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劳务公司截留养老保险金如何定性 【正文】

劳务公司截留养老保险金如何定性

作者:朱明利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检察院; 335400
劳务公司   养老保险金   截留   社会养老保险   务工人员  

摘要:[案情]2010年12月28日,江某以责溪市光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江西铜业集团(责溪)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江某将江西铜业集团(贵溪)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给光明劳务服务公司务工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金155025元截留,同时以替务工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为由,在务工人员工资里扣下个人应缴部分52545.44元.之后隐瞒事实真相,不给务工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至2011年7月份暴露后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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