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销售侵权复制品应如何认定 【正文】

销售侵权复制品应如何认定

作者:林兰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 510730
复制品   侵权   销售   物流中心   vcd  

摘要:基本案情 2007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雷某某、梁某某、李某某、陈某某在同案人罗某某(在逃)的指使下,在其承租的位于本市开发区东区宏远路8号的仓库内.按照出货目录数量、名称分捡包装各类侵权复制CD、VCD光碟,并驾车运至本市嘉忠物流中心、恩明物流中心、西城物流中心等处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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