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   基金管理机构   交通事故责任   部务会议   事故案件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6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经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部务会议或者主席办公会议通过,并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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