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证明:概率不是"事件"的一种属性,而是事件与观察者之间的一种关系.根据这一论点,修改了概率的频率定义,把"观察者"引进了频率定义,从而消除了概率的"主观诠释"与"客观诠释"之间的分歧:把"条件概率"的定义作为定理从频率定义导出;还否定了"一切全称陈述成立的概率为零"这一波普尔的著名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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