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邓小平研究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性质、目标、原则和保障研究 【正文】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性质、目标、原则和保障研究

作者:田媛; 苑帅民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20024; 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天津300401
混合所有制改革   性质   目标   原则   保障  

摘要:找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学理支撑,明确所有制改革的性质、目标、原则和保障,关系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法性。本文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工具对当前我国所有制改革问题进行分析。马克思认为所有制的本质由具体的历史现实决定,当前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应该由我国经济基础决定,其性质必然是实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马克思论述了社会分工和个别单位内部分工的历史形成,指出不合理的分工蕴含着剥削关系是导致人异化的重要原因,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以合理分工为原则,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为更高水平的分工创造条件;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激励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实现生产资料的占有,这一价值追求启示我们,在推进混合制改革中必须将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提高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作为目标;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法律和私有制有密切联系,私法是资产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借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法律的批判,制定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法律,为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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