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公司僵局的自我防范——以公司章程为核心 【正文】

公司僵局的自我防范——以公司章程为核心

作者:赖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章程   公司僵局   自我防范   公司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  

摘要:公司僵局,实践中也称公司“瘫痪”,是指因股东之间和公司管理人员之间出现自身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导致公司运行机制失灵。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包括解散公司)作出任何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牌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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