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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知》:保障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优先通行

作者:李涛
特种车辆   救护车   公安部   消防车   优先通行  

摘要:2013年1月13日,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特别通行权利。《通知》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通过电子监控等措施加强管理,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和不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通知还要求,特种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准使用应急车道,严禁使用警灯、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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