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社会

法治与社会杂志 省级期刊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杂志简介:《法治与社会》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0年创刊,国内刊号为61-1354/G4,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社会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社会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社评、封面、人大、特稿、基层、争鸣、论坛、拍案、立法等

主管单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主办单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国际刊号:1009-3141
国内刊号:61-1354/G4
全年订价:¥ 178.00
创刊时间:2000
所属类别:社会类
发行周期:月刊
发行地区:陕西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3
复合影响因子:2
总发文量:6202
总被引量:359
H指数:4
立即指数:0.0041
期刊他引率:1
  • 让宪法成为保护人民自由和权利的利器

    作者:黄朴 刊期:2004年第04期

    宪法国之重器,书写着公民的权利,昭示着一个国家的命运.宪法的修改极为慎重1988年为"私营经济"正名而修宪,1993年为"富强"奋斗而修宪,1999年为"法治"鼓呼而修宪.这部国家根本大法21年来又进行着第四次修改.每次修改都画出了一条与时俱进的辉煌的足迹.

  • 2004第四次修宪——中国现行宪法的三次修改

    刊期:2004年第04期

    宪法乃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的贯彻执行对于一个国家维护统一,保持政权稳固,保障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发展民主政治,完善法治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修改宪法,是一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国现行宪法已经历了三次修改,而此次修宪,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修宪建议的形...

  • 第四次修宪的六大焦点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此次修宪除了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写入宪法外,还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紧急状态"写入宪法.专家认为,对这些焦点问题的修改是非常及时、十分必要的,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 第四次修宪的六大特点

    作者:许崇德 刊期:2004年第04期

  • 修宪在代表心中引起合振共鸣

    作者:周鑫 刊期:2004年第04期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一张写着人民权力的纸",从产生,修订到实施,处处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除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议题外,另一项重要的内容便是对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

  • 图表解读宪法原条文与修改后条文

    刊期:2004年第04期

  • 教授好做 村官难当

    作者:宋炜; 张惠玲; 宋红梅; 肖晓良 刊期:2004年第04期

    张荣良说他对这片土地有深厚的感情. 他2岁时成了孤儿,是婶婶和方巷口村的群众抚养他长大、上了大学.

  • 问责政府——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政府一把手

    作者:杨志勇 刊期:2004年第04期

  • 政府部门抗法行为该休矣

    作者:张镇强 刊期:2004年第04期

  • 世界充满声音,声音充满智慧

    刊期:2004年第04期

    只要相信科学,相信理性,我们照样能够在防止禽流感的时候放心地一饱口福,不给家禽制造冤假错案。

  • 法律的权威不容行政权力突破

    作者:沈峰 刊期:2004年第04期

  • 广告征议案这个“轨”接得好

    作者:刘海明 刊期:2004年第04期

  • 看,部级贫困县再次摆阔!

    作者:胡震杰 刊期:2004年第04期

    新闻背景:摆阔书记被判刑14年 卢氏县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西南部边陲,与陕西省的洛南、丹凤、商南三县接壤,全县辖19个乡镇、353个行政村,总面积4004平方公里,总人口37万人,是河南省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小、平均海拔最高的地方,属部级贫困县,1998年全县综合经济实力在河南全省一百多个县市中列倒数第三位,县办工业中有80%以上资不抵债、面临破...

  • 电子雾谜案:疯变三姐妹索赔340万

    作者:非可 刊期:2004年第04期

    最近,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特别的案件:本市某科技研究所工程师纪绍庆夫妇及其三位女儿向科技研究所及葫芦岛市某区供电局索赔340万元.1986年末,研究所为纪家分了一处新房后,聪明可爱的三个女儿却莫名地相继变疯,在生不如死的生活中,纪绍庆夫妇认定女儿疯变的祸首是窗外高压线!这一离奇事件惊动了国家环保总局及多个单位,在一系列曲...

  • 一项政府决策和一个产业面临的灾难——成都户外广告“封杀令”事件调查

    作者:王甘霖 刊期:2004年第04期

    2004年1月4日,成都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以下简称"五大局"),以"通告"方式对成都机场高速公路两旁的户外广告下达"逐客令",将此路段所有广告均界定为违法广告,限令各广告公司在1月15日以前将其自行拆除.由此,成都市人民政府对户外广告的"整治战役"拉开了帷幕.一段时间,成都的广告业地震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