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就业 改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小议 【正文】

改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小议

作者:李肃清 湖北省荆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   改革   2010年   就业  

摘要:至2010年底,我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34亿人,但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的人员,并非人人都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目前有关规定,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也就是说,只有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人员,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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