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工程款纠纷的是与非 【正文】

工程款纠纷的是与非

作者:丁嘉慧 江西宜春学院法商学院; 江西宜春336000
工程款   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纠纷   法庭审理   财政部门  

摘要:案情简介:2000年,某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该市某高校的教学楼,王甲与王乙分别与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承包部分装饰工程模板工程的分包合同.经双方确认王甲的工程款为1028754.80元,王乙的工程款为836122.57元.至2003年,二建公司分别欠王甲60万元,王乙30元.王甲与王乙多次向二建公司催讨剩余工程款未果,二建公司的负责该学校教学楼的项目经理陈某授意王甲与王乙直接向高校申请偿付剩余工程款,并在其申请书上签字,同意高校直接付款给王甲与王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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