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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汇报材料赏析八篇

时间:2022-12-27 09:07:16

征地汇报材料

征地汇报材料第1篇

一、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手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程序繁琐。

首先,省级外经贸部门在项目核准前,要求拟以现汇出资的境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以实物投资方式出资的可免除该项审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还要求满足对外投资不能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账上要有相应的银行存款和企业前几年经营没有亏损等基本条件;其次,企业申请材料上报至省级外经贸部门后,一方面由企业直接登录商务部网站录入申请《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相关数据,另一方面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公函向企业拟投资国别的我国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意见,待收到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同意”的复函后才能出具项目核准的批复;第三,虽然对一定额度内的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出核准批复文件后,其纸质文件只要报商务部备案,但“备案”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再核准,由商务部核准后再将《批准证书》的号码发送给省级外经贸部门,再由省级外经贸部门代商务部打印纸质《批准证书》,企业拿到《批准证书》后,才能凭以向外汇管理部门去申请购汇和办理外汇登记。

2.材料繁多。

应该说,外经贸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要求企业自身提供的审查材料已经相当少了,材料繁多主要反映在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购外汇和外汇登记几个环节上。一是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企业除了要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一套与提交给外经贸部门同样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些企业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就要专门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既耗财,又耗时),还要提供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和银行对账单,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还需提交评估报告、收购协议等相关材料。二是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企业除了要填写《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附上《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企业章程、合同,境外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境外企业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材料外,还要提交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文件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整个登记材料不下十几种。三是批购外汇汇付境外。企业要办理批购外汇和境外投资资金汇出,除了要书面申请,附送外经贸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以外,还要再一次提供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

3.过程长久。

从目前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的一般程序看,纵向主要有三个层次,企业――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初审转报)――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批复或复审转报)――商务部(备案或审批、发证),如果以每个层次平均在6-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环节的工作计算,那就是20个工作日,加上传递在途时间就已超过了1个月,当然这仅仅是理想的结果,实际时间长得多。横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外汇审查、批汇和登记,按照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办理时间,每项业务在“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这样的话,就算登记和批汇同时受理,那也需要40个工作日,实际日历时间也就要达2个月。二是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平均回函时间一般也需5个工作日。所以,综合起来,按照目前的核准办法,从企业提出申请到外汇汇到境外一般要3个月,中间如果出现要补充财务审计工作、补充审核部门认为要增加的资料、经办或签批人出差、休假等而耽搁的时间,就要4-5个月甚至半年。

二、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基本依据

1.管理办法应遵循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第一,境外投资是一项跨国界的经济行为,理应遵循国际惯例,而不应仅仅按在境内设立企业的法律规章和思维方式来设计制定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境外企业(机构)设立后,其本身就是所在国的法人单位或合法组织机构,必须遵从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我们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是否允许国内企业把资金投到国外,而这种“许可”的设定,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其投资行为是否损害我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至于投资风险的评估、市场情况、经营盈亏等问题企业决策时必须也必然会慎重分析研究,应属企业自主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为,政府部门不可能也把不了这个关。当然,企业可能由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政府有义务针对企业拟投资的国别地区可能出现的政治和经营风险给予必要的提醒。

第二,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应区别对待。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部分中小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完成,使非国有的企业法人已占了企业群体的绝大部分,因此,我们对境外投资的核准手续也应当适时加以调整,放宽对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而对国有或国有资产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企业,应从对其国有资产向境外转移的源头上加以控制,实施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并与世界经济体系接轨的重要标志。这客观上要求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则去管理境外投资。在企业看来,“时间就是商机”、“时间就是金钱”已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从实践过程反映的状况分析,企业从考察、可行性论证,到决策境外投资事项的过程相对较长,但一经做出决定,行动迅速。因为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往往对资金的到位、货物的发运和筹建期都有时间约定,但没有这些文本,企业又无法起动境外投资申请,而由于核准手续复杂,过程长久导致企业在约定期限内汇不了投资款项或发不了投资设备,甚至出现货物滞留在港口等待批件报关装船的情况。

2.贯彻效率优先原则。

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繁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节太多,一个境外投资项目的整个核准过程要经过十几道环节(还不包括部门内部的流转环节),就算每个环节都能在3个工作日办结,累加起来也要1-2个月的日历时间。因此,只有减少环节,才能使核准程序开上“快车道”。对那些“例行公事”和重复性的环节应予取消。

3.所需审查材料的多少,应按照有无使用价值来设定。

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查,主要是按照许可事项的法律规定对必须由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作形式审查。材料种类和数量多少,应该本着合理、合法、必要的原则来设定,也就是说,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合乎情理的,而不是与所申请事项无直接关系的间接资料,因为如果设定间接材料,就很难把握限度,容易出现“本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之类的不透明条款;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如可行性报告、实物投资清单、无形资产作价资料等由企业单方面编写制作的资料缺乏法律效力,可以舍弃,合同、章程比可行性报告内容更详细,条款更规范,而且都有各方权利人签字,投资实物的出境报关单比企业自编的清单更具法律作用;至于必要性问题,就是审核部门对被审查资料是否都采信和使用,如果不管有用无用,仅仅是为了满足本部门自身的所谓“资料齐全”的要求,就有悖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基本原则精神;另外,属于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文件不应再让企业倒过来提供。

4.人停事不能停。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过程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拔走无填充”的现实情况造成的,虽然好多部门都说设有“A、B角”,但实际操作中往往经办的“A角”不在,“B角”就办不了或是找不到“B角”。有时候遇上经办人或他的上司或上司的上司(部门内部要逐级签批)出国、出差、外出开会、公休假等,只要其中某一个人不在就无法办理。所以,只有每个环节真正实行“A、B角”的工作制度,做到人停事不停,而且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认真负责地为基层、企业服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办事效率。

三、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几点建议

1.简化程序。

第一,除国有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项目核准前“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前置条件。谁都知道,在项目核准前,如果企业打算以自有资金解决投资款,也不可能提前几个月把资金存在银行不流动;如果通过借贷途径解决,项目未核准,银行也不会轻意放贷给企业;至于审查企业前几年盈利状况,我认为企业盈亏状况与能否对外投资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某些企业就是因为在国内的竞争力衰退,才决策到境外投资寻求新的增长点来解境内母体企业之困,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理解,意味着近年注册的新企业就不能对外投资,这没有道理;至于对企业累计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净资产的50%,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因为投资额和净资产之比是指企业对境内外全部投资和所有者权益在某一时点的余额之比。所以,待商务(外经贸)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后,企业凭《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申请汇付投资资金和办理外汇登记更为合理,与以实物形态对外投资的企业相比也不失公平。

第二,除规定需商务部直接审批的项目外,在省级核准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编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同时报商务部备案。从目前办理的情况看,省级核准批复下达后,《境外投资批准证书》颁发前,企业的对外投资工作根本无法实施。建议由省级审批的项目在统一使用商务部印制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排证书号码,并在号码前加注地区简称。这样,一方面可以省掉省级核准批复,另一方面商务部的备案也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备案,把商务部的部分工作量分散到各省(区、市),从而大大加快核准发证速度。

2.下放权限。

第一,把征询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的工作下放到地(市)。按照目前的规定,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拟对外投资项目意见是核准境外投资的一项前置条件,而且要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函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才受理。事先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意见是必要的,毕竟他们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比国内机构、企业了解更透彻,也能对企业到境外投资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协调解决一些困难,企业非常欢迎。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一定要在企业申请报送到省级外经贸部门这一环节才可以发函征询。发征询函的直接目的是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是否同意境内企业赴该国投资,至于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或机构去征询并不重要,因此,此项工作应当可以前移至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在企业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拟发征询函,甚至可以在企业赴拟投资国考察洽谈、签订合同、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当面咨询时,就把征询答复函带回来,直接作为企业申请材料的附件之一,这样就可以省去企业申请材料转报到省级外经贸部门后再发征询函的等待时间,还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沟通和联系,自觉地接受相应的管理。

第二,下放核准权限。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一样,下放境外投资核准权限,是缩短核准时间的重要举措,也是区别重点与非重点产业、重点与非重点国别地区、重大与非重大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的切实方法,应当积极推行。建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与境外投资的用汇审批权限相匹配,除商务部确定的对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由商务部审批外,对其他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凡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并发证,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由地(市)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统一发证。这样做的结果,看似加大了地方主管部门的权力,实为加重了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在核准过程上,对1000万美元以下非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至少可以减少10-20个工作日。

3.削减材料。

从目前对境外投资项目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看,建议削减以下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的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是企业在进行实地考察后编写并由董事会和经营者讨论通过的,到底可行不可行,能不能取得预期效益,风险有多大等等,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客观上无法对其可行性做出正确判断,除非组织相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认证,这既没必要,也无可能。

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对账单。企业的资产和盈亏状况一般是银行放贷前需要查验的资料,不应成为同不同意其对外投资的依据。企业资产和盈亏,无论反映的是时点还是时期数据,只要企业在运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实物资产既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变现投资。以前年度亏损不等于今年和以后一直亏损,就是为了扭转母体企业亏损局面才到境外投资办企业也毫不奇怪。

境外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董事会的构成一般都与股权结构相匹配,在境外企业《章程》中都会明确表述,至于人员名单,一方面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不一定都是控股的,有些仅占很少的股份,政府不可能去干预董事的任命;另一方面,即使是中方控股的境外合资企业,母体企业委派谁当董事,也是企业自己的事。

境外企业(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账号。究竟是先办营业执照还是注册资本先要到位,各国(地区)的做法不同,国内成立企业,注册资本入资的验资报告在前,而注册登记发执照在后。把提供境外企业注册证书(营业执照)一律作为能否批购和汇付外汇的要素材料是不恰当的。而境外企业开户银行和账号资料应属于母体企业在境内开户银行汇付外汇时才要向银行提供的,否则钱也汇不出去。

另外,要求企业申报的材料都应公开、透明,不应为了本部门的方便,埋下诸如“本部门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的伏笔。而且,由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批复、证书,不能要求企业再倒过来提供给自己。

征地汇报材料第2篇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拟定于年5月,具体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二、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

场班子全体成员,并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指导组派人参加,场党员群众代表和党外人士列席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基本内容和目标

主题:“科学发展,奋起赶超”

基本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在分析问题,重在总结经验,重在明确方向,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目标:通过专题民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思路,并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奋起赶超”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

1、广泛征求意见(4月30日至5月5日)。通过和基层党员群众座谈,印发征求意见表,设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对征求的意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原原本本地提交给场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

2、开展谈心活动(5月6日至5月9日)。场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每一位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并与各自联系的党支部党员谈。谈心时要敞开思想,触及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3、认真准备发言材料(5月9日至5月11日)。场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前一阶段学习教育、深入调研和“推进科学发展,建设活力德安”大讨论的成果,撰写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主题鲜明、认识深刻、剖析准确、改进措施明确,重点围绕班子和个人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思路等内容展开。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分析检查集体发言材料。客观分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在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等方面形成共识。

2、班子成员进行个人发言。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敢于查找和正视问题,注意防止和避免空泛议论、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等现象。要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总结汇报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应先班子、后个人,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后其他班子成员,逐个进行。

4、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认真剖析根源;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要做出负责任的说明;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解释。

5、形成会议纪要。

六、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

1、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报告。根据班子、个人发言材料,完善、修订分析检查报告,并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阶层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2、对民主生活会中班子、个人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研究、完善整改措施,使整改措施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4、结合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要求,逐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七、相关材料存档、上报

征地汇报材料第3篇

根据财税[2002]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所以,免抵税额包含“免”和“抵”两部分内容。

如果生产型出口企业当期有免抵税额,则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其中多少属于“免”税额,多少属于“抵”税额未作区分,而“免”和“抵”在政策享受上却有着性质的差别。因为所有出口的货物都享受了“免”税政策,所以就存在“有‘抵’税”和“无‘抵’税”的差别。

有“抵”税的情况发生在有内销的企业,企业用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材料和动力所包含的进项税去抵减了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使当期实际应纳增值税变小,甚至变为负值,实际意义上这部分出口货物进项税已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被退还了。所以,财税[2005]25号文对此情况要求用免抵退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的生产企业应补缴这部分免抵税额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这应该不会引起异议。

而无内销业务的完全出口型生产企业,因无内销所以不会发生“抵”税情况。但是,由于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与进项税额无直接联系,所以当出口货物能较高定价(这种现象肯定是国家所鼓励的)、退税率较高时,计算出的当期免抵退税额可能大于当期留抵税额。当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留抵税额时,根据“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就产生了免抵税额。很明显,由此计算产生的免抵税额实际上属于“免”税或不予以退税的内容,企业没有发生“抵”税情况。然而,由于一直以来将“免”税额和“抵”税额混合为“免抵税额”,并且财税[2005]25号文又简单将“免抵税额”作为计税依据,所以造成了纯出口型生产企业承担了不应承担的税负。

如对于纯出口的外资企业,因其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只交纳地方教育费附加(2%,浙江地区),相对增加的税负轻些;而对于纯出口的内资企业,因需就“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相对增加的税负就重了。如笔者在对某纯出口的外资企业做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时发现,该企业2009年12月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显示当期危抵税额本年累计为3,537,041.56元,因此交纳地方教育费附加70,740.83元;如果该企业为纯出口的内资企业,则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24,444.99元。

那么为了节税能不能找到一个平衡点,使企业当期免抵税额为0.00元呢?让我们一起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来探讨一下: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从上述计算公式中看出,要想让当期免抵税额=0,只有使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才能实现。

因为是纯出口企业,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0,假设上期留抵税额=0,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0-(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绝对值就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假设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则免抵退税额抵减额=0,则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7%-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7%

不含税购进原材料金额×17%>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7%

不含税购进原材料金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而要使上式实现,企业是不愿看到的,因为企业购进原材料生产加工后,附加值已实现,所购原材料一般不会大于出口售价。所以纯出口企业要使当期免抵税额0是不易实现的,如果实现也只是亏损企业,这是企业不愿看到的,这样的企业也无法长期经营下去。

征地汇报材料第4篇

1、考察准备。制定并下发换届考察工作方案,成立考察组并进行考察前培训,与县(市、区)党委沟通进点时间和工作程序要求,确定拟推荐人选的指导名额等。

2、考察预告。预告内容包括:考察领导班子的名称;预告单位和考察组接受群众反映情况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接待群众来访的地址等。预告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或内部公告等方式进行,预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3、召开领导干部会议进行述职、测评和民主推荐。

(1)参加领导干部会议人员:参照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2)述职。县(市、区)四家班子及其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在领导干部大会上述职(部分同志也可书面述职)。此外,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还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

(3)民主测评。参加大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表当场填写,由考察组收回;民主评议表会后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指定的意见箱,意见箱由考察组负责封启。

(4)民主推荐。参加大会人员对新一届领导班子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同时进行优秀年轻干部(正处级人选和副处级人选)推荐。

4、确定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参照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5、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公示。拟提拔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

6、考察。

(1)对现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

对现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公、检、法正职进行考察,面上个别谈话范围为参加领导干部大会的人员。谈话人数遵照换届有关文件规定。谈话内容:对领导班子的综合评价意见、对班子配备的意见建议;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价及进退流转的意见。

(2)对拟提拔人选进行谈话推荐和考察。

对拟提拔人选进行谈话推荐和考察分两步实施:

①面上个别谈话。面上个别谈话范围为:县(市、区)四家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谈话内容:拟提拔人选的现实表现、是否推荐、能否提拔、使用方向等。

②在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考察预告并进行考察。

提前1个工作日在拟提拔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预告。谈话范围: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数在20人以下的,原则上要找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单位人数在20人以上的,个别谈话范围是: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其他有关人员。个别谈话人数不少于40人。谈话内容:拟提拔人选的现实表现情况、是否赞成提拔使用等。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组同时还可采取下列方法调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

①查阅资料。查阅人事档案、年度工作总结、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等。

②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有关考察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③审计。请审计机关提供考察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④实地考察。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察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

⑤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察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县(市、区)党委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⑥民意调查。对现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意调查可以分别进行,也可以一同进行。民意调查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来自基层的、未参加民主测评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来自基层的其他人员。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是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或部门(单位)负责人的,根据所在班子和所分管工作的性质确定民意调查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直属各部门(单位)未参加民主测评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可以包括考察对象分管或所在部门(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服务对象。

⑦家访了解。有选择地对拟提拔对象人选进行家访,了解家庭情况、邻里关系情况、八小时以外情况等。

⑧同考察对象面谈。面谈可以就某一问题要求考察对象谈谈看法,或就分管的工作谈想法、打算等,以此了解考察对象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问题等能力。

7、考察反馈。

(1)确定反馈的内容和意见。干部考察组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对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特别是对优缺点形成正确的看法后,提出需要反馈的内容和意见。

(2)干部考察组反馈前,及时与主管领导沟通涉及到被考察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问题,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中的问题。一般要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反馈。

(3)考察组向被考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或领导成员反馈意见,要根据干部的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可直接向考察对象反馈意见,也可先向其主要领导反馈,由主要领导向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反馈意见。

(4)反馈后,要注意掌握干部对所反馈问题的改进情况。

8、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撰写考察材料。

(1)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每个考察组成员和考察小组将各自了解的情况进行消化整理。第二,进行情况汇总。第三,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

(2)撰写考察材料。根据汇总和分析的情况,撰写考察对象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分为领导班子考察材料和领导干部个人考察材料两种。

领导班子考察材料的基本内容包括:考察工作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民意测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考察组的评价和建议,包括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差),调整领导班子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

领导干部个人考察材料的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以及学6个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弱点、不足或问题;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综合评价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建议及使用建议。

9、汇报考察情况。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听取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汇报时,一般由各考察组组长汇报,考察组全体成员参加。汇报内容为:考察对象的优点、弱点或不足、民主推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评价等次或者使用意见等。

10、材料归档。

考察组汇报结束后,应向有关科室报送如下材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廉政鉴定意见表(拟提拔人选)、民主测评汇总表、民主测评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民主测评汇总表和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软盘。

二、任职前考察的基本程序

任职前考察和换届考察大同小异(相同之处参照办理),大致有以下几个步骤:

1、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建考察组时,有可能作为纪检领导干部人选的会同市纪委进行考察,到政法部门考察的邀请市委政法委派员参加,涉及到非中共党员人选的邀请市委统战部派员参加,到二层单位考察的邀请主管部门参加)。

2、沟通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考察预告。

4、开展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1)个别谈话的范围。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党委、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其他有关人员。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其他有关人员。

(2)个别谈话的人数要求。《关于加强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00〕48号)规定,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个别谈话人数一般不能少于40人;考核其他领导干部,个别谈话人数一般不能少于30人。

(3)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其他有关人员。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6、考察反馈。

7、撰写考察材料。

征地汇报材料第5篇

为有效解决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前的申报主体和资金运作问题,将年度城市建设用地纳入储备管理,并按土地储备方式进行运作。

二、实施步骤

第一步(2009年——2010年),将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的年度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中属市土地储备中心原有申报项目以及需招拍挂的项目,纳入储备范围。

第二步,本实施意见试行成熟完善后,将全部年度城市建设用地等项目土地纳入储备范围。

三、组织机构

储备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全面负责,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实施,近郊四区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作为项目属地化工作主体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完成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应工作。

四、工作职责

全市年度城市建设用地的报批和供应是一项系统工程,近郊四区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周密安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报批和实施工作。

(一)市国土资源局职责

1.全面负责并督促完成储备的相关工作;

2.具体负责年度城市建设用地的征集、申报、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于每年1月底前将年度城市建设用地汇总上报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并积极向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争取年度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确保项目用地需求;

3.对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储备工作中承担的项目征集、申报、土地储备等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

4.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工作。

(二)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职责

协助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展资金筹措、项目申报、土地征收拆迁、基础设施配套及土地平整熟化等工作。

(三)市土地储备中心职责

市土地储备中心承担纳入储备范围用地的具体工作。

1.负责储备用地项目的立项、选址等申报及地形图测绘、勘测定界等工作,并按报批要求协调组织各项申报材料;

2.负责筹措拟缴纳的耕地开垦费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确保按时上缴拟建项目应交纳的费用;

3.待省政府批复实施方案后,作为土地供应前的项目主体,负责项目的申报、资金筹措,并积极配合近郊四区政府完成集体土地的征收等工作;

4.负责具体项目土地供应前的土地依法利用。

(四)近郊四区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包括国家和省市区等所有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的初步征集工作,并按要求于每年11月20日前汇总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2.负责非储备项目用地的立项、选址定点等的申报和地形图测绘、勘测定界等工作;

3.负责辖区项目土地申报材料的具体组织。待省政府批准征收方案后,负责按程序于30日内上报《*市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等资料。待省政府批准实施方案后,于30日内按规定负责组织缴纳非储备项目用地的耕地开垦费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4.负责做好拟征收土地的前期公告、听证和社保工作,并按批准的方案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上述工作中,在经济区和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凡属法定程序和申报要求规定必需由近郊四区政府作为主体的,由近郊四区政府作为主体申报,具体工作由经济区或开发区负责。

(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林业局等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按时完成立项、规划、社会保障及林权审核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征集用地项目汇总阶段

每年10月10日—11月10日,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近郊四区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中心征集下一年度的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二)组织申报阶段

1.组织申报征收方案阶段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项目计划,于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31日前,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向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上报《*市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等相关材料。

2.组织申报实施方案阶段

《*市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经国土资源部、省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向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上报《*市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三)实施征收阶段

《*市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近郊四区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中心依据征地通知,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四)土地储备阶段

纳入储备的用地,经省、市政府批准转用和征收,并完成了征收工作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土地储备中心发放土地使用证。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的储备管理工作。

(五)土地供应阶段

土地征收工作结束后,由近郊四区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出具征地结束工作返函,市政府将按相关规定依法供地。

六、其它问题

(一)纳入储备的用地,经省、市政府批准转用和征收,并完成了征地工作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土地储备中心发放土地使用证。此土地使用证仅用于以下范围:

1.开展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拆迁及土地前期熟化整理等工作;

2.开展与土地征收及熟化等有关的资金筹措工作,如办理土地抵押登记等;

3.在完成土地征收、拆迁工作后和供应土地前,凭此证按有关规定利用土地;

4.其他和土地储备及用地报批供应、利用等有关的用途;

纳入储备的土地供应后,国土部门将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向新土地使用者颁发土地使用证。

(二)近郊四区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应履行各自职责,若不能及时上报非储备项目用地有关资料或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土地将由市政府交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储备,并安排他用。

(三)凡是纳入储备项目的用地,均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每宗用地的标定地价,并由国土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布。供地时,无论采用何种供地方式和向任何用地单位供地,标定地价均作为政府供地的最低价。

(四)为了保证储备的实施,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要保证储备所需资金的筹集。市财政应按市政府《关于土地储备收入返还比例的批复》(兰政函字〔2008〕71号),及时向市土地储备中心返还土地储备收入。

征地汇报材料第6篇

1.一般参保群体

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区城镇户籍;(2)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3)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年12月1日前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不需缴费,从年12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2.特殊参保群体

(1)缴费困难群体:①经残联部门确认的1-2级重度残疾人;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低保户;③经计生部门确认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的计生对象。

(2)经区农林水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等有关部门确认的被征地人员。

二、参保程序

(一)参保登记

3.符合《暂行规定》的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参保表》)和《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社区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4.缴费困难群体另需提供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的相关证明材料;被征地人员应提供经农林水、国土部门确认后的《区被征地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障申请表》。

5.社区协办员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以家庭户为单位整理齐全的相关材料,在《参保表》和《调查表》上签字、加盖居委会公章,并负责汇总《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群体确认汇总表》(附件3)和《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确认汇总表》(附件4),并上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街道事务所”)。

6.街道事务所负责审核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一并上报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

(二)参保变更

7.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以上内容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居委会申请变更,填写《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附件5),社区协办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街道事务所。参保居民本人也可到街道事务所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街道事务所经审核,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复核。

(三)参保注销

8.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跨区转移或死亡等情况的,应终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9.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附件6),以下简称《注销表》)。社区协办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及《注销表》上报街道事务所。街道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复核。

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

(3)跨区转出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4)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四)参保转移

10.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区转移的,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其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附件11),以下简称《转入表》)。社区协办员负责将有关材料上报街道事务所审核。转入地街道事务所将参保、转移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向转出地农保机构寄送《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附件12)。参保人员户口在本区内迁移的,只转移保险关系。

11.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需要跨区迁移的,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由原户口所在地区继续发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养老保险费收缴

1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参保人员应于当年10月底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参保人员在城居保制度实施当年应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对于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也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13.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定期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扣款明细信息传递至指定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根据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的银行卡上足额划扣养老保险费(不足额不扣款)。合作银行在扣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给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

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合作银行反馈的扣款结果信息导入新农保信息系统,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打印《个人缴费汇总表》,并从次月起开始计息。

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应及时提醒街道事务所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反馈给社区协办员,社区协办员负责对参保人员进行缴费提醒。至缴费截止日,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

1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实行按年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允许其在年满60周岁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时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部分。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社区办理补缴手续,填写《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附件7,以下简称《补缴表》),由社区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补缴表》上报街道事务所,待审核通过后,通知补缴人将需补缴的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

街道事务所应对参保人员的补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缴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将有关材料上报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心复核无误后,应在当月月末生成补缴扣款明细清单,传递至指定合作银行。

四、个人账户管理

15.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应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其他补助及利息。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额到账后,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将个人缴费额和地方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同时记入个人账户,并打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财政补贴汇总表》。参保人员可到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打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以及查询相关信息。

16.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出国(境)定居的,跨区转移或死亡的、可以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除政府补贴外,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还。

五、待遇支付

17.街道事务所按月通过农保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本街道符合条件领取养老金人员名单,并打印《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附件8),交社区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18.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所在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被征地人员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协办员负责审核并填制《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养老金公示表》(附件9),在社区公示栏公示7日后填写《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申报表》(附件10),在每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街道劳动保障所。

19.街道事务所应审核参保人员的年龄、本人及其子女参保缴费情况,并将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从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在每月15日前委托合作银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至个人银行卡。

20.参保人员在被判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本暂行规定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社区经办人员和街道事务所应及时提请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暂缓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在被判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养老金停发。拘役、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并提出申请,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应在1个月内审核,如符合发放条件,养老金应于次月起恢复发放,不补发,不补调。

21.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其死亡后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社区协办员和街道事务所向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和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次性领取手续。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六、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22.社区协办员每月底应收集本社区当月新增死亡人员信息,填写《区城镇居民死亡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3)上报街道事务所,街道事务所应于次月5日前将汇总上报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

23.区居民养老经办机构按年度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每年第四季度向享受待遇领取人员发放资格认证通知,规定认证时间和方式,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农保经办机构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后,从停发之日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征地汇报材料第7篇

一、坚持“背对背提”与“面对面谈”相结合,广泛征求意见

一是多措并举,广泛征求意见。局党委将征求意见作为分析评议阶段的基础工作来抓,先后发放征求意见信多封、制挂征求意见箱个、组织党员召开各类座谈会次、个别访谈多人次,广泛征求基层各界对我局党组织及党员的意见,力求实际效果。特别是在发放征求意见信过程中,按党员各自工作性质和特点,划分为党委班子成员、离退休干部党员和一般党员三类,并确定不同的征求意见范围。同时安排了个小组,划片集中发放。局党委统一印制和使用回执单,对每一封信都配发了贴好邮票的专用信封,既保证意见信按规定范围发下去,又保证了回收率。据统计,征求意见中反映党委(支部)班子和党员问题和不足分别有条和条,提出意见建议分别有条和条。

二是分层汇总整理,逐级反馈。搞好意见的汇总,是关系征求意见成果的关键。我局采取了分层次汇总的办法,局党委班子成员的征求意见由县试点办工作人员汇总,一般党员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征求意见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汇总。在汇总过程中,为每名党员列出一份明细单,详细列明党员所征求的意见,由支部书记负责逐一反馈到每一名党员。

二、按照“向党员说句知心话”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谈心活动

局党委统一印发了谈心记录本,在记录本上印制谈心活动内容、谈心方式、谈心数量等要求。要求每名党员谈心的人数不少于人,其中党委成员的不少于人。据统计,在活动中,党员共谈心多人次。对谈心认真,事迹突出的党员进行了宣传表扬,为活动开展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老干部支部黄世荣,今年岁,最近因病动了手术。为保证谈心记录如期完成,她在病房与探望的同事们谈心交心,征求意见,天时间与名党员和群众谈心,记录余页。防治站党支部党员、防治站站长周世昌针对防疫、疫苗供应、化验及深入基层技术指导等问题,先后与本支部名党员、名基层站长、名养殖大户谈心,形成谈心记录余页,余字。

三、深入开展“先进单位没有不合格党员吗”大讨论活动,为民主评议奠定思想基础

针对近年来县畜牧局工作连年先进,个别党员存有的“先进单位党员干部都先进,民主评议肯定评不出不合格党员”等模糊认识和错误倾向,及时开展了“先进单位没有不合格党员吗”的大讨论活动。工作中,一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辩论式座谈,使党员通过针锋相对的辩论,明白了“单位先进,不等于人人先进;党组织先进,不等于每名党员都合格”的道理。二是要求人人动笔写出心得体会,及时举办专栏进行了交流。局党委摘编了位党员的文章在《简报》上刊发,其中有的同志提出了“黄叶与绿树的关系”、“一斗米中*总会有几粒不成实的”、“先进单位有不合格党员是符合辩证法的”等比喻形象、见解深刻的论述。党员之间互相展开思想碰撞,切实增强了教育效果。三是局长、党委书记结合单位实际亲自撰写了《不合格党员与单位先进不先进没有必然联系》的体会文章,摆明关系,澄清模糊认识,表明自己决不护短,决心处置一切表现不合格党员的坚定态度,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在全局党员中引起了很大反响

四、开展“全会精神入心入脑”活动,深刻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

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局党委立即下发了《学习通知》,要求各支部继续利用周一周四晚和周五半天时间学习,开展讨论,不断加深对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月日《决定》正式公布后,还及时从网上下载打印原文,每名党员一份进行全面学习,真正使四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灌输到党员头脑中。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我党年来的执政经验、指导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办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切实统一了大家思想。

五、坚持“自己挖,领导审,党员评”相结合,切实搞好党性分析

一是自己挖,深入查找问题和思想根源。在坚持市里提出的“五对照”要求基础上,我们积极引导要求党员要“问三问”,即“党员先进性标准是什么”、“自己与先进性标准的差距是什么”、“今后实践先进性标准应当做什么”,认真思考,结合实际,完成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确保了党性分析不流于形式,提高了党性分析材料的撰写质量。每名党员都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认真分析、深入挖掘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组织纪律、宗旨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地撰写分析材料。

二是领导审,逐级把关审阅好党性分析材料。分析材料完成后,由各党支部书记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认真审阅,提出了明确意见,并反馈给每一名党员。对分析不深不透,组织掌握的问题没有摆出来的,责令进行修改,力求做到“六出来”,即把问题找出来,把现象摆出来,把例子举出来,把危害讲出来,把根源挖出来,把整改措施定出来。其中由市委督导组组长对其中名党委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亲自把关。

三是党员评,提高党性分析质量。审阅工作完成后,各党支部及时召开党性分析材料汇报评议会,每名党员认真宣读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其他党员进行讨论,之后统一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深刻、基本深刻、不深刻个档次,对测评满意率达不到的,坚决推倒重来。经测评,名同志的党性分析材料因分析不深刻而被责令重新返工。

六、坚持标准程序,积极稳妥地搞好民主评议

一是开好了沟通汇报会,超前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在民主评议前,各支部书记分别向党委班子汇报了本支部党员征求意见情况、党员思想动态,特别是党委掌握的重点人物的思想状况,加强了思想沟通,做到了心中有数,达成了共识。

二是制定严格程序,组织民主评议。吸收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名群众代表参与党员的民主评议活动,确保了评议结果的代表性、广泛性。局党委精心组织了民主评议大会,各代表单人单桌,规定填写选票的时间不少于分钟,保证了代表独立思考,真实的反映了民意。在投票中,分支部设立投票箱,并单独设立群众票箱,便于党委及时掌握投票情况,防止了走形式、走过场现象的发生。投票结束后由试点办工作人员分组汇票,督导组成员负责最终结果汇总,做到了严格保密。支部党员大会表决过程中,局党委专门制定了《支部党员大会投票表决党员格次主持词》,下发到各支部,统一了表决程序,明确规定了推选监票人、投票记票等具体工作流程,防止出现纰漏。

三是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为党员准确定格。按照评议得票情况,参考党员平时表现和群众意见情况,不“以票定格”、不“以票取人”。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初步确立了名重点人物。在此基础上,各支部书记、党委成员分别与重点人物谈话,并进行认真记录,根据谈话情况和确凿证据,从名重点人物中圈定了名基本合格党员、名不合格党员,同时对其他党员的评议格次一块进行了研究。初步意见制定后,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评议结果进行了民主表决,全部获得通过。

四是妥善做好不合格和基本合格党员的思想工作。评议结束后,党支部书记和分管的局党委成员先后分别找他们谈话,最后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谈话,进行及时耐心的疏导帮教,按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从分析存在的错误事实和思想根源入手,帮助解开思想疙瘩,尊重和勇于面对评议结果。并安排专人进行了家访,做好不合格党员家属的思想工作,讲明组织原则和处置依据,取得理解支持,引导他们积极配合党组织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防止产生低落情绪。针对该同志家庭困难的实际,局党委还研究了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的实际措施,送上了党组织的温暖。同时选派名政治素质好、热心负责、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党员作为联系人,落实帮教措施,坚持一周一次谈话,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帮教情况。工作中,支部还结合实际交任务、压担子,安排这名不合格党员联系了一处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指导任务,以在工作中加强锻炼和考验整改。同时教育单位同事,对不合格党员不歧视、不孤立,为他们整改提高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目前,该党员思想情绪稳定,能够正确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他说,“由于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搞封建迷信,不仅自己身体受了伤害,给党组织的形象也抹了黑,教训是深刻的。这次评为不合格党员,是党组织及时给我打的一针清醒剂。我完全接受组织决定,一定积极主动地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七、依照“四讲四不讲”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

动员广大党员依照“讲党性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实话不讲套话,讲主观不讲客观”的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

一是召开各支部民主生活会。评议结果产生后,局党委下发了通知,明确了各支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的内容、程序及具体要求。局党委成员均参加了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其他党员做出了榜样。

二是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认真分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对其他党委成员逐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反馈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广大党员对本次教育活动的具体认识和反映,初步制定了下步的整改提高措施。整个民主生活会开得热烈有效,同志们有问题摆到了桌面上,为搞好下步的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按照要求,县试点办、市委督导组派人列席了会议。

征地汇报材料第8篇

我局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市委督导组和县试点办的指导下,自月日进入分析评议阶段以来,坚持群众评议与党委认定相结合,坚持以定性分析为依据,以定量分析为参考,对全体党员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议。截止到月日,已完成了分析评议阶段的主要工作。全局名党员共评议认定名优秀党员,名合格党员,名基本合格党员,名不合格党员,分别占:、、和。总结起来,我局在分析评议阶段突出抓好了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背对背提”与“面对面谈”相结合,广泛征求意见

一是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局党委将征求意见作为分析评议阶段的基础工作来抓,先后发放征求意见信多封、制挂征求意见箱个、组织党员召开各类座谈会次、个别访谈多人次,广泛征求基层各界对我局党组织及党员的意见,力求实际效果。在发放征求意见信过程中,按党员各自工作性质和特点,划分为党委班子成员、离退休干部党员和一般党员三类,确定不同的征求意见范围,同时安排了个小组,划片集中发放。局党委统一印制和使用回执单,对每一封信都配发了贴好邮票的专用信封,既保证意见信按规定范围发下去,又保证了回收率。据统计,征求意见中反映党委(支部)班子和党员问题和不足分别有条和条,提出意见建议分别有条和条。

二是分层汇总整理,逐级反馈。搞好意见的汇总,是关系征求意见成果的关键。我局采取了分层次汇总的办法,局党委班子成员的征求意见由县试点办工作人员汇总,一般党员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征求意见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汇总。在汇总过程中,为每名党员列出了明细单,详细列明党员所征求的意见,由支部书记负责逐一反馈到每一名党员,确保“原汁原味”。

二、按照“向党员说句知心话”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谈心活动

局党委统一印发了谈心记录本,在记录本上印制谈心活动内容、谈心方式、谈心数量等要求。要求每名党员谈心的人数不少于人,其中党委成员的不少于人。据统计,在活动中,党员共谈心多人次。对谈心认真,事迹突出的党员进行了宣传表扬,为活动开展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老干部*,今年岁,最近因病动了手术。为保证谈心记录如期完成,她在病房与探望的同事们谈心交心,征求意见,天时间与名党员和群众谈心,记录余页。防治站站长*针对畜禽防疫、疫苗供应、化验及深入基层技术指导等问题,先后与本支部党员、基层站长、养殖大户共多人谈心,形成谈心记录余页,余字。

三、深入开展“先进单位没有不合格党员吗”大讨论活动,为民主评议奠定思想基础

针对近年来我局工作连年先进,个别党员存有的“先进单位党员干部都先进,民主评议肯定评不出不合格党员”等模糊认识和错误倾向,及时开展了“先进单位没有不合格党员吗”的大讨论活动。工作中,一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辩论式座谈,使党员通过针锋相对的辩论,明白了“单位先进,不等于人人先进;党组织先进,不等于每名党员都合格”的道理。二是要求人人动笔写出心得体会,并及时举办专栏进行了交流,引导党员之间互相展开思想碰撞,切实增强了教育效果。局党委摘编了位党员的文章在《简报》上刊发,其中有的同志提出了“黄叶与绿树的关系”、“一斗米中总会有几粒不成实的”、“先进单位有不合格党员是符合辩证法的”等比喻形象、见解深刻的论述。三是局党委成员结合单位实际,亲自撰写心得体会,及时引导广大党员澄清思想认识,在全局上下引起了很大反响。我本人撰写了《不合格党员与单位先进不先进没有必然联系》的体会文章,摆明关系,澄清模糊认识,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

四、开展了“全会精神入心入脑”活动,深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

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局党委立即下发了《学习通知》,要求各支部继续利用周一、周四晚上和周五半天时间学习,开展讨论,不断加深对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月日《决定》正式公布后,及时从网上下载打印原文,每名党员一份进行全面学习,真正使四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灌输到党员头脑中。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我党年来的执政经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办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五、坚持“自己挖,领导审,党员评”相结合,切实搞好党性分析

一是自己挖,深入查找问题和思想根源。在坚持市里提出的“五对照”要求基础上,局党委要求党员要“问三问”,即“党员先进性标准是什么”、“自己与先进性标准的差距是什么”、“今后实践先进性标准应当做什么”,认真思考,结合实际,完成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确保了党性分析不流于形式,提高了党性分析材料的撰写质量。全体党员都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认真分析、深入挖掘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组织纪律、宗旨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地撰写分析材料。

二是领导审,逐级把关审阅好党性分析材料。分析材料完成后,由各党支部书记结合党员本人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认真审阅,提出了明确意见,并反馈给每一名党员。对分析不深不透,组织掌握的问题没有摆出来的,责令进行修改,力求做到“六出来”,即把问题找出来,把现象摆出来,把例子举出来,把危害讲出来,把根源挖出来,把整改措施定出来。其中由市委督导组组长对名党委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亲自把关审阅,逐一写出了鉴定意见。

三是党员评,提高党性分析质量。审阅工作完成后,各党支部及时召开党性分析材料汇报评议会。每名党员认真宣读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其他党员进行讨论,之后按照深刻、基本深刻、不深刻个档次统一组织民主测评。对测评满意率达不到的,坚决推倒重来。经测评,名同志的党性分析材料因分析不深刻而被责令重新返工。

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积极稳妥地搞好民主评议

一是开好了沟通汇报会,超前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在民主评议前,各支部书记分别向党委班子汇报了本支部党员征求意见情况、党员思想动态,为超前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是严格程序,组织民主评议。吸收了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名群众代表参与党员的民主评议活动,确保了评议的代表性、广泛性。局党委精心组织了民主评议大会,各代*表单人单桌,规定填写选票的时间不少于分钟,保证了参评人员独立思考,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投票中,分支部设立投票箱,并单独设立群众票箱,便于党委及时掌握投票情况,防止了搞形式、走过场现象的发生。投票结束后由试点办工作人员分组汇票,督导组成员负责汇总最终结果,做到了严格保密。支部党员大会表决过程中,局党委专门制定了《支部党员大会投票表决党员格次主持词》,下发到各支部,统一了表决程序,明确规定了推选监票人、投票、计票等具体工作流程,防止出现纰漏。

三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为党员准确定格。评议大会之后,局党委根据党员得票情况,派人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党员进行了专门调查核实,切实了解了真相,摸清了事实,在此基础上,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初步确立了党员评议格次,做到了不“以票定格”、不“以票定人”。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评议格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全部获得通过。

四是妥善做好不合格和基本合格党员的思想工作。评议结束后,党支部书记和分管的局党委成员先后分别找他们谈话,帮助分析存在的错误事实和思想根源,引导他们解开思想疙瘩,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评议结果。局党委还根据个别同志家庭困难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帮助措施。同时教育单位同事,不歧视、不孤立、不打击,为他们整改提高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七、依照“四讲四不讲”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

局党委动员广大党员依照“讲党性不讲面子,讲主观不讲客观,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实话不讲套话”的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评议结果产生后,局党委下发了通知,明确了各支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的内容、程序及具体要求。局党委成员均参加了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其他党员做出了榜样。

二是见真着实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认真分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对其他党委成员逐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反馈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广大党员对本次教育活动的具体认识和反映,初步制定了下步的整改措施。整个民主生活会开得热烈有效,同志们有问题摆到了桌面上,为搞好下步的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有的同志反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象给人洗澡搓背,对本人思想的提高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按照要求,县试点办、市委督导组派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