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卫生产业 日本医疗法人制度及借鉴意义 【正文】

日本医疗法人制度及借鉴意义

作者:王虎峰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疗法   医疗机构   医院   非营利性   影响  

摘要:日本医疗法人机构的地位 日本在二战后,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医疗卫生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1997年日本的卫生系统以人均第13位的投入取得了总成就全球排名第1位这样的成绩,可见其公共卫生的效率是非常高的.日本医疗机构可以分为公立医疗机构和私立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关是指道、府、县、市、町、村开设的医院或诊所,以及由卫生劳动部长认可的人员开设的医院或诊所,和卫生劳动部长认可的红十字会、济生会、福利(保健)联合会等.国家开设的医院、公立医疗机构、社会保险相关团体开设的医疗机构统称为"公立医疗机购",除此之外的医疗机构称为"私立医疗机构",包括公益法人、医疗法人、学校法人、股份有限公司(1948年《医疗法》颁布之前存在,现已不允许)、个人和其他法人开设的医疗机构.民间医院一般是指私立医疗机构中的法人医院和私人医院.公立医疗机构和私立医疗机购在运营补助费、津贴,设施、设备补助费等差别不大,但在不动产的固定资产税、收入课税、工作形式、工资体系等方面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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