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融同业业务最初限于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以解决短期流动性,但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近期在开展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查前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迅猛,利用同业拆入资金或吸收理财资金,扩大各种表外资产,幻化出各种各样的同业业务,会计科目不断变化,除了传统的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同业票据转贴现,又衍生出同业代付、同业偿付、买入返售等各种“创新”,利用会计金融监管体系中的漏洞进行监管套利,蕴含风险较大,相关部门亟需重视并予以引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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