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铁路系统自1950年颁布新中国第一部结构设计标准——《铁路桥涵设计规程(初稿)》以来,沿用容许应力设计法已长达60余年。随着铁路运输的多元化和以高速铁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导入以及铁路技术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对桥梁、隧道、路基、轨道等工务工程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设计需求也日趋严苛,容许应力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结构设计的需要。从阐述国内外工程结构设计方法的现状入手,通过说明推行铁路工程结构极限状态法设计的必要性,详细分析了铁路行业转轨的工作基础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转轨工作的推进思路,并给出了转轨工作的相关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中华胰腺病 Chinese Journal of Cancer Research 卫生政策 地基处理 国际税收 比较教育学报 社会保障研究·北京 备案审查研究 热加工工艺·铸锻版 职教发展研究 生物学教学 机车电传动相关文章
我国有几个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