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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有关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作者:王凤訸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
虚拟货币   信息处理系统   虚拟财产   本国货币   外国货币  

摘要:一、日本关于虚拟财产之法律规定日本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并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为应对虚拟货币发展带来的种种问题,日本对《关于资金结算的法律》进行修订后,于2017年开始实施。该法第2条增加了虚拟货币的概念,将虚拟货币定义为"在购买商品,租赁或接受服务时,作为清偿对价能够对不特定人使用,并以不特定人为对象进行买卖的财产性价值(仅限于以电子方式记录在电子设备或其他对象中的财产性价值。本国货币及外国货币和货币计价资产除外),并能通过电子信息处理系统进行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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