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论文:中国新闻法学研究的回顾和前瞻 [内容提要]新闻法学是研究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和新闻法的制定、实施的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中国自80年代中叶创议制定《新闻法》,一批学者开始从事新闻法研究,至今专门的《新闻法》虽未出台,但是随着法制建设的发展,现行法律中已有许多调整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新闻法学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文将中国新闻法学研究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重点为配合起草《新闻法》对新闻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是新闻自由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证,并对新闻法各方面的内容作了广泛探讨。第二阶段重点研究新闻侵权问题,特别就新闻权利同公民人格权利之间的平衡作了种种研讨,丰富了新闻侵权法。第三阶段为研究的深化和综合。已有数部概叙新闻法制框架的专著问世,说明中国新闻法制已有相当具体系统的内容。但现有专著尚属应用性著作,尚须继续进行理论探索。 关键词:新闻法、新闻法学、新闻侵权法 新闻法学,是随着中国大陆新闻法制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在中国台湾地区,对新闻法的研究起步较早,据著录,早在公元50-60年代即有吕光、潘贤模著《中国新闻法概论》(王洪钧,1984:233;尤英夫,1997:416),近年则有李瞻撰著《新闻学原理》(1992)和编译《传播法——判例与说明》(1992)、尤英夫撰著《新闻法论》(1987-1997)等,厥作甚宏,影响及于大陆。中国大陆则于80年代中叶,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新闻法》,集结了一批新闻法学的初创者来着手研究新闻法的各种问题,至今不过十五年。 中国大陆学人认为:新闻法并不是仅指以「新闻法为名称的法律文件,而是对于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相关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之总称(孙旭培等,1985:4;魏永征,1997:27;张西明,1998a:22)。国际上及台港称Media Law 或 Mass communication Law,在大陆尚鲜见使用。或谓研究新闻法,应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于是而有「新闻法学之名称(郑旷,1987:429;梁华、阿茵,1988;王强华,1993:6;鄢光让等,1996:676),或称「新闻法制学(曹瑞林,1998)。本文作者将新闻法学定义为研究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和新闻法的制定、实施的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一、伴随新闻立法而问世 中国大陆“”之乱,新闻媒介受祸尤烈。于是有新闻纳入法治之议。从1980年到1981年,就有新闻界、法律界名流张友渔、赵超构、李纯青、李子诵等从发展民主和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着眼,先后通过媒介或者在人大、政协会议上提出制定新闻法的主张(张宗厚:1982:223;1983:319-320;《新闻法通讯》:1984a)。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现改名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可以认为是大陆新闻法学学科建设的发源地。该所成立后不久编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国社科院新闻所,1980),收录了从1921年至1956年有关文件359篇,为研究大陆新闻法制的渊源,提供了系统的文献。该所人员还同外单位的人士一起翻译编辑出版了《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中国社科院新闻所,1981),钱辛波等选编了《各国广播电视法选辑》(钱辛波等,1984),为研究新闻法学作了资料准备。该所培养的新闻学硕士生,也有好几位以研究新闻法为方向,如孙旭培、张宗厚等人。受前辈专家新闻立法建议的启示,张宗厚发表《新闻也要立法》(1981),尔后又在《新闻学初探》一书中撰「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一章(1982),在同陈祖声合写的《简明新闻学》中列有「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一节(1983),是为有关新闻法的最早论作。 形成规模的对新闻法的研究是在1984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新闻法》以后开始的。当时决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双方抽人,在新闻研究所设立新闻法研究室,以商恺、孙旭培为正副主任(商退休后,孙为主任)。新闻法研究室于1984年5月12日宣告成立,它的任务被规定为从事新闻法的研究,在适当时候还将承担新闻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新闻法通讯》,1984b)。作为我国大陆第一个新闻法学的专门研究机构,新闻法研究室的工作是具有开创性的。除按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要求为起草《新闻法》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外,研究室一成立就编辑出版不定期刊物《新闻法通讯》,从1984年8月到1988年4月,共出版20余期,收录了新闻法学开创初期的一批论作和其他成果、资料,总字数70余万,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继《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之后,研究室又出版了《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续编(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1987),两本书共收录外国和香港地区的新闻法规30余件,对非成文法国家或没有专门新闻法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苏联等国的新闻法制,也有专文编译介绍。研究室成员在研究过程中还在其他出版物上发表了若干有一定影响的论作,如孙旭培的硕士学位论文《论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即收入《新闻自由论集》(中国新闻学会,1988)一书。 嗣后,研究队伍逐渐扩大。1987年新闻出版署成立,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该署职责,新闻法起草工作改由新闻出版署牵头,于1988年1月成立了新闻法起草小组,组长为新闻出版署副署长王强华,共有9家单位派人参加。奉新闻出版署之命,1988年2月在上海成立了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龚心瀚为组长的新闻法起草小组,与新闻出版署的起草组同时开展起草工作,草案报新闻出版署汇总。这个举措也许同1986年上海曾受委托起草过一份《上海市关于新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文稿有关(陈沂,1993:249)。这又带动了一批人参加新闻法学的研究。如北京在1988年9月成立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聘请有关学者和新闻工作者30余人任研究员。在上海则有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教研人员陆续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这一时期新闻法学研究主要配合起草新闻法开展,受到普遍关注,所以又带有群众性的特点。较大规模的群众性讨论如:1985年1月和3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胡绩伟先后在上海、广州、成都、重庆和深圳(约见香港新闻界人士)等地召开新闻法座谈会(《新闻法通讯》,1985) 。1989年1月,新闻法起草小组派员携《新闻法(征求意见稿)》到上海听取意见,上海新闻界讨论了三天(《新闻记者》,1989a) 。接着,上海《新闻记者》月刊开辟「新闻立法笔谈专栏,专门对《新闻法(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2月24日,新闻记者杂志社等单位又发起新闻立法报告会,有十位人士发表演讲,数百人冒雨参加(《新闻记者》,1989b) 。这类讨论虽然不属学术研究,但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有用的思想资料。 著名的三个《新闻法》文稿可视为这一时期研究的综合性成果。中国社科院新闻所新闻法研究室的《新闻法「试拟稿》于1985年即已写出,后经修改,发表于1988年4月出版的《新闻法通讯》第20期上。新闻出版署的新闻法起草小组于1988年6月出初稿。上海新闻法起草小组的《新闻法(征求意见稿)》于1988年7月印就。新闻出版署在1989年初拿出来的「征求意见稿又在吸取另两个文稿和其他意见后作了一些修改。这些文稿虽然都没有成为法律的基础文本,但它们在新闻法学研究中仍然具有无可否认的学术价值(张西明,1998.9.3.;魏永征,1999b:1-8)。 这一时期的研究成绩主要有三: 首先,对新闻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证。关于新闻立法的基本原则,早在1980年冬,大陆新闻学、法学耋宿张友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即提出新闻法应当一方面保障新闻自由,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利,另一方面限制、制裁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言论,「既要保障新闻自由,又不许滥用新闻自由(《新闻法通讯》,1984a)。此系大陆高层人士最早明确提出新闻自由( freedom of the press)概念的公开言论,其「既保障又不许滥用(约束)的表述方式符合大陆普遍接受的「两点论,为后来有关新闻立法的论著所共循(张宗厚,1983:322;郑保卫,1990:188;刘建明,1991:259)。有所差异者,一部分人士侧重于强调保障新闻自由,以至提出「社会主义新闻法是新闻自由保护法的命题(孙旭培,1986) 。也有些人士提出新闻法应是限制新闻自由的(王中,1985),因为经过新闻法的限制,在限制的范围之外就可以获得自由。第三种倾向则强调保障与约束两者并重,缺一不可,侧重何者,要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异,不能绝对化(梁华、阿茵,1988)。在此基础上,一些学人对「新闻自由作了深入研究,其代表性成果即为孙旭培的《论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一文,本文以「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概念同资本主义的新闻自由相区别,系统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有关言论、出版自由的论述,论证了资本主义新闻自由的产生和发展、进步性和局限性,苏联新闻模式的缺陷,以及对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原则的构想,作者还以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有关规定为根据,论述了新闻法治与共产党领导的关系。可以认为是当时有关研究成果的综合结晶(孙旭培,1988)。 「新闻自由的概念,由于翻译的原因,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里当时没有看到过(1),从而在共产党的文件里也没有作为正面概念出现过,研究者是在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独立地加以论述的。作为这项研究的成果,就是在当时的三个新闻法文稿中都在《总纲》部分写上了「新闻自由的条款,并且在整个文稿中贯彻了「既保障又约束的原则(2)。尽管后来发生过有人利用「新闻自由的口号进行反对共产党和政府的活动的事端,引起人们对于「新闻自由的猛烈批判,从而一度形成对于「新闻自由的chilling effect。但人们批判的是「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虚伪性和反动性以及有关行为的非法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概念为越来越多的新闻学术界人士以至领导人士所接受,已是不争的事实(3)。 第二,对新闻法的各方面内容作了广泛探讨。除言论、出版、新闻自由外,诸如:知情权(right to know ,又译了解权)、名誉权(right of reputation)、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肖像权、诽谤(libel)、更正和答辩、新闻报道与司法、追惩制(System of punishment after the event)和预防制(System of prevention)、舆论监督、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禁止淫秽(obscene )物品、著作权(copyright,又称版权)等等,皆有专题文章涉及。特别是关于保护人身权各种权利的研究论述,据现有资料,新闻学界还要早于法学界。在80年代出版的几部有影响的法学工具书,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1984)、《法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等,都没有对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诽谤等概念作出解释。在许多民法教科书中也只是很简单地提到。而在《新闻法通讯》中,在1984年至1985年就相继发表了李祖兴的《论报纸批评与诽谤》和钟声的《新闻诽谤的法律规范和界限》等关于诽谤和名誉权的论文,在1986年初发表陈力丹的《马克思恩格斯的隐私权观念》和廖晓英的《新闻报道与个人隐私》等关于隐私权的论文,等等。陈力丹的论文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隐私权的见解作了详细的钩稽,阐发他们在19世纪40年代就已提出报刊不应揭发个人的私事,但如果这项私事涉及社会生活,则应成为新闻报道的对象,并且反对任意扩大私生活的范围等观点,同现代隐私权原则相合。至今大陆有关隐私权的专论,均以1890年美国学者S.D.Warren和L.D.Brandeis发表 为起点(王利明,1994:470;杨立新,1996:607;张新宝,1997:37),陈的论文则为隐私权理论起源提供了更早的线索,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并非与世隔绝,他们的见解自应有其来源。而法学界发表有关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等单篇论文要在80年代至90年代之交(4)。据张西明称:「检索广东中山大学法律系编辑〈1985-1987年全国法学文章目录索引〉,可以发现,在这两年里,中国法学界没有发表一篇关于诽谤法规、名誉权和与名誉权联系密切的隐私权的专题文章。(张西明,1998b) 同时,大陆学人尝试对新闻法原理作综合性的阐述,是为孙旭培、朱晓明、廖晓英合写的〈新闻法知识讲座〉(1985),共十五讲,涉及宪法权利、新闻批评、新闻诽谤、保密、禁载、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新闻机构的创办和管理等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构建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最初尝试。 第三,新闻法研究领域的争议得到全面展示。80年代中叶,大陆学坛十分活跃,众说纷纭。三个《新闻法》文稿就各有同异。据王强华当时透露,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的草案同另两个草案“不同之处在于,它规定个人有办私人报纸的自由,而另外两个草案没有触及这一点”。此外,还涉及建立诸如新闻评议委员会还是仲裁委员会来处理新闻纠纷的不同设计(王强华,1988)。这类差异反映了新闻立法过程中各种意见的激烈争论,本文不可能加以罗列,谨引用当时两篇综述以见一斑。其一,1988年3月,北京新闻学会开会研讨新闻法,归纳出四个“热点”问题:一、新闻自由;二、民营报纸;三、舆论监督要不要经过批准;四、新闻业的性质、作用,主要是宣传还是大众传播(力单,1988)。其二,1989年2月,在上海新闻立法报告会上参与起草新闻法的人士报告“起草有年,难点九条”:一、新闻法早出台还是晚出台;二、新闻法应立足现实还是理想的超前的;三、是否允许私人办报;四、新闻自由;五、新闻的功能;六、舆论监督;七、法律责任;八、新闻仲裁制度;九、新闻工作者自律(《新闻记者》,1989b)。这些争议对于立法工作成为障碍,以致《新闻法》迟迟未能出台,但是对于新闻法学研究来说,则是指示了研究的难点和重点,提出了现实的研究课题。 这一时期的研究究属初创阶段,今日回顾,幼稚和不足亦显然可见。本文作者概括为“四多于”:一、从政治理论层面的论证多于从法学理论层面的论证:例如新闻自由概念,前一种论证着重于新闻自由同社会制度之关系,以及对民主与法制、自由与责任、保障与约束等等范畴之探讨,这固然十分必要,然而用诸现实的操作层面上则显得隔膜。「既保障又约束,虽为绝大多数所接受,而在不同场合在不同人士笔下甚至可能表达截然相反的意思。后一种研究要求把自由视为现实的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即权利和义务关系,这就需要对相关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相应承担的义务以及他人对该权利所承担的义务作出明确的界定。二、就理念出发的思考多于对中国大陆新闻制度的实际现状的研究:这一时期的研究对马恩列与新闻法制有关的论述作了系统的钩稽和梳理,同时对欧美的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新闻法制情况作了大量的介绍,比起过去以「六经注我的方式撷取片言只语为我所用和对欧美事物一概排斥的学风,已有根本进步。然而上述内容对于本地而言究属理念的东西,是否适用和如何适用于本地,尚需对现状作详细的考察。三、采取演绎方法多于实证方法。四、对个别问题作短促突击式的论述多于对某个专题作深入系统的研究。这些不足也许是研究的初级阶段难以避免的。 二、从研究新闻侵权纠纷突破 90年代开始,新闻法学研究者不约而同将注意力转向新闻侵权纠纷。自《民法通则》于1987年生效以来,新闻侵权纠纷骤然增多,成为新闻界乃至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 在新闻学界,有关的研究是从个案入手的。这也许同不同程度卷入纠纷的传媒拥有信息和发表意见的便利有一定关系。如大陆第一件新闻记者被诉犯诽谤罪的「《疯女之谜》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后,记者所在的《民主与法制》从1988年第8期起连续刊登反驳判决的文章达半年之久,为数达数十篇,另有一些报刊则刊登反反驳的文章(5)。在徐良(6)、陈佩斯(7)、李谷一(8)等人的名誉权案中,亦有类似现象。这种做法反映了在法制建设早期,在新闻与司法的关系上尚缺乏规范,但在客观上正是结合个案对新闻诽谤罪或新闻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有关问题作了分析探讨,留下大量可供研究的资料。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主办的《新闻记者》月刊从1989年起开设「新闻与法律专栏,几年内报道了许多新闻侵权诉讼案件并加以评论。该所魏永征从1990年2月起在陕西《新闻知识》月刊连载《新闻官司面面谈》,每期一篇,一共登了20期,采用的也就是个案分析的方法,就案论法,每篇文章通过分析一至几个案例来论述某一法律问题。1993年,新闻出版署王瑞明、董伊薇和北京法院罗东川合作编写《无冕之王走上被告席》,共收入50个案例,逐一加以评析,有些论述颇见精辟(王瑞明等,1993) 。其他零星的「新闻官司个案分析在当时许多报刊特别是法制类报刊时有所见。个案分析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在某个具体问题上可能有独到见解,但难以做到体系化,难以达到综合研究的深度。 个案分析逐步发展为从法理上对新闻侵权作综合的研讨。这方面的研究集中反映在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等单位发起在1991年、1993年和1996年举行的三次全国性的新闻纠纷和法律责任学术研讨会上(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1999) 。参加这三次会议的成员,兼容新闻界和法律界、理论界和实务界、领导管理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等方面,提交的论文和议题涉及新闻侵权纠纷从实体到程序的诸多内容。许多论文被后来有关新闻侵权和人身权、人格权的研究成果和专著大量引用,表明研讨会对新闻法学研究起到重要的孕育、催化作用。同时各地也举行过一些小型的研讨会,许多专业报刊发表若干论作,不及详列。当时研究所涉及的方面包括:一、新闻侵权行为和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行为的成立和排除,二、新闻侵权行为在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中的特殊性,三、新闻侵权行为责任主体的认定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四、更正和答复的法律效力和履行程序,五、新闻自由、舆论监督与保护人格权的关系,六、新闻侵权的预防、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和自我保护,七、新闻侵权纠纷的调解、非讼和解和仲裁,等等,可以说是相当完整地涵盖了新闻侵权的主要问题。 1994年,魏永征著《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论》,孙旭培(主编)、王晋闵、张西明合著《新闻侵权与诉讼》 先后出版,有人注意到两书结构有近似之处(陈力丹,1995),这恰好表明对新闻侵权的研究已从个案分析和个别法理的研讨走向体系化。是为新闻法学学科领域第一批学术专著。 至于在法学界,主要是从对人身权、人格权的理论研究入手,涉及新闻侵权。除单篇论文外,90年代中期有一系列重大成果问世,包括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1994a)、王利明和杨立新主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1995)、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1996)等,这些著作,都有专章论述新闻侵权问题。王利明还主编《新闻侵权法律词典》(1994b),由新闻学和法学两界研究人员合作完成,是为目前新闻法学领域的唯一的专门工具书 。 若将法学界和新闻学界的研究成果作一比较,那么前者最重要成果就是建立了有关人身权、人格权的理论体系,他们所涉及的,包括人身权中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在人格权中包括非精神性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精神性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以及跨越两者的自由权、贞操权等等,对于各项权利的概念、来源、内涵、特征,以及侵权行为(tort)的责任等等,均有系统论述。前述在80年代中叶,有关研究基本上尚属空白,不到10年即取得如许成绩,堪足称道。至于新闻学者以及他们与法学者合作的研究,主要是在新闻学和法学的结合部方面显示自己的特色,这就是说,他们的一些研究着重从新闻规律的特殊性入手探讨新闻侵权纠纷的发生、处理和防止,体现了在言论、出版、新闻自由同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这两类基本权利的冲突之间寻求平衡的意图。有的意见后来为立法司法部门所吸取,丰富了新闻侵权法(Law on Media Tort),显示了新闻学界在新闻法学研究中具有某种优势。试举其要: 一、关于新闻失实与侵权的联系与区别。大陆诽谤法的重要特征在于将事实之虚假直接列为诽谤的构成要件,而不同于英美和港台的诽谤法只是将真实(truth)作为抗辩(defense)理由(魏永征,1999a)。故而在新闻侵权纠纷出现初,原告人往往以新闻失实起诉,法院也往往以新闻失实判决侵权成立。而新闻学者以为,新闻报道由于时效性等特点,难免忙中出错,若与事实稍有出入即判决侵权,实为苛求,主张在新闻失实和侵权之间划一道界限,「微罪不举(孙旭培,1988.12.31.、1991)。至1993年,最高法院颁布司法解释,确认「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成立侵权,即新闻失实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方可下判。 二、关于新闻报道的特许权。新闻界素有「文责自负之说,然不为司法界认同。最高法院1988年司法解释有「报刊社对要发表的稿件应负责审查核实之说,凡稿件出错均可据此推断媒体负有责任。或以为媒介不可能将新闻中所有材料一一到发生的源头去作核实,而提出「权威度之论,以为凡具有足够权威性的机构或人员提供的材料,例如执政党和国家机关提供的材料理应无须再作核实,媒介对其中差错应当免责(王晋闽,1991)。此论其实与英美诽谤法「特许权抗辩(privilege defense)暗合。嗣后,又有学者明确提出引入外国诽谤法「特许权原则(陈泰志,1993、1996)。至1998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新闻媒介根据国家机关正式文书和职权行为所作报道,不认为侵权,被认为正式确立了特许权原则。然目前新闻报道特许权尚限于国家机关的相关材料,远小于外国特许权范围。 三、关于评论的侵权认定。新闻侵权案出现初,一般并未将涉讼新闻中事实与意见加以区分,往往将不当意见作为失实对待,评论文学、艺术、产品、消费品等或有不当,辄成讼案。1992年作家吴祖光被诉侵权案,以驳回原告之诉告结,新闻学界认为是一个突破。(9)论者引入「公正评论(fair comment)概念,指出评论公共事务的意见即有不当,亦应予以优先保护,其标准为真实、说理、善意、内容合法四项(张西明,1995a、b)。至1998年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文规定消费者正当评论产品质量和服务不应认定侵害名誉权,认可了「公正评论原则。然适用范围仅限于此,关于对社会公共事务及科学文艺成果的评论规则,因条件尚不成熟,有待时日。 四、关于新闻侵权责任之承担。起初在诉讼中对新闻报道相关人员并未加以区别,时有媒介、作者、新闻源等等一概被追究责任,法院亦有追加被告之权,学界咸谓应区别对待,有论者提出若新闻媒介已被追究责任,则报道新闻之记者应属职务行为,可不对外承担责任(陈翠银,1989;成涛,1991)。1993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采纳这一原则,同时规定按原告起诉确定被告,取消法院追加被告的做法。关于新闻源之责任,论者提出应当区分主动提供行为和被动提供行为(王晋闽,1991),亦为1998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所吸取。 五、关于言论权利和人格权利的平衡。这个问题贯穿于新闻侵权研究之中。论者以为,人格权为基本人权,固然应当重视保护,言论、新闻自由亦属基本人权,同样不容忽略。尤其是宪法已明文规定了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在新闻诉讼中理应予以贯彻维护。论者提出,因批评公职人员而引起的新闻侵权案,其中法律关系具有双重性,不仅存在民事关系,而且存在公民监督公职人员的政治关系,对公职人员起诉应有抑制(魏永征,1991;陈泰志,1993)。又有论者提出人格权属私法(Private Law),批评权属公法(Public Law),公法应优于私法(张西明,1995)。比较系统的主张如:「一、区分公众人物(public persons)与一般公民:名誉权保护向一般公民倾斜;二、区分政治事件、社会事件和私人事务:名誉权保护向私人事务倾斜;三、区分当前事务与过去事务:名誉权保护向生存者倾斜;四、区分法人与自然人:名誉权保护向自然人倾斜。(张新宝、康长庆,1997:15-17)对于公职人员以保护名誉权为由抵制舆论批评的行为,人们认为理应予以制裁,作出了种种设计,如追究恶意不实诉讼之责任(李显冬、钟瑞华:1998)。以上论述,有司已有注意,然尚未成为法定规范。 本文作者注意到,台湾新闻界同行也面临着类似的课题,近年刘泰英、赖国洲、蔡兆阳等起诉新闻媒体诽谤案,亦属公众人物案件,虽然刘泰英案媒体胜诉被认为新闻自由的胜利(闵大洪,1997),然辩方为香港媒体,而本地媒体败诉则不在少数,不仅承担民责,而且承担刑责,故有“媒体的新梦魇”之说(石世豪,1998),学界曾就此举行大型研讨,在这个问题上两岸学者大有交流的共同点。 三、研究的深化和综合 90年代后期,对新闻法学的研究又形成一个新的活跃期。一是成立了新的研究组织,如1997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建立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 ,同年8月司法部和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在华东政法学院设立的法制新闻培训中心(含学术部)。二是各种学术研讨活动频繁举行,据记载,仅1997年在北京,除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成立时的学术研讨会外,还有中国信息化法制建设研讨会(3月)、检察日报社与中国记协主办的“新闻与法”研讨会(8月)、北京广播学院《现代传播》主办的“新闻与法制”研讨会(9月)、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举办的新闻法制问题学术研讨会(10月)等(张西明,1998.9.3.) 。三是有一些国家级新闻法学领域研究课题通过鉴定,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徐培汀、丁淦林、张国良、黄瑚承担的国家教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闻•传媒•法律——新闻法研究》(1996年通过),王强华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重点研究课题《舆论监督和新闻纠纷问题研究》(1997年通过)(王强华,1997) ,等。四是研究内容从新闻侵权纠纷扩展开来,进入其他方面。这在第三次新闻纠纷和法律责任研讨会就可以看出,提交的论文已不限于讨论新闻侵权纠纷,还有关于新闻报道与著作权法、新闻机构的行政管理、互联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致使这次会议变得有点“名不副实”了。下面对这一时期的研究内容作一概述: 一、对新闻活动的权利的研究。新闻侵权研究实质是着重于对新闻活动的相对人即报道对象的权利的研究;他们的权利,对于从事新闻活动的主体(新闻媒介、新闻工作者和其他作者)则为义务。而在考察后者的义务过程中又势必涉及他们的权利,即进行新闻报道和新闻批评的权利。 舆论监督和新闻纠纷问题研究 就把新闻纠纷作为舆论监督权和人格权这两种权利的冲突的表现来加以考察,虽然已有不少人论述过这种冲突,但这个国家资金资助的课题,在分析200件舆论监督个案和180件新闻侵权诉讼案例的基础上,对舆论监督的历史和现状、在国家监督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同司法独立审判的关系、在舆论监督权和人格权两个方面法律规范设定的不平衡等等作了全面的系统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比前人都有所超越,因而被认为是「新闻管理和新闻法制研究的一个全新的课题,很有实际价值和学术价值,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研究成果(《新闻记者》,1997) 。关于新闻权利研究方面值得称道的还有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宋小卫近年发表的一些论文(宋小卫,1994-1998) ,这些论文对现行法律制度中有关公民参与新闻活动的权利如知情权、表达权(the right to express)以及其他享受传媒服务的权利作了具体的集纳和阐述,比起以往仅就自由与责任、保护与限制、权利与义务等关系作抽象的论述来,是一种创新,显现了对新闻自由的研究向法学理论层面的深化。 新闻自由具体化即为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报道、评论等权利,目前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新闻界和新闻学界甚为关注。近年有两个问题的讨论值得一提:1997年北京和上海的一些报刊开展关于记者「隐身采访(即不公开记者身份的采访,或称「偷拍偷录)的讨论,实质上是讨论记者采访和报道的自由度 。论者认为,记者隐身采访及报道应当受到隐私权法等有关规范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到什么程度,则说法不一。多数认为,记者不公开身份的采访,要区分公开场合还是非公开场合(私人场合和涉及其他应予保守秘密的场合)、观察还是询问意见、所采访事项与公共利益相关还是无关、采访对象是特定个人还是不特定多数人、消极地不公开身份还是积极地伪造身份等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铁樯,1997;徐迅:1997/a、b;曹瑞林,1997;董滨,1997)。如果说这场讨论是在媒介的采访报道权同公民个人权利两者之间寻求界定,那么1998年关于报道公开审判的案件的讨论则是在媒介的采访报道权同司法公正独立的权利(权力)两者之间寻求界定。是年最高法院院长发表谈话称,要把公开审判制度落到实处,依法公开案件逐步实行电视和广播现场直播,允许新闻媒体如实报道(《法制日报》,1998.4.16.),冲破了新闻界流行多年的案件审结后方可报道的陈规。新闻界认为,这是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权的肯定。不久中央电视台即对一起电影著作权案庭审现场进行直播,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表示欢迎,但是也有人士表示质疑(《科技日报》,1998.7.17.)。北京大学贺卫方连续发表文章强调司法程序的特殊性,认为电视直播法庭审判会影响庭审过程的庄重和严谨,进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1998)。由此引发关于新闻和司法、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的热烈争论,大致说来,新闻界偏重强调新闻对司法的监督,而法学界和司法界则倾向媒体报道案件应当慎重,不应妄加评论,有的学者明确对「新闻监督司法的权利提出质疑(《北京青年报》,1998.11.2.;《工人日报》,1998.11.7.;《中国律师》,1998)。 二、对新闻媒介行政管理的研究。新闻媒介的行政管理法是新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陆对新闻媒介一向实行批准登记制,是为行政管理的基础。不过在80-90年代,国家对新闻媒介的行政管理主要以部门规章予以规范,等级较低,而且立法和执法合为一体,亦不符现代法治原则。随着行政法制逐步走向健全,单纯以规章行政已经难以为继。1997年,国务院连续颁布管理出版、印刷业、广播电视的行政法规,使大众传媒管理法提升了一个等级。(10)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士对这些规章、法规时有解释性文章。新闻出版署宋克明的一些论文,把新闻事业的管理体制归纳为共产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法制管理、部门管理、社会管理(行业管理)、内部管理等五种管理机制(1994,1997) 。研究广播电视管理制度的,则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赵民的硕士学位论文《新时期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研究——以广播电视法规体系为视点》(1998)。这些论作,按照「依法行政的原理,对名目繁多的法规规章作了梳理和阐述。 三、对新闻传播活动中著作权问题的研究。大陆《著作权法》颁布于1990年,有关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的专著不少,但这属于独立学科。从新闻传播活动的角度研究著作权法的,主要为探讨社会共享知识成果的利益和作者权益、媒介权益和作者权益的合理平衡。如关于如何理解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广播电视节目表是否适用著作权法等问题的讨论,皆与此有关。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修改《著作权法》,争议焦点之一即为现行法律中关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条款。盖“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主旨,即出于满足社会共享权益而对作者权益作适度的限制(11)。论者以为,现行法律对作者权益限制过多,适足以使媒介获取大量利益。如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视非营业性播放已出版的录音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超出国际公约所允许的范围,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应予取消,而此议受到广电管理部门强烈反对(《中华读书报》,1999.1.13.)。论者还认为有关“法定许可”的规定亦应予以调整。 四、对外国新闻法制和中国新闻法制历史的研究。宋克明曾赴美国作较长时期的考察,回国后著《美英新闻法制与管理》一书(1998),作者系根据大量原始文献撰写,重点介绍两国的诽谤法和隐私权法,并涉及保密法、版权法和藐视法庭罪等内容,还介绍了两国新闻界内部管理以及互联网络管理的最新情况,与编译单篇论作或撷取第二三手资料编写的文章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作者从本国文化视角出发,在对外国法制作客观介绍的同时予以适当评析,以利于读者同本国的情况作比较和对照,乃近年新闻法学研究的又一重要成果。在中国新闻法制史研究方面,则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黄瑚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论》(1998),全文紧扣言论出版自由和官方统制的对立这条主线,对近代中国新闻法制的发展轨迹作了系统的叙述。 五、传播新技术法制研究。以因特网为代表的传播新技术的兴起,形成对现有大众传播媒介冲击之势,日益引起我国新闻学术界的密切关注,有关论文日见增多。从法的视角作考察的主要有这样一些问题:新技术将对现有新闻传播法形成怎样的冲击?将使人们的知情、表达、公共交往等权利要求产生怎样的变化?在保护国家秘密和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人格权、知识产权等方面带来哪些新问题?应当采取怎样的管理对策?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张西明主持承担了国家「九五期间重点课题《电子网络出版物的宏观发展与管理》,系第一个研究有关问题的国家级课题,尚在进行中。同所闵大洪《传播科技纵横》(1998)一书有专章论述传播新技术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 。 六、新闻法总体研究。对新闻法的有关原理作总体阐述的,除前已提到的张宗厚、孙旭培等人的论作外,陆续有一些新闻学专著中设立专章专节加以论述,如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郑旷主编《当代新闻学》在边缘学科介绍中有「新闻法学节(1987),中国新闻学院郑保卫著《新闻学导论》有「新闻事业的活动自由与限制章(1990),清华大学刘建明著《宏观新闻学》有「新闻法制章等(1991)。近年来徐培汀等的《新闻法研究》,广泛搜集资料,对新闻法方方面面的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考察,分为史实、规范、侵权三个部分,在规范部分分别将公民、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介作为不同的权利主体加以阐述,体现了构建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某种意图。其缺点是有关我国现实的新闻法制的内容过于简略。1998年,黄瑚著《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出版,其上篇「新闻法规,有一半的篇幅系统讲述现行新闻法制(另一半讲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和外国新闻法制),在本学科领域尚属首次。其缺点是部分内容限于复述法律法规条文,对法理的阐述似嫌不足。解放军报社曹瑞林著《新闻法制学初论》(1998),亦有创立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尝试,在理论阐述方面较前述成果有很大拓展和加强,但其内容除总论外,限于新闻出版法、著作权法和新闻侵权法 。1999年,魏永征著《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出版,引用法律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等200多种,涉及宪法权利、国家安全和保密、禁止淫秽色情、新闻与司法、行政管理、新闻侵权法、著作权法、广告法等诸多方面,唯本书以“述而不作”为体例,对拟制的法律关系未于涉及。 在对新闻法的总体研究方面,从当年孙旭培等写《新闻法知识讲座》,到如今有几部概叙新闻法框架的专著问世,内容日益丰富,认识渐趋精深,这固然出于学人努力,然而亦同现实法制建设的进步息息相关。大陆实行改革开放二十年,至1999年7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50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106件,国务院行政法规830件(《人民日报》,1999.7.7.)。这些法律、法规中有许多内容同新闻传播活动有关,有的就是直接规范新闻媒介的,所以新闻法制已不复是当初创议立法时那样,只有几句原则可讲,而是已有相当具体的系统的内容了。现有专著所涉及的方面,亦同国际同类专著相合(G.Pobertson A. Nicol,1992,T.B.Carter,1994)。而国人或以为《新闻法》尚未出台,新闻传播活动目前尚属无法可依,这实在是很大的误解。纵观世界各主要法治国家,有专门法的少,没有专门法的多,有专门法的国家的新闻传播活动并不是只须遵守专门法的规范,也要受到其他诸多法律规范的保障和约束,没有专门法的国家并不等于新闻传播活动无法可循,新闻传播活动同样是在法治轨道上运作。实际上,新闻传播活动的走向法治,并不是光靠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就可以解决的,其中许多重要事项,必须由其他法律来予以规范。大陆新闻法学研究的成果,正是由现实的新闻法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对象,同时新闻法制尚不完善,突出的是公民和新闻工作者的诸项权利尚未有明文规范,新闻法学研究将为完善和发展新闻法制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料和设计,这就是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新闻法学的研究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尚处于幼小阶段。作为一门学科,应当包括论与史,在论中又包括应用性的理论和基础性的理论,特别是必须拥有有代表性的能体现本学科理论框架的理论专著。按这个标准衡量,现有专著基本尚属应用性著作,理论性探索尚待继续深化。我中华版图之内,两岸四地,实施四种法律,按意识形态,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分,按法系,则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别,其内容之丰富,实为世界各国所未有。有志于此学者,倘能加强合作交流,多作借鉴比较,博采众长,必可取得出色的成绩。 新闻法论文:浅谈中国新闻法建设兼论新闻法中对新闻自由的保护问题 摘要:本文主要就中国新闻法立法的历史与现状进行分析,并围绕新闻法立法的核心问题——新闻自由浅谈我国新闻法的构建。通过借鉴西方新闻自由的认识、追求与法律规范,试图为我国新闻法中保护新闻自由问题找一条出路。 关键词:新闻法;新闻自由;新闻评议制度 对于中国法建设的现状,大约有悲观与乐观两种态度。悲观者认为新闻仍是法律的真空领域,大声疾呼《新闻法》的出台。以魏永征为代表的持乐观态度的学者们则认为我国已有较为完备的新闻法体系,目前最重要的是认真消化、掌握、贯彻、执行现行新闻法的丰富内容,在实践中总结提高,以促进新闻法制建设进一步深化。要弄清孰是孰非就要从中国新闻立法的历史和现状谈起。 一、新闻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1979,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也开始酝酿。1980年,赵超构李子诵等新闻界学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三次会议期间首次呼吁制定新闻出版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1984年六届人大和政协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决定制定《新闻法》。两个月后,新闻法学学科建设的发源地——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成立,并着手起草《新闻法》。(1)然而二十多年过去了,虽然有三个《新闻法》文稿被起草出来,但并没有一部《新闻法》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出台是新闻法学研究领域的遗憾,但也并不能因此得出中国没有新闻法的判断。广义的新闻法不仅仅是以《新闻法》为名称的法律文件,而是对于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之总称。我国宪法、法律以及其他领域的专门行政法中都有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我国形成的是以宪法为依托,在专门的新闻法律缺失的情况下,主要依靠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来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中涉及的关系的立法体系。(2)因此,新闻法制建设的状况就如同魏永征所总结的一样:有法可依,尚不完备。 新闻法建设的现状与我国新闻业发展的特点有关。新中国成立后报纸是各级党委的机关报,广播电视是各级政府直接管理的一种机关性质的事业单位。各媒体的主办单位对于新闻报道都有严格的规定,不需要专门的新闻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闻事业单位从实际上的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开始向真正意义上的舆论工具回归,“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十六个字是这种回归的最真实表达。(3)中国对媒体的控制正在由“有形”转向“隐形”,但是新闻改革与新闻法制建设的步伐并不一致。新闻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新闻自由受到各种权力的干预,或是新闻侵权案件激增等等。 魏永征把立法难题归纳为五个矛盾: ① 法的刚性和意识形态的弹性的矛盾。思想性质的问题是不可能用强制的办法来判断、解决的。 ② 新闻媒介社会控制功能与表达功能的矛盾。 ③ 权利的普遍性和权利的等级性的矛盾。我国的新闻媒介隶属不同等级的党政机构,统计党报不能批评同级党委,不同等级媒体采访报道权能是不同的。 ④ 法的稳定性和舆论导向的随机性的矛盾。 ⑤ 随机调控和依法行政的矛盾。 我国新闻法制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效力层次低,以行政管理法为主,而且忽视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和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新闻报道活动是瞬息万变的,需要灵活的政策来规范,但政策不可能也不可以代替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政策,尤其是非制度化的政策对新闻媒体自主采访和真实报道的权利产生了严重的制约,主张了封锁消息、“电话会议”、歪曲事实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以规范的法律来代替随机性的政策将是新闻法体系建设的趋势。 此外,对于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模糊也给新闻报道活动带来不便。新闻传媒享有的权利通常有:新闻采集过程中的知情权、采访权、摄影摄像权,编辑制作过程中的编辑全、改编权,传播过程中的出版权、广播播映权、权等等;其承担的义务有:采访过程中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住宅安全权、沉默权,编辑制作过程中不得篡改实施,传播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如不得传播淫秽内容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等。(4)如果能以专门的行业法形式规定这些权利和义务,无疑会给新闻工作者们一个明确的行动指南。 二、新闻自由——新闻立法的核心问题 新闻立法的核心问题是保障新闻自由,广义上说,即表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新闻媒体由于其采集信息的专业性和优势,逐渐成为了公民藉以实现这种自由和权利的物质载体和主要阵地。人们对新闻自由的追求可以追溯到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书中的观点:思想的自由市场是达到真理的途径。法国在1789年颁布的人权宣言中宣布“思想与意见的自由交换,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则被普遍认为是美国新闻自由的法律根源。一百多年来的人类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看作是人们对表达自由、新闻自由的追求史。 是什么样的动力让一代又一代人孜孜不倦地追求新闻呢? 美国新闻法学家艾默生把表达自由的价值归纳为四点: ① 保障个人自我实现的方法; ② 达到真理的手段; ③ 保障社会成员参加国家政策的方法; ④ 维持社会稳定与变化均衡的手段。 1946年,美国“报刊自由委员会”发表了《自由而负责任的报刊》一文,强调“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提出“政府”“报刊”“公众”的“三极结构”。美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特瓦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第四权力理论”,认为“宪法之所以保障新闻自由,其目的是保障一个有组织的新闻媒体,使其能成为政府三权之外的第四权力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发挥其制度性功能。”(5) 新闻自由虽然是“舶来品”,是并非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专制,争取民主平等的工具和历史产物,但它并非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新闻自由是一项制度性权利,在各国新闻立法研究中都占据核心地位。保障新闻自由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媒体自身利益,而是为了制衡政府权利,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我国这样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保障新闻自由也十分重要。 1949年颁布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中,在第四十九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禁止利用新闻进行诽谤,破会国家人民的利益和煽动世界战争。”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肯定了公民的表达自由,其中也内涵了新闻自由。但是作为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并不能等同于作为新闻传媒的新闻自由。相比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而作为新闻传媒,由于其是在有组织性地从事传播新闻的专业性活动,对社会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有人把它比作“民主政治的窗口”。因此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将新闻自由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去规定是十分重要的。世界上不存在不受约束和限制的自由,“为某种权利划定界限,实质上是对某种自由的保护,因为它同时也制止了权力任意干涉的可能性。”我国宪法虽然也在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形式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但是这样的规定比较宽泛,反而是权利虚化,不利于新闻自由的实现。因此在肯定新闻自由的时候还要明确应给予什么样新闻自由的底线。除此之外,在立法保护新闻自由的同时,我们还要自习思考下列问题: ① 从哪里争取自由:新闻媒体怎样保障新闻不受国家权力、社会势力的干涉 ② 为谁的自由:新闻自由究竟是为了新闻媒体自身还是为了新闻的受众即人民 ③ 就新闻媒体内部而言,新闻自由究竟是给予媒体经营者的还是给予记者编辑的问题 ④ 新闻自由在多大程度上应给与保护 ⑤ 保障新闻自由应采取何种手段 ⑥ 如何处理消极的新闻自由与积极的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 真理朝前多走一步往往会变成错误。在资产阶级新闻自由体制确不久后,新闻自由这一捍卫新闻职业道德的思想武器因其为新闻从业人员所滥用而开始变性,西方新闻界在解决了原有矛盾后出现了心的矛盾,陷入了新的职业道德困境。(6)中国新闻法立法同样要避免新闻自由的滥用,防止新闻侵权、黄色新闻泛滥等行为的产生。 但是即使出台了一部专门的《新闻法》,也不能说新闻传播活动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我们同样要参照其他法律以及新闻职业道德来规范新闻活动。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可以借鉴西方的新闻评议制度。黄瑚在《新闻伦理学》中写到“新闻评议制度,是西方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是运用自律方式让新闻界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有效手段。”新闻评议制度与法律法规相比更具灵活性,但是其本质仍属于新闻自律的范畴。因此,对于许多法律无法顾及的方面,用新闻评议制度来解决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国新闻法体系尚有较大的缺陷,而尽快制定一部《新闻法》将是弥补缺陷以及解决我国目前新闻传播领域出现的种种问题的最好途径,也是加快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而《新闻法》制定的核心问题就是对新闻自由的保障和限制。但是有了一部《新闻法》,也并非可以高枕无忧了,新闻传播活动有中许多法律无法控制的内容,而新闻评议制度则是解决的良策。 新闻法论文:电视新闻法则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整合了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关于后现代主义与媒介文化具有代表性的言论,提炼出诸如拼贴、复制、解构、多元等后现代法则,并尝试将这些后现代法则与电视新闻研究进行整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陈其利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电视新闻;后现代;拼贴;复制;解构;多元 勿庸讳言,当代电视节目因其创造了斑驳陆离、叹为观止的媒介景观而成为了后现代研究的绝佳范本。当人们沉迷于后现代气息炙烈的MTV和电视广告时,对于体察电视新闻的后语境却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其实,在大众文化的漫天硝烟下,电视新闻从形式到内容都或多或少地隐匿着后现代主义的种种法则。 拼贴、复制与电视新闻的时空幻象 拼贴与复制具有典型的后现代性状,也是最受争议的后现代命题之一。本雅明曾对这种技术表现出倾心,他认为:“技术复制能把原作的摹本带到原作本身无法达到的境界”,[1]尤其是摄影技术在表现事物时,通过拼贴式组接或蒙太奇技巧的运用,不只为观者带来视觉的全新体验,也使“展示价值开始整个地抑制了膜拜价值”,[2]从而改变了大众与艺术的关系。 如今,当我们置身于大众媒介营造的视觉王国里,也会深深感受到拼贴与复制的无所不在。电视新闻就是经由电子技术显像,按照特定的镜头语言逻辑,对新闻元素进行声画拼贴与复制的一种媒介形态。其带给人们的新闻资讯无所不包、无远弗界,这种时空体验是以往那种亲历体验方式所无法企及的。面对媒介社会的信息泛滥,电视新闻为了高效快捷地给大众提供资讯服务,使表达当下情感和精神成为可能,也在不断催生着新的节目表现形态。 例如《东方时空》子栏目《时空连线》在国内首创多视窗节目形态,其呈现给观众的画面是主视窗中的主持人与三个分视窗中的新闻当事人的对话。在这里,传统的一元电视画面被切割成若干影像单元,通过技术拼贴使来自不同时空现场的画面被统一在节目当下的时空维度中,这种虚幻的时空景象无疑强化了新闻的即时性。另外,目前频见于各档新闻节目中实时滚动的字幕新闻,也是通过拼贴复制技术使得字幕在画面下方快速滚动,使新闻演播室的直播时空与由文字不断生成的拟态时空互相交错,这样造成了信息空间相对膨胀,而时间因并轨被相对压缩。技术的进步使得新闻的进行时态不断得到强化,而观众也仿佛置身于永恒的当下和永恒的变化之中,随时体验着新闻资讯的鲜活。如此看来,拼贴与复制法则在粉碎我们以往时空体验的同时,也延伸了我们的感官,并找到了当下的存在方式——一种新的时空体验,而这使我们通过电视媒介感知新闻信息的方式变得更加丰富。 然而,技术带给新闻的也并非完全是福音。创立了诸如类象、内爆、超现实等后现代话语的社会理论家波德里亚,在对媒介技术进行阐释时就走向了激进的批判。在他的社会学视野中,传播的扩张性和影像的蒙太奇一起构成了后现代的社会体系,而“真实已经在形象和符号的迷雾中完全消逝了”。[3]由于传媒技术打破了传统的时空整体性,瓦解了曾经为人们提供了统一感的时空量度,因而在电视新闻为大众提供的信息符码中,“历史”就演变成符合编码规则的视觉文本,零散、平面而无深度。在编码过程中,生产者会对一些真实事件的影像声音碎片进行任意地拼贴复制,由此产生的媒介文本会令人们推演出整个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然而就是在媒介技术的过滤、切割和操纵下,真实世界的面貌往往被窃取甚至取消,过往历史的深厚也会变得萎缩和平庸。因此,波德里亚悲观地断言,“人们越是接近真实资料、‘直播’,越是用色彩、突出等手段来追踪真实,对世界真实的缺席随着技术的日臻完善就会越陷越深”。[4] 在现实的媒介事件中,关于媒介真实与社会真实的种种矛盾成为波德里亚的追随者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在对电子技术的仿拟功能采取批判态度的同时,他们进而对电视新闻传播的真实性进行质疑。由于声画符号是电视新闻报道现实的重要手段,因此符号与现实的断裂也就在所难免,对海湾战争的怀疑就是一个极端的案例,波德里亚曾断言海湾战争根本未曾发生,只是传媒制造了一场影像战争。这种说法虽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对于电子媒介竞争,尤其是战时新闻中愈演愈烈的媒体大战而言,则不无反讽效果。确实,电视媒介对新闻事实的主观再分割,肯定会导致观众对真实状况的无所适从。传媒对关于“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的新闻报道的反思,就代表着生活于后媒介景观中的新闻工作者的一种理性自觉。 解构之维与电视新闻的“去中心化” 在风起云涌的后现代思潮中,由德里达、巴特、福柯等人创立的解构思想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反结构主义是解构主义的徽章,其解构的目标就是拆除那种具有中心指涉结构的主体。因为在解构主义者的眼中,这种结构根源于对永恒意义和恒定结构的先验性设置,而其本身往往无法逃离权力中心的控制和话语制约,因此需要对这种抽象结构进行消解,最终使得“社会从所有那些作者、创造支配性话语的知识权威们的观念束缚中挣脱出来”。[5] 解构大师德里达的一个很重要的策略就是“去中心化”,例如对某一文本的关注点不在于其中心,而在于其边缘,在于被隐瞒、被掩盖的那些环节。当电视新闻被视为媒介文本时,其去中心化过程就是建构那些与观众切身经验相关,但以往却处于边缘的意义的过程。 电视新闻诞生之初基本上沿袭的是政党报刊的路数,把宣传与教育作为自身的主要职责,而电视机构的体制属性无疑催生了电视新闻的话语权威性。在我国,长期以来,以《新闻联播》为代表的宣教新闻是国内电视新闻的主流模式,政治教化成了这类新闻的第一要务,与之对应,那些引领潮流的社会精英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为新闻中的主角。然而,随着新时期国内新闻理念的进一步演化,新的节目形态开始崭露头角,其中以《南京零距离》为代表的都市民生新闻成为新的热点。在这类节目中,关注社会普通层面、再现都市生存状态成了新闻首要的价值诉求,而生活在平凡世界、忙碌于街头巷尾的普罗大众就成为节目重点捕捉的新闻人物。如今,随着一批民生态的电视新闻如燎原之势蔓延全国,一度被观众视作政治传声筒和领导见面会的电视新闻正在以其前所未有的亲和力及创造力,倾力建构着“新闻,为民所用”的全新话语体系,而这类新闻节目大多在各种花哨的技巧外衣下隐含着“去教化中心”与“去精英中心”的策略。 稍加留意,我们不难发现,活跃在电视新闻改革中的这场“去教化中心”和“去精英中心”运动实则暗合了后现代的解构之风。因为在当下这种后乌托邦式的平民生活中,在反精英主义情结日益普遍的社会氛围中,人们对深度意义、终极价值、永恒真理等精英话语的灌输已渐生抗拒,他们开始放弃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转而开始向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生活原生态回归。而在电视新闻节目中,传播语态由教化向沟通的过渡、选材向度由唯上向亲民的转变等等,本身就意味着对传统新闻领域的政治情结与精英情结的一种消解。 然而,正如“后现代”概念本身就是一个亦正亦邪的矛盾综合体一样,解构主义也有其与生俱来的思维罅隙,特别是当其一味流连于文本的游戏和差异,却对真理、意义的构建无动于衷时,就会有滑向价值虚无主义的危险。詹明信曾视“去中心化”的文化逻辑为“把生活中无数卑微的细碎一一混进他们切身所处的文化经验里,使那破碎的生活片断成为后现代文化的基本材料,成为后现代经验不可分割的部分”。[6]这种观点作为对时下电视新闻某些弊端的概括颇为到位。例如以表现世俗民风见长的湖南卫视《晚间新闻》在初创时期,为了尽可能淡化新闻的政治色彩而不惜出位,以肤浅琐碎的新闻噱头来取悦观众,致使一些未经证实的市井传闻、鸡毛蒜皮的邻里矛盾甚至百无聊赖的猫狗打架都曾一度堂而皇之地步入新闻殿堂。而当节目沉湎于再现这些偏离新闻基本属性、一味媚俗的伪民生题材时,民生新闻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化与琐碎化。其实,新闻的平民化视角并不等同于低俗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味,还原百姓生活也并不意味着就此取消价值导向和伦理规范,毕竟,电视新闻在传承文化和传播信息方面是责无旁贷的。因此,电视新闻在吸纳“去中心化”的合理价值内核时,同样需要审慎地把握解构这把双刃剑。 新闻谈话节目与元话语权威的消解 受德里达、福柯等人解构思想的影响,法国思想家利奥塔在反对主体性的基础上,进而质疑现代知识的合法性地位,并发展出一整套解合法化的后现代策略,从而成为后现代主义的领军人物之一。他将知识定义为类似于一种普遍真理和终极价值的元话语体系。在分析了知识的状况、地位的变化以及叙事知识与科学知识的“范式不可通约”后,他认为“知识元话语权威下的综合原则”已经不适用了,所谓元话语只不过是多种话语中的一种话语而已,不再是绝对真理。因此,把知识重新加以合法化,意味着应该尊重各种话语的差异。他同时还指出,人类对话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共识,因为“那种一致的共识,是一条永不可及的地平线”,相反,对话的目的在于追求谬误推理,目的在于打破求同的稳定模式,而强调差异的不稳定模式。[7]据此推断,倡导以更深广的气度来包容差异和多元才是后现代的知识法则。 当我们为利奥塔的犀利和颠覆性思维喝彩时,却发现身边的传媒世界也浸染了这种反叛权威、崇尚异质的后现代色彩。受其影响,媒介文化正在经历着从偏重单一教化到促进多元沟通的转变。这种转变如此深刻而迅猛,以至于一贯以承载意识形态教化为己任的电视新闻也无法逃避。在平等参与、尊重差异的传播理念下,将谈话与沟通机制引入到电视新闻中就多少带有了必然性。这类新闻谈话节目一改过去主持人或专家独家掌控新闻话语权的局面,引进了开放、平等的多人或群体对话机制,话题的参与者都是具有平等发言权的独立个体,现场成为汇集众议的公共论坛。在这个开放的话语空间里,各种信息多向流动,多元价值观相互撞击,宽容代替狭隘,民主超越独断,不再有先验性的思想框架,对话是产生文本意义的唯一渠道。 我们试举央视王牌节目《对话》的一期内容作为例证,节目围绕高校收费居高不下,寒门学子上学难这一社会问题展开讨论。高校把持教育成本分摊制的观点,家长却认为工薪阶层负担沉重;学生抱怨助学贷款申请困难,银行回应欠贷不还现象非常普遍;社会希望政策支持企业救助,而政府认为捐款抵税与国情不符……,多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一个就学话题带出了教育体制、收入分配、银行信贷、税收政策、社会救助等一系列问题之间的潜在矛盾。的确,在当代这个多元异质的社会中,对与错、是与非的二元维度似乎已很难应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差异与矛盾,因为任何话语只能是在历史视点之内的有限性话语。因此,节目秉承“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的宗旨,让差异各方尽可能通过对话达到沟通,并鼓励各方以一种更平和的心态看待矛盾,以一种更宽容的态度来面对现实。 然而,与解构主义所面对的困境一样,多元主义如果片面追求知识的异质性,推崇差异而贬损共识,力主谬误推理而拒斥宏大叙事,其结果就有可能形成“狂欢节式的”众语喧哗。在这里,由于缺乏共识,多元话语之间相互讥讽、语无伦次、前后矛盾,于是“社会联系的纽带被离断肢解了,有秩序的社会转变成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无序的大众聚合”。[8]当然,波德里亚的这一结论未免过于耸人听闻,但这对于当今这个充斥着话语碎片的传媒世界来说,无疑是具有警示效果的。 其实,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人类都会渴望从对话中实现沟通,从而满足智慧、信念的精神需求,并体验普遍、永恒的终极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取得共识应比陈列差异更有意义。例如在前文所举的案例中,《对话》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不忘启发社会各界提出更多的帮助解决寒门学子入学的建设性方案来。由此可见,电视新闻利用谈话机制建构多元话语场固然重要,但通过对话交流传递人文关怀、催生情感共鸣、引导社会变革,也同样应该是媒体追求的职业理念。 后现代思潮虽发源于西方,但随着全球化浪潮风行世界,其影响已经波及我国。对于这股思潮,盲从或拒斥都是无益的。无数历史经验表明,不同的思想文化在经过碰撞之后产生的价值整合才是最具意义的,而这也正是本文尝试以后现代法则反思电视新闻的目的所在。 新闻法论文:虚假新闻法律规制管理论文 某刊今年第一期刊载了《读者的“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从桂运波诉《知音》杂志说起》;在第二期又刊载了《虚假报道:侵犯读者的人格权———兼作新闻“真实性”的法律读解》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则》是这个讨论的继续。 本文认为,虚假新闻分为两类:一类有特定指向,侵犯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类无特定指向,但有严重的危害性。读者桂运波诉《知音》一案出现后,人们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进行理论反思。 新闻打假的呼声,在中国现当代新闻史上可谓是历久不衰。然而,回望漫漫长路,新闻打假却遭遇尴尬:面对与己“无关”的虚假新闻,广大受众虽满腔义愤,但更多的是无奈和茫然。虚假新闻就在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中依然得以蔓延、肆虐。 新闻打假难,难就难在虚假新闻形式的多样和权利主体的有时不明确上。从有无特定指向来看,虚假新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一类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前者在报道中有明确、真实的新闻当事人指向。后者在报道中没有指向某特定新闻当事人或其所指向的新闻当事人纯属虚假。对于前类虚假新闻,由于它往往侵犯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闻当事人一般会主动高举打假旗帜,因此,现实中这类虚假新闻也较好地得到了遏制。而对于后一类虚假新闻,由于法律规制存在着不足,加上业界和学界关注不够,其打击力度也明显较弱,这不能不给新闻打假蒙上一层不确定因素。《知音》一案的出现,使得如何认识和规制这类虚假新闻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擦边球战术 不断涌现的新闻侵权诉讼表明,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新闻规律,同时也侵害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有卷入新闻侵权法律纷争的可能。透过众多的案例可以看到,几乎所有涉诉的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均指向特定的新闻当事人。有的是在报道中指名道姓,以直露的方式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权。有的则没有指名道姓,但通过特定的时空关系和人物特征的描写可分辨出其新闻指向和侵害对象。 也许是虚假新闻制造者从诸多的新闻官司中领悟到,制造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存在着侵权和被起诉的极大风险,于是,无特定指向这种“有惊无险”的虚假新闻便得以纷纷出笼。《45年前的恋人从死亡名单上走来》一文曾是前些年为许多媒体刊载的一长篇“纪实”通讯,文中讲述了黑龙江省海林市胜利乡一位叫王家政的战斗英雄与长沙姑娘许燕的生死恋情。此文颇为煽情动人。后经《黑龙江日报》记者纪秀英的调查,发现该篇“纪实”通讯纯属“纪虚”,不但许、王其人其事均属虚构,连海林市也无胜利这个乡。河南西峡县某人曾在办公室里炮制出两篇颇具现代意义的法制新闻,一是发表在1998年5月13日《人民法院报》上的《我要凭票看电影》一文,说西峡县某影院在放电影时发现观众只有三人便决定退票,为此一观众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影院单独为这位观众放一场电影。另一篇是发表在安徽一法制类刊物上的《滥用诉权案》一文,说一工人因被人错告使其经济和精神受损,转而起诉此人滥用诉权,最终法院判其胜诉并获赔偿1400元。 以上几例皆属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该类新闻表面上言词凿凿,新闻要素一应俱全,实际上纯属虚构,这类报道的另一特征是“对事不对人”,它追求的是事件的煽情或事件所具有的轰动效应,它不以侵害新闻当事人为目的,实际上也因为其事件乃至人物、地点的子虚乌有构不上对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侵权。它使作者追名逐利的渴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又避免了新闻官司的烦扰,这也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日益泛滥的缘由。 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没有或不能侵害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其危害性却很明显。个别媒体的虚假新闻不仅损害其自身信誉,而且还殃及整个传媒,危及整个传媒的发展前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使普通受众既花了不该花的钱,又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在感情上也受到了欺骗和伤害。另外,受众凭借对媒体的信任,在某些虚假新闻的误导下可能会做出错误的行为抉择,不仅使自身利益受损,甚至还可能有碍整个社会的常态发展。 《知音》一案:普通受众渴求法律之剑 2000年4月,与报道内容并无所涉的普通读者桂运波以被告刊登虚假纪实文章为由(其中有一些便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将国内知名杂志《知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刊发虚假文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赔偿原告购买的刊有虚假文章的该杂志价款的一倍,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并公开向受骗读者赔礼道歉。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知音》杂志社在答辩中强调,商品和服务是《消法》保护的范畴,而报刊内容并非其保护范畴。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报刊内容属《消法》的保护范畴。而民法专家何山认为,对于文字内容的虚假,除非是这一期杂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虚假的,单凭一两篇文章中部分的虚假,读者是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的,这有个量的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和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当事人的条件,不具有适格的原告资格。 [page_break] 《知音》一案给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和刊载媒体敲响了警钟:伴随着普通受众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从单纯的物质产品领域进入到精神产品领域,这种擦边球战术尽管没有侵害某特定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因其愚弄了一般受众,同样有被诉诸法律并受法律惩罚的可能。 本案引发的争论和本案的一审判决表面上蕴含着这样一个问题,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的保护范畴?但其背后却蕴含了一些更深层次并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普通受众能否作为原告以“虚假新闻”为由提起诉讼?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现行法律对此类新闻的法律规制如何?又该如何规制这一类危害甚大却经常逍遥法外的虚假新闻? 无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保护,《消法》并无明确规定。一期报刊中存在多少虚假内容算是质量瑕疵,法律并未界定其标准。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确使普通受众从物质到精神上都受到伤害,但它究竟侵犯了普通受众的何种权利呢?现行立法在以上一些问题的模糊和疏漏直接导致了《知音》一案的一审结局,尽管本案已告一段落,但其争议仍在继续,留下的问题也未获解决。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危害性、对普通受众权益的侵犯性确乎是一个昭然的客观事实,而由于法律规制的不足致使普通受众的权益遭到冷落。《知音》一案再次表明:现实呼唤一部专门的新闻立法,新闻立法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倍加关注! 普通受众的诉权:必要且合理的外部规制 防治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要仰赖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的道德自律、新闻行业从业规范的约束,更要仰赖法律的规制。对于虚假新闻,我国在一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作了些规定。如《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刊刊登虚假、失实报道和纪实作品的,应公开更正并消除影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将责令限期更正、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有关责任人员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显然这些规定或措施适用于各种虚假新闻,自然也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效。但这些规定或措施也有其特殊性:其一,它们本质上属于新闻出版部门的内部制约监督或法律规制。新闻监督和监督新闻同样重要,对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是确保其有序、合法、文明运作,正确发挥其功效的必要前提。它需要普通受众的参与,广大普通受众的参与有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外部制约环境,使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具有一定的透明度,也利于彻底打击虚假新闻的产生和蔓延,并达到消除虚假新闻的目的。其二,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属以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之列,但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仅是行政责任,受侵害的普通受众无法通过新闻记者或新闻媒体行政责任的负担,使其已然受损的权益能够得到弥补、恢复和赔偿。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是弥补现行法律规制之不足的需要,它可使法院通过审判,让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制造者或刊登者承担民事责任,使普通受众在监督新闻媒体的同时又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有助于有效打击、遏制和消除这一类虚假新闻。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性质也决定了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具有合理性。笔者以为,从性质上看,刊登、出版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行为构成违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普通受众与新闻媒体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是普通受众通过购买这一交易行为而订立的,受众购得报刊后合同开始生效。依照买卖合同,买方即普通受众的义务是支付价款,他所享有的权利是取得报刊的所有权,并有权就所购买报刊的质量瑕疵追究卖方即新闻媒体的违约责任。提供质量合格的新闻报道为新闻媒介的基本义务。新闻报道的质量不仅体现其载体报刊杂志的纸张、装帧、印刷、错别字差错率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上。因为报刊的主要价值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而不是它的载体。读者的购买目的也并非在于新闻的载体“纸”,而是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对新闻报道内容的质量要求便是报道应具有的基本属性即新闻的真实性。只要出现了内容基本失实的新闻报道,无论一期报刊上有几篇,正如顾客所购的衣服不论它破了多少个洞,都应属质量瑕疵,属于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时也可以构成侵权行为。传统的新闻侵权理论认为,新闻作品有特定的指向才构成新闻侵权。《知音》一案的出现使我们有必要对该项理论进行反思。 民法的侵权行为理论可成为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是否属侵权新闻的判断标准。民事侵权行为法认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主体的主观过错。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民法的“帝王条款”,而且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等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在主观上对其作品的发表均属直接故意,对作品可能造成的侵害也持有故意或过失,刊载媒体同样存在故意或过失。至于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要构成侵权的另两个要件,以下例子可以证明。1999年《新闻出版报》曝光的虚假新闻———《神农架悬赏50万抓野人》,这一虚假新闻的幕后策划者为深圳“智慧鸟公司”,其真实目的是发行探险旅游卡。某公民在读过此类报道后,受其“50万悬赏”的误导,购买了探险旅游卡,结果发现是上当受骗。在此例中,该公民财产本不应受到的损害直接源于此文的误导,其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一目了然。 以上分析足以说明,在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对普通受众形成误导,受众在该误导的指引下作出了错误的意思判断和不应有的行为时,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构成了新闻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此类新闻侵权的特征与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侵权有所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一般受众的财产权,它使受众的财产不应减少的得到了减少,而后者侵权的直接客体是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人格权。 违约性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特征,也是一切虚假新闻的共同特征。普通受众可以其违约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主张违约责任。另外,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也可能构成侵权。此时,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便属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依照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侵权和违约特征的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然对普通受众的财产权形成了侵害,普通受众便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原告,任选一种责任方式向法院提出其诉讼请求。 其实,依照我国1997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使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在于出版部门对有关主体行政责任的追究,而是在于受其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诉权,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来追究其民事责任。 新闻法论文:论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化 摘要:我国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是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体系,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新闻事业面临诸多矛盾,特别是没有属于新闻的法律出台,包括采访权在内的许多新闻活动都属于习惯约定,新闻从业人员缺乏保障。本文从社会主义国家的角度,从法制建设的现状、存在矛盾以及发展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化 面对我国不断发展的新闻传播事业,以及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旧问题,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闻法制规范化道路。本文旨在分析我国新闻法制规范化的现状,从一些具体的事例或法规上引申出更深层次的问题,以求能够找到新闻法制规范化的出路。 一、我国新闻法制化的现状 我国现行新闻法制的来源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宪法》有关条款:一些基本法律和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条款: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的专门行政法规、规章。因此,以我国《新闻法》尚未出台而认为我国新闻传播活动无 法可依的看法是不对的。当然,由于没有《新闻法》,我国新闻法制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 我国新闻传播活动的宪法性 从《宪法》关于“国家发展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新闻广播电视事业的规定。在许多地方一些行政规章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称为新闻工作的基本方针。以法的方式规范新闻传播的方针,这是中国新闻法制有别于世界上现行的成文新闻法的最大特点,这主要是基于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性,从历史上看欧洲曾经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也是采用这种方式,这种从内容到方式都与一定的社会制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并且对社会制度和公众利益发生重大的影响。从这个角度上说,我国新闻法制十发重视新闻传播活动应当有益于社会和人民,应当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宣传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传播消息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提供健康的娱乐,反映人民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满足人民对新闻传播的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这些要求是《宪法》规定的“两为”基本方针的具体化。比如:2008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的新闻传播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印象首先体现在新闻传播为抗震救灾服务,新闻传播成为了抗震救灾有力的工具和为人民服务的渠道,很好的回答了《宪法》两为规定。 2 我国新闻传播活动中适用法律状况 在我国的刑法中包含了对新闻传播活动的约束和对妨害新闻传播活动犯罪的制裁,据统计,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民法通则对于保障公民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的新闻侵权诉讼几乎都是依照民法通则的原则和条款来裁决的。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在适用刑法和民法过程中所作的司法解释,有些内容也是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做出规范,如1998年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的解释》。与基本法律相对应,其他主要调整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也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 3 我国新闻传播中行政法规、条例、规章运用状况 行政法规作为传播法的渊源有三种类型:一是管理各类传播媒介的专门行政法规;二是对新闻传播活动中某一具体事项进行单项管理的行政法规;三是一些其他领域的专门行政法规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这些行政法规涵盖了所有传播媒介的管理,是我国目前管理传媒的最高规范,这些行政法规都是以控制管理为立法目的,禁止性义务性条款多于授权性条款。还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 二、我国新闻法制化进程中存在的矛盾 1 我国没有完整的新闻法 随着我国加入WTO,虽然中国政府开放了广告业和发行,但是中国新闻业不可能永远依赖政府的护犊,从我国的新闻事业在近几年发展的状况看,新闻事业进入了群龙混战阶段,我国在新闻法制方面存在多年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新问题,那么未来如何改变,已经成为颇受业内人士和专家关注的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新闻方面的正式法律出台,因此,新闻官司层出不穷,却又没有相应的权利义务的规范。也没有一部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标准的法律。我们只能从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去寻找这样一些规则作为依据。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比如,新闻传播活动主体的授权性规范之不够完备也是人所共知的。一是有些权利还没有进入法律范畴。“新闻自由”尚处于置之不论的状态。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如采访权、报道权等,法无明文。不是说我国新闻工作者没有这些权利,而是说这些权利还只是习惯权利,并没有成为法定权利。英美虽然没有成文的新闻法,但他们都是新闻法治国家。它首先确定新闻是自由的,不受权力机关干预,然后以判例法和各种成文法中的有关条款,来限制和禁止对新闻自由的滥用。近年来,我国的立法比较注意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中,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都有明文规定。相比之下,新闻法制相对滞后,新闻法学也很不健全。这直接导致了中国记者在新闻官司中屡败现象,给记者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记者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所以非常有必要对新闻进行立法,中国新闻要走向法治,就必需制定专门的、系统的新闻法。 2 我国法律还没有使用“新闻自由”这个概念 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我国法律还没有使用“新闻自由”这个概念。但我国政府已多次宣布我国没有新闻检查制度,除了《戒严法》规定在戒严地区才实行新闻管制,从这一点来看我国新闻并非完全没有自由,只是这种自由没有进行相应的立法,当然这与我国国情和社会制度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从尊重和保护新闻自由的角度上来说,新闻自由的法律概念还是必须要使用,这对于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十分巨大,在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可以使用新闻自由的概念,新闻自由的使用并不是完全的放开,与香港的自由和欧美的自由是有所差别的,从目前的状况看新闻事业要完全脱离政治是不可能的,但新闻自由可以从除政治以外的领域开放,而政治方面可以参考学术界通常认为新闻自由包括公民通过新闻媒体享有的知晓权和表达权这两大权利,它们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得到重视和保障的。新闻媒体是我国公民重要的知晓渠道和表达载体。这个法依托是《宪法》规定了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这是专指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的特殊的表达权,建议必须是正面的意见,批评是负面的意见,引申到新闻活动中,就是“舆论监督”。 三、我国新闻法制化的发展 1 加快新闻法制化进程 近几年来新闻记者被打现象之所以屡有发生,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和报道权利还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明确。在日常的新闻活动过程中,我们都知道新闻记者享有采访的权利,取消了采访权,新闻活动就无法进行,新闻媒体也就无法生存。这说明,采访权无论对于新闻记者还是新闻媒体而言,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但是,当我们自得其乐地享受这项权利的时候,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客观实际――采访权以及其他许多新闻权利目前还只是一种习惯而不是法定权,也就是说,包括采访权在内的许多新闻权利,目前在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文规定。这也是解释许多人面对新闻记者的采访可以毫不犹豫地拒绝甚至肆无忌惮暴力相向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我国建设法制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进程看:新闻立法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考虑保护新闻自由权、舆论监督权、采访报道权和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法人身份权、名誉权等的平衡。自由的新闻权力不得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利的行使,否则,新闻记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重视新媒体的法制建设和引导 目前异军突起的第四媒体,我们称之为新媒体的网络中涉及到的诸多法律问题进一步寻找新闻行业中急需完善的部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它的传播特性已远远超过了纸媒,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了电视媒介,对于这样一股新生力量,这里是指狭义上的以网站为单位的从事新闻活动的网络媒介。如果不加以合适的引导并在立法上进行规范,这是非常危险的,但在实际的立法上确实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网络媒介的资格,从业人员的资格,这些与我国现行的新闻管理制度是有矛盾的。但是我们要看到未来,新闻自由不仅仅是采访自由,也是对新闻从业机构性质界定的自由,我们立法上一定要加快完善新媒体在新闻事业上的作用。另一方从大的网络平台来说由于网络传播的迅速发展和新技术的普遍应用,传统的言论自由理想在现实中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法律必须适应新的技术条件和形势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调整。 新闻法论文:规范新闻舆论监督的新闻法设想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纲领,对传媒业的影响不言而喻。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肩负的重要职责,在法治背景下,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和其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这既是有效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新闻媒体自身的需要。规范舆论监督,迫切需要一部完备的新闻法。 关键词:舆论监督 新闻法 设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对传媒人来说是最大的福音。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得到凸显,无论是改革还是新闻传播,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新闻舆论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备的新闻法体系,是新闻舆论监督的实现方式和制度安排的要求。新闻法作为一个体系,当然不仅是一个单项法,而是从根本大法宪法到基本法刑法、民法、新闻法以及其他单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内容构成的一个完备的新闻法体系。这个体系赋予新闻媒体以基本权利,也相应规定了新闻媒体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就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而言,新闻法律的基础框架已经形成,但存在体系不够完善、不够具体的问题,可操作性自然较差。专家和业内人士呼吁:新闻舆论监督需要立法。因而,从我国国情出发,做好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对于推进新闻舆论监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知道,法治状态下的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和其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权利,不是行政权力的延伸,新闻舆论监督也不是“办案”。新闻媒体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各有其功能,又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司法、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却常常追惩于事后;新闻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强制性,却有警示、教化于前的功能。二者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同是法治状态下制约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个社会的新闻舆论监督是否能够健康地发展,直接关系到这个社会是否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更新的功能,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对委托出去的公权力的制约实现程度及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的命运。当新闻舆论监督被人们认定是与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权力相提并论的第四种权力时候,在公众的意识里,媒体的舆论已经被视做一种力量――一种捍卫社会公正、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而新闻舆论监督这种力量的持久有效必然依赖于法律的保障。实践证明,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要有立法作基础,新闻舆论监督行为要靠法律引导和规范。 美国社会学家、传播学奠基人之一拉扎斯菲尔德认为:“大众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而总的说来,如果不加适当的控制,它为恶的可能性更大。”①如前所述,美国法律既明确规定了大众传媒应享有的一些权利,又毫不掩饰地对这些权利予以限制。美国对报刊、电台、电视台节目内容的事后追惩,主要针对三个方面的言论,即煽动以非法手段推翻政府的言论、诽谤性言论和淫秽性言论。②发表上述言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早在1997年4月,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学者郑保卫近年来一直坚持认为,国家应当通过新闻立法来规范和管理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工作,使其能借助法律来改变无序和困难的状况,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运行轨道。③新闻学者孙旭培希望新闻法、出版法的颁布早一点。④因此,新闻立法工作应该首先选择在两至三个规模较大的城市施行,在此基础上总结成功的经验及其不足,然后进一步修改新闻法规,扩展到全省施行,在两至三个省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酝酿制定一部成熟全国统一的新闻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具体来说,新闻立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必要性。 新闻立法有利于我国新闻事业有法可依,规范运作,一方面确保新闻舆论监督,另一方面限制滥用新闻舆论监督,积极参与世界舞台新闻事业的竞争。 一、《新闻法》应明确地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既然出版自由是人类精神的特权,那么新闻舆论监督也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和特权,在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更应该而且有可能享受这一基本的政治权利与自由。由于宪法在我国目前的非诉讼性,使得长期以来人们更多的是把它当作治国的“根本大纲”,反而失去了它本身也应该首先是一部法律的基本性质。老百姓知道有宪法而不用宪法,宪法因而缺乏法律权威,在生活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因此,我们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树立起宪法的权威,形成依宪治国的根本理念,同时还需要一部特别法来贯彻实施宪法的这项基本权利。而人们呼吁制定的《新闻法》,无疑是最好的选择。通过《新闻法》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既可从意识上树立新闻舆论监督是一项确确实实的法律权利应该予以保护,还可从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 二、《新闻法》应强有力地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当列宁批判德意志共和国的“集会和出版自由”就是撒谎,就是骗人的时候,他认为实际上这是富人收买和贿赂报刊的自由,是富人用资产阶级报纸谎言这样的劣等烧酒来麻醉人民的自由,是富人保持自己的地主宅第和最好的建筑等等的“所有权”的自由。⑤这是在从经济的角度上分析广大的劳动人民之所以享受不到这种自由,就是因为劳动人民已经被剥削得一穷二白,根本没有能力去享受这种需要经济基础作为支撑的自由。此外,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中更大的障碍还来自非法的或不当的干预与破坏。正如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所言,“应当为公众服务的所谓公仆却更愿意保守信息秘密”,“这样的保密观念不仅与民主的价值背道而驰,也损害了民主过程;这样的保密观念的预设前提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彼此不信任,同时又进一步加剧了彼此的不信任。”⑥因此《新闻法》在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时,还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法律措施来进行保障,需要明确规定一切破坏新闻舆论监督的行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三、《新闻法》应合理地限制新闻舆论监督。不管是马克思认为,“一个人有责任不仅为自己本人,而且为每一个履行自己义务的人要求人权和公民权。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⑦还是所讲的,“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⑧总之,我们在《新闻法》中确认与保障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时,也必须明确享受权利的限制,即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对“新闻舆论监督”已经做出的限制之外,我们还可以在《新闻法》中对新闻舆论监督做出合理的限制,主要是规定享受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同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这种规定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一种合法的限制本身来排除其他非法的限制。 四、《新闻法》应通过其他辅助法律措施,对滥用新闻舆论监督者实行“事后追惩制”。预防制与追惩制是世界各国对新闻出版采取的两种制度,而书报检查制度往往与专制主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我国当前,新闻出版领域除了报刊社的成立必须履行许可登记的程序之外,法律未对新闻的出版规定检查制度,实践中是由报刊社内部的总编、编辑进行具体把关的,是一种“自律”,只有在广播电视领域才对进口影片等进行“发行许可”。因此,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通过一些辅助的法律措施,对滥用新闻舆论监督者实行“事后追惩制”完全是有可能的。我国入世以来,许多传媒法规位阶较低,有些法规带有试验性质,在执行时会带有一定弹性,还会随着实践的发展做出新的修改。⑨ 五、《新闻法》应禁止非法剥夺新闻舆论监督,触犯《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除外。言论、出版自由是一种政治自由,那么以此为根本内容的《新闻法》就应该明确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新闻舆论监督,唯一的例外情况就只能是《刑法》分则第一章所调整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新闻法论文:如何理解新闻法治 【摘 要】 本文概述了法制以及新闻法治的由来,解读了新闻法制涵盖的内容:对新闻从业者、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某些行为是否违法的界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判处标准;应该调控政府的、组织、利益集团等团体与新闻行业的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法治;新闻法治;权力与义务 一、法制以及新闻法治的由来 法治最早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亚里士多德在其著名的《政治学》一书中,对法治的定义是“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们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这个思想得到了后来者的发扬,并构成了当代法治思想的核心与精髓。在这里,“良法”和“普遍服从”是法治所要达到的一种状态。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应该具有普遍约束性,应该被普遍地服从,它应该成为一个社会的最高权威。法律是普遍具有理性的人们共同同意的,以理性对感性欲望,要求和冲动加以必要约束和限制而形成的行为规则。亚里士多德之所以如此推崇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基于对法律这种认识而形成的法制观点,他认为每一个个体人性都带有恶的一面,都有可能作恶,因此,要将所有的人都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防止人的恶性外露于行。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如此重视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因为在他看来,法律能够使得社会的运行更加有规则可循,使社会变得有序,它是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能把人们的行为纳入到有规章可循的轨道上。 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哈耶克认为,法治“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它意味着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事先规定与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一规则使得一切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的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和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它自己的个人事务”。[1]由此可见,哈耶克眼中的法治是对政府权力进行约束的一种手段,它的目标就是增强政府行为的可预见性,保障民众的权力。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法治”可以理解为是依据法律管理国家和民众的各种事务的一种政治结构。那么新闻法治也可以被认为是管理、调控新闻业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法规或判例,来确定与新闻媒介有关的权力、义务”。[2]根据这个定义,新闻法治应该有两方面的形态,首先是所有涉及新闻传播活动、对此有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宪法、刑法等;另外它应该还包括专门针对新闻媒介和新闻传播活动的立法,或以更具体的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电子媒介法等细分的单行立法的形式存在。[3]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两会中出现了提倡新闻立法的提案,1983年年底获得人大的同意,但目前我国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主要以第一种形态存在,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 二、新闻法治的内容 现代的法律从来都是一种权力与义务的平衡,因此新闻法治也应该是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也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义务与对其职业的限制。新闻法治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新闻从业者、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 权力与义务的对立统一是对二者之间基本关系的概述,新闻法治作为管理、调控新闻业的一种手段,也应该具体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力应该具体体现在他在从事新闻报道活动的过程之中,比如说新闻从业人员(记者)应该拥有报道采访与舆论监督的权力。权力与义务的相对统一性要求新闻从业人员与新闻媒体在享有权力的同时也必须实现一定的义务,新闻从业人员的义务应该包括如实反映所报道事件的原貌、为受众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等等内容,这种义务应该表现为对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的尊重,或者是体现为一种新闻行业的自律,通过这两种形式来体现新闻行业对整个社会的责任,比如说新闻从业人员应该恪守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尊重新闻的客观、真实性,以事实为依据等。 2、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某些行为是否违法的界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判处标准 近几年来由于新闻活动或者新闻报道引发的案件或纠纷不胜枚举,关于某些新闻报道侵害普通公民的人格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讨论也一直是公众所关心的话题之一,除此之外“封口费”、“有偿新闻”现象也为公众所关注。比如说在2008年为民众所关注的“山西一煤矿瞒报矿难,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事件中,人们关注的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也成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有关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应该对这些内容做出相对明确的规定,使得新闻从业人员、新闻媒介的活动更加有章可循。 3、应该调控政府的、组织、利益集团等团体与新闻行业的之间的关系 对政府以及各种团体涉及新闻领域的权限范围做出相关规定。新闻应该是对新近发生事实的真实报道,因此它应该是客观公正的,但是由于来自各方权力的渗透与无形制约,新闻报道往往会屈从于权力团体,造成对新闻真实性的损害,因此符合新闻法治理念的法律应该对此做出规约,调控新闻界与权力团体之间的关系,保障新闻自由,对权力团体涉及新闻领域的行为做出相关规定以保障新闻能够真实的呈现给普通民众。比如说在1971年五角大楼越战绝密文件泄密案件中,反战的信念促使绝密文件的提供者埃尔斯伯格将越南战争的真相告诉美国民众,为此他不惜冒着偷窃和泄密之罪名,利用工作之便偷偷地复印了全套文件,并将之披露给了《纽约时报》。经过了四个月犹豫和研究之后,该报决定以记者调查报告的形式每天发表六个版面,连载十天,这被官方认为是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司法部部长便警告《纽约时报》立即停止连载这个文件,否则,将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起诉报纸。 如我们所知,这场官司以尼克松政府的败诉而收场。新闻法治作为调控新闻行业与其他部门、团体之间关系的手段理应对政府、组织、团体与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之间的权力关系做出合理的规定。 新闻法治应该是对涉及新闻领域的多方面关系进行管理与调控的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新闻法治是对新闻从业人员与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根据目前我国法律中涉及新闻传播的条款,新闻法治的基本理念可以概括为“新闻自由与知情权、维护人格权、更正与答辩权、保密权等”[4]这些理念更多的是从义务方面对新闻媒体以及新闻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做出的规定。因此新闻法治也可以被理解为保障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治理新闻传播行为的一种理念,它理应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 新闻法论文:高等院校新闻法课程教学新思路探究 摘 要:新闻法学是新闻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作为规范和限制记者实践操作的新闻法学在当今时代起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国还没有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加之在现代化发展中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新闻法学的教学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很多领域都出现了“有法可依,尚不完备”的状态鉴于此,总结在新闻法教学中的不足,得出了关于新闻法教学内容的几点补充意见:一是案例教学法;二是模拟法庭法;三是头脑风暴法;四是小组专题讨论。 关键词:高校;新闻法;教学方法 现在的中国是互联网迅猛发展信息资讯高速增长的时代。新闻学教学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着全新的改革和创新。新闻法是新闻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作为规范新闻工作者行为准则的新闻法学开始日益引起新闻学界的关注。笔者作为从事新闻法教学的教师,从总结自身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出发,认为在新闻法的教学中,有两项内容在以往的教学环节中被大家普遍忽视。其一就是针对新闻法课程中理论知识的基础部分还需夯实和补充,其二就是针对联系实践的教学方法上还需改进和突破。那么,笔者就从这两方面一一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夯实和补充新闻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作为日益引起重视的新闻法学课程,得到高校新闻学专业越来越多的开设,同时,也鼓励和建议学生多阅读法律方面的书籍,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新闻法》,而系统、具体的学习散见于诸多法律体系中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这一任务实在太过巨大,所以,鉴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也不能完全做到。因此,教师在课堂讲授时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主要讲授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那么,笔者认为新闻法教学主要内容的讲授除了教材中指定的部分外,还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介绍我国新闻法的现状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是对学生在讲授新闻法渊源时必须强调广义的新闻法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一是宪法。宪法是近代形成的民主制的标志,是国家的根本法,或称最高法、基本法。各国都把宪法有关内容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最重要的渊源。二是法律。在我国,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调整社会生活中重大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法律。在我们的基本法律中有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和限制,比如我国民法中有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刑法中也大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例如侮辱罪、诽谤罪等。三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成,其效力和地位低于宪法和法律。四是地方性法规。总之,通过对我国新闻法现状的讲授,让学生了解我国目前与新闻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便于在将来从事新闻活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 2.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必须让学生了解的新闻法内容之一。国际新闻界通常把新闻自由理解为采访自由、通讯自由、出版报纸自由和批评自由,并且认为这些就是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在我国,新闻工作者关于自身权力谈论较多的是采访权、报道权和评论权等。但是在现实中,很多记者对自己权利的概念不清,认为自己是无冕之王,代表政府和人民利益,似乎自由的无边无界了,所以,出现了很多滥用权利的现象。因此,教师的讲授过程中,一定要描述清楚新闻工作者的权利,更要描述清楚其义务。要让学生明白,新闻工作者拥有的是权利而不是行政权力。我国新闻单位不是国家机关,新闻记者不是国家公务员,新闻传播活动不是国家管理活动。教师尤其要把容易引起新闻纠纷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给予详细透彻的分析,让学生学会如何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充分行使自己的新闻自由权利。 3.为什么我国现在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 我国现在还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其理由有三:一是新闻法必须规定新闻工作者权利的普遍性,但是,现在传媒按行政等级划分,实际上记者也存在这种等级差异性,这种普遍性和差异性的矛盾是不能很快制定和出台专门《新闻法》的最基本理由;二是新闻法的稳定性与舆论导向随机性的矛盾也是理由之一;三是新闻法面对作为社会行业的新闻业的禁止性规定与作为具体的党政机关一部分的传媒宣传纪律之间的矛盾。 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明白:法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恩格斯)。法愈开放,对统治阶级中个人的任性的限制愈大。 总之,在新闻法的教学内容方面,一定要让学生了解关于以上的理论知识,这是学习新闻法的必要前提。 二、改进和创新新闻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在当代高校的新闻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重理论轻实践,当然,这也是由这门课程本身的特造成的。新闻法本就是诸多法律条例的汇总,理论知识点丰富,课堂中需要讲授的内容太多,所以就形成了偏重理论讲授的课堂风气。这样的课堂设计自然带来了比较单调、呆板的课堂环境,学生普遍反映新闻法学课不生动、不有趣,学习兴趣不浓厚。鉴于此,笔者从自己的教学实践出发,总结出了几点改进的方面,希望用创新的形式来进行新闻法学课堂的设计。这几点改进和创新的方面将分别从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头脑风暴法和小组专题讨论来一一叙说,希望能够引导学生从现实实践中学习新闻法,来培养他们对于新闻法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最终能增强他们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案例教学法 在新闻法规教学中,如果只是对课本内容“照本宣科”,学习兴趣就很难调动起来,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先要系统梳理,精选案例,把这些枯燥的理论讲“活”,这样才能增强学生在新闻采写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 案例教学法是指运用身边发生的事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道理,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一般情况下,由老师讲透原理,然后剖析个案,课后由学生分组搜集案例并讨论,并在课堂上按老师的要求进行剖析。例如,笔者在讲授“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这一节内容时,给出了案例“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首先讲述了什么是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新闻从业人员如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同时分析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中的违法行为,要求学生对这起案例的每一处违法细节进行分析与讨论,最后得出新闻工作者在工作中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舆论监督权利的结论。进行案例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获知新闻事件时能通过法律专业角度对新闻事件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形成专业思维习惯,促成新闻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模拟法庭法 模拟法庭法是从法学教学中借鉴过来的一个概念。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笔者在讲授“新闻与司法”这一章内容时,曾引用了“王彬余悲剧”这一案例,希望借此让学生明白“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关系。在课堂上,针对案例中的“王彬余案件是否该判死刑”这一问题进行模拟法庭。这一堂课学生们热情空前高涨,很多学生在课前搜集了详细的资料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各方“律师”和其他“角色”语言犀利,法理充分,给出了详细、准确、很有见地的意见。通过这一堂课,训练了学生们的辩论技巧、庭审技能,让他们学习了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司法制度等知识,令他们更深刻地领悟到新闻的操作及运用,也让学生们充分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魅力,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 3.头脑风暴法 所谓头脑风暴,是指专家群体决策尽可能激发创造性,产生尽可能多的设想的方法。头脑风暴指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在新闻法课堂教学中采用头脑风暴畅谈会,一方面可以结合全班的智慧,开创新思路,寻求更好更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师生互动。笔者在讲授“商品信息的和报道”这一部分内容时,介绍了广告信息在传播时出现的一些不合法不合常识的地方,但是却依然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得以正常传播的案例,在课程上针对此问题组织学生民进行头脑风暴畅谈会,希望能够得出比较有效的可行性解决方案。结果是同学们对此问题畅所欲言,确实提出了一些比较可行的意见和方案,开拓了思路,活跃了课程气氛。 4.小组专题讨论 顾名思义,小组专题讨论的概念就是将全班划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专题,小组成员内容分析、讨论,最后得出结论的过程。这样的教学方法将大的议题划分,细分任务和责任,并逐一落实,有利于任务更有效地完成。同时,各小组内容讨论、消化,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写作精神,一举两得。笔者在讲授“特殊新闻的和报道”这一任务时,曾就“突发事件”这一特殊新闻在和报道中的注意事项交由学生们分小组讨论完成。其中,各小组负责一个突发事件新闻,小组内容分析这一突发事件在信息和报道中的问题,最后在全班逐一给出个子结论,最后由笔者汇总,成为这一任务的最终答案。 三、结语 新闻法不仅要做到坚实的理论知识的教授,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课堂教学方法的总结和提高。也就是说,新闻法教育除了向学生传播新闻法律知识外,也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当的教学方法有助于学生感受、理解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水平法律工作者的重要途径。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制的发展与思考 【摘 要】新闻法制可以说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到现在为止,我国的新闻立法仍在探索阶段。但是,为加快建设中国的新闻法制体系,就势必要对新闻法制的产生及发展进行分析,并对国外新闻法制中适合我国的部分加以借鉴。文章试从以上问题提出对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可行建言。 【关键词】新闻法制;新闻法 一、新闻法制的起源和发展 新闻法制的核心是新闻自由,而新闻自由式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斗争过程中提出的。新闻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欧洲封建社会的后期,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斗争的胜利,19世纪以后,新闻法律制度也逐步在西方国家得以确立。 西方的新闻法,是指国家在调整新闻传播过程中而产生的规范公共利益、公民利益和法人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豍各国的新闻法的主要形式包括:第一,针对新闻活动的专门单项立法。比如法国在1881年制定的《新闻自由法》,瑞典的《出版自由法》等。第二,有些国家没有单行的新闻专项立法,而是根据宪法、民法等基本立法中有关新闻的有关规定而规范新闻活动。比如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人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此外,由于英美法系国家是判例法国家,所以在这些国家内,往往也依据对已决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对新闻活动进行规范。纵观国外新闻法制的发展,主要是遵循了这样一条发展线索:从没有新闻法制到严格的新闻管制,再到民主化进程中对新闻法制态度的摇摆,最后到现代法治国家中对新闻活动立法规制的完善。 我国的新闻法制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早在唐宋时期就有“报状”、“观察使牒”和“定本制”,到了清末民初,更制定了《大清报律》和出版法,后来,南京临时政府也制定了《国民暂行报律》,袁世凯也出台了《出版法》,国民党政府时期也颁布了《出版法实施细则》和《新闻记者法》等。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共同纲领》中第49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在现行的我国宪法当中,也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建议等权利。 我国的新闻专项立法早在1980年赵超构先生就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口头建议。到1984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组建新闻法研究室成立,我国的新闻立法正式拉开序幕。到1988年,全国有三个新闻法草案,1989年以来,虽然制定工作停滞下来,但是邓小平曾指出“控制局势要注意方法,特别要抓紧立法,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豎1997年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豏截止到2012年为止,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形成了以国家法律为基础,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兼有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国际公约的新闻法制体系。 二、新闻法制的形式和内容 新闻法制的形式可以从新闻法的渊源的层次上进行划分,主要有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宪法或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第二,专门的新闻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第三,新闻法规;第四,其他相关规定。 虽然新闻法的形式上各不相同,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闻自由权。新闻自由可以说是新闻法的根基,它应该允许新闻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在不超过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报道。第二,新闻监督权。这是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的重要体现,主要是指法律赋予新闻媒体对于一些社会问题和现象及时披露及做出合法性评论的权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闻监督权,必须有严格的界定,不能以监督为名冲破司法的界限。第三,新闻的社会责任。新闻的社会责任要求媒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负担相应的义务,要有行业责任和社会良知。这就要求新闻行业要进行行业自律。 三、完善我国新闻法制的思考 在近年来的新闻实践中,随着有关新闻诉讼的个案的出现,如何建设一个规范而有效的新闻法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这其中,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进行。 第一,树立新闻法治观念,正确认识新闻立法。 在我国新闻专项法律制定的道路上,一直困难重重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就必须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我国新闻法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新闻法治观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其中的问题。新闻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有了新闻法治的保驾护航,新闻行业的发展必将更蓬勃。而且,从总体上讲,新闻法治的建立和完善也是我国树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国际形象的最好办法。 第二,完善新闻法律体系,制定专项新闻法。 虽然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但是总体而言却缺少新闻法,这样使得新闻法律体系缺失了专项基本法。所以,加紧制定专项的新闻法就成为整个新闻法律体系建设中的最重要一环。 制定和充分实施专门的新闻法不仅可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同时对于规范新闻业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发作用。大法治环境的确立无疑为新闻传播活动提供的有力的环境保障,同时,新闻实践的发展也不断的呼唤专门新闻立法的出台,同时,新闻实践也为新闻法的出台提供了大量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准备,所以,制定出适合我国新闻实际的新闻法势在必行。 新闻法论文: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角度探析癸丑报灾发生的深层原因 【摘要】北洋政府时期对报业的控制是我国报业发展史上十分黑暗的一段时期。尤其是报业史上的巨大劫难“癸丑报灾”,它带给现代新闻研究者的不仅是其体现在表面的理论价值,更是隐藏在背后的关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发展内在规律的研究价值。研究癸丑报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助于现代研究者更好的全面认识北洋政府时期的新闻政策,更全面的认识癸丑报灾产生的主观、客观因素,从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角度更好的发展我国的新闻事业。 【关键词】癸丑报灾 北洋政府 新闻政策 新闻自由 一、社会背景因素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中国,在当时可谓“万马齐喑”。政治上广泛动荡,各系军阀虎视眈眈;经济上迟滞不前,内战频仍民生凋敝;文化上想方设法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新一轮的文化领域斗争一触即发。 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后,袁世凯设计将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往北京,同时藐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专门出台了包括《报纸条例》、《新闻电报章程》、《出版法》等管制新闻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他还在制定其他法律的过程中加入了对新闻事业的管制的规定。制定出台这些限制新闻自由的法规政策的原因。是袁世凯政府钳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政策内涵所导致的,更是北洋政府意识到了历史经验中报业重大力量的结果。 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以袁世凯为代表的统治集团打着“拥护共和”的旗号,实则是为加强专制、复辟帝制,不断进行新闻立法建设。成为了癸丑报灾的始作俑者。 二、矛盾激化过程及导致报灾的直接原因 在辛亥革命之后,报业持续了很长一段时期的极盛时代,但是到1913年3月宋教仁被刺后,袁世凯与国民党各自在势力范围内加强对媒介、舆论的管制致使本来深厚的矛盾被更加激化,袁世凯更实在取得全国统治权后进行个人独裁,各种法规的限制使报业陷入低谷长达四年之久。1913年4月29日,《国风日报》、《国光新闻》、《新中国报》在评论宋教仁被刺案时,使用了“万恶政府”、“政府杀人”、“政府罪状”、“民贼独夫”等语言斥责政府,激怒了袁世凯。5月1日,袁世凯指令内务部按照《大清报律》或刑律第16章第31条予以“严重取缔”美其名曰“重秩序而安人心”。据统计,民国元年全国报刊约500家,北京占1/5。“二次革命”后,北京的报刊只剩下20家,上海5家,汉口2家。至1913年底,全国继续出版的报纸只剩下139家,比民国元年锐减了300多家,新闻出版遭受到了重大打击。 至此,“癸丑报灾”的直接原因——北洋政府的残酷新闻管制政策,将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果实之一——以无限制言论自由为基础的传媒法制彻底摧毁了。 三、世界新闻思想影响 清末明初,中国社会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时社会矛盾日益激烈,各种新旧观念百家争鸣,在历史的舞台上绽放光彩。在大时代的浪潮下,留学海外的学生们在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风暴洗礼之后,将一部分的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学说带回中国,其中就包含了资产阶级认为是人类最重要的自由“新闻自由”的思想。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思想是“以言论政”,他们一直在努力向统治者争取自己的言论自由,因为他们认识到言论自由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这个理论对于先进的知识分子无疑是极大的振奋和鼓舞,他们在将新闻自由广泛传播的同时身体力行,创办报刊。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鸿沟总是将人带回原地。众所周知,西方的新闻自由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经历了两百多年的漫长洗礼才逐渐被人广泛接受。在社会发生激烈变革思想异常动荡的清末民初,“新闻自由”这个来自大洋彼岸的理念很难在短期内落地生根。仅凭一腔热情对其空空追求甚至因此斗争,必将会和当时的政权及社会现实发生激烈的碰撞;更为重要的是,先进的知识分子虽然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观念并且坚定的传播着这一思想,但是他们大多数由封建士大夫阶层转变而来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所以他们既有传播新思想的积极性,又深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这样的双重性成为了他们在传播民主思想的道路上的障碍。章士钊在《论报律》中阐明了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的天赋权利。这是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4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可以说,从西方的自由思想上,中国的报人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启示,在思想上催生了他们的自由观。产生了与限制新闻自由法令相斗争的观念,进而指导了这批报人的斗争。 四、报业追求“绝对自由主义”的主观因素 事物的发生总是具有两面性的,固然北洋政府对新闻的钳制根本上造成了“癸丑报灾”的发生,但报业对新闻自由的上层建筑与当时的客观经济基础不符的“空想主义”也是这个报业悲剧产生的主观原因所在。民国初期推崇的“无限制言论自由原则”是与当时国情不符的媒介原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更多的是“空想自由主义”的余温。有学者甚至认为:“对清末民初新闻自由造成很大戕害的是绝对主义新闻自由思潮。不要报律、不遵守报律是其典型表现。这种表现在清末尚有促成封建王朝瓦解的积极作用。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就是非理性的,弊远大于利。袁世凯制造癸丑报灾是残酷的,但新闻界的‘无日不与政府宣战’,并煽动暴力,却为报灾埋下了伏笔。” 事物在对的时间经历对的状态才能使历史产生最顺畅的前进动力,然而在北洋军阀统治的大背景下,盲目的追求绝对自由,且进行宣战、对抗、一味的批评甚至讥讽,也是造成其悲剧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历史的洪流中带来了传媒和法律进程的无限经验,而经验告诉我们,想要传媒人能够真正有尊严的为民生立命为大众疾呼,就要在根本上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要制定中立的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我们只能说,在历史的实践中,我们看到了进步的光芒和勇于求索的勇气,但是在追求民主和自由中所难免暴露出来的空想自由主义思想的弊端也是应该为我们后来的研究者所警醒和借鉴的。 新闻法论文:从传播效果看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摘 要】 本文在阐述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案例教学法特点的基础上,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探讨了案例教学法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问题,认为应首先重视理论的讲解,其次重视课堂讨论,以期提高教学的生动性与典型性。 【关键词】 传播效果;案例教学;新闻法规;课程应用 一、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 传播效果从广义上讲是指带有说服动机的传播行为在受传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传播效果是和传播实践结合最为紧密的一个领域,也是检验传播活动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一般来讲按照传播效果发生的逻辑顺序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首先,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以及最终引起的行动层面的效果。 在高校专业教学工作中,因部分专业课程的高度理论性造成学生学习兴趣低下,课堂反应平淡,直接影响课堂教学的传播效果。 笔者长期以来一直担任新闻专业新闻法规课程的教授工作,新闻法规是一门专业课程,该课程总体上来讲理论性较强,这门课程作为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法律规范性课程,从教材上来讲,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关于新闻法制知识的介绍,后一部分是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讲解。教材的这种结构体系,对学生在入门的时候就提出了一个较高的要求: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而实际教学过程中笔者也明显发现,很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是空白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在讲到新闻侵权的构成条件时,为了使学生对这一部分的内容掌握的牢固一些,要先引入在民事案件中,构成一般民事侵权的要素,再进一步引申到、具体到新闻侵权的构成。而在考试过程中却发现,学生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容易产生混淆。 二、以提高传播效果为设定目标的案例教学法 1、案例教学的兴起 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案例场景,进行案例场景再现等方式,将教学内容运用到教学过程中的一种典型教学方法。该方法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为哈佛学院前院长提出,之后被广泛推广到全球各地,并被较多的运用到医学、法学、军事学等专业教育的实践教学领域。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本身具有一定的主题性,它是对现实问题中的各种复杂矛盾的综合反映。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多数来源于现实社会发生的真实事件,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教学环节中可以通过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和较强代表性的教学案例,将实际生活中的复杂关系呈现在课堂教学中。因其来源于实践,一方面可以最大化的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另一方面为其积累社会经验提供帮助。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应首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设定好相关教学内容,并根据每项教学内容有目的、有主题的选定教学案例,之后在课堂教学环节中组织学生开展对案例的阅读、理解、分析和讨论,并在理解的基础上完成广泛交流活动。针对教学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笔者采用了目前教育领域中得到广泛推荐的这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1)案例教学法具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性。实际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所选择的事例多数具有广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直接反映出教学内容中的某些具体方面,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选择教学案例是也是要根据教学需求选择一些好的案例开展教学。重在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的设计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其将专业理论内容紧密的设置在教学环节之中,也直接有效地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印象,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2)案例构成的综合性。教学案例的多数都是来源于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因其典型的社会性特点,表现出案例内容并非只是单一的表现某一项理论,它的构成因素和构成条件往往较为复杂和多元化。鉴于此,学生可以通过对案例的深入体会和剖析,逐层多角度的进行探讨的认识。 (3)传播效果的启迪性。文前提到传播效果的第一个层次是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从案例教学的教学实践效果来看学生中的绝大多数加深了对教学内容的记忆。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这一层面则能够通过学生对案例教学的课堂积极性充分的反映出来。 三、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 新闻法规课程主要向学生们介绍新闻法制的基础理论,以及引导其注重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针对新闻法规课程的这个基本情况,笔者设计了讲练结合为主线、课堂讨论和案例讲授相结合的教学思路,并且在本学期的课程中具体实施了这个思路,希望可以通过理论讲解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化;通过课堂讨论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通过新闻事件培养学生的新闻技能。具体来说: 首先是理论的讲解。由于目前国内大部分新闻法规教材理论内容较多,案例相对较少,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所以在讲解理论的时候,教师应首先结合学生的层次特点调整教材的结构,对教材进行大胆设计和取舍以凝练主题。比如针对法制特点部分,教材上强制性、集权性、统一性、阶级性,而实际上,在具体应用中,我们很多情况下常用后两种。所以在实际讲授中,讲授者可有意识的加强后两种方法的讲授。而另外一些章节,比如就如何提高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等章节,可做以充分的讲解。通过这样的调整,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得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对他们未来的工作最有用的知识。而这两个部分均可以根据其特点选择案例。尤其是对于新闻侵权等一系列问题完全可以广泛收集选取报刊电视最新的例子,整个授课过程所讲授的例子除了经典例子之外,大都是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此外,还适当为学生介绍一些中国香港及国外新闻节目的一些做法,开阔了学生的视野。这种教学方式受到了学生的欢迎,而且教学效果很不错。 然后是重视课堂讨论。学生是学习的真正主人,一种好的教育,应当是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入到学习中去,享受求知的乐趣,享受智慧的升华。对于学生自己已初步形成教师通常会围绕一个问题首先组织课堂讨论,鼓励学生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看法。对他们提出的有创见的想法予以鼓励。针对学生具有一定理论认识基础的部分,运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导入、案例分析、假设结果模拟预测和案例总结等阶段开展教学。通过从案例讨论中引申出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的课堂教学提供准备。最后可以让学生自行总结,也可以教师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在总结中,要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给参与者以鼓舞。 四、案例教学法在传播效果实现过程中的作用 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这种方法的运用不仅要求教师完成对教学内容的充分认识,还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要能够根据教学重点和教学目的有计划和针对性的设计案例教学的过程和环节。因此,案例教学法对于教师在教学环节中的创新能力提出了要求,并能基于这一设定要求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其次,案例教学是对教学内容综合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它可以在映射教学主要内容的同时,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摆脱了单一理论教学的纯“真空化”缺陷,另一方面,也能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简单培养提供教学资料。 新闻法论文:西方国家新闻法探析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是最高的又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一切社会行为规范的基础和基本准则。政府、政党、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实施法律的最主要的手段是司法,在西方三权分立体制下,司法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无论是他律的行为规范还是自律的行为规范,其基础都是法律。所以讲新闻管理和自律,必须先讲法律。新闻法治是现代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理想的新闻自由就是新闻传播和新闻媒介的活动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绝对自由,只受司法的约束。这显然是过于理想化的。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积极行为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干预也在日益深入,如果说对于报刊等印刷媒体的管理主要还是在于经济活动,即把报刊社作为一个企业那样来管理,那么对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对新兴的互联网,行政也已经开始介入其中。 新闻自由本身就是一条行为规范,是对国家和从事新闻传播活动个体的共同规范,它要求把国家和政府对新闻传播活动的强制性的外界约束减到最低程度。所以西方各国新闻事业大都有发达的自律机制,通过自律使新闻事业能够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不致妨害社会和统治者的整体利益。 了解一个国家的“新闻传播法”,主要不是看这个国家有没有以“新闻传播”命名的法律,而是要看这个国家整个法律制度对于本国的新闻传播活动有哪些规范。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有充分保障新闻自由的普通法传统。除英国等少数国家外,多数国家都在宪法性法律中对新闻自由加以保护。例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剥夺公民的言论或新闻自由”。1949年颁布的德国《基本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每一个人都有以语言、文字和图画自由地表达和传播自己意见的权利,并有自由采访一般可允许报道的消息的权利。新闻出版、广播与电视报道的自由予以保护,不受检查。”《俄罗斯宪法》(1993年)第29条第5款规定:“保障大众信息自由。禁止新闻检查”。印度宪法第19条第l款规定,一切公民均享有“言论和表达自由”。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当代国际人权法和各国法律公认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现代新闻媒介法的基石。它的理论基础就是“基本人权”和“人民主权”这两大基本理念。这个原则其实只是对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之间规定一个合理的尺度,只是保护和限制的范围和方式有所区别。这几种不同的方式可以这样概括,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直接保护”,宣布不能立法限制新闻自由,实质上是主要通过司法来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提出一些限制原则,干预新闻传播活动。二是以各大陆法国家为代表的“间接保护”,亦即由宪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立法限制新闻自由,然后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法律包括“新闻传播”的专门法。三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兴起的“人权保护”。这以《欧洲人权公约》为代表,影响较大的是英国。因为英国以前在法律上从未规定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这项权利在普通法里只是在扣除了一切限制后才得到承认,故被称为“剩余权利”,直至1998年英国制定了同《欧洲人权公约》接轨的人权法案,才有了对言论出版新闻自由进行保护的法律条文。 新闻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和作为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的新闻自由制度有很大的虚伪性,面临着种种困境。 从保密和信息公开、禁止诽谤、保护隐私等方面来了解各国有关法律规定。其中一个基本要点就是承认新闻自由同维护其他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之间存在着冲突,法律就是要致力于实现和维护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如,任何国家都有保密制度,而随着现代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信息公开也已成为现代社会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制度。20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世界纷纷制定信息公开法,就是对何种信息必须公开,何种信息必须保密,信息公开如何得到法律保障,泄密如何制裁等予以规范,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的《信息自由法》,它一方面规定政府承担了向公众公开信息的义务以及公众向政府索取信息的程序,另一方面规定有九项豁免披露的范围。 对媒介的管理,西方国家也是存在差异的。美国是大部分信息传播所依赖的软硬件的最大控制者,是公认的网站建设最成熟、信息化工作开展最彻底的国家。美国政府通过一个个完整的、连续的、层层递进的规划,实施信息化战略,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确保美国在全球竞争的优势地位。美国政府的网络发展战略还在全世界带来强烈反响,促进和推动了全球的信息化建设。美国一直重视信息法规建设。这些法规还体现了美国法律的基本精神,既限制又保护个人的权利,既保障公民合法的权益不受侵犯,又限制公民侵犯他人利益、危害社会的行为。美国的信息法相对他国而言,是较为全面的,涉及电话通信规则、行业进入规则、数据保护规则、反欺诈与误传法规、消费者保护规则、版权保护规则、诽谤和色情作品抑制规则等,既有对互联网的宏观整体规范,也有对细节的具体规定。面对美国在电子通信领域的成就和互联网在世界的迅速兴起,欧盟意识到信息和通信技术及相关的服务具有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增长、提高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全体欧洲人的生活质量,以及提高组织效率等作用,同时为了确保自己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根据新的国际竞争局势调整和制定欧洲信息社会的发展计划。如“增长、竞争和就业”白皮书、“本杰曼”报告、“欧洲通往信息社会的道路――行动计划”、“欧洲电信政策的形势报告”、“信息2000年”等。欧盟针对信息建设及其管理的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性和立法性的文件,表明了欧盟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文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遏制网上非法有害内容和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隐私权、消除各类网络犯罪和有害内容等。(2)关于泛欧电信网络的建设。按照这样的指导方针,英、法、德等欧洲各国相应建立了自己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国外的新闻立法经验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如美国的诽谤法,以及波兰、匈牙利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制定了《新闻法》等。 首先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在西方人眼中,以报纸为代表的新闻媒体正成为社会的“第二政府”。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名誉权都被认为是基本人权。西方的新闻制度虽然还不完美,但有些地方确实值得我们借鉴;虽然我国同美国等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新闻制度和新闻法制也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某些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作为我们解决类似问题的借鉴与参考。在这些国家里,新闻媒体都自觉地和政府保持距离,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因此,为了监督和制约强大的政府,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 其次是新闻自由必须受制于新闻法。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时代,有不少新闻媒体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了公司或个人的名誉和隐私权,因此,新闻自由必须受到新闻法的限制。在这方面,美国的司法界就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维持这两者之间微妙的平衡。 再次是新闻媒介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在涉及个人名誉的报道时,依然是谨小慎微。毕竟,作为基本人权,名誉权在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因此,为了保证高质量的报道,也是为了避免旷日持久、耗费巨资的诽谤诉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全美著名大报先后成立了律师事务部。律师事务部的责任是与编辑和记者合作,确保那些批评政府和官员的重头文章能在法律上站住脚。对那些可能使当事人的名誉遭受损害的新闻报道,必须反复核定事实的细节,由律师确认没有法律方面的麻烦后,才能发稿。其他一些规模较小的新闻报刊,大多采取向保险公司投保“诽谤保险”的办法来避险。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治化的困惑与出路 当今社会,新闻传媒由于其自身搜集传播信息、舆论监督等特性,已逐步成为公民实施言论自由权利的主阵地。完善的新闻法治环境不仅能使新闻活动更加规范,而且更能有力地保障新闻自由。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作为全体人民的共识写进了宪法。然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虽然当前新闻法律体系中有大量由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法律等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中部分条款不同程度地对新闻自由和新闻活动给予一定的规范,但至今却没有一部系统而完整的新闻法,这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新闻媒体发挥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因过于空泛而无从落实;新闻采访是新闻媒体存在的生命线,虽然记者的采访权在事实上得到了默许和认可,但却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记者享有“采访权”、“报道权”。因此,一直以来,制定和颁布《新闻法》成为不少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呼吁的对象,并且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新闻法的缺失使新闻法治化陷入困境 1979年5月,复旦大学新闻系学生在校庆学术报告会上率先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问题。1980年9月,赵超构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小组会议上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建议。然而,20多年过去了,《新闻法》却始终没有出台,新闻法的缺失,虽然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新闻活动无法可依,但却给当前的新闻传播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新闻法》难产的原因在于对新闻法的性质、功能等关键问题的明确上,行政部门、立法机关、专家学者各抒己见,这些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如何界定和表述《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有新闻、出版自由;舆论监督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新闻媒体和出版社要不要主管和主办单位等。在新闻立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新闻法的立法目的难以明确阻碍了新闻事业法治化,新闻立法的宗旨是傈护和发展新闻自由,但也强调了对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限制和约束,成为立法与否旷日持久的争执核心。2 新闻法中关于媒体创办权的规定存在难点。曾任社科院新闻法研究室副主任、参与起草过《新闻法》的孙旭培研究员认为,《新闻法》一时难以出台,根本原因在于《新闻法》应该规定谁可以创办传媒的问题,面对全部媒介国家化的情况,现在提出的问题是,公民和法人能否参与创办传媒?目前的《新闻法》草案被要求不涉及创办传媒,而《出版法》却规定:这样的《新闻法》显然违背《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如果允许公民创办传媒,则又与我国现在的新闻体制不符。 因此,为了改变新闻事业在现实中所面临的这种尴尬局面,摆脱无法可依的现象,必须加快新闻立法的速度和进程,以保障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同时也需要新闻立法来约束各种滥用新闻自由的行为,保证舆论监督的公正和力度。 新闻法治化需要重视的问题 《新闻法》在全世界很多法治国家都是一部除宪法以外的重要大法。在民主国家,新闻媒体被看作是除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权力”。而在我国,新闻媒体也扮演着党和政府喉舌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十年的法治建设和新闻实践,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社会环境;法学研究和新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新闻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必要前提;大量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案例,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现实基础。1997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进新闻出版的法制建设。要加快立法工作,加强依法管理,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法》的颁行已经为时不远。 1 坚持党领导下的新闻法治化进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新闻事业都是由党委宣传部门领导,虽然新闻体制逐步放开,但是对媒体意识领域的监控从未放松,部分人认为新闻立法会削弱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实际上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党的奋斗目标之一,而且新闻立法只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之下,把对新闻规律和我国的实际国情的认识凝结到新闻法中,就能充分体现党的引导作用,从而使新闻法中的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2 加快新闻法及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为保证新闻主体依法实现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新闻立法必须建立和健全明确而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这既包括因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侵权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还应包括基于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责任,以及因触犯刑法而产生的刑事责任等。 3 新闻法治和新闻自律并举。新闻自律机制的功能,首先是“限制”性的,既约束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使之恪尽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又通过自身行之有效的工作,避免政府直接出面制定严厉的法律。新闻法治与新闻自律并举,使两种机制中“张力”与“限制”互补。政府通过参与建立自律机制,既能达到规范新闻媒介的目的,又可避免与之直接冲突,可以有效弥补新闻法治刚性带来的不足。 总而言之,《新闻法》的制定势在必行,其对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新闻采访权等问题作出的大量规定,必将更加完善目前的新闻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新闻法治化建设,在新闻法治化的进程中,法治与自律并举,自由与监督并行,才能使新闻事业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和张扬。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立法必要性分析 1979年。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在历经数次提案后也开始酝酿。然而时至今日,学界对新闻法的立法原则、条文的构建甚至立法的必要性等诸多方面尚存在争议。本文拟从三个方面人手分析新闻立法的必要性。 明确新闻工作者的地位。保障新闻工作者执业权利的需要 新闻是人们了解周围世界的一扇窗户,通过不同渠道的信息获取。人们可以了解时政要闻,拓展知识,开阔眼界。锻炼冷静的思考和判断能力。更重要的是,新闻舆论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促进民主与法制的“第四种权力”。然而,上述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首先有赖于新闻工作者不受阻碍地自由执业。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利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救济,实践中,新闻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被无端阻挠、干扰的情况屡见不鲜,设备被抢夺、损毁,甚至遭受人身攻击、非法拘禁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对此,有学者认为,对于新闻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已有上位的《宪法》和基本法《刑法》等进行保护,无需制定新闻法。但应当看到,《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条文大多较为宏观、抽象;特别是《宪法》在我国具有不可司法的特征。不能成为个案的审判依据,显然需要下位法予以落实和细则化。而《刑法》虽设立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但针对的是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对于阻挠、干涉新闻工作的轻微违法行为并不适用。更重要的是,上述罪名保护的客体是生命权、健康权而非新闻采访权。换句话说,并未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特殊职业身份进行立法保护,而是仅仅将其视为一般公民。 应当看到,新闻采访权并非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权力。就其本质而言,是公众知情权、社会参与权、社会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如果新闻采访、报道权受到暴力干涉,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伤害,因此对新闻采访、报道权需要法律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保障,必须通过新闻法的制定明确新闻工作者的执业地位,全面保障其合法的执业权利。 保障新闻自由的需要 当人权宣言宣称“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时。新闻自由开始从一项“自然权利”上升为具有宪法位阶的制度权利。对于新闻自由的尊重和保障,也已成为现代宪政国家的共同选择。 新闻法从其性质上来说应该是新闻自由法而非新闻限制法。首先。新闻自由是公众了解事实真相的手段。现代的大众传媒能够使人们足不出户便了解到世界任何角落的消息,通过文字、声音、影像、图片等手段的综合运用,让受众有身临其境之感,使政治事务不再遥远和陌生。其次。新闻自由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作为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以外的第四权力组织,在抑制政府违法、防止政府滥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功能。最后,新闻自由是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没有知情的民众,就没有民主。”通过事实真相的获悉和参与评价。原本分散的个体意志被凝聚成群体意志为国家所重视。新闻法恰当的文本表达必将使新闻自由的理念得以最大化的落实。 规制新闻活动的需要 新闻自由对任何国家来说,都不是绝对无边际的。新闻自由有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发现事实、针砭时弊、弘扬社会正气;另一方面,无限制的新闻自由必将对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造成不应有的侵害。这就使得新闻法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成为规制新闻活动提供准据和尺度。 增强新闻工作者责任心,抑制失实新闻报道。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缺失,为了赶时效、抢新闻,不做深人调查就草率发稿,导致报道失实。更有甚者,甚至炮制虚假新闻。“纸箱馅包子”事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实例,“作者”利用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扰乱视听。导致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影响极为恶劣,也降低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新闻法作为新闻界的行业规范,其早日出台必将督促新闻工作者坚持职业操守。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和失实新闻。 理性的角色定位,保持适度谦抑。“新闻记者的职责是调查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记者和编辑的职责不是起草法规或领导一场运动或展开一场道德审判。”新闻媒体是事实的守望者。而非法官,不能挟民意以干涉司法。因为有时民意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理性和客观,甚至给司法活动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新闻法的出台将引导新闻工作者找准角色,理性定位。 规范新闻内容和新闻用语。新闻报道受众广泛,其真实性也被视为常态的,因此发挥的社会导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有鉴于此,对新闻报道的内容和用语必须加以规范。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告诫英国新闻工作者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不应过于详细,以免读者效仿。负责起草这一准则的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成员莱斯・欣顿说:“我们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媒体关于自杀新闻的报道常常导致(读者)模仿自杀。”作为新闻业的行业规范,新闻法应当制定相关规则限制新闻报道淫秽、歧视性、低级趣味的语汇和内容,避免误导,杜绝错误的价值观。 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公民私权同样是宪法和其他法律保护的对象。公众知情权的获取不能以放弃、牺牲公民个体权利为代价。然而一些媒体、记者在探寻事实真相的过程中,随意采取秘密潜人私人住宅、跟踪、隐匿摄录等手段:为突出真实感和现场感,不惜任意曝光公民姓名、肖像及其他个人信息。新闻法的制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在两者之间找寻和把握恰当的尺度,并予以细则化、可操作化。 新闻法论文: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 摘要: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法国的新闻法规逐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法的形式特征上看,法的调整机制的变化最为明显。本文从法的调整机制上比较了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后法国新闻法规的变化和发展,从中透视新闻法规的进步,兼论新闻法规进步的部分原因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社会控制 新闻法规 调整机制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结构),反映着法的价值的变化。通过分析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制制度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结构),可以透视不同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序列。”因此,研究新闻法规的调整机制对于透视新闻法规的价值有着重要意义。“近代法国法无论内容、原则和形式,都是比较纯粹的资产阶级法;它系统并且直接地反映出反封建的革命成果,适应并促进了资本主义关系,因而是早期资产阶级法的典型。”法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完整地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其新闻法规也因此有着明确的进步历程,体现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本文所探讨的新闻法规。意指专门的新闻出版法和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与新闻出版内容相关的规定。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基亟调整机制 专制时代,“君权神授”思想大行其道,路易十四“朕即国家”的说法形象地反映了大革命前法国的政治统治状况。 法国在印刷术传人后很快颁布各种管制出版和发行的法令。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以后,政府确立了印刷出版特许制和审查制,1521年。法兰西斯一世禁规,此后又一再颁布法令,强化这方面的管理。当时,天主教会还对一切出版物实施严格的检查。禁止教徒阅读“蔡书”。怯国第一张持续出版的周报是1631年勒诺多创办的Gazette,该报经首相推荐,国王路易十三特许出版。“在法国,王权牢牢地掌握着最高控制权,通过敕令、文告指挥着最高法院与教会检查和控制出版物。” 当时法国的新闻法规采取成文法的形式,主要的调整手段有书报检查制度、办法许可证制度、特许制度、追惩制度和限制规模。违反了新闻法规的记者、出版商等往往不经过严格的法院审判就被宣判有罪,上诉权得不到保障,甚至可以完全没有法院审判过程就将记者、出版商等处以刑罚。这时的新闻法规要求新闻记者和出版商承担义务的客体一般是君主、教会和法院的统治权力,而很少涉及或不涉及社会的利益、公民的个人利益。这是由当时的统治方式决定的:第一,君主代表国家,享有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权,所以国家立法得以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限制媒介;第二,君主就是国家的代表,人们很少有主权意识,也没有成形的市民社会,所以新闻法规并不对君主、教会以外的权利进行保障。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及调整机制 大革命后,在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法律代替命令成为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新闻法规的内容更加规范了,包括对言论自由、新闻出版的保护和对新闻事业必要的限制。 1789年,制宪会议通过的《人权宣言》,揭开了新闻法规权利本位时代的序幕。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作为《人权宣言》的继承和发展的《世界人权宣言》又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世界人权宣言》使新闻自由拓展到了全球的大部分地区。 虽然在实践中,新闻自由在法国并未从此畅行无阻,革命时期也有书禁和书报检查。拿破仑上台后也开始文化专制主义统治。路易十八复辟后继续进行出版前检查、二战时也曾实行过战时检查制度,等等,但是公开宣布出版自由和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并用宪法形式固定下来,作为政府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国可谓世界上第一个国家。 1881年7月,法国议会通过《出版自由法》,规定印刷和出版自由,废除了新闻出版检查制度,并且把新闻出版活动争议的裁决权归于司法而不是行政。法国现行的《刑法》、《民法》、《军事审判法》等对报纸刊载的具体内容有一定的规定。1947年通过的《梵希特法案》标志着报刊自由发行的原则得以实施。欧洲人权法院要求。在国家通过禁止公开信息而对出版自由权利进行限制时,国家应当履行非常严格的强制性标准。来作为免责理由。因为法国是欧共体的成员国,所以共同体法也是法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具有法律效力。1999年的Fressoz诉法国案就以Fressoz胜诉结案。这也是法国新闻法规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国1978年7月制定的《行政文书公开法》,成为规定法国信息公开的法律。 对新闻出版进行必要限制方面。1881年的《出版自由法》在第四章规定了“煽动犯重罪和轻罪”、“妨害公共事务的犯罪”、“妨害个人罪”、“伤害外国国家首脑和外交官员”等罪名,并在第五章规定了“诉究与制裁”。其中第27条针对提供虚假信息。规定“出版或复制错误的新闻,捏造、伪造或谣传新闻,如其扰乱了公共治安,并属蓄意之举,则处以一个月至一年的监禁和五十至一千法郎的罚款。或仅处以二项惩罚中的一项。”第29条针对诽谤和侮辱,规定:“一切对某一事情的断言或指责损害了其他个人或团体的名誉和声望,即为诽谤。以侮辱性的语言。蔑视或抨击性的词汇肆意归罪于人即为侮辱。”这些对于新闻事业的限制性规范,就是为了保障新闻事业不在非必要的条件下侵犯公民和法人的自由和权利。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政府的义务主要体现在维护新闻自由、确保信息公开等,是针对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而设。法国新闻出版业的义务主要体现在提供真实信息、不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害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除了针对国家和政府以外。还出现了更多针对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的内容。这时。新闻出版业和政府承担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并不常见。从而保障了国家和政府、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的权益,体现了社会制度的进步。法国的法律以权利与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新闻法规也逐渐开始体现权利与义务之间的互补关系。 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变化的原因 从专制时代权利义务相分离,到资本主义社会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日趋完善是由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决定的,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社会制度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使公民个人及新闻事业的权利得到了全社会范围内的认可,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前提条件、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天赋人权”深入人心,公民的权利合法化,新闻事业的权利作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外化和延续也随之合法化。新闻法规在赋予国家和政府权利的同时。也就要求国家和政府承担义务以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二,分权原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制度基础。资产阶级掌握法 国政权后,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分权代替集权成为国家政权的主要组织形式。法国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875年宪法、1946年宪法和现行的1958年宪法都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立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需要遵守的法律来自外部。这样可以使对行政权的授权性条款有合理的限度而使义务性规范得以确认。司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有了外部监督机制。在行政权出现违法行为时,有外部的强制力量予以有效的阻止并对利益受损方以适当的法律救济,这就使行政权履行义务成为可能。这样,新闻出版活动由立法、行政、司法三种社会权力共同管理,而这三种权力互相节制。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了新闻出版自由,从而为新闻传播活动创造了一个相当自由的发展环境。 第三。从新闻事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来看,统治阶级无法再对新闻事业进行野蛮残酷的镇压。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程度的提高,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闻事业日益发展壮大。成了人们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和手段,人们对新闻事业的依赖也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新闻事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同专制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它甚至可以左右政局,催化战争与媾和。面对如此强大的社会力量,资产阶级不愿也不能走专制时代的老路。必须更新和健全新闻法规。在要求新闻事业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四,新闻事业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完善的历史背景。新闻媒介在资产阶级夺取和巩固政权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新闻自由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和巩固自己地位的过程中就已经确立了合法地位,“第三个支配法国大革命时期报刊发展的观点是。报刊不仅构成了政治活动的一面镜子。同时也是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参与者”。所以资产阶级的新闻法规必然排除以往新闻法规中大量的禁止性规范,增加授权性规范,以保障公民和新闻媒介的权利。 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对我们的启示 第一,“民主制的法必定是权利本位的法。”“现代立法以权利与义务为利益调整机制。”我国的立法机关在制订新闻法规对新闻事业进行管理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循这一原则。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现代法律的体现。而且是保障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没有权利的义务和没有义务的权利在结构上都是不稳定的,从短期来看。权利主体获得了更多的利益,但是从长期、发展和全局的眼光来看,这些利益根基不牢;尤其当新闻事业作为信息传播机构和宣传机构的地位来看。如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那么它的信息功能和宣传职能都将严重受损。 第二,新闻事业的发展是新闻法规完善的物质条件。法不能脱离社会现实而存在,我国的新闻法规要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适合我国的现实条件和社会状况,适应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过于滞后的新闻法规,会使新闻事业束手束脚、裹足不前,无法获得健康的发展;过于超前的新闻法规,则无异于揠苗助长,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新闻法规的确立、发展和完善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随着社会各项制度的进步、新闻事业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三,我国的新闻法规要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的范围内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惯例和世界通例。在世界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的背景下。这样做可以避免由于不必要的差异导致的误解,避免我国的信息传播和宣传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可以更好地进行国际信息的传播交流。向世界展示中国的风采。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多元主体公共管理论文 一、多元主体下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健全民主制度,而制度的健全离不开制度创新。因此,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制度化必须加强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要贯穿于这一过程的始终。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保证实现依法治国、规范党政关系、优化公共资源的配置。尤其是在反腐倡廉方面,要充分利用公共管理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二、我国公共管理制度创新面临的困境 1.公共管理多元主体竞争不充分 由于历史因素影响,我国公共权力的配置表现出单极化、单向性的特点。公共权力多为国家垄断,国家与社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划分不清晰。改革开放后,社会阶层日益分化,社会组织逐渐兴起,但不管在运行机制还是组建模式方面,都是政府占主导地位,突出表现在政社界限模糊、运行模式固化、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社会组织缺乏市场竞争的自主性。政府的行为模式是自上而下的贯彻执行并不是自下而上的公共抉择,加之法律制度与民主化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公共管理多元主体的竞争环境很不充分,多元利益与公共权力的分散不能很好地整合,一些社会组织的利益与公共事业的利益很可能发生矛盾,导致新的不稳定因素。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数量庞大的职能性社会团体挤压了公共主体的竞争空间,也造成了主体竞争不充分。 2.政府与民众面临的困境 公共事业的决策者可能会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忽视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在公用事业的决策过程中,如果在决策中没有社会的监督,就有可能出现损害人民利益的情况发生。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存在行政效率低、执行力不强的问题。这些情况就要求公共事务的管理必须出现新思路、新方法。而民众的参与是现代社会治理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公共事务的管理有赖于民众的参与。但在公共事务的具体管理中,民众的参与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一些在经济上处于优势或者具有较强政治话语权的人或组织往往拒绝民众参与公共事业。 3.多元主体参与公共管理的措施 要实现多元主体下的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管理者要开拓思路,创新公共管理机制,逐渐形成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管公共事务的新局面,通过彼此的合作关系实现对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同时,管理者要培育社会组织,促进公共管理事务的多元化发展,形成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公共事务管理的水平,兼顾大众与私人利益,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从而实现社会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社会组织的培养要依靠民间力量,管理者应鼓励民间合法组织的活动,提升社会组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应不断将政府承担的服务性工作、技术性职能分离出去,鼓励民间组织来完成,要不断破除政府对传统公共事务的垄断,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活力与创造力。优化社会治理资源,通过契约化形式将公共事务的管理委托给社会中介组织、事业单位,让公众积极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以实现公共事务的联合治理。此外要积极搭建公共管理的平台,建立公民参与机制,将政府对话、民众参与、社会组织协调三者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建立权力与利益关系、责任关系,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权、责、利制度化、模式化,形成三者对公共事务管理的平衡统一关系,从而实现公共事业的创新性管理。 作者:单位:孙健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凤凰街道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创新教育公共管理论文 1我国当前公安教育训练的现状 (1)重知识轻技能 在教学上,存在重理论知识、轻实战技能的现象。尽管近年来十分强调警务实战技能训练,但在教学内容及教材教法都存有与公安实战脱节的现象。在职民警培训中,目前各类培训班的课程基本上是政治理论、领导科学、公安业务、查缉战术等内容的组合,实战技能方面比较欠缺,有时想加强实战技能方面的培训,但由于师资等各方面客观原因,心有余而力不足,导致出现培训内容重复、培训内容交叉的现象。 (2)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不高 我国公安教育训练创新教育中推行“教官制”起步时间不长,各公安院校普遍缺少既有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公安实践经验的教师,大多数院校型教师缺乏公安基层基础实际工作经验,以致出现教学内容与公安实战脱节、理论与实践难以结合,教育训练、教育教学滞后于公安现实工作的发展、难以满足公安实战需要等方面的问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基层公安民警普遍却困于无法将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并缺乏授课技巧。因此,目前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中存在着师资数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教学水平偏低、实践能力偏弱的问题。 (3)教育训练与效果运用脱节 民警培训后无法真正实现学以致用和练以致用;一是因为教育训练内容与实战有距离,重理论、轻实战;二是因为基层公安机关内部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不规范,忽视对培训效果的运用。 (4)教育训练与人事管理制度不相衔接 一方面,现有的在职民警培训创新教育体系中,已经形成了初任、专业、晋升训练相结合的训练体系,但尚未形成民警从“入警”到“退休”的个人的一整套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另一方面,除警衔晋升培训外,民警参加教育培训的结果尚未能与民警的使用、职务晋升直接挂钩。 2新公共管理理论对创新公安教育训练机制的借鉴 (1)引进竞争,构建“一主多元”的公安教育创新教育培训供给机制 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用市场机制来改造政府或用企业家精神重塑政府。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服务提供者之间进行竞争,以达到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目的;二是运用市场交易机制,将政府承担的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分职能通过政府合同承包、政府补助、政府凭单、特许经营、设立市场等方式转交给社会或私营部门承当,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三是确立市场选择机制,使消费者(使用者)手中握有资源可以进行选择,以促进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可见,在公共服务中,市场的价值是将市场理念和市场机制同时深入到缺乏竞争意识的公共组织内部,建立起政府组织之间、政府组织与私营组织之间良好的竞争合作关系。在我国公安民警培训领域,由于单一培训主体也逐渐暴露出弊端:公安教育培训部门垄断供给导致“旱涝保收”排除了竞争压力,也规避了培训机构提高质量的内在动力;使得“体制内”培训效率不高,各类培训渠道利用不足;难以满足公安民警全方位的、立体的实际培训需求。民警培训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其准公共产品性质决定了市场机制在公安民警培训领域也应拥有“合法”身份。通过适度的市场调节,引入竞争开放机制,建立起以各警察学院、各级警官培训中心为主体,其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境外培训机构、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合作并存的“一主多元”民警培训体系,将有利于实现民警培训资源优化,促进民警培训机构为公安民警提供优质服务。 (2)以“顾客”需求为导向,重塑民警培训流程与运行机制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封闭的官僚机构,而是负有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对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社会公众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公共组织必须清楚自己做什么、如何做和向谁尽责。为此,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至上或顾客导向,“把权力中心主义转化为服务中心主义”,通过把公民变成消费者(顾客),听取公民(顾客)意见,提供回应性服务,并赋予“顾客”选择权,满足公民(顾客)的不同需求。当前我国的公安民警培训制度,公安政工部门、警察学院和警官培训中心等组织实施培训的单位机构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忽略了“顾客”(指包括参训民警、参训民警所在单位和社会)的培训需求,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近年来,虽然各地纷纷提出开展培训需求调研,但并没有切实地把需求调查与课程设计有机结合起来,“需求归需求,计划归计划”,需求分析没有成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基础环节。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安民警培训应广泛听取参训民警、参训民警所在单位和社会等多方面意见,改变“为培训而培训、有什么培训什么”的传统观念和做法,树立起“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理念,以顾客需求为导向重塑培训流程,使培训工作更加符合公安工作中心任务的需要、符合岗位履职需要和民警健康成长需要。 (3)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提升民警培训的质量和效率 新公共管理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加强绩效评估是至关重要的行政管理环节和必须广泛运用的行政管理技术。为追求质量和效率,新公共管理主要采取3种方法: ①明确的绩效目标。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既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 ②重视结果为本的控制。传统的官僚主义政府注重的是投入,而不是结果,往往只会花掉预算分解的每个项目的资金,对结果和收益毫不关心。 ③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如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强调成本———效率分析、全面质量管理、强调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在我国公安民警培训实践中,普遍存在着“重培训不重评估”问题。培训评估是培训质量的保障。培训评估作为“看不见的手”,既是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干预公安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公安教育培训资源合理配置的信息依据。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唐纳德•L•柯克帕特里克(Donald.L.Kirk-patrick)提出了“四级评估模型”,成为管理界研究培训评估问题的经典理论。因此,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借鉴四级评估模型,我国公安民警培训绩效评估可分为4个层次:反应评估(Reaction)、学习评估(Learning)、行为评估(Behavior)、成果评估(Result)。公安民警培训绩效评估是以结果为本的控制,意味着培训机构不仅要对培训过程负责,更要对培训结果负责;既要提高培训办学自主性,更要保证对学员负责、对参训学员的单位负责、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实施有效的培训绩效评估,首先要实现评估主体多元性。参训学员是培训过程的直接参与者,在教育培训中处于主体地位,掌握整个培训过程情况,对教育培训水平和效果最有发言权,反应评估、学习评估应以学员评估为主。而学员通过接受学习培训,能力提升推动工作的情况,则应由所在单位、服务对象进行评估。因此,学员培训效果评估应综合领导、专家、学员、用人单位、社会的意见,建立多元评估主体,形成多视角的评估结论。其次要建立定期评估机制。立足公安民警培训实际,根据分级与分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要求,制定科学全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考核学员学习期间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作风养成等情况,进一步推进教育培训与培养使用相结合,将学习情况、培训成绩作为晋级晋职重要依据之一,增强公安民警参加学习培训的内生动力。同时,公安教育训练主管部门应定期或是不定期对各级培训机构进行资质、资信审查、抽查,引导和扶持实力强、业绩优、潜力大、信誉好的培训机构提升竞争力,发挥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对一些不符合办学标准的培训机构,促进其在公平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第三要加强评估结果的反馈。公安民警培训评估亦同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应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评估的根本目的是促使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方向、解决问题。培训评估中应总结本轮培训所得到的经验及存在的不足,为本轮培训的后续工作和下一轮培训项目的决策提供信息,促进整个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案例教学法用于高校公共管理论文 一、我国高校公共管理学科推行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意义 这势必不利于公共管理专业的学生树立专业自信,也会造成公共管理专业的专业吸引力降低,教学模式转变势在必行。转变后的教学模式必须关注公务员考试及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基本职业能力和职业潜能的培养。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基本职业能力和职业潜能可概括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基本的分析、推理、判断、论证及综合运用知识原理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基本的理解、表达、沟通、劝说及提升的能力。这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教学过程外显为“读、说、写”及表演、主持、导演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模式正好切合和这样的专业培养需求。 二、公共管理学科案例教学法的实施障碍及其原因 目前,我国高校的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与发展尚处于初步阶段,案例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案例教学运用范围窄、应用层次浅、教学效果差的突出问题。有学者将其形象地概况为“三多三少”即旧案例多,新案例少;第二手案例多,第一手案例少;西方案例多,本土案例少。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一)本土化公共管理案例制作成本高 案列搜集成本和案例编写成本是公共案例制作成本的决定性因素。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虽然作为政府改革的重要议题日益受到尊重,但和欧美等国相比整体上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高,这就使得我们搜集公共管理的第一手资料处处遭遇掣肘,增加了我国本土公共管理案例的搜集成本。同时,作为我国当下本土公共管理案例编写主体的是高校从事公共管理教学与研究的专任教师,他们大多缺乏公共组织从业经历和相应的公共管理组织管理经验。要求这些专任教师们根据搜集来的公共组织调研资料,结合教学实际制作高水准教学案例自然会增加案例编写的成本。 (二)学生参与意识不强 长期的“灌输式”教学使得很多学生缺乏自主学习的训练和相应的能力与方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学生不愿主动学习、不愿参与讨论的惰性。而家庭背景的差异和性格特征的殊异,又会导致很多学生即便对讨论的问题有想法也羞于表达。这都会影响到案例教学效果的发挥。 (三)教师缺乏从事案例教学的积极性和相关技能 一方面,部分教师在思想认识上还过于保守。他们既担心难以适应案例教学对知识结构、专业水平、教学方法所提出的高要求,也担心因学生不能适应案例教学这种新的教学方式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更担心因难以把握案例教学过程和效果而影响教学进度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因而缺乏推行案例教学的热情与动力。他们没有意识到案例教学是真正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的大转变,是促使使教学效果明显改善的好契机。另一方面,高校从事公共管理的教师大多数缺乏公共管理实务经验和相关培训,在推进案例教学过程中面临能力不足。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流程中存在着诸多复杂的环节,从案例的选择、编写、预习到课堂教学的组织实施,每一个环节都有比较高的要求。首先,要求教师要能够辨别真伪、去粗取精,选择合理的教学案例。其次,要求教师能够在案例中发现与理论知识紧密相连的问题症结,为案例教学的价值实现准备条件。最后,要求教师具备较高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为案例教学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此外,行政管理的实践经验也是教师成功开展案例教学的重要支持。总之,教师职业素养的提高是促使案例教学有效应用的重要保障。 三、公共管理学科案例教学的改进策略 针对上面分析的我国高校公共管理学科有效运用案例教学法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提下以下改善策略,以期克服障碍,推动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应用。 (一)加强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库建设案例库建设是开展案例教学的基础 以案例教学法闻名于世的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特别注重专业案例库的建设。首先,肯尼迪政府学院根据教学与科研的需要在组织结构的层面上设有公共政策案例库和公共政策案例中心,更进一步,该中心又设有专门的案例编写小组,并为编写小组核定专职工作人员和稳定而充裕的经费。这个小组的专职人员承担了肯尼迪政府学院绝大多数案例的编写工作。国外的这些做法启示我们,国内高校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不但要引进和使用发达国家的公共管理案例,更应该学习他们在案例库建设方面的成熟做法,对本土的公共管理案例库建设从人才、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譬如,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成立专门的案例采集制作部门,加强和政府及其他非政府公共部门的交往以期获得更多更高质量的第一手资料。此外还可以聘请一些公共组织的工作人员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帮助制作案例,定期和学生交流,既能保证案例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指导性,又能使学生接触到更加贴近实际的素材。我国时下正处在全面改革纵深化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共管理领域不乏热点话题和创新之举,为我国高校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库的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只要善于研究和开发,就能够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案例库。 (二)增加教学对象社会实践经验,有效巩固学生主体地位 案例教学的目的主要不是传授知识,而是通过动员学生的参与热情,通过讨论和交锋,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的效果与教学对象的知识存量和既有体验有较强的关联性。所以,案例教学要尽量避免教学对象对所选案例的完全陌生,而且要尽可能将有着多元背景的学生安排在一起,通过不同经验、观点的交流碰撞挑动并推进案例讨论的开展。目前我国高校公共管理专业的本科生普遍缺乏社会实践经验,缺乏管理岗位的历练和管理实践,案例教学的效果也因此大打折扣。因此,要对本科生开展有效的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必须采取参观考察、课程实习、实地调研等方式增加其社会实践经验。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切记案例教学的本质就是让学生以公共管理主体的身份去发现典型案例中的问题症结并进行探索解决,所以在应用案例教学法时,教师必须要极力巩固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第一,教师应积极构建轻松自由的学习环境,为学生的探索学习准备良好的物理环境和精神环境。第二,教师应积极构建师生、生生自由交流的有效渠道。第三,教师应积极给学生创造讲课机会,促使学生在教学实践中形成学习自信。第四,教师应积极转变讲课方式,以“合作学习”取代“指导型学习”方式,促使学生形成学习主体意识。第五,教师应积极转变自身的角色意识,要敢于并善于接受学生的批评及专业挑战。第六,教师应根据学生学习能力、接受能力的增长逐渐增加教学案例的复杂度,使案例教学随着学生的成长逐渐深化。 (三)加强师资建设,提升教师案例教学能力 案例教学的最终实施者是公共管理专业教师,其职业素养的高低影响着案例教学效果的实现。对此,第一,教师必须要努力增强自身的职业素养。案例教学的有效应用与实施比较复杂,对于教师的专业素养及教学能力要求较高。首先,要求教师要能够辨别真伪、去粗取精,选择合理的教学案例。其次,要求教师能够在案例中发现与理论知识紧密相连的问题症结,为案例教学的价值实现准备条件。最后,要求教师具备较高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为案例教学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第二,教师必须要有效增加行政管理的实践经验。一方面可以鼓励专任教师走出去,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重视各种到公共部门调研和挂职锻炼的机会;另一方学校积极与公共管理部门合作,聘请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中有丰富公共管理实践经验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改善师资结构和师资力量。总之,教师职业素养的提高是促使案例教学有效应用的重要保障。 作者:汪静 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旅游业服务公共管理论文 一、哈尔滨市旅游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哈尔滨市旅游公共管理存在认识误区,旅游公共管理概念被狭隘化 一提到旅游管理我们就会想到旅行社、导游员、景区和涉旅饭店、宾馆等等,旅游职能部门对它们行使管理权。事实上旅游公共管理涉及产业领域是非常广阔的,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娱、购涵盖了包括各种基础设施在内的很多内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旅游车船公司、旅游信息平台、城市形象识别、城市居民礼仪等等都是旅游公共管理的范畴,但是在我们的旅游管理中经常政策性的被忽略了,旅游管理公共部门没有得到授权,公共管理的重要作用无法发挥出来,使得城市旅游和旅游功能活动变得更加单一化。 2.哈尔滨市旅游公共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受限 职能范围较为狭窄,造成旅游执法能力弱,市场监管能力不强问题出现。旅游公共管理是一个系统平台,作为一个高关联度的产业,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它的作用发挥要在众多关联部门交叉出现,而作为旅游公共管理主体的旅游职能部门由于在政府序列中的排名靠后,很难受到足够的重视,服务职能无法充分得到释放,同很多相关职能部门产生服务交叉、权责交叉时往往处于一个被动的境地。 3.旅游公共管理有管理、缺服务,引导旅游产业发展能力不足 面对涉及旅游六要素的各个相关行业,旅游公共管理部门在政策法规性管理方面作用发挥明显,而对于旅游企业的整体发展缺乏行业性指导,对旅游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无法提供适当的服务和帮助。对于哈尔滨市城市旅游业发展缺乏一个中长期统筹,对产业调整缺乏自主性掌控。 4.旅游公共管理在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上存在认识误区 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不是绝对对立的两个方面,而是旅游产业发展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要采取的发展模式。哈尔滨市旅游公共管理中出现了政府和市场两极化情形。比如:在旅游公共设施建设上,有些时候往往过于依靠市场,造成这种公益类配套服务不完善的情形出现。当前,哈尔滨市旅游业的发展速度虽然很快,但是是依然处于国内二三线旅游城市的行列,忽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把旅游业过度放权于市场,对哈尔滨市旅游业的整体发展会造成一定影响。 二、加强哈尔滨市旅游公共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宏观层面指导 1.旅游公共管理目标明确、职责清晰 对于哈尔滨市旅游业的发展要做到目标明确,对自身职责的界定要做到清楚明了。从宏观发展战略上要加强对旅游公共管理的认识。要摒弃过去对旅游业的单一、狭隘的认识。旅游业是综合性、关联性非常高的主导产业,它的作用主要是宣传和吸引。宣传城市文化,塑造城市形象;吸引世人眼球,吸引潜在的所有可参与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要素。因此,要正确认识发展旅游业的最终作用和目的,明确旅游业的作用和功能是宣传城市、为其他产业发展提供服务。要加强旅游业准公益类产业的认识,这样旅游公共管理的功能就可以定位是城市宣传、展示和营销的机构,扩大城市对外联系的纽带,为城市带来各种发展资源的平台。 2.旅游公共管理重管理更要重服务,要强调公共管理的宏观性 在现今旅游业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型的过程中,旅游公共管理部门要明确自身的功能属性。在进行行业指导和发展的具体实践中,要更加侧重于宏观性政策的制定、保障性法规的起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制定城市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要加强调研,加强研究能力,牢牢把握旅游业态发展的趋向;组织旅游企业跨区域进行大区宣传工作哈尔滨市做得很好,在此基础上要不断扩大范围和内容;加强政府间合作,整合资源、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不断深化政府间旅游组织的合作。采用政府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以提供公共产品为主,通过一系列的经济调控杠杆来实现对旅游企业的引导;建立和完善旅游法规体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督、促进部门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要赋予旅游公共管理部门更多的参与权,对涉旅项目的公共设施建设从旅游产业角度提供科学的建议;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把“智慧旅游”活动开展起来。 (二)发挥微观层面作用 1.政府旅游公共管理部门要加强同旅游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在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过度的过程中,政府旅游公共管理部门同旅游企业之间的角色关系也在发生变化,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政策约束外,从行业发展层面讲,政府旅游公共管理部门更多强调的是引导和服务。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车船租赁公司、涉旅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作为旅游市场的主体,它们将在各自的旅游经济活动中发挥着市场参与者的主体作用。2013年10月1日《中国旅游法》实施以来,很多旅游企业面临诸多新问题,如旅行社客源市场萎缩、导游员队伍萎缩等。旅行社和导游员在旅游活动中的作用、地位是旅游公共管理部门当前必须认真研究、马上解决的重要问题。所以,旅游公共管理部门要深入企业研究市场需求、企业困难,把旅游公共管理变为旅游公共服务。此外,做好旅游政策的公开,在旅游政策的制定上可以举办听证会,听证会的成员由旅行社、旅游车船租赁公司、旅游景区以及涉旅宾馆、饭店的负责人员等组成,保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能够符合旅游企业参与旅游业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发挥和调动旅游企业的积极性,让他们更加关注旅游政策的制定、关注旅游行业管理的发展 2.政府旅游公共管理部门要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力度 哈尔滨市旅游信息化平台建设、哈尔滨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哈尔滨市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网点建设、哈尔滨市旅游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等都是当前哈尔滨市旅游公共管理部门要重点关注的一些问题。旅游信息化平台建设要以城市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库为依托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标准,整合目的地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的机制,从而打破旅游信息统计口径不一或信息统计不完全的窘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参与”的旅游信息采集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旅游及涉旅行业基础信息,重点采集游客需要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信息,对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实现各涉旅行业信息资源共享互通。进旅游咨询中心建设,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集中区等游客集中区域建设旅游咨询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由政府统一规划和监管,鼓励各地选择适合当地发展实际的运营模式,可采取政府独立运营,招标选择与公益性服务无利益冲突的企业、其他组织合作运营或委托其独立运营,以确保旅游咨询中心充分发挥公益信息咨询功能和可持续发展。 3.政府旅游公共管理部门要加强旅游监管的范围和监管力度 “黑社”、“黑导”“、黑车”现象要引起旅游公共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要重点加大对“黑社”“、黑导”“、黑车”的整治力度,在旅游商店、餐馆、医疗机构、旅游景区(点)等消费场所向导游员、司机私授回扣行为以及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抬高物价、欺客宰客等行为作为查处重点。政府应该赋予旅游公共管理部门更高的检查权,在重点景区、高速公路口加大对“黑导”和“黑车”的检查和打击力度。对于旅行社的规范整治,一方面,要通过市场化途径将没有竞争力和经营资质的小社、门市逐步淘汰出旅游市场;另一方面,要对“黑社”加大打击力度,联合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展开联合旅游公共管理执法活动,坚决将非法“黑社”剔除出旅游市场,保证旅游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4.政府旅游公共管理部门要提高管理者和从业者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增强他们依法行使监督权利、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观念。“云南导游宰客”问题把旅游管理者和从业者存在的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暴力执法等问题都凸显出来。提高旅游管理者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要通过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等形式展开,增强旅游公共管理人员法制观念;加强涉旅企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定期举办一些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活动,要督促旅游企业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保障企业员工合法利益的同时,严格要求从业人员依章行事,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作者:彭巍 单位: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旅游发展研究所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农村公共管理论文 1我国农村公共管理的一般理论 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心骨,公共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代表村民利益,凝聚村民意志和力量,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科学技术,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因地制宜地提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和发展途径,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村域和村庄用地布局规划,实施发展项目,帮助农村居民化解发展风险,解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不断地把农业产业化向更高的农业工业化阶段推进。同时,要重视民生,努力创造条件,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加大教科文卫方面的投入,注重社会主义人文关怀,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目标,使农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衣食无忧。 2我国农村公共管理出现的问题 2.1乡镇政府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我国乡镇政府,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乡村两级行政机构积累了过大的行政成本,也积累了严重的债务。乡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农村的基础,自然具备了国家政权的基本职能,其行政机构的设置都逐一与上级对口,对三农的活动制定了过多的约束制度。 2.2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制约 农村现行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公共管理实现合理化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农业的行业特殊性,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事实上很难对农民提供经营方面的帮助,但我们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村委会对土地只有分配和流转的控制权,这就大大降低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土地价格高的地方,乡镇政府甚至县政府也插手土地的流转,土地所有权被分割。这种状况的后果之一,是导致村两委班子的权力过大,且得不到强有力的监督,这大大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的运行成本。 2.3农村教育体制不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 我国农村教育基础软件硬件设施都相对薄弱,为了压缩财政开支,在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集中办学,虽是义务教育,却没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中小学教育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产品,应该全额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的财政预算。在目前城市化进一步加快的情况下,农村的教育实际上是为城市输出资本,因城市的人力资源很大一部分投资是由农村来完成的。各级财政都应注重向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财政责任。 2.4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淡薄,参与不积极。特别是在农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要农民缴纳养老保险金比较困难。目前,家庭保障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基本保障方式,是现阶段农民保障的基础,单一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此外,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试点摸索阶段,理论准备及实践经验都还不充分,因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还基本没有经国家权力相关审批通过的法律,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 3如何加强我国农村公共管理 3.1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完善乡镇管理体系 3.1.1进一步撤并乡镇,将国家的基层政权收缩到县一级,农村的政策方针的下达可以不必经过乡镇机构的重重批示和考证,可以节省设立各个机构的经费、工资等花费。 3.1.2淡化农村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功能,真正将农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农民自治的社区组织,让农民以民主自治的方式管理自己。 3.1.3国家对农村的行政控制主要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可考虑在农村社区设立精干高效的司法机构,就近解决农村的司法纠纷,为农民解决麻烦,为农民干实事。 3.2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 ①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②健全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③鼓励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工作; ④改善和保障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素质。 3.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3.3.1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形成城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客运网络。 3.3.2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引进天然气等新型能源,开展垃圾集中处理,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3.3.3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农村邮政服务,积极发挥信息化为农村居民服务作用。 3.4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3.4.1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村居民增强社会保障意识。 3.4.2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即建立起由农民个人、集体和国家共同负担、共尽责任的多主体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机制。 3.4.3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我国法定基本社会保障为主体,乡村集体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并存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发展,不可顾此失彼。 3.5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 应加快丰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基本法和专门的关于具体保障项目的法规,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单位:张家口市宣化县洋河南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以课题立项为平台的公共管理论文 1当前学生实践现状分析 科研评价认定只局限在传统体系上,缺乏以现实生活为依托的综合多学科的知识.在科研评价上,仍然以单一的成果作为最终的评定标准的现状,造成了学生的关注点不得不聚焦在科研表面的成果,缺乏学术延伸,极大打击老师学生的积极性. 2学生课题立项的作用及意义 2.1促进学生融合,拓宽知识面 学生课题立项一般是不同年级组合、不同专业知识结合的过程.通过成员搭配,合理运用团队资源,团队成员间分工合作发挥各成员的特长,共同完成工作,达成共同目标.通过科研立项研究过程,结合课题实践,弥补专业知识不足等劣势,充分发挥学生自身优势,使项目能更好的实施.学生课题作为一种社会事业,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后果.尤其是现代全球化复杂的背景之下,不可避免地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仅靠片面的理论知识是无法胜任的.而课题立项恰恰可以将不同知识进行融合,并对这些能力有积极促进作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与此同时,大学生专业实践是大学中必修的一门课程,但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对专业理论知识的运用具有盲目性,难以实现专业知识的转化和拓展,局限于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以及“走马观花”的参观实习,对社会实践的认识也仅局限于课外活动和第二课堂,两种实践过程都缺乏目标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管理处于割裂、无沟通状态.专业实践教学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体化就是学校实践活动涉及的各类资源的最大效用,将灵活性和统一性有机结合.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一体化既可以是实现过程,也可以是计划目标,它是专业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互补和联动机制的构建.这可以极大程度的促进公共管理教学的改革.通过课题立项可以较好的规范实践的管理,对提高大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等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 2.2促进自主学习,提升科研能力 随着全球格局的加速发展与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与承受力面临着更苛刻的挑战,社会对大学生素质教育及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大学生面临着社会现实问题与个人价值实现的深层矛盾,这种矛盾和困惑所造成的浮躁心态使大学生难以静下心来扎实学习自身切实所需的知识技能.传统“以教师为绝对中心”的教学模式学习,大学生自学的支持服务系统不健全,课程资源不配套等问题,使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受到了压抑.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层次分明的思维方式是成功开展科研活动的前提与基础.科研立项,在平等基础上教师与学生共同完成课题,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运用学生对科研的求知欲,逐渐培养学生的独立判断能力、独立思考能力,通过学生团队的自我督促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运用学生与团队内外合理施压,使得学生在科研活动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心理承受力,最大限度的发挥主观能动性. 2.3促进全面发展,提升就业能力 公共管理类专业是培养以相关理论知识为基础,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为目标.通过发现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立有意义的项目课题,进行深入有价值的科研活动,以促进自身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将来的就业增添砝码. 2.3.1通过科研立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学生对项目课题的研究过程就是综合运用多种思维方式,灵活利用知识、创造新知识的过程,也是学生创造性思维培养的过程.另外,科研立项作为大学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基本方式,极大地促进了学生创造型个性品质的开发.创造型个性的发展是创新能力培养的关键,而追求学生具有创造性的自由发展正是科研立项的最高价值目标. 2.3.2通过科研立项,培养学生科研能力 加强培养学生自身科研能力,教师有意识的引导、组织学生参加科研立项活动或直接加入教师的课题组,参与课题研究,共同完成较大的研究项目.以共同科研实践来充分调动学生科研的积极性,加快、加强学生科研素质与能力的培养.2.3.3通过科研立项,培养学生团队合作能力学生的可塑性是非常强的.学生科研立项一般是由学生团队完成.通过团体合作,在提高学生的个人能力的同时,更好的培养学生的团体合作意识,加强促进学生团体协作的理念,塑造学生蚁巢协作的观念,在体现个人能力的同时,与团队其他成员形成科研成果的互利互惠,通过彼此学习、坦诚交流,达到共同提高,在团队协作与督促下不断发觉自身潜能.2.4促进教学相长、服务社会教师通过指导学生开展课题研究,将自己的成果、经历和科学思维方法传授给学生.同时,教师将指导学生科研所产生的新成果、新技术、新知识带进课堂,促进了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改革,丰富了课堂教学,这不仅使教学更贴近学生需要,也提高了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和质量.另外,作为在校学生,由于受到各方面的限制,缺乏社会阅历和社会经验,但通过科研立项活动促进我们充分使用现有的资源,去实现自身的价值.科研实践活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良好形式,大学生在科研实践活动中走出校门,接触社会,认识社会,充分了解国情,促进大学生对书本知识的转化和拓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实践活动也是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培养锻炼才干、增强社会责任和服务意识、促进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 3学生课题立项的实证研究 近年来,用人单位到高校挑选毕业生早已不是停留在只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对于学生的动手能力、管理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日益重视.为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高校对学生从事科研活动日益重视.但长期以来,基于公共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更偏重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致使学生相对缺乏创新意识,这难以体现高等教育与其他教育相比的优势所在.我国的一些高校也对学生科研工作做出了探索的尝试,比如中国科技大学与1999年提出了“大学生研究计划”;复旦大学李政道教授设立的专项学生科研基金;浙江大学从1998年开始开展的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每年投入经费20-50万元,每年立项1000项左右;北京大学设有两项学生科研的专项基金,由教务部试验班办公室管理,提供机会使学生能加入到教室研究工作中,也支持学生的自主科研项目;教育部从2007年启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2007-2010年共资助15000项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本文选取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不同年级的170个人进行问卷调查.在调查中显示,约57.9%的学生认为由于学校经费资助不足、开展形式单一等原因而不愿意参加科研立项.由此可见,通过课题立项,建立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给予配套经费的支持,制定相关的鼓励政策保障项目的实施,促进学生参与科研实践的积极性.同时,以上的数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学生课题立项的实证研究可行性.本文依据笔者学生辅导员的实践经验进行验证. 3.1增加科研立项方式,发挥学生自主性 在高校内部本身可以在原有学生自主科研立项的方式基础之上,适当的增加申报方式.真正体现出培养学生学习和参与科研实践的主动意识,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教育模式.同时我们可以采用把学生科研项目与毕业论文相结合的方式来解决大学生参与科研积极性的问题.例如,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科技协会组织同学参加院级课题立项,采用教师立项学生选择参与,教师学生共同立项等多种方式,发挥学生自主性.在院级立项中,学生积极组队立项,覆盖面达72%. 3.2加强项目化管理,采取激励机制 加强大学生科研立项多边化管理,合理运用激励手段,提高学生对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合理、层次化运用奖励机制,分级别,逐级递增奖励额度,激发学生的荣誉感,激励学生对先进美好事物的追求欲.同时,各项奖励可以通过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及毕业评定等方式,物质层次与精神层次相结合.将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成绩作为学生个人能力的一项评定标准,进入学生的档案.这样学生申报积极性将更高,项目结题率将会改善,结题效果也会更好.例如,针对学校相关活动,科协开展院级课题立项,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随时监控项目的实施情况,针对项目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对于优秀项目实施追加经费支持,并在年度评定上进行政策倾斜.3.3完善教师指导制度,建立教师激励体系建立完善的师资队伍,选择具有扎实专业知识、较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教师,促进教师指导学生科研机制的完善,做到切实为学生解疑答惑,开阔学生的思路,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质性提升.同时也可以尝试建立类似于导师制的一种教师辅导制度,加强教师和学生双向了解和沟通.为大学生科研能力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学校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将指导学生科研记入教师的工作量,并给予相应奖励,以激发教师的指导力度,提高教师指导学生的积极性,关心学生科研项目的进展程度. 4结语 综上所述,当今世界正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激烈的国际竞争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科研立项正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举措.当前形势下,我们应当不断提高学生自主科研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学生科研立项这一有效形式,在学生群体中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提供充足的科研实践机会和场所,搭建高质高效的学生科研平台,为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而不懈努力。 作者:赵宏伟 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公共管理视角中的档案管理论文 一、档案管理理念在公共视野角度下的变化 浅谈档案管理模式的转变。在20世纪末期,随着档案开放性程度增加,档案资料逐渐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公众接触机会频繁增加。站在普通公民的视角,本文认为,档案资料牵涉到的是一种国家、政府责任,更与个人权利息息相关。更要向公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有关档案资源的具体内容信息,其中包括与公民信息相关的来源、身份、地域、经历和相关历史记录[2]40。面对社会大开放的时代趋势,档案事业不再是国家层面的秘密,而为公共事业的重要构成,在服务与存在领域有很大扩展,大众思维中也将档案管理视为社会管理。20世纪末以来,国内档案界对改革档案管理体制、创新档案馆的公共服务体制、开放档案信息资源、扩展档案工作领域、家庭和社区档案管理、公共档案馆理论等做了很多的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和经验。从档案界发起的一些有益的积极探索分析,也暗含着公共管理与档案管理间的日益对接与融合的发展方向。档案机构要分清公共管理与档案管理的内在关系,更加主动的制定出档案管理政策,主动深入转变自身的角色与职能,努力扩大档案资料的服务范围,激活档案服务,创新档案服务,优先建设档案公共资源、巩固档案信息资源组织系统,开展开放存取档案服务,深化档案部门的社会角色和公共管理身份,这些都应该是档案机构的明智选择,同时也是融入公共管理的切实举措。其实,档案资源是信息资源的特殊形式,在国家公共信息领域,档案资源的作用也非常的突出。由此而论,档案信息资源具有明显的公共特性,是公共管理中不可忽略的管理对象和管理客体,而对于私人拥有和管理的档案资源,则可以被看做公共资源的补充部分。 二、我国档案管理理念的发展 1.我国档案管理观念的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们对档案的认识仅局限在国家档案和党政机关档案上,将档案馆视为执政党和国家政府的附属机构,这可由各级档案机构一般均设立在党的有关部门下看出。如在学校,档案室一般隶属于党委办公室管理。1987年我国《档案法》制定后,档案事业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档案管理属于公共管理的理念逐渐清晰起来,社会档案观被人们接受程度提升。于1991年举办的世界第13届国际档案会议上,加拿大学者表示,世界档案理论与实践正在深刻的变化,未来发展方向为社会档案观将取代国家档案观160。作为世界大国,我国档案事业发展正沿着此路线逐渐变迁。事实上,我国档案管理观念和实践的转型是我国社会转型在档案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档案事业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出现的必然趋势。不同于以前政府管理下的封闭式和垄断式的管理模式,基于公共管理的档案管理实践,在其价值取向、管理理念、管理机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上都体现出新的特征,呈现出新的社会公共管理模式。 2.国内档案学管理观念的发展变迁历程 从20世纪80年代直到今日,我国档案界研究出现过两次本质性的变化,首先,传统的档案学被划归为史学学科,第一次变迁认为档案学属于信息资源管理范畴;现在,档案学又从信息资源管理领域变更到了社会公共管理范畴。最近一次转变让我们认识到档案是国家、社会的重要信息资源,是其基本构成要素,即档案资源属于公共管理信息资源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政府的机密资料。从以前作为机密资料的档案资源进行内部管理和内部使用,向现今作为公共管理信息资源的档案资源面向社会公开管理和开放存取利用。这其中发生了档案资源由内部管理向公共管理、由机密资料向公开资源、由内部使用向开放使用的革命性转变。在第9次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国家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重点加强体育与公共文化事业的设施建设,如档案馆、科技馆、博物馆与图书馆等。可见,档案馆是被划分进了公共服务领域。从此,公共服务管理理念开始指导档案管理,国内学术研讨会上也将公共档案馆建设作为特点话题将以谈论。在2007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意见》的档案工作指导方案,不少学者认为档案工作关乎民生,需要档案管理部门一丝不苟落实。从此“,民生档案”成为了我国档案界的研究方向。 三、档案资源在公共视野角度下的开放与存取 1.档案管理与开放存取 国际开放存取运动最早始于学术期刊界,其初衷是打破学术文献资源的商业垄断,促进学术文献信息的免费自由利用。档案管理界的开放与存取在互联网的推进的基础上得到了深层次的进步,其生命存在价值也焕然一新,这说明,开放存取信息资源大可借助网络技术向公众最大限度的开放优质信息资源。这种开放包括公众可以破除资金、法律以及技术的障碍,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免费全文检索、阅读、获取、翻译、传送和存储。其实,早在18世纪90年代,法国就颁布了世纪上最早的档案法《穑月七日档案法》,该法案中,有关于公民可自由翻阅档案资料的规定,因此,该部法规也被视作“档案界的人权宣言”,原因在于档案不再是机密性的通知阶层特权,而是开始以面向广大公众服务,是利用档案资源的时代性变革。世界开放存取运动从期刊资源开始,逐步涵盖了包括档案资源在内的一切信息资源40。开放存取的核心在于提倡信息资源存取的参与者,包括信息资源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在信息存取的过程中建立一种有效的互动关系。在档案资源的开放存取过程中,要求建立从档案资源的者和存储者,到档案资源用户之间的对应关系,以达到最终使档案资源被用户方便快捷使用的目的,这也是档案界最需要加强研究的课题。 2.档案资源开放存取的现状分析 当世界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世界开放存取运动的迅速发展,为档案资源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存取创造了良好的大环境。档案管理机构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和引导了档案管理机构的开放存取行为,从而实现了档案资源的开放获取和开放存储,体现了公共管理视角中档案资源管理和利用的一致性。目前,已经有相当比例的档案管理机构为了促进档案资源的开放存取已然作出了有效的行动。具体表现在档案资源数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数字档案馆的快速建设与发展,数字档案服务手段更加丰富,数字档案资源的开放存取范围更为广泛,这些都蕴含了开放存取理念在档案领域的实践与应用。档案资源的开放存取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档案信息资源内容的公共可见度,加速了档案资源价值向社会和公共领域的回归,使档案资源的网络开放存取真正融入到世界开放存取运动体系。尽管目前有部分特定类型的档案机构参与档案资源开放存取和利用的力度不大,还有待于破除相关制度的障碍。但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档案管理的实践看,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开放存取为代表的科学技术优势和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资金优势,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档案资源开放存取行动中的短板。档案高等教育机构、大学档案馆、档案学术团体,以及各级各类档案管理机构,也都应为档案资源的开放存取运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庞竹玲 单位:广西大学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民族地区公共管理论文 一、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必要性分析 (一)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需要 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是与中国的改革实践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模式等诸多问题紧密相连的,而民族地区高校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不仅需要解读和规范上述种种问题,还需要区域特色化分析能力,只有如此,民族地区的公共管理学科的产生和发展才能实现特色化路径的突破。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学科发展要立足实际,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在专业特色的建设方面首先应合理定位,培养目标应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 (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特殊性的需要 少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要求不仅是加快发展经济文化,更要重视少数民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平等地位和权利,维护边疆地区的和谐与稳定。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量的社会事务中夹杂着民族习俗、宗教禁忌的因素,地区经济活动、社会交往及文化生活都带有强烈的民族、宗教特性。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依法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社会事务管理,调整和规范少数民族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工作对公共管理人才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对民族、宗教知识的扎实掌握;对民族、宗教政策把握的灵活性;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等。民族地区高校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立足区域发展实际需求,培养出高素质,能够胜任新时期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公共管理人才,能够兼顾少数民族同胞的民族情感和发展经济的需要。 (三)解决公共管理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需要 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而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使得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毕业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现状。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只有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事务的特殊性,调整教学方案,增加民族事务管理内容,将民族特色理论知识与先进的管理技术结合起来。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调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民族使命感和责任心,增强学生服务地方、服务民族的学习动力,凸显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增强地区性高校的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特色化发展路径 基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性及其对公共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应该力求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地区高校应从现实出发,致力于培养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少数民族管理特色的,能够适应复杂的管理环境的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 (一)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机制,凸显民族特色 在人才培养机制上,民族地区高校应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需求,以适应地区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调整教学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完善培养过程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增设民族特色课程,如民俗学、民族发展史、国内外同源民族关系、边疆地区发展历史等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发展权利与经济、社会变迁中出现的新问题的判断、分析能力,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开设民族特色经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专业方向,尝试拓展民族文化产业管理学科方向,发挥民族地区高校服务地方的特色优势。 (二)适应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需要,强调实践教学 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从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性出发,案例教学应体现地方特色,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的实践能力,正确认识民族矛盾及民族权利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激发学生思考、创新能力。同时,通过观摩社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管理工作现场及少数民族的节日及宗教活动,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将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同实际中的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特殊性结合起来。在民族文化节日活动期间,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策划、实施,培养学生的社会工作能力。将多种形式的人文教育和素质教育溶入到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的日常培养当中。通过强化实践教学,摆脱传统公共管理专业“纸上谈兵”的教学弊端,通过实践活动的历练,使得民族地区高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真正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三)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拓展师生学习空间 各高校应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将各类院校原有的建设成熟,硬件设施、实验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研究成果丰硕的强势学科整合起来,为公共管理类学生的跨学科、全方面发展提供高层次,多角度的理论和实践平台。邀请在管理一线的工作人员做专题报告并参与编撰具有民族地方特色、反映民族地区区情、民族地区公共事业管理规律的案例教材、著作,让学生在身边发生的例子中学习、总结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实战经验。同时,为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创造在公共管理、服务部门特别是民族事务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增强教师的实践经验,为公共管理类专业的教与学拓展实习空间。民族地区高校开设公共管理类专业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恰逢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机遇,因此,此类高校应抓住契机,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服务地方、民族特色鲜明、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 作者:王春艳 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公共部门危机公共管理论文 一引言 2003年春节过后,在中国发生了一场严重的急性传染性疾病SARS,波及面广,影响深远。这场灾难的背后,暴露出中国政府在预防控制突发性事件问题上的薄弱之处。SARS事件给政府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在经济全球一体化,人员往来频繁、资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如何系统地防控重大突发事件,使其影响降低到最小。长期以来,我国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存在不少缺陷。这些方面主要表现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是卫生部门一家的事,缺少其他部门的通力合作;政府在指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缺位;日常应急储备缺乏;信息报告系统分散、缓慢等.这些缺陷直接导致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时,应急反应的行动迟缓、手段匮乏。 社会意义上的突发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类:国防突发事件、传染性疾病突发事件、科学实验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突发事件;自然突发事件如地震、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各类突发事件都有其特点,其共性是突然发生,难以预知,危害巨大,影响深远。 二SARS事件引发对公共危机管理的思考 这场突如其来的“非典”席卷了大半个中国,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威胁,并给社会经济和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它不仅使我国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也使政府的公共管理面临着一个新课题,即如何管理危机状态下的社会.随着现代政府管理的复杂性日益加剧,政府管理的脆弱性亦日渐突出,特别是当社会爆发危机时,政府往往手足无措、难以应对,导致危机的后果迅速扩散,社会陷入混乱,进而危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如何将危机状态下的社会有序地管理起来,使危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达到最小限度,无疑成为政府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概念 危机管理一词最早出现在1986年出版的《危机管理:为不可避免的事而计划》一书(CrisisManagement:planningfortheinevitable)该书的作者StevenFink曾在1979参加过美国三里岛核电站事件的处理工作,之后,他对危机管理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但最早国外在危机管理方面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促使企业的经营者加强企业的防卫管理的研究.但当时的危机管理研究只不过是单纯的危险对策、保险管理、安全技术和防灾计划。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R.Blake和I.Mouton针对领导行为的有效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建立了相应的指标系统。20世纪80年代,一些学者开始将政治科学中的危机理论扩展到经济及管理领域,探讨企业在陷入危机后的紧急对策问题.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学者在研究企业危机现象时,提出将管理失误作为危机起源来研究其过程机理.我国在危机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在20世纪90年代才展开了企业危机管理的研究,而公共管理危机的研究近几年在中国才初见端倪。公共危机管理是政府针对突发危机事件的管理,目的是通过提高政府对危机发生的预见能力和危机发生后的救治能力,及时、有效处理危机,恢复社会稳定,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二)发达国家公共危机管理的经验 在危机管理方面,美、日、俄等国的做法值得借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制度化的组织机制.科学的危机管理组织是实现危机管理高效化的关键。为此,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全方位的既相对独立又高度协作的危机管理组织体系.美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体系最具代表性.这一体系纵向上是以国家(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地方(城市医疗应对系统)三级公共卫生系统为基本架构;横向上是以公共卫生、执法、医疗服务和第一现场应对人员为基本架构。这种纵横交错的组织系统保证了政府进行多维度的、多领域联动的危机管理. 建立完备的法律机制。在一个法制国家,法律是人们行动的准绳.在有关法律规定之下,政府、相关部门、民众才能在突发事件面前不至于束手无策,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多国的实践表明,制定完备的紧急状态法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保证。 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美、日等国都建立有立体的危机信息收集处理网络,并进行常规的训练和演习.如日本的防地震演习和美国的防恐演练都在定期举行。 建立高效的应对机制.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实现危机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俄罗斯解决莫斯科人质事件中,俄罗斯危机管理系统的高效运作使得危机事件迅速解决。建立开放的沟通机制.信息沟通是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需要,而传媒则是信息沟通的重要途径。为此,国外都非常重视发挥传媒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媒体客观公开地报道突发事件,有助于传递政府的政策,缓解民众的紧张情绪,减少危机带来的潜在损失。 (三)公共危机管理系统模型 基于以上的论述,公共危机管理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的工作,一是危机预警,二是危机预防,三是危机处理. 危机预警是指根据系统外部环境及内部条件的变化,通过对危机现象、危机先兆和危机起因的严密监测,并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处理,进而对系统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进行预测和报警。具体说,就是指政府对危机的预测能力,例如,对于自然灾害,可以通过加强天气地震等预报的准确性来提高预警能力,对于人为的灾害则主要通过培养社会及公众的危机意识来提高预警能力。危机预警是危机管理的前提,属于预测性质的工作。 危机预防指的是对于收到的预警信号,采取及时的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危机的发生.是对策性工作.例如疫病在某地区的突然爆发,其他地区在得知该信息后,应立刻采取措施,防止该疫病在本地区蔓延。 危机处理是指危机发生之后,如何有效应对危机,使危机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的限度.无数的事实证明,大多数人为危机是无法准确预测,所以,危机过后的危机处理显得尤为重要,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之所在。 其三者的关系如图1模型所示.危机预警是公共危机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提高预警能力有助于提高整体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危机预防则是危机管理系统的中间环节,一方面响应危机预警发出的信号,另一方面配合危机处理.危机处理发生之后,把信息反馈至危机预警系统,预警机构把信息汇总分析后,为下一次危机的发生提供预警信息。 三结束语 从SARS对中国乃至对全球的袭击到屡遭恐怖袭击的美国,我们看到,在国际关系日趋复杂,环境遭受大量破坏的当今社会,恐怖事件和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危害越来越大,如何有效应对公共危机是对政府和公众提出的新课题.尽管关于危机管理的研究还处于早期阶段,但是就目前的研究来看,危机管理涉及到管理学、心理学、财务、公共关系和人力资源等多种学科,因此可以说公共危机管理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其建设和完善需要大量的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对其进行研究论证,相信在此领域的研究将大有作为。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大学生就业困境公共管理论文 1.新公共管理理论适用于大学生就业问题 新公共管理的出现标志着政府管理模式已经从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方向转变,齐更加注重以顾客为导向,并且以经济、效率、效益对目标的完成机型测评,更加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对于大学生就业服务问题而言,基于新公共管理的我国大学生就业困境研究李轶(成都理工大学,四川成都610059)通常情况下都是由政府提供服务,这些服务大都包括就业政策、就业培训、就业信息等等,对于这些服务内容每个大学生都有同等的机会享受,但是,政府的服务内容在大学生数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并不会因为增加或者减少某个人而增加或者减少服务成本,也就是政府的就业服务的边际成本为零。虽然在理论上大学生的就业服务是非竞争性的,但是在实际的就业实践中大学生就业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但是在一个相同或者相近的活动空间中大学生的就业机会和就业信息都是相同的,而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别人在就业服务中获得了就业岗位,那么自己的就业机会就会因此而降低。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所提倡的“服务型政府”“有限政府”等理念,符合当下政府与社会互动关系的合理发展,新公共管理更加强调第三方在公共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在现阶段的中国,第三方服务在公共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其主要用于解决公共产品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所以其同样属于公共管理服务的范畴,为此,从公共管理视角分析大学生就业问题具有很强的适用性。 2.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改善大学生就业困境的对策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公共管理部门与私人管理部门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为此,政府部门完全可以采用或者借鉴私人管理部门中的各种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依照顾客的实际需要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只有这样,政府才能更好的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就大学生就业来说,政府部门就应该立足于大学生以及用人单位的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按照市场竞争机制试试有效的管理和决策,以不断提高我国公用服务的质量。针对当下大学生就业制度保障不完善,就业市场信息不畅通等问题,笔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2.1健全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规章制度 大学生就业市场主要包含了大学生、用人单位以及自由交易三个要素,为了给大学生就业提供制度保障,相应的制度规则就必须覆盖这三部分。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于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诸多制度法规还不完善,就业市场的运作也经常出现混乱状态,大学生上当受骗的现象屡屡出现,严重损害了我国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声誉,也使得大学生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为此,我国应该健全就业市场的规章制度,完善我国的就业法律体系,不断优化就业市场环境,确保我国人力资源交易的正常开展。 2.2创建市场化的大学生就业环境 首先,我国应该进一步保障全国大学生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现阶段,由于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发展不均衡,高校大学生大都集中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沿海地区等,人才分布的不均衡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全国的大学生就业压力,对于人才拥挤的地区,当地政府大都会借助户籍、学历、专业等限制人才的流动,但是,这种门槛的设置本身就是一种就业歧视现象,而且可能进一步加大我国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差距,增加大学生的自由流动的成本,为此,政府部门有必要减少这一门槛设置,确保人才的自由流通。其次,建立完善的就业信息资源中心,为大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就业信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为全国大学生提供全面的就业信息资源,让大学生能够通过就业信息网络查询用人单位的信息,增加大学生的就业机会。最后,改革我国高等教育结构,促进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模式的转变,以适应市场人才需求。现阶段造成高校大学生就业困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高校教育模式还存在很多弊端,在教学中忽视了对大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交际能力的培养,导致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难以快速融入社会。为此,各大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并且在日常教学中注意按照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合理创新教学内容,不断向社会各界提供高素质的人才。 2.3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就业评价机制 所谓大学生就业评价机制,是指评价主体按照大学生就业评价的方法,以大学生就业评价为标准,对大学生就业评价内容进行相应的价值判断,从公共管理理论角度分析,在大学生的就业评价机制中,可以把政府作为作为评价的对象,因为政府对促进大学生就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可以借助各种宏观的政策手段帮助和改善大学生的就业现状;评价机制要考察的评价内容就是政府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所实施的各项措施和手段。此外,要想确保大学生就业评价机制的顺利实施,还必须确保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是切实可行的,也就是说政府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就评价本身的作用来说,其主要是用于对未来发展的指导,而不是仅仅进行简单的优劣区别,为此,要建立完善的大学就业评价机制就需要政府在促进大学生就业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 3.结语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向前发展,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困境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而大学生就业问题也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为此,我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缓解这一现状,从新公共管理的视角分析大学生就业问题,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改善大学生就业困境的新视角,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大学生就业政策,为大学生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就业服务,进而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解决国内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作者:李轶 单位:成都理工大学
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发展研究篇1 1数字普惠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意义 数字普惠金融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构建更为全面、完善的农村征信体系,积极应对农村用户缺信、失信行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生态。此外,在互联网背景下,监管体系中存在多重保障机制,准入前有保 证、准入后有检查,交易前有审批、交易后有复核,由此推动农村金融规范化、体系化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快速发展,在成本降低、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的利好条件下,数字金融服务覆盖了大面积农村地区,使得农户也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取得小额贷款、农业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获得扩大生产、创业经营的必要资金,从而拉动农村就业率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态势良好,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以此促进社会公平。因此,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是将金融服务深入贯彻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举措。 2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的创新模式 2.1电商平台主导下的农业供应链数字普惠金融模式 电商平台主导下的农业供应链金融顺应了“无科技、不金融”的时代趋势,催生了“互联网+”电商平台的新型资金融通模式。在该模式下,电商平台凭借自身海量用户和交易信息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技术优势,汇聚涉农上下游企业、农户和消费者从而形成完整系统、有序运行的农业产业链,并为链内各环节参与主体提供信息咨询、理财融资、信贷担保等多种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京东是目前国内大型电商平台之一,近年来,其依托海量且即时的交易数据和信息以及自身构建的物流网络,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相对成熟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京东陆续推出一系列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如“京小贝”“京农贷”“京东白条”等,其中“京农贷”是针对新型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一种创新模式。“京农贷”是京东平台为农村地区的农业和养殖业提供的生产经营信贷服务,采用的是“电商贷款+企业担保+农户融资”的模式。该系列下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产品包括先锋京农贷、仁寿京农贷和养殖贷。作为该系列最早推出的先锋京农贷,其运作流程如下:京东金融数字平台根据实力和信誉多方面要素挑选核心先锋种业,进行合作授信,农户向京东平台申请贷款,由先锋种业以及下属经销商为融资农户提供担保,平台根据农户资信状况、授信额度以及资金需求灵活发放贷款。养殖贷则在先锋京农贷基础上新增了保险机制,贷款流程更加完备,安全性得以提高[1]。 2.2基于“互联网+”农业产业链的数字普惠金融模式 农业产业链通常是由涉农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上下游企业协同生产经营交易,因此涉农龙头企业是其中的主导力量[2]。在“互联网+”农业产业链的金融模式下,涉农龙头企业担任“三农”服务商的角色,利用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强大的农业市场势力,搭乘成熟的互联网技术和高效的互联网平台,打造“三农”数字普惠金融生态服务圈。在此农业综合服务生态圈中,龙头企业为产业链中有需求的上下游企业或分散农户提供投融资、交易支付等普惠金融服务,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遥感等不断开发和试验新型农业数字金融服务产品。其中,作为国内上市涉农核心企业的中粮集团是该模式下的代表性公司,该企业通过打造农粮食品一体化产业链,运用创新数字普惠金融模式,发展信托、保险、期货、基金等金融业务链,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追求产融结合,服务“三农”发展。中粮集团通过其旗下的专业化公司中粮资本,充分捕捉了科技赋能农业产业链的契机,打造产业链内部融资服务,大力建设数字农业金融生态圈。例如,中粮资本推行的农业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托模式,其服务不仅面向生产前的土地、资本流转环节,还覆盖了产中产后的农作物种植、销售环节。该模式还引入了“三农”服务商、涉农核心企业及其经销商和物权担保公司,采用“涉农贷款+担保”的手段。在此基础上,中粮资本不断探索金融科技。2020年,中粮资本投资自建了服务上游供应商的“粮信”金融平台和支持下游经销商融资的“升悦”系统。2021年,中粮资本深度挖掘并分析中粮集团的真实业务场景,通过“云飞票”和“粮信”等大数据平台为中粮集团产业链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中粮资本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信用分级管理,提升金融风险识别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以信用为核心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建立完善[3]。 2.3基于第三方金融网络平台的数字普惠金融模式 第三方金融网络平台区别于由传统金融机构主导的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其以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众筹等发展模式呈现在大众面前。针对农村地区,农村个人消费者和涉农中小企业都是第三方平台的服务对象。随着数字金融的深入发展,第三方金融网络平台提供更具功能性、成本效益以及服务效率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第三方金融平台通过网络媒介代替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借款端和理财端的交互流程,有效实现资金端与资产端的对接。其主要运作程序如下:借款方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提出借款需求,贷款方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违约风险、预期收益率等因素判断是否贷款。在此过程中,金融平台发挥信息交换的媒介作用,借贷双方直接签订借贷协议,接着委托独立且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存管贷款方提供的资金。其中不乏专注于农村地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其将数字技术融入农业产业链中,并与涉农实体企业进行互惠合作,为产业链各环节客户设计并提供金融产品,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和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弥补“三农”领域金融资金缺口。 3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的有效路径 3.1完善金融基础建设体系,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在传统金融体系下,金融服务很难覆盖到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这体现了金融服务在地域上的供需不平衡。传统金融对实体机构、人力物力、成本费用等方面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在基础设施相对完备、人力资源相对丰富、经济发展较好的城镇地区覆盖率较高。而在几乎不见金融机构、人才流失严重、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偏远地区,享受传统金融服务难之又难。在数字普惠金融背景下,众多偏远地区已经设立机构网点,部分地区还通过建立便民助农服务点、流动服务站等方式来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扩大农村普惠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由于互联网金融不受时间地域限制,成本支出也较低,结合农村发展特点,能将普惠金融进一步注入农村经济血液中,为农村发展助力[4]。 3.2培养数字金融复合型人才,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构建综合性服务平台 目前,互联网金融技术服务人才不足是制约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人才流失严重是固有问题,当前的教育选拔机制和人才培养计划也都促使农村青年涌向大城市发展。然而要在农村推广数字普惠金融,必然需要更多掌握数字技术以及金融专业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如何留住和引进人才为农村发展助力是一个难题,这背后涉及改变教育理念,培养奋斗型、奉献型、创造型人才等。与此同时,政府要给予适当的物质补贴,如提高薪酬、优化福利待遇。当地涉农部门有所作为,主动与新型互联网金融公司取得联系,加强交流学习,完成人才对接和培训工作。鉴于农村地区缺乏多元融资渠道的情况,通过数字技术搭建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涉农企业以及农户等多方参与,促进农村数字普惠模式创新,推出符合数智乡村和农业转型升级的新型金融产品,同时,引入更加灵活的保险和担保方式。政府部门结合区域特色与产业特征,充分依托资源优势,着力建设“一村一品”模范乡镇。依托大型电商、涉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平台,充分调动闲置资金资源,建立起集投融资、生产经营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三农”向好发展[5]。 3.3精简审核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更具功能性和成本效益 普惠金融致力于服务大众,应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数字技术加持下农村普惠金融针对农村客户的需求设计了更为人性化的发展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大数据计算,进行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满足农村金融需求者的要求而不断创新。农村普惠金融的对象主要是低收入的农户,这类用户资金需求量较小,但是借贷次数可能相对频繁。传统实体机构交易程序烦琐,借款往往需要层层审批,审批流程也相对复杂,既降低了贷款成功率,也将交易时间跨度拉长,不能满足农村贷款者对资金的即时需求。利用互联网提供线上服务,大大简化了交易程序。通过电子档案对用户进行审批,全方面评价农户的信用层级、借款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在短时间内为农户提供最适配的贷款方案,从而缩短交易时间,提高交易效率,进而提升其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促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 3.4完善农村征信系统,建立新型信用评价机制 农村地区建立起完备的征信体系,推动金融活动公开化、透明化,维持基本金融市场的秩序,以确保农村普惠金融的安全性和普惠性。数字普惠金融通过线上交易削减了很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力求效益最大化,这虽然为广大农村用户进入金融市场降低了门槛,但是并不意味着其不需审核批准。建立新型农村信用评价机制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需要提供现有征信情况和信用资料,数字金融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的优势,对农村用户进行全面,调查、数据整理,刻画出全方位的用户形象,多维全面的信息才能最大限度减少供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另一方面,针对征信困难、征信空白的地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财政支持和补贴,调动专业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在获取充分有效的信息后,还应该设计相应方案对用户信用进行重新评级。此外,不同金融主体间要信息对接、及时交流,确保建立起线上线下共享信用机制,随时把握农户的信息变化并及时更新,从而实现农村普惠金融的持续良性发展[6]。 4结语 本文在梳理现有文献的基础上,总结出数字普惠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创新模式:一是电商主导下的农业供应链模式;二是基于“互联网+”农业产业链模式;三是基于第三方金融网络平台模式。之后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发展路径:一是完善基础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二是培养数字金融人才队伍,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三是精简审核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四是完善农村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机制。 作者:仲培培 单位:江苏大学 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发展研究篇2 数字农业与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是指,金融服务供应商利用农业大数据,通过数字技术和金融创新,为微观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并在数字交换中实现双方商业可持续和农业大数据增值的过程。 1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 广义的数字农业是农业全过程的数字化,是将数字化信息作为农业新的生产要素,用数字技术对农业对象、环境和生产过程进行可视化表达、数字化设计、信息化管理的新型农业形态。狭义的数字农业则聚焦农业产供销环节,旨在将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运用到农业生产、加工及销售环节,以期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发展深度融合,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2019年,农业农村部和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五个方面重点任务,即构建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推进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强化关键技术装备创新、加强重大工程设施建设。这五个方面重点任务覆盖了农业全过程,属于广义的数字农业范畴,其中的第二个任务“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属于狭义的数字农业范畴。数字普惠金融是指一切通过数字金融服务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行动。它包括运用数字技术为无法获得金融服务或缺乏金融服务的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并且这种服务是以负责任、成本可负担的方式提供,对服务提供商而言也是可持数续的。数字农业与数字普惠金融基于相同的逻辑、技术和方法,共同体现了数字化特征。它们融合发展的核心是数字的生产、采集、交换和运用,融合发展应该是双向而非单向的,需要相互支持和促成,从而达到“1+1>2”的效果。从数字农业分广义、狭义来看,融合发展有两层含义:一是数字普惠金融与狭义的数字农业如何融合发展,二是广义的数字农业资源如何为这种融合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首先,数字农业为数字普惠金融在三农领域展业提供大数据支撑。可以把狭义数字农业范畴下的农业数字资源,即农业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农业大数据,称为“农业经营大数据”,而把广义数字农业范畴下的其他农业数字资源统称为“农业基础大数据”。一方面,农业经营大数据为金融服务和风险识别创造条件,为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提供核心依据;另一方面,农业基础大数据为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建模、系统性风险处理等提供基础性支撑。其次,数字普惠金融为数字农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融合发展的落脚点是利用数字化手段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包括为农业生产经营的数字化改造提供融资支持,为农业产品等的交易流通提供高效便利的数字化支付结算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数字化农业保险等。最后,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业大数据价值的发现与增值。数字农业的发展带来农业大数据的指数级增长,发现数据价值是数字农业发展的动力之源。金融行业市场空间大、涉及范围广,金融机构对农业大数据的应用将有力地促进农业大数据的价值发现与增值。这也将激励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数字农业建设,鼓励市场主体积累、共享数据,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供支撑,从而实现二者的良性融合发展。这是融合发展中“1+1>2”的具体体现。 2融合发展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我国在数字农业和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与实践。这些实践可以按照所涉及的农业产业链阶段分为农业交易环节、生产环节和全产业链的融合。农业交易环节的融合。农产品市场交易环节会产生大量“自动留痕数据”。这类数据客观、易得,已在数字农业与数字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中率先得到利用。根据融合的主导方不同,可分为大型电商主导、农业核心企业主导和金融机构主导三种形态。拥有大量用户数据的综合性头部电商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以电商交易大数据为切入口,开展数字普惠金融业务。某大型电商与一家农业畜业公司合作的农业数字供应链金融即属于大型电商主导的融合类型。大型农业集团处于农业产业链条的核心环节,拥有众多客户资源,通过整合供应链数据,利用自身市场优势,打造数字化金融服务模式。例如,大北农集团的“农信互联模式”就是农业核心企业主导的融合类型。金融机构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提供线上线下支付结算服务,帮助企业建立信息系统,并在交易数据基础上,为供应链内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例如,农业银行搭建的“惠农e通”三农服务平台就是金融机构主导的融合类型。农业生产环节的融合。农业生产环节同样可以生成大量数据,这些数据不同于交易环节的自动留痕数据,需要主动采集才能得到,可称为“主动采集数据”,主要是通过卫星遥感技术、GPS采样、智能农机作业等获取田间信息。这类大数据同样可以运用于数字农业与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但相对滞后于交易环节的融合。例如,网商银行通过卫星遥感、光谱识别等技术获取农业生产大数据,并运用数字化信贷模型,给予农民精准授信。种粮大户发起贷款申请,在手机上圈出自己的地块,卫星即可快速识别这块地的面积、作物、长势等关键数据,从而算出授信金额。再如,黑龙江省海伦市以数据为驱动的按图承保理赔模式。在承保前,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对不同地块的农作物进行空间分布制图和面积估算,形成标的分布底图。在承保时,结合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遥感数据、历史灾情数据和承保理赔业务数据,评估农作物灾害综合情况和风险。在理赔阶段,基于遥感影像进行灾害损失评估。农业全产业链的融合。从协同论的观点来看,数字农业与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如果能够基于农业全产业链的数据资源,会更加科学有效。这样不仅金融服务可以更加到位,而且全产业链的数据信息也更有助于防控信贷风险。浙江省丽水市基于茶叶批发市场的农业全产业链普惠金融模式呈现了二者在农业全产业链融合的雏形。首先,依托“支付+溯源”系统获取茶产业全产业链数据。在当地茶叶市场推行“茶叶质量溯源交易系统”,向茶农、加工户、茶商发放集质量溯源、支付结算等功能于一体的茶叶金融IC卡。茶叶交易时通过专用机具刷卡或手机App操作,将交易信息自动录入管理系统平台。其次,采用区块链技术提升数据可信度。主办银行运用区块链技术记录每位茶农、加工户和茶商的溯源、交易信息,实现了数据的去中心化存储和不可篡改。最后,在茶叶质量溯源交易系统内嵌入贷款功能,将系统的交易数据作为贷款授信核心指标,依托产业链大数据开展数字化授信。截至2021年6月末,已办理茶叶金融IC卡2.78万张,溯源交易系统累计交易180余万笔,投放贷款582笔、1.27亿元。 3存在的问题 我国数字农业与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难免存在各种不足和问题。一是农业数字化水平低,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支撑不足。2019年,我国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仅占农产品交易总额的10.0%,全国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为23.8%;已实现数字化的部分也面临数据甄别难、转化难等问题,如将卫星遥感技术采集的图像等非结构化数据转化为数字普惠金融所需的结构化数据需要很大的成本投入。二是农业大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低、资源整合不够。农业基础大数据共享程度低;农业经营大数据分布于广大农业经营主体,没有实现统一归集和共享。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尚未形成,数据资产确权和定价困难,市场主体积累、提供大数据的意愿较弱。三是金融机构对农业大数据的应用能力不足。金融机构的农业大数据积累少,大数据建模与农业实情契合度低,数字化风控模型效果较差。四是农业领域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滞后。一些产品只是将线下流程搬到线上,而不是重新定义和发现价值;部分数字农贷产品仍需辅以抵押、担保等增信手段,数字农业保险产品仍离不开人工现场核实;适用于小规模经营农户的数字农业信贷、保险产品创新尤为薄弱。五是金融支持数字农业的政策体系不完善。缺少顶层制度安排,激励政策、差异化监管措施、风险防控与分担机制等尚未建立,数字普惠金融行业标准、区域标准和企业标准有待制定。 4改进建议 针对以上不足和问题,促进数字农业和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需要新的思路和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实施以“用户授权、有条件共享”为核心的农业大数据产权标准。推进农业大数据采集、开放和应用的标准化建设,统一元数据,规范数据接口,打造农业数据交换的“通用语言”。加快制定数据资产产权界定和定价标准,探索构建产权清晰、有效运行的数据要素市场。二是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的农业大数据资源体系。政府提供农业基础大数据,做好数据分级管理,主导推动农业大数据的开放与共享。引导市场主体实现农业经营大数据的市场化共享,按照“用户授权、有条件共享、全程保护”原则,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三是强化金融机构在农业领域的大数据应用能力建设。加强金融机构与政府大数据平台、互联网平台、农业大数据公司、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的合作,获取农业大数据支撑。加大数字化建模的研发力度,开发适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的数字化农业信贷风控模型。四是加快特色化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推动金融机构构建数字化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打破条线壁垒,缩短决策流程,保障数字金融产品创新的高效供给。推动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利用供应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相应的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五是完善数字普惠金融支持数字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顶层制度设计。创设专门的政策工具,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推动编制数字普惠金融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体系。推动政府部门和电商平台向金融机构输出直连式、批量化、标准化大数据,为融合发展提供大数据支撑和场景支持。 作者:陈明衡 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发展研究篇3 一、研究背景 中国的数字金融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支付宝的上线,起初只是为了解决淘宝平台网络购物的交易问题,但是伴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支付宝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客户,对传统银行造成了不小的冲击。面对互联网企业的冲击,传统商业银行纷纷转型,推出了各种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比如各大银行与中国银联携手推出了“云闪付”,旨在与支付宝、微信支付抢夺移动支付业务;光大银行在2016年内推出“云缴费”平台,便利居民的各项生活缴费;各大银行也相继推出类余额宝理财产品。互联网公司与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发力,推动了我国数字金融的蓬勃发展。“民以食为天”,农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处于基础性、重要性地位。但是,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受季节影响大等特点,农业企业的经营风险较高,导致银行对农业贷款风险定价难。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居民往往居住分散,农业生产规模较小,银行难以获得其真实的财务信息。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往往不愿意给中小微农业企业提供贷款,造成大量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和农业企业得不到贷款,形成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企业的发展。数字金融借助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可以有效缓解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文献综述 从2004年支付宝上线后,我国的数字金融迅速发展,为了准确刻画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状况,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与蚂蚁金服集团合作,编制了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该指数编制成功后,许多学者利用该指数进行有关数字金融的研究,目前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第一,宏观层面。张勋、万光华等(2019)利用该指数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包容性增长的关系,研究发现数字金融的发展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创业环境,提升了家庭收入,进而促进了包容性增长。钱海章、陶云清等(2020)研究了数字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研究发现我国数字金融的发展显著促进了区域的经济增长,而且不同区域之间存在异质性,与东部地区相比,对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更显著。并且通过实证研究,指出数字金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促进技术创新和创业行为,进而推动经济增长。金融是创业环境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机构是否愿意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直接影响其创业活动。谢绚丽、沈艳等将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与2012~2018年各省的新增注册企业数量结合,发现数字金融的发展对各省的创业活跃度有积极作用。第二,微观层面。何广文、刘甜在研究贫困地区农户创业活动中发现,在众多影响创业的因素中,金融系统的支持可以缓解创业者的资金约束,提升创业绩效。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落后,农民由于缺乏必要的金融市场知识和贷款知识,往往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甚至还有些农民不知道如何申请贷款,面临严重的金融排斥。陈宝珍、任金政基于农村微观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提高农民的金融知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金融排斥问题。在促进居民消费方面,数字金融极大地缩短了交易支付的时间,比如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便可快速实现付款。张勋、杨桐等发现数字金融主要通过提升支付的便利性来促进居民消费。唐松、伍旭川等利用2011~2017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数字金融能改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而促进企业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万佳彧、周勤等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显著缓解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关于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素,大量研究表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创新能力等因素在企业绩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一,人力资源在公司绩效中发挥重要作用。张一驰、李书玲研究发现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通过提高企业的战略实施能力改善企业绩效。管理层的背景,如学历、性别、任期等也会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研究发现管理层学历背景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在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中,管理者背景特征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也存在差异,国有企业中管理层的年龄、任期与投资规模之间负相关,管理者的这种投资行为又会对投资效率和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第二,技术创新是企业绩效的驱动因素。胡元木、纪瑞从董事会成员背景角度出发,研究董事技术专长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发现技术性董事在提升企业绩效上有显著作用,并指出创新效率在其中发挥的中介效应。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数字金融依靠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等技术,不断扩大应用场景,极大地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捷性。王馨指出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相较于传统金融,具有交易成本低,服务效率高等优点,可以满足被传统金融机构忽视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增加了有效金融服务的供给。数字技术的发展为解决企业融资困境提供了可行路径,通过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可以有效甄别信用风险,发挥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作用,助力企业发展。据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H1:数字金融发展与农业企业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我国农村正面临农业产业化趋势,农业产业化对资金的需求量极大,但是农业生产周期长、受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的影响大、经营风险较高,传统银行在对农业贷款进行风险定价时困难重重,而且农业企业往往存在缺乏抵押资产、公司规模小、生产经营不规范、公司治理不完善等问题,银行难以取得其真实财务信息,造成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农业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面临着较高的融资约束,影响企业经营发展。据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H2: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与企业绩效存在负相关系数字金融借助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缓解了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些互联网公司运用自己的海量数据与技术优势,深入学习农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建立数学模型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信息进行预测,并以企业的应收账款、订单、存货等真实交易信息为依据向农业企业提供贷款,改善了以往需要抵押物才能获得贷款的困境,极大地缓解了农业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通过缓解农业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推动农业企业的采购、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顺利运行,对企业绩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此,本文提出第三个假设:H3:融资约束是数字金融与农业企业绩效之间的中介变量,即数字金融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来促进农业企业绩效提高 四、实证研究 (一)样本与数据 本文采用以下数据:(1)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2)2012~2019年中国A股上市农业企业有关融资约束、企业绩效相关数据,并对数据做以下处理:①剔除农业类金融上市企业;②剔除样本期间被ST、*ST的企业;③剔除2012年以后上市的企业;④剔除数据缺失严重的样本企业。最后共有59家上市农业企业2012~2019年的有关数据,样本容量为472。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 (二)变量定义 1、企业绩效。关于企业绩效的度量主要有两类指标,本文选取TobinQ值作为企业绩效的度量指标,原因如下:一是To-binQ值可以反映企业的长期绩效;二是与财务指标相比,To-binQ值不易被企业操纵,较为客观真实。 2、数字金融发展。选取北大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作为数字金融发展程度的度量指标。该指数从覆盖广度、服务深度、数字支持服务程度三个方面考察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状况。许多学者利用该指数进行有关数字金融的研究。本文将31个省份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平均值作为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状况的代表,且由于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相较于Tobinq值太大,故将数字普惠金融指数除以100。考虑到数字金融发展对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和促进企业绩效均具有滞后效应,故将该指数滞后一期,即用2011~2018年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与2012~2019年的企业融资约束指数及Tobinq值相匹配。 3、融资约束。关于融资约束的度量,Kaplan和Zingales(1997)是最早对融资约束的测度进行学术研究的学者,他们利用企业的财务指标构建融资约束指数。后来,又有大量学者提出有关融资约束的测度方法,比如Lamont(2001)在Kaplan和Zingales的基础上构建了KZ指数。此外,还有WW指数和SA指数。本文选取SA指数作为融资约束度量,SA指数为-0.737×size+0.043×size2-0.04×age。其中,size表示企业期末资产的自然对数,age为企业年龄。SA指数绝对值越大,表明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越高。 4、控制变量。企业绩效影响因素较多,本文参考其他学者的研究,引入如下控制变量:(1)负债情况,用资产负债率表示;(2)企业规模,用企业期末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3)成长性,用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表示;(4)现金流量,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期末资产的比值表示。 (三)模型构建 本文借鉴温忠麟、叶宝娟(2014)所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程序进行检验,具体模型(1)~(3)分别对应上文的3个假设:五、实证结果及分析表2给出了对模型(1)~模型(3)的回归结果。首先,本部分实证检验了数字金融发展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从表2中的模型1中可以看到,数字金融指数(index)和企业规模(size)在5%的水平上显著,企业发展能力(growth)在1%的水平上显著,结果表明数字金融发展对农业企业绩效提升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本文提出的第一个假设H1成立。接下来进行中介效应检验,先检验数字金融发展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从表2中的模型2中可以看出,数字金融发展(index)、企业规模(size)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数字金融发展显著缓解了农业上市公司的融资约束,本文提出的第二个假设H2成立。再将企业绩效变量作为被解释变量,将融资约束和数字金融发展同时作为解释变量做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中的模型3所示,数字金融(in-dex)、融资约束(SA)和企业规模(size)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企业发展能力(growth)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融资约束在数字金融和企业绩效关系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本文提出的第三个假设H3成立。(表2) 六、结论 在互联网和数字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企业如何拓宽融资渠道开始受到更多关注。对于企业而言,融资渠道是否顺畅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特别地,考虑到我国主要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方式这一客观现实,农业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特点和较大的经营风险,难以从银行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因此,如何缓解农业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提高农业企业经营绩效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考虑到数字金融的普惠性,本文借助2012~2019年农业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和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考察了数字金融发展对农业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本文主要研究结论为数字金融发展有效缓解了农业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当农业企业的融资状况得到改善后,企业绩效也得到了显著提升,这表明融资约束在数字金融发展对农业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中起到了中介效应,即数字金融的发展通过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来提升农业企业的绩效。 作者:杨琦 陶建宏 单位: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理论论文:近代英国经济学理论下的国民教育思想 摘要:近代英国的国民教育思想,主要见于经济学理论中。威廉·配第第一个提出了国家应拨款发展教育的观点。之后,亚当·斯密以劳动分工论为逻辑起点,论述了强制教育的必要性;马尔萨斯则从教育与贫困的关系着手,揭示了国家之于教育不可脱卸的责任;倡导功利主义的穆勒父子、剑桥学派创始人马歇尔也分别提出了发展国民教育的主张。这些国民教育思想对英国国民教育体制的形成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英国;经济学理论;国民教育 国民教育系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手段为本国公民办理的、可以平等享受的学校教育,一般指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教育由国家管理的思想和做法由来已久,古希腊城邦即已存在。但漫长的中世纪里,在教会的控制下,教育成为慈善事业。而近代国民教育思想的产生则与宗教改革和民族国家的兴起紧密相关。随着国家权力的增强和民族意识的强化,教育领域也开始发生重大转变。国家管理教育的呼声日高。由于近代各国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背景的差异,国民教育思想也呈现出迥异的特点。迥异于法德,英国近代的国民教育思想更多从经济变化和发展的角度,强调国家应承担起开办国民教育的重任,最早体现于经济学家的睿智思想中。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和亚当·斯密先后提出国家应发展教育的主张。其后,在经济学界引发了热烈讨论。马尔萨斯、詹姆斯·穆勒、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马歇尔等经济学家自陈己见,论述国民教育之利,对英国国民教育体制的形成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 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 1623-1687)生于英国汉普郡一个小业主家庭。由于家境贫寒,14岁起便不得不外出谋生。先后做过水手、家庭教师、医生、教授。1649年被牛津大学授予医学博士学位。1651年起任爱尔兰总督亨利·克伦威尔的侍从医生并深得信任,后由于其才能卓越,改任爱尔兰土地分配总监。1658年当选为爱尔兰国会议员。因其《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政治算术》、《爱尔兰的政治解剖》、《略论货币》、《关于促进学问的某些特殊部分的建议》等著作而蜚声世界。马克思对之尤为推崇,认为“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英国从威廉·配第开始”1。威廉·配第不仅在经济思想上对后世影响深远,还在英国近代第一个提出了国家应该拨款发展教育的主张。 在威廉·配第看来,社会问题以及经济问题都是可以数字、重量、尺度来衡量的,其对教育问题的分析也是以这种方法论为基础和指导的。他主张要对全国进行必要的教育调查,从而确定教育机构的类型、数量、生源、专业设置等,然后确定具体措施。并从经济学角度提出了发展教育的理由。认为,财富的最后源泉,终归是土地和劳动。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的生产物是通过劳动生产出来的,科技和劳动者的素质才是最终的决定条件。在此基础上,他强调教育不仅应为国家政治和经济发展服务,而且坚持认为,教育是国家的、公共的事物,国家的公共经费除“军事费”、行政官吏俸禄而外,“公共经费的第三项,就是为拯救人的灵魂,启导他们的良知所需的经费”。2这些经费的受益者显然是宗教组织,而宗教组织在其时正承担教育的主要职责。故虽未直接提及教育一词,却是把兴教育看作国家的基本义务。他特别强调指出:“也许有人认为这种经费是关于另一个世界的,……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逃避人类的法律、干犯找不到证据的罪行、捏造证词、曲解法律的意义等等行为是多么容易,那么,我们就会认为有必要缴纳一种公共经费,用以使人们通晓神的戒律。神的戒律能看到邪恶的意念与企图,而且更能看到隐秘的行为,它能在另一世界中对在人世只能加以轻微惩处的邪行作永恒的惩罚。”3为此,他主张,“现在担任这种公务的人所拿到的俸禄,也必须相应的优厚。不仅如此,即使在这人世的生活中,他们也必须具备能够用某种报酬来吸引世人的资力”。4期待国家尊师重教之思想赫然入目。更为可贵的是,威廉·配第提出,国家不仅应加强对宗教组织的资助,还要承担“各种学校以及大学,特别是当它们教给上面那些人诵读、写作和算术的时候所需的经费”5。认为,“学校或学院这些机构,目前大多数是某些特殊人物所捐献的,或者是某些特殊人物为追求他们私人目的而花费金钱和时间的场所。但是,如果它们的目的是在于给最优秀而有天资的人提供一切可以想象得到的帮助,使其从事于探求自然界的一切运行规律,那无疑是一种善举。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所需经费也应当算是公共经费。”6国家对这些学校或学院的拨款自然是题中应有之义。 威廉·配第从国家发展的需要出发,以经济学的视角,提出教育是国家和公共的事物,教育经费应列为国家公共经费开支,反映了其睿智和远见卓识,也代表了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遗憾的是,他对教育的价值问题,并未做深入论述。在探索资本主义经济范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资产阶级制度的隐秘结构中,英国历史上另一位卓越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看到了教育在增加国民财富、提高劳动生产力中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教育与经济的内在关系,在教育思想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 亚当·斯密(adam smith 1723-1790)出身于苏格兰一个海关职员家庭。14岁便入格拉斯哥学习,三年后被推举到牛津大学。毕业后先后在爱丁堡大学、格拉斯哥大学任教。1764年,他辞去教授职务,充任布克莱希公爵的私人教师,陪同公爵去欧洲大陆旅行长达两年,考察了法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并结交了大批法国知名人士,对其思想影响颇大。1767年,他回到故乡专心于写作。几近十年之功终于完成了洋洋大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起因的研究》(亦称《国富论》)。此书一经问世便引起欧洲各国重视。马克思甚至评价:“在亚当·斯密那里政治经济学已发展为某种整体,它所包括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7《国富论》虽始终围绕如何促进国家财富的增长这一主题展开,却对国民教育有着独到的见解。他坚持认为,国家必须明确自己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应提供面向全体国民特别是劳动阶级的教育,并提出了强制性教育的观点。这为义务教育的法制化奠定了理论基础。 劳动分工论是亚当·斯密整个经济理论的逻辑起点,因而也是其教育思想的理论前提。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以及社会各个企业和各个部门的生产者之间的分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民财富的同时,斯密也承认,分工也对人的智力发展产生了极大伤害,故产生了国民教育的需要。他指出,“一个人如果把他一生全消磨于少数单纯的操作,……没有机会来发挥他的智力或运用他的发明才能来寻找解除困难的方法,……他自然要失掉努力的习惯,而变成最愚钝最无知的人。”8所以,“政府如不费点力量加以防止,劳动贫民,即大多数人民,就必然会陷入这种状态。”9而“在自由国家中,政府的安全,大大依存于人民对政府行动所持的友好意见”,10“这般人民有了教育,国家可受益不浅呢。在无知的国民间,狂热和迷信,往往惹起最可怕的扰乱。一般下级人民所受教育愈多,愈不会受狂热和迷信的迷惑。加之,有教育有知识的人,常比无知识而愚笨的人,更知礼节,更守秩序。”11 为此,他继承了威廉·配第的国家职能观,坚持将教育经费列入国家的基本开支,用于普通人民的教育,因为在文明的社会中,普通人民“更需要国家的注意”12。斯密认为,仅靠社会力量是难以实现教育目标的,国家应在各教区各地方,设立教育儿童的学校,负担教师的部分薪酬并为鼓励学业优良却家境贫寒的儿童提供奖赏。斯密还认为,国家应有相应的制度以强制全体人民接受最基本的教育。他明确提出,任何人在加入某种职业团体或获得某种职业资格前,必须接受国家的考试或鉴定。这种强制教育的思想触及近代国民教育的核心,在其时代独树一帜,影响深远。其观点自然也引发颇大争议。亚当·斯密之后,众多的经济学家们围绕国民教育展开了激烈讨论。马尔萨斯、詹姆斯·穆勒、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马歇尔等都提出了发展国民教育的主张。 二 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 1766-1834)是英国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他早年在剑桥大学学习神学和哲学。1798年发表了著名的《人口原理》。1805年受东印度公司聘请,在赫福州的海里堡学院任近代史和政治经济学教授,并相继出版《地租的性质与发展的研究》(1815年)、《政治经济学原理》(1820年)等政治经济学著作,奠定了英国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尔萨斯的思想虽然颇多争议,却是旗帜鲜明地赞成政府干预教育的著名经济学家之一。 在《人口原理》中,马尔萨斯指出,“人口增殖力和土地生产力天然地不相等,而伟大的自然法则却必须不断使它们的作用保持相等。我认为,这便是阻碍社会自我完善的不可克服的巨大困难”。13为避免社会冲突和其它恶劣后果,必须采取措施控制人口增长。基于此考虑,马尔萨斯对当时英国的济贫法制度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从总体来看,实施济贫法给社会带来的利益远远弥补不了其所导致的社会损失。当时所实施的救济制度表现出一种削弱储蓄的倾向,并容易导致对社会负责行为的损害。为此,他建议不再向穷人拨付救济款,而代之以除提供未耕种土地、建立储蓄制度外,还应推行教育计划,使穷人真正认识到其贫困的真实原因,并掌握改变自身生活境遇与提高自身社会地位的知识与技能。 他毫不客气地批评英国政府已经“在穷人身上滥花巨额资金……但在他们的教育上,……却严重匮乏。它无疑是民族的极大耻辱,把下层人民阶级的教育仅仅留给了一些‘星期日学校’……”。14而政府推脱责任的做法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致使教育效率低下,不能快速的培养国家所需人才。马尔萨斯坚持认为,提供“普通人的教育”毫无疑问是政府的责任,是任何其他机构都代替不了的。一个政府如果没有教导它的公民,应当把其幸福或痛苦的主要方面仰赖于自身,那么说明这个政府没有实现其目标,不能为他们自己思考,社会的受教育成员就无法作出正确的决定。由此马尔萨斯强调,任何社会体最终由分享其资源的人们的数量决定,教育,尤其“突出强调下层阶级的真正状态的一般说明……如果受人口原则影响一样”15是社会健全的关键。马尔萨斯写道:“只要政府提供普通人的教育,这个政府能臻于完美。”16并且,“教育非常有助于人们从公民的自由和政治自由获得的一切好处。没有教育,确实不能把公民的自由和政治自由看成是完美无缺的。”17而自由和政治自由是有助于鼓励社会的下层阶级养成谨慎习惯的所有原因中最主要的原因。18 马尔萨斯从教育和贫困的关系的角度论述了开展国民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发展教育,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来最终摆脱贫困的观点在英国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其后的另一位经济学家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 1773-1836)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他在1813年1月的“爱丁堡观察”杂志上提出:“如果他们的教育委托给政府,或者受政府捐助的个人,——我们只能说,虽然我们尚未想到危险性的大小,但使娴熟的读和写教授给全体人民仍然大有益处,我们应当愿意为得到它而冒巨大的危险,或甚至大大加速那种获得的进程。”19显然,这位功利主义大师愿意为国家提供基础教育而牺牲他的联想原则思想。他评价说,初等教育对生活如此重要,以致对任何政府把它改变为恶性教育几乎是不可能的。其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深受他的影响,对英国国民教育体制的形成影响尤大。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是英国著名哲学家、经济学家、逻辑学家、功利主义的集大成者。于1848年发表了《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应用》。其在作为英国下议院议员的三年任期内,曾就教育改革在议会中作过许多重要讲演,呼吁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并把教育看作改善劳动人民习惯的两种方法之一。他认为,自由放任有许多例外,尤其不适用于初等教育。“从原则说,就应该由政府向人民提供教育”。20政府可以运用自己的权力,规定父母在法律上负有使子女接受初等教育的职责。因为儿童的父母或抚养他们的人即便有能力使儿童得到初等教育,但却未能这样做。他认为这些父母或抚养者既没有尽到对孩子本身的职责,也没有尽到一个社会成员的职责。他指出,一般社会成员也会因为其同胞缺少教育而遭受严重损害。认为,“民间教育的数量现在是远远不够的,以后很可能也仍将是远远不够的,而其质量虽然显示了某种改进的趋向,但现在除极少数情况外,却很差,而且一般说来是糟糕透顶的,简直是徒有虚名。”21所以,“政府有义务弥补这一缺陷,资助初等教育,以使穷人家的所有孩子能够免费或以微不足道的费用接受初等教育。”22但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又认为,“一般说来,如果国内不乏有资格能在政府维护之下举办教育事业的人士,只要法律规定实行强迫教育,国家又支付贫寒子弟的助学金,以保证办学不致得不到报酬,那么,他们就会能够也会情愿根据自愿原则办出一种同样良好的教育的。”23也就是说,国家只要决心要求每个儿童都受到良好教育,并帮助家境比较困难的儿童支付学费,对完全无人负担的儿童代付全部入学费用,就足够了,并不必自己去操办。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折衷主义的调和论教育观是他整个经济调和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穆勒看来,政府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完全控制教育,是令人不能容忍的。著名的《1870年初等教育法》确立的“填补空缺”——以公办学校填补教会学校之不足——原则,就和这种思想紧密相关。其后,剑桥学派创始人艾尔弗雷德•马歇尔则吸取前人成果,以生产费用论为立足点阐述了国民教育的重要性。 三 艾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 1842-1924)曾在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读书,1883-1884年任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讲师,1885-1908年任剑桥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887年任布里斯托尔大学学院院长。1891年任皇家劳工委员会委员。其政治经济学学说是资产阶级经济学不同庸俗学派论点的折衷混合物。企图把生产费用理论和所谓边际效用论结合起来。其剑桥学派的经济理论被视为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正宗。以《经济学原理》一书而享誉世界,并著有《工业经济学》,《经济学精义》,《工业和商业》等。其中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马歇尔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概括为资本积累和投资、科学技术和企业组织、教育、规模经济等几个方面,指出了发展国民教育的价值。 马歇尔认为,“资本大部分是由知识和组织构成的——知识是我们最有力的生产力.它使我们能够征服自然,并迫使自然满足我们的欲望”。24由于科学的发展及其在农业中的运用,差不多阻止了报酬递减的倾向。故发展改良教育,培养熟练的有技术的丁人.对于财富的增长也具有重要作用。虽然有许多种类的工作,没有知识的工人也可以做好,而且教育的高等学科,除了对雇主、工头以及比较少数的技术工人之外,没有什么直接用处。但是,它大大刺激工人的智力活动;使其养成善于研究的习惯;并使其在日常工作上更为聪明、更为敏捷和更为可靠。而且马歇尔还特别指出,手工劳动阶级的人数,比其他一切阶级加在一起多许多倍,所以,一个国家中所生下来的最优秀的天才,一半以上会属于劳动阶级。对于可能是出身低微的天才,任其消磨于低级工作而置之不问,实在是一种最有害于国家财富增长的浪费。所以,把公私资金用于教育之是否明智,不能仅以它的直接结果来衡量。教育仅仅当作是一种投资,使大多数人有比他们自己通常能利用的大得多的机会,也将是非常有利的。因为,依靠这个手段,许多原来会默默无闻而死的人就能获得发挥他们的潜在能力所需要的开端。而且,他进一步指出,一个伟大的工业天才的经济价值,足以抵偿整个城市的教育费用,而且在许多年中为大多数人举办高等教育所花的一切费用,如果能培养出像牛顿或达尔文、莎士比亚或贝多芬那样的人,就足以得到补偿了。主张国家投资教育的思想可见一斑。 当我们考察近代以来英国教育思想的发展轨迹时,不难发现,居支配地位的莫过于“绅士教育”的倡导者洛克、“性格形成论”的创造者欧文和“知识价值论”者斯宾塞了。但当法德等国的学者们在激辩国民教育之必要性时,英国岂能无动于衷?与欧洲他国不同的是,英国国民教育思想闪现于睿智的经济学家头脑中。从而在教育国家化的世界潮流之下,铸就了自己别具一格的特点。遗憾的是,经济学家们多半只是希望国家能对教育投资,帮助无力支付学费的孩子完成学业,并不要求国家对教育的严格管理。即使主张强制教育的亚当·斯密也强烈反对国家过分干预,仅法律规定就可以了。思想常常是行动的先导。英国国民教育制度建立的迟缓也就不足为怪了。1833年方有第一个议会教育拨款法案的通过,1870年才颁布第一部初等教育法,初等义务教育制的确立则到20世纪初,中等教育的国家化更是若干年后的事了。 经济学理论论文:解读莫里斯 多布经济学理论 摘要:莫里斯·多布的经济理论主要涉及劳动价值、剩余价值、经济危机、帝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等问题,具有深刻的理论见解和极强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他的经济危机理论体系中,更是较为全面地揭示了根植于资本主义内部的深层诱因:消费不足、结构不成比例和利润率下降。在“后危机”时期,重读莫里斯·多布的经济理论,审视经济波动后的中国经济脉络,保持适度的谨慎和必要的反省是不可或缺的,而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并优化政府经济职能是当下之中国在经济领域内的重点改革方向。 关键词:莫里斯·多布;经济学理论;经济危机 在一年多前,以世界最大的经济体美国为中心爆发的金融危机,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波动。时至今日,金融危机的阴影已渐渐散去,经济复苏的苗头已日趋明显,全球贸易量亦开始了新一轮的上升。然而,在当下“后危机”时期,保持适度的谨慎和必要的反省仍是不可或缺的。 立足现实,回眸历史,此时重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著作,仍能从这些经典中,感受到先贤们的智慧和深刻。其中,20世纪英国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之一的莫里斯·多布,更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理论的深入研究,梳理出了其较为全面的诱因。 一、莫里斯·多布及其主要著作和经济学理论观点 莫里斯·多布于1900年出生在英国伦敦郊区的一个小商人家庭,1918年投身英国劳工运动,并开始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1919年进入剑桥大学学习经济学,1922年获得剑桥大学文学士学位,在年底时加入了刚成立不久的英国共产党,后来一直是该党的主要理论家之一。1924年以《论资本主义企业的历史和理论》的学位论文,获得伦敦经济学院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到剑桥大学并长期任教。 1976年8月17日在剑桥逝世。 莫里斯·多布和斯坦福大学的保罗·巴兰是二次世界大战前仅有的两位在西方主要大学里从事教育工作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可以说他对于马克思经济学理论在英国的扩展,起到了“创榛辟莽、前驱先路”式的推动和贡献。 在其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生涯里,著作等身。早期的有《政治经济学与资本主义》(1937),在该著作中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论、经济危机理论、帝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等问题,且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他指出,经济研究不能仅只是看到市场的浅表,更应该将隐身于市场浅表层之后的人与人间深层的、基本的社会关系,纳入研究视野当中。并且企图通过理论衔接,来消融、缝合马克思和李嘉图之间的理论分歧,试图形成一套条理扎实的马克思—李嘉图主义经济体系,使马克思和李嘉图的中心思想,主要理论,分析方法以及预想蓝图在重建的经济思想体系中得以充分体现。这显示了莫里斯·多布对马克思一些经济理论的透彻认识和坚决支持。为当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西方的传播和发展,作出了极大且富有成果的努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莫里斯·多布致力于经济学研究,1946年出版《资本主义发展问题研究》一书。该书探讨了导致封建制度危机及瓦解的封建生产的“运动规律”,驳斥了那种认为不断发展的交换和贸易的外在力量才是其原因的论点。该理论的分析坐标界定在,对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内在因素的强调上。正所谓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莫里斯·多布认为,封建主义的崩溃必须溯源于它本身内部的一些基因。封建主义衰弱最初是起因于封建主义生产方式缺乏效率,加之伴随着统治阶级对收入的需求日益增长。久而久之,随着这种境况的发展,就必然导致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封建主义衰弱、“原始积累”发展、“自由的”劳动者集团壮大,进而强制性的剩余榨取就有了可能性,接着资本主义也就产生了。这部著作,亦决定了其他学者在后来发表的著作中所提出的问题。 莫里斯·多布之著作除了上述外,主要的还有《论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1955),当中收入了莫里斯·多布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在西方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核算问题的论战中,表达其既反对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核算具有可能性与现实性的观点,也反对 “市场社会主义”观点的一系列论文。《论经济增长和计划》(1960),在文中提出了经济计划和重工业的发展在改变不发达国家经济现状中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计划若干问题》(1970),其间探讨了市场与计划的关系以及生产资料的生产与消耗资料的生产之间的适当平衡的问题。《亚当·斯密以来的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1973),是莫里斯·多布的最后一本著作。该书以经济思想史的发展脉络为切入点,去探寻李嘉图、马克思和斯拉法等人的价值和分配理论。尝试着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观点,重新去考察经济思想史上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演化过程及其实质。以及耗费五年时间协助斯拉法出版了11卷本的《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1951—1955),使得莫里斯·多布可以有机会、有途径去纠正其他经济学家对李嘉图理论的一些普遍的误解,从而将李嘉图理论,以一种较为客观的面貌、持续地运用到自己的经济思想体系当中。 二、莫里斯·多布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理论 莫里斯·多布毕生从事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最突出的命题,毫无疑问是劳动价值论。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其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思考和诠释,同样具有极强的理论穿透力和现实指引力。 在莫里斯·多布看来,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过程和性质的分析,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运用于资本主义经济现实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而当我们着眼于宏观经济层面来观察,也定会发现莫里斯·多布对经济危机理论亦是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其理论大厦之框架主要包含这样三个方面的问题:消费不足、结构不成比例、利润率下降。 1.消费不足。20世纪30年代中期,源于当时激进政治经济学派的推崇和呼吁,影响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以致他们习惯于把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解释成“消费不足”的理论。而莫里斯·多布则是从一开始,就不赞成这种过于简单地将“大众消费不足”界定为引起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他主张对经济危机和“消费不足”两者之间的理论关系作出更为严格的分析和区分。对此,莫里斯·多布首先肯定性的表达了,马克思从来没有认为,“消费不足”是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原因。但同时,也指出马克思亦从来没有认为,对利润的实现具有重要杠杆作用的消费,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中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因素。 莫里斯·多布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指望消费能同劳动生产率一样按比例的增长……劳动生产率和消费之间的冲突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一个方面,是在这个制度的周期性崩溃中表现出来的矛盾的一个因素。然而,它仅仅是危机的一个方面;马克思明确地认为,生产领域中的矛盾才是……这一问题的本质。” [1] 另外,在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中,基于资本品部类的资本品更换周期和自主的技术进步,也是会为消费品部类产品的需求滞后提供了强大的“抵消效应”。因此,离开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这一主要方面的因素,一味强调消费因素的重要性,过于强调“消费不足”在引发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中的作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存在根本性偏差的。 2.结构不成比例。对于资本积累,莫里斯·多布经过认真、严密的分析后,清晰地指出,资本主义无计划的生产和交换的特征,表明任何使经济不稳定的因素都根植于“资本主义生产的深处”。即: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是为了社会利益。同样,资本家天性中的趋利本能,亦促使他们在对其剩余价值资本化的选择上利字当先,更多的倾斜于回报较高的领域。那么,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状态下,进行资本积累的过程中,势必会呈现出无政府状态,其后果就是导致社会的产业结构不成比例。 莫里斯·多布更是通过对《资本论》的研究和考证,延续了马克思的相关论点,即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不发生危机是须有一些必要条件做基本的保障性支撑,可是要满足这些基本条件,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是极其不可能的。进而,莫里斯·多布认为,经济危机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 3.利润率下降。利润率下降的趋势,是通过其对总利润量(利润总和)的影响,进而导致普遍的危机——即利润率下降的趋势会逐渐削弱投资的刺激,而随着资本积累的下降,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负效应就逐渐的开始超过正效应,直到在某一阶段利润总和出现停滞。那么,危机也就在这一阶段开始出现了,虽然,表现形式要受具体制度和社会因素的制约。但其都是资本主义经济由均衡走向均衡被破坏,经济波动,最后走向危机的驱动力量。 而在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利润率趋向下降的关系问题上,莫里斯·多布不止是简单的维护了马克思的观点,“去尽力运用马克思本人对‘抵消因素’的分析,包括资本要素的跌价、从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进口廉价的原材料。”[2]更是把这种理念,放置到观察资本主义“一般运动”的内在机能之高度,阐释了关于资本有机构成是否存在一个上升趋势而使剩余价值率上升、利润率下降的问题。对三者之间在经济效果上的影响与作用关系,其提出了两个看法:第一,剩余价值率的上升存在着一个由工作日长度所决定的上限问题;第二,不能机械的由马克思的范畴,来固执的推定是否会发生利润率的下降(资本有机构成的上升)。 三、莫里斯·多布经济危机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在贸易全球化的今天,经济危机的辐射已呈现出跨越和触动所有社会形态的趋向。即危机的发生地与波及地,并不是简单的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而都是整个危机链条的组成部分。况且,现在很多时候,经济危机已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经济现象,而是被看作市场经济的“生理现象”。自然,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中国,也是存在着发生经济危机的现实可能性。那么在应对、化解其过程之中,所采取的任何一套经济政策的背后,必然都会一些共通的经济理论作支撑。在此历史背景之下,审视莫里斯·多布的经济危机理论,从中我们仍可获得,抵御、消退“经济危机病菌”的能量。 1.调整产业结构。在感慨和赞赏三十多年来,中国着力推进的市场化、全球化和现代化改革所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忘记改革所付出的代价。是否能以逐渐“规范化”的改革模式来取代现有的、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法”改革[3],在经济一体化越来越紧密的背景下,更具现实意义。 产业结构调整是一个国家根据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国际竞争等因素,不断优化生产要素利用方式,提高生产要素利用效率的过程。那么,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不能根据新的情况及时和正确地调整产业结构,经济增长就会受到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束缚,产业结构就会阻碍经济增长。相反,若能根据新的情况,及时和正确地调(下转170页)(上接40页)整产业结构,就会释放出经济增长的潜能和空间,进而通过改善资源配置去克服不利的因素。 对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从之前的低水平的循环中跳出来,走向高水平的平衡。通过这一调整后,会使我们的经济提升建立在结构优化的健康基础之上,大大的增强我们应对经济波动的免疫力。 2.扩大内需。在出口、投资、内需这三股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强韧动力中,内需的影响力和作用力越来越突出。基于此,我们刺激内需的政策要以更为基础的、普遍的消费需求为重点。唯有这样,我们的经济才能更有保障、更安全地在既定轨道上良好运营。 而消费需求的扩大,是要以综合的政策和渠道,全方面多层次的予以辅助。第一,充分就业。这是个世界性的难题,更是以扩大内需为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性环节。只有确保劳动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内需才能真正被激活。第二,社会保障。中国是个高储蓄率的国家,因而要降低储蓄率,扩大内需,必须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第三,城乡一体化。只有让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才能使中国的“内需框架”更大更坚强。 3.优化政府经济职能。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可是,市场经济本身并非是万能的,它潜伏着先天缺陷、存在着失灵区域。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又要恰当引入政府监管。 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能应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维护市场信用和秩序,为市场活动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第二,提供公共产品并通过转移支付实施第二次分配,改善社会公平。第三,运用宏观经济政策维持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平抑经济波动,防止通胀和通缩以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实现充分就业。 由此可以看出,在尊重和遵从市场机制的基础要素和基本原则之平台上,用好那只悬在市场上空的政府监管之“看得见的手”,才能使中国通向更成熟、更规范,更富有创新精神的市场体制之路。 经济学理论论文:试论再思发展经济学理论 摘要:人类的期待日益增加是我们时代的一个普遍性特征,人们的期望增加超过了社会满足期望的能力几乎是一条人类行为的规律。如我们所知道的,现代性的一个伟大的理智转折就是用进步的观念取代了社会变迁的周期性的观点。人类进步被设定为:如果不是不可避免的,至少是高度可证实的;它同时还被设定为总是有条件的,并且也是连续的。 关键词: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发展 正文:解释经济发展的最着名理论是经济自由主义、经典马克思主义和不发达学说。经济自由主义和经典马克思主义都赞成世界经济二元论,他们把世界经济的发展看作为经济增长从发达国家向传统经济国家转移的过程;欠发达国家被纳入到扩大中的世界经济里,通过贸易技术和投资的流动,从传统经济改造为现代化经济。 一、自由主义对经济发展的观点 按照自由主义者的观点,世界经济是经济发展中的有益因素,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相互依存和相互联系往往有利于后者;通过贸易、国际援助和外国投资,欠发达国家经济获得了出口市场、资金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技术;影响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是本国经济的有效组织。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来说,经济发展要求排除政治和社会对市场体系的功能和效率的阻碍,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许多要素已从世界经济中发达的中心地带扩散到外围的欠发达国家,这种扩散的速度和方向取决于下面一些因素:经济要素的国际流动;对外贸易的数量、条件和构成;国际货币体系的结构。从长期看,市场力量的运行会使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经济水平、实际工资和要素价格趋向同等;而经济发展的基本障碍在于欠发达国家内部:仅能维持温饱的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太大,技术教育不足,储蓄倾向低下,财政制度薄弱以及最重要的是政府政策的效率低下;一旦这些障碍消除,市场开始有效地运行,那么一国经济就会开始摆脱落后状态。 阿瑟•刘易斯认为,假如一国的经济具备三个简单的成分——足够的雨量、中等教育体系和敏锐的政府——就可以发展。问题不在于穷国为什么穷,而是像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所说的,为什么若干国家已经克服了发展的障碍,改造了自己,并且通过适应变化中的经济条件使自己富裕起来。已有的答案是,卓有建树的国家使市场的发展不受政治干预的妨碍。政治腐败、寄生性社会结构和官僚结构、偏向城市和奉行经济民族主义孕育了不适当的公共政策。 二、经典马克思主义对经济发展的观点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是世界范围的一种动态性、扩张型经济进程;通过帝国主义扩张,它最终会包容整个世界,使所有社会采用它的商品生产方式。而当社会过渡和资本积累的任务完成后,资本主义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将让位于它的继承者——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 当马克思把注意力从欧洲大陆转向亚洲、中东和其他地方时,他发觉他的理论不适用于欧洲以外的国家;在人口高度密集的地方不存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阶段,而且,这些文明社会似乎缺乏社会变革的内部机制。马克思认为,它们在历史上是停滞的,没有能力向前发展;尽管帝国主义是邪恶的,马克思认为它也是一种进步力量。 列宁认为,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是它发展了世界,而不是使世界不发展;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经济在扩张时播下了自我毁灭的种子,从而破坏了自己的地位。 三、不发达理论的观点 所有不发达理论的实质性内容是:国际资本主义经济井然有序地运转着,使欠发达国家经济畸形和得不到发展。黑非洲、亚洲、中东和拉丁美洲大多数国家在经济上和技术上继续处于依附地位;他们继续出口商品和原材料以换取工业品,许多国家已遭受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渗透。这些国家中有一些不是进入更高的经济发展阶段,而是实际上在食品、资金和现代技术方面增加了对发达国家的依赖。不发达理论把这种形势归咎于外部世界经济,而不是归咎欠发达国家本身。 一个正在建立中的神话不是一个可验证的命题,它是一种传说,一种历史哲学,是寻求提供一种框架。如果我们要想取得有意义的进步,那么我们必须把主导性的神话置于重要地位,并要公开地检验这些神话,而不是把它们藏匿于一种非实在的、科学性的掩饰之后。 关于现代世界的基本传说早在19世纪中叶就已经建立起来了。这个基本的传说就是:很久很久以前,欧洲曾是封建社会,处在黑暗的岁月。绝大部分人使农民。绝大部分农民受拥有很多土地的地主的统治。通过一些进步,中间阶层出现了,并成为市民。新观念出现或者再现了。经济生产在扩大,科学技术在繁荣。最后,这一切带来了一场“工业革命”。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变化的是政治变化。资产阶级在进步的扩展中、在自由的氛围中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了贵族统治。所有这一切变化是一起来的,然而它却不是在每个地方同时发生的。一些国家较其他国家率先实现了发展。长期跑在前面的英国是受宠的候选者;世界经济中受英国霸权的保护得以发展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另一些国家较为“落后”或欠发达。但是,既然给定了这一基本的乐观主义态度,那么就没有必要绝望,因为落后的民族只要模仿前面的或进步的民族,就能够品尝到同样的进步果实。 留意19世纪知识界的几大争论,那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这些争论包括: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争论、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争论等等。所有各方都将上述基本传说作为可信赖的事情予以接受;他们仅仅是出于政治行动的考虑,才对这个精心组织的神话及其各种涵义有所争论。自由主义者是那些对作为人类自由使者的中产阶级的崛起表示庆祝的人,他们提倡将人类进步的福利扩展到那些被认为是落后的群体和国家中去。保守主义者是那些对贵族统治的衰落表示遗憾的人,他们争辩的是个人主义不等于自由,只不过是对巧取豪夺的一种许可。自由可在传统和权威的复原中找到。马克思主义也相信中产阶级的崛起和贵族统治的衰落。他们赞同自由主义关于资产阶级是人类自由的使者,但同时也论证了,如保守主义所说的那样,资产阶级的自由是对巧取豪夺的一种许可。 当我们谈到一个历史系统中的危机,不是指系统内的一个危机性困难,而是指系统的结构扭曲如此之大,以至于仅有的可能的结果就是系统的消亡。什么是这个历史系统危机的结构渊源?概括地说,我们可以称之为:经济挤压、政治挤压和意识形态挤压。 经济挤压可以还原到作为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的两大基本矛盾。其一为:一面是每位业主竭力通过减少成本,使竞争极大化来获得利润;另一方面则是如果存在非充足有效的世界需求,那么就有在一个扩张和竞争的世界经济中实现利润的不可能性。第二个矛盾是由生产的无政府主义所引起的,其结果是对于一个给定的、作为竞争者的业主,其投资往往陷入他或他作为一个阶级成员的对立方向上。当然,两个矛盾是直接相关的。 经济挤压必然也要产生一种政治挤压,将在不论是国家间的还是国内的上层中产生激烈的内在矛盾。这种局面还被如下的事实所恶化,即因为“在上层”分配的增加,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强烈的恳请者会进入世界人口的那部分之中,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来分享世界的剩余价值。 如果像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主导意识形态所宣称的那样,差别的鸿沟已消除是真实的,那么,大家就很难理解世界上还存在什么反体制运动的群众基础。人们关注的事实是:增长率并非如此之快,而是如此之慢。结果是大家所熟悉的。 经济学理论论文:发展经济学理论发展纵览 摘 要 现代经济发展理论,兴起于20世纪40年代。二战后,伴随着殖民地国家的独立,如何从不同的研究对象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用于指导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成为经济学界的一大任务。发展经济学应运而生。 关键词 发展经济学 发展中国家 经济发展 发展经济学是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研究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理论指导的一门新兴学科。其发展历程大致如下: 一、早期萌芽 经济发展思想伴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早期有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的从事农业的人数伴随着经济的增长比起从事工业的人数会相对的减少的“配第-克拉克命题”。亚当斯密对社会财富和产出的严格界定和针对性的提出经济增长的前景等,这些都可以视作发展经济学发展的肇始。 二、奠基、发展与兴起 虽然资本主义的发展经过了200多年,但是发展经济学真正受重视却是二战以后。1948年对于发展经济学来说是重要的一年,这一年哈罗德和多马提出将短期的、静态的凯恩斯经济周期学说长期化、动态化为经济增长模式,被人们认为开当代经济发展理论的先河,是发展经济学的第一个里程碑。 三、演变阶段 自上个世纪40年代以来,就主流发展演变阶段来说,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中期,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惟资本化、惟计划化和惟工业化。在这一阶段,发展中国家发现发达国家拥有的最大共同点是普遍实现了工业化,因此众多发展中国家将实现工业化作为提高商品劳务生产水平、改变在国际分工贸易中不利地位、提高国民收入水平的必由之路。 第二阶段,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因为上一阶段极力推行工业化,忽视农业发展导致在这一时期部分负面效应显现。上阶段发展中国家的决策者将全部身心倾注于工业化的问题,所以“绝对贫困”问题未受到重视。这一阶段,“人类的基本需要”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这一看法被广泛接受。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伴随着美国里根政府的上台和英国撒切尔夫人为代表的保守势力执掌政府,新古典主义和倡导自由市场经济力量的经济理论政策又重新被提倡。在这种背景下,前一阶段的经济发展问题可以归咎于不完善的市场结构和不当的价格政策,过于活跃的政府干预和死板的计划经济政策等。 第四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末。伴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当今世界日益全球化,生产力极大地提高。然而,发展中国家虽然纵向相比获得了很大的进步,可是横向与发达国家相比,其差距反而是越拉越大,在高新技术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 第五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在这一阶段,又出现了对上一阶段的经济发展政策的反思和修正,以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为指导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改革和发展中遭受严重失败而使得新自由主义备受质疑。 四、体系形成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苏联解体这一标志着市场经济完胜的事件,发展经济学遭受了近20年的悲观论调。然而,经济问题的出现总是促使经济学家去探寻问题的解决之道。在这一阶段,发展经济学的外部环境以及学术领域发生了以下几个变化: 首先,人们对于经济发展的态度和看法发生了改变。在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后,人们开始反思在以前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对于传统的将经济增长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标志,人们进行了彻底的反思和评判。这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核心是既满足当代人的发展,同时也要不损害后代人发展的能力。这种发展是建立在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持续能力的基础上,旨在追求长期永续的发展。 其次,新制度经济学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人们原有的发展观中极度强调市场经济的作用,不顾一切追求高的经济发展速度。然而事与愿违,那些片面追求高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末也遭遇了经济发展停滞或不尽理想的境地。这时,部分经济学家提出鉴于经济的外部性和信息的不完全性,经济中不光存在着政府失灵、计划失灵的问题,同样还会出现市场失灵的问题。以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强调一切依靠市场来解决问题的思路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的制度实际上包括一系列制度规则、规则发挥作用时的特 点,以及在执行过程中人们相互作用的行为规范。 再次,内生增长理论在发展经济学中的应用。其核心思想是认为经济能够不依赖外力推动实现持续增长,内生的技术进步是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决定因素。正是有这些新理论的指导,广大发展中国家又找到了一条新的发展路径与方法。这些新理论在发展经济学中的运用,标志着发展经济学理论的成熟。纵观整个发展经济经济学发展史会发现,在发展经济学成熟后期,一定程度上可以将发展经济学看作是新古典政治经济学在经济发展理论中的应用。 如今无论是理论发展,还是分析方法,发展经济学都有着进步和发展。理论方面如竞争性均衡的经济增长理论,新贸易理论等;应用方法和分析技术方面,如均衡方法、经济计算和平衡分析及实证研究等。发展经济学至此已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学科,同时也变成了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进行指导和研究的科学。 经济学理论论文:经济宪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交融的历史启迪 内容摘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宪法是法治的基石,市场体制的孕育成长需要宪政制度的协调配合。将视野局限于政治宪法、过于注重定性分析的传统宪法学理论显然不能适应经济建设与宪政建设同步发展的要求。在西方学术界,正式将经济学和法学结合起来研究的努力,始于本世纪20年代的制度经济学;到70年代美国法学家波斯纳吸收经济学家科斯等人的成果,创立了法律经济学;从宪法的角度研究经济发展,把经济学与宪法学联系起来研究,则始于以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回顾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交融的历史,有助于宪法学关注经济宪法,借鉴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宪法问题,实况宪法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与研究方法的更新,走向经济宪法学。 关 键 词:宪法学,经济宪法,经济学 经济学关注政治、法律问题,法学注重相关经济因素,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学术传统。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紧密关联,学科理论高度综合化的条件下,总结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交融的历史过程,对于更新宪法学理论与方法,实现经济宪法学理论创新,是很有意义的。 一、法学与经济学交汇中的宪法理论 把政治、法律和经济联系起来思考的最初尝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和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墨翟等古代先哲。到了近代,亚当。斯密率先结合政治和法律制度分析经济发展,从而开创了古典政治经济学[1]。美国实用主义法学家霍尔姆斯大法官在19世纪末曾预言:未来的法律属于研究统计学和经济学的人们[2]。这些早期探索已经昭示着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交融的前景。 在法学与经济学相互融合的过程中,经济学家在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方面充当了理论先导。法学家则提供阵地扮演了组织者的角色,并将两个学科的结合引向系统化。 (一)旧制度经济学的领域拓展 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全面暴露了市场体制的缺陷,动摇了人们对“看不见的手”的信念。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使经济活动与法律事务的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学开始向法学渗透,形成了以美国经济学家康芒斯等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主张“法制居先于经济”,明确地将财产权和法律制度纳入经济学范围,宪法在其中也受到重视。康芒斯认为,法院对经济利益冲突的调节“系根据宪法上关于合法程序、保护财产和自由以及平等的法律保障这几方面的条款来行动的”,制度经济学试图把“法律制度配合到经济学里面,或能配合美国司法机构所采取的这种根据宪法的路线”[3].制度经济学虽然通过把宪法和法律纳入经济学范围实现了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但由于未能更新研究方法。以致法律与经济的结合显得随意而松散,宪法问题也未得到充分的研究。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更新 根据研究法律制度的需要更新经济学方法的任务。是由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学派完成的。1960年科斯在《法与经济学杂志》发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提出后来被称为“科斯定律”的基本思想:如果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则权利的界定对经济效率没有影响;但事实上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因而权利的初始界定必然影响经济制度的运行的效率[4].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费用为理论基础,以财产权为逻辑起点,全面考察制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为对法律制度进行经济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更新了经济学研究方法。该学派对宪法与政治已有一些探讨,以道格拉斯。诺斯和哈罗德。德姆塞茨的分析最有代表性。 诺斯在研究制度变迁时十分注重作为基本制度规则的宪法,认为宪法的“目的是通过界定产权和强权控制的基本结构使统治者的效用最大化”[5].其目标是:建立财富与收入分配方式;为竞争界定一个保护体制;设立执法体制的框架以减少经济部门中的交易费用。诺斯指出:“离开产权,人们很难对国家作出有效的分析。”[6]他运用产权理沦研究国家,提出了“新古典国家理论”,认为国家决定产权结构,因而应对产权结构造成的经济增长、衰退或停滞负责。国家有三个特征:一是为取得收入而提供“保护”和“服务”作为交换;二是为使收入最大化而为每个不同的集团设置不同的产权;三是面对其他国家或国内潜在统治者的竞争。因而国家有双重目的,既要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总产值最大化以增加国家税收。这两个目的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对抗,就成为国家兴衰的原因。 德姆塞茨用科斯定律研究民主政治,指出:“当政治竞争的功能完好无缺时,个人对从事政治活动的偏好不再与民主制度有较大的关系”[7].但是,了解政治和候选人情况需要信息费用,投票者个人不能决定政治结果,因而不愿进行政治投资。所以民主是不完全的,其中“少数人有权力去影响政治结果”[8]。这就为政党、政治投机、利益集团和政治垄断提供了一种解释。但新制度经济学忽视法律的自身价值,把研究的侧重点放在财产法、契约法和侵权法方面,对宪法的研究显得粗略。正如美国国际开发署经济政策与制度发展问题专家诺曼。尼称尔森所说:“宪法秩序还是制度分析中关于运行改进的对策中最不清晰的一块。”[9] (三)法律经济学对宪法的经济分析 与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几乎同时出现的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直接导源于实用主义法学,其重要倾向之一就是“强调经济学”[10]。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率先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经济学课程,聘请经济学家执教。1958年,经济学家迪莱克特教授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创办《法与经济学杂志》,从而为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但是,直到70年代以前,法学家们在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领域并无很大的理论建树。 1973年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波斯纳的巨著《法律的经济分析》问世,才从根本上改变了局面,标志着法学与经济学进入了全面系统化的双向融合阶段。波斯纳的经济分析不仅包括了普通法中的财产法、契约法、侵权法和刑法,也包括了政府调节市场、商业组织与金融市场、收入与财富分配等方面的法律以及程序法,宪法和联邦制也成为经济分析的对象,从而形成了法律经济学的庞大体系。 在对宪法所作的经济分析中。波斯纳认为:“宪法解释比一般法规的解释更灵活这条原则,表明变更宪法的成本要高于变更一般法规的成本。”[11]宪法在州与联邦之间、联邦政府内部分权,是为了提高改变宪法条文的成本,而对个人权利的宪法保护与此不同,是为了增加剥夺权利的成本。在谈及普选制、代议制和分权制时,波斯纳认为,对任何群体选举权的剥夺都会引起该群体的财富向选举中实力强大的集团再分配,选举权的普及将增加财富再分配的难度;由于昂贵的信息费用使民众通过直接民主形式不可能作出明智的决策,代议制可以节省信息费用:“分权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对国家强制性权力的垄断”[12],这种垄断形式的成本可能高于其他一切垄断形式。此外,波斯纳还就经济正当程序、联邦制的经济属性、种族歧视、思想市场等宪法问题作了专章阐释,颇有新意。 以波斯纳为代表的法律经济学对宪法问题的分析虽然比新制度经济学更加具体深入,但仍谈不上全面、系统和深刻的研究。而且,波斯纳以财富最大化目标和效率价值取代宪法的其他重要价值,因而据此得出了一些错误的结论。如在种族歧视问题上,波斯纳针对著名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一案提出,法院应该要求南部各州为黑人教育提供更多经费作为保留学校种族隔离的条件。从而把种族歧视视为可以通过支付一定成本后,如何阻止它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运用其经济和政治权力损害公众?“[13] 对此,公共选择派的答案有两个:其一是从政治上回归18、19世纪的立宪主义立场。布坎南声称,自己的理论是“18、19世纪传统智慧精华部分的表达和再现[14]”。公共选择以社会契约论和个人主义为政治信条。崇尚民主、平等、自由、公平和个人权利的宪法价值观,认为宪法须适应民主的要求,民主应有宪法保障。其二是,从经济上复兴亚当。斯密倡导收支平衡的政治经济学传统,把“限权政府”的要求重点放在限制政府经济权力方面。布坎南批评凯恩斯主义把家庭肆意挥霍的愚蠢行为当作国家理财的明智之举,主张国家和家庭一样需要节俭和量入为出[15]。因此。公共选择学派主张制约政府征税、财政和货币方面的权力,实行预算平衡。 公共选择自60年代出现以来,已经产生了广泛的实践和理论影响。自70年代开始,布坎南等人亲身参与倡导、草拟和讨论宪法修改建议,展开了宪法改革运动,在部分州获得了成功。到80年代,平衡预算与限制征税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得到了里根政府持续的支持,通过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审查并被提交国会两院审议。该草案虽然于1982年秋被国会否决,但它在公众中的影响仍然长期存在。已有一些州吁请召集制宪会议,考虑限制政府的财政支出。从理论上看。新制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的宪法与政治分析乃至一般宪法学和政治学理论,都受到公共;选择的影响,正统的西方经济学家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地位。应当承认,公共选择学派对宪法价值的重视、对宪法克服政府缺陷的功能分析、对集体行动的研究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一定的实际意义。但在运用理性经济人假定和主观价值论时则走向极端,甚至把公平税赋与个人或群体脱离共同体的自由联系起来,则是不可取的。而且,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具有高度的综合交叉性,包括了财政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和宪法学等诸多学科,在内容上相互交错,并没有一个完整、系统而一致的“宪法经济学”体系。 三、挑战与回应:走向经济宪法学 经济学在宪法领域的开拓和渗透,法学对经济学方法的吸纳,已经对传统宪法学理论形成挑战。宪法学不得不面对挑战。创新理论,走向经济宪法学。 (一)宪法学对经济研究的初步尝试 有人考证,“经济宪法”问题是由德国宪法学家f.伯姆最先提出的。目前,在德国、法国、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经济宪法”已经成为学者们公认的宪法学范畴,并受到专门的研究,经济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正在形成[16]。 在我国,宪法学理论一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马克思主义对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观点就是经济的观点,对宪法的经济研究本应成为我国宪法理论的优势,但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对宪法的经济观被教条化。宪法的经济研究长期不受重视。直到1992年以后,宪法学界才对宪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恢复罢工自由等与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宪法问题进行探讨,有的学者还提出了经济宪法的概念,开始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宪政和公民权利保障[17]。这些探索显然是很有价值的,但还只是初步尝试,总的说来,表现出泛泛而论甚于深入具体思考,感性认识多于理性分析的弱点,尚未进入拓展研究领域、更新研究方法的阶段。 (二)经济宪法学:宪法学的视角转换、领域拓展和方法更新 首先,要正确估价并利用经济学与宪法学各自的相对优势。经济学面对生产、交换和分配领域内普遍存在的数量关系,成功地将数学工具运用于人类行为与制度分析,因而“获得了其他社会科学无与伦比的技术上的优势”[18]。经济学利用这种优势完善了实证分析方法。构造许多理论分析模型,因而得以向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扩张、渗透和入侵,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经济学的帝国主义”。有趣的是,“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倾向在部分法学家身上表现得比经济学家明显得多。这些法学家不仅全面采信经济学,而且以效率概念取代正义概念,试图把传统的法律概念从法学中剔除掉,波斯纳代表了这一极端。另一方面,“不少传统的法学家瞧不起分析法律的经济学家的工作,却又因之忐忑不安。他们常常还没有弄懂经济的方法就试图反驳经济方法”[19]。著名法学家德沃金代表下全面否定经济分析的另一极端,[20]他的“法律帝国”与波斯纳的“经济帝国主义”适成对照。 笔者认为,对经济学在技术与方法上的优势视而不见。简单拒绝它们对宪法的分析价值,或者全面采信经济学来替代宪法学,都是不可取的。前者可能使宪法学丧失自己的阵地,失去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后者忽视宪法价值,终将削弱宪法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节能力。因此,经济宪法学应当正视经济学在研究方法和技术上的优势,并予以吸收和采纳,使宪法学面向宪政建设、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实践,研究社会经济关系的宪法调整,摆脱单纯的条文注释和把目光盯在书面宪法上的局限性。同时,宪法作为根本法,是法律价值的集中体现,系统地确认了秩序、公正、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和人权等法律的基本价值,宪法学在对这些价值的规范研究方面具有优势。应继续拓展和深化这种研究,弘扬宪法的理想。可以说,经济宪法学就是要在坚持宪法理想的前提下,促使宪法学的视角从书面宪法向现实宪法转变。 其次,拓展宪法学的研究领域,在市场、个人与国家的动态关系中把握宪法。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市场与民主的联系,从多方面估量,乃是一个惊人的历史事实[21]。 同样,平等、自由、人权、法治既不是个人主观愿望的结果,也不是来自政府掌权者的恩赐,而是内生于市场的价值机制、竞争机制的供求规律之中。不理解市场经济与宪法的关系,就不能理解市场,也不能理解宪法。 布坎南曾把当代社会面临的挑战说成是政治和制度方面而不是经济方面的挑战,是不全面的。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的看法更为中肯,他说:“在世界上所有的政治制度中,大部分政治是经济性的,而大部分经济亦是政治性的。[22]传统宪法学理论把宪法视为公法,宪法学眼中只有政治宪法,应当说是片面的。事实上,宪法不仅授予并制约公共权利,同时也确认、保障并限制私人权利,我们只能把宪法视为一切法律的母法。 因此,在经济学把政治、宪法作为自己研究领域的同时,宪法学也应向经济方面拓展。研究市场关系、市场机制及其对宪法的影响,形成经济宪法的理论。 再次,更新宪法学的研究方法。传统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单一而片面,只讲定性分析和规范分析,忽视定量分析和实证分析,定性分析被简化为揭示宪法的阶级性,规范分析被局限于宪法条文注释,因而难以说明复杂的宪法现象。 经济宪法学应继承和发展宪法学的现有研究方法,同时采纳经济学提供的新的研究方法与技术。定性分析应从宪法多层次的属性着眼,说明宪法的经济属性以及经济属性与法律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关系,阶级性只是政治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宪法领域也存在着大量的数量关系,选举制度、个人与集体、重大利益与一般利益等等都需要进行定量分析。经济宪法学应从经济学中借鉴定量分析的方法与技巧。在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时,应摒弃简单的条文注释。在对宪法现象进行价值判断时,必须把宪法价值与市场经济的机制联系起来分析。同时。宪法具有特定的经济功能,能够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宪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运用实证分析方法来说明。实证方法不等于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思潮的势头在当代已开始衰退。但实证分析方法并不因此而丧失其运用价值。此外,经济宪法学应广泛运用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资源的稀缺性和外部效应等基本假定,引入成本收益分析;均衡分析等经济学基本方法。以及效率价值,全面研究宪法及其与经济的关系,着重考察经济制度、经济权利和经济权力等经济宪法现象。 总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必须注重宪政建设,在理论上“注重对宪法进行经济学论证或者说对经济进行宪法学论证”[23]。经济学与宪法学对各自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使它们之间的相互渗透、交叉与融合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经济宪法学的产生乃是这一历史过程的逻辑结果,是宪法学对经济学挑战的积极回应。 经济学理论论文:基于“行为经济学理论”的旅游者行为分析 摘 要:传统的旅游者行为分析方法,主要是进行定性的分析,将各个因素进行框架分析,而对旅游者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深度不够。借助行为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从旅游者的心理活动角度入手,注重旅游者的心理变量分析,应用前景理论和心理账户分析旅游者行为,充分考虑了情境因素和体验因素,使得关于旅游者的行为分析更加细化和接近现实生活。 关键词:行为经济学;旅游者行为;前景理论;心理账户 所谓旅游者行为,是在旅游者意识支配下产生的,是旅游者心理活动的外在表现。而旅游者行为贯穿整个旅游活动的全过程,反映了旅游者购买和消费旅游产品的心理过程和特征[1]。因此,要正确分析和预测旅游者行为,必须对旅游者的心理活动进行相应的分析。 旅游者行为是由旅游者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所决定的,要受到许多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因此,在分析旅游者行为时,必须充分考虑影响旅游者心理的各种因素及其各自的影响程度。传统分析方法过度强调旅游者的理性,对于一些旅游者行为的解释不准确。这就需要在研究旅游者心理决策过程中更注重情境因素和体验因素,关注对旅游者心理变量的分析[2]。 一、传统的旅游者行为分析方法的缺陷 (一)传统旅游者行为的分析方法 1.国外的旅游者行为分析方法 国外传统的旅游者行为分析的理论是建立在实证主义和后实证主义上的,一般采用定量分析,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利用研究自然科学和人类行为合理性范式的实证主义的模型。这种方法到目前为止仍然在旅游者行为研究方面占主流,具有代表性的是:克朗普顿模型,莫提荷模型和伍德塞德模型[2]。这些模型是将旅游者的行为过程进行概括,绘制行为流程图,从而将概念框架简化为更具操作性的旅游者行为模型。 2.国内的旅游者行为分析方法 国内旅游地理学学者对旅游者行为的研究是定性分析了感知环境、最大效益原则和旅游偏好是如何影响旅游者决策行为的[4]。在研究分析方法上,运用普雷德的旅游者决策矩阵分析了城市居民对旅游目的地的感知机会和可达机会[5];利用旅行距离决策模式分析了中国城市居民到访率在空间上的分割[6]。 国内旅游经济学学者认为,旅游者行为的基本模式是旅游者行为的刺激—反应模式。这一模式是描述旅游者行为在各种刺激因素的作用下,通过旅游者“黑箱”的中介作用过程,产生一定反应行为的全过程,并应用无差异曲线及预算线,建立旅游者效用分析模型进行分析和比较旅游者行为[1]。 (二)传统旅游者行为分析方法的缺陷 传统旅游者行为分析模型是进行定性的框架分析,难以论证一些诸如情绪和感觉的作用等重要问题,只能进行影响旅游者行为因素种类和影响方式的分析,不能明确具体因素影响旅游者行为的程度。而且传统分析方法认为影响旅游者作出决策的某些因素是可以替代的。这些问题使得我们需要引入一种更注意情景因素和体验因素的观点,不仅要关注对旅游者心理变量的分析,而且还要注意到旅游者是怎样形成认知、情感判断、意图、实践和游后评价。 二、行为经济学及其行为分析方法介绍 (一)行为经济学的基本思想 行为经济学是以人类行为作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经济理论, 借助心理学的分析方法,它对个体和群体的经济行为特征进行规律性的研究。它有效借助于可控试验、调查等方法以现实为基础来构造理论,在对主流经济学的假设现实化的基础上提出人的行为的非理性,通过实证方法验证传统理论的有效性,同时建立能够正确描述人类行为的研究框架和经验定律[7]。 (二)行为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1.前景理论 前景理论认为,在人们的选择过程中存在两个阶段:初始阶段描绘和刻画行动,结果和可能性,随后是评价阶段。在决策的描绘和刻画阶段,人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编辑方式来简化问题,合并事件或结果,并去掉那些共同的部分等等[8]。 2.心理账户 按照经济规则,金钱不会被贴上标签,它具有替代性。但在心理账户中,金钱却被归于不同的账户类别,不同类的账户不能互相替代[10]。所谓心理账户就是人们在心理无意识地把财富划归不同的账户进行管理,不同的心理账户有不同的记账方式和心理运算规则。由于心理账户的存在,使人们在行为决策时常常偏离基本的“经济人”理性原则。 心理账户对人们的决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由于心理账户的影响,人们在决策时,常常在心理上为各种活动划出一个名义界限,虽然界限是名义上的,但界限相互之间的内容通常是不能代替的。如果目前的决策与沉没成本归于同一账户时,人们就会考虑沉没成本[10]。 心理账户提供了一种事前和事后不同方向的分析[10]。因此,在分析行为的时候,要充分考虑情境因素。 三、行为分析方法在旅游者行为分析中的应用 (一)应用前景理论分析旅游者行为 旅游者在进行旅游之前,会对这次旅游有一个预期的期望值,在旅游者进行决策的描绘和刻画阶段,这个预期的期望值就构成了前景理论中的参照点。由于旅游者收集的资料及其本身的因素影响,每个旅游者最后形成的期望值是不一样的,因此各自的参照点的选择也是不同的。 旅游者在决策的描绘和刻画阶段中,会分析和比较几个备选的旅游目的地各自的期望效用,然后同旅游者预期的期望值进行比较,得出具有最大效用值的那个目的地作为最后的旅游选择。例如,两个旅游者,小王和小李,小李喜欢自然风景,因此在香港和九寨沟的选择比较中,九寨沟就是对于小李具有最大效用的选择。而小王喜欢城市景点和购物,则香港对于小王来说是更好的选择。 在旅游结束后,即评价阶段,每个旅游者的真实旅游感受是不同的,将其感受与参照点相比较,可以准确地得出其价值函数是获利还是损失,算出其感受程度,进行定量分析和横向比较。比如,小李和小王都去了香港,因为小李更喜欢自然风光,因此就对这次旅游期望不高,而香港的城市风光给他很好的印象,他玩得很愉快,相对于他的参照点,他赢利了,因此他对这次旅游评价很高。小王却乐于城市景色和喜欢购物,对这次旅游期望很高,由于在旅游过程中安排的购物活动不是太贵就是物品没吸引力,她没买到合适的商品,相对于她的参照点,她亏损了,所以她对这次旅游评价不好。这就充分地解释了不同旅游者的同一次旅游对同一旅游地的不同的旅游感受。 (二)应用心理账户分析旅游者行为 旅游者作出旅游决策时,旅游者本人的收入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行为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认为,来自不同心理账户的收入,对其作出旅游决策的影响是不相同的。由于不同的账户的边际消费倾向是不同的,这将影响旅游者所作的决策。在实际研究中,应考虑不同的边际消费倾向,使研究更贴近实际。 心理账户导致了人们在评估收益和损失时,是依据相对值而不是绝对值。假设游客小张准备游览一个景点,他花30元钱买了票,没马上进去,而是去买饮料了,等他回来准备进景区时,发现票掉了,他会再买一张票进去吗?此时,小张有很大可能就不会再买一张票了。而假设小张是在到景点门口的时候,发现自己刚刚掉了30元钱,他还会买票吗?此时小张是有很大可能会买票的。这是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买第二张门票的30元钱与第一张票的30元,被记入同一账户,这导致成本变成60元,多数人认为成本超过预算太多变得不可接受。相反,在第二种情况下,现金的损失没有被记入游览账户,而记入另外一个账户,因此,只是导致多数人认为自己穷了一点,而不会感觉到看风景的成本过高。 四、结论与讨论 在研究旅游者行为这一问题中,利用行为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充分考虑了旅游者在决策过程中和旅游后评价过程中的体验因素和情境因素,把心理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有效地结合起来,将旅游者的理性趋利性和价值感受性统一于正常个体当中,可以定量的分析旅游者的心理感受,使得研究细化,有助于解释旅游者行为中的复杂现象,使结论更加贴近现实生活。 由于行为经济学本身的发展还不充分,理论和研究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研究中还有各方面的问题,利用这一分析方法解释旅游者的行为得出的结论还应该再进行检验。行为经济学方法中的主观的因素过多,进行重复实验也不好掌握,利用这一方法得出的结论的解释力度有欠缺。 总之,借助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分析方法,对旅游者的行为研究是一个促进,为旅游者的行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在研究中充分重视旅游者的心理感受。随着行为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完善,用其来对旅游者行为的解释必将更加准确。 经济学理论论文:经济宪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交融的历史启迪 内容摘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宪法是法治的基石,市场体制的孕育成长需要宪政制度的协调配合。将视野局限于政治宪法、过于注重定性分析的传统宪法学理论显然不能适应经济建设与宪政建设同步发展的要求。在西方学术界,正式将经济学和法学结合起来研究的努力,始于本世纪20年代的制度经济学;到70年代美国法学家波斯纳吸收经济学家科斯等人的成果,创立了法律经济学;从宪法的角度研究经济发展,把经济学与宪法学联系起来研究,则始于以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回顾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交融的历史,有助于宪法学关注经济宪法,借鉴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宪法问题,实况宪法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与研究方法的更新,走向经济宪法学。 关 键 词:宪法学,经济宪法,经济学 经济学关注政治、法律问题,法学注重相关经济因素,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学术传统。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紧密关联,学科理论高度综合化的条件下,总结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交融的历史过程,对于更新宪法学理论与方法,实现经济宪法学理论创新,是很有意义的。 一、法学与经济学交汇中的宪法理论 把政治、法律和经济联系起来思考的最初尝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和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墨翟等古代先哲。到了近代,亚当。斯密率先结合政治和法律制度分析经济发展,从而开创了古典政治经济学[1]。美国实用主义法学家霍尔姆斯大法官在19世纪末曾预言:未来的法律属于研究统计学和经济学的人们[2]。这些早期探索已经昭示着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交融的前景。 在法学与经济学相互融合的过程中,经济学家在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方面充当了理论先导。法学家则提供阵地扮演了组织者的角色,并将两个学科的结合引向系统化。 (一)旧制度经济学的领域拓展 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全面暴露了市场体制的缺陷,动摇了人们对“看不见的手”的信念。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使经济活动与法律事务的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学开始向法学渗透,形成了以美国经济学家康芒斯等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主张“法制居先于经济”,明确地将财产权和法律制度纳入经济学范围,宪法在其中也受到重视。康芒斯认为,法院对经济利益冲突的调节“系根据宪法上关于合法程序、保护财产和自由以及平等的法律保障这几方面的条款来行动的”,制度经济学试图把“法律制度配合到经济学里面,或能配合美国司法机构所采取的这种根据宪法的路线”[3].制度经济学虽然通过把宪法和法律纳入经济学范围实现了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但由于未能更新研究方法。以致法律与经济的结合显得随意而松散,宪法问题也未得到充分的研究。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更新 根据研究法律制度的需要更新经济学方法的任务。是由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学派完成的。1960年科斯在《法与经济学杂志》发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提出后来被称为“科斯定律”的基本思想:如果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则权利的界定对经济效率没有影响;但事实上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因而权利的初始界定必然影响经济制度的运行的效率[4].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费用为理论基础,以财产权为逻辑起点,全面考察制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为对法律制度进行经济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更新了经济学研究方法。该学派对宪法与政治已有一些探讨,以道格拉斯。诺斯和哈罗德。德姆塞茨的分析最有代表性。 诺斯在研究制度变迁时十分注重作为基本制度规则的宪法,认为宪法的“目的是通过界定产权和强权控制的基本结构使统治者的效用最大化”[5].其目标是:建立财富与收入分配方式;为竞争界定一个保护体制;设立执法体制的框架以减少经济部门中的交易费用。诺斯指出:“离开产权,人们很难对国家作出有效的分析。”[6]他运用产权理沦研究国家,提出了“新古典国家理论”,认为国家决定产权结构,因而应对产权结构造成的经济增长、衰退或停滞负责。国家有三个特征:一是为取得收入而提供“保护”和“服务”作为交换;二是为使收入最大化而为每个不同的集团设置不同的产权;三是面对其他国家或国内潜在统治者的竞争。因而国家有双重目的,既要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总产值最大化以增加国家税收。这两个目的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对抗,就成为国家兴衰的原因。 德姆塞茨用科斯定律研究民主政治,指出:“当政治竞争的功能完好无缺时,个人对从事政治活动的偏好不再与民主制度有较大的关系”[7].但是,了解政治和候选人情况需要信息费用,投票者个人不能决定政治结果,因而不愿进行政治投资。所以民主是不完全的,其中“少数人有权力去影响政治结果”[8]。这就为政党、政治投机、利益集团和政治垄断提供了一种解释。但新制度经济学忽视法律的自身价值,把研究的侧重点放在财产法、契约法和侵权法方面,对宪法的研究显得粗略。正如美国国际开发署经济政策与制度发展问题专家诺曼。尼称尔森所说:“宪法秩序还是制度分析中关于运行改进的对策中最不清晰的一块。”[9] (三)法律经济学对宪法的经济分析 与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几乎同时出现的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直接导源于实用主义法学,其重要倾向之一就是“强调经济学”[10]。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率先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经济学课程,聘请经济学家执教。1958年,经济学家迪莱克特教授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创办《法与经济学杂志》,从而为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但是,直到70年代以前,法学家们在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领域并无很大的理论建树。 1973年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波斯纳的巨著《法律的经济分析》问世,才从根本上改变了局面,标志着法学与经济学进入了全面系统化的双向融合阶段。波斯纳的经济分析不仅包括了普通法中的财产法、契约法、侵权法和刑法,也包括了政府调节市场、商业组织与金融市场、收入与财富分配等方面的法律以及程序法,宪法和联邦制也成为经济分析的对象,从而形成了法律经济学的庞大体系。 在对宪法所作的经济分析中。波斯纳认为:“宪法解释比一般法规的解释更灵活这条原则,表明变更宪法的成本要高于变更一般法规的成本。”[11]宪法在州与联邦之间、联邦政府内部分权,是为了提高改变宪法条文的成本,而对个人权利的宪法保护与此不同,是为了增加剥夺权利的成本。在谈及普选制、代议制和分权制时,波斯纳认为,对任何群体选举权的剥夺都会引起该群体的财富向选举中实力强大的集团再分配,选举权的普及将增加财富再分配的难度;由于昂贵的信息费用使民众通过直接民主形式不可能作出明智的决策,代议制可以节省信息费用:“分权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对国家强制性权力的垄断”[12],这种垄断形式的成本可能高于其他一切垄断形式。此外,波斯纳还就经济正当程序、联邦制的经济属性、种族歧视、思想市场等宪法问题作了专章阐释,颇有新意。 以波斯纳为代表的法律经济学对宪法问题的分析虽然比新制度经济学更加具体深入,但仍谈不上全面、系统和深刻的研究。而且,波斯纳以财富最大化目标和效率价值取代宪法的其他重要价值,因而据此得出了一些错误的结论。如在种族歧视问题上,波斯纳针对著名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一案提出,法院应该要求南部各州为黑人教育提供更多经费作为保留学校种族隔离的条件。从而把种族歧视视为可以通过支付一定成本后,如何阻止它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运用其经济和政治权力损害公众?“[13] 对此,公共选择派的答案有两个:其一是从政治上回归18、19世纪的立宪主义立场。布坎南声称,自己的理论是“18、19世纪传统智慧精华部分的表达和再现[14]”。公共选择以社会契约论和个人主义为政治信条。崇尚民主、平等、自由、公平和个人权利的宪法价值观,认为宪法须适应民主的要求,民主应有宪法保障。其二是,从经济上复兴亚当。斯密倡导收支平衡的政治经济学传统,把“限权政府”的要求重点放在限制政府经济权力方面。布坎南批评凯恩斯主义把家庭肆意挥霍的愚蠢行为当作国家理财的明智之举,主张国家和家庭一样需要节俭和量入为出[15]。因此。公共选择学派主张制约政府征税、财政和货币方面的权力,实行预算平衡。 公共选择自60年代出现以来,已经产生了广泛的实践和理论影响。自70年代开始,布坎南等人亲身参与倡导、草拟和讨论宪法修改建议,展开了宪法改革运动,在部分州获得了成功。到80年代,平衡预算与限制征税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得到了里根政府持续的支持,通过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审查并被提交国会两院审议。该草案虽然于1982年秋被国会否决,但它在公众中的影响仍然长期存在。已有一些州吁请召集制宪会议,考虑限制政府的财政支出。从理论上看。新制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的宪法与政治分析乃至一般宪法学和政治学理论,都受到公共;选择的影响,正统的西方经济学家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地位。应当承认,公共选择学派对宪法价值的重视、对宪法克服政府缺陷的功能分析、对集体行动的研究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一定的实际意义。但在运用理性经济人假定和主观价值论时则走向极端,甚至把公平税赋与个人或群体脱离共同体的自由联系起来,则是不可取的。而且,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具有高度的综合交叉性,包括了财政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和宪法学等诸多学科,在内容上相互交错,并没有一个完整、系统而一致的“宪法经济学”体系。 三、挑战与回应:走向经济宪法学 经济学在宪法领域的开拓和渗透,法学对经济学方法的吸纳,已经对传统宪法学理论形成挑战。宪法学不得不面对挑战。创新理论,走向经济宪法学。 (一)宪法学对经济研究的初步尝试 有人考证,“经济宪法”问题是由德国宪法学家F.伯姆最先提出的。目前,在德国、法国、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经济宪法”已经成为学者们公认的宪法学范畴,并受到专门的研究,经济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正在形成[16]。 在我国,宪法学理论一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马克思主义对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观点就是经济的观点,对宪法的经济研究本应成为我国宪法理论的优势,但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对宪法的经济观被教条化。宪法的经济研究长期不受重视。直到1992年以后,宪法学界才对宪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恢复罢工自由等与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宪法问题进行探讨,有的学者还提出了经济宪法的概念,开始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宪政和公民权利保障[17]。这些探索显然是很有价值的,但还只是初步尝试,总的说来,表现出泛泛而论甚于深入具体思考,感性认识多于理性分析的弱点,尚未进入拓展研究领域、更新研究方法的阶段。 (二)经济宪法学:宪法学的视角转换、领域拓展和方法更新 首先,要正确估价并利用经济学与宪法学各自的相对优势。经济学面对生产、交换和分配领域内普遍存在的数量关系,成功地将数学工具运用于人类行为与制度分析,因而“获得了其他社会科学无与伦比的技术上的优势”[18]。经济学利用这种优势完善了实证分析方法。构造许多理论分析模型,因而得以向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扩张、渗透和入侵,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经济学的帝国主义”。有趣的是,“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倾向在部分法学家身上表现得比经济学家明显得多。这些法学家不仅全面采信经济学,而且以效率概念取代正义概念,试图把传统的法律概念从法学中剔除掉,波斯纳代表了这一极端。另一方面,“不少传统的法学家瞧不起分析法律的经济学家的工作,却又因之忐忑不安。他们常常还没有弄懂经济的方法就试图反驳经济方法”[19]。著名法学家德沃金代表下全面否定经济分析的另一极端,[20]他的“法律帝国”与波斯纳的“经济帝国主义”适成对照。 笔者认为,对经济学在技术与方法上的优势视而不见。简单拒绝它们对宪法的分析价值,或者全面采信经济学来替代宪法学,都是不可取的。前者可能使宪法学丧失自己的阵地,失去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后者忽视宪法价值,终将削弱宪法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节能力。因此,经济宪法学应当正视经济学在研究方法和技术上的优势,并予以吸收和采纳,使宪法学面向宪政建设、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实践,研究社会经济关系的宪法调整,摆脱单纯的条文注释和把目光盯在书面宪法上的局限性。同时,宪法作为根本法,是法律价值的集中体现,系统地确认了秩序、公正、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和人权等法律的基本价值,宪法学在对这些价值的规范研究方面具有优势。应继续拓展和深化这种研究,弘扬宪法的理想。可以说,经济宪法学就是要在坚持宪法理想的前提下,促使宪法学的视角从书面宪法向现实宪法转变。 其次,拓展宪法学的研究领域,在市场、个人与国家的动态关系中把握宪法。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市场与民主的联系,从多方面估量,乃是一个惊人的历史事实[21]。 同样,平等、自由、人权、法治既不是个人主观愿望的结果,也不是来自政府掌权者的恩赐,而是内生于市场的价值机制、竞争机制的供求规律之中。不理解市场经济与宪法的关系,就不能理解市场,也不能理解宪法。 布坎南曾把当代社会面临的挑战说成是政治和制度方面而不是经济方面的挑战,是不全面的。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的看法更为中肯,他说:“在世界上所有的政治制度中,大部分政治是经济性的,而大部分经济亦是政治性的。[22]传统宪法学理论把宪法视为公法,宪法学眼中只有政治宪法,应当说是片面的。事实上,宪法不仅授予并制约公共权利,同时也确认、保障并限制私人权利,我们只能把宪法视为一切法律的母法。 因此,在经济学把政治、宪法作为自己研究领域的同时,宪法学也应向经济方面拓展。研究市场关系、市场机制及其对宪法的影响,形成经济宪法的理论。 再次,更新宪法学的研究方法。传统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单一而片面,只讲定性分析和规范分析,忽视定量分析和实证分析,定性分析被简化为揭示宪法的阶级性,规范分析被局限于宪法条文注释,因而难以说明复杂的宪法现象。 经济宪法学应继承和发展宪法学的现有研究方法,同时采纳经济学提供的新的研究方法与技术。定性分析应从宪法多层次的属性着眼,说明宪法的经济属性以及经济属性与法律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关系,阶级性只是政治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宪法领域也存在着大量的数量关系,选举制度、个人与集体、重大利益与一般利益等等都需要进行定量分析。经济宪法学应从经济学中借鉴定量分析的方法与技巧。在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时,应摒弃简单的条文注释。在对宪法现象进行价值判断时,必须把宪法价值与市场经济的机制联系起来分析。同时。宪法具有特定的经济功能,能够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宪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运用实证分析方法来说明。实证方法不等于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思潮的势头在当代已开始衰退。但实证分析方法并不因此而丧失其运用价值。此外,经济宪法学应广泛运用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资源的稀缺性和外部效应等基本假定,引入成本收益分析;均衡分析等经济学基本方法。以及效率价值,全面研究宪法及其与经济的关系,着重考察经济制度、经济权利和经济权力等经济宪法现象。 总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必须注重宪政建设,在理论上“注重对宪法进行经济学论证或者说对经济进行宪法学论证”[23]。经济学与宪法学对各自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使它们之间的相互渗透、交叉与融合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经济宪法学的产生乃是这一历史过程的逻辑结果,是宪法学对经济学挑战的积极回应。 经济学理论论文:民族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流派、学术渊源和当代代表 内容提要:国际政治经济学是近年来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以吉尔平的分类,对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三大理论流派理论来源和近期的一些理论特点进行了论述。作者认为三大理论的分野在于:在政治与经济关系上谁是决定性的,分析的对象是国家、个人还是阶级,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本质特征是什么(是否具有内在冲突性)。文中对目前三大理论流派的主要代表性理论,如吉尔平、克岑斯坦,约瑟夫·奈、基欧汉、卡多佐、考克斯等人的理论进行了一定的介绍。 关键词:民族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 随着人类经济活动拓展到民族国家之外,经济活动的主体从个人发展到民族国家与跨国的经济和社会组织,政治与经济互动关系已经不再是民族国家之内的问题,而是一种国际的政治经济现象。对这一问题的系统研究构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 传统意义的政治经济学与国际政治经济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国际政治经济学是从一般的政治经济学中发展而来,都是力求探讨社会政治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和联系,并吸纳一般政治经济学的众多理论与研究方法。但国际政治经济学所关注范围更大,“尽管不是完全地,(但)主要是集中于国际行为体(国家、全球公司、国际组织、社会运动等等)间的活动”①。国际政治经济学又不完全拘泥于国际与国内的界限,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国家内部的政治和经济活动也可能影响到国际间的政治与经济关系,国际政治经济活动也对国家内部的政治与经济产生作用。但国际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民族国家体系内的国家等国际行为体而不是个人,因此,国际政治经济学有着不同于传统意义上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 国际政治经济学融合了经济学与政治学的众多内容,但它不是两者的简单结合,而是在两者基础上的新综合。国际政治经济学作为国际经济学与国际政治学的交叉学科,它主要是研究国际经济与政治的互动关系,但其中的政治、经济因素不同于国际政治或经济中的纯国际政治或经济因素,还包括国内的政治和经济因素,甚至是文化的因素。 当代国际政治经济学自60年代末出现后,近年来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由于这一学科的交叉性,它的理论来源的多样化,研究的角度既有宏观又有微观,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最新的发展还包括文化因素)相混合,其理论分类较为多样。但目前最为人们广泛引用的是吉尔平的分类,即:民族主义(也称重商主义、现实主义或国家主义)、自由主义(也称全球主义)和马克思主义①。作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一部分,吉尔平对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分类应该说是以国际关系理论分类为基础的,与国际关系理论主流分类相一致②,具有相对的包容性。但其自身由于研究内容不完全等同于以政治为主要特征的国际关系理论,因而这一分类也有一些自己的特点。 一、民族主义理论传统及其当代代表 1 理论渊源。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民族主义理论是诸流派中最具历史传统的理论。从政治经济学上,它可以追朔到16世纪以来的重商主义思想,在政治思想上,它源于修昔底斯、马基雅维里等人确立的政治现实主义传统(这一思想传统由于文章篇幅有限和已有很好文章论及③,这里不再赘述)。另外,韦伯的国家社会学中的许多思想也是民族主义理论重要来源之一。重商主义传统 古典重商主义是最早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进行研究的思潮和向当权者提供的政策建议。古典重商主义者如博丹、柯尔培、托马斯·孟等人的思想本质正如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所归纳的那样,是使所有经济活动服从于当权者的国家利益④。古典重商主义者吸收了如马基雅维里和霍布斯等人的思想,认为正式的权威如果不能节制自我利益的追求,其结果将是残酷的“天然状态”。因此,必须用公共权威来使个人利益转化为普遍利益⑤。古典重商主义是顺应建立现代世俗国家要求的。因而在欧洲新型民族国家初创的一百年间它得到了普遍采纳。但由于它对财富认识上的缺限和在实践中的矛盾性。到了18世纪,受亚当·斯密等人严厉批判;加之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英国成为世界最大的霸主,一时重商主义似乎失去了昔日的光采。 19世纪初前后,重商主义思想又以一种经过改造的面貌出现。汉密尔顿和李斯特是代表。两人都主要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论述贸易保护主义的必要性的。汉密尔顿把国家的经济建设与年轻美利坚的生存和发展联系在一起,强调经济活动的布局与国家的生存息息相关。为此国家必须要“拥有一切必需的供应品”①。这种“进口替代”发展战略思想的雏形不久又影响了李斯特。李斯特不仅从政治还从经济上较科学地阐述了其重商主义思想。首先他认为自由主义论点是一种静态和短视的学说,忽视了长期的和动态的比较优势和经济利益。其次,李斯特认为自由主义者漠视了国家具有不同于个人这样的经济主体的利益特殊性,国家所处的现实环境和它的历史发展程度决定了国家间的对外经济政策也不可能也不应该一致②。汉密尔顿和李斯特及其以后重商主义思想在西方学术界(主要是经济学)并不占主导地位,但在国家的决策者中却有着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后起的工业国。 经济学家维纳对重商主义这种带有强烈经济民族主义色彩的理论总结如下:财富对国家来说是实力的基础,不论为了防卫还是为了侵略;实力是国家获取财富并使之成为必要和有价值的手段;财富和实力是国家的两个根本目标,从长远看两者是统一的,但在某些时机为了长远的经济繁荣,国家有必要作出某种经济牺牲③。韦伯的国家社会学对国际政治经济民族主义理论的影响 韦伯的国家社会学中也体现了一定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尽管韦伯不否认市场的效能和社会阶级的力量,但国家在韦伯思考的政治经济关系中处于中心地位。他认为政治与经济存在着互动关系,在领土范围内合法强制手段的垄断使那些当权者具有对敌对社会力量的明显优势;所以,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既能支配市场又能控制社会阶级,而现代国家的发展依赖于相对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市场不能脱离国家而存在,国家产生于市场,经济过程又不能远离社会与政治的过程,而是两者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两者的关系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的具体结合④。韦伯的政治经济思想与以往的重商主义在两个方面是相似的,第一,认为民族主义是经济活动的推动力量,经济国际化是民族主义情绪的强化与外化;第二,把经济活动放入到一个社会和政治是某种限制性或决定性因素和环境中来分析的。另外,韦伯的“理性”现代官僚的概念对国家经济利益的决定对后来的民族主义理论微观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学民族主义理论的特点和代表。 特点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民族主义理论虽继承了16世纪以来的重商主义传统和政治现实主义传统。但当今民族主义理论的根基是已经演进的并更加系统化的国际政治的现实主义。他们认为国家对权力与财富的执着追求来源于人的政治动物本性(这一观点最早来自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摩根索在其《国家间政治》中把它作为国际权力斗争的最终决定因素)或者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哈斯是较早论证了这一点的,后来沃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将此作为国际政治结构理论基础)。因此,民族主义论者强调国际关系的动力来自于这种国家的政治动物本能或国际政治的独特结构,这也自然地反映到国家经济关系之中。所以,他们认为国际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是政治环境和政治结构决定经济关系,或更简单地说是政治决定经济。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民族主义论者是从以下三个假设来思考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第一,民族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主要行为者和分析对象。主权国家是其行为的最高判断权威;其他行为者服从于主权国家,它们之间的相互交往的基础受制于国家权威。同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也服从这一法则。第二,民族国家是权力最大化的追求者。权力对国家来说既是目的又是实现其他目的手段。这是国家的政治动物本性或国际政治结构的自助性决定的。第三,民族国家是理性。以成本 收益法则行事,但这种收益不是绝对收益而是相对收益。因此,由于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国家之间对权力与财富的追求不是平行的和相等的,民族主义者认为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关系是一种互为消长的“零和游戏”,具有相互冲突性①。此外,民族主义论者还认为国际权力分配格局是决定国际经济关系形式和状态的因素。由于民族主义论者以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的基础来思考国际经济,他们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前途大多是持悲观态度的,强调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现状维护和管理。 在民族主义理论中有两种研究角度。一种强调国际关系权力分配格局或国际政治结构是国家对外经济政策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基础,它与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理论的联系较为密切,是一种宏观的研究;其理论核心是所谓的“霸权稳定论”②。这种研究具有浓厚的实证主义和历史循环论的特点。另一种重视国内的官僚制度、政治体制、政治特征和利益分配关系对国家对外经济关系的作用,它的一些研究方法受一般政治学和行政学中的理论影响,如被称为“官僚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受到两方面理论的影响,一是韦伯的“理性”现代官僚概念,二是美国组织理论中“非理性”官僚概念③。后一种研究可称为微观研究。这两种研究并不是完全没有联系的,只是各有侧重,宏观研究中也有一定的国内政治因素作用,微观研究中也是以国际政治结构为前提的。宏观理论的主要代表有吉尔平、克拉斯纳等,微观理论的代表有克岑斯坦、艾文斯等。由于微观理论多从国内政治特点来分析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往往带有比较政治经济学成分。 代表作品 在宏观理论中,吉尔平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的《国际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堪称宏观国际政治经济学民族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在此书中,吉尔平从政治经济不平衡发展规则出发,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是一种动态的循环过程,国际权力政治的现实决定了国家间在国际政治经济竞争中总是追求“相对领先”,由于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后起的经济强国必然要利用发展起来的经济力量要求获得政治上相应的权力,而衰微的强国必然利用旧的制度权力竭力阻止新兴国家在国际政治经济上的崛起,维持其原来的政治经济特权,这种新旧势力的较量最终可能是战争,结果是建立新的权力分配格局和新国际经济体制,这种现象周而复始推动国际关系的发展④。 在微观理论中,克岑斯坦的《权力与充裕之间》是较有影响的一本书。书中通过对6个工业化国家国内结构的解释来试图弥补宏观理论过多注重国际和跨国因素而较少触及国内因素的缺限。克岑斯坦认为在面对世界经济的共同挑战中,民族国家的内部结构是产生不同反映的主要原因,离开这一因素,就不能理解国际相互依存与政治战略的关系,国际环境和国内结构共同作用决定着国家的经济对外政策,但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如霸权衰落时,国内的政治结构在决定国家的对外经济战略上显得尤为突出①。 二、自由主义理论渊源与当代代表 1 理论渊源。 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国际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经济解释。它是从经济的角度解释国家间合作可能性和必要性。它的理论主要来源于亚当·斯密开创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凯恩斯的政治经济思想。古典政治经济学 自由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鼻祖当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斯密从个人理性出发,认为以绝对成本差异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在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下将最终导致个人和社会效率的提高、福利的最大化和社会的和谐,从而增进国家的实力和国家间的和平。因此,自由贸易是人类理性的最佳选择,经济不应该受政治机器的干预②。在亚当·斯密之后,李嘉图、穆勒等人发展并改进了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首先,李嘉图以相对成本法则来代替绝对成本法则,这使自由贸易理论更适用于一般的条件,更具普遍性。其次,亚当·斯密的理论在研究方法上是哲学的和整体性的,把政治经济学放在一个道义的和历史的背景下,而李嘉图把理论注意力缩小,但使理论更具说服力,把经济问题和政治与社会问题更明显地分开并提出更为精炼的解释;虽然亚当·斯密的研究主体是个体,但李嘉图比亚当·斯密更明确地为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建立了方法论个体主义(methodologicalindividualism)的基础,使之可以应用于各种条件下的个体,如国内经济中个人、集团和国际经济中的民族国家经济,并为后来的经济学一直所沿用。 尽管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在其理论中用其自由经济理论来详细阐述国际政治经济的关系,但从其理论的内在涵义中可以看出其国际政治经济观:经济自由主义相信贸易与经济合作是和平的源泉,因为分工贸易下的国家间经济关系是一种“双赢”的游戏,并由此产生了一种国家间相互依存的互惠权利,有助于巩固国家间的合作关系,从而对国际间的政治和平与稳定起促进作用③。凯恩斯经济思想的影响 凯恩斯与马克思一样,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存在着失衡,并且这种失衡是市场力量所不能解决的,必须依靠政治力量。这不仅在国内政治经济中有着重要意义,对国际政治经济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凯恩斯又一次把“纯经济学”带回了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凯恩斯认为,优先考虑充分就业在一个开放的经济条件下,既受国际经济的影响又影响国际经济。实现充分就业方法之一是扩大出口,但各国都以扩大出口来解决就业问题就又回到了重商主义的道路。如何解决竞争与国际和平这一矛盾,凯恩斯在反思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中各国在贸易上采取“以邻为壑”政策所造成的政治经济恶果后,提出了以国际经济合作和政策协调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凯恩斯在国际经济领域中从某种意义上引入了经济宏观管理和协调的思想,他认为在无政府的国际结构下,建立类似政府在国内经济中所起作用的国际制度是在竞争中促进合作有效途径。这一思想对70年代以来的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特别是相互依存理论有着很大的影响。 2 当代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特点及其代表。 特点 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在思维上与国际关系中的理性主义思想是一致的。一般都承认国际无政府状态,但他们更重视与这一状态并存的还有有序的国际交往;强调国际关系中各国的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和共同规范对国际社会存在所具有的聚合作用和由此带来的和谐性。因为这是人的内在的理性本质使然,人的这种内在理性本质使人能按照自然的法则,在合理保存和造福自我的同时发挥其固有的群体秉性①。自由主义理论正是从经济上阐述这一思想的,其核心是比较优势法则。自由主义理论按照这一法则,认为国家间的经济交往的加深以及由此产生的相互依存关系在总体上对民族国家的“自治”有着一定的削弱作用;并且国家间经济相互交往的加深在利益上造成的“一荣俱荣、一毁俱毁”状态可以促使各国在经济竞争中寻求政策的协调,良化竞争,而不是回到重商主义的“以邻为壑”的相互残杀之中。这种协调可以用一定的制度加以保证和促进,如当今世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贸组织等。因此,自由主义者在国家与市场的矛盾关系问题上,更多地倾向于市场的力量,认为国际经济交往与相互依存关系的存在可以改造传统的权力政治特性或消融国际政治的冲突性,发展国家间的经济交往是实现世界永久和平的重要途径。这种经济决定政治或改造政治的观点是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最重要的本质。 自由主义理论也是从三个基本假设出发的。第一,个人是政治经济学分析的主要出发点和行为角色,尽管国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占重要地位,但社会经济活动的目的最终要归结到个人。第二,个人是理性的和功利(而不是权力)最大化的追求者。因为个人这种功利是主观自我满足的最高价值水平,是“两利相较取其重,两弊相较取其轻”的选择的绝对利益的增加,而不是民族主义者的相对利益的领先。第三,个体间的这种利益机会成本间的选择是促进彼此间合作的重要手段,因为这种条件下的经济交往不再是一种“你得我失”的“零和游戏”,而是一种“双赢”的互利。另外,自由主义论者尽管认为国家力量在经济生活中应越少越好,否则会干扰市场的作用和回报,但也主张国家提供某些“公共商品”来为维护市场的自由竞争创造必要的条件,或阻止市场失败②。因此,自由主义论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发展是持乐观态度。因为,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国家的利益认定不是现实主义者的权力增加,经济交往的结果是彼此经济和福利的增进,进而对国际关系的和谐有积极的作用。 自由主义理论内部在具体的研究上也有一些特点。一种是宏观的自由主义观点,强调世界经济的发展对国际政治的改造作用。在宏观理论中有极端主义的观点,认为民族国家在世界经济一体过程中已经让位于市场,国家主权受到了一些巨治结构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中正在逐步过时,并将其权力转让给更能适应新的国际环境的跨国组织,声称技术和市场的发展使经济消融政治已不可避免①。但更占主流的是吸收国际政治现实主义思想的相互依存理论。另一种是微观理论,它把研究的侧重点放在了国际经济关系对国内政治的改造上,注重世界经济相互依存关系的发展对国家内部政治关系的作用上。这种研究也同样具有一定的比较政治经济研究的色彩。但与宏观理论(应该说宏观理论中也有对国内政治的分析,但研究的重点是国际政治特征)相比,影响力较小。 自由主义理论与其他两个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不同的是,它更多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而不象民族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主要以历史—哲学的研究方法为主。 主要代表著作 自由主义理论最有影响的理论是相互依存理论。这一领域进行最早研究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库珀。他于60年代末所写的《相互依存的经济学:大西洋共同体的经济政策》是依存理论最早作品,并使相互依存这一概念普及化。库珀在此书中认为技术进步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国际经济的条件,更重要的是,传统的比较成本的差异似乎正在消失,贸易利益明显地来自竞争优势;而且全球经济一体化可能阻止了世界市场的均衡,在常规的周期内,未来的国际收支不平衡较之以往可能更加频繁,而且规模更大,鉴于此,库珀采纳了凯恩斯的经济合作思想,提出国际政策协调是在依存世界中唯一能实现各国经济目标的途径,重商主义既会引发失败的竞争又为目前的国际制度所限制②。但他和凯恩斯一样,较少考量国际政治条件是否能促进还是阻碍国际协调,只是假设各国领导应从功利“理性”出发摒弃自私政策,进行政策的协调。 约瑟夫·奈和罗伯特·基欧汉在70年代中期推出的《权力与相互依存》是相互依存理论中最具影响作品之一。他们认为当今世界相互依存的现实已经使长期占统治地位的现实主义解释部分失效,应该用一种新的、更全面的理论来补充或替代现实主义理论。这一理论就是他们称之为“复杂相互依存理论”的理论。这是带有现实主义色彩的自由主义理论,但却深入地分析了相互依存的现实对国际权力政治的改造。在书中,奈和基欧汉认为现实主义理论的三大假设在相互依存的条件下已经不再绝对化了。因此,在相互依存的条件下,传统的一元化领导不可能有效,需要国家间多层次政策协调,使各国特别是弱国都认同国际制度的合法性③。奈与基欧汉此书可以说是自由主义理论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对后来的相互依存理论研究起了极大的影响。但它也存在这两个方面的不足。第一,南北关系中的合作基本涉及很少;第二,国际制度的建立和维护论述不够充分。80年代中期由基欧汉所写的《霸权之后》,就是对国际制度的建立和维护进行进一步深入论证的专著。此书是较典型地采用科学研究方法,用博奕理论论证了自私者之间从理性出发也可以在竞争中的进行合作,并认为合作的程度取决于制度的功能①。同样这一著作对南北关系也关注很少。 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及其当代的研究 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治经济学观。 以政治经济学对国际关系进行研究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研究的基本方法,这一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尽管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一些观点上有所不同,但唯物史观作为这一流派研究的理论指南并没有很大的变化,而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分析得出的一些重要结论如剩余价值理论也一直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学研究中重要基础。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的理论 尽管马克思没有对国际层面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进行过系统的表述,但他的思想中也具有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成分。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对剩余价值的无限制追求,其造成的社会政治结果是:社会再生产的不断破坏和贫困人口的加剧。另外,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也是外向扩展性的,随着商品和资本的输出,资本主义在改造世界面貌的同时也带来了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不对称的依赖关系和全球性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统治,并且促进了世界性的阶级联系和发展了世界性阶级对抗的政治结构,这种阶级结构关系使马克思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以推翻资本主义,而且这种革命的物质条件也在资本主义发展中准备好了。 列宁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列宁的政治经济学观应该是一种真正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它是在马克思的理论基础上并结合了当时世界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现状建立起来的,其中吸收了罗莎·卢森堡、希法亭和布哈林等人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观。列宁的理论集中地体现在《帝国主义论》这部著作中。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列宁从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五大政治经济特征出发论证了其对外政治经济扩张的必然性,认为由于资本主义各国在世界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它们在国际上或暂时进行妥协或进行争夺经济资源的战争;无产阶级可以在战争中从最薄弱的资本主义环节夺权,进而实现世界性革命的成功。因为资本主义社会这时不论从政治上、经济上还是社会生活中已经腐朽和没落。列宁的理论在很长时期一直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政治经济研究的主导理论。 2 战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②。 特点 当代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尽管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一些问题上存在着不同见解,但在一些最基本的观点上仍然与经典作家保持着一致。如:认为资本主义创造了财富的两极分化,并且否认个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必然的导致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样自由主义的观点,相信资本主义体系作为一个具有内在冲突的体系应该也必然地要被社会主义所取代。因此,尽管在革命的道路和方式问题上有一定的分歧,但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否定旧制度或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合理性,要改造这一体系,建立新体系的革命性没有变化。从具体上讲,战后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在以下几点体现自己的特色: 第一,大多数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学者仍然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在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问题上,占主导地位仍是经济决定政治。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上,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本质决定了资本的扩张性和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格局,这种经济格局又决定着世界的政治面貌。第二,马克思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认为政治经济学的主体和分析单位是阶级,或者资本和劳动。中心与外围的世界经济结构划分就表现了国际阶级划分色彩。第三,他们认为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阶级的行为是为了本阶级物质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第四,由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本质决定了在世界范围内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不可能是一种和谐的关系,而且在经济成果上必然“你得我失”,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是“零和”的①。 战后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集中反映在三个领域:一是对第三世界的贫困和持续不发达的研究;二是对全球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的研究;三是对不断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工人运动命运的研究②。第一方面是以“依附理论”为主要特征,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既有第三世界的一些学者,也有一些西方的持马克思主义观政治经济学学者;第二方面是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理论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葛兰西学派”为代表。第三方面的内容主要是对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工人的权利和对资本流动的反应与斗争策略的研究。最后这一内容的研究不如前二个方面研究有世界范围的影响(所以下面不做介绍)。战后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基本上是以宏观为主,除“依附理论”和西方工人运动研究中有些对具体国家和地区的个案研究外,绝大多数都是侧重整体研究。 代表性观点 西方发达国家资本输出并没有导致不发达国家工业化程度的加快,是“依附理论”研究的起点。1957年保罗·巴兰在其《增长政治经济学》中首先提出这一问题,并认为:资本从亚非拉地区榨取剩余价值后,并没有把剩余价值用于开发第三世界,而是返回到发达国家,从而造成这些地区的发展停滞③。在这位“依附论之父”的观点基础上,其他学者后来进一步提出各种“依附理论”④。其中现在较有影响是卡多佐的理论。70年代起,随着一些第三世界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针对这一现象,卡多佐认为:在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所谓的“历史结构”条件时,即外来资本、本国资本和本国的政治统治处于一种相互有利的关系状态下,外来资本引入可能导致资本主义的发展,但这种发展不同于早期的资本主义发展过程,而是一种联系性的依附发展(associated depen dentdevelopment)①。 “世界体系论”关注的是世界范围内政治经济结构。除沃勒斯坦外②,蔡斯 邓也是“世界体系论”有影响的学者,他认为:世界体系是由两个互补的亚体系(世界经济体系和以军事力量平衡为特征的政治体系)所构成,尽管经济体系对政治体系有着决定性影响,但政治体系为世界市场提供了政治背景,主要国家间的均势阻止了单一国家拥有压倒优势的政治权威来改变国际生产和交换,而资本的积累过程是导致国际政治体系长期力量平衡的关键,尽管经济不平衡发展有时有利于一些国家,但长期而言这种优势是暂时的,因为技术的全球扩散给其他国家提供了新的机会,这样经济动力防止了一个国家成为永久的世界帝国,从而维护了具有竞争关系的国际体系③。 在“葛兰西学派”中,罗伯特·考克斯是一位较有影响的代表。他的《生产、权力与世界秩序》和“社会力量、国家与世界秩序”等论著都常为有关国际政治和国际政治经济学论著所引用。考克斯的国际政治经济思维在很大程度上是受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先驱———葛兰西理论的影响。葛兰西对民族社会构成(尤其是对意大利)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和市民社会(实质是政治经济学)分析和对领导权(hegemony霸权)基础的分析都被考克斯等人引申到国际领域中④。考克斯认为:历史结构是行为框架,特定的历史结构是由不同的思想、物质和制度三种力量组合而成,这三种力量相互作用影响着社会集团的行为,决定着国家的结构和世界秩序;并且社会力量、国家与世界秩序也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世界霸权是一种世界秩序的相对稳定状态,它是建立在物质力量,普遍的公众对世界秩序的意念和一整套制度三者内在结合基础上的⑤。 经济学理论论文:西方主流白痴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迟暮 西方主流白痴经济学理论源远流长,笔者尝试从中华文化的“整体协调”角度,并结合中国的经济现实来重新解读之。笔者所指称的西方主流经济学不限于一个时代,包括被西方主流思想目为“极端和激进学派”之外的、一切曾经在西方占据过主流地位的经济理论样式,这些理论在本质上都是从“个人至上”的角度和不变的精英主义立场出发的。 一、 经济发展过程的资源基础 迄今为止,所以经济发展过程的历史,都是对自然资源利用规模扩大的历史。而且可以预料,在“物质不灭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被有效突破之前,那么以后的经济发展过程仍然是资源利用规模扩大和资源耗竭速度加快的过程。 迄今为止,经济发展对资源利用,还停留在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大规模利用上。1995年,世界能源消耗的97.5%依赖矿物能源。中国的可再生资源利用的比例要高出一倍多,但是也只有5.9%的水平,1996年中国工业产值的71.3%是来自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加工和利用。1995年,西方七国总人口为6.73亿,消耗能源59.96亿吨标准煤,以占世界11.77%的人口消耗世界能源消耗量的51.16%。这一年中国的消费总量为13亿吨,人均能源消费量1083公斤,约为世界平均水平2055公斤的一半;其中以美国人均能源消耗11312公斤,加拿大10913公斤最为突出。 在当今世界上,一国对资源利用的水平越高,人均消耗的资源数量越巨大,则其经济发展水平也就越高;反之,对资源利用数量越少,其经济发展水平就越低,人民生活水准就贫穷。1995年,中国人均消耗能源按标准煤计算为1055公斤,美国的相应数字是11312公斤,与此相对应中国就穷而美国是世界头号富国。如果以中国庞大的人口达到美加两国的水平,则相当于中国的能源消费总量超过原来数量的十倍达到130亿吨以上,该年度世界能源总供应量117亿吨不够中国一个国家之用。富裕和现代化不是不需要资源支持的,也不是中国精英主义者所宣称的---是“优良制度”的结果和巧妇的“无米之炊”。 二、 西方主流经济学在中国的迟暮 自从“边际革命”开始,西方主流经济学日益脱离经济资源的加工利用和分配过程,日益成为一种经济数据的解释学,所关注的中心话题是诸如多和少、增加和减少、总量和增量等等。虽然把资源稀缺性作为一个分析前提,但是完全忽略稀缺资源的经济流转过程,尤其是谁能获得和依据什么获得稀缺资源,使自身欲望先于其他人得到满足这个关键问题。 发展到今天,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所谓“科学性”日益被证伪,其作为精英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却日益彰显。当代所有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如环境生态、人口压力、资源枯竭、贫富分化等等,都无缘进入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视野,不能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重点研究对象。因为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深入分析和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足以颠覆西方主流经济学大厦的基础。 中国人均资源短缺,人口分布密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压力大,资源分配的部分倾斜就足以导致对弱势阶层基本的生存条件的破坏,因此西方白痴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经济现实面前尤其经不起检验。目前中国的三农问题,实质上就是中国“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最集中的体现,这个问题的解决只有在“整体协调”的层面上来解决,没有任何修修补补的局部措施能够奏效,这在西方“个人至上”的精英主义经济学立场上没有任何可行的解决方案。 下面试图解读中国精英主义经济学宣传家们的一些理论基石: 1、 “经济人”在现实中的存在范围 西方主流经济学在流转过程中,却日益表面化,甚至是诉诸常识和感觉。例如作为西方经济学分析的基石“经济人假定”,中国高人就把资本家追逐利润与小孩子吃奶的欲望放在一起做类比,把基于人的自然属性的本能和从属于社会属性的经济人假说蓄意混淆起来,为资本家的行为方式寻找普遍意义的注解。正是在这样的本质问题上,暴露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的心虚和反人道本质,因为正当的行为和正义的事业是不需要借口和遁词的。 在社会现实中,最适合成为经济人的是学校里的学生,因为每个学生都面临在一个竞争的社会里寻找自己位置的问题,学习已经被界说和接受为个人在社会上立足的唯一途径,因此学习显然就是为了将来的个人利益的投资,因此学习对学生而言,即使不是唯一的经济人目标也会是最重要的经济人选择目标。而且学习具有天然的平等适合于个人努力的性质,不受工艺分工和等级关系的制约,具备最理想的经济人成立条件。因此经济人假说下的学生学习应该都是竭尽所能地努力,为将来在社会上扬名立万、追利逐益做铺垫。但是实际中学生努力学习的比例甚至称不上很高,这只有一个原因:即学生在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式时是违反经济人假定的。因为在实际上,每一个人都是“协调人”,即个人的行为除了基于经济利益(理性)之外,还要为许多非经济目标所制约。一个学生可能乐于花时间去享受恋爱的滋味,或者是按照目前生活比较舒服的某种方式来处理生活和学习的关系,学习目标在许多目标中既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学生的行为方式最终就是在多个目标的相互协调和中和的实践结果。 在西方经济生活的实际中,真正的经济人只有在资本主义兴起时代,当时的资本家阶层是比较接近所谓的经济人假定的;在今天的世界上,只有那些巨型跨国公司才是符合经济人假说的法律实体。经济人从来不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假说,以后也一样永远不会有改变,把个人原子化或机械化的努力过程在西方持续了接近300年,到今天也仍然没有取得决定性的成效,恐怕永远都不会取得完全成功。 2、 竞争和市场带来效率的谎言 竞争和市场能够带来效率,最终能够使蛋糕做大,注重效率在结果上有利于所有人,从而具有结果公平的性质。竞争和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被认为是私有产权的绝对化,所以其等价命题是私有制将最后有利于所有人,从而把私有制作为追求“结果公平”的不可动摇的过程和手段,过程和手段高于结果,这就是西方白痴经济学理论的逻辑。 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反面例证,精英们乐于证明公有制是如何不利于市场和竞争规律发挥作用,从而不利于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在白痴经济学理论那里,中国产品几十年一贯制就是技术落后,缺乏技术进步动力的结果,而不与低水平的消费尚未被充分满足的现实发生联系;要求产品高档和现代化不是出于精英阶层的消费主义而是全民(包括穷人)的需要,在精英主义者那里,根据理论需要穷人永远是做白日梦好高务远的阶层,不满足“人是理性的”这个基本经济学前提(林毅夫),不知道自己的需要将如何被满足而只知道越先进越好,这与精英阶层的消费理念完全一致,而不是从自己的生活现实出发选择“有比无好”。中国人均产品量少生活水平低,经济学精英们说唯一的原因是企业效率不高,而完全不与中国经济底子薄和人均资源少的现实发生联系。 3、 个人激励决定作用的谎言 在西方白痴经济学理论家那里,唯一重要的激励手段就是与其劳动相对应的报酬,除此以外,再也没有任何可以整合社会前进的价值了。但是与精英主义者断言的完全相反,最近中国20年的观念变化和严重的社会行为失范,恰恰证明了一个真理---在实际中没有道德自觉精神的个人是无法予以有效管理的。 与此相联系,现代的知识精英愿意把科学文化知识说成是唯一重要的东西,是求生谋职和回馈社会的基础。实际上知识如何任用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可以正用也可以反用,可以为善也可以用来为恶,驾御知识任用方向的只能是个人的主动选择。由于一个人的创造力有限,同时他的破坏力却要高出数倍甚至十百倍,而完全监督一个人的行动往往十个人还不一定管用,因此社会监督并没有一个在低成本上实现的方法,无论是民主还是法制都没有低成本实现方法,所以个人行为不能不主要归结于个人的自主选择,道德的重要性是无可替代的。 管理的一个铁律是:必须要取得多数人的主动认同。否则管理是无法进行下去的,因为成本因素就足以使管理目标落空。个人的报酬只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基本要求,物质激励措施在利益关系互为消长的前提下不仅难以确立合适的尺度,而且也完全不能保证个人对管理目标的认同,认同的建立决不是一个激励措施所能够解决的,而是需要在利益格局上进行真诚的协调和让步。无限制地高估激励作用最终是服务于一个理论目标就是---抨击集体主义精神,为私有化正名和开道。中国革命艰难困苦的成功历程,恰恰说明了物质激励因素作用的荒谬和局限性,最后革命的结果就是---以被物质充分激励的精英阶层的彻底垮台而告终,中国的精英阶层理应从这样的历史经验中吸取教训,而不是试图忘记血的教训或者想方设法丑化之,最理想的状况是精英阶层自己认识到:“批判的武器”比“武器的批判”好。因此在优势还没有用完的时候,就应该开始注意避免“武器的批判”这样一种结局,学会并真诚地与弱势阶层做好利益协调,向弱势阶层的基本生存利益让步就是向精英阶层自己的长远利益让步。 三、 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热门人:以北大林毅夫博士为中心 林毅夫先生在台湾长大,在美国芝家哥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在北大任教授。据称“可能是在国际经济学界最知名的中国经济学家”,据称“他至今仍十分推崇芝家哥大学的经济学研究方法”。 1、 所谓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理论 在垄断价格的盘剥之下,打破技术垄断的价值有多大?技术能力仅仅靠购买专利就能够获得?开发的投入与技术能力的形成,加上垄断价格被打破的价值几何? “如果从成本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技术变迁靠引进技术与靠发明来做,成本是根本不能比较的。引进技术最贵的方式就是买专利,所要付的成本也不过是原来人家发明成本的三分之一,而且我们买了专利,一定是成功的专利才买。这样算起来的话,如果靠引进技术来取得技术变迁的话,这个成本与自己做RND来比的话,连百分之一都不到。”“假定说我们人均收入达到美国的一半,美国对我们非常的警惕,那么美国不愿意把他们最先进的技术转移给我们。到那时候的话,我们人均收入美国的一半,我们的经济规模是美国的2.5倍,假如说美国拿出2%的国民生产总值来搞RND的话,我们也拿出我们自己国民生产总值的2%来搞RND的话,我们RND的规模是他的2.5倍。你创新的速度就快,到那时候我们技术创新的速度比他还快。”按照林毅夫博士的说法,今天的美国还是相当情愿地把技术转让给中国的,而不是在执行技术封锁政策。另外不知道西方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是靠什么支撑的,如果是靠技术支撑的话,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傻到培养竞争者,以至于丧失垄断地位、垄断价格和垄断利润。要西方企业发扬雷锋精神大概需要林毅夫博士改行去当牧师,到西方去传经送宝。建议林博士还是不要呆在北大,去西方的神学机构供职比较好,这样才能够造就“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条件。 “关于技术变迁研究,我的两个贡献是:(1)对拉坦--速水假设做了扩展,证明了诱导技术变迁的主要动因是要素的相对边际生产率,由于要素的边际生产率不受要素市场的影响,因此即使是在要素市场受到限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和其它发展中国家,技术变迁的方向仍然会受到资源相对稀缺程度变化的诱导,这一工作大大扩展了诱发性制度变迁假说所适用的范围。(2)在资源禀赋决定的技术变迁理论中引入市场规模,即当技术类型相同时,技术变迁将首先发生在市场规模比较大的技术中,这是因为如果一个技术的市场规模比较大,那么技术创新的收益也就比较大,这就会使更多的资源被用于该项技术的研究,因而这项技术的创新概率和速度也就比较大。”根据中国的市场规模,按照林毅夫博士的估计,不知道还有没有发展技术的必要空间。不过我个人还是非常赞同林博士的这一高见,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所以劳动力节约型技术不能占据优先发展地位;中国人均资源短缺,所以中国应该优先发展资源节约型技术;中国资源分配应该首先向多数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倾斜,高档消费品不能在社会生产资源分配中占据优先地位。 “一个就是各种投入要素的积累。比如说劳动力的增加,自然资源的增加,资本的增加。如果这些能增加的话,经济就能增加。当然我们知道,土地一般是不能增加的,不像十八世纪、十九世纪,如果觉得土地太少,还可以到国外拿个殖民地,现在是不行的。再就是劳动力会增加,但是受到人口增加的限制,所以劳动力增加的速度也是比较慢的。一般来讲,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能不能快的因素,最重要看资本积累速度是不是快。这是第一点。第二个,如果你有同样的土地,同样的劳动力,同样的资本,如果你能够改变生产结构,把这些要素从一个生产率比较低的部门转移到生产率比较高的部门的话,那这样经济也可以增长,所以第二个是经济结构转移。第三个是技术变迁、技术创新。同样的劳动力,同样的资本,同样的生产结构,假如我能用比较好的生产技术的话,那么经济增长的速度也会比较快。所以,我们要看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潜力,其实只要看这三方面。但这三方面当中,最重要是技术创新。因为如果技术不创新的话。我们读经济的人都知道,技术不创新的话,不断积累资本就会面临所谓边际效益递减。在这样的状况下,到了一个程度,以后你即使增加资本也不能增加生产,也不能增加产出。所以,这样的状况下,积累的积极性就很低,资本增加的速度就很慢。 资本增加的速度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技术变迁的速度。同样的情形也在生产结构中。假如说技术不变化的话,就不会有新的产业部门,而且在同一个产业部门里面,也就不会有生产力比较高的环节。要看一个国家产业结构变迁的可能性,其实主要看技术变迁速度是不是快。归结起来,如果我们要了解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潜力,最重要的就是看这个国家技术变迁,技术创新的潜力有多大。”因为已经遇到资源短缺,已经是土地报酬下降而且农业成本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林毅夫博士的高见,中国农民是不是还有必要继续种田。 “所谓比较优势发展战略是指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具有自己的比较优势(资源上的或经济上的),借助于发展这种优势,就可以追求到一种持续、稳定、快速的经济发展。日本、亚洲‘四小龙’等经济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采用的就是这种战略。我国近10年来的改革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是因为在产业发展上较好利用了我们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劳动力。他说,改革与曾推行多年的‘赶超战略’相配套的宏观运行机制,使我们的经济发展能够尽快进入充分利用比较资源优势的良性循环,应该成为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世界市场的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永远不会供过于求,或者说在中国劳动力充分转移之前是不会破坏市场均衡条件的,否则的话供应的增加会导致收益的实际下降,因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需求弹性并不高。林博士是依据什么断定这一前提可以成立,现实的情形是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一头撞上了“西墙”,受到西方国家非常不公正的“反补贴”和“反倾销”管制。而且西方发达国家早就声称劳动密集型产品是所谓的“敏感型产品”,认为对国内就业冲击很大,与西方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充分就业---相冲突,早就签署了诸如“多种纤维协定”之类的戒律,对中国最具有竞争力的纺织品和服装进行出口数量限制,又不知林毅夫博士有什么样的高招能够解决这样的问题,使得“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得以执行下去。 “林毅夫指出,近年来我国农村改革陷入停滞状态,农业上问题丛生,农民负担十分沉重。他认为要解决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特别是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差距越拉越大的问题,必须既有利于东部发达地区的发展,又不能增加国家的负担,用多给不发达地区补贴和把发达地区的财力转移到不发达地区的办法都不合适,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他认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后,其比较优势及其产业结构随着资金积累和劳动力价格的提高而发生变化。有了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这个地区就会将它的部分产品市场让给其它地区,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东部资金、技术相对丰富,重点发展资金较密集的产业;中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重点发展农业;西部自然资源相对丰富,重点发展矿业、畜牧业。东部缺地,粮食生产成本高,有了统一市场,自然会增加对中部地区的粮食需求,粮食价格就会上升,使中部农民得到增产增收的好处;东部地区经济越发达,对西部资源的需求就会越大,随着资源产品的价格上升,西部地区人民的收入也会上升。这样一来,东部的发展将成为中西部发展的动力,东部和中西部可以在统一市场中共同发展。”因为中国农业成本高居不下,根据林毅夫博士的推演,这是需要贸易保护的条件下的一种发展前景,但是林毅夫博士实际上是坚决主张自由贸易以便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的,林博士的铺子既出售“无坚莫陷”之矛,又能提供“物莫能陷”之盾,实在是了不起。 2、 农业问题是劳动投入不足? 根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劳动力过剩的经济学意义是劳动的边际产出为零。中国在1978年农村人口已经突破8亿出现严重的劳动力过剩,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知道林毅夫博士是凭什么断定有效劳动投入的增加,是农业产出增加的决定性原因的。 “传统的农业合作社理论认为集体生产中社员得到的激励很高;而经验观察则表明,改革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很低,我认为这是由于传统模型忽略了集体生产中对劳动监督的必要性和监督的成本。在《中国农业家庭责任制改革的理论与经验研究》一文中,我把劳动监督和监督成本引入了模型中,发现在生产队中,社员劳动的积极性同监督的准确程度和监督的难易程度密切相关,监督越准确、越容易,则社员劳动的积极性就越高。而在农业生产中,由于对劳动的监督非常困难,监督的准确程度很低,结果当时的分配制度实际上导致了平均主义,因而对劳动的激励低下,从而扼杀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导致了传统农村经济体制的低效率。因此,要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与农业生产过程相适应的生产机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越性在于农民为自己生产,因而生产的积极性也就高。进而我用经验资料检验了上述理论模型,经验结果与理论预期基本一致。” 在时代不到30年的时间里,中国农民在列祖列宗留下2亿亩梯田的基础上,又新修了2亿亩梯田,并使中国耕地的灌溉比例提高到40%,修整了近20万公里的堤防,使得中国农业抵抗水旱灾害的能力大为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出现根本进步,并一举扭转了在历史上延续了近800年的“南粮北运”态势。1950年之前的50年,中国处在大江大河下游的大城市都被淹过,哈尔滨于1923年被淹,天津于1939年,武汉南京于1931年,广州于1915年;而1950年之后的50年,所有的大城市都没有被淹过。黄河在公元前602年至1938年的2540年间,溃口的年份有1590次,改道26次,平均而言是“五年三溃口,百年一改道”,而1950年之后已经有50年没有溃口了,根据西方白痴经济学理论生发出来的“林氏理论”,这样的成就竟然是中国亿万农民在毫无积极性和消极怠工的条件下取得的。 “1958年公社化以后,社员退社的自由被剥夺,结果社员无法惩罚他人的偷懒行为,‘自我实施’的合约不能得以维持,导致劳动积极性下降,生产率大幅度滑坡,由此造成了这次危机。”根据林氏理论,只要是不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就永远不会发生饥荒。可是根据历史记载,自公元前206年至1949年的2155年间,中国发生过比较大的水灾1096次,比较大的旱灾1056次,都是平均两年一次,其中1786-1788年的特大旱灾,在旱灾的中心地带人口饿死比例高达80%,由于没有统计数字,详细的饿死人数永远都不可能清楚,在各地的地方志中,“饿死者相望于道”的记载,少的也有十多条,而且越到北方地区这样的记载就越多,根据林氏理论哪个时代的农民积极性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他们的收益与自己的劳动成果是完全挂钩的---在缴完地租和国家税负之后完全归自己。在1949年之前,不要说饥荒的年景不要说穷乡僻壤,就是诨名“十里洋场”的上海这样的现代化都市,哪一年没有“路倒”哪一年不饿死人。 中国处于季风气候的控制下,水旱灾害比较频繁,分散的小农无法集结足够的力量来应付和改善这样的自然条件,只有以集体的力量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在时代的农业体制下,农民被严密地组织起来,能够实现力量动员来进行大规模地改善农业条件的努力,而且在集体经济条件下,在工程需要的利益协调和成本分摊上也相对容易得多,实现管理目标得成本也极为低下,这才是中国农业条件改善在30年内超过3000年积累成就的根本原因。 人们常常说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但是在精英主义的有色眼镜之下,才是真的没有什么事实可言。不过妖魔化社会主义的成就,明显是呼应了“历史终结”的著名论断,与“新自由主义”思想保持了一致,根据实用主义“流行就是真理”的理论,“林氏理论”明显也具备成为真理的条件,但是那是西方的真理与中国人没有关系。 3、 监督困难是制度不良所致? 如果仅仅因为监督困难就断言管理制度需要变更,那么除了小国寡民的时代,就不可能再有任何应该存在的经济制度了,精英主义制度尤其如此。 林毅夫博士说道“关于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我认为,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和周期性,对农业劳动的监督十分困难,一个农业合作社或公社的成功,只能依靠社员间达成一种‘自我实施’的协议,在此协议下,每个成员承诺提供同他为自己劳动时一样大的努力,但这种自我实施的合约只有在重复博弈的情形下才能维持,而一个合作社的性质是重复性博弈还是一次性博弈,取决于社员是否拥有退社自由,1958年公社化以后,社员退社的自由被剥夺,结果社员无法惩罚他人的偷懒行为,‘自我实施’的合约不能得以维持,导致劳动积极性下降,生产率大幅度滑坡,由此造成了这次危机。” 根据笔者所见到的资料,日本企业中比较具有敬业精神的员工大约不到1/3,另外有1/3的员工能够在管理之下顺利完成作业任务,另外还有1/3的人是始终比较消极的。这样的企业就已经是非常好和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根据林毅夫博士的说法,中国农民是基于“绝对公平”原则才能组织的,否则他们必定会因为“无法惩罚他人的偷懒行为,‘自我实施’的合约不能得以维持,导致劳动积极性下降,生产率大幅度滑坡”,最后必定要恶性发展到粮食极度短缺并大量饿死的地步。 “传统的农业合作社理论认为集体生产中社员得到的激励很高;而经验观察则表明,改革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很低,我认为这是由于传统模型忽略了集体生产中对劳动监督的必要性和监督的成本。在《中国农业家庭责任制改革的理论与经验研究》一文中,我把劳动监督和监督成本引入了模型中,发现在生产队中,社员劳动的积极性同监督的准确程度和监督的难易程度密切相关,监督越准确、越容易,则社员劳动的积极性就越高。而,结果当时的分配制度实际上导致了平均主义,因而对劳动的激励低下,从而扼杀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导致了传统农村经济体制的低效率。因此,要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与农业生产过程相适应的生产机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越性在于农民为自己生产,因而生产的积极性也就高。进而我用经验资料检验了上述理论模型,经验结果与理论预期基本一致。”如果“在农业生产中,由于对劳动的监督非常困难,监督的准确程度很低”,那么世界还有什么行业监督是不困难的,从而监督的准确程度是很高的?农业劳动监督需要成本,那么在什么行业的监督成本和效率能够更好?林毅夫博士能够随心所欲地得出和证明这样的结论,试问天下还有什么结论是林博士不能证明的! 作为社会学上一个公认的结论,农村社员由于长期共处在一个稳定的社区环境里,个体比较注重以长期考虑来调节自己的行为,非常注重自己在乡里的声誉,在调节相互关系时,无经济成本的舆论监督对个人行为的约束是最为有效的。只有在远离这样的社区条件下,人们的行为才开始脱离自律,转而以他律为主要约束条件。这是在城市和工商业机构的个人行为模式,与农村社区个体行为模式构成根本区别的主要原因所在,在城市和工商业机构里,人们开始主要依赖法律和契约来调整相互关系,舆论调节的作用下降,管理和监督的成本急剧上升。 4、 西方白痴经济学中国人的主要特征 作为一个具有一般意义的特点,中国对西方白痴经济学的信奉者,都是自觉和不自觉的精英主义者。在学术特征上主要表现是:对欧美日的了解远远多于对中国的了解,对纯粹理论的兴趣远远多于对经济现实的兴趣,对理论上能够自圆其说比对照现实应用来检验更为看重。总而言之,承接了西方主流右派意识形态工作者的一切优点和长处,唯一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有说服力的说法”,为精英主义化的制度建立和维护其稳定而“忘我”工作。经济学方面的精英主义制度宣传家按照明显的梯度理论分布,在国内的高人主要是抨击“旧体制障碍”,香港高人张五常直接指斥“公有制不行”,海外的魏京生之流则直接诉求“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不行”。 这些人精英主义经济学宣传家不是经济学家,而是精英主义意识形态工作者。因为中国人对“成名成家”有非常高的标准,能够在人类智慧发展历程中占据一席之地的,才能称为“家”;在时代提出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三条标准,“家”成为代表理智与良知相统一的一个指标,是对知识精英摆脱精英主义惯性倾向平民主义的奖掖,从而具有褒扬和接纳的双重涵义。 美国白人民兵小布什称中国是“竞争对手”,人人都清楚最理想的对手是越愚蠢越好。林毅夫博士在西方极受欢迎,号称是“在中国以外最著名的中国经济学家”,此外林毅夫先生主持的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也非常受美国有关机构的青睐,“目前,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美国商会等海外民间机构相继给予中心资助,一些国内企业也提出了捐赠意愿。林毅夫为筹集资金及招揽人才做了很多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筹得资金近百万美元。”根据西方人的说法,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美国相关机构当然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欣赏原产台湾的高人林博士。 只有糊涂的失败者,绝对没有糊涂的成功者,成功者作为一个共有的特点是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计划性。林毅夫博士非常清楚“如果我留在国外,充其量会成为一名教授、学院派学者,而在国内却可能成为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产生影响的人物,并有机会成为世界级的经济学大师。”“但是作为一个学者,从影响层面来说,我想在北京大学影响会大得多。”林毅夫的能耐不是没有代价的,不过不由他本人来承受而已。至于说到“有机会成为世界级的经济学大师”,我个人的想法是中国一定会产生那种人,中华学术的复兴也一定能够为全人类做出应有的贡献,并在人类智慧发展历程中占据相应的地位,但是我决不相信这样的大师级人物会在“炒别人的剩饭”过程中产生,“炒别人剩饭”的人永远只能是二流的匠人,是可能成为大宗师的。 四、 中国在西方经济思想指导下的发展过程回顾 在最近20年内,中国的发展战略指定和经济活动进行,基本上是在西方经济学思想指导下完成的。对这个过程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简单回顾,能够获得一些有益的启迪。 1、 资源报酬递减所发生成本如何摊平 中国农业以7%的耕地养活22%的人口,在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下,中国达到世界人均粮食产量水平的成本,必定高出世界平均水平。40%的灌溉耕地生产70%的粮食,40%的灌溉比例高于一切非干旱地带的国家,这只是增加土地生产力的成本之一,化肥的大量使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显然也是成本之一。 由于人均资源的短缺,资源开发的成本也一定会高出世界平均水平,中国石油开采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40%以上,比中东高出5倍。中国铁矿石95%以上是贫铁矿,而且伴生共生矿多,选冶成本高企。 如果不使用中国的资源,改而进口,那么世界资源市场的供求平衡关系迅速被打破,在价格急剧上升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在没有垄断地位的情况下,如果进行成本顺利转嫁?还有资源长距离输送成本如何在竞争性价格中被补偿? 所有的精英主义经济学宣传家们,都对此一根本问题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2、 工业技术的边缘化 中国工业无法获取正常利润,低水平重复是一种典型的技术边缘化的生存状态,与依托技术垄断形成的市场优势地位的西方跨国公司形成鲜明的对比。对于中国企业在边缘化生存状态下的处境,精英主义制度宣传家们,一贯是予以极度蔑视加极度污蔑,并以此作为制度不行的证据。 在边缘化状态下生存的企业,是无法实现工业化的社会目标的,因为这样的企业其产品在市场上既不可能获得垄断利润,甚至不可能获得剪刀差,只能在“低成本运营方式”中苦苦挣扎。笔者曾经反复指出,“低成本运营方式”是中华文化的三大思想渊源之一,正因为确有如此根据,那些精英主义制度宣传家反而底气十足地宣称,是“中华落后文化”妨碍了企业经营思想的进步,而不是中国企业被人为推进“低成本运营方式”的困境,这种倒果为因的研究方法是精英主义者的主要法宝之一。 我国国有企业建立明显带有“备战备荒”年代的深刻烙印,是基于“有比没有好”“分散比集中生存能力强”的战备观念下的产物。中国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低下,并不是什么极端精英主义者所鼓吹的那种中国人什么都不行,企业技术落后和管理观念陈旧,而是企业当时所服务的目标与今天的和平时期有根本不同。把这样的企业盲目按照所谓的“国际标准”完全推入市场,再加上旧负担与政策性税负不均,结果在短短的10年之内,国内市场上就发生明显的政策选择效应,国企市场份额急剧下降,丧失生存能力。而在国际市场的表现上,问题就表现得更为突出。中国企业规模小,多数没有国际市场经营能力,只能成为跨国公司的转包工厂。世界上最大的照明灯具生产商荷兰菲利浦公司,采用包销等手段,极力压低中国国内灯具工厂的产品出厂价格,利用中国工厂的成本优势打败欧洲的同行,然后再在欧盟提起针对以前的中国供货方的反倾销诉讼,试图以此把中国竞争者赶出欧洲,制造自己的优势地位,追求垄断利润。陷入这种边缘化生存状态的企业,不仅仅有国有企业,而且一大批沿海地区的私营企业。 正是由于中国企业规模小没有独立的国际营销能力,实际上无法实现我们的工业发展目标。盲目发展所谓的出口导向型经济,最后是利用中国的人力物力大量投入,成为作为跨国公司的转包工厂,为跨国公司建立垄断地位撮取高额垄断利润服务。实际上由于谈判地位的不对等,产品出厂定价完全由外方控制,经营结果不仅没有正常的利润,而且对工人也无法提供安身立命的衣食住行条件,在免税政策的关照下对国家也没有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投资者也无法实现正常的资本积累和增殖。在沿海的打工仔永远没有安身立命的机会,主要还不是因为资本家的贪婪,而是所服务的企业本身处于国际分工的边缘,企业、个人包括国家(不能不执行免税政策),都不能从这些企业乃至行业兴起中获利,虽然这些外向型行业的总产值规模已经极其巨大。 中国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最后获得收益的却是西方的跨国公司,完全无法体现我们的民族发展目标,最后由于跨国公司的叛卖行为,国家和社会还要承受工厂关门工人失业的后果,再接再厉发扬雷锋精神,为跨国公司擦屁股。这样的后果却被精英主义者当做成就来吹嘘,天底下有比这更荒唐的笑话奇谈吗?这就是为什么出口比例越高,发展的前景反而越模糊,人们对未来反而更加缺乏信心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样的依附性经济还是有必要的,顺差更是必不可少,1990年代初期,中国每年的外企利润汇出为几十亿美元,到今天已经达到200亿美元之巨,再过5-10年就可能达到500-1000亿美元的数字,如果没有这样的血汗工厂,中国拿什么来支付外企的利润呢? 3、 门槛价格对国民生产总值的缩减作用 目前,外资企业在国内采用各种方式排除市场竞争者,追求垄断地位和垄断价格。垄断价格与竞争性价格不同,具有一种稳定不变的特征---成为一种门槛价格,这种门槛价格依据的是企业自身的最大利润和理想的市场份额,不与市场的潜在需求和发展的普及化目标相联系,排除和消减了市场的潜在容量,排除了大多数人最后具有消费能力的可能,成为国民生产总值达到潜在水平的决定性障碍,兼且与社会发展目标背道而驰。 联合利华公司旗下的和路雪,进入上海冰淇淋市场后,因为做不过本地工厂,所以索性出高价收购了那家工厂,以消灭竞争者,在获得垄断地位后,再以垄断高价在消费者身上把收购成本捞回来。美国百威和法国达能在收购武汉的中德和东啤后,武汉市场啤酒的加权批发价格竟然上升4倍之多。取消竞争维持或明或暗的垄断价格同盟(即卡特尔),其结果是消费者利益受到巨大损害,中国就是这样成为跨国公司“发洋财”的乐土。 在1995年,广州宝洁公司的利润率高达50%,而且是在巨额广告投放,在管理、市场营销、人员高薪等这一切大手大脚政策下的成果。这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竞争力和成本优势所能够解释的,这是地地道道的垄断地位带来的垄断利润,是以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实现的,这是违反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公平交易法则的,是受到所有西方国家法律严厉管制的价格不法行为,也理所当然应该受到中国法律的管制。 西方企业在中国市场的经营成功,不是因为技术先进,更不是管理得法提高了效率和成本控制好制止了浪费,而是恰恰相反在大手大脚下的成功,这是韩非所说的“长袖善舞、多财善贾”,说穿了就是主要得益于在资金实力上的优势发挥。跨国公司能够集中足够的资金来排除竞争者,无论排除竞争者的成本多大,需要的时间多久,它们都有能力筹集足够的资金耐心等候竞争对手消失的那一天,等到垄断优势地位的建立之后,再消费者身上捞回当初的“竞争排除成本”,坐收垄断利润。中国的精英主义制度宣传家们不是不清楚这些,但是他们与这些企业具有天然的利益联系,他们的名牌精英地位也是跨国公司所看重的,例如著名的林毅夫博士就曾经为可口可乐公司充当吹鼓手,费心研究“可口可乐给中国带来了什么”这一类高级高薪问题。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成功,是以中国竞争者消失和中国消费者利益受损,国家经济规模达不到潜在规模为外在条件的。 4、 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失败 1987年的“国际大循环”理论,就是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演示版,今天这个战略的实施结果是一头撞上了“西墙”。中国耗费大量的土地、资本和人力资源,结果是促使国际市场上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价格的持续下降,拉开了国际市场原本就存在的垄断价格和竞争性价格的鸿沟,极大地有利于西方发达国家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下文还将涉及这一问题。 五、 在人与自然相协调的基础上创建中国的适度发展经济理论 全人类最终都需要走与自然相协调的发展之路,中国必须第一个走这一道路,因为中国最缺乏资源的支持,同时技术的掌握和使用已经迅速逼近自然资源所能够容许的限度。 西方的主流白痴经济学理论,不仅回避人与自然在整体上应该保持一个什么样的关系问题,而且刻意回避人与人关系的协调问题。一味地张扬个人的欲望和自私,并编造“私恶即公利”的谎言,为精英主义制造社会分化寻找借口和说辞。以管理困难来否定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讳言在“人是理性的”或者在“经济人”前提下,社会管理没有根本出路的事实,以管理困难来反对非精英主义经济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因噎废食”的逻辑。 1、 社会管理没有根本出路 社会管理是没有根本出路的,人们必须长期不断地和自己的欲望搏斗,主动与他人的利益相协调,以求避免最坏的社会局面出现。其中精英阶层具有第一责任,尤其不能放任自己的欲望和私心,需要主动地向弱势阶层协调和让步,以追求社会整合的实现,并在社会整合的基础上开展社会教化,建立起普遍的社会目标认同,在认同的基础降低管理的困难和成本。 管理的无奈在于:在社会财产私有制的态势下,要调和分异(分离和异化)的利益主体去为一个非平等的目标努力。丛林法则导致的利益分化,不管是道德法则还是丛林法则,都很难予以消灭。所以管理不可能有所谓终极的和先进的模式,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同一信条,这是一条在“必然王国”里没有尽头的回环往复之路。美国管理大师哈罗德-孔茨提到“管理学的丛林”,管理不仅是处在他所说的学术学理的丛林之中,而且在现实里,也确实还处在一个看不到出路的丛林里。学术毕竟不能不反映现实,而现实的矛盾也不可能不投射到学术世界里。 管理是推动人们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共同努力的手法,管理的成效最终需要有结果来检验,所以只要是效果不错,“朝三暮四”的必要性显然存在。而管理的目标却是文明演进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管理手法和艺术可能收效于一时,却不能收效于一世,正如中国农民的谚语所言“按下葫芦浮起瓢”。 世界上最著名的管理学大师,十个就有九个出自美国,并不是美国特别喜欢标新立异和无病呻吟,而是管理在不停地提出新问题需要新答案。这样的新问题永远不会被穷尽,代表的是体制内的异化主体对管理目标不认同的意志力量,这是一个对管理目标和手段的永恒挑战,是所谓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管理困境的解脱,也许需要文明回到它的源头,回到失落的道德自觉时代。除了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理想之路,我个人看不到任何其他的光明。毕竟,有谁能够把道德自律、克己与相互关怀的人类理性精神,进行条分缕析的量化管理,并把它与经济利益和司法威慑建立起挂钩关系,用低到可以承受的社会成本来加以管理,除非有“全能、全知和全在”的上帝存在,谁又能为人类自己掌握这样的公正天平。 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老子》一书,开宗明义指出“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也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外在的人为的制度和法律,无论多么完善和高明,如果不通过人们的自觉遵守来起作用,仅仅依靠外在的监督和管理手段来应付,其成本必定是社会所承受不起的,看一看克林顿道德失律的监督成本就知道了。诚如老子所言,对于典章制度的迷信是靠不住的,而法制的产生正是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出现深刻分化后的权宜手段,国家暴力机关的产生正是出于强制管理的需要,国家暴力的存在就是社会管理没有根本出路的真实写照。 今天欧美日的企业环境,远远比中国好,是因为技术垄断地位决定的资源垄断地位所带来的,全世界的资源对欧美日来说都是予取予求,所以欧美日社会比较富裕,人均购买力强市场容量也大,成功机会多,所以有比较普遍接受游戏规则的愿意。中国企业正道成功的机会少,普遍有“穿墙打洞”的冲动,笔者在企业工作多年,见过许多港台老板素质极低但是却成功,也见过国内人士创业的艰辛和困难,到头来却是灰头灰脸,并不是智慧和努力不够,确实是成功的机会太少。中国企业要实现资本积累和发展过程,不仅外部竞争环境差而且自身实力不足,也缺乏基本的辅导和保护,最致命的是没有良好的金融体系支持,所以成功的背后需要非同一般的支持,最容易和最可能得到的就是政治权力。腐败和权钱交易决不是一个单纯的体制问题。而且政治权力和金钱的结合确实也是民主的一种经典过程,这一点无须讳言。 实际上在西方企业管理上存在一种“伪道德效应”,即在经济成长迅速的时代,在资源优先集中的少数地区,多数人都能够享受到发展的成果,所以容易造就一种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阶层利益的协调也比较容易。这在实际上是以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来缓和人与人之间的深刻矛盾,是以中心地区与外围关系的利益输送的扩大化,来弥合中心地区的深刻社会阶层分裂。反过来,在萧条时期,就必然引发以邻为壑的举动,1930年代的大萧条,就引发金融战和贸易战,最后发展为世界大战,这一段历史所有的精英主义者想必都不陌生。中国社会上精英们与民众协调差,主流媒体长期妖魔化农民,就是因为资源有限利益不够分的缘故,既没有人与自然关系相缓和的出路,也没有外围地区可以转移矛盾。所以中国精英面临着空前的自觉协调使命,否则一味地鼓吹精英主义化听任目前的趋势发展是非常危险的,实际上就是走老蒋“制造革命形势”的老路。 2、 超越诉求现代化和民主的精英主义预设立场 由于技术的进步,今天人们能够在相当程度上用人力来营造居住和生存环境,以空前舒服的状态生活,达到一个前人所难以想象的富裕和发达程度。但是这种生存环境是以消耗不可再生的资源为营造和运行代价的,发达的程度越高每单位个人所消耗的资源也愈多,以地球有限资源所能够支持的富裕人口就越少。现代化观念的核心和魅力在于:肯定人们欲望应该得到技术所能够达到的最高水平予以满足的正当性。现代化观念本身就是“感觉第一”的消费主义和“追求老子天下第一”的精英主义的肯定性前提,这个前提符合人们的最原始欲望,全面否定了人与自然是否应该协调,人与人要不要和谐相处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化是一种价值而不是科学,是一种无须证据和证明的基于人类欲望和感觉的价值。 所有的民主都不可能不是“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的民意代表不可能是普通工人和农民,只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们,代议制民主无疑是要求广大民众对精英主义政治制度的各种施政策略进行“票决”,对何种不同利益集团的精英主义执政集团进行选择,而永远不可能依仗票数优势选择出那样的平民主义者和平民政策,因而也不可能在任何程度上进行有利于平民的制度变革,所以民主不过是精英阶层需要的对精英主义制度的合理性进行全民追认的政治形式。所以现代化和民主的预设立场并不难予以解读,这种预设立场在国际关系上是符合西方国家利益的,不仅是有利于在全球推广精英主义制度,而且精英们将会在这个制度中对西方国家的国家利益予以优先确认。 其实西方的成功道路和富裕现实,仅仅是独特的案例并没有普遍意义,仅仅是因为中国精英们的主观意愿,才被说成是普遍的成功道路。西方的富裕和发达是以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口的贫困为条件的,否则维持富裕的生活所需要的物质资源支持的基数,远远超过地球所能够应付的极限,西方七国1995年人口为6.8亿,以不到世界人口的12%,但是所消耗能源占世界总量的51%,富裕和发达不可能不以物质资源的消耗为基础,毕竟“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规律还不能被突破。也许可以这么说,适度发展是“中国困境”的唯一解决方案,在中国精英阶层“超英赶美”现代化的热望下,自然没有留给中国人任何机会。实际上也没有给世界上大多数人口以任何实现富裕和发达的机会,因为“只有一个地球”。 西方的富裕和发达是基于在地球资源分配上的优势地位,这种优势地位就是建立在垄断价格的基础之上的,而第三世界在国际市场上以竞争性价格出售产品,则是一个不能动摇不容更改的前提。正是在这样的国际贸易体系中,西方的富裕和发达才得以维持,正如前联合国秘书长所言“发达以不发达为基础,少数人富裕以多数人穷困为条件”。现代化在资源制约之下,永远只是一部分人的价值,缺乏普及到全人类的物质基础,是精英主义者所能够实现的梦想,这个梦想以破坏多数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为前提。所以现代化这个无须证明的价值,是彻头彻尾的精英主义价值。 从来也没有一个时代象今天这样,把技术进步无限制地用来建立和维护少数人独占资源的优势地位,多数人被蓄意地排除在技术进步的受益范围之外。这是西方以丛林法则为基础和核心源流的文化,所与生俱来的不可克服的致命伤。这不仅导致人与人之间不可协调的根本矛盾,而且也造成人与自然的空前矛盾,这在根本上违反了中华文化的协调准则。而且这两大矛盾的恶性发展,还导致对资源的争夺和对技术进步的封锁。西方文化在其本质上是一种“物本位”的“工具理性”,正是这种工具理性在资本主义兴起时代,曾经是加速技术进步的主要动力,但是今天工具理性的合理性可以说是荡然无存。战后世界在美国的主导下把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大量用来进行军备竞赛和建立并运行足以毁灭全人类的威慑力量,追求技术进步的目标竟然主要不是为人本身受益而进行。 由于计算机和智能技术的进步,富人将有可能不依赖于剥削穷人的劳动成果而过活,所以“两极分化”的和平共处也已经受到质疑和挑战。因为在工农业剪刀差时代,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索取还是有限的,在垄断利润时代,西方为了造就“伪道德效应”成立的条件,对资源的索取已经危及自身的生存环境和后代的生存利益。因此“文明的冲突论”甚嚣尘上,核战争和历史上曾经被西方人广泛采用的种族灭绝政策,越来越走近人们的视野,是不应该感到奇怪的,美国的TMD和NMD计划就是为此做准备的。姑且不论美国在技术上有没有成功的可能,其它人有没有有效的反制手段,单是这样的“最后的疯狂”计划,就应该引起全人类的良知反省了。 3、 确立适度发展理论 全人类最终都必须放弃征服自然的狂想,实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在与自然资源相适应的基础之上来安排生活水平;要真正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放弃精英主义和消费主义。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尤其缺乏实现富裕和发达的资源条件,大概必须在全人类中第一个放弃富裕发达的梦想,率先采用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适度发展”之路。 “适度发展”的概念与可持续发展有根本不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是一种对自然资源有限性的一种被动体认,只涉及人与自然的被动适应关系。而适度发展则不仅是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动选择,而且也需要在社会上克制精英主义和消费主义,明确在适度发展战略中,富裕和有优势的阶层具有第一责任---首先克制自己的欲望。最终需要以“人与人的主动协调发展”保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不可能在一部分人富得流油,同时另外一部分人穷得叮当响的情况下,还能搞成什么“适度发展”实现什么“人与自然的主动协调”。 适度发展战略的落实,需要适度产品和适度技术与之相适应。中国最近20年盲目的与国际接轨和向洋人看齐,实际结果就是在社会上带来消费层次和就业上的鸿沟,促进和扩大了两极分化和畸形发展,社会整合和协调程度下降社会矛盾激化。在最近的二十年中,中小城市和县城整体趋于破产,工业向大城市集中,全国工业向沿海集中的趋势非常明显,而且上海明显又有那种“十里洋场”的味道,重新获得西方垄断大企业占领中国市场的跳板地位。 改革开放一个最重要的预想政策后果,就是会带动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并提升中国的自主技术能力,从而实现现代化。在二十年后,我们不能不遗憾地看到,西方跨国公司正是依靠技术垄断地位才获取垄断利润的,所以关键技术和核心加工能力是不会转移的,而且由于中国地方政府的地方利己主义,一味地以增加产值带来税源为主要目的,实际上连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目标都无法坚持,更何谈争取真正的技术能力关注。最明显的是天津摩托罗拉公司,虽然曾经许诺在中国销售额达到多少以后,将在中国投产芯片工厂,今天销售额早已超出数倍,芯片工厂仍然连影子都没有。所以在中国政府和外资企业的互动中,是外资企业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而我们的政策目标完全落空了。 在中国的时代,曾经确立了一些“适度发展”的主要原则,如反对两极分化(收入平衡)和畸形发展(地区平衡),注重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非高科技的适度技术),注重技术工人的培养,在工业产品结构上注重大多数人口的最基本需要(适度产品战略),刻意减少利益纠葛(公有制是一个得力的制度安排)增进整个社会发展的可协调性等等。不过这些都成为后来改革开放的对象,被错误地认为是妨碍现代化和进步的旧体制因素。实际上在时代后期中国实行有效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是人类在资源的压力之下,第一次与自然的主动妥协,在人口规模上进行自觉控制以与自然相适应。 中国自然资源不足,改善民众基本生存条件实现真正的小康,需要在生物资源增长上想办法,这个办法在时代曾经大力推行,就是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增强土地的生产力。目前容易做的工作已经不多,需要使用大规模的调水工程,来解决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不匹配的现实,因为有增产潜力的土地都在缺水的北方,这需要建设规模庞大的调水工程,需要集中全民族的力量。要尽可能实施矿产资源节约的政策,如加强农村的秸杆还田减少化肥使用,有意识地抑制个人的资源密集型消费如小车消费等等。 所以适度发展是基于道德主义这个中华文化的核心源流,是从整体协调出发的,是排斥西方文化的核心源流---丛林法则和精英主义的。适度发展具有三个层次上的意义:第一个层次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需要采取适度产品和适度技术方针,高档消费品和节约人力型技术不能占据优先地位,这是经济发展战略问题;在第二个层次上追求“人与人关系的协调”,要求精英阶层承担实现社会整合的第一责任,放弃无限制地追求优势地位的努力,这是政治问题;第三个层次是“中国与外国关系的协调”,由于中国能够在适度发展上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协调整合,因此必然能够达到孙子所说的“上下同欲者胜”的境界,在贯彻国家战略意志上能够实现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局面,可以用无形资源弥补有形资源的不足,改善国家的安全态势。这实际上就是同志所主张的“人民战争”成立的先决条件,在“人民战争”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国土防御”战略,以收敛的态势来应付外来的政治和军事压力,来解决今天美国战略东移以后,中国所承受的战略压力加大的问题,这是国防和外交问题。 不仅中国人不能指望普遍的富裕和发达,其他的人口大国印度也不能存有此种指望,广大的第三世界国家,也一样无法建立起资源利用上的优势地位。所以西方的“普世价值”终归不过是少数人的价值,本质上是“白人种族主义”的一个变种,对这种普世价值的接受和模仿导致四重重大后果:在经济上使西方获得以竞争低价格购买第三世界国家工业品的好处;在政治上促使第三世界因利益竞争态势造成政治分裂;在文化上树立第三世界对西方的自卑;在第三世界国家内部由于精英阶层与平民阶层的分裂统治基础弱化,将无力应付西方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压力给推行新殖民主义提供可乘之机。时代中国人选择的道路,才真正能够对世界人口的大多数提供有益的借鉴。最近20年中国对西方的拙劣模仿,也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教训比经验更宝贵更深刻---微观经验特殊案例不能用来指导绝大多数人前进。是经验和教训共同促进了人们认识的提高。 正是因为不可逾越的自然资源限制和现实要求,所以不论是西方“征服自然”的狂妄企图,还是中国古人“人定胜天”的殷切希望,都是没有根据的。人类最终必须回到和自然和谐相处,为此人们也必须协调好人与人的关系。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巨大,而且在世界市场也没有西方扩张时期那样的地位,所以中华民族在全人类中,也许必须第一个主动放弃西方的精英主义和消费主义,走适度发展之路。有中华民族榜样力量的作用,更主要的是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口并没有别的现实可行道路,最终也会走适度发展之路,在绝大多数人口选择适度发展之后,西方的精英主义者就会被空前孤立,所以中华文化的未来一片光明。那些奴隶贩子和鸦片贩子的后代,在被空前孤立之后,最终主动放弃丛林法则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经济学理论论文:浅谈构建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理论框架的建议 浅谈构建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理论框架的建议 一 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和研究现状 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普遍认可的定义是在1987年42届联大“环境与发展会议”上提出的,即“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笔者认为,可持续发展可被定义为“既满足包括人类物种在内的当代生物圈的需要,又不损害未来生物圈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这样才能把发展的观念与理论拓宽到人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从代内延伸到代际,达到全方位的“时空”的有机统一。这是可持续发展本应体现的本质内涵,是可持续发展的真谛。 在国际上,有关“可持续发展经济学”方面的著作主要有由美国著名的生态经济学家、研究环境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专家赫尔曼·戴利(herman. e. daly) 所著的《超越增长——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1996),戴利先生在该书中强调指出:“可持续发展的整个理念就是经济子系统的增长规模绝对不能超出生态系统可以永久持续或支撑的容纳范围”,该论点准确地揭示了生态可持续性这个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 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出版会于1996年出版了《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另一本分析可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著作为欧洲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管理学和环境科学教授罗伯特·艾尔斯于1998年所著的《转折点——增长范式的终结》。 在国内,有关“可持续发展经济学”方面的著作主要由贾华强先生所著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导论》(知识出版社,1996年6月),由潘家华先生所著的《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由刘思华先生主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10月) 和由洪银兴主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10月)等。这些著作的出版,可以说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体系正式产生的标志。 二 存在的问题 自从可持续发展理论提出以来,国内外理论界就进行了热烈地研讨,但目前仍然停留在逻辑思辨的角度,缺乏实施层次的研究。从经济学角度的研究情况来看,虽然也出现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但是整个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缺乏一个统一的理论基础,没有抓住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 此外还存在包括定义不规范、内涵的模糊等方面的问题。 三 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理论框架构建的建议 (一)区分三类不同的经济发展成本 “由于生态环境问题不完全是外部性治理问题,因而可持续发展的实施不完全是治理外部性”。所以,在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要围绕着发展成本的最小化这一理论基础来减少经济发展的代价,在这一过程中要区分资源成本、环境成本和生态成本三类不同的经济发展成本。由于生态成本是由代际累积和转移而形成,难以像环境问题那样可以通过对责任主体进行征税来予以补偿。所以在可持续发展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把重点放在生态成本的降低上,通过实施系统管理,建立和实施生态经济制度,把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对接,把经济增长方式与生态系统相对接,把技术选择与生态系统相对接,通过实施生态经济制度来降低生态成本。 (二)强化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 生态环境问题是由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制度安排的激励与约束性可以对人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因此,强化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发挥制度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以解决生态问题及代与代之间的生态成本累积和转移,从而降低经济发展成本。制度安排的强化应从正式制度安排与非正式制度安排两方面着眼。在正式制度安排方面主要着眼于三方面:一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资源利用中引入价格机制,通过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来合理利用资源;二是加强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一方面维护市场秩序性,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法制和行政规制方面的制度安排,强制性地促使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去保护生态环境;三是完善市场制度,建立健全资源环境市场,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创造条件。在非正式制度安排方面,要加强观念的转变和伦理道德的建设,树立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观,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环境等多项指标的协同来衡量经济发展。同时改变传统的对待自然的态度,“在保护自然、尊重自然,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过程中来实现经济发展”。 (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机制。 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可持续发展从理论向实践的转变。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是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减免、补偿、鼓励、优先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地鼓励经济主体保护环境,并对环境破坏行为起到约束的经济政策。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包括经济发展、能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人口控制等多方面内容的新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味着一国经济模式的转变,而这种转变需要通过政策机制的引导来实现,要通过政策的引导和协调作用来促进可持续发展。 经济学理论论文:熊彼特以来的演化经济学理论发展综述 熊彼特对创新过程的研究,使得演化经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分支出现。熊彼特开辟了用“演化”方法研究资本主义长期发展的先河,他把创新看作经济变化过程的本质,认为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动态演进的过程。他的很多观点都与同时期的其他大多数经济学家不同,以致他去世之后数年内,他对其他经济学家观点的有见地的评论被记住,但是他自己的观点却被人们遗忘。直到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放缓,熊彼特的思想和著作才被重视起来:演化经济学领域内的专业文献逐渐增多;一个以熊彼特名字命名的专业团体——国际熊彼特协会成立;1991年专业期刊——《演化经济学杂志》问世等等。这一系列现象表明,演化经济学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回顾自熊彼特以来演化经济学的相关研究,力争重现演化经济学的发展轨迹,以期对未来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熊彼特的演化理论 熊彼特的著作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历史学和新古典主义学派的复合体。他是一个多元方法论者,相信用不同的方法能够解决不同的问题。他从马克思的著作中了解到动态观,从经济历史学了解到历史的特殊性(关于技术、产业、制度等),从新古典主义学派那里学习了微观基础方法,即通过个体的相互作用来解释演化。演化经济学能够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出现,要归功于熊彼特对创新过程的研究。熊彼特的演化思想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 技术竞争 熊彼特深受马克思的动态观的影响,同时借鉴了马克思提出的资本主义的演化是由企业之间的技术竞争驱动的观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企业保持竞争力的主要途径是引进新的、更有效的机器来提高劳动生产率,那些成功引入新的、有效技术的企业竞争地位得到提高,而那些失败的企业将无利可图,最终退出市场。这意味着资本积累和生产力提高将会齐头并进。”熊彼特采用了这一观点,并使其成为他解释动态演化的核心。熊彼特认为:“这种类型的竞争是资本主义竞争的本质,它不是人们普遍认为的竞争,而是新产品、新技术、新原料、新组织类型的竞争,它并没有消减企业利润和组织新企业出现,而是决定了它们的基础和活力” (schumpeter,1943)。显而易见,熊彼特通过引入一个更加广泛的创新概念扩展了马克思的观点。除了马克思提到的新机器(即工艺创新),熊彼特的观点中还包括了新产品开发、原料或中间产品的新类型、新市场建立、商业组织的新形式出现等等(schumpeter,1934,1943)。熊彼特认为,创新和模仿之间的相互作用影响着经济增长。一个成功的创新被大量模仿者追随,这意味出现该创新的产业在一段时间内将迅速成长,同时对相关领域也会产生影响,一个创新很可能会诱导其他创新出现(schumpeter,1939)。但是,熊彼特同时也指出,这种集群增长迟早要放缓,直到下一个成功创新的出现。届时将会出现集群循环发展的趋势,这种循环模式可能会导致“商业周期”长度的不同。 (二)创新和企业家精神 通过发展创新是如何建造的理论,熊彼特脱离了马克思。他提出了创新的定义,他认为创新是现存资源、设备等等的“新组合”(schumpeter,1934)。这种“组合”被他贴上了“企业家职能”的标签。熊彼特的早期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到,执行“企业家职能”非常艰巨,因为现有的知识、习惯、信念必须发生作用,“惯例”之外的每一步都异常困难(schumpeter,1934)。根据熊彼特的观点,个人、团体、社会层面存在很多要素,使成功创新成为一项非常有挑战性的工作。问题不在于新思路的多少,而在于如何成功地执行。熊彼特认为,超常的管理能力是十分必要的,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中将这种“特殊品质”与企业家联系在一起。在资本主义社会,创业的成功是与经济回报相联系的,那些成功的人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他还指出了成功企业家的心理属性,例如“建立一个私人王国的梦想”、“建立属于自己的朝代”,或“想要战斗的冲动,证明自己比别人强”最终“获得快乐”等等。他认为其中隐含的意义就是,在创业原则上,受其他“社会安排”的影响要比受其所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影响大的多。熊彼特指出,如何做到这一点已经超出了他研究的范围,但是“并非无法解决,至少可以在给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对创业心理的详细观察来得出结论”。 20世纪40年代末,他加入了哈佛大学的创业史跨学科研究中心。这期间,他在论文里提出了关于资本主义演化中企业家职能的宏观的、历史的观点:“企业家职能不需要用自然人表现,尤其是单个的自然人。每一个社会环境都有满足企业家职能的方法……其次,企业家职能往往是充满着合作的。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以下观点显然非常重要:没有个人的联合就不可能造就企业的个性”(schumpeter,1949/1989)。比较熊彼特早期的观点,该观点显然更加全面,但是他却没有像发展单个企业家精神理论那样发展联合企业家精神理论。相反,他提出在经济演化过程中,理解企业家精神最好的方法就是将历史和理论方法相结合,正如他同期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那样。“详细累积分析历史案例是揭示这些事情的最好方法,这为理论家们提供了战略假定和驱逐口号”(schumpeter,1947/1989)。从他坚持理论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思想深受“德国历史学派”的影响。 (三)资本主义演化:从竞争到托拉斯 熊彼特的早期著作经常被攻击为典型的“赞颂”企业家个人。尽管他极力否认,但是他在这些著作中确实主要强调了企业家个人,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企业家精神”和大企业的组织创新。熊彼特建议,应该对两种资本主义制度加以区分,即“竞争的”和“托拉斯的”资本主义,前者反映了传统的企业家领导动态,他在早期著作中进行了分析;后者则指的是一个新兴的体系,创新主要是受到“大企业”的照顾,在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schumpeter,1939)。尽管他经常呼吁历史工作和案例研究,但是他本人并没有对创新如何在大企业中开展进行深入研究。 熊彼特指出了资本主义的这种演化可能会影响政治和宏观经济的性质,同时他的观点在维持和发展民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熊彼特并不认为大企业对于竞争来说是一种威胁,例如,他在《商业周期》一书中指出,尽管经济份额往往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大企业中,但是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强大到在一个国家内称霸。他进一步指出:“即使在大企业的世界里,也不断地有新企业上位,旧企业退出。创新仍然主要出现在‘年轻’企业中。与此同时,‘老’企业普遍显示出一个症状,我们委婉地称之为保守主义。”因此,在熊彼特的观点中,是期望企业之间的技术竞争能够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 (四)熊彼特的贡献 熊彼特是公认的最具影响力的演化经济学家。通过运用古典政治经济学,他把演化的视角引入到技术、组织和制度的共同演化中,并且运用早期新古典主义分析方法来进行微观分析。他最成功的工作之一是发展了创新的概念,他认为创新在经济和社会变迁中起着重要作用,是专门的个体与“一切如常”的惰性社会环境之间的斗争。在竞争理论中他认为,竞争不仅从时间上看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且从内部结构上看也是一个演进的动态过程,从内容上看则是一个创新的竞争过程。熊彼特的这种关于竞争的分析,将创新内生化于经济增长中,把经济增长过程描述为一种动态的非均衡过程,这成为了演化经济学的一个主题。 然而,熊彼特的研究也存在一些缺陷:他忽视了一个现象,即创新在其他团体和组织中是不断扩散的,这意味着创新理论必须包括组织层面,尽管熊彼特后来承认了这一点,并且强调有必要对大公司中的“合作型”企业家精神进行系统的研究,但是没有进行过多的纠正。熊彼特研究的另一个缺点是,他忽视了持续学习(小创新)对经济和社会变革的作用。 二、应用领域的演化研究 熊彼特去世后的几十年,曾经是演化经济学研究的低谷。经济学家们逐渐采纳了熊彼特崇尚的正式的、数学平衡的方法,但是发现该方法对理解经济演化的价值并不大。尽管几乎没有人明确表示在做演化基础方面的工作,演化思想却很快出现在应用研究中。演化经济学应用研究的重点集中在观察事物的发展变化上,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技术、增长和贸易的动态 20世纪60年代,一些学者(posner,1961;hirsch,1965;vernon,1966)发现,国际贸易的实际模式似乎偏离了预测的均衡,而正是创新不断地破坏了这种均衡。这些学者认为,现有的国际贸易模式不是某种特定的自然或人为资产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分配,而是反映了全球范围内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之间的互动。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大量的实证研究都在关注创新、技术扩散、各部门和各产业之间的贸易。 对熊彼特思想的研究最早开始于苏塞克斯大学的科学政策研究中心(spru),这个研究中心成立于1965年,由christopher freeman领导。随后的几十年中,科学政策研究中心(spru)试图对技术、增长和贸易动态(dosi和soete,1983; fagerberg,1988;dosi, pavitt和soete,1990)开展更全面的理论研究,同时基于研发和专利统计方面的数据开展实证研究(pavitt,1982; soete,1981,1987)。这些研究都是基于熊彼特定义的创新,认为创新是经济变革的推动力。创新被视为专业化模式、贸易和经济运行之间的长期差异背后的主要因素。一些相关的“传统”因素被降级到次要地位、或被假定为只具有短期性质。 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应用研究大受欢迎,其中的一些有了强烈的“演化”味道。经济史学家gerschenkron(1962)研究欧洲经济追赶过程时提出,对于先驱者,增长应该被看作是内源性与路径依赖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对于后来者,为了适应这一动态不得不在政治、制度、经济方面有所改变。在他看来,政治和经济的追赶对企业来说要求是非常高的。这种观点得到很多人的赞同,包括abramovitz的关于跨国增长的长期运行分析(abramovitz, 1979,1986,1994),cornwall(1977)提出的内生增长和“转型”过程及配置资源的能力(投资)等等。还有一种研究暗含了更多的凯恩斯主义的味道,该研究主要用国际市场的需求和收入弹性来衡量一个国家的进出口增长。但是,kaldor(1981)指出,这种弹性并不是真正的外生因素,制造业的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需要重点考虑。 虽然这些学者多次强调了创新,他们建立的模型和实证研究却并没有明确地将创新(或研发)包含在内。为了纠正这一错误,fagerberg(1987)提出了一个基于熊彼特思想的实证模型,包含了创新、模仿以及其他与经济增长相关的商业性技术开发。他认为这个模型是非线性的,“社会能力”低的落后国家有“被困”的风险。另外,学者们也在尝试运用交叉学科进行研究,不断地提出创新、增长和贸易方面的新见解。 (二)技术和体制变革之间的长波互动 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的发展表现为一系列的“工业革命”,特别是技术和体制变革之间的互动作用。他认为重要的创新不是随机发生的,而是往往聚集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和特定的经济部门中,这通常会引起一个不连续的“长波”增长模式。这个观点当时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在随后的几十年未受到关注。然而,随着20世纪70年代大萧条来临,该理论再次流行起来。mensch在其1979年出版的著作《技术—创新克服大萧条的僵局》中,采用了与熊彼特一样的观点,即根本性创新会以集群形式出现,它们会引起长期的持续增长。同时,mensch还指出,由于对新事物的抵触增强,主导产业进一步增长的潜力渐渐缺失,随之整体增长放缓,最终,萧条出现了。萧条的影响之一是削弱了公众信任旧格局反对新事物的想法。mensch认为,这种对西方经济历史的解释与创新活动中观察的高峰和衰退是一致的。 然而,这种解释遭到了freeman,clark和soete(1982)的质疑。尽管这些学者承认创新是以集群形式出现的,并且发生在繁荣和衰退期,他们批评mensch研究中隐含的假设因果关系,认为对经济影响而言,重要的不是根本性创新,而是创新扩散,其往往会推迟十年以上,直到盈利能力更清晰,或相关社会发生变化。freeman等学者还特别强调了系统创新的视角,创新扩散过程不再被视为一个被动的、机械的过程,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影响过程。 在创新过程中,技术很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并且诱发其他相关的创新。这种“技术系统”并不一定导致“长波”,但如果一个系统非常大,持续时间长,或者几个不同系统共同作用在一起(freeman, clark和soete,1982),就有可能导致长波。perez建议(1983,1985),用演化的视角来解释这种几个系统共同发生作用,这一观点得到了广泛关注。perez研究的基本假设是一个关键“因素”的出现,以普遍适用及成本迅速下降为特征,并且可以用在许多经济部门,从而产生广泛影响。 通过不断的试验和纠错,管理和组织新技术的“常规”方式出现了。perez使用术语“新技术风格”或者“新技术经济范式”来形容这些管理和组织经济生活的新方式。然而,新的管理和组织风格,很可能与现有经济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方法相冲突,这可能会大大延迟新关键因素的扩散,减缓经济增长。因此,freeman等(2001)建议,从科学、技术、经济、文化、政治五个不同体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分析资本主义的演化,每个体系都有自己的动态,这为相关的一系列问题研究铺平了道路。 freeman等学者的研究为演化经济学做出了重要贡献。首先,它开辟了创新的系统研究,并且将其应用到历史进程中,使人们对技术体系更新换代的动态有了更好的理解。第二,首次尝试将技术动态与社会、组织和制度特点联系起来,尽管熊彼特倾向于将这些作为约束条件。freeman指出,社会、组织和制度因素实际上使创新成为可能,并且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是随时间变化的。最后,创新系统方法为创新政策和技术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一个理解创新系统间差异及识别政策影响行为者的有利工具。 (三)创新系统 20世纪80年代,随着学者们对“长波”研究的兴趣逐渐消退,很多学者开始接受熊彼特提出的“创新过程和技术扩散都有很强的系统性特征”的观点,同时,熊彼特提出的“创新的特点是累积效应和路径依赖”(dosi,1988)也引起了很多学者的浓厚兴趣。通过创新应用领域的研究发现(kline和rosenberg,1986),创新过程的各个阶段倾向于形成一个具有反馈回路的网络(而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一系列关于创新扩散、社会、制度和政治因素的系统性关系研究开始出现。尽管一些社会性、制度性和政治性的因素可能是全球相关的,但是在实际研究中多数与国家或区域紧密关联。因此,将社会性、制度性和政治性的因素进行整合,创新扩散的维度自然就形成了。 可见,这类文献的中心思想就是如何将技术和该技术领域的动态演化联系起来。这些文献重点关注国家层面的“国家创新系统”,将其定义为“公共制度的网络,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作用,对创新进行开始、引进、修改和扩散”(freeman,1987)。在实践层面,这些研究大多针对一个特定的国家,确定和描述影响r d和创新的行为主体、机构和制度。不过,根据freeman(1995)的研究,第一个使用“国家创新系统”一词的学者是lundvall(1988, 1992)。在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中,freeman和nelson采用了宏观的观点,并且重点强调了r d的国家参与行为。相比较而言,lundvall的观点则更加“微观”,主要研究“学习”是如何在经济系统内发生的。尽管熊彼特提出创新应该被视为一个不同来源的新知识的组合(lundvall,1992),lundvall则认为没有理由只强调“大创新”,“小”的根本性创新的积累作用同样也很大。此外,熊彼特主要强调执行新组合的人和经济环境的反馈,lundvall则特别强调了不同组合中各种知识的作用。lundvall认为,这些知识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企业和其周围环境之间,特别是客户与供应商之间的互动。因此,按照lundvall的观点,一个经济系统的特点就是企业、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密集程度和持久关系。 为什么这些创新系统是国家性的呢?lundvall给出了至少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是历史性的。一个国家经济结构的演变是随着时间缓慢进行的,如果一个国家的主要工业和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紧密结合在一起,就像很多发达国家那样,那么该国创新动态具有国家性的概率会很高。第二个理由与文化、语言和制度等因素有关。这些因素方便了企业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的互动,所以对学习有积极的影响。虽然有很多国家的实例能够验证这两点,但是也存在不少相反的例子。例如,一些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与相邻国家的经济连结成一体,还有些国家可能是多语言的,有文化分歧的,或是一个联邦结构,在体制和政策上允许相当大的差异等等。显而易见,创新是否具有国家性是由国家的“一体化”程度决定的。实际上,fagerberg(1995)在这种“一体化”方面作过研究,发现各国在这个方面有显著的不同。例如日本、北欧国家非常适合这一理论,但是一些欧洲国家(特别是澳大利亚、法国和英国)却不适合。 这就引出了如何定义系统边界的问题。事实上一些学者指出,系统边界不能假定为遵循国家边界(carlsson和stankiewicz,1991;cooke等,1997;edquist,1997),学者们普遍认为创新系统的领域会因技术领域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学者们更倾向于使用“技术系统”这一概念,将其定义为“一个特殊的经济或产业领域的主体间相互作用的动态网络,在一个特定的制度基础下,参与一代技术的推广和使用。”他们的研究更加强调行为主体的“经济竞争力”,经济竞争力是“稀缺资源的不公分布”,关键取决于扩大“经济机会集”的能力,发挥将已有网络转变为一个全面的“技术系统”的潜能。他们认为,这样的系统经常会具有空间维度,有时是国家的,但经常是区域的。 创新系统的研究快速发展并产生了很大影响,颠覆了“创新线性模型”(基于“生产函数”的研究),成为政策制定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学者们拥有了更加全面的视角,将研究重点放在(创新)系统内各种商、组织、机构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以及经济系统将新技术应用能力和各种行为主体整合创建新技术时的交互能力方面。尽管有这些优点,创新系统的研究只是理论假设和实证总结的混合体,尚未形成理论或方法,在系统实证工作方面还未得到充分的发展。可以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对系统如何工作进行更加精确的理论分析。一个可能的方法就是与更加正式的演化理论进行学科交叉,这正是下文中将要详细介绍的内容。 三、演化模型 建立经济演化模型的尝试要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nelson和winter的研究,他们在1982年出版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中进行了总结,这部书是演化理论的重要著作。nelson、winter与熊彼特研究的共同点是将技术竞争看作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nelson和winter的模型中,企业将利润用于新技术或设备的再投资,成功者将获得高额利润回报,并且比其他企业发展得快,而那些失败者将有可能完全被淘汰。另外,nelson和winter的研究也与熊彼特有着重要的区别。第一,nelson和winter认清了生物演化理论和他们自己的演化理论之间的区别,公开反对将生物学分析用于他们自己的理论,或者是用于建立一个适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般演化理论。而熊彼特则试图将自然科学理论运用到经济学中。第二,在早期simon等人的基础上,nelson和winter基于“程序性”或“有界性”的想法增加了对企业行为更加详细的理论分析。第三,nelson和winter允许企业行为(战略)及行业特点的多样化,允许企业技术活动及实际活动产出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他们认为其中存在很大的随机因素)。最后,他们淡化了经济演化中主要间断点的重要性,尽管熊彼特认为这点很重要。可以说,nelson和winter的研究更具有“渐进”的意味。 (一)建立演化的认知基础:“有界性”或“程序性” 为了建立研究的微观基础,nelson和winter接受了传统的新古典主义理论的观点,认为人类根本无法预料行动的所有可能结果,这个世界太复杂,信息量过大,人类的认知能力(甚至大型计算机)太有限。按照该观点,人类实际能够做的就是选择简单的并且要求较低的决策类型,采用所谓的“满意度”的行为。“满意度”行为即只要一个行为规则导致了令人满意的结果,行为主体就将坚持这个规则,直至行为主体开始寻找其他出路。 这个方法已经以不同的方式被利用。cyert和march(1963)在他们的《企业行为理论》一书中从这个角度来分析企业内部的决策。alchian(1950)在他的经典论文《不确定性,演化和经济理论》中研究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分析。nelson和winter(1982)遵循alchian的观点,将“有界性”视角应用于企业的行为分析。一般来说,nelson和winter往往将企业(或组织)看作是相当“保守”(抵制变化)的(nelson和winter,1982)。 企业假定遵守既定的规则(或“日常活动”)。日常活动决定行为(与环境冲击联系在一起),这是遗传的,也是可选择的。不过,尽管nelson和winter强调了惯性,日常规则仍然可能改变。根据cyert和march(1963)的观点,nelson和winter(1982)试图引入一个规则的层次体系,其中较高层次的规则控制较低层次的规则,并采用了“搜寻”和“规则引导”、“规则变化过程”等术语(nelson和winter,1982)。 (二)nelson和winter模型 尽管大多数企业满足于他们自己做事的方式,一些企业还是无时不刻地寻找新的、更加有效的规则。寻找的结果是不确定的,并不能保证找到比原来更加有效的规则。相比之下,只有发现更大的优势,企业才可能应用新的规则。企业通过两种不同的方式寻找,从退出(创新)中开发新规则或者应用已有的规则(模仿)。创新比模仿需求更强烈,同时也更有价值。这两种方式下都存在搜寻成本,其中最典型的是r d费用,成本随着搜寻难度的增加而增加。找到一个更好的规则取决于企业r d的投入和其他的搜寻成本。 企业在搜寻过程中的投入取决于搜寻规则的特点、企业的能力、以及投资的意愿。企业的搜寻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利润,nelson和winter的模型中假设这些投资来自于企业的留利。大企业能够比小企业投入更多的r d资金,因此能够找到更好的规则。大企业能够更容易地引入新的、更好的规则,因为他们有较高的生产量(新规则可以应用)。因此,nelson和winter认为大企业更有优势。为了抵消这一趋势,他们假设,大企业(更具市场力量)具有更高的利润指标。最终大企业会“遏制”小企业的发展。winter提出保持竞争的另一种方法是,允许“外界”的企业进入。同时,nelson和winter的模型通过模拟动态研究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其中用了很多关键的参数来反映不同国家、工业、企业和时期内的不同假设;并且,列出了不同的模拟数列,其中一个使用solow(1957)的数据来研究美国经济的长期增长,能够很好地校准及重现历史数据。 nelson和winter为演化经济学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nelson和winter运用“惯例”、“搜寻”、“演化环境”、“创新”等演化思想的概念,取代了新古典主义理论的概念体系,把经济的演化过程描述为一个“惯例的”学习过程。 第二,对企业行为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特别是企业内部知识的作用。nelson和winter分析了日常活动、技巧、“组织记忆”、隐性及显性知识,这些是学术界公认的贡献;同时,也对他们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三,nelson和winter对模型进行了改进,通过主要的分析方法阐释了演化的核心机制:演化动态的核心是规则,选择过程会提高群体的平均能力,即使没有新的注入,既定环境中行为主体的表现会同样优秀。这导致了一系列的研究演化动态的模型,例如,iwai(1984), conlisk(1989),metcalfe(1994,1998)和andersen(2001)等。 第四,nelson和winter的研究解释了不同类型的“制度”的产业或部门之间的动态。在《技术制度变迁中的熊彼特式的竞争》一文中,winter(1984)提出了模型的一个新视角,即解释熊彼特的“企业家精神”及“惯例”两种创新模式之间的区别。将这两种区别模式化时,winter允许新企业的进入(很大程度上需要外部知识)以及企业创新战略的(小的,适应性的)转变。他提出,这两种制度之间的差异是外部和内部技术(或知识)哪个起主要作用的差异。前者(导致大量的加入者)在“企业家精神”制度中起主要作用,后者(有利于产业集中和进入壁垒)“规则”制度起很大的作用。 (三)其他演化模型 其他的演化模型以各种形式扩展考虑了创新的要素,例如产品创新、需求、劳动力市场、某些生产部门、优质资本、金融部门、学习等。saviotti(1996)在pasinetti(1981)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个新的研究框架,纳入了产品创新和需求。继silverberg之后,possas等(2001)提出了在模型中如何增加新投资。dosi和orsenigi(1988)将“干中学”来补充nelson和winter提出的搜寻过程。silverberg和verspagen(1994)提出的关于创新和学习的代表性研究是,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允许企业改变他们的r d战略。这表现为连续的“发展阶段”,以不同的市场结构组合、r d强度和增长为特征。silverberg和lehnert(1993,1994)强调了投资时机(优质资本)对演化模型的重要性。 演化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演化结果通常是不确定的,可能出现很多不同的结果,最后实现哪种结果(被选择)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包括初始条件)。特别是如arthur (1994)所说,收益增加时,初始条件中无论是r d投资差异、干中学,还是外部网络等因素,均可以导致长期结果的差异。任何技术、企业开始时得到的初步优势,收益增加时,这些优势也随之而逐步增强,而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企业就有可能被边缘化或逐出市场。即使技术、位置较佳的企业也有可能会发生失去竞争优势,被逐出市场的结果。因此,即使收益递增,也无法确定市场力量“选择”方案在任何意义上是不是“最佳”的。 虽然arthur用来证明其观点的一些实例被证实是有争议的,但他的一个正确的观点是,强调了收益增加时的多个平衡点、初始条件和历史条件的重要性,最优性观点一般不会在演化经济学中起作用。此外,如andersen(1994)的观点,只要不存在变化,行为主体“将永远持续一个特定(最优—次优)的行为”。因此,按照andersen所说,不需过多解释可能“锁定”的一个特定路径以及这种路径依赖过程如何变化。 (四)演化模型的贡献 经济演化模型有什么贡献呢?虽然经济演化模型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但是20世纪70年代经济演化模型才开始出现。由nelson和winter于1982年出版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是一个里程碑。在随后的几年中,该领域的文献有了新的增长。但是,尽管这一领域的研究出现在美国主流经济学期刊上,该领域的学者们还是认为,他们的工作难以被主流经济学接受。因此,结果就是演化模型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尽管对主流的、核心的经济学家们来说(尤其在美国)并不受欢迎。但是,这些经济演化模型文献帮助澄清了演化的几个问题。 第一,明确了演化研究的重点是理解经济现象的“种群思想”。它有别于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旨在通过推断整个群体内的“代表性行为主体”的特点,来了解宏观现象。演化经济学包含了多种多样的社会和经济互动的行为。可以说,我们观察到的很多经济现象可能会比参考所谓的“代表性行为主体”的特点,更好地帮助理解这种互动的进程。 第二,有助于表明经济演化多样性的重要作用。该领域内的一些研究表明,多样性是演化模型增长的来源。但是,选择降低了多样性。因此,除非系统内有新的多样性注入,(内生)增长将会消失,系统将趋于静止状态。这在本质上是对“锁定”和“路径依赖”等备受争议的现象的解释。如果没有新变化,或者选择变得“太强大”,建立变化则“太弱”,该系统将被锁定到特定的路径或状态。因此,新变化即创新的建立对经济的演化绝对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揭示了与新变化密切相关的问题,即行为主体如何思考、学习和行动。nelson和winter最早在这个问题的研究上作出了贡献。他们运用“过程合理性”和“行为满意度”,从最初研究个人行为,到研究整个企业的行为。企业的行为,包括搜寻新的或改进的规则,以及基于惯例的规则。并且按照他们的说法,企业行为的惯例理论实际上是为解释产业演化服务的。但是,这些有目的的行为是否会因为内部成员的怀疑,而存在对“规则打破者”的偏见?在这种情况下,新变化的一个重要资源可能被忽视。这将是今后演化研究中的另一个重要课题。 四、结束语 本文以演化经济学的发展脉络为主线,对熊彼特以来的演化理论发展过程中较为重要的文献作了回顾。演化经济学与居于主流地位的经济学之间既是相互竞争的关系,也是相互补充的关系。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演化经济学的研究主要基于以下四个论点:第一,认为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经济更具活力的根本保障;第二,演化过程具有国家性特点;第三,规律性创新的作用,即一个重要的创新打开了“机会”之窗,并导致了创新集群的产生,与之相关的是演化过程中学习的重要作用,以及创新环境在诱导、改进和选择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行为主体在演化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尽管演化经济学仍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学科,但是近几年的发展趋势已表明,演化经济学理论已经成为分析复杂经济现象的重要方法,动态演化的思想已得到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的认可,对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经济学理论论文:有关产业经济学理论发展的探讨 一、关于产业组织理论历史 我们所研究的产业组织它的基本内容是西方产业经济理论基础性理论内容。它的历史可以起源于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其著名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表述的重要原理:首先就是市场竞争理论,其次的重要理论就是劳动分工。我们可以看到理论的提出都是研究竞争的体制我们作为市场主体的竞争经行为,这个理论对现代的经济学组织理论的产生、发展都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也为理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目的性。在这个理论中它进一步论证了结构对市场行为、主题绩效的关键作用,故而我们通常意义上称之为结构主义学派。与此同时我们发现产业组织理论也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其在政府产业决策之中逐渐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然而理论本身存在的问题,其弊端也逐渐在社会实践中日渐显现,这就是很多专家、学者越来越持批判态度。持不同意见者认为,理论并没有重视企业之于市场结构的反作用力,与此同时理论研究中过于的静态、单一的研究方法也饱受批评。这就是要求我们的理论研究工作者进一步丰富完善理论内容,针对理论自身存在缺陷加以研究。新的理论研究工作者更加重视企业行为的研究,这就是这一批的研究者获得了行为主义学派或厂商主义学派的头衔。随着学者对于这一理论研究的深入才使理论逐渐的完善,逐渐成长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且在实践中得以检验。 二、理论的产生及其发展历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产业经济学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它是研究产业之间的关系以及演化的规律。我们的研究主要分为:首先我们探讨的是广义上来研究产业间的关系;其次从狭义的产业概念出发研究产业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我们提出了三个产业的划分,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在三产业理论的研究中我们需要着重研究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克拉克(g.g.clark),在对众多国家的三产业发展的深入研究之后,最终得出劳动力在三次产业之间分布和转移的规律性,这就是我们确认的关于产业的理论性研究配第—克拉克定理。德国经济学家霍夫曼(w.g.hoffmann)最先开始在工业经济中开展理论研究。其理论主要集结在《工业化的阶段和类型》论著中,其研究的重要成果是划分 消费资料产业、资本资料产业和其他产业,在这个基础之上通过研究得出结论消费资料产业净产值与资本资料产业净产值的比例会随着工业化的进程而不断下降,与此同时通过研究还得出结论消费资料产业比重逐步减少,资本资料产业比重逐步上升。这一理论更加深入的阐释了产业理论,更加深入地解释了产业中的关系。丰富和发展了西方经济学的产业理论。 三、产业布局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我们最开始对专门论述所产生的布局问题的理论,都是把农业区位论和韦伯工业区位论为最经典的代表和最古典的区位论。古典区位论其实一直处于单一的立足于企业或者是单一的立足与企业中心,古典区位论一直是以最低成本和最省运费的理念,古典区位论不对市场的销售量的问题和消费因素而考虑,所以我们通常将这种区位论称之为西方区位理论的成本学派。我们由于社会的变化市场的发展和劳动者的生产成果的不断提高,使得第二与第三产业的不断的提高,逐渐的将农业给取代了,从而第二和第三产业会逐步的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部门,与此同时我国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运输与网络的迅速发展,运输不会在是对我国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反而市场的销售量等问题却成为我们产业能否成为我们产业盈利与生存的主要关键问题。我国现代随着社会的发展区位理论逐渐的将古典区位理论的弊端逐渐改进为近代区位理论市场学派,由于古典区位理论一直是处于单一的立足于企业或者是单一的立足于工厂当中,从而我们将古典区位理论转变成可以立足于城市或者可以立足于地区的理论。由于我们必须以最低的成本和最省的运费我们才能满足市场的发展和市场的最大需求。 四、产业政策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通过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可以得知长夜经济理论当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他对产业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他就是产业政策理论。在没有产生政策概念之前我们对于政策概念的思想和实践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论,但是产业政策的概念却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产生的结论。 五、结语 我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全球经济迅速的变化,产业经济学理论作为新兴的科学我们可以广泛的应用创新,产业经济学理论有这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在传统意义上完整的产业的控制权并不复存在,这也是各国所关注的最现实的问题。因而产业安全概论体系的形成是与产业经济学理论息息相关的最新创新与发展。 经济学理论论文:教育经济学理论研究文献综述 教育经济学研究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前苏联,其理论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 主要建立在以舒尔茨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所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之上。人力资本理论之后由贝克尔及丹尼森等学者进一步发展, 成为教育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核心内容。进入到20世纪70年代,由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危机,人力资本论受到质疑,涌现出新的理论流派。当跨入新时期,伴随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教育的不断普及, 各种全新的理论不断涌现。本文将对教育经济学主要的理论发展做一个全面的综述。 一、教育经济学研究的缘起和雏形 教育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具有一定的学科体系结构,首先起源于西方,而后传播到世界各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学技术得到迅速发展并被广泛应用于生产力,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日益认识到掌握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要掌握科技,教育是关键。从而激发了人们对受教育的需求,因此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逐渐成为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为教育经济学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另一方面,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解开了剩余因子之谜,论证出教育是剩余因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刺激经济增长的十分重要的因素,计量经济学的发展也促进了教育经济学的诞生。 20世纪20年代,教育经济学以独立学科的形式最早出现在前苏联,它创建的标志是前苏联著名经济学家斯特鲁米林(c.t. ctpymnjinh)于1924年发表的《国民教育的经济意义》,这是世界上最早用数量统计的方法阐述教育的国民经济意义的论文,被称作世界上第一篇教育经济学论文。论文系统地研究了年龄、工龄、教育程度对劳动技能的影响。斯特鲁米林认为年龄、工龄和教育程度均影响劳动技能的高低;论证了教育程度与劳动技能成正相关。 西方最早研究教育经济学的论文是美国学者约翰·沃尔什(j.r. walsh)于1935年发表在美国《经济学季刊》上的《人力的资本观》,它被认为是西方国家研究教育经济学的第一篇论文。沃尔什主要从学生达到可以入大学的年龄算起,认为只有大学教育及其他专业教育才具有资本的特征。大学教育和专业教育可以取得收益但要付出代价,偿还代价之后可以带来利润或经济效应。[1] 到20世纪60年代,教育经济学在西方才真正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这一期间,美国的舒尔茨、贝克尔、丹尼森等代表的以人力资本理论为理论基础和核心内容的西方教育经济学成为主流派。舒尔茨(t.w. schultz)在《人力资本投资》、《教育的经济价值》、《对人投资的思考》等系列论文中对人力资本理论进行了深化和系统化。其基本理论可概括为重视人力资本投资,教育投资是人力资本的重要源泉。他认为教育投资的最大特点是对人的劳动质的方面去衡量,而不是从量的方面去判断,即把人的劳动看作是教育装备的结果。劳动的教育装备率高,劳动生产率也就高,从而增强创造收入的能力。 与舒尔茨的宏观视野不一样的,加里·贝克尔(g.s. becker)着眼于人力资本理论微观领域的研究,并用具体数字计算和实证研究论证了不同教育等级之间的收益率差别。他认为个人通过教育等提高能力和人力资本积蓄,由此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得到较高收入。 除了舒尔茨和贝克尔外,推动人力资本理论发展的另一重要人物是爱德华·丹尼森(e. f. denison),他于1962年著有《美国经济增长的资料和我们的选择》。他把教育因素视为人力资本因素的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经济增长多因素分析法”,细致地计算了教育的经济价值。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具体的计算方法上更加细致和精确。 至此,西方国家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从创立起就强调了教育投资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关联性,经济要发展就要重视人力资本的投资,毫无疑问教育是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源泉,所以也要重视教育投资。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人力资本理论是教育经济学产生和形成的直接理论来源。 1962年英国伦敦布鲁诺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约翰·维泽( j. e. vaizey)出版了第一本正式以学科命名的专著《教育经济学》,系统地阐述了教育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标志着教育经济学的产生。1963年,国际经济学学会召开了第一次教育国际学术会议——教育经济学专题学术讨论会。会后于1966年出版了一本具有一定体系结构的《教育经济学选集》,这次会议的召开以及论文著作的出版也被视为教育经济学学科诞生的标志性事件。这样,教育经济学作为一门新的交叉学科,在世界各地学术界普遍地受到了高度关注。[2] 二、教育经济学研究的初步发展 进入20世纪70年代,教育经济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许多发展中国家纷纷学习和借鉴西方的研究成果,有关教育经济学的著作及论文层出不穷。但此时的西方国家遭遇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萧条。国家在教育上的投资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不景气的经济状况与教育的不断扩张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人力资本理论表现出了“失灵”,催生出了各种反人力资本理论的新理论,重新评估教育的经济价值,使教育经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影响比较大的理论主要有三种:筛选假设理论,劳动市场划分理论,社会化理论。 1.筛选假设理论(screening hypothesis)。是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提出的视教育为一种筛选装置,以帮助雇主识别不同能力的求职者,将他们安置到不同职业岗位上的理论。创始人是迈克尔·斯宾塞(andrewmichael. spence)和罗伯特·索洛(robert. merton solow)等。1972年,斯宾塞发表了《就业市场信号》一文,论述了教育作为就业市场上的生产力信号,以及如何发射信号。形成了严格的信号理论,也标志着筛选理论的建立。筛选理论对人力资本理论宣称的教育能够提高生产率大胆提出了质疑,极端地假设教育并不增加人力资本, 只是作为一种筛选装置筛选出生产能力较高的人。[3] 尽管筛选假设理论否认了人力资本,但它与人力资本理论并不相反。实际上它指出了教育促进经济增长的另外一条途径:促进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正是筛选理论让人们认清了一个被忽视的事实,即教育的筛选作用无论是给个人还是给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所以,筛选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正是对人力资本理论的补充。 2.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labour market segmentation theory)。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推动下,许多经济学家将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政府管制等引入劳动力市场研究,形成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着眼点是教育与工资问题的研究。主要代表人物有斯特·瑟罗(lester c. thurow),彼得·多林格尔(peter b. doeringer),迈克尔·皮奥里(michael j. piore)等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教育程度与工资水平成正比例关系是有条件的;劳动市场存在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分割。资本主义的教育制度和体系是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人力, 而人力资本理论把本来分割成不同部分、具有封闭等级性的市场抽象地视为完全统一的竞争性市场, 基本前提就不正确。教育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就业分配上, 在于它决定一个人在何种市场上能谋求职位。在主要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理论的教育程度与工资水平的正相关性成立,而在次要劳动力市场,上述命题不成立。[4]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并不否认教育的作用,它和人力资本理论最大的区别在于它除了将教育作为影响收入的一个重要内生变量之外,还将制度因素、雇主和雇主的工作态度因素等作为内生变量。可见,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人力资本理论的补充和完善。 3.社会化理论(socialization theory)。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创始人是萨缪·鲍尔斯(samuel bowles)和赫伯特·金迪斯(herbert gintis)。1976年,鲍尔斯和金迪斯合著的《资本主义美国的学校教育:教育改革与经济生活的矛盾》引起强烈反响。他们认为教育的经济价值源于教育的社会功能。教育的社会功能远比教育提高知识技能对经济的影响更重要,而劳动者的表现则源自自身拥有的非知识化的个性特征(即非认知能力)。而教育的经济功能便是通过各种教育途径和手段使学生社会化,使不同的学生形成经济结构所需要的各种个性特征。[5] 总的来看,以上三种主要理论表面上都是对人力资本论的挑战甚至是反对,事实上,都是从其它侧面强调了教育会带来经济效益的增长,不管是对个人还是社会。某种程度上是对人力资本论的多角度的补充与拓展。但是普遍都忽视了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和与经济生活相矛盾的一面,因而带有片面性,为教育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空间。 三、新时期教育经济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教育的不断普及,对教育经济学的研究也逐步深入,涌现出各种新理论。比如:关注人本文化的社会资本理论、基于新制度经济的教育产权理论。 1.社会资本理论。第一个对社会资本进行系统分析的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 bourdieu)。1980年,布迪厄在《社会科学研究》杂志上发表了题为《社会资本随笔》的短文,正式提出了“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的概念。之后,美国学者詹姆斯·科尔曼和罗伯特·普特南等先后提出了社会资本理论并将其作为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上的理论发展加以阐述。社会资本理论尚无统一定义, 但一般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 通过民众自由地将个体人力资本进行横向的社会组合而生成的能够促进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心理结构。社会资本理论从群体人力资本角度研究社会经济, 更注重一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人际关系。社会资本理论研究方法弥补了人力资本理论研究方法的不足之处:首先,它提升了人的社会地位;其次,从微观层面为主的分析扩展到宏观层面;第三,社会资本理论直接把无形资本因素(社会心理)关系引入研究。教育的作用在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共同进步,不仅只是提高人力资本存量,也通过提高对社会关系的认知能力、制定合理的共享规范和合理的组织结构等社会资本存量,从而达到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目的。因此,研究教育经济学不能仅仅局限于人力资本的范畴,更应该通过社会资本来凝集人力资本,达到人力资本组合的帕累托最优。 2.教育产权理论。随着新制度经济学这一新的研究范式的崛起,国外学者很快将其方法的普适性运用到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分析之中。如美国学者亨利·汉斯曼(henry hansmann)研究发现营利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的逻辑是相同的,学校这类非营利性组织的非营利性实质是为了减少组织运行成本和交易费用的一种制度安排。新制度经济学对教育经济学领域的运用基本有两个走向:一是把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一种新的视角,继而作为一种方法来分析教育中的问题;二是从新制度经济学中挖掘出与教育活动不同层面之间的联系。教育经济学中关于第一方面的研究就是运用制度变迁理论作为解释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的理论基础。关于第二个方面的研究则是将产权理论引入教育领域,对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问题进行制度分析,且提出了教育产权的概念及有关问题的探讨。 新制度经济学对教育经济学的贡献在于教育制度的变迁与教育制度的创新。通过制度变迁理论可以解释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乏力的根源, 从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提供理论基础。事实证明,明确提出教育产权应该说是教育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巨大飞跃。 四、总结 综上所述,教育经济学的研究一直是在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之上不断推进。起初有过强烈的反对之音,从而催生出了筛选假设理论,劳动市场划分理论,社会化理论。看似是对人力资本理论的质疑,实质上是一种补充。新时期的学者调整了研究的角度,把人力资本理论引申到了社会资本理论和教育产权理论,使得教育经济学的研究更加符合实际需要,丰富了研究的视角。笔者认为,反观21世纪的学界,研究成果没有多大突破性,仍然是在对以前的理论反复探讨。这门学科的下一步发展需要创见性的突破,才能为现在越来越复杂的教育领域提供新的指导。 经济学理论论文:行为经济学理论的延伸及借鉴 [摘要]行为经济学由于对传统经济学的基础提出了挑战,在兴起之后就一直受到关注,频频被用于解释相关的现实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就从介绍行为经济学的发展历程及主要观点出发,进而论述行为经济学的相关延伸理论,并展示了行为经济学被借鉴来解释现实中一些传统经济无法合理解释的问题。 [关键词]行为经济学 理论延伸 行为金融 传统经济学的理论假设及相关原理与现实的偏离,催生了行为经济学这一新兴分支学科,有力地推动了当代经济学的发展。行为经济学对理性人效用最大化和均衡产出等标准经济理论内容构成了挑战,近年来行为经济学在市场竞争行为、劳动经济和金融等领域获得广泛应用,有利于解释很多复杂的社会现象。 一、行为经济学发展历程的回顾及其主要观点综述 行为经济学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它对传统经济学的基础,即假设人的行为准则是理性的,不动感情的自我利益,提出了挑战。在这种思维方式下,人类对外在事物的认识是清澈了,但是把人、人的行为、人的精神等非理性方面则舍弃了,并把其简化为一个个的点或一条条的线。人也成为了“扁平的人”。但是,不少经济学家的研究发现,这种以完全理性人假定搭起的优美的理论大厦无法通过检验科学的方法来检验与研究人的内在本性,也无法观察到现实中人的经济行为,因此更无法来解释许多人的经济行为之谜。这种局面到20世纪90年代才得以转变。莱布森等美国经济学家提出了一种名为“行为经济学”的经济理论新流派思想,向主流经济学提出了质疑和挑战。 行为经济学是一门试图将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融入标准经济学理论的科学。行为经济学尝试对非理性行为进行研究,打破了主流经济学的界限及视域,在现实人的基础上发展了主流学派的经济人概念。行为论者并没有抛弃主流理论,而是赞同其注重理性的,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但是,他们坚持对这一理论加以修正。他们认为,经济人也对具有偏见的推理,自我沉溺、自我毁灭的行为和种种其它人类缺陷和长处做出反应。行为经济学理论还关注公平、互惠和社会地位等许多其他方面,因此,行为经济学试图对传统假定进行修正。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理查德•塞勒(richard thaler)、马修•拉宾(mattew rabin)及已故著名行为经济学家阿莫斯•特维尔斯基(amos tvesky)是行为经济学研究领域中富有创见,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家。概括来讲,行为经济学主要就是:预期效用理论;偏好的一些典型特征;偏离理性的特征分析这三类代表性观点。 二、行为经济学的理论延伸范围及领域 行为经济学之所以盛行,不是因为其敢于对传统经济学提出挑战,更因为是行为经济学能够自圆其说,其一些假设和理论观点能够更好地解释现实,能让大多数人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行为经济学在现实中的理论主要延伸到以下领域: 1.当今市场竞争行为的心理特征 标准经济理论描绘的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需求规律的适应条件非常有限和严格。而向当今全球市场新格局和竞争合作新特点,许多高新技术产品、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产品、符合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以及电信市场、网络产品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和文化产业等,引起了消费选择行为新的变化,频频表现出明显的偏离价格需求规律的现象:降低价格未必能保住市场占有率,屡屡奏效的一些非价格竞争策略和手段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在中国市场供应和秩序、收入和社会则富分布、消费观念和习性、生产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处于相对落后和低下的情况下,消费选择行为与标准的理论描述相距就史远。无论是消费行为、企业经营行为和投资行为等,市场竞争行为选择中心理因素的影响特征非常明显。 2.劳动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非自愿失业——为什么一部分人找不到工作(不包括自然失业率和工作变动时的摩擦失业)?原有理论对此给出了一个“公认”的理由,假定工资是在市场出清水平上预先给定的,以此为标准若劳动力过量供应,就会造成失业。但工资为什么要定那么高,而且还是刚性的呢?为什么有人频频跳槽,而另一些人则愿意终生厮守一个单位?这些不是能用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简单解释的。“有效工资理论”、阿克洛夫(2001)的“交换礼物”等都试图给出合理的解释。理论和实践似乎证明了在工资和努力水平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性,并且在长期内是很稳定的。行为经济学的研究表明,现实中劳动力市场并不是简单地遵从工资水平提高、劳动力供应增加这一规律。如出租汽车司机并不只是由每人收入的高低来决定工作时间的长短;老师让一些学生参与科研课题,学生们不会仅根据报酬或津贴的高低做决定;幼儿园制定罚款制度是为了让父母亲及时地接孩子,但结果是适得其反。这些是因为当工资与价格变化的行为中包含道德和情感成分时,标准经济理论中的价格交换效应就应予以修正。因为劳动者对劳动与休闲的价值判断是因人、因行业、因时点不同而异的。另外,行为经济学还研究指出,承担风险、经营管理等活动也是一种类型的付出和劳动。 3.行为金融学 行为经济学在金融投资领域的应用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金融学中,有效市场假设的作用是奠基性和举足轻重的。资产定价的标准均衡模型假定投资者仅仅关心资产风险,并利用公共信息尽可能准确地预测股票收益。这些假设在某些时候确实能做出确切的预测,但当价格变化的自相关性近似为0时,证券市场上却出现大量异常现象。这些不规则现象促使研究具有有限理性假设的资产投资者的“行为金融” ( behavioral finance)论应运而生(baker, etal.,2004)。金融学中一个重要的异常现象是“股票收益之谜”:股票的平均回报要比债券收益高得多,为什么高收益对应高风险,并没有令人信服的实证研究支持这一理论。为了说明其中的缘由,行为经济学假定投资者具有损失规避的行为偏好,这能更合理解释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行为经济学的研究还发现经验不足的经纪人的反应如何迟滞,而长期操盘手的反应为何又过于敏感。行为经济学还通过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年成交率的实例来研究资本市场规模问题,关于个体股票交易行为的数据表明,部分投资者的盲目自信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股票市场规模的极度膨胀,股票市场上的许多现象都与投资者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有直接的联系。 行为金融学的迅速发展,是由于金融理论把“宝”都压在“有效市场假设”上了:投资者有充足的理性以至能够观察和利用历史资料。有人曾将有效市场假设美誉为:社会科学中认识最完善的一种规律性,然而,股票价格波动太捉摸不定了,以至不能反映内在的真实情况。行为经济学发现了一种基于人心理活动的过度反应效应,客观、深入地研究一系列异常现象,有助于用事实更精确地检验市场有效性假设。当然,从发展的眼光来看,行为经济学也迫切希望尽可能地减少心理学的内容,正在努力探讨用一种统一的方式来解释金融市场上的异常现象。 三、行为经济学在实际中的应用 1.民工短缺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沿海地区的“民工荒”打破了我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神话,引起了企业界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理论界纷纷对此问题发表看法,并对民工短缺的成因进行了分析综观这些分析,人多是运用市场、结构、信息、制度等分析力一法,基本没有涉及民工的心理与理性,民工是该劳动力市场的主体,在分析民工短缺的成因时,不能完全不考虑主体对劳动力市场的相关要素以及劳动环境的认知而采取的相应的经济行为。 经济学理论论文:改革开放与经济学理论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学理论取得了重大创新和发展。其主要原因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为经济学理论创新提供了不竭源泉,促进了思想解放,营造了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极大地调动了经济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了中国经济学走向世界的进程,最重要的是改革开放进程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成为理论创新的思想保证和强大动力。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济学理论创新的宝贵经验是:解放思想是先导,坚持方向不动摇,坚持创新不止步,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理论研究队伍。时代和实践的发展无止境,改革开放实践呼唤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创新。要在若干重大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必须继续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解放思想,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继续充分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继续加强队伍建设。 关键词:改革开放经济学理论创新 改革开放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一场伟大革命,创新是经济学理论发展的灵魂。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学理论的创新。而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又为改革开放开辟了道路,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持。本文拟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作简要回顾,并对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创新进行展望。 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学理论的新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实践的发展,我国经济学理论实现了一系列重大创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创新,概括言之,有如下十个主要方面: (一)关于改革方向、目标、道路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强调“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是“社会进步和政治进步的强大推动力”的同时,曾经论及社会主义改革。恩格斯指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主义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但是,对于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特别是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如何改革,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不可能做出明确的回答。 以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宝贵成就和经验,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奠定了基础,但也没有解决社会主义如何进行改革的一系列理论问题。 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伟大革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学关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理论实现了一系列创新和完善,这些理论不仅包括改革开放的必要性、必然性,改革的性质、目标,而且包括改革开放的内容、道路、方略,由此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体系,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学说。 (二)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人类发展一般规律和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得出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论断,但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他们只是作了一些原则性的预测。列宁在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他不仅肯定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公有制、按劳分配和人民政权等,而且根据俄国的实践,形成了对社会主义特征的进一步认识,如:实行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具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建立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及其民主制度等。但对于未来社会主义究竟怎样,列宁又采取了非常慎重的态度。他认为,社会主义将来是个什么样子,什么时候达到完备的形式,这些只有未来建设者才能具体描述。 改革开放前,我国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经历过反复的过程,有重大的进步也有曲折甚至失误。我们曾经肯定社会主义就是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率,因此致力于生产力发展并取得重大成就;曾肯定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因此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并使人民生活有极大的改善;曾经肯定要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所以使生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了生产力发展。但是,我们也曾经过分强调生产关系的变革而忽视发展生产力,过分强调生产资料越公越好而脱离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过分强调经济增长而忽视人民生活的改善。 改革开放的实践,不仅使我们认识到社会主义不意味着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而且认识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同时认识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要求。这些认识反映在经济理论上包括三个相互联系的重要方面:一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根本目的。二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三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根本手段。很显然,这些理论是在实践基础上的重大创新,使马克思主义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在原有的基础上前进了一大步。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社会主义发展要不要划分阶段、如何划分阶段,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认为共产主义社会从其产生、发展到成熟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要经过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外,还要经过两个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列宁曾依据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实践,指出在向共产主义前进的过程中会出现若干重要阶段,并提出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完全的社会主义”等概念。但是,这些思想也仍然是一般的构想,当时还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来做出科学的概括。所以,面对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列宁不拘泥于已有的结论,而是主张“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 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对国情问题进行了探讨,成功地渡过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一些宝贵经验,但其后也走了一些弯路,在某个特殊时期,甚至脱离国情,超越发展阶段,实行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政策和措施,给社会主义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在几十年社会主义探索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范畴,并作出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这是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来的。我们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特指在我国生产力水平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阶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就我国的社会性质来看,它已经足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这与过渡时期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二,就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成熟程度来看,它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我们必须认清这一点,决不能超越这个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这两层含义是相辅相成的。社会主义是基本前提,初级阶段是发展程度。我国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对长期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初步解决了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所面临的新课题,为进一步科学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奠定了基础,为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供了根本依据。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提出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我国不可能实行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而必须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时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确立,指明了现阶段中国经济制度的根本性质和特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可靠的理论基础。 (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理论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基础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理论,主要包括:一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二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三是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既反对平均主义,又防止收入差距过大,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四是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五是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要帮助后富的地区和个人,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理论,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对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其著作中有许多关于商品经济的分析,这些分析如果抛开资本主义的制度因素,其揭示的许多一般规律对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预测未来社会时,曾以在发达资本主义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为前提,设想社会根据需要,有计划地调节生产,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后来有人把经典作家的这种对特定前提下的预测变成教条,不管现实社会主义的条件如何一概排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从而严重束缚了社会主义活力的发挥。 社会主义建设几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不但不能取消反而必须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了这样的认识为基础,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相容的问题、计划和市场都是资源配置手段等重大理论也都取得了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也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明晰。所有这些,打破了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桎梏,使马克思主义关于商品经济的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了新的发展和创新,成为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指导理论。 (七)社会主义微观经济理论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长时期内,企业是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不是独立的法人。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企业没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也就没有足够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活力。改革开放的实践探索,使我们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个人和农户家庭都是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企业理论和企业改革理论,包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生产经营权;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垄断企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社会主义微观经济理论的形成,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微观经济理论,为我国的企业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导。 (八)经济发展理论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关于发展的根本思想。在改革开放中,我国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发展思想的同时,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集中广大人民的智慧,汲取世界各国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它明确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赋予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以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问题上的集中体现。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形成了实现科学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包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理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理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理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理论;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等。这些理论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和保证。 (九)开放理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国际分工和世界贸易的一些论述,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开放奠定了理论基础,但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的相当长时间内,由于帝国主义国家对我国的封锁,也由于当时缺乏经验,所以我国的对外开放遇到很大困难,具有很大的局限。 1978年以后,我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对外开放逐步扩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对外开放理论,包括:一是统筹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二是经济全球化作为一个客观进程,具有二重性,要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三是转变贸易方式,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四是要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关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这种对外开放理论的指导下,我国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十)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理论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有丰富的宏观经济理论,如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理论,社会再生产理论,有计划发展理论等等。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长时间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也积累了宝贵的综合平衡等宏观管理经验。这些理论和经验都是进行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宝贵财富。但是对于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究竟如何管理,则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继承马克思主义理论,借鉴西方经济理论,并将这些理论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创新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宏观经济理论,包括:计划与市场关系理论,国民经济宏观经济运行和宏观经济分析理论,国民经济结构分析理论,宏观调控模式、目标、手段理论,政府职能及其转变理论等。这些理论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宏观经济理论,为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保证。 二、改革开放的实践是经济学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 改革开放以来之所以取得如此理论进展,主要原因是: (一)改革开放的实践为经济理论创新提供了不竭源泉和动力 经济学理论本质上是实践的理论,实践是理论创新和发展不竭的源泉。三十年改革开放中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对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和创新提出了强烈的需求,为经济学的创新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源泉,推动了经济学理论的不断创新。同时,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在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为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三十年来,我国gdp以年均将近10%的速度增长,总量由1978年的3645.2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246619亿元,跃至世界第四。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4元增长到2007年的1378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长到2007年的4140元。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007年达到172534亿元,是1978年的819倍。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之丰富多彩,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认识世界提供了手段。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信息经济的发展,网络的出现,为人类认识瞬息万变的经济社会提供了条件。此外,改革开放的实践还不断检验已经形成的理论,使实践证明不符合实际的理论不断遭到淘汰或矫正,使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理论不断地得到完善和发展。 (二)改革开放促进了思想解放,营造了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极大地调动了经济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理论的创新需要优良的学术环境。改革开放是一场空前的思想解放,经济学理论工作者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改革开放的实践,感受改革开放的脉搏,跟踪改革开放的步伐,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而整个社会在改革开放中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百家争鸣的氛围,为经济学理论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学术环境。经济学理论创新是一种复杂的创造性的劳动。全社会尊重这样的劳动,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求真务实的学术环境,提倡不同学术观点、学术流派的争鸣和切磋,提倡充分的批评与反批评。这种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学术氛围,极大地调动了经济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使他们的创造性迸发出来,成为经济学理论创新的生力军。 (三)改革开放加快了中国经济学走向世界和借鉴国外经济学的进程 经济学是科学,而科学揭示的真理是没有国界的。随着中国经济日益开放、融入世界经济,中国特色的经济学理论也日益引起世界的关注,大批的中国学者登上世界各国的讲坛,进行学术交流,使中国的经济学理论在交流中得到传播和发展。与此同时,改革开放使国外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也日益广泛,这为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提供了极大的可能。马克思恩格斯曾经吸收了几千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的一切优秀成果,尤其是在批判地继承、吸收人类19世纪所创造的优秀成果——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合理成分的基础上,总结资本主义制度发展和工人阶级斗争实践,创造了马克思主义。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中国经济学理论,也在认真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理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理论、苏东国家的经济理论研究取得的进展,得到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四)改革开放加快并深化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由此所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经济学理论创新的根本思想保证和强大动力 改革开放的过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深化的过程,在改革开放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继思想之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伟大成果,是当代的马克思主义。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经济学理论创新一方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作出贡献,另一方面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这就保证了经济学理论创新既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而不误入歧途,又使经济学理论创新具有科学的方法论指导。这是经济学理论创新经久不衰的重要原因所在。 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济学理论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最重要的是: 第一,解放思想是先导。解放思想是改革开放的先导,也是理论创新的先导。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才能不断推动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进而实现经济学理论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学理论取得的一次又一次创新无不是解放思想的成果,而每一次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又进一步推动了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思想的进一步解放。实践证明,解放思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宝,也是经济学理论创新的强大思想武器。过去三十年我们坚持不断解放思想取得了改革开放的成功和经济学理论创新的丰硕成果,今后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实现经济学理论的不断创新,一定要继续不断解放思想。 第二,坚持方向不动摇。就改革开放而言,坚持方向不动摇,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动摇,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就经济学理论创新而言,坚持方向不动摇,就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的方向不动摇。积三十年之经验,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坚持方向不动摇,在改革顺利的情况下,坚持方向不动摇,在改革遇到困难、发生问题时尤其要坚持方向不动摇。坚持方向不动摇,要反对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当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就怀疑甚至否定改革的必要性和取得的成就,动摇深化改革的决心,甚至试图把改革拉向后转;另一种倾向是,只强调坚持改革方向而忽视改革遇到的问题,甚至以坚持改革的方向而不去正视和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问题。经济学理论要始终不渝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提供科学的支持和指导。 第三,坚持创新不止步。创新是理论进步的灵魂,创新无止境。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学理沧取得的突破和进展无不是创新的结果。要创新就要坚持科学研究无禁区,学术争鸣要鼓励;要创新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重视对国情、世情的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尊重人民的创造精神;要创新就要妥善处理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和充分借鉴人类文明成果的关系,既坚持正确的导向,又大胆吸收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先进经验;要创新就要倡导科学严谨的学风,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第四,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理论研究队伍。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学理论创新取得的成就,得益于建立了一支数量宏大、素质较高的理论队伍。这支队伍总体而言,拥护改革开放、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较广阔的视野、较渊博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敬业精神,是值得信赖的队伍。今后经济学理论创新,还必须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 三、改革开放实践呼唤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创新 实践的发展是无止境的,理论的创新也不应该停止在一个水平上。毋庸讳言的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我们仍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这些挑战和问题有的来自国际的,有的来自国内的。在国内的这些问题中,有的属于由改革开放的深化触及到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有的则是具有阶段性特征的问题。不管哪些问题的克服和解决,都呼唤着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创新。在当前,经济学应该着力研究和创新的主要领域及问题有: 一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问题研究。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的经济学阐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科学发展的理论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问题研究;以及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经济学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研究将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研究。包括: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模式研究;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研究;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研究;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研究;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研究等。2009年将迎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道路及其经验教训,也是经济学理论创新义不容辞的责任。三是深化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研究。包括:今后中长期深化改革开放战略研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经济制度和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研究;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研究;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究;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等。四是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改善民生问题研究。包括: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研究;区域均衡发展和区域竞争问题研究;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研究;扩大就业的理论和对策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研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理论与对策研究等。五是开放进程中抵御世界各种危机影响维护国家安全研究。包括:美国次贷危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与中国经济金融安全研究;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理论和对策研究;灵活审慎的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对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及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进一步评析和研究;全球经济调整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研究;开放条件下的国际货币政策协调研究等。六是中外经济史重大问题研究和中外经济思想史重大问题研究。 要实现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就需要: 一是继续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之所以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因为,我们要进一步创新的经济学理论,必须是对实践有指导作用,能够引领实践健康发展的理论,而这样的理论只能从实践经验中总结,并在实践中受到检验和发展。书本的知识,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成果是重要的,没有这些知识和理论,一切从头开始,也很难实现进一步创新,但这些知识和理论只是已有的理论,它可以为我们进一步创新经济学理论提供基础和借鉴,但却代替不了理论的进一步创新。所以归根结底,理论的进一步创新只能源于实践并随实践的发展而深化。 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一切从实际出发,首先是要进一步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我国有自己特殊的历史、特殊的文化、特殊的国情、特殊的经济制度,只有对这些“特殊”吃准吃透,才可能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我国正在进行的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开放和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只有投身这样的实践并善于不断从这样的伟大实践中吸取营养,才可能总结出伟大的理论,实现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创新。而这一点,几乎是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所无法比拟的。中国的经济学工作者,处于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国家,得天独厚,应该为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创新作出世界性的贡献。基于此,我们应该多一些自信和自豪,而完全不必凡事跟在别人后头跑,甚至妄自菲薄。当然,强调首先是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并不排斥从世界的实际出发。我们处于一个开放的时代,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是世界发展的潮流,在这样的时代,不了解世界,也就不能很好地研究中国,所以一切从实际出发,也要从世界的实际出发。 二是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要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因为这是已为实践证明非走不可的必经之路,舍此不能达到我们预定的目标。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多年来,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带领全中国人民取得了革命、建没和改革的卓越成就。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定要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否则马克思主义不能发展,中国的问题也不能有效解决。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道理所在。 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指导,联系国际国内的实际,去观察和分析问题。我们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真地总结过去,客观地分析现实,努力实现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创新。要坚持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一方面,要防止和反对教条主义,另一方面,也要反对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教条主义是本本主义,照本宣科,简单地、机械地套用“本本”和字句,形式主义只做表面文章,这只能使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停留在一知半解的水平;实用主义则往往断章取义,为己所用,给马克思主义附加一些不正确的东西,甚至肢解马克思主义。所以我们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一方面要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另一方面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解决我国的实际问题,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中创新发展经济学理论。 三是继续充分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之所以要继续充分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是因为马克思主义不仅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而且善于吸取人类文明中的一切成果,具有开放性。在今天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并存、竞争、合作的条件下,我们更应该善于充分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包括西方经济学的文明成果,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 当前,一个客观事实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比我们高,综合国力比我们强。西方经济学作为对这种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理论概括,包含了一些科学的对我们有用的成分,也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有分析地借鉴这些科学的成分,为我所用,对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益的。当然,必须明确,西方经济学有其非科学性,主要是:将资本主义作为永恒的、美好的制度是不符合实际情况和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将市场看作是万能的已为实践证明是不正确的;排斥和否定对经济的干预也是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正因为西方经济学有这些非科学性甚至是根本性的缺陷,所以它不可能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在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的时候,一定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有取有舍,有用有弃,而决不可照抄照搬。 四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造就一批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学贯中西的思想家和理论家,造就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青年理论骨干。关键措施是要高度重视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建立能够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机制,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试论邓小平经济思想主题内容及其对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论文关键词:邓小平经济思想;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论文摘要:邓小平经济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极其重要组成部分,对邓小平经济思想的研究,首先就要从整体上把握这一思想主要层面。本文从理论、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提出邓小平经济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系及其规律的研究。揭示了邓小平经济思想包含了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三个层面及其内在联系,对我们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中国怎样建设、巩固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作为我们党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而邓小平经济思想是邓小平理论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邓小平经济思想正是在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史上百年探索的重大时代课题,及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问题的探索中,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理论观点。展示了这些理论观点的联系及其体系,同时也把社会主义经济学推到新的发展阶段。 一、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历史发展中,科学地理解和把握邓小平经济思想的主题 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科学探索,起始于l9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l9世纪70年代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研究的理论视野,从“世界历史”的角度,对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如何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作了最初的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以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不失时机地领导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一方面走出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奠定了新中国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强调向苏联学习,基本上按苏联既有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形成由国家集中统一领导的计划经济运行模式。到1956年春,经过经济建设的实践,以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已经察觉到苏联模式的弊端,提出要以苏联为戒,正确学习苏联的经验。一是苏联的办法中的许多是错误的,已经给苏联经济发展造成危害,这些东西我们不要学;二是即使苏联对的东西,也有许多不合乎中国实际,不能生搬硬套。由此开始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在实践上取得了一些成就,理论上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其表现在在1956年4月撰写的《论十大关系》和1957年6月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所提出的一些重要理论观点。但是,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由于受到“左”的思想干扰,并没有沿着正确思路继续下去,使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遭到了如“”这样的严重挫折,特别是“”,更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遭到灾难性的破坏。 20世纪70年代未以后,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自身经济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态势和矛盾作出了正确的分析,并作出了科学的判断,科学地探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关系和发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从而在社会主义经济学史上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解决了象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基本特征的探讨,是邓小平经济思想的基础性内容,这一探讨深化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本质及其特征的理论 邓小平经济思想的主题,决定了它在理论上的主体内容,可以概括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三个层面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 第一,对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的分析 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邓小平认为,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所制结构只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并存共同发展。为了坚持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并发挥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邓小平还从理论上阐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有关系,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兼容性;结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公有制在现实经济中的实现形式作了探索;强调选择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等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是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也是有利于体现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基本要求的。 第二,对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制度的基本内容分析 依据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现实出发,邓小平坚持认为,按劳分配同公有制一样,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它们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原则”。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相适应,邓小平对社会主义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经济方式并存的结构作了探讨。他还对按劳分配实现过程中,体现在收人分配上的“先富”和“共富”关系作了理论的与实践的探索,提出了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大政策”。同时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两个大局”思想,“两个大局”思想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富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一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第三,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的概括 认识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是搞清楚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和现实的前提,邓小平以他对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长期思考和探索,并根据现时代世界与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把社会主义本质高度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揭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与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经济的内联系,极大地丰富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视野。 三、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探讨,构成邓小平经济思想中最富有创造性的理论层面,展示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的新课题和新领域 经济体制是一定经济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和管理形式。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理论分析,集中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的科学论述 党的十一届中全会召开不久,邓小平指出,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改革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问题,对这一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作了充分的估计,他认为“为了有效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认真解决各种经济体制问题,这也是一种很大规模的很复杂的调整”。反思5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形成及其演化,邓小平清醒地分析其基本特征和弊端,认为原有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就是国家运用指令性计划,直接掌握和控制人、财、物资源,权力主要集中在中央,所有的活动都在计划规定的范围内运行。这一经济体制虽然也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注意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并且在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期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逐步开展,也暴露出不少弊端,如“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④等,为此,“如果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当时,邓小平就已经清楚地认识到。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我们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尤其要注意研究和解决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经济政策三方面的问题”。 第二,对建设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创造性的探索 在对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最初十年实践的反思中,邓小平强调创造良好的环境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提出与当时所开展的治理整顿相关的经济体制目标模式,只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当经济体制改革进人全面深化阶段时,邓小平审时度势,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对人们在改革中一直非常关注的计划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了新的概括。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他把计划、市场经济机制同社会经济制度“剥离”开来,把计划和市场都看作经济手段,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他又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角度论述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关系,说明两者是有机统一的。这一理论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是社会基本制度的传统观念,诊治了我们在市场和市场经济问题上常犯的“恐资病”,为我们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极为重要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四、对经济运行及其机制的探讨,构成了邓小平经济思想的富有特色的内容,拓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的视野 人类社会经济形态足一个在一定的经济作用下运行和发展的有机整体。经济运行机制简称经济机制。它是一定经济肌体内各种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制约关系及这种关系对经济的调节功能,通过经济运行机制系统自动而稳定的运转,推动社会经济正常发展,调节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邓小平非常重视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研究,对社会主义发展不同时期如何运用计划和市场的运行机制,以及运用计划和市场的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性等问题作了深入的论述。他认为,“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多一点计划性,而在另一个时候多一点市场调节,搞得更灵活一点”计划和市场作为经济运行的机制,运用得适当,就可以提高社会生产力,更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优越性。“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决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 邓小平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首先表现他对保持中央权威问题的论述上。他明确指出,中央权威是指中央领导集体的权威,保持中央权威就是中央能令行禁止,说话算数;掌握足够的财力是保持中央权威的物质前提,科学地制定政策是保持中央权威的重要基础。其次,表现在他探讨了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在宏观经济运行中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他认为,政府职能必须由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由微观调控转向宏观调控,由搞项目审批、分钱、分物转向利用经济手段搞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政府机构必须由臃肿重叠转变为精干、高效,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才得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才得以充分发挥和体现。再次,表现他分析宏观经济运行中的调节手段,如财政调整手段、金融调节手段、法律调节手段、行政调节手段等。此外,邓小平还对国民经济的速度、比例、效益之间的关系,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战略问题,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等问题作了精辟的分析。 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分析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农业生产方式作了“两个飞跃”的概括。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第二,在国有工业企业管理方式的变革上提出了“要来个革命”的思想。在企业体制改革的不同时期,邓小平提出了建立和加强以“责任制”为特点的企业管理方式.实行以“承包制”为特点的企业管理方式,以及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落脚点的企业管理方式。第三,对发展企业所需要的技术和人才问题作了较为深刻的论述。邓小平强调发展企业所需要的技术可以采取“引进”的办法,对引进的技术不能只是“学会”,还必须“创新”。使企业拥有更高的技术水平。同时,先进的技术要有先进的管理方法,发展企业所需要的人才靠的是“培养”,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必须是在“很好地使用”中进行培养。 五、对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整体关系和过程的研究,构成邓小平经济思想的主体内容,展示了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发展的广阔前景 以往的社会主义经济学,较多地注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而忽视或轻视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的研究。这种研究取向的产生,一方面与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理解的偏误有关,往往把对生产关系的研究误解成仅仅是对基本经济制度特征的研究,对经济体制、对经济运行的研究易于被排斥在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外;另一方面也与长期存在的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有关,现实中单一经济体制模式窒息了对这一体制及其运行研究的活力,从而使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脱离了生动的,丰富多彩的经济实践。邓小平在形成和发展其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过程中,果断地摒弃了社会主义经济学专注于经济制度研究的偏误,使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由对经济制度的研究扩展到对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及其内在的联系的研究范围。这不仅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新见解,而且也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必要前提和重要的条件。 在经济关系整体中,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三个层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邓小平既注重对三个层面的统一性的研究。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经济制度决定着经济体制的基本性质和职能,经济体制则遵循并实现着经济制度给定的基本经济关系,作为经济制度的具体存在形式。邓小平在论述发展经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改革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必要性的同时,也看到了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的统一性。他认为,我们既要看到改革经济体制的目的就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也要看到:“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经济体制只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具体存在形式,而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经济运行也是在一定经济制度下发挥作用的,一定的经济制度同样会存在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邓小平在对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分析中,既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计划机制、市场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作了分析,也对计划机制、市场机制与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作了较为透彻的分析,使人们从计划、市场等同于经济制度的思想束缚下解放出来。在经济体制与经济运行机制的关系上,邓小平强调了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从而说明一定的经济体制中总是存在着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对经济运行机制进行选择或实现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
环境与生态论文: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 在当下国内外的美学界,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无疑是两门显学。众多著名的学者对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和理论背景、基本?畴和方法论、性质和意义、与各学科的关系及实际应用、对传统美学的创新等方面作了深入探讨,极大地推动了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发展。 不过有趣的是,比较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研究凤毛麟角,或者在比较时语焉不详。许多学者对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异同的认识较为混乱,甚至是将两者混为一谈。总结起来,对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关系的认识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搁置它们的异同,将其视为漠不相关的两个领域。第二种是认为两者本质上同一,如徐恒醇的《生态美学》,以属于环境美学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与城市景观为本体,还有国内学者提出了“生态环境美”、“生态环境美学”等术语。第三种是环境美学或生态美学优于对方,如前国际美学学会副会长约尔•艾滋恩认为环境美学还是人类中心主义,不如生态美学总是关心自然。贾森•希姆斯《生态学新?式的美学意蕴》认为,环境美学只承认静态、平衡的自然,生态美学却接纳自然系统中动态、侵扰、非平衡的自然。曾繁仁认为,生态比环境具有更积极的意义。第四种是环境美学或生态美学将对方纳入自己的?畴之内。如环境美学家卡尔松、柏林特视生态美学为环境美学的组成部分。 所以厘清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异同,确定各自的性质、基础,有助于推动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发展,同时让这两门新兴的美学学科互相促进,共同繁荣,丰富和完善美学,并对保护生态与改善环境有所助益。 一、生态:一个审美维度 随着20世纪科学生态学的发展,“生态系统”、“人类生态学”等概念不断被提出,人们意识到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也要兼顾生态的平衡和其他物种的生存,于是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与生态美学应运而生。生态美学的思想来源,有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学、莱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呼吁保护各种生物的生存、阿伦•奈斯的深层生态学等。而中国的生态美学研究,主要是结合西方的生态美学思想与中国天人合一的生态哲学,反思生态形式严峻的当代社会,建立生态美学的学科架构。 关于生态美学与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陈望衡在其著作《环境美学》中指出:“准确来说,生态并不是美学?畴,但是它可以成为审美的一种视角,当它成为审美的视角时,生态就成为美的重要前提了。”生态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维度,生态美学是帮助人思考如何与自然共同繁荣、和谐相处,改变了以往人征服、改造自然为我所用的美学观念。 曾繁仁对生态美学性质认识的变化,也经历了由模糊到清晰的过程。在其前期的《生态美学研究的难点与当下的探索》与《试论生态美学》中,他认为生态美学是“审美关系”、“审美观”、“审美状态”,生态含有视野的意思。后来他的《生态存在论美学论稿》直接承认了生态美学不是一门新兴学科,而是“美学学科在当前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新发展、新视角、新延伸、新立场”。张华在《生态美学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建构》中也认为,生态美学是“以人与自然整体和谐关系为原则的哲学思想与价值观念”。2005年山东大学文艺研究中心举办了“生态文明视野中的美学与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也承认了生态是一种视野。 把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作为美学的一种维度,正如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社会性、实践主义美学的实践性,都是为美学提供一种维度和视域。生态维度使美学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生态的平衡,使审美在关注形式、精神的同时,不能破坏生态和自然。它改变了审美的眼光和标准——一件艺术品如果破坏了生态,即使形式再优美,也不能引起美感。正如美学的社会性维度,决定了艺术品如果严重地违反了伦理道德,则不能引起美感。因此生态美学侧重的是审美理想与生态原则的统一。 生态也是环境美学最重要的维度:“环境美学哲学基础的第一位应该是生态。”由于人是生态系统中的一环,如果不尊重生态规律,一味将人的需求、利益凌驾于生态之上,只会造成灾难性后果。因此环境离不开生态系统。以人的意志来破坏生态,就无审美可言。青山绿水变为穷山恶水,大部分物种灭绝后的寂静春天,即使琼楼玉宇、红砖碧瓦、亭台楼榭造型再富有诗情画意,高楼大厦再宏伟,也谈不上环境美。 生态美学还给艺术带来新的视域,产生了生态批评、生态文学、生态音乐、生态舞蹈。1978年美国学者威廉•克鲁尔特发表了《文学与生态学:生态文学批评的实验》,首次提出“生态批评”的概念,以生态的视野展开文学批评,呼吁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批评以描写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学作品为批评对象,继社会批评、精神分析批评、原型批评、新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之后,成为一种新的文学批评形态。生态音乐之一的具象音乐,直接取自于蛙鸣、鸟啼等自然的声响,加以合成,反映艺术家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观念。“原生态”音乐、舞蹈也是方兴未艾。 二、环境:一种审美对象 在环境日益受到重视的现代社会,环境美学蓬勃发展。环境成为继艺术之后的重要审美对象,大大地拓展了美学的疆域。而环境包含了自然景观与农业景观、城市景观,涵括了人所有的活动场所。不过环境不是外在于人的对象。环境美学家约•瑟帕玛认为环境既是人所观察的对象,又是围绕着人、让人在其中活动的场所。“环境可被视为这样一个场所:观察者在其中活动,选择他的场所和喜好的地点。”柏林特则更为深邃地看到环境与人的不可分离,环境是生存着的人感知周围的世界而形成,没有人就没有环境。但是又不能将环境客观化,视为外在于人的物质。 环境美学给传统美学带来很大的改变,它彻底扬弃了主客二分与人类中心主义,审美方式由静观式转 变为介入式,审美感官超越了视觉与听觉的局限,扩展为嗅觉、味觉、触觉等人身上所有知觉,归根究底在于环境美学的审美对象发生了变化。 环境美学的景观,正如文学、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作品一样,成为审美对象。文学由文字构成,音乐由音符组合,美术由线条、结构、颜色光影构成,舞蹈由肢体语言呈现,环境美学的审美对象是由自然环境与人的审美理想构成。环境美学极大地拓展了美学的疆域,国外环境美学的三名主将瑟帕玛、卡尔松、柏林特分别有侧重地研究了自然景观、农业景观、城市景观。 自然景观是“自然创化与自然人化共同的产物”。自然的创化有浩瀚星际、蓝天白云等天象景观,有巍峨山脉、奔腾江海、大漠草原等大地景观,花鸟鱼虫等动植物在自然中生存繁衍,四时交替、风雨雷电、寒雪冰霜等自然规律运行其中。庄子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即是对自然景观的赞叹。 农业景观是自然与人工一同创造的景观。卡尔松在其《环境美学》提到了北美的传统农业景观和新农业景观。陈望衡既有深层次的理论分析又有诗情画意的阐述,全面地概括了农业景观分别有农作物、农业劳作、农民们生活的场所、农民们田园诗般的生活方式。无疑后者的理论更适合于建立中国当代的农业景观。 城市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城市景观是环境美学最重要的审美对象。柏林特是较早开展城市景观美研究的学者,他呼吁建立人性化的城市,在城市规划中,审美性与功能性一样重要,并从广场、喷泉、自然与生活的声音等方面探讨如何建设城市景观。 由此可见,与传统美学中的艺术不一样,环境这个审美对象不只是给人带来审美的愉悦,更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与生活的质量。环境美学思索如何改善人所生存的环境,在探索环境伦理、环境审美之余,还注重结合建筑、园林、规划等应用性学科,指导或亲自参与环境改造、景观创造活动的实践。如哈佛大学米歇尔•柯南的《穿越岩石景观——贝尔纳•拉絮斯的景观言说方式》,从构思到营建,详尽地研究了景观设计家拉絮斯改造喀桑采石场为高速路段景观的全过程。美国当代艺术家兼环境工程师帕特丽夏•约翰松设计了许多的景观,有达拉斯的泻湖游乐公园、旧金山的濒危物种园、肯尼亚的内罗毕河公园、巴西的亚马逊热带雨林公园等。 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另一个区别是其人文性。人不可能完全遵从自然的生态,还要根据需要以及人文精神来创造家园。“环境美的根本性质是家园感。”环境美学的景观需要人根据文化内涵与审美理想来参与、创造,有着人的审美和文化需求。自然景观的欣赏,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时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摆脱对自然的膜拜与恐惧,对自然有一定的认识、能利用自然之后。而自然审美意识、情趣的发展,对欣赏自然景观也至关重要,如中国的山水文学、山水画对山水审美的推动,西方“如画”观对自然风景审美的推动等。现代西方欣赏自然景观的盛行,正是由于对工业化漠视、破坏自然的批判的兴起。农业景观与城市景观就更是关系到人的生存与生活,渗透着人文性。柏林特一直坚持环境美学的人文性,人生活在文化的环境中。“任何关于环境美学的讨论也必然具有我所称的文化美学。” 三、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相互依存 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有着本质的区别,生态美学为美学与艺术提供关注生态的新维度,环境美学侧重于将环境作为审美对象进行欣赏、创造,具有应用操作性。相对于生态美学,环境美学以人文性作为其核心原则。但是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环境美学离不开生态美学,因为环境美学必须要以生态为其准则,人文性与生态性都不可或缺;而生态美学的审美维度要落到实处,最终是通过环境美学的景观来表现其生态观。 正如上文所说,环境美学离不开生态维度。因为生态性重视维持生态平衡,人的文化生产活动,以及创造农业景观、城市景观,都是建立在自然生态之上,不能违反生态性。当代的重要环境美学家分别从环境美学的学科?畴与发展历史、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环境的概念、景观的创造几个方面,阐明了环境美学的生态基础。 约•瑟帕玛直接承认他的环境美学理论得益于生态美学家利?W波德的《沙乡年鉴》。他认为环境美学属于环境哲学的一部分,而环境哲学的所有工作都可置于环境伦理实际即是生态伦理的?围内,生态伦理“最重要的问题是生活在当今的人们是否有权利为了自己的利益无限度地开采现存的自然资源而为后代留下无法摆脱的污染”。环境美学必须以生态伦理为准则。他在回顾环境美学的发展时着重于其与生态的关系,认为如果没有生态维度,环境美学就还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学:“现代环境美学是从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的……对生态的强调把当今的环境美学从早先有100年历史的德国版本中区分出来。” 柏林特在《环境美学》中思考何谓“环境”的时候,认为在摈弃身心二元论的环境概念方面,“生态学的环境论带来深刻的变革……随着人们的环境意识越来越迫切,生态学的理论逐渐被认同”。“环境”是以生态为准则,在现代的环境理论与环境美学里是不言而喻的。卡尔松在分析日本的园林景观时,指出其是人工地创造出自然的本质。在分析农业景观时,他侧重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不被破坏,“是生命的生物过程”。陈望衡也指出:“环境美学是生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统一。”卡尔松还特地提出了“丑东西”的论点,认为胡乱G弃的垃圾、报废的汽车、条形的矿山由于其对生态的破坏是“丑东西”。 与此同时,由于生态是一种维度,不能成为一种审美对象,所以只说自然美、环境美,而不是生态美。这样生态美学在审美本体、实践应用方面遇上了障碍。西方的约•瑟帕玛、卡尔松等一众美学家由生态美学转至环境美学,生态美学比起环境美学的研究要逊色得多,就是这个缘故。如果说环境美学无视生态美学,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么生态美学无视环境美学,将会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生态美学在对生态、自然的促进上,最终还是需要通过环境美学的本体——景观呈现出来。虽然说生态美学涵括生态文学、生态音乐等艺术,以此促使、推动生态观的发展与普及,但是落到实处的保护生态,却是环境美学的自然景观、农业景观、城市景观。 如约翰松所设计的旧金山濒危物种园,造型是旧金山吊袜蛇。它形体纤细、蜿蜒层叠,有着明艳的色彩与变化多端的图案——条纹、鳞片、腹部,构成了公园的主要结构,头部与颈部形成的小山丘为蝴蝶提供了避难所,而尾部下方的梯形平台沿着海滨向下延伸,为海洋生物提供了栖息地。这个景观是约翰松的生态观与审美趣味、实用性的完美结合。还有美国学者保罗•高博斯特、加拿大学者夏庞德,分别以生态美学的维度来研究森林与风景的景观管理,也是将生态思想融入景观创造中的?例。 可以说,海德格尔“天地神人”的四方游戏、人的“诗意地栖居”与“还乡”,是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共同的理想目标。尽管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有着本质的区别,但都是反思人如何与自然共处,它们在推动生态平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世界这一宗旨上可谓殊途同归,它们彼此的关系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环境与生态论文:试析江西环境资源与生态旅游 [摘 要] 本文主要研究了江西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生态农业分布及构成。显见,江西生态旅游 资源相当丰厚,理应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 [关键词] 江西;生态旅游;资源 我国仍在执行的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因此,环境资源与生态旅游自然形成关系。本文主要在江西的自然资源、历史遗产、生态农业方面加以分析。 一、自然资源,包括地形地貌、动植物、水资源、人文生态资源等 1.地形地貌 地形地貌是地质内外合力相互作用的产物,是自然地理景观的基本要素之一,它和气候、土壤、植被、水系等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地区不同形成的特征也不同。江西特征性地形地貌有:丹霞地貌,著名且各有特色的有赣州的通天崖、定南的武当山、宁都的金精山、南丰的弋廉石、弋阳的龟峰、贵溪的龙虎山、余江的岩前等。冰川地貌,主要分布在江西的北部,著名的有庐山、九宫山、大沩山、严阳山、武功山等;山地,主要有幕阜山、九岭山、怀玉山、黄山余脉、武夷山,、九连山、武功山、万洋山和广山;岩溶地貌,在修水、永丰等地表现为锯状、垄状的山峰,在宜春的表现为石牙或石林式的山脊,在九江、彭泽、井冈山、宁都等地表现为溶岩;平原,鄱阳湖平原内湖泊星罗,港汊交错,土质肥沃,丰产粮、棉、油和水产品,是生态农业旅游的良好基地。 2.土地及土壤 土地及土壤是人们生存的宝贵资源,具有自然特征和经济特征。江西土地和土壤种类丰富,是可以进行生态感受的一个方面。江西省土地总面积166947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1.7%。江西土壤按颜色可分为:红壤、黄壤、黄棕壤、山地草甸土(黑色)、紫色土、石灰土、黄褐土;按土壤的形成可分为:火山灰土、新积土、粗骨土、潮土、水稻土、淹育型水稻土、潴育型水稻土、潜育型水稻土;土壤按功能分为:多宜性土壤、双宜性土壤、单宜性土壤、难宜性土壤。不同的土地和土壤其生态状况也不同,因而江西是土地土壤与生态表现对比的丰富资源地。 3.水资源 江西水资源丰富,拥有量排在全国的省级区域第七位。地表赣江、信江、抚河,饶河、修河的水汇成鄱阳湖水系,年拥有量1034.6亿立方米(2004年数据),占全省年均降水量的一半,且水质优良,主要河流1至3类水质断面比例达75.2%。地下水以鄱阳湖平原为主,其次是袁水、锦江和泸水流域。江西还有丰富的地下热水资源,平均水温40.8摄氏度,有生态旅游开发价值的有75处。水资源是生态旅游资源组成部分,江西著名的水生态旅游资源是鄱阳湖。 其他与水相关有代表意义的生态旅游资源有:横跨永修和武宁两县的柘林水库、万安水库还有新余仙女湖、龙虎山的芦溪河、大洞山峡谷、南丰的紫宵溪、临川温泉、星子温泉、温汤温泉、法水温泉、汤湖温泉等。 4.生物资源 江西处于世界最大的常绿阔叶森林带的中心,在这个典型的中亚热带植物王国里,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生态旅游资源,主要野生植物资源:全省有种子植物4000余种,其中有木本植物1970余种,淀粉植物400余种,药用植物1500余种,观赏植物500余种,纤维植物、油脂和芳香植物各200余种,及为数众多的野果野菜和蜜源植物等。全省有孢子植物1780余种,其中有蕨类植物430余种,苔藓植物530余种,大型真菌400余种,藻类植物500余种。目前数量稀少或濒危植物有150余种,如阿丁木、观光木、红彬豆等。数量相对丰富的典型植物有:木材类的彬木、马尾松、毛竹等28种;油脂类的油茶、油桐、乌柏、油橄榄等;干果类的板粟、枣、核桃、香榧和胡桃;特种经济作物有漆树和南岭黄檀;淀粉类植物有苦槠、甜槠等16种;芳香植物有山苍子、黄樟等6种;野果类植物的中华猕猴桃、余甘子、金樱子等30余种;等不一一列举。野生动物资源:由于良好的自然生态植被环境,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繁殖,故江西的野生动物资源也很丰富。江西有淡水鱼类182种,两栖类42种,爬行类74,兽类67种,昆虫4500种,他们占全国同类动物种数的16.2-30.3%。江西珍稀动物有江豚、白鳍豚、华南虎、云豹、金钱豹等97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有2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有74种。 5.自然保护区 江西省已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38个,自然保护小区5000余处,保护总面积达98.4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5.9%。到2004年底,全省已批准建设国家生态示范市(含生态保护区建设试点地区)3个,生态示范县22个。已建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2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14个,省级森林公园41个,保护区总面积达到8073.2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84%。江西自然保护区有6种类型,分别是:保护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典型代表有九连山、官山、武夷山保护区等;保护珍稀物种,典型代表有鄱阳湖候鸟保护区、桃花岭梅花鹿保护区、东乡县野生稻保护区等;自然公园类型综合保护区,典型代表有井冈山、庐山自然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包括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典型代表有婺源灵岩洞森林公园、景德镇枫树山森林公园等;资源管理保护区,典型代表有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等;山地水源保护区,典型代表有安福武功山南坪水源林、安远三百山自然保护区等。自2001年以来,江西省还建立了鄱阳湖、东江源2个国家级生态功能试点保护区和4个省级生态功能试点保护区(仙女湖水源涵养地及生物多样性、章江源、贡江源、修河源头源涵养地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作用是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 二、历史文化遗产 江西在南昌、赣州、景德镇等地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1.南昌 有南昌起义总指挥部旧址、军事教育团旧址、旧居、二十军指挥部旧址等代表了革命军事文化;名人荟萃、寺观林立、古墓成群的梅岭和自古柳如烟云、春花似锦的百花洲代表了山水文化;青云谱、滕王阁、绳金塔代表了园林建筑文化;象山公园、天香园、青山湖、羽衣仙女代表了城市候鸟文化;万寿宫、佑民寺等代表了宗教文化。 2.赣州 有宋代的城墙、排水系统福寿沟、舍利塔、赣州古瓷窑、虔州八境;晋唐五代以来的最古老的六街;明代的红玉塔;明清的三十六街和七十二巷;清代的文庙建筑群和民居建筑群。 3.景德镇 人文旅游资源量与质均属上乘,特别是陶瓷文化旅游资源历史悠久,现存古窑遗址与陶瓷文化遗迹有30余处。除此外,还有千年红塔遗址、江南唯一保存较为完整的清代县衙,明、清建造的古戏台、气势宏伟的龙珠阁、明代古街、红十军办事处旧址、阳府古寺等。 江西的历史文化遗产远不止这些,还有如乐安的千古第一村流坑就保留了大量的传统建筑工艺、书法工艺、雕塑与壁画工艺等;萍乡的工人运动史文化遗迹;抚州的王安石、汤显祖文化遗迹;鹰潭的道教发样地文化、春秋战国崖墓(以其分布广、数量多、位置险、造型奇特、文物丰富而成,为研究古越族史及中国纺织史、乐器史、音乐史诸学科的珍贵资料)遗迹;宜春有历史文化遗址496处,典型代表有被国家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对象的唐代六大名窑之一的“洪州窑”和江南首次发现的吴城商代遗址等遗迹,“药都”樟树闻名遐尔;新余的会仙台、昌山庙、万年桥遗迹;上饶婺源的小桥流水人家-古建、古桥、古亭、古树遗迹;九江是著名的米市、港口城市、茶市,庐山有本省唯一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风景点。井冈山、兴国、瑞金有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遗迹等。 三、生态农业 江西生态农业的发展实际上也是在发展江西生态旅游战略资源,有些为生态农业游直接提供了条件。比如婺源将生态农业与文化生态旅游业的结合,建设了金山茶庄、晓起生态农业示范村等生态农业主题公园,形成了龙头辐射,农业示范、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已达10万亩。为使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相互促进、相互发展,2004年投资60万元为生态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梳妆打扮”。同时,部分农户抓住该县推出“农家游”这一旅游产品的契机,把游客引进家、引入园,实现了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产业的“双赢”。截止到2004年底,江西省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遍及32个县市,总面积达62.6万公顷,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6.43万公顷,这些地区大多具备了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条件。 环境与生态论文:协调资源型城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对策研究 摘要:生态环境与城市化协调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资源型城市终将面临资源枯竭的问题,如何协调好资源型城市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是本文研究的内容。文章以鄂尔多斯市为例,分析了生态环境对城市化的影响,并制定了协调两者关系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城市化;生态环境;资源型;协调发展 城市化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尽管国际学术界对城市化的研究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但由于各个学科关注重点和理解的差异,迄今为止,关于城市化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解释。不同的学科依据各自的角度对城市化涵义进行界定,尽管不同学科对城市化的解释不尽相同,但研究者普遍认为城市化是社会经济的转化过程,从城市化的内涵可以看出,城市化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人口城市化、经济城市化、社会城市化、空间城市化。资源型城市(包括资源型地区)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类型。如果缺乏统筹规划,同时面临资源衰减,那么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将会积累许多矛盾和问题,如经济结构失衡、失业和贫困人口较多、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维护社会稳定压力较大等。 生态环境指人类环境中与人类的生存发展最直接相关的那类环境。是自然界中各种生态因子和人类活动的复合生态系统,遵循整体、协同、循环、自生的生态规律,也受技术、体制、文化等社会关系的支配。具有调节、净化等功能。 一、鄂尔多斯市城市发展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鄂尔多斯市总面积86752平方公里,总人口162.5万,其中蒙古族18.3万人,下辖七旗一区,毗邻晋陕宁,南临古长城,西、北、东三面为黄河环绕,与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隔河相望,属“呼包鄂”金三角地区。东部临近环渤海经济圈,西部沟通我国西北,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和东中西结合部,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中具有承东启西的战略作用。 (二)资源概况 1.煤炭和天然气储量巨大 煤炭是鄂尔多斯市能源矿产中的最大优势。鄂尔多斯市煤炭的储量大、分布广、埋藏浅、易开采,以高发热量、高挥发性、高灰熔点、低灰、低硫、低磷的“三高三低”闻名于世。鄂尔多斯市也是我国主要的天然气资源集中区,目前鄂尔多斯市盆地内已探明天然气储量12337.44亿立方米,是我国第一个探明地质储量超过万亿立方米的大气区。 2.无机化工资源品种齐全、建材资源遍布全境 鄂尔多斯市的无机化工资源品种齐全,蕴藏丰富。主要有天然碱、芒硝、食盐、硫磺、泥炭等,还有伴生物钾盐、镁盐、磷矿等,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广阔。 建材资源是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又一大优势资源。资源遍布全市,主要有石膏、石灰岩、石英砂岩、石英岩、黄土、花岗岩、大理石等。 3.水资源相对缺乏 鄂尔多斯市是我国相对少雨和水资源贫乏的地区,年降水除少量补给地下水、水库和内陆湖泊外,由于植被覆盖不好,水土保持差,大部分通过黄河水系汇入大海。鄂尔多斯市水资源总量为29. 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3. 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1. 0亿立方米,人均和地均占有水资源量均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 (三)生态状况 鄂尔多斯市属内蒙古高原的鄂尔多斯高原,是全国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重点地区之一。全市48%的面积为沙漠化土地,东部为丘陵山区,干旱少雨、沟壑纵横、土地贫瘠、水土流失严重,但矿藏丰富;西部为高原区,属典型的荒漠草原;中南部为沙漠区,库布其沙漠居北,毛乌素沙漠位南,是国家“三北”防护林的主要地段;北部及南部边缘为平原区,属黄河、无定河冲积平原,是鄂尔多斯市的粮、油、糖、果基地。鄂尔多斯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降水量少且集中,风大沙多,年蒸发量为降雨量的十倍以上,全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有40多天,十年九旱,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 (四)城市建设状况 鄂尔多斯市建成区面积250.21平方公里,道路面积5034.94万平方米,供热面积7189.30 万平方米。全市燃气普及率达78.13%,污水处理率达93.2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3.69%。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4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9.05平方米。 (五)经济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实现了资产开发的跨越式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进入我国地级市前列,2012年鄂尔多斯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656.8亿元,比2011年增长13.0%。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20.0亿元,同比增长3.0%。 二、生态环境对鄂尔多斯市城市化的影响分析 (一)促进作用 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保证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优质的空气和水资源,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投资,提高城市竞争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文化素养的人口,加速城市化进程,同时增强农民进城的意愿,促进城乡一体化;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提高城市形象和知名度,增强对周边地区的集聚效益和辐射能力。 (二)约束效应 恶化的生态环境会降低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水资源缺乏会使生产和生活成本提高,空气污染严重会增加改善环境的成本,土地资源被破坏会抑制城市空间拓展,从而减慢城市化进程;恶化的生态环境难以吸引投资和人才的进入,缺乏城市竞争力,从而降低城市发展速度;恶化的生态环境降低了人居环境质量,危害了人体健康,城市居民会选择迁出,这样就造成人才流失,阻碍了城市化进程;恶化的生态环境破坏城市的形象,降低城市吸引力,不利于城市软实力的增强。 鄂尔多斯市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但是生态环境脆弱,气候干旱并且沙漠化严重。而且,鄂尔多斯市处于能源工业发展初期,发展模式仍以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耗和粗放经营为特征。大规模的工业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效应,重开发轻保护的发展方式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影响了鄂尔多斯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进程。 三、鄂尔多斯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一)走生态城市化发展道路,创建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建设的目的就在于预防在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城市病”,解决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矛盾,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做到城市可持续发展,使得子孙后代能够有一个永续利用和安居乐业的生态环境。对于鄂尔多斯市而言,“生态城市”是目前最理想的选择。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脆弱、干旱少雨、土地贫瘠,城市环境基础差,科技水平、经济实力和人口素质与发达地区有一定差距,走生态城市化发展道路,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使公众尤其是领导决策层树立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二要加强城市生态立法。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法律化、制度化是保障其战略、政策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三要建立生态城市化发展的管理机构。在政府领导下,设立跨部门的、综合的生态城市建设决策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城市生态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四要重视生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生态城市化发展必须重视增加科技投入,研制开发生态技术、生态工艺,推广生态产业,保证发展过程低污染或无污染,低消耗高产出,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逐步走上清洁生产、绿色消费之路。 (二)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创建节约型城市 目前鄂尔多斯市的城市化发展,资源浪费严重、耕地占用过快、资源能源供求矛盾突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面对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诸多不协调问题,鄂尔多斯市应该吸取先行城市城市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坚持走一条“高密度、高效率、节约型、理性增长”的道路,构建节约型城市。在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化发展战略目标时,应该注重城市化的内在质量,把速度和质量统一起来。要把城市化发展与城市经济实力、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结合起来,使得人均gdp、人均居民收入和人均财政收入能够同步增长,居民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多方面内容的水平得到提高,整个城市充满创造力。 实现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需要改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利用土地、水、能源、原材料,大力推行节约型增长方式,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走集约型经济增长之路,建设节约型城市。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产业,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创建环境友好型城市 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社 会良性、互动关系。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标志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 鄂尔多斯市将进入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是必然选择。一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和草原生态奖补制度,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落实“三区”发展规划,推进生态自然恢复区建设,转移农村牧区人口15万人。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国家生态治理项目,建设好中心城区百万亩生态圈、企业碳汇林、乌审旗“一河三园”等地方重点生态工程。大力发展林沙产业,实现沙漠增绿、资源增值、群众增收。二要提升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进一步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地质灾害整治和复垦绿化力度,积极化解矿区矛盾,推进和谐矿区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强化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意识,坚持低碳发展理念,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体系。 结论 城市化实质上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空间扩张和生活水平提高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过程。在区域发展不断加速的城市化过程中,人口集中,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作为城市支撑的基础面临着退化。城市化通过人口集聚、经济发展、能耗增加和交通扩张对生态环境产生胁迫;生态环境的保护又通过限制人口、排斥资本和干预政策对城市发展产生约束。但是,城市化和生态环境两者的关系是可以协调的,高速发展中的鄂尔多斯市,作为资源型城市,未来还会面临资源枯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协调好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作者简介: 王珊(1980- ),女,汉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讲师,博士,从事人文地理和资源环境的研究; 金良(1974- ),女,蒙古族,内蒙古通辽市人,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教授、书记,博士,从事生态环境的研究。 环境与生态论文: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探析 在城市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任务。而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没过于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在现代城市中的地位日益显现,它所起的作用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得以认识。城市环境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健康关系是十分密切的,随着城市环境的改善,人们的生活、健康水平和工作效率也会日益提高。园林绿化作为城市环境的重要条件,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园林绿化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可以净化空气、调节气候、降低噪声、遮荫覆盖、防风防灾、美化城市,对改善人民的生活、生产环境,提高环境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还可以给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游览、休息场所。 1. 城市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主要压力 地区开发会对城市及周边的大气、水、植被等环境带来影响。大气环境方面,由于拟开发的功能均属对大气污染贡献较小的类型。只要整个片区的燃料类型以燃气为主,相信东部地区南片的开发不会给整个大气环境带来显著的影响;植被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区植被的减少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只要把建设生态城市作为地区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在不超越适宜自然生态自我修复的环境开发容量内,协调城市建设、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实现城市与自然生态的共融、共生、共长,植被环境的受影响程度将可得到有效控制。 2.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作用 2.1关于净化空气的功能 现代城市的空气中存在着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氟化氢等有害气体,严重的空气污染危害着人们的健康。为控制空气污染,加强城市绿化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树木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净化空气。据测定:1公顷阔叶林在生长季节每天产生750公斤氧气,吸收1000公斤的二氧化碳。有绿化的地方比没有绿化的市区街道,每立方米空气中的含菌量少85%以上。 2.2关于调节气候,遮荫覆盖,防风防灾的功能 实践证明:夏季绿地的气温要比城市中的路面、广场等建筑区的温度低10℃左右。七、八月份柏油路面的温度高达30℃-40℃,而草地的温度只有22℃-24℃,林地中的温度更低,一般情况下,公园中的空气湿度,要比城市其他地方高27%。由于城市绿化能发挥调节气候的作用,从而为人们创造了遮荫覆盖、防暑降温、凉爽舒适的良好环境。防护林带,可以抵御风沙的侵袭,并使保护区范围内冬季温度得到相对提高。 2.3关于降低噪声的功能 城市中的噪声是一种有损听力中枢神经的环境污染。林木对声音有散射与吸音作用,所以,在城市中特别是道路两旁多植树木可以降低噪声。据资料记载,绿化的街道比不绿化的街道,噪声可降低8-10分贝。 2.4关于美化城市的功能 园林绿化可以运用形状、色彩风格各异的花草树木,利用各种不同的地形、道路、河流及建筑,创造丰富多彩的景观,美化市容,使城市绿树成荫,百花争妍,使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变得优美、舒适、清新。 2.5关于公园绿地的游憩功能 城市中的公园以及其他各公共绿地,是广大群众游览、健身休息以及进行某些科普教育、文化活动的场所。现在,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园绿地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方面的功能更为人们所重视。 这些功能是其它基础设施所不能比的,但这些功能,许多是看不见、摸不着,是间接体现的,或者要过很长时间才能发挥作用的,不像其它基础设施比较直接,短时间可见效。因此,还有很多人的绿化意识以及保护、爱护绿化的意识不是很强。 3. 针对东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对策与建议 3.1维育山体与森林 东部地区东北部和中部的山体与森林是东部地区最重要的生态资源,也是东部主要的旅游资源。保护这些山体、大力增加森林面积一方面能弥补城市建设带来的植被损失,大大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加生物物种多样性,在有效提升东部地区生态品质的同时进一步 增加生态旅游吸引力,促进旅游业发展;另一方面,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评价还能带来生态保护的收入(这是《京都议定书》的内容,将来有可能实施)。 3.2规划阶段就充分考虑多方面利用水资源的问题 东部地区严重缺水,中水与海水的利用不仅需要,而且可行,关键是在规划阶段就要考虑管道布设,在楼房建筑上要有此项要求。将东部地区的用水建设建成全国科学用水的典范。 3.3规划好固体废弃物处置方法和场所 在方法上应着重于生物技术的应用,不仅满足无害化,还应尽量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并从源头上控制(如采取垃圾处置收费的方法)以达到减少垃圾排放的成效;在固废处置场地的选择上则要充分考虑所采用方法的长期环境效应,切忌只考虑经济的可行性和短期的无害性。 4. 如何提高城市品位和环境保护 现在,在城市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任务。而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没过于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在现代城市中的地位日益显现,它所起的作用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得以认识。 4.1重视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执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整体规划,严禁侵占规划绿地。城市绿地的规划应合理布局,远、近期结合,点、线、面结合,构成完整的绿地系统。 4.2加强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建设的监督管理,提高绿档次 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建设项目),必须从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入手,加强其配套绿地建设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施工前的设计审核把关必须严格,以提高绿化档次。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的建设,其配套绿地必须严格控制,要求加大投入,提高档次,不要再出现只见草坪不见树的现象。 4.3实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制度,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现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基本无严格地、强制性地、比较细化的标准,不像建筑工程。而绿化工程中的植物是有生命的,又是具有观赏性的,那么它的好坏不能简单地、硬性地去套某一标准,而只能靠施工单位(企业)的自律去选择植物。 4.4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并把历史运用和体现于园林之中,提高园林的历史文化底蕴 4.5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绿地的养护水平和质量 绿地的建设是短时间的,而养护管理是长期的,因此,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和质量,具体体现的是城市经营者的管理理念和水平,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飞速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许多绿地已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对照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的标准看,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任重而道远。城市生态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是以生态学的理论为指导,对城市的社会、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的综合规划,以便充分有效和科学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条件,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使社会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为城市居民创造舒适、优美、清洁、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环境与生态论文:简析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互动发展的路径选择 论文关键词: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互动发展;路径 论文摘要:近些年来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在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出现了恶化,形势不容乐观。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提出西部地区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良性互动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具体建议。 一、西部地区政府应该转变观念和职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东部地区的环境污染现象日益严重,沿海赤潮、太湖污染和淮河污染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西部地区不能再走东部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树立在经济发展之前或发展的同时就治理和保护环境的观念。为此,西部地区政府应汲取教训,首先转变政府工作观念和职能,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绿色gdp观念,建立综合性的经济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对经济增长的衡量采用gdp这个统计指标,但是这个指标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它忽视了经济增长的代价问题。例如,经济活动对环境产生的负外部性问题,以及人们治理环境问题的成本和代价并没有反映在gdp这个指标当中。因此,若采用gdp指标来衡量经济的增长是不全面的,若使用不当甚至会误入歧途。西部地区政府应该建立综合性的考核指标体系,来全面考核经济增长的实际情况。(1)建立绿色gdp的考核指标。所谓绿色gdp,是指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它是对gdp指标的一种调整,是扣除经济活动中投入环境成本后的国内生产总值。采用这个指标可以克服传统gdp统计指标的缺陷,重视经济增长的代价问题,进而全面、综合地来衡量一国的经济增长。(2)建立自然资源浪费损失指标。这个指标用于计算自然资源的损失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地反映自然资源的利用情况。(3)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损失指标。这个指标可以全面准确地统计出污染的状况,具体包括“三废”排放、噪声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放射性污染等。(4)建立不良品经济损失指标。这个指标具体包括生产过程中的不良品损失统计和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品损失统计。 (二)在引资的时候应考虑项目对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 在我国,很多投资的项目都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凡是能给投资者带来利润的项目,投资者就愿意投资,政府就愿意鼓励。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投资的项目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会阻碍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传统的项目评价往往只重视短期经济效益,并未充分考虑到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的长期影响。因此,有必要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对项目进行详细研究和评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投资项目的绿色环保性。为了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在引资的时候应该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决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长期保护。 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项目评估领导小组,专门对审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评价,从源头控制有污染的项目入选。审批上,评估领导小组应严把以下原则: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该地区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的规划;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有关要求;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否达标排放等。只要违背其中的一条,项目都应被列入拒绝入选的范围。 (三)建立政府科学决策体制,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建立政府的科学决策体制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决策失误,不仅会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还会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甚至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损失。因此,应该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的政府决策体制,避免出现重大决策的失误。 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重大的经济决策、经济问题和经济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领导、群众和专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为此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研究咨询。即根据广泛的调查研究,信息系统提供的各种信息情报,经过分析研究,进行科学预测,为决策系统进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第二,拟定方案。根据需要的问题,从不同角度分析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后果,拟定出各种有价值的决策方案,并对每一个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为决策者提供充足的科学依据。第三,协助决策。参加决策的讨论,为决策者提供意见和建议,协助决策者进行方案调整并提供咨询服务。 (四)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经济增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为特征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另一种是以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为特征的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是造成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目前,西部地区水土流失未得到根本性改变。西部水土流失面积104.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为15.15%,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8.01%。每年因上游水土流失进入黄河、长江的泥沙多达30亿t,其中70%来自西部地区。长江上游每年土壤侵蚀量高达15亿t,其中1/3的漏水进入干流,2/3的粗沙、石砾淤积在支流河道和水库中,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西南地区石漠化土地总面积729.5万平方米,占土地总面积的53%,因生态环境恶化而引起的农牧民背井离乡在西部地区已不为鲜,因石漠化贵州全省需搬迁人口达30万人。 草地面积持续减少,质量下降,鼠害严重,草地质量不断下降。截至1999年,西部地区退化草地和草地鼠害面积分别占可利用草地面积的29.5%和47.1%。水资源短缺现象严重。西部地区河流、湖泊污染不断加重,出现水质性短缺现象。天然湿地萎缩,自然调控能力降低。荒漠化问题突出。西部地区90年代旱灾和洪涝灾害的发生频率分别比80年代增长了7.5%和49%。根据有可比资料的广西、四川等9省、区计算表明,因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494亿元,相当于同期gdp的13%。因此,要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必须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实行集约型的经济增长。 二、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严格环保立法和执法 目前,外部性是造成西部地区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其解决办法除了依靠必要的经济手段引导以外,还要依靠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和法律政策来加以规范。因为法律制度本身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规则,具有能约束行为主体的机会主义的行为。由于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这种个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会造成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关系的混乱。因此,为了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还要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严格环保立法和执法。 西部地区应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来制定法律制度。例如,废物产生者是防治第一责任方。按照“准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废物产生者要自行处置或交由有经营资格的单位集中处置废物,使用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必须支付相应费用。违反者要限令整改,并处以罚款。此外,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废物产生者还应当建立废物产生量和流向的档案,强化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过程管理。另外,还应该尽快制定有关环境与生态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组织法规,比如环境污染防治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适当提高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最后,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体制和实施机制。比如,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功能,扩大新闻媒介和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执法检查制度,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三、应用多种手段。尤其是以经济手段来治理和保护环境 在这方面,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具体作法如下: (一)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使自然资源的价格合理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西部地区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相对于稀缺的资源供给而言,自然资源的价格应该逐渐提高才能及时反映自然资源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同时,长期以来我国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低价甚至无价,其结果导致了自然资源的加速浪费和环境退化,也使西部地区的企业缺乏主动节能和环保的意识,造成了后备资源的供给不足。因此,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使自然资源的价格逐渐合理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西部地区宝贵的自然资源。 (二)加强我国产权制度,尤其应重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设 有效的产权制度对于一国的经济增长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明确界定人们使用资源的权利及获益或受损的边界,从而使每个经济当事人使用资源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全部成本和收益都内部化地由自己所承担或获得时,才会产生一种有效的约束,促使人们尽量减少资源利用或经济活动的成本,避免从事无效率的经济活动。同时,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也会自动产生一种有效的激励,鼓励人们积极地去从事能带来经济收益的生产性活动。此外,通过适当的产权安排或产权结构还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因此,要确立合理、清晰的产权制度,必须通过立法明确界定产权,使自然资源的产权有明确的归属,并允许产权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同时,还要通过立法保护产权所有者或产权交易各方的权益。只有这样,才会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最终促成西部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 具体来说,要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主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矿产、河流、湖泊等)的产权主体,并将这些产权主体人格化和具体化,尤其是应该明确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是村组织、农户,还是国家,从而避免重要资源成为共享资源而被过度利用和破坏。其次,对于一些共同所有的资源,如湖泊、江河、沿海渔业等资源,除了明确管理主体外,主要应根据社区或各区域的特点,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乃至地方法规,维护这种共有资源的集体产权和持续利用,避免由于几个产权主体的同时存在而引起的资源共享所产生的资源破坏。 (三)环境税收和补贴 环境税收手段又称为庇古手段。1920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首次提出了对污染物征税的思想。他认为,应该根据污染物所造成的社会损害对排污企业征税,从而使企业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一致,使外部成本内部化。后来,人们将针对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和质量征收的各种税费统称为庇古税。庇古手段主要是利用税收手段、财政手段、收费制度和责任制度进行的,包括排污收费、使用者收费、产品收费、财政补贴、利率优惠、押金一退款制度等。通过对污染行为征收环境税,既能调节污染行为、减少污染,又能增加西部地区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以后,不仅可以对好的经济行为少征税或进行补贴,而且可以促进地方政府财政结构的优化,使整个税收体制朝着既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又有助于鼓励保护环境的社会经济活动,从而有助于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 (四)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目前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它是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体现,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一种手段。在西方国家,排污权这种交易方式已经普遍采用。所谓排污权交易,就是拥有排污权的主体,将其排污指标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其他现在或将来的排污者,其他排污者支付相应的代价而使之达到投资生产或保护环境的目的。在这种交易中,排污权实际上是作为一种商品在不同的排污厂商之间进行买卖,通过这种方式来创建市场,有效配置污染削减责任,以降低污染控制的社会成本,因而排污权交易是一种有效的控制环境污染的方法。具体来说,排污权交易首先由西部地区环境保护单位计算出该地区可能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排污许可总额,并将其分解分配给各个排污单位,然后允许各个排污单位进行许可额度内的自由贸易。每个单位可能将所分配的许可额留着自用,也可以在市场上卖掉。 四、加强西部区域合作和区域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目前,西部地区间产业雷同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低,市场竞争力差;二是行业之间相互封闭,缺乏合作,重复引进,盲目发展,使资源不能合理流动,技术不能共享;三是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化,地区经济的互补性差。这种“小而全”、“大而全”的经济模式造成了西部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所以,为了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互动,应该加强西部的区域合作和区域规划,合理进行产业布局。比如,现在开展的三北防护林工程、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护、天然防护林工程和成渝经济走廊规划就是很好的典范。因此,加强西部区域合作和区域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立足本地资源和特色,避免城市和省份间产业过度重复投资等。在西部地区政府统一的规划指导下,搞好地区之问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加强西部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尤其应当扶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时,严格限制能耗高、资源消耗大、污染重的企业发展;努力开发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力发展可持续农业;推行清洁生产、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西部地区的人口、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循环经济,也叫循环发展模式,就是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准则,按“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途径组织生产,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变成再生资源重复、循环使用。循环经济是对传统发展模式的彻底否定和扬弃。传统经济是一种线性增长模式,它一端投入资源从事生产性消费,另一端则在产出的同时对环境产生直接的污染,诸如废水、废气、废渣。而循环经济则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它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投入和节约消耗,并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将有害物和无用物变为无害物、有用物。西部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应有三个层次:一是在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从生产的源头和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使每个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二是在工业集中地区、经济开发区积极发展生态工业,在企业清洁生产的基础上,使上游企业的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不断延长生产链条,实现区域或企业群的资源最有效利用,废物产生量最小,甚至零排放;三是在一定区域内,用生态链条把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行业与行业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行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全面提高资源利用率,逐步建成循环型社会。 六、控制人口规模,提升人口素质,大力发展教育 人力资源是以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表示的资源,是积累和创造物质资本、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最活跃最积极的主动性的生产力要素,是推动和促进社会变革的主要力量。人力资本是一国实现经济发展、增强环境意识、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大力发展教育、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规模就成为首要的选择。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控制人口增长,实现适度人口目标 人口的过快增长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建国以来,西部地区人口激增,人类活动空前剧烈,过度垦殖,过渡放牧,超薄平面的种植,技术条件的限制,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等,导致绿洲外围及边缘地区生态环境更加恶化,而且已危及整个绿洲。此外,人口过多也会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首先,由于人口增加,会引起城市化的膨胀,居住条件的恶化,噪声污染,“三废”物资增加等问题,从而造成环境污染;其次,由于人口增加,会造成资源过度利用和生态系统的紊乱。因此,西部地区应该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人口过快的增长,尽快实现适度的人口日标。 (二)大力发展教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目前,造成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缺乏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与正式制度相比较,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是对正式制度的一种有效的补充,它在对人们的行为规范、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以及确立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为了实现西部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要通过教育,增强人们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要重视西部地区人们保护环境意识的提高,使集约型经济增长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整个西部人民深层次的自觉的意识,并使这种自觉的意识深入到社会的经济、政治、科学文化以及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这样才能克服各种急功近利、破坏资源与环境的不良行为,才能正确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正确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各种关系,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结合。 环境与生态论文: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手段分析 [摘要] 我国生态环境恶化,制约经济持续增长。为改善生态环境,政府应采取相应的财政税收手段,促使政府、消费者、企业形成环保合力。 [关键词] 生态环境政府采购绿色消费环境税 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加剧。降低经济增长所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政府责任重大。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必须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多管齐下。本文主要分析政府依靠财政税收这一经济手段,促进生态环境改善,降低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 一、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 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过去的15年中,我国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10.1%,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然而,我国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忽视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解决我国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造成的后果,政府责任重大。 1.我国生态环境严峻形势必须改变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造成环境恶化。一些地方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结果,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日益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持续增加。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遭到污染,五分之一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受到酸雨影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 “十一五”时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使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些目标,体现了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国家长远利益的要求,政府必须下定决心确保完成。 2.经济增长的高环境成本必须降低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有河皆干、有水皆污、土地退化”等现象。许多地方生态脆弱,环境承载力降低。2006年我国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报告指出:仅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点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0%。可见,如果再不重视保护环境,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会更高,政府必须下决心改善生态环境。 二、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手段 保护生态环境,政府要遵循经济规律,针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主体,灵活运用财政税收手段,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1.财政税收手段引导绿色消费保护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政府通过制定财税政策,鼓励使用、消费环境标识志产品、环境认证产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有利于消费环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政府机构实行绿色采购、消费者选择绿色消费,全社会自觉抵制非环保产品的消费,增加对环保产品的需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1)财政资金转向绿色采购 形成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政府财政资金要优先购买对环境有利的绿色产品,形成政府绿色采购。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技术标准,而且要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标准使产品从设计、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政府所购物品: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车辆等办公用品,都必须达到特定的环保标准,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这有利于带动企业生产绿色环保产品,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必需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2006年11月我国公布了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它涉及汽车、打印机、彩电、板材、家具等14个行业获得中国环保标志认证的上百种产品的采购清单。它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2)税收政策促进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避免环境污染。三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节约资源和能源。消费者作为绿色消费的主体,进行绿色消费还存在一些障碍,还需政府出台财税加以引导。 ①减少税收鼓励购买环保产品 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实施环境标志认证,实质上是对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理处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控制。它由国家指定的机构或民间组织依据环境产品标准及有关规定,对产品的环境性能及生产过程进行确认,并以标志图形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哪些产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更为有利。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环境标志产品受到重视,消费者更注重购买环保产品。但是有很多不法厂商,擅自在产品包装上印刷环保认证标志,消费者难辨真假。本来,发放环境标志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环境,一方面通过环境标志告诉消费者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这类产品;另一方面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引导企业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但是市场上假冒的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质量低劣,成本低、价格低,不利于消费者对真环保产品的购买。 鼓励绿色消费,政府不仅要加大对假冒环境标志产品的打击力度,而且要对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减免税收。通过减免税收,增加其竞争优势。目前我国共有近200家企业,40多个大类,500多种产品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对这些产品减免税收,降低其生产成本,增加其降价空间,使其在价格上处于有利地位。不仅能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环境认证产品,而且能鼓励生产者生产绿色环保产品。 ②消费税限制购买非环保产品 促进绿色消费,减少对非环保产品的消费,必须完善消费税制度。去年4月1日,我国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大排量轿车提高了消费税,限制对其消费。还有许多产品,消费者看不出它对环境的危害,然而,生产中对环境危害巨大。例如,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首饰时,很少知道它对环境的危害。黄金生产中的氰、砷、汞、浮选药剂、悬浮物、重金属,腐蚀性气体、粉尘、尾渣、废石及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危害极大,尤其是汞和氰,严重污染空气和水。对这类生产中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政府应提高消费税,限制百姓对它的消费。 2.财政税收手段引导绿色生产保护环境 改善生态环境,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推行绿色生产。企业是绿色生产的主体,政府要制定财税政策对企业加以引导。 (1)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绿色生产 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就要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一方面,强化从源头防止污染,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现状,就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清洁生产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另一方面,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就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境保护的水平。鼓励企业在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环保相关技术、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鼓励企业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参与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政府财政资金都要予以支持。 ①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发电 国家环保局公布,去年上半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增长4.2%,大大高于“十一五”规划环境目标所要求的每半年降低1%的目标。2006年11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了《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报告》:单位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以1000美元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计,中国2.9公斤,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为1.1公斤。我国煤炭消费高速增长,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大幅度增加。燃煤电厂又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的问题,一方面,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另一方面,必须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财政资金要支持绿色发电。政府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企业使用大型高效清洁发电装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财政资金投向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绿色发电项目。 ②财政资金支持绿色交通 我国汽车尾气和烟尘、噪音等造成的交通污染,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目前公交车辆使用的燃油普遍含硫较高,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控制城市空气质量恶化趋势,财政资金要支持发展绿色交通。财政资金项目资助企业研制清洁、廉价新型环保公交电动能源,财政资金补贴公交公司使用尾气零排放,无污染,低噪音的新型电动公交车辆,淘汰老旧车辆。 (2)税收政策限制污染型企业生产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改变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的经济增长方式,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增产减污。但是,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甚至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有的地方不执行环境标准,违法违规批准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有的地方对应该关闭的污染企业放任自流,导致污染型企业大量生存,加剧了环境污染。治理环境污染,一方面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坚决关闭小钢铁、小水泥、小化工、小造纸、小皮革等项目;另一方面,开征环境税。环境税是对破坏环境的活动包括碳排放、硫排放、生成有毒废料、使用原始原材料、排放汞、生成垃圾,通过税收予以阻止。根据我国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对那些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征收高额环境税。通过征收环境税,大幅提高污染型企业生产成本,迫使其转产或停产。 环境与生态论文: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工程作为人类发展史上实施最早的大范围工程,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影响深远。农业工程把地球生物及生物生存所需要的空气、水、土壤等作为研究和实施的对象。然而过去的农业工程研究常常集中在妨害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因素上,而很少深入研究涉及的诸多生物链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在研究和实施过程中,没有用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指导实践,导致地球上的物种急剧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更加严重,人类的生存环境也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1 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不当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1.1 农药喷洒不当,造成生态失衡 由于森林害虫繁衍快,危害大,人们往往会借助大规模的农药喷洒来消灭害虫。虽然农药杀虫效率高,但容易导致以这些害虫为食的鸟类误食害虫而亡;同样,以这些鸟类为食物的其他动物也容易中毒致死,害虫的天敌大规模死亡之后,害虫又将肆虐发展,进一步造成农药的持续、大量使用[2]。同时,农药的喷洒也对土壤、水、空气等造成污染,严重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1.2 耕作方式不当,破坏土壤生态结构 不当的耕作方式容易破坏土壤结构,旋耕方式就是如此。从表面上看,旋耕实现了对土地的充分利用,实际上是破坏了土壤的结构,使土壤过于松散而不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同时,旋耕也使土壤有机物的分解能力大为减弱。由于旋耕破坏了土壤的生态结构,人们为了提高作物单产只能施用化肥等,长此以往,土壤肥力减弱,农作物产量会降低。 此外,有部分地区的土壤沙化和沙尘暴都是由人们的耕作不当造成。因此,在研究和实施农业工程的同时,应处理好农业工程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2 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2.1 应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 随着现代农业耕作方式的变化,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面临严峻的威胁,动植物的种类不断减少。有许多药物都是从植物中提炼而成,人们的衣、食、住、行也脱离不了这个生态圈。在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践中,如果不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阻止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恶化趋势,人类发展必需的动植物将大大减少,由此影响自然界生态系统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2.2 要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 土壤、水和空气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由于土壤容易受到污染,且自身净化能力有限,因而不当的耕作方式和过多的化肥和农药会使土壤中的微生物受到影响,土壤质量下降,且容易导致沙化、沙尘暴等。此外,过多的农药和化肥也会造成水质污染,大面积的井灌则会导致地下水资源的过快枯竭,围湖造田会造成湿地生态失衡等[3]。因此,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遵守自然规律,就很容易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要加深对农业工程研究实践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的认识,增强保护地球、保护生态的意识。 3 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研究实施生态工程 3.1 加强农业工程研究实施的立项和审批 农业工程对农业生产和发展、自然环境都有巨大影响,因此,对于农业工程研究与实践的立项和审查都应该慎之又慎,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立项和审批的申请资格和程序。同时,要提高农业工程研究人员和相关领导的生态环保意识。 3.2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农业工程实施后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都有重要意义。许多农业工程实施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效果和影响,因而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十分必要,否则将很难避免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农业生产中在给瓜果蔬菜喷洒农药后,就应追踪这些果蔬是否有农药超标的问题,调查是否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只有建立农业工程实施后的动态评估机制,才能认清并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研究人员还要善于分析农业生产的问题,并预知这些可能会造成的后果,防微杜渐是农业工程研究与实施中应该存在的想法。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业工程生态预警系统,有利于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总之,要不断探索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改造自然。 环境与生态论文:为何要谈环境与生态保护的探索 1999年10月下旬,由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办、南方航空公司海南分公司协办的“生态与文学”国际研讨会在海南省召开,来自中国以及美、法、澳、韩等国的作家和学者张炜、李锐、苏童、叶兆言、格非、乌热尔图、方方、迟子建、蒋韵、黄灿然、蒋子丹等三十多人与会。25日晚,在三亚市南山生态文化苑,参加这次会议的部分学者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就环境—生态问题又进行了进一步座谈。参加这次座谈的有黄平(《读书》杂志执行主编)、李陀(《当代大众文化批评丛书》主编)、陈燕谷(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副研究员)、戴锦华(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晓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思和(复旦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帆(福建省社科院文学所所长、研究员)、王鸿生(河南省文学院研究员)、耿占春(海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等。韩少功作为会议东道主也出席了座谈。参加研讨会的部分其他人员及外国同行列席了座谈。现在呈现出来的,是根据参与座谈的人的发言和相近思路整理出的一个提纲,以期作为继续思考和广泛征求批评的基础。 环境—生态问题并非仅仅是个科学技术问题 很长时间以来,全球范围的环境—生态一直在恶化,水资源短缺,荒漠化扩展,温室效应,有害气体排放量急增,臭氧层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都不仅危及到人类的物质生存,而且加剧了全球和地区范围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族群的冲突乃至危机。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均物质资源相对缺乏(在全球排名160位以后)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与全球化的经济体系“接轨”的步伐的加快,资源与开发的矛盾、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的矛盾迅速激烈化和外显化。近年来,黄河断流,长江泛洪,淮河变黑,西北等地的快速荒漠化,华东、华南等地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等等,危害着很多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剥夺着他们的生存权利;许多城市的垃圾公害和食品污染也正在对人(特别是工薪阶层和贫困阶层)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构成威胁。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有30%的水资源遭到污染,33%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上千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75%,这意味着环境—生态代价几乎将抵销掉经济增长的绝大部分。从整体上说,淡水缺乏,水质与大气污染,土质退化,耕地减少,水土流失,酸雨增多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 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阶段性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个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解决;也只有在经济增长起来以后,对环境和生态保护才能有更多的财力投入。 需要对此提出的质疑是:从过去几十年的情况来看,全世界并不缺乏对环境—生态进行必要的和基本的保护的科学技术,全世界的资金也足以用来解决诸如水质的大面积污染和大气的工业污染这样的问题,但环境—生态恶化还是在一步步加剧。这说明,环境—生态破坏后面隐藏着更深刻的社会—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原因,环境—生态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科学技术问题。 现在,全世界很多地方的水资源都严重缺乏,但即使是在这些严重缺水的地区,仍然不时掀起大兴土木的热潮。高级宾馆高档写字楼层出不穷,而一个三星级宾馆的标准间的设计供水,居然是每天一吨。很明显,只是笼统地说缺水,不是毫无意义吗?不足世界人口5%的美国,每年需消耗全世界年开发能源的34%,人口不到20%的发达国家每年需消耗全球能源的80%,但与此同时,美国为了保护自己的产业利益,至今仍然拒绝在全球保护大气的国际协议上签字。那么,笼统地说大气污染需要治理有什么意义?究竟是所有的人都缺水、都在污染大气,还是一部分人缺水、一部分人在污染大气?是哪一部分人缺水、哪一部分人在污染大气?缺水、大气污染这类问题,仅仅是个科技问题,或者,仅仅靠科技进步就能解决吗? 从性质上说,环境—生态问题涉及到对自然资源如何占有、如何利用和如何分配的问题,而这种占有、利用和分配,总是在特定的社会体系、社会制度、社会意识形态下发生和展开的。对这些社会领域和社会过程的关注、反思、批评,是人文—社会科学学者、作家—艺术家与公共知识分子不可推卸的责任。 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 环境—生态和发展的问题,常常被构造成二元对立和两难的困境:似乎要发展,就要破坏环境—生态;要保护环境—生态,就只能牺牲发展、忍受贫穷。这种发展主义的思维方式和流行话语正在很多人那里内化成某种“常识”或“共识”,阻碍着人们对发展与环境—生态问题做任何严肃而富有积极意义的探讨。 关注环境—生态问题,并不是要追捧极端的环境—生态主义神话,不是要建立凡生命(甚至包括病毒)和凡自然之物(包括洪水)都必须崇拜和保护的现代泛神论,也并不否定工业文明、农业文明以及更早期的其他文明形式长期以来与自然界的确存在着的紧张关系,并不否认人们追求日益舒适的物质生活的合理性。但是,人与自然的相对和谐、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的相对平衡,不也是“舒适”的应有之意吗?而且,这种相对和谐与相对平衡,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相对成功的范例。今天,无论是在海南,在云南,还是在山西,在江西,我们都可以看到某些局部地区有很多发展与环境—生态良性循环从而增进了当地人民福祉的生动事例。各种文明形式与自然的冲突如果说曾经已经发生,丝毫也不能说明如今坐视环境—生态的恶化具有正当性和必然性。而在“发展”与“环境—生态”两者之间建立非此即彼的两难关系,通常情况下是对掠夺性破坏性开发的辩护。 大规模、高速度的环境—生态恶化趋势,并不是历史上的常态,而是近一、两个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以来出现的现象,是全球性发展主义思潮和体制性开发带来的恶果。在这里,“发展主义”与“发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意义上的“发展”,指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是生活在各地的人们的正当要求,也是中国改革和开放的目标。而所谓“发展主义”(严格地说,应该是“开发主义”)指的是一种源起于西欧北美特定的制度环境、并在六十年代之后逐步扩张成为一种为国际组织所鼓吹、为后发社会所遵奉的现代性话语和意识形态。它通过对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等等的许诺,对广大的“第三世界”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包括贫富悬殊拉大、环境—生态恶化,等等。冷战结束以后,发展主义更是演变为一种全球化的潮流。这种潮流将“发展”简单地还原为经济增长,将经济增长又简单地等同于GDP或人均收入的提高。在向所有的人许诺未来的“美好生活”的同时,发展主义再生产着一种不均衡的经济格局和不合理交换—分配体系,同时也严重地破坏着资源日益减少的环境,损耗着已经变得十分脆弱的生态。 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忽视环境—生态问题,常常把环境的代价、健康的代价等等排除在企业内部的成本—效益分析之外;同时也忽视人文协调和社会整合问题,使社会的伦理、信任、安全、亲情、团结、互助等社会得以维系和延续的基础日益崩溃。发展主义的话语是一种唯物质主义,唯增长主义,甚至是唯GDP主义。 这种发展主义的话语体系存在着很多盲区,比如其关于增长的统计就常遮掩着人类生存的真相:大量砍伐森林以满足木材业和市场的需求,如生产木质家具、纸浆、一次性木筷等,这一类生产拉高了GDP,但这些生产过程对环境的破坏(如制浆过程对河流的污染、林木减少既导致了水土流失又降低了空气质量等),却没有从GDP总值中扣除;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为了保护健康人们又不得不购买矿泉水(富人或中产阶级甚至需要乘飞机去其他地方度假以呼吸新鲜空气),而对矿泉水的购买和度假的消费等更增加了GDP:一次破坏竟成为GDP的两次增值,“美好生活”就是这样被再生产出来的! 国民生产总值(GNP)或本地生产总值(GDP)、人均收入等是对社会总体收益进行估量的一些必要概念,但这一类统计如果成为唯一的社会进步的指标,巨大的环境—生态代价和社会—伦理代价便会被掩蔽起来。而且,这种统计往往并不反映出增长或开发的主要获利者有多少人、是什么人,主要代价承担者有多少人、是什么人。这种以货币来衡量价值的方法也总是将未纳入货币流通过程的劳动(如家务劳动、志愿服务、亲友互助及自给自足的农业劳动等)和其它代价(环境—生态破坏,以及健康损害、安全损害、尊严损害、信赖损害,等等)排除在统计范围之外,因此常常掩盖了增长之下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公正和不合理。 增长至上和财富至上的发展主义意识形态,与欧洲启蒙时期的人类中心主义、唯科学主义和历史决定论存在着思想上的渊源关系,也是二战以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又一轮全球性扩张的产物。在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发展主义蓝图之下,少数国家或地区(如日本及亚洲“四小虎”)由于战后种种复杂的政治—军事—经济—技术—文化的综合因素而实现了较高速度的增长,这被描述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楷模和道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战后接受发展主义模式和相关的制度—技术安排的多数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如发展主义所许诺的那样发展起来,或者在增长的同时付出了沉重的社会—政治和环境—生态代价,有些甚至日益陷入了经济的困境和社会的危机。 联合国开发与计划署《1999年人类发展报告》显示,大约四十个国家的经济比十年前更糟了,非洲、南亚、拉丁美洲乃至昨日的超级大国俄罗斯,都面临着深重的危机。即便排除冷战时期的政治性援助等因素不计,“四小虎”的成功与四十个国家的不成功,也充分显示出全球发展主义浪潮中的不均衡性和排他性。事实上,发展主义不是一种包容性强而是排除性强的丛林竞争游戏,正如它不能解决贫富差异问题而只能带来更大的贫富悬殊一样,它也没有解决环境—生态问题而是带来了更大范围和程度的更严重的环境—生态问题,这是由它本身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它内在的“赢者通吃”的逻辑决定的。 发展主义所到之处,是更多的自然物变成了发展主义体制和话语下的“资源”,而一旦具有了这种“资源”的价值,这些自然物就在被迅速商品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本土的或全球的资本—技术的依附关系,越来越集中到了各种权势集团和资本集团的手中。在权力垄断和资本扩张的体系之下,这些集团总是用这些“资源”去满足自己或少部分人的利益需要,而让大部分人去承担资源耗竭和环境破坏的灾难性后果。 这一过程通常是在满足自然欲望和追求幸福生活的名义下进行的。问题是:如今人们层出不穷的欲望并不是原生和自然的,而是在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和资本扩展逻辑下,由跨国性的生产与销售商团和传媒与广告公司联姻精心建构和再生产出来的,其完全不同于其它生命种群万代不变的自然欲望,也不同于在环境—生态相对和谐的情境下人们对物质资源的占有和利用。例如一家一辆汽车,一人多件貂皮大衣或多件羊绒毛衣,每周打打高尔夫球,每年到避暑圣地度假,等等,显然是当代消费文化引导和谋划的产物,与人的所谓自然属性(即使有的话)并无直接关系。这种非自然的消费欲望正在大大加剧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而且,事情往往是,为了满足少部分人的这类欲望,多数人的饮水、呼吸、衣、食、住、行等基本而正常的需要反而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也是忽视乃至取消人们更多非物质性欲望(情感的、尊严的、安全的、审美的,等等)的直接原因之一。在这里,发展主义恰恰是以少数人“高级”(奢侈)的欲望去压抑多数人“低级”(基本)的欲望,它不仅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使人类多维度多层面的“幸福”只剩下对物质的占有和对商品的消费,从而对人类的欲望构成了严重的扭曲和践踏。 全球性环境—生态恶化是伴随着贫富差距拉大发生的。据联合国开发与计划署《1999年人类发展报告》的统计,全世界最富裕的国家和最贫穷的国家的人口的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间的差距,已从1960年的30比1扩大到1990年的60比1,又扩大到1995年的74比1。 需要指出的是:特定的“贫困”概念,是在发展主义的语境中才出现的,并且在这样的语境下也才有意义。随着大规模的“开发”,各种形式的社会和生活结构被打破,许多地区的人都先后被卷入了片面追求利润的“增长”和盲目追求集中的“规模”的进程:土地被征用,家园被破坏,环境被污染,人口外出漂流,战争和动乱也比以前有增无减,很多人变得一无所有,从而真正沦入了赤贫。 人们在阐述环境—生态问题时常用“人类”、“发展”、“现代化”这一类过于抽象的词语,而它们常常遮蔽着现实中的差异:是什么人在“发展”和“现代化”?什么人被排斥在“发展”和“现代化”之外?是哪一些“人类”在受害于环境—生态恶化而哪一些“人类”在环境—生态恶化的过程中大获其利?……显然,对发展主义的反思和清理,必须以反思和清理各种普遍主义的话语为方法论前提,至少须防止以习语代替思维、以话语代替事实的反实践态度。 发展主义在中国 世界总人口的1/4在中国,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因此中国成功解决发展与环境—生态的矛盾,对全世界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发展是硬道理,这是针对民族积弱甚深情形的一种政治选择。但发展是硬道理,并不等于赚钱是硬道理,更不等于破坏环境或毁灭生态是硬道理。现在,“中国特色”已经成为上上下下的口头禅,而真正的中国特色,首先是人口众多、资源短缺,技术落后,基础设施不足。这就使中国既不可能、也不应该以西欧或美国早期的发展模式为“现代化”的样板和“赶超”目标。欧美国家的现代化是建立在其早期大规模地掠夺资源破坏生态,同时伴随着对外殖民、贩奴和侵略的殖民主义扩张和帝国主义掠夺基础上的,本土的人口—资源矛盾因为大量向外移民而得到缓解,域外的资源因为其殖民主义的政治—军事霸权和强国的经济—文化霸权而得到控制和支配,核心国家(占全球人口15%)和边缘国家(占全球人口85%)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的依附关系在现代化过程中得到确立。在经济发展顺利的时候,这种不平等关系可以得到缓和;在经济发展出现萧条的时候,这种不平等关系则得到强化和加剧,并引发各种危机,包括战争。这种“以外疏内”、“以外养内”以及“以外安内”的现代化过程,是他们利用了特殊的历史条件的特定发展道路,是后发展国家不可能重复和照搬的。 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和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经验,都值得中国学习和汲收,但中国不仅在国情方面大大不同于欧美,所面临的时代与上两个世纪也不可同日而语。西方各国不仅已经拥有先发的优势,而且已占有在金融、电子等高技术和无污染产业里的优势,而与众多在发展主义模式下正在被“郊区化”和“边缘化”的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在被迫廉价出卖资源,在被迫从事高消耗和高污染的产业。发达国家可以不砍本土的森林而用域外的木材,不采本土的石油而用域外的石油,包括用取自发展中国家的丰厚利润来缓解本土的各种矛盾,来维持本土的相对良好的环境—生态。但是,在既有的全球体系和世界格局下,中国已不能通过向外移民的方式来缓解本土的人口—资源张力,相反,只有极少数精英正在被强国有选择地吸纳;中国也不可能向外转移环境—生态代价,相反,中国正在接受“夕阳产业”的进入和转移,正在为此牺牲自己的森林、草原、河流、土地,而且发达国家的垃圾还通过不法商家一次次运往中国。 因此,中国只能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坚持思想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路,走有自己特色的社会发展之路。这既是对世界文明多元化发展的贡献,也是对欧美现代文明所蕴含的创造性精神的最好的学习。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八十年代以来,以恢复和建构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可持续发展问题也逐步得到社会的重视,并被国家确定为发展的战略;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权势和利益集团采取了忽视乃至取消社会公正、忽视乃至取消保护环境—生态的开发方案,甚至与某些跨国资本势力的掠夺性开发联手,从而导致了种种反社会和反生态的恶果。姑且不说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例证,即便在人迹罕至的高原和草原地带,由于某些大资本集团开发触须和国际市场收购网络的渗入,由于某些管理机构的腐败性纵容和配合,老鹰、狐狸、羚羊等急剧减少,加上过度放牧、特别是以破坏草原植被为代价的山羊的过度放养,一方面使羊绒和皮毛的超额利润流向了少数新富集团,另一方面打破了原有的生物链,导致了鼠祸猖獗和植被毁坏等极为严重的环境—生态灾难。而这一类正在危及广大民众基本生存条件的开发活动,居然常常被描述为“改革”的政绩和“搞活”的图景。 这些现象常常被有些人以“阶段论”给予辩护。“阶段论”认为现在的环境破坏只不过是阶段性的,中国也可以像发达国家那样“先污染后治理”。诚然,任何人都能理解,人类的经验和知识的局限,通常会造成破坏与治理之间的时间差。但“先污染后治理”并不是一项通则,更不是发达国家的普遍事实,因为很多发达国家的破坏根本没有得到过治理,只不过是将破坏的后果转嫁给了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将一批批高污染产业逐步转移到了不发达国家;另一方面,很多环境—生态的破坏是无法在事后得到治理的,比如物种的灭绝就是一次性事件,另外很多环境—生态破坏则需要漫长的时光和巨大的投入才有可能相对缓解,比如土地的严重荒漠化就须穷数十年乃至更长时间之努力才可能予以缓解。更重要的是,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增长是为人的生存服务而不是人的生存为增长服务。当掠夺式的开发已经危及到人的呼吸、饮水和生命健康的时候,当洪水、干旱、毒气等等已经使很多人含恨而亡的时候,当我们“豁出生存搞发展”的时候,“后治理”还有什么意义?当这种“后治理”是由某些在破坏中获利而根本不承担任何代价的人来宣扬的时候,它还是一种值得认真对待的理论主张吗? “代价论”也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种辩护。这种观点认为环境—生态破坏是人类为增长必须支付的代价,不值得大惊小怪。这说法在一般意义上同样能够让人理解,没有人会天真到以为可以白得好处而从不付代价的程度,何况中国长时间来的积弱状态更决定了代价——包括环境—生态代价——不可能完全避免。但值得注意的是:“代价论”的滥用,常常有利于维护一切不公正和不合理的社会体制和安排,因为历史上一切罪恶和悲剧几乎都可以在“代价论”的粉饰下获得其合法性:殖民主义也带来了科技的传播,侵略战争也促进了工业的增长和就业的增加,官僚集权体制也曾促进了GNP的提高,这些都可以被有些人视为“成绩和代价”、“主流和支流”的关系,都可以在“代价论”的逻辑下得到肯定。因此,对“代价论”必须具体分析。问题不在于增长和发展有没有代价,而在于这种代价是否超过了社会或社会中某些阶层可以承受的程度?这种代价是由谁来承受?比方说,“代价论”的制造者们是否也在与环境—生态破坏的受害者们共同付代价?事实很明显,根据联合国的统计资料,全世界非核心国家的居民的主体并没有或很少分享到发展主义带来的好处,核心国家的贫困阶层也没有或很少分享这种好处,但恰恰是占?蜃苋丝?5%的他们,在风景区没有度假别墅,没有定期出国度假的机票,甚至正在失去曾经赖以为生的土地、森林、草原以及河流,正在承受环境—生态破坏最主要的后果。 另外,不能不提到“残余论”。这种说法认为当前包括环境—生态破坏在内的一切社会问题都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只要彻底实现市场化、全球化,只要完全与欧美等发达社会的体制实现“接轨”,一切问题自会迎刃而解。持这种观点的人,看到了中国五十年代以来“人定胜天”、“赶英超美”等盲目经济行为和经济体制对环境—生态的忽视和破坏,但没有看到这些过程内含的“进步”、“增长”、“工业化”等基础性观念其实是与西方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同出一源;他们看到了在集权的计划体制内的浪费和腐败现象及其对环境—生态的重大破坏,但抹杀了这种“化公为私”正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官场表现,大规模的“化公为私”更常常是以联系资本集团的裙带关系为直接支持和必要条件。作为西方现代文明的产物,早期的社会主义理论侧重阶级斗争与社会关系,在环境—生态方面早就存在着知识盲点,而且正是这一点突出显示出它与西方的科学主义、理性主义、进步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等意识形态的亲缘关系,这恰恰是值得我们反思与清理的。但这种反思与清理是以重建社会的公共性为道德前提和价值尺度的,与废弃社会公共性的“市场浪漫主义”或“市场原教旨主义”,与借口“效率”以反对或压抑“公正”的发展主义思潮,毫无共同之处。 在冷战结束以后,在发展主义最为风行的南亚、非洲、南美洲等地区,是世界公认的环境—生态最为恶化的地区;在发展主义最受尊奉的九十年代,也是全球臭氧层破坏、酸雨增多、海水污染、土地荒漠化最为严重的时代。这说明环境—生态问题并非仅仅是旧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之物,而是今后一个长时期内全人类需要面对的严峻挑战。我们只有从世界体系的角度而不是以一国为分析单位,只有从历史长时段的角度而不是以一、两个年代为观察视域,才能较为清醒地认识环境—生态问题的严重性,才能较好地解除各种环境—生态困境,包括反思和纠正中国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实践中出现过的破坏环境—生态的错误。 文学、文化工业、意识形态 发展主义观念能够如此迅速获得普及,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文化工业在九十年代的崛起,以及随之而来的大众文化的繁荣和扩张。文化工业借助报纸、杂志、图书、电视、电影、广告、流行歌曲等等传媒,一方面生产与市场经济相应的一整套文化价值和是非标准,迅速地破坏、颠覆人们的传统道德和伦理,另一方面还将发展主义的一整套观念思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灌输到人们的思想意识深处。 八十年代以来,体现发展主义观念的种种文化产品大量上市,已经成为近些年来文化生产的最显著的特征。其中“成功人士”不仅获得广泛的社会影响,而且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神话。这与八十年代早期的“寻找自我”运动以及人性论思潮紧密相关,与八十年代晚期很多人对“中产阶级”的想象以及市场化进程紧密相关,当然西方、港台的商业文化的大举输入也是一种重要动力。根据一位评论家的分析,“成功人士”的典型形象一般是这样的:中年,多半为男性,微胖,受过良好教育,有美貌的妻子,调皮的儿子,驾名车,出入高级宾馆及高消费场所,拥有欧陆风情的住宅,打高尔夫球,去大剧院——而这样的形象,常常被很多人视为人生理想的目标,视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指南。问题在于,在这一类形象的塑造过程中,“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的真实原因总是被掩盖了,他们中不少人靠勾结、欺诈、叛卖、残酷以获取暴利的肮脏,他们中不少人忍受劳苦、孤寂、侮辱、盘剥而终于出人头地的辛酸,都化作了他们脸上空洞的微笑。在这一类形象的塑造过程中,“成功”的含义也大大地被扭曲了,人生价值的丰富性也被粗暴地单一化了,因为这些形象无一不在标榜高消费的富贵奢侈豪华,而从不具有任何道义、责任的指涉,与贫困关切、生态关切及一切人文价值关切毫无关系。他们是钱的化身,是消费的化身,是社会等级的化身。他们总是成为跨国资本在发展中国家的大众美学,因为一个等级森严和高消费的发展中国家,总是更容易出现对外国商品和外国资本的依赖,更容易强化世界体系的不平等关系。毫无疑问,他们通过遮蔽现实和误导公众,将严重危及健康的、人民的市场经济以及文明发育。 与“成功人士”符号相关的还有一系列时尚的潮流。时尚成了精神的上帝,成了国家权力之外最强大的社会控制力量。时尚使一切“旧”的东西贬值,而“新”的,亦即“现代”的,“世界”的,统统成为人们追捧和追求的对象。于是摇滚乐和流行歌无论好坏都是好的,民乐京剧无论好坏都是坏的;大哥大保密箱无论有用与否都是要有的,四合院自行车无论方便与否都是要丢的。这一系列潮流背后是跨国商品的倾销和商家高额利润的赚取,其单一化和强制化,更扼杀了人们精神的丰富性和个异性,一步步取消了人们在文化上应有的判断力。因此,当真正腐“旧”不堪的文化糟粕如“三陪女”、“拜财神”、麻将赌博乃至无知迷信被当作最“新”时尚的时候,被当作“现代”与“世界”文化流行色的时候,最为痛恨传统的众多新潮派人士倒却很少例外地津津乐道趋之若骛。他们在文化上貌似激进主义的先锋的态度,常常伴随着他们最为古典和老派的堕落。这是消费主义文化极为寻常的景观之一。 文学是文化生产中重要的一个领域。九十年代以来,文学创作不乏优秀的作品,但从整体上来说,面对社会深层矛盾的集中浮现和国际格局的重大变化,很多作家似乎还缺乏必要的思想和艺术准备,甚至还可能在纷纭多变的世俗生活中迷失价值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创作倾向值得回顾和检讨。一种出现在某些描写现实生活题材的作品里:作者感受到了社会底层的生活压力,对老百姓的生活有较为生动的再现,却时常采取了为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秩序进行辩护的立场,比如总是将新富人士美化为新的救世主,其为所欲为、欺行霸市、宿妓、行贿受贿的行为也常常被谅解或者得到羡慕,而下层百姓则被要求对这些人逆来顺受。这种“强人救世”、“富人救世”的作品,向读者散布着绝望的情绪,指示着低头屈服的出路,自觉或不自觉地强化着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霸权地位。 另一种倾向出现在某些表现个人世界的作品当中:作者抛弃了传统的社会政治大叙事,转向个人内心世界的探索和个体价值的确立,在艺术形式上则常有现代主义的奇异和狂放。但这些作品中的相当部分时常滑向了人性论,用人性论的本质主义来抹煞“人”的历史性(人的主体如何被“建构”起来的历史过程)。似乎人性即人欲,而人欲是自然的、原真的因而是神圣至尊的,完全掩盖了现实生活中所谓“人性”赖以形成的全部文化过程和全部社会关系,制造着一种绝缘独立和一成不变的人性神话,与发展主义的哲学逻辑是一脉相通。这些作品中的一部分往往还有浓厚的消费主义色彩,虽然有时云山雾罩扑朔迷离,但对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向往之态却不时跃然纸上。有些作品还表现出浓厚的极端自私主义色彩,不断渲染和扩散对他人和对社会的冷漠,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不时流露字里行间。金钱是生活的意义。美女和美酒是感觉的源泉。趁社会分化刚刚开始赶快捞一把,成了这些作品对读者的隐性教导。这种写作当然是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在文学中的天然盟友,差不多是一种消费指南和社会钻营须知。因此这些作品虽然有时也会貌似“先锋”,但不可避免地相互雷同和自我重复,日益显出时尚快餐文化的通俗品格。 nbsp; 结语 一次新的思想创新正在世纪之交临近。保护环境—生态,在当前已成为重建社会公共性迫切的现实课题和重要的思想入口,也成为最有社会动员力的行动旗帜之一。但这个问题并非新世纪所面临的社会现实问题的全部,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也须有开放和多元的空间。考虑到环境—生态标准也可以成为国际贸易中打压对手的筹码,考虑到某些人崇拜自然而恶待父母的奇怪世相,考虑到某些绿色恐怖主义的施暴行迹……南山座谈的参加者们深知问题的复杂性,希望这一次座谈能通向今后更多角度和更多层面的思考和批评,通向更为成熟和健康的社会实践。 要做到这一点,超越八十年代以来的某些思想定势至关重要。人类/自然,市场/政府,社会/国家,现代/传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增长/贫困,发展/环境,等等二元对立的简单模式具有貌似强大的解释效能,正在成为各种媒体上的流行话语,正在妨碍人们对历史和现实作出真切而准确的诊断。如果我们真要面对中国的问题,就必须从这些日益沦为教条和迷信的思想定势中解放出来,从各种个人既得利益—地位的局限中解放出来。中国因特殊国情注定要在现代改革和建设过程中承受环境—生态的超常压力,中国的知识界和批评界也因此有可能从这一视角开始思想和文化的创新。这可能正是一种幸运。 环境与生态论文: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发展研究 摘要:文章提出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基础保障这一观点,基于理论分析基础上结合农业发展实质性问题展开探讨,综合得出通过改进农业生态环境来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有效策略。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发展规划,帮助快速实现农业全面经济发展建设目标,为管理计划落实创造有利环境。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生态农业经济;经济发展 1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基础保障 1.1生态农业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内涵 生态农业发展中提出资源循坏利用,对所要排放的废弃物进行加工处理,其中的部分成分通过过滤提取等方法可以继续运用,最终经过处理的废弃物排放后也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人工种植区域与自然环境之间能够更好的融合,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协调发展,这样的发展计划也具有可持续性,所投入的建设资金能够为农业发展区域创造更可观的经济收益。传统的农业发展理念中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存在过量的现象,导致生态平衡受到破坏并且难以恢复,这一点在生态农业经济体系中得到了解决,能够在污染问题发生前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将影响降至最低。 1.2生态环境平衡是促进经济长期发展的前提 依靠牺牲环境来实现的经济发展计划,不具备生命力,这样的农业发展建设计划开展一段时间后,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缺乏资源支撑必然会停滞不前,所需要投入的建设资金也逐渐增大,最终影响到区域内的均衡发展。通过农业生态环境的建立,最大程度避免生态失衡现象出现。 2改进农村生态环境与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对策 2.1转变观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基层中的宣传教育工作,只有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提升,生态农业经济发展计划才能够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工作观念是首先需要转变的,传统的农业管理体系中注重过程监管,缺乏关联体系的建立,不利于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提升[1]。注重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的宣传工作模式,这样能够帮助建立起更适合基层工作任务发展的环境,基础农民运用环保技术开展农业种植生产后在经济收益上得到提升,才能真正认识到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并自觉的投入到基础建设中去。 2.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 虽然现阶段的环境保护体系已经十分完善,但常常会出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不利于生态农业经济计划的全面开展,针对这一问题,要加快完善监管制度,对所开展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2]。 2.3增加资金投入,发挥生态区域示范带动作用 在所开展的工作计划中,通过示建设范区域,可以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其他农村生态区域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加大生态农业经济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建设发展计划开展过程中都能够得到充足的资金保障,避免建设中的计划终止。经济发展计划需要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符合环境特征才更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可以建立生态农业示范区域,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种植区域内多生产技术做出指导,种植成果目标实现后,可以进入到更深层次的推广运用,避免其他区域所开展的生态农业建设出现技术上的误差问题。 2.4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遏制生态恶化趋势 针对现阶段所存在的生态环境失衡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同时环境污染的预防措施也要在经济发展区域内落实。要对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做出合理的控制,这样才能够深入基层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为生态农业经济发展提升可供利用的资源。充足资金保障前提下,实现环保治理工作还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因此更要注重对先进技术的宣传落实,以免影响到基层工作任务的深入开展。通过预防与治理措施还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与物种的多样性,符合农业发展需求特征。 结束语 就目前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而言,亟待从宏观调控的战略高度全面改进农业生态环境,以促进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使“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只有树立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效益,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点,才能促进生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才能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白建英 单位:原平市畜禽繁育工作站 环境与生态论文: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联性 摘要:生态农业经济是指农业再生产中生态与经济的内在联系及相互结合的统称。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我国农业已经摆脱了过去旧的发展模式,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努力发展农业生态经济已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农业生态经济离不开农业生态环境的支持,但在现实中,我国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和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并提出了改进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生态农业经济;农村生态环境;关系影响;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民以食为天,农业是立国之本。农村不仅是农民进行生产、生活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人们食物的来源之地,是保证国家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为我国居民提供了良好、可靠的食物来源保障。但与此同时,与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破坏,人口增长、环境污染、森林破坏、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使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这对我国的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是实现我国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生态农业经济的内涵 要正确认识什么是生态农业经济,首先要理解什么是生态农业。生态农业概念的提出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其主要是指合理利用经济学原理,组织和管理农业生产建设,将传统农业、现代科技和绿色发展理念有机结合,将农业向合理生态转化,农业回归自然,实现农业高产高效与可持续发展兼顾的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而生态农业经济就是以发展生态农业,使农村经济、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相协调为基本原则,以不超出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为基本前提,以因地制宜、使区域自然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得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为基本方向,在确保农业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实现生产过程和资源利用高效化,确保开发产品优质化、无公害化,促使生产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现代化农业产业。由生态经济的内涵我们可以总结出生态农业经济的特点,主要包括:协调性,生态农业经济讲求的是农业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以及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适宜性,生态农业经济是通过多种技术装备,使农业发展适应区域环境条件、自然资源条件以及当地发展实际情况,从而使区域各项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使农业经济发展能够扬长避短,优势尽显;持续性,生态农业经济重视的是现代化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讲求的是农业生态和农业经济的长期整体效益,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装备和发展策略进行不断的改进和调整,因此生态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长期持续性。 二、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研究 1.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基础。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生态环境的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必需的耕地、水等资源,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农业生态环境中每一个因素的改变都有可能对整个农业生产系统产生各种影响,如果耕地和水土资源等被破坏、被污染,必定会影响农业生产的产量和农产品的质量;同样,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也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因此,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村经济的基础和前提。2.农业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在农业生态资源有限和农业生产技术有待提高的前提下,短期内,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存在矛盾的,但从长期来看两者又是相互促进的。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条件,从而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而农业在发展的同时,又会为农村生态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促使农村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因此两者是互为支持,互为促进的。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时候,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农村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坚定不移地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能使农村与农业长期健康发展。 三、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1.耕地资源紧张,耕地质量不断恶化。耕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保护耕地也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但我国当前却面临着耕地面积持续减少,耕地质量不断恶化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现有耕地1.26亿公顷,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1公顷,不足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其中的13.3%属于坡耕地,耕地资源较为有限,并且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粗放的开发、过度地侵占滥用和各种污染问题,使得可用的高质量耕地总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仍然在不断地减少。 2.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包括外部污染和自身污染两方面。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和城市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也不断增多,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没有固定的垃圾倾倒区域和专门的垃圾处理措施,很多生活垃圾随意乱扔,生活废水不经处理就随意进行排放;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水也通过各种流通渠道对农村水体环境产生了不同程度和各种形式的污染,这些都属于外部污染的范畴。而自身污染则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过程中,随着农业生产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自身污染的情况也日益突出。自身污染一是滥用农药、化肥而造成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二是农业生产残留,如秸秆、畜禽类粪便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污染。我国本身农业用水就非常紧张,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农村有5000万人口和3000万牲畜面临着饮水不足的威胁,受旱农田达到了3亿亩,而各种污染更是加剧了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活动。 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措施 1.提高人们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提高人们生态环保意识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关键。农业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类社会的物质需求,但长期以来,人们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着急功近利的心理,并且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造成了农业资源的透支利用和破坏式的开发,使农业生产超出了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虽然我国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花费了不少精力,但治标不治本,建设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因此,必须设法从提高环保意识入手,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全民环保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生态农业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2.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虽然我国近几年来陆续颁布了一些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整体而言,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健全,主要体现在监管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等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难以及时跟进,使得一些方面还存在着法律空白。因此,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才能从法律制度上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3.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相关投入。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生态建设。兴修农业水利工程,促进水资源合理保护利用;加强垃圾回收处理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以及相关的资金和技术装备投入,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五、结语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制约条件多。因此,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充分调动各种有利条件共同发挥作用,牢固树立起“既要农业经济发展,又要农村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才能真正搞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 作者:张彩霞 冯俊霞 王尚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邯郸站经济管理2013级在职研究生 环境与生态论文:绿色设计与生态环境关联解析 生态环境对设计的影响 “生态学”一词“Ecology”源于希腊文,由“Oikos”(意为“住所”、“住宅”“、环境”)和“logos”(意为“话”、“言语”)组成,合起来意思是“住所的研究”,所以这门学科原本就是侧重于环境的作用的。实际上,生态学起源于人口的研究,人也是生物之一,于是人类生态学的诞生是顺理成章的事。—般地说,设计的生态环境可以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围绕着设计主体并对其设计行为发生作用的那部分自然物,便是设计生态自然环境。设计生态社会环境情况较为复杂,它是指影响设计主体及其设计行为,并使之感受其力量而力求与之相结合的那部分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这些交互作用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体现为纷繁复杂的多种形态,诸如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家庭关系、文化关系等等。这种种关系也可以称为设计生态社会环境诸因素。在不同的情况下,它们对设计发生着不同的作用。现代设计生态环境构成了一个有机建构的框架,现代设计的种种展示、表演、动作、嬗变,都在这个框架中实现和完成。这个设计生态环境框架有着许许多多变动的结合点,例如生态平衡、人类生存空间、人类关系网、医学与保健、战争与和平等等,它们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和制约现代设计。 自然环境与因地制宜 自然环境成了一些设计师的灵感之源,当代有建筑师在构想未来的理想建筑时,把目光转向了人类从那里诞生的大自然,提出了“生态建筑”或者称“仿生城市”的设想。中国古代建筑主要样式木构建筑的成型和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有些学者曾经指出,中国古代文化的发源地在黄河中下游及迤南一带,当地盛产的木材,就成为构筑房屋的主要材料。这样以木构柱梁为承重骨架,以其他材料作围护物的木构架建筑体系,就逐渐发展起来并成为中国建筑的主流。关于中国古代文化发源地的全面认识,现在学术界还在探讨,自然环境对木构建筑形制的制约作用,是很有道理的。丰富的木材资源,宽阔平坦的中原地域,都是造成以宫室寺观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鲜明特征及重要自然环境因素,这些特征有形制高大、平面展列、装饰华丽和飞檐翘角等。绿色设计,生态先行。近年来,可持续性设计理念在全球建筑行业逐渐普及。发达国家在规划城市与建筑的时候都是生态先行,提出战略性环境总评估。例如:日本的设计都是路让河,而不是河让路,不会为了修路而去改河道;哪些不宜盖楼的地方,就空出来种树或者建花园,海边的建筑一般都会留出出风口,让海风可以吹进城市,使城市不会太闷热,此外在海边还会建设富有自然的公共休闲场地。生态环境问题是“全球问题”,设计一定要顺其自然,因地制宜,并且讲究美学,达到美与和谐统一。 社会环境中的设计 当下,社会环境随之变化,人们往往在设计的过程中被自己所创造出来的人工制品所包围着,被自己的同类的群体所包围着,沉浸、纠缠在种种社会关系之中,所以社会环境被人们更加直接地感觉到,经济、政治、法律、宗教、文化、风俗等往往是直接地对设计发生作用。设计生态社会,设计要从外部环境,主要是从社会环境中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动力以及原料、技术和手段,例如物资、人力、知识、信息等,而这些东西并不是超时空的存在,而是在一定时代历史社会环境里的现实的存在。农业社会环境里生活的人没有可能设计航天飞机,偏远山区的人不会去设计信息密集型工业产品,电脑设计技术只会出现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里,和平环境里的设计师们不可能以主体力量投入军用品的设计。人们总是在特定时代的社会环境所限定的条件下从事文化活动,设计师也总是在有关设计的诸种社会环境因素所构成的限定条件下行动。设计师不能随心所欲,他对社会环境的某种偏离有时是可能的,但那正是在遵从社会环境的制约这一基础之上着手设计的。所以说设计师应当遵从社会环境发展规律,切实进行设计活动。 总结 从绿色设计生态环境的各个方面来看,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往往协同对设计发生作用。这在上面的分析中实际上已经可以看出。有些成功的设计正是认识到设计的力量和效应与环境的关系,自觉地与环境相联系而完成的。一个有典型价值的例子是全球性的“贝内通”(UnitedColorsofBenetton)广告设计。这些服装广告设计并不着眼于服饰展示,而是关注当代人类生态环境的方方面面:环境污染,艾滋病,民主与和平,战争,自然灾害,种族平等与和睦,难民问题,等等。设计师从特殊的视角选择内容并给以特殊的摄影艺术处理,比如充塞画面的无数个大小、形状一致的十字架,不同肤色的三个小女孩快乐地向观众吐舌头……别出心裁的创意,统一的图式原则,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持久的思维穿透力,使这些关注全球热点的广告受到世界范围的关注,从而达到促销贝内通品牌服装的目的。最后,环境一直都是对人类行为举止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力,环境也对现代设计发生过和正在发生着的事情影响着,设计师们同时也受环境的渗透、唤醒、激发,会在自己的所有设计中自觉不自觉地打上生态环境的印记,而且会在自己的作品中直接或间接的表达生态问题,来传达自己对生态环境的感知和理解。(本文作者:滕艾娟 单位:兰州工业学院艺术设计系) 环境与生态论文:畜牧养殖与生态环境的关联性 摘要:在市场经济迅捷发展的带动下,畜牧业产业模式正从散户化向规模化过渡。这种变化既带来经济的增长,也带来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其影响主要表现在水污染、病原污染等方面。本文通过剖析规模化畜牧养殖与生态环境的关联性影响,试图找出关键影响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为规模化畜牧养殖背景下如何维护生态环境提供借鉴性意见。 关键词:规模化畜牧养殖;生态环境;关联性探析;改善措施 畜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是第一产业的支柱。要想实现农业的跨越式发展,就离不开畜牧养殖行业的进步。近年来在科技革新的引领下,畜牧行业中落后的分散养殖逐渐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转变。就目前情况看,规模化畜牧养殖能够显著拉动经济增长,但弊端也在于其扩大了对生态环境的损害[1]。 一、规模化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的关联影响 不可否认,规模化畜牧养殖给农户带来了利润,且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畜牧业的稳健发展,但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一)规模化畜牧养殖地域的蔓延 在农村地区畜牧养殖接近饱和的前提下,规模化畜牧养殖在城镇区域实现了二次扩张。站在农户的角度而言,将规模化畜牧养殖地点圈定在城镇,有利于缩短畜牧产品或副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时间,通过减少中间运输环节实现了物流成本的节流。反之畜牧养殖城镇化也将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了地域转移:城镇实施畜牧养殖后,大片土地被占用,相对农作耕种的占地面积减少;由于缺乏对排污治理的认知,规模化畜牧养殖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成倍于散养农户的畜牧排泄物、污水等废物无法实现回收转化。更有甚者将之就地排放,加重城镇环境的负担;家畜家禽的大规模养殖也会对空气产生影响,动物的聚集会排放大量氨气,且其排泄物经过发酵分解会产生其他有害气体。空气质量受到破坏,会对城镇居民及经营者的生活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二)规模化畜牧养殖所产生的废弃物陡增 畜牧养殖以散户形式存在时,由于所养殖的畜牧数量有限,因此动物产生的排泄物以及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均在可自行处理范围内。随着畜牧养殖的规模化,其过程所产生的废弃物陡增,不仅无法实现自行利用,且会影响养殖区域周边的土地;随意排放的废水也对地下河的水质产生严重影响,由于废弃物中富含氮磷钾等有机物质,在其接触水体后,会使地下水富营养化,经过自然汇集后,水体受到污染恶化,导致水中生物死亡,致使局部生态失衡。加之废水、废弃物中存在各种弧菌与致病菌,最终可能给人们的生活环境及工作造成威胁,从而危害人类健康[2]。 (三)规模化畜牧养殖利用肥料质量难以保障 在传统畜牧散养过程当中,其所利用的通常为农家有机肥。随着规模化畜牧养殖的推进,化学肥料取而代之。尽管化学肥料具有使用定量、操作方便且低廉高效等优点,但畜牧产出的粪便及尿液中含有化学成分。在没有良好污水循环设施的处理下,这些废物无法实现有效回收利用,化学元素的肆意传播也对我们生存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二、规模化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影响原因剖析 (一)养殖模式及规模发生根本变化 传统畜牧养殖中,养殖规模小且多分散,因此对养殖动物产生的废弃物用以处理,但集中处理不仅成本较高,且容易处理不彻底,因而对环境造成破坏。 (二)化学原料的过度添加 为了保证养殖动物的快速繁殖、出栏,规模化养殖中越来越多地使用化学制剂进行养殖操作,从成本上化学原料也远比有机肥便宜,但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却无法被利用。 (三)必要污染处理设备的缺乏 大部分农户将注意力集中在提高收入上,忽略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因此应对规模化畜牧养殖的配套基础设施缺失。受限于资金及其他条件,多数规模化畜牧养殖农户没有添加污水处理设备,导致产生的废弃物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 三、应对策略 (一)树立生态循环观念,加强废弃物管理 我们在肯定规模化畜牧场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正视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威胁,而其有否控制余地与畜牧场的管理者是分不开的。因此应当加强对管理者环保理念的树立及培养,引导他们加强对各种废弃物的回收与管理,鼓励农户寻找环境与生产中的平衡支点,优化畜牧产品的品质管理。 (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环境监测 环保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规模化畜牧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作用,着力引导管理者及相关农户的科学化管理水平。主要可以表现在:对环境进行利弊要素分析,建立全面的激励机制,出现问题的进行整改,保持科学先进性的农户给予政策倾斜,从鼓励农户积极性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扶植研发力量,鼓励相关专业学生进行污染处理设备的研发,优化现有污染处理资源,争取研制出易操作、价低廉的处理设备,能够使农户迅速接受并广泛应用。 (三)加强对废弃物的管理与利用 规模化畜牧管理的一大难点在于对其排泄物及废弃物的管理,工作流程繁琐且数量庞大。因此作为职能部门应当建立规范且完善的废物管理设施,通过控制排放或研制新的降解循环系统实现废物循环回收利用。可以与生物科技公司、化肥厂等相关企业进行协作的方式,寻找几者当中利益平衡点,通过发挥供应链的作用,最终实现基于保护环境的稳步发展。 作者:张丽梅 单位:祥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环境与生态论文:管理控制系统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 摘要:本研究同时研究了管理控制系统和管理团队的组合如何帮助组织成功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此同时,研究还分析了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短期和长期绩效的影响。研究收集到了127个管理团队(42.33%)的数据,并使用偏最小二乘法来测试因果研究模型。研究发现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短期绩效有负面影响,而对长期绩效有积极影响。管理控制系统的广泛设计有助于组织和企业长期绩效的提升,并且管理团队多元化还能减轻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短期绩效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管理控制系统;管理团队;短期和 长期绩效新型的管理模式是许多企业和组织为提高效率和强化服务应遵循的标准,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可为企业和组织提供巨大的财务及环境效益。企业和组织不仅为经济建设做出贡献,而且可以通过减少污染和资源的使用来改善国民的生活。环保举措的实施往往在短期内失会导致许多企业和组织的业绩不佳与浪费的资源。绩效收益与损失的共存可能会对执行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成果产生使人迷惑不解的证据。本研究探索了公立医院管理团队多样性和管理控制系统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同时考察了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公立医院短期和长期绩效的影响。 一、文献综述 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实施需要企业和组织内部的协调和分散化以及激励不同层级之间工作关系的管理控制系统。管理会计研究试图确定促进战略实施的管理因素以便增强短期和长期绩效。Pondeville,Swaen和DeRongé(2013)认为广泛的管理信息有助于鼓励管理人员在战略问题上进行管理辩论和互动,并且认为这是成功采取战略政策的必要条件。Hambrick(2007)在战略管理研究认为高层管理团队的构成直接影响企业的战略实施。研究总体目标是同时分析管理控制系统和管理团队如何应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并处理短期绩效和长期绩效相互矛盾的需求。 二、研究假设 管理团队是企业和组织实施战略、提高效率的重要保障,多元化的管理团队可以更好地解决矛盾,因为管理人员可以从不同来源收集和处理更全面和更多元化的方案。在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时,多元化的管理团队能够更快作出反应来解决面临的问题。因此,我们作出以下假设:H1:管理团队的多元化影响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业绩之间的关系,其对短期业绩的正面影响大于其对长期业绩的正面影响。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更加广泛的信息和更复杂的管理控制系统提供保障。更多的信息能够鼓励管理团队在战略问题上有更多的辩论和互动,并促进企业和组织实现长期目标。因此,我们作出以下假设:H2:管理控制系统的设计影响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业绩之间的关系,其对长期业绩的正面影响大于其对短期业绩的正面影响。 三、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研究使用的数据包括调查数据和档案资料,研究通过问卷调查来收集有关管理控制系统和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信息,并通过档案资料中获得的数据来体现绩效。研究对我国300个公立医院的管理团队成员发放了调查问卷并获得了687份有效回应。这使本研究收集到了127个管理团队(42.33%)的数据。2.变量设计管理团队的多元化按五个人口特征衡量,分别是年龄、任期、教育背景、经验和性别。其中年龄和任期的多元化通过变异系数来衡量。而对于教育背景和经验来说,调查问卷要求管理人员填写他们的学历及其实践经验年数。研究通过布劳异质性指数来衡量教育背景和经验的多元化。研究还通过布劳异质性指数来衡量团队中的性别多样性,该指数的分数越高表明管理团队中的性别多样性越大。管理控制系统采用李克特量表法进行测量。问卷的问题包括四个方面:非金融类问题、未来导向、外部导向和长期导向。研究使用档案资料中的数据来衡量短期和长期绩效表现。研究采用了2013年至2016年间收集的六项非财务业绩指标数据来体现资源的使用效率。这六项指标是:入院率、手术室使用率、再入院率、住院时间、死亡率和等候时间。 四、研究分析 我们使用偏最小二乘法(PLS)来测试我们的假设。偏最小二乘法允许比基于协方差的模型更小的样本。表1为描述性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大多数公立医院高级管理人员是男性,只有29.17%的管理人员是女性。表2为相关性分析,同时偏最小二乘法验证了变量的可靠性。表3显示了管理控制系统的设计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短期业绩之间关系的正面影响大于其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长期业绩之间关系的正面影响。 五、研究结论 本文分析了管理团队异质性和管理控制体系的广泛设计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与短期和长期绩效之间关系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管理团队异质性和管理控制体系的广泛设计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与绩效之间关系的影响不同。管理团队异质性有助于组织采取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来实现短期绩效。而管理控制体系的广泛设计则鼓励组织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来同时实现长期绩效和短期绩效。医院和卫生机构应设计综合管理控制系统,以保证其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成功。研究结果表明,具有不同特点的管理团队能够更好地应对采用新战略与短期业绩下滑之间的矛盾,管理控制体系的广泛设计有助于长期和短期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成功。多元化的管理团队和管理控制体系的广泛设计有助于提高短期绩效和长期绩效。因此,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企业和组织应该努力确保管理控制系统向,多元化的管理团队提供广泛的信息。 作者:王晨曦 单位:贵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环境与生态论文:水库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应对措施 摘要: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促使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经济的发展对环境的破坏程度越来越严重。水库的运行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有助于实现水资源的保护。本文对水库运行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水库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水资源 在人类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水库对水资源有着积极的保护作用,对于自然水资源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并且对当地生态环境也有积极的改进作用。所以针对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有重要意义。 1水库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管理缺乏科学性 人类的生产方式不同程度影响着水库周边的生态环境,其发展具有一定的多元性,影响的途径和类型日益增加,所以在进行水库管理时,应积极对相关的管理进行更新,针对外界发展的趋势以及生产方式,对现有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式进行创新。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所产生的问题较为普遍,如污染物,其对水资源的破坏度非常大,因此污染物的处理是水库管理工作的重点,水库管理必须制定严谨并且切实可行的污染物处理办法,确保将污染程度降到最低,进而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较好的保障。 1.2没有充分把握工作重点 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在各管理环节中,相关工作人员都应加强对其监督和管理,尤其是水库的重点环节,更应强化管理力度。但是在现阶段,水库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不足,单一化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水库管理对生态资源保护作用的发挥。管理过程中没有充分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点位置,导致在开展相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贯彻落实不到位,对生态环境仍有不利的影响,无法实现管理与保护工作同步[1]。 2水库运行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在制定水库管理工作的相关重点时,应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充分融合,确保管理工作与保护工作同发展。水库管理工作的重点为水质监测、涵养林的建设以及生态平衡的维护。水质监测主要是通过生物监控和理化监控两方面进行,有助于确保水质的无污染。生物监控主要是对水资源中的浮游生物以及植物进行科学的观察和分析,是水质监测工作的关键,确保水资源中的浮游生物以及植物对生态环境无害。水资源的涵养林对维护水库水资源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确保水库管理工作主体、水资源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所以应加强对水库涵养林的建设。水库建设过程中对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在后期水库管理中应加强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减少土壤的裸露,扩大绿色覆盖面。对水库周边的湿地应加强监管力度,保护野生动物及植物。贯彻落实节水工作方针,采用先进的科学设备或节水技术优化水库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对渔业应积极转变传统的养鱼观念,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并以此作为管理和发展的目标,促进水库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周边区域环境的改善,推动水库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共同发展和进步[2]。 3加强对污染物的处理力度 水库管理工作人员应深入污染源头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为之后针对性地制定相关解决对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加强对水库周边的管理力度,禁止周边居民或者企业在水库周边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或工业废水、工业垃圾等;在水库周边禁止采取极端手段对渔业资源进行破坏;在水库中禁止有水面经营活动或者娱乐经营行为出现;在水库的集雨范围内,禁止发展规模养殖,要取缔有污染的企业。此外,还应对其他情况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水库无污染。总之,水库和生态环境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为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实现水库的长远发展,必须深入分析水库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制定针对性地措施,保护好周边生态环境,进而推动水库的发展和进步。 作者:韩平年 单位:民乐县童子坝河管理处 环境与生态论文: 草原畜牧与生态环境保护探讨 摘要:草原的环境自然优美,是一个令人心向神往的地方。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自然环境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在这种背景下,逐渐出现了草原退化和生态环境失衡的情况,虽然人类社会的经济水平在不断提升,但是由于对草原的过渡破坏和环境的破坏,如果不将这种情况进行调节和改善,那么人类将面临着自然环境越来越多的报复,最终只能自食其果。因此现阶段对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加强对其的保护尤为重要。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就将针对草原畜牧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展开研究,希望对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更大帮助。 关键词:草原;畜牧;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人们一直在对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方式进行研究和分析,这项工作却始终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在进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就需要将环境作为代价。但是为了解决这种,就需要我们在进行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特别是草原环境对我们经济建设和发展所产生的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通过采用更为有效的策略对问题进行合理解决,最终更好的实现草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给人们更舒适的生活和发展环境[1]。因此,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就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1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重要性 草原作为一种环境的天然屏障和保护伞,它的存在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我国经济和畜牧业的发展,同时草原的存在还将有效预防或减少自然灾害出现的可能性,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将起到十分重要的影响和帮助。因此处于这种特殊的意义和作用下,怎样更好的将草原建设工作进行开展,做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就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探索工作。只有将草原生态环境进行良好保护,才能更好的对我国草原畜牧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从而对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起到促进作用。同时,由于草原中的植被根系相对发达,因此其对土壤有着极强的稳固作用。在草原中,茂盛的叶子能将风雨对土壤的侵蚀进行阻挡。而土壤中的动物和微生物由于频繁活动,因此土壤会由于其运动而变得疏松,对于雨水的吸收效果良好,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少地表中水分的流失,更好的保持水土平衡[2]。但是如果在长期的人类发展过程中,这种有序的生态系统结构遭到破坏,就将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严重的威胁,最终将产生草原退化、土壤沙化、水土流失和环境问题,对人类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由此可见,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2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对策 2.1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提升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先知环节,同时也对行动有着明显的主导作用。因此,要想将草原生态环境工作进行有效开展,首先需要对宣传工作进行加强,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人们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了解这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今后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宣传,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这项工作对人们生活的积极作用和影响。以此更好的激发群众投入这项工作,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对相关措施的应用,从而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的健全和提升。 2.2进一步加强对草原建设的资金投入和建设投入 在对草原建设的投入进行加大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结合当前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做到因地制宜,采用分类指导的方式,对出现退化的草场进行改良和治理,对人工草场进行大力兴建,通过这种方式对生产条件和环境进行改进和完善。此外,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将传统的生产方式进行更改,通过科学的生产方式,加强对放牧方式的更新和完善[3]。牲畜的饲养必须按照相关的国家规定或是地区规定,适当的运用增草或是减畜的方式,尽可能实现草原和牲畜共同发展的目的。 3结语 综上所述,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当前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要想得到完善和发展也不是在一夜之间能实现的。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更需要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引起重视,充分做到自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尽可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通过这种方式更好的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希望通过上文的研究,对当前的生态环境问题能做到更合理的解决,最终实现草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还给人们更舒适的生活和发展环境,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帮助。 作者:呼格吉勒图 单位: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 环境与生态论文:环境监测技术与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摘要】目前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水平持续上升。但与此同时我国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例如,大气污染、水土流失和水质恶化等问题。有效应用环境监测技术来促进我国生态可持续发展非常必要。论文对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发展措施。 【关键词】环境监测技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1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大了工业化建设,化工产业不断扩大建设规模造成了环境的大片污染。面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实际问题,必须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从而有效的对环境进行保护,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通过环境监测能够有效掌握环境信息并对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对环境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因此,必须做好环境监测并严加重视。目前,我国城市环境污染极其严重,并开始散入到农村,对我国生态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影响。因此,加强对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迫在眉睫。 2立足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监测技术 所谓环境监测技术即是应用地理、物理、生物及化学信息等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对环境中的生物、化学以及物理污染等因素进行连续或间断的获取,监测或测定出现场生态因子,然后给予合理客观的环境质量评价。现如今我国应用的环境监测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光谱技术 在对水环境进行监测的过程中,光谱分析技术地位重大。常见的光谱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即:紫外-可见吸收谱法、原子吸收光谱、原子发射光谱以及荧光光谱法等[1]。光谱分析技术主要原理是通过对物质特有的特征光谱进行应用,从而完成定性和定量的测定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多达近百种水中污染物的光谱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例如,可以用邻菲罗啉分光广度法来对铁离子进行测定,用紫外分光法来测定硝酸盐氮,用甲醛肟分光光度来对锰进行测定。 2.2色谱技术 色谱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即:毛细管电泳技术、气相色谱分离技术以及液相色谱分离技术[2]。在对水环境进行检测时,针对有机物的分离监测常应用气相色谱,例如,监测和分离水中多环芳烃类。我国环保部门也形成了针对环境空气中的醛酮类化合物应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测定的相关标准。2.33S技术这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以及遥感技术的合称,即GPS、GIS、RS。目前,我国已经将3S技术广泛应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当中。因为物体会存在电磁波的辐射与反射,将该特点与遥感技术有效结合起来,能够在远距离下探测出物体电磁波的辐射和反射,从而监测和分析出电磁波信息的的变化,继而掌握住该物体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将这些信息充分整理和反馈。在环境监测中应用遥感技术则能保证生态监测的效率并降低人力消耗。 3我国生态可持续发展中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 1)我国还没有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应用于生态可持续发展中。我国虽然在2000年就已经应用了具有自主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但和国外相比,我国的环境监测仪器还存在起步较晚的特点。不仅监测仪器不具有先进的技术水平,而且监测仪器的种类也相对较少。所应用的监测仪器缺乏一定的技术含量,大多是属于中低档产品,而且不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经常会发生故障。这就造成了我国生产的监测仪器在采样过程形成的结果没有准确性,而且时效性还较为低下,难以对生态环境的现实情况进行有效且客观的反映。2)我国还没有专业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投入到生态可持续发展中。要想保证对环境有效监测,实现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除了要有先进的高质量的监测仪器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水平较高且素质较高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如此方能保证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的可靠性、时效性以及准确性。但是,如今我国针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存在较大的缺口,也没有较为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造成了我国环境监测人员没有得到有效的激励,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无法全身心投入到高质量工作中,也不能自觉的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以及技能素质。所以,要想保证生态环境监测的质量,就必须保证环境监测整体团队的高素质。3)我国还没有高程度的网络化的生态监测技术应用到生态可持续发展中。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的网络化水平也越来越高。但反观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生态监测网络不仅具有多样性,而且还能实现国家全覆盖,从而对生态环境的发展趋势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监测。我国生态监测技术网络化的发展还相对落后,要想提高生态监测技术的网络化进程,不仅需要监测仪器功能能够高度自动化,而且监测仪器必须要具有在线化的功能,从而保证数据能够具有极高的时效性和精确性[3]。2015年我国环保部门提出了有关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方案,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化建设放在了应有的高度。 4提升环境监测技术,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措施 目前,我国环境监测技术持续发展,和过去相比,今后的环境监测技术不仅能够提高监测的精度和效率,还能尽最大可能的降低对人力成本的投入,保证监测结果的精确度。1)要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转变过去的环境监测技术架构框架,破除过去环境监测技术的不利观念。2)国家也要加大对相关部门的软件和硬件的投入,加强对高档环境监测仪器的研发力度,要想提升监测技术,就必须重视其监测仪器这一重要载体,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国监测仪器和国际接轨。3)要在日常工作中对环境监测人员的理论技术和专业技能进行培训,形成高素质高水平的监测团队,从而充分发挥环境监测技术在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4)要完善环境监测技术的预警系统功能,它在改善污染情况和污染治理中意义极大。5)将智能化的先进技术应用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形成具有自动化、网络化和现代化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这样,不仅能够提升环境监测质量,还能应用电子化信息管理,能够适时监控地域环境。建立环境监测网络非常重要,一个健全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必须要将涵盖环境所有要素的监测管理网络、监测业务网络以及监测信息网络包容进来。6)要形成规范的监测制度和标准,从而为环境监测提供技术指导。7)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应该具有完整性,需要将技术规范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环境监测基础理论体系、分析方法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监测技术路线体系以及质量评价体系等几个方面结合起来,促进整体体系的完善和发展[4]。8)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过程中,要加强对科学技术的应用。例如,计算机智能技术以及网络自动化技术。 5结语 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能够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过去的环境监测只能应用于工业污染源,现在监测范围越来越大,可以应用于对生态和生物的变化监测。不仅如此,因为生态监测能够对所有干扰的综合信息进行反馈,这就有利于人们科学预测某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形成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协调统一好环境监测技术和生态可持续发展之间的联系。 作者:张希成 单位: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与生态论文: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分析 摘要: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道路,是对传统的城镇化战略和模式的彻底扬弃。既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走高消耗、高排放、城乡分割、缺乏特色的传统城镇化建设老路,也不可能完全照搬其他国家的做法,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走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各地实际、有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种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必然强调以人为本、集约型、和谐型、可持续发展。那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也就必然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方向之一。 关键词:城镇化进程;生态环境;分析 1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交互耦合的关系 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两者之间互相影响,互为作用。首先,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各行各业的发展会对城镇及其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其次,生态环境的变化也推动着整个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两者呈现出一种非线性的交互胁迫关系。城镇化进程的快慢很大一部分因素取决于生态环境的优劣,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促进城镇化的发展步伐,恶劣的生态环境也势必会阻碍城镇化发展的进程。 1.1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胁迫效应 城镇化的急速发展会冲击生态环境的平衡。首先城镇化发展的最显著特征即城镇人口数量加大。生态环境的破坏究其根本即人为的破坏,人口密度增加,生态环境面临的压力也就会跟着增加。随着大量的人群涌入城镇,城镇经济结构和消费结构势必发生改变,人们向环境索取的资源越来越多,生态环境的健壮性越来越脆弱。这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经济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胁迫以及城镇交通扩张对生态环境的胁迫。首先,企业的发展是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指标,城镇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生产所需的资源也越来越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也越来越多;其次,城镇化发展的另一重要指标就是城镇交通系统的扩张,汽车越来越多,造成了大量的尾气污染和噪音污染。 1.2生态环境恶化对城镇化的约束效应 生态环境恶化对城镇化的约束效应表现为以下及格方面:第一,人们居住环境舒适度降低,不再有人愿意进入城镇生活,阻碍城镇化进程;第二,招商引资困难,不再有商家愿意进入城镇带动经济发展,另外本地企业也会外流;第三,当恶化的生态环境由量变转为质变时往往会发生诸多灾害性事件;最后,为了改善已有的恶劣的生态环境,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新投入的这些资源反过来又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2当前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特征 我国城镇化进程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发展速度显著加快,城镇化形态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然而,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辩证的,城镇化的发展也带来一系列不可避免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1城镇绿地不足 从地理范围来讲,城镇的占地面积是固定的,而生活在城镇中的人口数量却不断增加,这就造成了每个人平均土地占有面几率的降低,如何提高占有率是城镇化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目前来看,只能牺牲绿地面积,将绿地面积变为建筑面积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员需求。另外地方政府为了单纯追求GDP,对开发商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开发商为了私利肆意开发土地盖楼,于是城镇的绿地越来越小,钢筋水泥越来越多。绿地的减少会带来很多问题,例如破坏了CO2与O2的平衡,更多的有害有毒气体无法被植被吸附过滤,细菌和粉尘越来越多,噪声污染越来越严重,人们居住舒适度越来越差等等。2.2城镇空气污染我国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出现了大面积的雾霾天气。雾霾是雾和霾的统称,根本成因是人为排放的污染物在特定的气象条件下积聚造成的。这些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这些废气中所包含的高浓度的细颗粒物(粒径小于或等于2.5nm的颗粒物,简称为PM2.5)对人体健康有着严重的威胁。有研究表明,人体长期暴漏在雾霾天气中会引起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癌症、生殖与神经系统的疾病,严重时甚至能够导致死亡。而更可悲的是近些年雾霾天气不但没有减少,更有增加的趋势。 2.3城镇供水紧张 城镇供水紧张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还是在于认为的破坏。城镇化脚步的加快的核心因素是劳动生产力的增加,城镇中的人口密度越来越大,人们用水量也随之增加,生活污水也越来越多。大部分城镇用水水源都来源于地下。长期大量的给水给地下水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地下水位也一再下降,以前距地面4-5米就可以出水的地方现在要挖到几十米甚至上百米才能出水。另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实现GDP的目标,对污水处理这一问题向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引进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或地下水域当中,给人们赖以生存的水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2.4噪声污染增加 噪声污染往往得不到人们的广泛重视,然而聚环保部门统计,全国约有三分之二的人们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这些噪声包括交通噪声、机械噪声、建筑噪声、生活噪声等等。噪声对身体的危害虽然在短时期内看不出来,但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中的人会产生多种疾病,例如神经衰弱、消化系统紊乱、记忆力减退、失眠、心跳加快、心律不齐、食欲不振以及心脑血管疾病。受到噪声的侵害,往往使人们感到烦躁不安,对工作和事件难以集中精力。有研究显示,人口密度越大的住宅小区人们患高血压疾病的人员也越多;立交桥越多的地区心脏搭桥病人的比例也越高。这些都印证了噪声污染对人体是有伤害的。 作者:赵永志 单位:齐齐哈尔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与生态论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摘要:本文介绍了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而分析了建成后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最后根据问题提出了避免水利水电工程造成生态问题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生态问题;措施 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观念的不断深化,社会大众对生态系统的重视程度也在逐渐的深化,因此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水利水电工程而言,有必要在整体施工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上制定合理的措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较大的环境问题。 1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问题 首先,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会破坏原始水文地质,由于挖方、填方作业,造成其沿线的地质地貌被破坏,同时还对山体的整体稳定性造成严重的影响,可能会导致一些严重的自然地质灾害发生;其次,会造成施工当地严重的水土流失,水利水电工程多在一些山区,然而这些地区其生态环境都是十分脆弱的,在开工过程中会对沿线的水源造成一定影响,严重时还会导致水土流失的发生;最后还会造成施工当地的景观以及生态被破坏,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过程中必须进行一些必要的施工现场清理,同时还需要建设弃土场以及取土场,而这些都会导致当地的自然、人文景观被破坏[1]。 2水利水电工程建成后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2.1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会使一些陆地成为水域,潜水变为深水,流水变为静水。这些变化都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建筑完成之后水域内的污染物其流动扩散能力相对流水要差很多,这就会造成水域水体的自净能力消弱,严重时还会致使水域内生物由于缺氧而死。 2.2对陆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完成之后还会导致施工地陆生环境出现较大的变化,对于下流而言其淤泥减少就会致使其肥力降低;对于中上流而言,土壤长期被浸透会出现严重的浅育化和沼泽化,土壤环境的改变会使陆生植物生长受到影响。库区蓄水会导致土地资源被淹没,进而使陆生植物被破坏,这对生物的多样性造成了影响。施工人员在施工地的居住也会产生一些生活污染物,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避免水利水电工程造成生态问题的措施 3.1增强生态保护观念 首先,需要水利水电企业在其营运中树立起一个正确的生态观念,在整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会对施工当地的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无论是施工前的前期规划设计,还是在施工过程的施工调度,以及后期的维修处理,都需要结合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综合经济效益考虑,整体强化企业的环保观念。还需要加大国家环境法在企业内的宣传力度,进而引起整个行业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3.2建构一个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需要在企业内部逐渐构建出一个生态补偿制度,依据“谁开发,谁补偿”的机制,在环境效益以及经济效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并且将其上升至法律层面,进而构建出一个强制性、稳定性的环境补偿机制。对于环保部门而言,在工程施工前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性的环境测评。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大坝建设对于水生生物的多样性有着很大的影响,故此政府主观部门也需要引导水利水电企业在施工之中,建立一个自然保护区,避免水利水电工程对于生物资源造成严重的影响。 3.3重视在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措施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首先需要施工单位对施工当地的环境情况进行综合化的了解,并以工程的周期为基础进行实时环境的检测,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给以处理,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要及时处理,施工完成之后还要进行绿化工作和原始景观的恢复工作,最大程度的避免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2]。 3.4采用施工综合化的运行方案 水利水电工程需要对日常工作进行合理的管理,能够综合性的对社会、经济以及环保方面进行统筹考虑,进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施工中需要重视工程的生活用水,同时还要兼顾到施工下流用水情况。工程日常管理需要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具体要求,在各项内容上的实现综合化协调,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计划,从而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正常运行。 4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对施工当地会造成原始水文地质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景观和生态被破坏,在施工建设完成之后会在生态方面对陆生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根据问题和特点加强生态保护观念、建构一个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重视在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措施以及采用施工综合化的运行方案是切实有效避免影响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应在施工中充分、合理的使用。 作者:王新华 单位:甘肃省古浪县黄花滩黄灌区水利管理处 环境与生态论文:森林病虫害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探讨 【摘要】森林资源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森林作为“地球之肺”不仅能够净化空气,同时还能涵养水源从而实现径流的调节,并且对于水土流失以及防风固沙也有着重要作用。然而,森林病虫害对森林会产生巨大的破坏。本文笔者就将针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进行探讨。 【关键词】森林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建设 前言 森林被称为“地球之肺”,它是以乔木为主体辅之其他的动植物、微生物与土壤所形成的生态群落,通过生态系统中各个元素的相互制约,从而对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而我国虽然地大物博,拥有庞大的森林资源,但是从人均森林资源占有量来看,却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因此,保护森林资源,呵护我国的林业生态环境是当前我国社会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森林和生态环境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保护森林资源,不仅对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人类社会的稳固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也有着巨大的帮助。一个良好的森林和生态环境,能够更好的帮助我国进行社会经济建设,并且完善我国的社会经济体系,调整经济结构,帮助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的建设。(一)平衡生态系统,促进林业旅游发展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水平也有了巨大的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而然的,国民对于自身的生活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旅游,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不仅可以放松身心,让人从繁忙的工作中抽身出来去感受不同文明及自然景观所带来的愉悦,同时也能够开阔人的眼界,让他们认识各地不同的风俗习惯与奇人异事,从而增长见识。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目前国民在旅游上的选择也有了较大的变化。现在的人们更加喜欢原滋原味的自然生态环境。因此在旅游的时候,更倾向于挑选拥有原生态自然生态资源的地方。这样一来,保护森林和生态环境,就能够开发更多的林业旅游路线,从而促进我国旅游行业的发展。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在发展林业旅游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就是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发展旅游业的时候,必定会出现因为游客对当地生态环境不足,而导致有意或无意的生态环境破坏。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分进行配合,积极向游客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加强游客的环保意识,这样才能做到不仅提高当地的经济效益,同时还能做到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从而保障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促进林副产品的开发保护森林和生态环境,除了可以刺激旅游业的发展以外,还能够促进更多林副产品的开发。比如说,在柳州市柳江县,就根据当地气候以及环境的特点,对现有的森林资源进行开发,从而形成部分以果园、油茶等为主体的林业景区。这样一来,游客不仅能够在景区中感受到优美的自然风光,在大自然中放松身心的同时,也能够感受到当地的特色,在离开时还可以购买当地的特产。这样一来,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也有着极大的帮助。 二、森林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森林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三点:调节径流、净化空气、防风固沙并保持水土。(一)调节径流的作用森林之所以能调节径流,主要是因为森林能够涵养水源,因此可以说森林其实是一个巨大的“水库”。众所周知,水在自然环境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中都有着重要意义。人类社会的起源,就是依水而生。而树木不仅有着蓄水的作用,同时在阳光的作用下将水蒸发,使水重新回到大气当中。有数据显示,一公顷的森林一年就能够蒸发约8000吨水。(二)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作用森林另一个作用就是能够防风固沙,保持水土。之所以能发挥这样的功效,是因为树木拥有庞大的根系以及繁茂的树冠。通过树身和树冠,可以降低风速,而庞大根系则可以帮助树木抵挡大风。而当降雨时,因为树木根系的蓄水功能,使水以地下水的形式流出,从而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三)净化空气的作用森林被称为“地球之肺”,就是因为森林具有极强的净化空气作用。从树木的特性来看,每一棵树都是天然的二氧化碳吸收器和氧气生成器。通过光合作用,150公顷的阔叶林在一天之内就可以产生100吨的氧气。除了吸收二氧化碳以外,森林还能够吸收氯气、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并且将这些气体进行净化,从而形成氧气。这对于当前的温室效益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都有着极大的作用。 三、森林病虫害的危害 (一)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在任何一座森林当中,都无法避免森林病虫害的发生。而一旦发生病虫害,就会对森林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首当其冲的就是会对森林中树木的生长造成极大的伤害。而不同的病虫害对森林中的树木也会造成不同的伤害。除此之外,由于森林是一个巨大的生态体系,每一棵树木之间都是紧密相连的,因此当森林中发生病虫害时,通常会对整个森林树木的生长产生危险,从治理上来说具有极大的难度。(二)影响生态环境与林业经济效益当森林中出现病虫害之后,除了会对树木的生长产生威胁,同时也会危害到当地整个生态环境以及林业的经济效益。这是因为,病虫害的出现会对树木的形态造成破坏,对整个森林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同时也会影响到生态景观的观赏性。这样一来,除了会损害树木本身的经济价值以外,也会对当地的林业旅游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四、森林病虫害的防治 (一)引进先进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要想有效的防治森林病虫害,那么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引进先进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而要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积极引进国内外最先进的防治技术对病虫害去进行整治,比如说新型生态防治技术相比起传统的农药化学防治技术对于森林病虫害防治就更为有效,并且,采用生态防治技术不用担心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也不用担心会改变当地土壤的结构和性质;第二,在引进先进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同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机构一定要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以及意义的宣传工作,并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科学、全面的防治知识和新技术培训,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第三,在基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机构一定要完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条例,这样才能保障防治工作更加有序的开展;最后,在进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之前,一定要根据森林病虫害发生的原因以及产生的影响形成一个科学的、完善的防治方案,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对森林病虫害进行防治。(二)加强工作人员对于森林病虫害的认识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当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工作人员对于森林病虫害的认识。要让他们意识到森林对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性,这样才能够让他们更加积极主动的投入到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当中。(三)定期开展森林病虫害检查工作定期开展森林病虫害检查工作对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来说也有着重要作用。定期检查工作的开展能够让工作人员及时的发现森林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将病虫害的威胁扼杀在摇篮之中,这样一来才能更好的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并且使森林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除此之外,对于森林植物的来源一定要进行细致的检查,防止移植的花草树木上存在病虫害隐患。(四)改善森林生态结构在以往技术和时代的限制之下,传统的人造森林都具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那就是结构十分的单一,食物链也非常简单。而简单的结构和食物链会造成森林的抗病虫害能力十分弱。因此,为了提高人造森林的抗病虫害能力,改善传统人造森林的生态结构,采用混交林的方式,能够更好的进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从而令森林可以更好的生长。(五)电子工程的应用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技术以及电子工程技术也被应用到当前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当中。通过计算机技术以及电子工程技术的结合运用,能够实现对病虫害源头的监控,从而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病虫害预警机制。当森林中出现病虫害的苗头时,预警机制能够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工作人员,从而使有关部门和机构能够及时的进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不仅是对生态环境同时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在当前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当中,必须要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加强工作人员对森林的保护意识,定期开展森林病虫害检查工作,改变传统人造森林的生态结构,通过计算机以及电子工程技术的结合建立一套预警机制,这样一来才能确保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更有效的进行。 作者:韦柳姣 单位:柳州市柳江县林业局 环境与生态论文: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发展 摘要: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水电资源的开发水平还是相对较低,尤其是水能资源的开发目前仅仅能达到百分之十几,而有的发达国家甚至都达到了90%以上,这样巨大的差距预示着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都要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的建设进程,然而如何妥善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基于这样的现实背景,以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简述的基础上,展开深入、细致的探讨与分析,并最终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与对策,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定的依据和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影响 1前言 我国目前并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飞速发展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相关研究表明,要想真正有效解决水资源的短缺问题,更好地满足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满足防洪等方面的实际要求,仍然需要加快修建大型的水利工程。由此可见,关于水利工程,搞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2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提及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水利工程建设对气候的影响气候状况通常是受大气环流所控制的,然而水利工程的建设一旦完成,原本的陆地为水体所代替,局部的空气湿润化,也就是说局部气候会发生某种变化,尤其是在降雨和气温等方面。 2.1.1对降雨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对降雨的影响通常表现为降雨量的增加和降雨地区分布的改变以及降水时间的改变。首先,降雨量会有所增加,这主要是因为水利工程建设往往会形成大面积的蓄水,通过阳光的辐射,蒸发量大大增加,最终导致了降雨量的增加。其次,降雨地区分布的改变。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由于大规模蓄水的影响,往往会产生一定的低温效应,导致降雨的分布区域有所改变。通常表现为库区和库区相邻地区的降雨量下降,而一定距离外的外围区的降雨增加。最后,降雨时间有所改变。在炎热的夏季,水面的温度往往会低于实际的气温,大气的对流相对减弱,降雨量也会因此减少;而冬季,水面相对较暖,大气的对流作用增强,降雨量也会因此而有所增加。 2.1.2水利工程建设对气温的影响。水利工程落成后,库区的下垫面将受到影响。原先的陆地变成水域,这一定程度上,将导致空气间能量交换方式的变化,并最终引起气温的变化,这种变化通常表现为气温的小幅度升高。 2.2水利工程建设对水文的影响 水利工程建成之后,整个水道将受影响。尤其下游河道的受影响程度最大,直接影响到周边环境的变化。以水库的建设为例,水库落成后,在存储汛期水源的同时,也截流非汛期的基流,很大程度上将导致下游水位下降,甚至导致断流,最终影响生态环境问题。而一旦河流枯竭,必然会影响下流生态恶化,导致水质恶化。 2.3水利工程建设对水体的影响 水利工程建设会导致原本流动的和流水发生变化,如因水库水温的升高,引发水质相对较差,尤其是水库的沟汊中容易发生水污染,如水华现象;另外,水库一旦蓄水,睡眠扩大,蒸发量大幅度增加,水汽、水雾增多。但水利工程建设对水体的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不好的。 2.4水利工程建设对地质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增加地震、塌岸以及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 2.4.1水利工程建设与地震。大型水库具有极强的蓄水能力,这种蓄水会引起地壳应力的增加,水渗入断层以后,增加断层之间的润滑程度,而岩层空隙的水压力也会随之增加,大大增加地震发生的几率。 2.4.2库岸易引发滑塌。随水库蓄水能力的提升,蓄水水位的升高,水库岸边土体的抗剪强度将降低。久之,将导致塌方、滑坡等问题。 2.4.3水库渗漏。随水库的渗漏,可导致周边水文条件改变。而一旦水库为污水库或尾矿水库,一旦渗漏将直接污染周边水体。 2.5水利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5.1土壤浸没。浸没区的土壤通透性相对较差,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降低,肥力下降,最终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 2.5.2土壤沼泽化。水利工程导致水位上升,地下水位随之上升。久之,土壤易形成沼泽化。此外,土壤过度湿润,将加速植物根系衰败速度,导致呼吸困难。 2.5.3土壤盐碱化。由库岸渗漏补给地下水经毛细管作用升至地表,在强烈蒸发作用下使水中盐分浓集于地表,形成盐碱化。土壤溶液渗透压过高,可引起植物生理干旱。 3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分析 要想真正发挥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影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笔者认为,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3.1对能源的开发要从长远考虑 水利工程的建设不要仅仅考虑眼前利益,而是严格按照大水利发展的基本原则制定规划,尤其要改变技术经济最优化的工程目标,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 3.2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尤其在不适宜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需要进行保护的区域内,划定保护河段和保护流域区,禁止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真正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出发,对那些可能对生态环境、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产生某种程度的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科学的评估与严格的审查。 3.3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开发目标 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参照流域梯级开发模式,地域水力资源的规划开发往往追求100%。但是,考虑到移民工作的复杂性,以及补充费用的越来越高。在综合考虑保护耕地资源,稳定社会的角度考虑,规划设计期间应注意因地制宜,制定切合实际的开发目标。比如:针对移民少,耕地少,生态问题少的流域,可100%开发。而移民多,耕地大,生态问题严重的流域,可考虑着重重点河段开发。 4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然而水利工程的建设不仅仅要考虑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考虑到生态效益,真正实现三者的统筹规划。 作者:曹斌 单位:泾源县水务局水利服务中心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的评定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的评定主要考察自然科学领域学术类和技术类期刊的学术质量和影响: 1)期刊的社会影响和学术地位 来源期刊必须具备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地位。有较好的学科声誉,能吸引本学科国内外高水平的作者发表高质量的论文,同时拥有稳定的读者群。来源期刊的收录重点为:重要科学技术领域的国家级学术期刊;各级自然科学学会的会刊;中国科学院研究所和重点高等院校的学报;以及地方级优秀的学术研究期刊。 来源期刊必须按照国际、国内的编辑惯例进行编辑,并执行CSTPCD对源期刊的有关规范要求。应具备完整的文献书目信息,包括刊名和年卷期、论文题目和摘要、关键词和分类号、全面的作者信息,规范的参考文献,以及其他重要的科学计量数据。 来源期刊还必须保持严格的出版周期,不能随意拖期、误期,并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将期刊和数据磁盘寄到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分析研究中心。 3)国内外著名大型检索系统收录情况 是否被国内外著名大型检索系统收录为源期刊是CSTPCD评估入编期刊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例如,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扩大版(SCIE)、美国工程索引(EI)、美国化学文摘(CA)、英国科学文摘(SA)、日本科学技术文献速报、俄国文摘杂志等,以及我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等国内外著名大型检索系统,都是CSTPCD经常查阅和参考的检索工具。 4)期刊的学术内容和评审机制 来源期刊的学术内容应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重要的科研基金研究项目。能够扩展该学科某一领域的知识体系,具有自己的学科特色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同时,来源期刊还应具有全国范围内的权威专家组成的编辑委员会,以能够对期刊论文进行严格的学术评审。 5)期刊文献计量指标的定量分析 CSTPCD利用科技期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请入编期刊进行定量化的综合评估,并对所有来源期刊进行经常性跟踪测评,力求准确、客观地评价各类期刊。这些评价指标包括: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基金论文比例、论文作者地区分布数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原则是CSTPCD选刊过程独具特色的方面。 6)特殊情况的统计考虑 为了使评价结果更加准确、全面,CSTPCD对一些特殊情况给予专门考虑。包括: ·照顾新学科和高技术学科的期刊,以保证学科和知识的完整性; ·照顾边远地区,以及新发展地区的期刊,以保持地区范围的完整性。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期刊的登峰计划 一、“在唯SCI论文数量论的消极影响下,国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最好的科研成果论文都首先投到国外期刊上发表,我们的杂志还没有被SCI收录,想把国内好的论文留住非常难。”《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与能源系统学报》副主编吴青华坦言。他是在近日举行的中国科技期刊登峰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登峰计划”)现场工作指导会上作这番表述的。不只是《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与能源系统学报》,中国工程院主管的期刊《工程》也同样面临缺乏优质稿源的难题。《工程》执行主编吴向介绍,由于宣传力量不足,期刊的可见度较低,目前《工程》还没有被国际权威的EI、SCI收录,不利于吸引高质量自由投稿,优质稿件数量目前比较少。 二、“打铁还需自身硬”。为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科技期刊,中国科协2016年启动了中国科技期刊登峰行动计划,从国内期刊中遴选出16种期刊进行重点扶持,其中包括《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与能源系统学报》《工程》等。在给予资金扶持的同时,中国科协还派出专家组,以现场工作指导会的形式对入选期刊进行“把脉问诊”。 三、在“登峰计划”的支持下,部分入选期刊的被引用频次有了明显提升。“入选‘登峰计划’之前,GoogleScholar引用频次为190余次,估测期刊影响因子为0.62;入选后到目前,GoogleScholar引用频次达到542次,估测期刊影响因子达到7.5。”吴青华列举了《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与能源系统学报》被引用数据的变化。期刊的影响因子是论文作者在选择期刊时的一项重要标尺,同时,期刊的审稿时长也是影响论文作者做决定的因素之一。《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与能源系统学报》目前的论文审稿周期是2—3个月。“2—3个月的审稿时间必须降下来,这么长的审稿时间不符合国际标准。审稿周期太长,别人就不愿意投稿,投稿不多,淘汰率就不高,进而影响刊发的论文质量,因此,缩短周期非常重要。”一位在我国某知名学术期刊担任主编的中科院院士指出。 四、稿件质量无疑是期刊的命门之一。一位科技信息研究专家拿起桌上一本中文版《工程》杂志说道,这期杂志里有3篇综述性文章,分别是关于三峡、高铁、煤炭能源的论文。“这3篇文章对各自领域里过去十年、二十年争论的热点问题都没有涉及。作为国家级工程类期刊,对焦点科学问题应该有所回应。” 五、为提升刊载论文的国际影响力,不少期刊选择与国际知名的出版商合作,比如斯普林格(Springer)等,在线出版OA(开放获取)论文。会上,来自期刊的负责人介绍,发表一篇OA论文,需要向国际出版商支付500—1000美金的费用,如果想实现全刊OA出版,对期刊社来说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六、对此,中国科协一位负责人建议,国内的期刊可以以组团的方式去和国际出版商“砍价”,降低OA出版成本。“现在国内的学术刊物都是一个一个独立的,能不能有一个中国学术期刊的大平台,统筹各种资源,以企业模式进行运作。这个事情讨论很多年了,也没有最后的结果,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竞跑提速美国再炒“威胁论” 要走好自己的科技兴国之路,中国就必须先学会面对阻挠。要时刻牢记一点: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2006年岁末,一份来自世界经合组织的题为《2006年度科学、技术和工业展望》的报告再次引起世界骚动。 报告称,2006年全年中国在研发领域的投入为1360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20%。这一数字远远落后于美国的3300亿美元,却高于日本的1300亿美元。假若中国保持目前的科研支出增长速度,到2010年将超越欧盟,并在2013年后超过美国。 长期以来,只要中国有什么大的进步,都会招来“中国威胁论”的诋毁。此次成为全球第二大研发投入国消息的传出,同样让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绷紧神经。美国前参议员欧内斯特・霍林斯和商业信息公司总裁查尔斯・麦克米林,于1月16日发表文章告诫美国要严防中国“严重而迫在眉睫的威胁”。 然而,中国要取代美国科技霸主地位又谈何容易!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刚指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显示,2005年中国公开的研发经费只有2450亿元,占GDP总量1.34%,而与发达国家的2%以上差距甚大。此次经合组织所说的1360亿美元科研投入并不真实,而美国方面的反应也未免有些杞人忧天。 中国演绎“后来者居上” 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世界各国都有目共睹。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企业的经营观念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虽然人口优势与价格优势还在发挥着作用,但效果已在逐年减弱。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就变得尤为重要。而这当中,科技力量的加强则是势在必行。 资料显示,在1985年明确提出发展高科技产业赶超西方先进水平的“科技兴国”战略后,中国主要从两方面着手:首先是加强内部科技实力提升,加大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其次是制定更优惠的政策,积极鼓励全球先进科技公司入境,在研发与生产方面与其展开广泛的合作。 美国国内的一些分析者认为,中国政府精心制定的工业政策不仅使它获得了世界顶尖企业的顶尖专业知识,同时也扩大了与美贸易时的顺差。他们甚至恐惧地以为,美国赖以生存的科技成果,正逐步被中国蚕食。 据悉,自从1995年在信息技术领域首度出现贸易逆差后,这种被美国人称为“噩梦”的局面就一直在扩大,并延及更多的科技产品。2002年,美国开始丢失在全球高科技产品贸易上的顺差地位;两年后,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版税和费用收入的顺差,也不能让美国在科技产品及服务方面逃过“全球赤字”一劫。 “中国是导致这一情况出现的最主要因素。”欧内斯特・霍林斯表示,“中国已经在分子医学、导弹、通信技术和空间技术等众多关键领域拥有世界发言权。对美国而言,这个国家正全力从模仿者的处境中挣脱出来,它发誓要向创新者的角色转变这才是最大的威胁。” 如今,几乎所有的世界级科技企业都在中国开展业务,中国也从中找到了获取科技、财务和管理能力的途径。值得关注的是,为了能绕过国外专利的束缚,中国除了加强自主品牌建设,还极力推动建立新的国际技术标准。这种情况一旦成为现实,美国现在仅有的优势必将再次受到严重冲击! 美国人把中国的科技进步描绘得犹如世界末日,赵刚对此有截然相反的观点。他表示,在美国经济增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中国则3倍于此的大背景下,中方在科技上演绎“后来者居上”并未有违常规。恰恰相反,中国只是在调整与自己经济实力相称的科技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还应继续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 美国明放暗堵 过去10年中,美中贸易逆差日积月累,目前已经高达1.2万亿美元(编者注:美国的统计数据,中方认为没有这么多),但细加分析不难发现,外界对其中科技影响的关注程度远要比对数字本身更多。一些分析者以此为据,不断散播“中国威胁论”,并鼓动美国政府在处理该问题时应以前国防部战略贸管司司长约翰・康法拉在上世纪80年代末提出的“美国要在有战略意义的关键领域保持30年的领先地位,并以此决定对华出口”的建议为原则。 事实表明,美国已经采纳了这一建议。 在去年5月22日,美国商务部部长卡洛斯・古铁雷斯宣称“将尽一切可能确保美国的出口管制政策不会阻碍美民用技术出口到中国”,但随后就传出国会将通过一项对华出口管理新草案的消息。这项草案新增了40多项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审查的内容,将“出口许可证”的受限范围从占全部出口的1.5%提升到10%以上,这充分证明了美国不可能实质性地放宽对中国的高技术出口限制。 著名科学杂志《自然》的主编菲利普・坎贝尔表示,美国害怕中国没有任何道理。他举例说,2004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高科技产品为460亿美元,而出口到中国的仅有90亿美元,这一事实让不少美国高科技企业甚感“耻辱”。这些企业的老总们一致认为,政府在对华科技贸易中的明放暗堵的做法正陷入一种矛盾的境地:一方面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让它的戒备心越来越强,管制也越来越严;另一方面则是这种不合理的压制政策不仅没有达到遏制中国的目的,反而激发了它自主研发的潜能,这无疑又让贸易雪上加霜。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发现,尽管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的工业资本回报率远不及美国,但现在这种情况正发生着十分微妙的变化。 曾参与该项目研究的卢锋教授透露说,以权益作为资本存量计算,中国工业的净资产净利润率已由1998年的2.2%上升至2005年的12.6%;税前利润率从3.7%上升到14.4%,总回报率从6.8%上升到17.8%。以资产作为资本存量计算,总资产利润从1998年的0.8%上升为2005年的5.3%,税前利润率由1.3%上升到6.0%,总回报率从2.5%上升到7.5%。尤其是中国的民营企业,它们与美国企业已相当接近。“在这里面,科技的贡献是最大的。”卢锋教授说。 中国无须自喜 尽管美国方面一直宣称,如果不是波音公司等一批优秀企业存在,美国丧失科技领先优势的问题会更加明显。但就目前的情况看,中国还无须因此而沾沾自喜。 中科院院士何祚庥指出,中国投入的大部分研发经费主要用于产品改进,而非基础性的科研项目。这种导致原创性和长远意义研发不足的做法,反映出国内科研投资结构以及管理部门在促进创新方面思路的不合理性。同时,在欧美国家的专利部门中,划入中国名下的专利注册数量依然较少,而类似于上海交大“汉芯”造假的科研丑行还缺乏相关法规的约束,这将可能导致研发资金流失。这位中国著名的科学家认为特别需要提醒的是,美国在散播中国科技威胁的时候既有客观描述,也有片面夸大,其用意值得警惕。 所以,中国应该冷眼看待美国的“恐慌”。 中国科技论文:被“豢养”的中国科技 这个题目在我脑海中徘徊了两个多月,起因于我在思考运营商从事信息化业务时所面临的体制困境:企业想做跨行业的信息化项目,就必须去拜那个行业信息化主导者的科技山头。另一个原因在于,温州动车追尾事件让我开始思考缺乏市场化的科技体制在缺乏竞争压力下的效率和能力问题。 我得出一个结论:在中国,科技是以一种被豢养的方式生存着。所谓豢养,我认为是这样一种状态:每个产业部门都有各自完整的科技体系,且对本部门的科技从业单位极度信任,其他独立从事相同和相似领域的业者,即使水平更高,也很难进入该产业部门。 在中国,科技被豢养的一个关键的制度形式,科技单位都是由所属产业部门的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或主办,或者本身兼具所在行业的标准制定、设备检测等半官方行政职能;另一种形式,则是产业部门的主导业者是大股东。 这些被豢养起来的中国科技因此被分割得凌乱不堪,重复性的研究和同质化的产品层出不穷,使得中国的科技界很难产生出具有独立的重大产业价值的东西。 这些被豢养的科技缺乏真正的竞争力。因为,评判一个科技单位的项目的价值及其获取项目的能力,并不是看其本身的技术和科研水平,而是看其主管部门的行政级别或者大股东的实力。套用流行的话说,就是“拼爹”,看谁的“爹”更厉害。这也使得被豢养的中国科技从制度上缺乏真正的创新。 这些被豢养的科技还缺乏真正的创新能力。由于其生存依赖于行政部门或者大股东,在技术创新上,行政部门或者大股东领导的一言一行会被无限上纲上线。科技人员的存在,是为了证明管理部门或者大股东领导的正确,而不是为了创造新技术和产品以更好地生存。 这也是中国所谓“两化融合”的困境。中国成立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信息化主管部门,然而,制度安排没有解决,所谓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还是处于各个产业部门各自为政的状态,而行政主导的信息化模式,也使得所谓的“两化融合”被条块分割。 这种被豢养的中国科技的产生,从近的历史角度看,是中国行政体制条块分割,追求大而全的恶果;从大的历史角度看,笔者认为是中国自春秋战国以来,门客文化和军阀文化盛行和延续的结果。几千年沉积下来的民族心理结构,其惯性之巨大,令我辈后人瞠目结舌。 这也是中国科技创新和进步的顽疾。此顽疾不打破,中国科技发展前景堪忧。 中国科技论文:寻找中国科技股的公信力 中国科技股还有公信力吗?面对科技股行情,这是始终萦绕在人们心头的一个疑问。 在目前被采访的投资者中,多数人对科技股持怀疑态度。“什么科技股,高回报率啊,说到底就是上市公司给中小投资者画的一张大饼。”华西证券北京营业部大户室里的一位股民,面对记者的采访言词犀利。而上海万国测评的活动部经理吕沈强的话则更为直接:“科技股还有公信力吗?” 6年之前,科技股在中国的股票市场上几乎是“一枝独秀”――在2001年的大半的时间里,除了股价可以用“飙升”二字形容,更多的则是给国内的投资者上了一堂科技知识的普及课。而随着眼花缭乱的科技项目一一被揭开面纱之后,科技股的股价在6年的时间里几乎一泻千里,几无回天之力。 时至今日,科技股在2006年上半年的“牛市”行情中仍旧是一蹶不振,看不到明显走强的迹象。而在高科技概念与现实之间,饱受6年套牢之苦的投资者们开始回归理性与平和。 科技股蓝海迷津 2005年至今,对于中国企业界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蓝海战略”。无数企业对其顶礼膜拜,几乎奉为新的“企业圣经”。 “蓝海战略”认为,要赢得明天,企业不能靠与对手竞争,而是要开创“蓝海”,即蕴含庞大需求的新市场空间,以步入新的高速增长之路。这种被称为“价值创新”的战略行动能够为企业和消费者都带来价值的飞跃:使企业彻底甩脱竞争对手,并将新的需求挖掘并释放出来。 但在中国的高科技领域,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上市公司几乎是凤毛麟角。多年的经营习惯使国内的高科技企业无不把绝大多数精力投入到如何利用价格手段去打击竞争对手上,无论在电器、PC业,还是手机等大家耳熟能详的高科技企业里,几乎都在延续同样的没落道路,其间真正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蓝海”的企业微乎其微。 格力电器(000651)显然是空调行业的得意者之一。2005年格力电器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了31.92%,而企业内部上下开展的“自主创新”活动,共完成创新项目1612项,其中产品开发类670项,技术类143项。另外在打造“格力”品牌方面,已将“格力”牌产品成功打入英国、法国、巴西、俄罗斯、澳大利亚、菲律宾、沙特、印度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自主品牌出口占公司出口总量的比例接近1/3。 来看看格力周围的竞争对手:2006年澳柯玛空调停产,格兰仕空调因为业绩不佳两度换帅。与此同时,2006年上半年,格力销售收入达到123.36亿元,同比增长33%,实现净利润3.1亿元,同比增长15%,尤其是内销收入增长19%。而取得这样的业绩的背景是2006年上半年空调行业销量的零增长。 在公布了2006年上半年的业绩后,G格力(000651)在8月8日公布了关于扩产与定向增发的董事会决议。该决议表示,格力将投资新增360万台压缩机产能、新增300万台/套空调产能。 至于为何要在空调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扩产,格力证券事务代表叶永青表示,主要是由于今年外销增长非常大,出口销售收入超过39亿,同比增长约77%,而外销生产线经常需要挤占国内生产线。 但无论怎么说,格力的做法都称不上什么“蓝海战略”,而就是这样一家国内传统的家电厂商却成为2006年中国科技50强的新状元。寻找自己的“蓝海”,求新的同时,关键还要守住自己的家业。最近3年家电业在运用多元化战略寻求突破点的同时,又有多少上市公司考虑过如何守好自己的家业呢? 狂飙易,守业难? “基业长青”几乎是每一个企业的理想目标,但国内多数的企业都无法回避企业成长曲线里的下滑阶段,尤其是在高科技的新上市企业中,“一年绩优,二年绩平,三年微利或亏损”的现象几乎就是无法突破的怪圈。 在50强名单中,2005年手机厂商几乎全部跌出榜单,而在今年的榜单中依旧看不到他们的身影。显然这和中国手机市场的成熟度有关。之前的手机厂商几乎就是在市场需求拉动的环境中生存,而这样的企业必然要受到行业走势的影响。一旦行业整体陷入低谷,就会有一批在竞争中的处于劣势的企业被淘汰出局。 曾经是2005年科技股排名第34的大唐电信,今年则以每股收益1.5857元的业绩无缘2006年科技股50强。而曾经在榜单上排名靠前的中兴通讯在榜单上的名次也出现了一定的滑坡。 从《互联网周刊》开始做科技股50强的评选活动开始,4年来的科技亮点相继从家电业、通讯业和消费类电子行业次第滑过,但罕有连续在50强榜单中居前10位的科技上市公司出现(目前仅有中国联通一家)。 “通则不痛”,这句普通的广告语,对中国科技股而言则显得意味深长。变革意味着机会,也预示着风险。熊猫移动曾经是南京熊猫重要的主营业务之一,但熊猫移动事发之后,南京熊猫不得不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2005年初,南京熊猫被迫割舍了熊猫移动的股权。时过一年,公司2005年报显示,股权投资收益仍然是公司业绩的主要支柱之一,业务主体是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和北京索爱普天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南京熊猫董事长李安建表示,退出手机业务后,公司现阶段正集中精力致力于把现有业务做强做大。南京熊猫的主营业务是卫星通信产品、移动通信产品、机电仪产品和电子信息产品以及电子制造业务等。 进入科技股50强,南京熊猫是第一次。而究其原因,关键之处在于其甩掉了自有手机业务这个“鸡肋”。但转变也有风险,如果南京熊猫所投资的两家公司一旦出现业绩下滑,南京熊猫也将不可避免地受到牵连。对于能否在科技股50强中站稳脚跟,目前无法断言。 高科技的中国结 《互联网周刊》“科技股50强”的评选活动已经是第4个年头,4年中,始终有一个指导思想贯穿其中,那就是:我们要更精确地体现中国高科技的靓丽风采。但对于什么是最公正客观的评价标准,至今在上市公司的基本资料中也没有一个有绝对说服力的指标。 中国的高科技企业队伍正在壮大,中国的高科技产业也正步入正轨,像中兴通讯、深圳华为等一批具有典型科技特征的企业正为世界所认知。中国的科技力量需要声音,也需要更多的呵护和扶持。 事实上,用任何方法对中国科技上市公司进行排名都很危险,因为排名的价值全在于信誉及可靠性的确立,而在目前的中国证券市场环境中,信誉及可靠性的确立,不仅仅需要上市公司的自觉自律,还需要排名操作者去夯实每一块地基。为了尽可能公正客观,本刊选取的数据和指标都来自上市公司的年报资料,而对50家公司的解读,我们也仔细查阅了大量资料。 尽管我们的目标在于发现更多具有创新潜力和市场前景的科技公司,但更希望有越来越多的科技公司能够稳健中求胜―虽然高科技行业一直有“高风险,高收益”的说法。 中国科技论文:深化国际合作 加强中国科技教育 摘 要:空间科学与技术是近年获得迅速发展的前沿交叉学科领域,空间科学与技术领域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我国空间科学与航天事业提供有力的支撑,空间科学与应用专业的发展对我国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具有战略发展意义。俞俊生,北京邮电大学与伦敦玛丽女王大学联合建设的“电磁场理论与应用”国际开放实验室执行主任,兼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航天技术专家组专家、中英空间科学教育与研究合作中方实验室团体专家组秘书长、电子科技大学“立人班”导师组总导师、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国际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家。为透视中国在空间科学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发展状况及未来趋势,本刊对俞教授进行了专访。在采访中,俞教授指出,空间科学领域的国际合作需要“地位对等”和“优势互补”;平台合作、团队稳定和优势互补是国际合作成功的关键;中英两国在空间科学教育方面的合作十分必要,取得了累累硕果;未来科技领域顶尖人才需从娃娃抓起。 关键词:空间科学;优势互补;国际合作 一、空间科学领域的国际合作需要 “地位对等”和“优势互补” 《世界教育信息》:尊敬的俞教授,您好!很高兴您能够接受本刊的专访。作为北京邮电大学与伦敦玛丽女王大学联合创建的“电磁场理论与应用”国际开放实验室执行主任和中英空间科学教育与研究合作中方实验室团体专家组秘书长,您是怎样看待空间科学领域的中英合作的? 俞俊生:空间科技体现一个国家的整体科技实力、综合工程能力和系统管理水平,国际合作能够实现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但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也往往比较敏感。高水平国际合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作双方整体科技实力的“地位对等”和“优势互补”。英国在近代自然科学方面的发展举世瞩目,先驱者如牛顿、麦克斯韦尔等声名显赫,他们在力学和电磁学方面的贡献帮助人类全面演进至当今的科学时代。英国的科学技术始终走在世界的前沿,具备良好的科研传统和深厚的学术积累。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科技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努力追赶,在建国之初的十几年里,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科学研究和工业体系。以钱学森、邓稼先等为代表的一批老一代科学家放弃了当时西方国家优越的生活条件,投身到新中国的怀抱,并和众多的本土专家一道,面对西方国家的技术封锁和苏联科技援助的终止,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两弹一星”等一批从无到有的伟大成就,在世界上展示了新中国的力量,为新中国赢得了尊严。这一时期,中国涌现出了一大批科技领军人物,这其中有28位科学家代表荣获“两弹元勋”的殊荣,他们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群体的杰出代表,他们的家国情怀和献身祖国科技事业的拼搏精神,构成了中国航天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的核心价值基础。自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的综合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为科技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经过新世纪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不仅迈上了更高的发展台阶,科技水平更是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联合的《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1.4万亿,科技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里程碑式的科技成果层出不穷。例如,2016年9月25日,直径500米、全球最大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被形象地称为“天眼”,在贵州的自然天坑中正式启用;2016年9月15日,“天宫二号”成功发射升空;2016年6月20日,中国国家并行计算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制的“神威・太湖之光”在国际比赛中以超第二名近三倍的运算速度夺得第一;2016年6月22日至8月12日,中国科考船“探索一号”在马里亚纳海沟“挑战者深渊”开展了我国第一次综合性万米深渊科考活动;2016年1月底,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所承担的大科学工程“人造太阳”实验装置(EAST)成功实现了电子温度超过5000万度、持续时间达102秒的超高温长脉冲等离子体放电;2016年8月16日,中国发射了世界首颗量子科学实验卫星;2015年12月17日,中成功发射暗物质粒子探测卫星“悟空”,这标志着我国空间科学探测研究迈出重要一步;2012年底,北斗区域导航系统建设已完成,2020年前后将形成全球覆盖能力;2016年9月10日,郑(州)徐(州)高铁正式开通运营,中国高铁运营里程突破2万公里;2017年年初,中国宣布将在北京投资近50亿元建设超级同步辐射源装置“慧眼”。 经过60多年的追赶,我国科技事业的整体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已逐步缩小,其中,航天、核能、高铁等多个领域已成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形成了广泛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所需“对等性”的重要基础。2013年12月2日,中国国家航天局与英国航天局在京签署了《中国国家航天局和英国航天局关于探索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进一步扩大在空间科学、空间应用、教育培训等多个领域探讨合作的可能性。2015年9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率中方代表团访英,全面深化中英第三次人文交流机制;2015年9月19日,刘延东副总理出席在卢瑟福阿普尔顿实验室举行的“中英科技创新座谈会”,作为论坛议题之一的“中英空间科学教育合作”得到刘延东副总理和与会英方代表的积极评价。回顾中英空间科技领域的合作历程,可以很清楚地发现,随着中英空间领域合作的“地位对等”性不断巩固,双方科技优势的“互补性”亦日益凸显,英方的空间科学、探测载荷技术等与中方的卫星平台、运载火箭技术等互补性强,促成了中英合作不断跃升。 二、平台合作、团队稳定和优势互补是 国际教育合作成功的关键 《世界教育信息》:在空间科学领域,请您继续深入介绍一下中英双方在高等院校层面的合作。 俞俊生: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中英空间领域的校际合作始于2000年由清华大学宇航技术研究中心和英国萨瑞大学空间中心共同研制的微型卫星“清华一号”顺利升空。2007年11月8日,在中英两国航天局的支持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时任院长房建成教授与英国卢瑟福阿普尔顿实验室时任主任哈德威尔教授负责组建的“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开创了中英空间领域高端平台合作的先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联合实验室作为组织协调两国的航天研究机构、大学和工业部门的合作平台,推进中英空间领域的高端合作,双方共同组织年度合作交流会的工作机制十分有效,迄今已经成功组织了11届年度交流会,取得了丰硕的合作成果。 我以我所在的实验室为例,向大家介绍中英合作的一些经验和体会。2003年11月8日,在北京邮电大学时任校长林金桐教授和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时任院长史密斯教授的支持下,成立了“北邮-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电磁场理论与应用国际开放实验室”,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的陈晓东教授任实验室主任,本人担任执行主任。自实验室成立以来,通过每周五下午1个小时连线交流双方的学术进展、协助指导研究生、联合申请科研项目资助、师生学术互访等,我们在研究生培养、科研攻关、项目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令双方满意的合作成果。以我们承担的“十一五”“十二五”民用航天项目为例。“十一五”时期,我们引进了英方的紧缩场天线测量技术,在对方团队的帮助下消化、吸收,已培养了三届研究生,基本掌握了系统设计方法。在此基础上,“十二五”时期,我们瞄准更高性能的系统(比英方的系统性能指标更高),搭建原理验证样机。我们负责系统设计,英方提供关键部件加工,并指导我们系统装调。由于性能指标属于世界前沿,具有较大的技术挑战和风险,我们充分发挥合作团队的协同创新能力和实际经验,克服了许多技术难题,于2016年初顺利完成样机装调、测试并达到各项技术要求,为下一步的工程样机研制服务卫星载荷整机测试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014年5月28-30日,在由“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主办、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承办的第九届中英研讨会上,我荣幸地与英国国家航天学院阿努奥吉先生一起共同担任“教育与培训”分会主席,中英双方的代表讨论了中英空间教育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希望将来能有机会开展这方面的合作。2015年9月5-10日,我第2次参加了由“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主办、英国卢瑟福阿普尔顿实验室承办的第十届中英研讨会,并继续与阿努奥吉先生共同担任“教育与培训”分会主席,会议期间,我与阿努奥吉先生在上海会议的基础上,共同拟定了未来十年“中英空间科学教育合作”愿景,希望通过未来十年的努力,在空间科学、空间技术、空间工程三个领域利用双方的教育和研究资源,培养两国的未来空间人才,合作涉及到双方的中小学、大学以及工业部门。大会决定把这份合作计划推荐给于2015年9月19日在卢瑟福阿普尔顿实验室举办的“中英科技创新研讨会”。在得到官方确认后,该项合作计划被正式列为研讨会议题。9月19日下午,阿努奥吉先生和我被邀请出席“中英科技创新研讨会”,阿努奥吉先生向与会代表汇报了我们的建议,得到了刘延东副总理和英国高层领导的积极评价和赞同。经过近3个月的筹备,2016年1月16日,“中英空间科学教育与研究合作中方实验室团体”在北京成立,国家航天局、英国驻华大使馆和来自高校、科学院和工业部门的20家实验室代表出席了成立大会,标志着中英空间科学教育计划正式启动。 经过十多年的国际合作实践,我有几点体会。第一,平台合作保障长效机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要避免短期行为,只有长期稳定的合作,才能给双方带来更多的收益。第二,团队稳定保障合作稳定。科学研究中,设备仪器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人的因素,团队稳定更能实现协同创新。第三,优势互补保障合作效能。优势互补是合作的原动力,可以优化双方资源,以便挑战更高的科技目标。 三、开展创新活动, 支持空间科学领域青少年人才培养 《世界教育信息》:我们知道,科学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在这个问题上,请谈谈您的看法。 俞俊生:通过中英空间教育合作,充分借鉴英国中小学空间科技教育已有的成功经验,整合中英双方的空间科技教育资源,我们希望开辟一条空间科技人才选培的新路。众所周知,中国的航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航天事业的杰出科学家代表钱学森先生没有沉浸在过去的成绩上,而是更具忧患意识,提出了著名的“钱学森”之,以警示后人。钱老之问的核心思想是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世界一流的科技大师,中国的航天科技事业乃至整个国家的科技事业才能有更大的发展,才能始终走在世界的前列。这应该是钱老心中的“中国梦”。人生百年,生命有限,培养科技大师应该从娃娃抓起。我国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保障了所有青少年能够接受基础教育,现阶段我国中小学教育涵盖的知识内容已十分丰富,但科技教育往往受到实验设备、师资等因素的制约,虽然高科技产品已经进入家庭,如自动洗衣机、智能终端设备、宽带网络接入、汽车等,但普通大众和广大青少年对它们的科学原理和技术实现知之甚少。从青少年成长的规律来看,这一时期的青少年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感性认知能力强,学校和家长应该多带孩子们到学校之外的工厂、科技博物馆、国家实验室等参观学习,接触高科技、了解高科技、爱好高科技,努力学习,长大后成为高科技的创造者。这样的科技教育,才符合时代的要求和国家的需要。遗憾的是,还有不少学校纠结于学校的升学率和排名而忽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大多数家长纠结于孩子的考试排名而忽视孩子的幸福感教育和兴趣培养。从科技人才选拔培养的角度,必须破除现存某些落后于时代的思想桎梏。数理化生学科的偏才、奇才、怪才,未来有可能成为科技大师的苗子,一经发现,学校要把他们当成“金种子”,量身定制他们的学业发展规划,而不能因为偏科影响升学考试,就得不到老师和家长的重视与呵护。 中英空间科学教育合作项目的创设,借鉴英国科技人才培养经验,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并有效推广示范。我们的计划包括组织国内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空间科学资源向中小学开放,展示我国最新的空间科技成果,激发青少年的自豪感和爱国热情。组织英国空间科学数理化大师班来华开展教学观摩。发展一批初高中合作学校(高中示范校、初中基地校),推荐数理化生拔尖学生(偏才、奇才、怪才),参加“中英空间科学教育与研究”暑期学校,聆听专题讲座和实验室参观,邀请其中有兴趣的学生参加实验室的科研项目。组织专家导师组,辅助他们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业发展以及职业规划。组织部分学生代表,参加英国皇家学会举办的科学活动周,推荐有条件的学生赴英进入一流的空间科学实验室攻读学位。 《世界教育信息》:刚才您已经提到了一些举措,请您谈谈中英空间科学教育与研究合作计划启动后,在空间科学领域青少年人才培养方面的举办的活动及其具体的创新举措。 俞俊生:中英空间科学教育与研究合作计划已于2016年正式启动。第一,我们举办了两期“英国空间科学数理化大师班教学观摩活动周”。2016年3月15-19日,首次“英国空间科学数理化大师班教学观摩活动周”在北京和上海举办,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四川、广东、海南的近百名师生参加了北京、上海两地的平行式教学观摩,英国的4位学术大师及其助手们分别为大家讲授了空间物理、空间生物、空间化学3门课程。新颖的内容、精彩的教学让师生们大开眼界。一般来说,许多同学对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感到有难度,英方老师的做法是先吸引同学们的注意力,利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物品,如注射器、玻璃球、干冰、酱油、牛肉块等,带着同学们用这些教辅设备做实验,一边做实验、一边问问题,实验结束后,老师启发同学们归纳总结发现的现象并讲授科学原理,以及相关科学家的故事,一节课不知不觉就结束了,同学们有意犹未尽的感觉。有同学感慨,这样的方式上课,一定会喜欢上“高大上”的数理化。中方老师们更是盛赞英方的教学方法,能够吸引学生注意力,通过教辅设备演示和学生们实际操作,结合生活常识,建立感性认识;启发学生思考深奥的科学知识,再由老师提炼出书本上给出的科学规律;讲科学家的故事,科学家各自都有鲜明的人物个性,弘扬科学精神。第二期教学观摩活动周也于11月14-18日在北京和上海成功举办。 第二,2016年7月18-29日在北京举办了首届“中英空间科学教育与研究活动周(暑期学校)”,来自全国的50名爱好空间科学的初高中学生和教师代表参加了暑期学校的培训。培训包括12场中英航天专家的精彩讲座、参观5个国家级空间科学实验室等,讲座的主题面广、内容丰富,结合图片与视频,扩大学生知识面、增长航天知识;实验室参观中,实验室的专家们向同学们介绍科研项目和实现的科学目标,展示了许多先进的实验仪器。英国专家介绍了空间基础知识,通过视频观看了英国在轨航天员提姆匹克在空间站做的碰撞演示实验。在第一期暑期学校结业式上,学员代表纷纷表示这是他们参加的航天科学方面最高端的活动,亲历了走进我国航天顶级实验室时的激动心情,忘不了实验室老师们的热情接待,增长了对航天人的亲切感和敬仰之情。短短的两周r间,学生们听到的、看到的还需要慢慢消化、吸收,但老师们的殷切希望已铭记在心头。2016年首届暑期学校的教学工作得到了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处、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钱学森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北京大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北京邮电大学-伦敦玛丽女王学院国际开放实验室、英国国家航天学院的大力支持。 四、高度重视科技领域顶尖人才培养 《世界教育信息》:您对科技领域顶尖人才的培养有哪些建议? 俞俊生:科技人才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群体,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现在欧美发达国家纷纷推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课程进入中小学,高度重视中小学阶段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教育。这两年,STEM课程也在尝试进入中国市场,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一些中学与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尝试引入STEM课程。在创新科技教育的国际潮流中,我国的数学教育越来越受到欧美发达国家的关注。当今世界各国在通过普及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培养造就大批量实用型、通用型科技人才的同时,也在努力探索拔尖人才的培养方法。“科学大师”是怎样炼成的?追寻大师的足迹,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第一阶段,学生少年时期遇到好的启蒙老师(家长或学校老师),产生对自然科学浓厚的兴趣,得到家长和老师的保护和支持,这一阶段应该属于“兴趣+好奇”驱动型学习模式,达到不知疲倦、废寝忘食的状态。第二阶段,学生青年时期接受优质的高等教育,遇到志同道合的同学和老师,这一阶段属于“兴趣+求知”驱动型学习模式,同样达到不知疲倦、废寝忘食的状态。第三阶段是漫长的,面对各种科学难题的挑战,努力攀登一个又一个科学珠穆朗玛峰,失败、孤独、苦难常常相伴,需要巨大的勇气和耐力,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这个漫长的阶段属于“兴趣+信仰”驱动型学习模式,不仅有不知疲倦、废寝忘食的工作状态,还有百折不挠,矢志不渝的坚强意志,只有信仰才能具有无穷的力量。鉴于这种理解,我对培养拔尖科技人才的建议如下。第一,加强青少年的科普工作,在中小学增加科普活动,如专题报告和外出参观。增设科技兴趣班,主动发现孩子们的兴趣爱好,倡导“兴趣+好奇”驱动型学习模式。第二,兴办特色、专长高中和大学,入学条件由“全才”转变为“专才”,保障有专业兴趣的孩子能接受好的高中和大学教育,倡导“兴趣+求知”驱动型学习模式。第三,让“偏才、奇才、怪才”的偏科学生受到家长和学校的重视,创造条件早期进入国家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并为他们配备学术发展导师,进入青年时期,倡导“兴趣+信仰”驱动型学习模式。我坚信,中国的未来肯定会涌现出大批的科技顶尖人才。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机构的调整、解决就业难题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融资难的“瓶颈”长久以来制约着科教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通过全面分析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原因;对策 一、引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主要由科技工作人员组成,以市场为导向,能将科技研究成果与市场需求相互转化,从事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知识密集型中小企业。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主要表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失衡、风险投资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商业银行惜贷严重,融资服务发展滞后以及行政审批繁琐,管控严格,支持不足等。如何化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现就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以多个角度深入全面地提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行性、创新性对策。 二、科技塑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自身方面 1.发展起步晚、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有限 首先,起步较晚、规模较小等原因,初创期只有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抵押担保物很少或价值不高。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普遍较低,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第三,企业未来经营过程中的现金流量、风险可预测性等方面都较难预测,缺乏金融机构的可靠保证,对风险的抵抗能力较弱。 2.受到企业条件的限制,管理能力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大多的中小企业起步晚、发家于小型家族企业等原因,使得管理机制松散、权责不清,重大决策由企业主决定,缺乏民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其次,在企业人力资源中,技术人员占主导地位,管理人才稀缺,使企业发展受阻。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级低,担保能力弱 科技型中小企业精通财务和金融专业知识的人员稀缺,尤其在一些企业中,内部控制和财务制度的混乱现状,甚至没有建立起正规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融资时并不能向金融信贷部门提供认可的财务数据。而且这些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普遍不高,存在着逃债、避税行为,甚至做假账粉饰财务报表,破坏企业的信誉度,加大了融资难度。 4.企业融资的特点和需求大大加剧了融资的难度 科技产品的研发是一个风险高企、需要充足资金保障的环节,但由于科研产品的周期性,往往满足不了申请项目长期贷款的条件,所以往往在科研成果未开发成功或者还未投产获利的时期,贷款已经到期,缺乏融资的连续性保障。 (二)政府宏观政策方面. 1.政府对于融资方式的控制。民间资本缺乏法律依据和行业规范,极大地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另外,根据中国间接融资的规定,贷款必须要有相应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将绝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拒之门外。而且,目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能满足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条件,无法走直接融资渠道。 2.繁琐低效的行政审批制度。由于缺乏一个系统化的管理机制,政府对于中小企业审批程序权责不清、程序繁琐;大大降低了融资贷款的效率。 3.相对较高的企业税务负担。近些年来,中国GDP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企业的税负增长过快,负担较重。另外,现行的税收政策设计不够科学完善,使得原本资金就十分短缺的中小企业更不愿意承担创新风险。 (三)金融体系方面 1.缺乏专门服务于中小科技企业的商业银行。中国金融机构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导,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但是高度垄断的四大国有银行将贷款的75%80%贷给国有企业、大型企业。 2.高度集中的贷款审批程序降低了融资效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有着严格的程序,审批程序繁琐复杂,金融机构宁愿选择办理较大额度的信贷融资业务,而不是中小企业的小额融资。在抵押财产过程中,需要办理财产评估、财产登记、保险、公证等行政手续,大大增加了企业贷款成本,降低了融资的效率。 3.金融体系内部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居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做假账现象普遍存在,参与信用评级的企业占比较低,信誉水平低,金融机构获得其真实的信息和资料尤为困难,加大了交易成本和风险。 4.债权、证券市场门槛较高,融资渠道狭窄。中国证券、债权市场发展滞后,中小科技型企业很难通过股票或者债权直接融资,大大限制了中小企业通^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5.征信系统不完善,企业的信用状况不透明。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和征信系统是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的必要条件,然而中国目前的企业、社会征信系统都在筹建阶段,企业和金融机构都对彼此的信用信誉不明了,信息不对称增加了融资成本和风险,也提升了融资难度和契合度。 6.信用担保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管理监督。目前中国担保机构的制度尚不完善,立法滞后,在运作、管理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严苛的贷款担保条件,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障碍。 (四)资本市场方面 1.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发展缓慢,无法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中国虽逐渐建立起了资本市场,但金融体制与配套的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融资潜力尚未全面发挥。中小企业融资依赖于商业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很难得到多方面的融资支持。 2.风险资本引入较晚、发展不充分,难以转化为投资成果。中国的金融市场底部较晚,资本市场很不完善,风险投资发展缓慢。个人投资者的参与积极性不足,政府资金占比过高,投资效率低下。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一)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提升企业自身素质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产权明晰和权责明确是对一个经营实体最基本的要求,完善的治理结构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综合实力的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该打破传统的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建立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使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升企业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2.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改善信息不对称局面。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要学习和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培养引进专业的财务人才,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交流合作,打通企业的信息交流平台,赢得更多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信赖。 3.提高强企业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升企业竞争力仍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经营,必须依靠尊重市场规律、积极自主创新、降低生产成本、诚信经营才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赢得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4.摒弃传统融资理念,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科技型中小企业要主动去熟悉资本市场的融资途径,掌握融资所需的方式方法。根据企业自生特点探寻最适合的融资渠道。同时也要学会对于融资方式的有效组合,合理的分散、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负债负担。 (二)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基本制度保障。中国目前对于中小科技型企业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支持,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只能依据行业特征和所有制性质不同处理。近年来出台的《物权法》《所得税法》等是很好的开端,国家要抓紧完善立法的漏洞,并且能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的过程中,逐步推进专门针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法律规范,更好地浇灌和培育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2.削减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融资门槛。政府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审批审核相当严格,行政流程繁琐。因此,政府应从服务型角度出发,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简化审批流程,适度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门槛,给企业的创设和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 。 3.弱化对利率的管制,降低企业税务负担。逐步推动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利率真实地反映市场主体对资本的供求状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激发金融创新、降低交易成本。 (三)完善金融体系建设,促进融资便利化、科学化 1.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政策银行。中小企业的飞速发展形成了巨大的中小金融服务市场缺口,迫切需要成立大批中小金融机构,适应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专门性政策银行,发挥其工作效率高、融资成本低、贷款门槛灵活等特点,以满足中小型企业的需求。国家赢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促进其规范、良性发展,成为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2.建立健全完善的征信系统、信用担保体系。要贯彻落实科技部在2015年1月的《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要求,通过财税政策推进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运用互保、联保、贷款保险等多渠道建立贷款担保基金等方式,推动担保机构加强业务创新,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强化其分散风险、增强信用功能,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3.发展债券、证券市场,引入风险投资基金。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债券市场、证券市场等的补充作用,鼓励有实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尝试多元化融资渠道。在投融资方面,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突破口,把培育发展鹇孕孕滦瞬业作为主攻方向,加快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推进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贷款担保(质押担保)、非上市公司场外交易等的发展。 (四)挖掘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潜力 1.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运作,改善中介机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中介机构以及科技服务机构作用,在服务领域方面逐步开放并扩大,规范中介服务市场,提供并改善各类服务。 2.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拓宽投资者的范围和队伍。要进一步大力发掘民间资本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民间金融机构的培育,引导民间信贷的规范发展,拓宽投资者的范围和队伍。 中国科技论文:怀柔科学城,中国科技新地标 曾以雁栖湖、红螺寺、虹鳟鱼、红肖梨闻名的京郊怀柔正在悄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统筹规划建设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和未来科技城”。同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l《怀柔科学城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一艘“科技航母”将在北京东北部启航,成为创新中国梦的新引擎。 空间布局“一核四区” “怀柔科学城概念的提出不是突发奇想,而是与这些年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整体思路和近年来怀柔的定位、发展基础一脉相承的。”怀柔区副区长王|认为,通过近年努力,怀柔大力发展科技研发产业,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具备了建设科学城的良好基础。 怀柔科学城位于怀柔区平原区东北部,北邻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南接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西邻怀柔城区。规划面积41.2平方公里,按照“一核四区”进行空间功能布局。 “一核”,即核心区,规划面积2.3平方公里,主要布局大科学装置和交叉研究平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四区”,包括科学教育区、科研转化区、综合服务配套区、生态保障区。其中,科学教育区规划面积5.6平方公里,主要依托中科院大学建成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转化区规划面积12.3平方公里,主要以雁栖湖经济开发区为主体,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综合服务配套区规划面积10.2平方公里,主要依托雁栖小镇等功能组团,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生态保障区规划面积10.8平方公里,构建科学城的生态保障空间。环绕在核心区周边,四个功能区组成了重要的配套保障圈层,将推动怀柔科学城高效协同运转。 “可以说,怀柔科学城是承接中关村溢出效应、优化创新空间的再布局,是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集中资源要素的再安排。”王|说。 通过“一核四区”规划布局,怀柔科学城将覆盖科学、技术、产业、服务四个圈层。“科学城,核心是共同产生原始创新的科学圈。其次是技术圈,指的就是把原始科学成果转化成应用技术的交叉研究平台。第三是产业圈层,即把技术变成产业。以上这些,要实现良好的运转,还要提供服务圈层,让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等等在这里舒适地生活、工作、学习。概括地讲,就是宜读、宜研、宜居、宜业。” “国家队”相继汇聚核心区 实际上,从怀柔科学城酝酿之初,一支国家科技战略力量就已经开始行动。 2009年6月,中国科学院与北京市政府签署《共建中国科学院北京怀柔科教产业园合作协议》,怀柔科教产业园区上升到院市合作层面,为怀柔建设科学城打下了基础;2011年,中科院与北京市签署了院市共建北京综合研究中心协议,为在怀柔建设依托大科学装置的综合性研究中心迈出了第一步。 近年来,院市高层领导多次会商并召开了合作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座谈会,签署了《“十三五”期间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合作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行动计划》和《中国科学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怀柔科学城合作协议书》。 “院市双方密切配合,中科院拿出最好的项目和团队,北京市拿出最大支持力度,共同谋划建设北京怀柔科学城核心区――大科学中心。”中科院北京综合研究中心主任姜晓明说。 目前,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等大科学装置正加快推进,中科院怀柔科教产业园已有15个项目投入运营。 坐落在核心区以北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在芸芸学子心中是全国顶尖学府。以中科院各院所的强大科研力量为平台,师从各领域的著名学者乃至院士,在这里就读的学生享受着国内顶尖的科研教育资源。以此为主要依托,这里将建设科学教育区,为科学城的发展持续输送一批创新型国家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已有8000名师生入驻。 核心区以南,是科研转化区,规划范围与现有的雁栖经济开发区大致吻合。近年来,这里已汇聚了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全市首家纳米科技产业园――北京纳米科技产业园,签约入驻纳米能源等项目48个,成为国家级纳米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16年9月破土动工的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2018年建成后将成为集研发、展示、交流、产业转化等于一体的国际一流纳米能源全球创新中心。与此同时,中科院已有12个研究所22个项目落户在这里,其中15项建成投入运营。 随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的布局完善,怀柔科学城具备了更深层次融入国家创新战略、为创新驱动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基础和条件。正如姜晓明所说,北京是全国创新要素最活跃的集聚地,“全力配合北京建设代表国家最高科技水平的全国科创中心,是中科院作为科技国家队的责任和义务”。 对中科院来说,这当然也是一种双赢。中科院怀柔科教产业园作为中科院在北京的又一次发展机遇,成为了继中关村园区、奥运园区之后,中科院在北京倾力打造的第三个园区。 “国家战略”锋芒初现 蓝图已绘就,下一个问题是,谁来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中科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力学所、电子学所、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等科研单位,以及中科合成油、北龙中网、中科纳通等院属企业,它们或在怀柔建立了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国家级科学研究;或引领怀柔向新能源、云计算、纳米新材料等新兴领域加速聚集,从而成为了中科院在怀柔的第一批“先遣部队”。 从寸土寸金的中关村搬出来,无论对谁来说,都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如今看来,这些几乎是“咬着牙”做出的决定,为研究所换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科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位于怀柔园区的空间科学任务大厅,“亲眼”见证了暗物质粒子探测卫星、实践十号返回式科学实验卫星、量子科学实验卫星等创造的一个又一个“中国奇迹”,多次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赞誉。 中科院力学所研究员姜宗林和他的同事,在这里研制成功了世界首座复现高超声速飞行条件的超大型激波风洞,该风洞技术创建了先进高超声速地面试验技术的国际新高度,获得美国航空航天学会2016年度地面试验奖。 而该所在怀柔建成的高速列车动模型实验平台,则是目前国际上唯一能完成列车模型缩比1:8、最高实验速度500公里/小时的高速列车空气动力学实验专用平_。“目前该平台已为多家企业完成了CRH380系列、中国标准动车组、城际列车等高速列车研制的空气动力学实验,支撑了中国高速铁路的发展。”中科院力学所研究员杨国伟透露,他们还将继续为我国“十三五”国家“先进轨道交通”专项的400公里高速列车和中速/高速磁悬浮列车研制等提供实验数据。 “两装置五平台”今年开建 未来,怀柔科学城将建设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高能同步辐射光源,以及布局建设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子午工程二期等大科学装置项目。依托大科学装置集群,还将建设一系列聚焦物质、材料、生命、环境、空间等基础科学领域的跨学科交叉研究平台。今年,将有两大科学装置和五大交叉研究平台开工建设。 据悉,今年动工的两大科学装置为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和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其中,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将建成世界上首个集极低温、超高压、强磁场、超快光场等极端条件为一体的用户装置,可满足多学科、多领域物质科学研究对综合极端实验条件的需要。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以认识地球环境复杂系统、模拟地球系统圈层变化和长期气候变化、精细描述和预测地球物理化学生物过程等为目标,促进重大科学成果产出。 今年将开工建设的五个交叉研究平台包括材料基因组研究平台、先进光源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清洁能源材料测试诊断与研发平台、空间科学卫星系列及有效载荷研制测试保障平台、先进载运和测量技术综合实验平台。 其中,材料基因组研究平台将建设一个国家级的“设计-实验-应用”一体化材料基因组研究平台,为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提供高质量的材料研究样本、高效快速的高通量检测手段,建成我国首个、世界规模最大、手段最齐全的材料基因组平台,促进重要材料的发现和优化。 先进光源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将开展先进光源技术研究及关键设备验证测试,直接为高能同步辐射光源落地建设提供支持,建成先进光源技术研究中心、创新中心和技术转移中心,为我国未来在先进光源领域达到并保持国际领先水平奠定基础。 清洁能源材料测试诊断与研发平台可充分利用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建设先进储能、物理储能、太阳能电池综合测试分析、LED综合测试分析及清洁能源用同步辐射光源线站等研究平台,成为我国首个开放共享的从原子级到宏观尺寸、从材料到系统的清洁能源材料、器件综合分析测试平台。 空间科学卫星系列及有效载荷研制测试保障平台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支撑国际子午圈、载人航天空间科学与应用任务、月球与深空探测科学任务等国家重大任务,力争在时域天文学、太阳爆发、全球变化和地球空间耦合等国际空间科学前沿取得重大原创突破。 先进载运和测量技术综合实验平台将为临近空间超高速飞行器、高速列车、空间引力波探测等重大科技工程的技术攻关与系统方案研究,提供世界领先的实验条件。 通过建设一批大科学装置和交叉研究平台,面向全世界科学家和研究机构开放,怀柔科学城将建设世界级原始创新承载区和开放科研平台,成为未来中国的科技新地标。 这一切都将继续……可以预见,到2030年,当国人再谈起怀柔时,或许会充满自豪地想到,那里有一座世界一流的科学城。 中国科技论文:浅谈中国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摘 要]近年来,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于研发经费的投入快速增长,依靠创新、科技提升产品价值,在高技术领域与关键技术领域拥有核心竞争力,提高中国制造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已成为国家战略。本文关注的是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同时考虑到科技与经济大系统之间的关系,以相互联系的系统观的视角考察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效率以及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并从创新及管理体制角度提出了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科技创新;经济发展;资源配置;创新管理体制 一、我国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支撑的现状 (一)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效率总体偏低 有关数据显示,全国各省份创新对经济的支撑效率普遍偏低。近年来我国创新对经济支撑的平均值仅为60%左右,距离100%的效率目标还有很大距离。这显示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尚有待提升。国家的研发经费的投入快速增长,远高于GDP的增长率。然而,高技术产值平均增长率较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的总产值占比很低,一直没有明显提升。这表明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仍然有限,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背景下,如何高效利用现有的创新资源、让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是当前社会转型的迫切任务。 (二)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效率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 虽然总体上看,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效率比较低,然而,这种支撑作用显示出明显的区域差异性。科技创新对经济的支撑效率在东中西部地区显示出明显不同:东部地区显 著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并且正是由于东部地区的高效率提升了全国平均水平。科技创新对于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依赖于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与环境。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在于技术转移的市场平台、技术转移体系、创新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等制度建设和市场环境是否完善,以及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能力。从这些因素看,东部地区要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 二、创新生产系统和创新支持下的经济系统两阶段效率分析 (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受制于创新支持下的经济发展阶段 有关数据表明,创新投入到创新产出的转化效率(创新生产阶段)明显高于创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效率(创新支持下的经济发展阶段)。这可以看出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不强主要是受制于创新支持下的经济发展阶段,即创新支持下的经济系统效率低制约了整体效率的提升。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科技成果对经济发展发挥支撑作用的潜在空间很大。 (二)省际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差异明显 据有关数据和对各省创新过程两个阶段的效率差异的比较,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创新对经济发展强支撑型:这一类省份创新对经济发展过程的两个阶段效率都很高,基本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以天津、上海、广东等省份为代表。第二类是创新成果转化制约型:这种类型包含了很多省份,表现最为典型。这一类省份的特点是:创新生产阶段效率较高,但是创新支持下的经济发展效率比较低,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两个阶段的效率差异明显,这种类型囊括大部分省份,甚至北京两个阶段的效率差异也较大。 这充分说明创新成果转化难是普遍现象,也是制约创新支撑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 第三类是创新生产制约型:这一类省份表现非典型,创新支持下的经济发展阶段效率高,但是创新生产阶段效率较低,创新对科技的支撑作用受制于创新生产阶段,如江西、海南。 由此,我们可以获得两点发现:一是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效率受到创新生产阶段和创新支持下的经济发展阶段两个系统的影响,任何一个阶段无效或者低效都会对整体效率形成制约;二是我国省份之间差异巨大,创新支撑经济发展的过程在区域间表现差异非常明显,各有不同。 三、创新成果的优化配置 (一)开放型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滞后制约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除了少数省份实现中间产出的最优配置外,绝大多数省份都没有实现中间产出的优化配置。总体来看,一是创新成果普遍不足;二是代表技术转移指标的“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在绝大多数省份内都处于显著不足状态。 “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能够反映我国技术交易转移体系建设情况,这项指标绝大多数省份都没有实现最优配置,充分说明目前我国技术交易转移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当前跨区域的技术交易转移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滞后义亟须建设区域间和省际相互开放、互联互通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二)创新资源和成果的区域互联互通是提升创新对经济发展支撑效率的关键 一类是由于创新资源投人过多导致,如江苏、北京、浙江和湖南;另一类是和有限创新资源投入相比,“专利授权数”相对丰裕导致,如黑龙江、重庆、安徽和新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可以通过建立区域性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和区域性创新成果协作平台来促进创新资源和成果在区域间的流动与共享。通过这些平台建设,促进这些资源和成果相对丰裕(或者由于自身能力限制成果难以转化)的地区向其他地区转移,这样不仅能够提升自身效率,而且也能促进其他地区的效率提升,实现双赢。 四、我国科技创新及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一)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体系 为了使科技创新更好的支撑经济发展,应尽快推动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体系,以法制为基础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设。消除现有法律体系中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立法精神相冲突的地方从法律上保障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权益。同时,出台配套细则,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对创业人员的经济激励措施。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经济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挥创新在经济转型和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改革科技管理体制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创新成果的转化率不高与成果本身的“非市场化导向”密切相关,尤其是大学和科研院所作为创新主体,其科研成果的非市场化导向与当前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密切相关。 (三)建立开放型的技术转移交易服务体系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 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是当前科技创新支撑经济发展的关键制约,构建全国层面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乃当务之急。 (四)建立共享平台和交流体制 建立区域间互联互通的创新资源和科技成果共享平台,提升区域创新支撑经济发展的能力。制定政策,支持科技人才和创新资源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实现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区域间共赢。 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普遍偏低,其中创新成果未能有效D化是制约创新有效支撑经济发展的主因,同时开放型技术交易体系建设滞后制约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创新资源与创新成果未能实现优化配置成为普遍现象,创新资源和成果的区域互联互通是提升创新对经济发展支撑效率的关键。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与外部经济及政治压力都要求中国经济必须转向创新驱动和价值驱动,这都要求中国当前亟须解决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的问题,亟待提升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中国科技论文:从考古三大刊文献计量分析看中国科技考古发展趋势 摘 要:根据发表在《文物》、《考古》和《考古学报》三种学术期刊上的研究论文,综合考察2005―2014年中国科技考古研究的新进展,发现过去科技考古的研究更偏重于单个遗址、单一材料或某一种技术手段的应用,而现在的研究更强调研究对象的整体性和研究方法的关联性,并初步分析科技考古发展的总体趋势。 关键词:科技考古;计量分析;发展趋势 科技考古是考古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是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分析研究古代人类文化遗存以及与人类活动相关的自然遗存,获得更多的古代人类活动信息,从而尽可能地构建古代人类社会的面貌。 19世纪中叶,近代考古学开始形成。进入20世纪以后,各种自然科学和技术都有快速发展,并在国外考古学中得到广泛应用。中国的科技考古事业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逐渐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已有较大进步和喜人成绩。 科技考古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国内已有学者专文介绍过,它包括年代学研究、环境、植物与动物考古学研究、体质人类学研究、物质结构及化学元素分析、田野考古新技术、计算机技术考古及文物保护等方面。 科技考古的文章主要发表于《考古》、《考古学报》、《文物》、《考古与文物》、《故宫博物院院刊》、《敦煌研究》、《中国历史文物》( 原《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 、《江汉考古》八种考古类刊物上。其中《考古》、《文物》、《考古学报》是中国文物考古界公认的三大权威刊物,代表了中国文物考古的学术主流,都是重要的中文核心期刊。 有学者采用科技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在对九种中文核心期刊(其中八种考古类核心期刊,一种为物理核心期刊)《考古》、《考古学报》、《文物》、《考古与文物》、《故宫博物院院刊》、《敦煌研究》、《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现《中国历史文物》)、《江汉考古》、《核技术》等所刊登的科技考古论文的统计中发现:我国科技考古论文统计曲线呈现三个平台,它印证了我国科技考古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即倡导期(1950-1977),初步发展期(1978-1989),快速发展期(1990-2002)。这种采用科技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中文核心期刊所登载的科技考古论文进行文献计量统计,很有学术意义和价值。我们借鉴文献计量学的方法收集和整理我国科技考古文献,不仅看文献的数量,也分析文献的质量和内容。综合上面各种因素,本文选择了考古学界认可度较高、影响较大的考古三大刊近十年发表的文献进行统计和分析,以期了解和总结近年来我国科技考古的发展情况,进而提出对我国科技考古发展趋势的一些拙见。 考古三大刊十年来(2005-2014)来共发表科技考古论文150篇(见表1)。每年大约都有10多篇文章,每年文章的数量变化不大,其中《考古》最多,有87篇,占总数的58%,《文物》的数量也不少,约占33.3%,《考古学报》数量最少。 按大分类统计(见表2),年代学研究19篇,环境考古学(含动植物考古)研究32篇,体质人类学研究7篇,物理化学分析技术70篇,田野考古新技术16篇,计算机考古3篇,文物保护研究8篇。数量统计表明:高新技术在考古中应用的次数频率在增多,其中应用最多的是物理化学方法(含核技术),特别是金属分析占据重要位置,环境考古学研究呈上升趋势;传统的碳十四测年仍然占有一席之地。但是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许多考古新技术的应用无法从这三大期刊中反应出来,这三大期刊更多的反应的是这些技术对考古研究的促进作用,许多领域还没有广泛的推广开来,受众的群体还不多,所以科技考古要得到发展,首先就要突破传统考古,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来,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适当的降低门槛。 十年来我国科技考古事业的确有较快发展,得到学术界的普遍重视: (1)《文物》、《考古》杂志开辟的“科技考古”专栏,几乎每期都有科技考古文献发表。(2)各地的文物,考古杂志都有一些科技考古。(3)一些科学史研究杂志也有科技考古文献发表。(4)近年来发表的考古报告和出版的考古报告,大都附有科技考古分析报告。(5)有数量可观的“科技考古”论文集出版。(6)一些考古文集和科技史论文集中发表了部分科技考古论文。(7)近年来举办了数届“科技考古学术研讨会”。(8)一些高校纷纷成立科技考古系,培养科技考古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生。(9)部分高校和研究单位先后成立科技考古研究室(所)。(10)各种中外联合考古队在全国各地的考古工地上正在进行不同规模的科技考古调查和发掘。(11)中外学者合作的科技考古研究也正在进行中。 通过分析近年来科技考古的成果,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问题:1、科技考古基础理论的建设很薄弱;2、科技考古学的多学科协作研究还不够深入;3、我国考古发掘和考古研究的国际合作还不够活跃。 总起来看,随着考古学对生态环境、文化整体面貌以及文化间相互关系综合研究的不断加强,近年来科技考古的研究重心也在产生变化。如果说过去的研究更偏重于单个遗址、单一材料或某一种技术手段的应用,那么现在的研究更强调研究对象的整体性和研究方法的关联性,具体说来,如下3个趋势正变得越来越明显: 一是更加注重研究古代人类与社会及自然环境的关系,对古代遗物和遗迹的分析研究不再停留于“是什么”的层面上,而是要继续探究“为什么”的问题,也就是文化嬗变的动力问题。科技考古与考古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因为两者的目标其实并无二致。科技考古越来越多地强调最大限度地提取考古遗物和遗迹所蕴含的信息,并从各个不同学科的角度加以释读或分析,以期更全面地了解研究对象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及其演变的规律。 二是更加重视不同区域技术与文化发展所显示出的独特性,冶金考古对云南、新疆和陕西汉中等地区金属技术特征的揭示就是很好的例证,玉器考古对各地玉料矿物学特征的揭示亦复如是。注意技术与文化演进中的区域性特征,不仅有助于认识地理及环境背景的重要性,而且是为了更好地探讨不同区域或不同人群之间的文化交流与互动,从多种角度揭示文化演进背后的动力。 三是科技考古各分支学科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这不仅体现在研究对象可能出自同一考古遗存,而且体现在研究手段上互相借鉴、互为补充,从而使得相关研究更加全面而深入。随着研究方法或手段的不断进步,研究者能够获得的信息也更加丰富,因而能以更广阔的视野、更多样的角度来分析或阐释这些信息,并有条件展开综合性的比较研究。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计算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计算机软件越来越多样,许多都能很好的促进科技考古的发展,我们需要更多的了解,更多的向其他学科,其他国家,其它领域学习,拓宽视野,利用更好的科学技术来协助考古研究。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的思考 摘 要:目前,中国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在总体状况方面:科技创新人才规模相对较小;高层次的科技创新人才缺乏;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留才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流失严重;全社会对人才资源开发和自主创新的投入不足。二是在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方面,缺乏成熟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尚处于积累阶段。三是在中国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方面,企业尚未成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的主体,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存在障碍。因此,我们应着重从理论研究、公共管理和企业微观管理三个方面加强中国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中国;科技创新人才;公共人才服务体系 一、引言 无论是工业经济时代,还是知识经济时代,对科学技术的掌握及运用程度,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而科技创新人才的总体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其国际科技竞争力的高低。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知识、科技、产业创新的加速发展,科技创新人才的竞争越来越被提高到国家和地区的战略高度。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是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成效的关键。 美国关于创新人才培养与开发的研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开始出现科研集体和一些专门的研究机构。20世纪八十年代后,北美、西欧、日本及东欧一些国家,都发展起具有本国特色的创造学研究体系,分别从心理学、性格学等角度对创造性思维进行了深入研究,为创新性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思路。创新人才的培养,在前苏联、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也取得了积极成果。前苏联在全国和各地区建立发明家组织,激发人们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技法,培养造就大批创新人才。英国则通过设计方法讨论会,研讨关于创新设计的理论和方法。 中国直到20世纪八十年代才出现了进行创新理论研究的学术团体和研究组织。到1998年6月,中国政府和科技界构建和启动了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教育振兴的国家创新体系。国内关于创新人才培养与开发的研究中,对科技创新人才环境建设研究比较系统和全面的是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一些专家学者组织的“北京市科技创新人才环境研究”课题组,他们对北京市科技创新人才环境建设进行了深入的实证研究。文魁、吴冬梅(2008)的《科技创新人才环境研究报告》和边文霞(2006)的《科技创新人才环境实证研究》两篇文章分析了人才对北京市宏观与微观科技创新人才环境各因素的满意度与需求度,并通过对有显著性差异的项目做差异性分析,指出科技创新人才环境应完善之处。而课题组成员宋克勤(2005)在《国外科技创新人才环境研究》一文中分析了美国、英国、日本、韩国和新加坡在科技创新人才环境建设方面的重要措施,总结了国外在科技创新人才环境建设方面的一般特征。一些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科技创新人才和宏观环境建设的某一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且提出了相应的改善科技创新人才环境的意见建议。还有其他一些专家学者也对科技创新人才的企业环境建设进行了研究,以企业为出发点,对企业所营造的微观环境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壮大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措施。另外,国内各省市(如上海、深圳)在科技创新人才资源的培养与发展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科技创新人才的界定 科技创新人才是中国特有的名词,国际通用的概念是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在理论上是指实际从事或有潜力从事系统性科学和技术知识的生产、促进、传播和应用活动的创造性人力资源。 目前,中国研究者对科技创新人才定义大同小异。其中对科技创新人才概念研究比较全面和深入的是刘敏、张伟,他们在《科技创新人才概念及统计对象界定研究――以甘肃为例》一文中,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对科技创新人才进行了界定。狭义科技创新人才,是指直接参与、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及为科技创新活动服务的所有人员;广义科技创新人才,是指科技人力资源,包括现在和潜在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科技创新人才不仅拥有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而且具有较高的创造力,是创新型和科技型的复合型人才。其具备的个体特征为:相应的专业特长和较高的个人素质;较强的个性与独特的价值观;具有较强的创造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中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2010年9月国务院发表的《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披露,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的人才资源开发取得了积极进展,人才资源总量不断增加,人才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使用效能逐渐提高。“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培养造就了一支具有较大规模和较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引进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但是,针对国际国内的形势特别是世界科技发展的趋势,中国人才培养面临严峻挑战,目前,中国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1. 总体状况分析 中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 (1)科技创新人才规模相对较小。相对于中国人力资源绝对总量而言,中国科技创新人才的相对数量还明显不足。中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因此,需要迅速发展和壮大科技队伍。 (2)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缺乏。在科技人才队伍中,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分短缺。中国科技创新能力在49个主要国家(占世界GDP的92%)中位居第24位,仅处于中等水平;创新能力不足,成为影响中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在中国科技人才资源中,尤其是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前沿、做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战略科学家、尖子人才和领军人才尤为匮乏。 (3)科技创新人才流失严重。薪酬福利、工作环境、基础设施以及科研条件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促使中国的人才外流现象十分严重。中国重点大学一些在该学科内最优秀的学生中60%~70%留学国外,但学成归国的人数却很少。人才的大量外流,不仅浪费了中国投入的巨额教育培训经费,而且这些掌握关键技术,在科、教、研领域能够创造高附加值的知识经济领域的人才一旦流失到国外,将会对中国的科技产业甚至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另外,如何引进尖子科技创新人才是中国未来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工作不得不面临的难题。 (4)自主创新投入不足。高水平的R D投入是一个国家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中国的R D投入较低,科技创新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 2. 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现状分析 国内关于科技创新人才的研究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由于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缺乏成熟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尚处于积累阶段,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问题。 (1)局限性。相比较于国外的研究,国内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的研究起步较晚。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发展的研究,不论是环境研究,还是对策研究,国内专家学者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而关于微观层面的研究比较缺乏。一是现有文献关于科技创新人才环境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向――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宏观环境涉及国家层面、省级行政区域层面和行业层面,研究多集中于农业领域;微观环境涉及组织层面,研究则主要集中于高校。二是在对策研究方面,部分文献一般停留在政府层面进行对策研究,而对企事业单位如何开发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没有进行深入的实证研究,较少提出系统化的具体方案。三是真正有理论依据的定性研究和规范的实证研究较少。 (2)科技创新人才及其研究成果的数量大于质量。由于目前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人力资源的管理机制,尤其是激励机制建设不完善,一些科研人员往往难以专注于科技创新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将更多精力关注创新成果的数量而非质量,影响了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具体表现在:一是国际论文数量虽多但质量不高;二是国际专利产出极少,产业技术国际竞争力处于严重弱势;三是应用型及产业化人才明显少于学术型人才;四是能够把握世界科学前沿、做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尖子人才匮乏。 3. 中国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现状分析 (1)企业尚未成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的主体。企业应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主体,但长期以来,高层次的科技创新人才集中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而企业的研发人才非常少,且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全员的比例较低,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不仅缺乏,而且流失严重。而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能力的薄弱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差,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2)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存在障碍。企业在创新理念、管理机制、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不足,从而阻碍了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与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创新意识不强。大多数企业缺少对研发和创新足够的重视,自主创新和研发意识较弱,而更多地关注如何扩大市场份额以增加销售收入。二是承担技术新风险的能力低。由于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小,资金少,筹资渠道少,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比较低。三是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长期战略性规划。中国企业大多不具备长远的发展战略,没有建立推动自主创新的机构和组织,没有制定长期的自主创新规划以及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四是科技创新人才的选聘、培养、评价以及激励等机制不完善。 四、中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发展对策 1. 理论研究方面 一是国内专家学者应该注重在具体领域(行业和个体组织)和城市的科技创新人才方面进行研究,研究出来的成果应贴近实际,具有实用性。二是注重对科技创新人才微观环境建设的研究。推进企事业单位科研工作站点建设,支持科研成果与企业和社会的对接转移,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三是国外对创造性人才的研究形成了各种科技创新人才理论,建立起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论,还编制了大量测量工具,为研究的客观性、可操作性及可验证性提供了有力手段,值得借鉴学习。四是建设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通过人才交流,促进创新人才的相互交流和信息沟通。通过国内外人才合作项目,发展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科技人才国际化培养模式,鼓励科技创新人才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2. 公共管理方面 (1)创造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的有利环境。国家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及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创造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的有利环境。一是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尤其是提高R D的投入强度,促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二是完善公共人才服务体系的建设,重点建设科技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技术平台以及科技人才数据库等。三是建立、健全各类人才管理机制,包括科技创新人才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和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人才自由流动制度等。 (2)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的科技创新人才。一是加强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是实施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政府应鼓励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共建科技研发平台、联合实验室、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等方式,培养引进高层次的科技创新人才。二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包括人才服务与培训机构、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各类社会教育机构。三是打造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强化人才、智力引进的政策措施。 3. 企业微观管理方面 (1)完善科技创新人才管理体系。一是创新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改革传统的人才评价方法。二是建立、健全鼓励科技创新人才创新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坚持向关键岗位和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倾斜的政策。三是在人才培训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各种社会技术交流、专家论坛等形式开展培训工作,既要注重培训的内容,又要注重培训的层次,提高员工的知识和技能水平,鼓励和支持员工的创新活动。四是在薪酬福利方面,为员工提供基于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发展的薪酬体系,鼓励人才跨部门、跨团队进行广泛参与和广泛合作,以激发创造性。五是在绩效管理方面,以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进行科技创新人才职称的评聘、成果评奖等。六是为人才制定科学的、个性化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注重科技创新人才的发展。 (2)创造理想的工作环境。理想的工作环境,可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充分发挥创造力和施展才能的空间,不仅可以提高人才的忠诚度,而且可以促进高质量的科技创新成果的产出与转化,进而实现组织的创新与发展。一是满足科技创新人才的需求。科技创新人才追求自我实现,自我管理能力较强,企业应丰富工作内容,增加工作挑战性,不定期地为科技创新型人才提供各种形式的培训。二是营造相互尊重、相互信任、推动创新的工作氛围。企业应淡化领导者角色,引导员工敢想、敢说、敢做,敢于创新,乐于创新,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打造舒适的外在环境。积极打造健康舒适的环境,如舒适的办公室、功能齐全的健身房、弹性工作时间制、不定期的企业活动等。 (3)构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具有促进企业员工持续学习、不断提高适应和变革能力的功能。学习型组织强调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团队学习,企业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拓展与外界信息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才能不断突破极限,实现科技创新。一是以企业文化为载体,倡导组织成员“全员参与”“系统思考”“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二是建立灵活的扁平式组织结构,促进信息的交流与沟通。三是开发企业内部信息交流系统,促进知识的共享、互动与创新。四是建立和完善奖励学习与创新的激励政策。 中国科技论文:新型光源投影在中国科技馆的应用 【摘 要】投影机的传统光源主要指高强度气体放电的光源,包括超高压汞灯、短弧氙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新型光源主要有LED光源和激光光源。经过分析传统光源与新型光源的特点,指出各种光源的优缺点,并根据中国科技馆的实际情况,给出新型光源投影替代传统光源投影的建议。最后指出逐步实现节能、环保、高性价比投影的更换是未来科技馆的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投影;光源;LED;激光;科技馆 投影机是一种可以将图像或视频投射到幕布上的设备,光源从经过不到1英寸的显示芯片,到清晰地投射在大屏幕的过程中,显示面积需要放大成千上万倍,因此高亮光源是相当重要的。现阶段,在投影机领域,传统光源包括超高压汞灯、短弧氙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新型光源指LED和激光光源。 1 传统光源的特点 传统光源主要是指高强度气体放电光源,包括超高压汞灯、短弧疝灯和金属卤化物灯,它们的发光原理都是一样的:在一个充满高压气体的灯管里使两根相距1毫米左右的电极尖端产生高压放电,从而激发气体产生可见光。 1.1 超高压汞灯 当灯管内的高压气体为汞蒸汽时,这个灯就叫“超高压汞灯”。超高压汞灯具有很高的亮度,汞放电的蒸汽压越高可见光就越丰富,电弧亮度也就越高,超高压汞灯稳定放电时汞蒸汽压强通常要达到104Pa以上,这就要求灯泡在工作时腔体内最少要能承受10MPa以上的气体压力。该灯色温高,对视觉刺激大,但是本身很脆弱,因为它本身受到温度太高,加上现在的技术限制,因此寿命很短,一般正常使用在2000小时左右,且其光衰性很强。由于较高的性价比,超高压汞灯被广泛用于中高档投影机的中高亮度产品中。 1.2 短弧氙灯 当灯管内的高压气体为氙气时,这个灯就叫“短弧氙灯”。短弧氙灯的亮度比超高压汞灯更高,辐射光谱接近日光,最高亮度可达到4万流明,而且亮度衰减性控制良好,随工作电流和工作时间变化较小,但是该灯价格昂贵,而且寿命短只有可达1000小时左右。目前只用于少量高档投影机的高亮度产品中。 1.3 金属卤化物灯 当灯管内的高压气体为金属卤化物时,这个灯就叫“金属卤化物灯”。金属卤素灯,其特点是寿命长,价格便宜,但是亮度的衰减性也很快,一般1000小时衰减50%左右。并且发热量高,对投影机散热系统、工作环境防尘要求也高,不宜做长时间投影使用。目前,主要用于低档品牌的高亮度产品中。 2 新型光源特点 2.1 LED光源 LED光源就是以发光二极管(LED)作为投影机的光源,来代替传统光源,LED光源分为两类,一是以单色的白光LED作为光源;二是以红、绿、蓝三色LED作为光源。 与传统光源相比,节能是LED光源最大的特点,耗电不到传统光源的三分之一。此外又由于LED是冷光源,在工作时产生的热量远远低于传统灯泡光源,大幅降低了光源对投影机的散热要求;全封闭的光学引擎完全杜绝灰尘的进入做到了光路零维护;LED光源具有超长的使用寿命,使投影机更换灯泡的频率降低并减少了后期使用成本了。目前LED投影可以做到十年不用更换灯泡,真正做到零维护。内置的高温隔热膜,外置的真空散热,再加上两级温控保护可以使LED投影工作时间长达十年,是传统光源寿命的10倍~20倍。 目前LED光源已逐渐成熟,并在逐步进入了平常百姓人的家中,但其使用成本还是偏高且光源亮度不足。近年来,由于世界各大投影生产商对LED光源的日益重视,纷份加大LED光源的改进力度,使其性能不断在改进中提升。经过对LED光源的改进,如今其已经具有了更好的发光率和发光角度以及更高的单色发光性能,但目前亮度也只可以达到3000流明,然而这个亮度已经可以满足很多要求不高场合的使用需求了。而且根据LED光源具有超低的光衰,行业标准表明1000小时光衰为0,3000小时光衰为1%,10000小时光衰仅为3%,这显然也为LED光源长期使用效果提供了保障。 2.2 激光光源 激光光源就是以由全固态激光器产生的激光作为投影机光源,从而代替传统光源,激光光源也分为两类,一是以单色激光为光源;二是以红、绿、蓝三色激光作为光源。 激光显示技术是最新一代显示技术,是近几年来才新兴的技术。激光作为投影光源最显著的优势就是亮度高和使用寿命长,使得人们不断加大对该光源在投影领域地不断开发与利用。另外激光的色域、色彩和饱和度等各方面的出色表现都在传统电视之上。超低的售后维护成本,超低的光衰,使得激光光源有取代传统光源的趋势,目前生产商对激光投影光源的设计寿命已达10年之久。 但受限于美国国家标准学会、食品管理局、药品管理以及欧盟相关标准:民用激光器不能超过1mW,工业用激光器不能超过5mW,因此所有在售的激光投影机的亮度不可能超过5000流明,但作为最有前途的新兴光源,各大厂商(如BARCO、爱普生、科视、NEC、SONY等)都在进一步试验高亮度的激光投影机,目前最高亮度已经达到了72000流明。此外作为新型光源的投影,激光光源的投影目前的价格较高,尤其是高亮度的投影,加之体积很大,目前还不能被广泛地应用在生活中。 3 中国科技馆新型光源投影的应用 中国科技馆新馆建成于2009年,展厅内现有投影机180余台,且投影种类众多,但大多采用高汞灯灯泡,给展品维护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平日馆内展厅观众较多、温度较高、灰尘很大,投影仪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每天运行近八个小时,使投影机与投影灯泡的寿命大幅降低。而且经过多年使用,很多投影效果已经明显不能达到当初设计要求而影响到了展品展示效果,使展品完好率下降,影响观众参观效果。随着投影机老化程度不断加大,投影机的日常维护消耗也在逐年增加。 鉴于此情况,根据对中国科技馆内投影机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对展品维护标准的不断探索研究,暂时由不同的亮度需求可以将中国科技馆的投影分为三类,低于3000流明,5000流明左右和10000流明及以上的。 根据LED和激光投影的特点,目前可以用LED投影取代低于3000流明的小型投影机;将5000流明左右的用激光投影替换;由于目前高流明的激光投影价格十分昂贵,10000流明及以上的仍采用目前流行的传统灯源的高亮度工程机。 2014年,中国科技馆已经将部分影响投影效果的低亮度投影更换为LED投影,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表明,LED投影完全可以满足低亮度投影的要求。由于激光投影价格较贵,只更换了一台激光投影来替换中高亮度的投影,也达到了相当好的效果。像这样采用高性价比的主流投影机,逐步淘汰那些陈旧过时且不环保的机器,将是未来科技馆发展的大趋势。 4 结语 目前新型光源投影机仍有亟需改进的技术,各大投影生产商仍在不断地加大对新型光源投影机的研究投入。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光源已经逐渐出现在了人们的生活中,相信在不久的未来,新型光源的投影机会更加稳定、成熟。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期刊的品牌意识与品牌战略 摘 要:根据我国科技期刊的实际情况,笔者论述了科技期刊品牌的基本概念及现实意义。讨论了创立科技期刊品牌的条件以及实现科技期刊品牌的具体途径,并从建立健全编辑部的规章制度,筹建国际化的编辑委员会,注重塑造期刊品牌的形象,构建高素质的编辑队伍,增加期刊选题组稿的力度,搭建期刊网络现代化平台等方面探讨了创建科技期刊品牌战略的基本对策。笔者强调,在市场竞争意识日益强烈的今天,办刊人员应树立起强烈的期刊品牌意识,把准期刊定位,突出办刊特色,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使科技期刊得到持续发展,从而打造中国科技期刊的品牌形象。 关键词:科技期刊;品牌意识;编辑素质;品牌战略 科技期刊常常能够显示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总体发展水平,是开展对外科技交流的重要载体。伴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我国也逐渐成为科技论文产出大国,我国每年出版发表的科技论文总量居世界第二,形成了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门类比较齐全、涵盖各个学科、基本能满足科技人员成果发表和学术交流的科技期刊体系。尽管我国科技期刊数量不少,然而国际知名品牌科技期刊并不多,我国科技期刊的全球传播力和国际影响力与国际高水平期刊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这与我国的国际地位、综合国力和科学技术研究实力极不相称。因此,探索中国品牌科技期刊的发展道路,打造中国的品牌科技期刊,促进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中国科技界及期刊界的历史责任。 一、树立科技期刊的品牌意识 科技期刊是进行知识传播、推广科研成果、探讨学术观点的重要平台。随着国家对期刊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国内外科技期刊的品牌化竞争日趋激烈,因此,树立科技期刊品牌意识是期刊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基础,打造品牌期刊已成为科技期刊发展的必然选择。21世纪以来,品牌意识已开始自觉或不自觉地融入到了中国科技期刊的变革行列之中。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科技期刊要求生存、求发展,必须创立自己的强势品牌。期刊品牌是科技期刊发展的无形资源,是衡量科技期刊竞争力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科技期刊竞争已达到白热化的今天,谁拥有了品牌期刊,谁就能取得更大的发展。打造品牌期刊是科技期刊发展的最好对策,否则,科技期刊就很难在期刊市场中立足和发展。因此,加强科技期刊的品牌建设,对科技期刊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办刊人员应树立品牌竞争意识和品牌战略意识,积极挖掘各方资源,吸引并留住作者及读者,在广大读者心目中牢固树立起期刊的品牌形象。 二、期刊品牌的基本概念与现实意义 基本概念:期刊的品牌是指期刊的办刊宗旨和期刊定位、创意策划和特色风格、学术地位和公众形象等多方面的抽象和概括。品牌期刊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被本行业的专家学者广泛认可[1~3]。品牌期刊的价值是一种无形的巨大资产。品牌期刊对于期刊的未来发展有着十分巨大的促进作用。 现实意义:在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品牌经营正成为学术期刊在竞争中获胜的重要法宝。品牌科技期刊主要表现为整体形象的标识性、文化内蕴的先进性、读者群体的专一性、同类科技期刊的统领性和开发经营的增值性。因此,加快实现科技期刊品牌战略对于期刊的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三、科技期刊的品牌战略 一个科技期刊能否成为品牌期刊是长期以来该期刊的学术质量、期刊影响力、受众认可度等诸多因素凝聚和积累的结果。科技期刊品牌对科技期刊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办刊人员必须十分重视期刊的品牌发展,笔者将从六个方面论述实施科技期刊品牌战略的基本对策[4-7]。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 科技期刊的品牌地位竞争日趋激烈,因而创建先进的期刊管理制度势在必行。完善的编辑部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编辑出版程序不仅是创建品牌期刊的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因此,建立和完善科技期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保证科技期刊质量,树立期刊品牌的重要环节。期刊社或编辑部应当按照岗位工作性质和编辑业务特点,建立一套科学公正、合理有序的编辑出版管理制度,分工到位、职责明确,保证整个编辑出版工作井然有序,使科技期刊的发展步入良性轨道。 在期刊日趋国际化的形势下,积极组建一支国际化的期刊编辑委员会队伍是十分必要的。一定要把那些国内外在本行业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吸引到编辑委员会里来,他们是影响期刊发展和期刊品牌建设的重要因素。这些专家、学者专业知识背景深厚,见多识广,具有敏锐的科学观察能力,他们对期刊办刊宗旨及期刊组稿理念、期刊市场定位及期刊发展战略会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例如,《西北地质》编辑部在第五届编辑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中,经过与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及时沟通,补充了不同专业的学科带头人、院士及国际编委,同时充分发挥了《西北地质》编辑委员会的作用,极大地提高了《西北地质》的学术影响力和广泛知名度。 (三)注重塑造期刊品牌的形象 期刊品牌的形象是读者、作者对品牌期刊的基本印象和总体感觉,这种感觉能在本领域专家学者中迅速形成期刊识别印记[8]。期刊品牌形象的塑造总体要具有简洁性和统一性,在视觉上应当简洁生动、易于识别。其次这些视觉形象应当具有统一稳定的特点,期刊品牌形象长期就会在读者、作者及其他科技人员心目中形成固定形象识别印记, 从而使期刊得到本领域的专家和学者、读者和作者的认可。 科技期刊要成为品牌期刊,人才战略是期刊品牌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优秀的期刊管理人才、专题策划人才、编辑出版人才可以使期刊的学术水平和外界声誉不断提高。随着学科领域的不断延伸和相互交叉,编辑人员只有具备了深厚的编辑业务知识、宽广的科学研究视野、扎实的文字语言功底、熟练的现代信息技术、良好的外语表达能力,才能向读者呈现出编排规范标准、具有科学价值的高水平科技论文。品牌期刊的编辑应当具有一种较强的期刊品牌意识,无私奉献精神和终身奋斗的思想品格。构建一支高素质的编辑队伍,对于创建品牌期刊便具备了十分巨大的潜能。 (五)增加期刊选题组稿的力度 提高论文质量是创造品牌期刊的关键,编辑一定要关注行业热点问题。专家学者和青年才俊所撰写的稿件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较高的科学价值,他们的稿件将有助于提高科技期刊的学术质量。因而编辑部应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选题组稿,聘请某一专业领域权威性的专家撰写稿件,让那些真正代表学术水平的稿件在第一时间发表。编辑人员必须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动态,站在学科发展的前沿进行选题策划。 (六)搭建期刊网络现代化平台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互联网为科技期刊的发展提供了保证。期刊网络现代化既有利于期刊的广泛传播,充分展示期刊的品牌形象,又提升了期刊的学术影响力。期刊网站可以发挥办公自动化的优势,完成期刊的基本信息以及目次、摘要、全文等内容的在线,一些重要的文章在网站上能够很快地与读者见面;建立期刊办公自动化系统,如在线投稿、在线审稿、在线查稿、在线编辑;建立读者与作者互动机制,加强编者与读者的网上交流,为读者和作者提供优质服务。内容丰富和构建完善的期刊网站,既可提高期刊的品牌影响力,又可获得广泛的社会认知度。 (七)注重科技论文的质量审查 期刊刊载的科技论文学术水平高低与专家审稿环节有极大的关系,一般来讲,编辑部都实行两审制度,同时选两位本学科的专家从不同角度对论文进行审查。编辑要认真阅读专家的审查意见,结合编辑的审读将退修意见准确地传达给作者,当作者修改好论文返回编辑部,编辑一定要认真审读,修改不到位的论文退回再行修改。论文审改过程一定不能省略,只有紧紧抠住审改的每个环节,才能使论文质量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八)加强同行间的相互交流 科技期刊的办刊人员特别是责任编辑要加强继续教育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注意与同行进行相互交流。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扩展视野,提高学术水平。编辑人员如果不走向各种科研活动的第一线,那么学术思维也就逐渐枯竭,就无法抓住好的稿件。经常到相关的编辑部学习交流,可以开阔思路,促进办刊理念。积极主动与专家学者交谈,可以活跃学术思想,提高科学认知的敏感度,更有利于创办品牌期刊。 四、结 语 科技期刊的品牌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国科技期刊的办刊人员应当树立品牌意识,充分利用专家学者和编辑人才,借鉴国内外期刊编辑出版的成功经验,从品牌战略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筹建国际化的编辑委员会,注重塑造期刊品牌的形象,构建高素质的编辑队伍,增加期刊选题组稿的力度,搭建期刊网络现代化平台,打造中国科技期刊品牌。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期刊业的发展将更具活力,中国的科技期刊将会以崭新的品牌形象及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出现在国际出版业的舞台上。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距 摘 要:众所周知,美国已经是一个典型的创新型国家,而中国的目标是未来建设一个创新型国家。两个国家目前在创新型国家建设方面的差距到底有多大?这些差距到底与社会制度有没有关系?这些差距能不能弥补?需要多少年才能建成?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回答。研究认为,中美两个国家在创新型国家建设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的差距,但是这些差距并不是因为社会制度的原因造成的,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缺乏系统作为”造成的。只要我们找到付出艰辛努力的具体办法,我们一定能够赶上。 关键词:WBS 科技创新 技术成熟度 1、引言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大量的科技投入产出效果不佳,特别是美国军方科技投入饱受“拖降涨”之苦。美国军方就开始以科研项目为对象,研究如何管理才能控制投入产出。经过十多年努力,在1975年,美军正式颁布了一个标准,即MIL-STD-881A(防务装备项目工作分解结构)。这个标准出自军方,后来演变为欧美商业领域全部采用。 2、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与现实差距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 中国大多数的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比外国企业低,国有企业比其他所有制企业低。为什么企业不愿意投?他们最担心的是研发经费投入打了水漂。企业研发投入增长的动力机制是:已有的科研投入,其产出为企业带来了现实的回报,让企业感到不一定每次都能成功,但总体上产出大于投入,就会形成良性循环,企业才会继续提高投入。 现在的问题是,绝大多数企业一是不放心这笔钱投给自己的研发中心,二是不放心这笔钱投给研究机构,三是不放心这笔钱投给大学。因为他们过去“搞”出来的科研成果距离生产力尚有很大的距离,科研经费花了,除了“纸面上的科研成果”,实用的生产技术还是需要从外国引进。关键问题的“死结”在于必须解决每个科技人员“投入产出的效率”问题,拿出真正能解决实际生产技术问题的科研成果来,树立起科研人员和科技界的口碑和声誉,才能提升企业投入的热情和信心。 3、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距 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在将力量变为做功的能力方面,与世界的差距比较大。在美国国会图书馆公布的《中国的航天计划:中美合作的多种选择》中:美国扩大与中国的合作,可以减少两国在太空目标上存在的相互猜疑和不信任,避免制定具有威胁性的计划。同时可以保持中国对美国技术的依赖,同时了解中国技术的性能和进程,使美国能够在两国关系中具有掌控力。可以利用中国目前的经济实力,节约美国航天任务的成本。这段话的核心意思是:别看中国正在研究该项目,出钱出力,但距离真正推动生产力发展尚有距离。真的形成生产力,美国人就降价。 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在将做功变为功率的能力方面,与世界的差距很大。一个日本学者讲:中国的技术人员只向尖端技术挑战,对生产技术漠不关心。他们有很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但不能用到生产中去。大量生产廉价优质产品的技术水平之低,令人意外,这是中国落后的最大原因。 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在将功率变为效率的能力方面,与世界的差距很大。一个美国的同行专家讲:在同样的器件水平和仪器设备的前提下,你们研制出来的雷达与我们研制出来的雷达MTBF相差一个数量级。我很不服气地问为什么?他说:你们一部雷达的参研人员需要30个,我们最多需要15个。这就是根本原因。最后我才知道,他们用工作分解结构WBS这个国家标准衡量每一个参研人员的WBE的TRL,而我们只知道增加人员。 4、科技评价的基础标准 4.1、WBS 对于一个科研项目来说,在其研制的过程中,将所要完成的工作自上而下逐级分解所形成的一个层次结构体系叫工作分解结构。一般由图或表两种表示方式。该工作分解结构纵向自上而下按层次划分,横向从左到右依次由若干个工作分解单元组成。工作分解结构管理所有的工作分解单元,需准确提供每一个工作分解单元的时空位置;与科研项目相伴生的,并贯穿于科研项目的全寿命周期。 4.2、EVM 把实际完成的工作的价值与实际发生的成本关联起来,从而确定已经花去的那部分经费的效用和收益。获得价值管理是一种控制“成本和进度”这两个要素的有效办法。任何有价值的评价方法都有其局限性。获得价值管理(EVM)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两点:一是适用性。对于技术风险小的工程项目非常适用,对于技术风险大的研制项目不太适用。二是线性假设。EVM在核算的过程中全部采用线性假设。这使EVM容易应用,但没有考虑不同价值的权重,也没有考虑活动顺序。 4.3、TRL 技术就绪水平,对于工作分解单元来说,在其研制过程中,将其从思想火花到货架产品的全过程分为九个台阶。这九个台阶基本能够代表这个工作分解单元的技术就绪水平。每一个工作分解单元的成熟状态都应该由一个TRL来表述。TRL是根据所在专业通用模型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的。工作分解单元应该属于专业领域,不同专业领域具有不同的TRL表述模版。 5、结论 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激励机制、转化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
公司法论文:中国公司法立法与实施的经验、问题及完善途径 「内容提要回顾中国公司法颁布和实施以来的情况。肯定立法的改革精神和进步性,指出其存在 的过渡性和时代局限性,提出了公司法修订意见。分析了妨碍法的实施和影响公司规范 运作的各种因素,包括体制、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法治意识等方面的问题。随着国家 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和法治进程不断推进,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必将不断完善和发展。 一、中国公司法的改革精神和进步性 中国公司法自1993年12月29日颁布、1994年7月1日实施以来,事实证明这是一部较好 的法律。它所设计的法律制度较为规范,同国际通行做法基本接轨,实施情况总的来说 是良好的,对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经济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 用。 公司法从酝酿到正式出台,其背景特点主要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先是国企改革,后 来进而提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其中心环节是企业改革,主要是国企改革。80 年代初期是让利放权,其后提出两条思路:一是搞股份制;二是搞承包制。当时人们对 股份制疑虑重重,怕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以80年代中期开始普遍推行承包经营。承 包制有许多固有的局限性,事实证明效果不佳。1992年以邓小平南巡谈话为契机,国家 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步伐,明确指出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企改 革力度加大,推行股份制终于成为人们的共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92年5月由国务 院有关部委了由15个文件组成的关于股份制企业组建和试点的全套政策法规。特别 是其中两个“规范意见”,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作了非常详尽的规定,可以 称得上是后来出台的我国公司法的雏形。许多人感到意外的是,在“规范意见”才 1年多时间,公司法就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反映了国家和民众对于推行公司制 和加快改革的急迫心情。 公司制(即中国过去所谓的股份制)不仅为我国企业改革提供了最佳法律途径和组织形 态,而且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企业形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企业形态是按 其财产所有制形式划分的,主要是国有企业(当时被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 要实行市场经济,一则国有企业比重不能太大,在经营方式上政府不能管得过宽、过死 ,要改革、改制,否则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二则各种企业要能在市场上 公平竞争,政策对待及法律上的权利和地位要平等,要使之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赛,不 能因所有制不同而异。国际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其企业的法律形态都主要是按照投 资结构、组合方式和责任形式等划分的,基本形态为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而公 司是现代各国企业中最普遍和最重要的形态。1993年11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建立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指出“现代 企业按照财产构成可以有多种组织形式。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 有益探索”。此决定后,全国掀起了“公司化”热潮。它推动了公司法的立法和实 施。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我国公司法所被赋予的基本任务和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可以说是 改革,即为企业改革(主要是国企改革)设定法律途径和组织形态,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 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育。这一点在公司法第1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在许多具体公司制度 设计上也有所表现。 中国公司法的出台,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思想酝酿和试点实践。它是国家改革开放进程 不断深化,人们思想逐步解放,传统保守观念不断被克服的结果。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对外开放,使中国大陆(首先是沿海地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外 商投资、中外合资的企业,它们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这是中国大陆自50年代社 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20多年来首批出现的较为规范的公司形式。此前中国也有许多称 为“公司”的企业,但实际上都是国有(独资)企业或集体企业。在80年代中期,国家开 始对部分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试点,把它们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许多 人一方面以担心公司究竟“姓资”还是“姓社”、是否会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由,进 行抵触;另一方面又接过“公司”名号,将国有独资企业、甚至将一些国家行政机关原 封不动地改挂“公司”招牌,并理直气壮地声称这是“中国特色”的公司。由于“行政 性公司”大量涌现,它们截留国家决定下放给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并造成其他许多不利 后果,政府多次指示要“清理整顿”公司。由于当时未制定公司法,清理整顿无标准可 循。1985年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通知》和《公司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中对公司概念的界定,也只是强调公司是“经济实体”。它划分了行政机关与企业的界 限,但并不能区分国有企业与公司的差异。1992年5月国务院有关部委的两个《公 司规范意见》对公司的定义进行了规定,公司应有“2个以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或 “3个以上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它一些必备特征。这终于把公司同其它企业作 了区分。后来颁布的公司法在《规范意见》的基础上,从公司定义到各种具体制度进一 步揭示了公司的特征及其同其它形态企业的区别。这些规定同世界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也 基本一致,是比较规范、合理的。它对于此后公司的设立和运作,以及对于此前存在的 各种不规范或冒牌公司的清理整顿,确立了法律标准,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公司法的过渡性和时代局限性 中国公司法在立法上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这主要是由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等客 观条件和时代背景决定的,也同当时我国法学研究现状和立法者素质相关。公司法制定 时,国企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刚刚提出要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 反映到公司立法上,难免具有较明显的过渡性和所谓的“中国特色”。例如,公司法中 有许多关于国有企业改建公司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特 别规定了由国家授权投资的 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单一投资主体”设立或改建“国有独资公司”;赋予行 政机关较大权力,保留较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等等。 公司法的一般任务和立法精神本在于塑造公司法律人格,调整公司内、外部社会关系 .诚然,根据我国国情,有大量国有企业要改建为公司,或者反过来说,公司法颁行之 初,我国新设立的公司实际上绝大多数由国企改组而成,公司立法不可能完全回避这一 点。但是,这毕竟是有时间性的,经过一段时间后,民间(非国有)投资者设立公司将逐 步增多;另外,国企改革(包括改建为公司)涉及的问题多而复杂,需要另行制定相关法 律作出规定,在公司法中难以囊括。正因为如此,对于国有企业改建公司的许多问题, 公司法也只能表示“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将“国有独资公司”放在公司法中加以规定,也不甚妥当。这种“公司”其实就是国 有独资企业,它同原来国有企业所不同的,主要是在内部组织机构上仿照公司实行董事 会制,其它事项适用公司法条款的极少。公司法之所以对这种公司作专节规定,实际上 还是传统观念作用的结果,是前面提到的对国企改革(国企改建公司应否进行实质性改 组)争论意见的一种折衷。就这一点说,公司法相对一年多前公布的两个“规范意见” ,不能不说是一种退步。 公司法在其它一些公司具体制度设计上,同当时各国通行的做法比,也有较为保守的 地方。例如,公司资本一律实行法定资本制;董事义务只规定了忠实义务,而在其注意 义务等方面有所欠缺;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及其它权益强调不够;对小股东权益保护欠周 到;股东的诉权规定不具体、不完整;公司关联交易无规定等等,都是我国公司法进步 性上的一些瑕疵。 公司法的局限性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即时代和社会的新发展引起许多新问题,公司立 法必须适应新时代要求进行更新。 人类社会处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中,中国顺应国际社会发展潮流,也在发生着各种变革 .其中重要的有4个方面: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治国方略由人治 向法治转变;在国际关系上由封闭到对外开放,再到加入WTO和全球化;在科技和生产 力水平上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网络时代的到来。这些已经并在继续引起社会生活各方面 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也必然影响到公司制度和公司立法。例如:较之公司法开始颁行时 ,我国市场经济已迅速发育,而公司法仍保留了许多计划经济色彩和许多不必要的行政 管理措施。这不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 公司法颁行之初,人们对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是4句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后来国家决定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法治的要求更高了。例如,不仅 要“有法”,还应当区分“良法”和“恶法”。法不能仅看做是“统治工具”和“管理 法”,它应当首先和主要是“维权(利)法”和“控权(力)法”。公司法立法旨意也应在 此。应当控制公共权力对公司设立和运行的不必要干预,应当充分尊重公司的经营自主 权,维护投资者、管理者、职工和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大股东特 别是对国有股权代表者权利行使方式加以必要限制,切实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董事义务的规定。 加入WTO和面对全球化,我国的公司法需要剔除许多同WTO规则和国际通例相冲突的规 定。WTO要求贯彻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公开性原则。而我国法 律原来规定了过多的对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的限制,在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 序、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一些特别规定,许多已不符合时代要求。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及其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法律需要鼓励高科 技、高风险投资。公司出资形式及无形资产出资比例需作调整。这类公司股份的发行和 上市需作出新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宜有所放宽,法律为投资者进入市场所设 定的“门槛”宜适当降低。 三、对公司法修改的具体意见 公司法颁行以后,只在1999年12月作了一次小的修订。其内容仅涉及两条:一是公司 法第67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规定;二是第229条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 展的规定。这次修订是重要的:前条修订有利于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和扩大职工参与 公司民主管理的权力;后条修订的直接原因是国家决定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准 备在条件成熟时在证券交易所增设高新技术创业板块①(注:详见1999年8月党中央、国 务院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至于本文前面 提到的公司法的其它缺陷和问题均未涉及。因此,公司法还需要作出较大修订。 今后公司法的修订,主要应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减少立法的过渡性,而应具有 前瞻性,使其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对公司和公司法的要求,更加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二 是适应时代和社会的新发展,使之更具时代精神。修订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一)关于公司设立制度 法律对于公司设立制度的设计,应讲求效率、安全原则。既要方便投资者,又要防止 公司设立中各种欺诈行为,为成立后的公司规范运作奠定基础。针对现行公司法,需要 修订的主要包括:①适当降低设立条件中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仅高新技术公司的 注册资本额要降低,其它一般公司也应有所降低。②公司设立应实行准则制,改变现行 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 规定(公司法第77条)。③在出资构成上,对属于高新技术的公司应明确规定放宽无形资 产作价出资的金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 (二)关于公司资本制度和股份发行、上市 公司资本的发行与认缴,应改变现行法定资本制做法(公司法第23条、25条、78条、82 条),实行授权资本制或折衷资本制,允许在公司设立时股东认购的资本额不必足额实 缴,可以在以后公司业务需要时由董事会通知各股东补足未缴的资本额。甚至可以在公 司设立时其登记的注册资本不必一次全部足额认购,而授权公司董事会采取分次发行方 式,即在设立发行(第一次发行)完成、公司成立之后,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再作第二次 及第二次以后的发行。按照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该类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公司 法对资本制的修改,可使内、外资公司一致。 在股份发行和上市的条件上,需要适当降低“门槛”。1999年公司法修订时在“附则 ”第229条,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出资比例、发行新股及申请上市的条件, 授权国务院另行规定。在今后公司法修订时,对此也宜放在前面的有关章节作出更为明 确的规定。此外,在股份发行和上市程序上,需要减少行政权力因素的作用。 (三)关于公司治理结构 现行公司对小股东权益保护尚欠周到,有些规定过于原则性,不易操作。公司法规定 股东会完全实行“资本决”原则,一股一票(公司法第41条、第106条),对于大股东的 表决权无任何限制。这难以避免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事务和侵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公 司法修订需要借鉴国外流行的诸如对大股东表决权作某些限制、实行累积投票等做法。 此外,公司法对股东诉权的规定也很不周全。 在董事义务方面,公司法所规定的限于忠实义务(公司法第59~63条),而注意义务欠 规定。当前国外已经重视公司董事、 经理的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他们由于违法或违反 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他们给社会公众造成损害,也应承 担相应责任。我国公司立法应当跟上国际社会立法的发展趋势。 此外,当前我国许多公司正在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法修订时可考虑做相应规定。 公司监察制度还应加强,公司职工对公司的监督和参与管理及其它权利应受到进一步重 视。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宜进一步简化,它们是否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可以 由公司章程自定。1992年的《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规定该种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而由 董事会代行本属于股东会的职权,有可取之处。 (四)关于关联公司 公司法对于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或企业集团均无规定。鉴于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类公司 普遍存在,关联交易、母公司对子公司非法操纵而损害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等情况时有发 生,公司法修订时应增加相应条款予以规制。应借鉴国外关于“揭开公司面纱”或“法 人人格否定”的做法,建立相应法律制度。 (五)关于公司法的可诉性 公司法可诉性不强,是现行立法的明显缺陷之一,也是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 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由谁 和怎样去追究责任,或者当他们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时,可否和由谁、按怎样的方式提起 诉讼,法无明确规定。公司法第54条和126条规定,监事会或监事对于董事和经理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可要求他们予以纠正。如他们不纠正,可否和如何提起诉讼,同样法 无规定。 现行公司法关于股东诉权的惟一规定是第111条。该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 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 法行为和侵犯行为的诉讼”。该条有如下明显缺陷:①只限于“决议”违法,如果不是 决议违法,例如当时根本未通过什么决议,而某些大股东、董事违法,可否提起诉讼? ②如果违反公司章程而实施侵害,可否起诉?③股东应如何提起诉讼?由哪些股东和多少 比例的股权代表提起?是以股东个人、部分还是以全体的名义提起诉讼?④诉讼请求只限 于停止违法和侵害行为?可否请求损害赔偿?这些内容如不解决,股东诉权会受到很大局 限,股东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六)关于公司法中国企改革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中有大量关于国企改革的条款,内容涉及国企改建公司的途径和程序。由 国企改建而成的公司在设立、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债券发行、公司破 产等方面,公司法都作了许多特别规定。还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 这一特殊公司类型。 此乃中国公司法的一大特色。这是由于国企改革是公司法制定的直接起因。但国企改 革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掺在一部公司法中难以说清。我国目前的公司许多均由国企改 建而成,对这类公司的特殊规定太多,不仅妨害公司法作为商事法性质的纯正和体系的 完整性,实践中还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如果说公司法出台之初上述情况难以回避, 那么如今国企改建公司(起码在形式上)已基本完成,今后主要是这些类型的公司同其它 公司一样进一步规范运作的问题了。公司法修订时应减少有关国企改革方面的规定,而 把这些问题由有关国企改革的立法另加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同公司法所规定的其它公司明显不同,属于另一类型的公司,例如它并 非典型的商事公司,而属于一种国有企业。它所从事的应主要是“生产特殊产品”或“ 特定行业”(公司法第64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公司法第67条)。其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 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或者更换”(公司法第68条)。这类公司的资产转让,由国家授 权的机构或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权转移手续(公司法第71条)。有些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可 以由国务院授权行使资产所有者的权力(公司法第72条)。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国 有独资公司(还有“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它两上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如同股份有限公司一样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法第159条)。除上述这 些特别规定外,国有独资公司适用公司法其它条款甚少。将它放在公司法中甚为勉强, 颇有不协调之感。 我国公司法是否应包含大量国企改革条款,今后修订时是删去还是保留,人们对此颇 有争议。所谓公司法是“大改”还是“小改”,症结主要在此。下一次修订不管结果如 何,从理论上说和从长远看,还是应当使之同公司法分离,另由国企改革立法予以规定 ,使公司法成为单一的商事公司法。 (七)关于公司法第4条 现行公司法第4条中规定:“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这一规定在理论上 是站不住脚的,实践中会产生不良后果。各出资人在组成公司之前对其出资可以拥有所 有权,但出资组成公司之后,出资人成为公司股东,只享有股权。股权是公司法人所有 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门,而非独立的所有权[1].各股东的出资在组成公司后溶为一体 ,成为统一的公司财产,是一个有机整体。国有资产出资也如此。如果说“公司中的国 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那么,其它股东的出资财产所有权也应当属于各股东。这样 一来,公司的财产便不是一个有机整体了,公司便无统一(单一)法人财产所有权可言。 如果任何一位股东都可以对公司中“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主张行使占有、支配、使用 、收益权,公司统一法人人格便不复存在。这无疑从根本上影响到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 的统一性。同时该条的第1款对公司股东权的一般规定是:“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 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本款如删去 “所有者的”4字,其余尚无可非议。而该条第3款却声称“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 于国家”。显然两款中对国有股东同对一般股东有厚此薄彼的法律对待。实践中这难免 导致鼓励国有股东优位、不平等对待其它非国有股东,忽视后者正当权益的不良后果。 早在公司法颁布之初,笔者就曾在一篇文章中历数该条规定的不妥之处[2].其后,人 们对这一条的批评意见也不绝于耳。希望公司法下一次修订再不要留下这样的立法败笔 . 现行公司法还有其它一些地方需要修改,这里不一一赘述。 四、中国公司规范运作问题 中国公司法的实施情况如同立法一样,虽然成绩是主要的,但存在不少问题。这表现 在公司法生效以后,有许多公司在其设立、治理结构及其它活动方面仍未能严格依照公 司法规范运作。虽然有些问题同立法的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强相关,但即使法有明确规 定,人们也不能很好遵行,甚至故意违反。分析其原因颇多,有体制方面原因,也有传 统观念、习惯势力和法治意识等方面原因。 首先,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计划经济和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模式在许多方面仍发 挥着重要作用和影响。政府对经济管理习惯于采用行政手段,不重视也不善于按市场规 律办事。当国家提倡公司制时,一些地方和部门便像过去搞政治运动和群众运动那样, 掀起公司化热潮。公司设立以后,政府热衷于行政干预。由于实际上公司的许多事务仅 凭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他们也只好依赖政府。公司对于明知属于自己的经济自主权,在 受到政府干预时也不敢抵制,因为许多公司负责人同时保留着“国家干部”身份。这种 情况在由国有企业改组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中尤其严重。 国企改革是个较长的过程,虽然许多企业进行了一定的改组而改名为公司,但实质性 变化不大。这些公司由国家或国有单位绝对控股,其他股东持股比重很小,在公司决策 和经营管理事务上常受到忽视,而国 有大股东则大权独揽。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此 二职常由一人兼任,他们多为改组前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习惯于从前国有企业的管理模 式和工作方法,常常自觉不自觉地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的治理原则。 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实行人治,人们法的意识较为淡薄,法无应有权威,权大于法的观 念还根深蒂固。有些党政机关领导人习惯于凭借党和政府文件、上级领导人指示办事, 不重视法律。有些地方在推行公司制时甚至提出“先大办,再规范”的口号,限期完成 公司化指标。大量的公司设立未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司设立时即 很不规范,公司运作时更难规范,实际上人们也并未去严加规范。所谓“再规范”只是 一句敷衍他人的空话。许多主管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和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的机 构,提供虚假报告和证明文件,对明知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的准予设立。 这些机关工作人员除了本身法治观念不强外,一些强令性指示和非法干预,也是促使他 们违法的一个因素。当然,从主体上看,法治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除了某些领导 人和公司有关事务主管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许多公司设立发起人、股东、公司管理 人员等;从环节上看,不仅表现在公司设立过程,还包括公司成立后的各项活动中。这 样就造成公司法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出现许多不规范的公司和公司行为。 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和实施,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它同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 革、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密切相关,同人们法治意识和国家法治进程密切相关。随着国家 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和法治进程不断推进,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必然不断完善和发展。 公司法论文:论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 摘 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近些年来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公司法》从立法上确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本文试图对这一模式形成的根因予以分析。 关键词:公司法人治理 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法哲学 产权基础 一、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一问题,近些年来始终是公司法中的一个热点与难点[1],也是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所谓公司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也称之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经营者和监督者之间透过公司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经营决策与执行机关(董事会、经理),监督机关(监事会)而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运转和科学决策的联系,并依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予以制度化的统一机制[2];通俗地讲,就是公司的领导和组织体制机构,通过治理结构形成公司内部的三个机构之间的权力的合理分配,使各行为人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关系,保证公司交易安全,运行平稳、健康,使股东利益及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等)共同利益得到平衡与合法保护。 我国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的规定,从立法上确立了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公司法分别设立股东大会(第一百零二条),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条),监事会(第一百二十四条)来分别行使决策权(第一百零三条),经营权(第一百一十二条),监督权(第一百二十六条);即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并由其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把公司法人财产权委托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代表公司运作公司法人财产权并聘请经理等高级职员具体执行,同时股东大会与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组成监事会,由其监督董事会,经理行使职权[3],这样从立法上形成了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二、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根因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4]。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的确立是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该模式的形成是由现阶段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产权基础所决定,在借鉴西方 “三权分立”学说及西方公司治理模式的经验基础上确立的。 1、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是“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哲学基础 为什么要进行公司法人治理?即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是什么?这是研究公司法人治理必须解决的问题,它是进行公司治理,建立公司治理模式的前提条件。 哲学上,价值论就是研究客体有用性的理论,即客体有用于或满足主体需要的理论,它揭示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社会效率,社会秩序,一定行为自由,一定正义理念,进而实现人们主观上所期望的价值。价值一定程度上讲即利益。公司治理所要实现的目标是通过促进利益各方协作,实现利益各方的激励相容,以达到维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利益和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及社会公共利益,最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公司法人治理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就是要揭示公司的制度性安排用于满足主体人需要的属性,在诸多有用性里,安全交易、公平正义、效率将成为公司治理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1)交易安全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这是由公司的商事特征所决定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证,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全部利益都得不到实现;没有交易安全,交易很难发生,公司就无法生存与发展;它也是公平、正义、效率等价值取向永久存续的前提。 (2)效率即利益,是公司治理的最高目标。公司治理就是要协调各种资本要素、管理要素、生产要素之间的关系;股东与公司的关系,股东与董事的关系,董事与经理的关系,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公司与债权人的关系,公司与政府的关系并使之高效运转,来实现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和公司的经营目标及社会公共利益。它使公司内外部的各种资源实现配置后的效率最大化,目的是为满足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3)公平与正义是公司治理的根本内容。公平、正义作为法律价值是人类理性永恒的追求。公司保护股东权平等原则,遵循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正义观念。公司法人治理实质上是在公平理念指引下,在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上寻找一个平衡点,使各自的利益在投入产出原则下实现社会正义。 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的确立是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决策权,董事会、经理行使经营控制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形成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最终是使公司能正常运转,交易安全;在公平、正义理念下,实现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交易安全、公平正义、效率也就成为“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哲学基础。 2、股权、经营权、监督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的产权现状是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经济基础。 公司是投资者的工具[5]。投资者(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是利用公司这个工具为其实现利益,因其投资行为而产生两个主体、两种权利、两种责任。出资人将其财产投资公司后,即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作为丧失对其原财产所有权的对价,公司给予其股权,实现了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相伴而生,又相互分离[6],这一产权关系的重大变革是公司权力机关分立的前提和基础[7]。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经营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古典公司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的结构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股东不再参与经营而选举自己的代表管理公司,由董事会管理公司并由其聘任经理具体经营,管理层形成,实现了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的再次分离。现代公司运行是资本要素,管理要素,生产要素相互结合而实现各自主体利益的过程。在公司发展中,内部分散的各要素主体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斗争,最终形成股东、管理层、员工三大“利益集团”。管理层职业化后,其实际经营公司甚至完成控制公司,出现了“内部人控制问题[8]”,原本最大权利者的股东,对公司的控制与监督一步步开始弱化,最后只剩下股息请求权、剩余索取权了,相比管理层而处于弱势地位;同样,公司的运转情况与大量员工的命运息息相关,但员工没有决策权 、经营权,只能投入自身的劳动,其利益一直处于股东、管理层控制之中,也处于劣势。股东、管理层也同样明白,没有员工的劳动,公司这台机器就永远无法运转;要想让公司这台机器运转良好,还必须努力关注和满足员工的利益;员工也处于自身利益要求,而主动参与公司的运转;只有资本要素、管理要素、生产要素三者很好的结合,公司运转才能正常。实现盈利最初的体现是法人财产的增加,此时,股东尽管相比管理层而处劣势,但仍改变不了他是公司最终所有人的地位,为保证其股息请求权、剩余索取权的实现,而与同样处于劣势的员工站在一起,共同行使对管理层从法人财产权而派生出来的监督权。这就形成了在法人财产权基础之上的股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的分离。为了平衡利益,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享有最终决定权——即决策权,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享有经营管理权,并由其聘任经理主管经营事务,股东与员工共同组成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这样就形成了以法人财产权为基础,股权、经营权、监督权的三权分离产权状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机关确立并行使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形成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权力配制及约束结构,这是法律平衡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形成适应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三权分离的产权结构模式.因此,以公司法人财产权为基础的三权分离的产权关系是我国现代公司治理“三权分立—— 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经济基础。 3、“三权分立”学说的引入是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思想基础。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权力构造机制,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它来源于“三权分立”学说。所谓“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相互制约的制度。这一原则以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分权学说为基础。他们当时提出这一学说,是为了反对君主专制,要求建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具有进步意义。资产阶级取的政权后,把它订入宪法,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确定下来。一般是议会行使立法权,内阁或总统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9]。三权分立,是国家机关的分权形式,经过西方国家数百年的实践,说明它适应了资产阶级国家生存、发展的需要,有其生命力与制度合理性。公司作为独立主体的商事组织,也存在内部权力如何配置,如何分权问题,“如同一位著名的法学家所说的,公司法面临一个宪法问题:将某种宪法意义的形式加于公司经济之上的问题”[10];吸收人类优秀的文化传统、思想、制度在现代公司治理中成为必要。我国《公司法》吸收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创设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机关,分别行使决策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形成“三权分立——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4、西方公司治理模式是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实践基础。 西方公司近400年的发展,公司治理方面制度健全,对我国立法极具借鉴意义。由于各国法哲学、历史传统、政治制度及其他条件的不同,各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因而各不相同,大体上有三种模式: (1)日本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治理结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察人组成。股东大会决定董事、监察人的人选。特点是经营阶层(董事会、经理)决策的独立性强,基本不受股东直接影响,但易致内部人控制,因此,设监察人制度以抗衡。 (2)美国模式: 该模式的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经营人员(首席执行官)组成的执行机构、公共会计师三部分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关和最高决策机关[11]。董事会主席不是法定代表人。特点是股权十分分散,一般股东与公司关系比较淡化;经理层有较大的独立性,但仍要受到股东强有力的制约。公共会计师由股东大会任命,对董事会、首席执行官的行为进行审核、监督,是对管理层控制权的监督。 (3)德国模式: 该模式下公司运营时,股东、董事会阶层和职工共同决定公司重大政策、目标和战略;监事会对董事会成员有任免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方案等,监事会作用大;员工参与性强。特点是关注股东与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 三种模式各有其优缺点。三者都体现了决策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三种权力配置,只不过是权力配置的方式,分权的组织形式、侧重点及权力行使方式不同而已。三种治理模式体现其保护的股东利益也不尽相同,在德国模式中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比日本、美国模式更为强列。尽管我国公司治理起步晚,但起点高。上述三种模式为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提供了实践经验,在关注股东利益的同时,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的利益也提到了议事日程。我国《公司法》在借鉴上述三种模式经验基础上,也确立了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行使决策权,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董事会及其聘任的经理行使经营控制权,为了抗衡管理层的控制权,为关注股东及职工利益,由股东、职工共同组成监事会共同行使对董事会经理的监督权。三种权力在配置过程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样形成我国独特的现代公司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公司法论文: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论文摘要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债权人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内涵出发,分析其法理基础,并探究这一该制度的具体适用情形。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的仍不明确,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仍然应当这一制度。 论文关键词 公司人格 公司人格否认 适用范围 我国《公司法》第20条以成文法的形式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其中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规定虽对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我国公司法对于人格否认的适用还不够明确,制度还很不健全。因此有必要对公司的人格否认理论作进一步探讨。 一、公司人格的内涵 (一)公司人格的的含义从逻辑上来说,若要探讨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内涵,就必须先探讨公司人格的定义。这是因为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逻辑前提之一便是公司已合法取得法人资格。然而何谓公司人格?法律上所确认的权利主体“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之所以享有人格,就其实质而言,就是能够拥有民法上的主体资格和权利能力,因此公司所享有的是与自然人人格相对应的团体人格,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组织体之人格。 (二)公司人格的法律特征第一,公司人格具有法定性。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作用对象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法人,而公司要享有公司人格,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设立,符合公司成立的条件,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换言之,只有公司合法有效的成立,才能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而股东才有可能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因特定事由被否认公司法人人格。 第二,公司人格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公司人格最本质的特征。首先,公司名义独立。公司依据一定事实并经法律认可之后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于公司成员,以公司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其次,公司财产独立。公司是企业法人则必须要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因为公司人格独立需建立在公司财产独立这一物质基础之上。再次,公司应当拥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公司责任独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第三,公司人格具有平等性。公司人格平等主要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主体在具体资格上与其他法律主体是平等的,其内涵包括公司与其他法人之间人格平等,也包括公司与自然人之间人格平等以及公司与其他具有独立人格的其他非法人团体之间的人格平等。 二、公司人格否认的涵义 公司人格的否认有两层具体的含义:第一,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彻底否认其法人主体资格,意味着公司主体资格与公司人格同时终结和消亡。第二则是将公司人格否认理解为公司法领域的一项法律制度而并非指公司人格的彻底消亡。 所谓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防止公司独立人格被滥用,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债权人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公司人格否认以承认公司具有法人人格为前提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逻辑前提之一便是公司业已取得合法的法人资格。这是因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对象必须是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也只有这样的公司才享有公司的独立人格,只有具备了公司独立人格,其人格才有被滥用的可能,才有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性。 (二)公司人格否认是一种对公司人格的个案否定公司人格否认是一种对公司人格的个案否定,而并非永久性的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其针对的是特定法律关系之中的特定事实,而并不及于公司和其他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之评价。因此这一制度的效力仅限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并不具有普遍性。如果无限制地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则很有可能会因盲目剥夺股东的有限责任而波及无辜股东。因此即使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某方面被否认,并不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地位。 (三)公司人格否认的直接后果是追偿股东的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赋予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但股东如果无视公司的行为规范,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便会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而公司人格否认所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追究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的责任,责令其对债权人负责。这一通过追究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之股东者的责任,从而实现股东和公司之间的责任再分配。 可以说,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也是对法人人格被滥用后的一种事后补救。 三、公司人格否认的法理基础 (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建立在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之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是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应有之义和本质内涵。日本、美国等过家均将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理念作为适用法人格否认的一般法理依据,并把该法理的适用看作是一种司法规制或事后的救济,而不是一种立法规制或事先的预设。德国和日本也同样强调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该应建立在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一般条款之上,并力图将公司法人格否定法理的适用类型化。 公司人格否认,作为一种对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导致的不公平事实进行事后规制的手段,就是在实现一般正义的基础上实现个别正义,切实维护少数人利益的一种救济手段。因公司法人格否认应当以公平、正义为基本的价值取向。 (二)公司人格否认以权力滥用之禁止为其核心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加害于他人的原则。任何权利的都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行使,否则一旦超过正常界限,则构成权利的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实质就是防止股东滥用其权利的一种事后救济,而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是从根本上而言正是滥用股东权利的一种情况。 公司独立人格制度的目的之一是防止股东滥用其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当投资人滥用法律所赋予权利,公司便已成为行为人规避法律的一种工具并失去独立的意思能力和责任能力,即丧失独立的人格。因此,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正是防止行为人滥用权利的需要。所以公司人格否认以权力滥用之禁止为其核心。 四、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情形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情形众多,但公司法对此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未具体规定其适用情形。因此下文将对公司人格否认的具体适用情形作一探讨。 (一)公司资本显着不足公司资本在公司存在及营运的整个过程中扮演 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对公司而言,它是公司获取独立人格的必备要件,也是公司得以营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对股东而言,它是股东出资和享有相应权益的体现,也是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物质基础;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也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保障。由此公司资本与债权人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资本显着不足往往是公司人格否认的重要因素之一。 公司注册资本除了法律规定之外,还应以公司的营业状况、交易的性质为标准,另外股东的出资必须符合公司经营事业、规模或经营风险的最低要求为考量。所以公司资本显着不足的情况具体而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既股东的出资明显最低注册资本;二是股东的出资虽高于最低注册资本,但显着低于该公司从事的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和负债规模所要求的股权资本的情况。当公司资本与其经营规模相比明显不足时或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受到损失时,便可以适用该制度。 (二)利用公司人格规避义务利用公司法人资格规避义务又分为法律规定的义务和合同规定的义务。利用公司人格规避合同义务从而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这种情况具体而言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是当事人为逃避契约终止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如竞业禁止,商业保密义务等情形。第二是股东通过建立新公司来逃避债务。指股东为逃避原公司债务而抽逃出资或者干脆宣告公司破产之后,再以原设备、场所、人员及相同经营目的设立另一公司的行为。此时就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让先前成立的公司对债券热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是当事人利用公司名义对债权人进行欺诈以逃避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可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而利用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规避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例如避税,洗钱,逃避对劳动者应尽的责任义务等。在这种情形下适用人格否认制度可以给予债权人有力保护。 (三)公司与股东混同所谓公司人格形骸化,实质上是指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资产混同。 第一,财产混同。财产混同主要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混合,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财产混同是对分离原则的背离,极易导致公司财产被隐匿、非法转移或者被股东私吞、挪作他用。同事也表现在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一体化上,即公司与股东的收益之间没有区别,公司的收益可以随意转化为股东的个人财产,或转化为另一个公司的财产,而因此产生的债务则为公司的债务,股东从中受益。 第二,业务混同。业务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经营业务、经营行为、交易方式、价格确定等持续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与股东从事同一业务活动,公司业务以股东名义进行,交易对方分不清究竟是与公司本身还是与股东发生交易。公司成为被股东利用的一个工具。这时,股东可以凭借特权任意干预公司的具体活动,将自己的意志说成是公司的意志,使公司失却了经营自主权和独立人格。此时便需要对公司独立人格进行否认。 第三,组织机构混同。机构组织混同是指公司的组织机构即公司人员的混同,表现在公司的股东,懂事,经理与其他公司的同类人员的相互兼任。公司作为拟制的法律主体,其意志是通过公司股东、懂事及经理等高管人员表达出来的,若这些人员发生混同,则很难保证公司能够独立产生自己的意志。因此一旦承担独立责任的基础则不复存在,便需要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 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并不局限于此,在适用这一制度的过程当中仍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五、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虽然以成文法的形式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规定,但这一制度目前仍然极具模糊性和争议性,并且在该制度的具体适用问题上也并没有权威性的规定。如果无限制地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则很有可能波及到其余无辜的股东。所以就目前而言,对于这一制度的适用仍然应当审慎对待,并在日后的司法实践之中逐步积累经验,尽快完善这一制度。 公司法论文: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应然分析与规制研究 [内容摘要]:目前世界各国纷纷修改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给予承认。而反观我国公司立法,除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外,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并且对存续的一人公司缺乏规定。这种立法现状给我国司法实践和守法者诚实经营带来不小难题。本文即通过对一人公司性质、特征、历史沿革、各国立法态度、我国立法现状及其原因、社会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主张在立法上对一人公司予以肯定性评价;同时在此基础上构思我国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 [关键词]:公司,一人公司,法人格,唯一股东,有限责任 引言 去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合会会长任文燕提出要求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引起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关注。我国现行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两种一人公司,禁止设立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这种立法现状不但导致内资和外资、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的不平等,而且势必出现规避法律以逃避义务的现象,并导致立法与实践的混乱。由此任文燕委员提出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早在十几年前,我国就已有学者开始探讨一人公司现象,呼吁完善公司立法。这次立法议案的提出,只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罢了。 一、 一人公司的由来 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 or one-member company),顾名思义,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从学理上划分,一人公司可划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指的是设立时股东即为一人,或者设立时股东为二人以上但在存续过程中由于出资和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原因而至股东仅剩一人的公司,前者称为设立时的一人公司,后者称为存续中的一人公司;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则是指公司股东在人数上为复数,但实质上只有一人为“真正的股东”,其余股东仅是为了满足法律上对公司最低人数的要求,或是为了“真正股东”的利益而在名义上持有一定股份的挂名股东而已[2] .此种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本质上是“真正的股东”为自己谋取利益而规避法律。 一人公司获得承认肇始于英国1897年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萨洛蒙是一个多年从事皮靴业务的商人,1892年他决定将他拥有的靴店卖给由他本人组建的公司,以享受有限责任的优惠。靴店转让价格为39000英镑。作为对价,公司发行了每股1英镑的股份20007股,除他的妻子和他的五个孩子各拥有1股外,萨洛蒙本人拥有20001股(目的是达到当时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东人数)。此外,公司还以其所有资产为担保向萨洛蒙发行了10000英镑的债券,其余差额用现金支付。一年后公司因亏损而进行清算,萨洛蒙提出了优先于其他公司债权人获得清偿的要求。法庭终审判决:公司是一个独立于其成员的法人,因此萨洛蒙持有的10000英镑担保公司债应予以优先受清偿[3]. 这一判决为公司法学及商业界打开了新的视野,它不仅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性,显示了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与大公司一样有实际价值,而且还揭示出个体经营者既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认购公司债券从而比股份更能避免经营风险。而从萨洛蒙案所确立的规则来看,公司与其成员在人格上完全分离是不容置疑的。尽管在以后的一些实践中,立法者或法院偶尔也允许揭开公司的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但为了维护公司人格的独立性,通常是不会采用这种做法的。公司法人格与其成员或者说股东的人格相区别,充分体现了法技术的绝妙之处,即“法人格本身乃是为了使法律关系单纯化而由法律所认许的一项法技术”[4],由此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社会进步意义。 自此以后,一人公司迅速发展,各国也开始以成文法或判例的形式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 从各国的公司立法史来考察,传统的公司立法并不承认一人公司(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态度仅是就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而言的。不仅公司设立必须具有法定的股东人数,而且公司设立后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如果公司股东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将导致公司解散。自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以立法形式承认一人公司开始,许多国家立法对一人公司的态度有了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开始于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继而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以下是对各国和地区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 1.列支敦士登 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11月5日制定并于1926年1月20日实施的《自然人和公司法》首开一人公司立法的先河。依该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可由一人设立,并可以一个股东维持公司的存续。如果公司中有若干名董事,并且这些董事都必须由公司的股东担任,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的人数降至一人,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自动解散。并且,公司的单一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5]就此而言,一人公司是完全有效的。 2.德国 德国因1892年首立《有限责任公司法》而著称,但当时也要求至少应有两个出资人。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出资在转让或赠予、继承中集中于一人,仍承认存续的合法,而不导致解散,1980年7月4日修改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法》第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按本法规定,为任何目的,由一人或数人设立。”从而使一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可能。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也经历了类似过程。德国1884年颁布的《股份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至少须要5人,禁止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直至1988年才开始承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后的1994年,认可了由唯一股东设立的股份公司。 3.法国 法国立法思想始终将公司设立行为视为股东间的一种契约行为,并在其民法第1832条作出明文规定,因而设立一人公司自然不被允许。对于设立后的一人公司,法国判例和学说均采取较严厉态度,认为当然应依法解散,而且其1867年的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减少而区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当股东减少为7人以下 时,依该法第38条规定,公司并不当然解散,须待一年后由法院判决解散。但当股东减至一人时,则要依民法第1832条规定当然解散,不适用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直到1966年,法国公司法才做出较大修改,于第9条中对公司全部股份和出资集中于一人时的场合,也给予了一年的时间补正,如果一年内,一人股东的状况还未改变,利害关系人方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这给法国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1985年7月11日,法国颁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修改法案,明确规定可设立一人公司并承认一人公司的存续。自此,法国民法典1832条也放弃了设立公司必须是契约行为的做法,即承认公司设立有两种形式,其一为契约设立,适用于两人以上的设立公司行为;其二为依一人意思设立。而1985年法国公司法修改中最具特色的是,为了防止个人企业通过对个人财产无限细分,减少对公司债权人的担保财产,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于该法第36条第2款明文规定,“同一自然人仅得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持股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另一仅由一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唯一持股人”。即禁止自然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也禁止一人公司再行设立另一一人公司,但该法没有禁止法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而且法国至今尚未就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承认。 4.英国 1897年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一直被公认为英国历史上承认实质意义之一人公司的典型案例。但英国理论与实务界往往顾虑,一人公司将会令极小企业法人化,可能会发生有限责任恶用之危险[6].因而,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英国始终未得到承认,明确规定全部公司需由两名以上股东设立,仍坚持公司法人社团性的初衷。 5.欧盟及其成员国 欧盟之前身欧共体为提高各成员国之企业素质,充分利用公司的有利形态,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顺应世界普遍承认一人公司的潮流,于1989年12月21日专就一人公司第12号指令[7].依该指令第2条规定: 第一, 公司设立时,可只有唯一一人;公司设立后股份全部归一人持有,也同(一人公司) 第二, 各成员国于进行其国内有关团体的法规的协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作出特别规定或处罚: -同一自然人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一人公司或其他法人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不过该第12号指令并非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所有的商事公司,该指令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所有成员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是爱尔兰和英国的有限保证公司。欧共体颁布上述指令的原因在于已有部分成员国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存在,而且一人公司在成员国已广泛存在。继德国和法国之后,荷兰、比利时也先后以立法形式准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而丹麦更是走在德国前面,于1973年6月13日颁布的有限责任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一名创立人,其结果可以只有一名成员。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既不会导致单个成员的个人责任,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解散。[8] 6.美国 美国公司法向来以注重实务为特色,虽也认为公司是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行为,但从不固守公司的社团性或契约观念。不拘泥于传统公司法的限制。早在19世纪末,美国法院已有判例承认了一人公司这种形式。1936年,爱阿华州开始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此后,由于个人企业法人化的愿望日益迫切,强行禁止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只能导致以挂名股东的形式来规避公司法最低法定人数的规定,实际上使一人公司处于一种禁而不止的地步,不如正式立法予以承认。所以随着1962年《美国标准公司法》只要求有一人在公司章程上署名即可设立公司的修订,美国各州陆续采纳,到20世纪60年代末已有27个州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设立。[9] 7.日本 1938年以前,日本公司不允许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存在。1938年,日本商法典在修改中将股东未满7人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事由的规定删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被承认。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仍不允许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1990年6月29日,日本商法典和有限责任公司法作出较大修改,并都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和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 8.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我国澳门地区的公司法规范也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的合法地位,“任何自然人得以其构成单一股的资本设立一有限公司,且在公司设立时为唯一权利人”。这是澳门公司法规范追随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立法对一人公司的积极态度而作出的反映。同时,澳门地区公司法规范还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其商业名称应在有限公司(Limitada)的缩写“Lda”之前冠以“一人公司”(Sociedade Unipessoal)或“一人”(Unipessoal)的字样,以起到公示作用。而且,“一自然人不得成为一个以上公司全部资本的权利人,并应以其全部财产自动承担后来设立或全部股为其取得之公司的债务,而不论这些债务是在该公司的一人性质(Unipessoalidade da sociedade)确立之前或之后约定”。[10]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述国家和地区除英国外,都已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换言之,一人公司在上述各国和地区已取得同普通公司平等的法律地位,这将有助于各种类型的公司在市场上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减少了个人和组织为谋求不法利益而规避法律的行为,这将有利于法律的公平和效益价值的实现。 而反观我国的公司立法现状,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又是怎样呢?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把国有独资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加以区分,视“两个以上股东”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之一,但没有禁止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根据私法“没有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应当认为我国公司法允许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第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表明,法律允许设立一人性质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而禁止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人设立。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这说明,法律不允许一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总之,我国法律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并非完全一样,它因公司的不同类别而有所差异。并且,设立时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仅允许在个别公司类别(外商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存在;设立后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则在较广的范围内缺乏法律的规范。这种立法现状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在于:首先,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体现了立法对内资与外资、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区别对待,即国家法律重视外资和国有资本,而歧视内资和非国有资本;因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两种资本在市场竞争的舞台上很难展开公平的较量,这种做法违背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同样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次,公司法禁止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的设立,必定会导致规避法律行为的大量出现。因为有限公司以有限责任为其基石,一旦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公司股东的经营风险将大大增加,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任何类型的投资者都希望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个人企业主同样也不例外。个人企业主为避免因一次经营失败而导致倾家荡产的风险,使营业外的个人财产遭受不利之影响,强烈要求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 使个人财产与投入经营的财产相互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同时,公司法人随着自身规模的不断膨胀,也非常希望设立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以多种形式分散经营风险,谋取更大利润。但是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须为复数,那么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了实现有限责任对自己的保护,必定会去寻找一名或几名挂名股东来组建公司,这样就规避了法律,使得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保护诚实守法者权益的本来目的大打折扣,而成为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谋取不法利益、规避法律风险的工具,或者个人企业主干脆不再费力去找挂名股东。而直接挂靠某一个公司。这种现象在现实中确实大量存在。从本质上说,挂靠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个人企业主挂靠上某一个公司,执法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很难知晓其真正形式,而且市场上的经营者也无法弄清该企业的性质到底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公司法人。这不但给国家税收带来难题,也给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提供了隐患和土壤。再次,公司法人以默认的形式允许存续的一人公司存在,而无明确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此予以规制,又是一个大的漏洞。现代公司实行的是“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原则,而存续的一人公司在无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制的情况下,公司的唯一股东难免会采取“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模式,而经营不善以至破产时,公司唯一股东又会搬出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来对抗债权人,规避个人风险,这就造成大量滥用公司法人格现象的发生。此外,虽然立法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但事实是社会上一人公司的设立行为已大量存在。根据对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一项网上抽样调查,我国一半以上的股份公司实际上拥有全资子公司,其中深圳的深保安拥有2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60.6%;上海的津百股份公司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90.9%.[11]如果公司法继续对设立一人公司给予否定性评价,势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混乱。因此,笔者主张修改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一人公司予以规制,防止其滥用公司法人格,侵害社会和债权人利益。 二、 我国公司法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理由 上述对各国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分析表明,我国对一人公司的立法与主要发达国家(美、法、德、日)存在着差距。那么我国一人公司立法为什么会有如此差距呢?换言之,我过公司法为什么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结合学者们的观点和笔者自己的理解,笔者认为无非有如下原因: (一)一人公司欠缺社团性。受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我过公司法依然难以摆脱公司是社团法人的束缚,即认为公司本质上属于社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人合之主体,至少应由2人以上股东组合才能显现其社团性,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则公司何谈什么社团性?而若承认一人公司,则将使公司社团性之人合基础发生根本性的动摇。 (二)承认一人公司将使传统公司法面临较大冲突。公司的法人性是以公司组织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为表征的,传统的公司组织机构以公司股东多元化为基础来设立,其基本结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三会并立的体系,这一结构系统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在奉行资本平等、同股同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权力清晰、相互制衡原则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12]这种分权与制衡的公司机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使得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既可以实现高效率的经营管理运作,以适应现代经济快捷、迅速,商事交易安全可靠之要求,又有利于确保公平,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协调和实现。然而一人公司的出现,完全背离了公司成员为复数的基础、其股东一元化的状况,使传统公司法关于内部组织机构的规定难以实施。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各项议事的资本多数决定原则,都将因一人股东而失去意义,公司的意志也不再是多数人的共同意志,而是唯一股东的意思表示。这将置传统公司法关于组织机构的条款于不伦不类的境地。 (三)承认一人公司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不利。一人公司使原本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技能丧失,复数股东之共同意思形成公司意思的机能也形同虚设。既然唯一股东之意思就是公司之意思,很容易造成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唯一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差使用,公司营业场所与唯一股东之居所的合二为一等。由此使公司之相对人难以搞清与之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也无法保证公司之财产的完整性,最终导致公司债权人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 (四)一人公司极易滥用公司法人格。因为一人公司只有一名股东,这就使复数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无法发生作用,投入公司的财产是否与股东其他财产分类难以考察。而且一人公司通常都是股东直接控制公司,公司内部机构的制约机制大都形同虚设,唯一股东可任意支配公司,侵蚀公司财产。如一人公司股东可随时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公司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总之,公司唯一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将公司财产流失于公司之外,使公司空壳运转,而一旦承担责任时,唯一股东却又可以借公司法人格和有限责任使自己逃避债务和责任,从而使公司债权人或社会公众承担极不公平的风险。据美国法学家Robert W. Hamilton统计,在美国各法院审理的滥用公司法人格的1600多例案件中,全部都属于封闭性公司(Close Corporation)或公司集团(Corporate Groups),而无公众持股公司(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在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封闭性公司中,股东人数最多的不超过9人,且大多数属于“一人公司”。[13] (五)中国的信用制度尚不健全。国内各类公司的信用状况同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公司在从事商贸活动时很难取得对方的信任,诈欺事件时有发生,即使是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能够保证自身信用质量的也为数不多,何况资本规模较小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时既然很难取得相对人的信任感,若允许其大量存在,不仅使一人公司自身经营步履微艰,而且有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其他公司的信用状况,扰乱市场秩序。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持谨慎态度并非没有原因,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一人公司自身的弊害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实际情况都使人们对一人公司心存疑虑。所以只允许资信状况良好的国有资本设立一人公司,并从政策考虑,为便于吸引外资,承认外商独资公司的合法地位。而对其他主体设立的一人公司,一概予以禁止。 不过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我国关于承认一人公司合法地位的妨碍因素与其他国家当初承认一人公司时的障碍具有相似性。但其他国家所经历的从坚决否定到开始犹豫再到修改法律予以承认的历程,则体现了一人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和强大生命力。 三、 一人公司妥当性分析-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的必然性 正如各种事物的产生都有其诱因一样,一人公司的产生和大量存在也绝非偶然,而是源于社会经济生活对它的客观需求,而且,虽然一人公司从其产生之始就倍受争议,但无论如何,社会、立法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性的评价的趋势不可避免。 (一)一人公司产生与存在的必然性。必须肯定,现实生活中一人公司的大量产生和存在是源于社会经济发展对它的客观需要,也是源于人们对公司制度中有限责任原则扩大适用的刻意追求。[14] 首先,有限责任原则作为公司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一投资主体具有越来越强的吸引力。17世纪初,有限责任原则伴随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而出现,它使投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从而摆脱了从个人企业到无限公司所实行的投资者负无限责任的困扰,大大调动了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大进步。但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仅适用于大企业,这把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而市场经济的大发展不仅需要大企业,也需要中小企业的补充,将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不仅有违公平原则,还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所以,人们产生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需求。在此形式下,德国于1892年颁布《有限责任公司法》,此后,有限责任公司为众多国家商法典或单独立法所规定,解决了中小企业不能适用有限责任原则的难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要求。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才能设立,这就使一人投资建立的小企业仍被排除在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之外,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从事经营活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个人企业主迫切希望能跟其他投资主体一样,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使个人财产与投入公司的财产相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而要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则有赖于立法承认一人公司。可见,一人公司的产生首先是源于个人企业主对有限责任原则的偏好。 其次,大量涌现的拥有巨额投资能力的经济实体也需要通过举办一人公司的方式,实现其多种经营谋取各行业利润并分散投资经营风险的目的。公司制度设计的最初目的之一是利用公司的资合性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因为当时单个资本家实际拥有的资本数额较小,无法满足机器大工业的需要。公司制度实现了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进行大规模经营的需要。时至今日,公司制度造就了不计其数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这些“富可敌国”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具备了独立出资举办任何事业的能力。这些公司集团通过采用独资方式举办一个或数个全资子公司或下属企业将资本分散经营于多种行业,既分散了经营风险,又能利用各行业赢利来实现资本最佳组合,谋求资本利益的最大化。这些公司集团都是由享有有限责任的股东所投资组建,其责任财产以股东投入的资本为限,对外承担独立责任。如果法律仍以传统做法来禁止他们投资举办全资子公司,不仅使其与其自身责任财产状况相矛盾,而且与其分散经营风险、谋取利润最大化之意图相违背,同时也会平添许多麻烦,因为这些大公司、集团本身已有能力举办全资子公司,而仍要依法律规定再去寻找一个或数个股东共同组建子公司,造成人的资源的浪费,故而一人公司对这些资本实力雄厚的公司、集团来说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再次,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行业迅速兴起,投资主体能否在这些行业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关键不是在于资本规模的大小 ,而是在于对市场走向和机会的把握。即体现的是人的优势,[15]而非资本的优势。一人公司的资本规模,一般都较小,公司机构的内部设置上相对简单,公司唯一股东对市场信息能有全面把握,并且没有大公司集团人才吸纳的等级森严制度,因此它运做起来比股东人数较多的公司效率更高,更适合在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领域发展,如果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上述行业肯定会获得更为迅速的发展。 第四,虽然法律可以不规定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但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却无法禁止。一方面,这种状况可因股份的自由移转引起,即使公司设立时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但公司设立后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行为却不可避免,势必造成公司当中“一股独大”现象的发生,使得最大股东在实际上操纵公司,而其余中小股东成为一种摆设,公司的社团性有名无实。另一方面,投资者可采用挂名股东的方式来规避法律,这些挂名股东往往是投资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而且仅拥有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份数额,公司的财产与经营完全由一名股东控制,股东会表决程序以至所有公司机关均徒有虚名。[16]这种状况实际上已使公司社团性之初衷大打折扣。此外,挂名股东也是公司的股东,当涉及自身利益时,难免会滋生与实质股东不必要之纠纷,引起诸多无谓之诉,加重法院的诉累。而且,这种法律上不承认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而又无法禁止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的存在,不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矛盾,而且会使社会上各类投资者怨声载道,损害法律的权威。 以上分析表明,一人公司可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为一人公司的合理存在提高了客观基础,它的产生和存在决非偶然,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 (二)一人公司在公司法理念上的妥当性分析。当一人公司出现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西方法学界,特别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等国的法学界,对一人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展开的讨论。最初,对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复数人员组成的团体才能独立地从事营业交易,享有法人资格,团体以外的个人不能享有这个权利。也就是说,法人必须是人的联合体,是社团法人。当公司股东只有一人时,社团法人消灭。与之相对的意见认为,法人制度不过是为了赋予企业组织独立的人格,而在法律上拟制的产物,个人也可以享有这种法律上的人格而经营公司业务。公司的法人资格不应受成员人数左右,所以一人公司也具有法人资格。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对一人公司的需要和研究的深入,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成为通说,并在法学理论依据上出现了三种主要学说:(1)股份社团说。认为股份公司的构造并非基于股东的复数,而是基于股份的复数。由于股份总数是复数,因而一人公司不失社团法人性质;(2)潜在社团说。认为一人公司的股份或者出资虽集中到一个股东手中,但可以通过转让使其再回复到复数股东的可能性,由此一人公司存在着潜在的社团法人性;(3)特别财产论说。认为法人资格是使一定的法律关系单纯化、明确化的一种手段。公司是由从一般财产(股东个人财产)分离出来的特定营业财产所构成,它是不受其成员人数多少左右,在法律上独立承担责任的单位,该学说进而认为,所谓一人公司之实体,乃指公司之特别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即指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17] 上述诸种学说可谓见仁见智,精彩纷呈,但是又都招致了批评者的批评,批评者们认为,第一、第二种观点仍囿于公司的社团性框架内,希图通过证明一人公司具有社团性而承认其具有法人格的合理性,但事实是社团法人的社团性最突出地表现在公司是建立在股东之复数基础上应属确定无疑,且潜在社团说也无法说明许多一人公司实际上是由唯一股东有意设立并维持之,无回复为复数股东之意思。批评者们还认为,特别财产说撇开公司社团性的困扰,试图换一个视角来探讨一人公司之合理性,但它无法说明一人公司的财产为何具有特别性,为何可以使一人股东享受有限责任,而无限公司的财产就无此作用?[18] 批评者们的意见实在是一针见血。据此,笔者认为,现代公司法理论有必要摒弃公司的社团性。因为上述表明,在传统公司法理念下探讨一人公司之法律性质,是无法得到一个周延的说明的,尤其是在社团性理论下讨论一人公司的地位,更加难以获得突破。而且,社团性也不应当是公司的绝对特征。从公司发展史来看,任何类型的公司的产生首先都是源于经济生活的需要,而法律就是在对各种类型的公司进行不断地调整中而适应经济生活的需求。在公司产生之初,由于经济发展对法人制度的集资功能之要求强烈,以及法技术条件的限制,股份公司作为典型的法人组织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居于主角地位。所以各国公司立法都注重公司的社团性。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分工的细化,企业规模过大未必具有很强的适应性。相反,小型化的企业无论在管理的有效性还是 经营的灵活性上,都颇具优势。为了使众多中小企业享受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之优惠,德国首创了《有限责任公司法》,为小规模公司确立了合法地位。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决非首先考虑的是集资功能,而是将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提供给中小企业,为其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然而,伴随着有限公司的产生,大量的家族企业或大企业集团的单独投资夹杂其中,使一人公司(主要是实质意义上的)事实上已经在有限公司的范围内合法地存在着。由此又导致20世纪2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公司法的再度修改,承认一人公司,使公司社团性人合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应当说,这既是唯一股东投资能力增强的结果,也是法技术条件完备的产物。 另外,虽然否定者指责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但即使是传统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在实际运行中的变异也往往使公司的社团性流于形式。因为传统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是建立在公司复数股东基础上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构造意义就在于它是由独立于出资人(股东)的人(董事)构成公司的经营机构(所有与经营的分离),股东大会与监事会不过是因为独立于股东的董事主管公司的经营而派生出来的“监控”机构。[19]然而,在公司的实际运行中,股东会形式化几乎是常态。股东会人数较少时,股东(通常就是董事和经理)直接运作企业,从而使法定的股东会并无实际意义;股东人数众多的大公司中,绝大多数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干预力所难及,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沦为大股东操纵公司的合法工具。股东会的失效不仅使“所有与经营分离”形式化,而且也使公司的社团性趋于淡化。既然公司是否具有社团性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已无关紧要,那么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特征又何偿不可? 还有,虽然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作了限制,但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强调法人(公司)的社团性。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表明,我国民法通则不把社团性作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承认一人公司留下立法空间。所以,综合以上论述,笔者认为,一味地以社团性来困扰一人公司实在没有意义。显然,一人公司有独立支配的财产,且这一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能独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而应对其法人资格予以肯定。 总之,笔者认为,一人公司的产生与存在不仅有其必然性,而且有其存在的客观价值。即使是在公司法的理念上,一人公司也应有其合理意义。时至今日,如果还用“例外现象”来解释一人公司的存在,已显牵强附会,而顺应世界潮流,在立法上承认一人公司的法人性,才是明智选择。 四。对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构想 正如上文分析所言,一人公司于今日之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已成事实,否定之或者禁止之都难属明智之举,而且有悖于法律本身的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目标。然而,一人公司的确对传统公司法人格制度提出了挑战,使得传统公司法的一些规定难以适应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许多国家都对公司法予以修改和完善,加强对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而针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的现状,笔者提出如下规制意见: (一)将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其滥设一人公司,可效仿法国公司法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公司,禁止一人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再设立一人有限公司。[20]鉴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性、开放性、规模的无限膨胀性和集资功能,可对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予以禁止,同时对存续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须在一定期限内(如1年)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通过事后规制对一人公司之滥用进行矫正。由于一人公司之股东可以在无合作伙伴的情况下组建公司,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将唯一股东之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该股东在享受有限责任的前提下,便利地实施商业行为,即使经营失败,也不会危及股东在公司之外的财产。但一人公司之最大缺点就在于唯一股东可以实际上控制公司,有可能混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充作私用;有可能以公司名义为自己目的借贷和担保;有可能有计划地独占公司财产;有可能诈欺债权人,回避契约义务等,一言以蔽之,即一人公司很容易滥用有限责任原则,前述Robert W. Hamilton的统计数字已证明了这一点。即使是通过公司立法的加强,上述现象仍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有必要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特定的个案中,针对特定的法律关系,否认该公司拥有独立人格,把本应作为相互独立的公司极其背后的股东视为同一主体,正如美国法官塞波恩(Sanborn)在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案的判决书中说的那样:“一般说来,公司应被认为法人并具有独立的人格。然而,公司作为法人的特征,如果被利用为工具,以图挫折公共便利,使非法行为正当化,或者意图维护欺诈,作为犯罪的抗辩,法律上应将公司视为无权利能力的机体。”[21]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实践中采取的做法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即允许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在大陆法系中,不仅在司法实践中这样处理,而且在立法上有明确规定,如《联邦德国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在滥用权利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迫单个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2]这种规定和措施在德国被称为”直索“(Durchgriff)责任。无论是”揭开公司面纱“还是”直索“责任,目的都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有借鉴意义。 (三)关于一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上,国内学者的论文和专著中少有涉及;国外公司法允许一人公司同普通公司一样有正常的董事会、监事会(如日本),但没有对防止一人公司滥用法人格而在内部治理结构上作出特殊规制。笔者认为,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时首先应当明确绝不能允许一人公司股东采用“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独资企业式的运作模式,而必须严格贯彻“所有与经营分离”的原则,因此就有必要对一人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作出特别规定。对于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仅设一名执行董事,由唯一股东来担任,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对其权力加以限制,如规定其不具有对公司经营的全权决定权,不得兼任经理等等。另外,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以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监事可以在公司职工中民主选举产生,也可以在公司外部人员中聘任。还有,经理人员、监事不得由与唯一股东有特殊关系的人员担任,等等。 而对于公司法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即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这类公司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公司那样拥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志决定自己的行为。因为在传统的普通公司中,出资者虽然将投入公司资产的经营权交给了董事及经理,但股东们仍可通过股东会对公司行使投票权以进行必要的监督,而公司的董事、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以增加公司本身的利益为目标,对公司及股东负责。但在母子公司结构的公司集团中,却常发生这样的情景:(1)身为一独立公司(子公司)之经营负责人,实际上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项无法做主,而要听从于在组织形态上毫不 相干的另一公司(母公司)的经营负责人的指挥;(2)公司(子公司)资产本应独立运行,但却常常为整个公司集团的利益而被调来调去;(3)公司(子公司)的竞争行为本应以实现公司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却不得不接受对其最不利价格,由此而导致另一公司(另一子公司或母公司)的利润大增,竞争力大大加强。这样,对于全资子公司而言,由于母公司的控制或支配,便产生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从法律角度讲,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人格,应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从经济角度看,子公司虽然应是一个拥有完全独立自主权的经济实体,应有其自身的利益,可母公司组建子公司,是从公司集团的整体利益目标出发,子公司不过是母公司用来营利的工具而已。[23]显然,子公司之独立法人格具有不完整性之特征。而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与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是分离的,母公司虽然控制和支配着子公司,把子公司当作实现其经营战略和商业政策的工具,并置子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之利益于不顾,却因有有限责任的庇护,而不必对由此造成的子公司自身利益、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损害给予任何赔偿。无疑,这将有损于法律之公平、正义的精神。 为减少甚至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除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前述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在子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上做出特别规定,对子公司的独立人格进行特别保护,例如将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份规定为限制表决权股,使唯一股东在不利于全资子公司及其债权人和社会利益的事项上不享有表决权或不享有完全的表决权,而将此权利赋予董事会。同时对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设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s)的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在全资子公司职工内部民主选举产生,对子公司事务予以监督,等等。 (四)在资本制度方面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实行的仍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不过有向折衷资本制转移的趋势,笔者主张将来在修改公司法时,除对普通公司适用折衷资本制外,对一人公司仍适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规定一人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公司注册资本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规定一人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成立时必须缴足,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防止一人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进行保护。 其次,强化资本充实义务和资本维持制度。对一人公司而言,只规定最低限额并不意味着公司对债权人之财产担保可一劳永逸。相反,还必须如实地贯彻资本维持原则或曰资本充实原则,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要予以强化,因为公司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和获取信用的基础,故公司设立后至解散前,皆应力求保有相当于公司资本之现实财产,以保护交易大众、投资股东,并维护公司信用。 虽然资本维持原则并非一人公司之特有规定,但此点对一人公司尤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在规定一人股东的出资种类必须以具有客观经济价值之资产为限,不得以劳务、信用等非客观物质出资的同时,应彻底查清股东出资的来源,防止股东出资的虚假,同时要求股东到规定的办理缴纳事务的金融银行或信托公司具体缴纳股款事项,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增加一人公司资本的透明度和方便对其资产的复查。另外为防止一人公司股东规避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应禁止一人公司以提供资金、贷款及提供担保方式而使第三人取得公司唯一股东部分或全部出资的行为,目的在于防止公司资本变相减少,增加损害一人公司债权人的风险。 再次,严格贯彻资本不变原则,这主要涉及到公司的增资、减资方面,我国公司法对资本不变原则的规定同样应适用一人公司。另外,笔者建议在公司法中增加规定:一人公司在经营绩效不佳或亏损的情况下,不得增资,以防止一人公司通过套取资本信用而实施欺诈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 (五)坚持登记、公示及必要的书面记载制度。为使公司债权人在与一人公司进行交易时,充分了解一人公司之状态,应规定一人公司在设立时应公开登记,并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以备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查阅;若于公司设立之后而成为一人公司的(存续的一人公司),也应就该事实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且在公司自己保管可公示于社会公众的登记簿上,进行商事登记信息披露,防止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相对人因不知晓对方为设立后的一人公司而承担过高的经营风险,以达公示、公开、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目的。另外,一人公司也应以书面形式记载其运营状况,单一股东的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同时,由他自己和由他代表的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也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 (六)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建立一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是一个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和一个社会能否稳定的基础,而一人公司因为股东只有一人,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都由唯一股东决定,唯一股东权力过大,财务会计人员只能对其“言听计从”,因此做假账的行为在所难免。对于减少做假账的探索我国已有了一定成果,那就是上海市率先实行的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制度,即凡是要进入上海市各企事业单位做会计的人员,都要由上海市统一招聘,然后由各单位录用,一旦该会计有做假账行为,将被列入不称职会计人员黑名单,逐出上海市,永远不得在上海市从事会计职业。这项制度有力打击了做假账之风,维护了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24] 但是这项制度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尤其是能否在一人公司中有效使用,笔者存有疑虑,因为一人公司股东决定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会计人员如果不服从唯一股东做假账的决定,将面临被解聘的危险;而如果听从唯一股东的决定做了假账,则又会因违反法律而受到制裁。无论做不做假账,会计人员都会因之丢掉饭碗,因此财务会计人员实质上处于两难境地。笔者认为,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应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财务会计人员隶属于会计公司,而不再隶属于一人公司,同时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职位必须由会计公司的会计人员担任,这样不但使一人公司股东对会计人员构不成利害威胁,而且还能使会计人员较好的遵守法律,有效地监督一人公司的财务状况,减少甚至避免做假账行为的发生。 (七)建立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公示制度。为了防止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一人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叉使用,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致唯一股东侵蚀公司财产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使唯一股东定期向公司登记机关或社会公众公示其个人财产状况,以促进唯一股东个人财产与一人公司财产截然分开,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不过建立该制度可能难度较大,因为整个中国范围内的个人信用体制都尚未真正建立,个人信用度较低,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义务人很难按要求将其财产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个人储蓄实名制的效果难尽如人意即是一典型例证。但是“一口饭吃不成胖子”。任何制度都是通过克服制约因素的重重阻碍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也应如此。 公司法论文:公司法改革面临的主题 [摘 要]公司法改革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在全球经济竞争体制下,中国公司法的改革应着眼于对全球经济竞争的适应性。其改革的主题是竞争与发展,其着重点是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其采用的理念应着眼于公司的私主体性质,注意较多采用任意性规范。 [关键词]竞争 发展 公司法改革 一、引言 公司法的发展有其自有的规律,它与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社会经济结构和经济水平是紧密联系的。但是,当代公司法的发展必须关注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即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国已于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以此为契机,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竞争力不仅是投资者和经营者关心的问题,也是公司法的立法者关心的问题。因此,公司法改革与全球竞争联系起来了。 这里,我们没有使用“公司法修改”、“公司法完善”,而是使用了“公司法改革”。为什么?这需要从深层次寻找原因。毫无疑问,“公司法改革”包括“公司法修改”和“公司法完善”。这里之所以提出“公司法改革”,当然应该赋予它新的涵义。 首先,我们在审视公司法时,应有一个改革的态度,即从关注一国范围的适应性转向关注对全球竞争的适应性。因为,公司法所规范的公司,特别是大公司,其存续、经营和发展都必须面向全球竞争,只不过有主动与被动之别而已。如果仍仅仅以国内的适应性为标准审视一国的公司法,其公司法就只能落后于形势。 其次,修改与完善公司法,必须有改革的精神。迄今为止,修改与完善公司法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修补式,即针对个别条文,修修补补;二是结构式,即考虑到整个公司法的不适应,进行大幅度修改。如何评价这两种不同模式?不可一概而论。换言之,这两种模式都有其适用的领域与情形。但是,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范围内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冲击,使人们已感到现有公司法律制度的脆弱,不能只采用修补的方式而应采用改革的精神完善公司法。 再次,公司法改革重在制度改革。无疑,公司制度改革应具有全面性、结构性和深刻性。迄今的公司制度理念比较注意逻辑结构和应然性,对于实践偏离法律的考察也大多注意违法性的判断而忽视经济结构、经济条件对公司法的影响和对公司法实效性的考察。如今讨论公司法改革,应多强调一些实然性,多关注公司法制度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的互动,即注意经济结构对公司法改革提出的要求和公司法对改善经济结构的引导、促进作用,而不是就事论事。当然,结构性的公司制度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应将结构性改革的长期目标与实现阶段性成果的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阶段性改革的目标也应与关键性的具体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不能只拘泥于个别条文的考量。 显然,将公司法改革与全球竞争体制结合起来,并非相信公司法的万能,似乎只要有了一部完善的公司法,公司就会自然有了竞争力。相反,在同样的公司制度条件下,有些公司很有竞争力,而有些公司则毫无竞争力。我们强调两者的结合,是指全球竞争给公司法的改革提出了课题,公司法改革应给一个国家公司参与全球竞争提供必要性条件,易言之,公司法改革应能提高一国公司竞争的整体水平。 二、公司法改革的需求源于公司法自身 现行的中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颁布,次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8年有余。其间,仅修改过一次,即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作出了关于公司法修改的决定。根据该决定,仅对公司法修改了两条:一是在第67条中增加了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以及监事会的组成、职权等内容;二是在第229条增加了第二款,即:“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毫无疑问,这次修改公司法的主要目的是支持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此,主要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提高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依据公司法第80条第二款的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而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许多是拥有高科技的专家,如果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限于20%之内,显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甚至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可能成立。因此,提高上述比例是必要的。 第二,降低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依公司法第137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而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证券市场上进行较多的融资,甚至公司在实践中认为有必要突破“间隔1年”的限制。所以,需要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制定新的规则。 第三,降低股票上市的条件。依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之初,大多是较小的公司,很难达到5000万元股本总额,因而需要通过制定新规范降低股票上市条件。 应该指出的是,公司法经上述修改之后,国务院没有作出相应规定。并且,中国证监会虽在着手制定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规定,但仍处于征求意见过程之中。因此,公司法第229条第二款关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并未在实践中实施。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仍在执行公司法原有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原有规章。 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及其1999年12月25日的修订,对我国恢复商事公司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走公司制之路,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其意义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由于颁布公司法时,我国刚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许多矛盾尚未充分暴露,实践对公司法的规则需求不及今日,因而公司法不可避免地会留下缺陷。伴随社会投资和公司实践的迅速发展,人们也提出了许多应由公司法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引起学术界与实务界的注意,也引起国家立法机关的关注。所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曾将修改公司法列入立法 规划。并且曾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商事立法工作,重点抓好对公司法的修改与补充。[1]但是,至今还没有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值得注意的是,主管证券市场的管理机关中国证监会了一系列规范上市公司的规则。诸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则,对公司法的股份公司部分,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部分,进行了许多实质性的补充。然而,这些规则由于其位阶低,不足以起到变革公司法的作用。因此,公司法改革的任务一直是存在的。 三、全球竞争为公司法改革带来了什么? (一)全球竞争开阔了人们观察公司法的视野 全球竞争带来了什么?显然,全球竞争不会给公司法直接带来什么。但毋庸置疑,全球竞争改变了公司法作用的条件。 1.资本流动范围的扩大 全球经济竞争带动了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资本运作的高度选择性。换言之,资本“总是趋于只投入在以营利为目的的运营活动中,其目的是让资本‘生出利润’。为了使资本‘生出利润’,以营利为目的的运营活动从根本上说(不过这并非重言)是有‘选择性’的”。[2] 由于资本流动的选择性不受地域限制,资本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但流向也是有规律性的。一是流向门槛低的国家或地区,即注册资本低的国家或地区;二是流向劳动力价格低的国家或地区;三是流向综合投资环境好的国家和地区。 2.信息获得难度加大,风险增加 公司和公司法的实践都表明,无论是保护投资者利益,还是有效的公司治理,都需要公司信息的公开。并且,需要信息的充分性。无疑,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人们要获得那些跨国经营的公司(不只是跨国公司)信息,显然要比获得仅仅在国内经营的企业的信息难得多。正因为如此,公司和公司的投资者的风险加大了。 3.规则趋同性要求与解决冲突的需求增多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越出了一国的国界,虽然公司法是国内法,但规则的趋同性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全球范围内的经营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法律冲突,虽然这主要依靠国际私法解决,但公司法对其关注也是不可缺少的。 (二)公司法改革面临的主题:竞争与发展 面对全球竞争提出的问题,公司法改革的主题是什么? 1.公司法改革必须注意公司竞争的需求。公司法的制度规则应有利于为所有出资人建立公司进入市场提供均等的机会。公司法的实践表明,对公司的设立政府介入的越多越深,投资者设立公司进入市场的限制就越多。实践也表明,公司法设定的投资门槛越高,越不利于造就在资本流动中的优势环境。所以,公司法在满足公司竞争需求时,必须解决这些问题。 2.公司法改革必须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公司是社会经济的微观组织,它的健全程度和活力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因此,公司法改革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实际上也是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无疑,公司发展需要解决许多技术情节的问题。这里,我们只能在制度规则上考量。其中,关键是公司治理问题。 应该说,公司治理问题从公司一问世就存在。特别是那些典型的所有与经营分离的大型股份有限公司,它们一开始就存在如何构建一种治理机制的问题。之所以现在人们如此重视公司治理问题,是因为20世纪70年代来公司治理失灵的问题更加突出了。 公司治理的着眼点很多,但核心是效率与监督的问题。公司运营没有效率不可能有效地发展,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公司也不可能持续发展。所以,公司治理应成为解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公司法改革应寻求什么样的理念? 公司法的基本理念,是将公司塑造为具有法律人格的商事主体,并以此为基础调整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和公司与员工等利害相关者的关系。但是,公司法自诞生至今,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这一理念也在发展,并成为促进公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中国虽然恢复商事公司法律制度时间不长,但它的恢复是在现代市场经济背景下进行的,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公司法理念的碰撞,在中国公司法改革中是不能回避的。 (一)公司是扩大了的个人,还是缩小了的社会? 这是一个很尖锐的命题。美国学者约翰·戴维斯和英国学者伊凡·亚历山大都曾对此进行深入研究。[3]按照他们的分析:个人的权利是“自然法”内在固有的要求,在这个假设基础上,通过“法律虚拟”的方式,公司才可能被看成是一种扩展了的个人,作为“扩大了的个人,而不是缩小了的社会”而同样被赋予了个人权利。虽然公司是以“假想人”(想像中的人、法律上的人、人造人、司法上的人或假想的人)的身份被创造出来的,但它们毕竟是人:因此它们是法律统治下的居民或公民。[4]他们还认为,“公司是一个重要的接合点:作为商业实体被设计出来,此外它还变成了社会学实体。1897年,约翰·戴维斯写到,公司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的组织形式问题,正是在其次它才是一个社会功能的问题’。现在公司的第二个功能已和第一个功能同样重要了。”[5]伊凡·亚历山大在分析了公司与管理层、股东、风险基金持有者、社会的关系之后认为,“公司已经从追求私人盈利的边缘工具成了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复杂部门”。[6] 值得注意的是,当人们将公司同时作为“社会部门”时,实际上是视“公司变成了一个更好的公民和邻居。在很多情况下,公司将社会道德观变成了公司政策。”[7]进而言之,实际上是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 无疑,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作为整个企业的社会责任讨论的。有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的基本责任是在遵守社会契约的前提下行使权力”。[8]但是,作为一种概念,至今仍是众说纷纭的。并且,它的内涵一直在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因而已成为一个历史范畴。 企业的社会责任,最早为经济学家所重视。传统理论对社会责任的理解源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他们认为,企业如果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 销售它们,企业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唯一的任务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经营中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做到了这一点,它就实现了其主要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仍然将利润最大化作为稳立的基石。18世纪至19世纪中期,企业社会责任多表现在企业的社会捐款。就美国而言,由于法律在管理者如何使用公司资金上有明确规定,并且,法官们一致认为,企业没有权力去做其特许业务范围以外的事。否则,就是过度活跃。基于此,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上没有积极行动。 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早期,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企业有了新的发展,企业家队伍更新了,他们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公司普遍建立了在法律关系上独立于公司的基金,公司财产用于社会行动比较自由了,企业寻求并发现了可避免“过度活跃”指控的一些方法和依据,法院判例不再坚持“过度活跃”条款。[9]另一方面,20世纪20年代,企业管理者出现了有利于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相互联系的三个观念,即受托人观念、利益平衡观念和服务观念,(注:指企业管理者作为股东、顾客、雇员、社会的受托者,作为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人,并通过公司的运营服务于社会,造福、服务于公众。)并为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企业领导者所接受。此间,企业社会责任观念仍是缓慢地向前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现念的发展,是由于高速发展的现代工业在不断改变社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来源于企业活动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所以,有人主张,“一个企业的责任包括整个企业每天是如何运行的。必须以高于最低限度的程度来考虑企业行动对股东和社会大部分人所产生的影响,这应是一种考虑周密的制度。企业的经营行为必须具有社会意义,就像企业的社会行为必须具有经济意义一样。”[10]虽然,找出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是很困难的,但人们为了操作的方便,还是努力划定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或创造其指导原则。有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在以下五方面考虑:第一,不能设想有一个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模式;第二,必须将企业看成是一个具有强烈的利润动机的经济组织,而不能期望企业可以在没有财务刺激的条件下,去完成非经济的目标。应该鼓励企业在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寻找赚钱的机会,但企业的表现主要以经济标准来衡量,社会责任可以补充但不能替代利润目标;第三,企业有责任纠正那些由它们引起的不良的社会影响。企业不应该无视外部成本来使利润“最大化”,而应当想办法使这些成本最小化;第四,社会责任因企业特点的不同而不同。企业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有很大差别,遇到的社会问题不同,他们的社会责任也不相同;第五,企业的经理们应该通过研究公共政策的总体框架来决定其社会责任。[11]无疑,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的发展是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的。不仅理念在不同国家有了不同的发展,而且,“有一种世界潮流鼓励企业自愿承担责任,现在这种潮流主要集中在工业化国家,但正在向全世界扩展。”[12]并且,美国等国的立法与判例已经在制度规则上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予以确认。 上述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发展,[13]在一定意义上,是在向人们揭示公司的社会性,或者是在向人们表示公司的社会组织体的一面。但是,人们对应否扩大企业社会责任一直存在争议。 赞成企业承担扩大的社会责任的人认为,“企业的基本目的就是积极地服务于社会的需要-达到社会的满意”。(注:Committe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SocialResponsibilities of Business Corporations New York:CED,1971,P.11.(参见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企业、政府与社会[M].张志强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132.))主张雇员、顾客、债权人、供应商和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在的社区对于法人企业都有一种利害关系,并且,有权使其利益在公司决策中受到考虑。(注:1986年美国天主教主教会议的公开信《所有人的经济正义:关于天主教社会教义与美国经济的公开信》(参见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45.)。)他们的理由是:(1)企业是社会的产物,它们应当对社会的需求作出反应;(2)企业的长期自我利益是通过充满活力的社会责任来实现的;(3)履行社会责任是一种减少或避免公众批评的方法。[14] 反对者主张,企业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使用它的资源,按照游戏的规则,从事增加利润的活动,只要它存在一天它就如此。并且认为,管理者只是企业所有者的一个雇员,他要直接对所有者负责,因为股东想尽可能多地创造利润,管理者的唯一目标就是如何达到这个目的。持此观点的人还试图告诉人们,如果一个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就是在扮演了经济角色外还承担了政治功能。这种混和的政治和经济力量由企业管理者来控制是很危险的。这两种力量应当分开。[15] 也有人综合了上述见解的合理成分提出了折衷的主张,认为,“仰赖传统的营利最大化的理论,并不能导致对于当今公司责任的提法的否定。在经营判断原则的框架之内,存在着许多可以将资金用于有价值的公共福利措施的机会。唯一的限制是公司政策必须与公司的长远利益有着合理的联系。”[16] 上述关于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发展和关于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表明: 1.所谓公司社会责任,不论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是指的社会义务,是道德上的义务,不是法律义务。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是不需要争论的。“核心问题是一个基本问题,即公司仅仅是一个生产单位,还是除了生产单位外,它也是一个道德单位?例如,法国就认为公司拥有道德人格。由于公司在如此地改变社会,因此它也对社会负有义务。”[17] 2.公司社会责任即公司社会义务,主要涉及公司的利害关系者,如股东以外的雇员、顾客、债权人、供应商和公司所在的社区等。公司的行为应“有益于职员的,也有益于社区;有益于社区的,也有益于子孙后代;有益于公司所需要的洁净空气的,也有益于使世界人口保持健康的洁净空气。”[18] 3.人们要求公司履行社会义务,就是要求公司的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对利害关系者的利益予以考虑,以解决营利与公共政策之间存在的矛盾。换言之,“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部分地要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19] 显然,以上各点并非都是公司法的问题,但作为公司法的理念,以下几点是有意义的。 第一,公司的社会责任并没有改变公司的基本性质。如所述,公司应承担社会义务,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但讨论这个问题,无疑首先是将公司作为私法上的主体,唯恐其追逐私益而忽视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回到起始提出的问题,“公司是扩大了的个人,还是缩小了的社会?”回答是肯定的,公司是扩大的个人,而不是缩小了的社会。只是在特定意义上,公司才被作为社会实体。“也正是从这一点上讲,公司才被证明是一个社会学的实体:它成为被社会所关注的事物,以及由此往上,被世界所关注的事物。公司仅仅制造有用的物品和提供方便的服务已经不够了,同样重要的是它怎样去干这些事”。[20]强调公司是扩大了的个人,并非是将它作为一般的人,而是作为商人。因此,必须强调其营利性的一面,注意它与其他组织的差别。在中国,强调公司的营利性,有着更特殊的意义。1979年经济改革初期,许多外国专家称中国没有真正的企业。其理由一是中国企业普遍“政企不分”;二是中国企业没有自己的营利目标。在 计划经济体制下,不仅整个国民经济的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而且企业的任务也被描绘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显然,在当时,企业只有公益目标,没有私益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改革一直是城市改革的中心环节,而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商事主体。如果我们基于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目的,而否定公司在私法上的地位和公司的营利性,岂不违反了改革的初衷吗?再者,公司追求营利并非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相矛盾。正如有的学者所揭示的,“为什么利润却是公司最不可让予的好东西呢?答案是简单而引人注目的:现在的利润是未来开支的一种抵消物。这样考虑的话,积累一定合理数量的利润乃是一种必要的职责。”[21]如果没有公司营利目标的实现,恐怕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物质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第二,公司法中的公司应致力于实现所有股东的权益,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并不伤害利害相关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述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讨论,之所以有不同的见解,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公司的定位问题。前已述及,公司不可能逃脱作为社会实体的地位,强调其社会道德义务也主要基于此。就法律意义而言,公司在不同法律关系中有其不同地位,这是不容忽视的。就公司和所有利害相关者的关系,应涉及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公司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的关系、公司与顾客的关系、公司与消费者的关系、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公司与社区的关系。无疑,公司与一般债权人、顾客的关系适用民法,地位平等,其利益均应受到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应适用劳动法,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方虽属平等主体,但基于消费者是弱者,消费者权益应处于优先保护的地位;公司与社区之间的关系,除主要依社会实体对待外,应依法保护相关利益,如公司的经营行为造成了社区的环境污染,基于对社区环境和居民利益的保护,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即公司与股东、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公司法律关系的范畴。由于股东是公司所有者的观点,至今还没有被颠覆,因此,在现有公司法的框架里,公司的第一位责任是服务于股东的利益,而作为第二位责任才承认对债权人、员工、顾客以及其他方面的责任。[22]但是,当股权的实现与债权的实现发生矛盾时,基于风险承担的原则,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应处于优先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问题。用共同的习惯语言来说,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指那些广泛地被分享的利益。[23]显然,社会公共利益与前述的社会责任关系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义务),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但是,社会公共利益并不是上述主体利益之和,相反,它是独立于公司利益和上述主体利益的一种利益。在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下,在法益结构上除忽视公民、法人的独立利益外,还混淆了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区别。而理论与实践都表明,社会与国家、个人是相互区别的,即“社会成了与国家相对立的一个私人领域,一方面,它清楚地从公共权力中分化出来,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风险之中,生活的再生产超出了私人家政的限制,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成为一种共同关心的对象。”[24]经过改革,不仅公民、法人的利益被通过立法肯定下来,而且,社会公共利益也作为一种独立的利益被肯定下来了。如1982年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与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表明,社会公共利益已成为一种独立的利益。 在一些法学著作中,有时也可以发现“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同提法。但是,这是相互联系又意义不同的概念,不可等同视之。民法学家史尚宽在谈到“公益”时曾指出,“在日本民法不用‘公益’二字,而易以‘公共福祉’者,盖以公益易解为偏于国家的利益,为强调社会性之意义,改用‘公共福祉’字样,即为公共福利。其实,公共利益不独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亦包括在内”。[25]这表明,公共利益是上位概念,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同为并列的下位概念。当然,国家利益有时也包括一定的社会公共利益,但这多是在国家与国家交往之时。应该说,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区别而存在是普遍的,而国家利益包含社会公共利益是特殊情形,不能因特殊情形而否定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分别存在的普遍性的价值。 公司法和经济法都承担着要公司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任务。但是,公司法和经济法的法益结构不同。作为宗旨性条款的公司法第1条明确地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放在最前列。同时,作为对公司的要求,它同样必须遵守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表明,我国公司法与整个商法的宗旨一样。它虽然既保护商事主体的个别利益(个别主体的利益),也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但商事主体利益的保护放在第一位,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只是作为防止权利滥用的前提。同时,作为确认和规范政府适度干预经济之法的经济法,其宗旨是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由于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往往不是某个公民、法人的利益,而是社会公共利益。换言之,它是通过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市场经济秩序,而侵害公民、法人的个体利益的。经济法为实现其宗旨,不能不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第一保护目标。经济法的法益结构并非忽视公民、法人的利益,而是通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进而实现对公民、法人利益的保护。这表明,公司法与经济法虽然要求公司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两者的法益结构不同。经济法凸现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公司法则凸现了对私益的保护。前者,要求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是主动型的;后者,仅要求“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被动型的。 (二)公司法宜多采任意性规范,还是多采强制性规范? 公司法采用何种规范结构,这不是一个鲜为人知的问题。但是,在讨论公司法改革之时重提此问题还是有意义的。 1.公司法规范的静态结构 考察公司法的静态规范结构有两个层次: 一是在根本层次上,即是公法还是私法?学术界无争议,它作为商法的一部分,显然是私法。作为现代意义的公司法,应是“渗透着公法因素的私法领域”。[26] 二是具体层次的规范结构。对此,有二分法和三分法之别。所谓二分法,即认为公司法由任意性规范和和强制性规范构成。前者,“仅为 补充或解释当事人之意思,得由当事人之意思自由变更或拒绝适用者”;后者,“凡法律规定之内容,不许当事人之意思变更适用者”。[27]但作为与任意性规范相对称的规范的表述有所不同,有的直接表述为“强制性”规范或“强制性”规定;[28]有的表述为“强行性”规范或“强行性”规定;[29]有的则同时采用“强行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的表述。[30]可见,强制性规范(规定)和强行法是作为同一用语使用的。并且,无论是任意性规范,还是强制性规范,它们都是支撑私法自治的。即使是强制性规范,它“并不‘管制’人民的私法行为,而毋宁是提供一套自治的游戏规则”,仍不抵触私法自治的理念。[31]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公司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作为识别其私法与公法的根据,也不宜将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一概视为公法化的表现。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学者,在基本坚持上述“两分法”的表述下提出了“强行性规范”,认为这种规范是“以改变人民行为为目的”的,且源于刑法和各种行政法。[32]显然,只是这种规范才可视为“公法”或公法化的表现。虽然,这一判断是针对民法的,但对于其特别法-包括公司法在内的商法也是适用的。 所谓三分法,是以“促进了还是限制了私人秩序为基础”,将公司法分为三部分规范,最为典型者是分为许可适用规范、推定适用规范和强制适用规范。这种规范结构主张者认为,许可适用规范“只有在那些可能受其影响的人选择适用它们时才起到管辖的作用”:“推定适用措施的适用不需要受其影响的人们采取确认步骤,不要求进行选择。但是,虽然推定适用规范自动适用于它们所管辖的行为,公司参与者在决定这种规范运作程度上享有相当的选择权”;强制适用规范对其管辖的行为自动适用,“但是受强制规范管辖的各方没有可以不适用这种规范的选择。”[33]在上述规范中,仅“强制适用规范”不得依当事人意思变更适用,属于“二分法”的强制性规范之列,而许可适用规范和推定适用规范则均属任意性规范之列。 2.公司法采行规范结构的总体趋势 无疑,公司法的上述静态规范结构并非今天才有的,但是,当今讨论公司法采用何种具体的法律结构是有意义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与管制的协调一直是人们不容忽视的课题。实际上,始于1979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中,就是不断地放松管制(或曰“规制缓和”、“政府适度干预”),扩大营业自由。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是分别适应管制与自由的要求的。其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结构,就是管制与自由协调的反映。可以说,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所采用的具体的规范结构,反映的是当时经济体制中管制与自由协调的水平。而当时,宪法规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9个月。如今,公司法已经颁布9年多了,放松管制、扩大营业自由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以企业决定商品、服务价格为例,通过实施价格法,90%以上的商品和服务已实行市场调节价。1999年底,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政府定价已分别降为1.5%、1.9%、6.4%.显然,现行公司法的规范结构,即现行公司法中的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的比例状况,不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放松管制、扩大营业自由的情况。换言之,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较1993年更加放松了,而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比例并未降低。同样,公司的营业自由扩大了,但反映营业自由本质的任意性规范并未提高其比例。中国已于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不论是引进外资,还是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都需要进一步扩大营业自由、放松管制。但是,自由与管制并不是对立的,也不是简单的彼此消长的关系,而是一种互动关系。与此相适应,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应该进一步减少,任意性规范应该进一步增加,这是一个不能避免的趋势。 3.公司法规范布局的选择 当然,不能将“强制性规范越少越好,任意性规范越多越好”的论断简单化。判断公司法规范结构的合理性,应以公司法规范布局的适当为标准。换言之,应首先确定公司法的内容构成,并在此基础上决定分别在多大程度上采用什么性质的规范,而不是笼统地确定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比例。 毋庸置疑,公司法的基本内容是组织法与交易法,[34]它们各有不同特征,对其规范的要求也各异,但正如有的学者所分析的那样,“从历史角度看,有关企业活动法部分,因属行为法,主要在规范企业活动中特定人相互间行为,本应尊重当事人意思,并以自由与迅速为依归,故大都采任意性规定;至于有关企业组织法部分,因属组织法,而企业组织健全与否,直接、间接影响第三人利益及社会安全,应以严格与确实为必要,故多采强行规定。”[35]这表明,公司法的规范构成是具有规律性的。一般而言,采用何种性质的规范,是与公司法所调整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和所规范的具体行为有着密切关系的。交易行为所发生的利害关系仅及于行为当事人,应尊重当事人自治,受个人法原理支配,其采用的规范应依当事人意思选择,故而宜基本采用任意性规范。公司组织及其运营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涉及公司治理是否健全,不仅及于当事人,还直接、间接地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甚至影响社会公众利益,受团体法原理支配,故而多采用强制性规范。进而言之,公司机关的构成、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成立、公司消灭等,尤其是其程序性事项,宜采用强制性规范。但是,也不应绝对化。公司组织法中属于“意思自治”决定的事项,特别是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调的事项,应采用任意性规范。至于公司法对其他行为的规定,则应基本上采用任意性规范,以实现交易的便捷、安全。 五、公司法改革的关注点之一: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结合中国公司法的实践,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这既是公司竞争的需要,也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目前,应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降低公司设立过多物质投入 1.降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普遍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过高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意味着过高的投资“门槛”,不利于调动出资人的积极性。由于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实行国民待遇,因而目前实际存在的企业法多元化的状态,必将被企业法一元化的体制所代替。在此情况下,如仍实行“高门槛”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将不利于外资的进入。因此,应该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现行公司法根据经营方式不同,分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模式,改为一元化的模式。并且,将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调整到适当的程度。 2.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折衷授权资本制。现行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不仅存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过高的问题,还存在着忽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换言之,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使有些公司在募足资本后,不能将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导致部分资金闲置或者用于非经营活动。有鉴于此,应该增加公司筹措资本的自由度,兼顾债权人利益、公司运营效率、公司运营安全的要求,仿效国外普遍的作法,实行折衷授权资本制。 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实缴资本制也应总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的经验,相应地改为认缴资本制。譬如,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确定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公司股东首次出资完成即可设立,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缴足。这种做法不同于现行公司法的法定资本制,也不同于授权资本制。因为,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股东会授权。 第二,减少制度规则为公司设立增加的成本 现行公司法不仅存在过多物质投入增加 公司成本的问题,而且存在制度规则增加公司成本的问题。因此,通过“松绑”而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是非常必要的。 1.公司设立实行准则主义。为简化投资设立公司的手续,公司法修改中应确认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即公司依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而成立。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规制公司设立的强制性规范,而且可以增加公司设立的透明度。当然,公司设立采用准则主义,并不是废弃政府的一切审查。它所废除的仅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法人成立的审批,而不是废除公司登记机关的审查。为保证公司的成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公司登记机关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其形式审查仍是必要的。从公司设立的特许主义到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主义,再从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主义到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每一次过渡,都是在纠正市场准入的限制竞争中向前迈出一步。而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应是在市场准入上反对限制竞争的一大飞跃。因为,它将给所有投资设立公司的主体以自由和均等的机会,而不给任何一个投资者以设立公司的特权。同时,由于设立公司的准则是载入法律的,最容易使社会公众知晓。因此,设立公司的准则主义极大地提高了公司设立的透明度,降低了不必要的成本。 公司设立采准则主义的同时,也应彻底改革公司法对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则。现行公司法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司法的总则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可以变更经营范围”。二是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要求将“公司经营范围”作为必须记载事项。因此,其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我国台湾公司法也同样强调“经营范围”的意义,但只是将其称为“所营事业”而已。对此,学界的注意点不同。有的学者认为,此规定的目的性在于“保护股东之利益,以免公司负责人任意变更。”[36]有的学者认为,公司章程规定目的条款“系在决定公司之固有营业,一方面使公司之股东知悉自己之投资究应何种事业之风险;另一方面,使与公司为交易之第三人,不必怀疑其交易是否在公司之目的范围内。前者,以保护交易之静的安全(即保护股东之投资利益)为目的;后者以保护交易之动的安全(即与公司为交易之第三人之权益)为目的。”[37]还有的学者认为,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公司为此事业目的而设立,社员预想能完成目的项下的事业而出资,其目的事业的社会价值被登记机关认定而赋予法人格。”[38]以上表明,人们的关注点或保护股东利益,或保护债权人利益,或作为赋予公司法人格依据,或兼而有之。实际上,这主要是从应然的角度观察问题。毋庸忽视,章程是股东们依法定程序制定或通过的,如他们不愿意规定“经营范围”,其实并不妨碍保护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交易之第三人与公司之间交易的成立,应是基于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在不守信用的情况下,规定经营范围也难以保护第三人利益。而在守信用的情况下,不规定经营范围,也可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何况,依靠第三人去调查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交易安全、快捷的要求是相悖的。再者,公司依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其登记机关依据的是民法规定的条件和商法(含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并非依据所登记的经营范围。因此,将“经营范围”作为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法定登记事项,并没有特别的理论意义。就立法与司法实践而论,由于英美法系国家先后废除越权原则,目的条款对这些国家早已没有什么作用。在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法不设依目的的限制规定;欧盟公司指令规定,即使公司机关的行为不属于公司目的范围内,公司也应受其约束;日本、韩国虽然规定章程的目的条款,但法院一直持扩大解释权利能力的立场;(注: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厂长(经理)拥有生产经营管理权、除由政府掌握的决策权之外的决策权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我国学术界和审判实践以往一般认为,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的行为应属于无效行为,但统一的合同法颁布以来,为了促进和保护交易,一般都采取从宽态度,即虽然公司超范围经营,但没有违反有关禁止经营领域的法律、法规,仍认定为有效。由此看来,公司经营范围不宜再继续作为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公司设立登记中的必须登记事项,可考虑作为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可选择登记的事项。这样,可以将经营范围从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制的领域变为任意性规范规定的领域,将从政府关心公司经营与交易风险变为公司及其有关当事人关心公司经营与交易风险。当然,这不意味着政府对于公司经营范围完全不管,更不是消灭了政府对所有经营项目的审批,相反,法律规定特别需要审批的少数经营项目,仍可依法经过审批。但这种审批与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主义不同,它只具有营业许可的性质。 2.简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突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其用意是让出资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对两者作出选择。但是,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没有突出两者的差别,没有表现出有限责任公司是较股份有限公司简化的一种公司形式。譬如,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虽然实行了大小公司区别立法,但仍显得较复杂,其机构的构成、运作和每种机构的职权与股份有限公司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对此,公司法应进行重大的改革。 六、公司法改革的关注点之二:改善公司治理,降低经营风险 如何使公司法改革满足降低经营风险的要求?当前的一个重点是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应强调: 一是有效性。现行立法已注意了组织机构形式,改革的重点应更强调其有效运作,实现其设立公司组织机构的目的。必须使公司的运营确实能实现公司利益,进而实现所有股东的利益,但同时不得侵害利害相关者的利益。 二是严格的监督。国内外的实践表明,监督不仅依赖于健全的组织和应有的权力,更依赖于实现权力的手段的设定。 三是高效率。公司组织的运营应能对市场的变化作出迅速的反应,应能迅速化解经营中的风险。 基于上述三点,公司治理必须在公司法的改革中实现以下转变: 第一,要实现从主要注重公司治理组织到注重治理机制的转变。中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组织给以了较多的重视,对公司的最高意思决定机关、经营意思机关、法定代表机关和经营管理机关,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公司治理机制及其如何实现其机制的规定则显得薄弱。公司治理必须通过制度规则建立经营运营的效率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并相应地在董事、经理、监事的权利、义务中体现出来。 经营运营效率机制的核心是完善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功能。实践中,董事会的无机能化状态是很严重的:其一,董事会背离其业务执行与经营决策机关的性质,忽视其工作的日常性,仅仅注意其会议形式。其所以如此,重要原因之一是董事会构成不合理。董事本应由懂经营、有经验,且有时间、精力的人担任,但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过程中有相当一些不 具备这些条件的人进入了董事会,“董事不懂经营”、董事远离公司的现象大量存在,而且有些董事把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形式简单等同,以为都是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使董事会偏离了日常业务执行与经营决策机关的定位,董事会的作用没有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其二,董事会对执行董事、经理的监督乏力,其监督职能未能很好实现。在公司的实践中,人们常批评“股东大会形式化”的倾向。但如果股东会形式化司空见惯,董事会再形式化,那岂不是回到了厂长(经理)负责制?(注: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显然这有悖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初衷。其三,董事之间的监督尚未建立起来。部分董事未尽其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或者不尊重全体股东的利益,甚至为其己利而牺牲公司利益,却得不到其他董事的有效监督。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必须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常设机构。首先,应增加董事会会议的法定次数,确保实现经营决策的功能。其次,应使不便操作的规则更加便于操作。现行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这一规定,无疑是为了维护董事长的董事会会议召集权和董事会会议主席权。但在实践中,一些公司的董事长滥用董事会会议召集权和董事会会议主席权,本人不履行其职务,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和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妨害了公司的正常运营。为了提高董事会的效率,防止董事长滥用职权,公司法应以必要的强制性规范,直接规定在上述情况出现时,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再次,改革公司代表制度。现行公司法的规则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制度,其特点是公司代表人具有唯一性,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负责人的范围是法定的。显然,这种制度不是公司法的创造,而是来源于民法通则。(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2002年1月9日)第49条。)但是,公司法将其极端化了,它将由法律或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变为仅仅由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这种做法,注意了向公司之外表示意思的一致性,但忽视了公司经营的复杂性和表示意思的适时性。实践中,现代公司的经营大多是多元的,而经营所涉及的环节也是繁多的,公司所有对外的事务都由一个人代表,即使是一个贤人也是难以胜任的。所以,将现行公司法上的法定代表人制度即董事长为唯一法定代表人的作法改为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代表的制度,即不限于一人代表公司而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分别确定公司代表人人数,是适应现代公司经营要求的。 监督机制的重心是强化监督手段。其中,首先是使监事会能够实现其职权。包括赋予监事会聘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以使对董事、经理的财务监督成为可能。二是赋予监事会在特定情况下的诉权。现行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规定,不仅没有规定监事会用尽公司内部监督资源的内涵,更没有规定一旦用尽公司内部监督资源,应如何有效实施监督。换言之,没有规定监事会何时可以请求司法介入,以实现监事会监督的宗旨。于此,一个不可忽视的公司法空白是,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对其纠正而不能奏效怎么办?公司法实施的实践表明,当董事特别是董事长的利益和公司发生冲突,并因此而酿成诉讼时,董事长无法代表公司,也不可能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其他董事代表公司,只宜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以保护公司的利益。三是在强调监事会对董事、经理监督的同时,应健全董事之间履行相互之间监视义务的规则,譬如非执行业务的董事可对执行业务董事的监督,执行业务的董事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的义务等。“监视”的实现,可以避免或减少董事会决策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行为。 激励机制的重点应是董事、经理报酬的区别性和董事、经理报酬与承担公司风险的关联性。前者,应使股东大会决定董事报酬和董事会决定经理报酬的规则不形同虚设,即根据董事、经理对公司业绩形成的不同贡献决定其不同报酬。这种区别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公司内部公平的表现。而平均主义地决定董事、经理的报酬,是不公平的。后者,应注意使董事、经理的报酬与承担的风险挂钩,报酬越高意味着承担的经营风险越大。 约束机制的核心是强化董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的改革,应将重点放在对董事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概括性规定上,强调董事、经理必须遵循诚信原则,真诚地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执行职务,谨慎、认真、勤勉地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经理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拒不赔偿的,股东、监事会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建立代表董事(现行法为董事长)因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制度,以使董事长为自己的过错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他人利益的责任,也避免董事长滥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第二,要实现从重在引进国外公司治理制度到重在制度实效的转变 进入21世纪以来,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相继引进了一系列制度。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独立董事制度。现在,应进一步探讨如何使它产生实效。 (一)为什么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似乎这是一个迟到的问题。然而,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对使独立董事制度产生实效是有意义的。同时,略去相关国际因素不论,这个问题只有在独立董事制度和传统的公司机关并列体制的监事会制度比较中才能得出结论。原有的监事会有两个久而未解决的问题:一是监事会成员的构成与实际产生程序有严重缺陷。公司法虽然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但许多监事的素质不能适应行使法定职权的要求;同时,监事的实际产生程序,先天地使监事难于履行监督职责,譬如日本以往监事会的成员,是由社长提名的,并且,大多是没有被提名董事的人,甚至是当不上董事的人。如此产生监事会成员的人选,他们怎么可能对董事进行监督呢?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司的实践,也与日本大体相同或类似。二是监事会不过问公司的人事与报酬,无法在必要的监督中制约董事们。面对监事会的缺陷,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改革监事会,使监事会成员的素质和实质产生程序适应监事会履行职责的需求;二是另起炉灶,解决监事会长期没有解决的上述问题。无疑,引进独立董事的作法就是选择了后者。但是,独立董事制度引进之后如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则该制度不能产生实效。 (二)独立董事必须独立。独立性是独立董事的生命。独立董事的独立,应主要体现在其独立地位上,强调其“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39]对特定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而不受他人左右。为此,必须认真对待以下问题。 1.独立董事如何提名?这是保证独立性的一个关键环节。董事会中已有独立董事并设置提名委员会的公司,无疑将由有独立董事参加的提名委员会提名。但初次实行独立董事的公司如何提名独立董事,这不仅对本次独立董事的选任有影响,也将对以后独立董事的选任产生重大影响。因为,一旦初次独立董事的提名有问题,由他参加的提名委员会就很难公正地做好以后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提名。基于此,有人提出应由中立性的组织提名,不应由具有支配地位的大股东提名,也不宜由董事会提名。譬如,由股东代表组成的初次提名委员会,按照“头数主义”原则投票,而不是按照“资本多数决定”原则提出。然后,交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无疑,这种方案是有参考价值的。 2.独立董事的报酬。这也是影响独立性的重要问题。显然,独立董事的报酬不宜与执行业务的董事等同对待。他们的报酬不宜过高,尤其不宜与公司业绩挂钩。因为,这样容易变得与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影响其独立地位。当然,没有报酬或者过少,缺少必要的激励,无法使其真正负起责任。此外,报酬的发放也宜有利于中立性,譬如,有人建议上市公司应将发给独立董事的报酬交给中介机构,再由其发给独立董事本人。这种建议具有可行性。 3.独立意见的发表形式。《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 2001年8月16日)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显然,这里的行使职权包括发表独立意见。这种做法,注意了董事会接受独立意见的方便,但忽视了独立董事的“合议”会使独立意见的独立性淡化,这无疑是和“独立意见”发表制度的本意相违背的。为保证独立董事意见的独立性,应该强调独立董事采个别发表意见的形式,不能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变成集体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法律基础。公司治理引入独立董事需有其法律基础,包括独立董事进入的基础和独立董事发生作用的基础,没有这种法律基础,独立董事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我国公司法没有关于董事资格股份的规定,换言之,董事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影响其成为公司的董事。这种开放式的立法态度,使独立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不发生法律上的障碍。但是,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如何发挥作用,尤其是如何发挥对其他董事的监督,还需要公司法提供其必要的规则。如上所述,应借鉴国外公司法经验,明确规定董事之间有相互监视的义务,作为董事之间相互监督的依据。同时,也使独立董事发挥对其他董事的监督作用,具有必要的法律基础。否则,即使引入独立董事,他们也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应有恰当的定位。公司治理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复杂课题。不是单靠独立董事制度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因此,对独立董事的作用不能估计过高,应该给予其恰当的地位,发挥其恰当的、能够发挥的作用。国外的经验表明,独立董事的作用有二,一是顾问作用,二是监督作用。[40]就公司治理而言,应更强调其第二种作用,即主要是对执行业务的董事和经理的监督。 有人认为,独立董事是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这是一种误解。无论是就公司制度规则而言,还是就公司理念而言,董事应是公司的董事,是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而不应代表部分股东的利益。实践中,由于大股东的支配,导致部分董事仅反映大股东的利益,这是对公司理念的违反,属于应矫正之列。但是,矫正仅能通过对其他董事的监督,使董事会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实现对大股东的制衡,而不是“矫枉过正”。即使制约大股东,也不是单纯依靠独立董事制度,还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实现,比如有的国家采用累积投票制、限制表决权制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着独立董事制度传统的美国,其公司治理也并非完全靠独立董事。除了独立董事制度以外,美国还靠其它多种因素,如发达的证券市场。股东一旦发现执行董事、经理不追求股东利益实现,不代表公司利益,就可以选择“用脚投票”。因此,美国盛行公司收购。由于公司收购的成功,董事、经理就会被淘汰,而且,有多次这样“记录”的人,将在业内失去信任。因此,欲想使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还需要发展两大市场,即证券市场和经理人(实际上,还应包括执行董事)市场。 (五)处理好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关系 上市公司采用独立董事制度,是在现有公司法的框架内进行的。它不同于美国的公司组织机构,也不同于日本公司治理中的选择制。其根本点在于,公司仍设有监事会。依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具有监督董事、经理的职能,这是法定的、不可剥夺的。因此,如上述,在健全监督机制中应立足于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尤其是强调监督所有的董事和经理。而独立董事的监督只是在董事会的层面上,不能代替监事会的监督。在两者并存的体制下,独立董事应更侧重于决策过程的监督,如在经营决策中对关联交易等重大问题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更侧重于事后监督。当然,这种区分只具有相对意义,而不具有绝对意义。 第三,要实现从注意治理的实态资源到既注意实态资源又注意信息资源的转变“信息是现代经营活动的核心资源,是对经营行为进行充分评价的重要依据。”[41]在完善公司治理的讨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资源是信息。然而,这一重要资源却被人们只重视(以组织机构为表现形式的)实态资源的倾向掩盖了。公司的信息属于公司,这是不容怀疑的。良好的信息传导机制,应该使公司的不同机关都能得到必要的公司信息。但是,公司的信息却被最容易接近信息的执行业务的董事、经理独占了。公司的实践表明,公司义务的执行和经营决策需要公司信息,处于监督者地位的人或组织更需要信息。没有信息,经营决策与业务执行无法进行。同样,没有必要的信息,监督就无从谈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显得如此重要,市场机制因信息不对称而失灵,政府监督因信息不对称而失灵,公司的监督机制也一样因信息不对称而失灵。就传统体制下的监事会而言,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和地区,其监督不力并不只因为其组成人员不合理,监督手段不充分,还在于缺乏监督所必要的信息。当董事会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交监事会表决时,监事们往往赞成不能,反对也不能。如此尴尬,其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严重的不对称。 如何在公司治理中重视信息资源的功能与作用?这里的关键,是尊重股东、董事和监事的知情权。为了使公司法上的监督机制真正发生作用,“股东有权获得任何他们希望了解的信息”,[42]董事有权从经理那里获得其希望了解的信息,监事有权从董事、经理那里获得其监督所必要的信息。就监事会监督的实效性而言,必须注意监事的知情权在行使监督权中的地位。美国学者曾按照美国法律背景和公司实践作过这样的分析,“作为公司董事,他们需要维护公司的利益、评价公司经营行为与管理绩效,因此他们有权以独立的方式获取所需的信息。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只是通过董事会成员加以行使的,这种权利不受由公司经营作出的任何决议或政策的限制。”[43]这里告诉我们,在没有监事会的美国公司组织里,董事的知情权是以独立获取所需信息为保障的,并且,股东的知情权是通过董事会成员行使的。显然,这里的董事会不仅是作为经营决策机关,更作为公司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关。而在我国现行公司法的框架内,股东实现其知情权有赖于通过监事会成员行使。换言之,监事会成员的知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延伸,而这种知情权则是行使监督权的基础,并且是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监督权的应有之意。为此,必须保证监事能独立获取监督所必要之信息。除董事会定期向监事会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外,还应在必要时,要求董事会就其公司经营的重大问题或突发性问题向监事会报告。 引进独立董事后,要使独立董事真正发挥预期的作用,同样应该吸取监事会监督信息缺失的教训。否则独立董事也难以避免“花瓶”的结果。所以,独立董事的信息获得,应有制度上的安排。执行董事、经理有义务为其提供必要的信息。 七、结语 公司法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上述的分析、讨论只是管中窥豹。从总体而言,以下问题仍是值得注意的。 (一)公司法改革宜采取开放的思路。开放的思路应强调公司法改革的深度、广度,并广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公司法必须适应全球经济竞争的要求,这是公司法改革最基本的标准。面对这一标准,公司法的改革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公司竞争力的提高,但不限于上述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完善公司治理,降低公司交易风险。譬如资本制度,公司法的理念上一直坚持“资本三原则”。其实,这种理念如原封不动,已经很难指导公司法的改革。就多数国家和地区,法定资本制(或称资本确定制)早已为授权资本制或折衷授权资本制所代替,中国公司法面临如何借鉴这些国家或地区经验,告别法定资本制。资本不变原则,被一般人理解为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减少,确实需要减少资本时应依严格程序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依此理解,资本不变实际上是资本依严格程序变更。资本维持原则似乎是现在唯一原样存在的一个原则,然而也质疑甚多。就上市公司而言,资本维持的信用早已在实践上通过强制信息披露由其公司净资产所显示的信用代替了。因此,需要对资本维持原则的功能价值作重新评估。即使是上述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也需要从不同结构上探讨。就公司自身而言,还有许多减低风险的法律措施值得研究,如公司重大资产的转让等。就公司和其他主体而言,减低经营风险不能变成非法地规避风险,尤其不能让控制股东等以公司为工具规避自己的风险,甚至欺诈债权人。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问题应纳入公司法改革的视野。 (二)公司法改革应注意总结实践中公司法的经验教训。从发生作用的规范而言,中国公司适用的制度规则,除了1993年12月29日颁布并经1999年12月25日修改过的公司法外,实际上还存在着实践的公司法。譬如中国证监会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有的具有政府部门规章的性质,有的尚不具有政府部门规章的性质。虽然,其中有一些规则被人质疑是否有权制定。但是,它确实是发生作用的规则。此外,一些公司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原则下,在章程中作出了一些有利于全球竞争的突破性的规定。这些,都可以经过总结,纳 入公司法的制定法规则,成为公司法的规范之源。 (三)公司法改革贵在“神”,但也应注意“形”。无疑,公司法改革是制度规则的改革,因而必须注意支撑公司法的精神,此即为贵在“神”。但同样不可否认,好的公司法精神需要以良好的形式加以表现,包括采用好的“公司法结构”和使用妥当的“语言表达结构”,此即应注意“形”。否则,即使好的公司法精神,也难以让人理解。譬如公司法第64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是,国有独资公司形式仅限于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采取。但条文的表述却是:“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由于这里使用了“应当”,谁还会理解为生产其他产品的公司或者特定行业以外的公司不能采用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呢?显然不会。此外,公司法中的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不易从文字表述中分辨出来。至少是,同一种规范的语言表达结构尚存在差异。这些,虽属形式问题,但也应列入公司法改革的范围。 公司法论文:公司资本主义原则与我国公司法 摘要:公司资本被认为是公司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虽然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此种规定不符合现代公司法的发展潮流。废除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确立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我国公司法未来发展的方向。因为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可以起到便利公司经营、加强公司董事会的核心法律地位以及促进商事经济繁荣的作用。 关键词:公司资本; 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资本确定主义原则 一、公司资本的界定 公司法律制度归根结底就是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法的基本目的就是为此种制度的有效运转和发挥作用提供法律上的构架[1](p.232)。正是由于公司资本制度在现代公司法中的重要地位,现代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极其关注并创设了一系列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则。 在介绍这些重要规则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公司资本作出界定。资本(capital)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中的“caput”,其本意为首(head)、首要的(principal)。在中世纪之前,一直是指与利息相对应或相区分的本金,仅适用于金钱借贷关系。进入16世纪,随着工商企业的发展,“资本”这一概念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股本开始逐渐成为“资本”的核心内容。[2](p.8)在现代社会,资本这一词语虽然在各种场合被人们频繁使用,但是,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人们并无统一的说法。Gower教授指出:“资本一词含义众多,一种含义不同于另一种含义,即便在同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经济和会计领域,人们也没有就其确切含义有一致的意见,不同的时期,人们使用资本来表达不同的概念,虽然其使用者并非总能承认此种事实。”[2](p.214)在公司法领域,人们在三种意义上使用公司资本这一词语:其一,认为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份资本,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所取得的资金。大多数学者是在此种意义上使用公司资本的。一本权威的著作对公司资本作了这样的说明:“公司最初所从事的活动就是筹措资本,它实际上就是通过交换已发行的股份的方式聚集资金的过程。这样聚集的资金即为资本……由于公司被其股东所拥有,因此,公司的资本实际上是指公司股东冒险投入公司企业的那些金钱。”[3](p.256)其二,认为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份资本和借贷资本,而不仅仅是指公司的股份资本。此种理论认为,公司资本除了包括公司股东的出资以外,还包括公司向其债权人借贷而来的那部分金钱,它们共同构成公司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Cheeseman先生持此种观点,他认为:“公司需要为其经营活动筹措资本。公司最通常的方法是出售股票和债券。”[4](p.622)其三,认为公司资本除了股份资本,借贷资本以外还包括公司的收益。这是一种最广义的资本理论。在上述三种理论中,第一种理论为大多数学者所主张,他们仅仅将公司资本理解为是股份资本,而将借贷资本排除在公司资本之外。此种理论的优点在于它使公司资本同资本在法律上的含义协调起来,因为,在法律上讲,所谓资本实际上是指某一商事组织的财产价值超过该商事组织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那一部分金钱。它实际上就是公司所有的具有流动性的价值。然而,此种理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即它将公司股东的出资看作是公司资本的惟一来源,排除了公司债权人在公司资本中的地位,违反了公司资本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宗旨。本文认为,公司资本包括股份资本和借贷资本,虽然公司资本主要是由股份资本所组成。限于文章的篇幅,本文仅仅对公司的股份资本中的资本主义原则进行探讨。 二、现代资本主义原则的立法模式 在现代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的股份资本制度有两种立法例即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和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前一种立法例为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采取,后一种立法例则为现代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采取。 (一)资本确定主义原则 所谓资本确定主义原则,也称为法定资本制度,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其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5](p.21)。在资本确定主义原则下,公司资本是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确定数额的资本,该种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全部由股东所认购和缴付,公司在设立之后要增加资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资本确定主义原则最初为法国和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创设,我国台湾地区旧的“公司法”也采取此种原则[6](p.227)。在现代社会,由于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具有保证公司资本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以及有效地保障债权和交易安全等优点,此种制度至今仍然为某些大陆法系国家,如丹麦、比利时等所采取[5](p.8)。 (二)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所谓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指公司章程所授权公司发行的资本总额无须一次性全部发行,公司可以仅仅发行其中的一部分股份资本,其余部分的股份资本何时发行,取决于公司对资本的需求程度,由公司董事会自由决定。在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之下,公司的授权资本不同于公司的已发行资本,公司股东在认购公司的已发行的资本之后,也可以仅仅缴付其中的部分款项,而不必像资本确定主义原则那样一次性缴付所认购的全部股款。因此,公司的已发行资本又不同于股东所缴付的资本。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现代英美公司法所采取的原则。在此种原则之下,公司“资本”有几种不同的含义,它或者指授权资本,或者指已发行资本,或者指已缴付的资本。 1.公司的授权资本 公司的授权资本也称公司的名义资本,是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授权发行的股份资本的总额。根据英美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之际,必须在其章程中载明公司已授权发行的股份数以及每一股份的票面价值,并将它加以注册登记。原则上讲,公司不得超出其授权资本的范围而发行股份,如果公司这样做,其股份发行无效,公司认购此种股份的人有权要求公司将其认购的股款返还给自己。[7](p.139) 2.已发行资本 公司已发行的资本是指公司授权资本中已被公司股东所认购的那一部分股份资本。根据英美公司法,公司的授权资本无须全部被其股东所认购,公司只要对其股东发行一部分授权资本,公司即可成立。[8](p.207)在此种情况下,公司未发行的股份,在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发行。 3.已缴付资本 公司已缴付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东已实际缴付的股份资本,它是公司已发行股份资本的一部分。根据英美公司法,公司股东认购了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以后,无须一次性缴纳全部股款,他可以仅仅缴付部分股款,其余未缴付的股款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对股东提出缴付股款要求时始予以缴付。根据英国1980年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公共持股公司在发行股份时,至少要求其股东缴付其股份面值 的1/4,如果是溢价发行的股份,其超过股票面值的部分(溢价)必须全部缴付。 (三)折衷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在历史上,资本确定主义原则曾为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实行,而在现代社会,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则放弃了或有条件地放弃了公司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并采取了英美公司法所实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根据日本商法第166条的规定,公司设立之时,公司股东仅需认购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4,其余未认购的股份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加以发行。根据法国商事公司法第75(2)条的规定,公司在发行股份时,如果股东是以货币方式认购股份,则他们在认购公司股份时至少要缴付股份面值的1/4,其余股款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在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的5年之内一次或分次缴付。欧共体部长委员会在1977年所颁发的有关欧共体的公司法指令要求欧共体的成员国在其公司法中规定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认为,如果公司是公共持股公司,则公司的已授权资本总额不得少于25 000的各成员国现行货币单位,那些以现金认购公司股份的人首次所缴付的股款不得少于所认购的股份面值的25%.参见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for 1979. No. L. 2611. 同英美公司法所实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相比,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所采取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不完全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或者说是折衷意义上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它同英美公司法所实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区别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其一,根据英美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的授权资本无须全部发行,公司可以仅发行其中的部分股份资本,而在大陆法系国家,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要求公司设立之际,必须全部发行其授权资本,不允许公司分次发行其股份资本。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75(1)条规定,公司资本必须被全部认购。这样,在大陆法系国家,授权资本同已发行资本并没有什么区别。其二,根据英美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股东认购了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之后,在理论上他可以仅缴付一定的股款,未缴付的股款可以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而缴付,法律并没有对此规定年限限制;而根据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股东未缴付的股款必须在公司设立以后的一定年限内缴付。 三、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优越性 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相比,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有其优越性,表现在: (一)公司资本授权主义符合公司实际,满足了商人的客观要求 公司作为从事商事活动的经济组织,虽然离不开公司的资本,但是,公司实际所从事的商事活动有时同公司的资本没有必然的关系。公司只要维持与其经济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即可满足公司的正常需要。公司资本如果多于其经营规模的需要,虽然对公司债权人保护有利,但却是对有限的资本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希望仅缴付部分股份资本即可从事商事活动。公司法考虑到商人的此种实际情况,允许分批发行或认购股份以满足商人的要求。而如果采取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因公司法要求公司在设立时即全部认缴已发行股份的股款,公司的资本可能没有全部用于公司事业的经营,从而造成资本的浪费。在资本紧缺的时代,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可以确保资本的有效运用。 (二)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更便利公司的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的授权资本已经记载在公司章程中,当公司因为经营活动而需要获得资本时,公司即可将授权资本中未发行的股份加以发行,从而取得所发行的股份价值,公司无须经过繁复的程序修改公司章程,之后再去发行股份。而如果实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则当公司需要新的资本时,公司必须首先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去修改公司资本条款之后,才可以获得所需要的资本。而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复杂,需要遵行各种严格的程序。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了哪些程序,取决于各个国家法律的规定。我国学者在论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时,仅仅论及公司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修改行为的决议,而很少论及公司董事会对此种决议的通过以及公司法对持异议股东的法律保护。在现代两大法系国家,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历4个程序即董事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小股东的法律保护以及公司修改章程的登记。因此同公司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相比,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更能确保公司组织快捷、方便和灵活地开展商事经营活动。 (三)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加强了公司董事会的核心地位 现代公司法区别于传统公司法的重要特点在于公司董事在公司法中的地位。在传统公司法中,公司董事仅仅处于附属地位,是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消极执行机关;现代公司法改变了此种理论,确立了公司董事的核心法律地位。此种核心法律地位的表现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公司董事一般性管理权的享有、公司董事权的不受限制性、公司董事的自我持续的管理以及公司董事法律责任免除途径的增加等[9]。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将公司未发行股份的发行权和未缴付股份的股款的催缴权授予公司董事会,使此类权力成为公司董事所享有的一般性管理权的重要部分,公司董事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权衡公司的各种利害关系,自由行使此种权力。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使公司董事会的权力大大加强,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核心法律地位,符合现代公司法的发展潮流。 (四)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便利了公司股东的投资,促进了商事经济的繁荣 公司法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刺激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并因此而促成商事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公司法此种作用得以发挥的重要因素。根据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股东在认购了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之后,仅需现实地缴付部分股款,其余股款可以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加以缴付。如果公司经营没有实质性地发生改变,公司股东在很长时期内可以持有他没有缴付的股款,并将它们投资到其他公司。而如果采取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则公司股东所认购的全部股份的股款均需一次性足额缴付,公司股东面临的风险极大,其投资多样化得不到保障,影响了股东投资积极性和商事社会的繁荣。可见,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刺激了股东投资的积极性,分散了股东的投资风险,对于商事经济之繁荣具有重大的意义。 (五)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可以有效地预防公司被收购的危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时常面临被收购的危险,公司采取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对于此种危险的消解有重要影响。根据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当公司敌意收购要约人通过收购公司大股东的股份而要将公司吞并之时,公司董事会如果认为公司收购不利于公司的最佳利益,他们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而发行未发行的股份,并因此而改变公司股东之间的地位,使原有大股东成为小股东,使某一小股东成为公司大股东,并因此而使收购者的收购行为失败。而如果实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公司被敌意收购的可能性极大,因为,当公司面临被收购的危险时,董事会无法通过及时、快捷发行股份的方式改变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无法采取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下董事会经常采取的防止公司被收购的措施。 (六)实行授权资本制可以为公司更方便地筹措资本提供便利 根据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公司的名义资本已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当公司在经济危机期间需要资本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不经过股东会的批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登记公司章程等繁琐的程序而直接决定发行股份以取得所需资本。而实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公司在急需资本时则必须经过这些繁琐的程序,否则,它很难及时地、快捷地解决所面临的资本问题。 四、我国公司法所应规定的资本主义原则 (一)我国公司法所采取的资本确定主义原则 我国公司法采取何种资本主义原则?我国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或实收股本总 额。同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35条、第27条、第82条、第91条和第94条,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均应在缴足出资或股款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采取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公司的注册资本既等于发行资本也等于已缴付资本[5](p.25)。公司法不允许公司在设立时仅仅认购部分股份或者仅仅缴付部分出资,只有外商投资企业有例外。 (二)我国学者所主张采取的资本主义原则 在我国,学者对公司法所应当采取的资本主义原则并无统一的意见,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主张,有人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坚持严格意义上的法定资本主义原则,因为此种原则使公司资本确定、真实,对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是强而有力的;有人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废除严格意义上的资本确定主义原则而采取英美公司法的授权资本主义原则,因为,此种原则使公司可以最大限度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刺激公司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还有人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采取折衷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认为此种资本主义原则吸收了资本法定主义原则和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优点,克服了两种资本主义原则的缺点,代表着公司资本制度发展的方向,因此,“从长远来看,折衷资本制是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所应考虑和借鉴的一种立法模式”。[2](p.25)本文赞同此种观点,认为我国公司法应当废除资本确定主义原则而采取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因为,同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相比,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具有上述众多的优越性。 (三)我国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的立法模式 在我国,问题不在于我国公司法是否应当废除资本确定主义原则和确定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而在于我国公司法应当采取什么形式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有英美法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和大陆法的折衷式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我国公司法应当采取哪一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本文认为,我们既不应采取大陆式的授权主义原则,也不应采取完全英美式的授权主义原则,而应吸收两者的长处,形成更加科学和合理的资本授权主义制度,此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既要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又能兼顾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所谓能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主要是指此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不应像我国现行公司法那样将公司的已发行资本等同于已缴付的资本,不承认授权资本,而应当允许公司在其章程中载明公司希望发行的资本总额即授权资本,之后允许公司实际发行一部分股份,并根据公司的目前规模和事业性质而要求公司股东缴付部分认购款项。这样,在我国公司法中,公司的股份资本也应当包括不同类型的资本:授权资本、已发行资本和已缴付资本。这一点同英美资本授权主义原则相同而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 所谓能兼顾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是指此种资本授权主义原则不应完全无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应当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作为自己的基础,因为,公司资本是公司债权实现的一般担保,公司资本不充足,则公司债权实现的一般担保即受到影响、发生动摇甚至完全崩溃。基于公司债权实现的一般担保的需要,我国公司法可以考虑三种必要的制度: 其一,公司股东虽然在公司设立之时有权仅仅缴付所认购的股份的部分股款,但此种已缴付的股份资本必须占股东所认购股份资本的一定百分比,此种百分比是公司法所强制规定的,公司章程不得加以修改,公司董事会不得行使自由决定权加以变更。根据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参考我国台湾地区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第一次缴付的股份资本,以不得少于其所认购的已发行股份的1/4为宜。 其二,最低资本的需要。公司全体股东所缴付的已发行股份的资本总额不得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最低资本的要求。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参考两大法系国家的最低资本制度的要求,我国公司法所要求的此种最低资本可以分两种情况加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此种最低资本为5万元,股份公司的此种最低资本为50万元。必须指出,本文此处所谓的最低资本不同于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实缴的股份资本,其最低注册资本根据所设立的公司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是有限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10万、30万、50万元。如果是股份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 000万元。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实行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因此,上述资本制度实际上将最低注册资本等同于已发行的资本和已缴付的资本。而本文所论及的最低资本并非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而是指公司股东第一次所缴付的股份资本总额所应达到的要求,它以公司股份资本分成授权股份、已发行股份资本和已缴付股份资本三种类型作为前提,实际上,此种意义上的最低资本是指已缴付的股份资本。 其三,未缴付的股份资本的缴付。英美公司法所践行的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并没有对股东未缴付的股份资本的具体缴付时间作出规定,认为此种未缴付的股份资本何时缴付取决于公司董事会的自由裁量;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则对董事会的自由裁量权作了限制,认为董事会有义务要求股东在一定期限如5年之内缴付未缴付的股份资本。本文认为,英美法的立法例不利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因为,如果将未缴付股份资本的催缴权完全不加限制地授予给公司董事会,则公司在经营不善而破产时,公司要求股东缴付其未缴付的资本时,公司股东也许无力再缴付股份资本。 公司法论文: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 内容摘要: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是美国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中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课题,它在产生根源上与美国传统的言论分层理论密切相关。由于最高法院未对商业言论进行严密的定义,如同耐克案所显示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出现的公司法人的混合言论难以得到合理的调整,从而导致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的产生。公司法人言论自由包含了商业言论与政治言论划分的合理性、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调整等诸多问题,有待学者对其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关键词:言论分层理论,公司法人言论,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 导言 众所周知,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言论自由的案件时存在着依其内容的不同将言论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例如政治言论与商业言论,并对不同类别的言论给予不同程度保护的做法。其中政治言论被认为是高价值言论而受到了最高的保护,商业言论则被认为是低价值言论,一度甚至被排除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之外。这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分层理论”。然而,近年来在美国出现了一种新的言论类型,这种言论类型的划分标准却并不是言论的内容,而是作出言论的主体。这种挑战传统言论分类标准的言论类型一俟出现就引起了研究第一条修正案的学者们的高度重视,最近更是凭借Nike v. Kasky一案吸引了众多知名学者为其贡献其学术智慧。这就是公司法人言论(corporate speech)。公司法人言论的出现直接导致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的产生,本文的任务就是对这一美国言论自由研究领域的新课题作一系统介绍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一定程度的探究。 一、美国言论自由分层理论 言论自由自 6、70年代以来在美国一直得到了极高程度的保护。根据最高法院历经多年的探索所总结出的一套审判第一条修正案案件的原则,其对言论自由一般仅允许“内容中立”的限制,除非根据利益平衡的检验原则政府能够证明它对某一言论进行限制促进了重要的,或实质性的政府利益并且这一利益与压制言论自由无关、对言论自由所实施的附带限制与促进政府利益相比不那么重要。 据此,言论自由在公民权利体系中居于基本权利的地位,甚至是憎恨言论(hate speech)也能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实际上,美国学者米克尔约翰就曾明确提出过应对言论自由给予绝对的保护。那么言论自由何以能得到如此高程度的保护呢?这与言论自由在美国学者眼中所具有的价值具有直接的关系。 根据 Tushnet等学者的统计,美国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中形成的有关言论自由哲学基础的学说主要有三种:追求真理说(著名的“思想市场”理论即属于此类)、自治说和自我实现说。追求真理说以霍尔姆斯和布兰代斯为代表,主张“吾人所欲求的至高之善唯有经由思想的自由交换,才比较容易获得,——亦即要想测试某种思想是否为真理的最佳方法,就是将之置于思想竞争的市场上,看它有无能力获得认可”,因此不到最后关头,政府绝对不应插手这一进程。自治说的主要代表则是绝对主义者米克尔约翰。米克尔约翰主张,言论自由实际上所保障的是人们参与自治(self-government)的权利;因为言论自由,确切的说是公众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讨论是保证投票者获取足够的智识以及情报(information)以便在投票中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的途径之一。因此,正如选举权不应受到限制一样,言论自由也不应受到限制。自我实现说则以Emerson、Redish等人为代表。其中,埃默森教授认为言论自由通过不受拘束的表达和交换信念及观点来发展个人的思想从而达到个人的自我实现;Martin Redish则认为言论之所以是不可侵犯的,是因为它培育了民主政治所追求的价值——个人对影响生活的决定的控制及个人的“人的才能”的发展。其中很难说哪一种在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中占有主导的地位;可以说这三种学说共同对美国法院关于第一条修正案的判决发挥着指导性的作用,只是在不同的时代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具体说来,自治说在早期影响较大,自我实现说在较为晚近的时候则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种学说虽然着眼点不同,但强调的都是对言者(the speaker)利益的保护。 那么根据上述理论,是否所有的言论都应该得到第一条修正案完全的保护呢?首先,根据米克尔约翰的自治理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否定的。由于米克尔约翰论证言论自由价值的立论基础是社会契约论,因此他认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只有与公共事务有关的“公言论”(public speech)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除此之外的其他言论都不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而只能受到第五条修正案的保护。而根据追求真理说和自我实现说,也只有对获致真理和实现自我价值,特别是与实现民主相关的价值有促进作用的言论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据此,最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根据言论的内容将言论划分为高价值言论——政治言论(或公共言论)和低价值言论——商业言论。只有能够促进言论自由价值实现的高价值言论——政治言论才能够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在美国宪法学界可以说对这一点已经达成共识:制定第一条修正案的目的即使不是完全的也是绝大部分的是为了保护与公共事务有关的言论。以此为基础,最高法院总结出了言论自由分层理论,即:言论应根据其内容划分为政治言论(或称非商业言论、公共言论)与商业言论,政治言论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对商业言论则采取与政治言论完全不同的保护原则。 至于对商业言论具体采用什么样保护原则,不同的时代做法有所不同。具体说来,可以以1976年的Virginia Board of Pharmacy v. Virginia Citizens Consumer Council, Inc.为标志分为两个阶段来认识商业言论的保护原则。1976年以前,商业言论基本上被排除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外,其中最高法院更是在1942 年的Valentine v. Chrestensen一案中明确宣布联邦宪法没有限制政府调整纯粹的商业广告,从而以判例的形式将商业言论从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内排除出去。而在 1976年的Virginia Board of Pharmacy案中,最高法院宣称,即使商业广告注重的是纯粹的经济利益,也不排除其应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从而第一次将商业言论纳入了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而最高法院作出这一判断的根据在于:就具体消费者而言,他从商业信息自由流通中所获得的利益即使不大于,至少也不少于他在日常的最迫切的政治讨论中所获得的利益。此外,就整个社会而言,商业信息的自由流通也具有重大的公共利益。由此,最高法院就将商业 言论与对公共事务的讨论联系起来了。而1980年的Central Hudson Gas Electric Corp. v.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of New York案则标志着最高法院对商业言论新的保护原则的成型。在本案中,最高法院形成了四步分析法来审判商业言论案件:第一,必须确定表达是否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而商业言论要受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至少必须涉及合法活动,并且不能误导公众;第二,所主张的政府利益是否重大;如果以上两个回答都是肯定的,第三,确定调整是否直接促进了政府主张的利益;最后,确定政府这一调整是否大于促进这一利益之必需。由此,商业言论被正式纳入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但是相比于政治言论,商业言论仍然被认为是仅仅具有“低价值”的言论,它只能得到法院较低程度的保护,一旦商业言论被证明是虚假的、误导的或者是鼓励非法活动的,法院仍将准许政府对其进行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明确了商业言论的“次等”地位的分层理论中存在着一个较为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最高法院至今未对“商业言论”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司法实践中仅仅形成了一个对商业言论的模糊的认识,那就是所谓商业言论是“纯粹意在商业事务”的言论。正是由于缺乏对商业言论的准确定义,因此虽然最高法院并未将商业言论定义为公司法人作出的言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将商业言论等同于公司法人所作出的言论的倾向。 其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公司法人实际上在言论自由领域中成为了受到歧视的主体。 二、一种新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言论 近年来,由于公司法人不仅仅在推销产品上发表自己的言论,还在劳工政策等公共事务甚至是竞选事务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言论(corporate speech)。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的言论类型的出现主要与三个案例有关:First National Bank of Boston v. Bellotti,Pacific Gas Electric Co. v.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 of California以及Nike, Inc. v. Kasky案。在Bellotti案中,法院指出在民主社会中言论对为公众提供情报的作用并不因其来源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Pacific Gas案中法院则指出,公司法人所作出的与选举无关的政治言论不得仅仅因其公司法人的主体性质而受到限制,并且主张公司法人也应该与公民一样拥有“说与不说”的自由。也就是说,从这两个案件开始,法院开始在裁决言论自由案件时对公司法人这一主体性质进行考虑,公司法人言论由此开始进入法院的视野。当然,仅凭这两个案件还不能说最高法院已经形成了对待公司法人言论的成熟的原则。正如后面将要指出的,近年来最高法院在对待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上日趋严厉,这与Bellotti案和Pacific Gas案的思路很难说是相一致的。而公司法人言论正式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可以说还是始自于2003年的Nike, Inc. v. Kasky案。 耐克案虽然发生于2003年,但案由却可以一直追溯至1996年。在1996-1997年间,多种媒体广泛报道了耐克公司在东南亚的分公司虐待劳工的新闻。作为回应,耐克公司通过向各大学校长及体育运动管理当局邮寄信件、宣传品以及在各家报纸上刊登公开信等形式对上述报道进行了反驳。1998年,Marc Kasky向旧金山高等法院对耐克公司及其5名管理人员提起了诉讼,指其上述行为违反了该州消费者保护法有关禁止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的规定。针对 Kasky的指控,耐克以言论自由为由提出了抗辩。基于言论分层理论,本案的焦点就集中在了耐克有关言论的性质判断上。如果法院判断其为政治言论,则耐克的言论将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Kasky的指控也就将被驳回;相反,如果法院判断其为商业言论,那么根据虚假的商业言论不受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原则,耐克就将在本案中败诉。法院在第一审和上诉审中都作出了对耐克公司有利的判决,其中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明确裁定耐克的言论为“非商业言论”。但是,在案件被Kasky提交到州最高法院之后,加州的最高法院却以4-3的比例推翻了前面的判决,裁定耐克的言论为商业言论。在这种情况下,耐克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这就是引发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争论的Nike, Inc. V. Kasky案。 几乎自最高法院同意受理该案之日起,耐克案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该案之所以受到高度的关注,其原因主要就在于本案所涉及的耐克言论性质模糊不清,如何定性非常困难。通常在认定商业言论时的依据有三:出于经济动机;以广告的形式;针对某一产品。耐克公司的言论却不同于以往的商业言论而具有某种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的外表——耐克在媒体上所宣传的或表达的是耐克公司在海外的劳工政策,而这一言论的内容可以说是与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存在密切的关系的。因此,耐克案可以说是为最高法院解决精确划分商业言论与非商业言论以及形成一个针对公司法人言论的初步原则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最高法院在耐克案上也就被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最高法院的判决却是令人失望的:它不仅回避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问题,而且回避了对商业言论进行定义的问题。最高法院以本案所涉及的新问题尚不成熟为由,拒绝对耐克言论的性质作出判断,从而在事实上支持了加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最高法院维持了加州最高法院的判决,但是最高法院在声明由于这一新问题尚未成熟而拒绝对其作出判断的时候所给出的理由正是这个案件涉及的是由商业言论、非商业言论和与公共问题有关的言论组成的混合言论,这也就相当于承认了耐克案中涉及的言论在性质上与传统商业言论案件是存在差别的。 那么,公司法人言论何以能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商业言论定义不明确以及混合言论的出现。正如上文中所论及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法人(大资本)日益参加到社会活动中来,其表现形态就是公司法人日益倾向于在社会事务乃至政治事务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而其主体因素又决定了这样的言论通常混合着商业言论(广告)的因素,从而最终导致了混合言论的出现。实际上,早在Valentine v. Chrestensen案中就已经出现了混合言论,只是这种简单形式的混合言论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并未引起法院和学者的重视。耐克案引起学者广泛关注的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混合言论在当代社会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如何对其进行调整已经成为了法院和学者无可回避的问题。 仔细考究之下,公司法人的言论可以分为三种:商业言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和普通的政治言论。其中,商业言论实际上是一种与言论主体性质无关的言论类型,但实际上通常与公司法人这一主体相联系。最高法院对商业言论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保护原则,并且在近年来表现出了提高对商业言论保护的趋势。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和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则与言论主体的性质具有直接联系,其中法院对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采取了严厉的限制原则,而对其他政治言论在原则上则给予同个人言论相同的保护。由于上面提到的混合言论就是因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和商业言论 之间界限不明而产生的,因此,实际上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也难以真正得到和其他主体相同的保护。由此可以说,公司法人的言论在整体上都是受到“歧视” 的。这就使得公司法人的言论具有了特殊性而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类别。 如同上文中所提到的,美国言论自由传统理论中只存在根据言论内容对言论进行的分类,而公司法人言论却是依据言论主体的性质进行的分类,因此这一新的言论类型的出现与传统理论之间天然地存在着紧张关系,这也就决定了公司法人言论自出现之日起就对言论自由研究提出了许多问题。 三、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研究领域的主要问题 总结美国学者研究公司法人言论的主要成果,我们可以发现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研究领域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将言论划分为商业言论和政治言论是否具有合理性?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是否应该受到严厉的限制?公司法人是否同个人一样享有言论自由?最后,公司法人言论是否构成一个独立的类别?或者说,公司法人言论在性质上与个人的言论相比是否存在特殊之处? 如同上文中所分析的,导致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的言论类型产生的一个直接诱因就是最高法院没有对商业言论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从而致使法院对于公司法人的混合言论难以进行合理的调整。针对这一症结,有学者呼吁最高法院应以耐克案为契机明确商业言论的含义。然而,更多的学者则对最高法院对言论进行分层、对商业言论和政治言论给予不同保护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实际上,从美国近年来的判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最高法院对于商业言论的态度越来越趋向于缓和,商业言论在最高法院得到了越来越高的保护。近年来商业言论案件在最高法院保持着令人惊奇的胜诉率:在24件商业言论案件中,法院仅仅对其中的5件作出了允许政府对商业言论进行限制的裁决。我们知道,美国法院调整商业言论的原则成型于Central Hudson案,然而在最近的判例中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抛弃Central Hudson原则的倾向。在1993年的City of Cincinnati v. Discovery Network Inc. 案中,最高法院就首次正式拒绝了商业言论只具有低价值的说法 ;而在1996年的44 Liquormart, Inc. v. Rhode Island案中,法院更是拒绝了政府对商业言论所作的“家长式”的监控,肯定了商业言论对于听者的价值,并且特别强调真实的和非误导的商业言论应受到第一条修正案充分的保护。 44 Liquormart案之后就有学者指出商业言论从此再没有理由被当作另类的言论看待,而应该和政治言论一样受到第一条修正案的全面保护。 商业言论之所以受到法院越来越高的保护与学理上对言论自由和商业言论认识的变化有关。首先,法院改变了商业广告对于公共利益毫无价值的看法,认为在当今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资源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无数个人的经济决策决定的,因此这些决策是否明智、是否获得了充分的根据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这样,商品信息的自由流通也就对于言论自由具有了独立的、不可忽视的价值。其次,最高法院之所以在允许政府限制商业言论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也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法院担心如果给予商业言论以充分的第一条修正案保护会损害消费者和政府两者的利益,因为消费者将无法摆脱不实、误导或欺骗性的商业广告,而政府也将无法惩治这些商业欺诈。然而,近年来,法官和学者都对这种看法提出了质疑。有意见指出,即使是对商业信息也应该同其他信息一样相信消费者甄别对错的能力,而不应该允许政府对商业言论进行“家长式”的管制。最后,最高法院提高对商业言论保护也与由保护消费者利益转向保护言者的利益的动向有关。由于因商业言论而受到限制的主体多为公司法人,而公司法人在经济上又具有优势地位,因此法院认为公司法人因言论受到限制而可能遭受的不利影响较小。这样,在商业言论案件中,法院往往强调作为弱势的一方的消费者的利益,而忽视了公司法人作为言者的利益。进入90年代之后,法院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商业言论的言者的权利保护上,从而提高了对商业言论的保护力度。 在这种背景下,学者们自然对法院的言论分层理论提出了质疑,并且主张既然商业言论对促进言论自由的价值同样发挥着作用,商业言论同样事关公共利益,那么最高法院就应该对商业言论给予同政治言论相同的保护。 而与最高法院提高对商业言论的保护相对应的,是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日趋严厉的态度。根据1978年的Bellotti案,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是:不得因其言论主体性质的特殊性而对其予以限制。但是自80年代末开始,法院出于防治政治腐败的原因转向允许政府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一限制的范围被最高法院限定为含有明显的鼓吹内容的言论。进入21世纪之后,最高法院更是在2003年的 McConnell v. FEC案中支持了一个全面禁止公司法人运用公司财产对竞选发表观点(实际上就是竞选广告)的法令,这一法令与传统限制不同的是,它并不考虑被限制的言论是否意影响竞选,只要提到了候选人的名字,言论即可被禁止,这样就使得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受到了政府高度的限制。 法院之所以允许政府对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进行高度限制,其主要理由就在于:公司法人在竞选中运用巨额的公司财产的行为并不是对公司法人有关公共事务的观点的表达;对其进行限制之后,公司法人还可以通过专门的组织——PAC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此外,防治腐败这一重大的政府利益同样也构成了法院允许政府对这一言论进行限制的理由。 针对最高法院近年来的这一变化,学者们同样也提出了质疑。根据Consolidated Edison Co. v.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案和Pacific Gas Electric Co. v.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案所形成的原则,法院对公司法人除与竞选有关外的普通政治言论给予了同个人同样的保护。那么防治竞选腐败的政府利益同样存在于公司法人的普通政治言论案件中,最高法院为什么没有对这一类言论也进行高度的限制呢?同样地,认为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不是公司法人观点的表达这一理由也可能存在于公司法人普通政治言论案件中。至于公司法人在言论遭受禁止后还可以通过PAC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实际上就是剥夺了公司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表达意见的权利,同时也是将责任推到了PAC身上。 虽然最高法院针对商业言论和公司法人与竞选有关的政治言论的态度截然相反,学者们对这两个问题的思考却可以说是指向了同一个问题:是否应该赋予公司法人以与个人同样的言论自由。然而,针对这一问题又有学者提出了新的质疑:言论自由是一项“人”权,公司法人有资格成为言论自由的主体吗? 反对公司法人具有言论自由主体资格的学者所持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价值就在于维护人格尊严和个人自主。不论是采取上述三种言论自由哲学基础学说中的哪一种,最后都可以归结至这两点上。显然,公司法人既然不是“人”,那么自然也就谈不上人格尊严和个人自主的维护与实现了。其次,我们之所以保护言论自由,一个重要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在社会中占少数地位的观点不受多数观点的压制。由于公司法人,特别是像耐克这样的跨国大公司往往拥有强大的力量,因此公司法人在言论自由的问题上不仅仅不存在表达意见的障碍,相反,它的意见还常常是影响性的。从这一点来说,也不应给予公司法人以言论自由的保护。第三,从历史上有关言论自由的判例来看,言论自由与个人声誉的保护和侮辱、诽谤案件是密切相关的。而公司法人,就如同其不具有人格尊严一样,也很难说具有主张保护基于人格尊严的声誉的立场。 支持公司法人具有言论自由主体资格的学者则从反对“基于言者身份的歧视”(Speaker-Based Discriminatio)的传统立场出发提出了反驳意见。他们认为,虽然公司法人发表与公共事务有关的言论的动机受到了质疑而被认为是受到利益驱动的,也就是与产品的推销具有隐蔽的联系的,但是从言论的内容来看却与个人所发表的言论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那么对于相同的言论,仅仅是因为公司法人这一身份的特殊性就予以限制,这是否公平合理?以耐克案为例,如果耐克的言论是由普通公众作出的,那么法院会要求政府证明言者具有明显的恶意;而对于耐克则不必要求证明其具有恶意,只要是虚假的或误导的言论政府就可以对其进行限制,这显然是有欠公平的。 无论学者讨论 的最终结果如何,在社会实践中公司法人的确越来越多的对社会事务甚至是政治事务发表看法,这已经超出了传统言论自由理论所能调整的范围,拒绝赋予公司法人以言论自由的立场更是与这一事实相违背的。公司法人成为了言论自由的一个特殊主体已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因此,与其否认公司法人作为言论自由主体的资格,还不如探究如何调整这一特殊主体的言论自由。这就又回到了前面的问题:是应该将公司法人的言论作为一类独立的言论给予特殊的调整,还是应该给予同个人言论相同的保护? 迄今为止,有关公司法人言论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关乎一个问题,那就是究竟应该把研究的注意力放在言者的性质或者说身份上还是应该放在言论的内容上。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非盈利的法人和团体的言论自由都得到了第一条修正案的完全保护。实际上,第一条修正案的许多核心言论的主体都是非盈利法人和团体,如政党、公众利益团体、学校等。那么是否是对利益的追求构成了公司法人主体特殊性的原因呢?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因为言论自由的发展历史已经证明了利益并不构成排除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理由。此外,个人也同样广告,如一人公司及律师。实际上,商业言论保护的发展历史与律师广告的密切联系是有目共睹的。但这些言论却并没有被法院“另眼看待”。在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法人的言论若因其主体的特殊性而进行特殊的限制,其合理性也就值得商榷了。 四、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宪法学思考 以上谈到了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领域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也介绍了美国学者对于这些问题的一些思考。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由于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问题产生不久,相关的研究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其中有些问题的探讨尚欠深入,而对于公司法人的言论如何保护就更难说是已经达成了共识或者形成了成熟的意见。但是可以看出,学者们比较倾向于加强对公司法人言论的保护力度。针对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以及上述这种倾向,笔者进行了些许宪法学思考,在此提出以就教于方家。 从涉及的具体问题来看,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的产生从表面上看起来主要是在于商业言论问题,一是商业言论如何定义的问题,二是提高商业言论保护的问题。因此,对商业言论进行严格而明确的定义是解决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的前提。此外,虽然现在最高法院表现出了加强对商业言论保护的趋势,但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对商业言论给予同非商业言论同样的保护。而以言论自由的宏观视野来考察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其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公司法人言论是否应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论类型,公司法人能否成为言论自由的主体,如果能,那么它在享有言论自由的程度和范围上与个人是否存在区别。正如上文中所指出的,传统的对言论进行分类的方法所依据的标准都是言论的内容而不是言论的主体性质,如果允许政府仅仅以言论主体性质为由对某一言论进行限制,我们认为是存在不妥之处的。因为,正如最高法院在Bellotti案中所指出的,某一言论所蕴涵的价值并不会因其来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么需要解决的就是,公司法人言论在言论的性质上是否与其他言论存在区别。 而当我们站在宪法学的高度来审视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时,我们会发现,公司法人言论这一新型言论的出现及至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的探讨以及最高法院日益提高对公司法人言论自由保护的倾向(通过商业言论案件),实际上都反映了公司法人对社会事务参与程度的加深和对于共同体事务影响的扩大。回到言论自由的哲学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无论对于言论自由的性质如何认识,它对于共同体成员表达自己对于共同体治理的意见的价值,也就是言论自由所蕴涵的“自治”和促进民主的价值,始终构成了言论自由诸多价值中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核心的内容。这也是最高法院在关乎言论自由的判例中始终重视审查言论是否是对公共事务的讨论、是否关涉公共利益的理由。这就隐含了这样一个逻辑前设:言论自由的主体构成了共同体的组成分子,或者说是主权者的组成分子。由此反观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公司法人由最初的商业广告、推销产品这样一种“表达”性质较低的商业行为发展至通过商业广告表达自己对经济方面问题的意见,再到就劳工政策等公共事务以及竞选等政治事务发表观点,这一过程正反映了公司法人意图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参与到共同体治理中的倾向。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公司法人是否能构成治理共同体的独立主体?纵观公司法人言论自由在美国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其与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和资本对公共生活领域的不断渗透存在着较大的相关性。虽然目前就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最高法院对公司法人言论案件也并没有形成成熟的检验原则,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加强对社会公共领域渗透的趋势却是确定的。因此,可以预见,公司法人的言论受到保护的程度在长期内应该是得到提高而不是相反。那么,公司法人是否最终会被赋予同个人相同的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呢?如果是,那是否最后将会造成资本,特别是大资本控制公共事务决定的局面?而这种局面一旦形成,作为公民的个人的意见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忽视,届时宪政的基础是否依然存在呢?这些都是我们在研究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时所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虽然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问题目前在我国尚没有萌发的迹象,但是基于这一问题与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正相关性,我们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这一问题也很可能在我国出现。因此关注美国言论自由研究中的这一新的课题对于将来公司法人言论自由问题在我国的解决必将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公司法论文: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应然分析与规制研究/宋光林 [内容摘要]:目前世界各国纷纷修改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给予承认。而反观我国公司立法,除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外,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并且对存续的一人公司缺乏规定。这种立法现状给我国司法实践和守法者诚实经营带来不小难题。本文即通过对一人公司性质、特征、历史沿革、各国立法态度、我国立法现状及其原因、社会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主张在立法上对一人公司予以肯定性评价;同时在此基础上构思我国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 [关键词]:公司,一人公司,法人格,唯一股东,有限责任 引言 去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合会会长任文燕提出要求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引起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关注。我国现行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两种一人公司,禁止设立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这种立法现状不但导致内资和外资、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的不平等,而且势必出现规避法律以逃避义务的现象,并导致立法与实践的混乱。由此任文燕委员提出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议案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早在十几年前,我国就已有学者开始探讨一人公司现象,呼吁完善公司立法。这次立法议案的提出,只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罢了。 一、 一人公司的由来 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 or one-member company),顾名思义,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从学理上划分,一人公司可划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指的是设立时股东即为一人,或者设立时股东为二人以上但在存续过程中由于出资和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原因而至股东仅剩一人的公司,前者称为设立时的一人公司,后者称为存续中的一人公司;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则是指公司股东在人数上为复数,但实质上只有一人为“真正的股东”,其余股东仅是为了满足法律上对公司最低人数的要求,或是为了“真正股东”的利益而在名义上持有一定股份的挂名股东而已[2] .此种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本质上是“真正的股东”为自己谋取利益而规避法律。 一人公司获得承认肇始于英国1897年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萨洛蒙是一个多年从事皮靴业务的商人,1892年他决定将他拥有的靴店卖给由他本人组建的公司,以享受有限责任的优惠。靴店转让价格为39000英镑。作为对价,公司发行了每股1英镑的股份20007股,除他的妻子和他的五个孩子各拥有1股外,萨洛蒙本人拥有20001股(目的是达到当时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东人数)。此外,公司还以其所有资产为担保向萨洛蒙发行了10000英镑的债券,其余差额用现金支付。一年后公司因亏损而进行清算,萨洛蒙提出了优先于其他公司债权人获得清偿的要求。法庭终审判决:公司是一个独立于其成员的法人,因此萨洛蒙持有的10000英镑担保公司债应予以优先受清偿[3]. 这一判决为公司法学及商业界打开了新的视野,它不仅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性,显示了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与大公司一样有实际价值,而且还揭示出个体经营者既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认购公司债券从而比股份更能避免经营风险。而从萨洛蒙案所确立的规则来看,公司与其成员在人格上完全分离是不容置疑的。尽管在以后的一些实践中,立法者或法院偶尔也允许揭开公司的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但为了维护公司人格的独立性,通常是不会采用这种做法的。公司法人格与其成员或者说股东的人格相区别,充分体现了法技术的绝妙之处,即“法人格本身乃是为了使法律关系单纯化而由法律所认许的一项法技术”[4],由此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社会进步意义。 自此以后,一人公司迅速发展,各国也开始以成文法或判例的形式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 从各国的公司立法史来考察,传统的公司立法并不承认一人公司(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态度仅是就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而言的。不仅公司设立必须具有法定的股东人数,而且公司设立后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如果公司股东低于法定最低股东人数,将导致公司解散。自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以立法形式承认一人公司开始,许多国家立法对一人公司的态度有了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开始于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继而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以下是对各国和地区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 1.列支敦士登 列支敦士登于1925年11月5日制定并于1926年1月20日实施的《自然人和公司法》首开一人公司立法的先河。依该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可由一人设立,并可以一个股东维持公司的存续。如果公司中有若干名董事,并且这些董事都必须由公司的股东担任,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的人数降至一人,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自动解散。并且,公司的单一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5]就此而言,一人公司是完全有效的。 2.德国 德国因1892年首立《有限责任公司法》而著称,但当时也要求至少应有两个出资人。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出资在转让或赠予、继承中集中于一人,仍承认存续的合法,而不导致解散,1980年7月4日修改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法》第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按本法规定,为任何目的,由一人或数人设立。”从而使一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可能。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也经历了类似过程。德国1884年颁布的《股份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至少须要5人,禁止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直至1 988年才开始承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后的1994年,认可了由唯一股东设立的股份公司。 3.法国 法国立法思想始终将公司设立行为视为股东间的一种契约行为,并在其民法第1832条作出明文规定,因而设立一人公司自然不被允许。对于设立后的一人公司,法国判例和学说均采取较严厉态度,认为当然应依法解散,而且其1867年的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减少而区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当股东减少为7人以下时,依该法第38条规定,公司并不当然解散,须待一年后由法院判决解散。但当股东减至一人时,则要依民法第1832条规定当然解散,不适用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直到1966年,法国公司法才做出较大修改,于第9条中对公司全部股份和出资集中于一人时的场合,也给予了一年的时间补正,如果一年内,一人股东的状况还未改变,利害关系人方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这给法国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1985年7月11日,法国颁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修改法案,明确规定可设立一人公司并承认一人公司的存续。自此,法国民法典1832条也放弃了设立公司必须是契约行为的做法,即承认公司设立有两种形式,其一为契约设立,适用于两人以上的设立公司行为;其二为依一人意思设立。而1985年法国公司法修改中最具特色的是,为了防止个人企业通过对个人财产无限细分,减少对公司债权人的担保财产,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于该法第36条第2款明文规定,“同一自然人仅得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持股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另一仅由一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唯一持股人”。即禁止自然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也禁止一人公司再行设立另一一人公司,但该法没有禁止法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而且法国至今尚未就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承认。 4.英国 1897年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Solomon v. Solomon Co. Ltd),一直被公认为英国历史上承认实质意义之一人公司的典型案例。但英国理论与实务界往往顾虑,一人公司将会令极小企业法人化,可能会发生有限责任恶用之危险[6].因而,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英国始终未得到承认,明确规定全部公司需由两名以上股东设立,仍坚持公司法人社团性的初衷。 5.欧盟及其成员国 欧盟之前身欧共体为提高各成员国之企业素质,充分利用公司的有利形态,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顺应世界普遍承认一人公司的潮流,于1989年12月21日专就一人公司第12号指令[7].依该指令第2条规定: 第一, 公司设立时,可只有唯一一人;公司设立后股份全部归一人持有,也同(一人公司) 第二, 各成员国于进行其国内有关团体的法规的协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作出特别规定或处罚: -同一自然人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一人公司或其他法人为公司的唯一一人者。 不过该第12号指令并非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所有的商事公司,该指令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所有成员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是爱尔兰和英国的有限保证公司。欧共体颁布上述指令的原因在于已有部分成员国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存在,而且一人公司在成员国已广泛存在。继德国和法国之后,荷兰、比利时也先后以立法形式准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而丹麦更是走在德国前面,于1973年6月13日颁布的有限责任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一名创立人,其结果可以只有一名成员。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既不会导致单个成员的个人责任,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解散。[8] 6.美国 美国公司法向来以注重实务为特色,虽也认为公司是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行为,但从不固守公司的社团性或契约观念。不拘泥于传统公司法的限制。早在19世纪末,美国法院已有判例承认了一人公司这种形式。1936年,爱阿华州开始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此后,由于个人企业法人化的愿望日益迫切,强行禁止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只能导致以挂名股东的形式来规避公司法最低法定人数的规定,实际上使一人公司处于一种禁而不止的地步,不如正式立法予以承认。所以随着1962年《美国标准公司法》只要求有一人在公司章程上署名即可设立公司的修订,美国各州陆续采纳,到20世纪60年代末已有27个州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的设立。[9] 7.日本 1938年以前,日本公司不允许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存在。1938年,日本商法典在修改中将股东未满7人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事由的规定删除,设立后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被承认。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仍不允许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1990年6月29日,日本商法典和有限责任公司法作出较大修改,并都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和设立后的一人公司存在。 8.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我国澳门地区的公司法规范也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的合法地位,“任何自然人得以其构成单一股的资本设立一有限公司,且在公司设立时为唯一权利人”。这是澳门公司法规范追随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立法对一人公司的积极态度而作出的反映。同时,澳门地区公司法规范还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其商业名称应在有限公司(Limitada)的缩写“Lda”之前冠以“一人公司”(Sociedade Unipessoal)或“一人”(Unipessoal)的字样,以起到公示作用。而且,“一自然人不得成为一个以上公司全部资本的权利人,并应以其全部财产自动承担后来设立或全部股为其取得之公司的债务,而不论这些债务是在该公司的一人性质(Unipessoalidade da sociedade)确立之前或之后约定”。[10]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述国家和地区除英国外,都已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换言之,一人公司在上述各国和地区已取得同普通公司平等的法律地位,这将有助于各种类型的公司在市场上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减少了个人和组织为谋求不法利益而规避法律的行为,这将有利于法律的公平和效益价值的实现。 而反观我国的公司立法现状,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又是怎样呢?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把国有独资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加以区分,视“两个以上股东”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之一,但没有禁止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根据私法“没有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应当认为我国公司法允许存续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第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表明,法律允许设立一人性质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而禁止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人设立。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这说明,法律不允许一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总之,我国法律对一人公司的态度并非完全一样,它因公司的不同类别而有所差异。并且,设立时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仅允许在个别公司类别(外商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存在;设立后的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则在较广的范围内缺乏法律的规范。这种立法现状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在于:首先,公司法仅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体现了立法对内资与 外资、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区别对待,即国家法律重视外资和国有资本,而歧视内资和非国有资本;因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两种资本在市场竞争的舞台上很难展开公平的较量,这种做法违背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同样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次,公司法禁止其他形式的一人公司的设立,必定会导致规避法律行为的大量出现。因为有限公司以有限责任为其基石,一旦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公司股东的经营风险将大大增加,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任何类型的投资者都希望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个人企业主同样也不例外。个人企业主为避免因一次经营失败而导致倾家荡产的风险,使营业外的个人财产遭受不利之影响,强烈要求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使个人财产与投入经营的财产相互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同时,公司法人随着自身规模的不断膨胀,也非常希望设立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以多种形式分散经营风险,谋取更大利润。但是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须为复数,那么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了实现有限责任对自己的保护,必定会去寻找一名或几名挂名股东来组建公司,这样就规避了法律,使得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保护诚实守法者权益的本来目的大打折扣,而成为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谋取不法利益、规避法律风险的工具,或者个人企业主干脆不再费力去找挂名股东。而直接挂靠某一个公司。这种现象在现实中确实大量存在。从本质上说,挂靠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个人企业主挂靠上某一个公司,执法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很难知晓其真正形式,而且市场上的经营者也无法弄清该企业的性质到底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公司法人。这不但给国家税收带来难题,也给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提供了隐患和土壤。再次,公司法人以默认的形式允许存续的一人公司存在,而无明确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此予以规制,又是一个大的漏洞。现代公司实行的是“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原则,而存续的一人公司在无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制的情况下,公司的唯一股东难免会采取“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模式,而经营不善以至破产时,公司唯一股东又会搬出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来对抗债权人,规避个人风险,这就造成大量滥用公司法人格现象的发生。此外,虽然立法禁止自然人和公司法人设立一人公司,但事实是社会上一人公司的设立行为已大量存在。根据对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一项网上抽样调查,我国一半以上的股份公司实际上拥有全资子公司,其中深圳的深保安拥有2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60.6%;上海的津百股份公司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占其下属控股企业的90.9%.[11]如果公司法继续对设立一人公司给予否定性评价,势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混乱。因此,笔者主张修改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一人公司予以规制,防止其滥用公司法人格,侵害社会和债权人利益。 二、 我国公司法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理由 上述对各国一人公司立法的考察分析表明,我国对一人公司的立法与主要发达国家(美、法、德、日)存在着差距。那么我国一人公司立法为什么会有如此差距呢?换言之,我过公司法为什么不广泛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结合学者们的观点和笔者自己的理解,笔者认为无非有如下原因: (一)一人公司欠缺社团性。受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我过公司法依然难以摆脱公司是社团法人的束缚,即认为公司本质上属于社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人合之主体,至少应由2人以上股东组合才能显现其社团性,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则公司何谈什么社团性?而若承认一人公司,则将使公司社团性之人合基础发生根本性的动摇。 (二)承认一人公司将使传统公司法面临较大冲突。公司的法人性是以公司组织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为表征的,传统的公司组织机构以公司股东多元化为基础来设立,其基本结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三会并立的体系,这一结构系统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在奉行资本平等、同股同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权力清晰、相互制衡原则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12]这种分权与制衡的公司机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使得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既可以实现高效率的经营管理运作,以适应现代经济快捷、迅速,商事交易安全可靠之要求,又有利于确保公平,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协调和实现。然而一人公司的出现,完全背离了公司成员为复数的基础、其股东一元化的状况,使传统公司法关于内部组织机构的规定难以实施。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各项议事的资本多数决定原则,都将因一人股东而失去意义,公司的意志也不再是多数人的共同意志,而是唯一股东的意思表示。这将置传统公司法关于组织机构的条款于不伦不类的境地。 (三)承认一人公司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不利。一人公司使原本复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技能丧失,复数股东之共同意思形成公司意思的机能也形同虚设。既然唯一股东之意思就是公司之意思,很容易造成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唯一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差使用,公司营业场所与唯一股东之居所的合二为一等。由此使公司之相对人难以搞清与之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也无法保证公司之财产的完整性,最终导致公司债权人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 (四)一人公司极易滥用公司法人格。因为一人公司只有一名股东,这就使复数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无法发生作用,投入公司的财产是否与股东其他财产分类难以考察。而且一人公司通常都是股东直接控制公司,公司内部机构的制约机制大都形同虚设,唯一股东可任意支配公司,侵蚀公司财产。如一人公司股东可随时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公司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总之,公司唯一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将公司财产流失于公司之外,使公司空壳运转,而一旦承担责任时,唯一股东却又可以借公司法人格和有限责任使自己逃避债务和责任,从而使公司债权人或社会公众承担极不公平的风险。据美国法学家Robert W. Hamilton统计,在美国各法院审理的滥用公司法人格的1600多例案件中,全部都属于封闭性公司(Close Corporation)或公司集团(Corporate Groups),而无公众持股公司(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在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封闭性公司中,股东人数最多的不超过9人,且大多数属于“一人公司”。[13] (五)中国的信用制度尚不健全。国内各类公司的信用状况同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公司在从事商贸活动时很难取得对方的信任,诈欺事件时有发生,即使是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能够保证自身信用质量的也为数不多,何况资本规模较小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时既然很难取得相对人的信任感,若允许其大量存在,不仅使一人公司自身经营步履微艰,而且有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其他公司的信用状况,扰乱市场秩序。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持谨慎态度并非没有原因,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影响,一人公司自身的弊害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实际情况都使人们对一人公司心存疑虑。所以只允许资信状况良好的国有资本设立一人公司,并从政策考虑,为便于 吸引外资,承认外商独资公司的合法地位。而对其他主体设立的一人公司,一概予以禁止。 不过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我国关于承认一人公司合法地位的妨碍因素与其他国家当初承认一人公司时的障碍具有相似性。但其他国家所经历的从坚决否定到开始犹豫再到修改法律予以承认的历程,则体现了一人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和强大生命力。 三、 一人公司妥当性分析-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的必然性 正如各种事物的产生都有其诱因一样,一人公司的产生和大量存在也绝非偶然,而是源于社会经济生活对它的客观需求,而且,虽然一人公司从其产生之始就倍受争议,但无论如何,社会、立法对一人公司从否定到肯定性的评价的趋势不可避免。 (一)一人公司产生与存在的必然性。必须肯定,现实生活中一人公司的大量产生和存在是源于社会经济发展对它的客观需要,也是源于人们对公司制度中有限责任原则扩大适用的刻意追求。[14] 首先,有限责任原则作为公司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一投资主体具有越来越强的吸引力。17世纪初,有限责任原则伴随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而出现,它使投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从而摆脱了从个人企业到无限公司所实行的投资者负无限责任的困扰,大大调动了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大进步。但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仅适用于大企业,这把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而市场经济的大发展不仅需要大企业,也需要中小企业的补充,将中小企业排除在有限责任适用范围之外,不仅有违公平原则,还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所以,人们产生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需求。在此形式下,德国于1892年颁布《有限责任公司法》,此后,有限责任公司为众多国家商法典或单独立法所规定,解决了中小企业不能适用有限责任原则的难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扩大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的要求。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才能设立,这就使一人投资建立的小企业仍被排除在有限责任原则适用范围之外,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越来越复杂,从事经营活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个人企业主迫切希望能跟其他投资主体一样,披上公司法人的外衣,以便使个人财产与投入公司的财产相分离,划定责任财产的范围,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而要享受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则有赖于立法承认一人公司。可见,一人公司的产生首先是源于个人企业主对有限责任原则的偏好。 其次,大量涌现的拥有巨额投资能力的经济实体也需要通过举办一人公司的方式,实现其多种经营谋取各行业利润并分散投资经营风险的目的。公司制度设计的最初目的之一是利用公司的资合性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因为当时单个资本家实际拥有的资本数额较小,无法满足机器大工业的需要。公司制度实现了迅速集中分散的社会资本,进行大规模经营的需要。时至今日,公司制度造就了不计其数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这些“富可敌国”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具备了独立出资举办任何事业的能力。这些公司集团通过采用独资方式举办一个或数个全资子公司或下属企业将资本分散经营于多种行业,既分散了经营风险,又能利用各行业赢利来实现资本最佳组合,谋求资本利益的最大化。这些公司集团都是由享有有限责任的股东所投资组建,其责任财产以股东投入的资本为限,对外承担独立责任。如果法律仍以传统做法来禁止他们投资举办全资子公司,不仅使其与其自身责任财产状况相矛盾,而且与其分散经营风险、谋取利润最大化之意图相违背,同时也会平添许多麻烦,因为这些大公司、集团本身已有能力举办全资子公司,而仍要依法律规定再去寻找一个或数个股东共同组建子公司,造成人的资源的浪费,故而一人公司对这些资本实力雄厚的公司、集团来说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再次,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行业迅速兴起,投资主体能否在这些行业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关键不是在于资本规模的大小 ,而是在于对市场走向和机会的把握。即体现的是人的优势,[15]而非资本的优势。一人公司的资本规模,一般都较小,公司机构的内部设置上相对简单,公司唯一股东对市场信息能有全面把握,并且没有大公司集团人才吸纳的等级森严制度,因此它运做起来比股东人数较多的公司效率更高,更适合在通讯、网络、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领域发展,如果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上述行业肯定会获得更为迅速的发展。 第四,虽然法律可以不规定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但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却无法禁止。一方面,这种状况可因股份的自由移转引起,即使公司设立时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但公司设立后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行为却不可避免,势必造成公司当中“一股独大”现象的发生,使得最大股东在实际上操纵公司,而其余中小股东成为一种摆设,公司的社团性有名无实。另一方面,投资者可采用挂名股东的方式来规避法律,这些挂名股东往往是投资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而且仅拥有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份数额,公司的财产与经营完全由一名股东控制,股东会表决程序以至所有公司机关均徒有虚名。[16]这种状况实际上已使公司社团性之初衷大打折扣。此外,挂名股东也是公司的股东,当涉及自身利益时,难免会滋生与实质股东不必要之纠纷,引起诸多无谓之诉,加重法院的诉累。而且,这种法律上不承认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而又无法禁止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的存在,不仅造成立法与实践的矛盾,而且会使社会上各类投资者怨声载道,损害法律的权威。 以上分析表明,一人公司可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为一人公司的合理存在提高了客观基础,它的产生和存在决非偶然,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 (二)一人公司在公司法理念上的妥当性分析。当一人公司出现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西方法学界,特别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等国的法学界,对一人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展开的讨论。最初,对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复数人员组成的团体才能独立地从事营业交易,享有法人资格,团体以外的个人不能享有这个权利。也就是说,法人必须是人的联合体,是社团法人。当公司股东只有一人时,社团法人消灭。与之相对的意见认为,法人制度不过是为了赋予企业组织独立的人格,而在法律上拟制的产物,个人也可以享有这种法律上的人格而经营公司业务。公司的法人资格不应受成员人数左右,所以一人公司也具有法人资格。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对一人公司的需要和研究的深入,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成为通说,并在法学理论依据上出现了三种主要学说:(1)股份社团说。认为股份公司的构造并非基于股东的复数,而是基于股份的复数。由于股份总数是复数,因而一人公司不失社团法人性质;(2)潜在社团说。认为一人公司的股份或者出资虽集中到一个股东手中,但可以通过转让使其再回复到复数股东的可能性,由此一人公司存在着潜在的社团法人性;(3)特别财产论说。认为法人资格是使一定的法律关系单纯化、明确化的一种手段。公司是由从一般财产(股东个人财产)分离出来的特定营业财产所构成,它是不受其成员人数多少左右,在法律上独立承担责任的单位,该学说进而认为,所谓一人公司之实体,乃指公司之特别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即指一人公司具有法人性。[17] 上述诸种学说可谓见仁见智,精彩纷呈,但是又都招致了批评者的批评,批评者们认为,第一、第二种观点仍囿于公司的社团性框架内,希图通过证明一人公司具有社团性而承认其具有法人格的合理性,但事实是社团法人的社团性最突出地表现在公司是建立在股东之复数基础上应属确定无疑,且潜在社团说也无法说明许多一人公司实际上是由唯一股东有意设立并维持之,无回复为复数股东之意思。批评者们还认为,特别财产说撇开公司社团性的困扰,试图换一个视角来探讨一人公司之合理性,但它无法说明一人公司的财产为何具有特别性,为何可以使一人股东享受有限责任,而无限公司的财产就无此作用?[18] 批评者们的意见实在是一针见血。据此,笔者认为,现代公司法理论有必要摒弃公司的社团性。因为上述表明,在传统公司法理念下探讨一人公司之法律性质,是无法得到一个周延的说明的,尤其是在社团性理论下讨论一人公司的地位,更加难以获得突破。而且,社团性也不应当是公司的绝对特征。从公司发展史来看,任何类型的公司的产生首 先都是源于经济生活的需要,而法律就是在对各种类型的公司进行不断地调整中而适应经济生活的需求。在公司产生之初,由于经济发展对法人制度的集资功能之要求强烈,以及法技术条件的限制,股份公司作为典型的法人组织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居于主角地位。所以各国公司立法都注重公司的社团性。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分工的细化,企业规模过大未必具有很强的适应性。相反,小型化的企业无论在管理的有效性还是经营的灵活性上,都颇具优势。为了使众多中小企业享受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之优惠,德国首创了《有限责任公司法》,为小规模公司确立了合法地位。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决非首先考虑的是集资功能,而是将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提供给中小企业,为其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然而,伴随着有限公司的产生,大量的家族企业或大企业集团的单独投资夹杂其中,使一人公司(主要是实质意义上的)事实上已经在有限公司的范围内合法地存在着。由此又导致20世纪2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公司法的再度修改,承认一人公司,使公司社团性人合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应当说,这既是唯一股东投资能力增强的结果,也是法技术条件完备的产物。 另外,虽然否定者指责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但即使是传统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在实际运行中的变异也往往使公司的社团性流于形式。因为传统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是建立在公司复数股东基础上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构造意义就在于它是由独立于出资人(股东)的人(董事)构成公司的经营机构(所有与经营的分离),股东大会与监事会不过是因为独立于股东的董事主管公司的经营而派生出来的“监控”机构。[19]然而,在公司的实际运行中,股东会形式化几乎是常态。股东会人数较少时,股东(通常就是董事和经理)直接运作企业,从而使法定的股东会并无实际意义;股东人数众多的大公司中,绝大多数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干预力所难及,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沦为大股东操纵公司的合法工具。股东会的失效不仅使“所有与经营分离”形式化,而且也使公司的社团性趋于淡化。既然公司是否具有社团性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已无关紧要,那么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特征又何偿不可? 还有,虽然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作了限制,但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强调法人(公司)的社团性。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表明,我国民法通则不把社团性作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承认一人公司留下立法空间。所以,综合以上论述,笔者认为,一味地以社团性来困扰一人公司实在没有意义。显然,一人公司有独立支配的财产,且这一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能独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而应对其法人资格予以肯定。 总之,笔者认为,一人公司的产生与存在不仅有其必然性,而且有其存在的客观价值。即使是在公司法的理念上,一人公司也应有其合理意义。时至今日,如果还用“例外现象”来解释一人公司的存在,已显牵强附会,而顺应世界潮流,在立法上承认一人公司的法人性,才是明智选择。 四。对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构想 正如上文分析所言,一人公司于今日之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已成事实,否定之或者禁止之都难属明智之举,而且有悖于法律本身的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目标。然而,一人公司的确对传统公司法人格制度提出了挑战,使得传统公司法的一些规定难以适应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许多国家都对公司法予以修改和完善,加强对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而针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的现状,笔者提出如下规制意见: (一)将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其滥设一人公司,可效仿法国公司法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公司,禁止一人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再设立一人有限公司。[20]鉴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性、开放性、规模的无限膨胀性和集资功能,可对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予以禁止,同时对存续的一人股份有限公司,须在一定期限内(如1年)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通过事后规制对一人公司之滥用进行矫正。由于一人公司之股东可以在无合作伙伴的情况下组建公司,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将唯一股东之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该股东在享受有限责任的前提下,便利地实施商业行为,即使经营失败,也不会危及股东在公司之外的财产。但一人公司之最大缺点就在于唯一股东可以实际上控制公司,有可能混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充作私用;有可能以公司名义为自己目的借贷和担保;有可能有计划地独占公司财产;有可能诈欺债权人,回避契约义务等,一言以蔽之,即一人公司很容易滥用有限责任原则,前述Robert W. Hamilton的统计数字已证明了这一点。即使是通过公司立法的加强,上述现象仍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有必要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特定的个案中,针对特定的法律关系,否认该公司拥有独立人格,把本应作为相互独立的公司极其背后的股东视为同一主体,正如美国法官塞波恩(Sanborn)在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案的判决书中说的那样:“一般说来,公司应被认为法人并具有独立的人格。然而,公司作为法人的特征,如果被利用为工具,以图挫折公共便利,使非法行为正当化,或者意图维护欺诈,作为犯罪的抗辩,法律上应将公司视为无权利能力的机体。”[21]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实践中采取的做法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即允许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在大陆法系中,不仅在司法实践中这样处理,而且在立法上有明确规定,如《联邦德国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在滥用权利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迫单个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2]这种规定和措施在德国被称为”直索“(Durchgriff)责任。无论是”揭开公司面纱“还是”直索“责任,目的都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有借鉴意义。 (三)关于一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上,国内学者的论文和专著中少有涉及;国外公司法允许一人公司同普通公司一样有正常的董事会、监事会(如日本),但没有对防止一人公司滥用法人格而在内部治理结构上作出特殊规制。笔者认为,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时首先应当明确绝不能允许一人公司股东采用“自己所有、自己经营、自己收益”的独资企业式的运作模式,而必须严格贯彻“所有与经营分离”的原则,因此就有必要对一人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作出特别规定。对于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仅设一名执行董事,由唯一股东来担任,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对其权力加以限制,如规定其不具有对公司经营的全权决定权,不得兼任经理等等。另外,自然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以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监事可以在公司职工中民主选举产生,也可以在公司外部人员中聘任。还有,经理人员、监事不得由与唯一股东有特殊关系的人员担任,等等。 而对于公司法人为唯一股东的一人公司,即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这类公司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公司那样拥有自己独立 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志决定自己的行为。因为在传统的普通公司中,出资者虽然将投入公司资产的经营权交给了董事及经理,但股东们仍可通过股东会对公司行使投票权以进行必要的监督,而公司的董事、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以增加公司本身的利益为目标,对公司及股东负责。但在母子公司结构的公司集团中,却常发生这样的情景:(1)身为一独立公司(子公司)之经营负责人,实际上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项无法做主,而要听从于在组织形态上毫不相干的另一公司(母公司)的经营负责人的指挥;(2)公司(子公司)资产本应独立运行,但却常常为整个公司集团的利益而被调来调去;(3)公司(子公司)的竞争行为本应以实现公司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却不得不接受对其最不利价格,由此而导致另一公司(另一子公司或母公司)的利润大增,竞争力大大加强。这样,对于全资子公司而言,由于母公司的控制或支配,便产生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从法律角度讲,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人格,应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从经济角度看,子公司虽然应是一个拥有完全独立自主权的经济实体,应有其自身的利益,可母公司组建子公司,是从公司集团的整体利益目标出发,子公司不过是母公司用来营利的工具而已。[23]显然,子公司之独立法人格具有不完整性之特征。而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与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是分离的,母公司虽然控制和支配着子公司,把子公司当作实现其经营战略和商业政策的工具,并置子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之利益于不顾,却因有有限责任的庇护,而不必对由此造成的子公司自身利益、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损害给予任何赔偿。无疑,这将有损于法律之公平、正义的精神。 为减少甚至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除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前述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在子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上做出特别规定,对子公司的独立人格进行特别保护,例如将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份规定为限制表决权股,使唯一股东在不利于全资子公司及其债权人和社会利益的事项上不享有表决权或不享有完全的表决权,而将此权利赋予董事会。同时对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设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s)的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在全资子公司职工内部民主选举产生,对子公司事务予以监督,等等。 (四)在资本制度方面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实行的仍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不过有向折衷资本制转移的趋势,笔者主张将来在修改公司法时,除对普通公司适用折衷资本制外,对一人公司仍适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规定一人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公司注册资本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规定一人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成立时必须缴足,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防止一人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进行保护。 其次,强化资本充实义务和资本维持制度。对一人公司而言,只规定最低限额并不意味着公司对债权人之财产担保可一劳永逸。相反,还必须如实地贯彻资本维持原则或曰资本充实原则,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要予以强化,因为公司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和获取信用的基础,故公司设立后至解散前,皆应力求保有相当于公司资本之现实财产,以保护交易大众、投资股东,并维护公司信用。 虽然资本维持原则并非一人公司之特有规定,但此点对一人公司尤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在规定一人股东的出资种类必须以具有客观经济价值之资产为限,不得以劳务、信用等非客观物质出资的同时,应彻底查清股东出资的来源,防止股东出资的虚假,同时要求股东到规定的办理缴纳事务的金融银行或信托公司具体缴纳股款事项,否则不予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以增加一人公司资本的透明度和方便对其资产的复查。另外为防止一人公司股东规避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应禁止一人公司以提供资金、贷款及提供担保方式而使第三人取得公司唯一股东部分或全部出资的行为,目的在于防止公司资本变相减少,增加损害一人公司债权人的风险。 再次,严格贯彻资本不变原则,这主要涉及到公司的增资、减资方面,我国公司法对资本不变原则的规定同样应适用一人公司。另外,笔者建议在公司法中增加规定:一人公司在经营绩效不佳或亏损的情况下,不得增资,以防止一人公司通过套取资本信用而实施欺诈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 (五)坚持登记、公示及必要的书面记载制度。为使公司债权人在与一人公司进行交易时,充分了解一人公司之状态,应规定一人公司在设立时应公开登记,并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以备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查阅;若于公司设立之后而成为一人公司的(存续的一人公司),也应就该事实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且在公司自己保管可公示于社会公众的登记簿上,进行商事登记信息披露,防止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相对人因不知晓对方为设立后的一人公司而承担过高的经营风险,以达公示、公开、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目的。另外,一人公司也应以书面形式记载其运营状况,单一股东的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同时,由他自己和由他代表的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也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入档。 (六)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建立一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是一个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和一个社会能否稳定的基础,而一人公司因为股东只有一人,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都由唯一股东决定,唯一股东权力过大,财务会计人员只能对其“言听计从”,因此做假账的行为在所难免。对于减少做假账的探索我国已有了一定成果,那就是上海市率先实行的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制度,即凡是要进入上海市各企事业单位做会计的人员,都要由上海市统一招聘,然后由各单位录用,一旦该会计有做假账行为,将被列入不称职会计人员黑名单,逐出上海市,永远不得在上海市从事会计职业。这项制度有力打击了做假账之风,维护了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24] 但是这项制度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尤其是能否在一人公司中有效使用,笔者存有疑虑,因为一人公司股东决定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会计人员如果不服从唯一股东做假账的决定,将面临被解聘的危险;而如果听从唯一股东的决定做了假账,则又会因违反法律而受到制裁。无论做不做假账,会计人员都会因之丢掉饭碗,因此财务会计人员实质上处于两难境地。笔者认为,设立专门的会计公司应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财务会计人员隶属于会计公司,而不再隶属于一人公司,同时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职位必须由会计公司的会计人员担任,这样不但使一人公司股东对会计人员构不成利害威胁,而且还能使会计人员较好的遵守法律,有效地监督一人公司的财务状况,减少甚至避免做假账行为的发生。 (七)建立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公示制度。为了防止一人公司之事业与唯一股东之事业多方面的混同,诸如经营业务的完全一致,公司资本与一人股东生活费用的交叉使用,将公司之流通资产贷于自己或挪作他用以致唯一股东侵蚀公司财产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使唯一股东定期向公司登记机关或社会公众公示其个人财产状况,以促进唯一股东个人财产与一人公司财产截然分开,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不过建立该制度可能难度较大,因为整个中国范围内的个人信用体制都尚未真正建立,个人信用度较低,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义务人很难按要求将其财产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个人储蓄实名制的效果难尽如人意即是一典型例证。但是“一口饭吃不成胖子”。任何制度都是通过克服制约因素的重重阻碍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唯一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也应如此。 公司法论文: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探讨 摘要:我国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及其立法技术方面尚有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应切实完善资本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构建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限制一人公司的自我交易行为。 关键词:一人公司 法律规割 完善 措施 一、一人公司的法律特征 股东的唯一性。不论是一人发起设立的一人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归一人持有的一人公司,在其成立或存续期间,公司股东仅为一人,或者虽然形式上或名义上为两人以上,但实质上,公司的真实股东仅为一人。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唯一股东的人格与公司的人格相互分离,一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由于一人公司只有唯一的股东,传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机械地加以运用,需要在机构设置、运作程序等方面重新设计,以使其在内部治理上能如同传统公司一样显现出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并体现出一人公司的简单性、灵活性。 二、新《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不足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首次明确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了规制交易风险的制度,引入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规定了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规定了一人公司的财务监督制度,禁止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可谓是《公司法》立法方面的一大进步。 但是,与世界先进立法相比,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制度的规定及其立法技术方面尚有诸多不足,不利于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新《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为1O万且须一次缴足,比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金为3万的规定更为苛刻;其二,没有针对一人公司特征规定特殊的内部治理结构;其三,在对一人公司运营的规制方面,规定的过于原则;其四,在对一人公司责任的规制方面,规定一人股东在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一规定并不能解决一人公司股东在实践中滥用公司人格的所有问题。 三、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措施 (一)切实完善资本制度 强化资本充实义务。我国新《公司法》已规定了最低资本金制度。此外,为了使最低注册资本额具有实际意义,还应重视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充实,强化资本充实义务,要求股东完全或适当履行出资义务,防止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日本在l990年全面确认一人公司设立和存续之后,为了有效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其修改后的商法、有限责任公司法中,特别加强了发起人、原始股东、董事等对出资承担担保责任和价格填补、责任的规定等。再如,根据德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一个公司在申请商事登记时,股东仅付清资本额的四分之一(但最低不少于25000马克)即可。当该公司为一人公司时,则单一股东应担保其余出资。若单一股东不能提供担保,则商事登记机关可以拒绝该公司登记。对此,我国也应适当借鉴,严格资本充实制度可以保证最低资本金在实际中真正发挥作用。 严格资本维持制度。公司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和获取信用的基础,尤其是在一人公司,公司的资本极易流失,使公司成为空壳,所以自公司成立后至解散前皆应力求保有相当公司资本的现实资产。公司对外责任能力直接取决于公司资本的多少,一人公司资本的多少,对于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应当要求保证公司资本金与其经营规模相吻合。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制度,通常需要确定的法律规则主要有:公司的股票不得低于其面值发行;单一股东在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逃出资,不得侵占、非法处置公司财产;在公司无盈利或上一年度亏损未弥补之前不能分配红利或对外无偿捐赠;公司不得借款给股东或为股东及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适时建立储备金制度。一人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最典型做法是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后让公司出现资不抵债而破产,使公司人格归于死亡。对公司来说,其生命在于资产,只要有资产存在就不能使公司人格归于死亡,因此,除在设立时严把验资关外,还可以规定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若账上的资金减少到某一下限时授权银行对该款项予以冻结,当公司出现了非支付不可的债务,等到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进行全面审查,证明确实没有滥用公司人格行为后,方可解冻基本储备金,付款后公司仍未破产,在以后的业务进款中重新建立基本储备金。这样不会让公司轻易破产,加上严格的财务检查,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阻止股东滥用公司人格。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 加强独立会计制度。我们不能在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就一味地否认公司人格,而应该在事前就尽量明确责任。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就是一个有效的方法:一人公司的会计必须由公司所在地的会计事务所选任,会计的报酬按统一标准由一人公司支付,无正当理巾不得减少或拒付;赋予会计充分的权利参与公司的绛营,一人公司的业务执行者不得无故隐瞒或妨碍;会计有不正当的行为,损害一人公司的利益的,一人股东可要求更换,但要陈述理由。会计事务所拒绝更换的,一人股东可诉请有关部门或法院强令其更换。这样可保证会计一定的独立性并运用专业知识来使股东账户与公司账户分立,将公司发生的每一笔业务登记在册。 加强独立审计制度。审计机构即注册会计事务所必须参加一人公司的年检,提交审计 报告,而且在破产、歇业、停业程序中,也要有审计机构的参与,未经审计不得破产、歇业、停业。审计机构在执行职务时,有权对公司重要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公司账簿、账户、凭单及其他一切与公司财务状况有关的资料,当公司财务出现疑点时,审计人有权要求公司上层对此做出解释。一人公司应与审计人员密切配合,不得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设置种种障碍,否则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一经发现一人公司有脱离正常价格的交易、无限制支付给股东巨额报酬、隐匿资产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可根据情况勒令受益者退回不正当所得,同时按比例对公司课以罚款,以保证公司支付行为合法。 (三)构建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在一人公司中,单一股东享受着传统公司中股东会的全部权力,甚至还控制着董事会与监事会,出现严重的权力倾斜,因此必须对一人公司的组成与运行规则做出调整与修正,建立起一套对单一股东的监督制约机制,这对于维护有限责任制度,并借此加强对一人公司的风险防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可考虑借鉴国外立法,规定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而由单一股东行使股东会的权限,但单一股东不得将该权限委托给他人行使,任何股东会决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记人公司记录簿。 一人公司可以由单一股东、职工代表和外部人士共同组成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而由单一股东或外部人员担任执行董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可以聘任单一股东或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经理。由于外聘经理是公司的特殊雇员,参与了公司的重大决策和业务执行,我国法律可确立外聘经理与单一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连带赔偿责任制度,让经理承担一定的监督义务与赔偿责任,从而更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充分发挥银行的监督与指导作用。作为金融机构的银行,可以充分运用其本身具有的专业知识,来确定一人公司的合理负债指标。银行可以运用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来评价公司负债情况,揭示公司负债中存在的问题,如果负债过高,说明公司的利息支付高,财务风险加大。反之,负债过低,表明公司没有发挥适度负债对公司经营的调节作用。在大量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使一人公司决策层有针对性地做出借贷决策,适时注入资金,以增量促转化,增加公司的造血功能,改善自身状况,合理搭配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务结构,防止还债高峰的过早到来,切实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经过论证和科学分析,认为该一人公司没有起死回生的希望,银行就应及早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还债,防止债权人的损失继续扩大。 (四)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明确“揭开公司面纱”原则与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关系。独立法人人格是公司的基本制度,这是不可动摇的;而“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则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平与正义而采用的例外原则,这一关系必须明确,否则可能会导致“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的滥用,从而背离了采用这一原则的初衷。 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具体规定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这些具体情况援用这一原则,不得类推适用。一方面,在立法的重要性上,“揭开公司面纱”原则不能和独立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相提并论;另一方面,“揭开公司面纱”的内容非常繁杂,结合本国的公司特点,总结规律需要长时间的积累。 严格规定这一原则只能适用于审判程序,而不得适用于执行程序和仲裁程序。这是为了确保这一原则不被滥用,从而危及到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五)限制一人公司的自我交易行为 在一人公司中,由于机构设置简单,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很容易与公司进行种种不正当的交易:如公司向股东低价格转让特定标的物,或者公司从股东处高价受让各种货物与服务。在股东的操纵下,也可能发生间接的自我交易:如公司与公司外的第三人进行各种使公司利益受损的交易,然后第三人将交易中获得的利益转让给股东。现行《公司法》在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没有关于股东的自我交易条文,仅在总则第21条中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对于一人公司而言,股东自我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前已述及,一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效率极其有限,自我交易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谁来判断?是否赔偿由谁来监督?这些都存在着立法真空。笔者认为,可以借助外部监督机制来规范一人公司股东自我交易行为,即借鉴“欧盟第12号指令”的做法,把一人公司股东的自我交易内容,列入公示范围。 公司法论文:论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其实施的七年多时间里,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毋庸讳言,其部分条文设计的先天不足及指导思想的偏差,使得它与时代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本文从公司的设立条件、独资公司的取舍与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如何在公司法中加强诉讼保护等方面,对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对我国公司制度的成熟和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公司,公司法独资公司,公司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从1994年7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七年多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中,《公司法》的条文虽有一些变化,但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公司法》还有待重大修改,而且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我们认为,现今的《公司法》存在两个突出的缺陷:一是当初在制定《公司法》时注重国企改制的规划,故《公司法》的许多条文仍存在着国企改制的痕迹,许多规定与国际惯例不够一致;二是《公司法》受民事立法中“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对股东、公司如何通过诉讼程序保护自身权益规定得不多,而且仅有的规定也缺乏可操作性。在《公司法》的修改已成定局的今天,本文试图就下列问题加以研讨,以供相关人士与部门参考。 一、关于公司的设立条件问题 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实质条件与程序条件。因此,我们的探讨也相应地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首先是我们应如何规定公司设立的实质条件?这主要牵涉到以下问题: 第一,关于资本形态。对此,《公司法》规定了五种形式,即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现在争议较大的问题是是否允许扩大。如采矿权现已允许转让,能否作为出资?再如知识产权中的其他财产比如商誉(goodwill)可否作为出资?还有,普通债权、生产技能与管理经验以及信用等,可否作为出资?我们的观点是:鉴于股东出资之后,该出资转归公司所有,并作为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因此,出资的财产既要具有可转移性,同时又可依法强制执行。依此标准,劳务与信用应排除在出资形式之外。 第二,关于注册:请记住我站域名资本的最低限额。在这一问题上,两大法系的态度不大相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没有硬性规定,美国早在1968年的模范公司法中就废除了公司最低资本额的规定,但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仍然就此做出了明确规定。近些年来,不断有学者建议应降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以降低设立公司的门槛,为启动民间资本创造条件。我们认为,《公司法》在修改时应否保留现有规定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择其要者有:1、市场经济的模式-究竟是完全放任的自由经济,还是国家有所控制的市场经济?若为前者,则无需规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一切问题均由市场解决;若为后者,则做法恰恰相反。2、国人的传统观念-在中国人的观念与思维范式中,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往往被认为是比普通企业规模大的企业形式,公司的实力大小也更多地体现在其注册资本的多少之上。因此,在试图取消《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之要求时,也不得不考虑到人们对公司注册资本含义及作用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3、与其他制度的配套《公司法》的许多制度绝非孤立存在的,所渭“牵一发而动全身”虽可能言之过重,但仍有一定道理。如果取消了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有时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为避免此类弊端,必须辅之以其他制度,如“揭破公司面纱”制度,限制恶意逃债者再设立公司资格的制度等等。 第三,关于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选择问题。现今《公司法》受大陆法系国家“资本三原则” (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及“严把市场准人关”思想的影响,不仅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而且还要求上述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认缴并缴足。这种规定虽有保障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诈欺与投机、保障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之功效,但也存在明显弊病,如影响公司成立的效率、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易造成资本使用上的浪费等等。从世界范围来看,过去将“资本三原则”视为圭臬的大陆法系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均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授权资本制。如法国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份公司成立时,实收资本达到记载于章程的股本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即可,未缴付的认股款可于公司成立后的五年内缴付,日本商法典第165条 (2)亦有类似规定。①可见,授权资本制与法定资仁制相比,不仅更加灵活,而且也更适应时展需要。此外,《公司法》实行的虽是法定资本制,但外商投资企业法实行的却是授权资本制,加入WTO后,两者应否统一,统一于其中哪一种,是我们所面临的必须解决的问题,因为WTO实行的是国民待遇。 其次,在符合实质条件后,公司还应履行何种程序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世界各国的趋势是越来越走向自由化,实行准则主义。《公司法》虽然也规定了准则主义,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仍适用审批主义,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非常困难。同时,审批主义的适用亦滋生出许多弊端。从发展趋势来看,以采准则主义为宜,但该准则主义应为严格准则主义,登记机关必须对拟设立的公司是否符合法定要件进行严格审查,以防公司泛滥现象再度出现。二、关于独资公司的取舍与规范 对于独资公司,《公司法》的态度是只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仅限于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但不允许单独的一个自然人设立公司。至于法人是否有此资格,始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当初《公司法》在起草时,曾设计了“法人独资公司”一节,但后来被删掉,因此可以说,《公司法》的本意是不允许设立法人独资公司的。而事实上,我国长期实践允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再单独兴办一家公司,如全资子公司,因此,大量的法人独资公司是实际存在的。若法律不承认,势必造成法院审案的混乱,所以,理性且现实的选择应是允许法人单独设立独资公司,同时辅之以“揭破公司面纱”原则,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另外,如何处理国有独资公司的立法安排,也是修改《公司法》时必须加以考虑的。依通常理论,企业的形态分为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公司在我国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上述分类的标准是出资人对所投资的企业的责任形式及资本是否分为等额股份,而不是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公司法》之所以将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之一种(也有人认为国有独资公司是与有限责任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并列的第三种公司形态,如梁定邦先生,见其为汤欣所著《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收购》一书所作的序)单列一节加以规定,是考虑到我国的公司大多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有些企业改制后仍需维持原来的所有制性质,故《公司法》在专列一节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同时,还规定了一些专门适用于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文,体现了立法者在当初制订《公司法》时,既想与国际惯例接轨,又欲体现改革政策的心态。这种做法的直接结果就是对国有独资公司,既要适用《公司法》,也要适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从而造成了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同时,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而不允许自然人、法人设立二人公司,也有违平等原则,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法》作为一部不以所有制为标准来划分公司类别的法律,没有必要专门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至于国企如何改制,应单独立法或规定在政策之中。 三、关于公司的治理结构 这一问题近些年来始终是公司法中的一个热点与难点。目前,我国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许多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仍由政府直接控制,“一股独大”,股权过度集中,使公司多元持股的优越性得不到发挥;国有股东虚位,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不利,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作为监督机构的监事会也存在机构设置不健全、履行职能的程序不明确、难以保持独立性以致形同等诸多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坚持国有股减持工作,增加法人股东,以解决国有股比例偏高而导致的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过多和国有股股东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当然,对国有股减持的定价,可以继续探讨,但不能因此否认国有股减持的必要性。 2.对董事会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明确董事长原则上不得兼任总经理,同时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与议事程序进行完善,在保留现有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的规定之外,应补充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可随时召集;不能通过正常程序召集时,持股达一定比例的股东可提议召集或者向法院起诉。此外,为避免董事的选任完全由控股股东操纵,应引入累积投票制,以产生可以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董事。 3.增加规定董事、经理的最低技能标准和积极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现行的《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经理的六种消极任职资格,但没有任何一个条文涉及到其积极任职资格及义务,这不仅导致“不懂事的董事”比比皆是的现象,影响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而且也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存在差距。在大陆法系国家,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属民法上的委任关系,在普通法系国家,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属于信托关系,上述规定虽然有些许差别,但也存在突出的共同之处,即均强调董事对公司负有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董事应以符合公司最高利益的方式,以一个谨慎之人的类似的处境下应有的谨慎去履行其作为董事职责。反观我国《公司法》,虽然也有一些条文规定了董事不得进行的行为,但却缺乏对董事积极义务的规定。同时,在其董事不得为行为的规定中,有些也未尽科学。如《公司法》对董事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但对为上述主体之外的人提供担保是否也在禁止之列,法律的态度不够明确。因此,在实践中,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随意为他人担保,或者在大股东的操纵下为大股东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可以说屡见不鲜。其中的典型有ST棱光(据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ST棱光对外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50127万元和美元159.8万元。其中,涉及其原大股东恒通集团的担保达48124.16万元,起诉涉及金额43102.16万元②),万家乐(其为原大股东广东新力集团公司担保500万美元和人民币6600万元的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③)和兴业房产 (其2001年中期担保总金额87804万元,其中有 39855.06万元是为原大股东及关联企业提供的④)以及中科健(截止2001年6月30日,该公司12个月内累计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24笔,折合人民币 63913万元, 占公司2000年经审汁的净资产的 300.35%⑤)。上述行为或者是对法律的公然违反,如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或者是在打“擦边球”,如为公司股东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当然,也有个别担保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为他人担保会给公司财务带采极大风险,且很可能成为吞噬公司资产的黑洞。有鉴于此,证监会于2000年6月《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若该规定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主要是中小股东,无疑是一个福音。但不得不指出的是,上述规定毕竟只是由证监会这样一个无最高立法权的机构的,且适用范围仅限于上市公司,故《公司法》在修改时,有必要将此规定吸收进来。在增加规定董事、经理应负诚信、勤勉义务的同时,还必须规定违反义务时对公司、股东应承担的责任,因为没有责任的义务是不能称之为法律上的义务的。 4.修改现有的关于监事会的设置规定。依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设成员不少于三人的监事会,而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而不设监事会,但“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标准是什么,在《公司法》的条文中是找不到答案的,所以,本文建议《公司法》在修改时,应明确设立监事会的标准,即注册资本或者职工达到-定数量,必须设立监事会,同时,针对公司规模大小的不同,应规定设立成员数目不等的监事会。此外,还应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监事的专业素养,使其能够胜任监督工作。 谈到公司治理问题,就不得不涉及目前广受关注的两项制度,一是独立董事制度,二是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证监会于2001年8月16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前后,一些上市公司陆续聘任了外部人士担任独立董事。但该项制度能否发挥应有的职能,却是令人怀疑的。因为依目前的制度安排,独立董事侯选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提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并往往由大股东所控制、监事会往往徒具形式的现状之下,要使独立董事保持其独立性是十分困难的。与此同时,在《公司法》现有的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被定位于执行机构与日常经营决策结构,对董事及经理的监督职能是由监事会来担当的,由此观之,独立董事制度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不兼容,因为董事的主要职能并非监督,而在独立董事制度大行其道的美国,其所以受到推崇是因为美国实行的是单轨制,公司内部不设专门的监督机构,故需由 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能。从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看,也并不理想,因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具体运作情况往往不甚了解,其一身两任甚至数任也使得其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公司工作,而且不少独立董事均将能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一种荣誉,一种身份的象征,而忽视了应有作用的发挥。凡此种种,都使得独立董事有沦为“花瓶”、“道具”的可能,而无法实现该制度设立的初衷?提高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水平,代表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对该制度设计的先天不足及其在实施中遭遇的困境,我们认为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借鉴我国香港地区的做法,将担任独立董事作为一项专门的职业,聘任独立性强、社会声誉好的职业独立董事出任公司独立的董事;二是索性取消该制度,在强化监事会功能上做文章。针对现在的监事会成员通常在公司任职并往往就是董事的下属从而导致的监督不力的现象,可考虑在公司外部聘任社会专业人士担任独立监事,并提高独立监事在监事会中所占的比例,以真正发挥监事会应有的监督职能。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另一议题是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专家指出,公司治理有两个互为表里的关键性安排,一个是公司控制构架,一个是激励制度。⑥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显然属于后者。对该项制度推行之必要性及其所需各种条件的研究,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之内。我们想要说明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公司法》第149条明确规定,除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之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由此可见,公司为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而回购股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被实务界视为该制度面临的最大难题。为与国际惯例接轨,满足实际需要,应对上述条文进行修改,允许公司在为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 四、如何在公司法中加强诉讼保护? 现行的《公司法》虽然用了大量条文规定了股东、董事、经理等应承担的义务及违反此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上述规定存在两个明显的不足:一是重行政、刑事责任,轻民事责任,二是可诉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公司法》在修改时,必须针对以上问题作出回应。 本文的建议是: 1.规定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 现行《公司法》第208条、209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应承担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但这两条均未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考虑到上述两种行为极易损害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故有必要规定在此种情况下行为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确立并完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 所谓股东直接诉讼(directaction)是指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向公司或者他人(包括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提起的诉讼。该诉讼提起的依据是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而股东权又是一项综合性权利,既包括资产受益权、剩余资产分配权等自益权,也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表决权、委托投票、知情权、召集股东临时会请求权等共益权。从理论上讲,只要股东的上述权利遭到公司或他人侵害,如控股股东违反诚信原则,滥用多数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或者公司管理层滥用权力损害股东权益,或者上市公司虚假信息,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作为受害者的股东均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应当说,我国现有法律对此项制度的规定是不够明确的,如《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与侵害行为的诉讼”,但该条并未明确指出股东应以谁作为被告,提出何种性质的诉讼,使该条规定很难操作。再如依《证券法》第63条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的公告、年报、中报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该条规定同样过于原则,对诸如归责原则、举证责任的分配、损失额的确定等问题的规定是一片空白,从而使一些证券民事侵权纠纷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要么裁定不予受理,要么暂不予以受理和审理⑦。因此,时至今日,我国尚无一起此类案件。这与现实生活中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屡受侵害的现象形成鲜明的反差。由此可见,确立并完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已迫在眉睫。 3.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所谓股东代表诉讼(derivative action)又称派生诉讼、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有关侵权人员的民事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率先创设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是英国和美国,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法国、德国、西班牙、菲律宾、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均规定有此项制度⑧。如《日本商法》第267条规定:连续持有股份达6个月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提起追究董事责任的诉讼;若公司不提起诉讼,前述股东可以为公司提起诉讼。《台湾公司法》第213条、214条亦规定:连续一年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0%以上之股东,得请求监察人为公司对董事提起诉讼,股东会亦可另选代表公司为诉讼之人。若监察人不提起诉讼,前项之股东,得为公司提起诉讼。我国《公司法》对此项制度虽无明文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却木乏这方面的实例。《公司法》修改时,实有必要引入此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规定:若股东董事、雇员及第三人对公司实施侵害行为为公司又怠于行使其权利时,持有公司股份达一定比例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若监事会在一定期间内未提出,上述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代公司提起诉讼。 4.关于公司终止后的民事责任问题 依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先清理后方可申请注销。但在实践中申请注销在先、清算在后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这极易损害债权人利益。因此,必须在立法中明确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人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建议将来《公司法》修改时将现有的有关司法解释吸收进来,不妨规定在公司资本未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时,应认定该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公司终止时由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资本虽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但未达到其申报的注册资本时,由股东对注册资本与实际出资之间的差额承担责任;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应令抽逃出资者在所抽逃的资金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论文:公司法规范与公司本质的适应浅议 [论文摘要]面对公司法基础理论欠发达,公司法学术思考过于孤立和研究疲软的现状;面对我国法学界对营利性法人理论还缺乏反思性、宽视野讨论的学术现实。为了夯实民商法理论基础,提升公司法基础理论对公司团体制度及经营实践的解释力和指导力,文章选择公司规范与公司本质这个法人理论中具有典型性,且难度较大的基础理论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意在深入考察并突破单一公司主体性研究之局限,发现并总结公司生成和运作的本质规律和生活道理,为重新认识并完善公司规范体系,丰富私法基础理论略尽绵薄之力。 [论文关键词]公司人格 公司规范 公司本质 一、公司人格之下隐藏的构造与利益 公司属于法人的一种,关于法人本质问题的争议由来已久,对法人本质的认识一般有三种主张,包括拟制说,否定说以及实在说。其中拟制说萌芽于罗马法时期,初创于中世纪欧洲的教会法学,完善于近代。这三种学说在十九世纪德国就存在着激烈的争论,现在学者们仍然在探讨。同样作为法人之一种的公司也同样存在着类似争论。 从以上三种学说来看,主要是从主体角度进行论争的,即公司本身是否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其中赞同的观点是为主流观点,其中实在说中的“组织体说”说明了法人的组织特征以及法人与其机关以及其成员之间的关系,因而该说不仅为大陆法系民法学者所接受,而且也为二十世纪以来民商立法所采纳。然而在公司法领域有学者对公司本质问题的探讨跳出了原有的视野。应当说各种关于本质的认识都有它一定的角度、层次和意义,而本质问题本身并非只有确定的唯一答案,公司还蕴含着其他的重要属性。蔡立东先生对三种学说逐一梳理,指出拟制说弘扬了人文主义法律观,为确立法人的权利主体地位奠定了理论基础,强调了法人成为权利主体的技术因素;法人实在说具有较大的优势,它揭示了法人成为权利主体的事实基础,为法人成为权利主体提供了最有利的辩护;法人否认说以社会实证的法社会学方法研究法人本质,揭示了法人所体现的社会利益关系,丰富了人们对法人的认识,尤其对于人们认识法人内部的利益冲突,进而设计调和这些利益冲突的法律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即各种学说都有它的优势和意义,除此之外它们也都有自己的背景和不足之处。单一的一种本质解释难以应对所有的问题。正是这样,蔡立东先生认为应该提倡多重本质观。 除了以上三种关于公司本质的认识,还有学者借鉴英美法的理论提出了新的本质观,蔡立东先生即在上文所提到的文章中主张合同网络说。这种观点认为从公司外部看,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而在公司内部则有很多的利益相关人员,股东、董事、雇员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等等,他们都存在一种合同关系,公司即是这些人通过合同组织起来的一个框架,它旨在实现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保护各方的利益最大化。另有学者与上述观点相似,认为公司的法人性只是公司外在的特征,而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享有者,公司是股东投资的工具则是公司最为基础的本质。以上两种不同角度的解读虽有各自的含义,却存在一个共同的基点,即二者都看到了公司人格背后的利益交织,揭示了公司运作的最终目的,突出了投资人的地位。 综上,我们可以对公司本质进行两个层次的思考。一种是法律技术意义上的主体,作为一个与自然人相并列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来签订合同和取得财产,以自己的名义来起诉和应诉,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社会活动,而完全不需要把一连串股东的名字写到每一个需要签字或者注明的地方。这样操作在法律上设计出了一个法律关系的连接点,是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的沟通者,它是一道重要的屏障。另一种是经济实际意义上的工具。从社会层面和经济层面来看,它归根到底是以投资人的逐利动机为起点而选择的工具。单个人或者多个人也可以从事交易和贸易,他们为何要创造出企业呢?这关系到成本的考虑。在市场上个人之间本来可以通过合同来相互约束,对于投资人来说也就是,他可以与一些具有管理才能的人签订合同由他来为投资人提供某种服务,还可以和工人签订合同由其提供劳务。可是这样不利于成本的最小化,于是投资人组织了企业,投资人、管理人和员工都成了企业的构成要素,成了组成部分。但是他们的利益追求仍然没有变。投资人仍然要获得最终的投资回报,掌握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说企业就是一个合同的网络也是合理的。它可以包括投资人之间的合同,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合同,投资人和雇员之间的合同,投资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等。 我国学者对于前一种理论即主体理论多有论述。而后者的探讨相对薄弱。由以上讨论可以看出从经济意义和利益体系上它同样具有合理性,我们也同样应该从这一角度做出研究探讨,循此审查公司法的规范在这个层面上是否与公司的本质相适应。本文论述即限制在这一范围。 二、公司法规范设置对其工具本质的回应 前面第一部分我们讨论了公司的投资工具本质并揭示了公司人格之下的构造。公司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为了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在投资方式选择的过程中,投资人的利益应该得到保障。以下从三个方面来讨论公司法规范对这种要求的回应。 第一,投资人的救济权。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公司法主 要是规定公司组织结构及其地位的法律,因此其注重点在于公司人格本身,公司如何成立,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公司的内部机关设置及其相应的权限。这样规定有利于是公司本身明晰化。与此同时应注意虽然在技术意义上公司的确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可以把它的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作为它的部分,它的组成要素,但是同时也必须要兼顾公司作为股东的财产和投资工具的要求,即在以公司作为着眼点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忽视公司内部人的独立人格和利益追求,并非一旦投资人把财产投入公司就只能有公司代表他来做所有事情。公司虽然可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意志,但是它本身事实上是法律拟制的一种产物,它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来体现和实现自己的意志,即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实现公司的意志。现代的公司投票机制大都采用资本多数决体制,即以持有公司一般多数或者特殊多数股份股东的共同意见作为公司的意志,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这种制度充分考虑了成本和效率的问题,因为公司大多是多个股东的,甚至是成千上万的股东。如果一项决策需要采取全体一致的投票方式将会耗费极大的成本,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效率方面的挑战。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之间就有了分化,就有了所谓的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之分。多数股东的意见代表公司的意志,做出的决议少数反对股东同样也要服从,这样就出现了股东和公司意志的矛盾。于是在社会现实中就出现了公司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但法律规范若只规定了公司的主体资格,却没有规定少数股东如何行使权利保护自己,公司这一投资工具将异化为掠夺投资者利益的工具。这种情况是公司法规范对公司的本质体认不深造成的,把关注点全都放在公司人格之上,而投资者人格被公司所吸收。 另外在有关在董事侵犯公司利益进而侵害股东利益的时候,也会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随着专业化的发展,公司的机关结构由股东会中心主义转变为董事会中心主义。董事会在公司中掌握巨大的资源和权力。而股东会却并非一个常设机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出现董事侵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则股东只能请求董事自己去追究和起诉董事自身,这存在明显的角色冲突。如果董事不去追究和起诉,股东又该怎么样呢? 前述情况是我国的旧公司法中存在问题的体现,关键点就在于公司规范没有穿透公司这层“面纱”,深入其内部,对公司和“面纱”之后的主体协调规范。公司规范应该向投资人回归,给予他们保护的阳光。 第二,管制与自治。公司法规范从类型上一般可以划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加拿大学者布莱恩R·柴芬斯将公司法的规范划分为三种类型:强制适用规范、许可适用规范以及推定适用规范。严格地说,后两种都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的意志可以起到决定作用,若需要该规范则选择,若不需要该规范则排除。只是对于推定适用规范,当事人若不进行排除,则该规范则当然地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规范。如前所述,公司是投资人的投资工具,它是投资人选择的结果,公司内部存在一种基于利益追求考虑的合同网络。追逐经济利益是一种市场行为,公司法规范应该给予公司人格之下的各主体多大的自由度。 在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人身信赖性较强,对于是否有必要设立严格的公司机关,就属于一种自由度的判断,即到底给予投资人多大的决定权适应市场。我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在这里公司法规范就考虑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性,规定了许可适用规范,给了股东较大的自由度,投资人则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求做出合理的选择。 推定适用规范虽然也赋予了当事人相应的选择权,但是它却具有与许可适用规范不同的意义。从经济成本上考虑,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一种许可使用的规范,对当事人来说意味着一定的经济成本,需要审慎的考虑,必要的时候要请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同时付出了一定的时间,这是许可适用规范所需要的代价。但是如果一种规范具有较高的适用确定性,只有个别公司会排除适用,这时候把该规范设立为推定适用规范而不是许可适用规范,这种规范类型的转换对于当事人来说,节省了相当的成本。 这两种规范类型都使得投资人在适用公司法过程中减少了支出,同时也使得投资人在经营中可以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做出更恰当的决策。 至于强制适用规范,则是市场秩序的保障,在投资人可以对自身利益合理选择的情况下,不需要设置强制适用规范,只有在涉及他人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情况下才可以。但是这种规范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论证,因为投资行为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法律只有在必要之处才可行使强制力。 第三,新公司法的变化。我国1993年公司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制订的法律,当时对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中法律的理解都远不如现在深刻。“上世纪80年代,我们曾经把公司法当作治乱的法,用公司法来治理经济生活中的混乱。也曾把公司法当作行政管理的法,一些法规性文件充斥着许多管理性的规范或者说行政化的色彩。还曾把公司法当作国企改革的法,对公司法的认识和重视往往是从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出发的,同时对公司法的认识又受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限制。”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思考,我们对公司法的认识也在不断地深化。2005年新公司法相比旧公司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有学者对新公司法的进步总结为“八大进步”:对企业管制的极大放松,加强了对公司股东的保护,加强了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公司的社会责任,强化了对公司利益的保护,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的可诉性,制度设计更为科学。当然这是很概括的评述,在每个方面都还有非常多的内容。 值得提出的是公司法中规定的多种股东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突出了股东的独立利益。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当股东要求了解公司事务遭到拒绝,股东可以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中对股东会特种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规范都体现了股东的投资人地位,给予他们对自己利益保护和控制的权力。这是公司法在关注点的重大进步。 在法律规范类型上,如前面学者所述,在对企业管制的极大放松方面,公司的溢价发行,债券发行,法定公益金的提取等多个方面公司都有了更大的选择权,更符合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公司法的另一个很大的特色是在此次修改中,大量适用了推定性规范, 三、结语 公司本身有多方面的特性,对公司本质的认识应当是 多维度的。投资工具是对公司一个层面上的定位,公司法律规范的设置、类型都应充分考虑公司作为投资工具的这种本质,注重多方利益的平衡,协调管制与自治,才能充分发挥公司本身的作用,为公司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相比旧公司法,2005年新公司法在此有了明显的进步。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与财务风险相关性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得日益复杂,导致企业财务风险急剧上升。为了防范企业的财务风险,美国在2003年颁布了SOX法案,我国在2008年由五部委联合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些规章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本文将以青岛啤酒、五粮液、洋河股份三家酒类上市公司为样本,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基础上,分析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企业财务风险的相关性。 一、文献回顾与理论分析 (一)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其影响因素 陈汉文等(2008)认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为相关目标的实现提供的保证程度或水平。《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2010)认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程度。国外学者更多的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因素进行考察。Krishnan(2005)认为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程度越强,具备专业背景的专业委员人数越多,公司出现内部控制缺陷的概率越低。Ge等(2005)发现,企业规模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呈显著正相关。Doyle(2006)认为拥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司其存在实质性漏洞的可能越小。Franklin(2007)通过研究发现,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内部控制呈负相关。国内学者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吴益兵等(2009)认为控股股东性质、股权集中度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等指标会影响内部控制质量水平。张颖等(201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的发展阶段、资产规模、财务状况、管理的集权化程度、企业文化以及管理层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是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水平的重要因素。李颖琦等(2012)通过案例分析发现,在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时,引入非国有制衡股东能达到较优的内部控制状态。刘启亮等(2012)实证分析了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产权性质与地区制度环境对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发现与中央政府控制的公司相比,地方政府控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相对较差;而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就越高。 (二)财务风险及其判别 企业财务风险这个概念本身具有不确定性。有学者认为,财务风险表现为企业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上的不确定性(向德伟,1994)。而也有学者认为企业的财务风险是指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使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使企业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周春生,2006)。这种定义也被称作是狭义的财务风险。本文对财务风险的定义采用狭义。在探讨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的概念之后,需要对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探讨。国内外学者研究表明,企业财务风险的程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Ohlson(1980)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资本结构、业绩和当前变现能力显著影响公司破产概率。很多学者发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企业业绩之间存在相关性(Murphy,1985;Coughlan and Schmidt,1985;Jin,2002;Kaplan,2004)。Stein(2003)认为企业增长速度与破产风险有密切关系。Srinivasan(2005)认为如果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将会降低企业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国内的学者章之旺等(2006)研究发现公司财务特征、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等是企业财务困境的影响因素。崔学刚等(2007)研究发现企业超速增长显著地增大了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概率。施平(2010)通过研究却发现,企业增长率与财务风险之间是负相关。于富生等(2008)研究发现,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财务风险具有一定的影响。高雷等(2011)通过研究发现在不同的规模下,管理层薪酬对企业财务风险影响有所差别,小型企业管理层薪酬对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要比规模较大的企业影响大。除了对财务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学者们还重点研究了究竟该如何来评判或者说测度企业的财务风险程度。陈静(1999)和张玲(2000)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提出了适合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预警模型。向德伟(2002)则运用Z记分法,选取沪、深8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Z记分法对中国上市公司仍然适用。而考虑到Z计分模型一方面没有考虑现金流情况,一方面样本量较小,周首华、杨济华、王平(1996)在Z计分数模型基础上进行大量样本采集,建立了F分数模型,弥补了Z计分数模型的不足。李秉成等(2005)则提出把“A记分”法用于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预测,建立了“A记分法”分析模型。吴世农等(2001)则以我国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发现Logistic 预测模型的准确度最高。胡锦明等(2009)以 2003年~2008年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神经网络模型在模型判别精度和稳定性方面均优于其他模型。而任惠光等(2007)以2002~2005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发现,从各模型的拟合优度来看,Logit模型的拟合优度好于类神经网络模型的拟合优度。 (三)内部控制有效性与财务风险 目前,研究二者关系特别是通过实证或者案例的方式研究的文献非常有限。Ashbaugh—Skaife(2008)通过研究发现,在对其他的风险因素进行控制的前提下,内部控制有缺陷的公司的特有风险非常高。李万福等(2010)研究发现,内控信息披露能减少企业因过度投资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可能性。梅丹等(2011)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公司财务舞弊的发生负相关。袁晓波(2010)通过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对财务风险具有一定的影响;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控制活动和内部监督与财务风险存在显著的相关性。Michael K等(2011)通过对保险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传统风险管理(TRM)能力的提升与企业价值之间有正向关系。但是那些获得较高地全面风险管理(ERM)评级的企业,其价值并没有获得额外的增加。 二、案例分析 (一)公司简介 (1)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啤酒制造、酒技术研发等,目前居中国啤酒行业首位。其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而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2)五粮液: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独家发起,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酒类及相关辅助产品的生产销售。其控股股东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五粮液品牌价值在200强中名列第二。(3)洋河股份: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洋河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洋河系列白酒的生产、加工、销售。公司是全国酿酒行业百名先进企业。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宿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又是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本文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指标采用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的《中国上市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指数》。同时参考李颖琦等(2012)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体系进行评价(见表1)。 2011年根据内控指数得分,青岛啤酒、五粮液和洋河股份的内控指数分别为957.94、895.24、718.75。根据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青岛啤酒无论是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还是从重大关联交易和重大诉讼看,其内部控制有效性确实最好。其按时了经过审计的内控报告,并且获得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且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重大的诉讼违规处罚事项。同时,也没有进行内部控制整改。而五粮液公司去年没有经过审计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虽然其公司规模和业绩都很好,但是内控指数得分与同行业、同规模的茅台公司相比差距较大(茅台公司内控指数得分963)。而洋河股份在去年的内部控制自查中发现了问题,并针对发现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洋河股份表示以后将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使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提高。 (三)其他变量控制 在进行案例对比分析时,为了使得结果比较相对合理、可比,需要控制一些因素的影响。本文考察的是内部控制有效性对财务风险的影响,而财务风险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影响财务风险的因素中有些因素又会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需要重点控制这些因素的影响。为了达到控制其他变量的目的,本文首先选择的是同行业的公司,增加了可比性。虽然三家公司的资产规模有所差异,但不是特别重大,资产规模因素得到了比较好的控制。通过分析发现,三家公司在企业文化、公司治理方面都没有显著差异。在股权结构上都是国有控制,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一致。 (四)财务风险程度——基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解释 为了测度企业财务状况并便于比较,在对三家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测度的时候采用的是经过改进而更加符合我国上市公司情况的Z计分模型(张玲,2000)。模型如下: 其中:Xl为资产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X2为营运资金占总资产比率 (营运资金/资产总额);X3为总资产净利润率 (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 X4为留存收益占资产总额比率(留存收益/资产总额);Z值为正指标,一般认为Z值大于0.9就是财务安全公司,越大财务状况越好。而Z值小于0.5的公司被判为财务危机公司。在0.5~0.9之间为非财务危机公司 在内控指数上的得分青岛啤酒和五粮液高于洋河股份,而在进行Z值测试时得出的结论却相反——洋河股份的得分最高,五粮液次之,青岛啤酒最差。本文所采用的案例公司其Z值得分都在0.9以上,即这些公司本身财务状况稳定,属于财务安全公司。研究发现,对这些本身不存在财务危机、财务状况很稳定的公司而言,内部控制的持续完善并没有改善其财务状况。也即在该种情形下,内部控制有效程度高的公司,其财务状况并没相应的最佳。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虽然内部控制的缺陷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但是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达到某个水平后,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例如引入全面风险管理,并不会再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即内控控制的有效性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改善只是在某个阶段起作用。如果超过特定阶段,企业想继续改善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就需要在其他方面进行改善和努力,而不再是内部控制的问题。Michael K等(2011)的实证研究也支撑了这一点。他们发现,传统风险管理(TRM)能力的提升与企业价值之间有正向关系。但是企业在传统风险管理之后继续完善风险管理,实施全面风险管理(ERM),企业的价值并没有获得额外的增加。结合已有的文献和研究成果以及本文的研究发现,可以用一个图示来表明这个问题,如图1所示。 (五)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研究结果的稳健性,更换了测度企业财务状况的模型,即采用考虑了现金流情况的F模型(周首华等1996)进行测度。F模型如下: 其中:X1为营运资金比总资产比率(营运资金/资产总额);X2为留存收益比资产总额(留存收益/资产总额);X3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总负债;X4权益市价比债务账面价值;X5=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总资产; 该模型的其临界点为0.0274,若 F 分数低于 0.0274,则将被预测为破产公司;若 F 分数高于 0.0274,则公司将被预测为继续生存公司。此数值上下0.0775 内为不确定区域。 经过更换财务状况的测度模型进行测试可以发现,青岛啤酒的得分仍然最低,而洋河股份得分仍然最高。检验结果与Z值模型一致,通过了稳健性检验。 三、结论 研究结果表明:对本身不存在财务危机、财务状况很稳定的公司而言,内部控制的持续完善并没有改善其财务状况。对于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本文经过分析认为,内控控制的有效性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改善只是在某个阶段起作用。如果超过特定阶段,企业想继续改善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就需要在其他方面进行改善和努力,而不再是内部控制的问题。本文只是基于某个特定行业的三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出了一些参考性的研究结果,是否具有普适性尚未知。随着我国内部控制指数的公布以及指数数据的不断完善,未来将逐步有条件对该问题进行大样本的实证研究,来验证本文的结论是否具有普遍性。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石油企业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探讨 摘 要: 石油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石油企业的内部控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适应国家经济管理政策的强制性规范导向,分析石油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让石油企业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解析石油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梳理石油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促进石油企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石油企业;内部控制;原则目标;内容 随着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石油在现代生活中作为一种不可缺少的能源,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石油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也越加凸显。在石油企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石油企业的内部控制逐渐受到企业领导者的重视。建立健全适合石油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是石油企业提升内部管理和实现可持续有效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1 内部控制对石油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意义 20世纪末期,由于美国接连发生的一系列的财务造假的案件,使得美国乃至整个全球各个国家的证劵市场遭到了极大的打击,据美国的相关报告显示,仅安然公司和世通公司的财务造假的金额就使得美国当年的经济损了将尽400亿元,导致投资者的信心备受打击,美国为了打击财务造假进行证劵敲诈等犯罪行为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在我国从事种植、养殖业的银广夏、蓝田股份,电网自动控制领域的东方电子等企业都被发现了财务造假的行为。2001年我国颁布了证劵领域的第一个内部法规《证劵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加大了我国在证劵领域的监控力度,但这一法规仍不完善。2003年为了完善和进一步加大对证劵市场的监控,证监会又重新修改并颁布了《证劵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对于上市公司发生的各种造假行为,为了健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保护到投资者的权益,2006年上海证劵交易所颁布了《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为了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保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2009年我国又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2004年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算的上是内部控制研究中的一个典型的案例,其因在石油衍生品交易中亏掉了5.5亿的巨款,成为新加坡第二大企业丑闻。这一丑闻的发生让存在高风险的石油企业深刻的认识到,风险防范与控制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石油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石油的形成需要经过几百万年的时间,但是石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不可缺少的,这使得石油企业的长期发展面临巨大的困难。想要解决这一难题,就必须把内部控制作为促进石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加强企业经济制度建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经济组织的内部契约性更加紧密;二是石油企业的资源是典型的有一点少一点,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合理开采石油资源,减少资源的浪费,处理好石油价格波动风险,其次要提高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益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不做偷逃税款等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合理的防范风险可以使石油企业稳定,持续的发展。 2 石油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 2.1 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 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经营风险将伴随石油企业规模的扩大而日趋增长,特别是扩展海外业务令管理的幅度更加宽泛。趋于目前这种情况,石油企业必须进一步推进业务流程的统筹协调,使其面向企业各个层次,令内控体系总体建设平稳运行,优化调整过程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做到夯实基础再发展,着力打造品牌核心竞争力。要建立一套规范的工作流程,就要加强业务流程的管理,为了确保企业运转规范、约束和标准化企业的管理行为,就要建立一个严谨的管理制度,为员工制定符合实情的岗位规范,以实现科学发展。石油企业新时期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实现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涵盖公司管理经营的各个领域,逐渐完善运行相关控制体系,确保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与财务报告有关的信息完整、真实,提高整体经营效率,确保公司长久战略发展。 2.2 企业内部控制的原则 新时期石油企业相关原则是:制定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应针对企业实情制定制度,根据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点,落实制度的各个环节;同时制度要确保公司合理的设置使机构、岗位的责权分工明确,分离不相容职务,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坚决不能让任何部门或者个人有超越内部控制的这一可能;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还要平衡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尽可能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同时消耗最少的成本。中国石油“股份公司业务流程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流程架构和管理标准。选择恰当的切入点以实现关键控制和重要风险的规范设计,如财务报中的风险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到业务流程中,同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相结合,以实现管理内部的要求;为了使开展流程设计相对容易,可先选取管理相对成熟的加油站、炼油厂业务,利于强化管理界面;为保证流程管理工作能有序进行,要建立管理信息的业务流程系统,并应用于ERP等一系列系统的流程、控制的设计,做到流程设计、控制测试的信息化。 3 石油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 3.1 优化内部环境 石油企业一定要立足做到完善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和治理结构,使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令各机构职责权限明确,坚决避免划分不当而带来的权责过于集中、职能交叉或缺失,逐渐完善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机能体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合理的培养开发人力资源,将企业与员工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使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有效的发挥员工创造性和潜能。增强产品质量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管理,维护员工合法的权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社会公益事业,令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加强引导员工自发的实践企业文化理念,使员工有着深刻的理解并付出行动。 3.2 做好合理的风险评估 在确保财务报告、资产的安全及管理的规范、防止内部投机取巧的同时,还要对在一般石油企业业务流程如石油的勘探到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合理的预防和筛查。针对各项业务的运行风险、法律法规约束风险、财务报告风险、资金安全风险,以内部控制为基础,建立风险控制和风险评估体系,促使发展持续进行。 3.3 提升内部控制系数 为使内部控制逐渐与日常管理结合,按照石油企业业务分类,进一步修订内控步骤、控制方案,实施步骤、控制点岗位分开,各司其职,并监督责任人定期检测,及时调整,做好内控职责。同时还要彻底分析ERP系统权限应用状态,强化对ERP系统的应用控制,制定标准来进行ERP权限管理,将内控要求固化到系统之中,开发并定期运行检测权限检查工具,使系统权限配置能经常处于受控状态得到保障。 3.4 加强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 为改善工作效果和效率,由信息系统管理部来负责加以控制和维护所有信息系统,并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办法,从应用控制、一般控制及整体层面等方面来规范已经进入使用状态的信息网络。此外,对财务报告的沟通机制要清楚,对所有涉及财务报告的责任应进行明确划分,确保财务部与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财务部门、首席财务官与所有部门交流通畅;企业管理层与外部及部门之间、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部门与公司各分支机构之间交流通畅。 3.5 做好企业的内部监督工作 为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石油企业应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来作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决定机构,由董事长和首席财务官来领导,作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日常管理部门和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机构运转情况则由行使监督职能的内控部门和审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公司各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日常管理工作均由其设立的相应机构承担。 4 结语 石油行业逐渐成为我国国民支柱产业的重中之重,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做好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克服各方面的阻力,使石油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下去。争取早日在成为我国支柱企业的同时,也能引导其他行业同时纵向飞速发展。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浅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在繁荣我国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但由于企业规模小、制度不完善以及认识不足等原因,我国中小企业在内部控制中面临着诸多问题。本文仅以中小企业在采购、销售两方面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一些浅显的探讨和分析,希望可以给管理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以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和质量。 关键词:中小企业 内部控制 采购 销售 一、企业内部控制简略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防范和应对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发展战略而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一系列的体系,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执行的、旨在完成控制目标的过程。 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时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适应性、制衡性和成本效益五个原则。 二、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采购是中小企业的基础,是运营中最重要而控制又最薄弱的环节之一。由于自身的一些缺陷,内部控制意识淡薄,导致采购成本高、采购质量差、采购舞弊等问题严重,给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危机。销售是中小企业的命脉,销售计划或策略不当、客户管理不足、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或欺诈、未经授权发货或发货不符合合同约定,往往会给中小企业带来颠覆性的风险。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在上述二个方面内部控制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采购业务管理不严格 一是采购成本高。中小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小,资金有限,通常进行的是小批量分散采购,在和供应商的价格谈判中常处于不利地位,缺乏大企业大批量集中采购的优势,采购价格压低的空间小,致使采购成本较高。二是采购流程不合理。中小企业管理层次较少,有些企业采购工作是由销售人员兼任,企业往往根据顾客订单进行产品设计,组织原材料采购和生产,受企业规模、销售额、资金的限制,企业采购较为谨慎,采购方式比较原始、零散,无法获得规模采购带来的效益。三是采购流程中没有设置验收步骤,使得采购与库存之间存在舞弊可能。验货时无验收单,会计只根据厂家提供的供货单进行记录,这样无法检查供货、验货与入库商品是否一致;四是会计对应付账款的重视不够,使得应付账款的管理混乱,无法提供应付账款时间管理,应付账款的拖付,又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商业信誉,为日后的赊销设下了障碍。 (二)销售业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销售计划定制不合理、销售手段不成熟、市场把握不准确,没有将销售目标放在优化企业资源、准确把握市场机会上,而是靠拉关系、拍脑袋。如某供应铁路机车零部件的中小企业,因自身规模小,要获得大客户的订单很难,为维系和中国南车一家公司的合作,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按照该公司的口头承诺囤积了大量存货,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该客户的生产计划没有实施,导致该中小企业积压了大量的库存,资金周转不灵,面临经营困难。二是客户信用管理不严谨、付款方式选择不当、账款无法有效回收,使得企业面临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欺诈的损失。2011年,某提供油气回收设备的中小企业,与南方一家客户签订了年度框架合同,约定货到票到30天后付款,该企业按照客户的订单要求,把所需设备都发到了客户指定地点,并开具了销售发票,总额高达800万元,然后等着客户付款。但过了30天,客户没有任何付款的迹象,企业派销售人员跟对方沟通后,才付了200万元,截止2012年底仍有600万货款未收回。三是合同内容严密或有欺诈嫌疑,未经授权对外订立销售合同,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按照企业销售政策制定收款期限、销售价格等,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四是未经授权发货或发货不按照合同规定,导致货物损失或客户与企业的销售争议,阻碍销售款项的顺利收回。 三、中小企业内部控制风险防范对策与措施 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为有效控制风险,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规范企业运营,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建议在交易授权、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使用等方面建立有效的控制程序,梳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流程,找准关键控制点,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采购业务方面 建立健全的采购业务制度,明确规定采购业务的流程,对采购计划做出统一安排,明确审批权限,定期检查和评价,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经营需要。 一是建立采购申请制度,根据采购物品或接受劳务的种类,授予相应的采购申请权利,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采购业务要遵循集中处理原则,避免多次、多头和分散采购,以实现低成本、高效采购,提高管理效率。企业要对采购部门人员实行定期岗位轮换。针对技术性比较强、比较重要的采购业务,应组织采购论证会议,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除零散小额物资和服务外,企业不能将采购业务全过程交由同一机构处理。 二是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明确规定不同物资使用的检验方式,建立专门的验收机构,委派专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不正常情况,验收负责机构或人员要及时如实上报,追查异常原因,做出合理处理。 三是加强采购付款的管理,明确规定采购不同物资的不同付款流程,委派专门的付款审核人对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进行付款操作。要注意严格审查采购发票的真伪、是否合法和有效。如果出现发票虚假的情况,要在查明原因后,及时上报并处理。企业要对付款的整个过程实行跟踪和控制,如有异常情况,采取拒付款项的做法维护企业资金和信用。 (二)销售业务方面 一是定制合理的销售计划。在明确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当前市场形势进行客观分析,制定出明确的销售目标、回款目标、和其他定性、定量目标;根据目标编制预算和预算分配方案;落实具体执行人员、职责和时间。企业管理层要给销售部门定制客观合理的年度、季度甚至月度销售指标,采用绩效和奖励挂钩的方式,激发整个销售部门的积极性。销售经理要严格执行下达的销售指标,将销售任务合理分配给销售部门的各个员工,并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动态、全过程监督,保证销售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二是定制合理的销售价格。企业管理层和销售部门经理要综合企业产品特点、所处市场环境、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报价和组织研发等生产活动,定制出促进产品发展、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产品价格。 三是建立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建立客户信用动态档案并进行实时更新,对客户整个付款过程实行动态、持续监控,作出划分、调整客户信用等级计划。依据企业信用政策和不同的客户信用情况,拟定客户赊销限额和时限。企业要明确应收款项管理条例,将责任与考核奖惩相结合并落实到位。应收款性催收时,销售部门要将催收(包括往来函电)等记录归档;资金结算时,财会部门要对款项收回进行严格的监督。如遇长久拖欠账款的问题,要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利益。 四是订立销售合同。第一,订立销售合同前,要委派专门人员对客户信用状况作出调查评估,可以采用和客户进行谈判、磋商或业务洽谈的方式,对销售定价、结算方式、权利与义务条款等进行关注。如果有重大的销售业务,在谈判时,企业还要委派法律、财会等专业参与,并对整个谈判过程进行相近的记录。第二,企业要明确规定销售合同订立及审批过程。销售合同中应该对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详细规定,合同审批人员要严格审核合同草案。重要的销售合同,要组织企业的业务、财会、技术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共同评审。第三,审核通过销售合同草案后,通过企业的正式授权的人员才能与客户正式签订合同。 内部管控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运营的效率,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需要在制度建设、权责划分、流程管理等方面加大投入,特别是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要统一思想,结合企业实际业务,重视内部管控,合理设计,在规避风险与提高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建立适合本行业或业务特点的、不影响效率的、简单易行的内控模式。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基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构建 摘要: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延伸到企业内部控制领域,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企业治理问题和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分析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可以得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构建的理性选择,应從投资人、经营者、员工、债权人和政府五个维度的内部控制链提出构建方向。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机制构建 资本市场造假黑幕问题的严峻f生和普遍性说明现行的以委托理论为基础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存在一定缺陷。公司治理中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倡导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公司治理机制改革的方向。而以委托理论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机制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牺牲其他相关者利益为代价的“股东至上”的模式不断遭到质疑。如何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构建一种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相适应的新型内部控制机制,是关系到企业能否长期保持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所在。 一、相关理论及研究假设 1 关于内部控制研究状况的评述。近几年来,内部控制问题的研究已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领域,但学者们更多是從审计角度进行研究的,主要是基于审计程序和方法的改进、审计效率的提高、审计成本的节约和审计风险的控制等方面考虑。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传统内部控制结构中的核心构件是会计控制,控制目标是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以满足外部利害关系人的信息需求。在内部控制研究中,有些学者发现传统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缺陷,于是便将公司管理、公司治理等相关要素嵌入到企业内部控制问题中进行研究。学者们对内部控制的研究虽然有多个视角与切入点,但是很多理论问题仍没有解决。笔者认为它存在以下主要疑问:第一,企业财务造假等违规违纪问题是归属于内部控制问题还是公司治理问题呢?第二,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空间范围是否应扩大到其主要利益相关者呢?第三,在不同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特征的前提下,企业内部控制应如何构建呢?我们认为有必要厘清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重新界定内部控制的空间范围,切实将其空间范围扩大到各主要利益相关者,并突出内部控制的关键领域,從而切实提高其控制效率和控制质量。 2 关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之间关系的分析。從利益相关者的视角来看,公司治理的本质就是为了使企业缔结契约的各方一股东、经营者、员工、债权人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获得有效保护,并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一种制度安排,是约束和管理经营者行为,解决股东、董事会、经理层以及监事会之间的权责划分的企业基本制度。内部控制是企业董事会及经理层为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而在企业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的起点,是保证内部控制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不同的公司治理机制会对内部控制产生不同影响;内部控制在公司治理中处于内部管理监控的位置,服從和服务于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本文试图提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构建的命题设想,并围绕其进行规范论证。在研究过程中假设:(1)企业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企业各类利益相关者等均符合其定义要求;(2)利益相关者理论是企业治理问题和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企业是以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为财务战略目标;(3)企业利益相关者主要有:投资者、经营者、员工、债权人、政府等,各类利益相关者不是均等重要,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权力、风险和行为特征各不相同,并依次分别设计出内部控制链;(4)各利益相关者均为理性经济人,效用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 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构建的理性选择 1 從企业契约理论角度看,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构建应选择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该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组合约的联结,Jensen和Meckling提出企业是不同个人之间一组复杂的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构成的法律实体。这种契约不仅包括企业内部个人之间的契约,而且包括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契约。在企业这个契约交汇实体中,利益相关者与企业都签订了契约,包括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按照交易费用理论,如果一个企业能够比其他企业更重视这些相关者利益,便可通过与利益相关者建立纵向一体化关系,降低交易频度,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减少交易摩擦,從而节约交易费用,增强价格竞争优势。因此企业应重视其利益相关者,与其保持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建立良好的心灵契约,形成长期的信任关系,從而节省企业交易成本。其交易成本的节约足以支付承担合理的利益相关者成本,從而给企业带来持久和潜在的利益。 2 從新产权理论角度看,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构建应选择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传统产权理论即新古典产权理论认为企业是股东投入的物质资本构成的,因而企业产权全部归股东所有,企业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新产权理论即利益相关者产权理论认为企业产权并不能归股东唯一所有,不能忽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企业财产是投资者投资形成的资产、债权人借贷形成的资产、雇员劳动创造的财产增值等共同组成的公司法人财产。公司是凭借法人财产获得相对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的,并由此得以成为人格化的永续的独立法人实体,公司经营行为的物质基础是法人财产,而不是股东的资产,其权利基础是法人财产权,而不是股权,股东并不是企业唯一的所有者,只是拥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中的一类,他们只拥有企业的部分资产所有权,而不是全部资产所有权。 3 從人力资本理论角度看,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构建应选择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在知识经济时代,拥有知识资源的人力资本在企业活动中的作用日益明显,成为财富创造的核心动力,在企业财富创造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拥有企业最有价值资源的所有者,是企业真正的控制者、所有者”这一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公理,人力资本的拥有者当然有权参与公司治理。随着企业物质资本价值重要性的下降,知识资源等人力资本价值的上升,企业各契约方的实力发生了明显变化,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地位开始削弱,拥有人力资本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力量在增强。 4 從企业社会责任角度看,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构建应选择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该理论认为,企业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道德、慈善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一种治理和管理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处理好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开展对利益相关者负社会责任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必要的相关投资和捐助项目。只有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企业才能真正成为担负社会责任的经济组织,获得可持续发展。 5 從企业伦理价值观角度看,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构建应选择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企业伦理是指任何企业以合法手段经营时应遵循的伦理规则,是企业在处理内部雇员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企业与顾客之间等方面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CAUX圆桌会议企业商务原则》指出了商业伦理的基本准则: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基于以“共生”和“人的尊严”为基点的伦理观念中。持有企业伦理价值观的学者认为,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每一种权利对企业的决策和行动都有可能产生支持或抵制、积极或消极的不同影响,这要求企业管理者必须承担起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开展伦理管理,要做到以德治企,以“双赢”策略处理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对内赢得雇员的忠诚,建立良好的雇员关系,对外赢得公众支持、顾客满意、投资者青睐和供应商信任。 三、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具体构建 根据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系统中的重要性程度不同,下文着重介绍投资人、经营者、员工、债权人和政府五个维度的内部控制链的具体构建。 (一)所有者(股东)维度的内部控制点分析及其控制链的构建 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和人的关系,两者之间存在着“目标利益不一致”、“信息控制不对称”、“责任风险不对称”的所谓“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是二者“目标利益不一致”,导致“效用函数不一致”。委托人和人双方其中一方要求实现效用最大化目标,会损害另一方效用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二者始终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状态。委托人和人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都会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但委托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目标是单一的,就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目标是多元的,既追求个人收入,也追求权力、地位及在职消费等。当两者利益发生冲突时,人有可能会放弃所有者的利益而追求自身的利益。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一般而言,由于股东“外部人”不直接從事和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经营业绩可能被企业“内部人”行为控制,股东利益可能受损害,所以股东对约束企业“内部人”的内部控制机制构建有较强烈的需求。 股东为了确保自己的经济利益,必然会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部事项进行监督性控制,但其一般只局限于企业宏观面或重大事项的控制。股东作为投资人,掌握着企业资产所有权的权益势力,他们位于企业内部控制链的源头。股东为了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必然要设定内部控制的方向,其主要控制方向有:资本增值的控制方向、资本保值的控制方向、会计信息质量的控制方向。 股东要实现对经营者的有效控制必须构建内部控制链。包括:确定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运营的基本政策、聘用独立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确定业绩评价办法与薪酬制度。 (二)经营者维度的内部控制点分析及其控制链的构建 经营者是企业内部控制链中的关键控制者,经理层可分为最高管理层和职能管理层。他们多数是作为纯粹的职业经理人履行职责,但也存在拥有部分股权的经营者参与管理过程。经营者是企业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源的提供者,他们投入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技能和服务,一般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与物质资本投资者一样,经营者是企业契约最初缔结者之一,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经营者的自身利益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他们需要在个人事业的发展、工作上的肯定和晋升、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社会地位的提升、较高的薪酬回报、良好的工作环境、掌握控制权等方面得到满足,同时,经营者投入的管理劳动难以计量,表现在其所提供服务的贡献率不易计量,而且其职位越高,计量难度越大。经营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必须确保其管理地位的稳固。因此,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管理能力、职业道德和经营绩效等方面应得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肯定,尤其应得到核心利益相关者——股东和员工的认可。经营者主要是为投资者负责,如果经营者的最终经营成果达不到股东的期望值,则可能被股东解雇,從而其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企业员工就其职位而言低于经营者,受经营者的管理和领导,但员工是企业的“内部人”,他们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十分了解,如果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得不到员工的支持和认可,那么其管理地位的稳固也就难以保证。 经营者作为经营管理团队,它所要控制的企业人员主要是普通员工,所要控制的事项是企业的全部事项。经营者为了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应设定内部控制方向。其主要控制方向有:确保员工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员工不做损害企业利益的事情、确保员工所提供的经营信息和会计信息是真实可靠的。 经营者要实现对员工的有效控制,必须构建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链:将相互牵制原则贯穿于内部控制的全过程;规范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确定绩效评价办法和奖惩措施;实施工作轮换制。 (三)员工层维度的内部控制点分析及其控制链的构建 企业员工包括普通员工和知识型员工,他们投入企业的是人力资本。人力资本的专用性使得企业员工在不同程度上抵押给了企业,承担着一定的资本投入风险,主要风险有:自身体能的不断损耗、其他学习机会的不断放弃、很难通过人力资本市场流动来规避因企业经营不善所带来的个人风险。员工是为经营者负责,如果其工作能力和劳动绩效达不到经营者的要求,就可能被经营者解雇,员工的潜在风险就可能变为现实。员工为了降低自己被解雇的风险,必然积极要求参与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员工通过投入人力资本成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主要参与者。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归结为人力资本的竞争,拥有高素质的员工决定了公司在竞争中的地位。但企业员工处于企业的最基层,所能控制的人员和事项十分有限。企业员工可以控制的人员主要是那些可能损害企业利益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人员,包括企业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员工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在获取企业真实经营情况方面的作用是其他利益相关者无法替代的,员工对股东和经营者具有反向监督优势和作用。企业员工所能控制的事项主要是工作岗位职责内的业务活动。企业员工为了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应设定内部控制方向,其主要控制方向是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真实及时上报企业经营情况。 企业员工要实现对人员和事项的有效控制,必须构建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链,包括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员工参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积极性;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建立有效沟通交流机制,确保员工诉求渠道畅通。 (四)债权人维度的内部控制点分析及其控制链的构建 债权人是企业物质资本提供者之一。债权人向企业投入了债权资本,其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從表面上看,债权人的还本付息事项已在借款契约中明确规定,其风险与股东相比较小,但投资人可通过组合投资方式降低风险,也可退出投资,契约的不完备和公司的“有限责任”也可能将投资者的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因此,债权人的风险可能比股东更大。如果一切进展顺利,股东会收获很多利益,债权人的贷款会得到偿还;如果冒险失败,公司不能偿债的风险会增加,而股东会得益于有限责任制,不会失去比他们购买公司股份时付出的资金更多的东西。为了规避风险,债权人必须参与企业控制权的分配,以对股东和经营者的行为实施影响。债权人对企业财务方面的控制有明确的动机,吸收债权人进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已成为各国公司立法的发展趋势。债权人要实现对股东和经营者的有效控制,必须构建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链,包括债权人(银行)董事制度、债权人(银行)监事制度、债权人(银行)应构建企业诚信档案和评审机制。 (五)政府维度的内部控制点分析及其控制链的构建 政府对企业的投入主要是赋予企业依法经营的权利以及提供各种公共设施。政府主要关注的是财政税收、社会秩序和吸纳就业能力等。在各类企业利益相关者中,政府具有特殊的地位与作用。首先,政府要实现经济职能必须依赖财政收入,而企业各项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源泉。其次,政府的社会职能要求其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提供就业机会,而企业是社会秩序稳定和吸纳就业人员的主体。再次,政府为了施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必然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止和治理企业生产运营带来的环境问题。另外,政府还可能以双重身份参与企业的生产运营,即在作为社会管理者的同时还作为资产投资者,享有企业税后利润,取得投资收益。 政府要实现对股东和经营者的有效控制,必须构建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链,包括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政府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对公司实施监管,设立公共政策委员会。 (六)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内部控制框架 为了约束现代企业管理当局的行为选择,减少舞弊和欺诈、建立安全的经营秩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客观上要求企业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内部控制框架。(1)企业要准确定位内部控制的目标,即在确保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的基础上,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2)企业要统筹构建内部控制五要素框架,即构建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3)企业要树立“全员控制”理念,即由企业股东、经营者、员工、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由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等具体实施的、旨在实现企业控制目标的一种全员控制的理念。股东是企业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最主要推力,股东参与内部控制一般只能对经营者和员工实施控制。股东为了确保自己的经济利益,必然会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宏观面或重大事项进行控制。经营者是企业所有者的人,是企业内部控制链中的关键控制者,经营者通过其经营团队对员工实施直接控制。员工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通过投入人力资本成为内部控制的主要参与者。债权人是企业物质资本提供者之一,债权人对股东和经营者实施直接控制,其内部控制的重点方向是确保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公允。政府对股东和经营者实施直接控制,其控制的重点方向是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基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构建的影响和启示:(1)通过对内部控制相关理论的研究分析,发现传统内部控制机制存在一定不足和缺陷,要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质量,必须重新界定内部控制的范围,突出内部控制的关键领域;(2)通过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关系的研究分析,揭示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两者之间关联性,明确了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是有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和微观基础;(3)通过对企业嵌入利益相关者构建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分析论证,明确指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构建的理性选择;(4)通过对利益相关者治理背景下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具体构建研究,明确提出其重点构建方向为:投资人、经营者、员工、债权人和政府五个维度的内部控制链,并对五个维度内部控制点进行具体分析,明确了其控制目标、控制客体、控制方向和控制措施等内部控制链构建要领。目前少有文献從内部控制的角度对利益相关者理论诸多问题展开研究,本文为补充和完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内部控制理论做出有益探索,同时对企业有效开展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具体构建提供了现实指导。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相关问题探讨 【摘 要】 近几年来,随着金融危机的深入蔓延,公司倒闭事件、经济诈骗案件的陆续发生,越来越多的公司发现内部控制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因素,内部控制审计也随之受到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等的广泛关注,文章从内部控制审计概念及内部控制审计与其他审计关联性入手,深入探讨其本质特征和重要性,分析当前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更好地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关键词】 内部控制审计; 内部控制评价; 内部控制评审; 内部审计; 整合审计 一、内部控制审计概论 (一)内部控制审计概念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指出,内部控制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①。 内部控制审计主要以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作为主要审计对象,具体内容如下: 1.控制环境。要把握好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特别关注财务主管的管理思路及管理态度;财务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否科学合理等。 2.控制活动。在良好的控制环境下,控制活动是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的关键性要素,重点审查财务活动是否有充分的授权审批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审批程序;财务不相容职务的设置与执行是否合理健全;账务处理是否及时正确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等。 3.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重点审查相关财务信息和信息处理的及时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技术效果。 4.风险管理。重点审查被审单位抗风险的能力,重要管理岗位、资金流通环节、实物资产保管环节等,被审单位抗风险的能力,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防范并提出合理建议。 5.监督。重点审查企业内部财务报告相关资料的审核制度的合理性及是否有效执行;审计与会计执行分离;审计的及时性及有效性;审计人员在不同审计环节的层次性等。 (二)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要性 随着安然等一系列公司财务报表舞弊事件的发生,人们逐渐认识到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效果,而且在预防经济危机、财务报表舞弊等方面也能起到积极的抵御作用。因此,各国企业界和会计职业界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审计也日趋重要。 1.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需求 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在分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基础上,揭露和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各环节、各领域和各层次的弊端和问题,重点深入研究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问题,识别其严重程度,与管理层及时进行沟通,并提出改进和调整办法,以促进企业各项内部控制活动的健康运行,最终提高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保障企业各种资产和各项财产的安全完整,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水平。 2.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包括投资人、债权人、政府机关、社会公众等,他们主要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执行有效性,良好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和规避财务报告风险,依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企业利益相关者可以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及执行的有效性等,判断企业财务报告的可信赖程度,进而正确评估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从而为正确行使权力和各项决策奠定坚实基础,所以,对于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而言,监督和鉴证的内部控制行为尤其重要。 (三)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评审的联系与区别 1.与内部控制评价异同点 内部控制评价是企业董事会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一种自我评价,目的在于发现并解决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内部控制审计与评价都是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但两者在范围、目的、性质等方面不同。在范围方面,内部控制审计仅以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为主,而内部控制评价围绕五大控制要素对企业所有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在目标方面,内部控制审计对企业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而内部控制评价是为了发现企业问题而进行的自我评价;在性质方面,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外部进行的独立鉴证业务,而内部控制评价是由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全面评价,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服务业务。 2.与内部控制评审异同点 内部控制评审通常存在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为了能够准确定位审计重点、判断审计抽样规模,从而编制合理的审计计划而进行的内部控制初步评审,以及风险评估阶段对内部控制进行的深度评价。评审结果直接影响到审计总体计划的安排及实施阶段进一步确定实质性程序的范围、性质。 二者的评审对象都围绕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都采用检查书面文件和记录、询问有关人员、穿行测试等相似的审计方法,为了节约审计成本资源,两者可以开展“整合审计”。尽管如此,两者本质上还是有区别的,内部控制审计是一项独立的鉴证业务,而内部控制评审只是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二、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审计过于依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规定,针对企业内部控制,企业既要进行自我评价,同时也要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外部审计。而内部控制审计与评价对象一致,范围相同,只不过是内容各有侧重点。所以,为了减少注册会计师外部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首先评估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成果,以判定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是否可以利用及利用的程度。因此,导致很多内部控制审计主体基于现实的选择、成本效益的考虑,尚未充分判断企业内部审计的可利用程度,未能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审计信息反馈滞后,审计领导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现场审计动态,更多地依赖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导致可能疏忽掉企业内部审计也没有发现的问题。 (二)内部控制审计方法和工作程序仍不够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八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选择拟测试的控制,确定测试所需收集的证据。根据调研结果,虽然一部分事务所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但是也有很大一部分事务所是采用随机抽样和外部监管要求的审计方法确定内部控制审计的重点,这势必会影响内部控制的本质要求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 当前阶段,绝大部分事务所进行的都是“整合审计”,但是如何进行有效的整合尚属理论探讨阶段,导致更多的审计工作重心偏向财务报表审计,而内部控制审计也主要为财务报表审计的风险评估及控制测试提供依据,所以内部控制审计往往偏离方向,未能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如不编制审计计划、审计归档不规范、审计工作底稿混论、审计报告不复核等,很难保证审计质量。 (三)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内部控制审计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企业内部控制要素的建设不均匀,尤其是控制环境较差,管理层认识不到位。为确保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平稳顺利实施,财政部等五部委制定了实施时间表,自2011年1月1日起,采用“鼓励”政策,陆续有选择性地在境内外上市公司施行,推行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审计。截至目前,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且只有一部分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审计,大部分企业尚未把内部控制审计提上议程。 (四)内部控制审计运行监管环境较弱 我国现行的内部控制审计法律法规较国外体系落后,仅仅限于在规章层次上有所引导和约束,但这些基本规范、配套指引等相关文件的权威性较差,违规成本较低,导致内部控制审计的执行力度不够。 (五)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欠缺 随着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承揽内部控制审计新型业务,由于业务类型有别于会计师事务所以往的法定或非法定业务,导致许多会计师事务所还没有针对内部控制审计制定专门的质量控制体系,其审计结果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质量失控,从而极大增加审计风险。 三、对我国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建议 (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制度深层次法制化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相关管理规定正在逐渐规范,从2008年至今,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陆续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可以说,《配套指引》连同《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但是,配套指引仍仅限于指引,而非法制化,会驱使企业选择性执行,所以建议相关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审计执行要求、审计方法、整合审计等进一步法制化,以规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二)规范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方法和程序 虽然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对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有了适当的指导,但据不完全统计,注册会计师依据配套指引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不同的事务所或不同的项目组执行程序仍然大有区别,可见指引不足够规范,需进一步详细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程序,这样才会大大减少内部控制审计的可操控性,一定程度上降低内部控制审计风险。 (三)多角度控制内部控制审计成本 为了能够促使内部控制审计及时有效地全面开展,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大前提下,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要尽可能地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首先,与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整合审计,互相利用审计成果。当然,“整合审计”不能相互过度依赖,需要对两类审计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巧妙整合,使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成果。内部审计的一项主要工作是对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与外部内部控制审计有重合之处,如果能够借助内部审计的的工作成果,会大大减少审计工作量,需要强调的是,必须以企业的内部控制可以信赖为基础。 (四)建设良好的内部控制审计运行监管环境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监管部门应该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监督管理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披露、监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监管事务所质量控制设置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考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级机制,并通过建设合理的监督公告制度,发挥监督效用,促进内部控制审计合理运行。 (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体系 为了提高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质量,规避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完善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体系是大势所趋。质量体系主要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两方面着手建设。会计师事务所从整体层面健全事务所组织结构、审计人员质量控制、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审计制度质量控制,在业务层面规范内部控制审计承接业务程序、审计方法及取证程序、明确审计范围等,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业务质量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质量控制核心在于加强事务所执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培养,多渠道、多角度培育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执业能力。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浅议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问题及对策研究 内部控制实质是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企业各部门之间相互促进和相互制衡关系的体现。内部控制最基本的目标是维护企业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经济效果、促进企业实现战略性发展。 从内部控制的实际功效来看,内部控制的控制重点就是企业风险,对风险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内部控制体系控制关键风险点来实现的。风险管理是建立在内部控制基础之上的、具有更高层次和综合意义的控制活动。如果离开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则企业运营过程中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就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有效防控。如此,则所谓的风险管理只能是一句空话而已。自2004 年年底以来,“中航油事件”5.54 亿美元的亏损、中储棉10 亿元的亏损等国有资产接连不断的巨亏噩梦,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震动。探究这些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正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与运行出现了问题,或者没有完善建立、或者缺失有效运行。 因此,在企业经营行为日益呈现多元化、全球化特征的今天,我们的企业家更需要潜心于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致力于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 我国有些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组织机构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老模式——政企合一的原则来设立,这种机构设置仅考虑到行政管理上的方便,而忽视了部门间的相互牵制与制衡。这种组织机构长期运行就导致企业一方面滋生了存在的风险无法发现、发现的风险无法应对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企业运行过程中会存在若干空白风险点,无形中形成了腐败的高发区。 (二)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重视不够 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很多是靠政府发文、行政命令组建起来的。这样的话,一方面,很多企业领导人思想上只是简单的把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当作一个应景之作,不重视内部审计部门职能的发挥;行为上,没有把自身的职务行为置身于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与防控之下,有意无意的游离于企业内部审计体系之外。另一方面,在企业领导人的负面示范作用下,整个企业内部也不能真正认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忽视甚至抵制内部审计的事情自然也就层出不穷。 (三)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够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再监督。对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特殊形式。内部审计部门要监督检查企业内控制度执行的情况,评价内控执行的有效性,提出完善内控和纠正错弊的建议。企业的内部审计执行良好,能够为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提供保障;反之,就会阻碍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本身就应从第三者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经济监督迸行再监督,它的地位应当是超然独立的。当前,我国大中型企业普遍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是其职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对于企业各种违法违规的现象不能做到很好的监控。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不够。首先,内审部门无法对企业领导人进行有效监督,事实上使企业领导人成为各种规章、制度无法约束的“自由人”。然后,内审部门对于同级管理部门也不能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无法在地位上实现超然独立,其工作范围自然大大受限,工作职能大大削弱。 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强化全员尤其是企业领导人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曾经的计划经济体制造就了企业领导人习惯于一把手、一言堂、一支笔的决策方式,在这种思维与行动惯性的驱使下,企业内部很难形成一个规划完善、行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因此,要完善内部控制,首先要从企业领导人的思想上抓起。坚决改变过去那种企业领导人只占其位、只行其权、不负其责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国有企业尤其普遍。因此,要将企业的经营情况与企业领导个人的升迁、薪酬等等紧密联系起来,只有这样企业领导人才会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切而重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企业经营风险的防范。 (二)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了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企业在梳理各业务流程时,首先要对业务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通过分析识别,将企业历年累积的管理问题挖掘出来,并通过风险清单的方式进行明示;其次要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通过评估来判断风险的大小及风险的特性等;最后要对症下药,对识别出的风险点,设计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确保做到不留风险空白点、内部控制全覆盖。 (三)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现代企业制度架构中,内部审计部门是保证企业合法运行、合规运行、经济运行的不可或缺的重要部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及其职能的发挥。首先,企业内部从决策层到一般员工,必须对内部审计部门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有足够的尊重。尤其是企业领导人,必须把自我的日常工作置于内部审计的监控范围之内,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其次,必须重视内部审计部门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提高其业务素质,采取在岗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模式,要求其在熟练并正确掌握会计准则与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运营特点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另一方面,注意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内部审计的职能是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控,必须使内部审计人员在能够看到企业经营行为缺陷的同时,敢于纠正缺陷、善于纠正缺陷。企业内部人员相互之间都是熟人,在遇到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违反企业规程的人员时,需要内部审计人员不徇私性、照章办事,这都需要内部审计人员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后,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实际上是企业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防火墙与防洪堤。因此,对于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设计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加以优化;对于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运行中的问题,必须明确责任、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如此,则内部控制体系才能真正得以体现其价值、发挥其功效。 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动态管理工作,随着企业经营形势的不断变化,内部控制的重点也要随之发生不断的变化。因此,企业领导人必须时刻注意内部控制体系的流程再造与优化,确保内部控制职能的有效发挥。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建筑行业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问题探讨 摘 要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本文从建筑行业入手,对基本规范的适用性、建筑行业实施的必要性、行业风险及内控重点以及内部审计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 建筑行业 风险 内部审计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这是我国内控标准体系建设的可贵创新与重大突破。基本规范在立足我国国情并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确立了我国企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构筑起了中国企业经营风险的“防火墙”,标志着我国企业用以规范发展、规避风险的内部控制指南已初步建立。目前,基本规范即将实施,特定行业实施时应关注哪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的效果如何等将是下一步深入贯彻基本规范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仅从建筑行业入手探讨实施基本规范的相关问题。 一、基本规范的适用性 基本规范在立足我国国情并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统筹构建了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内部控制框架。这些内部控制要素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各种行业的企业。其中,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要素基本是具备通用性的,任何企业建立内部控制都应当遵循;控制活动要素的具体内容需要根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基本规范只能给出普遍性、概括性的指南。 同时,基本规范确立了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五项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及成本效益原则。指出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因此,基本规范的实施不是生搬硬套,而是要根据特定行业、特定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 综上,基本规范为企业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提供了有力的指导,但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企业认真分析行业特征、企业实际情况、外部环境等因素,将基本规范具体化、本地化,制定适合的内部控制实施方案,这样才能达到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建筑行业实施基本规范的必要性 由于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涉及面较广,因此建筑行业有别于其他制造行业,其特性有以下几点: (一)政策敏感性 建筑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高度相关性。建筑行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经营环境以及运行机制明显的受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国家关于建筑业的政策调整、变化较多,政策波动性较大,因此,建筑业应该时刻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与调整,以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 (二)高风险性 由于建筑产品交易方式以及生产方式的特殊性,建筑业具有较大的经营风险。建筑市场交易属于期货交易,即建筑产品的交易过程在生产之前开始。这种生产和交易的分离,决定了建筑市场中的交易一出现就应该是一种信用交易方式,而信用交易方式必然面临着信用风险。 (三)成本具有不确定性 建筑工程最终产品的生产过程是最为复杂的产品生产过程,建造成本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改变而变化,因此造成其成本难以控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筑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经营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加,使施工项目微利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各种风险进一步增大和复杂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系统是建筑企业自身的管理需求,通过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来有效防范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提高经济效益。 但由于建筑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链条较长、基层人员素质较低、建筑项目情况各异等因素影响,建筑行业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具有较大难度,目前行业内各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别。实施基本规范有利于规范建筑行业的内部控制要素,统一内部控制流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建筑行业的风险分析及内部控制关键环节 建筑行业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战略目标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建筑行业战略风险主要有以下四项: (l)战略规划与执行管理风险。由于对国家投资政策分析不准确,对政府和民间投资宏观未能合理预计,对未来影响企业的有关因素分析和判断把握不够充分,从而带来企业的总体战略选择环节的失误风险。 (2) 产业战略选择和调整的主要风险。包括:产业拓展风险,如从房建领域向基础设施领域进行跨专业拓展;进行多元化战略调整风险,如向建材生产和房地产开发拓展,以及建筑业向制造业或服务业方向实现多元化战略调整。 (3)企业并购所带来的管理风险。如合并、收购同行业企业,或收购、并购其他行业企业的行为;进行重大的经营区域调整等等。 (4)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和改制等行为带来的风险。公司组织结构变革、公司的预算调研、测算、分解、执行和考核、重大事项的决策等等,这些带有方向性或给公司带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性调整,具有很大风险。 (二)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影响具体目标实现的风险。建筑企业经营风险主要包括营销风险及项目管理风险。 (l)营销风险:市场调研与分析、项目信息跟踪、项目投标许可与入围、投标报价、合同谈判、工程结算等环节的风险。 市场调研分析包括调查工程项目所在地政治、经济、社会风俗、自然环境、税收等法律及政策规定,还应了解劳动力、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和变化规律,分析市场的潜力与前景。 合同谈判主要是通过签约前谈判明确双方的责任及风险分担,以争取合理的合同条件减轻风险。 投标报价需要根据自身因素、业主因素、竞争对手情况和项目情况综合考虑后报出投标价。如在此过程中对某一环节未充分考虑,企业可能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2)项目管理风险:采购管理、存货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安全控制、质量控制、工程结算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工程项目作为施工企业效益的源头,是企业风险最为集中的地方。由于工程项目存在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工序繁多等固有特点,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多,风险相应增加,并贯穿于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 鉴于建筑工程材料消耗和设备购置占总造价的比重很大,所以工程能否获利的关键点之一是采购环节。因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很大,因而不能只看目前的报价,要尽可能对过去和未来的材料价格趋势作出判断,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减少材格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管理,现金流量,相关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相关债务和净资产管理,信息披露与财务报告等方面的风险。一般认为财务风险管理应从资本结构着眼,通过对营运过程和投资等环节进行详细分析加以确定,必须着重突出对高风险项目、重要管理部位和资金流通等环节进行重点关注和管理。就建筑企业而言,采购、工程款收付、应收账款的处理和投资活动是财务风险管理的重点,较为常见的风险有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资金紧张;甲方拖延结算,使应收工程款迟迟不能回收等。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印鉴、合同、诉讼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建筑工程时间跨度普遍较长,从签约到完工再到结算付清款项,历经十年八载也并非方夜谭。甲方拖欠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拖欠分包或材料款,容易造成多角债务关系。此外长期欠款还牵涉到法律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在此期间经办人调离岗位,继任人不清晰,又没有一套严谨的制度约束,则欠款有可能无法追回。 针对上述风险,建筑企业建立内部控制的重点在于完善以下控制活动:重大投资决策、工程投标与合同建立、项目策划与成本预算、项目履约管理、资金链管理、安全与质量管理、项目成本管理与费用控制、印章保管与使用等。 公司治理机制也是内部控制重点。其重点是建立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制衡机制,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有效的经理层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规范企业并购、重大投资、产业战略调整、经营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流程。 四、内部审计如何协助企业实施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对内部审计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规定:“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成为必设机构,权力得到扩大。要求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计会计账目,更重要的是检查、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和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报告内控制度的执行结果,从而保证内控制度更加完善和严密。在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职能协助企业实施基本规范: 一方面,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它是对内部控制的检查和再控制。通过内部审计人员经常和定期的审计活动,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达到消除隐患、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以消除影响内部控制的各种因素,它是落实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保证。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必须要有内部审计来监督执行,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修订并完善制度。 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可以发挥咨询职能,为企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构建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确立企业的高风险领域,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建议,供管理层参考,从而起到协助企业完善内部控制的作用。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企业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研究 摘要: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加速发展的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使得科学的经营管理对任何单位来讲都更加重要。内部拉制作为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本文研究了几点控制方法。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内部控制是衡量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标志,加强内部控制是当前我国经营管理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新《会计法》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各项制度的执行,得力的就是内部控制。总结而言,控制环境、控制活动以及控制程序共同构成企业内部控制。 (一)控制环境 影响某项政策机制制定和实施的各种要素称之为控制环境,同一企业控制人员在不同的控制环境下对内部控制往往表现出不同的认识、态度以及行动。控制环境可分为内部控制环境和外部控制环境。对于外部环境的优化,主要从政府方面抓好。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环境控制从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和企业文化下手。 (二)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指企业根据风险应对策略,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企业应在经营管理中的各个方面实行全面控制的同时,对资金活动应实行重点控制,明确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与分工。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重点,企业一旦内控失效,资金链断裂,将面临破产的风险。雷曼兄弟的破产就值得深思,由于过高的经理人激励制度,管理层为实现短期利益,无视审慎性要求,盲目创新业务,大量操作高风险业务,加之把杠杆机制用到极致,从而当外部环境不稳定时,资产结构调节难度加大,在无法承受时,只能宣布破产。 (三)控制程序 企业管理者为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相继制定一系列控制程序与方针,即为控制程序。现行企业控制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保证企业各项业务和活动记载的准确性;二是全面落实各企业职员的职责,最大限度上规避舞弊行为;三是明确企业经济业务和经济活动批准权;四是建立完善的保护措施,切实保障财产和相关记录的安全性。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 (一)组织规划控制 企业组织规划控制应着手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相容职务的分离。现行企业岗位之间具有诸多不相容的职务,一旦将这些职务融合在一起势必造成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因此,应打破这一现状,对联系密切的职务进行分离,如: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另一方面是组织机构的相互控制。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为保障各部门和机构工作高效性,企业应使各部门之间相互控制与制约。 (二)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过程。对于我国现行企业而言,其在实施预算控制时应将其贯穿到经营活动全过程,一方面,确立预算经营管理目标,明确预算管理职责;另一方面,依据预算管理目标,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各项机制,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比较、分析企业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不良后果采取改进措施。通过实施全面预算,能够有效地控制企业经营活动。 (三)成本控制 现行企业成本控制包括粗放型成本控制和集约型成本控制,这两种成本控制方法对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企业壮大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1、粗放型成本控制 粗放型成本控制是指在企业生产技术、产品工艺保持不变的环境之下,企业通过降低材料的使用量,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所节省的成本。企业开展粗放型成本控制,一方面要原材料采购的成本控制,企业在保障材料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尽可能选取价格低廉的材料供应商进行采购;另一方面要材料使用的成本控制。企业在实施生产时,应事先对所用材料数量做一个标准规划,切实不断提高材料的利用率。 2、集约型成本控制 集约型成本控制是指企业通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增强企业产品技术含量的手段降低成本。一是企业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企业的产品生产技术水平;二是企业不断调整产品生产工艺程序,缩短工艺流程,以此,起到降低成本的成本控制作用。 (四)风险控制 风险广泛存在于企业各个生产经营过程中,若企业不加以对风险的管理和制约,势必将给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企业主要存在两种风险,即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1、经营风险 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外部和内部不确定性因素,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下,企业难以实现预期的目标。因此,针对于经营风险:企业应不断完善自身生产经营方式,以避免产品滞销、积压、短缺等有形风险:重大经营决策应坚持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处理好社会公共关系,文明经商.遵守社会商业道德和国家政策法规,避免由于消费者、交易商、社会各界及政府方面带来的人为风险;以有利条件进行财产保险。 2、财务风险 我国现行大多数中小企业为满足自身资金的需求,均存在着借贷现象,一旦企业生产经营不良,导致企业无法按期偿还本息,产生偿债风险。因此,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构,合理利用财务杠杆,确保企业能够按期偿还贷款。因此应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从根本上防范各项财务风险,推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企业的内部控制已经成为统合和控制企业整体的有力工具。我们要重视内部控制,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探析 [提要] 本文在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选取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作为研究对象,总结我国中小企业在内部控制中的普遍问题,并深入挖掘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改善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政策建议 近年来,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体现了国家作为出资人与管理者对企业能否正常运行的高度重视,已经从宏观调控的角度上试图改善企业运行的整体内部控制机制与环境。从2007年开始,深交所对在中小板上市的公司也做出了强制性要求进行披露内部控制报告。本文在外部监管环境与业务需求均对内部控制提出显著性要求的背景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进行的研究与探讨。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概念界定主要依“规模”而定,是指与同一行业中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具体还可细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颁布了关于中小企业判定的最新标准,具体标准结合行业特点,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来划分。 (二)内部控制。国内外学者针对内部控制的相关问题进行的研究较多,但是缺乏对内部控制具体定义与概念的界定。我国虽然也开始了一股对内部控制研究的热潮,然而我们目前对内部控制的认识稍显杂乱无章,往往因为研究目标与定位的差异而将内部控制赋予不同的含义。关于内部控制较为权威的定义,来自于COSO委员会1992年颁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在这个报告中,COSO委员会认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二、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不佳 1、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虽然说资产设备等硬件设施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但是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同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股东与高层管理人员利益未分离,可以说高管人员的决策决定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然而,中小企业高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而只是依靠自己的直觉和经验管理企业,长此以往,很容易导致企业陷入家长式管理,企业的权力不受牵制,不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管理。 2、诚信原则和职业道德。从古至今,守信不仅是判断个人道德的标准之一,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虽说经济学中理性个体的特性表现为自私自利,可是企业领导者或员工的自私自利心理很有可能会诱导他们发生错误或舞弊行为,导致企业内部控制无法有效实施。可见,企业所有员工的诚信道德观是有效制定内部控制体系的必要前提。然而,我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不够长远,目光短浅,往往关注眼前的利益,有些经营者甚至为了获得现实利益而背信弃义。另外,企业也不重视员工的诚信职业道德教育,自然而然不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建立和实施。 (二)风险评估缺乏 1、缺乏风险意识。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很差,主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往往出于自身的多年经验作决策,没有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基本上没有涉及到风险事前控制机制的建立,都是直到企业遭遇某风险时管理层才意识到要想办法解决,这样很容易让企业陷入危险的困境,情况严重者很有可能遭遇破产。另外,中小企业本身没有强大的经济后盾,面对外部环境中的威胁和压力,中小企业的抵抗力很薄弱。可以想象,假如中小企业管理层不考虑风险因素,那么企业的生存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2、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如果中小企业管理层没有风险意识,不重视风险管理,自然也不会制定控制风险的相关措施。而且,我国大型上市公司尚未制定并实施有效统一的风险评估体系,针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体系则更是少之又少。因此,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存在着一定的客观因素,风险评估是抽象的概念,即使是制定了具体的评估标准也具有一定的片面性,这会让管理层认为风险评估也不一定管用,自然就不会花大量成本进行风险评估建设,从而削弱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三)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体系不完善 1、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层次低。内部控制体系是用于监督管理高层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系统工程,其目标的定位体现了内部控制的职能范围。我国内部控制体系最初的目标仅仅立足于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直到20世纪八十年代才逐渐建立了以相互协调制约为核心思想的内部控制体系。但是,从我国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可以看出,我国的内部控制目标定位层次仍然比较低。 2、内部控制立足点的局限性。国内内部控制理论体系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不够完善,存在很多缺陷。根据现存的研究文献可知,内部控制理论研究主要立足于会计与审计的角度,源于内部控制的基本功能——审计和管理,可以说,一旦涉及到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大多数学者都会首先提到财务会计控制研究,把内部控制的范围局限于针对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范围的控制(李心合,2010)。 (四)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法规建设不健全 1、内部控制法规不全面,未构成完整体系。与国外颁布的《SOX》相比,我国于2008年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我国的法律法规只强调了不同机构的利益,不具有全面性,也未对实施过程有具体的规定。另外,《指引》中的18项或20项仅仅涉及到内部控制五大要素中的四部分,未包括风险评估这一重要因素,而风险评估是内部控制实施的关键环节,是确保企业持续经营不可缺少的部分。 2、内部控制的推行方式为国家强制执行,且执行力度不够。我国虽然也借鉴国外经验采取征求意见稿方式,但是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主要是国家强制执行式而不是民主投票式,通过法律手段强制规定企业必须制定内部控制体系,这与我国国情是密不可分的。我国经济市场不同于西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会参与其中,进行宏观调控,会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相对于西方国家的非官方制定形式,我国内部控制法规制定机制不够专业化,缺乏一种自我管理和规范,不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对企业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的探讨 摘要:作为企业受托者实现其经营管理目标,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内部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能够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然而就我国目前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来看,存在着很多隐性问题,妨碍了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本文对我国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一些行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 内部控制 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企业要适应市场激烈的竞争,不仅要具备产品竞争力和相关市场,而且需要具备适应市场竞争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制度,这种管理能力和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来实现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完善与否直接体现了一个企业管理的能力,健全的内部控制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有利于更好的实施企业发展战略,提高经济效益,防范企业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一、我国内部控制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不良 控制环境在企业内控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根基。目前我国企业控制环境整体较差具体表现如下: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股权结构不合理,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为主;监事会缺乏独立性,实际监督不到位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董事会制度形式化与“内部人”控制问题十分严重,董事会的内部董事比例过大。 2、人力资源政策不科学。人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在企业内控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合理的人员配置能增强整个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发展平台,以确保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更好的贯彻和执行。我国多数企业并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政策,缺乏系统的培训机制,经营管理水平停滞不前,奖惩制度缺乏效率,严重阻碍了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二)风险意识淡薄,管理机制不健全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就应当重视经营风险尤其是财务风险。目前,我国多数企业风险意识淡薄,企业管理人员的思想意识中没有经营风险的概念,在进行投资和融资活动时,有效的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缺乏和风险评估程序,看待风险不能达到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注重短期利益,无视风险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差。 (三)信息收集和传递不畅,缺少良好的反馈机制 信息与沟通系统是内部控制系统的生命线,通过信息与沟通系统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使管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企业财务信息系统主要提供财务方面的信息,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提供的信息无法量化。目前,我国企业在信息沟通的信息反馈机制起不到制的作用,存在着不健全或者缺乏灵敏性;企业的沟通进程和决策效率受信息传递缓慢的影响严重;管理者很难获得全面、准确的信息;信息双向交流不畅,由下级向上级少,由上级向下级多,被动接受汇报的沟通多; 信息交流渠道单一或不完善;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发生扭曲,管理者不能根据准确了解详细情况来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控制活动执行不力 控制活动出现在整个企业内的各个阶层与各种职能部门,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包括与授权、业绩评价、信息处理等相关的活动。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预算执行缺少约束,越权、不合理授权现象严重。当前,越权和授权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内部。越权和不合理授权都将导致预算无法按照下达计划执行。 2、企业的某些经营活动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制度没有执行,很容易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使企业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3、企业可能由于麻痹大意,疏于管理,没有建立企业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针对突发事件,不能做出及时的防范措施。 二、完善我国内部控制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的建设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在企业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就要加强董事会的建设。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企业的经营权,通过董事会可以约束经理层日常行为,发挥监督作用和潜能,真正保护股东及其他利益团体的利益。通过设立董事的决策与监管的支持机构,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发挥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的核心作用。保证独立董事独立行使监督机制,就要防止控股股东通过董事会操纵独立董事的任免,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同时建立报酬激励机制和有效约束机制,使独立董事责权利相对称。通过对监事会制度的改革,重新定位监事会成员在内部审计方面的行权能力,将监事会的责任范围具体化。 2、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 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首先是对新进员工进行系统的企业文化与价值观的培训,使员工具有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建立良好文化氛围。其次通过科学的绩效考评对员工实施晋升和奖励,为优秀员工提供理想的报酬,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性和创造性,同时为保证人员的流动性,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实施淘汰。三是保证岗位的可持续性和连续性,实施关键岗位员工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富有活力的人力资源政策,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二)完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1、充分进行风险事项识别 风险识别是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第一步,要对风险采取相应的应付措施,只有先识别出与企业战略目标相违背的潜在风险事项。企业应当全面考虑相关的内外部因素来识别潜在事项是机会还是风险,并运用科学的风险分析方法来识别潜在事项。通过应用各种事项识别技术或方法,引导管理者制定战略和相关目标,以便采取行动;而对于识出的风险潜在事项,管理者就要对之进行评估并做出反应。 2、全面进行风险评估 对于目标相关的各项风险,企业在识别出后必须对进行全面而准确的分析和评估,这样才能为后续程序提供基础和保证。首先,根据识别结果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根据分析的角度和项目,将这些风险转换成企业的综合风险,确定风险概率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定量的分析风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其次,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为下一步消减风险做准备。再次,结合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最后,推荐风险消减对策,也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 (三)提高控制活动的质量 1、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一般而言,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要想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在经营中每个环节都由要有相对独立的人员分别实施或执行。这就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从而实现职务间相互制约,保证经济业务活动按照既定程序运行。 2、严格做好授权批准控制。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以职务分工控制的基础,规定有关业务经办人员的职责范围与责任,使业务经办人员并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经济业务,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控制,强化预算约束。预算编制应遵循谨慎性原则,把将固定预算和弹性预算结合使用实施互动来完成。通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分析-预算考核-预算编制”的运行循环来实现全面预算控制的职能。预算执行应将预算目标的活动都纳入到企业各种管理活动中,通过各种管理活动实现预算总体目标。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反馈预算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最后通过综合效绩考核来实现预算的考核。 (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及时沟通,提高信息质量 信息和沟通是内部控制中两个内容,它们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的各个层次都需要利用信息来确认、评估和对风险。企业建立内部控制相关信息与沟通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的及时沟通,提高信息质量。信息与沟通是企业按照战略管理目标收集有效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重要条件。首先,企业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信息系统,筛选、整理和加工所采集信息,为企业生成可信赖的高质量信息。其次,企业应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为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服务。最后,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同时,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只有安全有效的信息系统才能为企业决策层收集到服务。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问题探讨 摘要:国有企业经过不断深化改革和机制转换,市场竞争意识逐渐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经营环境的复杂多变,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体系才能与之相适应。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体,其发展变化具有自身历史性和特殊性,因此,更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本文阐述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了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的必要性,探讨了国有企业如何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关键词:内部控制 国有企业 问题 2012年5月7日,国资委、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加快构建内部控制体系。《通知》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将面临极其复杂的外部环境,经营压力和风险加大,迫切要求企业强基固本,实现规范、稳健、高效发展。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在2008年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指导下,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但不少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我国国有企业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管理体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了内部控制体制,但是部分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制不完善,缺乏完善的评价制度、监督机制、全面的预算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从而导组织架构设置不合理, 岗位职责混乱,财务造假,信息失真,贪污舞弊等现象。 (二)对内部控制管理认识错误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高层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认识存在的误区主要有:内部控制管理不重要。当前很多管理者都只重视生产,忽视管理,盲目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内部控制管理越紧越好。部分企业高层过于集权,试图将企业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从而导致企业管理僵化,缺乏效率,不能面对外部竞争;忽视内部控制管理的积极作用。部分领导者认为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会使企业的成本加大,给企业造成浪费,不能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所起的积极作用;加强企业控制管理会削弱自己的权力。部分领导认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会使自己的权力被削减,不能控制企业,不能正确领会内部控制管理为企业目标服务的本质。 (三)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 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组织机构都是在计划经济模式发展起来的呈多层次的宝塔形,组织机构较庞大。过多的管理层次,会导致管理机构的臃肿,反应的迟钝,从而不利于内部控制管理职能的发挥。不仅使企业管理成本增加,而且运行效率低下。 二、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必要性 (一)防范风险的要求 对于企业而言,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能够有效预防企业风险。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业务比较广泛,企业面临的各种内外部风险正在不断加剧。而采取合理的内部控制管理能够使企业有效的应对各种风险,使企业能够很好地控制经营薄弱和财务管理薄弱环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而较好地规避企业风险。 (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的要求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大多建立了全面预算、内部审计、成本收益控制、资金集中使用等控制管理模式,但缺乏一套全面的、系统的、完善的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只有建立一套适应企业全过程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够促使企业逐渐消减管理短板、突破管理瓶颈,应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矗立于不败之地。 (三)实现企业目标的需要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来整合各类资源,统一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思想,完善企业的内部各项管理,提升企业的判断及决策能力。从而促进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体制的转型,构建良好的内部管理环境,促使顺利实现企业目标。 三、国有企业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的对策 (一)提升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管理认识 国有企业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加强管理者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管理的认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企业高层过于集权,中低层管理者要以经营管理目标为出发点,积极配合高管的工作,主动参与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活动。针对内部控制方面认识的错误,企业的管理者应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理论的学习,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管理的主要意义,并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培训体系,针对性地对职工加强内部控制相关知识培训,促使员工主动参与和执行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只有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在观念上充分认识到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的必要性,才能使他们在良好的企业文化影响下积极的参与到内部控制管理活动,保证在最大范围实施内部控制管理。 (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完善的评价制度、监督机制和全面的预算管理等制度。部分企业在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方面做得还不错,但常常忽视事后控制。所以,我国国有企业有必要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要建立有效的全过程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完善事前控制以便保证企业决策的正确, 目标切实可行;完善事中控制以便使企业活动能够按照决策方向和目标运行;完善事后控制以便企业分析经营管理活动缺陷的原因,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兑现考核结果,找出企业运行过程存在的不足,有效地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对于不合理部分进行调整、完善,最终为企业管理者制定的未来目标服务。 (三)强化内部监督和评审 监督和评审是指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对其内部控制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有效的监督是保证内部控制管理有效运行的重要途径,要使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就必须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活动进行严厉的全过程监督,并进行合理的考评,以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四)强化企业财务控制 财务控制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强化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的重点工作。国有企业更需要强化财务控制,加强财务监督和考核。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体,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和考核,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浪费、挪用和贪污企业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合理的检查考核体系是保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效的执行,使企业可以及时地发现问题并采取补救措施,进而使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五)建立和完善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当前,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目标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企业管理不再只满足传统的确保资产安全和查错纠弊,而是追求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保证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而全面预算作为一种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编制与实施的预算管理模式,凭借其计划、协调、控制、激励、评价等综合管理功能,能整合和优化配置企业资源,提升企业运行效率,成为促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戴维·奥利指出:全面预算管理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能把组织的所有关键问题融合于一个体系之中的管理控制方法之一。所以,企业应该强化内部预算控制, 建立和完善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以达到协调、计划和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目的。 四、结语 为了确保企业各种资源的完整及安全和经济信息的真实可靠、协调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我国国有企业应该不断探索和创新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企业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不断开展优化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研究,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经济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模式,保证国有企业实现规范、稳健、高效发展。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探讨 自从美国COSO委员会提出内部控制这一理念以来,众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促使企业遵循现行法规,达到财务报告能够提供合理保证的目的。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制定与实施内部控制,体现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重要思想:企业是相互影响的利益相关者的连接体,通过合同或者合约等显性契约和事实利益关系内含的隐性契约共同规范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与义务,为利益相关的个人、组织和团体创造财富。 一、利益相关者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理论分析 (一)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理论依据弗里曼(Freeman,1984)在管理战略著作中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并详细阐述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认为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命运联系深厚。因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前途均与利益相关者密切相关,利益相关者也能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其参与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是必要的。具体原因在于:(1)企业以外部利益相关者作为投入资源的输入端,经过内部利益相关者的经营、运作后,又作为产出的输出端,处于利益链的两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参与甚少。只有通过参与内部控制的建设,激励和约束内部控制者的行为,使得企业在运营和决策行动时,必须考虑他们的利益。因此,在企业的价值链中,为使得这些与企业意义重大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障,企业应该加强内部控制;(2)利益相关者可以为企业带来非凡的经营成果。企业的经营很大部分在其利益相关者之间开展的经济活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经营效益有着直接的推动或者阻碍作用,在进行企业的内部控制活动时考虑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会减少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提高企业预测的能力,有利于企业经营活动更为有秩序的开展,提高对企业的经营能力、经营效率、资产与信息的信任度,帮助企业取得非凡经营成果。 (二)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可行性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开展的活动。于而立、刘冬荣(2008)认为,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内部控制目标上虽然存在差异,但均有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目标体系的内在动力。在公司的筹资、生产、投资、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营运过程中,虽然内部利益相关者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目标存在差异,分工也不同,在内部控制的制定和实施中作用存在很大差异,但都是内部控制有效发挥作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都能做出相应的贡献。内部利益相关者是内部控制的主体和客体,离开内部利益相关者谈内部控制活动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的必须考虑的宏观环境,离开外部利益相关者谈内部控制就会失去目标与支持。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益,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使企业经营活动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通过内部控制活动对企业的经营自行进行检查、制约和调整。通过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保证了企业的生产、管理等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与效益,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另一方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提高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就得到了保护,并使得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等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获取的信息更加可靠,有利于正确决策,增加获利;再次,有效的内部控制也能保证企业对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使得相关法律法规的得到切实遵守,保证行业内、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三)利益相关者参与内部控制活动的作用机理 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内部控制活动同时受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共同的影响。从信号传递机制看,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出现内部控制问题,就会出现一些诸如内部管理混乱、经营业绩差和会计报表失真等征兆,企业的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可以从不同视角看到这些信号。从公司治理层面看,内部利益相关者直接向管理层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汇报发现的问题,综合两类信息,股东大会、董事会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从外部监管层面看,外部利益相关者也有机会如审计活动等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通过各种途径把相关信息传递给企业的管理当局,同时和企业的监管部门进行交流和沟通,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运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内外两种途径,一方面接受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建议、监督,另一方面更加重视来自内部管理层、监督部门、普通员工的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保证内部控制的功能发挥。这是一种动态的良性循环,成分发挥反馈机制的作用,既加快内部控制的修订、完善,也促进内部控制的执行。在整个活动过程中,企业的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相互呼应,共同促进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内部控制的有序、有效开展也可以塑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都,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下内部控制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内部利益相关者的内部控制 刘洋(2010)在分析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因素时,把公司治理放在突出的位置。从公司治理结构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是企业最高层次的决策机构,在内部控制制度的批准、内部控制运行的监督方面担负重要职责。但是,由于我国的企业改造存在特殊历史原因,在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没有很好履行相关职责,表现在:首先,股东大会没有真正代表全体股东的权益。一股独大现象普遍,中小股东搭便车或没有机会几乎不参加决策,这样中小股东的利益易受侵害。其次,董事会构成不科学,董事兼任经理,独立董事流于形式。如在董事会的选举中内外部董事的数量和配比问题上,企业不重视,董事会中高级管理人员比例过大,外部董事的参与程度低,与企业内部控制的人员结构设置原则不符,影响了内部控制的效果。在许多企业中,公司高层人员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分兼要职,使监事会这个高层次的监督机构出现监督不得力甚至空壳化的现象,发挥不了应有的监控职能。最后,董事会与监事会行使内部控制权利不到位,对经理人员经营活动的监督不到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未真正建立。 企业的内部控制中,普通员工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群利益相关者。但是,他们却是内部控制的第一线执行者。如果员工将自己完全置身于企业的内部控制之外,认为只要做好自己的职责工作,对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产生的一系列后果也会影响自身利益的获得。 企业内部控制活动每个阶段后,普通员工很少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对活动开展的效果进行反馈,也是导致内部控制不到位、效果不佳的原因之一,失去了事后控制立刻调整的良机。 (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内部控制从内部控制理论发展与实际情况看,政府是推动其发展的一种主要外部力量。 例如企业内部控制的一种大环境趋势是实行“控制自我评估”, 目的在于促使每个企业不定期或定期地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实施的效率效果,以期能更好地达到内部控制的目标。 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行立法是内部控制的发展方向。从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或地区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来看,内部控制立法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深化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必要途径。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已陆续出台一批内部控制的法律法规标准,但我国内部控制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在内部控制实施监督上,审计与税务是两个重要的代表部门。目前,相关的监督体系虽然庞大,但监督效果却令人不满意,根本原因在于财政、税务、审计等机构的监控分工不明确,工作标准不统一。在共同执业过程中,这些政府监督部门均从各自利益出发进行执法,既存在监督形式化问题,也存在监管查处力度不足问题。 在我国,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诸如顾客、竞争者、媒体等很少能意识到应该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尽管对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状况不满意,企业的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也不会从自己代表的利益群体出发,给予企业一定的建议和压力,改进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三、共同治理机制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对策 (一)建立以内部利益相关者为主体的内部控制体系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的董事会对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有着决定权,对于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内部控制问题,董事会可以设立一个独立的内部监管机构,统一管理企业内部控制中的三个层次,对企业的管理业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征兆加以监控,一旦其影响或者潜在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则及时汇报给企业经营管理层,再由此部门协同董事会、管理者共同制定措施,解决问题。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重复建设的角度看,从公司整体利益角度按任务分工和权力制衡原则进行公司治理结构设置,确保董事会对管理人员监管,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监督的有效性。为使董事会真正起到监管作用,对董事会成员的来源进行控制,注意内外董事的比例合理搭配,在董事会内部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 内部控制实施效果取决于管理层的意识与态度,企业经营管理者应该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对此应该注意以下方面:(1)管理者积极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环境。首先,企业管理者的内控意识要强,着眼于积极预防,特别是针对管理和财务控制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避免企业内部控制实施出现口头化、无效化局面。企业管理者的素质、管理方式直接影响员工,对员工的道德行为、思维方式和工作态度均会产生深远影响,管理者也具控制和被控制的两面,遵守相关的控制制度,管理者应该以身作则,做到“从我做起”,起到对员工遵守纪律、忠实执行的表率作用;(2)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管理者的素养是事关企业成败,是内部控制成功运行的关键。企业在选择管理者时,既要注意管理者的知识背景、经验,还要注意考察管理者培养在内部控制方面的知识、能力。只有形成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才能从战略高度树立长远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和风格,带动全体员工重视内部控制,认真执行内部控制;(3)加强企业内部文化环境的构建。企业文化本身具有一种无形的约束力,对企业的经营效果有着显著推动作用。管理层应致力于文化环境的构建,让企业成员理解企业的目标,理解企业对自己行为的期望,自觉执行;(4)管理者身体力行、积极参与监管。在内部控制运行中,管理者处了在岗位设计、职能考核与监督方面加大力度,保证每一位员工都能恪尽职守,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带头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内部控制运行不走调,一贯到底。管理者还应该对员工明确内控活动中的一切细节,包括主体、客体、控制活动的过程等,采取规章制度形式来公示,让员工成为内部控制执行主体,自觉遵守内部控制活动,在每个环节和控制要点、控制标准严格执行,使内部控制活动目标顺利实现。 站在员工角度,管理层可以考虑在让企业各个层次的员工都参与进来,增强主人翁意识,形成一个矩阵型的内部独立监督结构,让每个代表对解决问题的措施有更多发言权。对具有差异性的成员,在内部控制实施中,对内部控制运行效果进行及时考评,通过信息反馈与行为强化,完善、加快企业内控建设。 (二)以外部利益相关者为辅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政府是企业内部控制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在政府的倡导下,一方面从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方面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实践。随着市场中新问题、新挑战的不断出现,现有的内部控制法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这要求在规范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颁布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新的要求和标准,作为内控措施制定的依据。当来自企业内部的监管力度不够时,可以向外部监管机构寻求帮助,给企业内部控制活动增加一层保障。财政、税收和审计等组织应该就企业财务及经济活动中出现的疑点双向沟通,在有些领域的业务合作方面积极配合,加大对经济信息的联合查处力度,保障外部监督体系的完整。 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应给企业内部控制的构建以适当的压力与动力,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活动予以更多关注。对于企业的违规操作和提供的虚假信息,外部利益相关者可以联合监管机构对其进行公开的揭露,纳入外部舆论监督,给企业管理者施以恰当的压力,将压力转化为动力,自觉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结构完善。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浅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相关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本文就企业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方面的相关问题,从提高认识、完善独立性、强化内部审计对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意义、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对策 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这一定义强调了管理层在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主要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管理层报告。内部审计通过监督检查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独立、客观的评价,检查企业是否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帮助企业堵塞漏洞,改善管理,确保企业既定目标的实现。 一、强化内部审计对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意义 1.保证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及工作的独立性 作为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要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需要领导的足够重视与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行使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由于当前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对内部审计工作不重视的原因,将一些不懂审计业务的关系人员安排在审计队伍中,使审计工作的质量受到影响。在开展审计工作时,缺乏对内部审计的认识,隐瞒一些经营行为,审计人员不能得到可靠的信息。对有领导授权、批准的一些经营行为违反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人员出于对自身的保护,不能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作出的审计结论不能客观、公正的反应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层得到的信息与事实存在着偏差。 2.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保证资产安全 通过对企业资产管理方面的审计,梳理资产管理流程,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由于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得比例最大,需要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各项资产。比如,对存货可以从验收入库、仓储保管、出库、盘点和处置等环节进行审核,审计实物资产动态变化有无审批,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是否相互分离与制约,核实实物资产毁损、流失情况,是否定期盘点、盘盈盘亏报批手续是否完整,是否按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3.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审计,确保企业实现经营目标 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方面来讲,控制企业会计核算、经营管理因手续不全、凭证不足、各个环节控制不严而造成的会计资料失真,个人舞弊,给企业造成损失等,由于不能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能保证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因此对企业发展目标过程无法控制。如果内部审计部门在监督机制中具有权威性,内部控制能够得到领导者的足够认识和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是可以有效实施的。针对企业内部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企业领导者及时给出反馈意见,这样才能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对策 1.强化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 高质量的内部审计成果取决于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是当务之急。遵守职业道德、具有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是对审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懂财务知识,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方面的知识,有些企业还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项目审计的能力,因此审计人员应不断的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积累丰富的审计经验,提高缜密的职业判断能力,做一个复合型的审计人员,这样才能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2.提高认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规范》中突出了内部审计独立于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地位和作用,《基本规范》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汇报。企业领导要牢固树立内部审计监督就是企业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机制保障的理念、是服务于企业的理念,要认识到加强内部审计是改进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应重视、关心、支持内部审计监督过程及结果。要注重选拔专业能力强、具有协调能力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审计队伍中,保证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 3.转变内部审计的职能 在以前的工作中,审计人员常常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审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检查及对生产经营的监督上,其主要职责就是查错纠弊。随着现代审计的发展,审计的主要职能已经由传统的查错纠弊转移到根据审计结果,分析和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过去,审计的主要对象就是企业的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工作主要集中在财务领域,很少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随着现代审计的发展以及现代企业内控制度的要求,企业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应从检查和监督职能转变为对内控制度有效性作出评价和提出整改计划,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4.重视信息系统在内控中的作用 现代企业的运营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系统,而信息系统是为管理决策服务的。企业应根据内控制度的要求,结合业务范围、技术能力等因素,制定信息系统整体规划,结合内控制度的要求,包括授权控制、不相容职权的划分、标准化程序控制等。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管理流程,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总之,内部控制审计是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它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及时防止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各种漏洞,以帮助企业实现发展目标,使企业经济健康地向前发展。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公共管理视角下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探讨 我国进入快速城镇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近期各地又出现的一些重特大事件,包括天津滨海危化品爆炸事件、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湖北荆州商场电梯事件、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等都再次给我国的城市发展敲响了警钟。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事件最后都认定为是责任事故,并且都关乎城市政府的管理。某种意义而言,安全天然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在其中担当起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从政府管理视角来思考城市公共安全就显得理所应当且切中要害。 一、守土有责: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职责目标 广义上而言,城市任何的安全问题都可以归入公共安全的范畴,因此,城市政府对辖区内出现的安全问题都需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管理。从狭义上而言,城市公共安全则是指具有公共性的城市安全问题,理论上政府公安系统所需负责的事项都归入公共安全范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从环节上可以分为日常预防、预警准备、应急响应、恢复学习;从内容上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简单的可以分为自然灾害管理和人为灾害管理,从应急管理角度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四大类。由于安全问题包罗万象,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此,对于城市政府而言,公共安全管理的目标就在于减少,甚至减除这些安全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一方面,对于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政府应当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不造成损失;而对于可以避免的人为灾害,则应当力争不发生或少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应当将其危害降到最低或零。当然,如何评价损失最低、发生最少等虽然属于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为这一程度是基于城市既有的自然环境、技术水平、经济水平和市民素质等来综合评判的,没有相应的情景和试验(城市发展历程无法重复、无法完全复制检验)来证明此时此刻城市安全管理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但是,如果将某一指标与全球同类型城市做比较,则仍可以得到一些参考性的结果。例如,中国建国以来在“直接经济损失/GDP”和“直接经济损失/财政收入”上的指标就大大高于美国和日本。 中国城市发展中导致的大量安全现象既有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十分复杂,以及城市自身具有的高复杂和高密度导致灾害(特别是人为灾害)发生概率大幅提高和灾害影响更加严重的客观因素,更有经济发展模式粗放、社会服务不到位、规划建设不合理、百姓期待日益提升等多方面的主观因素,因此,从某种意义而言,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具有更大的主观改造空间。 不能保障好城市的公共安全,城市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将失去意义。这正如《全球城市史》的作者乔尔·科特金指出的那样:只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通过积极大胆的方法解决安全问题,现代城市才能在新世纪生存和繁荣。[2] 二、制度短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瓶颈问题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未能实现制度均衡是我国城市灾害频发、重发、广发的重要原因,而其制度短缺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防管理少 2006年随着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地政府对应急管理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的“一案三制”(“一案”指应急预案,“三制”指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逐步建立。[3]例如,浦东新区目前已形成一办(应急管理办公室)、一室(总值班室)、一处(区府办应急管理协调处)“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尽管应急管理为城市公共安全的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2013年浦东接报突发事件803件,成功处置金海路地铁工地事故、“1·6”北蔡上农批火灾、临港上汽物流园区事故、外环线金海路、芳甸路槽罐车交通事故等20余起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以及紧急敏感事件。2014年,新区相关部门成功应对、处置了G1501(外圈)近金海路危化品槽罐车侧翻事故、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事件、洋山港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等10余起较大或紧急敏感事件。然而,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管理而言,更为重要的环节在于日常的预防管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上海浦东新区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尽管大幅压缩了专项规划的数量,但却从更加注重城市公共安全日常管理的角度,首次提出了增设《浦东新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十三五”规划》。在通常的理解中,由于强化日常预防管理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人财物,但由于公共安全问题发生的随机性,人们会觉得“没有必要”,即一旦投入大量精力但事件没有发生,就会被误解为投入成为了“沉没成本”。这一误区在政府管理观念中也时有存在,也导致了公共安全预防管理的“缺位”。确实,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共安全预防管理往往也是“事件推动型”的管理,即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政府往往对这类灾害的预防不能意识或意识不强。而一旦发生了重大灾难,也才逐渐配置更多的资源到预防管理上。例如,日本在阪神-淡路大地震发生前,兵库县只有3~4位官员负责防灾事务,并且没有专门的灾害管理部门;地震后,兵库县设立了防灾监一职,是该县名列第三的高官,并且设立了防灾企划局和灾害对策局,下设拥有80多名专职防灾官员的防灾中心。[4]但是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理应借鉴先行国家的诸多经验,因地制宜、高效精简地开展安全预防管理。 (二)统筹管理难 城市安全管理是渗透到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建设管理等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每个委办局条线都在自己负责的公共领域内进行安全管理。部门化的安全管理一方面可以保障专业性,一方面维持各条线业务的延续性。但是,在城镇化深度推进过程中,公共安全的问题复杂性越来越大,管理涉及面越来越广,处置周期也越来越长,这些都对传统条线化管理带来了挑战。例如,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上,目前的格局是它们在进入 医院之前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而在进入医院后则由医院管理方负责监管,这使得药品医疗器械的全过程监管被划分为几个部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效率。又例如,食品安全的监管、事故的认定工作由卫计委来管理,但执法则等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如果两个环节之间不能很好地衔接,也可能造成监管出现问题。再比如,城市道路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市容环保局负责,但由于在规划阶段由规土局负责,建设阶段由建交委负责,如果各环节衔接不好或标准执行不严,可能造成前道工作留下的隐患落到市容环保局,这种部门间职责的不对等可能降低安全管理的效率。 尽管在目前管理体制中,应急办在信息的及时汇总、上传下达方面可以起到一个较好的统筹协调作用,但是对于非应急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而言,这一体制还难以承担起统一协同的作用。 (三)精准管理弱 安全问题无所不在无处不在,由于全覆盖、全领域的重视可能导致管理成本高昂,需要在日常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因此,提前预防预警的关键是能抓住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管理、精准管理来达到“有的放矢”的预防管理。然而,在现实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重点的确认往往更多根据指示或听从领导或依据经验,对于本区域真正个性化、地方性的安全问题则可能被忽视。例如,每次发生全国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往往地方城市政府就将重点放到类似的安全问题领域,而本地区的自身重大隐患可能未能重点关注,这极易导致新的领域的安全重特大事故,这可能也是全国“接二连三”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地方领导可能对本辖区发展情况更为熟稔,工作部门的人员也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了地方经验,但是对于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环境、方兴未艾的各类新生事物,都催生了诸多新的安全管理问题,如网上送餐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自动售货鲜果汁的监管、网络诈骗、预付卡监管,输入性公共卫生安全、金融危机、跨国犯罪等。 (四)社会共治缺 “保一方平安”作为地方政府的底线职责,确实应由政府负主要责任,但是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公共安全管理中来,不仅是政府“大包大揽”已无力承担、也不能承担的必然选择,也是“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题中应有之义。城市作为公共安全的“双刃剑”,在增添了安全风险的同时,也通过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文明提升等方式为解决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了更多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化企业在安全服务上的高效性,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在3S、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技术上的优势对安全管理的支撑,专家队伍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示范带动和精神引领作用,居民在问题及时发现、危险自我保护等方面的优势,是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路径。但是在现实运作中,政府往往囿于传统思维习惯、压力型管理体制等原因,往往在所有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和环节都采取行政化管理模式,而缺乏更多灵活的安全管理和服务方式。其实,由于城市安全感所具有的相对性,只有通过鼓励全民参与才能更好地配置职责、形成合力,在各负其责中减轻政府负担、提升城市居民对公共安全工作的认可度。 三、治理优化: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方向 针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制度上出现的问题,拟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统一 一方面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切实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强化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编制各类预案清单、3D模拟演练系统、城市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清单等,把危险和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加快应急指挥和处置的速度,包括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搭建多渠道的安全信息平台、构建多元主体联动的应急救助系统以及生产恢复、精神疏导和善后学习工作。 (二)全面覆盖与聚焦重点相统一 一方面,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摸清城市公共安全的所有隐患,做到地域全覆盖、领域全覆盖,编制城市风险分布地图,并明确各部门各层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另一方面,通过问卷调查汇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切的问题,以民主化的方式明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短板和重点;通过智能化和大数据等技术分析城市的敏感空间区域,以科学化方式确定重点区域和领域。 (三)顶层设计与强化基层相统一 一方面,从城市整体层面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统一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和风险的发现报告制度、处置阶段的指挥调度体系和任务分解机制,安全处置后的反馈评价机制等,要有一个明确的职责分工、权威的指挥调度、高效的协同合作制度。另一方面,维护公共安全体系,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在整合基层安全管理相关队伍、资源和信息技术上,实现城乡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 (四)政府统筹与多元参与相统一 一方面,强化政府内部统筹的力度,包括建立健全城市应急办、公安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部门(消防)和城市网格办等相关职能机构组成的“3+X”定期会商机制和主要联动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加快建立公共安全的差别化勤务管控机制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加快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在重点难点领域推进“行刑衔接”。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专家队伍、社区精英和普通老百姓的积极性,发挥各主体的优势,共同构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包括设立专家库、咨询委员会、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清单等。 (五)技术应用与机制创新相统一 一方面充分利用3S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促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效率。与此同时,以新技术应用为契机,加快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包括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灵活的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快速应急处置机制、绩效监督考核机制、资源创新使用机制等。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国外公共管理创新的目标 一、整体型政府产生的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始创于英国继而在英联邦国家全面推行的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成为全球公共管理改革的源头。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政府再造,推动了全球公共管理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乃至形成所谓的全球性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试图改变政府传统的运作方式,以减少管制、增加竞争、引进企业管理理念为手段,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公共支出为目标,打造“竞争性政府”。这场运动在为各国带来新的行政文化、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逐渐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合作与协调,政府管理碎片化,部门滋长了自我中心主义。具体表现是: 1、政府部门的功能分化造成各个部门在单一年度预算限制下运作,各部门不进行长远规划。 2、政府管理过于注重治疗而忽视预防。比如说,有学者认为,除了教育,英国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都是治疗性的,而非预防性的,即等到问题已经出现,政府才介入。 3、政府各个部门考虑更多的是本部门的利益,基本上是对本部门和上级负责,而不是对基层民众或服务对象负责。尽管各自分内工作尽职尽责,但最终往往偏离总体目标和总体利益。 4、政府部门大多从自身角度出发,在相对狭窄的管理范围内制订规划和政策,以封闭的程序进行决策,政府工作缺乏总体规划。为了改变新公共管理运动带来的愈来愈严重的政府管理碎片化状态,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被称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先锋的国家纷纷采取了协作和整合的战略,提出建设整体型政府(在英国先被冠之以“协同政府”,后来称作“整体型政府”)。整体型政府的产生不仅仅是对新公共管理改革中公共部门结构性分化改革的回调,也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从世界范围来看,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各种危机事件对公共部门的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中,恐怖主义的威胁使人们越来越重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以避免政策的相互抵触。应对海啸、飓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大范围的流行病要求政府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另外,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降低了横向沟通与协调的成本;受消费者主义的影响,公民希望政府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学术界的关注焦点逐渐从原子化的模式转向注重整体的分析。这些因素促成了整体型政府理论的产生及实践的发展。 二、整体型政府的内涵 英国学者培利希克斯于1997年出版了着作《整体型政府》。这本书一上市就得到英国新一届工党政府的肯定,成为政府官员广泛阅读的着作。培利希克斯认为,整体型政府是超越政府层级、部门功能分工的鸿沟,以解决人民的问题、为人民提供整合性服务为核心的政府,是关照全体、预防性、整合性、改变文化、结果取向的政府。1997年英国新一届工党政府上台后提出了“协同政府”的概念。协同政府意味着通过横向与纵向的协调,消除政策相互抵触的状况,有效利用稀缺资源,使这一政策领域的不同利益主体团结协作,为公众提供无缝隙的而不是相互分离的服务。澳大利亚给“整体型政府”下的定义是:“整体型政府是指公共服务机构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而实行的跨部门协作,以及为了解决某些特殊问题组成联合机构。所采取的措施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可以侧重政策的制定、项目的管理或者服务的提供。”培利希克斯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改革下的管理模式、整体型政府模式从管理理念、运作原则、组织形态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比较(见表1)。综合各国对于整体型政府的构想和实践,笔者认为,整体型政府具有以下特点: 1、整体型政府是对新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即按照功能划分政府部门的调整,而非根本性的变革。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既不靠相互隔离的政府部门,也不靠设立新的“超级部门”,而是在不取消部门专业化分工的前提下实行跨部门合作。 2、整体型政府的目标是为民众提供整合性的服务,而不是让民众为了解决一个问题而奔波于各个政府部门。为了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不但要靠各个部门各自的努力,更需要政府各部门协同的努力,因此必须要有政府的整合型运作。 3、整体型政府的路径是全方位的合作。合作内容非常广泛,从目标设定到具体操作、从组织结构到文化整合、从政府内部到政府外部无所不包。汤姆?林认为英国的“协同政府”体现在“内外上下”四个方面。“内”即通过新的组织文化、信息管理、人员培训等途径实现组织内部的合作;“外”即通过领导权的分享、捆绑式预算、项目组等途径实现组织之间的合作;“上”指目标设定的由上而下以及对上的责任承担;“下”指以满足顾客需要为服务宗旨以及让服务对象介入服务过程。 三、构建整体型政府的三大基础 为了建设整体型政府,培利希克斯认为,必须进行三项改革,即运用信息技术形成网上治理模式、建立整体型政府组织结构、建设主动型公务员队伍,以构建整体型政府所需要的科技基础、组织基础和人员基础(见图1)。 1、运用信息技术形成网上治理模式 电子化政府经过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政府使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工作的阶段,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增加办公自动化程度,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这一阶段的政府称为电脑化政府。随着网络的出现和普及,电子化政府进入第二个阶段。各个国家的各级政府,都积极设置自己的网站,通过网络向民众提供更多本部门的信息和服务,使得政府网站成为政府服务的最佳窗口。此时的电子化政府是以各部门的独立管辖权做为发展的基础,对于一般不充分了解政府部门运作规律和体系的民众而言,仍然不是非常方便的沟通渠道。所以,这一阶段的 电子化政府称为以网络为基础的互相不连接的政府。随着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以及计算机软硬件价格的不断降低,政府的网站连接更加便利,能够建立畅通无阻的层层连接。这个阶段,政府的电子化改革要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三种类型的整合:不同政府层级的整合,不同部门的整合,不同政府网站的整合。这三种类型的整合最后将实现整合成为一个单一的政府入口网站的目标,使民众只要进入这个单一的网站就可以寻求解决他们碰到的任何问题,并接受政府提供的相应服务。这就是电子化政府的第三个阶段,即以网络为基础的整体政府。在网上治理模式的冲击下,政府的行政业务和程序将彻底透明化,不仅民众可以更快速、方便、低成本地了解政府信息、获取政府提供的服务,而且政府的内部运作也能免于传统行政所导致的腐败和不作为。 2、建立整体型政府组织结构 在既有的功能性部门分工基础上进行政府运作的整合,采取有效策略进行横向的整合,即增加协调的组织机制。在英国,为构建整体型政府组织结构,由首相或内阁建立新的跨部门组织以加强政府部门的合作。增设的跨部门组织有两类,一类是为了某一特殊的政策问题而专门成立的非常设机构,其成员来自不同部门。布莱尔政府迈向整体政府的第一步是1997年成立“社会排斥小组”。“社会排斥小组”的任务是综合处理诸如无家可归者及少女怀孕等需要跨越传统的部门边界来统一解决的棘手问题。另一类是从事战略决策研究的组织,以保证政府决策具有统一性、战略性。如,布莱尔成立的“政策中心”直接隶属首相办公室,它对政府制订的所有政策都有权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绩效与创新小组”直接向首相提供跨部门的中长期公共政策报告,目的是促进政府决策与目标的实现;“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战略合作中心”、“中央秘书局”等机构都具有相似的功能。整体型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运作,具有以下特点:1)政府组织运作的核心以功能性分工的部门运作为主体,但同时融入跨部门的定期及不定期、正式及非正式整合机制。2)增加信息部、人力资源部、策划部等跨部门整合单位,和原来的功能性分工部门结构形成同心圆的整体型组织,以强化沟通效果。3)以预算管制和行政目标管理为核心,定期评审政府业务整合的程度。4)以信息科技的制度化设计,建立政府业务整合的系统。5)各部门的业务应该和其他政府部门、其他层级政府、服务的对象、非营利组织、国际性组织和团体,进行有效的连接,以便于咨询和磋商。整体型政府组织的结构和运作与传统行政组织的不同,在于它不但要依法完成功能性分工的业务需求,更要从解决人民生活事件的角度出发,将政府业务整合的核心观念变为内建的机制。 3、建设主动型公务员队伍 为了实现整体型政府的运作目标,必须由高度依存、互相信任、富有合作意识的主动型公务员体系来完成政府的公共事务。建设主动型公务员队伍,首先是培育共同的执政理念,进行组织运作价值的整合。西方国家普遍认为,在公务员队伍中塑造共同的文化、培育共同的伦理精神和价值体系,是进行跨部门合作的前提条件。澳大利亚总理内阁部大臣皮特?谢哥德认为,所有政府部门都应该通过独一无二的行政理念联系在一起。澳大利亚管理顾问委员会2004年的报告———《把政府联结起来:整体型政府对澳大利亚面临的主要挑战的回应》指出要建立支持澳大利亚公共部门的文化,以“一起工作”为口号,形成相应的价值和行为准则来推进整体型政府的实施。 其次,进行公务员薪酬改革。合理的薪酬制度产生的奖优惩劣效果,有助于在公务员队伍形成良性竞争,激励卓越的公务员行为。英国从1996年开始,不论是高级公务员还是一般公务员,都已采用以绩效定薪酬的制度,废除了传统的职务等级和薪酬等级。新工党政府在“协同政府”框架下,继续进行薪酬改革。一是确立和完善以结果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改变以往目标与薪酬缺乏联系的现象;二是简化工资评价框架,给予地方管理者在制定薪酬标准上更大的灵活性,改变职位与职能隔离的现象。 第三,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管理是一场深刻的管理学革命,它将组织看作是一个生态体系,强调系统思考和组织学习,通过培养个人、团体和组织整体的学习能力,来实现自身的变革,以适应外界环境变化的要求。创建学习型组织,就是要加大公务员培训和发展方面的投入。英国1999年6月成立了集研究、培训、咨询于一体的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CMPS),专门负责高级公务员的培训。创建学习型组织,还要打破官僚制对公务员尤其是一线执行人员创新能力的束缚,鼓励人才创新。 四、结语 整体型政府理论和实践对于英国工党保持和巩固执政地位功不可没。但是受制于各国、各地区的发展程度和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整体型政府理论在不同国家、地区的适用性和发挥作用的程度也必然存在较大差异,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区都适用的万能药。不同政府在引入这一理论之前必须经过仔细的考虑并对所需成本进行认真分析。而且,整体型政府理论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问题便是其中的焦点问题,它需要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一方面采取统一行动、共同的标准和共享的组织体系,另一方面又要求各个部门为纵向的责任体系负责。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公共管理专业统计教改探微 在讲授推断统计学部分时,我们选择的案例也来自于教师的科研、生活实践。例如,某幼儿园教师在教学中采用了一种新方法,怎样证明该方法有效?首先应该证明实验班和对照班的幼儿在某一方面的认知能力无差异,在使用了新方法后,如果实验班在某一方面的认知能力优于对照班,才能说明该方法有效。我们把这一实例用于方差分析的教学中,学生不再认为平时的工作学习中用不着推断统计学的知识,体验到推断统计学知识不仅是统计学的核心与精华所在,在日常生活和学习工作中也大有用处。案例教学是《应用统计学》课程的重要教学手段,我们不仅在课堂教学中采用了上述案例教学法,同时,在课后练习中也给学生布置了一些案例分析的作业。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大量的实际问题,这不仅可以使学生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而且可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来自于外部压力的学生学习主动性缺失 主动性可能来自于压力,这种主动性常常是暂时的,带有较大的功利性,一旦达到目标,主动性就消失了。兴趣是主动性的另一个来源,比较而言,来自于兴趣的主动性则比较持久,但是兴趣的培养是长期的过程,绝非一门课程能够胜任的。“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兴趣,会影响学生的整个学习活动,影响学生的学习氛围。如果学生对所学的课程感兴趣,就会对其学习动机和学习态度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学习效果。” 1.以就业为导向的高校评价考核体系 始于20世纪末的高校扩招带来的问题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教育部等高校主管部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考核与监管,以期从源头上控制没有社会需求的专业招生。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对的,但各高校采取种种手段应付就业率的考核,不仅出现了学生“被就业”等荒谬的事情,还直接影响了高校教学效果。各高校、各专业都要应对日益激烈的生源竞争,甚至是与国外的高校竞争。竞争不仅是各高校实力(师资、科研水平、综合水平)的比较,就业率也是其中重要的方面,如果这些争取来的学生不能按期完成学业,顺利就业,对各高校、各专业来说无异于自损招牌,这就意味着所有的学生只要进了大学的门,一般情况下都能顺利拿到文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确保这一点,这实际上变相剥夺了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独立考评的权力。在教与学的博弈中,如果学校管理部门管理设置的前提是绝大多数学生都能拿到文凭,即专业课学习都通过考试,那么学生对应用统计学这类有难度课程不会有学习的压力,他们会认为反正最后考试都能过。况且,学生手里还掌握着“学评教”这个对付教师的“法宝”,迎合学生的需求是教师的理性选择。 2.公共管理专业的影响 “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与研究仍然比较落后,学科边界模糊,视野狭窄,基础不牢,知识体系不完整,研究方法陈旧,知识创新不足,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发展,针对性、应用性不强。”学科边界模糊使研究内容多而庞杂,公共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多,学生感觉“老虎吃天,无从下手”,基本上学习的都是“屠龙术”;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落后,借鉴学习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学生不仅面临较多的学习内容,在总学分一定的前提下,必然是各种方法都了解,但是都不精,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公共管理专业的学生没有就业的竞争优势,公共管理成了一个所谓的“万金油”专业。政府扩张权力,公务员待遇优厚,工作稳定,每年都吸引了大批毕业生考公务员,近几年考公务员成了高校毕业生的首选,这种形势使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更加困难。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很不发达,那么与公共管理专业对口的就只有政府部门,进政府机关只能考公务员,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对学生考公务员并没有直接的帮助,这些必然影响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和热情。 (二)高校科层化管理模式的影响 科层化管理模式注重的是程序和规则,正如默顿所强调的 “:规则原本只是手段,现在却变成了终极目标”。不同学科的教学工作不仅有共性,还因为学科、专业及教师、学生的个性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特性,特性服从严格的规则制度,要求教学活动服从行政命令,这必然给教学带来种种困扰,应用统计学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文理科合班教学 我们的授课对象是按大类招生的公共管理,文理兼收。高中阶段理科的数学已经包括了概率论的初步知识,文科的学生则没有学习过这部分内容。这给我们的教学带来了较大影响,文科学生在过去的学习中已经形成了重思辨思维,轻逻辑思维的思维定势,普遍对与数学相关的课程有恐惧感。这要求我们要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既不能使文科的学生学不懂,又不能让理科的学生感到没兴趣。我们应用统计学的授课教师首先要消除文科学生的恐惧感,并逐步建立起用统计数字来说明事实,用统计推断来验证主观判断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利用统计工具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 2.大班教学,课时压缩 作为公共管理的专业基础课,应用统计学曾经是4学分,在倡导学生自主性学习的背景下,学校对专业课的数量和课时都进行了调整,应用统计学现在是2学分(32学时),但课程内容没有减少。内容多,课时少,增加了学生学习的难度。应用统计学的概念、公式多而且概念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而且从基本概率知识到推断统计学的各种方法之间存在层层递进的关联,前面的假设检验等知识没有掌握,后面的相关分析、方差分析等就很难理解。学生必须做课后学习、阅读、练习和实践活动,否则很难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课后学习不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甚至成为与课堂教学同等重要的一个教学环节。我们将课后学习分为三个部分:内容自学、习题练习、上机练习,内容自学通过课堂讨论或完成作业的方式检查;上机练习用来检查学生的完成情况,并作为平时成绩。 《应用统计学》是公共管理的专业基础课,安排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或二年级第一学期,这个学习时段学生学习负担较重。案例教学需要教师和学生同时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基本知识和概念需要学生课外学习,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每年公共管理专业招生的数量基本固定,出于成本等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一般都是按50多人的大班进行授课,案例讨论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参与,这不仅影响教学效果,也增加教师的工作量。《应用统计学》采用案例教学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与公共管理的其他专业课相比,其内容没有吸引力。在高校实施“学评教”的考核压力下,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可能影响教师的教学考核等级,这是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3.教学环节不匹配 《应用统计学》一直沿用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注定了考试内容注重基本概念和计算,而案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考试和平时的教学存在着脱节的现象。(三)缺少案例以及合适的教材经济管理类学科发展比较成熟,统计学的基本方法已经广泛深入地运用在管理实践中,因此,各类合适教学的案例也比较多,有专门的案例教材。“在我国目前的公共决策实践中,一些功能环节往往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被忽视,科学的、合理的决策程序并未完全确立起来……少数领导者凭经验,甚至按主观设想拍板的情形并未绝迹。”实践中收集分析真实数据的基本统计方法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囿于公共管理学科研究方法的不足,切合中国实际,又能够用于教学的案例较少。 缺少合适的教材是我们面临的又一个问题,目前的统计学教科书多是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的教材大多是针对MPA的,内容和深度都不适合本科生;用经济管理类的教材又面临例题和习题都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内容与本专业的关系不大的问题,学生感觉统计学方法不是公共管理体系的,与其他的专业课完全是两张皮,没有结合起来。 对策和思路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改进。 (一)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我们以应用统计学为核心,将收集资料、整理分析资料、得到结论等统计工作环节,分别由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应用统计学等几门相互衔接而又各自独立的课程体现出来。这样不仅让学生体验了一个完整的统计工作过程,激发了学习兴趣,而且还能引导学生从问题入手,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得到科学合理的结论。通过这些专业课程的学习,学生不仅学到了相应的知识,而且得到了怎样解决问题的方法;改变了以往课程结束后,学生考完试,知识又还给教师的状况;参与了不同阶段的统计工作,掌握了用统计工具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方法,增强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改变了文科学生重思辨能力,轻逻辑思维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差的倾向。 (二)考试方式改革 在遵守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将闭卷笔试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闭卷笔试重点考查学生对《应用统计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运算以及推理能力的考查,平时考核的模式不拘一格,包括教学中的讨论、答辩和作业、上机考核、小论文等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学生的成绩可根据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学习过程中提交的小论文、上机操作和笔试闭卷卷面考试成绩等来综合评定。这样,可以引导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积极收集教学案例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注意收集公共管理的相关案例,一方面是来自学生的各种科技立项及问卷大赛的调查,例如前述学生自己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上的问卷调查,这些调查的样本量一般都不够大,问卷设计还存在着问题;教师的科研项目也是另一个重要来源。目前,我们已经有城市低保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及社区满意度等5、6个调查数据库,大都是中等规模的调查,基本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 我们以案例教学为主要试验方法,对公共管理类应用统计教学的理念、内容、方法、手段、考核等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探索和尝试,由于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限制及高校教学管理模式的影响,这一教改项目的效果还很难评价。随着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家建设理念的逐步深入,公共管理部门的管理实践活动改革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具备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掌握统计研究方法的是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必备的基本素质。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如何适应这一变化,培养大批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依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新公共管理的现状 公共部门的变革回应了几个相互联系的重大现实问题,包括:职能公共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低效率;经济理论的变化;私营部门相关变化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全球化作为一种经济力量的兴起;技术变化使得分权同时又能更好地控制全局成为可能。 行政管理可以分为三个鲜明的发展阶段:前传统阶段、公共行政传统模式阶段和公共管理改革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管理模式。从上一个阶段过渡到下一个阶段并非轻而易举,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的过渡至今尚未完成。但这只是时间的问题。因为新模式背后的理论基础非常强大。这场变革运动以“新公共管理”着称,尽管这个名称引起了争论,然而它不但在蓬勃发展着,而且是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采取的管理模式的最佳表述。传统的行政模式相对于它所处的时代是一项伟大的改革,但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一、前传统模式 很显然,在19世纪末官僚体制理论尚未健全之前,已经存在着某种形式的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它与政府这一概念以及文明的兴起一样历史悠久。正如格拉登(Gladden)指出的那样,行政的某种模式自从政府出现之后就一直存在着。 首先是创始者或领导者赋予社会以可能,然后是组织者或行政者使之永恒。行政或事务管理是所有社会活动中的中间因素,虽然不是光彩夺目,但对社会的持续发展却是至关重要的。 公认的行政体制在古埃及就已经存在了,其管辖范围从每年的尼罗河泛滥引起的灌溉事务到金字塔的建造。中国在汉朝就采用了儒家规范,认为政府应当是民选的,不是根据出身,而是根据品德和能力,政府的主要目标是谋取人民的福利。在欧洲,各种帝国——希腊、罗马、神圣罗马、西班牙等首先是行政帝国,它们由中央通过各种规则和程序进行管理。韦伯认为,中世纪“现代”国家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官僚治理结构的发展”。 尽管这些国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但它们具有共同的特点,这可以称为前现代。也就是说,早期的行政体制本质上是人格化的,或者说是建立在韦伯所说的“裙带关系”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以效忠国王或大臣等某个特定的人为基础,而不是非人格化的;以效忠组织或国家为基础而不是以个人为基础。尽管存在着这么一种观点,即认为行政管理本身不为人赞许的特点仅仅来自于传统模式,但早期的做法常常导致谋求个人利益的贪污行为或滥用职权。在早期行政体制下,我们现在看来觉得很奇怪的做法曾是当时执政政府职能的普遍行为。那些一心走仕途的人往往依靠朋友或亲戚获取工作或买官,这就是说先以钱来收买海关官员或税收官员,然后再向客户伸手要钱,从而既回收了最初的买官投资成本,又可以大赚一笔。美国19世纪的“政党分肥制度”意味着在执政党发生了变化的同时,政府中的所有行政职位也发生了变化。 前现代官僚体制是“个人的、传统的、扩散的、同类的和特殊的”,而按照韦伯的论证,现代官僚体制应当是“非人格化的、理性的、具体的、成就取向的和普遍的”。个人化政府往往是低效率的:裙带关系意味着无能的而不是能干的人被安排到领导岗位上;政党分肥制常常导致腐败,此外还存在着严重的低效率。传统行政模式的巨大成功使得早期做法看起来很奇怪。专业化、非政治化行政在我们看来是如此顺理成章,以至难以想像到会有别的制度存在。西方的行政制度即使简单到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想法,也是直到1854年英国的诺思科特—屈维廉报告出台后才开始建立,尽管这种制度在中国早已通行很久了。 二、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 在19世纪末期,另外一种模式开始在全世界流行,这就是所谓的传统行政模式。它的主要理论基础来源于几个国家的学者,即,美国的伍德罗·威尔逊和德国的马克斯·韦伯,人们把他们和官僚制模式相联系;弗雷德里克·泰勒系统地阐述了科学管理理论,该理论也来源于对美国私营部门的运用,为公共行政提供了方法。与其他理论家不同,泰勒没有着力关注公共部门,可是他的理论却在该领域具有广泛影响。这三位理论家是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主要影响者。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还要加上诺思科特和屈维廉,他们对美国之外的国家的行政尤其是威尔逊的行政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在19世纪中期,诺思科特和屈维廉最先提出了通过考试和品德来任命官员的主张,并提出了无偏见和行政中立的观点。 传统的行政模式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官僚制。政府应当根据等级、官僚原则进行组织。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对官僚制度有一个经典的、清晰的分析。虽然这种官僚制思想在商业组织和其他组织中采用过,但它在公共部门得到了更好和更长久的执行。 2.最好的工作方式和程序都在详尽全面的手册中加以规定,以供行政人员遵循。严格地遵守这些原则将会为组织运行提供最好的方式。 3.官僚服务。一旦政府涉足政策领域,它将成为通过官僚体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 4.在政治、行政二者的关系中,行政管理者一般认为政治与行政事务是可以分开的。行政就是贯彻执行指令,而任何事关政策或战略事务的决定都应当由政治领导者做出,这可以确保民主责任制。 5.公共利益被假定为公务员个人的惟一动机,为公众服务是无私的付出。 6.职业化官僚制。公共行政被看做是一种特殊活动,因而要求公务员保持中立、默默无闻、终身雇用以及平等地服务于任何一个政治领导人。 7.行政任务的书面含义是执行他人的指令而不承担由此而致的个人责任。 通过对比早期的行政模式,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韦伯体系的主要优点和不同点。韦伯制度和它以前的各种模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以规则为基础的非人格化的制度取代了人格化的行政管理制度。一个组织及其规则要比组织中的任何个人都重要。官僚制度就其运作以及如何对客户做出反应方面必须是非人格化的。正如韦伯所论证的那样:“将现代公职管理归并为各种规定深深地触及了它的本质。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认为,以法令形式来命令执行某些事务的权威已被合法地授予了公共机关。这并没有授予某机构具体情况下通过指令实施某种事务的权力。它只能是抽象地管制某种事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通过个人特权和赋予特许权管制所有事务。后者的情况完全是由世袭制支配的,至少就 这些事务不是不可被侵犯的传统而言是这种情况。” 这一点非常重要。早期的行政管理以人际关系为基础,个人要忠诚于亲戚、保护人、领导人或政党,而不是对体制负责。有时,早期行政管理在政治上是比较敏感的,因为行政机关的人员是任命的,他们更是政客的臂膀或主流阶级。但是,它也常常是专制的,专制的行政可能是不公平的,特别是对那些不能够或者不愿意投入个人政治游戏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一个以韦伯原则为基础的非人格化的制度可以完全消除专制——至少在理想情况下是如此。档案的存在、前例原则的参照和法律依据意味着在相同的环境中总是会做出相同的决策。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效率更高,而且公民和官僚等级制中的人员都知道自己所处的立场。 其他的差别均与此相联系。在各种规定和非人格化的基础上,会很自然地形成严格的等级制度。等级制度及其规定在个人离开组织后保持不变。虽然韦伯强调的是整个制度,但他也注意到了官僚制组织中的个人任期和条件。 传统行政模式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它为全世界各国政府所广泛采用。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它都显示出了优势。与以前腐败盛行的制度相比,它更具效率,而且职业化公务员的思想对个人以及业余服务都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然而,该模式现在也暴露出了问题,这些问题表明该模式即使不能说已经过时了,也可以说即将过时。 传统官僚制度是在工业发展过程中的某个特定时间段发展起来的,它的制度和技术适用于更早的时期。如果政府工作人员被看做机器人,只需对简单的刺激做出反应,难以承担起做出决策的责任,而且在操作手册中都有了事无巨细的规定,那么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可能是合适的。然而在私营部门,正式的等级制度不再被认为是运行良好的了。 公共行政的理论支柱已经难以描述政府现实了。政治控制理论已经问题重重。行政意味着遵从他人的指令,因此要求有一个秩序井然的收发方法。指令的发出者与实施者之间有一个明确的划分。但是这并不现实,并且随着公共服务规模和领域的扩大而愈加不可能。传统模式的另一理论支柱——官僚制理论也不再被认为是组织的特别有效形式。正式的官僚体制可能有它的优势,但人们也认为它往往培养墨守成规者而不是创新者;鼓励行政人员规避风险而不是勇于冒险,鼓励他们浪费稀缺资源而不是有效利用。韦伯曾把官僚制看成是“理想类型”,但现在这种理想类型却培养了惰性、丧失进取心、导致平庸和低效率,这些被认为是公共部门的特有病。它也由此遭受批评。实际上,“官僚”这个词在今天更多地被看成是低效率的同义词。 传统模式的所有事实都已经受到了挑战,官僚制的确有威力,但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适用,它会带来一些负面的结果。试图探求惟一的最佳方式是不切实际的,这会导致组织运作的僵化。私营部门中率先采用的灵活管理体制正在被政府部门所采用。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并不是政府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惟一形式。而且行使官僚权力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政府实际上可以通过补贴、法规或合同间接地在这一领域起作用。政治和行政在现实中很长时间里都一直相互交错。公众要求在原先政府独立于民众而运作的领域中建立更好的责任机制。虽然公务员可能会受到公共利益的奖励,但现在看来政治游戏者有他们自身的利益这一点也是无可争辩的。他们也可能是为了自身的进步或所在部门的发展而工作,而不再是原来想像的那样时刻都是出于纯洁和无私的动机。现在公务员的不同寻常的雇用现象已经弱化多了,特别是考虑到私营部门在这方面的变化,私营部门雇用制已是非常少见了。最后,公共部门的任务现在被认为具有了更多的管理性质,这要求行政人员对于他们的工作绩效负起责任来,而不仅仅是行政命令和执行指令。 关键之处在于,传统模式在大约一百年里没有多少变化,而现在却发生了全面变化。诸多观点构成了一种范式——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而现在由于传统模式本身的问题,范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和转移。 传统模式是僵化的、官僚的,只是侧重于结构和过程。然而它确实比以前存在的模式要好得多。以功绩制为基础的任命制、正式的官僚制以及政治和行政能够并且应该分开的想法都足以构成一个行政体制的充分原则,尤其是对一个处于稳定阶段运行的制度。20世纪的大部分时期,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主导着公共服务理论和实践。尽管传统模式做出了多年的贡献,但它现在面临的主要批评是,其理论和实践都不足以适应公共部门管理的发展。传统模式在很长时间里都是一个很好的模式,但现在它的时代过去了。 传统的行政模式衰落的主要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它不再运作良好了。当理论和经济研究都表明政府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具有内在低效率时,政治家们开始询问一些笨拙的问题就毫不奇怪了。为什么公务员是终身雇用的而别人却不是?为什么他们不是以合同形式雇用?如果有人受雇从事一份工作,确保该雇员做好这份工作有何过错?公务员制度至少在西方国家已经大失民心,政府进行相关改革时阻力极小。而这些改革以前曾一度被认为会破坏公务员制度。一旦变化开始发生,传统模式的各个方面也就随之分崩离析了。 三、新公共管理模式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公共部门出现了一种针对传统行政模式的缺陷的新管理方法。这种方法可以缓解传统模式的某些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公共部门运转方面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这种新的管理方法有很多名称:“管理主义”、“新公共管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典范”或“企业型政府”。到90年代后期,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使用“新公共管理”的概念。 尽管新公共管理的名称众多,但对于公共部门管理发生的实际变化而言,人们还是有一种共识。第一,无论这种模式叫什么,它都代表着一种与传统公共行政不同的重大变化,它更为关注结果的实现和管理者的个人责任。第二,它明确表示要摆脱古典官僚制,从而使组织、人事、任期和条件更加灵活。第三,它明确规定了组织和人事目标,这就可以根据绩效指标测量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同样,还可以对计划方案进行更为系统的评估,也可以比以前更为严格地确定政府计划是否实现了其预定目标。第四,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更有可能带有政治色彩地致力于政府工作,而不是无党派或中立的。第五,政府更有可能受到市场的检验,将公共服务的购买者与提供者区分开,即将“掌舵者与划桨者区分开”。政府介入并不一定总是指政府通过官僚手段行事。第六,出现了通过民营化和市场检验、签订合同等方式减少政府职能的趋势。在某种情况下,这是根本性的。一旦发生了从过程向结果转化的重要变革,所有与此相连的连续性步骤就都是必要的。 霍姆斯(Holmes)和尚德(Shand)对这次改革的特点作了一个特别有用的概括。他们把新公共管理视作范式,这种好的管理方法具有以下特点:(1)这是一种更加富有战略性或结构导向型的决策方法(强调效率、结果和服务质量)。(2)分权式管理环境取代了高度集中的等级组织结构。这使资源分配和服务派送更加接近供应本身,由此可以得到更多相关的信息和来自客户及其他利益团体的反馈。(3)可以更为灵活地探索代替直接供应公共产品的方法,从而提供成本节约的政策结果。(4)关注权威与责任的对应,以此作为提 高绩效的关键环节,这包括强调明确的绩效合同的机制。(5)在公共部门之间和内部创造一个竞争性的环境。(6)加强中央战略决策能力,使其能够迅速、灵活和低成本地驾驭政府对外部变化和多元利益做出反应。(7)通过要求提供有关结果和全面成本的报告来提高责任度和透明度。(8)宽泛的服务预算和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着这些变化的发生。 新公共管理并没有认为实现某结果有一条最好的途径。管理者在被赋予责任之前并没有被告知如何获得结果。决定工作方式是管理者的一个职责,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的目标,管理者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新公共管理的改革浪潮由各种不同于传统行政模式的理论所支持。这包括:政府工作人员被假定为具有经济利益动机;私营部门的灵活管理为政府部门提供了经验;政治与行政不可分离。在从行政到管理的理论变化中,一个关键的区别是:行政是执行指令,而管理是获取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公共管理从经济学和私营部门获取了主要的理论支持。 从经济学的意义上讲,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家是奥斯特罗姆。在20世纪70年代初,他就指出,组织有两种对立的形式:官僚制和市场。在奥斯特罗姆眼里,官僚组织相对于市场选择是低效率和低成效的。官僚行政模式缺乏竞争、消费者主权和低成本选择下的激励。他指出,许多当代政治经济学家以经济理论导出的一种范式为基础,“向传统行政理论的许多基本假设提出了挑战”。 新公共管理证实了奥斯特罗姆的观点,尽管这种观点经过一段时间才被采用。在奥斯特罗姆的着作中,我们能看到新公共管理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从经济学视角看,它是市场导向的。这运用的是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委托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第二,它否定以官僚制作为组织原则。 正如亚当·斯密所洞见的那样,如果允许个人追求最佳结果,那么市场就是更为有效的资源分配形式。 另一个理论变化是私营部门管理理论的变化,即打破了公共部门制度中曾被认为是基本要素但实际不是的东西。公务员在和客户打交道时必须公平和公正,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务员需要保持政治中立或者终身雇用。衡量公共部门绩效可能确实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努力去这样做。公共部门的政治本质确实有别于私营部门,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行动都是政治性的,或者所有的政策都由政治家做出。以前被认为是公务员必须做的现在已经成为特例,人们很难理解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会因为合同雇用制或业余工作制而遭受破坏。然而所有这些都有悖于曾被视为公共雇用的必要条件。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间除却最高层的管理外,许多工作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很难认可公共部门的不同于一般的雇用方式。 也许,私营部门为我们提供了重视结果的经验。传统行政模式正是由于强调结构和过程而非结果才深受批评。另外,正如前面讨论过的,官僚组织并不自然就有效率。私营部门已经在实践其他的组织结构——利润中心、分权、雇员灵活性——所有这些也正在为公共部门所采用。 四、发展中国家的公共管理 尽管与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相比,新公共管理适合于发达国家,但这是否同样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却不得而知。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始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方式就必然适用于不同的环境。新公共管理可能与发达国家特定的文化背景相联系,那么与新公共管理兴起并占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相比,不发达国家在采用时就会受到限制。 发展中国家的确也采用过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因此也盛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和所有熟悉的官僚制度。官员通过考试获得了终身雇用。即使在最贫穷的国家,官僚制度也要维护那些地位显赫、薪水相对较高的精英集团的利益。 有人认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同样适用于发展中国家,这是因为传统的官僚制在许多国家都已失败。霍姆斯和尚德都主张,“我们应当更多地关注管理改革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我们相信,基本原则对每一个国家都是适用的。”另一方面,米诺格认为,“市场检测和内部市场等复杂的改革不可能在发达国家之外行之有效。”然而,与把新公共管理排除在发展中国家之外相反,更为合理的方法是以务实的方式具体确定新公共管理在发展中国家运用的一系列前提条件。斯蒂格利兹主张一种新的发展日程。它包括国家作用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政府和私营部门进行合作,促进政府建立市场。在一些领域,政府应当更多地进行市场调节。这就要求政府改善自身的工作绩效,通过尽可能地利用和促进竞争来广泛使用类似于市场的机制。 任何国家在采用这些观点推进市场经济建设的时候,都应当有足够的基础条件以采用包括市场检验和履行合同在内的新公共管理。 五、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毋庸置疑,人们会对这场改革有对立的评价。当然,这场变化还没有得到完善的运作,会出现一些错误,向新模式转变的过程也存在各种问题。这些不足似乎会导致政治上要求回到原来非党派、中立的行政制度,但这实际上极不可能。更为可能的是,要进一步完善改革中尚不完善的地方,然后逐步演进到另一种模式。传统模式以及它所坚持的主张已经结束了。 这种观点并没有得到普遍赞同。有意思的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批评家也越来越多。他们的批评涉及了公共部门改革的方方面面。有人认为没有什么范式变化,也没有发生国际范围的变化。批评家们认为,公共管理的改革是对民主的攻击,是意识运动,是一种流行时尚,在已经尝试过的公务员变化中导致了士气低落。这些观点有些是有道理的,而另外一些则完全不着边际。确实,反对者和批评家难于就争论的焦点达成一致。有无范式变化问题是公共管理改革中最具争论性的问题之一。 (一)范式变化 人们就新公共管理展开的争论最有意思的一个方面在于,尽管最激烈的批评家也承认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变化是否足够大到可以构成一个范式变化却有待商榷。尽管有人仍然不太相信,但再次考察一下范式是什么,考察一下公共行政中的竞争性范式是否有效是有用的。我认为,无论是采用“范式”的通常意义,还是与库恩着作相关的用法,“范式”这个术语无论指代传统行政模式还是公共管理改革都是合适的(这些公共改革联系在一起就被称为新公共管理)。 除了强调结果并通过各种机制来实现结果外,关键的不同是其背后的经济学和私营部门管理理论基础。在这一点上,公共行政的基础是公共利益激励理论、官僚制理论和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人们认为,有足够的差异可以说明存在不同的范式:官僚和市场是两个截然相反的组织运作方式;公务员的公共利益激励不同于市场理性行为假设;政治与行政分离被普遍认为是不切实际的;侧重于过程的传统模式与侧重于结果的新模式完全不同。 (二)一场国际运动 公共部门改革是否构成了一种国际现象也是争论的焦点之一。人们已经注意到,类似的改革运动已经在好几个国家发生了。汤普森认为新公共管理是一场世界性的变革,因为它几乎影响到了全世界的每个角落。对世界上最大的123个国家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重要的政府改革正在全世界进行。在很大程度上,类似的改革也发生在各个不同的国家。凯特尔也认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改革运动如火如荼。这场运动从两个方面看是国际性的。首先,它已经扩展到了蒙古、瑞典、新西兰和美国等一系列国家。其次,改革范围很广,政府已经利用管理改革来重塑国家的作用及其与国民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胡德也提出反对全球化范式的思想。这有三个原因。首先,公共行政传统方法的部分撤退并不一定表明,新公共管理的单一模式会在全世界适用,也不意味着旧的模式就会彻底消失。其次,全球化范式的思想忽略了截然不同且路径依赖的国情,正是在这些不同的环境中发生了当代公共管理的变化。第三,公共管理在过去一二十年里是否足够稳定以至可以被视为一套单一的思想和做法。 按照胡德等批评家的逻辑,不同国家的改革内容、时间安排和战略的差别就意味着不存在全球化的运动。在批评家们看来,只要说改革具有相似性,似乎就意味着改革应该一模一样并同时发生。其实,改革范围和速度存在着不同。英格拉哈姆认为有三种改革模式:新英格兰模式摧毁了旧结构而代之以竞争性、市场导向组织,这代表出现的线段的一个端点。美国代表了线段的另一端,新兴政府建立在旧的官僚体制基础上,并没有发生会导致游戏规则改变的系统改革。线段的中点是阶段改革战略,这以澳大利亚和英国为代表。这种模式奉行变化的战略, 它首先攻击旧体制的复杂和僵化之处,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进行其他改革。不同的国家所受的制度约束不同,改革的不同之处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目前,在公共管理改革运动中,存在理论趋同化以及公共部门改革者所使用的工具和战略的趋同化的情况。我们没有必要由于存在一场世界范围的公共部门改革运动,就说改革是不可抵制的、统一的、全球的。更为正确的观点是公共部门改革涉及了相似的政策工具,正如博斯托姆(Bostom)认为的那样:虽然全世界对改革的说法五花八门,但最近关于政府重组、重塑和更新的大部分努力都有近似的目标,即提高公共部门的效果和效率,提高公共部门对顾客的反应程度,减少公共开支,增强管理责任。这些努力所选择的工具也非常相似:商业化、公司化和企业化;责任下放;从投入控制转向产出和结果控制;更严格的绩效规定和更广泛的合同履行。 凯特尔也认为,“这场运动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是因为很多国家在短时间内以相似的基本战略实施着改革。”他进而列举这些战略,包括:生产率——以更少的税收生产更多的公共服务;市场化——利用市场化进行激励;分权:政策——分离购买者与供给者;对结果承担责任的制度。 因此,各国改革之间存在着比批评家认可的更多的形似性。发生变化的是模式背后的理论基础而不是改革的细节。 (三)新公共管理运动会持续吗? 新公共管理的批评家认为这场运动将会消失,有的甚至认为它从没有发生过。林恩认为公共管理将逐渐消退。他认为,尽管新公共管理被其推崇者尊为范式,但只是昙花一现,很可能衰退。因为:(1)在政治过渡中,曾赋予其灵感的威斯敏斯特改革的初始模式将最终被破坏,党派人士和学者之流将看到新公共管理被推出历史舞台。(2)随着各国各部门间比较实践的积累,改革的基本不同之处将使其表面化的相似之处相形见绌。(3)术语“新”将会由于后面出现了更为新兴的事物,而被看做一个很麻烦的形容词。(4)政治争论将呼唤新的主题来吸引和支持下一轮行政改革思想。 上述论点值得商榷。关于第一点,政治变化当然能够先于任何改革。但林恩所指的威斯敏斯特制度中发生的变化是指政府的变化。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表现为从左派过渡到右派,在一些地方是又回到左派。在英国则是从右派到左派。新公共管理或者变化依旧,或者像1996年的澳大利亚国民政府那样加速了变化。关于林恩所指的第二点,各国改革情况是不同的,但改革背后的理论是一样的。正如前面已经论述的那样,不同的国家不是处于不同的路径上,而是远近不同的路径。林恩所说的第三点和第四点有待进一步的考查。 林恩认为,“新”这个词变得越来越不合适确有几分道理。考虑到这个词首次引用以来已经有十多年了,那么什么时候这个“新”不再新了呢?在20世纪的美国有这么一件事情,60年代后期,美国开始“新公共行政”。针对旧官僚制发展起来的这种制度,更多地强调价值、平等和公共行政的定性方面。几年之后,当效率问题日益突出的时候,该制度也就萎缩了。同样,将来,“新公共管理”中的“新”也将不得不退缩,但不管怎样,关键的变化是从公共行政过渡到了公共管理。 林恩的第四点易于驳斥。将来当然会出现新的主题或模式以供讨论,如电子政府。本文把世界看做是范式的连续,某种范式最终肯定会消失。 对新管理模式的批评实际上大多来自学术界而不是实业界。这似乎是因为学术界出于职业和专业的特点,对某个事件吹毛求疵而不是欢呼成功。 六、结论 政府管理在过去的一百五十年里经历了三种模式。首先是人格化或前现代行政模式,当该模式日益暴露其缺陷以及出于提高效率的目的,它就被第二种模式即传统的官僚行政模式所取代。同样,当传统行政模式问题重重时,它就为第三种模式即新公共管理取代,从政府转向替代性市场。20世纪80年代以来,市场的主导地位就如同20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官僚制度居主导地位一样。在任何一种政府制度中,官僚和市场都是共存的,只是在某个阶段一种形式占主导地位,而在另一阶段,另一种形式占主导地位。新公共管理时代是官僚制日益削弱而市场在公共行政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时期。 在现实中,市场和官僚体制相互需要,相互补充。新公共管理不可能完全代替官僚制,正如1989年以前的东欧,官僚制不可能代替市场一样。但新公共管理运动表明的是,早期传统官僚制的许多功能都可以而且现在经常由市场来执行。在一个官僚制作为组织原则日益削弱的环境下,市场解决方案就会被推出。当然不是所有的市场药方都能成功,但这不是问题的核心。政府将从新公共管理这一工具箱中探寻到解决方案。如果这些方案行之无效,政府就会从同一来源中寻找其他方案。政府管理背后的理论基础已经发生了变革,我们完全可以用“范式”这一术语来描述它。在公共行政学术界,有许多对新公共管理持否定态度的批评家。但是他们的批评对迅速开展的政府改革影响很小。在新公共管理模式之后,会出现另一种新的模式,但肯定不会回到传统的行政模式。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实践的研究 公共管理类专业是目前很多综合类高等院校开设的专业,它包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随着公务员就业热,这个专业的招生前景越来越广阔。公共管理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毫无疑问,公共管理类专业不同于一般的基础类专业,其培养目标并不仅限于学生在基础理论方面的融会贯通,而应该更侧重于学生应用型能力的培养。公共管理类专业培养目标就是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和掌握公共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具有高度公共责任感和公共服务精神,适应当代公共管理现实需要的高素质公共管理人才。所有专业课程毋庸置疑的教学使命是追求教学效果和本专业培养目标的高度契合。传统教学模式下,专业课程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学生专业理论知识体系的培养,但对于应用型专业来说,专业课程单纯的理论知识教学导向是远远不够的,学生能力的培养同样重要。而这在传统教学实践中往往容易被专业课程教师所忽视。受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加上本科学生社会经历有限,且公共管理类专业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抽象性,因此不少学生在对专业课程的认识上,视其为“万金油”,什么都学,但觉得学与不学差别不大,专业性、实用性不强。在这种认知影响下,学生参与专业课程教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难免大打折扣。因此,传统教学理念导向下的课程教学活动的效果,就会与培养提升学生能力的目标出现一定的偏离。专业课程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可以在教学实践中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试形式等多方面着手。本文拟从公共管理类课程的特点出发,结合多年教学实践,从上述角度逐一探讨。 一、采取基于能力培养的多种教学方法 要实现能力和知识的双重培养目标,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尤其是实践教学方法的凸显是必不可少的。除了最为传统的讲授法之外,还可以采用互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开放教学法等。在教学实践中,可以针对专业课程的不同教学内容,结合教师教学经验,尝试综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较好发挥学生学习时的能动性和主体性,实现其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一)案例教学法 鉴于公共管理学科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特点,目前案例教学法是国内外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中非常提倡的教学方法。教师结合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组织学生分析、讨论典型的专业课程的相关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把公共管理理论和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紧密结合,把专业知识运用到公共管理实践中,在公共管理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然后结合专业知识研究分析,解决公共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将学习研究的成果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做到公共管理知识“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服务于社会”。为增加案例的可看性和趣味性,授课教师在案例可多选择一些视频资料。如《城市管理》课程,在第一章绪论教学中,教师引入了中央台“热线12”节目“恼人的夜市”报道视频,因为该报道是聚焦于中央民族大学周边魏公村夜市喧闹、乱搭乱建等问题,学生对于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感同身受,非常活跃,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中了解城市管理的必要性和管理客体。在媒体报道一年多后,魏公村违章乱建的建筑均被相关部门拆除,但拆下的建筑材料、砖头、泡沫被乱扔,街上尘土飞扬,持续好几天无相关部门问津,给过往行人带来了诸多不便。教师又在课堂上以此为例,启发学生思考城市管理中各管理部门配合协作的必要性和有效性。除了授课教师查找课程案例材料外,还可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由学生联系课程专业理论,主动寻找相关公共管理实践案例,并以小组形式分组在课下进行充分讨论、分析,形成系统的分析报告,在专业课程课堂上,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享,展开充分讨论,最后教师还可以对案例及学生的分析进行点评。通过理论和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能使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变得浅显易懂,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并能大大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开放教学法 所谓的开放教学,是指教学活动不局限于学校的象牙塔,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让学生亲身感受公共部门的工作环境,认知其管理程序和办事方式,从而认识真正的公共管理。“走出去”是指组织学生去政府等公共部门进行参观、调研、实习,参与公共管理实践是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能力素养的最快捷方式,也是学校课堂教学最好的补充。如在《行政学原理》课程教学实践中,授课教师组织学生去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大厅参观,并与建委法规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座谈,了解北京市建委行政审批改革实践,学生在参观座谈中表现非常活跃,积极提问,这种实践教学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通过实践,学生具体感知了行政机关的运作,对公共管理理论有了更深的理解。“走出去”的课程实践方法固然教学效果突出,但也必然受到学生人数、场地、时间等多方面限制,相较而言,“请进来”的课堂实践方式受条件限制要少,也更容易实现。“请进来”是指邀请公共部门的管理者来学校作专题讲座,结合其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学生现身说法。通过这种方式,学生能与一线的公共管理实践者面对面沟通,了解来自公共管理实践一线的最新动态,实现对专业知识理论由表及里的认知。当然,开放教学法能顺利、有效实施的前提,是学校与公共部门保持良好密切的合作。这除了可以借助于教师的个人人脉关 系外,更需要加强学校、学院与当地公共部门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认知的场所。 (三)互动教学法 互动教学法强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讲授法固然是非常重要的教学方法,但它也有明显的缺陷,即在教学过程中的单向性。而互动教学法恰好能弥补讲授法的不足。教师在讲授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针对某些教学重难点,可以通过提问、讨论、答疑等方式,鼓励启发学生思考,并由教师点评总结。这种互动能使教师有效了解学生实际知识掌握情况,便于及时调整安排教学进度,同时能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培养学生主动思考学习的能力。如《公文写作与处理》课程,公文案例评析就非常适合采用互动教学法。通过提问、组织学生讨论例文,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掌握写作的实践技巧。另外,在开学初,教师就可以公开电子邮箱及课程网络平台链接,方便学生在发现专业问题时随时答疑和下载相关课程资料。在实践中,这种网络互动方式尤其受到内向腼腆学生的欢迎,这既能避免他们和教师面谈时的紧张拘束,又能有效解决其知识困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能有效配合讲授法,实现教学相长,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基于能力培养的教学内容优化 目前,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的学时通常是54或者36学时,在有限的课时内,要争取使学生获得尽可能多的知识信息量,并有效培养锻炼能力,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必须精心选择、优化教学内容。首先,教师必须明确课程教学内容与学科内容的区别,在有限的授课学时内,要想面面俱到地涉及专业学科的所有知识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在选择课程教学内容时,必须有所取舍,关注和重点突出学科核心知识和热点问题,而其它相关知识,则可以介绍参考书籍、布置课外作业等形式,让学生自学相关的背景知识,锻炼培养其自学能力。其次,教师要结合课程特点,在教学内容中充分反映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活动。作为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必然包含学科的基础理论,这些理论描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规律,也是学生学习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但是纯理论知识的讲授不免枯燥乏味,而且,缺乏社会阅历的本科学生在这些知识的理解、掌握上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事实上,放眼世界,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活动比比皆是,它们都蕴含着丰富的公共管理理念,用实践活动来说明和验证公共管理理论和规律当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就需要教师密切关注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用专业眼光筛选、梳理、分析有案例价值的公共管理实践事件,及时补充丰富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辅之以现实事例,使之能有效帮助学生融会贯通理论知识,这能大大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充分体现了课程教学的实践性、应用性导向。如《行政学原理》,顾名思义,这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如果教师就原理讲原理,则流于形式和枯燥,学生也难免兴趣缺缺。为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在行政学各个主题领域的原理讲授中辅之以政府实践活动的内容。如行政职能这一章的教学内容中,在介绍相关理论时,可加入我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实践探索案例,用以说明在政府职能转变实践中政府和社会构建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解,强化其理论知识联系实际的能力。再次,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以使其反映最新的国内外学科理论前沿动态和最新的公共管理实践。部分高校教师可能会存在着一个教学误区,即“一套教案讲义可以用上好几年”。这种想法可能在诸如数学、英语等纯基础学科中有着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在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中,是绝对不适用的。公共管理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公共管理理论和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更新变革非常快,因此,在每次授课之前,教师必须做好教学内容的更新和优化,保持教学与理论、实践的同步发展,为学生提供最新的信息量。最后,为体现课程教学的深度,可以在教学内容中,结合教师的研究方向和科研优势,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增加部分专题分析的内容。专题分析可以增加学生对相关专业问题的了解深度,培养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其科研能力。如《城市管理》课程,在城市人口和社会管理这一章中,可以加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专题和城市社区养老专题,引导学生关注城市管理实践热点,加深其对问题的思考,并锻炼其思维能力,可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探索基于能力培养的课程考核改革 专业课程的考核是衡量教学目标是否有效实现的重要指标。课程考核一直被学生重点关注,考核形式的变革创新能有效引导学生的学习活动,因此,为实现学生的能力培养目标,课程考核内容、形式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授课教师可以借助于这个无形的指挥棒,在考核内容、形式改革中充分体现能力培养的导向,引导学生在专业学习中更加关注知识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传统的专业课程考核形式往往采用试卷考试,用闭卷或者开卷的形式考核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但是这种形式有着自身的缺陷,它固然是考核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的非常有效的方式,但是对于其理论联系实文秘站:践的应用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却无法有效开展,以至于长期以来,学生对待专业课程的考试基本上陷入“死记硬背”的误区。在以实践性、应用性为导向的教学理念下,课程考核形式也应该尝试着多种形式的改革。各学校教务处对专业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一般会有考试形式等方面的规定,而课程期中考核就可以由教师视不同课程的特点尝试灵活的考核形式,以更好地引导学生的学习焦点。其一,可尝试由学生分组案例分析的考核方式,由学生自由组成小组,联系专业课程相关理论,结合现实公共管理实践案例,课下进行案例讨论、分析,各组将讨论分析结果在课堂上向全班作案例分析汇报展示,由教师为每组的案例汇报展示表现打分,这可以占考核50%的比例分,再由学生根据案例分析情况,每人撰写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这也同样占50%的比例,两个成绩合一为学生的期中考核成绩。这种形式能有效考核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水平,并充分锻炼学生思考应用、团队合作的能力。其二,可尝试写作课程学术论文的考核方式,这是锻炼学生科研能力的有效途径。学生具备从事专业科研的能力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写作学年论文、毕业论文都是本科学生重要的学习任务。教师布置专业课程论文,为学生提供了基本的科研训练机会,为写作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这也是有效测试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方式。综上所述,在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教学学内容的优化、以及考核形式的改革 等多种方式,引导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有效提升教学效果,最终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院校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育探新 一、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特色 林业院校的主要学科优势是林业科学及相关的学科群,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也与综合性院校不同。林业院校的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突出自身学科优势,避免与综合性院校趋同,才能具有竞争优势。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具有以下特色。 (一)培养目标符合林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培养目标是指林业院校培养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及其规格的质量要求。人才规格是培养目标的具体化,要充分体现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管理人才所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根据国有林区公共管理岗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订培养方案,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主要面向林区公共管理活动实践,培养从事国有林区公共管理实务方面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并致力于纵向建构学生的知识体系,横向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培养学生扎实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学生实际管理能力培养。其“知识”是指对培养对象的知识素质要求,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能力”是指对培养对象的技术能力素质要求,包括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能力、社会能力、创新能力等,是人才规格的核心“;素质”是指对培养对象思想素质、心理素质的要求,这3方面构成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 (二)课程体系构建突出林业院校特色 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加强课程体系建设。近年来,众多林业院校对公共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进行了调整,但总体上课程模式依然与非林业院校趋同,林业特色优势不突出。在课程设置过程中,应摆脱综合院校公共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局限,以突出林业特色为主线,把公共管理的理念体现到课程设置过程中,以林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中心,加强公共管理理论知识的运用和实践能力的锻炼。基础理论知识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林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对课程体系和教材的内容进行优化和重组,开发新的教学课程,增添新的教学内容,并注重吸收新知识,使学生毕业后具有较新的知识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三)实践教学突出林区管理特色 为适应学生在林区主要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工作的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建立与理论教学课程平等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使学生毕业后能适应林区经济社会建设对公共管理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根据林区内公共部门及社会组织人才需求意向,组织学生自愿报名,经学校、林区用人单位筛选,组建成有针对性的教学班。结合学生的素质特点,进一步增加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实践教学环节的比例,给予学生更多的实践性操作训练的空间。特别是要加强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实习基地建设,致力于通过互惠互利、共建共享的双赢方式,采取“高校+林区实习基地+学生与教师”的模式,广泛吸纳优质社会资源,与国有林区相关单位共建学生实习基地,给学生提供广泛接触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的机会,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展现自己的学识、能力与才华。 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途径 (一)推进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制度建设 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在于其鲜明的实践性和专业性特色,所培养的学生必须掌握相应实践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必须加强学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的制度建设。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的主要特征是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公共部门或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培养学生的教育活动,这需要通过林业院校、政府和林区相关部门间的伙伴关系来实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意识学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对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与林区公共部门或各类社会组织的联系,紧密结合林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需要。在人才培养目标确定、课程设置等方面充分听取林区公共部门或各类社会组织的建议,发挥林业院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加强协调与合作,培养符合林区需要的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创新教学方法 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体是学校,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要手段。因此,应该依据林业院校发展目标和公共管理专业特色设计课堂教学方式;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需要具备综合分析能力、控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等。案例教学不仅要求学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分析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提出解决问题的见解,这样既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又增强了他们实际运用的能力。此外,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要根据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调整课程结构、教学计划,改革课程内容等。教学计划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训练内容,可以根据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教学内容应摆脱学科式教学模式,密切联系林区实践,把新知识、新思维引入课堂,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工作,并使实践教学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学生多学习、多动手、多实践。 (三)积极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 “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较多应用在工科院校应用型特色专业,比如计算机、机械制造等。近年来,有文献认识到“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有利于解决目前中国高校农 业教育与农业人才需求脱节的矛盾”。在培养方式上,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结合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重点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为林区输送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近年来,随着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区对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强,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抓住机遇,积极与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沟通协商,通过签订培养模式协议的方式,双方按照一定的要求选拔部分学生,并对其进行生活上的资助和专业能力的培养,毕业后通过一定招录程序,优先在签协议学生中挑选毕业生到林区工作。通过“订单式”培养得到的人才,熟悉国有林区实际情况,实践技能较强,到单位后便可立即上岗工作,节省了培训时间。 (四)加强师资建设 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成功的关键在于师资,只有建立一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敬业爱岗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才能使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获得成功,人才培养的质量得到提高。因此,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教师的专业实践经历和能力显得格外重要。应该推出各种激励措施,让新教师脱产、半脱产或在岗到国有林区相关部门的实际工作岗位上锻炼。学校在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和培训、职称评聘、酬金分配、评选先进和奖励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实践部门锻炼经历的教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双赢互惠、共谋发展的格局。 从某种意义上讲,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是一种自愿合作行为。必须适应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适应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参与各方都应受到责任和义务的约束,切实保障参与各方都能受益,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该结合学校专业优势,找准自己与林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结合点,摆正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关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既是林业院校面向林区经济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有机统一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谈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背景和特征 21世纪的中国,政策科学必须充分考虑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把它放在公共管理的大视野中加以考虑,这有助于把握政策科学发展的未来取向,拓宽政策科学的研究主题,引入新的研究方法,加快政策科学的知识创新。 一、公共政策学的缘起 政策科学又称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学)和政策研究,是二战后在西方(主要是美国)的思想库和大学兴起的一个全新的跨学科、应用性的研究领域。它的出现被视为“当代公共行政学的最重要的发展”、当代政治学的“一次最重大的突破”以及当代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一次革命性变化。政策科学的迅速成长以及它对各国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使它成为各国政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学科。现在政策科学已构成当代公共管理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而富有活力的部分。 一般认为,“政策科学”概念是美国政治科学家拉斯韦尔首先提出的。早在1943年的一个备忘录中,他就提到了“政策科学”的概念,而这一概念在出版物中的首次出现则是他与卡普兰在1950年合着的《权力和社会:政治研究的框架》一书。1951年,拉斯韦尔在与拉纳合编的《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的新近发展》一书特别是拉斯韦尔本人所写的“政策方向”一文中,首次对社会科学中的政策研究方向,即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和发展方向作出规定,奠定了政策科学发展的基础,成了政策科学诞生的标志,拉斯韦尔因此成为“现代政策科学的奠基人”;政策科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形成,则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事,它以德洛尔的政策科学“三部曲”——《公共政策制定检讨》(1968)、《政策科学构想》(1971)和《政策科学进展》(1971)的出版为代表,这些着作构成政策科学发展的第二里程碑。“政策分析”一词则是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首先提出的。他在1958年发表了“政策分析”一文,用“政策分析”表示一种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渐进比较分析类型。在西方文献中,“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两个概念的关系颇为复杂,有的学者将两者当作同义词使用;有的学者将它们加以区别,用“政治科学”作为一个总的学科领域名称,强调它的跨学科、综合性特征,而将“政策分析”看作政策科学的一个分支,强调政策分析作为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个应用性学科的特征。 二、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背景、特征及对政策学的影响 尽管拉斯韦尔和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是一种全新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学问,是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元社会科学),但是政策科学既然主要以公共政策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它主要是关于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学问。70年代以来,政策科学与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政治学以及公共行政学等学科日益相互融合,最终导致公共部门管理领域新范式或新途径的出现,即“新公共管理”的兴起。因此,要认识和把握政策科学,就不能离开公共部门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 政府及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在百余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该学科领域经历了三次范式转变,即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三次重大突破。政策科学可以说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传统的公共行政学 形成于本世纪20、30年代,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斯韦伯的官僚体制理论和威尔逊、古德诺等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有六大信条:(1 )非政治化的文官制度以及将政治与行政分开的假定;(2)强调层级制和规章制度(即采用官僚体制模式);(3)公务员的终身受雇和政府组织的稳定性;(4 )以文官制度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5)对文官的控制(外部规制);(6)要求结果的公平。 早期公共行政学采取了一种形式主义或静态的研究方法,只注重对官僚体制(正式政府组织机构)的分析,忽视了对行政行为及行政管理过程的研究;它将政治与行政(即政策的制定与政策的执行)绝然分开,忽视了政策制定以及政治因素的地位与作用;它将丰富多彩的行政管理现象及过程仅仅抽象为若干原理或原则;效率的标准则被不恰当地过分推崇理或原则;效率的标准则被不恰当地过分推崇(价值因素以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被忽视)。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范式由于公共管理学科本身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必然引起批评,并促使其转变。 2.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 在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兴起,标志着公共行政学范式主导地位的终结以及政府管理研究新范式的出现。但是没有最终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而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主导范式。新公共行政学学派的代表作是《走向一种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1971),它以公平为核心,因而拒绝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尤其是政治-行政二分法和官僚体制理论;它强调政治与行政的连续性以及行政管理与价值的关联,并寻求具有灵活性的行政组织结构。因此,分权、权力下放、项目管理、组织发展、责任扩大、冲突和顾客至上成为新公共管理分析组织问题的一些基本概念。新公共行政学强调以“公平”为核心,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的行政理论,与美国政治学的先驱汉米尔顿麦迪逊等人在《联邦党人》以及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表达的民主行政理论具有明显的师承关系。 与此同时,西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出现了另一个影响更深刻、更广泛的趋势,这就是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途径的兴起。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过分强调的组织结构(官僚体制)的研究,将政治(政策制定)与行政(政策执行)分离等弊端,政策科学的倡导者主张一门以政策制定系统和政策过程作为研究对象,并以端正社会发展方向,改善公共决策系统和提高政策质量为目标的新学科,从而形成了政策科学研究的新范式。 拉斯韦尔、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范式因自身的局限性而在70年代以后的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一是将政策科学当作一种统一的社 会科学,这造成了在科学共同体中建立共识的困难,包括在划定研究范围边界、建立学科理论体系和形成特有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困难;二是政策科学为自己确立的目标过于宏伟,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而且它抽象地大谈改善全人类公共决策系统,端正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回避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和对立,因此被斥为“披着科学外衣的意识形态”;三是拉斯韦尔和德洛尔所确立的政策科学范式过分注重政策制定的研究,而忽视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特别是政策执行和评估的研究。 3.上世纪70年代后政策科学的发展及其特征 政策科学朝着新的方向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首先,政策分析范式(将政策科学领域理解为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迅速成长壮大。运筹学、管理科学和系统分析的定量方法及技术的发展实际上构成政策科学以及政策分析方法论的基础。70年代以后政策分析途径的成长引人注目,它的倡导者林德布洛姆、邓恩、奎德等人不再将一般的选择理论、人类社会的基本方向问题或一般的政策系统及过程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而主要关注现实具体的政策问题,因而政策分析方法及技术在其中占有核心地位。与政策科学相比,政策分析的应用性程度更高,它以提供政策建议或备选方案为核心,有具体的当事人或委托者;其研究对象比较明确,研究范围的边界清晰,在学科共同体中较容易形成有关方法论和学科理论体系方向的共识,再加上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的成熟,使得政策分析比起政策科学来更容易取得突破,较快地建立起相对成熟的学科体系;再加上思想库的成功的政策分析实践的鼓舞,使得政策分析范式获得了众多的支持者。 其次,70、80年代,政策科学加强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尤其是政策执行及评估的研究。这种由政策制定向政策执行的研究重心转移,构成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公共管理”范式出现的一个契机(公共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政策执行的管理)。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首先发表了一篇《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报告》,指出政策执行的政治与行政的方面往往为人们所忽视;有些学者如哈格罗夫指出,在政策形成和政策成功之间存在着一个忽略或错失了的环节-政策执行,必须加以补充,才能使政策生效;加州大学的普雷斯曼和韦达夫斯基等则对奥克兰实验案例进行详细的跟踪研究,写成经典性的《执行》一书。该书令人信服地指出,再好的政策方案,如果没有正确、有效的执行,仍将导致失败。这一时期出现了种种的政策执行理论,如行动理论、组织理论、因果理论、交易理论、管理理论、系统理论、演化理论等。80年代中期以后,政策科学与公共行政学日益相互融合,并最终导致新公共管理范式的出现。公共政策与行政管理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密切相关,难分彼此。公共政策必须靠行政管理来推行,而行政管理主要是对公共政策的管理。林恩在《管理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必须熔管理与组织行为以及政治与政策形成理论于一炉,才能有效管理公共政策。美国政策研究领域的最权威的组织——政策分析与管理学会的成立,目的之一是希望沟通政策分析研究与公共管理研究,促进组织政治与公共政策的相互融合。 再次,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说,上世纪70年代以前政策科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政治学的话,那么上世纪70年代以后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经济学了。上世纪70年代以前政策研究的基本途径如系统途径、过程途径、精英途径和制度途径都来自于政治学理论;上世纪70年代以后,经济学途径在政策研究上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其中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是一个典型代表,该学派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即公共决策问题,在政策科学上产生了相当大影响。这种理论基础由政治学转向经济学也正是后来的新公共管理范式的一个基本特征。 4.新公共管理学 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当代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整体化趋势以及公共部门管理实践特别是政府改革实践的推动下,在英美等国出现了一种“新公共管理”运动,这种运动的目标是以公共部门管理问题的解决为核心,融合多种学科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创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知识框架,以适应当代公共管理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新公共管理学者来自于公共行政学、经济学、政策分析、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它突破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界限,把当代经济学、政策科学、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公共管理之中;它在保留传统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的某些主题基础上,在研究领域及主题上有重大的突破与创新,涉及诸如公共物品、外部性、公共服务供给、理性人、交换范式、制度选择、公共选择、政府失败、多元组织等大量新主题;新公共管理学更多地从经济学的途径来研究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问题,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它提供了一种当代公共管理的新模式,在处理公共管理实践尤其是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时提供了一整套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新思路。“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大大地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主题、研究方法、学科结构以及实践模式,是公共部门管理学科的又一次范式转变。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的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研究的主流。尽管从公共行政学到政策科学再到公共管理学是西方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发展的三个阶段,但更准确地说,在目前西方公共管理学界中,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和新公共管理学三种范式共存,它们是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三种学派、三种研究途径。它们有着各自的支持者、学术团体、杂志、研究纲领和学术活动(甚至在美国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学院的名称也体现这一点,有的仍然称“公共行政学院”,有的叫“公共政策学院”,有的则命名为“公共管理学院”, 而MPA(公共行政硕士)或MPP(公共政策硕士)则是该领域硕士的统称)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浅论现代公共管理的宪政基础 如何通过构建现代公共管理体系来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这是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公共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学界现有的研究中,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制度、价值、财政或社会资本等层面进行探究,而忽视了现代公共管理的法治运作基础。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宪政之于“公权”(即政府权力)的限制和约束才是公共管理的首要任务。豍本文基于对现代公共管理与宪政之间内涵关联的分析,尝试探析宪政对于现代公共管理的社会功能,并试图为我国公共管理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现代公共管理与宪政的内涵关联 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现代公共管理是在传统公共行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组织,为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与传统公共行政相比较而言,在现代国家中,“现代公共管理既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也不同于正在兴起的新公共管理,它具有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为主体、治理与服务的结果取向、管理本质的服务性以及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治理性等基本特征。”竖从公共管理的内容指向来看,公共性和服务性是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只有致力于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生产需要,公共管理才具有政治学意义的合法性。 公共管理不仅包括政府管理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还包括了不属于政府公共管理事务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对社会治理的主要责任,但是权力与公共利益容易陷入人们通常所说的“诺思悖论”,即“没有国家权力及其人的介入,财产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界定、保护和实施,因此,国家权力就构成有效产权安排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此来看,没有国家就没有产权。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和产权交易,又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和侵害,就会造成所有权的缺失,导致无效的产权安排和经济的衰落”。豏因此,以限制和约束公共权为核心内容的宪政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 传统公共行政强调“命令服从”和“权力管制”,而现代公共管理以公共利益为终极追求。所谓“宪政”,就是依据宪法来治理国家的政治过程和政治形态,其基本的价值目标是通过有效限制政府权力而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学家张友渔先生曾经指出:“所谓宪政,就是拿宪法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政府和人民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使政府和人民都在这些规定之下,享受应享受的权利,负担应负担的义务,无论谁都不许违反和超越这些规定而自由行动的这样一种政治形态”。丰由管制转向服务的公共行政范式,其背后蕴含着深厚的宪政元素,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 在政府行政规则上,现代公共管理和宪政都要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推行公民广泛参与行政程序。政府的决策过程和行政行为积极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基本意愿,既是把为公民服务落实到具体的公共管理行为,也是公民充分享受宪法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负责任的法治政府可以看作是宪政和公共管理的具体化,不仅宪法具有法律层面及政治学层面的合法性,公共管理同样有可能面临着如何代表和实现公民意愿的合法性,负责任的政府成为两者基于共同价值目标和行动方案的理性选择。 二、现代公共管理宪政基础的社会功能 宪政之于现代公共管理的社会功能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一种法治精神和民主事实,宪政是实现现代公共管理一种最基本的政治支持,也是抑制政府官员“立法”泛滥的一道坚固的防线。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对于“立法”泛滥是描述到的:“规则和条例到处出现。任何维持法律规则的理由均能被抛弃。当贿赂变成铺平自己道路的代价时,法律就会变成临时索钱器。每个人最终都会向每个人行贿。当强制性的匾乏来临时,悲剧就发生了。许多人处于被他人的压迫和剥削之中;除了生活所迫切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必需品,很少有人有积极性生产的更多。豑只有建立在宪政的基石上,公共管理才有可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同步并进,才能实现政府主导的公共利益政策和行为。 “由于公共管理的两重属性使然,它既是国家与社会的中介,又是政治过程与技术过程的统一,公共管理难免会陷人民主与效率、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选择的两难。”豒只有建立在宪政基础上,公共管理才能够实现民主与效率以及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辩证统一。首先,由宪政规制和导引政府认真履行公共权力的职责,既能够使公共权力收到制约,同时个人权力又能够得到保障。其次,宪政规定的民主参与式管理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具有高效率和高效能的公共行政的组织方式。正如登哈特夫妇指出:“如果公共组织及其所参与其中的网络基于对所有人的尊重而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来运作的话,那么,从长远来看,它们就更有可能成功。”豓毕竟,对个体积极性的整合显然有利于统一行动的成效。 在发生学的视阈中,民主宪政制度的产生的目的是为了废除或防止专制独裁,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使一切政治和非政治性的社会团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及保证它们在宪法和法律许可范围内争取和实现团体利益的活动自由。正如有的学者指出:“所有体现现代宪政精神的公共管理行为都必须立足于对最大多数人根本利益的真实关怀,立足于对公民作为个体和整体的权益的确认和保护,这其中包括对居于少数地位的人们的意愿和权益的尊重和保护。”艳民主宪政的制度设计显然尤其关注对公共权力在公共管理机关的运行,以保证公共管理机器不至于偏离社会福祉太远。 同样,一个成熟运转的现代公共管理必然是以高效率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体现公民权力意志在现实领域的落实,公共利益通过特定的行政行为和行政过程来体现宪法规定的公共权力意志。现代社会日趋趋复杂化和不确定性,这必然能要求现代公共管理日益专业化、科学化及技术化,对社会事务的管理不可能由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亲自参与。宪政对权力运作的规定通过公共管理的介入,使得人的行为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行驶应有的责任,宪政及宪政精神的实现也就有了工具性的基础。 三、构建基于宪政基础的现代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的宪政基础是对公共管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基础性的理性回应,是现 实公共管理公共性和服务性的根本准则。“由宪政规制和导引的公共管理应是政府真正履行人职责执行公众意愿的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平等协商合作的公共管理、公共权力既受到制约又受到保障的公共管理、既能充分实现民主参与又能高效率和高效能运行的公共管理。”在现代社会背景中,构建基于宪政基础的现代公共管理,具有一般性的行政规范。 1.宪法以最高法的形式所给予的公民权利还受制于各种旧制度、旧观念,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将给公民权的进一步落实带来巨大空间,在宪政平台上应该把公平、正义、伦理、责任和合法性作为公共管理高效率、高效能运行的价值基础。效率和效能是评价公共组织体制和公共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准。无效率无效能的公共管理浪费资源,服务不力,直接影响到公众利益的实现。公共部门应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建设高效政府,建立多元竞争机制来提升公共管理的服务品质。 2.公共管理宪政架构下的公共管理应是民主参与管理,建多中心的新型治理结构。民主参与管理要求政府为了公众的权益必须与社会进行有效的合作和协作,实现公民在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享有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社会系统内部基于共同价值取向而达到有效整合与控制。政府需要充当民主参与管理的触发器或促进因素,必须以一种给公民授权的方式共享权力,建立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治理原则。 3.为了促进公共行政人员能够正确履行职责,基于宪政基础的现代公共管理应当建设新的责任与激励机制——宪政下的政府责任机制是既要保持垂直的问责机制,又要改善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既要采取统一的行动、共同的标准和共享的组织体系,又要求单个的机构为纵向的责任体系负责。这种对功能的整合、职责关系的理清,有助于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能,实现政系统内部之间、行政系统与社会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合作。 4.在当前中国,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许多行政官员热衷追求政治时效性,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公共行政责任的要求。因此,要健全完善违宪审查体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范围管理论文:国库支付体制预算编制范围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国库集中支付体制下预算编制的要求;国库集中支付体制下政府预算编制方法的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对预算执行的变化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复式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战略预算、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必然要加强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的圆满实现、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等,具体资料请见: 一、国库集中支付体制下预算编制的要求 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国家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财政之间,划分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管理职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由于政府预算是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预算收支范围和管理权限的划分,对国家财政以至整个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因此,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占有重要地位。然而,预算会计是政府预算与政府会计的有机结合,很大程度上是为预算管理服务的,为国家实行预算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参考资料以及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必须适应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相应带动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才能与之相适应。同时,正由于预算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基础,在推进预算管理和政府会计改革方面,国外大多数国家的实践是先从政府会计改革入手,经过几年的运行以后,才开始实施预算管理改革。因此,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尤其是理论研究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才能适应现阶段中国预算管理体制不断改革的需要,及时跟上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避免或减少出现预算会计制度与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脱节、预算会计改革滞后、出现预算会计核算规范真空的局面。 二、国库集中支付体制下政府预算编制方法的改革 从编制范围看,政府预算不仅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收支,还包括各项预算外资金收支、经营收支以及其他收支;从支出角度看,政府预算包括部门或单位所有按支出功能分类的不同用途的资金,可以全面反映一个部门或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具体使用内容。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有必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府预算,因此,探讨复式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和战略预算在政府预算中的应用也是非常必要的。 1.复式预算。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对国民经济起着主要的资源配制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作用的缺陷也越来越明显,也有“失灵”的时候,因此,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在国家经济生活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财政行使着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职能,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能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助于财政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从而政府会加大财政支出,发行大量国债,就会产生财政赤字经营,任何债务都是要还本付息的,这样就有必要将政府支出划分为一般性支出和有收益的资本性支出,在这种情况下,单式预算不分收支性质来编,不利于政府对财政活动进行分析和管理,不能清楚地反映财政赤字或结余的内容,不能有效地进行政府宏观调控;同时,单式预算是把债务收入列入正常收入,使财政赤字数额反映不真实。而复式预算是按收支性质分成不同类别,明确收支对应的关系,促进合理使用资金,准确反映财政收支平衡及赤字产生的原因,利于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同时,复式预算将债务收入列为资本预算,合理反映财政收支状况和赤字额度。为了更好地反映国家投资效益问题,单式预算逐渐会被复式预算所取代。然而,至今为止,中国的复式预算制度基本上只是在中央政府预算层次上实施,并未完全实施和推广,地方政府大多仍是按单式预算编制的。即便是中央的复式预算,也只是在原有单式预算基础上按收支经济性质不同分列而己,经常性预算与建设性预算混为一体,并未区别开;由于存在着大量的预算外与制度外的收支活动,复式预算对政府收支活动的反映不完整;从配套措施上看,没有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并未对预算科目、分类、会计、管理制度等做实质性的改革。针对中国预算改革的现实情况,国内许多学者提出关于复式预算改革的主张,即认为现行复式预算中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内容必须分开。 2.零基预算。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心转向财政支出方面,特别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使原有的预算编制方法已不能适应政府预算改革的发展,因此,中国实行零基预算改革已是迫在眉睫。零基预算是从整体上来控制政府财政支出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其重要特点是不受以往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影响,一切预算收支都建立在成本效益分析基础上,根据分析和实际情况,对一个部门的所有计划项目和行动进行全面评价和审查,贯彻本部门的组织目标,基于本部门的活动范围以及资源,按轻重缓急排出本部门的经费支出先后次序,一切从零开始来编制预算叫零基预算。也就是说,编制零基预算并不是说不考虑以前年度的基础资料,应是把以往的基本数据作为参照来编制预算,其核心是重新评估下年度的所有项目,其实质是对那些被证明很好的项目不是从零开始,而是继续执行,有的也只是做些修正;对那些已经被证明不适宜的项目,应该是加以改进,或者说是确实从零开始,重新编制零基预算。因此,在编制零基预算的过程中,要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力求财政资金预算分配科学、合理,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资金需求。实行零基预算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掌握财政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这与中国加强政府预算管理的要求是相一致的。零基预算是建立在一个科学合理的基础上的,对未来年度的预算支出项目进行评价和审核,充分考虑政府各部门在下一预算年度对资金的需求,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再追加预算,使年初确定的预算指标成为真正有约束力的刚性指标,尽量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最终目的是使预算资金的分配与使用达到最优,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零基预算可以综合考虑各单位的情况,促进各单位的财政收支平衡,加强了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因此,为了编制好零基预算,有必要通过对各单位预算基数的清理,掌握各单位的家底;同时规范政府收支分类,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科目,实行复式预算编制方式,进行正确的预算分类,推行有效的预算控制。 3.滚动预算。 滚动预算常常在企业预算管理中应用,很少在政府预算中应用。与企业预算管理不同,在政府预算中,滚动预算应以达到政府管理目标为基础,根据政府管理目标及市场变动情况分阶段滚动预算政府财政资金的一种财务预算方法。其基本特点是首先要定位阶段性的政府管理目标,保证政府职能正常发挥作用;其次要遵照政府管理目标安排政府经营活动,引进市场机制,实行滚动式的动态预算。滚动预算具有灵活性,不断随时间进行调整,可以反映政府内外部环境的最新变化,因此,笔者认为,在政府预算中应用滚动预算方法,有利于政府预算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有效地做出调整,增强政府预算的连贯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政府预算中应用滚动预算方法,它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预算模式,是将财务核算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科学灵活的财务预算管理方法。所谓滚动预算,是指在编制预算时,一切都以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为导向,以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来确定政府预算目标的一种具有弹性和柔性预算编制方法。也就是说,政府的预算支出以收入来确定,预算目标服从政府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通过系统地、周期性地调整预算,以更好地追求政府战略目标,指导政府经营活动,引导政府管理行为长期化。 4.战略预算。 一般地,政府的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往往需要多年的经营才能完成,像中国政府是以五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发展规划,在每个五年发展规划中,国家的发展目标以及发展重点都会不同,各有侧重。然而,政府预算要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为国家发展提供财政资金安排。因此,如何使政府预算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不脱节,如何解决政府预算目标短期化等问题是笔者将要研究的问题。政府采用战略预算,首先是在具体预算方法上应由年度预算向滚动预算发展。年度预算容易引起部门领导人追求短期效应,为体现其在位期间的工作政绩,有可能在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中都尽量留有余地,下级往上报预算时也会尽量留有余地,从而导致预算不符合客观实际,准确性也越来越差,这样编制出来的预算就会与国家的发展战略相脱节。因此,政府在编制预算时引入战略预算观念,采用滚动预算法把国家的发展规划贯彻在预算中,从动态预算中把握国家的发展战略,使各级财政部门充分考虑未来一定时期的政府职能作详细的考虑和全盘规划,保证政府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可以使预算能随时间的推进不断加以调整和修订,使预算与实际情况更相适应。这有利于充分发挥预算的指导和控制作用,提高预算的灵活性,帮助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对预算执行的变化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必然要加强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的圆满实现。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预算规章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控制;定期、不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尽早发现差异,找出原因,加以控制。此外,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避免预算的随意追加、调整。单位预算一经批复后,就应当成为一项必须严格执行的财经制度,不得随意追加或调整预算。经常性支出项目一般不应调整;对于确需追加或调整的,应当按照预算追加程序,由单位最高决策部门审批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只有这样,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才能真正的树立起来。同时要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考核。预算绩效考核是对经费支出与产生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评价的行为,是以支出“结果”和“追踪问效”为导向,以定性分析与定量评判为手段的预算支出管理模式,这对强化支出管理意识,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而绩效的评价必须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并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法、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来实施。必须建立以主管财务领导为组长、资产、后勤、财务、审计等部门处长为成员的经费支出绩效考核评价小组,以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建立支出预算计划、决策、管理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实现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总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真正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建立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主要是编制一本完整规范的政府预算。 范围管理论文:事务所业务范围管理 简介: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服务机构,能否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不仅关系到注册会计师行业能否发-展壮大,更关系到社会经济能否健康运行。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很多,本文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角度考察,认为业务领域过于狭窄是造成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难以保持审计独立性的重要原因。建议通过拓展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来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并对业务拓展中会出现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作了探讨。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缺失分析 (一)我国审计市场现状分析在一个公平、有效的市场中,交易双方均有自由选择交易对象的主动权,交易的价格取决于卖方的产品质量与买方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如果买卖双方的力量不对等,就可能造成不公平交易的出现。我国的审计市场正是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下,管理当局选择注册会计师和决定审计收费的力量强大。由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小且数量较多,执业范围又相对集中在审计、资产评估等传统领域,而委托人对事务所服务的需求并未同步有效扩大,必然造成审计市场中供需失衡的局面。在这种买方市场的审计环境下,管理当局掌握着决定审计收费的主动权。即使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完成了服务,审计费往往也难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承受的来自管理当局的压力大,会有注册会计师屈从压力而未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的情况发生。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缺失分析很多研究者提出通过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准来保证审计独立性,但在现实中的效果并不理想。笔者认为,可以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加以理解。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通常应用于研究组织激励问题,该理论将人的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由此可将会计师事务所作人格化的理解。作为企业会计师事务所有生命周期,也是从小到大发展起来的。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成长过程中,必然要满足各种需要,首先应该是生存的需要,然后才是发展壮大的需要。由于我国的审计市场是买方市场,造成目前我国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生存危机,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首先考虑的问题当然是如何获得维持生存所必需的资金。会计师事务所会面对要么受客户牵制、要么放弃业务从而影响事务所生存的两难选择。根据需求层次理论,只有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足够的活力驱动行为。即会计师事务所只有获取了足够维持正常运作的资金后,才有更大的动机去追求诸如声誉等高层次的需求。而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最终是离不开声誉等长效因素的。目前我国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都停留在满足生存需要的阶段,因而表现出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弊端。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分析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特殊的中介机构,其收入来源于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注册会计师法》将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规定为两大部分,即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审计业务包括就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一般目的的审计业务,以及就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以外的其他特定事项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资产评估、记账、税务、投资咨询、管理咨询、设计财务制度、制定会计政策、培训会计人员等。从法律角度看,允许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相当广泛,给事务所的业务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主要局限于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和资产评估。这种业务范围狭窄是造成审计独立性缺失的根本原因。首先,业务范围狭窄容易造成无序竞争,导致事务所受制于被审计客户。在审计市场上,所有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这必然造成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为了获得客户,部分事务所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诸如低价竞争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些做法既损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利益,也给被审计客户对审计活动施加更多的影响提供了可乘之机。其次,业务范围狭窄造成收入来源单一,导致事务所在经济上对客户过分依赖。如果来自委托人的审计报酬构成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合伙人总收入,注册会计师有可能屈从管理当局的压力而不会保持独立性。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的途径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主要局限于审计业务,咨询业务虽有所发展但业务范围狭窄,收入规模偏小,平均仅占事务所收入的30%左右,而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非审计业务收入达到其总收入的70%。据统计,我国2000年咨询业营业额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11%,其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业务收入更是微乎其微。大力发展咨询业务有助于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分为生存所需收益和发展所需收益两部分。生存需要的收益是用于保证会计师事务所正常运行的收益,是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必要物质条件之一。发展需要的收益是会计师事务所在满足了生存需要之后用于扩大规模、培训员工、拓展业务等的收益。会计师事务所要不受被审计客户的钳制,非常重要的是在经济上不受对方的制约,即某项审计业务或某个客户所支付的费用均只占该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的比例很小,不足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收入状况产生较大影响,至少不会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经营。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要达到上述要求其重要的途径就是拓宽业务范围,大力发展咨询业务,逐步形成以咨询业务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收入结构形式。实现这种转变的意义在于使得会计师事务所生存需要收益的绝大部分,来源于咨询服务而非传统的审计服务。这样在满足了这部分收入需求后,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受制于被审计客户的可能性就会相对小很多。因为,此时会计师事务所考虑的主要问题已经不再是如何维持生存,而是如何谋求持续发展,因此会更加重视自身的声誉等影响会计师事务所长期发展的因素。 三、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咨询业务的现实可行性 (一)咨询业务的发展前景从咨询业务本身的特点看,能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的主要来源。因为咨询业务是为其他个人或组织提供信息使用建议的专业服务,以信息的使用为主要目标,并不涉及信息质量,也不赋予咨询业务所使用的信息任何保证。咨询业务一般是咨询人与客户之间的契约,咨询人即咨询服务的提供者,针对客户需求给予其决策有关建议,包括建议客户决策时应考虑哪些信息、如何使用信息,甚至可以为客户实施该项建议。本质上咨询服务的对象仅限于客户,而不涉及第三人。因此,咨询服务不须具有独立性。与审计业务相比,企业选择购买咨询服务的动机要比选择购买审计服务的动机更强。因为这种购买行为能给企业管理当局带来有效的建议,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而购买审计服务对于那些想粉饰自身的经营业绩,所以即使购买审计服务也是别有用心,肯定会迫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坚持审计独立性。 (二)规避审计风险的需要传统审计鉴证业务是高风险业务,面临诉讼的可能性极大。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诉讼爆炸”就是例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仅局限于审计业务,无论对扩大事务所规模还是对分散经营风险都是不利的。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承担的风险较大、发展较慢,需要借助审计与非审计业务的互动关系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发展。 (三)企业降低费用的需要随着企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许多规模较大的企业业务重心发生了转移,企业着重发展诸如研究与开发、企业战略设计等核心业务,而将其他部分业务分包给专业公司,以便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从企业的角度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管理咨询及其他服务也是企业重要的外部资源。许多企业甚至政府部门将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甚至资本运作等业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以削减企业的经营费用。 四、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非审计业务应注意的问题及对策 (一)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一般而言通过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非审计服务来提高注册会计师保持审计独立性的能力是需要一定条件约束的,从西方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中可以看出,非审计业务如果运用不当,反而会不利于注册会计师保持审计独立性。尤其是以“安达信”事件为代表的会计师事务所舞弊案件的事实告诉人们,非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影响是存在的。从理论上讲,这种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审计人员和非审计人员的不同职责影响审计独立性。审计人员和非审计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审计人员以经济警察的身份履行经济鉴证的职责,其不仅向管理层负责,而且向会计报表使用者负责,工作是实施审计程序对会计报表合法性及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并通过审计收费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而非审计人员则是作为客户的支持者履行保护客户利益的职责,是对管理层负责,同样通过服务收费寻求经济利益。两者的业务性质不同决定了履行的社会责任不同,如果注册会计师同时提供这两项业务,这两项工作职能的冲突,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另一方面,非审计业务对被审计单位决策的影响力威胁审计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在履行与管理层签定的非审计服务契约时,需要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提供各种与经营决策相关的信息及专家建议。这些信息和建议在管理层的潜意识中具有权威性,渗透到企业管理决策中的概率很高。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注册会计师并未替公司作出最终决策,但是当其意见被采纳后,就容易造成注册会计师的自我评价等问题,从而威胁审计独立性。此外,非审计业务收入的提高甚至超过审计业务收入的情况,很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因为担心失去高额的非审计服务收入,而在审计工作中屈从于被审计客户,提供不真实的审计报告,使审计独立性丧失。 (二)非审计服务的解决对策《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规定“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其向鉴证客户提供的非鉴证服务是否相容作出评价。但究竟哪些属于不相容业务,《指导意见》没有作出具体规定,需要会计师事务所自行判断。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形成统一的认识: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可以存在审计和非审计这两大类业务,对有市场需要的客户都提供,而非只允许在两类业务中选择其一而导致业务单一化。因为我国的中介市场原本就已经被分割过细,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单一,过于集中在鉴证业务,审计人员基本上只具备财务和会计知识背景,使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经营活动了解极为有限,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局限性和审计人员知识和技能的局限性,反而会增加审计风险。所以,许多业内外人士都认为,在我国不宜过早和过严地阻止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多元化,积极拓展非审计业务有利于事务所防范审计风险、保持审计独立性。其次,要杜绝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向同一个客户既提供审计服务又提供非审计服务。现阶段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的冲突并不明显,有资料显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同时提供两种服务所占比例为7%左右,且非审计服务收费占审计服务收费的比例很小,此时极少出现事务所从一家企业获得的非审计服务收入成为其主要经济来源的现象,而利用较低的审计费用吸引非审计业务的现象也不明显,对独立性影响较小。原因在于现阶段国内非审计业务范围主要是资产评估、财务咨询、业务培训等,这些业务与审计业务冲突并不太明显。但在面对国际上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提高审计服务质量的巨大压力下,禁止同时向同一家客户提供审计和其他咨询服务的趋势已不可避免。因此,从会计师事务所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虑,还是应该从一开始就杜绝向客户同时提供两类服务的现象,以免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范围管理论文: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界定管理 摘要:公共支出是政府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作为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资源的主要配置者,起着基础作用,政府只能在资源的配置中起补充和校正作用,只有在市场无法解决或市场虽能解决,但解决不好的领域,政府的介入才是必要的,即政府活动的范围主要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因此,公共支出的作用极为重要。然而,在我国的财政理论和实践中,对公共支出的研究一直很薄弱。重收入、轻支出的传统体制下的理财观念和做法依然盛行,尤其是对公共支出管理的研究更是缺乏,无法为之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关键词:公共财政;财政支出;支出范围 前言 目前,公共支出领域中,财政供应范围和资金分配的边界界定不清,哪些现在可以交给市场,哪些将来可以交给市场,哪些现在财政没承担而以后该承担,理论上不清楚,实践中更模糊。公共支出领域中管理粗放、预算软化、控制不力现象相当普遍。因此,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特点与进程,从理论与实践上对公共支出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的客观要求。 一、公共支出范围界定的标准 所谓公共支出范围,乃是由财政内涵决定的外延边界问题。公共财政就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社会资源配置活动。这是认识和界定公共支出范围的基本依据。社会公共需要既不是通常所说的人人都需要,也不是一般说的大家的需要,而是维持一定社会存在和正常发展,必须以社会为单位组织实施的诸多事务的需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是社会公共事务,它是(1)代表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只有社会出面组织和实施,方能实现的事务;(2)是家庭部门和企业部门不愿办,而又是社会所必须办的事务;(3)虽系一般社会成员可以举办,但唯有社会为主体去举办,才能有效地协调社会成员利益的事务。它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观察,也就是在社会资源配置中,不能进入市场和市场作用失误的领域。 要正确划清公共支出范围,除了要掌握住科学标准外,还要注意观察问题的视角。因为财政内涵是稳定的,但其外延却是随生产力发展、生产方式变迁,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改变,而不断发展变化着。同样的需要,在特定社会经济运行机制下,其满足属于公共事务,而在另一社会经济运行机制下则未必。因此,同一事务从不同的体制角度出发,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例如,高等教育事业支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财政支出范围,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就不再完全属于公共支出范围。因此,运用界定公共需要及支出范围标准,区分公共事务与其它事务界限,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这一基点上,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此外,公平和效率也是界定公共支出范围的重要问题。预算支出分配要做到公平,必须科学、合理、公正和公开,使各部门和单位对年度经费预算心中有数。由于资源是有限的,因而其使用不能不考虑到效率。为此,公共支出范围的确定要满足公平与效率的要求,使其规模适当,结构合理。 按照上述的标准,今后我国政府的公共支出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或者说对市场失败领域的支出,如满足社会对国防安全、社会秩序、行政管理、外交事务等方面的需要;满足社会对社会公益事业如社会基础性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事业及社会保障等的需要;满足社会对社会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邮电通讯、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的需要,等等。第二类是矫正市场偏差的支出,如调节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支出;调节地区之间、产业之间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实际效率和公平兼顾的支出,等等。 二、主要的公共支出的范围界定与调整 (一)公共工程支出范围的界定与调整。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财政职能也必须转换。国有资产按其经济社会功能来划分,包括社会公共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两个部分。公共性资产是国家财政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投入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它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因而其投资是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而经营性资产则不同,它不是为了社会共同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一般社会需要和增值目的,而投资形成的。它的作用与私人的经营性资产没有多少区别,因此,其投资应当也必须从公共财政的职能中分离出去。 我国现有的财政预算中经济建设支出范围包括:(1)基本建设投资拨款;(2)流动资金支出;(3)挖潜改造资金;(4)简易建筑费;(注:《1999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取消“简易建筑费”类级科目,有关支出在“其他支出”类中反映。参阅财政部:《1999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国财经出版社1999年版第82页。)(5)科技三项费用;(6)地质勘探费;(7)支援农村生产支出;(8)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9)工业交通商业部门事业费;(10)政策性补贴支出,等等。 范围管理论文:地质设施档案管理内容范围 现代设备管理理论是建立在对设备一生的全过程的管理基础上的,是对设备一生中各个阶段的技术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使设备的技术性能趋于最佳状态,周期费用被控制到最低水平的综合性设备管理理论。要使现代设备管理的理论在各企业得以应用,就得加强设备各个阶段的基础管理工作;要使设备一生全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彼此不脱节,就得建立一份从制造到使用,直至报废的一生全过程的设备档案,并使其形成一个能反映设备一生全过程连续运动变化的数据、资料的信息库。要建立和管理好设备档案,一方面要了解设备档案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还要知道设备档案的适用范围。下面就从这两方面做一点探讨。 1 设备档案的内容 建立设备档案的目的是为了从中了解和掌握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物质形态的运动变化和价值形态的运动变化。什么是反映这两种运动变化的定性和定量的内容呢?如果我们从设备一生的全过程去分析,不难发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设备的技术性能将会越来越差,设备的经济性能也会越来越低。而反映设备技术性能变化的技术性资料和反映设备经济性能变化的经济数据,正好是反映设备物质形态运动和价值形态运动变化过程的内容。所以应该从设备的技术角度和经济角度去收集设备档案的内容。设备一生的全过程,我们可以人为地将其划分为“前半生”和“后半生”两大阶段。设备前半生的大部分档案内容由生产设备的厂家收集完成。厂家在设备出厂时,已经将其设备前半生的大部分技术性资料归纳于设备的说明书及其有关的表格、图册之中;而设备前半生的经济性数据也从设备的价值上得到反映。设备进入使用的后半生是用户收集设备档案内容的主要阶段。 1.1 设备的技术性档案内容 我们把用于分析和评价设备物质形态运动变化的有关定性资料和定量数据称为设备的技术性档案内容。根据设备的前半生和后半生两大时间阶段可把设备技术性档案内容划分为前半生技术性档案内容和后半生技术性档案内容。设备的前半生技术性档案内容主要是指设备在设计、制造、试验及用户购置、运输、安装、试调过程中的有关技术性资料和数据。这类内容列表于表1。设备后半生技术性档案内容是指设备运转、维修直至退役过程中的有关技术性资料和数据。由于设备在后半生运转过程中,设备的零部件有磨损,设备的技术性能将会随着磨损量的增加而下降,当设备的技术性能下降到一定的程度,设备就会被迫停止运转,就得对设备进行维修,以恢复设备的原有技术性能。有时因用户生产任务的变更或生产任务的减少,将会出现设备转让和封存的现象,所以设备在后半生中还存在运转和不运转两种不同状态。根据这两种不同状态,又可将设备后半生的技术档案内容划分为设备的运转技术性资料和非运转技术性资料。这部分内容也分门别类的列入表1中。 1.2 设备的经济性档案内容 设备的经济性档案内容是指设备一生全过程中能反映设备价值形态运动变化的有关定量的经济性数据资料。根据数据资料收集的时间不同,可分为设备的前半生经济性资料和后半生经济性资料。设备前半生经济性资料内容是指设备在使用之前,反映其本身的价值和把设备运输到工作地点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时的经济性费用数据资料。设备后半生经济性资料内容根据经济费用的不同用途,又可分为设备的运转费用、设备的维修费用、设备的间接费用、设备的停机费用和其他费用等。设备的经济性档案内容归纳于表2。 1.3 收集设备档案内容时应具备的有关表格 在企业内部为了使设备档案的内容便于收集、分类、整理、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应在企业内,系统地编印一些统一的规范化表格。这些表格应包括如下内容: (1)设备开箱验收单; (2)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 (3)设备运转试验记录单; (4)设备精度检验单; (5)随机附件、工具明细表; (6)设备运转通知单; (7)设备固定资料卡; (8)设备封存通知单; (9)设备启用通知单; (10)设备内部调拨单; (11)设备事故报告书; (12)设备重大事故报告书; (13)设备运转台时记录书; (14)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等记录书; (15)设备预测诊断记录书; (16)设备报废单; (17)设备档案内容目录。 2 设备档案内容的使用范围 我们建立设备档案的目的是为了让其为生产服务,提高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利用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设备管理工作的理论水平。怎样才能充分地利用设备档案资料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了解设备档案在生产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设备档案按其使用性质可以划分为技术性使用、经济性使用和综合性使用三大使用范围。 2.1 设备档案的技术性使用 设备档案的技术性使用,就是利用设备档案中技术性资料和信息内容对役龄期内的设备物质形态运动进行分析,借以随时掌握设备物质形态运动的变化状态,了解设备技术性能劣化的原因,从而采取相应的技术性措施和修理手段,及时恢复设备的技术性能。 (1)用于设备利用率的分析。根据设备档案中记录的实际运行台时和设备的日历运行台时的比值来分析设备利用率的高低,并把设备的利用率提高到企业要求的范围内。 (2)用于设备预测诊断的分析。即定期对设备的性能,运行中各部门的现状进行诊断预测。这样既能使用户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又能使用户对设备故障的隐患、技术性能变化做到有备无患。 (3)用于设备低劣化程度的分析。即预测设备的大修周期,技术性役龄周期的多少,为设备的大修、更新、报废提供决策的可靠依据。 (4)用于设备可靠性的分析。即对设备各主要运动状态的技术性能、故障及事故的分析,找出故障和事故的原因,随时掌握设备可靠性概率的大小,并根据可靠性分析的结果对可靠性不强的零部件及时采取相应的可靠性措施,以增强设备的可靠度。 (5)用于设备大、中修过程的分析。在设备大、中修期间,先考虑设备档案中的技术性资料内容,对设备进行技术性分析,拟定正确的修理方案,借以保证设备大、中修的修理质量。 (6)用于设备改造过程的分析。当设备的技术性能已不能满足生产的要求时,设备本身还有被利用的价值,这时可根据各方面的资料信息分析,可能做出对设备进行改型的决定。在设备改型之前必须要参考设备的技术性档案资料,对设备进行具体的技术性分析,确定设备哪些技术数据应予改进,哪些应予以保留,从而拟定最佳的改型方案。 (7)用于设备事故率的计算与分析。根据资料记载的设备事故发生的频数和累计时间,就可以计算出设备事故发生的频率(即事故率),从而可以对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加以评定,给今后重新进行同类设备的选型作为参考的依据。 (8)用于设备的维护保养的分析。即对不合理的保养周期和不能达到保养预期目的的保养方法加以改进,拟定新的维护保养周期和保养方法,从而提高设备的运行质量。 2.2 设备档案的经济性使用 设备档案的经济性使用就是指利用设备档案中的经济性资料、数据、信息,对设备后半生的价值形态运动变化进行分析,借此把握设备的价值形态运动变化的状况,洞察设备经济效益的波动趋势。从容拟定合理的投资方案,把设备一生全过程的周期经费控制到最经济状态。 (1)用于设备运转费用的分析。可以使用户正确了解设备运转费用的实际需要量,可以审核用户原预定设备的各个阶段运转费用的指标是否合理,可以使企业对设备今后各阶段的运转费用计划更加切合客观实际。 (2)用于设备维修费用的分析。可以评定设备的维修费用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评定维修费用是否符合维修的原则。从经济的角度对设备的大修期进行预测,断定设备是否有大修的价值,给设备的大修决策提供经济性依据。 (3)用于设备操作人员工资费用的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人员的配备是否合理。根据此项维修性分析的结果,可以作为企业增减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参考依据。 (4)用于设备产值的经济分析。即对设备役龄期内所获得的产品销售收入的分析,从中可以了解设备的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总收入的比例大小,从而确定设备在企业中的生产地位。 (5)用于设备周期费用的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周期费用占企业全部投资的比例大小,从而为企业的经济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6)用于设备经济效益的分析。可以评价设备一生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借此来确定设备在企业中的经济地位。 2.3 设备档案的综合性使用 设备档案的综合性使用,是适用设备档案中的技术性资料和经济性资料对设备的一生全过程中的运转、大修理、改造、更新、选型、报废等方面进行技术性和经济性的综合决策分析。 (1)用于设备的大修理综合性决策分析。设备经过几次大修后,又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设备的性能下降,又到了大修期。根据设备档案资料的分析,设备的技术性能还有被修复的可能,即设备的技术寿命周期还没有到期,但修复设备要花费大量的经济费用,即设备的经济寿命周期已经到期了。那么就得从设备的经济效益出发,决策该设备应否大修。 (2)对于设备性能改造的综合性分析。设备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设备的生产效能将会降低,有时因企业选用了高效率的新型设备,使旧设备的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的要求。但根据技术档案的分析,旧设备经过局部的改造,可以达到新型设备的技术性能,可以提高旧设备的生产效率。但我们还不能单凭技术性资料做出设备改造的决策,还得从经济的角度上,根据设备的经济性资料信息,进一步分析,是购新设备的经济效益好,还是改造旧设备的经济效益好,来决策设备是否进行改造。 (3)用于新设备选型时的综合性分析。当设备更新,或企业需要增添新设备时,要根据原同类设备的档案资料,对设备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进行综合分析,选择既能满足生产技术性能的要求,又能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的综合性最佳机型。 (4)用于设备的报废、更新综合性决策分析。设备的报废不单纯是技术性问题,也不单纯是经济性问题,而是一个有关技术性和经济性的综合问题。如果不对设备进行综合性分析,那么设备一生不可能给企业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甚至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根据资料信息对设备报废、更新进行综合性分析,选择好设备报废、更新的时间点是很有必要的。 2.4 设备档案的反馈作用 如果把设备档案中反映设备一生全过程的技术性和经济性档案资料,以及这些资料在企业中应用的结果以信息的形式反馈到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这将对提高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善新设备的结构和制造出高效率、高经济效益的新型设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就是设备档案的反馈作用。 3 结束语 从上述情况可知,给设备建立一份能反映其一生全过程的档案,我们就能从中了解观察到设备一生各阶段的运动变化规律;就能从设备档案资料反映的设备物质形态的运动变化中去掌握设备技术性能的变化趋势,并人为地促使设备的技术性能沿着有利于企业生产发展的方向变化;就能从设备档案资料反映的设备价值形态的运动变化中去把握设备经济性能的变化趋势,并主观地促使设备的经济性能变化趋势沿着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建立和完善设备的档案工作是我们搞好地质设备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范围管理论文:减小经济管理范围加强中国经济管理 1、我国经济管理工作的发展进程 我国人口众多,服员辽阔,其经济发展实体十分庞大。为了形象生动地描述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首先要明确我国的目前乃至长期都将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对于会影响我国经济管理工作良好运行的工作都应当全面考虑在内,如信息数据传输速度的因素或者能源资源的问题。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东西跨度较大,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来说较落后,而华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就较发达,这种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象,使得我国在处理经济管理工作的时候应当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避免增加这种不平衡的发展趋势。有了这样一个经济发展的基础组织之后,我们甚至可以实践不同的经济理论,将国外所有的经济理论都拿来在不同的经济区进行试验,通过实践的考核,再加上中国人的创造,同时培养一批懂得这种调控内在规律的专家,这样就可以无障碍地引进任何好的管理经验和发展理论。在过去的500年中,世界的潮流经济发展的潮流是怎么样的,需要准确的理解这个历史的事实,和历史的发展的一些共同规律,以及其中的一些经验和教训。我们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个五年过渡期就要结束了。所以从明年开始,中国的经济就更加会与国际的经济,或者与全球的经济接轨。那么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该知道世界的经济是如何发展到今天这一步的。第二我们要知道世界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有哪些共同的规律,特别是要成为一个有世界影响的大国,或者说强国。那么这里面历史上有哪些规律可循。事实上这九个国家中,从地理的概念上讲,并不都是大国,像荷兰是一个很小的小国,但是它成为了一个强国,成为了一个经济上的大国,是因为它的经济发展,以及它所创造的很多经济上的制度,比如像股份公司,证券等等,具有了世界性的影响。因为它在全世界的经济发展中具有很高的价值。 2、智能经济管理软件的应用 目前市场上很多面向企业的软件,从原始设计上是一种固定模式,也就是说企业只能去适应软件的固有功能,当企业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了新的管理需求要在软件中体现时,传统软件通常无法满足,致使企业最终只能放弃或支付昂贵的二次开发费用。而CISS瞄网通从原始设计角度,就考虑了不同企业一定有“大同小异”的个性化需求,即便是同行,管理细节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我们开发了应对企业个性化需求的工具,通过这个工具可以很快满足您的需求。这就是我们所倡导的“软件适应企业而不是企业适应软件”的设计理念。当企业购买传统软件时,即使只需要其中30%的功能,但也必须要支付100%的费用,而CISS跨网通的模块化设计,既可拆分又可整合,让您不必为不需要的功能支付费用。目前市场上有很多OA办公、进销存、物流、客户关系、财务等软件,但却没有一个开发商具有能将这些系统进行整合的方案,造成企业需要向不同的开发商购买系统,而多套系统间的数据整合和流程整合问题就成了企业的困扰,CISS跨网通是唯一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当传统软件给企业带来的困扰时,我们就很清楚地把我们定位为SaaS-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是服务)服务提供商,而非传统的软件销售高。您不需要自己购买服务器,更不需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维护,只需打开浏览器输入账号和密码就可使用,这会大大降低企业的投入成本。CISS跨网通的B/S模式,特别适用于分散经营(跨地域经营)、集中管理的企业,尤其是与手机短信的结合,彻底实现了企业运作的时时通、处处通。 3、我国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一个经济发展区的范围内往往形成了具有内在结构的、紧密的经济协作关系,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的平衡、产品结构的互补、消费结构的类似、文化习俗的相近上,而且经济发展区内各地经济发展程度、水平和阶段上具有某种同一性。将这样的一个体系作为一个完整的管理对象时,管理过程的非线性化、非组织化、非系统化特征将会减少到尽可能低的程度。这就对经济发展的规划、决策提供了有效性的支持,也就是说宏观经济管理过程相对要容易很多。这种容易性就是可以通过尊重内部经济联系、统合经济体系内部资源的方法获得的规模效益的表现。划区管理的好处还在于减弱国家统一管理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限制,每个地区可以依据自身条件制定合适的发展速度。由此造成的经济发展差异可以通过国家驻地企业数量、国家税收水平差异进行适当的调节。 4、划小经济管理范围 到目前为止人类对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和经验,只限于欧美日这样人口规模的经济实体,也就是说2—3亿人口的规模。而更大人口规模的经济实体还没有任何可供借鉴的经验,因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解决就业、稳定、分配、增长、资源等多方面因素的复杂系统工程,国外没有可以借鉴的现成经验,相反简单移植西方经济理论造成的结果随处可见到的往往都是不成功的范例,起码可以说成功与不成功的比值几乎接近于零。在以GDP计算的规模相近于西方国家的时候,就应该充分地考虑到这种人口规模与人类一般经验的适应性。而划小经济管理范围就是一种适应人类一般经验的最有效的做法。有一种观点说欧洲强盛的原因是由于整个欧洲分裂成了众多的国家,而各国之间不断的相互竞争,促使其强盛起来的,我们建立经济区也可以建立类似的竞争关系,特别是中央政府就掌握着评价和激励的管理权限,这就是竞争的基础和最强的作用因素。 5、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了解到制约我国经济管理的因素有哪些,通过对我国经济管理现状的简单概述,分析和阐述了如何划小经济管理范围,并介绍了智能经济管理软件在经济管理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范围管理论文:艺术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与理论框架 摘要: 对艺术管理学的研究目的是为了取得更好的效益平衡。本文首先对艺术管理学的研究范围进行了探讨,其次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理论框架结构的构建,并对两种理论框架结构进行了讨论与比较,希望对以后艺术管理学的研究有指导作用。 关键词: 理论框架;研究范围;艺术管理学 对艺术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的探讨可以很好地拓展学科知识,另外对其理论框架的讨论有利于形成更为系统完善的艺术管理学结构,这对艺术管理学以后的发展有指导作用。因此本文对其范围的研究及其理论框架的探讨有重要的作用。 1艺术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1.1基于当代学者的研究范围展开论述当前我国艺术管理学的研究发展还不够成熟,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但是仍有很多的学者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其中董峰就提出了艺术管理的活动是其内容的一部分。艺术管理的活动主要有行政法规以及领导体制等范围,并且还涉及一些艺术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学者曹意强就提出了艺术管理所要处理的几个方向,他们分别是:政府关系;劳动关系;委员会关系;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公共关系和市场营销;艺术机构及其组织在对其进行开发以及之后的使用都有着很好的发展规划。学者吕艺生先生对艺术管理的范围进行了合理的划分,其中主要包括:艺术的市场理论、消费理论艺术法规等等。总的来说,综合这些艺术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艺术管理的范围主要有:艺术的行政管理、艺术领导、财务管理以及艺术产业理论等等。 1.2根据所研究的对象来确定研究范围根据艺术管理所涉及的研究对象即艺术活动及其组织,再结合以上所提出的研究范围,可将艺术管理研究范围分成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组织管理的微观层、宏观层、历史层面、学科层面。所谓的微观层面意思就是对组织当中的某些活动、时间、信息、财、物以及人等。而所谓的宏观层就是从艺术管理的外表面进行整体化的管理。而历史层面和学科层面分分别是从历史的角度和学科特点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管理。以上所提到的两个方面是当前艺术管理所存在的主要内容,这两方面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艺术管理的不同特征,前一个突出的是在活动当中操作技巧的选取,然而后一个所突出的是从某种角度进行的宏观管理。 2理论框架 2.1当前存在理论框架以及其存在的不足在很久之前成乔明就提出了艺术管理的管理结构属于风铃式的管理特点,这种结构主要是在艺术中介管理和艺术行政管理的背景下形成的。在之后的研究及探索当中对其观点不断地进行完善,得出了更为结合实际的结论。除此之外成乔明还将艺术管理简单地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微观、中观以及宏观的艺术经济管理,并且将这三种艺术管理形式与艺术中介管理、产业管理以及行政管理三部分一一对应。尽管成乔明对艺术管理的框架构建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分类不够清晰,存在类别之间交融性很大的情况。成乔明对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分析思路有些凌乱,很多概念交融,出现分类时模棱两可的现象,这种分类方法的不清晰明确,使得类别之间的交融性过大。比如说本应该是艺术行业管理以及艺术行政管理属于同一范围内,然而在成乔明的理论当中他却将这两者分开来了。(2)对成乔明的艺术产业、行政管理的划分存在质疑。在成乔明看来艺术行政与产业管理不属于同一类别,不都是在艺术产业的范围之内。不过,我认为这两者都可以划分到艺术管理的范畴当中。因为,这两者的只是作用的法律效力程度以及所管理的主体不同,而它们作用的范围和对象基本是相同的。在《艺术管理》一书中提到了艺术产业的概念,在其中提出,所谓艺术产业就是以获得美感、求得创新为主,通过某种方式,对不同的艺术形态的产品进行合理的营销及管理,以此就可以很容易看出艺术行政及行业管理同属于艺术产业管理。(3)质疑成乔明对艺术中介的划分。艺术中介管理是一种属于类的范畴中的管理形式,它和艺术消费者是一种并列的关系,他们都是在艺术管理范围中的。另外,从微观以及宏观的定义当中可得出,艺术中介管理属于宏观的艺术管理范畴,并非微观的艺术管理。(4)研究过程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的情况。成乔明对艺术中介管理的划分不仅属于宏观的范畴,除此之外还属于微观的范畴,因此造成矛盾的现象。 2.2理论框架的构建及分析(1)艺术门类基础下的框架构建。从横向是觉得角度观察,艺术门类基础下的艺术管理被划分成了综合、文学、造型以及表演这四种形式。在艺术门类的基础下进行框架的构建时必须提前选取艺术门类的划分方法,并且所选取的方法还要负荷艺术管理的要求。从不同的角度来对其进行划分,其中划分的依据及其内容包括:在结合艺术语言的差异,可以剑气划分成综合、表演、语言以及造型艺术;在欧美国家产生的分类方法:表演艺术、视觉艺术;根据艺术的突出表现的不同可以分为:表现艺术、再现艺术;从主体对艺术产生的不同的感知方式,可以将其分为:听觉、视觉、视听、想象四种艺术。(2)艺术管理作用基础下的框架构建。从纵向的视觉角度来看,可以将艺术管理划分成渺观、微观、中观以及宏观艺术五大类。在以上所提到的艺术行业管理、行政管理,它们分别又叫做中观和宏观艺术管理。所以,由此可以很容易地看出这两者属于艺术管理的范围内。另外由于中观和宏观艺术管理本身就没有很清晰的划分,因此如果将中观划分到宏观的艺术管理范围当中也是可以理解的,不会存在矛盾性。这样的划分方式,不仅可以很好地将不一样层次的艺术管理人才进行有秩序、有重点的培养,还可以更为明确地对不同层次的艺术管理人才进行合理的划分。综合以上对艺术管理的划分情况来看,可以很容易地得出艺术管理的组织结构,其中主要分为:综合、语言、表演以及造型艺术管理这四种形式。这样的划分方式有利于确认艺术管理门类的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研究与学习的方向,同时也有利于对专业当中不同知识背景的学生进行划分。(3)以上两种框架的结合。以上所讨论的两种框架其出发点以及其关注点等都有所不同。艺术门类基础下的艺术管理框架具有导向性的功能,比如说造型艺术管理所对应的是造型艺术管理领域,它的缺点就是所针对的对象不够明确;另一种框架的构建是艺术管理基础下创建的,比如说艺术行政部门它所针对的组织是政府行政机构部门,它所存在的缺点是没有明确指出所对应的领域。从此可以看出,我们只有综合这两者的优点,将这两者进行融合重构,取长补短,最终形成复合型的框架结构。 3结语 本文以当代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对艺术管理学的理论框架和研究范围进行了确定,并从管理学和艺术学两方面的角度对理论框架的构建进行了研究,并指出了理论框架实际上是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眼神和补充,对艺术管理学的研究和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作者:孙艺宁 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 范围管理论文:扩大管理服务人员范围的意见 一、适用人员范围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将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被征地 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人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遗属抚恤金人员一并纳入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体系。 具体为:户籍在区的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慈湖乡被征地农民中已转户且住在安置小区或未转户且已居住在社区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住在社区的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遗属抚恤金人员。 二、管理服务内容 1、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为其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 2、跟踪了解新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的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 3、帮助死亡的新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 4、集中管理新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人事档案; 5、为新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6、组织新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三、经费保障 区原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由原渠道解决,新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经费参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标准由区财政根据当年实有人数拨付。 四、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区社会化管理养老新体系。 2、充分发挥街道(乡),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宣传,精心安排,使群众满意,确保此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3、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将定期对资金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本实施意见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范围管理论文: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范围界定 在我国走向法治化国家的进程中,高校治理中的法律问题逐渐显现,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因管理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学生投诉高校的行政案件尤显突出。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依法治校”理念已从理论探讨转为现实规定的今天(2005年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第三条: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各地法院对学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情况各不相同,类似案件却发生截然相反判决的情况已不是个别现象,呈现出在一国司法空间内对学生诉权保护极不平衡的局面。这有损于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既不利于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护,也不利于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前后就已开始酝酿相关的司法解释(2004年7月29日,时任国家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在给重庆市100余名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上“依法治校”一课时就曾透露:“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一项新的司法解释,将把高校招生、学历发放、教师资格、学生退学等方面发生的教育纠纷首次纳入行政诉讼范畴之中,不再只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来内部处理,学生因不服学校校规校纪处分而提起的诉讼,法院以后将会受理。”[1]),但时至今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却仍迟迟没有出台,由此而给高等院校在依法治校理念下的学生管理工作造成了诸多的负面影响,也对高校学生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带来了极大不便写作论文。 一、目前高校与学生之间行政法律纠纷的表现形式 1998年底,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田永因考试作弊,学校决定对其按退学处理,并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不办理毕业派遣手续。因不服学校决定,田永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北京科技大学推上被告席,成为中国行政诉讼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并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自此案开中国高校行政诉讼先河以来,学生频频将高校告上法庭,高校被诉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并且高校与学生之间因管理行为而引发的纠纷呈现出上升趋势,而且类型多样。根据案件所涉及问题的特点,笔者对近几年内典型案件分类如下: 1、招生录取领域纠纷2001年,何建宇填报志愿时表示不服从专业调剂,但淮海工学院在招生时将其安排在所报志愿以外的专业,何建宇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学校非法录取。[3]2、毕业证颁发及学位授予权纠纷1999年,刘燕文认为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的不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审议过程违背了正当程序而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开创了以“正当程序”要求司法干预学校内部管理的先例。[4]3、学校纪律处分的纠纷2004年7月杭州师范学院美术专业的学生卢燕同样因考试作弊被勒令退学失去学位而向法院提出诉讼。[5] 二、目前高校与学生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一)目前国内学者对高校法律地位的阐述很多,以下两种学说较有代表性。 1、主体资格标准说。《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此,该标准认为,高校等事业单位就是行政诉讼法所指的被授权组织,其行使国家行政权,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中的适格被告。学者们从不同概念表述了高校的适格被告人。我国著名公法学者马怀德从比较法的视角引入大陆法系的公务法人(或称“公营造物”)的概念,认为我国高校法律性质应定位为“公务法人”。[6] 2、法律关系标准说。该标准认为,学校与管理相对人(教师和学生)之间是一种复杂多重关系,但其主要特征是隶属型的行政关系。因为,学校与其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管理关系。从本质上说,管理体现着行政属性。因为教育管理就是国家教育权的行使,权力的有序运行是要求被管理者遵从。在管理过程中最终体现了管理权力的单向性、强制性,也是在管理过程中恢复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因为“任何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就实证意义而言都具有不对等的性质。企业可以决定开除职员,学校可以决定开除学生,而职员不可能开除企业,学生不可能开除学校。”[7]由此可见,学校与管理相对人是一种隶属型的行政关系。 (二)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具有特别权力因素的公法关系 高等学校的公法人地位具有以下含义,首先,高等学校是法人,具有一切法人所共同具有的法律地位。如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接受捐赠,签订合同,起诉和应诉等。其次,它是依行政法设立的公法人,其设立、废除、变更和内部组织规则由行政法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责任主要是行政法上的,由行政法规定。而且它还可以享有公法人的某些特权,如财产不能扣押和强制执行。第三,它是公法人中的特别法人,不同于行政机关等普通的公法人。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的人格,与设立它的国家或地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独立负担实施公务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同于普通行政机关等公法人。高等学校是公法人中的特别法人这一论断虽未被我国立法所明确,但事实上,从确认高等学校法人的《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法》的公法性质、从公立高等学校行使权力的公共性、以及高等学校为公益目的存在的特征来看,高等学校显然是符合公法人的评判标准的。这一点也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四期)收入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的判词中窥得一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词认为:“在我国目前情况下某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这些单位团体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平等的民事关系,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他们之间因管理行为发生的争议不是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所指的被告是行政机关,但是,为了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将其列为行政诉讼的被告适用行政诉讼法来解决他们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本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原告田永诉请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正是由于其代表国家行使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时引起的争议,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予以解决。” 三、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的范围 (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衰败和修正为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范围划分标准的确立提供了借鉴“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已在地球上经历了一个多世纪,而当中国正想吸收该理论用以将某些管理领域排除到法律救济以外时,世界上的一些原本提倡该理论的国家与地区早已开始批判、修正、甚至摈弃了该理论。德国是“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创始国,同时又是批判该理论的领头羊。德国“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走向衰败的主要原因是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潮流。“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虽然起源于19世纪的末叶,但直至二战前,仍在欧陆国家盛行。二战的教训警示人们重视人权。其次,二战后的德国兴起了一种“司法国”,主张法院对行政行为拥有完全的审查权,以保障人权才不至于再次被蹂躏。1949年在二战结束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德国制定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强烈要求国家在各个方面贯彻法治与人权原则,因而有许多规定直接冲撞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十九条规定:“ 一、根据基本法,某一基本权利可以受法律限制或依法予以限制,就此而言,这种法律必须普遍适用而不仅适用于个别情况。此外,这种法律必须列出基本权利,指出有关条款。 二、基本权利的基本内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受侵害。这些规定意味着,公民的基本权利无法律依据是不得限制的,无论在特别权力关系之内还是之外;并且,当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公共机关不法侵害时,均有权提起诉讼,无论是普通法院还是行政法院。这些成文立法大大冲击了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对适用司法救济的排除,而当时的行政法还不至于彻底否定“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于是就引发了学者们对这一理论的修正。第一个修正者是德国著名公法学家乌勒。乌勒教授在1956年“德意志公法学者年会”上提出一篇名为“论特别权力关系”的论文中,开始检讨该理论,并提出了一种区分“基础关系”与“管理关系”的理论,以此来取代“特别权力关系理论”。[8]这种理论认为,不能一概将“特别权力关系”纳入诉讼范围,也不该将它全部排除在司法救济以外,而要区分“特别权力关系”中的“基础关系”与“管理关系”。“基础关系”是指直接关系到“特别权力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项,如公务员资格的取得、学生被开除等,“管理关系”系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别权力关系的目的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如公务员的工资,学生的住宿、奖学金等;在“基础关系”中,行政主体所做出的行为视作行政处分,适用法律保留和司法救济,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的行为,就不适用法律保留和司法救济。 (二)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范围划分标准的界定 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入诉是法治进程的必然。因此,在确定其划分标准时,既要考虑高等院校管理过程中的自主性,又要符合司法审查的基本要求。本人认为可以确定以下两个标准,第一,被诉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是否足以改变学生的在学身份。学生入学后就与高校之间形成了特定的法律关系,即在学法律关系,学生因此而获得学籍,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当学生在学业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时,可能会受到学校最严厉的处理,这种处理足以引起在学法律关系的消灭,使学生丧失其在学身份。如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等。第二,被诉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是否对学生的公民基本权益有重大影响。高校学生管理行为中有的既不改变学生的在学身份,也不具有外部性,但该行为的做出将影响学生的财产权、人身权等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如留级,降级决定虽不致使学生丧失学生身份,但学生会因此而多缴纳更多的学费;有的学校对违纪学生做出行政处分的同时,相应削减或取消奖学金、贷学金或降低贷学金等次;有的学校对考试作弊或者对违禁使用电器学生处以罚款等等。在确立了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可诉的两项划分标准后,对何种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可以纳入受案范围就有了判断依据。从立法层面上说,人们期待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从根本上解决包括高校管理纠纷在内的特别权力关系领域的受案范围问题。但由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还有待时日,面对日益增多的学生诉学校管理行为的案件,最高法院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回应是务实之举。否则,法院将难以走出受理高校学生管理纠纷的尴尬境地,已经受理的一些案件也将不会有重大的突破和实质性的进展。 (三)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的具体事项 今天看来最高法院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使司法审查与大学生自治之间达到一种适度平衡,而这种适度平衡主要是通过界定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入诉的具体事项范围来实现。本人认为,该受案范围应包括以下三种具体类型: 1、学业证书管理类行为 此类行为应包括不作为。主要是指不予颁发、补办学业证书、宣布学业证书无效的行为。在我国,学业证书管理和学位管理的两个不同的管理体系,高校对学业证书管理是其法定职权,而对学位证书的管理则由法律授权。我国的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其他学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2、违纪处分行为 这里是指使学生丧失学籍的开除学籍的处分行为。《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3、招生考录类行为 这里主要是指高校研究生录取过程中的一些行为包括取消入学资格,拒查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等。而本科生由于是全国统一录取,录取行为为教育行政行为,其行政主体的地位是确定的,因此司法解释也无须对此作进一步的说明。 范围管理论文:诠释分析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和方法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浪潮的推动下,全国医疗体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开展,医院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增强生存与竞争意识,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是摆在医院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而试行医院管理会计能在这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医院管理;管理会计;构想 一、试行医院管理会计 在我国70年代末,国内企业开始了对管理会计的理论探讨,之后企业中有较高素质的经营者开始了管理会计运用的新尝试。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大力试行管理会计有了新的外部条件。目前,在医院管理中,管理会计应用极少,综观医院面临的竞争环境,推行医院管理会计,及时给经营管理者提供各种会计信息,定能促进医院的各项重大决策更趋合理化和科学化。 二、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和方法 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1.预测与决策预测与决策主要是为单位管理者预测前景、经营决策和规划未来等经济活动服务,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医院的各项资源(含人、财、物)得到最经济、最合理、最有效的配制和应用,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例如医院大批量使用的制(合)剂产品来源问题,是自行配制还是购买成品,哪种方式最经济实惠,运用管理会计中的相关方法通过分析可获取节约成本、获利最多的优化方案。另外,药品的库存数量应为多少时既能保证医院运转的正常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库存药品占用资金数额等方面的问题,都能通过管理会计的相关方法分析得出。 2.规划和控制规划与控制主要是为医院管理者反映和分析过去以及规划控制现在的经济活动服务的。主要目的是有效控制医院日常经济活动,明确各职能科室的经济责任,并对各科室的经营业绩进行正确评价、考核及奖惩,及时正确地调整和完善科室和医院的未来发展规划。例如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投入是总体规划,分期实施还是重复建设,连年征战,运用业绩评价会计,对医院多年基本建设过程和财务收益、银行借贷进行综合评价,可以给经营决策者提供极具科学而有力的依据。又如医院临时工聘用数量的多少,医护人员合理的配比,行政后勤管理部门的设置均可通过评价进行分析,进行合理的有效控制。 医院管理会计中常用的方法是财务分析法以及本量利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方法等。它是通过对财务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职能的一个综合体。 三、试行医院管理会计的主要影响因素 1.管理会计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由于财务会计工作具有及时性、连续性、系统性的特点,因而其采用的程序与方法具有在实践中应用的客观必然性,即如果没有财务会计工作,单位就无法掌握其全部经济活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不管单位领导重视与否,财务会计都是各行业必须要进行的一项日常性工作。管理会计根据单位内部经营管理的特定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与程序向单位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有选择的、部分的和不定期的管理信息,以便单位管理部门能够根据这些管理信息对有关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决策、控制与业绩评价。但是与财务会计不同的是,管理会计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一个单位是否在日常工作中应用管理会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对管理会计的了解与重视程度,如果企业领导缺乏对应用管理会计重要性的认识或对管理会计的基本概念与方法知之甚少而不应用管理会计,而是凭过去的经验或主观判断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决策、控制与业绩评价,可能并不影响其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尽管由此可能会导致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下降,但这种不利影响需要通过应用管理会计之后产生的效果对比才能体现出来。因而,单位在实践中是否能够主动地应用管理会计,则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观念更新,即是否能够将管理会计视为一项有助于加强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经常性工作。只有得到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并且单位拥有掌握管理会计基本知识的专业人才,才能够使管理会计得到有效的推广和普及应用。2.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运用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来体现的。素质系指会计人员知识层次、知识结构、价值观和职业水准。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掌握现代科学管理、数学、预测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了解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同时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应用微机的能力,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是推行医院管理会计的重要条件之一。 3.力争实现单位内部的管理会计工作制度化为确保管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必须在单位内部建立起与财务会计部门平行的管理会计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会计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便考核评价单位管理会计师的工作业绩。 四、医院管理会计推行设想 1.增强医院主要领导的管理意识能否成功推行管理会计,医院主要领导的管理会计知识和素质培养显得十分重要,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参与,推行是一句空话。通过参加管理会计培训班或自学有关基本知识和相关知识,使主要领导增强管理会计意识,不断完善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认识,可为顺利推行医院管理会计打下最重要的基础条件。 2.培养医院管理会计人员从现有财务人员中培训专业管理会计人员,通过培训,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3.组建医院管理会计科为防止机构繁多,便于协调工作,组建的医院管理会计科可与财务科合署办公,但管理会计科必须配备初具管理会计知识的干部和会计人员,并由院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如定期提交分析报表、专题报告、项目预测分析、评价、建议,适时列席部分院级工作讨论会等等。 4.开展医院经营财务专题分析(1)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针对近几年连续不断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回顾和再评价,尤其是银行信贷投资效益分析,为今后医院基本建设立项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2)医院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大力加强对各部门人力、物力消耗使用的控制是提高经营管理效果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各科室实际人员费用及材料消耗的统计分析制订出合理的消耗指标,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3)物资采购预测和决策分析。医院每年的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资金额巨大,任何盲目的设备采购和药品库存积压都将给医院带来资金上的浪费和周转困难。因此,事前做好预测分析工作,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总之,管理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参与决策的作用,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尽管目前普遍推行尚存在不少问题,但管理会计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是不容置疑的。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应用,不断探索,总结提高,使管理会计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范围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复议范围分析论文 按照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所行使职权时有两种方式,一是上报县局、以局名义作出,二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毫无疑问,对工商所上报县局、以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的,其复议机关依法是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即地区级工商机关。然而,当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不服时,县级工商机关可不可以受理其复议申请?可以受理哪一些复议申请?这在实践和理论中,是存在争议的。 一种意见认为,工商所(站、队、分局等)是县级工商机关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工商所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县级工商机关只能受理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提出的复议申请。如果工商所不是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即使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也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局市场管理所在2000年1月20日,联合瑞安市城关镇城建监察中队管理无照经营的沙河底菜市场,拆除了部分摊位。沙河底居委会以我局市场管理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于2000年2月向我局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沙河底居委会又以我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将我局作为被告,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向法院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沙河底居委会既以市场管理所为复议被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又以同一理由在复议尚未终结期间将我局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无论是将我局或将市场所列为被告,诉讼结果可能相同,但沙河底居委会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滥用了诉权。瑞安市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我局市场所不能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作为我局派出机构,其行政行为可以视为我局行政行为,因此我局受理沙河底居委会的复议申请本属错误,将我局列为被告没有什么不妥。应当指出,我局提出答辩理由后,瑞安市人民法院是相当重视的,经多次研究并经多方请示,才作出开庭审查的决定。因此,瑞安市人民法院的看法,代表了现阶段审判机关的普遍看法。 另一种意见认为,尽管工商所是县级工商机关的派出机构,尽管它行使的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权,但只要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县级工商机关都可以受理。理由是,我国建立和健全行政复议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越权执法本身就是违法行政行为的一种,所以,无论工商所行使了何种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是以其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机关理应是县级工商机关。当然,按照《复议法》的规定,相对人不服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也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阶段是实行垂直领导的,县级工商机关是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直属机构,因此,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只能向县级工商机关提出。这样才是《复议法》的本意,符合法律的立法精神。以上述的沙河底居委会诉我局强制措施违法为例,尽管拆除摊拉不是我局市场管理所的权限范围,但既然市场所以自己的名义发出通告、并在市局未知的情况作出了拆除摊位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无论复议被申请人或者行政诉讼被告,都应该是市场所,而非我局。我局受理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完全体现了《复议法》的立法精神。很难想象,假设我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了国务院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将朱镕基总理告上法庭是怎样的一番法律奇观。瑞安市人民法院的做法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现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除直接规定工商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外,还有二种例外情形。一种如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所行政处罚职权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下列处罚种类和幅度,经县(市、区)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这种原则上可以由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但必须经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为谁,实践中也是有不同看法的。一些人认为,派出机构与设立它的政府工作部门同属一个系统,且在行政关系上和业务关系上均存在密切的领导关系,为了防止部门保护主义,对该种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应当向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首先,县级工商机关依法批准工商所在一定种类和幅度内,可以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时,往往采取抽象行政行为形式,即普遍授予下辖工商所都可以拥有这种权利。相对人不服此种行政处罚时,可以对县级工商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一并提出审查申请,但不能直接以县级工商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其次,即使县级工商机关直接参与到具体行政行为中去,批准工商所可以就某个案件在一定种类和幅度内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也并不等于说,这个行政处罚是由县级工商机关决定的。从法律上来说,"决定"和"批准"是由本质区别的。"决定"意味着工商所在该项具体行政行为中丧失了决定权,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作出。而在"批准"这种情况下,可以看出:第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仍是以工商所名义,而非工商局名义;第二,县级工商机关并没有对整个具体行政行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只不过起着许可工商所某种建议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是原则性的、有局限性的,它并不排除对工商所的指导和监督功能。因此,相对人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的复议机关,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 另外一种情形比较复杂。如《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无照经营时,需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决定",而第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所决定。但罚款一千元以上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如果某工商所在查处无照经营时,既需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又只对相对人给予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复议机关到底为谁?我们认为,这种情形应分别而论:1、相对人只对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显然只能是县级工商机关。2、相对人既不服行政处罚,也不服查封、扣押措施,但直到处罚决定作出后才提起行政复议的,我们认为,这种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因为,复议机关保护的是相对人的最终利益,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一旦被确认为违法或不当,那么,由查封、扣押措施造成的损失应当一并赔偿。如果查封、扣押措施没有违法或不当,而仅是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违法或不当的,显然,相对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查封、扣押时,其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侵害,无论向哪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都意义不大。同时按照我国《复议法》规定,相对人申请复议时,一不能越级申请,二不能同时向两个部门申请,更不能向二个有层级关系的部门申请,三从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完整性来说,也不应当将一个案子拆为两半。为充分体现《复议法》对相对人及时、便民、全面的保护原则,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是最适合的。3、如果相对人仅对查封、扣押措施不服,那么受理复议申请的机关应当是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这与第二种情形中的查封、扣押措施应有所不同。尽管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实施查封、扣押措施都是为了实现工商所的行政处罚的目的,但相对人要求保护的标的显然不同。一种是相对人认为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一种是相对人认为查封、扣押的措施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两者具有明显区别。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时,不仅要充分掌握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还要充分考虑申请人的要求和目的。 行政复议是公民权利的一种救济手段,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新的重大举措。理顺和明确县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必将进一步发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制度及时、便民、成本低等优越性。我们认为,尽管在实践和理论中,对县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议和分歧,但是,县级工商机关可以受理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一切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是符合法律的宗旨和精神的。只有这样,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充分发挥其对下级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规范执法,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范围管理论文:论信息系统项目的范围管理 摘要:本文结合作者的实际经验,讨论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中范围管理的重要性,范围管理中每个管理所用到的工具及技术,以及怎样进行项目的范围管理。对范围管理包含的五个过程进行了详细阐述。对于项目范围管理,主要从从制定项目范围管理计划、范围定义、创建工作分解结构WBS、范围确认和范围控制五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关键字:信息系统;范围管理;工具及技术;范围管理重要性 [正文]项目范围管理在项目管理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管理项目的范围之前,首先应收集客户等干系人的需求,并根据需求来定义并记录产品的特征与功能。范围管理确定在项目内包括什么工作和不包括什么工作,由此界定的项目范围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可能因种种原因而变化,项目范围管理也要管理项目范围的这种变化。项目范围的变化也叫变更。采用科学的范围管理方法、工具和技术为项目的范围管理带来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也为项目的成本、时间和资源的准确估算的准确打下良好的基础。下面我从以下几方面来论述信息系统项目的范围管理。 1.编制范围管理计划 从事项目管理者都知道,做任何事情之前都应该先做好计划,好的计划,是成功实施项目的基础。在项目中,项目经理非常重视范围计划的制定,在正式做计划之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团队,进行大量细致的工作,采取用户访谈、调查方式收集用户对项目性能和功能的需求,了解用户使用的现有信息系统的优缺点,掌握实际情况,并且查找公司组织过程资产,找出制定范围管理计划的模板,再结合以往项目的经验,制定出了一份初步的计划,然后召集项目团队成员讨论,对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全体成员参与下,最终完成了一份详细的、科学的范围管理计划,用于指导项目如何定义、分解以及核实和控制项目范围。 2.范围定义 在范围计划基础上,定义好项目的范围。一个成功的项目,应该做且只做成功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为了保证这一点,就需要在项目前期定义一个明确的项目范围。在项目的早期阶段,项目经理带领团队,到了客户现场收集需求。在收集需求的时候,采用原型法将收集到的需求,做成模型供客户参考确认,以此消除彼此的歧义,充分挖掘用户的需求,并基于团队自身的经验以及专业水平,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引导、细化,将其模糊的概念形象化,粗糙的需求具体化。基于需求文件,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的主要干系人进行开会讨论,同时邀请了系统的最终用户代表对系统功能做评价,通过用户的角度,去发现和改进系统的功能,以此最终形成了完整的项目范围说明书,主要包含有项目目标范围描述、主要交付成果、产品验收标准以及主要里程碑等内容。 3. 创建工作分解结构 基于项目范围说明书,项目经理带领团队开始对项目范围进行分解,将此项目涉及的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开发、测试等完整模块都一一列出,避免遗漏必要的组成部分,在各层次上保持项目的完整性;对于该项目中的数据库设计,将其归入系统设计单位中,在其他单元不再重复出现,避免了交叉重属;对于项目中的每个工作包,都对其进行编号,并与组织结构图和成本控制点深度结合,便于项目的日后管理。WBS的最低层的工作单元是工作包,对于项目中的工作单元,遵循8/80原则将其细化,并制定具体的负责人,同时制作WBS词典,对工作包做具体描述。根据项目的特点,采用分解结构和滚动波式计划方法,并把当前要做的工作计划的细致些,将远期的工作计划的相对粗一些。 4.范围确认 范围确认是对已完成项目范围正式确认的过程。范围确认应该贯穿项目的始终。如需求确认、设计确认、布线施工确认、安装调试确认,各阶段确认汇总后,对系统总体检验作为最终交付的确认,即验收。同时规定了项目各阶段交付文档。 及时规范的范围确认可以使项目组成员提高士气,并且管理层和客户能够最直观的了解当前项目进度。在范围管理计划中我们明确规定,对被确认的可交付物,必须有客户正式的签字确认文件,即使是客户没有通过的,也要书面记录该结果以及被拒绝的原因,以待分析检查原因。 5范围控制 范围控制就是监督项目的范围状态,管理范围基准变更的过程。因此,在本项目中,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状态审查会,审查项目的范围,通过对照范围基准,找出范围偏差,并做分析,严格杜绝一切的范围漫延。如,在一次状态审查会上,项目经理发现项目的功能模块中多了文件管理的功能,查了一下系统变更日志,未有找到有类似的变更记录,于是项目经理参照责任分配矩阵,找到了这个模块开发的负责人询问原因,得知是客户在一次电话中向他提过希望在功能模块中能增加一个文件管理的功能。针对这种情况,项目经理首先向这名成员强调了范围基准、以及变更流程的重要性;其次,针对这项多出来的功能,项目经理要求相关人员提交正式的变更申请,走正常的变更控制流程。 范围控制的核心是管理变更,即影响发生变更的因素、保证所有被请求的变更按照项目整体变更控制处理,并对范围变更实际发生时进行管理。在制定范围管理计划时,已经介绍了主要的范围控制的原则。为了对范围变更进行追踪,确保已通过的范围变更请求的处理,引入了配置管理系统,将所有的通过的变更请求作为配置项管理,并委派专门的配置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配置项的状态。此外,我们在定期的项目评审会议室,还要检查当前项目中是否引入了未批准的变更。另外,针对项目绩效报告,我们也要进行分析,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措施引入变更。 总之,项目的范围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它与项目的质量、成本、人力资源等管理密切相关。每管理一个项目,项目经理认识到每个项目都具有自身的特点,范围定义、估算方法、控制技术都可能不同。但是无论怎样,作为项目经理,为了防止需求蔓延,必须保证项目在范围定义内进行,因此,如何更好地把握项目范围管理,灵活运用项目管理的工具、方法、技术,还有待于我们去研究、探索、实践和总结。
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论文: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对策 家庭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教育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从农村教育发展来说,根据农村教育实际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深入分析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实际情况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切实有效地促进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发展。 一、家庭教育缺失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影响 1.家庭教育缺失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正常发展。 心理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内容,心理教育发展也是当下的素质教育最为重要的构成部分。在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过程中,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导致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感受不到完整的亲情抚慰,不能及时地向父母反映自己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问题,长此以往,儿童就会变得孤僻、内向、封闭,不喜欢与人交流,与于父母产生了隔阂,不仅影响了父母的家庭教育,也影响了儿童与父母正常的沟通、交流,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家庭教育的损失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化进程。 社会化是指人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学会参与社会活动,体现自己价值的社会互动过程。社会化伴随着人的一生,可以说社会化自始至终都存在于人们的社会化行为之中。在人的社会化发展过程中,儿童时期是人学习并形成社会能力、社会思维价值观的重要发展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从小就与父母分离,在儿童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得不到父母的陪伴,没有父母在身边进行正确、科学地引导教育,使得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化进程没有受到家庭教育的影响,感知不到父母的社会化信息,父母缺位于儿童的家庭教育,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化发展。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对策 1.积极调整政策,妥善解决外地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发展的滞后不仅体现在农村教育发展水平的相对落后上,而且还体现在外地务工人员子女的上学问题。在农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发展过程中,有关部门要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根据实际状况,整合教育资源。与此同时,政府还应出台保障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政策,降低农村子女入学的收费标准,减免打工借读费用。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给农村留守儿童创造健康、稳定的教育环境,促进留守儿童的发展。 2.整合社会资源,全面促进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发展进步。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发展不仅仅是农村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事关社会经济发展,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问题。从社会层面来说,社会要建立起关爱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并建立实效性强的制度体系,保障留守儿童教育的发展。与此同时,政府还要加强与学校合作,成立相关组织,为留守儿童提供帮助,促进留守儿童的发展。另一方面,各类民间团体也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帮助,发挥好建设作用,依托于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及相关教育部门,促进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发展。除了政府、社会团体的帮助以外,学校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在扶贫助学、教育教学、预防犯罪、公共卫生、权益保护等诸多关键领域上开展相关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持续的,良性的教育环境,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水平。 3.增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农村中小学在留守儿童的全面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加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刻不容缓,这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村儿童管理档案,筛选重点的帮扶对象,把重点帮扶对象工作与留守儿童帮扶工作相结合起来,全面的、系统的、有针对性地展开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要以学校领导为核心,成立相应的留守儿童帮扶小组,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的带头作用,并结合各班班主任、学科老师、帮扶教师小组以及相关志愿者的实际工作情况,整合资源,形成相应的合力,制定一系列的帮扶制度,促进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的教育发展。 作者:韩艳秋 张维东 单位:吉林省大安市联合乡小学 吉林省大安市联合乡中学 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论文:农村家庭教育留守儿童论文 1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现状 1.1农村留守儿童隔代监护比例过高 从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类型来看,91.3%的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照顾,7%的由外公外婆照顾,只有1.7%的由叔、伯等亲戚照顾。由此来看,隔代教育仍是留守儿童受教育的主要类型。实际中隔代长辈教育观念的滞后和他们对孙子溺爱等现象是经常看到的,这些现状使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中存在很多问题,隔代教育的弊病必须引起大家的关注。 1.2父母忽视对孩子心理方面的关注 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非常关心孩子的学习,其关心程度超过了非留守儿童,但在心理教育方面,几乎是空白。如在农村留守儿童中有33.2%的人会选择在不高兴时把心事憋着不说,而在非留守儿童中这个比例只有23.1%。在父母与孩子交流中,只有0.7%的父母与留守儿童谈到了心理问题方面,而非留守儿童中这个比例为7.7%,比留守儿童的高出近10倍,差异显著。 1.3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监督力度不足,交流少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多为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是父母,并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人,同时教育被监护人。而该地区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构成主要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爱玩是孩子的天性,特别是小学阶段的孩子,他们的自制能力差,学习和生活都需要家长的督促。根据调查我们发现: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在学习被督促的构成结构比例中存在很大的差异。在留守儿童中,学习的监督人主要是老师和家长,比例分别为41.0%和46.3%,且两者的比例差别不大;而在非留守儿童中,学习的监督人主要是家长,比例为71.8%,老师所占的比例仅为20.5%,这种现状反映出在学习上非留守儿童的家长所起的教育作用远远大于留守儿童的家长。其次,在留守儿童中学习无人管的比例比非留守儿童高出一倍多。这种差异也许就给孩子未来的学习和发展埋下了隐患。同时调查也显示出农村留守儿童与其监护人之间有效的交流并不多,有近一半的孩子很少与监护人交流,在缺少交流的环境下,监护人可能在留守儿童的情绪感知上出现落后,对他们的烦恼知之甚少,在这种环境中成长,农村留守儿童的性格很容易变得内向,暴躁等。 2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2.1隔代(或上代)抚养方式存在很多不利于孩子发展的因素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在农村留守儿童中有90%多的儿童是由爷爷奶奶监护,从而形成隔代教育。隔代教育是当代教育中的一个难点,但在农村却成为很多父母双方外出打工的前提和保障,尽管隔代抚养解决了很多父母的后顾之忧,却掩盖不了农村隔代教育的诸多问题,老人负担和责任的增加是农村留守儿童隔代抚养的直接后果。调查中大部分父母外出打工后,家庭中的老人不仅要种地,平时忙农活,还要照顾孩子,每天辛苦劳动后基本没有什么时间和精力去管孩子,在访谈中有很多典型的例子。其次,老人们的教育观念比较落后,文化素质和思想觉悟都很低,是凭经验带孩子,存在很多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第一,他们很少注意营养的搭配,多采用溺爱的方式,较多地给予物质上的满足,对孩子宽容、放任,甚至有些老人认为能让孩子吃饱、穿暖、健康就行了,所以对孩子的日常行为、心理状况等方面的教育有所缺失。第二,在学习方面,由于爷爷奶奶自身的能力有限,缺乏对孩子学业和品行的有效监督。在孩子读一、二年级时会在空闲时间查看、辅导他们的作业,但当孩子上高年级后,爷爷奶奶就无法解答出他们在学习中遇到的难题。虽然不少爷爷奶奶仍经常提醒孩子的学习,但这样的督促对孩子所起的作用甚微,很多孩子会反驳“你们又不会,看了也白看”,有的甚至选择说谎话来搪塞爷爷奶奶的唠叨。久而久之,孩子不但养成了坏习惯,而且学习也每况愈下。还有一些农村留守儿童是由叔、伯等亲属帮忙照顾的,从而形成上代教育。在实际中,这些监护人对孩子的教育有所顾虑,他们认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女,不好严格管教。于是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的农村留守儿童行为更容易被放纵,学习也只是靠老师的管束。现实中存在的这两种家庭教育模式很容易让留守儿童养成任性的心理行为,而且他们彼此之间语言上缺少沟通,很容易造成孤僻、自以为是的性格,遇到问题不向老师或亲属反映的心理,这些问题长期累积,不予改善,将不利于他们形成积极向上的性格。 2.2父母对家庭教育职能和内容的片面认识 总体而言,一般农村家长的综合素质较低,父母在教育孩子时带有较强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对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并没有形成科学的认识,农村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多数是随意的,没有确定的观念指导,也没有具体的理论支持。尽管在问卷调查中有80%以上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重视孩子的学习情况,但这些家长长期不在孩子身边,他们能直接对孩子的教育产生的作用极其有限,而且他们对这些教育内容的重视主要是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和与老师的交流推测而来的。另一方面,老师与家长的交流中谈得最多的仍是学习方面的内容,老师对学习的强调反过来又会加强家长对孩子学习的关注,这会使家长对孩子教育内容上的片面认识形成恶性循环。在回收的调查问卷中也明显地反映出这一点,不仅在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中超过85%的人很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这个比例超过了非留守儿童,而且也因为受到父母的影响,留守儿童对学习的喜爱程度也远远超过了非留守儿童。这些都会造成家长们对孩子学习的片面重视,从而忽视如心理等方面的教育。 2.3父母、监护人与农村留守儿童间的有效交流太少 父母与孩子的交流对孩子有着直接、持久和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而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空间的限制,他们与父母交流的机会少很多,而和爷爷奶奶由于观念、想法和时间等原因,他们之间的交流并没有产生很好的效果。当留守儿童经常看到其他同学与父母朝夕相伴,被关心和疼爱,而自己得到的很少时,内心会感到失落和自卑。由于这些内心的活动很难向外倾诉,留守儿童们就会感到没人能够真正理解自己,在长期的比较和情绪体验下,逐渐产生了自卑的心理。自卑感一旦形成,就会以一种负向情绪存在,随着父母外出务工时间的延长,这种自卑感可能不断增加和泛化。在这种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通过其他行为来解除自己的自卑感,比如对爷爷奶奶的管教不听不理,向父母提出无理的要求,父母回来时有更多的娇气和要求等。然而在很多家长看来,孩子的心理应该是简单的,他们的任务就是注意身体,好好学习,父母们在外面辛苦工作就是在尽自己的努力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当孩子表现出这些情绪时,父母不会想到是孩子心理方面的问题,反而会觉得孩子在无理取闹,对孩子的这种情绪往往放任不理,有的甚至会辱骂孩子。家长的这种做法只会加重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让他们在遇到心理方面的问题时不敢向父母或别人倾诉,他们更多的是选择把事情憋在心里。调查中也反映出,农村留守儿童选择把事情憋在心里的比例远远高于非留守儿童,他们的心理状况明显会差于非留守儿童。 3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对策 3.1通过交流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 在高阳镇,劳动力转移的现状使务工人员分成两拨,一部分会在市里或较近的地方工作,另一部分则在北上广这些经济发展快的大城市,对于就近工作的父母一般回家次数较多,跟孩子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也会更多,而对于身处大城市的父母大多数都选择过年时回家,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回家的成本而且也是传统文化的体现。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通讯设备的应用拉近了外出务工人员和子女的距离,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父母可以和孩子充分的交流,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教育的缺失问题,从电话中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在家里的生活状态,多去倾听孩子心里的想法,并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多去鼓励他们,适时地给予他们奖励或口头上的表扬、和她们分享外面有趣好玩的事情、自己的想法等,从而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 3.2父母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行为对孩子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家长的言传身教不可小视。家长应提升教育意识和教育观念,把孩子健康全面发展放到首位,从多个角度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发展,使孩子从思想上不仅仅只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也应该通过书籍、电视等多了解其他方面的信息,从小树立孩子的是非判断能力、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父母们外出打工都是希望孩子能生活得更好,他们基本会把自己节衣缩食的钱拿出来补偿给孩子,以此弥补他们内心的愧疚。长期下去,孩子可能会习惯高品质的生活而不懂得勤俭节约和珍惜,家长不但没有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反而使孩子养成不好的生活习惯。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性格缺点会很明显,也很难抵挡住社会上的诱惑。如果他们缺钱了,就会习惯性的找父母要,而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父母应该改变消费观。首先,不要用金钱去弥补亲情的缺失,而是应该多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其次,多了解孩子在生活学习上的想法,观察他们心理上变化,留意他们的行为,给予他们积极向上的教育。尽可能多地回家陪陪他们。再者,父母们也可以利用在外打工的条件,了解一些先进的信息,给自己充电,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取向,同时把这种积极向上的观念传递给孩子,这也能更好地教育孩子,孩子也会更加依赖,维护亲情关系。 3.3加强父母、监护人、孩子三者的沟通 在实际中,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多是儿童的祖父辈,他们很难对留守儿童进行细致的照顾。所以父母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做好与监护人的配合。第一,外出务工的父母有必要做好远程控制。不要将孩子托付后就不闻不问,家长应多和孩子的监护人沟通,了解孩子近段时间的动态,若发现孩子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赶紧和监护人、老师联系,尽快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建立家长、孩子和监护人之间良好的关系纽带,并通过配合学校教育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生活。第二,监护人要重视与农村留守儿童的交流。监护人跟孩子相处的时间要比父母的长,他们是真正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的一方,即使是祖辈,也应该尽己所能有意识地提高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多和孩子沟通,毕竟孩子年龄还小,性格较天真,多沟通就可以更多地了解他们的想法,在以后生活中做出改善,这将有助于孩子的成长。 作者:罗晨曦 陈小丽 杨彩秀 单位:武汉工商学院 高阳中心小学 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论文:社会化家庭教育中留守儿童论文 1儿童社会化含义 家庭则是儿童早期接触最多的生活场所之一,而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和互动是儿童社会化的起点。家庭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家庭教育的个体社会化功能,家庭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影响通过家庭教育的个体社会化功能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家庭教育应着重培养儿童以下几个方面:提升自我认知水平、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培育良好道德品质、培养社会角色认知、培养基本生活技能。具体说来即是家庭教育不仅有助于儿童习得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而且有助于培养儿童的亲社会行为,还有助于儿童锻炼与人交往、沟通的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儿童正确的社会角色意识,从一个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 2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影响 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外,造成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功能弱化或不完善甚至是缺失,使孩子教育处于“真空”状态,这对儿童的生理、心理、人格以及社会化进程都会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2.1适应不良 郝振等的研究表明,农村留守儿童在社会适应性的得分上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儿童适应不良是缺乏安全感的外在表现。农村留守儿童一般在其很小的时候父母就不能在身边照顾,一般将其交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亲戚或朋友代为监护,由于家庭结构的不完整,与父母分离带来的分离感以及与监护人的隔阂感,容易使留守儿童在焦虑、敏感等的检出率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即留守儿童相较非留守儿童更容易焦虑和敏感。留守儿童和父母相处时间减少,空间距离加大,渴望父母关怀、爱护等一系列的需要得不到及时的满足,导致留守儿童亲子依恋的安全性降低,相对非留守儿童更容易产生人格障碍,即容易形成攻击型人格或者是畏缩型人格,较难形成安全型的依恋。而根据美国心理学家约翰•鲍威尔的研究表明,早期没有形成安全型依恋的儿童缺乏对人最基本的信任,不能与人很好地相处,人际交往能力得不到锻炼,容易使他们产生人际关系障碍。由于人际信任度低,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与人交往往往表现出退缩畏惧或目中无人,难以与人建立、维持稳定融洽的关系。从而使农村留守儿童更容易出现适应不良行为,例如:退缩或冲动、内向孤僻、敏感多疑、人际关系紧张等问题。 2.2认知偏差 有研究表明,农村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在认知偏差上存在着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留守儿童的认知偏差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这种认知偏差首先体现在对自我认知方面存在偏差,由于长期缺少亲情关注,留守儿童难以进行合理的自我认定、自我评价和自我控制,留守儿童大都有比较严重的自卑感,对自我的认知和评价更多集中于消极方面。另一个表现则是在生活中对事件的认知上,相比非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更容易用消极的眼光看待事件,最显著的体现就是会把不好的事情发生原因都归咎于自己身上。缺乏父母的引导、教育,加上自卑感,使得留守儿童在认知方面存在普遍偏差,不能相对客观地评价自己和看待问题,缺乏自信,做事缺乏主动性。 2.3学业成就不高 父母长期外出打工会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动机、学习过程和学习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留守儿童的学业成绩等级为“优”的比例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而等级为“差”的比例又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也有研究表明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不理想,在班级名列前茅的只占12.6%,处于中游的占63.6%,处于下游的占22.7%。以上研究结果都表明留守儿童的学业成就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从而导致农村整体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出现了农村学生自1990年以来考上重点大学的比例不断滑落的现象,进而影响我国人力资源整体素质的提升。 2.4难以形成亲社会行为 由于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隔两地,本身缺少清晰的榜样行为可供模仿,再加上没有父母对其亲社会行为进行及时的评价、奖励、强化和惩罚,使得留守儿童难以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道德品质和形成正确的社会角色认知。按照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可预知,长此以往留守儿童的亲社会行为将难以形成并转化为道德行为。更为严重的是当留守儿童在两难的道德情境下面临抉择和取舍时,当他们迫切需要一个道德知识的传授者、咨询者和道德行为的示范者时,他们却不得不面对的是有着陈旧观念、知识匮乏的监护人,不仅会引发留守儿童的困惑和内心冲突,更为严重的后果是由于道德学习过程的受阻,使他们无法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和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 3家庭教育缺失的原因 3.1父母亲情缺失 儿童所有的情感之中,父母亲情是最基本,也是其他感情所不能替代的。但是随着城乡经济差距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背井离乡到城市谋求更好的经济条件,造成的留守儿童从小便与父母分隔两地,由于时间、地域或是工作忙碌等原因,使得留守儿童同父母之间缺少必要的情感纽带,情感交流较少甚至几近于无。 3.2责任心不足 父母法律意识缺乏,责任心。有些留守儿童的父母以工作繁忙为理由将教育子女的责任完全推给委托监护人以及学校老师身上,认为自己只需要满足留守儿童的经济需求就完成了自己的义务,照顾、督促和教育留守儿童是委托监护人和学校老师的责任,将自己完全置身于教育子女行列之外,这是大多数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一大原因。 3.3教育观念和方式的滞后 据有关调查表明,在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中,大多数的留守儿童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作为祖辈存在代际隔阂,容易出现沟通障碍;作为委托监护人,本身就没有直接教育留守儿童的责任,教育尺度难以把握;另外留守儿童父母本身囿于自己知识水平不高、教育观念陈旧所限,又受到新“读书无用论”的影响,不知不觉放松了对孩子的要求。 4对策 4.1家庭层面 4.1.1增强留守儿童父母的责任意识 增强留守儿童父母的教育责任意识。让其认识到将孩子扶养教育成人,不仅仅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也是一种社会美德的体现。因此,留守儿童父母应具备较好的教育责任意识,不能忽视家庭教育,甚至将教育子女的责任完全交给委托监护人或是学校老师,无论工作多忙碌都应该尽量抽出时间主动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4.1.2加强留守儿童同父母的沟通 必须加强留守儿童同父母的情感交流。留守儿童父母应主动关心留守儿童,不仅仅是关注留守儿童经济方面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增强情感方面的交流和关怀,真正地关心留守儿童情感方面的需求,给予足够的亲情支持和解答儿童成长方面的困惑,不仅从物质层面尽量满足留守儿童的需求,更要从精神层面真正关心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4.1.3革新教育观念和方式 无论是留守儿童父母还是委托监护人都应该有意识地通过不断的学习改善和提高教育子女的观念和方法,摒弃“读书无用论”的思想和粗暴的棍棒教育方式。留守儿童父母首先应当认识到读书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全面发展,而不仅仅是为了找工作。再一个教育方式也可以借鉴心理学行为主义强化理论的相关方法,当留守儿童习得或表现出一个有利的行为时,家长或委托监护人给予及时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增加这一行为发生的频率,表现出不当行为时,家长或委托监护人要及时制止,减少这一不当行为再次出现的频率,改变只批评不夸奖的教育方式。 4.2学校层面 4.2.1切实贯彻“家——校”交流制度 学校应针对留守儿童建立专门的档案,制定并贯彻落实“家——校”交流制度,对家长和委托监护人传授有效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再一个就是合理运用如手机、微信和网络等多种手段保证学校老师与家长、监护人的联系,以便老师和留守儿童父母或委托监护人都能准确而及时地了解和反馈留守儿童的心理动态。 4.2.2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让更多的教师掌握心理学知识,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留守儿童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的方法,让学生掌握必备的心理知识,同时运用心理学中团体辅导的方法,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留守儿童“互助小组”,让这些有着相同经历的留守儿童在一个理解、包容的环境中分享彼此的快乐和忧愁,交流他们成长中的困惑和疑虑,适时地让他们掌握一些积极悦纳自己和排解烦恼的方法。“互助小组”不仅可以丰富留守儿童的业余生活,而且还可以从共同的交往活动中培养和学会分享、互助和合作等意识和行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3社会层面 4.3.1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首先政府各职能部门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继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机会,努力缩小城乡间经济发展水平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的差距,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有与城市儿童平等接受优质教育资源和服务的权利。再就是要把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教育工作纳入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中,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 4.3.2净化留守儿童外部教育环境 留守儿童大都处于学龄期,心理和生理本就不成熟,充满好奇,再加上缺乏父母监管,很容易被一些庸俗和低级趣味的社会不良因素所诱导。一方面,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和落实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大力弘扬和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遏制和打击消极堕落的低俗思想;另一方面加大对学校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场所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和监管力度,为留守儿童教育构筑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庞懿 郭徽 单位:广西大学教育学院 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论文: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论文 一、关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研究的概况 (一)研究视角 目前的研究视角以单一学科为主,多学科结合为辅。其中,肖薇薇的《改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人文关怀的思考》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探讨如何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智世勇的《试析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则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率上升的主要原因;高志强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补偿机制研究———基于湖南的调查和教育生态学视角》从教育生态学的视角对留守儿童的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补偿措施进行研究。除此之外,其它研究均以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单一或相互结合的学科视角进行研究,如郭晓霞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社会学思考》、张春玲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关怀》、黄晓慧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思考》。 (二)研究路径 从已有的30篇文献来分析,研究路径大致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单一论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形成原因或应对措施。如:王海波的《浅谈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管理中的问题成因》主要分析了家庭教育缺失的成因;周帮琴的《农村学校如何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则侧重探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缺失的对策。第二种是除了分析原因、提出策略,还对当前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现状与造成的消极影响进行论述,如:唐喜梅、卢清的《农村留守儿童亲子教育缺失问题及对策研究》。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研究的主要内容 家庭教育对儿童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许多农村家庭的父母由于外出打工而不能对子女很好地履行教育职责,导致儿童严重欠缺家庭关爱和教育,现有的研究主要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现状、成因、消极影响、应对策略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现状研究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缺失的表现,专家学者们作了详细分析。依据监护主体的不同,莫艳清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缺失的表现模式分为四种:“单亲”家庭型,隔代抚养型,亲友代管型,自我管理型。其余学者的分类基本一致,且都认为无论哪种模式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家庭教育的欠缺,给留守儿童的成长埋下很大隐患。黄晓慧认为这些模式下的家庭教育有以下方面的表现:家庭教育时间严重不足,教育管理方式异变,教育过程重智轻德、重身轻心,教育上过分依赖学校。黄炳宣、阳崇波对六个乡镇的十二所学校进行专题调研,发现其中有三个村的留守儿童达到510人,占在校学生的80%,一两年甚至三五年没见过父母的留守儿童不在少数,且大多数孩子刚蹒跚学步时就和父母分隔两地,在生活上虽能温饱,但缺乏思想引导、监管。陈世海与占海玉进行调查和访谈发现,隔代教育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专制的方式非常突出,老人运用斥责、体罚以及剥夺儿童权利的方式逼迫孩子服从,对孩子的学习不甚关心,有些老人连孩子的生日、班级都不清楚。 (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消极影响研究 1.阻碍儿童身心的健全发展。李佳圣采用问卷、座谈、访谈等形式,对鄂东南2个县市的10所乡镇中心小学和10所乡镇中心初中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得出留守儿童具有人格发展不健全、学习成绩差、人生价值观扭曲等特点。并指出,变相的亲情补偿造成教育方式失误,面对留守儿童所需要的亲情反馈,父母往往通过钱、物等补偿方式,使孩子产生错误的价值观并误入歧途。费招娣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性格障碍、人格发展障碍以及行为怪诞等问题:性格上容易自卑、任性、悲观、暴躁、内心封闭;人格发展上易嫉妒憎恨他人、与人交往不真诚、不友好、欺骗老师和家长;在行为上容易违纪打架、谩骂他人、随地大小便、对长辈没礼貌。 2.不利于社会结构的稳定。当前研究一般从宏观与微观两个角度分析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黄晓慧的分析是宏观角度的代表,她根据社会流动理论,认为当前社会的流动是机会均等的纯粹流动,而今后制约流动的主要因素是学历(受教育年限),城市人受教育年限高于农村人,流动机会多,会逐渐居于社会统治地位;农村人由于学历跟不上,流动机会受限,处于城市边缘人的位置,居于社会底层,这样造成城乡两极分化更为严重,构成社会不稳定。秦艳艳、闫军印的分析是微观角度的代表,他们从家庭的角度出发,说明夫妇与亲子构成了社会结构基本三角的基本社会关系,夫妇关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亲子关系以夫妇关系为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家庭教育是亲子教育的主要途径,是促使社会基本三角稳固的保证,若家庭教育得不到落实,必定影响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的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3.减慢农村教育的发展进程。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不仅关系着留守儿童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众多家庭的和谐发展,更关系着农村人口素质的提升,对我国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有学者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使教育无法通过家庭教育得到更好保持或延伸。农村家庭教育的负面影响减弱甚至抵消了学校教育对学生的正面影响,拉大了城乡教育的差距,延缓了农村教育的发展进程。 (三)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应对措施研究 广大学者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问题提出了许多应对措施,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1.深化现行制度改革,消除城乡壁垒。姚忠旺建议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的城乡隔离制度,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为异地求学创造更加宽松的条件。柳浩翔提出国家应为留守儿童早日进城就学与父母团聚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和条件,补偿父母的家庭教育权和儿童受家庭教育权。在考试制度改革上,学者们均呼吁: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升学考试制度改革力度,逐步取消因户籍原因造成的生源地限制,允许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就地参加各类升学考试,从制度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2.增加教育财政投入,调整资源分配。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吴支奎认为政府须强化中央与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向农村教育实行政策倾斜,增加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公平分配公共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他还建议把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管理财政支持机制,如: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专项经费,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同时,学者们一致认为还要加大寄宿学校的建设力度,按时发放农村教师工资,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和工资报酬制度,防止教师资源流失。 3.完善教育补偿制度,加强学校关怀。若父母没法给孩子提供所需的家庭教育时,学校应该寻求途径给予留守儿童关怀。张春玲认为学校可以通过以下方面给予留守儿童更多关怀:开展家庭咨询,举办家长学校,成立家长指导委员会,建立留守儿童工作的组织(如建立留守儿童专项档案和监护人联系制度),教师家长与心灵对话制度,配备心理咨询师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制度,整治校园周边网络环境。王一涛、冉云芳则建议学校应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儿童健康的情感倾向,设立各类兴趣小组,开设书法、美术、体育、音乐、舞蹈等课程,让这些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儿童的校园生活,让他们在生机勃勃的校园里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和成长的快乐。专家学者们还指出教师作为专业的教育者,有责任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不足。针对此,周帮琴提议为学习能力差、监护人教育能力弱的留守儿童安排教师担任家长,关心留守儿童生活起居并辅导其学习。 4.转变父母家庭观念,强化教育意识。父母是家庭教育的实施者,父母重视家庭教育才是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关键。胡花平、康春英提出双方要权衡双方外出务工对子女的利弊得失,要转变观念,深刻认识家庭教育对孩子的重要性,要把孩子的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留一方在家中照看孩子,避免“空巢”家庭,对孩子身心产生影响。沈优美也指必须扭转只要给孩子留下足够的钱就是对孩子负责的错误观念,家长就算外出工作也要为孩子选好委托监护人,并与委托监护人和学校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充分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整合社会力量,形成教育合力。黄晓慧提出“成功的教育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可偏废。”还举出榜样例子:衢州市柯城区华墅乡刘坂村成立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上级妇联组织还帮助招募了大学生志愿者在寒暑假期间来“指导中心”辅导村里的留守儿童,不但丰富了留守儿童的校园生活,还让他们得到有效的心理辅导和社会关爱。王一涛、冉云芳提出充分利用村里的广播及宣传栏扩大效应,印发图文并茂的家庭教育知识资料并派送到家,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竞赛、推选家教榜样等活动,还可以招募大学生村官、退休教师以及村里榜样父母作为教育干事,掌握村里留守儿童的情况,及时与学校沟通联系。 三、关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研究的局限与展望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已有研究为深入探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弥补这些不足是未来研究的一个走向。 1.多学科综合研究不足。从研究学科看,介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研究的学科还较少,且大多数研究都是在某一学科的范畴内进行,缺乏多学科的综合研究,这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研究视野较为狭窄,不利于研究的全面深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问题是一个具有多学科性质的领域,未来的研究应加强多学科融合研究,突出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分析的同时,把生态学、管理学、医学、伦理学等学科视角纳入研究,多角度多方位丰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研究成果。 2.研究方法比较单一。当前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研究的成果大同小异,文章之间的借鉴率高,经验总结多,创新建议少,研究质量得不到很大提升。未来的研究应尽快脱离研究的瓶颈状态,提高理论研究的精度,减少重复的定性研究,注重实证研究与定量分析,把研究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与层次。 3.可行性策略研究不够。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解决方案,学界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建议,有些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有些效果不佳,实行难度大,也正因为如此,可行性的策略研究成为今后研究的重中之重。解决措施关键是适用与否,寻求一套适用的计划方案,需要考虑各地的风俗、文化、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因素,不能忽略当地客观情况而随便套用策略。 四、总结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但关键是要尽快结束留守儿重的留守生活。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问题仍有很大的研究空间,需研究者们用严谨的态度和开阔的视野,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之道。 作者:杨梅 王小丁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论文:探求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不足及举措 一、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1.学校教育的制约。 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和亲情的缺失,留守儿童渴望从学校生活中得到温暖,学校是家庭之外对孩子教育起直接决定性作用又一渠道,学生的学习态度、自立意识、品德修养的养成等都离不开教师的教育和培养。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农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方面还不到位。缺乏针对留守儿童的积极有效的制度安排。由于留守儿童存在问题较多,如学习成绩不佳,课堂表现不优,性格孤僻、行为异常等,需要教师对其进行经常、深入、细致的观察和了解,耐心的教育和管理。然而,由于农村学校缺乏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和有效的保障机制,加之学校条件较差,师资力量薄弱,教师素质较低,待遇不高,部分老师既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又要打理田间农活,不能把更多地精力投入于教学和管理中,于是形成了“放羊式”、“看孩子”的教育局面。致使大部分留守儿童在亲情关怀缺失的情况下并没有得到来自学校和教师指导和关爱。 据调查91%留守儿童反映,老师没有开过家长会;89%留守儿童反映老师没有和自己谈过心。不合理的教育评价机制。在应试教育大行其道的今天,学校考核教师的主要标准是升学率高低和学生成绩的好坏,据调查,学校主要以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升学率的指标的完成情况给老师们排名和确定奖金的数额,老师只以学习成绩作为评定学生优劣的标准,这样一种片面的考评机制,使得学校和教师最重视的是学生的学习成绩,一些成绩较差的学生就被忽视甚至被抛弃了,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据调查,小学阶段的留守儿童学习兴趣还比较浓,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还较好,优秀的也不少。但到了初中阶段,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极少的留守儿童能表现的优秀。 2.政府及社会环境的影响 相关管理部门责任不明。地方政府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不够,没有把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作为一项专项工作来抓,缺乏统一的部署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在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指导和管理过程中出现分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甚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再加上威县农村数量多,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地处分散且数量多,地方政府的经费投入不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高,缺乏有效的指导和帮助,一些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地方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不足。由于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长期不足,使得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经费短缺,义务教育质量难以保证,更缺乏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专项资金,也造成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出现。农村周边环境对留守儿童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村委会没有对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使得农村缺乏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及设施,又没有农村图书馆和其他文化娱乐场所,有的只是网吧、麻将室、游戏厅,尤其是寒暑假,这些孩子就像出了笼的小鸟一样,到处疯跑、疯玩,网吧、游戏室随处可去,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据调查,83%农村或学校周边有网吧或游戏厅,几乎所有农村都没有图书室和适合青少年活动场所。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对策 1.改善家庭教育状况。 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在家庭教育中,由于情感因素的影响,常常会出现情感与理智的矛盾,甚至冲击理智的现象,使家庭教育失当。因此确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家长不仅要关心孩子学习,更要重视对孩子的情感培养,心理健康、品质、安全教育,帮助孩子确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重视责任心培养和能力的提高,避免过度溺爱,更不应所有的事情都包办代替,要大胆地放手让孩子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孩子从小树立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培养其自觉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改进家庭教育方式。科学、理智的教育方式是家庭教育的关键,据调查,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在教育方式还存在,诸如打骂、放纵、溺爱等不理智现象,这对留守儿童的成长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因此,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讲究科学的教育方式,根据孩子的个性特点、学业水平、思想道德状况、日常表现等慎重选择和运用恰当的教育方式,还要注意环境、条件的变化对教育方法的影响和制约,考虑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和方法,同时要重视加强亲子沟通和交流,运用亲情的力量创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配合。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交往、心理、行为等方面情况,并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有的放矢的教育和管理。 2.学校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系统管理,倾注更多关爱。 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管,对留守儿童投入更多的爱心和耐心。各班级应建立起留守儿童个人档案,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要,把对留守儿童的监管列入学校管理的目标,并制定专门的管理计划方案。如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经常与留守儿童沟通、谈心,给予他们爱的关怀,及时了解他们中表现出的不良倾向和问题,进行耐心地说服教育;尽可能让父母与孩子保持联系,定期通电话,便于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和沟通,也使留守儿童时常感受到父母关爱;定期家访,召开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了解留守儿童在家中的表现,相互沟通,交流管理留守儿童的经验,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策略;无论是学习、生活、安全、心理、交往等方面都要给予留守儿童更多地指导、帮助、关心、鼓励和支持,使他们融入到集体中,增强自信,活泼开朗,积极向上。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同伴友谊、师生情谊,远离不良环境和场所。开展“爱心妈妈”志愿服务。结合我省妇联开展的“爱心妈妈”志愿活动,组织有条件、有意愿的教师,担任“爱心妈妈”,给予留守孤困儿童更多的物质帮助,心理疏导,感情抚慰,用母爱和亲情温暖留守儿童,使他们在感受到师爱的同时,又能享受到母爱,弥补他们的情感缺失。 3.强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和帮助。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从法律上、制度上把留守儿童问题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加以解决。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教育,实现对留守儿童的规范化管理,学校利用有效的教育资源,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确保他们能够更多地得到学校和老师的关爱。借助于“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政策,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在家乡创办企业,使更多农民能就近务工;做到“挣钱养家”两不误,从而减少留守儿童,创造良好家庭环境。开办家长学校,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形成科学的教育方式,及时与孩子沟通感情,加深亲子关系,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 4.构建社会关爱服务体系。 建立留守儿童活动场所。教育部门协同学校、村委会建立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活动场所,配备图书、活动用品等,丰富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为放学后无人看管的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空间、娱乐场所。开展暑期兴趣活动班或建立大学生实践教育活动基地。建议村委会将缺乏监管的留守孩子们集中起来,征召大学生志愿者,利用闲暇时间辅导孩子们学习,或教他们绘画,唱歌、讲故事等,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教育活动,既丰富了留守儿童们的文化生活,还可以对孩子们形成一定的监管。开展“爱心家长”志愿服务或由媒体携手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共同发起“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和帮助,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感受亲情的温暖。 作者:宋素敏 单位:邢台学院法政学院
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研究:对于公共管理案例研究 [摘要] 案例研究( 也称个案研究) 已然成为管理公共管理研究的一种主流方法。本文结合实例讨论了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 案例研究的概念、优点和可能的缺点; 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如何选题、立意,彰显其研究价值; 如何构思公共管理案例研究的主体框架; 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如何处理个案式研究与通则式研究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写作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 公共管理; 案例研究; 主体框架; 基本要点。 一、概念、优点与可能的缺点。 案例研究的要义 ( 1) 案例研究是一种实证研究,它可以使研究者原汁原味地保留个案现实情况有意义的特征; ( 2) 尽管个案研究的重心在于对个案的分析和探讨,但个案研究必须服务于对母体研究对象的理解,个案可以是母体的典型实例,也可以是母体的非典型实例; ( 3) 个案研究不能停留在实例材料的详尽描述,必须要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并从一定的视角出发,建构个案分析框架; ( 4)作为研究,在个案分析过程中,应当与其他同类现象、相关的理论对话,不能自说自话、把个案研究变成孤岛式研究;( 5) 个案研究并不排斥其他的研究方法,相反,它往往需要借助其他研究方法获取和分析案情资料; ( 6) 案例研究中的“个案”是关于包含有问题或疑难的真实典型事件的实际情境,可以是时间性的( 某一具体时段) 、空间性的( 社区、地区、国家) 、行动者类的( 个人、群体、组织) 、行为类的( 互动、决策、事件) ,或是综合性的。案例研究中可以只有单个案例,也可以包括一个以上甚至一组案例。 个案研究方法因以下优点而受人青睐: ( 1) 使研究对象或方向更为明确具体; ( 2) 丰富和深化作者和读者对问题的了解; ( 3) 资料获取范围相对具体,较之面上的归纳式研究和统计分析,其广度和成本比较小; ( 4) 兼具实证分析和理论演绎的双重优点,有利于研究者将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 案例研究出现以来,就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质疑和批评。批评最多的是案例研究的外在效度问题,也即是否可以归纳成为理论,并推广到其他案例研究中。批评者常常称,单案例研究论据不充分、不足以进行科学的归纳。对于这种批评,罗伯特·殷辩解道: “这些批评者实际上是在以统计调查的标准看待案例研究……统计调查依据的是‘统计性归纳’,而案例研究( 以及实验) 依据的是‘分析性归纳’。在分析性归纳中,研究者也会尽力从一系列研究结果中总结出更抽象、更具概括性的理论。”[1]不过,话说回来,有些案例研究确实存在这一问题,主要是由于无视个案的代表性程度及其方向,将个案研究的结论强行拉升成普适性的观点。其次,由于一些案例研究不注重资料获取和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用模棱两可的论据或带着偏见进行研究,案例研究的信度常常受到质疑。对案例研究的第三种批评是,它可能会造成过于冗长的分析报告。案例研究确实需要对案例相关情况的深入探究,如果研究者只是为了案例而案例,既提不出有价值的问题又缺乏研究意识,既缺乏分析框架又不比较分析相关案例或不与相关理论对话,则难免落下材料堆砌的口实。事实上,案例研究的上述批评和不足的只是一种可能性的存在,“问题不是出在案例研究方法这一方法本身,而是有些很好的原则、技巧、步骤并没有在实际案例研究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2]。 二、选题、立意与研究价值。 根据研究动机,案例研究的目的大致可以分为: 问题驱动式的、理论驱动式的以及混合式的。问题驱动式的案例研究旨在描述个案实际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探究问题解决方案。这类研究多以调查问题、探求对策作为研究目的,基本上属于应用性的研究。此类案例研究的实质性价值在于它所提出并试图解决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价值; 其方法论意义在于它能够而且必须满足规范化研究的四个标准: 测量工具效度、信度、内部有效性与外部有效性。测量工具效度是指针对所研究问题构造的测量工具的有效性; 信度是指其他研究者可以复制同样的研究,并预期得到同样的结果; 内部有效性是指研究证据能够支持研究结论中所阐述的现象或因果关系; 外部有效性是指研究结论具有相当高的普适性。[3]前三个标准是任何规范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必须满足的。但对于第四点,笔者以为,就公共管理案例而言,由于任何个案都有其特殊性,而且有些案例并非类现象的典型案例而是特殊个案甚至反常案例,因此,不宜对外部有效性做硬性要求。是否应该符合外部有效性要求,取决于研究者的选题立意: 如果研究者立意通过对个案研究提出一般性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探讨,那么,案例的选取、问题及其成因分析以及对策建议都必须具备代表性,也即外部有效性; 如果旨在展示个案的特殊性,则不必强求外部有效性,相反,应该突出个案情状、问题、成因与对策的个性。当然,大多数案例既具有类的一般特性,也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类案例研究只需满足前三个标准,并兼具相应的外部有效性即可。 与典型的问题驱动式案例研究不同,理论驱动式个案研究的真正目的不在案例本身,而在于归纳出理论: 或是理论验证,或是理论批判,或是理论创新,抑或是兼具其中两者或全部。譬如,以美国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的诸多研究者有关“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案例研究,都以完善、验证和支持“制度分析与发展”理论框架为目的,最终形成一个学派。以验证理论为目的的案例研究的价值在于二点: 一是为有待检验的理论提供了活生生具体的实例,此所谓材料创新。这一点要求运用具有较高效度的资料获取工具以及较高的研究信度。二是检验的理论具有前沿性和新颖性———如果案例研究用于验证的是一个已经得到公认和反复验证的理论,则没有多大意义了。 公共管理学的理论研究者更高的期望是通过个案研究对既有的理论进行批判,最好是能提出一些理论观点或新的理论框架。此类研究近似Barney Glaser 和AnselmStrauss 创造的扎根理论方法( grounded theory method) 。我们姑且称之为“扎根式案例研究”。它归纳出的理论得自研究者对观测资料所蕴含的主旨、特征和结构模型的分析。扎根式案例研究要求研究者不带预设地进入研究场景,因为担心知道其他人的结论之后可能会固化研究者的现象观察和研究思路甚至理论观点。该理论方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 1) “将适用的事件和每个范畴进行比较”———在某个个案中出现某( 些) 有意义的范畴或术语时,就开始在其他个案中搜寻相同的现象,并将其概念化;( 2) “合并分类及其特性”———在此,研究者开始注意概念之间的联系,研究该概念的关联现象或影响因素; ( 3) “划定理论的界限”———随着概念之间关系模式的清晰化,研究者可以忽视最初关注的但又和研究显然不相关的概念,便于减少范畴类型,并使理论本身变得简练; ( 4) “组织理论”———最后,研究者必须将他的发现变成文字,和他人分享。[4]事实上,许多新理论或观点的提出往往都是以对既有理论的批判为基础的; 不少公共管理方面的理论创新就是通过近似扎根式案例研究归纳出来的。譬 如,GarrettHardin( 1968) 教授提出的公用地悲剧理论,以及三十年之后,Michael Heller( 1998) 教授提出的反公用地悲剧理论,都是基于大量实例的扎根式研究而提出来的,尽管二人发表在《科学》杂志的论文并非典型的案例研究。 与扎根理论方法不同,Michael Burawoy 及其同事提出了另一种旨在理论批判和创新的个案研究方法——— “拓展式个案方法”( extended case method) 。这种案例研究定位于发现现有理论的缺陷并修改现有理论。这种方法既不同于纯粹问题导向型个案研究———只寻求对个案本身的理解和问题的解决,无意于将个案研究中的发现上升到一般性的理论观点和分析框架; 也不同于扎根理论研究———要求研究者不带预设地进入研究场景。相反,Burawoy主张研究者在进入个案研究之前要事先熟悉相关的研究文献。拓展式个案方法的核心目的既不是要创造出什么新的理论框架,也不是证明或驳斥既有理论,而是要重建、发展理论。它旨在寻找和观察与既有理论相冲突的方式和他所谓的“理论缺口和缄默”。[5]以理论批判和创新为目的的个案研究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它能通过现实存在的个案证明既有理论解释的不足甚至错误之处,并重新提出分析视角、理论解释甚至新的理论框架。这一价值的确立,需要较为严格地满足规范化的研究的前述三个标准,第四个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为某特定类型问题上的外部有效性; 任何一个标准的缺失或不足,都会招致批判甚至否定。 研究实践中,还有一类特殊的问题驱动式案例研究———理论应用式问题驱动研究。此类研究旨在应用某一个或多个理论,描述和解释案例现象,甚至提出解决对策。譬如竺乾威教授的近作采用理查德·马特兰德的政策执行理论,尤其是模糊- 冲突模型中的政治性执行模式,对我国地方政府2011 年“拉闸限电”的行为逻辑进行了深度剖析。一般而言,此类案例研究的主要价值体现在,研究者首次选择了对个案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充分解释力的,或者是与以往解释不同的理论基础和分析视角———此所谓理论视角的创新。如果已有研究者运用类似的理论对同类现象进行过分析,则此类研究将无甚新意。 除了上述三类案例研究动机以外,还有一类准理论驱动式的案例研究,姑且称之为理论对话式案例研究。这类案例研究的特点是: 它既不是问题驱动式的,也不是为了验证理论、应用理论或是创新理论,而仅仅是展示对特定个案现象各种理论之间的争议。研究者通过对个案现象多维度的展示,并搭建一个对话平台,把各种相关理论观点组织起来,形成争议焦点,以展现各种观点对同一个案现象的不同解释,或对同一问题的不同态度和观点。这类案例研究的价值在于,它展示了价值多元化社会中理论观念的多样化,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理论观点的非充分性及其与相关理论观点的分歧,帮助政策制定者和理论学习者了解问题的多面性和理论的多样性。譬如,《美国政治中的道德争论: 社会调节政策八个侧面》一书的撰稿者们通过对堕胎、扶持措施( affirmativeact) 、死刑、同性恋者的权利、枪械管制等个案问题的讨论,展示了美国社会调节政策中的道德冲突; 《行政伦理两难深度案例分析》一书则通过12 个案例研究展示了中国社会对一些公共管理问题的理论对话。 三、研究构思和主体框架。 案例研究的框架构思应该服务于研究主旨和目的; 不同的研究主旨要求不同的思路框架。一般而言,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有三大类: ( 探索) 描述、解释和对策( 规范) ,不同的研究各有侧重或不同的任务组合。有学者根据研究目标/任务,将案例研究分为三种: ( 1) 探究型案例研究: 尝试对事物的新洞察,或尝试用新的观点去评价现象,它侧重于提出假设,它们的任务是寻找( 新) 理论; ( 2)描述型案例研究: 主要是对人、事物或情景的概况作出准确的描述。它侧重于描述事例,它们的任务是讲故事或提供图景; ( 3) 解释型案例研究: 适于对相关性或因果性的问题进行考察,它侧重于理论检验; ( 4) 评价型案例研究: 侧重于就特定事例作出判断。[6]罗伯特·殷根据案例研究的目的概括出案例研究的六种写作框架: ( 1) 线性分析式结构。这是一种撰写研究报告的标准结构。子题目顺序遵照研究的问题或项目的顺序: 以对相关文献资料的综述开头,然后概述所使用的研究方法( 如何收集和分析案例资料) ,从收集和分析的资料中得出了什么成果,以及这些成果的结论和意义。这种线性分析式结构适用于阐释性、描述性和探索性案例研究。( 2) 比较式结构。它把同一个案例重复两次以上,比较对相同案例的不同陈述或解释。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阿利森对古巴导弹危机的着名案例研究。在该书中,作者把该案例研究中的“事实”重复叙述了三遍,每次都联系不同的理论模型,而非简单的、全面的重复。( 3) 时间顺序结构,即依据时间顺序陈述案例研究的例证。这种结构在解释性案例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事件的因果顺序必须一件接一件以时间顺序展开。写作时需注意各个阶段的详略和匀称性问题。( 4) 理论建构式结构。这种结构里,章节的顺序依照一些理论构建的逻辑来安排。所谓逻辑,取决于特定题目或理论,但每一章或每一节都应揭示出理论论证的新颖部分。这种结构适用于阐释性和探索性案例研究,这两种研究都涉及到理论建构: 阐释性案例需要研究因果论证; 探索性案例则需要论证所提出的假设或命题的价值。( 5) 悬念式结构。与前面讲的线性分析式结构正好相反,这种案例研究写作把“答案”或结果在开头的章节里陈述,剩下的部分———引人入胜的主要部分,则用于解释这种结果的形成,以及后面章节中采用的各种阐释方法。这种结构主要适用于解释性案例研究。( 6) 无序( 混合) 结构。其章节的顺序并不是特别重要; 调整章节顺序,不会降低价值。这种结构通常用于描述性案例研究,而且常见于一些案例分析集。[7]由于公共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纯粹描述的案例研究( 仅对案例资料情状和问题进行描述)很少,只有现象描述和成因解释的案例研究也比较少,大多数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兼具上述三项任务。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论文的必备“附件”包括“引论”、“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其常用主体框架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 1) “现状- 问题- 成因- 对策”。这种结构属于罗伯特·殷所讲的线性分析式结构,章节安排的一般顺序为“现状描述问题分析成因解释对策讨论”。它主要适用于问题驱动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尽管有些“八股文”的色彩,但却比较容易把握和应用。一般来说,案例材料必须贯穿这一主体框架的始终。 ( 2) “理论基础- 案情介绍- 理论分析- 对策或结论”。 这种主体结构常见于问题驱动倾向明显的理论应用式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在众多相关的理论中,寻求最具针对性、最有解释力、比较有新意的理论( 视角) 是这种研究的难点。 ( 3) 旨在理论批判与创新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的常见主体框架有二: ①“案例介绍- 既有理论分析及其不足甚至错误- 提出理论假设或分析框架- 新理论的应用前景或价值”; ②“案例介绍- 提出新的理论概念或预设- 比较新旧理论观点及其对案例的解释- 新理论( 观点) 的应用前景或价值”。这种研究的难点在于要能根据案例实情指出既有理论存在的不足甚至错误,并透过案例材料提出新的、较之既有理论更具竞争力的理论。 ( 4) “案例介绍- 各种理论观点之间的交锋- 理论困境或出路”。这种框架比较适合于理论对话式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这种研究的难点在于构建理论对话平台,为案例所涉的各种观点提供平等的表达机会,并尽自己的知识所能为各种观点提供与案例相关的支撑性论据,以使它们能够充分地对话。 四、研究方法与注意事项。 所谓研究方法主要是指如何获取和分析处理研究所需资料的手段与工具。公共管理案例研究除了其质性特征以外,并无特殊的研究方法。可以说,只要能够有效并可信地获取个案所需资料,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包括一手和二手数据的获取方法、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都可用于公共 管理案例研究。因无专用的特殊研究方法,就不多谈了。以下主要针对初习者经常出现的不当做法,概括性地提几点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写作中的注意事项。 首先是关于案例素材的处理与篇章安排。尽管案例研究强调“原汁原味”地呈现个案情况,但这并不是要求作者将所有与个案有关的资料全部写进论文。尽管对于个案素材到底应该占论文的多少篇幅没有硬性规定,但出于论文结构的匀称性、为了突出论文研究的重点等方面的考虑,一般来讲,整块式的个案素材描述不应超过论文总篇幅的三分之一,四或五分之一比较合适。特别要提醒的是,案例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只有极个别的情况允许虚构,否则,将招致严重的规范性批评。另外,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论文可以专辟一章或一节介绍案例情况( 不宜放在文章最后) ,也可化整为零掺入论文各部分,但原则上要求文章的主要部分或大多数内容中都有个案的参与。比较好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既基于案例又不完全拘泥于案例。这方面不妥的做法有二: ( 1) 脱离案例搞案例研究———专辟章节介绍完个案情况之后,文中再也找不到案例的踪影; ( 2) 拘泥于案例———全文大部分内容都是对案例情况的介绍。 其次是个案式( idiographic) 研究与通则式( nomothetic)研究间关系的处理。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无论是个案情状的描述,还是其成因的解释,抑或是管理对策分析,无疑都具有浓厚的个案性色彩。然而,大多数公共管理案例研究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超越性取向,即超越个案、服务于“类”的甚至更一般的情况,但这样做时又可能被受到外部有效性的质疑。对此,我们建议: ( 1) 对于纯粹问题驱动式公共管理案例研究,研究者首先必须清楚对象案例的普遍性程度,如果案例情况较之于“类”现象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属于后者的典型实例的话,研究的目的可以有较强的通则性取向———文中可以适当程度地强调个案分析中描述的问题、分析的原因、提出的对策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如果个案的特殊性、特色性非常强,那么,案例研究应重在个案式研究,即旨在对个案情形或事件进行深入的探讨、描述、解释。至少不应该强调其普遍性———最多只可以做些引申性的思考,否则,将招致外部性有效性的批判。( 2) 就对话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而言,因其旨在构建一个对话平台、使那些具有“类”解释意图的理论交锋,个案只是一个“托”,因此基本上不存在个案式研究与通则式研究的关系问题。( 3) 对于纯粹旨在理论批判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而言,这方面应重点注意个案分析与靶子理论之间是否具有直接的关联性,也即所研究的个案是否属于要批判的靶子理论解释范围。与此类似,理论应用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也必须注意所选用的理论( 视角) 与靶子案例之间的关联性,换句话说,所选用的通则式理论必须对所分析的个案具有针对性的解释力。( 4) 旨在提出新的理论预设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一方面要充分注意个案研究与理论创新之间的逻辑关联,另一方面还应阐释新理论的解释范围与边界———即使个案研究充分支持创新理论,但它也仅是个案,因此,需要做些补充说明或反身性界定。 第三,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初习者切记避免理论基础与案例研究脱节,出现“理论”与“个案”两张皮的现象。逻辑上讲,理论对于案例研究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 1) 选择要研究的案例,无论对于单案例设计,还是多案例设计; ( 2) 当进行探索性案例研究时,界定探究的对象; 当进行描述性案例研究时,定义什么是完整适当的描述; 当进行解释性案例研究时,提出竞争性的理论; ( 3) 将结论推广到其他案例。此外,理论对于建构案例分析框架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即使是纯粹问题驱动式的公共管理案例研究,确实也应有“理论”。然而,若是所用理论与案例分析脱节、“两张皮”,或者,“理论基础”或“理论视角”仅是文中的一种摆设,在案例研究的主体部分根本找不到理论的踪影,那么,还不如没有“理论”。 最后,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与写作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 1) 案例选题和研究成果必须要有价值( 详见前述) ; ( 2)案例必须“完整”( 注意案例的边界,案例证据材料要充分) ; ( 3) 应当考虑不同的观点,用案例现实或自己提出的观点与既有的相关理论对话; ( 4) 案例讨论必须具有充要的依据( 应客观地陈述出来; 应既有支持性的,也有质疑性的资料; 使读者信服研究者“熟知”其研究对象; 陈述重要证据时应做些提示,说明研究者仔细考虑过证据的效度) ;( 4) 必须以吸引读者的方式编写案例研究报告( 既要有清晰的写作风格,又要能吸引读者不断阅读下去) ; ( 5) 必须具有恰当的篇章结构( 详见前述) 。 总之,为了做好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我们不仅要全面深入了解个案情况,而且要精心选题立意; 不仅要清楚自己研究的目的和价值所在,而且要精心构思主体框架; 不仅要注意对案例素材的处理,而且要妥善处理好个案式研究与通则式研究之间的关系。 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研究:中国公共管理案例研究与教学探析 一、医学的病例研究 案例研究发源于医学,其基本出发点是医学理论研究往往是片面的、局限于某一领域的,而临床实践却是复杂的,需要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积累大量的实践经验。实践经验的取得,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长期的亲身实践,二是通过学习他人的典型案例。长期的亲身实践,一是浪费医生本身的时间,二也是浪费病人的生命。替代亲身实践,但又能够取得实践经验的,就是典型病例研究。在医学里,典型病例是一种稀缺物品,它需要有经验的医生来撰写、分析,同时也需要有得特定病的病人。如果某种病在医学上非常有研究价值,那么该病人甚至可以得到免费的治疗。案例分析在医学里得以大量应用,其原因在于医学理论在运用于实践时,需要有一个理论联系实践的通道,只懂得医学理论,很难保证医疗质量;有大量的临床实践,能够大幅度地提高医疗质量;典型案例分析可以节约大量临床实践所需要费用。更为重要的是医生本人就能够直接接触到大量的病例;病人对医疗质量具有几乎是百分之百的需求,并且愿意为此付出平时难以想象的费用。医生在病人的强烈有效需求(有资金支撑的需求,非空想的无资金支撑的需求)的驱动下,也有积极性去攻克一个又一个的疑难病症,甚至是一个又一个的绝症。 二、法学的判例研究 法学也是一个案例研究得以广泛运用的地方。它的基本出发点是法学理论要运用实践,需要在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积累大量的实践经验。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律师可以提高辩护的质量,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法官也可以提高判决的质量,更好地维护公道;法学家也可以提高法学研究的质量,针对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修正法学的理论;立法者也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来进一步明确法律的基本含义。案例分析在法学界得以流行,其原因在于:典型案例分析可以提高法律实践的质量,尤其是提高辩护的质量,而只是法学理论,只能保证一定的质量。而更重要的是律师、法官、法学家等都可以直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判例本身甚至起着法律的作用;诉讼当事人对保护自己的利益有着百分之百的强烈需求,并且愿意为此付出相当的费用。法学界的人,尤其是律师在当事人的强烈有效需求的支撑下,也非常有积极性去研究一个又一个的典型案例,从中找到更有效的保护措施。 三、工商管理的案例研究 工商管理学界可能是案例研究运用得比较广泛的地方。重视案例分析的原因一是工商管理理论不足以使一个人成为企业家,因为企业家不是学习出来的,而是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锻炼出来的。二是在市场经济中要进行竞争,成为一个企业家,如果懂得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就能够有较大的优势。三是如果既懂工商管理理论,又懂市场竞争的实践,那么在市场竞争中,更可能取胜。 工商管理理论是易得的,花若干年时间进行系统学习就可以了;但实践经验是难得的,需要极高的学习费用。案例分析能够节约亲身实践学习费用,同时又能够取得实践经验。自然,工商管理学界之所以能够广泛地有效地利用案例研究,其原因也在于企业管理者对高质量的工商管理有着迫切的需求,并且愿意为之付一定的费用;工商管理学界的研究人员和培训人员,有积极性,也有资金条件,去搜集大量的案例;而在与大量企业管理人员的接解过程中,他们也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案例,他们有条件在其中找到典型的案例。 四、社会科学的案例研究 社会科学的重要功能就是经世致用,这是社会科学得以生存并得以发展的重要前提。自然科学可以通过可控制的实验来取得一手数据资料,来人工地制造案例。医学虽然是自然科学,但由于它的对象是人,它不能对人进行可控制的实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所面临的种种社会、经济、政治问题,这也很难进行可控制的实验。它也许能够进行局部的模拟,但是这种模拟只是虚拟的现实,很难反映现实世界的全部。这时,搜集既有的、已发生过的事实,来探讨事物发生的机理,就成为可控制实验的替代品。医学、法学以及工商管理学界案例研究的成功,使得其他社会科学深受鼓舞,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也相继开始了案例研究。其中人类学家的案例研究,做得最艰苦,对人类学自身的发展有很大的助益。 一般社会科学研究与医学、法学、工商管理学的研究有一定的区别,首先,社会科学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存在着很大的社会需求,但是有效需求非常不足,它缺乏直接的需求者为此来直接付费,即使有也付费强度不高,不如为医生、律师、工商管理培训人员付费来得那么积极。也就是说,实践对社会科学研究需求是不确定的,而且强度不大。 其次,社会科学研究的需求只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研究者自己的投入,主要是有对社会问题有高度责任感的人、对社会问题有高度求知欲的人、想在学术界谋得学术地位的人、想取得学术高级职称的人的投入。二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科学研究提供的不希望任何直接回报的资助。三是普通高校以及成人教育的需求,这可能是最大的、也是最现实的需求。 这些有效需求,实质上都很难促进社会科学研究者去联系实际,因为联系实际的费用是很高的,与只是联系理论相比,其机会成本也很高:一 方面,理论研究需要投资,但与实证研究相比,投入量相对要少得多,只要靠艰苦的努力和灵感,有所创新就可以出成果,并且在学术界的地位、职称等个人收益方面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案例研究,理论联系实际,费用高,不仅仅取决于个人的艰苦努力和灵感,而且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与地位、职称的相关度也不高。 第三,社会科学研究者,尤其是政治学者和行政管理学者,都很难轻易地介入实践,至少不如管理学者、法学家、律师那么容易。联系理论需要呕心沥血,而联系实际的费用则比联系理论更高。 五、经济学的案例研究 在经济学领域里,案例研究不多,其原因是它是一门社会科学,重视理论创新和数量分析,并且现实需求不高,虽然也有政策咨询、经济人才培训项目,但总体上愿意为经济学案例研究付费的极少。 在中国国内,近些年刚刚开始有人来做案例研究,这就是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作的“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项目。该项目的主持人张曙光教授认为,在经济学里,“一个案例就是对一个经济问题和经济决策的再现和描述,就是对一个经济过程及其复杂情景的刻画和分析。”案例研究就是实证分析的重要方法。 张曙光教授认为,案例研究和写作掌握几项原则:第一,真实性。一个案例必须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或一篇动人的报道。如果出于保密和其他原因,不得不进行掩饰和隐匿,可以使用假名和代号,但故事情节必须是真实的,不得随意杜撰。 第二,案例研究提供的真实场景必须是系统的和全面的,有故事背景,有来龙去脉,有发展过程,有人物情节,最好在附录中还有完整的图示和数据。人们读完案例,起码能够掌握所述事件的基本事实以及充分的数据和资料,从而为展开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和讨论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一个好的案例必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所提供的是真实的问题、矛盾和困境,存在着从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和解释的可能性,因而通过个案分析所进行的实证研究不一定能够完全证实或者证伪什么,但是却可以有所发现。如果把案例搞成一个封闭的体系,就无法对真实的社会经济生活及其矛盾运动过程作出恰当的描述和中肯的分析,甚至还会发生极大的扭曲。 案例分析有四个类型:一是说明型案例。主要用来记述和说明一个事件、一个政策和决策问题的全过程。二是政策型案例,以政策制定者为服务对象和行为主体,提供为实现某项政策目标而可能采取的政策选择和政策配合,由于实现同一个政策目标可以有多种政策选择和多种政策组配,因而各种选择和组合的政策效应分析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三是决策型案例。以微观决策者为服务对象和行为主体,提供一个决策所面临的真实场景,以便讨论如何进行决策的问题。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和作用,决策方面不存在什么最优解,只能说在某个特定的情况下,某项政策是否相对最优。四是理论发现型的案例。以提出理论假说,进行经验检验为其基本内容,目的在于通过案例研究发现和提出新的理论。 在经济理论的发展中,案例研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样本意义,一个案例描述的场景和过程并不是简单的和孤立的,而是大量同类现象中的一个,如果取极值的话,其结果是一样的。二是检验意义,对已有的假设和命题进行检验,提供一个证明或者作出一个否证,虽然不能完全证明或者证伪,因为在现代科学的发展中,反复证伪而能够成立的事件说明了一次性检验的局限性。三是发现意义,通过案例分析,发现一些新的问题,提出一个新的假说,然后自己去或者让别人去检验。四是哲学意义。现实世界是复杂的,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是非常复杂的,从总体上进行演绎是很难把握的,而通过一些点的刻画,从各个方面去认识和把握整体,却是可能的。人们只能做自己能够做的事情,而不能做自己无法做的事情,否则我们只能处于模模糊糊、空空洞洞、大而化之、不着边际的尴尬境地,而在认知的道路上是无法前进的。 经济学获得知识的途径有三,一是干中学,费时费力,风险大,成本高,而且很多事情根本不允许人们都采取这种方法。二是计量分析,构造计量模型来计算各种参数,用以估计一项变革或者政策可能的定量结果,相当于计算机的模拟。三是案例分析,通过剖析一个个的个案,从各个方面进行观察和描述,探寻其发展变化的各种可能的条件和途径,从中找到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它可以起到一个实验室的作用。通过案例研究,通过对经济过程真实场景或故事的思想实验,就能够解释和预测社会经济生活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变化。 六、公共管理学案例研究设想 公共管理属于管理类的,因此对于案例教学的需求应该类似于工商管理。但是,由于工商管理的教学对象是企业经理,他们需要经受市场竞争的考验,更多的理论知识、更多的实践经验,尤其是更多的介于理论和实践之间的案例操练,对他们来说是竞争的优势所在。因此,愿意为此而付费,也愿意为此花钱。 公共管理的教学对象却是政府官员,他们虽然也经受官场竞争的考验,更多的理论知识、更多的实践经验,尤其是更多的介于理论和实践之间的案例操练,也是竞争的优势所在。但是,官场的竞争和市场竞争,其激烈程度有别,而且性质有别。政治竞争虽然有时候比经济竞争还要激烈,还要残酷,但是对于案例的需求却很难确定。其中最重要的区别是,企业竞争是多头的,每个竞争者的权力都是完整的,付费都是自费的,是自己的努力赚来的;而政治竞争多是一元的,或者全得或者全失,每个竞争者的权力都不是完整的,而且付费都是公费的,是靠国家财政拨款的。 由于这些原因,对公共管理的案例需求实际上类似于人们对经济研究的案例需求,与医学、法学、管理学有很大的区别。这种区别在政治竞争公开化程度不高的社会里,更为明显。在高校公共管理研究和培训中表现得最为典型。因为高校的教师,很难接触政府官员,尤其是高层的政府官员。而政府活动本身的保密性质,使得教师去接触实践更增添了一层障碍。 但是,公共管理学依然是一门实践性的社会科学,而不是理论性的。它依然需要案例研究,对学生进行案例教学,以提高公共管理的理论研究水平,同时也提高教学水平。 因此现在的问题是,在很少有人付费,同时理论研究的比较收益高于纯案例研究的比较收益的情况下,如何搞好公共管理学的案例研究和案例教学呢? 我们认为,首先可以尽我们的力量,搜集各种已经有的案例,以弥补自己搜集、编写案例之 苦,同时也可以节约这些方面的费用。 这些案例我们可以分成三个类别:一是说明型的案例,主要用来记述和说明公共管理实践中发生的事件、政策和决策的全过程。这些案例强调它的真实性、系统性、全面性,并且是完全开放性的。 二是政策咨询性的案例。以政府决策者为服务对象,为特定的问题,提供一个真实的故事,主要是突出问题的来龙去脉,给出一些不同的解,并对不同的解进行评估。 三是理论发现型的案例,主要是提出理论假说,进行经验检验为其基本的内容,目的是通过案例研究发现和提出新的理论,发展公共管理的理论。 然后,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大力重视案例的直接采写、编写等工作,并在学术研究上多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按照案例分析的规范,一是客观描述,二是进行问题解决式的政策咨询和政策建议研究,三是进行理论创新。 七、个人进行案例研究的心得 在最近若干年里,我们非常关心个案研究。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市政府管理和省政府管理的案例研究。对廊坊市政府、山西省政府进行了个案调查,主要是在统一的框架内描述廊坊市和山西省政府的历史沿革、现实环境、法律地位和管理权限、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政府决策过程、政府执行机制、政府改革和政府发展。这一案例研究主要是说明型的,它不针对某一事件,也不针对政策和决策的全过程,也不专门为廊坊市和山西省政府的决策者提供政策咨询和政策评估,也没有刻意去追求政府理论的创新并进行经验检验。当然,这并不排除在整个案例研究中在局部范围里进行政策咨询性的、理论发现型的、事件说明型的研究。它的需求首先来自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重点项目的无偿投资,其次来自各地方政府的资助;第三是来自社会的资助;第四是对此感兴趣的研究者的努力。 完整的说明型的案例研究,在中国公共管理学界实际上依然是一个开头,而对某一个地级市、省级政府进行说明型的案例研究,据我们所知,也是第一例。由于资源的限制,也由于现实需求的不确定性,更限于研究起点的高度不够,该案例的研究者对这两个案例研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依然非常不满意,可能连让人比较完整地了解廊坊市政府管理和山西省政府管理这一起码的需求都难以绝对满足。也就是说哪怕是说明方面,也很难做到案例研究的真实性、系统性、全面性、完全开放性等要求。政策咨询、理论发现,虽然在局部也有所体现,但从整体上来看,并没有达到较高的水准。这说明,我们依然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艰苦的努力。希望下一步能够做得更好一点。 二是对中国政府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进行了案例研究。主要是搜集了三个案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例、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的案例、北京市增收城市容纳费的案例。其用意是在法律形式研究的基础上,为中国公共决策和执行的结构状况增添一点案例色彩。这一工作既无国家课题投资,也无社会资助,全凭个人兴趣以及自己赚得的资金投入。对这一问题,目前依然在进行之中。主要问题是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使案例研究适合于理论研究的目的,二是选择更为典型的案例、更多的案例来说明中国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的结构现状,并指出其中的问题,提供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三是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案例研究。主要是以1993—1996年中国政府职能转变为总案例,选取国务院、民政部、山西省政府、廊坊市政府、莱芜市政府以及其他基层地方政府的改革实践为分案例,说明改革的过程和遭遇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判断,一是记述和说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中发生的事件,而且强调它的真实性、系统性、全面性;二是以政府决策者为服务对象,就中国政府职能转变这一问题,在提供事实、突出问题的来龙去脉的基础上,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三是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研究的理论创新,在政府职能理论上有所突破。 四是与国家863高科技项目CIM主题专家组和国家科委高科技司聘请的CIMS单元技术工程实验室评估专家组组长合作接受了一个“863/CIMS单元技术工程实验室评估体系和运行体制研究”的课题,其目的是搞清楚单元技术工程实验室的运行机制问题,并给国家科委高科技司提供一套合理的评估体系,并提出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议。这一项目实际上也是公共管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案例研究。它要求在事求实上说明单元技术实验室的运行情况以及面临的问题,然后对之进行分析,以良性运行为目标提供评估体系和相应的政策建议。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五是进行过一些简单的“例子性”的案例研究,主要运用于教学方面。其功能主要是帮助学生理解理论原则,同时也丰富理论原则,说明公共管理理论原则在实践中的力量。同时也进行过一些“问题解决”的案例研究,给出一些场景,然后提出问题,要求培训对象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办法。这都是培训性质的案例。例子性的案例,主要是帮助培训对象理解理论;问题解决的案例,主要是要求培训对象在系统的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所学到的理论,去分析、解决特定的问题。“文秘站”版权所有 在公共管理研究和教学中,“例子性”的案例是非常普遍的;“问题解决”式的案例则正在开展,并且为各种培训所采纳。但是研究性的案例研究实际上依然是非常稀缺的。认为案例教学就是例子性的案例教学,只要举了例,就进行了案例教学,这是片面的;认为案例教学就是问题解决式的案例分析,不需要学习理论,没有理论学习,只通过案例分析就可以获得公共管理的技能,也是片面的。久病也许能够成良医,只看判例也许能够成为律师,从实践中也许能够悟出理论,但这都是初浅的,都只能是细枝末节的。在例子性的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进行问题解决式的案例研究,可以事半而功倍。最后,认为案例分析只是教学的事,研究不需要进行案例分析,这也是片面的。案例教学的水平离不开高水平的案例研究,只有在高水平的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案例教学才能有真正的高水平。 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研究:案例教学法在公共管理学科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 公共管理学科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应用性学科,其教学质量直接影响着公共管理人才的质量,而案例教学方法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对公共管理这样的新兴学科发展和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阐释了案例教学方法的内涵、特征和意义,分析了实施案例教学方法存在的误区,并在基础上探讨了完善案例教学方法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 公共管理学科案例教学完善 公共管理学科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应用性学科,是培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才的主要阵地之一,其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共管理人才的质量,而教学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教学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案例教学方法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在国外近几年来已被广泛应用于专业实践的教育与培训的诸多领域,如法律、医学、商学、公共管理、教育,等等。这种教学方法在国内的应用仍然处于初始阶段,尤其是对公共管理这样的新兴学科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如何在教学过程中科学地应用案例教学方法,就成为公共管理学科教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案例教学方法的内涵、特征及意义 案例教学的起源可追溯到1910年的美国哈佛大学。如今,在哈佛商学院,所有课程都用到案例教学,学生两年中要学习400-600个案例;肯尼迪政府学院60%的课程运用案例教学,学生两年中学习100-140个案例。哈佛的案例教学极为注重启发、讨论与互动,强调把现实问题带到课堂、把理论变成解决问题的公开讨论、把教师的单向讲授变为师生之间的教学相长、把个人的思路变为集体的智慧。[1]哈佛大学商学院对“案例教学法”的成功运用和实施,使其成为一种风靡全球的、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学方法走向的成功教学模式。特别是在培养应用型、实战型的管理人才方面,它具有独到的功能和效果,受到管理界、教学界的重视、支持和欢迎。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课堂讲授、案例研究、研讨会等九种教学方法进行研究,分别在知识传授、分析力培养、态度转变、人际技巧提高、接受度和知识保留力等六个方面对各国专家做了广泛调查,结果发现案例研究的教学方法综合效果名列第一。那么,什么是案例教学方法呢? 关于案例教学方法,美国芝加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小劳伦斯·e.列恩下了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教师们以教学案例为基础,在课堂中帮助学习者特定教学目的的一整套教学方法和技巧。”[2]p45与传统教学的单一讲授方式、教师独自选择教学内容、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控制等方面不同,案例教学方法具备如下特点[3]p47:1.教学以讨论为基础;2.学生知道得多,教师的知识并不是权威性的,学生们对自己的学识负责;3.知识和思想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生中间互相交流;4.通常学生是关注的中心,在论题选择和讨论方式上教师与学生共享控制权,而且教师经常作为辅助人员或资源提供者处于次要地位;5.总的目标是提高和增强学生的评论性的、分析性的思维和概括能力、辩论能力及说服力方面的能力和自信心。 实施案例教学方法对于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队伍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首先,案例教学能够适应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改革实效化的需要。作为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公共管理学基本理论并不晦涩难懂,难就难在如何权变的应用理论上,只有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才能让学生明白。所以引入案例教学对我国高校管理教育思想及教学方法的改革发展起到重要的启发和推动作用。其次,案例教学能够适应公务员考试与公共管理教育职业化的需要。随着《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公务员考试与录用进一步规范化,具有了更强的筛选与鉴别作用。此外,公共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有较强的进入公共生活的择业诉求。为了适应这两方面的需求,以公共管理案例分析为契机的教学模式转变必须关注公务员考试及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基本职业能力和职业潜能的培养。[4]再次,案例教学能够促进公共管理学科发展,加强学界与政界的联系。公共管理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它会随着公共管理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更新。透过案例,可以大致了解管理环境的变化趋势,发现现有理论的薄弱和不足之处,从而推进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和完善。同时,通过学界与政界的交流与合作,既可以提高公共管理教师的实践能力,又可以提高政府部门人员的理论水平。 二、实施案例教学方法存在的误区 首先,教师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有的教师没有意识到案例教学是在教学观念和方式上的一次深刻变革,他们认为,“案例”就是“例子”,举例说明某个知识要点就是案例教学,而没有真正转换教学思维,也就不会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更不会使教学效果有明显的改善。有的教师则认为“案例分析”是一个专门的课程,可以通过开设一门“行政案例学”课程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的教师甚至认为案例教学是可有可无的,不一定有效。他们认为案例教学无法替代社会实践,学生们通过交流不成熟的意见不会学到任何东西。 其次,学生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由于长期的传统教育模式而形成的被动接受知识的依赖心理的影响,学生对案例教学的适应能力还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养成了不愿主动学习、不愿参与讨论的惰性。另外,我们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也发现,学生的家庭背景和性格特征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他们在课堂上的反应。尤其是受我国传统文化的无形影响,很多学生即便对讨论的问题有想法也羞于表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例教学方法的有效实施。 再次,案例收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目前,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公共管理研究还不深入,我国多数高校的公共管理教学仍然采用老套的“灌输式”教学,以“两教(教师、教材)为主体,“耳提面命”式地向学生讲授单纯的概念和课程逻辑体系,而对案例教学教材的编写工作滞后,尤其缺乏适用、规范、本土化、针对性强的公共管理类课程的教学案例,影响了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具体而言,在公共管理的案例教学中存在“三多三少”现象,所谓“三多三少”,即:旧案例多,新案例少:第二手案例多,第一手案例少;西方案例多,本土案例少。 三、完善案例教学方法的对策 1.建立和不断优化案例资源。开展案例教学首先要有足够的、高质量的案例资源,建立一个各教学单位可以共享的案例库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我们有必要成立案例搜集制作组,建立具有相应社会性的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以形成稳定的案例工作队伍,明确任务,专门负责对外的实际调查,搞好和政府及其他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以期比较容易地获得高质量的第一手资料,构建全面而准确的专业案例库,为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提供案例源。一方面,高校可以聘请一些公共组织的工作人员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帮助制作案例。这样,既可以保证公共管理案例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指导性,又可以使学生接触到更加贴近实际的素材。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学习国外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整合公共管理的研究人员,形成稳定的力量,组成业务网络,建立起各研究单位可以共享的公共管理案例库。比如,美国早在1948年就由纽约卡内友公司资助,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撒拉克斯大学和康奈尔大学等组成了公共行政案例编写委员会,研究成果由各大学分享。 2.根据课程内容精心选择教学案例。要有效地开展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其前提是要根据课程内容精心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在案例选择过程中,为确保案例的典型价值,应坚持以下原则:首先,案例的选用要符合教学目的。要充分考虑到案例与理论教学内容的相关性,选取的案例要与教学理论知识相吻合,针对这些知识的重点、难点。比如在“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教学中,我国“大部制改革”就十分引人瞩目;其次,选取的案例应具有典型性、真实性、时效性、针对性。所选案例必须是反映公共管理实践某些或某类情形的代表性事例,最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其内涵具有普遍意义,内容真实可靠,可信度高,通过对其分析可以获得一般性的知识和技能,从而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比如在“公共危机处理”这一主题下,“911事件”、“抗击非典”、“汶川地震”、“三鹿奶粉事件”、“出租车司机罢运”、“农民工上访”等问题导向明确且较具代表性的个案就很易备受关注,具有典型意义。再次,教学案例应该具有开放性与挑战性,能够引发不同的观点、思考和争论,能够对分析者的认知能力和决策能力形成一定的挑战,使得这些能力经由不断磨炼而得以加强。 3.运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配合案例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和生动性。案例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就是在高度的拟真性和鲜明的教学目的中,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因此,案例教学不仅在教学理念和方式上与传统教学不同,而且要求与一定的物质安排相适应。采用现代技术手段配合案例教学必然是未来案例教学的发展趋势,选用声像结合的案例,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富于动漫色彩的课件,辅之以适当的背景音乐和短片,能够创造界面友好、形象直观的交互式学习环境,提供图、文、声、像并茂的多种感官综合刺激,还能按超文本、超链接方式组织公共行政管理学科知识和公共行政管理教学信息。因而对学生认知结构的形成与发展有很大帮助,可大大提升课堂的直观性,让学生身临其境、深受启发。现在国外甚至于已有学校尝试租用卫星通道,进行远距离乃至跨洲的案例讨论与学习。这预示着,未来的案例教学将是“无缝式”的,案例教学传统上被划分为学习者先独自对案例作分析,继而以小组和全班的讨论这样一种学习环节的界线将逐渐消失,学习将成为一个连续的过程。 4.加强培训,提高教师案例教学能力。案例教学是由教师、学生、案例三要素构成的一个动态过程,它要求教师具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和高超的教学技能,教师教学方法的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高校应加大投入对教师进行系统的案例教学培训,提高教师案例教学的能力。首先,教师必须转换传统的教学思维方式,发挥“引导者”的作用。所谓教师、学生和案例三者积极互动,就是强调教师以案例为主要素材,以自己渊博的知识和博大的情怀影响学生,以情带学,以平等的姿态带领学生一起进行案例的分析和研讨。教师要做导演、主持人、组织者,而不要做演说员、评论员、仲裁员。其次,完善案例研究,加强案例写作。案例教学法须以高质量的案例研究为基础,唯此才能真正高效地展现“问题”中所涵的冲突,发掘更多的洞见,更好地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奔巴萨特等方法论学者指出,案例研究要注意的程序是:(1)研究主题与目的的确立;(2)分析单位的设计;(3)单一个案或多个案的研究设计;(4)选择对象的研究设计;(5)资料研究方法的研究设计。[5]p396再次,借鉴国外做法,积极开展高校与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的合作,聘请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中具有丰富的政府工作实践经验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兼职老师,传授公共管理中的实践经验。比如,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品牌教授、“大腕级”骨干教师多数有从政的经历,有些人担任过大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还有一些人担任过美国总统的经济、公共政策和国际事务等方面的高级顾问或助理,大多是毕业于哈佛、耶鲁、麻省理工学院等院校。他们从政经验丰富,社会声望高,学术功底扎实,影响力大,特别是在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国防与外交等方面见多识广,研究成果丰富。 5.注重评估,建立案例教学效果测评系统。 课堂案例研讨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案例教学的完成。因为与传统课题教学相比,案例教学中开放式的讨论虽然更能激发学生的智能和各种技能,但缺乏客观的评价依据,增加了教师评估学生知识接受程度的难度。因此,跟踪研究教学实践,注重教学评估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建立与案例教学方法配套的教学效果测评系统就显得非常必要。每次课后,教师应及时召集学生针对本次课堂案例教学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案例教学效果的反映,以便为案例教学的改进奠定良好的基础。譬如:对学生的负责和鼓励程度、课堂上的主要观点和看法的清晰程度、课堂讲授与自由讨论之间的平衡程度、教师的优缺点、案例及阅读材料的质量等情况向每个学生分发征求意见表并及时收集整理反馈,督促有关教师做好改进工作,提高案例教学水平。 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研究:公共管理课程案例教学探讨 一、引言 公共管理课程的教学需要大量的案例做以支撑。案例教学需要教师对案例进行精心策划和处理,在学生掌握相关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通过教师的指导,将学生引入特定案例现场,再通过学生对案例的独立思考和集体协作共同完成案例分析,从而起到提升学生识别、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能够对提升公共管理课程教学效果起到重要作用。本文针对现阶段教师在对公共管理课程教学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使之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来提升公共管理课程的教学水平。 二、公共管理课程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公共管理专业是为政府部门和其他重要企事业单位培养高层复合型人才的专业,开设的课程种类较多。公共管理课程的学习具有较强的实践性要求,尤其对于一些抽象性较强的知识点需要倚靠大量的实践课程帮助学生吸收理解。但是,但是,在公共管理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仍存在重理论、少案例、轻参与的现象,使得公共管理课程教学没有达到最佳效果。比如,学生参与机会较少,独立思考及案例讨论少;案例选择不恰当,偏离学生实际生活,学生难以在案例教学中积极地代入角色。除此之外,虽然在教学方式中采用了案例教学方式,但是由于教师没有在教学前对案例进行精准的编写和分析,案例在教学应用中缺乏可行性与代表性。为实现对公共课程的实践性教学,需要对这一课程进行教学方法改良。 三、公共管理课程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教学的成功应用需要教师在教学前进行精心准备,不仅要做好备课过程,更需要在选择案例时对案例进行有效分析,从中找到典型的案例应用于教学当中。 1.案例的选择和编写 有效的备课是提升教学水平的首要条件。虽然案例教学方式是作为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式存在的,教师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再是传统的灌输知识的角色,需要学生自己对教学内容进行分析和探讨,但是案例的选择和应用是由教师来完成的,也就是说案例教学的成功与否归根结底还是要根据教师对案例的选择和对学生自主探讨的积极引导作用,这种方式较过去的传统教学方式而言,对教师的要求更高,需要教师在备课过程中能够精心的准备教学案例。 (1)案例选择需注意的问题 教员要掌握足够丰富的案例来源,从各种书籍、学术刊物、统计资料上“下载”案例,只有储备好一定数量的案例,才能在选取时做到“游刃有余”。选择案例可以参照三点,一是时代性。所选用的案例在内容上具有时代精神,在时间上是新发现或新产生的信息或经验。二是真实性。在教学中所运用的案例,必须是高校现实情况的记录。案例教学就是让学生以某种角色进入实际情景之中,建立真实的感受。三是针对性。案例的内容必须针对一定的教学目标。案例必须包含需要探讨的问题,具有典型性和说服力。 (2)案例编写需注意的问题 教师在对公共管理教学内容的案例准备上,需要教师拥有实际编写案例的能力。一方面要符合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内容上尽量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贴近,在案例场景选取上可以适当征求学生意见,在案例的写作中注重对案例的趣味性搭配,在对学生任务的分配方面尽量选用非固定搭配,非固定性的伙伴搭配更有益于提升学生的合作能力,在增强学生对案例的学习兴趣基础上实现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通过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编写更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便于学生接受和代入角色。通过教师对学生生活和相关课程的实地调研工作,使教师在案例编写中能够更具有实践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实现案例教学的成功进行,需要教师秉承还原案例事实的精神对教学相关的内容进行长期观察、归纳和总结。 2.案例的讨论和总结 (1)案例讨论需注意的问题 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是影响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要素。组织实施案例讨论应做到以下几点: 1)案例讨论要准备充分 教师引导学生在案例讨论前预先思考一些问题,对于营造案例讨论的气氛是至关重要的。要让学生知道怎样学习案例,怎样为案例讨论做准备。从学生的角度看,讨论不仅需要知识上的准备,同样需要心理和情感上的准备。 2)案例讨论要结合重点 教师通过组织学生演习案例,从中发现问题并予以讨论,在这一过程中应当结合公共管理课程的教学要点来讨论,以帮助学生消化吸收新学习的知识点。从学生的角度看,及时对所学知识学以致用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从中获得收获感。 (2)案例总结需注意的问题 教师总结已有的见解或者提出讨论中学生未发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如果案例提出的根本问题是发现新的、独创性的或创造性的解决方案,那么在结束讨论时,教师应当强调学生提出的新观点或其他方案的效果。如果案例提出的根本问题是有关实质性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教师可以采取重新回顾这些问题以及总结归纳学生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来结束讨论。 3.案例教学评价体系的改革 通过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一是对学生的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将实践性的环节纳入到考核方式中,并加大分值比例,按形成性考核的思路进行考核制度的改革,将学历需求和实践需求结合起来,促进案例教学的推广;二是加大对教师的激励力度。对案例教学进行教育评比,将教师总结的优秀案例作为案例教学模板加以推广,并赋予奖励。三是加大公共管理课程案例教学的科研,努力获取政府支持以及公共管理课程案例教学的研究经费,增强教师对案例教学研究的积极性。 作者:杨帆 单位:陕西西安三桥武警工程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市少数民族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一、社管管理模式的调查分析 (一)社区管理人员的调查分析 随着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城市社区的建设以及管理体制的改革,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其管辖的地域范围与人口基数都在迅速扩张,妥善处理辖区内过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棘手问题使得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然而,街道办的精力毕竟有限,社区作为街道办的执行机构则承担着街道办大部分的日常工作。社区工作具体分工下来则是由具体的社区管理人员来执行。我们针对社区管理人员设计了单独的问卷来进行调查,其中包括对成都市浆洗街洗面桥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通过是我们对问卷的整理分析,发现在社区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近85%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日常的工作量巨大。 2.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认为在其工作中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并没有得到与其日常付出相对应的回报,这也招致了不少工作人员的抱怨。 3.城市社区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并不合理,绝大多数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老龄化现象严重;其次社区管理人员非专业化现象严重,高中与大专学历的管理人员占了大部分。 (二)社区居民的调查分析 在发出的100份关于社区居民的问卷调查中,少数民族居民的问卷共60份,汉族居民的问卷共40份。这里,我们着重从少数民族居民的视角来分析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并结合访谈法,我们总结如下: 1.在社区选举方面,少数民族的参与力度不够。通过我们的调查问卷显示,高达98%的少数民族居民没有参加过社区居委会的选举。 2.少数民族居民日常了解社区情况的渠道主要是通过社区宣传栏,其次是通过媒体宣传及相关文件通知。这种传统的宣传方式对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来说已经愈发显得滞后与缓慢。 3.在社区提供的培训活动上,调查对象中绝大多数居民认为社区很少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通过我们的调查,少数民族居民认为对他们日常生活较重要的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培训、医疗保健培训、社区安全培训这三方面。 二、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社区管理职能不明确 1.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了社区居委会本应办理的事务。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错位、缺乏抑或是管理的不到位,不仅阻碍了社区自我治理的活力,同时也加重了政府的额外负担。 2.街道办事处的地位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群众和政府之间起着中介的作用织,本来是没有人事权及直接管理社会的权力。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街道办事处已越来越像一个综合性机构,同时兼具社区服务、市场主体、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 3.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色彩不断淡化,而行政色彩却在日益增强,使得社区居委会越来越倾向于“机关化”。 (二)社会中介力量薄弱具有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社区发展 的主导力量之一,行之有效的社会中介组织能够在市场和政府之外发挥极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往往直接包办社会事务,忽视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扶持。因此,社会中介组织的缺失直接导致了社区社会组织力量的不足、服务内容不全面等相关的问题的产生。考虑如何帮助社区志愿者组织、民间团体等非盈利性组织参与到社区日常的管理中来是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质量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少数民族居民参与意识薄弱,社区参与机制有待健全 少数民族居民由于受语言、生活习俗等原因的影响,使他们在对社区参与上显得明显不足。这种参与不足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对自身权益的维护,由于很少参与社区相关的活动,使得他们与社区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少,更有甚者,逐渐被社区边缘化。因此,改进社区的参与机制是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集的社区更需格外注意加强少数民族居民更多的融入到社区的日常生活中来。 (四)社区宣传方式单一,居民缺少便捷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宣传的方式时通过社区宣传栏,但这种传统的社区宣传信息的方式越来越无法适应当前社区居民的需求,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更是无法接受这种信细宣传方式。所以,改善社区相应的信息宣传渠道变得十分迫切。此外,据调查,在社区生活的少数民族居民对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知之甚少,这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让社区居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了解更多的维权渠道也是十分重要的。 (五)社区举办的培训活动较少,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也由从前追求物质生活的提高转变为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上来,所以这也就要求社区从传统的管理型组织转变为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服务的服务型组织上来。但在社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却是社区提供的相关培训类服务较少,根本无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构建合理的社区组织结构,明确社区的职责定位 社区科学化管理的基础是发展具有差异化的基层自治组织,因此,社区居委会首先一定要明确好自身的职能定位与工作内容。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组织者,可以帮助居民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它的作用主要是协助政府处理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办理社区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居委会应该把目光集中在社区的事务上,并且要逐渐的明晰自己与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 (二)支持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1.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 将社区的相关服务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使其逐步承接从社区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承办各类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 2.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合理、有序地组织志愿者为社区提供相关服务可以有效缓解社区“人少事多”的困境。 3.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区组织的发展。 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发展,为其发展提供法律、制度和物质支持,给予奖励措施或者减免税收的优惠待遇,搭建服务发展平台。 (三)健全社区参与机制,调动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日常事务的积极性 1.积极培育社区居民参与意识,鼓励少数民族居民切实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来。 首先,社区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从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入手,办实事,重实效,使居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增强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尤其是要更多地关注少数民族居民的一些特殊需要,是他们在社区得到更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其次,要把社区利益与居民利益挂钩起来,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并不断完善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动员更多的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治理。 2.加强社区相关的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居民更好地融入社区。 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证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约束;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听证会制度,切实保障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对社区的少数民族居民要给与更多的关注,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到社区的大环境中来,为和谐社区的构建创造有利的环境支持。 (四)改变社区传统的宣传方式,拓宽社区居民维权的渠道 传统式是社区宣传方法已无法适应现今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今天,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需要看到、听到的信息传播方式是便捷、快速、高效的。因此,社区的宣传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采用更多方便居民了解的途径来进行传播。比如,采用户外广告式的宣传方式就要比传统式的在社区张贴宣传单快捷、简单的多,并且也便于社区居民阅读。社区居民对自己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十分清楚,这一问题在少数民族居民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因此,加强宣传对社区管理意见反馈就变得尤为重要。只有健全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社区居民才能更切实地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五)社区应增加培训活动的数量,并保证培训活动的质量,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社区的培训活动是丰富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培训活动甚至可以帮助一些居民学到一种谋生的技能。在我们调查中,大部分社区居民对许多培训活动是有一定的需求的,比如对就业培训、社区安全培训、医疗保健等这些与社区居民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培训活动。所以,在不断提倡建立“服务型”社区的今天,更应把这些群众呼声高的培训活动加入到社区日常的生活中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作者:李如意 谭晓玉 郎兆鹏 次旺桑珠 张馨宇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项目管理下的社区教育管理研究 一、项目制管理理论 (一)项目管理特点 与传统管理方法不同,项目管理有自己独特的管理对象、管理活动、管理方法和工具,并且对项目的工期、成本和质量进行集成管理。在管理机制上,项目管理团队紧密围绕项目而组成,是一种临时的动态组织形式,成员可以跨部门、跨组织,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在领导方式上,项目管理强调个人负责制,项目团队的领导者,同时也是是项目执行者,参与项目的需求确定、项目选择、计划直至收尾的全过程,并在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在管理目标上,项目管理坚持效益最优原则,项目团队需准时、优质地完成全部工作,在不超出预算的情况下实现项目目标。在管理手段上,项目管理有比较完整的技术方法,可以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项目管理可以帮助组织机构处理需要跨领域解决的复杂问题,并实现更高的运行效率。 (二)项目管理过程及知识体系 为便于项目的有效管理与控制,项目团队大多把项目过程分为多个阶段。根据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编写《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指南)(第四版)》,项目管理过程按照时间维度分为五步。[1]1.启动:包括发起项目,授权启动项目,任命项目领导者,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利益相关者。2.规划:拟定、编制和修订一个项目的工作目标、计划方案,确定项目范围,配置项目人力资源,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表,制定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确定项目沟通计划等各方面的工作。3.执行:组织和协调人力资源和其它资源,组织和协调各项任务与工作,激励项目团队完成既定的工作计划,生成项目产出物等方面的工作。4.控制与纠偏:实施、跟踪与控制项目,制定标准、监督和测量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差异和问题、采取纠偏措施等管理工作和活动。这些都是保障项目目标得以实现,防止偏差积累而造成项目失败的管理工作与活动。5.结束:也叫收尾,制定一个项目的移交与接受条件,项目成果的移交,从而使项目顺利结束的管理工作和活动。包括项目移交评审、项目合同收尾、项目行政收尾。项目管理过程各阶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互。紧密围绕项目最终目标的实现,项目各个阶段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甚至在实践过程中,因为项目管理各阶段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必要对项目的最终目标做出权衡或优化。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把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结构概况为九大管理领域,即项目整体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采购管理。[1]项目管理知识领域非常系统全面地涵盖了从事一个具体项目所需涉及的各个方面,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政府主导社区教育管理模式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现状 模式,即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即在社区教育管理行为和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标准形式或具有极高借鉴价值,可在一定区域内推广运用的标准形式。目前,政府主导推进社区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了“三级管理模式”,并得到了社区教育实践工作者和业内专家认可。该管理模式由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构成第一级管理,区社区教育学校(学院)管理、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构成第二级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具体推进构成第三级管理。即“一级规划、二级管理、三级推进———政府部门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各级社区学校组织推进、社区广泛参与”的模式。[2]当然,受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社区教育管理的模式也表现出了多样性,在“三级管理”的基础上衍生出“四级管理”、“三纵三横模式”等。[3]虽然管理模式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都是以各级政府机构的推动为核心。特别是在经费等各类资源的分配上,各级政府、教育行政机构在社区教育管理中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 (二)特点及优势 1.政府在社区教育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可以有效联合社区内各类资源成为一体,形成职能部门、社区学校、学习中心各司其职的社区教育管理网络。2.政府作为最大和最具权威性的公共组织,有坚实的权力作后盾,其行为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可以对社区教育规模和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整合,从而达到社区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3.政府通过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监督等方式开展社区教育管理工作,注重管理的效能和效率,能统筹兼顾,掌控大局,把握社区教育发展方向,达到社区教育应有的社会效果。 (三)面临问题 1.政府精力有限,社区教育管理力度不够政府主导型社区教育管理模式是一种比较传统的管理模式,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行政管理模式。随着社会发展,政府管理业务越来越多,承担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社区教育尚属于新兴事物,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处于边缘地带,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各级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管理难以投入更大精力,从而表现出各级政府对社区教育发展重视不足,管理力度不够。2.政府统筹难度大,难于有的放矢社区政府成立专门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对全区社区教育进行统筹管理。这种临时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往往统而不筹。在资源、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极容易形成吃大锅饭局面,按居民户平均分配资源,难于有的放矢。社区内各街道、居委会放任自由开展五花八门的社区教育活动,各搞各的,难以形成社区特色、打造社区教育品牌。3.行政部门间协调困难,成本过高现行“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职能部门配合、各级社区学校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运行模式中,教育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困难很大,成本过高。职能部门的配合也只保留在文件材料中,社区教育实践过程中,往往只有教育部门主管推进,职能部门的实际作用并不高。4.社区教育经费有限,投入不足虽然各地方均出台专门文件,按照人均标准,由政府财政专门划拨社区教育经费推动社区教育的发展,但由于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没有形成有效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导致社区教育的经费投入总量有限。各社区教育学校开展工作均面临投入不足的问题,影响优秀社区教育活动的扩大覆盖和创新社区教育项目的正常启动开展。 三、社区教育项目制模式及运行机制 (一)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 结合各地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管理经验,现行政府主导社区教育管理模式与项目制管理相结合,实施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即将社区教育的工作具体化,转化为社区教育项目,并运用项目制管理理论,实施社区教育管理,建立以社区教育项目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打破现行以政府行政层级为网络,层层通报的直上直下管理方式,建立以社区教育项目为中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相关人员组建项目执行团队,围绕项目目标开展工作,项目团队直接向政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的管理模式。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即能保障政府在社区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其统筹管理的优势,又能有效避免现行管理模式下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社区教育的科学发展。对各级政府响应十八大精神,实施简政放权,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具有积极意义。另外,对推进重点社区教育项目,打造社区教育品牌,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切实实现社区教育的社会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区教育项目管理的运行机制 1.职责划分政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社区教育项目的启动立项、过程督促、项目结尾验收及评估,结合社区教育项目的大小、侧重,对社区教育财政经费进行分配。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联合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直接向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负责项目的具体推进,项目过程的控制,结合项目目标进行及时纠偏,项目结尾及经验推广,项目后续工作等。 2.项目实施流程结合项目制管理理论,及实施社区教育持续性、长期性的特点,社区教育项目实施流程按照时间维度分为六步。 (1)项目规划与启动社区教育项目的规划与确定,要严格遵循社区发展的长期规划,服务于建设学习型社区的最终目标。区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通过自上而下的深入调研、广泛征集和自下而上的自发组织、需求申报两个渠道,认真梳理,在听取专家意见和基层意见基础上,确立社区教育项目。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特色、创新性、对社区发展的贡献价值、可推广性等条件,将社区教育项目划分为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重点项目在政策、资源、经费支持上给予侧重。 (2)项目规划及目标项目目标应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措施得力,经费预算合理。项目最终成果要对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具有现实意义,能够切实解决社区内居民的教育需求,对创建学习型社区建设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团队必须由各街道、区办事处主管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或从事各类相关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员、各项目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并且能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真正起到承担、组织、指导作用。项目团队必须依托街道、区社区教育学校或培训机构等具有专业力量的机构,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物质基础保障条件。 (3)项目执行项目执行阶段由项目团队自行实施,应紧密围绕项目目标,协调好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源,按既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推进项目具体工作,并及时总结,形成项目阶段成果。 (4)项目控制及纠偏项目控制阶段由项目团队开展过程控制和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开展中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来实施。重点是项目团队在项目过程中实施的跟踪与控制,实时监测项目工作的进度,分析与项目最终目标实现存在的差异,及时查找问题,采取纠偏措施。领导小组的中期检查工作也应当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调控、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项目团队推进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必要干预,提出项目后期实施意见,对推进力度不够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项目可以给予警告或取缔。 (5)项目结尾总结项目结尾由项目团队向领导小组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和结题申请,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来完成。从项目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过程实施步骤及阶段成果、最终取得成果及表现、经费使用情况等几个方面开展总结与测评。对于完成情况优秀,最终成果丰富、效果突出、具有极高推广价值的项目,应给予额外奖励,并扩大范围推广。对于推进力度不够,没有完成项目目标或实施过程不当没有有效实施的项目,应当采取问责机制,并给与一定惩罚。 (6)项目经验总结推广开展社区教育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因此社区教育项目的结尾总结,并不是项目的终结,特别是对于取得优秀成果、具有极高推广价值的项目,应及时扩大范围推广,切实为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积极作用,只有这样,社区教育项目实施才会变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团队,要继续围绕项目开展工作,推广项目实施的经验。通过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协调与配合,在更大范围实施优秀社区教育项目。 3.经费投入社区教育项目的实施,要努力构建政府教育经费拨款、项目团队自筹、教育对象承担等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社区教育经费的划拨分配,支持项目的开展,并针对重点项目、普通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实施不同的经费支持政策,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的有效开展。另外,经费应分阶段划拨,结合项目具体推进情况和阶段评估结果,分启动经费、后期经费等进行划拨。为保证经费的专款专用,结尾验收时,对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要开展审计工作。项目团队可以争取依托单位的配套资金、社会募捐、吸引风险资金投入等方式,筹集经费支持项目的推进。个别社区教育项目,例如成人学历教育培训等,可以对教育对象收取学费,由社区教育受益人承担部分成本的方式,筹集经费支持项目推进。 作者:高建 梁艳萍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数字化社区管理方法研究 一、目标的设定与实现的思路 1.社区资料的数字化 数字化是实现管理与服务信息化与自动化的基础。这就要求对社区管理与服务所涉及的地理信息资料、三维模型资料、专题业务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使之成为能够被调用或入库的电子数据,包括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地理位置相关的各类数据。数据内容上包含描述区域地表形态、地表要素信息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表达社区专题业务及环境、资源等方面参考信息空间分布的专题数据,以及与专题业务相关的各类文本、照片资料;数据形式上有空间矢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文本数据等。 2.社区信息的可视化 可视化是社区管理的新要求,主要通过三维建模来实现。建模的内容包括:①地形的建模,采用DEM和遥感影像数据,使用Skyline软件家族中的TerraBuilder构成地表模型;②建筑单体的建模,在3dsMax中,通过创建建筑模型和建筑纹理贴图,创建出单体建筑模型;③环境小品的建模,主要用二维的模型结合透明贴图来创造出三维的环境小品模型效果。三维模型建好后,还要按要求建成三维模型数据库。 3.社区管理的信息化 信息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智能化管理工具,其通过智能化管理来实现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再生和信息利用。本项目主要通过对数字化处理资料的数据库建设来实现社区管理的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三维模型数据库建设、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建设三方面。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将准备好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数据分层组织,并通过统一的坐标系统,实现数据空间位置的对应;基础地理数据采用国家系列比例尺基础地理数据的分层组织规定并命名,整个区域范围内分层不分幅;专题地理数据按照专题内容分层组织。三维模型数据库建设是以商用软件(Skyline等)为主、3dsMax为辅的方法进行建模的。建模的内容包括地形的建模、建筑单体的建模、环境小品的建模等。模型建好后,按要求建成三维模型数据库。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对社区管理和服务所需要的单位、住宅小区、人口、房屋、商业、服务业、超市等专题信息进行分析、组织和加工入库,形成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 4.社区服务的集成化 集成化是通过开发信息系统来实现信息的集成管理与应用。开发三维社区地理信息系统,将为用户提供强大快捷的各项功能,包括基础查询功能、空间定位功能、三维飞行功能、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维护功能等。一个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最终要将三方面的内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社区专题业务数据集成在统一的运行环境中,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同步显示与查询,以及二维、三维场景的无缝切换。Skyline平台提供了二次开发的功能,笔者以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和Dreamweaver8为开发工具,并利用Skyline平台软件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实现系统的开发与集成。 二、项目实现关键技术 1.系统总体构成 (1)技术标准与规范 系统建设遵循有关的数据库建设和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为共享交换、后续扩展奠定基础。 (2)系统数据库 数据库是系统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本系统将收集社区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基础地理数据、专题业务数据、各类业务资料,包括空间数据、文本与多媒体数据等不同形式;系统数据库建设将实现上述资料的一体化综合管理,为各项应用服务功能的实现打下基础。 (3)系统应用软件 应用软件是整个系统面向用户的应用层,各项功能的合理设计与实现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应用效果。本系统根据需求分析设计各项功能,以为用户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工具,真正实现“统一管理、便捷查询、辅助分析”的系统建设目标。 (4)软硬件环境 软硬件环境是数据处理、存储、应用、输出,以及软件功能开发、运行等全过程的软硬件设备的有机组合,是系统开发实现和运转的基础设施。 2.三维数字社区信息系统的开发 (1)数据层 该系统基于SQLServer数据库平台,将电子地图数据、影像资料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社区业务数据进行加工和入库,分别存放在相应的基础数据库、三维模型数据库、社区业务数据库中,并在“空间属性数据库”与“业务数据库”之间建立绑定,如哪些业务要融入到GIS中,地图需要标注哪些对象,对象如何描述等。 (2)平台层 该系统主要基于Skyline平台予以实现,即以Skyline软件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和系统集成。平台层代码采用JavaScript脚本编写,开发环境为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在网页代码中添加<script>标签,引用JavaScript脚本程序,并在程序中引用Interop.TerraExplorerX.dll动态链接库,调用TerraExplorerPro接口函数。平台层也同时实现了数据管理的一些功能,如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等系统权限管理,以及信息查找、信息录入、信息导出等系统信息管理。 (3)组件层 该层将一个个的业务逻辑封装成易部署的中间层业务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在网页代码中嵌入<objectid="sgWorld"classid="CLSID:3a4f91b0-65a8-11d5-85c1-0001023952c1">控件,可实现TerraExplorerPro所有接口函数,通过sgWorld变量调用TerraExplorerPro中已封装好的属性(Properties)和方法(Methods)。 (4)应用层 应用层面向最终用户,并为其提供服务。系统在该层上规划专业应用,具体实现图形界面及用户所需求的各项功能。该层采用Dreamweaver8+CSS样式表构建,并在页面中添加ActiveX控件,以显示TerraExplorer3DWindow窗口和TerraExplorerInformationWindow窗口。 3.多源数据的整合 所有的模型建立好以后,通过Skyline软件放置于特定的交互的3D环境中。Skyline软件是根据专业需要而设计的既直观又易用的3D环境观察和交互接口,主要用于虚拟现实、实时视景仿真,以及其他可视化领域的应用软件环境。运用Skyline软件进行地形、模型数据的整合,就是将生产好的三维地形(包括影像)和3dsMax生产的模型数据进行整合和调整,具体过程如下:1)地形数据导入:将数据准备阶段生产的地形数据导入系统。2)模型数据导入:首先,将3dsMax中进行模型加工和纹理贴图处理而生产的格式为*.x文件的模型在Skyline软件中转换成*.xpl文件;后将转换的*.xpl文件加载入Skyline软件中,并调节属性。3)场景调整:各种模型都存在与DEM表面的衔接问题,即所在系统中对相应的模型图层进行矫正和调整,实现模型底部与对应位置的DEM紧密衔接。同时,对于道路、草地等场景,笔者选择Skyline软件自带场景纹理贴到地表,以展现其逼真的场景。4)数据调用:在客户端,运用TerraExplorerView对生产的二维、三维数据进行调用、访问和查询。 4.系统集成 作为一个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本系统最终将前面所提及的三方面的内容:三维建模、虚拟场景、GIS集成在统一的运行环境之中,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同步显示与查询,以及二维、三维场景的无缝切换。Skyline平台提供了二次开发的功能,笔者以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和Dreamweaver8为开发工具,利用上述软件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实现了系统的集成。 三、结束语 本文应用上述技术方法,在昌吉市揽翠社区建成了昌吉市首个三维数字社区信息系统,并及时投入应用到了揽翠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该系统实现了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的数字化、可视化、集成化、自动化,实现了各类资料的高度集成和信息关联,使查询、检索、统计非常便捷;同时,提高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区民众提供了一个基础、全面、及时、准确、直观的三维可视化的科学工具,为推动社区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减少政府重复开资、减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开辟了新的技术途径和理念。 作者:王克峰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实训模式研究 一、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开拓实训路径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拥有社区管理和运作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社区专业的学生接受了系统的社会工作方法学习,初步掌握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方法和技巧。学生社区虽是一个特殊的社区,但也具有社区的一般特征。学生作为同伴辅导,具有教师并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学生居委会若能够借助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力量,可以进行专业化运作。对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而言,也可以借学校社区的平台,强化专业技能训练,提高专业服务与管理的能力。基于此,社区专业通过与公寓管理中心多次沟通,很快达成合作意向,学生公寓纳入社区专业实训基地,社区专业承担起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专业化管理和运作。 二、实训模式新探索:通过托管学生居委会,完成仿真社区管理实训 通过合作双方的协议,在原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基础上,建立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居委会),由社区专业托管,社区专业负责学生居委会的管理和运作,公寓管理中心将年度计划与任务传达给社区专业,由社区专业教师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实训课程的授课计划,将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的任务融入到实训课程的教学中来。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学生专业实训所需场地、设施、资金等,均是双方共同申报和申请。涉及管理问题,也由双方共同解决。 (一)建立并托管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在管理方式上,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后,对全校公寓进行了重新规划,将学生公寓分为楼层、单元(门栋)、幢、片区。模拟当前社区进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合理划分网格,明确责任,指定学生居委会的成员参与到公寓管理中去。社区专业大二、大三的学生共100余人全都加入到学生居委会,每个学生的服务期为一年。选拔社区专业优秀学生进入学生居委会管理层,其余学生分别入驻各个公寓楼相应的责任片区分组开展工作。在机构设置上,学生居委会借鉴现实社区居委会的部门和人员配置,结合高校特点,将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建立学生居委会,设社区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下面再设秘书部、卫生安全部、公共服务部、文化生活部、心理健康部、公共关系部。各部均设部长,相当于各个社区委员,各部部长在社区主任的协调下各司其职。在人员分工上,学生居委会也是参照现实社区,具体分工如下:社区主任负责协调管理整个学生居委会的运作,副主任协助社区主任开展工作,并分管两个部门。秘书部负责居委会工作档案保管、文件起草、收发、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 公共服务部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分寝、入住登记、调寝、退寝、水电后勤服务协调等工作;卫生安全部负责寝室卫生创建、安全工作,包括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教育、检查;心理健康部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人际关系、心理健康教育;文化生活部负责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公共关系部负责宣传、外联,招募、管理学生志愿者。在工作方法上,学生居委会在老师的指导下,自主实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常规社区管理事务采用网格化管理,由居委会—片区负责人—楼长—门栋长/楼层负责人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任务。通过走访、座谈、检查等及时发现风险,评估学生服务需求,制订服务与管理的计划、实施计划、评估效果。例如走访居民、召开居民代表会、社区卫生创建、社区安全创建、社区邻居节、文体活动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心理咨询服务、纠纷调解、社区竞选、文档资料整理等,促使学生应用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的专业方法应对所遇到的问题和需求。 (二)开设对应实训课程,确保良好实训效果 1.针对学生居委会开设对应实训课程 社区专业学生入驻学生居委会后,为了保证教师的指导力度与学生的工作效果,专业专门开设一门实训课程:社区管理综合实训。本课程开设后,安排在第四、五两个学期,贯穿社区专业学生在学生居委会一年的实训期。这个阶段的学生已经基本修完专业基本的理论、实务课程,有着相对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学生居委会工作的效果。同时,连续一个学年的课程实训,既保证学生社区服务的延续性保证了实训的系统性和深入性,又确保学生实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 2.课程内容安排贴近现实社区 为了使学生的实训更贴近现实社区,更有效果,并使学生居委会的服务更全面更深入,课程根据现实社区的工作内容,结合学生社区的特点进行选取,主要有以下方面:①社区选举。模拟居委会选举,制定选举方案、选举规程,实施选举。②居民会议。选择一个主题召开居民会议,如学习问题、就餐问题、校园环境问题、校园住宿问题等,召集学生代表座谈,形成会议纪要,并提交公寓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要给出处理办法和意见。要求议题选择有现实意义并为广大学生关心,居民代表选择合理,居民会议流程设计合理。③社区人口管理。对宿舍人口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寝室名单与床位,调查学生性别、年龄、民族、地区分布、家庭状况等并输入义乌工商学院社区管理系统。④社区文化管理。建立居民BBS及微博,策划实施“桂•竹”大学生“邻居节”活动。⑤社区服务管理。针对社区不同群体,设计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如贫困生服务、残疾学生服务、女生服务等。通过与公寓沟通,选择最优方案实施。⑥社区安全管理。对公寓“居民”进行安全防范的宣传、社区安全隐患排除。⑦社区环境管理。对公寓内部及周边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方案。⑧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实施。策划并实施社区志愿服务项目。⑨社区办公系统的应用及社区资料整理。在开展其他实训项目的同时,将局域网内仿真社区办公系统的资料添加完整,同时将社区相关书面材料根据不同工作内容整理归纳成册。以上这些内容基本囊括了现实社区的绝大部分工作内容,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实施,现实社区所需的管理与服务技能基本都可以涉及,保证了实训的深度、广度与系统性。 三、专业实训新模式的收效 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一年以来,收到了较好的实习效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专业的实训困境,还为专业及教师的成长提供的平台。 1.有利于学生完成全面、深入、系统的实训 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模拟现实社区进行长达一年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使学生零距离接触和处理各种社区事务,是社区专业学生是进入社会前的一次集中演练,不仅可以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操能力有一个质的提升,还可以进一步加深学生的专业认知和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对于学生进入社会起到很好的提升和过度作用。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将学生社区作为实训场所,使专业在实训过程中拥有了独立性和自主性,可以根据实训需要,自主安排实训内容。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专业优势与特长,进行专业技能的实操和演练。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专业实训场所缺乏,实训内容不够深入、系统、全面的问题,为其他专业解决实训问题提供借鉴。学生居委会在实训的同时,社区专业的师生也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高校服务社会、专业服务社区的理念,体现了社区专业的社会价值。 2.有助于教师提升实训指导水平和专业素养 在以往社区实训中,由于缺乏自主性,校内指导教师很难实现对实习学生的有效指导,不利于教师自身实操能力及实训指导能力的提升。托管学生居委会后,指导教师在学生实训中的自主性大大提高,创造性大大增强,对于其实训指导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有较大推动作用。 作者:张鸣宇 单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机制革新研究 本文作者:邱玉婷作者单位:广东金融学公共管理系 思路 综观我国目前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有的城市试点撤销街道办事处,如北京、深圳、长春等地区陆续在小范围内撤销街道办事处,实行“区直管社区”改革探索;有的城市对街道办事处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与此同时,国内学者围绕着街道办事处的“虚”与“实”提出自己的观点,综合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三级政府、三级管理,变街道为一级政府 针对目前街道办事处存在着“名不副实”的现状,即其名义上不是一级政府,却承担着一级政府的各种繁重的职能,而各种职权和资金又不到位,导致街道办事处在实际的工作中行政效率低下,超负荷地运作。有的学者指出,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街道办事处建立成一级政府,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形成“三级管理、三级落实”[3]的格局。但是,将街道变成一级政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首先,纵向的政府管理层级太多,不符合提高行政效率的客观要求。其次,如果要把街道转变成为一级政府,就必须要通过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条文,从法律上承认街道办事处一级政府的地位,并还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在街道设立一级人大。再次,在街道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上,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公共管理职能,根据辖区内经济结构、社会事务结构的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工作机构,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一级财政,为街道政府的正常运行和职能的实现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由此可见,转变街道为一级政府的改革操作难度太大,从根本上需要触及目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制度变革的成本过高。 (二)虚区实街 鉴于区政府所管辖的范围比较广,职能上与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联系比较少,有些学者指出把区政府变成派出机关,通过合并街道办事处,在扩大街道管辖范围的基础上,把街道办事处改为基层政府,构建成新的“两级政府”。[4]这种“虚区实街”的做法虽然可以减少行政管理的层级、集中行政权力,又可以实现基层政府的管理职能下移,更贴近居民需求和社区发展,但是,和“三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一样,由于需要通过大量的法律修改和行政区划的重新调整,整个过程相对比较复杂,因此,在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也是较小。 (三)两级政府、两级管理,撤销街道办事处 为了缓解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的权责配置上的矛盾,有的学者提出撤销街道办事处的设想,即实现区级直接指导社区建设,面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建立“两级政府、两级管理”[5]的体制。这种体制适当调整了政府的管理幅度,使区政府的专业部门得到恢复并强化了其专业职能,把政府的公共服务直接提供到社区。同时也通过减少管理层级,有效地提升了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因此,笔者认为,撤销街道办事处这一思路是具有科学性的。但是,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如果不转变区政府的职能,只是在减少行政层级的基础上把部门职能转移到社区,不仅无助于降低行政成本,还会导致社区行政化。因此,要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就必须要立足街道办事处职能的“上承下接”,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并且还要制定一系列的保障配套制度。所以,撤销街道办事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放权并帮助整个社会实现自治才是最终的目的。要真正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并广泛的推广,在短期内也比较难以实现。 (四)多元管理体制 无论是将街道办事处变革为一级政府,还是把区政府定位为派出机关,撤销街道办事处,都存在着利弊得失。现阶段,可以尝试结合各城市、各区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推行渐进式改革,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实行多元化的城市管理体制,在试点成熟的情况下再逐步推广。随着社区建设试验在全国范围的展开,各地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和创新,如出现了“上海模式”、“江汉模式”、“沈阳模式“和“青岛模式”等各具特色的社区建设典型。对于全国不同的城市而言,多元化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将更为科学和合理,同时,也标志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方向 新时期社区管理体系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中寻找社区建设的突破口,理清思路,摆脱社区建设的困境,把提高社区自治能力作为改革的立足点,探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重心下移,立足基层”,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 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使社区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定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现政社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重心下移就是将社区的管理职能下移至社区,增强社区自身的管理职能;其核心是政府向社区放权;其目的是解决在原有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全能型政府管理的弊端。在建立社区管理新体制中,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原则,将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企业的经营职能、社区组织与社会团体的服务职能相分离,政府只承担宏观调控职能,进行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 (二)明确社区管理主体的权责体系,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所谓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是指在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中,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基层政府的综合管理相结合,以基层政府的综合管理为主。首先,要明确条块之间的权责关系。具体要求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既要将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结合,以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为主,又要统一协调,加强社区内各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其次,要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职责,理清它们之间的权责关系,使得彼此权责有分工,这样才能在城市管理、服务群众和稳定社会中各负其责,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提高。最后,赋予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管理权。要求市、区政府权力下放,赋予街道更多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权力。只有赋予了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职权力,才能有利于改善目前因为条块分割而导致的基层工作难以落实的现状;才能有利于发挥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能力,促进社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加强法规政策配套,使社区各系统运作和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要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必须要使社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其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完善社区管理的立法。制定一系列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的社区管理法例,保障社区建设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有序运行。目前亟待解决的就是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不合时宜的部分。如重新对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地位、规模、功能和组织等作出原则性的修定,淡化社区的行政痕迹,明确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人翁的地位和应有的义务,允许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执法体制,实行不同形式的社区管理体制;其次,是使社区建设得到制度上的充分保障。目前,要以建立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并使其制度化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把社区建设的规划纳入到城市发展的总规划体系当中。可以尝试在政府机构中建一个具有协调职能的法定性权威机构,承担社区建设的宏观指引和调控责任,并且由它来制定一个协调决策的程序运作制度。 (四)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强化居民的社区自治参与意识 社区自治组织和广大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是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同时也是社区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自治组织能客观、及时地反映居民诉求,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也使居民参与到社区自治中;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可以缓解街道办事处所面临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短缺的困境;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可以拓展社区服务,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稳定社会的发展。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政府首先要转变职能,将微观的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区福利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社区服务组织等社区自治组织,这不仅可以使得社区自治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发挥服务社区的作用,同时也促进我国基层社会民主建设的发展。只有提高了社区的自治水平,实现了自治主体多元化,政府才能从社区建设的掌舵者逐渐地转变为监督者、服务者、协调者的角色,还可以提高政府自身的宏观调控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协同论创新研究 协同学理论的核心内涵与运行机理 协同学(Synergetics)亦称协同论或协和学,来源于希腊文,意为共同工作。协同学理论由20世纪70年代初联邦德国物理学家哈肯创立。协同学发展与完善了系统论(SystemTheory)、控制论(CyberneticsTheory)、信息论(Infor-mationTheory)与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StructureTheory)等现代科学理论,采用系统动力学的综合思维方式,揭示了各种复杂系统与现象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到更为有序转变的规律。哈肯认为,协同是指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和谐状态,即是研究一个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在外界环境的变化达到一定的阈值时,自身如何在内部的非线性作用下、自发由无序状态走向有序状态或由有序状态走向更为有序状态的途径问题。这种有序状态的形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开放系统。系统与外界环境有物质、能量与信息等的交换。第二,远离平衡态。系统处于非平衡态。第三,存在序参量。序参量起着支配子系统行为的主导作用,并对系统演变的最终状态或结构起主导作用。第四,竞争与合作。复杂系统内各子系统间的协同行为产生出的超越各要素自身的单独作用,从而形成整个系统的统一作用和联合作用。第五,控制参量。除了系统内部协同机制的作用外,还需要外部环境提供适当的控制参量,为系统自组织结构的形成与功能的发挥提供保障。第六,反馈机制。任何一个开放系统要维持一定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实现自身目标都离不开反馈,它是系统实现有序的重要保障。 国外社区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 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管理都经历了长期发展的过程,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根据政府行为和社区行为结合紧密程度的不同,目前国外的社区管理有以下三种模式,即自治型管理模式、行政主导型管理模式和混合型管理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有其特点,归纳起来,西方国家的社区实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第一,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权限职责明确。社区作为基层的管理单位一般都具有明确的地理界限,社区内建有自治性的委员会、社区董事局等组织机构,并且都订有自己的宪章或法规,对各机构的组成和权限做出明确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第二,依法治理。西方发达国家在实施社区管理时十分注重依法治理。第三,非营利组织高度发达,在社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欧美各国在实施社区发展计划过程中,社区发展的各项服务性工作一般是由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具体操作实施的。西方国家都比较注重对非营利性组织的扶持。一方面政府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给予积极的政策、资金上的支持。第四,市民积极参与社区志愿工作。 我国社区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区管理是国家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改革的产物。从社区建设提出至今,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社区建设中都建立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模式。但由于理论上尚不成熟,实践上缺乏经验,因而这些模式其本身并不一定全面、完整和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未转变在基层社区的职能 受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区管理体制影响,我国社区大部分采取政府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政府仍然是社区管理的行政核心,通过社区居委会来传递信息,代替本来应该由企业、社区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务,其他管理主体不能发挥其积极性。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往往不能处理好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会出现城市基层政府组织的越位和缺位以及社区组织的功能错位。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仍充当“包办代替”的角色,掌握着过多的资源,这可能加剧社区成员原已养成的依赖心理和社区参与意识淡薄的状况。而其他社会组织均缺乏足够的资源和权威,他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代替政府部门组织居民管理公共事务,居民缺乏自组织的意识,社区参与度低。 (二)社区高度组织化而自治性不够 社区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如社区治安、园林绿化、社区党建、房屋维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文化、娱乐等方面,政府不能成为社区管理的单一主体,其主要承担宏观调控职能,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社区的具体管理工作要由相应的社会企业、社区自治组织等来进行,不是单一管理主体能够实现的,需要调动各个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建立社区居民自治为主的多元主体民主参与的管理体制。尽管我国政府已将相当部分的权力下放到社区,但行政权力在动员社区居民和社会资源上存在着内在的局限,社区自治组织甚至是居民都对政府存有较大的依赖性。 (三)社区管理相关法制不完善 我国目前的政府行政号召、行政协调与督促直接构成了社区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基础。但现行的有关社区管理和居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立法上的空白,法制还不完善。政府的政策没有变成相应的法规,对居民、组织和社区工作者的约束力受到限制,导致某些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致使居委会的工作经常处于两难的困窘境地。另外,也缺乏支持社区工作的法定措施。社区管理各主体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现象,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社区各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把社区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协同论视阈下我国社区管理模式创新思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在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现出社会化、基层化、综合化、互动化的趋势下,政府、市场、社会都可以成为社会管理主体。因此,根据协同论的核心内涵以及国内外有关社区管理模式的特点,结合我国社区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地制宜地构建新型社区,实行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将是我国社区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因地制宜地构建富有特色的新型社区 新型社区是适应现代化的要求,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构建成的社区组织体系,居民的素质和整个社区文明程度高,社区内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新型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人居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社区服务实行网络化和产业化,做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当前,应努力建设的新型社区主要有学习型社区、自治型社区、服务型社区、“绿色”社区和“数字型”社区。学习型社区是指以学习型组织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基础,以学习者为中心,能保障和满足社区各年龄段成员的基本学习权利和积极主动的终身学习需求,从而促进社区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区。学习型社区的意义在于使学习成为社会的一种运行模式和发展方式。自治型社区是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社区自治的内容和宗旨是:通过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自治组织机构管理本社区事务。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从而增强社区组织的凝聚力,带领社区居民发展各项事业,努力创造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服务型社区即从整体社区区域功能上进行服务整合,形成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联动,使之成为一种社区功能的动态。服务型社区建设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绿色”社区是指具备了一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有基本的绿色环保要求。“数字型”社区也称为“数字化”社区。“数字化社区”是指实现了信息数字化的社区,即应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尤其是因特网技术,构筑社区政务、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小区及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技术应用平台和通道,并与现实社区系统有机地联系起来。使与社区有关的各个成员在沟通信息时更加便捷,而且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共享和利用社区信息资源,最终达到提高社区成员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目的。 (二)实行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 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是指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安全的公共事务由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协作来推动,通过政府引导、协调、支持,由市场和社会共同来建设社区,从而达到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良性互动、和谐共赢。具体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理顺社区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由于政府、市场和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各不相同,因此,在发挥政府、市场和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时,又必须规定其各自作用的边界,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在三者之间建立起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社区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以保证社区持续、健康、协调地发展。 2.提升居民社区民主意识。政府应积极探索如何利用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管理,从政治生活和社区事务两个方面为共同切入点,不断推动社区管理的有效性。社区建设的趋势是实现居民自治,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就要坚持社区居民自治原则,其实质就是转变政府职能,社区管理重心下移,使得居民拥有自我管理社区事务的权利。此外,实行社区居民自治,也有利于改变许多社区存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主宰一切、居民被动适从的异常现象,确保社区居民(业主)的权益。社区居民自治主体是非盈利性的组织,应当机构精简、办事高效。 3.加强社区多元管理法治建设。社区管理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无章可循或有章不依,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就应该建立和完善社区管理法律法规,对于社区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约束,以法律条文形式规定社区管理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区管理工作都应该遵照法律程序进行,避免出现遇到纠纷事件时无法可依、无法可查,事情得不到有效解决,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其次,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保证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程序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使得社区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总之,要提高我国社区管理质量与效率,应当以协同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各具特色的适应不同环境条件的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把社区作为一个组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协调社区各管理和服务主体,为社区创造一种和谐的环境,为社区管理和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合作提供一个协调性空间,使得各主体为了共同的目标可以充分地相互理解、相互交流和配合,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能够有序和有效地进行,实现所有管理主体的协同效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实现社区和谐、文明。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考察与研究 xx作为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在迈向21世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快实现“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发展目标,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过程中,应当从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市容和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性,尽快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大跨跃。从地域空间角度来看,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应成为环境卫生整治的战略重点地域。 城乡结合部,又称为“城乡边缘带”(urban-ruralfringe)、“城市边缘带”(urbanfringe)、“城乡连续区域”(urban-uralcontinnum)、“城市蔓延区”(theareaofurbansprawl)、“城市阴影区”(urbanshadowzone),“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的过渡地带,它位于城市连续建成区与外围几乎没有城市居民住宅和非农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兼有城市与乡村两方面的特征,人口刻度低于中心城市,但高于周围的农村地区。”。国内学者对城乡结合部的涵义和划分方法有不同的看法。规划学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成乡结合部认同为城市近郊区,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的拓展区域,在地域上表现为不边片、不完整的空间;地理学者认为城乡部是典型城市与传统乡村之间出现的城乡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事例,兼有城乡双重特征的独立地域实体;从行政区划的角度看,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区和郊区分管的接壤地带。从xx市的实际情况看,按不打破乡镇和街道的原则,则可将城乡分界线两侧的街道和乡镇划入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即xx的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环绕城区,连续的、宽窄不一的环地带。 由于受城市与乡村的双向辐射,城乡结合部社区人地系统具有明显的城乡过渡性特点:(1)受城乡之间特定的空间扩展因素与空间过程的影响其地域表现出一定的过渡性。城乡交错带内城市与乡村各要素,景观及功能的空间变化梯度大,是城市与乡村两类性质不同的区域之间的“急变带”,人地关系的空间差异远较城市城乡城域内部大:同时城乡结合部地区存在着频繁的能量与物质对流,分别来自城市与乡村的人口、物质、技术、信息等在这里相互作用与竞争互生;(2)城乡结合部是城市与乡村两种社区相互接触、混合及交融的地区,其人口与社会结构特征地过渡性也十分明显。在这里不仅有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相互混杂,而且还存在着本地常住人口与外地流动人口的异质反差,各种不同职业类型、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信仰、不同价值观念、不同需求以及不同心理文化素质的人群相互形成强烈的对比与共存;(3)由于同时受到城市与逐村经济的双向车射,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多样化特点,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的依附性不断加强,城市性产业及城市需求导向产业在增加。正是上述过渡性特征使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具有特殊性,给这一地带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特别是社会管理带来了难度。 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户籍管理问题:鉴于城乡结合部与老城区在就业和子女教育方面的巨大反差,城里动迁户凡是牵涉到就业和子女教育的,多数保持人户分离;而农村劝迁户则鉴于经济利益的考试,也不愿意农转非,增加了户籍管理的难度。行政区划问题: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而导致土地管理分割,城乡单位犬牙交错,“一地两府”及“一地多主”的现象比较普遍,带来较突出的跨区的管理矛盾。外来人口问题:在城乡部由于其优越的区位、廉价的租屋,加上管理较薄弱,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虽然给这一过渡带的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但同时带来环卫、治安、计划生育等许社会问题。农民的出路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多数被预征完毕,使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就业、居住和撤队、撤村后集体资产的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土地开发问题:按现行法律,土地批租后,逾期完不成开发的坚决加收。然而,现实情况是,土地逾期完不成开发的较为普遍,有的竟长达10年左右。物业管理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房地产的大规模开发而出现了众多的住宅小区,由于一些牧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引发新迁居民的不满,增加了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复杂性。 上述管理问题的大量存在,使这一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的特殊社区,土地开发支离破碎,原有的道路、水系等被打乱,垃圾成堆,排水不畅,违章搭建十分严重,环境卫生恶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无论是在社区景观或是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与市区形成强烈的把差,成为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和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老大难”地带。 显然,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上述诸多问题与矛盾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我们应当从机制、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充分认识这一地区包括环境卫生的内的各种问题的特点、规律与解决的难度,以便从战略高度,从机制、体制上研究解决的对策。 首先,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等诸多问题的产生,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成市大规模建设改造并不断向边缘区推进,乡村――城市急剧转型过程中形成“都市村庄“这一特殊类型的社区所出现在的可避免的现象,有其客观必然性。 第二,城乡结合部地区特有的区位优势,一方面,引来大规模开发区的规划建设,使大量高新技术工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向结合部集中;与些同时,由于外来人口的集聚,引发了某些原始的、并对城市市容有严重影响的城市产业――如城市垃圾回收业(闵行区虹桥镇虹四村)以及为外来人口的服务业在这里“见缝插针”地滋生与发展,再加上原有的乡镇和村办企业,各类性质不同,差别很大。难以事例的产业聚集在城乡结合部,是导致这一地区环境卫生等社会问题十分复杂的产业因素。 第三,被城市乌黑的“都市村庄”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利用其自有多余的住房和“见缝插针”式的乱搭建,以较低廉的房租对外租赁,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从而形成包括导入的城市居民、原住农民和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混杂居住、十分复杂的社会空间。这是这一地区市容卫生、社会治安等问题十分突出的社会因素,也是一个直接的、主要的因素。 第四,城乡土地所有制的差别和“都市村庄”社区局部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是使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状况难以根本改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乡村城市化过程中,位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土地制度仍属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而乡镇以下的村委会又是自治组织,因而在都市村未能完全融入城市、纳入城市管理的情况下,村民和代表村民利益的村委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较少考虑限制某些影响环境卫生和容貌的产业的发展,如虹四村,外来人员在些经营了27家废品收购站,1996年的财政收入中,仅从包括乱搭建在内的各类房租收入即达210万元,占全村全部收入的近三分之一。 第五,体制不顺,管理薄弱是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变化的一个制度性因素。如果说前述三个方面带有客观规律因素的话,那么体制和管理则是一个主观性因素。在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管理中,普遍存在“一地两府”和“一地多主”的现象。“一地两府”指一片土地内由一个城市政府和一个乡村政府兼管,如虹桥镇虹四村的8个村民小组,其中3个在徐虹铁路支线以北的长宁区地盘上,5个在铁路以南的闵行区地盘上,早在10多年前,位处铁路以北的3个居民小组的土地即已被古北开发区所预征,从而形成较长时期的“一地两府三方”的格局,即长宁区、闵行区和古北集团,由此而产生管理上的一系列矛盾。所谓“一地多主”是指一片土地上有多个主人。如浦东新区的钦洋镇,已规划为大型居住区,随着土地不断开发,辖区范围越来越小,并被“多主”所分割。在这片土地上不仅有城区和郊区的政府部门,还包括开发区和众多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一地多主”的管理局面,在工商业行政、税务、卫等方面存在着交叉管理或管理空白。收费、罚款等有经济利益的事情争着办,而对治安工作、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外来人口的管理等要承担责任和尽义务的事情则相互扯皮、推诿、拖延不决。 第六,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力也是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一个制度因素。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存在许多与一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不同的特殊性,应有特殊的法规,特殊的执法机构采用特殊的手段实行管理。目前大多数采用与市区相同的行政手段整治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容貌,只能起到暂时的治表作用,无法实现现长产管理。 因此,正确处理城乡结合部城市规划建设、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环境卫生的相互关系,在社区规划建设与整治环境中求得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发展经济,加速城市形态建设的同时,实施社区卫生环境的综合整治。 首先要制定高起点的结合部社区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包括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生态建设在内的综合规划,并将社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畴,使之与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相协调,与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第二,在结合部社区形态建设实现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同时注意实现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正确引导现有乡镇企业、低层次的城市产业、租赁业的规范经营和向高级化方向发展,使之成为结合部社区的重要支柱产业。第三,要及时解决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转换问题。对于人均土地不足2分的村,及时撤销村建制,变农民为市民,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第四,帮助新市发和外来人口寻找新的就业门路。 另外,还得借鉴城区环卫管理改革试点的先进经验,从城乡结合部社区的具体条件出发,改革社区环卫管理体制。一是在市区广泛实行的由街道办事处挂帅、环卫所负责,居委会等部门配合的街道监察队的“环卫全覆盖”作业法,即小区保洁队日常管理由环卫所统一归口负责,进行“专业对口”管理,社区内实现“环卫全覆盖:。另一个是杨浦区殷行环卫所成建制划归街道的改革,即环卫所实行属地管理,在组织改革思路上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环卫部门的指导。这两种改革思路的共同点是实现社区内环卫工作的统一领导,前者将环卫管理集中于环卫部门,强调“专业对口”;后者则由街道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总之,我们应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强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实现xx市21世纪城市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大意义。当前,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志业工作者与专家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深入结合部社区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可操作的对策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法规,严格执法,加强管理,是一项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工作。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电子政务下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摘要】社区功能单一、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阻碍了社区的良好发展。提升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居民认同感,也有助于稳定社会。因此研究适应信息化社会的社区管理模式问题,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本文以宜兴市宜城街道为例,对宜城街道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最后就健全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电子政务;社区管理;模式 社区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完善,对社会生活的安定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时,社区所要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而当前一个良性的社区管理模式也必须要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我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指出,当前我国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颇多,很难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改善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存在的街道办和居委会关系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本文以宜兴市宜城街道为例,尝试提出完善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的对策,促进社区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宜兴市宜城街道社区基本情况概述 宜城街道是由2006年10月宜城镇撤镇建街而成。宜城街道地处沪、宁、杭交汇的三角地带,水陆交通便利,一直以来都是宜兴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现仍为宜兴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现辖荆东、岳堤、荆溪、新华等30个社区,4个行政村。辖区面积40平方公里,人口26万。宜城街道以建设新型现代化社区为目标,以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思路,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不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2010年,宜兴市宜城街道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2014年,城镇社区100%达到了扁平化管理示范社区标准。 二、电子政务环境下宜城街道社区管理的问题 1.政府对社区管理干涉较多经过对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抽查和访谈,了解到虽然社区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但上级政府部门仍然不太适应这种扁平化的管理模式,给社区派发的工作也比较繁重。专为社区扁平化管理服务的社工站也是如此——作为街道办在社区的派出机构,常常被要求进行各种检查和考核。同时,社区活动及办公资金大部分来自于政府,需经街道办核发,其自主性受到影响。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人才的选用应由社区居民进行选举产生,但现实情况是由街道办来负责。2.社区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在调查过程中,可发现社工站是扁平化管理模式实施的主要载体,其工作人员也都做到了持证上岗,社工站工作人员的素质基本得到保证。但在社工站工作人员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工作岗位集中在社区居委会。这些人员中女性偏多,年龄较大,学历参差不齐。在社区扁平化管理改革之前,这些人员就已经在社区工作。他们对社区信息化接受起来比较困难。3.居民社区管理参与度不高经过调查,只有小部分居民愿意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归结起来有这几点原因:社区提供的平台有限、上班没有时间、社区管理活动只是走走过场等。从调查中可以发现,许多关心社区管理的老人不会使用电脑,而会用电脑的年轻人却不关心社区事务的管理。这就导致了宜兴社区服务网站、社区微博、社区公众号等新媒体技术所提供的服务无法有效展开。 三、健全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的对策 1.政府要转变职能,理顺和社区的关系政府应减少对社区委员会的过度干涉。应借鉴美国社区自治模式,把行政导向转变为以服务、指导为导向。现阶段,社区委员会和第三方组织的发展还没有完全成熟,因此政府要对社区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社区事业的稳定良好运行。街道办作为基层政权组织,也应该分清与社区居委会的差别,应将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职权交由社区,真正做到各司其事。同时,政府也要对社区进行一定的监督,可从弱势群体扶持、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工作和社区就业服务等方面来评估社区是否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 2.政府要完善社区培训制度,促进社区人才队伍的专业化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社区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素质的高低会影响到社区管理工作的效果,因此要提高社区管理效能,就必须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以增强他们的专业化水准。要通过各种培训学校或者培训机构,帮助他们提高信息技术能力和写作水平。同时要对社区领导或骨干进行专业化培训,为社区发展注入新能量。 3.社区应建立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为适应电子政务环境,国内许多社区已经建立了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信息服务平台,其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居民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方便快捷地搜索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以宜兴市社区服务网为例,该网站首页设社区动态、通知公告、快捷入口、个人办事、互动交流等模块,比较全面,达到了信息共享的目的。居民有什么问题要交流除了通过传统的渠道,还可以在网上进行留言,社区工作人员会及时快速地解决问题。 作者:蒋淑芳 何虹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市社区管理现状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社区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本文先介绍了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又分析了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分析的问题来提出对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型城市社区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 社区管理这一概念内容很丰富,近些年来被使用的较多,较频繁。它是指社区里面的各个社区基层职能部门、团体(组织)和社区居民在在特定的社区地域范围内,对社区的正常秩序和社区经济的发展等日常事务进行管理,目的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二)社区管理的特征 我们从社区管理的定义和具体内涵不难看出,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多样性和自治性的特征。 1、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 社区管理的内容和方式都是围绕一定范围内的社区进行的,从管理内容上看,管理范围局限在社区范围内;从管理方式上看,主要发动社区内的各种管理主体,让他们发挥自身优势进行自我组织、服务和管理。现在的城市管理主要是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为带头的社区管理,他们将工作中心放在本社区,调动社区内的积极力量和可利用资源对本社区内的环境、卫生、文化等给方面协调管理。通过开展各项社区活动来提高小区内居民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同时,也要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来加强小区内居民的精神文明教育,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2、社区管理具有多样性 这里说的社区管理的多样性指社区管理主体日益多样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内有街道办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也包含了政府职能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他们种类的多元性,共同构成了社区的多样化。他们每天在社区内活动,共同在本社区党工委和街道办主导下对社区进行管理,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 3、社区管具有自治性 自治性是社区管理的性质,它强调社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功能使他们进行自我管理、教育和服务。社区内居住的人群中绝大多数都是居民,社群各项活动的开展也离不开居民的参与,因此,社区管理具有自治性。 二、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1、社区街道办事处内部结构不合理,自我认识不清晰导致职能定位模糊,社区内居委行政色彩比较浓厚 社区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内第三部门人员和居民。在社区管理中,政府一般不愿意下放权力,而且社区内的党支部建设处于失衡状态,政府往往自己独揽大权,不利于社区的管理。在行政与自治的管理中更多突出行政意志。总是以行政意志为主,自治意志为辅助地位。 2、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共同体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管理结构也比较单一 社区居民在社区中参加活动少,有的邻里之间还陌生,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强,进而对社区公共管理方面的事物的积极性也不高。好多居民由于工作没时间,自身维权意识也不够,每次参加活动都费事、费时和费力等原因,他们喜欢有问题直接找政府,这跟之前的管理模式分不开(之前政府是“管制型”),各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导致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意识淡薄。过去社区组织的运作及居民的参与大多 3、社区公共服务缺乏社区内公共服务开展缺乏,政府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投入力度不够 社区公共服务活动往往由政府承办,在开展活动时很少结合居民实际需要。之前,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把大量资金投入社区内的设施建设中去,对这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要求条件较高。居民较少参与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规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过程中。 三、构建城市新型社区的对策 1、完善社区结构体系 加强社区各主体协同管理社区,政府认清自己的能力和作用有时候也是有限的,社区建设不能单靠某一种力量去推动和实施。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为社区建设所用。发挥社区中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作用,调动他们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 2、加强社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社区自治管理效率 在社区管理中要想建立一支服务能力高的队伍,就要面向社会广泛吸纳人员。可以通过正规的考试招聘,也可以进行民主选举的办法从社区中选出优秀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对于新录用的人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对考试。 3、加强社区公共管理服务 在社区管理中应该区分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社区内部的公共管理。鼓励社区内开展公共管理服务,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和金钱的奖励。对于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可交由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来完成。 总结 城市社区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仅谈谈作者对社区管理的一点认识。社区管理离不开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共同参与,政府需要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引导居民进行自我管理。找准社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针对性实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鲁翠翠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研究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机构养老不堪重负,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安享晚年,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亿万百姓福祉。当前“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与既有住区老龄健康居住环境危机交织下,解决既有住区高龄、失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的居住生活问题及其老龄宜居环境建设成为亟需破解的社会难题。本文试在行政管理视角下探讨社区养老模式的主要困境,提出对策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视角;居家养老;行政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国民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人均寿命延长,死亡率逐年下降,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与全球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多。养老问题在老年人群体中始终占据着较高的关注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家庭和社会机制为主的养老方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人们比较认可社区养老模式。在当前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的社会背景之下,如何构建一套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科学地摆脱“未富先老”的现状,对我国来说已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社区养老模式概述 在国内,通常以居委会或街道为单位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聚居着许多老年人的社区几乎承载了老年人全部的生活和日常活动。利用社区进行养老服务具有其可行性和优越性。社区养老,是指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的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行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1.社区养老模式的优势 (1)社区养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家庭养老能力不足的困难,又解决了去机构养老所遇到的亲情淡薄、环境不适、习惯不同等问题。(2)区别于以往大型养老机构选址和规模特点,社区养老模式本身就更符合国人传统的养老不离家的观念,借助二次开发再利用城市既有建筑,通过介护型养老设施为城市中心区注入创新服务业态,对于塑造宜居养老居住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3)社区养老模式所呈现出来的特点包括小规模、社区型、多功能、广覆盖、低成本、高效能、专业化等,它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功能有机融合起来,把国家、市场、家庭、志愿者等多元主体都调动起来,分担压力,取长补短。因此,融合式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层次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社区周围的各种资源,最终可以实现老年人就近养老的愿望。 2.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思路 (1)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政府的职责。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项新工作、新课题,面临着很多新问题,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应对其高度重视,有长期规划的目标,投入经费积极开展实施,给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及若干优惠政策。(2)开展社区养老模式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社区养老在我国还是一种比较新的养老模式的尝试。要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就需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固有机构养老及相关理念的基础上,率先转变观念,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为居家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里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3)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目前,政府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保健基金的补偿和投入不足,使社区养老难以巩固和形成规模,给发展社区养老模式带来很大困难。为促进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需要制定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相衔接的相应经济政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逐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基金的水准,另一方面,还需制定相应的收费和免费项目的标准政策。 二、我国社区养老的困境 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改革,社区养老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出现一系列新的困境。下面就几个主要方面作简要地分析。1.资源匮乏的困境。首先,资金方面存在不足。社会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对于我国来说,这部分资金主要是由社会集体进行筹款或者政府财政拨款的形式。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障事业由于存在比较大的资金缺口,这一事业的发展非常的落后,尤其是服务设施比较老化,更新速度非常慢;其次,还比较缺乏从事这一行业专业的服务与管理方面的人才。就社区服务行业来说,其经济效益与社会地位都比较低,很难吸引社会人员投入到该行业中。现阶段,社区或者街道的领导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的管理经验,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临时工或者下岗职工等。此外,社区还比较缺乏养老设施,在配置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对于一些新的社区,主要是为年轻人服务,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养老需求,也只能为老年人提供比较少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老年人实际的需求。2.参与社区养老的意识淡薄。在以往,人们对于养老的认识主要是靠自己的子女或者依赖单位进行养老,缺乏社区的概念。社区养老实际上是由政府主导的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项目。实际的调查发现,民众对此普遍缺乏认识,很多老人对此并不了解服务机构的具体性质。所以,民众对于这种形式的养老也都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3.政策法制保障不健全。目前,社区养老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该养老形式的法律等还不够完善。对于很多社区来说,其养老任务主要是由上级部门下达,在社区中再就这一问题进行展开。在具体的管理方面还缺乏科学性与有效性,也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种情况也使得许多工作很难进行开展。 三、中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思路 就社区养老来说,我国的特色主要是却白社区服务的同时,比较重视政府职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社区养老的落实与进一步发展。要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需要由政府进行推动,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能够充分利用养老资源的养老模式。通过对上文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政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突破点。其中包括老年人的思想意识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对风险的应对能力等。对政府来说,要牢牢把握老年人参与居家养老的影响因素,及时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而提升行政的效率,最大限度的推进服务模式的创新。 1.在计划方面,政府要充分考虑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 首先,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战略规划,并且据此制定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要确保组织的目标统一与力量统一以及资源统一等,进而确保在运作过程中组织的连续性。其次在赌气你规划方面,还要注意灵活使用政策,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2.组织是社会行政管理的基础 在国家发展体系中,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所以,政府应为此设立专门的机构,并且还要在各个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主要用来对居家养老的问题进行处理。在对各个职能部门进行设置时,还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确保各个机构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事。此外,还要设置参谋机构,并聘请资深的专家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3.在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管理时,还要做好社会分工 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领导,以此来确保组织的协调和统一。要实现对其的领导,就需要各个部门加强组织上的配合,并且完善信息沟通的渠道,并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现象的出现。 4.控制。在进行控制时,要注意合理使用监督和评估的手段 在实施居家养老政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并加强对经济运作等行为的监督。此外,还需完善评估机制的建设,确保其具有科学性,并评估居家养老的政策。 四、结语 我国未来的养老模式将以居家形式为基础,并且依托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等,来对养老体系进行完善补充。在对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进行满足的同时,还要注意强调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所获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等,提倡采用文化的方式进行养老,并将其与物质供养有机结合,以满足当前时期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并挖掘老年人的潜能,从根本上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作者:杨林 单位:大连科技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研究分析 摘要:文化与旅游是不可分割的,社区是文化的主要源地,社区建设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物质资源保障及地区特色文化,生态旅游产业也为实现区域经济腾飞,解决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社会问题提供途径和方法。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现状入手,分析其运行机理,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使目的地社区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受益,并为加快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方法指导和决策参考。 关键词:社区建设;生态旅游产业;管理措施 根据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机理分析,解决现阶段各地区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系统间的矛盾与冲突,需要将两者的和谐统一与共同发展作为理论基础,将发展生态旅游、保护自然资源作为有效手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和生态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问题,不仅可以完善社区建设,还有利于实现生态旅游产业的高速发展。 1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概况 1.1社区建设要素 社区建设系统的主体要素包括:社区居民、社区企业、社区团体。社区居民指在社区长久居住的居民,一些不具备这一特征的群体即不具备社区建设要素的属性。社区居民间的合作以及与旅游者、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协调是生态旅游产业社区建设的重点,决定着各项事业能否顺利开展。社区企业多指与居民密切相关的一些行业,如酒店等服务行业。社区企业、居民是生态旅游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只有保障其投资收益,才能确保社区建设的有效进行。社区团体是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组织团体,对于社区的各项事业有着直接的表决权,是影响社区建设的重要因素。生态旅游强调生态的保护和旅游地社会的发展,社区建设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项,社会团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2生态旅游产业系统分析 生态旅游是一种对资源环境影响不大、对旅游目的地负责的旅游模式。生态旅游产业系统的主体要素包括:投资机构,生态旅游规划与管理部门,生态旅游相关服务企业三大类。投资机构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商业银行等,以获得商业利益为目的参与到生态链才有产业中来,其提供的资金将作为生态链才有产业建设的流通成分,为资金回流系统运转提供动力。生态旅游和规划部门是对外沟通,对内协调的中间部门,同时承担着规划、开发、和管理生态景区的作用。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获得税收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但也承担着构建合理的法律环境、信息环境以及人才供给环境的任务,在生态旅游产业中不可替代。生态旅游相关服务企业构成了旅游产业的服务主体,除了为顾客提供服务,还对于各种民俗产业的推广、地区文化软实力的提高起到媒介作用,是生态旅游产业系统的重要组成。 1.3社区生态旅游产业运行机理 社区生态旅游系统需要将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两者相结合,通过其紧密互动实现产业复合和集中。社区群体间由于居住位置相近,有着共同利益,因此具备发展旅游社区的基础条件。生态旅游以景观、环境、特色文化为开发对象,与传统旅游相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间通过资金等要素连接起来,社区建设主体和生态旅游发展主体则通过利益追求、政府的作用联合起来,并为两者的协同发展提供动力。其中,利益追求是产业活动有效进行的关键因素。生态旅游产业作为投资回报率高的绿色产业,其本身的优势对于投资主体、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有效的推动作用。而政府作为协同方,通过直接资助、税收减免等政策手段为产业建设进行引导和干预,为社区生态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2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措施 2.1法律与保障机制构建 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合作与竞争过程中的市场秩序对于保障系统主体的投资收益具有重要作用。政府需要在完善生态旅游立法的同时,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引导区生态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立法部门可以以国外生态旅游认证制度为参照,如澳大利亚《国家生态旅游促进计划》等,对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政府需要在建立完善的生态旅游立法体系的基础上,对相关监管作出明确要求。例如,补充诉讼程序的遗漏,使环境公益诉讼有法可循和环保行为有所保障,赋予普通居民提出符合自身诉求的权利和自信,从而推进社区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生态旅游应该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这就要求政府妥善处理经济活动中的关系,解决其中存在的矛盾。以土地补偿为例,对于征用社区和居民的土地,政府要引入相关的生态补偿机制并督促财政部门贯彻执行,为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做出的利益牺牲进行补偿和调整,并为其今后的发展方向做出引导,以保障居民分享旅游收益成果的权益。 2.2培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技能 为了避免社区建设主体对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内容陌生,以至于难以参与生态旅游发展项目,相关单位应注重生态理念和知识教育,培育社区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技能。建立生态旅游环境教育基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通过粗放型乡村生态旅游开发模式的分析和研究,将新型环保的生态发展模式进行普及,并以社区发展为载体,使其在动态发展中得到传播,给生态旅游发展树立良好的形象。只有居民意识到其经济收益与社区的环境意识的直接联系,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旅游产业,并作为引导者和参与者,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去。除了环境保护意识外,对于社区居民旅游技能的培训也至关重要。政府和旅游企业可以协商出资,邀请当地高校教授、旅游局专家等走进社区为居民授课,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并使其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 2.3建立社区居民旅游服务体系 建立社区居民旅游服务体系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人才的引进。为了打造高水平的的员工队伍,社区生态旅游管理需要对人才结构比例、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提高高素质高业务能力人员的福利待遇,使其参与到日常旅游设施维护、环境保护、安全保障、人员调配、利益协调等工作,为良好居民旅游服务体系打下基础。其次,发展居民旅游服务体系可以与地区的文化内涵相结合,鼓励居民开展农副产品经营、特色旅游活动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内容,加深居民的参与度,并使其真正获得效益。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服务性旅游志愿者协会来使社区居民参与到生态旅游发展中。借鉴其他先进的社区参与旅游的经验,可以发展有志愿者参与进来的民间组织,这些志愿组织由于与利益相关性小,因此更加客观、公正,有利于社区自治和共管的有序进行,同时,其良好的服务特性也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中提供了便捷和帮助。结束语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地社区的发展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社区是生态旅游的内涵之一,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主体,全面参与生态旅游发展的全过程。本文构建了社区保护地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式,从法律保障、环保意识、服务体系构建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的措施,以真正实现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的整体发展。 作者:杨柳 单位:海口经济学院 旅游与民航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视角下社区养老服务对策研究 摘要:当前,社区居家养老已经成为养老的一种新途径,但是,在其发展迅捷的背后也存在不少隐忧,法律风险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而产生这些风险的成因,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有着密切联系。研究其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营造良性宏观的法律环境,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完善社区养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力量补充的多层次、广互动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这对促进我国城市养老体系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法律问题;对策 在当前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其发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掣肘,尤其是法律层面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亟待解决。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优势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在1999年已跨入了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人口基数大、增加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困难老人数量多、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先于工业化等基本特征,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对养老服务体系也造成了极大冲击,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异军突起,其服务模式一方面能够减轻传统家庭养老的人力负担,又能解决养老机构数量不足,门槛较高,老人身处其中感觉亲情日渐淡漠的问题,获得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人的青睐。本文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两个层次的内涵,第一层次是老年人不需要离开家庭,而是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延续原有的社会网络,享受养老服务;第二层次是政府积极主导,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整合互联网+在内的各种资源,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队伍提供专业化和公益性服务,满足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其服务内容应包括日间护理、家务服务、医疗保健、应急救援、文体休闲等综合性服务。目前,我国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在北京、上海、青岛、宁波、武汉等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服务形式方便多样化,服务内容丰富多元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据民政部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记载,截至2015年,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比上年增长36.8%,互助型的养老设施6.2万个,比上年增长55%,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8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余家。①2016年10月,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情况,根据数据显示,老龄产业市场不断升温。一是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持续上升。2015年,我国城乡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为15.3%,比2000年的6.6%上升近9个百分点。二是社区为老服务中上门看病需求居于首位。2015年,城乡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项目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上门看病、上门做家务和康复护理②。这些调查和统计充分说明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既能应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又能缓解传统家庭养老的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系社会稳定,发展前景非常可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社区居家养老其根本的目标在于通过良性的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在法理层面其归属于社会分配法律关系,其追求的价值目标在于建立与运行实质公平价值,有效分配养老资源,促进社会养老资源成果的公平分享,其最主要的理论基础包括福利经济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与需求层次理论。首先,福利经济理论追求的重要的社会目标就是为了实现最高的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价值,这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法理层面构建其制度体系的本位思想。每个社会成员都期待幸福和安定的晚景生活,老年人的利益实现程度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有重大影响,不局限于个体单一受益,实现利益的普遍化才是根本,整体利益不是个体利益的机械叠加,而是个体利益相互博弈的结果,只有尽量逼近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并在不能实现最优的情况下尽量促进最小受惠者利益,才是实现了个体利益向社会整体利益的初步进化。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现阶段,政府和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必然主体和主导,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才能理性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制度,实现最优的经济效益与资源分配效应。其次,社会保障理论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是社区居家养老制度体系设计的关键。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中,政府应维持与促进市场自治与国家干预间的平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产业的供需平衡,建立民间资本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市场运行与政府干预间的良好互动机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需求层次理论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石。依照需求层次理论,作为一种开放型、多元结构的服务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可以满足老年人对于家庭和社区的双重依赖,满足老年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等五个不同层面的需求。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现状及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现状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展社区服务,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配套建设规划,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该法包括了“社会保障”、“积极养老”、“法律援助”等主要内容,是我国社会在当前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相关体系建设的基本法律依据。近2年来,我国众多省市都先后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继北京市于2015年1月正式颁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来,江苏、河北、乌鲁木齐、合肥、苏州等省市相继于2016年制定了地方性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上述《条例》基本都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体现乡镇街道、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社区的基础性和支撑性特点,规范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内容。还有在部分省市,如上海市、湖南的郴州市,天津市,已经由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先后制定了地区性的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此外,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面,民政部和财政部两部委于2016年7月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全国部分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将逐步推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 如前所述,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起步较晚,处于初级阶段,法律制度还不完善,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有:1.从立法角度,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体现在立法较为滞后,数量不足,尚未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相互衔接的法律体系,且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不健全,缺乏统筹兼顾,各项配套制度也不完善,很多没有落到实处。从规范的层级而言,目前,在国家法律③一级,我国尚未存在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门立法。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社会服务、社会优待、法律责任中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有新增一定的内容,但不够具体,较为笼统,法律责任也不清晰,如其中第82条规定,“对养老机构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没有明确规定给予何种处分,可操作性较差。在地方层面,各地区针对社区居家养老的地方性规范或条例起步较晚,为数较少。有的刚刚颁布,尚未实施,有的条文过于原则性,细化程度不高,缺乏制裁规定,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界定不清晰,法律风险较高,能否落到实处还有待检验。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有些地方的社区对开展日托服务顾虑重重。在有关部门层面,曾经制定的一系列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方案等如今有些已经搁浅乃至出现荒废,如2001年6月,民政部在制定了名为“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工作方案后,在全国启动了这一计划,而如今这项历时3年耗资134个亿的资金建成的老年活动室,如今大部分已经难觅踪影,很多甚至已经“面目全非”④。此外,与社区居家养老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服务支撑体系还不完善。比如非营利性组织在提供公益性和专业性服务中占有较大比重,但是由其法律地位至今没有得到明确认可,扶持其发展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此外,国家现在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但其政策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最后,当前依托“互联网+”,以智能化手段为支撑,创新养老服务手段,搭建起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已经是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新趋势,而相关规范标准尚不明确,无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从执法角度,政府引导支持力度不够,很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徒法难以自行,有了好的立法,如何突破现实中的执法难关,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内的一大难题。当前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第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力度还不够,运营经费难以得到保障。将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已经是现行立法中居家养老经费保障的一般模式,传统的经费补助模式侧重于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而忽略了补助运营服务,造成部分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成后面临后续资金运营匮乏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严重挫伤基层积极性,也使养老服务无法真正落到实处。第二,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不完善。2013年7月30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在于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目前有些地区正在展开试点,制度化的评估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处在逐步的完善中。不少地区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的内容、工作体系建设、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设施的质量、满意度都还缺乏有效的评估与监督机制,管理的混乱和监督 评估体制的缺失已经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规模化发展造成很大影响,亟待完善。第三,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完善,对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的支持力度不够。不少居家养老的地方性立法中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加入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养老服务专业团队,开展“智能化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设施建立,机构组建还基本处在政府推动主导的阶段,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完善,针对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扶持力度还不够。3.从司法角度,当前居家养老纠纷中老年人的权益难以得到妥善保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首先服务机构和老年人之间是一种特定的消费者和服务者的关系,服务组织应当与服务购买人、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人订立养老服务合同。但是由于当前养老服务合同尚缺乏统一规范,居家养老护工的职业标准和规范管理问题依然处于探索之中,再加之老年人自身属于弱势群体,普遍缺乏法律知识,经济能力也有限,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者遭遇暴力护工事件,面临着举证难、诉讼维权难等一系列难题,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法律问题的建议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社区养老服务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重视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坚持福利性、社会保障性的指导原则,紧密结合我国老龄化的实际需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力量补充的多层次、广互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完善立法及相关配套制度 从国家层面,应做好顶层设计,避免制度碎片化,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就社区居家养老的地位,政府、家庭、社会的责任,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标准,资金来源、设施建设、专业人员培训等做出规定;从地方层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地方化色彩,各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立法和规章。在地方性立法中应注意建立社区养老机构的准入标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细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明确监管制度。在有关部门层面,应整合政策,协调联动,改变目前有些部门在社区层面各成体系,缺乏整合,造成政策碎片化、资源和资金使用分散的情况,避免“星光计划”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应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制定扶持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如改登记制为备案制,取消挂靠制,保持独立性,加强监督和引导非营利组织的结构转型,完善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投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税收、财政、信贷、土地、规划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第三,各地民政部门应就“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出台标准,明确提供服务的企业和机构的准入门槛、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采取多地区联合的方式,破解跨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身份和户籍壁垒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开展居家养老护工正规化制度建设,加强如养老服务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总之,应循序渐进,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项制度与配套措施衔接得当、统筹兼顾的社区居家养老法律体系。 (二)在执法层面,明确政府定位,加强政策 引导和政策落实在执法层面,政府应处于主导地位,从规划统筹、资金保障、设施配置、产业培育、政策支持、标准制定、市场监管、搭建交流平台、信息网络建设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具体开展居家养老执法的方式上,可采取综合运用议案督办、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等多种形式,依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以条例落实推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具体而言,主要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为避免养老相关设施建成后运转困难,挫伤基层积极性,一方面,政府应保证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兑现,另一方面,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一方面,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调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积极性,另一方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山区农村加大补助力度。第二,建立系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与监督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在评估内容上,首先是对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补贴。其次针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成效,具体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中的政府主导、基础设施、服务队伍、管理制度、服务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开展评估。在评估方式上可以采取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内部评估主要包括各地根据具体评估指标准备相关材料并开展自我评估和民政部门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建议各地区民政部门可以建立类似社区低保评定的服务监察和绩效评估机制,设立养老服务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被服务对象,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外部评估主要是委托第三方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评估,结合老年人的满意度调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星级评定,并与运营奖励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质量改进,提高老年群体的获得感。第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走向社会化、推行信息化、提高专业化、扩大规模化和鼓励竞争化”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协调指导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服务机构,支持其采用PPP、股份制等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扩大规模,形成品牌效应。第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政府应当做好配套制度建设,搭建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合作交流的平台,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养老社区、共同完善智能化养老服务内容,广泛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媒介,为老年人提供内容更丰富、更满足个性化需求,更方便的产品。 (三)加强司法保障与普法宣传 在司法层面,人民法院系统应当继续坚持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落实对特困老年人投诉案件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制度,对较复杂、易反复的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应加强针对老年人养老纠纷中的法律援助,开辟养老权诉讼的法援绿色通道,可以借鉴成立少年法庭的经验,设立老年法庭,专门审理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使占比较重的涉及老年群体养老纠纷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在审理涉老案件时吸收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为人民陪审员,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各地政府及民政部门应鼓励、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和公益性的社工组织,创造条件举行以尊老敬老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期达到增加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法律知识,增强养老组织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护个人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结语 社区居家养老是一项新兴的事业,尽管我国起步较晚,但在政府的积极主导、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下,相关法律、政策、制度正在不断成熟,各地实践也在不断深化,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一定能获得长足发展,成为缓解我国严峻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 作者:彭进 单位: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下新公共管理理论研究 摘要: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相应的城市治理模式应运而生。本文选取城市管理中很小的一部分———社区管理进行探析,而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当前我国城市治理方面一个重要理论支撑。本文通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观点、特征的介绍,以及当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的探析,从中揭示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我国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启示。 关键词:城市治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社区管理;启示 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学者观点是不一样的。第一类认为治理是一种统治方式,其手段是运用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第二类强调治理的过程特征。这种治理是“一种综合的全社会过程”,它强调以“协调”为手段,而不是协调和控制。第三类认为城市治理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包括国家和公民、执法者和守法者、政府与可控性的关系。第四类则认为治理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是为了应对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时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治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它的实施必然要依赖一定的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城市治理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从微观层次上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对传统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础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第一,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导向,要求政府必须对社会公众作出回应。[1]。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府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积极与公众互动,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第二,新公共管理消除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管理的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到私人部门,从而实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第三,新公共管理改革强调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应对变化的能力,即倡导企业型的领导者,从而提高管理的绩效。第四,新公共管理认为授权或分权的方式是政府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政府应当像企业界一样,将权力下放到各部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自我管理和相互合作。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绩效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第六,新公共发挥管理重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功能,要求其制定有效的社会政策以促进社会进步。 (二)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不同,具有自身比较明显的几个特征:(1)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其次,新公共管理过程的公共性,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公共管理的主体会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因此,政府部门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最后,公共管理总离不开公共权力。公共管理的权共管理的过程具有公共性。力是公民及社会成员赋予的,其运用必须服从公共利益,否则将失去权力的合法性。(2)公平性。新公共管理强调逐步以公平正义与管理效率并重,而不是像传统行政理论那样过分注重效率。(3)合法性。合法性即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遵循宪法和法律。4)效能性。效能目标的确定应该体现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5)适应性。任何一个公共管理系统都需要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则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彼此的相互竞争性,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6)回应性。回应性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良好互动;一方面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要积极加强对公民或社会的关注,另一方面要求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的决策过程中来;同时要求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二、社区管理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生活共同体,人们的生活要有序地进行和开展,必然要求对社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所谓的“社区管理”。在我国,社区管理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区工作和管理的现状、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以及改善社区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社区体制的问题,社区资源利用问题,社区建设资金没有保证,社区队伍素质不高,社区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式有限,服务效果不显著等问题。社区工作的问题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作为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办理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应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实际工作中社区承担的却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社区居委会实际履行的职能很多都是与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一对应设置的,其中包括劳动保障、民政优抚、城管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党建等六大职能。 第二,社区建设工作投资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缺乏计划性,社区建设没有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因此缺乏自身发展的专项基金;二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了来自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外,社区在建设的过程中,经要自行筹集资金。 第三,社区服务工作弱化。当前社区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区社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外,许多社区存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此外,在社区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混为一谈的现象。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社区管理的启示 针对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管理理念,我们认为做好当前的社区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改革社区现行管理体制。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一要实现自己的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功能。其二,在协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应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和提供相应的资源来处理问题,并且这个协助性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务的转移。总之,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群体的作用,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同时要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 (2)健全社区考核和激励机制。新公共管理认为社区管理应当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既包括组织的目标又包括个人的目标。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测量和评估。首先,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培训主要是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等等。与此同时,要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提拔和奖励,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实现社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除了政府的拨款以外,应当吸引其企业、社会组织的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 (4)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活动。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取向,社区居民作为顾客,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需求,那么社区的管理者就应当给予居民的需求以回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在传统行政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性。政府不能调节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对于市场无法调节的问题,政府也应当充分自身的作用来调节。在回应公众需求方面,政府要坚持顾客导向,公众也应当提升自己管理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克服了政府传统管理的弱点,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我国的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意义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借鉴和运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作者:陈玲 罗杭春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高职院校参与社区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地方性高职院校发挥独特资源优势参与社区管理创新。笔者以共青团志愿服务品牌工作为重点,以在社区创建“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为载体,组织和引导青年大学生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深入社区接地气,勤学笃实长才干,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贡献。 关键词:地方性高职院校;社区管理;志愿服务;培养人才 湖南永州正处在科学赶超的关键期、转型发展的加速期、开放崛起的机遇期,市委提出了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发展战略目标。笔者认为社区是构成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提高社区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社区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提高了,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满意了,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如何参与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的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通过参与和服务社区管理创新深入基层接地气,勤学笃行长才干,培养青年大学生要有社会担当和为国奉献,是笔者探索思考的主意。 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高校引导学生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有明确要求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本领。基于此,高职院校应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及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发挥青年大学生自身的优势作用。 二、永州职院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 高职院校要以培养社会应用型技术人才为重点,在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上成为教育和培养高素质学生的重要载体,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引导和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中去,让青年大学生接地气,长才干,作贡献。这也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坚持产、学、研、训、推“五位”一体化,实行学业、就业、创业、产业“四业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好一个学生、致富一个家庭、带动一方群众、繁荣一方经济”办学“四个目标”的体现。 三、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社区的现状和社区发展需要地方高校参与社区管理 根据笔者走访调查了解到零陵区城内共有徐家井、七里店、南津渡、朝阳4个办事处,27个社区,城区人口27.71万人。当前,每个社区有工作人员10名左右,其中青年人甚少,其余都是见习生。每个社区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为43岁,平均学历为高中。社区设有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业务工作。目前,永州市正处于以创建国家级卫生成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工作总抓手,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关键时期,作为城市基本单元的社区最为关键,社区的工作变得更为繁重和重要。从社区工作人员结构现状看,社区年轻工作人员紧缺,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工作中,涉及到社区工作内容有方方面面,反映出年轻工作人员紧缺的现象更加明显。特别是在很多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工作中体现出对年轻工作人员的更多需求。例如日常办公、文件资料的处理和归档、社保医保养老等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方面的工作,年纪大的老同志虽然有工作经验,工作阅历也丰富,但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的今天,年纪大的老同志工作开展起来就有很大困难。另由于老同志年纪大了,在投入工作的精力上、创造创新上和接收新事物能力上都没有青年人易学熟用的优势,这给社区管理创新、长远发展和社区居民服务带来诸多的不利因素。社区急需一批能吃苦善学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青年人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业务工作中来,这就需要地方性高职院校的大力支持和青年大学生的积极参与。地方性高职院校组织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解决社区目前青年人力紧缺等诸多问题和困难的最好办法和途径。 四、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组织青年大学生参与和服务社区管理创新的探索与思考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精神,根据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27个社区的现状和发展情况,并结合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四业贯通”和“四个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学院共青团应在永州市零陵区的27个社区建立服务社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立“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将每一个社区成立的“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都作为学院共青团下属的一个组织机构,设立组织机构,要像学院学生会、共青团委员会一样进行换届,引导和管理好“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一届接着一届传帮带,让学院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一级接一级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同时,学院学生干部兼职社区业务工作,全方位地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这为社区工作人员欠缺特别是年轻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提供了新的人力资源保障。更为重要的是对社区管理创新、社区综合服务、和谐发展以及对青年大学生深入基层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来服务社区,以所学专业知识奉献社区,为创建和谐社区作贡献。“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可充分利用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和学校资源参与社区的管理创新和发展。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区居民、服务社区弱势群体,通过青年大学生在社区内开展志愿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带动社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社区树立新风尚,增添和谐新活力。“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正处于信息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对信息化、网络化办公和新媒体的应用方面具有基本的素质和技能优势,能够很熟练地开展网络信息化业务咨询和综合业务办理工作。让“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兼职社区工作,从而大大提高社区居民来社区办事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也提高了社区的综合工作绩效效能。“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来自学院12个系部34个不同学科专业,涵盖有医学、农学、经贸、理工、信息、建筑等方方面面的人才,可为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工作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创建和谐社区作贡献。二是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在参与服务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建设中,能深入基层接地气,勤学笃实长才干。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和兼职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更多更快地了解社会、了解基层,可以从社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实干家和能人的身上,学到为人处事的成功经验和扎实巧干工作的敬业精神,体验到做好基层工作所具备的人格魅力。社区的居民有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有临时暂住和长期居住务工的流动人口,社区人员关系非常复杂,社区的工作也涉及到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做兼职社区工作是青年大学生学习和锻炼能力的好平台。青年大学生服务和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中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笃实做人做事和勤奋好学,能增长自己的才干和社会的阅历;应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青年大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本领;能更好地为创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奉献智慧,为永州市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全面建成小康永州贡献青春力量。总之,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的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的精神指导下,深度结合永州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战略实际。作为地方性高职院校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通过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兼职社区工作的实践,既有服务学生培养人才的作用,又有服务永州科学发展的现实价值和意义,还能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张宜剑 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管理建设也逐渐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变的核心。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中,却仍存在关系不顺、职能错乱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针对社区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以此加快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 关键词:社区;行政管理;改革创新 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变革的今天,如何深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已经成为时展的主题之一。只有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社会管理模式,加强社区管理,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以实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 1.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健全 1.1社区办事处职能越界 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社区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拥有对社区居民日常相关的公共行政事务的处理和管理权,对居委会工作行使指导职能,以及完成上级行政职能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但是,就国内目前社区办事处的实际情况而言,其与法律规定的机构性质大相径庭,其职能性远远超出了法律的范畴,职责范围扩大,接近于一级“准政府”,负责社区内大大小小事务,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治安管理、社区计划生育、社区民政福利、社区管理建设、社区经济管理、社区劳动就业等,远远超过了政府赋予社区办事处“有关居民工作”的范畴。 1.2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 社区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方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倪娜(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4)面存在严重的交集,造成了二者之间职能错位的现象。社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从事有关社区的建设与管理。但是,就目前而言,国内大部分社区办事处则额外承担了更多涉及经济方面的管理职责,如针对社区内部企业进行经济管理;对社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社区内部个体经营户进行经济管理等。社区办事处作为政府下属机构,则会通过社区办事处的职能干涉企业日常经营制度,如通过管理企业内部决策、经营模式等获得相应的经济利润。因此,随着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社区办事处的自主权逐渐扩大,与企业保持较为紧密的利益关系,造成了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等现象。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不仅会使自身消耗更多精力处理其他事物,造成本职工作的疏忽,更会因为涉及企业经济问题造成内部经济的贪污腐败。 1.3社区行政管理过程权责不一 随着城市管理任务的加重,市政府、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增加,管理层次划分细致,各项工作任务都在社区办事处中进行派达。如市政府规定交通、环保、工商、公安、税务等职能都需要依靠社区办事处为依托,设置了各类派出机构,对社区内部人员进行管理、宣传,但最终还是需要依靠社区办事处完成职能的分配。政府规定的社区办事处的行政管理职责有限,因此造成了各类派出机构与社区办事处之间在社区管理过程中的权责不一现象。社区办事处由于不具备具体的执法职能,因此只能对社区内的基本生活秩序进行管理,而各政府派出机构具备行政执法权,但是却没有与社区居民有着直接关系,因此也不能够将法律政策等进行落实,经常会出现各类行政机构与社区办事处之间出现胡乱推卸责任的现象。 1.4社区群众组织关系不明 就社区办事处而言,其与居委会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组织。居委会是社区内部群众自己推选的组织模式,居委会主任由每家每户派代表选举而成,不被政府认可,也没有行政经费给予补给。而社区办事处是由政府排除的行政组织机构,定期发放行政经费。所以,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调开展工作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但是,就国内目前的社区而言,居委会已经逐渐替代社区办事处,成为社区的“代言人”。居委会相关管理人员也是由社区办事处进行指派,仅代表少数居民的利益,不能为居民提供生活上的基本服务。因此,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等组织模式普遍缺乏认同感,对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缺乏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有甚者,很多社区居民生活在社区内部却不知道社区办事处的地址与管理人员,这种不明确的关系,也就造成了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在居民心目中的地位下降。 2.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仅是对旧体制的推翻,更是要从根本上进行创新,加快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解决社区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的各类矛盾与问题。 2.1社区办事处的性质和职能的科学界定 社区办事处应针对社会主义体制的改革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科学界定社区办事处的性质与职能,采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社区建设,使社区办事处成为整整意义上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心,对社区内部的精神文明状态、社区治安、社区服务与社区管理进行组织协调,落实监管职能,正确行使执法权。 2.2社区办事处职能的科学规划 社区办事处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加强社区文明建设,改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在居民心中的不良形象。社区办事处应根据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模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注重社区内部各组织之间的关联。如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过程中,注重社区党组织的建设,成立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令其成为政府派出机关的总部门。利用其行政管理权合理监管社区内部居民的生活秩序,建设社区精神文明、管理社区综合治安等。 2.3社区行政管理过程权责统一 社区办事处应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模式,调整社区办事处内部组织结构与权力的格局,针对社区办事处规模进行调整,真正落实社区的行政管理到实处。与此同时,社区行政管理的改革重点在于权力的下调,强化权限的处理,包括社区综合协调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规划参与权以及分级管理全等。创新推广多元化的组织模式,缓和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等组织模式各自为政的矛盾点,使社区办事处成为社区行政管理的核心。与此同时,为了有效针对社区办事处的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还应成立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对社区办事处的各项事务处理进行公正、公开的监督。 2.4社区群众组织关系的统一 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应建立平等、和谐的互助关系,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模式,真正的放权于民,令社区成为居民自主管理的主体,居委会依法从事对社区的管理权,而社区办事处则是对社区行政任务进行有效治理。创新的社区行政制度体制改革就是需要将社区办事处从繁杂的社区事务中进行转移,积极落实社区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谐构建社区办事处与居民之间的关系。也正因为如此,社区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需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规模调整,令其可以对自身工作进行协助,共同服务于社区居民。创新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通过一种全新的居民自治方式替代传统的居民委员会,建立一整套全新的社区组织体系,使其加深居民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联性。 3.结论 就目前国内城市社区而言,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旧没有落实到实处,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尚未解决:如传统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与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更替;社区办事处、委员会与社区居民三者之间的管理关系;社区自治格局形成后政府下派部门的职责分配等,都是一种全新的突破与改变,需要通过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完善与创新。只有社区内各类组织与居民和谐共处,才可以为使社区的发展更加和谐、稳定与繁荣。 作者:倪娜 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论文: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行政管理制度建设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等等这些俗语或古训无不在阐明一个道理:无论是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一个单位的平常工作,还是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转,都必须靠一定的制度来维系。好的制度能持社会的正常秩序,提高社会效率,减少社会管理成本。那么什么是“制度”,它包含哪些方面的范畴呢?根据辞海及通常的解释,制度是指人们在行为中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是人类行为的规范或约束规则的总称。通俗地讲,制度就是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或共同认可的模式。 作为社会细胞之一的单位,其内部管理也常常会涉及到如何进行制度建设的问题。这里,制度设计的合理与否,是保证单位能否良性、有序发展的前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因制度设计的缺失,引发出种种的尴尬。 那么怎样才能完善我们日常社会生活中的各项制度,构筑单位管理的基础网络呢? 凭着本人的学习理解与管理实践证明,要抓好一个单位的工作,长期保持一个集体团结和睦、有条不紊、健康有序、高效廉洁的运行,必须建立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第一,完善职责分工制度,使之责任明确。要用制度的形式把所有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加以确定,规定在拥有哪些权力的同时,必需明确相应的义务,真正做到责任“落地”,守土有责。 第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有章可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是维系单位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因此应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议事决策制度、廉政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等,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权力滥用和腐败的滋生。 第三,严格工作督查制度,使之工作到位。“法贵在行”,有了制度就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否则,制度再好也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形同虚设。必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任意违犯的,要严肃查处,保证政令畅通。 第四,坚持阳光作业制度,使之公开透明。有人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单位所有重大事项的决定与执行,都必需要客观公正,透明有序,自觉接受各种监督。坚持做到管理公开,程序办事,决策民主,群众参与。 第五,落实外部监督制度,使之体系完善。“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加强监督制约,是促进正确使用权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要健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追究责任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的工作监督和人大政协的法律、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 第六,规范“一把手”权力行使制度,使之首端控制。现实生活中,一把手的权力得不到严格有效的制约,存在有权无责、权大责小、权责脱节问题。因此,应建立健全规范“一把手”权力的系列配套制度,形成首端控制的权力制约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一把手不直接参与项目工程和分管财务,对用人失察、决策失误的要追究责任。 在建立和完善制度的同时,应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1.制度要合理。要保障和维护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要真正体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 2.制度要切实。要符合客观环境,要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一定是客观事物内在规律的反应。不切实际或盲目照抄照搬的条款,无疑是一纸空文。 3.制度要稳定。执行制度要保持相对连续性,不能朝三暮四,朝令夕改,让人无所适从。 4.制度要含情。制度要体现人情味,单位应推行人性化管理。制定制度时,在规定一般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包容可能存在的个体差异,以便充分发挥个体优势,为共同目标服务。 5.领导要垂范。执行制度领导要身体力行,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不论何时,榜样的力量都是很大的,有道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总之,只有坚持用纪律束人,制度管事,令行禁止,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有章可循,保证我们的干部少走弯路,不走邪路,才能保证一个单位健康、有序、效率的推进各项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行政管理论文:行政管理法制化构建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而行政管理法制化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只有扎实推进行政管理法制化,才能实现依法行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意义 行政管理法制化是指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将行政管理置于法律的调整与支配下,切实保证行政活动能够依照法律进行,从而使行政行为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道路。行政法制化主要体现在法制意识的培养、行政管理组织法制化、行政管理职能法制化、行政管理程序法制化等方面。法制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核心观念,是宪政和人权保护的坚实基础。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的法制意识薄弱、依法行政能力欠缺,因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推进整个社会的法制化进程有着重要的意义。依法行政是维护政府形象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社会中,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和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政府的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着公民的各种权益。依法行政不仅是一种政治理念,更是一种政治道德和社会价值。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落实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现状 1、行政管理程序法制化滞后当前,我国的许多行政程序还没有实现法律化、规范化,许多行政行为的步骤、方式仍处于杂乱无章的状态,野蛮执法、越权执法、滥权执法、以权压法等行政违法行为屡见不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受到了很大的质疑。这些大大降低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此外,由于执法体制不畅、行政管理体系不完善带来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扰民执法等许多执法问题。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涉及的监管部门有十几个,结果是大家都管,但是都管不好。这种重复执法不仅带来了行政执法资源的巨大浪费,还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2、行政管理执法方式落后行政管理执法方式落后集中体现在城市管理中。由于执法人员素质、执法环境与执法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城市行政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社会管理主体单一,政府是唯一的社会管理主体,社会机构、民间组织等很少参与社会管理;缺少长效管理机制,执法部门热衷于专项执法、运动式执法,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少整体考虑和长远规划,缺少长效管理机制,以致于群众满意度低、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三、推进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几点建议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内容,法治不仅体现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上,更体现在人们的法制意识、法律素养等方面。因此,推进依法行政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文化变革,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在现实中许多执法者将法律作为统治百姓的工具,执法手段简单粗暴,在民众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为此,广大执法人员应转变执法理念,应树立服务意识、理性执法意识,将执法作为增进民众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种手段。执法观念决定着行政人员的执法行为,影响着执法效果。因此,执法者应树立行政服务、民主参与、平等互动的执法理念,自觉约束自己的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应在严格遵守法律的情况下,提高执法的能动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就必须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素质建设。应通过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等方式,使广大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正确的金钱观、权力观、人生观,能够自觉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能自觉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同时应完善法律制定与修改的程序,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不断修改和完善法律,促进法律建设的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应建立完善的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其法律素养。此外,还要培养执法人员的行政程序意识,使执法者能够严格按程序执法,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种合法权利,促进执法公正。推进执法组织建设也是加强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应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依法行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许多部门和多种利益关系,现实中因部门利益冲突而导致的推诿扯皮、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现象屡见不鲜。因此,必须从体制上理顺各个执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完善的部门协调机制。此外,应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将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应建立明确的执法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加强执法管理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在行政执法上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如行政法规中背离法律等级性,越权立法的现象普遍存在;行政法规之间相互冲突,造成执法难的现象屡见不鲜,等等。为此,应完善行政立法制度,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如在立法之前应建立科学的立法规划,并对立法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应完善立法程序,通过调查、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立法听证会等方式来保证立法的公平性、合理性。另外,还应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修订过时的、不符合社会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依法治国是我党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为此,我们应深入研究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提高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深入推进我国的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 行政管理论文:机构编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体会思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认真学习之,深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机构编制部门责无旁贷,必须深刻领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学习,加强研究,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精心部署,坚定不移地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向前进。机构编制部门应切实做到“五要”: 一、要明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从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二、要掌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保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进一步明确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为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提供理论支撑。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确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原则和步骤方法;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重点,统筹兼顾,稳步推进;重视民主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和保障改革;遵循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积极借鉴国内外公共行政改革的有益经验和通行做法。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法:在改革战略的谋划上,要注重系统思维与问题意识的统一;在改革任务的部署上,要注重长期目标与近期重点的统一;在改革举措的实施上,要注重质的突破与量的积累的统一;在改革进程的推动上,要注重自下而上广泛参与与自上而下集中推进的统一。 三、要抓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在改革过程中,机构编制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必须 做到: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四、要落实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根据各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在中央、省、州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限期予以纠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五、要积极配合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机构编制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一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抓紧制定县政府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案,制定和完善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要严肃纪律,杜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发生;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行政管理论文:海洋体系行政管理学的论文 一、海洋行政管理学发展现状 海洋行政管理学始自20世纪后期人类对于海洋利益的高度重视。超越陆地,走向海洋,拓展人类生存发展空间成为社会共识,如果说古代海洋开发利用与近代航海时代停留在尚未完全成型、统治管理职能不够明晰的政府的引导之下,那么近几十年来海洋事务的兴盛,则是由成熟的管理型行政的政府统摄之下推进而成,海洋行政管理获得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内涵。海洋行政管理学正是在工业化时代背景下研究人类海洋事务管理规律,服务于社会对于海洋快速增长的需求。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发端于上个世纪90年代,学者与海洋部门官员对于海洋领域具体管理问题的论述。进入21世纪,学者逐渐开始由实证研究转向理论提升的过程,作为一门学问的海洋行政管理学也在其中不断地得到展开,如郑敬高于2002年出版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目前学界的研究集中在海洋行政管理学定义以及海洋行政管理学框架体系设计上。最初的研究尚无明确的“海洋行政管理学”定义。学者通过基于海洋管理学探讨“海洋行政管理”,略加阐述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学界对于海洋管理学的定义突出政府的主体作用,这与海洋行政管理学以政府为核心主体相合。 王琪在《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一书中引述以往有关海洋管理的定义,如美国学者J.M.阿姆斯特朗和P.C.赖纳在《美国海洋管理》对于“海洋管理”的定义:“指政府能对海洋空间和海洋活动采取的一系列的干预行动”。早期国内学者对于海洋管理的理解近似于海洋行政管理的定义,比如“海洋管理市政府对海洋及其环境和资源的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而王琪等编着的《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多是从倡导海洋管理的高度,着重介绍海洋管理的已有研究成果,并且将海洋管理归于公共管理范畴,认为“海洋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主体的涉海公共组织为保持海洋生态平衡、维护海洋权益、解决海洋开发利用中的各种矛盾冲突所依法对海洋事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这一思路与世界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一脉相承,海洋行政管理学只是以专业名词的身份出现,并没有形成独立的篇章,也没有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2013年3月出版的《变革中的海洋管理》一书中在公共管理的思路下审视行政管理,辟有“海洋行政管理”一章。在该书中,王琪等认为“海洋行政管理是指国家尤其是政府部门依法对涉海行业及涉海事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并且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海洋特色、系统性、以政府为核心等原则,将海洋行政管理体系划分为基本理论、管理组织、管理行为以及工具、具体实践、海洋行政伦理、海洋行政管理发展等六个方面,并结合国内海洋管理实际,具体分析了海洋执法体制与海洋政策问题。这部分论述关涉海洋行政管理定义、构建原则、体系设计等基础内容,可以视为学界系统探索海洋行政管理的代表,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科以及海洋行政管理学自身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海洋行政管理学》一书是国内第一本系统总结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的着作。 海洋行政管理学从属于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以及一般规律的科学”,因而行政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对于海洋行政管理学具有总体的规范效应,但是海洋行政管理学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具有学科的独立性,它是“以涉海行政组织及其行政实践行为为研究对象,要揭示海洋行政组织的职能、结构特征,海洋行政组织的运行过程和运行规律,更要研究海洋领域中的特殊管理问题”,由此海洋行政管理学既要研究传统行政管理已有的行政职能、行政组织、海洋政策、行政法治等内容,也要展现海洋信息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岛管理、海洋应急管理等特色部分,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从而兼具行政管理学以及海洋特色内容。针对海洋行政管理学的框架体系,国内学者还有其他表述。郑敬高在《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中将海洋行政管理的体系分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海洋立法与执法管理;海洋政策与决策;海洋权益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几个方面。滕祖文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主要从行政法的角度进行阐述,全书的体系也类似于行政法教材的体系。吕建华等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将海洋行政管理学的体系设计为“海洋职能、海洋制度、海洋战略、海洋决策、海洋实施、海洋财政、海洋伦理”等七个方面。现有的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依然没有达致理论自洽。其一表现在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研究不足。原有研究只是原则性的将其理论基础划分为行政管理学以及海洋科学理论,这种思路无疑是对的,然而由于缺乏细致的理论再分解,因而缺乏较强的理论解释力;第二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缺少管理行为工具层面的论述。以往只是在论述政府职能时提及经济职能,体现资源分配作用的海洋政策以及海洋财政没有凸显出来,而海洋政策与海洋财政正是与海洋管理实践结合最为密切的部分。此外,正式着作中缺少海洋战略的规划设计,这与国家层面海洋强国的整体实践不能有效衔接,因而也不能体现行政管理学的问题导向意识。理论体系的前瞻性设计影响着后续理论发展乃至具体实践,实践的需求又会反作用于理论,推动理论的不断发展。中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学本就是由海洋管理实践所触发,当前海洋强国建设的实践更是呼唤着完善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的指导,由此需要重新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二、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构建原则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历 经几十载发展,海洋行业管理、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区域管理等方面已经具备较为丰富的素材,从明确构建原则出发统合素材、形成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就水到渠成。 (一)工具性原则 行政管理学自19世纪末诞生之日起就有着浓厚的工具性与应用性色彩,它是以威尔逊为代表的美国学者为了解决政府管理无效现实以及政党分肥现象而逐步创造出来。技术与效率成为行政管理学研究的主题,尤其以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为最显着。虽然此后新公共行政与新公共服务等理论对行政管理工具性价值取向大加鞭挞,然而,新公共管理运动却不断提醒世人行政管理追求效率的合理性。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本身就是民主与效率价值此消彼长的过程。行政管理的发展史证明面对新兴事物,效率是初始阶段的首要价值。针对海洋这一新兴领域发展而来的海洋行政管理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走上追求工具性价值的道路。突出工具性价值,强调应用性,能够引导人类实践迅速适应海洋的易变性;并且海洋事务的发展首先需要海洋科技的支撑,技术的发展本身就蕴含着对于工具性管理的需求,因而,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不应放弃工具性价值,应结合海洋科技,更好的服务人类海洋实践。 (二)差异性原则 海洋赋予海洋行政管理学相较于传统行政管理学的鲜明特质,这样海洋行政管理学在研究目的、研究对象以及具体研究领域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行政管理学。一方面,海洋行政管理学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制度支持为研究目标;其研究对象聚焦于国家海洋事务有效管理的规律;另一方面,海洋又使得海洋行政管理学具有独具特色的研究领域,比如针对海洋信息、海洋环境保护的研究。因而,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需要遵循与传统行政管理学相差异的原则。 (三)系统化原则 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需遵循系统化原则,即“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要相互联系、符合逻辑性,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这就需要认真考察理论整体与部分、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够达到逻辑自洽的效果。比如,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内涵与外延意指何在,其外延能否已由各个子部分有效呈现;子部分之间演进的逻辑顺序又是如何,是否遵循一般行政管理学的规律等。系统化原则有助于海洋行政管理学形成完整规范的体系结构,解决以往该领域理论的碎片化现象。 (四)生态性原则 生态性原则可做两层意思来理解。一是与工具性原则相对,生态性原则呼应人类对于环境问题的严重关切,在海洋行政管理学中注入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理念,侧重海洋环境管理的研究,为人类现实中的环境问题提供解决工具;二是注意西方理论在中国文化生态环境下的适应性,海洋行政管理学在美国也有着自己的学术观点,发展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必然要借鉴国外成果,然而需要利用中国的文化生态加以检验和甄别,不可盲目照搬,单纯从纯学理角度引入国外理论。 三、海洋行政管理学的框架体系 按照人类一般的认知规律以及行政管理学现有的框架体系,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框架可以包括海洋行政管理学概念阐释、海洋行政管理理论基础、海洋行政管理理念、海洋行政管理主体、海洋行政管理行为工具、海洋行政管理实践等六个部分。理论基础部分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学理论和海洋科学理论;理念层面包括海洋意识与海洋价值、海洋伦理相关理论;管理主体部分按照传统行政管理的定位,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管理实践部分内涵管理客体内容,并且应该是海洋行政管理学海洋性特色的体现,意即包括海洋权益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由此,从管理理念到管理主体、行为工具、管理实践部分的设计,体现了由精神层面过渡到制度层面再到操作层面的演变。 (一)概念阐释 在构建框架体系时,概念的区别为体系构建提供边界,因而厘清概念尤为必要。海洋行政管理学研究首先应该认真处理“海洋管理”、“海洋行政管理”、“海洋综合管理”等基本概念的关系。对于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一般将“海洋管理”定义为“政府以及海洋开发主体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开发活动、海洋权益等进行的调查、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工作”,海洋管理涉及多元主体,这与强调政府单一主体的海洋行政管理有着明显区别,借助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区分,比较容易在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概念区分上达成共识。然而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则很难简单加以分别。现有的研究将海洋综合管理定义为“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和教育等手段,对海洋权益、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等事关全局、影响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公共问题进行决策、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及行为过程”,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主体都是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机关,海洋综合管理属于高层次的战略管理层面。学者在编写教材体例上多将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并列,但是没有给出明确的分类理由。笔者认为,随着行政国家的发展,政府往往借助行政、立法乃至部分司法功能达成预定的公共目标,加强海洋的区域管理亦或是综合管理,都是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应有之义,因而海洋综合管理可以归于海洋行政管理之列。此外在美国学术界。美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分为海洋资源管理、海洋工业管理、政策与冲突解决、海洋环境管理四类。这种分类方法侧重于海洋经济价值的开发以及海洋环境保护,但是不能完全照搬。海洋资源管理内涵广阔,参与主体以企业为主,更多的属于工商管理或者经济管理的范畴;海洋工业管理可以说是政府经济职能的体现,没有必要单独列出;至于强调海洋政策以及冲突解决,意在加强所属海洋权益的维护以及国际国内海洋争端的处理,这对于目前中国复杂的海洋事务具有借鉴意义。而美国海洋行政管理(Marine Administration)已经将研究范围从“海岸带(coastal zone)扩展到海洋深处(marine),并且将陆地、海岸带、海洋行政管理结合起来;在具体的海洋行政管理实践中还将注入全球、地区、国家视野。”在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体系的构建中应注意明晰海岸带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在设计基本框架时要突显海洋行政管理与陆地行政管理的差异,与国外海洋行政管理相接轨。 (二)理论基础 一般性行政管理学理论是指发展较为成熟,可以为海洋行政管理学借鉴的管理理论。权变理论强调组织所处的环境决定着所适用的管理观念与技术手段,以变化与因地制宜的思维方式指 导管理实践;整体治理理论赋予管理者统摄全局的视野、管理过程的开放性。海洋科学理论侧重于海洋生态学理论、系统理论在海洋事务方面的运用以及提升总结。海洋生态学是“研究海洋生物及其与海洋环境间相互关系的科学。它是生态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海洋生物学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海洋生物在海洋环境中的繁殖、生长、分布和数量变化,以及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阐明生物海洋学的规律,为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增养殖,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平衡等提供科学依据。”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海洋是具有高度复杂性与流动性的存在,海洋行政管理学需要重视海洋自身的客观规律。海洋生态学与系统论作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体现出海洋行政管理学谋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旨趣与尊重海洋自身规律的科学精神。 (三)管理理念 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念包含整体性、国际性、生态性。海洋事务具有明显的整体性与国际性特征,海洋行政管理关涉的领域包括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其管理在地域上有着明显的梯度,由于海洋自身的流动性特征,使得在上述范围内的行政管理需具备整体化思维;海洋行政管理相对传统行政管理,一国政府在海洋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行为不仅对本国公民产生影响,而且对于周边国家乃至更广的范围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海洋行政管理政府行为的影响具有强烈的国际化色彩;此外,海洋本身也是全球最大的生态系统,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均需遵循海洋环境的生态规律,否则将会付出高昂的管理成本,因而海洋行政管理理念更应该突出整体性、国际性、生态性,注意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协调国际海洋事务,不要局限于传统的一国或者一区的范围之内。 (四)管理主体 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管理主体自然以政府为核心,研究内容包括政府职能、涉海行政组织。政府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与管理服务职能,海洋行政管理学更应加强对于行政组织的管理服务职能的研究,尤其要明晰行政组织职能的边界与职责,以优化涉海行政组织结构。中国海警局的成立是对海洋行政组织具有的维护海洋公共秩序与海洋国土权益职能的确认与优先体现,但是不能就此忽视引导海洋有序开发利用和激发国民海洋意识等经济、文化职能的有效实现。职能决定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的结构域过程影响着组织的行为,也影响着组织成员的行为方式。同样,组织的结构与过程对其顾客或者服务对象也有深刻的影响……因此,组织问题是公共行政研究者和实务者必须首先考虑的中心问题。”以往“九龙闹海”、多头治理海洋事务的局面使得中国在处理国际海洋事务时捉襟见肘,虽然这一情况随着海洋事务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局重置、中国海警局的设立得以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如何有效整合原有的涉海行政部门、优化涉海组织内部结构是一项全新而又紧迫的课题。 (五)行为工具 海洋行政管理学需要研究海洋行政管理实务中的行为工具,以更好地服务实践要求,这主要包含海洋战略、海洋政策、海洋财政、海洋法治。海洋战略大致分为总体战略与子战略,如海洋强国战略与海洋经济战略的划分;海洋政策主要是为落实海洋战略服务,注重微观层面的规划设计;海洋财政主要针对政府在海洋领域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状况,包括海洋财政占总体财政的比重以及财政手段在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有效使用;海洋法治包括海洋立法、海洋司法、海洋执法等一系列过程,其中海洋执法集中体现出海洋行为与技术工具的发展状况。 (六)管理实践 这部分内容应该着力突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特色,体现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具体门类,可分为海洋信息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洋应急管理等。海洋信息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海洋信息数据库,将其作为海洋行政管理的资源共享平台;海洋环境管理是政府为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持续发展,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进行的管理活动;海洋应急管理包括一般性海洋突发事件应对(如海上溢油事件)以及非传统型海洋突发事件(如各种形式的海上恐怖主义活动)。 四、深化海洋行政管理学发展的思考 (一)跨学科整合 亚里士多德最早进行了学科划分,近代启蒙思想时期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带来自然科学领域的重大变革,学科细分成为发展潮流。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边界,威尔逊与古德诺的学术努力又将行政学从政治学分离出来,使行政学获得独立学科地位。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后工业化社会特征凸显,这就使得原有泾渭分明的学科之间有了许多共同主题或者学问交叉点,甚至有学者如张康之认为,“诸如社会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可能会整合成为社会治理的科学”,这就意味着后工业社会环境下,学科间由分化走向综合将成为趋势。随着当今行政管理领域对于公共性等价值理性的高度认知,以往过分注重效率等工具理性的做法得以纠正,海洋行政管理学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发展,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其理念中具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双重品格。海洋科学从本质上是对技术的推崇,也就是对于工具理性的重视,如果仅仅出于认识海洋的目的,工具理性已经足以应对,然而,海洋的多重价值使得人类的开发利用不会单纯停留在认知角度,人类必将对海洋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利用,其中涉及大量组织、协调工作,单靠海洋科学无力回答实践要求,因而从学科整合的角度入手,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一方面要借鉴海洋科学研究所揭示出来的海洋自身活动规律,掌握涉海科技,尊重海洋的客观规律,探求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限度;另一方面应该探索政府与涉海其他主体的关系,探索政府管理海洋事务的有效方式,为海洋事业的发展供给完整的制度架构与管理手段,开拓海洋科学的运用平台,并为海洋科学的实际应用注入价值理性。 (二)争取学术话语权 “话语权”一词多见于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领域,学术意义上的话语权是指“在学术领域中,说话权利和说话权力的统一,话语资格和话语权威的统一,也就是权的主体方面与客体方面的统一”。从“权利”来看有“创造更新权、意义赋予权、学术自主权”;从“权力”角度则有“指引导向权、鉴定评判权、行动支配权”。学术话语权的取得,有赖于学术 的数量与质量以及相关学术组织的建立。海洋行政管理学归属于行政管理学,但是目前海洋行政管理学在行政管理学难以进入正统研究行列,缺乏基本的学术话语权。仅以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历届年会以及《中国行政管理》杂志为例,历届年会收录的文章中,《中国行政管理》自1994年到2013年间仅有孙迎春的《公共部门协作治理改革的新趋势———以美国国家海洋政策协同框架为例》、吕建华与高娜的《整体性治理对我国海洋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李白齐的《对我国海洋综合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等少数文章。海洋管理类学术组织也只有中国海洋学会、太平洋学会、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以及中国海洋领域如海警局的设置等实践的广泛开展,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实践上海洋事务的勃兴与理论层面海洋行政管理学研究的“失语”形成鲜明对比,这就迫切要求海洋行政管理学从加强海洋特色管理研究入手谋取学术话语权,积极响应海洋实践的需求,以期成为中国行政管理学的重要理论分支。 (三)深度开展海洋管理实践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中国的海洋管理实践由来已久,春秋时期齐国就开始重视开发渔盐之利。建国后也比较重视海洋领域的管理,并且由最初的行业管理发展到综合管理、区域管理,重点集中于海洋行政执法体制的有效整合以及国际海洋事务处理,但是,相比美国、日本、韩国等海洋强国前瞻性的出台海洋基本法律以及相应的海洋发展战略等举措,中国的海洋管理实践具有较强的被动性,缺乏长远设计。同时海洋实践缺少传统行政管理有关行政组织的成熟理论,因而,学界应当加强对于诸如三沙市等涉海行政组织内部运行规律的研究,为海洋行政组织的深入整合提供借鉴。 五、结语 不可否认的是,世界范围内的公共管理思潮已经给自威尔逊、韦伯等就已确立起来的传统行政管理学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诚然,公共管理以其多元主体参与、民主协商的对话方式等特点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公共管理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理论范式,其中就有管理主体空心化的危险。有学者指出,西方公共事务管理经历了“政府科层、企业市场、公民社会网络”三种治理模式,以上三种模式的协同互补出现的“元治理”模式则使得政府成为唯一主体,近年来金融危机、各类非传统安全等社会治理需求也使得政府重新扮演着应有的重要角色,这说明以政府为中心研究的行政管理学并没有丧失发展活力。与此相对应,海洋以其流动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征更加需要政府的良性介入与有效引导,加强对于政府管理海洋事务的研究有助于国家海洋事业的顺利发展,海洋行政管理学未来也将有着长久的学术价值与生命力。 行政管理论文:房地产行政管理的课程教学探索与实践 房地产行政管理是房地产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相交叉的一门边缘学科,它主要研究在房地产经纪领域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作为房地产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它对于帮助学生打好理论基础,了解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级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分析和解决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搞好这门课程教学方案设计和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1.课程教学方案 制定课程教学方案是课程教学的基础和首要任务。近年来建筑工程学院开展毕业生职业岗位适应情况的专项调研为基础,全面修订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对课程教学方案的制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课程组的成员,以高等职业教育理念为先导,全面分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课程教学目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团队、教学环境、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系统思考和设计了本课程教学方案。 课程教学目标是制定课程教学方案的基础和落脚点。《房地产行政管理》课程以“懂”与“会”、“学”与“做”、“知识”与“能力”的跟进关系为主线,主要设计了掌握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流程;依据目前建筑市场特征,能够实际进行市场调研、分析,项目实践的参与,对房地产管理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实务、案例、实际调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目标规划,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位一体”的具体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团队明确课程教学目标的基础上,从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咨询公司邀请企业专家和技术骨干,针对岗位任职要求,共同研究、设计了本课程教学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根据房地产企业行政管理的实际工作过程系统设计课程教学内容,编制课程标准和具体授课计划,合理选择教学场所。 (2)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推进“教学做合一”教学模式,打破传统单一的知识传授教学模式。在能力本位的课程体系构架下,课程教学方法由传统的归纳、分析、综合等方法向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教学法、现场教学法等模式转换。 (3)结合房地产行政管理岗位任职要求,在分析典型工作的基础上,系统创设教学情境,实现模块化教学、模块化考核。 2.课程教学方案实施 (1)教学内容 按照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思路,针对房地产行政管理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科学创设学习情境,认真选取教学内容,本着“基础知识以必须、够用、兼顾后续发展为度”的原则,根据市场对专业技术人才不断细化的要求,将《房地产行政管理》课程的学习情境确定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物业管理政策与制度等。为了确保教学组织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论证该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之间的内容衔接及渗透关系,使理论教学和案例分析一体化,实现了课程内容的整合与秩序化。 (2)教学方法与手段 为了更好地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团队积极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创建一系列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如“实例+实战”教学法、“沟通+鼓励”教学法、“项目驱动+情境体验”教学法、“启发+互动”教学法和“学+做+考+创”教学法等。在教学组织进程中针对不同模块的内容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听、说、写、做的能力。随着教学方法的更新和改革,实现了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教师普遍采用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应用网络教学平台与学生互动,开发了与课程教学模块对应的教学课件、教学视频,实现了专兼教师在网络空间内共同组织教学。 行政管理论文:论关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思考 摘要: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行政管理结果的考察评估,促进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笔者在提出如何寻找行政管理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后,论述了经济学上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探讨了利用该方法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可行性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成本收益;机制 行政管理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否认真、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否降低了行政成本。具体内容包括,(1)是否依法依规办事。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执行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事,是否执行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2)是否完成计划。计划既是行政管理的指南,又是行政管理的目标,也是行政机构之间的一种定约形式。定约的执行情况就成为评价行政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标准。(3)是否合理。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合理地、有效地使用了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条件,充分发挥了现有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了理想的行政管理效能。 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有效性 行政管理效能越来越多地成为考量行政机构行政能力的指标,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缺位,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效能评估不及时,不能有效发现行政管理中出现的低效问题,不能及时对管理方案进行纠正和完善;二是效能评估不到位,不能评估到行政管理中的每个环节。评估了面上的工作,不能深入到点。或者正相反,评估了个别点上的工作,忽视了整个面的工作。 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选择的不恰当,往往是由于不能选择成本一收益比最低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作用,就要提高行政机构科学决策的水平,就要设计更好的效能评估工作程序。以成本一收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可以为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提供科学工具,有助于工作程序的科学化,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评估质量。通过成本一收益分析,一是对不同行政管理领域及相应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能选择具有最高净收益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目标;二是对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的成本一收益比较,能选择行政管理成本最低、净收益最高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 二、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 成本一收益分析是指以货币单位为基础对投入与产出进行估算和衡量的方法。它是一种计划方案,是预先做出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要考虑具体经济行为在经济价值上的得失,以便对投入与产出关系有一个尽可能科学的估计。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种量入为出的经济理念,它要求对未来行动有预期目标,并对预期目标的几率有所把握。经济学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是一个普遍的方法。经济学可以用它来研究各种条件下的行为与效果的关系,探究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将成本和收益的概念推而广之,几乎可以无所不包,其他社会科学也可运用它来分析人的行为。 行政管理行为是一种公共物品,是既无排它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是供整个社会共同享用的物品。事实证明,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不能完全由市场上的个人决策来解决,必须由行政机构提供,这就是行政机构行为的指向和价值。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分析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效率是可行的,对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工作同样也可以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考察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行政机构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项艰难的工作,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对象是庞大的社会成员,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分析所用的数据收集更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但是,不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估机制进行有效地评估,就可能因为无效的行政管理行为导致的行政成本提高,资源浪费更是难以计算。相对来说,建立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不失为一项正确的选择。 三、建立符合成本一收益原则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 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非常复杂的,其中的制约因素很多,有政治问题,涉及价值冲突、权力冲突;有法律问题,涉及评估机制的法律框架;有技术问题,涉及评估的适用范围、分析方法、以及质量控制和结构设计;还有行政文化传统等等。 借鉴经济领域有效评估的成功经验,在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中引入有效评估机制要做以下工作。 1.制定法规,确立行政管理效能的有效评估制度。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的必要内容,所以,此项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需要相应的法规规范。 2.确定行政效能评估有效评估的适用范围。要充分考虑到分析能力、资源有限性以及效率等,应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确定行政效能评估中有效评估程序的适用范围,可集中在关键部门、关键领域,针对突出问题,从而增强行政管理有效评估的可信度和可用性,由点到面,不断摸索经验,稳步推进。 3.确定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责任,要具体落实到相应部门,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方法。 4.使用统一、灵活的分析方法。对所有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事件都运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的分析方法可根据对可行性和成本分析的实际判断来确定。在选择分析方法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因为好的分析需要一定的专业判断,不能拘泥于一种方法,也不可能只用一种方式。 5.寻找有效的数据收集机制。数据收集是有效评估最困难的环节之一,有效的评估取决于有效的数据收集,有效的数据收集是做出正确评估的基础。数据收集的方法是:(1)直接征求公众意见,尤其是受行政管理行为影响的公众的意见,具体方法有公开问卷调查、接待来访、热线电话、网络收集等等,这种收集方法得到的数据要进行认真分析,去伪存真,要保证数据的真实;(2)相关学术机构的研究成果,对于政府工作,相关研究机构也在做一定的数据收集,其中的部分数据是有价值的。 6.相关信息的公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分析、资料及其数据收集过程要公开,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总之,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不仅涉及复杂的制度设计、技术操作,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的问题。实践中,可区分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具有普遍性或者是突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实验,从而找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而且较为稳妥的评估方法。 行政管理论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理性思考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深刻剖析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的同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 理性思考 一、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与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什么是行政执法?“执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法。因此,所谓行政执法,是人们对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活动的统称,是行政主体执行法律的行为。 要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应当特别注意行政执法的几个最重要特征: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定性,行政执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执法行为的职权性,这就是说行政执法必须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并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执法保障的强制性,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执法过程的程序性,这就是说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准则和程序。 总之,只有深刻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和其最基本的特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才能在其工作过程中真正做到规范执法。 二、目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自费执法”现象仍然存在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其执法过程中往往因利益的驱动,使其执法行为扭曲、变异,特别是部分基层计生行政部门,往往对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方针,由此导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以“利益”为指向,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自费执法”现象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的严重背离,并衍生出了一系列严重问题。 (二)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 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展开。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就存在这样一些认识偏差: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干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而计生法规条条框框太多,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太繁琐、太慢,削弱了工作力度;基层不必讲法制,执法就是凌驾其上……。这些错误认识使一部分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十分普遍。虽然它没有背离执法目的,但违反计生法律法规之法定程序的执法行为同样是对法律的贽渎。 (三)职权异化 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权是一种职权,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职权往往被异化为个人权利或者个人特权。其职权异化的表现有:一是以“人情”作为计生执法的尺度。其执法尺度的依据是违法者与自己是否有人情关系,这种关系的亲密度如何。二是权钱交易。在计生行政执法中,有些执法人员把职权蜕变为个人私权,并将其作为筹码进行权钱交易,使得违反计生法规者逃避了应受的惩罚。三是滥用权力。比如,在计生执法中以权谋私,武断专横,拖延履行职责,该罚不罚,处罚程度随意而定,甚至因个人恩怨而刻意报复等等。总之,职权异化在计生执法中形式繁多,几乎难以罗列穷尽。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寻找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目的是为了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并把计生工作推向更高层次,因此,必须寻找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对法治实践具有重大影响。现代社会强调“法律统治”,崇尚法治,政府同公民一样必须受法律的支配,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因此,要克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问题,首先必须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二)切实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与未能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关,比如“自费执法”、违法程序执法就是没有贯彻“有法必依”,而以“人情”为执法的尺度则是对“执法必严”的违背。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通过教育引导,转变他们对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错误认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法律才是其执法权力的来源和依据,不依法就无权执法;最终要使“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成为他们工作的习惯。 (三)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要克服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种种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计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完善,一方面要靠整个国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例如探索更有效发挥人大、司法等机关的监督方式。然而这些监督机制监督的范围和领域较广,所以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一方面是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事业自身的监督机制。 四、结语 总之,在社会转型时期,在新旧管理体制的转换过程中,计生行政执法领域存在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但只要我们正视这些问题,并不断探索各种解决的方法,这些问题是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作者简介: 赵作杰,渭源县会川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行政管理论文:职能转变和体育行政管理体系改善 一、我国政府体育事业管理方式的回顾 我国现代体育从西方传入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现代体育传入中国。但由于旧中国连年战争,经济发展迟缓,现代体育虽然得以传入,但运动技术水平长期处于极为低下的水平。 第二阶段,上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打破国际敌对势力的封锁,利用体育作为展示新中国形象、提高我国国际地位的重要手段。由国家集中全社会资源,建设专业运动队伍,通过体育运动成就来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是最大的政治需要。这一时期,体育为政治服务、为外交服务的特点十分突出。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在体育战线上把计划经济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上世纪末,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重要阶段。在改革开放这一伟大的社会变革中,伴随着我国重返国际奥运舞台,体育扮演了极为重要的特殊角色,在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增强民族凝聚力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专业竞技运动体制的黄金时期,取得了辉煌的业绩,我国的体育综合实力已经大大超过综合国力在世界上的排名。在这一阶段,中国体育运动开始打破封闭,逐步开放,专业竞技体制形成并巩固,竞技体育在国际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市场经济必然导致全社会普遍的价值重建。随着政治功能的弱化,体育的其他功能越来越被人们关注。政府对体育事业的管理职能也随之发生变化,长期以来由政府包办的体育事业面临着深刻的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1949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30年里,我国体育一直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和发展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体育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举国体制”的建立与计划经济体制高度相关,计划经济体制特有的集权能力使我国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提高了部分竞技运动项目的水平,运用行政手段推广和普及了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集中资源培养、造就了一支体育工作者队伍。这一时期体育事业管理方式既针对竞技体育发展,也针对群众体育发展,它是一种组织资源,在这种体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得到极大的发挥。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体育事业自身不断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体育组织管理方式固有的缺陷日益暴露,即“一切体育事务都由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来操办和控制”的方式已经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1992年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发展我国的体育产业,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体育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特别是2002年8月首次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颁布,更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要形成“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组织架构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作方式”。由此,以政府自身改革为主的政府体育管理职能转变的探索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 到本世纪20年代,我国人均GDP将翻两番,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居民消费结构将随收入水平的提高发生变化,从衣食住行的基本层次向文化娱乐、教育保健等方面较高层面发展。体育在满足人民娱乐健身消费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持续增强,体育作为生产健康的产业,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世纪的中国体育正在与国际接轨,以适应现代体育功能转化的趋势。不仅要通过体育来彰显民族精神,弘扬爱国热情。同时,还要发挥现代体育的其他功能,使体育比赛和表演成为现代文化娱乐的主要载体之一。 应该看到,体育活动的本质是文化的而不是经济的,它起码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生产部门。但是,文化对经济可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新时代,我国体育不但要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而且要积极通过体育的综合功能,以健康为导向,满足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广泛多样的身心需求。 二、我国体育事业传统模式的缺陷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从无到有,并在管理全国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发展模式;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我国现有的体育事业发展模式尚存在明显缺陷。主要表现是: 第一,政府机构自身改革滞后。政府体育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有赖于政府本身的改革。当前政府体育行政机构政事不分、管办不分,致使体育事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体育局系统内的事业。同时,社会体育组织职能虚化,社会各方面兴办体育的积极性、创造性很难发挥。 第二,在体育私人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管理方面,政府职能定位不清。在观念上视体育为纯公益性事业,在实践上把体育机构作为事业型单位来对待,排斥公有制以外的体育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和适度发展,这显然违背了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所有制结构应该和我国多层次的生产力结构相适应的基本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政府对体育事业的财政投入难以确保。由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职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程度很低,不能很好的按市场需求来扩大体育服务和发展体育产业,使得体育事业发展经费的来源渠道单一,经费异常紧张。尤其在体育事业整体的物质技术基础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没有财政投入的持续增加就难以确保政府对体育事业发展始终保持足够的控制力。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各国之间的相互交往日趋频繁,体育事业规模日益扩大,体育经费需求日益增加与国家财政供给乏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第四,体育资源利用的低效率。体育资源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用人制度使得体育事业单位缺乏应有的活力和动力,各种体育资源浪费严重,体育管理工作效率和效益低下,制约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体育管理职能的再定位 目前国际上体育管理方式大致可概括为两种:政府办体育和社会办体育。它们的区别体现在办体育的主体、动力和资源配置方式三方面。政府办体育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动力源于满足政府的需求以及由此得到的财政投入和自身拥有的行政权力,资源则是用计划手段来进行配置; 社会办体育的主体是各类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动力源于满足大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以及由此得到的实际利益,而资源是由市场机制来进行配置的。因此,从实质上讲,政府办体育是指通过行政力量来管理体育的方式,而社会办体育则指通过市场力量来管理体育的方式。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世界性的政府改革大趋势。新的政府理念为各国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代表着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的新趋势,其中,也包含了政府的体育管理职能的再定位。 第一,政府服务以公众或市场为导向。新的政府行政理念注重政府的服务作用,认为政府的社会职责是根据公众的需求向公众提供服务。我国的体育管理工作已经处于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过去那种以行政命令为政府行为导向的管理方式已不能给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带来活力,必须改革我国体育管理部门的决策机制,淡化计划经济下的行为方式,加强市场导向力度。 第二,政府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新的理念认为政府行政必须关心其行为的产出和结果,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也应该相应的考虑改革成本,包括经济代价、政治代价和人力资源代价等方面。这对于我国政府体育管理职能的转变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因此,我国的体育工作必须重视成本和收益,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新的管理理念主张政府只起掌舵的作用而不是划桨的作用。这样可以缩小政府规模、精简政府机构,减少开支,提高行政效率。我国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强化宏观间接调控职能(分级管理、授权监管),微观的直接操作则应交给相应的利益主体,从而实现微观主体责、权、利的统一。 第四,政府行政中引入市场化模式。新的管理理念主张将市场机制引进到政府的管理活动中去。在体育领域,市场化模式可以表现为两方面:一是政府体育行政部门采用私人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行使某些管理职能,如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强调成本———效益分析、提高效率等。二是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在公共领域的社会体育管理活动中引入竞争机制。 四、我国政府体育管理职能改革的重心、方式和关系 针对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行政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趋势,结合我国政府体育管理职能发挥现状,有必要深入研究我国政府体育管理职能改革的重心、方向和关系。 第一,职能重心的转变。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政府体育管理职能的重心要向运用各种必要措施和合法手段,为每一个体育组织、团体和个人参加体育活动制定规则,为体育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内外环境的方向转变,并把主要注意力、发挥作用的基本点明确无误地放到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和无法通过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得到有效解决的体育社会事务领域。 第二,职能方式的转变。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向运用经济手段为主,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为主,由重视计划、排斥市场转向把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构造起在政府指导下的以满足大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为动力,以市场为资源配置基本手段,激励与约束并存、权力与义务对等的社会化的体育组织与管理方式的微观基础,承担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公益性体育和有影响的重大竞技体育项目的发展任务。目前我国在这几方面虽已取得重大突破,但并未真正建立起理想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而仅仅处于向新体制的过渡之中。 第三,职能关系的转变。不同的管理职能该由谁来行使以及管理主体之间职责权限的划分问题,是实现政府体育管理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当前,应按照“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要求,①理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与体育总会、奥委会、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运动协会、各类体育企业以及其它社会体育组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其“定位”,改善各微观主体的运行不规范、职能不明确、自我生存能力弱以及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 五、我国政府体育管理职能转变的新途径 1.精简机构,适应市场化形势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也将面临一个更加开放的国际竞争环境,那种“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包打天下”的角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悖,也与市场多元化的经济结构不相适应。当务之急是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简政放权,集中精力把握大势,增强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意识,能综合协调和正确运用竞争、经济杠杆的机制,让市场机制更好的发挥作用。 2.从以直接参与体育事业发展为主向以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为主转变 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不应再包揽由市场和社会承担的事务,而应将其重点放在市场失灵、社会不能的公共服务领域,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多角度、高质量的服务。 3.将政府体育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市场化 所谓公共服务职能市场化是指在体育事业的公共服务领域引进市场机制,将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的功能优势有机组合,提高政府功能输出的能力,其目的在于利用市场功能的优势来弥补政府功能的劣势。公共服务市场化恰恰是利用政府权威制度对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进行决策,利用市场交换机制来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4.从体育资源配置职责向管理体育发展秩序职责转变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优化资源配置,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将全球范围的体育资源进行最有利的配置以便更好地提高优势体育资源的效率是各国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但政府本身并不是这一问题的直接解决者。政府的职能应向管理体育发展秩序转变。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体育事业的发展当中包含很多双方或多方的合作与交易行为,这需要各方付出相当大的成本。如果市场秩序条件比较完备,交易的成功率就高,合作的成本就低,使市场主体预期收益得以顺利实现,最终促进体育事业向前发展。体育发展秩序离不开一国的政治、经济及法律环境,培育良好的宏观大环境对于建立合理、良性的体育发展秩序非常重要。对良好宏观大环境这一公共产品的供给只能由政府承担,这不仅体现方便、节省和效率,而且也体现了社会的公正。 5.大力培育体育中介组织,建立、健全体育经纪人制度 社会中介组织是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的产物,是资源控制权由政府部门高度集中向社会和市场分散转变的产物,同时它又促成多元化、社会化的资源控制体制和配置体制的形成。政府职能转变需要中介组织来参与,因为它们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土壤,离开中介组织,容易出现权利真空,而这会使政府行政体制改革重新走入恶性循环。我国现阶段的体育中介组织为数甚少,运作不规范,功能单一,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对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政府应该从制度、法律等方面为我国体育中介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经纪人的运行在激励体育消费、繁荣和规范体育市场,以及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体育产业的后发国家,我们必须加快体育经纪人队伍建设,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不可缺少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 行政管理论文:谈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公共管理学的问题引起了行政管理学界的关注。其中一个基本问题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公共管理学就是行政管理学,两者的差别是由于翻译的不同而造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等同。但这种差别何在?后者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笔者认为,在今天的中国探讨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不能仅仅以西方学者的观点为依据,而主要应根据中国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来探讨。本文试图首先通过对公共部门的科学界定来确定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究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一、关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区别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分。例如,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社会部门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等。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并有助于研究不同社会部门管理的规律,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将整个社会部门区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为政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西方的一些学者将之称为私人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非常复杂,有的更具有工商企业的特点但又不同于工商企业,往往被称为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有的则更类似于或依赖于政府组织,往往被称为非政府公共机构。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和经营的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府投资兴办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的公共医疗机构以及类似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中介组织等等。 政府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政府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所说的公共事务包含了社会中除私人领域(按西方学者的观点,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一般属于私人投资领域,因而这方面的事务被划归于私人领域,属私人事务)以外的所有事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过私人或私人组织来进行处理,小到个人的谈情说爱、结婚生子,大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由私人或私人组织来办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会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维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公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智力开发,等等。有关这些事务的管理,必须由一个超越私人或私人组织之外的公共组织来进行处理或加以管理。第二,政府组织用来从事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把这种权力称之为公共权力,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理由:一是这种权力就其性质而言,它总是表现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某一个阶级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私人权力。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尽管皇帝把皇权当成自己的一种家族权力,但它实际上是代表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离开了它所代表的整个阶级,这种权力就不会存在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组织的权力被宣称为是一种来自于全体公民的权力,尽管它实际上仍然是有产阶级的权力;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已经被写入了共和国的宪法。一句话,自从政府产生以来,几乎所有社会的政府组织的权力在性质上都是公共的,当然,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在“公共”这一概念下所隐含的意义有所区别。第三,政府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知道,政府要通过行使其权力来实现其职能,必须以掌握一定的资源为前提。没有一定的人、财、物作基础,整个政府组织就无法运转起来。而在人、财、物等资源中,从政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对财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础的。政府组织的财政来源于全体公民的税收,因而其财政实质上是一种公共财政。此外,政府所控制的国土、矿山、水利等重要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全民所共享的。第四,政府组织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单独提供给每一个人,而是自动提供给社会中的所有人。例如,国防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保卫着该国的全体居民,而不需要每一个人单独购买。因此,单个个人不会花钱也可能享受公共物品 ,即所谓的“搭便车”现象。这样,单个个人一般不会自己花钱来购买公共物品,这种物品只能由政府来购买或提供。第五,政府组织行为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政府组织是一种公共服务组织,从理念上讲,它应该把全体公民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它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凡是追求自己本组织、本部门利益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因此,政府应该是一种“公益人”而不应该是一种“自利人”。它应该也只能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本组织、本部门的行为目标。在这里,公共利益应该理解为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当然,在一个存在着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社会里面,由于不同阶级之间、不同团体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而且这此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利益与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可能发生冲突,因此,在政府如何对待社会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哪个阶级、哪个团体的利益优先的问题,但这并不能因此否定政府组织行为以公共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这一事实。 竞争性工商企业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投资主体,在西方国家主要是私人,因而其权益主要归私人所有。这表明,这类组织所控制的资源,实际上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因而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当然,这里的私人不一定是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多个人的联合,但其产权是非常明确的,因而每个人所享有的权益也是非常明确的;在我国,国有资产也将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在有些竞争性企业,虽然国有资产还占有很大比例,但已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实行自负盈亏,因而也正在逐步向真正的非公共部门过渡。第二,竞争性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一般属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一般不会对他人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个人对私人物品的消费是可计价的,这样的物品可以由私人自己购买,而不必由政府来提供;其价格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加以确定,而不必由政府来加以控制。第三,竞争性工商企业的行为价值取向是本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竞争性工商企业活动所遵循的是“经济人”原则,这种原则实际上是一种“自利人”原则,其目的是追求本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尽管企业必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并在这个过程中创造出有益于整个社会的价值,但就其基本动机而言,为社会提供产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这种经济人的实质正如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利己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1](第14页)。这就是经济学家眼中的“经济人”,这也是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特性。 以上分析表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间至少存在以下三点区别:一是在它们所占有的资源问题上,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所占有的是一种公共资源,公共权力也可以看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而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的竞争性工商企业所占有的是一种产权明确的非公共资源。二是在它们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方面,政府组织所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则是一种私人化的产品。三是在它们的行为价值取向上,政府组织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而工商企业则往往以其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 二、关于第三部门及其与公共部门的关系 第三部门即公共企业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既不同于竞争性工商企业,也不同于政府组织,但又既与竞争性工商企业相联系,也与政府组织相联系。在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所著的《经济学》一书中有这样一道供讨论的问题:“思考一下一种从纯粹公共物品到纯粹私人物品序列是有用的。在一张纸上画出这种序列并用下面这些例子填上:纯粹私人、大部分私人、一半私人一半公共、大部分公共、纯粹公共。”[2](第1211页)这个问题表明,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之间存在一个链条,并且这个链条又存在着由细(私)到粗(公)的变化。同样,在竞争性工商企业与政府组织之间也存在着一个链条,这个链条也是变化的,即第三部门由这样一个链条构成:公益性企业、公共事业、非政府公共机构。第一类组织即公益性企业,如城市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共工程公司等。其基本特征是:一般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体,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物品,生产由政府垄断,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必要时由政府补贴。如果套用萨缪尔森等人的话来说,这类组织所生产的是大部分私人或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的物品,其性质属于(竞争性)企业化倾向比较明显的准公共部门。第二类组织即公共事业,如公立幼儿园、小学、中学;公立高等院校;政府投资兴办的科学研究机构;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如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等。这类机构的基本特征是:主要由政府投资,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提供,部分资金由其为社会服务所得收入予以补充;其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产品,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一般不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对这些组织实行必要的行政管制,要求这些组织的活动优先体现政府的意图,甚至直接用来为实现政府的目标服务。这类组织所生产的物品或提供的服务,按萨缪尔森的说法,是大部分公共的。第三类组织即非政府公共机构,如中国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这类组织活动所需的经费一般可能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妇女联合会等组织便是如此;也不一定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便是如此。但无论其经费是否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它的职能在很大意义上与政府相似,承担着很多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或公共服务工作。这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是纯粹公共的,至少也是大部分公共的。以上三类组织除了分别具有上述特征外,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非营利性。当然由于这三类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性”程度的不同,它们所具有的“非营利性”程度也不同。一般说来,第一类组织还具有一定的“赢利”,即“非营利性”程度较低;第二类组织基本无“赢利”或只有少量“微利”,“非营利性”程度较高;第三类组织就其实质而言属于完全无“赢利”组织,因而是真正“非营利性”的。可见,从“营利性”这一特征来看,第三部门由从“少量赢利”组织到“微利”组织再到“无赢利”组织这一系列组织或部门构成。 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应该既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也包括“准”公共部门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之所以被归入公共部门,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第三部门主要是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生产或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公益性,即为公共利益服务,这与政府组织即“纯粹的”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第二,第三部门市场化程度较低或非市场化,其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往往由政府实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与政府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被当做政府组织用来实现其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第三,第三部门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也往往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与政府为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第四,第三部门的投资主体或提供资源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第三部门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允许私人资本进入某些第三部门,毫无疑问这是对的,甚至是一种趋势。但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的,它必须受政府的高度控制,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必须接受政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与政府组织以“公共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的目标或原则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种“公益人”而非“经济人”的面貌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很难被归入私人企业部门或竞争性工商部门,尽管它不属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将它称之为“准”公共部门是合理的。 三、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及其与行政管理学之同异 什么是公共管理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共部 门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是研究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科学。既然公共部门既包括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又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因此,公共管理学不仅仅要研究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而且也要研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共同构成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从上述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的观点看,公共管理学与目前我国学界所公认的行政管理学至少在研究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语中的PublicAdministration一词就被译为“公共行政”,至80年代这一学科在我国恢复时,“公共行政”一词广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被很快地发展起来。从那个时候起,我国的行政管理学就被定义为研究政府组织及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的科学,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就是说,从目前我国的实际状况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仅仅是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以及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至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即公益企业与事业组织的管理问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则在行政管理学的视野之外。 据此,我们认为,仅就研究范围而言,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在以下方面是共同的:无论是行政管理学还是公共管理学都必须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把探讨政府组织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或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作为自己的重要研究内容。因此,政府部门的组织问题、领导问题、决策问题、执行问题、监督问题及其管理过程中的规律性问题,既是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共性问题,也就是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但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差别: 第一,公共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不仅仅是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问题,而且还应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仅仅限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仅就这一点而言,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的研究范围要大于后者的研究范围,或者说,前者所探讨的范围是后者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第二,公共管理学所研究的是“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共有的规律性问题。在公共部门中,“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之间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既然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它们各自的管理方式及其规律也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各自都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这些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规律并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而是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任务。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既然都是公共部门,因此,它们除了具有各自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外,还应有共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各种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由此看来,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全部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与管理规律,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则仅仅是“纯粹的”公共部门所特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第三,公共管理学所关注的是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它在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时,也是把政府组织当成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构的,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以便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学看来,包括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公共部门都是管理的客体,至于政府机构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地位,公共管理学则关心不多,而这一点正是行政管理学所十分强调的。行政管理学把政府机构既看成是管理的客体,又看成是管理的主体。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客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主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求政府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好。而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里,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一样,只是性质以及方式不同罢了。因此,公共管理学更强调公共部门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学则更强调公共部门(“纯粹的”公共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也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区别。 行政管理论文:企业行政管理作用及存在问题分析 【摘 要】企业行政管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显着的影响作用,是企业立足市场竞争的根本保障。因此,正确认识企业行政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当前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与建议具有显着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行政管理;问题;改革;发展 一、企业行政管理作用 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总体效益。我国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行政管理促进企业员工的学习与发展,建立学习型的先进企业;也可以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并且将其转化到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中去。这样,就能够提高我国企业的科技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行政管理往往被忽视,照搬党政机关的模式过多。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处于一种比较新兴的发展阶段,过多地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把生产和销售发展主要的地位,其他部门几乎可有可无。尤其在一些中小型企业当中,在管理方式上非常教条。有些企业甚至不去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部门,没有系统的管理体系。(2)一些企业管理缺乏现代化模式,无法做到真正的现代化管理。这些企业在日常的行政管理中只是粗犷地进行一些日常事务的登记。这样不仅缺乏现代管理的手段,更是没有现代管理的意识,而带来的后果往往是企业事务部透明,间接地导致员工积极性受损。(3)企业行政管理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的关注点仍然较为集中在企业行政活动中的具体事务上,例如办公室的管理、后勤提供管理、档案摆设管理等等,这样的一种管理体系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匹配,从而也忽视了行政管理本身所能发挥的重大的作用。 三、企业行政管理改革措施 (1)选择合适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为了解决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现存的一些问题,有必要在考虑企业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企业行政管理必须时刻着眼于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这要求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甘当幕后英雄,企业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还必须强化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管理职能,社会上许多企业都设有企业管理部,但由于很大一部分企业管理职能往往还保留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企管口”和“行政口”二者的职能往往发生重叠和冲突。为了避免这种互相重叠和冲突造成的互相削弱,“行政口”与“企管口”必须合而为一,要将一般企业的“企业管理部”的职能注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强化其企业管理职能。(2)选择规范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中的“游击作风”、“打乱仗”的现象是我们应当大力反对的。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企业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执行,经营者也不可能及时的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失误,从而给企业带来败局。所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企业行政管理的核心应该在于设置合理有效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和结构体制,使各部门各岗位在行政管理工作的协调下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3)联系实际开展工作。企业行政管理必须时刻着眼于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反对“为管理而管理”;必须坚决摈弃形式主义,切实讲究实效;必须大力讲究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必须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可能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方法,一切以企业利益为最高原则,反对泥古不化、因循守旧。(4)构建企业行政管理新体系。首先要构建企业行政管理的权力体系。构建企业行政管理的权力体系就是设计企业行政架构,企业行政架构的设计与应时而变是企业行政管理的核心内容,这一问题主要涉及企业组织的概念、类型、治理结构、组织结构设计的原理和内容、企业组织力量的整合、行政流程的结构设计、职能分解、岗位设置、人事相合等。其次要构建企业行政管理的技术体系。企业行政管理需要技术支撑,企业行政管理的技术体系包括:企业行政管理中的领导与管理,这部分是关于在组织中行政管理人员如何进行有效领导与管理的内容;企业行政管理中的沟通与协调;企业行政控制与监督。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行政管理对于企业的生存及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总体效益。当前国内的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管理模式单一、流于形式缺乏现代化管理模式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以及企业文化积极构建合适的、规范化的企业行政管理,为保证企业的长足竞争力,维持企业的长远发展作出贡献。 行政管理论文:行政管理与行政体制的改革 行政管理及其有效性主要以科学、效率、效果、效益为基本着眼点,立足于改革和创新,重在实效。它涵盖着不同的层面,涉及到方方面面,是当前我国整个改革进程中日益引起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是改革总体推进中一个至为重要的环节。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入展开,对日常行政的指挥、监督、控制成为强烈的必需,科学化管理的需求日益上升。实践证明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务效率与质量。对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问题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行政管理要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 管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作为实践是历经无数人的努力,步步演变,才走向科学化。从最初的经验管理发展到工业化时期的泰罗制和福特制管理,管理开始进入科学管理时期,科学管理是由组织、协调、合作、发挥每个人最高的效率,实现最大的富裕等多种要素结合而成的。现代行政管理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趋势性变化,行政体制的改革逐步深入。首先是从流行程序管理变为倡导目标管理。其次,是从单一管理发展为分层管理。再次,是从刚性管理发展为柔性管理。刚性管理强调硬性行政命令约束,管理思维是非此即彼,容不得权变。而柔性管理认为管理存在弹性,管理者往往根据不同的被管理者和不同的情境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从而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第四,从无风险管理发展为危机管理。 不仅仅是管理模式在变,管理的指导思想也在变。如“鲶鱼效应”和“木桶原理”,面对被管理者的差异与管理环节问题的差异,最薄弱的那一个环节,可能会导致管理上/:请记住我站域名/的麻烦与致命伤。因此,一名优秀管理者应从最薄弱环节改进入手,去提升整体的管理绩效。只有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抓落实,抓责任制的贯彻才会获得满意的管理效果。现代科学还告诉管理者,如何将自己所管理的组织发展成为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已是十分迫切的问题。传统的管理认为,被管理者一次充电,受益终生,知识、才能运用只须储备一次,便可应付全部的挑战。 二、现行行政管理存在的误区 当前,一些人戏称流行的行政管理模式为“领导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协调就是喝醉”,一些管理人士并将其作为管理上的金科玉律。这其实是行政管理庸俗化的表现,是一认识误区,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进行管理将贻害无穷。首先,将开会布置任务,理解为科学决策的替代,这首先是管理者的悲哀。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会海”连绵,管理者开了会就等于事情完成了,长此以往,落实工作成为顽症。而没有落实的政策一切都是空的,管理的效能无从体现。其次,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什么,把管理权限混同于单项财权行使、赚钱的行为,这是极端简单化的表现。的确,好的管理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管理不是为了收费了事。这是管理导向的错误,会造成管理可有可无,机构形同虚设,人浮于事,最终断送了事业。再次,协调就是喝醉,这是将管理极端庸俗化的表现。当然,协调是需要将方方面面的利益进行平衡,对各方倾向、意见进行妥协,但绝对不是一喝了事。还有一种管理误区就是多定制度,认为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从而导致规章多如牛毛,有否贯彻执行则无人问津。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文山”现象,管理者须签阅大量的文件,哪有时间、精力去真正管理呢?其实,有了制度不等于就有管理,有了制度,只是为管理准备了一些基本前提、准备了一些条件,这只是管理的开始,实际上,被管理者是否自觉执行这些规章,这需要监控、需要调研,这都是管理题中之义。制订过多的规章等于没有规章,因此,规章过滥也会影响管理的效能。 三、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基本措施 1.推进政府职能的转换,推进行政层次和行政机构改革 政府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一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二是良好社会环境的刨造者;三是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而不应该受某些利益集团的左右。 在这个前提下。改革和完善政府职能要突出理顺“四个关系”;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理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不能“缺位”。针对当前政府工作存在的“错位”现象。要强凋由“经济管制型”转变为“公共服务型”,即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上来。 2.推进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与之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如财政税收改革、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等。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根据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应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科学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责任,并相应调整收支关系。 3.推进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相关的社会管理和政治体制改革 随着市场化以及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并正在继续发生一系列新的变化。在这场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变迁面前。应该说社会体制改革是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如何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多元力量之间的关系,以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就成为制度创新的新课题,在探索社会运转和社会服务新机制,形成一套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元化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方面做出努力。此外,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行政管理论文:展望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新问题分析 论文摘要:行政管理 政府行为 行政行为 论文摘要摘要:当前行政管理面临新的形势,但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在观念、管理方式、程序、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方面跟时代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按照政府行为的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要求,行政管理必须在严格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程序、加强行政监督方面做出切实努力。 进入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新的形势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非凡是在政治领域,其对我国的整个政府管理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促使我们必须正视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新问题,并探索使之完善并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行政管理模式。 一、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新问题和不足 首先,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观念有待改变。改革开放* 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为了适应以市场取向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仍然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培植资源的运行机制尚未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改革进展缓慢,尤其是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些行政管理观念尚未摈弃,诸如直接干预、微观管理、人治管理等,在部分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相反,许多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观念,如民主参和的管理、法治化管理、自治管理等,又尚未建立起来。假如不及时解决这个新问题,将难以和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进行竞争。因为在市场经济要求下,首先约束的是政府行为,要求政府必须遵守市场法则,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济运行规则,尽快树立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观念,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清除旧的管理体制、观念和垄断利益。我们要尽快摈弃那些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被实践证实已经是过时了的行政管理理念,形成新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理念。 其次,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市场经济要求在一切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尤其是在对外活动中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和国际接轨。为此,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稳定的、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中国在加入,-.的谈判中,承诺按照,-.规则办事/即应该按照被时间和实践检验了的、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接受和公认的、迄今为止仍被视为公正和节约成本的国际规则办事,再也不能片面强调所谓的“中国国情”“、中国特色”。过去,我们虽然也宣称要按国际规则办事,但往往是中国化的“国际惯例”,如我国目前虽然也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这样一些国际惯例,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不尽如人意。据国家有关部门对 0个国家投资项目的稽查发现,其中真正公开、公平招投标的只有’1,有"21的项目招投标失灵,未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我们要切实改变行政管理方式,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建立一套规范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并使这套法律体系和国际上的规则相衔接,以便形成真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就目前而言,必须系统地清理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对那些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法规、规章,必须逐步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我国行政管理的程序有待完善。我国至今尚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既缺乏行政程序的宪法规范,也没有缺乏法典化的行政程序予以规则。并且在现有的行政程序立法中,往往重事后程序,轻事前和事中程序。行政程序的参和性弱,公开度低,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行政程序的参和性的强弱和公开度的高低,是行政程序民主化程度的重要体现。在我国,相当一部分行政程序缺乏民主性和参和性,没有说明理由、听证程序,甚至于当事人没有申诉权。市场经济需要我们按照行政管理程序办事,提高办事的效率,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这对我国现行的行政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按照法治化的要求构建完备、透明、适应国际规则的行政程序体系。 第四,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在很多方面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提出的要求。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还不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也比较低,开放市场后,国外企业进来了,要求和国内企业平等竞争,从而需要政府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尤其是对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公务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凡是各级政府的决策水平和行政领导的决策能力,这也是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所以说,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 二、完善行政管理对政府行为的要求 完善行政管理对政府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政府行为的民主性。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而非政府才是唯一的经济主体,企业的经济自主权是其主体地位的真正体现。政府应将蚕食、侵夺企业的权利还给企业,政府行为的政治价值定位是追求民主。通观历史,国家权力重心下移是历史的潮流和内在选择,其趋向表现为国家本位让位于社会本位,官本位让位于民本位。入世后,中国的这一历史进程必将加快。民主在经济纬度上表现为企业主位,在政治纬度上则凸现为人民主位,政府政治行为的民主性是其经济民主性的集中体现,社会经济主体的地位不断强化和实现,必然促使其作为政治主体地位的强化和实现,这一历史进程是不可逆转的。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决非仅在经济框架范围,更是政治观念、制度设计及运作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民主宪政观念下的传统文化改造、构筑民主的生存土壤对我们而言决非轻松,更非过时。政府行为的民主性是经济民主的迫切需要,这就要求我们的政治制度设计、运作符合民主的人文关怀,摈除传统体制下的政府行为的非民主性及民主不充分性,加快由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现代政治行为模式转换。政府行为的民主性是其科学性的前提。广泛、充分地实现民主,汲取社会力量和资源,才可能从根本上保证政府行为科学性的实现。 其次,政府行为的科学性。实行市场经济,非凡 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不仅仅意味着中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世界经济,更意味着政府应在全球视角下解读其管理行为。随着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政府间的交融、沟通进一步加强。借此机会学习、借鉴它国政府行为所体现出的时代进步意义和科技成果,可以促进我国政府行为的科学性。电子政府和网络政府的迅速成长,行政信息的快速膨胀、政府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等都需要我国政府摆脱传统的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陈旧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同时,在加入世界统一大市场后我国和世界的交往将进一步加深,和此相适应,政府间交流也应上升一个更高层次,诸如选派优秀的公务人员出国学习、交流,邀请国外优秀的管理专家到我国讲学,加强政府间信息的沟通等。政府行为的科学性体现的是和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无关的实践理性,是全人类共同的进化文明。从政府行为的行政成本而言,科技界乃至政府内部都应努力提高我国行政技术的科技含量。在追求政府行为科学性的过程中,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这也是企业化政府、廉价政府的内在要求。 第三,政府行为的法治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文明的成熟性是市场经济实现的必要条件。政府行为的法治性是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体对政府行为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面临的一次严重挑战。不论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不但要符合形式法治的要求,更要符合实质法治的要求;不仅要符合实体正义的内涵,更要符合程序正义的内涵。在法治行政下,社会的主体地位从以往隐性、附从地位上升到显性、主体地位。政府行为的法治性要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诸环节加强法治建设,即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和终裁的法治意识。政府公务人员应该率先垂范,任何对法治的破坏即是对正义的最大讽刺。政府行为的法治性应在开放性、全球性的视角下,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更多地和国际接轨,而非盲目自闭地强调特色。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从法制行政到法治行政,对我们而言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就目前而言,要有效地控制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构筑社会权利的保障机制,这是政府行为法治性实现的重要举措。 三、完善行政管理的途径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 首先,严格依法行政,将行政行为契合在法律和理性的框架之内。依法行政就要做到既严格地合法行政,又充分地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正当的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办法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其次,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功能。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 第三,加快行政程序建设,保证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公开,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要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和权和救济权,并严格实行回避的制度。要切实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事前陈述和申辩,事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及对重大事项,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必须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通过法律化和制度化的完备规范,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权利。 第四,完善行政管理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要完善人大监督,对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实行依法报送备案的制度,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权力机关必须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能使这种备案审查流于形式。要完善司法审查制度,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管理活动依法实施监督,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同时,还必须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包括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和专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通过层级监督,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并和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互通有无,形成监督合力。最后,要完善 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通过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促使行政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公正地进行 行政管理论文:公共资源型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模式探讨 内容摘要: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是旅游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对我国旅游景区资源特征分析的基础上,从委托理论的角度提出了我国公共资源型景区的行政管理模式,促进我国旅游景区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旅游景区 行政管理 管理模式 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是旅游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共行政管理和旅游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观点,旅游景区行政管理可以初步理解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其授权的相关旅游职能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方针、遵循旅游景区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对本国、本地区的旅游景区进行总体管理和综合调控的过程。简言之,就是旅游行政部门对旅游景区的总体管理。 张听竹对风景名胜区的政府规制研究中指出,应取消地方政府对公共资源类景区的直接管理,使旅游景区变成一个小级别的行政单位,把资源保护的职能内生化,将旅游景区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收费权一体化,而刘秉升却认为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经营单位,从事企业化经营,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加强管理的力度,尤其是法制管理、规划管理及技术管理。张凌云认为当前我国旅游景区实行行政事业性管理必须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推行企业化管理。张吉林在研究我国西部旅游景区管理模式时认为采用特许经营权委托的方式可能更有利于政府和企业目标的实现。 旅游景区资源特征分析 (一)景区资源垄断性特征 旅游景区位置的独特性、资源特点的唯一性、景区资产的不可分割性、游客观光体验的差异性,决定了景区的不可替代性和自然垄断性。这种自然垄断性意味着对景区经营者收费必须实施经济管制,否则,景区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垄断地位,为获取垄断利润而制定较高价格,从而损害公众利益的实现。 (二)景区资源公共物品特征 经济学研究表明,公共物品在不具有排它性的同时,根据其有无竞争性又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拥挤性”,即公有资源消费者的数目从零增加到某一个可能大的正数,即拥挤点时,公有资源消费就显得十分拥挤。在没有超过拥挤点的范围内,可以增加额外的消费而不会产生竞争,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当超过拥挤点之后,增加更多的消费者将减少所有消费者的效用,增加额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趋于无穷大。按照以上理论,风景名胜资源无疑属于准公共物品。 (三)景区资源外部性特征 景区资源外部性表现为旅游者的消费不仅可以给景区带来收益,而且景区所在地居民也都能从中获利。因为旅游产品不仅可以给游客带来休闲和娱乐,提高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而且带动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增加了就业机会与隐性收入,从而提高了当地的整体社会福利,旅游地整体形象的推广能大大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会使旅游目的地的企业从形象推广中获得收益。 (四)景区资源信息不对称性 信息不对称性是指经济效益的双方对商品价格与质量的有关信息了解程度不一致。在选择出行旅游时,旅游目的地对旅游者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对象,旅游者在获得关于产品的信息方面处于劣势,旅游产品的提供者与需求者显然在信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甚至会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景区资源只有通过政府正确信息的才能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及社会公平。 基于委托理论的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模式 (一)委托理论概述 委托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通过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委托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人。委托关系也广泛地存在于旅游业中, 但是在旅游业中的研究和应用却几乎空白。 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实际上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普遍存在委托关系。为了使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效用函数,委托人一方面对其人进行激励;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经理人市场”的监督作用。 (二)委托管理模式 如果说公共型景区资源特征是旅游行政管理委托模式的必要性,那么旅游景区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则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实际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依据委托理论,旅游景区资源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系列的委托关系。 旅游景区实施委托模式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国家所颁布的有关旅游区(点)经营管理上的主要法律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规划与评定》等。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旅游景区(点)的经营,促进了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但是,也应看到,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景区在旅游业中的地位、作用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其所面临的制约性因素也相继发生了变化,一些条例在立法的高度和操作性上都已无法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此外,有很多是以“暂行条例”、“暂行规定”、“暂行办法”等形式存在。这种法律的不成熟和不稳定大大削弱了旅游法律的权威性,使其对旅游活动的管理、规范、指导和保障作用等功能被大大削弱。因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现有的旅游法规、规章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对不同归口管理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整合至关重要;同时,应加强旅游行政执法的力度,统一处理旅游违法行为;此外,还可借鉴国际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立法经验,促进旅游法制建设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 (二)合理规划旅游景区 目前,在旅游景区的经营过程中,由于旅游资源大多属于公共资源,大部分经营者、管理者都只追求其经济利益,规划缺乏长远性,过度开发、先开发后治理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摒弃以往的资源导向的开发战略,转向创新规划开发。创新规划开发即景区必须面向市场、适应市场、对内部资源进行筛选加工。因此,国家相关旅 游行政部门特别是各地方政府旅游局首先应对旅游规划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其次在规划编制单位由旅游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招标,规划编制完成后力求认真实施,使其在开发经营景区的过程中注重景区的长远发展,加强对景区资源的长远保护,将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以实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在景区的开发经营过程中要顾及到周围社区的发展,实现共赢局面。 (三)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景区景点多头管理是我国目前旅游景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顽疾,而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旅游景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因此,政府作为国家的最高管理者应该继续推行产权制度改革,不仅要实现政企分开,把一部分职能转让给有能力、有责任的企业和承包商,从宏观上给予企业一定的指导;而且政府应根据景区资源隶属不同的行政管理主体的现状,基于委托理论,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作为国家旅游资源归口管理的唯一法人,集中行使景区的行政管理权,原有归口部门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委托管理。这样一来,旅游管理部门就有了明确的权限和职能,企业有了明确的责任,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四)改善景区投资环境以扩宽资金来源 虽然近年来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旅游业的发展,相继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单靠政府单方面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致使许多景区景点的开发项目得不到资金支持。因此,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和引导投资成为摆在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眼前的迫切问题。首先,要积极促成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由于中国旅游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因此个体私营经济在发展旅游业、完善旅游各个领域供给方面具有特殊意义。但是目前大多自有资本运作时,不能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此外,在费改税之后,部分收费项目模糊,因企业而定,在这种情况下旅游企业通常要承担比其他企业重的费用负担。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巧立名目,对景区内的企业乱摊派,这就需要旅游主管部门对乱收费现象予以制止,提高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增加企业投资的信心。其次,增大银行贷款力度。旅游管理机构应该本着发展旅游业的目的对旅游项目进行细化财务分析,做可行性研究和宣传,以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努力增大银行的贷款规模;再次,采用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各出一部分资金的办法成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基金的具体运作,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给予一定的监督以保证资金的实际用途。 (五)注重交叉地带景区的开发与管理 目前,处在交叉地带的许多景区景点,由于在行政划分上同时属于多个地区管理,导致出现了实际上的无人管理,或只从自己受益的角度规划与开发,注重局部利益,没有形成大旅游的观念。鉴于全国都存在许多处在交叉地带的旅游资源,建议在这些区域打破行政界限成立高于行政划分之上的专门的旅游发展组织,负责交叉地带旅游资源的规划与开发,地方不再对其进行直接管理,而是托管形式。该组织直属上一级旅游局并对其负责,但在景区的规划与开发过程中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要给予一定的配合和支持,争取发挥特有资源的优势,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共赢局面。 (六)加强景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虽然目前旅游从业人员日渐增多,但其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层次不齐。根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首先制订旅游人才建设整体规划。其次,从委托理论出发,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指定地点的集中培训,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质量。此外,加强对旅游教育的管理,包括控制和调整旅游教育整体结构;强化旅游人才素质教育;加强旅游学科和课程建设等。 行政管理论文:服务行政——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选择 【内容提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 【关 键 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三、21世纪中国政府:掌舵而非划桨 “今天我们政府失败的主要之处,不在目的而在手段”。 政府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以何种方式提供服务,是我国各级政府必须思考的关键问题。 1.掌舵与划桨 现代国家的政府,既具有决策与指挥的职责,又具有执行和操作的职责。如果把决策、指挥比作“掌舵”的话,那么具体的服务执行就是“划桨”。掌舵是一种方向性、目标性的引导,而划桨则是实现目标的手段。从另一方面来理解,“掌舵”是政府方针政策等宏观方面的服务,而“划桨”则是具体的服务。 2.掌舵而非划桨 彼得·德鲁克在《不连续的时代》一书中说:“我们面对的不是‘国家的逐渐消亡’。相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但是我们面临着选择,选择一个庞大的但软弱无力的政府,还是选择把自己局限于决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的强有力的政府”。我们需要一个能够以治理而实行治理的政府。这不是一个‘实干’的政府,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这是一个‘治理’的政府”。当代管理者也认为:“任何想要把治理和‘实干’大规模地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只会严重削弱决策的能力。任何想要决策机构亲自去‘实干’的做法也意味着‘干’蠢事,决策机构并不具有那样的能力,从根本上说那也不是它的事。”政府不是“实干”的机构,而是“决策机构”。因为“政府并不善于划桨”,政府的职责只能是“掌舵(决策)”而非“划桨(实干)”。政府的义务是保证服务提供得以实现。 3.满足公众的需要 政府是决策机构,如何掌舵,即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并不能由政府自身说了算,而要根据服务对象,尤其是政府服务的直接受益人——公众的要求而确定。 政府使用纳税人的钱,为公众服务,理应“以顾客为中心”,按照公众的要求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的需要,就是说政府的服务要面向公众,而不是面向权力;政府对公众的利益、需要和要求应具有灵敏的反应能力;政府的一切活动要围绕着公众的切身利益,树立“公众至上”意识,一切以服务对象的满意为标准。 4.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工作中去 政府服务也是一种经济行为,需要进行收益——成本分析,只有其收益高于成本才是合理的。因此政府服务也存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在政府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把竞争注入到政府服务工作当中将有助于实现政府服务“低成本、高收益”的预期。同时,这也是满足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打破政府垄断的有效途径。 政府服务中引入竞争机制,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内部的竞争。在政府同类部门中政府雇员以及为政府服务的机构,如印刷、会计、采办、通讯数据处理,车队、修理等之间开展竞争,可以解开官僚主义的死结。二是政府与私营部门的竞争。在一些由政府垄断的服务中,如交通、电信、邮政、水电等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垄断,给政府形成竞争压力,迫使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私营部门之间的竞争,把一些政府可以撤手不管的服务,诸如清除垃圾、城市环卫、医疗卫生、职业培训等通过招标方式出租或承包给私营部门,实行“有偿服务”,由市场来完成,可减轻政府负担,以便政府更好地“掌舵”。 竞争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至少能使我们的政府服务质量有所改观。 四、效率与效益: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 行政效率与效益是行政服务的核心问题,贯穿于行政服务的各个环节,是全部行政活动追求的目标,也是检查政府工作质量的客观标准,政府服务的好坏都要经过效率与效益这一对价值判断标准的检验。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是良好行政服务追求的目标。 1.效率与效益的可比性 广义的行政效率是质与量的统一,包括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数量上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总产出与总投入的比率,即所谓狭义“效率”;质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的社会和政治价值,看其是否达到了有益于社会,能够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既定价值目标,即“效益”,这是对行政效率的社会性评价。 “效率”(狭义)与“效益”虽同为行政服务的价值评判标准,但二者并非完全一致,或者说,二者之间具有某些可比性。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二者的一致,却忽略了它们的区别。“效率等于效益,效率越高,效益越高”,这话包含了部分真理。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从效率中获取相应的效益,二者成正比。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如果行政服务活动远离了原定目标,或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其效率越高,结果就越糟。这表明,效率越高,效益也可能越低,甚至成为负值,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成反比。只有当两者 以最恰当的方式结合起来,并产生最佳值,效率与效益才可兼得。否则,为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行政目标的正确与否,会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2.短期与长期的统一性 衡量行政工作的真正效率与效益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作出恰当的评价。有些行政活动刚开始,效率或者很差,效益很不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日趋成熟,效率会逐步提高,效益也会日益明显,并最终变得极为可观。因此,对效率和效益的追求,不能只看眼前,仅在短期效率和效益上作文章,还要顾及长远利益,更不应为片面追求短期的效率和效益而损害长期的效率和效益。任何放弃长远效率和效益的行政行为,都不可能真正实现行政服务的高效率和高效益。所以,对效率和效益的考察,既要看到眼前,又要防止急功近利。在相当多的行政服务领域,例如环境保护等,更应把眼光放长远些,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结合起来,实现行政服务的短期与长期效率和效益的统一。 3.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人民满意”为尺度 效率和效益的统一及二者长期性的统一,都只是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原则问题。对于政府来说,终极目的是要实现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究竟什么样的服务才是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则有一套客观的判断标准和尺度:就是看政府服务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最终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进行衡量。 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需要”,落后的生产力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这种现实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根本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语)。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都要根据“三个有利于”标准进行判断。我国的政府是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根本任务的,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效益的高低,最终也要看是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增强了综合国力,是否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个有利于”是一种实践标准。政府的服务是否达到了这一标准,最终要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政府服务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好处……都主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这是对政府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效益服务的最具权威性和决定性的价值评判。 行政管理论文:村镇思政工作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工作已经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如何抓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必须面临和深思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在新时期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对基层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来说是做人的工作,人民群众的理想信念、精神状态最终决定我们事业的成败。中共共产党人早在1934年2月召开的“红军第一次全国政治工作会议”上就“突出强调了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的地位。”“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领导群众夺取革命和建设伟大胜利的传家宝。”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否则就会使人们的根本信仰、根本信念产生动摇,甚至迷失方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村改革稳定推进,甚至有不少地方过上了小康生活。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就是农业生产滑坡,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与此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二、在新时期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生活方式、就业方式的多样化给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各种落后思想卷土重来,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出来,给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有如下几种表现:一是有的农民思想觉悟滑坡,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淡漠。由于有些地方对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够,再加上一些利益失调,甚至个别干部腐败现象,有的农民对社会主义渐渐失去信心,价值观混乱。二是思想政治工作地位下降,有的基层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认识不足。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假”、“大”、“空”、“形式主义”的问题,部分工作人员从主观上忽视思想政治工作,为了政绩,往往主要抓经济建设,搞形象工程。对群众的主观思想看得比较轻,认为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看不到思想政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有的干部素质偏低,精力不集中,工作方法简单、模式化,缺乏灵活的工作艺术,这就导致思想政治工作难做,对思想政治工作缺乏信心。三是干群关系紧张。有的基层干部作风不硬,自身不廉,脱离群众严重,搞特权主义,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于是群众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影响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有些集体单位经济薄弱,村里各种开支都向农民伸手,这就导致农民负担有增无减。四是农村集体观念的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由集体经营转为家庭经营。虽然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但另一方面,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膨胀了。许多青壮年外出务工多年,根本不参与集体活动,更不交税、交费。另外,随着部分地方集体经济的衰落,村集体吸引力弱化,农民不满和失望情绪增加。 三、在新时期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以及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针对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领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思想政治工作要从多方面进行创新、改革,加强针对性、主动性,提高实效性。 (一)发展农村经济经济上的落后会严重影响思想政治工作。发展是硬道理,经济实力增强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人民群众自然会归功于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最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正如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的农民增收困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人民群众注重实际,这就要求我们抓住人民群众的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我们的政策和工作真正体现群众的愿望,使群众从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因此,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二)抓好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建设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工作队伍是当务之急。首先,抓好乡镇党委的自身建设。乡镇党委是农村党组织的核心力量,要从思想、作风、纪律各方面进一步提高党委班子的政治敏锐性,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提高干部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加强廉政建设,不以权谋私,不请客送礼、行贿受贿,要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一身正气;继续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艰苦朴素、勤俭持家,提高领导水平和艺术。其次,要加强村党支部建设,建设一支领导能力强的班子。完善制度,做到财务、政务公开,接受百姓的监督,管好农民的钱,用好农民钱。再次,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民主的原则选择好干部队伍,不任人唯亲,任人唯钱;坚决杜绝跑官卖官、拉选票的现象发生;教育、培训干部,提高其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政治与实践的结合,树立办实事、讲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 (三)搞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农村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农民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提高农民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认识和对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认同感和理解力。定期举办各种培训活动,讲政治,学文化,传播科技知识,认识封建愚昧活动的危害性,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同时,要树立典型,抓好群众性学科学、学法律、比收入、比贡献活动的开展,通过“文明户”评选等活动倡导符合“小康”社会的健康、文明、崭新的农村生活。 (四)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方略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在农村搞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样也离不开法制建设。在农村中要加大法制的力度,对那些以权谋私、通过不正当途径致富而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人,要严格按照法行政办事能力,文明执法,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社交媒体环境下的企业社会责任 摘要:社交媒体为人们分享、评价和互动沟通提供了重要的平台,深刻改变了企业与消费者信息传递的方式和商业活动中的企业与消费者的角色。在社交媒体环境下,企业应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承诺,关照消费者的精神需求,尊重消费者的价值选择,与消费者形成价值观上的共鸣,进而赢得消费者的深度认同。 关键词:社交媒体;企业社会责任;消费者;企业发展战略 社交媒体虽是近几年的新生事物,但在中国却实现了迅猛的发展。社交媒体的广泛普及不仅带来了广大用户信息沟通上的革新,而且对企业经营理念和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企业要适应社交媒体环境带来的变化,重新审视企业的经营行为,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 1 社交媒体的特点 社交媒体,指允许人们撰写、分享、评价、讨论、相互沟通的网站和技术,是人们彼此之间用来分享意见、见解、经验和观点的工具和平台,它是基于web2.0技术产生和发展的结果。在我国,随着互联网和移动平台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社交媒体的社交功能日益突显,已成为个人之间、组织机构与个人之间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社交媒体大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1.1 自主性 与传统媒体不同,社交媒体用户即为媒体的拥有者,其的信息具有极强的个性特征,基本不受“主管部门”的制约,因此也有人将社交媒体称作“自媒体”。从信息的产生过程来看,社交媒体中的信息来自网民自发的创造,是网民自身观点的自由表达;从信息的传播过程来看,社交媒体中的信息也是网民根据个人关注点和偏好筛选提取的结果,创造并分享他们自认为可供展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信息。 1.2 时效性 随着信息技术和设备日益呈现的集成化、移动化、手持化、无线化以及人们对于社交媒体粘着度的不断提升,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大大增强,信息很可能在瞬间即变为全社会的热点话题。 1.3 便捷性 技术手段的成熟使视频、音频、图像、文字多种格式的信息可以通过各种社交媒体终端轻松获取。社交媒体用户之间的互动方式也比以往轻松便捷得多。 1.4 扩散性 通过社交媒体,人们可以和选定的人群分享最新的资讯、个人的观点及其他所见所闻所感,传播方式由以往的点对点转变为一点对多点,信息传播呈现出裂变式的增长。用户会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价值判断,去“关注”、“分享”、“评论”和“转发”他们认为值得关注的事件,通过网络告知家人、朋友、同学、同事和网友等。 1.5 多元性 社交媒体中,人们可以对某一事物作任何角度的评判,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因此,即便是对同一事物,可能会产生多元化的评价结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社交媒体真正实现了信息对思维的同步展示。 1.6 聚合性 这与自主性、多元性看似矛盾。事实上,尽管用户在社交媒体上的发言权是均等的,但草根用户的舆论并不能影响舆论的走向,真正影响舆论走向的是意见领袖的信息。意见领袖的善于表达也赢得了数以万计、数以十万计甚至数以百万计的拥趸。比如,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中,粉丝数10万以上的“大v”用户超过1.9万个,100万以上的“大v”超过3300个,1000万以上的“大v”超过200个。意见领袖严重冲击了传统媒体的在社会舆论中的话语权,使得他们的观点成为了社会舆论的代表性观点。 2 “透明”的企业 社交媒体为个人提供了表达思想、分享感受、发表观点提供了自主表达的空间,甚至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受个人经验、主观好恶、思维方式等因素的影响,社交媒体用户对同一事物评价的角度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围观”、“评论”、“转发”等互动作用下,社交媒体用户对企业的评价呈现出“360°”的发散式状态,甚至原本属于企业的一些细枝末节会在放大效应的作用下变得十分突出和惹人关注。在如此透明的环境下,企业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不再享有强势地位。相反,消费者由过去的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出击,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决策。美国著名学者、核心竞争力理论代表人物普拉哈拉德和拉马斯瓦米在《消费者王朝与顾客共创价值》一书中指出,消费者传统角色正在发生转变:他们不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而是开始汇聚成一股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在购买决 策时,他们不再盲目地被商家引导,而是主动积极地搜集各种有关信息;他们不再被动地接受广告,而是主动向企业提出实用的 反馈。 美国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在《营销革命3.0》中也指出,随着数字化媒介和社会化媒体等新兴事物的兴起,消费者和企业信息不对区间越来越小,被新兴社交媒体连接起来的消费者正在越来越像一个具有共同精神追求和普世价值观的立体的“人”,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它的企业责任感息息相关。 3 社交媒体催生责任企业 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伴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消费者的需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他们正从对产品、服务质量和价值关注逐渐上升到对消费过程能否满足自我实现这一精神需求的关注;他们对企业的评价也变得更有深度——他们会透过企业具体行为的方方面面形成对企业价值观的全视角审视。在消费者眼中,企业如同一个“社会人”,他的一言一行者可能对购买决策产生巨大影响。“在混乱嘈杂的商业世界中,他们努力寻找那些具有使命感、愿景规划和价值观的企业,希望这些企业能满足自己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等问题的深刻内心需求。” 有学者指出,在科技高度发达、媒体活跃的时候,对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已经不仅仅是个别行政机构的任务,每一个消费者都在监督着企业的一举一动。同时,他们手中拥有的自媒体影响力不容小觑。企业在各方的监督下,更应该担负起社会责任,保证其产品、服务的优良品质。 在社交媒体时代,信息透明化让人们对企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同时他们对企业也产生了更高的期望——不再满足于产品、服务本身质量的好坏,而是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综合对企业进行评价,进而形成他们的购买决策。这些角度已扩展到教育、公共健康、就业、福利、环境保护、节约和爱护资源等诸多方面,社交媒体环境要求企业努力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各个领域都“做得漂亮”,以满足消费的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 以2011年新闻集团“窃听丑闻”为例,公众联合起来,用twitter发起了一个活动,给所有在新闻集团投放广告的广告主发送信息,要求他们不要再将广告投向新闻集团。结果是这家报纸再也无法获得一笔广告收入,主编被捕,报纸关门,整个新闻集团的股票市值也在一个月之内蒸发了逾80亿美元。再如2012年《纽约时报》披露的沃尔玛墨西哥行贿丑闻,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催化下,一天之内,沃尔玛的股票市值损失了100亿美金。如果单从产品服务功能角度来解释上述现象,这两家企业的上述行为似乎无关消费者:窃听行为本身并不影响报纸的质量,行贿行为也不影响沃尔玛所售商品的功能和服务质量,但有二者有一点是相通的——他们都违反了诚信、公平、尊重等社会最基本的商业道德——这与绝大多数消费者的价值观是相违背的。因此,他们遭受迎头痛击是必然的结果。 相反,在社交媒体时代,企业如果注重社会责任的履行,尊重消费者的意见,即便是发生危机事件,也可能赢得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转危为安。2012年,麦当劳北京三里屯餐厅违规操作等问题被央视3·15晚会曝光。在被曝光之后的一个小时左右,麦当劳中国迅速在微博上了一则诚恳的致歉声明,赢得了众多网友的谅解和支持。截至3月20日赢得了近2万多转发、1万多评论,实现了舆论的“逆转”。从销售业绩来看,央视曝光后其在华销量并未受到影响。 4 结论 社交媒体是给予用户参与互动可能的新型在线媒体,随着社交媒体技术和设备的不断升级,社交媒体得到了更广泛的普及,它使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多维度的视角及放大作用要求企业从战略层面关注社会责任的履行,让企业更多地关注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精神需求及其变化趋势。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适应社交媒体时代的要求,全面履行社会 责任。 首先,将社会责任置于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并在经营实践中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企业要取得成功,需要将社会责任置于企业战略核心,在追求利润的同时注重社会效应,在创造良好业绩的同时做一名出色的企业公民。这就要求企业要改变传统思维,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自觉行为”,而不是被动选择下的“履行义务”。企业应当从产品设计、提供服务开始,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公共事务、慈善活动,以一贯之地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承诺,关照各利益相关方的深层需求。 其次, 倾听消费者的声音。听取消费的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承诺的重要前提。有研究显示,81%的美国受访者表示,他们的朋友在社交媒体上的信息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购买决定。因此,企业应建立多种了解客户心声的沟通渠道,如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及时了解客户心理动态,以便快速地、有针对性地做出回应。 最后,运用社交媒体,吸引消费者共同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使之成为企业社会责任行动的参与者和传播者。社交媒体的高度发展,不仅让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传递由传统的单向传播变为双向传播模式,同时他们的信息互动过程中也让企业的经营改变了性质:消费者通过他们的意见表达参与到了企业决策,企业的经营不单单是企业自身的问题,而是企业与消费者协作互动的过程。企业应合理运用社交媒体,让消费者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的行动中来,一方面让消费者切身感受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一方面通过这一过程增强消费者的价值实现感,从精神层面赢得消费者对企业的深度认同。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与建构 摘 要:企业作为社会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与众多利益相关者联系紧密,拥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也决定了企业必须对其利益相关者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更是实现自身社会价值和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大转型大变革时期,如何突破传统观念之局限,给予现代企业全新定位,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利润最优与承担社会责任并举的基本要求,对于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企业; 社会责任; 以人为本; 共享价值。 一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现状分析。 当前,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对自身社会责任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呈良性发展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经营者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对本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工作持肯定的态度,并表现出一定的满足感。然而在与同行业竞争过程中,主动或被迫采取不规范手段和避税现象,像这类有损同行业竞争者和国家权益的情况还屡见不鲜。其次,企业在社会捐赠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绝大多数的企业经营者认为“积极参与社会、社区公益活动”有助于企业的发展。更值得称道的是,这其中还包含着一定比例的亏损企业。然而,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象仍然较为广泛,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尤为突出表现在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诚信缺失等方面。这是由于目前我国缺乏一整套完备的、专门用于规范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而造成的,因此,这就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共同关注,通过构建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积极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逐步减少企业社会缺失现象,克服企业社会责任不作为问题。 二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构建的路径选择。 1.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 “以人为本”是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的本质所在。 该理念的核心就是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尊重劳动者作为人的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不同于其他领域技术的最突出一点是,它超越了以往企业单一强调技术性指标、把赚取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在生产过程中更加重视对员工的人身健康、安全以及相关权益的保护,同时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和社区的人文关怀,注重对社会的贡献。 首先,“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是对作为企业发展的生产要素的劳动者地位的肯定。在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劳动者就不再是一个生产或推销的僵硬机器,而是一个通过劳动实现个人价值的鲜活主体。其次,“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对作为企业管理者的劳动者身份的尊重。 企业员工不仅仅是赚取工资的工具,他们也是有自我意识、有尊严、有感情、有自己思想的社会人,也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公民。所以,他们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再次,“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是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员工与企业不仅仅是一种契约性的雇佣关系,应该把员工看成是各种不同的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才能,那么,他们就会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新的动力,成为企业宝贵的人力资源。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关系、企业内部的凝聚力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财富。实际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获得的回报是无形的,远远超出企业所付出的成本。 2. 实现发展成果共享化。 共享价值,使个体利益的实现与整体利益的实现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共同消长而不是此消彼长的新关系。“共享价值并不是个体性的,也不是要共享企业已经创造的价值,而是要扩展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总体”。[1]由于这种分享不是对总量的一次性分享,而是对每一边际增量的逐次分享,它能够使经济个体在增长量上看到自己的利益,从而极大地刺激其增产节约的积极性。 “共享价值”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实现形式,它突破了“利益独占”的传统思维的束缚,主张把建立全社会的利益分享机制作为克服我国社会主义内部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企业“共享价值”是对社会各个主体的经济权利承认,更是对他们追求自身利益的合理性、合法性的承认。“企业是否应当承担某种社会责任,基本标准不应该是责任是否有价值,而是它是否能够提供一个创造共享价值的机会———既有利于社会,又有利于企业自身价值的实现。”[2]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经营的主体,着重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遵循社会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平交易,诚信经营,认真处理好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其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支持和赞助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贫,减轻社会负担,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最后,重视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从尊重自然、关爱民生的道德责任感出发,着力开发和应用新技术,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从而实现其经营的本质就是企业的利益分享。 3. 构建国际化、标准化制度体系。 “如今,企业社会责任已不再是个别企业的一种临时性活动,更不是个别管理主体做出的个别责任规定,它已经是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活动,是一种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众多国际企业参与的广泛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活动。”[3]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运动的不断发展,国际社会已经产生一套真正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化标准,对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起步较晚,大部分企业在与国际化制度体系接轨上存在严重的滞后性问题。当前企业主要任务,就是要构建与国际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标准化社会责任制度体系。但是,构建国际化标准化体系,不等于说,各国只去遵循一两个国际化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模式,而是各国要从本国国情出发。尤其像我国这样一个国情极为特殊的国家,更要注重本国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三 我国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制度的现实意义。 1. 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企业形象是企业内外对企业的整体感觉、印象和认知,是企业状况的综合反映。企业形象有一个形成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企业进行形象设计、传播的过程,也是公众对企业进行认知、认可的过程。良好的企业形象一旦形成,将对企业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而良好的企业形象的树立,实现的途径是多样的,其中,通过对社会责任承担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是有效途径之一。 众所周知,企业竞争已经从单纯的价格、质量和服务竞争转化为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品牌竞争。[4]通过品牌背后富含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赢得消费者和公众对企业品牌的认同,已成为一项深层次、高水平和智慧型的竞争选择,其本质也就是企业形象的竞争。在激烈的品牌竞争中,对企业而言,最典型的稀缺资源,无疑是消费者对品牌的信赖和忠诚度。这种稀缺资源的获得,除了企业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外,更多地可以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来获取。如: 农夫山泉推出的“一分钱”电视广告,从 2001 年 1 月 1 日到 7 月 31 日止,每销售一瓶矿泉水,就为中国奥运会捐助一分钱,来支持中国申办奥运活动。此举,在承担履行公益责任的同时,在消费者群体中产生了巨大反响和认同,不仅树立了自身良好的企业形象,还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先机。 2. 有助于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经历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演变历程。两种制度下的企业分别承担着不同程度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的承担又反作用于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在一般意义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责任”,作为政企不分的重要表现就是“企业办社会”。企业扮演着国家组织的一部分,囊括了职工生活的所有部分。在这种目标不能实现的情况下,企业利润几乎为零,甚至亏负,企业发展的原始动力也就无从谈起。此时,企业社会责任便成了企业沉重的社会负担,不仅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实行政企分开,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剥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是我国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经过多年的改革,“企业办社会”的状况已经得到了根本改观。民营企业自不必说,新办的国有企业在这方面也有长足的进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以更多地关注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的提高,利润的最大化势必加快企业本身的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导致社会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调整和重组,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社会角色都有了新的定位。不论何种所有制企业,都被赋予了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会更多地关注社会的现实、关注国计民生、关注自身发展,关注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经济体制的发展,使得经济体制必须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方向,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关于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论文摘要:企业社会责任(csr)备受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关注。主要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容、现状以及不同视角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领域对国内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研究和评述,以期把握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脉络。从中探寻企业社会责任的新动向。 论文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csr);现状分析;可持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csr)近年来已成为一个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于制度环境和道德引 导机制的不完善,一些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过程中只顾自身利益而漠视长远发展,各种无视社会责任的败德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有关企业的公众形象与长远发展,而且还给企业员工、消费者甚至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威胁。因此,科学、全面地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以及研究成果,客观地把握企业社会绩效与市场绩效之间的关系不仅能使企业决策层清醒地认识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自觉树立健全的社会责任意识;而且还有助于强化公众的监督与参与意识,进而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国内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已取得到了丰硕的成果,文献资料、出版刊物层出不穷。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讨论,李立清、李燕凌(2005)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除了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以外的第三种责任,是企业在社会领域内对自身行为后果的“回应义务”。张宏波(2007)则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含四个层次的内容,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与文化责任。李双龙(2007)指出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拥有不同的利益要求以及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权利,正是各种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期望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需求。这种观点实际上支持了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视角。其它视角领域,李淑英(2007)提出了一个基于社会契约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内容框架,该研究认为企业有义务遵守与社会达成的契约,为社会和经济的改善尽自己的义务等。大多数国内学者赞同卡罗尔(carrol)的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其中,慈善责任被认为是最高层次的责任,是指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从事公众与政府预期的行为。 2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研究 王晓红(2011)指出我国有关社会责任的立法中,普遍存在法律条款原则性过强、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制度保障不足、职工参与公司内部治理的规定过于笼统以及债权人利益保障不足的问题,为建立完善的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建议必须要正确定位公司盈利与社会责任承担的关系、明晰与社会责任相关的公司管理者的责任等。而林小芳、郑珠仙等(2011)则指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须要转变传统的发展观,战略性地选择责任活动并完善法律政策和公众监督等。徐二明、奚艳燕(2011)则对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国内重要核心期刊进行分析,揭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现状。研究发现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研究一般依赖于产业竞争和资源基础观视角,很少关注能够揭示转型经济环境中企业略特征的制度理论。 3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指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包括哪些主体以及这些主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在遵循社会责任界定原则的基础上,吴猛(2007)提出公司制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包括对雇员、客户、债权人与社区。这种界定标准肯定了雇员与客户的重要地位,突出了二者公司剩余价值索取权的优先地位,但总的来说,其内容范围还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的。崔秀梅(2009)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原因,全面地指出了转型经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框架,主要包括:企业对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消费者、客户以及供应商、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并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该是渐进性的、有界的。王敏、李伟阳(200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需要区别企业作为整体、特定个体以及企业管理层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此基础上通过剖析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殊性,系统地概括了中央企业作为整体、个体以及管理层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等。 4 基于不同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概述 4.1 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与否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企业的员工与消费者。员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直接为企业创造了价值;而消费者则是企业产品使用价值的最终承担者,是产品才能转化为价值的关键。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刘兵(2011)以2010年著名的“富士康跳楼事件”为出发点,分析了员工的利益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对员工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及参与、监督和分享权的切实维护上。建议必须在立法、执法以及分配制度改革上重视员工权益保障,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刚性制约,正确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等。卢东等人(2009)则以归因理论(attribution theory)和期望一致性模型 (disconfirmation of expectations model)综合解析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反应,并据此构建出反应模型。分析指出:消费者感知的企业社会责任受利己归因的负向影响以及利他归因的正向影响;通过期望一致性分析发现企业社会责任期望负相影响而感知企业社会责任正向影响消费者的企业评价与产品评价。向阳等(2010)从消费者的认知度视角出发,通过问卷调查、因子分析、相关分析以及回归分析等方法研究了食品饮料行业和日化行业社会责任履行的行业差异性。常亚平等人(2008)采用情境模拟法测度了消费者在不同类型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刺激下的购买意愿。结果发现消费者的态度受到价格的显著影响,但不同的消费者群对履行了基本层或高级层社会责任的企业的产品有不同的可接受溢价范围。其他研究领域,朱翊敏、颜宏忠(2010)基于顾客对企业捐赠行为及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探索了消费者对三种不同声誉类型的企业和两种不同捐赠方式的认知和评价。 4.2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角度 张建同、朱立龙(2007)从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入手,着重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相关性。研究认为企业绩效分为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短期内有可能会降低企业当前的经济绩效,但从长期来看,却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长期经济绩效。基于对企业社会绩效的界定与测量,贺远琼、陈昀(2009)认为企业成功与否不仅依赖于财务绩效,还包括社会绩效。在回顾西方学者对企业社会绩效研究的基础上,详细地阐述了企业社会绩效的概念发展及其测度,并通过对企业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的相关性分析,揭示了现存研究的不足与缺点。李红玉、陆智强等(2009)则通过对wood模型的扩展,从契约关系、利益一致性两个维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指出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搭建社会关系网络、产生社会信任、生成社会资本,而获得社会资本有助于企业提高财务绩效。杨自业、尹开国(2009)以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为基础,对企业社会绩效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总体社会绩效水平不高,公司社会绩效与公司财务绩效显著正相关;公司社会绩效各个子维度的绩效水平与公司财务绩效的相关性存在差异。 4.3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因研究 辛晴、綦建红(2008)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内部经济动力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压力的共同作用。研究发现缺乏将外部压力转化为内部动力的条件是造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首要因素。辛杰(2008)通过对山东省2200家企业的调查实证研究,得到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6个驱动因子,基于此将企业分成七个驱动群体,发现不同类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驱动因素存在显著差异。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就是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据此,王建琼、侯婷婷(2009)通过构造可持续发展的csd指标,回归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对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结论表明企业履行职工责任与企业可持续发展存在正相关关系。基于相同的研究视角,王文、张文隆(2009)提出履行好社会责任不但使企业、政府和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而且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赢得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及减少国外贸易壁垒和市场壁垒等。因此,从长期发展的战略角度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5 总结 以上众多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视角研究并阐述了企业在社会经济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问题,这对于我们深刻地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虽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内涵看法不尽相同,但对于社会责任的基础和核心的认识却是一致的,即企业在为其股东创造利润、财富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政府和环境等的责任,以获得企业、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证研究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对中外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从现有的研究来看,企业社会责任对品牌形象和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均有正向的影响。文章重在探讨品牌形象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和购买意向的中介作用是否显著,并对其进行了假设研究和实证分析。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形象;购买意愿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谢尔顿(sheldon)于1924年提出来的。“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社会运动,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首先在西方世界发起,随着全球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已经扩展到全球范围,对中国企业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2008年被称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元年”,在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后,民间自发的大规模善举掀起了前所未有的高潮,众多企业也纷纷捐款。不同的企业对捐赠的反应不同,我们对不同企业的品牌形象也可能有不同认识,也可能进而影响我们的购买意向。那么,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品牌形象及购买意向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二、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 在注重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今天,只有当企业遵守了基于道义的社会责任,它才可能赢得社会的认同,提高品牌的声誉,博得顾客的信任,成为顾客优先选择的对象,提升企业的营销竞争力,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一些研究认为,csr整体水平的高低会影响企业的公众形象和品牌形象,消费者愿意为优秀企业的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而低csr水平会导致较低的甚至负面的企业形象,从而导致消费者只愿以较低的价格来购买该产品(mohr webb,2005)。 根据以上论述,提出如下假设:h1:企业社会责任对品牌形象正相关;h2:品牌形象对购买意向正相关。 mohr、webb(2005)研究了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向的影响,结果显示,企业负责任的行为会正向影响消费者对企业的评价和购买意向;较低的企业社会责任水平会大大削弱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企业社会责任和价格都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向。folkes、kamins(1999)研究发现,当企业采用不道德的雇佣政策(如雇佣童工)时,无论产品本身质量如何,消费者对公司的印象仍是负面的。 因此,提出h3:企业社会责任对购买意向正相关。 我们初步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正面影响品牌形象,品牌形象对购买意向有正面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对购买意向有正面影响,那么,将三个变量综合考虑,品牌形象的中介效应是否显著,因此,提出第四个假设:h4:品牌形象在企业社会责任与购买意向中起中介作用。 根据以上理论阐述和假设,我们构建如下模型,如图1所示。 三、研究方法 (一)变量的定义与测量 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很多,如企业社会责任之父,bowen(1953)认为:企业界的义务是追求所有符合社会价值观与满足社会的所有活动。werhane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具有的那种超出其业主或股东狭隘责任观念之外的替整个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由世界企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wbcsd)邀集六十个企业界及非企业界意见团体,给csr的定义是:企业承诺持续遵守道德规范,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且改善员工及其家庭、当地整体社区、社会的生活品质。另外,戴维斯和布洛姆斯特斯、mcguire等人对此也有论述。 steiner(1980)和gallo(1980)把csr分为内在社会责任和外在社会责任;schwartz carroll(2003)将csr划为经济、法律和道德三个领域,国内一些学者也有类似的观点。目前被学术界广为采用的是csr四层次模型(carroll,1979,1991),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本文采用这四个维度。 品牌形象在营销领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这一点很早就达成了共识(garner等,1955)。品牌形象的总括、象征意义和个性三学派据其不同定义在测量上都进行了实证研究。可分为两类:一是具体测量,在产品类别基础上,测量品牌形象的维度;二是抽象测量,主要是通过测量品牌联想来比较跨产品维度的品牌形象。本文采用功能形象(functionalimage)、品牌形象(brandimage)和声誉(reputation)三个维度进行测量。 购买意愿即消费者愿意采取特定购买行为的机率高低。mullet认为消费者对某一产品或品牌的态度,加上外在因素的作用,构成消费者的购买意愿。dodds等认为购买意愿指消费者购买某种特定产品的主观概率或可能性,也有学者认为购买意愿就是消费者对特定商品的购买计划。我国学者朱智贤则认为购买意愿是消费者买到适合自己某种需要的商品的心理顾问,是消费心理的表现,是购买行为的前奏。 (二)问卷设计 问卷采用组间设计,分别描述了a、b两个企业,他们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不一样。调查时,让不同的被调查者阅读不同材料选择答题。本问卷均采用李克特七级量表。 (三)抽样方法和样本描述 为保证研究结果的普遍适用性,采用了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18份,回收118份,有效问卷108份,样本状况如,表1所示: 四、数据分析 采用spss11.5软件进行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形象和购买意向的cronbach’s alpha值分别为:0.8331、0.8872、0.8282,都大于0.7,总体信度达0.9195,也大于0.7,本问卷的信度良好,信度通过检验。经检验,效度较好,由于采用的是成熟量表,也可以不进行效度检验。 三个变量中,只有品牌形象符合正态分布,企业社会责任和购买意向不符合正态分布,所以采用spearman相关系数检验三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检验结果表2所示。 在0.01水平显著相关,企业社会责任和品牌形象呈正相关;品牌形象和购买意愿呈正相关;企业社会责任和购买意愿呈正相关。所以假设1、假设2和假设3得到验证。 散点图显示: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形象和购买意向三个变量之间均是线性关系,方差检验显示,回归模型与数据拟合程度较好。 经检验,企业社会责任与品牌形象回归,标准化的回归系数为0.358,且显著(p 0.05)。回归方程1为:品牌形象=0.358企业社会责任。购买意向与企业社会责任回归,标准化的回归系数为0.481,且显著(p 0.05)。回归方程2为:购买意向=0.481企业社会责任。购买意向与企业社会责任和品牌形象回归,如表3所示。 经检验,vif=1.147,方差检验显示,回归模型与数据拟合程度较好,不存在多重共线性,dw值为1.947,残差不存在自相关。标准化的回归系数为0.288和0.537,且显著(p 0.05)。回归方程3为:购买意向=0.288企业社会责任+0.537品牌形象 综上所述,0.288比0.481小,但仍然显著,所以品牌形象是企业社会责任和购买意向之间的部分中介。 五、结论与启示 品牌形象是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和购买意愿的部分中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用重大,可以直接带来品牌形象的提升和购买意愿的增强;同时,品牌形象的改善有利于促使顾客购买意愿的产生。 从研究的结论来看,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该具备企业的责任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塑造正面的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社会和消费者的认可,获得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双赢。 品牌形象在企业社会责任和购买意向之间起到部分中介的作用,所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同时,也要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品牌形象,以此增强消费者购买意愿。 六、研究不足与方向 从样本描述来看,只在安徽省范围内,所选择的几个区域是不是很有代表性,区域性的差异是不是显著影响人们的认识和研究的结果。 本研究把企业社会责任和品牌形象都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四个维度和品牌形象的三个维度以及购买意向之间的关系是不是也是象整体关系一样,是否存在某一个维度的影响不显著。 如果把品牌资产和购买行为等变量考虑在内,结果会是什么,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家族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问题研究 摘要: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企业的地位愈显突出,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影响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关系到企业内外部和谐关系的构建问题。规制家族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需要依托外部强制性规制,同时自我内部诸要素的相互协调也是必需。因此需要内、外部相结合,共同解决家族企业社会责任规制问题。 关键词:家族企业 社会责任 规制 0 引言 目前,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已经设计非常宽泛的领域,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多的是实践与理念的集合。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将企业经营目标由以赢利为目的逐渐地转向多元化的目标。尤其是在最近几年,企业的利益与其他社会群体利益的冲突,以及来自舆论及各种规则的压力,促成了企业高度关注此问题。对于家族企业而言,其战略发展中关于社会责任方面的关注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有助于其持续稳定发展。 1 家族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作为一种普遍的组织形式——家族企业,在我国的市场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不断的成长和壮大,并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能够坚强生存并稳定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而家族企业主要是指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创业者个人拥有或与其家庭共同拥有占支配地位的所有权和在所有权基础上的控制权,并能合法地将其所有权和控制权在家庭内部传承的企业组织。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话题已经讨论了好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起源于亚当·斯密斯关于“看不见的手”的理论。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及我国对外经贸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观逐渐演变,企业社会责任开始引起学术界乃至市场的不断关注,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与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对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家族企业,同样不可忽视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所谓家族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家族企业为自身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家族企业的社会责任从纵向上分包括4个层面,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而从横向分包括,对于家族的责任、对于企业的责任、对于社会的责任。 2 家族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表现 中国本土家族企业的寿命周期都很短暂,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家族企业缺乏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似乎已经成为制约其成长发展的主要因素。主要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企业融资困难 对于中国本土的家族企业而言,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其成长发展的基本问题。家族企业由于常常出现贷款逾期不还的现象,导致银行呆账坏账过多,同时给金融机构形成低信誉的形象。面对此现象,大多数家族企业选择上市,然而上市似乎并未给家族企业的资本融入环境带来改善,反而因缺乏社会责任而带来更大的风险隐患。 2.2 经营管理者素质不高 对于企业而言,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是企业文化的代言人,其个人的形象、言行举止、知识底蕴、气质秉性、领导才干等素质直接或间接影响着企业的兴衰存亡。在家族企业中不乏有些经营有道的高素质管理经营者,但是从整体的中国家族企业情况来看,中国本土的家族企业创始人或经营管理者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经营管理知识缺乏,自我知识的更新较少,职业化意识不强,社会责任缺失。甚至有些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伦理道德丧失等,导致了企业的发展缓慢或停滞。 2.3 用人原则不当 在家族企业内部,讲究上下的等级观念及家长的权威性。而对于企业内部员工,家庭成员一般持不信任的态度,并对其进行强化监督。而对于家庭成员的能力与职位的匹配性,考虑较少。整个企业的管理过多的依赖于家族成员的关系及个人魅力,企业的经营模式及工作风格趋向于企业主的风格。此种文化不利于企业团队成员的能力发挥及组织的创新和完善,必将成为企业发展的阻力。 2.4 家族企业信用体系普遍危机 在中国市场上,家族企业长期都受到由于信任问题而带来的各种束缚。家族企业似乎成为信用低下的代名词,尤其是中小型家族企业长期以来受到信用质疑。家族企业信用体系的普遍危机,主要反映了企业内部外部利益之间没有处理得当,如逃避税收、以次充好、“三角债务”等。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问题导致家族企业的道德风险,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与企业整体利益出现矛盾。家族企业长期受信任机制困扰,而使得难以获得社会舆论好评,同时难以得到社会资本支持,企业的稳定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 2.5 传承机制欠完善 中国的家族企业蓬勃发展时间还较短,随着企业进入成长期成熟期,其经营管理者已经进入不惑之年,家族企业的继任计划尚未被重视,继承机制远远没有完善,没有明确的传承标准和传承体系。很多家族企业正是由于传承机制设置的不合理,导致企业险象环生,甚至被颠覆。 3 家族企业社会责任规制 关注社会责任逐渐成为家族企业发展的需要,是家族企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的策略和举措。对于如何使得家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何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规制:自我规整和外部压抑。通过自我规制和外部规制的共同作用使得家族企业自身的主动因素与外部约束力量相互结合,才能更好的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3.1 外部规制 外部规制,主要是指通过国家的法律法规、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商业伙伴、消费者维权组织以及其他社会非正式组织等家族企业的外部相关力量,监督并规范家族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使其及时高效合理的履行社会责任。 外部规制力量为家族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提供了外在的强制性约束和保障,通过教育和规范,不断提高家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意识、义务观念及社会责任感。通过规范监督的方式,增强家族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以及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性。通过各种惩戒、制裁措施,增强了外部规制力量的权威性,保证了消费者及各个社会团体的正当权利,增强了人们安全感和归属感。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和配合,来共同引导和调整家族企业的行为。 外部规制在规制家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外部规制的被动性、强制性、机械性、滞后性,使其发生作用时比较生硬教条,无法激励家族企业的积极主动性。因此,需要引入家族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我规制。 3.2 自我规制 自我规制,主要是通过内部自身的各个构成因素,如企业经营管理者、内部员工、企业经营方式、企业文化等,相互之间的协调作用,促进家族企业自主、自愿、自觉的约束不当行为、承担社会责任。 家族企业自我规制主要是发挥家族企业内部各构成要素积极主动、自觉自愿的调整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家族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我规制具有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和非强制性的特征,是家族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源。虽然家族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我规制不具备强制性,但却可以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激发家族企业内部环境中各因素的主动性、积极性,达成自觉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的目标。 4 小结 总之,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社会的进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企业与社会是共生共荣的关系。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中,家族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力量,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成为促进家族企业自身健康稳定发展的动力,同时成为提高整体社会发展水平的要求。我们要倡导“以规制促责任”的理念,通过家族企业外部规制和自我规制的共同作用,促进家族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影响研究 提要本文阐述了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以及消费者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回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对财务绩效的影响。 关键词:社会责任;财务绩效;消费者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引起了企业界与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在经济转型时期所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如食品安全、劳动安全保护等以及sa8000认证的实践,促使我国公众对csr日益重视。尤其是随着消费者越来越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企业只有对消费者履行社会责任才能带来财务绩效的提高。 一、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carroll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法律、伦理、慈善四个层次,它们构成金字塔结构,且依次向上递减。而基于消费者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也可以从这四部分来说。经济责任是企业最起码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基础。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对企业法人的约束。它包括企业经营与生产活动中必须承担的环保、纳税、控制合法经营范围的责任,以及支付工资、劳动保护、合同责任等等。道德责任,是指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主动性,以及出自个人境界所形成的价值原则对其行为的影响。伦理责任并非总是有着严格的标准,在此,舆论和良心经常充当标准。慈善责任主要是指企业的公益事业,是对不特定的一部分消费者的社会责任。通俗地说,企业对消费者主要有两个责任:其一,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其二,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使消费者尽可能多地了解企业的产品,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自由地选择产品。 二、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 长期以来,公司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时都会考虑这样的问题:消费者是否认同和支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不同的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是否存在差异,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消费者具有哪些特征等等。企业只有了解这些事实,才能在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中更有主动性,并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活动和实施营销策略。早在1975年,webster就开始研究消费者的社会意识,他所定义的具有社会意识的消费者拥有这样的特征:一个消费者,他愿意考虑自己私人消费行为的公共影响,并试图通过自己的购买行为带来社会的改变。mohr,webb和harris出了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srcb)的概念,并认为消费者因人口统计特征的差异而具有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感知水平。他们发现,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类消费者将购买具有企业社会责任公司的产品作为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和道德水平的衡量,而有的消费者却没有这方面的考虑。drumw right在论述社会事业与企业密切联系时指出,企业在从事社会责任活动时,如果希望得到消费者回报,其所从事的社会责任活动就必须与营销的目标群体保持高度的一致;与此同时,haley也认为,为了得到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响应,企业应针对消费者的特点选择所从事的推动社会责任的事件。creyer ross研究发现,在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中,消费者会重视所感知到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其自身的关联。随后,mohr webb研究发现,对企业社会责任支持程度不同的消费者对产品的购买意向和企业形象的感知不同,高支持的消费者倾向于认可具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并且购买意向更强烈。 三、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回应 lafferty gold-smith利用广告和报纸来控制代言人和企业可信任度,积极的企业可信任度通过企业在环保和慈善方面的贡献来体现,结果显示企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向和品牌评价有显著影响。bhattacharya和sen将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响应分为了两种类型:一是关于消费者购买意向、购买忠诚等的外在响应;二是关于消费者意识、态度以及对公司采取这些企业社会责任手段归因等的内在响应。消费者的外在响应是指消费者对涉及企业社会责任营销行为所做出的购买倾向和品牌忠诚等的现实反应,目前学术界在这方面积累了较多成果:mohr、webb、bhattacharya sen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和行为之间存在积极的关系。而消费者的内在响应指的是消费者内在心理状态,是消费者对自身心理活动的一种感知。它不能通过直接的观察或有形的物质:诸如能为商家带来多少收益、消费者会在多大程度上购买商家的产品等等来衡量,只能通过量表来完成。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内生响应的影响主要包括:消费者的意识、对产品和公司的态度以及顾客满意和归因等。总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提高消费者对企业的满意程度,进而做出回应。 四、基于消费者视角看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费者的素质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购买偏好也有了一定的变化。因此,在其选购产品时,除考虑产品质量和价格外,更加关注销售该商品所提供的售前售后的服务、产品的设计、产品的信息、产品的形象等一系列的信息。企业能否获得利润并进一步增加股东财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销售收入,而销售收入取决于顾客的偏好,对于产品质量高、价格合理、服务较好的产品,消费者会表现出较强的偏好。因此,只有企业履行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才能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另一方面,社会成员购买了企业的产品就成为企业的消费者,但从广义上来说整个社会成员都是企业的消费者,只不过有些是潜在的,有些已成为现实的。并且,不同的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了企业的产品,能把企业产品的影响传递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因此,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企业与消费者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二者既对立又统一。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最终要依赖消费者购买产品来实现,消费者购买企业的产品越多,企业的效益越好。 整理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法律规制研究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完成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重视。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针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的缺失,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法律规制 1 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之外,所承担的维护国家、社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责任。主要包括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对资源环境的维护和治理以及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的顺利实施等责任。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是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因子,决定了企业并不是孤立生存和发展的个体,而是与周围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紧密联系的有机体,因此在整个经济活动运作的环节中都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市场经济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强化社会责任的履行,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2 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企业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够维护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良好运行,同时也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走向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履行社会责任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形象,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增强知名度,从而带来强大的竞争力。因此,充分考虑企业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和承担能力的前提下,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广大的消费者提供能够放心使用的合格产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应有的福利,促进社会的稳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企业自身形象,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健康运行;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在国际市场建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国际竞争力;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等。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市场和技术给予了企业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应该为社会完成的职责,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有力武器。 3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由于许多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为最求利益最大化,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导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缺失,主要表现为:假冒产品充斥市场,劣质产品造成消费者财产和人身权利受损的事件频繁发生;只顾短期利益,消费者得不到应有的售后服务和产品保障;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事业的进行等。 基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我们应该认清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正视企业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的事实,加大力度改变这一情况。 4 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现状 由于企业的最大目标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能使企业立刻得到物质上的回报,甚至存在短期内与企业最求营利的目标相矛盾的表象,使得企业很难积极主动的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需要从法律层面上加以规制。 我国《公司法》第五条中设有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但只是一带而过,过于抽象的概念原则,很难被实际应用,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在《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单行法中,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法律条文都零散而模糊,尚未形成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并且缺乏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公司法中所规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属于法律责任,可以依靠法律的强制力强制履行,而一些道德层面上的社会责任,例如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在国际市场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等,只能寄望企业自愿的履行,这就需要政策和法律通过激励来改善。 5 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 5.1 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体系。《公司法》中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仅仅是企业的法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将《公司法》第五条的规定发展为具体的、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条款,并通过与其他部门法相结合,使其在社会实践中得以落实,具有实践价值和效率性,是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首先要对现行法律体系中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问题有关的条文进行归纳、总结和梳理,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目的为指导,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多个层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将散见与个法律法规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规则,应用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理论重新整合,从不同的视角全方位的建立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法律机制。 5.2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激励机制。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责任的部分可以利用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针对道德责任的部分,则需要采取政府引导、法律保障、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与企业自身规范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自觉自愿的履行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例如从市场准入、财政税收、市场管理、科技引导等方面,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实行产业政策优惠等。 5.3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文化,将企业社会责任渗透到企业文化中,使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内部自觉的监督。同时依靠国家政策,强化政府各职能部门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监督,对监管不力的政府机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公开监督制度,依靠社会和舆论监督。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思考 [摘要]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外部加诸其道德期望的内部认知与自觉。企业的社会责任伦理主要包括经济责任伦理、法律责任伦理和环境责任伦理三个方面。要认真研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伦理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 企业 社会责任 伦理 分析伦理 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不仅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而且是具有法人人格的伦理实体。“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责任”是伦理学的重要关注对象。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解析,有助于使我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合理性及其责任内容等问题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本质 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有六种情况:一是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就是要为投资者提供较高的利润和企业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以确保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利益。二是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就是要对消费者履行在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不得对消费者有欺诈行为。三是对企业员工的社会责任。这就要求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福利、教育等方面承担义务。四是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就是要按照债务合同的要求,按时足额地还本付息。五是对政府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按照政府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照章纳税和承担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并接受政府的依法干预和监督。六是对社会的责任。主要是指企业对社会慈善事业、社会公益事业以及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企业的社会责任实际上也就是对这些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企业的管理者应积极了解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并利用组织资源,尽可能地满足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愿望和要求。 从本质上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企业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既反映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又用来约束企业内部包括供应商在内的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套管理和评估体系。企业社会责任超越了过去企业只对股东利益负责的范畴,强调对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客户、社区、公众、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外部加诸其道德期望的内部认知与自觉,其中涉及从道德他律到道德自律的转化。只有当社会对企业的道德预期转化为企业的伦理目标或道德理想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包括经济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文化责任和道德责任的综合责任。作为经济组织的企业,其生存和发展与国家和社会同步,只有在社会发展中积极承担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才能为自身赢得更为广阔和良性的生存空间,推动社会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分析 伦理学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目的和手段的“道德”(经济效率与经济公平最优),遵守相应的质量、环保、劳动等法规;在政策上加大对不道德行为的“惩罚”,加大“违约”成本,健全诚信机制,增强信息的透明度等。企业的社会责任伦理主要包括经济责任伦理、法律责任伦理和环境责任伦理三个方面。 1.经济责任伦理。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除了应承担法律责任外,更应承担经济伦理道德责任。企业是“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具有经济和伦理的“双重人格”,因此必须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伦理评价。站在企业社会功能角度看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赚取合理利润的同时,必须承担起保护和改善其他相关群体利益的责任。企业作为一种盈利性社会经济组织,盈利性是其内在的本质特征。提高企业经济活动的效率,谋求利润最大化,实现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是企业的基本任务。同时企业不能离开社会而独立存在和发展,社会性是企业外在的重要特征。企业在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必须协调好与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始终面临着既互相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行为变量——求利与求德的矛盾。盈利无疑是摆在每个企业面前的目标,但盈利与社会责任并非必取其一。在生存和力求取得发展的前提下,企业必须考虑自己的社会价值。作为企业,利润不仅是其追逐的目标,也是它发展的动力和基础。但极其自私者未必能实现自利。这是因为企业作为整个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环,作为依赖社会发展和社会环境而生存的细胞组织,事实上必须承担“社会人”的角色。它必须重视其社会职能,仰仗社会群体、社会舆论的支持,并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不尽社会责任的企业,将失去经营有效性和合法性,在目前阶段也必然失去社会的关注甚至受到谴责与排斥。 2.法律责任伦理。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法理学上的“道德与法律”、“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权利与义务”等范畴有着密切联系。企业承担法律责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公司本质是追求营利,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但就掌握社会大多数资源与财富之公司角色而言,应尽其积极的社会责任。企业法律上的社会责任是法定的必须承担的责任,其特点是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因而企业是否真正履行这种责任,直接涉及法律问题,属于法制性责任。企业要把履行法律责任的行为上升到法律道德意识的高度去认识,变法律的他律为道德自律。法律是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保障;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行必须有多方法律机制的配合;正确处理股东与非股东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是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点。企业伦理责任的作用在于能够协助法律手段,规范、制约企业的一些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而又不违背国家法律的行为。法律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中雇员、顾客和股东是最基本的,也是最直接的基础责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就业机会平等和薪酬公平、反对性别、种族等的歧视、注重员工福利,雇员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因此,这种就业机会必须是合乎法规的就业机会,例如在生产条件和劳动条件等方面必须符合《劳动法》的法律规定,不能提供有害于就业者健康甚至摧残就业者生命的就业机会;就业机会必须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就业者应该在就业机会中获得自己应有的劳动收入和社会保障,而不是克扣劳动者的应有收入和无视就业者社会保障的就业机会。二是为政府提供税收。企业可以合理合法地避税,但绝不能偷逃税收,因为前者是企业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不法行为。企业必须依据税法的规定纳税,所有企业都应该充分认识到纳税是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定的社会责任。三是为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企业的这个社会责任关乎人们的生命和健康,也关乎整个社会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因而要求它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保质保量地为市场提供优良产品和优质服务,绝对不能搞伪劣产品和虚假服务。那些为市场提供劣质产品的企业,实际上是在践踏自己应有的法定的社会责任,是违法行为。 3.环境责任伦理。企业环境责任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企业在谋求自身及股东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当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义务,应当对政府代表的环境公共利益负一定的责任。企业环境道德责任的核心理念是环境伦理。企业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充分利用已开采资源,减少对资源的采竭,保护生态平衡。第二,控制各种有毒物质及致病因子进入环境,以免对人类及其他生物造成损害。第三,保护和改善企业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防止由于环境质量下降而使该地区生存条件恶化。传统企业目的理论强调企业是经济人,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应追求的目标,甚至为了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不惜损害社会利益。故绝大多数企业从选材到生产一直到销售没有建立起绿色环保体系,不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漠视环境利益、任意排放污染物和掠夺性开发资源的现象,多数都是由公司企业所实施的。我国大量环境违法案件中,企事业单位向陆域、海域和大气空间排放有毒害物质酿成的恶性环境事故屡见不鲜,公司的行为成为造成环境危害的主要来源。要看到人类、环境系统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应超过自然界的再生能力;向自然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不应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企业不应以耗竭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方式来追求发展,当代人不应为了自己的发展而对后代人的发展和需要能力构成危害。企业必须承担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资源的社会责任。 三、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伦理的相关对策 1.企业要提出明确的社会责任愿景。 提出明确的、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战略愿景,是企业进行社会责任管理的前提条件。战略愿景集中反映了企业的任务与目标,表明了企业对社会及生态环境的态度和行为准则。现实生活中,许多企业都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终极目标,而事实上为社会创造财富才是现代企业的最高使命。因此,面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高涨,企业需要重新修订战略管理的内容,要充分考虑到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站在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和谐社会构建的高度,开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定企业发展的终极目标。 2.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个企业在获得利润的同时,应当回报社会(包括利益相关者各方)。企业在进行日常的业务活动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员工待遇,将社会责任标准中的合理要求融入企业的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中,并把社会责任管理贯彻到企业管理的各个层面。 3.企业要勇于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环境事务不再仅仅是由公司内少数人履行的一项职能,它要求企业内所有雇员和管理者都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以重视环境的态度进行管理。贯彻科学的发展观,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眼前利益,减少污染,降低能耗,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长久的和谐共生。 4.企业要塑造诚信管理的形象。企业诚信是企业价值和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在企业中大力宣传、倡导诚信观念,加强诚信教育,普及诚信知识,使社会各行各业充分认识到诚信的价值,认识到诚信对企业和社会发展的意义,把诚信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要诚实经营,反对欺诈,严禁生产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消费者,更不能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政府要积极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一是政府应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突出强调企业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使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二是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要从企业法突出强调企业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使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际上是强化企业的守法行为,使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的前提下创造利润,为社会作贡献。三是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与国际责任标准衔接,牢固树立社会责任的理念,在创造利润的过程中,不能忽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四是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定期评估。对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公开表彰,对严重违反劳动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企业进行批评或惩罚。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五是要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参与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中来,营造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 社会责任是企业的一种必然义务。经济全球化迫使中国企业迎接社会责任的挑战。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资源的浪费者、环境的损害者。企业的总体水平决定国家的经济水平,企业的总体效率决定国家的竞争力。企业在管理活动中重视伦理问题并不仅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并且有助于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提高全社会经济运作效率和效益。企业应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在积极追求赢利目标的基础上,也同时追求社会责任目标,不断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思考 [摘要] 国际上正在风行的社会责任运动也越来越直接地影响到中国企业,"重大矿难"、"毒奶粉"、"苏丹红"等等触目惊心的字眼频频出现也使社会公众要求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国企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急功近利的历史阶段。如何摆正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如何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到底应该肩负起哪些社会责任?今天在中国掀起一场企业社会责任的大讨论是十分必要的和及时的。 [关键词] 企业 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提出的背景 十年前,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而国际上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已开始形成新一轮的声势浩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浪潮,如,联合国的”全球协议”, 协议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是解决资本与公众的矛盾和企业与消费者的矛盾,企业要搞清洁生产、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生产优质产品,不欺骗顾客,特别是企业要合理合法地对待员工。许多媒体同时也加入报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阵营,其中不少主流媒体,如,《财富》和《福布斯》在企业排名评比上,还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为适应来各个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也着手制定自身的行为规范,用来规范自身和供应商的行为。最近几年,作为”世界工厂”,中国已成为全球资本和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国际上正在风行的社会责任运动也越来越直接地影响到中国企业。比如,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不断对中国供应商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在工厂的劳动条件、工人权利、健康与安全及商业道德方面能够符合相关行为守则。据报道,从1997年~2004年7月份,先后有8000多家中国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关于社会责任的审核。不仅如此,2004年开始国内主流媒体上,”重大矿难”、”毒奶粉”、”苏丹红”等等触目惊心的字眼频频出现也使社会公众要求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这是国内首个面向全国所有企业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大型调查,其目的在于通过调查活动,向企业和社会各界宣传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企业的社会责任并非是个创新概念。”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这一概念是在20世纪20年代,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张而引起一系列社会矛盾,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特别是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等而提起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式定义虽经国内、外论坛多次讨论,却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向国际商界领袖呼吁企业要约束自己自私的牟利行为,并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按照安南的话,企业社会责任的九个方面应涵盖人权保障,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对社区的责任、对资源环境的责任等等。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企业社会责任,对其比较通俗的一个理解是: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企业内部看,就是要保障对员工的尊严和福利待遇,从外部看,就是要发挥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的良好作用。总起来说,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几方面。 三、现状 当前,企业最突出的社会责任问题大体表现在八个方面: 1.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尽量逃避税收以及社保缴费。 2.较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将包袱甩向社会。 3.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 4.一些企业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为富不仁。 5.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企业主堕落成为了资本的奴隶,赚钱的机器。 6.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 7.缺乏公平竞争意识,一些在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垄断企业,大量侵吞垄断利润,并极力排斥市场竞争。 8.普遍缺少诚信,国有企业对国家缺少诚信,搞假破产逃避债务,民营企业通过假包装到市场上圈钱。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进展,资本与劳动的矛盾越来越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与周围社会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社会贫富差距问题、生态环境问题逐渐成为我国的新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影响到社会的贫富分化问题,企业将劳动工资压到极低。多年里,充斥中国社会的是如何赚钱的资本论坛,风靡社会的是研习老板管理术的mba,惟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没有政府部门出面进行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工作中心是放在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和经济效率至上的历史阶段,企业的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被置于次要的地位。如果企业都逃避社会责任,那么形成恶性循环,最后大家都得不到好处。 四、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意义 中国企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急功近利的历史阶段。如何摆正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如何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到底应该肩负起哪些社会责任?企业和社会对这些问题还处于茫然之中。从国际经验看,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资本与公众的矛盾问题,是为了解决企业与消费者的矛盾。没有正确的理念,资本就会过度地偏向少数人。例如,企业如果搞假冒伪劣,就会不正当地攫取消费者的利益,如果生产优质产品,不欺骗顾客,就要减少利润。如果要搞清洁生产、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就更要减少利润。这是一对矛盾,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清晰的商业伦理和经营理念,便可能陷入自私自利、互相诈骗的泥沼之中。因此,今天在中国掀起一场企业社会责任的大讨论是十分必要的和及时的。 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完全是互动的伙伴关系,这是世界大趋势。各国企业界越来越认识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必须把社会元素纳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当中去考虑。企业的成功标准已超过了财务报表的定义,应上升到与社会分享成果的标准上来。1995年一批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学者创立了世界”未来500强”,把入选的门槛放在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上,提倡好企业的三重标准为:经济(效益)、社会(道德规范)、环境(可持续发展)。 目前,国内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还有待提升,国际上通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也不一定适合我国企业,政府应尽早牵头研究制订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同时制定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定期向社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尽管我国政府没有明确规定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喜的是某些企业却在行动。2006年3月10日,国家电网公司了《国家电网公司2005社会责任报告》,这是我国企业的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因此,这份报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进一步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和理念,2006年12月22日首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论坛主题:全球责任,共创和谐。从首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际研讨会”上传出消息,截至2007年6月22日,中国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共有34家。其中,国企占了八成。从报告的情况来看,一些民营企业已勇敢并积极主动地站在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前台,需基数相比仍是少数。在34家已报告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到80%以上,占据主导地位。 企业要讲社会责任,要促进社会和谐,怎么样履行社会责任?怎么样促进社会和谐呢?好像一提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捐款捐物、做公益,这样就走歪了,舍掉了最基本的东西去追求脱离实际的东西。最基本的东西就是要提供安全的产品,促进消费安全。如果连这一点都没做到的话,你再去捐钱也是舍本求末。中国十几亿老百姓对企业最关注的东西并不是你有没有捐款,并不是你是不是在做慈善事业,而是你的产品是否安全,你的豆芽是不是被福尔马林泡过,你的鳝鱼是不是喂了避孕药,民众最关心的是这个。任何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都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也是企业履行各种责任的前提,企业在争取为社会多纳税,实现它对社会的经济责任完成了它的主要任务之外绝不能将其他社会责任称之为”份外儿”的事。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也不应再是单个企业的行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应该由单个企业的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级指标体系至少包含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三个层面: 在经济层面上,企业必须积极创新,致力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经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提供更多的平等就业机会; 在社会层面上,企业必须处理好与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及社区等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包括尊重基本人权、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消费者提供的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和公益事业等等; 在环境层面上,企业必须正确处理企业经营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追求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持续地改进环保工作,积极应对和规避环境风险,不断提高能源和原材料的使用效率等等。 企业来自于社会,也必将还原于社会,这是一种新形势下的社企关系。企业的生生死死,发展壮大或被淘汰出局,都要有社会来承接它失败的代价。更主要是,社会是企业的生存环境,企业的人才、资金、客户、原料全部都是取之于社会的,企业在运用社会给予的资源、机会谋求企业的生存和利益的时候,企业当然应该也要善尽企业社会一份子的责任。要明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企业也难以生存。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离开社会资源,企业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企业也难以生存。因此,企业与社会有一个共荣的关系,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社会甚至有着更密切的关系,而不是关系变得相对疏远。新形势下的企业与社会关系,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企业要通过纳税和缴费的形式来履行应尽的社会保障的责任,增强社会的保障能力,而不是千方百计逃避这一责任。如果企业都逃避社会责任,那么形成恶性循环,最后大家都得不到好处 。 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对企业而言并非是无利可图的,而是”一本万利”。同时,承担社会责任,尽管企业会付出一定的成本,但又会向社会证明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证明自己能够在经营活动中把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放在重要的位置,从而带来社会公众的认同。而且,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展示自身实力、产生广告效应的绝佳手段,能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因此,企业不仅要学会怎样挣钱,还要学习如何花钱,即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是其进步、文明的标志,借此可以赢得公众信赖,不断做大做强。因此,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既是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五、结束语 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不可逆转的社会潮流。其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社会对企业各种行为的外在道德约束。面对国际和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浪潮,我国企业唯一的选择就是要尽快承认现实并积极应对。因为无论企业是否愿意和喜欢,大力发展经济的社会,企业在社会中的角色地位越来越重要,同时,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就回被大家所关注,这种运动的浪潮对于企业来说,都会是一个越来越强的、新的、不可回避的外部约束,只有那些快速反应的积极应对者,才能赢得竞争优先地位,从而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出发,基于详细的调查分析,笔者分别站在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环境五个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最后重点对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建议。希望中国企业从企业自律;发挥政府规则制定和监督实施的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个方面真正履行好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建议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目前,在所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中,carroll的结合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最有影响力。carroll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由决定责任(慈善责任)之和。 笔者认为,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来界定企业社会责任是非常有益的。本文的定义是: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同时也主动维护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包括员工的利益、消费者的利益、社区的利益、对环境的影响等。 1.1 股东 企业是股东的人,它的首要职责是股东利润最大化。企业对股东的责任通过以下特有的方式:对法律所规定的对股东权利的尊重;企业对股东的资金安全和收益的负责;企业所从事的任何投资必须以能给股东带来利润为基本前提;企业有责任向股东提供经营和投资方面真实、可靠的信息,企业要对任何瞒报、谎报企业信息欺骗股东的行为负道德和法律双重责任。 1.2 员工 企业对员工的责任有:保证员工的就业择业权、劳动保持权、休息休假权、保险福利权和教育培训权等。企业在这些方面违背或忽视了员工的权利,就是不负社会责任,应当受到法律、道德的双重制裁。 1.3 消费者 企业对消费者的重要责任集中体现在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一般来说,消费者有三个方面的权利,安全的权利、知情的权利、自由选择的权利,如果企业在这方面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企业的行为就是不负社会责任的行为。 1.4 社区 企业为社区建设所做出的努力,会变成无形资产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例如,企业积极支持社区的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了企业未来员工的素质;企业热心于环保和公益事业,可以营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1.5 环境 人类进入二十一世纪,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严重破坏了环境。环境的污染、土壤的沙化、珍稀物种的减少等,环境保护成为人类面临的迫切而严峻的问题。企业在环境污染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因而,企业在消除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中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2 中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基于一项调查的分析 2.1 股东 在这里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主要从四个方面衡量:合理分派红利、对股东报告的频率、精确性和及时性。如表1所示,在合理分派红利这个指标上,超过五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没有尽到对股东的红利责任。对股东报告的频率、精确性和及时性都有五分之一左右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没有尽到责任。 2.2 员工 本研究主要从福利待遇、工作条件两个方面衡量企业对员工承担的社会责任。 ①福利待遇。大多数被调查者所在企业的福利待遇不如人意。如表2所示。在健康医疗保险方面,提供全面健康医疗保险的仅占1%;在法定休假权方面,没有尽到责任的占64%;在请假权方面,没有尽到责任占61%;加班现象也非常严重,42%的被调查者加班非常多。 ②工作条件。如表3所示,企业在员工工作条件方面的社会责任也不太理想。一半以上被调查者所在企业工作安全保障设施较差和非常差,仅有13%的调查对象认为工作安全保障设施比较理想;企业在对员工惩罚的强制性方面做的更差,仅有0.5%的员工一直没有受到强制性的惩罚;企业对员工的歧视也比较厉害,仅有0.5%的员工认为从来没有受到歧视。 2.3 消费者 服装企业调查结果显示,与企业对员工承担的社会责任状况相比,企业在承担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方面明显做得更好。在产品质量方面,非常差的仅为3%,较差的14%;在产品安全方面,非常差的为零,较差的仅为3%。企业在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表现比较好,除了服装产品的特殊性外,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消费者的压力。如果产品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必将失去消费者,直接导致企业倒闭。 在产品的售后服务上,非常差和较差合计将近四成,说明不少企业没有尽到产品售后服务方面的社会责任。四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没有做到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4 社区 慈善、捐赠、赞助和参与社区发展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从表5可以看出,企业在对弱势群体的慈善救济、对社会活动的赞助、对教育的赞助和对社区发展的参与方面都比较低,超过半数以上的是从不和较少参与这些活动。 2.5 环境 如表6所示,企业在解决对环境的外部性问题上大部分没有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六成的企业在环境保护、使用环境认可的资源、能源保护和努力降低不可再生资源等方面基本是无所作为。31%的企业在保护环境上非常差。27%在使用环境认可的资源上非常差。21%的企业在保护能源上无所作为。36%的企业没有采取任何努力降低不可再生资源。 3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建议 现阶段,我国经济转轨特征明显、法制环境有待健全、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消费者选择并不完全理性、投资者选择利益驱动明显、公众社会责任意识还比较模糊,企业社会责任还未引起我国企业、政府乃至整个社会的足够重视。本文尝试寻求一些有价值的启示。 3.1 企业自律 首先,企业应从战略上重视社会责任问题。企业管理者在制定决策之前需要分析他们的决策带来的社会后果,并且采取措施最小化这些决策产生的社会成本。其次是正确处理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否则一旦其他利益相关者停止提供其专用性投资,股东的利益必然受到损失;最后是企业自觉的制定更高要求的道德标准,作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道德行为规范和指导方针,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部监督作用,塑造社会诚信。 3.2 发挥政府规则制定和监督实施的作用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和实施过程当中,应当充分发挥利益相关者博弈的规则制定者和监督公平博弈的作用。首先,我国应该尽可能地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来规范违法的、反社会的或反竞争的行为。其次,通过强制性手段使得企业支付一定的成本来消除其对社会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最后,我国应当对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给予税收减免、招标和采购方面等鼓励政策,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3.3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通过利益相关者的视角研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表明,消费者的选择、社会批评压力等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因素。受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利用消费者选择压力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还不现实,但是可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所谓社会监督就是要利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以完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弥补政府在某些方面的“监督失灵”。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论企业营销与企业社会责任 摘要:随着当前国际社会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视,企业的营销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由以前的市场营销观念发展为社会市场营销观念。企业在实施营销策略时应充分考虑到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对社会和企业有利的社会责任营销。 关键词:市场营销 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营销 0 引言 目前我国的企业没有重视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对营销的认识也不是很到位。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到企业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对消费者和社会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我们应该强化社会责任营销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营销 1.1 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仅要创造高额利润,同时还应该对员工、消费者和社会环境承担责任。著名学者卡诺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四个层次,能够用金字塔图示出来,第一个层次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的经济责任,它是上层社会责任实现的经济基础;第二个层次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企业的任何活动都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第三个层次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的伦理责任,即企业的一切工作都不能违背社会的伦理道德;第四个层次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的慈善责任,即企业必须为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做出贡献。 1.2 企业市场营销的含义 菲利普·科特勒认为,宽泛的讲,营销是通过创造和交换产品及价值,从而使个人或群体满足欲望和需要的社会和管理过程。从企业这个比较狭义的角度来讲,营销是指和顾客建立有利可图、充满价值的交换过程。更深一层,我们可以将市场营销定义为:企业为了从顾客身上获得利益回报,创造顾客价值和建立牢固顾客关系的过程。 市场营销观念的变化可以分为六个阶段:一是生产观念;二是产品观念;三是推销观念;四是市场营销观念;五是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六是大市场营销观念。 1.3 社会责任营销的含义 本文对社会责任营销有两个方面的理解。狭义的社会责任营销指的是企业在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的同时,通过利用新闻媒体和广告来进行宣传,改善企业的形象,增加顾客对企业的忠诚度,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广义的社会责任营销是指企业应该在产品生产和流通交换的各个环节,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把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的营销战略中去,追求企业和社会长远和谐的发展。 2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分析 2.1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甚至不惜违背国家的法律,大量生产假冒伪劣的产品,如众所周知的“三鹿奶粉”事件,还有前一阵曝光并且闹得沸沸扬扬的“双汇瘦肉精”事件,这些都是典型的缺少社会责任的企业。这些企业为了追求高额的利润,不惜牺牲自己公司长期打拼建立起来的良好的企业形象,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最终也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另外,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是一种粗放型的经营方式,没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对资源的利用效率过低,企业很少会考虑到对环境的保护,没有树立起保护环境的意识,企业无节制的排放“三废”,从而导致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遭到破坏,大部分企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对环境长期污染和破坏的基础之上的,长此下去,会对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 2.2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追求最大的利润,使企业利益最大化,这是马克思所分析的企业的经济属性。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在最初的创业和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资本积累这一过程,企业追求的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企业进行营销活动也是为了增加利润,忽视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盲目的追求企业利润。同时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太成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是我国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客观原因。 另外,现代经营理念认为企业在创造高额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对消费者和社会环境应尽的责任。目前在我国,这种现代经营理念还没有渗透到企业的经营及市场营销中去,这也是我国企业缺失社会责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大多数企业只重视眼前的利益,忽视了企业长远的利益。从而导致很多企业急功近利,容易形成短期行为,最终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3 推动企业进行社会责任营销的建议 3.1 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引导 对政府来讲,为了使企业尽其社会责任,进行社会责任营销,具体措施有:一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应如何尽其社会责任。政府应该努力使企业的社会责任法制化,并且以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政府的权力,建立一种在政府指导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二是政府应该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宣传和监督力度,要让企业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使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意识,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不能忽视其应尽的社会责任。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出一种履行社会责任光荣的氛围,使企业形成社会责任营销这种意识。 3.2 改进企业进行社会责任营销的办法与措施 企业进行社会责任营销的措施具体包括:一是企业要遵纪守法,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护环境。这一点对企业来讲是非常必要的,是企业应该进行的最基础的工作。企业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去进行社会责任营销,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健全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同时协调其他部门的经营活动,使企业在决策和执行等方面体现出对消费者、商业合作伙伴和社会环境的关切。为社会提供更环保更安全的商品和服务,使资源的利用更加节约,改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进行社会责任营销,加强对环境的保护。 3.3 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的监督 对于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来说,为了使企业尽其社会责任,推进企业进行社会责任营销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的大力支持,政府要加强对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的资金支持,同时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社会大众要积极支持并且参与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的活动。全社会的成员应该共同努力,使企业积极地和全体社会公民紧密团结在一起,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并进行有效的社会责任营销,实现企业、社会和个人的共赢。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发展模式,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 结语 企业履行其应尽的社会责任,进行社会责任营销不是一蹴而就的。针对我国目前的状况,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营销处于萌芽阶段,需要各级政府、全体社会公众以及媒体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社会责任营销,有利于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共赢之路,也是各级政府、社会公众、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的共同目标。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和管理伦理 【摘要】 加强管理伦理建设正成为我国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做大做强、内强素质的根本要求。正视我国企业管理伦理问题,大力增强企业责任意识,进行企业管理伦理观念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关键词】 社会责任 管理伦理 企业文化 管理道德 企业管理伦理是企业管理实践活动的内在要求,是一种特殊的道德现象。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管理伦理的核心理念,在企业管理伦理建设中,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培育,有利于企业处理好和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有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增加经济效益。 一、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概述 责任是现代社会道德感受的一个至关重要概念,“它似乎非常适合于通过将实践和理论观念都包括在内的途径来表述人类行为的道德方面”。责任主要涉及到三个组成部分:主体,即谁承担着不能完全由规则和法律所决定的责任,主体应负什么样的责任,以及主体对其负有责任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是什么。企业作为一个组织,其在经营决策过程中,虽然受各种因素影响,从而经历复杂的过程,但是作为责任主体是无法回避的,因此可以说企业是它自己的行为者。作为行为者就要承担道德责任,因为作为行为主体的企业,不但具备道德选择的客观可能性,而且具有选择行为的意志自由。企业应被理解成为一个道德行为者,它能够从事道德行为,但这种行为不一定是正确的道德行为,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能取代个体的道德责任。 二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管理伦理的核心理念 一般来说,管理伦理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是指组织管理者的伦理(道德),另一方面是指管理组织的伦理(道德)。管理组织即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的各种管理对象,它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学校、医院、非盈利组织等社会其他单位。管理者的伦理(道德)与管理组织的伦理(道德),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区别,但两者之间也有内在联系。应该说,管理者的伦理(道德)是管理组织的伦理(道德)的核心和基础,前者对后者起着重要的主导影响作用。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对企业基本的管理伦理要求。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单位,它首先必须是一个经济主体。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应该以赢利为唯一目的。企业在履行社会经济职能之外,它还是一个社会性实体,这就要求企业不但要对自己的经济赢利负责,还要对社会全体负责。因此,社会责任必须被纳入到企业管理伦理的视野当中,在企业管理的全过程都必须体现一定伦理维度的社会责任要求。 社会责任是企业作为经济主体的必然选择。从企业生存的外部环境来看,企业总是运作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大环境中。企业管理伦理水平可以从企业及其员工的责任意识上得到集中的反映。企业归根到底是由企业的员工所组成的一个经济实体。企业员工责任意识的增强不但影响着企业管理的实效,而且对企业的经济赢利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只有全体员工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而合理有效地安排自己的工作,树立敬业、守业、安业的责任意识,企业的社会责任才可能真正地成为企业具有主体性的内在要求。 由此可见,企业自觉肩负社会责任,不但有利于企业管理伦理和企业文化的成熟构建,而且有利于企业形成良好的社会声誉,形成自身独特的核心竞争力,获得全面地可持续发展。 三 中国企业与社会责任 中国企业在对待社会责任问题上,依据其不同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1)一些企业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不顾社会效益,有的甚至不择手段,只要能赚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2)主观为企业、客观为社会就是本企业要自觉地、明确地、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服务,否则是不自觉的,不明确的,或至少是消极被动的。这类企业偶尔也会尽一些社会责任,但积极性不高,是缺乏主观能动性的。 (3)企业第一、社会第二是指在本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也适当考虑为社会服务,这类企业对社会责任有一定的自觉性,但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 (4)为了本企业、必须为社会是指为了本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一定要努力为社会尽责,而且必须尽好责,相比较前面三种类型的企业,这类企业能够把企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因而具有较高为社会服务的认识和水平。 (5)首先为社会、同时为企业,这类企业非常正确地把握住了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摆正了企业在社会中的位置。这类企业能够自觉地把“为社会”与“为企业”统一起来,而且是从意识上到行动上,从战略上到谋略上真正内在的统一。这应当成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伦理的指导思想。 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1)企业社会责任过重且职责不明,企业办社会是中国企业发展的重大包袱。 (2)企业不考虑环境问题,不考虑可持续发展。在中国,大气污染、水污染、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等正在进一步恶化,影响我们及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 (3)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模糊,没有正确的生产经营理念,普遍缺失诚信机制。 (4)我国有些企业没有真正走向市场,企业社会责任机制不健全。 企业是社会的一个细胞。企业组织存在于社会组织当中,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应该是鱼水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企业既是一个社会组织,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同时又是一个社会组织,有责任来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无论从企业追求经营的良好环境的愿望出发,还是从企业追求长期利益的动机出发,抑或为高尚的履行社会性组织的义务和责任出发,企业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与效益分析初探 [摘要] 企业是开放组织,是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于社会中的。企业的经营活动会对外部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受到外部环境制约。这就要求企业履行其对社会的责任。承担社会责任对于企业而言,是否满足成本与效益原则,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 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成本 社会责任效益 2007年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给国内燃油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包括中石化在内的国内几大石油巨头纷纷提升石油价格,并且对内称无法满足本土市场需求,对外却大量出口,进一步加剧了国内燃油市场的压力。中石化的这种行为发人深思:企业作为经济和社会主体的混合体,在实现企业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同时是否应考虑其经济活动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主动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企业履行社会成本在短期内可能会增加经营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可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空间,帮助企业实现长远发展。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 理论界一直将企业视为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现代产权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而在这一系列契约中,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契约是最高层次、最重要的契约。在企业产权分离的情况下,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成为衡量管理层履行受托责任最重要的指标。 20世纪30年代,科斯提出一个新的命题——企业的社会责任。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延伸。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在创造利润,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并且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责任。这里的社会是指,包括一切能够对企业的活动造成影响,或受到企业活动影响的社会主体。 企业作为经济主体,管理层在决定是否开始某一经济活动时,一定会考虑该活动所带来的相应的成本和效益。只有当效益大于成本时,管理层才会做出开展该经济活动的决定。只有以成本与效益分析为导向,企业才能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二、企业履行社会责的成本与效益分析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国内外各大企业的年报中经常能看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 report),但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与效益从来没有出现在年报当中。因为其在确认和计量方面尚存在许多问题: 1.相应的成本和效益难以完全确认 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时,成本的涵盖面应当尽量全面,即尽可能包括一切相关成本;效益的内涵也应该尽可能完整。然而,对企业及其经营环境认识的有限性导致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带来的成本和效益难以被全面认识。因此,企业适当的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成本是不可能被完全确认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许多成本,有些成本例如资本支出、形象受损等可以明确定义,但是有些成本或由于本身的性质或人的缺陷导致其难以被明确定义或指出,因此无法在财务报表中列示;效益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2.成本和效益难以用货币量化 虽然有些成本效益可以被明确定义,却无法用货币可靠计量。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会使企业的形象受损,但是这究竟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影响在目前的会计理论体系下根本无法可靠估量。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效益既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非经济效益。除某些经济效益例如成本降低,生产率提升等能够量化,大部分的经济效益及非经济效益很难量化。例如,企业适当的承担社会责任帮助企业树立的良好形象和形成的良好文化,但是良好形象和文化到底有多少价值,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的。 三、解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与效益问题的对策 虽然到目前为止,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性的解决方案,但是通过以下两个措施的适当应用能够使这两个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1.尽可能全面考虑成本和效益 尽可能全面地考虑成本和效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难以全面确认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和效益的问题。 (1)分析成本时需要关注沉没成本和机会成本 社会责任内涵的宽泛性,导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成本构成复杂性,包括已经发生及将来一定时期内一定会发生的成本和因承担责任造成的潜在经济效益的损失。 ①沉没成本。分析沉没成本可以从三个主要方面入手:对员工承担责任所造成的成本;对自然环境承担责任所造成的成本;对社会公众承担责任所造成的成本。第一,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定期的培训。良好工作环境的创造和外部专家的聘请需要企业投入额外的成本。第二,某些企业为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会选择购买有助于环保的生产设备,或者研发某些环保的生产程序。一方面这些环保设备都比较昂贵;另一方面,新工序的研发往往需要投入一大笔资金。因此在进行成本分析时,为保护环境而支付的成本不容忽视。第三,企业对社会公众承担责任。企业应当定期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可靠的与决策有用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这些信息的披露主要以各种报告为载体,而各种报告的编制需要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另外,企业对资助慈善活动或者向慈善机构捐款,都会带来成本。 ②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往往是潜在而不易被定义的,所以在分析成本时应当予以足够重视。所谓机会成本,就是把一种资源投入某一特定用途之后,所放弃的在其他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 (2)分析效益时应当考虑的问题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能为企业带来许多利益,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 ①经济效益。企业因承担社会责任带来的经济效益主要有两个方面:成本的降低、政府的补助。 第一,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向社会证明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例如,诺维信天津生产工厂通过了iso-14001环保认证,尽力做到清洁生产,废物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废水处理后变成中水,免费提供给当地农民灌溉农田;固体废料经过处理后变成生物肥料,改善天津市的盐碱地土壤。这一举动在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的同时,还为企业节约水、电、能源的开支,变相为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 第二,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为企业赢取获得政府补助或者税收优惠的机会。例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节能减排,设立每年预算为1亿元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调动企业积极性。开展污水原位再生、蒸汽凝结水回收、非电空调、热泵、离网型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照明等环保项目的企业,可在每年的3月或9月向开发区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认定后便可从“节能环保专项资金”中获得总投资30%~50%不等的财政补贴。 ②非经济效益。管理层在考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经济效益时,更应当关注非经济效益。适当承担责任创造的非经济效益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形象和企业文化。 第一,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树立良好的形象,形成竞争优势。合理的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在消费者群体中形成品牌忠诚度。良好的形象会增加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依赖性。在消费者看来,把商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企业,会将社会责任渗透到企业的产品设计、生产流程、产品质量检测和产品的售后服务中去,从而增大对该产品的依赖程度。 第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还有助于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与员工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有利于形成员工忠诚和稳定员工队伍,并且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帮助企业创造核心竞争力,确保其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用一定方法对成本和效益进行量化 对企业因承担社会责任而带来的成本和效益进行量化是一个难点。目前,实践中主要运用成本体系和效益体系进行计量。核算企业履行职工责任的成本,主要采用直接测算法和以单位工资折算的方法;核算履行环境责任的成本,除了可以采用直接测算法以外,还可以采用市场价值法、影子价格法、修正人力资本法等进行折算;核算履行公共社会责任的成本,可以采用直接测算法,市场价值法和以单位工资折算法。对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收益进行核算时,企业可以采用效益计量体系:经济效益的核算采用机会成本法和影子价格法;非经济效益的核算采用社会调查法和专家评估法。 总而言之,企业履行社会成本在短期内可能会增加经营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它可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空间,有助于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然而,值得关注的是,企业管理层在进行成本与效益分析时,需要考虑所有可能的相关成本和效益,并以一定的科学方法加以量化。只有在这种前提下,企业才能运用好社会责任的成本—效益原则为自身创造更多的价值。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角度的财务治理 摘要: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细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必须考虑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本文着重阐述了如何将利益相关者纳入财务治理结构,从而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财务治理效率。 关键词:社会责任; 财务治理;治理结构 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进行各项活动时,不能仅仅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目标,而应当最大限度地考虑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种社会利益应该包括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经营者利益、企业员工利益、消费者利益以及其他内外部关系人利益。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有利于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改善企业的财务治理结构,这将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我国企业财务治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不少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发展而来,公司财务治理尚不完善,尚存在以下问题: 1.信息的不对称性。企业内部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与偷懒行为,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在财务方面主要表现有:经理人员运用股东对其经营决策不得干涉的要求,通过增加在职消费或与其他人进行合谋行为谋取自身利益而损害股东利益。 此外,很多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企业内部与外部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例如:大股东为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掩盖真实经营状况而做假账,或以公司机密等为借口进行不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公司股票价格严重背离企业实际价值,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财务决策。 2.监督和激励机制的不完备。由于董事会与经理人员的关系是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则是一种信托关系,三者之间的利益追求往往是不一致的。股东虽然持有公司的股票,但大型公司的股权是相对分散的,每个股东只持有公司总体股份的很少份额,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完备或者监督收益与监督成本不对称,而可能引致搭便车行为,使股东很难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 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治理的促进作用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治理的影响就是使企业更加注重多边治理及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形成财务治理结构、财务治理机制与财务治理环境良性互动,实现财务决策科学化,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模式要求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工人代表,政府代表,债权人代表等,让他们参与到企业的决策中去,从而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企业财务决策科学化。 1.股东的财务治理。当企业出现经营危机或经理层产生侵害出资者利益的行为时,公司股东可通过监事会加以制止、通过股东会更换管理层,转移股权或抛售股票退出企业的方式,实现财权配置与财务治理的主导作用。 2.债权人的财务治理。债务契约提供了约束经理人员支付未来现金流的工具,它也减少了经理人员随意支出可获现金流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成本。通过明确债务契约中债权人的权利,采用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吸纳债权人参与公司管理等方式,可使债权人由一个局外人,真正变成参与企业日常经营决策和控制的局内人,使债权人在企业财务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3.经营者的财务治理。对经理人员实行股票期权制。即允许经理人员在若干年后,按现价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权,经理人员的收益取决于股权的未来价格与现价的差额,这就迫使企业的经营者不断努力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市场价值越大,其自身的价值也越大。 4.员工的财务治理。员工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既是人的“经济价值”提高和民主理念向公司内部延伸的结果,也是缓和劳资冲突提高公司组织效率的需要。员工可通过建立员工董事制度和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的企业文化控制机制影响财务决策权。当企业经营业绩下降或经营者发生损害企业利益行为时,员工可采取一定措施,如要求董事会更换经理、修订财务预算、监督和罢免经理人员等,以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政府的财务治理。政府一般通过立法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如制定会计法规、准则及财务制度等,加强上市资格审查、增强公司信息披露、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等。政府还直接参与对公司的税务检查、工商检查以及委托市场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等,以督促公司完善财务治理。 6.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治理。其他利益相关者,如顾客、合作者和社区等的财务治理主要是通过财务监控权的市场分享体系等外部市场来实现,顾客拒绝购买公司产品,合作者中止进一步合作,社区通过法律提出环保要求等,均可以对公司财务治理和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 三、从社会责任角度出发的财务治理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必须关注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和利益,让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到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中来。但其中应注意的问题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条件下的公司财务治理的结构具有动态性特征。 股东单边治理条件下的财务管理目标一定,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大化的财富,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因此企业的财务治理结构稳定。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要考虑基于谈判的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与冲突。合作由社会信任度、合作盈余水平决定,而冲突又由要素市场的竞争压力、时间偏好及风险态度所决定,这些因素的变化必然引起利益相关者谈判能力的变化,从而形成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利益格局并决定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与冲突水平,这要求有不同的财务治理结构与之相适应。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论剩余价值生产与企业社会责任 摘 要:在阐述剩余价值理论以及资本主义企业无限制地追逐剩余价值而导致工人阶级贫困、环境遭到破坏等严重后果的基础上,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最后从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理论中总结出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些可行途径。 关键词:马克思;企业社会责任;实现途径;现实意义 1 剩余价值生产理论 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分析,资本的运行过程,就是无休止地追逐剩余价值的过程,而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创造的,因此,企业的生产行为就表现为资本对剩余劳动的剥削行为。资本是通过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到达赚取剩余价值的目的。“我把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相反,我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因此,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指的是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和提高工人的劳动强度来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和途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就是指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和途径。 2 剩余价值生产理论中的企业社会责任思想 2.1 资本主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所造成的后果 资本主义企业只顾追逐剩余价值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导致了严重的后果:第一,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心身健康。“资本由于无限地盲目追逐剩余劳动,像狼一般地贪求剩余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的极限。它侵占了人体的成长、发育和维持健康所需要的时间。” 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苦、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第二,造成了资本与劳动不可调和的矛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决定了资本是根本不关心工人的健康和寿命的。“人们为体力和智力的衰退、夭折、过度劳动的折磨而愤愤不平,资本却回答说:‘既然这种痛苦会增加我们的快乐(利润),我们又何必为此苦恼呢?’”尽管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来稍微缓和矛盾,例如19世纪60年代英国的通过了工厂法把初等教育宣布为劳动的强制性条件,但是“资本主义按其本质来说,只要超过一定的限度就拒绝任何合理的改良。” 比如,“法律关于工场中的每个工人应占有必要空间的强制规定,就会一下子直接剥夺成千上万的小资本家!就会动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基,也就是说,会破坏大小资本通过劳动力的“自由”购买和消费而实现自行增殖。”第三,导致资源危机、能源枯竭、环境污染等全球性问题的出现。资本为逐利,不仅以牺牲工人阶级的基本权益为代价,而且还从无节制地消耗自然资源中获利。“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一个国家,例如北美合众国,越是以大工业作为自己发展的起点,这个破坏过程就越迅速。” 2.2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1)对员工的责任。企业在追求经济利润过程中,应该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劳动者的综合能力,促进劳动者的全面自由发展。 首先,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责任。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企业应该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使劳动者有正常的休闲娱乐时间。马克思批判地指出了资本为了追逐剩余价值而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日对劳动者和企业造成双重损失的后果:一方面,损害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延长工作日也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经济利益,因为“资本无限度地追逐自行增殖,必然使工作日延长到违反自然的程度,从而缩短工人的寿命……已经消费掉的劳动力就必须更加迅速地得到补偿,这样,在劳动力的再生产上就要花更多的费用……资本为了自身的利益,看来也需要规定一种正常工作日。” 其次,提供良好工作环境,营造和谐劳动氛围的责任。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在卖给资本家以后才实现的。劳动力不同于其他“死的要素”,劳动力是带有主观意志的“活的要素”,劳动力的使用,受劳动者意愿、情绪、态度等主观因素的影响。生产过程中,劳资双方紧张和对抗的劳动氛围,会使劳动者产生不满和逆反的心理,将不利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的发挥。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和谐的劳动氛围,才能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最后,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的责任。资本主义企业的经济利益建立在牺牲劳动者的发展的基础上。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决定了,在企业内“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把工人贬低为机器的附庸品……这些手段使工人的劳动条件变得恶劣。”这种以牺牲劳动者来谋求经济利润的方式是不人道的,也是不可持续的,现代企业必须改变这种经济发展的方式,尊重员工,重视员工综合能力的培养,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本的价值,在一定的资本投入下,提高生产率,创造更多的利润。 (2)对消费者的责任。商品的出售价格以商品的生产价格为中心上下波动,生产价格=可变资本+不变资本+平均利润。商品生产者为了使其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实际销售的价格,只有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即成本价格,用较便宜的费用进行生产。资本家通过压低工人工资的手段降低可变资本;通过减少生产资料的费用来降低不变资本,不惜偷工减料,生产出劣质低质产品、出售过期产品,甚至生产损害消费者健康或对消费者造成潜在危害的产品,以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攫取更多的利润。这种节约生产生产资料的狂热还表现在生产要素的掺假上,“德国工业有一条基本原则:只要先给顾客送好样品,然后给他次货,就能使他满舒服。”这是典型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3)生态环境责任。“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资本主义企业在片面追求资本利润最大化过程中环境责任的缺失已经造成了当前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因此,在对自然界作资本化利用的同时,必须强调企业的生态责任,培育企业的生态伦理,发展循环经济,增强企业在管理理念、生产经营、制度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生态化导向。 2.3 我国经济发展中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途径 (1)重视企业内的分工、协作和团队管理。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必须降低劳动力价值。降低劳动力价值,就要求同量生活资料能以更少的时间生产出来,这就必须提高劳动生产力。“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 通过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新的生产力。第一,在协作中,“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 第二,协作可以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可以与生产规模相比相对地在空间上缩小生产领域。第三,协作可以节约生产资料,这既表现在使商品变得更便宜,从而使劳动力价值降低,也表现在改变剩余价值与全部预付资本的比例,从而提高利润率。因此,加强协作可以带来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先进的管理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团队管理,有效协调生产的各个环节,营造和谐的劳动氛围,优化企业内部的要素配置,把企业的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有效结合在一起,发挥每个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缩短制造产品的必要劳动时间,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 (2)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将会产生三个方面的效应: 第一,对单个资本家而言,企业创新能合理利用资本,增进企业效益。在商品货币条件下,如果技术落后,其商品的个别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生产的商品交换不出去,用来购买生产该商品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资本就得不到补偿,更不能实现增殖,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企业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把有限的资本用于生产出质量高、性能好、科技含量高的产品,才能提高资本利用率,增进企业效益。 第二,企业技术创新诱发产业创新,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业创新以企业技术创新为启动点,在竞争规律的强制作用下,其他的资本家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从而促进产业的发展,“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这同一规律,既会使采用新方法的资本感觉到,他必须低于商品的社会价值来出售自己的商品,又会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迫使他的竞争者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其结果会推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企业技术创新能节约资源,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马克思指出“正象只要提高劳动力的紧张程度就能加强对自然财富的利用一样,科学和技术使执行职能的资本具有一种不以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技术创新能提高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节约资源,而且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开发新能源,代替自然的不可再生能源,同时,科学技术的进步还教人们把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的废料投回到再生产过程的循环中去,是实现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3)努力实现产品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就个别资本来说,“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所以,企业要紧跟市场消费潮流,生产出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产品,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卖出较多的数量,实现利润;另一方面可以因独特的竞争优势,适当提高市场价格,实现利润。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论经济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经济视角 社会责任 消费者 员工 股东 诚信 论文摘要:文章在经济视角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进行了阐述,通过对与企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四个因素的描述,来确认其对企业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对企业经济的培育逐渐由笼统模糊型向专业明晰型方向转变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深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为重要的作用。企业不仅创造着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还对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作为众多利益的融汇点,企业担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自2000年以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在我国学术界和企业界得到了迅速的扩展和延伸,他们在不同的角度和背景下凝练了大量的学术成果。诸多的研究成果正在挑战漠视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药品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和重大矿难事故频发的今天,基于经济视角下展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讨论尤为重要。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创造者,有责任和义务生产出符合消费者需要,质量过硬的产品,这无论对企业还是消费者都是一个双赢的问题除此之外,企业还应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这种积极性来自于这样的假设: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越多,获的社会支持也会更多,公众对企业的亲和度更高。从长远看,这种支持可以使企业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而这种经济利益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消费者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者是企业最终的成果和服务的接受器、检验者和转化器,正是有了消费者的需求和支持,企业才有了存在的必要,也才能实现股东、管理者和员工的利益。因此,企业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应该模范履行社会责任:即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依托先进的管理理念培育企业深厚的文化底蕴、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特色品牌。虽然消费者是依据产品价格、质量和便利条件来选择商品或品牌,但是在lafferty和goldsmith(1999)的实验中,他们利用广告(运动鞋的广告和报纸)来控制代言人和企业信任度。积极的企业信任通过对企业在环保和慈善方面的贡献来给出,结果显示企业信任对消费者购买意向和品牌有显著影响。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始终处在价格和质量信息情报的下游水平,对产品的后台组成不知情。这样,就要求企业应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经营管理中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利益。由于消费者在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不仅考虑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性能关系,也考虑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所采取的态度及行为表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有利于更多的产品销售,从而必然影响企业的盈利。同时,消费者应该培养健康和绿色的消费观念,减少对非环保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费,坚决抵制非法出版物和假冒产品的消费,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关闭违法的大门,在源头上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因此,企业在培育经济增长点和完善经济指标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该作为一个关键指标来重视。 二、员工利益保护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员工是利润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也是企业重要利益相关者。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经济关系,还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道德关系,这就要求企业和员工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企业对员工负有重要的保护责任,保障员工的就业择业权、劳动保持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权、保险福利权和教育培训权等。为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特别是资源开采、化工、野外和海上作业等艰苦和危险行业,与员工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健康指标尽可能在国家强制执行和企业规定的范围内上限执行。为员工提供的工作场所要符合健康标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在员工的工资报酬方面,企业应该公平合理地给付员工工资,确保员工的生存发展,员工能够合理地享受到国家和行业所规定的福利待遇在民主参与方面,为员工提供民主管理企业的渠道,企业管理层应多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同情和关注员工的疾苦,置身于他们当中去获得来自最底层的真实资料,尊重员工的意愿,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为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和发展提供能量储备。 企业对待员工要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偏见和歧视,特别在事关员工重大利益的处理方面,应妥善地与员工进行协商和沟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完成。我国有些企业在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的表现就差强人意,随意解雇和聘用员工,任意克扣工资,降低员工的福利待遇,采取强制或生硬蛮横的工作方法等。在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如此高的今天,在信息化和网络化如此发达的世界里,违背经济规律和道德准则而存在的企业注定不会长远发展。 三、股东权益保护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股东的关系是企业与投资者的关系,这是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中最主要的内容。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是股东的人,它的首要职责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投资的方式越来越多元化。人们投资的方式由原来的单一的货币投资转向股票、债券、基金和保险,投资股票直接成为企业的股东,投资各种债券、基金和保险成为间接的股东。在现代社会,股东的队伍越来越庞大,遮布社会的各个职业和领域,企业与股东的关系渐渐演变为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也具有了社会性。因此,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既是自身长远利益所在又是对股东的尊重。企业在安全投入上的必要支出,可以大大地降低企业的事故发生率,进而可以减少事故损失等费用的支出。在公平就业、尊重员工多样性和提高社会福利方面作出社会责任贡献,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增强消费者的关注度和企业员工的忠诚度,从而实现稳定企业客户资源的目的;在遵守商业道德方面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提升企业的诚信度和信誉基础;在慈善事业方面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维持企业向好的思想和行动,就是企业对股东承担的最大社会责任,因为它可以从根本上确保股东的投资安全和长期收益最大化。 现代企业主要扩张资本获得途径来自于股东,企业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定期向股东提供真实的经营和投资方面的信息,企业向股东提供信息的渠道主要有财务报表、股东大会等。由此股东可以了解到企业目前的基本状况,包括经营业绩、市盈率、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情况。企业所提供的任何信息,都必须保证真实、可靠,不能有任何虚假或粉饰企业经营业绩的成分。 四、企业诚信问题 企业应该树立全面责任观念,自觉地将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经营战略中,遵守国家法律和国际上通行的商业习惯,完善经营模式,诚信经营,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虽然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经济还是获得了高速增长。但是,国家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公布的2008年全国税收专项治理成果显示出还是有部分企业偷税、骗税、欠税,诚信缺失。有些企业思想觉悟低,无赖经营意识根深蒂固,长期失信于民,失信于政府,恶意逃脱税款和逃废银行货款。企业主观恶意最终会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最终的行为将被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中,连锁的恶性循环将会继续,必将失去进一步的发展机会。 五、结语 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观点来看,及行社会责任必将极大地改善企业内外环境,将企业渐渐地牢固纳入到公众视野中。从企业发展的经济层面来看,消费者、员工、股东和企业诚信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指标,与企业的预期效益紧密相关。因此,全社会在鼓励和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应该积极支持企业的发展,促进其经济的快速增长。履行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的引导、规范、监替与约束机制。政府应该制定一个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社会绩效评估机制,建立权威的社会评价机构,促进和激励企业自觉履行其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视角的公司治理研究 摘要: 企业 社会责任导向下的公司治理问题已成为国内公司治理研究的一个新的趋势。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连接纽带,社会责任恰到好处的融入到公司治理机制之中,并由此建立起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公司治理模式是一种利人利己的最优抉择。以社会责任为视角,探讨如何建立四大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公司治理机制。 关键词: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利益相关者 在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元年”的2008年里, 2.3对雇员的社会责任 公司的雇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面:从底层的一线员工,往上延伸到中层的经营管理者,直至高层的战略规划者(包括董事、监事)。董事、经理层、员工三大阶层统一以雇员的身份,作为契约关系的受托方,与公司形成委托-关系。而不同级别的雇员在享受社会待遇方面差异很大。作为公司高管层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其薪酬往往很高,享受的福利甚至远远高于其所做出的贡献。这在我国公司内部是一个很普遍的社会现象。高管人员在职消费、挪用公款等侵害公司利益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十分猖獗。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作为底线员工阶层的雇员却遭遇着另外的待遇。公司为降低成本以获取市场竞争力随时可能裁减一线员工,这些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医疗保险等等切身利益常常得不到保障。他们的利益是否得到实现,关系到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得以有效运转,甚至关系到公司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对这些底层雇员承担起社会责任是必需且十分有意义的。 2.4对外部主体的社会责任 企业 处于激励竞争的社会大环境中,必然会与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区、公众等这些利益相关者发生必然的联系。在我国消费领域和谐为主流的国情下,消费者权益受侵犯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以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让世人不得不关注起企业是否漠视社会责任这个突出问题。因此,强化公司治理的消费者责任理念对企业的长足 发展 至关重要。具体包括对产品质量、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机制以及完善的客户服务机制。此外,强调对供应商、政府、社区和公众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诚信为本的基础上,不恶意竞争,不违背我国各项 经济 政策,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3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不但统一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实践中,而且两者互相促进与互动。公司治理的实质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企业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引申意义就在于企业是一个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和合作的载体,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就是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实现过程。建立各利益主体共同治理的机制,也并非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均参与治理过程,不同的企业应根据不同的成本效益均衡考虑。在内部治理机制得到合理配置的同时,营造更好的外部治理环境也是十分必需的。比如,完善优胜劣汰的产品竞争环境,完善劳动力市场,保障劳动者权益,完善控制权市场并发挥政府监管的力度。此外,建立完善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管力度对公司治理机制亦是一种优化。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的迅猛发展,政府对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日益重视,并通过颁布政策文件的形式,对其建设目标、改革重点、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总体部署。2017年12月,《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2021年12月,国务院在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快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强调要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颁布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要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大力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是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新时代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学前教育将产生深刻的影响。21世纪的儿童自出生便身处数字世界,他们在不同场景中实现“连接”,被形象地比喻为“数字原住民”[1]。为促进学前儿童在数字时代的健康和谐发展,政府需构建完善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这对保证优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学前教育公平,支撑引领我国学前教育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 二、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的内涵解读 20世纪初法国公法学派代表莱昂·狄骥对公共服务概念第一次作出了较为系统的论述。然而,公共服务至今仍没有统一清晰的界定,且往往与公共物品概念相混淆[2]13。例如,有研究者认为,公共服务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是一种非竞争性的和非排他性的社会服务[3]。我国学者陈振明从物品解释法、利益解释法、主体解释法、价值解释法、内容解释法、职能解释法等六个维度对公共服务的内涵进行了系统分析。本研究倾向于利益解释法,即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及其公共部门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多种机制和方式的灵活运用,提供各种物质形态或非物质形态的公共物品,以不断回应社会公共需求偏好、维护公共利益的实践活动的总称”[2]27。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以实现民众学有所教、幼有所育公共利益为目标,由政府主导并利用公共资源向公众提供的数字教育资源与服务的总和”[1]。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及其公共部门运用公共权力,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通过多种机制和方式的灵活运用,以网络学习空间的形式向幼儿园教师、幼儿、家长等利益群体提供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与服务的总称。具体而言,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第二,政府是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这是由学前教育的公益性特征所决定的。第三,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以网络学习空间的形式提供资源,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回应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偏好。第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相较于传统的教育教学资源,所包括的内容更多元、范围更广泛、形式更丰富。 三、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价值取向 (一)以幼儿发展为本 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建设既是对儿童主体价值的珍视和儿童个性成长的呐喊,更是对教育个性化改革趋势的呼应。面对信息社会对学前教育的挑战,要以数字化引领构建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新的公共服务文化生态。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需要为幼儿提供丰富、多元、动态的学习资源,促进幼儿的个性化发展。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设计、应用及普及,要立足幼儿发展视角,对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与幼儿园教育进行深度融合,开发有利于幼儿个体潜能挖掘与个性发展的资源,为幼儿成长创设适宜、安全的数字化学习空间,进而构建高质量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以幼儿发展为本,在理念上有利于去除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中的过分市场化、盈利性和私营化等不良价值取向,回归学前教育的本质属性。 (二)均衡优质 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是我国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随着科技发展而衍生出的新的表现形态,其要以资源供给来实现区域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力图通过数字化手段,保障不同地区、性质、类型的幼儿园均能相对均等、公平地获得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但是,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仅仅体现覆盖面积的全域性,还需考虑到供给数量和质量的均衡。政府应为所有学前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数字教育资源,让每位幼儿均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对儿童使用数字教育资源行为的正向作用最大。为促进数字时代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核心任务是提高学前数字教育资源质量,加强内涵建设,为幼儿、教师、家长等利益相关者提供优质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支持环境。 (三)供需适配 供给主体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供给能力,还应关注需求主体的利益诉求,供需主体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对话过程。在此过程中,供给主体既能了解到需求主体的各种要求,同时需求主体在全面理解供给主体内在需求的基础上,也不会盲目地提出与供给主体供给能力相脱离的过分要求。这有利于使供需主体达到高度契合,缓解供需双方间的矛盾,提高公众对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满意度,满足对公共资源的美好期望。因此,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在供给的内容、数量、结构、层次等关键要素的确定上要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导向,关注民众需求的动态化发展,并将供需主体均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四)协同共治 协同共治注重的是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的相互作用与共77同构建。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间是一种合作关系。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尽管强调以政府为主导,但随着公众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仅仅依靠政府提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已远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结合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的现实,政府在主导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时,应通过协商、互动的方式,合理调配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等资源,发挥其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形成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的合力,全方面、多渠道地满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通过构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同共治关系,既能建立起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亦能促进彼此间的深入理解,共同促使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现实困境 (一)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建设的理念滞后 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在理念上相对滞后,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对儿童发展的认识上存在误区,尚未充分意识到其对幼儿发展的价值。国内专门为幼儿提供学习的网络资源较少,适合幼儿学习和发展的软件开发技术还不成熟,为幼儿提供的自主学习资源几乎为零[5]。我国已有的数字化学前教育资源规模小,各地学前教育资源网的内容基本类似,缺乏创新性。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类型以幼儿园教师教学为主,主要目的是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服务。而专门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资源相当匮乏,且资源的开发缺乏相应的参照标准,违背幼儿认知特点,有的甚至背离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本质[6]。数字资源的使用更多地在于“促教”,而非“助学”。幼儿园教师由于缺乏设计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理性认识,在设计数字教育资源时容易以传统教学理念和方式从事教育资源的“数字化”工作,难以产生优质资源[7]。 (二)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质量不高 高质量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是促进幼儿发展的保障条件。但是,当下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质量并不乐观,优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政府未能从顶层设计规范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质量,导致资源供给主体无标准可依[8]。幼儿园自己开发数字资源,既不利于资源的共建共享,也无法保证资源的质量;数字教育资源设计人员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缺乏全面理解,资源供给质量普遍不高,对辅助教师开展教学的作用小[9]。同时,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平台建设也很不完善,且多属于发布型资源平台,真正服务于教师教学和幼儿学习的资源比较匮乏。由于缺乏专业的平台建设者和维护者,网站平台结构基本雷同,内容主要局限在新闻推送、家长沟通等简单功能环节,对学前教育并无明显促进效果[10]。平台功能简单也使得资源建设者难以从资源使用者的角度对资源建设的质量进行分析,难以了解到师生在使用数字教育资源过程中的困惑,进而为资源建设者提供支持和帮助,促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7]。 (三)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需错配问题突出 目前,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对供给主体的关注较多,而对需求主体的表达和参与角色的关注普遍较低,供需错配问题比较突出。大量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主要是为幼儿园教师群体开发的,满足幼儿学习和发展以及家长需要的资源数量较少。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主要关注管理、生产视角的资源设计[11]。有研究通过对2674名教师的调研后发现,有76.44%的教师认为优质教育资源数量不足,53.18%的教师认为资源与教学需求不匹配,62%的教师认为难以获取所需资源[12]。并且,不同区域、不同性质的幼儿园教师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需求的内容、种类、供给方式上也有很大区别。只重视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中的供给主体而忽视需求者的利益诉求的单一资源供给模式,容易导致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中的资源利用率低、供需不匹配等资源浪费的弊端,进而影响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质量。 (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 不同供给主体间的相互合作是促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然而,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的供给以政府为主,以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为主的企业数量较少,且多属小微型企业,创新投入不足[13]。各级各类平台在应用层、管理层等方面缺乏协同机制,各供给主体间缺乏业务规划与侧重[14]。这些都不利于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共建共治,容易造成资源重复建设和资源零散[7]。我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市场虽然比较开放,但很多地方政府仍没有与市场建立起良好的伙伴关系,没有真正发挥出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功能。部分幼儿园尽管与企业进行了合作,但其在财政上由于受制于政府,且政府提供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主要是基本的基础设施保障,而对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内容、质量等缺乏明确的监督,从而造成了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质量低下的局面。 五、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实现路径 (一)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核心的理念 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供给要以幼儿为本,注重对幼儿学习特点的分析,开发适宜幼儿发展规律的数字化资源,将幼儿融入数字化教育资源的设计中。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者要基于儿童发展视角,设计符合幼儿发展需要的数字教育资源,促进幼儿的个性化学习。国外在幼儿教育软件、幼儿教育网站、幼儿社交网站、幼儿搜索引擎开发等方面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均体现了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理念。我国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上要积极汲取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有益经验,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或幼儿园单独开发的所有学前数字教育资源,都需要以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为前提,培养儿童良好的数字素养。 (二)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供给模式 学前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政府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政府要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为依据,整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平台架构和数据获取方面对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策略进行整体规划和战略布局。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利与责任边界,以学前教育的实际需求为依托细化建设任务。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将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教育财政预算,保障体系可持续运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能力,确保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及运行。但政府并不是唯一的供给主体,还可通过招投标、委托开发、向教育软件公司购买服务等形式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努力构建社会全员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机制。幼儿园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幼儿教师从内心深刻认识到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对幼儿学习和发展的价值。通过预设专门的教育经费,根据幼儿教师的诉求,采取系统的培训,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幼儿园教学软件资源的研究,提高幼儿教师筛选、设计和开发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能力。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 为推进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服务过程,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各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从宏观层面出台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质量基本标准,对其应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提出切实可行、易于操作、便于改进的框架结构。通过聘请学前教育领域的专家和教育信息技术领域的学者等,共同研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拓展质量评估的主体范围,鼓励民众参与质量标准制定的积极性,提升用户体验指标在质量评价标准中的权重。政府或技术专业人员要加大对资源科学性的审查力度,规范资源的准入门槛,严格把控资源入库的质量标准。邀请专家和高校、幼儿园的骨干教师对资源进行反复校对,或采取政—校—企多元合作共建的形式建设资源。 (四)关注供给过程中的需求与期望 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要关注需求主体的意向,根据幼儿认知特点和教师教学需要,明确资源设计的主要内容,构建多维、科学、智能的资源供给服务体系。从需求方的视角出发,采用实地调研、访谈等途径,了解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供给需求。例如,通过调研可明确不同地区在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中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哪些类型家庭的幼儿最需要政府的关心和有效支持?通过完善多途径、多渠道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收集民意以形成科学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决策。政府要充分利用大数据赋能学前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重视师生数字教育资源使用行为平台和技术的开发,创新供给手段,减少无效的资源供给。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学前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不仅能较为准确地统计、分析在线学习者的资源需求,预测其在未来学习中可能需要的学习资源,还能为教师提供个性化的教学资源,实现学前数字教育资源的智能化管理。 参考文献: [1]沙莉,任怡蕾,梁雅雯.数字时代的童年危机与教育行动———基于OECD“21世纪儿童项目”的思考[J].比较教育学报,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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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论文:探析网络电影流行的传播学 摘 要:该文从传播学的角度阐释了网络电影的流行的四个特点:参与性、自主性、个体性和匿名性,及其所带来的个性的伸张与自我的释放,由此刺激作品的丰富,引发观赏的热潮等效应。 关键词:网络电影;传播;电影 网络电影,也称“网上电影”,顾名思义,是在网上放映的电影。但是,仅仅在网上放映电影,还不能称之为网络电影。2000年5月,据称是全球第一部网络电影《量子计划》出炉。《量子计划》是全部数码制作,片长只有32分钟。2000年5月5日在全球首映。同年6月,好莱坞全数字影片《405:惊魂时速》上网首映。仅一周时间,便有25万人次下载观看了该片,尤其在与iFilm公司签约之后,《405:惊魂时速》更是创下了100万次下载的空前纪录。iFilm公司程序设计部主任称,《405:惊魂时速》堪称个人制作网络电影的开山之作。 2000年8月18日,另一部声称是“第一部真正的网络电影”《175度色盲》在我国台湾正式诞生。这是一部兼具多重实验性的电影,在播放方式上增加观赏者自主,并配合网络互动性。网友可以依照顺序正着看、倒着看、跳着看。2000年9月14日内地第一部互动式网络电影《天使的翅膀》正式开拍。每个网友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想象对《天使的翅膀》的故事、人物及对话和细节提出自己的创作想法。创作人员和网民实现全方位实时的互动影片采取在网上边互动、边拍摄、边播出的方式,以吸引有志于从事影视创作的网民。 网络电影,不是指以网络故事为题材拍摄的影片,比如《网络时代的亲密接触》。也不是指放到网上发行、播放、宣传及付费下载的传统电影。那网络电影究竟是什么? 陈思之在《何为网络电影》一文中,对网络电影下了这样的定义:“所谓网络电影,是指专为在网上播放而制作的电影短片,一般播放时间为5分钟,最长不过30分钟。”子荫、白木的《网络电影:为电影插上翅膀》一文中,也认为:“网络电影是特指专为在网上播放而制作的电影短片一般长度为5分钟最长也不过30分钟。”而陆琼在她的论文《谈网络电影的人性化互动》中,一方面承认当下流行的网络电影的定义是:“指在网上观看的电影”,但同时,她认为这只是“所谓的”网络电影,与真正的网络电影不同,她给“真正的”网络电影以不同的定义:“真正的网络电影参与性极强,首先可以从网上下载标准化的电影软件,然后根据自己的喜好修改剧情。所有人都可以参与电影制作。有兴趣的人甚至可以通过扫描仪输入本人影像扮演戏中角色。其次可以上载自己拍摄的电影与网友共享,不仅满足了影视爱好者,培养了电影观众,也把人从固有的接受模式中解放出来。” 综上所述,网络电影又称网络短片,一般意义上而言,网络电影是指专为在网上播放而制作的电影短片,它寄生于网络,与一般的电影院电影不同。同时,如果超越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定义,网络电影特指那些在网上发行的,超越了简单的观赏性,而增加了更多的参与性与互动性的小影片,这是网络电影的发展方向。 1.参与性带来个性的伸张 网络电影的传播者不分阶级不分阶层,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网络电影的传播者,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网络电影的影评家。网络电影如同众多在网络上的事物一样,有巨大的传播与评价空间。任何人只要想传播,便可以把链接到网络的任何地方;任何人只要想评价,就可以将自己的评价在网上出来。至此,文化之间不再有上下游的分别,网络电影的传播者之间,也不再有阶级和阶层的分别。 网络电影的传播突破了国家与地域的限制,任何地方的人都可能点击、观看、传播、评价。可以这样说,在互联网上,如果没有语言的障碍,那么,没有国界与地域的明显界限。我们在中国,可以点击大洋彼岸的网页,观看美国或韩国制作的网络电影,并将它的链接在自己的网页上,或在即时对话框中传给对话的远在非洲的朋友,还可以同时在网页上留下自己的评价。这种突破国家地域限制的自由使网络电影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 网络电影的传播带来了电影评论的自由参与。一方面,网络电影带来了电影评论的时间、空间的自由,你可以在任何时候发表自己的评论,不受时间的限制,你可以将评价在论坛、博客,可以投票,还有各种网站、电影公司甚至个人举办专门的网络电影比赛或影评活动。另一方面,网络电影的评论还突破了评价方式的限制。过去的简单的文字评论的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网民丰富多彩的想象力了,网络电影的评论夹杂了文字、图像、音响、视频剪辑改编等等形形色色的方式。 2.自主性引发观赏的热潮 没有固定的播出时间,不论是凌晨,还是深夜,只要想看,就可以放映。因为自己就是网络电影的放映者。利用那些毫无用处的零散时间,上网欣赏一段网络短片,可以帮助释放工作上的重压,单调枯燥的日常生活也就不显乏味了。这种最为前卫的艺术也许是最适合明快而紧凑的休闲方式了,再不需要受影院放映时间的限制,自由自主,是观看网络电影最轻松的选择。不用走进影院,不用坐在影院固定的座位上,网络的普及带来了网络电影播放空间的进一步加大,无论是在家中、网吧、旅店、机场,只要有网络的地方,就可以看网络电影。 除了上述时间空间的自主外,网络电影的播放内容也是自主的。有人把网络上被整合的电影资源比喻为一种超级文本,并指出:“超级文本提供了一种可无限重新定位的系统,该系统的临时中心点取决于读者,从另一种角度讲,读者成了真正主动的读者。超级文本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它由许多相互联接的文本本身组成,这些文本不存在组织结构上的主轴。”网络电影的观赏在人们的轻点鼠标中,就轻易地实现了中途的任意切断、播放进度的随意控制、画面的随意停止与放大、不同电影中的任意切换。 3.个体性刺激作品的丰富 与传统电影的大投入大制作不同,网络电影的制作往往依赖数码技术。完成一部网络电影,只需要简单的人马,甚至只需要一己之力。数码技术的成熟使网络电影可以仅仅依靠数字技术,就完成所有过去无法想象的特技。随着软件技术的越来越发达,视频、音频的剪辑与制作越来越简单、容易操作,于是网络电影制作的个体性就越来越有可能成为现实。如今我们可以看到,火爆网络的很多网络电影都是网民独立创作的结果。因此,不同的个体拥有不同的技术、不同的 教育背景、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喜好,也制作出不同的网络电影,这极大地刺激了作品的丰富。 网络电影的不需要大公司的支持和巨大的财力支撑,只要能制作出来,就有数不清的网站、论坛可以随意地。如果说网络电影的制作有时候还需要人们的通力合作的话,那么网络电影的,则绝对是个体性的行为。对影片制作者来说,互联网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好媒介来公开自己的作品。网络提供给了网络电影制作者们以展示自己天才的最广阔的舞台。 除了制作、的个体性,网络电影的观看更是个体性的。对于传统的电影来说,一部电影可以同时放映给1000个观众,而对于网络电影来说,却是1000部不同的影片有1000个不同的观众。网络电影的播放者与观看者合而为一,自己选择自己喜欢的网络电影自己播放给自己观看,这就是网络电影的观看模式。由于各人的偏好兴趣不同,也有了不同的选择,这也使得不同的网络电影能够分别得到不同人的点击观看。这也促进了网络电影作品的丰富。 4.匿名性给予自我的释放 网络电影寄生于网络,网络的特性赋予了它独特的匿名性。 网络电影的制作者具有匿名性,网络电影的制作者们不必过分地在意创作的种种规则与约束,他们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方式来制作,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用网络电影的方式表现出来,而且不必过分地在意制作水平的优劣和作品的得失。不论制作者是想在网络电影的制作上小试身手,还是想达到释放自己某种观点的目的,他们都藏在电脑屏幕的背后,在隐藏的身份下,不受创作条款的管制与束缚,也正因为如此,网络电影的作品才越来越丰富。 网络电影的观众同样是匿名的。这使得人们在这个社会时时处在“看”和“被看”的地位暂时被改变,人们卸下“被看”的包袱,可以完全轻松的选择自己想要看的网络电影的内容。不必在意某些片子恶评如潮被定性为违反了什么纲目,就因此而放弃观看它的欲望。只要想看,就可以选择观看。这使网络电影进一步流行。 网络电影的评论同样是匿名性的。这种匿名性使得网民在发表自己有关某些网络电影的评论的时候,可以把自己愿意表达的内容通通表达出来,不必像日常生活中那样,顾忌自己因为表达了与别人相同的观点,而被认为是奉承巴结或无能,也不必顾忌自己因为表达了与别人不同的观点,而被与自己持不同观点的人所敌视。这样,网络电影的评论者可以得到情绪的彻底宣泄和自我的释放。这也促使了网络电影的热度越来越高,使网络电影不断传播和评论。 总之,网络电影于网际的流行,已经成为了一种不争的事实。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的结语以“乐观的年代”为标题,他认为,“每一种技术或科学的馈赠都有其黑暗面,数字化生存也不例外。……但是不管怎样,数字化生存的确给了我们乐观的理由,我们无法否定数字化时代的存在,也无法阻止数字化时代的前进,就像我们无法对抗大自然的力量一样。”随着网络社会的不断成熟与发展,作为新生事物的网络电影,也在不断地成长、变得更为成熟。有全球电影人的共同努力,网络电影必将推动一场新的电影文化的革命。 传播学论文:新闻传播学论文写作的规范化问题 摘 要 本文归纳了近年中国大陆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中存在的九类问题,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对于社会科学成果的一系列评估标准。作者认为,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需要借鉴这一评估标准,以提高论文质量。中国大陆的大学新闻传播院系要求论文以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获奖、来自较高的课题级别等等作为学术评价标准,是存在缺陷的,不能全面证明论文的价值。 关键词 学术论文 评估标准 近年中国大陆招收新闻传播学研究生的数量急遽增长,重点大学新闻传播学系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已经与本科生相当;而研究生导师,即使破格提拔,增长也是有限的。初带研究生的生手导师较多,如何保障研究生的教学质量,特别是毕业论文的水平,已经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这里谈谈常见的论文写作中问题,以及评估论文学术水平的标准,交流一下,供同行们讨论。 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中存在的九种问题 我近年评阅硕士和博士论文近百篇,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九种: 一,将论文写成教材或普及读物。虽然处于学习阶段,但硕士、博士论文无论如何属于学术论文一类。而现在一些论文,有的很像教材,将某一论证对象从定义、重要意义开始说起,方方面面都讲到,讲完了,文章也就结束了。有的很像普及读物,对某一别人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外国的),方方面面做了介绍,介绍完全了,文章也就结束了。有一篇关于探险报道的硕士论文初稿,从什么是探险、什么叫探险报道、探险和探险报道的历史开始写起,然后是详尽的关于探险报道的写作要领、注意事项,直至采访时要穿什么衣服等,全写到了,相当全面。写完了,文章结束。另一篇关于世界性通讯社的博士论文,叙述了各大通讯社的历史,只在各章最后有一数百字的段落“论证”几句,论文就算写完了。没有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新发现,也没有研究的新视角。这样的论文每年所展比例不小,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将论文写成了工作经验总结或理论宣传文章。可能有的作者在读研前是做宣传工作的,或者担任领导干部的文字秘书,这种工作经历使得作者写的论文,文字流畅,话语是成套路的,诸如:在……形势下,在……领导下,为了……,以……为基础,以……为指针,做到打实几个重点……、突出几个……、落实几个……等等。读了文章,好象在喝白开水,除了有些词句漂亮外,实际上并没有提出新观点、新发现、新视角。例如有一篇关于舆论监督的论文,作者为了在第一章显示论证的理论性,三个小标题分别是:舆论监督是……生命、舆论监督是……旗帜、舆论监督是……保证。但是舆论监督本身到底是什么,反而没有说出来。因为作者真心诚意地以为,这就是“理论”论证,报纸上理论版确实尽是这类“理论文章”,有些还是级别较高的党政领导人的文章。有一篇论述某报纸论文,本来是可以写成学术论文的,但是作者陷到这个媒体里太深,进去出不来了,没有站在客观的立场用学术眼光来观察问题,当谈到这家媒体存在的意义时,小标题是“……的理论意义”,内容是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分别为该单位的题词。作者误以为,高级领导人题词,就是“理论”。 这种情况与中国大陆的新闻工作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宣传、商业公关与新闻报道混同有关,每年在论文中这种类型的所占比例也较大。除了学生的问题外,这与部分导师本身就在具体的新闻工作领导岗位,对于学术研究不够熟悉也有关。因此,需要强调区分学术研究论文与政治宣传、企业公关文章,有时它们都叫“理论”,但所指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三,论文中缺乏基本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一些论文,分析太缺乏本学科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仍然在使用诸如“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等中学时代学的大众哲学常识,来“分析”问题。不能说他们说的不对,但是实在没一点学术研究的味道。这种情况到了写论文的时候再纠正,已经晚了。这反映出研究生的学科基础理论教育较为薄弱。从入学就应加强学术理论思维的训练,将文科的基础知识打牢,真正懂得什么叫“研究”。 四,论文的理论前提不可靠或是错误的。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即使行文、具体论证和结构不错,由于论文的立论不成立,全盘皆败。例如一篇论述古代文论对现作启示的论文,将韩非谈到“文章”如何的一段文字作为“纲”,展开来写。显然,作者误将引文中的“文章”的概念理解为现在的“文章”(先秦文献中的“文章”是“文采”之意)了。这个理论前提一错,后面再怎样写都没什么意义了。另一篇论文,阐述舆论学的发展历史,谈到18世纪西方第一部使用现代“舆论”概念的著作,根据别人的介绍,将作者对舆论的划分(“公意”与“众意”),抄写中误为“众意”与“民意”,没有再看原著,就论证起这两个抄错的概念含义如何不同。一开头就出现这种理解错误,后面的论述自然跟着错 。 这与学术研究存在不同意见是两回事。不同学术争论是正常的,但是基本的事实,包括事实本身和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公认的原因,总要正确。理论前提起码能够自圆其说,也就是能够“成立”,不然就没有共同的讨论基础了。 五,把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作为理论依据。不少作者在讨论论文的基本概念时,并没有理论根据,常把字典、词典作为论据,试图证明什么。我们写的是学术论文,不是小学生学习一个字词时查字词典那种情形。为了理解一个概念,论述中可以涉及这个词汇的语法构成和意义解释,但这只是这个基本学术概念的技术性解释,读者将等待着关于这个概念的真正学术性阐述。然而,常常查了字词典后,关于基本概念的解释就算完成了。现在新闻传播学文章中常出现“××性”的概念,创造和使用很随意,缺少科学内涵,这是造成论文学术价值评价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六,不会写绪章。任何文章总要有一个开头,学位论文的开头通常要求有一篇绪章(叫序、序言、前言、绪论、绪章等等均可),这篇绪章的任务是交代自己的选题、论文的主攻方向、文献检索过程和情况(即前人这方面已经做了些什么)、自己的论文在哪些方面有所创新(或所有整理)、使用的研究方法、论文大致的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关于论文的问题。但是现在不少论文的绪章,写什么的都有,或是感谢之类,或者是发表感想,像散文而不是论文。对绪章提出一定的规范要求,就是逼着作者必须考虑自己是否做了文献检索,论文是否提出了新观点。 七,忽视论文最后的“参考文献”。往往有这种情况:论文的“参考文献”没几篇,但是文章却提出了大胆的假设,说得头头是道。这是由于知道得太少,胆子越大的缘故。这样的论文中通常矛盾很多、别人(但是作者不知道)已经论述过的东西较多(但是往往有明显漏洞),可是作者自己感觉良好。 “参考文献”不是论文的形式主义的部分,而是论文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可以考察作者在写作这篇文章时看了哪些东西,这些东西是否本学科的代表作,也可以从侧面考察学生的治学态度是否严谨。如果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没有开列出几篇东西,已开列的也不是代表作,而且编排没有规范,那么一定程度上可以判断,这篇论文的水平高不了。 八,非必需地引证和论述自己导师和可能评议论文的老师的论著。如果恰好论文涉及导师的研究领域,而且导师确实在这方面有独到的观点,学生引证是正常的。但是现在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即不少论文的选题与导师或其他相关老师的研究没有直接联系,或者他们的论著并不是学界的代表作,学生却千方百计要引上几段,有些引证的内容就是大白话,谁都会说,甚至连导师论著中的“俗话说……”都引上了。 关于非正常引证的动机是复杂的,F.索恩(Thorne)曾归纳了六种非正常引证的动机,情况如下:为阿谀某人引用;以自诩为目的引用;为相互吹捧而带有偏见的引用;为支持某一观点牵强的引用;为维护某一学术研究派别利益的不正常引用;因迫于某种压力的引用。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这类非正常引用不可能反映与研究对象的真实联系,最终影响论文分析结果的客观性,玷污学术研究 九,写作中缺少“假设论敌”的意识。于是,写作时只考虑有利于自己观点的一面,有意无意地回避不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这很容易被别人抓住作者论证中的缺口。如果每论述一个问题,自己多想想,别人会就这个问题给我挑什么毛病,如果每一个问题在写作时都这样自我提问,文章就会论证得较“圆”,逼着自己治学严谨些。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科学成果评估体系”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建议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些研究所采用“社会科学成果评估指标体系”[2],对学术论文进行较为科学的评估。若了解了其结构要素,我们在写作论文时就会有一种学术标准进行自我衡量,以保证论文至少像个论文,多少有些创造性。 社会科学成果评估体系是由一系列指标构成的。首先考察论文的规范性。这里的规范性,不仅指引证的规范,而是指研究者对研究资料的占有、分析深度、遵循学术引证规则这三方面的情况如何。是否充分占有资料,这本身就是论文的最大规范问题。不充分占有资料,特别是不占有最新的资料,无法保证观点的创造性,有些结论可能是许多年前就已经有的了;或者造成论文低水平的重复。这种情况下当然仍旧可以写上许多话,但这无论如何算不上有水平的论文。 这三方面的论文“规范”,从一开始就将那些不占有研究资料而拍拍脑子随意想出若干“××性”,或随意地从个别事例推出整体的文章,从学术论文中予以排除。资料的占有和分析,实质上是要求对前人的研究成果有所了解,或对现实有所了解,防止研究者因某些局限而忽略必要的事实,疏漏某些可能的逻辑关系。当然,这些关于论文的规范性考察,并不等于论文就具有科学性了,但是它会影响到论文结论的科学性;而且,规范的论文也能够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较为清晰的学术发展脉路。 第二,对论文的难度作出评估。假如第一关过了,可以认定算是学术论文了,那么马上就面临第二个问题,即这篇论文实际付出的精力有多大?一般地说,付出精力大的研究,其成果的质量也较高。这里的指标有两项,一是论文的规模,一是论文的复杂程度。 这里的“规模”,不是指参与人数的多少,而是指研究本身所要操作的概念、事实要素或实证研究中的变量等的多少。需要处理的因素越多,规模越大;反之越小。这是考察作者研究能力的一种指标,并非文章越长规模越大。有时一篇论文并不长,但是需要很多论据,必须论证得当,它的规模就属于较大一类。例如关于北京“新疆村”的研究论文,涉及人口、经营规模、材料来源、语言和文化生活、社会管理系统、雇佣关系、同胞关系、家庭、生育、宗教、民族政策、法治、饮食等等,必须处理这样多的因素。因此,可以认定该项研究的规模较大。 这里的“复杂程度”,不是指涉及面大(有些选题涉及面较宽,但是逻辑关系简单,分析起来并不困难),而是指需要处理的因素之间逻辑关系复杂。有些看起来不大的选题,如果其中要说明的各种关系较难把握,那么应当说其复杂程度较高。例如“我国的地下色情产业”这个社会学选题,它似乎算不上重大选题,但是真正研究起来,要处理的各种因素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关系越复杂,需要运用的知识量、知识深度、研究能力等的要求就越高。 第三,对论文的研究成份进行评估。一篇论文,不一定完全是研究性的,有些成份属于是在普及某些知识,或者仅仅提供了一些资料。根据智力对材料加工程度的差异,研究性质成份是指论文中提供了新的认识的那部分。 因此,需要先对论文的研究成份的多少下一个判定,这里提供了四种选择:25%、50%、75%、100%。看来还是简单了些,但重要的不是划分研究成份占多少的讨论,而是要在观念上学会区分研究、普及、资料这三种不同的成份,努力使自己的论文增大研究成份。一般地说,硕士论文如果有50%属于研究成份,可算是相当不错的了。这里需要说明:并非只要属于研究成份就好,同样属于研究成份的部分,水平高低差异很大,这里还要有其他的衡量标准。 第四,考察论文的科学性,即可靠性。这需要根据对论文研究性、普及性和资料性成份所作的划分,分别评估。如果确定成果全部或部分属于研究类,就要首先对成果研究部分的科学性进行评估。这里有五项标准。 1,基本理论依据或前提的可靠性。提出这一对论文的基本要求,在于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论文中具体概念没有发现不成立,论据也颇有力,论证不能说不严密,方法也有效,但是由于理论前提不可靠,实际上一切皆不能成立。例如若有人提出“太阳黑子活动决定经济发展”的假设,这完全可以通过 计量经济分析证明该假设成立,而且在统计学上确有明显性。但是这在经济学方法论上是完全错误的,错就错在没有可靠的理论前提。 2,概念使用的科学性(明确、严谨、有效)。概念是任何论文的基本单元,将概念的“明确、严谨、有效”要求联系在一起,是针对这样的情况:概念需要很好地反映特定事物的范围或本质,仅仅做到“明确”是不够的。有的很明确的概念,不具备处理、解释其定义范围内事实的能力,不能有效地说明结论。一些文章中常见的脱口而出的一连串“××性”,就属于这种情况。 3,论据(理论或事实)的可靠性和充分性。这里的“可靠、充分”是对论据说服力的衡量标准。“权威人士”的话,可以作为辅助的论据,但不宜单独作为论据,就在于它虽然通常是可靠的(这里是指真实),但不能作为“充分”的论据。 4,论证逻辑的严密性和完备性。这里实际上涉及两个标准,一是具体论证中要做到滴水不漏;一是论证的整体充分,没有空缺。 5,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这里的两个标准,前者是指所采用的方法是科学的。例如考证某一事物为历史上的第一,方法上就要保证是对全部资料进行了检索和分析,而不是只依据部分资料得出这样的结论;实证调查的推论,则不能超越原抽样的总体范围,否则便不可信。所谓“有效”,是指所采用的方法正好能够说明作者要证明的论点。显然,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不在于它是否复杂和新鲜,而在于能否有效地说明论点。 当然,并非每种研究成果都适用于这五项,前四项一般适用于理论型论文;实证型论文需要重点考察第五项,而前几项可能不全适用于对它的评估。 第五,对论文的价值进行评估。这里也包括五项标准。这是对该论文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包括论文对学术发展的贡献程度----学术价值、论文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社会价值。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同行专家组可以对论文的学术价值提出若干评估的衡量标准,但是社会价值是难以具体分解的,因为人文-社会科学论文不是“社会价值”需要的“主体”。因此,这里涉及学术价值的前四项较为具体,关于社会价值的后一项相对抽象。 1,问题提出或选题对学科发展的贡献。某个学科的学术发展,提出问题本身如果带有启示作用,常常有力地推动学科整体的发展。为什么说论文的选题很重要,原因也于此。 2,所提供的新事实、新知识对学科发展的贡献。这是针对某一类人文-社会科学的论文的,它们通过研究可以发现新事实或提供新知识,例如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国际关系等方面的论文。新闻传播学的论文中,有一部分也需要用这个标准衡量。 3,所获得的新认识新结论对学科发展的贡献。这是针对另一类论文的,它们主要在观念领域有所创新,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对世人和学科有启迪作用,例如哲学、文论、政治学、法学、方法论等方面的论文。新闻传播的论文中,有一部分需要使用这个标准。 4,所提供的分析角度或研究方法对学科建设的贡献。这是针对所有论文的。我们很难要求每篇论文都能提出新观点、新事实、新知识。但不少论文的研究视角较为新颖,或者研究方法与众不同,给人以启示,那么这类论文也应该肯定它对学术发展的贡献。 5,论文的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在这里的含义是:对论文所取得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作用的可能性作出综合判断。这只适用于纯应用性的论文。 一篇学术论文,如果在以上五项中有一项能够作出一些贡献,应该是很成功的了。因此,在衡量自己成果的价值时,要有自知之明,感觉在某一项可能作出些贡献,就努力在这方面下功夫,争取有所收获。全面追求“贡献”或追求很大的“贡献”,很可能结果是完全没有“贡献”。特别在自我感觉非常好时,更需要正视这五项衡量的标准。 第六,关于论文中普及性成份和资料类成份的评估条件。普及性知识和资料类成份,并非没有价值,但不应在学术论文中占主导,不然,就很难说是论文了。如果自己的论文中有普及性和资料类内容,也要尽可能使之可靠和严谨。下面是关于这两方面的评估标准: 对论文普及性成份科学性的评估条件:1,对原成果概括和转述的准确性。2,介绍阐释的清晰性。 对论文普及性成份的价值评估条件:1,对开拓学术视野的贡献。2,对解决某一具体学术问题的贡献。3,论文普及性成份的社会价值。 对论文资料类成份科学性的评估条件:1,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2,资料选取的必要性和充分性。3,资料处理的科学性。 对论文资料类成份价值评估的条件:1,对开拓学术视野的贡献。2,对满足学术研究需要的贡献。3,论文资料类成份的社会价值。 “核心期刊”发表、评奖、课题来源能否作为论文的衡量标准 现在中国大陆有新闻传播院系的大学,对教师的论文和硕士、博士论文的衡量标准中,发表在所谓“核心期刊”上,或者评委成员大多认为达到在这些期刊发表的水平,或者发表的东西获得了什么级别的奖,或者研究本身是某一级别的课题的一部分,会在论文的评价上给予特别看待。有的学校硬性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才能够作为毕业、晋升的条件。新闻媒体给予了报道,往往也会加重对论文评价。这些衡量标准,在现在中国的国情下,是不科学的,也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据。 由于现有的国情,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的新闻报道或评价,以及课题来源等不一定来自科学共同体(指本学科最具权威的专家组)的判断和决定;目前中国大陆的学术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并不是科学共同体公认的,它们的认定受到较多的非学术因素的制约;学术评奖中或多或少地存在非学术因素,某些有价值的论文,恰恰可能存在争议,而评奖通常给予了争议较小的;课题来源和级别只反映政府管理机构对社会科学的需求和导向,难以证明论文的学术价值;媒介的报道或评价不能反映论文的价值,因为记者的评价是非专业的。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这一评估体系,暂时不采用这些间接指标。 学术同行引用频率本应当成为评价论文的重要标准,但鉴于目前中国大陆人文-社会科学界尚无社会科学引证系统(例如美国有《社会科学引证索引》),并且研究者尚未普遍遵循研究规范,现在暂时也没有将同行引证作为评估标准。 既然现在不少大学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要求获奖、要求较高的课题级别和媒介报道等等评价要素,论文的作者很难不去追求。但在舆论上,我们需要做一些工作,至少在认识上要清楚,这些标准是存在缺陷的,不能全面证明论文的价值。 回过头来再看这一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估体系,也不是十全十美的。现有的评估指标体系可以解决一般情况下对论文的评估,效果是令人满意的 。但这要以社会环境整体宽松、人们的心态较为正常为前提。如果只允许一种意见存在并且人们都一致赞同这样的做法,或者人们普遍地处于某种激昂和偏执的状态,再完美的评估方案也会评出十分荒谬的结果,因为可能会出现密尔(J.S.Mill)所说的“多数的暴虐”现象[3]。另外,为了保证这一评估体系的公正,需要评委的数量相对多些。如果委员人员太少,每个评委的权重就会过大,自然影响评估的公正性。 传播学论文:关于深化国际传播学研究的思考 【内容摘要】 国际传播学是一个年轻的学科,其学科来源主要是传播学、新闻学、国际关系学等,其研究具有迫切的现实性,但目前国内研究存在玄化、泛化、空化和术化等问题。本文认为深化国际传播学研究应从国际传播本体研究、国际传播史研究、国际传播“术”(技巧)研究及国际传播学科体系研究等几个方面展开。 【关键词】 新闻学;传播学;国际新闻传播;国际传播 一、国际传播研究的现实状况 国际传播是一个年轻的、正在发展的、充满活力而又具有迫切现实性的新兴学科。 从国际方面看:国际传播的最初研究起源于美国。60年代末,国际传播作为一个学科在美国开始得到了承认。1971年,位于华盛顿的美利坚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率先开设了国际传播的硕士学位课程。70年代,国际传播研究走向国际化。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推动下,成立于1957年的联合国下属的教科文组织国际大众传播协会,于1978年设立了国际传播分会,作为其12个分会之一。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先后组织出版3本报告:《多种声音,一个世界》(1981)、《世界交流报告》(1989)和《世界传播概览——媒体与新技术的挑战》(1997)。1994年,国际传播分会开始出版自己的会刊《国际传播》,每半年出版一期。在每年召开一次的国际大众传播协会的近几次会议上,国际传播成为最热门的论题之一。 与此同时,民间的研究自80年代以来方兴未艾。在我们不完全的资料收集中,80年代涉及国际传播的书目就有十数种。如:《组织中的国际传播》、《国外新闻和世界信息新秩序》、《全球信息与世界传播:国际关系的新领域》、《二十世纪的国际新闻播报》、《传播的国际百科全书》等。90年代以后的研究著作更多。例如:《国际传播中的现实议题》、《全球新闻业:国际传播的历程》、《资本主义与传播:全球文化和信息经济》、《超越国家主权:90年代的国际传播》、《国际传播与全球化:批判导论》等(以上见中国国家图书馆的馆藏书目)。①笔者发现,国际传播的研究以美国领先,大部分的著作也多出自美国。这一点显然与美国是一个国际传播大国,掌握了世界传播信息量中相当大的比重有关。在目前世界排名前10位的媒体集团中,美国就占了5家。② 从国内方面看:在我国,国际传播的研究可以说刚刚处于起步阶段。1982年传播学才通过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介绍到中国。同年年底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新闻研究所召开了第1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1985年复旦大学成立了高校第1个传播学研究机构“文化与传播研究中心”。1986年,在黄山召开了第2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1988年,在北京,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进行了第一次社会舆论调查。经过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低潮,1993年在厦门召开的第3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确定了传播学本土化的方针,1995年在成都召开的第4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拓开了传播学更广阔的研究领域,1997年中国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对传统学科体系进行调整,传播学开始被并入原来的一级学科新闻学,称新闻传播学,下设新闻学和传播学两个二级学科。在传播学20年的引进、介绍、研究和本土化、实用化过程中,国际传播是发展最晚的一个分支领域,直到90年代末,才在各个高校和研究所成立专门的教学与研究机构。目前在北京初步形成了以北京广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所、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传播研究所等几家为主的格局。在国内传播学一百多本著作上千篇文章中,有关国际传播方面的论著只占很少的一部分。目前,我们查到的国内以国际传播为题的中文书只有3本,一是北京广播学院院长刘继南教授主编的《国际传播论文集》(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二是北京广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院长蔡帼芬教授主编的《国际传播与对外宣传》(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三是译著,即美国罗伯特·福特纳的《国际传播:全球都市的历史、冲突及控制》(华夏出版社2000年)。有关的文章也不是很多。经初步分析,我们发现,这其中,从大的方面讲,北京广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的研究集中在国际关系与大众传播、对外宣传与国际关系及对传播学的译介方面,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的研究则集中在对策论、国外舆情分析、焦点问题报道等实用化内容方面。该研究中心出版了60期舆情分析报告并成立了阳光论坛,建立了自己的网站。 笔者认为,刚刚起步的中国国际传播学研究还存在许多弱点,大致说来就是研究的玄化、泛化、空化和术化。所谓玄化是指在传播学的介绍、引进过程中偏重引经据典、直译许多国外名词而缺乏对文本的中介转换,造成概念混乱,这种做法显然不利于这门学科的清晰化和本土化。泛化则表现在研究的平面化,不界定学科边界,不限定学科内容;而是把一切现象都往传播学里面装,似乎一切人类文化现象都是传播现象,一切跨越了国界的信息交流都是国际传播,结果使研究目标无法锁定和深入。空化是我们过去政治化研究传统的延续,在缺乏实证研究、量化研究、具体研究、微观研究的基础上空发议论,有的只是生拉硬套某种哲学理论,结果背离了研究的科学精神。术化则集中于对策研究,一切以实用化为目的。当然,如果的的确确搞“术化”,那应该是先基础(术)、再理论(学)再运用(学术),但实际上这个过程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 从乐观一面看,尽管存在许多弱点并且刚刚起步,但国际传播学仍然是一个充满希望和前途的新兴学科。恩格斯告诫我们,“历史过程中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③一旦社会上产生了某种需要,那将会比10所大学都更能推进研究的深入。国际传播发展的两大背景是人类社会的全球化和民族国家化、以及大众传播的兴起和传播分化。这决定了国际传播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已经而且必将继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以对国际传播学进行深入研究是时代的任务和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际传播学的学科来源 国际传播并非无本之木。其学科来源,大约有3个方面。 国际传播来源之一是传播学。传播学是一门起源于40、50年代,成熟于60、70年代,并在80年代以后得到了巨大发展的新兴学科。在中国国家图书馆的馆藏目录中,有关传播学的英文著作就达4000多种。从体系上看,传播学研究包括传播定义,人类传播史,传播符号、过程、结构,传播方式和媒介,传播受众和效果,传播制度与控制,国际传播和全球传播,传播学流派等内容。传播学本身就是来源于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学等多种学科的一门新学科,在发展的过程中又加入了控制论和信息论等新元素。从理论上看,现在形成了注重研究过程、以实证为特点的美国学派和注重研究后果、以理论批判为重点的欧洲学派。传播学与国际传播的契合点主要在政治方面。日本学者鹤木真曾把国际传播定义为“以国家社会为基本单位,以大众传播为支柱的国与国之间的传播”。④另一个日本学者生田正辉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国际传播的首要特征,是它与政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它是一种由政治所规定的跨国界传播”。⑤由此而来,国际传播研究的重点在于国际传播内容的价值问题、信息与主权问题、文化霸权问题、信息全球化及国际信息秩序问题等方面。这些课题对国际传播中的宏观问题和理论问题赋予了较大的注意。 新闻学是国际传播的来源之二。它发韧于报刊出现后的18世纪,在19世纪末新式新闻的崛起中初步形成。20世纪上半期出现了种种有巨大影响的新闻学理论,20世纪50年代以后又开始融入了大众传播学,形成了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包括新闻学理论、业务和新闻传播史三部分。作为应用学科,新闻学的业务部分是一个更庞大的学科分支,大大多于、强于其理论部分。新闻学与国际传播的结合在于新闻的业务实践从一开始就包括国际新闻部分。 然而,笔者所见,国内学者包括新闻界对国际新闻的认识存在模糊不清、界限不明的现象。国际新闻似乎是指与国内新闻相对的那部分内容,即属于“国际方面的消息”那一类。同时,面向国外的新闻报道及其他传播活动则被看作是对外宣传。其实,从国际传播的角度来看,国际新闻应该指跨越了国界的新闻,并不仅仅是来自国外的新闻,也不仅仅是对外宣传,而是双向互动的新闻。 从历史上看,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中,国际新闻从一开始就占据了较大的比重。大众报刊兴起后,国内新闻、地方新闻逐渐夺走了国际新闻的地盘。但是即使在新式新闻到达顶峰的19世纪末的美国,国际新闻仍然稳定地占据着相当大的新闻比重。随着20世纪初世界体系的形成,国际新闻所占的比重一直保持稳定,当然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有时稍有增减。⑥按照传播学的观点,国际新闻,实际上属于国际传播范畴;而且可以说,国际新闻是国际传播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国际新闻的认识,是国际传播学出现的基础。在新闻史中曾出现过政党报刊、言论纸向大众报刊、新闻纸转变的过程,在国际新闻传播的历程中也同样遵循这样一条轨迹。在新闻史早期,国外新闻报道主要发生在民间(即传播者主要为民营办报人)。进入20世纪后,随着国际社会的形成与竞争的激化,国家开始成为国际新闻的重要传播者,国际新闻开始明显地表露出其政治性和实用性。这时国际新闻的首要特征就是宣传。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各国主动认识并开始运用国际新闻进行宣传的重要时期。一战以后特别是二战之中,这种认识和运用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冷战时期,这一传统得到了延续。到了20世纪末,国际新闻的宣传特征才在表面上有所减弱。 总之,国际新闻是新闻学与国际传播的结合点,其重要特征表现为政治性和实用性。英国新闻界泰斗北岩勋爵曾任英国一战时期对德宣传总监。传播学的创始人拉斯韦尔早在1927年就出版了《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技巧》一书。早在1931年出版的关于国际传播的两本书《国际传播:美国的态度(Calrk, Keith,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the American Attitude, NY1931)、《国际传播:语言问题论文集》(Herbert NShelton,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 Symposiumon the Language Problem, London 1931),也都涉及对外宣传问题。于1984年出版了第一部中文《国际传播》专著的台湾学者李瞻本人也是一个新闻史学家。由于国际新闻只是新闻中的一个现象,对外宣传是一个实际操作问题,加之新闻学本身又是一个实用性的学科,所以在新闻学的论著中,鲜有详论国际传播者,有的也只是强调其宣传功能。所以从新闻学演化而来的国际传播研究,其侧重点主要在“术”的研究,即宣传技巧、效果以及对策研究。但是按现在我国的学科分类,国际传播要在新闻学和大众文化事业中去查找,这虽能表明国际传播与新闻学的渊源关系,但严格说来这种学科界定并不科学,也不太符合现实需要。 国际传播的来源之三是国际关系学。国际关系学最早就是国际政治学。一战以后政治学由传统的历史比较分析转向现实主义政治,于是国际政治学逐步转化为国际关系学。20年代后,现实主义政治学占据了主流。二战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开始滥觞,国际关系学也在这个过程中发展起来了。国际关系学包括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现状及控制、国际关系理论等几个方面。国际关系学是一门“能够帮助人们理解、预见、评价乃至控制国家间关系和国际现状”的学科。⑦它包含两个研究层面,一是双边和多边层面的国际关系,二是宏观国际关系体系。国际关系学关注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作为国际基本行为体的利益、力量、外交战略,国际间的竞争与合作,国际关系的体系与结构、动力与控制及演变和预测等。国际传播在国际关系的微观和宏观层面都是重要因素。西方国际关系学者是在60、70年代开始从国际关系角度进入国际传播领域的。这一时期行为主义在国际关系学中占据了主流地位。行为主义试图从可观测、可控制的国家行为出发,建立一种“精确”和“科学”的国际关系学。创造了国际关系学分析模型的美国学者卡尔·多伊奇,在60年代出版的一系列著作中,建立了国家外交决策系统和国际一体化的控制系统,其中大众传媒和民间舆论传播的通讯交换和控制在这一模型中占据重要地位。罗伯特·诺斯则在国家间信息传递的媒介模型之上建立了内容分析和决策心理分析理论(Contemporary Political Analysis, 1967)。所谓内容分析是总体分析,就是通过对大量的国际信息进行数据化处理和分析,直观地把握国际体系;所谓决策心理分析则是个体分析。理查德·梅里特着重在国际传播的过程和内容方面做文章,建立了包括政府行为体、非政府行为体和文化交流在内的国际传播三元交叉模型(Communication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972)。⑧后来,一些学者进行了不少媒体与外交、舆论与对外关系的专题研究,创立了“公共外交”(Public Diplomacy)研究领域。当然还有一些学者试图从大众传播和国际关系这两个不同的学科角度来搭建相互关系(如台湾学者周莉音《国际关系中国际传播之角色》,黎明文化公司1985),但总有些缺乏深度、缺乏理论贯通性的感觉。在近年来从国际关系学角度进行的国际传播的研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在国家行为个体、国家力量及力量显示方面,有人认为传统的国家力量研究,其定量分析仅仅集中在基本实体、经济能力、军事实力和贯彻目标的意志力几个方面是不够的;应该而且必须加上国家的信息能力,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扩散及控制,因为信息能力也是一种重要的国家力量。二是在国际关系整体及全球化问题方面,有人认为必须加入国际传播因素。在当代的国际关系体系中,如果缺乏国际传播体系,那是非常不完整的,因为国际传播体系也是国际关系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国际关系角度出发研究国际传播,能为我们从理论和实际、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理解国际传播提供不少有益的帮助。 从以上国际传播的3个学科来源看,国际传播是一个交叉性的学科,它与上述3个学科都有渊源关系,又不完全直属于其中任何一个。其多学科性、交叉性恰恰符合当代社会科学综合化与学科分化的一般趋势。 三、深化国际传播研究的思考 对于深入推进国际传播学的研究,我们认为至少有4个方面的工作要做:国际传播的本体论研究、国际传播史的研究、国际传播“术”(技巧)的研究及国际传播学科体系的理论研究。 国际传播本体论要解决国际传播是什么的问题,也就是国际传播的定义问题。我们可以说传播学研究“社会信息的传递和信息系统的运行”,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简单地说国际传播研究“国际间社会信息的传递和系统运行”?我们可以说新闻学研究“对新近变动事实的传播”,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简单地说,国际传播是“对新近变动的国际事实的传播”,或者说是“对新近变动的事实的跨国传播”?我们可以说国际关系学是研究“国际关系体系的运行和演变规律”,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简单地说国际传播是研究“国际传播体系的运行和演变规律”?应该说上述说法都有道理,但未必全面准确地反映了现实。 在传播学的体系建立过程中,美国学者拉斯韦尔提出的5个W的体系模式很有创建性,为传播学界所广泛接受。但实际上国际传播在每个W的具体定位上都存在分歧。如在传播者方面,有人认为应该主要是指国家或国家的组织,有人认为还应包括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有影响力的个人,还有像梅里特,则提出了三元模式。在传播内容方面,有人认为主要是指国际新闻的传播,有人提出政治、经济和文化信息的三分法,还有人则认为应该包括一切信息。在传播工具或渠道方面,有人认为主要是指大众媒介,而且重点是电子媒介;有人则认为应包括人际交流的一切方式。在传播受众方面与在传播者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样,有人认为应该有特定的传播对象;有人则认为凡是面向国际社会的传播都是国际传播;而所谓国际社会,就是没有国界的社会。与上述诸方面相比,可以说国际传播在效果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最多,而且效果研究也是最引人注目的。但是,同样在这一方面,“公共领域”理论、制码解码理论、“议程”设置理论、“文化霸权”理论都在大行其道。很明显,只有对上述的分歧和争论进行梳理和明确化,才能建立对国际传播的本体论认识。 国际传播史是对国际传播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基础。史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其综合性。恩格斯说过,我们只知道一门科学,这就是历史学。一切现代社会科学都是从历史学中分离出来的,一切现代学科的建立都离不开对该学科所探讨的社会现象的历史考察。对国际传播的历史考察也是我们必须做的工作。而这方面的研究也存在明显的缺陷。例如关于国际传播的起源,有人从国际关系学角度出发,认为国际传播始于16、17世纪近代国家的出现和国际关系的起源,这种说法忽略了传播业的内在发展。有人从媒介发展的角度看,认为国际传播源于1835年哈瓦斯通讯社的成立和电报的出现(李瞻《国际传播》1984,福特纳《国际传播:全球都市的历史、冲突与控制》2000),这种说法又忽略了在此之前报刊的作用。还有人则从国际政治角度考察,认为国际传播发轫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各国的战时宣传,这种看法显然比较狭窄。在众多新闻史著作中,有关国际新闻史和国际传播史的研究不受重视,往往被挤在对外宣传的角落。实际上,考查国际传播史的起源与发展应考虑其本身内在的规律,并应综合社会相关因素进行综合研究。 国际传播技巧主要研究国际传播现状和对策论方面的问题,也是国际传播学深入研究的重要内容,应该包括世界传播体系的框架及运行机制、国外重要媒体介绍、媒体信息的分类及量化、舆情分析模式、媒介事件与报道技巧、传播者形象与传播效果、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一方面更需要重视的是观念的变化,应从政治宣传的角度转换到报道和经营的角度,注重对象研究,收听率、收视率的研究。再好的宣传没有听众和观众只能是空谈。目前世界信息秩序不均等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除了经济技术原因外,经营方式和观念的落后恐后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最后,建立国际传播学的理论框架是一项不断带有总结性意味的工作,也是国际传播能否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分支学科或问题研究而生存发展的关键。它所包括的内容至少有对国际传播的本体认识、研究对象和目的、带有理论抽象性的国际传播史和现状分析、国际传播各种理论介绍、国际传播体系的运行及控制、国际传播技巧概述以及国际传播的未来发展等等。只有搭建起科学的理论框架,国际传播学才能真正建立起自己的研究平台,从而在众多的分支学科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传播学论文:从传播学视角浅析手机媒体的公共信息平台作用——基于对厦门PX事件的分析 【论文关键词】:传播学 手机媒体 公共信息传播 厦门PX事件 【论文摘要】:手机媒体开始作为大众传播工具逐步走向公共信息传播的历史舞台,在2006-2007年度的厦门PX事件中手机媒体的公共信息传播表现则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文运用传播学相关理论探讨手机媒体在厦门PX事件的不同发展历程中所体现的特点和作用,揭示手机媒体作为公共信息平台的潜力和优势,为开拓民意表达和政府信息寻找一个崭新的渠道。 近年来,手机媒体迅速发展,手机媒体传播已经逐步走向了从人际传播到大众传播的历史进程,从而成为新兴的公共信息传播平台。 随着人类社会的逐步发展,“信息社会”成为人类文明的新时代, 而“信息时代”则是指社会个体在生活、工作中可以及时得到所需的所有信息, 这样的社会可称之为“充分告知的社会”( sufficiently informed society) 。[1]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 需要好的制度, 还需要有相应的信息平台保障。 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发展到“第四媒体”—互联网的崛起,公共信息平台逐步表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而尚在争议中的“第五媒体”—手机媒体也因其强时效性、信息落点明确、交互性等特点开创了民主社会意见表达的新渠道和官方与民间良性互动的新方式,当仁不让的成为“信息社会”公共信息平台的有力承担者,尤其是在近些年来一些突发性公共信息传播的表现来看,手机媒体的应用将成为实现“信息社会”的必然选择。 我们将从传播学的角度,以2006—2007年的厦门PX事件为例分析手机媒体在公共信息传播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作用和特点。 一、手机媒体与公共信息传播 手机最初的功能只是通话的工具, 是人际交流中重要的传播媒体。然而, 随着手机用户的快速增长以及手机技术的迅猛发展,手机逐渐显现出大众传播的性质和特点。时至今日, 从人数来说, 全国已经有超过4.6 亿的手机用户。[2]从技术来说, 手机也已经昂首进入了“3G( 3Generation) ”时代。3G 手机是手机发展的国际化趋势, 它能够轻松完美的在手机上实现文字、图片、音频、视频、Web页、电子邮件、实时影像、实时语音等各种多媒体功能。3G手机堪称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媒体, 它融合了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诸多特点, 同时还具有自己独一无二的优势:便携、互动、定向。因此, 有学者将手机定义为多媒体的、交互的, 可以随身携带的大众媒体。[3] 手机媒介基于其锁定目标受众精确,信息抵达率高,传播速度快,可信度高等特点,实现了新闻信息在社会中的迅速传播。因而,在传播学视野中,我们将手机定义为有意识的或专业化的传播者,以多媒体为表现手段,向特定的或数量众多的对象大规模传播信息的电子媒介。[4]伴随着使用人群的扩大和功能的多样化,手机突显出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的传播特点,建立起独特的信息传递模式。 从手机媒体的产生到手机媒体的逐步发展,它作为大众传播工具在公共信息传播领域的作用开始逐步为人们所认知。 2003年,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坠毁、伊拉克战争爆发、非典疫情蔓延,许多人出于及时获得信息和远距离交换声像的需要,普遍使用手机短信,并将数码摄像机(DV)与网络传播结合起来使用。从那时起,一个主要用来说明手机媒体的新名词“第五媒体”便在我国迅速流传,手机媒体开始被看作是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后正在兴建的公共信息传播高速公路。 2007年3月起所发生的厦门PX事件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PX原指厦门海沧二甲苯(Para-Xylene)化工厂,其延伸意在于该种化学元素对厦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对厦门和邻近区域人民所构成的健康危害。然而,随着事件的近一步发展,PX被解读为“保护厦门”(Protect Xiamen)的第二含义。在此事件中, 政府决策与民意表达这两个因素之间发生了较大的冲突。当官方信息渠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不足以满足信息需求及传播需求,而“第四媒体”互联网所谓的“完全自由表达”也受到了限制和质疑的时候,手机媒体成为了公共信息平台的承载者。 为传播学者所关注的是,在厦门PX事件中,不仅民间力量的大声疾呼选择了将手机媒体作为其民意表达和广泛传播的重要手段,在作为官方力量的厦门市政府从最初的信息解释、与民间力量的沟通、组织民意调查以及项目缓建的暂时决定到将化工厂迁至漳州古雷半岛的最新决策,也都选择了将手机媒体作为公共信息传播的重要平台。 通过解析这一事件的发展进程,我们将对手机媒体所起的作用进行梳理,可以看到这一公共信息平台对于建立官方和民间的良好互动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为公共事务的民意参与、社会动员以及纠纷解决、失误救济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样本。从而体现出手机媒体在应对公共信息传播中的特点和优势。 二、从厦门“PX”事件中的不同阶段,解析手机媒体在公共信息传播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1、传统大众媒体的失语及原因 2006年5月起,居住在厦门市海沧区大型楼盘——未来海岸的业主们开始发现“未来海岸”成为了“味来海岸”,不远处开始飘来浓重的酸臭味。业主们通过询查惊讶的发现,在他们的居住区旁边将形成一条庞大的石化产业链——一座年产80万吨的对二甲苯(Para-Xylene)化工厂将开始兴建。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运用QQ联系和团结附近户主,在当地的两家房地产论坛上不停发帖以示抗议,但帖子一发出去就被立刻删除了。他们随即向海沧区政府和环保局发去投诉信,无效。2006年7月他们给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寄去投诉信,得到了《关于腾龙芳烃(厦门)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PX)及配套工程项目的核准的批复》。与此同时,他们还拨打了多家媒体热线但答复均为不予报道。随即,传统大众媒体开始“一边倒”的为政府及企业辩护,宣传“PX无害”的环评观点。 根据大众传播学中对于媒介控制的相关理论中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和政府的媒介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其中包括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5]在厦门PX事件中,业主们的呼声得不到有效的传播,集中表现在传统的大众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不予报道上。这些传统意义上的大众媒体因与政府之间保持着密切的从属联系:由政府领导、受政府监管。因此,必然将保证在舆论导向上与政府的高度一致。反而言之,当政府的决策和管理出现了失误和漏洞时,传统媒体不能够及时的表现出监督和纠错的能力,即使该能力得以发挥,也存在着很大的滞后性。 利益群体和经济势力的控制则较多的体现在房地产网站和相关网站上,当标榜“自由表达”的互联网也受到了牵制和束缚的情况下,“意见的自由市场”成为了虚幻的“乌托邦”。 大众传媒的新闻报道中引以为傲的“把关人”则成为了制约言论自由的樊篱,在保证新闻质量的取舍过程中,传媒组织所形成的“关口”也成为了迎合主观的报道方针,舍弃和拒绝某些新闻素材的关键之所在。 2、手机媒体的运用开创了新的媒介格局 在传统的大众媒体集体失语,而互联网的信息传播也受到严格限制:禁止或删除反面意见的情势下,手机媒体成为了“自由”及“自主”发言的唯一渠道,成为实现“言论自由”的唯一手段。当民意诉求再次陷入困境的时候,短时间内一条短信的广泛传播引发了该事件的关注升级,“百万市民共发一条短信”导致PX事件迅速走向白炽化。“知情权”(与表达权)的冲突引发了官方政府和民间力量的对峙。 尽管早在两会期间,就有《中国经营报》和《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对厦门PX项目提议迁址一事做过报道,而舆论的强势则肇端于2007年5 月28 日前后,厦门市民手机里突然出现的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这种巨毒化工品一旦生产,意味着厦门全岛放了一颗原子弹,厦门人民以后的生活将在白血病、畸形儿中度过。国际组织规定这类项目要在距离城市一百公里以外开发,我们厦门距此项目才十六公里啊!⋯⋯” 由于短信内容事关自身的健康和安危,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和急迫性。这一信息在厦门市民间不断转发、流传,据称有百万厦门人收到并传播了这条短信。尤其在当地媒体传达着同一个声音,为PX 项目的合理及合法性做竭力的申辩的时候,手机媒体成为可以容纳异议和争辩的重要场所。希布坦尼的研究表明,有关危机和谣言的传播会对之产生影响,“尤其在媒介来源被剥夺或减少的情况下,不确定性将导致人们更积极地去从非媒介信源寻找信息” 。[6]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信源成为公众信息获取的主要途径。 麦克卢汉曾说“媒介是人的延伸”。报刊、广播、电视事实上是和人分离的, 以电脑为终端的互联网, 实际上是把人给“淹没”的。手机媒体的诞生真正实现了人和媒体在时空中的无缝连接, 让人感觉拥有和控制媒体的能力:媒介既不是和人分离也不是主宰人, 而是“ 人的延伸”。[7]手机媒体作为一种完全以个体为中心构造的媒体,在传播公共信息中体现了突出的优势,如:(1)传播主体的自主性。当其他媒体面临壁垒和被动时,手机媒体的自主性则实现了信息的自由传播,成为名副其实的“人的延伸”。(2)高度的便携性。手机媒体与人之间几乎相伴相随的密切联系是其他媒体望尘莫及的。这也实现了手机媒体所传递信息的高时效性。实现了人与媒体的高度合一性。 正是在这种举步维艰的信息传播进程中,手机媒体的应用推动了事件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另辟蹊径,开创了民意表达和舆论力量显示的新途径。 3、“意见领袖”在手机媒体中的力量显示 在这一事件中以人大代表曾华群为代表的公众舆论、以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赵玉芬为代表的专家意见、以连岳为代表的民间组织和倡导言论的作用都体现出了在手机媒体的信息传播中“意见领袖”同样非凡的力量。而更为重要的是,“无名氏”通过手机媒体完成了信息传播以及民众组织的行为。 两会期间,105位政协委员(包括人大代表曾华群、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赵玉芬)齐声呼吁,联名签署了“关于厦门沧海PX项目迁址建议的议案”,而这一消息和“议案”的详细内容则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媒体进行了民间传播。专栏作家连岳通过连续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呼吁厦门人打破当地的信息封锁,展开自救。而著名的“厦门市民12条”也是通过手机媒体进行广泛传播的。当所有的积极力量开始着力于冲破信息防线时,社会各个阶层的“意见领袖”当之无愧的成为了这场革命的急先锋和领导者。 6月1日,当几千名厦门市民汇聚在“散步”现场,以“有纪律、无组织”的温和游行示威行动表达争取权利的决心和凝聚力时,厦门市民、乃至全国更广大地区的民众,表现出了完全具备推行更充分民主政治必须的公民素质。而这次大规模的“散步”活动也是在手机媒体的平台之上,由无数“无名氏”推行并号召的。 在12月中旬举行的厦门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公共座谈会”中,以城市中产阶级为代表的厦门市民踊跃发表了理性而专业的意见,让人们见识了惯为官方忽略的民间智慧。在此背后,是手机媒体、网络媒体公共搭建的交流和互动平台,削减了“精英”与“大众”之间的阶层距离,从而实现了“智慧”与“力量”的联合。 4、手机媒体的信息传递有效性 手机媒体信息落点明确,极大地提高了传播效率,手机的私人拥有使手机媒体传播信息论点明确, 可以直接关系,从“百万人同发一条短信”和“六一散步”事件的高号召力中就可见一斑。 受众接触和使用媒介对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具有一定作用,但信息在多大范围、多大程度被接受或吸收,即信息有效性,则取决于它与特定受众之间的匹配。[8]手机是私人工具,在十分相知的人们之间最能发挥功能,因此,传受双方通常依附于原有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或原有人际关系的延伸) ,这种非制度性传受关系使得其可以跨越大众传播中存在的社会障碍和心理障碍,具有高可信度的心理优势。而手机媒体的传播活动又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和可控性,可以随时根据对方的反应,修改、补充传播内容或改变传播方法,这也是手机传播中最为显著的特征,它大幅度地影响了信息传递的有效性。 可信性(credibility)包含两个要素,第一是传播者的信誉;第二是专业权威性(expertness)。[9]在厦门PX事件中,手机媒体作为公共信息的重要传播平台,恰好具备了“信源的可信性效果”的两个要素。手机媒体的传播大多具有社会关系的相关性或者身份的可识别性,在“传播者的信誉”上具有别的媒体所不具备的亲和力,而“意见领袖”尤其是专家学者的介入,使“专业权威性”得到了最广泛的信赖和认可。 手机媒体所进行的传播活动还具有反馈及时、互动高效的特点,这一特点加剧了信息传播者之间的意见交换,形成了“意见的自由市场”,从而有利于达成共识,形成“舆论”。 5、手机媒体所开创的自由表达空间 当政府运用各种媒体表达一方观点,如:《厦门日报》等重要大众媒体发表相关评论、政府公开网站的通知、公安局公告和政府发放的宣传册等方式企图压倒反方观点时,手机媒体打破了“沉默的螺旋”理论,实现不同声音的意见表达。 手机的普及创造了打破信息垄断格局的可能性,信息工具向个人手中转移,手机用户个体的交流空间日益延伸为社会信息交流的公共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传播格局。而如果“去中心化”的个体“众声喧哗”,无疑将动摇传统大众媒介的权力基座。[10]在厦门PX事件中手机媒体信息的迅速及大量扩散表明,手机短信虽然“同样不具有大众传媒的权威性,但其传播途径沿着扩展了的人际传播网络进行,具有较强的说服性,而且由于发送效率增加,一个信息接受者可能收到多人发出的相同信息,更增加了信息的感染性。”这也警示了如果大众传媒与大众社会自我绝缘,最终将难以胜任媒介公共产品所应有的职能。 在“散步”事件之后,厦门市公安局迅速做出反应,要求游行组织者三日内自首,否则追究刑事责任。同日,《厦门日报》发表名为《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评论,厦门的其他媒体也相继动作,发出反对信号。 当代表社会普遍声音的传统大众媒体通过营造“意见环境”来影响和制约舆论的时候,当 “意见气候”和“多数意见”对“少数”或“劣势意见”产生压力的时候,“沉默的螺旋”却失效了。这是由于手机媒体信息的传播者身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从而保证了意见信息的独立性和持续性。 6、民间及官方运用手机媒体所做的“议程设置” 随着关于“PX有害”的短信在以厦门为中心的区域内广泛、迅速的传播,“议程设置功能”理论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以厦门市民为核心的公民维权意识开始萌发,人们逐渐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并形成了反对在海沧地区建立化工厂的共识。 麦库姆斯和肖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salience)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以及其重要性的判断。[11]5 月28 日至6 月8 日期间《南方都市报》、《成都商报》以及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对厦门PX事件做了相关的报道和评论,手机媒体也传达了与这几家媒体较为一致的公共信息。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介特别是新闻、时事与评论的生产有能力将公众的注意力聚焦于一系列获得解释与受到限制的、经过选择的问题,同时忽略其它的问题”。[12]在与厦门PX事件相关的手机媒体消息中,人们的目光开始集中于“环保”和“民意”这两大主题。从而引发了政府和民众关于民主政府、议事程序、决策论证和媒体沟通的共同思考。 否认剧毒传言,平息舆论纷争是官方议题建构的两大主题。官方机构通过运用手机媒体进行公告和声明,随时通知关于项目决策的相关信息和论据,掌握在手机媒体上的主动权,建立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打破手机媒体上的单方面信息传播,以信息的对等和客观尽量争取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三、手机媒体在公共信息传播中的应用。 手机大大拓展了现代人的生存空间,社会中离散个体的多元化和“去中心化”进一步消解了“大众”的概念,提供了媒介使用者发挥自我能动性的可能,传统传播中“中心—受众”二元结构因而受到了深刻的影响。[13] 在手机引领的交互时代,个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因交互而得到改变,进一步促进了传播格局的变迁。传播权的普及有利于公众得到更多更全面且多元化的信息,并能向公众传达自己的意见,更主要的是,它意味着公共信息政策的相应变革。 手机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大众传播平台上传播控制与传播层级的划分。手机的信息传播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人际传播的基础上,其私人化和隐秘性的本质使得信任度高,传播效果明显。而互动性则使用户既是接收者又是传播者,单向的传播方式开始转变为网状的交互性模式。参与式的信息交流环境使手机用户处在信息传播权与信息接受权平等的位置上,而传播权的普及有利于公众能够得到更多全面的多元化信息,品头论足、针砭时弊都变得简便可行。这些优势使手机在行使大众传播的模式时必然带来巨大的影响力。 手机建立起了一种平面化、无层次、无壁垒的传播环境,形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社会层级划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诸如国务院各部门公开发言人名单及包括手机号码在内的联系方式,“市长短信”的出现,不仅代表着原本高不可攀或者隐秘的社会管理层级走向社会公众可以触及的领域,同时意味着迅速沟通的契机,一种公众信息至下而上,快速流通渠道的建立。[14] 基于手机传播的特性,手机信息平台在引导舆论方面,比传统媒体更人性化,具有更强的亲和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其他大众传媒的不足。手机公共信息平台的作用,也并不只局限于特殊时期、特殊事件时的运用,事实上它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制度化建设推动政府工作的改进,特别是政府的信息公开,促进信息社会的健全。 而手机平台提供的公共信息服务也必然会向移动电子政务方向发展。移动政务意味着公众也可以在各种场合利用移动通信终端随时办理各种事务。有专家称,移动政务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然趋势。建设一个“充分告知的社会”是信息社会的一个目标,而被充分告知的个体,还有责任做出自己的反馈,对政府的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15]作为一种高互动性、高参与度的媒体,手机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其功能显然不是单向地提供政府信息,它也可成为公众意见的一个汇聚渠道,一个民意的调查渠道。 如果可以充分开发手机公共信息平台的互动功能,那么,不仅可以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也可以促进社会个体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与习惯的形成,这种作用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但手机媒体作为新兴的大众传播工具,也逐渐显露出自身的一些弊端和不足。如:“把关人”功能的弱化所带来的信息权威性和可靠性的质疑;手机大众传播信息的定向性违背了人际交流对于“安全”和“隐私”的需要;“手机病毒”和“手机流言”也是削弱手机信息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总之, 对于手机媒体, 我们应对其进行合理的引导和有效监管,使这一媒介成为传播公共信息、建立官方和民间的良好互动的渠道,在实现公共事务的民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失误救济、维权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从而体现出手机媒体在应对公共信息传播中的特点和优势,使其扬长避短, 趋利避害,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服务。 传播学论文:浅析从传播学角度浅析影视文化对社会文化的重构 论文关键词:电视剧《手机》 影视文化 社会文化 重构 论文摘要:社会文化重构是受到大众传播冲击的普遍现象,在这个过程中影视文化对社会文化的影响较为强烈。本文以电视剧《手机》为例阐述剧中传播的文化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主张受众在观看电视作品时应该以一种理性的态度对待影视中传播的文化,以便更好的去构建社会文化。 电视剧版的《手机》热播后,使得信任危机、谎言、工具奴隶、文化工业等等引得受众再次思索,同时一些剧中一些“经典”的台词,比如“囤”、“很牛彩”、“没我扛不住的事儿”“要做一个好人不难,但是要做一个不说谎的人,难”、“男人出轨,女人出门,这就叫中年危机”、“人在江湖飘,手机是把刀,有些电话就是不能接”等等再次成为为生活流行词汇。 电视剧版《手机》是对电影《手机》和小说《手机》的再次诠释,也是一种文化重构的过程。文化重构,即对于已有的某个文化现象的再加工,也是人们对于已有的文化现象的再次认知。视觉时代意味着所有视觉的表达方式都是对世界的重述,重述或重构的含义是指向视像与事实世界的关系。电视本身重构的话语方式和表现力使它成为世界的最真全面且富个性的观重述与传播者。现代大众传媒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不自觉地将媒体所营造的环境当做了解世界的重要参照,尤其是电视剧中的一些“真实”剧情更是人们了解“现实”的一种重要途径,人们在收看电视剧过程也是对一种文化现象的一种思索的过程,我们以电视剧《手机》为例浅析电视剧中的人物和所传播的理念对社会文化的影响。 电视剧中,严守一主持的“有一说一”是一个受欢迎的电视谈话节目,“真诚的沟通”是这一节目的宗旨。镜头面前的严守一在受众的心目中是个有知识和文化的主持人,而生活中的他则成为一个现代工具手机的奴隶。在观摩严守一这个角色时候我们是作为电视剧里人物的旁观者的角度来解读的,“有一说一”的受众是把媒介提供的信息环境下的严守一和客观现实中的严守一混淆起来。绝大多数人只能通过大众媒体去了解世界,人的行为已经不再是对客观环境及其变化做出的反应,而是对大众媒介提示的某种“拟态环境”的反应。《手机》中的剧情只是社会现象的一个缩影,但是也有力的用隐喻的方式暗示定义了现实世界,仿佛剧情诠释了现实世界存在的现象,这就使得我们按照“剧情”作用于现实世界,去翻查手机、对婚姻充满恐惧、甚至觉得谎言充斥着世界。影视剧中表达的虽然反映了客观现实的一些现象,但是同时受众对电视剧创造的影像世界作出了客观反应,深深地影响了客观现实存在的人们的生活和社会文化的构建。 费墨,“有一说一”策划人,他坚持做有深度的节目,坚持传递主流的价值观,不愿趋附权势和大众口味,坚持精英文化传播。费墨作为“有一说一”的策划,也是把关人,话题、问题和语言由他编辑,严守一表达的大部分是费墨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和文化理念。节目背后的集团由于经济驱使和收视率的压力,让严守一和费墨把“有一说一”变成娱乐性节目时,严守一选择了屈服于权势和现实,而费墨选择去别的节目讲国学,结果是费墨得到了爱戴,而严守一因绯闻和收视率等原因,被他的媒体组织和受众所抛弃。在我看来,费墨是一个在文化工业时代并没有被完全异化的一个人物,他想通过大众媒介这一平台来影响大众,来引导主流文化的传播,想解除商业化社会中人的社会主体价值失落的惶惑。今天,媒体的影响力日益增强,现代传媒在为人类提供更多信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同时,也不断强化着媒介所营造的信息环境对现实生活的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的变化。所以像剧中“有一说一”这样的节目提供的话题、理念、价值观等等一系列传达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受众的思考方向和价值理念,对受众的生活和文化有重大的影响。 牛彩云,剧中一个特别出彩儿的角色。一个从农村出来没有任何特长的女孩,怀着明星梦来到北京,穿着和妆容夸张地向明星靠拢。牛彩云去考电影学院时,引以为豪将一个生活中的剧情(她和他妈妈吕桂花以及于文海卖饺子时候被城管人员逮到,牛彩云用哭和撒泼的演技骗过了城管人员)搬到了考场,却没有考上。她的妈妈吕桂花说:“喜欢戏的人,如果真干了这行,那就得把戏和生活分开,演戏是演戏,生活还是生活”。这样一段话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在大众传媒参与我们生活的今天,我们能分清戏和生活吗?在牛彩云的理解当中,明星要带大墨镜要有博客,明星的生活应该和电视上塑造的那样光鲜亮丽,但是当最后明白了什么事演戏,什么生活时,真实爽朗地说出生活的真相,就是这样一个土的掉渣的人给观众深深一击。大众传播媒介混淆了现实与媒体提供的“现实”之间的距离,使大众对现实感知变得愈来愈混沌和麻木。牛彩云的明星梦和开通博客的行为也让我们联想到,娱乐化趋势的今天,一些年轻人希望通过选秀和大众传媒的平台迅速实现梦想。电影电视明星是电影电视产业利益、大众传播媒介、偶像崇拜和大众审美尺度等综合相结合的产物,他们是普遍社会心理活动的外化合象征。观众对意义的解码活动有赖于某种反复进行的消费模式,即一部又一部地观看由同一演员露面的影片或者关注同一个人的大众传媒塑造的形象。牛彩云不停地找露脸的机会,比如去试镜、串场儿、参加“有一说一”选秀、开博客等,这样的一系列行为说明在当今社会大众传媒已经成为实现个人价值和梦想的重要平台,也从一方面说明大众媒介提供的影响力对受众的吸引力是巨大的,对受众的文化层面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 《手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现实负面生活的反拨,这部电视剧用逼真的生活场景营造了一个类似现实的“真实生活”,在传达的过程中,包括了小说作者的思想,导演的、演员的演绎还有镜头的选取等等,它的每个切面都想表现出与生活的相同之处,同时剧中加入的幽默的成分更发人深思,剧中传达的社会道德、知识、社会规范等等,在潜移默化中会被模仿和认同。电视文化理论中有一个核心的命题,即电视信息的“拟真性”导致了观众将电视信息完全等同于现实世界的真实,大部分人会相信电视剧中画面真的存在,进而也会相信画面背后所蕴含的思想内涵,电视剧虽然是虚构的,但它往往可以按照“可能的社会”的标准塑造一个近乎完美的意识形态观念。,众可以从人物角色的解读,从中吸取人物生活经验并用于现实生活中,但是也希望受众在解读电视剧人物和剧情的时候,用一种理智的态度去对待,从而有助于现实生活问题的解决和社会文化的建构。 传播学论文:浅谈以建构跨文化观为旨归的跨文化传播学教育探议 论文关键词:传播 跨文化观教育 运行机制 论文摘要:本文探讨了传播专业学生应拥有的跨文化观在其个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提出探索建构跨文化观教育良性运行机制,引导传播专业学生形成科学跨文化观,以合理而有效的交往形式优化自身生存状态,迎接跨文化交往时代的挑战,最终完成肩负的传播使命。 教育无论其自身发展还是其所涉及到的对象的发展都是动态可持续的,都应当有一个良性的运行机制来保证这一发展趋势,传播专业学生的跨文化观教育亦不例外。传播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传播更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一、跨文化观与跨文化观教育 根据笔者的检索结果,类似跨文化观念、跨文化意识、跨文化思维之类的表述散见于各类刊物,但学术界目前尚无“跨文化观”这一明确指称,笔者迄今只在郑庆庆的《站在边缘的女勇士——对汤婷婷〈女勇士〉的跨文化观读解》一文中看到了这一表述,但该文未对此概念做出明确界定,只在文中将其归结为“通过平等交流与对话、互补互通、和谐相处的跨文化交际思想”。很显然,这里的跨文化观被简单地等同于跨文化交际原则或意识了。这里,笔者试对跨文化观(intercultural concepts)概念定义如下: 任何一个人类个体在与他者(个体或群体)接触或交往的过程中,为达至交往的和谐目标而逐渐习得并逐步确立起来的一种观念形态,由此确立该个体对于它文化的态度,形成其跨文化交往的能力。 本文将跨文化观教育界定为: 跨文化观教育(education on intercultural concepts)是对某一文化(acertainculture)的受教育者进行的对于人类整体文化的观念、态度等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通过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或实践活动进行,并通过家庭、文化机构和各种传播媒体等社会教育途径开展,以此引导受教育者获得丰富的跨文化知识,理解异民族文化,形成开放、平等、尊重、宽容、客观的跨文化态度,具备有效的跨文化认知、比较、取舍、对话能力,尽可能遏止跨文化对抗(尤其是战争形态跨文化对抗)的出现,建构和谐的跨文化交往社会,保护与促进人类文化丰富多彩的多样性共存,促进人类不同文化的和睦共存与相互学习和借鉴,倡导跨文化交往致力于走向注重人的终极关怀的和谐层面,促进人类各民族文化的和谐发展与共同繁荣,最终实现由构建和谐社会走向构建和谐世界的终极目标。 由此可见,跨文化观教育主要涉及不同国家文化之间的教育活动,也包括同一国家内不同民族文化间的教育活动(即多元文化教育或跨民族文化教育),并延伸至同一国家内不同社会群体文化之间的教育活动。跨文化观教育的立足点在于使受教育者确立起一种理念——态度——能力三位一体、持续发展的动态机制。基于这一点,笔者认为,跨文化观教育应当是跨文化传播学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传播专业学生跨文化观的建构 关世杰教授在其题为《中国跨文化传播研究十年回顾与反思》的文章中指出:今后十年我国与世界国际传播强国的差距不在传播的硬件,而在传播的软件。人员素质是关键,在外宣人员素质中,跨文化传播的素质是薄弱环节。 (一)批判继承借鉴,提高跨文化价值判断水平 列宁曾指出:“只有确切地了解人类全部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文化,只有对这种文化加以改造,才能建设无产阶级的文化,没有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不可能完成这样的任务”。文化发展史也证明:继承借鉴是手段,革新创造是目的,没有继承借鉴,革新创造就失去了条件;而没有革新创造,继承借鉴就失去了意义。新陈代谢、推陈出新,既是宇宙发展的规律,也是人类文化发展的规律。历史局限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难以同今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全藕合。中国传统文化要走向现代,发挥作用,就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进行创造、更新与升华,消除自身同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内容,在超越自我中获得新生。说:“我国几千年历史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时代精神加以继承和发展,做到古为今用。”“我们讲继承、讲借鉴,目的是通过继承和借鉴,使民族传统文化、外来文化的精华,同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有机结合,并在新的实践基础上不断创新,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这里,把立足于本国实际的继承借鉴看作是社会主义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源泉,这一深刻见解为在跨文化观教育内容体系的建构过程中吸取中国文化的精髓提供了思想指南。 中华文化在其长期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难免有封建文化的杂质混杂其中。因此,它既有光辉灿烂、催人奋进的一面,也有沉滞抑郁、腐朽落后的一面。这要求我们分清精华与糟粕,经过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原则批判改造后,使之向现代转型,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血肉。传播专业学生在分清本文化精华与糟粕的同时,还应增强对异文化尤其是西方文化的鉴别力,从而在跨文化交往实践中,既不妄自菲薄也不迷失自我。 (二)推动文明对话,形成文化认同的有序机制 社会哲学认为,对话以人类相互交往、沟通、理解的实践旨趣为导向,目的在于通过对话,培植社会共识,形成主体间性,从而促进社会的有机团结与有机整合。“对话重视对话者之间的理解,并以理解作为进一步对话的基础。理解被视为解释者在心理上重新体验他人心理或精神的复制和重构过程。”理解也是一种情感和生活的再体验,体验他人的情感和生活的同时,也体验着自己的丰富人生,因为理解他人总是在自己的生活经验中进行,总是与自己对于生活的感悟密切联系。 因而,基于平等、尊重态度,以交往、沟通、互动为实践旨趣的传播专业学生跨文化观教育,一方面,将促进未来传播人按照社会需求去了解社会、参与社会、按社会发展的要求顺利实现社会化;另一方面,必将有利于社会以发展的视角来理解大学生,进而使社会发展反映大学生的需求。在开放的世界背景下,构建新时期的传播专业学生跨文化观教育,就要从本国国情出发,突出本国特色和适用性,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国际性,符合国际规范和时代潮流,只有二者兼顾,才能有利于未来传播人的社会化与个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以制度和规范来引导其跨文化观的发展与更新。 传播专业学生跨文化观教育要立足于国际战略,培育学生的国际眼光。要着眼于引导学生了解世界上所发生的各种热点问题和发展态势及其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在世界变化中审时度势,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信念。从这样的角度出发,学生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有了一个国际参照,就能准确把握世界发展的新趋势,努力学习,积极迎接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以此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为自己的人生理想、为自己的最大光荣、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现时代的最高认同。这种认同自然是不同文明平等对话的结果,其核心是理解,强调的是心灵沟通与视界的融合。 (三)不断创新发展,增强中国先进文化的感召力 纵观中国历史,我们看到,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过程中,不断应对着来自不同文化的挑战,历史上有过三次重大的文化综合创新,第一次是公元前500年前后,中华文明古典定型期上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其结果是形成了以老子、孔子、孙子为代表的中华文明三大源头,完成了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整合创新;第二次是一千年前后的两宋时期,通过儒释道三家文化近千年的磨合、交流、冲突与融通,最终实现了中国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综合创新;第三次则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西方文化、马克思主义文化与中国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形成了阶段性的综合创新成果,如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这一过程尚未完结,马克思主义和西方文化在中国文化中的融合与创新正在继续。 时代的不断发展要求文化不断创新。只有与时俱进,根据时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坚持对文化进行创新与整合,重新构建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族性与时代性统一的文化整体,增强文化的时代吸引力和感召力,才会在大学生的文化选择中保持应有的位置。 增强中国先进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求我们以创新的文化成果去吸引和凝聚人民群众。要善于从实践中总结经验、积极创新,用创新的文化成果吸引人、感召人。增强中国先进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还要敢于正视和解决矛盾。马克思曾经说,每个时代总有属于自己的问题,准确地把握并解决它,就会把理论、思想和人类社会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主流文化要真正占领思想文化阵地,把广大未来传播人凝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就必须同各种错误思想文化进行斗争,在解决矛盾、克服困难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整合中西文化,引导形成科学跨文化观 中国文化现代化的基本态度就是整合中西、综合创新。科学合理地评价中国传统文化,是正确对待传统文化的基本态度,是成功开掘其现代意义的理性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一方面植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一方面又渊源于中国五千年悠久的传统文化。脱离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就不会具有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和先进的精神内涵;而脱离了五千年传统文化,就会失去生长的根基和中国特色。所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一个关键。我们应遵循所说的:“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同样,既不是一概排斥,也不是盲目搬用,而是批判地接收它,以利于推进中国的新文化。” 同时,要切实掌握鉴别、区分中国传统文化精华与糟粕的基本方法,要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剖析、鉴别、评价传统文化,并要结合当代中国实际,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考察传统文化,将历史的与当代的两种视角有机贯通、结合起来,才能对传统文化做出客观评判与选择,实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地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明确指出:“我国文化的发展,不能离开人类文明的共同发展。”于2004年1月27日在法国国民议会的重要演讲中指出:“文化交流是各民族深入交往的重要渠道,也是各民族和谐相处的重要基础。不同文化的相互借鉴与融合,对增进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十分重要。”2004年1月30日,在参观埃及国家博物馆时又说:“我们既要坚持和发展中华的优良传统,也要积极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优秀文化,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做出贡献。”一个民族的文化需要在与世界上其他文化模式和文化类型的交流和发展中获得生机与活力。 当前,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正处于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社会生活的质和量都在发生嬗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商品经济与科学技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步入正轨,这些生生不息的变化,不仅促进人们的生活方式、文化心理和思维定势产生变革,而且要求社会主义的文化与之相适应,实现文化范式由旧到新的根本转换。因而,我们正在建设和发展的中国先进文化,是一种崭新的文化形态,它是“继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而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立足本国而又充分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的文化,它是既具有独特的民族品格,又与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和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相连的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民族特色。中国先进文化的这些特性,决定了我们对中西文化的整合创新,将是一个伟大的实践,而其主流实践者——当代大学生当然而且应该首先在这一伟大实践中确立起科学的跨文化观,传播专业的学子则更是首当其冲。 (五)加强实践环节,探索跨文化观教育有效途径 跨文化观教育的实践应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展现人文关怀的理念,使这一实践过程真正地成为充分肯定人、尊重人、关注人、关怀人、发展人、完善人的教育过程,从而更好地服务人、影响人、引导人。因而,我们探索形成传播专业学生科学跨文化观的有效途径,就应当在加强实践环节上下功夫,通过融合、互动、实践等诸方法在实践中使受教育者逐步确立起科学的跨文化观。 首先是融合,就是在相关各学科的教学实践中将跨文化观的知识目标、态度目标、能力目标等全部系统地融入,让受教育者自然而然地受到跨文化观的教育。 其次是互动,就是师生以不同文化的表现者形象出现并展开教学,让受教育者在跨文化互动中感知外来文化。如师生共同探讨某种文化现象,在开放式的、平等性的、交流式的讨论中,使学生在讨论中自觉地形成开放、平等、尊重、宽容、客观、谨慎的跨文化态度。当然,教师在讨论过程中也应当以开放、平等、尊重、宽容、客观、谨慎的态度来组织讨论,这样地态度渗透于教学实践地全过程,才最终真正有益于受教育者正确跨文化态度的形成。当然,在讨论中,教师应组织适宜引起讨论的材料且不直接给出观点。 再次是实践,就是让学生在参与跨文化交往的亲身实践中去获取跨文化知识、形成跨文化态度、培养跨文化能力。实践法可以引导学生对跨文化实践进行分析,特别是对跨文化实践中的热点如新闻事件,难点如历史问题等展开专项分析,也可以使学生在以各种形式与外国人进行的交往的成功与失败中形成合理的跨文化认知、比较、取舍、参照、传播和对话能力。为充分利用与外国人直接交往的跨文化观教育的有效性,在这种直接交往进行之前,教师应辅以必要的知识、意识及能力准备;而这之后,教师应组织学生进行相关专题讨论,及时总结、提高,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笔者认为,外籍教师在这一实践中所起到的作用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各高校国际化水平的提高,来华任教的外籍教师越来越多,无论其任教何种课程,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文化的因素总是无法不起作用的。限于篇幅的原因,本文就不再展开了。 综合以上教育实践方面的途径,笔者以为,面向传播学专业学生的跨文化观教育的相关理论研究应当得到足够重视,应当研究和借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导开展的跨文化交流活动的成果;在传播学教育的各个领域、层面,全面倡导跨文化观教育思想;在传播学教育的各门具体科目中,全面加强跨文化观教育,明确不同科目具体的跨文化观教育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倡导未来传播人在社会、学校、家庭氛围中参与的跨文化观教育实践活动。 传播学论文:关于文化传播学视域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及电视节目形态探析 论文摘要:本文从当代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面临的困境入手,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置于电视传播的理论语境中考察,分析了其在现代社会中电视传播价值。按照其与电视媒介特性契合程度,从功能上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分四种类别,并从优化传播效果角度就四种类别提出了各自适宜的电视节目形态。 论文关键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节目形态 文化传播是文化从一个系统影响另外一个系统的活动,其实质是文化价值的传播。在体育文化全球化浪潮中,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整体发展与传承面临危机,而这种危机与电视传播的缺少不无关系。目前就电视对我国传统体育的传播的研究成果甚少,本文试对电视传播视域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及节目形态作一探析。 一、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价值 (一)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社会价值 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值得电视珍视的社会价值在于其在全民健身、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方面的功能。文明的基本动力来自于社会基层。自古以来,中国传统体育都在民间自由自在地生长,天然地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连。“体育的本质功能与核心内容就是健身。体育所表现出来的强身健体的基本特征以及对身心的自我培育、锻炼和养护过程,无不包含着健身的客观规律。” 在当下制约中国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体育场地、设施短缺问题短时期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中国传统体育相对于西方现代体育而言对场地、器材要求不高,花钱不多,在各族人民群众中具悠久历史与深厚基础。汉族地区的秧歌、腰鼓、太极拳、木兰扇等,少数民族地区的霸王鞭、跳竹竿、民族摔跤等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超越民族,为更多的群众所喜爱。根据一项对粤、湘、桂、黔、滇少数民族参加体育运动的调查显示,2000年5省区少数民族16岁以上城镇居民仅有48.5%参加过不同程度的体育活动。少数民族居民所参加的休闲体育运动大部分为静态的棋牌。对于广大农村以及沙漠、山地、丘陵等地形复杂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现代体育缺少可行性,所以因地制宜地发展传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不仅方便易行,而且可以与民俗、文化、艺术有机结合,缩小我国群众体育发展差距。 近年来,中老年人口在我国体育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中老年人普遍对运动量大、技术要求高、对抗激烈的西方现代体育项目兴趣不高,而更偏爱节奏舒缓、刚柔相济、群体参与、缓解寂寞、延年益寿的各种传统体育项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群众体育锻炼中80%的内容是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西方人被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强身健体功能所吸引。2006年,河北邯郸市为了纪念简化太极拳推广50周年,举办了“国际太极拳交流大会”,共有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44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余名太极拳界人士汇聚邯郸,进行太极拳交流、比赛和联谊活动。“中国功夫”在欧洲的影响近年来剧增,据德国联邦多元文化局的数据统计,目前在欧洲学习中国功夫的学员近100万人。各种中国武术、气功和太极拳的协会层出不穷,仅德国就有500多个。正如北京体育大学教授任海接受笔者访谈时所讲,对于电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是一座巫待开掘的“富矿”而非“平矿”。 (二)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经济价值 传媒经济学认为,大众媒介的经济效益主要来源于媒介产品的销售以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等支撑的广告收人以及衍生品销售收人。从调查来看,西方竞技体育的受众群主要为青年男性,而中国传统体育的主要受众群为中老年群体,还有大量的青年潜在受众。在当今健康文化、生命文化的时代特征之下,这个受众群无疑更为庞大。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促进健康、群体参与、大众娱乐的功能对于中老年群体有很强的吸引力。按照“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法则,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在国外具有相当广阔的潜在市场。如果策划得当、传播得法,其电视传播不仅会带来巨大的广告收人,而且会通过面向国外的电视产品与衍生品的多级销售为电视创造良好的经济价值。在访谈中,研究舞龙舞狮的卫志强教授和研究体育新闻传播的郝勤教授都认为,在消费主义的时代大背景下,一定要研究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能为电视创造的经济价值,否则要求电视关注便是一种奢望。据《光明日报》报道,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作为中国功夫(武术)首次与现代舞、芭蕾、杂技等艺术完美结合的《功夫传奇》在国际演艺市场上演出150场,观众1l万人次,总收入300万美元。在民族地区,一些民族将自己的民族体育文化与风情旅游结合在一起,通过举办民族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节探索出一条传统体育产业发展的新路。如贵州的“国际芦笙节”上表演的苗族、侗族特有的斗牛等体育活动,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中外游客和省市电视台记者。每年除了地方电视台全程转播外,还会吸引日本、韩国等国外电视台前来报道。然而,相当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节却因为政府缺乏策划、广告文化传播公司参与不够,电视等大众媒介传播缺席,没有产生太大的经济收益。如青海土族每年都举办的历时数月的号称世界上最长的民族狂欢节“纳顿节”等便不太受电视关注。 二、电视传播视阑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 按照与电视媒介特性契合程度由强至弱,笔者从文化功能上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分为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和已经消亡与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 (一)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 竞技表演类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是指经过种种实践与改革,逐渐与西方体育模式近似的竞技表演类体育文化项目,其除了竞技性外,多数融体育和艺术于一体,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性,并充分体现了本民族的特色。 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表演项目多达149种,其竞技性强、表演价值高,特别适合电视传播。项目主要包括武术套路与散手、舞龙舞狮以及巧种竞赛项目(花炮、珍珠球、木球、墩球、毽球、陀螺、龙舟、秋千、射弩、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武术、民族式摔跤、马术)和藏族马术表演、蒙古族马术表演等。这些项目具备比较完善的竞赛规则,符合电视动态阐释、立体审美、凸现过程、追求悬念的媒介特性。 (二)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 健身娱乐类体育文化是指本身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旺盛的生命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广泛基础,健身、健心、娱乐、益群等功能突出的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通常与民俗与传统节日文化融为一体,具有较强的广场文化与庆典文化特色。这些项目部分是在汉族和各少数民族中普遍开展的,具有普适性的文化特点;部分是在特定的民族之内开展的,其民族文化特色较浓。前者如拔河、放风筝、斗鸡、扭秧歌、荡秋千、跳绳、跳皮筋、踢毽子、抖空竹、中蟠、健身武术、太极拳、舞龙舞狮、大众健身操等;后者如瑶族的“跳八音”,蒙古族的打布鲁,苗族的爬竿,黎族、苗族和京族的跳竹竿,羌族等少数民族的推杆等。其中许多项目是在民族传统体育节日里集中举行,如内蒙古的“那达慕”节日大会、高山族的拔河节、汉族元宵节的舞龙舞狮、朝鲜族秋夕节举行的摔跤、荡秋千、跳板,侗族“芦笙会”节日里举行的“芦笙踩堂”等。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虽然不及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那样适合电视传播特点,但由于其在全民健身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积极作用,而且在民间具备相当的受众基础,电视应该大力传播与推广。 (三)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 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是指最能体现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重文轻武、修身养性、身心一元、主静尚柔、中庸和谐的整体文化特性的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其竞技性弱、益智性与养生性强,肢体动作舒缓,强调以意驭气,以精神肉体的合一观为指导,强调“身心合一”,也强调“生命在于运动”的重要,在运动量上追求无过而无不及的中庸适中性,受中国儒家、道家、玄学等文化影响较深。典型的文化项目有围棋、象棋、木兰扇、五禽戏、八段锦、易筋经、大雁功、五行掌、金刚气功、鹤翔庄气功、五田运气法、武当龟息功、少林达摩气功、站桩功等。这一类型的传统体育文化因整体主静少动,与电视媒介动态阐释、声画结合、强调动感、立体审美等特性有相悖之处。但由于其在后现代生命文化、保健文化、智力教育等时代背景下的存在价值,按照“使用与满足理论”,在国内外中老年人群中具有大量的目标受众与潜在受众,同样不能被电视所忽视。为了优化传播效果,需要对此类体育文化的电视传播形态按照市场规律与受众需求进行探索创新。 (四)已经消亡和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 已经消亡和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是指那些在文化全球化进程中,已经消亡或丧失活力、处在濒危状态,对现代民众没有多少吸引力,却是民族风俗、民族心理、民族伦理、民族宗教等文化的载体,具有历史保护与学术研究价值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其中已经消亡的被一些学者称为“化石型”传统体育文化。如已经消亡的传统体育项目马球、十五柱球、跳鞠、木射、击壤以及投壶等。而濒危类是指跟不上社会动态发展的步伐,与现代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相吻合,自我更新的生命力薄弱,相对其起源,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内容和形式上无明显改变,大多数保留有较多的早期原始风貌,往往依附宗教祭祀或封建遗俗中,处在原始文化的混沌状态下,封建迷信色彩浓厚。如迄今仍在一些少数民族中存在的宗教舞蹈、祭祀性体育活动等。 三、不同类别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节目形态的策划与探索 “电视节目的形态和影响力,成为电视体育传播的‘主流媒介’表达的两个向度。”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种类繁多、文化特色各异、群体参与性强,是人民群众节日中的主要活动内容。优化传播效果的关键是按照适合各自体育文化特点的电视节目形态进行针对性传播。 (一)竞技表演类 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适合电视传媒特性,新增量传播。其中竞争激烈、动感强、节奏感强的传统竞技项目(如散打、蒙古摔跤、技击武术等),与现代西方体育文化接近,可通过赛事直播、录播、电视体育新闻等节目形态传播;观赏类、表演性强的艺术体育项目应充分利用电视的视觉效果,以体育文艺活动,体育庆典活动直播、录播,体育人文纪录片,后期加工的艺术专题片,电视体育杂志栏目等进行体育结合文化的传播。栏目采用“体育新闻”、“媒体扫描”、“减肥纪实”、“体育彩票”和“今日心情”5个版块构成,集资讯、服务、参与、娱乐于一体,.收视率很高。竞技表演类的传统体育文化可以采用“赛事”、“人物访谈”、“故事”、“项目历史文化”、“练习技巧”等子栏目结合的电视体育杂志来传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的崔乐泉教授认为,应该从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适合电视传播的部分开始,分类、分批、分特点、按步骤进行传播。先传播竞技性强、观赏性强的项目,然后带动其他项目及文化的传播。 (二)健身娱乐类 按照巴赫金的狂欢理论,秧歌、秋千、跳绳、踢毽子等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是融运动与文化于一体,身体与精神共同释放、解放的狂欢体育。电视介人传播时,可以采用广场直播或录播形式、强化节目的群众参与性。也可以借鉴“电视真人秀”的节目形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比赛。对于秧歌、舞龙舞狮、龙舟竞渡等具有广泛民间基础的休闲娱乐、节日庆典体育文化,应以纪录片、旅游风光片、专题片或比赛类“真人秀”节目进行传播。2007年出现了许多格调高雅、健康娱乐、收视率较高的此类节目,如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的“奥运舵手、火炬手选拔”和“脚斗士”。这些都是策划健身娱乐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电视真人秀节目值得借鉴的范本。 (三)益智养生类 由于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以静态为主,与电视媒介的视听特性有一些相悖。所以电视在对此类传统体育的传播量上要控制,并且应积极策划效果明显的节目形式,以电视的“动”改良项目的“静”,巩固目标受众、争取潜在受众,变“窄播”为“广播”。以围棋传播为例,中央电视台对围棋不可谓不重视,但效果不佳的重要原由即节目形式太过单一。“围棋被电视传媒逐渐忽略与电视节目的贫乏不无关系。简简单单的新闻报道,千人一面的电视采访,难见新意的大盘讲解,电视在画面冲击、图像再现的优势被大大降低。”对棋类项目的电视传播,除了强化比赛时解说员讲解的娱乐生动性以外,也可从项目的历史与文化价值、教育意义角度,制作文化专题片进行传播。太极传播可适当融人娱乐元素,在不损害太极文化本体的前提下,可适当采用故事、人物、悬念、细节的大众传播文本。 但目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纪录片的拍摄范围和题材仍较为局限,不够全面和均衡,主要集中于武术文化领域,缺乏内容的综合性与历史文化的深度感,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涵挖掘不深。 (四)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要借助电视传媒挖掘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进行抢救性保护 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有些是因为跟不上社会动态发展的步伐,与现代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相吻合而被淘汰或面临淘汰。但有些并不是因为其本身丧失了生命力、而是由于其局限于宫廷或不被当时的统治阶层重视,没有在民间传播发展开来等其他原因而消亡的,如我国唐代盛行于宫廷的马球。但马球近年来在西北地区文化旅游产业中成为重要的文化标志而被成功利用,展现了这类体育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 对于此类传统体育项目,体育文化界和电视传媒界都应进行系统的梳理。对于濒临消亡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也要研究其电视传播的价值,“对那些依然附着在民风民俗中的体育活动,对那些活动方式有着较大的随意性,缺乏有机联系与规则而稳定性差的民间游戏进行整理、提炼,完善其规则,促使其从民风民俗或生产生活中逐步分离出来,走上系统、稳定、独立的发展道路,经过专家和民间艺术家的润色和改良,充分表现其民族特色,使之逐渐成为本民族的一个象征;而对那些发展比较成熟的练功或健身手段,有待进行综合研究,克服其神秘化倾向,使其大众化、通俗化,缩短其由“潜”到‘显”的过程。”笔者以为,电视传媒对此类传统体育文化传播可借鉴美国“国家地理频道”、"discove可’频道等的运营与传播经验,以“民间文化旅游”节目、“探索发现”纪录片等进行传播,此外,对于这类传统体育文化,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应借鉴音乐频道的“民间音乐电视采风”,策划、制作、播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电视采风”系列节目进行传承。当然,这些节目在传播初期应该首先以社会效益为主而不能过度强调经济效益。 总之,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凝结着各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民族情感,承载着各民族的文化血脉,是维系民族心理认同和社会团结的重要精神纽带。因此,深挖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电视节目形态具有凝聚社会、融和情感、增强人民群众体质、构筑和谐的重要功能。 传播学论文:与时俱进的广告教育——对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模式的探析 论文关键词:广告传播学,症结,创新教学 论文摘要:许多高校的广告教育与时代脱节,广告传播学教学与教育部倡导的素质教育错位。广告传播学教学存在学科不成熟、内容泛化、手段老化、师资落后等问题,所以要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大系统、小专题,多媒体实验室等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模式。 目前,广告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学科归属尚未定论,各科教学处于不断地摸索之中。面对“两难”(广告公司招人难,高校广告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广大教育界人士认识到:教育拉了广告业的后腿,广告教育必须面对市场,课程教学必须为培养目标服务。高校广告专业,课程教学改革迫在眉睫。作为广告专业的惟一基础学科,广一告传播学必须围绕市场做文章,改进传统滞后的教学模式,进行新型的富有时代特色的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以适应广告实际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和多元化的市场要求。 一、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症结 现行的)’一告传播学教学,存在许多违背高校教育规律和广告行业市场规律的弊端,已成为培养学月创新能力的掣肘。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症结主要表现在: (一)广告传播学不是一门成熟的科学。广告传播学归属于传播学,而传播学是从国外引来的“舶来品”。如果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粗具规模的译著算起,传播学在中国也只有区区20年的历史。20年中,传播学在中国经历了“放眼看世界—引进与起步”、“投身改革潮—纸上谈兵和介人实际”、“洋为中用—中国化和本土化”三个阶段,召开了6界全国性传播学研讨会(1982年、1986年、1993年、1995年、1997年、1999年),出版了一批著作(例如:居延安的(信息、沟通、传播》,邵培仁、戴元光、龚炜的《传播学原理和应用》,周晓明的《人类交流与传播》,徐耀魁的《大众传播学》,张隆栋的《大众传播学总论》,李彬的《传播学引论》,张国良的《传播学原理论》,胡止荣的《传播学总论》),似乎蓬勃发展。但是,中国传播学者研究的主流还是引进和介绍西方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特色的传播学还没有建立,在为我所用、自主创新方面做得不够,与传播实践之间也存在距离,尤其缺乏一种深厚的传统文化根基。即便上面提到的书籍和教材,也多以“概论”形式出现,专门研究传播学中某一重要传播理论或专论传播模式、传播研究方法的学术专著至今尚未出现。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传播学仍处于初级建设阶段。 广告传播学源于传播学,是传播学在广告领域中的发展,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广告传播学内容及课程体系有多种解释:有的认为,广告专业仅讲授传播学理论即可,没有什么广告传播学;有的主张,广告传播学应充分结合广告学和传播学二者内容,建立自身体系;有的提倡,广告传播学以应用为主,少讲理论;有的认为,广告传播学是独立的,不应与其他学科发生任何联系。此外,广告传播学的著作较少,至今只有几种。相对于传播学教材,胡卫华编著《广告传播》(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也仅是一本小册子。可见,广告传播学离成熟学科还有一段很长的路程。 (二)教学内容泛化,重理论轻操作。广告传播学没有自己的体系,往往沿用传播学的章节内容,造成知识理论的泛化,违背了知识的普遍性和个别性的辨证统一的原则。尽管传播学是实用性较强的学科,但是,中国的传播学教学则是注重介绍西方的传播理论和研究方法,忽视传播学的实用性。广告传播学与传播学教学有着共同的缺陷。教学中,较少考虑广告实际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单纯地“就理论言理论”,忽略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实践对理论的检验”唯物辨证理论,往往犯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的错误。重理论轻操作的教学,往往导致学生混固吞枣的死记硬背理论,不能灵活地应用于实践,教学效果很差。 (三)教学手段老化,重课堂轻实践。在许多高校,广告专业的教学多采用课堂教学的形式。课堂教学具有可以系统地传授知识,受教育对象较多,容易量化管理等特点。但是,课堂教学往往忽视学生的个性,不能因材施教。信息时代,是个性张扬的时代。没有个性和专长的人,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也谈不上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也很难想象,一个课堂教学口径培养出来的广告人才能够在实际操作时体现多元化的广告行业的人才特征。此外,当前广告传播学教学多采用教师拿着讲义授课,学生下面记笔记的形式,较少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缺乏活泼的感性材料。教师辛辛苦苦地讲授,学生却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事倍功半,教学效果较差。因此,“大一统”的传统课堂教学已成为当前的广告业发展的栓桔,丰富多彩的现代化教学形式堕待提倡和实施。 (四)师资队伍落后,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来讲,广告专业师资队伍较落后。主要缘于广告业是新兴的行业,高校广告专业非常年轻,专业归属呈多样化,广告师资多半路出家。高校广告专业,有的隶属于新闻传播学院,有的隶属于财经学院,有的隶属于艺术学院,还有的隶属于历史系、管理系等。专业归属的多样化,直接导致师资来源的多渠道。他们的学科来源大部分为:新闻学、文学、美术,少量为市场营销、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同样,广告传播学师资来源也呈多样化,有的源于新闻专业,有的源于中文专业,有的源于历史专业,有的源于管理专业,学术观念、思维视角和科研能力差别较大,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倾向也有所不同。此外,日前从事高校广告传播学教学的教师,除了个别曾到过日本、美国或在一些跨国公司中接受过国际化广告实务培训外,大部分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广告学专业教育。因此,广告传播学教师很难有效地传授时代前沿的专业知识。广告行业流行的“高校培养不出真正的广告人”、“上大学,不在于学习知识而在于熏陶”的论断,多少也显示了高校广告教学的无奈和滞后。 二、创新教学改革措施 加人wto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人高效快速发展时期。中国)一告业迎来了第二个春天,正朝着全球化和本土化两个方向一匕速发展。而高校培养的广告人才与市场需求错位,广告教育与时代脱节,教育改革到了一个难以回避的关节。面对广告教学的种种弊端,高校广告传播学改革也势在必行。 (一)教学理念改革:观念教学。高校广告传播学教学从单纯地传授知识应转变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能力包涵可持续创新和白主创新两层含义,是广告人才不可缺少的能力。 1.创新能力的培养〔1)从培养学生的怀疑意识着手,鼓励学生多角度、多层次、s_体复合的发现和解决问题,时刻提醒学生各门科学和权威都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2)传授学生创新思维的基本理论。创新思维的运行过程,就是“化无穷为有穷”。具体来说:创新思维就是思维过程中首创或独创地选取对象,抽象、舍象对象的属性,动态截取对象时空。(3)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创新思维的结果往往是“似是而非的”。创新思维的结果为概念、学说、观念、对策等,这些结果是头脑中的东西,与客观现实有一定的距离。它们并非纯粹客观,也达不到彻底全面,其本质和主流也不是惟一不变的。创新思维结果的“似是而非性”往往缘于思维观念的一般性、科学的非纯粹客观性、理论难觅“彻底客观”、本质和主流的凸现等。本质和主流是多方面的,不应停留在现有的本质和主流的表象上,要进一步挖掘新的木质和主流,创新随之而来。 2,努力建立学生思维的多种创新视角。创新视角,是用不同寻常的视角观察寻常的事物,使事物显示出某些不寻常的性质。广告传播过程中,要求视角变化。单一视角泛化,产生不同寻常的创意。创新视角一般有几种相对类型:发散与收敛、求同与寻异、肯定与否定、顺向与逆向、自我与非我、有序与无序等。 3.要消除妨碍创新思维的惯常定势。思维定势是特定思维框架,受实践目的、知识储备、价值标准的影响,往往新定势的形成慢,而旧定势的消亡难。尽管思维定势有利于处理惯常、照例的事物。但是,当事物变化时,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往往束缚创新思维的开展。思维定势,包括一般权威定势、从众定势、唯经验定势、唯书本定势、非理性定势。 4广告传播学教学中,创新思维观念的培养主耍有两个目的:(1)为培养具有再生能力的全息广告人才着想。广告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广告策划、广告创意是瞬间万变,日新月异的。因此,全息广告人才必须有独特思维视角和首创思维成果。(2)为透彻理解和把握广告传播理论孕育力量。一告传播学是发展、开放的学科,其理论有待进一步的开发和挖掘。创新思维的建立为透彻理解和把握广告传播学理论提供了资本和财富。 (二)教学模式改革:走出去,请进来。“走出去”包含两层含义:1.教师走出去。教师大多局限于学校,对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往往是理想化和学究化,较少全方位的把握社会。广告传播学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广告传播实践是复杂、多变的。因此,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很容易造成“就理论讲理论”,脱离实践。教师走出去,走进火热的广告行业,走到缤纷的媒介实践中,获取宝贵的实践经验。教学中,才能将理论和实践杂揉到一起,讲得生动,学生学得有趣。但是,现实生活中,广告传播学教师很少出去实践。主要缘于两个方面;(1)目前的广告学系师资缺少,广告传播学专职教师很少。即使有专职教师,也往往兼授其他课程。这种情况下,广一告传播学的教师一年两个学期授课,不能抽出时间外出实践。(2)高校往往侧重于传统的重点学科建设,树立名牌战略。而广告专业是新兴专业,各方面力量薄弱,难以受到学校重视。广告专业的教师外出学习和实践基本卜不一予以批准。.这样,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只能低层次重复,教师疲惫于繁重的课堂教学,教学质量每况愈下,培养的1、一告学生自然不能适应广告行业的发展。 2.学生走出去。学生走出课堂、走出学校,投身于真枪实弹的广告实践。(1)广告专业必须建立高规格的实习基地,为学生实践提供条件。高校广告专业应利用人才优势、科研优势、技术优势、学科优势,加强与名牌广告公司和媒介联系,作到校企联合、系企联合,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学生有了实践经验,学习有的放矢,针对性更强。同时,学生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也能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2)学生应有实践的意识。很多学生存在惰性和依赖性,安于现状,不敢走向社会。教师必须灌输实践的重要性以及“走出去”的好处。教师也要鞭答学生,锻炼他们的“野外”生存的能力。(3)学生“走出去”,选择的广告媒介应是多层次、多品种的。既可以选择电视台、电台、网络媒介,也可以选择报社、期刊、出版社;既可以尝试党刊,也可以尝试商报;既可以尝试综合频道,也可以尝试专业频道……多方面的亲密接触,往往造就学生丰富的感性知识、旺盛的求知欲望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3.请进来,指聘请在广告传播方面有特长的人才到课堂传授知识。这些人主要指媒体经营人员、广告公司精英、高校广告传播学知名学者。媒体经营人员、广告公司精英大多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了解广告传播的现状,把握广告市场的走向。他们的讲授往往生动活泼,具有实用性和引导性。高校广告传播学知名学者,了解广告传播学学科发展的现状,引导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方向。他们的授课,往往具有启迪性和先导性。二者的结合,既可以缓解本校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狭隘,也可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更主要的是,将课堂教学与当前的广告业发展情况结合起来,使广告传播学的教学走在时代的前列,解决了广告教育的滞后问题。 (三)教学内容改革:大系统,小专题。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内容不能局限于传统的传播学内容,也不能脱离传播学的理论体系。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应立足于广告专业,开创新的体系。1.讲授传播学的主要内容,即大系统。传播学包括传播史、传播业务和传播理论,即“史”、“术”、“论”三部分。针对广告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广告传播学教学内容的“大系统”应侧重于传播理沦和传播业务两部分。传播理论主要讲授“传者研究”、“内容分析”、“媒介研究”、“受众分析”和“效果研究”五部分:传播业务是大众传播过程中的一些实务问题,诸如传者社会影响、内容的窄广、媒介经营、受众的文化品位等。传播业务应杂揉到传播理论中。这样,既有理论的传授,又有经验的分析,广告传播学的“大系统”讲授往往产生良好教学效果。 2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内容应体现广告专业的特色,开设专题讲授。“大系统”体现传播学内容的完整性,“小专题”表现出专业特性。专题与“大系统”内容是同步的。同时,专题为了深化内容,将传播学的“一般”与广告的“特殊”相结合。讲授过“传播内容”,笔者尝试开设了专题,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笔者讲授“传者研究”、“控制分析”时,开设了“广告传播的导向研究”专题,学生反响很好。“广告传播的导向研究”专题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广告传播过程中,“星”、“性”、“腥”、“洋”等内容泛滥,影响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广告传播的社会化功能(向公众传播有关的价值观念、生活理念,倡导一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习惯,影响和改变社会生活方式等);广告传播倡导的导向,包括文化导向、价值导向、消费导向及政治导向等;广告传播任何坚持健康导向。这样,讲授内容“博”和“专”结合,学生乐于接受,教学效果自然提高。 3教学手段多样化也是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的重点。广告传播学教学中,我们不应完全摒弃传统的教学手段,而应扬长避短,汲取传统课堂教学的优点。同时,更应充分利用新时期的科技成果,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增强知识传授的科学性、娱乐性、实践性和有效性。制作教学课件,采用多媒体教学,枯燥的理论往往变得有趣生动。建立广告传播学实验室,有利于对广告信息传播进行定量研究,尤其对传播效果、受众反馈研究及学生动手实践能力都是大有裨益的。广告传播学实验室实验中,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一目了然,个案研究更加客观、科学。利用广告传播学实验室进行教学,不仅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和实践性,也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传播学论文: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化传播史”研究综述——从传播学的视域试论 论文关键词:文化传播 传播主体 媒介 传播内容 论文摘要: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今,内地学界对“中国文化传播史”研究历经三十年,在传统文化传播的主体、媒介和内容三个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在史料梳理、理论建设和成果的实践应用方面存在不足,未来仍具备较大的拓展空间。 “中国文化传播史研究”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课题。尽管历史学、社会学甚至文学研究者对于文化传播的相关现象早已有所关注,但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西方传播学被引内地以来,大陆学者才开始尝试以传播学的角度探讨中国固有文化传播的历程,历经三十年已取得一定成果,为这一课题开辟了新的天地。 作为传播学研究的分支,文化传播研究有自己的边界。所谓“文化”,指的是以观念形态为核心形成的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文明体系,即钱穆所谓:“文化”是关乎人类群体生活的精神层面,由群体内部精神累积而产生的东西川。“传播”则是传播学最基本的概念,按照施拉姆的定义,指的是信息经过社会信息系统运行而实现的交流及其影响。传播学视域下的“文化传播”研究把社会信息的传递视为文化保存、传承、蜕变、增殖的过程,关注文化通过社会信息系统得以传承的问题。事实上,“文化”与“传播”关系密切,有文化则必有传播,传播是文化得以存在的首要条件,有传播则必有文化要素的交流互动,人类正是通过文化的代代相传,构建自己赖以生存的精神和物质世界,文化传播是人类传播活动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类型。 按照传播学的观点,完整的传播活动需要五个基本要素:传播者、受传者、媒介、传播内容和反馈,其中传播者(主动进行信息传递的人)和受传者(接受信息并作出反映的人)是传播活动的主体,传播媒介是承载信息的载体和渠道,传播内容指的是传播活动具体传递了什么性质的社会信息,它们涵盖了传播活动的基本方面,传播学者在文化传播史领域的研究也可以这三个维度来概括。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对新时期以来大陆学者的研究情况作一总结,并例举较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一)传播主体研究方面,大陆学者关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较具特色的文化传播活动,特别是活动者的身份、在何种传播思想的指导下如何进行,造成何种社会影响,试图以此另辟蹊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和特点重新评估。 其中,文化传播活动主体的社会身份及其方式研究可谓关注者众,成果也较多,不乏有意义的创见。1988年出版的吴予敏的《无形的网络一一从传播学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一书堪称内地最早从传播学角度进行这一课题研究的尝试之一。该书在运用西方传播学理论分析中国传统文化上作出了开拓性的贡献,例如作者指出不同于西方,作为古老的农业文明,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特有的社会组织如家族、乡社、职业社团、信仰团体等等通过家教、社祭、乡帮行会的活动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传播和维系着传统文化。李彬的《唐代文明与新闻传播》成书时间亦较早,作者将目标聚焦于唐代,指出其时的社会信息传播分为官方、民间和士人三个层面,与它们密切相关的官方主导文化、大众民间文化和士人经典文化由此形成。毛峰的《文明传播的秩序—中国人的智慧》05年出版,对中华文化独有的精神内核与传播方式进行了深人辨析,例如作者总结传统中国的特色之一即在制度中特设纳言之官主管审查政令,三礼之官总掌祭祀,典乐之官主管全国教育学术文化,司徒之官负责敦风化俗协调人际关系,“四官”不但负责实际事务,同时都担负着传播文化,在精神上引领民众的作用。九十年代以后大陆出版了数部中国传播史,如李敬一的《中国传播史》(先秦两汉卷)及《中国传播史论》、周月亮的《中国古代文化传播史》王醒的《中国古代传播史》、赫朴宁与陈路等合著的《中国传播史论》,尽管在侧重点上与前几部专著不尽相同,但大多史论结合,不但向读者介绍了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传播的现象,还对它们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其中在关于传播者的身份研究方面,多能对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现象加以特别关注,例如李敬一特别指出,中国社会向来重史,史官制度完备,史官记事对于纪录和传承文化具有特别的意义;王醒亦提醒读者,中国的邮骤官员及其系统自夏商周时代即已有之,作为官方所建立的社会信息系统一直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传播者如何进行文化传播活动由其传播思想决定。就文化传播而言,先秦阶段的中国文化轴心时代辉煌灿烂,儒、道、法等诸家不但创立了诸多原创性的思想学派,亦注重强调以不同的方式把它们传播出去,或游说或著书或官方化或转向民间,于无形中开创了中国传播思想之源因而探讨这一方面的文章数量较多,较早的如陈力丹的《子的传播思想—读吴予敏 无形的网络一一从传播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 》既是对前一时期吴予敏专著内容的回应,还指出孔子思想本身即是为己存在的社会毛序赋予了合理的灵魂,使强硬的权力关系转化成自上而下合伦理顺从,即伦理权力化,中国传统社会以政治权力为核亡的结构由此而起。其它对诸子传播观的专门研究也比较多例如余晓莉认为不能简单地把道家思想理解为“愚民”,道家之“无为”是针对需索无度的统治者提出的,事实上道易提倡“爱民治国”,也从未放弃以言载道的努力,只是他们弘调语言的暖昧和模糊性,提出“行不言之教”,提醒人们非言传播的重要性,谢清果则集中探讨道家语言传播的才真意向和求美旨趣。张翅、刘亚玲仁川关于法家传播思范的评估亦有一定交集,只不过角度有所不同,张翅总结更多地关注法家自身的特点,指出法家重视“法”的大力传播和普及,而对其它文化传播活动主张实行极端的控制政策,刘亚玲则认为儒家和法家看似水火不容,但在传播思想上却有札似之处,比如都有明确的传播目的及高明的传播技巧。200年金冠军和戴元光于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传推思想史》古代和近代传播思想共三卷(现当代部分为一卷)体大虑周,以时代为背景勾画出中国古代传播思想发展的轮廓。 (二)传播媒介研究方面,学界查考中国文化传播活动中不同的媒介所起的作用,怎样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媒介文化,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其对传统社会的影响。 据此,相关研究内容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关注承载文化信息的各种传统符号形式:例如1990年沙莲香主编的《传播学一一以人为主体的图像世界之谜》即以相当篇幅论及中国传统的文字符号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如认为西方的字母文字纯粹是声音符号,而汉字取象为主、声形相拼,乃是音义结合的符号,因此具有超强的保存与整合文化信息的能力,几千年来汉字一脉相承从未中绝,不论任何地域而文字一直保持了同一性,造就了中国历史悠久地域广大但文化始终完整统一的局面。2.区分传承传统文化的各种物质载体:较具代表性的研究如孙旭培、王怡红、阂大洪等在两岸三地学者合作的《华夏传播论》,中全面总结了从声音到服饰、建筑等多种作为主要的传统文化载体的物质形式,例如王怡红指出中国古代的官式建筑以作为专制权力象征为己任,扮演着传播皇权至上意识形态观念的角色,古代民居的布局、朝向等特征则可以视为伦理秩序观念的具体表现。毕跃辉《论文献载体对中国古代文化传播的影响》以古代文献为研究对象,指出文献是传播文化的重要载体,而以文献的物质载体论中国古代常见的种类有甲骨、金石、简犊、嫌帛和纸,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传播的不同情况,甲骨和金石在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前后一直是最主要的文献载体,简犊的使用时间介于前者至公元5世纪,缴帛则为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5世纪,而纸张自公元1世纪至今仍是文献保存和传播的最佳介质。事实上作为最早使用纸质文献的古老文明之一,纸质文献对于中国社会意义重大,而中国古代的纸质文献种类与作用亦各不相同。于翠玲的《传统媒介与典籍文化》以中国古代文化典籍为研究对象探讨其特征和它存在的意义,并深人社会背景,考察不同时代和种类的典籍作为传统文化的载体所造成的影响,亦有学者探讨时事传播的纸质载体一一邸报,较早的文章包括尹韵公的系列论文《南宋都城临安的“卖朝报”与“消息子”及其他》和《明代邸报与明代历史》,徐枫的《宋代对出版传播的管理和控制》等。3.总结文化信息传递所依赖的媒介技术:较具代表性的研究如李敬一在《中国传播史论》辟专章探讨活字印刷、蔡侯纸的发明在传播技术史上的重要意义,并指出基于传播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纸和活字印刷技术的出现在世界传播史上都是无可置疑的重大事件。王醒亦详列从雕版印刷到活字印刷的历史,特别是活字印刷在中国古代于毕异外尚有木活字、泥活字等技术出现,指出活字印刷的意义在于信息的批量生产而这一点在中国古代已经部分做到,但由于社会条件所限中国古代的印刷事业一直停滞不前。 (三)内容研究以中国传统文化不同领域传播活动的内容为主,尤其是那些中国传统社会中发展充分、独具特色的领域,总体说来,内地学界对政治传播、文学传播等中国古代社会发展较为充分的领域着力较多。 中国古代政治传播的研究自上个世纪即已经开始,直是传播学界关注的热点。吴子敏指出中国古代社会政治领 域的传播事关君主专制政体如何运作,其中内容不外乎君临之术和臣奉之道,他和周月亮均认为封建社会高度集权的制度结构具有对于政治信息和社会舆论超强的控制能力。后来的研究者更进一步细化了对此课题的研究,例如黄鸣奋的《说服君主—中国古代的讽谏传播》专门考察中国古代社会君臣之间的讽谏传播,从讽谏传播的主体、传播手段、方式和内容进行了专门考证;陈谦的《传播学视野中的中国古代政治—“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传播观为例》则认为在历代王朝的政治实践中,由于向来是政权兴衰系于君主一人、君尊臣卑和严格控制信息传播使得“一言兴邦,一言丧邦”成为中国古代政治传播观的基本表述。李晓瑞的《政治谣谚:中国古代社会一种重要的舆论形态》则发掘了历来多被视为民间文学的谣谚,指出政治谣谚具有严肃的政治内容,是民间心态和意愿的非正式表现,是古代社会一种重要的舆论形态。 在文学传播的研究方面,虽然过去对某一种文学题材的流变史研究在古代文学的学科范围内早已有之,但是今天的情况有所不同,相当一批具有文学学科背景的学者开始尝试使用传播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加人了传播研究的领域,甚至有人提出建立。文学传播学”王兆鹏06年发表的《中国古代文学传播方式研究的思考》《中国古代文学传播研究的六个层面》即已实践了这种设想。目前中国古代文学传播的研究者主要集中分析于文本之外的促使文学作品流行的要素,例如白贵的(略论诗话传诗中的“意见领袖”现象》提出在中国古代社会传媒不发达的条件下,诗歌作品的流传范围有限,诗话作者作为评介者对于诗歌的品评往往就左右了人们对相关问题的看法;陈大康的《熊大木现象:古代通俗小说传播模式及其意义》指出人们过去往往忽略了在古代通俗小说的流传中,书商所起到的主导作用;宋莉华的《插图与明清小说的阅读及传播》明清小说评点的广告意识及其传播功能》认为古代小说特殊的包装形式—插图、评点,对于增加读者兴趣宣传通俗小说有着很好的效果;郭浩帆《清末民初小说与报刊业之关系探略》、刘永文(晚清报刊小说的传播与发展》等则指出晚清大众传媒的出现才引发了近代文学在内容和形式上的转型。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现当代文学中传统文化的传播与接受研究也渐渐多了起来,这种研究集中于传统文化对于今人的影响,例如樊星的《在当代文学与古典文学之间探索》即试图寻找当代中国作家身上的传统文化之根。 总体而言,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至今,在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文化传播史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绩,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得到了共识,肯定了中国传统文化有着自己的传播模式和特点,并深深地影响了自古及今的中国社会。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一领域的研究毕竟刚刚起步,总体而言还存在着相当的不足。仅从学科发展的角度考量,中国文化传播研究的基本框架尚未完善,在以下三个方面尤有缺憾: 1.文化传播史的史料梳理:中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但中国自古至今的文化传播史料方面仍存在着相当多的空白点。尽管以往其它学科对纵向的千年文化传承史和横向的文化交流史(即中国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碰撞)也有所关注,但是从传播学角度进行“传播”本体的考察,势必产生新的发现。 2.理论建设:中国古代文化传播的规律性总结仍然有待继续,无论是“中国传统文化模式的三种传播结构”侧,还是“政治的大一统格局下文化传播的垄断性、封闭性”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传播制度、媒介、传播方式和传播观念等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探索刚刚起步。通过比较中国的文化传播史与西方之异同,学界从中得到的理论成果必将对推进来自西方的传播学本土化有所帮助。 3.实践应用:探讨过去是为了今天与未来,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中国正面临着的全球化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新的文化冲突和竞争的时代,从中国悠久的文化传播历史中所总结的经验定能促进人们对传统的认识和反思,也应该能为我们今天的文化传播事业提供特别的经验和智慧。 传播学论文:洋务派体育行为选择的文化传播学分析 论文关键词:体育史;洋务派;文化传播;解读 论文摘要:囿于文化中心主义和传统文化价值观念,洋务派选择了类似于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所揭示传播路径(本研究姑称“汤氏定律”)——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的“渐进式”——接受西方近代文明,即以本国文化为底蕴来消化西方近代文明的近代化之路。汤氏认为: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文化是文化的外层,最容易被人们所感知和理解;器物文化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最差,价值变动较少,给人们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因而文化穿透力最强,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所以,反观洋务派的体育行为选择:先是了解“制器”,引入枪洋炮;继而学习“洋操”,亦即西方的军事体育,以便获得与洋枪洋炮相匹配的战术素质;近代体育从器材到观念亦紧随“洋操”之后接踵而至。可见,以“汤氏定律”为参照来解读洋务派的体育行为选择的路径,当会对中西体育文化传播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所启发。 在中国近代史上,洋务派“练兵制器”和引进“洋操”的主张与实践揭开了大规模西学东渐的序幕,中国近代化历程由此起航。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是我国学习西方加速现代化之路的30年,“同样也是新西学东渐的30年”。反思和总结这30年的辉煌成就为学界热议。故本研究拟从文化传播学视角解读中国近代化何以从“练兵制器”始,“练兵制器”为何选择西方体育。无论在近代还是在当代,西方文化的强势地位依旧,文化传播规律未变,解读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无疑有益于加深对中国改革开放30年包括体育在内的辉煌成就的认识,从而使中西体育文化交流和中国体育现代化更为理性。 1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 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被打败,国门被迫打开,列强纷至沓来,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迫使清政府通商、割地、赔款,导致了中国主权不独立、领土不完整,再加之国内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清政府统治受到冲击,危机四伏,中国面临着“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 走出“内忧外患”的困境是当时国人急需解决的历史课题,洋务派顺应历史潮流,自觉地承担起这一重任。洋务派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过程中逐渐形成与壮大起来的、主张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和教育且付诸实践的清朝统治集团内的一个政治派别。洋务派虽然成分十分复杂,但是奕诉、文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是主要代表,均为具有深厚传统文化根底的儒臣、学士。面对“内忧外患”的事实,洋务派认为中国应该“随局变而变革”,但“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局变,扭于目前苟安。”他们意指,祖宗走惯的老路已远远不能应付三千余年一大变局,必须探索新的出路,寻求新的对策,方能维持统治。 洋务派选择了向西方学习的自强之路,以挽救统治危机,并提出自强首先要“练兵”。洋务派总结了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失败的原因,洋务派选择了“外敦和好,内要自强”的策略,即对外要以信义笼络列强,与列强和好,对内要学习西方,自图振兴,以求“自强”。奕诉等上奏说“窃臣等酌议大局章程六条,其要在于审敌防边,以洱后患。然治其标而未深其源也,探源之策,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曾国藩提出“使彼西洋人擅长之技,中国皆能谙悉。然后可以渐图自强。”李鸿章认为,“欲使西人长技中国皆能睹悉,然后可图自强。困”左宗堂说:“实以西洋各国恃其船炮横行海上,每以其所有傲我所无,不和不师其长以制之。”洋务派所说的“西人长技”是指以“坚船利炮”武装起来的西方军队。 当处于弱势文化中的人们遭遇强势文化时,对强势文化会产生潜意识的向往。所谓强势文化,主要是指代表了更高生产力水平,能够向其他文化单向流动并产生强烈影响的文化。强势文化的传播特征主要是从高文化区向低文化区单向流动。文化本身具有流动性,它一经形成,就会与其他文化发生交流,强势文化更是如此,由于它代表了更先进的生产力水平,其外溢性就更加强烈,在文化之间的交流中,主要体现为它朝生产力水平更低的区域单向流动。用近代科技文明武装起来的“坚船利炮”相对于“弓马骑射”无疑是强势文化,在两次鸦片战争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洋务派惊羡不已,决心要训练一支与西方军队一样的新式军队。中国自古就重视军队中的体育,早在西周时就有“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体育在练兵中的作用对于饱读经书的洋务派来说,不可谓不知晓。中国传统体育已不能适应以洋枪洋炮武装起来的“新军”训练的需要,李鸿章说:“中国士夫沉浸于章句小楷之积习,武夫悍卒又多粗蠢而不加细心,以致所用非所学,所学非所用。操练洋枪必须步伐整齐,号令纯一,才能达到施放有准的目的(所谓步伐整齐,就是队列、队形等方面的操练;号令纯一,即“立正”、“稍息”、“开步走”、“托枪”之类口令;所谓枪炮精良、施放有准)。洋操可助操练洋枪洋炮,于是“洋操”符合洋务派“练兵制器”的口味,被洋务派伴随洋枪洋炮引进中国。 2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的文化学解读 文化传播规律揭示,强势文化必然征服弱势文化,弱势文化必然自觉地学习和接受强势文化。鸦片战争及以后,西方文化的强势和中国文化的弱势已显现,洋务派为了“御侮图强”不得不作出学习西方近代文明走近代化之路的选择。洋务派学习西方走近代化之路有四种思维方式可选择:“中体中用”、“中体西用”、“西体西用”和“西体中用”。四种思维方式概括起来说是两条近代化道路:一是日本式的全盘接受西方近代文明,以西方近代文明为中心来融合本国文化走近代化之路;二是汤 氏定律式的渐进地接受西方近代文明,以本国文化为底蕴来消化西方近代文明走近代化之路。洋务派选择了第二条道路。任何文化的历史都可作为文化价值、文化理想及文化行为的起源。历史可帮助回答像为何采取一种而不是另一种活动方式这一类的问题。中国历史上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和文化中心主义观念制约着洋务派的文化选择行为。 第一,维护儒家“价值道统”的神圣职责要求洋务派选择第二条道路。在中国历史上早就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的自成一体的根基深厚的大陆性文化,正如有些学者所说,中国在文化上是早熟的。因此,中国早就确立了由尧、舜、禹、汤、文、武、周、孔等相传所确定的、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的、被中国士大夫认为是无比优越的“价值道统”。正因为“价值道统”是“无比优越的”,所以士大夫们把“道统”奉为“圣教”,亘古不移,“道统”高于“法统”,因而王夫之说,“无恒器而有恒道”。并且把维护“道统”视为自身庄严而神圣的职责。为此,为了能够从不断变化的时势中吸取文化资源来维护自认为无比优越的“道统”,中国士大夫们还创造了经世致用的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作为具有中国士大夫血统的儒家知识分子,洋务派理所当然地负有维护“道统”的历史使命,李鸿章说,中国的“文物制度”远比外洋优越,不仅不应摒弃,而且“欲求驭外之术,唯有力图自治,修明前圣制度,勿使有名无实”。虽然洋务派也认识到西方文化的强势和先进性,但是,他们要坚守儒家知识分子的使命,如若选择第一条近代化之路,也就意味着丢弃中国传统的价值体系,放弃自己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这是洋务派无论如何不愿去做的。日本与中国不同,日本自古就有主动学习强势文化的传统,日本曾13次派遣唐使,全面学习中国文化,并按中国文化改造日本社会,因而有学者说,日本文化像洋葱头,每册开一片都可以看到与外来文化融合的影子,剥到最后,找不到日本文化的核。 第二,文化中心主义的观念以及由此而生的“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驱使洋务派选择第二条道路。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两种观念;一是把文明由内向外辐射传播视为文化扩展唯一形式的观念;二是视文化有高低、轻重、内外、优劣有别的文化中心主义观念。文化中心主义观念催生了中国士大夫强烈的文化优越感,他们认为,中国所以为中国,即在于中国有其不可企及的文化中心地位,而历史上中国文化对于周边民族文化的强势,无论是少数民族人主中原还是佛教东来最终都被中国传统文化所同化了,更加强化了这种文化优越感,明末来华的传教士利玛窦曾这样评价说:“中国人认为所有各国中只有中国值得称羡,就国家的伟大、政治制度和学术的名气而论,他们不仅把所有别的民族都看作野蛮人,而且看成是没有理性的动物。相伴于文化优越感而生的是“以夏变夷”文化心理和“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在西方强势文化冲击面前,中国文化中心地位受到威胁,“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受到冲击,在此背景下,洋务派主张向西方学习,但是学习西方的根本动机仍然是要维护中国文化的中心地位,薛福成说:“诚取西人之器数之学,以卫吾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张之洞也说:“泰西之器以卫中国圣贤之道”。日本与中国不同,日本人没有沉重的文化中心主义包袱,很少有“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 洋务派为何选择学习西方的科技等器物文化,而不是制度文化或精神文化?我们认为原因在两个方面。 第一,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人们首先感知和理解的是文化的外层。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一个整体,由三个层面构成,最外层是器物层面,文化价值密度最疏;中间是制度层面,文化价值密度较密;最核心的是内层,是文化价值体系的核心,也是文化价值最密集的一层。 当两种文化发生交融时,文化是以整体形式出现的,但是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文化是文化的外层,最容易被人们所感知和理解。当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虽然西方文化以一个整体形态大规模传人中国,但魏源首先感知到的是西方的军事,他说,西方强于中国在三个方面:“一战舰,二火器,三养兵练兵之法。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由于国人被文化中心主义意识麻醉,陶醉在“天朝上国”美梦里,因而他的呐喊没有得到国人的认同和共鸣,变成了无声的呐喊,所以国人对西方文化认识没能进一步深人。洋务派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看到的或亲身感受到的仍然是西方坚船利炮的威力,我们从1874年12月李鸿章的一份奏稿不难看出,李鸿章说,西方“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 第二,科技等器物文化的文化阻力最小,文化穿透力最强,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英国史学家汤因比在《文明经受着考验》一书中写道:“当一根运动着的文化射线被它所碰撞的外在机体的衍射成科技、宗教、政治、艺术等学科成分时,其科技成分比宗教成分易于穿透得较快和较远。……文化辐射中各种成分的穿透力通常与这一成分的文化价值成反比。在被冲击的社会机体中,不重要的成分所引起的阻力小于决定性成分所引起的阻力,因为不重要的成分没对被冲击社会的传统生活方式造成那么猛烈或那么痛苦的动乱的征兆。这种对辐射性文化的最小成分作最广泛传播的自动选择,显然是文化交流运动一条不幸的规律。”大意为: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器物层面文化价值密度最小,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也最差,对生活在被冲击文化中的人们因价值变动较少而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因而文化抗阻能力最弱。 器物本身是中性的,只不过是由于人们在使用的过程中赋予了它们文化的意义,所以才会有价值意义,如射箭,它是一项运动项目,本身是中性的,中国人可以开展,外国人也可以开展,但是,有价值取向的人赋予它特殊目的时,射箭就有价值意义了,如孔子用它来作为“扬礼达仁”的工具,于是射箭就有了“射礼,’;军事家利用它来为战争服务,射箭就有了军事价值。然而这些价值意义是依附性的,不是科技等器物本身所固有的,因而,对人们原有价值体系冲击不大,受到的抵抗力最小,文化穿透力也最强。而制度层面文化和精神层面文化就不一样了,任何制度的产生都有一定的文化土壤,制度自身的演变过程是沿着由习俗性产权规则(文化)到多边声誉机制(规范,隐含合同)及正式的第三方实施机制的逻辑线索而展开的,也就是说制度是人们基于一定价值取向而制定的,并随人们价值取向的变动而变迁的,制度文化本身就包含价值体系,是价值体系的外化。精神层面文化之所以是文化的核心,是因为精神层面文化是价值体系的代名词,是该文化存在的根本,是该文化体系下人们安身立命之所在。如果该文化的精神层面文化发生严重危机时,这一文化的命运也就岌岌可危了。所以,由于文化价值密度细疏程度不同,在文化的三个层面中器物文化最容易穿透,其次是制度文化,最后是精神文化。 洋务派作为清王朝的臣子,有维持清王朝统治的责任。若要挽救“内外交困”的时局,再不能默守陈规,李鸿章说:“吾国墨守旧法,不适于今世,为有识者所公认。”必须承认中西方的差距,向西方学习,走西方式军事近代化之路,方能维持统治;作为儒士,有维护儒家价值道统的职责。中国文化的弱势在两次鸦片战争中已显现,洋务派自觉地运用中国儒家知识分子为维护儒家价值道统所创造的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寻找“夷技”的“致用性”,补中国文化之不足,以维护儒家价值道统;作为统治集团中的一个政治派别,有巩固和发展自己集团势力的需要。清政府视人民反抗为心腹大患,“防民甚于防夷”。在镇压农民起义中曾国藩、李鸿章等处于绝对的决策地位,满汉矛盾的历史阴影和现实,使清王朝既要借助曾、李等来维持封建统治,又要设法加以制肘,以防尾大不掉之势。曾、李等既要巩固和发展自己集团的势力,又不能突破清政府藩篱,不得不进行精心选择。所以,洋务派选择了既不违背传统又能吸收新知识的“中体西用”思想方法,即“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学习西方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层面的外层文化,因为这样的选择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最差,价值变动较少,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文化阻力最小,文化穿透力最强,因而,既能得到清政府的支持,又维护了儒家“价值道统”的中心地位,还可减少顽固派的反对,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 “在一种文化冲突中,一旦在被冲击的社会防卫中打开一个最小的缺口,一个事件就会不屈不挠地继续引发另一事件。”文化的变动不会永远停留在器物层面,器物层面文化的变化必然继而引起制度层面文化和精神层面文化的变迁。历史的演进按照规律有序地进行着,中国近代化之路按规律安排的正常轨道由洋务时期的“练兵制器”到维新时期的“制度变革”再到五四时期的“文化观念转型”有序地展开,中国体育近代化之路也不例外。 3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的历史地位 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表面看来带有随伴性,洋操是被洋务派伴随洋枪洋炮引进中国的,实质上它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产生的必然结果。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在中国体育文化发展史上可以说是转折性的,对促进中国体育文化的转型和中国体育社会结构的变迁以及体育文化功能认识的深人均发生深刻的影响。 第一、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促进了中国体育文化的转型。体育文化是以身体运动为载体的文化,身体运动文化虽属外层文化,但受运动主体的价值取向支配,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传统文化重礼轻利,因而造成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向来都缺乏竞争意识,耻于竟争,形成了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精神型体育文化。洋务派被西方强势的军事文化所吸引,大规模引进洋操,从而开始引进西方体育文化。虽然洋务派初识西方体育文化,还不知西方体育文化究竟为何物,但西方体育文化中的重竞技、讲平等、求实效的体育理念伴随洋操的引进而传人中国,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巨大冲击,随着“学然后知不足”(梁启超语)的深入,以西方近代文明为标杆走近代化之路的中国人由器物层面到制度层面再到文化价值层面不断认同西方体育文化,中国体育文化不断由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精神型向以重视生命价值、追求平等竞争为核心的竞技型体育文化转型。 第二,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开启了中国体育近代化的航程,从此建构了中国体育社会中西两种体育文化对立与融合的格局。学者汪晖在《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间题》一文中说:“自近代以来,中国知识界的历史反思集中于中国如何实现现代化和为什么中国未能成功地实现现代化。”因此,我们认为洋务派引进“洋操”是洋务派思考中国如何实现现 代化的自觉选择。“由于积极倡导西化者经常很难考虑到本国 强大的传统结构改变的艰难程度而片面地、过分地引进以工业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尤其是没有认识到西方化背后隐藏着边缘化,这样就把对本国的西方化改造表面化、肤浅化,其实质是在西方化的同时,民族传统文化边缘化程度也在加深。”洋务派以及继往者不是融合两种体育文化,而是复制西方体育,并不断强化西方体育功能,中国体育社会民族传统体育一元结构被打破,使中国近现代体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西方近代体育与中国传统体育在相互排斥、相互吸收中并存’,的格局。以至于中国传统体育逐渐被压缩至农村,被赶出了学校,越来越被边缘化,造成了今天的人们思想深处已形成“体育就是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等”的思维定势。 第三,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重拾体育在教育中的功能,揭开了近现代学校体育的序幕。虽然中国古代体育文化中曾重视体育的教育价值,如古代教育的“六艺”有射和御,比较注重“身体的运动”在教育中的价值,但至东汉时期始,先秦时期、秦皇时期和汉初之年的尚武风格从此变成了地道的“重文轻武”,这是中国历史的分水岭。从此,体育从教育中隐身,仅注重体育的养生、军事、娱乐功能。虽然洋务派根据练兵自强需要有选择地引人西方的“洋操”,独注西方体育的军事价值,造成了我国近代体育的具有强烈的军事性质。但洋务派为培养洋务所需的人才,先后办了不少军事工业学堂和军事学堂,如京师同文馆、北洋水师学堂、天津武备学堂、福州船政学堂等,在这些新式学堂中,仿照西方学校课程设置,一般都设体操课,体育从此走进了近现代学校,日渐成为学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在列强侵略和国内危机四伏的背景下,洋务派立足中国文化传统,白觉地运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创造了“中体西用”理论,它架起了沟通中西文化的桥梁,揭开了中国文化走向了世界和中国体育文化近代化的序幕。正是有了洋务派按照汤氏定律学习西方选择“练兵制器”的不足,才会有维新派、革命派、五四先贤们的“知不足”,才推动了中国社会及体育文化现代化的进程。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虽然是随伴性的,却揭开了中国体育史的重要一页。 传播学论文:与时俱进的广告教育——对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模式的探析 论文关键词:广告传播学,症结,创新教学 论文摘要:许多高校的广告教育与时代脱节,广告传播学教学与教育部倡导的素质教育错位。广告传播学教学存在学科不成熟、内容泛化、手段老化、师资落后等问题,所以要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大系统、小专题,多媒体实验室等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模式。 目前,广告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学科归属尚未定论,各科教学处于不断地摸索之中。面对“两难”(广告公司招人难,高校广告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广大教育界人士认识到:教育拉了广告业的后腿,广告教育必须面对市场,课程教学必须为培养目标服务。高校广告专业,课程教学改革迫在眉睫。作为广告专业的惟一基础学科,广一告传播学必须围绕市场做文章,改进传统滞后的教学模式,进行新型的富有时代特色的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以适应广告实际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和多元化的市场要求。 一、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症结 现行的)’一告传播学教学,存在许多违背高校教育规律和广告行业市场规律的弊端,已成为培养学月创新能力的掣肘。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症结主要表现在: (一)广告传播学不是一门成熟的科学。广告传播学归属于传播学,而传播学是从国外引来的“舶来品”。如果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粗具规模的译著算起,传播学在中国也只有区区20年的历史。20年中,传播学在中国经历了“放眼看世界—引进与起步”、“投身改革潮—纸上谈兵和介人实际”、“洋为中用—中国化和本土化”三个阶段,召开了6界全国性传播学研讨会(1982年、1986年、1993年、1995年、1997年、1999年),出版了一批著作(例如:居延安的(信息、沟通、传播》,邵培仁、戴元光、龚炜的《传播学原理和应用》,周晓明的《人类交流与传播》,徐耀魁的《大众传播学》,张隆栋的《大众传播学总论》,李彬的《传播学引论》,张国良的《传播学原理论》,胡止荣的《传播学总论》),似乎蓬勃发展。但是,中国传播学者研究的主流还是引进和介绍西方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特色的传播学还没有建立,在为我所用、自主创新方面做得不够,与传播实践之间也存在距离,尤其缺乏一种深厚的传统文化根基。即便上面提到的书籍和教材,也多以“概论”形式出现,专门研究传播学中某一重要传播理论或专论传播模式、传播研究方法的学术专著至今尚未出现。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传播学仍处于初级建设阶段。 广告传播学源于传播学,是传播学在广告领域中的发展,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广告传播学内容及课程体系有多种解释:有的认为,广告专业仅讲授传播学理论即可,没有什么广告传播学;有的主张,广告传播学应充分结合广告学和传播学二者内容,建立自身体系;有的提倡,广告传播学以应用为主,少讲理论;有的认为,广告传播学是独立的,不应与其他学科发生任何联系。此外,广告传播学的著作较少,至今只有几种。相对于传播学教材,胡卫华编著《广告传播》(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也仅是一本小册子。可见,广告传播学离成熟学科还有一段很长的路程。 (二)教学内容泛化,重理论轻操作。广告传播学没有自己的体系,往往沿用传播学的章节内容,造成知识理论的泛化,违背了知识的普遍性和个别性的辨证统一的原则。尽管传播学是实用性较强的学科,但是,中国的传播学教学则是注重介绍西方的传播理论和研究方法,忽视传播学的实用性。广告传播学与传播学教学有着共同的缺陷。教学中,较少考虑广告实际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单纯地“就理论言理论”,忽略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实践对理论的检验”唯物辨证理论,往往犯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的错误。重理论轻操作的教学,往往导致学生混固吞枣的死记硬背理论,不能灵活地应用于实践,教学效果很差。 (三)教学手段老化,重课堂轻实践。在许多高校,广告专业的教学多采用课堂教学的形式。课堂教学具有可以系统地传授知识,受教育对象较多,容易量化管理等特点。但是,课堂教学往往忽视学生的个性,不能因材施教。信息时代,是个性张扬的时代。没有个性和专长的人,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也谈不上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也很难想象,一个课堂教学口径培养出来的广告人才能够在实际操作时体现多元化的广告行业的人才特征。此外,当前广告传播学教学多采用教师拿着讲义授课,学生下面记笔记的形式,较少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缺乏活泼的感性材料。教师辛辛苦苦地讲授,学生却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事倍功半,教学效果较差。因此,“大一统”的传统课堂教学已成为当前的广告业发展的栓桔,丰富多彩的现代化教学形式堕待提倡和实施。 (四)师资队伍落后,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来讲,广告专业师资队伍较落后。主要缘于广告业是新兴的行业,高校广告专业非常年轻,专业归属呈多样化,广告师资多半路出家。高校广告专业,有的隶属于新闻传播学院,有的隶属于财经学院,有的隶属于艺术学院,还有的隶属于历史系、管理系等。专业归属的多样化,直接导致师资来源的多渠道。他们的学科来源大部分为:新闻学、文学、美术,少量为市场营销、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同样,广告传播学师资来源也呈多样化,有的源于新闻专业,有的源于中文专业,有的源于历史专业,有的源于管理专业,学术观念、思维视角和科研能力差别较大,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倾向也有所不同。此外,日前从事高校广告传播学教学的教师,除了个别曾到过日本、美国或在一些跨国公司中接受过国际化广告实务培训外,大部分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广告学专业教育。因此,广告传播学教师很难有效地传授时代前沿的专业知识。广告行业流行的“高校培养不出真正的广告人”、“上大学,不在于学习知识而在于熏陶”的论断,多少也显示了高校广告教学的无奈和滞后。 二、创新教学改革措施 加人wto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人高效快速发展时期。中国)一告业迎来了第二个春天,正朝着全球化和本土化两个方向一匕速发展。而高校培养的广告人才与市场需求错位,广告教育与时代脱节,教育改革到了一个难以回避的关节。面对广告教学的种种弊端,高校广告传播学改革也势在必行。 (一)教学理念改革:观念教学。高校广告传播学教学从单纯地传授知识应转变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能力包涵可持续创新和白主创新两层含义,是广告人才不可缺少的能力。 1.创新能力的培养〔1)从培养学生的怀疑意识着手,鼓励学生多角度、多层次、s_体复合的发现和解决问题,时刻提醒学生各门科学和权威都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2)传授学生创新思维的基本理论。创新思维的运行过程,就是“化无穷为有穷”。具体来说:创新思维就是思维过程中首创或独创地选取对象,抽象、舍象对象的属性,动态截取对象时空。(3)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创新思维的结果往往是“似是而非的”。创新思维的结果为概念、学说、观念、对策等,这些结果是头脑中的东西,与客观现实有一定的距离。它们并非纯粹客观,也达不到彻底全面,其本质和主流也不是惟一不变的。创新思维结果的“似是而非性”往往缘于思维观念的一般性、科学的非纯粹客观性、理论难觅“彻底客观”、本质和主流的凸现等。本质和主流是多方面的,不应停留在现有的本质和主流的表象上,要进一步挖掘新的木质和主流,创新随之而来。 2,努力建立学生思维的多种创新视角。创新视角,是用不同寻常的视角观察寻常的事物,使事物显示出某些不寻常的性质。广告传播过程中,要求视角变化。单一视角泛化,产生不同寻常的创意。创新视角一般有几种相对类型:发散与收敛、求同与寻异、肯定与否定、顺向与逆向、自我与非我、有序与无序等。 3.要消除妨碍创新思维的惯常定势。思维定势是特定思维框架,受实践目的、知识储备、价值标准的影响,往往新定势的形成慢,而旧定势的消亡难。尽管思维定势有利于处理惯常、照例的事物。但是,当事物变化时,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往往束缚创新思维的开展。思维定势,包括一般权威定势、从众定势、唯经验定势、唯书本定势、非理性定势。 4广告传播学教学中,创新思维观念的培养主耍有两个目的:(1)为培养具有再生能力的全息广告人才着想。广告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广告策划、广告创意是瞬间万变,日新月异的。因此,全息广告人才必须有独特思维视角和首创思维成果。(2)为透彻理解和把握广告传播理论孕育力量。一告传播学是发展、开放的学科,其理论有待进一步的开发和挖掘。创新思维的建立为透彻理解和把握广告传播学理论提供了资本和财富。 (二)教学模式改革:走出去,请进来。“走出去”包含两层含义:1.教师走出去。教师大多局限于学校,对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往往是理想化和学究化,较少全方位的把握社会。广告传播学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广告传播实践是复杂、多变的。因此,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很容易造成“就理论讲理论”,脱离实践。教师走出去,走进火热的广告行业,走到缤纷的媒介实践中,获取宝贵的实践经验。教学中,才能将理论和实践杂揉到一起,讲得生动,学生学得有趣。但是,现实生活中,广告传播学教师很少出去实践。主要缘于两个方面;(1)目前的广告学系师资缺少,广告传播学专职教师很少。即使有专职教师,也往往兼授其他课程。这种情况下,广一告传播学的教师一年两个学期授课,不能抽出时间外出实践。(2)高校往往侧重于传统的重点学科建设,树立名牌战略。而广告专业是新兴专业,各方面力量薄弱,难以受到学校重视。广告专业的教师外出学习和实践基本卜不一予以批准。.这样,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只能低层次重复,教师疲惫于繁重的课堂教学,教学质量每况愈下,培养的1、一告学生自然不能适应广告行业的发展。 2.学生走出去。学生走出课堂、走出学校,投身于真枪实弹的广告实践。(1)广告专业必须建立高规格的实习基地,为学生实践提供条件。高校广告专业应利用人才优势、科研优势、技术优势、学科优势,加强与名牌广告公司和媒介联系,作到校企联合、系企联合,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学生有了实践经验,学习有的放矢,针对性更强。同时,学生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也能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2)学生应有实践的意识。很多学生存在惰性和依赖性,安于现状,不敢走向社会。教师必须灌输实践的重要性以及“走出去”的好处。教师也要鞭答学生,锻炼他们的“野外”生存的能力。(3)学生“走出去”,选择的广告媒介应是多层次、多品种的。既可以选择电视台、电台、网络媒介,也可以选择报社、期刊、出版社;既可以尝试党刊,也可以尝试商报;既可以尝试综合频道,也可以尝试专业频道……多方面的亲密接触,往往造就学生丰富的感性知识、旺盛的求知欲望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3.请进来,指聘请在广告传播方面有特长的人才到课堂传授知识。这些人主要指媒体经营人员、广告公司精英、高校广告传播学知名学者。媒体经营人员、广告公司精英大多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了解广告传播的现状,把握广告市场的走向。他们的讲授往往生动活泼,具有实用性和引导性。高校广告传播学知名学者,了解广告传播学学科发展的现状,引导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方向。他们的授课,往往具有启迪性和先导性。二者的结合,既可以缓解本校广告传播学教学的狭隘,也可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更主要的是,将课堂教学与当前的广告业发展情况结合起来,使广告传播学的教学走在时代的前列,解决了广告教育的滞后问题。 (三)教学内容改革:大系统,小专题。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内容不能局限于传统的传播学内容,也不能脱离传播学的理论体系。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应立足于广告专业,开创新的体系。1.讲授传播学的主要内容,即大系统。传播学包括传播史、传播业务和传播理论,即“史”、“术”、“论”三部分。针对广告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广告传播学教学内容的“大系统”应侧重于传播理沦和传播业务两部分。传播理论主要讲授“传者研究”、“内容分析”、“媒介研究”、“受众分析”和“效果研究”五部分:传播业务是大众传播过程中的一些实务问题,诸如传者社会影响、内容的窄广、媒介经营、受众的文化品位等。传播业务应杂揉到传播理论中。这样,既有理论的传授,又有经验的分析,广告传播学的“大系统”讲授往往产生良好教学效果。 2广告传播学的教学内容应体现广告专业的特色,开设专题讲授。“大系统”体现传播学内容的完整性,“小专题”表现出专业特性。专题与“大系统”内容是同步的。同时,专题为了深化内容,将传播学的“一般”与广告的“特殊”相结合。讲授过“传播内容”,笔者尝试开设了专题,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笔者讲授“传者研究”、“控制分析”时,开设了“广告传播的导向研究”专题,学生反响很好。“广告传播的导向研究”专题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广告传播过程中,“星”、“性”、“腥”、“洋”等内容泛滥,影响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广告传播的社会化功能(向公众传播有关的价值观念、生活理念,倡导一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习惯,影响和改变社会生活方式等);广告传播倡导的导向,包括文化导向、价值导向、消费导向及政治导向等;广告传播任何坚持健康导向。这样,讲授内容“博”和“专”结合,学生乐于接受,教学效果自然提高。 3教学手段多样化也是广告传播学创新教学的重点。广告传播学教学中,我们不应完全摒弃传统的教学手段,而应扬长避短,汲取传统课堂教学的优点。同时,更应充分利用新时期的科技成果,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增强知识传授的科学性、娱乐性、实践性和有效性。制作教学课件,采用多媒体教学,枯燥的理论往往变得有趣生动。建立广告传播学实验室,有利于对广告信息传播进行定量研究,尤其对传播效果、受众反馈研究及学生动手实践能力都是大有裨益的。广告传播学实验室实验中,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一目了然,个案研究更加客观、科学。利用广告传播学实验室进行教学,不仅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和实践性,也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传播学论文:关于文化传播学视域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及电视节目形态探析 论文摘要:本文从当代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面临的困境入手,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置于电视传播的理论语境中考察,分析了其在现代社会中电视传播价值。按照其与电视媒介特性契合程度,从功能上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分四种类别,并从优化传播效果角度就四种类别提出了各自适宜的电视节目形态。 论文关键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节目形态 文化传播是文化从一个系统影响另外一个系统的活动,其实质是文化价值的传播。在体育文化全球化浪潮中,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整体发展与传承面临危机,而这种危机与电视传播的缺少不无关系。目前就电视对我国传统体育的传播的研究成果甚少,本文试对电视传播视域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及节目形态作一探析。 一、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价值 (一)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社会价值 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值得电视珍视的社会价值在于其在全民健身、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方面的功能。文明的基本动力来自于社会基层。自古以来,中国传统体育都在民间自由自在地生长,天然地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连。“体育的本质功能与核心内容就是健身。体育所表现出来的强身健体的基本特征以及对身心的自我培育、锻炼和养护过程,无不包含着健身的客观规律。” 在当下制约中国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体育场地、设施短缺问题短时期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中国传统体育相对于西方现代体育而言对场地、器材要求不高,花钱不多,在各族人民群众中具悠久历史与深厚基础。汉族地区的秧歌、腰鼓、太极拳、木兰扇等,少数民族地区的霸王鞭、跳竹竿、民族摔跤等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超越民族,为更多的群众所喜爱。根据一项对粤、湘、桂、黔、滇少数民族参加体育运动的调查显示,2000年5省区少数民族16岁以上城镇居民仅有48.5%参加过不同程度的体育活动。少数民族居民所参加的休闲体育运动大部分为静态的棋牌。对于广大农村以及沙漠、山地、丘陵等地形复杂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现代体育缺少可行性,所以因地制宜地发展传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不仅方便易行,而且可以与民俗、文化、艺术有机结合,缩小我国群众体育发展差距。 近年来,中老年人口在我国体育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中老年人普遍对运动量大、技术要求高、对抗激烈的西方现代体育项目兴趣不高,而更偏爱节奏舒缓、刚柔相济、群体参与、缓解寂寞、延年益寿的各种传统体育项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群众体育锻炼中80%的内容是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西方人被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强身健体功能所吸引。2006年,河北邯郸市为了纪念简化太极拳推广50周年,举办了“国际太极拳交流大会”,共有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44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余名太极拳界人士汇聚邯郸,进行太极拳交流、比赛和联谊活动。“中国功夫”在欧洲的影响近年来剧增,据德国联邦多元文化局的数据统计,目前在欧洲学习中国功夫的学员近100万人。各种中国武术、气功和太极拳的协会层出不穷,仅德国就有500多个。正如北京体育大学教授任海接受笔者访谈时所讲,对于电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是一座巫待开掘的“富矿”而非“平矿”。 (二)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传播的经济价值 传媒经济学认为,大众媒介的经济效益主要来源于媒介产品的销售以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等支撑的广告收人以及衍生品销售收人。从调查来看,西方竞技体育的受众群主要为青年男性,而中国传统体育的主要受众群为中老年群体,还有大量的青年潜在受众。在当今健康文化、生命文化的时代特征之下,这个受众群无疑更为庞大。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促进健康、群体参与、大众娱乐的功能对于中老年群体有很强的吸引力。按照“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法则,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在国外具有相当广阔的潜在市场。如果策划得当、传播得法,其电视传播不仅会带来巨大的广告收人,而且会通过面向国外的电视产品与衍生品的多级销售为电视创造良好的经济价值。在访谈中,研究舞龙舞狮的卫志强教授和研究体育新闻传播的郝勤教授都认为,在消费主义的时代大背景下,一定要研究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能为电视创造的经济价值,否则要求电视关注便是一种奢望。据《光明日报》报道,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作为中国功夫(武术)首次与现代舞、芭蕾、杂技等艺术完美结合的《功夫传奇》在国际演艺市场上演出150场,观众1l万人次,总收入300万美元。在民族地区,一些民族将自己的民族体育文化与风情旅游结合在一起,通过举办民族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节探索出一条传统体育产业发展的新路。如贵州的“国际芦笙节”上表演的苗族、侗族特有的斗牛等体育活动,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中外游客和省市电视台记者。每年除了地方电视台全程转播外,还会吸引日本、韩国等国外电视台前来报道。然而,相当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节却因为政府缺乏策划、广告文化传播公司参与不够,电视等大众媒介传播缺席,没有产生太大的经济收益。如青海土族每年都举办的历时数月的号称世界上最长的民族狂欢节“纳顿节”等便不太受电视关注。 二、电视传播视阑下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类别 按照与电视媒介特性契合程度由强至弱,笔者从文化功能上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分为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和已经消亡与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 (一)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 竞技表演类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是指经过种种实践与改革,逐渐与西方体育模式近似的竞技表演类体育文化项目,其除了竞技性外,多数融体育和艺术于一体,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性,并充分体现了本民族的特色。 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表演项目多达149种,其竞技性强、表演价值高,特别适合电视传播。项目主要包括武术套路与散手、舞龙舞狮以及巧种竞赛项目(花炮、珍珠球、木球、墩球、毽球、陀螺、龙舟、秋千、射弩、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武术、民族式摔跤、马术)和藏族马术表演、蒙古族马术表演等。这些项目具备比较完善的竞赛规则,符合电视动态阐释、立体审美、凸现过程、追求悬念的媒介特性。 (二)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 健身娱乐类体育文化是指本身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旺盛的生命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广泛基础,健身、健心、娱乐、益群等功能突出的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通常与民俗与传统节日文化融为一体,具有较强的广场文化与庆典文化特色。这些项目部分是在汉族和各少数民族中普遍开展的,具有普适性的文化特点;部分是在特定的民族之内开展的,其民族文化特色较浓。前者如拔河、放风筝、斗鸡、扭秧歌、荡秋千、跳绳、跳皮筋、踢毽子、抖空竹、中蟠、健身武术、太极拳、舞龙舞狮、大众健身操等;后者如瑶族的“跳八音”,蒙古族的打布鲁,苗族的爬竿,黎族、苗族和京族的跳竹竿,羌族等少数民族的推杆等。其中许多项目是在民族传统体育节日里集中举行,如内蒙古的“那达慕”节日大会、高山族的拔河节、汉族元宵节的舞龙舞狮、朝鲜族秋夕节举行的摔跤、荡秋千、跳板,侗族“芦笙会”节日里举行的“芦笙踩堂”等。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文化虽然不及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那样适合电视传播特点,但由于其在全民健身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积极作用,而且在民间具备相当的受众基础,电视应该大力传播与推广。 (三)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 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是指最能体现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重文轻武、修身养性、身心一元、主静尚柔、中庸和谐的整体文化特性的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其竞技性弱、益智性与养生性强,肢体动作舒缓,强调以意驭气,以精神肉体的合一观为指导,强调“身心合一”,也强调“生命在于运动”的重要,在运动量上追求无过而无不及的中庸适中性,受中国儒家、道家、玄学等文化影响较深。典型的文化项目有围棋、象棋、木兰扇、五禽戏、八段锦、易筋经、大雁功、五行掌、金刚气功、鹤翔庄气功、五田运气法、武当龟息功、少林达摩气功、站桩功等。这一类型的传统体育文化因整体主静少动,与电视媒介动态阐释、声画结合、强调动感、立体审美等特性有相悖之处。但由于其在后现代生命文化、保健文化、智力教育等时代背景下的存在价值,按照“使用与满足理论”,在国内外中老年人群中具有大量的目标受众与潜在受众,同样不能被电视所忽视。为了优化传播效果,需要对此类体育文化的电视传播形态按照市场规律与受众需求进行探索创新。 (四)已经消亡和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 已经消亡和濒危类传统体育文化是指那些在文化全球化进程中,已经消亡或丧失活力、处在濒危状态,对现代民众没有多少吸引力,却是民族风俗、民族心理、民族伦理、民族宗教等文化的载体,具有历史保护与学术研究价值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其中已经消亡的被一些学者称为“化石型”传统体育文化。如已经消亡的传统体育项目马球、十五柱球、跳鞠、木射、击壤以及投壶等。而濒危类是指跟不上社会动态发展的步伐,与现代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相吻合,自我更新的生命力薄弱,相对其起源,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内容和形式上无明显改变,大多数保留有较多的早期原始风貌,往往依附宗教祭祀或封建遗俗中,处在原始文化的混沌状态下,封建迷信色彩浓厚。如迄今仍在一些少数民族中存在的宗教舞蹈、祭祀性体育活动等。 三、不同类别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电视节目形态的策划与探索 “电视节目的形态和影响力,成为电视体育传播的‘主流媒介’表达的两个向度。”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种类繁多、文化特色各异、群体参与性强,是人民群众节日中的主要活动内容。优化传播效果的关键是按照适合各自体育文化特点的电视节目形态进行针对性传播。 (一)竞技表演类 竞技表演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适合电视传媒特性,新增量传播。其中竞争激烈、动感强、节奏感强的传统竞技项目(如散打、蒙古摔跤、技击武术等),与现代西方体育文化接近,可通过赛事直播、录播、电视体育新闻等节目形态传播;观赏类、表演性强的艺术体育项目应充分利用电视的视觉效果,以体育文艺活动,体育庆典活动直播、录播,体育人文纪录片,后期加工的艺术专题片,电视体育杂志栏目等进行体育结合文化的传播。栏目采用“体育新闻”、“媒体扫描”、“减肥纪实”、“体育彩票”和“今日心情”5个版块构成,集资讯、服务、参与、娱乐于一体,.收视率很高。竞技表演类的传统体育文化可以采用“赛事”、“人物访谈”、“故事”、“项目历史文化”、“练习技巧”等子栏目结合的电视体育杂志来传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的崔乐泉教授认为,应该从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适合电视传播的部分开始,分类、分批、分特点、按步骤进行传播。先传播竞技性强、观赏性强的项目,然后带动其他项目及文化的传播。 (二)健身娱乐类 按照巴赫金的狂欢理论,秧歌、秋千、跳绳、踢毽子等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是融运动与文化于一体,身体与精神共同释放、解放的狂欢体育。电视介人传播时,可以采用广场直播或录播形式、强化节目的群众参与性。也可以借鉴“电视真人秀”的节目形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比赛。对于秧歌、舞龙舞狮、龙舟竞渡等具有广泛民间基础的休闲娱乐、节日庆典体育文化,应以纪录片、旅游风光片、专题片或比赛类“真人秀”节目进行传播。2007年出现了许多格调高雅、健康娱乐、收视率较高的此类节目,如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的“奥运舵手、火炬手选拔”和“脚斗士”。这些都是策划健身娱乐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电视真人秀节目值得借鉴的范本。 (三)益智养生类 由于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以静态为主,与电视媒介的视听特性有一些相悖。所以电视在对此类传统体育的传播量上要控制,并且应积极策划效果明显的节目形式,以电视的“动”改良项目的“静”,巩固目标受众、争取潜在受众,变“窄播”为“广播”。以围棋传播为例,中央电视台对围棋不可谓不重视,但效果不佳的重要原由即节目形式太过单一。“围棋被电视传媒逐渐忽略与电视节目的贫乏不无关系。简简单单的新闻报道,千人一面的电视采访,难见新意的大盘讲解,电视在画面冲击、图像再现的优势被大大降低。”对棋类项目的电视传播,除了强化比赛时解说员讲解的娱乐生动性以外,也可从项目的历史与文化价值、教育意义角度,制作文化专题片进行传播。太极传播可适当融人娱乐元素,在不损害太极文化本体的前提下,可适当采用故事、人物、悬念、细节的大众传播文本。 但目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纪录片的拍摄范围和题材仍较为局限,不够全面和均衡,主要集中于武术文化领域,缺乏内容的综合性与历史文化的深度感,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涵挖掘不深。 (四)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要借助电视传媒挖掘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进行抢救性保护 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有些是因为跟不上社会动态发展的步伐,与现代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相吻合而被淘汰或面临淘汰。但有些并不是因为其本身丧失了生命力、而是由于其局限于宫廷或不被当时的统治阶层重视,没有在民间传播发展开来等其他原因而消亡的,如我国唐代盛行于宫廷的马球。但马球近年来在西北地区文化旅游产业中成为重要的文化标志而被成功利用,展现了这类体育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 对于此类传统体育项目,体育文化界和电视传媒界都应进行系统的梳理。对于濒临消亡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也要研究其电视传播的价值,“对那些依然附着在民风民俗中的体育活动,对那些活动方式有着较大的随意性,缺乏有机联系与规则而稳定性差的民间游戏进行整理、提炼,完善其规则,促使其从民风民俗或生产生活中逐步分离出来,走上系统、稳定、独立的发展道路,经过专家和民间艺术家的润色和改良,充分表现其民族特色,使之逐渐成为本民族的一个象征;而对那些发展比较成熟的练功或健身手段,有待进行综合研究,克服其神秘化倾向,使其大众化、通俗化,缩短其由“潜”到‘显”的过程。”笔者以为,电视传媒对此类传统体育文化传播可借鉴美国“国家地理频道”、"discove可’频道等的运营与传播经验,以“民间文化旅游”节目、“探索发现”纪录片等进行传播,此外,对于这类传统体育文化,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应借鉴音乐频道的“民间音乐电视采风”,策划、制作、播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电视采风”系列节目进行传承。当然,这些节目在传播初期应该首先以社会效益为主而不能过度强调经济效益。 总之,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凝结着各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民族情感,承载着各民族的文化血脉,是维系民族心理认同和社会团结的重要精神纽带。因此,深挖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电视节目形态具有凝聚社会、融和情感、增强人民群众体质、构筑和谐的重要功能。 传播学论文:洋务派体育行为选择的文化传播学分析 论文关键词:体育史;洋务派;文化传播;解读 论文摘要:囿于文化中心主义和传统文化价值观念,洋务派选择了类似于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所揭示传播路径(本研究姑称“汤氏定律”)——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的“渐进式”——接受西方近代文明,即以本国文化为底蕴来消化西方近代文明的近代化之路。汤氏认为: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文化是文化的外层,最容易被人们所感知和理解;器物文化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最差,价值变动较少,给人们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因而文化穿透力最强,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所以,反观洋务派的体育行为选择:先是了解“制器”,引入枪洋炮;继而学习“洋操”,亦即西方的军事体育,以便获得与洋枪洋炮相匹配的战术素质;近代体育从器材到观念亦紧随“洋操”之后接踵而至。可见,以“汤氏定律”为参照来解读洋务派的体育行为选择的路径,当会对中西体育文化传播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所启发。 在中国近代史上,洋务派“练兵制器”和引进“洋操”的主张与实践揭开了大规模西学东渐的序幕,中国近代化历程由此起航。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是我国学习西方加速现代化之路的30年,“同样也是新西学东渐的30年”。反思和总结这30年的辉煌成就为学界热议。故本研究拟从文化传播学视角解读中国近代化何以从“练兵制器”始,“练兵制器”为何选择西方体育。无论在近代还是在当代,西方文化的强势地位依旧,文化传播规律未变,解读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无疑有益于加深对中国改革开放30年包括体育在内的辉煌成就的认识,从而使中西体育文化交流和中国体育现代化更为理性。 1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 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被打败,国门被迫打开,列强纷至沓来,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迫使清政府通商、割地、赔款,导致了中国主权不独立、领土不完整,再加之国内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清政府统治受到冲击,危机四伏,中国面临着“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 走出“内忧外患”的困境是当时国人急需解决的历史课题,洋务派顺应历史潮流,自觉地承担起这一重任。洋务派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过程中逐渐形成与壮大起来的、主张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和教育且付诸实践的清朝统治集团内的一个政治派别。洋务派虽然成分十分复杂,但是奕诉、文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是主要代表,均为具有深厚传统文化根底的儒臣、学士。面对“内忧外患”的事实,洋务派认为中国应该“随局变而变革”,但“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局变,扭于目前苟安。”他们意指,祖宗走惯的老路已远远不能应付三千余年一大变局,必须探索新的出路,寻求新的对策,方能维持统治。 洋务派选择了向西方学习的自强之路,以挽救统治危机,并提出自强首先要“练兵”。洋务派总结了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失败的原因,洋务派选择了“外敦和好,内要自强”的策略,即对外要以信义笼络列强,与列强和好,对内要学习西方,自图振兴,以求“自强”。奕诉等上奏说“窃臣等酌议大局章程六条,其要在于审敌防边,以洱后患。然治其标而未深其源也,探源之策,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曾国藩提出“使彼西洋人擅长之技,中国皆能谙悉。然后可以渐图自强。”李鸿章认为,“欲使西人长技中国皆能睹悉,然后可图自强。困”左宗堂说:“实以西洋各国恃其船炮横行海上,每以其所有傲我所无,不和不师其长以制之。”洋务派所说的“西人长技”是指以“坚船利炮”武装起来的西方军队。 当处于弱势文化中的人们遭遇强势文化时,对强势文化会产生潜意识的向往。所谓强势文化,主要是指代表了更高生产力水平,能够向其他文化单向流动并产生强烈影响的文化。强势文化的传播特征主要是从高文化区向低文化区单向流动。文化本身具有流动性,它一经形成,就会与其他文化发生交流,强势文化更是如此,由于它代表了更先进的生产力水平,其外溢性就更加强烈,在文化之间的交流中,主要体现为它朝生产力水平更低的区域单向流动。用近代科技文明武装起来的“坚船利炮”相对于“弓马骑射”无疑是强势文化,在两次鸦片战争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洋务派惊羡不已,决心要训练一支与西方军队一样的新式军队。中国自古就重视军队中的体育,早在西周时就有“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体育在练兵中的作用对于饱读经书的洋务派来说,不可谓不知晓。中国传统体育已不能适应以洋枪洋炮武装起来的“新军”训练的需要,李鸿章说:“中国士夫沉浸于章句小楷之积习,武夫悍卒又多粗蠢而不加细心,以致所用非所学,所学非所用。操练洋枪必须步伐整齐,号令纯一,才能达到施放有准的目的(所谓步伐整齐,就是队列、队形等方面的操练;号令纯一,即“立正”、“稍息”、“开步走”、“托枪”之类口令;所谓枪炮精良、施放有准)。洋操可助操练洋枪洋炮,于是“洋操”符合洋务派“练兵制器”的口味,被洋务派伴随洋枪洋炮引进中国。 2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的文化学解读 文化传播规律揭示,强势文化必然征服弱势文化,弱势文化必然自觉地学习和接受强势文化。鸦片战争及以后,西方文化的强势和中国文化的弱势已显现,洋务派为了“御侮图强”不得不作出学习西方近代文明走近代化之路的选择。洋务派学习西方走近代化之路有四种思维方式可选择:“中体中用”、“中体西用”、“西体西用”和“西体中用”。四种思维方式概括起来说是两条近代化道路:一是日本式的全盘接受西方近代文明,以西方近代文明为中心来融合本国文化走近代化之路;二是汤 氏定律式的渐进地接受西方近代文明,以本国文化为底蕴来消化西方近代文明走近代化之路。洋务派选择了第二条道路。任何文化的历史都可作为文化价值、文化理想及文化行为的起源。历史可帮助回答像为何采取一种而不是另一种活动方式这一类的问题。中国历史上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和文化中心主义观念制约着洋务派的文化选择行为。 第一,维护儒家“价值道统”的神圣职责要求洋务派选择第二条道路。在中国历史上早就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的自成一体的根基深厚的大陆性文化,正如有些学者所说,中国在文化上是早熟的。因此,中国早就确立了由尧、舜、禹、汤、文、武、周、孔等相传所确定的、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的、被中国士大夫认为是无比优越的“价值道统”。正因为“价值道统”是“无比优越的”,所以士大夫们把“道统”奉为“圣教”,亘古不移,“道统”高于“法统”,因而王夫之说,“无恒器而有恒道”。并且把维护“道统”视为自身庄严而神圣的职责。为此,为了能够从不断变化的时势中吸取文化资源来维护自认为无比优越的“道统”,中国士大夫们还创造了经世致用的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作为具有中国士大夫血统的儒家知识分子,洋务派理所当然地负有维护“道统”的历史使命,李鸿章说,中国的“文物制度”远比外洋优越,不仅不应摒弃,而且“欲求驭外之术,唯有力图自治,修明前圣制度,勿使有名无实”。虽然洋务派也认识到西方文化的强势和先进性,但是,他们要坚守儒家知识分子的使命,如若选择第一条近代化之路,也就意味着丢弃中国传统的价值体系,放弃自己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这是洋务派无论如何不愿去做的。日本与中国不同,日本自古就有主动学习强势文化的传统,日本曾13次派遣唐使,全面学习中国文化,并按中国文化改造日本社会,因而有学者说,日本文化像洋葱头,每册开一片都可以看到与外来文化融合的影子,剥到最后,找不到日本文化的核。 第二,文化中心主义的观念以及由此而生的“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驱使洋务派选择第二条道路。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两种观念;一是把文明由内向外辐射传播视为文化扩展唯一形式的观念;二是视文化有高低、轻重、内外、优劣有别的文化中心主义观念。文化中心主义观念催生了中国士大夫强烈的文化优越感,他们认为,中国所以为中国,即在于中国有其不可企及的文化中心地位,而历史上中国文化对于周边民族文化的强势,无论是少数民族人主中原还是佛教东来最终都被中国传统文化所同化了,更加强化了这种文化优越感,明末来华的传教士利玛窦曾这样评价说:“中国人认为所有各国中只有中国值得称羡,就国家的伟大、政治制度和学术的名气而论,他们不仅把所有别的民族都看作野蛮人,而且看成是没有理性的动物。相伴于文化优越感而生的是“以夏变夷”文化心理和“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在西方强势文化冲击面前,中国文化中心地位受到威胁,“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受到冲击,在此背景下,洋务派主张向西方学习,但是学习西方的根本动机仍然是要维护中国文化的中心地位,薛福成说:“诚取西人之器数之学,以卫吾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张之洞也说:“泰西之器以卫中国圣贤之道”。日本与中国不同,日本人没有沉重的文化中心主义包袱,很少有“夷夏大防”的文化安全心理。 洋务派为何选择学习西方的科技等器物文化,而不是制度文化或精神文化?我们认为原因在两个方面。 第一,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人们首先感知和理解的是文化的外层。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一个整体,由三个层面构成,最外层是器物层面,文化价值密度最疏;中间是制度层面,文化价值密度较密;最核心的是内层,是文化价值体系的核心,也是文化价值最密集的一层。 当两种文化发生交融时,文化是以整体形式出现的,但是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文化是文化的外层,最容易被人们所感知和理解。当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虽然西方文化以一个整体形态大规模传人中国,但魏源首先感知到的是西方的军事,他说,西方强于中国在三个方面:“一战舰,二火器,三养兵练兵之法。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由于国人被文化中心主义意识麻醉,陶醉在“天朝上国”美梦里,因而他的呐喊没有得到国人的认同和共鸣,变成了无声的呐喊,所以国人对西方文化认识没能进一步深人。洋务派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看到的或亲身感受到的仍然是西方坚船利炮的威力,我们从1874年12月李鸿章的一份奏稿不难看出,李鸿章说,西方“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 第二,科技等器物文化的文化阻力最小,文化穿透力最强,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英国史学家汤因比在《文明经受着考验》一书中写道:“当一根运动着的文化射线被它所碰撞的外在机体的衍射成科技、宗教、政治、艺术等学科成分时,其科技成分比宗教成分易于穿透得较快和较远。……文化辐射中各种成分的穿透力通常与这一成分的文化价值成反比。在被冲击的社会机体中,不重要的成分所引起的阻力小于决定性成分所引起的阻力,因为不重要的成分没对被冲击社会的传统生活方式造成那么猛烈或那么痛苦的动乱的征兆。这种对辐射性文化的最小成分作最广泛传播的自动选择,显然是文化交流运动一条不幸的规律。”大意为:当两种文化发生碰撞时,器物层面文化价值密度最小,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也最差,对生活在被冲击文化中的人们因价值变动较少而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因而文化抗阻能力最弱。 器物本身是中性的,只不过是由于人们在使用的过程中赋予了它们文化的意义,所以才会有价值意义,如射箭,它是一项运动项目,本身是中性的,中国人可以开展,外国人也可以开展,但是,有价值取向的人赋予它特殊目的时,射箭就有价值意义了,如孔子用它来作为“扬礼达仁”的工具,于是射箭就有了“射礼,’;军事家利用它来为战争服务,射箭就有了军事价值。然而这些价值意义是依附性的,不是科技等器物本身所固有的,因而,对人们原有价值体系冲击不大,受到的抵抗力最小,文化穿透力也最强。而制度层面文化和精神层面文化就不一样了,任何制度的产生都有一定的文化土壤,制度自身的演变过程是沿着由习俗性产权规则(文化)到多边声誉机制(规范,隐含合同)及正式的第三方实施机制的逻辑线索而展开的,也就是说制度是人们基于一定价值取向而制定的,并随人们价值取向的变动而变迁的,制度文化本身就包含价值体系,是价值体系的外化。精神层面文化之所以是文化的核心,是因为精神层面文化是价值体系的代名词,是该文化存在的根本,是该文化体系下人们安身立命之所在。如果该文化的精神层面文化发生严重危机时,这一文化的命运也就岌岌可危了。所以,由于文化价值密度细疏程度不同,在文化的三个层面中器物文化最容易穿透,其次是制度文化,最后是精神文化。 洋务派作为清王朝的臣子,有维持清王朝统治的责任。若要挽救“内外交困”的时局,再不能默守陈规,李鸿章说:“吾国墨守旧法,不适于今世,为有识者所公认。”必须承认中西方的差距,向西方学习,走西方式军事近代化之路,方能维持统治;作为儒士,有维护儒家价值道统的职责。中国文化的弱势在两次鸦片战争中已显现,洋务派自觉地运用中国儒家知识分子为维护儒家价值道统所创造的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寻找“夷技”的“致用性”,补中国文化之不足,以维护儒家价值道统;作为统治集团中的一个政治派别,有巩固和发展自己集团势力的需要。清政府视人民反抗为心腹大患,“防民甚于防夷”。在镇压农民起义中曾国藩、李鸿章等处于绝对的决策地位,满汉矛盾的历史阴影和现实,使清王朝既要借助曾、李等来维持封建统治,又要设法加以制肘,以防尾大不掉之势。曾、李等既要巩固和发展自己集团的势力,又不能突破清政府藩篱,不得不进行精心选择。所以,洋务派选择了既不违背传统又能吸收新知识的“中体西用”思想方法,即“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学习西方科技、军事、体育等器物层面的外层文化,因为这样的选择对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和影响力最差,价值变动较少,带来的精神痛苦较小,文化阻力最小,文化穿透力最强,因而,既能得到清政府的支持,又维护了儒家“价值道统”的中心地位,还可减少顽固派的反对,文化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最大。 “在一种文化冲突中,一旦在被冲击的社会防卫中打开一个最小的缺口,一个事件就会不屈不挠地继续引发另一事件。”文化的变动不会永远停留在器物层面,器物层面文化的变化必然继而引起制度层面文化和精神层面文化的变迁。历史的演进按照规律有序地进行着,中国近代化之路按规律安排的正常轨道由洋务时期的“练兵制器”到维新时期的“制度变革”再到五四时期的“文化观念转型”有序地展开,中国体育近代化之路也不例外。 3洋务派体育选择行为的历史地位 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表面看来带有随伴性,洋操是被洋务派伴随洋枪洋炮引进中国的,实质上它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产生的必然结果。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在中国体育文化发展史上可以说是转折性的,对促进中国体育文化的转型和中国体育社会结构的变迁以及体育文化功能认识的深人均发生深刻的影响。 第一、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促进了中国体育文化的转型。体育文化是以身体运动为载体的文化,身体运动文化虽属外层文化,但受运动主体的价值取向支配,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传统文化重礼轻利,因而造成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向来都缺乏竞争意识,耻于竟争,形成了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精神型体育文化。洋务派被西方强势的军事文化所吸引,大规模引进洋操,从而开始引进西方体育文化。虽然洋务派初识西方体育文化,还不知西方体育文化究竟为何物,但西方体育文化中的重竞技、讲平等、求实效的体育理念伴随洋操的引进而传人中国,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巨大冲击,随着“学然后知不足”(梁启超语)的深入,以西方近代文明为标杆走近代化之路的中国人由器物层面到制度层面再到文化价值层面不断认同西方体育文化,中国体育文化不断由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精神型向以重视生命价值、追求平等竞争为核心的竞技型体育文化转型。 第二,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开启了中国体育近代化的航程,从此建构了中国体育社会中西两种体育文化对立与融合的格局。学者汪晖在《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间题》一文中说:“自近代以来,中国知识界的历史反思集中于中国如何实现现代化和为什么中国未能成功地实现现代化。”因此,我们认为洋务派引进“洋操”是洋务派思考中国如何实现现 代化的自觉选择。“由于积极倡导西化者经常很难考虑到本国 强大的传统结构改变的艰难程度而片面地、过分地引进以工业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尤其是没有认识到西方化背后隐藏着边缘化,这样就把对本国的西方化改造表面化、肤浅化,其实质是在西方化的同时,民族传统文化边缘化程度也在加深。”洋务派以及继往者不是融合两种体育文化,而是复制西方体育,并不断强化西方体育功能,中国体育社会民族传统体育一元结构被打破,使中国近现代体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西方近代体育与中国传统体育在相互排斥、相互吸收中并存’,的格局。以至于中国传统体育逐渐被压缩至农村,被赶出了学校,越来越被边缘化,造成了今天的人们思想深处已形成“体育就是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等”的思维定势。 第三,洋务派大规模引进“洋操”,重拾体育在教育中的功能,揭开了近现代学校体育的序幕。虽然中国古代体育文化中曾重视体育的教育价值,如古代教育的“六艺”有射和御,比较注重“身体的运动”在教育中的价值,但至东汉时期始,先秦时期、秦皇时期和汉初之年的尚武风格从此变成了地道的“重文轻武”,这是中国历史的分水岭。从此,体育从教育中隐身,仅注重体育的养生、军事、娱乐功能。虽然洋务派根据练兵自强需要有选择地引人西方的“洋操”,独注西方体育的军事价值,造成了我国近代体育的具有强烈的军事性质。但洋务派为培养洋务所需的人才,先后办了不少军事工业学堂和军事学堂,如京师同文馆、北洋水师学堂、天津武备学堂、福州船政学堂等,在这些新式学堂中,仿照西方学校课程设置,一般都设体操课,体育从此走进了近现代学校,日渐成为学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在列强侵略和国内危机四伏的背景下,洋务派立足中国文化传统,白觉地运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世致用思维方式和体用思想,创造了“中体西用”理论,它架起了沟通中西文化的桥梁,揭开了中国文化走向了世界和中国体育文化近代化的序幕。正是有了洋务派按照汤氏定律学习西方选择“练兵制器”的不足,才会有维新派、革命派、五四先贤们的“知不足”,才推动了中国社会及体育文化现代化的进程。洋务派的体育选择行为虽然是随伴性的,却揭开了中国体育史的重要一页。
乡镇绩效考核的问题及对策:关于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机制的思考 【摘 要】如何既保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防止趋利行为,又合理、高效的解决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调动职工积极性是当前乡镇卫生院急需解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 绩效考核 工资收入 存在问题 卫生人力资源是卫生资源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调动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的积极性是决定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1]。绩效考核在基层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立一套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不但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以实现医疗机构的发展目标,为机构提供竞争优势。 1.基层医改前我市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分配情况及问题 医改前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收入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档案工资,每月发放50%;二是与个人业务量挂钩的业务收入提成;三是医务人员的值班费。在这三部分收入中,业务收入提成是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特别是医生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区分工作量多少的重要指标。 在与“以药补医”相关联的利益导向机制下,个人收入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乡镇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创收的积极性较高,收治患者的主动性较强,甚至超范围执业、超能力接诊[2]。一方面,为获得更多的提成收入,医务人员偏好开“大处方”和药品回扣多的药品,加重了患者负担。另一方面,受利益驱使,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淡化,过度医疗、滥用药物问题比较突出,此外,乡镇卫生院为了多创收,不顾自身条件,经常截留病人擅自开展超范围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逐年上升,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2.基层医改后我市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分配情况 基层医改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主要内容是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补偿机制和以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3]。我市事业单位实行绩效考核以后,各乡镇卫生院也相应的更改了工资收入方式。目前工作人员收入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固定的基本工资收入。根据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工作人员的职称情况,确定个人的基本工资。二是浮动的绩效工资收入。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三是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或良好,人均收支节余多,报经区社会事业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单位经营性收入可用财力范围内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以不超过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10% 为限,四是院长奖励基金,对工作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以充分调动医疗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3.现有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存在的问题 现有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充分体现了回归公益性的要求,但由于乡镇卫生院的特殊性,在调动积极性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医院原来的效益较好,实施绩效后绩效工资总量偏低,调控余地不大。例如,我市某区规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者比例为6:4,按照这个内部分配比例,实际上每年考核浮动的部分仅为24000元,在考虑效率并兼顾公平的基础上,业务骨干得到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倍即26000元,一般最低的(病事假人员除外)按平均绩效的50%差距也有12000元,而较以前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与一般职工的实际收入差距在1—5万元这个区间来说没有太大体现工作量的奖励方式。二是卫生院考核直接影响职工考核、任务核定等因素是不科学。按照前三年医疗服务情况,核定乡镇卫生院的收支,没有考虑机构的服务能力与效率,影响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三是部分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工作动力不强。俗话说,在城市看病,要选医院;在农村看病,要选医生。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主要是依靠于负责人和医疗骨干的努力,对于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实施基层医改后,乡镇卫生院用人、分配、药品设备耗材采购、财务、基建等方面行为逐步规范,负责人的权力明显削弱,导致积极性下降,对于抓好机构发展的动力不足。医疗业务骨干由于药品回扣、业务提成等灰色收入被取消,现有绩效工资政策倾斜程度不够,导致实际收入较改革前有一定程度的降低,积极性受到影响。一般职工由于工资收入得到保障,与工作数量、质量关系不大,干多干少一个样,容易引发“大锅饭”问题。 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承担着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应当成为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效率,不仅影响群众看病就医的方便程度,而且关系到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事关基层医改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因此,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创新绩效考核方式,实行多重激励办法,调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医务人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使病人留在基层就近方便看病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以巩固提升基层医改成果,确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乡镇绩效考核的问题及对策:新医改下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研究 摘要:为了建立适用于偏远地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为其进行科学考核提供有效的工具,本文采用专家咨询法构建绩效考核框架,运用界值法进行绩效考核指标的筛选,最终形成操作性较强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了完善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产出指标。该体系目前能较好地评估乡镇卫生院绩效,但也应随着实践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完善。 关键词:新医改 乡镇卫生院 绩效考核 指标体系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重点加强五项工作的建设,其中,强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即明确了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乡镇卫生院作为我国农村卫生保健的核心,是乡村公共卫生的枢纽,在农村卫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和质量改进问题,也就能抓住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重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是指运用运筹学和数理统计等方法,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统一的考核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定性和定量对比评价,对卫生院一定经营时期的经营业绩和效益,做出准确、公正和客观的综合考核。但当前对于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不统一,且各地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人口及疾病发生发展等存在较大差距,已有的考核指标不适合应用于本省。因此,本文试图从投入与产出方面建立考核指标,规范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以期建立一套适用于偏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绩效考核框架的构想 查阅文献获知,目前,国内对于绩效考核的研究较多,但是没有一个具有普遍适用的指标考核体系,考核指标较多,内容较为繁杂,大多是以赋予权重后综合评价。并且,在我国经历了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后,乡镇卫生院的重要功能体现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方面,特别是在乡村一体化管理发展趋势下,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更应该结合已有的实际情况,因地因时,制作适用于不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新医改农村卫生相关政策及乡镇卫生院“六位一体功能”定位,结合已有研究结果,期望以一种较为简单合理的、具有普适性的、便于实际操作的方式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因此,本指标体系建立在国家对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定位,将所有政府拨款、业务收入、固定资产等投入与其公共服务、基本医疗等产出作比较,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进行绩效考核评价。通过初步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框架,经过反复咨询相关的专家、学者的意见,广泛收集反映乡镇卫生院绩效的指标,组建一系列指标体系,包括7项二级指标:投入、产出,28项三级指标进行筛选,确立最终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研究方法 1.拟定指标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在已有的研究结果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根据乡镇卫生院“六位一体”功能定位,结合投入与产出基本理论,采用德尔菲法反复咨询卫生管理领域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与卫生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座谈,初步构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框架,即2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8项三级指标,以此作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筛选的基础。根据指标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数据收集的可得性,设计《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咨询表》,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填写。 2.筛选指标 将所收集数据录入统计软件SPSS 17.0,并运用相关方法进行数据的处理与分析。筛选指标时参考相关文献资料,利用界值法,即包括变异系数、等级和、算术均数、满分比等进行指标的筛选,即分别计算每个指标重要性、可得性的变异系数、算术均数、满分比、等级和,以此综合确定指标是否纳入。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价标准为:“该指标的可得性”结果用“是,否”表示,赋值为1分,2分;“该指标的重要性”结果用“非常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非常重要”表示,赋值为1分,2分,3分,4分,5分。 三、结果 1.绩效考核指标筛选 重要性等级和界值为:各项指标总分在165~33分,指标的总分按60%界定,112.2分以上作为指标的纳入标准。变异系数界值为:得分低于0.51作为纳入标准。计算均数界值为:得分高于2.89作为纳入标准。满分比界值为:大于60%以上作为纳入标准。规定满足以上三个或三个以上界值标准的指标应纳入指标体系。 可得性等级和界值为:各项指标总分在33~66分,指标的总分按60%界定,52.8分以下作为指标的纳入标准。变异系数界值为:得分低于0.51作为纳入标准。计算均数界值为:得分低于1.2作为纳入标准。满分比界值为:大于60%以上作为纳入标准。规定满足以上3个或3个以上界值标准的指标应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2.确立最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利用重要性和可得性对28项指标进行筛选,最终产生了完整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 四、讨论 1.建立的指标体系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强 目前国内开展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系统研究较少,缺乏完善的、可操作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有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建立了一系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但指标内容较多,各类考核指标体系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有从技术效率、质量、配置效率、公平性以及满意度五个方面,选用13项指标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进行考核,也有从效率、效果和服务质量入手进行指标体系的构建,虽然其具有较多的创新之处,但是考核指标体系存在考核内容不是很明确、指标体系过于繁杂,实际操作较困难。一些地区在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时,一级和二级指标都比较明确,但是三级指标几乎有很多的细则组成,导致实际要考核的项目偏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过于复杂。不仅增加了考核的工作量,对于贵州这样的偏远地区操作性不大,而且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为了应付考核,比较容易出现造假的情况。 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之上,根据新医改的相关政策要求及乡镇卫生院“六位一体”功能,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在咨询相关专家、学者、卫生管理领导的意见的基础之上,以投入与产出为理论基础,充分考虑乡镇卫生院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运用相关定性研究方法,如德尔菲法、专家咨询法等在构建绩效考核基本框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三级指标体系,覆盖面较广,体现了乡镇卫生院的主要活动即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在满足考核目的的前提下,筛选考核指标时,以其重要性和可得性作为判断标准,采用界值法,最终形成了包括2项一级指标即投入、产出,7项二级指标和19项三级指标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所筛选的指标,收集相关数据,计算产出/投入,得出相应的比值,从而对乡镇卫生院工作效果进行排序,得到绩效考核结果。该指标体系较为清晰,且所有指标在现有政策条件下都能从常规的报表中取得,可操作性较强,方法较简单,方便基层操作。根据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优、差,奖罚分明,利于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评估乡镇卫生院绩效的整体水平,并且还可以观察到各项具体指标的绩效状况,为卫生院实行科学的职工绩效工资奠定基础。 2.指标体系应随着实际工作的全面展开而不断变更和完善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性的、连续的工作,而评价其工作成绩的指标除了前文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外,还应包括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是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贯穿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是群众是否真正受益的体现。在本指标体系中未单独列出,而将其作为考核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的实时动态监测指标,有利于适时调整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而在指标筛选过程中几项在卫生服务工作中比较重要的指标最终被剔除,如计划免疫下乡工作人日数,是因为目前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人员只占较少比例,在实际工作中,计划免疫下乡工作较困难。当然,随着新医改的深入进行,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展开,其评价标准也不应该一成不变、墨守成规。绩效考核指标应该不断地更新、完善,特别是一些重要工作应该尽快开展,真正落实新医改的农村卫生政策。 乡镇绩效考核的问题及对策: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对于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上,绩效考核是新医改中的重点,它不但可以连接医院总体的战略,并且能够达到监控、协调与发展医院员工的积极性,并且能够更好地优化各个方面的管理流程。但是由于我国在乡镇卫生院中实施绩效考核的时间短,所以就造成了大多数的乡镇卫生院并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考核规范体系,并且对于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上还存在着疏忽,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医疗卫生的发展需求。本文主要讨论一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财务管理)中的存在哪些问题以及给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财务管理 对于任何一个医院来说,它都需要一个能够齐心协力、求实创新、扬长避短和快速完成目标的动态管理系统,而这个系统就是在新医改下的绩效管理系统。下面我们就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绩效考核管理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的探讨,并给出一些建议。 一、我国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存在哪些问题 从新医改以来,我国的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都实施了绩效考核制度,并且引进和探索了各种各样绩效考核的理论,虽然使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管理体系得到了发展和完善,但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绩效考核的目标和定位发生相互错位。绩效考核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工具,对医院的发展起着引导性的作用。就目前而言,对于乡镇卫生院在进行绩效考核的时候,要更加关注社会效益,这样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正医院过度的趋于利益;(2)在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上方法粗略。我国目前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制度,缺乏具体考核要素,内容笼统,不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医护人员的工作绩效,这种采用简单的粗略的绩效考核方法,导致了考核的可信度,让绩效考核的工作过于形式;(3)绩效指标的设计和选择缺乏科学性。大多数的乡镇卫生院对于各种不同层次的医护人员都采用同样的考核指标,每一项指标都一样,这样让不同岗位之间的职责和对任职者的素质以及能力的要求不能体现,对于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大大降低了;(4)考核的周期设计不够科学。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基层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采用的都是一年度或者半年度的考核。这样对于连续性的合理考核次数的缺乏,导致绩效考核的效果可信度难以保证;(5)为能够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考核评估。乡镇卫生院绩效管理是相互制约和联系的复杂系统,它涉及到多个因素和层次,但是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在建立绩效考核管理时并没有考虑这些因素的相关性,导致在绩效考核中得到的结论可靠性差,难以从考核中找出影响绩效低的因素;(6)忽视绩效管理,重视绩效评价考核。绩效考核侧重了考评在过程中的执行以及考评的结果,但是绩效管理主要强调过程管理,这不单单是结果的考核评价。在当今的时代中,人性化成为了绩效管理的重要理念,因此绩效考核要向着系统的绩效管理转变;(7)创新的意识不强,思想观念过于落后,内在的动力不足;(8)绩效考核的评价基础相对较弱。 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改进建议 乡镇卫生院的绩效改革已经成为我国医改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绩效考核的改革成效决定了医改效果的可持续性。对于这些绩效考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争取领导重视,为绩效考核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2)积极调查做好绩效考核的前期工作;(3)要坚持因地制宜和规划统筹的相互结合对绩效考核作出改革;(4)开展引导和宣传工作,对思想观念作出正确的转变;(5)更加完善分配的制度,并且积极落实考核的结果;(6)加大力度培养和引进医护人才,激发医院员工工作的积极性;(7)向着坚持可持续发展进行必要的改进;(8)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健康运转,要提供财政的保障。 三、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持续推进和深化,财政部门对于乡镇卫生院的经费投入也逐渐地加大,政府的监管部门对于乡镇卫生院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也越来越重视,所以增强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成为了绩效考核管理中的重点。所以对于乡镇卫生院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哪些问题做出以下总结:(1)领导不够重视,制度不够健全;(2)会计专业人员缺少,不能够与新会计的制度相互衔接到一起,工作的效率难以提高;(3)很多乡镇卫生院都没有成立内部控制的制度和机制,在管理中经常出现漏洞;(4)在财务管理上挤出工作薄弱,会计的监督职能很难发挥;(5)对于医院的固定资产在管理上松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6)在卫生与药品管理上,财务的账务上的进销差价与国药局的不一致,让资产的清查工作失去了实际意义;(7)在会计核算上不能够真实的反映医院实际的财务状况,并且在债权债务管理上较为混乱。 四、对于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中财务管理提出的建议 根据新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新型乡镇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要求,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上提出以下建议:(1)采取行政的手段,严格的配备财务人员,实行“定岗”、“定编”制度,并且严格对财务人员进行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和增强卫生院会计人员的经济待遇和单位地位;(2)提高财务人员地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3)从细微的环节入手规范会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快乡镇卫生院的制度建设;(4)增强行业会计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乡镇卫生医院绩效考核管理改革得到实施,它是一场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战争,只有紧紧的抓住“以人为本“和妥善的财务管理才能更有效的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各种改革浪潮中处于不败之地,适应当今新形势下的卫生医疗的发展,为乡镇卫生院的事业发展提供一个强力的经济管理后盾,并且让乡镇卫生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得更远。 乡镇绩效考核的问题及对策:我国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困境分析 摘 要: 公务员绩效作为组织绩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因性、多维性和动态性等方面的特征。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随着《公务员法》的颁布得到了初步建立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但中国历来是“人治”色彩比较浓厚的国家,这在乡镇政府中尤为严重。这样一来,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便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本文从绩效考核的概念、绩效考核理论依据及乡镇公务员工作特点等多方面分析我国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困境。 关键词: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困境 公务员的绩效直接关系到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行及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各方面的有序进行,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全方位的影响。此外,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也是提高公务员绩效水平的主要渠道和选拔和培养优秀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手段。乡镇公务员是我国政府公务员队伍中最基层的组成部分,他们执政力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政府基层政权的稳定。 一、 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相关概念 绩效是“具有一定素质的员工围绕职位的应负责任所达到的阶段性结果以及在达到过程中的行为表现” [1]。因此绩效主要体现在工作效率、工作成果、工作效益等三方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工作绩效的构成要素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 绩效考核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它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是控制、激励、约束、监督的工具,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公务员绩效考核(Performance Appraisal,PA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述公务员在工作中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务效果等进行考察、评价,并以此作为其奖惩、职务升降、工资增减、以及辞退的客观依据。 二、 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理论依据 (一) 激励理论 激励理论是行为科学中用于处理需要、动机、目标和行为四者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行为科学认为,人的动机来自需要,由需要确定自己的目标,激励是作用于人的内心活动以此来激发、驱动和强化人的行为。激励理论作为业绩评价理论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可以提升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更可以在公务员的加薪、晋升等相关制度建设上有所作为。 (二) “人本主义”理论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政府在执政方面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为此在公务员的考核过程中应使得公务员们获得一定的教育意义,充分发挥公务员的积极性和潜能。“人本主义”思想,更注重公务员的发展,使得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其功能。 (三) 新公共管理理论 在欧洲兴起的“新公共管理”思想起源于对官僚制的批判,并致力于将市场机制引入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管理。“新公共管理”就是在“欧洲追求行政现代化的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以管理主义的角度批判官僚主义,推崇私营机构的管理技术,认为分权、放松机制、委托等是改革效率低下的公共部门的有效方法,这已经成为指导欧洲各国行政改革的主要原则” [2]。新公共管理认为正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政治功能,不仅能使公务员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还能使他们以主动地精神设计公共政策,使政策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其社会功能” [3]。 三、乡镇公务员及其工作特点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乡镇公务员是指在乡镇一级依法履行公职并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从总体上看,乡镇公务员不仅包括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在乡镇一级单位中的编制内人员,其业务、人员和经费归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管辖,实行垂直管理,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司法等。还包括乡镇政府中具有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即领导序列的乡(镇)长、副乡(镇)长等和非领导序列的一般工作人员” [4]。这里所指的乡镇公务员是“代表国家在乡镇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服务农村和从事农村公共事务,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5]。 根据乡镇公务员所处的环境和从事的工作,笔者认为乡镇公务员的工作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工作任务繁重。 乡镇一级的工作涉及到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很多目标需要在乡镇这级政府的工作中得到落实。因此,乡镇里的公务员不仅要实现乡镇政府的基本目标,更要很好的联系广大自然村的群众。这就需要乡镇公务员拿出大量的时间来走访自然村,一定程度上帮助村委会落实好上层的精神。 (二) 工作程序化 乡镇公务员通常受到其基层工作任务的影响,工作不光自身需要执行好县级以上政府下达的任务和指标,还得把上面的精神和指示很好的传达给基层百姓。因此,乡镇公务员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程序化。 (三) 工作的不确定性 乡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存在着不确定性,特别是一些突发性和应急性工作,无法用具体的工作任务、目标一一详细列举、归类,工作职位目标说明书的制定存在一定困难。这就需要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照本宣科,无法很好的将任务和目标完成。因此,工作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对乡镇政府公务员进行绩效管理的难度。 四、 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困境分析 (一) 绩效考核方式单一 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主要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用自我评估和领导评估的方法,由被评估者的主管领导负责实施,年度考核年底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方法简单、容易操作,但这种单一的考核方式会产生不少的问题,如评估等级描述比较模糊和抽象,失去了真实反映绩效目标完成状况的意义,较难给个人提供明确的工作绩效指导。 (二) 绩效考核的不规范性 随着我国社会全方位的多角度发展,上级部门对乡镇的考核分解指标越来越多,乡镇公务员将自身的大多数精力投入到如何完成或应付这些指标上来,对于自身的职责却很少考虑,更淡不上学习发展。对于其“德”、“能”、“勤”、“廉”等绩效考核指标就没有精力顾及了,或一概以竞完成上级的指标情况来代替。 这样一种考核的方式是极其不规范的,使得考核的实际性作用大大下降。 (三) 绩效考核的反馈机制不够完善 绩效考核程序是考核民主、公正的重要保障。但乡镇公务员在考核结束之后,并不知道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的结果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能得到很好的反馈。第一,考核结束之后,乡镇公务员并不清楚自己的不足之处,存在的问题让大家在未来的工作中不会得到解决。第二,考核的结果往往只和当年评奖有关,在日常的工作中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不能根据考核的结果为乡镇公务员建立一个恰当的职业生涯规划。 (四) 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意识浅薄 对于绩效考核,很大一部分乡镇公务员没有对此形成一个科学的认识,对于绩效考核没能形成正确的意识。这些浅薄的意识某种程度上成为了绩效考核工作的一种障碍,影响着评估工作公正、客观的开展。这样使得考核工作很难顺利开展,也难以取得令人信服的结果,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成为空谈。 以上五点形成了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困境,需要我们在未来加以完善,提高绩效考核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科技研究论文:加速转型期的科技资源配置研究 摘 要 传统的科技资源概念及理论,忽略了加速转型时期科技资源客观运行环境和系统内部结构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因此,关注科技资源要素的分化并探索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模式,对全面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转型期 科技资源 配置模式 经济增长 科技资源是科技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创造科技成果,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要素的集合。随着科技资源系统内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在当前资源稀缺性存在前提下,特别是在现今加速转型期的科技作为满足人们的无限欲望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科技稳定和高效产出的科技资源配置系统必然要成为学者和专家研究的重心。笔者认为,在对科技资源配置研究的基础性问题进行重新审视的基础上,加速转型期的科技资源配置面临着科技资源配置主体的分化、模式的选择、有效配置衡量标准重构以及有效配置的理论发展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1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研究 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由科技资源配置的微观层次的执行主体和宏观层次的调控管理主体构成。其中,执行主体包括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它们是执行科学技术活动的实体,科技资源配置的基础层次,也是科技资源配置的运行层次;调控管理主体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中介科技服务机构,它们对科技资源配置按市场经济和科技活动自身的规律进行分配、管理、调控、评估组合等,使科技资源配置达到优化目标。执行主体与调控管理主体既通过体制组成资源配置系统,也融会于运行机制,在全社会的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系统中运行。然而,在我国当前科技运行体制下,笔者认为科技主体分化程度不够,直接表现在宏观调控管理主体权利集中和科技活动执行主体经济形态单一两个方面。 首先,由于我国原有的科技体制是政府主导型的,科技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的指令性计划下达,因此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系统中的行政作用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政府对资源配置的调控指导不足,而管理功能过于倚重,其直接影响是科技资源的配置不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产出与市场脱节,造成科技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在加速转型期,科技与经济一体化要求必须以市场作为基本运行机制,由于社会的分化,在新的整合机制尚未建立之前,国家的政治整合能力应该不断下降,否则就会阻碍社会转型。因此,政府的职能重心应该是相对下移的。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明确政府职能,大力发展社会组织,使市场主体完善,主体行为适应加速转型期的经济运行机制。同时还要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到社会,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让渡的职能,通过建立广泛的社会对话机制,积极发展政府、科学活动执行主体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的伙伴关系,落实民间社会与政府共同治理的合作关系, 其次,由于我国参照原苏联的科技体制,其科技执行主体多年来一直分化缓慢,已不能适应当前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混合经济形式,阻碍了市场运行机制资源配置作用的发挥。因此,要在加速转型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深化科技活动主体体制改革,主要是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研体制改革,重构政府和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关系,优化运行机制。 2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配置分析框架 对科技资源配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资源配置规模、配置强度、配置结构和配置效果四个方面,对其合理性的判断就是这四个部分的综合表征。 科技资源的配置规模宏观上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间内配置的科技资源总量,一般对该部分的研究采用指标体系法,从定义的角度加以研究,并进行定性的分析和评价。其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人力、资金从总体的数量上来表征对科技系统发展的支持程度、保障程度。 科技资源的配置结构包括科技资源配置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两个方面。科技资源配置的内部结构是指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科技资源在不同方面的分配和使用比例。科技资源配置的外部结构是指科技资源在整个社会资源中的使用和分配比例,具体包括科技资源在不同活动层次配置结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不同活动主体的配置结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不同的行业部门配置结构和不同的学科领域间的配置结构。总的来讲,科技资源要素的配置结构(包括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科技系统的功能和效率。对该部分的研究一般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 科技资源的配置强度主要表示对科技的支持力度和强度,包括科研人员的经费支持力度、国家财政对科技的拨款力度等;科技资源的配置效果主要是对科技资源配置合理性的问题研究,一般采用DEA、AHP、SD等研究方法予以检测和说明。 在科技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各科技活动主体的行为规范、市场运行的机制等都表现为一定的制度规范。真正制约和引导资源合理流动的不是宏观的调控主体、市场,而是制度,整个资源配置的过程表现科技活动主体在制度约束下的自我组织过程。如果存在着科技资源配置的经济寻租行为,那么只是制度的缺陷,其损失就是交易成本。所以,有效地资源配置模式应该是在弥补现有制度缺陷的基础上的总效应递增。根据这一分析,笔者借助科技制度资源适应度的概念来描述科技资源配置的合理程度,其理论值为科技资源系统内科技产出的增幅与交易成本降低额度的之比,其中,交易成本为科技制度供给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科技制度资源适应度可用来描述科技资源配置中的科技制度对科技产出的推动力,其值越大,表示科技资源配置越趋于优化,科技制度对科技产出的推动力越大,数学表述如下: 科技制度资源适应度=科技产出的增值额/交易成本减少额 =Δ科技产出/Δ科技交易成本 这一公式是鉴于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系统内科技活动主体多元化、多种经济运行机制并存以及市场化程度不平衡等的特点,根据系统论的黑箱原理得出该理论模型可以在不考虑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系统内部配置结构复杂性的基础上实现科技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调控。 3 加速转型期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 科技资源的基本配置方式一般分三种:计划配置、市场配置、混合配置。对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选择应该是在考察国际社会科技资源配置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实际创造性的选择和使用。 目前,国际上国家科技资源配置的模式选择通常有三种类型:“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模式、“社会市场经济”的德国模式、“社团市场经济”的日本模式。这三种资源配置模式,其实都是对科技资源配置混合方式的发展利用,其共同点是都认为科技资源的配置方式应该市场经济为主、政府的计划作用为辅。区别在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职能和所起作用有所区别。 根据国际科技资源配置的经验,由于我国加速转型期实际实行的是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混合经济运行模式,这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必须实行以科技资源的混合配置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模式,又由于加速转型所涉及的面广、层次深、强度大,新的整合机制一时难以形成并安全运作,致使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交接过程中存在的空白环节以及社会的分化导致政府职能存在着让渡等客观现实情况,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就应该强调政府作用,以确保加速转型期的安全过渡,所以,在加速转型期,我国应该实行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模式。 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模式一方面可以通过科技政策、产权规范等制度的供给发挥政府的职能,在宏观上对全社会科技资源进行引导,使科技资源的布局更为合理,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使科技资源更好地在不同科技活动主体和层次、不同的科技活动过程、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地区和不同部门之间分配,有效防止市场失灵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以大多数微观科技活动主体为中心,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遵守一定的市场规范,使这些科技活动主体高效率地调动自身科技配置,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佳效益,推动经济增长。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的最终目的是促使科技活动主体生产出更多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科技成果,实现科技经济一体化。 在此还要强调一下的是,之所以选择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模式,强调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其主要鉴于政府具有其他组织所无法替代的职能,可以通过法律、政策引导等制度手段为科技资源规范的市场化运行创造先决条件,促进科技的高效产出。 4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理论发展 由于科技资源是经济资源的子系统,具有资源的一般特性,经济学作为研究人们如何利用稀缺资源并实现其最优配置的科学,对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理论构成了经济学理论研究的落脚点,也构成了科技资源配置理论的一般前提和基础。而当作为科技资源配置理论的前提和基础——传统经济学理论在解决资源配置问题时本来就存在着问题,而科技资源的特点早已超出了经济资源自身的特点的时候,科技资源配置理论就不应该是简单的经济资源的配置理论的应用,而应该是由其发展和延伸的新的理论支撑。 4.1 传统经济学理论在解决经济资源配置时就存在天然缺陷 科技资源配置理论是建立在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的,而经济学理论自身是为经济资源有效配置的解决而产生的。然而,不管是从方法论的角度,还是从逻辑的角度,经济学在解决资源配置是存在着的不自洽的问题,这种不自洽是与生俱来的。主要是由于传统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是建立在抽象分析、逻辑演绎和实证经验方法的基础上,以需求分析为出发点,利用数理为基本工具,使经济学走向科学化、定量化、严格化的道路,发展成为一个具有严密演绎结构的、无懈可击的内在逻辑演绎体系,忽略了与环境的联系。而科技资源配置作为一个系统,不是一个简单的分配财力、物力、信息资源到各主体进行研究与开发、测试再由生产部门生产的线性过程,而是一个由人、物、信息、制度、市场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体系,而是既要实现在各主体之间宏观层次的资源分配,又要实现各主体系统拥有资源后的微观配置,即拥有科技资源后的自组织行为,这一点是传统经济学理论无法达到的。 4.2 现有的科技资源配置理论忽略了科技资源自身的特点 科技资源作为经济资源的子系统,具备经济资源的基本特点,这就意味着科技资源的经济资源属性使其资源流动、配置以及使用必须遵循一定的经济学规律,也构成了用经济理论解决科技资源配置的一般前提,但并不意味着构成了一切前提,这主要是因为科技资源有其自身的特点,科技资源是智慧性资源,具有可积累性、发展性、可继承资源、开放型资源、非强排他性,正是由于科技资源与众不同的资源属性,形成了对传统资源概念和意义的突破,而对传统经济资源质上的区别,迫使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科学技术作为生产要素所产生的内部效应,重新审视科技资源无法完全转化为物质流进行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学范式分析的现实,重新审视科技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4.3 现有的科技资源配置理论忽略了科技资源的时代特点 现代社会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科技全球化以及科技经济一体化,当信息化为全球信息资源共享带来了方便时,对基于狭义的科技资源配置对信息资源的漠视,对网络信息资源存在严重不均衡性背景下的统一资源配置模式以及信息资源形式的改变和信息作为资源的交易成本特性所应导致科技资源统计和评价方式的变革就必须引起重视。与此同时,科技资源配置应该建立在国际化的背景下,是一个充分考虑其他国家资源配置形式下博弈配置,单纯的数理分析是不能真正反映科技资源本质要求。 4.4 数理方法应用前提的高抽象性不可避免会产生资源配置评估失真 各种应用于科技资源配置研究的数学模型研究方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理论严密,模型成熟,但是在与科技资源配置研究内容相结合时,存在着不同的侧重点和一定的局限性。首先,科技资源的有关数据来源都经过一定转化处理,具有高概括性和高抽象性。其次,过分强调客观数据,忽略主体环境的考虑,使得产生评估结果往往是简单前提条件下高效评估,复杂条件下的无效评估。第三,就是单个模型往往只能反映科技资源配置某一方面的问题,不是在综合条件下的全面反映,所以就可能会出现同一数据由于使用程度和使用面的不一致导致结论的相悖或相互削弱的现象,最终导致科技资源配置评估失真。 鉴于以上分析,把握现实的资源配置信号以及资源配置主体的活动规则和特征,单靠理性逻辑的认识工具是远远不够的,需借助非理性的工具,如对市场习俗、本能、欲望就是理性逻辑不可言状、难以描述的对象,而事实上,它们也是市场赖以存在、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内驱力,而这一切正是传统主流经济学所缺乏。 5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理论选择 自新古典经济学之后,经济学演绎出了许多流派,其中有一个学派却异常引人注目,这就是制度经济学派。制度经济学着重于从价值判断标准、伦理学的角度进行宏观制度分析,建立了包括制度权力及其他非经济因素在内的整体方法和注重历史因素的演进方法以及规范分析方法,扩大逻辑演绎前提的内涵和在理论构架上以及方法论上的突破,很大程度弥补了传统经济学的不足,为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解决的方向。 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之所以必须要以制度为保障,这主要是因为制度作为“约束个人和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系列共同的习惯、常规、既有的经验和规则”,可以通过一系列外在形式化的规则或程序强制赋予人们的行为一种外在的限制和规定(涵盖角色、功能、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使其形成一种内在共同的文化价值模式,由此产生共同的长期稳定的行为预期,使人们能够在价值模式的内在约束下自觉地按照各自所扮的角色及功能进行有序的共同发展和互动。这种制度安排的制度化和定型化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利益分配格局的塑造过程,通过制度,人们可以对经济活动的规范产生一种长期稳定的预期,为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制度经济学将人类行为的根基建立在制度结构(标准、工作规则、用法和习惯)上,纳入制度和文化背景中,保持加速转型时期社会分化后的活动主体单位的现实状态,并通过假设的制度结构与观察相比较,从而从经验上加以检验分析,对于加速转型期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形态以及不同发展区域的经济行为具有更强的指导意义,在某种意义上讲,比现代的主流西方经济学范式更具亲和力和张力,也为科技资源配置问题的合理解决提供了可能。 科技研究论文:中部六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基于中部六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比较研究 论文关键词:区域科技发展;中部六省科技发展战略;“十一五”科技规划;中部崛起战略;创新型国家建设;创新体系建设 论文摘要:根据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部署及关于中部地区“三个基地和一个枢纽”的定位要求,结合中部六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对中部六省的科技发展战略进行了比较研究。中部六省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十一五”期间的科技任务进行了科学的规划。 0前言 在我国全面部署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中部六省(即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根据我国的科技规划纲要。相继出台了各省的“十一五”科技规划。为了深入研究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中部崛起的问题,有必要结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对中部六省的科技发展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国中部地区科技发展战略提供借鉴。本文比较的重点是中部六省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大专项。比较的核心是中部六省科技体制改革、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具体政策措施。 1中部六省科技规划的总体特点 1.1在指导思想上紧扣自主创新的主题 中部六省都强调以邓小平理论、“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遵照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指导思想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大体上是一致的。 1.2在定位上略高于中央的要求 中央在《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指出,“东部地区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中部地区加强科技发展能力建设”。但是中部六省在科技规划中都把“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规划的基点。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要任务,这种定位略高于中央的要求。 1.3在规划上体现了各省的特色、在科技项目部署上突出了重点 从规划的体系结构上来说。中部六省的科技规划内容、体例大都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框架大体一致。主要的区别在于由各自的科技基础和实力不同所导致的具体科技攻关领域和项目、科技体制改革、配套措施等方面的差别。 中部六省的科技项目规划主要是两个重点领域:一个是集中于“农业、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领域的科技项目布局。在中部各省的发展战略中大都把新型工业化作为重中之重,提出要“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另一个重点是人口和生态领域,主要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生态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 具体说来,各省规划的重点和特色是: 山西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生物技术及新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领域,以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为核心。 安徽省加快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巩固在电子基础材料和元器件等方面的优势。将生物技术作为迎头赶上的重点。促进新材料向功能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 江西省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着力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河南省在电子信息方面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化产业发展优势。在生物工程方面加强医药生物、微生物发酵、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的重点研究。在新材料方面加快新材料的制备和成型加工两大关键技术的研发。 湖北省发挥电子信息和生物技术优势,提高汽车、钢铁、化工等支柱产业和农业的创新能力.将能源、资源、环境技术放在重要位置。 湖南省将重点放在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现代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2中部六省科技发展战略背景和目标比较 2.1发展战略背景比较 中部六省在“十五”期问,科技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为各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企业尚未完全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不紧密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科技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区域创新体系还不健全。“十一五”时期,中部六省将面临许多历史机遇和挑战。无论是实现中部崛起、促进社会和谐,还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都需要以科技为支撑。 2.2具体指标比较 中部六省发展的总体目标大都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总体实力”等等。湖北、湖南、江西和山西4个省都提出要达到全国或中部地区上游水平。 从具体目标来看,各省不统一.反映了各省对科技发展规划目标认识的差异性。此外,在少数可比性较强的指标中,各省大体上差不多。如:“全社会研究与发展投入(R D)占GDP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等指标各省大体相同。 3中部六省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及重大专项比较 中央对中部地区的定位是“三个基地和一个枢纽”.也就是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3.1粮食生产方面 中部六省都是农业大省,各省在农业领域的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和基础研究都很多。根据中央的要求.中部六省大都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畜禽良种工程等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工程,不断加强动物疫病防治,继续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 各省除了在重大专项上还能体现出一定的区域特色之外,彼此之间农业科技规划的差异并不显著。农业(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繁育)技术、畜禽水产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信息化技术、农业生态安全(农产品安全技术、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现代农业技术装备与设施等,大都被中部六省作为重点。 各省还根据区域特色选取了一批重大专项。山西省的重点是:旱作节水高效农业综合配套技术示范工程;红枣、马铃薯、优质小杂粮等特色农业产业化技术研究。江西省的重点是:东乡野生稻有利基因的定位及育种研究:红壤区域治理与生态农业技术研究及开发:猪重要经济性状主基因的鉴别与优质种猪的选育研究。湖北省的重点是:名特水产品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主要畜禽良种培育与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双低油菜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湖南省的重点是:超级杂交水稻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大宗农产品综合深加工技术及关键装备的研究与开发。 3.2能源原材料方面 中央关于中部地区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的要求是,“加强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山西、河南、安徽等煤炭资源丰富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山西省根据自身是煤炭大省的优势,大力加强和煤炭安全生产、开发、利用有关技术的研究。安徽针对“两淮地区”煤炭的开发利用进行相关技术的研究,部署了煤炭高效安全清洁生产和煤化工专项。河南充分发挥豫北地区油气煤炭资源比较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展煤和石油生产及其深加工技术研究。 而湖北、湖南和江西把重点放在高效节能研究上面。湖北强调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电);江西强调鄱阳湖风能开发和生物质能研究:湖南强调新能源(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并把生物柴油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作为重大科技专项。这些规划符合中央关于“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生物质能发电和风电建设工作”的要求。 中部省份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中央提出“加强原材料基地建设,发挥中部地区铁矿石、有色金属、黄金、磷和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优势,建设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安徽以铁、铜、金等资源为重点,着重开发高效开采和冶炼技术,特别是深部隐伏矿床找矿技术。湖北重点加强对特色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技术的研究,部署了磷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科技专项。湖南着重加强矿产资源高效分选提取与矿山接替资源探查技术的研究。 中央还提出要“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化肥、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精品原材料基地”。山西主要是和冶金有关,其重大专项是:无镍不锈钢、优质合金钢连铸及热轧工艺技术。安徽省主要是新型特种建材、非金属矿深加工和精细化产品开发。河南省主要是冶金建材。江西主要是钢铁冶炼与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和化工新材料。湖北重点是开发高性能冶金材料.以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端板材的需要,开发化工关键技术及其产品.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关键技术与装备。湖南加快用高新技术提升陶瓷、轻纺、钢铁、建筑等传统材料行业,以技术优势形成产业优势,其重大专项是高性能金属材料产业化开发关键技术。 和农业规划不同,各省之间的能源原材料规划很不均衡。能源集中在山西、安徽两省,特别是山西省仅在煤炭领域就设置T4个重大专项。矿产资源集中在安徽、湖北两省。材料集中在湖南、湖北和江西。江西省总共只安排了16个专项,但仅在材料领域就有6个重大专项。能源、资源和原材料是紧密相关的3个领域。山西、安徽和河南省对于能源和资源规划得多,而对于材料贝4较少涉及。安徽、河南在材料方面规划得很简单,而湖南、湖北规划得较详细。 3.3现代装备制造方面 中部六省在现代装备制造领域规划了许多重点和专项。 山西省突出重型装备制造工艺及技术、智能高效采煤设备和工艺技术、铁路机械和专用机械生产工艺技术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矿山机械、重卡汽车生产装备制造技术、公路改性沥青快速制备技术。安徽省突出汽车整车产品开发、关键零部件及汽车电子、混合动力汽车、绿色制造、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智能信息家电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节能环保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专项、制造业信息化专项。江西省突出先进工业流程标准化示范工程、先进制造技术研究及应用、新型运载工具制造技术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民用航空关键技术研究。河南省突出汽车、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和轿车车身开发技术、超精密加工及超高速加工技术与装备、新型输变电成套设备、新型机械设备。湖北省突出电动汽车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现代装备制造技术与设备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电动汽车、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湖南省突出现代工程机械、新型轨道交通设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型换流变压器及特高压直流输变电系统重大装备、轿车无级变速器(CRV)产业化关键技术。 中央关于中部地区建设现代装备基地的要求是:“建设具有自主创新的现代装备制造基地,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装备、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矿山开采设备、石化设备、大型施工机械、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新型农业装备、高速铁路列车、大功率铁路机车、新型地铁车辆、汽车及零部件、高附加值船舶及配套”。 从上面各省的规划可以看出,中部六省在现代装备制造的某些领域过于集中。如汽车领域,除江西侧重于民用航空领域以外,其余5个省都重视汽车产业的发展。安徽、湖北、湖南、河南都将汽车作为重点领域,湖北、湖南还将电动汽车作为重要发展项目。而在国家所列举的l2个中部地区重点发展领域中,只把汽车及零部件作为第11个列举项目。 对于国家所列举的其它领域,各省关注程度普遍不高。如关于“输变电设备”项目,只有湖南和河南列入规划;“大型矿山开采设备”只有山西列入规划;关于“高速铁路列车、大功率铁路机车、新型地铁车辆”只有湖南的“新型轨道交通设备”和山西的“铁路机械”涉及到。而“高效发电技术装备、新型农业装备、高附加值船舶及配套”项目,中部六省都没有列入规划。江西省侧重发展的民用航空项目不是国家所列举的项目。 中部六省除湖北省现代装备制造种类较多以外,湖南侧重于工程机械、输变电和轨道交通:江西侧重于民用航空;山西侧重于煤炭机械和运输;安徽侧重于汽车整车生产;河南的特色不明显,重点不突出。 3.4高技术产业方面 中央关于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是:“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国家对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现代中药、新材料等领域的研发与产业化给予重点支持”。 相比现代装备制造基地来说.中央对中部六省高技术的规划不是很具体.没有列举什么项目.而是着重对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家工程中心和实验室进行了说明。这就说明,中部地区的高技术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业不同,还没有形成鲜明的特色,中央的着眼点是“如何培育高技术,加快产业化”。但是由于高技术产业对经济的带动性十分显著,加上中部六省普遍对自身创新能力期望很高,因此,在各自的规划中都将发展高技术作为重中之重。 (1)信息产业。山西省以光机电一体化、微电子、新型元器件、软件、现代通信为重点,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核心。安徽省突出软件和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和片式元器件、自动化装置与系统,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电子信息材料专项、计算机软件专项。江西省突出信息技术应用工程、软件技术、光电子产品技术.安排的重大专项是应用软件研究开发。河南省突出计算机网络高速路由器、交换技术与产品、各种宽带网络的接入技术及产品.加强信息化的开发应用,研制开发新型农业信息系统。湖北省突出光通信技术及下一代网络、无线通讯系统与终端、激光技术及应用、数字视听(3C技术及融合)产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湖南省突出新型显示器件技术、数字视讯与媒体技术、软件、信息网络与现代物流技术,安排的重大专项是数字卡通内容制作及传播应用关键技术。 从上面可以看出,湖北侧重于光电子技术:湖南侧重于数字卡通,其它各省重点不明显。除河南以外,其余5省都强调软件研发,特别是江西和安徽将软件开发列为重大专项。 (2)新材料。在新材料领域,中部六省主要是集中于纳米技术的研发。新材料领域和原材料领域联系较紧密.不少省都集中于传统原材料领域的新材料研发,而对于高技术领域的新材料研发实际上并不多。如:山西的重大专项是纳米、永磁、多晶硅及镁合金新材料制备技术开发;安徽的重大专项是纳米材料和新型功能材料:江西的重大专项是纳米新材料研究开发;河南的重大专项是新材料的制备和成型加工技术;湖北的重点是新材料技术研究与开发;湖南的重点是先进电池材料、先进硬质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纳米功能材料。 (3)生物工程、现代中药。山西省以中药现代化综合技 术开发为主攻方向,加强中药现代化的关键工艺技术和集成工艺技术开发,重大专项是中药现代化技术。安徽省突出酶工程和细胞工程技术、基因操作和蛋白质工程技术,重大专项是新药创制。江西省突出生物医药、化学药新药、中药新药、中药现代化技术聚焦工程.重大专项是江西道地和特色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河南省在医药生物、微生物发酵、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开展重点研究,形成产业化发展的群体优势。湖北省突出生物医药技术、生物农业技术、生物工业技术、生物医用材料技术、生物能源、生物环保和生物服务技术。湖南省突出生物安全技术、医药生物工程技术、现代中药技术、创新药物技术。 从上面的项目名称可以看出,在生物工程和现代中药领域,中部地区主要是依托当地的中药材资源优势,进行现代中药开发。 3.5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中央关于将中部地区建设成为交通运输枢纽的要求更多地是从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体系、交通运输重点项目的角度进行规划的。因此,中部省份在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方面的科技立项十分少.只有湖南和安徽将发展“智能交通技术”列为优先主题.但是具体内容也不是很多。 3.6人口和生态重点科技领域 中央指出.中部地区发展面临着“人口和生态环境压力大、自然灾害频发,抗灾能力较弱”的问题。由于这些问题很具体,因此,中部六省在科技规划中,对优生优育和人口控制、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自然灾害预报等领域都设立了优先研究主题。 结合自身的特点.山西将工矿区土地复垦及生态重建研究与示范、煤烟型大气污染控制技术与示范、重大矿山灾害事故预警与应急救援技术作为重点。安徽将巢湖、淮河水污染综合治理作为重大专项。江西将鄱阳湖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相关技术研究作为重大专项。河南加强对艾滋病和地震灾害的研究。湖北强对血吸虫病、洪水预警和防治的研究。湖南把湖沼地区血吸虫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作为重大专项,并加强对水旱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研究。 4中部六省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和对策措施比较 作为省一级的科技规划.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内容.也得到了各省的高度重视。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和对策措施的关系十分紧密。关于这部分内容的规划,各省差异较大:有的将创新体系和体制改革作为对策措施中的一部分:有的没有对策措施,只有创新体系建设。这种差异反映了各省对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和进行科技体制改革认识上的不同。各省都强调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相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及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只是在具体表述上有所不同。从具体对策来看,各省主要从财政投入、政策法规、优惠政策、人才培养、加强领导等方面进行阐述。 中央并没有单独就中部地区问的科技协作进行要求,只是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放在一起,指出中部地区要“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技术合作,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建设若干科技基础平台”。这就说明,中央认为中部地区高技术的发展离不开创新体系的建设。 在区域经济布局上,中央也只是提出“以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为重点”,“支持中部地区与东、西部地区在粮食、能源、原材料等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中部地区与毗邻的沿海地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因此,从中央来说,关注的重点主要在于中部各省份内部的增长极建设和东、中、西部问的互动。 在区域合作方面,中部六省较重视与国外和其它区域的合作,而不太重视中部地区内部之问的合作与交流。其实从中央对中部地区“三个基地和一个枢纽”的定位以及上面各省的规划重点来看,中部六省面临着许多共同的科技需求,在一些方面也有许多共同的优势,完全可以通过加强中部六省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来寻求发展.没有必要各自另起炉灶,或只盯着国内或国外一些科技发达地区。因此,中部各省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问的科技协作,共同促进本区域的创新体系建设。 科技研究论文:中国科技成果评审制度研究 中国科技成果评审制度产生于集权体制时代,显然与改革后的体制不相适应。本文的目的是剖析科技成果评审体系的问题及其根源,探讨适合未来发展的科学评价方式。文章先分析现行科技成果评审体系的特点和各种不同的评审形式(如科技成果鉴定、评奖评审等),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改革科技成果评审制度的建议。笔者认为,应当减少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数量,避免各种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的重复设置,基本上取消国家社科基金,逐步乃至最终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制度,以更为有效的专利版权制度等来代替它。 一、“科技成果”、“评审”和“领先”、“先进”:中国特色的科技管理概念 “科技成果”一词在中国的文献中出现得极其频繁,最新出台的《科学技术评价方法(试行)》(2003年9月22日颁布,以下简称“评价方法”)中也同样使用这个概念。但是,查阅《中国百科大词源》、《实用科学名词术语词典》、《词源》、《辞海》、《现代科学技术词典》等国内工具书,均找不到对“科技成果”一词的表述。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科技成果”无非是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简称,当然,它应该是指某项科学技术研究活动取得的具有价值的结果。据此来看,未经过科研活动,借用甚至剽窃来的结果肯定不是科技成果;同样,虽经过了研究活动,但取得的结果不具有价值也不能被称为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一词在中国的各种场合事实上被泛化地使用,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也错误地引导着科研活动的方向。许多项目或课题在尚未完成结果鉴定之前就自称为“科技成果”;各种“科技成果”鉴定会、报告会、评审会宣传得不亦乐乎,听起来好像并不是某个项目要进行结果鉴定,而是某个“科技成果”正在做宣传,专家到场是为了替这个“成果”作宣传,越是有名望的专家到场越是能为这个“成果”增光,于是不明就里的媒体便一哄而上,结果不是成果的“科技成果”就真的成了成果。何况,由于存在着评审失败以及评审腐败等诸多因素,即使经过鉴定、评审的项目也并不全是真的科技成果。 国际上通用的与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相对应的概念只有项目、技术、专利,而且国外的项目一般都是使用它本身的具体称呼,不使用“成果”这一层次的统称,中国本来完全应该参照这一做法进行管理。既然“科技成果”这一概念已经被滥用,中国的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做出规定,慎用以致于取消“科技成果”一词,用其他更为准确的词来代替[1]。实际上,科技成果这个概念带有很强的行政认可色彩,却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它与国际上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利、版权概念有着本质的差别。未申请专利、也不受版权保护的中国式“科技成果”在国际上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这不利于中国参加国际技术贸易与竞争[2]。 “科技成果”一词与中国管理科研技术开发活动的行政体制有很深的渊源。中国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是科技成果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与计划经济下科技成果的非商品属性相适应。在计划体制下,科研和技术开发计划由政府下达,经费由政府拨付,研究结果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负责推广,所以政府必须管理和参加科技成果的“评审”工作。 “评审”是另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词,在英语或其他语言中很难找到与之对应的词。它具有评价和审定的双重含义,指由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对取得的成果、成就以及某种资格进行评价、审定并最终给予某种形式的确认。科技评审的组织者一般是国家各级科技管理机构,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的国家基金机构、直属政府的事业单位等,由这些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的有关管理办法组织或委托专家评审小组对科技项目或成果进行评审。本文分析的主要是科技项目的事后评审。 最早的科技成果评审始于50年代,当时的评审主要采用鉴定的形式。1955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农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委员会,规定其任务之一是“负责鉴定科研成果”,这是最早的关于“科技成果鉴定”的说法。1958年开始“”后,“科技成果”迅猛增长,良莠不齐,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建立一套有效的评判标准和方法来辨别“科技成果”之真伪。当时国家科委开始了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并在1959年初步形成工作程序。1961年4月,国务院通过了《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暂行办法》。1994年国家科委颁布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此文件规定,“科技成果鉴定”只用于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换言之,不属于这个范围的“科技成果”可以“评审”,但不组织“成果鉴定”。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科技成果评审”方法体系,其中除了奖励评审外,其他评审形式多是从上述的鉴定制度演变发展而来。 目前,中国科研单位的课题(项目)来源主要有4类。第一,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的指令性和指导性课题(项目),称为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内项目,包括各级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其中国家级的科技计划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即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即973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星火计划”、“火炬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等。各部委、省市也都根据自身重点扶持的情况建立各级科技计划。至于各种基金项目,国家级主要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省相应也有由省财政拨款建立的省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第二,科研机构与其他部门通过横向联系形成的联合开发课题(项目)。第三,科研机构接受某些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的课题(项目)。第四,科研人员通过长期的积累和实地调查后自己提出的课题(项目)。 这些课题或项目研究结束后,成果的确认分别有不同的方式。第一,科技计划或者基金项目,属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按照国家的规定必须评审并登记科技成果。其中应用性技术成果必须有科技成果鉴定;而基础性研究成果由于主要表现为学术论文的形式,其评价本着“公开发表,自由评议”的原则获得认可,但是执行中还须提供由研究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做出的评定意见,从而形成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第二,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结束时,往往采用委托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或验收的方式。近几年,有少部分项目已经开始由评估中心或国家认可的评估机构来评估[3]验收,通过专业化的评估程序对委托项目进行判断,提供给委托方最后的评估结论,但这种方法还不成熟。第三,某些有重大影响的自由研究项目,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也要进行鉴定或评审。第四,联合开发的课题(项目)按照主要完成单位为第一负责人的原则,由第一负责人申请鉴定或评审。第五,上述各项目在取得一定的评价之后,得由所在单位推荐向各级政府申报奖励,于是评奖的过程中又形成了评奖评审。 目前中国科技管理部门通常用“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等概念划分成果级别。这种概念的含义是把科研项目成果与以往科学成果对比,从而评价其创新程度及意义。但是,一项新的科学成果的真正价值不只是体现在它是否比以往科学知识的积累前进了一步,还要看未来它能给学术界、技术经济界和教育界带来什么创造性效用。而这后一点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得到证明。可是中国的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奖却规定:所谓“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论著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应用。学术成果发表后短短几年里被引用数次,岂能妄称被“公认”为“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一项科学成果发表以后,多数情况下其价值是否在该领域内领先只有经过同行的普遍认可才能定论,而同行们在认可其价值之前往往会展开学术讨论和评价,不同观点、不同发现、不同结论之间的讨论耗时经年,多年讨论后一项成果被推翻之例亦屡见不鲜。“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之评语是不能轻易判定的。进一步看,国际学术界评价一项新成果的价值,是由科学家们个体分散和自发地进行的,只有当个体的承认积累到相当数量之后才形成共识,尽管其中可能不同学派仍会有不同看法。这个过程很可能比该成果提出者个人的生命还长。如此来看,中国的许多科研结果公布之后就很快被“评审”为“国际公认”的“领先或先进”成果,其实更大程度上是国内人的自说自话,如果不是借助于行政权力,甚至未必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真得到国内学术界的公认。中国的科技成果评奖结论的声望不高,与这种“中国特色”的评价概念及评价方法有很大关系[4]。 科技成果的管理是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的行政管理之重要一环,欲改革“科技成果评审”的方法和制度,就必须改革科技管理体制。科技管理体制与管理方法的法制化、国际化,是适应市场经济及国际大环境的必然结果,将知识产权概念引入成果管理,还科技成果的本质属性势在必行。 二、中国现行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内容与问题 中国现行的科技成果评审形式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及项目验收评审、评奖评审、学术委员会评审等。另外,由于软科学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特点不同,这两类成果的评审有各自单独的规定,下面一一介绍。 1. 科技成果鉴定 在中国,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成果的主要评审形式。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公布的“2001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显示,该年全国共登记科技成果28,448项,其中采用鉴定方式确认的成果数为21,124项,占评价项目数的74.25%,比重很高。根据现行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5],科技部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这些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鉴定,或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主要有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形式。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指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必要时,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检测机构聘请3至5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采用会议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7至15人组成鉴定委员会。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5至9人组成函审组。参加鉴定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鉴定的程序是,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若符合鉴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经组织鉴定单位批准,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参加鉴定的专家收到技术资料后进行审查,提出鉴定意见;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在这种科技管理体制下,科技成果之产权归国家所有,不是商品,一经鉴定便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均可无偿使用,科技人员获得的报答与成果的推广应用无关,通常是由成果完成单位根据成果鉴定给成果完成人员待遇、奖金、职称、晋升等。由于科技人员往往不关心科技成果的开发利用,许多成果通过鉴定、颁发奖励之后就被束之高阁。中国科技人员众多,但科研成果开发利用的情况却相当落后,这种科技管理体制是一个重要原因。科技成果鉴定的目的在于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然而,对于(绝大多数)应用技术成果来说,得到市场承认的项目才是有意义的、高质量的,市场的接纳也就宣布了它广阔的推广和应用前景,引入市场竞争才能真正促进这类科技项目研究水平的提高,而应用型技术成果本身也非常适合于在市场上进行评价。所以,成果鉴定的目的通过市场完全可以完成,而且会完成得更好、更有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单纯的由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其意义其实相当有限,只不过是满足了科技管理行政部门自身的需要。 这种体制的另一个问题是,科技管理部门既是鉴定的管理者又是鉴定的组织者,同时还是鉴定的监督者,这充分显露出计划经济的特征──政府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对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的监督付诸阙如的情况下,从项目审批到项目评审各个环节上的腐败就日益猖獗。此外,这种成果鉴定方式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审专家的选择,而参与鉴定的专家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字号(3){[6],鉴定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监督者存在。在这样的状态下,鉴定的派生利益可能成为参与鉴定者的动力,由此又导致国内普遍存在的所谓“学术腐败”。 国家计划内项目及基金项目结项后,除了规定要实行鉴定的以外,其余项目都要验收,于是验收评审成为科技成果评审的又一种方式。验收是指由验收单位按计划任务书或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做出结论。其一般步骤是,先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负责课题验收,编写项目结题总结报告及课题验收报告,会同依托部门向科技部业务主管司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然后由科技部组织验收专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由于验收工作是从鉴定发展而来,验收中的专家评审过程大体与鉴定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2. 科技奖励评审 科技奖励评审往往在鉴定或者其它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现有的科技奖励体系有官方和民间奖励二个层次,以前者为主,这里的讨论也以政府的科技奖励体系为对象。这个科技奖励体系是一个上下对应的垂直体系,中央层次有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除最后一项的受奖对象是对中国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其它奖项均为国内科技工作者而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了省一级科学技术奖(其中又分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省以下地方政府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各部中仅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设立了部级科学技术奖,其奖励范围是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不便公开的项目。 根据1999年4月28日通过并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技部负责科技奖励的评审组织工作,为此专设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其主任委员由科技部部长担任,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著名科学家及有关专家15至20人为委员。“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各个奖项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委员会下设9个学科评审组,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下设29个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奖项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 科技奖评审对象指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完成单位或国家科技奖推荐人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授予对象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技发展中有卓越建树者以及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科学家。“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技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完成重大科技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或组织。后三种奖每年奖项总数不超过400项。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奖程序如下: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推荐-奖励办公室形式审查-学科(专业)评审组初评-异议公布-评审委员会复审-奖励委员会决议-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其候选人由推荐产生,遵循“逐级上报推荐”的原则,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奖励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评审组或组织具有评审资格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初评由学科(专业)评审组以会议方式或书面方式进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各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进行评审,记名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并向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种类及等级的建议。奖励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各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7]。 在现行评奖体制下,奖项设立过多,奖励对象分散,单项奖金数额小,这是平均主义观念的产物。奖励因其崇高性与稀缺性而对科学家产生吸引力,奖金额高才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力,激励科技工作者向难度大、周期长的项目挑战。目前的奖励方式对获奖者的激励作用不足,在社会上产生的荣誉导向效果也有限。此外,评奖过程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比如申报和推荐要按行政级别层层上报,一项科技成果若因各种原因在基层单位得不到承认,就失去了“参赛”机会。前一段时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蒋春暄”现象决不是偶然发生的\字号(3){[8]。其实,完全可以进一步放宽推荐人的资格,允许权威性学会组织或著名刊物出版机构推荐参与科研成果评奖者,或制定复合量化标准(如发表的刊物质量、被引用次数达到一定数量等),允许达到这个标准的成果完成者自荐参评。 3. 学术委员会评审 这里讲的学术委员会是指在研究院所、高校、学会等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组织内设立的由教授、专家的代表组成的学术审议机构,其主要职能之一是评审各类科学研究成果。在高等院校里,除校学术委员会以外,还设有院级和系级学术委员会,一般由本单位的“一把手”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相当一部分是单位的中层领导,如高校中的院长、系主任、所长,也有一部分是老教授。这种制度本身是集权体制和审批经济的产物,违反学术发展的规律。教授与教授之间的地位本来应该是平等的,但在行政权力的支持和背书下,学术委员会的存在人为地把教授分为两类,一类(多数人)的命运掌握在另一类(少数人)手中,前一群体中每一位教授的权力利益都要受制于后一群体,从而允许后者垄断支配前者的命运。 即使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均能做到公正,它也缺乏行使权力的能力。因为学术委员会要评审几乎所有学科的成果,而选自每个学科的委员人数非常有限,在隔行如隔山的情况下,只有被评审项目相关学科的少数委员在具体的评审过程中有发言权,多数委员往往是门外汉,所有评审过程易被少数人控制。事实上这种委员会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分学科委员会没有最终决定权,后者的决议时常被学术委员会所否决。假如院系的分委会起决定性作用,则校级学术委员会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按照目前的科研管理体制,各院校完成的政府各级计划内项目的基础研究成果一般要由校学术委员会出具评价意见书,这是校学术委员会承担的评审功能之一。但是,现实中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这种研究成果实际上根本不是认真严格地评审,而是把“评审”变成了促进该成果通过验收的过程。由做项目的单位出具对项目的评价书,无论如何这个评价书都不会是客观的,因而也没有实际意义,这种形同虚设的评审早就应该取消。 4. 软科学项目评审 自从中国科学院撤消了哲学社会科学部,政府将该部另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后,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科委只管辖自然科学学科的研究。由于自然科学某些学科的发展已经越出了传统的自然科学边界,而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科委又不愿意把这些新学科的管理权交给中国社会科学院,于是就在其管辖范围内另设了一个独特的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之间的“软科学”研究领域。由此在中国的科研管理上出现了自然科学、软科学、社会科学3大领域的界分,这也是“中国特色”,世界上没有别的国家实行这样的管理模式。在中国,软科学研究是指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研究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课题。 目前,科技部归口管理全国的软科学研究,其政策体改司软科学处为软科学研究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各级政府机构相应设有软科学管理机构。软科学成果评审由各级软科学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对软科学成果的质量、水平等进行审查、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其评审程序与管理方式与鉴定相似,只是在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时侧重考查的指标方面,由于软科学自身的特点而有所不同[9]。 由于软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各种社会发展问题,其成果主要是一些咨询意见或政策备选方案,这些成果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行性要由政府有关部门或经济部门来判断,而不应当只由同行内的学者专家从学术角度判断。所以,从其特性考虑,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应以政策被采纳的部门或委托咨询机构评审并奖励,而不必由科研管理部门自行评审,政府不必再设软科学方面的评审。 5. 社会科学评审 目前社会科学界尚没有一个关于社会科学项目评价的条例,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项目结项都采用鉴定的办法。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刚出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鉴定结项办法》,对2000年以来立项的院重大课题的结项鉴定工作做出规定。其程序包括:重大课题的成果定稿后由课题主持人向所在研究所提出召开课题结项报告会申请,经研究所同意并由所科研处组织课题结项报告会;报告会后由研究所向社科院科研局提出鉴定结项申请,科研局组织成果鉴定,核定成果鉴定等级,并将结果报院里审批;科研局公布课题最终结项结论,下达院重大课题结项证书或院重大课题终止通知书[10]。按此办法,一项课题结项实际上要分别举行结项报告会和专家鉴定会。前者邀请研究所内外同行专家、所学术委员、院科研局和财计局的有关人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概况、成果主要内容、成果在学术上的贡献和创新等,报告会上要求有质询程序。后一个会由院科研局主持,请专家就课题成果进行评议和鉴定。 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是对于一个问题的研究结论可以多种多样,百家争鸣,一个结论是否正确或可行,要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进行检验,绝非一个鉴定会或几位到会学者就能断言并辨明其成果等级或优劣,何况在这种鉴定会上很可能会得出主观的、不负责任、迎合某些意图的鉴定结论。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可以取消。如果课题属于基础理论研究,可利用其发行量、引用次数、发表或录入的刊物等级以及同行评价等作为学术评价的辅助手段;如果课题属于应用类研究,则应由应用者来评价。 三、应当如何改革中国现行的科技项目“评审”制度 1. 逐步减少乃至最终取消“评审”,对不同的科技项目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评审”并非评价科技项目唯一可行的方式,也不是最有效的方式。“评审”本身属于有目的、有组织地在短期内强制性地对某项研究结果做出评价,由于其人为性、短期性、强制性,所以并不适合所有类型项目的评价。一个真正的成果必然会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或市场的承认,无需官方组织的“评审”;相反,由政府部门介入的“评审”过程未必能“评”出真正的成果。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从来不组织什么由政府机构参与的层层上报的“科技成果”“评审”,这丝毫不妨碍各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成果。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的“科研成果”“评审”制度源于集权体制下政府包揽一切、控制一切、决定一切的管理需要,改革20多年了,却从未触动这种科研管理制度,以至于到现在这种落后的管理方法和制度依然如故。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腐败日益泛滥的情况下,现实证明,多一种政府机构参与的“评审”就可能多一种寻租的机会,如此则“评审”的正当性就更成问题了。在一些情况下,组织“评审”可能会成为有关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里某些人获取不当利益或学术圈某些人瓜分学术研究资源的途径,这些人为了从中上下其手会千方百计地维持这种“评审”制度。 严格控制“评审”的数量直至取消“评审”这一方式势在必行。科技部最近颁布的《评价办法》也开始考虑到这一问题[11]。欲逐步乃至最终取消“评审”,代之以更为有效的评价制度,应该考虑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当逐步乃至最终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制度。这是目前中国“科技成果”“评审”的主要形式,它只适用于评价政府科技计划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开发项目结果的评价完全不必依赖于上述的“鉴定”形式。从科研发展的趋势、成果推广应用的要求、政府职能的转化、成果保护各个方面来看,“科技成果鉴定”制度是早晚要取消的,何况它还助长了学术腐败。随着经济的市场化,企业正在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大量科研活动尤其是应用性技术的研发将主要由企业推动支持,政府组织的各类科技计划不应该仍然占据主要地位。评价应用性科技项目结果的目的是转化推广,必须为推广应用者提供切实可信的专家意见,而不是为满足主管科技的政府部门文档管理的需要“走过场”,现行的鉴定制度只提供过于简单又十分抽象的鉴定结论,并不能满足对应用性科技成果评估的专业性需要。上述“鉴定”制度切断了科研与技术开发之间的必要衔接,只有取消这种制度,让市场机制来评价科研项目的结果,科研人员与科研机构才会真正关心技术开发和面向市场需要的研究课题,才能大大减少科研项目立项和研究过程中的盲目性。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上述“鉴定成果”不符合鉴别知识产权的法律要求,无法获得产权法的保护,申请鉴定方因为担心其知识产权在“鉴定”过程中或“鉴定”之后受到侵害,不敢在“鉴定”会议上提供核心技术细节,因此参与“鉴定”的专家事实上无法了解关键性内容,如此“鉴定”的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次,科研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3大类,对这3类科研项目应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评价基础研究项目的标准应该是学术影响,其客观依据是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后被同行学者引用的次数以及是否被国际上权威性文摘所摘录。在一项研究结果尚未获得国内外同行自发的评价之前,政府的科研管理部门匆匆忙忙地找几个专家组织“鉴定”“验收”,其实缺乏学术意义上的权威性。这种“中国特色”的“评审”结论并不为国际学术界所承认,不过是“关起门”来“孤芳自赏”而已。至于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项目的评价则应当向专利管理靠拢。中国早在1985年就颁布了《专利法》,专利申请与审查程序比现行的“科技成果鉴定”办法既科学又有效,也可以减少“鉴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中国应该与国际接轨,用专利申请和审查代替应用类“科技成果鉴定”。为此科技管理部门应该指导研究者申请专利,鼓励获专利权的单位对获得职务发明专利的研究者先给少量物质奖励,专利投入应用后获专利权的单位从所得收益中按比例给与发明人提成,效益越高、社会贡献越大,个人收益越多。这样的做法与市场经济直接挂钩,不再拘泥于行政性“评审”的名额限制和奖金分配。以专利管理代替“科技成果评审”之后,科研人员的注意力就会从关心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国内“评审”给的“国际领先”虚衔,变成关心一项获得专利的应用型技术成果能不能带来收益。另外,以著作、电脑软件为形式的科研项目可以用发行量的大小作为其成果的评价依据,这种成果评价方式向版权管理靠拢,以版权费作为智力劳动的主要报酬。而软科学项目则可由委托或采纳项目结论的收益部门根据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之大小给予评价[12]。 2.釜底抽薪──减少政府部门对评审的需要 “科技成果”“评审”之所以会在中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科研评价方式,根本原因是科研管理部门依赖于它,计划项目的完成验收需要“评审”,政府奖励工作也需要“评审”;一旦政府部门参与的“评审”成为主要的科研评价方式,连科研机构完成自选课题后也会主动要求上级部门“评审”,以获得政府部门的承认。要减少乃至取消“评审”,就必须减少乃至消除政府部门对“评审”的需要,同时减少政府部门对科研活动的直接控制,这就必然涉及到科技体制改革。 首先,应当加快国有科研院所的民营化步伐。在科研院所国有化的状态下,科研院所与政府是隶属关系;政府的计划项目以指导或指令性计划方式下达到科研院所,经费由政府拨付,项目完成后成果属于政府。这样,政府对国有科研院所的管理就是理所当然的,而国有科研院所也只能通过政府组织的“评审”结果取得评价和奖励。对科研院所来讲,通过评审、获得奖励的项目越多,下一年度能申请到的经费就越多,因此,为了激励研究人员多申请立项,多数科研院所把政府“评审”的结果与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的各种待遇、福利挂钩。正是这种体制本身产生了日益膨胀的对“评审”的需求,也导致扭曲的“评审”结果和科研激励机制。假如科研院所是民营机构,政府部门委托科研机构承担研究项目,二者之间就是一种契约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政府部门不能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对民营科研机构处处约束、发号施令,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机构出面主持项目“评审”并决定项目成果的“等级”就不再是公允的安排了,那时会需要由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承担项目评估。 其次,要减少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数量,消除各种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的重复设置。目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每年资助的项目有上千个之多,如2003年确定的资助项目中,除教育、艺术、军事3个单列学科外[13],其余22个学科的总资助项目数为987项。其实,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比,绝大多数社会科学研究并不适合以基金资助形式进行,因为无法在事前或项目完成后的短时期内清晰地判定研究成果本身的价值,因此也不易判断预定目标是否确实实现。此外,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本身不需要多少设备和实验费用,除了进行社会调查之外,其主要的资料收集方法是查阅资料,许多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可以在没有多少资助的条件下完成,而通过基金支持提供大量研究经费给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却未必真能在学术上取得重要进展。所以,我们认为可以基本上取消“国家社科基金”,只保留对考古学、历史学等极少数学科及社会调查的资助,将“国家社科基金”改造为国家社科奖励基金,对于成果突出的,给予奖励。自然科学领域的政府资助项目也同样存在着大量的重复设置现象。例如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已经设立的资助领域,在“863计划”、“973计划”中又重复设立,评审验收则由不同部门管理,互不沟通,有的项目可能既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又申请“863”或“973计划”,造成资金浪费。重新构建中国的科技项目管理框架,重新设计科技项目的资助体系和评价体系是减少“评审”需求的有效方法。 目前政府所设科研奖励看来还需要“评审”,但可以通过减少奖项来抑制对评奖“评审”的需求。而且“评审”中不少工作完全可以交由各类专业学会或评估中介机构来做,政府的任务是制定严格的评价规则,监督这些中介机构的工作。如此政府部门才能从它并不擅长的专业性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实现职能上的转变,而评估机构则应当对评估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3. 改善中国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目前中国现行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仍然是政府主导、行政型运作为主,需要通过改革逐渐形成另一种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同时,2003年以前,由于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科技成果如何评价及评价原则的法律法规,评价办法不完整,各种规定相互之间不协调,漏洞很多,十分混乱。比如有对应用性技术成果评审的鉴定办法,有软科学评审办法,却未规定对基础研究项目的评价办法,也没有对社会科学项目评价方法的明确规定;又如,研究成果应当如何归类也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由管理部门进行经验性操作,结果有些边缘性学科的成果无法正确归类。此外,没有关于对“评审”实行监督的机制,这大大影响了评价结果的质量。还有,有关“评审”的各种条例、办法一改再改,不利于科技管理工作的稳定。 在科技和社会各界的呼唤之下,中国在2003年5月15日颁布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对当前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决定。同年9月22日,又颁布了《科学技术评价方法(试行)》,明确了评价目的、原则、分类方法、评价准则及监督机制等。但是,由于评价工作的复杂性和法规本身的不完备性,这两部法规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支撑。 发展各种学会组织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的中介机构,有助于构建新的评价体系。专业学术学会组织有着知识优势和人才优势,组织专家进行科研成果评议正是它们的长项。学会组织也能较为客观、独立和公正地进行评价,它作为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法人,具有对所作评价结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目前,中国的各个学会组织基本上是政府机关的附属品、一些退休官员的“养老院”。要让专业学会组织发挥科研成果评价的新功能,就要实现学会组织真正的独立运营,其组织的内部管理和结构要重新改造,学会成员的组成、选举要向自治的方向发展。 由评估公司进行科研成果评估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一种方法,而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独立的评估公司。国家科委于1995年、1996年曾分两批组织国内部分省市以及产业部科技计划管理人员赴法国考察科技评估情况,学习国外科技评估经验。1996年又成立了“国家科技评估中心”,此后,科技评估工作在大部分省市陆续展开。由于科技评估机构是政府创立的,所以现阶段科技评估工作主要是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服务,这使评估工作不可避免地受到科技管理部门的影响,不能真正独立进行。此外,科技评估机构在许多省市都是独此一家,缺乏竞争,因而评估水平难以提高。今后中国应当培育民间的评估中介机构,让它们承担大量的成果评价工作,政府则进行政策性引导,扶持有信誉的评估中介机构。 对于不得不保留的极少量的科研奖励的评审工作,应当加以改良。评奖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审专家,所以首先要科学化地形成评审专家库。科技部新公布的《评价办法》对评审专家的遴选做了规定,提出了全面性、随机原则、回避原则、更换原则、公开性及开放性等要求。今后,为避免专家库的固化并增加其对创新的容纳力,还应吸收各种学派的专家和非资深专家加入,而不应用一些硬性的指标如职称等加以限制。在组织具体的评审组和委员会时,除了随机原则外,还应综合考虑学科构成、性别构成、年龄构成等,使结构更加合理。专家的资格方面还应设立限制条件,如年龄、健康状况、近几年学术活跃状况等;在参加某项评审时,亦应确定评审期间专家的时间保证,如现在正在承担项目的专家不要进入评审专家的行列。在评审方法上可采用国际上的一些常见方法,如“双盲法”等。评审材料可以是书面材料、视听材料、实物材料等,评审组织方式可以是通信评审、会议评审,还可以是互联网的网上评审。 目前中国科研成果评审中的一个大问题是缺乏监督,无法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新的《评价办法》第53条规定:委托方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科学技术评价监督委员会。但这样的监督委员会能否独立是关键问题。建议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而不单是有依附于委托方的可有可无的监督机构。更为重要的是,应当利用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严格评审过程的明示制度,特别是评审结论的明示制度,这会使专家对自己的评审结论负责,让评奖处于更加透明的状态中。 科技研究论文: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规律研究 论文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企业成长 生态模型 论文摘要: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类似于生态界生命的成长,都具有发展的欲望,经历着生命 周期的过程,及生存与发展的种内与种间斗争。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个体和集群成长建 立生态模型,并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环境影响因素的动态变化,为我们进一步了 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规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着地区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又取 决于它是否能顺利的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是一个动态和“蜕变”的过程,在这个过 程中,中小企业要经历几次“蜕变”,每一次“蜕变”都要克服“路径依赖”“知识缺乏” 和“资金缺乏”等障碍。许多专家学者都对此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的探讨,但是多集中对企 业的生命周期和群落效应的研究上,而对于其成长阶段的生态模型却研究不多,实际上科技 型中小企业成长也具有发展的欲望,要经历成长、发育、繁殖、衰老和死亡的生命周期过程 ,新陈代谢、遗传与变异、生存与发展的种内与种间斗争。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也体现 出生态特征:自组织性;结构、时间、功能有序性;共存互惠性;复杂性和新陈代谢性。 本文试图以生物学及生态学的观点,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成长中表现出来的现像,用生 态理论、原则和方法进行描述,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单体、群体生态模型和成长过 程中的环境影响因素模型,进一步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理论研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单体生态模式 企业成长主要体现在“量”和“质”的增长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个体成长,犹如生物 界中昆虫的个体非变态成长一般,需要经历“卵”、“茧虫”、“成虫”等阶段,只不过作 为一个社会非生命体的组成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阶段主要分为:“高新技术选择”“ 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 科技型中小企业个体成长过程中的第一阶段为高新技术选择,这个阶段又可以称为“创 意期”,企业没有形成,还只能是一种概念或者构想,往往是以一些掌握或拥有高新技术的 人员为核心,成员少、资源少且对环境的依赖和要求高。第二阶段为“科技成果转化”,这 个时期的企业如同破卵而出的“茧虫”,刚开始和外界环境接触,生命力脆弱,成长欲望强 ,需要充足的养分。许多企业都在“孵化器”中完成这个阶段,主要在于“孵化器”给企业 提供了成长的政策、金融、人力等环境,保障了企业能健康的成长。科技成果转化后的企业 初具规模,组织结构和功能逐渐完善,对人才、资金、资源的需求大。第三阶段为“高新技 术产业化”,该阶段企业组织结构日趋成熟,组织功能已经逐步完善。企业开始拥有稳定的 经营管理组织构架,利润不断增加,企业的规模扩大,投资开始多元化,并开始逐步转型蜕 变。通过服务保障为主导的支撑体系支持,发展成熟的企业可以选择产业集群化或第二次飞 跃。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有着包括物质流、信息流、资金和人才流的大量资源流 动,当然不同阶段的资源流动规模也是不一样的。在第一到第二阶段,信息流流量大,这个 阶段的企业还处于被动的适应环境时期,信息对于企业来讲是至关重要的;第二到第三阶段 ,物资流和人才、资金流量大,这个时期是企业快速成长期,伴随着企业的规模扩大,资金 、人才和物资需求增加,其流量也快速增长;第三阶段以后,企业发展趋于平稳,如同生态 界中的各种生物,成长到一定程度就不会再成长,而开始逐渐走向繁衍后代和衰老,这个时 期的企业资源流动趋于平稳,并有开始下降的趋势。 随着生态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从关注于生命个体成长,逐步转变为研究生命群体或群 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也是如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单体的成长往往是伴随或引导着一个 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成长的。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集群生态模式 迈克•E.波特(1998)认为,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互相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 中的公司和机构集合。企业集群包括一批对竞争起重要作用的、相互联系的企业和其他实体 。企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很多,国际上比较著名的模式有:钻石模式、弹性专业化模式、全球 价值链模式和集群效率模式,也有学者将我国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分为三种:内生型集 群、外资嵌入型集群、外资带动型集群。 生态学中的生物群落是指一定区域或环境里的各种生物种群,相互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 的一种结构单元。同样一个集群中的企业往往也是依靠某种特殊的价值利益联系在一起的, 如以自然资源为纽带,如河北省清河的羊绒生产,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80%;以人文血脉为纽 带,温州、台胞、侨胞等结成的企业集群;以高新技术为纽带,如美国硅谷、我国中关村等 企业集群;以政府政策为纽带,如各地区的经济开发区等。所以在一个集群的形成之初,第 一阶段就是要确定企业的集群点。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的集群点主要以高新技术和政府政策 为主;当企业集群点得以确定,接下来就是核心企业(群)的形成。犹如生态圈中的群落一 样,都需要一个集群的核心,然后逐渐扩散,向外扩张。这个核心企业(群)可以是大型企 业的衍生企业,也可以是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核心企业(群)形成之后,为该企业所配套 服务的其他企业,如原材料配件、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社会保障服务等关联企业以共生、附 生、寄生等方式于之共存,企业集群初具规模。当企业集群成长到一定阶段,就开始向规模 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并力求达到动态平衡。通过前几个阶段的原位膨胀,企业集群已 经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动态平衡,当不具备继续发展的空间时,就要寻求新的集群点。当新集 群点的选择变更了企业集群的核心价值,这样建立新企业集群的过程我们称为群落更替;当 新的集群点选择使得企业集群核心价值得以保留,这样建立的新企业集群我们称为异地克隆 。前四个阶段我们统称“原位膨胀”,后两个阶段并称“异地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集 群成长无外乎要经历以上几个阶段。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生态模型将其成长分阶段进行了分析,加深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 成长的认识,有利于制定保障其健康成长的措施。但是生态模型还没有有效反映制约其成长 的环境因素是如何影响和变化的。 三、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因素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其规模小、市场份额少、科技含量高,受环境影响的制 约程度高,资金、管理、技术、人力资源、市场等都或多或少的制约企业成长。科技型中小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部分,只要存在,它就会与环境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 换。研究开发费用、经营者才能、政府行为、资源状况、成本费用、产品状况、顾客、利润 、市场容量和竞争对手等因素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影响因素。 各影响因素交叉影响,各个时期又都有一个或几个因素对企业的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 用。各因素的影响程度又随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呈动态阶段性变化趋势,我们以技术和资金 的变化过程为例。 在初始阶段,高新技术带动企业成长,是高科技企业成长的立足点,这个时期需要充分 的实验条件和技术人员,成长期科技成果已经得到转化,形成了一定的专有技术优势,技术 能力已经较强,到了成熟阶段,技术方式与行业壁垒已经形成,这个时期主要以技术创新为 主,对高新技术的要求开始分化为现有技术的创新和创造性的开发新技术。 企业成长的原动力是企业不断累积的资本,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初始阶段,需要一 定的启动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准备金或企业创业基金,这些资金一般来自个人投 资和风险投资,资金数量相对较少。一旦企业成长链启动,资金就必须源源不断的向企业组 织供给,在前期,资金的需求增长速度逐渐增加,这从曲线的前一部分的斜率逐渐增加就可 以知道。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成长期,对资金的需求仍然很高,但是增加的幅度开始放慢 ,并且这个阶段企业已经逐步开始运作规范化,管理费用增加的缓慢;市场化运作,利润逐 渐增加,因此对金融支持的需求增量放缓。企业成长进入成熟期后,通过大公司参股、员工 认购、股票公开上市等以及从各种金融机构筹集发展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并随着企业规 模的扩大、产业升级或转型,对资金需求增长加速。 四、结论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中小企业中最具创新 活力和创新能力的部分,越来越受到重视,各地区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以及企业集群发 展的政策支持都在逐渐加强,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金融外界支持逐渐规范化。科技型 中小企业的成长具有“生态性”和“阶段性”,影响其成长的环境因素呈动态变化。运用生 态模型和数学模型来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为我们加深对其成长过程的认识提供了一 个很好的途径,为企业进行市场和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为政府和社会组织制定更加有利于其 成长的政策和措施提供了依据。 科技研究论文:浅析增强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研究 论文关键词:地方高校 教师 科技创新能力 论文摘要: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教师,要提高地方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地位地方经济服务就必须提高地方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通过对地方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提升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多学科组织研究团队进行科技创新;主动与中小企业产学结合;将优势学科与地方科技需求对接。同时,政府及地方高校还应从相关政策、激励和培养制度等方面努力创造提高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条件。 一、地方高校的界定 地方高校是从行政管理角度出发形成的集合概念。我国通常根据高校的隶属关系将高校划分为部委属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地方高校。潘懋元先生曾提出高等教育地方化包括两层涵义:一是,高等教育要适应地方经济发展,为地方发展服务,使之成为地方文化科学中心;二是,高等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并以地方财政拨款作为办学的资金主要来源。[1]因此,可以把地方高校界定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高校或由省辖市(地、州)管理的,担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的培养任务,少量学科培养博士研究生,以应用学科为骨干的,主要面向地方(包括省、市、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日制高等学校。 地方高校作为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高校,不仅具有大学的教学、科研、服务社会三大基本职能,同时由于其办学性质和地域差别,往往具有特殊的办学特征。在办学经费上,地方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和民间投资,地方高校也就担负着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和针对地方需求开展科技创新的责任,其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也都具有地方经济的特色。因此,地方高校在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起着主导作用,是地方科技创新系统的主力军。 二、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现状分析 (一)地方高校科技人员状况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部委院校和教育部直属院校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知识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主要承担精英型教育的任务;地方高校作为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因而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主要承担大众化教育的任务。[2]就从事科技创新人员数量来看,地方高校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人员与部委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在师资力量的配备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占绝大多数,只有小部分人员从事科研创新工作。根据《2008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高等院校786所,其中地方高校696所,占高校总数的88.5%,其教学与科研人员人数占全国高校的69.1%,其中研究与发展人员和R D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人员占全国总数的62%和54.2%。同时,在科研人员组成结构上,部委院校和教育部直属院校教学与科研人员中科学家和工程师副教授以上职务人员均达到了50%以上,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均达到了70%以上,而地方高校副教授以上职务人员只占40.2%,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只占65.5%。可见地方高校在科研人员的技术层次上与部委院校和教育部直属院校相比,其拥有的高水平的、经验丰富的科研人员的比例较少。 (二)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现状 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主要是指其把握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以科学知识生产为目标,对科研活动所必需的主要人员、实验技术装备、图书情报系统、科学劳动结构等基本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建立起效率较高的科研活动系统,采用新的科研方法、开辟新的学科领域、获得具有突破性成果的过程。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则是使得这一创新过程获得实现的能力。它主要包括主体创新意识、创新资源投入能力、科研活动产出能力和科学知识流动能力。[3]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科研活动产出能力上,科研活动的产出主要包括高校承担研究与发展项目数量、获奖成果数量、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等。 地方高校由于政策制度、办学层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经费等因素的影响,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就地方高校科研产出来看,根据《2008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的数据,占全国高校总量88.5%的地方高校承担研究与发展项目129364项,占全国总量的56.4%;拥有获奖成果2728项,占全国总数的54.5%;342713篇,占全国总数的56.1%;拥有专利授权5429项,占全国总数的38.5%。由于地方高校肩负着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消除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历史重任,而科技创新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源泉,因此,地方高校教师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特点和地方需求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 三、增强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 (一)正确选择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 1.多学科组织研究团队进行科技创新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研究日益呈现出“大量分化,高度综合,相互渗透”的发展趋势,并向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延伸。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越来越多,科研活动呈现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特点。[4]跨学科进行科技创新,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是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在研究内容上,依托本学科的创新点,进行跨学科、跨分支学科、同一学科内部各个研究方向等多方位的交叉和渗透。在研究方法上,既要有递进式的交叉和渗透研究,又要在多学科交叉与渗透的空间进行纵向的深入和横向的拓展,从而提升科研的层次,拓展科研新的领域,形成新的科研方向和科研特色。在合作范围上,不应局限于本院系内的合作,还应积极寻求其他学科院系甚至于其他高校的合作研究。地方高校教师在跨学科的科技创新合作中,不仅能加深自身专业知识还可以拓宽知识范围有助于提高其科技创新能力。 2.主动与中小企业产学结合 在地方科技创新系统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是重要的创新源。我国除了少数大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外,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都很弱。地方高校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同中小企业的联系合作,帮助中小企业弥补科技创新能力的不足。地方高校教师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应成为中小企业加强科技创新的指导者,积极主动根据企业需求在传统企业改造和新技术引进、推广、吸收、提高方面与中小企业合作攻关。在企业建设上为企业的制度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持与服务,承担一部分的企业培训和指导,将现代企业制度导入到中小企业中。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和中小企业的产学结合促进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将知识创新转化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生产力。 3.优势学科与地方科技需求对接 在新的知识经济时代,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要求高校为其输送高素质的人才,更迫切的需要地方高校为地方科技需求提供有力的支持。在学科建设上,高校必须找准在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只有和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优势学科与地方科技需求对接,才能保证学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并且应根据地方产业发展特点选择与之相对应的学科:针对当地支柱产业发展重点学科;针对当地新兴产业发展新兴学科;针对当地社会进步发展人文学科,实现人文学科和自然学科相互交融,共同发展。 (二)努力创造提高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条件 1.地方政府搭台,促进产学结合科技创新与技术开发 地方政府在产学结合科技创新与技术开发中起着举足轻重的桥梁作用。一方面,地方高校科研团队的创新与政府对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关系密切,地方发展往往选择具有较强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重大战略项目作为突破口,培育拥有核心技术的产业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这就需要地方高校与企业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地方高校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产学协调发展最有效的途径。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进行牵线搭桥寻求需要科技成果的企业,使学校的科研成果能转化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生产力。所以,地方政府应建立产学相结合的互动性产业化服务平台,以地方产业情况为背景,将企业的资金与高校科研人才结合起来共建研发机构实现科技创新的价值。 2.政府对教师创造的科技成果形成激励政策 科研奖励是对科研成果和科技工作者创造能力的承认,是衡量科技人才对社会贡献大小的标志。政府制定各项对教师创造的科技成果进行激励的政策,可以促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迅速发展,促进科技人才的脱颖而出。通过给予优秀科技成果和突出贡献者以各种形式、各种渠道的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励科技人才对社会做出更大程度上的贡献,有利于教师的培养和选拔。地方政府应出台一套完整科学的激励政策,对学术带头人和骨干,要真正实行专业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加大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力度,鼓励教师多作贡献,强化激励机制。 3.地方高校建立青年教师科技创新的培养和激励制度 在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数量占到了一半以上,他们承担绝大部分专业课程、基础课程教学和科技创新实践工作。[5]他们虽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但实际工作经验的缺乏和专业知识不够深入和广泛,其能力离科技创新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地方高校应建立培养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制度,为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提供机会和平台。而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让青年教师下企业锻炼是青年教师获得实际经验、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的最佳途径。再者,地方高校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投入一般是倾向于教学方面,科技创新更多是被看成青年教师的个人行为,被看成是教学工作以外的副业。地方高校也基本没有形成提升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激励机制。但是要提升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不能忽视占有绝大多数的青年教师的创新能力,应鼓励青年教师积极进行二线研究,建立青年教师二线研究的激励机制,对青年教师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传播的研究状况及其模式 论文关键词:科技传播;传播模式;网络环境 论文摘要:关于科技传播以及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对科学研究的意义等问题,虽然很多学者进行了探究,但尚有待深化。在分析比较前人的理论模式的基础上,我们构造了网络环境下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的阶梯网状模式。这种阶梯网状模式突出启发性信息的作用,强调信息选择、信息反馈的多样性带来信息传播的随机性和多路径,有助于进一步认识科技传播及其运动的特点和规律。 一、科技传播模式的研究状况 虽然科技传播概念的使用还没有达成一致,在国内有“科技传播”、“科学交流”、“信息传播”、“技术传播”,英文中有“Scientific and Teclinical Communication”,有“Science Communication”,有“scientific Communicatmn”,还有“Technical Communication”,但对科技信息、科技交流、科技传播、网络传播等的研究却十分活跃。 1.科技传播 J.D.贝尔纳(J.D.Bernard)是最早注意到科技传播的科学社会学家之一,他在《科学的社会功能》一书中,用一章(第十一章)专门讨论科技传播。贝尔纳认为,“按照过去关于科学的概念,交流是科学家之间惟一的桥梁”,但是,“在今天我们已经明白科学情报数量之多已使其传播成为巨大问题”,“除非采取某种措施,我们就将面临知识一经获得就立即无用的局面”,因此“需要极为认真地考虑解决科学交流的全盘问题,不仅包括科学家之间交流的问题,而且包括向公众交流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划分为提供专门资料和提供一般资料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涉及科学出版物本身的职能和科学家之间个人联系的其他手段,第二部分涉及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从贝尔纳的阐述中可以看出,科技传播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科学家之间的交流、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这三方面组成了科技传播系统。 W.O.哈格斯特龙(W.O.Hagstrom)将科学传播与科学奖励联系起来,提出了独特的“交换理论”。所谓“交换理论”,即主张科学家为了得到承认而相互交换科学信息。哈格斯特龙在《科学共同体》一书中完整地阐述了这一理论。在他看来,科学家向科学共同体贡献心智是作为礼物,以换取得到承认作为回报。“在科学中,提交的手稿被科学期刊接受就确立了赠礼者作为一名科学家的地位——确实,作为一名科学家的地位只能靠这样的礼物馈赠而得到——而且这还确保了他在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声望。……科学的组织结构包含着以社会承认对信息的一种交换。”哈格斯特龙的贡献在于深入分析和探讨了科学传播的动因。 D.克兰(D.Crane)的《无形学院——知识在科学共同体的扩散》是专门讨论科学交流问题的著作,她采用实证的方法,通过对乡村社会学和数学领域的研究,综合评述了自己对科学交流方面的研究,对科学创新的扩散、科学交流与影响的本质等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克兰的研究无疑对科学交流理论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翟杰全在《论科技传播》中将“科技传播”定义为:“科技知识信息通过跨越时空的扩散而使不同个体间实现知识共享的过程”,认为科技传播承担着把科技知识从其拥有者传递给接受者,使接受者了解、学习和分享这些知识信息的任务,基本功能是把科学家的“私有知识”转化为“社会共享知识”,实现科技知识的传递和扩散,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吴国盛在《科学走向传播》中指出,“传播”首先代表的是一种新的观念。“科学传播”就是把“传播”的理念引入对“科学”的理解之中,用“传播”的态度看待科学、对待科学。科学的“传播”化,表明“多元、平等、开放互动”的现代观念已经或正在进入科学事业中,进入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中。科学传播包括三个层面:科学界内部的传播,科学与其他文化之间的传播,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 2.科技传播模式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们开始注意对信息传播规律的研究,出现了一批研究成果。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1974年Meadow发表的《Communication in Science》一书。Meadow指出,人们试图通过建立信息传播的模型,用行为科学理论来研究信息传播的过程,研究的重点是学者为什么和怎样进行学术研究,他们是如何互相交流的,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以什么方式发表研究成果和其他信息,出版发行机构和图书馆在学术信息传播过程中怎样发挥作用等。张勇的《科技信息传播模式研究》从信息的作用、信息化、信息网、信息技术以及科技文献传播、媒体传播、组织(中介)传播、网络和网络化传播等方面的理论和现实状况入手,研究了科技信息传播的发展趋势,科技信息传播的三种模式与应用途径。本人的《试论知识创新信息运动》一文把知识创新看作是创新信息的运动过程,认为知识创新的过程就是创新信息与人的认知能力相结合的过程,知识创新只有基于创新者的信息活动才能完成,知识创新中信息运动就像一条红线,贯穿于知识创新的整个过程。邹志仁的《情报交流模式新探》提出应当依据信息交流的主体及其关系来建立信息交流的模式,并根据“终结元”介入程度将交流分为直接交流、准中介交流和中介交流。信息栈是严怡民在《现代情报学理论》中提出的概念,指的是信息从生产者向使用者流动过程中所经过的环节。它必须是人或人工系统,其功能是接收、处理和传递信息,并且是信息交流过程中信息变异的重要影响因素。王琳认为栈理论和“中介元交流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为两者的模式标准都是建立在对信息交流主体及其关系的客观反映基础之上的。但与中介元相比,使用“信息栈”的概念术语除了表明其传递的中介作用外,可以更加突出和强调它的吸收和利用信息并使之增值或衰减的功能,从而更准确地反映了信息交流的实质。 3.信息网络化与科技传播 随着信息网络化的发展,网络传播正在改变着科学研究的途径和模式。Michael Nentwieh在《网络科学:信息传播技术改变学术交流模式》一文中,就信息传播技术(ICT)如何通过改变学术交流模式而改变科学研究的模式做了研究,提出了一个启发式的模型:ICT是个独立的变量,另有一系列相关变量,这些因素构成了一个新的体系,即网络科学(Cyberscience)。Rice在《网络分析和网络传播系统》一文中对CMC系统(电脑网络信息传播)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指出,网络已日益重要,而CMC系统的采纳和运用又是重中之重。CMC系统通过电脑和电信网络的联合作用来促进大量联网使用者之间的创造、处理、存储、修复、信息交换等各方面的能力。Leah A.Lievrouw和Kathleen Carley在《在“telesclence”时代科学知识传播模式的变化》中研究了在计算机、电话、传真机以及其他电信设备的工作环境下,科学家们是如何采用一种新的方式——“telesclence”来进行研 究的。文章指出,在网络环境下,刊物文章或者有组织的科学会议的数量不再增加,取而代之的是新电子基础设施上人与人之间交互作用的增加。Leah A.Lievrouw在《传播、意象和科学知识:一个概念框架和个案研究》一文中指出,科学家交流行为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以及他们交流渠道、风格与信息、网络的复杂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Roosendaal H.E,Geurts P.A.T.M,Vall der Vet P.E.等在《科学传播的发展:关于资源链的思考》中分析了科学信息资源链的转化,并指出科学信息资源链的转化是与科学研究和教育相伴随而变化发展的。燕今伟的《网络环境下学术信息传播的变革》,从学术信息传播模式的发展历史和研究现状人手,以参与学术信息传播过程的主要机构为出发点,探讨了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过程的变化,最后分析了信息传播模式的发展趋势。岳泉等的《网络信息传播透析》指出,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信息传播提供了一条崭新的途径,对传统的信息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互联网正以惊人的速度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改变着人类信息传播的模式。郝金星在《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交流模式初探》中研究了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信息交流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文章通过研究网络对信息交流的影响,分析网络环境下信息交流的变化,进而提出了信息交流的网络模型。 信息网络化极大地提高了科学研究的效益,使得科学家们更倾向于利用网络。Walsh和Maloney探讨了网络对科学研究的合作结构和合作生产力的影响。他们认为,科学之间的协作越来越多,网络技术更能促进科学的团队合作。互联网技术可能改变科学合作结构,从而提高合作生产力。Walsh和Bayma在《虚拟大学:电脑网络信息传播(CMC)和科学研究工作》和《电脑网络和科研工作》中对电脑网络信息传播可能给科学研究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变化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他们通过对四个领域科学家的访问,讨论在科研组织中网络传播的影响,认为网络传播能够催生新的合作机制,网络传播已经成为科学工作必需的一部分。他们发现不同领域的科学家使用网络的频度不一样,这是由于不同领域不同的社会结构和工作组织造成的。Stephanie Teasley和Steven Wolinsky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传播:远距离的科学合作》,论述了网络是如何支持远距离的科学合作的。网络通过快速的信息传播、协调大量复杂的实时关系,增强科学研究间的协作。特别是联合实验室——“无高墙的实验室”:高性能的网络结构连接政府、企业和院校,组成一个虚拟的整体,正是这一整体支持着远距离的科学合作。Kouzes、Myers和Wulf在《联合实验室:在网络上进行科学研究》中指出,现代许多复杂的科研成果都是多个研究机构合作的结晶,基于计算机的合作被应用于现代科学研究是很有意义和价值的。 二、科技传播的理论模式 模式,是对现实事件的内在机制以及事件之间关系的直观和简洁的描述,是理论的一种简化形式,能向人们表明事物结构或过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这些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传播学确立数十年来,传播模式创立了数十种,数量之多表示着信息传播模式研究的兴旺和人们对其的重视。 1.拉斯韦尔模式 在传播学研究中,第一位提出传播过程模式的是美国学者H.D.拉斯韦尔(H.D.Lasswell)。他认为描述传播行为的一个方便的方法,是回答下列五个问题:谁(Who)、说了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to Whom)、取得了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这被称为“拉斯韦尔公式”,也称“五W模式”。 这一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它第一次将人们每天从事却又阐释不清的传播活动明确表述为由五个环节和要素构成的过程,为人们理解传播过程的结构和特性提供了具体的出发点。但拉斯韦尔虽然考虑到了受者的反应(效果),却没有提供一条反馈渠道,没有能揭示传播双向互动的性质。 2.申农—韦弗模式 1949年,信息论创始人申农(C.E.Shannon)和韦弗提出了有关信息传播的数学模式,该模式是从通讯工程的技术设施中抽象出来的,它将通讯原理运用于人与人之间的传播,从而对以后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 该模式虽然提出了“噪音”的概念,但仍是单向、线性的模式。为弥补和发展申农—韦弗模式的不足,M.德福勒(M.DeFleur)提出德福勒模式。德福勒增加了另一组要素,以显示信源是如何获得反馈的,而反馈则使信源有可能使自己的传播方式更有效地适应信宿。 3.马莱兹克模式 G.马莱兹克(G.Maletzke)1963年提出了关于信息传播过程的系统模式。在该模式中,他把信息传播放在一个受到各种社会力量、心理因素相互作用的环境中进行考察。传者和受者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着互动、双向的信息传播,整个传播过程是在复杂的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的影响下完成的,是一个复杂的、互动的系统。 4.米哈依洛夫模式 米哈依洛夫(A.L.Mikhailov)将科学情报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交流过程分解为非正式交流和正式交流,提出了广义的“科学交流系统”。他认为通过科学文献系统来进行的交流是正式过程,情报的使用者与创造者之间通过个人接触进行的交流是非正式的。这一模式的提出,可以说开创了情报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情报交流模式。该模式简单明了,有其合理性和实用性,缺陷在于它只是对情报交流的一个粗略描述,作为情报交流系统基本要素之一的“情报”并未在模式中得到反映,而且模式也没有考虑到环境对情报交流过程的影响。 5.假想的2020年信息交流模式 Hurd研究了新技术背景下科学交流的新变化,提出了假想的2020年信息交流模式。该模式立足于网络媒介,颠覆了基于纸质载体的信息交流模式。Hurd认为,无形学院仍将存在,网络工作站增进了成员之间的联系,成员们依靠网络保持联系,学术信息、原始数据被保存在服务器上供他人使用,网络提供相关研究信息和预印本文献。 三、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的阶梯网状模式 为进一步认识科技传播及其运动的特点和规律,在考察分析比较前人理论模式的基础上,我们构造了网络环境下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的阶梯网状模式。 知识创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把创新过程置于三维空间中,可以看作是曲折上升的阶梯式攀登过程,每一个完整的阶梯都可以分为平缓面、转折点和倾斜面。而每一个平缓面、转折点和倾斜面都充满着信息传播的网状运动。在信息运动曲折上升的阶梯式攀登过程中,平缓面进行的是“问题”指引下的信息集聚活动。这个界面具有很强的信息加工处理功能,不仅吸取外部信息,而且也发送信息。信息集聚是对知识创新中的信息加以选择和协调,分析和综合,就如同潜能处于高度积蓄状态,稍有机会就能成为契机。转折点的关键是启发性信息的介入,这一介入使得信息集聚爆 发出巨大威力。创新者在百思不得其解时,某一信息的刺激,使之豁然开朗,产生飞跃。转折点可以说是创新成功的瞬间。倾斜面形象地反映出启发性信息的介入而导致创新的产生,表达了科学认识中的“顿悟”对知识创新的强有力推动。此时,知识创新中的关节点已经突破,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迎刃而解,信息从模糊到清晰、从零散到系统、从潜在到显现,并在协调机制和反馈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加速运动,急剧上升,从而进入知识创新的高潮。 在知识创新的阶梯攀登过程中,信息运动曲折上升,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信息运动的积极主动性。引入信息传播流,把创新过程置于三维空间中,信息运动像一根红线,始终贯穿着创新的全过程。信息运动,特别是与外来信息的交流不仅表现在平缓面的信息集聚活动和各界面、阶梯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更突出地表现在转折点启发性信息的介入。 第二,把握了创新的发展趋势。知识创新的过程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也有停滞,甚至倒退的时候,信息运动也常常可能出现阻滞。但对于有毅力的知识创新者来说,这种停滞是暂时的,随着信息传播的发展,特别是启发性信息的介入,知识创新可能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状况,信息运动的总趋势也是上升的、前进的。 第三,突出了创新者的信息能力。如图7所示,增加信息流宽度,缩短每一阶梯所用的时间,就意味着增强知识创新的时效性。要达到这一点,要求知识创新者必须具备很强的信息能力,即拥有很强的信息意识,从而能敏感地捕捉各种信息,特别是启发性信息,想方设法从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处理信息,另辟蹊径利用信息等,这样,信息传播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在阶梯式攀登过程中,每一个平缓面、转折点和倾斜面都充满着信息传播的网状运动。也就是说,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流中不仅存在着链式运动,而且存在着多重链式互动的运动模式,即网状运动。这是因为,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非线性的运动系统。作为非线性的复杂系统,由于存在着信息选择、信息反馈的多样性,从而造成信息传播及其运动的随机性和多路径。由此形成网络环境下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流中的网状运动,网状运动有如下特点: 第一,信息选择、信息反馈的多样性。信息选择是信息传播极为重要的一环。之所以要进行选择,是信息多样性造成的。可以说,对不同信息的选择造成了信息传播模式的不同。在信息传播中,对输入的信息存在着双重选择。第一重选择出现在外界信息开始输入系统时,创新主体不同,选择的标准就不一样,在一些科学家那里能输入的信息,在另一些科学家那里却根本不受重视,没有机会输入。具体表现为:那些在一个范式指导下已经成功地工作了很长时间的科学家,往往拒绝接受不同于原范式的异质信息;相反,那些受原范式影响不深的年青科学家易于接受异质信息。第二重选择出现在外界信息输入后,由于创新是一种否定性思维,其实质就是科学家思维系统中存贮着一种对信息状况的评价程序,这种评价程序来自科学家此前的科学认识和实践。这种程序一旦形成便成为评判信息的标准,而科学家总是在科学思维中运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法来选择信息。正是这种信息选择的多样性,造成了信息运动模式的不同。此外,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信息传播具有很强的互动性,传者输出的信息,不仅得到受者的信息反馈,而且由于传者本身也处在信息网络系统中,因此,这一信息互动、信息反馈就显得更加强烈、更加多样。 第二,信息运动的随机性和多路径。在信息传播中,由于信息选择的多样性和信息反馈的多样性,使得信息运动表现出很强的随机性,从而导致信息运动的路径不是唯一的,而是多路径的:一是传者1受者1传者2受者2传者3……二是传者在新的信息启发下,可能直接产生新的信息,或者直接对新的传者产生影响等,形成传者1传者2受者2传者3……三是在传者与受者的互动中产生的信息,对后来的某一个新的传者或受者产生影响,形成传者1受者1传者3受者3传者4……而在这所有的路径中,创新者始终既可作为传者,也可作为受者,参与到这一信息传播的复杂过程中。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体制的概念分析——兼谈科技体制研究的新视角 论文关键词:科技体制 概念 组织方式 制度安排 综合国力 论文摘要:关于科技体制的研究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命题,但我国至今对其尚无统一的定义。本文在研究学术界分歧的基础上,界定了科技体制的概念。进而通过深入分析科技体制的要素和内容,提出研究组织方式、制度安排、政党制度和综合国力等新的视角。 我国近现代科技体制是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的基础上建立和逐步完善的。民国时期,我国开始尝试建立新型的科技体制,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建制并不成功。除了地质学等极少数学科,民国科技体制对于科技活动的作用十分有限。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前苏联的影响和帮助下,我国的科技体制才真正建立起来。这一时期的科技体制有效地集中了当时稀缺的科技资源,为新中国的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1985年以后,我国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使其在运行机制等方面适应国内新形势的需要。这一时期科技体制对科技进步的作用十分明显。面对日益激烈国际竞争,1999年以后,我国政府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并着手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科技体制 日益成为我国提高综合国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制度体系。 我国学术界对科技体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是大多数研究者有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在科技体制的基本概念上是模糊的,甚至产生歧义,这也影响了研究者对科技体制作用的深入理解。“科技体制”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本文拟对这一概念进行解析和界定,并提出科技体制研究的新视角。 1 学术界对于科技体制概念的分歧与笔者的界定 在英文中,并没有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ion(科技体制)一词。也就是说,这个词还没有确切的涵义。实际上,国外学术界很少对 “科技体制”进行专 门研究 ,而只是在 PublicPolicy(公共政策)和 Public Management(公共管理)等的学科领域中涉及到 ;真正对科技体制进行广泛而深入研究的是中国学者,这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命题。 在我国,也没有“科技体制”统一的定义。学术界的理解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侧重于实践层面,一类侧重于理论层面。侧重于实践层面的理解主要是对政府文件的阐释,分歧不多,但笔者尚未发现比较完整、全面的概括。侧重于理论层面的,由于研究者角度不同,分歧很大,兹举例分析如下: 有辞书手册认为科技体制是 “指国家对科学技术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这种定义过于简略 ,而且缺少对其它构成要素的概括,显然不合适。 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科技事业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一种综合性社会结构和管理制度,它对科技进步及科技成果能否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具有强大的影响作用。“这种定义看到了科技体制的本质是一种制度系统。从本质上讲 ,体制是制度的具体实现形态,包含在制度的范畴内。因此,科技体制的本质就是科技活动的制度化,即科学技术的社会建制。但是如果把运行机制简单理解为“科技成果转化”,是不妥当的。 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指科技系统的存在与运行形式。换句话说,科技体制是科技系统的形式方面,是科技系统的存在结构与运行形态。而科技系统是科技体制的物质承载者,构成科技体制的内容。”这种说法只是说明了科技体制与科技系统的关系,并不能明确地揭示科技体制的内涵。 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各个科技组织发展的复合体,这些组织是同分配资源以满足个人、集体和国家的需要相关的。它主要包括科技体系结构(组织系统)和运行机制(规则系统)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互为条件、相互依存。”按照这样的定义,科技体制可以分为多种层次,在具体研究中还需要进一步界定。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科技活动的组织方式,是科技系统各构成要素的组织结构及规定其间相互关系的制度,其中包含有科技活动中各层次、各部门权限的划分、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等等。”这个定义是比较全面和抽象的,但是对于制度安排概括不够。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指科学技术研究与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权属关系和管理方式的结构体系。”个定义使用的是狭义概念,实际上指的是“科技管理体制”。 以上这些定义,从各个方面揭示了科技体制的内涵,对科技体制进行了初步的总结,指出它是一种制度系统,包含组织方式、组织体系、管理形式和运行机制等要素,对于深刻理解科技体制具有启发性,和我国政府的实践也大致吻合。不过 ,在有些方面还值得商榷,如从抽象性角度来说,职责、职能和管理方式等都可以涵盖在制度安排之内。另外,这些定义都没有完全涵盖科技体制的组成要素 ,忽视了其时间性、系统性、动态性等特点,有明显的不足。 现代科技体制的形成,是从美国开始的。二战结束后,万·布什调任美国国家科学研究与开发办公室主任,他向罗斯福总统递交了一份研究报告,标题是《科学——无尽的战线》。这份报告的中心思想就是,科学研究是国家强盛、人类进步所必需的,因此政府有责任来支持、资助人类在这个领域的活动。它建议由联邦政府出资成立一个完全由科学家控制的 “国家研究基金会”,下设国防、自然科学 、医学等部门,分别掌管各 自的研究。《科学——无尽的战线》可以说是美国科技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美国现代科研政策的基石,被誉为“开创新纪元的文件”。195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科学基金会法案》,为美国现代科技体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此,以 1950年为界,美国的科技体制前后是不同的。在我国,如果以 1840年、1949年为界,可以划分出三种科技体制模式,其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即便是同一种模式,我国科技体制在 1985年前后也大不一样。不同国家,或者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科技的认识是不一样的,对科技活动的组织方式也是不一样的,由此而进行的制度安排就千差万别。因此,历史时期,组织方式和制度安排是构成科技体制的重要因素。 科技体制包含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是一种共识。组织体系是科技体制的表现形式,是行使科技活动组织和管理权力的物质载体,如果没有组织体系,科技体制也就不存在了。运行机制是科技体制的灵魂,是科技系统各构成要素连续不断的运行方式,科技体制赖此发挥作用,如果没有运行机制,科技体制就成了一个空架子。 此外 ,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形式,科技体制必然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其中相关性最大的是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等。 综上所述,结合我国政府的实践,笔者认为:科技体制是一个国家一段时期内科技活动的组织方式、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等的总称,是表现科技系统各构成要素相互关系的动态模式。科技体制是一种综合性的制度系统,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并受到后者的制约。研究不同国家的科技体制,应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在内容上有所侧重。 2 科技体制研究的新视角 科技体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应当不断拓展新领域,以使研究更加深入。实际上,只要我们细致分析了科技体制的概念,就可以找到新的研究角度。 2.1研究科技体制的要素,扩大研究视野。 对于科技体制的构成要素,研究者一般理解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这种认识是有合理性一面的。组织体系是科技体制的表现形式,是行使科技活动组织和管理权力的物质载体,而运行机制则是一种连续不断的运行方式,通过它发挥组织结构的功能。我们始终关注的是科技体制对科技进步的作用,也就是科技体制的功能,因此,与功能最相关的这两个要素就必然最受重视。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停留于此,是不能全面理解和认识科技体制的,应当摒弃这种功能主义的方法,全面地研究科技体制的各种要素,以扩大我们的研究视野。 一个国家对科技的认识不同,国情特点不同,其采用的组织方式也就有所差别。科技活动不同于物质资料的生产,但是同样需要投入和消耗社会资源,同样有产出和效益,同样需要考虑资源的配置方式和配置效率问题。建国初期,我国政府采用的是“全面规划,重点发展”的组织方式。实践证明:这种方式集中了有限的资源,促进了科技的进步。但是,科技活动本身是复杂的并不完全遵从计划,如果削足适履,只会适得其反。另外,科技的产出及应用,也很难用计划来安排。这种粗放型的组织方式,有待于修正和完善。对于组织方式的研究 ,将有利于提高科技活动的效率,提高效益,使科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 制度把人们对科技的认识、组织方式、管理方式等具体化了。按照构成要素,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创制的,具有强制力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它通常由公共权威机构制定,也可以由有关各方协商制定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政府政策条例、国家机构的职能职责、公司规章、经济合同等。非正式制度是在人们在长期交往中形成的包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在科学活动中非正式制度对生产知识这种思维活动的约束作用有效性和能力并不低于正式制度,而且在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下正式制度发生着变迁并最终决定着正式制度的演变。” 科技的落后,其背后的实质与根源就是制度的落后。古代中国成为世界文明中心之一,拥有四大发明;而近代中国却没有出现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从而引出闻名于世的“李约瑟之谜”。学者林毅夫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科举制度的激励结构将人的创造力引离了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抑制了人们从事技术创新的活力,从而阻碍了现代科学在中国的成长。圆一定意义上说,在中国,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有效的制度是最为稀缺的要素”翻。制度安排,则是根据社会需要为人们的科学活动设计、制定和供给一定的规则体系,包括对这些规则的运作程序或操作方法的设定。制度安排对创新的影响非常深远和广泛,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制度高于技术》一书中指出的,推动技术发展的主要力量是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对于科技体制,制度安排的研究是一个崭新的视角。 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具有行政化的特征,这种党政关系对科技事业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中国共产党行使权力的体制也是科技体制的组成部分,这是我国科技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2.2研究科技体制的内容,提高研究层次。 当我们开始对一个新的问题进行研究的时候,首先碰到的就是概念。概念是科学研究的起点,也“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 科学地认识和界定一事物的概念 ,是科学地认识该事物的前提,因为“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实际上指明了该事物的特定范畴明确了我们的研究对象。因此,当我们界定了科技体制的概念也就明确了科技体制的内容。 科技体制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具体来说:在科技投入方面,科技体制涉及到人力、财力资源的分配,科学基础设施的建设,研究与发展(R&D)力量在政府、企业、大学的分布等。在科技产出方面,科技体制涉及到科学发明、发现的激励,科技成果的转化,高科技成果的应用等。在科技影响力方面,科技体制涉及到科技贡献力的显现,高科技的储备,科学普及的广度和力度等等。此外,科技体制还影响科技人员才智的发挥,影响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影响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速度等等。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对于科技发展来说,科技体制的影响是综合性和全局性的,它在总体上影响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 科学技术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当代国际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其实质是科学技术的竞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因素。我们必须以科技根本内容,并且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紧密耦合,进行以综合国力为目标的全方位竞争 ,才能赢得在现今和未来国际社会真正有利的生存与发展条件。美国总统克林顿刚刚上台,就于1993年 2月 22日与副总统戈尔以《技术为美国经济增长服务:加强经济实力的新方针》为题发表了政策报告;德国联邦政府过了《关于保障德国未来经济环境的报告》;英国政府也于 1993年5月 26日发表了题为《认识我们的潜力——科学、工程和技术战略的白皮书》。世界各国政府都采取了各种政策和措施来激励和推动科技进步,以提高科技实力,增强综合国力。这些政策和措施主要依赖于科技体制的贯彻和执行,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主要依赖于科技体制作用的发挥。我国科技强国战略的实施,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其基本的保障是科技体制改革能否顺利实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体制等制度系统的作用显著增强,科技体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从综合国力的高度来对待科技体制 ,把科技体制作为综合国力的一个指标,这是一个新的视角。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如何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已经成为科技部门关注的问题。通过分析,本文认为信息服务将成为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关键因素。在认真分析国外经验和我国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可考虑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之中。文章最后提出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 一、信息服务将成为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关键因素之一,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易取得成效 1.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需要良好的信息服务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已经成为继资金、技术之后影响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由科技人员领办或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企业。其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由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日益缩短,技术更替日趋加快,只有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速度,才能抓住转瞬即逝的市场机会,获得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想走出去,更要与全球的企业竞争,只有通过建立高效快捷的信息渠道,把握技术发展的脉搏,及时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熟悉国外环境以及市场准入制度,并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所需资源并对其进行优化资源配置,才能在同国外企业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将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2.政府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企业必须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国际市场的需求信息,迅速地对市场波动做出反应,适时地调整研究开发、经营管理及销售策略。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力量有限,加之单个企业获取信息的难度和成本都会加大,因此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统一规划和部署,打破区域、部门、行业、领域的分割与限制,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搭建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 1999-2000年,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连续对科技兴贸计划重点出口企业进行了需求调查,调查表明:出口企业普遍对“政府能够提供国内外的政策法规、市场需求信息”、“对企业如何进入国际市场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培训”有迫切需求。因此,创建促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支撑企业快速反应的信息技术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规避等运营环节中提供专业化、结构化的信息资源以及相应的指导和培训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加入WTO 后,国家不能通过各种补贴直接支持企业的生产活动,然而为企业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确实被允许的,并成为各国促进本国企业发展,提高本国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其中,通过建设信息服务体系和网络,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更是成为各国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有关调查也表明,企业对政府服务的需要主要集中在信息服务上,有71.8%的企业认为信息服务是最重要的政府服务项目。 4.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容易取得成效 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鉴于我国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我们认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容易取得成效。首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聚集在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可以充分利用高新区所具有的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其次,科技型对本领域内最新技术的发展以及竞争对手的技术动向更为关注;第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信息的价值具有较高的认同,且与普通中小企业相比,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基础条件。 此外,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为突破口,加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在有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可以有力推动面向所有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国外的经验和启示 1.成立专门的信息服务咨询机构 欧盟针对中小企业建立了一系列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包括EICs、CORDIS、BC—NET 、BRE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欧洲信息中心(EICs)作为中小企业的“首选信息服务窗口”,现已形成了覆盖整个欧洲经济区以及中东欧、地中海沿岸,拥有294个分支机构的信息网络。它向中小企业通报有关欧盟的活动和议案,包括研究与开发技术的信息及技术转让计划。欧盟研究与开发信息服务机构(CORDIS)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欧盟研究和创新活动的全面信息(包括计划的执行、结论等),同时还帮助中小企业寻找合作研究伙伴,寻求研究活动的潜在资金来源等。创新传播中心(IRCs)负责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和创新方面的帮助,协助它们确认技术要求和合理技术,帮助它们参与欧盟科研开发计划。两个企业合作网络(BC—NET 与BRE )专门负责帮助中小企业在地区、成员国、欧盟乃至全世界寻求合作伙伴。 成立于1953年的美国小企业局创办的商业信息中心遍布全国的大中小城市,每个中心均配有8部10部计算机和专业软件,向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最广泛的信息服务和资料服务。 法国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各级工商会组织所属中小企业信息联网,发挥桥梁作用,提供海外市场信息。例如,法国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希望到中国寻求产品和投资市场,但缺少有关信息和语言工具,因此,巴黎工商会最近成立法中交流委员会,专门承担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国市场信息,帮助企业家前往中国等事宜。 2.政府出面推动覆盖全国的信息服务网络建设 挪威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具体做法是在主要大学和26所地方性学院中建立"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即TBIC(Technicaland Business Information Center )。这些大学与当地的研发机构合作,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持;与商务信息提供者(如商业数据库商)一起构成本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信息资源。同时通过Internet,可以寻求全国其他地区的TBIC的信息支持,从而形成多级、分地区的中小企业信息保障体系。TBIC的突出特点是将信息专家和各行各业专家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纳入信息支撑体系,且充分利用大学、研究机构的智力资源优势。 日本政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机构的跨区域合作,实现经营、技术信息共享。各都道府县的"支援中小企业机构"利用跨地域信息网络和共享的各种数据,向中小企业提供经营、技术和信息等各种咨询服务。日本政府还帮助为大企业生产零部件的中小企业建立同大企业的信息通信网络,提高签订定货合约的速度和效率。 3.制定专项计划促进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美国政府实施了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该计划在全国建立了信息网络,把信息分门别类地输入网络,供中小企业自由选用。中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技术、资金管理、专家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同时又可以防止社会资源的重复使用造成浪费。中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技术、资金管理、专家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同时又可以防止社会资源的重复使用造成浪费。 欧盟投入4400万欧元,启动了“进入信息社会计划”,帮助中小企业利用“信息高速公路”,以融入国际市场。 4.出台各种激励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 美国联邦小企业管理局推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网络经营的计划,为中小企业培训专门人才,尤其是培训网络技术管理人员,目的是使中小企业在网络化潮流中同大型企业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同时,政府方面还积极支持、协助中小企业建立行业性内部网络,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为中小企业通过信息高速公路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日本最近采取了一项扶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向各地的中小企业支援机构提供资金,帮助它们建立内部网络和加入因特网,建立广泛的信息和接收系统。 5.有针对性的为中小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 英国政府开通了“直接通向政府”主页,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该主页于1998年11月开通,提供包括1100多个文件的企业监管指导甚至各种报表,使企业可以方便、迅捷地在本地“一次性”办理完成政府要求的有关审批监管手续。 欧盟最近在因特网上开通了“企业之窗”网站,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欧盟乃至国际市场的变化,寻找商机争取打入国际市场。“企业之窗”内的信息资料包括经济新闻、贸易博览会信息、近60万家企业的年营业额统计、欧盟关于企业的法规和政策等。“企业之窗”可使用欧盟内部通用的12种文字调阅,是欧盟向企业提供的最方便、信息量最大的资料库。企业还可通过这一网站向欧盟委员会反映它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推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成为我国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我国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根据课题组2003年对我国科技系统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在参加调查的78家政府机构(主要是各地科技厅(局))中,虽然大多数单位均建立了网站,但普遍存在浏览量小(53%的网站日浏览量在100次以下),更新速度慢(能做到每日更新只占总数的11%),没有专人维护(57%的单位没有专人或只有一人负责维护)等问题。此外,的信息缺少深度分析,不能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据调查73%的网站不能满足用户需求。主要原因是,缺少一个合适的机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要想维持一个运行良好的信息网站,为企业提供真正需要的信息,需要专业的信息分析人员,在不断了解企业需求的情况下,从繁杂的信息海洋中提取,加工和整理相关信息,显然作为一级政府机构的科技厅(局)没有精力做这个事情。另外,在地方科技厅(局)也没有设置这样一个机构或专业职位做这个事情。当然,缺少资金支持,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维护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设立专业化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应该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2.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个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基础网络环境、机构建设、服务内容提供以及人才培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构建已经不是技术问题,但资金、人才培养(主要是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掌握信息利用和获取技能的人才也很需要)、内容建设则成为主要矛盾,而这其中最根本的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建立能够促进信息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大量的硬件和软件,还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因此一定的资金投入是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前提条件。当然,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网络利用效率也是网络建设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人才培养和内容建设是一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信息服务属于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如何从浩瀚的信息海洋里加工整理出企业所需的信息,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完成。只有通过对企业需求的分析,生产出满足企业需要的信息产品,为企业提供满意的信息咨询和服务,才能显示出信息服务的价值,信息服务业才可能获得持续的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进入信息服务行业。 因此,作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主体的政府应该积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引入市场机制,加强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而观念的转变、机制的形成绝非一日之功。 3.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成为我国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服务体系作为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对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加强,世界各国都把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作为本国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也加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环境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科技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2003年更是提出了科技中介被科技部确定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但是,一个完善、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绝非一日之功,应该把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纳入我国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明确的战略规划和分阶段建设的具体目标,通过有效组织和科学实施,全面推动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1.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和广泛的服务网络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多元化的信息渠道。鉴于中小企业缺少获取信息的资金、人力和手段,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手段,如网站、纸介信息、刊物等,提高中小企业获得信息的能力;二是专业信息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对现有机构的人员培训、吸纳新人进入以及组织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余热等手段,建立一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信息服务的专家队伍;三是大力发展从事信息咨询服务业的中介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需求、产品和行业发展趋势、投资机会介绍、投资风险评估等信息,减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风险,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充分利用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聚焦的特点并,建设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五是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建设富有专业特色的信息服务平台。 2.加强机制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多层次、多主体的信息服务体系 具体来说,就是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将一部分职能、一部分资源剥离出来,通过对原有人员的培训和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加盟,组建面向企业服务、公益性的专业信息服务机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开放政府信息资源,鼓励市场力量进入信息服务领域,通过竞争,激活和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开发,提高其利用效率。 3.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 资助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并鼓励专业厂家参与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软硬件开发。我国政府可为中小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时购置的设备提供信贷担保,给予优惠贷款、贴息贷款,同时也可给予正从事信息化的中小企业降低税率、税收减免、一定的财政补贴等财税支持,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风险投资和股票上市等方面,对信息化确有成效的中小企业给予积极支持,从而在税收、财政、金融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资金扶持体系。 4.开展“送信息到企业活动” 了解企业需求,建立联系渠道,及时为企业提供所需信息。同时对企业进行培训,帮助企业掌握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法。为中小企业提供网上查询、主页制作、网上商城、虚拟主机等综合性信息服务。 5.以科技兴贸信息网为依托,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专栏 在已有数据库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广泛搜集国内外技术动态、市场信息,建立一个面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直接服务的数据资料库(包括: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物资供求库、政策法规库等),使中小企业以较少的费用及时、准确获得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同时与各级政府、相关网站建立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扩大信息来源,形成覆盖全国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科技研究论文:浅谈态度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论文关键词: 态度理论 科技创新团队 管理 论文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从心理学角度出发,通过对心理学中的态度理论和管理学中沟通和激励因素的比较分析,将态度理论引入管理中,主张对科技创新团队进行创新型管理。以求加快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步伐。 思想教育与心理学有着紧密的联系,思想教育必须遵循心理学规律。知觉是个人对客观事物、对他人的一种认知心理过程。在知觉基础上与人交往、与客观事物接触,就会逐渐形成态度。由于每个人的社会生活环境、知识构成的不同,待人处世的态度往往也不同,态度差异是个体差异的一个重要方面,态度作为心理上的一种准备状态,支配着人的一系列活动,是行为的基础和诱因,对人的行为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态度理论是社会心理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在社会心理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将态度理论引入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是心理学与管理学两门学科的创造性结合,这一结合必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体制,也有利于加快创新型国家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1 态度理论概述 态度是个人对外界事物的一种持久的、一致的内在心理和行为倾向(张德,2004)。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或在工作交往中,总是对人或事产生不同的反应,做出各种各样的评价。这种对客观对象表现出来的积极、肯定的或消极、否定的心理倾向,是一种内在的心理状态,当这种心理状态变得比较持久稳定,就会成为态度。 态度具有指向性,态度必须有态度主体即态度的持有者(一般指个人),以及态度客体即态度对象。作为态度的主体,人因为在性别、年龄、文化、个性、人生观、价值观存在着差异,因此对待每一个客体会有不同的态度。态度的客体存在于很多方面,包括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或者仅仅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观念等等,因此,同一个人对不同的态度对象会有不同的态度,甚至同一人对同一态度对象在不同的时间内也会有不同的态度。(刘永安,2002)在态度主客体发生联系的过程中,主体一般是通过不同态度客体对自身的利弊情况逐渐产生不同的行为倾向。 态度的心理结构由三种成分构成:认知、情感和意向。认知是人对事物的看法及评价,如对一个人或一件事情的褒奖和批评。情感即人对事物的好恶,带有感情色彩和情绪特征。人的喜爱或讨厌、热爱或憎恨、尊敬或厌烦、热情或冷淡等,都反映出人的态度。态度与情感不完全相同,但态度包含情感倾向,情感可以直接反映出态度。意向即人对事物的行为准备状态和行为反应倾向。态度不同于行为,但态度含有行为倾向,人的行为可以反映出他的态度(张德,2004)。 2 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日益进步,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仅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点,更是产业结构高速发展和增长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因此,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是新时期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体现。人才队伍建设是自主创新的根本,而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是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培育(柳洲、陈士俊,2006)。为什么只有进行科技创新的团队化管理才能最大程度的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呢? 一方面,科技人才的管理要是创新型的管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反复证明的客观真理。作为管理基本职能的创新,它是一种思想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实践,又是一种原则以及在这种原则指导下的具体活动。任何组织系统的任何管理工作都包含在“维持”和“创新”中,因此,维持和创新是管理的本质内容,有效的管理在于适度的维持与适度的创新的组合(周三多、陈传明、鲁明泓,2005)。所以与一般的团队管理不同,科技创新团队管理是一个不断创新的团队,在这个团队管理中,不能教条死板,不可以墨守陈规。而要时刻保持创新精神,加强学科间的交流与渗透,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实行新的管理制度。 另一方面,科技人才的管理要是团队化的管理。首先,团队化管理可以规范科研人员的行为,协调人际关系,提高科研人员的归属感,通过他们相互理解达成共同目标,从而有效地把个人目标融入和升华为团队目标。其次,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可以在合作过程中实现技能互补,为队员在互动中彼此受益提供了基础,通过相互帮助和支持,不仅有助于增加工作的满意度,使队员拥有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提高队员的创新效率,而且有助于促进工作的协同,产生比个体简单综合高得多的生产率。最后,与一般的科研群体相比,科技创新团队成员间通过在研究课题中的分工协作,极大地提高了交流沟通的频率,通过这些交流与共享,不仅使研究的课题迅速完成,而且有助于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的应用,发现新的学科增长点。 3 学习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前文分别对态度的概况以及科技创新团队管理的重要性做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和分析,现在我们将对关于态度的理论做一个罗列,其实关于态度的理论有很多,例如:学习理论、诱因理论、预期价值理论、认知反应理论、认知理论、平衡理论、一致性理论、认知失调理论、层次理论等等。下面,文章会将学习理论和认知失调理论引入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中,分析这些理论在实际管理中的应用。 3.1 学习理论 学习理论是探究人类学习本质及其形成机制的心理学理论。它重点研究学习的性质、过程、动机以及方法和策略等。学习理论包括经典条件反射理论、强化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C.I.霍夫兰。他认为,人的态度主要是通过联想、强化和模仿而产生的。联想、强化和模仿正是学习的三个主要机制。经典条件反射理论重视联想,强化理论重视强化,社会学习理论重视模仿。 3.2 学习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心理学家一般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某种动机引起的。动机是人的一种精神状态,它对人的行动起激发、推动、加强的作用,因此称之为激励。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可以将学习理论运用于团队人员的激励过程中。激励就是通过影响职工个人需要的实现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引导他们在企业经营中的行为。在学习理论中,包含了强化理论、经典条件反射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所以根据这些理论的要求,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就要坚持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 以强化理论为例,强化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其所获刺激物的函数。如果刺激物对他有利,这种行为会重复出现;若对他不利,这种行为会减弱直至消失(张德,2004)。因此管理者要采取各种强化方式,以使人们的行为符合组织的目标。强化有正强化和负强化之分,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以便使这些行为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从而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可以通过科技成果奖的设立、科研经费的增减、科研人员的配备等方面作为组织对团队表现的正强化。适当的正强化可以激励这些团队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且有利于各个科技创新团队之间的良性竞争。负强化,就是惩罚那些不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以使这些行为消弱直至消失,从而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不受干扰。现阶段我国的科技创新团队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管理的行政化趋向。科技创新团队理应是学术严谨的管理氛围,但近年来一些高校对人才的管理过于偏向行政化,科研人员越来越在意科研经费的多少和行政职位的高低,而忽视了科研成果的含金量。甚至个别地方还发生了惨假、抄袭的学术腐败事件。对于上述现象,管理者予以行为的负强化,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保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认知失调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4.1 认知失调理论 认知失调理论是列昂.费斯廷格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试图解释态度和行为之间的关系。认知失调是个体可能感受的两个或多个态度之间或者他的行为和态度之间的任何不和谐。这个理论认为当两种认知或认知与行为不协调时,为了保持一致,态度将发生变化(张德,2004)。失调通常是心里上的不舒适,它使人致力于缓解这种失调,用协调的因素来代替失调的因素。 4.2 认知失调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认知失调理论有助于预测人们行为改变的倾向性,例如,如果由于工作需要要求人们去做与他们的个人态度相冲突的事情,他们将努力改变自己的态度,以便使他们的态度与言行协调一致。团队在管理中,沟通十分重要。团队成员与外部人士交流,组织者与被组织者的信息传递,管理者与下属的感情联络,控制者与控制对象的纠偏工作,都与沟通相联系。沟通是协调各个体、各要素,使团队成为一个整体的凝聚剂,是管理者激励下属,实现领导职能的基本途径,也是团队与外部环境建立联系的桥梁。 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引入认知失调理论要以沟通为其媒介,在认知失调理论中的不和谐要通过沟通达到和谐,通过团队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沟通,可以使被管理者认识到已发生的不和谐因素并不太重要,愿意试图去改变这种不平衡,而不能使团队成员认为所产生的不和谐是不可控制的结果,那样他们就不大有可能改变已有的态度,从而给管理工作带来不便。此外,众所周知,创新是对原有的思想,原有的原则的一种突破,甚至是对传统观念的革新,所以在科技创新团队中的成员要有一种用于打破常规,坚持己见的精神面貌。所以在科技创新团队中冲突会时常发生。传统观点往往只看到了冲突的消极影响,把冲突当做组织的内部矛盾、斗争、不团结的征兆。因而管理者总是极力的消除、回避或掩饰冲突。事实上,由于沟通差异、结构差异和个体差异,尤其是在一个创新团队中,这些差异和不同的观点都客观存在着,有冲突在所难免。所以,要看到冲突的积极作用。一个没有冲突的团队必定对所有事情都持相同的观点,这样的团队就缺乏创新意识,当然,这也与我们一直倡导的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科技研究论文:浅议压力管理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应用研究 论文关键词: 压力 工作压力 压力管理 科技创新团队 论文摘 要:中国企业为适应国内社会转型、国际经济全球化双向巨变,频繁变革组织管理模式,不断调控资源配置布局,以谋求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而这正导致企业员工自上而下普遍承受着不同于以往任何时期的异常压力,尤其以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所面的为不断更新技术,超负荷透支脑力,无条件输出体力等更高层次的创新压力最为突出。在阐述压力和工作压力定义的基础上,分析科技创新团队成员作特点,探究团队工作压力管理新模型的构建,并进一步探讨压力管理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实施策略。 1 工作压力概述 工作压力的产生既有组织环境的原因,也有成员个人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它是组织和成员个人交互作用的结果。在对工作压力进行管理时,如果仅仅依赖成员个人能力缓解压力,那么企业只能教育或培训成员如何单方面应对压力,而不是从源头上解决工作压力问题。因此,解决减少乃至消除引起压力的源头诱因问题,组织和成员必须积极的进行双向压力管理配适。 2 科技创新团队工作压力管理新模型的构建 2.1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工作特点 科技创新团队中,技术性成员占很大比重,他们身为团队乃至企业的骨干力量,与其他团队的从业人员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工作特点: 2.1.1 复杂性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工作多属于思维活动复杂程度较高的脑力劳动。这种劳动,需要经过特殊的专业训练,通过训练获得在该工作领域从事创新活动所必需的能力。需要成员不断地对工作任务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找出不同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而确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攻关重大课题项目,突破原有技术瓶颈,创造自主产业价值。而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个人劳动价值隐藏在技术、产品整体性和功能性中。因此,技术、产品的高度智力集成体现了创新过程的复杂性却并不彰显每个成员的智力投入。成员的工作通常是团队协作中的一个环节,个体离不开团队集体力量,团队也不能没有个体的能动性,所以难以区分个体与团队的劳动成果。 2.1.2 长期性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劳动的长期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劳动能力的积累具有长期性。科技创新成员是高层次人力资源,其脑力劳动,无论在经济理论上,还是在企业实践中都视为必须加大投入的智力资本。这种投入必然要以人才储存作为基础,唯有长期培养、不断投资才能形成的理论上和实践中所理想的人才能力储存。另一方面分析劳动行为与劳动绩效之间的反馈不难发现,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脑力劳动要比一般体力劳动所需绩效反映时间长。其团队的劳动绩效反馈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才能显现,短期内很难用一种精确的计量模型加以确定。 2.1.3 创造性 创造性是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自身及其劳动成果的最本质特性。首先,创新是科技创新团队劳动实现价值的根本所在,通过专项劳动发现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概念、新方法,运用新工艺、新技术,将创造性劳动转化为全新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其次,创新是成员以其所积累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通过大脑的思维、联想、加工和创造来进行科研、设计、管理和服务的能动过程。其过程自始至终都伴随着知识的传播、运用和创新。因此,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创造性工作,决定了其工作性质永远都不可能被电脑或更先进的技术性物质所取代。 2.1.4 自主性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劳动不同于一般劳动,其劳动过程往往处于无形当中。只要劳动者自身愿意,无需要固定的工作场地,他就能随时随地进行思考和探索,进行设计和创新。因此,对于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而言,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工作过程既可以不局限于某一个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也可以不拘泥于一成不变的流程和步骤,以实现工作自主性的要求。所以工作中强调自我引导的成员大多追求灵活自由的工作环境,喜欢相当独立的工作模式,倾心更具张力的工作安排。 2.2 工作压力管理新模型的构建 压力管理模型的构建除了应对压力产生与作用机制开展研究,还应当从个体和组织两个方面丰富、拓展模型的管理实践与操作内涵与外延。其中,个体方面的压力管理主要体现在组织帮助成员更好地应对压力,个体通过自身调整缓解因过高的工作压力带来的身心伤害。而组织方面的压力管理则表现为对压力源进行有效控制,建立、完善和运作工作压力预警机制,工作压力保障机制等。这两个方面共同支撑了工作压力管理模型的结构框架。 3 科技创新团队压力管理应用策略 3.1 工作压力管理 3.1.1 工作本身的压力管理 (1)制定工间休息制度:企业制定合理的工间休息制度,并配置相应的活动场所、配备相关健身休闲设施。劳逸结合的工作模式、丰富多样的休息项目不仅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工作的疲倦厌烦情绪,缓解成员长时间工作产生的压力,而且有助于改善组织管理形象。 (2)弹性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性质的不同也表现在工作时段的差别。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创作灵感迸发、抽象思维活跃常常出现在深夜,通宵工作的情况普遍存在。为保障充足的睡眠和第二天良好的工作状态,企业可以根据科技创新团队自身的特点,敲定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段。 (3)建立学习型组织:建立多层次、高流量、全覆盖的公司内部网络。成员可以利用内部网进行各项技术交流和学习;企业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实现网上培训、智力资源共享,充分共享内部网络资源为成员学习新的技术业务提供条件。 3.1.2 事业发展的压力管理 (1)企业通过正式传播渠道向成员传递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和目标方向,为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测评以及职业生涯规划。 (2)绩效考核要充分体现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能力和业绩,让有工作能力的成员承担更具挑战性的责任。 3.1.3 组织结构氛围的压力管理 (1)建立良好的组织文化。 良好的组织文化使成员寻求企业支持和缓解工作本身造成的压力成为可能。建立良好的组织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文化不单单通过书面文字体现出来,还需要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其顺利实现。华为的价值观就是:奋斗、奉献。企业不仅通过内部刊物《管理优化》、《华为人》等向成员灌输这一价值观念,在薪酬政策和晋升制度等方面也充分体现这一价值理念,所以华为的价值观在庞大的成员队伍和偌大的公司当中得到了内化和外显。 (2)增强成员决策参与和工作自主性。 同时,缺乏决策参与和工作控制也是强有力的压力根源,许多策略可以改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控制的感觉和增加工作决策的机会,比如:构建和发展半自治工作小组、工作圆桌会议。企业中有许多项目组,它们是为了完成某个项目或者不同的职能任务而组建的团队,其中的成员面对同样的工作目标,因此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就目标的实现过程、实现手段、每个人的责任范围等问题展开讨论、进行决策,调动和增加每个人的决策参与性。 3.2 组织、个人压力应对策略 3.2.1 组织应对策略 (1)对成员进行工作压力知识的培训。 由人力资源部门专门人员负责选择培训资料或者教材,包括工作压力的产生、影响因素、作用过程、应对策略等内容的资料或教材,也可根据自己企业实际进行选择。培训可采用课堂讲授方式,利用企业内部网络资源成员自修模式,利用外部咨询机构培训方式等。专项培训有利于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正确认识工作压力、科学掌握应对工作压力的基本方法。 (2)企业福利政策。 根据成员工作中中常见的困难将企业制定福利政策所面临的问题划分为:与工作相关的问题、人际关系问题、事业发展问题以及成员经济困难问题等。企业可以建立心理咨询机构为成员提供调理思路、调节人际的服务;也可以制定诸如成员购房的无息贷款此类福利政策为成员的实际需要提供帮助,从而缓解不同问题造成的工作压力。 带薪休假政策建立和完善,则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激发创新潜力。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可以依据制度调整、积攒和申请假期。企业还可依据运行情况照顾、奖励额外假期。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组织成员集体外出旅游或者其他休闲娱乐活动。优厚的福利政策不仅可以提高企业文化外在的社会感召力,而且可以加强企业内部成员凝聚力。 3.2.2 个人应对策略 (1)自信心的培养。 抵御工作压力并保持乐观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自信心。面对工作上的问题,即使有实力但缺乏自信心也容易陷入“不行了、做不到”的消极思想中,无形中增加了工作压力。培养积极自我需要健强的体魄为载体;积极的自我对话为模式;正确的自我认识为基础;合理的自我发掘为动力。在成功突破一次次挑战性工作中,逐步培养起自信心,并通过增强自信心大大缓解工作压力。 (2)时间管理。 许多工作压力是由于时间不够造成的。管理好自己的时间,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是缓解工作压力的一种重要方法。有效管理时间就是要改变诸如犹豫不决、精力分散、遇事逃避、办事拖拉和完美主义等错误的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积极的时间管理包括把工作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改变自己做事的偏好,对自己的工作任务制定完成期限等等。对工作采取ABC管理法可以有效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从而缓解工作时间紧张带来的工作压力。 (3)社交支持。 来自亲人、同事和朋友的社会支持,在人们心理上会产生强烈安全感和归属感,对增强人们的自信心,提高个人应对工作压力的能力产生巨大影响。与来自亲人朋友的支持相比,与同事和主管人员建立的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从而得到为自己提供客观分析及解决问题方法的工作同事或督导的社交支持能更有效地缓解科技创新团队的员工的工作压力。 (4)健康的生活方式。 合理的饮食、充足的睡眠、适度的锻炼,科学的放松技术都被证明对缓解工作压力有积极作用。例如:参与体育锻炼能够增加社交机会,强化自我意识、保持自我功能控制有效性。将体育锻炼中使用的正确呼吸方式运用到普通工作放松间歇环节,有利于减轻紧张感达到缓解工作压力的作用。对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而言,参与体育锻炼对提高应对压力的能力和明确参与的动机都能产生积极的影响。 4 结论 由于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工作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创新性和自主性等特点,企业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要科学合理应用压力管理理论,从企业层面做好员工工作本身和事业发展的压力管理。企业可以通过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参与企业决策意识,提高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工作的自主性,加强对员工工作压力知识的培训,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心理咨询等方面来做好员工的压力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企业活力和经济效益。对于科技创新团队的员工自身而言,也要积极学习压力管理理论,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努力增强自信心,做好合理的时间管理,通过社交或其它健康的生活方式来缓解工作中紧张的情绪和压力,从而使自己以饱满的精力和心态来面对工作。 科技研究论文:浅析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研究 论文关键词:古希腊罗马 科技伦理 神话 科学技术 道德 善 论文摘要: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期,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它深受古希腊神话的影响;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其核心;对后世科技伦理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和作用。 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时期。这一时期涌现出了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如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诞生了众多学术流派。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这片丰沃的文化土壤上孕育发展的。基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对人生的哲学思考,学者们提出了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形成了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框架。纵观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史,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研究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我们认识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现状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一、古希腊神话呈现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端倪 古希腊神话折射了当时人们朴实的宇宙观、自然观,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马克思说过:“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古希腊罗马时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只能把对自然征服的渴望寄托于想象。神话中的神和英雄就是由想象创造出来的征服自然的化身。人们借助神话中神和英雄的力量达到征服自然的愿望。而在现实生活中,科学家是征服自然的杰出代表,这些神话故事反映的其实是现实生活中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征服自然的事迹。 1.赞扬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精神 征服自然造福人类是科技伦理的重要准则之一。这一准则最初体现在古希腊神话中提坦神普罗密修斯盗取火种送给人类的传说中。普罗密修斯为了帮助人类征服自然,违抗了众神之父宙斯的禁令,盗取天火给人类,教会了人类使用火种。这引起了宙斯的愤怒,于是宙斯命令火神赫淮斯托斯和强力神克刺托斯以及暴力神比亚将普罗密修斯钉在高加索山的峭岩上,让鸳鹰每天啄他的肝脏,直到后来被大英雄赫刺克勒斯解救出来,才重获自由。普罗密修斯在明知盗取火种会触犯禁令的情况下,仍不顾个人安危,要为人类送去福社的行为,正是古希腊人对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精神的颂扬。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代,“火”是人类征服自然的武器,代表了一种知识技术,学会了使用火,就学会了改造自然的重要技艺。普罗密修斯盗火的行为,正是科学技术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最初体现。 2.歌颂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道德品质 古希腊神话中很多故事都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科技道德品质。赫刺克勒斯的传说便是典型代表。赫拉克勒斯在婴儿时代就表现出了无畏的勇气,当两条毒蛇爬向他母亲阿尔克墨涅时,“他两只手各握着一条蛇的脖子,用力一捏,就把它们捏死”。在他面临人生的十字路口时,抵制住了“堕落的享受”女神的引诱,接受了“美德”女神的劝诫,“他决定走‘美德’的路,而且不久就有一个使他为善的机会”,只身去喀泰戎山猎杀凶猛的狮子。为了给人类带去幸福,他接受了国王欧律斯透斯的苦差,要完成困难重重的12件大事。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做到了,最终升格为神。赫刺克勒斯在希腊神话中的故事含义深刻,他的事迹是古希腊人同大自然不懈抗争的一个缩影。他勇敢机智、坚毅不屈,为了人类的幸福,勇于献身。这些勇敢的行为体现了当时古希腊人在改造自然中高尚的科技道德品质。 3.体现出征服自然团结协作的优秀思想 团结协作是科技道德规范之一。这一规范在古希腊神话中有充分体现。比如伊阿宋为了恢复他的王位继承权,被他的叔叔拍利阿斯要求去取金羊毛。获取金羊毛的难度是难以想象的,于是伊阿宋在造船手阿耳戈斯的帮助下造了一艘叫做“阿耳戈”的大船,然后邀请了希腊著名的英雄来参加这次盛举。这些英雄们为一了一个共同的目标,相互帮助,团结协作,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美狄亚的帮助下,终于取得了金羊毛。又比如,在墨勒阿革洛斯猎取卡吕东大野猪的故事中,他召集了众多的英雄来完成此事。在整个打猎过程中,“有些人布置网罗,有些人放出猎犬,别的人又寻觅野猪的脚迹”。不管是著名英雄,还是普通猎手,人们各有分工、彼此配合,为人类除去了大害。由此看出,古希腊人在同自然斗争中,是十分推崇团结协作精神的,不管你是多么杰出的英雄人物,都要在团结协作的前提下才能退到征服自然的目标。 4.倡导征服自然的创新精神 创新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力,也是科技伦理思想的重要准则。古希腊神话故事中已经朴素地反映了这一科技道德思想。在拍耳修斯的故事中,他奉父命去割下众怪之父福耳库斯的第三个女儿墨杜莎的头。墨杜莎是一个头上盘着许多毒蛇的怪物,谁看见她,就会立刻变成石头。拍耳修斯从赫耳墨斯那里借得了青铜眉碗当他来到墨杜莎熟睡的地方时,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发挥创造精神想到了一条妙计。他背对墨杜莎站着,将青铜盾举起,从发光的盾牌中看见了墨杜莎的形象,于是趁机割下了墨杜莎的头。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古希腊人的聪明才智,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能够勇于创新。 二、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学技术具有直观性、经验性、猜测性的特点。当时的哲学家探讨有关科技道德的问题,只能出于对自然界直观的、经验的认识,那时的科技伦理思想,更多的是散见于当时哲学家、科学家的各种论述中。 1.数是道德的根源 毕达哥拉斯认为:“万物的始基是‘一元’。从‘一元’产生出‘二元’……从完满的‘一元’与不定的‘二元’中产生出各种数目·一于是创造出有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既然数创造出了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万物,因而道德也是由数创造出来的。在毕达哥拉斯学派建立的关于数的哲学体系中,数是一切事物的根源,代表万事万物的本质。数被抽象成脱离客观事物并先于客观事物的存在,一切客观和非客观的东西都是由数而生。因此,道德也必然以数为基础,在本质上是数的派生物。正如徐少锦先生所说:“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的宇宙观、人生观、道德观建立在对数的神秘理解基础之上。他把数与道德联系起来,企图从数学知识中引出道德知识,用数学说明道德。”毕达哥拉斯把道德归属于数,蕴含着以数为代表的科学知识派生出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 2.美德即知识 苏格拉底比毕达哥拉斯前进了一步,提出“美德即知识”。他说:“我们不是说美德是一种善吗……但如果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那么我们认为美德即知识就将是对的”。他认为美德和知识是一致的。他说:“正义和一切其他德行都是智慧。因为正义的事和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美而好的,凡认识这些事的人决不会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不认识这些事的人也决不可能把它们付诸实践;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所以,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在苏格拉底看来,人只有具有知识,才具有道德,一个人是否有道德是以是否有知识作为依据的。他所指的知识既包括道德知识,又包括自然知识。罗国杰先生认为:“他把科学的真知和道德的真知看作一回事—都是知识”。苏格拉底所指的正义和道德行为的内涵,已经由对人的一般的道德品质要求扩展到了泛指一切事物美好的本性。正义的事和道德的行为,都是美好的、善的,如果一个人能够认识到这种美好,选择去做它,那么这个人的行为是道德的;相反,如果一个人不具备这些知识,就不能去做正义的和道德的事。一切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有关的技术、经验都可以称为技术知识。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不会认识到善,更不会用善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因而知识是与善联系起来的。 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们没有明确而直接地提出知识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而他肯定了知识的道德功能,认为愚昧的人没有道德,只有具有知识的人才有道德,知识是美德的基础,美德从知识中来,知识与美德具有同一性。苏格拉底看到了知识对道德的作用,但也片面地夸大了这种作用,这是不足取的。 3.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 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思想作了唯心主义的解释与发展。柏拉图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善的理念是一切的基础。他说:“这个给予认识的对象以真理并给予认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是好东西,但它却是更好的东西”。在他看来,科学是对真理的理性认识,也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科学和真理是从属于善的理念的,善的理念比科学和真理更有价值。他强调:“因为我已经告诉过你多次,说善的范型是最高的知识,所有别的东西,唯有利用善的范型,才能变为有用和有益的……没有善的范型,则其他任何的知识或财产,都于我们毫无益处……如果我们没有美和善的知识,一切其他事物的知识有任何的价值吗?一定没有。”从柏拉图关于科学、真理和善的关系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认为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没有善的知识,其他一切知识没有任何价值。 4.自然是决定人快乐和幸福的根源 德漠克利特的观点与柏拉图的观点不同。德漠克利特提出了原子论的观点,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认为灵魂和精神也是由原子构成的。他从唯物主义的路线出发,解释自然规律与人生伦理的统一。他认为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他说:“太阳和月亮是由同样的原子构成的,这些原子是光滑的和圆的,灵魂也是由这种原子构成……生活的目的是灵魂的安宁……灵魂平静地、安泰地生活着。”德漠克利特从原子论出发为自然观和伦理观找到了唯物主义的基础,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他认为宇宙是和谐的,是因为构成宇宙的原子分布是平衡的。伊壁鸿鲁继承了德漠克利特的思想。他认为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他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宇宙的性质,而是生活在对那些关于宇宙的寓言所说的事的恐惧之中,对于这个人来说,排除对所谓最主要的事物的畏惧,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个人没有自然科学的知识就不能享受无疵的快乐。”他明确指明了一个人如果不具备自然科学知识,就认识不到宇宙的性质,认识不到自然规律,因而无法从宇宙的变化规律中体会到人生的快乐。这就是说人应该去积极探索自然、认识自然规律,获取人生的快乐。 卢克莱修进一步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说:“是一个希腊人(指伊壁鸡鲁)首先敢于抬起凡人的眼睛抗拒那个恐怖。”他认为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他在《物性论》里论述了物的存在本性与道德的关系,认为物质是永恒变化的,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他说:“竟然看不见自然为她自己并不要求任何别的东西,除了使痛苦勿近,叫它离开肉体,除了要精神享受愉快的感觉,无忧无虑。因此,我们看见我们有形的生命所需要的东西根本很少,只是那些能把痛苦去掉,又能撒下一些欢乐的东西。”这就是说自然只是为了人们精神愉悦,而并不要求别的东西,如果人们追随自然的本性,就不应该去追逐名利、财富。人们之所以出现道德缺失行为,是因为没有认识到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本质,没有从构成万事万物的原子运动中理解幸福的含义,自然规律与人的道德相互联系,人们只有理解自然万物的运动规律,才可能实现精神的愉快,获取人生幸福。 5.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 亚里士多德批判继承了前人的科技伦理思想,他不同意柏拉图把善当作是科学技术的来源的观点,而认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他说:“每种技艺,每种学科,以及每种经过考虑的行为或志趣,都是以某种善为其目的。”亚里士多德是从人的行为的目的来阐述他的这一观点的。他说:“由于行为,技艺、科学的种类繁多,所以它们的目的也种类繁多。”这里,人的行为不仅指一般的人类行为,而且包括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他认为这些行为产生了种类繁多的技艺、科学,而这些技艺和科学通过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又表现出种类繁多的目的。技艺、科学的目的与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的目的是一致的。而人的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呢?是追求善的。这就是说这些种类繁多的技艺、利学的目的也是直求善的。 6.重视科技道德修养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哲学家、科学家都十分重视科技道德修养。德漠克利特提倡勤奋好学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大部分天性不能干的人,由于练习而变成能干”。他认为要敢于说真话,提倡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说真话是一种义务,而且这对他们也是更有利的”。他甚至比较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刻苦钻研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任何艺术,任何科学知识,都不能不经研究而获得。”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一个坦诚的人,一个爱真理的人,他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中是真实的,而在差距悬殊的事情中就更为真实了;他唾弃虚假,不但因为它是可耻的,并且因为它本身。”亚里士多德提到的“爱真理”、“真实”、“唾弃虚假”,即是说人应该热爱真理,应该求真务实,不应该弄虚作假。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面对攻进城里的罗马士兵利剑仍然进行数学研究,将生死置之度外毫无惧色,不幸被杀害,体现了科学家献身科学的崇高品德。这种献身科学的科技道德精神,是他良好的科技道德修养的表现。卢克莱修也强调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还必须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和面貌。”这里说的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指的是科学家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客观实际、实事求是,要有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 三、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 古希腊罗马时期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是依据当时的生产实践和对自然界的质朴认识,围绕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展开论述的。每一个流派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都有自己的见解,无论是从探究科学技术与道德的根源上,还是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上,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 1.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贯穿这一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始终 纵观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探讨贯穿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发展的全过程。 最早认识到科学技术与道德有联系的是古希腊数学家、天文学家泰勒斯。他看到了科学技术中蕴含的善的意义。在泰勒斯的雕像上刻有这样的铭文:“去寻求一种唯一的智慧。去选择一种唯一的善”。这里“寻求智慧”与“选择善”是统一的,“寻求智慧”也就是寻求知识,包括寻求科学技术知识。这即是说寻求科学技术知识与选择善是一致的。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柏拉图的“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德漠克利特的“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伊壁鸿鲁的“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和卢克莱修的“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等观点,说明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至始至终都在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2.从不同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都以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为中心,从不同角度论述了二者的关系。 (1)从根源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毕达哥拉斯学派是从数是道德的根源上说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该学派认为宇宙万物由数构成,由此推论道德也是从数中产生的。在毕达哥拉斯那里,“数”是潜在的科学技术。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和谐的数目,数目本身就包括了各种各样和谐的特性,它派生了道德。柏拉图是从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上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善的理念是超脱一切客观现实和主观意识之外的世界的本原,是知识和真理产生的原因。在柏拉图看来,善的理念派生出科学技术知识。他说:“科学和真理可以认为像善,但还不就是善;善比科学和真理有一个更高尚更荣誉的地位……善必定是不可思议的美,它是科学和真理的作者”。柏拉图将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都归结为一个虚幻的善的理念,这是错误的。 德漠克利特是从原子的运动变化是道德的来源上解释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原子是构成世界的本原,灵魂、精神、意识和道德都是由原子构成的。伊壁鸿鲁是从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上阐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没有自然科学知识就不能享受无暇的快乐。 卢克莱修继承和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是从自然运动规律的角度出发阐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探讨了自然的本性与道德的关系,从自然运动变化的科学规律中看到了道德的意义。 (2)从目的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从思考科学技术追求的目的出发,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观点,第一次将科学技术和善的关系问题从目的论的角度上明确提出来,这是认识上的飞跃。 亚里士多德从目的的角度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比前人和同时代人前进了一步。以往人们即使提出二者具有某种联系,但论述得较为粗浅。“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就较“数是道德的根源”以及“美德即知识”更加明确,更加理论化。因为不管是毕达哥拉斯的“数”,还是苏格拉底的“知识”的论述,都是潜在地指科学技术,但还不明确,不具有确定性。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使这一理论规范化、系统化了。 亚里士多德还批评了柏拉图的理念论。柏拉图认为有一个超脱一切客观存在的抽象的善,它派生一切。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同的技术有不同的善,这个善是客观的,并非抽象的。他说:“善对于每一种事业或每一种技术看来都是不同的。战术的善不同于医术的善,其他各种技术也莫不如此。”他提到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合理性。他还将善和幸福联系起来,认为“行为善的顶点是幸福,善的生活、好的行为就是幸福”。他将幸福作为“行为善”的归宿,即在改造自然的科技实践中去追求善,才能达到幸福。这就抛弃了过去那种形而上地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四、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影响和作用 从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开始,后经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再到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这些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诸多后世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可以在这一时期找到雏形。 英国哲学家罗吉尔·培根认为,智慧能使人脱离愚昧无知,能使人行善避恶,知识和道德是统一的。他说:“道德哲学是一切科学的目的,是一切科学之王,因为只有它教导精神善良。”他明确提出道德是一切科学的目的,即是说科学技术是追求善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思想。他进一步指出:“理性是正确意志的指南,并使意志得救。为了行善,要了解它;为了避免作恶,要识别它……没有比研究智慧更值得的了,因为智慧能驱除愚昧无知。”由此看出,他强调理性的重要。愚昧无知的人没有理性,认识不到善,因而无法做善的事情,理性的人才有智慧,才能做善的事情。罗吉尔·培根将知识与行善作恶联系起来,探讨了善与知识的关系,也可说是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观点的传承。 波兰科学家哥白尼自幼攻读古希腊经典著作,深受古希腊文化的熏陶。他认为:“虽然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都是诱导人们的心灵戒除邪恶,并把它引向更美好的事物,天文学能够更充分地完成这一使命。这门学科还能提供非凡的心灵欢乐。”哥白尼强调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是引导人们心灵摆脱邪恶并且趋向善良,肯定了一切高尚学术的道德作用。他认为天文学是最有道德价值的,能够给人带来快乐,是善的。天文学能提供非凡的心灵快乐,就是一种道德的行为,是追求善的。哥白尼的这种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深受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影响。他阅读了许多亚里士多德和卢克莱修等人的哲学著作。他说:“在我每天晚上向我妹妹念的读物里面,有些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著作,”“卢克莱修这本书对于每个还没有被我们时代的精神所完全征服的人,对于每个能够从旁观的角度去观察当代和评价当代人的精神成就的人,都会产生一种迷人的作用。”爱因斯坦认为,科学技术应该造福于人类,不能为人类带来灾祸。他强调:“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他认为,只懂得科学技术的本身是不够的,必须将为人类带来福社这一伦理原则融人到科学技术的应用中,科学技术应当将有益于人类作为主要的奋斗目标。关心人本身、为人类造福,这是善的行为,在他看来科学技术应该追求善的目的。他指出:“技术进步的最大害处,在于用它来毁灭人类生命和辛苦赢得的劳动果实”。他看到了科学技术可能会对人类造成的巨大危害,晚年积极奔走,为不滥用科学技术大声呼喊。如在对待原子弹问题上,他发表了著名的呼吁制止核战争、谋求世界和平的《罗素一爱因斯坦宣言》。这些观点和事例反映出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科技伦理思想具有一致性,都认为科学技术应该以善为目的。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后来的科技伦理思想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科学技术决定道德论,这种理论认为,科学技术决定道德的发展,只要科学技术发展了,它的道德水平就自然会提高。它把科学技术看做是道德的决定因素,各种社会意识、风俗习惯都受制于科学技术。这种思想在理论上是受到毕达哥拉斯“数是道德的根源”思想的影响。毕达哥拉斯认为“数”决定一切,也决定道德的产生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毕达哥拉斯“数是道德的根源”的观点,是科学技术决定道德论最早的理论来源。 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内容十分丰富,西方不同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在理论上都受到它的影响,它是整个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之“源”。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研究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于我们了解当时科技伦理思想的状况,对于我们研究近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特点和规律都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与长效机制研究 论文关键词:科技特派员制度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机制创新 长效机制 论文摘要:科技特派员制度由福建省南平首创,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创新与补充,是解决目前基层科技力量不足与科技服务“缺位”的成功实践。本文就我国现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概况及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建立该制度的长效机制提出建议。 面对新时期的“三农”问题,全国各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从单一的推广者主导变推广者与应用者二元主导,服务模式也呈日益多样化。这些方式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1-2],即:机构型主体服务方式、载体型主体服务方式、传媒工具型服务方式和实体活动型服务方式。科技特派员、科技CEO、科技大篷车、科技人员承包套餐等均属科技实体活动型服务方式。 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科技特派员制度于1999年创建于福建省南平,是“南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农村科技服务体制不完善,“三农”问题比较突出的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应对措施。科技特派员是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实体活动型服务方式的代表之一,在科技推广实践中,科技特派员以其独特的服务方式活跃在农村经济生产第一线,其产生的效益,衍生的活力,在全国农村、农民、科技人员和地方各级政府中产生了较大反响,成为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成功实践。科技特派员制度特点鲜明,成效显著,具有以下特点与作用。 (一)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和公益性 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为了满足国内粮食和工业原料的供给,逐步建立起了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并将其作为政策和技术延伸的手段,这种推广模式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我国经济转型期的一项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的探索实践。一方面,科技特派员仍然肩负着部分行政职能,包括:执行政府专业科技推广任务;起到向政府提供地区发展战略建议和上传下达的作用;协助政府参与农业生产安全监测、引导基层建立行业组织等;另一方面,开展公益性科技服务,如技术指导、技术推广、农民技术培训、防虫防灾预测预报、信息传播等。 (二)激活了潜在的人力和科技资源 20世纪末,原有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由于缺乏财力支撑和机制不活,已经“线断、网破、人散”,农民缺乏有效的科技指导,科技成果难下去。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农村科技体制不完善、“三农”问题突出的特殊情况下采取的超常之举。最初下派的科技特派员是从南平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科研所挑选出来,并将原有的乡镇“农五站”整合成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此后,该制度得到中央及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到从挖掘各级行政潜能、盘活城市科研院所和机关既有人力和科技资源,把科技特派员制度向上下两头延伸。向上通过借助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政府机关的人才优势,从中选派—些高级专业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促使各种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和转移;向下则是从乡土人才中直接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建立村级服务站。科技特派员原先也都从事农业科技工作,但因体制机制问题,其人力、技术资源未能有效发挥出来,这一举措超出意料地激活了这些“闲置”的资源,并且在短期内迅速聚集起了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爆发力。通过科技特派员的沟通协调,各方面互相借力,互为依托,以直接、便捷的方式将农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大量的先进技术、优良品种和生产开发性项目引入农村,使科技人力资源和生产要素紧密有效地结合起来,实现了低成本的农业科技的推广和普及,解决了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和有效转化的问题。同样的主体和客体,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后,释放出的能量反差如此之大,带来效果如此的截然不同,这就是一个机制的问题。 (三)建立起科技人员与农民的长效合作机制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对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革命,其核心是科技推广者与科技应用者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实践过程中,科技特派员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民群众和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了农业科技推广的投入回报机制。科技特派员制度不同于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制度,它成功地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解决科技成果与生产结合、科技人员与农民结合的动力问题;把传统服务中由推广者主导的简单生产咨询和技术指导行为转为以依托农村科技大户和农村行业协会、转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和面向市场需求的应用者主导的经济行为,把短期服务行为转为服务加合作的长期行为。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福建累计下派科技特派员10872人次,与农户或基层经济组织建立各类经济利益共同体2 483家[3]。科技特派员制度特在通过技术支持参与或创办各类农业经济实体,形成各种不同的合作关系、利益结构和经营模式。利益共同体机制,在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同时,给农民吃了一颗放心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投资发展的定心丸,达到合作双方的互利共赢。 (四)找到了农村科技和经济最佳的结合点 农民作为农业技术的最终用户,居于农业技术应用的主体地位,只有农业技术为广大农民所采用,并取得预期的效益,农业技术的价值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别于传统科技支农所采取的“拉郎配”行政干预,采取的是双向选择、供需对接。鼓励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技术专长,农民、专业户及农业企业等根据自身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当地资源开发的需要,双方在自愿磋商的基础上达成服务契约关系,实行服务对象与服务主体的有效对接。这种灵活,自主性强的合作方式,采取双向选择,把满足农民对科技的需求放在第1位,找准了供需服务双方,科技和经济的最佳结合点,使现有的城市科技资源服务于农村生产,达到生产要素的最有效配置,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 (五)推动了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科技特派员制度打破了传统农业科技推广站定点服务的模式,采取既定点又流动的新型科技团队服务模式。团队由科技特派员与当地村级农民技术员共同组成,按照“精干、高效、集成、联合”的原则,进行专业力量整合,建立区域行业科技服务团队,对接各种农民专业经济组织,通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来提高农业承接科技的程度。即特派员在做好科技服务责任村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团队作用,在团队工作中除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外,更重要的是团队在必要时,能根据自身能力的大小和专业需要,可以通过行业组调度,实行跨区域服务,形成整体合力,成为一支既分散各地,又具有整体优势的科技服务队伍。 二、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长效机制的对策思考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种能够充分发挥科技资源作用、具有较强生命力的工作新机制。但是,由于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非常之举,在实践中,这一制度陆续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因此,开展科技特派员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对于确保该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理顺组织管理机构 目前科技特派员的组织管理部门比较混乱。虽然各地均由当地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但具体管理部门差异较大,有的归属于科技部门,有的归属于农办,甚至也有的归属于组织部。这种管理体制可能有利于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但从工作统一管理的角度出发,显然不利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也增加了工作统筹协调的难度。应把处于相对混乱的科技特派员的组织管理体系理顺,做到从中央到地方的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机构保持一致,并健全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以方便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 (二)建立制度运作保障体系 一是对编制、职务(职称)、工资、福利等给予保障;二是对工作经费和项目资金给予财政和信贷扶持;对优秀科技特派员给予奖励,调动其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建设,建立融资担保机制和项目风险保障机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农业科技投资风险金,科技项目开发初期的风险金由政府“埋单”,以降低科技特派员实施项目的风险,为其提供放开手脚“表演”的机会;三是探索并完善技术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方法和途径,使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四是鼓励下派期满的科技人员兼职科技特派员工作,继续发挥专长,以保持服务的连续性。 (三)加大技术、资金支持力度 科技特派员紧紧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使农业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等都得到有效提高,推动了地方特色农村经济的发展。如福建南平市2005年科技特派员实施的63个服务项目中,就有38个项目是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如:毛竹(含竹笋)、锥栗、葡萄、桔柚、食用菌、乳业和茶叶等,使当地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一跃成为主导产业。因此,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首先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划出政府投入用于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专项资金,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优势项目开发。其次是调整农业科研经费结构,给予派出单位稳定的科研专项经费支持。三是保证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撑。这种技术研究因具专指性和实用性,特别容易向农村转化渗透,是一种有效的农科结合的途径。四是要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资金投入农村科技项目开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五是把科技特派员工作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中,与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扶贫等项目结合起来。近年来,我国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引起了国际机构和组织的极大关注,科技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IFAD)、中德合作项目办公室(GTZ)、日本国际办力事业团(JICA)等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了有效沟通与合作,为利用国外资源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结合 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科技资源也不例外,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真正做到“科技下海”[4]。农业作为经济效益低,社会效益高的弱势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尚无能力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来运行的一定时期内,政府应通过适当的行政手段来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将政府行为与市场运作有机结合。当然,随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过多的政府行为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制度成本,从而制约其进一步发展。到时,政府应适时、逐渐转变角色,逐步弱化其在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科技研究论文: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国防科技创新发展的基础 基础研究的发展来自两类动力:一类是人类对未知世界的探索与追求,对科学系统自身内部规律认识的不断拓展与深化;一类是面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重大需求。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目的在于取得新的军事技术优势,为国防科技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基础研究会涌现出新概念,进而引起技术和作战能力的重大变化。美国《国家安全科学技术战略》认为,技术优势是美国国家军事战略的基础,保持对美国安全至关重要的那些技术的优势,对美国是非常重要的,今天的基础研究为明天的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一、基础研究概念的演进 (一)线式研究模型 1945年,美国总统科学顾问万尼瓦尔·布什在一篇题为“科学———无止境的新领域”的文章中,第一次对基础研究作了简要说明,提出了科学研究的线式研究模型。按照这一模型,科学研究从基础性工作到开发是以逐步前进的方式进行的。基础研究被认为是线式模型中的第一步。线式研究模型可表示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先期技术开发,线式模型曾对基础研究有过许多定义,如“基础研究是对现象和可观测事实的基本见解,没有针对工艺或产品的具体应用,”“基础研究是以不考虑实际结果的方式进行的”等等。 线式研究模型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首先在美国形成并发展起来,成为当时研究部门的工作模式。在诸如“曼哈顿计划”等成功经验的推动下,美国国家实验室和政府研究机构依靠大量预算繁荣起来,研究教育系统得到长足发展,大学入学人数增加,为工业界研究实验室培养了大量人才。 (二)统一体研究模型 随着全球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研究的线式前进模式受到挑战。由于政府用于基础研究的预算不断削减,工业界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也大幅度减少,为获得最大的经济和军事利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被逐步结合起来,使得研究进程从线式接续变为相互连接的统一体。在统一体模型中,研究过程的各个阶段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基础研究既可以作为没有预定应用目标的基础探索性工作进行,也可以是为了解决产品开发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进行的应用性基础研究。 1997年,美国《研究与发展》杂志对4000名研究人员进行了“基础研究调查”。被调查人员中,67-3%的人把基础研究最关键的因素定义为了解科学原理或现象的工作。另外的17.1%的人认为,基础研究是为将来的发展建立基础。这种认识支持了把各个研究阶段集成为统一体模型,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基础研究以两种方式归入统一体,即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应用性基础研究。探索性基础研究或纯基础研究———应用领域尚不清楚,不产生直接效益,其任务是探索客观事物的基本规律,发现新原理,提出新理论。这种研究对于长期的技术和经济繁荣都非常重要;应用性或针对性基础研究属于工程技术科学的范畴,任务是针对生产实践中提出的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理论探索与实验研究,或者运用基础科学理论为解决某一类工程技术领域中的普遍性问题提供理论和实验依据。总之,基础研究不管是探索性的还是应用性的,都为研究过程奠定长期的基础,是推动研究工作前进的车轮。必须对基础研究进行稳定持久的投资,才能确保今天进行的研究能给将来的技术和经济提供足够的安全性。 二、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国家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防科技基础研究属于应用性基础研究一类,是以军事应用为目的进行的探索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材料的科学研究活动,为解决武器装备研制的技术问题提供基本知识。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一是着眼于现有军事系统需求的“渐进式”研究,二是为满足未来国防需求的革命性研究,前者逐步提高技术发展水平,后者则为突破性创新和形成能力奠定基础。 1997年4月9日,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五所大学的校长,联名提出“关于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纲要)中加强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建议书》”,得到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7名院士的附议。专家们认为:国不可一日无防,国防不可一日无科学技术。发达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发展的历程,以及我国“两弹一星”研制的成功经验表明,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不仅是整个国家基础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武器系统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导致武器装备发生质的变化,直至引发军事技术革命的动力,同时还是发展我国国防科学技术的基石和源泉。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不仅具有一般基础研究的许多共性,还具有一般基础研究不具备的独有特性,如由于高、精、尖武器体系间的激烈对抗性导致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先进性、紧迫性和针对性,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以及保证国家安全带来的保密性等。这些特性决定了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国家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础研究涉及各个学科领域,拥有广泛而深厚的探索性和应用性基础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为国防科技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知识基础,是发展国防科技不可缺少的条件。国内外武器装备发展,特别是我国“两弹一星”研制的成功经验,都证明了国家基础研究对国防科技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武器装备发展的先导 基础研究的实质是探索未知,往往是需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努力,研究工作才见成果或有所突破,其潜力才能供军事应用。尽管有时某种研究工作的成果可以从实验室直接转化为战场使用的防务系统而显示其效果,但是多数基础研究成果是渐进成果,革命性的突破是罕见的,但一旦突破,却十分有价值。 历史上,基础研究的突破导致新的军事装备的例子很多。例如,激光器就是由美国国防部资助的“三军联合电子学计划”的“分子光谱学”研究引发出来的。今天,各种类型的激光器已用于测距仪、机载扫雷器,通信系统以及其它军事装备和军事训练,而且其应用范围还在扩大。尽管如此,激光器方面的研究目前还在继续,并不断取得重大突破。 技术上占优势的军事力量的发展和维持,无不依赖于一个持续而有成效的国防科技基础研究计划。耐高温发动机材料、视频成像、激光器、信息处理及全球定位等技术的发展,都是长期坚持基础研究取得的成果。从研究到投入战场应用的时间,一般需要7~20年时间,当然,这要根据科学发现的性质而定。然而,在诸如软件、理论模型和新工艺这样一些领域(特别是微电子材料和软件),有可能在不到7年的时间内,就转移到已制造或已部署的系统中提供近期效益。美国国防部基础研究最近取得的能带来远期和近期军事效益的成就近50项。这些成就全面反映了基础研究对军事力量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四、关于加强综合性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建议 制订国防科技基础研究计划,确定政策和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必将大大推动我国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发展。在加快重点武器装备研制步伐,加强预研成果向现代战斗力转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也为稳定国防科技基础研究队伍,增强国防科技发展后劲提供了新的契机。 1997年5月,国防科工委科技委召开了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专题研讨会。到会的100余位科技专家(包括34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认为,《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中第十二项重点任务的规划《若干重要基本理论和研究》之所以成功,在于当时很好地瞄准了发展“两弹一星”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因此,许多同志都希望今天的国家基础研究计划或国防科技基础研究计划,也应瞄准新时期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科学问题,全面瞄准在战略层次上对基础研究的需求。 1.开展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战略和指导思想 开展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我们应坚持1989年制订的《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1990~2000~2020)》确立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发展战略,即:“发展基础性研究,必须立足我国国情,注意与社会、经济和科技进步协调发展。作为一个大国,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不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准,仅靠技术引进,不可能从根本上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更谈不上在某些方面有所创造,有所建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因此,一定要有自己的科学研究队伍。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基础性研究规模又必须与国力相适应,发展重点和选题首先要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否则,也不可能保证基础性研究稳定发展。” “根据我国国情、国力和基础性研究的现状,面向未来发展,结合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我国发展中长期基础性研究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大力提高科学研究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不断增强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科学能力和提高综合国力,为开拓和发展技术产业奠定科学和人才基础,在主要的学科领域能跟上世界科学发展的步伐,在一些基础较好的领域,有所创造,有所建树,使中华民族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继续做出贡献。 国防科工委在长期的国防科技预研工作中,深感基础研究工作对武器装备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已建立并逐步完善的国防科技预研体制中,设立了基础研究基金,其研究内容大多来自重点武器项目发展的需求,为解决产品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应用性基础研究,即遵循科学研究统一体模型的原则,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两弹一星”和其它大型武器的研制都采用了这种行之有效的方式。长期以来,国防科技应用基础研究费用是由国防科技预研资金支持的,投资强度受到限制,基本上属于一般项目。基础研究的投资力度不够,削弱了基础研究力量和设备更新,影响了基础研究的进度和成果,不利于为21世纪国防科技的发展提供创新的活力和发展后劲。 科技研究论文: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研究 论文摘要: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 "双刃剑",在GATT/WTO的法律体系中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但是由于规定不完善,易诱导绿色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尽快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适应世界自由贸易环境。 关键词:标准化 自由贸易 双重性 一, 引言 1947年,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产生了关贸总协定,3作为重要国际组织,WTO在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世界自由贸易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世界贸易组织所签的条约,尤其技术条约,已经成为规范贸易行为和制度世界性指导原则。但是这个多边贸易体制具有大国利益倾向,尤其是自由这个贸易中的实用主义依然存在,使WTO成为大国主导操纵一个场所。事实和历史证明:关贸总协定纠纷不断,原因之一便是自由贸易中的实用主义和大国主导操纵,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使然。有人说:WTO是一个“富国俱乐部(club of developed and rich states)”和“只保护富国利益(protection states' profit only)”。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 "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亦有不利的一面,因此要扬长避短。一方面,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另一方面,也要适当搞一些自己的标准,以阻挡外国企业长驱直入,保护本民族利益。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要利用贸易技术壁垒协定给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和在WTO的过渡保护期内的条件,战略高度上重视标准化作用。 二,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发展的趋势和WTO技术标准协议 当今世界技术标准发展的趋势:5 (1) 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密不可分,技术标准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因此技术标准已经成为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6(2)国际贸易壁垒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通过法律、政策等形成的限制进口的贸易壁垒,其中主要包括对进口产品数量的限制,如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等和贸易技术壁垒(3)贸易技术壁垒的核心是标准,贸易技术壁垒主要通过产品技术标准和制定技术法规,以及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法规的合格评定程序来实现,其核心是技术标准。 当今世界技术标准发展的另一种趋势是:技术标准与国际贸易的联系越来越多,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与预防协议(SPM)、《TBT协定》中,人为设置障碍,这已经成为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组成部分。 1993年,关贸总协定历经七年艰苦谈判,达成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的宗旨是限制贸易技术壁垒,要求尽可能采用统一的国际标准。但是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给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带来的利益并不对称。原因是发达国家实际上掌握着国际标准的制定权,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壁垒可言,发达国家的产品能够长驱直入,而对于发达国家,这些标准则可以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的铜墙铁壁。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密不可分,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捆绑现象屡见不鲜。 三,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研究 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 从概念上讲,WTO的规则体系中存有许多例外,如保护环境的规定,俗称环保例外权。例如,美国汽油销售案(U.S.A. Gasoline Case),在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借口下,旨在保护国内炼油企业,制定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时间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Green barrier)”,这种环保例外权的行使往往和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在国家主权高于一切的国际法原则的影响下,有些国家利用GATT/WTO在规定自由贸易的同时,出于对环保和不均衡考虑的例外,如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和规定不完善,一些发达国家在过份严格的科技标准化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绿色贸易壁垒,形式多样,涉及产品广泛,措施花样繁多。绿色贸易壁垒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处于劣势,沦为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 纵观GATT/WTO的历史,不难发现:GATT成立之初所奉行的不歧视原则(Non-discrimination principle)并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公平的贸易结果,1958年的GATT专家组的报告指出, 对初级产品的依赖和市场问题和现存的规则和公约对发展中国家十分不利.10经济学家劳尔.普雷比克研究也表明: 发展中国家,如拉美国家,不得不为较少的回报出售越来越多的货物.11例如,美国汽油销售案(U.S.A. Gasoline Case),在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借口下,旨在保护国内炼油企业,制定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时间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Green barrier)”,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又如,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的国家,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出口货物已超过25%,约400-500亿美元,极大地削弱WTO多边贸易体制作用的发挥。 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不仅严重损伤自由贸易,而且一旦纠纷出现,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SU)缺陷是程序繁杂,使WTO成为大国主导操纵纠纷解决,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程序之便,拖延时间,采取实用主义,让对方失去机遇和市场.首先,诉讼成本较高,须聘请精明强干的法学者,了解WTO的规则和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的期望进行预测,其次,诉讼时间长,在GATT历史上,有的争端解决拖延时间长达5年.最后,即使胜诉,在发达国家不承担义务时,发展中国家难以采取有效的手段,难以抵偿发达国家不承担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应尽快建立快速争端解决机制(rapid disputes of resolution of mechanism)12 四, 我国科技标准化概述 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标准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随着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13。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产品占领农业国际市场,是农业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加强标准化建设对我国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技术标准与国外具有明显差距并且技术标准水平落后,在采用国际标准方面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14在高技术产业领域,除了在中文编码、VCD和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域有少量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外,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外提出的标准,受制于人。另外,技术标准制定与科学研究脱节。15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中国政府在中承诺按照国际惯例,开放市场,增强透明度,公布技术标准,中国应自加入时起,使所有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符合《TBT协定》。为改变我国频遭贸易技术壁垒限制,16成为受贸易保护主义受害大国局面,当前条件下,在WTO的过渡保护期内,应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找出WTO的TBT 和现行的标准化的差距,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第二, 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标准化工作;第三,入世条件下实施标准化建设战略,建设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第四,在入世条件下政府应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淡化政府干预职能并加强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研究。 五,结论: WTO在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世界自由贸易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涉及自由贸易的纠纷不断,原因之一便是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使然。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 "双刃剑":在GATT/WTO的法律体系中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但是由于规定不完善,易诱导绿色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处于劣势,沦为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标准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随着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17,从战略高度上重视和加强技术标准工作,尽快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适应世界自由贸易环境。
行政管理学论文: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关系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公共管理学的问题引起了行政管理学界的关注。其中一个基本问题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公共管理学就是行政管理学,两者的差别是由于翻译的不同而造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等同。但这种差别何在?后者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笔者认为,在今天的中国探讨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不能仅仅以西方学者的观点为依据,而主要应根据中国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来探讨。本文试图首先通过对公共部门的科学界定来确定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究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一、关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区别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分。例如,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社会部门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等。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并有助于研究不同社会部门管理的规律,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将整个社会部门区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为政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西方的一些学者将之称为私人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非常复杂,有的更具有工商企业的特点但又不同于工商企业,往往被称为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有的则更类似于或依赖于政府组织,往往被称为非政府公共机构。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和经营的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府投资兴办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的公共医疗机构以及类似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中介组织等等。 政府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政府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所说的公共事务包含了社会中除私人领域(按西方学者的观点,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一般属于私人投资领域,因而这方面的事务被划归于私人领域,属私人事务)以外的所有事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过私人或私人组织来进行处理,小到个人的谈情说爱、结婚生子,大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由私人或私人组织来办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会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维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公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智力开发,等等。有关这些事务的管理,必须由一个超越私人或私人组织之外的公共组织来进行处理或加以管理。第二,政府组织用来从事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把这种权力称之为公共权力,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理由:一是这种权力就其性质而言,它总是表现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某一个阶级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私人权力。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尽管皇帝把皇权当成自己的一种家族权力,但它实际上是代表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离开了它所代表的整个阶级,这种权力就不会存在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组织的权力被宣称为是一种来自于全体公民的权力,尽管它实际上仍然是有产阶级的权力;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已经被写入了共和国的宪法。一句话,自从政府产生以来,几乎所有社会的政府组织的权力在性质上都是公共的,当然,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在“公共”这一概念下所隐含的意义有所区别。第三,政府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知道,政府要通过行使其权力来实现其职能,必须以掌握一定的资源为前提。没有一定的人、财、物作基础,整个政府组织就无法运转起来。而在人、财、物等资源中,从政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对财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础的。政府组织的财政来源于全体公民的税收,因而其财政实质上是一种公共财政。此外,政府所控制的国土、矿山、水利等重要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全民所共享的。第四,政府组织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单独提供给每一个人,而是自动提供给社会中的所有人。例如,国防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保卫着该国的全体居民,而不需要每一个人单独购买。因此,单个个人不会花钱也可能享受公共物品,即所谓的“搭便车”现象。这样,单个个人一般不会自己花钱来购买公共物品,这种物品只能由政府来购买或提供。第五,政府组织行为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政府组织是一种公共服务组织,从理念上讲,它应该把全体公民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它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凡是追求自己本组织、本部门利益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因此,政府应该是一种“公益人”而不应该是一种“自利人”。它应该也只能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本组织、本部门的行为目标。在这里,公共利益应该理解为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当然,在一个存在着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社会里面,由于不同阶级之间、不同团体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而且这此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利益与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可能发生冲突,因此,在政府如何对待社会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哪个阶级、哪个团体的利益优先的问题,但这并不能因此否定政府组织行为以公共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这一事实。 竞争性工商企业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投资主体,在西方国家主要是私人,因而其权益主要归私人所有。这表明,这类组织所控制的资源,实际上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因而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当然,这里的私人不一定是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多个人的联合,但其产权是非常明确的,因而每个人所享有的权益也是非常明确的;在我国,国有资产也将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在有些竞争性企业,虽然国有资产还占有很大比例,但已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实行自负盈亏,因而也正在逐步向真正的非公共部门过渡。第二,竞争性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一般属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一般不会对他人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个人对私人物品的消费是可计价的,这样的物品可以由私人自己购买,而不必由政府来提供;其价格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加以确定,而不必由政府来加以控制。第三,竞争性工商企业的行为价值取向是本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竞争性工商企业活动所遵循的是“经济人”原则,这种原则实际上是一种“自利人”原则,其目的是追求本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尽管企业必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并在这个过程中创造出有益于整个社会的价值,但就其基本动机而言,为社会提供产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这种经济人的实质正如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利己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1](第14页)。这就是经济学家眼中的“经济人”,这也是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特性。 以上分析表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间至少存在以下三点区别:一是在它们所占有的资源问题上,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所占有的是一种公共资源,公共权力也可以看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而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的竞争性工商企业所占有的是一种产权明确的非公共资源。二是在它们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方面,政府组织所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则是一种私人化的产品。三是在它们的行为价值取向上,政府组织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而工商企业则往往以其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 二、关于第三部门及其与公共部门的关系 第三部门即公共企业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既不同于竞争性工商企业,也不同于政府组织,但又既与竞争性工商企业相联系,也与政府组织相联系。在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所著的《经济学》一书中有这样一道供讨论的问题:“思考一下一种从纯粹公共物品到纯粹私人物品序列是有用的。在一张纸上画出这种序列并用下面这些例子填上:纯粹私人、大部分私人、一半私人一半公共、大部分公共、纯粹公共。”[2](第1211页)这个问题表明,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之间存在一个链条,并且这个链条又存在着由细(私)到粗(公)的变化。同样,在竞争性工商企业与政府组织之间也存在着一个链条,这个链条也是变化的,即第三部门由这样一个链条构成:公益性企业、公共事业、非政府公共机构。第一类组织即公益性企业,如城市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共工程公司等。其基本特征是:一般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体,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物品,生产由政府垄断,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必要时由政府补贴。如果套用萨缪尔森等人的话来说,这类组织所生产的是大部分私人或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的物品,其性质属于(竞争性)企业化倾向比较明显的准公共部门。第二类组织即公共事业,如公立幼儿园、小学、中学;公立高等院校;政府投资兴办的科学研究机构;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如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等。这类机构的基本特征是:主要由政府投资,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提供,部分资金由其为社会服务所得收入予以补充;其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产品,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一般不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对这些组织实行必要的行政管制,要求这些组织的活动优先体现政府的意图,甚至直接用来为实现政府的目标服务。这类组织所生产的物品或提供的服务,按萨缪尔森的说法,是大部分公共的。第三类组织即非政府公共机构,如中国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这类组织活动所需的经费一般可能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妇女联合会等组织便是如此;也不一定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便是如此。但无论其经费是否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它的职能在很大意义上与政府相似,承担着很多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或公共服务工作。这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是纯粹公共的,至少也是大部分公共的。以上三类组织除了分别具有上述特征外,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非营利性。当然由于这三类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性”程度的不同,它们所具有的“非营利性”程度也不同。一般说来,第一类组织还具有一定的“赢利”,即“非营利性”程度较低;第二类组织基本无“赢利”或只有少量“微利”,“非营利性”程度较高;第三类组织就其实质而言属于完全无“赢利”组织,因而是真正“非营利性”的。可见,从“营利性”这一特征来看,第三部门由从“少量赢利”组织到“微利”组织再到“无赢利”组织这一系列组织或部门构成。 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应该既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也包括“准”公共部门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之所以被归入公共部门,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第三部门主要是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生产或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公益性,即为公共利益服务,这与政府组织即“纯粹的”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第二,第三部门市场化程度较低或非市场化,其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往往由政府实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与政府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被当做政府组织用来实现其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第三,第三部门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也往往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与政府为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第四,第三部门的投资主体或提供资源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第三部门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允许私人资本进入某些第三部门,毫无疑问这是对的,甚至是一种趋势。但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的,它必须受政府的高度控制,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必须接受政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与政府组织以“公共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的目标或原则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种“公益人”而非“经济人”的面貌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很难被归入私人企业部门或竞争性工商部门,尽管它不属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将它称之为“准”公共部门是合理的。 三、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及其与行政管理学之同异 什么是公共管理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共部门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是研究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科学。既然公共部门既包括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又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因此,公共管理学不仅仅要研究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而且也要研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共同构成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从上述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的观点看,公共管理学与目前我国学界所公认的行政管理学至少在研究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语中的PublicAdministration一词就被译为“公共行政”,至80年代这一学科在我国恢复时,“公共行政”一词广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被很快地发展起来。从那个时候起,我国的行政管理学就被定义为研究政府组织及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的科学,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就是说,从目前我国的实际状况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仅仅是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以及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至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即公益企业与事业组织的管理问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则在行政管理学的视野之外。 据此,我们认为,仅就研究范围而言,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在以下方面是共同的:无论是行政管理学还是公共管理学都必须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把探讨政府组织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或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作为自己的重要研究内容。因此,政府部门的组织问题、领导问题、决策问题、执行问题、监督问题及其管理过程中的规律性问题,既是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共性问题,也就是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但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差别: 第一,公共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不仅仅是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问题,而且还应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仅仅限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仅就这一点而言,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的研究范围要大于后者的研究范围,或者说,前者所探讨的范围是后者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第二,公共管理学所研究的是“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共有的规律性问题。在公共部门中,“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之间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既然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它们各自的管理方式及其规律也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各自都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这些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规律并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而是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任务。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既然都是公共部门,因此,它们除了具有各自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外,还应有共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各种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由此看来,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全部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与管理规律,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则仅仅是“纯粹的”公共部门所特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第三,公共管理学所关注的是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它在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时,也是把政府组织当成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构的,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以便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学看来,包括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公共部门都是管理的客体,至于政府机构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地位,公共管理学则关心不多,而这一点正是行政管理学所十分强调的。行政管理学把政府机构既看成是管理的客体,又看成是管理的主体。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客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主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求政府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好。而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里,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一样,只是性质以及方式不同罢了。因此,公共管理学更强调公共部门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学则更强调公共部门(“纯粹的”公共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也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区别。 行政管理学论文:案例教学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学中存在的问题 1. 学生的问题。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的运用中可以达到一个很好的教学效果,不仅仅是老师单方面的努力,还需要学生的配合。这对于学生的自身素质、知识量的储备和学科的创造力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我国教育体制过分的应试化,往往将学科的学习目标定确为成绩的考察,这极大的遏制了学生的创造能力和思考疑问的能力,而且学生在学习中缺乏自主性,以往都是在老师的带领要求下进行学习,完全没有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参与其中,互动其中,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同伴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帮助是达到教学效果的最重要的因素。但是不同的学生自身素质性格等等存在着差异。部分性格开朗的学生对于案例教学法的情景模拟的参与热情较高,配合能力较强,这在于活动中可能就会得到较多的参与实践机会。但是相对于比较内向的同学,不善于表现自己,参与度不高,没有更多的兴趣参与案例教学活动,这对于行政管理知识的学习就会处于一个不利的状态。同时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的运用中对于学校的班级人数有较大限制,对于各个学校扩招生源,学校班级学生量比较大,这样的教学环境对于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是不利的,班级的学生过多,参与活动的机会可能相对减少,不能达到人人参与自然影响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效果。 2. 案例的问题。案例的选取决定了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运用的成功与否。好的案例教学可以充分完全的将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表现出来,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行政管理学中的案例资源需要较大的完善跟补充。就数量而言,我国行政管理教学中的案例较少,对于案例教学在学科中的运用无法满足。同时,在较少的案例教学中西方的案例占较大比重,行政管理所学知识是结合我国基本国情运用到我国行政体制当中,对于西方的案例运用到我国的行政管理学中不够恰当,使学生理解困难,不容易融入到案例模拟当中。就质量而言,案例的选择标准较多,如时效性、有代表性、真实有效性等等,能够同时达到符合标准的案例很少。几乎都是符合一个或者两个,这对于案例教学效果有一定的影响。同时这些案例缺乏更新,一手资料较少,这对于案例的时效性和真实有效性都是一个考验。 二、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运用的意义 1. 教学观点的落实。任何学科的学习都是为了学科知识在学生的后继发展中的运用。人是学习的主体,学科的教学要以人为中心,要求从传统的传授行政管理知识转化为学生自主参与学习。对于学生的尊重、指导和参与是案例教学运用的根本目的。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发挥自主学习的能力,这有利于以人为中心教学观点的落实。 2. 教学气氛的调动。传统的行政管理教学模式过于单一,老师独自讲解传授知识,学生只坐在下面听讲,被动的学习。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课堂气氛,老师在案例教学的活动中邀请学生积极参与,形成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让传统枯燥乏味的课堂变得生动有趣,这对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知识的探索求知欲,学科的创造思考能力都具有很大的意义。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丰富了学生的学习模式,调动了学习氛围,在参与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学生对于行政管理知识充分的了解学习。 3. 学生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案例教学活动的开展不仅需要老师选择鲜明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例,更要求在活动中学生的配合跟参与。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这是老师与学生为了达到更好学习效果这一目标的共同努力。例如,老师在案例教学活动中,给出经典案例,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自由组合自由讨论,在讨论之后让学生对于讨论结果发言分析进行自我展示,在展现自身的讨论结果时也虚心听取别人的结果,从而看到自身的不足,加以弥补。在这样的案例教学活动中,不但改变了单一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而且加强了学生之间的相互协作能力,提高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这对于学生不仅仅是课本知识的教育,更是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培养。对于学生后继投身到工作岗位是有很大益处的。 三、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教学策略 1. 选择优秀案例。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老师对于案例的选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优秀的案例有利于学生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行政管理学学习目标的完成。老师在选择案例时要考虑到自身对于案例的理解和把握程度同时要考虑学生对于案例难易程度的接受能力。所选择的案例最好是我国的本土案例,行政管理学是贴合我国国情,实际行政管理部门的学习。案例的本土化有利于学生对于行政管理学知识的理解记忆,同时优秀的案例还应具备真实有效性和代表性。老师要选择比近期和受关注度较大的案例,这便于学生很快的融入到案例情景模拟中,有代表性的案例有利于学生在活动参与过程中对于所学知识的举一反三,归纳理解,达到最好的行政管理学教学效果。 2. 改变师生角色。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要求老师重新摆正自己的角色。老师不仅仅是传统教学模式中知识的传授者跟引导者,更多的是邀请学生参与到案例活动中,充当与学生学习的互动者。学生也不再是只听讲的受教者,更多的是行政管理教学的参与者。经过师生角色的改变达到教学事半功倍的效果,老师跟学生在案例活动中相互协作,共同进步,为同一学习目标而努力。这是达到学生对于行政管理知识更透彻的理解和长久记忆的学习途径。 3. 革新授课技巧。成功的案例教学活动要求老师跟学生默契的配合。在活动当中,老师充当引导者的角色,即使学生处于不了解、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师也能在最快最好的气氛中将学生带入到案例情景模拟。这对老师的案例教学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要求老师在教学之前对于案例的时间、背景、事件等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行案例分析然后联系实际的行政管理知识,创造活动范围和知识讨论空间等等。老师对于授课技巧的革新,有利于案例分析法在行政管理学中成功的运用,以便于学生的学习和对知识认识的强化加深。 4. 深化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活动的参与讨论之后,要求学生对于讨论结果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和理解。学生在参与之后,进行自主发言,可以是参与活动的心得也可以是对知识的加深理解等等。最后老师对于每一位学生的发言进行点评分析,好的予以鼓励,不完美的予以总结补充。老师在点评分析的过程中,使案例教学中体现的行政管理知识得到深化跟提升,同时在讨论分析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这是任何普通教学方法都达不到的效果。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是老师与学生之间的默契配合达到了一个较好的学习效果,弥补了传统教学模式在行政管理学中的不足。本文通过对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学中的问题现状、价值体现和教学策略进行了简单分析,使得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更贴合实际,更为学生提供良好便捷的学习途径。 作者:包·哈斯巴根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管理系教师 行政管理学论文:大学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设定“翻转式”课堂主体及教学内容 由于行政管理学课程的理论及实践特殊性,我们在“翻转式”课堂教学改革中采用了传统课堂与翻转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行政管理学的教学过程中,为了提高教学和学习效果,我们只选取出部分相对简单易懂的章节进行翻转教学。在翻转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我们改变了往日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形式,改由学生在课下自主学习,通过观看微视频解决疑惑。在课下学习的过程中由学生提出自己在自主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在课堂上汇总由学生讨论。每一章节习题不再像传统教学模式那样由老师讲解,学生记笔记的形式出现,而是学生自由讨论并完成。具体操作方式为:“学生自由分组”,“课下小组讨论”,“课堂成果展示”三结合方式。具体做法是“:学生自由分组”,即学生采取自由组合的形式,每一个小组5人,以小组形式学习,这一模式可以有效带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率。“课下小组讨论”,即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将无法解决的问题提出来,通过小组讨论来解决,这一环节是对学生知识上的理解进一步加深。“课堂成果展示”,即在课堂上每一个小组对章节的内容进行总结阐释,并提出自己的问题,之后由小组之间相互解答疑惑,教师在这一个环节中主要对学生讨论内容的重点性、准确性进行把握,对于学生无法讨论出的内容进行引导性的解惑。最后老师将习题列出,由学生在课堂完成。 二、翻转课堂学习效果检验 在采用翻转教学过程中,并不是每一位学生都具有较强的自觉性,较强的自学能力,往往会发生偷懒的情况。为了尽可能地杜绝这种情形的出现,在课堂中,老师的作用不可忽视。虽然翻转课堂学生是主体,学生在课堂中自由讨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老师也应随机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来。在讨论过程中,老师也应该抛出自己的问题随机地让学生来回答,并给出练习题,由学生来完成。在每一堂课后,老师根据学生课堂讨论情形,小组整体表现以及课堂练习情况对每一位同学作出准确的评估。翻转课堂为一些原来在课堂上对知识领悟力较差的同学,在课下提供内化知识学习提供可能,有利于每一位同学发展。同时,通过翻转课堂,通过学生在课堂的表现,老师也对学生有了更加理性清晰的认识,改变了以往老师靠印象评价学生,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 三、鼓励机制的建立 布鲁纳曾说过:动力与激情是学习的源泉。因此,要让学生对学习充满热情,激发出学生的学习激情就尤为重要。而要想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就应该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课堂上,老师在布置课下任务的时候,知识点不宜直接展现在学生面前,如果知识点过难,直接导致学生失去学习的动力,因此老师应将知识点分解成若干小问题,由学生一个一个去解决,让学生在学习中找到成就感和满足感。另一方面,为了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每堂课老师可以选取一定的奖品带上课堂。对于在不同的任务场景里,每一位表现好的同学可以任意选取一样奖品。当然,不同难度的知识,对应的奖品也应该不同,总的来说,难度越大,奖品品质越好。当然,建立必要的惩罚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有制度才会有规范,这样也能够提醒督促学生认真学习,有利于他们取得学习上的进步。以上三个步骤在“翻转课堂”应用中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必将导致这一教学模式最后流于形式,不能对行政管理学的教学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结语 “翻转课堂”在实际教学中也存在诸多诸如学生能否自觉抵制网络诱惑和学生学习自觉性的问题。但是,如何利用网络资源,如何利用好网络资源以及提高学生自觉性,需要老师、学生和家长的共同努力。需要说明的是“,翻转课堂”并不是在线看视频,而是一种学习的方法,是让学生对自己学习负责的一种手段,老师不再是站在讲台上单纯的传道,负责讲授知识,而是和学生一起讨论、解决问题;“翻转课堂”目的是让学生能够更好地学习,在学习中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然而,在具体的实践中,还需要老师和同学不断地去探索,不断地去完善翻转教学的各个环节,找出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和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 作者:王莉 单位: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行政管理学教导方法述评 专科学生学习特点 (一)理论基础较弱相对本科层次的学生来说,专科学生入学成绩较低,大部分学生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较弱,接受能力普遍不够突出,理论素养是他们的薄弱环节。因此,在课堂学习中,专科学生对课本内容尤其是枯燥的理论知识兴趣缺乏,注意力较难集中。以上因素容易造成教师课堂讲授效果不佳,难以达到课程教学目的。(二)实践型就业导向与本科、研究生阶段偏重理论研究能力不同,专科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操作型人才,而专科学生在就业方向上,大部分也选择的是应用和实践型岗位。为适应这一特点,教师在面向专科学生教学的过程中应当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手段和教学重点。 当前专科层次《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理念陈旧《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由于受到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在专科层次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往往偏重理论知识的讲授、忽视实践训练,教师在课堂中占据主导地位,忽视了与学生的互动以及对学生自主学习意愿的激发。陈旧的教学理念并不完全适合专科学生的学习特点,专科学生理论基础弱,但动手能力较强,应当因材施教,着重培养其实际操作的技能,着力打造应用型人才。(二)教学手段单一传统的《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采用教师全程讲授的方法,照本宣科、“填鸭式”的教学手段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学心理,尤其专科学生更是如此。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增强师生互动,更多采用实用、生动的教学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效果。 针对专科学生的《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方法探析 针对专科学生自学能力较弱、对理论学习较为抗拒的特点,《行政管理学》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也应当做出相应的调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一切知识都是从感官开始的”,直观、形象的感官体验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因此在课堂上通过运用一些真实案例、模拟真实情境和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方式,可以使原本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生动鲜活起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意愿。(一)案例教学法《行政管理学》研究的是政府行为,学生对政府部门的了解不多,一些问题较难理解,此时可以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辅助教学。在案例的选取上,尽可能选择近期发生的、离学生生活较接近的事件。例如在讲解“行政决策实施的前期准备”时,选取当地取缔城区非法营运三轮车的案例,组织学生讨论这一行政决策实施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包括对行政相对人的宣传和告知方式、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等等,加深了学生对这一内容的理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小组作业法在对“行政礼仪”这一章节的内容的处理上,笔者在教学实践中采用了小组作业的方式。将全班学生分为3-4人一组,小组成员选择一项行政礼仪在课前进行学习和准备,每次课堂预留时间让学生采用不同方式对所准备的内容进行讲解。有的小组选择传统的讲授方式,但更多的小组加入表演环节,将行政工作当中涉及到的礼仪常识用正面或反面的方式演绎出来,生动直观,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更有助于自身和其他同学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三)情境模拟法情境模拟方法是通过情景的虚拟和再现,让学生在特定的环境中将课本知识与实际相结合,进行模拟操作练习的一种教学方法。笔者主要将此方法运用在“办公室及机关管理”这一章节内容的教学实践当中。在情境模拟教学中,设计行政办公室及机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来访客人的接待、公文收发的流程、会议的组织、档案的整理等等,让学生在不同情境中通过亲身体验和参与,了解工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同时注意及时纠正学生在模拟情境中出现的失误,提醒其正确的工作方法,帮助学生更直观地对课程内容的实践部分进行学习。(四)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在《行政管理学》课程的传统教学实践中,讲授法一直是主要的教学手段,对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利用较少。针对专科学生对理论知识较为抗拒、课堂注意力较难集中的特点,除了使用内容丰富的PPT课件以外,还可以播放一些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视频资料。例如在向学生介绍“两会”常识时,可以选取电视媒体制作的专题节目进行播放,其中包括有提案提交程序和会议流程的动画演示、对代表的访问、专家学者围绕特定问题的讨论等内容,这类节目本身具有一定的普及性质,能有效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给枯燥的理论知识赋予一定的趣味性,易于学生理解。如果课时允许,还可以让学生观看与课程内容有关的影视作品,如新加坡电影《我在政府部门的日子》就生动地表现了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遭遇的协调与合作问题,观看过后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对帮助学生理解和思考如何提高行政效率具有较好的效果。此外,在学科实验室中引入模拟政务系统,让学生在亲自操作过程中熟悉电子政务系统的各项流程,通过这一方式的学习和锻炼,学生的实际动手和操作能力能够得到明显的提高。 作者:伍美玉 单位:贺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行政管理学教育思路探索 教师在短时间内系统地传授知识,但由于过分强调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没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使学生的注意力容易分散。在这种教学过程中知识是单向流动的,学生对知识的被动记忆大于对知识的理解消化。案例法在教学应用中要注意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所选案例要贴近我国现实,反映时代的特征,使学生感受到它的现实性,这有利于指导学生将来的工作实践,另外所选案例应摈弃那种一味运用国外案例的做法,因为国外案例受到其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特征。二是所选案例最好是一些为学生所熟知的组织或单位的案例,这样更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是在案例教学中应注重引导学生思考,启发学生分析问题的思路,应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基本的行政管理学的原理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但要是每个知识点都这样的案例并非易事,再者课堂时间非常有限,难保能在规定的课时完成教学任务。情景模拟法,先是在课堂上设置特定的工作情境,然后让学生扮演相应的角色,并在这样的情境下活动,体会工作中特定角色的感觉,提高学生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能力。模拟教学在实践教学中进行的难度较大,因为要想使模拟教学取得满意的教学效果,必须要由具有政府工作经验的教师做指导,点评模拟的效果,指出模拟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据笔者了解,政府工作人员很少会参与到课堂中来指导教学,偶尔有之的表演课另当别论。 新媒体的特征和当代大学生的特质 现代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巨大进步,各种各样的新的传播媒介应运而生,并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普遍使用,使用最为广泛的有腾讯QQ、微博和腾讯微信。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6月,中国网民达到4.85亿,微博用户数量以高达208.9%的增幅,从2010年底的6311万增长到1.95亿;腾讯QQ使用人数超过3亿人;而腾讯微信突破2亿人。这些新传播媒体之所以受到大家的欢迎是因为它们省钱、方便、快捷、无障碍,它们借助电脑网络平台或智能手机消耗移动数据流量,每月花费是既定的,即使超过定额也只是补完超额的少量费用即可。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使用腾讯QQ、微博、微信的比例分别为100%、87.1%、81.3%。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的快速发展和普遍使用,在这样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表现出有别于其他时代大学生的特质,他们对网络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他们回到寝室立即打开电脑,出门必带手机,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登陆互联网查找所需要的信息,在互联网上看电影、看小说、浏览新闻、逛论坛、聊QQ、刷微博、发微信等等。剧笔者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学生拥有自己的电脑,特别是高年级的班级人人都拥有电脑,大一的新生拥有电脑的比例稍低高年级的,而手机普及率为100%,且都是智能手机。从使用电脑上网的时段看,晚上和凌晨上网所占的比例为46.9%;而使用手机上网的时间主要集中在离开寝室的时候,大部分是在教室一些乏味的学科或教学方法古板的老师的课上。调查显示,学生每月移动数据流量包的使用情况为每月包月的300M流量会使用掉87.7%。笔者的学生坦言,出门如果不带手机就会感觉没有安全感。 行政管理学教学中新媒体的应用思路探究 鉴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媒体在大学生中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开拓学生获取知识的新渠道,紧跟时代步伐,开放与学生沟通交流的平台。教师结合行政管理学学科专业特点,通过应用新媒体,把教学内容延伸到课堂之外,丰富学生获取知识的方法。有针对性的利用时政新闻为题材,结合行政管理学的相关原理,反应时效性的案例题材更能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多角度为学生理解时政题材案例的问题,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下主要探讨微博和微课在行政管理学教学中的应用。微博是一个正在被广泛认可并逐步推广的教学平台。微博,简称微博客(MicroBlog),是一个集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交流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及其他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140字左右的文字信息,可实现即时分享。微博具有便捷性、原创性、背对脸的特点。现在各级机关政府部门都开设有自己的微博平台,并在微博上公布百姓关心的各种信息,这体现政务公开的时代特点,也为行政管理学的教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教师关注政府部门的微博,从微博中获取信息并作为教学的案例题材,在转帖到教师自己的微博中,学生关注教师的微博,在教师的引导下在平台上进行讨论。学生在分析解决问题时可以通过网络查阅到与之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有针对性的理解案例题材的问题,有理有据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这样可以激起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关心时事,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习惯,体现出行政管理学专业学生的特质。当然也组建学科团队微博团队,一起为某一社会热点问题在平台上探讨。据文献记载,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于2009年12月3日首次尝试采用微博客给学生上课,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北京市委党校培训,微博列入教学课程等等成功案例表明引微博入教学的可行性。笔者一直在关注地方政府的微博,转发其他正规微博社会热点问题的信息,在微博中提出问题供学生思考。在平时的课堂教学过程中经常使用时政题材作为教学的案例,在课堂上给学生讨论,学生参与度比传统讲授式的教学方式要高很多,既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又培养了他们的专业能力。微课是一个正在各高校中兴起,并得到广泛认可的教学方式。微课,也称微型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全过程。微课的核心组成内容是课堂教学视频(课例片段),是一种继承和发展传统教学中单一资源类型的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反思等教学资源的新型教学资源。微课具有教学时间较短、教学内容较少、资源容量较小、资源构成情景化的特点。微课的时长一般为5至8分钟,最长不宜超过10分钟。与传统每节课40或50分钟的教学课时相比,微课可谓之“微课例”或者“课例片段”。由于教学内容集中精简,主体突出,主要是学科知识点的教学,或者只是反映课堂中某个教学环节。微课视频和相关的配套辅助资源的总容量几十M左右,视频格式设置为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便于师生在线观摩课例、查看教案、课件等辅助资源等,也可下载保存到终端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手机、MP4等)上实现移动学习,把学习场所扩大到教室之外。另外,微课选取的教学内容通常要求要主体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行政管理学学科主要是研究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活动规律的学科,个章节内容论题专一,针对性强。教师可以针对特定的教学内容,按照微课的要求设计各个环节的内容,用摄像机或数码相机拍摄,上传互联网上,供学生通过电脑或手机在线收看或下载收看,把学习专业知识的场所从教室按课时学习转移到课外,开拓学习的学习的渠道。 结语 在新媒体广泛应用的今天,高校教育的的方式也要紧跟时代步伐,结合新一代学子的特点,利用新媒体为教学服务。如何开创符合新时代大学生学习的方法和渠道,向学生提供独具行政管理学学科特色的学习资源,是高校教师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作者:卓宽 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网络教学平台的行政管理学研究论文 一、网络教学平台模块的设计 为了更好地发挥网络教学平台对传统的课堂教学活动的补充和辅助作用,要科学地设计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内容。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活动要求老师更改原有的教学理念,使教学内容能够很好地辅助学生自主学习。在行政管理学课程中的网络教学平台,以下一些模块是必须要的: 第一,学纲。包括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有助于学生了解该课程要学习的内容,学习的重点和难点。考试大纲,则有助于帮助学生掌握要考的知识点,帮助学生复习,更有针对性,以获得较好的成绩。 第二,课程教案。包括文本教案和ppt教案。传统课堂教学时,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把握主要靠听和记,学生在课后则对课文内容有一定的遗忘,如果有了这个教案和课件,学生可以一边看教案和课件一边回忆老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这样,可以改变以往学生在上课时埋头记笔记的情况,学生在课堂中能更好地听和思考,提高学生学习的效果。使网络课件资源与课堂教学做到无缝链接。 第三,行政案例库。案例教学是行政管理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例可以让学生更多地了解和接触行政管理的实践,更可以使本课程的课堂更加富有趣味和现实性。由于课时的限制,老师在课堂中的介绍的案例非常有限。所以为了使案例教学能获得更好的效果,应该要建设案例库,并把这些案例放在网络教学平台中。行政案例库中的行政案例可以是文本案例,也可以是视频案例,可以是国内的的行政案例,也可以是国外的行政案例。行政案例库中的案例要有一定的数量,还要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更要体现现在的行政管理实践。所以,案例库中的行政案例要及时更新。 第四,教学视频。一方面可以把老师在课堂中的教学活动过程制成录像,方便学生课后的学习和巩固。另一方面,也可以把学生在课堂中的一些表现制成录像。比如,我们在教学时,会布置学生阅读经典著作,之后,做成ppt文件并利用一定的时间搞读书会。我们就会把学生讲解的情况制作成录像,并把录像上传到网上。这样一方面鼓励学生认真去读书,认真去准备读书会。另一方面,学生也可以通过录像了解自己讲课的情况,可以有效地改善和提高自己。 第五,学习园地。为了更好地拓展和延伸学生学习行政管理学的课程,要好好地建设这一模块的内容。首先,通过这个模块把课堂上不能呈现的内容呈现给学生,让学生自主学习相关的知识,这能很好地弥补传统课堂课时不足的缺陷。其次,可以通过这个模块把行政管理学的一些前沿性理论和实践等信息呈现给学生,让学生通过学习这部分的内容能够扩充行政管理的知识面,又可以达到一定的理论深度。比如,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内容,教材中几乎没有,老师在课堂上补充这部分知识的时间也有限。为了更好地让学生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老师可以先搜集、过滤、筛选有关于“大部制改革”的理论和知识,让学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对“大部制改革”有更全面的认识和把握。再次,在这里可以设一个网络链接,把中国行政管理、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中国政府网等等的网络链接呈现在这里,让学生可以直接通过链接浏览这些网站的内容。由此,可以不断地让学生充实自己和丰富自己,扩充学生的知识面,也可以让学生能及时地了解和关注国家的时事,了解行政管理的现状,了解行政管理理论的前沿问题。通过这个模块,能很好地培养学生自主的学习能力,又可以培养学生的行政管理的素养。 第六,复习题。要很好地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应适当地安排一些练习题,以掌握这门学科的答题方法和技巧。行政管理学的传统课堂教学课时有限,练习只能利用课外的时间来完成。网络教学平台教学可以安排这样一个模块,在这个模块里,安排一些练习题、模拟试卷等。包括章节练习题、综合练习题,题型应该包含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析、案例分析、简答题、论述题等。学生可以自由安排这个模块的学习时间,也可以有选择性地针对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学习。如果在做题过程中,有不懂的、不会的可以在网上或是当面请教老师。通过这个模块的学习帮助学生复习和巩固本课程的相关知识,加强学生对行政管理学的相关概念基本原理有更深刻的把握。这样有效地弥补了传统课堂教学课时的不足,夯实学生学习行政管理学的基础知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互动模块。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用饱满的热情和真挚的情感为晦涩的理论讲解增色添彩,在网络平台教学中同样不能只见其文不见其人,教师要融入其中,跟学生互动交流。通过这个模块,学生可以随时和教师进行互动。学生可以针对行政管理学课堂中的问题进行互动,也可以针对自己在平时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互探讨,也可以针对行政管理实践过程中的一些新的问题、热点问题或现象进行探讨。另外教师也可以灵活设置一些不同的讨论题,让学生根据讨论的题目发表自己的看法。通过互动学生可以及时和教师针对行政管理的理论和观点进行沟通,教师也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学生理性对待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以更好地引导和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通过互动,能很好地培养学生学习行政管理学的兴趣,也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其他的学习方式不能替代的。 二、对优化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的思考 1学校要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要进行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首先要有一个较好的网络教学平台。网络教学平台的内容模块,在上面已经分析过了。但是要把这些模块很好地组织起来,还有上传资源、制作多媒体课件等,是专业性非常强的问题,要有专业的技术算机技术和软件技术的人才能完成。行政管理学课程的教师是很难以独自一个人完成的。这就涉及到请专业人员的费用问题,这个费用目前来说,还是比较高的。如果完全由个人来承担,恐怕不现实。为了更好地鼓励教师多多采用网络教学平台,学校应当给予适当的资金或是技术上的支持。现在很多学校是通过重点课程或是精品课程的方式予以资金上的支持。这个支持的面则并不是很广。所以有的学校行政管理学课程可以采用网络教学平台教学,更多的学校则是没有这个平台。在今后,应该加大支持的力度,使更多学校的行政管理学课程能运用网络教学平台教学。 2加强教师的网络知识培训现在是高科技时代,作为教师应该能与时俱进,能很好地利用新的技术为教学服务。教师要意识到这是当前大学教学的一种必然的趋势,积极去适应这种趋势。主动利用先进的技术改进教学方式,充实教学内容,提升教学效果。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首先要求教师能很好地运用这个网络平台。比如整合资源,上传资源,与学生互动等,都需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平。网络教学平台制作之初,这些专业人员都会设计好和制作好。但是行政管理学的教学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地充实和丰富网络教学平台的内容。这不可能每次都交由专业人员去完成,这就滞后了教学过程,不能充分发挥网络教学平台应有的作用。作为教师,要积极学习相关的技能,掌握了相关的技术,才能及时整合资源,上传资源,与学生互动,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基于多媒体环境下的全新教学方式。 3不断丰富和完善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丰富和完善的教学资源是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的基础。网络上关于行政管理方面的知识多如牛毛,但是内容内容良莠不齐并且不成系统,学生没有足够的时间也没有较好的分辨力,因此很难以让学生自己去学习网络上的知识。因此,有必要建构一个专门的行政管理学生网络教学平台,以帮助学生学习。教师在设计网络教学平台模块时,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和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材料,对网络上的资源和其他来源的资源进行优化,使其精华浓缩在这个网络教学平台上。同时,因为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和实践在不断地向前发展,要及时地向学生介绍前沿性的理论和不断发展的行政管理实践,所以要不断地补充新的知识和内容。所以,行政管理的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要进行经常性的更新、完善和扩充,才能保证行政管理的教学活动所需资源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合理灵活地安排网络教学活动时间因为行政管理学网络教学平台是传统的课堂教学的有益的必要的补充,所以要安排固定的网络教学平台的学习时间。首先是根据教学内容和时间安排,合理分配传统课堂与网络教学平台的比例。一般四个传统课堂教学课时,最好安排一次网络教学平台学习的时间。这样有助于帮助消化传统课堂教学的内容,有助于及时拓展相关的理论学习内容,及时把相关理论知识和行政管理的实践相结合,也可以及时答疑解惑。其次,在安排网络教学平台学习的时间要灵活一点。学生都有一定的课业,尽量不要太加重学生的学习任务。也不要过多占用学生课余的时间。不然,适得其反,不仅不能激励网络教学平台学习的兴趣,反而会让学生产生一种消极的情绪。 5不断完善网络教学平台不断优化网络教学平台是完善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的保证。网络教学平台因为它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强,一般由专业的信息技术人员根据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师的规划开发设计的。在设计过程中由于考虑不周详或其他原因导致内容或模块方面会存在一些漏洞或问题,因而不能达到当初所设想的目标。因而在实际的教学教程中,要不断地优化网络教学平台,使教学平台更为科学合理,功能强大,教学内容资源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它的实际效用。在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要提高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的成效,必然要开发网络教学平台,这是当前课程改革的一个必然趋势。行政管理学网络教学平台的应用,离不开教师的组织,学生的主动参与。要取得较好的行政管理学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效果,不仅要很好地运用网络技术,更要教师的有效组织、整合教学资源,充分开展师生之间的互动,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作者:李文钰王经北单位: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行政管理学生必读书制度思考 一、建立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必读书制度的必要性 (一)有助于配合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学生就业质量。行政管理专业必读书制度在培养大学生自学能力的过程中,也对学生进行了综合素质的培养。不仅培养了他们主动创新的精神和自我约束力、意志力等良好品质,也促进了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行政管理专业大学生毕业后是能够胜任与适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管理工作,而且其就业岗位多数涉及到行政权力运用、行政行为执行、行政审批的实施。由于他们年轻气盛,思想活跃,缺乏社会工作经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容易受到各种不良思想的影响,因此在高校学习期间需要对他们加以正确的阅读引导,帮助他们筑起抵御职业犯罪的思想防线。行政管理专业必读书制度将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减少和预防他们就业后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思想,这样也就有力地完善了思想政治工作,也将长效性地提升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质量。 (二)有助于优化高校图书馆的图书结构,强化图书馆建设。作为必读书制度实施的必然制度安排,图书馆也将在这一过程中受益匪浅。为了配合行政管理专业必读书制度的建立,图书馆必须增加相关必读书的复本量,扩大有关书籍的种类,增设相关必读书书架及精品书书库,以方便学生阅读。这不仅使图书馆的流通量增大,也优化了图书结构。行政管理专业必读书制度建立及推行还可以使图书馆真正发挥第二课堂作用,图书馆可以出版行政管理专业必读书导读专栏、举办必读书讨论会和辅导讲座,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使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教育不局限于课程知识,而且能从第二课堂补充到必要的综合知识。这不仅加强了图书馆自身的建设,也对图书馆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潜在的动力。 二、建立行政管理专业必读书制度的举措 建立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必读书制度既然很有必要,那么应该怎样建立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科学选定必读书目,完善学生知识结构。首先,必读书制所选书目要涉及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文化艺术等多学科门类。一是要涉及有关思想政治和文化基本素养的经典著作,这类书主要包括传统文化、伦理道德、文化艺术等内容著作。如《资治通鉴》、《红楼梦》等名著、《诗词鉴赏》等。二是要涉及行政管理专业应该读的蕴含政治理论及丰富的行政管理思想的中西方书籍。国内的经典著作,如《选集》、《乡土中国》,国外的经典著作,如马克思•韦伯的《经济与社会》、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等。这类书的比课堂上学的课程有广度和深度,能够开阔视野,启发思想。三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其他专业的综合类图书。由于行政管理学是政治学和管理学交叉的一门学科,行政管理和社会联系广泛,因此在选择书目时,应扩大范围,克服当前文科学生多是“科盲”的现象,选择涉及到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方面影响较大的名著,比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等。四是有助于认识当前社会的书籍。学生可以通过相关书目的阅读间接获取社会经验,增加对现实社会的感性认识,以便达到一步入社会便已具备基本的社会适应能力。为此便要求选择具体书目时,不能只把视野局限于经典著作之上,而是要与时俱进,将当前市面上影响力较大且能够较好反映社会现实的书目列入其中。比如近两年出版的《朱镕基讲话实录》。 (二)充分开展师生互动的系列读书活动,激励学生阅读积极性。在必读书制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吸引学生,建立读书活动的创新机制直接关系到读书活动开展的效果。行政管理专业所在的学院或系部,要把必读书制度列入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行政管理专业班级的辅导员要和教研室的教学工作配合起来。如以学年为单位递增性的规定每学年必读书的数量与书目。并要求学生参与必读书阅读考核,把考核计入总学分,以此来督促认真读书。与上述措施同等重要的是行政管理业必读书制度需要建立导师制。行政管理专业所在的学院或系部要组织一支各有专长并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业务骨干教师组成导师组。从大学入学开始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生数8-10人为小组单位,分配1名导师,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制订学年必读书阅读计划,并定期检查学生执行阅读计划和完成读书笔记的情况。班级小组之间在导师的带领下可以组织读书心得交流会、汇编学生论文集、组织多种形式的读书竞赛等活动,这可以让导师把细致地导读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学生身上,有效地调动学生的阅读积极性,同时起到了其它措施无法相比的作用。 (三)创新建立考核机制,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必读书制度作为一种教学活动,必然要检查学生的阅读效果,进行必要的考核。从我们的实践看,最理想的状况是将必读书目融入到专业课程之中,由任课教师推荐1-2本可读性强的专业书籍,拿出部分时间对专业书籍的内容进行简要讲解,并将其作为平时作业或者其中考核计入平时成绩,这既能保证读书的效果,又能增强授课成效。为推动大学生阅读意识,培养阅读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行政管理专业所在院系还以设立必读书认证小组。将必读书考核认证纳入毕业资格认证。学院和系部为了有效实施这项工作,并出台管理办法和相关条例。必读书认证小组负责设立必读书评价方法标准,确立必读书评价试题,管理必读书科目。可以创新运用科技技术,对必读书阅读实施考核。总之,作为行政管理专业必读书制,其考核本身就是个难题。我们必须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摸索,努力寻求较为合理的考核办法,使必读书制渐趋成熟。 作者:严苏桐单位:宿迁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行政管理学教学问题研究 一、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方法单调。目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学课堂教学主要的教学方法还是讲授法,即运用简练、准确、生动、形象的语言,对概念、原理和规律进行阐述,其信息量大、教学效率高、系统性强、适用范围广。但弊病是“呆板、单调,教师在课堂上唱独角戏,照本宣科,把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内容单向地灌输给学生,这就是所谓“注入式”教学。”[1]因而导致学生渐渐丧失了学习这门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教学内容枯燥。行政管理学教学内容理论性很强,知识间的逻辑联系紧密。这种教材导致教学过程“并不十分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而往往都偏重于理论知识的灌输。”[2]教学内容形象性和生动性较差,缺乏灵活性,对学生持续性的新鲜感和满足感不够,易使学生产生学习懒惰心理,久而久之,教学过程中学生会感到死气沉沉,万马齐喑的气氛。同时,由于缺乏人性化管理能力培养,学生也缺乏对人性化管理的实践。 3.教学目标模糊。虽然高职院校是以就业为导向,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目标的就业方向往往不明确。教师不知道以掌握理论知识为重点还是以掌握实践技能为重点,导致学生学习过程中往往注重理论知识的记忆和背诵,而缺少实践技能的掌握。考核以理论知识的熟练掌握评价学习的效果,忽视实践技能的检验,导致学生理论知识强,而实践能力差。 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学教学方法的探讨 1.革新教学方法。在教学方法改革的大潮中,讲授法仍然是教学中重要的方法之一,我们不应弃如敝屣,而应优化发展,教师可以激发学生兴趣,给学生营造一个宽松、民主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在教学中教师可通过捕捉身边的事物,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通过组织课外学习活动,让学生学习更为自主。不仅如此,利用学生年龄特征和课程实践性特点,还应该将教学从课内向课外延伸,如组织公司经营沙盘模拟赛、市场调查、信息等方式。同时,应加强实践教学法,目前“项目驱动,任务引领”式教学方法就是实践教学法的重要发展。应开展企业经营仿真决策训练,使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管理理论和方法,对现代企业经营决策的进行实践性尝试。通过干任务、做项目,提高感性认识,增强理性理解,应与政府部门、企业等建立实习基地,让学去顶岗实习,亲身体验行政管理工作。邀请企业家来校讲课,安排学生和企业家交谈对话,使学生更加清楚企业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了解企业运作模式,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方向性。 2.改革教学内容。行政管理学是适应管理工作的实际特点而产生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很强的课程。首先,教师要分析教学内容,明确规定教学内容的范围、深度和揭示教学内容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以保证达到教学最优化的内容效度。其次,教学内容要反映行政管理学研究领域的现实、热点问题,跟踪国、内外相关问题的发展,使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现象和实质。通过一个热点的分析,一个问题的讨论,激发学生理性的思考,促使学生深入的辩论。最后,教师有意识地让学生提前接受实践训练,加强实践教学,强化理论与实践的密切联系,使课堂应显现着生命的灵动。但作为高职院校的学生,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逻辑力、思维力有待提高,作为辅助、补充的教学方法不应过多,否则会使学生在处理实际问题时,难以锻炼和展示出自身的能力素质。 3.精细教学目标。确定合适、良好的教学目标是教学设计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近年来,教育部提出把工学结合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人点。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强调的是知识理论的扎实性、操作能力的精确性和实践能力的熟练性,该教学目标当然是建筑在“以能力为本位”理念基础上,它充分体现了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为目标,以实践技能训练为重点的现代职教特色。首先,职业教育从开始办学就要找准就业市场需求,按照“定单培养”的要求推动运行机制的改革,打造社会急需的职业技术人才。建立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快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其次,职业教育强调以就业为目标教学理念赋予“能力”新内涵———知识的理解能力、实践操作技能和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强调能力的全面性。最后,职业教育教学必须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和技术推广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训练,强调职业知识、动手能力的完整性和操作技能的实践性,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作者:谷俊单位: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行政管理学教学中新媒体的应用 越来越多的教师和学生都发现在行政管理学的实践教学中,教学模式机械、单一、枯燥无味、满堂灌、一言堂、教材内容脱离实际等问题,教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边做自己的事儿或者是玩手机,聊QQ、看网页、刷微博等等。传统行政管理学教学的方法皆为重教师讲授,学生被动记忆,无法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实际教学用常用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专题研讨教学法。这些教学方法不仅占用课时,而且也存在各自的局限性,以下重点分析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和情景模拟教学法教学中的问题。最古老而传统并被应用最为广泛的教学方法就是讲授法,教师发挥主导性作用,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下面听。教师在短时间内系统地传授知识,但由于过分强调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没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使学生的注意力容易分散。在这种教学过程中知识是单向流动的,学生对知识的被动记忆大于对知识的理解消化。 案例法在教学应用中要注意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所选案例要贴近我国现实,反映时代的特征,使学生感受到它的现实性,这有利于指导学生将来的工作实践,另外所选案例应摈弃那种一味运用国外案例的做法,因为国外案例受到其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特征。二是所选案例最好是一些为学生所熟知的组织或单位的案例,这样更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是在案例教学中应注重引导学生思考,启发学生分析问题的思路,应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基本的行政管理学的原理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但要是每个知识点都这样的案例并非易事,再者课堂时间非常有限,难保能在规定的课时完成教学任务。情景模拟法,先是在课堂上设置特定的工作情境,然后让学生扮演相应的角色,并在这样的情境下活动,体会工作中特定角色的感觉,提高学生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能力。模拟教学在实践教学中进行的难度较大,因为要想使模拟教学取得满意的教学效果,必须要由具有政府工作经验的教师做指导,点评模拟的效果,指出模拟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据笔者了解,政府工作人员很少会参与到课堂中来指导教学,偶尔有之的表演课另当别论。 新媒体的特征和当代大学生的特质 现代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巨大进步,各种各样的新的传播媒介应运而生,并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普遍使用,使用最为广泛的有腾讯QQ、微博和腾讯微信。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6月,中国网民达到4.85亿,微博用户数量以高达208.9%的增幅,从2010年底的6311万增长到1.95亿;腾讯QQ使用人数超过3亿人;而腾讯微信突破2亿人。这些新传播媒体之所以受到大家的欢迎是因为它们省钱、方便、快捷、无障碍,它们借助电脑网络平台或智能手机消耗移动数据流量,每月花费是既定的,即使超过定额也只是补完超额的少量费用即可。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使用腾讯QQ、微博、微信的比例分别为100%、87.1%、81.3%。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的快速发展和普遍使用,在这样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表现出有别于其他时代大学生的特质,他们对网络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他们回到寝室立即打开电脑,出门必带手机,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登陆互联网查找所需要的信息,在互联网上看电影、看小说、浏览新闻、逛论坛、聊QQ、刷微博、发微信等等。剧笔者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学生拥有自己的电脑,特别是高年级的班级人人都拥有电脑,大一的新生拥有电脑的比例稍低高年级的,而手机普及率为100%,且都是智能手机。从使用电脑上网的时段看,晚上和凌晨上网所占的比例为46.9%;而使用手机上网的时间主要集中在离开寝室的时候,大部分是在教室一些乏味的学科或教学方法古板的老师的课上。调查显示,学生每月移动数据流量包的使用情况为每月包月的300M流量会使用掉87.7%。笔者的学生坦言,出门如果不带手机就会感觉没有安全感。 行政管理学教学中新媒体的应用思路探究 鉴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媒体在大学生中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开拓学生获取知识的新渠道,紧跟时代步伐,开放与学生沟通交流的平台。教师结合行政管理学学科专业特点,通过应用新媒体,把教学内容延伸到课堂之外,丰富学生获取知识的方法。有针对性的利用时政新闻为题材,结合行政管理学的相关原理,反应时效性的案例题材更能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多角度为学生理解时政题材案例的问题,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下主要探讨微博和微课在行政管理学教学中的应用。微博是一个正在被广泛认可并逐步推广的教学平台。微博,简称微博客(MicroBlog),是一个集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交流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及其他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140字左右的文字信息,可实现即时分享。微博具有便捷性、原创性、背对脸的特点。现在各级机关政府部门都开设有自己的微博平台,并在微博上公布百姓关心的各种信息,这体现政务公开的时代特点,也为行政管理学的教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教师关注政府部门的微博,从微博中获取信息并作为教学的案例题材,在转帖到教师自己的微博中,学生关注教师的微博,在教师的引导下在平台上进行讨论。学生在分析解决问题时可以通过网络查阅到与之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有针对性的理解案例题材的问题,有理有据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这样可以激起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关心时事,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习惯,体现出行政管理学专业学生的特质。当然也组建学科团队微博团队,一起为某一社会热点问题在平台上探讨。据文献记载,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于2009年12月3日首次尝试采用微博客给学生上课,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北京市委党校培训,微博列入教学课程等等成功案例表明引微博入教学的可行性。笔者一直在关注地方政府的微博,转发其他正规微博社会热点问题的信息,在微博中提出问题供学生思考。在平时的课堂教学过程中经常使用时政题材作为教学的案例,在课堂上给学生讨论,学生参与度比传统讲授式的教学方式要高很多,既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又培养了他们的专业能力。 微课是一个正在各高校中兴起,并得到广泛认可的教学方式。微课,也称微型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全过程。微课的核心组成内容是课堂教学视频(课例片段),是一种继承和发展传统教学中单一资源类型的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反思等教学资源的新型教学资源。微课具有教学时间较短、教学内容较少、资源容量较小、资源构成情景化的特点。微课的时长一般为5至8分钟,最长不宜超过10分钟。与传统每节课40或50分钟的教学课时相比,微课可谓之“微课例”或者“课例片段”。由于教学内容集中精简,主体突出,主要是学科知识点的教学,或者只是反映课堂中某个教学环节。微课视频和相关的配套辅助资源的总容量几十M左右,视频格式设置为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便于师生在线观摩课例、查看教案、课件等辅助资源等,也可下载保存到终端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手机、MP4等)上实现移动学习,把学习场所扩大到教室之外。另外,微课选取的教学内容通常要求要主体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行政管理学学科主要是研究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活动规律的学科,个章节内容论题专一,针对性强。教师可以针对特定的教学内容,按照微课的要求设计各个环节的内容,用摄像机或数码相机拍摄,上传互联网上,供学生通过电脑或手机在线收看或下载收看,把学习专业知识的场所从教室按课时学习转移到课外,开拓学习的学习的渠道。 结语 在新媒体广泛应用的今天,高校教育的的方式也要紧跟时代步伐,结合新一代学子的特点,利用新媒体为教学服务。如何开创符合新时代大学生学习的方法和渠道,向学生提供独具行政管理学学科特色的学习资源,是高校教师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作者:卓宽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关系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公共管理学的新问题引起了行政管理学界的关注。其中一个基本新问题是: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从国外的探究情况来看,公共管理学就是行政管理学,两者的差别是由于翻译的不同而造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等同。但这种差别何在?后者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笔者认为,在今天的中国探索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的关系,不能仅仅以西方学者的观点为依据,而主要应根据中国目前的理论和实践来探索。本文试图首先通过对公共部门的科学界定来确定公共管理学的探究范围,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究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一、有关“纯粹的”公共部门和“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区别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分。例如,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社会部门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等。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并有助于探究不同社会部门管理的规律,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将整个社会部门区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为政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西方的一些学者将之称为私人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组织和工商企业之间的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非常复杂,有的更具有工商企业的特征但又不同于工商企业,往往被称为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有的则更类似于或依靠于政府组织,往往被称为非政府公共机构。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和经营的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府投资兴办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的公共医疗机构以及类似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中介组织等等。 政府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第一,政府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所说的公共事务包含了社会中除私人领域(按西方学者的观点,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一般属于私人投资领域,因而这方面的事务被划归于私人领域,属私人事务)以外的所有事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过私人或私人组织来进行处理,小到个人的谈情说爱、结婚生子,大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由私人或私人组织来办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会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维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公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智力开发,等等。有关这些事务的管理,必须由一个超越私人或私人组织之外的公共组织来进行处理或加以管理。 第二,政府组织用来从事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把这种权力称之为公共权力,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理由:一是这种权力就其性质而言,它总是表现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某一个阶级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私人权力。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尽管皇帝把皇权当成自己的一种家族权力,但它实际上是代表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离开了它所代表的整个阶级,这种权力就不会存在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组织的权力被宣称为是一种来自于全体公民的权力,尽管它实际上仍然是有产阶级的权力;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已经被写入了共和国的宪法。一句话,自从政府产生以来,几乎所有社会的政府组织的权力在性质上都是公共的,当然,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在“公共”这一概念下所隐含的意义有所区别。 第三,政府组织所把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知道,政府要通过行使其权力来实现其职能,必须以把握一定的资源为前提。没有一定的人、财、物作基础,整个政府组织就无法运转起来。而在人、财、物等资源中,从政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对财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础的。政府组织的财政来源于全体公民的税收,因而其财政实质上是一种公共财政。此外,政府所控制的国土、矿山、水利等重要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全民所共享的。 第四,政府组织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单独提供给每一个人,而是自动提供给社会中的所有人。例如,国防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保卫着该国的全体居民,而不需要每一个人单独购买。因此,单个个人不会花钱也可能享受公共物品,即所谓的“搭便车”现象。这样,单个个人一般不会自己花钱来购买公共物品,这种物品只能由政府来购买或提供。 第五,政府组织行为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政府组织是一种公共服务组织,从理念上讲,它应该把全体公民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它不应该有自己的非凡利益。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凡是追求自己本组织、本部门利益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因此,政府应该是一种“公益人”而不应该是一种“自利人”。它应该也只能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本组织、本部门的行为目标。在这里,公共利益应该理解为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当然,在一个存在着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社会里面,由于不同阶级之间、不同团体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而且这此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利益和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可能发生冲突,因此,在政府如何对待社会共同利益的新问题上也有一个哪个阶级、哪个团体的利益优先的新问题,但这并不能因此否定政府组织行为以公共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这一事实。 竞争性工商企业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投资主体,在西方国家主要是私人,因而其权益主要归私人所有。这表明,这类组织所控制的资源,实际上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因而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当然,这里的私人不一定是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多个人的联合,但其产权是非常明确的,因而每个人所享有的权益也是非常明确的;在我国,国有资产也将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在有些竞争性企业,虽然国有资产还占有很大比例,但已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实行自负盈亏,因而也正在逐步向真正的非公共部门过渡。第二,竞争性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一般属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一般不会对他人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个人对私人物品的消费是可计价的,这样的物品可以由私人自己购买,而不必由政府来提供;其价格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加以确定,而不必由政府来加以控制。第三,竞争性工商企业的行为价值取向是本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竞争性工商企业活动所遵循的是“经济人”原则,这种原则实际上是一种“自利人”原则,其目的是追求本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尽管企业必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并在这个过程中创造出有益于整个社会的价值,但就其基本动机而言,为社会提供产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这种经济人的实质正如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闻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 的探究》(即《国富论》)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天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利己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1](第14页)。这就是经济学家眼中的“经济人”,这也是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特性。 以上分析表明,“纯粹的”公共部门和“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间至少存在以下三点区别:一是在它们所占有的资源新问题上,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所占有的是一种公共资源,公共权力也可以看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而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的竞争性工商企业所占有的是一种产权明确的非公共资源。二是在它们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方面,政府组织所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则是一种私人化的产品。三是在它们的行为价值取向上,政府组织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而工商企业则往往以其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 二、有关第三部门及其和公共部门的关系 第三部门即公共企业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既不同于竞争性工商企业,也不同于政府组织,但又既和竞争性工商企业相联系,也和政府组织相联系。在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所著的《经济学》一书中有这样一道供讨论的新问题:“思索一下一种从纯粹公共物品到纯粹私人物品序列是有用的。在一张纸上画出这种序列并用下面这些例子填上:纯粹私人、大部分私人、一半私人一半公共、大部分公共、纯粹公共。”[2](第1211页)这个新问题表明,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之间存在一个链条,并且这个链条又存在着由细(私)到粗(公)的变化。同样,在竞争性工商企业和政府组织之间也存在着一个链条,这个链条也是变化的,即第三部门由这样一个链条构成:公益性企业、公共事业、非政府公共机构。 第一类组织即公益性企业,如城市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共工程公司等。其基本特征是:一般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体,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物品,生产由政府垄断,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必要时由政府补贴。假如套用萨缪尔森等人的话来说,这类组织所生产的是大部分私人或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的物品,其性质属于(竞争性)企业化倾向比较明显的准公共部门。 第二类组织即公共事业,如公立幼儿园、小学、中学;公立高等院校;政府投资兴办的科学探究机构;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如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等。这类机构的基本特征是:主要由政府投资,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提供,部分资金由其为社会服务所得收入予以补充;其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产品,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一般不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对这些组织实行必要的行政管制,要求这些组织的活动优先体现政府的意图,甚至直接用来为实现政府的目标服务。这类组织所生产的物品或提供的服务,按萨缪尔森的说法,是大部分公共的。 第三类组织即非政府公共机构,如中国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这类组织活动所需的经费一般可能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妇女联合会等组织便是如此;也不一定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便是如此。但无论其经费是否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它的职能在很大意义上和政府相似,承担着很多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或公共服务工作。这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是纯粹公共的,至少也是大部分公共的。 以上三类组织除了分别具有上述特征外,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非营利性。当然由于这三类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性”程度的不同,它们所具有的“非营利性”程度也不同。一般说来,第一类组织还具有一定的“赢利”,即“非营利性”程度较低;第二类组织基本无“赢利”或只有少量“微利”,“非营利性”程度较高;第三类组织就其实质而言属于完全无“赢利”组织,因而是真正“非营利性”的。可见,从“营利性”这一特征来看,第三部门由从“少量赢利”组织到“微利”组织再到“无赢利”组织这一系列组织或部门构成。 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应该既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也包括“准”公共部门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之所以被归入公共部门,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第三部门主要是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生产或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公益性,即为公共利益服务,这和政府组织即“纯粹的”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第二,第三部门市场化程度较低或非市场化,其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往往由政府实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和政府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被当做政府组织用来实现其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第三,第三部门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也往往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和政府为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第四,第三部门的投资主体或提供资源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第三部门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答应私人资本进入某些第三部门,毫无疑问这是对的,甚至是一种趋向。但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的,它必须受政府的高度控制,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必须接受政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和政府组织以“公共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的目标或原则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种“公益人”而非“经济人”的面貌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很难被归入私人企业部门或竞争性工商部门,尽管它不属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将它称之为“准”公共部门是合理的。 三、有关公共管理学的探究范围及其和行政管理学之同异 什么是公共管理学?简单地说,就是探究公共部门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是探究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科学。既然公共部门既包括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又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因此,公共管理学不仅仅要探究政府组织的管理新问题,而且也要探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新问题。政府组织的管理新问题和第三部门的管理新问题共同构成公共管理学的探究范围。 从上述有关公共管理学的探究范围的观点看,公共管理学和目前我国学界所公认的行政管理学至少在探究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语中的PublicAdministration一词就被译为“公共行政”,至80年代这一学科在我国恢复时,“公共行政”一词广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被很快地发展起来。从那个时候起,我国的行政管理学就被定义为探究政府组织及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的科学,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就是说,从目前我国的实际状况看,行政管理学的探究范围仅仅是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以及 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至于第三部门的管理新问题,即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的管理新问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新问题,则在行政管理学的视野之外。 据此,我们认为,仅就探究范围而言,行政管理学和公共管理学在以下方面是共同的:无论是行政管理学还是公共管理学都必须探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新问题,把探索政府组织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或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作为自己的重要探究内容。因此,政府部门的组织新问题、领导新问题、决策新问题、执行新问题、监督新问题及其管理过程中的规律性新问题,既是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重要新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关注的重要新问题。对这些新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行政管理学和公共管理学的共性新问题,也就是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但是,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差别: 第一,公共管理学的探究领域不仅仅是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新问题,而且还应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的管理及其规律性新问题,而行政管理学的探究领域仅仅限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性新问题。仅就这一点而言,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的探究范围要大于后者的探究范围,或者说,前者所探索的范围是后者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的探究范围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第二,公共管理学所探究的是“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共有的规律性新问题。在公共部门中,“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之间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既然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它们各自的管理方式及其规律也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各自都有非凡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探究这些非凡的管理方式和规律并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而是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学科的探究任务。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既然都是公共部门,因此,它们除了具有各自非凡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外,还应有共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探究各种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由此看来,公共管理学的探究对象是全部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而行政管理学的探究对象则仅仅是“纯粹的”公共部门所特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的探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第三,公共管理学所关注的是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它在探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时,也是把政府组织当成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构的,探究的重点是如何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以便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学看来,包括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公共部门都是管理的客体,至于政府机构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地位,公共管理学则关心不多,而这一点正是行政管理学所十分强调的。行政管理学把政府机构既看成是管理的客体,又看成是管理的主体。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客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主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求政府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好。而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里,政府组织和工商企业一样,只是性质以及方式不同罢了。因此,公共管理学更强调公共部门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学则更强调公共部门(“纯粹的”公共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也是公共管理学和行政管理学的区别。 行政管理学论文:翻转课堂在行政管理学教学中的运用 摘要:翻转课堂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它将传统教学模式下知识的传授与内化过程进行调整,转变了教师和学生的角色,提高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将翻转课堂引入行政管理学课程的教学中,能够优化该课程的教学过程,利于学生对知识的内化吸收。翻转课堂在该课程教学中的应用需要从课前教学资源准备、课堂教学活动以及课后反思这几个阶段进行探析,从而更有效的发挥翻转课堂在该课程教学中的作用。 关键词:翻转课堂;行政管理学;教学模式 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现代高等学校一般具备培养专门人才、发展科学以及提供社会服务三种功能,培养人才则是其中最基本的职能。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学生们通过互联网能够获取大量的信息和学习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创新,将网络技术运用到高校人才培养中,从而创新高校人才的培养模式,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是高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探索的。行政管理专业原为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行政学专业,后由于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的调整,教育部将该专业归入至新设置的管理学门类,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级学科,并将原来的行政学更名为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科调整则意味着该专业的培养模式从传统的理论型转向应用型,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进行创新,同时也需要不断更新教学方式。翻转课堂正在信息化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对课堂教学进行的创新。翻转课堂这一概念源于2011年SalmanKhan的演讲报告,加拿大《环球邮报》将其评为影响课堂教学的重大技术变革。在高校的教学过程中,行政管理学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基础课,因其内容枯燥,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差等问题常常困扰着教师。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将翻转课堂引入到该课程的教学中,从而改变教学的理念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教师的教学效果。 一、翻转课堂的内涵及特点 翻转课堂译自“FlippedClassroom”或“InvertedClassroom”,指将课堂内外的学习任务进行调整,即教师将课堂教学内容用录屏软件等工具进行视频录制,在课前发给学生,由学生自主学习,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而课堂时间则供学生与教师互动交流、查漏补缺,同时通过对相关问题的讨论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知识,从而实现知识的内化。翻转课堂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翻转课堂改变了学生与教师的角色,实现了学生学习的个性化。传统的教学模式下,课堂上由教师对学生进行知识的传授,学生学习的过程则相对被动。学生在翻转课堂下可以自主选择学习的时间、地点,调整学习的内容,并可以充分利用课堂时间以与同学、教师进行交流互动,对自己学习的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因此,教师则成为学习的促进者,学生转变为主动的学习者,当学生需要帮助的时候,教师则会提供必要的支持。第二,翻转课堂对课堂时间进行重新分配,增加了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在传统课堂上,教师既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讲授教学内容,同时又需要留有足够的时间来与学生交流互动。翻转课堂将知识讲授的过程放在课下,有学生自主完成进行,课堂则成为教师引导学生进行问题探究的过程,从而增加了学生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动。第三,翻转课堂转变了传统教学的学习结构。学生学习由“知识传递”与“吸收内化”两个阶段组成,两个阶段中知识的“吸收内化”是学生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阶段。传统教学模式下课堂时间主要是进行“知识传递”,而“吸收内化”阶段则在课后由学生单独完成,这常会给学生带来一定的困难。翻转课堂则将“知识传递”阶段放在课前进行,由学生自主完成,“吸收内化”则在课堂上通过学生与教师的交流互动来完成。教师能够事先了解学生遇到的困难,使教师的指导就更加具备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有助于学生掌握知识。 二、翻转课堂在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行政管理学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之一,该课程主要是培植学生行政管理方面的理论功底,使学生具备一定专业意识,同时促使学生逐步形成运用理论知识解决有关行政管理领域问题的能力。在传统模式下,教师教授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的角色设置,使原本以理论为主且课程内容相对枯燥的行政管理学更难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上,教师将课本内容转化为课件直接呈现给学生,学生则被动的接受,学习效果不甚理想。而该课程理论知识的学习对于学生来说难度并不大,那么则可利用翻转课堂让学生先自行学习理论知识,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调动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学生是否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体现在其能否运用相应的理论分析实际问题。行政管理学是专业基础课,学生对理论知识处在需要理解和掌握的阶段,并不能有效的独立分析案例。那么在翻转课堂下,教师和学生就具备充分的时间对相应的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教师则可以通过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从而帮助学生实现理论知识的内化。因此,对于该课程,可以利用翻转课堂,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并帮助学生有效的吸收知识,从而提高教学效果。下面将从课前教学资源的准备、课堂教学活动和课后教学效果检验三个方面,探析翻转课堂在行政管理学教学中的应用。 (一)课前教学资源准备。翻转课堂使得原本的教学顺序颠倒,课堂内容置于课前,由学生自主完成,那么教师则应提供课前的教学资源。首先,行政管理学的教学内容多、知识点多。虽然国内关于该课程的教科书种类繁多,但基本上都将行政管理学的内容分为三大部分———行政原理、行政过程以及法制行政。教师应根据这些内容的难易程度以及授课学生的基础、状态来决定哪些知识点适合利用翻转课堂来进行教学。其次,教师需设定明确而具体的学习目标。最后,教师根据设定好的教学目标制作教学视频,并通过教学资源平台将其提供给学生。教师还可利用网络丰富的教育资源,如慕课等,根据课程的需要将相关的资源整合到教学资源平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扩展学生行政管理专业的学术视野。 (二)课堂教学活动。翻转课堂下课堂教学活动其实可以理解为问题解决环节,教师收集学生的问题,与学生进行探讨,学生间也可以相互讨论。在此阶段,教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生活中的案例,引导学生利用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这一过程能够帮助学生完成知识的内化吸收,因为在学生自主学习阶段获得的知识属于“前概念”,其中会有些理解不到位或错误的地方,经过课堂上的讨论后获得知识属于“正概念”,也就是对“前概念”进行了纠正,“前概念”经与他人讨论交流后形成,记忆会比较深刻,故而进一步内化了知识。教师与学生间充分的讨论还有利于培养学生形成观察、思考、分析和解决有关行政管理领域问题的能力。 (三)课后反思。教学反思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与传统教学模式不同的是,反思主体不仅仅是教师,学生也要进行反思。教师通过教学反思,总结教学中的问题,从而提高翻转课堂教学的效果。学生通过反思可以帮助其进一步深化对知识的理解。教师可以让学生在教学资源平台上发表自己的学习反思,以利于学生之间相互学习。同时,教师通过学生反思的内容可以进一步优化教学方案。 三、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应用需注意的问题 (一)教师需重视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翻转课堂强调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并且需要学生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层次不齐,为了能够使翻转课堂有效地实施并充分发挥它的作用,避免出现学生在课前不学习而教师也不知晓的情况,教师应该应该重视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从而对学生学习起到监督和激励的作用。这一方面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了解,也是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 (二)教师需注重提高自身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上课主要利用板书,或者将教学内容以课件形式展示出来,翻转课堂则需要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录制教学视频。教学视频的制作则考验了教师对现代信息技术的掌握。教学视频的制作与简单的教师讲课时的视频录制不同,教学视频的制作需要运用多种技术和软件,同时也需具备掌握录制视频的技巧。这些都对教师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教师应注重提高自身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三)学校需为翻转课堂的实施提供教学平台。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是翻转课堂能够实现的基础,最主要的则是需搭建一个网络教学平台,教师教学资源、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学习过程中的互动交流以及课后反思等都需要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教学平台的建设不仅为行政管理学翻转课堂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也是为其他学科开展翻转课堂提供便利,并且还为多学科间的交流提供了平台。 作者:张璞玉 单位:上海杉达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科教学中的应用 摘要:行政管理的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其教学要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而案例教学能帮助学生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因此,这种授课方法正越来越受到关注。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学科的案例教学还存在一些问题,文章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从教师、学生、案例三方面着手,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行政管理;案例教学;教学方法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教学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行政管理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理论性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应用性的实践能力。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性、互动性的教学方法,教师通过案例模拟真实场景,帮助学生提高应用能力,积累实践经验。因此,开设行政管理专业的高校应加强对这一学科案例教学的重视,加大对于案例教学的投入,这是培养行政管理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学科教学中的意义 与传统的理论授课模式相对应,案例教学方法特别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常,案例教学需要教师课前精心准备,搜集相关案例,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引导学生参与分析案例中的问题。在这之中,各种思想和观点的交汇与碰撞能激发学生的创新性思维,开拓他们的视野,帮助他们将所学到的专业知识运用于特定的行政管理的案例场景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行政管理学科教学中,案例教学的意义在于: (一)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传统的理论授课模式中,学生是知识的被动接收者,而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知识的主动探索者。案例教学要求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配合教师的教学活动,用心思考,并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学生通过教师提供的案例,融入特定的情境与角色,大胆想象、独立分析,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得到激活,学习热情大大增强,从“被动学”转变为“主动学”。 (二)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 行政管理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该专业的学科教学中,创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非常重要。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通过一个个形象生动的案例,为学生创造出特定的行政管理场景,学生在模拟的案例情景中,运用学到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最终使自身的专业技能得到提升。 (三)是传统教学方法的有益补充 传统的理论教学方法是学科教学的基础,但单纯的理论教学存在着机械、枯燥的弊端,无法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例教学法作为传统理论教学方法的补充,可以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增强学习的兴趣,也有利于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增进师生沟通,提升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 二、行政管理学科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案例教学对于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学科的发展意义深远,但由于案例教学法在我国高校中实施的时间不长,在现实教学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教师、学生、案例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的主动性不足 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发言,针对具体案例,大胆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然而长期以来的应试思维模式使学生不愿主动学习,不愿参与讨论,认为教学仅仅是教师的事情,与学生无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课堂教学的效果。除了传统思维模式、教育模式的束缚,现有的考试制度、考核标准、评分体系中与案例教学关系不大,这导致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的积极性不足,配合度不高。 (二)教师缺乏案例教学的技能与经验 以往,高校从事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教师大多缺少行政管理实务技能的培训,“重理论、轻应用”的传统使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面临着教学能力不足的问题。从课前案例的选编到课中组织学生参与讨论,再到课后总结学生反馈,进行教学反思,在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需要教师具有较高的甄别、编辑、组织以及协调能力,尤其教师对课堂要有很强的把控性,要具备丰富的案例教学经验,否则可能会出现“冷场”或“混乱”的两个极端场景。总之,在案例教学的技能与经验方面,我国从事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高校教师还需加强。 (三)案例库的建设与更新滞后 我国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案例有很大一部分是上世纪80、90年代编写的,这些案例已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变化与学科自身的发展。而且,我国行政管理的案例教学跟国外相比,起步较晚,因此,本土案例在数量与质量上都存在着不足,主要靠引进西方国家的典型案例来缓解我们本土案例缺乏的现状。然而,我国在政治体制与文化背景上,较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引进的这些国外案例,在适用性与实用性上还需考量。因此,在行政管理专业的案例教学中,如何引入并设计大量贴近现实、适应社会发展、实用价值强的本土案例,丰富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案例资源,是案例教学所面临的难点。 三、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的改进对策 针对以上列举的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要从教师、学生、案例三方面着手,推动案例教学的有效实施。 (一)加强对教师案例教学技能的培训 教师是案例教学最终的实施者和组织者,教师的专业素质与教学技能直接影响着案例教学的效果。案例教学鼓励学生积极思考、自由讨论、独立分析案例中的问题,表面上教师似乎轻松了,实际上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课前、课中、课后三个环节中,课前教师要选择、甄别合适的案例,课中要引导学生思考,组织学生讨论,课后还要收集学生的反馈,不断完善案例教学的效果。因此,为了保证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的顺利实施,加强对于教师案例教学技能的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关于案例教学技能的培训形式可以多样化,比如举办讲座、研讨会、课堂观摩等,鼓励专职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或调研,增长行政管理的实践经验,建立案例教学教师的定期交流制度,使教师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提高案例教学的技能,从而提升教学效果。 (二)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 案例教学需要学生的主动参与,学生要自发参与到案例教学活动的全过程中去。课前,需要学生做好预习工作,阅读和分析教师提供的案例,查找相关资料;课中,学生要积极参与到讨论中来,这是学生参与的关键,独立思考、积极讨论是案例教学的特点,这不同于我们以往的理论授课,学生只听不说,课堂气氛沉闷;课后,学生要积极总结和思考,撰写案例报告与总结,这种总结和反思有利于巩固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进而提升自身的水平和综合素质。总之,无论是课前、课中和还是课后,都需要学生拥有主动参与的热情,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在这之中,仅靠学生自己努力是不够的,需要教师的引导与鼓励,比如,将课堂表现与案例报告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再比如,增加与学生的课下互动,收集学生的反馈,这种师生之间互动的强化,也能增加学生对于案例教学的重视程度,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去。 (三)加强行政管理学科的案例库建设 案例教学的基本素材是案例,因此案例的采集、编写是实现行政管理案例教学的重要保障。现阶段,我国行政管理专业的案例主要来源于:(1)公开出版的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科教材;(2)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上公布的行政管理相关事件与报道;(3)公开发行的行政管理相关的学术刊物;(4)高校网站上公布的行政管理学科案例、教学资源;(5)学术会议的论文、报告;(6)教师承担课题的相关案例资料;(7)行政管理专业社会实践搜集的案例资料等。这些案例相对分散、原始,需要进行改编、加工,以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可以考虑学习国外高校的做法,建立行政管理专业的案例库,成立专门的案例编写部门,组建专业的案例编写团队,从事案例的搜集、改编与加工工作,为行政管理专业的案例教学提供可靠的教学资源,尤其是注意搜集和编写符合时代特色的本土案例,提升本土案例在案例库中的比重。同时,在引进国外案例时,要注意其是否符合我国国情,避免引用的案例“水土不服”。 作者:方雪晴 单位:上海杉达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行政管理学互动式教学模式研究 互动式教学模式改善了传统教学模式,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意识。分析了互动式教学模式的内涵及特征,结合行政管理学课程的授课实践,对行政管理学互动式教学模式进行了实证性探索,并提出保证互动式教学模式有效实施的建议。 行政管理学互动式教学模式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外兴起了“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研究,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每个学习者应基于自己与外界相互作用的独特经验和赋予这些经验的意义,去建构自己的知识,而不是知识的传递,教学要从学生的原有经验出发,通过参与共同体的社会互动建构新的经验。互动式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师师互动,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内容丰富、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作为本门课的任课教师,应该树立先进的教学理念,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互动式教学模式应用于行政管理学的教学,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互动式教学模式及其特征 互动式教学模式(Interaction)是在多边互动开放的教育环境下,把教学活动视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多方位、多层次的交互活动过程。该模式强调师生及学生互相之间开展讨论、交流和沟通,在教学双方平等交流探讨的过程中,达到不同观点碰撞交融,进而激发教学双方的主动性和探索性,达成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新型教育结构形式。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一的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信息传递方式,通过师生多种形式的全方位参与,促进课堂教学多向交流,充分展示出教学过程的情境性、创造性、和谐性和交互性。这一模式凸显学生主体地位,彰显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有利于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具体而言,互动式教学模式主要体现为: (一)师生互动 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使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协调起来。教师用各种教学手段和方法指导、激励学生去学习、去思考,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把学生从一言堂中解放出来。可以借助教室、互联网等平台,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采取案例教学、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实现师生间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多元化的交互。 (二)生生互动 学生与学生之间是共同学习者,理应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在教学中,采取情境模拟、小组作业等形式,让学生在合作交流过程中自我矫正、自我完善。作为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并指导学生掌握互动的方法,提供生生交流的时间和空间。 (三)师师互动 加强任课教师与校内外同类课程和关联课程教师间的专业切磋,打破课程间的壁垒,及时掌握和了解上课学生的其他课程体系,以便更好地调整互动教学内容,避免重复,从而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行政管理学互动式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索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程,其内容涉及行政组织、行政职能、行政领导、人事行政、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行政问责、行政改革等。教学实践中,笔者在本课程的不同章节设计了相应的互动环节,主要的互动方式有:案例分析、小组作业、课堂讨论、自由发言、情境模拟等,这种教学方法能有效地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且针对性强,既有利于教师的“教”,又有利于学生的“学”,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而且拉近了师生的距离。行政管理学互动式教学内容如下: 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行政管理学互动式教学模式的实施体现为如下几种主要的典型教学模式: (一)案例分析 案例教学是创新能力型的“互动式”教学,通过对各种案例问题的思考和讨论去激发学生创新性地解决问题的潜能,给学生预设了广阔的开放性的思维空间,形成自己对这些问题的见解或解决方案。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者,掌握教学进程,引导学生思考,组织讨论,最后进行总结归纳。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在本课程的教学中,案例教学互动模式是非常必要的。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教学中,我们首先要选择适合的与教学知识点有关的案例,让学生能够真正地参与进来。笔者在讲解行政职能时时,引入上海问题馒头的案例;在讲解行政领导时引入伟大的领导者,在讲行政决策时中,引入武汉“禁麻”案例,在讲解行政问责时,引入温州动车案例等。介绍案例时除了传统的“教材+板书”的教学方式外,可采取多元化教学工具,如可采取发放案例材料、PPT演示、视频文件演示等方式。实践证明这些方式的引入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形成了和谐的师生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分组讨论 分组讨论是在教师的引导下,组织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围绕某一个中心议题,让学生各抒己见。为了保证各小组讨论的质量,每次讨论都应专门指定组长或由小组成员推选组长。组长的职责在于负责组织小组成员的课堂讨论,并代表小组作全班交流发言。 笔者在行政管理学的授课过程中,尝试组织学生对政府管理的诸多现实问题进行讨论,启发学生进行思考,让学生了解了我国政府管理的现实,加深了对行政管理理论的理解,同时也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热情。通过小组间的分享、交流,体现教学民主,密切师生关系,使课堂教学在和谐的气氛中进行。如在讲解了行政组织的理论时,让学生事先查找资料了解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历程,课堂上围绕着“大部制”进行讨论,通过充分的讨论、沟通,促使学生关心政治,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讲解行政领导时,课堂上让学生围绕“领导者应具有的素质与能力”进行讨论,在实际的讨论互动中,小组长从伟大的领导者出发,充分交流了作为一名优秀的领导者应该具有的素质与能力。在讲到行政监督时,让学生围绕“公共权力制约”的问题进行小组讨论,学生结合现实中的腐败问题各抒己见,气氛热烈。集体讨论除课堂讨论外,课下还可以通过QQ群、邮件等方式进行交流,每个小组可分别建QQ群或讨论组,实施资源共享。 (三)小组作业演示 小组作业演示,是指教师根据班级人数按照4~5人将学生进行分组,每个小组推举一位小组长,由小组长分配给组员相应的任务。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提前布置小组作业,作业以PPT的形式展示。小组成员需要分工合作,按照组长分配给各自的任务提前查找资料,制作PPT,并由一位或多位同学在课堂上进行演示、讲解。从作业的准备到最后的讲解,小组成员可以充分地参与进来,集思广益,共同实现团队的目标。小组在进行PPT演示的过程中,班级其他同学可以就所讲内容进行提问,小组每一个成员都可以作答。笔者在行政管理学讲授的过程中,行政组织、行政职能、行政领导、行政监督、行政执行等章节都采用了这种方式,每个小组在资料的收集、PPT的制作、讲解与回答问题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教学效果不错。 (四)双向提问 双向提问是指在课堂教学活动中,通过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相互提出问题,最终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在行政管理学教学过程中,笔者努力营造出一种民主、平等的氛围,鼓励学生畅所欲言。在上课过程中,笔者可以就讲授的内容进行提问,学生回答,其他学生可以继续补充完善,也鼓励有不同见解的同学大胆阐明自己的观点。这种双向提问式的教学模式,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主动获取知识,又可以挖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对于提升课程教学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其它实践教学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更加注重人的实践能力,学校必须适应这种形势进行教学改革。在行政管理学教学中,笔者也采用了实践教学模式,如用情境模拟教学、角色扮演、影像放映,模拟大赛等。如在讲解人事行政中的公务员制度时,考虑到不少学生有考公务员的意愿,因此,笔者提前准备了一些往年国家公务考试的试题,课堂上进行情境模拟,学生的参与热情很高。在行政领导的讲解中,通过让学生观看影像《希拉里》,真正体会一个伟大领导者应该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实践中,笔者借助于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多种教学中介和教学手段实现教与学的互动,全面调动学生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环境。 除以上几种互动式教学模式外,笔者还鼓励和指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撰写行政管理学学术小论文,希望通过互动式教学模式的尝试,学生在多元化的教学模式中尝到了学习的乐趣,也让学生在交互性的教学中,更近深入地理解行政管理理论,了解我国政府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为以后的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有效互动式教学模式的建议 互动式教学模式旨在调动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其思考,加深其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作为互动主导者的教师不仅仅要传授理论知识,更多的是创造师生互动,互动式模式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创设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气氛。 传统的教学模式忽视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在课堂上,老师往往是在进行“独角戏”表演,学生知识被动地接受知识,丧失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互动式教学模式的一个最重要特征是“参与性”,教师不再是课堂上的“主角”,教师要尊重,理解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丰富的内心世界和独特的情感表达方式,学生被尊重的心理需求才能得到满足,从而形成师生互动配合,教学相长的和谐氛围。 其次,要求教师充分备课,精心设计教学环节。 随着学生的素质水平不断提高,教师也要不断地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不仅要对基础知识融会贯通,还应该熟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信息,尤其是能够丰富学生知识面、调动学生兴趣的相关素材和案例资料。课前,教师需要根据课堂互动的方式对讲课的内容进行精心的准备与设计。如案例教学时要提前根据选择合适的案例,甚至可以根据学生的情况及课堂时间的安排对案例进行演绎或修改。 再次,要求教师不断完善自身授课技巧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互动式教学对教师的授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教师凭借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来掌控教学进程,调动课堂气氛。集中讲课时教师可以通过巧妙提问,活跃课堂气氛,促使学生主动思考。案例分析时,如果学生在讨论中严重偏题或者出现人身攻击等行为,教师应该及时纠偏。 另外,要求具有完善的现代教学设备。多媒体技术和网络的发展为互动教学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因此,多媒体教学设备也是互动式教学不可缺少的。 行政管理学论文:专科层次《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方法探析 摘 要:《行政管理学》是政治类、管理类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在针对专科层次学生的教学过程中,应当将该门课程偏重理论讲授的传统教学理念做出一定的调整,采用实用、互动性更强的教学方法配合专科学生的学习特点,为打造应用型人才服务。 关键词:行政管理学;教学方法;专科 一.《行政管理学》课程简介 (一)《行政管理学》课程主要教学内容 《行政管理学》是高校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及其他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程。自20世纪80年代恢复重建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的相关专业都开设了该门课程,其中不乏一些专科层次的高校。《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的课程,其主要的教学内容包括相应的基础理论,同时也包含着较多应用型的内容,具体包括行政学基础理论、行政权力、行政职能、行政组织、行政领导、行政决策、办公室及机关管理、公务员管理以及行政礼仪等等。 (二)《行政管理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及要求 1.《行政管理学》课程的教学目标 通过对行政管理学基础理论、基本方法的介绍和讲解,加深学生对国内外行政改革和实践的了解,树立学生的行政意识,提高学生的总和素质以及运用行政管理知识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既具备一定理论知识又善于动手操作的初级行政管理人才。 2.《行政管理学》课程的教学要求 (1)理论基础教学 帮助学生了解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发展历史、不同发展阶段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理论、行政权力的来源与行政体制、行政组织的理论和具体职能、行政领导的方法和艺术;熟悉行政决策的过程、行政监督的类型和过程、行政效率的测量与评价、中西方行政改革实践;等等。 (2)实践能力教学 要求学生掌握办公室及机关管理流程、办公设备的使用、公务文书的撰写、行政礼仪常识、行政协调与沟通常识等等。 二.专科学生学习特点 (一)理论基础较弱 相对本科层次的学生来说,专科学生入学成绩较低,大部分学生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较弱,接受能力普遍不够突出,理论素养是他们的薄弱环节。因此,在课堂学习中,专科学生对课本内容尤其是枯燥的理论知识兴趣缺乏,注意力较难集中。以上因素容易造成教师课堂讲授效果不佳,难以达到课程教学目的。 (二)实践型就业导向 与本科、研究生阶段偏重理论研究能力不同,专科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操作型人才,而专科学生在就业方向上,大部分也选择的是应用和实践型岗位。为适应这一特点,教师在面向专科学生教学的过程中应当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手段和教学重点。 三.当前专科层次《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理念陈旧 《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由于受到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在专科层次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往往偏重理论知识的讲授、忽视实践训练,教师在课堂中占据主导地位,忽视了与学生的互动以及对学生自主学习意愿的激发。陈旧的教学理念并不完全适合专科学生的学习特点,专科学生理论基础弱,但动手能力较强,应当因材施教,着重培养其实际操作的技能,着力打造应用型人才。 (二)教学手段单一 传统的《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采用教师全程讲授的方法,照本宣科、“填鸭式”的教学手段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学心理,尤其专科学生更是如此。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增强师生互动,更多采用实用、生动的教学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效果。 四.针对专科学生的《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方法探析 针对专科学生自学能力较弱、对理论学习较为抗拒的特点,《行政管理学》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也应当做出相应的调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一切知识都是从感官开始的”,直观、形象的感官体验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因此在课堂上通过运用一些真实案例、模拟真实情境和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方式,可以使原本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生动鲜活起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意愿。 (一)案例教学法 《行政管理学》研究的是政府行为,学生对政府部门的了解不多,一些问题较难理解,此时可以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辅助教学。在案例的选取上,尽可能选择近期发生的、离学生生活较接近的事件。例如在讲解“行政决策实施的前期准备”时,选取当地取缔城区非法营运三轮车的案例,组织学生讨论这一行政决策实施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包括对行政相对人的宣传和告知方式、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等等,加深了学生对这一内容的理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小组作业法 在对“行政礼仪”这一章节的内容的处理上,笔者在教学实践中采用了小组作业的方式。将全班学生分为3-4人一组,小组成员选择一项行政礼仪在课前进行学习和准备,每次课堂预留时间让学生采用不同方式对所准备的内容进行讲解。有的小组选择传统的讲授方式,但更多的小组加入表演环节,将行政工作当中涉及到的礼仪常识用正面或反面的方式演绎出来,生动直观,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更有助于自身和其他同学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 (三)情境模拟法 情境模拟方法是通过情景的虚拟和再现,让学生在特定的环境中将课本知识与实际相结合,进行模拟操作练习的一种教学方法。笔者主要将此方法运用在“办公室及机关管理”这一章节内容的教学实践当中。在情境模拟教学中,设计行政办公室及机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来访客人的接待、公文收发的流程、会议的组织、档案的整理等等,让学生在不同情境中通过亲身体验和参与,了解工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同时注意及时纠正学生在模拟情境中出现的失误,提醒其正确的工作方法,帮助学生更直观地对课程内容的实践部分进行学习。 (四)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 在《行政管理学》课程的传统教学实践中,讲授法一直是主要的教学手段,对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利用较少。针对专科学生对理论知识较为抗拒、课堂注意力较难集中的特点,除了使用内容丰富的PPT课件以外,还可以播放一些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视频资料。例如在向学生介绍“两会”常识时,可以选取电视媒体制作的专题节目进行播放,其中包括有提案提交程序和会议流程的动画演示、对代表的访问、专家学者围绕特定问题的讨论等内容,这类节目本身具有一定的普及性质,能有效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给枯燥的理论知识赋予一定的趣味性,易于学生理解。如果课时允许,还可以让学生观看与课程内容有关的影视作品,如新加坡电影《我在政府部门的日子》就生动地表现了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遭遇的协调与合作问题,观看过后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对帮助学生理解和思考如何提高行政效率具有较好的效果。 此外,在学科实验室中引入模拟政务系统,让学生在亲自操作过程中熟悉电子政务系统的各项流程,通过这一方式的学习和锻炼,学生的实际动手和操作能力能够得到明显的提高。 行政管理学论文:《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探讨 摘要:当前社会需求对高校毕业生实际应用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行政管理学》教学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此应当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采用情景教学法、社会调查报告法、换位教学法、分组讨论法、实验教学法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关键词:教学改革;行政管理学;实验教学 《行政管理学》是公共管理类专业的重要课程,也是法学、新闻学、档案学、财政学等与公共组织密切相关专业本科生的选修课。它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一方面行政学脱胎于政治学,其基本原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学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它是实际的、应用的、具体的实践性是行政管理学的生命力和效用性的基础。如果不能从实践中发掘课题和解决课题,行政管理学就失去了现实意义。”在《行政管理学》教学实践中,如何把理论讲授与实践性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能力的关键所在。 一、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在近几年的教学中,笔者发现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课堂理论教学偏重,实践性教学不足 学习知识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用知识解决现实问题,如果不能把书本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教育就失去了基本意义。当前一些高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看重基本知识传授,而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缺乏设计和安排,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只是被动地吸收,缺乏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能力。至于一些实践环节,如调查、参观等,有些学校处于安全考虑,抱着“尽量少出校门”的想法,对学生实践活动持消极态度,致使行政管理学在教学设置上缺乏实践环节,或者虽有实践活动但缺乏常态管理和规范指导,与实际培养目标有较大差距。而我们在实际调查中了解到,用人单位认为,行政管理类高级人才的特征应具有“六会一高”,“六会”即会做人、会办文、会办会、会做事、会说话、会学习,“一高”即办文办会办事的效率高。其中政府部门需要的是具有较高理论修养、有较高政策水平的综合素质的人才,企业部门则更强调实干、动手,要求能协调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能为企业带来更大效益。可见行政管理学教育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还要不断加强。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比较单一,与社会实际发展还有较大距离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一些教师未能正确理解和把握行政管理教学的理念,一味进行理论性教学,忽视了本科学生分析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得教学各环节比例失衡,导致学生本身理论学习能力基础不扎实和对专业疑惑性加强的现象的出现。[2]加上教材本身就偏重于理论,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又过于依赖教材,致使行政管理学课堂教学过程中常现枯燥之态,学生易对课程失去兴趣和信心。此外,一些高校在行政管理学教学上所使用的基本教学辅助手段形式主要以电脑和投影仪为主,基本上还处在一种静态和单向教学的层次上,缺乏比如模拟实验室、实战训练等实验环节。教学手段缺乏变化会使整个教学活动落后于实际的发展。 (三)教学内容更新较少,应用性不足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社会应用领域,各类行政管理的理论、现象、技术等都不断涌现,但我们的课程教学与此现状相脱节,一些教材多年不变,教师的知识不能及时更新调整,新的社会现象和概念没有在教学中添加进去,使得讲授的内容与社会脱节,培养出来的学生应用性素质不高,难以符合社会的需要。 (四)考核方法陈旧、单一 在考核方法上,我们传统的考核方式是以期末考试的成绩为主,平时成绩比例较小。在考核的思路上,基本上还以名词解释、选择填空、简答题等为主,以教材上的标准答案为依据,难以考出学生的实际理论理解程度和分析水平。此外,课程考核并未将应用能力考核涵盖在内,应用考核重视不够,考核方式方法创新不足,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改革的途径 行政管理学教学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全面了解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基础,掌握现代国家治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主要机制以及内在的理论逻辑,掌握现代行政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原则、内容和一般趋势,使学生逐渐学会运用行政管理学科的专业技能、专业视角,正确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实际问题。因此在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中,应当把理论讲授、实践性教学、学生自学等多种方式有机地融合起来,形成教师和学生双向互动、对称平衡的最佳教学模式。 (一)理论教学上采用多种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1.情景教学法。即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设计或创造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情景,让学生扮演其中的角色,将教学内容融入角色的表演过程之中,从而达到相应的教学目的。例如:在讲到行政沟通、会议安排等环节时,任课教师设计相应的教学情景,让每人扮演一个角色,将教学内容用表演的形式在模拟现场生动地演绎出来。这种方法形式活泼,容易激发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寓教于乐,学生也会对教学内容记忆深刻,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2.社会调查报告法。该方法不同于通常所用的写小论文的方法。传统的写小论文的方法只要求学生根据教学内容写出相关的小论文,学生往往只有感性认识,只能从书本到书本或者从资料到资料,缺乏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契合过程。在现代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单纯写小论文的方法,往往会促使投机取巧的学生在网上随便下载几篇文章再简单拼凑。社会调查报告法就很好地避免了这种现象的出现,因为它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在学生掌握了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让学生带着问题到实践中去寻找答案,然后再对调查中所收集的第一手材料进行加工整理,进而写出调查报告。 3.换位教学法。传统的讲课都是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下面听,而换位教学法则相反,对于课程内容相对简单、学生通过努力能够基本驾驭的部分,教师在活动前将学生进行合理分组,在学习小组内,通过学生互相协作,按照教师讲课的要求认真备课;课堂上学生在台上讲,教师和其他学生在台下听,然后由教师对讲课进行点评的教改活动形式。在讲到行政职能、公务员法等内容时,教师可以尝试这种方法。它的优点在于:其一,实现教学相长,教师也可能有自己的不足和缺点,学生也有他们的某些长处,通过换位教学,能够使教师和学生都有一定的收获和提高;其二,通过换位教学,使学生能够深切体会到讲好一门课的艰难,从而增进对教师的理解,有利于今后与教师更加密切的配合。 4.分组讨论法。该方法针对与现实生活结合比较紧密或者有一定争议、适合集思广益的问题。它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进行充分讨论,然后再分别找各小组代表发言,在全班范围内交流小组讨论的结果,交流的过程中再进一步讨论,在教师的引导下,求同存异,最后达成共识。这种方法使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极大地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头脑风暴”,还能够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或者非常有学术价值的成果。 (二)加强实验教学,适应社会的发展 当前很多高校对行政管理专业实验教学的重要作用还存在着认识不清、理念滞后的问题,实验教学管理体制缺乏独立性,实验教学的地位与其在育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相称,不能从专业人才培养的整体需要进行教学设计。实际上,当今时代实验教学是理论教学的深化,是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 1.增加实验教学经费投入,建设行政管理专业模拟实验室。目前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压力日益增大,原因很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不符合工作岗位对其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供给和需求出现“错位”。模拟实验室可以在很多方面弥补这一短缺。通过建设行政管理模拟实验室,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一平台开展实践教学,给学生创造一个“零适应期”的实践场景,即把学生毕业后所要从事的工作实际“仿真”到实验室,尽可能让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最终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因此加大对实验室的投入, 是保障实验设备、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的前提。在实验设备上应购置具有前瞻性的试验设施,注重两方面软件:一类是市场上开发的公共管理类立体仿真模拟教学软件,能给学生提供一个高效的模拟实验实训环境,使学生能在一个仿真的环境中体会行政管理专业课程实务业务流程, 帮助学生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从事专业实务的主要操作过程,并且从多个方面去理解和熟悉相关实务和各种标准,如政府电子政务流程、政府办公系统实验、政府信息门户实验、政府绩效评估流程、基层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实验演示等;另一类软件应选择社会中使用范围广、学生掌握后能迅速适应工作要求、对就业创业有帮助的软件,如用友ERP软件、电子政务系统软件、公务员考试系统等。 2.创新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体系是实验教学的基础,是改善实验教学效果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普遍缺乏完善的实验教学体系,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着力于完善和创新。首先,制定完善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大纲,对实验记录、实验指导过程要有明确的规范,以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科特点和实验教学自身规律为依据,围绕创新型、高质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的要求,既注重整个知识体系的系统性,又要注重各部分的独立性;既注重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更要关注学生的积极参与,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的教学目的。其次,对专业课程和实验项目进行合理的调整、开发,利用专业特色和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合力作用。比如财经院校可以充分利用经济管理类综合实验室,对人力资源软件、决策沙盘等进行资源共享;学生实习可以与校内管理资源结合起来,让学生到各职能部门实习、参与到学校管理中去,这样既能节省实习成本,学生的实践能力也能得到有效的锻炼和提高。
机构与行政论文:仲裁机构的民间性与去行政化 摘要:从 199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到今天已经是第十八个年头,但时至今日,不仅仲裁的行政化、诉讼化倾向严重,而且至今都没有能够真正确立仲裁机构的身份定位。因此,我国仲裁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而仲裁机构性质改革则是最为重要和敏感的一个环节,在理论和实践中也越来越受到各方人士的关注。本文旨在通过对仲裁的相关基本原理、仲裁机构民间性的内涵、必然性以及可行性做初步研究的基础上,阐释出在我国仲裁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实现仲裁机构的民间化与去行政化。 关键字:仲裁机构;民间性;去行政化 一、仲裁和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民间第三者(双方选择的专业人士或者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和裁断,并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其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民间性是仲裁的本质属性。仲裁作为一种司法诉讼外解决商事纠纷的方式、途径或者机制,原本产生于民间,用之于民间,并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而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建立了涉外仲裁制度,国内仲裁制度直至改革开放之后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建立,但是国内仲裁却是模仿前苏联行政仲裁的模式建立的,这种行政仲裁体制,是学习仿照苏联行政仲裁模式的结果,其弊端已十分明显:其一,仲裁机构不仅数量过多,队伍庞大,有不断扩张之趋势,而且基本都靠财政支撑,不符合精简效益原则,长此以往,财政不堪重负。其二,仲裁机构行政色彩太浓,许多仲裁机构都是以行政机关为主,设置在机关内部,机构组成人员绝大多数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且数量过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多是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即所谓“专职仲裁员”担任。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交织在一起,仲裁职能来源于行政职权,仲裁权以管理权作后盾,权威性以行政权力为依托,在仲裁活动中也往往避免不了用行政权取代仲裁权。这样的仲裁,排除不了长官意志和行政干预,缺乏独立和公正。其三,仲裁程序不能真正体现当事人自愿原则和简便、灵活这一仲裁制度的本质特征。而且这三方面的弊端相互交织,互为因果。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弊端,在1995年,全国人大下了极大决心在制定我国仲裁法时否定了行政仲裁体制。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机构建立起来之后“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促使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摆脱行政干预;为限制仲裁委员会组成员中官员的数量,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即官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国务院组建仲裁机构的文件规定,仲裁委员会设立初期,所在地政府应当“参照有关事业单位的规定,解决其人员编制、经费”,仲裁机构“应当逐步做到自收自支”。这些都是从立法上确定仲裁机构不是行政机构或者代行政府行政职能的半官方机构。遗憾的是,仲裁法实施十多年来,我国的仲裁事业出现了背离仲裁法立法宗旨的种种现象,仲裁的民间性没有得到实际确立,而仲裁的行政化却日益发展。 二、我国仲裁机构目前的“行政化”现状 首先,在我国现阶段,当地行政官员兼任了绝大部分的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领导,这种体制从根本上对仲裁委员会的独立工作带来障碍。其次,在为数不少的仲裁机构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人数占了很大的比例。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数在 11 到 17 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也即,党政官员不能大于三分之一。但目前很多的仲裁委员会中“党政机关领导”占 50%以上。再次,在国务院的相关档中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成立以后应当“逐步做到自收自支”。但是,相当多的仲裁机构长期以来是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维持生存的。这种“吃皇粮”的模式,使得仲裁机构对政府的依赖性日益加深,另一方面也使得行政部门对仲裁机构的控制更显得名正言顺,这在极大程度上泯灭了仲裁的固有性质。最后,在仲裁收费的性质界定上含糊不清。我国政府在加入 WTO 谈判中,曾明确“承诺”:仲裁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并为国际社会所公认。但是在财政部下发的通知中将“仲裁收费”定性为“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作为“国有资产”直接纳入“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这不仅与仲裁法关于仲裁机构性质的规定相矛盾,而且对中国政府人世谈判所作的“承诺”构成了反悔,在实践中也更使人们对仲裁的性质产生怀疑。 三、仲裁机构民间性的现实可行性 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强调仲裁机构民间性的条件不成熟,为了保证事业发展和队伍的稳定,作为过渡,应先将仲裁机构定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其实,手段为目的服务,改革路径的选择不能脱离发展方向。路径错误,方向必然错误。至于事业发展,也有朝什么方向发展及如何发展问题。如果认为发展就是案件的增长,甚至不惜通过行政手段、行政权力推动案件增长,以牺牲仲裁机构独立性为代价来争取行政部门的支持,实际是偏离了仲裁法立法精神,与仲裁法立法目的南辕北辙。我们永远不可能通过强化仲裁机构行政性的做法,达到仲裁机构民间化的目的。 现今,有些人认为,政府比民间组织更有权威,强调仲裁机构民间性,当事人难以认同仲裁;目前一些仲裁机构存在的仲裁不公正、服务差、长期发展缓慢等问题,就是不适当地强调仲裁机构民间性质造成的。这一论点不仅没有实证支持,相反,事实表明,这些问题恰恰因为配套改革措施未跟上,仲裁机构民间化不彻底造成的。按照仲裁法规定,仲裁市场是开放的,不是封闭和垄断的,当事人可以自愿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仲裁机构想要获得权威和公信力,只能靠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公正、高效的仲裁和高质量的服务。这也是仲裁的客观要求。机构不独立,这一要求就无法得到满足。而仲裁不公,服务差,机构就会被当事人抛弃,被社会淘汰。仲裁机构民间性是其独立的前提,是克服长官意志、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制度保障。随着仲裁法的实施,律师、当事人在判断、选择仲裁机构上已有相对成熟的认识。 实践中,仲裁机构民间化程度越高,独立性越强,业务发展越好,越能实现当事人、仲裁员、仲裁机构和社会受益的多赢局面。 四、我国仲裁机构去行政化的建议 落实我国仲裁机构去行政化就是要贯彻我国仲裁机构的民间化性质,就是要以民间化为仲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来开展仲裁工作,以仲裁民间化程度作为衡量仲裁发展的尺度。 首先,仲裁机构的组建及运作,要认真落实仲裁法的各项规定,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搞仲裁行政化的做法。其次,要按着仲裁民间化原则,清理、修改不符合仲裁法的规章制度,仲裁法实施初期,为保证新旧体制“平稳过渡”而采取的阶段性、权宜性措施,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也要进行修改。不能以维护稳定、时机不成熟为由,拖延或拒绝清理和修改。其三,按照仲裁民间化原则,制定落实仲裁法的配套措施,大胆吸收借鉴国际商事仲裁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努力缩短中国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差距,跟上国际仲裁制度发展潮流,不能以国情特殊为由,盲目排斥,自我封闭。 从各个角度来看,我国都有充分理由在仲裁法修改中坚持仲裁及仲裁机构民间化的方向。在此就如何促进仲裁机构的民间化和去行政化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在社会中,尤其是行政领导阶层,积极开展有关法律和仲裁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在思想上为仲裁民间化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是个长期的过程,见效也许很慢,但却是最基础性的工作。有很多人正是由于不了解仲裁的真实含义,更不能认识到其作为一种制度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和独特的特色优势,所有在实践中往往忽视它。仲裁事业在我国刚刚起步,其强大的制度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现阶段应该让这个还不太为大众所了解的体制推广开来,这样才能为其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立法层面,应当对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其性质做出明确的规定。如上文所述,1995 年我国仲裁法对仲裁机构的规定是受当时的各种条件所限所产生的一个折中说法。近几年,仲裁机构的性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所以,完全有必要在立法层面为仲裁机构的改革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应该将国内仲裁委员会界定为非政府性的民间组织,其本质是私法人。此外,应当明确规定行政人员不得在办事机构中兼任任何职务,明确仲裁委员会成员中专家、学者人数,切实减少党政领导干部在仲裁委员会中的比例。建议由全国人大出面组织一次仲裁法执法检查,根据调查情况,组织由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部分参与仲裁法立法工作的同志和专家、学者、组成共同的仲裁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仲裁法修订草案。该草案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以使这个草案真正反映社会各方利益,提高仲裁法修改质量。或者可同时委托有关学术团体、仲裁机构提出不同的修改文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中集中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机构与行政论文: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在执法监督与行政处罚中暴露的相关问题 【摘 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作为现行医疗机构最高层次法规,对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有着重大意义。但是,由于相关罚则缺失,处罚金额偏低,法规条款陈旧等因素,造成卫生监督机构法律适用困难,执法力度偏弱,监督范围和权限界定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确保医疗监督执法与行政处罚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问题;解释制度 1994年9月1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医疗安全得到相应保障。但该条例实施至今已有19个年头,受制于当时的医疗体制和社会经济水平,一些条款设计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现结合实际工作,就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过程中该条例的法律适用困难做进一步探讨。 1 问题的主要表现 1.1 概念界定不严谨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养老院、门诊部、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该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第二条进一步规定,“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可以理解为,适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必须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前提条件[1]。那么打击涉及无证行医的“黑诊所”便无法套用本条例第二十四条与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罚则缺失 在民营医疗机构,有一种现象较为常见。某医务人员的胸牌上标注职称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医生仅为医师职称。这种虚假标注胸牌内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但是该条款并无对应罚则,所以卫生监督部门只能在《监督意见书》中责令立即改正,无法做出行政处罚。在检查中还常出现一种情况,即发现医疗机构在其大门处私自悬挂未经认证的牌匾招牌,比如,发现一所肝病专科医院大门外擅自悬挂有一块“某某肝病研究中心”牌匾。违反了《条例》细则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机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的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细则并无与之对应的处罚性条款,所以也只能责令改正。 1.3 处罚金额不适应经济发展 实施《条例》的时间是1994年,距今已经近20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金额普遍在3000元以下,明显不适应今天的经济水平[1]。除了由于时间跨度大造成的罚款数额偏低,法律威慑力差等问题,我们必须留意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条例》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二)给患者造成伤害;(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一项规定,只要机构超范围执业的违法收入累计超过3000元就必须吊销执照。可见3000元的界限成为吊证与否的关键,但是,随着医疗技术不断发展,医疗服务价格不断上涨,很多外科手术一例的项目收费就已经超过3000元。由于3000元标准的易达性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严苛性,造成法律上限与下限之间缺乏有效过度,不仅从法理上违背法律设置原则,更给卫生监督员在实际行政处罚过程中造成压力。 2 建议与对策 2.1 完善立法 一部运行良好的法律,立法是关键。《条例》及其细则从1994年实施至今,只在2006年由卫生部对《条例》细则的第三条进行了相关修订。所以,由于时间跨度久,法条相对滞后,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甚至是使其法律化,提高法律效力。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丰富《条例》的内容设置,完善处罚金额的设定,处理好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增强该项法规的适用性[3]。 2.2 强化法律解释制度 时效性是法律的典型特性之一,近几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医模式多样化的特点,《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新问题新困惑,许多新医疗模式无法套用原规定,或者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矛盾,此时法律解释无疑成为一种有效手段。涉及卫生领域的法律解释主要分为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对此国家应该做好“两个严格”,一方面,应当严格司法解释的主体,保障司法权独立。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行政解释权限,避免行政解释成为新法创立。 2.3 出台《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4],此举将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由于《条例》所涉及的罚则多针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条件不达标,并没有将关注重点放在医疗服务质量上,所以,现阶段有必要形成一部《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2],就医院乱收费,收取病人红包,病历处方管理混乱引起医疗纠纷等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法律约束,配合《条例》,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机构与行政论文:仲裁机构的民间化与去行政化综述 摘 要:仲裁机构是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合同争议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民间性机构。仲裁机构应该是民间性组织,但是在中国,由于各种原因,仲裁机构所呈现的形态仍然是行政化的。这不仅不符合国际上对仲裁机构的要求,同时也渐渐不能适应中国现今的仲裁事业发展。由此,中国的仲裁机构必须走上一条去行政化即民间化的道路。 关键词:仲裁机构 仲裁协会 民间化 一、仲裁机构概述 仲裁机构是民商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合同争议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民间性机构"。[1]这种说法,把临时仲裁机组建的临时仲裁组织也认为是仲裁机构。有学者认为:" 仲裁的原始形式是临时仲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组织机构参与其中,协助或服务于仲裁活动,制定并向争议当事人推荐使用仲裁规则,从而发展成为机构仲裁形式,这些组织机构就是仲裁机构。"[2] 本文所探讨的"仲裁机构"被限定于,以1995年全国大规模重组仲裁机构为时代标志,以《仲裁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文件为立法基础,由市级政府牵头组建的以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争议的仲裁委员会。对照前文可知,仲裁委员会属于常设仲裁机构。 《仲裁法》第10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第15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可见,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机关是市级政府,仲裁委员会的主管机关是中国仲裁协会。 二、仲裁机构的行政化现象[3] 在仲裁委员会的地位上,《仲裁法》第14条是这样规定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可是在现实中,往往不是如此。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未曾从行政机关中独立出来。 (一)仲裁机构管理模式行政化 在许多地方,当地政府对仲裁机构适用行政机关管理模式加以管理,仲裁机构的组织机构在许多方面套用行政机关的模式定级定编,确定主管部门,由政府为其提供办公用房、办公经费及补贴,甚至于行政部门与仲裁机构合署办公,仲裁机构异化为"二政府"、"小金库"、"权力寻租的新渠道",替政府行政,替部门敛财,仲裁机构自身特点反而被弱化。 相当多的仲裁机构的负责人由法制部门的官员兼任或由负责组建的其他行政机关领导兼任,行政机关甚至于控制仲裁机构人员、经费、物资和对仲裁案件仲裁员的指定权、大案承办人的指定权,而仲裁机构则毫无自主权,仲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在专业机构中,行政人员管理专业人员,往往会使专业人员的水平难以发挥。 (二)仲裁机构运作依赖政府财政 仲裁机构的财政权基本上由行政权掌控,很多仲裁机构对其财务收支均没有独立的权力。仲裁机构收取仲裁费不是按照国际惯例划分为仲裁员报酬和仲裁机构管理费,仲裁收费的标准由仲裁机构上报省级物价部门核定;与行政机关相同,仲裁机构每逢换届要进行换届审计,负责人离任要进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国内许多仲裁机构从开办到日常运作经费来源多为财政拨款,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仲裁机构案源不能保证,完全靠财政,对政府财政的过度依赖使其失去独立性,从设立之初就被视为行政事业单位。"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仲裁机构靠政府"养着",自然就无心发展自身业务,没有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应有的服务意识。 (三)仲裁制度推行依靠行政手段 仲裁机构创立之初,在我国仲裁工作整体水平不高,市场开拓力度不够,仲裁员队伍素质普遍不高,办案质量亟待加强的背景下,在整个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非常落后而仲裁的管辖又依赖于当事人选择的情形下,仲裁机构的案源短缺成为制约仲裁工作开展的一大问题,如何开拓案源、摆脱无案可办、经济紧张的困境,就成了仲裁机构负责人面临的现实问题。运用行政化手段推行仲裁制度对增加案源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且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多为政府官员,面对案源的压力他们的内心普遍有着在短期内追求显著政绩的冲动,于是,为拓展业务量,运用行政化手段推行仲裁制度自然会成为首选。他们往往借助行政力量来落实仲裁条款,用行政命令、规范性文件、借助行政职能搭车在合同文本中预制仲裁条款。此种做法往往剥夺了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权,不能充分体现出当事人选择仲裁的真实意愿。 (四)仲裁机构负责人惯用行政思维 仲裁机构的负责人不仅是行政人员兼任,而且在思想上,惯用行政思维,其原因如下:一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认为民间机构腰杆不硬办事不力;二是认为政府在仲裁机构组建时给予了巨大支持,提民间化怕被扣上意识形态自由化的帽子;三是担心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剥离后,仲裁机构切断了经费来源无法生存。由此,仲裁机构无法从领导层面上摆脱行政束缚。 (五)仲裁办事机构受控行政机关 仲裁秘书处权力膨胀,借监督操控仲裁庭,对仲裁庭进行行政化管理,用上下级隶属的方式管理仲裁庭,仲裁庭没有独立地位。仲裁秘书处受行政机关牢牢控制架空仲裁委员会,委员会制的优越性无法实现。仲裁委员会本是决策监督机构,秘书处是执行机构,我国的仲裁机构运作中的实际情况却是:仲裁秘书处与仲裁委员会权力划分不清,秘书处凌驾于委员会之上,委员会不能科学决策和实施有效监督,出现委员会虚无化现象,形成仲裁机构畸形的运行机制。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操控和干预仲裁庭,对仲裁公正性和独立性造成负面影响。 三、仲裁机构的民间化依据 在这里,仲裁机构的民间化指的是一个过程,即仲裁机构实现民间性的过程。民间化是与行政化相对的一个概念,也称"去行政化"。 (一)仲裁权的来源决定仲裁机构的民间性 仲裁本是一种"私力救济"方式,只是由于这种"私力救济"方式发展到了一定规模,才被国家立法予以确认,从而上升为一种法律制度。仲裁是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核心的争议解决制度,从仲裁权的授予到仲裁员的选择,从仲裁程序、仲裁规则到仲裁适用的法律都可以由当事人合意决定。仲裁机构管辖权来源于并仅限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机构的出现,不但赋予了仲裁现象新的生命,更使得仲裁这一社会机制定型化、机构化、成熟化和制度化,使它成为现代社会诉讼外最重要的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4] (二)《仲裁法》确立了仲裁机构民间化原则 《仲裁法》立法目的是改变原有的行政仲裁体制,建立民间仲裁体制,从立法机关编辑书中可见立法的初衷 "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能够独立性、公正地解决纠纷,应当体现仲裁机构的民间性、中介性,避免外界干预……"[5] 《仲裁法》颁布时,我国民间商会尚未强大到能独立组建仲裁机构,因此由政府组建仲裁机构,改变原来各行政部门多头仲裁的局面是必要的,这也是中国仲裁发展中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地方,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参与组建的政府部门的越位,不正当的干预,导致仲裁机构的行政化程度很严重。而在仲裁制度有所发展的现今,是时候让仲裁机构重归民间化的初衷。 (三)仲裁机构应是非营利性民间组织 从世界范围来看,仲裁机构大多为非营利性组织。仲裁机构作为市民社会实现自我治理的一种社会组织,其民间性是国外仲裁机构的一个根本特征。把仲裁机构作为非营利机构来认识,对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非营利组织是以服务大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志愿性和自治性的正式组织。非营利组织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志愿性等重要特征。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形式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单位内部的社会固体、特殊社团法人以及以企业法人形式存在的非营利组织。实践中把仲裁机构定为事业单位,这样的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 首先,仲裁机构运营不以营利为目的。仲裁机构是从事社会服务的单位,向服务的对象收取仲裁费用维持自身发展。但作为法律服务机构,"片面的追求盈利可能会导致仲裁机构在公正性和案件审理质量的减损,并且,仲裁机构注重利润也会和仲裁员在利益上产生冲突。必须保证仲裁机构把精力放在提高案件管理质量和公正审理上而不是追求利润上。 其次,仲裁机构奉行非营利法人的"禁止分配规则"。非营利法人奉行"禁止分配原则",这是与营利组织(比如公司)的本质区别,即非营利法人可以从事经营性业务并收取费用,只要该商事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本组织章程所确定的宗旨,只是对于所获得的利益,非营利法人的所有成员、内部人员都不得予以分配。仲裁机构是独立的公益的社团法人,应同样适用"禁止分配原则"。 最后,仲裁机构不能成为某些特定个人牟取私利的载体和工具。防止不当的资产管理行为,防止私人将仲裁机构的财产转化为个人利益是仲裁机构资产管理制度设计的重点。这一点,与非营利性组织的特征"不能将非营利法人的资产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是契合的。 (四)政治体制改革要求加快仲裁机构民间化进程 1.政社分开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市场经济下发生的民事纠纷,政府不适宜进行行政干涉,应该通过其它的渠道解决。因为民事权益纠纷涉及到市场主体的生存权、发展权,搞市场经济必须扩大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市场主体有了纠纷,可以自主选择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这是对私权的处分,只要仲裁程序严格政府就可放手不管。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一是仲裁必须脱离行政,二是当事人可以自愿仲裁。行政仲裁过渡到民间仲裁就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不是万能的,应借助民间力量构建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 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求仲裁机构发挥作用 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中国社会从结构层面、从观念层面必然要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的调整,社会纠纷大量发生,各级法院面临"诉讼爆炸"的局面,我国司法改革的趋势之一即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从整个纠纷解决体系的大视野出发,我们没有必要建立一个与法院相似靠国家财政支持的的公权力机关去分流法院的案件,民间化解决纠纷组织既可减轻财政负担,又能达到我们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最终追求。国家通过立法或政策导向把应由私法调整的民商事案件分流到其他途径解决,可以减轻财政负担沉重和司法案件过多的压力。 四、仲裁机构民间化的前景 在仲裁机构民间化建设座谈会上,肖峋老师曾对仲裁机构的民间性做了如下三方面的概括,由此可知仲裁机构民间化的前景和发展趋势。[6] (一)裁决权的私权性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权来自于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私权的处分,体现在现实中即仲裁协议。这就要求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唯一的裁判权来源,行政机关无权干涉仲裁行为,法院也只能在仲裁程序出问题的时候才能介入。 (二)组织上的独立性 仲裁机构既不隶属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所以其在组织上是具有独立性的。这里也涉及到仲裁协会的问题,仲裁协会是属于行业自律型组织,仲裁协会不能任命仲裁委员会成员,也不承担仲裁委员会的经费,更不能干预仲裁厅裁决案件,所以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会在组织上也是独立的。 (三)财政上的自主性 在这里,我国涉及仲裁机构的财政问题共有三部法律条文:第一个是在国际条约中,明确仲裁属于中介服务,即财政上是自收自支。第二个是国务院办公厅95年44号文,明确规定自收自支。第三个就是财政部的规定,收支两条线。财政部的规定与前两者不符,而效力显然低于前两者,因此仲裁机构在财政上应是自收自支。仲裁机构在财政上应该独立自主,摆脱行政机关的控制。 五、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在仲裁的本质属性层面还是当今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实践中,只有旗帜鲜明地倡导和贯彻仲裁的民间性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仲裁机构的民间化改革,才能更好地彰显仲裁机制的生命力,使其更充分地发挥在社会解纷系统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机构与行政论文:论奖惩制度与医疗机构行政管理 摘 要:奖励与惩罚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工作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奖惩制度在各个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的运行却存在很大的差异。如,不按标准评发奖金,不采用绩效评发奖金,不合道理地扣留医务人员的奖金等等。这些不恰当的奖惩形式不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热忱,而且还造成奖惩机制中掺和了大量的“水分”和“潜规则”。正确落实奖惩制度应坚持原则;制定标准化和措施。 关键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奖惩制度 奖励与惩罚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现代行政管理工作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激励手段。通过奖励与惩罚,有助于激发医护人员的荣誉感或羞耻心,有助于医护人员明确工作目标,也有助于维护医疗机构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然而,据有关调查显示,近几年来,由于不按标准评发奖金,不采用绩效评发奖金,不合道理地扣留医务人员的奖金等不当奖惩,不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热忱,而且还造成奖惩机制中掺和了大量的“水分”和“潜规则”,使得本该是光荣和骄傲的奖赏成为人们心中的疑惑和不满。这样的奖惩制度实在是违背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论述了自己的几点粗浅看法。 一、奖惩不当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奖惩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根据笔者对几家医疗单位的调查结果显示。没有一个单位具有健全完善的职工奖惩机制,仅仅有几家单位在一些管理制度标有“是部门绩效和个人工作表现予以奖励”的宽泛性阐述,这样的奖惩机制显然不能也根本不能适应现代企事业的行政科学管理。比如在奖金的分配方案上,还有一些单位采用以考勤为主要标准的平均分配方案,导致出现医护人员出工而不出力和尸位素餐的现象;还有些单位的奖惩机制杜绝了各个科室吃单位“大锅饭”的现象;此外,诸如考核办法不合理不科学等也将致使同一单位付出相同劳动的医务人员获得不同等的奖励。 (二)奖惩标准不明确 奖惩不明主要表现在该奖的不奖或少奖,不该奖的得奖,该罚的不罚。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医疗机构的现有文件对奖惩的规定大都为:“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或科室班组给予通报表扬;对不称职的,将及时向有关单位建议予以更换。”对此,我们不禁疑惑:“工作做到什么程度视为优秀,什么程度又应该视为不称职呢?”奖罚不明会造成一个单位人心涣散,会影响单位执行力,不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三)奖惩实施过程不够严格、严肃 严格的奖惩制度是在复杂环境和危急时刻帮助人们端正前进方向、确立正确价值取向的风向标。如果医疗机构对忠于职守、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表现突出、给医院带来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及时予以鼓励和支持,就会挫伤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就会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反之,如果医疗机构对玩忽职守、明知故犯或者造成误诊、误治、误护的科室或个人不及时进行惩处,就会影响医疗工作的继续开展、损害单位的荣誉,使群众对医疗机构丧失信任。 (四)领导干部变相获奖,频频获奖 据统计,无论在哪项奖励中,各个阶层的领导所获得奖励占整个项目奖励的85%以上。这就说明,基本上所有的奖励都给了领导。很多单位在评奖时,首先把领导作为优选人选。这里,笔者并不是认为领导干部就不能获奖,只是为了说明很多单位存在这样的“潜规则”而已。 二、奖惩不当的主要原因 (一)领导干部考虑片面,主观思想干扰严重 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医疗机构的有些领导认为奖励是衡量工作成绩的指标而惩罚是衡量单位行政管理工作严格程度的标准,认为获奖多则工作优秀,罚得越多则管理越严格到位。在医疗机构奖惩机制运行中,有些决策领导不从德、能、绩、勤等方面综合考虑,而是根据他们的主观臆想来评定,甚至有些领导特权思想严重,常常个人说了算,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不经职工集体讨论研究便决定奖惩职工科室。 (二)管理过程虎头蛇尾,政治工作敷衍了事 这种情况往往体现于医疗机构的某些领导管理人员借故称忙,在会议上郑重其事地把任务布置得有条有理,会议结束便放任自流,疏忽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遇到困难后便偃旗息鼓,不认真组织医护人员研究对策,一拖再拖,结果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最后奖罚了事。 (三)工作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据了解,在众多医疗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工作任务的落实只是流于“开会”的形式大为普遍。这样浮光掠影的“开会”,看起来真的把工作落实下去了,实际上却是“光说不做”并没有深入展开。比如,在很多医疗机构的个人年度考核大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本着过过形式的思想,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在调查卷上给职工评优,仅仅凭关系疏远和个人主观臆想来选评,甚至出现多份所有职工都是优秀满分的调查卷。 三、奖惩不当造成的不利影响 (一)不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热忱和主动积极性 如何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然而,在医疗机构的现实经营管理活动中,却是一个需要重新思考的新问题。任何人都有获得更多、更好、更广泛的奖励期望。想要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首先应了解职工积极性的来源,奖励制度便是刺激职工积极性的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为了刺激员工的积极性,就发奖金。但是,如果医疗机构奖惩不当,干活的不干活的都能拿奖金,就会给医务人员带来不良情绪,进而严重影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不便于医疗工作的贯彻实施和深入开展 在医疗工作的贯彻实施和深入开展中,奖惩机制发挥着现代管理中的激励和制约的作用。针对医疗工作者实施奖惩,通过奖励诱使医务人员严格遵循按时间、地点和过程、方式的计划要求行事,通过惩罚以迫使医务人员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奖惩不当,让医护人员心中不服,致使当事人的人际关系紧张和恶化,同时又会降低奖惩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医疗机构单位的执行力也失去了稳定性。 (三)难以树立“典范、先进”的示范作用 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可以推动医疗工作的向前发展。如果医疗机构在实施奖励工作时搞暗箱操作,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或者在评选和奖励劳模或“先进”时宁滥勿缺,就会使人们失去对劳模或先进集体的敬仰,取而代之的是不屑和质疑。反之,如果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在处罚应受罚人员时,讲情面,怕报复,避重就轻,就会降低奖惩制度的示范作用。 (四)难以弘扬正气,遏制不正之风 清正廉洁,自古以来便是一种高尚的节操。发扬清正廉洁的精神是当前深化医改过程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医疗机构弘扬清风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营造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氛围。奖惩不当,会滋长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收红包”、“开单提成”、“私自外出行医”、“以医谋私”等等不正之风。只有健全合理科学的奖惩机制,才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推动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确保医疗机构纠风工作取得成就。 四、如何正确落实奖惩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奖惩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医务人员的凝聚力和主人翁责任感,在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和医患合法权利的同时,也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一)坚持原则 1.公正公平的原则 公平,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医疗机构也如此。如果医疗机构制定的奖惩措施只对部分职工起作用,那么这样的奖惩制度必然不会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甚至还会增加医务人员的敌对情绪,从而产生很多负效应。 2.公开的原则 这里的“公开”主要是这奖惩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的程序公开和结果必须公开,以便让人民群众参与对医疗机构行政管理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 3.及时性的原则 笔者个人认为:奖惩必须要及时,否则会让奖惩的功效大打折扣。医疗机构应按制度对理应奖惩的医护人员不仅仅要当场宣布给予他们的奖励或处罚,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一个月或月末)予以兑现。时差的奖惩会让人产生举棋不定和模棱两可的联想,阻碍单位整体工作的向前发展。 4.科学合理的原则 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有利于发挥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创造力,有利于培养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的经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研究医务人员的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才能使医疗机构充满活力,才能为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管理制度保障。 (二)制定标准和措施 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研究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可持续发展的奖惩标准,以及“以人为本”的奖惩标准。医疗机构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奖惩制度的贯彻落实,狠抓绩效考核,按绩给奖,奖惩分明。在构建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的同时,医疗机构要做好责任制度的建设,将奖惩制度与责任制度紧密联系起来,二者齐头并进。 此外,由于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医疗机构全体医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正确对待奖励和惩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机构与行政论文:公共服务供给与行政机构职能转变 摘要:本文通过对公共服务供给与主体职能之间关系的阐述,解析了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中行政机构的角色定位,进而引出了我国行政机构在公共服务供给职能上既是承担者又是监督者,如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加快行政机构的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公共服务供给;行政机构职能;公共服务改革 1 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供给 1.1 公共服务 学者们对于公共服务常常居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如:无形和有形的角度;提供者和被提供者的角度;从行政职能的角度等等,众说纷纭。不过,公共服务的概念最初源于人们对于公共物品的理解。 时至今日,学者们广泛认同的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对于公共产品的概念的阐述。1954年他在他的《公共支出纯理论》一文中提到:“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①。在文章中萨缪尔森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这两个概念明确区分开来。首先,公共物品具有两个基本属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的非竞争性与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经济主体间的消费行为相互不影响对方,某一公共物品的提供,不会因消费文体的增加,而增加了消费成本。据此,繁衍出众多关于公共服务概念的定义,更加精准,并具有时代意义。本文对公共服务的理解更倾向于广义上公共服务的概念,即公共服务包括公共产品,同时还包括其他内容,如行政机构行使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的职能。 1.2 公共服务供给 在公共服务领域,提供公共服务属于行政机构的职能范围,但行政机构并非是提供公共产品的唯一主体。某些公共服务,也就是被称为纯公共产品的公共服务,必须由行政机构提供,但有些公共服务,由其本身的市场特质决定,由市场参与管理。多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取代了仅由行政机构单一主体提供的方式。由奥斯特罗姆提出多中心治理理论②,正符合这一情况,多中心治理理论打破了产品供给的单一集权格局,形成了多元主体相互竞争的局面,这就构建了由公共部门、私营部门与第三部门所组成的多中心供给模式,改善了由行政机构这一单一供给主体提供公共产品导致的不足。 2 公共服务供给的三种模式 根据公共服务供给三种主体的不同,相应形成了三种不同的供给模式: 第一种是权威型供给模式以行政机构作为供给主体,以其权力运作为特征。在这一供给模式中,行政机构处于供给的权力中心,为社会公众生产产品、供应产品和提供消费者消费产品时所需的服务。 第二种市场型供给模式以私营组织作为供给主体,以其商业交易为特征。在这一供给模式中,资源配置采用市场化标准进行,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是私人企业,其目的以营利为准,提供收费的公共服务;相对的消费者也可以在不同的服务供应者间自由选择,并对其提供的公共服务拥有选择权与决定权。 第三种是志愿型供给模式以第三部门作为供给主体,以其志愿慈善捐赠为特征。在这一供给模式中,为社会公众生产产品、供应产品和提供消费者消费产品时所需的服务的生产者和安排者都是些非营利性组织。行政机构在其中扮演的是维持秩序的角色。 3 行政职能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体现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人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不仅仅表现在生活的水平上,尤为突出的是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消费性公共需求已经得到满足,追求发展性公共需求日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下一个目标。人们对几种基础性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上升,比如教育、医疗、交通等,这些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需求。 我国的行政机构,代表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并发挥着最大能量以满足人民大众对公共利益的需求,更有责任督导公共部门改善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质量与分配中的公平、公证,这是行政机构作为职能部门的重要责任。利用“有形的手”调控社会政治经济生活,满足公众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需求,也就是公共服务,这就使行政职能的体现,不紧是在提供这一环节,更重要的是在调控这一环节上。它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公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的保证。在享有公共服务的所有社会公众当中,关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下层劳动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成为重中之重,这就要求行政机构以公平正义的原则为先,逐步完善行政职能,充分发挥社会责任感,肩负起改善全社会公共服务环境的重要使命。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各国都在改革中不约而同的引进外部力量,但无论如何,行政机构都被作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当中的核心力量。 4 我国公共服务改革进程中的行政机构职能转变 建国至今,我国经历数次行政体制改革,每次改革无一不把如何完善行政职能作为重要目标,并把人民利益最大化、一切为了人民作为重要执行标准。2007 年10 月, 党的“十七大”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③ , 并把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确立了新时期中国公共服务模式发展的新方向。但是,达到这一目标并非毫无阻碍,一帆风顺,而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条件都不完全成熟的当下,加快行政职能转变的步伐就显得尤为关键。 首先,应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强行政机构的决策职责,为做好下一步管理职责作好准备。行政机构的基本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核心力量,一定要把握好发展的脉搏,把自己从相对处于劣势的领域中脱离出来,并在公共服供给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供给效率。 其次,深化行政机构的服务管理职责,加快行政机构的职能转变,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发部相关公共服务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加大力量培养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的发展壮大。完善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改革过程中最有效的制度保障,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是公平、公证的原则性保障,培养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中发挥作用,形成公共服务供给多主体的竞争局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 再次,要加强行政机构的监督职责,最大化公共服务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我国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有效的监管,能够防止腐败,保护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利益不被侵害。行政机构不仅要负担起监管的责任,还要负责引导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进行联合监管,形成一股牢固的监督力量,鼓励多方监管,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自发监督的积极作用。 最后,培养服务型行政的先进理念。在我国,行政机构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服务型行政机构,去除行政人员官本位和行政本位的有害思想,端正态度,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的培养,建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使社会公众都能够享有社会主义国家完善的公共服务。 机构与行政论文:论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 摘 要:在中国的行政实践中,模糊不清的行政副职认识导致了大量值得诟病的行政现象,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深化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要解决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首先就得明确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中国政府当前进行减副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从行政副职的设置、人员的产生与任免、行政副职的管理等方面来为中国政府机构规划一个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 关键词:行政副职;政府;机构改革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 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机构与行政论文: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之设置与职能重构 摘要: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与职能上存在的问题较多,不利于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依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以及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我国有必要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进行重构。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将管理职能与执法职能相分离,以提供高质量的行政服务为基本理念,弱化乃至取消行政裁决职能,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知识产权;机构设置;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重构 2008年6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进入国家级战略高度。其中“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是《纲要》确立的五大战略重点之首。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知识产权管理,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又是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重要方面。对此,《纲要》特别提出要“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这表明,改革、健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已具有切实必要性和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 从我国目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权力分配情况来看,涉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机关众多。这是由于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一直采取单行立法模式,基本上每个单行法规只调整知识产权的某项特定客体,然后再根据国家机关的职能划分和任务平衡的原则规定一个主管机关。这样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客体在我国就设置了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商标权和类似权利给予保护,并负责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版权管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工作;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对植物新品种权给予保护;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机构,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工作委员会则协助国务院信息办管理我国的互联网络域名系统;海关总署则负责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2004年,中国政府还建立了由这十多个部门组成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并推动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指导各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上述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自成体系,除中央机构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且行政职能涵盖知识产权的多个方面,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服务以及行政执法功能。因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对知识产权既提供司法保护又提供行政保护。相较而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对知识产权予以确权、行使和保护等管理方面以及向公众提供行政服务方面的职能与其他各国相比差异不大,但是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直接行使着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解、查处和裁决的行政执法功能确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一大特色。 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在设置与职能方面具有多元化、多层级和一体化的特点。所谓“多元化”是指知识产权由不同的行政机构来保护;而“多层级”则是指各行政管理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又分为若干个管理层次;“一体化”则是指行政立法、授权和保护职能集于一身。 这种多元化、多层级和一体化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体制在知识产权普及、推广和保护等方面曾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它也很容易形成管理机关设置的分散、执法主体过多及相互职能交叉和权力冲突的局面,从而成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制度性障碍。具体而言,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与职能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职能部门太多,行政管理成本过高。由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达十数家,每家又下设地方机构,结果人员、机构臃肿,造成大量的设备与资金的浪费,行政管理硬性成本过高。而且各机构之间职能虽有交叉,信息却不能互通和共享,容易出现审查标准不统一、重复授权、无效授权等结果,无形中又增加了软性的行政成本。比如商标权和商号权分别由商标局和地方工商局两个部门管理,当权利主体不同时,极易导致权利冲突,难以协调。可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过多也是一些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原因之一。 第二,行政效率低下,给公众造成困扰。由于各部门职能划分不够清晰,各机关往往各自为政,不断设法扩张自己的权力范围,部门利益化现象日益严重,整体效能不断下降,阻碍了政府综合协调职能的发挥,给接受服务的社会公众造成不必要的困扰。社会公众在遇到知识产权问题需求助于行政管理部门时,将其形象地比喻为“钻行政迷宫”。虽然中央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但其本身也难以形成协调统一的保护措施和执法合力,这种现象显然不利于我国服务型政府形象的树立。 第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集行政立法、管理、执法职能于一身,负担和压力过重,且不符合法治制衡的原则。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权的配置是根据知识产权的种类不同,与该类型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权划归同一政府机关,各执法部门之间没有从属关系。而现实中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或违法行为往往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模式必定会产生行政执法的效率降低、力度削弱、资源浪费以及保护范围限缩等问题,并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过重的行政负担。再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既拥有知识产权立法权限,又肩负着执法功能,将本身属于不同阶层的行为合并在一起不符合法治原则,不利于有效监督,因而近年来饱受诟病。 第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多元化、复杂化不利于TRIPS协议的执行及开展国际交流。TRIPS协议将透明度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一成员做出的司法裁定和行政决定涉及知识产权的有效性、范围、取得、实施和防止滥用,都应以官方语言加以公布。”我国作为TRIPS协议的成员国,应这一原则的要求,行政管理机关理应尽量提高行政透明度。但实际上,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各部门政令繁多、数量巨大,甚至有时相互冲突,难以贯彻执行透明度原则。而且由于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分散设置,且各自又享有外事权,其他国家或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在与我国进行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时不得不分别同我国的知识产权各管理部门一一进行洽谈、磋商。这种知识产权行政机构分散的状况,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国际交流。 因此,改革与健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设置与职能已经势在必行。 二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之一般原则 有效的行政管理活动有赖于有效的行政机构 设置,科学、合理的行政机构设置是提高行政效率和实现行政职能的开端和基础。改革、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无论是机构设置方面还是职能方面的改革,都必然涉及相关机构的分、合、并、转,甚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对此,我们应谨慎行事,坚持以下原则: 首先,要适应知识产权发展的需要。一个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置是否科学,是否合理,首先要看它是否合乎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现有模式选择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很多地方还有待完善。过去的单行立法模式造成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多元化。然而,知识产权毕竟共性大于个性,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随着民法典的编纂,知识产权立法不论是纳入民法典中单独成编,还是在民法典之外独立编撰法典,其逻辑化和体系化已是必然的历史选择。与此相应,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也需要统一的机构。而且,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知识产权涉及的领域会越来越广,新的知识产权客体会相继出现,如果还是根据领域的相关程度将其归口分配给各个部门管理,势必出现每个部门都要设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子部门,因而又重蹈目前重复建设的问题。因此,无论是从知识产权的性质还是从发展规律来看,由一个统一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会是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 其次,要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2003年,我国政府也明确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优化政府内部组织结构,促使同类管理职能的集中化和一体化,打破部门分割状态,构建新的职能体系和协调运转机制。而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多元化、多层级的行政管理体制显然有悖于精简行政机构的方针和公共管理学的基本要求,很难体现“精简”和“效率”。因此,政府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行政资源的节约和效率的提高为出发点来设置行政机构,该设的设,该并的并,只有行政权限集中化,将同类事务划归一个机关管理,在统一领导下,才能避免工作重复、权责冲突,实现以最小的输入求得最大的产出。也只有在这样体系完整严密的组织领导下,才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协调高效运转,实现对纵向系统的有效监督和横向系统间的密切协作。 第三,优化职能,坚持服务行政原则。所谓“服务行政”,是一种以公共利益和公共责任为导向,强调社会治理方式以服务为主的行政管理模式。知识产权本身作为私权,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应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不宜过多地进行行政干预,若动辄以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自身的调节,势必泯灭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这又无异于退化到知识产权萌芽期的“皇室特权”时代。因此,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要逐步实现由控制者、管理者向组织者和服务者的身份转变。 (二)国外有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的一般做法 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上,从世界范围看,绝大多数国家采取的是相对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机构设置。据统计,全世界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196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二合一体制,即将专利和商标的行政管理机构统一设置,称之为工业产权局或专利商标局。这其中,又有74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三合一体制,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行政管理机构统一在一起。而采取将专利、商标和版权分散管理的只有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利比亚、希腊、埃塞俄比亚、埃及、文莱和中国不到10个国家。 由此可见,国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总体上还是比较统一的。因为知识产权种类虽多,但各类权利之间存在同质性,尤其是作为授权性知识产权的专利和商标在行政管理上存在许多共同点。为此,许多国家都将授权性工业产权的行政管理归到同一个行政机关名下。而版权由于具有非授权性和意识形态管理的特点,因而有的国家将其单独设置管理机关。如美国商务部下属的专利商标局负责美国国内专利和商标的行政管理,版权办公室则隶属于国会图书馆;日本通产省下属的特许厅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的行政管理,版权由版权局管理。而德国,专利商标局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事务,版权由联邦司法部下面的贸易与商法部管理。 将工业产权管理和版权管理分开来的二合一模式有其一定的优势。由于专利、商标都需要资格审查和在先检索,具有同质性,专利纠纷和商标纠纷也常常联系在一起,需要联合执法,因此,将所有的工业产权活动集中在一个工业产权局管理之下,有助于管理者更有效地使用管理技能,更大限度地提高管理效率,并能缓解专业人员不足的现状。 除二合一体制外,有些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一步统一化,将传统的知识产权类型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版权几个领域都归到统一的部门之下。如英国贸易工业部下属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的包括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版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的受理、审批工作,并执行知识产权相关立法,遵照欧盟相关法令协调英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促进及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与英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十分相似的还有加拿大。加拿大的知识产权局主管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版权、集成电路,而植物品种权由食品监督局负责。 总的来看,将知识产权管理集中在一个权威机构之下,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采纳。反观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有着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管理系统,行政管理成本高企,行政效率却很低下。 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考察,国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主要可概括为如下四方面: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与评审;知识产权的信息传播与管理;提供立法建议与制定行政规章;对外谈判和国际交流等。 由此可见,国外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与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在管理职能上基本类似,但很重要的一点区别是它们并不承担行政执法任务,只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解决法律问题或冲突。即使有的管理机构具有执法职能但并不涉及对侵权的查处,而在我国侵权查处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 由于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在设置与职能上存在明显不足,为切实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绩效,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本着行政管理机关的设置原则,适当精简管理机构,整合行政职能,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首先,应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这里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将所有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归于一个部门统一领导下的三合一模式,在该部门之下再按各种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设分支机构;另一种方案是采用二合一模式,将专 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授权性权利集中在一个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而将版权归到另一行政管理部门,在这两者之上再设立一个协调机构。从确保我国知识产权战略高效实施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协调高效运转的角度出发,采取三合一模式在国务院直属机构中设立一个统一的知识产权领导机构――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在国家知识产权总局之下再分设两个司――著作权司(或称版权司)和工业产权司的方法较为可取。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将绝大部分知识产权置于同一屋檐下,有助于协调对各类知识产权客体的管理,整合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优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同时也有助于贯彻执行TRIPs协议,开展国际交流,一旦发生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能对敏感问题做出迅速反应,妥善解决问题。在统一的领导下,行政机构内部还应进一步进行科学合理的横向分工,以适应不同职能的需要。但是在划分横向部门的时候,应避免分工过细,以免造成部门林立、效率低下。 其次,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虽然各国都有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但是各国通行的是由专门的行政机关保护,比如海关。而我国是由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去执法,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客体种类的增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核等行政管理工作将日益加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将其职能主要立足于知识产权的审核登记、政策制定、宣传教育、人才培养、信息咨询、公共服务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工作中。将行政执法的职能剥离出去,减少执法耗散,使其职能专业化,有利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特别是在网络技术广泛应用的当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更应大力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环境。譬如,可以构建知识产权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把一些常规性、程序性、同质化程度较高的服务项目在网上开展实施,实行网络申请与网络缴费,建立信息数据库,定期各类知识产权网络公报,逐步实现电子化管理,为申请人进行权利申请、文献检索、利用知识产权情报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这些服务性措施对于节约资源,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十分有利。 第三,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并适时调整行政执法内容。由于知识产权特别是工业产权的专业性极强,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基本上难以妥善解决纠纷。而现有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中专业人士缺口较大,反馈到执法上,各地区的执法标准与认识差别很大,这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一支专业过硬的、对知识产权制度设置与内涵把握精准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只有成立这样一支队伍,才能做到相同案件相同的处理,避免由于行政执法的错误而造成不公平竞争状况。因此,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相分离,并非是要取消行政执法,而是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实行执法权的集中化配置。正如有的学者所言,“不但不会削弱已有的行政执法,而且可以大大强化行政专业执法。” 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的组建,我们不妨将原来分散在不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系统的执法人员和装备整合起来,成立统一的行政执法队伍,划归到知识产权局的框架下,由其统一领导,主要查处那些影响社会公众利益和市场正常秩序的,具有明显违法特征的行为。但是作为例外情况,针对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应当继续由海关负责。 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内容,过去主要有行政处理(包括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仲裁等)、行政查处(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救济、行政处分、行政法制监督等形式。其中,行政查处构成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最为核心的内容。而对于行政处理特别是行政裁决,学界一直存在“存与废”的探讨。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行为,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传统理论认为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然而知识产权本质上是私权,在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上,更多的应是由权利人作为民事主体自行启动民事程序从而得到民事救济。只有少数对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才启动行政执法。有鉴于此,一些学者认为行政裁决制度混淆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分工,认为应逐渐弱化行政执法在裁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维护私权)方面的作用,直至完全取消。按照TRIPS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也应整体被弱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再具有终局性,所有行政保护均须接受司法审查。这是因为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将司法机构设置为民事争议的最终处理机构更符合法治原则。但是知识产权毕竟也具有公益内容的一面,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给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有必要对知识产权给予行政保护,可以说知识产权私权的公权化因素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供了客观基础和内在条件。而且由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相对司法救济而言具有程序简易、成本低、周期短等优势,特别是从我国解决纠纷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机制角度看,民众对行政机制解决纠纷的权威性和认可度还较高,因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未来仍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作用。有鉴于此,《纲要》提出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言下之意,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还将继续存在一定时期。 因此,我国未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的发展模式可以定位为:以提供专业的行政执法水平作为基本理念,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在不减损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前提下取消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适时调整行政查处力度,最终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双轨制向司法保护的单轨制过渡。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发展与行政机构优化 公共行政的发展以及多元社会管理主体的出现,需要我们对传统的行政组织结构进行重新认知,依法推进行政组织结构的变革,破解行政体制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实现行政组织结构的整体优化。建立在传统行政组织理论基础上的行政组织结构已经不能适应公共行政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需要我们以发展的眼光重新审视传统的行政组织理论,以及以该理论为基础的行政组织结构,深入了解行政组织理论以及行政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所在,以审慎的态度,提出科学合理的构想,有效回应行政体制改革与公共行政发展的现实需求。 一、对行政组织与行政组织结构的新认知 (一)行政组织的概念与构成。传统认为,行政组织是由国家设立的管理行政管理的组织,是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的综合体。伴随现代行政的发展,公共行政不再被简单理解为国家行政,在国家行政之外,还存在社会公行政,虽然目前对如何界定社会公行政,以及如何划定国家行政与社会公行政的界限等问题仍存有疑义,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人们逐步承认政府以外的其他组织也承担一定公共行政职能。基于此,有学者提出行政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其他公共机构与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等,进而将行政组织界定为“是指行使行政职权、管理公共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以外的承担行政任务的其他组织的总称。”[1]3-4笔者赞同这种对行政组织概念的拓展性界定。首先,“行政组织”中的“行政”指公共行政,它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行政,在国家行政之外,还包括由非国家组织承担的社会公行政;其次,“行政组织”中的“组织”指按照一定的宗旨和原则建立起来的有序组织体,它具有科学严谨的组织结构形式。据此,笔者认为,行政组织是指由依法行使行政权,管理国家及社会公共行政事务的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构成的具有一定组织结构体系的统一体。该概念首先揭示行政组织是承担公共行政事务管理职能、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凡是不承担行政职能的组织均不能称为行政组织,因权能性质的不同,行政组织不同于行使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以及行使司法权的司法机关,更有别于不承担公共行政事务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其次,该概念明确了行政组织的构成,行政组织是由国家行政组织与承担公共行政职能的非政府公共组织共同构成的有机统一体,该有机统一体组织结构严谨,职责权限分明,以公共行政职能的承担与履行为其存在的目的和价值。 (二)行政组织结构的概念与构成。行政组织结构是指构成行政组织的各要素按照一定规律和方式组合而成的完整体系,包括国家行政组织结构、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结构以及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三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其中,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在行政组织结构中的地位最为重要,其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行政组织结构的科学性,因而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最为重要的部分是对国家行政组织结构进行优化。 1.国家行政组织的结构。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包含国家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管理幅度)和纵向结构(管理层次),同时,国家行政组织所构成的规模体系对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具有重要影响作用。横向结构、纵向结构及规模结构共同构成了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有机体,三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在国家行政组织规模一定的情况下,横向的管理幅度大,纵向的管理层次少,这种“扁平状”的组织结构形式分权优势比较明显,有利于各组织成员积极性的发挥;反之,横向的管理幅度小,纵向的管理层次多,这种“金字塔状”的组织结构形式集权优势比较突出,有利于命令的服从与执行,传统的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往往呈现出这样一种多层级的集权性组织形式。同样,国家行政组织的规模结构与其横向及纵向结构也是相互影响的,严格控制行政组织的规模结构,有利于实现行政组织结构整体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结构。与政府机构相比,“非政府公共组织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组织,其组织形式不同于政府机构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组织的运作也不是按照行政指令机制,而是扎根于社区的、权力流动双向或多向的、独立运作的组织。”[2]作为一种独立存在与运行的组织形式,非政府公共组织彼此之间并不具备行政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职能领域内独立发挥作用。而在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内部,为有效实现该组织的职能,也存在纵向上的三个管理层级,即决策层级、管理层级以及具体的操作层级。同时,为了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实施有效管理,非政府公共组织同样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规模和人员数量。因此,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结构应当包含各组织之间的平行结构形式、组织内部的纵向管理层级以及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结构三项内容。[3] 3.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在组织体系内的关系结构也是影响行政组织结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重要因素,国家行政组织结构、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以及两者的关系结构共同构成了行政组织结构的完整状态,只有三者都是合理的,行政组织结构才能实现合理性。关于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我们认为主要涉及到两者是否具有隶属关系、各自的活动界限以及两种的规模比例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两者之间是否存在行政隶属关系。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意味着非政府公共组织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与政府之间并无行政隶属关系,非政府公共组织应当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独立履行职责,并独立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不受任何制约,对非政府公共组织及其行为的法律监督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监督关系不等于隶属关系。 (2)两者的活动界限。一是与政府的职能类型有关。如果是全能型政府,则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存在与作用空间将非常有限;如果是有限型政府,则非政府公共组织将获得相应的履行公共行政职能的空间。对有限与有为政府的模式选择意味着政府的职能与权力是有限的,要求公共行政职能在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二是与公共行政的社会化程度有关。如果公共行政的社会化程度越高,社会管理创新越深入推进,则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范围就会越宽,反之则越窄。从公共行政发展的进程来看,公共行政的社会化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三是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达程度相联。如果非政府公共组织越发达,自主能力越强,则能够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当然,应当明确的是,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范围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两者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之中,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这也对政府能力与行政组织理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两者的规模比例。二者的规模比例应当是科学合理的。对国家行政组织的规模要求是,国家行政组织的机构和人员规模应当以满足能有效履行公共行政管理职能为限,过大会导致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权力寻租、财政压力巨大等弊端,过小则难以承担其应当履行的公共行政职能。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要求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组织规模和人员规模应当以满足能够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实施有效管理为限,能够有效提供只能由国家行政组织提供的纯粹公共产品以外准公共产品和其他公共服务,构成对国家行政有益的补充。 二、我国行政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横向组织结构不合理。在横向组织结构上,宏观与微观结构均不合理。就宏观管理幅度而言,显得较为狭窄。①就微观管理幅度而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下辖相当数量的下属机构,机构设置名目繁杂,数量众多,如办公厅(室)、职能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等,以及各种各样为处理临时性问题设立的临时机构,以及为协调、处理、解决机构间的问题和矛盾而设立各种各样议事协调机构等单位或机构。这在一定程度导致了国家行政管理宏观协调不够、职能分割、合作不足的弊端。 2.纵向组织结构不合理。实践中,我国政府组织的宏观纵向层级已经突破宪法规定的层级要求,形成实际上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微观上各政府部门内部亦再细分为若干层级,宏观和微观的纵向层级设立过多。再加之上下级政府之间在机构设置上讲究对应的原则,地方政府除国防、外交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央政府相差无几,形成上下级政府之间机构设置同构现象。这就导致无论行政管理的幅度有多大,上下级机构规模均呈现出“一般粗”的不合理状态,机构重叠、多头管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在所难免。 3.规模结构不合理。国家行政组织在横向、纵向结构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党政两套班子机构设立重叠的客观现实,必然会影响其规模结构的合理性。目前,机构规模过大、人员众多、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等问题非常突出,影响了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及与国家行政组织关系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能力和活动范围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首先,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数量与规模尚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我国尚未形成关于非政府公共组织整体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法治化建设与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二是非政府公共组织在社会生活中被公众认知度还比较低,欠缺社会自治意识基础的客观状态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制约了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展。其次,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未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一是从活动能力上来说,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内部管理、外部活动、创新、可持续发展、筹资、社会治理、政治参与、组织协调等能力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从活动范围上来说,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范围还较为有限,尚不能满足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需要扩大组织规模,拓宽活动范围,与政府的公共职能形成有效的衔接。 2.非政府公共组织与国家行政组织的良性关系尚未建立。首先,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角度而言,受政府支配的非政府公共组织在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构成中仍占主导地位,这些组织的独立性很差,与政府之间存在严重的依附关系,受政府控制和支配,而非平等协商、合作互动。独立的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仍较为有限,活动能力和空间尚未能与政府职能范围形成有效衔接。其次,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政府对非政府公共组织尚未能形成信任和放权的意识,政府对非政府公共组织更倾向于管理、控制、支配而非培育、引导和监督,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其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良性互动关系尚未建立起来。 三、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的标准 以行政组织结构的整体优化为视角系统考量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的标准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是否能够保障政府职能的有效实现。设立国家行政组织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优化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最根本的标准就是该组织结构是否有助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实现。 1.外在标准:是否能有效满足政府职能转变后的履责需要。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在职能范围、职能重心以及履责手段和方式上予以转变,决定了政府组织结构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和变动,以满足职能转变后政府履责的需要,这是国家行政组织结构优化的外在标准。一是政府职能范围的转变要求政府职能从其他领域退出,集中于法定的职能范畴,需要政府的规模结构作必要的调整,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该调整的调整,该撤裁的撤裁,该加强的加强,政府的宏观规模和微观规模都会因此而变动。二是政府职能重心的转变意味着政府组成机构及其构成比例的相应调整。政府的职能重心由经济管理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相应地需要减少经济管理部门,适当调整或增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三是政府履责手段和方式的转变意味着政府的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都要作相应的调整和变动。一方面,政府的履责方式由微观、直接向宏观、间接转变,应当加强对政府组织结构的整体整合,突破“条块”之间,特别是“块块”之间的限制。另一方面,政府的履责手段由主要依赖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需要适当缩减行政管理的层级而扩大行政管理的幅度。 2.内在标准:是否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要克服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已经存在的弊端,保障政府运行的有序和高效,需要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设置符合其内在的规律性和科学性———组织结构所要求的精简、统一和高效,这是优化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内在标准。所谓“精简”,就是要求国家行政组织的机构、人员、层级、工作程序等克服现存的机构臃肿、人员庞大,组织层级过多,工作程序过于繁杂等弊端,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机构精减、人员精干、办事程序精炼的有限有为政府。所谓“统一”,是指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设置应当能够保证其运转的协调统一,保证各组织结构之间权责关系的协调统一,最终保证政府职能履行的协调统一。按照统一的原则,优化行政组织结构,应当有利于克服实践中存在的机构之间分工有余而协作不足,强调部门利益、地区利益而忽视甚至漠视全局利益,中央与地方关系不顺,垂直部门与所在地方政府关系不顺等各种弊端,实现机构运转、职能履行的协调统一。所谓“效能”,是指国家行政组织实际的履责效果。精简和统一原则最终的指向都是政府的履责效果,要求政府以较高的行政效率完成职能的履行。精简和统一是高效得以实现的前提和路径,而高效是精简和统一的目的和价值所在,只有在机构精简、职能统一后,政府高效地履行了其行政管理职能,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才真正实现了优化。 (二)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是否能够满足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管理的需要。要保证政府职能转变的真正实现,非政府公共组织在职能上的承担和结构上的合理就成为必须要求,能否满足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管理的需要,是优化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最为基础可行的标准。一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结构能否满足公共行政的履责要求。政府职能范围的转变意味着非政府公共组织行政管理范围和管理事项的扩张,也必然带来其组织规模、人员规模结构等的改变。因职能履行的需要,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整体规模和个体规模都将发生相应改变。二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能否满足其履责需要。如果具有独立性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所占比例较少,显然不能满足独立履责的要求,则要求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构成比例作相应的调整和变动。三是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的职能分配是否合理。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在职能范围扩大,规模结构扩大的同时,同样会出现类似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曾出现的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因而优化其组织结构,必须保证各组织之间职能分配合理,独立、高效地处理社会公共行政管理事务。 (三)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是否合理。行政组织结构的优化应当是一个整体性的优化,各构成要素的优化为整体性的优化奠定了基础,但是,如果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不合理的话,其整体的优化难以得到有效的实现。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结构是否合理,是判断行政组织结构是否优化的重要标准。一是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是否在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上做到了各司其职,特别是国家行政组织的职能范围是否严格限定在了法定的“应该管、管得了和管得好”的领域。二是非政府公共组织是否剥离了政府附属机构的地位。剥离附属地位,实现组织和地位的独立性,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优化的必要要求。三是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的法律监督关系是否确立。保持彼此的独立性,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实行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监督,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履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此,行政组织结构的优化具备了监督的保障。 四、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的构想 (一)优化国家行政组织结构。 1.横向组织结构的优化。 (1)宏观横向组织结构的优化———扩大政府横向管理幅度。一是增加省级政府的建制,扩大中央政府的横向管理幅度。有学者指出,中国的省级行政单位应当增加至50个为宜,[4]也有学者指出,我国一级行政区划应当增设到50个到60个。[5]笔者认为,增加省级政府的建制,缩小其管理规模,扩大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幅度,增强其宏观调控的能力,实现行政管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是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应当在全面考虑影响行政区划改革所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平衡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合理确定省级政府的具体建制,循序渐进的推进改革。二是省直管县(市)改革。现行的市级政府的设置增加了地方政府组织结构的纵向层级,也降低了省级政府的横向管理幅度,是导致政府规模膨胀以及管理低效等弊端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在进行的省直管县(市)改革对扩大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缩减政府纵向管理层级作了有益尝试,有利于政府组织结构的合理化。 (2)微观横向组织结构的优化———大部制改革。以职能整合、同类项合并为标准设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具有“宽职能、少机构”的显著特征,对于克服计划经济时代按照行业和专业职能设置“小部门”所导致的职能狭窄、机构林立、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等弊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大部制改革要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不能将大部制改革等同于简单的机构合并和行政权力的再分配。正如学者所言:“大部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行政组织的设置与其内在职能的吻合,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6] 宽口径、宽职能的大部门设置只是大部制改革的外在表现形式,其根本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应当在于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有限有为的服务型政府的建构。在进行大部制改革的过程中,对改革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应当有明确的认识和严格的遵从,否则容易使改革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二是决策、执行、监督权由不同的行政组织行使,即通常所称行政三分制在大部制改革中的必要性。大部门的设置对于解决现存的组织结构缺陷所带来的问题无疑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必须保证这些大部门能够规范履责,否则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组织结构缺陷:一方面是对外整合职能建立大部门,克服职能狭窄,行政低效的弊端,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是在内部实行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防止专权和滥权。两者有机结合,大部制改革的目标方能有效实现。三是强调法治对大部制改革的意义。我国正在推行的大部制改革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党的政策和政府的文件,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比较而言,政策和文件更倾向于纲领性、临时性和指导性,法律则更具规范性、稳定性和操作性。从我国以往的改革经验来看,欠缺立法的刚性规范和约束,不利于改革成果的巩固和保障。应加强立法,将大部制改革纳入法治的轨道,以法治保障大部制改革的成果。 2.纵向组织结构的优化。 (1)宏观纵向组织结构的优化———减少地方政府层级。一是逐步取消市级政府建制,实行省直管县(市)。市级政府的建制客观上增加了地方政府的纵向层级,缩减了省级政府的横向管理幅度,扩大了国家行政组织的规模结构,降低了行政效率,且违反了宪法关于省、县、乡三级地方政府建制的原则规定。二是推进乡镇政府改革,条件成熟时取消乡镇政府建制。对乡镇政府的改革已历经多次,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乡镇政府的职能或由县级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代行,或者由于社会自治的发展放权于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或者因为需要上级政府的协调而无法独立行使,乡镇政府能够有效行使的职能已经极为有限;另一方面,乡镇政府机构因上下对口设置的原则而规模庞大,与职能履行的有限性形成强烈冲突。从乡镇政府职能履行的现状客观分析,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取消乡镇政府建制,进一步缩减政府管理的纵向层级,缩小机构规模,精简机构人员。 (2)微观纵向组织结构的优化———减少政府部门层级和内设机构层级。区别于宏观纵向层级,我国现有的组织立法并没有对政府的微观纵向层级作出明确的立法规定,但政府部门层级和内设机构的层级同样不宜过多。借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改革经验:政府部门层级应当尽可能的控制在二级以内,对于能够压缩的机构、职位应当尽量压缩,从而实现部门层级、内设机构层级和行政职位层级的最优化。 3.规模结构的优化。在横向、纵向组织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最终取决于组织规模结构的合理性,规模结构合理是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实现优化的重要保障。一是国家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应当严格遵守因事设岗的原则,保证机构规模和职能机构比例的合理性。这就要求根据政府所承担的职能设置相应的机构,并根据政府的职能重心合理确定各职能机构在机构体系中的比例,从根本上克服实践中存在的政府职能过多、机构膨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不足、以及始终走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等弊端,在机构设置、机构规模和职能机构比例上实现优化。二是切实推进党政联动的机构改革,促进机构规模的合理化。合理调整两套班子的设置,明确党政各自的职责,撤并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整合相关的职能,对确需共同履行的职能尽可能采取合署办公的形式,实现机构的精简和行政的高效。三是要求并保障常设职能机构充分履责,清理、撤销现存大量的临时机构,合理设置议事协调机构。可以由、应该由常设机构完成的职能,不再设临时机构。对确需设立的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设立,避免机构之外再设机构所造成的机构、人员不断增加,政府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但效力却更为低下的现实矛盾。四是尽快进行编制立法,以立法的形式实现人员规模的合理性,避免人员膨胀和人浮于事。因欠缺编制立法而导致人员编制的膨胀和失控,不利于对机构和人员的规范和约束,故应积极推动编制立法的出台。 (二)优化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及与国家行政组织的关系结构的构想。 1.合理界定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职能。在有限政府的职能要求下,非政府公共组织应当承担政府职能以外的公共行政事务管理职能,但必须遵循两者对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承担既不能包办代替,也不能重复交叉的原则。合理界定非政府公共组织职能的范围,既是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及于与政府关系结构合理的前提,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2.扩大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目前,我国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尚不能满足对公共行政事务管理的需要,扩大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需要做好下列工作。一是注重观念培育。在社会层面形成对非政府公共组织职能、作用的正确认识,在政府层面克服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怀疑和不放心,以客观和信任的态度认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存在并引导和推动其发展,奠定非政府公共组织发展和壮大的思想观念基础。二是加强规范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法制建设。应当克服现行制度缺失和法律保障不足的困境,形成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性质、法律地位、职能、作用以及职责和法律责任等的完整规定,依法推动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克服实践中存在的约束和限制非政府公共组织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如对成立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置的必须获得主管单位同意的前置性条件规定②、对非政府公共组织实行的登记单位与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体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制度歧视等制约和限制了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展,需要克服这些障碍性因素,为非政府公共组织提供生存与发展的平等空间,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机构和人员能够满足履责的需要。四是非政府公共组织彼此之间并无隶属关系,对外以组织形式独立履责,组织的个体履责是非政府公共组织职能履行的基础,因而要特别注重其个体规模和组织间职能分配的合理性,既要保证组织自身的机构、人员规模的合理性,满足自身履责需要;也要保持组织之间职能分配和规模结构的合理性,满足整体履责需要。 3.增强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建构与政府之间监督与合作的关系结构。一是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政府应当合理界定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承认并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不去指挥和干涉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避免把非政府公共组织变成政府的附属机构或派出机构,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在机构上、职能上的独立性。二是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角度而言,非政府公共组织应当克服在体制和观念上延续着政府行政部门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势,避免出现效仿政府机构的行为方式及运作规范等“官本位”留下的痕迹,[7]339-340保持机构、人员、内部管理的独立性,保证对外履责的独立性。三是完善减免税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扩宽非政府公共组织资金、经费来源的渠道,帮助非政府公共组织摆脱在资金、经费上对政府的依赖,实现独立履责.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机构预算革新与核算的协调 一、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常规性工作。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不仅体现了财政资金的收支变化,还反映了作为资金物化形式而存在的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因此,一套科学、完整的财务预算体系不仅应当包括资金收支安排,还应包括资产的构建、配置以及处置的相关计划或安排,即资产预算。资产预算,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配置方面的收支计划,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方向。因此,资产预算的编制应与财政资金预算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财政预算。但是,资产预算又不等同于财政资金预算,其侧重点在于它是政府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出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配置和处置的决策方案,因此,主要体现的是作为资金物化形式而存在的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计划。 编制资产预算时,要尽可能的细化预算内容,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预算编制部门应对资产配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各单位资产预算的具体内容和计划。资产预算应包括资产项目的具体技术参数,如各项资产规模、类型、构建或处置方式、资金来源等。以资产购置方案为例,预算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购置项目提出的具体依据,资产购置数量、规模及型号,资产购置项目的支出规模和资金来源等具体项目。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如有其他配置或处置方式,如租用或部门调剂等,资产预算内容还应包括欲购置或租用资产的性能、价格及其运转、维护费用等因素分析,部门间资产调配的可能性分析等。 预算编制仅是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始,更重要的是预算的执行和落实。为了确保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资产预算一经审核批准,预算单位就必须严格执行,这是深化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预算执行必须严格遵照预算内容和项目进度计划,预算单位要接受财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及时对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者挪用资产购置资金的,应立即减少或停止财政拨款,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必须强调的是,预算执行内容一般不得随意调整,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单位职能或其他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有时也需要对预算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预算的科学性。预算调整必须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一般而言,预算单位需要调整或追加国有资产预算的,应提前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程序调整或追加预算。资产预算执行结束后,主管部门应对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考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制度的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难度由于现行的财务制度中费用报销的标准,大多数制定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有的开支规定不够具体,有的标准偏低,同当前的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有着差距。例如差旅费标准、住宿费报销等等。这是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以达到节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对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定能力的严峻考验。 (二)内控制度不足,造成单位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的弱化单位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后,其原有的会计出纳相互牵制及内审制度被不同程度地弱化,财务会计知情面缩小,虽然核算中心在记账时,也履行了牵制和监督职能,但由于其置身单位外部,对单位经济业务只知其表,不知其里,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造成了财务治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经验来判定,一是看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这就使得一些单位假借住宿、会议、印刷、修理、运输、劳务费、代办费开支等合规票据列支送礼、超标准吃喝招待、滥发奖金,补贴、公款旅游等不合规支出,造成了新的监管隐患。 (三)财政监督管理不力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这种性质对其财务行为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主要表现为:①看银行存款花钱“有钱不花,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比较严重;②较少关注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四)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直接来源于财经专业的很少,大多数会计人员是从其他岗位转岗而来或直接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 三、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的协调 (一)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部门科学预算推行的进度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 (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体制,减少财务日常监管盲区,促进各项会计制度的执行,更好地维护国家财经法纪首先要扩大会计集中核算的覆盖面,将核算单位所有下属单位的账务也逐步纳入进来,不留尾巴。其次,完善各项配套的操作办法,让单位和核算中心的职责定位和情况沟通有章可循、易于操作,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密切配合。再次,定期组织对单位的资产盘点,加强实物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要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机制,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三)发挥财政日常监督与审计综合监督的合力作用,及时纠正会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高首先,财政部门应做好对核算中心的业务指导,提升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改进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其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监督和管理,通过定期或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不断研究对策进行整治。再次,审计部门对由于核算中心方面原因而形成的问题,应在审计报告中一并反映,并要从宏观角度提出改进建议。 (四)积极创造条件,搞好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一是将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可以避免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更加得心应手。二是能够减少国库、会计中心与专业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的麻烦。三是将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会计中心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因此,我们应搞好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谋合,努力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了解全面化、核算完整化。 (五)在科目体系中增加行政单位“上级补助收入”及“上缴上级支出”等科目目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无法核算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经费补助收入和下级单位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解决的办法有两种方法可以考虑:一是将这类收入和支出融入目前的会计科目体系当中,收入可以列入“其他收入”中核算,支出列入“日常公用支出”中核算,但这种方法很牵强;二是在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体系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补助支出两个科目,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应,这种方法可以清楚地核算和反映行政单位的这类收入和支出。 (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以贯彻实施《会计法》为契机,切实加强会计队伍的后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新《会计法》及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提高财会信息质量。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论文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 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机构信息安全的风险分析与应对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行政机构办公越来越离不开信息网络,如何保证行政机构的信息安全将成为我们研究的一个重大的课题。行政机构的信息安全涉及到多个方面,从信息的采集、存储到传输、访问整个过程,每一个过程中都存在信息安全风险。本文着重对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效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信息安全;风险;应对 随着计算机应用范围日益广泛,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已经离不开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成为行政机构中重要的资源之一,很多行政机构都大量引入了信息化办公手段,运行于系统、网络和电脑的数据安全成为了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面临的重大问题。尽管很多行政机构都认识到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也纷纷从人员配置、资金投入、技术更新等多方面加强对信息安全风险的管理,但是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并没有随之消失,相反却在不断地增长。现在,机构在越来越多的威胁面前显得更为脆弱。网络攻击日益频繁、攻击手段日益多样化,从病毒到垃圾邮件,这些方式都被用来窃取机构信息,如不提前防范,一旦被袭,网络阻塞、系统瘫痪、信息传输中断、数据丢失等等,无疑将给行政机构业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因此,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控制势在必行,它不仅是行政机构需要关注的问题,也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重要课题。 1.行政机构信息安全的风险分析 1.1 黑客的入侵和攻击 行政机构面临着一系列的信息安全威胁,其中最普遍的一种信息安全威胁就是病毒入侵。黑客技术的网络资源随处可见,很多年轻人处于好奇或者出于牟利目的,从网上购得黑客技术,对行政机构网站进行攻击。 1.2 行政机构不重视信息安全的风险问题 目前,很多行政机构都加强了信息化建设,通过资金投入、技术改造等多方面来加强行政机构信息安全。但是信息风险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东西,更重要是人的意识层面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在行政机构中,很多部门和个人依然对信息安全风险问题不重视,有的认为信息风险安全是网络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或者员工没有关系,而且也帮不上忙;有的人认为对信息安全的宣传有夸张的嫌疑,真正遭受过网络攻击的行政机构屈指可数,肯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有的行政机构缺乏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没有出台具体的故障制度,造成员工无章可循,不知道怎么应对网络信息风险,出现问题也不知道如何化解和处理。有的行政机构尽管已经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很多都是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也没有操作性,长年累月不进行更新和修改,滞后于信息化时展的要求。 1.3 行政机构信息安全权限的规定不严谨 很多行政机构在实际工作制定了大量的安全管理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行政机构员工以及信息服务人员的口令卡、数据加密等要求很难得到落实。部分员工长期使用初始口令、加密强度较弱的口令,有的员工登陆系统时使用别人的账号,使用完毕后也没有及时关闭账号,也不关电脑,外来人员很容易登陆电脑窃取行政机构机密文件,机构内部也缺乏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意识,员工可以任意下载行政机构资料,可以随意将行政机构资料设置成共享状态,在拷贝行政机构文件或者数据时,也没有经过杀毒过程,直接下载或者用邮件发送。甚至很多行政机构员工在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下载文件比较普遍,员工随意打开一些不安全的网站,随意接受一些来源可疑的邮件,成病毒传播、木马下载、账号及密码被盗,自己还浑然不知。这些不良行为都严重威胁行政机构的信息安全,加上现代行政机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员工跳槽很普遍,很多员工离职后也没有上交机构账号和口令卡,依然可以登录原机构系统,给行政机构网络风险带来隐患。行政机构废弃不用的一些安全设备也没有及时进行加密和保护处理,里面的数据没有及时进行删除,安全设备随意放置,外人很容易从这些设备中还原和复制原有的信息资源。 1.4 行政机构缺乏对信息技术装备和设施的监控与维护 很多行政机构为了加强信息安全风险管理,都有针对性的部署了一些信息安全设备,然后这些从安装上就很少有人问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参数设置都不合理,都是根据系统提示采用默认设置,由于行政机构与行政机构之间有很大的不同,行政机构之间的信息安全风险也相差迥异,采用默认状态无法照顾行政机构的真实情况,不能从源头上有针对性的加强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很多行政机构缺乏对安全设备以及运行日志的监控,不能有效的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细致分析,从而采取适当措施加强信息风险管理。总之,在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中被动保护的情况比较普遍,缺乏主动防御的意识,而且对于大多数中小行政机构而言,行政机构资金和规模都比较小,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行政机构将主要精力用于市场开拓和产品的影响,以期在短时间内获得可观的利润,行政机构在信息安全风险上的投人比较少,很多设备都老化了,线路都磨损严重,却没有得到及时更新和维护,为行政机构安全风险管理埋下了隐患。 2.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应对 2.1 机构人员须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意识 维护行政机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是行政机构每一位员工都应该关注的课题,行政机构要加强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的宣传,让每一位员工都对基本得到网络安全信息技术有所了解,对计算机风险的重要性有清楚的认识,每位员工尤其是网络技术服务人员要把口令卡和账号管理好,不能泄露或者遗失,使用者的网络操作行为和权限都要进行一定的控制,防止行政机构员工越权浏览机构信息,对于一些涉及行政机构机密的文件要及时进行加密,对文件是否可以公开访问进行限制,减少不合法的访问。还要及时清理文件,一些废弃的或者没有价值的文件要及时进行删除,要彻底删除不能仅仅放到回收站,保证其他人无法通过复制或者还原电脑设备中的信息。对于行政机构电脑设备要注意防磁、防雷击等保护措施,行政机构职工要对电脑设备的基本保养和维护措施有了解,不要在过于潮湿、气温过高的地方使用电脑,要懂得如何对电脑系统继续软件更新和漏洞的修补,从而保证计算机处在最优的防护状态,减少病毒入侵。 2.2 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行政机构要加强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的资金投入,资金投入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日常安全信息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安全设备的购置等等,每年行政机构从行政机构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来加强信息安全的投入,投入的资金与行政机构规模、行政机构对信息安全的要求息息相关。针对很多机构信息化设备老化,线路损耗严重的现实情况,行政机构要加强线路的维护和改造,购买新的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等等,在采购和使用信息安全产品时,行政机构一定要重视产品的管理功能是否强大、解决方案是否全面,以及行政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例如行政机构可以购入UPS电源,突然停电时可以利用该电源用来应急,以保证机构信息化建设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设备技术的及时更新。 2.3 加强行政机构网络的防火墙设计 由员工网络操作不当造成的黑客入侵、商业机密泄露也威胁着行政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一直以来,行政机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都需要来自多个制造商的不同产品,需要多个工具和基础结构来进行管理、报告和分析。不同品牌、不同功能的信息安全设备被杂乱无章地堆叠在行政机构网络中,不但兼容性差,还容易造成行政机构网络拥堵。正确地部署和配置这些复杂的解决方案十分困难,而且需要大量时间。另外,大量安全产品互操作性不足,无法与已有的安全和IT基础结构很好的集成。这样组成的解决方案难以管理,增加了拥有者总成本,并可能在网络上留下安全漏洞。行政机构可以引入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的防范,例如瑞星终端安全管理系统采用了统一系统平台独立功能模块的设计理念,集病毒查杀双引擎、专业防火墙和信息安全审计等于一身,具有网络安全管理、客户端行为审计、即时通讯管理和审计、客户端漏洞扫描和补丁管理等功能;行政机构信息安全新品还采用了模块化的新形式,行政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定制相应的功能组合;通过瑞星在线商店,行政机构也可以随着信息安全需求的变化添加所需模块,减轻首次购买的支付成本及后续的升级成本。 总之,随着网络应用的日益普及,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问题日益复杂。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安全风险的认识,从规章制度、技术手段以及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加强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确保网络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机构与行政论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效能建设与经济发展 摘 要:在改革开发的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得到全面的发展。而道路运输行业在这过程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支撑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作为一个行业的管理部门,各个地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方面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各项制度也亟需进行改革,各省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管理机制和行政效能建设以及人员机构的设置和配给上都存在漏洞。为了能够尽快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就有必须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效能建设做出统一的部署和安全,从而能够形成科学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 行政效能建设 经济发展 引言 开展道路运输管理机制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这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对道路运输管理韩各样的行政效能建设,不断促进我国的大陆运输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和公正透明以及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这些都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稳定、发展的大局。本文从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效能建设为出发点,逐步分析当前我国道路运输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对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产生积极影响。 1、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含义 行政效能是对行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而言提出的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效能是能够衡量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结果的尺度,总的来说,行政效能建设是一种高效能、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行政效能为基本的目标进行的,为了能够实高质量的管理目的,将行政管理的诸多因素有效地融合在一起,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功能的母的。能够依法有效地实行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责,而社会各界群众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客体,主体行为是一种通过管理为手段,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所以,行政管理建设就要能够以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为基本准则,不断强化相关对于行政主体的行为约束,从而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客体。为了能够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要能够充分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创造性,能够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人员的“群众”意识,能够充分利用好行政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确保各项政策能够有效地落实到位。 2、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现状分析 2.1、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经费管理机制亟需完善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有很多是事业单位,只有很少部分是已经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变为行政机关,在之前的行政管理方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各种费用开支都是来自与运管费的征收,在某种程度上说,运管费是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大部分经济来源。为了能够维持相关管理部门正常的运行,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现了收取部分费用,有的甚至是出现“钓鱼执法”在国家实行税费改革后,有的运输管理机构可能由于经费的因素影响了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2.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模式还有待加强 在我国,各个地区省份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是不一样的,有些是采用“条块管理”,而有些省份是采用“垂直管理”对于“条块管理”模式地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很容易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而对于“垂直管理”的地方运输管理机构,但是由于在道路运输管理方面还是存在方面的不足之处,需要公安和城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但是由于管理模式之间的不同,从而也使得统一的行业管理政策法规方面难以出台和贯彻执行。 2.3、全国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规章制度未能健全 在对于2013年出台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做出新的规定,对过去的一些不合理的情况进行修改,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当中,各个地方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开展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还是有很多的地方依靠部门规章和地方性的法规,难以在全国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从而使得各个区域行政法规的不统一,例如,一些道路运输方面的超载和重叠执法的现象,给市场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同样的也给相关的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2.4、对于各个道路运输管理机制规模和人员配置上有待统一规范 目前,我国很多各地的运输管理机制规模大小不一,对于各个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也不尽相同,这就给全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 2.5、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水平有待加强 在我国很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属于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财政行政预算之内,但是由于管理模式和从属关系不一样,让一部分的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存在一些问题,而对于一些基层运输管理部门的人员也相对较多,有的单位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不足,职业素质不高,以及单位人员构成不合理等等一些问题都始终困扰着很多的政府管理部门人员。 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效能建设的措施探讨 3.1、持续深化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办法 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首先,就需要将事业单位改变为政府行政部门,这是当前解决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之一,从而能够使得更加全面规范行政管理职责,规范地实施行政执法,从而确保道路运输性行业管理的严谨以及规范性的进行。 3.2、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 要能全面理顺道路运输机构的管理体制,就必须要能够加强“条块管理”和“垂直管理”两个方面的管理格局,将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财政投入到上级的管理过程中去,能够将人员配置方面及时与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和商议,并沟通地方其他相关的执法部门的机构,从而能够确保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道路运输管理行业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3、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专业水平 首先,我们就必须要能够建立合理的人员考核制度,并采用公开考试录用制度,可以由国家统一进行考核、录用和分配。在对于录用的人员要能够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从而能够使得录用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水平,并能够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的管理奠定基础,另外一方面,我们要能够建立统一、合理的激励奖赏制度,定期对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监督,此外,还要能够注重对录用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从而能够保持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活力性和公平性。 3.4、注重协调好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 首先,我们要能够清晰地认识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能,这就不仅仅要在《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还要能够不断调整相关的道路运输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各自的职权所在,不断促进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上的重叠执法问题,在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中要能够专门设立相关的机构来负责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尤其是在综合执法的过程中要能够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能够合理高效低分配好人员工作,从而能够形成好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合力,不断加强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效地破除地方管理的限制,从而能够共同促进我国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4、结语 一方面,努力提升道路运输管理机制上的创新和改革,就必须要持续深化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办法,并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在另外一方面,还要能够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专业水平,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注重协调好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方面的创新发展,更好地促进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机构与行政论文:试论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摘要:国家人权机构的产生和发展对于促进和保护一国国内人权具有重要作用,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是研究国家人权机构价值的重要视角。在实践中,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由行政机关发起设立或成为其内设部门,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发挥作用。该文从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入手,进而阐述其职能,从而分析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人权保护工作起着调查、建议、监督等补充作用,同时,对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具有独立性这一重要特征进行论述。 关键词:国家人权机构;行政机关;职能;独立性 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即《巴黎原则》,为各成员国设立国家人权机构提供了国际标准。已经有116个国家和地区依据《巴黎原则》设立了119个国家人权机构,其中,美洲国家建立的较早,而亚太地区到90年代后期才有所发展,目前为止,已经有19个亚太地区的国家建立了国家人权机构。但对于何为“国家人权机构”,联合国系统内尚没有一个统一和公认的定义。联合国人权事务中心1995年了《关于设立和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手册》,根据《联合国手册》,从联合国保护人权的活动来看,国家人权机构是指“由某一政府按照宪法、法律或法令建立的机构,其职责是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角度而予以特别规定。” 自国家人权机构产生以来,其与传统三权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关系就一直是研究的焦点,理清二者之间关系对于促进和保障人权有着重要意义。《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也提出:“每个国家有权选择最适于自己国家一级特殊需要的框架,鼓励设立和加强国家机构。”可见,相关的国际文件和宣言对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采取开放的态度,因此,研究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不仅要有理论架构,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归纳和总结。 一、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巴黎原则》的通过,为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提供了最低标准,国家人权机构的概念在联合国范围内逐渐被具体化,其第2条明确指出,“应赋予国家机构尽可能广泛的授权,对这种授权在宪法和立法案文中应有明确规定,并具体规定其组成和权限范围。”国家人权机构是在《巴黎原则》通过之后得到真正的发展,它并不是非政府性组织,而是一个法定的国家机构,具有官方性质。 由其性质决定了国家人权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有着密切联系。实际上,从三权的角度来讲,所有的国家人权机构均属于行政机构,而非立法或司法机构。因此,国家人权机构最好是由宪法授权产生,这样才可以与政府、立法和司法机关处于平行。在亚太地区现存的19个国家人权机构中,斐济、菲律宾、泰国和尼泊尔四个国家人权委员会采用了此种设立方式。 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由行政机关主导设立,例如东帝汶,阿尔及利亚的人权机构均是由该国行政机关组建,部分国家人权机构设立为行政机关的下属部门,例如乍得国家人权委员会隶属于总理府。 再者,一些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也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提名或委派的。例如斐济群岛共和国宪法第42条规定,斐济人权委员会的成员由首相提名,总统任命。除此之外,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的主要成员由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尼泊尔人权委员会由主席和4名其他成员组成,均有总理根据宪法委员会的建议指定。 除此,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构成也体现与行政机关的紧密联系。《巴黎原则》中规定了国家人权机构的组成,人权机构的组成成员应当具有多元性,法官、律师、大学老师、人权学者等都可以成为人权机构的成员,这也包括了政府部门官员。例如阿尔及利亚人权委员会成员就来自各个不同的行业和部门,既有政府部门代表,也有民间组织代表,既有保护人权的专业人员,也有少数民族代表,这样的构成对促进和保护人权具有积极意义,也使民众更容易对其产生信任和尊重。 虽然根据《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理想的或者具有充分独立性的国家人权机构应该设立在国家行政机关之外,但也有例外情况,有的国家人权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并非保持平行的关系,而是从属关系,因此在实践中,通过对其职能权限等进行具体规定,恰当的处理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国内人权保障的作用。 二、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巴黎原则》对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规定,与行政机关相关的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类:①对侵犯人权行为进行调查;②向政府机构就人权事项提供建议;③监督政府遵守其人权义务。 (一)调查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国家人权机构主动发起调查,是了解本国人权真实状况的有效手段。国家人权机构开展调查可以采用法律授权等多种手段。一些国家授权国家人权机构可以发起公众调查,进入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场所,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如监狱、拘留所;走访检查,检阅任何与人权事项有关的文件;询问证人等。妨碍国家人权机构进行调查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再者,国家人权机构有调查侵犯人权,受理个人或团体申诉的职能。虽然不是所有的国家人权机构都有受理个人申诉的职权,但有效的调查机制对于人权保护具有直接作用。根据《联合国手册》,一个有效的调查机制必须具备充足的法律能力、相关的组织能力、确定和适当的优先考虑问题以及履行其职责的政治意愿。对于后一点,如没有政府的某种程度的支持,一个调查机构是无法正当工作的。经验一再表明,尽管有法律权力,得不到政府支持的机构是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的。 概括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国家人权机构在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申诉后,一般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侵害了申诉人的权利展开调查。国家人权机构调查对象主要为涉案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有关官员,部分国家人权机构也可对涉案的国家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官员展开调查。例如,在新西兰,该国的人权委员会可以对行政机关任何涉及或者可能涉及人权侵犯的事宜进行调查。其二,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展开调查的内容主要涉及有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公开性。部分委员会可以调查任何人在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过程中实施的行为过程、行为的结果以及未履行的行为。其三,国家人权机构在对行政机关进行调查中享有广泛的权力:传讯;从任何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政府机构、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搜集和获得必要信息及资料;要求惩罚任何侵犯人权的官员;要求专家给予必要专业协助等等。再者,对于行政机关阻碍国家人权机构的调查行为,部分国家人权机构可以追究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官员的责任,进行惩处。但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国家人权机构的调查提供了服务,应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报酬。《巴黎原则》提倡赋予国家人权机构以调查权,调查侵犯人权行为并向受害者提供帮助对侵犯人权行为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国家人权机构是否有对行政机关的调查权对国家人权机构有效履行其职能有重要意义。 (二)建议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巴黎原则》赋予了国家机构尽可能广泛的职权,这包括“就有关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任何事项,向政府、议会和其他任何主管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提议和报告”,“促进并确保国家的立法和惯例与该国所加入的国际人权文书协调,及其有效执行”,“鼓励批准上述文书或加入这些文书并确保其执行”,“受理和审判有关个别情况的申诉和请愿”,与其他国际组织、国家机构进行合作,进行人权与反歧视的宣传教育等。 国家人权机构的建议职能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可以就总体政策和行政事务向政府机构提出建议并就现有的行政安排发表意见。国家人权机构作为专职机构具有较高的人权知识和实践经验,因此能够分析有关政策是否侵犯了人权,在发现政府的政策或做法对个人或团体的人权造成有害影响时,可以正确的分析政府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提供建议,以更好的保障人权。加之,在政府部门或机构的行政行为影响到人们的权利时,权益受到侵犯的人们可能更倾向于寻求国家人权机构的帮助,而非行政机关,这样国家人权机构在经过分析之后就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这不仅有利于处理侵权纠纷,而且也为行政机关分担了工作量,有助于改善一国的国内人权状况。其二,在执行国际人权标准方面提供建议和协助。各种国际人权标准的建立及各项国际条约的缔结为各国的人权发展指引了方向,根据本国国情,将国际人权标准与国家人权标准结合起来,是保障人权的关键所在。因此,国家人权机构具有的建议职能可以将某一个国际文书对缔约国要求的义务的确切性质告知政府,并提出是否批准或加入该国际文书的建议,还可以审议现有的国内法是否已经符合这些文书要求的各项人权标准。例如国家机构可以建议,政府为了履行国家的国际义务可以或者应该采取何种其他措施。这类措施可能涉及:改变财政或货币政策、调整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的重点和做法、在政府各部内以及在部与部之间建立报告机制以及执行积极行动方案和开展公共教育活动。通过国家人权机构的相关建议,政府部门能够较充分的了解本国所应当履行的国际人权义务有哪些,以便更好的保护人权。其三,协助政府提交报告。一些国际人权文书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需要缔约国向相关机构如人权事务委员会,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等提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关于该国如何努力履行国际义务以及落实文书所保障的某项权利的情况等。国家机构凭其具有的特别专业知识以及独特的地位帮助本国草拟准确、详尽、得当的报告。在许多情况下,国家机构能向负责编写报告的政府部门直接提供情况、资料或统计数字。一些机构可以审查报告草稿,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还可以利用一些机构作为协调点来汇集政府各部门和各类组织提供的资料。 (三)监督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虽然《巴黎原则》对国家人权机构有关建议职能的描述中并未使用“监督”的字样,但有效监督是提出合理建议的前提。一方面,国家人权机构只有通过对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机关行为进行监督才能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将“监督”从建议中提炼出来,有助于体现国家人权机构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根据各国实践情况,许多国家人权机构的确被赋予了对其他国家机关进行监督的职权。《巴黎原则》中规定,国家人权机构“就有关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任何事项,向政府、议会和其他任何主管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提议和报告”。根据这一表述,国家人权机构应当有权对有关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任何事项进行监督,即对任何参与上述事项的主体进行监督。 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的人权监督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等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其二,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其主要形式包括到行政机关进行走访、调阅行政机关文件、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人权监督职能是国家人权机构促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武器,从权限上来说,国家人权机构有权监督国内各个领域的人权状况,包括监督国家相关法律的制定与遵守、本国己加入的国际人权条约的实施、人权政策的落实等,并就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与人权有关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从方法上来说,国家人权机构可以采取谈话、走访、公共调查等多种有效手段了解国内人权状况和各个国家机关保护、促进人权的情况,并通过后续措施敦促有关机关执行建议;从对象上来说,国家人权机构有权对几乎任何国家机构进行监督。因此,国家人权机构行使其人权监督职能,必会对国内人权状况产生影响。该项职能行使得当,对实现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最高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综上,国家人权机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它不隶属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它的存在是对传统体制的补充,以弥补传统调查建议监督机制的不足。国家人权机构的特色在于从人权的专业视角审视国家人权状况,发现其他国家机关人权工作的缺陷,并以国内法律和国际人权标准为基准,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提出建议,敦促其弥补缺陷、解决问题。这种补充作用需要与其他国家机关合作,经其他国家机关认可和执行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 三、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行政机关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指国家人权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能够在人权保障领域独立进行活动,不受来自政府、政党和所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工作的实体的干涉和影响。在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特点中,尤其强调独立于政府等国家机构。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能够保障其在不受干涉的情况下解决人权问题,是机构进行有效运作的重要要素。 《巴黎原则》特别注重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设有以“组成和独立性与多元化的保障”为题的专门章节,对国家人权机构保持其独立性做了规定,大致包括以下几点:①国家人权机构的组成及其成员的任命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确定;②国家人权机构应具备使其能顺利开展活动的基础结构,特别是充足的经费;③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任期要有一定的稳定性。此外,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多元化也是确保国家人权机构独立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强调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并不意味着它要同其他政府机构特别是行政机构处于对抗状态。如何处理好国家人权机构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合作并保持其独立性,需要由每个国家人权机构根据其自身的运行环境来决定。 (一)能够独立行使职权 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应享有独立性,这样才能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有效的监督。这意味着,国家人权机构依法行使其职权时不受国家行政机关的干预。从实践上看,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由国家行政机关设立或发起设立,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参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工作。因此,若国家人权机构为国家立法机关的内设机构或对国家立法机关负责或报告工作,它相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独立性较强,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较有力。反之,若国家人权机构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向国家行政机关负责或报告工作,它将受制于国家行政机关。 为了维护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独立性,部分国家还通过立法保护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豁免权,使其在行使职权时独立于其他国家机关。因此,是否能够独立行使职权或者有独立的授权是国家人权机构取得独立性的关键。 (二)有独立的经费 国家人权机构应有独立的经费预算和国家财政拨款。以便它们在一定的财政控制范围内认为合适时可以使用。这种预算至少应足以使它们拥有自己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室,因而它们不必在这方面依靠国家。《巴黎原则》解释为国家人权机构配备充足的经费的目的时,特别强调此举“是使它不受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财政控制”。实践中,大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的经费来自国家财政部门的拨款,这些经费包括维持机构日常运作的所需费用以及行使职权所必须的所有工作费用。还有少数的国家人权机构经费来自政府不同部门的拨款,例如,德国人权协会的经费主要来自德国联邦政府下设的三个部门,分别是外交事务部、司法部与经济合作部,这三个部门每年给予德国人权协会的拨款列入本部年度财政预算。还有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的经费来自政府财政部门以外的部门,像新西兰人权委员会和荷兰平等待遇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司法部。 若国家人权机构能独立作出经费预算并经国家立法机关审查通过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它便具有独立和稳定的财政来源,这不但可以保障国家人权机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资金,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其工作免受行政机关的不当干预。反之,若国家人权机构没有独立的财政预算权,其经费不是国家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而是需要国家其他部门批准其财政预算或通过其他部门拨付经费,其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保障可能不充分,其工作可能受到批准其预算或向其拨付经费的国家机关的不当干预。可见,国家人权机构的经费来源与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息息相关。 (三)成员组成具有独立性 国家人权机构的各项职能都是通过其成员执行,因此成员的独立性对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巴黎原则》从保障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角度出发,规定机构的成员必须具备组成的多元代表性、一定的人权资历以及品行和政治素质等其他条件。再者,保障国家人权机构独立行使人事任免权而不受任意的干涉。例如,在丹麦,主席的任命发生在相关机构内部,丹麦采用的是在已经任命的委员中选出主席。丹麦人权委员会确保领导成员独立的一个通常的措施是他们的工资不应受制于行政部门或受行政部门的影响。 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来自社会各阶层,有助于国家行政机关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实行监督。实践中也有所不同,有的国家的人权委员会由政府官员构成,与政府关系密切,例如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有的国家则禁止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例如菲律宾。但笔者认为不论政府官员在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构成中是否占有一定地位,关键是国家人权机构必须免于被其他机构和任何个人或因素控制和影响,由此,国家人权机构才能具有独立性,避免因批评政府遭受威胁,从而更好的促进和保护人权。 四、结束语 目前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建立了国家人权机构,尽管各国因其法律、政治状况的差异,呈现出不同类型的国家人权机构模式,但通过对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关系的探讨可总结出如下结论: 其一,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是一种补充的关系。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并不会改变国家行政权力由国家行政机关享有和行使的局面,其存在的意义在于对行政机关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进行补充,发挥联系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纽带作用。其二,传统人权调查建议与监督机制逐渐显现出一系列弊端,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人权事业发展的需要,赋予国家人权机构调查建议与监督职能及时有效地弥补这些不足。其三,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行政机关的独立性是保障人权的关键。独立的行使职权而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通过在一定程度上与行政机关的合作来促进工作的开展,达到促进本国人权保护的目的。 随着人权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人权机构相继建立,各国国家人权机构在保护人权,促进建立法治政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着成就,但国家人权机构的发展还面临诸多不足和挑战,其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探讨也成为人权领域研究的重点之一。因此,在未来国家人权机构发展的道路上,各国要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与本国的政治体制、人权文化背景和公民素质等方面相结合,不断探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机构运行模式,为人权事业的蓬勃发展开创出新的道路。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 摘要:在中国的行政实践中,模糊不清的行政副职认识导致了大量值得诟病的行政现象,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深化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要解决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首先就得明确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中国政府当前进行减副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从行政副职的设置、人员的产生与任免、行政副职的管理等方面来为中国政府机构规划一个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 关键词:行政副职;政府;机构改革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 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浅析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法 [摘 要] 本文浅析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方法,简述不同学科视角下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进展情况,并对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进行对比,重点介绍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的一些具体方法。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法;实证研究;定量研究 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企业间的竞争也日益加剧,此时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逐渐凸显,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学术研究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一般而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可以区分为方法论、研究方式和具体方法3个层次。本文针对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法的3个层次展开简要分析。 1 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不同视角 经济学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侧重于制度设计。当前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以人力资源管理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分支,如劳动经济学;借助经济学方法和工具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某一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拉泽尔教授等提出的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主要关注于报酬与激励等相关研究,其中提出了许多理论假说,如职业生涯激励理论、锦标赛理论等。 心理学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主要是利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组织中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如我们比较熟悉的组织行为学课程主要就是从组织、群体和个人等不同的层次和角度研究如何科学地选拔、激励和培训员工,使员工的心理和行为实现组织化。心理学中的层次需求理论、ERG理论、成就需要理论、双因素理论、公平理论、期望理论、环境造人假设、场理论等, 成为后人进一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人力资源管理是管理学在人的方面的研究,其中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基本管理职能贯穿于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的始终。鉴于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如何有效地对人力资源进行管理成为企业管理中的核心问题。管理学领域的学者开始逐渐关注如何有效培养和开发企业人力资源的相关研究。 人口学主要研究人口的社会流动性和地域分布,这对企业的招聘选拔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社会学则是主要指导企业如何在跨文化的背景下进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 2 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 在规范研究方面,很多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现状等相关问题,这些研究虽然对于完善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多是从单一的视角研究人力资源管理,缺乏对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整体全面的宏观把握。此外,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研究多是定性描述,并没有提供精确的数量依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科学性和指导意义。 在实证研究方面,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研究首先源自心理学界的实证观点。比如, 在选拔领域,心理学者对评价中心技术( AC) 非常重视,但并不是从国外引进之后就直接用于企业( 组织) 的人员选拔,而是先做实证的研究;还有我们熟悉的MBO、KPI和BSC等绩效管理技术都是源自心理学的实证研究。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领域,如培训与开发、薪酬与激励领域,心理学者们都在逐步开展实证性研究,这势必可以不断弥补原有的局限于管理学视角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先天不足,促进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发展。 3 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具体方法 3.1 个量研究与总量研究相结合 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方法很好地结合了个量研究与总量研究。其中涉及个量分析方法即微观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需求分析方法、边际分析方法、供给分析方法、均衡分析方法等;而总量分析方法即宏观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总需求分析方法、总供给分析方法、宏观经济均衡分析方法、经济增长分析方法等。 3.2 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互补充 早期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主要侧重于定性研究。常用的定性分析方法,包括归纳分析法、演绎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结构分析法等分析方法。当前国内许多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综述研究多采用定性研究。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管理科学化要求的提高,定量研究越来越受到人力资源管理学者的青睐。常用的定量分析方法包括:回归分析、数理分析、计量分析、投入产出分析等方法。在定量分析方法中,描述统计、因素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法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的使用最为广泛,并有逐年增长的态势。当前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定量分析方法把握员工构成的合理程度、管理水平和管理力度 ,以及研究员工的工作时间利用状况、劳动生产率和薪酬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此外,对劳动安全、劳动争议仲裁、员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情况、女工劳动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等方面的定量分析与管理也在逐渐增加。 3.3 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案例研究法、调查统计法和实验研究法 魏光兴 等(2008)指出,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现已经形成了案例研究法、调查统计法和实验研究法3种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是指从实地观察其他企业总结一般原理,并使用该原理指导其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调查统计法是指通过问卷或访谈方式获得数据资料,运用数理统计分析归纳出其中的原理,再用于指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调查统计法以数理统计理论为基础,得到的研究结论具有相当高的理论说服力,调查统计方法是当前学者使用较为广泛的研究方法。 当前有学者强调实验研究法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的重要性,指出实验研究具有可重复性,因此实验得到的结论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指导意义。人力资源管理学科须采取以问题为导向,由假设检验、建模分析、实验验证、对策建议等构成的体现科学命题的研究方法,而实验方法正是这样一种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学科规范性和科学性的基础性研究方法。但是当前我国几乎没有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验研究,魏光兴 等(2008)提出我国可以通过学习国外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实验方法,加强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和研究工具的创新等手段来丰富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实验研究。 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复杂性决定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应该是多学科化的, 方法应该是多元化的,我们从历史、文化、社会、心理等角度,综合组织内外的多种错综复杂因素,采纳经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 融会贯通,然后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之中。只有采取科学的研究方法,结合我国具体的人文、经济情况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才能得到切实能够指导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理论和操作技术。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十大观察 2013年,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一年中,这个领域里究竟发生了哪些重大事件?这些事件反映出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处于怎样的状态?并预示着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将朝着哪个方向发展……在“2013(第六届)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年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中国人力资源理论与实践联盟学术委员会联彭剑锋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三中全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挑战与机遇并存 十八届三中全会主题词是改革。一个国家、一个企业最深层次、最根本的改革一定是人的观念、人的态度与能力的改革。这要求企业家深刻思考在我们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机遇下,能否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发展方式和人力资源管理的行为方式。我的理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产生的影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企业要改变以往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通过机制、制度的创新激发人力资源活力,使人才成为企业经营的核心要素。要把追求员工的幸福作为人力资源工作的终极目标,让员工有成就感、有尊严,幸福和快乐地工作。建立全方位的员工关怀体系,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不仅要关注精英,也要关注基层员工。 第二,建立公平公正的员工全面认可的激励体系。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将是中国企业未来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也就是说,员工为企业所做的一切贡献,都应该通过若干个评价、激励体系给予认可。 第三,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创新型导向的人才发展体系。使技术工作与高端人才获得同等待遇,不仅有畅通的发展通道,也要有体面的社会地位。 第四,重视人力资本市场化,关注人力资本市场配置的效率与公平,提高人力资源效能。三中全会强调要用市场化的机制、要素去进行结构调整,人力资源的市场化就是要真正重视人力资本市场化。而人力资本市场化配置最核心的要素,就是追求效率和公平,要在实现市场化配置的过程中,在公平的前提下,提高人力资源效能。 第五,培养国际化的人才,提高企业跨国经营的能力。随着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力资源面临着如何培养国际化的人才、造就国际化企业,去赢得国际化市场的问题。中国企业需要提高人才跨国经营能力、跨文化的人力资本管理能力。 第六,继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意识、服务能力。 人力资源市场现状:就业难与用工荒同在 2013年中国整个人力资源市场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结构失衡,就业难与用工荒同现。中国的人口红利在渐渐消失,这种红利的消失倒逼中国企业必须产业升级,进行结构调整。 今年(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约为699万,被媒体戏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年。为什么会出现大学生就业难?一方面用人需求在下降,尤其是第三产业,如服务产业、餐饮业用人需求下降了12%,建筑业下降了9.3%;另一方面很多产业用人需求在下降,大学生供给达到历史的最高点,导致今年毕业生签约率是最低。 今年又赶上最大海龟潮。中国海龟发展报告2003年蓝皮书的数据显示,近十年留学人口达到90多万,其中近五年人口达到80万,约前30年的3倍。海龟的增加加大了求职中的竞争。 企业的用工荒已经常态化,过去说珠江三角洲出现用工荒,现在主要是中西部了,这表明,劳动力供给进入负增的拐点。16至65岁的劳动年龄人口2012、2013年每年都在下降,也就是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在相对一段时间内会出现绝对下降。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劳动力人口会出现短缺。 中国的用工荒究竟体现在什么地方?我认为主要是人口需求的结构性失衡。现在一方面高端人才短缺,还有一方面是高级技工人才也出现短缺。真正充足的是大学毕业生和普通白领。要解决这些问题,涉及到整个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经济的转型,教育体制的转型,和企业的自主创新。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重心:提高人力资本的贡献率 现在劳动力成本一路上升,劳动力成本上升和人才争夺两难。我们去年提出人力资源管理进入了效能改革时期,当时很多学术界人士对此并不认同。如今中国企业发展到今天,人力资源管理进入效能时代已经获得共识。很多企业把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心转向如何提高人力资本的贡献率,这是由劳动力成本加速,人才竞争的激烈造成的。 我国最低工资标准不断上调,2013年应该调整幅度在24个地区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1620元/月;小时工最高的是北京、新疆,15.2元/小时。这意味着劳动力资本在加速上升。 中国出现个很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大量的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毕业生的起薪不断提高,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这可能有很多深层次的原因,现在很多大学生暂时找不到工作没有关系,和我们这一代人不一样,我们那时候工资再低、再差都要干,因为不干就没饭吃,现在就不一样了。 劳动力成本对于我国各个行业影响都很大。一方面劳动力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核心人才争夺更加激烈。比如有企业百万包薪。这些就是我们所讲的高校顶尖人才的争夺,象华为和中信通信都是双双抢人。 这么一个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才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的出路就是提高人才效能。我认为经营的贡献唯一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面临这样一个转型期,提高人才效率,提高人力资源的价值创造能力与人力资本增加值。 延迟退休,理性和感性的博弈 养老的问题在2013年面临争议比较多。家担心老无所依,因为现在出现养老金缺口和延迟退休的问题。对这些问题众说纷纭,这就需要我们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方面要有新思路,新突破。 当然关于延迟退休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支持一方认为,延迟退休是全球趋势,一方面60岁是人们经验最强,这个时候退休是人力资本的浪费。再者现在人均寿命越来越长,60岁还是中壮年,这时候还把年龄卡在55至60岁就不合适。况且60岁开始拿养老金,中国养老金缺口又很大。反对一方认为,本来就业很困难,60岁了还占据着位置,年轻人没有上升空间。从人力资源的激活的角度来看必须退休。 延迟退休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反对延迟退休的比率非常高。据中国青年报2013年8月份做的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25万人当中,有94.5%受访人明确表示反对延迟退休,仅有3.2%人表示支持。 这就是理性和感性之间的博弈,从理性的角度应该是延迟退休,因为养老金的缺口,近7成人反对延迟退休。 从政府官员的观点是理性的,延迟退休可以应对劳动力的减少,中国的老龄化,让60岁以后的人继续劳动。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现实是,中国存在养老金缺口问题,整个养老金缺口相当于GDP的60%,如果按照60岁领取养老金,中国养老金根本支撑不下去,养老金如果不改革,基本养老金将在2037年出现枯竭破产。 推进就业公平考验企业的道德底线 现在存在就业公平问题。这个问题过去不太关注,如高校的人力资源管理课程中,西方的教科书前面一章就是就业歧视问题,而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没有这一章。十八大提倡整个社会要追求公平、正义,业歧视问题已不容回避。 中国的就业歧视是全方位的歧视,如家庭背景的歧视,身体的歧视,年龄的歧视,性别的歧视等。这个问题这几年一直存在,制止就业歧视从中央到地方都下了很多的文件,但是企业该怎么干还怎么干。制度落实的乏力考验企业的道德底线。 匪夷所思的是就业歧视在中国可以堂而皇之的登在广告上,可以在招聘过程中直接说出来。如我曾看到过一个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明文写上,不能喝白酒不招,没谈过恋爱不招……这都是很奇怪的现象。 这里涉及到就业的公平问题。十八大提出公平正义,以增加人民福祉为落脚点,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来讲,如何真正使企业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使我们的企业在招聘录用过程中具有道德底线? 高校毕业生招聘虽然涉及年龄户籍限制,劳动合同法也一再强调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但是我们现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非常严重。有数据显示,中国国企和普通企业相比大概30倍,英国是6~20倍,中国的收入差距全球最高。 新劳动法和实际情况有所背离 今年进行了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对劳务派遣相关条例的修订。劳务派遣受冲击最大的是国有企业的多种用工制度。我认为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稍微有一点超前,这导致背离我们国有企业历史的用工制度的状况。 国有企业如果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来做,其人力资本、人力资源管理复杂程度都将超过以往。但是法律制订下来总得执行,于是操作层面见招拆招。这是中国制度建设面临的问题,制度建设很完美,但是和实际背离,最后导致大家该怎么干还怎么干。 新劳动合同法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用工制度。但在目前来说,中国的劳务派遣是解决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得以的一种举措,现在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销售类的岗位,不同的区域也有所不同。但是现在这些临时的岗位,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很多工作是碎片化了,很多时间也都碎片化了,全部转换正式工,我是认为不太适应未来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趋势。 在互联网时代,可能很多人在家里上班,就是临时工。现在英国出现很多技能型工人,技能型的专业工人,就在家里利用互联网上班。我不忠诚于任何一家企业,我只忠诚于我的专业,我不希望变成你的员工,因为我可以同时为多家企业服务,这在互联网时代完全可以做得到。在淘宝网上创业完全借助网络系统就可以建立一个企业,一天的销售收入达到一个亿。新的劳动法不太理解新技术的变化,这就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怎么对付新的劳动法,有很多的招数。 家族企业在传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胡润的富豪榜显示,149名富豪中除了马化腾、李彦宏少部分年龄低于50岁外,大部分富豪年龄超过了50岁。50后、60后开始退出历史舞台,富二代开始接棒登台。中国科学院调查发现,未来三百万名企业面临如何传承的问题。就目前来说,全国工商联调查的接班人问题面临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意愿问题,孩子不想接班。调查中发现,富二代中有19.33%明确表示不想接班,觉得父辈们太辛苦了。我在研究德国的家族企业的时候,我发现德国的家族企业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后代在接家族的遗产的时候,有一种荣誉感,把家族企业经营得好,是为家族的荣誉而战。中国的富二代缺少这种意愿,在为荣誉而战的时候有种使命感和责任感,如果富二代在接班后缺少这种使命感和责任感,最后有可能把企业做死,这是最深层次的问题。 第二,能力问题,孩子的能力跟不上。有62%的企业家对孩子自身的能力不足赶到忧虑。我们的企业家缺乏对子女接班从小就开始的教育机制。如李嘉诚从小就让孩子参加董事会,到西方去打工等,和老子观点相一致的就培养,不一样的就给一笔钱去创业,一开始就考虑企业传承的问题。 第三,两代人的经营理念不同。现在接班大多都是80后、90后,观念差异是很大的。把企业交给孩子管理,就得吸收他的观点。不能说富二代接班完全按照老的经营理念,两者必须融合,否则下一代就会胡搞。 员工敬业度缺失,就业出现短期化 盖洛浦的员工敬业度调查显示,中国的员工敬业度只有6%,全球最低。敬业度主要体现在职业成就感和工作的投入。中国的员工所从事的职业只有50%及认为是理想的职业。真正的敬业度首先是乐业,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企业。现在一谈起自己的老板开始愤怒,开始背后骂,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另外在岗位上混日子。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中国企业员工的敬业度至少50%的挖掘空间,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效能提升空间很大,57%在亚泰地区处于最低水平。一般来说,教育水平越高的地方越高敬业度越高,中国则是反过来,教育水平越高的地方越低,受过高等教育的员工敬业度只有22%,高层的敬业度只有18%,这很恐怖。51%的员工敬业度不够。 此外,高智商、高学历、高技能型的专业人才出现工作短期化,这是互联网时代带来的一个趋势。现在80后90后有更强的流动意愿,50%的人在1.5年中有换工作,这就说明在企业工作的平均时间只有1.5年,离职率下降居高位。 微时代呼唤人力资源管理微时代 狭义的微时代以微博作为媒介的代表,但实际上微时代来说已经覆盖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微管理、微工作、微时间、微团队、微培训、微认可、微招聘等,这是互联网时代带来对人力资源管理组织模式和劳动模式发生了全新的变化。 微工作,大的工作分解若干小的工作,而且在弹性时间、碎片时间来完成法定的工作。 微学习与微培训。微信课件,利用闲暇时间读一本书读一篇文章,移动学习,在线交流,都在运动过程中来完成。现在叫做碎片化时间管理,整块的工作都被微信微博打碎,现在员工大部分时间在看微信微博,整体工作被微信微博全给打碎了。大量的工作时间被互联网切碎了。另外碎片时间可以利用互联网的好处完成整个工作,员工们在工作中进行协同,可以不必在一个办公室,在全球通过互联网就能进行。 微认可,让员工能随时通过网络的感觉到被微认可,只要为企业做出任何一个有效的行为就可以给予评价和认可。 在互联网上小微企业作用越来越大,对就业人口的吸纳,对于社会稳定所起的作用将会超过国有企业。因为有大量的人利用互联网进行创业,淘宝双11交易额一天是沃尔玛半年的销售额。 人力资源管理无边界 2013年是一个数据大元年,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模式,人力资源的评价体系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企业人力效能从点效率线效率进入到网效率时代,这个时代意味着人力资源进入新的思路,平台化、流程化、价值化。关于流程化还是网络化,我认为最终形成网络。人力资源的价值开始不再是上下左右还是上下左右,它为企业在战略、经营方面全方位的创造人力资源的价值。人力资源管理无界限,人力资源价值无界限,我们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前途无界限。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浅谈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的五个发展趋势 【摘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源管理而临着诸多的挑战。本文提出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五个大趋势,包括战人力资源、工作外包化、人力资木投资增大、人才流动速度加快等,这些发展趋势警示了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变更的新思维和新方法。 【关键词】人力资源 发展 趋势 现在的中国正经历着工业化没有完成又而临着信息化的挑战,因而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即具有工业文明时代的深刻烙印,又要反映着新经济时代游戏规则的基本要求,其发展呈现如下的趋势: 一、由战术性向战略性人力资源转变 从时间周期看,与其他任何资源的获得相比人力资源都要用更长的时间,如花旗银行只需一周的时间就可以对其金融服务作重要的变革,但是要花多年的时间开发、检验它的以团队为基础的奖励制度并取得成效。正如中国的谚语:“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力资源管理不仅仅是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的贡献,而是全体员工及全体管理者的贡献。过去是人事部的贡献,现在企业高层管理者必须承担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贡献,关注人力资源的各种政策。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专业职能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二是高、中、基层领导者如何承担履行人力资源管理的贡献;三是员工如何实现自我发展与自我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根本任务就是推动和帮助企业的各层管理者及全体员工去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责任。 尽管人力资源管理在内容上得到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但许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仍然局限于战术而非战略水平上。人力资源管理者逐渐从作业性、行政性事务中解放出来,改变过去那种行政、服务和服从的角色,转变为关心组织发展和管理者能力的战略角色。新的人力资源部门应是规模更小,权利更大,核心任务就是战略。在执行层面上,人力资源合作伙伴将和总经理及他的团队紧密合作,根据战略价值和预期得到的价值,评估、诊断和发展组织联盟。这就要求人力资源专家不仅要对商业有深刻的认识,而且要擅长组织设计、组织变革和干预方法,并且还需要具备分析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以推动变革的顺利开展。很多企业都请人力资源专家实质性地参与战略研究和制定全过程,从而使人力资源管理正在更高的层次上得到不断的变化,更趋于强调战略问题,强调如何使人力资源管理为实现组织目标作更大的贡献。 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化趋势日益明显 为了能够适应组织内部投资结构和工作量的经常变化,使组织能够维持较为明快有效的系统和程序,于是出现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现象。外包就是将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委托给组织外部的公司承担,主要原因是组织内部投资结构和工作量的经常变化。一部分基础性工作向社会化的企业管理服务网络转移,企业的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招聘和培训等庞杂的事务性工作、知识含量不太高的工作从人力资源部门转移出去,而组织设计、工作分析等具有开创性的职能则交给管理咨询公司。、 以教育和培训为主的人力资本的投资开发将不断获得增加。家庭和个人的人力资本投资将继续大幅度地提高,教育投资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将增加。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詹姆斯·海克曼指出,中国教育的真实回报率高达300%-400%,因此提高人力资本和受过教育的劳动力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我国每年教育投资的绝对数,人约在3000亿元人民币,但人均不到30美元,而美国人均是2000美元。 教育消费具有收益递增性。人多数非教育消费品,其消费带来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教育作为特殊的消费品具有报酬递增性,其关键原因是通过教育消费促进了人力资本的形成和存量增加,人力资木的收益递增性使得教育消费产生收益递增性。教育投资的增长,按经济规律,应该先于社会经济发展,应该快于国民收入增长的速度,经济建设才可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我国教育投资不但低,而且低于5.7%这个世界平均水平。 培训是企业获得高质量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人力资源是企业所有资源中增值潜力最人、最具有投资价值的资源,而员工培训是企业所有投资中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战略性投资。从社会的角度看,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使科技进入几何级跳跃式发展阶段,人类进入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学习将成为一个人毕生的需要。从员工的角度来看,在温饱问题解决后,工作成为一个继续学习的过程,是为提高自身价值而进行的投资。员工不仅重视完成工作的质量,更看重从工作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实现自身人力资源增值。经过培训,企业由于员工技能提高而得到长足发展,员工则从企业发展和自身努力中获得收益。 三、人才流动速度加快 人力资源的角色互动。主管与员工的角色互换会加速,“能者上,平者下,庸者走”的能力定义日益流行,员工炒老板,老板炒员工都将司空见惯。世界范围内的人才流动正在不断加剧。这种越来越快的人才流动性趋势,使得人才终生服务于一家公司的现象正在不复存在。在我国,这一趋势也在愈演愈烈。各种各样的人才招聘市场和就业机构以及猎头公司等,正在一步一步地推动着人才流动的步伐。那种把工作当成“铁饭碗”的观念或终身服务的思想正在成为历史。人才流动的重心在于真正有真才实学和实用技能的人们。他们最有资本和能力从一个职位向另一个职位频繁地跳来跳去,或追求高额收入,或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例如,在当今美国,企业平均在人约5年内有一半以上的员工跳槽。又如,一个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在其32岁以前平均将会更换9次工作。这种人才快速流动的现象已经给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人才的流动会增大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费用,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力,更有甚者,有可能导致优质客户的外流和商业机密的外泄,使企业遭受不可估量的重人损失。 面对人才快速流动的挑战,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通过建立新型的用人机制和员工关系,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巩固员工队伍,提高国际竞争力。 四、工作方式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革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工作以项目为核心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员工居住地方越来越分散,居家办公也将进一步普及。现在,从事信息密集型行业的人数将逐渐超过从事传统服务业和制造业的人数,现代化的通讯手段,电子邮件、网络会议的使用将成为人们工作联系的主要方式。2000年美国劳工部调查表明,采用在家工作方式的人数已经达到1300-1900万之间,占其劳动力总数的10%以上。与此相应,在家工作正在成为现代劳动市场中正规部门就业的重要发展趋势。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关于中国人力资源管理中道德问题研究及对策 摘要:道德风险在中国企业中已经是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了,研究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道德问题的地位、历程、根源及对策,对当今社会中多数企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道德风险 人力资源 道德缺失 人力资源中的道德问题在现代企业中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从安然事件到2008金融海啸,再到三鹿奶粉事件,都是企业进一步的意识到了一个新的风险,即“道德风险”。人力资源道德风险问题包括所有自利行为,轻微的如有人会将公司汽油私用,可能会用公司电话打长途,严重的如我国发生的银广夏事件和湛江海关走私案,国外的“安然事件”和巴林银行破产案等,几乎都涉及到道德风险的问题。人力资源道德风险行为对公司利润肯定会产生消极影响,有时还会导致公司陷入困境,甚至濒临破产。由此引起了企业界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与思考,人们已经深刻地意识到了人力资源道德风险问题给企业乃至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一、国内外对道德风险问题研究的一个简要回顾 对于道德风险的研究,国外学者主要从经济学角度,借助数学模型开展了对经济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的定量研究。这类研究在国外大约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其内容在国外经济学者的信息经济学、契约经济学等专著中都有相应的阐述,而且近几年来的国外经济学类学术期刊中也有一些探讨道德风险问题的论文出现。 近年来,特别是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在国内各类学术期刊中也出现了大量将道德风险与经济结合、或应用于具体经济环节进行研究的论题论文,其中大部分以国外经济学领域中的道德风险理论或观点作为研究的基础或启发。张维迎教授可能是我国最早提出道德风险概念的经济学家之一,他认为道德风险是信息非对称性的结果。此后,我国学者就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多方面有意义的研究与探讨。 二、中国现有人力资源管理的道德缺失 人力资源管理的本质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管理活动必须顺乎人性,合乎人道。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冲突的环境中,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道德意识、道德观念在利益追求的冲击下正趋于瓦解,新的市场体系下的道德观念和精神尚在孕育之中,法律法规远没有西方国家的健全,经济利益最大化仍然是大多数企业追求的目标和信奉的企业文化,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产生人力资源管理道德缺失的问题。 1.公正缺失问题 (1) 利益分配中的不公正、不合理,在企业中,在利益分配方面如果不遵从公平合理原则,也会使员工和企业受到影响。 (2) 用人不公,在我国企业中,人事管理者在所有的雇佣、绩效考评、惩罚和解聘过程中都存在不公平问题。 2.诚信缺失问题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能够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信任。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信用经济。企业要生存、要发展,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必须讲求信用,才能赢得市场。但在我国目前很多企业以利润为核心理念,而不是为了做企业,导致存在着诚信缺失的问题。 (1) 管理者的诚信缺失,在签订劳动契约时,双方必须平等自由,诚信无欺。而我国有些企业利用知识、信息优势欺骗员工,合同中只强调员工对企业的义务,却极力推托对员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员工的诚信缺失,除了管理者以外,员工也在一些方面存在着不诚信因素。比如,一些员工在求职时,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制造和使用假证书、假简历和假证件,抬高自己而贬损他人。在履约过程中,偷窃、泄密、蓄意破坏、损人利己、拉帮结派、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提高当代中国人力资源管理道德水平的对策 1.吸收优秀人事管理道德的资源 (1)对中国古代传统用人思想精华的吸收:传统用人思想源远流长,广博深遽,深入研究和总结中国历代名家用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继承和借鉴其理论精华,对于提高当代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对西方发达国家人才管理精髓的借鉴:西方国家自工业革命开始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形形色色的管理方法应运而生,在企业管理领域中百花齐放,经过几百年理论探讨,形成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2.增强道德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的作用的途径 (1)增强道德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构中的指导作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思想观念上,要确立人道理念,要具体地、历史地从现实社会关系的角度去认识和理解人性,树立“以人为本”的道德价值取向,完善道德在人力资源管理的体系建构。 (2)建立体现道德观念的规章制度,一个国家及其组织,能够有序的发展,不外乎有两种调解手段在发挥着作用,一个是刚性的制度,一个是柔性的道德。如果把这两者有机的结合到一起,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的道德缺陷定会得到很好的解决。例如,实行道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道德监督机制;完善工薪福利和考核评估制度,体现人力资源管理公平与平等的道德原则;健全保障制度,以人的需求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因素,体现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关怀。 (3)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组织中人力资源管理队伍良好的道德素养和伦理水平是人力资源管理合乎道德的前提和基础。企业对管理人员进行道德培训,使社会道德、企业道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得以传播,提高管理者的道德认知与道德觉悟,使管理者和员工由被动地遵守企业管理制度转变为出自于自身向善而主动遵守,这是解决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道德问题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四、结论 在企业中,人力资源是核心,但是,人才仅仅有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能力得不到道德的规范和引导,能力可能就会偏离方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对人才的理解偏向是很容易发生的,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当然,人才的道德素并不是孤立的素质,更不是与其它素质如科技文化知识素质相对立的,而是与人才的其它素质相辅相成的。因此,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质与提高人才的其它各种素质,也应是相辅相成的。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浅议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 [摘要]我国是人口大国,资源丰富,但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状况并不乐观,尤其是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如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益,实现良好的发展,已成为中国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企业发展 人力资源 转型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逐渐成为企业众多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优秀的人,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开发以及人才储备日益重要。因此,如何为企业寻找合适的人才、留住人才、发展人才,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成为重要课题。 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六个部分。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的高效运转使其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诉求,因此新的三大管理模块被提出:1.人本资源与企业文化;2.组织系统与法人治理;3.多元化与长短效激励。 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发展是顺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虽然中国人力资源丰富,但中国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上做的还不够,他们不愿花很多的钱进行投资,“中国制造”这个词满天飞,但中国品牌能够被世界提及的却寥寥无几,也就是说“中国制造”是在出卖加工能力,是一种劳动力外包,外国企业更多的是挖掘和利用中国的受过很好教育的高素质人才。 中国企业多数员工职业化素质低下,尤其是作为中层管理者在很多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1)工作不扎实、不细致;(2)私心杂念过重、效率低;(3)刚愎自用,不懂团队合作;(4)不开放;(5)山头主义、官本位;(6)个人主义、控制欲过强等等。基于以上各种现象,为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改变企业现状,就应该提高员工的职业化,主要包括专业化的工作技能、专业化的工作形象、职业化的工作态度和职业化的工作道德。 人力资源管理是一种职业,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适应未来社会的竞争,尤其是国际化的竞争,人力资源专业人员不仅需要在技术方法上提升自己,更需要使自己全面的升级。从事该行业的人必须具备以下几点基本条件:职业化的行为,专业化的技能,国际化的视野,本土化的智慧。 中国有句俗语:“吃着碗里瞧着锅里。”HR涉足工作领域,除了弄清目前HR主要的工作范围,也要对将来HR的发展有充分的预期。在HR实务上,目前企业主要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薪酬等模块,在各版块内相关职能并未明确细分,而且企业之间的差异性大,具体需求不一。总体而言,招聘、培训在各企业的HR实务中最为普遍,绩效与薪酬专业人才稀缺。随着HR实践的深入、劳动法律的调整、市场竞争的变化,HR实务必定增加新的内容,传统HR实务面临新的挑战与变革,在深度上,将朝着精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要把握资源与机遇,做好SWOT分析,即明确自身的优势与劣势、机会与威胁。 通过我们的学习,我认为人力资源管理在未来可能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一、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变化 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化,人才的竞争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焦点,很多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置于重要的战略性地位,将员工视为企业最为宝贵的财富,在管理过程中注重以人为本,关心、尊重、理解、信任员工,由传统的监督与控制向激励与授权转变,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更加讲求人性化管理及柔性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发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新性,开发员工的内在潜能,提高员工对于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及归属感,以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做贡献,实现自身与企业的共同发展。只有真正从思想和观念上改变认识,才能真正地实现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国际化与民族化 人力资源管理面临外部环境的变化,未来企业的竞争更加注重的是国际的,而不是国内的竞争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革新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在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上,使国内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在体现中国文化和社会特殊性的前提下尽快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在薪酬体制上,使中国现实与走向人才国际化得到平衡,缓和中国特色和国际化接轨的冲撞,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三、人力资源配置的系统整合 高中低端人才的系统配置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必须考虑的因素。组织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自然离不开高层次人才,但普通人才同样是保证一个组织和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在我们向全球招募所谓高层次人才的同时,不应忽视对普通人的关注,而应该加大对普通人才的开发和提升力度。为此,如何协调和平衡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是组织管理面临的新挑战。 对于我国来讲,人力资源管理虽然发展的时间不长,但日益受到强烈关注。因此,新形势下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作以分析和探究对于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和影响,重点在于结合中国实际,要有系统思维,从而促进我国企业的良好发展。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五常”思想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践行 摘要:对人力资源管理而言,“五常”思想中的“仁”是基本原则,“义”是价值观念,“礼”是制度规范,“智”是素质要求,“信”是道德自律,由此构成了一个覆盖全面的管理系统和一种具备内在统一性的管理文化。 关键词:五常 仁 义 礼 智 信 以仁、义、礼、智、信等范畴为内容和体系的五常思想在中国文化长河中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形成与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是一个不断阐释、界说、丰富其内涵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一个逐渐系统、完善、形成其体系的过程。没有这两点,五常思想是不可能胜任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使命的。由此我们得到的启发是,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践行五常思想,一方面在五常的内涵与理解上,要与时俱进,古为今用,这样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才既有中国根,又有时代魂;另一方面是在五常的角色分工与相互关系上,既要强调分,又要注意合,这样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才是一种有生命、有灵魂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哲学的有机体,而不是若干管理职能、管理技术的简单叠加。 一、以仁作为统率人力资源管理各项职能的基本原则 仁的基本含义是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所谓“仁者爱人”(《孟子・离下》),而且是“泛爱众”(《论语・学而》),即今人所说的博爱。与忠、信、诚、义等一样,仁是中国人古已有之的朴素道德观念。孔子的贡献在于,不仅从多个角度对仁进行阐释、引申,从而大大丰富了仁的内涵,而且界定了仁与其它道德规范的关系,从而大大突出了仁的地位。是孔子将仁奉为道德观念的核心,并围绕“仁”建立起了后来成为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体系的。 仁是中国文化传统中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而人力资源管理恰恰是对人的管理,是与人打交道的活动,因此仁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具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其一是仁心,即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要坚持仁爱为本,始终把人和对人的关爱放在首位,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企业是经济组织,追求经济效益是企业当然的使命,但即使是企业,其人力资源管理也不可见物不见人,要懂得人是财富的最终源泉。其二是仁怀,即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要拥有宽仁大度的胸怀。爱员工的根本是尊重员工,面对员工要有容忍之心,容人之量。人与物不同,不可能标准化、统一化,即所谓“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作为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必须明白,这是人的特点,也是人的优点。因此要能够接受与自己不同观念、不同类型的人,学会欣赏和使用不完美、有缺点的人,善于与自己不同地位的人,特别是比自己地位低的人平等相处,不能求全责备,居高临下,更不能党同伐异,顺昌逆亡。其三是仁政,即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与实践要体恤、怀柔,与人为善,成人之美,助人为乐,不要一说到管理,特别是严格管理,就是如何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设计出一些精致的整人之方、卡人之术。 上述仁爱、仁怀、仁政等的统一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以人为本”的管理哲学。如此说来,以人为本不仅是西方舶来的先进管理理念,也是我们民族固有的传统文化,不仅是言简意赅的标语口号,更具有丰富具体的充实内涵。 二、以义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价值观的核心 义的基本含义是公理、正义,所谓“义者,宜也”(《中庸・第二十章》),即做当做之事。义在五常中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价值观。所谓价值就是对人的意义,对人有意义就是有价值,对人的意义越是重大,价值也就越高。然而人生本已苦短,诱惑偏又太多,更何况有价值的东西之间还有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冲突,这就要求人们必须有所取舍,以求得有限人生中人生价值的最大化。于是人们就会按照价值的有无、轻重、大小排成序列,并按照这个排序决定自己行为的取舍、先后、轻重、缓急,这就是价值观。价值观类似一组同心圆,无价值者排斥在外,价值较轻者置于边缘,价值最大者位居圆心,后者也就是所谓核心价值。 中国传统文化并非禁欲主义,并不否定人有逐利的本能。孔子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孟子也说过,“欲贵者,人之同心也”(《孟子・公孙丑下》)。但逐利的前提是要分清这个利是大家的公利,还是一己的私利。如果是公利,那就是义,不但可以追求,而且应当追求,必须追求,直至“舍生取义”。如果是私利,那就是不义,不可以利害义。这就是所谓“计利当计天下利”。从这个角度看“义”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指导意义,至少应注意两点:其一在企业内部,个人的利是私利,企业的利才是公义。例如,体现在人力资源的招聘录用上,用对企业有利之人,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就是义;用对自己有利之人,任人唯亲,结党营私,就是不义。其二在企业外部,企业的利是私利,社会的利才是公义。例如,体现在人力资源的培训开发上,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就要有社会责任感。如果明白企业对员工成长所应负的责任,对社会发展所应承担的义务,就是义;如果只知向社会索取成熟的人力资源,不愿对员工承担帮助其成长的责任,不愿对社会履行培养合格劳动者的义务,就是不义。 当今是改革的时代,也是社会既有秩序革故鼎新的时代,价值观念的混乱就是这种变革的代价之一。在风云变幻之中,企业能不能方向明、风气正、人心齐,关键在于企业能不能有自己相对稳定的,并为绝大多数员工所接纳的价值观。 三、以礼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制度规范 礼的基本含义是礼节、礼仪,所谓“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释名》),即待人接物要适当、得体。讲礼的目的在于要求人们做人做事都合乎规范,有所依据。儒家认为,社会之所以混乱,是因为没有了礼或不守礼,即所谓“礼崩乐坏”。如果人人都守礼,即遵守符合各自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社会就可以达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序的理想状态了。那么怎么能做到守礼呢?一方面是每个人要用礼来约束自己,即所谓“克己复礼”;另一方面是统治者要善于用礼来管理,所谓“礼者,君之大柄也”(《礼记・礼运》),甚至可以“以礼入法”。 “礼者,人之规范”(《河南程氏粹言》)。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所谓礼,可以理解为人与人相处的制度、规则、规范。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首先要“有礼”,即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规范,使员工在工作中一切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在有礼的基础上还要“知礼”,即充分进行相关的宣传、教育,使员工知晓规章制度的要求,懂得遵章守制的意义。最后的关键是要“行礼”,即真正将规章制度落实为管理的实践,履行制度,遵守规范。以职位分析工作为例,科学的职位分析应能清晰、全面、准确地规范出特定职位的职责,工作的要求、场所、时间和条件,以及对从事该职位者的资格要求。有了职位分析,人力资源的规划工作、招聘录用工作、培训开发工作、绩效管理及薪酬管理工作等所有其他职能才有所凭据,才能真正摆脱长官意志、主观随意性、盲目性等等的干扰,真正从“人治”走向“法治”。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如果说“义”是观念形态,“礼”就是观念形态的外化与固化。 四、以智作为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素质要求 智的基本含义是知识、智慧。儒家思想中对智的理解有这样几个特点:其一,智是明是非,别善恶,是关于世事人生的大智慧,不是投机取巧的小聪明,如孟子就明确说过,“是非之心,智也。” (《孟子・告子上》)其二,智不仅是明于事,更是明于人,特别是明于己。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通假智)也”(《论语・为政》),这不仅是强调了真正的智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求知态度,而且也指出了真正的智是冷静清醒的自知精神。 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可以将“智”理解为广义上的素质与能力。其一,人力并不就是企业资源,其必须具备企业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对企业有益,成为企业的资源。其所具备的这种素质和能力越多越强,其对企业而言就越是优质资源。所以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就是不仅能够吸引和发现就自我而言的“有志之士”,更要善于吸引和发现对企业而言的“有智之士”。其二,企业经营是群体行为,所以企业对人力资源的素质要求不仅有业务、专业方面的技术性要求,还包括知人、知己、善与人处的社会性要求,如老子所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道德经》第三十三章)。其三,企业对智的要求,首先是员工获得新知的态度、能力和方法,然后是员工既有专业知识的数量、质量和门类,最后才是标志员工知识考核水平的文凭,三者均应得到应有的重视,但千万不能本末倒置。 人力资源的核心竞争力是人的素质,而对于考量人的素质而言,标志具备何种“知”的文凭当然很重要,但善于获得知、利用知的“智”更重要。 五、以信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道德自律 信的基本含义是诚实守信,所谓“人言为信”。对于信,儒家思想首先是非常重视,赋予其非常高的地位。如在人格评价上讲“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论语・为政》),在管理政策上讲“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等。其次,信作为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当然是相互的,但儒家思想非常强调“信”的自律自省作用。在著名的“吾日三省吾身”中,“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是占据一席之地的。(《论语・学而》)。 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问题,“信”包括知人和律己两个方面。就知人而言,人力资源管理讲的是用人之道,即所谓知人善任,然而“任”的前提是“信”,所谓“信任”,是先有“信”,而后才能“任”。也就是说,诚信应该是人力资源管理者考察人才的必选项和首选项。就律己而言,人力资源管理中要有契约意识,管理者要求员工守信的同时,自己更要守信。市场经济的本性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最有效手段就是欺骗和掠夺。如果任由欺骗和掠夺横行,市场经济就必然坠入骗子经济、强盗经济而万劫不复。如果说,在发展市场经济之初,我们更多地强调了对计划经济的“破”,目的是使市场经济从无到有,那么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的今天,我们就该更多地强调对契约意识的“立”,目的是使市场经济从建立到健康。 如果说“礼”对人是由外而内的硬约束,“信”则是对人由内而外的软约束,二者相互补充,缺一不可。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市场现状分析与前景展望 根据赛迪顾问的统计,2002年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和服务市场总额达3.3亿元。其中,低端的通用化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市场份额达到0.71亿元人民币。而高端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份额达到0.56亿元人民币,而围绕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相关的咨询服务市场超过2亿元人民币。 一、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市场现状 HRM软件市场成为2003年管理软件市场的热点之一。尽管受到“非典”等不利因素的影响。2003年上半年的HRM软件市场仍达0.8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6%,如表1所示。 人力资源与知识资本优势的独特性越来越成为企业重要的核心技能,人力资源的价值成为衡量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标志。同时人力资源管理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来自全球一体化的力量,如:信息网络化的力量、知识与创新的力量、顾客的力量、投资者的力量、组织的速度与变革的力量等各种力量的挑战和冲击。 在1997年左右,中国市场首次出现人力资源概念,发展至今,形成了为数众多的人力资源战略培训、管理方法培训,以及各种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提供商,据统计中国工商在册的专业公司上千家,相应的软件公司也超过了百家。包括用友、金蝶、太平洋软件、PeopleSoft、万古、铂金在内的诸多公司都极为看好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市场。 赛迪顾问从功能上把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分为四类:薪资和福利计算程序、培训管理系统、考勤管理程序和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从功能、价格、产品通用化等多种因素来考虑,赛迪顾问认为,国内流行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可分为低端的、通用的,以薪资福利计算程序和考勤管理程序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和相对高端的,包括基本人事数据管理、绩效管理和决策支持在内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二、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产业周期分析 赛迪顾问认为,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市场极具潜质。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需求逐渐旺盛。而且相对其它各种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的通用特性表现突出,行业特色相对较弱。 根据赛迪顾问对产业生命周期的判断,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产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未来前景看好。赛迪顾问产业生命周期主要特征列表如表2、图1所示。 处于快速成长期的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市场表现在竞争者众多,品牌集中度较低,还没有一个或几个品牌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在市场上占据较为明显的优势;市场需求逐渐旺盛,市场总量快速增长。国外品牌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在零星应用,但由于价格、功能等方面的原因,并不能完全适应中国市场的需求。 三、用户端分析 2003年6月间赛迪顾问对中国企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查,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管理是中国中小企业业务管理中的主要症结所在,客户关系管理、项目管理和生产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企业业务的顺利开展。 从各行业来看,人力资源管理则是通信、高科技、制造、石化、医疗和制药行业业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加入WTO以后,企业面临更强的竞争和更大的挑战,同时也面临着与世界接轨、向市场经济转型和股份制的压力。在大量企业内部,人才开始成为公司最主要调度资源后,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地位开始显现出来。在某些服务类企业,并没有生产制造环节;在一些大规模单一OEM制造企业,销售的管理并不复杂,他们可能不需要ERP软件中的生产制造模块,或者销售管理模块,但是他们不可能没有人员管理工具,几乎超过100人的企业就有人员管理问题,达到1000人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非常复杂。 以往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仅仅停留在人事管理上,现在则逐步发展为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而人力资源软件管理软件市场在渡过导入期之后,人力资源管理软件逐渐为各行各业所接受,人力资源管理软件需求逐渐旺盛。而且,相对ERP软件,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更易于产品化。据此,赛迪顾问认为,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有可能将逐步从ERP系统中分离出来,形成企业新的信息化投资热点。 四、未来市场预测 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的市场发展将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 在低端市场,以薪资福利计算程序和考勤管理程序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将形成通用化的产品,渠道体系和足够的市场运作资金将是厂商获胜的决定因素。 在高端市场,面对国有大型企业,包括基本人事数据管理、绩效管理和决策支持在内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也将有很好的市场前景。这个市场竞争将依赖于良好的资源获取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 市场将呈现出高端和低端共同发展的“哑铃型”。在2、3年内,高端市场具有非常好的投资回报,国内厂商将面临国外厂商的严峻挑战,但凭借良好资源和对用户需求的把握能力,国内厂商有望在竞争中取得胜利。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中低端市场将在3、5内走向成熟。在此期间,与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相关的咨询服务市场也将呈现很好的成长性,如表3、图2所示。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困境 在中国现阶段,人力资源总监们正承受着来自多方面的压力。 19世纪中期的加利福尼亚被人称为“金山”,今天经济繁荣的中国则被称作新的“金山”。由于中国存在着严重的领导人才问题,西方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正在蜂拥进入中国市场,企图在这个富矿中分一杯羹。 中国对人力资源咨询服务需求的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许多大公司都报告说很难在中国发现、留住和培养领导人才。光辉国际最近对亚洲领导力的调查显示,几乎有一半接受调查的全球高管都对中国本土的人才能够在5至10年的时间达到世界水平感到怀疑。 人力资源高管人员的缺乏 不仅是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面临着领导人才方面的巨大挑战,而且人力资源高管人员本身也成为了最受追捧的专业人才之一。 作为猎头公司美国光辉国际(Korn/Ferry International)上海公司的资深合伙人,海伦・唐陶(Helen Tantau)指出:“人力资源总监和采购专员是目前中国人才市场上最热门的职位。总体来说,拥有良好工作表现的本土领导者们可以期待10%―20%的工资涨幅。但有能力的人力资源经理们的工资涨幅可能会达到20%30%。” 海伦・唐陶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部分原因在于中国缺少具有良好商业意识的人力资源专业人才。另一个原因是许多跨国公司正在将它们的亚洲区总部迁到中国,因此需要招聘许多区域人力资源高管人员。她说:“即使只是负责中国区的业务,跨国公司也无法找到足够多的优秀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由于在找到并留住有能力的人力资源高管人员方面存在困难,所以跨国公司中国区人力资源部门处理与领导人才相关工作的难度也加大了。美国商会上海分会去年对274家美资企业的调查显示,它们在中国面临的最大商业挑战就是:人力资源的匮乏,包括吸引并留住经理人员和员工。调查中有43%的受访公司表示,与招聘到有能力的中国本土经理人员相关的问题对它们在中国的经营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低人才流动性 提供搬迁服务的美国Sirva公司亚太和中东区董事总经理Avrom Goldberg指出:“一方面人力资源部门面临着高质量领导人才市场的紧缺局面另一方面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国专业人才并不是非常愿意为了接受新的职务而搬到其他城市工作。有限的人才流动意味着人力资源经理们必须提出更有创意的人才招聘和储备战略。” Goldberg认为的人力资源部门面对的另一个挑战就是如何应对使用外籍高管人员过程中的变化。他表示,越来越多的公司将外籍高管派往北京、上海和广州以外的城市,这类地位并不突出、生活福利设施相对较不完善的城市包括成都和大连,这类外籍高管人员需要更多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帮助。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将会在这些外籍高管们的工作、生活中占据最高的地位。 繁忙的人力资源高管们 由于上面的原因,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人力资源高管们的工作可能会异常疲惫。Alex Chiang就是一个例子。 Chiang是银泰中心的人力资源总监,银泰中心是位于北京的一个新的集写字楼和柏悦酒店于一体的商业地产项目。由于该项目的豪华酒店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开业,Chiang正忙着为酒店招聘1500名员工,其中包括20名资深酒店经理。对于他和其他酒店部门的负责人来说,准备酒店开业意味着长时间的工作。Chiang每周的工作时间常常达到100小时甚至更多,他的工作日程表已经排到了几个月以后。 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力资源部门对于公司的价值无疑就会增加。但是,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同西方国家相比在某些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跨国公司对中国的大部分投资都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传统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无论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人才招聘,还是在培养能够致力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人才方面都做得很不够。 美世(Mercer)咨询公司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了中国人力资源部门的不成熟性。这家人力资源咨询公司对11家在中国的跨国公司的管理行为进行了调研后发现尽管所有的公司都会进行某种形式的公司人力资源评估,但11家公司中仅有6家制定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负责美世香港区人力资源业务的Brenda Wilson指出:“许多在中国经营的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开展业务往往是从提供零星的人才和领导力培养课程开始,而不是制定公司全面的人力资源战略。许多人力资源组织也受到中国领导人才缺乏的现状误导,采用揠苗助长的方式提拔经理人员,并给他们。虚设的头衔’。头衔虚设会在整个公司内部层层蔓延下去,从而在公司内部造成员工职能和职责之间的混乱,以及内部公平问题和工资膨胀。” 人才涌现 但是,人力资源行业的观察家们认为,还是有一些中国的公司和个人在人力资源管理成熟度方面表现得很突出。海沃氏(Haworth)家具设计公司亚太、中东和拉丁美洲地区人力资源总监Ken Hui说:“许多‘非常棒’的人力资源经理正在中国涌现。中国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能力在过去十年内取得了极大的进步。” 他认为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能够取得进步的原因之一就是许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它们带来了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的技能,他的公司为每一个希望学习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的员工都提供了良好的培训机会。另一个原因就是在中国担任人力资源经理职位的困难度,因为他们要在招聘和留住人才等工作实践方面接受各种考验。 一些源于中国的人力资源培训项目正在世界各地得到使用。摩托罗拉公司的领导力培养项目就是一个例证,该项目最早是摩托罗拉中国公司为中国有潜质的希望之才设计的。 阿迪达斯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总监Angel Yu正在公司多个全球人力资源管理计划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而柏悦酒店的人力资源总监Alex Chiang去年多次拒绝了其他公司递过来的橄榄枝。 这位服务柏悦酒店长达十年的“老兵”表示,他愿意继续留在公司的部分原因在于他非常看重上级对他的信任。他说“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以及他们展现给我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促使我选择留在公司。” Chiang对待职业发展的成熟态度表明,至少还有一些人力资源方面的专业人才正在努力使中国走出人力资源管理的困境。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从中西方文化差异看中国人力资源管理 东方文明崇尚集体主义,西方文明信奉个人主义。中国人注重人际和谐,偏好稳定,西方人专注于事,喜爱冒险。中国人说:“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西方人却无时无刻不在彰显个性。美国的管理模式在美国企业中既方便又有效,中国企业学过来却未必如此。所以西方管理模式不宜照搬到中国,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应该结合中国传统文化,适应中国员工的文化心理。 荣格说,在人类意识的最底层有我们祖先生命的残留,它叫做集体无意识。我们每个人自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腌制在某一种文化之中。文化传承着祖先的经验,在每个人的精神中凝结成原型,集体无意识便由这些原型组成。 人类最古老的先民遗传给我们共同的集体无意识。然而,自从人类从非洲草原上迁出,移居到世界各处,不同民族就在不断地向最初的集体无意识中加入新的内容,人类在不同的地域分化出不同的文明以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传承着不同的集体无意识。于是,农耕文化塑造了中国人理智、注重结果、偏好安全和稳定、喜欢储蓄以备风险的民族性格;渔猎文化塑造了西方人富于幻想、注重过程、寻求刺激、讨厌一成不变、不擅于储藏的民族性格。它们深深地种植在各自的集体无意识中,构成每个人心理结构的基础,并在人们毫无察觉之中,支配着我们的精神。 所以,即便将西方企业管理模式武装到了牙齿,你也不能指望中国员工会因为习惯了这样的管理方式而逐渐适应。相反,管理当以本土文化为本,只有顺应了员工心中的文化原型,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文化差异是真实存在的,这一点已被许多社会学家的研究证明。例如:荷兰国际商学院经过长达7年的研究证明,文化差异存在于不同地区的管理人员之间。又如:吉尔特・霍夫斯泰德的调查结果表明,在IBM蓝领工人的巨大群体中也存在着明显的文化差异。即使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在同一家贯彻了西方管理理念和价值观的跨国企业里,文化差异依然显示其威力,这一事实提示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在运用西方管理理念时必须考虑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1.因人设岗与因岗设人 在西方企业中,工作分析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划分好岗位,规定了每个岗位的职责,编制了名额再严格按照工作说明书的要求配备人员。然而,在中国企业中因人设岗的怪现象却是屡见不鲜,工作说明书难以完备,或者成为虚设,员工们各显其能权责不明。 其实,在中国企业中,因人设岗的现象之所以难以避免,是由中国文化决定的。 首先,与西方人追求个性的张扬不同,中国人更关注人际和谐。一些关于组织公民行为(OCB)的研究证明,西方员工不会将“人际和谐”加入组织公民行为的定义中,而对台湾员工和中国大陆员工的研究结论则均强调“人际和谐”是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之一。可见,西方人相对来说更强调个人,张扬独立和看重竞争,而带有集体主义文化取向的中国人十分看重人际关系的和谐,希望别人接受自己并希望获得别人的奖赏和称赞,为了避免人际冲突宁可做出一定的妥协和让步。所以,中国的员工会为了维持和谐的组织氛围,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主动承担自己权责以外的工作。 其次,西方员工的流动性较高,他们靠熟练掌握一门技术为生,而在西方企业中工作分析做得十分完善,工作的权责都是以标杆企业为标准规定的,员工可以顺利地在不同企业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相反,中国员工的流动性较低,这是因为中国人往往会将自我更加深刻地嵌入到其所在群体之中。 这一点可以从东西方文化中个体的自我概念差异中看到。如图1所示,东方文化中的人会具有相互依赖的自我观点,他们在与家人、同事和朋友分开后会失去那些用来定义自己的社会联系,他们将自我镶嵌于社会关系中,其生活目标更多地不是增强个体自我而是协调并支持他所在的群体。 这样的自我观点使中国员工将自己与同事的关系纳入到对自我概念的觉知之中,从而更加依赖于组织,阻碍了他们在不同组织间的流动。于是,中国员工会更加以推动组织的发展为己任,而承担更多力所能及的工作,而企业因为成员较为稳定,也可以不必局限于岗位的划分,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最大化的开发员工的才能。 第三,渔猎文化练就了西方人将知识分门别类的本领,他们会专注于某一项技能,而成为某一领域的专才。而中国人却注重事物间的联系,他们更容易成为通才。因此,用岗位的划分局限住工作内容的做法,与中国人的知识结构不太相符。 因人设岗的用员方式的确有其弊端,但另一方面也有其优势。在当今几乎所有大公司都施行团队运作方式,据统计称,财富500强中80%的公司有一半以上的员工在团队中工作,68%的美国小型制造公司在生产领域运用团队。团队可以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绩效,而一般认为在具有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组织中,引入团队的工作形式较为容易。也就是说,中国的员工是天生的团队选手。 在团队里,员工的成功将以团队的绩效来定义,于是员工的“组织内个人职权”,即员工做出的在其工作职责之外,却能够促进整个组织有效运作的行为,如帮助团队内其他同事、承担额外工作任务、避免不必要的冲突等,就变得十分重要。于是,团队的工作形式实际上就是模糊了岗位之间的界限,企业吸纳一个成员,主要是看他能在团队中发挥怎样的作用,而不必局限于他是否适合某一个具体岗位。所以因人设岗的用人方式与团队的工作形式更加匹配。中国企业不如顺应文化导向,扬长避短,发挥因人设岗的优势。 2.群体绩效考核和激励 如前面所述,在工作团队形式普遍存在的现代企业中,考核员工的方式已不再是个人绩效,而是以团队为单位。在高度个人主义和重视个人成就的西方组织中,这样的考核办法会给管理者带来很大的挑战,但在具有集体主义倾向的中国组织中,则不会有太大障碍。 组织心理学家P•克里斯多弗•厄雷曾做过这样的实验:他让中国和美国的管理人士在三种不同的假设情形下担任一些管理任务,如表1。实际上,在所有情形下他们都是独自工作的。实验的结果是,中国人认为自己在与群体内的人合作时业绩最好,而美国人认为自己独立工作时业绩最好,不管是在群体内还是在群体外。但其实他们的业绩并没有差别。由此可知,在中国式团队中,成员会有更强的组内偏爱效应,他们认为与自己群体内的成员合作会产生更高的绩效,于是,他们就会将自己的高绩效归功于其所在的组织,这样,他们会更容易接受以团队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的方式。 3.360度考核 这是一种令许多中国员工感到反感的考核方式,它令中国员工感到自己与同事间的良好关系受到了破坏。中国员工通常不会给别人不好的评价,致使考核结果的趋同。而如果使用交替排序法、强制分布法等方式来避免评价结果的趋同,又会出现另外的缺陷。比如,中国人会看重被评价者与自己关系的亲疏,甚于其人的工作业绩。另一方面,这种评价又会给员工带来心理负担,使员工对它产生抵触情绪。 综上所述,中西方文化心理差异的影响,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几乎都有体现,本文所提到的几个方面可能并不全面,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应该更多的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将传统文化应用到管理实践中去,必将会对充分利用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提升员工满意度,提高组织绩效和推动企业发展大有裨益。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库克曲线与中国人力资源管理 [摘 要] 库克对研究生参加工作后,创造力在增长期过后出现下降并且低水平徘徊不前的现象作了描述,指出人员创造力的下降会造成人员流动和流失,这对企业的影响十分不利。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应强化职业锚理论、压力管理、情感管理、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等方面工作。 [关键词] 库克曲线;员工创造力;人力资源 一、对库克创造力曲线的描述 美国学者库克从如何更好地发挥人的创造力的角度,论证了人力资源流动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一条曲线,称为库克创造力曲线,简称库克曲线。库克曲线是根据对研究生参加工作后创造力发挥情况的统计所绘出的曲线(见图1),该曲线说明员工的创造力在增长期后会有4年的黄金期,然后进入衰减稳定期。 在图1中,OA表示员工在3年~4年的学习期间创造力增长情况;AB表示员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初期受命上任工作期,承担任务具有的挑战性、新鲜感,以及新环境的激励,促其创造力快速增长;BC为员工的创造力发挥峰值区,约1年左右,是员工出成果的黄金时期;随后进入CD,即初衰期,创造力将继续下降,持续时间约为0.5年~1.5年;最后进入衰减稳定期即DE期,员工的创造力将继续下降并稳定在一个固定值,如不改变环境和工作内容,创造力将在低水平上徘徊不前。这种原先优秀的很有创造力的员工从事物发展的动态变为一种停滞的状态,这在管理实践上并不罕见,不是激励机制出问题的,而是企业的思维方式和企业的管理机制出了问题。 二、对库克创造力曲线现象的分析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汉布瑞克和福克托马提出了企业家生命周期理论的五阶段模型②,对企业家任职期间领导能力的变化规律及原因提出了企业家生命周期五阶段说,这一模型认为企业家的管理生命大约有如下5季节:(1)受命上任,(2)探索改革,(3)形成风格,(4)全面强化,(5)僵化阻碍。这种导致企业家绩效始于上升继而持平,而终于下降的抛物线现象也适用于对库克对研究生毕业后3年~4年的工作期间创造力增长分析。 在研究生毕业后受命上任工作阶段,由于其信息未经过滤,来源广,任职的兴趣高,而对职务知识知之甚少,所以第一次承担的任务具有挑战性,新鲜感以及新环境的激励,对工作是一种中强的认知模式,所以员工的创造力是快速增长,与之相对应的为图1的AB段;在探索改革和形成风格阶段,员工的任职兴趣由很高开始下降,到形成风格阶段的中、高任职兴趣,而对职务知识开始大体熟悉进而到非常熟悉,这一阶段是员工创造力发挥的峰值区,大约为1年左右,这是出成果的黄金阶段,与之相对应的为图1的BC段;在全面强化阶段,由于员工依赖少数的信息源,信息高度过滤,其任职兴趣开始下降,而对职务知识非常熟悉,其认知模式刚性强且上升,在以往的工作经验中形成了大量的经验,此阶段员工往往会表现出对自己认知模式的迷信和固执,越来越相信自己和自己的思想方法的正确性,相对应的为图1的CD段;最后进入衰减阶段,即DE期,员工创造力将继续下降并稳定于一个固定值,这就是僵化阻碍阶段,此时其对职务知识非常低,任职兴趣低,如果此时不改变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员工的创造力将在低水平上徘徊不前。 库克指出,为激发研究人员的创造力,应该及时变换工作部门和研究课题即进行人力资源流动。一些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一流的人才正因为流动频繁而思路开阔,有创造性,也说明人才只有在流动过程中才容易找到最适应发挥自己才能的岗位和环境。但对于一个企业、对于离职员工的公司来讲,则充满了痛苦和煎熬,关键员工的离职或许意味着“人财”两空,这对一个企业长期发展来说,会对其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甚至是致命的打击。 三、对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途径探讨 目前,很多国内公司管理人员头脑中还存在着“只要高薪待遇就能留住人才”的观念,实际上,工资的多少并不是真正让他们继续留下来的关键。员工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企业不能简单待之,应当从关注人转到合理的选才、用才、育才、留才等方面,帮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划,在企业内部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一定的压力管理,练好企业文化和管理机制的内功,同时注重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竞争战略的一致。 1. 帮助员工确定职业锚。职业锚理论是由美国麻绳理工大学施恩博士提出的,职业锚是指个人经过搜索所确定的长期职位,笔者也把它视为一种职业选择理论,其由三部分组成:(1)认识自己的才干和能力,这种才干和能力以各种作业环境中的实际成功为基础;(2)认识自己的态度和价值观,这种态度和价值观以实际情境中的自我测试和自我诊断以及他人的反馈为基础;(3)认识自我动机和需要,这种自我的动机和需要以自我与组织和工作环境的价值观之间的实际状况为基础。职业锚是通过个人的职业经验逐步稳定、内化下来,当个人面临许多职业选择时,职业锚是员工最不能放弃的自我职业意向。透过职业锚,组织获得了员工个人的正确的信息反馈,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员工发展设置可行、有效、通畅的职业通道;个人则因为组织有效的职业通道,自身的职业需要得到满足,必然会深化其对组织的感情认同;于是组织与个人双方相互深入了解,达到深度稳固的接纳,从而可以留住人才,又可以达到直接提高工作效率和显著效益的目的。 2. 适当的压力管理。“台塑大王”王永庆的“推拉管理模式”值得我们借鉴。这里的“推”就是压力管理。适当的压力不但可以使一个人的潜能发挥出来,而且能造就出优秀杰出的人才。如果员工太安逸就会养成懒散的习惯,放松自己,导致其积极性不高和创造力下降与停滞;适度的压力可以激发潜能。所以如何让一个企业主体本身具有压迫感,让其员工不能满足现状,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引入竞争与淘汰机制,让员工甚至主管人员都有危机意识,这是压力管理所必须的。 组织和员工必须共同面对职场上的工作压力,对工作压力的共同管理也有助于组织发展目标和个人创造力激发与保持的整合。适当的压力对工作绩效有显著的影响,在低压力的情况下,工作对于员工来说没有挑战性,员工的最好水平不能得到发挥;当压力达到某一点时,就能改善员工绩效水平。对任何工作任务来说,均存在一个最优秀的压力水平点,这个点就是适当的工作压力,过这个点后工作绩效就开始下降。所以要保持员工的创造力就要使员工认识到这个点,给员工最适当的工作压力。 3. 情感管理。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前进的主旋律,要激发员工创造力,留住人才,就是要运用“重视人、尊重人和理解人”的管理思维模式。管理不仅是对物质生产力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对有思想、有感情的人的管理。这就需要寻求效率逻辑与感情逻辑之间的动态平衡:(1)梅奥的人际关系理论最重要的贡献是发现非正式组织的存在,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也应对此有所重视。员工不是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存在,他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集体中其他个体的影响。所以只有个人、集体、企业三方的利益保持均衡时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潜能。培养共同的价值观,创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是协调好组织内部各利益群体关系,发挥组织协同效应和增加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最有效的途径。(2)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最高需求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一种实现个人理想、抱负,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能力,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的需要。对于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能实现自我才能的发挥并获得成功是更强烈的需要了。因此要注重员工的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给他们压担子,使他们在工作中施展自己的技能和特长;同时,组织要为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创造动力,为其提供工作内容丰富化、工作轮换、晋升以及加薪和各种继续教育的机会,对员工的工作进行重新设计,帮助他们指定适宜的退休和安排,提供相关的咨询项目,以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敬业精神,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保持员工持续不断的创造力。 4. 优秀的企业文化留人。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凝聚力和催化剂,对员工具有导向、凝聚和激励作用。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增进企业员工间的团结和友爱,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减少教育和培训经费,降低管理成本,并最终使企业获得利润。所以企业应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爱护人才,体现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形成员工认同的、与社会共振的价值观,营造精诚团结、敬业敬岗、无私奉献、不断创新、奋发图强的企业文化和氛围,形成适合人才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5. 人力资源发展战略要同企业竞争战略保持一致。在企业的众多资源中,人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其重要性越来越引起重视,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优秀的人才。如何发掘人才、留住人才并发展人才,从而为组织保持强劲的生命力、创造力和竞争力是企业面临的重要的课题,要保证企业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企业必须清楚企业的远景规划和战略目标,必须对组织现今和未来对各种人力资源的需求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规划,以保证组织在需要的时候和需要的岗位上,能及时地得到各种所需要的人才,否则,企业组织的战略目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难以实现。(1)企业一定程度的人员流动是不可避免的,这样的流动率可以形成企业良好的人员“新陈代谢”机制,通过新鲜“血液”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思维的同质化。但企业组织对于优秀员工、骨干人才的流失,应该分析认真其离职的原因,及时采取妥善的措施,将其流动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减少企业的损失,以有利于企业内部管理文化与制度、关键技术、客户群的延续和持续发展。(2)引进和挖掘人才,注意人才的优质性和引进的灵活性、针对性。要综合考虑人才的年龄、职称、专业、性别等方面,并与本单位内的人才形成互补而又有层次性;在企业组织内部要不断拓宽培训、教育途径,注意内部人才的挖掘,健全选拔制度,使优秀拔尖人才得以重用。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浅析 [摘 要] 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人力资源不再像过去那样被当作一种成本,而作为一种重要资源越来越被重视。激励开发和管理人力资源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运用。人力资源已经成为企业的一个核心资源,是国家间竞争的关键力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推动力。在对国际间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研究中,日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鲜明地代表了具有东方文化特色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本文通过对日本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分析,使我们对其他国家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所了解和借鉴,建立起适应中国文化及中国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希望能够给予中国企业构建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所借鉴。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 日本管理模式 借鉴和创新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定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技术差距逐渐缩小,企业的竞争逐步转移到对人力资本的竞争,使人力资源管理成为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和基础,日本经济实力的强盛与其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密不可分。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简称HRM)是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企业中员工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员工的潜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是企业的一系列人力资源政策以及相应的管理活动。它能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以实现组织的目标。 二、日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日本式经营从20世纪80年代风靡全球至今都是很多国家学习的典范,其原因除了日本经济在70年代初期的高速发展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于日本企业中出现了人本主义管理理念,日本企业管理模式的精髓是其人本主义。 三、在聘用上采取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 美国学者阿贝格伦(J.C. Abegglen)在1958年对日本的一些大企业和工厂进行了实地调查后,指出日本企业在用人制度上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终生关系”(life-time commitment)。所谓终身雇用制是指公司从大学毕业生或其他年轻人中雇用基本核心员工,规划员工的持续培训和发展计划,在公司集团内部的员工永远供职到55岁或60岁。除非发生极其特殊的情况,一般不解雇员工。但这种稳定就业由于日本经济的衰退而受到了挑战。 年功序列制就是员工的工资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在同一个企业里连续工作时间的延长而逐年增加。同时,连续工龄还是决定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年功序列制对于人才的长期培养有很大的好处:第一,老员工的丰富经验为企业培训提供了巨大的知识财富;第二,以论资排辈的原则评估员工的工作成就去掉许多评估中不客观的因素。但这种方式也有缺点:第一,因为企业按照工龄升职发薪,容易使员工安于现状;第二,使年轻有为人士没有破格晋升的机会,打消工作的积极性。 四、在配置上主要依靠内部培训和内部提拔 日本企业具有用人制度上的相对封闭性,内部培训是满足企业对人力资源需求的主要方式。高素质的员工,只要经过技能培训,就能胜任所有工作。所以,在聘用员工时,特别强调基本素质,而不太看重个人具体技能。培训时不仅要学习技术方面,还要学习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上下协调关系等。在培训的基础上,在现有人才的范围内,进行内部提拔为主,因为内部人员对于企业的现状最为了解,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培训和避免人才流失,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企业的人才梯队建设。这种方式有利于增强就业稳定性,有利于特殊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 五、在考核上注重精神激励的薪酬制度 日本企业重视长期的增长,不是以短期利润为主,加上日本文化传统中平均主义的历史背景以及日本民族中地少人多的现状,日本企业工资政策中很重视公平和合理的原则,而不是强调人与人的差异。因此,日本企业工资政策不把奖励个人放在首位,认为过分奖励高层经理会给企业员工之间的和睦相处带来麻烦。他们认为,企业经营的核心是长期地、稳定地发展壮大企业的规模和效益。短期评估员工成绩,只能影响到员工在公司长久工作的积极性。所以在人员评估上,日本表现出很强的平均主义,多以集体为单位进行考核,重视公司的或集体的业绩,否定或低估特定个人成绩,并且把态度列为考核的重要的内容。 六、日本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从上诉一些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出日本企业的一些不足之处,但同时,日本企业的很多做法还是值得中国企业去借鉴和学习的。 (一) 在聘用上采取长期雇佣制度 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度有一系列优点,但是这种就业政策也有缺陷,因为这种就业政策会使员工失去失业的危机感,这样一来会降低劳动的积极性,影响劳动生产率,进而使企业利润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我们不应该采取终身雇佣制,但也不能像美国一样,采取短期雇佣制度,而是主张融合日本和美国的成功经验。短期雇佣容易导致人才流失,所以采取长期雇佣制度,既可以使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又可以减少人才流动。 (二) 在配置上应当以内部提拔为主,外部引进为辅 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发展还不健全,要想在短时间内引进充足的适用人才,以全面改变企业员工的素质还有困难,因此从外部引入人才应作为企业配置的辅助措施。从长期看,应该学习日本,主要立足于内部培养,以内部人才的提拔为主,因为企业内部人员对企业具体情况了解,在原有技能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培训。目前我国企业员工培训体系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企业对员工培训重视不够,投资严重不足。所以,企业首先应该培养一批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管理人才,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在考核上应是物质保障和精神激励相结合 激励原则,即物质和精神的奖励,关键是拿捏好分寸。我国企业要建立把员工和企业紧密连结在一起的经营方式,把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提高员工收入、改善劳动条件、增加福利要求的措施具体化,形成人人关心企业前途命运。企业还应学习日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建立员工全方位、多渠道参与管理决策的民主制度,鼓励员工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沟通上下关系,协调经营者与生产者之间的情感,正确处理和维护员工利益与发展生产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形成精神上的共同体。通过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综合作用,使员工和企业真正形成命运共同体。这样,企业才能真正的很好的发展壮大。 七、小结及研究展望 当前,中国企业已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企业决策层对人力资源管理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从借鉴到创新,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正在逐步构建自己的模式,概括日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总结出中国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日本企业成功的奥秘之一就在于形成了其极具特色的优秀的企业文化。我们应该借鉴日本形成优秀企业文化的方法,结合我国传统文化,形成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团队精神,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员工素质。注重公司文化的建立,注重员工的职业规划和员工的培养,这样才能企业的发展战略与人才战略充分结合起来,才能使企业发展壮大起来。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加入WTO后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变化的现状和趋势 我国相关的研究者指出,人力资源管理从80年代确立至今,已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这期间,全球的社会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以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科技正改变着我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例如,不需要到某一固定办公室来统一办公的"远程职工(在英文中称为Telestaff)",相互不见面而只靠电脑和互联网联系的虚拟组织(VirtualOrganization)。我们的社会正在结束所谓的后工业社会而迈入知识经济社会。组织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和组织的竞争方式也正进行着悄无声息但却深入持久地变革,组织的各种管理职能必须应潮流,不断改变自身以应对正在改变着的世界。在这种形势下,人力资源管理将怎样发展呢?"后人力资源管理"将是什么样的一种面目呢? 一、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现实挑战 1.全球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的冲击。随着区域性合作组织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等产生,国与国之间的界限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地区经济甚至全球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正日益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经济一体化自然结果的跨国公司,既面对着不同的政治体制、法律规范和风俗习惯,同时又推动着各文化的相互了解与不断融合。管理者们经常会遇到类似国籍、文化背景、语言都不相同的员工如何共同完成工作,以及管理制度与工作价值观迥然不异的组织如何沟通等问题。 2.新的管理概念与管理方法的出现与应用。面对着激烈竞争的市场,组织必然要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改善服务。于是,新的管理概念和管理方法不断应运而生。例如,质量小组(QC)、全面质量管理(TQM)、经营过程重构(BPR)等。其中,经营过程重构是再造工程(Reengineering)的一部分,它意味着对经营过程、组织结构等的重新审视和反思,就好象它们是过去匆忙之中建立起来的一样,需要对它们进行重构和再造。与本世纪初科学管理和30年代行为科学的诞生相似,90年代新的管理概念与方法的出现,必然会给组织管理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可能趋势 作为上述变化的回应,人力资源管理呈现出许多新的可能发展趋势。 可能的趋势之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能的弱化及向直线管理部门的第二回归。冷战结束后,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得到进一步加强,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几乎所有的企业都面临来自国内、国外的剧烈竞争。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规模经济在知识经济社会里已不再占有昔日的优势,取而代之的是一些规模小、技术含量却很高的小型企业,为顾客提供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在中小型企业里,管理部门,尤其是职能管理部门的浓缩是降低成本的有效方式。在这些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有时甚至还有财务会计部门都可能合并为一个部门,统一为企业提供综合职能支持。另一方面,巨型跨国公司在新的市场环境中发现其巨大规模不再是优势,出于激烈竞争的压力,也在集团内部实行所谓的的"内部企业家"式的管理方式,把全球几十万人的大公司整编成数百个相对独立的、自负盈亏的成本--利润中心。这些成本--利润中心享有巨大的自主权,在财务、人事、生产、销售等企业管理方面享有独立的管理权。这样的成本--利润中心与上面提到的单个的中小公司十分相似,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弱化同样不可避免。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可能的趋势之二:人力资源职能的分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部职能可以简单概括为人力资源配置(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选拔、录用、调配、晋升、降职、轮换等),培训与开发(技能培训、潜能开发、职业生涯管理、组织学习等),工资与福利(报酬、激励等),制度建设(组织设计、工作分析、员工关系、员工参与、人事行政等)四大类。如果说这四大类职能是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与完善的话,那么,随着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社会专项咨询服务业的发展,这些职能将再次分化,一部分向社会化的企业管理服务网络转移。企业的管理职能是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手段,企业可能根据其业务需要对这些手段进行重新分化组合,以达到其在特定环境下的最佳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四大类职能活动是相互联系也是相互独立的,对其进行不同方式的分化组合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在企业管理实践中也经常可以看到。 可能的趋势之三:人力资源管理的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强化趋势,看起来似乎与上述两方面的内容相互矛盾,实则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侧面。上述两方面提到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弱化和分化,涉及到的都只不过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部分职能,而非全部职能。实际上,在某些职能不断弱化与分化的同时,人力资源管理的另一些职能却在逐步加强。根据组织宏观管理理论,具有凝聚力和长期高成长能力的组织,都具有一个被组织大多数员工认可的共同理想与使命。从某种意义上说,组织的一切管理活动都是为了实现组织的理想与使命。因而,人力资源管理也更趋于强调战略问题,强调如何使人力资源为实现组织目标作更大的贡献。 人力资源管理的强化主要关注:组织对风险共担者的需求是否敏感,开发人力资源迎接未来挑战,确保员工精力集中到增加组织投入的附加价值上等。 可能的趋势之四:政府部门与私营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渐趋一致。一般来说,政府部门的管理方法与私营机构大相径庭,因为政府属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部门,其主要目标是公正、公平;而私营机构则多是赢利单位,效率、效益是它的典型特征。然而,自80年代以来,很多国家特别是欧美一些国家,由于国内经济状况差强人意,再加上长期以来实施的福利国家制度,公共开支居高不下,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成效颇和微词。在这种情况下,欧美国家开始率先推行所谓的"新公共管理",政府服务也应以市场观念为主导,强调管理方式向私营机构靠拢,并引入竞争、效率和效益等概念。于是,更为讲求灵活性和适应性的人力资源管理便受到了各国政府的广泛重视。在这些变革中,最引人瞩目的是改变公务员的终身雇用制度和长俸制度,开始逐步实行有弹性的入职和离职制度,建立以工作表现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同时,通过适当的培训开发制度,不仅提高公务员的知识技能水平,而且加强公务员为公众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种种改革,一方面使政府部门形成了类似私营机构的具有竞争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新体制,另一方面创造出以公正、效益为本的政府管理新文化,反过来又进一步影响着私营机构的经营理念与管理哲学。尽管政府与私营机构的最终目的仍然差异巨大,但两者在管理方式上的逐步接近趋势却越来越明显。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研究路径的演化、比较与选择 摘要:当前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研究呈现出“由外而内”和“由内而外”两种不同的研究路径。文章在梳理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演进脉络的基础上,从理论基础、中国本土情境的契合性和研究方法三个方面进行比较,据此对学者们研究路径的选择提供建议,以期推动中国本土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研究的发展。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路径;演进;比较;选择 一、 引言 近年来,中国管理学术研究的发展呈现出两种不同的演进路径:第一条是“由外而内”(Outside In)的路径――侧重于将其他情境(主要是西方情境)中发展出的管理理论应用于中国情境,第二条是“由内而外”(Inside Out)的路径,即尝试对中国独特的管理现象给予解释(Tsui,2006)。同样,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研究领域也显现出学者们分别采用这两种研究路径进行研究的规律。纵观当前有关中国本土人力管理实践研究的文献,研究者大多单独采用某一种路径进行研究,导致两条研究道路的发展基本上是彼此割裂的,缺乏两条路径的相互对话。 本研究认为,尽管两条路径在理论基础、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是两条道路研究对象存在的一致性使得我们无法绝对割裂两条路径之间的联系。当两条路径彼此对话的缺乏研究现状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研究的进一步向前发展。因而无论是中国本土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理论的发展需要,抑或是学者们选择研究路径的需要,都呼唤着学者们结束当前两条研究路径泾渭分明的现状。 鉴于此,本文试图对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两条路径的演进脉络进行梳理,然后从理论基础等三方面进行比较,最后在此基础上对未来中国学者研究路径的选择提供建议。 二、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研究:“由外而内”的路径 本研究将学者们采用“由外而内”的路径划分为“移植性”阶段和“依情境修正”两大阶段。 1. 初期阶段:对西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理论的简单移植。在该阶段,对学者们直接引用西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理论、量表或模型,并将其应用于中国情境之中,检验其在中国是否能得出相同的结论(Akhtar, Ding Ge,2008)。此类研究关注的焦点是论证已有理论或模型的外部效度,但尚未结合中国企业的数据对理论进行情境化的修正。例如Bjorkman和Fan援引西方学者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量表,在中国六十二家外资企业展开问卷调查,验证了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与公司的主观绩效的正相关关系(Bjorkman Fan,2002)。 和国外研究相比,高绩效工作系统的有效性在中国并未获得稳健的解释(周禹、曾湘泉,2008),甚至还有文献发现与国外研究相矛盾的结论,例如,张一弛的研究发现,尽管传统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被视为是控制型为主导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承诺型为主导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但同时也有不少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采用控制型模式(张一弛,2004);也有学者发现,“信息分享与工作自主权”是西方最佳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核心内容,但对于现阶段的中国企业却并不是迫切需要的(苏中兴, 2010)。 2. 发展阶段:依情境修正西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理论阶段。尽管中西方研究结论的不一致性可能源于不同研究在抽样、工具方法选择等方面的差异(Kim,Wright Su,2010),但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西方高绩效工作系统的兴起是与西方(尤其是美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与管理情境相匹配的(苏中兴,2010)。基于此,有学者对西方的管理实践是否能完全解释中国情境提出质疑(Tsui,2006)。 对西方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反思导致研究者已不再满足于西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理论的简单移植,近年来采用“由外而内”的路径进行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研究随之进入第二阶段――依情境修正阶段。苏中兴通过对访谈和二手案例资料的分析发现,尽管大部分西方最佳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在中国企业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应用,然而诸如团队工作、就业保障、以行为为基础的绩效考核、申诉和争议解决机制等实践在中国企业中鲜少出现。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方属于传统的以控制为导向的管理实践--员工的竞争流动机制和严格的劳动纪律管理却在访谈内容中频频出现(Su Wright,2012)。 总体而言,与简单移植阶段相比,在该阶段学者们通过在研究中关注来自中国本土企业样本的特之处,对已有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或模型进行修正、优化或扩展,使其能够更清楚地描绘与诠释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的独特现象。 三、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研究:“由内而外”的路径 伴随着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本土化运动的兴起,另一些学者开始另辟蹊径,相继运用"由内而外"的方式进行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研究。该路径的发展同样也经历了两大阶段: 1. 探索阶段:从对本土独特现象的勾勒到本土理论的建构。在华人组织中,个人在与他人交往时会依双方关系的远近采取不同的策略行为,这就形成了诸多的关系现象,这种关系现象被证实大量存在于华人社会中(Sue-Chan Dasborough,2006;Yang,2012)。例如,杨国枢认为,对于家人应该讲“责任”,对于熟人应注重“人情”,而对于生人则须辩“利害”(杨国枢,1992)。再如,在黄光国构建的“人情与面子”模型中,他以资源请托事件为例,分析了资源支配者如何依据与资源请托者之间的关系亲疏而采取相应的人际互动策略(黄光国,1988)。 以关系为取向的管理者并非对员工一视同仁,可能会厚此薄彼。那么,在组织的管理中又究竟存在哪些关系现象呢?在对组织的关系现象进行阐述之后,研究者借助于差序格局理论对组织的关系现象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分析。郑伯埙指出,组织领导会依据“亲”、“忠”、“才”的标准将员工归为圈内人或圈外人。较之圈外成员,圈内人与管理者有更频繁的信息交流与情感交流,能够获取更多的工作支持与工作机会(郑伯埙,1995)。现有研究表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极易受到关系的影响(Hsiu-Hua et al.,2007;Zhou Martocchio,2001)。郑伯埙和林家五(1999)的研究显示,台湾大型家族企业高级管理层和决策层通常是由他的家人以及少数和他有亲信关系的“自己人”所组成,中层管理人员则主要由可作为企业所有者心腹的“自己人”构成,而基层的员工来源一般是与企业所有者没有特殊关系的普通员工(即“陌生人”或“外人”),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亦有差别。 因此,认同现代化理论的研究者倾向于采用“由外而内”的研究路径,他们修正具有普适性的人力资源管理论,探讨西方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在我国情境适用的边界条件。另一方面,伴随着本土意识的觉醒,当学者们质疑现代化理论的观点时,则是主张采用“由外而内”的研究路径去“探讨特定民族的本土价值观、概念”(Ho,1998)。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要求研究者对于中国本土社会结构、文化传统与制度环境的熟谙,在熟悉科学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建构严谨与契合性兼有的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理论。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影响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经历了概念引入、实践探索、系统深化的过程。改革开放以前,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力资源管理,而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劳动人事管理”阶段。改革开放初期,“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念逐步引入中国。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全社会已经意识到人力资源管理需要不断改革和发展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在中国开始得到普遍运用。但是目前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大多数是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而且这些西方经验在中国情境下有时候水土不服,因此在实际人力管理中,中国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现实情况,适当保留一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有用经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关键词】传统文化 人力资源 发展影响 一、人力资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 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率先开始研究人力资源管理,这也是当时管理研究的前沿领域之一。然而在当时,中国人还未接触到“人力资源管理”一词,企业的人员管理是传统的行政式管理。人事管理部门的工作仅仅是如人事考核、工资发放、人事档案管理等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到9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探索人力资源管理在实践中的运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已开始应用到企业和政府的人事管理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试图从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等方面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各项职能。企业的激励力度也大大加强,如年薪制、绩效薪酬等措施。90年代末至今,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得到了系统性的深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正在由传统的人事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为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职能。而随着基础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人力资源作为核心资源,以人为本的思想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在此背景下,以人才测评、绩效评估和薪资激励制度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型得以确立。 二、中国传统文化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启示 90 年代后期, 国内开始大量引入西方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技术: 如工作分析法、工作评价法、360度考核等。然而,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和实践表明, 先进的人力资源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常常是流于形式, 实际的管理成效甚微。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一门学科, 还是一种文化, 有它自身的价值观念、信仰、工具和语言, 具有强烈的人文精神继承性,这种文化是不可完全复制的。 无论是美欧还是日韩,他们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都是由其科学文化奠定的。同样,与之相对应, 中国传统文化也势必对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产生重要的影响。比如,在对人的态度上, 中国传统文化是将人看作群体的一份子, 注重群体利益, 强调的是集体、和谐的管理。越来越多的实例证明, 在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中,西方的理性管理难以解决所有问题, 必须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联系, 必须借鉴东方的伦理哲学和观念。所以人力资源管理虽然产生于西方, 但在引进的过程中必须结合东方传统文化使之完善, 脱离中国传统文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在中国情境下是行不通的。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的合理性因素, 对于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表现在: (一)在重视人才方面,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礼贤下士”的做法,所谓“士” 主要指掌握知识技能的群体,类似于今天的知识型员工。他们在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历代的君王国主都非常重视人才的作用,把人才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立业、管理的首要问题来对待。这种“礼贤下士”的用人理念和做法对于今天的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仍然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当“贤士”感觉到企业的重视、感觉到自己的价值被企业和主管认可的时候,他们能更投入为组织奉献,从而提高工作绩效。 (二)在选拔人才方面,我们的传统向来是崇尚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中国改革开放20 年,人本主义逐渐传播开来。但是这种转型条件下的人本主义, 没有经过西方社会宗教意识的熏陶, 没有已经内化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法律意识等价值体系的保证, 造就更多的人格不统一, 或缺乏独立人格的极端利己主义的经济人。正是在这种由传统价值观向现代价值观转变过程中存在的价值观的真空,造就了今天极端利己主义的流行。基于这一现实, 因此我们今天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人本身“德”的要求就十分必要。 (三)在激励方面。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难点和重点, 而且也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最具有文化特色、组织特征和个体特点的部分之一。在不同文化影响之下, 人们的价值观念、心理活动和行为方式的差异性会带来激励的个性化。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主张把家庭伦理推广应用于社会管理, 任何时候都应该先建立一个和睦的大家庭, 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历史上,中国成功的统治者、管理者非常注重情感投入, 以赢得人心。中国员工的忠诚很多时候是忠诚于领导,而非工作或者组织。如果认为领导者、管理者对他好, 他就会忠心耿耿为其效劳, 不会去计较物质利益上的得失。 人力资源管理是对人能力的培养和对人的管理, 而人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环境是文化环境, 因而文化的因素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时, 要利用文化因素, 实现人与文化的融合, 必须使企业文化成为员工、公司与社会之间的纽带, 做到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时, 实现企业文化与员工心理需求的紧密结合。 三、总结: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借鉴欧美的先进经验 结合前文所述,我们在借鉴西方国家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的同时,也应该继续保留很多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如德才兼备、以人为本、注重家庭观念等这些文化精髓也值得现代企业学习,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实施这些理念。中西方文化的共同之处都是以人为本,因此中国的企业应该做到以人为本,实施符合中国企业情境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现状分析 摘 要:选取6种国内权威期刊作为文献来源,以CNKI期刊数据库为检索工具,检索到2007~2012年期间的人力资源管理学术论文534篇,对研究数量、研究类型、研究方法、统计工具、统计方法、研究设计和研究层次等方面进行分析,描述了中国6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学术研究的现状。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现状;文献分析 1 国内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文献分析 近几年,国内很多学者对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进行了文献分析。崔波等(2008)选取了2001~2006年7年共208篇文献,对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成果的数量、研究专题、外国思想的引进和评介以及变量关系情况进行了总结。杨艳等(2009)采用内容分析法收集了十种管理学核心期刊2000~2008年以来发表的人力资源管理文献共777篇,就文献的研究数量、研究类型、研究行业、研究主题、研究质量等进行了分析,描述了近9年来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学科研究的发展动态。以上学者研究的文献均在2008以前,已不能反映国内最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为进一步掌握国内最新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发展动态,本文拟对2007年以来国内的核心管理学期刊上发表的人力资源管理论文进行分析。 2 研究方法与设计 2.1 文献来源 本研究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指定的重要期刊目录,并且综合考虑CSSCI收录的管理类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版》,选取了6种刊载了较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刊物,它们分别是:《管理世界》、《南开管理评论》、《科研管理》、《管理科学学报》、《管理评论》和《心理科学》。以CNKI期刊数据库和万方数据库为检索工具,以期刊名称为检索词,检索2007~2012年发表的文章,依据文章标题、摘要、关键词和内容判断文章是否属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共检索到534篇文献。 2.2 研究内容 对检索到的534篇文献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数据:期刊名称、文献发表时间、文献类型、研究方法、数据类型、研究设计、统计工具、统计方法、研究层次和数据收集情况。文献类型主要是判断文献属于人力资源管理还是组织行为学领域,文献采用问卷调查、二手数据、实验法、访谈、综述、案例研究还是其他方法研究问题。数据类型分析文献使用的数据时横截面数据还是纵截面数据,文献研究变量的中介作用还是调节作用,或者两者的结合。文章使用哪种或哪几种统计工具进行数据分析,用到数据分析中的哪些统计方法,文章研究的是个体、组织、群体还是跨层次研究,若是变量研究,自变量和因变量是同源数据还是异源数据。 3 数据分析 3.1 各期刊文献数量统计 根据的期刊统计,各期刊近6年发表的文献数量如图1所示。《管理世界》、《管理评论》和《心理学报》发表的人力资源管理主体文献数量相近,《管理科学学报》与其他期刊相比有较大差距,《南开管理评论》的文献数量也较少。这六种期刊均是管理类的期刊,文献数量的差异源自期刊性质的可能性较小。可能的一个原因是篇幅的限制,《管理科学学报》每期收录的论文只有10篇左右,而其他期刊收录论文每期在20篇左右。其他期刊均为月刊,而《南开管理评论》为双月刊,每年收录的文献较少。剔除掉2012年的数据(数据收集时间为2012年11月,部分期刊没有刊出,CNKI期刊数据库电子期刊更新有一段时滞期),图2统计了各期刊每年发表的人力资源管理论文的数量和所有期刊每年的篇数,《管理世界》、《管理评论》和《南开管理评论》平均每期2篇,《科研管理》和平均每期1篇,《心理学报》平均每期1.5篇,而《管理科学学报》平均每年才有2篇。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各期刊每年发表的人力资源管理论文的数量比较稳定,说明人力资源管理在管理学研究中占有一个比较稳定的比重,是管理学研究中重要的一个方向。因此,以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者发表学术论文,在考虑论文类型、投稿周期和各期刊论文选择偏好的基础上,可根据各期刊每年发表的论文篇数选择发表机会较大的期刊投稿。 3.2 文献收录类型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学是人力资源管理学术领域研究的两个主体。本研究将人力资源管理文献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学进行归类。统计显示,共有342篇文章属于组织行为学领域,占所有文章的比重为64%,而人力资源管理的文章共有192篇,见表1。由此可见,国内人力资源管理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组织行为学领域。近年来组织行为学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研究点,如积极组织行为学,学者可根据研究兴趣和热门领域选择研究点,以提高研究的价值和连续性。 各期刊的侧重点不同,其收录的文章类型有一定差异,各期刊文献类型对比(见图3)。《心理学报》有104篇属于组织行为学,占组织行为学文章总数的30%,是组织行为学文章的主要来源,这与《心理学报》的期刊性质有关,其主要收录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研究成果。《管理世界》和《管理评论》收录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学论文数量比例相当,两期刊收录的人力资源管理文章占其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6.5%和27.1%,这两种期刊是人力资源管理类文章的主要来源。而《南开管理评论》和《科研管理》两者的文章总数接近,组织行为学和人力资源管理文章的比例相似,此两种期刊在收录文献的数量和类型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管理科学学报》收录的文章较少,但组织行为学文章仍多于人力资源管理文章。 3.3 论证方法分析 从总体上看,使用最多的论证方法是问卷调查法,占论文总数的63%,其次是文献综述,占论文总数的26%。案例研究使用的次数最少,仅有26篇文献用到了案例研究的方法。问卷调查法、实验法和访谈法都属于实证研究的范畴,目前国内的研究者更倾向于做实证研究,文献综述也是研究的重点。 从不同的期刊来看,这六种期刊使用的论证方法都是以问卷调查法为主。《管理世界》的论证方法最为多样化,其中使用二手数据的文章为42篇,是二手数据文章的主要期刊来源。虽共有9篇文章使用案例研究,但占案例研究文章总数的35%。《心理学报》收录的文章在论证方法上有明显的偏好,主要包括问卷调查法、实验法和文献综述,这三者占其使用方法的比重高达92%。使用最多的仍然是问卷调查法,是所有期刊中使用问卷调查法最多的期刊。而使用实验法的文章有46篇,虽少于问卷调查法,但占期刊文章总数的40%,占使用实验法的文章总数的82%。文献综述共58篇,占所有文献综述文章的42%。《管理评论》收录文献的主要论证方法是问卷调查法和文献综述。同时也是所有期刊中使用访谈法最多的期刊,共有18篇文章使用了访谈法。 从年份上看,使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案例研究和二手数据的文章篇数每年没有太大变化,保持一个平稳的状态。2011年发表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文章共有30篇使用实验法,占实验文章总数的54%,其他每年的篇数保持在5篇左右。同样,2011年文献综述的文章共有53篇,而其他年份保持在15篇上下。由于2012年部分数据的缺失,无法看出实验法和文献综述文章的发展趋势。但根据2012年目前已有的数据,实验法和综述法分别已收录7篇和21篇文章,与2010年以前的最高数据持平,我们不妨假设在2012年未做统计和还未刊出的文章中,仍会有相当数量的实验法和综述法的人力资源管理文章。因此本文提出以下猜测:近两年以来国内人力资源管理的学术研究正尝试改变以往的以问卷调查为主的实证研究方法,实现研究方法的多样化;同时,由于近年来国际学术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研究点,国内学者将国外的研究进行整合将这些新的研究点和取得的研究成果引进中国。 3.4 数据来源和类型分析 自变量和因变量数据来源可分为同源数据和异源数据。在本次研究的534篇文章中,变量数据同源的文章比重为65%,变量数据异源的文章比重为19%。按照自变量和因变量数据收集时间的不同可将数据分为横截面数据和纵截面数据。使用横截面数据的文章共有332篇文章,占总篇数的62%,使用纵截面数据的文章有129篇,占总篇数的19%。说明目前国内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收集的数据倾向于数据收集和处理较为容易的同源数据和横截面数据,这既与研究的主题有关,也与研究者选择研究主题和数据收集的风险规避性有关。 3.5 研究设计和层次分析 在研究设计方面,有21.7%的文章有中介变量,14.4%的文章有调节变量,10.9%的文章研究设计为有中介的调节或有调节的中介,无以上三种情况的比重占了文章总数的52.8%。没有用到中介或调节变量的文章包括只有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实证研究、文献综述、使用二手数据、案例研究和实验研究的文章等。 在研究层次方面,研究主要集中在个体层次、组织层次和群体层次。个体层次研究的文章共有214篇,比重为40%,组织层次研究的文章为126篇,比重为23.6%,而群体层次研究的文章有116篇,比重为21.7%。从以上的数据分析表明,国内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个体、组织和群体研究,缺少跨层次研究。因此,学者以后可以更多的进行跨层次研究,丰富国内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 从各期刊来看,《管理世界》收录的文章内容较为全面,其中个体层次和组织层次文章占其文章总数的71%,群体和跨层次的研究虽比重较小,但篇数与其他期刊相比有较大优势。《南开管理评论》是跨层次研究文章的主要期刊来源,共收录35%的跨层次文章。个体和组织层次的文章比重也较大,但群体层次的研究文章较少。《科研管理》更倾向于选择群体和组织层面的研究,这两类文章占其文章总数的84%,相对来说个体和跨层次研究文章较少。《心理学报》选择文章的偏好是个体和群体层次的研究成果,90%的文章属于个体和群体层次的研究,这和心理学研究的特点有关。《管理评论》收录的文章有一半属于个体层次的研究,群体层次和组织层次研究文章较少。根据以上的数据分析,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者可根据各期刊的文章选择偏好投稿,文章投其所好被录用的机会更大。 3.6 统计工具和方法分析 从统计工具方面来看,使用的最多的统计工具是SPSS,其次是LISER和AMOS,其他的统计工具如SAS、EXCEL、STATISTICA和EVIEWS使用频率较低。除《管理科学学报》收录的文章较少,难以对统计工具的使用进行判断,其他期刊收录的文章使用SPSS、LISER和AMOS的频率相近,没有很明显的区分。 在使用的统计方法方面,本研究统计了每篇文章使用的所有统计方法。使用的较多的是描述性统计、相关分析、回归分析和因子分析,这些方法是实证研究的常用方法。均值比较和T检验和方差分析使用的频率也比较高,而聚类分析与判别分析和非参数检验使用的次数较少。统计方法的使用,在期刊之间和年份之间没有明显的差异,见表2。 4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在管理学的研究中有一个稳定的比例,表明人力资源管理是管理学研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方向。国内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更倾向于组织行为学领域的研究,而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比较缺乏。 国内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水平有很大的提高,对国外先进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统计工具的引进较多,但是研究方法的使用上仍有较大的局限性,实证分析和文献综述的比重较大,其他的研究方法如实验法、案例分析类的文章较少。数据类型方面,倾向于收集同源数据和横截面数据,异源数据和纵截面数据的使用那较少。在研究层次上,个体和组织层次的研究较多,而跨层次研究较少。今后的研究中,学者应扩大研究方法、研究层次和数据收集的选择范围,使国内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内容和方法上更为丰富。 在期刊方面,国内权威的管理学期刊在收录文章的类型、数据类型、论证方法和研究层次上都有比较明显的偏好,研究者可根据研究内容选择恰当的期刊投稿,以提高文章被录用的比例,缩短因退稿造成的投稿周期和研究成果迟滞期较长的问题。 本研究数据的收集要依赖于研究者个人的学识和判断能力,因此研究者的人为误差可能会对研究结果带来负面影响。另外,由于本研究只选取了6种学术期刊进行检索和研究,没有涵盖收录了人力资源研究主题的所有重要期刊,比如学术水平较高的各大学学报就不在研究范围之内,这样势必会影响研究结论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因此建议后续的研究应该扩大文献搜索的范围。
新媒体传播特征简析:新媒体传播中受众的新特征 摘要:在新媒体的发展下受众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本文探讨了受众由信息的“消费者”变为“生产者”,由被动、消极的接收终端变为更具自主性、参与性和选择性的接收者,由信息反馈的延迟者转变为自主反馈的及时者的新特征,并从技术力量的推动和受众心理变化方面探讨了受众地位变革产生的原因。 关键词:受众地位新媒体变革 人类任何一次较大的新技术变革,都会给媒介的内外环境及各种要素带来重新的定位与整合。以“数字媒体”为核心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的推广和运用,使受众在大众传播中的地位迅速变革。被新技术武装起来的受众能够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并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不仅在博客等“自媒体”上留下了普通公众自主创制的痕迹,而且在传统的大众媒体上,他们的声音也占据了越来越多的版面和时段。受众的角色转换使其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 (一)受众从传播的终端步入了传播的全程 1.受众利用新媒体参与新闻报道 新媒体传播中的受众不再仅仅是接收新闻的终端,也可能是新闻信息的者,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通过网页、BBS、新闻讨论组、电子邮件、网络视频等多种渠道在网络上新闻或信息。正如美国传播学者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Nicholas Negroponte)所说:“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 从9・11到南亚海啸,都有正在现场的人用手机等设备留下的珍贵镜头,并第一时间将“正在发生的历史”通过短信、彩信、网络等载体发送出去,更多的普通受众开始参与原本由传统媒体“一手掌握”的新闻报道制作过程,改变着新闻的定义和传媒的生态。 2.影响新闻媒体的议程设置 在传统媒体的环境下,公民议论的话题由大众传媒独家提供,而在新媒体传播模式下,受众不再是信息传递的终端,他们可以利用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广泛的信息交流,网络社区、在线闲谈(IRC)、网上聊天室等都为受众提供了良好的信息交流场地。一些活跃的网民会将自己对事件的了解、看法以帖子或者博客的形式到网络上供大家浏览、分享、探讨。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大众传媒不再拥有对议程设置功能的垄断权。 3.受众自主选择接收内容 由于大众传播的单向性,接收者的选择范围十分有限,除了选择看与不看,听与不听之外,对于看什么、听什么、什么时间看的选择余地很小。新媒体的出现给予了受众传播主导权,信息点播、内容定制在新技术传播时代成为现实。信息接受的终端朝向多媒体、可移动、便携的方向发展,不同的媒介样式可以兼容互通。随着新媒体的急速发展,受众在传播内容的选择上具有更大的自主性。虽然仍然作为信息接收者,但他们的接收活动已经由强制、被动和消极转变为自愿、主动和积极,由盲从转变为有选择地接受。 (二)受众由信息反馈的延迟者转变为自主反馈的及时者 相比传统媒体中受众较少参与和无法参与反馈不同的是,新媒体传播可以实现传者与受者之间真正的双向交流,反馈可与传者同步进行。近几年各大传统媒体开始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创建面向普通公民的反馈平台,让受众可以对新闻内容进行补充、评论或质疑,使新闻内容得以扩展和深入,也助于为后续的新闻报道提供借鉴。 例如“光明网”、“网易新闻”、“新华网”等网页的新闻信息的最下方都提供读者的“留言区”,这种双向互动传播,拓展了新闻报道与受众反馈的渠道,使观点的表达和信息传播能以双向互动的方式进行,令新媒体展现出独特的传播效力。 (三)“传者为中心”转向“受众需求为中心” 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对报道内容是否有兴趣,对报道的评价如何,是衡量报道策划成功与否的一项重要的决定性因素。为了满足受众参与的需求,很多报纸已经开始接收读者报料新闻、或者开辟意见专栏、专版,以供读者发表意见和评论;广播利用便利的技术条件使得热线电话、手机短信、播客成为许多电台的重要栏目素材来源;电视节目中播报观众来信、短信,采用观众拍摄的DV等视频,或直接邀请公众参与节目。而对于新媒体来说,受众参与需求的满足更是拥有了技术上的便利。BBS、博客已成为受众发表观点、反映意见、提供信息、进行讨论的平台。 由此可见,在信息传播中,受众由信息的接收者和“消费者”变为信息的者和“生产者”;在信息接收中,受众由强制、被动、消极的接收终端变为更具自主性、参与性和选择性的接收者;在信息循环中,受众由信息反馈的延迟者转变为自主反馈的及时者;在传播观念上,已由“传者为中心”转为“受众需求为中心”。受众地位这种变革与技术力量的推动和受众心理及需求的变化密切相关: (一)新媒体传播的出现是受众地位变革的根本原因 1.现代科技实现即时信息交流 在受众地位变革的过程中,数字化的新媒体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它的出现使原本利用模拟技术传播的传统媒体,搭上了数字化的快车;广播电视的数字化,扩展了传媒的空间,提高了传播的质量,真正的“窄播”成为现实;移动通信的加入,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和休闲娱乐的方式,时空的限制已经不再是不可逾越的鸿沟。1许多电视节目已开始利用视讯电话、卫星连线、互联网络等技术手段实现远距离以至跨国境的双向参与,相互交流。 2.新媒体催生了“网络公共话语空间” 相较于传统媒体而言,互联网的环境相对自由,在一系列突发事件中,当传统媒体保持沉默时,网络站在了舆论监督的前沿。目前,中国的一些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络中的论坛,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发展论坛”、新浪网的“时事论坛”、外交部网站的“外交交论坛”等已经成为政府与公众进行日常直接沟通的重要桥梁,为公众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话语平台和条件支持。 (二)受众对传统媒介传播模式存在逆反心理 由于时代和认识的局限,在“传者”的视野中受众是静止和完全被动的,是一个个分散的互不联系的个体,只要传者不断发出信息,就一定能达到预期目的。魔弹论、议程设置理论正是在这种理念背景下陆续问世并统治了相当一段时间。即使是传播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新闻传播仍有相当一部分是将集团意识、党政意识、政府意识传播出去,具有强烈的阶级性、集团性和功利性。媒体掌控着信息资源和传播渠道,按照自己的要求确定传播内容,以强制半强制的方式向受众灌输信息和观点,忽视受众的真正需求。2 随着社会和媒体的进步,受众需求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现有的传播媒介、传播内容与传播方式已不能完全满足受众的需求,并有可能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 新媒体时代中大众传播更加自由开放,受众的自主意识也开始觉醒,开始对传播内容有自己的价值判断。网络论坛、博客、网络社区、手机短信等等都为受众搭建了开阔的意见和言论平台,受众开始参与到信息的反馈与多向交流中来,人们在运用网络的过程中渐渐培养自由选择、不受支配的受众心理,在这一过程中受众开始由被动走向主动。 新媒体传播特征简析:新媒体的重要特征及对科技知识传播的影响 摘要:在新技术支撑体系下,以电视、电脑、网络和手机等为主要传播手段的新媒体,以其强大的冲击力在当今传媒领域迅速占据了大半江山。如何正确认识新媒体的特征,深入了解其对科技知识传播的影响,打造一个具有时代特征的科学知识传播平台。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新媒体特征影响传播 近年来,新媒体的发展势头迅猛,不仅极大的丰富了传媒形态,改变了传媒格局,还对全球尤其是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全方位的深刻影响。新媒体是以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以电视、电脑和手机为主要输出终端,向用户提供视频、音频、语言数据服务、连线游戏、远程教育等集成信息和娱乐服务的所有新的传播手段或传播形式。新媒体在国外媒体报道中排在传统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媒体之后被称之为第四媒体。还有学者把新媒体定义为“互动式数字化复合媒体”。 一、新媒体的主要特征 要正确认识新媒体的本质特征,必须从新媒体自身看新媒体和从新旧媒体对比之中考察新媒体结合起来,才能提炼并高度概括出新媒体的主要特征。综合地看,新媒体的主要特征是:融合与即时性;交互与个性;分众与延展性等。 1、融合与即时性 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融合性。消解了传统媒体各形态(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新媒体改变了以往某类传统媒体只能提供某种单一形态信息的特点,它将各种信息形态、各种传输渠道、各种接受终端整合在一起,将所有的信息站点与不同媒介的用户互联,保证用户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任何终端进人新媒体网络,得到直接或间接的服务。 受众在传统媒体上看不到,或者看不全正在发生的事情。他们从报纸上看到的,从广播里听到的,从电视里见到的,往往都是过时了并且是经过过滤了的消息。基于数字化的新媒体则打破了传播的时空阻隔。卫星直播电视能把发生在世界各地的重大事件同步呈现在受众面前,手机拍摄的照片瞬间可以转发出去,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新闻,总是处于不断滚动播出和随时更新状态,即时性使新媒体把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权力牢牢抓在手中。 2、交互与个性 新媒体既拥有人际媒体和大众媒体的优点。完全个性化的信息可以同时送达几乎无数的人。每个参与者,不论是出版者、传播者、还是消费者,对内容拥有对等的和相互的控制。又免除了人际媒体和大众媒体的缺点。当传播者想向每个接受者个性化地交流独特的信息时,不再受一次只能针对一人的限制。当传播者想向大众同时交流时,不再不能针对每个接受者提供个性化内容。换而言之,新媒体其重心开始由数据(信息)向人转变。微博就是迄今为止最具革命意义的个人媒体。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最大的区别,在于传播状态的改变。由一点对多点变为多点对多点。新媒体通过短信、即时通讯、电子邮件、公共论坛和个人网页等手段,给受众提供了一个双向交流平台。在参与性较强的lPTY节目里,受众的反馈意见甚至能改变节目的后续发展。受众在与媒体交流的同时,还可以与其他的受众交流。受众不仅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信息的传播者,新媒体最大的冲击是,它会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进而影响到人类的思维习惯。 3、延展与分众性 互联网站上的各种链接,是新媒体具有延展性的最直观的体现。新媒体上任何一条信息都不是孤立的,后面都对应着一个立体的、巨型的相关信息库。点击一个链接,就等于打开了一个信息库。延展性还表现在可以随时对信息进行修改、增补,并及时转发出去。 新媒体传播具有分众效应。根据受众使用哪种终端,就能将受众从大众中区别出来。根据受众消费哪一类新媒体内容,可进一步从受众中划分出小众来。这就是说,新媒体本身就是分众媒体,通过其掌握的用户数据库,新媒体还能以量化的方式对目标受众进行多层次的分众处理,并将信息精准地送达给他们。这一特征,更加适应受众需求的多样化和受众市场的细分化。 二、新媒体对科技知识传播的有利影响 新媒体大多数是指网络、手机等相对于报纸、广播、电视之类的“旧媒体”而言的新兴传播工具,新媒体以其强大的冲击力在当今传媒领域迅速占领了大半江山。新媒体的崛起与发展也给科学知识的传播留下了更广泛深入的研究课题。 1.有利于传播形式与内容的多样性。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复合型组合,决定了对科技知识传播形式与传播内容的多样性。例如,互联网与电视节目的组合,形成以网络电视或者网络视频的传播形式,人们只要通过一种工具就能便捷的收看到想看的电视节目,还可以无限次点击、随时随地不受限制的接收想获取的科学知识。又如,手机短信与科技类报纸的组合,用户既可以实时浏览到当期的报纸,也可以看到所有往期的报纸内容及该报的近期活动。同时,读者还可以对报纸上的单篇文章进行留言及提问,实现报纸与读者的互动。 2.有利于信息搜索与查询的广泛性。 新媒体快速的连接功能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人们若想查询某个有关科学方面的问题,只要在互联网的相关网站上输入需要查询的关键字眼,相关资料的和信息便以海量的信息标题呈现在读者眼前,同时还可以享受由链接功能带来的更多的科技信息。人们在网上查询阅读的过程中,经过这种无限制的信息链接,科学知识便因此得到了扩充。只要读者感兴趣,任何科技信息和知识都可以通过网络搜索获得,新媒体这种便捷的传播特性省去了为了解决某个科学问题而要跑图书馆、一本接一本地翻阅资料的繁琐。 3.有利于掌握科学与知识的现实性 无处不在的新媒体传播工具扮演着科技传播的使者,诸如公交车上的移动电视,人们掌中的手机电视,家中的互联网络等先进的新媒体工具,在传播科学知识时,都利用了图像、画面、声音等多媒体化的数字化传播形式,使科学知识的传播不再局限于单调的文字信息,而是丰富成立体的、生动活泼的真实再现,极大地激发读者获取科学知识地欲望。生动多彩的多媒体传播特性满足了人们获取科学知识的愿望。新媒体传播手段解决了人们在忙碌的生活工作中难以花时间静下心来仔细阅读科学读物的难题。使人们了解掌握科学知识成为现实。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媒体形态和传播环境的日新月异,新媒体技术对科学知识的传播起着越来强大的推动作用。新媒体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新媒体的重要使命,便是要通过多方努力使传播的功效朝着非负面的方向发展。所以,新媒体更应传承传统媒体作为受众“把关人”的角色,在过滤信息的环节,去伪存真,从源头上提高科学传播的真实性、可靠性,让真正属于科学知识范畴内的有用信息广为传播,造福社会。努力打造一个更先进、更开放、更具有时代特征的科学知识传播平台。 新媒体传播特征简析:新媒体的“后现代”特征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困境 摘 要: 作为对传统媒体的继承与超越,新媒体传播呈现出诸多“后现代主义”特征。新媒体“自媒体化”、“去中心化”和对“主体间性”的强调使传统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面临困境。马克思主义传播者应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利用好新媒体个性化、亲民化、互动性强等特点,在不断更新的文化潮流中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性地位。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后现代主义;新媒体 在媒体形态上,新媒体是对传统媒体的继承与超越,包括网络和手机两大部分。在1998 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召开的年会上,第一次将网络媒体视为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三大传统媒体之后的第四种主要的大众传播媒体。近几年来,手机媒体的发展极为迅速,成为了继网络媒体之后的“第五媒体”。 何谓新媒体 当下我们日常用语中所指的“媒体”其实指信息载体的输出终端。传统媒体主要包括:报刊、广播、电视三大类。所谓“新媒体”是指在数字技术的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移动电视、互联网络、触摸媒体等。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实验室”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新媒体是基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数字广播等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等渠道,以电脑、电视、新PDA、MP4等设备为终端的媒体。”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们可以如此理解新媒体:首先,新媒体是一个时间概念,即刚刚出现并即将走向成熟的媒体新形态;其次,新媒体是一个空间概念,它既包含了以往纸质媒体和电子媒体所具有的特征,同时又具有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裂变式传播”能力;最后,新媒体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我们不能机械地定义新媒体,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新媒体的内容也将更为广泛。 “后现代主义”新媒体传播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遭遇挑战 虽然被称为一种“主义”,但“后现代”的明确内涵为何却至今没有定论。或者说,它的批判和颠覆精神注定了它反对以各种约定成俗的形式,来界定或者规范其内涵。大致来说,后现代主义有以下几大特征:首先,否认整体性和同一性,提倡碎片化与相对性;其次,对现代性的精神内核进行“消解”,反理性,崇尚人文精神;再次,消解主体性,推崇自主性和主体间性;最后,反对中心与真理,强调差异性、多样性和不确定性。新媒体充满了对传统媒体的继承与超越,新媒体传播因此也显现出典型“后现代主义”特征。但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主要阵地依旧是传统媒体,也正是因为新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后现代”式的超越和颠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本身也正面临着挑战。 1.“自媒体化”——动摇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媒体主导权 后现代主义的特征之一就是力图突破权威和同一性的束缚,使事物呈现“碎片化”的状态。在新媒体传播角度,这种对相对性的崇尚主要体现在对媒介信息传播主导权的瓦解上。这种瓦解以新媒体使用者的“自媒体化”为表征。在传统媒介的“独白式”传播过程中,传播的主体和客体具有鲜明的角色划分。新媒体的出现使传播的主客体出现了新变化,即传播主体由单一的讲述者、灌输者向讲述与被讲述、灌输与被灌输二元角色转变;传播客体在第一次传播过程中扮演了倾听者的同时,有可能马上转变为第二次传播的传播主体。这样,新媒体完成了对传播权“碎片化”分解。 “自媒体化”虽然满足了传播者个人强烈的信息传播欲求,却在无形中动摇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媒体主导权。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都以传统媒体为渠道,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信息量的不对称很容易使虚假信息、伪造信息、恶意煽动信息未经证实就在大众中传播。这一方面影响了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削弱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效果。 首先,“自媒体化”使大众掌握了信息传播主动权,那些大众最关心最敏感的事件经新媒体传播后都会将影响放大到极致。近几年,新媒体频频曝出政府官员的负面新闻,如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等一系列公职人员违法渎职行为的揭露,一次次触动公众的敏感神经。大众因为对某些政府官员不法行为的不满从而形成对马克思主义不信任的成见。 其次,当新媒体把传统媒体垄断的话语权重新夺回到人们手中时,人们也许无法保证自身信息传播的客观性与真实性。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新媒体信息渠道因为“自媒体化”而变得多元,但传播者个人的媒介素养又参差不齐,造成了新媒体信息总量严重饱和而信息的准确性却无从考证。例如今年3月网络上热议的“北京育英中学高二女生沈禾被副校长强奸裸身跳楼身亡”事件,经过死者同学联名证实后被认定为虚假信息。 2.对“星腥性”的热衷——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对整个社会风尚的引领具有不可撼动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目的之一,就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伦理体系中的指导作用,引导大众接收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信息。反观新媒体,由于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控制难、监督难、管理难”几乎成了新媒体的代名词。由于传统媒体缺少“交互性”,人们被压抑的主体选择需求在新媒体平台上得到极大释放。久而久之,无组织、无纪律的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重新在新媒体环境下滋长,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而新媒体平台上大众对星闻八卦、血腥暴力、黄色淫秽信息的过度关注和大众对“恶搞”的热衷,都撼动了传统媒体所极力提倡的社会主义伦理,同时危害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可以说,新媒体传播对“星腥性”与“恶搞”的热衷,是对中国当代社会伦理价值的蓄意颠覆。它不仅消解着我国传统的价值标准,同时对我国的社会伦理进行了后现代的解构。但是,这种解构的过程本身也伴随着风险,首先就是对社会犯罪的诱发。2008年,有新媒体研究者曾进行过新媒体传播引发犯罪的社会调查,他们在对500名犯罪人员进行的调查中看到:由媒体信息传播引发犯罪行为的前三位是手机、电脑和电视,分别占25%、21%和20%。据统计,仅在2008年我国的色情网站至少有上千个。除此之外,明星八卦、名流隐私、血腥暴力等新闻充斥着网络,“虐猫”、“B哥日记”等变态低俗的视频疯传网络。这一方面反映了网站建设者利用不良信息拨人眼球来赚取点击率的逐利心理,另一方面反映了大众道德标准的日渐低下。 3.“交互性”与“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去精英化” 后现代主义强调“主体间性”,看重主体与主体间的交往。而新媒体传播正是“主体间性”在传播领域的鲜明代表。这种对“主体间性”的看重体现在新媒体传播的交互性上。网络尤其是Web2.0应用技术的出现,使传统媒介难以实现的传播主客体之间即时的交流和互动成为可能,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双向传播形式——“交互式”传播。博客(Blog)、微博客、社交网络(SNS)、维客写作(WIKI)等在网络上颇具影响力的应用,都体现着Web2.0时代网络传播的交互性。在网络环境下,人们不仅可以获取事件的具体信息,还可以通过转载和评论参与事件的整个传播过程,人与人之间的即时交流和信息传播可以同步进行。 但是,这种传播的交互性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带来了新问题,那就是如何激起大众对马克思主义的兴趣,如何让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新媒体平台得到更迅速有效的传播。新媒体平台是大众交流的窗口,只有马克思主义传播“去精英化”才能够实现新媒体环境下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大众化”。 首先,“去精英化”意味着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受众范围要大幅扩展。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及其相关原理的受众都以学生、学者和政府人员等特殊群体为主,使用的术语和抽象词汇较多,很难被一般大众所接受。其次,“去精英化”意味着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和“平民化”。网络是一种更为平民化、娱乐化的传播媒介,网民不再满足于枯燥的“灌输式”传播,渴望接受更为生动、新颖的传播形式。虽然“去精英化”是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必然选择,但实现它却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国传统的教育方式、教育形式的改革要经历多次实践,而改革也是对传统的一种考验。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去精英化”其实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发展过程,也是马克思主义传播者自身媒介素养的提升过程。 4.“去中心”“非本质”——对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消解 1972年,麦克姆斯提出了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介能够通过供给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这种理论的提出,以媒介信息传播权的垄断为前提。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体虽然是为人民服务的,但也具有“议程设置”功能。政府通过主流媒体渠道消息,调节信息的曝光频率,使信息传播的热点与政府的行政意见保持一致,有利于党和政府发挥在文化方面的先进性作用。 具体来说,在两会召开期间,政府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会提出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以供分析、讨论,并寻求最后的解决。而媒体记者首先从会上获悉这些议题内容,然后结合实际的问题及相关案例,迅速采访并制作成新闻,面向公众出去,继而获得公众反馈,以形成舆论力量,促使问题解决,推动社会发展。 但是,新媒体传播是否遵循这样的路径呢?答案是否定的。其实,早在新媒体成形之初,它就开始了“去中心”的进程。“去中心”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新媒体信息“把关人”的隐藏直至消失。把关人是传播内容的重要调控者,被认为是传播的“中心”。新媒体使受众的主动性得到提升,消解了传统媒体的“权威中心”。但新媒体平台上进行的信息传播门槛极低,任何人几乎都能在任何时候信息,影响了其真实性与公信力。 新媒体除了呈现“去中心”趋势,还呈现“非本质”倾向。最直观的一个表现就是大众对传统媒体信息的不信任感加强。这一方面来自于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信息量上的极端不对称,另一方面来自于民众长期以来形成的“媒体声音=政府声音”的成见。这种“非本质”倾向的核心内容是“真相不只有一个”,当政府声音呈现“一边倒”时,人们会在头脑中自动闪现出信息被政府控制的成见,进而转向新媒体寻求事件的最新进展,甚至更愿意相信新媒体提供的信息。新媒体的“非本质”倾向为“恶意势力”、“分裂势力”和“敌对势力”打开的信息缺口。在今年的政协会议上,张倩红委员针对现在中国青年存在的问题,呼吁国家要谨防西方社会以新媒体为载体,推进所谓的“民主化进程”。她指出:在2011年,无论是从中东国家的政权更替到英国的社会骚乱,参与的人员大部分是属于青年人群。某些国外媒体、国内不法势力、一些不谙世事的“愤青”也在新媒体上极力煽动不良情绪。新媒体对多元化、不确定性的推崇,有可能对大众造成误导,同时也对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造成了威胁。 虽然新媒体传播呈现出诸多“后现代主义”特征,马克思主义传播者仍然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利用好新媒体平台,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新媒体带来的各种挑战。只有迎难而上,抓住新媒体时代提供的“黄金机遇”,才能更好地提升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效率,扩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受众,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最终目的。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新媒体传播特征简析:新媒体“碎片化”特征对品牌传播影响研究 摘 要:品牌即传播的产物。品牌传播不仅属于营销管理范畴,更应该定位在传播领域上。在新媒体大行其道的今天,“碎片化”的本质特征正在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碎片传播的应运而生,给传媒领域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又赋予了品牌传播新的特点。本文通过分析当今新媒体环境,提出新媒体的本质特征即“碎片化”,并赋予了在“碎片化”时代下品牌传播的新特点,最后引出了新媒体对品牌传播的影响。 关键词:新媒体 碎片化 品牌传播 在当今的营销界,大众媒体的价值逐渐被小众化的新媒体稀释,这已经是不再具有争议的话题,小众化的新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地兴起,不论是在传媒界还是在营销界都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当前的发展趋势表明,新媒体拥有比传统媒体更具人性化、交互化和责任感的特点。随着科技的进步,昔日里对大多数人来说显得陌生的网络、博客等新媒体形态,如今也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新媒体的本质特征:碎片化 1.新媒体的理论内涵 新媒体是相对“传统媒体”而言的,是一个内外不断演变的概念。是一些新的传播模式和形态在数字化技术的大背景下,通过信息传播媒体进行的广泛应用。在互动百科中,不同学者对新媒体有着不同的定义。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熊澄宇教授:“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分众传媒CEO江南春:“分众就是区分受众,分众传媒就是要面对一个特定的受众族群,而这个族群能够被清晰地描述和定义,这个族群恰好是某些商品或品牌的领先消费群或重度消费群。”新媒体是在新的技术支撑下出现的媒体形态,相较于传统媒体,例如广播、影视、报刊、出版而言,当今社会新媒体称之为“第五媒体”。 现代大众追求“个性定制”,当传统的大众媒体不能再满足当今受众的如此需求时,新媒体的出现无疑成为了时代的宠儿。此时,新媒体的价值在于,在数字背景下人与人的交流,这种交流不再是传统媒体中的单向交流,而变成了一种多向流动,不仅在媒体和受众之间相互流通,而受众与受众中间也能建立起沟通的渠道。甚至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新的信息。 2.新媒体的本质特征:碎片化 “碎片化”是在后现代时期提出的,原意为破碎、不完整之意。在当时上世纪80年代时指的是“后现代文化视野中真实的实在转化为各种影像;时间碎化为一系列永恒的当下片断”。本质上,其具有碎片化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新媒体受众的碎片化 传统意义上的大众传媒覆盖率优势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薄弱,正是因为如今人们不再追求“人云亦云”,而是追求“个性定制”。为了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因此出现了大量的小众媒体。正是由于受众不再集中于一个大方向,企业营销的能力也被大大稀释,移动电视、短信、数字电影、博客等新媒体的不断涌现,就能从不同方向满足小众人的个性需求。 (2)新媒体信息的碎片化 碎片化传播在内容上的主要特征就是信息的碎片化。新媒体的传播内容不再像传统的传播媒体那么篇幅完整,它主要以零零碎碎的信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再由用户进行重新整合,甚至产生新的信息。 二、新媒体环境下的品牌传播 “品牌”(Brand)一词起源于古挪威语“brandr”,意为“打上烙印”,因此品牌在初期是作为区分事物的记号,随着社会的发展,品牌的定义也随之越加丰富起来。Philip Kotler认为,“一个品牌往往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符号标志”。消费者是“品牌”的感受者和评价者,而企业是“品牌”的拥有者和经营者,是什么将二者建立有机的结合,本文赞同余明阳教授的品牌传播观点,认为是传播媒介。他认为,品牌传播应当与传播学紧密结合,“传播”是品牌经营和品牌战略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媒体的发展对品牌传播有着极大的影响。 新媒体的出现犹如注入了新鲜血液一般滋润着品牌的传播,它不像传统媒体的单一死板,而是活灵活现的将品牌展示在受众面前,使品牌更易被人们接受。在新媒体环境下,品牌传播在不同方面都有了新的特点。 1.信息的难聚合性 在品牌传播中,信息的聚合性是指信息是通过品牌的静态特征所集合起来的。这里信息不仅通过品牌六个层面即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和使用者进行聚合,更加应该注重从品牌深层次的因素中聚合丰富的信息。但是在新媒体碎片化环境下,品牌传播的方向是多方面的,传播出来的信息也停留在表面层次,且在海量的信息中品牌传播出来的内容大多为零散形式,用户很难花心思将有效的信息聚合在一起。因此,笔者认为,在新媒体环境下,品牌传播出现信息难聚合性。 2.打破传统媒体品牌传播壁垒 传统的媒体传播受到区域的严格限制,即只能通过特定的渠道传播指定的内容。不仅从时空、地域上受限,连内容也要被指定发出主流之声。新媒体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媒体原有的区域限制,既可打破时空的限制,又保证了信息传播的自由。更重要的是,互联网等新媒体打破了品牌信息传播的排他性和局限性,是品牌传播的渠道畅通无阻。只要有互联网的地方,人们就可以自由分享、下载信息,国界已不再是限制信息的因素。这也迎合了“全球化”的大背景,人们实现了地球村的梦想。 3.品牌传播更依赖于互联网 美国学者卡斯泰尔在他的《认同的力量》里指出,网络通过改变生活,改变空间和时间等物质基础,构建一个流动的空间和无限的时间。这种新的社会组织形式,正渗透全球,遍及世界。互联网就像是一个极大的平台,包容着各种元素。 三、“碎片化”对品牌传播带来的影响 “碎片化”的传播魅力在于准确把握了消费者的心理,它并不一次性强加于消费者大量的信息,而是将这些信息化整为零,利用的点滴的信息渗透进人们的生活中,让人们快速接受传播的信息,甚至无法躲避地接受了某个品牌。“碎片化”对品牌传播的正面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媒体的“碎片化”使品牌接受方式多样 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的传播方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从品牌传播的内容上看,传统媒体传播信息较为单一,主要以报纸、广播、电视这些主流媒体传播品牌主所提供的信息,而新媒体则不同,它兼容了输出声音的广播、传递文字的报纸以及承载声音和图像的影视为一体的传统媒体表现形式,使人们接受信息越来越立体化、多样化。受众既可以通过电视、报纸这种传统方式了解品牌,又可以通过互联网这种承载品牌信息的新型媒体对品牌进行了解,这种打破了区域限制的新形式更利于品牌的接受和传播。 2.互动性成为品牌传播的关键 新媒体的互动性是指,人们在运用新媒体交流信息的过程当中,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反馈。此时的信息交流已经不再是单向的,而是多向的传播,而“受众”也变成了“参众”。参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选择的交流信息,真正实现了交互式的信息传播。品牌的传播关键在于,当媒体出现了互动的特征,怎么样将品牌的单向设计转化为品牌的设计和消费者参与的共同合作。 但是,新媒体的这种碎片化本质对品牌传播而言并不那么完美,它就像一把双刃剑,对品牌的传播也有着不利的影响。 首先,“碎片化”传播信息容量庞大且琐碎,品牌传播效果大打折扣。据统计,在我国,平均一半以上的消费者每天都能接触到三种及以上的媒体,它们可以是广播、电视、网络等,这些媒体每天传递给每个消费者的营销信息可能是500条,约有100500个词汇,这就意味着每个人每天都能接受相当于笔记本型计算机五分之一容量的信息。在如此庞大的信息下,能吸引消费者注意的信息少之又少,能真正用做传播品牌的信息也是个模糊的概念。媒介专家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认为:“一个媒体其自身的商业价值要看受众价值以及受众与媒体的接触深度,应该从受众的数量、受众的质量、接触媒体的频次、接触的时长和受众的稳定性5个指标进行考核。” 从这五个方面来看,新媒体的受众往往具有小众特点且质量较高,但是他们具有不稳定性,因此无法准确测算他们接触媒体的时长和频次,在多个琐碎的品牌信息堆砌下,消费者可能无法形成心中的品牌形象,甚至这些信息很快被遗忘。因此,品牌传播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其次,“碎片化”传播信息较多短小,无法传播品牌真正内涵。由于新媒体信息碎片化的本质特征,使得传播信息所承载的深层含义较少,通常为一些简单明了、肤浅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影响品牌内涵的传播。大量的短小信息铺天盖地的袭来,只能使消费者不停地接受而无暇思考,阻碍了受众对信息思考的逻辑性和连贯性,这样就很难形成品牌联想,品牌深层次的含义也无法有效传达给消费者。消费者只能了解到品牌外部的相关内容,却无法感受品牌背后深厚的文化,因此很难建立有效的品牌传播。 四、结论与展望 现代社会的传播格局已经发生变化,新媒体的崛起,使传播趋于“碎片化”的态势,传统媒体不论在传媒界还是营销界的地位已大不如前,新媒体便承担起了品牌传播的重要任务。从本文的讨论中我们发现,新媒体赋予了品牌传播新的特点,而在“碎片化”的环境下,对品牌传播的影响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因此,如何避免消极影响利用积极优势进行品牌传播是今后品牌主应该研究的重点。同时新媒体也要不断发掘自身传播价值,提供个性化的传播方案,使品牌传播更加有效。 新媒体传播特征简析:营销性微电影在新媒体视域下的传播特征探析 【文章摘要】 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与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微电影慢慢的发展,而且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变成了当今社会上文化与信息传播的新载体。微电影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既有着自身存在的发展困境,同时又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本文结合网络营销形式,通过对微电影的概念与产生原因进行探析,分析微电影的传播特征与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探讨适合微电影的发展道路与前景,以期为广大媒体与影视工作者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 微电影;新媒体;传播;营销 1 微电影与营销性微电影的概念探析 微电影产生以后到今天,社会各界都没有给出微电影概念的标准概念,存在着许多观点与讨论。有人说比电影短、比广告片长的视频,就是微电影,根据这一方向来讲,微电影可以说是起源于以前一些网友们自行拍摄并上传到网上的视频。但是从影视制作的专业角度来看,微电影,就是指微型电影,又可以叫做微影,主要是利用诸多新媒体平台来进行播放,尤其是适合在室外或是临时休息等不适和观看电视电脑的时候所观看的、具有完整的制作系统以及策划短时放映,短时制作周期,以及小规模投资的视频透过了这一对微电影含义的探析并结合网络营销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可以把营销性微电影的含义定义成通过微视频这一影像表达方式,来吸引广大的视频受众,促进广大广告主们与受众之间形成一个良好的、稳定的情感纽带,以此来提升品牌美誉度的一种新型营销传播策略。 营销性微电影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三。其一,从微电影的起源上来讲,广告主们主要是因为目前市场规模不断的在增长,正在急切的需要继续扩大广告的平台,以及其他各大视频的网站。其二,广大受众们对于视频的认识方法有所变化,不同于以往的电影院与电视,而是逐渐向互联网与手机等方面靠拢,一点点倾向于观看短视频。其三,时代的社会与文化背景已经发生了变化,多种文化因素对传统文化造成了威胁。与传统电视广告还有别的多样形式的广告相对比来说,微电影广告有着不可替代的多种优点。因此,微电影得以不断地发展,营销性微电影也得以产生。 2 新媒体视域下微电影的传播特征 在新媒体时代,许多传播模式在不部分时间不能在网络环境下进行活动,但是营销性微电影的主要传播途径是,以一些视频网站以及其他网络网站为平台,在这两种传播媒介当中,尤其是社交网络的性质,决定营销性微电影不同于其他视频的传播特征,并且凭借着微电影与新媒体的有力对接,营销性微电影势必会迎来更猛烈的发展趋势。 2.1 传播主体较为广泛 我们可以把营销性微电影分成以下两类。其一,就是大牌导演与大牌明星梦,所谓大投资大制作的广告类型微电影;其二,就是主要由草根明星原创的非商业性的微电影,例如《红领巾》。广告商、职业传播机构可以传播微电影,广大网民们可以进行评论、转发,他们也是营销性微电影的传播人群。作为一种新的传播策略,营销性微电影可以让几乎是所有的网民都有了成为电影受众的可能性,在以前,电影创作对于广大普通百姓来说是不敢想象的,但是现在电影创作从此不是电影工作者们的专利,我们每以个人都可以参与到电影制作的大队伍中,将自己眼中所观察到的美丽世界通过微电影的形式进行展现。 2.2 传播方式较为开放 营销性微电影的主要传播策略可以说是非常的广。将营销性微电影与传统电影形式进行比较,其主要原因是,在封闭的情景里完成拍摄,但是它又开辟了许多其他路径,能够在网络、贴吧、广告、音乐、甚至是一些大型的游戏平台探索出来了新的思路。营销性微电影主要以新媒体作为传播媒介,它具有延展、融合和即时的新特征。现在来看,营销性微电影成为了一种新的营销策略,目前正迅速的随着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普及快速的发展着。 2.3 传播渠道较为多样 微电影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是,它的传播渠道非常的多样化。能够顺应受众们“碎片化”的时间,所以可以说微文化的出现使得文化信息有了更多的传播方式。尤其是在我国,土豆、优酷等视频网站是视频的上传与播放最多的平台,在良好网络技术支持下,这些网络能够使得互联网用户互联网上进行浏览视频资料、分享其他的视频。如此一来,这些视频网站成为了微电影广告的网络主要存在场所。广大用户们通过网络,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评论,包括顶、踩等,还可以进行播放、收藏以及转发等,广大的观众们也可以通过这些方式进行网上互动。 3 新媒体视域下微电影的困境与前景 在营销性微电影不断发展的同时,我们同时可以看到,在所有的这些作品当中,只有非常少的一些视频能够得到广泛的传播,取得很好的营销成绩,但是除此之外,剩余的其他作品并没有那么好运。如此一来,大量的投资成本并没有得到回报,造成了营销成绩不好,而且造成了许多的困境。 其一,内容缺乏创新性与艺术性。内容是营销性微电影发展的根本,要想取得“广而告之”的效果,营销性微电影就要在内容上有所创新从而做到吸引观众。其二,投放平台有待改善。目前微电影广告主要是在网络上进行投放,播放的平台目前来看大多数是各大视频网站,并且还要通过社交网络进行传播。其三,没有良好的监管政策。目前市场上的微电影广告五花八门,包括一些大尺度内容也会出现。政策监管的不足,最终影响到了广告行业的正常发展。 营销性微电影的发展有着无限的商业价值与发展前景,但想要呈良好的态势发展,其关键是如何挖掘与把握营销性微电影的价值。虽然目前营销性微电影正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但更要不断地迎合时代的发展要求,也只有这样,营销性微电影才能够为新媒体时代带来新鲜的活力,也才会走得更长远。
科学技术论文:论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运用 1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效率低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业生产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就。尽管如此,我国的农业生产仍然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家庭为单位,小面积经营。这种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生产方式,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均需在单位面积投入大量的劳动力,且以低水平、重复为主,很难形成规模化和集约化,造成资源的极度浪费。既不适应不断提高的农业生产要素水平和社会化分工的要求,也无法应对日益增加的市场风险,更不利于农业科技进步。尽管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但导致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造成农户兼业化和村庄空心化现象。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效率低下的问题,反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影响“农业、农村、农民”3者共同协调发展。 1.2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建设有待优化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为现代化农业,尤其是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我国市场农业还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市场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在供需双方交换,生产不能与市场相适应;产业布局和专业化分工错乱,不符合现代化市场的需求;储运加工系统不畅,导致“卖难”问题十分突出。这些问题都大大地抑制了广大劳动者进行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结构调整的积极性。 1.3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令人担忧解决好我国13亿人口的吃饭、穿衣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的头等大事。作为一个全球性话题,粮食与食品安全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加剧带来的极端气候,导致粮食大面积减产及病虫害问题,始终威胁着我国的农业生产。当前,随着分子生物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转基因已走出实验室,成为动植物育种的常规手段。通过转基因技术培育的新品种,正逐步侵入和占领传统的农业国家,我国同样未能幸免。尽管该技术在提高产量、抗逆及抗病虫害方面比传统作物有着巨大的优势,但是其安全性却无法准确评估。转基因作物的大面积推广,不仅危害食品安全,更不利于我国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平稳。当下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这些接连不断发生的事件,引发了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 2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现状 我国农业科学技术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曾取得过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18世纪以来,西方以实验为基础的现代科技体系引领了科学技术发展的方向,生命科学的发展与创新,尤其是数量与分子遗传学技术的进步,极大地促进了传统农业的发展与变革。我国用了近半个世纪,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30年,依靠自己的力量,不断努力进步与创新,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尽管我国人口增加了2.4倍多,但粮食产量由1949年的1亿t多,增加到5.9亿t,其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人口增长。 3农业科学技术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3.1稳定发展农业生产 农业发展是“三农”建设的基础,而科技创新更是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创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特征,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创新,彻底改变了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到现代化农业工程——超高产作物选育、现代化的畜禽育种技术、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重大工程等,通过高科技手段不仅使得农业生产环境和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更提高了对环境的适应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古人总结出的一句老话,从中反应出了优良品种的重要性。在生命科学爆发式发展的推动下,尤其是经典数量遗传学与分子遗传学相结合促成了现代化的作物、畜禽选育技术。高密度芯片和深度测序技术的出现,不仅使科技工作者更方便地定位疾病和生产相关候选基因,其衍生出的全基因组选择技术在作物、畜禽育种领域的应用大大缩短了世代间隔、加快遗传进展,极大地降低了育种成本。而应用现代技术进行抗病、抗逆育种,使得自然环境较恶劣的地区进行农业生产成为可能。被誉为我国农业战线上的“两弹一星”——黄淮海平原旱涝盐碱综合治理更是应用现代化农业科技手段,在党和各级政府协同努力下重点针对盐碱障碍耕地淡水匮乏问题,改善种植结构,改良工程和农艺措施,选育耐盐抗旱新品种,综合利用咸水和雨水资源对这一饱受旱涝、盐碱和风沙危害的地区开展大规模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其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应不可估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热潮中起到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2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核心是农业生产方式,如何充分发挥农业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功能,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城镇化进程是党和政府始终关心的问题。农村传统的生产方式无法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的需要,而城镇化的进程使得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世代耕作的土地进城务工,而留守农户身兼数业,无心种田。这些归根结底是传统劳作方式生产效率低下,不能为劳动者带来切实的利益。农业产业化,这一生产方式的转变应时而生,体现了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仅能够推动农村经济和生活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是农民增收和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产业结构的优化、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都为这一进程提供了有力的条件。用现代化的工业理念来规划农业生产,通过土地集约经营,不仅可以加速农业科技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更能加速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农业科技园区正是这一理念的体现,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发展模式,它以技术密集为主要特征,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试验和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农产品的高效快速流通也是困扰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一大难题。随着我国农产品“七区二十三带”布局的完成,现代化的农产品收储、加工、运输技术为“减少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4结论 我国新农村建设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农村社会结构转型和城乡发展。这一过程中显现出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效率低下、粮食和食品安全及农产品流通和 市场建设问题亟待解决。借助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不仅可以稳定快速地发展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缓解粮食和食品安全问题,使农业经济发展,农民致富,“农业、农村、农民”3者共同协调发展,才能缩小城乡差距,达到共同富裕。 科学技术论文:铁磁材料在现代科学技术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关键词】铁磁材料,磁导率,磁滞,软磁材料 铁磁材料在现代科学技术中得到广泛的应用,随着材料科学的发展,它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智能材料。本文主要介绍铁磁材料的原理,分类,及其应用;并对三类主要铁磁材料详细介绍,包括软磁材料,硬磁材料,矩磁材料。 随着工及电讯技术的兴起,开始使用低碳钢制造电机和变压器,在电话线路中的电感线圈的磁芯中使用了细小的铁粉。氧化铁。细铁丝等。到20世纪初,研制出了硅钢片代替低碳钢,提高了变压器的效率,降低了损耗。直至现在硅钢片在电力用软磁材料中仍居首位。到20年代,无线电技术的兴起,促进了高导磁材料的发展,出现了坡莫合金及坡莫合金磁粉芯等。从40年代到60年代,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期,雷达。广播。集成电路的发明等,对软磁材料的要求也更高,生产出了软磁合金薄带及软磁铁氧体材料。进入70年代,随着电讯。自动控制。等行业的发展,研制出了磁头用软磁合金,除了传统的晶态软磁合金外,又兴起了另一类材料—非晶态软磁合金。 铁磁材料是受到外磁场作用时显示很强磁性的材料。例如铁,钴,镍和它们的一些合金,稀土族金属以及一些氧化物都属于铁磁材料,具有明显而特殊的磁性。首先,它们都有很大的磁导率μ;其次,它们都有明显的磁滞效应。 磁导率(magnetic permeability):表征磁介质磁性的量。常用符号μ表示,μ为介质的磁导率,或称绝对磁导率。磁滞----铁磁体在反复磁化的过程中,它的磁感应强度的变化总是滞后于它的磁场强度,这种现象叫磁滞。高磁导率是铁磁材料应用特别广泛的主要原因。磁滞特性使永磁体的制造成为可能,但在许多其他应用中却带来不利影响。当铁磁材料处于交变磁场中时将沿磁滞回线反复被磁化。在反复磁化的过程中要消耗额外的能量,以热的形式从铁磁材料中释放,这种能量损耗称为磁滞损耗,磁滞损耗不仅造成能量的浪费,而且使铁芯的温度升高,导致绝缘材料的老化,所以应尽量减少。 软磁材料(soft magnetic material):具有低矫顽力和高磁导率的磁性材料。软磁材料易于磁化,也易于退磁,广泛用于电工设备和设备中。软磁材料在工业中的应用始于19世纪末。软磁材料主要有,以金属软磁材料(以硅钢片,坡莫合金等为代表,包括Fe系,FeSiAl系和 FeGo系等)和铁氧体软磁材料(如MnZn系,NiZn系和MgZn系等)为代表的晶体材料,非晶态软磁合金(主要分为Fe基和Go基两种)以及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纳米晶软磁合金,如纳米粒状组织软磁合金,纳米结构软磁薄膜和纳米线等等。应用最多的软磁材料是铁硅合金(硅钢片)以及各种软磁铁氧体等。 硬磁是指磁化后不易退磁而能长期保留磁性的一种铁氧体材料,也称为永磁材料或恒磁材料。硬磁铁氧体的晶体结构大致是六角晶系磁铅石型,其典型代表是钡铁氧体BaFe12O19。这种材料性能较好,较低,不仅可用作电讯器件如录音器、电话机及各种仪表的磁铁,而且在、生物和印刷显示等方面也得到了应用。硬磁材料常用来制作各种永久磁铁、扬声器的磁钢和电路中的记忆元件等。在电学中硬磁材料的主要作应是产生磁力线,然后让运动的导线切割磁力线,从而产生电流。 磁带录音原理:硬磁性材料被磁化以后,还留有剩磁,剩磁的强弱和方向随磁化时磁性的强弱和方向而定。录音磁带是由带基、粘合剂和磁粉层组成。带基一般采用聚碳酸脂或氯乙烯等制成。磁粉是用剩磁强的r-Fe2O3或CrO2细粉。录音时,是把与声音变化相对应的电流,经过放大后,送到录音磁头的线圈内,使磁头铁芯的缝隙中产生集中的磁场。随着线圈电流的变化,磁场的方向和强度也作相应的变化。当磁带匀速地通过磁头缝隙时,磁场就穿过磁带并使它磁化。由于磁带离开磁头后留有相应的剩磁,其极性和强度与原来的声音相对应。磁带不断移动,声音也就不断地被记录在磁带上。 矩磁材料,这里是指具有矩形磁滞回线的铁氧体材料。它的特点是,当有较小的外磁场作用时,就能使之磁化,并达到饱和,去掉外磁场后,磁性仍然保持与饱和时一样。如镁锰铁氧体,锂锰铁氧体等就是这样。这种铁氧体材料主要用于各种电子的存储器磁芯等方面。应用于计算机磁性存储设备和作为乘客乘车的凭证和票价结算的磁性卡所用的磁性材科及作用原理,同磁带所用的磁性材料及作用原理基本相同。但材料是矩磁材料(易磁化不易去磁)。 科学技术论文:科学技术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容提要】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内容丰富,而且体系完整。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思想的机理,集中体现了邓小平理论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机理,前者是后者的缩影。在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指导下,我国各族人民科学精神振奋,科技意识不断增强,在科技人才的培养、科技与教育的协调发展、先进科技的引进、科技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这正体现了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巨大的实践价值。 【摘 要 题】理论探讨 【关 键 词】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邓小平理论/组成部分/发展机理 【 正 文】 邓小平同志生前十分关心和密切注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情况,具体、直接地指导和大力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在这一伟大的实践中孕育和形成了邓小平的科学技术思想。这一思想不仅在理论上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在实践中发挥了并继续发挥着巨大的现实作用,已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全面地把握这一思想对于建设四个现代化尤其是科学技术现代化,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迄今在邓小平理论的宣传和研究工作中,并没有把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放在应有的高度。事实上,无论从内容、理论意义和现实作用看,科学技术思想在邓小平理论的整个系统中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完整的子系统,它应占有自己的位置,把它分散在邓小平理论的其他部分中进行研究和阐述是不恰当的,不利于更深刻地揭示它丰富的内涵和精髓。 一、丰富的内容和完整的体系 仅仅从已公开发表的文献看,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内容就已是非常丰富、深邃的了,涉及到相当广泛的领域,主要有下面6个方面的内容: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2.科学技术对社会及世界政治斗争的意义;3.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4.双管齐下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5.国家要发展就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6.关于科技人员和科研机构管理的指导思想。邓小平在多种场合、多次对上述6方面作过深刻的说明和论证。例如: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1985年“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8年“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胡萨克的谈话”及同年“听取关于价格和工资改革初步方案汇报时的谈话”等文献,结合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实践、科学技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具体、系统地阐述和论证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1979年“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1985年“在军委扩大会议上讲话”、1986年“会见李政道夫妇的谈话”、1988年“视察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时的讲话”等文献,深刻阐述了科学技术对社会及世界政治斗争的深远影响和重要意义;1977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年“同中央两位同志的谈话”、1978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9年“在中央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上的报告”、1982年“陪同金日成去四川访问途中的谈话”、1985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献,非常透彻地分析和阐述了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的道理;1977年“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1983年“同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农业部门负责同志的讲话”、1985年“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8年“听取价格和工资改革初步方案汇报时的谈话”等文献,强调要抓住体制改革这一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用双管齐下的方法使科技和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协调发展,并提出了更具体、对现实更有指导意义的理论;1975年“在国务院讨论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时的谈话”、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1985年“会见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副总统姆维尼时的谈话”等文献,结合中外历史和现实说明国家要发展不引进先进的经验和科学技术是不可能的,这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远的国策;在上述众多文献中,邓小平还多次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论述过关于科技人员和科研机构管理的指导思想。上述6个方面不仅内容丰富,而且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简明、精辟地阐述了当代科学技术同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以及科学技术对国家的繁荣、社会的进步、世界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所处的地位、所具有的意义。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就其本身而言,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有自己结构、自成体系的系统,但在邓小平理论的整个体系中,它又是一个与其他部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占有自己独特位置、不可缺少、不可取代的子系统。在整个邓小平理论体系中,我们可以看到邓小平在论述其他领域的问题时,往往都从科学技术的视角加以考虑,有时还从科学技术对所论述问题起的作用和具有的意义加以说明。在论述到科学技术的问题时,往往又联系到与之有关的其他领域的实际,邓小平对当代科学技术的特性、作用、意义的认识是非常深邃的。如果我们考察一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邓小平等留下的理论宝库,除恩格斯之外,邓小平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可以说是最深刻、最全面、最自成体系的。 二、邓小平理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缩影 邓小平理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这种发展首先是实践的发展,是邓小平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以过人的智慧和胆略在对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进行了准确、深刻的总结和概括的基础上大力创新而形成的。它是在实践中产生和形成的,它本身的发展也离不开实践。这是邓小平理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机理。这一机理在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思想的发展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反映。因此,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缩影。比如邓小平提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及其后对此的一系列阐述,清楚地显示了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很明确地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因素,但他没有把科学技术放在生产力的首位。在马克思之后,列宁和斯大林虽然也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科学技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有深刻的论述,但是他们对科学技术、生产力问题也发表过一些不那么准确、起码是容易被人误解的言论。比如列宁讲过,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由物质力量即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全人类的首要生产力是工人、劳动者。列宁把生产力定义为物质力量,科学技术不是纯粹的物质力量,它就不是生产力要素了。斯大林也讲过,用以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工具,藉有一定的生产经验与劳动技能之助发动着生产工具实现着物质资料之生产的人们……构成社会主义生产力。斯大林实际上把生产力要素定义为生产工具和劳动者。在这样的背景下,前苏联有关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宣传和研究中,一直把科学技术摒于生产力要素之外,如果有所谓争议的话也仅仅局限于劳动对象属不属于生产力要素,即二要素还是三要素之争。新中国成立后,在这方面也承袭了苏联的理论,包括都把科学技术摒于生产力要素之外。这样做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上是非常有害的,它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忽视了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压抑了他们的积极性。粉碎“”后,邓小平拨乱反正,在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第一个问题就开宗明义地讲:“科学技术是生产力”;10年之后,即1988年又不失时机地提出:“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依我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页。)很明显这是邓小平对马克思科学技术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这种发展首先是实践的发展,即科学技术实践的发展,科学技术与社会生产的关系及其推动作用的实践的发展。在20世纪以前,往往是生产实际的需要刺激了技术的发展,生产和技术的实践又为科学理论的概括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即生产技术科学的过程。如16、17世纪由于社会生产对动力的需求促成了蒸汽机技术的发明,提高蒸汽机效率的实践促成了热力学理论的诞生。对此恩格斯作了十分精辟的概括:“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5页。)这与当时的实践是完全一致的。但是,进入20世纪特别是60年代以来,生产、技术、科学这种关系开始逆转过来了。由于科学迅猛发展,科学理论往往走在技术和生产的前面,并为技术和生产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它们相互促进的时间越来越短,效果越来越大。如20世纪初爱因斯坦提出的质能关系式,后来哈恩的实验和梅特纳的分析,到最后原子能在军事上和工业上的应用,都表明了科学技术生产的过程,激光和半导体产业也是这样。实践表明科学技术的地位较之马克思、恩格斯时代已有新的飞跃,具有第一位的意义,实践已凸显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对此邓小平作了深刻而准确的总结和概括:“现代科学技术为生产技术的进步开辟了道路,决定了它的发展方向。许多新的生产工具、新的工艺,首先在科学实验室里被创造出来。一系列新兴的工业,如高分子合成工业、原子能工业、电子计算机工业、半导体工业、宇航工业、激光工业等,都是建立在新兴科学基础上的。当然,不论是现在或者今后,还会有许多理论研究,暂时人们还看不到它的应用前景。但是大量的历史事实已经证明:理论研究一旦获得重大突破迟早会给技术和生产带来极其巨大的进步。当代的自然科学正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应用于生产,使社会物质生产的各个领域面貌一新。特别是电子计算机、控制论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正在迅速地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可以生产出比过去多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社会生产力有这样巨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有这样大幅度的提高,靠的是什么?最主要的是靠科学的力量、技术的力量。”(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4页。) 此外,从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其他因素的关系的实际来看,科学技术也凸现了其第一的地位。 从科学技术与劳动力的关系方面看,当今高科技对劳动者知识结构有特殊的、专门的要求,在高科技生产系统中人们用的主要是头脑而不是灵巧的双手,拼的是知识而不是体力。现代生产本质上已成为科学技术的物化,一个没有基本的、起码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劳动者,根本发挥不了作用。当今的科学技术决定了劳动者的效率,科学技术带来的收益几乎是无限的。从科学技术与劳动资料的关系方面看,高科技使劳动资料从代替人的体力劳动朝着代替人的脑力劳动方向转化,使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高,将科技的新发展迅速融汇到劳动资料中已成为发展生产力的一条重要途径。在这一关系中,科学技术也凸显出第一位的作用。从科学技术与劳动对象的关系方面看,当今科学技术已不断改变着劳动对象的面貌,扩大了劳动对象的范围、种类,使劳动对象的品质、性能和用途发生明显的变化。据不完全统计,当代人们借助科学技术已创造出800多万种新材料,使劳动对象越来越丰富多样,大大发展了生产力。从科学技术与生产管理的关系方面看,现代管理广泛地应用最新的科技,使人、财、物得到最合理的利用,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如果说现代生产管理对生产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话,那么现代管理又极大地依赖于先进的科学技术,一些巨大的工程离开科学技术根本无法进行管理。 正是这些实践,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上述说明可以看到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对马克思相应思想的发展的机理是非常清晰的。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思想,它的机理,与邓小平理论中的其他部分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机理是一致的。但是,其科学技术思想最清晰、最简明地凸现了这一机理。因此,在邓小平理论的宣传和研究中,把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作为一完整部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的。 三、巨大的现实作用 粉碎“”后不久,我国科学技术与文教事业在邓小平的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在极“左”思潮的桎梏中首先突围而出。我国科技工作者积极工作,不仅出了很多科技成果,“而且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国家出了许多很好的主意。……科学技术专家这样广泛地参加经济、社会决策活动,是我国几千年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8页。)邓小平还高兴地指出:“现在连山沟里的农民都知道科学技术能够使生产发展起来,使生活富裕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页。)当时神州大地学科学、用科学的浪潮澎湃高涨,我国科技事业空前繁荣。 要发展科学技术,首先就要有人才。作为邓小平科技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强调“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他揭示了当代科学技术与教育的深刻联系,指出发展科学技术的根本在发展教育,主张将科学技术与教育的发展统一起来,使之构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邓小平当时非常明确地指出:“我国科学研究的希望,在于它的队伍有来源。科研是靠教育输送人才的,一定要把教育办好。”(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7页。)“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5页。)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教育事业一派繁荣,小学、中学、大学的规模和水平空前大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这批人才已成为我国科学技术各个领域的主力和骨干,成为支撑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中坚力量。原来令人十分担忧的人才断层已得到较好地弥补。为了加快发展科学技术,邓小平还主张“接受华裔学者回国”、“请外国著名学者来我国讲学”、“派人出国留学”(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4页。)等措施。这些举措付诸实践后,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正是在邓小平“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要使科学技术与教育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和教育事业人才辈出,相得益彰,大大缩短了与先进发达国家的科技差距,有个别领域甚至达到世界领先的地位。 发展科学技术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就要求科学技术与经济互相结合、协调发展。但是,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不单我国没有解决好,连西方一些科技发达国家也没有解决好。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过几年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之后,1985年初邓小平就明确提出:“在方针问题、认识问题解决之后,还要解决体制问题。”“现在要进一步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新的经济体制应该是有利于技术进步的体制,新的科技体制,应该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体制。双管齐下,长期存在的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有可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8页。)邓小平还主张:“生产部门的科研队伍恐怕是最大的。科学不是划分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吗?生产部门也会有搞基础科学的,但要着重搞应用科学;科学院和大学可以多搞一些基础科学,但也要搞应用科学,特别是工科院校”。(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0页。)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的科研机构、大学主动和企业联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牵线搭桥。大量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产品,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又大量汇集到科研机构,从根本上扭转了以前学、研、产脱节的被动局面。随着技术贸易市场的开发,科技成果更迅速、更直接、更规范地融入企业生产之中,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更可喜的是我国大、中、小企业按照邓小平的思路,“随着工业的发展,企业的科技人员应当越来越多,在全部职工中所占的比例应当越来越大。大厂要有自己独立的科研机构,小厂的科研可以由市里综合办,也可以由几个厂联合在一起搞”,(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页。)纷纷办起了自己的科研机构,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很多企业没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的历史。这些科研机构一建立就为企业增添了新的活力,到上世纪90年代,已成为支撑企业的中坚力量。由于科学技术研究与生产紧密结合,使我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90年代后乃至21世纪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比如珠江三角洲高技术企业,由于有了自己的科研机构,再加上与国家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紧密联系,即使是在最近几年全球经济低迷的情况下,高技术新产品产值仍以年均35%的速度增长,由于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普遍达到45%,有些地方更达到50%多。 邓小平关于国家要发展就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的思想对推动我国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邓小平认为:“科学技术是人类共同创造的财富。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需要学习别的民族、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88页。)我们不仅因为今天科学技术落后,需要努力向外国学习,即使我们的科学技术赶上了世界先进水平,也还要学习人家的长处。”(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8页。)“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7页。)在这一思想的正确指导下,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大规模引进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一下子就把我们建设现代化、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的起点提高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出发点铺垫了一个较高的台阶,改变了我国工业生产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产品老化的状况,为后来跨越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比如广东80年代引进价值10万美元以上的设备100多万台,5万美元到10万美元的设备60多万台,引进完整的生产装配线1000多条。在此基础上多渠道、多形式组织科研力量进行技术改革,使企业的综合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上世纪80年代广东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2.3%,国民收入年均递增11.5%,增幅比全国平均值高4.7和4.2个百分点,更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四小龙(它们最高也仅有6%)。 当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所取得的跨越发展,不仅仅是邓小平科技思想指导的结果,而且是在整个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取得的。但现实的问题是我们在邓小平理论的宣传和研究中,没有把邓小平的科学技术思想摆在应有的高度和恰当的位置上,这不利于全面、完整地领会和把握邓小平理论的深刻内涵和精髓。为了更好地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我们有必要加强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的宣传和研究,这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科学技术论文:试论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对哲学观念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现代科学 哲学 影响 论文摘 要:回顾人类的文明发展史,大家会惊奇地发现科学和哲学有相同的历史起源,而且在人类的智慧和文明的最初阶段,哲学与科学是不分彼此的一个概念,主要体现在语言层面、逻辑层面、研究的具体方法领域和研究特定对象的一致性。在科学和哲学所有的互相之间的影响和具体联系当中,研究方法的联系始终是最重要的和标志性的第一位联系,还是其他联系和影响的根基,这也是本文的核心和关键论点。 一、科学和哲学历史上的互相影响 科学与哲学的相互渊源起始于现代科学最初的萌芽期。在牛顿所在的中世纪,主流学界认为物理学从属于自然哲学,但是在具体的操作方法上他们已经学会寻求运用物理实验进行实证研究,开始避免盲目运用繁琐而复杂难懂的经验论述和纯粹的哲学臆想和思辨方法去研究科学。在科学的鼻祖开普勒和牛顿等人的不断努力和斗争下,科学方法才能从哲学的重重束缚下自立门户,为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和铺垫。对于任何一门成熟具体的科学理论,一般必须具备有相对比较完整的体系结构和有事实经验能够证明之;而哲学在长期的发展和成熟过程当中,哲学辨证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渐渐退出了诸多特殊的学科领域,这就是哲学的非常重要的第一次关键放入转向,即转向认识论,但是这种转向不是完全把哲学的全部研究的课题放手给科学,只不过是它们各自术业专攻而已,即为拉卡托斯所说的 “研究纲领”意义上的更迭。 实证的研究主要运用与具体应用科学,剩下的逻辑、心理与认识问题现在科技仍旧不能证实,成为思辨方法所固守的领域。尽管类似的更迭和转向从没有间断过,一直在进行,但科学和哲学也慢慢发现它们殊途同归,无法完全舍弃和离开对方,尤其在理论研究领域更是亲密无间。例如优秀的哲学家总会深关注科学技术领域最前沿和重要的理论研究与探讨,希望能在其中找到更多的灵感,而相对应的科学家在纯理论研究的过程当中,约定俗成的总会不自觉运用哲学工具和方法,而且“研究纲领”的转向和更迭往往需要哲学的强力进行干预,科学一相情愿是不可能实现的 二、科学哲学分科的创立 创立的科学哲学分科的初衷来源于科学对哲学强大影响的结果。科学哲学的大师卡尔·波普尔清醒的认识到分析哲学的未来正在走中世纪经院化哲学的老路,这是极其危险和错误的;他认为,哲学的严谨性和绝对性是必须已精简具体内容为代价的,这样就不可能构造出相对完整的形式理论系统描述和解释客观世界了;这样一来,哲学要想真正排除悖论,就必须不沾染任何想象和现实当中的实体,只可以探讨纯粹结构问题。然而完完全全排除理论悖论的哲学辨证语言会显得空洞毫无用处,繁琐而又复杂;总是埋头于词的意义等无用细节的反复斟酌,而对现实世界的重大问题和事件毫不关注;这也是逻辑实证主学派义和维也纳学派分崩离析的最主要原因。 波普尔的理解清楚而明确地指出了分析辨证哲学存在的巨大问题和困境,哲学最应该关心的问题是最能够影响人类自我的反省领域的问题,而人类终极的自我反省必定会受制于人自身特有的局限性—在体力、智力、和时间上的天然限制,这就必须使哲学深刻认识、承认和接受这种局限性和不完满,但这并不意味放弃对绝对真理的追求,而是我们必须实事求的研究我们能力可行的领域之内。而且哲学领域,我们既不会采用主观的随意想象,又不可能采用纷繁复杂的字句反复纠缠,必需借鉴和研究科学的特有方法技巧,进而构造系统性和综合性理论去描述、探讨和解释真真正正哲学问题。然而何谓科学的方法是我们必须仔细探讨的;事物是不是普遍联系的是众所周知的哲学全称式放的概括命题,而且其联系囊括万千往往不会局限于因果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我们检验所有能够指称个体之前,其命题就无法完全成立。然而,波普尔认为整个世界犹如一个无限大,的黑箱,不论建立何种模型也不可能完全彻底的揭开其内部具体的结构,人类理解和认识它唯一的方式就是综合运用理论、概念和模型去描述它。如果把理论是当做捕捉无限经验世界的网,那么科学发展的最终目的不在于运用科学自有的语言构建与自然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描述,而在于使“网眼愈来愈小”,对真理的无限逼近。 思想自由竞争的学说往往被公认为是科学哲学对于知识增长的根基,大家往往接受和理解这种假设,一种理论要想具备一定的公共性必须经历与同时代的诸多不同理论相互竞争和淘汰的过程,而且我们不能对这种方法的公正与否做出完全准确的价值判断。波普尔的理论认为爱因斯坦和牛顿都从属于科学领域,但他们不可能都是真的,缺有可能都是假的,他们的科学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真,并不一定因为他们可以被证实和证伪,其真实性一定都是建立在某种程度的可错性的特定基础之上的。而科学哲学重要和关键的任务就在于阐述和研究人类目前未知的竞争的模式来确立占主导地位的理论,淘汰从属地位理论。波普尔逻辑实证主义和分析哲学学派的最显著区别在于其不苛刻严格的分析非自然的科学描述,一定程度接受形而上学,认为人类科学历史的发展过程就是在增加全宇宙的负熵。对于非自然科学领域的学术探讨和研究,反驳和猜想的发展模式一定程度上同样适用。波普尔学说的目的不在于分析哲学特有的证伪主义,不在于提供具体方法区分新形而上学和科学,其核心在于阐述和解释特有的知识所谓增长模式—“批判理性主义”。从这方面来说,波普尔可以说是一个相对传统和保守的哲学家,回答的不是方法论的而是认识论的问题,区分的不是科学与伪科学而是区分人类传递和记录信息公共和私人属性。 科学哲学对于真理的维护,与分析哲学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时,二者之间的相似点也是科学对哲学层面上的流派的直接反应。哲学家波普尔发现哲学善于吸收其他学科或是规范的精华,但不会被同化,始终保持自己独有的特点。哲学无法变成准确的学问,这也是哲学的魅力所在。哲学作为和人的精神支柱最接近的学科,它的概念纷繁复杂,常常混合在一起,让人准确区分开。在《无尽的探索》这本书的序言中,赫尔穆特·科尔表达出了他对哲学的期望,认为追求真理是不能停止的,同时也要谨防幻觉,不能被某些蒙着真理面纱的假象所蒙骗。 科学技术论文:试析抑制“马太效应”对科学技术消极影响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马太效应 科学技术 科学道德 科学精神 论文摘要:美国科学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将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的优势积累效应称之为“马太效应”。“马太效应”是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客观现象,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利弊交织的双重作用。人们应从研究主体自身以及客观体制等层面采取必要措施,发挥“马太效应”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影响,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一是弘扬科学精神,特别是在青年学者中铸就无私奉献的良好风气;二是倡导科学道德,特别是成绩卓著者中形成甘当人梯的学术风范;三是完善管理体制,为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健全相关法规,对学术不端和腐败行为予以惩治。 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现象亦即“马太效应”,是一种难以避免并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客观现象。“马太效应”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既有积极作用,亦有消极影响。在发挥“马太效应”积极作用的同时,应通过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内在约束与外在控制相结合,从研究主体自身与客观制度等层面采取多种措施,抑制“马太效应”的消极作用,促进科学技术健康、持续发展。 一、弘扬科学精神,特别是在青年学者中铸就无私奉献的良好风气 应该承认,在当今大科学时代,引导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动机经常是复合的,既有崇高的精神探索,也不乏一定的功利目的,科学技术活动与个人或公众利益的关系越来越直接而且紧密。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往往扮演着多种角色,脱不开多种利益关系。在科学技术研究日趋职业化的今天,必须在满足国家、公众利益的同时满足科技工作者的个人利益,使科技工作者自身的生存需求得到保障。但同时应该认识到,在科学技术共同体内部,大多数人注定要处于金字塔结构的中下层,取得辉煌成就的只能是少数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科学研究的艰巨性,同时也要求在科学技术共同体内部铸就无私奉献的良好风气,大力提倡以“求实、创新、献身、协作”为核心的科学精神。居里夫人说过:“人类需要善于实践的人,这种人能由他们的工作取得最大利益;他们虽不忘记大众的福利,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人类也需要梦想者,这种人醉心于一种事业的大公无私的发展,因而不能注意自身的物质利益”。在今天,这种无私奉献的科学精神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当代科学家一直在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这种精神。已故著名科学家王选先生曾说过,“一个好的科学家或企业家首先应该是一个好人,才能带领队伍”。王选先生面对尘世庸俗和种种诱惑始终保持着一种清醒和冷静,面对浮躁和急功近利始终坚守着一种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他曾说过,“一个科学家如果经常在电视上出现,那么他的科学生命也就结束了”。但当前少数青年科研人员心态浮躁,耐不住清贫,在其眼中科研已经不是为了揭示真理和造福社会,而是追求名利的途径。少数人贪欲膨胀,为了获得声名地位,甚至不择手段,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 理论与实践均表明倡导科学精神的重要意义。应通过各种渠道的渗透,使科学精神被广大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学者所掌握,并体现在其长期的科研实践中,摒弃急功近利和浮躁情绪,发扬团队精神,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即便身处底层或逆境之中,仍努力做到力戒浮躁,淡泊名利,求真务实,乐于奉献,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在团结协作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的升华。 二、倡导科学道德,特别是在成绩卓著者中形成甘当人梯的学术风范 形成梯次结构合理、充满竞争意识又富于团队精神、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是实现科学技术事业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马太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学术权威的形成,某一学科领域形成权威则是其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科学技术共同体中的权威一旦形成之后,可以带领和指导广大研究者继续向这一领域的深度和广度进行探索,不但以其卓越的学识素养更以其高尚的人格力量,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正如爱因斯坦在追悼居里夫人时指出的:“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在其道德品质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成就方面还要大。即使是后者,他们取决于品格的程度,也远远超过通常所认为的那样”。但如果学术权威本身道德失衡,缺乏学术民主,压制不同学术观点,则可能造成科学技术共同体内部多数默默无闻者特别是年轻人才难以顺利成长,甚至造成科学蒙难现象。减少这种现象出现的措施之一是在科学技术共同体内倡导科学道德。 科学技术共同体成员除了要在最基本的层面上格守其职业道德之外,还要不断强化其科学道德意识,以此约束科学技术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及其与公众和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特别是学术前辈应率先垂范,虚怀若谷,应如《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的若干自律规定》所倡导的那样:“发扬学术民主,努力培育新人。要甘为人梯,为新人的成长创造条件并支持新人超过自己。”应善于培养人才、举荐人才,带动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担负起培养新一代优秀人才的重要使命。在科技史上,巴罗推荐牛顿,爱因斯坦提携英菲尔德,熊庆来发现并栽培华罗庚等已为后人树立了榜样。 三、完善管理体制,为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研发经费逐年增加,202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提高到2. 5%左右。如何保证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科技投人效益最大化的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为了改变由于多种原因包括“马太效应”造成的科研资源浪费状况,国家近年来已从政策体制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请规定;各类科研经费已经在向年轻科技人才倾斜,设立了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青年科学基金”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的“百人计划”、教育部的“跨世纪人才计划”等,各地区亦有相应措施。但应看到,这些措施的受益者也常常是一些业绩卓著者,仍有“马太效应”的痕迹。目前我国科技投人管理和调控尚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投人不足和浪费低效并存;注重资历和项目,轻视对科技成果质量与数量的“科研能效比”评价;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薄弱。这种状况会使得过量占有科研资源的少数人全无担心之意,科研资源浪费的情况难以根本扭转,事实上在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如何既保证集中优势兵力,又给默默无闻者的创新以雪中送炭的支持,遏制“马太效应”的消极影响,保证科研资源的最佳利用,仍是需要深人研究的问题。 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应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管制度,适度控制优势累积,处理好优势累积与创新的关系。如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对科研产出成果的系统量化评价及效益分析指标体系,对科研项目完成的质量、数量和真实社会效应等产出要素进行科学评价,使那些低投人而高产出的能力型科技人才能够占有科研资源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国务院准备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明确设立政府科技计划和应用型科技项目的绩效目标,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对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和评价,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高等学校应改革重量不重质的“量化式”科研评价体系。近年来高等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的趋势,为保证高等学校科研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保证。但某些不正常的情况亦相伴而生,部分高等学校以科研项目来“圈钱”的做法已成为比较严重的现实。此种现象的出现与高等学校内部普遍采用的“量化式”科研评价体系的负面导向具有一定关系。相当一部分高效的科研评价体系类似于地方经济发展的GDP指标式考核,科研项目、论文等经折算后量化为教学科研人员晋升职称、受聘岗位的主要评判依据。这种评价体系曾对促进高等学校科研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最大弊端为重量不重质。为了通过考评,许多人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寻求各种关系跑项目、发论文,却又往往难以奏效,而某些人则利用其学术权威地位甚至官本位来申请科研经费,得以占有大量科研资源。有鉴于此,高等学校应既重视数量更重视质量,应逐步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完善高等学校科研评价体系。 特别要引起重视的是,应形成鼓励创新、允许失败的宽松环境,建立学术平等机制,良好的交流机制等,为默默无闻者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富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坚持以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导向,通过学术梯队建设、团队吸纳、项目资助或鼓励自由探索等方式,加大对年轻科技人才成长发展的支持力度,合理配置科研资源,为年轻科技人才占有科研资源提供制度的保证。 四、健全相关法规,对学术不端和腐败行为予以惩治 由于各种原因包括“马太效应”造成的学术不端和腐败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之一在于人们惯于用批评或道德谴责代替行政或法律的惩处,缺乏惩罚学术不端行为的法规条例。诱惑和利益相当可观,而损失与惩罚并不严重,那么有人心存侥幸、违规操作则在所难免。因此在强调科技工作者自身加强学术修养的同时,还需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机制及法规对少数人利用自身所取得的声望,在课题申报、成果评审等诸多方面表现出学术不端和腐败行为予以约束及惩治。 科技界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一系列规范、程序和工作体系,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科技评价工作基础建设,建立一套更为科学公正的科研基金、技奖励评价体系和规范有效的评审制度、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专家评价资格的认证、公开专家信誉度、严格对评审专家和被评审人建立信用档案、组织评价监督委员会、建立评价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体系等制度,完善监督机构和机制。如日前发表的由国内人文社科界的109位知名学者联合签名的《关于抵制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中所建议的那样:为促使主管机构认真严肃地处理学术不端与腐败行为,尽可能地使中国学术在一种健康和良性的环境中发展,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牵头成立由品行与学术成绩俱佳的学者组成的“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并制定有关学术纪律仲裁的行业规范。定期公开通报批评违纪者,并责成有关高等学校或研究单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等。 现代科学技术活动牵涉到复杂的社会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现出深刻的利益背景和复杂的利益关系,仅仅依靠行政措施和政策不能完全奏效,需要借助于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解决问题。因此在完善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还应健全学术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法制建设,以法律形式约束“马太效应”可能引起的消极影响特别是学术不端行为,促进科学技术不断发展。 通过全体科技工作者的严格自律,通过科学技术共同体管理机制的日益完善,通过国家政府乃至整个社会良好氛围的逐渐形成,一定能够最大程度地限制“马太效应”可能引起的消极影响,促进科学技术不断发展。 科学技术论文:浅析论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功能 论文关键词:科学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功能 论文摘要:本文从认知、生产力、社会变革、生态调节和经济五个不同的方面描述了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功能,对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发挥的有利作用加以阐述,说明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更新人们的思想观念等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动因之——科学技术,己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科学是人类在长期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历史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认识世界事物的知识体系;技术是指人类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应用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以及物化的各种生产手段和物质装备。科学技术,包含着科学和技术两个概念,它们虽属于不同的范畴,但两者之间相互渗透,相辅相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科学是技术的理论指导,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开发研究,得出新的方法;技术是科学的理论基础,是科学的实际运用,是科学和生产的中介,没有技术,科学对生产就没有实际意义。然而技术对科学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在技术开发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现象和提出新问题,可以扩展科学研究的领域,技术能为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 近代科学技术的进步,有力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的机器工业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马克思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科学技术就其生产和发展过程而言,是一种社会活动,是由生产决定的;就其内容属性而言,科学技术是一种生产实践经验和社会意识的结晶,就其实际的功能而言,科学技术是以知识形态为特征的“一般社会生产力”和“直接生产力”。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功能,主要表现在提高人类的认知能力、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变革和协调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等方面。其主要功能包括: (一)认知功能 科学技术对人类战胜迷信、愚昧,对文化教育的发展,对改变人的精神和道德面貌,都能起到促进作用,这些就是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认知功能的体现。 首先,科学是自然界本来面目的反映,它揭示了自然界的客观现律。成为了人们批判宗教迷信和旧的习惯势力,宏扬理性、解放思想的有力武器;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着文化教育的内容,并且往往决定着教育改革的方向,为全面提高人类智能状况,开发人类的智力资源创造条件;再次,在科学研究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尊重实践、实事求是、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大大推进了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进程。 (二)生产力功能 近代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资产阶级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使社会生产力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进入20世纪后,科学技术逐步成为了生产力诸要素的主导要素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学技术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中最主要的驱动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继承马克思的思想,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极其深刻地指出了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阐明了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生产力功能。 (三)社会变革功能 马克思“把科学首先看成是历史的有力杠杆,看成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在历史上首次揭示了科学技术的社会变革功能。科学技术变革社会的作用首先表现在对生产力的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本身就是社会变革表现的一个方面,而且它还是其他社会变革的前提和基础;其次,科学技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或迟或早会引起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当然,社会制度的变革不可能仅仅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在这里,科学技术的作用就在于给新的社会制度的产生奠定物质技术基础;再次,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科学技术的社会变革功能进一步得到发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创造了空前巨大的社会生产力,经济得以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制度日益巩固。 (四)生态调节功能 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人类改造自然界的能力,但同时也出现了盲目使用这些能力,造成生态环境迅速恶化的趋势。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生态调节功能,就是在掌握自然规律、正确认识人类对自然过程干预不当所引起后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目的地调节和控制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创造一个适合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环境。当然,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在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生态调节功能的同时,加强社会的改造和管理、严格立法、执法,实行综合治理,才可能有效地解决。 (五)经济功能 在当代,科学技术作为复杂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以自身的功能为社会服务并影响社会,最主要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带来了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科技进步不仅导致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改变了整个经济生产的产品结构、劳动力结构及资源和资金的配置,从而导致经济结构中最主要部分—产业结构的不断变革和日益高级化。人类历史上无论是由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再到知识经济,还是由劳动力密集型到资本密集型、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或者由粗放式到集约式经济形态及其结构的转变,都是由科技的巨大推动作用所促成的。 基于上述问题,科学技术与社会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独立的研究方向,通常简称为STS。科学(Science)、技术(Technology),社会((Society)的研究简称为STS研究,它探讨和揭示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研究科学、技术对社会产生的正负效应。其目的是要改变科学和技术分离,防止科学、技术和社会脱节的状态,使科学、技术更好地造福于人类。 可以说,科学技术在现代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功能具有广泛性,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受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制约和促进。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科学技术带来的影响深度和广度上有所不同,但是勿庸置疑,每个时代的科学技术都深刻的影响到了那个时代的生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放眼古今中外,人类社会的每一项进步,都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类的文明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永无止境的发展及其无限的创造力,必定还会继续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科学技术论文:试论科学技术对身体伦理学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科学技术 身体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 论文摘要:生命科学与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造成了身体的不确定性。建立在传统主客二分基础上的生命伦理学,却依然在寻求相对普适的生命伦理原则。身体的缺席,使得生命伦理学的主要原则变成了追求普适价值的抽象概念,在具体的伦理实践中失去了它的有效性。身体伦理学批判地审视生命伦理学的困境,将具有不确定性的身体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在变动的实践中开拓自己的生长点。可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凸显了生命伦理学的困境,也为身体伦理学的提出和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土壤。 一、高新生物技术应用引起的传统生命伦理学困境 随着生命科学与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伦理学在实践方面的有效性正逐渐减弱,越来越多的伦理学难题挑战着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所面临的实践有效性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人身份变得含糊不清。生命伦理学建立于自我和他者,思维和身体,主观和客观,正确和错误,真理和假象,人类和动物,人工和自然等明确的二元划分的基础之上。在这样一个美丽、清洁、有序的现代世界中,世界往往被感知为确定的、可控的和安全的,在它理想的模式中,不允许一点不确定性、易变性或者暂时性。显而易见,在这样的一个对任何事物都实行简单的二元划分的世界中,与主流不一样的个体却被边缘化、被打压,被迫在"无尽的、正确的话语"下审视自身、改造自身,重塑着个人的生活。正如福柯所认证过的:"从古希腊以来,西方各种知识一直都是同西方人看待和总结其自身基本生活经验密切相关。因此,在西方的知识结构中,包含着西方人对自身、对他人、对社会生活和对世界的基本态度。"①那么,身心二元论基础上的生命伦理学,就深切关系人的生活本身。于是,当生命伦理学成为一种固化的、确定性的知识的时候,就成为了大多数人遵从的准则和道德的评判标准。例如:男人和女人的分野,在儿童时代,自他/她出生以后就已经被社会纳入固化的道德范式之中。无论是从着装、发式,还是行为教导方面都遵从着社会的道德范式,这种道德范式来自于现代医学、伦理学以及社会的意识形态。其中行为规训着儿童的身体行为,夹杂着意识形态的学习规训着儿童的心灵,这种分野是粗糙的,是建立在现代哲学的主客二元论基础之上的。 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伦理边界消融,是非难以判断。"自由是伦理道德的本体论条件,而伦理道德是自由所采用的反思形式。"②生命伦理学所遵从的自由原则,伴随着一种对意识自由的预设,这种预设又根源于心身的分离的预设。也就是说忽视身体的维度的根源在于对心身关系的认识。这种预设的悬置使得在生物医学中,生命伦理学对身体的态度是机械的、冷漠的,只要维持生命的存活的效果,以保证意识的自由可能性,哪怕这种意识的存活并非病人的意愿。这种追求目的性和效果性的愿望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形成一种强迫式的拒斥"死亡"。而这种强迫式的拒斥本身就是一种对自由的束缚,就像波德里亚所言:"只有被征服的、服从法则的死亡才是'好的'死亡,这就是自然死亡的理想。"③现代医学技术发展到现在,依靠呼吸机、心脏起搏器维持生命特征已经不是一件难事,植物人的出现使得生与死的界限变得不确定。而这种传统"贵生"的观念又使得"安乐死"成为一个触及法律和道德底线的问题而保守争议,至今经过法律授权能实施安乐死的国家也只有荷兰,而我国第一例为病人实行安乐死的医生甚至被拘禁493天,即便是病人家属不忍亲人遭受极端痛苦,而主动要求该医生对其实行安乐死的情况下。④ 二、科技发展带来的身体的不确定性 20世纪60年代后,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飞速发展,器官移植、辅助生殖技术、假肢、安乐死等雨后春笋般涌现,人类在掌控自己的生命和死亡方面拥有了更大的自由。 辅助生殖技术让未婚女子有了通过高科技手段生育子女的可能,这也造成了一些伦理上的争议:计划外怀孕,这是否是对传统家庭构成方式的挑战?是否影响家庭的稳定,继而波及社会的和谐?亦或这是一种造福于人类的技术,帮一些想生育却因为某种疾病而无法生育的家庭实现了生育孩子的愿望?而且这种通过辅助生殖技术产生的孩子们的家庭社会地位又如何定位呢?呼吸机和心脏起搏器的使用,维持一个植物人的正常心跳已经成为现实,这又引起了关于死亡标准和生命价值的大讨论,一个没有感知能力长期处于植物状态的人是否还可以称之为人?以心脏跳动与否、呼吸是否停止来判定生与死的标准遭遇了挑战,无限期的维持一个失去感知能力生活的毫无尊严的"人"是否符合生命伦理学的原则?这样是否尊重了病人的自主选择权?又保障了谁的利益?是否伤害了病人的生命尊严?是否伤害了那些因医疗资料有限而无法得到及时救治的病人的权益?在脑死亡标准判定人的生死占据主流后,对长期处于植物状态的"人"实行安乐死是否符合道义?在脑已经死亡而还有心跳的"人"身上取走一些器官,救治其他病人是否可以? 三、身体伦理学在实践中不断拓展着自己的生长点 这些问题或从道德角度,或从实践角度挑战着传统的生命伦理学,让生命伦理学在伦理实践中陷入日益尴尬的局面。一方面是日益丰富的伦理实践也不断挑战着生命伦理学中身体的界限,而另一方面,随着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发展,许多已经被解决的问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人的生命开始于何时,又结束于何时?是从脱离母体第一声啼哭开始,还是从受精卵开始?如果是后者,是否处于胚胎时期的"人"就应该享受到人的权利?那么胚胎干细胞疗法是否允许?遗传物质与个人的身份特征是什么关系?随着对基因的研究,基因决定论者甚至认为基因不仅决定一个人的外形,还决定人的行为,如果这样的话,我们靠理性建立起来的整个人类文化社会,又何以立足呢?什么是健康,什么是疾病?康尼岛的短指家族,矮人族是否应该被列为疾病的行列,被规约,被诊治,甚至被冠以道德上的不洁?拥有XY染色体的女人,想做男人的女人或者想做女人的男人,是否因为异于常人,就要惊恐地压抑地生活在他们异样的目光中,在他人的评头论足中隐藏了自我?这些被边缘化被压迫被忽视的人,他们的利益如何保障?随着生物技术迅猛的发展,克隆甚至可以构造出新人类的情况下,这些有问题的身体越来越多的时候,什么才是一个正常的身体呢? 因此,科技发展所带来身体的不确定性问题,表现在上述的两个方面:一个是高新生物技术应用带来的身份认同上的不确定性,另一个则是生命科学的发展所带来的对于身体的重新认识与伦理反思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这两方面的问题,在丰富了伦理实践的同时,也挑战着生命伦理学的规范和界限。于是,这些与涉身直接相关的问题,也让身体问题成为生命伦理学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由此科技发展使传统医学伦理学的困境呈现出来,并让身体重新的回到了伦理学的视阈之内,可以说科技发展是伦理学革命的导火索,是身体伦理学得以生发的重要因素。 科学技术论文:从科学技术影响的双重性看“微技术” 摘 要 由于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人类在自然界面前获得空前的主动地位,人类的生产、经济、军事等实践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着越来越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科学技术会积极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但它也有另一面,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不良影响。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应该全面认识科技的影响,正确认识微技术。 关键词 科学技术 影响 微技术 1 科学技术对人类的积极影响 由于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及其他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人类在自然界面前获得空前的主动地位,人类的生产、经济、军事等实践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着越来越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脑科学、神经病理学、认知心理学的迅速发展为进一步揭开大脑秘密积累了许多新的实验材料,也提出了种种脑工作模型。生命科学、遗传学的发展,特别是生物工程技术(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微生物工程)的产业化,在不断地揭示生物遗传和变异规律的基础上为人类创造着新的生产力,给人类带来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现代科学技术和人类生活紧密地结合在—起,社会的科学化技术化速度不断加快,规模也不断扩大。 目前,信息技术已成为世界各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目标最重要的技术。由于计算机互联网的产生与普及,使得全球经济一体化,货物、技术、服务等各种信息都在全球范围内流动。政府信息化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推动政府机构的改革,使政府依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能为公众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并开启了一扇公众参政议政的窗口。由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教育将呈现出现代化的特征和发展趋势。多媒体教学正在走向普及,教育方式个性化、远程化。随着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实施,人们广泛地利用信息网络,自觉或不自觉地使日常生活便捷化,居家上班、网上购物、远程医疗、网上交友等。总之,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是人类在科学上取得的最具有历史意义的成就之一,人类文明将越来越多地通过信息技术被创造和发展。 2 科学技术对人类的消极影响 科学技术会积极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但它也有另一面,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不良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科技异化的问题。科技成果应用不当,会异化为一种破坏人类生活,违背人的本意,制约人压迫人的“异己”力量。目前人类掌握的核武器可以毁灭地球几十次,“克隆人”会不会成为一支可怕的异己力量也很难断言。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科技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地位突显,知识经济初露端倪,掌握科学技术者会不会逐步集中,形成其自身特定的利益范畴,上升为一个阶级?若果如其然,那么社会又一次趋向于阶级的简单化——技术阶级与非技术阶级,那么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第三,科技的进步带动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因特网的建立,电子计算机的普及使网络安全、高技术犯罪成为不可不防的问题。经济发展造成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然严峻。宇航技术的发展,移民月球并非遥不可及,人们对月球甚至太空的开发是否会造成许多太空生态灾难亦未可知。 生物工程技术也向人的传统形象、传统价值和社会伦理观念提出了重大挑战,提出了急待解决的社会伦理问题。如基因工程会不会对人类带来危险,遗传重组的生物杂种会不会引起生物公害、破坏生态平衡;人工授精、胚胎移植、体外孕育也提出了夫妇双方生育权问题、血缘关系问题、父母亲的确定问题、“母亲”的社会合理性问题、对待胚胎的道德问题、无性繁殖是否可以应用于人的问题等。 信息商品化也有负面影响。第一,它可以削弱社会的凝聚力。由于信息商品化促进了社会的分工专业化,因此它使得社会成员越来越成为一个一个的“经济人”,变成只顾自己利益,不顾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自私自利者,从而大大削弱了社会的凝聚力。信息的多样化或分散化导致了不同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多样化,也不利于社会内部的整合和团结。第二,使社会的许多犯罪和腐败现象更加隐蔽。当信息成为商品,成为社会财富后,有人就可能利用自身的有利地位或采用非法手段非常容易地攫取他人或社会信息,并用来进行交换,而把所得占为己有。还有人可能通过炮制假信息来非法谋利。由于信息的非物质性和非有形性,因而利用信息进行犯罪和非法占有属于他人或社会的信息就具有极大的隐蔽性,不易被察觉,惩治起来也较困难。 3 全面认识科技的影响,正确认识微技术 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许多事实表明,同一种科学技术的同一种用法在一些条件下起着正面的积极影响,而在另一些条件下则起着负面的消极影响。科学、技术、社会的关系问题已成为科学技术专家和哲学家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出现了诸如唯科学主义、技术决定论和反科学主义、悲观论等不同观点。人们特别严肃地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即人类应该以什么态度和价值目标来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科学家在“求真”的过程中应不应该承担道德义务和责任。科学技术是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而成,既有其自身的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规律,也会受到社会力量、社会条件的制约。先进的科学技术也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关键看它为谁所用和怎么用。 科技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动力,给科技一点人文关怀,让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这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现代科技生活理想。同时,在经济发展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每个人有权利、有义务去了解科技发展的新动态,从而能够估量它们对于人类有什么利害。原因很简单,今天科技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不能否认,科技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并将进一步改变我们的生活。就拿微技术来说吧。现在,有些人在谈论“培育人类”,有些人在设计机器人的“进化”步骤,使它们能与人脑相当,甚至超过人脑。在这一潮流中,人们把微技术当做革命先锋。美国科学家雷恩在给美国国会的一封信里说,与信息和生物技术相比,微技术将对21世纪的人类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它正式向我们宣告“微技术时代”已经到来。美国科学家麦克尔是推动微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人物,他说再过十几年我们就能生产出微型电脑,生产出比细胞还要小的微机器人用于医疗,这些小机器人能穿过人的身体,为我们清理血液,清除影响我们长寿的不利因子。他还说,非常便宜的微太阳能设备将代替煤炭、石油和核能。他介绍说,不久将制造出一种材料,糖块大的面积就可以把美国国会图书馆的全部信息存进去,饥饿、营养缺乏这些问题将成为过去。这是一个梦想,但按科学家们的说法,这种梦想有可能在今后十几年内变为现实。我国的科学家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这件事不仅涉及微技术,也涉及电脑学、遗传技术、人脑和人工智能研究,还涉及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学科与技术。它也涉及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我们要全面地看待这一现象,从整体上看待这一过程,在更大的范围内讨论这一问题。这种讨论还不够多,人们对技术的了解和技术的发展之间还不成比例。为此,德国总统也不得不呼吁,要加大这一工作的透明度。 另一方面,微技术也可能带来害处。而估量微技术的害处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它还与人文学科密切相关,至少要考虑到“生活世界”这个问题。微技术可以生产出微武器,这种武器具有前所未有的杀伤力。谁拥有这种武器就等于拥有一种不寻常的优势。防备这种武器是否意味着另一种军备竞赛呢?更大的问题恐怕是在于这种武器被哪种国家和组织所掌握。谁也不能担保这种国家不会出现。根据销毁核武器的经验,即使要销毁这种武器,也可能会遇到难以想象的麻烦。在预防种种可能爆发的瘟疫时,要防止因此带来的前所未有的细菌与病毒,引出新的危险。要有未雨绸缪的思想准备,而且要坚持不懈。其实,微技术和其他新技术一样,即使防护和免疫系统也可能是利害双全。这是一个怪圈,仿佛是新科技的天生特性似的。微技术最大的危险不是它本身,而是人用这种技术来反对人。从历史经验看,不能把新技术简单地看作新福音。20世纪人类在这方面已有了惨痛的经验,我们无权说新技术带来的未来总是美好的。何况新科技理论家中的确有一些让人不放心的东西,有些东西现在就不能接受。今天,我们首先需要学习,比如学习分辨利害,因为一般说来,人在盲目地追求幸福与成功时而犯了重大的错误,但很少清醒地估量它带来的艰险与痛苦。《易经》中提倡明辨好坏,要有忧患意识。它不仅仅给我们设计好,而是同时也提示坏。如果要说什么是智慧的话,这就是一种智慧。这也关系到直接参与研究、试验和生产的人。他们也是人,也处在这个由他们设计的为“自己复制自己”的系统之内。他们不可能逃脱这一系统。诚然,我们必须避免731细菌部队的暴行再发生,避免德国科学家在纳粹时期所犯的那种难以想象的罪行重演。但也不能接受像冰岛德考得生物技术公司这样的研究所这几年来的行为,事先不加说明和不经国际社会同意,就把几乎人类的遗传体与资料收集起来,进行分析试验,还把这些作为自己的专有财产,在国外上市,在全球进行交易。如果对这类做法听之任之,无异于把我们的命运交给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 在基因上没有一个人是单单的个人,我们都要重视并正确把握科技发展的方向,使科技真正为人类服务。 科学技术论文:试论理工科大学生科学技术观教育的建构 论文关键词:科学技术观 理工科大学生 建构 论文摘要:理工科大学生是参与工程实践、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的主力军。目前理工科大学生普遍缺乏科技技术观的素养,重视并加强理工科大学生科学技术观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构建高效、系统的科学技术观教育更是迫在眉睫。 科学技术观是关于科学技术本质、发展规律及其与社会关系的总理论,对技术实践活动起着科学指导的作用。科学技术在推动生产力快速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给人类社会带来高度文明的同时,自然灾难、战争危害、环境污染、经济危机等问题也给人类造成巨大了的损失,促使人们对科学技术发展不断反思,并有越来越多的声音将这些问题都归罪于科学技术。事实上科学技术只是中介性的客体,而人类才是主体,科学技术能否为人类造福取决于我们如何利用它。理工科大学生是工程实践、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对科技健康、科学、有序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所以,对理工科大学生进行科学技术观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也迫在眉睫。 1理工科大学生的科学技术观现状 随着人们对科学技术观的深入研究,以及对科学技术负面效应的不断反思,已逐步认识到理工科大学生科学技术观教育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首先,社会对理工科大学生的科学技术观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根深蒂固,趋使初等教育重心偏向于社会关注的升学率,只强调学生智力发展,造成高校将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德育工作中,进而无暇顾及理工科大学生的科学技术观教育。其次,理工科大学生的科学技术观教育还属一片空白。无论是从理工科大学生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层面,还是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层面来说,理工科大学生的科学技术观教育都未被列上日程,而只是到研究生的课程学习阶段才有所涉及。 2科学技术观的重要性 2.1正视科学技术观对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深层次意义 科学技术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造成了生态环境过度开发和破坏,正常生态系统被打破,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断恶化,人类自身繁衍受到威胁等种种问题。科学技术的工具性特征是靠人的意志介入生态过程,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人的目标和人对自然的态度,所以我们要使人和自然和谐发展,只有通过完善人类自身,确立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核心的科学技术观,并依靠科学、合理的社会体制,促进人与自然互利共生、协调发展。 2.2正视科学技术观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作用 理论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行动则会成功;反之则会失败。科学技术观不仅是对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更是对实践活动、经验和成果的批判性反思、规范性矫正和理性引导,能预见科技发展的方向,指导人们提出正确的实践活动方案,因而对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社会体制尚不健全,文化差异难以消除的情况下,充分认识科学技术应用的二重性,用正确的科学技术价值观来武装自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2.3正视科学技术观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深远影响 我国GDP迅猛增长的背后是靠廉价的劳动力、土地,科技进步对中国经济的贡献还不是很大,而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结构问题和增长方式问题,科学技术观就成了指导科技发展的根本。 3理工科大学生的科学技术观教育 3.1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加强科学技术观的理论教育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承担着传播科学理论知识的重任,不仅能为理工科大学生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还能不断提高理工科大学生对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认识力,从而引导其深刻理解科学技术观的内涵,帮助理工科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科学技术观,使其在多元化的复杂社会环境中,正确处理科技、自然、人、社会之间的关系。 3.1.1不断充实和完善课程内容。增加理工科大学生科学技术观教育的内容,并针对理工科大学生的特点,精心安排,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提高课堂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 3.1.2采用灵活的教学方式。不能光靠简单刻板的说教,还要利用网络多媒体教学,采用理工科大学生乐于接受的主题讨论,以及实践调研等方式,使教学方式现代化、科学化、人性化,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程的主渠道作用。 3.2发挥第二课堂作用,积极开展科学技术观教育活动 第二课堂是科学技术观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可以帮助理工科大学生将理论知识不断精炼、升华,上升到更为理性的层面,进而形成科学、系统、完整的理念。 3.2.1构建具有浓厚专业特色的学生社团,为理工科大学生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我们要根据理工科大学生的专业特点,成立相应的学生社团,让理工科大学生有组织可依靠、有活动可参与、有平台可展现,有更多深化理论机会的平台。 3.2.2增加与科学技术观教育内容相关的活动,为理工科大学生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我们既要对不同阶段、层次的理工科大学生开展以科学技术观教育为主题的活动,以保证基本的教育效果,也要开展集科学性、专业性、思想性、多样性于一体的第二课堂活动,以满足不同专业的理工科大学生的活动需求,进一步提高活动成效。 3.3利用德育优势,深化科学技术观教育 德育是科学技术观教育的基础,与科学技术观教育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对科学技术观教育起到引领和提升作用。德育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观教育的成效,科学技术观教育则有助于推动道德观念变革和新道德规范的形成。德育不仅能全面提高理工科大学生的素质,为科学技术观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基础平台,还能改变人们盲目应用科学技术,只求私利而忽视社会基本道德原则和人类社会总体长远利益的错误思想,从根本上消除或减少科技应用的负面效应。 3.3.1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理工科大学生的德育工作。我们要针对理工科大学生的特点,利用各种教育资源,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途径,不断加强理工科大学生的德育工作,全面提高理工科大学生的素质,为科学技术观教育打好坚实的基础。 3.3.2充分利用德育载体积极开展科学技术观教育。我们要在德育所提供的良好物质条件和思想基础之上,发挥德育优势,对理工科大学生进行科技道德、环境道德、伦理道德、职业道德等主题教育,并使科学技术观教育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3.4发挥辅导员教育功能,科学技术观教育 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直接影响着理工科大学生科学观念的形成,决定着理工科大学生的科学技术观教育的成效。 3.4.1建设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我们要狠抓辅导员选聘、培训、管理、考核,以建设一支素质过硬队伍,从而帮助辅导员用人格魅力去感染和影响理工科大学生,保证科学技术观教育的成效。 3.4.2开展针对性的主题教育。针对理工科大学生的特点和科学技术观教育的要求,发挥辅导员独特的工作优势,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提高理工科大学生科学技术观教育的成效。 科学技术论文:浅析论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功能 论文关键词:科学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功能 论文摘要:本文从认知、生产力、社会变革、生态调节和经济五个不同的方面描述了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功能,对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发挥的有利作用加以阐述,说明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更新人们的思想观念等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动因之——科学技术,己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科学是人类在长期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历史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认识世界事物的知识体系;技术是指人类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应用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以及物化的各种生产手段和物质装备。科学技术,包含着科学和技术两个概念,它们虽属于不同的范畴,但两者之间相互渗透,相辅相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科学是技术的理论指导,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开发研究,得出新的方法;技术是科学的理论基础,是科学的实际运用,是科学和生产的中介,没有技术,科学对生产就没有实际意义。然而技术对科学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在技术开发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现象和提出新问题,可以扩展科学研究的领域,技术能为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 近代科学技术的进步,有力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的机器工业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马克思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科学技术就其生产和发展过程而言,是一种社会活动,是由生产决定的;就其内容属性而言,科学技术是一种生产实践经验和社会意识的结晶,就其实际的功能而言,科学技术是以知识形态为特征的“一般社会生产力”和“直接生产力”。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功能,主要表现在提高人类的认知能力、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变革和协调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等方面。其主要功能包括: (一)认知功能 科学技术对人类战胜迷信、愚昧,对文化教育的发展,对改变人的精神和道德面貌,都能起到促进作用,这些就是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认知功能的体现。 首先,科学是自然界本来面目的反映,它揭示了自然界的客观现律。成为了人们批判宗教迷信和旧的习惯势力,宏扬理性、解放思想的有力武器;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着文化教育的内容,并且往往决定着教育改革的方向,为全面提高人类智能状况,开发人类的智力资源创造条件;再次,在科学研究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尊重实践、实事求是、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大大推进了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进程。 (二)生产力功能 近代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资产阶级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使社会生产力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进入20世纪后,科学技术逐步成为了生产力诸要素的主导要素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学技术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中最主要的驱动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继承马克思的思想,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极其深刻地指出了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阐明了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生产力功能。 (三)社会变革功能 马克思“把科学首先看成是历史的有力杠杆,看成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在历史上首次揭示了科学技术的社会变革功能。科学技术变革社会的作用首先表现在对生产力的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本身就是社会变革表现的一个方面,而且它还是其他社会变革的前提和基础;其次,科学技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或迟或早会引起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当然,社会制度的变革不可能仅仅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在这里,科学技术的作用就在于给新的社会制度的产生奠定物质技术基础;再次,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科学技术的社会变革功能进一步得到发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创造了空前巨大的社会生产力,经济得以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制度日益巩固。 (四)生态调节功能 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人类改造自然界的能力,但同时也出现了盲目使用这些能力,造成生态环境迅速恶化的趋势。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生态调节功能,就是在掌握自然规律、正确认识人类对自然过程干预不当所引起后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目的地调节和控制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创造一个适合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环境。当然,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在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生态调节功能的同时,加强社会的改造和管理、严格立法、执法,实行综合治理,才可能有效地解决。 (五)经济功能 在当代,科学技术作为复杂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以自身的功能为社会服务并影响社会,最主要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带来了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科技进步不仅导致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改变了整个经济生产的产品结构、劳动力结构及资源和资金的配置,从而导致经济结构中最主要部分—产业结构的不断变革和日益高级化。人类历史上无论是由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再到知识经济,还是由劳动力密集型到资本密集型、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或者由粗放式到集约式经济形态及其结构的转变,都是由科技的巨大推动作用所促成的。 基于上述问题,科学技术与社会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独立的研究方向,通常简称为STS。科学(Science)、技术(Technology),社会((Society)的研究简称为STS研究,它探讨和揭示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研究科学、技术对社会产生的正负效应。其目的是要改变科学和技术分离,防止科学、技术和社会脱节的状态,使科学、技术更好地造福于人类。 可以说,科学技术在现代管理科学与工程中的功能具有广泛性,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受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制约和促进。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科学技术带来的影响深度和广度上有所不同,但是勿庸置疑,每个时代的科学技术都深刻的影响到了那个时代的生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放眼古今中外,人类社会的每一项进步,都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类的文明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永无止境的发展及其无限的创造力,必定还会继续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科学技术论文:现阶段科学技术哲学研究述要 [摘要]科学技术哲学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学科,目前学界对其研究方兴未艾。本文就近年来有关科学技术哲学的产生渊源、学科定位、发展历程、学科板快、当前关注问题、未来趋势以及科学技术哲学发展面临问题的研究情况作一概述。 [关键词] 现阶段;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概述 进入新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呈现强劲势头。每年都有大量的文献发表以及一些重要的学术研讨会召开,使得科学技术哲学的一些专题得到了深入地探讨。文章就近年来有关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情况作一概述。 一、科学技术哲学的产生渊源。科学技术哲学并非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科学技术哲学的产生有着深厚的学术渊源和历史背景,学界从不同视角阐述了科学技术哲学产生的渊源。如学者任元彪从学术渊源上指出20世纪中国科学技术哲学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现代西方科学哲学及其学术传统;(2)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然辩证法传统;(3)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自然哲学传统[1]。而学者郭贵春、成素梅、邢如萍则认为“科学技术哲学”的根源在“自然辩证法”,他们比较突出“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的演变关系,认为“科学技术哲学”是从传统的“自然辩证法”的基础上演变过来的,是对“自然辩证法”学科的继承和发展[2]。学者吴国盛则认为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实际上有三种构成因素、三重历史来源,即:(1)德国古典自然哲学;(2)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3)改革开放以来“大口袋”式的整合新学科[3]。关于科学技术哲学的产生渊源,笔者认同郭贵春等人的观点。科学技术哲学和自然辩证法关系密切,科学技术哲学是“自然辩证法”在新时期的时代体现,是对自然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 二、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定位。学界对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定位富有争议,学者有各自不同的见解。如学者黄顺基、黄天授和刘大椿在1991年编写的《科学技术哲学引论——科技革命时代的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对科学技术哲学作出了明确的定位。他们把科学技术哲学定位为以现代科学技术革命提出的新问题为依据,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为指导,是自然辩证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是科技革命条件下的一门新学科。学者刘大椿在2001年出版的《科学技术哲学导论》一书中又进一步把科学技术哲学定位为“对科技时代提出的科技及其相关问题、要求和挑战的哲学回应”[4]。而著名学者于光远先生也曾指出,“自然辩证法”是一个科学群或科学部门体系,它是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特色和色彩的诸多科学部门的总称,其中包括许多不属于哲学的科学部门。学者于棋明据此认为,在自然辩证法旗帜下汇集或孕育、成长以至分化出了许多分支学科,其中包括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历史、科学方法论、科学认识论、科学学、科学技术社会学等[5],也就是说,科学技术哲学是自然辩证法的分支学科。学者陈其荣则认为,科学技术哲学是当代自然辩证法的新范式[6],这意味着自然辩证法的范式在当生了改变。学者郑毓信则认为,要考虑科学技术哲学的定位问题,就应该认真考虑以下几个问题:(1)由于现代的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已经极大地扩展了自己的研究领域,就要认真考虑对包括诸多现实问题进来的种种研究是否能被看成真正的哲学研究?(2)科学技术哲学的现代研究与科学技术活动的距离究竟是变近还是变远?(3)在强调中国科学技术哲学应当立足于国内的同时,还应当认真考虑如何走向世界的问题[7]。学者吴国盛则深刻地指出,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定位实际上存在“名实冲突”的问题,科学技术哲学虽然定位在哲学的分支学科,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的实际研究内容却远远大于哲学领域[8]。学者贾北树、陈北宁认为,在定位科学技术哲学时应该强调以下四个方面:(1)继续强调必须在哲学的层面上来建设科学技术哲学;(2)强调在科学的基础上建构科学技术哲学;(3)科学技术哲学必须有自己独立的文化意识;(4)科学技术哲学必须关注现实。从以上众多学者对科学技术哲学学科定位的不同见解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在要想对科学技术哲学进行学科定位,至少应该考虑这样几个问题:第一是否从“哲学”的范围内界定科学技术哲学研究内容,第二是科学技术哲学的内涵和外延的问题,第三是科学技术哲学的现实性问题。 三、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历程。学界对科学技术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方面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一般都趋向认同科学技术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如学者张培富从历史的视角指出了中国20世纪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大致经历四个阶段:(1)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中国开始传播;(2)新中国成立之后,科学技术哲学及其教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3)十年动乱,中国科技哲学惨遭厄运,科技哲学工作受到任意摧残和践踏;(4)结束,中国科技哲学及其教育事业开始复苏,并迅速发展起来[9]。学者任元彪同样认为20世纪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1)1930年以前的“科学为本”阶段;(2)30到40年代的多种流派竞争阶段;(3)50至80年代初中国自然辩证法学派成型和发展阶段;(4)80年代中期以后的国际化开始阶段[10]。从以上对中国科技哲学的发展历程的研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科学技术哲学在中国是一门崭新的学科,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进入新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条件,科学技术哲学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板块。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板块”是指科学技术哲学的核心研究领域。当前,学界在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板块的研究上争议较大,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如学者吴国盛在1993年撰写《试论自然辩证法》一文中就明确表达了他对这个问题的观点,主张把自然哲学、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史和科学史作为自然辩证法事业大力发展的四大学科[11]。而学者陈其荣则指出,随着20世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自然科学的高度分化和综合的发展,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汇流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社会化与社会的科学技术化,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发展提供了新鲜的经验材料和理论思想,使它拓展成为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等在内的综合性的交叉学科——科学技术哲学[12],也就是说,科学技术哲学应该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几个方面。而从学者张明国、崔伟奇、蔡永海撰写的《科学技术哲学学科发展的历史与展望》文章中可以看出,他们把“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技术方法论”作为科学技术哲学的主要板块[13]。学者刘大椿指出,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再度发展时,采取的是一个兼容并包的“大口袋”方针,比较有共识的内容可归纳为下述几大块:自然观研究、科学方法论研究、科学思想史和科学技术社会研究。他还指出,近20年来,自然辩证法在中国演变成科学技术哲学,是科学技术与哲学相连结的桥梁。同时他又指出,近10年来,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框架有了重大突破,研究内容有了新的拓展,陆续分化和形成了一系列专门的学科分支和方向,如科学学、未来学、科学哲学、科学方法论、科学技术思想史、技术哲学、科学社会学等等[14]。从以上各位学者的研究可以发现,尽管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分歧较大,但是一般比较认同科学技术哲学至少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三个方面的内容。新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工程——产业”知识链条的进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紧密需要,科学技术哲学出现了新的研究领域——工程哲学。在工程哲学的研究上,中国走在了世界的前列。2007年7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殷瑞钰、汪应洛、李伯聪等人编著的《工程哲学》成为中国工程哲学研究建立的标志。 五、现阶段科学技术哲学关注的主要问题。尽管科学技术哲学关注的问题与时代主题紧密相关,但学界关于现阶段科学技术哲学关注的主要问题的研究也有所差异。例如学者赵景来对近年来关于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他认为科学技术哲学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关于科学与技术的划界问题;(2)关于技术的本质;(3)关于科学、技术与社会(sts);(4)关于科技发展与人文关怀;(5)建构科技伦理何以可能[15]。学者安维复从科学哲学的视域指出了科学哲学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研究: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科学认识的方法论、科学发现的本质、科学发展的判据、科学的社会监制等问题[16]。学者郭贵春、成素梅、邢如萍指出,就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而言,90年代以来学术界一方面继承和发扬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传统,另一方面出现了更加专业化和多元化的研究局面。他们特别还从技术哲学的视域展现了当前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他们认为,对技术哲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问题:技术本质、技术认识论、技术价值论、技术伦理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之间的异同关系、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异同关系、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科技战略与政策研究等[17]。学者张明国、崔伟奇、蔡永海分别从自然哲学、技术哲学、科学哲学、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五个方面总结了当前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并且还着重指出了他们在技术哲学方面主要研究技术与文化的关系问题;在科学哲学方面主要研究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在自然哲学方面主要研究环境问题的文化成因问题;在科学技术方法论方面主要研究创造力开发中的心理学问题;在科学技术与社会方面主要研究技术与文化的现实问题和sts教育问题[18]。可以看出,学者对现阶段科学技术哲学所关注问题的研究与他们对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板块界定紧密相关。但是有一点比较明显,那就是学界一般认为“科学与技术的划界问题”、“科学与技术的本质问题”、“科学与技术的价值问题”以及“科学技术的人文关怀和文化问题”成为现阶段关注的热点。 六、科学技术哲学的走向趋势。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哲学也呈现一些新的变化。学界对这个问题尤为关注,争议较大。例如学者黄瑞雄对学界近年对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走向研究进行梳理,认为国内关于科学技术哲学走向研究分为5种类型:(1)以曾国屏和张明国为主要代表的认为从自然辩证法走向科学技术学;(2)以吴国盛为代表的认为从自然辩证法走向科学哲学;(3)以吴彤为代表的认为走向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4)以郭贵春和成素梅为代表的主张保持科学技术哲学的多元性研究;(5)主张继承发扬自然辩证法传统[19]。波士顿大学的华裔学者曹天予对21世纪的科学哲学的趋势作出了预测,他认为科学哲学的趋势大体上有两点:(1)分析哲学的逻辑语言方法要淡出,历史、社会、文化、人类学方法兴起,科学哲学要进一步融入科学学;(2)特殊科学的哲学会有很大的发展,物理学上,特别是有关复杂性问题,在生物学上,有关还原、突现、层次等概念的探讨会大大加强。在认知科学上,计算机科学哲学和神经科学哲学都将对语言哲学与心灵哲学产生重大影响[20]。学者赵跃红通过研究表明,科学哲学有三个方面的自我超越和三个路向,即:一是超越科学共同体这种社会建制的更大范围的社会建制——机制视域下的元理论建构;二是超越科学(技术)文化这种文化范型的更大规模的文化范式——机制视域下的(哲学)理性建构;三是超越了语言学、修辞学、解释学的语言学路向,以至超越了整个西方(语言-逻辑的)哲学传统,对于 (形式)逻辑范式予以彻底改造的“科学语言”的科学哲学。第一种路向是“科学社会学”的,第二种路向是“科学文化哲学”的,第三种路向似乎更多地承继了西方的哲学传统,并且还将是科学哲学的主流[21]。学者田鹏颖认为,“社会技术哲学”是科学技术哲学的新视域。他提出,确立社会技术范畴并对社会技术进行哲学反思,开拓了21世纪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新视域。特别是随着工程哲学初步建立,社会工程哲学大有作为,社会工程哲学将成为工程哲学关注的重要内容[22]。 七、新时期科学技术哲学发展面临的问题。21世纪科技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科技哲学的发展也面临相同的境遇。国内一些学者通过研究认为,21世纪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面临一些潜在的问题。中国科学技术哲学要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其未来发展,必须解决这些问题。那么科学技术哲学究竟面临什么样的问题?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如学者程倩春、崔伟奇指出,21世纪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面临三个问题:(1)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性哲学反思;(2)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重新反思;(3)确立知识创新的哲学基础[23]。而学者庞跃辉则认为,以现代科技变化发展规律和特征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技哲学,无论是从推进现代科技良性运行和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还是从科学技术哲学自身学科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来看,科学技术哲学都必须下功夫解决面临的三大前沿问题:(1)如何认识现代科技和科学伦理的内在关系;(2)如何认识虚拟时空与现实时空的内政关系;(3)如何认识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的内政关系问题[24]。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学界在科学技术哲学的产生、发展历程以及未来发展面临的问题方面的意见基本相同,但是对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定位、板块内容、关注热点和走向趋势方面的研究分歧较大。这也正好说明我国学界对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进入了新的阶段。 科学技术论文:现代科学技术社会价值的异化 [论文关键词]:科学技术; 异化; 社会价值异化 [论文摘要]: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文章在肯定科学技术进步作用的前提下,着重从三个方面分析了现代科学技术社会价值的异化问题,即现代科学技术社会价值异化的表现、对科学技术社会价值的不同立场和现代科学技术社会价值的异化的产生根源。 科学技术本来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积极成果,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造福于人类的事业、服务和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的手段,然而,在一定的条件下,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可能贻害自然、社会和人自身,从而使文明遭受破坏,这就是现代科学技术社会价值的异化。 一、现代科学技术社会价值异化的表现 科学技术异化不仅表现在对物质文明的破坏,同时也发生在对精神文明的侵蚀。一方面,科学技术异化对物质文明的破坏是伴随着科技发展及其对自然界改造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时产生的。随着二战以后工业的突飞猛进,人们像自然环境中排放的有害物质和噪音越来越多,使人类赖以生存环境受到极度的污染,使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导致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在物质文明领域,现代科学技术异化造成环境污染、生态平衡失调、能源危机和人口膨胀等严重问题,造成了人类物质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使人类的生活质量下降,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物质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科学技术异化对精神文明带来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伴随着科技发展可能出现某些消极道德现象,造成人的心理失衡和个性扭曲。 二、对现代科学技术社会价值的不同观点 伴随科技进步而出现的全球问题、不同的学者对新的科技革命的挑战,对人类的未来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主要有“科技乐观派”和“科技悲观派”。 1. 悲观主义 科技悲观派的主要代表是罗马俱乐部。以罗马俱乐部学者及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为代表。认为人口、资源消耗、粮食生产、工业发展和环境污染是按指数增长的,无限的增长与有限的环境(地球)构成的矛盾必然导致“增长的极限”;如果维持现在的人口增长率与资源消耗速度不变,那么,很可能会导致世界人口和工业生产能力发生崩溃。他们提出“零增长”,即停止增长。认为只有改变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社会运行的方向,向均衡的目标前进,才能摆脱危机。否则,如果人类没有意识到改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没有为这种改变做出实际的努力,仍按照“惯性”思考和生存,将加剧危机,把人类拖向灭亡。他们在预测人类社会未来状况时,对科技的作用持消极否定的态度。 2. 乐观主义 科技乐观派的主要代表是美国的康恩、托夫勒、贝尔等人。他们批评罗马俱乐部“悲观派”的观点,从所谓“乐观派”的立场出发,得出一系列同《增长的极限》相反的结论。康恩在《今后二百年》等著作中,坚决反对限制增长的办法,主张用发展新技术和保持经济不断增长的办法使当前的“失调性问题”得到控制。托夫勒在《未来的冲击》一书中,认为技术的发展是最根本的决定因素,甚至是决定全局的因素,他坚信科学技术能够促进生产力和社会发展。贝尔在《后工业社会的到来》这本书,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科技乐观主义认为科技决定一切,科技发展使人类社会能够和克服由于科技进步而造成的问题,他们在面临新科技挑战的时候,表现出乐观的情绪。 科技悲观主义和科技乐观主义是对科学技术的两种极端的看法。二者的不足之处恰恰在于他们对本来是正确的东西作了片面地夸大。除此之外,还有处在两个极端之间的很多不同派别和观点。 三、现代科学技术社会价值异化的根源 1. 科学的应用过程中本身存在着科学异化的可能性 科学技术本身是人类活动的精神产品,如果不进入应用过程,它就永远无法实现其满足人类物质和精神需要的功利价值,但是科学技术一旦进入应用过程,情况就很不相同了。科学技术作为人的工具,即能够以建设性的方式被利用,也能够以破坏性的方式被利用;既可以为创造性的目的服务,也可以为毁灭性的目的服务;既可以从善,也可以从恶。科学技术成果一旦同实践要素结合起来,就直接延伸了人的能力。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刀子在人类生活中是有用的,但也能用来杀人。”[1]贝尔纳撰文说:“我们对于彻底毁灭的威胁,绝不能漠然视之”,“以裂变以及而今又以氢弹为代表的毁灭性武器,威胁着全人类。”[2]托夫勒指出:“我们的技术能力在增强,但是它所产生的副作用和潜在的公害也在不断增加。”[3]一言蔽之,科学技术到底能够给人类带来什么,关键在于掌握在什么人手里以及人们为什么和怎样利用它。有人把科学技术比作一把双刃剑,一刃对着自然界,一刃对着人类自己。正是科学技术利用的这种双重效应,为科学技术应用过程中异化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2. 人们认识上的不完善为科学技术异化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科学的应用作为人类实际利用和改造自然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总是在一定认识的指导下进行的。长期以来,人们用以指导科学应用的认识却是极为片面和短视的,它往往过分看重了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不断从自然界索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的一面,片面地以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主宰,却忽略了人类社会对于自然界的依赖以及这种索取活动受自然规律限制的一面;它往往只瞩目于科学应用能够带来的各种眼前的直接功利价值,而对科学技术应用的长远后果缺乏自觉意识;只看到本地区、本民族、本国家的局部利益,看不到全人类存在着共同的利益。正是这种“人类中心主义”,使得科学技术应用过程中的异化不断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 3. 社会制度方面的缺陷加剧了科学技术应用过程中的异化 虽然科学技术本身没有阶级性,但如何应用科学技术的成果,使其服务于什么样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利益相联系的。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缺乏健全的道德监督和法律控制,滥用科技成果的行为往往不能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制裁。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科学应用过程中的科学异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最终一定能够克服各种科学技术异化现象,使被科学技术异化严重分裂了的科学技术价值体统一起来,使科学技术真正成为真、善、美的完整统一体。 科学技术论文:试论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对哲学观念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现代科学 哲学 影响 论文摘 要:回顾人类的文明发展史,大家会惊奇地发现科学和哲学有相同的历史起源,而且在人类的智慧和文明的最初阶段,哲学与科学是不分彼此的一个概念,主要体现在语言层面、逻辑层面、研究的具体方法领域和研究特定对象的一致性。在科学和哲学所有的互相之间的影响和具体联系当中,研究方法的联系始终是最重要的和标志性的第一位联系,还是其他联系和影响的根基,这也是本文的核心和关键论点。 一、科学和哲学历史上的互相影响 科学与哲学的相互渊源起始于现代科学最初的萌芽期。在牛顿所在的中世纪,主流学界认为物理学从属于自然哲学,但是在具体的操作方法上他们已经学会寻求运用物理实验进行实证研究,开始避免盲目运用繁琐而复杂难懂的经验论述和纯粹的哲学臆想和思辨方法去研究科学。在科学的鼻祖开普勒和牛顿等人的不断努力和斗争下,科学方法才能从哲学的重重束缚下自立门户,为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和铺垫。对于任何一门成熟具体的科学理论,一般必须具备有相对比较完整的体系结构和有事实经验能够证明之;而哲学在长期的发展和成熟过程当中,哲学辨证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渐渐退出了诸多特殊的学科领域,这就是哲学的非常重要的第一次关键放入转向,即转向认识论,但是这种转向不是完全把哲学的全部研究的课题放手给科学,只不过是它们各自术业专攻而已,即为拉卡托斯所说的 “研究纲领”意义上的更迭。 实证的研究主要运用与具体应用科学,剩下的逻辑、心理与认识问题现在科技仍旧不能证实,成为思辨方法所固守的领域。尽管类似的更迭和转向从没有间断过,一直在进行,但科学和哲学也慢慢发现它们殊途同归,无法完全舍弃和离开对方,尤其在理论研究领域更是亲密无间。例如优秀的哲学家总会深关注科学技术领域最前沿和重要的理论研究与探讨,希望能在其中找到更多的灵感,而相对应的科学家在纯理论研究的过程当中,约定俗成的总会不自觉运用哲学工具和方法,而且“研究纲领”的转向和更迭往往需要哲学的强力进行干预,科学一相情愿是不可能实现的 二、科学哲学分科的创立 创立的科学哲学分科的初衷来源于科学对哲学强大影响的结果。科学哲学的大师卡尔·波普尔清醒的认识到分析哲学的未来正在走中世纪经院化哲学的老路,这是极其危险和错误的;他认为,哲学的严谨性和绝对性是必须已精简具体内容为代价的,这样就不可能构造出相对完整的形式理论系统描述和解释客观世界了;这样一来,哲学要想真正排除悖论,就必须不沾染任何想象和现实当中的实体,只可以探讨纯粹结构问题。然而完完全全排除理论悖论的哲学辨证语言会显得空洞毫无用处,繁琐而又复杂;总是埋头于词的意义等无用细节的反复斟酌,而对现实世界的重大问题和事件毫不关注;这也是逻辑实证主学派义和维也纳学派分崩离析的最主要原因。 波普尔的理解清楚而明确地指出了分析辨证哲学存在的巨大问题和困境,哲学最应该关心的问题是最能够影响人类自我的反省领域的问题,而人类终极的自我反省必定会受制于人自身特有的局限性—在体力、智力、和时间上的天然限制,这就必须使哲学深刻认识、承认和接受这种局限性和不完满,但这并不意味放弃对绝对真理的追求,而是我们必须实事求的研究我们能力可行的领域之内。而且哲学领域,我们既不会采用主观的随意想象,又不可能采用纷繁复杂的字句反复纠缠,必需借鉴和研究科学的特有方法技巧,进而构造系统性和综合性理论去描述、探讨和解释真真正正哲学问题。然而何谓科学的方法是我们必须仔细探讨的;事物是不是普遍联系的是众所周知的哲学全称式放的概括命题,而且其联系囊括万千往往不会局限于因果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我们检验所有能够指称个体之前,其命题就无法完全成立。然而,波普尔认为整个世界犹如一个无限大,的黑箱,不论建立何种模型也不可能完全彻底的揭开其内部具体的结构,人类理解和认识它唯一的方式就是综合运用理论、概念和模型去描述它。如果把理论是当做捕捉无限经验世界的网,那么科学发展的最终目的不在于运用科学自有的语言构建与自然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描述,而在于使“网眼愈来愈小”,对真理的无限逼近。 思想自由竞争的学说往往被公认为是科学哲学对于知识增长的根基,大家往往接受和理解这种假设,一种理论要想具备一定的公共性必须经历与同时代的诸多不同理论相互竞争和淘汰的过程,而且我们不能对这种方法的公正与否做出完全准确的价值判断。波普尔的理论认为爱因斯坦和牛顿都从属于科学领域,但他们不可能都是真的,缺有可能都是假的,他们的科学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真,并不一定因为他们可以被证实和证伪,其真实性一定都是建立在某种程度的可错性的特定基础之上的。而科学哲学重要和关键的任务就在于阐述和研究人类目前未知的竞争的模式来确立占主导地位的理论,淘汰从属地位理论。波普尔逻辑实证主义和分析哲学学派的最显著区别在于其不苛刻严格的分析非自然的科学描述,一定程度接受形而上学,认为人类科学历史的发展过程就是在增加全宇宙的负熵。对于非自然科学领域的学术探讨和研究,反驳和猜想的发展模式一定程度上同样适用。波普尔学说的目的不在于分析哲学特有的证伪主义,不在于提供具体方法区分新形而上学和科学,其核心在于阐述和解释特有的知识所谓增长模式—“批判理性主义”。从这方面来说,波普尔可以说是一个相对传统和保守的哲学家,回答的不是方法论的而是认识论的问题,区分的不是科学与伪科学而是区分人类传递和记录信息公共和私人属性。 科学哲学对于真理的维护,与分析哲学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时,二者之间的相似点也是科学对哲学层面上的流派的直接反应。哲学家波普尔发现哲学善于吸收其他学科或是规范的精华,但不会被同化,始终保持自己独有的特点。哲学无法变成准确的学问,这也是哲学的魅力所在。哲学作为和人的精神支柱最接近的学科,它的概念纷繁复杂,常常混合在一起,让人准确区分开。在《无尽的探索》这本书的序言中,赫尔穆特·科尔表达出了他对哲学的期望,认为追求真理是不能停止的,同时也要谨防幻觉,不能被某些蒙着真理面纱的假象所蒙骗。 科学技术论文:科学概念的认知进路与转向——科学技术论视野 摘要:在科学技术论视野中,视点(内部视点和外部视点)与方法(规范方法和描述方法)是对科学概念的不同认知进路和认知方式,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四种不同的科学认知脚本,并组成一个关于科学的认知矩阵。认知矩阵刻画了科学概念的四种认知进路与三次转向,随着科学概念的延伸,现代科学及其知识与权力有内在相关性,并且是一个社会协商和妥协的过程。 关键词:科学概念;视点;方法;认知转向 现代科学越来越呈现出了两种相互背离的发展趋势。一种是扩展的趋势,即科学在发展中不断地融入技术,使科学-技术成为难以拆分的整体。更进一步说,通过技术,科学融入到了经济、乃至社会生活的每一个家角落。另一种趋势是,随着学科分化的加速,科学研究的分工越来越细,逐渐被收缩到了一个十分狭窄的领域。有时除了少数同行外,人们甚至根本弄不懂这些科学家们在做什么,在说什么。[1]令人困惑的是,这两种趋向尽管表现得十分清晰,现实中却还是被扭结在一起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因素介入了人们对“科学”的认知活动中,起到了一个良好的缓冲和转译作用。现代科学因此从神坛上走下来,成为一项公共性事业;现代科学概念发生了变迁,从自然科学领域扩展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即科学包含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科学的普适性受到了强有力的挑战,现代科学不得不在普适性和地方性之间谋求平衡。也就是说,对科学概念的认知已经发生巨大的变迁。 1 认知进路和方式之争:视点与方法 既往的科学认知研究中,对科学概念的争议最为纷杂。以库恩为界,考察库恩前后关于科学概念的认知过程,争议的主要集中在考察科学知识的视点(内部视点和外部视点)与考察科学的方法(规范方法和描述方法)之间。视点,借用几何学的透视概念,指的是基于某个立场来看待对象的整体。基于知识看待科学的整体,是内部视点;反之,基于社会文化环境看待科学的整体,是外部视点。 正统科学的代表逻辑实证主义和批判理性主义虽然在很多观点上针锋相对,但它们共享着一些基本的前提,尤其是它们都是站在科学及其知识的角度来透视整座科学大厦,并竭力维护正统科学的形象。它们都认为,在观察与理论之间存在相当深刻的差别,知识的增长大体上是积累性的,科学是一个相当紧密的演绎结构并且具有整体性,发现的情景(the context of discovery)与辩护的情景(the context of justification)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区别。[2]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非常关注“科学逻辑”,命题、逻辑、理性和方法论等视主题,科学仅仅与经验、方法、逻辑有关;而权力、利益、心理、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外部”因素被排除在外。 科学史研究在科学认知研究中十分重要,但是占传统主导地位的内史(专门史)研究在科学史中日益衰落,外史(社会文化史)开始盛行。早在20世纪30年代默顿的《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就出现了内史向外史的视点转换:从社会文化视考察科学的社会建制。 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考察了科学史,但他并不是从传统意义上的科学内史,而是从科学的社会文化史(即外史)角度进行考察,并且附带着对科学知识的生成和辩护的考察。库恩把对科学考察的视点完整地从内部切换到外部,力图表明科学(知识内容)就是科学的历史(社会文化史),科学史就是科学社会学,也是认识论。也就是说科学哲学、科学史与科学社会学是一回事。[3] 科学的社会研究在库恩之后相继发生了两次视点转换,连同默顿的研究一共三次。[4]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社会建构论大力发扬了库恩的观点,它批判了传统科学观不对称之症结,并提出了“强纲领”的解决方案,“强纲领”直接面对科学知识的内容,认为科学事实是由社会因素建构而成的,这是一种纯外部视点的策略。20世纪80年代末,社会研究出现了新的转向,它以“反身性”为特征,认为“强纲领”由于不具有“反身性”,因而无法证明用“社会”的因素来解释科学知识究竟是否充分。这个阶段的社会研究无论对“科学”还是“社会”均采取了相对主义的立场,巴黎学派的“行动者网络理论”研究完成了第三次视点转换,拉图尔等人的研究促使“内部”和“外部”相互连接起来,并进入了技术-工程研究领域,如电动车案例。[5] 规范性认知方法一直都是西方哲学的主旋律。本体论思想,从古希腊开始延续两千多年,不停地追问事物“(应该)是什么”。其特征是本质主义、基础主义,追求真理、追求先验、追求实在,并力图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即便是转向认识论后,规范认识论仍然是西方认识论的主旋律。近代科学以降,笛卡尔、弗雷格、罗素、逻辑实证主义者和波普尔,无一不是在确定的理性预设基础上开始规范性的认识论考察。逻辑实证主义者和波普尔把科学看作是一组抽象的命题集合,一堆既成的理论教条,科学是既成的知识。默顿的功能主义科学社会学也同样坚守自然科学的知识内容和社会文化环境相分离的原则。因此,传统规范化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主张是一种“预设主义”和“去情景化”(decontextualization)的研究图式,它们实际上是在本质主义、基础主义、理性主义、实在主义等问题上对科学进行规范性认知方法,强调科学“应该是什么”,强调科学真理与规范,并力图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划出界限。 这种带有理想化的规范性认知方法主要研究“既成的科学”,是一种“事后辩护”的策略;然而对于“创制中的科学”[6],即正在进行中的科学活动,规范性认知方法除了给予人们误导之外是无能为力的。此外,当人们试着打开科学生成的“黑箱”时,规范性认知方法再也无法对科学史和科学实践做出恰当的解释,科学的合理性危机出现了。因此,库恩认为发现的情景与辩护的情景相分离是不恰当的,[7]因为要想历史地、动态地考察科学,就必须考查科学的实际活动方式,在同一情景中考察科学的生成和辩护。只要发现的情景与辩护的情景统一,对科学的考察就不可避免地走向情景化和地方化,规范性认知方法图式必然被抛弃,取而代之是“描述”的认知方法。 库恩之后几十年的科学的社会研究和科学的文化研究表明,科学认知的方法论立场超越了传统科学哲学方法论的束缚,从“内部”走向“外部”,从“规范”走向“描述”,从“狭义的科学认知研究”走向“广义的科学认知研究”。 2 认知矩阵:科学认知的二维结构 基于视点和方法两个维度,我们可以构建出科学论不同时期的各种认知脚本*,如表1所示。 认知脚本ⅰ:内部视点与规范方法。这是正统科学的认知方式,包括逻辑原子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和批判理性主义在内。在20世纪中早期,内部视点与规范性方法的结合,使得实证主义者和批判理性主义者基于科学及其知识有其自身发展逻辑,而不受社会和文化的影响,给出了一种规范性的科学概念。从近代科学的生成与发展来看,人们使用实验和逻辑理性等更能理解的认知方式,逐步取代了上帝和神等信仰的认知方式,重新对自然世界做出解释。这种思想影响了哲学的发展,使得逻辑实证主义继承实证传统,并辅以数理逻辑,替换了晦涩而神秘的黑格尔思辨哲学进路。批判理性主义尽管与逻辑实证主义在观点上针锋相对,但是借用库恩的“不可通约性”原则,正是两者具有“可通约”基础,才会有那么多的争议。两者事实上都是在维护正统科学的形象,并认为社会和文化等外部因素不会影响科学本身的发展,即发现的情景不同于辩护的情景。两者在观察和理论之间存在的明显的差异,但它们都认为知识大体上是增长性的,逻辑实证主义关注正面的积累,而批判理性主义关注反面的“不断改良式积累”;它们坚持科学发展有一贯的逻辑,或是归纳或是演绎,且科学具有严密的、整体的结构;它们注重科学与非科学的划分。这种以科学的方式解读哲学的认知方式在20世纪初获得了巨大成功,它在正反两面所刻画的科学形象,一度成为正统科学的形象,影响深远。即使在今日,政府和科普的宣传、公众对科学的理解、众多科学家的信念仍然属于脚本ⅰ类型。 脚本ⅱ:外部视点与描述方法。库恩之后,尤其是在20世纪70-80年代,随着科学论的兴起,在以爱丁堡学派为代表的社会建构论以及各种形式的科学的社会/文化研究方案中,外部视点与描述性方法取代了内部视点与规范性方法。社会建构论集库恩、维特根斯坦、科学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于一身,尤其是发扬了库恩的相对主义和解释学立场。几乎是与正统科学和默顿学派截然相反,社会建构论把“科学”理解为处于“现场制作”的知识内容而不是既成的知识体系;更为重要的是,它极为强调科学知识是在社会磋商和权力斗争中得以生成并获得合理性辩护的。它把科学生成的情景和辩护的情景统一,认为科学不可能独立与社会情景而存在,知识没有自身发展的逻辑而是社会与文化等因素“磋商”后构造的。此外,它们强调社会/文化因素决定了知识的客观性与合理性,使得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之间,科学活动与其它各种活动之间的边界变得模糊起来,客观性为各种社会的竞争与磋商机制所取代;它们注重科学活动的现场,注重对实践合理性与地方性知识的细节描述。 脚本ⅲ:外部视点与规范方法。默顿主义坚持知识的内容不受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并从社会文化史角度考察英格兰在十六、七世纪的科学建制活动,后来更是基于近代科学的发展历史而形成功能主义的科学社会学,认为科学是独立的社会系统或制度,这是典型的外部视点与规范方法结合的认知方式。默顿亦提出了具有“范式”意义的科学规范:公有主义、普遍主义、无私利性和有条理的怀疑主义。默顿使用这四条带有理想色彩和情感色彩的规范,剔除外部政治权力或社会文化的干预并力图拯救科学的自主性。正是这个制度化得到的框架使得默顿完成了没有明说却是实质性的科学划界。默顿反对科学的权威被用来达到私人目的,强调当政治进入科学大门时,自主和规范的规训力量就会遭到破坏,由此导致的主张就是非科学的,[8]同时也是科学气质所不能容忍的。默顿在外部再一次刻画了正统科学的形象,尤其是四条规范和科学家气质构成了理想而神圣的科学形象。 脚本ⅳ:内部视点与描述方法。传统的科学史(内史)与巴黎学派的实验室研究和行动者网络研究都采用了内部视点与描述方法的结合方式对科学技术及其知识的生成和辩护等历史作详细考察。但是两者在具体研究方式上是有所不同的,传统的科学史研究更像宫廷书记员,记录点点滴滴的事实,如仪器、数据,科学家们行事方式,他们怎样获得课题,怎样讨论方案,怎样登录数据,怎样写作论文,甚至包括他们平常的穿着,言语禁忌,以及他们的精明与笨拙;实验室研究是一种“介入”研究,参与性的观察者与分析者成了实验室的一部分,在亲身经历日常科学研究的详细过程的同时,在研究科学这种“文化”中,作为连接“内部的”外部观察者的探示器,对科学家在做什么,以及他们如何思考作出详尽的探究。[9]行动者网络研究也是“介入”研究,略有不同的是它还力图将“外部”和“内部”贯通。行动者网络研究认为科学技术活动是情景性的实践,同时具有技术的和非技术的、人的和非人的内容,这些实践相互结合,共同构成具有概念力量和政治力量的网络;所有科学、技术或工程都是异质性要素及其相关内容的产物,技术中所有的设计活动都是工程的某种形式;科学家、技术专家和工程师同时也是社会活动家,不仅设计机器,还从事“社会活动”——设计社会或社会制度,使之适用于机器。[10] 3 科学概念认知的三次转向 考察科学哲学的发展历程,关于科学的认知方式已知有三次转向,如图2所示,分别以三支标有阿拉伯数字的箭头表示。 第一次转向是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他完成了从传统科学(内)史的内部视点和描述方法到科学社会学的外部视点和规范方法的研究转变。由于默顿对科学的社会建制的强调,我们也可以把科学的社会研究的第一次转向看作“建制转向”。默顿借鉴了马克思和韦伯的研究,把宗教意识形态等社会文化因素纳入对科学的考察,如清教思想对当时英格兰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但是,默顿否认科学知识内容受社会文化的影响,提出了科学的四条社会规范,把科学确认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结构。因此,在包含经验证据和逻辑一致性的技术规范和四条带有感情色彩的道德规范基础上,默顿用科学的制度化性质划分出科学与非科学的界限。与认知ⅰ区中的逻辑实证主义和批判理性主义,默顿刻画的是正统科学的形象。 第二次转向是由库恩开始,至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完成的。这是一次近乎彻底的科学观念转变,经常说到的“社会转向”就是指着一次,它把人们的视点从自然-社会的一维空间上的自然一面一下子拽到社会一面。ssk的“强纲领”确实转变了科学的概念,但正是由于太“强”,自出世以来不断受到内部和外部的质疑。劳丹认为,“因果性”原则似乎是能被明证的,“公平性”与“自反性”原则只不过是些从属性的因素,完全可以从其他原则中引申出来,因此不能作为独立的原则来考虑;最后,在“强纲领”中具有独立性并拥有实质内容的只剩下“对称性”这样一条原则。但这一原则带来的无非是“认知相对主义”(cognitive relativism)。[11]社会建构论仅仅用“社会因素”来解释一切,人们怀疑这种“社会学主义”的一维思维方式解释力,就像对“科学主义”的怀疑一样。因此,强纲领开始弱化,巴黎学派拉图尔等人的行动者网络研究就是“弱纲领”的代表。 第三次转向明显的特征是强纲领的弱化调整,对科学的考察首先从宏观研究转向微观研究,从外部视点转向内部视点;但最后调整到内/外视点与微/宏观研究有机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一步调整主要体现在《实验室生活》中,拉图尔所寻找到的“田野”和知识的制作现场都是一个个“小社会”。这种“微观社会学”不在考察科学的社会建制,而注重考察技术的实验室构造。第二步调整主要体现在行动者网络研究上,拉图尔与卡龙给出了一种方案与进路,从注重实验室的“内部视点”扩展到“外部视点”,从微观研究扩展为“科学、技术与社会”(sts)水平上的宏观研究,在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之间建构出一条自由出入的“转译”通道,构造了概念的和政治权力的、技术的和非技术的、人的和非人的异质性要素网络——具有工程意义的“社会制度”。第一步调整是科学论的技术转向,[12]第二步调整是科学技术论的工程转向,因此,第三次转向可以理解为“技术-工程转向”。转向后的科学概念具备了“实践”意义,科学不是研究者进行观察的对象,而是他们必须介入并参与其中的实践领域,科学的文化研究(css)思潮在实践的意义上开始崛起。 经过科学认知研究的三次转向,与正统科学概念相比,转向后的科学概念显得有点“面目全非”,尤其在思维系统上有了巨大的变化。正统科学内部,逻辑实证主义与批判理性主义的争论是归纳-演绎的一维思维上的争论;正统科学和社会建构论的争论是科学-社会一维思维上的争论;还有斯诺的科学文化-人文文化也是一维思维上的争论。人们似乎习惯于一维的思维方式,自然与社会都认为是给定的,人们别无选择地在这样一个“自己设定的陷阱”徘徊。拉图尔看到了这一点,并提出最好的解决方案不是在这样的问题上争论,而是直接建构出“自然”或“社会”。他称之为“转向之后再转向”,[13]这也就是他在行动者网络研究所做的工作,用一种工程方式设计出“社会制度”,不仅实现了对社会的“反身性”,还构造了新的“对称性”原则:自然-社会的二维结构,见图2的90度角的粗实线(nat-soc)。 4 结语 现代科学不仅要求科学家/技术专家、科学仪器等参与,还要求公众等社会要素参与进来。人们已经关注到,在科学实践中,人与物,科学理论与仪器等不可避免地被搅拌在一起。搅拌(mangle)不仅包含着相互交错混合,也包含着一种破坏性地重组整合。在实践期间(对现实中发生的活动的理解),如建造一个新的科学仪器(例如,气泡室),或者一种新技术(例如,数控机床),人类主体和物质主体缠结在一起。人类主体,以目标为形式,受到非人类主体形式的物质世界的抵抗。为了在现实实践中是因为这种抵抗,人类主体和物质主体相互“搅拌”。[14]这种搅拌的直接后果就是现代科学成为一项异质工程。科学不仅是表象,更是介入实践的活动,[15]也就是说,科学活动是情景性的实践,同时具有技术的和非技术的、人类的和非人类的内容,这些实践相互搅拌,形成了囊括概念和政治双重力量的异质性要素的网络——具有工程意义的“社会制度”。 现代科学,已经是既不具有纯粹的科学性质,也不具有纯粹的社会性质,而是两者的结合。事实上现代科学越来越像一项工程事业,它是一个充斥着不同个体、不同的理解目标的方式,但这些个体又不得不联合进行创作、想象、连接、设计、演绎、分析、测试并根据一定要求和目标而生产出一种新产品的社会协商和妥协的过程。[16]在拉图尔那里已经可以清晰的看到,经过“技术-工程转向”,现代科学及其知识与权力(force)有内在相关性。[17]科学研究项目的设计、科学争议的诊断以及科学成果的评判都有一个社会协商和妥协的过程。科学、技术和工程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三者事实上是同一回事,却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诚如人在少年、青年和壮年三个不同时期的不同表现一样。 科学技术论文:中国近百年科学技术史的分期及其划时代事件 内容提要 本文讨论了科学技术史分期的一般规律和标准,进而将中国20世纪科学技术史划分为8个时期, 并分析了其中每一个时期的划时代事件。 (一) 任何一部科学技术史,都应是科学技术发展曲线连续和间断、平滑和曲折、仰或缓慢渐进和急速推进依次呈现或交替呈现的历史。但是,历史轨迹的这些对立状态,又无不统一于一定的历史坐标上。 在众多的历史坐标中,重大历史事件占据重要历史地位,它相当于坐标原点,起着划时代的作用。世界科技史上,如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的酝酿和发表就属这类事件。事件发生过程中,科学技术以间断、曲折、急速推进的形式发展着;事件发生前或后,则以相对连续、平滑和缓慢渐进的形式增长着,并且发生前和发生后又有所不一样,表现在科学技术的性质上,在此之前可能属古代科学,之后则是近代科学了。 科学技术史上的划时代事件可以是内在的,也即是以改变科技发展轨迹的科技思想的产生或科技成果的建立。这种事件由于表现为科学技术本身,所以其划时代的作用和性质比较直观,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以此作为分期的依据或标准的作法,往往用于内史体系中。科学技术史上的划时代事件,也可以是完全外在的,也即在事件的科技性质不显著,或者不考虑科技成果的情况下,把足以结束科技运动的已有轨迹或可能导致科技发展的新趋势的环境性事件,如政治、经济、思想等,作为分期标准或依据。这种事件由于表面上看来与科技无关,所以其划时代的作用和性质是隐蔽的,有时甚至不易被科技人员接受。然而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对科技史深层次的分期。这种作法往往在典型的科技外史中使用。由于上两类事件,在科技史的分期中,各具有特殊的有利之处,也各具有局限性,这就导致了以科技成果和环境性事件的合作用作为划时代的事件。这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一科技史的每一时期的划分中,始终贯彻重大科技成果的产生与环境性事件统一的原则;一是各个时期不同,两方面的判据间或运用,如第一、二阶段间,以科技成果划界,二、三阶段间则以环境性事件分期。一般情况下,以前者为主,因为环境性事件毕竟是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环境方面的事件,环境对科技的影响不仅存在,而且或迟或早会表现出来,也即一定的环境对应于科技的一定运动。人为地隔离或间或使用两方面判据,由于二者的不同步,会导致分期失准,进而不科学。这种两重标准统一使用的作法,常出现在内、外结合史中。 统一运用科技成果性和环境性的事件作为划时代的标准,比单纯使用某一方面,对于描述科技史,要有利些。科技成果的产出与环境性事件的发生,在不同的时候,互为因果关系。这样,就要求既陈述科技成果的产出情况;又交待与之相应的环境材料;还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于是全分位、立体式地展示了科技的发展。 环境因素方面的重大事件对科技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最本质的影响还是科技体制的变更。科技体制不仅决定对科技人员的政策、反映政府对科技的重视程度,还决定对科研的投入、国际科技交流、科技成果的转化等。因此,对科技史分期时,选取的重大事件应是直接影响科技体制方面的重大事件。 严格地说,相对于科技成果的产生、环境有内环境、外环境之分。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环境属外环境或大环境,科技政策、投入、体制、国际交流等属于内环境或小环境。后者直接决定科技的发展;前者间接影响科技的发展,并一般通过后者起作用。所以,内、外环境方面的重大事件,作为科技史的划时代事件,选取时,可以同时并用。 (二) 中国近百年科学技术史,也即20世纪中国科学技术史,在时间跨度上,叙述的是中华民族史上的一百年。首先是政治上极为动荡。从辛亥革命到军阀混战,再到国民政府,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即使后半叶,政治上的动荡也依然存在。其次,经济上基本处于贫穷状态,多无进展。经济落后的巨大惯性,经济发展的非良性环境,使经济体制的变动成为频繁之事。这种变动,由于科技与经济的内在关系,使得科技的发展受到很大波动。第三是思想上,不同体系之间激烈碰撞。这一方面是传统与新思想之间、另方面是中学与西学之间,以至于外来思想之间碰撞激烈,致使主导思想的确立如履薄冰,表现在不同时段,情况迥异。这些不稳定的外环境,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内环境。民众的科技意识在整体不强之时,还显出时涨时落,或此起彼落。科技体制时而趋良性循环,时而是不利科技发展。科技政策也飘忽不定,由此,科技人员的整体积极性不能不受此波动;和国际间的科技往来,未能形成合理水平上的持续行为,在完全封闭和不设国门之间摇摆;科技投入一直很低,但在不同科技领域却表现出极大反差。科技组织和机构,有时数量少,并形同虚设,有时相对繁荣、有效。内、外环境的交错,直接影响到了科技成果的产出。成果数量上,多寡相差很大,又如30年代与第二个十年;成果水平上,高低十分不同,又如50、60年代的大科学成果与20、30年代。 上述构成了外环境——内环境——科技成果这三个层次的分期标准体系。然而这三个方面既是相互密切联系的,又是在不同时段有主有次的。在不同层次的密切联系中,考虑到主导事件的重要作用,20世纪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可选取如下事件作为分期依据,相应,分为八个时期。 从20世纪的钟声敲响到1914年,是本世纪科技发展的第一个时期,〔1〕科技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运动的承前滞后性,故应向前追溯。 这一时期,决定科技发展的重要事件是对西方科技的引进。中国引进西学,开始于17世纪。但是最初的引进是生搬硬套似的引进;引进的东西是古代与近代、科学与糟粕并存;而且引进后的科技游离地存在着,未能融进中国已有的科技。19世纪60年代兴起的洋务运动,经,直到辛亥革命后的1914年,其间的引进一反以往的状态:立足于实用,立足于先进科学技术,立足于和中国的传统融合。在完成先技术,再技术基础,后基础理论的过程中,部分人对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已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中国的传统科技受到了冲击和改造,是西方近代科技重要成果进入国门,进入教材的结果。这标志中国近代科学技术的诞生。所以,世纪初的十余年,再溯至洋务运动,总体上为第一个时期,以从技术到科学的真正引进为重大事件,结果是诞生了中国的近代科学技术。 经过1914年的准备和酝酿,1915年正式成立了中国科学社。从这时直到1927年为第二个时期。从西方近代科学的一般情况看,学会是近代科学技术产生并延伸的组织基础,也是近代科技的基本象征。在中国,上一世纪7—80年代就有不少维新人士倡导过学会。科技方面,据查, 1907年成立了中国药学会,1909年又成立了中国地学会和护理学会,但这还只是一般的号召和最初的模仿,而且已有的三个学会制度上并不健全,活动也不经常,介入的人数也极少,因而影响不大。中国科学社则不一样,仿英国皇家学会建立,它不仅建制全、会员多、范围广、有刊物,而且从一成立起,就不受政府的操纵,立志于宣扬科技的功能,传播先进的科学技术,培养可贵的科技人才,其功绩正如1930年青岛年会上蔡元培所总结的“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2〕其影响是巨大的。 “”的肇始,不能说与科学社的活动、《科学》的刊行无关;此后到1927年全国性学会新成立近10个,〔3〕科学社团的广泛兴起, 科学社就起了表率作用;由于每年的年会、会刊的大力宣传,国民的科技意识正在增强;尤其近代科技成果得到了有力的传播。所以,1915年至1927年是第二个时期,以中国科学社的成立与活动为标志,其结果是中国近代科学的传播。 1928年“中央研究院”成立。这可以认为是开中国全国统一研究机构之先河。此前,学会已达成熟地步,但这毕竟属于一般的学术团体;从上世纪中叶开始,尽管设立局、所甚多,但多限于附属于生产的应用性研制;也引进传播了西方技术和科学,但在此基础上的深入和发展几近于零;虽然有人曾萌生过设立全国最高学术研究机构的设想,〔4 〕但毕竟迟迟未成为现实。“中研院”成立后,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带动了大批科研院所的问世;聚集、培养了一大批科研人才;产出了较丰硕的、即使后来看来也有一定影响的成果;推进了高校科技教育。如果说20、30年代交替之际是科研院所成立的活跃时期,那么,30年代,尤其前8年是科学研究的活跃时期。抗战开始后,直到1949年, 尽管战乱的干扰和破坏,仍有少数研究院所诞生,研究气氛仍浓,并不时有成果产出,“中研院”的影响仍然存在。可见,1928年至1949年为第三个时期,“中研院”的成立和活动是重大事件,其结果是中国近代科学技术在研究中获得了很大发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本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非科技事件,但对科技发展的影响并不亚于重大的、纯粹的科技事件。〔5 〕首先是科技体制的结构性、权力性变化。中科院最初是一级权力机构,后来虽有变化,但取而代之的是国家科委,使全国五路科技大军都置于其统辖之下,形成了较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集中统一的科技体制。其次是科技政策尤其知识分子政策的变化。以往知识分子有“自由民”之嫌,很难归于任何其他政治板块。1949年后,随着团结、教育、改造政策的确立,知识分子成为完全的“依附”者。这无疑是科技力量、科技思想、科技战略的高度集中。其三是科技发展楷模的根本变化。本世纪开始以来,一直是以欧美模式为样板。1953年以后,这一模式遭到完全否定,为苏联模式所取代。应该说,这一变化是综合性的变化,包含有十分丰富的内容。其四是科技发展战略的变化。这主要表现为科技为什么服务的问题。本来,世纪上半叶,科技的政治功能,尤其军事功能就得到体现,而1949年后,这一功能受到了更高度的注视并达强化的地步。这表明从1949年起,直到1966年属第四个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这一时期的划时代事件,其结果是科技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产出了一批大科技成果,奠定了现代科技的必要基础。 一般认为,“”十年是前17年的延伸,是前有极左路线和政策发展的顶峰时期。可是从科学技术情况看,其发展一方面受到了极大的干扰甚至破坏,教学、研究秩序呈现出空前的有计划的动乱动态,另一方面核试验、空间技术、计算机、生物技术等〔6 〕大科学或非民用科技成果得以产生和发展。这表明1966年至1976年这十年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时期,以“文化革命”的发生和持续为特征,其结果是科学技术在整体上受到摧残的同时,某些方面得到了畸型发展。 从1977年开始,科学技术发展的环境(主要是外环境)在经历了“文化革命”这一谷底之后。开始缓慢回升,始发性事件是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的召开,由此拉开了十年改革的序幕。〔7 〕改革的中心是理顺科技体制,完善科技运行机制,目的旨在促进科技的全面发展和科技长入经济。在实际推进中,科技成果的产出呈现如下特点:成果数整体上逐渐上升,1986年达到高峰;各学科发展比较均衡,无17年中一花独秀的现象;基础研究得到加强的同时,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问题也提出来了;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国际合作项目、国际合作成果明显增多。这些表明:1977—1988年是第六个时期,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时期,其特点和标志是科技发展环境和运动机制的改革开放。 1988年底,“治理整顿”方针提出来了。虽然这并不是仅指科技领域,但表明科技本身和科技发展的环境出现了始料未及的问题和困难,预示从1989年开始,科技发展的轨迹大体仍保持改革开放的趋势外,会出现新的特征。果然1989年及其后几年,在克服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困难的同时,又复苏了旧有的思想障碍,如“姓资姓社”问题。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再次肯定科学技术的生产力功能和科技知识分子、高科技的作用,〔8〕于是出现了1992年至1994年快速发展的局面, 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以及“主战场”均呈现出良性、快速发展的态势。这表明1989年至1995年虽与前12年有诸多相似之处,但其特殊性不能忽视,故是独立的一个时期,其特点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其结果是现代科学技术向国际先进水平的靠近。 到2000年还有几年的时间,一方面若无意外,中国科技发展的大致趋势已定,另方面还存在诸如投入过低、政策欠稳、体制仍僵和与经济建设联系欠紧等问题,因而和世界先进科技相距仍大。趋势的实现、问题的解决、距离的缩小,均还未成为现实,故只能当作未来的一个时期,在预测和展望中加以描绘。
经济学论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学分析 摘要:本文从资源的稀缺性出发,提出了“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必要性,进而指出“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意义;然后,通过对生产函数的描述,直观反映了“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过程与效果;最后,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建议。供都江堰灌区等“丰水”地区参考。 关键词:丰水 节水型 社会建设 经济学 目前,全社会对于水资源形势和节约用水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然而在“丰水”地区是否应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问题上,人们却仍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对于“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有的人不关心,有的人不支持,甚至还有的人只把它作为要项目、要资金的“口号”……“丰水”地区为什么要建设节水型社会,如何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试图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和动力等问题,推进人们对“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认识。 一、资源稀缺性与“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 水作为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其总量与可利用量是十分有限的。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人类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可用水资源(下称水资源)已经变得越来越稀缺。对水资源稀缺性的认识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水资源的稀缺是长期的、全局的、绝对的,水资源的丰沛是短期的、局部的、相对的。个别地区虽然习惯上被称为“丰水地区”,但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利用的水资源是无限的。第一,“丰水”是相对的,它只是相对于其它地区“不缺水”,也就是说该地区可能是“相对缺水”。(“丰水”是一个大家广泛使用却没有严格界定的术语,水文学在多年平均径流量的基础上提出了丰水年(期)、平水年(期)和枯水年(期)的概念,现实中,人们约定俗成地把长江流域以南称为“丰水”地区,这是相对而言的。笔者认为是否“丰水”应视水资源的供需两方面而定,同时这是一个具有动态性质的概念);第二,该地区水资源在时空分布上极可能是不平衡的,例如四川省水资源就具有时空分布不均的特性;第三,水资源形势正在由“丰水”向“缺水”转化,这不仅包括自然条件的变化,用水需求量的提高,还包括人为污染造成可用水资源量的减少;第四,如果水成为商品,那么该地区对水商品的供给将是有限的。 因此,就“丰水”地区而言,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无用水之忧,但并不等于水资源不稀缺。既然水资源稀缺,那么就有必要优化配置。这里的优化既包括局部的优化,也包括全局的优化。局部的优化指在“丰水”地区内的不同地方和时期之间优化水资源配置。全局的优化则是指在“丰水”和缺水地区之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与“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在此之前,人们首先提出的是“节约用水”。作为“缺水”的应对之策,其目的主要是节约水资源用量。随着对水资源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提上了议事日程。 “节水型社会”充分地体现了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思想。节约水资源用量只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浅层特征,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效益的最大化,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终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 “节水型社会”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战略措施。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节水的做法,手段单一,管理体系不健全,公众参与程度不够,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节水型社会”通过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能够提高全社会的自觉节水意识,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全过程,从根本上改变节水乏力的状况。 “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其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必由之路。 首先,就局部优化而言,“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势在必行。由于“相对缺水”的存在、水资源在季节分配上的不平衡、“丰水”向“缺水”转化的动态性,“丰水”地区同样面临着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任务。那种认为“我们这里不会缺水,没必要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观点是一种短视的行为。 其次,就全局优化而言,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动力和保障。全局的优化并不必然带来局部的优化。局部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不等于全局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丰水”地区就没有自觉、自愿节约用水的动力。初始水权的确立和水市场的建立,使节约出来的水转化为商品,转化为经济效益,从而使“丰水”地区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与全局的边际成本和收益趋于一致,为“丰水”地区节水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保护了“丰水”地区节水的积极性。 三、“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经济学描述 为了对“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情况进行直观的反映,笔者将“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效果描绘如下。 (一)静态的初始生产曲线 设静态下全社会初始生产函数为F(X),其中F(X)代表产量,X代表水资源用量。 一般情况下,图中横轴代表水资源用量,纵轴代表产量。生产函数曲线BAC代表了在一定的生产水平下,水资源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BA段边际产量递增,随着水资源用量的增加,产量逐渐增加;水资源用量达到A,产量达到最大;AC段边际产量递减,随着水资源用量的继续增加,产量逐渐减少。由于AC段中,水资源用量是可控的(用多少水,由人决定,用多了,可以把用水量减下去,洪涝灾害除外),故用虚线表示。 (二)缺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描述 假设缺水地区生产函数与全社会相同,水资源用量受到水资源量的限制,最大水资源量为d,那么其产量只能达到D点,无法达到A点。该地区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变了初始的生产函数,则形成了新的曲线B‘A’C‘。 该社会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生产函数变为F‘(X),生产函数曲线改变为B’A‘C’,从而在可用水资源量为d时,实现了比过去D点高得多的产量D‘。我们把BAC向B’A‘C’的转变视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 可从我国的现实中找到例证。1991年以来,我国耕地平均每年因干旱受灾减产粮食280亿公斤,城市、工业缺水60亿立方米,影响工业产值2300亿元。由于缺水,我国的生产函数曲线达不到最优点A.与此同时,我国万元GDP用水量2002年为537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这说明我们完全有可能改善生产函数,在缺水的情况下,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高得多的GDP. (三)“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描述 以都江堰市为“丰水”地区代表,在现有的用水水平或者说生产函数下,可用水资源量有时为d(不妨设为最小值),小于最佳需求量a,有时为e(不妨设为最大值),大于最佳需求量a.在后一种情况下,为了达到经济效益的最大值,都江堰市放弃了多余水量,故其产量在D和A之间变动。 都江堰市建立节水型社会也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效果。 建立了如缺水地区的生产函数,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实现在较少的可用水资源量X下的较高产量F‘(X),如:在d下的产量D’。这时,一方面,实现了较高的产量F‘(X),(F’(X)属于[D‘,A’]);另一方面,节省了水资源e-X((e-X)属于[0,e-d]),进入水市场,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未考虑初始水权界定限制)。 另建立了新的生产函数,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在较多的可用水资源量X下的较高的产量F‘(X)。这时,一方面,实现了较高的产量F’(X) (F‘(X) 属于[D’, E])‘;另一方面,节省了水资源e-X ((e-X ) 属于[0,e-d]),进入水市场,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未考虑初始水权界定限制)。 总之,促使生产函数优化的过程就是“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虽然这个过程漫长而复杂,需要应对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以及带来的各种风险,但是描述,我们可以看到,“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经济效益是显而易见的。 四、推进“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对策思考 上面的分析对生产函数进行了简化,以直接地描述节水型社会的过程。实际上产量不仅是用水量的函数,更是其它多个自变量的函数F(X1,X2,X3,X4,X5…),我们可以把X1、X2、X3、X4、X5分别定义为水资源用量、劳动力素质(包括用水意识)、生产技术(包括用水技术)、生产结构(包括用水结构)、经济体制(包括管水体制)等。生产函数之所以能够变化,是众多自变量共同作用的结果。优化生产函数,建设节水型社会也必须从以上众多因素入手。 当前,推进“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首先要提高“丰水”地区政府、企业、公众对水资源形势的认识,充分认识水资源的稀缺性,克服“我们不缺水,不需要节水”的片面观念,增强人们对“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其次,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工作手段,改进节约用水工作,提升用水技术和生产结构。制定好流域水资源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大节约用水投入,加强水资源项目建设,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推行计划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等,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优化水资源配置。 第三,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解决“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本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从根本上建立“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长效机制。在水权、水市场制度建立之前,建议国家考虑对“丰水”地区节水、调水区调水给予适当的转移支付。 第四,建立健全专职节水工作机构和投入机制,加大节水行业的科研和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加快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步伐,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经济学论文:有关计量经济学的国民经济论文 一、影响因素分析 安徽省作为中部振兴大军中的中坚力量,其经济结构有着不可或缺的代表性,我们搜集到2000-2010年安徽省的部分经济数据,并据此对安徽省的经济结构进行分析。 1.人均GDP:它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人均GDP指标越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越高,一个地区越发发达,它的人均GDP就越高。 2.农业: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一个国家的农业越发达,它的经济也就越发达,并且安徽是农业大省,农业的发展状况更加影响到经济的发展水平。 3.工业:工业是一个地区兴盛的标志,一个地区工业越发达,文明程度就越高,因此工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提升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4.运输业:运输业就像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它使得各个地区的资源得以融合,促进了资源利用的效率,加快了经济的发展速度,并且在运输业发展的今天,它给国民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贡献更是不可忽视。 5.旅游业:旅游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它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代表,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兴行业,其发展程度也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所以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同样不可小视。 二、回归结果分析 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可决系数为0.9999,修正的可决系数为0.9998,说明模型对样本拟合得非常好。F统计量为18232.79,或其概率值P=0.0000,说明在显着性水平0.05下回归方程在整体上是显着的,模型对人均GDP的解释程度几乎接近99.9%,。T统计量除了X1因素以外,其他因素均大于2,说明另外三个因素对模型影响显着。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农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5991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5484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运输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9083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旅游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4075元。 三、计量经济学检验 1.多重共线性检验。可以看出每两个简单相关系数均大于0.8,说明模型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可决系数为0.9999,修正的可决系数为0.9998,说明模型对样本拟合得非常好。F统计量为22115.46,或其概率值P=0.0000,说明在显着性水平0.05下回归方程在整体上是显着的,模型对人均GDP的解释程度几乎接近99.9%,T统计量各个因素均大于2,说明每个因素因素对模型影响显着。 2.异方差性检验。通过White检验检验模型,得出nR^2的值为9.9376且P(nR^2) 0.05,说明模型不存在异方差。 3.自相关性检验。通过布罗斯-戈费雷或拉格朗日乘数检验,可以看出模型不存在自相关。 四、总结 最终模型为:Y=1012.6200+2.6382X2+3.0338X3+0.4557X4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6382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运输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3.0338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旅游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4557元。 五、政策建议 由计量经济学建模过程及结果可以看出,农业对于人均GDP的增长可以忽略,工业,运输业,旅游业对人均GDP的影响比较显着,我们应当大力发展这三个产业。鉴于安徽省自身的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以马鞍山,芜湖,铜陵等省内工业城市为首的工业特区,发挥其临近长江,靠近南京等重要二线甚至一线城市的的优势,紧跟长三角城市经济带的政策领导,以及高效地利用地理资源,政府可以投入重资打造长江中下游城市工业区(园),开发高新技术,不断促进工业高速高效地前进。 2.皖北有个交通运输业的重市-蚌埠,号称是火车皮拉出来的城市,其地势平坦,并且又有交通运输枢纽的历史,只是近些年发展有些缓慢甚至停滞。政府可以投入资金,大力发展一蚌埠为首的皖北交通运输特区,兴修铁路,并提供一些便利支持和帮扶政策,加速皖北的兴起。并打通与北上广的交通脉络,加速省内外的交流,带动安徽省的经济向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3.安徽还有很多的旅游资源,比如黄山,天柱山,九华山等等,政府应当出资,好好利用这些自然资源发展旅游业,并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与腾飞。比如为相关的旅游项目提供政策支持,为相关的自然资源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大力宣传省内的旅游景点等等,让旅游业成为带动省内经济高速发展的支柱产业,并使其成为循环产业,向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经济学论文:经济学视野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摘 要:人力资源开发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的专门人才,同时也会产生开发风险,由于它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好人才开发规划,优化制度建设,提高执行效果,从而有效地降低开发风险。 关键词:人力资源 投资风险 规划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投资与收益比例关系问题,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时将面对一系列的风险,当然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将最大限度的评估投资的风险和回报,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一、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风险 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一种投资,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是一种投资就必然会有一系列的风险,总的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员工流失和开发低效或无效。 (一)核心员工流失 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出现的最大的风险后果就是核心员工、骨干员工的流失,这些员工的离职带走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与技术,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往往伴随的是企业中一个精英团队地流失,同时由于岗位的空缺,会影响到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也会对士气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使生产效率降低,并导致员工不配合企业后续的人力资源安排,对于一些掌握了企业技术、客户等资料的核心员工,他们的流失将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带来更大的威胁。 (二)开发低效或无效 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实现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员工是一个企业与员工双赢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是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未得到提高;或者是开发的转化不到位,员工未将其获得的知识与技能服务于企业,都会会产生经济、时间、市场资源等方面的损失。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知识与技能要求的员工,原计划的工作会随之受到影响,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开发成本测算出来,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则无法准确计量,但可以通过开发前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及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标的变化进行间接反映。 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环境的风险 由于人力资源开发周期较长,而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快速变化的,且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制定及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方案过程中,始终会面临着政策的规范与管理、面临着知识与技术的更新变革、面临着行业的变化调整、面临着人才的竞争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企业没有认真研究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开发策略,就会导致开发滞后或开发不对路,造成重大损失。 (二)零开发的风险 零开发是指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开发不做任何投入的做法,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仅仅是对员工组织了岗前培训,而不考虑员工上岗后的培训和开发,有一些企业家往往将开发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员工个人,对员工进行一种掠夺性的使用,仅仅是对其支付劳动报酬,不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人员结构的优化,更多的是倾向于从外部人才市场聘请,员工的岗位技能未得到提高,相应的工作效率会直接受到影响,员工职业危机感加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减弱,形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这种零开发观念指导的管理行为很难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人力资源规划不当 没有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的企业,员工的开发是一项非常规性的工作,呈现出临时性、简单化的特点,由此,人力资源配置会进入一种非常规的局面,在解决人才供求缺口问题时捉襟见肘,不利于企业积极、灵活地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人才开发规划中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是开发的盲目性、开发内容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对实际工作没有什么指导意义。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存在着重培训轻开发、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开发手段单一,缺乏整体的开发部署,导致员工的职业方向不够明晰;在选择开发项目时,没有充分考虑技术条件、经营环境的变化、目的性不明确,开发的知识与技能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对于零开发的风险,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另一种极端的做法是认为开发是万能的,管理者急功近利,希望通过一两次的开发项目就能获得一支精英队伍,能够一劳永逸,在做规划时没有考虑企业实际发展阶段的需要、开发对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开发目标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完全由管理者一厢情愿的强制推行,这样会使员工面临较大的压力,且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因此效果不会很理想。 (四)人力资源开发的执行不力 在开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影响到项目的落实,如工作时间、个人时间与开发时间的矛盾;开发创新与抵制变革之间的冲突;其它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等。如果上述问题在项目执行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在项目执行时没有给予及时的调整,就会影响到项目正常进程,使整个工作偏离预期的开发目标,导致开发低效或无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规划与执行之间的协调与控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未达到相关要求。 (五)缺乏内部成长通道 人力资源开发除了提高员工的知识与技能,还要明晰员工的职业发展目标,这样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自我超越的潜能,经过开发知识与技能得以提高,员工会自觉主动地向更专、更精的领域去学习与探索,会产生更高层次的追求。相应地也会需要更多的提高综合素质的机会和施展才能的舞台,希望自身的价值在薪酬待遇、工作职位、工作条件等方面获得认可,如果管理者不关注员工变化了的需求,企业内没有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员工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自我追求受到压抑,在较长时间的失望过后,其产生的结果或者是辞职转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或者是员工意志消沉,丧失了追求个人理想的执着,丧失了对工作的热情,使前期的开发效果归于零。这样的结果亦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一个示范效应,使他们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持怀疑态度,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产生不满,后期的开发工作会更难开展。 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一个好的规划应该目标明确、系统完整,可以动态调整。开发的目标要明确指向企业战略发展的方向,为企业的发展预先储备专业人员;系统完整则要考虑开发内容、时间上的要求,从内容上来说要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技能开发,时间上对一名员工的培养要结合他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行长期的开发,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其提供 有针对性的开发项目;动态调控意味着管理者要密切注意企业经营环境、技术环境、人才供求、开发对象等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对开发项目的目标、内容、步骤、对象等方面进行调整,保证开发效果。 (二)签订保证企业权益人力资源开发合同 确定好开发对象后,企业要与之签订开发合同。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开发内容、形式、时间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为防止员工专业技能提高后另谋高就,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后的员工应在企业服务的时间、违约后的经济责任,对员工产生纪律和经济方面的双重约束,假使员工离职,企业还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减少企业的投资损失。开发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在员工的聘任合同中未进行有关规定,则在开发合同中,一定要和掌握了商业秘密的核心员工签订竞业禁止的内容以保障企业的权益,在发生核心员工离职、侵犯到企业的商业秘密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三)注重人才储备 管理者要提前做好人才储备的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员工流失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导致工作出现混乱的局面。在企业内部组建工作团队,避免出现个人控制某个工作项目的状况,工作就不会因为个人的离开而出现中断;除了团队建设还应该注意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师徒的“传、帮、带”方式形成同一岗位的储备人才,当第一梯队人员离开时,后续梯队的人员能够迅速补充上来,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管理者要注意更新用人观念,处理好人才为我所用与为我所有的关系,积极探索各种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人才信息库,在需要时可迅速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通过聘请兼职员工、短期工,解决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出现的人员缺口。 (四)加强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通过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并进行配套的制度建设,以形成企业倡导的价值体系,从精神层面上给予激励,增强企业凝聚力,引导员工的行为方式,降低流失率。企业可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改变主要取决于上级决定的“伯乐相马”式的人才选拔方式,更多的是通过“赛马”的方式由员工自己的才能来证明实力,为员工提供展示才能的“赛场”,为其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要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就离不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工作保障,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规划制定的是够合理、相关制度执行是否规范、开发项目能否有效落实等问题,对他们的开发特别是更新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 经济学论文:经济学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摘 要:人力资源开发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的专门人才,同时也会产生开发风险,由于它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好人才开发规划,优化制度建设,提高执行效果,从而有效地降低开发风险。 关键词:人力资源 投资风险 规划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投资与收益比例关系问题,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时将面对一系列的风险,当然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将最大限度的评估投资的风险和回报,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一、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风险 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一种投资,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是一种投资就必然会有一系列的风险,总的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员工流失和开发低效或无效。 (一)核心员工流失 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出现的最大的风险后果就是核心员工、骨干员工的流失,这些员工的离职带走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与技术,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往往伴随的是企业中一个精英团队地流失,同时由于岗位的空缺,会影响到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也会对士气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使生产效率降低,并导致员工不配合企业后续的人力资源安排,对于一些掌握了企业技术、客户等资料的核心员工,他们的流失将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带来更大的威胁。 (二)开发低效或无效 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实现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员工是一个企业与员工双赢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是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未得到提高;或者是开发的转化不到位,员工未将其获得的知识与技能服务于企业,都会会产生经济、时间、市场资源等方面的损失。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知识与技能要求的员工,原计划的工作会随之受到影响,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开发成本测算出来,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则无法准确计量,但可以通过开发前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及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标的变化进行间接反映。 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环境的风险 由于人力资源开发周期较长,而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快速变化的,且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制定及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方案过程中,始终会面临着政策的规范与管理、面临着知识与技术的更新变革、面临着行业的变化调整、面临着人才的竞争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企业没有认真研究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开发策略,就会导致开发滞后或开发不对路,造成重大损失。 (二)零开发的风险 零开发是指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开发不做任何投入的做法,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仅仅是对员工组织了岗前培训,而不考虑员工上岗后的培训和开发,有一些企业家往往将开发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员工个人,对员工进行一种掠夺性的使用,仅仅是对其支付劳动报酬,不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人员结构的优化,更多的是倾向于从外部人才市场聘请,员工的岗位技能未得到提高,相应的工作效率会直接受到影响,员工职业危机感加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减弱,形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这种零开发观念指导的管理行为很难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人力资源规划不当 没有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的企业,员工的开发是一项非常规性的工作,呈现出临时性、简单化的特点,由此,人力资源配置会进入一种非常规的局面,在解决人才供求缺口问题时捉襟见肘,不利于企业积极、灵活地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人才开发规划中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是开发的盲目性、开发内容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对实际工作没有什么指导意义。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存在着重培训轻开发、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开发手段单一,缺乏整体的开发部署,导致员工的职业方向不够明晰;在选择开发项目时,没有充分考虑技术条件、经营环境的变化、目的性不明确,开发的知识与技能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对于零开发的风险,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另一种极端的做法是认为开发是万能的,管理者急功近利,希望通过一两次的开发项目就能获得一支精英队伍,能够一劳永逸,在做规划时没有考虑企业实际发展阶段的需要、开发对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开发目标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完全由管理者一厢情愿的强制推行,这样会使员工面临较大的压力,且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因此效果不会很理想。 (四)人力资源开发的执行不力 在开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影响到项目的落实,如工作时间、个人时间与开发时间的矛盾;开发创新与抵制变革之间的冲突;其它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等。如果上述问题在项目执行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在项目执行时没有给予及时的调整,就会影响到项目正常进程,使整个工作偏离预期的开发目标,导致开发低效或无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规划与执行之间的协调与控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未达到相关要求。 (五)缺乏内部成长通道 人力资源开发除了提高员工的知识与技能,还要明晰员工的职业发展目标,这样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自我超越的潜能,经过开发知识与技能得以提高,员工会自觉主动地向更专、更精的领域去学习与探索,会产生更高层次的追求。相应地也会需要更多的提高综合素质的机会和施展才能的舞台,希望自身的价值在薪酬待遇、工作职位、工作条件等方面获得认可,如果管理者不关注员工变化了的需求,企业内没有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员工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自我追求受到压抑,在较长时间的失望过后,其产生的结果或者是辞职转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或者是员工意志消沉,丧失了追求个人理想的执着,丧失了对工作的热情,使前期的开发效果归于零。这样的结果亦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一个示范效应,使他们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持怀疑态度,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产生不满,后期的开发工作会更难开展。 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一个好的规划应该目标明确、系统完整,可以动态调整。开发的目标要明确指向企业战略发展的方向,为企业的发展预先储备专业人员;系统完整则要考虑开发内容、时间上的要求,从内容上来说要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技能开发,时间上对一名员工的培养要结合他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行长期的开发, 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开发项目;动态调控意味着管理者要密切注意企业经营环境、技术环境、人才供求、开发对象等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对开发项目的目标、内容、步骤、对象等方面进行调整,保证开发效果。 (二)签订保证企业权益人力资源开发合同 确定好开发对象后,企业要与之签订开发合同。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开发内容、形式、时间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为防止员工专业技能提高后另谋高就,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后的员工应在企业服务的时间、违约后的经济责任,对员工产生纪律和经济方面的双重约束,假使员工离职,企业还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减少企业的投资损失。开发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在员工的聘任合同中未进行有关规定,则在开发合同中,一定要和掌握了商业秘密的核心员工签订竞业禁止的内容以保障企业的权益,在发生核心员工离职、侵犯到企业的商业秘密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三)注重人才储备 管理者要提前做好人才储备的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员工流失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导致工作出现混乱的局面。在企业内部组建工作团队,避免出现个人控制某个工作项目的状况,工作就不会因为个人的离开而出现中断;除了团队建设还应该注意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师徒的“传、帮、带”方式形成同一岗位的储备人才,当第一梯队人员离开时,后续梯队的人员能够迅速补充上来,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管理者要注意更新用人观念,处理好人才为我所用与为我所有的关系,积极探索各种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人才信息库,在需要时可迅速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通过聘请兼职员工、短期工,解决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出现的人员缺口。 (四)加强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通过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并进行配套的制度建设,以形成企业倡导的价值体系,从精神层面上给予激励,增强企业凝聚力,引导员工的行为方式,降低流失率。企业可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改变主要取决于上级决定的“伯乐相马”式的人才选拔方式,更多的是通过“赛马”的方式由员工自己的才能来证明实力,为员工提供展示才能的“赛场”,为其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要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就离不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工作保障,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规划制定的是够合理、相关制度执行是否规范、开发项目能否有效落实等问题,对他们的开发特别是更新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 经济学论文:新婚姻法对城市青年婚恋观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社会价值观念是指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思想体系, 指导着人们的一切社会活动,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往往成为整个社会变迁的先声。〔1〕 而婚恋观指导着人们的一切婚恋行为,婚恋观的变化在家庭的构建和维持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外在表现形式是择偶标准的变化。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的和谐稳定往往对一个社会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发挥着重要影响。我国当前处于社会的急剧转型期,尽管婚恋观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在不同环境下的择偶标准不一。其中在择偶标准中一直存在一个基本矛盾:物质与爱情的矛盾,“注重追求个人的情感需求还是注重经济等物质因素的作用,成为现代人择偶时的一个两难选择”。〔2〕然而主流的婚恋观应该是符合整个社会发展所需的,有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的可持续进行。从这一角度来讲,扭曲的婚恋观是指不利于人类社会良好发展和延续的,通过不合时的择偶标准具体形式指导人们进行婚恋行为选择的社会价值观。在当前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城市青年(这里的城市青年主要指达到适婚年龄,在城市长期居住工作的青年,这部分人才是面临房价和婚房问题的主要群体)婚恋观的日趋物质化、世俗化,在择偶的过程中经济因素超越了感情因素的考虑,尤其体现在婚房成为结婚的首要权重因素。 扭曲婚恋观的直接后果之一是造成城市青年在婚恋市场二元化,出现供需结构性失衡,笔者将其概括为结构性无偶现象。本文所谓的婚恋市场二元化是指,与贝克尔“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相对应过来的概念,把婚恋市场分成“有房适婚男性”和“无房适婚男性”两个市场,具体展开见下文。结构性无偶是指,尽管婚恋市场上存在较多的求偶需求,但由于处于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以及个人特质的差异,适婚男女出现供需不匹配,导致无偶男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比例过大,给社会运行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一、城市青年婚恋观的扭曲现象 在中国,买房结婚是一种固有的情结。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不同于西方工业文明,中国人更注重安土重迁,房子能给中国人带来巨大的安全感和归属感,置业情节严重,“婚房”也就自然成了结婚的“必备品”。结婚买房本无可厚非,但在高房价形势下,婚房却引出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房价的一路攀升,大大超出了城市青年的支付能力。有学者利用全国的数据,创建了一个以房价收入比为核心的住房压力指数,实证分析得出,2007 年中国住房压力最低的是呼和浩特,指数为29%,而西方学者认为合理的家庭负债比例不超过1/3,中国当前有一半以上的大中城市住房压力指数超过这一标准。〔3〕作为工作刚起步的青年工作者,收入相对而言比较低,积蓄非常薄弱,住房压力自然更大。 中国结婚形式一直以来还是女性脱离父母,进入男方家庭或重新组建家庭。在这一过程中,女性对住房的需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在沉重的住房压力下,女性在择偶过程中把是否拥有住房作为衡量配偶的一大重要甚至第一标准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物质型”婚恋观对当下青年影响愈发严重。〔4〕《2010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70.8%的女性认为男性必须有房才能结婚”。〔5〕另据2010年“首都市民价值观调查模型建设研究”课题调查发现,高达43.7%的青年女性认同“有车有房是当今择偶的基本条件”。“拜金女”“闪婚族”“房奴”“恐婚族”“大龄未婚女”等群体随之增加, “宝马名言” “房奴”“蜗婚族”等辞藻不仅在网络上频频使用,在现实中也广为流传。高房价对女大学生的婚恋观影响尤为明显,这一群体流行着“男靠家,女靠嫁”的说法, 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们将婚姻视为就业的一条捷径,戏称为“曲线就业”。〔6〕婚恋观世俗化、物质化现象严重。尽管关于此问题争论颇多,但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没有真正对其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运用婚姻经济学的理论对其展开分析,探讨婚恋观扭曲导致婚恋市场结构性无偶的过程及其影响,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 二、结构性无偶形成过程及其影响分析 婚恋问题的研究广泛存在于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领域,然而作为婚恋主体的男女双方大部分情况下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是资源的一种。从整个社会范围来看,他们之间的匹配和结合,实质是资源配置的一种。从男女个体来讲,他们的择偶过程,实质是把对方作为一个消费品进行选择购买的过程。因此,基于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婚恋问题,赋予了对此问题的认识较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更多的理性成份。 (一)婚姻经济学理论基础 学术界最早开始从经济学角度来探讨婚姻是亚当·斯密。在1776 年出版的《国富论》一书中, 亚当·斯密(Adam Smith)就讨论了在工人阶级中, 贫穷如何抑制婚姻这一问题。运用经济学工具和技巧来探索为何结婚、何时结婚以及与谁结婚是近期的发展。大卫·戈尔和劳伊德·夏普利( David Gale and Lloyd Shapley 1963)最早发展了一个婚姻匹配模型。〔7〕 英国学者詹姆斯·费雷泽则通过社会交换理论来分析婚姻关系。〔8〕而国内学者从经济学视角探讨婚姻的典型代表有王宇中的“美满婚姻二维匹配模型”理论,强调男女双方资源的对等性和特质的契合性〔9〕。李煜、陆新超着重从先赋性和自配性两个角度分析了婚配的变迁。〔10〕然而对婚姻经济学概括较为系统的还属加里·贝克尔,下面笔者就其婚姻经济学的部分理论作一个简单的梳理,主要包括两部分:选择结婚的动机和婚姻匹配的对象选择。贝克尔假设家庭产出对于夫妻双方来讲是单一的同质商品,换言之,男女双方从婚姻中所获的收入是相等的。那么对于所有结婚者来说则有下列等式:〔11〕 另外贝克尔还对婚姻匹配的对象选择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这样的婚姻市场才会是家庭产出最大化”。从单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他们往往追求的是比自身等价或者更优者结合。 在已有的婚姻经济学研究成果中,大部分学者在讨论婚姻市场供需平衡问题时,主要考虑的是婚恋市场上的市场因素怎么影响供需平衡的。诸如个人特质(商品特性)、男女比例(供需数量变化)、择偶偏好(消费者偏好)等。即在充分自由的婚恋市场上,结婚的双方基本上是对等的质量。但考虑到区域隔阻、时间等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还是会出现诸多婚配失败的现象,这些都是由于婚恋市场自身缺陷造成的,只是暂时性的供需不平衡,能靠婚恋市场内部进行调节的。然而,在一些 特定的环境下或特定时期,非市场因素通过影响市场因素往往会给婚恋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对于婚恋市场来说,居高不下的房价便是一个影响强烈的非市场因素。它的出现导致了婚恋市场供需出现结构性失衡,是婚恋市场本身所不能自动调节的。 (二)结构性无偶的形成及其影响 本文主要是从城市女青年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因此笔者把适婚女性看作是婚恋市场上的需求方D,男性为供给方S,而女性在婚配时的心理预期收入为市场价格P。为进一步展开分析,明确几个限定条件是很有必要的:1)在新婚姻法出台前后,适婚男女的收入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可以忽略极小部分的暴发户),换言之,他们的绝对支付能力在这一时期是稳定的;2)贝克尔把男性区分为高质量男子和低质量男子,本文则根据有没有住房将其分为“有房适婚男性”和 “无房适婚男性”。前者既包括在城市已经拥有住房,或者已经具备购房的实际支付能力(不管这种实际支付能力是自身具备的还是遗赠得来的),后者则相反。3)假设“有房适婚男性”和 “无房适婚男性”两群体可以看成是能够区分的两个市场。4)P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地稳定,即女性对于婚配结果的心理预期较为稳定,例如获得和谐的婚姻,美满的家庭等。 假设在房价虚高(以超出平均居民实际支付能力为分界点)的态势前,如图(1)、(2)分别为MH 、MNH市场,P为购买方(即女性)对其能支付的对价,即购买方能从婚配中获得合理的预期收入水平,此时MH 、MNH市场在价格P0水平均达到均衡状态。即在房价虚高前,婚恋市场正如贝克尔所假设的“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达到较为均衡的状态。然而随着房价这一非市场因素,导致了需求方(女性)消费的偏好产生了转移。这一转移过程是这么进行的:在中国传统婚姻模式下,一般是由女性脱离父母,嫁入男方家庭,也就是婚姻剥离了女方的原居住地,此时女方在婚配中必须衡量男方有没有住房,但随着房价的虚高,大大超出人们实际支付能力时,拥有住房的男性相对在减少,而没有住房的男性相对在增加。从女性角度来讲,由于价格P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地稳定,即女性对于婚配结果的心理预期较为稳定。然而房价的虚高大大地增加了继续维持这种心理预期的成本,如果把目光从“无房适婚男性”转移到“有房适婚男性”,就可以消除这增加的成本。女性在婚配中对住房的需求,这种心理变化投射出来的是对 “有房适婚男性”的需求绝对和相对地增加。相应地,婚恋市场会发生如下变化:在MH市场上,供给曲线减少到S2,需求曲线增加到D2,从而出现需求过热,产生缺口QH2-QH1;而在MNH市场上,供给曲线增加到S2,需求曲线减少到D2。从而出现供给过剩,产生剩余QH2-QH1。只要其条件保持稳定,这种缺口和剩余在短时间内是不会消除的,仅靠婚恋市场自身是无法调节的。在“有房适婚男性”市场上,大比例的无偶女性增加,而在“无房适婚男性”市场上,大比例的无偶那男性增加,形成结构性无偶现象。 结构性无偶带来的社会问题颇多,最为直接的是大量刚毕业的男大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村男青年、收入微薄的适婚男性群体求偶难, 大龄未婚青年增多,退后了整个社会的结婚年龄, 进而影响到我国生育率下降、人口老龄化加速。另外由于在择偶过程中过于注重经济因素,导致婚姻质量下降,离婚率逐年增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最后,扭曲的婚恋观会给整个社会风气带来长久而且深远的不良影响,对国人的价值取向产生误导,不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 三、新婚姻法对结构性无偶的调整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新婚姻法)于同年8月13日开始实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中关注的焦点在新婚姻法的第七条和第十条。前者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被网友俗称“谁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后者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被网友俗称“谁首付,房子归谁”。 有网友称新婚姻法的出台使“婚姻在拜金路上刹车”,看似调侃,其分析起来不乏几分道理。新婚姻法的第七条和第十条无疑给广大女性一个申明:法律上不再承认仅仅通过婚姻缔结而获得的房产权(夫妻之间的遗赠除外),通俗讲就是如果房产权当时或将来归男方所有,结婚后女方并不能自动获得部分房产权。对于婚恋市场而言,新婚姻法属一个非市场因素,它的到来使得“有房适婚男性”弥补房价给女性带来的成本这一功能大打折扣,或者弥补的风险性大大增加。相反,与情投意合男性结婚,尽管房价带来的成本依然存在,但对婚后婚姻稳定的预期会提高。不管嫁给“有房适婚男性”还是情投意合的男性,房价带来的成本都等价存在,但后者的婚姻稳定性更高,这就使得女性的目光从“有房适婚男性”转移到情投意合的男性身上,即贝克尔说的“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的均衡状态。如图(3)、(4)所示, T0表新婚姻法出台时间, L1 、l1分别反映“有房适婚男性” 和“无房适婚男性”需求量的变化,L2、l2分别反映“有房适婚男性” 和“无房适婚男性”供给量的变化。T0时,需求量下降,出现拐点,房价的上升导致供给量缓慢下降,但幅下降幅度比需求量曲线小,因此MH市场缺口逐渐缩小。由于女性对MH的需求量减少,则会转移到MNH市场进行挑选,则对“无房适婚男性”的需求量增加,l1出现拐点,这一市场上的剩余逐渐减少。 由上述分析可见,新婚姻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结构性无偶进行了调整。最新出炉的《2011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写道:“2011年的调查中68.3%的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2010 年的调查中 70.8%的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比例有微弱下调。” 〔12〕 但报告同时表明, 46.8%的人表示对新婚姻法的“具体内容不是太了解”,可见新婚姻法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还是比较小的。 四、结论 婚恋观涉及到我国社会稳定以及未来人口结构发展等社会问题,扭曲的婚恋观及其带来的结构性无偶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采取一定的措施是必要的。 (一)加大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新婚姻法的出台,让已经变形了的婚恋观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扭转,对结构性无偶产生了一定的调整。然而由于新婚姻法出台的时间 较短,知晓度相对较低,因此为进一步加速扭转趋势,有必要加大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 使更多的城市女青年了解新规定,逐渐降低房价在婚恋条件中的权重,进而对自身的婚恋行为作出慎重选择。在基于情感和经济因素的综合考虑上,选择更为稳定的婚配对象,提高整个社会的婚姻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离婚率的上升,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 (二)减轻青年住房压力, 弥补婚恋二元市场的鸿沟。由上述分析可知,婚恋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无偶主要是由巨大的住房压力带来的。因此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政府务必要采取一定措施减轻青年的住房压力,加大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另一方面加大贫富差距调节力度,使低收入青年在绝对和相对意义上增加收入,逐渐弥补婚恋二元市场的鸿沟,提高适婚男女的匹配率,促进婚恋市场有效运行。 (三)积极健康的婚恋观引导。自然婚恋问题不能仅靠一纸文书就能决定走向的,还应结合“本质上在全社会推动忠贞、责任、和谐、挚爱的家庭情感和婚姻观”双管齐下,引导我国青年形成积极健康的婚恋观,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经济学论文:计量经济学教学改进建议论文 一、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教学定位不明,缺乏专业针对性。以我校为例,《计量经济学》是工商管理、国际贸易、信息管理、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必修课程。然而不同专业对计量经济学课程的要求不同,如信息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等专业要求定量分析较多,应以理论方法为主,而工商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等专业则应以实际应用为主。并且,每个专业都有其专业特点和要求,必然导致计量经济学在各专业的应用和应用程度有较大的区别。然而,现有计量经济学课程的设置、教材建设、教学大纲的规范都过于泛化,难以适应专业需求。特别是教学案例的分析,此专业学生听彼专业的案例,往往会听得云里雾里的,结果不能激发学习的兴趣,所以学校在安排课程时应尽量一个专业一个班,而不是多个专业一起,应根据不同专业学生设置教学案例。 2、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单一化。目前,计量经济学教学方法或教学手段大体经历了由黑板教学到黑板与多媒体结合,再到多媒体教学的过程。黑板教学多侧重于计量经济学基础方法的数学推导和逻辑推理,而多媒体教学则更多以PPT的板书方式、计量软件辅助教学来展开计量经济的学习。现在比较受推崇的教学方式是黑板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只有在必要时才会用黑板表达相关方法的基本数学原理。一般院校要求计量经济学课时至少要48课时,有的甚至要96课时。那么,对于如此复杂的课程来说,要想在短短的48课时内讲完一元或多元线性回归、非线性回归、虚拟变量、异方差、自相关、多重共线性、联立方程和时间序列等内容,来配合事先拟定好的教学进度计划,就算是从事多年计量经济教学的教师也要花费大量时间来掌握教学内容、各知识点之间的逻辑、重点和难点,何况那些专业基础知识不是很扎实、刚刚接触计量经济学的学生,他们只能被动地去接收老师所要传达的所有信息,难吸收、理解这些信息的内容和作用,更无从谈其应用。 3、轻能力培养与实际应用。学习计量经济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学会应用。然而,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大多数学生不会应用倒还算是小事,更甚者是根本就忘记计量经济学内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1)缺乏研究创造性培养,这一点主要体现着案例教学上。现有计量经济学所提供的案例都是与章节内容紧密相连的,但多数案例仍然过于简单化和抽象化,没有给予学生充分挖掘的计划,而使案例教学流于形式。我们知道,计量经济学讲究的是由问题入手,然后选择变量—设计模型—收集、处理数据—建立模型—模型检验的过程。以GDP数据处理为例,学生首先应该判定GDP是按可比价格计算,还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然后要检验这个数据是不是存在异方差性、自相关性等问题;最后,通过相关方法的解决处理,才能用这个数据去分析问题。而事实是,我们把所有可能面临的问题都想到了,都提前做好了,那么学生在做案例时就像填空一样,机械地完成教学内容的每一步,仍过多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这样既达不到计量经济学习的目的,也不能锻炼学生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2)计量经济学的理论课与实践课衔接性不强。应用计量经济学除了要学会计量方法,还要学会相关计量软件(如Eviews,Stata,SAS等)操作与分析。然而,现在问题是计量经济的理论课与实践课衔接性不强:一方面是由于教学计划导致的,48课时除了要上理论课,还包括实践课,这就很难两者兼顾;另一方面就是学校的教学条件跟不上,如实验室太小,计算机太少,一次安排不下很多人上机等情况,这样分批次就会影响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再者,课堂上老师与学生互动环节较少,学生演示机会不多,也会降低其学习计量经济的兴趣,课后不愿动手去练习操作。 二、计量经济学教学的若干改进建议 1、合理安排课程设置。《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要求学生具有宏微观经济学、高等数学、矩阵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学 等先修课程的良好基础。许多老师都会有“难教”的感觉,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学生的基础知识不够扎实,但作者认为也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设置有关。比如大一、大二期间学习高等数学、宏微观经济学、矩阵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统计学的学习,大三第一学期就应该紧接学习计量经济学,而不是将计量经济学安排在大四,这样学生就会很快投入到计量经济学的学习中,容易理解和吸收,而不是找寻或重拾学过但已忘记的内容。再者,我在教学中就碰到过将统计学与计量经济学安排在同学期同时开课,甚至统计学比计量经济学晚开课,这样就给计量经济学老师授课时带来很大的困难,在讲授过程中还得兼顾统计学基础知识的讲解,不但占用计量经济学的授课时间,也会打乱教学大纲安排,严重影响教学效果。公务员之家 2、强调专业教学。这样做主要是比较有针对性,将计量经济学的理论内容与专业案例相结合,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了解计量经济学在本专业哪些领域应用,如何应用,怎么实践等,从而克服计量经济学“难学”、抽象而模糊或无从下手的局面。以国贸专业为例,就会根据专业背景选取实际利用外资额(FDI)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影响等问题来研究,既从定量角度让学生真正了解贸易对中国的影响情况,又将所学计量经济的内容融会贯通,并且一个案例的分析还能启发、衍生出新的问题,就可以跟学生共同探讨、研究,增强相互之间的沟通,有利于促进学生自发去学习本门课的兴趣。 3、重视启发教育。计量经济学本质上是一种分析问题的工具,那么就需要去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去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才能充分展示计量经济这门工具的有效性。为此,要重视研究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协作学习等现代教育理念在教学中的应用,如展开课程论文研究与写作等形式。老师通过有针对性地讲解哪些是好的选题,哪些是不好的选题,这一选题的目前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然后以问题出发,结合所学的计量经济内容让学生参与、判断、分析这些问题,这样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另一方面学生就会改被动变主动,积极去学习。此外,计量经济学教材的选取也是很重要的,一本好的教材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用。因此,对于非统计专业学生来说,教材的选取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内容简练,深入浅出,避开复杂的数学推导过程;(2)重点介绍计量经济方法、计算结果的统计与经济意义分析;(3)详细介绍计算机软件操作步骤,帮助学生理解计算结果,学会计算操作;(4)教材结构和内容设计要具有继承性和集成性,要能兼顾国内外同类教材的精华,介绍计量经济的前沿知识,体现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趋势。 经济学论文:世界与计量经济学探讨论文 在这篇文章里,我试图论说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是科学史上关于宇宙本质的争论。这个问题十分重要,因为对宇宙是有序运转的,还是无序地紊乱地运转的认识支撑了我们对于科学的信仰、我们的情感和某种程度上我们的人生 哲学 。也是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计量 经济 学 得以建立。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学习计量经济学的几个基本问题。第三个问题,我将之称为“计量之美”。我一直相信任何一个学科都是极其美丽的,因为,它们不仅告诉我们很多关于世界是如何运行的真知灼见,更重要的是教会我们许多世俗智慧甚至一种人生哲学。因为我一直坚信,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也会得到不同的读书体会。因此,在这个问题之下,我仅就自己的体会谈谈计量经济学的世俗智慧和对我们人生态度的启迪。 一、随机行走的世界 对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宇宙的认识和思考,一直以来吸引着各个时代思想家们的智慧。我们生活的这个宇宙本质上是什么样的呢?是以一种有序的、有规律的方式在运转还是无序的、杂乱无章的运转?这种运转能否为我们的智慧所认识?人们对这些关于宇宙问题的渴求正是造就了人类自身的智力进化和卓越品质的重要动力之一。 在我们今天的视野所及的范围,我们知道对这些问题思考的最有影响力的思想是由18世纪的思想家们做出的。18世纪的思想家们建立了近代最有影响力的哲学体系,他们设计了一个“有序的”世界。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世界观是一种“决定论”的世界观,坚信这个世界正在按照某种已经设计好的秩序在运行。持有这个“决定论”观点的人包括诸如牛顿、爱因斯坦等最伟大的自然科学家。这个体系的科学性则是由牛顿定律和对牛顿体系进一步思考的 数学 定律所保证的。当然,自然科学家们这种关于宇宙的信念和洞见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从事 社会 科学研究的思想家们,其中也包括经济学家。 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的思想根基也是源于这样的一种信念。他把这种自然科学的有序世界的观点应用到人类社会里,形成了一种从看似“无序”到“有序”的观念,提出了一个“和谐的经济系统”的观点。这种和谐的经济系统的动力则是人的自利动机。 我们决不应该低估这种关于世界的观点的影响力和洞察力。事实上,我们一直在这种“决定论”的世界观下生活并做出各种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的决策。一种对于人类经济社会的“完美和谐”的信念直接导致了大家对政府干预经济的效果的质疑,并且主导了许多关于政府问题的争论。这种“决定论”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支撑着我们对于自由经济的信心和我们对于世界的信仰。 但是这一体系在历经几个世纪之后,遭到了怀疑。对于这种“决定论”的世界观的挑战来自于 统计 观点,尤其是概率论的成功。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二者对于世界的看法的分歧。比如我们说,消费函数是 ,其中, 是自发消费, 是可支配收入,c是边际消费倾向。进而我们可以把消费函数 写作 是可支配收入的函数: 。这个消费函数是更加广泛意义上的数学若干函数中的一个。这个函数明白无误地说明,居民的消费量将精确地取决于可支配收入、自发消费和边际消费倾向。这种函数关系是一种确定性的关系。但是,我们知道,这种关于居民消费的断言在现实中毫无疑问是会受到质疑的,居民的消费量并不是精确地取决于这几个因素。在很大的程度上,这种消费关于自发消费、可支配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的关系是不确定的,或者说是随机的,有着概率分布的。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差别,持有决定论观点的人依据一种确定性的函数关系认为,这个世界将会精确地按照数学定律所描述的那样运转。而持有统计观点的人却认为,即使是知道了这种关系,消费与其他几个因素之间仍然是一种偶然的,不确定的,有着概率分布的关系。 我们把后一种对于世界的观点叫做统计观点,正是这种统计观点,打破了原来思想家们头脑中的有序结构。但是,这二者之间的分歧似乎是让人迷惑的。因为,当我们在利用统计方法的时候,我们却得出了一些几乎完全可靠的定律。而且,统计总体越是偶然、紊乱,就越能更好地表现出统计规律和必然性。比如,我们投掷硬币,当我们投掷的次数足够多的时候,我们发现,出现正面和反面的概率竟然惊人地各是.5。再比如,我们对于某种考试成绩的统计发现,如果样本足够的大的话,成绩分布将会呈现一种正态分布。并且,人数越多,成绩就越呈现标准正态分布。更加令人惊奇的是,看起来我们做事情可能犯错误的情况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人几乎不能随意地犯错误!总之,某些看起来是无迹可寻的东西,似乎又都可以找到规律。这样,决定论和统计观点二者之间又有什么差别呢?事实上,二者之间的差别仅在于,统计观点认为不存在绝对的定律,任何所谓的定律其实都是有着某种概率的“可能的”情形。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什么事情是确定无疑的。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是随机行走的,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中,如果我们相信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世界都是随机行走的,那么人类社会也会表现出这种随机性看来并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但是,这并不就意味着随机行走的世界会因为其不确定性而无法认识,即使这种随机行走的世界确实可能形成一种混沌状态。我们能够在“决定论”和关于世界的“统计观点”那里架起一座桥梁。那就是:我们相信,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定律,这些定律是对某些事情本质的一种最好近似,即使这些事情的本质可能并不是一元的。或者说,这个世界会从无序走向某种程度上的有序。对这些统计定律的发现,在我们的专业范围内,就是计量经济学的任务了。 二、随机行走的世界与计量经济学的任务 事实上,统计的成功应用在很早就已经开始了。大约在17世纪,有一位叫做格兰特的英国商人就通过研究注意到:因事故、自杀、各种疾病而死亡的人的百分比是固定的。这几乎叫人感到惊奇!而且也是统计学的成功使得人们日益认识到,一个国家的定量 材料 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政府决策者,都应该思考数据。 计量经济学就是为了在一个随机行走的世界中探讨统计性规律!因为只要知道了这个规律,我们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认识这个世界。但是要记住这种认识肯定是不完全的。而且根据需要,我们还可以根据这个规律来进行预测。进行预测是我们关心规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更加值得称道的是,计量经济学在推断统计规律时所用的方法和理念。因为,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永远是不会完全的,我们只能根据部分“样本”来推断这个世界的整体状况。可以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我们能够对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进行完全的观察,我们就期望可以得出一个关于这个世界本质的定律。可是,我们不能把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都观察到,也可以说,我们认识的局限是不确定性的来源。能否由样本近似地认识整体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我们没有一种坚信可以由样本来推断整体规律的信念的话,我们就不能建 立这门学科。 这种由样本来对整体进行推断的方法是计量经济学的主要方法。我们要通过一种叫做回归分析的技术来达到这个目的。“回归”这个词最先由F.加尔顿(Francis Galton)爵士引入。加尔顿研究发现,父母和孩子的身高有这样的一个趋势:父母高,儿女就高;父母矮,儿女也矮。但是高个父母的儿女们在同龄人中并不像父辈那样在同龄人中显得那样高,儿女辈的平均身高将“退化”到或者说“回归”到全体 人口 的平均身高。这也叫加尔顿的“普遍回归定律”。加尔顿在智力遗传的方面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一般来说,天才是要遗传的。但是天才的后代却要比他们的父辈们平庸,也就是他们的智力水平将“回归”到中等水平。但是,对于这种回归背后的动力分析可能已经超出了计量 经济 学 这个学科的研究范围,即使这种研究也许会导致一种有意思的 哲学 的建立:所有的有机组织都将趋于标准状态! 回归的现代意义则稍微有点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回归是指,一个叫做因变量的量和其解释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相关的关系。实际上,回归和相关是两个极容易混淆的概念,容易混淆的原因既是因为这两个概念的相近性,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复杂性。哲学上宣称,这个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这个宣称的深刻性在于确认了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完全独立的。比如,我们可以发现在现代 社会 死于癌症的人逐渐增多,这二者是相关的。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认为,是现代社会导致了更多的人染上癌症。再比如,这也经常被用来反驳 统计 结论,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的情况可能和这个国家一个时期的太阳黑子出现的情况存在一种相关关系,但是这种相关关系却不能作为我们行动的任何 指导 。在这个问题的区分上,就是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之间的分歧了。计量经济学讨论的是回归关系,这种回归的特点在于,我们试图根据某些变量的数值来估计另一个量的数值,我们要依据这种关系进行预测。比如,我们试图通过研究父母的身高来估计其孩子的身高。这种估计就要依赖于我们所关心的两个量之间存在的一种理论上的联系。而相关关系则充斥着统计学的各个方面。并且因为世界的普遍联系性,相关关系是一种常态。 基于上面的差别,在回归中,我们要求解释变量是确定的,可以控制的,但是被解释变量(因变量)可以是随机的(被解释变量正是我们要估计的)。但是在相关关系中,这二者并不加以区分。之所以说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是源于这个世界的复杂性,是因为,这个世界本质上就存在一种难以言明的精密联系。我们实在不能够足够自信地认为我们可以确定哪些变量可以控制,哪些变量之间可以精确地被认为是一种回归关系。比如,事实上,我们也可以找出一种机制使得癌症和现代社会之间存在一种回归关系,就像我们可以发展一种理论来说明,太阳黑子的活动和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存在着回归关系。这个世界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对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保持谦虚。同时请记住:具有回归关系可能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具有因果关系。在判断因果关系时,我们必须要很小心。因为,这个因果关系很不好说,也许看似因果的两个事件,实际上可能是互为因果的。就像佛经中认为的那样:因果是循环的。 我们讲了这么多关于计量经济学的性质,实际上是为了表达我们这样的信念:我们可以在一定的层次上认识世界,我们坚信这个世界存在着某些统计规律,应用这些规律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的错误”的前提下认识和改造世界。计量经济学可以帮助我们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可以借助近似地描述了具有相关关系的变量间联系的函数,主要是回归函数,来描述这种关于世界运行的定律。 但是,计量经济学在得到这个回归函数时所使用的复杂的 数学 推导可能会让我们在特定的时段感到计量经济学的混乱和无序,即使在最后我们坚信可以实现一种理解上的有序。但是,过程中的痛苦可能会让很多人驻足。这里,我们想提前接触一下,那条驾驭计量经济学研究内容的灵魂。 因为,认识世界的理论的建立来自于对世界本质表现出来的现象的分析。有两种对现象进行分析的方式:一种是对现象直接进行操作。这种操作极其便捷,简单而且有洞察力,但是对天赋的要求非常高。其不利之处在于这种对现象的思考得出的结论可能广受争议。另一种方式则是对现象的属性——数据来进行操作。过程中要遵循严格的科学方法。第二种方法就是计量经济学的方法了,这种方法因为是用数据说话,可能争议较少。但是,不利之处却是,这种分析结论却要严格的依赖于数据的质量,也就是说,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的质量不会比数据的质量更好。 尽管有这样的困难,我们还是推荐计量的方法。因为,数据的质量可以通过统计手段和统计工具的完善加以解决。并且,根据我们的概率知识,即使这种有误差的数据,其误差也是有规律的,误差情况总是会表现为正态曲线。那么如何来对数据进行操作呢?计量经济学的思路通常是这样:最简单的情况下(双变量回归),在一个坐标平面上画出散点图,发现其大致的规律,通常我们可能发现,我们关心的两个简单量之间呈现一种类似于线形的关系(当然,也可能不是线性的,这种情况下需要更高深的数学工具)。把这种线形的关系利用解析几何的知识转化为直线方程并不困难。获得了这样的一个直线方程是一个极大的成功。因为,这个方程,就是在“某种程度的错误”的前提下的一种描述世界如何运行的定律。事实上,计量经济学的任务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发现这样的关于世界如何运行的定律。 但是,在从数据那里获得一些关于变量间“规律”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另外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在使用数据之前,通过对先验的知识进行演绎和推理从而得出一系列“定律”。这就是我们在数理经济学中所看到的那些数理方程式。这些数理方程就是我们对世事认识的理论,这种理论能够给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以指导。尤其是在确定我们所考虑的变量之间的可能具有的关系时很有作用。但是我们是否可以应用这些方程式来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并没有得到证明。计量经济学提供了一种这样的证明。我们可以利用数据来 检验 这些先验的定律是否符合实际,或者得出一种明确的可以应用于实际的形式,从而对数理方程做出了适合实际的修正。尤其是在不同的国家中,因为不同的 文化 等隐性的制度因素,这些定律可实施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事实上,始于一种对世界认识的先验的推理,建立一种解释世事的假说并用以改造世界,是每一个学者的虚荣心。 因此,计量经济学的研究的思路或者说计量经济学的灵魂是:通过先验的演绎和推理得出理论模型,最好是数理模型。数理模型中会有参数,那么利用数据对这个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得出一条回归方程,并通过假设检验来确认这个方程式。如果这个方程式满足了理论建立时的要求,那么就证明了那个先验的理论是正确的并且能够利用这种理论进行预测。接下来的计量分析就是在这些思路下进行的技术探讨了。 公务员之家 对计量经济学这套思想方法和其技巧的同时掌握,是掌握这门学科并加以实际运用的重要素质。尤其是计量经济学的技巧,是一个计量人的必备素质。因为我们一直坚信,伟大的思想来源于熟练的技巧。就像武侠中的“打狗棒法”虽然只有十八路,但是,一个使过无数次“打狗棒法”的丐帮帮主足可以因这十八招而笑傲江湖了。但是,如果过于沉迷于高级计量的数学推导,我们就很可能失去欣赏这门学科所固有的魅力的机会,并且因为数学知识的缺乏而造成的沮丧可能会阻碍对其进一步的学习,从而失去了领悟计量经济学所蕴含的大量关于生活的智慧的机会。因此,这篇文章里,我们不对计量经济学的技术过多的论及,而主要是看其蕴含的智慧之美。 三、计量经济学:智慧之美 最能让我们感受到美感的就是计量经济学这种从样本推断整体的思想。如果能够认识到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复杂性的话,我们对这种思想可能会更加珍视。比如,如果我们有一种信念,比如相信我们能够通过努力成为一个书法家。那么我们能够怎么做呢?计量经济学和书法家们都会这样建议你:先选取几十个字来,集中精力把这几十个字练好,最好是临摹以往大师们的作品。这样,你就几乎能够发现写好 字的要领。因为,我们不能够把这个世界上的字都练习到,我们只能够由“样本”来推断所有字的写法。并且,我们坚信这些“样本”蕴含了足够多的关于写字的要领或者说是写字规律的信息。这就是计量 经济 学 的智慧之一。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几乎将这种计量经济学的思想推广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可以 指导 我们成就卓越。无论是学习、应试、还是搞 艺术 ,甚至想要成为武林高手,都可以应用这种思想。“样本”往往是我们窥看世界本质的窗口!有心人自会从这里得到无尽的启发。 计量经济学就像从一个古老的神谕里蹦出来的智慧精灵,它几乎全面的改变了我们对于脚踏实地的看法!掌握一种过硬的分析数据的能力,无疑会全面的改变你的工作方式和效率。这在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中是极其重要的。经济理论经常地被认为是一门空洞无用的理论,这是在未有数据之前做出分析的常见批评,先验和演绎的方法,很多人认为,不能够对 社会 科学的研究有什么意义。但是,有了计量经济学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就可以从数据出发来进行我们的分析和预测,这种工作方式无疑会培养我们踏实做人的人品。并且因为处理问题的独特技巧和思维,掌握计量工具的人会得到青睐——来自上司和运气。 在我看来,计量经济学还对我们的人生 哲学 有着指导意义。人的一生其实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就好像那滑过天际的流星,留下的只是瞬间的美丽。这瞬间如何解释?采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度过这一个瞬间? 人不过是苍茫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如果这个宇宙尚且遵循着从无序走向有序,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将这个信念加以演绎到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中呢?!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也只是在一个随机行走的世界中的随机行走过程。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在下一个时段,我们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什么,甚至我们对于我们未来的规划都是不确定的。这个过程是随机的、紊乱的、偶然的和无序的。但是,这种无序和紊乱最终会走向有序。用计量经济学的说法,我们会从这些紊乱偶然的样本中得到一个回归方程。这个回归方程就是我们的人生轨迹! 当然我们对于这个轨迹的认识永远是后验的。我们不可能在这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之前就得出一个回归轨迹作为我们人生的预测,这种东西没有预测意义。那么这种有序的观念究竟能给我们什么人生启发呢? 那就是: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对于发生于我们周围的看起来是好事或者坏事的东西耿耿于怀,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太过挑剔上天对我们的似乎是不公正的待遇,中国自古就有“福祸”的智慧之言。以一种应有的宽容心态来对待我们的人生无疑会让我们感到快乐。甚至我们的职业追求也是如此,没有什么绝对的好或者不好,我们的人生轨迹在我们某些年里需要紊乱和无序,根据计量经济学的思想,越是紊乱和无序的样本,我们就越容易得出稳定的 统计 定律——一条稳定的人生轨迹!假如大家去看看人物传记就可以发现,在那些人的人生里,他们可能做过记者,参过军,被抓到过牢里,看起来和其最终的路径有了很大的背离,可是这些背离最终回归到这条路径上。事实上,我们并不好确定,是不是这种每个阶段的紊乱和无序最终造成了他们稳定的人生轨迹?! 人生需要这种随机性。并且如果我们要想有一条稳定的人生轨迹,依照计量经济学的理念,我们还要让我们的人生经历这一样本足够大。如何让自己的人生经历更多?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有更多的随机性?那就是:我们要过主动追求的人生。当我们在生活中有意识地主动去追求时,我们就在客观上丰富了自己的经历,并且扩大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样本。因为,在你主动追求的时候,才能够发现惊喜和奇遇。消极和封闭的人生态度不利于扩大自己的人生经历样本,样本不具有变异性,就难以得出好的回归方程。我们都应该学学“苍蝇的哲学”,苍蝇的四处乱撞让苍蝇即使在被困的时候也有机会逃脱。这也许是更有含义的古语的一句话的意思吧:树挪死,人挪活。但是,在我们的追求中,因为,我们应该珍视随机性,因此,对于得失就不必太让自己负累。得失是随机的。我们在生活中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也许在这冥冥之中的东西面前,可能只是一个慈悲的玩笑。太过于在意也许是失去了更多。 经济学论文:对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中的教学研究 公共经济学作为公共管理类本科阶段的公共基础课,其在公共管理专业教学中的学科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公共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的教学对于提高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不同层次的学生理解与关注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维模式。〔1〕然而,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实践出现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将直接影响其教学效果。本文针对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对公共经济学教学问题作出基础性框架分析,可望对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产生一些有益启示。 一、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对公共经济学的学科再认识 公共经济学脱胎于财政学,在与政治学交叉后又分支出了政府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与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管理学、伦理学等也有着交叉、渗透和关联。 根据最一般的定义,公共经济学是对经济效率、分配和政府经济政策的研究。这一学科包含的主题相当分散,如应对外部性存在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逃税的动机分析,以及对官僚决策的解释。为了涉及所有这些方面,公共经济学已经从原先仅仅注重研究政府征税和支出,演变为现在关注政府与经济互动的每一个方面。公共经济学试图同时理解政府如何以及应该做出什么决策。〔2〕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经济、效率、科学和理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的价值取向,凸显管理技术和专业管理在公共部门与公共领域的运用,认为公共部门应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模式和思想。〔3〕信息不对称和经济人行为往往使得公共产品提供者抬高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抑或通过权力寻租以谋取部门和私人经济利益,加上政府经济活动的成本软约束带来公共部门高昂的运行成本,致使公共部门效率低下。针对这些弊端,新公共管理的倡导者呼吁必须革新与再造公共管理的流程和模式,于是管理学与经济学开始强强融合,相互渗透。〔4〕基于这样的背景,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的教学中也因此就显得非常的必要和重要。 公共经济学是以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及决策过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5〕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作为公共管理类公共基础课的公共经济学学科有其特定的属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了解它的特定涵义:第一,它是一门经济学,但却不同于传统财政学仅着重制度描述,而注重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第二,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活动,不包括政府使用经济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的间接调控行为;第三,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活动的决策机制,突显公共产品与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第四,活动的主体是政府,但同时也包括公共企业和其他公共部门。 二、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公共经济学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公共部门从事经济活动的方式方法、主要经济效应及其与社会管理目标的关系,研究体系以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两大理论作为支柱,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收支、预算管理、公债管理、收入再分配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为主要内容。 目前,在公共管理类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存在问题较多,如教学目标比较模糊、教学内容与专业特点衔接不够、缺乏专门针对公共管理类的本科教材、教学模式单一、学生知识背景不同造成接受程度不一、考核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不过最突出的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不尽人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从学生层面来讲,在学习过程中,公共管理类学生普遍感到这门课程理论性很强,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文科出身较多,他们对公共经济学中出现的模型公式以及数理推导理解上存在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政府经济行为及其经济社会效应的正确理解,也因此降低了同学们对公共经济学的学习兴趣。另外,公共经济学的先修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公共管理类本科生接受的西方经济学多是在一个学期讲完,而经济类本科生往往用两个学期来讲授,因此公共管理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训练和熏陶方面不如经济类本科生那样规范和熟练,加上公共经济学教学内容体系庞大,综合性较强,这也无形中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而影响了教学效果。从教育工作者层面来讲,由于公共经济学在中国尚属一门崭新的学科,多数教师对其教学目标还不是很清晰,对教学内容体系的认识与把握尚不够清晰准确,教学方法的运用还不够科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阻碍了该学科合理的理性发展。这就要求公共经济学的教育工作者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思考,拷问我们现行的教学体制,建构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探讨适用于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公共管理类学生的公共经济学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直面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建议 笔者在高校从事公共管理类本科生公共经济学一线教学多年,从教学实践中有一些切身体会,认为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效率的提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联动: 首先,应根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就业取向制定不同教学目标。例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取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从事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与其它相关管理工作者居多,当然也有诸多选择继续深造。因此,我们可以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扎实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在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方面的职能及其原理,学会分析政府现行的公共政策目标和原理,着重培养学生敏捷的思维、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沟通交流技巧。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当然也有不少选择继续深造的。因此,该专业的教学目标可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职能、相关公共政策及其原理,了解政府税收制度和政府管制制度,擅长组织协调、规划及人际交流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政府机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与管理,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也不少。因此,我们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支职能与原理,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安排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税收、预算、公债、国家管制等基本原理与制度,着重培养扎实的理论分析能力、良好的社会沟通与实践能力。当然,在总体教学目标上,还应体现多维度,使学生对公共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学会观察公共经济问题,培养分析解决实际公共部门运转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其次,不同专业教学内容应灵活设置,体现不同的教学重点。依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教学目标,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税收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政府间财政关系等内容;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财政政策等内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公共收入理论、预算管理、公债理论等内容。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公共经济学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把经济活动思维与公共管理问题结合起来。对于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让学生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的同时,学会应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公共管理问题。一般公共管理类的本科生都已经学过初级的西方经济学,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但是并未真正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更要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思维惯性。 第四,必须合理区分公共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学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的不同。我国的财政学教学往往以制度描述为主,教学的重点多是放在用经济学原理分析财政现象上。而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要凸显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学科外延上要着重分析如何建立廉洁高效同时又兼有地方与中央两个积极性的政府公共部门,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在教材编写与选用时审慎选择。与此同时,也应在公共经济学的考试方式方法与考察重点上有所侧重。 经济学论文:世界经济双重经济学分析 一、考察世界经济的双重经济学视角 曼德尔指出:“《资本论》第一卷最初出版时,资本主义工业虽然在西欧少数国家中居支配地位,但是在包括西欧大部分地区在内的整个世界上,它还是独立农民和手工业者大海所包围的孤岛。”④因此不难理解,马克思为什么选择英国作为典型进行剖析。《资本论》所阐述的,主要是为了追求私人利润并把这种利润用于资本积累的生产方式所具有的无情的和不可抗拒的增长趋势。《资本论》问世以来,资本主义的技术和工业已传播到全世界,不仅物质财富以及把人类从无意义的机械重复劳动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的可能性增加了,而且社会的两极分化也扩大了,资本的所有者越来越少,被迫向他们出卖自己劳动力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越来越多。财富和权力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工业巨头和金融企业手中,这使得资本和劳动之间展开了越来越广泛的斗争。曼德尔指出,资产阶级为挽救资本主义制度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尽管采取了凯恩斯的办法,尽管实行了各种各样企图使工人阶级与晚期资本主义一体化的措施,最近十几年来资本主义制度如果说发生了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变得比马克思写《资本论》时更加危机四伏了”⑤。从越南战争到世界货币制度的混乱,从西欧1968年以来激进工人斗争的高涨到全世界大量青年人对资产阶级的价值和文化的拒绝,从生态危机和能源危机到周期性的经济衰退,随处都有迹象表明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曼德尔总结道,“《资本论》说明了为什么这个制度的日益尖锐化的矛盾同它的迅猛发展一样不可避免”⑥,也就是资本的内在否定性———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 曼德尔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由于像19世纪的英国那样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越来越多,今天的世界远比写作《资本论》时的世界更接近《资本论》中的“纯粹”模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一般公认的信念相反,马克思与其说是19世纪的经济学家,还不如说是20世纪的经济学家。众所周知,《资本论》研究的是生产关系,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⑦《资本论》第一卷研究的是“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卷研究的是“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全部三卷所讲的“资本”都是一个生产关系概念,而不是生产力概念。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资本”,特别是西方经济学所理解的“资本”是根本不同的。西方经济学大多把资本当成了生产力概念,它讲究的是投入、产出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混淆了“剩余价值”和“剩余使用价值”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里的“价值”和“剩余价值”都是通过交换实现的抽象劳动,因而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互相交换劳动的关系,它只适用于私人劳动与其他私人劳动在相互对立、相互统一中构成整体社会劳动的市场经济。从生产力的角度看,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因此不涉及抽象劳动,只涉及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不需要同其他人的具体劳动进行比较,不涉及与其他人的关系。在生产力经济学中,资本创造的不是剩余价值,而是剩余使用价值。按照这种眼光,资本在一切时代都存在———只要使用价值通过一个生产循环,能够生产出更多的使用价值,它就是资本。在马克思看来,正是这种理解,把资本这种特定时代的生产关系当成了永恒的自然关系。马克思真正主张的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考察生产力的发展。尽管马克思强调,资本要追求的并不是使用价值即劳动产品,而是剩余价值即多余的货币;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而不是剩余使用价值的转化形式。但是,在《资本论》第二卷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和第三卷研究利润、利润率的时候,马克思恰恰是从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两个方面来考察资本的循环和周转的。实物补偿实际上就是使用价值的补偿。马克思指出,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运动,“不仅是价值补偿,而且是物质补偿,因而既要受社会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比例的制约,又要受它们的使用价值,它们的物质形态的制约”⑧。因而,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方面来考察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题中之意。今天,我们无论是研究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外在表现,还是研究当今的世界经济,都应当着眼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种经济学视角。 二、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外在表现 罗莎?卢森堡在研究资本积累时发现一个问题,作为一部未完成的着作,《资本论》没有顾及资本主义经济的非资本主义环境:“我们在《资本论》全部三卷中看出,马克思的分析的理论前提,是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着普遍而唯一的统治地位。”在她看来,“这个前提,乃是理论上的权宜之计。现实上,从来没有过那样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唯一支配之下的自给自足的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前提,如果只是作为论证纯粹形态的问题之助,而不变更问题的条件,那么,它是一个完全可以允许的理论上的权宜方法”⑨。然而一旦涉及现实的世界经济,这一前提就不成立了。实际上,到罗莎?卢森堡的时代为止,资本主义经济总是在一个非资本主义环境中,即在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联系中得到发展的。卢森堡要考察的,正是在存在资本主义经济与非资本主义经济尤其是前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价值循环和使用价值循环的情况下,资本积累的实现条件问题。卢森堡的研究可以视为对《资本论》的发展。它把《资本论》关于资本内在否定性的论述和《共产党宣言》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论述沟通起来了。人们公认,《共产党宣言》最早描绘了经济全球化的图景:“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变成世界性的了。”“资产阶级挖掉了工业脚下的民族基础。 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卢森堡所关注的正是《资本论》中资本的内在否定逻辑在世界市场中的现实表现。在《资本论》的最初计划中,马克思是把世界贸易、把生产和消费的世界性、把各民族的相互依赖排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也就是现行的《资本论》第三卷之后来考察的。如果这一计划得以实现,我们就能够看到,资本的内在否定性是如何从抽象过渡到具体,表现在世界经济的全景中的。遗憾的是,这个宏伟的计划未能完成。马克思生前只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是由恩格斯整理出版的。从形式上看,考茨基根据马克思遗稿编成的《剩余价值理论》可以视为《资本论》的第四卷,但从内容上看,卢森堡和列宁的世界体系论才是名副其实的《资本论》续篇。在马克思看来,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并不是一种外部否定,而是资本的自我否定。任何生产力的发展,都必须采取一定的生产关系形式。 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之所以能够战胜其他生产关系,恰恰是由于它能带来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润,而不是生产使用价值,但对利润的追求迫使资产阶级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从而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一旦 这种发展不再能带来利润,资本就不再是资本,而还原为货币,资本的生产就还原为使用价值的生产。这也就超出了资本的限度。于是,资本的内在否定性就转化为它的外在否定性。马克思对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分析主要是一种逻辑限度的分析。如果把卢森堡的研究和列宁的研究加进去,我们可以发现,资本内在否定性所表达的逻辑限度,实际上是在现实的时间限度和空间限度里表现出来的,即在资本积累的世界历史中,资本的内在否定性必然会外化为具体的时空限度。卢森堡指出,“资本主义是第一个具有传播力的经济形态……但是,同时它也是第一个自己不能单独存在的经济形态,它需要其他经济形态作为传导体和滋生的场所。虽然它力求变为世界普遍的形态……然而它必然要崩溃,因为它由于内在原因不可能成为世界普遍的生产方式。在自己的生命史中,资本主义本身是一个矛盾,它的积累运动带来了冲突的解决,但同时,也加重了冲突。”⑩帝国主义的海外殖民扩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赢得了世界市场,大大拓展了工业资本的发展空间,缓解了资本主义宗主国国内的经济危机。 但是,这种空间的拓展相对于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而言是远远不够的,迟早还是会出现宗主国国内的那种生产力与购买力之间的矛盾,只不过原先一国范围内的矛盾升级到世界范围内而已。而且,在世界市场上,除了原有的劳资矛盾之外,又增加了殖民地和宗主国之间的矛盾、不同宗主国之间的矛盾。而作为资本扩张的无限性与扩张空间的有限性之间矛盾的极端表现,就是世界范围的革命的爆发。因而,以卢森堡和列宁为代表的国际共产主义认为,在资本积累的世界历史中,“国内外资本积累的条件将变为自己的对立物,那就是它们变为资本没落的条件”瑏瑡,到了那个时候,除了实现社会主义外,没有其他的出路。这就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时间限度和空间限度。到《资本论》第一卷出版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主要是英国,因此,马克思“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瑏瑢。但19世纪的英国同其殖民地特别是同印度的关系,无非是20世纪的资本主义世界与前资本主义世界关系的缩影,或者说,前者向后者展示的,无非是后者未来的景象。然而,20世纪还是有两大现象超出了《资本论》的范围:一是社会主义阵营的出现和瓦解,二是虚拟经济的出现和繁荣。这两大现象同样必须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视角加以理解。 三、双重经济学视角下的国际分工与中国发展道路 《资本论》所反映的资本主义的内在危机,主要是生产关系的危机。但是,20世纪末,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所遭遇的困难,特别是苏东剧变,却属于另一种危机:生产力发展的危机。中国的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并且不断发展,与坚定不移地奉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密不可分的。在20世纪,资本主义没有灭亡,原因在于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在美国,这是通过罗斯福“新政”、创立“宏观经济”实现的;在欧洲,则是通过社会党创办“福利国家”、建立“消费社会”实现的。而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阵营的崛起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挫折,则与卢森堡分析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扩张联系在一起。俄国十月革命,与其说是马克思《资本论》的革命,不如说是卢森堡《资本积累论》和列宁《帝国主义论》的革命。现在回过头来看关于“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争论,我们可以发现:这场争论之所以没有成效,恰恰是由于忽视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不仅应当在生产关系的层面上进行,还应当在生产力的层面上进行。斯大林混淆苏联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的区别,误把比资本主义还低的生产力水平上建立的苏联社会主义混同于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这确实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二战以后,斯大林甚至试图建立平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社会主义市场。实际上,苏东剧变并没有证明社会主义的失败,它只是证明了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的失败。这种失败的理论原因在于只是从生产关系经济学的角度看待世界经济,没有从生产力经济学的角度,特别是没有从国际分工的角度看待世界经济。相反,中国采取改革开放政策,紧紧依靠世界市场,仅用了30多年时间,经济总量就跃居世界第二,这一事实表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对于自身的经济发展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然而,一旦融入世界经济,资本的内在否定性所导致的种种问题就不再仅仅是资本主义世界的问题,它也成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生死攸关的大问题。尤其是面临虚拟经济的挑战,中国必须拿出自己的对策。这同样要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角度着眼。在卢森堡看来,按照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关系,非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经济国家,一类是商品经济国家。对后者,资本主义需要购买其原料和向其倾销产品,因此是一种“正常”的贸易关系;对前者,首先必须瓦解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纳入商品经济体系,然后才能用市场交换的办法进行剥削。因此,对自然经济国家的经济,首先采取的必然是原始积累时期的暴力掠夺手段。但是,如果非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强有力的民族国家政权,利用后发优势主动融入世界经济,那么这种发展顺序就可以被打破,这些国家就可以为自己在世界分工中争取到相对有利的位置。至于这些民族国家政权采取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并不影响它们在世界分工中的地位。在成功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中,德国和日本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而中国则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些国家的成功,都与自觉进入世界历史进程有关。意大利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阿锐基(又译阿瑞基、阿里吉)在《漫长的20世纪》中追述了从文艺复兴到当代的资本主义扩张和霸权大国的逐次循环。在他的论述中,资本的物质扩张阶段最终在过度竞争压力下逐渐消失,让位于金融扩张阶段,而后者的消亡又促成了国家间混乱的年代的出现。在新的社会集团的支持下,一个能够恢复全球秩序并再次重启物质扩张循环的新兴霸权大国的出现,将消除国家间的混乱状态。 热那亚、荷兰、英国和美国依次被称为这种霸权国家。在《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中,阿锐基断言,世界霸权从美国转到中国的时代来临了。由于中国是一个非资本主义传统的市场经济国家,因此,这一次权力转移将给人类带来曙光。从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来看,我们不得不说,阿锐基过于乐观了。他忽略了美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威廉?I.罗宾逊在《全球资本主义论:跨国世界中的生产、阶级与国家》中所关注的全球资产阶级的大联合。这是一种超越民族国家的势力。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不过是这种势力扩张自身的理论反映而已。这种联合不仅改变了《资本论》的语境,而且改变了《资本积累论》和《帝国主义论》的语境。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期待的是《共产党宣言》中号召过的那种“全世界无产者”的国际联合。这种联合被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破坏掉了。在《资本积累论》和《帝国主义论》中,卢森堡和列宁期待的是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的联合,这种联合被第三国际的大国沙文主义者破坏掉了。在整个20世纪,对资本主义构成制约的,一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外部压力,二是受到社会党影响的民族国家对资本主义进行社会治理的内部压力。遗憾的是,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外部压力;经济效率的降低迫使社会党放松管制,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内部压力。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大量引进外资,客观上使得发达国家降低税收,以便把资本留在国内,从而使全球资本获得了空前的主动权。在这种背景下,已经进入小康社会的中国显然不能延续旧的发展思路。 从热那亚到荷兰,再到英国和美国,经济霸权的转移都与全球资源和生态的容纳能力密切相关。中国既没有卢森堡所说的前资本主义经济水平国家作为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的目的地,也没有发达的、足以吸纳全球过剩资本的金融市场。唯一的出路是从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生产两种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中国的实体经济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虚拟经济的力量对比,力图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全面超越传统发展模式的局限性。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分工中占据主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曾经研究过虚拟资本。从生产关系经济学角度看,虚拟资本仅仅是资本的虚拟化。由于整个国际货币体系仍然建立在金属货币即抽象劳动的物化形态上,虚拟资本并未从根本上影响到资本主义的金融市场,反而对通常的所谓“物质资本”即从生产力经济学角度看的资本的发展有一种促进作用。但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随着美元与黄金脱钩、各国货币与美元脱钩,货币也被虚拟化了。这就为虚拟资本成长为虚拟经济,从而使金融市场空心化准备了前提条件。因此,中国目前面对的,一方面是国内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所积累的使用价值的堆积,另一方面是在国际金融战争中所处的劣 势地位。中国必须既通过经济结构转型、技术创新推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又通过金融创新推进虚拟经济的发展。只有在两条战线上都取得胜利,阿锐基所期待的人类曙光才会显现。这就需要我们同时既在生产关系经济学、又在生产力经济学上实现理论创新。 经济学论文: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摘 要: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分析,“经济人”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石。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信用问题,是一个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这里运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从众行为的原理,对信用的有限理性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关键词】信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从众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完全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 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 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 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 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第一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第一次赌”,尽管第一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第一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第一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第一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 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第一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着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经济学论文:国际经济学最新理论概述 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快和各国经济参与世界大市场的进一步深入,对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政策理论提出了新的课题,以下是这一领域的最新理论成果。 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1 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 以斯蒂德曼为代表的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坚持并继承了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认为贸易的真正来源在于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并非资源禀赋的差距。新李嘉图主义以一种比较动态的、长期均衡的分析来解释国际贸易。新李嘉图主义贸易理论把收入分配置于突出位置,并贯穿分析的始终。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与李嘉图理论不同主要在于:李嘉图是从各国生产的角度即从各国的生产特点不同和劳动效率的高低不同上来解释比较优势的差异;新李嘉图主义不仅从各国生产的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且强调要从各国分配领域,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动态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比较优势的不同。 2 克鲁格曼的贸易理论 保罗·克鲁格曼提出“规模经济作为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解释,他在产业内贸易理论有关基本假设和结论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各种模型深入阐述了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成功的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克鲁格曼认为在“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式下的市场体系中,产业部门的扩张是通过更大的规模经济而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每个国家都以其产品供应世界需求,因而得到了双向的产业内贸易,若各国拥有相同的要素禀赋,就不存在产业间贸易,而存在大量的产业内贸易。克鲁格曼又考察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与贸易型式的关系。其“产业内专业化分工与得自贸易的利益”理论模型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这两个基本假定,使新贸易理论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了重要一步。 新贸易政策理论的发展 贸易政策理论是较早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学理论之一。早在20世纪20年代末,作为“新重商主义”代表的凯恩斯在国际贸易方面主张政府干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利用贸易顺差保持国内充分就业。20世纪70年代之后,以弗雷德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占据了经济理论的中心位置,主张政府应该对国际贸易进行适度的干预。 1 贸易保护理论的新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贸易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纷纷出现。目前较为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 (1)以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为代表的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认为:自由贸易无法解决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问题,因此必须用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取代它。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首先要加强地区间合作,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一国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2)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基本观点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 (3)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主要表现在借保护世界环境之名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衰退的劣势产业,其主要论点是:由于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污染产品进出口,同时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2 国际贸易的内生性增长的新理论 以哈伯勒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国际贸易是新观念、新技术、新管理和其他技能的传播媒介,国际贸易可以充分利用没有开发的国内资源,刺激国内生产者提高效率,同时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贸易使劳动具有了经济规模性,因此国际贸易可以称为“经济增长的动力”。为了从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角度进一步揭示国际贸易产生的正面作用,经济学家罗莫和卢卡斯提出了内生性增长理论,他们认为一国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国际贸易后,将长期取得加快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效应,这主要因为国际贸易可以使该国加快技术引进、吸收、开发以及创新过程,扩大生产经济规模,减少价格扭曲提高资源利用率等。 3 不完全市场竞争下的新贸易政策理论 不完全竞争的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市场结构的类型决定了行业的竞争程度和贸易形式,因此依据国内外市场结构的状况来选择指定贸易政策可以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利益。80年代初以来,以布兰德、斯本色、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以“战略性贸易”为核心的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认为,在规模收益可变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政府干预的贸易政策只要使用得当能够使一国从相对自由贸易中获益。新贸易理论对市场运行的优化、干预政策的制定等均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 国际金融理论和政策 1997年发生在东亚地区并波及到整个世界的金融危机,推动国际经济学界对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国家货币政策、国际资本流动、汇率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国际金融和政策理论有国际金融安全、克鲁格曼的货币汇率理论、国际货币一体化等。 国际金融一体化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已然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世界金融一体化是指各国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政策等方面互相依赖、影响而产生的逐步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趋势。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表现是:各国金融政策倾向一体化;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资本流动自由化、国际化,这是世界金融一体化最突出的表现,它包括货币兑换自由、资本在行业间转移自由和资金进出自由。 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体系也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世界金融一体化使得主权国家金融政策的独立性受到削弱。在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场合下,资本力量已经超越了国家力量。包括最发达的国家,无论从实力、理论、法律还是从技术上都难以控制国际游资的冲击。世界金融一体化提升了国际金融组织在全球政治经济中的权力地位,在特定的时期对于民族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提出了挑战。 二战结束以来,金融霸权已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这一概念是以格拉斯为首的美国左派经济学家首先提出的,所谓金融霸权是指以大银行家和大机构投资者为核心的金融寡头及其政治代表,通过控制经济活动施以重大影响并以此牟取暴利或实现其他政治、经济目的的一种社会关系。由金融霸权所主导的国际金融秩序呈现两种趋势:一方面是发达国家内部对金融权力的争夺日趋激烈,另一方面,西方金融霸权又联合起来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控制。金融霸权对国际关系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国际资本流动,二是进行国际金融投资,三是操纵各种国际经济组织。从对国内经济结构影响来看,金融霸权通过控制资本流动,不仅可以改变左右一国的产业结构对各个部门的经济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还会促成 泡沫经济的形成,降低政策的效力并影响政府的行为。从对国际经济影响看,金融霸权控制国际资本流动的直接后果是加剧了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金融霸权会通过各种形式从发展中国家抽走极为稀缺的资金,同时又会扭曲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模式,使其经济与社会失衡加剧。 克鲁格曼的“萧条经济学回归” 保罗·克鲁格曼提出了一个国家经济在全球化时代面临的所谓“三难选择”,即克鲁格曼早些时候所说的“永恒的三角形”。它指的是下述三个目标中,只能达到两个,不能三个目标同时实现:①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②汇率的稳定性;③资本的完全流动性。“永恒的三角形”的妙处,在于它提供了一个一目了然地划分国际经济体系各形态的方法。克鲁格曼认为欧洲货币联盟和历史上的金本位制,均选择“汇率稳定”和“资本自由流动”,牺牲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中国则是选择“汇率稳定”和“货币政策独立性”,放弃“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即只开放“经常帐户”,不开放“资本帐户”。克鲁格曼认为,“三中择二”是国际经济体系内在的“三难选择”的体现。他高度赞赏中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对于防止世界重演1930年代的大萧条意义重大。 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货币一体化理论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越不能靠经常的汇率变动来改变相互之间的贸易条件和本国的国际收支地位,这两国或多国走向货币一体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货币一体化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汇率稳定。汇率的经常性变动会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的开展,使用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像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当前货币一体化理论的最新进展就是运用理性预期的形成、时间不一致性、信誉问题,以及汇率决定等宏观经济学的新概念、新理论及分析方法,对货币一体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 国际汇率问题 所谓汇率即外汇买卖的价格,它等于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交换的比率,国际汇率问题在国际经济学理论中一直处于较为重要的位置。从历史上看,关于汇率的理论有汇率决定的贸易论或弹性论,汇率决定的购买力平价论、汇率决定的货币主义理论、汇率决定的资产组合平衡理论等。最近十几年来,对汇率的模型与动态分析、汇率与购买力平价关系、资本帐户研究分析等较为吸引经济学界的关注。 1 汇率的模型分析 汇率决定理论是西方外汇汇率理论的核心,70年代以来,由于浮动汇率制取代了固定汇率制,汇率的变动幅度以及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方面,出现了固定汇率制下从未出现的异常现象,为了从理论上解决这一问题,西方学者构建了许多模型,主要包括:(1)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弗兰克尔模型;(2)粘性价格的货币模型——多恩布什模型;(3)罗伯特·卢卡斯以及斯托克曼的一般均衡的汇率决定模型;(4)布兰森的资产组合模型 2 保罗·克鲁格曼的汇率动态研究 保罗·克鲁格曼认为贸易流量对汇率变化反应迟缓,为进入一国市场,进口商和出口商必须承担一定的沉没成本,他们的未来收益采取一种货币形式,而成本则采取另一种货币形式,当汇率的未来变化不确定时,未来赢利也不确定。在短期内汇率对贸易流量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不确定性诱使贸易商继续等待,但此后为回应基本冲击,汇率必须发生大幅变动才能使市场出清,这样,最初的波动就会对汇率变动产生放大的影响。 3 南方国家的汇率风险 目前发展中国家汇率所面临的风险极为巨大,这是因为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本对于发达国家的利率变化极为敏感,而后者完全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控制之外。研究揭示,从1975年到1992年,100个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危及的触发,与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利率(简称“北方利率”)变化密切相关。“北方利率”每增长1%,“南方”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就增长3%。这是因为国际资本(尤其是证券资本)流入主要是在“北方利率”降落之时,一旦“北方利率”上升,国际资本就有可能掉头回转。“北方利率”的上升,不仅提高资本回转的可能,而且增加了对“南方”银行的“逆选择”:高利率只吸引过度乐观的“南方”借款者,从而加剧金融危机的爆发。 4 购买力平价对国际汇率的影响 目前对一个经济发展衡量指标有计算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传统计算方法以及购买力平价(PPP)方法,传统计算方法是根据本国货币与美元的汇率,把按本国货币统计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折算成美元来计算国民经济的规模,其缺点是在计算一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时,把国民生产总值以美元汇率计算,而没有把该国货币和购买力因素计算在内。购买力平价方法与传统的汇率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购买力平价的方法,利用购买力平价作为转换因素,将本国货币在国内市场上的购买力按国际市场价格折算成美元,来估算一国的国民生产总值。 经济学论文:谈国际经济学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国际经济学 教学方法 教学质量 论文摘要:作为经济学的基础学科,国际经济学具有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课程体系比较庞大、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对数学能力要求较高等特点。但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在国际经济学教学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诸如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数学能力较弱、教学方式较为传统以及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仍需从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创新教学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等方面入手。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地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国际经济学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也得以不断提高,且已成为经济学类各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因此,结合国际经济学的自身特点,不断探索该学科的教学改革,对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以及学生运用该课程分析和解决国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经济学学科的主要特点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部分高等院校才开设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之后越来越多的高校也陆续引入这门课程。作为一门在中国发展时间仍不长的经济类专业基础课程,国际经济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是一般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活动范围中的应用与延伸,是经济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国际经济学主要是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从研究内容来看,国际经济学主要包括微观部分(国际贸易部分)和宏观部分(国际金融部分)两大块。其中,国际贸易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本工具,属于实物面研究;而国际金融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宏观经济分析为主要工具,属于货币面研究。 2.理论体系比较庞大。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并且涉及到很多当前国际经济中的现实问题。微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纯理论、贸易政策、贸易与经济增长、要素国际流动等问题,侧重于解释国际贸易的起因与利益分配以及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及其依据等。宏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收支理论与政策、汇率理论与政策、开放经济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货币制度等问题。从国际经济学所涉及到的理论派系来看,微观部分主要涉及到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重叠需求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等,宏观部分主要涉及到货币模型、资产组合平衡模型、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等,可谓是理论派别林立。此外,国际经济学是一门发展的学科,如克鲁格曼等人仍致力于国际经济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3.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国际经济学和经济类专业的其他专业课程,如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课程互为依托。在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国际经济学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一般都是安排在其他专业课程之前或者与其同时开设。在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将会涉及到一些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因此以前所学习的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等基础课程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与此同时,国际经济学的学习也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并有利于学生以更为开阔的国际视野来学习和研究理论和现实中所涉及的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方面的问题。 4.对数学能力的要求较高。国际经济学是一门逻辑性非常强的学科,其内容涉及到比较多的经济数量关系。国际经济学之所以能够形成关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论体系,是因为它体现了数学的基本特点,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逻辑的严密性。一般来说,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数学知识作为支撑。而在其中大量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论述的国际经济学,更是要求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 二、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经济学同西方经济学一样,都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经济类课程,这些西方经济理论在解释或应用到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的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然,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学生的专业基础较为薄弱。作为经济学类专业的基础学科,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也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尽管这些课程在教学计划中都有所安排,但学习效果并不理想,这一问题在国内大多高等院校的教学实践中都是存在的。再加上受应试教育这一传统思维的影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很难将所学的理论同经济发展实际联系起来并加以理解和记忆,致使专业基础不够牢固。而这势必会影响到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难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2.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较弱。数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析工具。在国际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更是涉及到了较多的数学模型和逻辑分析。在教学的过程中明显发现,学生对数学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熟练,数学思维能力较弱,对逻辑推导、数学证明等比较生疏,尤其是难以理解理论模型的经济意义,不能将数学模型与其经济含义联系起来。因而,学生的数学基础和逻辑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教学方式比较传统。目前,很多国内高等院校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仍普遍采用“满堂灌”这种较为传统的教学方法。“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将讲授知识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而忽视了学习方法的引导,更忽视了“教”和“学”的互动,这种教学方式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实践中也发现大多学生仍倾向于“被动”学习,缺乏“主动”的思考。 4.理论与实际脱节较为严重。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大多高校仍倾向于由教师选取相应的教材并以该教材为中心进行教学,这有利于教师完成备课、讲授等教学环节,也有利于学生对该课程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掌握,但这也使得教师和学生过分依赖教材,进而忽视了国际经济理论与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难以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众所周知,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因而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可能会导致“教”、“学”双方思维僵化,难以引导学生进行批判性学习并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更难以增强学生用所学理论来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国际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作为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学课程的定位应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 该课程的教学方法,提高其教学质量,进而增强学生用所学的国际经济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致力于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有效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必然需要一支科研和教学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而建设好国际经济学师资队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学科内任课教师的定期交流,不断提高团队意识,此外还要积极同兄弟院校的相关师资队伍进行沟通和交流;(2)鼓励任课教师到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进修和深造,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知识层次;(3)鼓励任课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科研水平;(4)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使之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并将其有效地应用于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 2.引入比较先进的教学方式。针对目前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目前国内有很多高校已经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开展双语教学。因此,在我校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方面,可先尝试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双语教学,然后逐步推广到经贸学院的其他经济类专业。此外,可以采取诸如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实验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式,有意识地培养并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可尝试将所涉及的理论同现实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这样不但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更能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充实新内容。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新现象层出不穷,国际经济理论也在不断发展,而教材里面知识的更新却显得有些滞后。因此,在结合教材讲授国际经济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的发展动向,并及时充实新内容和引入新数据。如在讲授国际贸易理论的时候,要引入当前国际贸易研究领域中出现的新思想和新理论;在讲授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的时候,要引入新数据并介绍欧盟发展的最新动向等等。此外,还应将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同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并立足于为中国经济发展作贡献。 4.处理好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在国内不同高校的经济类专业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以及高等数学等是国际经济学的基础课程,而国际经济学又是国际贸易学、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其他专业课程的基础课程。在经济类专业的教学体系中,国际经济学起到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更应认识到国际经济学这门专业基础课程的重要性,对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的课时量及其开课时间等进行科学安排,对于学生已经修过的课程的知识点要加以回顾,对于学生尚未修过的其他专业性课程的知识点要予以介绍,以体现学科之间的承接性和过渡性,并不断帮助学生去认知整个经济学知识体系。 5.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案。作为一门对数学思维能力要求较高的课程,如何处理好理论模型和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专业方向以及学时安排等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例如,对于数学基础较为薄弱的班级,应根据其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等有所选择地讲解模型,并着重讲解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而对于数学基础较好的班级,在讲授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应着重培养其逻辑思维能力,使其理解数学模型的假设前提、论证过程和经济含义等。学以致用!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引导学生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认识现实中的国际经济问题,然后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学效果并增强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经济学论文:社会欲求的法律经济学 ——《法律的经济分析》译者序 法律经济学被引进到中国已经三十多年了,但是在中国的发展却不理想。这肯定与传播者与接受者都相关,但是主要责任在传播者。 随着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的翻译和朱苏力所组织的“波斯纳文丛”的翻译,不知道“法律经济学”或者“法律的经济分析”的中国法律人恐怕很少了。由此,人们几乎把波斯纳看作法律经济学的代名词。然而,大多数学者和学生反映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非常难读和难教,法律人对于法律应该追求“价值最大化”的标准嗤之以鼻。法律经济学在中国只是一种表面的繁荣,说得准确一点,在大多数法律人眼里,法律经济学只不过是法律追求效率或者价值最大化的工具,这一点自然引起“正义”的法律人的反感,加上很多法律经济学论文和着作中的数学模型,很多法律人厌恶法律经济学就不奇怪了! 法律经济学这门学科有各种叫法,大致有四种,所强调的方面各不相同。Legal Economics 法律经济学(类似于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制度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The Law(特定)法律经济学。强调学科性,但好像是经济学。Law-Economics 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 法与经济学。强调法律与经济学的关系和相互影响,但不像一个学科。 Economics Analysis of Law 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pproach to Law法律的经济方法;强调在法律中经济方法的应用,降低了该学科的地位。Jurisprudence of Economics经济分析法学; Economic Jurisprudence经济法理学。强调是法学学派,比如分析法学、历史法学,但其应用性不够,而法律经济学本身的应用性是非常强的。 麦乐怡将法与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和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s Analysis of Law)[①]区分为两种不同的学科。麦乐怡认为,一个人对法和法律制度的理解来源于他对经济关系的基本观念。法与经济学不是传统法学所讲的寻求法和社会问题的“科学”或正确的答案,而是一个包容各种意识形态之间互相竞争的理论体系,通过比较、评价和选择意识形态界定法和经济学的对话过程,从而导致法的结构和内容方面的真正的主观性的变化。法与经济学要求我们评估可供选择的多种社会模式,并探索这种选择对法律与经济关系的后果。法律的经济分析则采用经济学的方法,用经济学的术语来作为分析特定社会所实行的法律的理论工具。而且,在这些分析中,新古典主义经济模式被视为一种既定的模式。[②] 麦乐怡的这种观念实际上将法律经济学区分为意识形态和工具两个层面。麦乐怡分析了保守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自由意志论和古典自由主义等各种意识形态下讨论法与经济学问题的可能性。但是,每一种工具背后可能暗含着哲学或者意识形态,工具总是与目标联系在一起的,两者不可能分开。敝人认为要发展法律经济学,三个层次一个也不能少:法律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法律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工具;部门法的经济分析。缺少任何一个方面法律经济学都会受阻。实效主义法学[③]对于美国人是常识,一般法律经济学着作中不会涉及,这大大影响了中国法律人接受法律经济学。我甚至认为,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在美国天经地义,只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法律经济学才成为一门学科是一件遗憾的事情,法律经济学精神在霍姆斯、卡多佐和庞德等人的着作中可以找到。只是在科斯1960年那篇经典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科斯命题[④]后,我们才找到了突破口,也就是说,找到了适当的工具。然而,法律经济学的精神蕴含在论文标题“社会成本”中。 波斯纳的那本着名的专着性教材《法律的经济分析》出版后,出现了各种法律经济学教材鲜有以“法律的经济分析”命名的教材。斯蒂文·萨维尔(Steven Shavell)教授,法律经济学的重要贡献者之一,在2004年出版教材《法律的经济分析基础》[⑤],同时在“法律人的分析方法”系列丛书中出版小册子《法律的经济分析》。后者可以认为是任何想了解法律经济学的必备入门教材。[⑥]本人读完该书就有翻译的强烈冲动,不仅仅因为其通俗易懂,更重要的在于萨维尔教授在本书中纠正了波斯纳的意识形态倾向。萨维尔指出,有一种强烈的批评是法律经济学有着持一种保守的、企图维持现状的观念的特定政治倾向。波斯纳可能就是这种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①]可以说,萨维尔恢复了法律经济学的本来面目。萨维尔的精神与科斯范式一脉相承。 我下面将问题集中在对科斯命题的分析上。科斯范式到底预示了一种保守主义还是改良主义?波斯纳牌号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为什么会成为保守主义?我们试图从对实证科斯命题的理解、两个规范科斯命题的选择以及对于效率的理解三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私有化、分配与效率 科斯最初提出所谓科斯命题是在1959年发表的《联邦通信委员会》和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但是这两篇文章对科斯命题的表述是不同的。1959年的版本是:“新发现的山洞是属于发现山洞的人,还是属于山洞入口处的土地所有者,或属于山洞顶上的土地所有者无疑取决于财产法。但是法律只确定谁是想获得山洞使用权的人必须与之签约的人。至于山洞是用于贮藏银行账簿,还是作为天然气贮存库,或养殖蘑菇与财产法没有关系,而与银行、天然气公司、蘑菇企业为使用山洞而付费多寡有关。”[⑦] 这里仅仅是对于一个事例进行判断,可以说这一判断是在一个自由交换社会中有 生活经验的人都懂得的道理。接着,科斯指出这一观点适用于发射无线天波、排放烟雾、土地的使用等领域。后来科斯又通过“斯特吉斯诉布里奇曼案”表明了:一旦建立了当事人的法律权利,谈判就能够改变法律规则程序,只要有迹象表明在谈判中所花费的费用有益于问题的解决。从这一假设例子可以看出,“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但是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 [⑧]可以将此命题称为产权版科斯命题。 但是张五常对产权版的科斯命题表述是不同的: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必不可少的前提。张五常多次强调这是产权版科斯命题的核心,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定理。[⑨] 事实上这两个命题不同,在我们看来,产权版科斯命题是一个实证命题,而张五常想提出的实际上是一个规范命题。产权版科斯命题的核心命题是后一部分: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而不是张五常说的前一部分。如果把张五常的命题作为实证命题看待就是一个假命题。因为权利的界定既不是市场交易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权利界定后,如果缺乏对交易的保护,市场交易不会存在或者很少存在。按照巴泽尔的理论,权利的界定的是一个演进过程,从不界定到清晰界定都是合理的,而且由于信息成本,任何一项权利都不是完全界定的。[⑩]但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进行市场交易。当然我们这里并不是说权利界定没有好处,产权界定不会出现扯皮现象,确实可以减少交易成本。而是说,界定权利本身也需要成本,在界定权利的边际成本比没有界定或者界定不清晰时的扯皮等边际成本小时应该进行界定。当然这并不证伪张五常的主张:权利的界定应该是市场交易必不可少的前提。实际上这是古典经济学的法律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休谟、斯密就曾经详细论述了这个问题。休谟确立了人类社会的三条基本自然法则,即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履行许诺的法则。指出“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完全依靠于那三条法则的严格遵守,而且在这些法则遭到忽视的地方,人们也不可能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社会是人类的幸福所绝对必需的;而这些法则对于维持社会也是同样必需的。”[11]斯密接受了休谟的基本观念,将国家确立个人财产权作为考察国民财富性质和原因的出发点。[12]但是不管休谟和斯密怎么强调财产权的重要性,他们知道这是一个价值判断。斯密承认,财产权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财产权的保护和财产的不平均是最初建立政府的原因,而财产权的状态总是随着政权的形式而有所不同。[13] 事实上,对科斯该命题的仔细分析看,该命题应该是:不管法律把权利界定给哪一方(但要清晰界定),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也就是说,最终结果依赖于市场的交易。为什么张五常把科斯原初的实证命题变成了规范命题,而且认为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定理?这是因为产权明晰的潜台词是古典经济学主张的财产私有化,张五常就是其坚定的支持者。[14]因此,我们认为,张五常版本的科斯定理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或者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公理”。对于财产权到底应该私有还是公有的问题,Shavell正确地指出,我们能够解释为什么财产权可能是社会意义上有价值的,但是它们并不支持一种特定的财产权形式,尤其是并不构成私有财产权的一个论证,私有财产权意味着财产广泛地被私人而不是被国家所拥有(且能被转让)。财产权的好处可能通过不同的财产权制度得到实现。譬如,社会主义国家里对所有权的保护不会引发纠纷,并能避免在财产获取与维护上的浪费,这点与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中,即使工人不拥有他们生产的产品,通过对工人的监督和建立适当的工资结构,对工人工作的激励也是显而易见可以达到的。就此而言,这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司并无二致。[15] 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再次通过“斯特吉斯诉布里奇曼案”和牛损害谷物的实例表明:在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时,法院有关损害责任的判决对资源的配置毫无影响。接着科斯又通过“库克诉福布斯案”、“布赖恩特诉勒菲弗案”等说明:通过市场交易修改权利最初的合法限定通常是有可能的。当然,如果这种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那么通常会出现这种权利的重新安排,假如这种安排会导致产值的增加的话。[16]这就是着名的无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 对无交易成本科斯命题的理解要注意两个问题:首先,这里所说的无关紧要是指究竟配置给哪一个是不重要的,但是权利的初始配置行为本身是重要的。科斯明确地指出:“法律体系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清晰的权利界限,使权利能够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进行转移与重新组合。”[17]权利界定本身也是有成本的,这是为什么很多权利不清晰界定的原因。其次,把权利配置给哪一个对个体来讲是重要的。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权利的最初分配一直是举足轻重的。这个时候,法律只具有传统意义上的分配功能。因此,我们确实可以证明法律与效率问题无关,但其前提是交易成本为零。 市场交易为零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科斯指出,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花费成本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18]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进一步指出“在市场交易中不存在成本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在有交易成本时,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19] 该命题称为有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 自此法律就具有两重功能:分配与效率。可以说法律经济学涵盖了传统法学的范围,强调法律经济学仅仅强调法律实现效率的一面无疑是矫枉过正。[20]现实中的科斯范式并不仅仅表明效率方面,而且其涉及权利的分配。有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实际上说明法律在分配与效率两方面的功能,有交易成本的状态正是现实的状态。但是在怎么实现分配的问题上却是有争议的。一种是每一个法律都既考虑效率问题又考虑分配问题。另一种就是Cooter和Shavell提出的间接分配问题。Cooter和Shavell等人认为,法律确实应该考虑公平分配问题,目标是社会福利。但是他们从实效性角度认为通过收入税可能比私法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Cooter认为我们必须区分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和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他认为,分配正义关涉社会群体的经济状态,我们可以通过税法和社会福利法来追求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关涉私人法律上的争议,特别是损害赔偿诉讼。在法律纠纷中利益的分割可能影响相似境况的群体。例如,如果原告是某一特定商品的消费者,或者某一特定股票的投资者,或者小汽车司机,那么偏向原告的判决可能有利于消费该商品、投资该股票或者开小汽车的每一个人。相反,收入再分配的鼓吹者通常目标在于穷人、妇女或者少数派。[21]私法应该通过配置(Allocation)达到资源的有效率使用,而税法通过分配(Distribution)实现财富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分割。诉讼当事人被视为是应该得到正义的个体,而不是社会群体的代表。通过私法去实现分配正义是无效的方法,而实现矫正正义的税法正好实现效率的目标。[22]Shavell系统总结了这些原因。Shavell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采纳所得税制度可以原则上满足分配目标,而采用法律规则可能会妨碍到规则的其他目标。例如,假设在一些领域,过错责任是比严格责任成本更低的规则,因为,过失规则会导向更少的诉讼量。但是,比起严格责任来,过失规则使一部分贫穷的诉讼主体的境况变得更糟,这是因为在过失规则下,贫困群体常常不会为其所受到的损害收集证据,而在严格责任下恰好相反。如果对穷人收入的这种影响降低了基于分配目标(grounds)的社会福利,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在所得税上适当的调整进行补救(例 如,对那些改善较少的一方进行减税或者补贴)。如果代之以严格责任来帮助他们,那么诉讼量将无谓地增加。在帮助穷人方面,最好直接通过所得税制度来实现而不是选择严格责任,因为严格责任有其不欲求的一面——就是对诉讼量的影响。第二,法律规则通常影响所及仅仅是众人中的少数部分,因此,与所得税相比,能从法律规则中受惠的人很少,而所得税制度能够帮助任何由个人组成的大型群体。第三,法律规则影响的群体有其独特性(例如,某类事故的受害者),他们的财富或对钱的需求方面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与所得税相比,选择法律规则作为实现分配目标的手段常常不得其功。第四,将法律制度用作实现分配目标的手段,其代价是非常昂贵的。通过法律制度将现金(funds)转移给个人花费的成本可能是被转移额的一倍,税收制度的行政成本少于税收额的5%。第五,选择法律规则产生的功效可能被价格的变化所抵消。例如,如果为了帮助某些人购买某种产品,法律严格规定了产品的质量水平(比方说,将提供给穷人的住房的质量强制规定为更高标准),结果是,购房的价格就会相应提高,因此,预想的受益人最终并没有得到改善。所有这些论据都表明:虽然在考虑衡量社会福利的标准时,分配目标很可能是(像我们通常所感觉到的那样)重要的;但是广义的社会福利标准下,他们不应该影响法律规则的选择。[23] 因此,并不是说法律经济学仅仅考虑效率问题,而不考虑分配问题。实际上,科斯范式既关注效率也关注分配,只是从实现分配的实际效果角度法律经济学绕过了通过法律规则直接分配的难题。 两个规范命题的意识形态 在一个交易成本大量存在的现实世界里,我们试图通过法律制度来创设有效率的结果。 波斯纳将科斯定理表述为,在市场交易成本为零的场合,法律对于权利的最初配置与效率无关,因为如果权利配置没有效率,那么当事人将通过一个矫正性的交易来调整它。由此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的推论。第一个推论是,法律在注重提高经济效率的意义上应当尽可能地减少交易成本,比如通过清晰地界定产权,通过使产权随时可以交易,以及通过为违约创设方便和有效的救济来减少交易成本。科斯定理的第二个推论是,在法律即使尽了最大努力而市场交易成本仍旧很高的领域,法律应当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来模拟市场对于资源的支配。[24] Cooter和Ulen仅仅将波斯纳的第一个推论叫做规范的科斯定理:建构法律以消除私人协商的障碍,即润滑交易。而把波斯纳的第二个推论叫做规范的霍布斯定理:建构法律以最小化私人协商失败导致的损害,即纠正错误配置。[25] Avery Katz把规范的科斯定理称为“私人合作模型”,交易的前提是有合作剩余。规范霍布斯定理的思想最初由卡拉布雷西在《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法的一些想法》中提出来的。不是通过庇古税或者补贴的方式来内化外部成本,而是通过称为“庇古责任规则”来内化成本,就是要求避免外部成本最低的那一方承担责任,从而满足效率要求。卡拉布雷西的模型被称为“市场失败模型”,也就是外部性应该内部化:商品价格要真实地反映出它们的全部成本。[26]对于侵权损害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来避免。在现实世界中,并不是所有的参与者都平等地评估损失。例如,在劳工损害赔偿之前,单个的劳动者一般无法评估出伤害风险的真实大小。承担风险的应该是支付保险费较少的那一方。企业保险比雇员保险花的钱要少,所以雇主应该为其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当讨论外部性与效率的关系时把所涉及的主体放在平等位置,然后考虑谁承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更低。科斯范式是让当事人交易解决,卡拉布雷西范式是重新进行权利配置。现实世界中有交易成本,科斯范式遵循规范科斯定理:尽可能减少交易成本以便当事人交易解决,卡拉布雷西范式遵循规范霍布斯定理:纠正错误配置,消除交易成本。目标都是为了包含施加外部性的个体及其承受外部性的主体在内的整体的利益,也就是我们的效率目标。表面看来,卡拉布雷西范式比科斯范式更能促进效率,因为后一种方法可以消除交易成本,前一种方法可能仅仅降低交易成本。但是,交易本身仅仅涉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而纠正错误配置本身涉及三方关系,首先,立法者或者法官的公正性是个问题。更重要的是,即使没有公正性问题,这种重新配置也是有成本的,这表现在由立法者或者法官来界定谁是避免外部性成本更低的一方有信息成本。所以,仅仅从效率角度看,规范科斯定理和规范霍布斯定理的优劣依赖于具体情况下交易成本和纠正配置成本的高低。Demsetz 认为统一市场失败模型和私人合作模型的是交易成本:当交易成本低时适用科斯范式,当交易成本高时适用卡拉布雷西范式[27]。 对于这两种范式的选择是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 Katz强调科斯的方法突出了法律只需要界定好权利,其他的事情由当事人通过交易去解决:因为双方行为的相互关系比初看起来更为复杂,私人规则有可能比公共管制在协调当事人行为上做的更好。也就是说私人秩序有可能比公共管制在协调当事人行为上做的更好。[28]Katz的观点在张五常对科斯命题的曲解中表现到了极致。此时,法律能做的仅仅是润滑交易。 Katz是在与卡拉布雷西的模式的比较时强调科斯范式是“市场交易模式”。那么,科斯本人的基本观念又是怎样呢?实际上,科斯范式并没有这种保守的价值观念,科斯范式是典型的改良主义的。 科斯在“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一节明确指出,《社会成本问题》前几节中,在研究调整合法权利时强调只有通过市场进行,才会导致产值的增加。但是这一论点假定了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如果交易成本不为零,那么,“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调整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也就是说,在正的交易成本时,权利的适当初始界定能够提高效率;当初始界定无效率而且交易成本高时,权利的重新配置也能够提高效率。 科斯命题的价值是通过科斯方法与庇古方法的比较得到的。我们知道庇古方法的单向思维和政府干预意识。科斯的方法与庇古的方法的区别就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方面: 科斯的方法特别强调相互性,外部性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而是相互产生的。科斯开篇就提出“问题的相互性”,正是这种视角的转变使得我们“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29]庇古将负外部性称为是“无负责的行为”,因而是“反社会的行为”。科斯非常明确指出将负外部性称为是“无负责的行为”是非常正确的,但是认为这些行为必定是“反社会的行为”则是错误的。这些行为或许是,或许不是“反社会的行为”,有必要权衡一下它所引起的危害和好处。反对任何引起危害他人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反社会”行为。[30]“相互性思维”是科斯范式的特点,但是这个思维方式是服务于更高的“总的效果”,这就是科斯在文章最后提出的“方法的改变”。“较好的方法看来是,将我们分析的出发点定在实际存在的情况上来审视政策变化的效果,以试图决定新情况是否比原来的情况好或坏。”“显然,只有得大于失的行为才是人们所追求的。但是,当在各自为政决策的前提下,对各种社会格局进行选择时,我们必须记住,将导致某些决策的改善的现有制度的变化也会导致其他决策的恶化。而且,我们必须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不论它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管理机制),以及转成一种新制度的成本。在设计和选择社会格局时我们应考虑总的效果。这就是我所提倡的方法的改变。”[31]相互性的考虑导致我们从团体角度、国家角度考虑问题,因为它不预设哪种权利是天经地义的,一开始把权利放在平等地位,这样可 以考虑不同的权利配置产生的总的效果,通过比较总的效果来决定权利的配置。科斯也没有预设哪一种模式就是绝对合理的,一切都应该放到具体场景下对于总效果的考量。对总量的追求是法律经济学的目标,而相互性思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策略。 科斯的“方法的改变”并不是说一定要采取市场交易或者政府规制,也没有说到底是润滑交易还是重新配置更好些。科斯范式,简单说就是,具体情况下哪种方法总的效果好就用哪种方法。 在存在交易成本的世界里,法律不仅仅可以润滑交易,而且法律可以进行权利配置。而且法律不仅仅可以一次性配置权利,也可以多次配置权利。效率的追求涉及到初次分配和重新分配及其后果。首先,权利的初次配置应该基于什么原则?这是一个政治问题,法律只不过是其具体实现。任何财产权的配置表达了对本人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所以总是与外部性联系在一起的。[32]庇古方法、“市场交易模式”与卡拉布雷西范式都是为了解决外部性。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侵权总是在发生。只不过在于哪些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哪些是允许的或不允许的。庇古的侵权法理论,谁损害,谁赔偿;损害多大,赔偿多少,要求恢复原状。这里的逻辑只不过是机遇先授权原则,保护的是先在者的利益,可以说是一种保守主义。科斯范式把侵权者和被侵权者放在同等位置,认为侵权是相互的,制止也是相互的。制止张三的行为以避免对李四的侵害反过来对张三是一种损害。试图为侵权行为找到正当性。如果先在者对权利的估价较低,侵入者可以通过自愿交易达到帕累托改善,但必须付费购买权利,仅仅强调润滑交易的“市场交易模式”仍然是保守的。由于“市场交易模式”考虑到了两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可能不同,被侵权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可能比侵权者的成本要低,所以“市场交易模式”比庇古方法更有效率。此时,如果我们认为初次的权利配置是正义的,那么“市场交易模式”就不仅有效率的,也是正义的。如果由于交易成本过大使得这种对双方有利的交易不可能实现怎么办?如果维持原状,那么就损害了效率。此时有两种情况,如果坚持原初的权利配置是正义的,那么这时是正义的;如果坚持原初的权利配置是非正义的,这种情况也就是非正义的。如果采取卡拉布雷西范式,法律重新配置权利,那么包括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整体就得到改善,满足了效率目标,但是其正义性与原初的权利配置的正义性正好相反。正如我们上文指出的,科斯范式实际上包含“市场交易模式”与卡拉布雷西范式,将规范命题称为“科斯规范命题一”和“科斯规范命题二”更合理一些。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因为强调他的方法与庇古方法的不同,庇古方法既是单向性思维又是政府作为的,这容易导致我们将科斯范式理解为“市场交易模式”。但是,如果我们联系科斯的两篇论文《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来理解科斯范式就会发现,科斯所强调的是一种根据交易成本进行比较取舍的理性选择,科斯范式并没有预设哪种制度的优越性。科斯指出,“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具体来说,导致企业出现的两种主要成本是:1、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2、谈判和签约的费用。科斯认为,“如果协作是价格机制起作用的一个直接结果,那么(要素之间的)一系列的契约就是必需的”,而企业的存在使“一系列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从而降低了谈判和签约的费用。正是交易费用导致企业的存在。但是企业为什么又不能非常大,像社会主义整个作为一个企业?这是因为行政成本的存在。[33]所以,将交易成本和行政成本进行权衡才能理解在现实社会中既有企业也有市场的存在。在这里特别强调了不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规制都是有成本的,我们要做的是在不同领域比较这两种成本,选择总的效果好的制度。用邓小平的话说来讲就是: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34] 总效果与价值最大化的意识形态 法律经济学的意识形态与法律追求的价值直接相关。毫无疑问,法律经济学的价值目标是“效率”,但是,主张哪种效率却是至关重要的。[35] 波斯纳把法律的价值界定为“价值最大化”。波斯纳将价值与效用对立起来,而且把价值界定为交换价值,即在市场上测度的或者至少是可以在市场测度的价值。将社会价值定义为社会中以价值测度的所有物品和服务的总和。波斯纳特别强调,价值是人们愿意为某个东西所支付的东西,而不是人们可能从拥有此物中所获得的幸福。在实际操作中,愿意支付又变成了实际支付。“一个个体,他会很想获得某种物品,但又不愿或无法为此支付任何东西,也许因为他很穷,那么在我使用的‘价值’这个术语的意义上,他就不是看重该物品的价值。……社会的价值就是由货币支撑的诸多偏好的总体满足。”[36]波斯纳为什么反对功利主义而倡导财富最大化呢?在波斯纳看来,基于自愿的市场交易模型而言,追求财富最大化要比古典功利主义更尊重个人的选择,经济自由可以更坚实地建立在财富最大化而不是在功利主义基础上的价值。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与保护自主性的目标刚好一致。[37] 在波斯纳看来,只有能够实际上拿出货币购买好处或者预防损失的人才有发言权。例如,对于一位几天没有吃饭的乞丐来说,获得一块面包的效用肯定很高,但因为他没有钱购买所以面包就对他没有价值。权利的变化也是如此,比如说现在有一项法案准备授予奴隶最基本的人权(生命、财产和自由),这些权利对于他们是宝贵的,但如果按照波斯纳的理论,只要奴隶主能够拿出足够的货币(高于奴隶实际上能够支付购买这些权利的货币),那么就可以阻止此项法案的通过,标准就是所谓的价值最大化。波斯纳牌号的法律经济学倾向于依赖一种新古典主义经济模式,这种保守主义将权利和义务化解到数学公式之中,他们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结果将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而财富最大化将产生最后的可行的社会安排。波斯纳认为,财富最大化原理的另一个含义是,那些没有足够收入能力来支持其甚至最低程度的体面生活的人们是无权言及分配资源的,除非他们被视作拥有财富的人的使用功能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人生来是弱智者,或者他对社会无所贡献,那么他便不存在获得社会支持的权利,尽管由于他的低能而无法自理是无可指责的。 波斯纳并不仅仅坚持“市场交易模型”,他也主张,在法律即使尽了最大努力而市场交易成本仍旧很高的领域,法律应当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但关键在于由谁来决定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例如,我们认为,富人捐出一元钱给穷人肯定是能够提高效率的,但如果交易成本很高时,政府通过累进税制将富人的一块钱转移给穷人就是一种有效率的权利配置。[38]但是波斯纳要求重新配置权利的基础是“模拟市场对于资源的支配”,所谓模拟市场就是能够实际用货币或者财产对其权利评价的人,显然只有富人。这种情况下的权利配置只会把权利都配到富人那里去,其意识形态性显而易见。 波斯纳以货币的实际支出来界定权利的重要性实质上是一种富人的经济学,因为富人拥有更多的财产或货币。财富最大化就是要将资源或者权利分配给能支付最高的价格的人,那些人必定是富人。波斯纳为了避免效用概念的主观性而提出这种主张的,但掩盖不了他政治上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仅仅既得利益者才有可能是最珍视权利的人。 波斯纳的哲学是实用主义的。但是波斯纳主张的实用主义哲学却与他的保守主义有些冲突:“我说的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是能动主义的(渐进的、“能办事的”),它既否定保守主义的‘现有一切都最好’的说法,也反对命定论的‘一切后果均非人所意图’的观点。这种实用主义相信进步,但又不自称能够界定进步;它相信深思熟虑的人类活动能够影响进步。……它是一种强调行动和改进的哲学……除了强调可行、向前看和后果外,实用主义者……都重视经验。”[39]可以说,实用主义是改良主义的,是与自由放任政策和达尔文主义对立的[40],而波斯纳的规范法律经济学采取财富最大化作为标准,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 科斯认为,法律追求的目标是“总的效果”。尽管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的分析限于比较由市场衡量的生产价值。但是,科斯明确指出,“在解决经济问题的不同社会安排间进行选择,当然应在比此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并应考虑这些安排在各方面的总效应。正如弗兰克?H?奈特常常强调的,福利经济学的问题最终必然归结为美学和伦理学问题。”显然, 科斯的“总的效果”并不是赤裸裸的货币最大化或者价值最大化,而且有伦理的内涵。 很多重要的法律经济学家并不把价值最大化作为法律追求的目标,而是赋予其社会的伦理的内涵,包括公平分配的观念。Shavell明确拒斥波斯纳的财富最大化,而将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规范标准。社会福利实际上就是社会欲求[41],是一种理想,因而是可变的。“基于福利经济学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并没有这样的倾向,尤其显着的是,它与那种认为在社会福利标准下的公平分配具有优势的观念无关。” [42]社会福利的测量通常并不依循收入分配的重要性以求与之一致,这意味着法律规则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将与它的评估无关。这样做的理由肯定不是因为收入分配是不重要的,而是考虑到法律规则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将使我们的分析复杂化,而这种复杂化最终并不改变我们的结论。为什么已知收入分配具有重要性,而将收入分配考虑进来却不会改变我们的结论?答案是我们可以使用所得税和转让机制实现社会再分配。[43]首先,个人的效用概念(utility)或个人的福利概念(well-being)完全是普遍性的,可以包括他所关心的任何东西。第二,个人的效用是建立社会福利衡量标准的唯一依据,与该效用无关的因素都不在考虑之列。第三,并不存在首选的或客观的社会福利衡量标准。一位分析人士可以参考任何一个社会福利衡量标准,然后决定根据所选择的提高[福利]标准,得出什么样的社会政策将是可遵循的。第四,研究表明,很多社会福利衡量标准都反映了对分配公平(distributional equity)的偏好,产生这种偏好的原因是:社会福利在个体之间的公平分配将有利于导向其他方面的公平。第五,在任何一种社会福利标准下,通过所得税(和福利)制度实现分配公平都比其他社会政策要好。[44]Schelling说,所谓效率就是更好的代名词:关于替代性后果,一些替代性的状况或政策或计划是不是更好。“更好”有特殊的含义:作为结果,对于每一个相关的人是最好的,或者对于所有的确定的利益是较为平衡的。[45]Cooter也指出,从本质上说,经济学家用的正义概念通常与效率一致,经济学家之间关于正义的争论在于怎么解释效率概念。[46]效率概念实际上依赖于处于团体中的人的观念,而且是动态的,只不过是对于总量追求的改善。前面指出,可以通过税法实现分配正义。我们知道高税率会减少工作和投资,以至于减少社会财富的生产。按照边际效用递减原理,这样可以增加总效用。总效用比再分配前是增加还是减少依赖于再分配税率的高低。理想的税率应该使得税收在生产上的负面影响被再分配增加的效用所补偿。在现实中,效用是可变的。某一个时期可能更重视经济效率;而另一时期则重视收入的相对平均,标准都是总的社会福利。分配正义所实现的群体之间相对的平等好像与经济学的效率原则相悖,但是考虑到极端的不平等可能导致动乱, 对穷人和富人都没有好处,因此基于民主判断的总效用的增加比“财富最大化”更有效率。法律经济学并没有预设某种固定的规范标准。如果将法律经济学的价值标准定位为动态的效率,那么科斯范式的法律经济学显然是一种改良主义。 结语 关于自然界或者社会的规律本身是没有意识形态的,但是我们怎么看待这些规律可能非常不同,特别是将这些实证的规律上升作为社会政策的规范时,其背后蕴含很强的意识形态。 Shavell针对人们强烈批评法律经济学中的政治偏见指出,必须把在某个领域中有影响的某个特定专家在其作品中明确表示的政治观念和政治主张与这个领域本身固有的政治主张区分开来。很明显,基于福利经济学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并没有这样的主张,尤其显着的是,它与那种认为公平分配在社会福利标准下具有优势(virtue)的观念无关。[47]科斯范式不仅仅没有那种保守的“价值最大化”的法律价值目标,而且科斯命题包含了分配与效率两个方面。从有交易成本的科斯命题所得到的两个规范命题表明,科斯范式仅仅是一种理性选择理论:任何制度都是有成本的,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较不同制度下的成本大小,目标是“总的效果”。尽管可能从科斯反对庇古传统中得出科斯反对政府规制而主张私人交易模式。但是,我们不能把科斯范式归为另一种像庇古一样的单向思维方式,好像“私人交易模式”是绝对好的。如此理解科斯或许是因为“庇古的研究方法在现代经济学家头脑中根深蒂固。”[48]当然,也包括法学家在内。科斯范式的根本改变是一种相互性思维,指向未来的改良主义。 Shavell在面对人们对法律经济学的批评时的观念可以说是法律经济学最基本的精神,“只有存在一个比经济分析家所持有的、更好的预测方法时,这才构成一个真正的批评。”[49]当学者们发现某个理论或者制度有缺陷时当然是好事,但是这种批判性的思维不应夸大,因为任何有关社会问题的理论和制度都是有问题的,当你发现其缺陷时并不表明你找到了更好的理论或制度,因为把那个缺陷改正过来时,可能该理论或制度的好的方面也失去了,总的效果可能更糟。存在的不一定合理,但存在一定有存在的理由。当我们判断存在的是不合理的时,意味着我们能够通过有效的工具去实现更好的合理性,使其成为新的存在。当我们不能够通过有效的工具去实现这一目标时,我们不如待在目前“不合理”的存在中,尽管有些无奈,因为改变有时意味着更糟。例如,当我们谈到改革问题时常常把“要不要改革”、“怎么改革”与“改革的效果如何”分开,而在实效主义看来这三者是不可分的。因为要不要改革的问题是对于现状是否满意的问题,如果不满意意味着我们有更好的欲求,而更好的欲求能否实现是与改革的路径联系在一起的,改革的路径有一个预期的效果,这个预期的效果是指向更好的欲求的,而不是相反。最终的判断是改革以后的实际效果。所以改革时我们应该考虑改革的路径与预期效果,否则,很可能改革的结果使得我们的境况变得更糟,此时就不如不改。经济学是理性选择的学科,法律经济学无非是要求法律制度的选择是理性的,是社会所欲求的,法律经济学是建立在改良主义哲学基础上的,显然是一种建构式的思维方式。但是波斯纳的整个法理学是批判式的。波斯纳以伏尔泰批判基督教的态度自称,伏尔泰当年只是抨击了基督教,而没有提出一个替代,伏尔泰对此的回答是“我从凶残的野兽口中救了你们,而你们却问我以什么替换这个野兽!”[50]我认为,打破一个信仰是容易的,关键在于能不能找到更好的信仰,如果没有的话,让我们被“凶残的野兽”吃掉可能会更加幸福! 经济学论文: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崛起 更广义地看,制度经济学不仅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历史地看,还有在它之前的所谓旧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横向看,则有公共选择理论,法与经济学,“集体行动的逻辑”等相近理论。早在六十年代,一些旧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作品就被介绍到了中国,如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1962),凡伯伦的《有闲阶级论》(1964);后来后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熊彼特和加尔布雷斯,也有着作翻译成中文,如前者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和《经济分析史》等;到了八九十年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大师,布坎南的《自由、市场与国家》,《民主过程中的财政》,《同意的计算》等,利益集团理论的先驱,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和《国家兴衰探源》,以及“法和经济学”的着作,等等,也出现了中译本。 强调“生产关系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事实上是承认制度变迁的。然而虽然马克思注意到了流通费用的存在,由于没有将政府的组织费用和企业的管理费用一般化,没有建立起交易费用概念,不仅误判了市场制度的效率,而且缺少了分析制度或“生产关系”及其变迁的有效的经济学工具。更加上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生产关系中处于对立地位的阶级之间的冲突无法调和,“生产关系革命”只能建立在暴力革命的基础上,其形式是将旧制度打碎,然后再建立起新的来。这种思路显然不能为和平的渐进改革提供帮助。由于有了交易费用的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就完全不同。不仅作为“制度运转的费用”,交易费用可以判别制度的效率高低,而且可以用“制度变迁的成本”或“改革成本”来判别不同改革道路的优劣。由于制度经济学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改革成本”就多来自改革导致的利益再分配对某些人的损害,以及这些人很自然的对改革的反对。因而,改革方案越是能够在改变规则时减少损害的人数或受损害的程度,改革成本就越低,改革也就越容易成功。这种理论为中国渐进改革的成功提供了有力的解释,也为进一步的改革方案提供了思考框架。 尽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主张很不同于制度经济学,它实际上是后者的先驱之一。马克思主义不仅看重生产力,而且强调生产关系;不仅研究生产方式,而且分析交换关系。即它强调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它关注人与人之间利益冲突的一面。它认为后来形成的制度是解决冲突的结果。例如国家就是阶级斗争的结果,虽然它也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尤其有意思的是,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虽然导致了对私有产权的否定,但在强调所有权方面与制度经济学是高度一致的。最后,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互动,以及生产关系的变革来解释历史,就是用制度变迁来解释历史。在这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以致道格拉斯·诺斯对西方历史的解释,至少在前现代部分都与马恩的解释极为相仿(对比一下诺斯的《经济学史中的结构与变迁》(1991)和恩格斯的《反杜林论》(马克思和恩格斯,1973,第198~203页))。由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经济学界主导了数十年,在学者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深厚的基础,因而很容易提供理解和接受制度经济学的台阶。 最后,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若干缺陷中发展起来的,但正如科斯所说,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它的分析方法仍然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在改革开放后,新古典经济学逐渐进入了我国大学的经济学系,并在某些地方成为主流理论,从而为新制度经济学进入中国铺平道路,并提供了分析方法的基础。在问题主导下,在各种理论资源的滋养和互动中,制度经济学崛起了。 虽然在现阶段,应该承认,我们的学术成就还远远比不上美国,然而我坚信,中国深厚的文化资源和几千年的学术传统,加上在对经济学理论最新进展及时吸纳基础上的创新能力,使得中国有可能出现出类拔萃的领先于世界的经济学家。在这个集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经济学家的努力。我们大致可以把这个选集的论文分成几个部分:对美国为主的西方制度经济学的评论和批评;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经济问题,尤其是过渡经济和国有企业问题的讨论;以及用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取向对一般经济问题的讨论。 在介绍和转述的基础上,中国经济学家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这一理论的评论和批评。由于篇幅限制,本书只在大量的评论中选择了一篇正面评价的文章(盛洪与陈郁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经济学发展中的作用”)。在这篇文章里,新制度经济学运动显然是一场经济学的革命。至于批评,中国作者首先注意到了美国经济学界的批评(见方绍伟的“科斯定理对吗?”),进而又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概念和命题提出了疑问并加以讨论。如盛洪指出,在零交易费用的假定下,产权概念就是多余的;以及如果产权总是不断地随着世代更替而消失和产生,即使在零交易费用下,也并非任意的界定都会通过交易导致资源的最佳配置(见“‘社会成本问题’的问题”)。汪丁丁则发动了更为猛烈的攻击。他在“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一文中指出,交易费用作为一种成本,应服从于“成本就是机会成本”的定义,但当一般均衡下对制度别无选择时,就不存在机会成本,也就没有交易费用。这种对交易费用的否定性结论显然在动摇新制度经济学的根基。 中国学者最有理论增量的地方,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经济问题的分析。一个比较有成就的方面,就是对国有企业的讨论。除了用产权理论和委托-理论解释国有产权制度为什么缺乏效率以外,作者们还注意将市场价格机制和竞争引入到理论中。如张军强调自由退出对企业制度的影响。计划经济国家中,政府为了“工作权利 — 过度就业”的目标,以及存在着眼前的“退出成本”,而不能自由退出与企业间的隐含的合约,以惩罚“违约”的企业,是国有企业缺乏效率的重要原因(“社会主义的政府与企业:从‘退出’角度的分析”)。周其仁则指出,对私人产权的否定,最要害地是剥夺了要素所有者自由签约的权利。不能自由签约,包括从以前的合约中退出,选择新的合约的权利,就不可能形成市场,反过来也就不能参照市场价格机制进行决策。尽管在国有企业体系内部,可以设立行政级别来激励企业家,但与市场制度的激励相比要逊色得多(“公有制企业的性质”)。 应该说,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更大的用武之地,是对过渡经济的研究。然而由于已经有很多专集和专着,如 林毅夫等人的《中国的奇迹》,盛洪编《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天则所的由张曙光主编的《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一辑,第二辑),樊纲的《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张军的《中国过渡经济导论》,本书不拟收集更多的这方面的论文,除了个别论文,如樊纲的“公共选择与改革过程”,它的特点是对市场化改革的政治过程进行分析。关于中国经济学家在这方面成就的综述,可参看盛洪为《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写的序和 “关于中国市场化改革过渡过程的研究”一文。 应该说,在一般经济问题的研究方面,中国经济学家有更为精彩的贡献。例如汪新波“对企业性质的重新思考”,就是用时间要素超越雇主与雇员、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来进一步思考企业的性质。在作者看来,企业中不同要素的主要区别,是时间的区别。即有些要素与企业签订长期合约,有些是中期合约,有些则是短期的。签订合约期限越长,要素所有者承担的风险越大,包括承担短期要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越应在企业中处于主导的或权威的地位。因此企业的性质可以被理解为是长期要素雇用短期要素。作为一个特例,资本之所以雇用劳动,是因为相对于劳动来说,资本是长期要素。这篇论文不仅具有以新视角和新因素重构理论的创新意味,而且具有对已有理论的整合功夫。所欠缺的,是作者还缺少经验积累。可惜的是,在这篇以后,较少受到人们的注意。 在另一篇对企业理论有增量贡献的论文,周其仁的“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中,作者提出了同样有创意的、却大不相同的结论。尽管制度经济学早已将人力资本纳入视野,但更多地是强调其作为一般资产的共性,以便于与其它资产放在一起讨论。而周其仁则着重人力资本的自然法性质,即它只能属于它的自然载体—— 活生生的个人,即使法律制度将一个人的人力资本的产权赋予另一个人,前者也可以通过“关闭”自己人力资本的对外通道来对抗。当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结合起来才能生产时,对具有特殊性质的人力资本的事后激励,就要构成合约的主要内容,因而企业就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作者据此认为以往“资本雇用劳动”的教条,是误将货币资本所有者和企业家才能所有者混为一谈时的假象。从古至今,真正稀缺的、从而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企业家才能。这种强调人力资本的特性、进而重构企业理论的努力无疑具有独创性,只是这篇论文忽视了可以想见的反驳,而缺少完整性。由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结合也可以采取市场交易的形式,从短工市场到信件快递,从财会与法律服务到相当于企业家能力的管理咨询,人们很难认为企业是将两者结合起来的唯一形式。这似乎暗示着,还有该文没有涉及到的因素在起作用。 在更多的时候,中国学者表现出了敏锐的问题意识和上乘的理论悟性,只是或者缺少形式化的努力,或者没有总体的突破。例如唐寿宁沿着布坎南的思路,提出了市场制度本身也具有立宪性质,即它不仅是一个价格形成机制,更是一个制度形成机制。只是他的这篇论文,“论市场的立宪功能”,表述得过于散文化,没有对这一命题作严格的论证和深入的讨论。林毅夫的“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则对论题作了较完整的理论回顾、文献引证和分析论证。尽管他的结论大多建立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这一对概念的提出,还是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简便的分类和分析的维度。虽然在奥尔森的理论中,“利益集团”作为一个负面的概念,引伸出了整个分析框架,但运用利益集团理论进行分析的张宇燕,却在对中国制度变迁问题时发现,利益集团的存在有时也有正面意义。他在“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一文中指出,在进入市场的权利被政府垄断的计划经济中,如果出现了一些新兴利益集团,通过政治过程“撬动”森严壁垒的进入障碍,将竞争引入,会产生市场化的积极结果。他后来依据这一思路考察了联通公司进入电信业的情况,也将在该文中提出的“贾谊定理”,即创造更多的利益集团是对付利益集团的良方,(与他人合作)作了形式化的阐述。美中不足的是,这一命题在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展开,后来也没有得到专门的讨论。在将科斯传统和布坎南传统比较时,盛洪发现它们之间的冲突,即所谓“精英论”与“一致同意原则”的冲突。运用交易费用的概念,他发现偏离一致同意原则的“法官裁决”存在的合理性,并认为强调精英作用的“法官裁决”和遵循一致同意原则的“公共选择”是相辅相成的(见“法官裁决与公共选择”)。可惜这篇文章过于简略,缺少形式化的功夫。 应该说,还有不少有理论增量的论文没有被收集进来,因为本论文集还具有某种“基础性”;更有可能的是,它们超出了编者的视野。然而就已经看到的这些论文,我们一方面应该承认,它们与国际水平的经典论文尚有差距;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中国学者们有着巨大的理论潜力,他们正在逼近领先水平。 从更大的背景看,中国有着制度经济学成长的丰沃的土壤。尽管我们说,经济学是一般的,然而它必是在特定经验积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缺少中国的经验,经济学就缺少一般性;尽管我们也清楚,制度经济学也只是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一支,但如果我们认为制度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我们不仅覆盖了经济学的大部分视野,而且对所有的经济学分析方法持开放态度。 具体而言,能够滋养制度经济学的中国资源包括,中国问题,中国文献和中国历史。所谓中国问题,不仅包括中国目前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问题,也包括从中国角度提出的问题。比如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中国经济学家有着比道格拉斯·诺斯更为优越的条件,因为不仅可以从历史文献中了解制度变迁,而且可以身临其境地观察制度变迁;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制度变迁的时代,我们正亲眼看着猿变成人。中国的市场化道路也呈现出了一些原有理论所不曾想象得到的特征。如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已使人们怀疑“要么不改,要么全改”的次优理论,然而它的理论含义还需人们进一步探索。这一成功也同样使人们推测,交易也许是比暴力革命更为有效的改革方式。它在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还等待着人们去挖掘。从更大范围看,中国的制度变迁应包括近代以来中国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其中包括对中国传统制度资源的重新理解,和这些资源如何与外来的制度资源结合起来,构成中华民族新的制度结构。谈到近代,不能不谈中西冲突,也不能不正视由于这种冲突所导致的对问题的不同看法。这种不同的角度,会使西方学者有意无意忽视的一些问题,被中国学者所重视。例如,假如没有自由迁徙的条件,自由贸易和资本自由流动并非像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坚信的那样,会带来全世界的皆大欢喜。再比如,在研究国际经济时,西方学者多是暗含地假定国际的政治秩序与一国之内无异,这大概与西方世界在这一秩序中占有优势有关;而中国学者可能更会敏感地意识到国际政治秩序中的问题。正是这样一个国际无政府状态,也许才是制度经济学家应该全力面对的。 尽管有关制度经济学的中国的经济学文献还是很少的,但在一个较窄的领域中,还是相对丰富的,这就有关中国式改革的过渡经济学的文献。除此之外,我所指的中国文献是对制度有所描述的古典文献。数千年的历史,使重视人与人关系的中国人在这方面积累的文献浩如烟海。从中国最古老的书《尚书》开始,就有了对制度的记载;号称“三礼”的《周礼》、《仪礼》和《礼记》,就对夏、商、周三代的礼乐文化作了大量描绘和评述;怪异的《山海经》被有些作者认为是上古政治制度的记录,《春秋公羊传》则是儒家政治制度经典 。后人所编《十通》和《五礼通考》都是资料全备的制度史。更有数不清的政府档案和民间合约资料。当我们研究制度时,这些有关制度的资料极为重要。当科斯为了研究企业制度,用自己的诺奖资金建立了匹兹堡大学契约和企业结构研究中心时,他期待着这些企业合约资料能为研究者提供经验素材;张五常教授在酝酿他的《佃农理论》时,芝加哥大学图书馆中来自南京的几张租佃合约帮了大忙(2000,第20~21页)。因为有关制度的理论要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对制度的评判,也要参照它的社会结果。而要发现其中的逻辑,不仅要有互动的广泛性,还要有较长的时间跨度。中国的有关制度的文献,对比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对比从中国获得的零星片断来说,无疑丰富得多。 谈到中国文献,中国历史文献也包含其中。而这里讲的中国历史,应是指中国历史的相对于西方的独特道路。中西历史发展轨迹在上古时期就有分野,明显的分道扬镳,也许是在所谓第一轴心时期,即儒学和基督教诞生的时期。在以后,中国和西方走着大不相同的道路。不应否认,制度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种,是以西方经验和西方历史造就的文化取向为基础的。这种文化取向潜移默化地塑造了西方经济学的性格,又被误认为具有普适的性质。例如,西方经济学多是假定经济活动是在较为“纯粹”的制度安排,如法律,市场,企业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与西方社会不同制度安排间的对立和紧张不无关系。将人类历史划分成截然不同的几个阶段,也是西方历史阶段在这一理论中的反映。将中国历史考虑进来,不仅可以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重述中国历史,更重要的是,中国历史不同于西方的特征,会为这个一般理论注入新的因素。例如,“礼”可能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受到关注,并可能冲击原有的制度概念;区别于对立且互补的希腊-希伯来传统结构,以儒学为主的浑然一体的制度结构可能启发人们关于制度结构特征的思考;中国将道德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传统,也许会为我们解决今天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国际秩序提供某种可行的方案。 当然,处于一个信息革命的时代,中国学者不仅会受益于中国资源,他们必将把全世界的资源视为自己的资源。他们不仅同样关注西方学者关心的问题,也将会关注以往被忽视的其它文明,如印度和伊斯兰的资源。善长数学的中国学者,如果再加上对制度的深刻理解,也有可能在用博弈论的方法构造制度理论方面有所建树。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与其他国籍的学者一起面对着共同的问题,它们包括:(1)制度变迁问题; (2)市场经济自身的问题,包括外部性问题及其它市场失灵的问题; (3)全球的外部性问题,如全球环境,公海捕鱼,南极问题,太空问题等; (4)国际经济政治秩序问题,即能否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条件下,建立公正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和平解决国家间冲突的问题; (5)政府的起源、性质和演进的问题; (6)道德与宗教问题,即这些无形制度的起源、性质和演进,以及与有形制度间的互动问题; (7)将智力活动纳入产权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制度创新,以及这种活动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殊性质; (8)不同文明间的冲突、融合和整合的问题。 目前我们所欠缺的,是金融资源和学术机制。由于缺少金融支持,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相当零落。许多有理论价值的论文,多是发表出来就没有下文了。而理论的发展,如同美国制度经济学那样,正是一篇论文激起了别人的灵感,通过相继的讨论甚至争论,以及进一步的发挥,才能形成有阵容的理论学派。而在中国,不少有潜力的学者却因为生计问题分散精力,从而缺少对重要问题的持续攻击。从学术组织角度看,虽然制度经济学在中国风靡一时,但还缺少有资金实力的研究机构支持系统的研究。也许,制度经济学家首先应该解决的,是自己的制度问题。包括融资制度,学术组织,研究纲领和分配机制。随着中国在经济上走向繁荣,当有更多的资源通过有效的机制注入到研究中来,我们也许会迎来一个中国制度经济学与中华学术发展的鼎盛时期。 经济学论文:解说体验经济 美国战略地平线LLP公司的共同创始人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摩撰写的《体验经济》一书1999年4月问世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它告诉人们,新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体验经济”。体验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它的出现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更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体验经济带来人们更多的思考,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更新的思路。体验经济是市场经济完备化的标志 体验经济产生于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但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的特性相比,它是一种更加完备的经济形态。 第一,体验经济以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为出发点。在体验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济运行首先要考虑的是消费者的个性要求,企业在提供体验的运行思路、程序和方法时,也必须要保证给消费者以更大的想象与愿望的空间。企业所主张的是消费者个性的张扬,并竭尽全力保证消费者需求个性的全面满足。 第二,体验经济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定制化服务是指按消费者自身要求,为其提供适合其需求的,同时也是消费者满意的服务。其基本特征是: 1、定制化服务是一种劳动,并且是一种高水平的劳动。它需要“劳动者”有更高的素质,更丰富的专业知识,更积极的工作态度。因此,这种劳动较有形的生产劳动和无形的服务具有更大的价值。 2、定制化服务带给消费者的是个性的感受,“结果是没有哪两个人能够得到完全相同的体验”。因此这是一种量身打造,有需有供的活动,它不会出现生产过剩,也不会出现需求抱怨,进而保证经济运行的平衡与稳定。 3、定制化服务所产生的“体验”效应是带给消费者美好的感觉、永久的记忆和值得回味的事物与经历。消费者对这种美好的感受不会独自享有,而会与他人分享,即积极地传播,进而产生放大效应。 第三,体验经济遵循的原则是“以顾客为核心”。企业在体验经济运行中扮演着策划者的角色,发挥着为顾客提供“舞台”的作用,真正在舞台上表演的人是顾客。顾客去“体验”所需物的设计工作、定价工作,并进行直接使用,以品尝消费的感受。这说明,顾客是体验经济的主体,顾客对企业的经济运行工作参与度越高,说明顾客对企业越信任,企业品牌价值的实现程度就会越高。 第四,体验经济使企业的经济运行更加开放、更加健康。体验经济的发展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己的开放程度,使企业在社会公众的关注与监督之下开展各项经济活动。这为拥有优质品牌的公司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机会,而对于那些劣质品牌的公司则发挥的是矫正其思想与行为,约束其经济运行的作用。因此体验经济的运行具有着一种积极的功效,它可以保证企业建立良性的运行机制,完善运行程序,满足更广阔市场的需求。 市场经济的发展走到了体验经济的时代,企业就必须按照体验经济的要求规范思想与行为,这是企业发展的最佳途径。从自由地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到对企业经济运行的严格约束;从顾客创造性地选择消费模式,到企业创造性地为顾客提供舞台;从顾客可以不断地获取消费满足、留存美好记忆,到企业可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机会,可以说,体验经济是市场竞争的更新形式,体验经济的发展,使市场经济更加完备,因而更加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运行。 体验经济是服务经济的延续 服务经济是市场竞争发展的必然产物。当微观经济主体——— 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在标准化方面均达到要求水准后,同样品质的产品只有通过企业的不同品牌才能给予区别,但当顾客难以鉴别不同品牌之间产品的差异与优劣时,竞争的焦点自然会转向企业向市场提供服务的质量与数量,而顾客则以此作为判定与选择品牌乃至企业产品的标准,顾客关系由此得以建立。 服务经济的发展使企业已经给了消费者以更多的承诺与兑现,同时,也使消费者感受到了服务经济带给他们的方便与舒适。服务经济的运行,使企业在其经济活动中,不仅要提供有形产品,还要提供无形服务。商品是提供服务的依托。而在纯粹的服务产业中,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商品。 在服务经济条件下,消费者通常发现不了商品之间的差别,所以,企业为了争夺更高的市场占有率,不可避免地跳入低价竞争的陷阱。为了避免低价带给企业的利益损失,和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制约,制造商们不断挖掘服务中更深层次的内涵,“一旦一个公司有意识地以服务作为舞台,以商品作为道具来使消费者融入其中,这种刚被命名的新的产出———‘体验’就出现了”。“体验”的出现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好的感觉,从而形成了巨大的拉动性需求,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同时也使服务经济的内容更加丰富,更具有延展效应。因此,就像服务经济的出现不是对工业经济的否定,而是对工业经济的延续,不是对工业经济的替代,而是对工业经济的完善一样,体验经济的出现是服务经济的一种延续,是服务经济走向更大市场空间的必然结果。 体验经济是网络信息时代的产物 体验经济在延续服务经济的发展中,使市场竞争跳出了低价的陷阱,企业在经济运行中由于需要按照消费者的个性要求创造出不同的提供物,因此不同提供物之间的价格不具有可比性,自然不能统一定价。然而,使企业创造不同提供物这种愿望,从设想到现实之间还有相当长的距离。这种距离在大规模经济发展阶段永远也不能缩短,从而其目标不能得以实现。只有在信息网络时代,这种距离才能逐渐缩短,并促使其目标得以实现。这说明信息网络时代使体验经济成为一种必然。迈克尔·穆恩和道格·米利森在描述网络信息时代公司的商业模式和运作流程时说,网络信息时代,公司运行的方式是:“鼠标点击”。而这种“鼠标点击”时代,使经济运行的一切都简单化了,如产品开发可以通过“鼠标点击”,顾客定货可以通过“鼠标点击”,市场调查可以通过“鼠标点击”,信息处理可以通过“鼠标点击”。这种简单的运行方式是以复杂的科技发展和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同时也使其成为体验经济的依托。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的成熟、网络经济的普及,体验经济所要求的专门为顾客设计和生产工作,其成本增加值会远远低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时代的个性服务成本。正如一个鞋业公司的老总说,“过去批量生产很难满足顾客的个性需求,现在的网络经济、信息技术,使我敢承担为任何一个顾客定制一双鞋的委托,同时成本也不会大幅度上升”。这种定制服务只有在信息网络时代才会产生,因此,信息网络时代为体验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社会工作专业是一门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类福利保障与服务,达到协调人际关系、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社会机制增进社会福利、消除社会弊病、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进步目的应用型学科,其在教学中对于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较高。高校作为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主要承担者,应该注重研究如何加强该专业的实践教学水平,切实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实务能力和技巧。 关键字: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对策研究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因起步较晚,所以在专业程度上与英美等发达国家有一定的距离,我国高校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目前还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 1.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 目前我国高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般定位为:“学生能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及理论方法、具备较强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能有效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参与和从事基层社会服务与管理社会管理的应用型人才”。而实践教学的途径分别为:理论课程的教学、专业见习和社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等。 以笔者所在的安康学院为例,其社会工作专业主要开设的课程有《小组工作》、《个案工作》、《社区工作》等,上课方式一般均由教师主讲或学生试讲评分,在特定时间进行模拟个案或小组活动,在模拟活动结束后,教师在另外挑选案例或就本案例要求学生交上一份活动策划或活动报告,这虽然看上去是在实践教学方面有了一定的倾斜,但教学依然是偏于理论的。此外,尽管学校设立了专门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基地,但是前往基地见习的时间偏少,基本上每学期一次,持续时间不超过一天,这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无疑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调研和总结,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学生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感不足,对社会工作的相关学习提不起兴趣,实务能力的欠缺和培养阻力都导致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降低。 二是n程的设置缺乏合理性,教学的手段太过单一。操作性和实务性是社会工作的显著特征,要求学生在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的同时还要有较强的实务能力,但目前院校以“填鸭式”的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受到了忽视。 三是实践基地单一、配合力度差、专业见习时间短、实践对理论的检验能力不足。学生在见习时因时间关系只能象征性完成一些任务,对基地的设施进行走马观花式的观赏,并不能接触到实际的案例。在其他机构也是类似见习的方式导致学生的理论知识长时间得不到检验,显然违背了实习基地让学生将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直接运用到实践中的原则。 四是教学设备不足,实验室建设不足、实际训练得不到保障。目前由于一些院校教学设备缺乏,实验室建设不足,学生只能在教室象征性的模仿案例、想象性的进行活动策划,忽视了案例发展的不可控性。没有条件捕捉模仿过程中的错误使得教师和学生的反思变得异常艰难。 五是师资力量不足,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有待提高。教师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教师自身的理论水平、实务经验和教学经验对教学的影响非常大。但很多教师在实务方面的能力有所欠缺,不论在授课和实训方面都影响了学生的能力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我们有必要思考和研究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相关对策,目前可以总结如下: 首先是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体系改进。在课程设置上学校应注意教材的选择和教学时间统筹。社会工作专业对从业者的要求具有全面性,单一领域的专业方法并不能满足需求,应对教学课程进行目标化和规范化管理,例如在学生大一时以基础理论课程为主,大二时以社会工作专业基础课的操作训练为主,大三时以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为主,而大四时应以毕业论文、毕业实习为主,做到层层递进,全面发展。 其次是建设实验室和增加实训基地。台湾学者曾华源认为标准的实践机构和基地应具备下面几种条件:“信奉社会工作的的专业价值观和伦理观;有合格的工作员为学生的实践做督导;工作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与社会工作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吻合;有一定的硬件设备基础;机构运行状况良好;机构有让学生进入实践的医院等”。有鉴于此,高校在建立实训基地应该从地域、数量、和类型三方面选择,比如:行政型的民政部、院舍型福利院、社区服务型街道办事处等;社会工作服务型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救助站、戒毒所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具有相当的必要性,社会工作实验室分为小组工作区、个案工作区、多媒体教室兼工作区、控制区四个区域。学生和教师可以利用实验室独立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多种社会工作实务服务项目,如残疾人士的康复工作、社区禁毒工作、社区老人照顾活动、学生成长小组、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等等,促进学生操作能力和实务能力的增长,促进教师教学的反思。 最后是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的实践教学督导,这是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的关键和灵魂所在。督导的设置不应局限于专业教师,还可以是实践基地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其长期身处一线,具有相当的经验可供学生参考。例如可以为学生建立“双督导制”,即教师和实习地负责人共同辅导学生开展实习,这可以有效弥补教师在实务能力方面的经验欠缺。 社会工会专业实践教学的探索在我国仍属起步阶段,但是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已经形成共识,那就是本专业的发展离不开实务能力的重视和培养,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提高,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务能力的培养定会不断向前迈进。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以循证实践理念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摘 要:循证社会工作(Evidence-based Social Work, EBSW)是20世纪90年代受循证实践思想影响而产生的一种新的以证据为本的社会工作理念,其本质为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ce,EBP),诞生于“循证医学”。以循证实践理念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未来的主流方向。 关键词:教改;社会工作;循证实践 循证实践(EBP)模式是最好的证据、客户的价值观和期望、社工专业知识三者的组合,可以为社会工作提供决策,拥有一套完整的组织实施模型,并能够对实施效果及时跟踪有效评价。目前,美国等发达国家已建立以Corchrane协作网和Campbell合作网为支持的科研智库系统,从原始证据的生产到系统评价(Systematic Review)再到证据的推广、转化和执行、反馈的一套系统流程,实现了以实践为核心的研究和决策体系,在社会工作教育领域应用广泛,收录了大量社会工作的证据,被誉为将社会工作教育科学化、标准化的重要工具。2000年,以美国著名循证实践家、思想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Donald Campbell的姓氏命名的Campbell协作网正式成立,致力于生产、保存和传播社会学相关干预措施效果的系统评价,为司法、教育、人口与社会政策等领域提供证据支持。Campbell循证数据库的相关标准也被公认为是将实证数据证据化的最佳资源之一。Campbell协作网作为重要的国际协作性研究组织,在世界范围内享有盛誉,在美国、英国、挪威、芬兰等发达国家已建立了成熟的循证实践研究所,为各国的教育部、卫生部和社会福利部门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特别在美国政府社会政策领域的决策中得到了应有。因为循证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与透明性,常常被研究者作为首选的研究方法。Campbell协作网首任联合主席、南加州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Haluk Soydan教授热衷于循证实践方法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广,已于2011年与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合作建立了收集医学、心理学和卫生学证据的智库,同时,计划与中国某大学合作推广收集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相关证据的Campbell中国智库。 在我国,基于循证实践理念的社会工作研究主要以南加州大学和兰州大学的CCET教育与实践平台为主(Chinese Clearinghouse for Evidence Translation in Child Aging Health,具体可参见网站:),为CCET平台将来成功转化为Campbell中国智库,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发展: CCET对决策者而言:(1)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做出决策支持,资助有能力且提供已经被证明有效的社会服务机构。(2)从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评价,为政府决策是否继续资助相关研究项目提供依据。 对于研究者而言:(1)开展循证社会工作研究和干预项目培训及课程开发,培训的课程有:社会工作干预研究方法培训、系统评价在社会工作研究中的应用(Campbell系统评价撰写方法)。(2)参考儿童及老年人健康循证证据,联合当地健康服务机构,开展基于人群问题的干预性研究。(3)应用研究的报告规范和评价标准提高研究质量。 各高校依托CCET,搭建循证社会工作教育平台,可以从多个层面进行改革和发展。就基础项目而言,需要国内高校教师作为美国Campbell循证社会工作智库平台的推广人和培训师之一,在全国各地举行循证社会工作研究方法高级研修班,同时与合作单位一起推进CCET平台的建设。就发展层面而言,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建设,在高校教师和学生中发掘对以证据被本社会工作感兴趣和有这方面学术理想的人选,建立2~3人师资队伍和10~15人的社会工作学生协会。另一方面是科研成果积累,编译国外相关书籍。就学术地位而言,依托CCET平台建立Campbell中国智库,可邀请来自美国、台湾、香港、人大、北大及南京大学等地的社会工作专家组成学术专业委员会,组建一个全国性的社会工作研究平台,甚至是一个国际社会工作对话的学术平台,并在全国各地选择一些高校作为片区的负责分支机构。就实施层面而言,教改项目内容包括数据采集与分析实训室、社会调查模拟实训室、社会工作证据室、社会工作实训与应用实验室等四大模块。数据采集与分析实训室通过建设安装SPSS、STATA、社工个案工作管理软件、EBP社工工作软件、社会工作案主身心测评软件等专业软件系统的多媒体机房及电话访问系统(CATI),提供文献检索、民意调查、社会舆论调查和数据处理等专业技能训练;社会调查模拟实训室通过提供社会调查仿真场景,提供问卷调查、个案访谈、集体访谈等社会研究方法的模拟训练;社会工作实训室通过建设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社区工作室,为社会工作实验教学与专业实习、社会工作者和大学生志愿者提供系统的社会工作服务技能实训;社会心理应用实验室通过感知觉体验、个人成长与职业规划指导、团体辅导、人际训练与专业测评,促进自我了解,提高社会工作实践能力。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伯顿“二分法”在中国社区社会工作实践中的运用 摘要:在中国,社区除了是居民“共同体”之外,还是基层行政组织单位。社区行政组织既是传统社区社会工作的实施者,又是新时期社区社会工作的对象。因此,西方先进国家的社区社会工作理论很难直接用于指导中国的社工实务。伯顿(Batten)“二分法”就是因为中西社区存在不同的特性,需要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有甄别、有区分的加以利用。 关键词:伯顿“二分法” 社区治理 社区社会工作 一、社区社会工作理论之伯顿“二分法” 社区社会工作的实务理论是关于社区社会工作基本原则、工作方法的理论,它包括社区社会工作的基本理念、对社区社会问题的假设、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手法等内容。社会工作理论家们在讨论社区社会工作实务理论时总结了不少理论模式,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社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常用的实务理论主要有伯顿(Batten)的二分法、罗夫曼(Rothman)的三分法和泰勒与罗伯茨(Taylor Roberts)的五分法。本研究在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验证了伯顿“二分法”这一社区社会工作理论在X社区环境治理工作中的应用效果。 伯顿“二分法”(Batten,1967)是指通过直接干预和非直接干预的方法开展社区社会工作。直接干预法是指由社区工作人员直接去界定社区的问题、满足社区需要;直接教导、协助社区居民设法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干预法的基本前提是社区社会工作者对社区问题有充分了解,所提出的目标切合实际,所采取的方法是最有效的。非直接干预法是指在社区工作者的协助下,社区居民认识和发掘自己的潜能,自主决定事情的缓急,自主解决问题,满足社区需要;共同寻找需要的资源和支持,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社区居民行动的过程中,社区社会工作者只起到协助和辅助的作用,工作者提供资料、联络其他组织和团体、对居民的方案提出修改建议等,并不直接干预社区问题的解决。 比较两种方法可以发现,直接干预法的最大特点是高效率。诊断社区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速度快,但是缺乏民主。非直接干预法的优点是民主合作性强,但工作效率低,需要把很多时间和精力用在讨论、协商的过程中。在西方社会,社区社会工作开展的主体是社区居民,所以伯顿的这两种工作方法被认为是相对立的,或者说需要分阶段方能结合使用。 在中国社会情景之下,这两种工作方法是存在并用的可能性的。首先,中国城市社区是自上而下建构起来的,是实施城市基层行政管理和社会控制的社会治理单元,社区主体组织(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在社区工作中发挥着领导核心的作用(徐延辉、龚紫钰,2014)。其次,中国物业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社区的类型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差异都会使物业在社区中的服务效果有所不同。那么,可以通过直接干预社区主体组织和物业公司,与其共同诊断社区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对社区居民采取间接干预的方法,促成居民参与解决社区问题,发挥其参与者、监督者的角色。这样既可以发挥直接干预工作方法的效率性,又可以体现社区工作的民主性,不乏为探讨中国本土社区社会工作的方法的重要尝试。 二、南京市X社区环境问题与社区工作关系分析 (一)社区环境问题分析 X社区收容了南京市13个区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贫困家庭,社区人口中60%以上为低保户,60岁以上人口超过社区总人口的半数以上。近些年,在房地产市场交易的作用之下,社区的居民结构发生了变化,另外,在该社区租住房屋的外地流动人口也在不断增加,目前,该社区居住人口已经超过2万人。由于X社区的环境、卫生等问题凸显,2015年9月,社区通过招募专业的社工机构入驻社区,开展社区环境治理工作,这也是该实务研究在X社区开展的契机所在。通过对X社区引入专业社工机构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研究发现,社工机构介入之前X社区的环境问题表现在: 第一,从社区的外观来看。社区内车辆停放无序,主干道车辆通行困难,尤其超市、菜场、商铺的周边常常堵塞;垃圾随意堆积、丢掷现象严重;公共设施毁坏严重,如照明灯、防盗门、防护栏等多数被毁损;公共空间滥用现象严重,如楼道、房前屋后私物堆放;毁绿栽种、毁绿造停车场等问题普遍;宠物随地便溺、普遍撒养危害安全现象;另外,菜场、公共厕所等地气味异常难闻,卫生状况堪忧。 第二,从社区的内部关系来看。(1)居委会方面认为:物业公司未尽责是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在保洁人员数量少、年龄大、工作效率低,其他社区环境维护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拖沓现象严重;另外,居民素质普遍低下,人口结构不合理。(2)物业公司方面认为:X社区的物业费为本市最低,而且很多居民拒绝缴纳物业费,因此没有足够经费雇佣更多员工提供较好的社区服务;居民素质差,表现为生活习惯差、公共环境维护意识薄弱;居委会惯常独裁治理,把一切责任归于物业公司。(3)居民方面认为:居委会管理不当;物业公司未尽责;居民自身素质差。 总之,居委会、物业、居民三方就社区环境问题的成因表现为互相否定,值得关注的是居民不但否定居委会和物业公司,也否定了居民自身,也就是说X社区居民对该社区评价很低,严重缺乏社区归属感。基于以上,可以对X社区的环境问题做一假设,即“不良的社区工作关系是X社区环境问题持续存在的重要原因”,后文将要对这一假设进行推理证实。 (二)社区工作关系分析 经过以下分析可以发现,X社区的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作为社区环境问题的主要利益相关者,表面虽相互指责、相互推卸责任,其实他们之间同时也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 (1)在中国情境下,居委会在社区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在整个问题当中居委会的压力最大,利益受损情况严重。作为基层行政组织,X社区居委会未能对社区问题进行妥善治理,势必影响居委会的绩效和在社区的公信力。 (2)物业公司以居民素质差、居委会管理不当以及物业费低且不能足额收缴等为由推卸责任,逻辑上看似合理。但是经过查证,该小区作为福利安置社区,南京市政府对X物业公司有物业费“保底”的补贴政策。所以物业公司在X社区的工作虽然存在难度,但是仍然是“有利可图”的。 (3)居民是直接受社区环境问题困扰和影响的一方。在X社区这样特殊的安置社区,传统的“领导与群众”式的社区关系较为明显。居民遇到切身利益受损的状况,不论巨细,首先要到居委会去找“领导”,然后再去物业公司那里“闹”。同时,居民虽然也认为大多数居民的素质较差,可是闹归闹,如何改善社区环境仍然要依靠居委会和物业。 三、社区社会工作关系的建立与伯顿“二分法” 良好的社区社会工作关系非常重要,社区工作关系的建立与协调与个案工作或小组工作相比要相对复杂。社会工作者不得不分别与多方建立工作关系,并在他们之间进行协商和调节,进而为实现共同利益目标搭建协作平台。本研究所涉及社区社会工作关系的建立有两层意义:第一,社工分别与社区环境问题的利益相关者建立工作关系;第二,在社工的协调与调节之下,X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建立了相互协作的工作关系。虽然伯顿的“二分法”即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的工作方法一般用于社会工作实务的介入实施阶段,但是就X社区的案例来说,社区工作关系的建立阶段不可避免地需要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直接或间接干预。这与在中国社会背景下,人们对社工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解决社区问题的认知程度有很大关系。与各方建立工作关系的过程充分证明:建立社区工作关系阶段与介入实施阶段的区分不是非常明显,在建立社区工作关系阶段便需要区分使用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的方法。 依据伯顿“二分法”,基于已经对X社区的环境问题有较为全面和充分的了解,并对X社区环境问题的利益相关者与利益制衡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可以针对责任程度和压力较大的居委会、物业公司采用直接干预的工作方法。直接干预的工作方法可以充分利用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较强的利益制衡关系和缓解矛盾的需求,如果居委会与物业公司达成协作关系,其对社区环境的治理效果会比较明显,而且能够增强其共同协作解决其他社区问题的信心。对于社区居民来说,认为采取间接干预的工作方法更加有效。原因在于,如采取直接干预的方法将会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另外,间接干预的工作方法可以通过倡导和宣传促成居民形成代表,自主参与到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工作机制当中,进而增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与社区归属意识。在与居民建立工作关系的过程,社工侧重于引导居民如何以有效的方法和方案与居委会、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与协作,使居民代表以独立的一方加入到三方协作工作关系当中。具体的实施办法如图2所示。 既然确定不良的社区工作关系是X社区环境问题持续存在的重要原因,那么社区工作为第三方,分别向三方利益相关者澄清协助解决社区环境问题的立场,帮助各方分析在社区环境问题中的职责与角色。社工能够为三方提供的协助内容有:(1)帮助三方关于社区环境问题进行沟通与调节,缓解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协助建立三方协作工作机制;(2)协助居委会理清社区环境问题的具体成因,共同制定治理方案;(3)促进物业公司与居委会和居民之间的沟通,主动接受居委会与居民监督;(4)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治理,指导居民招募成立社区环境治理的志愿者组织。 社工在与各方建立工作关系的过程中,参考利益相关者理论(Ansoft,1965;Freeman,1984;Mitchell.et,1997),尤其强调各方达成“改善社区环境”这一共同利益目标与达成他们各自根本利益目标之间的关系。即,只有通过协作,居委会才能实现其管理的良好效果,物业才能实现其企业的利润、居民才能实现获得较好社区服务并拥有较好社区生活环境的利益目标。社工在介入X社区环境治理工作中,成功运用了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分析,并依据该理论澄清三方利益制衡点协调社区工作关系,为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三方共同改善社区环境构建了良好的工作机制。目前X社区的经验已经被作为社区工作的成功模式在其他社区进行试用与推广。 另一方面,实践证明了伯顿的“二分法”不仅可以用于社会工作开展的介入阶段,也可以用于社会工作关系的建立阶段。此外,“二分法”在中国社会社区管理模式的背景下,与其理论的内涵并非完全一致。伯顿“二分法”社区工作理论的提出是基于居民为社区工作主体的背景,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的方法不能并用。而在中国情境下,以X社区为例的社区工作主体不一定只是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行政组织,往往成为社区工作的主体,而在社区环境问题上,物业公司也是主体之一。所以在中国社区工作中,伯顿“二分法”的理念虽然可以借鉴和参考,由于其“二分法”针对的主体不同,所以可以针对不同的主体同时采用不同的干预方式。 四、结论与思考 研究表明,开展社区社会工作除了需要适切的理论支持外,还需要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社工在作为第三方介入X社区环境工作的过程中,基于对社区环境问题的了解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制衡关系的分析,依据伯顿的“二分法”分别对居委会和物业公司采用了直接干预方法、对社区居民采取了间接干预的工作方法,在关注介入效果和效率的同时,充分顾及社区社会工作,重视社区民主和居民参与的专业理念。在西方社会情境下,社区社会工作对象的主体多为居民,所以伯顿的“二分法”认为,一般不可能对同一主体同时使用两种干预方法。但是在中国社会情景下,由于存在基层社区组织的主导性作用、物业行业服务标准的不一致性等因素,为针对不同工作对象同时使用“二分法”提供了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本研究可谓是探索本土社区社会工作方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因为中西方社区存在不同的特性,在参考西方社区社工理论指导中国的社区社工实践的过程中,需要有甄别、有区分地加以利用。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成长教育的实践研究 摘要:文章通过实践考察认为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成长教育既是可行的,也是十分必要的。社会工作者在挖掘青少年真正需求的同时,也要考虑到青少年自身的生理机能及心理特点;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态度比技巧更为重要;社会工作者应综合采用案例分析、活动体验、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介入等,为青少年提供多层次、广范围、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关键词:社会工作;青少年;实践 基金项目:此论文系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作者简介:尤文静(1978―),女,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青少年社会工作、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 一、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成长教育的实践调研 1.背景介绍 内蒙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3年7月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建立了分中心,成立以来对辖区青少年进行了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和访谈,收集分析社区青少年基本情况和建议,评估其需求。通过补位传统教育,运用个案辅导、小组工作、社区发展等手法,开展了体验式学习、潜能开发、家庭亲子教育、人生规划指引等有别于传统教育方式的关护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成效显著。 2.调查目的 通过对辖区内青少年的发展水平、身心健康、学习情况、人际态度和家庭状况等方面的调查了解,较客观地掌握青少年的实际情况,使社会工作者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契合需求的服务。 3.调查方式 调查分为访谈式问卷调查和访谈两种方式。访谈式问卷调查主要由社会工作者按照问卷内容对调查对象进行转述解释,并按照其意思填写。访谈是拟订访谈提纲,随机抽取服务对象进行深入交流,以便获得更全面的信息,确保所得到的信息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参考价值。社会工作者深入9个社区,对260名青少年进行了访谈式调查,其中男性占48%,女性占52%,本次调查青少年群体年龄段分布为13~15岁。 二、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成长教育的实践依据 通过对访谈式问卷调查及访谈结果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青少年在自我保护、个人健康方面存在普遍性问题,特别是留守青少年的表现更为强烈。 1.青少年成长教育问题呈现多元化 (1)学习压力大。 尽管教育部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但应试教育的阴影一直困扰着广大青少年,加之父母的过高期望,使他们承受着较大的学习压力。随着年级的升高,越来越大的心理压力造成青少年学生精神上的萎靡不振,从而导致神经衰弱、注意力分散等多种症状的出现,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考试焦虑。 (2)亲子间交流障碍。 父母与子女缺乏双向交流,易产生矛盾。随着青少年成长中独立意识增强,他们要求有自己的处事方式,不希望受到过多的管束。而某些家长出于对子女的保护,什么事情都替子女包办,子女渴望独立与家长不恰当的好意关心产生了思想上的矛盾冲突。还有的家长因工作繁忙,很少与子女谈心,仅是定下严格的规定来限制子女的人身自由,这些都使矛盾更加尖锐。 (3)自我控制能力较弱。 众所周知,网瘾已经成为一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病症,它被称为“电子海洛因”,对于自我控制能力较低的孩子来说危害极大。青少年过度迷恋网络会出现厌学等现象,甚至陷入虚幻的网络中不与外界接触,使网络真的成为“逃不出的网”。 (4)生活自理能力较差。 现在的孩子在家里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长只要求他们搞好学习,不让他们承担家务,久而久之,子女养成了懒惰的习惯,自理能力变差,一旦离开父母,他们就会觉得生活处处充满困难。 2.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存在隐患 (1)未能形成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体系。 访谈调研结果显示,到目前为止,系统接受过安全自护方面教育的青少年不到10%。大部分青少年接受到的安全自护知识是零散的、非系统式的,使青少年在面对危险时无法做出积极、正确的反应。社会工作者在系统地组织学生做小组活动时,以专家指导和现场模拟演练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们将所学的安全自护知识和能力及时付诸实践,有助于学生掌握安全自护知识,形成自救能力。 (2)青少年掌握安全自护知识及能力差异较大。 青少年之间由于个体及环境的差异,掌握的安全自护知识及能力差异较大。自学能力强,愿意主动从外界吸收信息的青少年能更好地掌握安全自护知识。实践调查显示:经历过逃生演习的青少年比未经历过演习的青少年掌握的安全自护知识多。然而,绝大部分的青少年没有机会参加灾难模拟演习,也没有专业的队伍对其进行素质拓展和安全自护教育的引导。 (3)青少年未能形成安全自护习惯及本能。 安全自护知识访谈中获得高分的青少年在面对面征询中承认:他们曾有过明知不对却仍去做的行为经历,如违规横穿马路。同时90%的青少年在访谈中提到如遇到灾害发生时会惊慌失措,奔逃中完全忘记自护要点。因此,要让青少年形成良好的安全自护习惯及本能,非一朝一夕之功。 3.留守青少年社会问题多样化 (1)心理健康方面。 留守青少年缺少与父母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而监护人又往往无暇顾及他们的心理情绪变化,这对留守青少年的心理发展非常不利,常常引发种种负向心理情绪,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等,长此以往会导致心理病症的出现。 (2)学习生活方面。 留守青少年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不足,学习自觉性和自律性较差,甚至出现厌学和逃课的倾向。由于留守青少年的学习一般由间接监护人辅导和监护,而学校对这部分群体关注度不够,教师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其管理与教育,致使留守青少年生活中不够自信。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以系统观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 摘 要 社会工作专业是一门具有强烈实践性的专业,其实践的展开成效直接影响到该专业所培养人才的社会可用性。当前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中存在着实践设置不合理、实践过程缺乏控制、实践结果质量偏低等问题,需要以管理学的系统观对实践安排进行系统设计、对实践的过程进行系统控制、对实践结果进行系统评估等。 关键词 社会工作 实践 系统观 社会工作专业源于西方,是一门以增强人们的社会功能和解决社会问题为主要宗旨的具有利他主义倾向的学科,它以专业的科学知识为指导,运用专业的技巧和方法开展助人服务活动,在西方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社会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需求日趋强烈,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要求不断提升,迫切需要更加专业的高素质社会工作者进入社会,那么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提高高校社会工作学生的专业教育水平,特别是实践教学水平就成为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1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重要意义 社会工作专业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的专业,其实践教学的高水平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工作专业是一门起源于社会实践的专业。从社会工作专业在西方社会的起源来看,它出现于英国工业革命以及工业革命之后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英国工业革命中的圈地运动产生了大量失去土地的无业游民,进入城市的人们面临着贫困、犯罪等问题,城市化的加速又带来了如养老、医疗、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原有的教会和个人慈善行为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一些社会有识之士开始尝试用新的理念和方法去解决这些问题的努力推动了现代社会工作的产生,可见,社会工作专业的产生就是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回应,具有浓厚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实践色彩。 (2)社会工作专业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实践对其的重要性。社会工作作为一项助人的服务活动,其职业性表现非常突出,它需要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在具体情境中改变案主及其环境状态的能力,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就是要培养能在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教育、司法、文化等政府部门,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以及非营利组织等社会福利机构中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管理工作方面的职业型人才,这就要求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比其他专业的学生具有更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一毕业就投入到实际的工作中去,这又决定了其学习过程中实践教育的重要性。 (3)社会工作实践是社会工作教学的重要部分。同所有的专业一样,高校社会工作的专业教育也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门,其中实践过程是学生内化课堂理论教学内容、深刻领悟理论知识并加以运用的最主要途径,通过实践,学生将课堂知识与具体案例相结合,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这既是理论教学的最终目的,也是拓展学生专业能力的重要过程,因此必不可少。 可见,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必须做好专业实践教学,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但在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教育中,其实践环节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阻碍了该专业的健康发展。 2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1 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设置不合理 国内的社会工作专业起步晚,很多大学甚至是最近几年才设立这个专业,很多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设置上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如当前很多学校在安排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方面,形式仍然比较传统,多集中于大四进行,而在前三年的实践安排很少(大学前三年的实践仅以短时间的认识实践为主),这种安排导致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的脱节,且学生在大四的时间,考研和找工作的压力都较大,很多学生对专业实践只是应付了事,极大地影响了实践学习的效果。 2.2 过程:社会工作实践的控制不足 首先从实践机构来讲,在很多西方国家,社会工作专业已经发展得相对成熟,社会中可供实践的机构都非常专业,对于指导学生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的管理技术、专业技术和技能,如这些机构中都建立了完善的督导制度,学生可得到经验丰富的督导员的全程指导,能够很快地增长专业实践技能,但在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过程中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督导制度,实践机构往往对整个过程缺乏有效控制;其次,从学生外出实践的派出者――高校来讲,很多高校对外出进行实践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实习过程和具体情况不够关心,且不加控制,只要可以找到实践单位,都默许派出,教师也缺乏实时督导,实践的效果也就无法保障。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学校社会工作的入场困境与实践策略 摘 要: 在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当前阶段,学校社会工作普遍面临角色地位边缘化、专业作用遭受质疑、实践权力缺乏等入场困境。运用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对这些困境作出进一步解释,可以发现:在学校社会工作实践场域中,由于占据不同位置的主体对社会工作的功效存在争议、专业惯习与本土实践场域之间“水土不服”以及不对等的权力关系所造成的诸多制约等原因,学校社会工作者只能在满足校方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专业服务探索。这不仅有其结构性制约方面的因素,还与社会工作者在实践过程中对本土实践智慧和在地文化因素的忽视有关。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能够为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提供新的研究视角。 关键词: 学校社会工作;入场困境;场域 21世纪以来,我国学校社会工作领域出现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探索性发展。2002年5月,在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浦东38所学校开始试行“一校一社工”制度,由学校教职人员承担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与职责,并将学校社工纳入到德育工作体系中。[1]深圳市自2007年在“1+7”文件的推动下也开始试点探索不同于上海的驻校社会工作发展模式,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派驻一名社会工作者进入学校开展工作。[2]然而,无论是上海的内生型发展模式还是深圳的派驻型发展模式,学校社会工作都面临着一系列的入场困境,制约了社会工作专业效用的发挥。本研究主要是运用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对学校社会工作者进入到学校系统后遭遇到的困境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讨其进一步发展的策略。 一、学校社会工作的入场困境 当前,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出现了学业负担过重、人际交往日趋淡薄、社会适应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而学校社会工作者则可以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技巧,同学校领导、教师以及心理咨询师等人员一起,为学生提供一种有利于学习的环境与条件,从而促进他们更好地成长与发展。学校社会工作并非取学校教育而代之,相反却是学校教育的一种补充和功能拓展,是创新学校现有工作体制以及更好地实现学校教育目的和确保教育质量的重要方式。[3-5]西方国家以及我国港台地区的经验也表明,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在预防、补救青少年问题和促进青少年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内地学校社会工作者在进入到自成体系的学校教育系统开展服务时,却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角色模糊不清,地位边缘化 虽然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内地已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许多地区也已经开启了学校社会工作实务的探索,但是社会工作并未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他们对于“什么是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是做什么的”等问题仍然没有明确的认识。这就导致学校社会工作者处于何种角色地位,是在他们进入到学校后才被赋予的,取决于他们在学校中所承担的工作与所发挥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学校社会工作者会被安排承担德育处、团委的学生工作或者教务和后勤等行政性工作,扮演与专业角色相冲突的其他工作角色。[6]社会工作者角色的模糊不清,不仅使校方对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存在认知上的偏差,还造成了社会工作者与学校原有体系中的德育老师、心理咨询老师之间的角色混淆,面临着是否属于重复设置、是否会取而代之等尴尬境地。[7]此外,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社区、学校老师以及学生与家长等不同主体对学校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并不一致,他们对此都有着各自的认知与期待。[8]而在实践中,学校社会工作者所面临的角色冲突、角色混淆以及角色定位不统一等困境,又进一步导致他们在学校系统中处于边缘地位,即学校并未将其视作学校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难以融入学校原有的圈子;甚至有的学校还会认为社会工作者只能作为学校原有教师的帮手,配合教师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二)专业作用无法发挥,专业性遭受质疑 学校社会工作实务在我国内地起步较晚,社会工作者基本上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其自身具备的专业技能水平难以满足广大中小学生日益发展的需求。[9]与此同时,学校的主体工作是教育教学,“应试教育、升学为本”是当前教育体制与教育模式饱受诟病却又难以改变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抓教学、抓分数、抓考试、抓升学自然就构成了校园生活的主流,而对于学生是否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是否具有较强的生活能力、是否善于与人共处等深层次发展内涵,学校则无暇给予更多关注。[10]而学校社会工作旨在减少管理、增加服务,锻炼学生自主的学习能力、生活能力、交往能力等,以刺激学生自我潜能的发挥。[11]两者在工作重心上的差别势必导致社会工作者难以进入学校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其专业作用的发挥也会受到限制。在实践中,他们往往从较为容易开展服务的领域入手,服务形式也多限于简单欢快的活动。这虽然有利于拉近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距离,打开社会工作服务的局面;但是,游戏化、表面化、轻松化的活动形式难以体现服务的专业性,造成服务对象及相关群体对社会工作的负面认知。而且,在面对一些较为棘手的问题,如学生矛盾、学生自杀,或者因学生伤亡引起的家属与校方冲突时,又常常由于专业技能不足及相关制度的限制,使社会工作者介入其中的效果难以得到凸显。 (三)实践资源难以获取,自主性缺乏 资源的整合与运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工作的重要过程与技术,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有赖于各种类型的资源。然而,学校社会工作实践的推进却在资源获取上受到了多种制约,其资源匮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获得服务对象与服务时间方面,学校社会工作的开展必须以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这将不可避免地占用学生的学习时间;而学校又有着沉重的教学任务,不会轻易地让渡时间给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学校的教学时间安排里都有寒暑假,社会工作者作为机构员工却不可能同时放假;而如果他们在假期内依然召集学生开展活动,则不仅需要获得校方同意,还必须负责学生的安全问题。其次,在获得活动场地与其他物质资源方面,社会工作者作为独自面对学校教育系统的个体,常常面临着难以调度场地、物资、经费等资源的困难;当他们在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需要借用学校的场地与物资时,“寄人篱下”和“欠人情”等负面心理愈加严重,使得他们感觉无力与学校系统抗衡,被迫接受学校方面行政性事务的安排。最后,在获得实践的自主性方面,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的时间、场地、方案和经费预算等都需要事先通过校方的审核;然而,由于校方的观念不同,就可能导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自主性受损。 二、从场域理论看学校社会工作入场困境的生成逻辑 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是其反思社会学的重要分析模式,该理论的三个核心概念即为场域、惯习和资本。[12]借鉴其核心概念,构成了分析学校社会工作者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所遭遇困境及其成因的概念工具。 (一)场域的空间性与学校社会工作入场困境的生成 场域作为行动者的“实践空间”,布迪厄将其定义为“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构型”[12]。这表明,场域首先是一个空间概念,不同主体对空间中任何事物的看法,都是植根于他在空间中的位置。在我国内地,社会工作进入学校场域是政府应对转型时期新的社会问题而快速、强力推动的结果。快速,意味着学校社会工作实务的开展并非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是一项空降的制度安排;强力,则意味着学校社会工作实务的推进在某种程度上实际上忽视了校方的意愿,在被动接受的情况下他们并不能及时对自上而下强势进入的社会工作形成全面的认识。同时,布迪厄还指出,“每个场域都是具备一定自主性和规定性的客观关系空间,能够发挥相应的制约作用。” [13]学校空间作为一个独立自主、拥有自身规范性的场域,占据不同位置和资本的主体,往往会为了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或者实现自身的利益而展开对社会工作介入及其实践效用的争议;他们都希望社会工作者能为己所用,或者按照自己的利益需求和工作要求来开展相关工作。 (二)场域的时间性与学校社会工作入场困境的生成 场域的时间性是对场域的历时性分析,在布迪厄的理论框架内,正是“惯习”使得不同场域之间的相互联系成为可能。所谓惯习,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结构长期内在化的结果,尤其是特定社会中教育制度在个人意识中积淀下来的生存经验,从而形成稳固持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14]据此,学校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惯习主要是指他们在个人成长经历尤其是接受专业教育或培训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对象和实践环境等的知觉与评价,以及由此指导下的实践行动。然而,我国社会工作者所面临的本土实践场域与他们所接受的专业教育之间却存在着很大差别:一方面,理论知识与实践之间本身就存在很多不可跨越的鸿沟,[15]尤其是在我国内地,社会工作教学内容缺乏对本土实践经验的总结,教育与实践成为两个分割的领域;[16]另一方面,学校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与学校原有教育体制的核心追求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惯习与新的场域遭遇,新的场域与惯习最初被内化的环境之间的“配套”程度,决定了惯习能否顺利适应现实环境。[17]因此,学校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往往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他们心中有着与现实相冲突的关于“何为专业”的情怀,期待所学专业知识与理论能够发挥相应的作用;但是,当他们在面对复杂的学校系统时,专业惯习与实践场域之间出现严重“脱节”,使得他们在专业教育中所形成的对社会工作的期望难以实现。 (三)场域的内部权力关系与学校社会工作入场困境的生成 布迪厄认为,资本是一种生成性的劳动,并以物质化和身体化的形式积累下来,主要可以分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三种形态。[18]这三种资本形成了学校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实践场域中赖以凭借的资源,从这个角度来看,拥有资本的总量以及运用资本进行再生产能力的不足造成了社会工作者在实践场域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一种资本总是在既定的具体场域中灵验有效,既是斗争的武器,又是争夺的关键,使它的所有者能够在所考察的场域中对他人施加权力。” [12]具体到学校社会工作实践场域,政府在其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专业社会工作不仅是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种新的方式与手段,其在我国能够取得突破性的发展更是离不开政府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因此,权力场域从纵向上对社会工作者的实践行为产生着各种影响,例如,政府在对服务效果量化强调以及期待在短期内看到显著改变等方面具有充分的话语权,这直接影响到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及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选择。而校方主体在学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场域中占据着“守门员”的地位,他们的认可与支持成为专业服务顺利开展的前提。[19]学校社会工作者要独自一个人面对学校系统内的所有组织部门,通过与学校领导、老师搞好关系获得开展服务的许可令,制度化的社会资本积累尚未形成;同时还面临着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充分的自我怀疑,文化资本的“缺场”现象也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这使得社会工作者容易被行政化,被迫接受学校方面行政性事务的安排;行政影响渗透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过程之中,导致服务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应对学生个人的问题层面,对环境和结构层面所进行的干预并不常见。 三、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21世纪以来,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有了鼓舞人心的发展,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为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和社会工作制度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然而,学校社会工作所遭遇的入场困境却表明,我国社会工作者普遍面临着具体的专业实践场域中结构与资源的限制,需要想办法获得掌握外在资源和话语权的相关利益群体的认可与支持;同时,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教育或培训累积内化而成的专业惯习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行为,他们需要努力地对自身专业惯习进行调适以使之符合现实工作所需。在双重作用的限制之下,社会工作者既没有完全自主的实践空间,也不具备足够的能力进行专业服务上的探索;这些都阻碍了他们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取得更多的成效。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和作用发挥成为摆在社会工作者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这种限制之下,学校社会工作者只有通过帮助学校解决“重注生”(重点关注学生)的辅导工作、筹备和主持大型晚会等展示个人能力的策略,或者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协助班主任将班会课、考前减压等教学任务做得有特色、有效果,以此在完成学校教学任务、满足教育发展需求的同时添加理念、方法与技巧等专业元素,致力于寻求校方需求与专业服务目标之间的结合点,获得更广泛的实践权和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关系。这一实践策略不同于排斥学校体系一切工作要求的盲目构造专业壁垒,也不同于在日常经验、传统方法与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之间出现张力时选择原有工作方式的本土社会工作实务方式,[20]更不同于完全缺乏专业自主性和专业追求的“被行政化”;而是在我国社会工作仍然处于专业弱自主嵌入的背景下,获得广泛认可和拓展专业服务空间的有效途径,这恰恰是社会工作者的策略性调适。 (二)讨论 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本土实践场域中普遍遭遇入场困境,社会工作的专业性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既有体制结构的制约因素,也与我国社会工作者的实践形态密切相关,对此我们可以作出进一步的探讨。 1.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结构制约问题 在我国,由于文化背景与社会体制的特殊性,社会工作者除了提供直接服务,还经常需要处理与用人单位领导之间的关系。在实践过程中,行政性工作及相应的关系处理往往占据了社会工作者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他们需要懂得如何获取关键人物的认可,从而进一步取得更为广泛的专业实践空间。这表明,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的发展虽然在制度层面上得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但这种支持主要还是停留在宏观方面,其他相关配套制度的支持相对较少;这种发展现状并不利于社会工作者在实践场域中相对位置的提升和相关资本的积累,限制了社会工作专业作用的发挥。因此,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而言,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配套制度,在社会工作实践场域中争取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或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清晰界定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以及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和功能,并在具体服务过程中增加伙伴关系的支持、减少行政管理层面的限制。 2.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对本土实践智慧的忽视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专业性不够、实务技能不强,但同时他们又都对自己有一定的专业要求,因此,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往往容易出现生搬硬套西方专业理论的问题,缺乏基于服务对象问题本身的反思。此外,学校社会工作者需要独自应对自成体系的学校教育系统,他们在实践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处理与校领导、老师之间的关系;这方面的行政性工作对于专业服务的顺利开展非常关键,却是产生于西方社会文化背景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无法应对的。因此,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过程中由于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以及本土性社会工作理论缺乏所导致的“反理论”倾向[21]非常明显;社会工作者并不知道如何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开展,服务的提供相应地也就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和支撑。因此,只有对学校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与提炼,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现实的本土理论和服务模式,才能够减小专业教育场域与社会工作实践场域之间的差异,增进专业理论知识在本土现实处境中的适应性。 3.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对文化因素的忽视 对于学校社会工作的开展而言,学校社会工作者嵌入到学校系统复杂的组织架构中,与现有学生工作体制协调共存,需要其自身能够回应本土的教育理念、教育制度以及学校背景所提出的需求。[22]然而,我国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却由于专业教育过程中对理论运用有主观上的强调,并且专业实践过程中对理论运用有客观上的要求,因此过于信守和抱持专业知识而导致了“文化识盲”问题[23]普遍存在,反倒忽略了服务对象本身及其所处的文化背景。同时,在处理校方需求与专业服务目标之间的冲突时,很容易就产生对前者的排斥心理,不利于双方良好关系的建立,实际上也阻碍了专业服务目标的实现。因此,推进学校社会工作进入到我国学校教育体制中提供服务,还需要社会工作者对我国的历史文化背景以及教育制度的现实处境保持敏感。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探索与实践 摘 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是教育部“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重点建设内容之一,旨在充分发挥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湖南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从2012 年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来,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学资源、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体系、教学管理等等专业相关重要环节进行了深入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效。现分享我校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一些做法,以期对加强湖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及其他门类的专业综合改革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改革;人才培养;课程教学 一、引言 为了引导高校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着力打造专业办学特色,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湖南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实施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湖南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中,按照明确定位、重视内涵、强化优势和突出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规划学科建设方案和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了教学模式、课程设置、社会服务、教学管理等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提高了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为我校建成教育理念先进、培养模式科学、专业特色鲜明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基地奠定了基础。 二、建设措施 (一)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人才培养模式。项目团队通过省内外广泛调研,专家反复论证,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一次大的修订,并对相应课程进行了重组和调整。在专业定位上,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以社区社会工作和妇女社会工作为主要方向;在培养目标上,由单纯培养“应用型人才”调整为培养多元化复合高级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实务性、专业性、职业性的特点,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一三四五”的人才培养模式,即一条主线,三个基点,四大课程模块和五种能力。课程体系设置围绕培养社会工作专业应用型女性人才的主线,紧紧抓住理论教学、技能训练与社会实践三个基点,形成公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含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拓展课)和集中实践环节四个课程模块,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等五种能力。 (二)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1)要求所有专业教师均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以适用专业教学的需要,使教师具有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素质。目前为止社工专业教师均取得了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成为具有社工实务能力“双师型”教师。(2)建立和完善了青年教师培养机制。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社工机构挂职锻炼或兼职工作,强化专业教师的社会工作经历和实践能力。现有两位教师在社工机构一线从事社会工作实务。(3)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资助。一方面支持专业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进行学术交流,社会工作专业每位教师均参加了相关社会工作的学术会议或培训,使教师及时掌握本专业学术前沿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成果,紧跟学术发展和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邀请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6人次。(4)建立了一整套聘请社会工作实务领域兼职教师的制度,在课程安排、经费安排、交通等服务方面进行了政策倾斜。让社会工作实务骨干兼职担任专业课教师,直接参与专业课教学或担任青年教师技术导师,承担实训实习教学督导工作,对学生的阶段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行双督导(机构督导、学校督导)制度。(5)建立鼓励教师申请各类课题和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制度,并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 (三)完善课程体系建设,优化教学内容,提高授课质量。(1)调整了部分课程的开设。在大一学期开设了《成长小组》课程,让学生逐步接触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培养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在大三开设了《项目策划与管理》课程,大四增设了《社会工作实习与督导》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强化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素质。(2)扎实做了社会工作专业课程标准的修订。根据社会工作发展趋势,结合本校实际,将课程纳入专业环境中进行系统的思考,明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的地位和作用,突出课程的能力、知识、素质目标,切实做好课程标准的制定。目前已经做好了《社会工作概论》、《个案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18门等课程标准的修订,以此构建具有我校特色及符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标准体系。(3)抓好关键课程建设,培育优秀课程。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课程建设基础,开展了优秀课程建设。经学校评比,《社区社会工作》课程已成为校级优秀课程。通过课程改革与建设,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4)突出技能训练课程,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的力度。完成了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程实践教学大纲的修订和论证。结合我国职业化背景下社会工作的发展形势,突出“实务性、职业性”内容的地位和作用。加大能力培养型课程的比例,突出社会工作操作性、实务性的培养和训练,新增《活动设计》课程。(5)加强教材建设。学校立项批准了《社会学》规划教材,并按正常进度组织编写。规范教材选用制度,严格教材选用审核,使该专业选用近年出版的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和重点教材。选用近四年出版的新教材的比例占教材总数的80%以上。 (四)强化了实践教学环节,面向职业化培养社会工作人才。(1)在教学计划中增加必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30%。在六个学期增加了阶段(集中)性的专业实习,为期9周,学生毕业实习周数改为18周。第7学期开始启动毕业论文选题工作,让学生逐步介入教师科研课题中收集和熟悉资料,保证毕业论文质量。(2)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和开展各项大学生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如省级“挑战杯”比赛、全国社会工作论文或实务案例比赛、项目策划比赛等,提高学生的实务技能。(3)加强校外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建设。通过调研考察,该专业在广州、深圳、长沙等已建立了9个实习基地,为阶段性集中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组织编写了阶段性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指导书,规范了实习要求。(4)着手筹建校内社会工作实验室。完善已有的社会工作实验室,通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150多万元,资金已到位,开始筹建新的社会工作专业实验室。该实验室的建成将在省内外更具专业性、现代性及先进性社会工作实验室。(5)依托专业教研室创办了仁泽社会工作机构。我系依托社会工作专业创办了社会工作机构,这是深化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合社会管理创新人才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是高校教育服务社会、创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有效尝试,为学生提供了实习实训和就业的平台,为学生进入社会工作职业具备前期准备。 (五)重视课程教学方法探索,实现教学手段多元化。(1)改革传统的质量观和教学观,树立“专业能力,学习能力,社会能力”全面发展的人才观。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在教学方式上由灌输式向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式转变,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培养模式上,实现由单一型人才培养向多样化人才培养转变;在教学内容上,注重教学内容与社会发展需求相符合,培养既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又具有持久个人发展潜力的高素质人才。(2)建立了社工实务项目与教学内容相对接的“服务学习”模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勇于探索和学以致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专业技能相结合、教师科研与社会服务相结合,要求每个导师制下的学生小组须向系部申报一个社会工作实务项目,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社会工作实务项目,促进实务项目与教学内容有效对接。(3)重视教学研究,实现科研与教学互动,“产学研”有效衔接。在课堂教学上要求教师将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将科研实践、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有效结合,培养学生探索未知的兴趣、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现已获得省级教学研究项目2个,学生获得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4个。去年我系推出社工专业改革校企合作横向课题,向社工机构及同类高校,共同思考研究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改革。(4)以社会工作文化节为平台、以国际社工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我系将社工文化节、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常态化的专业教学活动,借此机会和平台,开展一些与社会工作相关的精品活动,比如个案情景剧的表演、高校社会工作团体论坛、课程专业实习成果展、社工实务项目策划大赛等等,以此践行社会工作专业精神,提升专业技能,展示社会工作专业教学成效,为校园文化增添色彩。(5)积极探索了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改革,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考试内容上注重考察学生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及综合素质。从考试形式上采取包括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及回答问题、课程论文等多种方式,采用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逐步建立由注重知识考核向注重能力考核的转变,《成长小组》、《活动设计》等主要考察学生知识掌握和综合分析能力。 (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措施得力,执行严格。(1)成立了项目质量工程领导小组,稳步推进社工专业综合改革进程。2012年5月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2]266号)后,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团队就开始针对任务书承担工作任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教学校长任副组长、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质量工程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决定质量工程的重大方针和总体规划。(2)学校、系部每年召开了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项会议,制定了教学质量工程的相关配套文件,以保证质量工程建设的有效实施。我校先后修订、制定了教学质量工程的相关配套文件,以保证质量工程建设的有效实施。2012年12月,学校召开了湖南省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社会工作专业建设研讨会,2013年3月,系部专门召开了湖南省“十二五”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研讨会,今年4月1日,学校教务处又召开了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进会,4月22日,学校召开了 2014年专业建设研讨会,专门剖析了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改革,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唐利斌、副处长杨承玖应邀出席,学校领导为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分析指导,对项目进行把脉。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接受了学校教务处的监督检查,确保了综合改革的有序进行。(3)加强了校系教研室教学督导,构建了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校系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控,形成了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教研室会同校系教学督导组织从听课、评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到每学期期末领导、同行、学生评价,以及不定期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等,对每位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进行综合考察,有力地促进了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强化专业课程的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考查、考试的若干规定,坚持加强考纪、考风教育,对监考老师提出具体要求,保证了考试的严肃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完善,运行力度大,教师和学生的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教师已经将教学质量的规范化要求内化为自觉的行动,优秀的教风和上进的学风已经形成。,全面提升我系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水平。 三、建设成效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得到进一步优化。完成 2012版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方案及所有专业课程标准和实践教学大纲的修订、制定和论证工作。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女校特色。将女性主义理论、女性心理学、女性教育学、女性社会学等女性学课程纳入专业建设,将女性主义的理念融入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中,培养女大学生的 “四自”精神,树立社会性别意识,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二是突出实践特色。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操作性取向的专业,把“重实践”放在人才培养工作的突出位置。新方案中,实践类课程及环节的学分达到了40学分,实践课时总量超过了800个小时,并将义工服务纳入实践学分,规定每个学期每个学生必须完成40个小时的义工。三是强化校企合作。拓宽育人渠道,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坚持“能力为本、服务社会、开放办学”的理念,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以保证人才培养规格的岗位针对性和职业适应性,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嵌入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尝试已取得初步成效。四是强化导师制度。对学生实行有针对性和责任性的教育和培养,注重社工人才的培养质量。每个社工学生在入学后,通过对师生双向选择,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导师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业、就业、职业等指导,对学生创新性课题进行指导及开展社工实务项目进行督导,系里制定导师职责,有检查有评估。 (二)社会工作专业平台建设逐步提高,研究特色与成绩不断呈现。社会工作省级特色专业确定以后,结合社会学学科建设,学校领导深谋远虑,精心规划和指导,采取多项积极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建设。通过不懈的努力,目前专业已逐渐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影响力,团队领导者在科研、教学等方面起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年来,项目团队的研究主要沿着家政学、女性学和社会工作学三个专业领域展开,在、课题申报和成果奖励获取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委托项目2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项,省部级课题10项,教学改革课题3项,横向课题2项;出版专著1部,32篇,其中CSSCI论文6篇,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1项,校级奖2项。 (三)社会工作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效明显。通过建设,深化了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成绩、实践动手能力、考证过级通过率稳步提高,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一是学生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学生对主要专业课程的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了,专业课的考试消除了不及格现象;二是学生实践应用能力普遍提升。通过实践性教学,尤其是“三课堂联动、四阶段递进”的实习体系,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创新能力也普遍提高,课程论文、社会工作服务方案、项目策划方案的质量均得以提高了;三是过级考证参与率和通过率都比较高。在英语四级考试,2011级61名学生中,通过率达到了85%,有 11人通过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国家计算机二级通过率32.5%,普通话二乙通过率98.6%,二甲39.4%;16人获得会计证,6人获得心理咨询师证。四是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并且成效显著。有4个学生团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成功申报主持了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4项,教务处的社会实践课题1项,有2名同学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在第十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中获两枚铜奖,陈韵同学组建的桥牌团队获全国桥牌赛冠军,2名学生的论文在第五届中国社会工作大学生论坛上进行宣读;四川雅安抗震救灾工作优秀志愿者1人,长沙市红十字会四星级红十字志愿者1人,雨花区福利院优秀志愿者3人,第二届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抢答赛团体优秀奖2人,湖南省“走进社工”个案情景剧大赛第一名,获最佳剧本奖1个、最佳演员奖1名,湖南省高校大学生社工专业技能大赛获团体二等奖。 (四)学生专业成长较快,综合素质明显提高。项目实施以来,社工专业学生的学习能力、反思能力、理解与同感能力、想象与创造能力、分析与总结能力在不断提升,学习的过程也体现了他们的专业认同感和投入感的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普遍得到加强。 (五)理论联系实际,“项目化”教学模式影响深远。基于学校特色和本专业建设需要,我们在社会服务工作方面进行了以下探索,成果显著:一是主持完成了两项社会工作实务科研课题。2012年项目团队主持完成了国家民政部的“从外生性嵌入到内生性根植:5.12震后恢复重建社会工作组织发展的实证研究”(11MZBBR059)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重点课题“社会工作促进灾后民族地区农村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1SW0814),专业教师在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社会工作组织发展、民族地区农村社区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获得了大量富有积极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决策者制定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和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二是创建了“项目化”实践教学模式。“项目化”实践教学是师生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社会工作实务项目而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它既是一种课程模式,又是一种教学方法。通过项目(任务)驱动提高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老师的指导下设计活动项目,带着项目任务进行了课程实习。如“爱晚晴”社区孤寡老人项目、“快乐一小时”社区青少年项目、“反家暴”社区宣传项目、雅安“壹乐园”儿童服务项目等,创新性的提出了“实习活动化、活动项目化、项目社会化”的课程实习“三化”新理念,让学生“在行动中学习”,“在学习中行动”,培养社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反思社会工作基本技巧。项目完成后可全面提高社工专业学生的能力水平和职业素质,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实践教学体系基本形成。(1)构建了“三个课堂素质拓展”的横向多元化实践教学体系。“三个课堂”以学分制管理为纽带,将第一、第二、第三课堂连成一体,第一课堂以引导性训练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第二课堂以专业性活动引导学生自我发展,第三课堂以预设性项目激励学生自觉成才,“三个课堂”联动互补,构建起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的“三个课堂联动”的实践教学体系,并把实践教学活动从课内延伸到课外,从校内走向校外,拓展到机构企业甚至社会。(2)构建“四个阶段能力递进”的纵向立体式实习体系。我们按社会工作实习环节划分为四个类别,即义工实践、认知实习(课程实习)、专业实习、顶岗实习,基本形成了大一自发性义工服务与观察实习,大二指导性义工服务与认知实习,大三自觉性义工服务与专业实习,大四顶岗实践与毕业实习等四个阶段,基本构建了“四个阶段能力递进”的纵向立体式实习体系。通过这些实习,使学生获得专业价值、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3)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在长沙、广州、深圳、张家界、四川雅安等建立了比较稳定的社工专业实习基地,不断推动了实习基地运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实习基地的教学质量。制定比较完善的实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等实习文件,并确保其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提高学生从事社会工作的能力。(4)依托专业教研室创办的仁泽社会工作机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目前我系专业机构在长沙开展了“爱晚晴”社区独居孤寡老人服务项目、“快乐一小时”社区青少年服务项目、自闭症儿童项目、多动症儿童项目等,还在四川雅安天全建立了社工站,开展“壹乐园”儿童服务项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机构的创建促进了教师的实务能力和研究能力,解决了学生的专业学习、实习问题。学生对实践课程保持着高度的热情和兴趣,学生在实践课程里不断地发现自己,展现自己,不断地获得一种学习的成就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5)专业实验室建设初见成效。在学院规划专业实验室基础上,完成申报了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实验室建设,学校通过招投标后,将开展实验室建设。社会工作多功能教学实验室建成后,将是省内外最先进的专业教学观察模拟实验室及计算机辅助调查实验室,既可以充分满足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训教学需求,同时还能带动校企联合,产学研合作,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实验提供更为方便的平台,为全面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工作展望 (1)继续加强课程建设与改革。进一步完善课程设置,紧跟社会和行业需要,进一步明确专业核心课程与专业主干课程,并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整合与优化;突出能力培养型课程,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的力度。选配好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建设两门优质教学资源课程和试题库建设。(2)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支持社工专业实验室建设,使实验室真正发挥专业教学作用,确保各门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得以落实;充分利用好我校申报的民政部的社会工作人才支持“三区”计划项目平台,凸显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办学实力与水平,发挥高校社会工作人才的辐射作用,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与社会工作的认同度。(3)加大行业机构结合度,强化实习基地建设。对社会工作专业而言,实践教学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建立稳定的实习教学基地,举办一次学校与机构参加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论坛,使实习与实践教学安排不断线,人才培养适合社会需求,并逐步加深加强校机合作,保障实践教学得以顺利进行。(4)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建设好教学团队。一是支持教师参加与社会工作教学有关的高水平的培训,让教师了解该专业行业的前沿信息和最新理论成果。二是继续选派专职教师到社会工作机构挂职锻炼,强化专业教师的社会工作经历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双师型”教师比例。三是选聘兼职教师。建立一整套聘请社会工作实务领域兼职教师的制度,争取在课程安排、经费安排、交通等服务方面进行政策倾斜。(5)抓好教材建设。坚持专业基础课特别是关键课一律使用全国通用的水平高的国家教育部重点推荐的新近的高等学校课程教材,以确保主要课程的教学内容紧跟时代,体现本专业的最前沿的知识。针对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实际,组织力量编撰出版一本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指导用书,完成教材《社会学》和《社区社会工作实务手册》的编写和出版工作。(6)支持教师科研与教研,加大对教学和科研成果的奖励。目前,社会工作专业虽然已经取得了不少的科研立项、公开发表了一定数量的教学、科研论文,但总体来说,目前科研课题的档次偏低,缺少高层次的科研、教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数量不多、等级不高。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与试点项目相关的科研、教研成果实施奖励,引导科研团队的成立并健康、稳定的发展。 五、结语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成果决定着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加强专业建设为核心,以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为支撑,走提升内涵建设的发展道路, 从而全面推进专业教学改革。因此,我校社会工作专业作为湖南省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高校之一,应该努力创造自身的专业特色,结合我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我省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需求,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逐步把社会工作专业建设成为了同类院校一流的示范专业。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六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摘 要】分析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开展实践教学的必要性,探索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实施包括入学前实践、课堂实践、课程实践、实验室实践、寒暑假实践、毕业实践六者之间互为一体、相互促进的“六位一体”实践教学。 【关键词】政法院校 社会工作专业 “六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 随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社会工作作为社会服务的重要承接主体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新的机遇同样蕴含新的挑战,即新形势下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挑战,亦即如何培养更多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高校关于人才的培养,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思想培养,二是理论培养,三是实践培养。作为既重理论培养,又重实践培养甚至实践培养重于理论培养的社会工作专业,对学生的实践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本文对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培养提出一些拙见。 一、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一)实践教学是诸多学科的必然环节。从宏观上来讲,高校关于人才的培养,既包括思想方面的培养,也包括理论方面和实践方面的培养。如此可见,实践方面的培养是我国人才培养体系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实际上,我国《教育法》也对学生的社会实践进行保护,第四十七条明确提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要对学校组织的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从微观上来讲,我国各学科的培养方案和教学方案都明确规定了实践教学的时间和比例。因此,说实践教学是各学科的必然教学环节是有理论根据和实践根据的。 (二)实践教学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特性所需。一般而言,任何一门学科都具有其学科特性,否则就不能称其为一门学科。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特性包含理念、方法等多个方面,本文仅从理念和方法两个方面予以分析。社会工作坚持“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从理念特性可以看出,为达到“自助”的目标,首先得“助人”。这一“助人”的过程就要求专业社会工作者具备“助人”的能力,而这“助人”的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需要经过专业训练才能获得的。这种专业训练就需要通过实践教学才能实现。从社会工作的方法特性来看,专业社工有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三大直接方法和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研究两大间接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明显都建立在社会工作实践基础之上,即使是社会工作研究,有时也需深入实地获取一手资料。显然,社会工作方法上的特性更加需要社会工作者的实践能力。 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有其特殊性。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具有法律性、政治性和组织纪律性等特点,其实这也可以视为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的特殊性。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同其他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不同,不少学生毕业后选择在公、检、法、司等司法领域工作。因此,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在理论教学方面就增加了不少的法律课程,而且注重对学生法律性、政治性和组织纪律性培养。法律性、政治性和组织纪律性的培养单靠理论教学是难以达到要求的,必须靠实践教学、班级活动、校园活动等课外活动共同带动。 (三)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需求。随着《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各地各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办法和措施,全国掀起了新一轮的创业高潮。加之我国当前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力度,并且出台了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系列办法,作为我国民非企业主体力量之一的社会工作机构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尤其是创业型社会工作人才。近几年,我国虽然有不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但是真正加入到社会工作队伍的较少,优先社会工作人才更少。因此,需要加强实践教学,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加入到社会工作创业队伍中来。 二、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六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的总体构想 (一)“六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的内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入学前实践。入学前实践指的是学生利用录取之后和入学之前的假期,在所在地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以及社区、社会工作机构进行入学前的实践。这种实践方式虽然在具体操作层面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对学生和对学校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学生而言,首先是培养学生的实践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提高其专业意识。其次,有利于学生进行专业选择。经过实践,学生可以根据实践感受,决定是否选择该专业,避免入学后的选择困境。对于学校而言,一方面有利于对新录取学生实际情况的掌握,另一方面这也可以成为学校的招生特色。 2.课堂实践。课堂实践指的是专业课教师利用上课的时间,加强对学生的实践教学。这里以课程为例比较便于解释。如讲授个案工作的课堂,任课教师可以安排学生模拟相关角色。又如讲授小组工作的课堂,任课教师可以将全班学生分成若干个组,然后由各组去承担组别角色。当然这种分配方式可以选择抽签等多种方式。再如讲授社区工作的课堂,任课教师可以组织学生深入一线社区进行现场教学。课堂教学灵活多样,需要任课教师具备较好的实践教学能力和教学方法,充分引导学生加入到课堂实践中来。 3.课程实践。课程实践指的是每门课程必须进行针对本课程特点的实践活动。社会工作专业至少有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研究、心理咨询与方法、社会调查方法等方法课,还有妇女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禁毒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方法课,还有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法学概论等理论课。这些课程各具特点,因此需要有针对性的课程实践,提高学生对课程理论的把握能力及实践能力。 4.实验室实践。实验室实践指的是利用实验室模拟社会工作情景,让学生参与到其中来。实验室看似是工科类的教学专利,其实不然,作为强调实践教学的社会工作而言,也可以进行实验室教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诸多高校已经建立了社会工作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如同政法院校的模拟法庭一样,目的就是让学生身临其境,切身体验社会工作情景,感受社会工作的专业魅力。 5.寒暑假实践。寒暑假实践指的是学生利用寒暑假实践,深入到相关专业领域进行实践活动。寒暑假是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学生可以利用学校建立的专业实践基地进行实习,也可以自行联系实践基地实习。当然,这需要班主任和专业教师在假期前就做好工作安排,给学生布置假期实践任务。这种方法有利于学生巩固前一学期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学生专业学习的连续性,避免因假期带来的学习断层。 6.毕业实践。毕业实践指的是利用一个到两个学期的时间进行带有总结性的实习活动。毕业实践是学生所有学习和实践的总结。毕业实践的做法在各高校已经具备较好的基础,在这里只提出一点,那就是处理好毕业实践与毕业论文、实践报告、就业等之间的关系,此处不做赘述。 (二)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1.六者之间互为一体。从入学前实践到课堂实践、课程实践、实验室实践、寒暑假实践,最后再到毕业实践,看似多阶段的实践,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内在逻辑性。入学前实践、课堂实践、课程实践、实验室实践、寒暑假实践、毕业实践总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入学前、学习中和毕业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对应入学前实践,第二阶段对应课程实践、课程实践、实验室实践和寒暑假实践,第三阶段对应毕业实践。三个阶段存在一定的次序性,前一个阶段为后一个阶段打下基础。因此,六者之间是一个有机统一体。 六者之间互相促进。第一阶段的入学前实践有利于第二阶段的课堂实践、课程实践、实验室实践和寒暑假实践,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实践又有利于第三阶段的实践。在第二阶段中,课堂实践可以促进课程实践、实验室实践和寒暑假实践。同理,第二阶段中的某一实践也可以促进其他实践。因此,六者之间不是相互制约的,而是相互促进的。 三、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六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的实现路径 (一)学校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在我国现行行政体制之下,为确保各项政策的制定及措施的实施,必然离不开顶层设计这一环节。政法院校实行社会工作专业“六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尤其是“六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中的入学前实践,这是一个较新的方式,若不加强顶层设计,后期工作难以开展。而且,实践教学对内几乎涉及学校所有部门,对外涉及实习基地及相关部门。具体来说,就是在学校层面要形成正式的文件,让社会工作专业“六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有据可依,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其实,待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较为成熟时,也可复制推广到其他专业中去。当然,学校层面也不只是制定单一的政策即可,还需要相关配套政策才能真正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这些配套的方案包括合理的职称评审制度、教师考评机制、学生管理制度等。 (二)院系层面:负责制订完善的实践教学方案。相对于学校层面来说,院系层面才是真正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而且是沟通的桥梁,上要面对学校,下要面对教师和学生。在这里应重点强调的是,院系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的核心任务是要负责制订完善的实践教学方案。实践教学涉及校内外的关系,对内涉及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等多个部门,对外涉及实习基地管理及建立新的实习基地。实践教学从内容上来说涉及六个阶段,还涉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平衡机制。因此,院系一方面要联系校内外相关部门,理顺好行政层面的关系;另一方面,要组织专业教师及相关专家,对社会工作专业培养方案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制订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案。 (三)教师层面:建立合理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就教师层面来说,社会工作专业教师粗略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理论教学教师(当然也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第二类是实践教学教师,亦可称实践指导老师,第三类是负责行政性事务的辅导员和班主任。三类教师各司其职,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促进实践教学的开展。不过,笔者更想强调的是,要建立合理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师考核评价机制(辅导员和班主任一般有单行的考核机制)。无论是兼职实践指导教师,还是专职实践指导教师,均需形成良好的评价机制。当然这主要是学校的责任,不是教师个人的责任。当前,研究型教师和讲授型教师如何评价一直是讨论的热点。加之当前很多学校设置了许多关于教师的“条条框框”,严重制约了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教学活动以及新事物的发展。换句话说,有时候很多教师愿意去开展相关工作,但是基于制度的制约,他们也只能选择放弃或者置之不理。 (四)学生层面:充分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政法院校六位一体实践教学的参与主体是学生,任何措施及方法的成效最后都在学生身上予以检验。“90后”大学生有个性鲜明、思想多元、热情奔放的一面,但也有孤独冷漠、自相矛盾、心理承受力偏低的一面。借用物理学上的术语来说,那就是他们这个群体的波动性非常大。面对这样的一个群体,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践教学,抑或是学生管理工作,都需要改变思维,利用新的方式和方法开展学生工作。而且,“90后”大学生以独生子女居多,以往那种单做学生工作不做学生家庭工作的方法已经不太适用,现在需要将学生工作延伸到学生家长那里,要取得家长的信任和支持。笔者在实践中就见过不少这样的家长,他们不理解学校的很多做法,认为他们的小孩是来学习的,不是来做其他事情或者受苦的,甚至批评学校的住宿条件太差。另外,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民生教育,不断培养学生的民生情怀。这里所讲的民生教育,是指对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有关民生领域方面内容的教育。 (五)方法层面:充分运用社会工作自身的理论与方法开展实践教学。社会工作是一门非常重视实践的专业,社会工作自身包含具有自身特色的理论和方法。也就是说,社会工作专业可以充分运用自身的理论与方法来指导和促进自身的实践教学。这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存在逻辑上的问题,实际上这是专业自身特色决定的。社会工作拥有三大直接方法和两大间接方法,既可以成为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也可以成为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方法。当然,除社会工作专业自身的理论与方法外,还可以综合运用多种其他的方法,形成一个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方法体系。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福建实践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发展和社会思潮逐步多元化,青少年群体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问题青少年群体的数量在持续攀升,直接影响到社会安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就需要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强力介入,不断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发展。 为加强对福建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研究,笔者在全省各设区市团委的支持下,进行了深入、全面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福建省从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状况的调查问卷。发放120份问卷并回收84份有效问卷。设计26个题目,涉及基本个人信息、社工队伍建设情况、加强队伍建设建议等内容,覆盖福州、厦门等从业人员较为集中地区;男性23人、占27.38%,女性61人、占72.62%。 针对各级社工管理人员的调查问卷。发放460份问卷并回收440份有效问卷。设计23个题目,覆盖全省九个设区市,涉及到受调查对象的个人基本资料、本管辖区内的社会工作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居民个人满意度的调查问卷。发放560份问卷并回收527份有效问卷。设计14个题目,覆盖全省九个设区市,涉及对现有从业人员及工作满意度、对各级社工管理人员的满意度、其他意见或建议等方面内容。 福建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现状及从业人员的特点 近年来,福建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得到较快发展,社工从业人员数量在不断增加。截止2015年年初,有近5000人通过了全省社工专业等级考试。目前,来自各市县的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青少年宫等团属组织的社工人员,构成全省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的主要来源。本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以女性居多,呈现出以下两方面特点: 从业人员学历层次高、专业背景强、政治面貌好。调查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到86%以上,有78%以上的从业人员系社会工作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党团员比率占到85%。其次,从业人员接受过系统培训的比率较高,达72.62%。第三,总体满意现有工作,有65.5%的从业人员满意或基本满意现在的工作。第四,从业人员工作领域宽广,着力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服务、权益维护、教育矫治、关系调试、困难救助、就业咨询、创业辅导等方面工作。总之,福建省目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较高,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是一支有朝气、有作为,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的和谐社会建设生力军。 相关从业人员少,力量单薄。据报道,截至2014年底,我国专门从事青少年事务社工的从业人员仅有约2万人。与此同时,福建省本领域的专业人才也较为匮乏,制约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其次,社会工作者获得职称总体水平较低,无职称比率占到6成左右,大部分从业人员工作年限不足5年。第三,总体薪酬水平较低,有7成左右从业人员的月薪在3000元以下。第四,队伍建设存在诸多的问题,如整体社会尊重度不够、从业人员少、年龄结构不合理、性别结构不合理等。第五,职业未来较为迷茫,在被问及“是否继续长期从事社工”问题时,只有少数人想长期从事本行业,有一半以上的人回答“说不准”;究其原因,薪酬待遇较低、社会尊重度低、发展前景不明朗、因从业人员数量少而工作压力倍增。 福建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的问题及原因 社会影响力不足,导致支持力度较低。由于本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受多方因素制约,整体宣传力度不足,导致相关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不够,缺少刚性政策的有力支持,已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再者,政府资金投入缺位,制约了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发展。当前,我省政府资金用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资金极其有限。资金保障不足、工作机制未理顺、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中,尤以资金保障问题最突出;此外,来自社会公益资金的支持力度不足。由于外围宣传不足,没有形成品牌效应,导致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较低,其重要性没有被社会普遍认知,难以吸引社会公益资金的投入。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服务能力不足。青少年事务社工总量太少,无法满足青少年的需求。全省青少年事务社工数量较少,青少年事务社工和全省6-25周岁青少年的比例约为1:15000,比率相差较大,远远无法满足我省青少年的实际需求。与此同时,福建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中,还突出地存在社工机构不足、服务覆盖面小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本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深入展开;再者,社工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影响其服务绩效发挥。由于职业前景较为迷茫,社会尊重度低,薪酬待遇低,导致从业人员流动性高。尽管省内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学等社工相关的专业,但就业岗位相对较少,加之社会认可度低,大部分社工专业毕业生就业后极少从事社工的职业。 新形势下加快推动福建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 2014年,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等六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争取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全国培养出20万名的专业社工人才。共青团福建省委提出到2020年,拥有7000人左右的青少年事务社工规模。为此,福建省每年需新增相关从业人员1000余名,多层面积极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 探索建立“财政支持为主、政府购买服务为辅”的工作模式。福建省政府投入此项工作的资金占比应在90%以上,才能维持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应常态化地安排经费,用于购买青少年社工服务项目,使财政支出成为社工机构主要的经费来源;其次,必须明确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范围,分层次、有步骤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创新,大胆采用用者付费、补贴制等方式。加强机构准入审核,建立社工机构准入制度和主体多元、程序公正、科学标准的综合评估制度体系。社工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根据要求提供各种服务,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舆论监督和评估;再者,有效发挥各级共青团组织在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中的作用。政府应倾斜性支持各级共青团组织,以项目招标的方式,向民间机构购买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同时,通过加强实时督导与阶段性评估,促进相关机构规范运营,促使各级共青团组织更多地向青少年福利服务发展的宏观政策设计和管理的角度转变。最后,要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不断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督,形成经费来源上“政府购买为主、社会资本有益补充”,实际工作中“政府舆论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良好局面。政府还应制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鼓励实力雄厚的组织和个人的踊跃捐赠,逐步发展为社会募集资金。 加强对外宣传,提升相关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认可度。宣传工作要围绕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活动和工作动态、个案成功经验、各地典型方法和品牌项目的推介、先进集体或个人主要事迹介绍等方面来展开,不断加以充实,力求宣传有的放矢,务求实效。与此同时,强化宣传要求。讲求时效性,做到第一时间报道。凸出生动性、新颖性、保密性等;在新时期,要丰富宣传媒介载体。在发挥好宣传栏、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重视运用各类网络新媒介,如开辟全省性的青少年事务工作专题网站、开通相关微博、微信公众号,实现网络平台互动等,以迎合网络信息化时代青少年的需求。此外,借鉴港澳和沪深等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成功经验,在现有专职社工基础上,鼓励相关工作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吸纳进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不断提升青少年事务社工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培育社会工作组织。要深入实际加强社工组织自身改革,推动建立学习型、知识型与创新型的社工组织。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变革驱动发展引入民间资本,尝试创办公益创投中心,促进各类型社会组织的孵化和成长;二是加强服务与监管,运用政策杠杆催生发展。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规范,把公益性的社工组织逐步纳入体制化发展轨道,对公益性社工组织进行分类管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社会工作的积极性;三是依靠社工组织自身努力,内驱推动发展。积极推进社工组织的改革与发展,努力提升自我管理绩效。与此同时,社工机构也要积极拓展多种筹资渠道,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创收、开发特色服务项目吸引社会游资投入、通过合法途径向社会募集公益资金等,促进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大力支持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发展。在政府积极购买社会服务成为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主路径的大背景下,努力发挥福建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协会的积极作用。大力催生或培育民间社会服务组织,重点扶持非营利性、专业化服务机构的发展,建立起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灵活多样、服务专业的民间社会服务组织体系;五是构建起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工作体系。疏通与问题青少年群体沟通的渠道,着力加强共青团12355服务台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和有关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帮助青少年群体更好地融入社会之中。 加强制度保障建设,促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保障体系,保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首先,鼓励从业人员考取相关资质和申报职称,并将资质职称等与相关福利待遇挂钩,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薪酬制度体系。着力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促进从业队伍的专业化、专家化和职业化进程;其次,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督导的常态化进行。建议由福建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协会牵头,成立全省性的专家督导委员会,负责对全省从业人员的督导工作,逐步建立起标准化的督导体系,不断推动队伍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发展;再者,形成灵活多样的从业人员管理机制。要形成社工站民主选举和问责任免制度和社工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和执行手册等评估体系;引入社工和志愿者联动发展的思路,鼓励开展各类型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培训工作。最后,重点加强社会工作组织负责人的培养。要注重政策导向,出台鼓励性的优惠政策,对全身心投入社工工作且作用发挥明显的某些社工负责人,可以从提升薪酬待遇、推荐参加评先评优、创造更多高层次培训机会等方面,加以激励,使其留得住、扎得深、干得久、出得彩。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个案管理应用于信访社会工作的实践与研究 摘要: 个案管理方法针对信访社会工作的特点,可以借助评估来规范服务过程、检验服务效果;通过工作者的角色转变,寻求更好的工作思路;借鉴管理的特质,推进工作的有序开展。专业工作方法应用于本土性社会工作领域,以坚持社会工作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把持助人自助与待人真诚的理念,运用资源动员与整合的系统策略,坚守严谨而不失关怀的人文科学性为依据,实现更优化的“嵌入”。 关键词: 本土化; 个案管理; 信访社会工作 专业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系统规范又不失灵活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受到社会的认可。但在我国特殊的制度模式和文化传统影响下,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推广仍然存在一些阻碍,故此,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探索十分必要。社会工作本土化需要在本土性社会工作的现实基础上,探索融入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专业工作方法和处遇技巧,从而形成两者相互碰撞、相互融合的本土服务模式。 基于基层信访工作实践,笔者进入N地区办事处信访办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参与观察。观察工作人员的接待过程及整个互动过程,并完成观察记录。期间共收集13个个案,其中互动三次及以上的5个。此外,还针对个案的历史档案做文献研究,全面剖析该信访对象的多方面信息和机构工作过程,并从中选取4个互动三次以上、涉及问题领域各异但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讨论。还对机构2位全职信访工作者进行半结构式访谈,了解工作者所秉承的伦理价值、采用的方法技巧、面对的工作环境等信息。本文从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视角出发,探索个案管理方法应用于信访社会工作的可行性。即:个案管理的理念、程序、方法如何应用于信访社会工作?个案管理的应用会给信访社会工作带来哪些变化,能否起到推动信访工作革新的作用? 一、传统信访工作及其弊端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信访工作面对的问题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按照现行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属于信访问题的信访事项。二是非信访事项,但属于基层矛盾调处范围内的,需要行政机关参与协调处理的问题。信访作为基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和权利维护手段,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社会“安全阀”和“减震器”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少制度设计、工作方法上的问题也迅速凸显出来,择机访(指上访者选择重要节日、会议期间到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上访的行为)、群体访(指具有相同诉求的上访群体有组织、有目的地聚集,共同到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上访的行为)等表现形式层出不穷。 对传统信访工作弊端的厘清,是寻求社会工作介入信访的现实背景。梳理众多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到传统信访工作的弊端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价值的非中立性。一方面受制于信访制度核心价值的政府权威取向,信访部门从政治思想教育的角度出发,将自身工作性质定位成“上传下达”的中转站,使得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针对上访者的“围追堵截”时有发生。[1]另一方面表现为信访部门对案主信息的掌握缺乏客观性和全面性,导致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对上访者常带有负面评价,[2]这显然不利于问题公平公正的解决。价值的非中立性直接影响到专业关系的建立,成为了工作者和来访者之间达成相互信任的最大障碍。 其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一方面,传统信访工作存在程序不够完善、工作方法简单粗糙、信访渠道过窄等问题。另一方面,传统信访工作“一事一议”的原则容易导致工作者过度重视上访者的诉求本身,[3]而忽视其个人经历、家庭关系和所处的环境系统,从而使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并易于引发重访。可见,传统信访工作方法缺乏科学性,更没有自我完善的能力,这也就必然导致了其僵化和矛盾重重的现状。 再次,工作者的非专业性。在很多本土性社会工作中,工作者队伍能力不足和缺乏专业知识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曹彦从工作者的专业素质方面考虑认为,信访工作者的非专职化和非专业化,会导致他们缺少科学工作方法的指导,仅从经验层面出发处理问题,难免出现片面性的问题,[4]最终难以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最后,可用资源供需不平衡。多数上访者都希望通过信访渠道获得实际利益,但问题就在于传统信访渠道所能提供的资源不足以满足持续扩大的需求量。[5]这种供需的不平衡深深制约着信访工作的发展,其原因是工作者不但没有给予资源的权利,也没有全面链接资源、调配资源的能力。这还会诱发工作者和上访者之间的信任缺失,十分不利于工作的推进与问题的解决。 二、社会工作个案管理方法及其应用 社会工作个案管理是由专业社会工作人员评估案主及其家人的需要,适当安排、协调、监督、评估及倡导多元的服务,以满足特殊案主多重需要的一种提供服务的方式。个案管理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从整合视角出发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在个案管理中,工作者的角色在不断变换,可以充当倡导者、经纪人、协调者、辅导员、解决问题者,等等,这就对从事个案管理的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按服务输送方式来划分,个案管理可划分为“角色为本”“组织为本”和“责任为本”三种模式。其中组织为本的模式注重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对服务对象进行多面向的评估,制定并且检查整个服务计划。管理员的职责从协调各项服务到领导一个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社会工作个案管理讲求从案主水平干预和环境系统水平干预两个面向出发。从案主干预出发,按照社会工作通用过程作为指导开展工作,并且注重协调和监控服务发送过程、为案主主张权利和资源,并且重视评估。从环境系统水平干预,需要通过分析环境的优劣、描绘想要达到的结果、选择改善的策略并且持续修改策略和结果的过程来完成个案管理。[6-7] 我国关于个案管理的理论研究成果较少,实务研究也十分有限,现存研究主要集中在社区老年人照顾、戒毒、社会救助、社区矫正、医务社工及灾害应激介入等领域。[8-12]以探索性研究为主,多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表现出社会工作个案管理的方法已经开始在多个微观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得到重视与应用,但模式归纳和方法分析还比较缺乏。在实际工作中,工作者多偏向于从案主层面出发,究其原因是,工作者缺乏足够的权威、资源与影响力来改变既有的政策环境和组织环境。 三、个案管理应用于信访 社会工作实践领域的探索笔者在为期三个月的时间中,进入到N地区办事处信访工作办公室,对办公室工作者进行了半结构式访谈。并在此期间参与机构科务会、初访接待、重访接待、集体访接待及社区下访、联席会议、敏感时期重点人看护等工作。每周回顾反思参与观察过程,并做好参与观察记录。 观察发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信访工作中,虽然各类问题较为突出,但工作理念、方法、技巧的转变和革新已经悄然开始。工作者所运用的特殊矛盾化解机制就来源于长期的实践探索。这种在应对范围和应对机制上区别于传统意义信访工作的工作模式,是一种典型的本土性社会工作。将继续探讨的是个案管理如何“嵌入”其中,并产生应用价值。表1所列内容为后文分析中所列举的个案案主及其基本情况。 案主为时期上山下乡的知青,回到本市后,在插队期间的工龄不被计算,要求享受本市职工退休医疗及社会保障案主退休后社会保障水平低,生活困难,儿媳失业在家,家庭生活压力大,案主为群体访组织者和领导者 新一年度,适合案主的医保政策从农民合作医疗转为了职工医疗保险,这一改变导致他只有在医疗费用达到1 800元之后,再消费的部分才可以得到报销,但按原有政策,他可以得到直接给付的每年2 000元医疗费用,来访要求政府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案主为物业农民职工,工资水平低,配偶无工作,孩子在上学,更加雪上加霜的问题是,他的妻子在春节过后查出得了重病,他的工资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可谓杯水车薪 案主所居住地区面临拆迁,近几年私搭乱建现象严重,案主邻居李某在没有得到吴家允许的情况下拆除吴家的三七墙,贴着吴家起了小二层,也就侵占了半米的排水距离,致使一旦下雨,从李家屋顶流下的雨水就会直接侵入吴家院子,至此两家反目,邻里纠纷无法调和,吴某要求相关部门拆除李家违建,恢复原样案主表现激烈,情绪激动,扬言如果得不到解决,就要采取激烈手段 案主所居住房屋为“村改居”住房,因为房屋漏水,无人负责而前来上访 事后了解到,案主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与邻里也存在长期的矛盾,物业并非推脱,但期间修理了两次没有起效 (一)信访社会工作的特点及其与个案管理理念的契合信访社会工作具有涉及范围广泛性、复杂性和边缘性的特点。广泛性体现在涉及领域的广泛性,包括拆迁遗留问题、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物业纠纷、邻里矛盾、干群矛盾、工作纠纷、政策咨询等。复杂性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信访社会工作处理的问题多数涉及不同利益主体,难以制衡。其次,信访社会工作的问题多为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纵观分析,“一事一议”很难根治问题。边缘性是信访社会工作最突出的特点,这和我国现行体制有很大关系。第一,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职权不清晰,致使很多问题可以由信访解决,也可以不归信访解决,出现了一种“解决是情分,不解决是本分”的说法。第二,信访社会工作中时常出现工作范围和政策、法律的边缘相交叉现象,这使得工作变得异常困难,通常需要等待时机、等待政策和法律的完善。例如,案主A的问题表现为知识青年响应号召“上山下乡”,退休后回到城市,不能享受医保政策。这可以进一步概括为政策修改后,与原政策不衔接,伤及个体利益的问题。这一个案在处理上,只停留在无法承诺、短时期内无法改变的劝解。在基层没有得到良好调处的情况下,发生了群体访和越级访的情况。这也真实地体现出关乎政策、关乎制度、同样关乎个体利益的信访社会工作对更具灵活性、综融方法的迫切需求。 信访社会工作的广泛性、复杂性和边缘性特点就要求从个别化的需求出发,选取恰当且富于变化的工作方法。相应地,个案管理的方法注重通过对现实环境的分析、对预期结果的描述、制定个案计划、帮案主链接各种资源并在过程中不断修订计划和策略的方式来完成个案工作。从理念上看,个案管理不光涉及案主自身,还强调对其家庭关系、社会职业关系、社区关系的工作,系统的工作可以帮助案主从心理、身体、社会支持多方面得到改善。所以个案管理的方法应用于信访社会工作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二)开展多面向评估与记录的重要性在专业社会工作的研究中,学者们多将关系建立阶段的来访者特点概括为:主动求助性、情绪低落、面对问题的复杂性和对工作目标达成的迷茫性。[13]而信访社会工作中的工作对象有其区别于专业社会工作来访者的鲜明特点。 信访社会工作中,多数来访者可归入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范畴。例如,案主B,为每年1 800元的医保报销起点而备受压力,进而质疑医保政策。案主C因邻里纠纷得不到解决就扬言要“自杀”。类似来访者屡见不鲜,集中体现了他们的生活状况与心理特征。从年龄上看,来访者以中老年人居多。从社会地位上看,他们普遍处于社会的底层,失业、无业、退休的现实情况致使他们通过劳动获取资源的能力较弱,进一步表现为收入低、文化水平低、社会认同度低且缺乏向上流动的条件。在这样的生活状况下,来访者普遍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或情绪困扰,多体现为焦虑、抑郁、敏感多疑、暴躁易怒等。更有一些来访者有特殊的经历,例如离异、坐牢、经历过重大灾难,这使他们在心理上有一定的“反社会”倾向。 可以看到,针对信访社会工作的案主,开展个案管理所提倡的多面向的前摄性评估是十分必要的。有效的前摄性评估可以使工作者对案主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婚姻家庭、经济收入、社会化水平等多项指标进行掌握。这不但为后续工作中服务目标的设定和服务计划制定打下基础,更为服务效果的评估做好前测。 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过程评估和结案时的影响性评估也是个案管理过程效能的重要评定依据。很多信访社会工作的个案之所以会持续很长时间,进展渺茫,其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应用良好的跟进和评估制度来将个案进行良好的梳理。评估的过程可以成为个案推进的动力,起到监测的效果,还为整个工作过程起到指导作用。评估还为个案的结案提供依据。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不但可以在接案之初就让案主和工作者清晰大体的服务路径,使案主有一定的期待范围,从而预防由于现实与期待的差距所诱发的缠访(指上访者反复多次为同一信访事项到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上访的行为)和闹访(指上访者在信访事项处理过程中,采取过激言行以期满足诉求的一系列行为),还可以使个案的结束时点清晰可断,有助于信访社会工作的规范化。信访社会工作已经建成了市区两级的网络平台,随着个案管理经验在信访社会工作领域的积累,经过匿名化处理的个案记录可以在已经建成的信访工作平台进行共享。这样,在这一领域范围内可为更多类似问题的处理提供依据。(三)工作者角色在服务过程中的变换专业社会工作者是受过社会工作专业训练、在工作中遵守社会工作伦理与价值并且运用专业方法开展工作的。他们所在的机构大都独立于政府之外,期望和案主之间建立起一种真诚的专业关系。而信访社会工作者与案主的关系及与政府的关系都与专业社会工作中的工作者存在明显区别。现阶段我国的信访社会工作者从职业类型看,属于国家公职人员,需要有一定的政治立场和职业责任。从阅历上看,他们大都拥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并且“了解情况”。这种阅历让他们掌握多方的资源,做起工作来表现得游刃有余。如果将这种处理问题的策略从角色变换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规划,可能会为信访社会工作提供新的思路。 在个案管理中,工作者的角色需要在服务过程中不断变换,这和信访社会工作的实践十分契合。在现实工作中,正是因为信访社会工作者需要处理好和政府、案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案主单位、所在社区、住所物业公司等一系列利益相关方的关系,所以其角色也要不断变换。例如,在处理案主D的个案中,案主因为房屋漏水,无人负责而前来上访。但随后工作者就了解到案主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与邻里也存在长期的矛盾、物业修理了两次没有起效等情况后,首先安抚案主的情绪。在随后的跟进中,一方面联系邻居和物业共同商议防水修理问题,另一方面帮助案主妻子联系社保所,为其介绍可就业的岗位,这样使得个案得到良好的处理。可以看到,在某一个案中,信访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会不断发生变化。这一角色可以是政策变革的倡导者、服务链接的协调者、案主能力挖掘的使能者、面对案主实际困难的问题解决者,等等。可以想见,如果信访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中有意识地针对每一个个案,有意识扮演自己可以充当的角色,那么服务的效率将必然得到提升。(四)从协调各项服务到领导一个团队在专业的个案工作中,社会工作者所秉持的价值是“同案主一起工作”,这使得专业关系因为工作者真诚、接纳、平等的态度而变得易于建立。工作者从“人在情境中”出发,帮助案主链接各方面的资源,充当协调者的角色,去完善案主的网络支持系统。但在信访社会工作中,由于案主诉求的明确和迫切,工作者同案主的关系建立,单纯凭借对案主的接纳、包容、支持、陪伴和同理心显然是不牢固的。要得到案主的信任,需要工作者在建立真诚专业关系的同时,运用个案管理的方法,为案主建立一个平台,协调好各相关利益主体。很多情况下,还需要工作者充当管理者的角色,整合资源,领导各利益主体,就个案情况组成一个工作团队,责权分明,有效沟通,彼此协调,从而促进问题的解决。 在信访社会工作中,联席会议制度就是一种可供参考的工作方法。在接案之初,信访部门就个案现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联席会议讨论,从多维度、多利益主体的角度分别剖析、评估,拟定应对方案和实施路径。在后续工作中,由于联席会议探讨充分,各相关部门都对这一问题达到了解的程度,对自身的支持方式也比较清晰,有利于后继的沟通与协作。当然,个案管理是一个过程,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团队服务构架的搭建在整个工作过程中都是资源提供的网络。在个案C中,案主与邻居邻里不和,缘起是双方的房屋改造都没有达成相互的谅解。在单方面工作无法沟通的情况下,工作者组织联席会议,邀请城建部门、司法部门、案主及其邻居、所在社区工作者来进行协商。在会议中,工作者引导各方从房屋的丈量、双方权责的划定、邻里关系的修复、家庭问题的调查几方面进行了澄清,陪伴现场情绪激动的案主进行了情绪的宣泄,最终商定了问题解决的路径。 可见,个案管理的方法应用于信访社会工作,需要工作者在必要时充当管理者,领导一个团队一同工作。不仅调动服务对象参与,还协调各主体参与。赋予信访工作者调动资源的能力,从而避免因为资源辐射不足而限制个案的推进。这也充分体现了信访社会工作桥梁和平台的特殊作用。 四、结论与反思 信访社会工作来源于社会工作本土化趋势与传统信访工作僵化落后的双重背景之下,由于看到专业社会工作与传统信访工作的现实契合性,政府和社会工作学者开始探讨信访社会工作的可行路径。 首先,信访社会工作需要做的是借鉴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方法和技巧,使被动工作开始向主动工作转变、专业技术方法代替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赋有社会工作价值观的第三方立场同样取代了政府职能。[4,5,14]在工作中对案主采取平等、尊重、接纳、非评判态度,对其信息保密,给予聆听与疏导,注重过程中同理心表达,协助其协调社会关系和整合资源。 其次,着力搭建起政府与上访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张明锁和杜晓楠通过对郑州市“万警进社区”活动及信访工作的“义马模式”进行分析认为,在信访工作中完善民众诉求渠道是重要且必要的,引入社会工作方法是建立健全民众诉求表达渠道的可行性路径。[15]信访工作中遭受“污名化”的案主往往对法律失去信心,对政府失去信任。社工要做的是帮助他们重新建立与社区的联系,让他们能够参加各类社会活动。 个案管理的方法应用于信访社会工作实践,其程序、方法和理念都有良好的适切性。针对信访社会工作具有工作范围广泛、复杂性和边缘性的特点,个案管理针对每个个案提供从接案、评估、设定目标、工作计划、检查与再评估的系统服务,符合实际需求。个案管理使用多阶段评估,在信访社会工作中,一方面有利于通过规范服务,更清晰地梳理服务过程,也为案例总结存档,并为类似个案提供借鉴创造良好的基础。借鉴个案管理中注重工作者角色转换的思路,为信访社会工作提供新的思路。基于信访社会工作中联席会议等方法与个案管理的结合,研究建立更多有效的服务策略,整合和调配资源,可以有效解决信访社会工作中资源供需不平衡的问题。不仅如此,个案管理的规范性与系统性可以一改信访社会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工作者的专业性。在看到个案管理方法应用于信访社会工作实践所具有的优势与意义的同时,还应当认识到本土化社会工作在借鉴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时的“弹性”。不可以生拉硬拽,过分推崇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也不可踌躇不前,否认本土化社会工作借鉴好方法、好技巧的可能性。 合理的借鉴与应用需要把握社会工作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助人自助与待人真诚的理念、资源动员与整合的系统策略、严谨而不失关怀的人文科学性。对社会工作本土化之路的摸索中,在方法借鉴与理念综融的实操应用外,对社会工作本源的回应, 对服务对象生活环境系统的改善与充权,对社会政策倡导和社会福利体系完善中应当承担的角色和可发挥作用的思考,对社会制度的革新与体系性建设更是社会工作者的使命和价值所在。社会工作者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踏实地;加深对国情、社情的理解,丰富自己,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工作实践的发展。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实践研究 【摘 要】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具有法律性、政治性和组织纪律性等特殊性,在毕业实践中存在多数集中于政法部门、缺乏专门的毕业实践指导、专业实践偏少等问题。因此,应建立符合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实情的毕业实践机制,实行专业化的指导,将毕业实践与毕业论文撰写和未来就业结合起来。 【关键词】政法院校 社会工作专业 毕业实践 司法社工 目前,我国有200多所学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学历层次结构中,社会工作已经涵盖了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各学历层次,甚至有不少学校已经开始招收社会工作方向的博士后,如北京大学等。在全国200多所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学校中,不同层次的学校开设的社会工作专业在课程设置、培养方案等方面也不同。当然,不同的学校类别开设的社会工作在课程设置、培养方案等方面也不尽相同。如综合性院校开设的社会工作专业往往倾向于培养综合性社会工作人才,民族院校则更倾向于培养民族社会工作人才,医学院校则更倾向于培养医疗社会工作人才,政法院校则更倾向于培养司法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无论是培养层次的不同,还是培养院校的不同,社会工作实践教学都是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按照教学阶段来分,包括课堂实践、课程实践、实验室实践、寒暑假实践、毕业实践等各个阶段。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按照大的行业来分,包括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社会组织(尤其是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企业等几大行业的实践。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按照具体的领域或者说按照课程设置来分,包括妇女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禁毒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实践。因此,社会工作实践教学不仅重要,而且包含非常丰富的内容。本文结合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以及当前的研究情况,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为例,研究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中的毕业实践问题。 一、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特殊性 (一)法律性。政法院校的学生正因为这个“法”字,使得其各方面披上了“法”的外衣。这是因为:首先,政法院校的学生以法学类专业学生居多,如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法学类专业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90%以上,其中纯粹的法学类专业如法律事务、贸易法律、东盟法律、律师助理等专业就占差不多40%,法学类相关专业如法律文秘、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察、刑事执行等专业占了近60%。其次,政法院校往往比非政法院校的非法学类专业开设了更多的法学类课程,如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非法学类专业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市场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均开设了法学类专业。最后,非法学类专业学生生活在以法学类专业学生为主的校园,非法学类专业学生耳濡目染往往也“法律化”。正因为上述几个方面的原因,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较非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而言,多了“法律性”这一层外衣。 (二)政治性。政法院校的学生正如因为“法”字而披上“法”的外衣一样,也因为“政”字而披上了“政”的外衣,即政治性。这是因为:首先,政法院校学生的政治性有其历史的原因,即政法院校产生的目的就是培养政法干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就是在原来的广西政法干校的基础上成立,进而与广西司法学校合并而成。政法院校的历史性证明了政府院校的政治性。其次,政法院校学生的政治性有其现实的原因,即政法院校较非政法院校而言更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生手册明文规定,每周二下午各班分别召开主体班会,并且由学校学生处、团委统一拟定班会的主题。最后,我国一向重视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下发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综上所述,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较非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而言,又多了“政治性”这一层外衣。 (三)组织纪律性。政法院校的学生因为其特有的“法律性”和较强的“政治性”,使得其本身又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例。首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所有学生均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具体来说,每天早上实行早操制度,阻止学生睡懒觉的行为。每天晚上10点以后开始晚检,杜绝学生深夜外出或夜不归宿的行为。其次,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警察类专业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即早、中、晚均要出勤,而且早上要拉练,下午或晚上要进行军事训练。最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学生(包括警察类专业学生和非警察类专业学生)经常外派执行执勤、安保等警务任务,有效提升学生的个人素质,特别是专业素质和组织纪律性。因此,在这种大环境下,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表现其更强组织纪律性的一面。 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具有法律性、政治性、组织纪律性等特点,当然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一般特点。这些特点综合影响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 二、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实践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内容:专业实践偏少。在各专业的毕业实践中,专业实践偏少,这是一个难以避免的通病。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毕业实践中也难以避免专业实践偏少这个通病。对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调查发现,他们最多的是类似“我们没有实习到什么,根本没有专业方面的内容”这样的回答。造成这种专业实践偏少的深层次原因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实践领域方面的问题。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实践领域首选应该是司法社会工作领域,其次是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或社会组织,再次是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但现实情况却是大多数学生选择了非社会工作机构或社会组织。这直接影响专业实践的专业性。第二,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自身的问题。即学生自身专业知识积累不够,即使是在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或相关领域进行毕业实践,专业知识的欠缺使得其难以融入工作。第三,毕业实践的时间偏短。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实践为三到六个月,实践单位往往因为其时间太短而不愿意花费太多的精力在实习生身上。当然,社会工作专业本身社会认可度偏低,除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之外,其他领域对社会工作的了解甚少。这些综合因素影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专业实践偏少。 (二)实践领域:多数在政法部门。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及毕业后的工作情况来看,他们大都倾向于选择政法部门,即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即使不选择政法部门进行毕业实践,大多数学生也选择在企业进行毕业实践。每届只有一到两个学生选择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进行毕业实践,毕业后留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工作的每届也就一两个学生。之所以选择在政法部门进行毕业实践,笔者认为是由前所述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法律性”所影响的。其他的选择在企业进行实习,笔者认为他们更多的是基于经济待遇方面的考虑。而真正留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实践的学生,则是真正出于对社会工作专业的热爱和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认同。 (三)实践指导:缺乏专门的指导机制。社会工作本身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也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职业。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按照包含了课堂实践、课程实践、实验室实践、寒暑假实践、毕业实践等各个阶段。社会工作毕业实践是社会工作所有实践中最重要的一环,是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总结提升的阶段。就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来看,首先缺乏的是实践教学的指导机制,尤其是毕业实践的指导机制。具体体现在:指导老师如何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毕业实践如何计算酬劳、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实践的评价机制等。其次是缺乏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自2010年开设,而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则开设有近十年的历史,目前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教师仅有一人,专业教师极其缺乏,严重影响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 (四)与毕业论文关系:脱离毕业论文。现在对于大专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到底是写毕业论文,还是写毕业设计,一直是高职学校及教师们所讨论的问题。其实,不管是写毕业论文,还是写毕业设计,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毕业论文应该与毕业实践紧密结合,这样才能真正将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提升对专业知识的把握和理解。但是,如前所述,首先,大部分社会工作专业学生都在非专业领域实践。其次,即使是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进行毕业实践,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也未能将毕业论文与毕业实践很好的结合。最后,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更多的是被动选择学校给予的参考选题,而不是主动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等进行选题。就笔者近几年所指导的30余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实践情况来看,真正将毕业论文与毕业实践结合的学生不超过10%。 三、促进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实践的对策 (一)实践机制:符合实情的毕业实践机制。良好的机制是社会工作各类实践良性运行的根本保证。首先,应根据政法院校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特色的一整套实践机制,并且要将毕业实践作为这一整套实践机制的重点内容。社会工作专业这一整套机制应纳入专业培养方案,以明确的文件形式加以规定。其次,要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实践的经费支持机制。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性特征要求一定的经费作为支撑。再次,要制定实习基地建设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实习基地的建设,另一方面要继续建立新的实习基地,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对理论教学的辅助作用。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实行动态管理,避免只建不用的状态。第四,实行弹性的毕业实践机制。根据当前高职院校的毕业实践情况来看,毕业实践一般为三个月到一年不等,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应根据实情进行调整,建议不低于半年的毕业实践。此外,实践机制应体现政法院校的特色。我国开办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在社会工作专业教学培养方案中都体现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规定的最低专业标准,但是专业特色与优势科目的发展并不突出。 (二)实践指导:专业的毕业实践指导教师。学生虽然进入毕业实践,但实际上还是离不开专业教师的指导,况且毕业实践是学生诸多实践中最重要的环节,因此应在专业的实践指导教师下进行。对于专业的社会工作实践指导教师来说,应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要从学校层面来考虑,二是要从实践指导教师自身来考虑。从学校层面来看,首先,要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实践指导老师的专业化、专职化。不过,当前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本身缺乏,可考虑从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培养专业化最好是专职化的毕业实践教师。其次,要形成良好的实践指导教师评价机制。无论是兼职实践指导教师,还是专职实践指导教师,均需形成良好的评价机制。从实践指导教师自身层面来看,首先,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指导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指导内容不能仅局限于专业层面的指导,还要包括思想层面的指导。其次,实践指导教师要积极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为当前正在进行毕业实践的学生及未来将要参加毕业实践的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实践领域:司法社工和常规社工并行。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有一般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共性,也有如民族院校、医学院校、工科类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一样的特殊性,因此其毕业实践领域应包括常规的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和特殊的司法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当然,考虑到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特殊性,可偏重司法社会工作领域的实践。常规的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在这姑且不论,主要探讨司法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具体来说,第一,社区矫正。从社区矫正的有关分析中可以看出,社区矫正的方法应是以法律规定的方法为主,辅之以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工作方法。第二,法院人民调解员。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既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又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较为符合法院人民调解员职位需求。第三,禁毒、戒毒社会工作。禁毒、戒毒社会工作不仅需要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也需要禁毒、戒毒的法律知识。此外,司法社会工作还包括安置帮教等方面的内容。因此,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上述司法社会工作领域实践更适合他们自身的发展。 (四)实践形式:关联就业和毕业论文撰写。政法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也同其他专业学生的毕业实践一样,应将毕业实践与论文撰写和未来就业联系结合起来,这样既可以完成毕业实践,也可以促进毕业论文的撰写和未来的就业,这也是当下诸多高校比较提倡的做法。上述司法社会工作领域当前用人需求量大,政法院校应抓住这一机遇,利用自身优势,在加强学生毕业实践的过程中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关于毕业论文的撰写,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尤其是重实践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只有在专业实践中才能发现更好的选题,撰写更具实践意义的毕业论文。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农村社区社会工作的实践介入 摘 要 农村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三农问题在经济发展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农村发展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作为社会工作这一专业性领域,运用农村社区社会工作的方法,找到农村适宜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 农村社区社会工作 白林村 农村产业 城乡互助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很好的发展,农村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社会工作这一专业性的领域,探索新时期社会工作思路下的农村经济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农村社会工作在农村发展方面,可以增强农村社会的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提供动力与支持;同时,农村发展也为农村社会工作提供了广阔的活动舞台。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建构既要从三农问题中汲取经验教训,也要从农民、农村和农业所面临的全球化、市场化等现实处境中寻找解决方法。 一、我国农村发展现状 (一)脱离农业生产 农村劳动力的流失 以农村社会工作课程实习地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白林村”为例:农户生计多样化,综合考察研究区农户生计方式发现,8%的农户以规模化、集约化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养殖家禽为生计;16%的农户农业生产规模小;23%的农户通过农忙时以农业生产为主、农闲时就近打工获取经济收入;31%的农户基本脱离农业生产;22%的农户以非农经营收入为主,完全脱离农业生产。[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脱离农业生产的多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会选择外出务工、经商,更少的在农村种地进行农业生产,使得留在农村的人口多是妇女、老人还有小孩,形成“空心村”。而“空心村”现象是现如今大多数农村村落的现状,脱离农业生产进而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负面的影响。 (二)集体村镇企业的衰落 在白林村经济发展中,会兴起很多的集体乡镇企业。但市场竞争中,有许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技术水平低,企业效益降低。而在兴起集体企业时,由乡镇政府牵头向乡镇农民借款,但随着乡镇企业经营效率的下降,乡镇企业亏损不止,难以偿还这些借款。[2]乡镇企业造成的乡村债务会直接影响到农村发展。 在白林村,实地考察中发现许多集体村镇企业的衰落,以至于出现空厂房、倒闭企业。村镇企业的衰落导致乡村债务加剧,而白林村债务则是村委会的一大心病。 (三)村干部、村官镇用 缺乏实干性 农村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制约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难以转变农业经营观念;农村产业发展的配套制度不成熟。[3]因此,在农村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村干部应该作为政府与村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但大多数村干部和村官的活动范围多集中于镇上或者村委会的工作,很少深入到村民中去深入到村民的生活中去,不了解真实的农村生活。只是简单的做好了乡镇的书文工作,却缺少了深入乡村实践的实干性,不能从根本上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四)农村产业的不可持续发展 在农业市场化和扩大“内需”的过程中,对农村的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例如,在绿寨传统中,村民在高科技农业推广过程中被建构成为 “文盲农民”;地方政府强力推广的新品种农作物不仅没有增加村民的收入,反而因为过度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污染了水源和土壤;许多村民迫于生计毁林开荒种植经济作物,违反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等等。[4]这种不可持续的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不仅深刻影响着底层农民生计的发展,还造成农村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形成不可持续发展的恶性循环。 二、解决方法 (一)农村社区社会工作的介入 农村社区一体化 在大学课程实习中,课程社区社会工作和农村社会工作的实习是分开的;虽然没有明确说,但是在实践操作中,我们却把这两个紧密联系的总体拆开了。而事实上,农村也是一个不同于城市领域中的社区,社会工作者应该依靠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把农村工作的工作方法和社区工作的工作方法结合起来,探索农村社区社会工作的方向,推动农村社区综合发展项目。 通过培育各种农村地域社区组织,促进当地农村社区发展;可以为村民提供各种文化活动用具,开展文化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农村社区领袖,提升村民自我管理的能力等。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农村社会工作介入,为农村发展以农村社区为本的乡村经济奠定社会工作的专业基础。 (二)积极发挥农村社区积极分子和社工的作用 农村所属社区的发展不能全然依靠村官或者社工,就现实情况而言,在每个村子里都设置一个社工短期内是难以实现的。为了农村更好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在村官在村期间很好地利用村官在农业、经济、社会的理论知识,使原本扎根于农村的农村本土居民变成农村社区积极分子。农村也应该好好把握政策和机遇认识到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利用社工的专业知识多方面全方位发展农村经济。 我们可以不一直依靠同一批人才班子发展自己的农村。在一批人才班子在任期间,我们就应该充分利用人才班子的工作能力、想法、经验,结合社会工作的工作方法,最大程度的利用好在职工作人员的能力,发展农村社区。 (三)重视妇女在农村经济的地位 成立乡村妇女受益小组 社会性别的介入视角,把妇女看成有活力的行动者,尊重她们建构的生活,致力于在生活、家庭、社区、政治、经济等各种层面上达到妇女的充权,将性别角色的视角纳入农村社区发展。[5]充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泛运用在社区工作和妇女运动的发展中。 虽然在当今社会妇女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但由于农村较为的根深蒂固思想且长期存在的性别歧视,农村妇女的职业多有限制。 我们就白林村为例,去实地探访时,很多家庭的妇女都大多无工作留在家中。就社会工作的优势视角来看,我们应该就农村社区的特色发展农村特色经济。白林村盛产竹子,村里的妇女大多会编织箩筐、背篓等农业和生活用品,我们可以成立当地妇女受益小组,以小组工作的方法就当地优势发展编织业、手工织品或手工纺织。 (四)城乡互助 城乡社区合作支持农村农业发展 农村一般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农业,无论是瓜果、蔬菜,还是粮作物,都会因地制宜发展自己的地方特色农业。而农村居民多半是自己自足的乡村生活,农作物质量多优于城市经济利益化产物。大面积生产或生产剩余的农产品可以借助社工工作方法和“城乡互助”模式,更好地进行生产和销售。 借助乡村生活体验游的契机,推动村民与居民携手合作,互惠互利,既突破 “施与受”的助人模式,也有利于增进理解,减低城乡社会之间的排斥。社工借助城乡合作的平台,综合社工几大专业方法和技术,整合推动微观的个人、家庭社区能力的提升和宏观的社会政策的改变。协助农民改善生计,从而实现生计、社会互助、生态保育等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结语 我们在发展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时,不能将社会工作服务流于社区、小组、个案三大方法,三大方法不完全适用于农村工作,所以农村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宜采取地区发展模式,提高居民主动性参与。[6]我们要把农村社会工作推向专业化,从优势视角出发改变看问题的角度,积极培养利用农村社工、官员和当地的精英,发挥农村社区的当地资源和优势,促进农村社会工作的社会化发展。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批判教育学视角下的社会工作督导实践研究 摘 要:社会工作督导是社会工作实务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如何通过督导促成学生或者实习社工(被督导者)的专业成长,是摆在实务教育者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引入批判教育学,改善社会工作督导的对话关系,从批判能力培养、可能性语言的设立以及激发被督导者的潜能等方面全面改善社会工作督导的实践,提升社会工作督导效能。 关键词:批判教育学;社会工作督导;对话关系;增权 社会工作督导是社会工作实务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美国《社会工作百科全书》中提出:“督导是社会工作专业的传统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术由训练有素的社会工作者传授给新的社会工作者或实习生。”社会工作是一个实务取向的专业,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实务教育至关重要,这一点,基本上已经是内地社工教育界的共识。然而,如何才能搞好实务教育,却成了摆在社会工作教育者面前的一个难题。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有悖于西方的“职业化―专业化”途径,是先有专业而后设职业的,早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多半是理论家,这就造成了没有实务经验的教师来指导学生做实务的怪相。在笔者看来,加强社会工作督导是改善社会工作实务教育断层的一个重要途径。社会工作督导是社会工作实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社会工作专业培养中占据重要地位。督导不仅仅是对学生实务工作的指导,也是教师学习操作社会工作的机会,因此督导是一个教学双方共同成长的过程。 然而,国内社会工作的发展处境也表明,社会工作督导的相关经验依旧是欠缺的。许多高校教师名义上挂职督导,却并不知晓如何在督导中促成学生的专业成长,如何将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方法带进督导之中,甚至他们本身对社会工作的核心信念是怀疑的、不确定的。缺乏被督导的经验及整合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的训练,缺少内化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机会,导致他们难以胜任社会工作督导的工作。此外,国内有关社会工作督导的研究也不多见,没有形成立足本土的社会工作督导理论、方法和模式,这也让社会工作督导研究显得迫切和急需。 笔者自2010年开始,在学校社会工作系推行服务―学习教学模式,并担任服务―学习课程的督导,每周与服务―学习小组同学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会谈,帮助学生整合本周的实务经验,内化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促成他们的个人与专业成长。5年的实践摸索当中,发现批判教育学的教育理念、方法与社会工作专业的信念非常接近,在督导中尝试结合批判教育学的方法是可行且有效的。 二、社会工作督导相关研究的综述 1.境外对社会工作督导的研究 第一,对社会工作督导发展历程的梳理。香港学者徐明心对社会工作督导的历史做了梳理,并将社会工作督导的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社会工作督导的管理渊源(1878-1910)、督导训练背景的变化和文献基地的出现(1911-1945)、实务理论和方法的影响(1930-1950)、无休止的督导与自主实践之间的争论(1956-1970)、回到责任承担年代的管理功能(1980-1995)(徐明心,邹学银,1998)。新近社会工作督导的发展历程,笔者尚未找到较为适合的总结。 第二,社会工作督导的模式。徐明心整理了社会工作督导的几种模式,包括标准模式、实证的模式及实用的模式,徐认为这些不同的概念化途径未能包含社会工作督导的全部,因此徐明心提出一种整全的督导模式,期望为社会工作督导的范畴提供一个全面的观点(徐明心,何会成,1998)。 台湾地区学者萧文提出一种谘商督导的循环发展模式,通过三个同心圆五个步骤,帮助被督导者整理对个案的思考,形成全新的个案地图和进一步的帮助计划(萧文,2004) 加拿大学者提出社会工作实习督导过程中的理论与实务整合模式(ITP环形模式),将社会工作督导视为回溯、反思、联接、专业回应四个步骤不断循环的一个过程(玛丽昂・博戈,伊莱恩・韦达著,曾家达等译,2011)。 2.内地对社会工作督导的相关研究 第一,对社会工作督导的必要性及重要性的强调。不少学者意识到社会工作督导在实务教育中的重要性,蒋艳通过对某次福利院社会工作服务过程的案例分析,指出社会工作督导是有效且必须的(蒋艳,2010)。一些受督导者也开始用自己的实例分享被督导的感受,也表达出对督导的高度认可(喻欢,2010)。 第二,对社会工作督导内容及功能的认识。基本上,内地对社会工作督导停留在传统理解上,也即教育性督导、行政性督导和支持性督导,当然,也有学者指出,社会工作督导在传统三大功能的基础上发展出领导、管理、咨询等新功能(乔世东,2007)。 第三,本土社会工作督导经验的总结。近年来,随着社会工作督导实践的不断展开,亦有部分文献开始关注基于中国本土的督导经验的整理。有学者提出成为有效的督导应是社会工作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方向(马林芳,2010)。 学者们从系统的视角、过程论视角、优势视角等角度总结了中国本土社会工作督导的经验,提出了联合督导、同辈督导等督导方法,探讨了督导关系、角色定位及有效督导的特质等问题。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中国本土处境对社会工作督导制度的建立是有制度性障碍的,这需要引起实务界的重视(朱爱华,2009)。 总体而言,不管是督导实务还是督导研究,国内都是比较欠缺的。相关的探讨大多流于空乏,宏大叙事,部分基于实务的研究文献又太过局限,缺乏一种能同时能与宏观制度和微观服务对话的督导模式,大多关注于督导如何让实务更有效,如何让学生更能内化专业价值观,理解专业知识,将学生视为必须受改造的个体,这是一种强势的文化霸权督导关系,对促进学生的专业成长是不利的。 三、批判教育学的基本理念与精神实质 批判教育学,又称为解放教育学、增权教育学,代表人物有保罗・弗雷勒(Paulo Freire)、亨利・A・吉鲁克斯(HenryA.Giroux)、阿普尔(MichaelW.Apple)等人,批判教育学认为,传统教育并没有起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反而是社会排斥和对立的根源,教育传播的是主流社会的意识形态,对普罗大众形成了压迫,批判教育学强调人的存在是不断“成为”人的历程,人性应该是充分而完整的,而非扭曲和片面的,其目的是让被压迫者去反思压迫及其根源,通过这种反思,引导他们投身争取解放的斗争,从而达到启蒙的目的。 批判教育学的方法之一就是对话,对话带来对话双方关系的改变,促成平等关系的实现,对话也是对受压迫者的增权,培养受压迫者的主体性思维特别是批判性反思的能力,最终解放受压迫者,也解放了施压者。 在社会工作督导中,也常常使用对话的方法,但大多数时候,是督导让被督导者阐述,督导帮助被督导者解惑,指出被督导者实务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督导关系是一种非平等关系,对话成了上下级问话,而被督导者也被要求必须内化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被督导者的自主性被抹杀。 批判教育学视角下的社会工作督导,是一个平等对话的过程,平等对话能带来督导与被督导关系的改变,因此对被督导者来说,也是一个系统性增权的过程。尊重被督导者的主体性,培养被督导者的批判性反思习惯,从而真正实现被督导者能力的提升。最终解放教与学双方,实现意识提升、专业内化、公民责任的多重成长。 四、批判教育学对社会工作督导的启发 1.平等对话关系的建立 批判教育学强调对话关系的平等性,师生之间、督导与被督导之间并不是靠权威支撑,教师所掌握的是旧知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可能生产新知识,因此教学过程是师生协同创造新知的历程,师生关系也应是彼此平等的。 在社会工作督导过程中,督导者常常受到书本知识和自身经验的限制,被督导者身处的实践场域,反而是更具挑战和跳出常规的,其应对模式往往是超越书本和督导教师的旧知识体系的,因此,督导者需要在督导过程中,与被督导者平等沟通,建立共识,同行成长。 2.批判能力的培养 批评和质疑的概念被批判教育学视为教育模式的中心,学生被视为批判的行动者,学生通过批判和反思,首先解放自己,然后寻求社会的正义与解放。用弗雷勒的术语说,培养批判能力其实就是发展“批判意识”,就是希望人们能够带着质疑与批判的态度,面对并揭露所有“去人性化”的社会设置。 在社会工作督导过程中,应当引导被督导者系统的反思自身实践与社会设置的关系,批判性的看待当下的情景与社会政策。具体来说,反思的层面可以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3.可能性语言与行动取向 值得注意的是,批判教育学强调培养批判能力不仅仅局限于课堂和自我认知,它的最终目的是要导向“社会实践”,即将批判理念与社会行动结合起来,最终发展出批判的行动力。 传统的批判可能因为“看到问题无力回应”而导向悲观主义,或者因为“看清世界迎合世俗”而导向犬儒主义,批判教育学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为了避免这两种情形的出现,批判教育学强调“可能性语言”(languageofpossibility)。可能性语言是指人类敢于根据现实,描绘对未来的希望与梦想,通过批判能力与社会行动力,团结力量共同行动,从而逐步迈向梦想的美好未来,并根据实践不断批判性的调整方向。 可能性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引导个体超越现实,超越自我,突破禁锢,使个体跳出樊笼,看到更高的可能性,并付诸实践谋求未来,因此批判教育学强调的是行动取向的批判。 社会工作督导中,督导者不仅仅要引导被督导者批判社会现实,还要看到行动空间,并通过自身的服务行动,联合相关力量,改善不平等的社会设置,哪怕这种改善只是微小的、短暂的、稍纵即逝的,但却是在为社会改良积累经验和教训,最终是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 4.增权与潜能激发 批判教育学者葛兰西(A.Gramsci)认为,支配者通过知识、媒体、权力、政治的有效运作,塑造和控制大众的日常思维,而大众在长期的规训过程中,逐步内化了这种思维,从而主动遵从和维护支配者建立的各种不平等关系,这就使得支配者建立的文化霸权能够长期存在并持续运行。面对充满霸权的、非人性的社会制度,许多学生常常感到无力和无助,同时,在传统的文化霸权督导模式之下,被督导学生由于缺乏能力和资源,常常是处于“无权”和“去权”的状态之中。 增权的视角强调被督导者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潜能,强调被督导者有能力、有机会做出决定、采取行动。增权的核心是通过提供资源以及培养知识和能力,使个人由能力被动的弱者变成主动的强者,提高他们的行动力与控制力。由此可见,增权并非赋予被督导者权力,而在于挖掘或激发被督导者的潜能。增权主要是督导教师帮助被督导的学生(社工)发掘自身潜能的过程,可以运用的一些对话语句如:“只要你相信,你是可以去面对这些问题并且找到不止一个解决方案的。”“你觉得在这件事情上你能够做出的改变是什么?”“你将采取什么行动来应对?” 五、小结 社会工作常常强调自己是一个“生命影响生命、生命感动生命”的专业,是一个实践取向的专业,其与其他专业不同的地方就在于,社会工作者的培养过程中,少不了社工教师对社工学生的生命影响,这种影响,在社会工作督导过程中体现得更为密切。 批判教育学强调对话,强调平等关系,强调对社工学生的系统性增权,社会工作督导教师应当将批判教育学吸收进入自己的血液,形成自身的生命影响力,从而引导学生成为兼具批判能力与行动能力的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证据为本的实践: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新指引 摘 要:社会工作实习教育以证据为本就是要求实习工作的组织者要以本土状况为实习设计的基础。针对我国社会工作教育目前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师资非专业化、督导力量缺少等现状,社会工作实习教育应以本土现实状况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以实习教育负责人为主导,为实习工作构建支持网络,包括制度保障、督导保障和机构保障。 关键词:证据为本;实习教育;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是一门以实践性为主要特征的专业学科,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职业化为导向。在社会工作硕士教育层面也有学校希望能够培养出社会工作专业的研究人才。但无论侧重实践还是研究,都离不开社会工作专业实务经验的积累,因此实习教育对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十分重要。 一、相关研究综述 中国大陆自1989年北京大学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招收第一届本科生以来,至今已有超过200所高校开办社会工作专业,多所学校已经探索形成了特色不同的实习教育模式。北京大学采取多种督导模式,发展社会行政与社会政策研究;华东理工大学强调实践环节的系统化、实践运作的制度化、实践操作的规范化、实践基地的网络化,在社区矫治、戒毒方面取得了丰富经验;厦门大学坚持以“学生为本”的能力建设,开展探索性实践;云南大学采取经验学习与行动反思的模式,在农村社会工作、戒毒社会工作、流浪儿童服务以及边缘群体服务方面具有开拓性的经验。 在现有的学术研究中,研究者对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的讨论比较集中,认为阻碍社会工作实习教育发展的因素主要来自于专业机构少、督导水平低、学生积极性不高、案主需求不明确、实习制度不健全等(徐迎春,2013;童敏,2006;樊富珉,2003),提出的改善和应对策略都倾向于改善督导、建立实习基地、规范实习制度、多主体共同参与几个方面(徐迎春,2013;林顺利,2011;肖萍,2006;史柏年,侯欣,2003),当然也有一些对实习模式的新探索,例如,以提升机构专业水平为目标的增能式社会工作实习模式(孙唐水,2014),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的实习模式(石彤,2000)。笔者认为社会工作实习教育应建基于一套完整的、实际的、可操作的实习教育设计,实习设计因教育程度、培养目标、学生需求、地区发展状况、院系实力等本土的实际状况而不同。 二、证据为本指引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现实依据 社会工作实习的教育者和组织者在设计实习工作方案时应充分分析教学能力、培养目标、学生能力、学生需求、督导力量、机构资源、就业岗位和社会需求等方面的现实状况,以此作为设计依据,坚持证据为本的实践。 (一)教学能力不足与培养目标的异化要求加强社会工作实习教育 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来,全国大量高校开始设置社会工作专业,但各地区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客观条件并不完备。主要表现在缺少专业教师、没有专业的实习合作机构、没有完备的实习制度、实习指导手册,更不必说建设校内的实习基地、社工实验室等。社会工作离不开实践与专业督导,非本专业出身的老师给予的指导无论是在专业性还是在适切性上都有所不足,往往不能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问题。没有专业的实习合作机构、专业的督导人员,学生得不到专业的成长,各个子系统都囿于非专业的困境和焦虑,却都期待在专业上有发展,这必然会让社会工作实习教育容易流于形式,起不到提升教学水平、培养合格人才的作用。社会工作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但现实情况却是每个学校只能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对培养目标做出调整,甚至最终培养的学生离目标中的期望相去甚远。究其原因,除了本身教学力量薄弱,开办专业准备不足外,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就是没有以本校的现实依据为基础,制定适当的实习教育计划。 (二)证据为本下的社会工作实习教育可以有效地满足专业学生的需求 学生是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主体,他们对社会工作专业的了解和认同,是影响实习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就当前的情况来看,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大部分是调剂进来的,对社会工作并无了解,甚至有些学生的自身特点并不适合这个专业,再加上社会工作专业就业处境的相对艰难和严峻,这使得学生对于社会工作实习抱有不同的态度,有学者概括为“跃跃欲试型”“浑水摸鱼型”“犹豫不决型”和“学做分离型”(史柏年、侯欣,2003)。在这种情况下,“专业知识、专业自主、专业自我、专业认同和专业成长”这样实习的理想目标不易实现。要想充分发挥学生参与实习的积极性,还必须进一步挖掘社会工作实习的功能。从学生的角度看,他们都会有就业的需求、成就的动机和成长的需要,如果能让他们从社会工作实习中获得这些需求和动机的部分满足,能促使其更积极地参与社会工作实习,也更有可能达到或接近提高专业素养的理想目标。 (三)社会工作实习基地的建设要求以证据为本 实习基地的建设在社会工作实习教育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实习基地的现状、获取校外资源的多寡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教育的设计依据。由于目前内地需要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能够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机构、社会工作者可以在其中进行服务的机构都相对较为稀缺,因此无论是各高校在进行实习基地建设中采取伙伴关系模式,还是实习教学中心模式,实习机构的选择都是最重要的。只有以证据为本,依托本地区现实状况,选择对社会工作有较多了解、合作态度积极、自身拥有一定资源的实习机构,才能够使社会工作实习达到预期目标。在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外部资源发掘与整合方面,各院校也可以结合自身现状积极寻求机构专业人士、友好院校师资、国外及香港的社工督导参与到本校的实习教育中。变被动为主动,寻求自我发展的同时,不忘“走出去”和“请进来”。 (四)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发展要求加强证据为本下的专业实习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社会工作教育也达到了一定规模,但始终没有从制度层面建立起社会工作这一职业。从国际通行的经验看,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一般需要三个条件:一是要有成规模的合格的社会工作教育机构;二是政府和民间机构要重用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三是社会工作人员本身要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而对于一个合格的社会工作者而言,职业化意味着他必须具有职业化的素养、职业化的行为规范和职业化的技能。推动良性的实习教育发展,可以帮助学生提前接触正式工作的环境,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还可以强化其对社会工作价值观及伦理守则的认同,进而使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不再局限于理论学习,使理论与实际应用相联系,从而为我国社会工作由专业化向职业化方向发展提供条件。 三、以证据为本,构建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支持网络 结合上述四个方面的现实依据,社会工作实习教育设计需要以全面、客观、具体的证据为本,为社会工作实习教育提供涵盖制度保障、督导保障、机构保障的现实支持网络。 (一)制度保障 依据目前各院校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弊端,教育主管部门应对申办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学校提出新的要求,在申办资质上加入实习教育评估体系。同时对已有社会工作招生资格的院校从实习条件、督导师资、资源获取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和审核,根据评估和审核结果督促院校进行整改。其次,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开始之前,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实习制度,它应该包含实习的目的与要求、实习工作中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益、实习文书档案的规范等内容。第三,各院系要与合作机构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在实习工作中的责任,合作的形式、内容等,实习制度和合作协议中,还要包含质性和量化两个方面的评估内容和标准,例如个案、小组、社区服务的次数、项目的数量、文书的要求、督导次数、评估标准等。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与实施,结合本地、本校的现实依据,有效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教育的开展,推动专业水平的提高。 (二)督导保障 社会工作实习教学应多元化(张曙,2012),督导是实习教育的必要环节,而且可以创造多种可能。第一,学生在选择实习机构的时候常常会难以抉择,不能确定哪家机构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因此,在实习工作准备之时,邀请各实习合作单位的机构督导作为机构代表做宣讲,详细地介绍机构情况、优势、为实习学生能提供的条件,让学生更好地做出选择,促进学生的主动介入(余瑞萍,2008;曾华源,1987)和主动实习。第二,课堂集中督导不仅是教师对学生、专家对“菜鸟”的指导和帮助,还为同学们之间进行同辈督导提供了场所。学生之间比较相似的经历和处境使得同辈督导的效果有时优于专家督导。第三,在学生走到机构实习的同时,教师、院系可以通过个人或者单位之间的友好关系,整合资源,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一线工作人员、评估人员等走进课堂,可以让学生们结合自己实习的状况与之对话,也打破单一督导的局限。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作为机构督导,需要充分了解学生在实习机构中的工作状况,及时回应学生在实习中的问题与需求,在实践的过程中帮助学生将理论应用与实践操作。课堂督导结合理论教学,引导学生开展实习反思与评估,获得专业成长。针对督导人手不足的情况,可以采取1+1+1的督导模式,即一名机构督导、一名督导助理、一名课堂督导,督导助理可由有过实习经验的高年级学生或者有过社会工作从业经验的人士担任。 (三)机构保障 实习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良好的合作平台,即能够接纳实习的合作单位。实习合作单位的选择应能够满足学生需求、实习制度、就业选择和社会需求等方面的要求。接纳实习工作对合作机构来说也有一定的挑战,例如需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给予实习学生引领、督导;实习生融入后又撤出会打乱工作节奏。这会导致机构对实习生资源的不当使用,实习生通常被安排临时性、补充性的工作(鲁艳华,2007)。因此,机构资源的积累是一个长期的需要经营的过程,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搜集整理机构资源,并促进社会工作院系与之建立合作关系。合作机构需要尽可能具备专业性、多样性、主动性的特征。专业性在这里不仅指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性,更要具有指导实习的专业性,能够对实习学生进行专业的指导、督导,充分发挥、挖掘实习学生的作用和能力。因此,实习合作关系的建立应坚持互惠原则(向荣,2000),做好充分的准备、沟通工作,明确合作双方在实习过程中的责任和角色,避免滥用实习资源的情况,保证合作关系长期、稳定。 四、结语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是教育先行,专业化、职业化滞后,普遍存在盲从域外经验、地区发展不平衡、师资非专业化、督导力量缺少等现象。面对以上种种困境和挑战,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教育应以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为主体,以教育者为主导,以证据为本的实践作为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新指引,依据复杂的现实状况,构建现实支持网络,提升专业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促进专业成长与发展。 社会工作实践论文:NGO在医疗社会工作领域的实践 摘 要:本文主要以快乐童年公益阅读坊为例,通过介绍阅读坊的成立、工作内容及方法,研究NGO在医疗社会工作领域的实践,旨在介绍NGO参与医疗社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工作开展中面对的困难,呼吁更多力量关注NGO在医疗社会工作领域的发展,以阅读学习等方式来帮助患儿远离病痛,拥有一片快乐的天空。 关键词:公益;儿童;阅读 引言 (一)非政府组织(NGO)概述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为行文简洁,后文均用NGO指代),一般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那些非政府的、非营利的、有志愿性质并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社会中介组织,也常被称为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等[1]。 早在20世纪80年代,NGO就已在全球范围萌芽并兴起。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在世界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它致力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以及解决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情况下较少被顾及的一些重大社会问题,如卫生保健、环境保护、妇女儿童保护、扶贫、教育、计划生育、农村发展,以及人道主义救援和人权保障等,而在医疗社会领域的实践是其最重要的事项之一。 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它也不是经济体,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非政府组织。在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早已遍布社会需要的每个角落。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 000亿,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机构(NGO),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配套,大大帮助了美国的发展与繁荣。美国有力量强大的各种私人基金会支撑NGO的发展。同时,国家从税收上确立捐赠部分可以抵税的制度,以此来鼓励捐赠[2]。 (二)引入民间公益力量服务医务社会工作的必要性 在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起步较晚,数量少,特别是在医疗卫生领域,专为医院服务的非政府组织规模小、数量少,还不能满足需求。我国在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普通百姓对于医疗的需求及关注要求我们有更多的公益力量来进入医务社会工作领域,分担医院面临的困难。社工可以通过医务社会工作,以心理疏导或其他帮助形式,与患者沟通,从而帮助解决医患矛盾问题,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有助于扩展医疗服务领域、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患和谐。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成为国内医务管理者的共识,并在新医改方案的国家政策层面得以确立。各地一些医疗机构通过设立专职机构、引入社会工作人才等途径,进行着积极的实践探索,取得了一些本土化的实务经验。 然而,当前大多数医务社会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还没有实现服务普惠的目标,医务社会工作还没有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在过去,这项工作的推进主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指导和医疗卫生部门服务意识的自主提升,民间力量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引入民间力量,既有助于短期内提高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能力,也有利于民间组织自身得到成熟与长久的发展。现阶段,除了进一步规范制度之外,当务之急是整合资源,尝试以医务社会工作为抓手,通过引入民间公益力量来增强医务社会工作的服务能力[3]。 (三)快乐童年公益阅读坊应运而生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在安徽省省立儿童医院康复区内诞生了一个非政府组织――合肥市包河区快乐童年公益阅读坊,由安徽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总队负责人王大成发起,陈一心家族基金会及中国儿慈会资助。阅读坊的主要服务内容是为在省立儿童医院住院的儿童提供无偿借书服务、召集志愿者为患儿说故事。 一、快乐童年公益阅读坊的实践探索 (一)发挥民间公益力量,开展专业服务 阅读坊里分工明确,发起人王大成主要负责申请项目资金及日常管理,台湾特教老师义务远程管理,合肥亲子阅读专家纪念老师义务对说故事志愿者做阅读培训,苹果树故事团每周日下午过来为小朋友表演故事剧,两名社工负责阅读坊的日常具体事务。 阅读坊内有上千本儿童读物,包括各种绘本、儿童画册、亲子读物等。这些书主要来自基金会的捐赠。阅读坊的一切服务都是公益免费的。每天早上是进病区送书时间,社工会拿20―30本儿童读物进病区,首先为想要看书的孩子免费办理图书借阅证,只需登记姓名、病床号及联系号码即可,再登记借出的书,第二天再去拿回并借出新书,直到孩子们出院时,归还所有的书,再借给新的患儿。最初借书是不用办理借阅证的,每个病区都设有图书角,供生病的孩子阅读,但由于没有记录,丢失率高,转而变为借阅形式。这种借阅形式起初是不受欢迎的,送书进病区,首先会受到医院工作人员的排斥,因为这跟他们的工作或多或少会有一点冲突。其次是患儿家长的质疑和反感。据资料统计,全国范围内,专门从事面向儿童的民间公益阅读推广组织有27家,快乐童年公益阅读坊是其中一家。它是安徽省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在医院内提供此类借阅讲故事服务的公益组织,多数患儿家长对于免费服务存在戒备心理。所以在起步阶段,愿意填写信息、办理借阅证的人非常少。经过几年的坚持,早已打破这种局面,得到众多家长的认可,登记办理借阅证的人数早已超过千人,志愿者累积服务人次也早已过千。 (二)阅读坊让患儿在阅读中体验快乐,学习成长 在病区阅读很受欢迎,在康复区就更是如此,康复区内有一间闲置的大办公室,医院免费提供给阅读坊作为书屋,阅读坊就坐落在这里,所以康复区的小朋友到阅读坊里看书非常方便。每天下午是阅读坊对外开放的时间,有许多小朋友过来阅读。 工作人员会把阅读坊打扫干净,迎接孩子们,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愿意做手工的孩子,会为他们准备胶水、剪刀和手工书,他们可以在这里做小手工;愿意看书的孩子,会为他们提供丰富多彩的儿童读物和软软的儿童坐垫;愿意听故事的孩子,会有志愿者给他们讲故事。 亲子阅读专家纪老师每周都会过来给大家讲课,主要是培训志愿者如何给孩子讲绘本故事,告诉大家一些亲子阅读的益处及技巧,并且推荐一些亲子读物,家长们有的驻足倾听,渐渐了解了亲子阅读的好处,也开始加入亲子阅读行列。亲子阅读需要家长和孩子的配合,意义不仅仅在于阅读本身,也培养了家长对孩子的耐心,树立了孩子对家长的信任。特别是对于住院的孩子,在患病阶段,家长和孩子都被束缚在小小的病房里,生活中少了许多乐趣,有时会处于一个相对焦躁的情绪中,阅读能帮助孩子找到乐趣,让他们安静下来,也能帮助患儿家长找到信心,享受这一段蜗居在小病房里的时光。孩子们总是聚精会神地听故事,用心去想象和理解故事中描绘的场景,在不知不觉中解决了孩子注意力不集中的问题,如果家长不急于求成,能耐心陪伴孩子阅读,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会收到更好的效果。爱阅读的孩子视野远大,心胸开阔,因为他们可以从书中汲取前人的经验与智慧,学习判断是非好坏,懂得做人的道理,这远胜于家长和学校教师口干舌燥的说教。许多家长在亲子阅读中受益,从开始不愿陪孩子看儿童读物、不愿学说故事到主动为孩子选书,陪孩子读书,给孩子讲故事。安静下来的孩子不再为病痛而哭闹,因为他们的思想在书本描绘的广袤空间里翱翔。 (三)阅读坊长期规划,确保常态运行 阅读坊有自己的豆瓣同城小站,名为“阳光的天空”,持续在上面招募说故事志愿者。基本上每天都有志愿者过来,在社工的带领下,到病区为小朋友们讲故事,孩子们非常喜欢听故事,这会让他们暂时忘记打吊瓶的疼痛和无法玩耍的苦恼。志愿者大多是合肥各大高校的在读学生,也有十几个固定的志愿者社团,每周会在固定的时间过来,进入病区或者在阅读坊内为小朋友们说故事;还有比较专业的苹果树故事团,每周日下午到康复区大院内给孩子们表演故事剧,吸引许多孩子和家长驻足观看。 在一些节日,阅读坊会开展一些联欢演出活动。大型活动一般会请合肥电视台、万家热线、广播等媒体来全程报道,有社团志愿者来表演儿童歌曲和舞蹈,苹果树故事团表演故事剧,还有社会上的爱心人士来捐款捐书,机构内有专门负责财务的人员,捐赠的东西都会登记备份。 阅读坊发展得很快,得到患儿和家长的喜爱,也得到了医护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但机构财力和人力基础较薄弱。阅读坊的经费,是靠申请基金会的项目,资金来源不稳定。阅读坊的人员,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志愿者,都是饱含一腔热情想要做好阅读推广及服务患儿的爱心人士,在大范围上属于公益,具体来说,属于社工,有社工专业知识可以把专业工作完成得更好,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患儿,需要社工的个案辅导,帮助其走出患病的阴影;但在实际工作中,具有社工专业背景的人员(包括组织者、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远不足半数,由于阅读坊没有固定的财力支持,没有编制,待遇不稳定,也没有社会保险,所以能够在这里服务的人员,大都是有稳定收入的兼职人员或是大学生,经费没有保障,人才又满足不了需求,这大大制约了阅读坊的发展,也是此类机构共同面临的难题。若政府、基金会及其他社会公益人士能帮助阅读坊及此类民间组织实现常态运行,相信一定能给更多儿童带来实惠。 二、结语 快乐童年公益阅读坊自开设以来,为患儿提供了良好的阅读条件,让患儿在阅读中淡忘病痛、汲取知识养分,健康成长。如今,阅读坊的工作还在正常继续,但由于省立儿童医院康复区病房的扩建,阅读坊已搬迁至社区,阅读坊虽已搬迁,但无偿借书及志愿讲故事服务并没有结束,并已成功扩展至安徽医科大学住院部、肿瘤医院等其他医院。 阅读坊的未来愿景是以安徽省省立儿童医院为基点,逐步向其他医院、民工子弟学校和社区拓展,利用志愿者和社会公益资源,努力使全市的少年儿童都能享受到这种无偿的公益阅读辅导服务,让广大儿童,特别是患病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拥有同样快乐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