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国家林业局公报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 【正文】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

林业有害生物   事件处置   森林病虫害防治   林业主管部门   植物检疫  

摘要:<正>国家林业局令第13号《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已经2005年5月13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减少灾害损失,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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