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人 环保法亮剑40年 【正文】

环保法亮剑40年

作者:张会甫 《法人》
曲格平   环保督查   人类环境会议   环境保护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摘要:2015年4月,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滔焦化')非法向大气排放高毒物质挥发酚一案作出刑事宣判,涉事企业被罚245万元,时任该公司总经理王某武等5名相关责任人被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六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该案被河北省高院称为'河北省首例涉大气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