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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产品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09-17 17:47:44

建筑产品论文

建筑产品论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节能;消费者理论;政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Tu201.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4-0261-02

当能源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后,建筑作为日常耗能的主要发生场所,面临着节约能源的诸多问题。而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推动,节能已经成为建筑产品的鲜明标志。建筑作为一个人工产品,以商品的形式出现在市场中,面对消费者,其价值将通过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体现。在市场经济中,节能建筑也必须通过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体现其价值,实现其建筑节能的目标。

一、建筑节能与消费者理论

本文所称的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节能[1],即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现在,普遍接受的观点是,建筑节能最终为“提高建筑中的能源的利用效率”。

消费者理论[2]是研究个体如何在客观资源有限的限制下,追求主管消费的最高评价的理论。从消费者理论来看,建筑节能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提高消费者在建筑上的效应,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在建筑上的效应,全社会在建筑上的“福利”,从而实现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目标。

二、建筑节能政策的消费者理论模型分析

政府常常采用某种政策鼓励人们从事某项活动。政府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希望人们进行更多的建筑节能活动,制定了一系列推动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政策,以期通过这些政策,促进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假设某建筑产品X在现有的建筑节能标准下,可以有效地实现建筑节能,政府希望人们增加该节能建筑产品X的消费。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通常有三种:(1)直接影响建筑产品X的价格,如使该节能建筑产品X降低价格;(2)发放补助金;(3)发放指定用途的该建筑产品X的专项补贴基金,即消费券。我们假定该3项政策的成本一致,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运用消费者理论对这3项政策进行比较分析。

首先,该节能建筑产品X处于低价格政策下,相当于该节能产品X相对其他建筑产品降低价格,故预算线由图1中的AB线移为AC线,且最优选择点由E1点移为E2点,消费X量由S1增至S2。此时,政府的补助支出为E2D。若在维持相同的X产品消费预算下,改为直接发放补助金E2D,在此政策下,预算线由AB线向上平移E2D而为FG线,对X消费量会增加,新的最优选择点为E3,U3>U2,消费者的偏好明显提高了;但S3

另,如果政府希望补助金直接补助于产品X的消费,而改为采用发放指定用途的节能产品X消费券的方式,即发放图1中E2D等额的消费券。因人们的实际收入也增加,所以预算线会向上平移E2D的距离,但因为指定补助金只能用于消费产品X,因此相当于必须将FA部分转换为相当的产品X数量,亦即AH的数量,因此以消费券指定用途相当于AH的产品X消费量,则新的预算线为AHG线。然而政策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消费券与直接发放补助金的结果一样,最优消费选择点仍为E3点。

综合比较以上3种政策,从增加人民福利的角度看,消费券和补助金的效应相同,并都优于低价格政策;然而,就增加产品X消费量来看,低价格政策更为有效。

那么,为什么政府往往喜欢采用消费券(即专项补贴基金)的方式呢?消费券的政策意义为何呢?

有时候,个人的最优消费选择可能为不购买任何产品X,比如其主观对X的评价低于市场对X的评价。如图2所示,无论是采用低价格政策(预算线为AB,最优选择是A点)还是直接发放补金(预算线为FG,最优选择是F点),均不会增加人们对X的消费,最优选择均为不购买节能建筑产品X,即维持X的消费量为零的角解。但若将同样的补助金FA转为AH的指定用途的消费券,则预算线变为AHG线,此时的最优选择为H点,消费者会选择S的产品X消费量。在发放消费券的情况下,人们的偏好低于补助金,即U2

因此当存在角解时,会出现不购买商品X的最优选择。但消费券政策可以保证产品X存在基本的消费量S,这就是消费券的真正政策意义。需要这种消费券政策的商品往往是与社会进步和人民福利密切相关的商品,如教育、休假等。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在建筑节能领域的强制性政策,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等政策,在经济学上的理论依据。

三、现有建筑节能政策分析

自我国开始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以来,在建筑领域采取了一系列的节能促进政策。本文选取三个代表性政策,以上文所示理论模型为依据进行分析。

(一)节能产品惠民工程[3]

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5月21日启动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对10类高效节能产品以及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行推广应用。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方式为:采取间接补贴方式,对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补助,即由生产企业按承诺推广价格减去财政补助后的价格销售高效节能产品给消费者和用户,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和用户。

该工程是通过国家补贴的方式,直接影响节能产品在终端消费市场的价格,使节能产品的价格降低,这样可以有效提高消费者的效应,增加人民福利,并且可以直接有效地增加节能产品的消费量,加快节能产品的市场推广。

(二)太阳能光电建筑财政补助[4]

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应用的示范推广。

其中,第七条规定,“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位应为太阳能光电应用项目业主单位或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该政策的效应相当于针对在建筑上应用太阳光电这一特定领域的“消费券”,这一政策有两方面的效应:一是通过财政支持的方式推广太阳能光电技术与产品,并且使“太阳能光电”获得国家政策上的认可与支持,获得巨大的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二是,专项资金的补贴对象为应用太阳能光电的项目业主或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提高直接消费该节能技术的“消费者”的效应与福利。

该政策从长期来看利于太阳能光电这一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利于社会进步与全民福利;但从短期来看,由于该政策没有直接面对终端消费市场的消费者,因此该政策并不能快速提高太阳能光电系统在建筑产品上的应用量。

(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5]

2007年12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了重新修订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完全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在管理办法中规定了该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办法。

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规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这相当于通过缴纳基金的方式提高了非新型墙体材料的市场价格,从而降低使用非新型墙体材料的效应,降低非新型墙体材料的消费量。

在管理办法中还规定了基金的使用办法,主要用于与新型墙体材料研发、推广、示范等,其效应相当于“消费券”,保证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利于社会进步。

四、结论

从消费者理论的角度看,补助金和消费券的政策可以有效增加人民的福利,但在增加商品消费上不如降低商品价格有效。补助金政策相当于直接增加人民收入,消费券在增加人民福利上不如直接发放补助金政策,不如提高人民收入更能增加人民福利。消费券的真正政策意义在于保证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利密切相关的商品的基本消费。

在建筑节能市场中,因建筑产品自身的特性,使得节能产品面临比一般消费品更复杂的市场发展环境,因此政府的政策应该坚持长期与短期、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并且使政府政策的综合效应更符合经济规律。具体而言,政府的政策应注意遵守以下原则:

1.对政府的政策能够显著影响到的终端消费市场,应该使其政策的效应相当于直接提高群众收入或直接降低节能产品的市场价格,从而实现推广建筑节能产品的目的。

2.由于建筑产权的原因,必须需要产权拥有人配合的建筑节能行为,可短期实现的专用券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如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3.对于难以直接在终端市场产生效应但短期内可实现的建筑节能行为,强制性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如可执行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4.短期内不能对终端消费市场产生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利于建筑节能的,应该建立长期的补贴基金以促进其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Z].2008:7.

[2] N.格里高利・曼昆.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第4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8.

[3] 刘新宇.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正式启动.党建文汇(上半月)[G].2009,(6).

建筑产品论文第2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链

[中图分类号]X799.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1-0020-03

1 引 言

伴随经济飞速发展,人口剧增,城市规模扩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而这些高楼大厦在建设与拆除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废弃物,这些建筑废弃物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由于技术条件限制、社会观念缺失以及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导致建筑物废弃资源的潜在价值难以被完全开发,绝大多数建筑垃圾未经处理运到郊外进行露天堆放或填埋,耗费大量运输清理费用,占用土地资源,造成环境污染。据估计,我国城市垃圾多年的累积量达60多亿吨,平均每年以13亿吨的速度增长,其中建筑废弃物占30%~40%,堆存侵占土地面积达5亿平方米,全国有200多座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之中。我国自然资源人均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资源匮乏。建筑资源极度耗竭,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迫在眉睫。本文将从循环经济理论的角度出发,拟对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途径进行分析。

2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定义及现状

2. 1 定义

建筑废弃物是建筑物在修建、改建、扩建、拆迁的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一定回收再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是指将建筑废弃物经过拆除、分类、加工、深加工处理形成具有再利用价值的新产品。

2. 2 国内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现状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众多国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在国外有许多成功先例,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早就意识到建筑物废弃物资源再利用的重要性。德国是世界上最早推行环境标志的国家。德国的每一个地区都有大型的建筑废弃物再加工综合工厂,仅在柏林就建有20多个,回收利用率达80%。197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集料和再生集料混凝土使用规程》,1991年又制定《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回收利用率已达到95%。美国政府制定《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美国CYCLEAN公司用建筑废弃资源建设了一栋绿色办公大楼,面积6. 2万平方米,回收利用率已达70%。

在21世纪初期,我国政府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和发展白皮书》中,制定了长期的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鼓励废弃物的研究和利用。将“建筑废渣综合利用”列入了1997年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我国首个建筑废弃物“零排放”项目成功运行:南科大及深大新校区前期拆迁工程中产生废弃物近100万吨,经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资源化处理。经测算:节约土地资源约90亩、减少天然沙石原料消耗60万立方米、节省运输填埋费用4000多万元、实现产值6000余万元。但总的来说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的能力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3 循环经济理论分析与应用

3. 1 循环经济理论

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构建的一种生态经济。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组织生产、消费和废物处理等经济活动。将传统经济的“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开环式经济系统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闭环式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的融入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之中,使物质和能量在循环中得到充分利用。循环经济旨在以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友好方式发展经济,以低成本实现高效益的生态化经济。

3. 2 循环经济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中的应用

在新型的循环经济体系下,建筑废弃物具有再利用的潜在价值。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达到节约自然资源、节约能源、美化环境、减少污染的效果,实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筑物废弃物的资源化就是在构建的循环系统中进行物质循环、能量循环,使建筑资源和能量在循环流动中得到充分利用。循环经济理论体系下构建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如下图所示。

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

建筑物循环系统将传统的线性流程改为“建筑资源—建筑产品—建筑废物”的反馈式流程。在这个循环的过程中,循环动力为组合生产、居住消费、整合利用、控制中心。组合生产就是利用建筑资源修建各种建筑。居住消费就是指对房屋的使用。整合利用就是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将建筑废弃物转化为可再次利用的建筑资源。控制中心是控制组合生产、居住消费、整合利用三个环节,为确保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高效运作,以达到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3R原则。减量化原则是指减少在生产和消费中物质和能量的消耗,减少建筑废弃物的数量和体积,高效利用资源;再使用原则是指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尽量最大限度的使用建筑物资源,避免其过早地成为废弃物;再循环原则是指把建筑废弃物再次变成建筑资源循环利用,从而减少废弃物最终处理量。

4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链的构建及合理性分析

4. 1 产业链的构建

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如何实现循环经济,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如何把建筑废弃物转化为建筑再生资源。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是建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链的基础,而非简单的自然生物循环。由于大自然的分解—合成周期漫长,而人类对建筑资源的需求量巨大,所以我们必须建一条类似于生态循环的物质循环产业链。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制度体系将建筑废弃物直接转化为建筑再生资源代替自然资源,再组合生产形成建筑产品,在转化的过程中虽然需要新能量的供给,但所耗费的新能量是远远少于重新开发自然资源到形成建筑产品所耗费的能量,这是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物质循环中能量留存的结果。据专家测算,按目前技术水平,每回收利用1吨废钢铁,可炼出好钢850千克,节省铁矿石1. 7吨,焦炭0. 68吨或标准煤1吨,石灰石280千克,少采各种矿石20吨,减少运输量30吨。同用原料炼钢相比,对空气污染减轻86%,有害浮尘减少16千克/吨,固体废弃物减少12%,有害物处理量减少1/3,水污染减轻76%。节约了自然资源的消耗,也解决了建筑物废弃物在生态系统中自然分解过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土地等问题。笔者构建出一条循环产业链结构: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移动处理设备)—处理程序(建筑拆除—清理分类—初加工—深加工)—废弃物资源化产品—构建销售渠道(就地使用、市场销售机构)—建筑材料消费—建筑废弃物的产生。从而实现“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废弃物”的循环模式。

4. 2 分析产业链的合理性

产业链从建筑废弃物产生开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接到建筑废弃物处理项目,使用先进的移动式处理设备运抵该地对建筑废弃物就地处理,此方法可以节约建筑废弃物的运输成本、装卸成本,具有较强的处理灵活性。再对建筑废弃物进行明确的清理分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废弃物价值。再利用先进的处理设备对分类的废弃资源进行初加工、深加工,形成达到质量标准的废弃资源化产品。废弃资源化产品大部分用于就地建设使用,也可以卖给市场销售机构,以实现其价值。这样的模式以较低成本实现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第一、增加了就业水平。第二、房地产商也非常愿意将废弃建筑交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处理,这样可以减少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填埋费用。第三、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的销售价值可以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所得,刺激了公司的积极性。第四、建筑废物合理处理避免了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所以该产业链的健康循环得到了政府、生产者、消费者、社会、自然共同认可,满足了政府维持社会稳定、生产者追求利润、消费者物质需求、自然资源保护。在循环经济的环境协同理论中,这一产业链模式也很好地协同了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耗竭和环境保护的矛盾。

5 优化产业链的建议

上文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链进行了循环经济理论分析,得出建筑废弃资源化产业链是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但是产业链能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是产业链能够顺利高效的运转,所以我们必须强化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链接以及让产业链运转的动力。

5. 1 升化环节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主要由三个环节构成:获得建筑废弃物环节、加工处理环节、再生产品销售环节。①获得建筑废弃物环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应该做好公司形象,充分展现公司实力,积极争取建筑废弃物处理项目。②在加工处理环节中,应该大力支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科学技术研究,制造先进的废弃物处理设备:a. 保障废弃物资源化产品质量,让消费者用得放心。b. 提高生产力效率,降低废弃资源化产品成本。c. 避免二次污染,避免在资源化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不合理能源消耗以及所生产产品本身对环境的污染。③在销售环节,应该合理的介绍该产品的性质为再生产品,同时给予质量的保证,对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向消费者一一介绍,让消费者对建筑物再生产品有一个更新的认识。

5. 2 强化链接

强化链接分为强化外部链接和内部链接。强化外部链接指政府对该产业链的各环节间链接的强化,强化建筑废弃物的生产者、再生者和消费者的关系,达到废弃物产生者积极配合、再生者积极处理、消费者愿意使用。政府应该建立合理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质量指标体系和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严格的监管制度,保证再生产品质量,避免再利用变成再污染,给社会带来损失。内部强化链接是指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内部应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精简的组织形式,保证产品低成本高质量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

5. 3 鼓足动力

①市场机制是推动产业链发展的内在动力,政府政策激励是推动产业链发展的外在动力。在市场经济的自由、公平、合理竞争中,市场可以发挥“无形的手”的力量,利用价格信号控制产业链生产要素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获得经济效益,所以政府应该为该产业营造良好的竞争气氛,保证市场公正、公开、公平。②只靠市场自发的力量是不够的,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只关注企业个体成本,不会关注企业自身所造成的社会成本。产生的建筑废弃物所造成的负外部性就是社会成本。在没有其他外力的作用下,建筑企业不会为社会成本付出代价。负外部性不能自发调节,市场机制就会失灵。政府必须出台相应政策把环境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界定其产权,将企业产生的污染外部性内在化。所以政府可以施行管制,将建筑废弃物不经资源化处理随意填埋的行为进行处罚。也可以采取以市场为基础的政策:矫正税和可交易污染许可证。这些措施使得建筑商不得不将建筑废弃物交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处理,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行业起到开源的作用。③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还在发展初期,还需要政府在税收、土地、信贷等方面的扶持,增强该行业在市场的竞争力。④增加天然建筑原料的开发税收。此举增加了原生建材的生产成本,可以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同时也增强了再生建材的竞争力,保护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行业的健康发展。

6 结 论

建筑废弃物资源的开发运用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大的作用,但是我国对建筑废弃物的重利用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比率非常低。我们不能仅仅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忽视环境污染给我们带来的负面效益,我们需要看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给我们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虽然在实施的过程中会遇到技术挑战和成本付出,但从长远来看,对我们国家的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在国内在这方面也有许多有效的尝试,我们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学习发达国家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方面的先进科学技术、高效的管理制度、合理的产业政策,结合中国社会环境,将建筑废弃资源的利用产业化,形成建筑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刘海萍,宋德萱. 建筑废弃物管理的生态发展之路[J].住宅科技,2011,31(10):24-28.

[2]王家远. 建筑废料减量化管理措施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报,2004,21(9):32-33.

[3]徐平,张敏霞. 我国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分析[J].能源环境保护,2009,23(1):24-26.

[4]张翼鹏,戴连鹏,范文涛. 谈国内外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发展和现状[J].科技信息,2010(4):394-395.

[5]李云燕,循环经济理论研究框架与内容探讨[J].生态经济,2006(5):60-63.

[6]冯久田,尹建中,初丽霞. 循环经济理论及其在中国实践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13(2):28-33.

[7]刘永彬. 废钢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发展前景展望[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2,5(5):25-30.

[8]N. Cregory Mankiw. Essentials of Economics,5th Edition[M].Cengage learning,2010. 

建筑产品论文第3篇

研究产品语意学的目的在于:通过这一理论探求产品存在的内在意义。产品语意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识别特征,产品识别是多方面感性语意的交汇,通过产品所表现的语意涌现新的认知,传达给用户特有的设计感和逻辑,进而激发强烈的购买需求。二是传播特征。产品语意设计的关键问题是产品语意能否顺利传播并被相关人群接受和理解。产品语意学和岭南建筑文化是两个基础。产品语意学提供了一种方法,即通过产品语意去表现岭南文化的方式,一种用当论演绎传统文化的方式,岭南建筑文化提供了一个方向,这个方向延续历史、把握当下、面向未来。通过对产品语意的理论的研究,在设计中拓宽思路,将社会化、生活化、艺术化的相关知识运用于产品开发。探索出来的基于产品语意学的岭南建筑文化产品设计方法。

2岭南建筑文化主要形式

岭南文化是我国悠久文化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地域来分,岭南文化大体分为广东文化、桂系文化和海南文化三大块,主要以属于广东文化的广府文化、广东客家文化和潮汕文化为主,这是岭南文化的主体。传统的艺术文化,粤语、粤剧、岭南书法、岭南建筑、岭南民俗和岭南饮食文化等都反映出岭南文化独具一格的地方特色和丰富的内涵。受到中原文化和西方文化因素的影响,岭南文化逐步形成了既有中华文化共性又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域文化,表现出务实、重商、开放、包容的鲜明风格和灵活求变、敢为人先的独特个性。岭南的传统建筑代表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骑楼,经中西传统文化结合而演变的岭南地区特色建筑形式,它的形成受到岭南气候和南方商业文化的影响很大,是岭南建筑文化的一个代表性符号。骑楼主要由顶部的女儿墙、中间的楼体、底部柱廊三部分组成。(2)西关大屋。广州荔湾一带的富有岭南特色的传统民居建筑,多为名门望族及官僚所建。多是青砖木结构,大门采用可推移的“木趟栊”,有“三重门”之称。窗户是图案色彩缤纷的“满洲窗”。西关大屋一般为左右对称格局,厅与厅之间用天井隔开。大屋对内较通透,对外较为封闭,以廊道连接厅和房,布局细致而规整。(3)开平碉楼,位于广东省开平市的多层塔楼式建筑,集自我防卫、日常起居和中西建筑艺术于一体,是中国首个华侨文化的世界遗产项目。碉楼的造型变化主要在塔楼顶部,规模宏大、品类繁多,造型别致。(4)客家围屋。围屋的外形主要为圆形、半圆形和方形三种,部分也有前方后半圆形、椭圆等形状。牢固性、安全性、封闭性以及合族聚居性则突出它们的共同特点。围屋是富有岭南特色的典型客家民居建筑,是中国五大特色居民建筑之一。

3产品语意学与岭南建筑文化结合的意义

文化常常被描述为与人类文明发展过程相关,牵涉到语言、习俗、信仰、艺术、思想以及行为的过程。传统文化在产品设计的各个阶段都起到相当的影响与促进作用,产品在文化的渗透下丰富与发展。文化对产品设计的各个层次与结构都有很大的影响,可以说产品设计始终是在文化的约束与滋养下进行和发展的。文化性能使产品的视觉识别度提高,深化产品的用户体验感受,也能使产品附加值提升。将产品语意学与岭南建筑文化元素结合是岭南文化产品发展的新的方向之一。具有以下重要的意义:1)创新性。对岭南建筑进行元素提炼展开研究,将产品语意学与岭南建筑文化结合,可以弥补岭南建筑文化在这方面的研究空白,具有很强的创新性。产品语意学是研究人造物的形态在使用情境中的象征特性,并将此应用到设计中。不仅指物理性、生理性的功能,而且也包含心理、社会、文化等被称为象征环境的方面。从产品语意学入手,以岭南建筑传统文化为基础,探讨岭南建筑文化元素产品语意及运用。2)学术性。从语意学的角度对岭南建筑文化元素的设计思想、造型纹饰展开深入研究,深入探讨岭南建筑文化元素中造型、图案、工艺及材料等相关理论范畴及其关系,同时针对语意学在岭南建筑文化元素中的运用形式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学术性。3)指导性。产品语意学通过产品作为信息传递的载体,并通过产品形态上的明喻、暗喻、隐喻、联想等多种方式建立产品与社会之间的视觉联系。针对普遍存在于产品设计中的重形式轻内涵的问题,本文从语意学在岭南建筑文化元素的反映中寻找办法,用设计实践来解决问题。通过对岭南建筑文化的积极元素的提取,用于设计活动中以正能量来体现,注重积极向上的、顽强拼搏的精神状态展现,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4基于产品语意学的岭南文化旅游纪念品设计

4.1设计定位

旅游纪念品蕴含着鲜明独特的地域文化,同时符合旅游者的心理需求,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商品。针对岭南地区独一无二的建筑造型元素,搭配以实用性、纪念性,刚好迎合了当代旅游者的购买心理、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同时通过这种形式经过传播、传承,促进和保护了岭南建筑文化。岭南建筑文化旅游纪念品的设计就是对岭南建筑元素的再设计,将岭南建筑的文化内涵、审美情趣等抽象的主体文化赋予到具体的纪念品上,以另一种新的形式展现出来。文化与设计的结合,有助于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在满足产品功能需求的同时,更有助于唤起消费者的认同感,进而形成产品的品牌个性。岭南建筑文化旅游纪念品的设计主要是将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骑楼、碉楼、西关大屋、客家围龙屋的造型语意进行优化提取再设计,以文具中常见的组合——书签、笔、笔套、笔记本四件套作为设计的载体,以旅游纪念品的形式呈现出来,赋予岭南鲜明的建筑文化特色和造型,激发购买欲望,同时可以让旅游者“睹物思情”,勾起旅游者美好的旅行记忆。

4.2设计元素的提取

骑楼、碉楼、围龙屋、西关大屋的建筑原形的抽象元素提取方案。骑楼建筑保留了顶部具有鲜明特色的墙体结构及底部的柱廊,以为元素提取、优化得到如图平面造型,形式贴切又保留特色。碉楼的特点是顶部各种结构复杂的碉堡造型,下部楼层较多但风格统一,通过提取简化顶部结构,得出碉楼造型。围龙屋最大的特色是“圆”,通过围屋层将房子全都“保护”起来。通过保留这一特点,简化得到造型。西关大屋的“三重门”是最明显的特征代表,通过保留门的“木趟栊”结构,以最简单明了的图形表达出来。

4.3旅游纪念品设计

考虑材料不易损坏,又兼顾美观实用,选择金属材料作为书签的材质。通过电镀整体添加一层抗氧化层,以防褪色。抛光以得到光滑表面,使其具有光泽。书签可用于标记或装饰笔记本,笔记本有多种款式,或搭配笔套,满足用户的各种不同需求。如图2。笔套和笔记本是皮革材质,通过手工缝制,融入岭南建筑个造型元素,笔袋展示效果图如图3,笔记本展示效果图如图4。笔袋及笔记本都有多种不同造型和规格大小可选择,更多地满足使用者的不同喜好和用途。岭南传统色彩以中国传统的色彩体系为主色系,但在建筑装饰等方面融合了西方的绘画风格和色彩,突出色彩绚丽。书签、笔袋、笔记本的设计用色借鉴了明亮、绚丽的暖色系。

4.4设计分析

基于产品语意的岭南旅游纪念品在设计过程中,一方面思考建筑文化与岭南文化的的内在联系,对建筑文化的特点要提取准确,另一方面还需结合旅游纪念品的设计原则,深入研究建筑造型的艺术效果、工艺技术的可行性等方面,再结合旅游者的用户调查等因素,明确了建筑与岭南文化旅游纪念品结合的可行性,旅游产品的体验性也应该在产品开发时受到重视。通过对文化对象的各种文化因素的重新思考和审视,获取有价值的设计元素并融入到设计之中,创造出适于社会和满足消费者文化与审美需求的产品。

5结语

建筑产品论文第4篇

关键词:工艺技术;建筑品质;建议;主观因素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影响建筑品质的主观因素分析

(一)社会因素

(1)建筑活动中的社会角色

建筑的决策者通常是由那些能够在建筑活动中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的一方来担当,建筑师则更多的是扮演参与决策的技术专家或服务者。正因为这种社会角色分工存在的必然性使得建筑活动不仅是单纯的造物活动,同时也是执行者与决策者在建设目标、建设方式等方面的博弈,这个过程必定会受到执行者与决策者在社会活动中的工作职能的影响。

(2)市民文化与大众审美

市民文化和大众审美是一个地区长时间积淀下来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共性特征。这些特征是地理环境、人文环境、气候环境、生活习惯、、历史事件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对于工艺技术的表达具有选择作用。客观的工艺技术在文化特征与大众审美的综合作用下,具有了民族精神与地域性特征,避免了工艺表现的趋同性,从而保证了建筑工艺表现的艺术价值。

(二)行业因素

中世纪末期,为了与不断涌入城市的逃亡农奴竞争,并最终维护已有利益、保护辛苦学来的手工技艺,各行各业手工艺人联合起来成立了行会。不断完善的行会制度,逐渐形成了各行各业对于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的要求和行业内部的运营机制。如果将建筑师的职业实践作为建筑理论的一部分进行研究,那么职业精神、职业素质以及行业内部的运营机制必然对建筑品质的塑造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引导与督促作用。

(三)个人因素

建筑活动具有艺术创作的主观性与偶然性。建筑并不是一个单向的、精准的数理推导过程,而是在满足特定的功能要求、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自由发挥建筑师的想象力与创造力进行创作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建筑师的个人能力、文化背景、审美情趣、成长环境等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其对于工艺的选择与应用,进而呈现出不同的工艺表达方式。这种个人因素的影响存在于每一个建筑活动中,其作用方式、影响结果又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性和偶然性。

二、当代中国建筑实践中影响建筑品质的主要因素

(一)建筑师的技术展开与工程控制能力有待于提高

对于当前中国建筑实践而言,非技术性因素是影响建筑品质提升的关键因素。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建筑自身的职业能力,特别是建筑师的技术展开能力和工程控制能力有待于提高。

首先,与国外优秀建筑师相比,中国建筑师选择适应性技术的能力欠缺。以盖里为例,他的作品是典型的参数化设计成果,建成效果也得到了世界广泛的认可。他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他本人及与其相配合的专业设计团队采取了一系列的适宜性工艺技术。

其次,中国建筑师在技术落实环节的工程控制能力不足。在建筑实践过程中,凡是建筑专业的问题都是可以控制的,但这些问题不是单纯的功能和空间问题,更多的是与各专业技术相关的交叉问题。解决这些交叉问题既需要建筑师有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同时也需要建筑师对建筑相关技术有全面的、清醒的认识。当然,作为一个集体创作行为,建筑师自身职业能力的充分发挥必须在良好的行业运营机制下才能够实现,于是又引出了当代中国建筑实践中影响建筑品质的另一个因素,即建筑行业运营机制。

(二)建筑行业验收与反馈机制有待于完善

建筑活动是一个极复杂的多系统合作过程,其行业运营通常包括“可行性研究――规划与建筑设计――商业合同――施工――竣工验收――保养与反馈”六大部分内容。每一部分工作内容都有对应的评估系统与技术支持系统,对建筑师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保证整个建筑设计流程的有效运营。然而,在中国当前的建筑实践中,由于建设周期短、工期紧张,通常不能保证建筑活动全过程按照标准运行,特别是在“竣工验收”和“保养与反馈”阶段,缺乏良好的、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这造成了建筑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与保障、工艺经验得不到及时的总结与反馈,阻碍了建筑品质的提升。

(三)市场对于建筑精致性的需求不明显

在市场规律逐渐发挥主导作用的建筑活动中,缺乏对于精致性的需求是当前建筑品质不高的原因之一。理论上讲,建筑的精致性需求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其一是业主方对商业价值的需求;其二是施工方在技术突破方面的需求;其三是设计方自我实现需求。在当前中国的建筑实践中,这三方面对于精致性的需求都不明显。

(四)建筑产业链需要进一步系统化

建筑工艺需要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产业协同工作,它们彼此之间存在良性竞争和合理的经济制约关系,这有效地督促了相关厂家进行技术改进,保证了建筑工艺的圆满完成。而中国的建筑行业还没有形成如此精细、严谨的技术体系。尽管近几年建筑行业相关技术厂家正在向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的方向转型,然而健康产业链的形成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三、提高建筑品质的几点建议

(一)工艺系统架构

具体而言,工艺系统的知识构架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个层面与工艺技术相关,它包括材料知识、工法知识、设备知识、施工知识、构造知识6个子系统;第二层面与意识形态相关,它包括设计理念、比例形式、象征意义3个子系统。技术层面的各个子系统直接关系到是建筑的实施过程,是建筑品质塑造的必要条件。而意识形态层面各子系统则是建筑师希望通过建筑传递出来的精神含义,是建筑能够得到大众认可的感观依据。两个层面各个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协同工作,最终实现工艺经验的圆满完成及其与判断经验的耦合。

(二)适宜性技术调整

建筑工艺与制造业相比较为保守,对于建筑工艺体系中单项技术的提升与调整并不是一味地追求技术指标的刷新,而是要针对建筑所在地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环境特征进行适宜性调整与可行性技术开发。适宜性的技术调整与可行性的技术开发能够在特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优势,塑造工艺表达的地域性特征,实现高品质的建筑需求。

(三)产业链整合

当代技术体系是一个自组织系统。按照经济学家理查多.龙西尼(RiccardLeoncini)的观点,当代技术系统是按照自组织演变模式和选择机制向前发展的。一个系统的进化是其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连续、平稳地进行物质交换和信息交换的过程。而健全的产业链是各个子系统之间协同工作的基本生产模式。在建筑行业内部建立、健全系统化的专项技术产业链有助于建筑品质的提升。

结语

建筑品质的研究主体是建筑师,研究对象是建筑的工艺技术呈现。建筑品质问题的内涵是建筑活动中所必需的技术条件,而外延是与建筑活动相关的人文环境。建筑师判断建筑品质的基本原则是在特定的媒介条件下,工艺经验的圆满完成以及其与判断经验的耦合。影响建筑品质提升的因素由主客观两方面组成。论文从主观方面进行了必要的分析,针对中国当代建筑实践的现状问题,提出了提升建筑品质的意见。

参考文献

[1]秦佑国.细部设计概论:兼论工艺技术[J].建筑创作,2010,01:176-179.

建筑产品论文第5篇

1月18日下午,承办单位双方在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签约大厅举行隆重签约仪式。中青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捍忠指出,此次奖项为全球华人青年建筑师的最高荣誉,希望通过此次活动促进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播,为世界范围内华人建筑师提供对话与交流的平台。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建筑创作》杂志社社长张宇表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将全力支持此次活动,《建筑创作》杂志社将作为此项活动的策划执行机构。

此次活动包括青年建筑师奖、主题建筑展览、建筑论坛等活动。2007年7月将在北京举办隆重的颁奖晚会。

(王雯淼文)

“中加建筑节能技术研讨会”在BIAD举办

2005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有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正式实施,建设部要求城市新建建筑均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违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重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也标志着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在民用建筑领域全面铺开。

加拿大作为一个积极推动和发展绿色建筑节能的北美国家,建筑科学理论与应用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为响应建设部关于加大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力度的号召,本着学习、借鉴与研讨的宗旨,1月12日下午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传媒机构《建筑创作》杂志社与加拿大安健能公司成功举办了“中加建筑节能技术研讨会”。会议由《建筑创作》杂志社主编金磊主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张宇出席了研讨会并致词,加拿大抵押贷款与住房署(CMHC)代表Rod Meander先生,加拿大安健能公司总裁Alan Rankin先生出席研讨会并致词。出席本次研讨会的还有加拿大安健能公司副总裁、安健能发明人Gabe Farkas先生加拿大安健能公司亚洲地区营销总监Hiro Tawara先生,加拿大安健能公司中国首席代表毕波先生,加拿大安健能公司中国区技术总监刘越先生及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师的代表。

加拿大安健能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建筑节能企业,其研发的100%全水基现场软发泡建筑保温隔热系统具有优异的性能特点,这种建筑保温隔热材料是加拿大安健能公司于1985年研发生产出的一种绿色环保、高效节能的现场软发泡的聚氨酯类保温产品,其施工简便,既可现场喷涂在新建建筑结构上(在填充式保温隔热结构中产品的优势尤其明显),也可现场灌注到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空腔内,能完全改变保温隔热材料在商业建筑及住宅建筑里传统上所起的作用,在国外被誉为硬泡聚氨酯保温产品的升级换代产品。

本次研讨会特邀的北美著名建筑科学家Joseph Lstiburek博士就“公共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技术”的专题做了精彩的演讲。在近40分钟的演讲中,Joseph Lstiburek博士从建筑物围护结构构造设计、保温隔热材料的综合性能、绿色环保及工程案例等几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向与会建筑师们介绍了北美最前沿的建筑节能理念、节能设计及节能技术,使与会者同北美最前沿的建筑节能技术有了一次近距离的“接触”。Joseph Lstiburek博士风趣、幽默的演讲也给与会者流下了深刻的印象。加拿大安健能公司的技术总监也详细介绍了安健能的产品及其在国内及国外的工程案例。

本次研讨会的宗旨是学习和借鉴并且了解北美最前沿的建筑科学及技术,推广公共建筑护结构的节能方案,提高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水平。

Joseph Lstiburek博士简介:Joseph Lstiburek先生是建筑科学博士建筑科学院院长,是专门研究建筑物中缺陷的建筑科学家并被公认为是有关建筑防潮和室内空气质量问题的全球权威专家,同样也是建筑节能技术领域最权威的专家之一。Lstburek博士写过诸多有关建筑建造的书籍和技术文章。他编写的《建筑师指南》丛书尤为畅销,且50多篇技术文章获奖。Lstiburek博士也是个深受欢迎的建筑科学公众演讲家。在美国,每年有关他的建筑持久性课题研讨会和演讲会都会吸引数百名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商和房地产经理参加。LstIburek博士刚刚结束了一次代表环境保护组织和建筑物所有者及经理人(BOMA)的75国关于缓解和减轻室内空气质量问题的研讨访问。

(许松华文)

2006当代中国建筑创作论坛在南宁举行

“2006当代中国建筑创作论坛”于12月9日~lO日在南宁举行。论坛自1984年创立二十二年以来先后在上海、昆明、青岛、武汉、杭州等十四个城市举办过论坛。此次论坛由南宁规划局和广西大学联合承办。来自全国各地近200名建筑师以“回归建筑本体”为主题,就建筑的地域性、建筑创作中的环境意识、建筑的自律、建筑教育及创作实践为分议题,展开研讨。  本次论坛还结合南宁人居建筑与规划大奖赛活动,为提升南宁的居住建筑品质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钟训正、刘克良、崔恺、时匡、罗德启、吴之光、吴国力以及日本建筑师古市雄等出席了论坛及大奖赛活动。大连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孔宇航院长从当代中国建筑创作论坛召集人王兴田手中接过刻有所有举办过论坛城市名字的“水晶斗拱”,意味着2007年在大连举行的“2007年当代中国建筑创作论坛”已拉开序幕。(本刊)

威卢克斯主办跨越5大洋远航赛

10月22日,威卢克斯主办的跨越五大洋远航比赛在西班牙Bilbao的Getxo港口开始。此次2006~2007威卢克斯跨越5大洋远航比赛是历届海上比赛最艰难的一次。选手们将跨越5大洋.比赛中途停留次数少,期间只能在澳大利亚的佛里曼特尔和美国的诺福克暂停休息。明年5月第一名将回到Bilbao冲破终点线。

建筑产品论文第6篇

从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房屋管理的公共产品属性、业主的集体行动、物业管理作为房屋管理的方式之一、物业管理市场的市场失灵和政府管制五个视角,对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基于以上五个研究视角构建了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框架。结果表明:物业管理中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建筑物所有权的明确及拓展、业主自治能力和市场谈判能力的提高、物业管理市场价格管制的取消和信息披露方面社会管制的加强。

〔关键词〕

所有权;自治管理;物业管理;价格管制;信息披露

一、引言

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住房体制改革给我国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变化,其中最根本的变化是承认了个人对住房的所有权。虽然这一权利直到2007年《物权法》颁布才得到确认,但实际上于1986年施行的《民法通则》已有了相关规定,同时,多年的实践实际上也已经承认了个人对住房的权利。随之而来的另一个变化是,住房不再由国家统一管理,而是由业主自己管理。这一变化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矛盾,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带来的高层建筑的成倍出现,更是加剧了这一矛盾,“物业管理”正是在这一形势下出现的一种房屋管理方式。然而,三十多年的发展使得物业管理在目前面临着较多的问题,甚至有人希望取消物业管理制度返回以前计划经济时代的住房管理方式。本文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关于物业管理基本的理论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因而在实践中(尤其是在立法方面)缺乏理论指导,从而导致当前的物业管理出现了种种问题[1]。究于以上原因,本文将对物业管理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解释,并努力尝试构建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的理论框架,进而指导物业管理实践。

二、以居住区区分所有权

与城镇居住区内的场地和设施有关的各种权利约束集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权利体系。这一体系也可以称之为“权利束”,物业管理活动的开展有赖于对这一权利束进行明晰,尤其是对其中的“所有权”进行明晰,因为所有权是其他各种权利的基础。首先,需要甄别权利的本体,即权利针对的对象。该对象是城镇居住区,城镇居住区由于其特殊的作用,除住宅以外还配建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设施,主要包括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建筑)等。其次,针对不同的对象辨别其所有权性质。《物权法》试图完成这一工作,其内容主要体现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章,该章首先明确了,业主对一栋建筑物内“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即业主对套内部分拥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同一栋建筑物内的“共用部位”(如楼梯等)和“共用附属设施”(如电梯等)拥有“共同所有权”。同时,该章对部分配建设施,主要是道路、绿地,对其所有权归属情况进行了明确:“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的若干审议稿试图针对以上对象分别明确其所有权性质,从而构建居住区权利束,但是相关条款在《物权法》的最终定稿中并没有体现出来。其定稿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是,这一条款并未明确其中“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含义,因而不但未能解决居住区物业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反而使权属矛盾更为突出。本文认为,可以将“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概念向“以居住区区分所有权”进行拓展,在对“公共服务设施”这一概念进行明确的基础上,分别明确其中各种设施的投资义务和所有权[2]。只有在以上基础上,才有可能构建居住区各种场地和设施的权利束,明确相关场地以及设施的权责利关系,为物业管理的开展提供基础。

三、房屋管理作为公共产品的属性

1.房屋管理是业主们的共同需求

居住区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场地和设施的自然属性决定了这些部位需要定期进行维修养护,但是它们的所有权共有性质又决定了这些部位的维修养护区别于业主的专有部分,因为某个特定的业主不可能愿意像对待专有部位那样为共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工作(不排除极端情况),其原因在于其他业主存在“搭便车”的可能。本文将这种维修养护工作称为“房屋管理”(“物业管理”是房屋管理的方式之一),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房屋管理”并不包括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3]。

2.房屋管理作为公共产品的一般解释

正是由于房屋管理的上述特征,一般把房屋管理当作一种“公共产品”来对待,这种解释是根据萨缪尔森、马斯格雷夫、布坎南等人的相关理论做出的。根据他们的理论,可以通过消费过程中“是否排他”和“是否竞争”,将产品的性质区分为“私人产品”、“俱乐部产品”、“可拥挤产品”、“公共产品”四类。从这个标准来看,业主共同需要的房屋管理是一种“俱乐部产品”,一方面只有建筑区划内的业主才可能获得这种服务(排他性);另一方面,建筑区划内一个业主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消费(非竞争性)[4]。

3.房屋管理作为公共产品的一个新的解释

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不少学者也提出了疑问:“是否排他”和“是否竞争”是不是两个独立的要素?双重标准中哪个是基础?同时,对于“排他性”,究竟是产品属于个人造成了排他性还是排他性使得产品属于个人所有?很明显,上面的分类标准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近年来的研究表明,采用“是否排他”一个标准完全能够区分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而且,就双重标准分类法的极端情况来看,正好是竞争性与排他性的结合以及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结合,因此,“是否竞争”不能成为公共产品的充分条件。在完全排他的私人产品、部分排他的准公共产品、完全排他的纯公共产品三种场合中,都存在竞争性和非竞争性的例子,因此完全可以从“是否排他”的角度对产品属性进行区分。这一判断标准与巴泽尔的产权理论不谋而合。巴泽尔并非专门研究产品的属性,但是他的产权理论从另外一个角度对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进行了区分。在他的理论里,私人产品从个人角度看,其所有权利都得到了保证和界定,属于可以完全排他的产品,可以保证自己的财产不沦为共同财产,因而也就避免了“搭便车”的问题;公共产品就是某方面的权利没有界定清楚,任何人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加以利用的产品,因此公共产品是一种产权形式,它不归任何人拥有,但是又可以为任何人所使用。另外,巴泽尔从消费和生产的角度分析了产品性质,消费者排他决定了产品是由个人使用还是由许多人共同使用;生产者排他解决了产品能否由私人生产并由市场分配的问题。因而,其理论可以从“消费者排他”的角度将产品分为完全排他的私人产品、部分排他的准公共产品和完全排他的公共产品,从“生产者排他”的角度判断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产品。对房屋管理而言,其在建筑区划外可以做到消费者的排他(即区划范围以外的人无法享受到服务),因此对整个区划外而言,房屋管理无疑是“私人产品”;但是对于区域内的各个业主而言,房屋管理无法达到消费者排他的效果,即某个业主享受服务并不能阻止其他业主享受同样的服务,从这一角度来看物业管理又成为了区划以内的“公共产品”(从生产者的角度可以做同样的分析)。因此,作为区划以外的“私人产品”和区划以内的“公共产品”,这双重属性一方面决定了房屋管理在建筑区划内应当由业主集体提供,在建筑区划外可以聘请他人提供。

四、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1.公共选择

建筑区划内业主的公共选择是一个将业主个人偏好转化为集体偏好的过程。该过程内含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显示业主的偏好;二是如何将业主的偏好加总。显示偏好一般采用“投票”的方法,其又可以分为“直接民主制”和“间接民主制”,直接民主制反映在建筑区划内,即所有的业主直接参与投票决策的方法,如《物权法》明确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间接民主制反映在建筑区划内即由部分业主代替所有业主做决策的方法,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条款。偏好加总一般采用一致同意原则、多数同意原则,如前文关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条款即采用了多数同意原则。

2.直接民主制和阿罗不可能定律

直接民主制看似完美但不是免费的午餐,业主是否积极参与决定了直接民主制能否成功,而业主是否参与投票是其对投票项目给自己带来的外部成本和自己决策成本(时间距离等)之间的一种权衡。如果投票项目对业主产生的外部成本小于业主的决策成本,业主就会考虑不参与投票,从而带来“业主冷漠”的现象,进而导致直接民主制的失效。即使不存在“冷漠”的问题,直接民主制也不一定能够将个人偏好转化为集体偏好。上面的情况可以总结为“阿罗不可能定律”。阿罗指出,满足一切民主要求又能排除循环投票困境的决策机制并不存在,即无法找到一种投票规则,它产生的结果既不受投票程序影响,又能保证尊重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偏好并将所有个人偏好转移为社会偏好,做出一致的决策。因此,投票民主制的结果要么是循环投票,要么是多数人暴政(这在建筑区划内随处可见,如将绿地改建为停车位必然带来绿地周围业主的利益受损),要么是投票交易,其结果就是部分业主利益受损,建筑区划内业主的整体福利水平下降[5]。

3.间接民主制和集体行动的逻辑

由于直接民主制的决策成本过大,因此就产生了间接民主制,即由全体投票产生一定数量的代表,由这些代表代替业主做决策。在物业管理中,“业主委员会”制代替直接民主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决策成本过大的问题,但是该制度本身固有的问题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间接民主制最大的问题在于特殊利益集团、官僚的内部效应等,奥尔森在其《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建筑区划中的任何一项决策肯定会对部分业主有利,而对另外一部分业主不利,由此引发的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是,一些人(奥尔森将其称为“特殊利益集团”)会通过各种手段为自己争取利益,而这些人的获利必然以其他人的境况变坏为前提,在建筑区划中这些手段可能包括游说、施加压力等。一般来讲,这些人的活动会导致建筑区划内资源的配置与平等公正原则相背,从而导致经济效率受损。奥尔森在其著作中还提到了“官僚”会为了谋求私利,而做出违背公共利益的事情,这一现象在建筑区划内最为常见。业主委员会委员谋求私利的行为主要有:不合理地扩大业主委员会的预算,如各种会议支出和办公支出等;积极频繁地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等。这些行为的结果将会导致业主公共支出的增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6]。以上原因的存在,使得建筑区划内的业主自治产生了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后文会提到的物业管理“市场失灵”的状态。对此,可以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加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同时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权利以及激励予以明确化。然而,无论是顶层的机制设计还是地方性的法律法规,目前都没有将这两方面作为重点进行探讨,反而准备从根本上动摇业主的自治权利,弱化业主的权利,这在理论上、法理上和情理上都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五、居住区房屋管理的三种方式

正如前文所说,房屋管理作为一种产品具有建筑区划内“公共产品(消费角度)”的属性。一般来说,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可以通过产权界定的方式予以解决,但是在建筑区划内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产权界定在技术上和制度上几乎是不可行的,因此无法通过产权界定的方式进行解决。这就决定了业主需要通过公共选择的方式共同提供该产品,但是业主共同提供并不必然由业主共同生产(虽然这也是一种方式)。由于“房屋管理”在建筑区划以外是“私人产品”(生产角度),因此,业主还可以共同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人来生产这样的服务产品。《物权法》正是以此为基础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这表明,业主有三种生产这种产品的方式:其一是由业主共同提供并生产,即自行管理;其二是业主共同提供但是由物业服务企业生产,即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其三是由业主共同提供但是由其他人生产,即委托其他人管理。究竟哪一种是物业管理?这其实是一个概念确定的问题,即这是一个人为的概念划定问题,既可以将这三种方式笼统地称为物业管理,也可以将其中一种方式称为物业管理。毫无疑问,《物业管理条例》采用了第二种方法:“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由此可见,所谓物业管理其实是指上述三种方式中的第二种,即“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而并不包括另外的两种方式[7]。本文认为所谓的“自行管理”是指,业主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划内的相关场地和设施进行管理,而并不委托其他人员进行这项工作。由于这种方式的特殊性,其适用于一些人数较少、业主自治能力较强的区域。而所谓“委托其他人管理”,即业主可以选择一个职业经理人(如物业管理师),由该经理人选择各专业服务单位为业主提供专业的服务。该方式还有一种应用,就是在一些老旧小区中,由于业主的自治能力较差,由社区成立相关专业机构为老旧小区提供服务。由此可见,这三种方式是有着本质区别的,物业管理仅仅是业主管理房屋的方式之一。而目前在实践中,尤其是在一些立法中并没有明确对这三种方式进行区分,因而造成了建筑区划内房屋管理的混乱,业主也失去了自主选择管理方式的权利[8-9]。

六、物业管理的市场失灵与政府管制

根据以上分析,物业管理是业主市场化管理自己房屋的方式,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物业管理市场可以形成完全竞争市场,达到福利最大化。但仅从实践情况也可以得知,该方式非但没有达到最优的状态,反而处处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1]。

1.市场失灵:垄断和不完全信息

一般认为,物业管理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在于其“公共产品”的属性,因为这一属性,私人不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从而导致市场失灵。但本文之前已有过分析,从是否排他的标准来看,物业管理在建筑区划内是公共产品,因而业主不愿意由自己提供这样的服务,因为这样无法阻挡其他业主“搭便车”。但是,在建筑区划以外,无论是从消费还是生产的角度,物业管理都是一个私人产品。因此,简单地从公共产品的角度认为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意提供服务是无法从理论上解释的,更无法解释为何物业服务企业既然不愿意提供服务又为何会大量出现的现象。然而,物业管理市场的失灵现象又是显而易见的。本文认为,造成物业管理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在于垄断,而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不完全信息”更加剧了这种市场失灵。居住区的物业管理可以分为由“建设单位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阶段”和“业主大会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阶段”两种形式。在建设单位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阶段,从实践情况来看,物业管理并不存在明显的市场失灵现象,但是随着业主入住,逐渐接管物业,市场失灵现象就会逐渐产生。此时,虽然物业管理市场仍然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即业主可以任意更换企业,但此时对其他企业而言却无法进入建筑区划,即存在进入障碍,原企业就成了市场上唯一的卖主。造成其他企业进入障碍的原因有:业主无法组织起有效的谈判机构;原物业服务企业会采取各种措施阻碍其他企业进入,正是由于这两种原因使得原企业事实上处于“垄断”的状态,从而出现了市场失灵现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失灵。物业管理的产品是服务,因此带有强烈的服务个性化、技术专业化的特征。提供服务的一方,即企业拥有相对更多的信息优势,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业主与企业往往对服务标的的价值判断产生差异,而这种差异通常因一方刻意夸大或扭曲信息,进而导致价格不合理而产生矛盾。

2.政府管制

政府解决行业市场失灵主要采取了管制的方法,一般包括价格管制和社会管制两个方面。价格管制主要是制订收费标准,虽然该标准是政府指导价而非政府定价,但在实质上却起到了政府定价的作用;社会管制主要包括企业的资质管制和企业的进入退出管制。然而,从执行的效果可以发现,这一系列措施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从物业服务企业垄断的本质来看,其垄断并不是“资源垄断”、“自然垄断”、“人为垄断”中的一种,其垄断最主要的是由于业主无法组织起有效谈判而引起的。此时,政府采用价格管制非但不能有效配置资源,反而进一步导致了产品的短缺;而同时采取的退出管制更导致了企业的服务不到位,这又导致了费用收缴率的下降,因此陷入了“囚徒困境”,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失灵现象的发生。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不在于如何强化政府管制,而在于如何能够有效地将业主组织起来。

七、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框架

从以上几个角度出发,本文构建了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框架,从理论的角度对物业管理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阐述。针对一栋建筑物的“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已经无法适应物业管理活动开展的需要,本文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将其拓展到“以居住区区分所有权”的范畴,对居住区以内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所有权约束,明确投资建设运营的权利与责任,减少争议;第二,积极采用各种方法培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引导业主进行市场谈判;第三,逐步取消目前实行的价格管制,在一定程度上采用社会规制的方式代替价格管制,引导市场中资源的有效配置;第四,加强业主对建筑区划内信息的获取,减少业主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上第一点主要解决所有权的问题,第二点主要解决垄断的问题,第三点主要解决资源配置的问题,第四点主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而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失灵。本文认为,物业管理乱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看似较为简单的物业管理,其理论门槛并不浅显,因没有能够从根本上建立起理论框架而导致了各种乱作为,而厘清这些行为需要做一些正本清源的工作。

作者:朱新贵 黄安永 单位:三江学院物业研究中心 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

参考文献

[1]黄安永,朱新贵.我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的研究分析[J].现代城市研究,2010(10):16-20

[2]朱新贵,黄安永.再论居住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J].现代物业,2011(10):86-87

[3]张金娟.关于物业管理的几个基本问题[J].城市问题,2012(10):75-80

[4]许彬.公共经济学导论———以公共产品为中心的一种研究[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4-41

[5]肖正思•约瑟夫•阿罗著,钱晓敏等译.社会选择:个性与多准则[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6]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20-30

[7]张金娟.住宅区物业管理模式的优化与创新[J].城市问题,2013(7):2-8

建筑产品论文第7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精益化管理

Abstract:For the domestic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urgently need to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demand and lean construction is less used to this situation,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universal existence question, shallow to discuss the lea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Key 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lea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我国建筑业在生产能力、生产规模、经济效益、技术装备水平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随着国家经济政策和投资结构的调整,特别是在以扩大内需、增大基础设施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的背景下,建筑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场空间和发展领域有了新的拓展,我国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作为支柱产业的地位日益巩固。但是,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建筑企业的发展。

1.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生产率偏低

劳动生产率是反映一个产业生命力及现代化程度的最重要、最综合的指标。中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相当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韩国和意大利等国建筑业从业人员总和的1.85倍, 是美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的4.5倍。然而,中国建筑业的年产值却只相当于美国建筑业20%,其劳动生产率在20世纪90年代总体上相当于日本建筑业的1.25%。在国内,建筑业的劳动生产率(按总产值计)不及工业的三分之一。

2.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利润率较低

我国建筑产业的利润额是逐年增长的,但是,建筑业的产值利润率始终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从1999年的1.5%仅仅增长到2006年的2.9%,利润率比较低,利润空间狭小。建筑业的利润率相对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3.中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产品质量差

建筑产品是建筑市场的客体,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城乡人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高 ,尤其是量大面广的住宅质量问题比较多 ,质量通病仍然存在。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优良品率不到全部竣工工程数量的5成。建筑产品质量差有多方面的原因,例如,员工缺乏质量意识,建筑材料与建筑配件的质量问题等。建筑企业自身的原因是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不断的消除自身的原因,提高建筑企业产品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在市场上的声誉,提高市场竞争力。

以上三个方面构成了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模式——传统的粗放式管理。中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如果要发展,就必须转变管理方式,充分运用精益建筑理论,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拉大利润空间,提高利润率,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最终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精益化管理

要使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增强,应将精益建筑的思想应用到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逐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精益化管理。

1.精益思想

精益思想的核心是要力求节俭,消除一切不必要(不会增加价值)的活动,将成本、时间、资源诸要素的支出降到最小化。精益管理由最初在生产系统的管理实践成功,已经逐步延伸到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也由最初的具体业务管理方法,上升为战略管理理念。它通过提高顾客满意度、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加快流程速度和改善资本投入,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精益管理要求企业在为顾客提供满意产品与服务的同时,把浪费降到最低程度,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必须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包括人力、设备、资金、材料、时间和空间,创造出尽可能多的价值。

2.施工企业精细化管理

随着投资持续增长压力的增大、劳动关系管理的日益规范和劳动力成本的快速上升,以及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全面推行、五大诸强的迅速崛起,施工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施工企业盈利难度越来越大。虽然看起来市场很大,很多施工企业仍然感到活难揽、事难干、钱难赚,过去单纯依赖投标和劳动密集的传统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加强管理,通过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变得越来越迫切。精细化管理不再是追求行业领先的一部分施工企业的专利,而已成为所有施工企业的外在压力和内在需求。

3.施工企业由精细化向精益化转变

施工企业管理环节多,管理的时间和空间跨度大,管理复杂程度较其他类型企业更高,基于自身或他人的成功经验,对企业各项管理活动进行细化,建立管理运行的程序和规则十分必要。经过十多年精细化管理的推进、实施与改进,一些施工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又快又好发展。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施工企业在管理精细化的基础上,还要实现从“做好每件事”到“做的每件事对企业都要有价值”的理念转变,运用精益思想,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管理不是最终的目的,一切管理工作都要进行一个前提审计:是否能改善企业运行质量、提高企业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精细化管理着眼于管理过程,也就是做好每一件事情;而精益化管理才是真正的着眼于结果,使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对企业有价值,而且实现价值最大化。从精细化到精益化,既是一种理念的提升,也是一种方法的调整。

4.精益化管理推动施工企业迈入发展的新境界

建筑业是其他各行业赖以发展的基础性先导产业,全社会5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要通过建筑业才能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我国若要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必不可少,从而也就保障了建筑业的总需求和建筑市场的总规模。从早年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到近几年的房地产投资驱动,再到未来几年铁路、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上升、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由房地产供求突出矛盾导致的建设需求,都将较好地保障建筑企业的外延扩张。

但我们也要看到,全国有近60000家建筑企业,由于建筑业进入壁垒相对较低,退出壁垒相对较高,导致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从而使建筑业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和产品的同质化严重。由于大多数企业以相似的业务和经营管理模式竞争,为了释放自身生产能力,竞相压价、恶性让利、业主拖欠已经成为常态,行业利润率水平长期徘徊在1%-3%左右,属于国民经济中的低利行业。外延扩张的基础和市场竞争的激烈,对施工企业内在素质要求也相应的提高。2004年以来,建筑业企业数量一直低速增长,甚至是负增长,建筑企业结构调整的速度加快,产业集中度正快速上升,每个建筑企业都面临生存与发展的双重挑战。我们可以看一看近几年中国500强企业的排名,虽然建筑业是我国经济结构中增长最快的市场,但许多企业的排名却一路下滑,甚至是加速下滑,也充分证明了“慢进则退,不变则亡”的法则。精益化管理为施工企业打开了一扇大门,迈过去是光明的前景和敞亮的通途。管理是否实现精益化,将成为决定企业未来发展命运的分水岭,容不得施工企业半点的犹疑和侥幸。

三、企业精益化理论的缺陷

精益化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必然发展趋势,虽然在我国建筑行业已有不少企业进入精益化,但精益化理论中仍存在以下不足,导致真正成效显著的企业并不多。

(1)精益建筑理论发展时间不长,整个理论体系的构架还没有形成,标志性的成果和相对成熟的技术还比较少。

(2)目前对精益建筑理论的研究是分散性的,把精益建筑理论现有的成果整合应用到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的研究还非常缺乏。

(3)精益建筑理论在某些方面还有缺陷,对于应用时克服缺陷的研究还比较浅显,尚需进一步研究。

四、结束语

精益化理论虽然仍需进一步研究完善,但作为当今世界建筑业的先进模式,已经引起中国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关注。精益化的引入,是传统建筑企业的一场革命,是传统建筑企业发展的一个机遇。精益建筑的应用能够帮助建筑施工企业打造出一支世界一流的管理团队,促进建筑施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观念转变,树立精益思想,改变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现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精细化管理将使施工企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精益化管理将使施工企业发展进入新境界。

参考文献:

[1] 刘贵文 金志刚,中国建筑业国际竞争力评价,国际经济合作 2007 年第 7 期.

[2] 中国统计年鉴2008.

[3] 闪海燕,我国建筑业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思考,中州煤炭,2006年第 4期.

[4] 李广,精益思想在建筑业中的应用研究,天津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4.

[5] 王涛,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及对策分析,大众科学,2007.

建筑产品论文第8篇

关键词: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实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取得了飞速的发展,随后我们对于自己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要求相应提高,当然,竞争也由此显得异常激烈[2]。那么建筑企业如何在百花齐放的竞争中获得优势,得到广大用户的青睐呢,这需要建筑企业深入的思考。

1 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

1.1施工问题

现在在我国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建筑施工人员中大多数没有经过太专业的文化教育和系统的相关知识培训,由此他们在工作时安全意识、行为操作等方面并不一定能够做到规范化,而从这些方面产生的一系列安全和质量问题也就难以避免[3]。同时由于工人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较低,这些在客观上难以弥补的缺陷很容易让建筑工程在前期工序就留下隐患,如果后期工序因为某种疏忽大意没能检测出来这些遗留的隐患,那么更严重的情况出现也必定无法避免。

1.2质量问题

因为我们对建筑工程的外观要求也随着时展而提高,一些建筑企业舍本逐末的单方面追求形式,忽略了施工当中各种要求。且许多管理层的工作人员也有心存侥幸的心理,为了节省工作时间或者公司经费,总认为建筑工程有某种捷径可走,在建筑工程建设中没有及时的将产品交给技术部门检测,以导致后来的各种情况发生,来不及挽回[4]。

1.3材料问题

如上所说,一些管理层的工作人员或者材料采购员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没有按照正规的流程和渠道进货,故意忽略用户的细微要求以达到自己方便快捷的目的,以至于后期的工程不符合用户要求。此外,材料用量不当、使用不当、管理不当,以及检测不标准等,都是导致最终建筑产品不合格的重要因素[5]。

2 控制质量的原则

2.1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由于使用材料的特殊性,以及工程量的关系,建筑产品是一种直接关系到用户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产品。且一般来说建筑产品的使用年限都很长,所以在质量方面绝对不容有失。不管在施工阶段还是后期的管理阶段,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这一原则,一定要作为建筑产品质量控制的首要原则。

2.2以人为核心

不管是美观的建筑还是质量上乘的建筑,人是绝对的劳动力和创造力,这一点永远都不会变,所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非常重要。无论工作在什么岗位,态度决定一切,所以如果能以人的主观性,积极去监督保证建筑产品的安全质量,减少人为失误尤为重要。

2.3以预防为主

以预防为主,如同上面所说,在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我们都要求质量管理和检测工作人员认真仔细检查,将各种问题解决在交付用户手上之前。而对产品的初期检查、中期检查、后期检查,在确保质量的同时能够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2.4以数据说话

一个具有团体荣誉感和企业归属感的团队,在他们心目中不管前期的工程产品进行得如何认真仔细,最终的建筑产品质量评价才是他们真正的成绩。实测数据就像一把标尺,在最终交付的时候检验一切真伪。

3 施工质量问题的解决措施

3.1加强建筑材料的质量审核

建筑材料是建筑产品的基础,如果建筑材料的质量不过关,施工人员再怎么遵守施工操作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再怎么认真仔细检查也无济于事,无论多么先进的补救措施到时候也只是多此一举。因此,在施工的时候应当严格仔细的对建筑材料把关,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能使用。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企业对自己所选材料都必须保证“三证”合格,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证。凡是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当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将材料进行更换。

3.2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素质

施工人员是建筑产品的直接作用者,所以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行为规范能力直接关系到建筑产品的最终质量品级。在这点上我国跟发达国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也要求我们的管理层和技术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素质。在次方面,企业技术部门应当有计划有规律的针对每一位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到培训后期再进行考核,最后由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分配,将适合哪一道工序的工作人员分配到他该去的岗位,这样不仅能大幅提升建筑产品的质量,而且施工效率也将事半功倍。

3.3健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任何一个企业,不可能也不能没有自己的员工管理制度。而建筑施工企业,却不止需要员工管理制度,产品的管理制度同样必不可少。标志一个企业到底成熟与否,就在于他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成功、独立。作为一个生产型企业,对于质量我们应该精益求精,不能有丝毫懈怠。有了材料质量的保证,有了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保证,那么在管理制度上,对于建筑产品的质量检测,也就是一个完整建筑产品的收官阶段,不能有任何马虎,这是对自身企业负责,也是对用户负责,更是一个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4 结束语

一个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的不仅是用户经济财产的安全,更重要的还有用户的人身安全。想要自身稳定发展,建筑企业必先为自己赢得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而这个环境,自然是在用户和时间的考验中获得,建筑企业应该不断从实践中吸取教训和经验,让自己走的更远。

参考文献:

[1]宋彬彬.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措施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2,(17):373

[2]黄玉姣.浅谈建筑施工质量监管[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2012,(05):442-443

[3]顾益平,周建会.浅议当前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现状及管控措施[J].科技信息.2012,(2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