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理论研究是金融学的核心内容,但在我国实践中,金融改革的结构性难题,大都同时涉及法律监管和金融两方面问题,因此我国金融学也会将监管工作纳入到研究范围。金融行业的核心特征是利用信息优势,对接生产需求与社会闲置资源,从而使各方均获得收益。但大数据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输模式,金融学理论与监管机制都将受到影响。本文将首先依据大数据思维——“信息完全假设”——金融学理论这一逻辑,分析大数据思维对金融理论的影响。同时也将依据大数据思维——信息使用效率——金融监管机制这一逻辑,分析大数据思维对监管机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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