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我国“公诉转自诉制度”的结构性缺陷及其矫正 【正文】

我国“公诉转自诉制度”的结构性缺陷及其矫正

作者:李奋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100872
公诉   自诉   司法审查  

摘要:我国现行的公诉转自诉制度不仅背离了现代刑事诉讼一些基本原理,而且还存在着诸多的司法弊端,应予废除。建议建立被害人司法审查申请制度,即赋予被害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其对检察机关所作的不起诉决定进行审查,并由人民法院作出是否追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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