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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初论——以版权法为中心

作者:卢海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版权客体   公共领域   自由软件   开放源代码   知识共享  

摘要:版权客体范围的不断扩张意味着公有领域的日益缩小,而文学艺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需要足够公共领域的存在作为未来创作的基础。版权客体范围的适当确定需要考虑公有领域的维护,诸如自由软件、开放源代码、知识共享等行动的采取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公有领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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