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人类的发展脚步前进迅速。但同时,对环境资源的透支利用也达到了峰值。地球上可供利用的自然资源几近枯竭,环境污染问题状态紧张。《环境法》在这样的背景下孕育而生,力求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但法律体系关键内容的缺失、执行力度的缺乏、保护格局的不合理等问题的暴露,体现了《环境法》对环境利益的消极保护,对此,我们应该有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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