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四川劳动保障 单位没给买社保 超过时效不支持 【正文】

单位没给买社保 超过时效不支持

作者:鲍泽
用人单位   社保费用   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   中级法院  

摘要:梅先生上班三年,用人单位第一年没给他买社保。现在,梅先生被单位辞退后,他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他第一年的社保费用,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输了;到法院起诉,也输了。成都市中级法院终审认为,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梅先生在3年之后才申请仲裁,是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对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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