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征地工作总结

征地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8-22 12:54:32

征地工作总结

征地工作总结第1篇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国发[20__]28号)精神,坚持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入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按程序进行农地准用和土地征收,切实抓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征地补偿、就业安置和住房安置等工作,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现实问题和长远生计。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成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本做法

(一)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我市制定了《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分别于20__年3月15日和7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已征地农民的社保资金筹集,采取由政府出一点、被征地农民出一点、土地收益补一点的办法解决。这两个《办法》把新征地和已征地的农转非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我市的全部被征地农民都享受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待遇。不仅解决了新征地发生的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而且将过去已征地的农转非人员纳入了社保范围,妥善解决了历史形成的已征地农民非常关注的社会保障问题。《办法》以20__年1月1日为界,将被征地农民分为两大类,根据区域、年龄、性别和征地时间的不同,对处于劳动年龄阶段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促进其就业并建立社会保险,对超过劳动年龄阶段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使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为妥善解决全市1991年以来的已征地农民的社保资金,市县两级政府将累计筹集近40亿元,作为全市已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

(二)稳步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费用

20__年2月,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对78号令中存在的住房安置补赔偿标准相对经济发展水平偏低等不足进行了完善。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化住房安置的,可享受8000元/人的奖励;自拆迁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可享受1000-3000元/人不等的奖励;选择现(建)房安置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过渡期超过12个月的加倍支付过渡费。

今年,我市结合征地实际情况,对青苗补偿、地上建(构)筑物补偿、零星树木补偿和种植户补偿标准做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提高了1-2倍,较大幅度地提高了被征地农民获得的补偿费用。去年底我根据修订情况编制上报了《成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方案》,今年3月已经省政府(川府函[20__]88号文)批准并下发了我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方案》。我市在严格执行新标准的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并报省政府批准,确保我市征地工作顺利开展。

(三)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拆迁安置问题

在征地安置实施中,为提高广大被征地拆迁农民的积极性,促进被征地农民的稳定,我市制定实施了以下奖励政策:(1)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鼓励货币化安置,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2)制定了农房搬迁及奖励政策。规定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这一政策的出台,实际上大幅度提高了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标准,有力地推进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有效缓解了被征地农民住房困难的问题,既有利于推动征地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又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收入。

(四)提高农迁房建设标准

在征地拆迁安置中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的原则。农迁房选址依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优先将区位条件、环境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块用来安置被征地农民。农迁房建设使用国有土地,房屋规划设计方案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生活习惯。农迁房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其质量标准不能低于经济适用房。

政策具体实施中,由于区域差异、房屋户型结构限制等原因,部分区(市)县特别是中心城区对被征地农民住房安置普遍超过人均35m2的标准,达到甚至超过40 m2/人,户均安置住房1-2套,总面积105-150m2。

(五)多种渠道促进被征地农民再就业

我市制定了《关于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意见》、《关于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被征地农民,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并享受由政府提供的再就业小额贷款扶持,用工单位享受国家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补贴优惠政策。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和筹集的促进再就业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技能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各区(市)县还采取规划市场、商业娱乐街,社区就业等办法,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

总体上讲,成都市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是规范有序开展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及时到位,住房安置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没有产生新的拖欠问题,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二、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 “五个不准”规定

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认真坚持“五个不准”规定,即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的不准拆迁,农民安置房点位不落实的不准拆迁,不按程序公告的不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到位的不准拆迁,项目用地(单独选址)补偿安置资金未能足额拨付给征地单位的不准拆迁。

(二)依法完善征地安置补偿工作管理体制

首先是

进一步明确征地管理责任单位,明确征地拆迁安置实施主体,不准企业或中介组织介入。二是建立征地工作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督察制度。三是农迁房建设工程必须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施工单位。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对征地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审计,严把征地补偿安置款支付关。五是抓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三)坚持按规划用地,依法按程序征地

成都市切实利用土地卫片检查以及相关专项检查契机,严肃查处并纠正各类违反土地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以租、非法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供地、严重侵犯农民利益等非法批地、供地、占地行为,坚持按照规划用地,依程序征地。通过规范用地和管地,进一步促进了征地安置补偿工作的规范实施。

三、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的征地安置补偿政策逐步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征地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现行的征地安置补偿标准,虽然在执行过程中已进行了提高,但仍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广大被征地农民也对修订政策的诉求也相当强烈。

二是住房安置实际执行标准不统一。中心城区各区在执行住房安置政策时,均不同程度提高了现行规定标准。虽然提高了补偿标准,有利于推动工作开展,但是由于各区之间的提高幅度不尽相同,导致相邻区域的农民相互攀比,给78号令的正常实施带来一定冲击。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贯彻国务院28号文件为工作主线,认真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的政策,落实国家严格土地管理的措施,做好现行征地安置补偿政策修订工作,做到依法用地和管地,实现好、维护好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修订完善征地安置补偿政策

围绕现行征地安置补偿政策在实际征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市对《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土地补偿

新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计算土地补偿费,按法定6-10倍的高限10倍确定补偿倍数;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耕地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与土地面积相挂钩。对人均土地面积不足0.6亩,按0.6亩计算。避免了因人均土地面积差异造成人均所得补偿费用悬殊太大的矛盾。新办法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分配给被征地需要安置的人员。

2、安置补助

新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缴纳被征地需要安置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发放就业补助金或生活补助费。

3、农民社会保险

新办法在《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即:

(1)原一类人员(男60周岁、女50周岁),由过去为其缴纳10年基本养老保险和10年住院医疗保险改为10年基本养老保险和10年基本医疗保险。

(2)原二、三类人员 (男满40不满60周岁、女满30不满50周岁),改为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1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领取额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费。

(3)原四类人员(男满18不满40周岁、女满18不满30周岁),在为其一次性缴纳领取额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费的同时,按每人3万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4)原五类人员(不满18周岁),按每人1.8万元标准向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发给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或生活补助费标准,每年按统计年度,随成都市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顺比提高。

4、住房安置

在住房安置补偿上,充分考虑我市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土地和房屋进行确权登记并发证的情况,新办法在78号令基础上作了较大修改。

首先,新办法对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人口住房,以《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正房建筑面积为依据,人均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的,采取还房方式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人口《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正房建筑面积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地上附着物正住房屋相应建筑结构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其次,新办法对未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住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人口进行住房安置作了特别规定,选择现房安置的,按人均10.5平方米增加修建经营性用房,作为被安置人员的共有资产,量化股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经营,收益用于被安置人员生活补贴;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人均10.5平方米,以上一统计年度经济适用房平均价格计算给予一次性补贴。第三,新办法规定土地被征收前,已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住房的人员,不再安置住房;将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非农业劳动者纳入住房安置对象。

总体上说,新办法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反应了我市当前的补偿安置水平。

征地工作总结第2篇

    一、领导重视,征管思路明晰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对全区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州地税局提出了:“全系统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抓手,健全各项制度。以税源管理为基础,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以征管质量考核为手段,落实各项责任。坚持征管首位,抓住重点,创新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税收征管工作思路,并下发了《**州地税局2009年税收征管工作重点》,对州直各单位全年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方向,突出了重点。2009年州直税收征管工作稳中有进,试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经验,税收收入有了较大增长,截止12月31日,州直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5.15亿元,同比增收4.41亿元,增长41.1%。其中,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14.17亿元,同比增收4.27亿元,增长43.2%。组织一般预算税收收入11.62亿元,同比增收3.50亿元,增长43%。超额完成区局和州政府下达的年度收入任务。

    二、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能

    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紧紧围绕“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按照“管用、统一、革新”的总体要求,对税收征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整合。如先后修订下发了《**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程(试行)》、《**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程(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基层各局结合本单位实际也做了大量的建章立制工作。奎屯市局结合“四位一体”互动工作机制,制定了《纳税评估互动机制实施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创新推出“限时派工”制度,做到了工作有安排、计划有落实、意见有反馈。察布查尔县局为减少纳税定额调整的随意性,重新修订了《个体工商业户定额管理办法》,对定额核定程序、时限进行了规范。征管制度的修订对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岗责体系建设

    区局制定的评价体系是全区地税系统开展税收业务工作的唯一规范,特别是该体系中《税收业务部门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和《税收业务工作操作指南》,对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做了严格的要求,并且与推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地税版征管综合软件相对应。今年7月,钱勇书记和张小平主任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指导精神,要求将岗责体系从基层局延伸到管理层,提出到2009年底初步建立起区、地、县三级联动的横向岗责体系基本框架的工作目标。我局根据钱书记指示精神,于7月31日出台了《**州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加快和深化岗责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全系统拉开了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序幕。经过我局各部门配合和积极探索,我们按照综合岗与业务岗、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局机关与基层局岗责考核相互联动和一人一岗原则,将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综合岗责考核办法、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融为一体,专门制定了《**州地方税务局岗位职责管理考核办法》。该办法规定州局机关51个岗位,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平均系数为100,分a、b、c三类不同等级系数对工作情况进行浮动考核, a类岗位系数为101,b类岗位系数为96,c类岗位系数为91,暂时无岗位工作人员考核系数为50,明确了考核中处室领导在工作中的连带责任。新制定的岗责体系减少了考核名目和考核次数,打破了大锅饭现象,克服了平均主义思想,达到了岗位设置合理、责任明确清晰、评价标准统一、监督考核到位的目标。

    同时,基层局也加快了岗责体系建设步伐。州局在霍城局率先进行试点,在整合原有目标管理考核和各单项考核制度基础上,集税收行政管理、税收执法岗位、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于一体的全员岗责体系,解决岗责不清和重复考核现象,实现纵向制度和横向岗责间的相互协调和监督。

    四、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

    在今年重新修订下发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中,明确了税收管理员作为管理一线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统一了工作程序和权限,细化了岗位职责。重点实施了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和减免税跟踪管理工作,并逐步形成了“执法有记录、过程有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有考核”的良性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税收管理员职责不清的问题,规范了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共3页,当前第1页1

    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是加强税源管理、有效监控税源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年初根据党组的安排,在奎屯市、新源县两局纳税评估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基础上,继续在霍城县、伊宁市、察县地税局进行纳税评估试点。各单位在试点工作中,针对各局税收征管工作的特点和重点,有选择的在建筑、房地产、交通运输等部分行业中实施纳税评估,在实施纳税评估过程中各局能够按照工作规程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推进纳税评估工作良性发展。进一步规范了纳税评估计划的制定、纳税评估的信息采集、纳税评估的实施、纳税评估的总结等环节,不断提高了纳税评估应用水平和纳税评估的质量。

    六、强化税源监控分析,建立有效的互动机制

    年初,我局按照“通过宏观分析发现问题,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通过约谈、实地核查等工作方式解决问题”的管理方法,制定了《**州地税局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工作制度》。并在奎屯市地税局、新源县地税局进行试点推行。具体要求是两局从税收分析入手,加强纳税评估,实施税源监控,加大稽查力度,形成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为稽查选案提供有效案源,稽查对税源管理环节移交的案件及时落实,税源管理部门通过稽查反馈结果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加以改进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试点的重点是通过深化税收分析,以税收弹性分析和税负分析为突破口,开展税收与经济对比分析,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税收增长明显低于相关经济指标的地区和行业盯住不放,真正找出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并加以改进。

    七、认真落实税收新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

    按照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州等四地州地税局推行应用综合征管软件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09]330号)要求,我州新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已于9月16日全面铺开,专门印发了《**州地税局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州地税局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的“一个意见、五个方案”。明确了上线工作中各基层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了上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在信息采集录入环节中,各县市局克服了人员紧、工作任务紧、网络线路紧、时间要求紧的困难,利用非工作时间,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圆满完成了征管软件上线第一阶段工作,为保证第一阶段信息采集质量,州召开了专题会议,详细听取了信息采集工作的情况,又组成11个检查组进行互查,督促指导各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并对做得好的单位进行了表扬。12月1日我州综合征管软件正式上线运行。

    八、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今年,州直各级地税部门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主要体现在:一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功能,积极推行“一窗式”服务,提高了办税效率;税收工作中,推行涉税提醒、稽查预告服务,用温和的方式帮助纳税人解决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广泛开展税法宣传。今年4月,各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 的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税收政策和法规。州局组织征纳换位宣传,在全系统开展的“征纳换位一日行”活动被区局列为税法宣传优秀项目。加强对兵团纳税人宣传,霍城县局在兵团广泛宣传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相关政策,使兵团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好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西部大开发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服务工作,努力培植后续税源。今年州直地税系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地方各税累计已达10473万元,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纳税户数累计达423户。四是加强网站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适应纳税服务工作新要求,州局7月份对**州地税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工作,新版地税网站集税收动态、政策法规、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等纳税服务功能于一体,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该网站访问量已突破32万人次,并在**州政府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一,在全区地税系统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二。

    九、认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发票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发票监控查询系统,真正发挥以票控税作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根据自治区地税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发票检查的通知》(新地税发[2009]224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结合我州发票管理现状,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提出了本次发票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发票管理和税务人员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保障税收收入。要求各县(市)局成立发票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密切部门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要敢于暴露发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发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今年发票专项检查中共核查发票14335份,其中信息录入错误1986份,比对相符发票6547份,需进一步核查和不属我州核查的发票为5802份。通过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和发票信息比对工作,暴露了发票管理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我们针对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和制定有效措施,并通过开展宣传、联合打假和专项整治等有效方法,以及要求税收管理员进一步强化对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等工作,提高了州直地税系统发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以票控税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纳税环境。共3页,当前第2页2

    十、2009年税收征管工作点

    (一)统一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程序。

    (二)应用完善新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系统。

    (三)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

    (四)协调解决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工作。

    (五)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

    (六)完善税收委托管理工作。

    (七)完善纳税评估工作。

    (八)完善“四位一体”互动工作。

    (九)加强发票管理工作。

    (十)加强重点建设工程税收控管工作。

    (十一)加强纳税人征管档案管理工作。

征地工作总结第3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耕地占用税自1987年开征至今已近20年时间,在保护耕地资源、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税局作为职能部门,在耕地占用税征管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主导作用。2005年,我们*县农税局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锐意进取,改变耕地占用税征收方式,全年未向基层所下达耕地占用税计划任务,全部由我们农税局征收税款20万元,全面完成了耕地占用税任务。下面就我们在征收管理中的的一些具体做法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强化政策宣传,增强依法纳税意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按照适用税额标准一次性征收。由于连续性不强,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使得该税在社会上的认知程度不强,一些纳税人对该税种并不知晓。同时,由于耕地占用税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才由财政部门改为地税部门征管,和其他工商税相比,征管手段相对落后,基本未形成用地单位和个人主动申报纳税的格局。且因该税种收入所占税收比重低,纳税人对其重视程度远不及其他工商税种。鉴于此种情况,为了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我们在加大耕占税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上下功夫。一是在认识上,把耕地占用税宣传作为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抓不懈。强化税法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宣传计划,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税法宣传的投入,坚持象抓征收管理一样抓税法宣传。一年来,先后在县报《涑源报》举办耕占税税收知识宣传专栏3期,在县电视台举办耕占税知识讲座4期,向纳税户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依法征税的良好环境。二是在内容上,既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又宣传开征耕地占用税的背景、意义以及目前保护农用土地形势的紧迫性;既搞好正面宣传,又加强反面典型的曝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偷骗逃抗和拖欠税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对象上,既搞好对纳税人宣传,又加强对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宣传,争取各级政府对耕地占用税征收的更大支持。四是在方式和手段上,既搞好“税法宣传月”的集中宣传,又抓好日常宣传。重点围绕征收活动搞好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培训,为纳税人提高“零距离”的服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耕地占用税的法规、政策,使耕地占用税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提高纳税单位和个人的国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形成了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良好环境。请支持原创网站

二、建立信息联动机制,确保税源清、底子明

税收管理的根本在于税源的基础管理。但在以往的耕地占用税征管实践中,征收机关和土地相关部门由于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信息来源不畅,征收机关不能及时取得占地信息,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大量漏洞。基于此,2005年,我们注重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由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征收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建立信息传递交流机制。国土局定期向我们传递他们经手办理的有关土地权属变更信息,我们也定期向国土局反馈在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土地信息,保证征管资料的及时传递,实现信息共享。于每月5日前完成交易纳税信息的比对工作,并对重点税源进行管理,填写《耕地占用税重点税源登记表》;三是完善工作规程。单位和个人获准占用耕地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我们。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县农税局申报纳税。土地管理部门凭完税凭证或者免税证明划拨用地,使“先税后证”真正落到实处。以上措施的实行,使我们能够及时掌握用地信息并组织征收税款,避免欠税形成;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完善,改变以往工作中征收机关对协税部门未税先证现象无有力制约手段的现状;同时,也使我们能够建起了税源清晰、齐全,账目记录准确的耕地占用税税源台账,使后续工作能够得以正常、顺利的展开。2005年,根据土地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我们及时掌握了4个企业占用耕地的情况,并将其纳入正管范围之内,征回税款2万余元。

三、严格征管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在税源管理正常化以后,我们进一步严格征管规程,加强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一是纳税人持国土局开具《*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收款(税)通知书》或《*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书》,在我局的办税服务窗口领取《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正确填写,并准备好有关纳税资料。二是递交已填写的《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税务人员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开具《耕地占用税完税证》。三是持《耕地占用税完税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四是凭《耕地占用税完税证》第二联到国土局办理土地出让、转让耕地占用手续。在整个办税过程中,我们制作了板面,全程“阳光作业”,实行“一站式”服务,“限时承诺”服务,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

四、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税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处罚各类违法行为,是确保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和维护税法尊严的重要保障。我们在日管中不断加大管理和检查力度,把耕地占用税与其它地方各税一同纳入征收管理之中,做到同征同管同查,对税收违法行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查处。每检查一户查前我们都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被检查户的税源、征收等等各方面情况,并与我们已经记录的台账相比较,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严格按照《征管法》的程序工作。去年9—10月份,我们经过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共检查13户次,查补税款4万余元,充分发挥了检查职能,极大的促进了征管工作的开展。为了有效遏止耕占税欠税的发生,我们对每笔欠税,都在征收台账上注明尾欠原因,根据《征管法》的要求严格执行纳税申报制度和滞纳金加收制度。2005年,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纳税款的2户企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4869元。通过严格的执法、规范的工作程序,我县的耕地占用税税收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全年纳税申报率和征期入库率有了明显提高,由于法制化、规范化的加强,征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也使我们的这项工作由被动完成任务型向主动申报型迈进。请支持原创网站

五、加强沟通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理解和支持

一方面,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再加上耕地占用税实行属地征管,要理顺征纳双方关系,准确掌握土地动态及时足额征收税款,必须紧密依靠当地政府,争取政府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目前的财政体制也使得该税种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以我局为例:2005年受县域经济发展影响,我局组织收入完成县级任务目标难度极大。针对该情况,我局主动向县政府作了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专题汇报,得到了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由政府出面协调征收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纳税事宜,上半年及时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近10倍,也为全局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下半年,我局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9万元,确保了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

征地工作总结第4篇

今年,我科(农村工作办、征地拆迁安置办、爱卫办)按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得到在区各部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及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得到各村(场、居)及街道相关科室、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求真的干劲,务实的作风,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计划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体人员凝心聚力、扎实苦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在治污治水、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治理、拆迁安置、规划报建及三农工作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科全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 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强化管理效能,促进机关工作不断适应发展的新要求。

(二)锐意改革、推陈出新,以“三农”工作为全年工作重点,进一步改善民生。

进一步落实工作岗位责任制和作风建设,抓重点工作,关注“三农”和民生。

1、落实岗位制,开展作风和廉政建设。根据在区下达我街重点任务中征地及拆迁工作和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10分。针对这一情况,科室上下高度重视,进行了全面工作动员和部署,为确保工作任务逐项落到实处,成立了征地拆迁组等共7个职能组,将工作职责细化到了每个组、每个岗、每个人,同时,强调分工不分家的团结宗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营造一个和谐、廉政的科室打牢了基石。

2、关注民生,为村及村民办实事。围绕区“惠民36条”和街2009年民生工程任务表,以整治城乡居住环境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农民生活生态质量;以解决历史房产办证及留用地确权历史遗留问题入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以解决

(二)以“创文、创卫”活动为契机,抓好“四大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和星级卫生街创建工作。

1、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努力创造优美整洁环境。积极承接区陆续下放的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河涌保洁等事权,组织环卫中心全面做好城乡环境卫生保洁,一是加强环卫领导班子和保洁队伍的建设,稳妥推进改革,以旧镇、金洲裕兴花园为试点,推行了“三定一包”的责任承包制,即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包保洁质量,探索出适合我街长效的环卫工作管理模式。二是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及时更换了残旧破损的垃圾桶、人力三轮车、手推车, 仅3.5L垃圾桶今年就新增10000个。

据统计,全年共完成33条道路、21个村(场、居)居委会、3个小区共543万平方米的保洁工作,完成23条河涌与3条外江376万平方米的保洁工作;清运、处理垃圾10.95万吨, 更新人力保洁车150台、果皮箱410个,新增45L垃圾桶10000个。依托下放事权,解决本地劳动力就业达377人。

2、以创建“星级卫生街”为纽带,严抓城乡卫生治理。

(1) 积极创建“星级卫生街”。严格落实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除“四害”等8个创建标准,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创建,我街成功“摘得”一星,成为南沙区首个一星级街道。

(2) 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及整治行动。牵头组织开展了第二十一个全国爱卫月宣传活动和第二十二个无烟日活动,清洁家园活动、妇儿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联合城管、工商和街职能部门开展了多次清洁大行动,如“靓穗迎国庆”等,使爱卫深入人心。

(3)以市场及周边为重点,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日常环卫保洁、环境卫生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金洲市场、旧镇市场和塘坑市场等市场的整治,指导及监督市场卫生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提高市场内部卫生环境管理水平,市场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

 (4) 抓好“四害”防除工作,预防病媒生物传染性疾病发生。加强领导,做好分工及协调,进一步明确了除“四害”工作机制,对各单位完善详细的除“四害”责任分工及标准,加强了“四害”监测及检查。今年,认真组织开展了以春季灭蚊、蟑螂、夏季灭蚊蝇及秋季灭蟑统一行动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全街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据统计,全年向群众派发各种宣传单张1500多份,投放灭鼠毒饵约3吨,下发各村(场)各类灭蚊、蝇、蟑螂等药品合计约245箱。

(5)整治“六乱”出新招。在整治“六乱”问题上加强了与重要企业、单位、商铺业主的沟通协调,提高依法经营的意识,加强与各村“两委”以及分管领导的沟通,提升其积极管理的意识,效果明显,使“六乱”现象得到较大程度的遏制。同时,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队伍对发现的“六乱”及“两违”行为积极、及时处理。全年,共协助城管中队整治乱摆卖、占道经营、乱堆放、乱拉挂、乱张贴、乱涂写27500宗;立案查处“两违”178宗,拆除违法建设17宗,清拆面积约5000平方米。拆除违法搭建窝棚12栋,拆除面积约2200平方米;拆除违法户外广告405宗,拆除面积3522平方米。

(6)加强卫生巡查、监督,及时落实整改。联合各职能部门不定期到实地巡查卫生、“门前七包”和“六乱”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卫生黑点,及时牵头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前后共清理卫生死角500多处,清运垃圾、杂草等5000多吨,整治路面积水及破损200多处。对来自区整改督办文件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等,牵头及时核实,立即组织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于两天内进行整改完毕,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今年共及时处理各类环境卫生交办函30多宗。

3、抓好治水工作,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用水环境。今年列入市任务的有5条村(居)的生活污水治理、4条河涌综合整治及第二批136家餐饮单位废水整治。在区的大力支持下,在街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以街主要领导牵头、我科具体落实的治水工作专项小组,先后召开两次治水动员大会,向各村(场、居)颁发了《南沙街2009年污水治理与河涌综合整治任务书》,与餐饮单位签订了《南沙街餐饮单位废水整治责任书》。根据治水工作进展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和协调会,积极跟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投标及施工等各个环节,严抓工程质量,按工期倒排表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基本按质、按量完成了年度治水任务目标。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开展并完成列入今年市任务的芦湾村、九王庙村、鹿颈村、南横村和红岭社区5条村(居)7个子项目的主体污水治理设施并进入验收阶段,完成其中4个子项目的绿化升级改造,现正开展几个项目的污水管网接驳设计工作。餐饮废水整治方面:积极开展任务书中136家餐饮单位废水整治,通过对136家餐饮企业经营情况调查中,排除停业、立案整治等原因,实际需整治的75家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在组织检测验收中。河涌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区水务环保局开展河涌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负责开展整治用地涉及征收工作。今年重点开展了金洲涌、芦湾涌、三姓围涌综合整治用地收地清场,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已基本完成任务。近期,根据区事权下放要求,对新立项的大涌涌等5条河涌开展前期的现场考察和设计方案论证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竭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以护、防、消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了护林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分级制;制订了各项护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对护林防火安全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强了对辖区内林地的巡查监管,做到了每月对护林员进行岗位专业培训,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每月组织人员召开例会。全年森防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本年度辖区林地无安全事故。

(三)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拆迁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以建设项目和金洲涌河涌综合整治等项目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征(收)地和拆迁安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抓好全局部署、重视拆迁工作。在街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定期开展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打造一支凝聚力强、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专业征(收)地拆迁队伍。多次组织开展廉政作风类及业务类培训,提高队伍的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及人员素质。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想法设法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深入细致的开展动迁工作。四是认真做好被征(收)地拆迁户及安置工作,严格执行南沙区的拆迁安置政策,把好安置分房的各项工作环节的关口,做到拆迁一户安置一户,同时,细致做好了安置后的服务工作和群众意见的疏导、排解工作。

截至11月底,我科按计划及进度要求顺利完成了12个征(收)地项目,共完成清场收地约1805亩、征地128亩,拆除临时棚类6743平方米、拆迁补偿商铺5间;强拆房屋两间、强制清理棚屋类3874平方米;居民拆迁补偿安置35户,拆除房屋面积5458平方米,其中新建房屋1728平方米;发放征(收)地拆迁补偿款约19,582,688元。

(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做好“三农”工作,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保障农民持续增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我科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各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方针政策,立足农业、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统筹与农村城市化管理、三防、畜牧、渔业生产及绿化管护等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1、积极协助各村做好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协助、指导、配合各村在积极发展、复苏农村集体经济,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全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约5982万元(其中:经营收入517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5465万元),其他收入 4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61万元。经济收入完成年度计划6400万元的 93 %。

2、周密部署,切实做好三防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提前谋划、积极部署、迅速反应。(1)密切关注天气,及时做好信息传达工作。(2)汛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海堤、水闸组织开展了整治维修,协助区对四个山塘水库进行维修了整治,及时补充三防抢险物资。(3)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三防值班制度,三防办人员时刻警惕,与各村(场、居)及三防水利设施管理人员密切联系,做好巡查、整治工作,提前排除各项安全隐患。(4)做好应急抢险工作,遇到汛情积极处理,妥善疏散、安置受灾群众,同时做好灾后清理、恢复工作。在今年的莫拉菲、巨爵等几次强台风中我街指挥有力、处置得当,上下齐心协力,全街安全度汛。

3、以试点为载体,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以试点,推行了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从7月份开始至12月份,试点村改革历经了八个工作阶段,审核并表决了我街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试点改革取得了初步成功,为全面推广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固化奠定基础。

4、加强荔枝的品牌建设,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抓住今年荔枝丰收年的好时机,积极协助举办第三届荔枝旅游文化节,以荔枝文化为媒,树立荔枝品牌,提高荔枝知名度,带动旅游服务业。组织参加在广州举办的“名优农产品展销会”,筹备省名优农产品展销会。今年,我街的桂味荣获“名优农产品称号”。

5、做好农业生产各项工作。完成2008年种粮大户补贴和2009年种粮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及水库移民资金的发放工作;组织并完成15条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申请上报;做好农机年审及安全管理工作,共年审手扶机10台;完成43户农机购置补贴的审核工作等。 

6、做好畜牧业生产、防疫防控工作及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今年,街畜牧业生产发展较平稳,生猪存栏量27412头,年出栏量29918,比去年略有下降,其他畜产品生产平稳。(1)采取生产情况统计关、强制免疫关、疫病疫情防治关、动物疫病的查源灭源关、检疫检验关和生猪生产质量关的“六大关”工作措施,严格防疫防控。据统计,我街家禽禽流感免疫接种达100%,生猪口蹄疫免疫率达95%以上;没有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鸡瘟等疫情发生;生猪检疫率达85%以上,家禽检疫率达80%以上。(2)采取饲养场产地检验关、屠场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关、屠场宰后检疫检验关、饲料经营场及饲养场添加“违禁药物”关“五大关”检测措施,监控饲养场、屠宰场生猪盐酸克伦特罗残留,协助区不定期开展检测,使群众吃上放心肉,全年未发生肉禽食品安全事件。

7、做好“村村通公路”和机耕路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础建设。对今年立项的“村村通公路”项目——环宇路处长线和旧桥重建组织开展招标工作,预计年底前进行施工;组织开展今年立项的3条机耕路建设,现在前期招投标阶段。

8、及时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及治理。及时更新2009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并联系各村、场、居的地质监测员对街辖内地质隐患点进行监测,并及时向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上报险情,全年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圆满完成。开展国土局事权下放的3个地质灾害点排险工作,组织摇珠确定了代业主单位以及设计单位。

(五)协助开展房屋报建、土地利用等相关工作。

1、积极协调处理村集体及群众土地、房屋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一是用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开展原17个拆迁小区的房产证办理工作,已完成小区共28拆迁户的房产证办理,目前正对16个拆迁小区之一的拆迁小区着手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二是积极开展留用地确权工作,与区积极协调解决留用地确权问题。此外,积极协调在虎门污水提升泵站项目收地工作中的土地争议,协调处理土地已征未补的历史问题,协调处理东部公司游艇俱乐部用地涉及砂石码头征地历史问题等,均取得积极成效。

2、立足服务群众的精神,协助群众进行房屋建设报建。秉着一贯认真负责的态度受理我街村民、居民的每一宗私房报建案件,为报建人提供周全的服务。据统计,今年向南沙规划分局递送办理私房报建工作共计100宗。

3、积极开展廉租房及危房改造申报的调查工作。(1)按照区国土分局要求,开展我街廉租房租赁补贴的申请审核报批以及发放后续工作,目前为止,经批准成功申请廉租房补贴的有223人。(2)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南沙街各村、场、居及单位切实做好房屋安全工作,明确房屋安全管理专职负责人,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向各村(场)传达农村危房改造精神,开展危房改造申报接收工作,目前第一批共收到申请表共27份,2份符合改造要求并已公示。

4、其他。协助区规划国土局开展村庄规划工作,参加村庄规划现场专家讨论及村民征求意见大会,提出规划指导意见;协助区国土分局开展第二次全国土调查,对全街的17个村(场)的历史征地情况进行了摸查;开展第四次卫片新增120个图斑的摸查工作,完成查处任务。

(六)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

1、建立并完善街招投标及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建立街小型工程招投标及建设管理办法,协助纪工委进一步完善、规范小型工程招投标、建设及支付制度。制定及完善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的制度,如拆迁安置公示制度、绿化养护管理办法、保洁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书等等。

2、组织开展区及街工程招投标及建设管理,严把关口。从今年5月成立招投标小组自今,作为小组办公室,共完成区事权下放项目及街内小型工程招投标项目22个,跟踪建设及验收项目合计约18个。

3、筹建小型工程库。根据街建设需要,筹建街常用项目的小型工程备案库,拟于年内建成。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各项工作任务的日益增重,尤其是征地拆迁、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工作人员调动村“两委”的积极能动性不够。

2、村场环境卫生经过整治面貌有所改变,但保洁标准不高,保洁质量波动较大,长效管理机制还需完全建立起来;环卫工人交通安全意识较弱,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卫保洁经费支付滞后,影响正常运转;单位和商铺以及个人卫生意识差,需加大宣传。

3、区事权陆续下放我街,属于我科职能范围内的工作量急剧增加,需要科室进一步理顺职责、制度和规范管理,同时需与区事权下放职能部门加强沟通。

4、在地质灾害防治、历史问题解决、安置房源质量问题解决等过程中需要区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和区的协调力度不够,使有些工作的推进受到影响。

三、下一年重点工作计划

1、配合区及街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包括大道等里面外观整饰,全力铺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依托创文、创星、创“广东省卫生村”等,夯实环卫保洁基础,进一步严抓城乡综合环境整治,将城乡环境卫生推上一个新台阶。

2、拆迁安置方面。

(1)进一步完善内部的工作流程,使我街的拆迁工作更加规范化。理顺当前正在开展的征地拆迁项目,全力以赴,努力圆满完成现有的委托工作任务。

(2)继续推进安置进度,尽快完成首批安置房的契税申报缴纳工作,加快房产证办理速度。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注意收集群众意见,认真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化解群众的意见和矛盾。

3、进一步完善街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积极做好区在道路河涌保洁、治水、绿化、地质灾害治理、水利设施管养、村村通公路、机耕路建设等方面下放事权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并理顺相关办法。

4、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以16个拆迁小区房产证办理、村留用地确权等为重点,积极协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村经济发展寻求突破。

5、以鹿颈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经验,陆续推进其他村的股份固化工作。

征地工作总结第5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总承包;管理

征地拆迁作为高速建设的关键一环,影响着工程建设的造价和进度,本文以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为例,通过对征地拆迁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工作的建议。

一、主要做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征地拆迁概算为4.3亿元。某高速公路按总承包管理模式建设,项目法人对于征地拆迁的主要做法是:

1.为控制征地拆迁投资,与总承包部签订征地拆迁工作协议,对征地拆迁费用实行概算总包干,实际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超过总包干费用部分,由总承包部负责。但是如征地拆迁有批复的调整概算,则以批复后的调整概算为准。

2.业主成立项目法人、过境地方政府成立项目建设协调领导机构及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办、总承包部及参建单位也设立专门协调机构,专门负责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3.征地办设立专门的会计机构,开立征地拆迁补偿费专用账户和征地拆迁劳务费专用账户,两个账户间的资金不得相互调剂使用,以保证征地拆迁补偿费专款专用。

4.征地拆迁费支付上,由征地办提供征地拆迁费申请表,经总承包部复核确认,再经项目法人审核后,由项目法人代为支付。

二、存在问题

1.各方存在利益博弈,征地拆迁工作依然严重制约着工程进度。被征拆户要求红线外的部分也要征收,为推进工程进度,项目法人、当地政府可能会要求总承包部接受被征拆户要求,而总承包部出于自身利益,对自身不利的则不会同意。各方利益博弈可能导致征地拆迁工作停滞,进而制约工程进度。

2.补偿标准问题影响征地拆迁工作。过境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够详细具体,致使非标准补偿过多。无补偿标准的物,其补偿价值需要政府、项目法人、征地办、总承包商、所有权人一起协商,时间太长,影响了征迁拆迁工作进度。

3.征地拆迁费支付审批程序多,影响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征地拆迁费支付首先征地办要做征地拆迁费申请表,经总承包部复核确认后,再经项目法人审批后,由项目法人代为支付。资金审批程序过多、手续繁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地拆迁的工作进度。

4.当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总包干费用时,为保证工程进度,项目法人可能被迫作出缓扣垫付款项的决定。根据项目法人与总承包部签订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议,项目法人作为合同主体,分别与征地办、权属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征地拆迁协议或者拆迁合同,当实际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总包干费用时,项目法人必须先行垫付超出总包干部分征地拆迁费,再从总承包部工程计量款扣回垫付款项。如果通过工程计量扣款会使总承包部缺少建设资金进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时,项目法人就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被迫作出缓扣垫付款项的决定。

三、几点建议

1.注重舆论导向,加强宣传力度。项目法人、征地办、政府及各基层单位、总承包部及参建单位应通过宣传手册、板报、电视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让沿线群众了解征地拆迁政策,了解高速公路建设的意思和重要性,促使沿线群众能主动配合工作。项目法人、总承包部及参建单位可采取新农村建设、企村联建等方式,改善项目法人、总承包部、参建单位与沿线群众关系,化解征迁矛盾。在征迁过程中,对沿线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其合法权益予以维护;对沿线群众合情合理但不合规的要求,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果断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持无理要求的不法分子,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严格按照程序予以处置。

2.当地政府要制定详尽又符合法律法规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是征地拆迁的依据,政府应组织国土部门、法规部门、交通部门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制定补偿标准。当地政府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可以邀请项目法人、总承包商共同参与、相互协商,从而使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实施细则能实现多方共赢,做到政府、项目业主或法人、总承包商、沿线群众利益相统一。

3.采用同步进行的审核方式,缩短审批时间。总承包部可以在征地办做结算申请表时就参与,在征地办结算资料完成的同时,总承包部也已复核并确认。项目法人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各业务部门对结算资料审核同时进行,尽可能缩短审核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推进征地拆迁进度。

4.采用先进手段,避免人为因素增加征地成本。尽可能的采用GPS测量仪代替人工拉皮尺测量,提高测量的精准度和客观性,降低人工误差,减少人为因素造成征地拆迁成本增加。

5.加强征地拆迁结算资料管理。项目法人应建立征地拆迁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征地拆迁资料,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⑴统计征地拆迁支付金额,在征地拆迁费超出总包干费用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扣款。⑵统计拆迁户数,有利于项目法人、跟踪审计组进行跟踪抽查,以保证征地拆迁款能支付到被征拆户手中。

6.项目法人应关注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如超付风险、时间价值风险、工程停工风险等,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当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总包干费用时,项目法人应考虑在项目建设过程是否会因扣回垫付款项而导致建设资金短缺,进而造成项目停工,从而形成巨大损失。

四、结语

征地拆迁费用由施工方总承包模式是一种探索,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总之,不管采用哪种征地拆迁模式,都要保障群众利益,做到项目法人投资控制、参建单位、群众利益相统一。

参考文献:

征地工作总结第6篇

一、加强货物劳务税征管

(一)增值税

1.加强农产品抵扣增值税管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抵扣增值税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了解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律,摸清生产环节农产品消耗率、业务成本构成、投入产出比等情况。对于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要定期进行纳税评估,结合企业申报资料深入检查农产品进项税额是否属实,凡以现金支付农产品收购款且数额较大的,应重点评估,认真审核。对于管理中发现的涉嫌偷骗税问题,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2.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管理

与海关部门共同推行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由海关向税务机关传递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将“先抵扣、后比对”调整为“先比对、后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专用缴款书,必须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方可申报抵扣税款,从根本上解决利用伪造海关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问题。自2009年4月起,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已在部分地区试行,待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至7月,统一部署各地对20*年下半年稽核异常的海关专用缴款书进行清查,以打击偷骗税犯罪,减少税收流失。各级国税机关货物劳务税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清查,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稽查部门负责对税源管理部门移交案件的查处。

(二)消费税

加强白酒消费税税基管理。税务总局制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核定大酒厂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保全税基,增收消费税。各地要加强小酒厂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对账证不全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要开展免税石脑油的消费税专项纳税评估,堵漏增收。

(三)营业税

继续做好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票表比对”工作。各级国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费发票数据,认真进行“票表比对”,加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管理。

积极落实建筑和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办法。各地在落实办法时,应尽可能获取第三方信息,与企业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切实抓好建筑和房地产业营业税等各税种管理。

(四)出口退税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出口应征税货物的管理,及时将出口应征税货物税款入库。税务总局对20*年出口应征税货物进行统计并清分各地,各地应对20*年、2009年一季度出口应征税货物进行清查,及时追缴未纳税货物税款。

二、加强所得税征管

(一)企业所得税

1.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

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依法调整预缴方法。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进行预缴;对未按要求调整的,要坚决纠正。着力提高预缴税款比例。确保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0%,防止税款入库滞后。开展分地区预缴工作检查。各地应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预缴管理自查,税务总局组织督查,确保预缴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强汇算清缴工作

各地要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审核工作,提高年度申报质量,及时结清税款。汇算清缴结束后,要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对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或应纳税所得额异常变动等情况的企业,要作为评估的重点。要针对汇算清缴发现的问题和税源变化,加强日常监控和检查,堵塞征管漏洞。

3.加强汇总纳税企业征管

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汇总纳税信息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4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09年7月1日在全国推行。要积极应用该系统提供的信息,加强汇总纳税企业的监管。要研究明确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标准,加强对挂靠性质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管理。研究完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监管措施,充分发挥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管作用。要按照规定做好汇总纳税企业税款分配、财产损失列支等监督管理工作,税务总局下半年将组织开展汇总纳税企业的交叉检查,防止汇总纳税企业税款应分未分、少分以及漏征漏管等问题发生。要研究完善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部归中央的汇总纳税企业的管理办法,重新审核确认上述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

4.加强企业所得税行业管理

各地要认真按照银行、房地产、餐饮、钢铁、烟草、电力、建筑业等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的要求,做好分行业信息采集、预缴分析、纳税评估和日常核查等工作。要着力研究制定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推进专业化管理。

5.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

税务总局将进一步研究明确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审批备案管理问题。各地要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审核认定,做好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一律停止其享受税收优惠。

(二)个人所得税

1.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各地要加快推广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力争在2009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凡是20*年度扣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扣缴单位,从2009年6月份开始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扣缴单位在办理扣缴申报时,必须按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要求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进行汇总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税务总局将在2009年第四季度组织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执法检查,发现应实行未实行的,将通报批评。

2.规范高等院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各地要大力推进高校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加强高校教师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和兼职、来访讲学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要选择部分扣缴税款可能不实、人均纳税额较低的高校进行分析、评估和检查,发现应扣未扣税款行为,要依法处理。

3.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和自行纳税申报的后续管理工作

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进一步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流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对形式上采取平价、低价转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可对其计税依据进行核定。各地要做好2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应补税款的入库和后续管理工作。

4.加强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总额的比对

国税局、地税局要加强协作,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对二者差异较大的,地税局要进行实地核查或检查,对应扣未扣税款的,应依法处理。2009年度比对范围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户数的10%。

5.加强对外籍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各地要加强与外部门的配合、协作。要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配合,着重掌握外籍人员出入境时间及各种资料,为实施税收管理和离境清税等提供依据;与银行及外汇管理部门配合,加强售付汇管理,把住资金转移关口。要加强国税、地税以及内、外税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以企业为单位,建立外籍个人管理档案。各地应根据外籍个人对中国税法的遵从程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辅导、政策讲解或约谈,促使其据实申报。各地对外籍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其他所得需要核查的,应按税务总局规定提出国际情报交换请求;得到对方国家情报后,应认真核查、确认个人所得;并摸索规律,逐步掌握不同国家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重点加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机构支付所得的管理。

三、加强财产行为税征管

各地要加大推广应用财产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力度,2009年6月底前全国基本安装到位。要建立各地监控平台与税务总局监控平台的连接,2009年底前建立起统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税源数据库,并逐步建立其他税种税源数据库。要运用监控平台功能,采集征管和第三方信息,开展信息比对,促进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加强税收收入预测、政策执行评估,提升财产行为税管理水平。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各地要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的后续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分级税源数据库,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实现税源数据的动态管理。要分析本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规模、结构和分布等情况,及时发现征管中的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要继续推广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核实纳税人占地面积,抓好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应税土地的清查,对大型厂矿、仓储和房地产开发等占地面积大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使用集体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要加强税源监控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土地等级调整工作的管理,以经济繁荣程度、城市发展和地价水平等因素为依据,参考国土部门的基准地价确定办法,科学合理划分土地等级,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更加合理并调节土地级差收入。

各地要做好房产税征管工作。摸清房产税税源,重点加强出租房屋和房产税零申报户的征管。要通过多种方式核实税基,重点检查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以及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纳税情况。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各地要着力抓好增值税、消费税两税信息比对软件的安装和信息比对。正在安装、调试的地区,有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个别安装调试有困难的地区,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将赴现场指导;部分先试点后推广的地区,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争取2009年6月底前全面推行;因设备购置和省级征管数据大集中而影响软件安装的地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做好软件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各地要将比对核查2006、2007、20*年度两税信息的详细情况及征收入库结果,按照《关于报送两税信息比对工作成果的通知》(财行便函[2009]23号)要求,分别于2009年5月底和9月底前报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目前软件安装和应用有困难的省市,要开展手工比对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两税信息比对经验,促进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堵漏增收。

(三)土地增值税

各地要认真贯彻《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318号)要求,税务总局将于近期开展督导检查,各地也要层层开展自查,切实提高土地增值税管理水平。

(四)车船税

各地要积极加强与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信息沟通工作,全面取得车船税代收代缴信息和车辆信息,建立车船税税源数据库,并利用税源信息比对强化对代收代缴工作的监管力度。各地要积极与财政、公安和保监部门沟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将购买“交强险”作为机动车登记、检验的前提条件,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74号)的规定,完善“以检控(保)费,以(保)费控税”的征管模式,强化内控机制,促进车船税征管。

(五)耕地占用税、契税

各地要严格执行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直接征收等征管规定。进行耕地占用税、契税职能划转的地区,要统筹职能、人员、工作安排,防止征管质量因职能划转而下滑;要整合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税源、征管信息及房地产业其他税种的信息,进一步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要将耕地占用税、契税纳入统一的税收征管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征管质量监督和评价机制。

四、加强国际税收征管

(一)反避税

深入开展反避税调查。要加强对关联申报信息的审核、分析,强化全国、区域和行业联查工作,继续做好制衣制鞋、电子和通讯设备制造、电脑代工等行业的调查结案工作;力求在快餐、大型零售、饮料生产、电梯、汽车等行业的调查中取得突破;重点做好对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轮胎制造、制药、饭店连锁等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行业的转让定价调查工作,加大调整补税力度,以提高行业整体利润水平。

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管理,重点关注在国外设立子公司的中国企业,是否足额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或劳务费,或将利润留滞避税港,以延迟或逃避我国税收的情况。

加强对反避税调查调整企业的跟踪管理,巩固和扩大反避税工作成果。注重对以前年度调整企业的投资、经营、关联交易、纳税申报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采取与企业约谈、立案调查等方式,防止避税行为反弹。

稳步开展双边磋商工作。要针对跨国公司提出的预约定价和转让定价对应调整的双边磋商申请,稳步开展双边磋商工作,着重研究成本节约、无形资产定价、成本构成等难点问题,全面反映我国企业对跨国公司集团的利润贡献,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

(二)非居民税收

1.做好20*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

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8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1号)要求,做好日常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进一步提高税款预缴率,严格审核税前扣除项目,防范欠税,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2.加强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

要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9号),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建设项目,抓好非居民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以及相关境内机构和个人资料报告工作。

3.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规定,落实扣缴登记和合同备案制度,辅导扣缴义务人及时准确扣缴应纳税款,建立管理台账和档案;特别是对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行为,应着力监控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以税务变更登记环节为重点做好税收风险防范和控制。

征地工作总结第7篇

关于征集企业文化理念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机关党委: 2008年,为了深入开展企业文化年活动,公司党委将加大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力度,开展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征集活动,总结一批企业文化建设经验,形成一套企业文化文本,撰写公司《企业文化手册》,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创新实践。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意义 企业理念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是最能体现企业的个性、促使并保持企业正常运作及长远发展而构建的反映企业经营意识的价值观体系。从企业管理的深层次上总结提炼符合企业个性特征、员工认同的企业理念,有利于引导和激励公司广大员工心系企业,勤奋工作;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认同度、美誉度和信任度。对树立企业的新形象,推动公司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征集企业理念,不仅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员工智慧,为提炼完整、准确、生动的企业理念提供大量的信息或素材;而且可以促进企业文化知识的普及,吸引广大员工参加到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中来,这将为下一步在全体员工中开展企业理念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其本身就是企业理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征集的内容 征集基层广大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建议。在企业精神、核心价值观、企业愿景、企业作风、企业行为准则、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理念、科技理念、人才理念、安全理念、质量理念、效益理念等方面的建议、理念用语、宣传口号等,要求企业文化理念和用语要高度概括、凝练、精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三、征集的要求 (一)企业理念的总结提炼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准确地把握公司的定位、性质与职责,准确地反映公司发展的历史与未来,准确地体现公司经营管理思想、企业风格、精神内涵等,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继承光荣传统,体现与时俱进。 (二)企业理念的文字表述,尽可能准确、生动、精练、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富有新意、利于传播。 (三)征集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不能闭门造车,不能生编硬造,要立足基层实际,从大队、小队做起,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要从鲜活的实践中去总结提炼,将这次征集的过程作为企业文化继承创新的过程,作为对基层的企业文化建设引导的过程。 (四)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征集的内容进行一次专门整理修改,把关定稿。每个基层单位的企业文化理念词条和文化典故报送不得少于3条。 (五)企业文化征集时间为1个月,从5月20日到6月20日结束,6月20日前各单位将征集结果材料和软盘上报公司党委宣传部。 公司将在2008年6月中下旬,召开基层企业文化创新成果会,并对员工企业文化征集的优秀成果和入选词条进行总结评选、表彰奖励。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

征地工作总结第8篇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调节力度的指示精神,各级税务机关统一对个人所得税立法精神和职能作用的认识,自觉把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首要任务。1994年实施新税制伊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我局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提出“必须注意解决好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否则,将不利于调动全体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征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把个人所得税法贯彻落实好。”实施新税制7年多来,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始终一贯地坚持和贯彻这一指导思想,始终把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着力点和归宿点,采取一系列强化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征收管理的措施,并取得了成效。

    一是通过建章立制,有效地加强了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二是通过强化征管,有效地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收入进行二次分配和调节,为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调节个人过高收入起到积极作用;三是通过采取措施加强征管,有效地促进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

    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主要有:

    从思想认识和总体工作部署上看,连续一贯地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切实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从1994年起,除个别年份外,每年总局都根据当年税收工作总的要求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特点,下发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对全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导。在这些通知中,无一例外地要求突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有的明确列出当年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征收管理的重点,要求对其采取有效措施。如:1996年的通知要求,“着重加强对金融、贸易、房地产、广告、建筑安装、外国企业承包工程项目以及其他重点税源和高收入行业的征收管理,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控管办法。”1997年的通知要求,“要始终把高收入者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并将演艺界明星、三资企业的董事、经理、建筑安装业承包人、具有特殊技能的自由职业者、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业主等列为重点征管对象。2000年的通知要求,“严格执法,抓好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的征管工作。……加强对电信、金融、保险、足球俱乐部、高等院校、新闻单位、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从制度办法上看,制定和完善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制度及办法。为了贯彻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的指导思想,把改进和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落到实处,针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特点,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精神和征收管理的要求,7年来,总局制定下发了一系列针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主要有:《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的通知》、《关于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此外,历年来还明确了对股份制企业派送红股、私人办学所得、个人医疗服务所得、娱乐业从业人员所得、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所得等项具体征管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在贯彻落实总局制定的制度办法的同时,根据当地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情况,如对美容美发、餐饮、桑拿按摩、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一些职业高收入者,也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制度办法,有效地加强了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堵塞了税收漏洞。

    从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上看,一直把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从1994年起,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总局的要求,每年组织1-2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时,总是将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检查的重点。如1994年总局要求,“要把工资外的个人收入和各种形式的劳务报酬、各类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要把各类公司、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大户以及其他高收入者作为检查重点”;总局在《关于做好1998年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1997年,总局提出把演出市场、广告市场和建筑安装业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并要求通过整顿使这些行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落实结果看,这一目标尚未完全达到。因此,1998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各地应继续将这三个方面作为重点,还应对金融、保险业以及境外所得和城乡结合部私房出租业进行重点检查。”同年7月,为了规范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总局制定下发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其中“第三章 范围和重点”规定:“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选定几个行业作为检查的重点。确定检查重点时,应着重选择:(一)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二)社会关注的焦点行业和个人;……”。总局在《关于加强2000年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今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是电信、金融、保险、房地产、足球俱乐部、高等院校、新闻单位、医疗机构、中介机构、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据不完全统计,“九五”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增加收入近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