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人口残疾发生率较高,据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省每6个家庭中就有一个残疾人,残疾人占总人1214.79%,在华东六省一市中仅次于江苏的4.80%,位居第二。虽然残疾的发生有其复杂的经济、社会、文化、卫生原因,但从残疾形成的过程观察,残疾发生的早期都经过一个临床治疗时期,在进行临床治疗的基础上切入,加强康复医疗早期干预,对于减少残疾的发生和减轻残疾程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对康复医疗早期干预的特点和优势,以及建立康复医疗早期干预机制进行探讨,旨在引起对康复医疗早期干预的重视,以推动康复医学事业的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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