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房屋转移登记收件中慎用玩忽职守罪——析房屋转移登记收件审查时对公证文书的审查 【正文】

房屋转移登记收件中慎用玩忽职守罪——析房屋转移登记收件审查时对公证文书的审查

作者:王达 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公证书   审查   房屋   文书   慎用  

摘要:案情介绍 2007年,何小婷输钱向邹美丽借了两万元高利贷。后邹美丽多次催要不还,邹美丽要求何小婷把房产证拿去抵押。何小婷便把其公公王文涛(2000年11月去世)所购公有住房的房产证偷出来交给了邹美丽。邹美丽带着冒充王文涛的老头,并使用伪造的王文涛的身份证,在河南省安阳市某公证处办理邹美丽王文涛办理转移登记的委托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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