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四川建筑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四) 【正文】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四)

建筑工人   实名制   管理   农民工工资   标准化工地  

摘要:第十九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内容。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可作为有关部门处理建筑工人劳动纠纷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应制定激励办法,对切实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建筑企业给予支持,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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