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原理论文:“室内设计原理”教学改革探索 【摘要】《室内设计原理》是室内设计专业主干课程之一,在专业课程教学中占主要地位。室内设计课程的创新点是在教学中以设计项目为导向,以设计过程为路径,以设计内容为理论知识点,以项目实践应用为驱动,通过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改革,将"模块化教学,项目化实训"融入课程教学内容中,从而达到人才培养的需要。 【关键词】室内设计原理;教学改革 ;职业化; 室内设计专业基础教育的现状与问题在现如今的大学课程里存在着脱离现实社会的问题,我国现代设计教育起步比较晚,其基础教育一直受到前苏联和西方的绘画基础教育的影响,真正开始关注设计基础教育问题则是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交流、思想的进步,带动了设计的发展。 室内设计是一门跨越艺术和技术,融合多种内容的综合性学科,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这一空间环境既具有使用价值,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历史文脉、建筑风格、环境气氛等精神因素。单凭艺术家式的灵感和心血来潮,已经难以完成复杂的设计任务,因此作为一个合格的室内设计师,既要学习室内设计原理和历史,又要熟悉室内设计涉及到的边缘学科,以获得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品味的审美和艺术修养。 所以《室内设计原理》就是高校室内设计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在室内设计教学与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性。同时,《室内设计原理》是一门与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课程,是依托实践建立起来的专业应用型课程。 综上几个原因,教学改革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突出以“ 职业” 为核心的专业教育思想。文章从调整教学定位、充实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丰富教学考核等几方面进行改革探讨。 一、转变教学观念,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着眼应用型专业教育。 “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当前的高校,尤其是新升格的本科高校办学主题。学生的培养方向应面向工作第一线,应注重理论知识的灵活应用,而不必过分强调理论知识的深层研究。教学内容的深浅要适用,以够用为原则,突出实用性。 职业教育决定了课程内容的应用特性。室内设计专业的《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是后续室内专业设计课程的基础,要突出它在设计理论体系中的应用;另一方面它还是工作实践中,指导工程实施,解决一般问题的基本理论,要突出它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在教学中,应紧紧把握两个方面的应用,打造侧重专业知识的应用型教育。例如,在讲解到《室内设计原理》的人体工程学的教学内容时,空泛的讲解室内设计与人体尺寸对人们生活中的影响,并不能使学生在真正的设计中做到应用自如。因此,针对室内设计与人体尺寸的具体应用,可简单利用教室里的课桌和凳子,让学生更能真切的了解到室内设计与人体尺寸之间的紧密相连的关系,还有学生的宿舍,让他们在课下对自己的宿舍的家具进行测量数据,课堂上更多地结合案例深入剖析,从而使学生能把所学知识真正应用到设计中去。 二、着眼专业前沿,更新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能更快的进入到设计公司中。 当前室内设计的发展,适应于当今社会发展的特点,趋向于多层次、多风格。即室内设计由于使用对象的不同、建筑功能和投资标准的差异,明显地呈现出多层次、多风格的发展趋势。但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不同层次,不同风格的现代室内设计都将更为重视人们在室内空间中的精神因素的需要和环境的文化内涵。 《室内设计原理》教学内容要紧紧依托方案实践。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室内设计原理》的授课内容,跟随时代潮流,跟随技术潮流。对于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时间要对教学内容有所侧重、有所更新,使教学内容更贴近实际应用。 所以在上课时强调教学效果,不拘泥于形式,力求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学手段多媒体化、教学氛围轻松化。 《室内设计原理》是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很多内容仅仅通过授课分析,教师的言语表达和多媒体演示并不能完全使学生理解透彻。而通过案例的讲解可能一下子就能让学生完全明白。可利用部分课堂和课余时间到施工工地进行观摩,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通过拍摄照片、DV给学生演示工程概况、施工过程、方案效果;鼓励学生动手参与实践。这样多种手段的反复训练加上教师的指导评讲,大部分学生都能牢固掌握课程内容。 而且为了让学生毕业后就能很快的融入到设计工作中,在教学中 把设计案例讲解完后,让学生独立的完成一整套家居设计。还有利用课堂时间,组成模拟设计公司和客户,让学生从接单子、与客户洽谈、量房、绘制客户要求的设计图等一系列任务,让学生能够统一的学习一遍进入设计公司后所要完成的设计任务。 同时,教师自身水平也要有较大的提高,能够熟练运用授课手段,能较好的把握课堂节奏,能充分调动学生的课堂情绪。使学生轻松愉快的进入课程学习。而且现在提倡“双师型”教师,所以教师可以利用假期时间,到设计公司进行充电学习,了解最新的设计元素和设计方法。再通过自己的语言讲解给学生,让学生学习到社会最新的设计知识,等毕业后能尽快的进入到工作状态中。 教学形式的三个“变化”是体现教学艺术的改革,是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关键,也是《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改革的主要手段。 三、教学考核突出“设计方法”,突出“专业应用”。 教学考核的目的是检验教学成果,教学考核要能充分体现专业教育的根本要求,才能充分反映专业教学质量的好坏,才能充分反映专业教学改革的成败。教学考核的改革是课程改革的核心。 新时期高等教育专业教学的目标,实际是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传统的试卷考试不能全面反映学生能力水平,要利用多种手段,对学生进行综合的考核。首先,要调整考试内容,重点考核学生对室内设计原理的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在设计作业对室内设计原理的应用,突出“设计方法”;其次,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并绘制图纸,强调具体方案中的具体原理应用,要求学生不仅能理解室内设计原理的基础知识,启发学生进行方案的设计与改进,能独立完成一套设计方案,突出“专业应用”。 四、结束语 《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有不同于其他室内设计专业课程的自身特点:专业应用性强、内容更新快、覆盖面广、与其他课程联系紧密等。其课程改革有其复杂性、独特性的一面,要抓住“职业教育”这一特色,推动课程方向、课程内容两个方面的更新,通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氛围的变化,同时强调课程考核在设计方法、专业应用、工程实践、综合能力四个方面的突出,推动课程教学的全面改革。形成“一特色、两更新、三变化”的课程改革体系, 促进教师课程教学、学生专业素质的双提高。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构成原理对室内设计影响 摘要:随着社会体系的发展,人们对精神及物质的层面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而对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也有了很多的讲究和要求。其中室内设计是对整个室内环境和空间的再创造,像人与自然一样,所有的设计和装饰也都是讲究和谐共生的,在固定的空间里设计出线条柔美、人与环境和谐以及视觉美好的空间布局,是所有现代人的需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室内设计的发展中呈现出很多的新技术、新手段,设计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样化,效果也越来越丰富,尽管出现了许多的创新思维,但是也有其自身的规律。构成原理将在整个室内设计中起着构思根据的作用,基本原理包括平面设计、色彩构成和立体构成三个方面,在进行室内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构成在整个设计中的作用,重视视觉效果、环境协调、家具与室内框架的和谐等,利用每一个可以用到的因素,把他将它们重新巧妙组合成一个审美与构造和谐的室内空间环境,提高室内空间环境的文化内涵和艺术品位。 1构成的含义及作用 1.1构成的含义 “构”的书面意思是使某一形体或者器物成型,其内部支撑起骨架,从而形成虚拟的具体框架。即是“成”的含义延伸。构成即构思,为一个目标而作的建设性的预想,运用于室内设计领域时意味着在视觉上形成美的造型,不仅是对事物的重新组合、排列的能力,还需要对内外结构有了解,对其功能和审美上都要达到标准,更多的是动手设计的能力。 1.2构成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在进行室内设计时,根据室内空间的特点,先对室内布局进行构思研讨,制定出初步方案,设计者将对整个空间形成清晰的设计思路,勾画出平面结构图,确立立体空间雏形,最后辅以材质、色彩等装饰设计,最终形成效果实体图,以供设计者筛选;最初,每一个房间都是一个空白的空间,对空间里的每一个细节进行设计后形成初期的平面设计图,通过运用重复、对比、堆成、比例、韵律和线条等设计的常用方法将最基础、最基本的点、线、面描绘到平面图上,由于点、线、面的组成不同,那么由其构成纹样和图案也不同,再加上所摆放的位置不同,出来的室内设计效果也不同,因此,在不同的空间布局里运用不同的点、线、面不同的巧妙组合,也能创造出不同的艺术效果,也为室内设计增加了艺术成分。所以,在室内设计中一定要充分认识三个基本元素的基础作用,才能形成具体的构思,从而提高整体设计的视觉效果和功能效果。 2平面构成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2.1平面构成是后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基础 由多重要素所构成的,主要包括强弱渐变、线条重复、形状近似、发散对比等等,整个平面构成是在二次元的空间进行的,是按照一定的形式美的法则来进行分解、组合的,而平面构成的目的是使整个平面达到一个理想的状态。 2.2同样的造型重复出现是平面构成常见的构成方式 重复构成能够产生线条、画面的协调统一的观感,因此,在室内设计中重复构成的应用十分广泛,但是由于重复构成的重复单一性,也容易产生单调乏味的效果,所以,在排列时要注意这些要素之间的方向和空间变化。 2.3在进行平面设计时常常运用的围绕一个或几个共同的中心排列的发射形状 发射形状的灵感来源于美丽的大自然,太阳的光芒、温暖的烛光绽放的花朵等在自然界中都是呈发射状。在室内设计中运用发散使设计具有聚焦点、光芒感,使设计富有节奏。 2.4在平面设计中,对构成因素相互比较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同一个地方求差异,使互异的地方强调、突出,也是在求异的同时达成最佳效果的和谐统一,在室内设计中,常常运用到对比构成原理的是家具的选择与安置,为了达到统一性和协调性,一定要对室内的空间环境和采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使室内的空间布局开阔明亮,线条流畅,选择家具及摆设时也考充分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既要突出家具的造型,也要使造型与周围环境的统一。 3色彩构成在室内设计中的作用 3.1色彩的对比构成与室内陈设 色彩的搭配直接影响到结构的造型,因此,在室内设计中,色彩搭配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室内设计的风格,理想的居室色彩能给人舒适、安逸感,从心理上让人放松、心情舒畅。色彩运用时要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在空间或时间上进行相互比较,例如进行色彩三要素的对比、冷暖对比、面积对比等。根据不同的室内陈设,家具的摆设对色彩的不同要求,对比的强弱也会不同。若室内空间面积较小,应弱化陈设品色彩对比,多运用明度较高、纯度偏低的色彩,使室内在视觉上达到空间开阔的效果,若室内空间较为开阔,可在家具或小件织物的色彩上选择不同的、富有变化的色彩,增加色彩对比度,丰富室内层次,活跃整个室内氛围。 3.2色彩的调和构成与室内陈设 色彩构成是从审美出发,是人们对色彩的知觉和心理的结果,在进行色彩搭配时要按照色彩规律去搭配组合,使整个色彩达到新的和谐。在室内设计中,色彩直接决定着室内环境中视觉空间的舒适感,通常利用色彩色相、明度和纯度的变化和统一来调节室内环境气氛。设计之前应明确整个空间中大面积使用的环境主色、主体设施的主题色,而小块区域的颜色跟整个空间的色彩要搭配和谐,在色相确定后使用不同的纯度、明度进行调和变化。在整个室内色彩设计中,应体现出大环境统一、局部对比变化,统一中有对比,对比中求统一,这样才能实现色彩的平衡、协调和层次感。同时,不同的室内环境色彩运用原则有所不同,办公空间的色彩运用应庄重沉稳,家居空间的色彩搭配应明亮柔和,娱乐空间的色彩运用则需要有一定的视觉刺激和审美感,但整体之下应有局部的区别。五颜六色的色彩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好的室内设计不能缺少色彩的,一定要由和谐的色彩组合作为设计基调,因此,在进行室内设计时要注重色彩搭配构成和调和的基本原理为前提。运用对比、重叠、和混合的方法,在对比中调和,在统一中求异,在混合中求突出,很多的色彩有秩序、和谐地组织在一起形成了色彩调和。我们通常会运用统一调和和类似调和的手法有效控制室内色调,我们可以运用统一调和来调节室内陈设中的对比过强,容易使人产生视觉疲劳的色彩,在强烈刺激的色彩中都混入统一色,增加各色的统一因素,达到调和感强的色彩。也可以在调色时参入对方的色彩,可以点缀,可以混入,或者在陈设中混入相似的颜色,达到色彩协调的目的。 4立体构成在室内设计中的作用 4.1线材与室内陈设 立体构成是构成完美室内设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空间的所有立体元素的重新组合,三维空间的可塑性是立体结构的显著特征,随着人们的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对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立体空间布局时可以根据家具和家电种类及功能的需要,利用平衡与对称、对比和调和、节奏与韵律以及重复和变异等构成规律来进行摆放;材质是室内装饰陈设物品造型美观的保证,因此,在选择室内装饰与家具时,要根据空间设计的构思,选择适合房间的材质,以达到整体的和谐,例如,室内所有的装饰摆设必须要依赖合理的立体空间设计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同时立体构成原理运用时应注重室内设施的材质美和形态美,室内设计中的陈设物品本身就是立体的,在视觉上有一定的方向性和美学效果,而材质也要注重伸拉结构和垒积结构,以及线条的柔和。 4.2面材与室内的摆设 整个室内设计的面是由长度、深度和宽度所构成,而整个面的尺寸会直接影响到面的深度,面的最大特征是具有一定的平整性和延伸性,由于面具有一定的形态,可以很轻易地辨认出,所以,面的外轮廓是非常明显的,面的立体构成和面材折叠组成了面材主要的构成形式。这两个主要的构成形式也常常被运用到日常的室内设计构思中,例如,设计一个室内商品的展台,就可以设计的简单明了,突出商品的摆放,凸显商品的优点,不能依赖复杂的构造而忽略了商品,这样的效果只能是得不偿失,在室内陈设中可以运用线的对比调和,例如在家具中对坐椅进行设计,哥特式风格的坐椅的靠背强调垂直向上渐变的线条,坐椅的线条都是各种线条综合搭配而形成的,尽管曾经单一的直线很流行,但是随着潮流的发展,人们对时尚感的要求越来越深化,人性化的设计渐渐地深入人心,因此,新的设计方式越来越繁多,而对坐椅的设计从单一的直线变成了婉转的曲线,不管在休闲的躺椅上,还是在具有质感的钢质桌椅,均以简洁的结构,流畅的曲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因此,在室内设计中合理的运用直线和曲线的搭配,使所有的线条达到和谐统一,才能使整个室内设计达到韵律感和节奏感的和谐统一。 5结语 在室内设计中平面构成是整个设计的基石,是设计者对整个室内设计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体现,在室内设计中可以运用多种方式来进行平面设计的构思,平面设计在整个室内设计中起着奠基的作用。色彩构成的不同直接影响到室内设计的风格,而进行色彩的搭配时,要遵循一定的色彩规律和一定的视觉效果,使室内家具、装饰等所有的色彩搭配调和到和谐统一的状态,对整个室内设计地视觉效果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室内设计中立体构成是将平面构成和色彩构成整合为具体的立体设计,将室内设计中的各个要素按照科学的方法组成一个合理、和谐的立体框架,形成一个美观的形态,根据室内设计的要求对构成要素进行平衡与对称、对比和节奏、等方面的调和,最终达到一个和谐、美观的效果。在进行设计室内时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从生活方式、心理需求、美的享受等全方位思考,从基础着手,找到适合室内需求的设计规律,从而达到室内设计的和谐、美观、实效。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对现代室内设计中美学原理的应用分析 摘要:室内设计是现代生活中的一种重要的艺术创作形式,也是满足人们对于室内空间需求的重要保证。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审美观念与精神需求不断变化,人们逐渐的重视自身的精神需求的实现。在室内设计中,运用美学原理,可以更好地提高室内设计的审美理念,提高室内环境的艺术性,从而更好地满足居住者对于美感的需求。本文对于现代室内设计中美学原理应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室内设计;美学原理;应用室内设计是一项对于建筑物内部空间进行设计的艺术工作,是整体建筑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室内空间的重要前提。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不同文化的交流逐渐加深,人们对于自身所居住的室内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如何满足居住者对于室内空间的精神需求,成了现代室内设计中的重要方向。室内设计不仅仅是对于室内空间进行简单划分、家具拼装等,设计过程需要结合现代的美学理念,为居住者创建一个可以满足其精神需求与生活需求的环境。 1室内设计要以美学原理为引导 在室内设计过程中,要结合室内环境的特点、建筑物的相关标准,运用设计理念、美学理念以及技术理念,实现完美的艺术创作。室内设计需要利用美学原理为设计提供有效的引导,对室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设计,从而实现当代室内设计完美的艺术作品。室内设计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创作。室内设计离不开对美学原理的应用,其创作过程中需要满足居住者生活中的物质与精神的需求。在现代室内设计中,必须重视美学意义和审美理念在设计中的有机融合,以美学理念作为室内设计的创作方向,并对其提供引导,是现代室内设计的重要特点。 2室内设计的空间审美性 在室内设计的过程中,首先要对于室内空间进行合理的设计,并且通过合理的空间利用,达到室内设计的合理性,满足居住者的视觉需求。设计时在进行室内空间设计上,要与居住者自身需求进行结合,并且从审美角度对于设计形式进行不断的探索,从而设计出具有较强特色性的空间形象。对于室内空间的划分上,要保证空间划分的合理性,为突出空间美感提供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利用不同的装饰材料,可以更好地通过质感来体现室内空间的特点,并且丰富室内空间的艺术气息,让市内空间的美感形式更加丰富。 室内空间的色彩设计必须要保证一定的合理性,保证与时代风格合拍,色彩设计要与时俱进。将色彩设计与美学原理进行良好的结合,满足不同人群对于空间美感的需求。因此,室内的色彩设计,要注重色彩的选择,将色彩对于人体视觉与心理上双重影响进行细致的分析。 3室内设计的整体审美性 室内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对于多种要素进行组合,并且从整体的角度对于整体设计的艺术氛围进行营造。在设计中要合理的运用不同的要素,通过美学原理,将看似独立的要素进行整合,从而保证室内设计具备足够的审美价值。室内设计的整体性,是实现室内设计的一个重要基础,也是设计者自身设计水平的一个重要表达。建筑设计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创作形式,在创作过程中,需要对于周边的环境因素进行整体的考察。不同建筑的地理位置、生活背景、需求等都有所不同,并且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居住者对于房屋审美理念也存在很大的不同。设计风格与设计理念受地域性影响,并且也受长久以来文化历史的影响。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作用下的结果。在进行室内设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因素,从而保证设计作品具有良好的文化内涵。 4室内设计的材料审美性 需要对装饰材料与装饰工艺进行明确的限定,并且通过对装饰材料与工艺的选择,有效地实现设计意图,形成良好的室内美感氛围。在进行室内环境的设计上,要通过美学理论,对于室内设计材料的审美艺性系进行明确的要求,并且将艺术性与科学性进行有机的结合。室内设计与时代社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新的设计风格与设计理念都会受到当时社会潮流的影响。因此,材料的审美性也是随着社会科学不断发展而提升的,人们生活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们对于建筑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变化当中。 5室内设计的人文审美性 室内设计在追求美学原理的基础上,还要注重实现人文化精神,将以人为本作为室内设计的重要准则。在室内设计中,要提高设计的实用性,处处将人的需求作为设计的第一要素,并且提高设计表现手法的先进性。在进行室内设计的美学研究中,可以通过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并且通过三维模型等,将设计成果进行展示,并且通过美学理念,对于设计作品进行不断的修改,从而更好地将人文关怀审美意义融合于室内设计之中。 6结语 室内设计是一项综合性的设计学科,其中涉及了文化、审美、建筑、心理等不同专业的内容,做好室内设计工作,必须要对于美学原理进行深入的研究。如果室内设计中,缺乏对于审美原理的应用,就会造成室内设计缺乏组织性,并且难以符合居住者的审美观念,不能满足居住者的精神需求。人类对于美学的理解一直处于变化当中的,室内设计工作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在美学原理的指导下,提高室内设计的文化内涵与美学价值。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问题教学法在室内设计原理教学中的应用及效果评价 摘 要:室内设计原理教学作为当今社会现代化教育的一个新的领域,能结合问题教学这种新型教学方法,加强学习室内设计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能力,改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于知识点的掌握效果,渐渐的成为教育界所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之一。本篇文章主要对问题教学法应用到室内设计原理教学中的具体方法以及所得到的效果展开详细的讨论。 关键词:问题教学;室内设计原理教学;应用;效果;评价 在一个以和平发展为时代主题的社会里,科学技术发展瞬息万变,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人类对于建筑设计有了进一步的要求。作为建筑设计的分支,室内设计也渐渐的成长起来,伴随而生的就是对于室内设计的教学问题,同时室内设计原理的教学也成为师生广泛关注的问题。运用问题教学法可能会进一步的解决以往传统的室内设计教学中所面临到的一些难点问题,以及学生在过于抽象问题上的理解困难。问题教学法让学生学会自主的发现问题,对于有疑问的知识点进行归纳,然后提出与疑问相关的问题,然后导师可以清晰的知道学生的问题所在,进行有针对性教学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以及在学习方法的使用上也可以进一步的优化以及完善。 1 问题教学方法的定义以及特点 问题教学就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以问题为中心,从问题的提出到问题的分析,以及到问题的解决为一脉的线索,然后贯彻整个知识点的进行讲解分析教学。问题教学主要能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因为问题的创设以及提出,大多是以学生的提问为主,虽然有时候在问题教学过程中,学生也会带着教师先给出的问题自主讨论学习,但从整体而言新兴的问题教学模式主要是以培养学生自主意识和主动性行为为特征的,注重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亲身实践,独立思考以及合作探究,培养学生具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2 室内设计原理教学的定义以及特点 室内设计原理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这一空间环境既具有使用价值,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同时也反映了文脉、建筑风格、环境气氛等精神因素。室内设计属于建筑设计的一个分支,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时代性以及艺术性特点。 3 如何将问题教学应用到室内设计原理教学中 为了能让室内设计原理教学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对于室内设计原理的教学模式,要渐渐的从以往导师单方面的灌输教学模式向以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的教学模式进行转变,尽可能的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及技能应用能力,将他们所学的与实际情况,实践操作紧密的联系起来,努力将问题教学方法合理的应用到室内设计原理教学中,让学生能依据自身的需求更加全面的吸收室内设计中的各方面技巧以及理论知识。以下将探索几条如何在室内设计原理课程中运用问题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法:(1)要实现问题教学的教学模式,首先在硬件这方面着手,在能保证师生都有电脑操作的硬件前提之下,配备教学使用的电脑软件,让教师在讲述理论的同时给予学生实际操作的演示,把理论知识实际化。因为室内设计这门课程本身就是操作性比较强的课程,对于室内设计原理的教学必须要能有操作演示,这样使得学生能更清楚自己哪里没弄懂,哪个知识点理解的不够清晰,才可以向教师,或是在组内讨论上提出比较具体的问题。让学生在问题教学中成为教学主体,尽可能的自己发现问题以及解决问题,这样有益于加深其对室内设计原理的理论知识的巩固,并将理论与实践联系在一起,让学生学习室内设计原理课程的效果显著提升。(2)结合问题教学的特点开发一本符合新型教学模式使用的教材,这是学生在问题教学模式下学好室内设计原理这门课程的基础。一本真正适合学生使用的教材是既要根据如今社会的经济发展需求,又要结合学生自身学习的专业以及其专业的就业前景来制定的。教材所编写的教学目标,教学任务,甚至到教学内容都是要围绕着学生在学有所成之时能与实际社会接轨的目的进行。新教材在课程安排过程中还需要结合问题教学方法的教学模式,科学的安排课时内容,教材加入更多实践性内容,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让学生能培养起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使其变成真正的实用性教材。(3)运用问题教学的重要一步在于全面的开展实践课程,为了培养出能真正掌握室内设计原理知识点的学生,以及满足社会要求的人才,在室内设计原理的基础教学上应该增加让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让他们能有时间提出自身所不理解的知识点,同时也要保证他们能有一定的讨论时间。在讨论中认识到大家疑惑的问题然后先经过自主的讨论研究得到解决方案,若真的解决不了在求救导师,这将会大大的提升对于难点疑点教学的效果,使得学生能更加扎实的掌握这些难点知识。与此同时,在室内设计的原理教学中可以有条件的多增设实践性的课程,改变课时中理论与实践所占有的比例,让学生有提问以及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时间,这样能更好的贯彻问题教学法的效果。 4 问题教学应用到室内设计原理教学效果评价 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模式,开展问题教学的新型教学模式有助于直观的带动学生学习室内设计原理知识的兴趣,摆脱枯燥乏味的理论性知识满堂灌的模式后学生能自觉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让学生真正的成为教学的主体,开发学生自主创新的潜能。室内设计原理运用问题教学的课程教学模式,让室内设计原理教学变得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问题教学的教学模式能更加贴切的了解到学生对专业知识的需求,使得室内设计原理教学能真正的运用到学生的室内设计作品创作中去,不再把室内设计原理课程学习的目的仅仅的局限于应试要求上,在掌握理论基础的同时拥有实践操作的能力,真正能把学生培养成为适合社会经济需求的可用性人才。问题教学的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改革改变了以往陈旧的教学模式,理论结合实践的新型教学模式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的积极性,让课堂教学不再是教师唱独角戏的情景。问题教学法大大的提高了教学的质量,让教学达到理想的效果,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的教学模式使得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有着明显的增加,从提问设问以及疑问中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使得理论知识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同时也把理论知识变得浅显易懂,使学生在接受理论知识时不再那么抗拒,理解起来不再那么抽象,简洁明了化的理论知识的有助于学生的学习与吸收。 5 结语 本篇文章主要讨论了关于问题教学在室内设计原理教学当中的应用以及所得到的效果评价。本文首先分别阐述了关于问题教学方法的基本定义与自身所带有的特点特征,室内设计原理教学的定义以及涵盖的方面和这门课程本身具有的特点,然后进一步的认识应该如何将问题教学应用到室内设计原理的教学中,最后再依据效果得出相应的评价。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浅谈室内设计原理 【摘 要】本文讲述了室内设计的基本原理、概念,设计依据和方法阐明了室内设计的历史与特点,论证了室内设计对环境的要求有着更深层次含义 【关键词】室内设计;原理;依据 一、室内设计基本原理 (1)室内设计的概念。室内设计——是为满足人类的生活、工作的物质要求和精神要求,根据空间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的相应的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及美学原理,同时还应反映历史文脉、环境风格和气氛等文化内涵,营造出功能合理、舒适美观、符合人类生理、心理要求的室内空间环境。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组成部分,是对建筑设计的深化和再创造,受建筑设计的制约较大,既具有很高的艺术性,还应考虑材料、设备、技术、造价等多种因素,综合性极强。室内设计原则包括两个要求和一个手段,即功能和使用要求、精神和审美要求,以及必要的物质技术手段来达到前述两方面的要求。功能、形式和技术三者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关系,美国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路易斯·沙利文,他提出著名的口号“形式追随功能”,即建筑设计最重要的是好的功能,然后再加上合适的形式。 (2)室内设计的含义。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这一空间环境既具有使用价值,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历史文脉、建筑风格、环境气氛等精神因素。 (3)室内设计历史与特点。内设计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大体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来加以研究。 第一阶段:早期,人类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和其所拥有的物质财富极为有限。室内设计的成就大多体现在那些无视活人、仅供奉虚无偶像、甚至死人的纪念性空间里。 第二阶段:封建社会时期,享乐的主张在室内设计活动中开始得到重视。在帝王统治下的国,宫殿、园林、别墅雕梁画栋、华丽异常。西方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教堂、公苑、别墅搞得外貌观,内部空间奢华。那个时期的室内空间设计往往追求面面到。尽量雕琢。为了过耀财富的占有,昂贵的材料、无价的珍宝、名贵的艺术品都被带进了室内空间。这类室内设计工艺作品精致、巧妙,大大地丰富了室内设计的内容,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厚的艺术遗产。 第三阶段:震撼世界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开拓了现代室内设计事业发展的新天地。钢、玻璃及混凝土、批量生产的纺织品和其他工业产品,以及后来出现的大批量生产的人工合成材料,给设计师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可能性。新材料及其相应的构造技术极大地丰富了室内设计的学科内容。 二、室内设计的基本观点 现代室内设计,从创造出满足现代功能、符合时代精神的要求出发,强调需要确立下述的一些基本观点: (1)以满足人和人际活动的需要为核心。以人为本,这正是室内设计社会功能的基础。室内设计的目的是通过创造室内空间环境为人使用,设计者始终需要把人对室内环境的要求,包括物质使用和精神两方面,放在设计的首位。由于设计的过程中矛盾错综复杂,问题千头万绪,设计者需要清醒地认识到以人为本,为人服务这一平凡的真理,在设计时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因从多项局部因素考虑而被忽视。 (2)现代室内设计需要满足人们的生理、心理等要求,需要综合地处理人与环境、人际交往等多项关系,需要在为人服务的前提下,综合解决使用功能、经济效益、舒适美观、环境氛围等种种要求。设计及实施的过程中还会涉及材料、设备、定额法规以及与施工管理的协调等诸多问题。可以认为现代室内设计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但是现代室内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只能是为人和人际活动服务。 (3)从以人为本这一功能的基础出发,需要设计者细致入微、设身处地地为人们创造美好的室内环境。因此,现代室内设计特别重视人体工程、环境心理学、审美心理学等方面的研究,用以科学地、深入地了解人们的生理特点、行为心理和视觉感受等方面对室内环境的设计要求。 三、加强环境整体观 (1)现代室内设计的立意、构思,室内风格和环境氛围的创造,需要着眼于对环境整面的考虑。现代室内设计,从整体观念上来理解,应该看成是环境设计系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室内设计的和室外环境,可以说是一对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矛盾,正是为了更深入地做好室内设计,就愈加需要对环境整体有足够的了解和分析,着手于室内,但着眼于外部环境。当前室内设计的弊病之一相互类同,很少有创新和个性,对环境整体缺乏必要的了解和研究,从而使设计的依据汉于一般,设计构思局限封闭。看来,忽视环境与室内设计关系的分析,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四、现代室内设计对环境的要求有着更深层次含义 (1)室内环境是指包括室内空间环境、视觉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声光热等物理环境、心理环境等许多方面,在室内设计时固然需要重视视觉环境的设计,但是不应局限于视觉环境,对室内声、光、热等物理环境,空气质量环境以及心理环境等因素也应极为重视,因为人们对室内环境是否舒适的感受,总是综合的。一个闷热、噪声背景很高的室内,即使看上去很漂亮,待在其间也很难给人愉悦的感受。一些涉外宾馆中投拆意见比较集中的,往往是晚间电梯、锅炉房的低频噪声和盥洗室中洁具管道的噪声,影响休息。不少宾馆的大堂,单纯从视觉感受出发,过量地选用光亮硬质的装饰材料,从地面到墙面,从楼梯、走马廊的栏板到服务台的台面、柜面,使大堂内的混响时间过长,说话时清晰度很差,当然造价也很高。 (2)把室内设计看成自然环境-城乡环境-社区街坊、建筑室外环境-室内环境,这一环境系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链中一环”,它们相互之间有许多前因后果,或相互制约和提示的因素存在。 总之,从宏观整体看,正如前述,建筑物和室内环境,总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当代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特征,铭刻着时代的印记,但是现代室内设计更需要强调自觉地在设计中体现时代精神,主动地考虑满足当代社会生活活动和行为模式的需要,分析具有时代精神的价值观和审美观,积极采用当代物质技术手段。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室内设计原理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室内设计方兴未艾,室内设计已经越来越与人民的生活,工作密切相关,日益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设计是连接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桥梁,人类寄希望于通过设计来改造世界,改善环境,提高人类生存的生活质量。 现代社会中,色彩设计正在越来越多的领域里发挥着自己的作用。从城市建筑到日常生活,色彩的参与无处不在,色彩是影响感官的第一要素,人们观察物体时,视觉神经对色彩反应最快,同时还伴随着其他感觉器官及大脑的活动,从而产生综合性的知觉和意识。色彩悄无声息地左右着人们的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情绪,因此,正确地进行色彩设计在很多领域都是非常重要的。 当人们使用色彩时,不仅要依据客观的科学知识,而且要结合印象、记忆、联想、象征、经验和传统习惯等以达到最佳的色彩效应。而这些客观知识以外的主观感受就是色彩的感性倾向,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色彩影响生理功能 不同的色彩能引起人的不同生理反应。匈牙利科学家曾经做过实验,他们把蒙住双眼的受试者分别引进红色、黄色和蓝色的房间,结果受试者在房间内睁开双眼后,脉博跳动的速率分别呈现“偏快、正常、偏慢”的状态。大家知道,色彩体系大致可分为冷暖两个色系,波长长的红光和橙色光、黄色光给人以温暖感;相反,波长短的紫色光、蓝色光、绿色光给人以寒冷的感觉。冷色与暖色除了给人在温度上的不同感觉外,还会带给人们一些其他感受,例如,重量感、湿度感、进退感等。色彩使人产生的生理反应并非来自物理上的真实情况,而是与人们的视觉与心理联想有关。 二、色彩影响心理功能 康定斯基在《论艺术的精神》中阐述:“一般说来,色彩直接地影响着精神。色彩好比琴键,眼睛好比音槌,心灵仿佛是绷满弦的钢琴,艺术家就是弹琴的手,它有目的地弹奏各个琴键来使人的精神产生各种波澜和反响。”人们生活在一个色彩的世界中,积累着许多色彩方面的视觉经验,当知觉经验与外来色彩刺激产生呼应时,就会引发人心理上的某种情绪,这就是色彩的感性倾向。不同的色彩会使人产生不同的情绪和联想,比如,红色给人以热情、危险、活力、喜庆、愤怒等感觉;蓝色则让人感觉平静、悠久、理智、清新。 三、色彩的情感表现功能 既然色彩能够影响人的生理和心理,那么不同的色彩必然有着不同的情感表现,应用时一定要根据情况来认真考虑、谨慎选择。比如,红色是中国的传统色彩,它具有吉祥幸福、热烈欢乐的寓意,因此,婚庆典礼、节日盛宴等喜庆场所的室内设计色彩以红色为主色调,忌用黑色、青色等肃穆的色彩。新娘的结婚礼服的颜色中西方都喜用白色,因为白色象征纯洁,而大红色的传统礼服在中国的婚礼上也是常见的服饰;而丧葬场所的室内设计色彩正好相反,红色等暖色系的明亮色调绝对不会出现,否则就是大不敬。色彩的情感表现功能具体表现如下: 1.不同人群对色彩的不同情感需求 在进行室内空间的色彩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到目标人群的年龄、职业、教育背景、喜好等具体情况,念故去的人而佩戴黑色的袖标,灵堂一般也是以白花黑纱布置的。另外,不同的宗教,其颜色的象征意义也不同,以黄色为例,在佛教中,黄色有谦卑、超脱俗世之意;而在基督教中,黄色曾是犹大衣服的颜色,因此有着卑劣及背叛的象征寓意。在室内设计时,应尊重空间使用者的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在色彩运用方面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 2.不同的地域与环境对色彩的不同情感需求 不同的地区,因受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人们所普遍认可接受的色彩也有所不同。比如,热带地区的人们比较喜欢强烈多变的色彩,寒带地区的人们偏爱柔和沉着的色彩。在农村,人们对纯粹的、能够产生鲜明对比的色彩情有独钟,而在城市,人们则更欣赏协调雅致的色彩。就居室而言,因其坐落的方向不同,室内色调的选择也应该有所差异。一般地说,如果居室门窗南向,充足的阳光使室内色调易呈暖色,这样的居室色彩就应该以偏冷的色调来平衡温度的感觉;反之,门窗北向者的房间,居室色彩应以偏暖色的色彩来增加室内的温度色彩可以改变人们对已知空间的视觉认识,也可以在空间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因此,在进行室内空间设计时,我们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1)遵循和谐统一的原则 室内色彩设计切忌“姹紫嫣红”“群芳争艳”,色彩未经统一规划而各行其是,势必会导致室内色彩的紊乱。在进行室内设计时,首先,应确定室内色彩的主色调,然后确定使用同一色系、对比色系还是互补色系的色调。只有在主色调确定后,才能根据色系的不同来确定相应的辅助色调。主色调一般不宜采用大面积的鲜艳的颜色,辅助色调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大胆选用小面积的较高明度或纯度的色彩,便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其次,室内色彩的均衡感也很重要,色彩的明暗和面积最能影响整体色彩的均衡感,一般来说,明度高的色彩在上、明度低的色彩在下容易获得色彩均衡。比如,天花板要比地板颜色浅,否则容易产生压迫感。另外,在设计时可以考虑背景色比主体色轻浅;彩度高、暖色的面积应小于彩度低、冷色的面积等。总之,整体空间的色彩应该是上轻下重、淡妆浓饰,统一中有对比,和谐中有律动,稳重中又不乏变化。 (2)用色彩界定空间 以色彩来划分室内不同的功能区域既省时省力、经济快捷又效果明显。但是有一点应该注意,那就是各区域的色调一定要和室内整体的空间色彩,也就是主色调相协调。另外,应发挥不同色彩的情感倾向,辅助室内功能更好地实施。比如,在餐饮区域的用色中,黑色或纯度太低的颜色都是不恰当的选择,因为大面积的黑色会使人感到沉重和压抑,而过于混浊的色彩会给人以不洁净的感觉。故餐室的色彩应以暖色为主,黄色系中的橘黄、乳黄最能增加食欲,其次是柠檬黄;而学习和办公的区域要求人们头脑冷静、注意力集中,因此,不应采用明度和纯度较高的过于跳跃的色彩,而应以明度和纯度较低的柔和舒缓的色彩为主,比如选用灰色系、蓝色系、绿色系等纯度较低的或者偏冷调的色彩;卧室是家庭住宅中私密性要求最高的场所,其色调选择以私密和安静为前提,艳丽明亮的色彩使人觉得兴奋,不利于休息,因此,纯度和明度相对较低的淡雅平稳的色彩是卧室色彩的最佳选择;卫生间最重要的要求是清洁卫生,故装饰它的色调以白色、浅绿色、浅蓝色等冷色为宜,使之有清洁干净的感觉。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商铺室内设计的基本原理与要素分析 摘要:随着人们对生活水平的提高,室内设计开始蔓延到人们生活的每个领域,包括:居家、工作单位、各商业的场所等。在这些不同的场所给予不同的造型和陈列,以及各种装饰都是人们对生活的一种精神向往。以往注重的是针对居家而言,而如今已经扩展到对商铺室内的设计。本文通过简单对室内设计进行介绍,重点分析了商铺室内设计的基本原理与要素。 关键字:商铺;室内设计;基本原理;基本要素 室内设计就是根据周围的环境、各种条件和室内需求等所进行的创作,创作出来的环境既要满足人们的心理,还要满足人们在生理上的需求。对于商铺内的室内设计来说,只有根据客户的心理和所提供的商品,以及装修,才能吸引更多的客户前来消费。因此,怎样将自己的商铺设计好,并得到很好的展示效果的话,不仅要按照商品自身的特点、优势、风格进行设计,还要借鉴其它商铺设计的优势综合进行设计,这样才能够将自身的整个商品提升。 一、室内设计 室内设计的目标是为了满足人们在物质和在精神上的要求,是根据使用的性质与所处环境而对应的。不同的设计所反应出来的文化、风格、环境等都是各不相同。由于室内设计不仅包括外在的装饰,还包括对其使用的功能性。因此,对于室内设计既要有艺术性和技术性,还要有使用性等要求。 商业心理学将顾客分为三类。有目的的购物者。他们进店之前已有购买目标,因此目光集中,脚步明确,有选择的购物者他们对商品有一定注意范围,但也留意其它商品。他们脚步缓慢,但目光较集中。无目的的参观者他们去商店无一定目标,脚步缓慢,目光不集中,行动无规律。一个成功的室内设计不单纯是指对室内的装饰,还是建筑设计的扩展。从不同的方向来分析,室内设计就是空间的重新构建,一般来说被认同的方式有装饰和装修,以及装潢和设计等,从人们的视觉中获得享受和满足。不同的商店接待的三种顾客的比例不尽相同。指名购买的行业,比如,药店接待的顾客有许多是有目的购物者,室内布局应以功能为先。顾客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购买的行业比如文具店、食品店等。设计应注重条理和秩序。比较选择购买的行业,比如时装店、珠宝店、玩具店。设计中应使空间环境富于吸引力。通过跟踪调查法绘出不同类型商店内的顾客行动轨迹,可为室内设计提供依据。 二、商铺室内设计的基本原理 首先,满足人在商铺活动的需要。商铺室内设计的综合性质非常强,是根据商铺的使用性和客户的舒适,以及环境带来氛围的前提条件下来决定的。因此,需要设计者能够站在客户和商铺的立场细致入微的进行创造。在了解商品类型,以及客户视觉和心理的感受后,按照不同的需求,给予恰当的室内设计。例如:服装商铺室内设计,利用小件的商品、独特商品,以及活跃的气氛等来吸引客户的注意,对贵重的商品控制陈列的数量,展现服装的个性,以追求高雅来营造服装商铺中的氛围。色彩、照明等配合也是种氛围的营造。如图所示: 其次,对商铺内的环境进行加强,综合科学与艺术的设计。从整个商铺的环境着手,将室内的空气、视觉、空间、光,以及热等环境进行改善。商铺就算装修得很漂亮,但是在环境上不能给人舒适的感觉,也是很难被取悦的。在综合了科学与艺术的设计不管是风格的体现,还是环境的体现,都是设计者在设计方式上所重视的。在认真的对商铺整体环境进行分析后,绘制出更加真实和细致的商铺室内形象,并对不足的地方进行改进。例如:食品店铺内的设计,如图所示: 最后,按照商铺使用和发展的需求进行设计。不同的商品设计不同的花式体裁与之对应,相同的商品类别归为一类进行展示,设计不同的小格将不同使用的商品根据整体商铺的环境要求进行陈列。在商品变动时,可以与商铺整体的设计所对应,并又会体现出不一样的吸引效果。由于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很多商品室内设计的配件也在更换,因此,随着时间的变换,商店室内设计的更新也在三到五年之间,以满足商铺日后发展的需要。 三、商铺室内设计的基本要素 商铺室内设计影响着商铺中商品的销售,由于商铺室内设计是商品的代言,因此,客户在选购商品的时候,商铺的设计就直接告诉客户商品的好坏。所以,店铺室内设计的基本要素有以下二点: 其一,店铺内商品的设计。店铺内的商品设计是根据商品类型的大小和商品的形,以及商品颜色、质感和商品的群、个体来实现的。由于相同的商品在大小和形上变化不一样。例如:家具店,既有大的衣柜类又有小的椅凳类等,在设计时如果没有注意在秩序或形上的协调就会显得散乱不易营造气氛,所以要利用商品类型和形的变化添加更多的装饰性。在色彩上,商铺室内设计的色彩要与所陈列的商品色彩陪衬,利用商品的独特个性决定室内的风格,以吸引客户。 其二,客户心理与商铺的装修。客户的消费是有目的或无目的,以及有选择性的选购商品,所以商铺在接待时,也是不一样的。商铺室内设计在色彩和光等映照下突出商品个性,并利用各样的陈列或广告样板刺激、呼唤、诱发客户的欲望等。例如:珠宝店,它在商铺设计上就显得非常具有吸引力,不管是在环境、整个装饰上,还是在商品个性,以及客户购物的舒适度上都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如图所示 为商铺确定一个商品的主题,然后根据主题设计出独特的意境,以及商铺标志,并在整个店铺到商品上出现这个标志,加深客户的印象。在一定的时间对商铺的陈列进行调整,是客户在视觉上有新的更换。例如:书铺的设计。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对书进行调换。如图所示: 总而言之,室内设计使通过满足人们的心理和生理需求而实现的。日益加快的生活,使人们对各种室内设计要求增高,不管是在风格还是氛围上都有所变化。尤其是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对商铺室内设计的要求也随之增高。在突出商铺中商品特色的条件下,根据商铺室内设计的基本原理与要素,在不对商品造成干扰下进行商铺室内的设计。只有结合了各种商铺因素和条件后,商铺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木质材料特性在室内设计中的设计原理 摘 要:现代人生活忙碌而紧张,温馨的室内环境能给人们带来放松愉悦的氛围。木质材料的选择是室内设计中打造轻松舒适的高品质生活的重要部分。木质材料家具的设计是富有理性与感性的创造,它依据木质材料的特性,需要借助于适宜的材料来表达设计师的情感。 关键词:木质材料 特性 要素 1木质材料家具在营造室内环境中的作用 在室内设计中木质家具的使用,将营造室内环境的设计转向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在内的更丰富的真实感受,从而被人们追捧为现代室内设计理念的时尚。 木质家具由木材与木质材料及其他制品等构成。木质家具与其他家具营造室内环境的特性以及它们与居住者感觉之间的感觉,传达了一种微妙的信息。如何有效利用木材及木质材料为人类营建舒适、环保、健康、宜人的居住环境是室内设计中设计师选择木质材料家具的最终目的。 1.1室内设计中木质材料的视觉设计要素 木质材料的视觉特性是自然光与人造光的反射与吸收、颜色、花纹等对人的心理效应。 1.1.1木质材料的颜色 木质材料的颜色主要由实木其内含物成分和人造复合木材的表面所决定,以橙色为中心,且有一定的分布范围。木材中的木素可以吸收紫外线,减轻它对人体皮肤和眼睛的危害。木材又能反射红外线,这与木材给人带来的暖和感有直接联系。木材对光线还具有漫反射的功能,从而减轻直射光线的剌激,使光线变得柔和。 因此,室内设计依据木制材料的视觉剌激最小,能为人类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木质材料桌面、地面、墙面、壁面给人温馨的感觉。 1.1.2木质材料的光泽 木质材料的光泽是指光在物体表面正反射的程度。木材光泽的强弱与树种、木材构造特征、光线射到板面上的角度等因素有关。光泽比较强的树种如山枣、栎木、椴木、桦木、香椿等.木材的光泽与木材的反射特性有直接联系,当照射光的角度变化和照射光的强弱变化或者照射光色彩发生变化的时候,木质材料呈现的出不同的光泽。 1.1.3木质材料表面花纹 木质材料中实木木材的生长轮的图案,给人以流畅、稳重、整洁、轻松、雅致的印象。漂亮的花纹如栎木、鸡翅木。受地理条件、生态环境因素等的影响,木材图案在木材的不同部位给人以自然、运动、生命的感觉。 木质材料的花纹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图案与韵律的相通给设计师以启示。用一种感官的适宜刺激而引起的另一感官的联想或反应时也给人室内空间之间的情感共鸣。 1.2室内设计中木质材料的触觉特性的设计要素 1.2.1木质材料触觉特性 木材的触觉特性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软硬感,与木质材料自身的抗压弹性有关,木材属于中等或略硬的材料。(2)干湿感,如木材、纤维,光滑、暖和的材料有干燥感;如玻璃、金属等给人冷、粗感觉的有种潮湿感。(3)冷暖感,由材料对皮肤与材料界面间的温度变化以及对人的刺激来决定。木材及木质人造板有暖和感的材料。(4)粗滑感,木质材料粗糙度的因素有木材的表组织构造、树种等。 1.2.2 木质材料的保温功能 过热与过冷的环境温度会使人情绪不安。人体感觉的舒适温度大约为22度,设计师利用木质材料的不良导体的特性作为地面、墙体的装饰材料,能明显减轻室外气温的影响。木质材料的室内空间冬暖夏凉,夏季木质墙壁的室内气温比绝热壁室温低2.4度 ,在冬季则高度。 1.2.3木质材料的调湿功能 在室内设计中,木质材料具有较好的调湿效果,要合理地使用各种木质材料。调湿性是这种生物材料所具备的独特性能之一,它是靠木质材料自身的吸湿及解吸作用,直接缓和室内空间的湿度变化。 1.3室内设计中木质材料的听觉特性与室内设计要素 在大多楼房建筑的室内环境中,要求隔声吸音功能如墙壁、天棚的隔声性能要好。室内设计多使用木质材料,因为其具有较好的吸音性能。 1.3.1 木质材料的隔声吸音功能 面层材料通常采用密度较大的木质人造板,内有空气层或填充玻璃棉、泡沫塑料等多孔材料以提高隔声性能。如复合地板,可采用弹性材料作面层;或木质地板下构筑龙骨,形成浮筑地板,以及楼板下设吊顶,形成空气层等,以减轻因撞击引起的噪声。 室内空间的听觉设计是一种综合效果,来自家具用材的吸音性能,大部分似乎来自由于美妙的线条造型与材质的纹理、富有韵律的造型以及色彩等所给人带来的联想。 在室内利用木质隔墙、木质门、窗、天花板、地板及木制家具,给人以安静感,能提高交谈效果,对人类健康是有益的。 1.4室内设计中木质材料的嗅觉特性的设计要素 木质材料中木材及木制品释放出的内含物对人具有一定的保健特性,即挥发物与抽提物具有杀菌功效且散发出的香气有益于人们休憩、娱乐和呼吸系统的健康。 木质材料的家具芬芳的气味能舒解人的紧张情绪、消除疲惫,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例如由松木有消炎、镇静、止咳等作用,且给人以雄壮感;杉木会剌激大脑使之更为活跃;花柏所建造的房屋中没有蚊子出现等。 2室内设计中木质材料营造环境与人的综合效应 经济的活跃发展,材料的不断更新,制作工艺的翻新,使得人们的追新,追奇思维的要求,钢筋水泥建筑取代了木造住宅,人的寿命降低,女性多种癌症的高发,妇女妊娠时的精神不安,新生儿出生率降低。 设计师在设计婴儿房间、儿童房间、产房、老人房等室内环境时启示适当的增加木质材料特别是实木材质能够缓解人们的精神压力,增加了使用的安全性,并有益健康使得身心放松。 掌握和使用木质材料特性在室内设计中的设计原理以及生态设计、人性化设计提供丰富的理论基础。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浅析批评原理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摘 要:室内设计批评,是指人们对室内设计或室内设计作品的质量、意义和价值的科学评价。室内设计批评理论,即室内设计批评学,则是对室内设计批评的批评。室内设计批评涉及一切室内设计现象和设计问题,并对它们进行科学的判断与评价。室内设计批评学、室内设计理论和室内设计史构成室内设计三位一体完整的学科体系。 关键词:室内设计;批评;原理 1室内设计批评的释义 1.1批评的涵义 批评,也称评论、评价、评判。汉语中,批评可以做名词解,也可以做动词用。从根本上讲,它是一种评价行为,也是这种创造性的价值判断活动之后的成果。 在我国古代文论中,最早有人把对文章的注释、品评、褒贬叫做“评论”,后来又有“眉批总评”的说法。可见,在汉语中“评”即是评论、批评。如《后汉书・许韵传》中有:“好共核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批”也有点评、评判的意思。如明代杨慎《丹铅总录・诗话类》说:“世以刘须溪为能赏音,为其于选诗,李、杜诸家皆有批点也”。至于“批评”一词,明代已屡见运用,且含义已接近于现代。 1.2设计批评的涵义 设计,即英文中的Design,第十五版《大不列颠百科全书》(1974年)对Design的解释中最重要的部分如下:“Design是进行某种创造时,计划、方案的展开过程,即头脑中的构思。一般指能用图样、模型表现的实体,但最终完成的实体并非Design,只指计划和方案。”在当今社会,设计已成为结合艺术世界和技术世界的“边缘领域”,即设计已经成为“艺术+技术”的活动。 根据批评的含意,我们可以认为:人们对设计或设计作品所做出的价值判断,即是设计批评。具体来讲,它是指:运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客观、科学、艺术和全面地对设计以及设计师的创作思想、设计与设计作品、设计和作品制作过程、使用设计的过程、使用设计的社会个体和社会群体的鉴定和评价,对设计进行全面而又系统地研究、描述、分析、阐释、比较、评价、论证、判断和批判。其核心是判断设计客体对于人和社会的意义及价值。一般把鉴赏者对设计作品在深层次上的质量和意义的判断,尤其是价值判断称为批评。 1.3室内设计批评的涵义 室内设计批评,就是指人们对室内设计或室内设计作品的形式、功能、质量和意义的科学分析和评价,尤其是对其深层含义上的价值的判断。一般意义上的室内设计批评,主要表现为对室内设计作品的批评,内容包括:室内设计作品和室内设计师的创作思想,室内设计作品形式、功能和意义,室内设计作品的设计过程,室内设计作品的施工过程,室内空间使用者的使用过程和使用后的鉴定与评价等。 2室内设计批评的内容和类型 2.1室内设计批评的对象 室内设计批评学、室内设计理论和室内设计史构成室内设计三位一体的学科体系。室内设计理论研究室内设计的原理、范畴、方法及设计的本质等,而对于具体的室内设计作品、设计师、设计流派和设计运动的研究,则属于以设计理论为指导的室内设计批评和室内设计史的研究领域。这三门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借鉴,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室内设计批评的具体对象为:室内设计理论,室内设计史,室内设计师,室内设计作品,室内设计的使用者和受众,室内设计实践,以及室内设计教育等。 2.2室内设计批评的内容 室内设计批评的内容包括:室内设计的理论建设、室内设计师的创作意图、具体的室内设计作品、室内设计的设计过程、室内设计的施工过程、室内设计的使用过程、室内设计使用社会群体和个体的鉴定与评价、室内设计教育的开展,以及上述各个对象的联系环节等。一般来讲,室内设计批评的实践,可能涉及到对室内设计的功能分析、经济分析、人体工程学分析、美学分析、社会学分析、心理分析等方而的内容。 室内设计批评还应包括对室内设计批评的批评,即室内设计批评学或室内设计批评理论的研究。从哲学层面上讲,涉及室内设计批评的主体论、室内设计批评的符论、室内设计批评的价值论及室内设计批评的方法论等四方面的内容,具体阐述批评的主体、批评的产生、批评的内容、批评的方式、批评的标准、批评的性质、批评的价值等问题。 总得来说,室内设计批评涉及一切室内设计现象和设计问题,并对它们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与评价。 2.3室内设计批评的类型 为了研究的方便,可将室内设计批评分为理论批评、历史批评、应用批评和实践批评四种等类型。其实,这四种类型中,有些并没有严格的划分界限,它们的关系可说是相互重叠、相辅相成的。 理论批评这一室内设计批评的类型,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室内设计的理论的批评;二是对室内设计批评的理论的批评。这两部分内容是相辅相成的。 历史批评注重分析社会演变的内在联系,从社会、文化和历史以及作者的生平事实、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等角度出发,对作品进行研究、叙述并做出批评,指出其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价值,再借助于历史来说明历史必然形成的典型条件。历史批评是用现代的观点去引导读者敏锐地意识到作品在当时的时代所具有的价值与意义,当然也阐明作品对当代所具有的意义。 应用批评,是指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来进行室内设计和室内设计批评的研究和批评。这种类型包括室内设计应用批评和室内设计批评的应用批评。室内设计的应用批评,是一种室内设计批评的方法和模式,它可以运用多样的批评模式,如心理分析批评、形式主义批评等对室内设计的应用情况进行批评。而室内设计批评的应用批评,则是对室内设计批评的应用分析和价值判断,这属于室内设计批评学的研究范畴。 实践批评,指从实践的角度对室内设计和室内设计批评所作的分析和评价。室内设计实践的批评,包括人们对室内设计的设计过程和施工工程的批评,以及社会群体和个体对室内设计使用后的评价。它涉及到室内设计设计、施工管理者的批评和设计师们的自我批评,更多的是业主和室内设计使用者们的评价。而对室内设计批评实践的批评,则是人们对室内设计批评价值的考量。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摘要:社会不断的发展,竞争日益激烈,室内设计专业需要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性高素质设计人才。而如今室内设计教学过于注重理论知识,实验实训设备缺乏,导致了实践教学的缺乏,影响了学生全面发展。教学过程中,没有实践相辅助的理论教学显得空洞抽象并且缺乏感染力,导致学生会出现对理论知识理解模糊的现象,另一方面这种教学方式忽视了学生的兴趣爱好,令学生迷失发展方向。本文分析了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室内设计课程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进行探讨。 关键词:室内设计;实践教学;教学改革 室内设计是一门新兴的专业学科,从上世纪八十年展至今。我国室内设计教育作为培养室内设计人才的主要力量,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之相应的是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对人居环境、生活质量的要求以及人们审美水平的提高,从而产生的矛盾愈加突出。如何创造出功能更合理、更舒适优美的室内环境,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这是我们今后作为室内设计发展所需要努力的方向。因此,室内设计教育作为室内设计行业发展的促进力量,探索室内设计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 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学观念缺乏创新 室内设计是设计人类居住、生活、学习的室内空间环境,用以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以人为本”就是在室内环境设计中应以人作为出发点,尊重和满足人的需求。1981年国际建筑师联合会第十四届世界会议通过的《华沙宣言》就明确指出:“每个人都有生理的、智能的、社会的和经济的各种需求。这些需求作为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同等重要的,而且必须同时追求。”设计的目的是为人服务,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决定了设计的最终方向。而现阶段的高职室内设计课程教学按照传统教学模式,其教育思想教学理念不能与时俱进,课程内容偏理论化,实战性不强,在分析室内空间的使用者时通常考虑的是大众群体,而忽视将使用群体进行细分化、忽略“特殊群体”和性别差异而引起的不同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使得在专业课程学习中只是将些理论知识一带而过却未能做到有针对的学习。 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在面对设计任务时,通常忽略了客户的需求,一味的以自我为中心,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设计,只满足了自身的要求而缺乏针对性的设计体现,导致毕业后不能很好的调研客户的需求、分析客户的需求来进行相应设计。强调人作为设计的主体,重视设计的对象人群是室内设计教学应该关注的问题之一。 2、忽视学生主动性培养 长期以来,在课堂教学中通常采用粗线条的教学模式,忽视了学生作为教学对象的重要性。多采用灌输式、家长式的教学,缺乏让学生进行启发性研讨,忽视学生个性和主动性,没有很好地让学生真正的参与到教与学的过程中去。忽视了对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从而使学生失去了对设计的直觉和兴趣。学生学习中缺乏兴趣造成主动学习的积极性降低,使得学习效果很不理想。 3、忽视社会需求和缺乏实践的教学 室内设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然而现有教学缺乏实践性与理论性的有效联系,学生的学习处于一种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状态,教学一味的遵循传统,未考虑到社会需求,使得教学过程与现实情况脱节。社会所需的是一名能够独立思考具有解决问题能力的设计师,而我们的教学模式一直以来都是重视设计结果,却忽视了设计构思过程、忽视了学生对“美学”的培养、忽视了学生在对设计理念的培养。造成学生一味的追求形式感,以借鉴的名义东拼西凑而来的设计方案,毫无任何个人设计创意和设计理念。以至于有的学生还热衷于电脑设计的效果表现技巧,成为了缺乏思想的“绘图员”。 学生“天马行空”的设计,却因为缺乏实践的锻炼,不了解实际操作。例如施工工艺的了解,造成了很多设计只能是纸上谈兵无法付诸实施,这就使得实际中与职业岗位所需求的能力相差悬殊。如何将施工以及实际操作搬到课堂,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室内设计师,这也是我们需要进行改革的方向。 二、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技术、艺术、经济等多种学科都基于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主要是研究现在社会中的人、产品、环境等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及物质精神层面的提升,人们对所居住和生活的环境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环境艺术设计带动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其室内设计在此的竞争力越来越有影响力。部分高校也加大了对环境艺术设计的教育和培养。虽然专业教育不断的发展,但是制约了教学和专业的研究目的,因此,必须对目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学框架重新的进行改革和构建,以此来满足社会经济设计人才的需求。 室内设计原理是一门主干课程,也是学生从事设计生涯的起始课程。虽然在学习室内设计有一些专业的基础知识为铺垫,对于室内设计还是不知从何入手,室内设计课程主要是对室内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进行讲述,习作内容分为生活和公共空间两大模块,让学生综合掌握室内环境的基本要素,从而培养学生自主的创新性思维,传统的教学方法为:教师对基本的系统理论进行讲解,然后举例说明再做一些虚拟课题,虽然一些教学问题得到解决,但是没有很好的激发学生对此课程的学习兴趣。所以,我们必须对室内设计课程教学框架综体进行改革和构建,首先要对外引进项目教学,创建创新实习基地,以教学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站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前端看问题,开拓视野,提高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使学生最大程度的发挥其潜能,在实际操作的同时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及创造力。 三、室内设计课程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 随着社会发展的进程,对专业室内设计人才的要求将更加细化,对各高校培养专业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促使对室内设计课程进行针对性教学研究。 1、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 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强调人作为设计的主体,重视设计的对象人群。一个设计的好坏最终评价取决消费者的满意度。只能做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才能真正做到让消费者满意。由于室内设计包含的内容多,涉及的人群非常广,这就需要在室内设计课程中,以专题的形式讲解具有代表性的人群生理和心理特征,按年龄、性别和爱好划分等。如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更应该考虑人机工程学和无障碍设计,给予设计关怀。通过细分消费人群的教学,引导学生分析和理解消费群体的需求,强调将创意、美感与客户需求三者相结合,并给予学生足够的自由度去设计创作。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浅析室内设计发展空间与原理 摘 要:本文对光影和色彩基本概念进行了简单阐述,分析了光影和色彩与室内设计的关系,以及其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从室内环境装饰的层面上说明光影和色彩结合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方法,以丰富和探索光影和色彩的结合在室内环境艺术设计中的设计手法的不同作用。 关键词:环境设计;直观性;基本观点;设计原则 一、室内设计的含义 对于室内设计除了有使用安排和冷暖光照等物质的功能方面的要求,还有和建筑物的类型、性格相适应的室内环境氛围和风格文脉的精神功能方面的要求。人们长时间的生活在活动于室内,然而现代室内设计也称室内环境设计,环境设计系中的人们关系最为密切。在室内的空间组织和平面布局方面,总的来说,也还和当时的哲学思想和美学观点和社会经济和民俗民风等密切有关联。时代的变化,社会发展的历代的室内设计,总是拥有着时代的标记。这是由室内设计从设计构思、装饰材料到内部设施、施工工艺社会当时的物质生产水平、社会文化和精神生活状况联系在一起。室内设计水平的高低、质量的优劣又都与设计者的专业素质和文化艺术素养等联系在一起。室内设计中,从整体看设计对象的依据因素是:所在场所――这一建筑物和室内空间的周围环境状况;经济投入――相应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和单方造价标准的控制,使用性质――为什么样的功能设计建筑物和室内空间。 设计构思的时候,需要的运用物质技术和手段,这是因为室内设计的艺术性,除了有与绘画、雕塑等艺术之间共同的美学原则,即各种各样装饰材料和设施设备,这是容易理解的;还需要遵循建筑美学原理。 二、室内设计的发展 我国传统的各类民居的北京的四合院、四川的山地住宅、云南的“一颗印”和山西民宅大院和福建客家土楼和泰族干阑式住宅和上海的里弄建筑等,在这些地域文化的建筑形体与空间室内组织,在建筑装饰的设计和装修工艺制作方面,都有借鉴成果。现代室内设计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尽管还只是近数十年的事,但是人们有意识地对自己生活、生产活动的室内进行安排布置,甚至美化装饰,赋予室内环境以所祈使的气氛,却早巳从人类文明伊始的时期就存在了。国外,公元前古埃及的是贵族宅邸的遗址中,抹灰墙上绘画有彩色竖直条纹,地上铺有草编织物体,还有各类家具和生活用品.古埃及卡纳克的阿蒙神庙。柱的装饰纹样均很精美,神庙大柱厅内硕大的石柱群和极为压抑的厅内空间,正是符合古埃及神庙所需的森严神秘的室内氛围,是神庙的精神功能所需要的设计。 三、室内设计的基本观点 室内设计需要注重的是研究人民的行为心理与视觉感受方面的要求。设计观念出发,仍需二者结合。总之要达到―― 生理要求与心理要求的平衡和综合。时代感和历史文脉并重历史文脉:并不能简单地从形式和符号来解释的,而是广义地涉及规划思想、平面布局、空间组织特征,设计中的哲学思想。不一样的空间给于人民的不一样的感觉。加强了队整体环境的感官。室内设计的立意、构思、风格和环境氛围的创造,需要于环境的整体和文化特征,跟建筑功能的特点的很多方面考虑全面。科学性与艺术性合体,现代设计的基本点,这是在室内设计中重视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相互之间的结合。科学性,包括新型材料与结构构成与施工工艺,很好的声、光、热环境的设施设备,跟设计手段的变化。在重物质技术手段,重视建筑美学原理,重视创造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的室内空间形象,具有视觉愉悦和文化内涵的室内环境。科学性与艺术性;遇到不同的类型和功能特点的室内环境可能有所侧重,但从宏观整体的。 四、室内设计原则 (一)室内设计是要满足于使用的功能,考虑人们的活动规律跟处理好空间关系,空间的尺寸,空间的比例;合理的配置陈设和家具,解决室内的通风,采光和照明,还要注意室内设计的色调总体效果。室内设计是创造很好的室内空间环境为目标,把满足人民在室内设计进行生产和生活和工作和休息要求置于第一位,所以在室内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运用功能,使室内环境科学化与合理化和舒适化。 (二)室内设计必须满足于精神的要求 室内设计考虑使用精神功能要求的同时,还应该考虑精神功能的要求(艺术感染、视觉反映心理感受)。室内设计精神是会要影响人民情感,还会影响人民的行动和意志,所以要研究人民认识的特征和规律;研究人民和环境相互作用;研究人情感与意志。设计的人必须要运用各种各样的理论和手段去影响人民的情感,使得有升华的设计效果。室内环境如果能突出表现那种构思与意境,那么,它会产生强烈的艺术的感染力,很好地发挥精神功能方面作用。 (三)室内设计要满足于现代技术的要求 现代的室内装饰设计,它于现代科学技术之中,要想室内设计更好地满足精神功能要求,就必须最大限度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最新的成果。建筑的空间创新于结构造型创新有着很大的联系,第二应取得协调统一,充分的考虑到结构造型中的美的形象,把艺术于技术融合在了一起。这就是要求室内设计的人必须具备的结构类型知识,熟悉和掌握结构体系性能、特点。 (四)室内装饰设计必须要符合地区特点和民族风格的要求 由于人们所在的地区、地理气候条件的不一样,每个民族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都不一样,在建筑风格上确实有着很大差异。设计中要有各自不同风格和特点。要体现民族和地区特点以唤起人们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我们国家是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地区特点、民族性格、风俗习惯和文化素养的因素都不一样,使得室内设计也有不一样。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案例教学在《室内设计原理》课程中的运用 摘 要: 案例教学的着眼点不是获得固定不变的原理,而是培养教师面对新情景处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能力。本文作者就案例教学在《室内设计原理》课程中的运用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 案例教学 《室内设计原理》课程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案例,是人们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所经历的典型性事例的描述,是众多经历中的片段截取。最初运用“案例”一词,是医学界对众多病例的统称,对患者的病情诊断、采取的救治措施进行记录,以便作为参照指导以后的医学活动。案例译自英语“case”一词,原意为状态、情形、事例等,用在法学上译成“判例”;用在商业或企业管理教学中译成“个案”、“实例”,用在教学上译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由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最早开创的,原本是一种讨论问题的方式。现代的案例教学法起源于美国哈佛商学院,后被广泛运用于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是一种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的教学形式。[1] 一、何谓案例教学 1.传统教学与案例教学 传统教学认为,只有教师获得了专业上的新知识,才能运用到教育教学中去,进而增强教学效果。老师拿着教科书规定的知识,用课堂讲授的方法灌输给学生。学生学习起来没有任何积极性,全凭老师发挥主动性指导学生被动地学习,学习系统知识效率高,但能力培养效果较差。案例教学认为,知识不是从教材中得来的,教授过程中情境的设定是可以随知识不断变动的。教师需要的不是照本宣科,接受别人的新思想、新知识,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境生成自己对知识的新思想、新见解。案例教学的着眼点不是获得固定不变的原理,而是培养教师面对新情景处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能力。两种教学之间的关系类似于成语“授人以鱼”与“授人以渔”的关系。 2.什么是案例教学 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组织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他们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理解的一种特定教学方法。[2]郭沫若曾说:“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自己学习,自己研究,用自己的头脑来想,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手来做这种精神。”能够让学生“学以致用,学有所用”是广大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目标。对于用直观的图像呈现为核心表达的设计类课程,图解思考和分析的能力本身是环境艺术设计学生基本功底的直观表现,案例教学在设计类课程中运用的意义也是更加明确的。然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摸索如何在设计课程的不同教学环节中运用案例教学,并进一步研究在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过程中如何选择适宜的方法来实现教学目标是很有意义的。 二、案例教学法在《室内设计原理》课程中的实施 1.课程分析 《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入门基础课程,通过学习使学生对室内设计的基础概念、风格流派、设计方法、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掌握,使学生建立较为系统的设计框架,为以后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平台。短短一个月的课程学习,无法教授所有的技法和专业知识,最重要的是能否培养学生的设计思维能力,而不仅仅是具体解决问题的手段。如何使理论化的课程内容更加生动,易懂,帮助学生完成专业的学习就显得更重要[3]。了解到学生对课程的学习是专业的入门,思维还停留在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等二维平面上,对三维空间的理解还没有形成足够的认识。因此在教学中应把课程的重点放在室内设计手法的学习上,通过大量图解和案例图片演示,帮助学生完成从二维平面设计到三维空间设计的转换,增强学生对环境艺术设计学习的兴趣。 2.案例课程教学 (1)案例引入 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前提。案例质量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的效果。作为一门基础性较强的设计原理课程,教师在其教学中选择案例一定要注意突出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使案例材料既符合教学目的,又能够真实和全面地反映设计实用性。因此在挑选案例时就必须考虑学生已有的理解能力、接受能力、识别能力等条件,案例的代表性,以及案例本身所具有的启发性,并考虑案例的可讨论性。 教师借助于多媒体幻灯片进行案例教学,首先从二维设计入手,帮助学生巩固最基本的设计手法的应用。例如:以“同构”设计手法为例,从日常生活中人们熟悉的图形入手,以一种新的、前所未有的组合方式加以整理,把旧有元素转换成新的组合方式。通过这种同构方式得到的新图形使人既熟悉又陌生,会引发观者极大的好奇心,从而使画面的视觉传达变得更加顺畅和自然。 引入相应的图片案例一:油画《强奸犯》,马格利特《共同的发明》、《闺房里的哲学》,根据图片提出问题,毫无联系的画面形象共同组成独特画面语言,让学生思考“同构”手法的特点;接下来引入图片案例二:“同构”手法在二维设计中的运用,鞋油系列招贴广告,擦了鞋油的皮鞋可以当镜子使用,用同构手法突出商品的特点;让学生在新奇创意的感召下深入去总结“同构”设计手法的表现特点,这种设计手法的运用能获得1+1>2的结果,产生的创意能获得令人震惊的视觉效果。 (2)案例讨论 对于教师来讲,案例教学更多的是“学”的过程,即老师、学生都成为案例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承担了更多“学”的责任。教师更加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注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角。学生通过一个个实际的案例图片理解了教材的原理定义,更形象化地学习设计课程,案例课堂讨论使学习氛围更有趣,学生之间设计案例的交流也是课堂互动的关键。而设计类教学中的图片分析教学是用直观图片了解案例背景信息的基础上,让学生根据设计方案作出自己的评价、分析。这样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诱发学生的创造潜能,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分析能力。同一个案例的解读不同的学生可能因为自身的不同就有很多种的解读,对于这么多的解读,要肯定学生的积极思考,然后耐心地分析每种解读的合理性和不合理行,让学生明白创作者真正的表达意图。 典型的案例讨论是与下列问题的探讨联系在一起的:①“同构”案例中的艺术特点是什么?②哪些设计元素至关重要?③判断这种“同构”设计手法的标准是什么?④什么样的设计元素表现形式是最适宜的?⑤(重点)如何将这种二维常用的设计元素表现形式与三维的环境艺术设计相结合?并举出案例图片加以说明。学生独立地去思考课程的重点,总结出“同构”在设计中的丰富变化,不只是用于二维的平面设计,对表现方法的讨论,还可以延伸到三维的空间设计中,结合学生自己找的图片如:不同主题的餐厅(监狱餐厅,教堂宾馆),功能确定之余可以加入对空间的趣味性定义,让人获得视觉、味觉、触觉上更多的互动体验;以动植物为主题的家具,把常见的动植物外形与室内家具的舒适外观相结合,共同创造新的家居体验,以及美化空间环境又给人耳目一新的体验和观赏效果。 根据设计案例让学生说出自己的观点,这样有利于使课堂学习气氛活跃起来,使学生更愿意去主动探究知识,运用知识。 (3)概括总结 这个阶段属于承上启下的阶段,它通过从案例讨论中引申出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的课堂教学提供准备。在这个阶段,可以让学生总结,也可以教师自己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在总结中,要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同构”设计手法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并给予成功案例图片展示,如何在三维的空间中运用“同构”设计手法,肯定参与者的结论。 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经典的案例能够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极大提高学生的能动性和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使教师和学生真正地互动起来。这有利于培养了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技能。 三、结语 本教改主要是针对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等进行了一定范围的改革和探讨,目的在于培养环境艺术设计的学生在“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中的学习兴趣与自主学习、分析能力。我们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探索的案例分析和运用的教学方式能让学生充分利用课内学习时数,并且在短期内能够真正深化对室内设计手法的认知、分析,提高环境艺术设计的专业表达能力,进而保证毕业生拥有综合素养和能力,在进入工作岗位时能够尽快地适应社会的多元化需求。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构成原理对室内设计影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室内的设计和装修也有了很多的讲究和要求,室内设计是对整个室内环境和空间的再创造,像人与自然一样,所有的设计和装饰也都是讲究和谐共生的,在固定的空间里设计出线条柔美、人与环境和谐以及视觉美好的空间布局,是所有现代人的需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室内设计的发展中呈现出很多的新技术、新手段,设计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样化,效果也越来越丰富,尽管出现了许多的创新思维,但是也有其自身的规律。构成原理将在整个室内设计中起着构思根据的作用,基本原理包括平面设计、色彩构成和立体构成三个方面,在进行室内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构成在整个设计中的作用,重视视觉效果、环境协调、家具与室内框架的和谐等,利用每一个可以用到的因素,把他将它们重新巧妙组合成一个审美与构造和谐的室内空间环境,提高室内空间环境的文化内涵和艺术品位。 1构成的含义及作用 1.1构成的含义 “构”的书面意思是使某一形体或者器物成型,其内部支撑起骨架,从而形成虚拟的具体框架。即是“成”的含义延伸。构成即构思,为一个目标而作的建设性的预想,运用于室内设计领域时意味着在视觉上形成美的造型,不仅是对事物的重新组合、排列的能力,还需要对内外结构有了解,对其功能和审美上都要达到标准,更多的是动手设计的能力。 1.2构成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在进行室内设计时,根据室内空间的特点,先对室内布局进行构思研讨,制定出初步方案,设计者将对整个空间形成清晰的设计思路,勾画出平面结构图,确立立体空间雏形,最后辅以材质、色彩等装饰设计,最终形成效果实体图,以供设计者筛选;最初,每一个房间都是一个空白的空间,对空间里的每一个细节进行设计后形成初期的平面设计图,通过运用重复、对比、堆成、比例、韵律和线条等设计的常用方法将最基础、最基本的点、线、面描绘到平面图上,由于点、线、面的组成不同,那么由其构成纹样和图案也不同,再加上所摆放的位置不同,出来的室内设计效果也不同,因此,在不同的空间布局里运用不同的点、线、面不同的巧妙组合,也能创造出不同的艺术效果,也为室内设计增加了艺术成分。所以,在室内设计中一定要充分认识三个基本元素的基础作用,才能形成具体的构思,从而提高整体设计的视觉效果和功能效果。 2平面构成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2.1平面构成是后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基础 由多重要素所构成的,主要包括强弱渐变、线条重复、形状近似、发散对比等等,整个平面构成是在二次元的空间进行的,是按照一定的形式美的法则来进行分解、组合的,而平面构成的目的是使整个平面达到一个理想的状态。 2.2同样的造型重复出现是平面构成常见的构成方式 重复构成能够产生线条、画面的协调统一的观感,因此,在室内设计中重复构成的应用十分广泛,但是由于重复构成的重复单一性,也容易产生单调乏味的效果,所以,在排列时要注意这些要素之间的方向和空间变化。 2.3在进行平面设计时常常运用的围绕一个或几个共同的中心排列的发射形状 发射形状的灵感来源于美丽的大自然,太阳的光芒、温暖的烛光绽放的花朵等在自然界中都是呈发射状。在室内设计中运用发散使设计具有聚焦点、光芒感,使设计富有节奏。 2.4在平面设计中,对构成因素相互比较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同一个地方求差异,使互异的地方强调、突出,也是在求异的同时达成最佳效果的和谐统一,在室内设计中,常常运用到对比构成原理的是家具的选择与安置,为了达到统一性和协调性,一定要对室内的空间环境和采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使室内的空间布局开阔明亮,线条流畅,选择家具及摆设时也考充分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既要突出家具的造型,也要使造型与周围环境的统一。 3色彩构成在室内设计中的作用 3.1色彩的对比构成与室内陈设 色彩的搭配直接影响到结构的造型,因此,在室内设计中,色彩搭配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室内设计的风格,理想的居室色彩能给人舒适、安逸感,从心理上让人放松、心情舒畅。色彩运用时要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在空间或时间上进行相互比较,例如进行色彩三要素的对比、冷暖对比、面积对比等。根据不同的室内陈设,家具的摆设对色彩的不同要求,对比的强弱也会不同。若室内空间面积较小,应弱化陈设品色彩对比,多运用明度较高、纯度偏低的色彩,使室内在视觉上达到空间开阔的效果,若室内空间较为开阔,可在家具或小件织物的色彩上选择不同的、富有变化的色彩,增加色彩对比度,丰富室内层次,活跃整个室内氛围。 3.2色彩的调和构成与室内陈设 色彩构成是从审美出发,是人们对色彩的知觉和心理的结果,在进行色彩搭配时要按照色彩规律去搭配组合,使整个色彩达到新的和谐。在室内设计中,色彩直接决定着室内环境中视觉空间的舒适感,通常利用色彩色相、明度和纯度的变化和统一来调节室内环境气氛。设计之前应明确整个空间中大面积使用的环境主色、主体设施的主题色,而小块区域的颜色跟整个空间的色彩要搭配和谐,在色相确定后使用不同的纯度、明度进行调和变化。在整个室内色彩设计中,应体现出大环境统一、局部对比变化,统一中有对比,对比中求统一,这样才能实现色彩的平衡、协调和层次感。同时,不同的室内环境色彩运用原则有所不同,办公空间的色彩运用应庄重沉稳,家居空间的色彩搭配应明亮柔和,娱乐空间的色彩运用则需要有一定的视觉刺激和审美感,但整体之下应有局部的区别。五颜六色的色彩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好的室内设计不能缺少色彩的,一定要由和谐的色彩组合作为设计基调,因此,在进行室内设计时要注重色彩搭配构成和调和的基本原理为前提。运用对比、重叠、和混合的方法,在对比中调和,在统一中求异,在混合中求突出,很多的色彩有秩序、和谐地组织在一起形成了色彩调和。我们通常会运用统一调和和类似调和的手法有效控制室内色调,我们可以运用统一调和来调节室内陈设中的对比过强,容易使人产生视觉疲劳的色彩,在强烈刺激的色彩中都混入统一色,增加各色的统一因素,达到调和感强的色彩。也可以在调色时参入对方的色彩,可以点缀,可以混入,或者在陈设中混入相似的颜色,达到色彩协调的目的。 4立体构成在室内设计中的作用 4.1线材与室内陈设 立体构成是构成完美室内设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空间的所有立体元素的重新组合,三维空间的可塑性是立体结构的显著特征,随着人们的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对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立体空间布局时可以根据家具和家电种类及功能的需要,利用平衡与对称、对比和调和、节奏与韵律以及重复和变异等构成规律来进行摆放;材质是室内装饰陈设物品造型美观的保证,因此,在选择室内装饰与家具时,要根据空间设计的构思,选择适合房间的材质,以达到整体的和谐,例如,室内所有的装饰摆设必须要依赖合理的立体空间设计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同时立体构成原理运用时应注重室内设施的材质美和形态美,室内设计中的陈设物品本身就是立体的,在视觉上有一定的方向性和美学效果,而材质也要注重伸拉结构和垒积结构,以及线条的柔和。 4.2面材与室内的摆设 整个室内设计的面是由长度、深度和宽度所构成,而整个面的尺寸会直接影响到面的深度,面的最大特征是具有一定的平整性和延伸性,由于面具有一定的形态,可以很轻易地辨认出,所以,面的外轮廓是非常明显的,面的立体构成和面材折叠组成了面材主要的构成形式。这两个主要的构成形式也常常被运用到日常的室内设计构思中,例如,设计一个室内商品的展台,就可以设计的简单明了,突出商品的摆放,凸显商品的优点,不能依赖复杂的构造而忽略了商品,这样的效果只能是得不偿失,在室内陈设中可以运用线的对比调和,例如在家具中对坐椅进行设计,哥特式风格的坐椅的靠背强调垂直向上渐变的线条,坐椅的线条都是各种线条综合搭配而形成的,尽管曾经单一的直线很流行,但是随着潮流的发展,人们对时尚感的要求越来越深化,人性化的设计渐渐地深入人心,因此,新的设计方式越来越繁多,而对坐椅的设计从单一的直线变成了婉转的曲线,不管在休闲的躺椅上,还是在具有质感的钢质桌椅,均以简洁的结构,流畅的曲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因此,在室内设计中合理的运用直线和曲线的搭配,使所有的线条达到和谐统一,才能使整个室内设计达到韵律感和节奏感的和谐统一。 5结语 在室内设计中平面构成是整个设计的基石,是设计者对整个室内设计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体现,在室内设计中可以运用多种方式来进行平面设计的构思,平面设计在整个室内设计中起着奠基的作用。色彩构成的不同直接影响到室内设计的风格,而进行色彩的搭配时,要遵循一定的色彩规律和一定的视觉效果,使室内家具、装饰等所有的色彩搭配调和到和谐统一的状态,对整个室内设计地视觉效果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室内设计中立体构成是将平面构成和色彩构成整合为具体的立体设计,将室内设计中的各个要素按照科学的方法组成一个合理、和谐的立体框架,形成一个美观的形态,根据室内设计的要求对构成要素进行平衡与对称、对比和节奏、等方面的调和,最终达到一个和谐、美观的效果。在进行设计室内时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从生活方式、心理需求、美的享受等全方位思考,从基础着手,找到适合室内需求的设计规律,从而达到室内设计的和谐、美观、实效。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室内设计运用美学原理研究 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遵照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需要的室内环境。从室内设计的实践角度来看,设计美学原理是运用室内设计中各要素为媒介来表达的,设计美学原理在当代的室内设计中具有指导性的作用。室内设计(InteriorDesign)它是建筑内部空间的设计,是整体建筑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建筑设计的进一步深化。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多种文化之间的碰撞与交融,人们也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室内空间的设计不应仅仅停留在满足物质方面的需求上,它不再只是简单的空间组合、家具以及设备的拼装,而应上升到精神的层面,它需要更加注重的方面,它需要综合处理人与环境、人和人等多种因素之间的关系。 就本质而言,室内设计是一种造物活动,它需要创造出既能满足人们物质方面的需求同时注重人们精神生活需要的空间环境。现代室内设计对人们精神方面的注重和对艺术性的高要求,更进一步的强调了室内空间设计要以美学原理为依据。美学原理对室内设计的指导作用是通过室内设计中各要素为媒介来表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室内空间设计的基本任务就是要合理的组织空间并且利用空间的组合为使用者营造美的视觉感受,因此,作为设计者我们不能够只是局限于空间原有的形态,而是要结合使用者的需求不断地探索寻找新的科学技术与审美特点创造出各具特色的空间形象。其次,对室内空间中的各个组成界面进行合理的装饰,是营造舒适且具有美感的室内空间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利用各种不同装饰材料之间的质地不同与多种多样的装饰形式,可以使得室内空间的艺术审美效果呈现丰富多变的风格,同时也能体现不同地域文化的历史文化特征。再次,室内设计中色彩的应用除了对视觉上产生影响外,还对人的心理和情绪有影响。 合理的在室内空间运用色彩有助于放松身心。室内空间色彩的设计有其应该遵守的一般规律且随着时代的变化、审美观念的转变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室内设计中各个组成要素虽看似相对具有独立的意义,却不能孤立对待,整体的空间氛围营造要通过各个局部之间的相互搭配统一起来,因此室内设计审美价值的产生是将多学科、多种文化内涵意义整合而得的。室内空间的设计语言是随社会文化变化而不断发展的,在对其进行设计时应该有整体环境观念。因为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社会背景、生产力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在不同的地区人们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审美取向,就比如我国南方的建筑顶部,因当地的潮湿多雨的气候影响而建成尖顶;北方的气候干燥少雨所以建筑的顶部多为平顶。这些经过历史的积淀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和个性差异。室内设计风格形式的表达需要通过设计元素的组合以及各种营造手法反映出地域文化和时代特色,并且能够传递出情感、体现美学的意义和价值。 装饰材料、工艺本身具有的技术美感与设计形式处理产生的艺术美感,共同形成了室内设计审美的一个主要特征。在室内环境的营造中,人们就美学理论的指导对室内设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要重视艺术性,而且还要重视科学性和其相互之间的结合。从历史角度来看几乎每个领域里新风格、新动态的产生与兴起都是伴随着社会文明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来的,建筑和室内设计也不例外。社会生活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人们价值观和审美观也随之改变,这就促使“以人为本”的室内空间设计必须充分重视并积极运用新兴的科学技术的成果,包括新型的材料、结构构成和施工工艺,以及为创造良好声光热环境的设施设备。室内设计的科学性除了在装饰材料、工艺技术有所体现,在设计观念上需要进一步确立,而且在设计的表现手法等方面也日益被重视起来,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设计和图纸绘制的广泛普及和应用,可以使我们在初始设计阶段中便能运用其所提供的三维视觉设计来表现未来的实际效果。 综上所述,综合了多个学科、多种文化的室内空间设计离不开美学原理的参与和指导。没有设计美学的指导,室内设计便缺乏了组织性且显得苍白无力。此外,人类的审美观念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地改变的,所以室内设计应当因地制宜地有效地借助设计美学原理的指导作用,创造出符合功能需要且具有文化内涵意义与审美价值的室内空间设计。 室内设计原理论文: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改革论述 摘要:室内设计原理专业性、综合性强,但受到传统教学思维模式的限制,教学效果欠佳。针对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单元集中授课”的教学模式,即根据《室内设计原理》课程内容特点将其分为基础单元、提高单元和实践单元三个单元,并将原来的6-8周的分散式授课改为3周集中授课的方式,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时间集中、空间集中和思维集中。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的目的。 关键词:单元集中授课;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改革 1研究背景 《室内设计原理》课程专业性、综合性强,但受到传统教学思维模式的限制,教学效果欠佳。《室内设计原理》这门课一般开设在建筑学或是艺术学的学科门类下。课程主要讲授室内设计历史、风格、流派,室内空间界定、分类、营造,室内装饰照明、色彩和绿化等。是建筑设计专业、室内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家具设计专业的主干课,其课程内容还延伸至室内装饰材料、装饰构造、设施设备等[1],专业性、综合性强。但《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模式主要以教师课堂教授为主,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状态,其主观能动性受到制约。由于受传统教学思路及课堂空间的限制,学生实践经验缺乏,设计作品没有创意[2],从而导致学习效果不佳。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3],国内部分高校已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对《室内设计原理》课程进行了相应的教学改革。如何适应在专业大平台形势下顺应市场变化的室内设计教学一直是国内室内设计教学工作者探讨的主要问题[4]。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等率先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特色试行了“工作室”模式教学、“分组教学”模式教学等[5]。王芳(2012)提出在《室内设计原理》课程教学评价模式上“重过程、重设计思路培养”不再以作业作为最终评价依据,并注重教师实践水平的提高和项目式教学模式的引入[6]。汪帆(2016)提出构建“以任务为主线、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新型“三主”模式并形成“互联网+教育”课程混合式教学的新模式、新措施[7]。均取得一定效果,值得借鉴。 2教学环节中的主要问题 2.1课程交叉,作业照抄“范例” 《室内设计原理》课程一般是为48学时,每周开设6学时或8学时,课程需要6-8周时间,属于分散式教学,往往还与外语、马哲等文化课或是其他专业课交叉开设。作业内容之间知识点关联性不强,学生如果不能合理安排各门课的学习时间与进度,就会形成一门课侵占另一门课学习时间的情况;设计思路不连贯,精力不集中,作品缺少深入推敲,很难完成老师下达的教学任务要求,就形成了学生以照抄照搬“范例”来完成作业,缺乏对室内设计本质的认识理解,教学效果较差。 2.2理论和实践脱节 《室内设计原理》课程中涉及的很多基础理论都是支撑设计实践的原理性内容,需要在设计中进行表达和体现。但目前,很多学生在课程设计中,无视设计理论的应用,而是用现有的CAD模块进行生硬的堆砌。应有的空间处理、建筑结构选型、设计风格定位、家具与人体尺度关系等问题,都没有在设计中合理的考虑和解决。这样做的结果是:虽然“照猫画虎”的做了一些施工图和效果图,但由于其严重脱离实际,因而根本无法实现,更是毫无实施的价值。失去了课程理论联系实际的引导和基础意义[8]。 3教学改革目标 达到理论联系实践、理论应用实践、实践反馈理论的目的,为室内设计专业课程探索教学授课模式,进而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环境空间设计人才。 4技术路线 根据教学现状和主要问题提出“单元集中”授课的模式。主要是将《室内设计原理》课程内容分为“基础单元”、“提高单元”和“实践单元”三个教学单元;并加大《室内设计原理》课程单周的学时,将原来每周6-8学时,改为每周16学时,分四个半天集中授课(见图1)。单个教学单元为16学时(一周),设计相应知识点和重点难点,并且在每个单元练习的过程中强调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其中基础单元理论教学以室内空间的界定和组成形式为内容核心;实践教学中以讨论课和空间模型手工或电脑制作为主。提高单元理论教学在第一单元的基础上介绍并强化室内设计的风格流派和色彩形式认识,将室内空间设计进行深化;实践教学中进行课堂翻转——学生收集相应风格流派的资料在课堂上进行PPT讲述或将室内空间设计经典案例制作成实物模型进行分析演示。实践单元重视实地调研、现场感受与材质规格和行业规范的教学、以项目为导向,学以致用,在现场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将课堂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三个单元环环相扣,稳步提升,最终实现将课程教学知识转化为实践设计能力的全过程(见图2)。 5单元集中授课模式的优势 单元集中授课模式使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学习的专业知识相对系统,便于学生理解、记忆和掌握。“室内设计原理”课程由于实践性、应用型、综合性强的特点,其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应该相互交叉,形成课题式或阶段式“单元”教学,学生对于知识点时掌握得会更加牢固。设计创作的过程与结果均是运用大脑思维得以实现[9],集中授课有助于建立科学思维结构,从而丰富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另外,集中授课方式避免其他课程的干扰,学生可以自主调控时间,培养自学能力,从而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生习惯,在单元集中授课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频繁接触,能及时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的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便于教师因材施教,从而达到一个理想的教学水平。 6结语 本文针对《室内设计原理》课程学习出现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教学内容和授课模式的改革。提出“单元集中授课”模式,将《室内设计原理》主要内容分为三个主要单元,化繁为简,方便学生记忆理解,在单元授课中注重课堂理论对项目实践的指导和现场教学对课堂讲述的拓展,起到理论与实践相互支撑的目的;加大单周学时,缩短教学周,有助于学生在集中的时间、空间和思维下理解、掌握室内设计的方法、原理,提高室内设计能力。 作者:史承勇 唐英
高分子化学论文:新疆少数民族《高分子化学》教学探索 摘要:《高分子化学》作为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化学教育专业的一门课程,因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探索了适合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特点的学习方法,探讨了如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等,提出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及开展互动式教学等具体措施。 关键词:少数民族;化学教育专业;高分子化学;教学方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共有47个民族,全疆人口数据显示,全区人口中,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0.1%,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9.9%。在民族稳定基础之上,要加大基础建设力度,势必需要大量的化工企业在新疆地区建成,急需大批的化学化工专业人才充斥到工作一线,为此能够培养出适合于新疆地域特色,稳定人才留在新疆,一直是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培养人才的主要考虑因素,也是兵团教育系统化学学科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1,2]。新时代下,无论中国还是各个省、市、自治区都面临着高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十三五”规划项目中,对于产业调整,将我国、我区建立成依靠科技,加大竞争力,创立具有新疆特色的实力企业,独立品牌都需要高附加值的科技支撑。新疆地处祖国的边缘,和内地沿海城市或发达省份相比,不具有任何吸引人才的优势。因此,作为兵团的第一高校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教师,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如何能将我们在内地高校学习到的先进技术、先进理念系统知识传授给学生,并将培养的人才稳定住,扎根兵团,发扬兵团第一代人的精神,继续将科技实施到垦区的各行各业。尤其在面对少数民族的学生时,我们尤感责任重大。他们的大学生教育已经全面纳入国家教育体系的整体发展规划之中。中央政府推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有近二十年的时间,加上“一带一路”的国家大发展步伐,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开发、传统文化演进、高等教育体系、人才储备、新建产业、族际交往在新的发展态势下必然会逐步呈现出新的模式。因此,我们在思考和规划我国自己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时,需要把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核心问题放到这样的国际、国内大形势的背景中,拓展视野,在大量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从国家现代化和少数民族长远发展的角度和立场来分析当前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从我们教师的最基础教育上给予学生最好的知识体系和企业适应能力。《高分子化学》课程是化学化工学院非常关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设计到化工专业、材料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师范类化学教育专业等,不同专业对于该课程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不同,奠定了该生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对于现实需要的理解能力。因此针对我院学生进入化工企业较多的特点,学好高分子化学的课程,对他们进入化工企业意义重大[3]。 一、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我们选取潘祖仁主编的《高分子化学》第四版的经典教材为国家级优秀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该教材是内地高校高分子化学的必选教材,全书我们选择多个章节进行系统阐述高分子化学涉及的基本知识、合成方法和基本结构性能测试,内容覆盖面广,难度较大[4]。针对32个课时的特点,我们重点讲述高分子化学绪论(基本概念)(5个学时)、缩聚和逐步聚合(5个学时)、自由基聚合(6个学时)、自由基共聚合(4个学时)、聚合方法(4个学时)、离子聚合(4个学时)以及配位聚合(2个学时)[5]。而开环聚合以及聚合物的化学反应以及做全书总结(2个学时)可简单介绍。这样既保证了学生对于高分子化学的基本概念和重点内容,又不失负担过重。针对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以及中学化学基础较差的特点,我们将所讲述的内容均增加课时以讲解的更为清晰[6]。 二、教学技巧 1.以关爱为主,鼓励为辅。给民族生上课,首先要以关爱为导向,尤其是语言理解能力和文化差异,关心少数民族学生,引导他们树立学习的自信心,诚恳解答每一个问题。在与学生的交流中多讲述高分子化学课程在现实生活中的广泛用途,让学生内心感受到学习高分子化学的用处,对自己的未来有美好的憧憬以增强学习专业知识的动力[7]。课间和课余时间多关心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了解他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尽力解决每一个问题。同时,也可以多关心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少数民族较为感性和热情,在有感情基础的情况下,更容易沟通[8],也增强了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在学习过程中,要多表扬、多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在学习专业文化知识过程中有较强的自卑心理,这就限制了他们的求知欲望,在交流过程中,就要求教师多鼓励、多表扬他们的学习成果,增加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自信心和积极性。在困难面前,勇于提出问题,解决一个小问题,就可以多掌握一个知识点。同时,一定要虚心学习少数民族学生的风俗、礼仪等,理解与尊重他们的民族自豪感[3,9]。 2.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兴趣。高分子本身是一门应用型学科,高分子材料已经普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橡胶、塑料、纤维织物等。在课堂讲解过程中,要注意与生活实际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学习中理解如何学以致用[10]。例如,讲解自由基聚合时,有聚乙烯、聚氯乙烯产品,结合我区农业特点,讲解地膜的材质和产品的合成过程。也可以结合高分子实验中的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合成,讲解人工琥珀的合成。讲解基本概念时以表面活性剂为例,讲解日化产品洗发水等的工作原理,让学生切身体会到高分子化学知识无处不在[11]。 3.教学形式多样,提高教学质量。高分子化学的理论性强、信息量大,是不同于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四大化学的学科,有自己的一套系统,因此学生理解较为困难,尤其针对民族学生更为突出。在各大高校主张多媒体教学的大形势下,针对民族学生,可以增加Flash动画模拟悬浮聚合和乳液聚合过程中单体的分散,使抽象的教学内容形象化、简单化,以兴趣为导向,有效提高学生学习的趣味性和感性认识[12]。同时,一定要结合板书,尤其是在自由基共聚合的公式推导过程中,一定要在板书过程中一步一步地推导,推导过程中学生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打断教师进行询问,这种方法取得了不错的教学效果。多媒体课件中可以增加基础知识的图片,以增强理解[13]。 4.开展互动教学,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学生是教学授课的对象,也是课堂的主体。常规课堂以教为主,针对民族学生,笔者认为应该多采取提问、让学生大胆回答问题等方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14]。比如在讲述过阳离子聚合后,讲述阴离子聚合时,多提问,让学生比较阴阳离子聚合的差异,这样不仅锻炼了学生的主动思考能力,也提高了其语言表达能力,加深其对课程的理解[15]。 在新疆少数民族高分子化学的讲述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情绪和学习特点,理解并包容他们的学习差异,充分尊重学生,报以能学就好的心态,让学生和教师形成和谐的教学环境。丰富教学手段,多媒体和板书相结合,讲解和提问相结合,新知识和旧知识相结合,重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这样才能满足新疆化工人才的需要。 高分子化学论文:《高分子化学》课程的教学实践与体会 [摘 要]《高分子化学》作为高分子材料专业的基础课,是化学相关专业学生的必修课或选修课,并称为“第五大化学”。本文根据作者本身多年的教学实践,结合自己的教学体会,从注重绪论课的教学、优化教学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的多样化以及教师自身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等方面总结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高分子化学、教学实践、教学体会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高分子科学与物理、工程、材料、生物、医药以及信息等众多学科知识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密不可分。作为高分子材料专业的基础专业课的高分子化学课程,与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和分析化学并称为“五大化学”,已经被大多数理工科、师范类高校作为化学相关专业学生的必修课或是选修课。它以有机合成为基础,与化工原理、数学等学科紧密联系,其中包含了诸多的概念、反应推理,内容多,抽象难懂、学习难度大,同学们普遍反映较为枯燥,因此如何上好高分子化学这门课,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是我们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面临的首要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作者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积累和探索,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效的提高了《高分子化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注重绪论课的教学 第一堂课通常是老师简单的介绍本课程需要学习的内容以及一些要求后,就迫不及待的开始讲授教学内容,而作为一名讲授高分子化学课的主讲教师,发现高分子化学绪论课对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非常好的效果,能极大的激发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兴趣。由于同学们对诺贝尔奖都具有极大的兴趣,首先,以专题形式介绍获得诺贝尔奖的高分子科学家的学术贡献,学习高分子学科的发展史,从而认识科学和科技的进步和发展,从1920年德国Staudinger发表了“ 论聚合 ”的论文,高分子概念的确立;50年代Zigeler和Natta发明配位聚合催化剂,解决了丙烯难以聚合的问题,使石油裂解产物得到充分利用,对化工业的贡献巨大;80年代麦克德尔米德发明导电高分子,直到现在功能高分子得到大力发展。同时,通过举例介绍高分子科学在工业、农业、国防、航空航天、能源、环境、建筑、生物医药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让学生充分认识到高分子与我们的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密切关系。如应用可降解的聚乳酸作为手术缝合线,可进行自降解吸收而不必进行拆线;应用在航空航天及国防上的各种特种高分子材料,以及现在我们日用的食品保险膜、塑料袋,所穿的衣服材质涤纶、尼龙和聚酯纤维等全都是高分子材料。使学生清楚的认识到高分子材料与人民的生活、工业生产都是息息相关,从而认识到高分子化学的重要性,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优化教学课程内容 高分子化学是以聚合反应和聚合物化学反应的机理和动力学为主线,主要包括高分子的基本概念、聚合物分类、逐步聚合、自由基聚合以及离子聚合方法等主要内容。在教学中,由于课时以及一些客观原因,不可能对全部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因此需对高分子化学的课程内容进行调整、重组和优化,更好的完善教学内容体系。首先,保证基本原理、基本概念的讲解,其中,对传统经典的高分子理论即:高分子的基本概念、逐步聚合、自由基聚合以及自由基共聚进行重点讲解。例如,在讲授自由基聚合的时候,需重点讲授聚合机理和热力学、聚合速率及动力学和聚合度及其分布等内容,其中的阻聚、缓聚等内容作简单介绍就可。同时在授课过程中不拘泥于教材内容的排序,注重对各知识点进行重组和精炼,兼顾高分子化学最新的科技进展,适当增加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研究热点的教学比例:如活性自由基聚合、ATRP聚合、RAFT聚合、生物医用高分子、超支化高分子、自组装高分子等内容的讲解,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观能动性;做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在有限的学时分配中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 三、教学方式的多样化 高分子化学有“ 五多” 的特点: 内容多、概念多、头绪多、关系多、数学推导多。由于高分子化学很多抽象的概念和理论,如果都是采取以老师在台上从头讲到尾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学生听课感觉枯燥,凭空想像难以理解。因而在讲课方式上采取形式的多样化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一、运用多媒体中图片、文字、声音和动画等方式来辅助教学,使一些抽象难以理解的概念形象、直观,生动、具体化,让学生易于理解和学习,从而提高教学效果;二、有意识地运用互动式教学,避免照本宣科,像有些认知性的章节采取让学生分成小组,课下一起准备PPT,课上让小组派代表来讲课;讲解公式推导的时候,让学生参与进来,和老师一起推导演算;激发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拉近老师与学生的距离,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高分子化学的教学质量;除此之外,邀请本校从事高分子方向研究的老师来给学生就高分子科研的最新进展与动态做专题报告;三、以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代表的网络时代已经来临,因此互连网技术在教学中的积极运用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因此,教师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将电子教案、教学课件在校内的教学论坛上,通过高度的资源共享,让学生能随时查阅学习,发挥网络辅助教学快捷的优点。与此同时,授课教师将自己的电子邮件和QQ号公布给学生,当学生学习上碰到问题和困难时能及时快捷的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从而促进教学效果,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教师自身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 作为一名主讲教师,在这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时代,一个老师要想使自己的专业知识不陈腐,能跟上科技的脚步,在课堂上能多给学生传授一些关于本专业的前沿知识和最新进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自身的专业知识层次水平不断提升对于保证上课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因而主讲教师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提高自己: 首先在上课之后需要多读专业文献,跟踪最新科研进展,把一些研究热点和前沿介绍给学生,利用学生对科研前沿的兴趣和热情来促进教学。同时,将本学院老师的科研研究工作或自身科研研究内容和最新进展与课程内容有机结合,如讲授聚合方法的时候,本人就自己的研究方向 “应用ATRP或RAFT可控聚合方法,合成一系列分子量可控的用于癌症治疗的功能性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 拿到课堂上和学生讨论,进一步加强学生对 “活性可控高分子聚合“的理解,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科研热情;第二,教师同时需要多参加以促进科学发展、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学术性话题为主题的学术会议;如每两年一度的高分子年会,了解高分子各领域的最新的研究动态,开阔眼界;并且现在每届高分子年会都有”关于高分子教育与学科发展的分会”主题,做报告的是高分子界的一些大牛和大家,对启发我们的教学和研究有非常大的帮助;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多听一些名家名师的讲课,学习名家名师的讲课方法,找出差距,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作为一名在一线教学的任课教师,面对一群头脑活跃、求知率强、渴望新鲜事物的年轻大学生,我们在教学上需要不断的学习进步,推陈出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培养优秀的创新人才不懈努力。 高分子化学论文:《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改革初探 摘 要:传统的《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从内容设置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已经不能适应于当前本科生教学的要求,该文从实验教学内容的改革、教学方法的改进等方面介绍了自己的经验,通过教学改革、时间和探索,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相关专业实验教学的科学、合理、有效的高分子化学实验的教学方法。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强化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都有明显效果。 关键词:高分子化学实验 实验教学 教学改革 能力培养 材料之于现代人类活动是必不可缺的,《高分子化学实验》是材料学相关专业学生必不可缺的是专业实验课程,通过该课程可以进一步强化学生对《高分子化学》课程中理论知识的理解,实现了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结合,巩固和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通过几年的教学实践发现,由于传统的实验都是学生按照实验指导书的步骤操作,只要按照讲义“照本宣科”,很多学生并不能主动去理解实验的目的和意义,只是完成任务,实验的现象、结果以及操作过程等,并没有给学生留下深刻记忆,这对学生的观察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乃至创新能力的培养都是十分不利的。所以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认识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于实验课程,不能让学生简单的重复操作指南,更应该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品质。这样就要求教师要对《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进行改革和创新,不仅是从教学内容上,教学方法和手段也要更新升级。结合该专业的教学体验,做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定效果。 1 优化课程内容,增强实验教学趣味 高分子化学的基础实验对于刚接触的学生来说非常陌生的、全新的。通过基础性实验可以使学生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基本实验操作技术的掌握,具有很好帮助作用,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从书本落实到实际,增强理论知识的直观认识。但是单纯的验证性实验只是让学生“看”不能“记”,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必须对基础验证性实验进行改革,使其成为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同时要注意内容设计的趣味性和生动性。 例如:很多学校都开设了“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合成(PMMA)”的实验[1],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是让学生预习实验指南,按照步骤操作做出结果即止,在实验的过程中不重视实验现象和过程的描述与分析,只考虑是否产出产品,学生很难引起兴趣。调整了实验内容,通过加入小昆虫等形成“人工琥珀”、制作特定形状的模具和定制预想的展示框等,调动学生进行实验的积极性。同时启发学生进行思考,通过查阅相关文献,比较自由基聚合以及离子聚合等机理的不同,在实验过程中掌握相关的合成原理、方法和工艺。在教学过程中,将往届学生遇到的问题在实验室投影仪中播放,如:各反应阶段气泡的形成及处理、影响等,让学生产生对照,并进行思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学生和老师围绕实验产生的现象和问题进行讨论,讨论结束后老师进行总结,加深印象,并且对此次学生的实验过程进行影像存档。 2 改善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效果 在以往的实验课教学中,只是按照传统做法,让学生自己先预习,然后来到实验室以后进行简单说明,再让学生操作。学生很难形成直观有效理解。近几年,借助于该专业的仿真实训平台,采取了一些改革手段。每次实验开课之前,首现开设了“高分子化学实验技术讲座”,在仿真实验室,将高分子化学实验涉及的原料制备与精制、各种玻璃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成套装置的安装过程、高分子化学几种聚合方法以及一些基本的材料性能测试过程,都通过仿真系统给学生展示,这样就能给学生奠定一个比较好的实验知识基础,保证了学生从高分子化学理论课过渡到实验课的知识结构的衔接性和完整性、针对性。同时,在指导学生实验过程中,注意积累材料。例如:每届学生做实验,在实验过程中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一方面要在实验报告中体现;另外要及时保存影像,通过对比,总结出规律,使学生能够对实验现象更加深印象。高分子化学作为材料学等相关专业的基础课,为后续的课程奠定了理论基础,而高分子化学实验则是验证这一理论基础必不可缺的一环。后续课程的许多理论由于反应周期过长等原因,学生很难通过在实验室做实验来进行验证和理解,没有感性认识。对此,在高分子化学实验过程中合理引导学生对后续的课程开展感性认识,如:高分子流体的粘弹性、分级试验、结构和性能的关系等。由于实验时间有限,采取多种形式加深学生在高分子化学实验中的收获,例如:对于自选项目,建议两组学生一组做乳液聚合实验;另一组做反向乳液实验,两组同时进行,互相观察实验现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共同分享实验成果,可以共同形成两份实验报告,这样就提高了学生的实验能力,增加了他们的实验收获。在专业的实习基地中包括一家塑料薄膜加工企业,在进行高分子化学实验的过程中,联系企业带领学生入场参观,对整个企业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学习,这样就可以使学生对大规模的高分子材料实验加工过程有直观认识,并且回到学校实验室后通过实验进行基本的验证,对相关的现象进行分析,巩固了理论知识,调动了学生积极性。 3 科研促进教学,培养学生科研能力 在高分子化学实验的教学过程中,除了优化实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以外,还要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这其中对于理工科学生来说无论是就业还是继续深造,科研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在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过程中,建议专业的教师利用自身的实验研究课题、实验室仪器和氛围,吸引学生参与到教师的科研项目中,一方面给研究团队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得到熏陶和能力提升。学生通过参与到教师的科研项目中,可以进一步将基础实验加以提升,不仅对合成、结构分析等进一步深入,同时可以提高科技文献的阅读综合分析能力、科技论文的书写水平提高等;通过参与到科研项目中,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学到的实验知识和技能得到了用武之地,使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让自身潜能得到了发挥。以教学与科研互动为教学模式,讲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形成有机的互动,形成了实验教学与教师科研的相得益彰,提高了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科研仪器为教学服务得到了大大提升,实现了实验室的科学合理的开放,提升了实验资源的共享,进一步能够开设源于科研项目的设计性实验,存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通过几年的实践,该专业学生中很多通过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从而衍生出自身的一些课题想法,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到校内外组织的“挑战杯”“创新创业项目”等竞赛,多名学生取得了好成绩,同时通过此举,很多学生发表了具有自己思路的论文,有部分学生的实验性论文在教师的指导下发表到了SCI、EI以及核心期刊上,这对学生的就业以及深造都提供了很好助力。 几年的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改革,为今后的实验教学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也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学者们将继续深入研究高分子化学实验,积极探索本科实验教学方法,面向社会需求,不断丰富实验的内涵,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同时,注意可持续发展,走出不断创新之路,为培养能够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实用型毕业生做出努力。 高分子化学论文:涂料工艺学课程中高分子化学知识的有效利用 摘 要:《涂料工艺学》课程与《高分子化学》课程紧密相连,后者是前者学习的基础。在涂料工艺学教学中,有效利用高分子化学知识解释涂料中树脂合成的一些概念,将有助于学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涂料工艺学的树脂合成知识及结构变化。本文根据教学实践,介绍了利用高分子化学知识帮助解释涂料工艺学中树脂的合成和树脂结构及反应实例。关键词:教学;涂料工艺学;高分子化学 《涂料工艺学》课程是本校材料化学专业的必修专业课,是研究涂料制造原理和涂装技术的学科,对学生今后从事相关科研和工业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1]。《涂料工艺学》方面教材较多,各具特色。我们选择的是鲁钢老师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涂料化学与涂装技术基础》[2]作为教材。该教材将涂料化学与涂装技术有机结合,深入浅出的阐述了涂料的基础知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初学者能很容易掌握涂料基本组分的特点及涂装技术和设备。 从本专业课程系统看,《涂料工艺学》和《高分子化学》紧密相关,可以说后者是前者学习的基础。《涂料工艺学》中涉及到主要成膜物质都是高分子物质,在讲解相关主要成膜物质合成及其结构特点时,将《高分子化学》有关合成知识与《涂料工艺学》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对新学知识的理解与应用,同时可使教学方式从“填鸭式”变成“启发式”教育,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在此,作者根据自己的心得,从有效利用《高分子化学》知识来帮助解释《涂料工艺学》有关概念的角度出发,具体探讨几点《涂料工艺学》教学中的体会。 一、酚醛树脂的合成 在《涂料化学与涂装技术基础》教材中2.2.2节中讲到酚醛树脂的合成及其结构特点。关于酚醛树脂的合成原理及合成过程,教材中对此做了说明,但不太详细。例如酚醛树脂的合成用酸催化且酚过量,为什么形成的是线形缩聚物?用碱催化且且醛过量时,为什么得到的是体型缩聚物?这一点《涂料化学与涂装技术基础》教材中没有提及,很多学生表示对这个问题不了解。这个问题可以用高分子化学的相关知识进行解释。高分子化学中体型缩聚这部分提到当有3或3以上官能度单体参与聚合,则将有可能成为体型缩聚。合成酚醛树脂属于2-3官能度体系,苯酚的官能度为3,甲醛的官能度为2,因此本体系有可能形成交联聚合物。当体系中苯酚过量时,反应生成的羟甲基会和甲醛发生反应,而不是羟甲基之间发生反应,因此不能形成体型聚合物。当体系中甲醛过量时,反应生成的羟甲基之间会进一步发生反应,形成体型缩聚物。 如果学生在理解原理的情况下掌握知识,学习显然会更加有效。 二、环氧树脂的合成 在《涂料化学与涂装技术基础》教材中2.2.3节中讲到环氧树脂的合成及双酚A与环氧氯丙烷的配比不同时,其生成物结构也就不同。对于环氧树脂的合成过程教材中讲的并不详细,学生理解起来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可以先回顾在高分子化学中双酚A环氧树脂的合成原理,帮助学生理解新学的知识。 首先在碱催化条件下,双酚A和环氧氯丙烷先缩合成低分子中间体。然后,双酚A的羟基使中间体的环氧端基开环,而后环氧氯丙烷的氯与羟端基反应,脱HCl,重新形成环氧端基,如此不断开环闭环,逐步聚合成分子量递增的环氧树脂。在这个反应中环氧氯丙烷是过量的。如果双酚A过量则得不到双酚A环氧树脂。 三、醇酸树脂的合成 在《涂料化学与涂装技术基础》教材中2.2.4节中讲到由醇解法制备醇酸树脂,需要先用油与甘油进行醇解,形成甘油的不完全脂肪酸酯,在与苯酐酯化制备醇酸树脂。而油与甘油反应生成甘油不完全脂肪酸酯的作用是什么?为什么要先进行这个反应,教材上并没有说明,这给学生理解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可以联系高分子化学知识对这个问题进行解释,帮助学生理解这个问题。油与甘油作用,会发生脂肪酸再分配,生成甘油一酸酯和甘油二酸酯。生成的甘油一酸酯是为了将甘油的一个羟基进行封端,最终甘油一酸酯会继续和邻苯二甲酸酐发生反应,生成线形结构的醇酸树脂,而不是体型结构的树脂。联系前面我们讲到的高分子化学缩聚反应知识,可以清楚的将醇酸树脂的合成过程解释清楚,帮助学生加深理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一切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在理解原理的基础上领悟相关知识都是最可取的方法。在《涂料工艺学》课程中很多反应时高分子聚合反应,其反应机理是以高分子化学反应为基础。因此,在《涂料工艺学》教学中,和前面的高分子化学知识多联系,对学生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会有很大的帮助,从而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 高分子化学论文:浅淡材料化学专业的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改革 [摘 要]高分子化学实验是我校材料化学专业学生学习的一门重要的实验课程,该课程既能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又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及科研素养。通过让学生参与实验的准备工作、实验设计等活动,对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进行改革,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基本实验能力。 [关键词]材料化学专业;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改革 《高分子化学》是有机化学的后续课程,但同时更是高分子材料科学的启蒙课程,是学生掌握高分子科学基本理论和分析、解决高分子材料加工过程中的问题的基础课程。考虑到我校材料化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是高分子材料, 《高分子化学》被选为材料化学专业的核心课程。高分子化学是一门以聚合物合成实验为基础的课程,聚合物合成实验教学有别于一般有机化学实验,但又是以有机化学实验为基础,它是培育创业创新人才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材料化学专业联系生产实际的实用性教学。高分子化课程实验教学相比于理论课程教学更具趣味性、实践性、复杂性、研究创新性。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在整个高分子化学的教学活动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属于课程内教学,开设的实验课程内容中有一部分能够很好地体现高分子科学的发展成果,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在某种程度上能得到锻炼。但是仍然存在相当一部分验证性、认知性的实验,而且实验教学环节依然偏重于理论,注重高分子材料实用性的实验不多,不利于学生学习有关高分子材料的制备与加工。在学生进行高分子化学实验过程中,学生一般是按照已有的实验过程进行实验。实验前教师对相关实验重点、难点、细节等方面进行集中讲解,学生只需按照教师提供的实验过程,即可顺利完成实验。如此实验教学,不但阻碍了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业创新意识的提高,还使学生对教师产生依赖,并且抑制了学生的独立思考及创新能力的挖掘。 我校材料化学专业具有工科特色,和高分子材料专业比,材料化学专业的高分子材料相关课程的课时相对较少,开设《高分子材料化学》(《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与《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学》,总共课时不到140学时。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使我校的材料化学专业的学生既能掌握高分子科学的理论基础知识与学科前沿,又可以激发学生学习高分子材料的兴趣,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分配学生参与教师的前期实验工作 前期实验工作是实验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相比基础课程中的无机、有机化学实验,高分子化学实验有更多的实验前期工作需要准备,包括检修与调试反应仪器装置、玻璃器皿的清洗、配制溶液(如提纯单体、引发剂)等。粘附在玻璃仪器上的聚合物难以清除,学生在清洗玻璃仪器等设备的过程中,既懂得实验的成功来之不易,又能初步掌握聚合物的溶解性质。如聚苯乙烯单体中一般要加入微量的对苯二酚等阻聚剂,以避免溶液在储存、运输的过程中发生聚合(变质)。所以为了使实验顺利进行,缩短反应时间,开始实验前,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采用减压蒸馏的方法对单体(加入阻聚剂)进行提纯。这样,学生既加深了对阻聚剂阻聚原理的理解,又掌握了减压蒸馏的操作方法。通过积极参与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学生懂得实验的成功不仅取决于实验过程,而且与实验前期工作密切相关,从而更加重视实验教学过程。更重要的是,通过参与教师实验前期工作的准备,加深了对课堂理论知识的理解,熟悉蒸馏、重结晶等提纯化学物质的方法。 二、设计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实验 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设计的实验最好是学生既熟悉又陌生的内容。如尼龙66的制备实验,尼龙绳、尼龙袜子等,生活中很常见,但是如何在实验中采用己二酰氯与己二胺的界面缩聚来制备学生却不清楚,这势必将大大提高学生主动参与实验的兴趣。而且实验装置相对简单,一个烧杯即可完成。当学生将有机相与水相混合后,在两相界面马上就能看到一层聚合物薄膜的生成,而且该层薄膜拉出之后,又立即生成新的聚合物薄膜,可以连续不断地拉出,形成纤维状物质。实验操作不复杂,成功率高,过程新颖,操作明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高。 三、注重开设实用、应用型实验 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为学生的创业、创新意识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尤其是一些能结合实际生活的应用型高分子材料的制备,能使学生体会到高分子化学实验的实用价值,有利于激发学生走向的创业、创新。如在“聚丙烯酸型高吸水性树脂的制备”实验中,高吸水性树脂可用于日常生活用品如尿不湿等,由于该产物的实用性强,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动手实验的积极性;另外一方面也使学生深刻认识到高分子材料是一个与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学科方向。类似的高分子材料还有粘接剂、涂料等,这些实验的开出将会使学生对未来从事该行业的信心倍增。 四、适当设计综合型实验 教材内高分子化学实验大多数是认知和验证型实验,学生只需要按实验参考书的步骤操作基本就能完成。如此实验虽然可以使学生的动手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却不能使学生的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的能力等方面得到合适的锻炼。综合型实验是内容和步骤较为复杂的实验,其中包含多个的知识点和基本实验操作,需要结合多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才能够顺利完成。综合型实验既能够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实践的技能,又能培养和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综合型实验训练过程中,学生主动思考,敢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学生的科学思考和创新意识获得很大的提升。 五、开设研究型实验 学生经过综合型实验的基本训练后,实验理论知识和专业实验技能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为了使学生了解高分子科学学科前沿、激发学生创业创新的动机,教师允许学生采取自愿组合的方式组成若干个科研兴趣小组。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小组讨论提出实验方案,并与指导老师讨论方案的可行性,最后开展实验。结束时,上交实验记录由指导教师批阅给出评价,并讨论实验的得失。整个过程中,要求学生提交文献综述、可行性方案、实验报告或科研论文,锻炼写作科研论文的能力。显然研究型实验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劳动,为学生创造一个独立完成、接近实际科学研究的环境。研究型实验有利于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独立工作、团队精神及创业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六、改革实验成绩的考核方式 一个好的实验成绩考核方式要能够反映学生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表现。仅凭一份实验报告来评定学生的成绩是远远不够的,学生在预习实验、搭建装置、清洗仪器设备、打扫卫生等方面的工作都将得不到很好的体现,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因此,可以借鉴无机、有机化学实验的考核方式,将实验成绩的评定方式细化:平时实验成绩60分,包括书写预习10分、统一服装5分、装置搭建10分、规范操作10分、卫生情况5分和提交报告20分;期末实验操作考试40分(随机抽取)。将实验成绩的评定标准在开课前公布,使学生不得不复习巩固所有开设的实验,从而达到熟练掌握各项实验技能的教学目标。 七、结束语 高分子材料作为我校材料化学专业一个重要的培养方向,《高分子化学》成为材料化学专业的核心课程,直接影响《高分子物理》《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学》等后续课程的学习。我校材料化学教研室已通过对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的改革,在激发学生学习高分子化学科学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等方面有所收获。2015年3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同志在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后,我们将秉成这一新理念,继续深入研究与探索,使高分子化学教学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为培育更多材料化学领域的优秀人才做不懈的努力。 高分子化学论文:基于实验课程改造的《高分子化学》课程项目化实践与初步评价 摘要:本文针对《高分子化学》单一课程项目化实践过程中课程交叉和产品生产平台难实现的问题,从改造实验课程的角度入手,讨论了改造优势和注意事项,进行了项目设计和初步实践及评价。 关键词:实验课程;改造;高分子化学;项目化;实践 项目化教学已在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推行,形成全项目化、附属项目化、单一项目化三种基本形式[1]。对教学改革刚刚起步的职业院校而言,单一课程项目化是最佳试点和切入点。本文从改造实验课程入手,以《高分子化学》课程为例进行了单一课程项目化的实践与评价。 一、实验课程项目化改造的优势 项目是以实际职业活动、企业工作为背景,按照认识论的要求改造过的一件具体工作[2]。课程项目化改造的核心是要将知识点、能力点转化为一个或多个可供学生参与、操作的工作项目,确保学生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学习专业知识、训练专业技能,同时培养有关的职业素养。目前,不少院校和教师在单一课程项目化过程中,坚持选择真实工作项目[1,3,4],但在实践过程中需要面临从工作空间到教育空间的转换[4],而对实验课程项目化改造则因为课程体系均属于教育空间而容易实践。 1.训练内容针对化。真实工作项目往往是综合的、复杂的,其知识涉及多门课程,教学实践难免出现知识的交叉。这一点对于单一项目化课程体系的教学实践影响巨大,容易导致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分散。高分子材料合成生产过程中除了涉及合成机理、物料选择和配比、反应条件及控制原理、材料性能的控制及测定等高分子专业知识外,还涉及物料衡算、热量衡算、设备选型、工艺流程设计等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知识。真实的工作项目很多内容与《高分子化学》结合并不紧密。实验课程改造更有利于针对高分子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进行传输和训练。 2.训练结果可视化。项目化课程教学评价更加重视形成性评价,即以项目完成过程中实现的结果或产品为依据,对学生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进行评价。形成性成果特别是真实工作项目的成果依赖于教学实践的硬件平台。化工类课程形成性成果产生需要的硬件平台相对于信息类和电子类而言较为复杂和庞大,产生形成性成果难度较大。实验课程改造可以利用实验和实训平台,不仅可以完成方案设计类的形成性成果,还能产生最终产品,实现训练结果可视化的直接效果。 二、项目化改造的注意事项 课程项目化设计要坚持以任务为中心、典型产品为载体的原则[2,5-7],而改造现有的实验课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筛选要典型化。《高分子化学》是一门工程类课程,其中不少理论基于一定假设,为了指导生产,产生了经验公式、经验值。经验公式、经验值的出现导致了相同的产品可以由不同工艺设计实现,这也导致了教学内容和结论的不稳定。职业院校生源类型复杂化,学生素质参差不齐,要确保大多数学生能力能够得到提升,就需要稳定教学内容,确保结论的规律性。而典型化的实验项目正符合高分子聚合规律,合成工艺也相对成熟,有利于学生把握规律和训练要领。 2.能力训练要重复化。职业技能是心智技能和操作技能在特定职业场所的具体化。技能的培养不同于认知过程,必须经过原型定性、原型操作、原型内化三个阶段[8]。教学项目的设计必须为内化过程留有空间,可以通过反复训练来实现,同时配合操作对象多样化,以提高原型的概况程度和适用性。不同的项目和子任务设计时,必须体现训练的反复强化来提高训练效果。 3.项目和子任务的设计要具体化。明确的任务是科学设计和准确操作的前提,也是生产符合要求、产品获得合理评价的前提。方案设计过于宽泛就不能得到直接印证,教师就无法对学生是否掌握选择能力做出直接判断,学生也就不能明确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自我调节,保持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只有项目和子任务设计具体化,才能实现项目化教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改造项目的设计 项目的设计分为确定筛选项目、确定子任务、设计评价体系三个环节。 1.确定筛选项目。项目的筛选按照4个步骤进行:确定课程能力培养目标,确定教学核心,比对聚合方法,对比高分子化学聚合实验。按照以上步骤,本项目化实践共确定了5个课程能力模块:物料选择、聚合方法选择、分子量估算、反应条件设置和反应平台搭建,比对并确定制备柱状有机玻璃产品、制备白乳胶和制备线性酚醛树脂三个项目及可视化产品。 2.确定子任务。首先,按照实验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对项目进行分解,形成单一操作训练环节,确保能够覆盖项目实施;第二,对相关单一操作进行适当整合,形成较为完整的训练过程,即子任务;第三,对各子任务进行设计对照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起始于训练的内容(或概括为标题),落实于形成性产品,能够涵盖教学知识点和能力点,具有操作性。以制备白乳胶为例,展示子任务设计对照检查,如表1所示。 3.设计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的设计按照知识和能力并重、过程和结果并重的指导思想进行,分过程评价、能力评价、知识评价三部分。过程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日常考勤、子任务参与情况两个方面,其中子任务参与情况包括小组讨论情况、观点公开阐述情况、操作现场表现情况,占总体评价的20%;能力评价以形成性成果为依据,内容包括子任务成果评价、合成产品质量、项目完成汇报,占总体评价的40%;知识评价包括闭卷理论试题和开卷理论试题,其中闭卷题为基本知识,开卷理论试题为综合分析题。 通过三个评价模块,既可以对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做出评价,对操作、表达、书写、查阅资料的能力进行评价,又可以对学生在学习、讨论、交流、操作过程中表现出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做出判断。 四、课程项目的实施 整体教学按照3个项目依次实施,单一项目按照子任务顺序进行实施。其中,子任务8――实验室聚合可以依据学期或学年教学学时的多少进行调整训练次数,既能够机动安排教学过程,又能确保反复多次训练。教学组织形式基本模式为告知目标―引入任务―训练准备―训练―深化―归纳―评估。训练形式根据任务和工艺实践进行多样化设计,包括填写原料卡、设计工艺参数及流程、绘制工艺流程图、研讨、实操等。 五、初步评价 《高分子化学》项目化教学已经实践了3年,近2年运行较为稳定。对2012级和2013级学生成绩进行对比,平均分数分别为66.0和67.7;及格率分别为78.2%和92.8%。经过对两个年级的问卷调查,对《高分子化学》项目化教学法能够适应的占94.7%;通过完成3个项目24个子任务,认为对合成方案设计有基本思路的占36.8%,认为在实验操作能力方面有提高的占100%。2012级在1年之后,仍然能够回忆起教学内容的占42.1%;对于《高分子化学》项目化教学整体满意的占84.2%。基于实验课程改造实践,《高分子化学》项目化是针对单一课程项目化的一种尝试,就学生如何在训练能力的同时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和如何促进学生能力持续提升的问题上还存在不足。本项目化教学实践将从编写对应的项目化教材入手继续探索,以期达到更加良好的效果。 高分子化学论文:科学研究为导向的《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方法探索 【摘 要】高分子科学已与化学、材料、生命科学、医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有广泛地交叉、融合并对人们社会生活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高分子化学作为高分子科学重要组成部分,是化学、材料等多学科的重要基础课之一。本文从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的角度对《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之必要性与重要性进行分析和探讨。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预期与效果评价等方面的实践提出见解。希望能为提高《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效果,促进相关学科双语教学协调发展、共同进步,为建立和完善培养高分子国际性专业人才的教育体系提供依据。 【关键词】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教学改革;科研导向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能源危机、人类重大疾病相关问题、环境问题等一系列对全球造成影响的科学技术问题的出现使得化学学科、特别是高分子学科成为所有学科的中心学科。例如,基于共轭聚合物半导体材料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场效应晶体管和聚合物太阳电池等最新的科研成果将成为未来社会生活中主要的半导体元器件;高分子药物的出现将能够很大程度上对药物释放、药物靶向性等方面进行控制而不需要增加更多的临床药物试验;生物医用高分子在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方面更是意义非凡。而各种塑料、纤维、橡胶、涂料、粘合剂等高分子材料更是关系到人们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可以说,现代人的生活已经离不开高分子化学和高分子材料。因此,对高分子科学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 高分子科学的诞生源于高分子合成化学,其基本概念源自于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化学、材料学科,这种情况导致我国现有的高分子科学领域从业人员来源多样。其中,从本科阶段即接受高分子化学教育的比例依然很低,很多从事高分子材料、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工程等领域研究的人员本科主修为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材料学等专业。一定程度上,这些研究人员存在对高分子化学体系缺乏系统认知的可能。在我国高等学校进行高分子化学教学教育活动,是提高我国现有的高分子科学领域的从业人员基本素养与技能、促进我国高分子科学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高等学校为主导的国家级或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设置,使我国高等学校进入新一轮的由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大学向科研型大学转变的历程中。为快速实现这种转变,培养高层次、研究型的高分子科学领域人才愈发显得必要和重要。目前,主要的国际学术会议、顶级国际学术期刊均以英语为主。通过学术会议、、论文检索等在这些国际知名的学术舞台上进行高分子方面学术活动与信息交流,观察国际高分子学科的发展动向,无疑是我国高分子学科跟进国际学术发展步伐和超越世界学术水平的基本条件。为此,我们必须建立培养能够熟练使用英语进行高分子化学相关学科听、说、读、写应用的国际性专业人才的教育体制和培养机制,强化我国高分子方面的科技队伍建设。换言之,在本科阶段开展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为培养具有国际化交流能力的研究生和高层次高分子科学从业者,对我国高分子学科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高等学校开展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现有的双语教学限于学生专业英语基础薄弱、高分子化学本身内容庞杂、学生在以往几乎没有任何高分子化学学习经历和基础等多方面、多层次原因导致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过程中面临如下问题:1)学生的基础参差不齐,授课对象中有部分学生在高中阶段甚至从未学过化学;2)课程的知识体系中涉及较多的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理论;3)我们选用的教材是理工兼用、教材全面但缺乏系统和针对性,而英文教材价格昂贵、内容更是纷繁复杂;4)高分子化学双语课程的目标除了教给学生基本的高分子合成化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外,还需要使学生建立起英文思维的习惯和基础概念,如何实现这个目标,也是需要我们进行探索和研究的;5)高分子化学这门课程相关无论中英文教材均在理论综合性,如何将这些貌似无用的枯燥理论加以应用,同时,在教学中从工程的角度予以描述,以彰显其重要实用性作用,需要我们加以思考;6)某些高校尚不具备同时兼顾专业知识和相应英语水平的教师,学生极少有机会接触国际交流的学术活动,缺乏感性认识,无法调动学习积极性。更多情况则是双语教学流于形式,课上、课下全汉语,单纯的授课课件是英语;或者脱离了知识传递的根本目标,语言障碍导致学生不能有效的掌握高分子化学的知识。这样,双语教学的“形”与“体”脱节,成为“两张皮”。无论哪种情况的出现,对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都会产生严重影响。另外,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的执行情况的另一重要考量指标是教学质量。特别是以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为导向时,考察双语教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指标也需慎重考虑,并加以确认。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完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手段,通过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专业兴趣,能克服其对双语教学中英文的畏惧和排斥都有益处;制作精减的英文讲义、多媒体课件深入研制等方法和措施的实施,安排学习英文讲座视频等都有利于双语课程的讲授。 1)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的核心是知识而非形式。对于知识性的内容编排,我们的做法是做了三份相互关联的辅助教材:a)专业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并针对性的配插图,方便学生理解和记忆;b)对于课程内容去芜存菁,制作一份大约5万字的全英文简明读本,内容从高分子化学历史、命名法、聚合方法、原理、典型计算、逐步聚合和链式聚合、聚烯烃、活性聚合等内容进行覆盖,完善高分子化学知识体系,使学生从整体上把握教材的主线,掌握高分子化学概念、分子量概念、各种聚合方法、聚合反应原理、高分子材料分类与理化特性等;c)收集经典英文文献14篇。此外,对于上述内容另配置各一份讲义,辅助阅读。这样做的目的包括:简明读本覆盖了经典教材核心内容并包含教材内容总体的80%,重复利用教学和课余时间,让全部学生尽可能的掌握这部分分内容而不是试图让学生学100%的内容,但只是掌握更低比例――当然,对于学有余力的同学,鼓励其在教师辅助下,完成全部教学内容的掌握。 2)在教学方法上做出努力,采用高分子理论框架、线索教学法;讲薄到讲厚教学法;关键词教学法;避免按章节步步为营的方法等。例如,理论框架、线索教学法的执行发方法是,每次课都用5分钟左右,把课程内容以简短的内容说明,并指出其与其他章节内容之间的关联性,让学生能更好的把握课程脉络。“讲薄到讲厚”是指,每学期开学以两次课分别用中文和英文分别解释全部简明教程相关讲义,让学生一开始就熟悉全部内容的关键处,这样,其阅读辅助材料和课堂学习思路更明确清晰,真正能明白课程“精要80%”的含义。“关键词教学法”是指在厘清脉络框架的基础上,对辅助教材中文献部分涉及的理论相关关键词,集中突破,让学生能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获得提高。 3)利用视频和录像内容辅助教学。制作教学录音和录像,给学生共享,让学生课下可以继续观摩课堂内容,培养其听和说的能力。不断构建新的新的本科双语教育模式,使本科生能从双语教学过程中分享课程教育国际化的机会,从中受益,并获得在其他场所不能获得的实践和能力锻炼,从而提高整体素质、创新意识及综合能力。安排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到场听取英语母语国家的专家汇报,同时录制会议报告录像和录音。 4)组织学生检索高分子化学基础理论相关英文文献、制作课件,并互相评阅,提升学生使用英文交流的能力。从科研的角度让学生体会双语教学“重点在读懂、其次在会写,然后是能听懂和能说”的含义。 5)对于课堂教学效果的考察采用按照学习内容分段考核,并以英文形式呈现。例如,逐步聚合及其原理和聚酯、聚酰胺放在一起考核;自由基聚合物及其原理和实施方法一起考核;工程塑料、天然产物、环境污染和降解与稳定化放在一起考核等。这样的做法,让授课内容的排列更加紧凑,也让学生更好的把握知识点的相关性。 6)强调背景预备知识积累,强化双语教学对其他相关化学课程的关联性,培养学生专业英语综合素养,以期对学生阅读英文文献、其他相关英文课程教科书有所裨益。 上述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新方法的采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大幅度增加了教师备课、授课工作量,但是从全局的角度看,能通过高分子化学单独一门功课的教授,培养学生对专业英语的掌握,甚至到一定时间,可以接受全英文教学。在实施两年后,我们大体有以下一些感受。1)教与学双方的主动性都被调动起来,让教学过程变得更丰富;教师自编教学讲义,必然会更加熟悉,更加明白其意义,在讲授过程中,看到自己的成果被学生接受,会更加有热情。2)国际会议现场交流,前言文献和研究内容引入课堂等显著增加了学生对英文感性认识,增加其学习热情,更有利于双语教学的实施。3)全局教学、富有线索和逻辑的分段教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安排让学生能更好的认识到自己学习的不足,避免学生到了期末才开始突击学习的压力和无奈,把问题发现在平时。通过阶段考核,让教师能合理的调节讲授的节奏。4)课外文献调研和互评报告能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灵活空间,让学生能主动的进行自我培养,有利于独立学习能力的提高。 总之,在过去几年的高分子化学双语教学中,我们通过合理的教学改革措施的使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为将来这些接受良好英语授课培养的学生进入科研岗位,从事研究生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当然,这些方法也有继续改进的空间,我们也将继续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总结经验,探索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高分子科学人才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高分子化学论文:基于实践能力培养的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教学研究 【摘 要】 在分析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的重要性及当前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教学现状基础上,本文主要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实验室开放制度建设三个方面对基于实践能力培养的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教学进行研究,希望对提升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教学有所帮助。 【关键词】高分子化学;能力培养;实践;实验教学 《高分子化学实验》是针对高分子科学相关专业学生编写的一部教材和参考书。在高校开设《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实现了与专业理论基础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对于巩固学生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升学生的实验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围绕基于实践能力培养的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教学展开研究。 1.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概述 1.1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的重要性 目前,各类高校均有开设《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该课程多针对年纪较高的本科生开设。《高分子化学实验》是一门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的课程,而各类高分子化学实验则是该课程开设的实践基础。 通过开设该课程,可以培育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等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能够掌握实验技能和研究方法,更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具有关键作用。 1.2当前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教学现状 目前,国内许多高校《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实验教学缺乏独立性和主动性,对理论教学依附性太强,且实践教学所占比重低于理论教学。具体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从教学内容来看,理论验证性实验较多,而创新型实验、设计型实验以及综合型实验较少。 其二,从实验设置上来看,大多选择陈旧、老套的实验,缺乏现代实验。 其三,从实验教学方式上来看,学生进行的实验项目,多为固定的,学生只需按照实验步骤进行反复实验论证,这种实验教学方式对扎实学生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试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利于调动学生兴趣和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难以使学生通过培养实践能力提升科研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总之,学生通过课程学习能够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实验操作也较为规范。但存在自主性较差,缺乏知识技能向科研创新能力的转化能力,不能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有机结合。因此,如何在《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主动性和探索性已成为《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的重要研究课题。下文将基于实践能力培养对《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教学进行探讨。 2. 基于实践能力培养的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教学策略研究 2.1学理念上,注重调动学生自身主动性与探索精神 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下,要求专业课程教学必须实现继承传统教学优势基础上的创新,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高分子化学实验》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发挥学生创新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教育理念。 首先,坚持学生主导地位,教师定位于实验指导者角色。在高分子化学实验中,教师的关键作用在于组织学生进行思考和实践。课堂中,教师将自身学生之中,与学生共同思考,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便被动为主动。 其次,实验标准及预习报告设计由学生独立进行。高分子实验中,应鼓励学生制定标准。同时,实验前容许学生自主确定实验步骤和预习报告设计。实验中要求学生详细记录实验中遇到的现象和实验数据,并独立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等进行分析,碳素解决方法。实验后对本次实验进行点评,总结成功的经验,分析失败的原因。 2.2改革教学内容,增设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 教学中,为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应强调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具体如下: 首先,重编《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大纲及参考书。在新版教学大纲和参考书中引入科研成果,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同时,应增设设计性实验、探索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保证教学内容与时俱进,与科研前沿的保持一致。 其次,挑选应用性和综合性强的实验。教学中,应多安排应用性和综合性强的实验,使学生通过亲自参加实验,明确高分子化学实验的重要性所在,并通过参与实验实践获得动手能力和实验技能的提升。 第三,引入研究性和设计性实验。教师应提前告知学生本课程设计的实验内容和实验参考目录。学生可以独立选择实验项目并设计对应的实验可行性方案,经教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通过引入研究性、设计性实验,可以有效地调动起学生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积极进行学习。 2.3健全实验室开放制度配合学生探索性实验 课程学时有限,而实验室是学生《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的重要补充。因此,高校应通过健全实验室开放制度,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进行高分子材料的性能测试与表征等实验内容。一方面,通过开放实验室学生可以依据兴趣进行探索性实验,也可以方便学生之间进行讨论,互助答疑。《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师可以适当安排学生分组负责2-3项探索性实验,并可建立对应的课题组群组或网站,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针对探索性项目进行交流。 3.结语 总之,基于实践能力培养的《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教学研究是当前高校高分子相关专业教学的重要研究课题。在明确《高分子化学实验》课程重要性的基础上,立足当前高校《高分子化学实验》的教学现状,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实验室开放制度等多层面入手,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实验技能和科研能力。 高分子化学论文:工科院校高分子化学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创新 摘 要: 高分子化学是高分子材料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本文针对高分子化学课程的特点,从五个方面对高分子课程教学进行初步探索,包括教学结合科研,合理有效利用多媒体,开展师生互动教学,联系实验与生产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 高分子化学 教学改革 教学创新 高分子化学是高分子专业理工科学生的必修课,也是高分子科学及材料科学的理论基础,在高等学校化学相关专业占有较大比重,与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和分析化学并列成为第五大化学。因此,如何利用有限的教学时间和教学资源有效地将高分子化学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并能够指导实践应用,已成为众多教学工作者的共同目标。作为一名高分子化学的教师,笔者在讲授高分子化学课程中,对课堂教学方式与方法,多媒体教学手段,实验教学,以及与生产生活的结合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思考。 1.教学与科研讲解相结合 高分子化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发展历史较短,许多理论尚不成熟。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新的聚合方法和新的合成技术不断涌现,对传统的高分子化学概念提出了挑战,同时也导致高分子化学教材的更新不能与科技同步。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及时在传统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补充近年发展的关于高分子化学的前沿科学技术和研究方法,结合国内外科研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动向进行介绍与讲解,使教学内容始终跟上时代的步伐,开阔学生的视野,激发他们对高分子化学课程学习的热情。教师还可以推荐一些期刊、数据库和书籍,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学习,扩大学生的知识面,积极探索高分子化学的新领域。此外,在课堂上,对本专业老师的研究项目及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介绍,如在配位聚合的讲解中,笔者就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讲解通过开环易位聚合及非环二烯烃易位聚合方法合成不同拓扑结构的可降解聚合物用于纳米材料和生物医药。同学们对高分子化学的某些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从而调动了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1]。 2.多媒体和板书授课相结合 高分子化学中聚合反应机理与动力学理论比较抽象,难以理解[2]。多媒体教学作为一种当前基本普及的教学手段,可以实现传统教学无法实现的动态与三维效果,将高分子化学中微观反应历程形象逼真地显示在屏幕上,大大增加单位时间内学生掌握知识的数量。此外,对于工科院校高分子材料专业的学生,毕业以后多数去工业研究部门或工厂工作,除了要掌握理论知识外,还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因此,在高分子化学的讲授中应加入一些聚合物生产工艺部分的内容,对于这些内容的讲解,都涉及生产流程,应用Flash作出动态的流程图,帮助学生了解实际的生产过程,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然而,先进的教学手段不等于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关键在于多媒体技术如何与传统的教学手段相结合,从而实现它应有的价值。讲授中发现,有很多需要理论推导的公式,例如自由基聚合中关于聚合动力学公式的推导,通过多媒体与板书相结合进行讲解,学生能够更容易理解和掌握。首先利用板书对相关公式进行详细推导,一步一步地传授给学生,然后与多媒体结合讲解,并进行归纳和总结,这样可以将结果表示得更清晰明确,更有助于加深学生对公式的记忆。 3.探究式与启发式教学相结合 高等教育的任务不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要教给学生学习知识的方法,让学生积极思考,充分发挥想象,勇于探索和创新,培养自学能力。教学是教师和学生的双边共同活动,在教学时,教师应经常向学生阐明“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的道理,引导学生自由发表观点,从而拓宽学生思路,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培养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归纳总结能力。在课堂上,教师采用讲授、提问、练习、讨论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启发学生,学生积极参与。这样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而且学生感到上课很轻松,渐渐对该课程感兴趣,从而促进对知识的理解和探索。如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就某一主题或知识点专门进行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培养发散思维能力。此外,还可以让学生走上讲台,参与到教学工作中。例如在讲到连锁聚合反应时,科研将学生分成小组,各自选择一种聚合反应,学生通过查阅文献,制作多媒体在课堂进行讲解,其他同学向其小组成员提问。通过文献调研、讲解、回答问题,锻炼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与综合能力,对学生基本的科研能力进行培养,老师也能从学生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地演讲中获得很多新的知识[3]。 4.理论知识与实验教学相结合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在化学教学中,实验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分子化学实验是高分子化学理论教学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科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纽带。实验教学不仅能使学生更好地理解课程中的理论知识,而且对提高学生学习本课程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操作能力,观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高分子化学重点讲述聚合反应的机理和实施方法,其实验结果往往得到的是一些聚合物产品。我们可以选择一些和学生平时生活、学习关系紧密的实验内容来做。比如,以前我们开设了“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制备”实验,目的是让学生了解和掌握自由基聚合反应的原理及反应条件对产物性能的影响,在实验中发现,学生的积极性并不高。学生反映不了解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是什么东西。为此,我们将这个实验换成“聚乙醇缩甲醛的制备”这个实验,同学们的兴趣一下子提高了许多。因为他们了解到这就是平时用的胶水,在实验过程中尤其积极认真。很多同学还带着空瓶子,做完实验将自己制得的样品带回去。这虽然是一个实验的调整和改变,但是通过这些,不仅使学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了高分子化学的相关理论知识和高分子化学实验的基本操作,提高了学生做实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使学生深刻认识到了高分子化学是一个和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学科,激发了他们对该专业的热爱[4]。 5.高分子化学与社会生活相结合 以塑料、橡胶、纤维、涂料等为代表的高分子材料与人类社会的生产实践密切相关,且已经深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然而,目前许多高校在讲授时,对基础理论方面的介绍非常系统、深入,但在高分子的应用和日常生活的联系方面相对弱一些。因此,教师在进行理论教学的同时,应结合高分子的特点,注重积极联系实际的生活和应用,在传授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培养其对身边各种聚合物的认知能力。例如,在第一次上课时,可以介绍身边的高分子材料,看到保鲜膜就知道是聚乙烯,看到一次性饭盒知道是发泡聚苯乙烯,看到塑料杯子、盆子就知道是聚丙烯等,掌握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此外,有些高分子材料还能很好地引出课程内容。比如女生都非常熟悉的尼龙袜就是缩聚反应的典型代表――尼龙。此外,还可以提示学生在买鞋的时候,如果售货员告诉是聚氨酯材料的,你就可以知道并不是天然的“皮”,而是人工通过缩聚反应合成的高分子材料。在教学过程中,还应当密切结合社会热点与时事。如当前我们国家面临大量废弃塑料难以降解造成严重的白色污染问题、2010年上海市静安区“11.15”重大火灾等,培养学生社会的责任心、思考能力和研究能力[5]。 教学方法的改革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对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认真研究,层层贯彻。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将继续探索,总结经验教训,为培养优秀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作出不懈努力。 高分子化学论文:高分子化学的发展方向 【摘要】高分子化学在我国的材料研究的历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现代化的建筑以及仪器的制造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目前我国乃至世界的高分子化学的发展是非常不错的。但是随着高分子化学的发展,目前也遇到了一些瓶颈,本文基于这样的状况,对高分子化学的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对未来高分子化学的发展方向进行了预测,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高分子;化学;发展;方向 一、前言 我国高分子化学一直都是我国发展的重点,这项技术对于很多相关产业非常有帮助,高分子化学是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基础,已经涉及到了机械行业,建筑行业等多个行业,因此发展高分子化学对于我国高分子材料行业是非常有帮助的。 二、现如今高分子化学的发展情况和应用范围 自从20世纪到现在,随着工业技术的快速发展,天然资源已经露出了疲态,科学家们已经开始使用高分子化学进行材料的合成。有数字表明,在之前的40年中,使用材料的速度正在以每10年五倍增长,人类三大合成材料,其中包括塑料、橡胶、纤维,在使用过程中表现出了令人惊讶的增长速度。新型的材料,特别表现在合成材料,在工业、建筑、农业、电子技术方面都被广泛使用,极大的支撑着人类的日常生活,是使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动力源泉。 相对分子质量和物质的性质是密切相关的,是决定物质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相对分子质量高的化合物才有一定的机械力学性能,才能作为材料使用。例如乙烷、辛烷、廿烷、聚乙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都是直链的烷烃化合物,但是分子量变化很大,其机械力学性能因而也有极大的区别。 三、高分子化学与高科技的结合 当今社会,人们将能源、信息和材料并列为新科技革命的三大支柱,而材料又是能源和信息发展的物质基础。自从合成有机高分子材料的那一天起,人们始终在不断地研究、开发性能更优异、应用更广泛的新型材料,来满足计算机、光导纤维、激光、生物工程、海洋工程、空间工程和机械工业等尖端技术发展的需要。高分子材料向高性能化、功能化和生物化方向发展,出现了许多产量低、价格高、性能优异的新型高分子材料。 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具有特殊功能的高分子材料也不断涌现出来,如分离材料、光电材料、磁性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光敏材料、非线性光学材料等等。功能高分子材料是高分子材料中最活跃的领域,下面简单介绍特种高分子材料:功能高分子是指当有外部刺激时,能通过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做出相应反应的高分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则是对外力有特别强的抵抗能力的高分子材料。它们都属于特种高分子材料的范畴;特种高分子材料是指带有特殊物理、力学、化学性质和功能的高分子材料,其性能和特征都大大超出了原有通用高分子材料(化学纤维、塑料、橡胶、油漆涂料、粘合剂)的范畴。 第一,力学功能材料:强化功能材料,如超高强材料、高结晶材料等;)弹性功能材料,如热塑性弹性体等。 第二,化学功能材料:分离功能材料,如分离膜、离子交换树脂、高分子络合物等;反应功能材料,如高分子催化剂、高分子试剂;生物功能材料,如固定化酶、生物反应器等。 第三,生物化学功能材料:人工脏器用材料,如人工肾、人工心肺等;高分子药物,如药物活性高分子、缓释性高分子药物、高分子农药等;生物分解材料,如可降解性高分子材料等。 可以预计,在今后很长的历史时期中,特种与功能高分子材料研究将代表了高分子材料发展的主要方向。 四、高分子材料化学的应用 材料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阶段的标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是指经过某种加工,具有一定结构、组分和性能,并可应用于一定用途的物质。上世纪半导体硅、高集成芯片、高分子材料的出现和广泛应用,把人类由工业社会推向信息和知识经济社会。可以说某一种新材料的问世及其应用,往往会引起人类社会的重大变革,材料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如果说现在人人离不开高分子材料,家家离不开高分子材料,处处离不开高分子材料,是一点也不过分的。高分子化合物的最主要的应用是以高分子材料的形式出现的,高分子材料包括了塑料、纤维、橡胶三大传统合成材料,另外许多精细化工材料也都是高分子材料。 第一,塑料:一类是通用塑料,如容器、管道、家具、薄膜、鞋底与泡沫塑料等等;另一类叫工程塑料,其强度大,如汽车零部件、保险杠、洗衣机内的滚筒、电器的外壳等。 第二,纤维:人们开发出聚酯、尼龙、腈纶、维尼纶等高分子化合物,通过不同的加工,生产出了各种纤维制品,极大地满足着人类的需要。 第三,橡胶:天然橡胶的种类和品质都受到很大的限制,于是科学家们不断开发出了各种人造橡胶,如丁苯橡胶、丁腈橡胶、乙丙橡胶、氟橡胶、硅橡胶等。 第四,精细化工:比如使得我们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的各种涂料产品,如家具漆、内外墙乳胶漆、汽车漆、飞机漆等。女孩子用的指甲油,使牙齿变白的增白剂也都是涂料。还有万能胶、建筑用胶、医用胶、结构胶等黏合剂,以及各种吸水树脂等都是高分子产品。 五、高分子化学的发展方向 1、使地球更加绿色化 在现在很多工业发达的城市,天空中都会飘着非常浓郁的黑烟,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有非常严重的污染。绿色,在现在被认为是没有污染、再生性或者可以循环使用。在没有污染方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减少工业废弃物的排放、相对的减少污染源。现在的情况表明,化学行业中具有污染和治理两个方面的性质,可以对绿色使用材料进行研究,也可以继续对环境造成恶化。例如:在研制的过程中使用的催化剂、溶解剂、中间物品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废弃液体等都是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元凶,若长期的进行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会导致不可逆转的事情发生。 2、减少的自然资源的使用依赖 目前研究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对石油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众所周知,石油是经过地球非常漫长孕育才出现的,另外,石油也是现如今人类社会非常重要的能源,石油资源现在正在快速的减少,而且不能快速的进行补充,所以人们现在非常急切的找到可以代替石油使用的资源,这已经成为现在高分子化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课题。在对物质中原子和分子的比率进行调节,对物质的微观特性、宏观特性以及表面性质进行加强控制,也许这种物质就会满足一些行业的使用要求,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就可以把这种物质作为材料使用。所以,在对材料进行配置的时候就会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程度,并对使用材料和环境进行相互协调,这是现如今化学研究当中非常重要的领域。现在很多高分子合成材料都非常依赖石油资源。想要解决目前的情况,可以对天然高分子进行利用,这其中也应该包含对无机高分子的不断探索和研究。 现在由石油合成的高分子材料,主要因为原子中以碳为主要元素,其中还含有少量的氮、氧等原子,所以被称为有机高分子。无机高分子是因为主链上的组成原子中不含碳。根据元素的性质进行判断,大约有40~50种元素可以成为长链分子。现在引起科学家高度重视的一种无机高分子,它的主链上都是硅原子,并且含有有机侧链的聚硅烷。 3、使高分子材料不断纳米化 现在很多高分子化学反应中的原子经过重新排列组合之后的反应空间要比原子的大小大出很多,所以,化学反应的研究要在一个受限空间之中进行。若在有限的空间中,像纳米量级的片层当中,小型分子由于和片层分子相互作用而且还在一个比较受限的空间内进行排列,之后产生单体聚合,聚合之后的产物的拓扑结构不会再受限的空间内进行全部的复制,这种情况和自由空间的结果完全不同。我们也许会在受限制空间内进行聚合反应的分子中提炼出高分子纳米化学的定义。化学的研究对象基本都是纳米量级的分子和原子,但是因为没有精细的方式,没有达到可以在纳米尺度上精确控制分子或者原子的程度,所以现如今很难做到对分子的精准设计,使化学的合成让人感觉非常的粗放。高分子化学在纳米程度上精要精确的按照分子设计,在此基础上确定分子链中的原子配比位置以及相互结合的方式,通过纳米技术对分子、原子和分子链进行非常精确的控制,达到对高分子各级结构的位置确定。这样就可以精确的控制新合成材料的功能和特性。 4、面向智能材料的高分子化学研究路线 20世纪的人类社会是以合成材料为标志的,在21世纪人类社会的标志将会是智能材料。高分子化学仍然是进入智能材料时期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材料自身具有的功能可以根据外部条件的变化,有意识的进行调节和修复等一系列措施,这就是智能材料的基本定义。现在科学家已经了解高分子有软物质这一特征,简单说就是可以对外场具有反应。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分子化学已经发展到了非常不错的方向,在很多方面都有非常广阔的运用,目前高分子化学会朝着绿色以及环保方面进行发展,随着高分子化学不断取得突破,未来使用高分子材料的前景会更加的广阔。 高分子化学论文:食品包装工程专业《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课程教学初探 摘要:高分子科学已渗透于各个领域与学科,形成了一个无法替代的交叉学科,因此,除化学或材料专业外,相关专业纷纷开设高分子相关课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作为北京农学院食品包装专业的专业主干课之一,向学生讲解高分子化学和高分子物理,其中高分子化学部分侧重高分子化学的基本理论知识,高分子物理部分则侧重于高分子的结构与性能的关系。本文基于食品包装工程专业的需求,分析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的课程授课特点,总结了在有限学时的情况下课堂教学中如何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教学尝试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教学效果。 关键词:CAI教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实例教学;教学改革 随着高分子科学与技术的不断发展,高分子科学已渗透于各个领域与学科,形成了一个无法替代的交叉学科[1]。对于与高分子相关的专业,专业课程一般设置高分子化学与高分子物理两门课,其中高分子化学侧重聚合反应机理的学习,高分子物理从分子运动的观点出发重点介绍高聚物的结构与性能间的关系。对于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包装工程专业的学生一般将这两门课揉合在一起,开设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课程48~72学时之间,要求掌握有关高分子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 对于在食品学院中的包装工程专业,结合北京农学院的办学定位和服务对象,学校专业定位在食品包装技术以及与包装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与控制[2]。要培养学生这两个方面的能力,学生的学习内容必须涵盖包装中食品接触材料生产、监管、检测和风险评估等与卫生安全质量相关的各个方面。而讲述这些内容的前提是掌握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以及包装材料学中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各种知识点。我们只有在介绍高分子食品接触材料的特性、用途、生产工艺的基础上,才能让学生懂得食品接触材料安全卫生相关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要素,培养学生对食品接触材料安全卫生相关的质量控制能力,以及准确合理地选择包装材料进行食品产品包装设计的能力。所以,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是我们食品包装专业非常重要的专业基础课。 在学校“3+1”的教学模式[3]影响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课程的学时数压缩为56学时。在这样少的学时条件下,要使那些对于高分子完全陌生的学生理解并掌握高分子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授课内容的选择及讲授方式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几年不断地尝试和教学实践,作者结合非高分子专业学生的特点,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探索,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教学效果。本文结合我校高分子化学与高分子物理课程教学改革与探索的实际,就教学内容的选择、完善以及教学方式与多媒体课件的研制方面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一、理论联系实际,调整教学内容,加强实例教学 在传统高分子专业的高分子化学课程中,高分子化学涉及的概念公式繁多,而且复杂难懂,要想完全靠死记硬背记住这些公式是比较困难的,而将这些公式熟练应用则更加困难[4,5]。对于食品包装工程系的学生学习高分子化学对聚合物的化学反应部分应当有目的地选择高分子包装材料所涉及的化学反应进行讲授,对于复杂的聚合反应速率方程的推导可以不学。可重点学习各种包装材料如:聚乙烯,聚碳酸酯,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聚乙烯醇,聚对二苯甲酸乙二醇酯等现实经济生活中常用高分子材料的合成方法,重点讲述他们的化学合成方法,催化,以及包装材料中单体与催化剂的残留造成的健康风险。在充分体现学科特点的前提下,适当削减了与专业关系不大的聚合反应机理部分的内容,如配位聚合反应的机理。在“聚合物的化学反应”章节中,增添了与专业相关的化学反应。 比如讲述聚苯乙烯(PS)合成时,应当结合包装专业特点来举例聚苯乙烯合成过程对其在包装工业上的应用具有深刻的影响,如聚苯乙烯发泡餐盒白色污染的风波[6]。向学生解释为何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21号令”,将被称做白色污染且长久被认为有毒的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解禁。解禁依据是什么?通过联系实际,同学们都急切想从专业角度得到解答。10年前国家禁止聚乙烯发泡餐盒的应用是基于以下考虑。 1.PS泡沫塑料餐具带来白色污染的问题。 2.PS泡沫塑料餐具受热65℃时或燃烧时会产生“二英”强致癌物的问题。 3.PS泡沫塑料餐具中含有残存单体苯乙烯或在65℃以上使用会释放出单体致毒的问题。 4.PS泡沫塑料餐具遇热会释放出二聚体、三聚体等危害人体物质的问题。 5.PS泡沫塑料餐具含双酚类,导致生殖机能失常的问题。 6.PS泡沫塑料餐具难以回收利用。 7.PS泡沫塑料餐具不能耐高温,高温变形,不能在微波炉里使用。 从向学生介绍高分子化学中聚苯乙烯的分子构造,聚合机理,聚合方法以及化学反应后处理,我们就能解释第2、3、4、5问题。从高分子化学专业的角度向学生讲述“白色污染”的成因是管理不善及随意丢弃垃圾的人,而不属聚苯乙烯材料本身,PS泡沫塑料餐具≠“白色污染”,更不是造成“白色污染”的元凶。PS的生产过程是苯乙烯单体在高温高压和催化剂作用下,在密封的反应内,无氯条件下进行聚合反应,从而无产生二英的条件。PS泡沫塑料饭盒是直接采用食品级的PS材料,加入滑石粉、硬脂肪酸钙、丁烷等,通过挤出、发泡制得,生产过程全部为物理混合过程,无化学反应,不具备产生二英的条件。如果我们工业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级聚苯乙烯原料来制造一次性泡沫发泡饭盒,最终产品很难在单体残留量上超标。而且,国外公布相关报告研究结果,明确澄清有关二聚体、三聚体环境荷尔蒙的问题,它们不属所谓拢乱内分泌的化学物质。食品级PS材料中并没有双酚A,在加工过程中也不可能产生双酚A副产物等。以上解释都需要我们高分子化学的知识,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我们能让学生们对学习高分子化学对包装材料的认识加深印象。 再如,讲解聚碳酸酯(PC)[7]的逐步缩聚合成过程中,为了加深学生的理解,引入聚碳酸酯“双酚A风波”。生产聚碳酸酯用到双酚A,在材料与食品相接触后,残留双酚A单体迁移进食品,造成一定的健康风险。从高分子化学角度,向学生解析为何2011年在欧盟和加拿大,双酚A被列为有毒物质,被禁止用于生产婴儿奶瓶。在PC实例中,通过聚合机理,单体结构,聚合单体残留等高分子化学方面的知识向学生们展示PC食品接触材料的优缺点。 同理,我们在讲解聚氯乙烯(PVC)时[8],从分子结构的特点引入“塑化剂风波”,讲述聚氯乙烯由于分子的刚性需要塑化剂才能加工成型,这与食品相接触后必然造成有毒塑化剂的迁移。我们在讲解各种包装材料的高分子合成化学时,就应该通过现实生活的同学们已经有所耳闻、鲜活的例子来帮助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与记忆,提升他们对专业的学习兴趣。 二、加强《高分子化学及物理》与《包装材料学》的有机联系 高分子物理部分以分子运动的观点来聚合物的转变与松弛,聚合物的粘弹性,聚合物的力学性能等内容。因为《高分子化学及物理》是为《包装材料学》服务的,应让学生重点掌握高分子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关系。高分子物理部分是教学重点,在讲解基本概念时,同时注意结合《包装材料学》所涉及的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关系,使《包装材料学》与《高分子化学及物理》真正有机地融合起来。比如,在讲解聚苯乙烯发泡餐盒的时候,我们还是可以通过餐盒禁止与解禁来讲解其分子的构效关系与应用。以前禁用一次性聚苯乙烯泡沫饭盒,存在很多知识的误区,比如对毒性的误解与使用方法的不当。当加热至聚苯乙烯的玻璃化转变温度(80~90℃)以上,PS转变为高弹态,且保持这种状态在较宽的范围内,PS开始热变形,熔融温度为240℃,PS在高真空和330~380℃下剧烈降解。由于其分子结构的特性,一次性聚苯乙烯饭盒不能在70度以上或微波炉的情况下使用,这和聚丙烯餐盒使用是有很大差异的。由于知识普及不到位,许多人把一次性聚苯乙烯泡沫饭盒在高温下加热,在微波炉使用,造成饭盒溶化变形,并伴有刺激性气味。如果我们知道使用说明,一次性聚苯乙烯餐盒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是无毒,绿色,安全且价廉,比如,在外就餐,我们可以用价廉的一次性聚乙烯发泡餐盒打包你的冷却后的剩饭剩菜而无需采用价格昂贵的替代产品。我们在讲解聚苯乙烯高分子分子运动时,就应该把分子运动的特点引导到聚苯乙烯作为现实包装材料由于分子运动的特点所带来的优缺点。同理,我们讲解聚氯乙烯分子[8]时,就需要结合高分子物理中分子运动的特点来讲解的塑化剂溶出。讲解聚乙烯醇(PVA)时,就应该把高聚物的结晶与分子之间的氢键作用引入到结晶与分子材料透气透氧之间的关系上。 三、改进了教学手段,有效利用多媒体资源和化学作图软件,运用多种方法加深学生的理解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的基本概念繁多,有些概念很容易混淆,还有些概念很抽象,难于理解。针对抽象的概念,我们可以有效利用多媒体资源和化学作图软件,使基本概念的理解变得容易,大大增强了记忆的效果,避免了死记硬背。比如,高分子应力松弛与蠕变讲述。对于蠕变,只是通过经典的教科书上的举例,“如在悬挂的软质PVC丝下面勾住一段一定质量的砝码,软丝会慢慢伸长,撤销砝码后,软丝会慢慢地回缩”这种书本讲解,笔者觉得不足以让学生加深印象。而是应该通过形象的多媒体实验演示或现实实验来讲解。由于实验课时有限,笔者在课前对实验进行录像,然后在课堂上进行视频演示,能很好地帮助学生理解。利用实验能让学生充分理解高分子聚合物的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关系。 例如,结晶概念的诠释,是比较难比喻生动而且易懂的。高聚物结晶分子的排列在书中被用很小的部分来讲述,但是高分子结晶对高分子薄膜材料物理性质影响显著,对于食品包装的学生,急切需要知道结晶度与透气性的构效关系,但是如此小的篇幅根本不能让学生掌握高分子结晶的知识点。书本上的高分子晶体图学生很难理解,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去寻找更好的化学物质单晶图,我们可以找刚性的芳香有机物的单晶图来阐述分子间的各种力造成的分子有序堆积。通过这种举例,可以让学生更好的理解高分子链之间相互作用力造成的部分链段的有序堆积。可见,生动的举例对于抽象概念的理解是有很大帮助的。 使用多媒体可以将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直观和形象化,可以将教学过程生动地展示给学生,使学生更容易理解所学内容。对于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中一些概念的讲述,我们需要CAI教学[9],多利用化学分子结构软件制作课件。通过化学软件制作三维空间构型,再结合三维动画,动态演示分子骨架旋转,能轻松地带学生进入微观的分子世界,让抽象的分子结构与概念形象化,有利我们教学。比如高分子链的柔性是由于分子内各个化学键和原子在不停地转动或振动,高分子链的形状时刻在变化着而造成的。如果我们制作动态三维的大分子的内旋转图,让学生亲眼目睹这个“动”,才能更好促进学生对分子动态旋转以及高分子柔性的理解。 四、创设开放性的交流空间,鼓励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除老师引入实例教学、有效利用多媒体资源等教学措施以外,有时引申话题,创设开放性的交流空间,鼓励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也是非常重要的[10]。采取让学生分组讨论,查找文献,撰写小报告的形式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如,高分子聚合的教学中,结合聚氯乙烯、聚碳酸酯、聚苯乙烯等分子的结构特点说明其应用的基础上,提出问题:“为什么限制聚氯乙烯在食品包装保鲜膜上的应用?”“为什么限制聚碳酸酯在婴儿奶瓶上的应用?”“为何聚苯乙烯餐盒只能在70度以下使用?”以及“为何聚乙烯醇容易结晶以及吸水,这些性质会给作为包装材料的它带来哪些优缺点?”然后学生分组从聚合物分子结构、柔韧性等角度讨论,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每一个问题都与高分子的基础知识息息相关,都是从一些实际现象引出问题,再通过理论分析加以解释、归纳;这样不仅可以引起学生兴趣,重要的是可以加深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结语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是一门理论性强、概念抽象难懂且较难掌握的课程,作为包装工程专业,特别是偏重食品包装技术的学生的重要专业基础课,学生需要在有限的学时里掌握高分子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教师则需要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采用多种手段提高教学的交互性和生动性,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 作者简介:杜斌(1980-),男,浙江衢州人,就职于北京农学院,博士,中级二级,主要从事《高分子化学及物理》、《包装材料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研究方向为功能性包装材料以及果蔬保鲜。 高分子化学论文:浅谈有机高分子化学材料―塑料 【摘 要】塑料是高分子化学材料中的一种化合物,这种化合物制品的主要原料是合成树脂,在合成树脂的主要组成的基础上,向其加入适量的增塑剂、稳定剂和抗氧化剂等辅助性物质,营造特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的加工和塑造。塑料这种有机高分子化学材料作为化学领域的新型材料,凭借其自身独特的优势和特征被广泛使用,值得注意,塑料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十分普遍,应用于食品的塑料类型主要有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 【关键词】有机高分子;化学材料;塑料 1.塑料化学材料简述 塑料是在合成树脂基础上添加增塑剂、稳定剂和抗氧化剂能辅助物质试剂的新型有机高分子化学材料。其中增塑剂的功效是增加化合物形成之后的形态固化,辅助高分子化学材料的塑造性能。稳定剂是对化学成分中不稳定的比较活跃的物质进行针对性、有效地稳定,使其原来所具备的活泼性质趋于平稳。抗氧化剂主要应用于某些容易受到氧或者氧化合物等物质的氧化作用而发生质变的物质,起到防止金属等物质被氧化和改变原有属性的化学作用。 新型有机高分子化学材料塑料具有质量轻、防水耐用、成本低等独特优势,并且随着科技不断的发展,塑料的制造工艺越来越趋于成熟,其在科技领域的优势也变得越来越突出。塑料的应用呈增长趋势。我国是世界十大塑料制品的生产和消费国之一。1995年,我国塑料产额为519万吨,进口额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额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 2.有机高分子化学材料塑料的使用 2.1有害塑料制品的辨识 塑料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广泛性的使用使得塑料在生活生产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然而,在塑料被大部分应用时,塑料的安全性问题受到重视和关注。塑料制品安全性的检测和辨识十分急切,其实,有害的塑料制品可以通过直接的方式来辨别,例如通过嗅觉。一般来说,鼻子闻起来有刺鼻或反应不良的气味的塑料制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更大。可能很多人质疑这种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诚然,通过嗅觉来辨识有害塑料的方式不是十分科学,但却是判断塑料制品有害与否的直接而准确的方法。当有刺激性气味或者身体感觉不适用的气味释放时,此种塑料合成物必然存在问题,其多表现于此种塑料构成的物质中带有有害物质,造成塑料的有害性和毒性。 另外,一部分用塑料材料制成的厨具,例如塑料材质的锅柄,当锅柄高温时,会释放出刺激性气味,那么这种塑料制品也是有毒的。当遇到高温条件的情况下,有害的化学物质会发生相应的不同程度和表现的化学反应,在化学发生反应之后,原本无害的物质通过高温作用,变为其他的有害性的化学物质,释放出刺激性的气体,危害身体健康。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辨识塑料制品的毒性存在与否,可以通过直观的嗅觉和高温的附加作用来判读所使用的塑料制品是否有害身心健康。 2.2塑料制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2.2.1注意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业的发达使市场上塑料制品质量的参差不齐,存在质量上的差别,一些质次廉价的塑料制品在市场中大量的存在,并且很难和高质量的、安全性达标的塑料制品加以区别。这种低质低价的塑料制品缺乏明确注明的使用范围,即:是否可以加热;是否耐腐蚀或者在何种情况下有毒等注意事项的必要说明。与其不同的是高质量、严标准的塑料制品一般会标注清楚该塑料制品的使用范围和注意的事项,例如高温性的食物或者液态油量过度的物质的盛放,会有比较明确的规范,避免塑料制品在高温或被腐蚀的情况下造成严重的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问题的出现。因此,塑料制品在使用和购买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塑料制品,严格防止劣质品的使用和危害。 2.2.2注意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微波炉专用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的主要领域是在厨具方面的使用,厨具中绝大部分都有塑料制品的使用。塑料制品在厨具中的各种应用一般都具有特定的严格要求和规范,例如,微波炉一般会使用区别于其他厨具的独特的塑料材料,其所谓的专用塑料制品的独特性特点一般包括半透明性、无色和耐高温。由于微波炉的外部客观性所以要求其塑料的半透明性,即可以实现食物操作的便捷使用观察性,又可以增加微波炉使用的安全性;无色性质是有对微波炉无害性的确保;当微波炉加热油量大的食物时,必须使用耐热性的塑料材料,防止普通塑料材料在高温条件下转化为有害物质的可能性。 2.2.3避免使用非耐热的塑料制品 非耐热性的塑料制品不具备耐高温的性能,会发生遇热变软、变形的情况,当耐热性差的塑料制品温度上升时,会释放出刺激性的气味,即有害的物质产生,这类塑料是有害的塑料制品。即使这类塑料在常温下是安全的,但在高温下由于被分解而释放有害的物质。例如,生活中的某些行为,将热水倒进矿泉水瓶或饮料瓶中,其实是危害健康的。 2.3有机高分子材料塑料的危害 2.3.1对土壤、农作物的危害 如聚乙烯、聚氯乙烯塑料薄膜,在土壤中约300―400年才能完全降解,塑料制品滞留在土壤里,会大大破坏土壤的透气性,降低土壤的蓄水能力,从而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阻碍了作物生长,造成农作物的大幅度减产和耕地劣化现象。此外,塑料添加剂中的重金属离子及有毒物质会在土壤中通过扩散、渗透,直接影响地下水质和植物生长。 2.3.2对动物的危害 有毒的塑料添加剂会使动物降低食欲,降低类固醇激素水平,导致繁殖率降低,甚至死亡。据估计,每年至少有数百万只海洋动物因误食塑料导致丧生。 高分子化学论文: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及其在混凝土防渗堵漏工程中的应用探讨 【摘要】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作为新的工程技术,可将浆液注入需要工程需要修补的位置,浆液发生化学反应后,转变为高度聚合物,从而起到加固作用。本文通过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具有的特征,对防渗堵漏工程采用的化学灌浆材料和工艺进行了简单介绍,并举例说明此技术的防渗堵漏效果。 【关键词】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混凝土;防渗堵漏; 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作为新的工程技术,可将浆液注入需要工程需要修补的位置,浆液发生化学反应后,转变为高度聚合物,从而起到加固作用,使整个工程融为一体,避免发生渗水、漏水等不良现象。灌浆材料自身具有显著特点,能够起到很好的堵漏效果,因此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比如隧道开凿、大坝加固以及混凝土缺陷修复等工程。高分子灌浆材料的应用,提高了各种工程的建筑质量,可有效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本文通过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具有的特征,对防渗堵漏工程采用的化学灌浆材料和工艺进行了简单介绍,并举例说明此技术的防渗堵漏效果。 一、简述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的特点 化学灌浆材料按照用途、目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补强固结灌浆材料,比如甲基丙烯酸酯类和环氧树脂类都属于补强固结型的灌浆材料;另一种是防渗堵漏灌浆材料,比如木质素类和丙烯酰胺类都属于防渗堵漏类型的灌浆材料。化学灌浆材料具有比较明显的特点,如较好的可灌性、粘度地,防水性能显著,充填严密,渗透能力较强,灌浆材料固结之后具有很强的硬度,能自由调节固化时间,确保灌浆能够顺利完成。 二、混凝土防渗堵漏工程常用的化学灌浆材料及工艺流程 1、混凝土防渗堵漏工程的常用化学灌浆材料 1.1中化-798灌浆材料 目前,环氧-糠醛-丙酮体系在混凝土建筑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主要目的便是加固、补强。稀释剂用量的不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灌浆材料的固结性能,从而对灌浆质量带来较大影响。在中化-798灌浆材料的组成基础上,辅助性的加上YDS复合增强剂以及改性剂D,可以使羧基化合物被活化,从而和环氧树脂发生固化反应。 1.2聚氨酯类灌浆材料 聚氨酯灌浆材料具有防渗堵漏、加固的作用,其突出特点是能够与水在任何条件下进行反应、固化,其固结体有多种形态,如延伸性强的橡胶体、硬性好的塑胶体等。聚氨酯灌浆材料的优势很明显,比如材料活性比较大,固结体强度大以及弹性好等,因此被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按照溶剂不同,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油溶性聚氨酯,由于其固结体抗压强度科达到10MPa,渗透系数十分高,因此常被用在防渗堵漏或者地基加固工程中。另一类是水溶性聚氨酯,其渗透力强,包水量大,可用于堵涌水、地表防护等。 1.3丙烯酰胺灌浆材料 即丙凝,此灌浆材料浆液粘度不大,在凝胶前粘度处于恒值;具有很强的渗透性,能融入0.1mm以内的裂缝中;具有很好的可变性及弹性;凝胶体的抗渗能力很强,渗透系数达到10-10cm/s,抗压强度比较低,对材料配方的要求比较小;可以按照工程需求,对其凝结时间进行自由控制,适用于含水工程当中,发挥防渗堵漏的作用。 1.4单宁类灌浆材料 单宁类灌浆材料的主剂是凝缩烤剂,溶剂为水。单宁类灌浆材料的舌渗透性较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固化时间,凝胶体制作方便、无毒,且性质较稳定。固结强度最高可达18.5MPa,不仅可以起到防渗堵漏的效果,还能够补强、加固。 2、混凝土防渗堵漏工程的工艺流程 防渗堵漏工程采用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的工艺流程较多,比如现场缺陷调查、凿缝、清理缝隙、布孔埋管、封缝、灌浆以及封闭浆孔。 ①调查现场情况。化学灌浆开始之前,工作人员要对现场情况进行仔细调查,对地质条件、裂缝原因、渗漏情况等要有足够的了解,在获得足够资料的情况下,再开始施工。将裂缝附近的渗漏水清理干净,干燥之后对裂缝的具体资料进行测量,便于施工等尺或。采用钢尺或者其他工具对裂缝宽度进行仔细测量,用钢丝或者放大镜对裂缝深度进行精确测量。当裂缝处于混凝土结构的重要位置时,要钻孔取样,在室内试验之后确定裂缝的走向、深度。如果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则需要钻孔电视、超声波以及钻孔摄像等技术获取所需资料。②开凿裂缝。清理裂缝周边的砂浆,然后将裂缝处理为U型槽,深度值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在4~9cm之间;根据漏水混凝土数量的实际情况确定宽度,通常情况下在4cm左右。③清理缝隙。清除干净槽内的残留物,使槽内环境保持干燥,尽量避免残留杂物或者有水。④布孔、埋管。布置注浆孔于裂缝的两边,将长度适中的注浆管预埋在布置注浆孔的位置,布置注浆孔时,其数量多少要符合裂缝越宽、间距越大的原则,每条缝至少有2个注浆孔。⑤封闭裂缝。注浆管填埋好以后,再用水泥水玻璃混合浆液浸入缝隙,保证其没有空隙,最后用混凝土砂浆把裂缝顶部抹平,确保其不会漏水。⑥浇灌浆液。正式操作之前,要将灌浆材料的性能调整到最佳状态,然后用注浆泵将其灌到裂缝内部。⑦封闭注浆孔。灌浆完成后,切除多余的注浆管,修正其表面。 等防渗堵漏工程结束之后,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比如表观检查法,在工程完成后,对灌浆位置进行查看,确定其补灌混凝土结构符合要求,从而确定补灌质量。也可采用盖帽灌溉法,注浆管埋好18h后,在注浆管头上盖上胶管套并固定住,观察两边是否存在漏水现象,就可以准确判断封缝的质量。 三、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在混凝土防渗堵漏工程的应用 1、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在某地铁防渗堵漏工程中的应用 2012年,某地铁管理处对7.4km的洞体渗漏情况进行了仔细调查,其中42处存在渗漏情况,漏水严重的位置达到15处。受到地铁隧道严重渗漏水情况的影响,地铁运行环境不断恶化,钢轨锈蚀严重,轨道和地面的绝缘值降低,导致信号传送逐渐失效,对行车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因此,某地铁管理处和有关专家对此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选择氰凝和丙凝作为主要灌浆材料,对裂缝位置进行了有效处理,从而保证了地铁列车的安全运行。具体施工工艺为:用真空泵吸除渗漏水,以降低裂缝部位的水压值,然后将裂缝开凿为U型槽,按照操作流程预埋注浆管,最后用水泥砂浆抹平U型槽。由于地铁是地下工程,灌浆时要注意通风。 2、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在某大坝坝基中应用 低渗透介质灌浆理论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进展,中化-798灌浆材料可以充分渗透泥化夹层。某大坝坝基进行灌浆操作时,选择了中化-798,它可以渗透K值在10-6~10-8cm/s之间的软弱夹层,固结之后,软弱夹层的硬度有很大提高,十分坚硬,压缩强度最大为33.4MPa,而变形模量最高可以达到120GPa,在保证灌浆质量的同时还能够节省工程投资。 四、结束语 高分子化学灌浆材料不仅方便、简单,还能够起到很好的防渗堵漏、补强、加固的作用。在防渗堵漏工程中采用的防渗堵漏材料虽然有很好的水溶性,但其强度较差;补强固结材料虽然有很大的强度,但水溶性又难以满足要求,因此根据工程需要,采用多种材料,可发挥其各自的优势,为工程质量服务。 高分子化学论文:历史故事在高分子化学教学中的意义 摘要:简单介绍了高分子科学发展过程中的几个故事,并对其背后的科学精神和科学理念及在高分子化学教学中的意义进行了评述。 关键词: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科技发展史;历史故事 高分子发展过程中众多的趣闻轶事构成了高分子科技发展史的重要内容。我们在高分子化学教学过程中注意穿插相应的历史故事,并加以分析评价,帮助学生了解历史,让学生掌握科学的智慧,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以下就有关故事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Staudinger与高分子学说的创立 1920年Staudinger发表了划时代的《论聚合》,首次提出了“长链大分子”的概念。共价长链分子的概念在今天不难理解。然而历史上高分子学说的确立却颇费周折,一些科学家已测到聚合物的高分子量,却拒绝接受这一实验结果。一方面,当时盛行的胶体说能解释部分实验现象;另一方面,个人认为可能还与化学史有关。1861年,格雷阿姆提出“胶体”这个名词时,近代的原子―分子论为人们接受不久。高分子长链假说的提出,无疑有悖于物质是由“简单分子”构成这一惯性思维。这个故事教育我们不仅要学习Staudinger坚持真理,不懈努力的精神,还要学会转变思维方式。“Think different”是一个科技工作者必备的素质。一个新学科的诞生、新研究方向的确立,往往都伴随着新思维的产生。 二、导电高分子的发现 导电高分子的发现充满了戏剧性。1967年,白川英树的研究生做实验时错用了一千倍的催化剂,加上搅拌器凑巧停止,在溶液表面生成了银色的薄膜状物。白川英树以此为切入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终于发现制备膜状聚乙炔的有效方法。1975年,美国的Macdiarmid教授偶然见到白川英树的金属光泽的膜状聚乙炔后,立即邀请他去美国与Heeger合作研究。后来,三人一起获得了2000年诺贝尔化学奖,也被传为佳话。与硝酸纤维素、炭黑增强橡胶等发现一样,聚乙炔膜的发现也是“偶然的”。这个故事也教育我们合作的重要性。“这是我的idea,说出去会不会被别人学去了?”具有知识保护意识固然重要,合作交流能够更快、更有效地促进研究的发展,科研中需要有团队精神。 三、Crothers与尼龙66 深受女士喜爱的尼龙袜无疑是引出缩聚反应的最佳例子。尼龙袜在全美首次发售时,每人限购一双,500万双当天告罄,没有买到尼龙袜的人在裸腿上画纹路冒充丝袜。那么引起如此轰动的商品是如何制造出来的?这个问题吊起了学生的胃口,他们对相应的知识特别用心。1928年,杜邦公司成立了基础化学研究所,Crothers受聘担任该所的负责人,并决心利用二元醇和二元酸的缩聚来支持当时刚刚提出的高分子学说。在实验中,同事偶然发现熔融的聚酯可以抽丝,Crothers意识到这是纺丝原料的特性,并展开了大量的研究。克服各种困难后,最终得到了尼龙66纤维。尼龙66的出现不仅有力的支持了高分子学说,也深入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尼龙的发现离不开Crothers。同样让人称道的还有杜邦公司,能够在经济大萧条时期拿出一笔巨款支持没有明确应用目的的基础研究,需要敏锐的眼光和巨大的勇气。注重基础研究,在今天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四、塑料之父――Baekeland 作为第一种人造聚合物――酚醛树脂的发明者,Baekeland是一个传奇人物。他21岁就获得了博士学位,专利意识非常强。发明Velox相纸后,故意在专利中省略一两步。结果柯达公司不得不两次出资购买。在发明酚醛树脂后,Baekeland及时申请了专利(仅比同行早一天),也得到了塑料之父之称。Baekeland的幸运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人感叹不已。酚醛树脂的发明也是一个成功的科研案例。Baekeland敏锐地意识到绝缘材料在刚刚兴起的电力工业中的巨大市场,将研究目标确定为寻找天然绝缘材料的替代品。他没有立即进行实验,先是充分进行了文献调研。发现早在1872年德国化学家Vaeyer曾把苯酚和甲醛混合产生一种树脂状物质,指出在实验中应防止它的产生。Baekeland反其道而行之,加热加压来加快反应,得到琥珀样的样品,并最终掌握了酚醛树脂的制备方法。他于1907年申请了专利,这年也被视为塑料元年。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科学研究的选题和文献调研的重要性,在阅读文献时要注意批判性阅读,不迷信已有的解释。 五、配位聚合和Ziegler-Natta 1953年Ziegler在用乙基铝使乙烯加成的一次偶然失败中发现,镍会抑制反应进行,其他过渡金属也有类似作用。他给博士生Breil的论文题目是“系统地实验整个周期表的元素”来对这一作用进行研究!有趣的是,最终研究得到了一种能使乙烯迅速聚合成为高分子量聚乙烯的催化剂。事实恰好与预料的相反,这充分说明,和预期不同的结果不见得是坏结果!Natta的成功无疑是跟踪世界研究前沿的结果。他在Ziegler催化剂研究之初就派人过去接受指导。在用改进后的催化剂进行了丙烯聚合后,Natta发现它含有高结晶部分,敏锐地“把新的结晶聚合物的结构归之于主链或至少相当长部分的主链上的不对称碳原子都采取了相同的构型”。Natta文章因未披露催化剂的本质这一关键问题,初审被拒稿。而作为编辑的Flory则意识到了文章不寻常的意义,更改了裁决才使得文章得以发表。与Ziegler-Natta的成功相对的是,1943年Fischer希望能找到使乙烯聚合成润滑油的方法,发现“当三氯化铝与四氯化钛并用作催化剂时,液态产物减少而有利于生成固态物”,因此似乎是失望多于希望。另外,Ziegler的学生Wesslan制备聚丙烯后,发现物质的熔点高于聚乙烯,他肯定自己错了,他不相信支化会提高石蜡烃的熔点。他没有认识到熔点升高的意义。这两个故事也从反面再次印证了如何看待实验中的意外。高分子史上还有更多的历史故事,如“的确良”(涤纶),田中耕一发现质谱离子化新方法,聚四氟乙烯和高压聚乙烯的发现等。在高分子化学教学中适当穿插相应的历史故事,不仅可以增加课堂的趣味性,还有助于学生了解科学家思考问题的方式,学习他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培养学生思考研究的能力。 最后要强调的是,故事可以有适当的艺术处理,但不应违背历史和科学常识。如有文章这样介绍导电高分子“楼道角落里的一堆既像塑料又闪着银光的薄膜吸引了艾伦教授的注意了。当他好奇地询问陪同的白川教授时,对方不以为然地回答:这只是一堆废品,毫无科学价值”。该描述对百川英树有失公允,引用后会给学生错误的印象。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对故事进行甄别,可以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致谢:本文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与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广西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广西紧缺专业建设项目;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资助。 高分子化学论文:高分子化学课程考试改革的几点思考 摘要:我们从高分子化学课程特点出发,结合学校的考试改革,提出除期末考试以外,结合课后作业、期中考试、课后专题调研报告等形式考核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分散考核的方式改变学生以往突击复习、突击考试的情况,让学生把工夫下在平时,通过考试内容的多变与考核方式的改革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关键词:高分子化学;考试方法;考试改革 考试不仅是测定和检验学校教学质量最基本、最重要的方式,也是关系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目前,国内工科高校各专业课程考试都存在着一个普遍的问题——考试偏重于理论内容的考核,而轻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考试形式集中单一,常常是“一纸考卷定成绩”。这种考试模式会导致学生平时不下工夫学习,考前突击复习,毕业后重理论、轻实践,综合素质下降而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1,2]因此,对传统的考试内容和形式进行改革,有意识地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加强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考试模式势在必行。结合学校的考试改革,针对本校高分子类专业的高分子化学课程考试的现状,提出如何通过课后作业、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分散考核、课后专题调研报告等方式来考核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分散期末考试的压力,有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巩固和掌握,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 一、高分子化学课程特点及考试现状 高分子化学课程是高分子材料以及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是研究高分子的合成原理及其化学反应的一门科学。通过该课程的课堂教学及与课程配套的实验课程,使学生掌握高分子的基本概念、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基本原理、聚合方法的选择、控制聚合反应速度和分子量以及分子量分布的方法、高分子化学反应的特征等。该课程需要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为基础,是后继的专业课程——聚合物制备工程基础、聚合物合成原理及工艺学等的必备课程。该课程在整个高分子科学知识体系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它的基础内容如缩聚反应、自由基聚合、共聚合反应、离子聚合、聚合反应实施方法、聚合物的化学变化等对本专业的其他基础课程——聚合物制备工程基础、聚合物合成原理及工艺学、高分子前沿、功能高分子等课程奠定理论基础。[3]由于高分子化学课程本身涉及物理化学、有机化学、化工原理等学科领域,且也是高分子类专业学生接触的第一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课程内容又涉及大量化学反应,学生对此缺乏直观的认识,因此单一的讲授常常会使学生感觉非常枯燥而难于理解,进而缺乏学习兴趣,因此学生普遍感到此课程难学。针对以上问题,结合高分子化学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我们尝试进行了一系列教学方法的改革:采用在授课过程中提出一些与科研生产实际相关的问题,引导学生通过运用所学的授课内容相关知识予以解决,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此加深学生对授课内容的理解;采用多媒体给学生演示一些实验、工业生产过程;采用动画方式向学生展示相关原理,这样更生动、直观地将知识传授给学生,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对课后的习题分类处理,对难度较大的习题进行课间解答,对于一般难度的则课外解答。但根据多年的授课经验发现,仍有学生在期末面对考试时,还存在只死记硬背书本内容的现象和“临时突击”应付期末考试的现象。考试的目的是通过对课程教学效果的检测,帮助教师和学生发现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传统的考试已不能满足对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评价要求。因此,有必要对考试制度、模式、内容和方法进行改革,使之更科学、合理,并能充分发挥其积极功能。于是,从我校高分子类专业的实际出发,我们提出对高分子化学课程考试进行改革,在课程考试中引入先进理念,注重平时考核,实施全学期分散式考试、动态考核的管理方式。过程中采用“全面性一体化”考试模式。 二、“全面性一体化”考试模式的总体思路及预期目标 改变专业基础课只重视理论教学、学生只是机械记忆专业理论课的弊端。通过考试改革使学生更加牢固地掌握本课程所学基础知识。除期末考试以外,还结合课后作业、期中考试、课后专题调研报告等形式考核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分散考核的方式改变学生以往死记硬背、“临时突击”的情况,让学生把工夫下在平时,通过考核方式的改变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1.考核内容更全面、更综合。除全面考察学生对课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把握外,在考核内容方面,加重对学生查阅资料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综合能力的考核。以前的课程考试,主要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接收和掌握情况,而往往忽视了对其分析、综合和运用的能力。考试范围一般局限于所用教材,考试重点常常在考前由任课教师划定,结果导致部分学生考前突击,“临时抱佛脚”,也使一部分学生产生了考试作弊等侥幸的想法,考试结果学生学习成绩优劣难分,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学和不学一个样。这严重伤害了认真学习的学生的积极性,破坏了学校的考风和学风建设。因此,我们把考核内容的全面化作为考试改革的首要方面。 2.考试形式更丰富、题型更多样。考试形式的丰富化是促进目前教育思想转变的有效手段,高分子化学课程内容多,所涉及的知识面广,用简单的一张考卷,不论开卷、闭卷都不能检测出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真实掌握水平。从新的教育理念出发,结合学校本科生创新实验计划的实施,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如开卷考试与科技小论文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口头报告与课堂讨论相结合,模拟操作式考试,等等。尽量避免使用过分偏重于对知识的知与不知的试题,使学生必须经历一个理解、分析、比较、综合过程才能得出答案。根据不同类型试题的特点,在兼顾内容的同时,进行合理搭配与组合,尽量减少名词解释、填空等客观题的比例,增加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类型的试题比例,最真实地检测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与应用情况,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和思考的兴趣。另外,提供一部分选做题给学有余力的学生,以保证他们能充分地发挥与展示自己的才华。根据具体的考试内容和目标,灵活地选择与采用不同类型的试题,充分发挥其最佳测试点。在适当的阶段,进行科学而合理的考试,引导并敦促学生不断努力;通过考试结果的比较、评讲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他们对知识的进一步掌握。完善试题库,推行与实施题库考试,实现教考分离。高分子化学试题库基本包括名词解释、选择、写反应式、简答、计算、论述等题型,可根据需要利用计算机随机抽取一套完整的试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后形成试卷,评卷时可从计算机中输出相应的标准答案进行评分,再采取集体多人流水作业的形式评卷,以保证考试分数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包装设计论文:浅谈中国传统图形在包装设计中的视觉文化表现 论文关键字:表现 包装设计 传统图形 视觉文化 论文摘 要:中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但由于其是在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孕育而成,故而其设计理论常以中国哲学、传统文学、东方史学等形式间接地被表达出来。本文通过分析中国包装设计中传统图形的应用,视觉文化对发展传统图形的影响,利用视觉文化传统图形的发展,深入揭示如何更好地在包装设计中应用传统图形,在视觉文化时代背最下如何更好地使传统图形创新发展形成独特的中国包装设计风格。 在社会长期的发展历程中,中国文化通过劳动人民长期社会实践的推动和思想家们智慧的提炼与概括,逐渐形成一系列优秀的文化特质,其中,中国传统设计文化也同样在社会变革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的特点。这些优秀的传统设计文化固然具有文明与文化的一般共性,但由于其是在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孕育而成,故而其设计理论常以中国哲学、传统文学、东方史学等形式间接地被表达出来,具有更为鲜明的中国特质,对于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 一、中国传统图形的基本特征 中国传统图形是一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特征,主要表现在人类生活需求和审美方面,它伴随着历史的发展与社会前进步伐产生与变革,来源于生活和历史,又是人类社会性、个体性、群体性等方面的文化基础与发展动力,是社会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交际生活以及其他生活浓缩的产物。 在我国,可以被称为“传统图形”的符号和图形,数量是非常多的。一部视觉史也是一部文化史,同时也是一部历史,科技进步和全球信息化,从某种程度上缩短了时空差,人的想象随着时空概念的变化而延伸,设计也逐步从平面向三维四维延伸,设计中的空间化与科技化为我们展现出丰富的空间图形符号。 中华民族历经了13个朝代,具有五千年的深厚历史文化载体,中国设计艺术曾一度引领世界风向标,而在传统图形艺术的发展上,中国设计艺术一向具有独特浓郁的东方风格和高度的艺术表现形式,国际各国设计界都为其丰富性、多变性及如诗般的奇思妙想所深深吸引,作为一名中国人则为其成就感到自豪。曾有学者说,“工艺美术是测定民族文化水平的标准,在这里艺术和生活是密切结合的”,而图形则是工艺美术的灵魂,它和生活的脉动息息相关,社会大环境影响艺术的生成,同时艺术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形态,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并伴随着现代人们的衣食住行,填充着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在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上,两者相互融合,相得益彰。这些图形在各个时代呈现不同的风貌,历史条件决定了图形的艺术表现形式,但就艺术的精神层面而言却是一脉相承,它们有的精致秀美,有的粗狂雄浑,有的朴素,亦有潇洒,相互交错,相互攀生,为中国文化史增添了一抹亮色。 翻阅历史我们发现,早在原始社会就有巫术礼仪、自然崇拜、图形记事,使晟早的传统图形得以产生。图形在设计中三种作用是程度不断深化,信息含量更加广泛的过程。图形在设计中起着象征的作用,它与所指涉的对象间无必然或是没在的关系,它是约定成俗的结果,它所指涉的对象以及有关意义的获得,是由长时间多个人的感受所产生的联想集合而来,即社会习俗。正式以图形的潜在象征意义展示在人们面前,它含义表达准确有效而且无可挑剔,而这正是图形由单纯的视觉图像作用经由其内在因果关系具有指示作用,再由长时间多个人对其的感受联想赋予它更广泛的含义,飞跃为象征作用过程的必然结果,也是图形意义不断升级的过程,由此可见,图形为了使设计中具有思想感情的信息更准确有效地传达,需要一个图形不断深化的过程。但如果一味盲目地追求传统图形,是不责任的行为,设计者只有认真了解传统图形与设计的关系,才能合理准确地把图形运用到设计中。 二、中国传统图形在包装视觉设计中的体现 设计文化中的包装设计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需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为依托,只有这样的包装设计才更具有内涵、更有生命力,这不仅是设计质量的好坏,同时也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表现,在世界局势稳定的条件下,各国家间的竞争已从单纯的硬件实力上升为软实力,文化科学的高度直接影响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如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尖端的科技、一流的设计理念和众多的设计人才为其争得了设计界的绝对话语权,作为中国,一个曾今的世界文明古国,一个有着曾足以影响世界的国际地位的国家,我们的包装设计如何在全球化语境下建构自己的设计理念,合理运用古老的东方文化,并融合吸收世界其他优秀文化,最终发展为既符合国际化视觉语言,同时又更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包装设计,是值得思考的。 随着当前“视觉文化”设计风潮的到来,使我们处于一个像通货膨胀的‘非常时期’,有人形象地将这个时代称之为“读图时代”,可见视觉因素对人类的影响之大,图片相对于文字具有更直观、更有效、更快速、传播途径更广阔的优势,这决定了视觉文化将不可避免的成为设计主流。在这个时代,图像将压倒文字,图形语言将成为这个时代文化的主流传播方式。图像,已成为人们无法逃避的符号,进而形成我们今天的文化形式。“形象”符号已经超越了“语言”符号,在社会文化生活中占据了核心的地位。使我们不得不承认视觉文化传播时代的到来,挑战总是与机遇并存,视觉文化时代的到来在推翻旧有的实际思想的同时,也为中国的设计师创造了一个机遇。 对于传统图形在设计中的应用来说,突出视觉效果最大化的艺术表现方式有利于让更多的人了解本民族自己的传统文化。视觉传达设计就是“图形语言化”和“语言化图形”,为了达到信息传达的目标,设计师需要始终不渝地寻找、挖掘并创造出最佳的视觉语言,借以表现传达自我的设计理念和艺术主张。传统图形拥有丰富的符号表现方式和独特的视觉魅力,因为缺乏媒体的关注和传播的渠道而渐离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视觉文化时代的到来将给传统图形带来新的机遇,将大众化的文化形态,通过极具冲击力的表现形式,使传统图形的视觉魅力得以充分发挥,用通俗易懂和传播途径广泛的视觉语言,使传统图形更具亲和力和大众性,也在无形中加大了产品的信息传播有效率。视觉语言有超强的艺术感染力,视觉表现可以让不了解传统图形的人们充分认识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和丰富内涵,更加激发了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浓厚兴趣,传统视觉符号的大众化让人们更容易读懂传统文化。 在现代多层次交叉的信息环境中,创造设计作品的个性化,将各有利于强化视觉冲击力,起到出奇制胜的传达效果,同时它吻合了现代人的文化心理和视觉环境,更加适合于视觉传达的表现。视觉文化传播的全球化,在让我们的传统民族文化受到了外来文化冲击的同时,也为民族文化走出国门创造了机遇。这需要我们在不同文化的交流与传播过程中,坚持作品中视觉文化的独创性与多样性,运用中国传统图形、传统文字和传统色彩,再融汇国际潮流设计理念,不断促进世界文化的交流与传统文化的大发展。 针对处于在视觉文化时代的中国包装设计,提出“在传统 文化精髓与世界先进文化融合中创新”“创新中求发展”的设计观点,就传统文化对中国设计的影响、传统图形在包装设计中的应用、视觉文化时代我们的包装设计发展道路以及我们传统图形的发展所产生的重要意义进行详细系统论述。力图通过对中国传统图形、传统文化、视觉文化的研究,来挖掘包装设计与传统民族文化的内在关系,以及传统文化与世界各个民族优秀文化相融合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利用自己民族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积极适应国际竞争大潮流,这就要求设计师对传统文化要相当理解,把握传统文化在设计中的作用于意义,把设计过程做到一个去伪存真,不断提炼、不断深化创意的过程。视觉文化时代为传统图形的创新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通过视觉表现对传统图形进行创新融合,如对西方传统图形中的现代性视觉元素的合理运用,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辅助开发等,更好的为传统图形创新中现代与传统的结合,为传统图形吸收外来优秀文化最终促进自身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三、中国传统图形的表现意义 通过了解世界文化历史的发展进程,更加深了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人的传统文化表现、设计思想与以欧美为主的西方人的文化意识形态、设计思想都有各自独特的源流和特点,两者互不冲突,相映生辉。西方人的文化表现和设计理念,由于其开放的社会环境和民族风气,体现出一种扩散式和分门别类的思维方式和设计思想,带有表现独特个性的特质,在视觉设计作品中充满了现实主义的自由性和个人意识,崇尚个性张扬,不受束缚的思想,西方的设计思维方式是一种理性的分析和归纳总结的方式,具有严谨紧密的科学系统理论依据。其根本目的是求知,因此对所有的问题都要究根求源,都要经过形式上的逻辑思辨来把握,都是发散性思维与跳跃性思维的结合。 东方人的文化表现和设计理念,由于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展现出的思维方式和设计思想表现比较集中,更加注重综合思考,带有感悟、神秘性和求同的特质,更加客观,追求事实依据,是一种经验式的直觉把握和直陈式的描述,具有含蓄低调典型的中国人作风,中国人自古崇尚自然,认为宇宙是无限的,人只是宇宙渺小的一部分,但他们并不站在自然的对立面与之对抗衡,而是投身自然,与自然融合为宜,即所谓的“天人合一”。 四、总结 中国传统图形在坚持自身特色的同时一定要进行文化创新,只有通过不断创新传统图形才能获得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视觉文化对于传统图形创新的意义是,为传统图形的创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通过视觉表现对传统图形进行创新,同时形成系统详细的理念指导,如对西方传统图形中的现代性视觉元素的合理运用,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辅助开发等,更好地为传统图形创新中现代与传统的结合,为传统图形吸收外来优秀文化最终促进自身发展提供了巨大机遇。我国视觉文化的传播要想促进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一定要转变观念,不断探索学习和借鉴先进国家的发展经验与模式,形成文化体制建设,使视觉文化体制更加健全,加强我国视觉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产业体制,提高整体科学技术水平,形成结构趋于合理、体系科学完整的视觉文化产业。另外要加快改革我国的文化外贸体制改革与建设,积极鼓励文化产品参与到国际文化交流与市场中去,通过参与不断竞争,强化自身水平,不断进入,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快速发展。 包装设计论文:试析在传统文化中探寻现代包装设计之新语义 论文关键词:包装设计 传统美学观 中国画 书法文化 印章文化 民间艺术 传统图案 原生态 论文摘要:包装设计是传统文化的承载体,传统文化也是包装设计朝着个性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文章旨在通过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梳理,探讨包装设计如何找到发展之路,即在本土文化中知何构建现代包装设计的新语义、新生命。 现代包装设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是科学技术与艺术的结合,更是人类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的载体。它是以大众生活为基础,以文化为本位,以生产生活方式为导向,沿着历史的文脉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 设计与文化从来都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体,紧密而不可分割。设计将人类的创造性思维付诸实现,丰富发展了人类的物质生产与生活,同时物质生产与生活也作为人类文明的承载体而存在。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文化逐步成为设计的内在驱动力,而设计自身也演化为一种独立的文化形态,包装设计正是在历史的演进中展现出它特有的文化意蕴与精神境界。包装设计植根于人们的生活,体现了一个国家与民族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物质文明程度,也表现出特有的民族文化面貌和审美水平,它是名副其实的文化综合体。 在经济全球化、文化大碰撞的今天,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既要保护本土文化,又要发展民族文化,即如何解决好民族化与国际化的关系。世界在日新月异地变化着,新的文化形态也在不断地涌现,古老与现代、传统与时尚不断冲撞更迭,在历史的洪流中一些古老的事物渐行渐远,新事物纷至沓来,在纷繁的变化中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然而,人们的内心深处依然荡涤着悠然而温婉的民族文化情结,人们想尽力保持住本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在全球化的激流中树立起民族化的旗帜。中国现代包装设计正是面临着这一严峻课题。设计师如何在包装设计中重树传统文化的新生命,如何在传统文化中找到包装设计的新生命,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今社会留给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面对浩瀚丰富的中国本土文化,本文将分门别类地进行概括性地梳理,探讨其对现代包装设计的实践应用与现实意义,以期探寻出新语义,发展一条适合现代包装设计的民族之路。 1.中国传统美学观对现代包装设计的影响 在中国历史上,自先秦诸子以来,如汉魏的王充、刘怨,清代的王夫之、叶燮等,美学思想家人才辈出,形成了丰富完备的美学思想观念。由于我国的传统文化主要受到儒、道、佛三教的影响,形成了“宁静致远”、“恬静淡泊”、“大象无形、大音希声”等审美理论。这些理论对现代包装设计有着深刻而明确的指导意义。如:我国传统文化倡导的“天人合一”,是指自然、人与世间万物相互照应,形成一个完备的、生机勃勃的有机整体。古代的粽子包装就恰如其分地体现了这一哲学观念;而现代绿色设计也是对这一古代思想的新解读、新诊释。可见,传统的美学思想还有待于我们深人挖掘、完善与创新,它必然以势不可挡之势融人到现代人的思想意识中去,融人到现代包装设计之中,并将开启人们精神与视觉领域的新生命、新语义。 2.中国画在现代设计中的运用 中国画历史悠久,它在本土文化中生根开花,在立意、构思和技法等方面都有着独特的风格。中国画带着它的哲学思想和笔墨意趣为现代包装设计注人了一股激流。中国画的情境讲求“情景相生气韵生动”、“无画处皆成妙境”、“计白当黑,用墨微茫,以一当十,虚实相生,寥寥数笔意尽形全”,在包装设计中纳人这些文化精髓,将会使包装设计在表现手法上呈现“超以象外”的民族视觉形态,设计语境也将在审美层面上达到一个全新的文化境界。 3.书法文化与印章文化的运用 中国书法文化源远流长,历经岁月磨砺,已达到了形神兼备、笔法与精神高度统一的艺术境界,其中包括甲骨文、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等几大类型。它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支奇葩。书法文化为现代包装设计提供了更为广泛的艺术平台。尤其在带有传统特色的产品包装设计中,选择主体文字为书法的设计形式确为明智之举。 中国的书法形态万千,是包装设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是创造视觉语境的重要元素。中国书法中的不同门派、风格,为包装设计提供了很多可以感受发掘的空间。书法与印章关系紧密,大多印章均以篆文字作为组合元素,在位置经营上有相当的美学意境。印章的图与地、阴与阳、方与圆、多与少、粗与细、疏与密、简与繁、刚与柔等等形式美的要素,对今日的设计师在元素与概念的运用上会大有裨益。 4.民间艺术的应用 根植于民间沃土的民间艺术,承载着深厚的民族历史文化,折射出多彩的民俗民风,寄托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希冀。这些民间艺术散发出浓浓的乡情,流淌出淡淡的世故人心和烟火气。从民间艺人老百姓的生活中生发出的艺术,在包装表现上有着灼灼的、浓烈的心理效应。 民间美术中的图形装饰感极强,简洁单纯、朴拙生动,具有强烈的“原生态”艺术魅力,如剪纸、皮影、年画、蜡染、扎染、织染、脸谱等,这些都是极丰富充沛的包装视觉元素。民间美术中常用谐音来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祈望。“年年有鱼”中“鱼”与“余”同音,表达生活富裕、家境殷实。蝙蝠图案中,“蝠”与“福”同音,表达幸福长寿。对于民俗食品和器物的包装,尤其在旅游产品的整体包装设计中,民间美术元素是不容忽视的巨大资源,它们散发着浓郁的地域色彩与温暖的思乡情,突破了语言与文字的局限。 5.传统图案 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无论是宫廷艺术还是民间美术,经过历代画家、艺人、工匠、百姓的创作实践,积累了大量丰富多样的艺术表现形式,逐步形各具文化内涵的表现特色,体现了整个民族的生存观念和审美情趣。如阴阳太极图、易经中的八卦图、古代器物上的图形、古代服饰上的图案等,这些构思巧妙的传统图形都是包装设计可借鉴的资源。 6.原生态的材质的应用 原生态的材质是散发悠悠乡土味的绿色自然的材质,它体现出纯朴温暖的审美情趣。自然的材质拥有或细腻或粗犷的肌理,有的甚至散发出天然的香气,如麻、竹、陶、藤、泥、植物茎叶等,它们所呈现出的丰富、自然的表情,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学中天人合一的审美理想。在现代的包装设计中,很多优秀的案例都吸纳了原生态的材质,如陶土瓶为酒容器,束之以麻绳,木质的酒产品外包装一精致的手工木盒,散发出股股的木质清香夹杂着浓浓的酒香,藤编出的小容器,内置瓶体,无论是民俗食品还是家乡的礼物,无论是异域纪念品还是内心偏爱,原生态的材质都能让人们梦回自然、品读绿色,让人们在平凡的包装设计中品味出自然和谐之美。 综上所述,传统文化对于现代包装设计是最为根本、最为直接的驱动力,它滋养了包装设计的文化命脉,也使其在本土文化中探寻到了新语义新生命。对传统文化的挖掘还有若干角度与层面,仍有大量的领域等待着我们去深人挖掘和开发。 包装设计论文:浅析瞒天过海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论文关键词】:瞒天过海;包装设计 【论文摘要】:一个有效的包装策略应该兼顾独创性,并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这样,你就比你的竞争对手先行一步,就能够抢占市场的制高点。 1. 原文 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①。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②。太阳,太阴③。 2. 注释 ① 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防备十分周密,往往容易让人斗志松懈,削弱战力。 ② 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阴阳是我国古代传统哲学和文化思想的基点,其思想笼罩着大千宇宙、细末尘埃,并影响到意识形态的一切领域。阴阳学说是把宇宙万物作为对立的统一体来看待,表现出朴素的辩证思想。阴、阳二字早在甲骨文、金文中出现过,但作为阴气、阳气的阴阳学说,最早是由道家始祖楚国人老子所倡导,并非《易经》提出。此计中所讲的阴指机密、隐蔽;阳,指公开、暴露。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在兵法上是说秘计往往隐藏于公开的事物里,而不在公开事物的对立面上。 ③ 太阳,太阴:太,极,极大。此句指非常公开的事物里往往蕴藏着非常机密的计谋。 3. 按语 阴谋作为,不能于背时秘处行之。夜半行窃,僻巷杀人,愚俗之行,非谋士之所为也。 4. 解析 这一计的兵法运用,常常是着眼于人们在观察处理世事中,由于对某些事情的习见不疑而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疏漏和松懈,故能乘虚而示假隐真,掩盖某种军事行动,把握时机,出奇制胜;而这一计在商品包装上的运用,就是在人们日常消费中,由于对某种产品认知度的提高,从而使人们对产品的"印象"成为某种"真相",所以商家才能借机完成营销的目的。 但是"瞒天过海"是胜战计里的第一计,其前提就是要有胜利的条件和准备。没有这些条件和准备,"瞒天过海"就没有"瞒天"的意义了,这在商战中也是非常忌讳的。比如,在一些不正规的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与大品牌包装相似的产品,企图瞒骗消费者以假充真。其结果只能是自掘坟墓,是一种饮鸩止渴的做法。 正确理解"瞒天过海"的意思就是,在稳操胜券的前提下,故意让消费者对产品形成某种印象并信以为真,从而隐藏商家的真正目的。比如,在化妆品的商战上,"玉兰油"就是凭借自身强大的实力,利用"数据、证明和调查"等概念来细分化市场;并在产品包装上采用大量的单色块和特有的产品造型,来体现"玉兰油"产品的高贵和典雅;包括展台的设计也和产品的设计在风格上保持一致,使消费者没有理由不相信"玉兰油"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价值含量,从而便实现了"玉兰油"高利润回报的营销目标。当然不可否认"玉兰油" 本质的出色,然而这招"瞒天过海" 的使用则更胜一筹,它使消费者慢慢的踏上了美的旅途,却不知不觉地付出了高价的车费。由此可见,当某种印象形成时正是人们因为司空见惯造成意识麻痹的时候,也是商家把握时机,实现目标的时候。 要进一步理解"瞒天过海"还有一点,"瞒天过海"是实现目标的单一行动,利用的是此次行动的表象,而不是两次行动或两种动作。有文章说蒙牛初期在冰激凌的包装上,打出"为民族工业争气,向伊利学习"的字样。这样做既缓和了和伊利的矛盾,同时又避开了和光明、三元等同一线路上的竞争,是暗渡陈仓的策略。但是暗渡陈仓的意思是采取正面佯攻,当敌军被我牵刺而集结固守时,我军悄悄派出一支部队迂回到敌后,乘虚而入,进行决定性的突袭,是实现目标的两次行动。而蒙牛在产品上打广告只是一次行动,就是要告诉消费者,蒙牛和光明、三元不同,是和伊利同一层面上的二把手,从而达到提升企业形象、地位的目的。所以确切的说,蒙牛采用的是"瞒天过海"的计策,瞒的是消费者。在蒙牛业绩突飞猛进,蒙牛真的成为内蒙的第二品牌之后,提出了"中国乳都"的宣传口号,并在产品上正大光明的印上了"中国驰名品牌"的字样,很好的打造了蒙牛奶源的正宗形象,使消费对蒙牛的实力越来越确信无疑,这也正是"瞒天过海"的精髓所在--"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即秘计往往隐藏于公开的事物里,而不在公开事物的对立面上。 综合来看,"瞒天过海"是强者使用的一种欺骗计策。在商战上,包装设计的好坏固然重要,但是没有背后强大的企业支撑,是做不到"瞒天"的效果的。正如探源里所说,"只见万户皆用一彩幕遮围,十分严密。豪民老人东向倒步引帝入室。室内更是绣幔彩锦,茵褥铺地。百官进酒,宴饮甚乐",试想如果没有精心的准备和逼真的效果,皇帝又怎么能上这个当呢? 例如:蒙牛的早餐和晚餐概念奶的提出,不但要在广告上进行诉说,还要在产品上体现概念奶的本质。因为产品所起到的作用不同于广告,它可以触摸、观察、品味甚至可以听,是更为直接的方式。所以,蒙牛有创意的在包装上引用"闹钟"为概念奶的标志性背景,并通过闹钟里的人物变化、指针变化和单纯的色彩变化,创造了早餐和晚餐奶的标准印象--色彩鲜明,又扣紧主题;结构相同,又设计不同;标准认证,又内容不同;当然口感自然也不相同。如此完备的概念奶产品加上精心的设计,能不使消费者认可这样的概念产品吗?当消费者在心理认可的时候,蒙牛这招"瞒天过海"也就成功了。之后,有许多小品牌纷纷效仿,但是没有强大的企业作背景,没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充分的准备,是不会轻易 "瞒住"消费者的。 总之,"瞒天过海"在包装设计上的应用,它的效果是长期有效的。不是一时心血来潮的想法和策略,而是长远的一种打算。商家在使用时,要充分做好产品宣传的工作,把产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出色的设计,这样才能使消费者相信真实的产品和所宣传的产品是一样的。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认的知度提高时,会使消费者对产品的"印象"成为某种"真相",这正是"瞒天过海"的威力所在--"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如是说也。 包装设计论文:浅析泰山土特产包装设计的品格提升 论文关键词:消费者;包装设计;图形字体。 论文摘要:在商品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的今天,包装设计已经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成为消费者识别商品好坏的方法之一,所以被许多厂家重视,同时包装设计可以提升商品的品牌效应,本文就泰山土特产的设计包装说明包装的重要性。 许多商家总是是希望能够借助一种方法,让原本雷同的商品以差异化形态展现在顾客眼前。无疑,跳眼的包装以其出众的视觉识别力所形成的感官高度评判,会帮助我们的商品从众多商品中脱颖而出,使消费者留意、停顿、观察,赞赏并产生购买行为,这也是每个商家所追求的最理想化的包装。泰山的土特产数不胜数,其中泰山煎饼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替代的绿色食品。它的独道之处,离不开泰山水的滋养,泰山三美当中,以水为先,不但泡茶清香可口,生喝没有异味,烧水,壶上不结水垢,只有用它孕育的五谷杂粮,制作的煎饼,才是闻名于世的泰山煎饼,才具备泰山的神韵。如何让消费者看到产品的特色,泰山土特产应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让包装设计给绿色食品穿上漂亮的衣服。 从字面上讲,"包装"一词是并列结构,"包"即包裹,"装"即装饰,意思是把物品包裹、装饰起来。从设计角度上讲,"包"是用一定的材料把东西裹起来,其根本目的是使东西不易受损,方便运输,这是实用科学的范畴,是属于物质的概念。"装"是指事物的修饰点缀。这是指把包裹好的商品用不同的手法进行美化装饰,使包裹在外表看上去更漂亮,这是美学范畴。单纯的讲"包装"是将这两种概念合理有效地融为一体。包装设计中的功能性永远是第一位的,无论设计怎样的造型都应赋予它简洁的原则,符合人体工程学的结构,构成一种对产品安全对使用者方便的包装。有时设计者会一味追求新颖的材料和新奇的造型,从而忘记包装的基本要求,安全可靠性和方便性,这是设计中的一大忌。 包装设计在满足产品的基本要求之后,我们应更多考虑的是设计中的内涵部分。如果说包装设计的概念是无服饰艺术包裹、修饰的人体,包装设计的表现形式是人的衣着装束的话,那么,包装设计的内涵就是这个人的精神文化思想。一个人的装束能反映他的思想和修养层面,包装设计也能反映出产品、品牌、企业等不同的内涵。 首先,我们要找到产品的个性特点,同一年龄层次的人有着不同的性格特征,产品也是一样。同类型的产品也有其自身和特征。比较同类产品找出异同点,针对目标市场划分消费阶层,给产品进行准确的定位,符合产品鲜明个性,这些是包装的第一个切入点。以泰山土特产中的泰山煎饼为例,它的消费群体包括老中青三个层次。针对这一消费层心理,从设计的要求上取自人们喜欢的煎饼固有颜色土黄色彩,又因为它是绿色食品可以把它设置为绿色,利用简明的金黄和绿色把泰山煎饼的特征表现的一目了然,也能被广大消费者识别。包装为产品而设计,产品出自于企业,包装设计无疑也折射出企业的文化形象。比如:泰山爱迪利食品公司的包装设计不但赋予的产品品牌内涵,更是企业文化积累的一种反映。利用金黄色和绿色表现了泰山的文化底蕴,还表现了泰山人民的辛勤和智慧。能够让消费者一眼就有感觉到泰山人朴实的品质和泰山土特产的品质,人们总会感觉到泰山那固有的文化精髓。 其次是图形的选择。选取传统图形的资料进行平面造型设计,常见的有:图腾,传统的花边纹样、国画、民族服饰、民间图案纹样、民间寓意吉祥图案、历史文化遗产、名胜古迹等等。传统的纹饰在现代包装中运用十分广泛,无论是作为底纹,主体图案还是边饰或角饰,都能带来一股古朴、清新的气息,并具有强烈的装饰感。 最后是字体的设计。字体本身是一种艺术形象,具有形体美和抒发感情的特性,在设计时不仅满足文字的可辨性和可读性,还应灵活运用文字的装饰性。文字源于图画,鲁迅先生在《门外文谈》中提及:"既是字,又是画"汉字可以说是物象符号化,语义图案化的典范,在设计中适当运用文字象形这一历史成果,仍不乏产生耐人寻味的构想。中国的书法具有奇特魅力,如篆书古老雍容,流畅宏伟,李斯书的《泰山刻石》、《琅琊台刻石》残石,给人一种图案花般的装饰美。利用古老的泰山文化更能表现泰山土特产的历史悠久。 在包装设计中,不能把包装和设计分开,而应与整体版面布局密切合作,使整体视觉趋于完美,从而确立独特的风格。泰山土特产就是泰山文化的一个缩影,应该让泰山土特产的品格与泰山文化一样得到提升。 包装设计论文:论中国传统吉祥观念对现代包装设计的影响 论文关健词:吉祥观念;传统文化;包装设计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吉祥观念,以其丰富的内容、多样的表现形式、深邃的内涵而富有极其耐人寻味的文化意蕴。以远古先民的自然信仰,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以及富有浓郁特色的民俗等方面全面诊释传统吉祥图案所透射出的美学价值,从而结合传统艺术中的吉祥观念对现代包装设计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讨论。 几干年来,中国传统的吉祥观念具有旺盛不衰的生命力,它和民族的心理结构、文化渊源、情感表达方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中国传统工艺美术设计中的寓意特征,是在传统文化大环境中被强化的,在传统工艺美术设计中,无论是图案还是主题,其寓意所表达的中心都是“吉祥”,吉祥是一个延绵干年的永恒主题。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经常将传统的吉祥符号、色彩图形等作为包装设计元素,传统的吉祥主题是现代包装设计在民族审美心理层面上的延续。今天的包装设计本身既是科学、理性的设计创作活动,又是民族文化、社会经济状况的集中体现。同时,包装设计又是艺术性的“感性的思维活动”,就现代包装设计艺术而言,它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是中华民族文化观和审美情趣的融合。 1中国传统吉祥观念的起源与发展 1. 1吉样观念的产生 吉祥本意为美好的预兆:“吉者,福善之事;祥者,嘉庆之征”。吉祥是对未来的希望和祝福,具有理想的色彩;吉祥是中国人对万事万物希冀祝福的心理意愿和生活追求,它从侧面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至善至美的本质。中国传统的吉祥观念对于中国工艺美术设计的影响是深远和广泛的,无论哪个门类的工艺美术设计都无尽地从中汲取着养分。长期以来,中国人始终追求吉祥美满的生活方式,某些动物、植物以及图样被约定俗成地作为美好意义的象征或符号,于是这些纹样就包含了相应的吉祥观念。中国传统的吉祥观念表现形式多以图案、纹样形式出现的,吉祥观念表达了人们追求的各种美好愿望,以至于“图必有意,意必吉祥”。 1.2吉样符号 吉祥符号的出现源于吉祥意识的产生,其产生主要来源于古人对生活的不安定感。先民们对人类自身疾病、瘟疫和死亡充满迷惑和畏俱,以为是魔鬼浸入体内作怪,需要借助某一物戴神帮助他们向妖魔发起进攻、驱鬼逐妖、消灾灭害、保佑平安。因此,他们举行宏大的仪式,创造出他们认为魔鬼们害怕的形象,作为家庭、氏族的保护神。于是,出现了图腾—图腾的实体是某种动物、植物、或自然现象,甚至是人为创造出来的形象。图腾是宗族的祖先,同时也是保护神,继而有了自己的图腾圣地、图腾仪式、图腾物、图腾色彩、图腾音乐、等。图腾本身就是一种经过提炼,附加以吉祥信念的吉祥符号。 1.3吉样观念的本质 从某种意义而言,艺术的内容就是特定观念的体现。传统工艺设计中的图案纹样是人类形象地把握世界的方式,而且是一种基本的纯化的方式,它以一定的形式构成而反映出一定的观念。其中吉祥主题,包含着传统文化的众多内容和人文主义精神,不仅表明了人对于未来的希望和理想,又以寓意的方式表征着人们改变生存环境的艰苦努力和征服困难的伟大意志以及不屈的力量,它既是理想性的,又是现实性的。吉祥主题在传统观念中具有神性的一面,也具有其现实意义的一面,那火红的对联门笺、桃符艾人,其深层的装饰动机是创造一个吉祥化的世界,表达一种人们对安定、和谐、康富生活的企盼。 2包装设计中的中国传统吉样元素 2. 1包装设计文化中的民族性 今天包装文化是历史发展一脉相承的结果,其存在于一定的历史空间之中。由于包装文化在一定的历史空间内存在—即在一定的社会历史变迁的必然中,产生了包装设计文化的时代性和民族性,构成了今天包装文化的社会属性和本质属性。因此,包装设计文化既是民族的,又是时代的。包装设计文化的民族性主要表现在包装设计文化结构的观念层面上,它反映了整个民族的心理共性。在现代包装设计中,如果意识到包装设计文化中的承接性和发展性,突出包装设计文化的民族属性,那么就会得到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在情感和心理上的认同。因此,包装设计文化中只有纳入吉祥、祈福的观念,才会符合大众的审美心理与情感诉求,从而达到包装设计文化在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的统一。 2. 2传统包装设计中的吉样文化元素 包装设计文化形成于一个独特的民族文化背景,而在中国传统的文化背景里基本都包含了一个共同的文化元素—“吉祥”的观念。例如在传统包装设计中,有鸳鸯戏水喻婚姻美满的,有松树与鹤组合表示延年益寿的,这些图形主要是显示出民族特征和地方特色的图案纹样。在民间传统包装设计中,选用的吉祥图形一般取决于‘谐音”,使人看到这个图形后,得到一个吉祥的语言词汇,例如荷花与盒子并立为“和合”,有和谐,合好之吉祥含意。其次取决于寓意,图形内涵寓意吉祥,不仅要求形象保持完整,而且要求各州间建立一种有机联系,在甘肃东部地区,将鱼和莲构成一个图形—“鱼钻莲”,用来寓意爱情。总之,中国民间传统包装中多以“富贵”、“吉祥”、“太平”等观念居多,所表现的图形和色彩也多紧扣吉祥的主题。 2. 3传统吉祥图形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在中国璀璨的文化艺术宝库中,传统的吉祥图形丰富多彩、绚烂夺目。它既代表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也是全人类文化艺术中的巨大财富。在现代包装设计中融入中国传统吉祥图形元素,无疑能更加突出中国自身与众不同的艺术特色。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祖先创造出了许多有吉祥寓意的图形,从那些变化无穷、淳朴厚重的吉祥图形、纹样里可以看到中华民族绵延干年的吉祥、和谐的文化观念和哲学思想。如莲花纹、如意纹;联珠纹、华盖纹;八宝纹、八吉祥纹等等,都是中国传统吉祥图形的代表,同时也是现代包装设计中可以借鉴的设计元素。例如台湾设计师程湘如先生在“美的巡礼—台闽地区第1级古迹录影带”的包装设计中,以古老传统的“门’的概念作为进入古迹殿堂的引导,将门上惯有的“福、寿’吉祥字样转换为窗棍图案,并特别设计一柄“如意’造型的栓,作为包装开启的结构。外包装以古代织锦缎裱梢,呈现出典雅精致、富贵吉祥的意韵,整个包装设计给人一种既有现代气息,又富含强烈的民族和吉祥特征的视觉印象。同时,传统吉祥图形又是包装设计中常用的一种装饰手法,在对包装画面表现的需要进行的形象上的象征性处理的同时,也在彰显民族风格上起着重要的艺术效果。 3吉样观念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的体现 3. 1吉样观念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 不论古人还是现代人,对美好事物都一样地心存向往,因而传统纹样蕴含的吉祥意味同样适用于现代设计,适用于传达现代人的设计意念。透过传统艺术的历史延伸脉络,可以看出,艺术和设计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不断地受到新的技术与意识观念的冲击而更新拓展,它的内涵与精神则是民族历史长期积淀的结果,是中华民族所特有的,也是民族形式的灵魂之所在。 中国吉祥文化是东方文化的一处独特景观和宝贵财富,它题材广泛、内涵丰富、形式多样、流传久远,是其他艺术形式难以替代的,在世界艺术之林中,它那独特的东方文化魅力正熠熠生辉。现代包装设计作为一种特定的物质实体表述着一定的民族文化信息和社会属性。包装设计中继承民族传统文化就在于找到一种解读民族文化心理的语言,并用视觉的形式把民族内在的共性表达出来。中国传统的吉祥图案恰恰具备这些文化特征,现代包装设计更是需要这些吉祥的意味来填充某些设计不足所带来的视觉心理的乏味。 3. 2传统吉祥图形中的“意”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中国传统吉祥观念背后的“意”是现代人迷恋其图形造型的关键。“五福捧寿’、“如意连云”、“并蒂同心’、‘鸳鸯戏水.等传统吉祥图形表达了人们对幸福美满生活的追求和渴望。吉祥图形的基本审美意念,是包装设计师获取传统文化精髓而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关键之一。这些传统图形的艺术审美规律,往往时时刻刻地影响着我们的设计。在包装设计中,设计师根据主题所要表达的内涵,运用这些”意”对包装形态(品牌名称、图文编排、用材、包装结构、容器造型等)进行艺术化的设计和表现,赋予包装形态以新的意象,吸收传统吉祥图形的吉祥、和谐之意,就能够给现代人以普遍的人情氛围的感受,充满明朗、平易近人的欢快心境。 3. 3吉祥符号对于现代包装设计所带来的启示 “吉祥”作为一种文化符号高度凝聚了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精神,现代包装设计师完全可以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信息与今天精神意义上的社会信息巧妙地结合起来,通过包装设计的语言唤起受众在吉祥观念上的普遍认同感。民族文化是现代包装艺术设计的底蕴,也是包装设计艺术的依托。优秀的包装设计在彰显时代精神的同时,又取得了观者在民族情感上的普渝认同,必定会得到实用性、艺术性、文化性相得益彰的良好效果,更是培植、张扬民族文化的重要手段。 4结语 民族的传统文化观念是设计文化的内涵和渊源,中国传统的吉祥观念与吉祥心理需求构成了受众对于现代包装艺术设计潜意识的需求。包装设计艺术的发展是与民族文化的发展一脉相承,也是承载民族文化的物质载体,更是从事包装艺术设计的重要资料和创作灵感的来源。现代包装艺术设计已经成为了贯通民族文化的过去与现代的“时空隧道’,只有将后工业时代技术与民族文化、民族需求心理紧密结合起来,人们对于现代包装设计艺术美学意义的思考才会踏上一个新的高度。 包装设计论文:包装设计论文实结 包装是品牌理念、产品特性、消费心理的综合反映,它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欲。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包装设计实结,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著名文化人类学家马林洛夫斯基说过:“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一切生物的需要已转化为文化的需要。”现代包装设计正是一门以文化为本位,以生活为基础,以现代为导向的设计学科。因此我们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应把包装设计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来对待。 市场上,产品包装更新换代,层出不穷。而组织制度是最权威的因素,它规定包装设计文化的整体性质,是设计的群际关系得以维系的重要纽带,更是包装设计得以科学有效实施的保障。这一层面由一整套内在的准则系统所构成,从而成为包装设计师从事设计活动的准绳。再者,心理意识的内层则相应较为保守、稳固,是设计文化的核心所在。不同的设计观念会带来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社会结果,认识到新环境所强加于我们的新要求,并掌握符合这样新要求的新思想、新观念和新手段,这正是设计观念的新高度。三者间互相依存、互相结合、互相渗透,并融合反映在每一个具体的包装设计活动和设计作品中。 包装设计应从商标、图案、色彩、造型、材料等构成要素入手,在考虑商品特性的基础上,遵循品牌设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保护商品、美化商品、方便使用等,使各项设计要素协调搭配,相得益彰,以取得最佳的包装设计方案。如果从营销的角度出发,品牌包装图案和色彩设计是突出商品个性的重要因素,个性化的品牌形象是最有效的促销手段。 色彩在包装设计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在竞争激烈的商品市场上,要使商品具有明显区别于其他产品的视觉特征,更富有诱-惑消费者的魅力,刺激和引导消费,以及增强人们对品牌的记忆,这都离不开色彩的设计与运用。 日本色彩学专家大智浩,曾对包装的色彩设计做过深入的研究。他在《色彩设计基础》一书中,曾对包装的色彩设计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包装色彩能否在竞争商品中有清楚的识别性; 2.是否很好地象征着商品内容; 3.色彩是否与其他设计因素和-谐己的文化系统。而不同的包装设计文化系统里都包含了一些共同的文化因素,也包含了一些不同的文化因素。前者表现了包装设计文化的普遍性,后者表现了包装设计文化的特殊性。而每一民族的包装设计文化,又都有其人类性的部分。包装设计的人类性寓于民族性之中,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这是辩证统一的包装设计文化观。 通过这此的课题研究和实践操作之后,让我了解到:在考虑包装的美观、时代性及其功能的同时,也要考虑的它所要蕴含的文化价值。 包装设计论文:包装设计开题报告范文 引下面是关于包装设计开题报告范文,包装设计专业的同学们,需要的就来借鉴一下吧。 包装设计开题报告范文 一、课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包括应用前景)、国内外现状及水平 (一)课题来源:虚拟 1、中国传统建筑中的设计元素和观念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劳动人民用自己的血汗和智慧创造了辉煌的中国建筑文明。中国的古建筑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体系最完整的建筑体系,从单体建筑到院落组合、城市规划、园林布置等在世界建筑史中都处于领先地位,中国建筑独一无二地体现了的天人合一的建筑思想。 中国传统建筑在图形、文字、色彩、造型结构的几个特点: 图形。在中国传统建筑中一般以以动物的面目形象出现,具有虫、鱼、鸟、兽等动物的特征,由目纹、鼻纹、眉纹、耳纹、口纹、角纹几个部分组成。面目结构较鲜明,也正是利用这些特征,将人们引到了一个神秘的艺术世界; 文字。我国的汉字历史悠久,字体造型富有变化。在中国传统建筑中运用到的文字一般以繁体字体为主; 色彩。中国传统建筑中运用最多的为红色和黄色,五行包括金、木、水、火、土,其中土占中央方位,因为华夏民族世代生息在黄土高原上,所以对黄色就产生了一种崇仰和依恋的感情,而红色则寓意着美满、吉祥和富贵; 造型结构。体现在大门、大窗、大进深、大屋檐,给人以舒展的感觉。大屋檐下形成的半封闭的空间,既遮阳避雨,起庇护作用,又视野开阔,直通大自然; 通过以上的中国传统建筑的特点介绍,例如故宫--故宫是我国也是世界上目前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代皇宫建筑群。它的艺术语言和表现手段非常丰富,通过图形、文字、色彩、造型结构等许多元素的完美结合,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的造型美。把中国传统建筑的风格表现的淋漓尽致,形成完美的天人合一的建筑思想,同时将这些传统建筑特点运用到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的平面海报中,充分突出其中国元素。 2、在泥人张包装设计中体现出中国传统建筑的独特魅力 传统包装主要是指人类的传统文化包装而言。而传统文化是人类在过去的漫长历史时期中,在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所逐渐积累起来的文明成果,也是已有的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后人不断继承与发展前人知识及技能的基础。各个地区或国家有不同的传统文化,例如(泥人张的泥人工艺品,泥人张的彩塑,把传统的捏泥人装饰以色彩、道具、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同时突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通过泥人张的泥人工艺品的介绍,充分体现了传统包装就是传统文化包装。 如何把传统建筑中的设计元素融入到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传统包装结构中去,把包装盒作为一个宏伟的殿堂来进行设计把传统的建筑元素充分融入到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传统包装中去(殿堂形象壮丽,格局严谨,给人强烈的精神感染。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巩固人间秩序,与西方和伊斯兰建筑以宗教建筑为主不同,中国建筑成就最高的就是殿堂。同时它是中国传统建筑元素大气、生气、富力、重山林风水等表现最为突出的建筑。)将殿堂中的传统元素运用到包装盒的六面体中去,做成代表中国特色的包装盒。 3、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的表现 包装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等要素是传递商品信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主要内容。 在图形上运用了中国传统装饰纹样(回纹),它在中国的传统建筑中运用的蛮多,(例如--楼、阁、亭中在横梁和其他部位都有很广泛的运用),我国传统装饰纹样中蕴涵的吉祥观念反映了我国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历史的积淀使中国的传统文化让人不由地有种神秘感,通过感知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传统吉祥图案,使我们更加了解不同时代人的审美情趣和对美好事物的表达方式。把传统建筑的装饰纹样(回纹)运用到包装盒中,突出了中国传统的元素,最终达到将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字体是传递商品信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主要内容。字体和图形一样同属视觉符号,是视觉传达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承担着信息传递视觉化作用,是视觉传达中进行沟通的主要媒介物。 在传统建筑上运用字体突出庄重等特点(例如宫殿匾额--书写效果略微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讲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在设计中,运用繁体字体对泥人张的标志进行设计,突出包装的特征,并将产品信息更好的传递给消费者。 在包装的色彩上采用红色为主体色调,红色象征着热量、活力、意志力、火焰、力量、愤怒和血液的循环。例如我们古代宫殿基本上运用红色为主色调,我运用红色一要表现包装盒上的大气,宏伟,还有就是要表现出中国人们对上海世博会的热情和活力。 4、随着纪念品在商业中的应用逐渐成为一种设计热潮后,本人结合自己的毕业设计(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系列设计)从中研究现代包装设计中的独特魅力 (二)目的和意义: 以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设计为研究对象,将其内容和形式充分结合起来,并将包装盒作为宏伟宫殿进行设计将信息最简洁、明确、清晰地传递给观众,引起他们的兴趣,努力使他们信服传递的内容,并在审美的过程中欣然接受宣传的内容,诱导他们采取最终的行动。 (三)传统元素在国内外现状: 中国传统设计元素是东方文化的一处独特景观和宝贵财富,它题材广泛、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历史悠久,是其他艺术形式难以替代的,在世界艺术之林中,它那独特的东方文化魅力正熠熠生辉。 传统文化在现代广告中的应用 广告创意从商品世界深入到传统文化深厚的土壤中,既为广告灌注积极的文化内涵,又构建了新的价值取向,实施合理的广告策略,这是十分重要的。 广告创意来源于生活,来源于文化。文化同时也会提升广告创意的内涵,为广告产品带来文化附加值。而一个民族的文化因其独特性必然会给广告创意带来独特的个性,从而提升创意的吸引力与认可度。在当今的消费时代,广告产品如何取得竞争力,关键在于其传达的文化价值,塑造的品牌形象是否具有个性,是否区别于同类且被消费者认可的特点,是否能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因而,独具特色的、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可以增加广告创意的力,为广告主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以某系列的地产报纸广告为例,用传统建筑形式作为广告的切入点;结合了中国传统艺术作品中对国画艺术高度,在设计领域创新运用,突出了东方意识形态和完美家居生活品质理念。设计者通过对水墨、书法等中华艺术精粹的准确把握,形成自己那种带有很强东方文化的表现风格,完美地把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糅和到现代设计观念里面。 中国传统元素运用如此广泛,如何让外国人喜欢中国的传统元素 日本当代的平面设计中,对传统元素的深入研究和利用可以说早于我们,但日本设计师主要是从传统元素的形式美的角度去寻找可用的平面设计元素。我们可以见到大量的以传统元素为形,用中国传统元素的表现方式加入现代平面构成理念的作品。从中我们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的魅力和传统元素对世界平面设计领域独特的影响力。当代中国设计师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试图从不同的视角去表现以传统元素为代表的中国平面艺术,利用中国传统建筑元素作为平面设计元素来表现观念。相对于外国设计师来说,中国设计师似乎更愿意从传统元素所蕴藏的中国文化的深层意义中去探寻一些设计元素和灵感,去表现纯正的中国传统文化特色。 总之,无论是对传统的继承还是对外国文化的借鉴,都要重视做好创造性转换工作,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继承传统不是食古不化;讲设计的民族特色、中国气派,决不是要将中国符号生搬硬套到现代设计作品中。 二、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或工程技术方案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一)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中国传统建筑元素在包装设计中重要的应用,也是包装设计诸要素中最重要的一项。从信息化、视觉化、艺术化的视角来审视包装设计,可以领略到它是一种巨大的生命力和感染力的设计元素,它有其它设计元素和设计方式所不可替代的设计效应。结合本人的毕业创作,进一步分析如何使标志应用于包装设计中,希望人们对这些信息正确接收、把握,并在让顾客采取行动的同时使他们得到美的感受。 1、大量搜集相关资料,了解中国传统建筑元素的起源、发展及特征。追溯中国传统建筑的表现及特点,收集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建筑特点进行比较。再从构图、表现形式、色彩上面进行具体的设计分析。 2、了解包装的发展和内涵,及传统包装设计的现状,特别是传统元素造型包装。收集大量传统包装设计的素材,特别是分析中国传统建筑元素在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中的应用。 3、进行设计创新,在毕业创作中体现中国建筑元素在泥人世博会纪念品包装设计中的具体运用。 (1)创作目的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旅游中肯定会买些和旅游有关的纪念品,同时上海世博会是面向世界的活动,会有很多的国际游客,于是我的泥人包装设计就是要突出中国文化和韵味来吸引国际游客。 (2)创作观念 这次的包装设计大胆的运用中国传统建筑元素(世博会中国馆)为元素,以最直观的方式展示中国的文化与韵味和中国的特色。 (3)创作思路 本人的包装盒设计除了本身形式达到与众不同外,其最主要的就是包装盒的盒盖在设计上巧妙的层次的原理,突出其盒盖整体性,同时运用平面构成原理,让其整体上达到立体构成的效果。通过中国传统建筑元素(世博会中国馆)与包装盒的组合,使整个包装充满了中国传统文化气息。 (二)研究方法或工程技术方案: 1、文献收集法:收集中国传统建筑元素与传统包装相结合的案例; 2、实际考察法:对于奥运会及纪念品包装设计,对其中的包装上的中国传统元素应用进行一个详细地研究; 3、临摹研析法:运用手绘或者电脑操作临摹绘制标志与传统包装盒相结合的案例; 4、再创作设计法:结合所临摹的案例进行毕业设计的作品稿绘制包括手绘效果图及毕业设计一系列成品的制作。 (三)准备采取的措施: 1、在研究中加强书籍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利于自己更好的进行选题的毕业设计; 2、多上网搜集优秀的包装设计图片,并从中吸取营养,运用到自己的毕业设计选题中; 3、多与老师同学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大家好的建议,完善自己的设计。 三、现有基础和具备的条件 (一)现有基础: 1、理论基础:本人已经修完大学三年半学业,基本掌握了平面设计相关的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熟练掌握Photoshop、Coreldraw、CAD、3DsMAX、Flash、Dreaweaver、Office等常用软件; 2、设备基础:配有电脑及出图设备等; 3、资料基础:拥有包装设计的一些资料和相关书籍,互联网上丰富的网络资源能给自己提供思维上的借鉴以及设计上的参考; 4、由老师多次带出去考察。 (二)具备条件: 1、已具备上述的基础条件; 2、曾在课程作业中独立完成整套包装设计; 3、多与老师同学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大家好的建议,完善自己的设计。 (三)参考书籍:参考文献 [1]陈路、杨秀娟《中国传统元素整合图库》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 [2]刘宝岳《中国包装标准汇编》中国标准出版社2006年 四、总的工作任务,进度安排以及预期结果 (一)总的工作任务: 认真阅读、理解任务书所给的条件,在老师的指导下、规定时间内做好设计方案,做出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与品牌推广设计图,进一步系统的巩固所学知识,并有效的综合运用到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与品牌推广中。 1、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与品牌推广的毕业设计作品的设计与制作; 2、写出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与品牌推广的毕业设计说明; 3、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与品牌推广的毕业设计展板与ppt电子演示文稿; 4、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与品牌推广的毕业设计说明:3000字以上的设计理念; (二)进度安排: 2009年11月16日:毕业设计任务书下达; 2009年11月17日-2009年12月15日:毕业设计(///)初期,查找资料搜集信息; 2009年12月1日-2009年2月28日:毕业设计初步设想及草案(2个以上草案及文字论述)毕业设计初期辅导和检查; 2010年3月1日-2010年3月30日:毕业设计方案确定以及深化。绘制平面效果图,进行颜色搭配和成套系列安排等。毕业设计中期辅导检查; 2010年4月1日-2010年5月19日:毕业设计调整以及修改。绘制平面效果图,版面制作和检查; 2010年5月20日-2010年5月29日:毕业设计整理和毕业设计后期辅导检查,打印,出图; 2010年5月30日:毕业答辩及毕业设计展览准备; 2010年6月1日-2010年6月10日:毕业设计展览。 (三)预期结果: 1、包装盒设计,包括手提袋以及外盒等设计; 2、宣传册2本及书签; 3、平面广告; 4、泥人张世博会纪念品包装系列设计说明,3000字左右。 [知识拓展] 开题报告范文 开题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题名称 (二)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就是本课题有没有人研究,研究达到什么水平,存在什么不足以及正在向什么方向发展等。开题报告写这些内容一方面可以论证本课题研究的地位和价值,另一方面也说明课题研究人员对本课题研究是否有较好的把握。我们进行任何科学研究,必须对该问题的研究现状有清醒的了解,这在第一部分已经谈到。 (四)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我们现在进行的课题基本上都是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这就要求我们的研究必须有一些基本的理论依据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比如:我们要进行活动课实验研究,我们就必须以课程理论、学习心理理论、教育心理学理论为研究试验的理论依据。我们进行教学模式创新实验,就必须以教学理论、教育实验理论等为理论依据。 (五)课题主要研究内容、方法 (六)研究工作的步骤 (七)课题参加人员的组成和专长。主要看参加人员的整体素质与水平,尤其是课题负责人的水平怎么样。如果参加人员和负责人既没有理论又没有实践经验,这个课题就无法很好地完成,也就无法批准立项。 (八)现有基础。主要是人员基础和物质基础。很多课题对人员和设备方面要求是比较高的,如果基本的研究条件都没有,这个课题同样不能立项。 (九)经费估算。就是课题在哪些方面要用钱,用多少钱,怎么管理等。 如何撰写教育科研课题的开题报告 一、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就是课题方向确定之后,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研人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报请上级批准的选题、研究计划。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应该进行研究,自己有条件进行研究,准备如何开展研究等问题,是对课题的再论证和再设计。 二、开题报告的作用。进一步明确研究思路,完善实施方案,明晰研究技术线路,再次论证研究课题重要一步。 三、开题报告论证的主要内容 1、审定课题名称。一是看名称表述是否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课题的名称要把课题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规范就是所用的词语、句型要规范、科学,似是而非的词不能用,口号式、论式的句型不要用。二要看名称是否简洁,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如:应用信息技术构建高中地理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的实践研究、网络环境下高中英语听读教学对学生文化素养提高和学习策略形成之影响、借助信息技术,变革学习方式、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师生幸福成长。 2、寻找研究依据。政策依据、理论依据、实践依据,充分、贴切、准确,不要贴标签,拉大旗,喊口号。 3、分析研究背景现实背景、历史背景要清楚,符合实际。 4、查清研究现状单位的研究现状及问题点评;国内的研究现状;国外的研究现状。用书检和网检的方法。 5、论证研究价值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应用价值;科学价值;改革价值。 6、阐述研究意义有现实意义;有历史意义;有实践意义;有方法论意义。 7、界定核心概念。就是对关键词、关联词的概念、意义、本质、联系进行阐述。 8、完善研究设计。确定研究程序;提出研究假设;确定研究目标;提出研究措施;落实研究内容;提供研究方法;划分研究阶段;落实研究人员;预测研究成果效应;建立研究组织;规划研究管理;分析规划研究的保障。 四、开题论证的方法以综合评价为主:一是课题单位的自我论证评价;二是同行的论证评价;三是科研管理部门的论证评价。由预审、初审、学术评审、综合评审四个阶段组成。预审与初审可在开题前后的时间里进行。重点侧重在课题选择和课题计划的制订上。学术评审与综合评审要贯穿于课题研究的全过程,重点放在计划实施与成果的预期鉴定上。 五、开题报告的写作 (一)开题报告的组成。三个主要部分:前言、正文和语;三个次要部分:标题、署名、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 (二)开题报告的构与写法。 1、课题名称。题目必须与内容一致。确切、中肯、具体、鲜明、简练、醒目。开题报告一般不使用副标题。 2、署名。在题目的下面,必须签署课题研究单位,一般不写撰写者姓名。署名的目的是表示对开题报告负责。 3、开题报告可以不写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4、前言。前言是开题报告的序言。前言部分一般都应说清楚课题选题、立项、批准的过程,以及开题前的准备、开题题缘由、开题意义,开题前所进行的调查情况所做的工作等。要力求简明扼要,直截了当,并实事求是,要开门见山、直入主题。不要面面俱到,不着边际,文不对题;或一步登天,言尽意止,不留余地。 5、正文。开题报告的正文部分占报告的主要篇幅,它是报告的主体。正文部分必须对再次论证的内容进行全面的阐述和论证,包括研究前的观察、测试、调查、分析、学习,材料形成的观点和理论。如调查的问题、现状和实质,产生问题的原因及其发展趋势。正文部分是开题报告的关键部分,它体现了课题组的水平,同时也可以看出今后课题研究的状态和水平。撰写开题报告的正文部分,同样要掌握充分占有材料,要认真对材料进行分析、综合、整理,经过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组织,最后得出正确的观点。可采用图表来集中反映数据,要注意少而精,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正文部分要层次清楚,观点鲜明,逻辑性强,大标题涵盖小标题,小标题服务于到标题,标题统帅内容,内容说明标题。 (1)课题、问题的提出?A、提出和研究的背景:现实背景、历史背景。B、提出和研究的依据:政策依据;理论依据;实践依据。C、问题的研究现状:国内的、国外的,省市县内外的研究的,单位研究现状及问题点评,已取得了哪些成果?已进行了那些研究?D、问题研究的价值: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应用价值;科学价值;改革价值。对解决教育实际问题(包括对本校、本地区的教育工作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回答教育理论问题有什么意义?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什么贡献?E、问题研究的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方法论意义。以上几点要求做到:少而精;针对问题;能指导操作;表述简明、准确,有具体贯彻要点,涵盖子课题,能理解把握。 (2)课题的界定:对课题题目的界定;对条件词、关键词的界定,包括内涵与外延。 (3)改革的主张、研究设计。A、研究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可以是哲学的、政治理论的,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B、研究的具体目标。总目标、分目标,目标要实在,要可行。和内容。课题研究的目标也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也就是本课题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即本课题研究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相对于目的和指导思想而言,研究目标是比较具体的,不能笼统地讲,必须清楚地写出来。只有目标明确而具体,才能知道工作的具体方向是什么,才知道研究的重点是什么,思路就不会被各种因素所干扰。C、研究的具体内容。内容要紧扣课题的目标来分解。D、研究的方法、原则与策略:方法、原则与策略的理论支撑;方法、原则与策略的可操作性;方法、原则与策略的活动性。课题研究的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法、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确定研究方法时要叙述清楚做些什么和怎样做。E、课题研究的步骤。课题研究的步骤,也就是课题研究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研究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都要有规定。课题研究的主要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整个研究拟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起止时间;各阶段要完成的研究目标、任务;各阶段的主要研究步骤;本学期研究工作的日程安排等。F、预测课题研究的成果及形式:本课题研究拟取得什么形式的阶段研究成果和终研究成果。如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经验总、调查量表、测试量表、微机软件、教学设计、录像带等。其中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是课题研究成果最主要的表现形式。G、有效的组织保障:课题研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在方案中,要写出课题组长、副组长、课题组成员以及分工。课题组组长就是本课题的负责人。一个课题组应该包括三方面的人,一是有权之士,二是有识之士,三是有志之士。有权了课题就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持,有识了课题质量、水平就会更高,有志了可以不怕辛苦,踏踏实实踏实实去干。课题组的分工必须是要分得明确合理,争取让每个人了解自己工作和责任,不能吃大锅饭。但是在分工的基础上,也要注意全体人员的合作,大家共同研究,共同商讨,克服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H、其他保障:如课题组活动时间;学习什么有关理论和知识,如何学习,要进行或参加哪些培训;如何保证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课题经费的来源和筹集;如何争取有关领导的支持和专家的指导;如何与校外同行交流等。 6、简短的语。开题报告的语要简洁,可以对课题管理部门提希望,给研究人员提要求,可以表示课题组的态度和决心。 7、可以写上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撰写开题报告时引用了他人的材料、数据、论点、文章要按要求注明出处。反映出课题组严肃的科学态度,体现出开题报告的科学依据,同时也是尊重他人劳动的体现。可以是页末注(脚注,在本页文章的下端)、文末注(段落后或篇后注)、文内注(行内夹注)和书后注四种。开题报告也可以有致谢。对于曾经指导、参加过选题、论证,或对此工作提供建议或便利条件,而又没有在课题组的同志,可用简短的文字表示感谢。开题会上,有关专家必须详细审查开题报告,向研究者提问质疑。但开题会不同于成果鉴定会,更主要的应该是完善方案。在确定研究有明显价值的前提下,论证双方应全力讨论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补充方案。专家审查的内容包括:1、选题是否当,是否符合立项条件;2、课题论证是否充分;3、负责人的素质或水平是否能承担此课题;4、课题组力量如何或分工是否得当;5、资料准备如何;6、最终成果预测如何;7、是否具备完成本课题所需的其他条件;8、经过比较,本课题是否有更合适的承担人;9、其他原因(加以说明)。 包装设计论文:现代包装设计文化中的民族性 摘要: 现代 包装设计是以文化为主体,以生活为根本,它的 发展 是建立在文化基础之上,并从多方面传递一定的文化信息。每一个民族的包装设计文化都会形成自己的文化系统,其特点是与 历史 的发展紧密相连。本文以本土性、民族性对现代包装设计的影响为切八点,揭示了在现代包装设计中该如何体现民族文化厦如何发挥他在当今的时代性。 关键词:现代包装设计;文化性;民族性;时代性 一 包装设计的基本概念 所谓包装就是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的同时能够使美化商品,提高商品的商业价值,以达到获取更多的利润的商业目的。而包装设计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保护商品,其次是美化商品和传达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对现代消费来讲。后两种功能已经越来越显示出重要性。包装设计是人类精神活动现象,是协调人类与 自然 、人与人及与社会关系的媒介。它离不开其特定的文化,一种特定的文化又往往体现在设计作品的创意之中。而现代包装设计,新材料、新技术、新思想,更为设计师打开了创作思路,让设计者能更自由的发挥设计的才能。因此,能在现代包装中体现文化性和地域性,并有强烈的风格和民族文化特点,这样才能达到具有一定水准的、有深度的包装设计水平。 二 包装设计中的民族性与时代性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在包装设计领域里,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都应当充分张扬自己的民族特色。在现代商品包装设计中,除了吸收国外的先进设计理念与 科学 技术外,继承和发展我国传统 艺术 风格同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民族文化对于现代包装设计的影响 包装设计文化的民族性主要表现在包装设计文化观念上,它反映了整个民族的心理共性。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环境造成的不同的文化观念,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在自己的设计活动和产品中,从而影响着设计的创意与风格。我国是悠久文化历史的文明古国,历史的沉淀留给我们丰富的艺术资源,从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创造出自己民族特色的包装设计。将 三 民族文化在 现代 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一)造型语言 造型语言是包装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包装材料上,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多样性、丰富性特征,这集中体现在材料的原料种类、形态结构、质地肌理和相互之间的组合对比上。我国古代彩绘陶器、青铜器和瓷器系列中的盆、碗、罐、瓶等,还有各个民族系列中的木质、竹质等物品都是从劳动中提炼出来的。这些完美的造型与材料在完成盛放保护商品的同时,还承担着适应文化审美需求的 艺术 形象创造。设计师们运用创造性地变形、镂空、打散、从组等处理手法来丰富传统造型的外观,赋予它们新的形象,并强调材质设计的审美价值.从而体现出了强烈的文化亲和力。这样传统的、原始的造型经过现代包装设计的创新,不仅体现出了产品的天然性,也使人感受到反璞归真的景象,使其在许许多多的包装中脱颖而出。 (二)图形语言 图形语言在现代包装设计中是不可缺少的。利用图形要素在视觉传达方面的直观性、丰富性和生动性,将商品的内容和信息准确地传达给消费者,并凭借图形在视觉上的吸引力引起消费者的心理反应,进而引导购买行为。我国传统图形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民族特色,不仅形式丰富,而且还蕴藏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将传统图形艺术与现代设计结合,是引导设计出具有主张性、时代性和国际性的现代设计的关键。 包装设计论文:地方特产包装设计的色彩语言研究 【摘 要】伴随着地方特色产品的发展,它的包装设计逐渐成为影响其销售的主要因素。目前,许多地方特产的包装简陋、创意陈旧,缺乏对地域文化的传承。因此,从色彩角度研究地方特产的包装设计是一个有意义的选题。文章对色彩语言的属性、内涵在地方特产包装中的作用和应用方法进行了分析。期待能够提高对地方特产包装中的色彩语言的认识。 【关键词】地方特产;包装设计;色彩语言 当我们进入市场经济,多样化的产品涌入我们的视界。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人们对产品的要求也提高了很多,人们开始去尝试不同的新鲜产品。比如地方特产系列产品。通过考察地方特产的包装现状,发现地方特产包装的设计手法简单,创意陈旧。因此从色彩角度研究地方特产的包装设计是一个有价值的选题。那么在地方特产包装中什么样的色彩才可以保留地方特产的地域文化又可以进行产品推广呢?本论文主要针对色彩在地方特产包装中的运用进行分析结合个人的毕业设计作品谈几点自己的感受。如何才能将地方特产的文化底蕴和色彩语言合理结合从而更好的设计地方特产包装呢?希望本文可以对这个问题有所帮助。 一、包装设计中色彩语言的基本属性 色彩的心理感知是指观众对色彩的心理反应,往往明度和纯度是吸引视线的关键因素。色彩虽然是视觉的成像但是它却可以影响到我们的心理感觉。色彩只是我们接受的一种特殊符号,本身并不带有影响心理的作用,但是通过人们的感知系统却可以让人产生特定的感觉。明度的高低也影响我们的感觉,明度和纯度高的可以给人一种轻盈的感觉,反之低明度的则会有重量上的压抑感或者稳重感。色彩对心理的反应是我们艺术工作者长期对视觉反应的研究内容。 色彩在冷暖上可以产生对比,对比强烈的物体则会比较的吸引眼球。冷暖的主色调则会反应到我们的设计作品中。这一点也适用于土特产包装。颜色可以表现企业文化可以与消费者进行交流,这也是色彩的作用。 人们对色彩的反应也不是同一的,因为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还有民俗的文化差异,信仰的不同多种文化的相互交织,便形成了不同的色彩心理。这里我们就普遍的色彩心理进行研究。不同的色彩可以联想出不同的情感,诉说多样的故事。设计师总是研究色彩在人们生活中的各种象征。比如,喜庆的事情,我们总是喜欢用红色而且是大红色。这里面的色彩符号就是代表我们民族情感的大红色。 二、地方特色包装设计中色彩语言的价值内涵 2.1传达地方特产的商品属性。色彩在地方特产包装设计中具有鲜明且敏感的表现特点,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包装设计中色彩传达着商品的属性,引起消费者的感情共鸣,通过色彩能感知包装内不可见的商品,帮助消费者来辨别商品且产生记忆,引发对商品的美好愿望和幻想,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就地方特产包装来说,在进行设计之前,就应该充分了解不同的地方特产的商品属性。发掘适合本地特产的不同结构形式、不同的画面构成形式以及不同的色调倾向等。例如,液体类的饮料及矿泉水可以采用泉水的的造型或者雪山的图形,同时选用透明或者半透明的玻璃瓶。使购买者能够从外观上能够感知商品的性质。雀巢咖啡是最为顾客所熟悉的品牌包装之一,其色调就是以咖啡的颜色为主体,咖啡杯的颜色则选择了红色来与之搭配,这样的组合,会让顾客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咖啡的浓郁醇香,他的成功就在于包装的颜色选择与产品特性合理的搭配。随着商品销售形势的越来越开放化,地方特产包装必须要有效地利用自身包装的图形、文字、色彩和外观造型等艺术手法有效地传递自身信息。 2.2提升地方特产的文化内涵。色彩是一个十分神奇的东西,就他本身来说,它是一种物理现象,但是人们可以用它来形容世间的万事万物,来表达各种情感。色彩之所以有这样的魅力,是因为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对色彩具有普遍共性的认识和审美习惯。而地方特产想要出类拔萃同样需要在色彩的基础上表现其文化内涵。我国地域辽阔,历史悠久,地方特产也种类繁多。地方特产是某一地区特有的产品,具有其他商品无可比拟的特色优势。在进行地方特产包装设计的时候,需要充分去挖掘当地的生产历史、浓郁的风土人情以及本地区特有的偏爱色彩合理的运用于包装设计中。使地方特产的包装设计具有本地区的文化内涵。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 们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一种物质上的满足,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满足。土特产包装要想在激烈的产品包装中脱颖而出,就需要充分的挖掘当地的地域特色和独一无二的地域性元素。从而更好地彰显出地方特产食品内在的文化意蕴。在当今社会倡导低碳绿色环保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因此我觉得地方特产包装也可以积极的选择无毒无害的绿色原材料做包装,或者选择易回收的可降解的包装材料从而为低碳环保做出点贡献。地方特产之所以可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其中最关键的是因为它具有“稀少”的特性。因为稀有,所以珍贵。在物质条件极端丰富的今天,人们更愿意去尝试不同的精神追求。地方特产是一个地区的表达符号,所以地方特产的包装色彩也必须是该地区的表达符号才可以满足特产的要求,从而传达本地区特产的文化因素。 三、地方特产包装设计中色彩的应用研究 3.1地方特产包装的现状。虽说现在人们对地方特产已经有相对的接受力了,但是对地方特产的感觉依然是难登大雅之堂。原因是,长时间人们对地方特产有偏见,地方特产缺乏视觉美感。再者说没有像样的包装,不但形态不理想更重要的是一点就是都不怎么美观,没有能够引起购买欲。那么市场上的地方特产包装到底是什么样的?根据调查总结出具有以下弊端:1.大部分的地方特产没有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有的没有包装可言,其小范围的销售,没有开发成为大众产品自然就没有包装。2.已开发的产品种类偏少,小企业为节约成本对产品的外观包装没有多少投入(市场较多的是保鲜膜覆盖包装简陋),产品形象意识淡薄。3.特产包装没有任何特殊标识的产品也较多,没有突显特产的地域文化和风土人情的现象也存在,形象不一。4.包装的极端化,过度奢华会使很多特产无法符合外地游客及探亲人员的要求。 3.2地方特产包装的案例分析。要打造一个具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从地域文化中提取设计元素。地域文化是指中华大地特定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并且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传统文化。其范畴非常广泛,如发生在特定地域的历史事件、文化古迹、历史人物、风情民俗、建筑风格、传统的歌舞戏剧等等。比如:昆明周边农村选用玉球枯秸秆编成提兜,用来包裹酒瓶以及地方产品,思茅地区以竹农、草绳包装的普洱茶等都是结合当地特色设计出的包装,其充分的体现了地域特色和产品特点。与此同时,其包装在色彩上的选择也更加的贴近大自然,在原有材料的前提下,搭配少量的其他颜色。比如,标志的颜色、主题图片的颜色、以及产品介绍等。在不破坏整体原生态感觉的前提下,合理搭配辅助色,更好地体现地方特产的特色。 3.3地方特产包装的色彩设计方法。地方特产是来源于特定地域的特色产品。所以,地方特产代表了一定的地区文化和风俗人情,这种产品代表的情感可以使人产生共鸣。联想到地方的环境。比如:四川的辣椒泡菜,青岛啤酒,景德镇陶瓷,新疆哈密瓜、葡萄,西藏的藏刀等。那么在这些产品的包装上我们总有联想,四川的辣椒我们偏向于红色,青岛的啤酒我们总是喜欢选择冷色等。因此地方特产包装设计的选色上,应该充分考虑产品本身的颜色和生产环境,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表现出生产地的地域特色。 结 语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提高,还有低碳环保理念的倡导,未来的包装设计的发展必将趋向多元化,土特产包装想要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竞争中有自己的一片天地,必然需要再结合本身特征的同时积极顺应市场规律,同时结合低碳环保的设计理念。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各个民族和地区都有自己的特色,土特产的发展,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作为设计者来说,设计出符合当地特色和市场需要的产品包装对我们来说,任重道远,需要我们不懈努力! 包装设计论文:浅谈台儿庄旅游产品中的绿色包装设计 【摘 要】在现代旅游产品包装设计中,旅游产品包装承担着保护产品以及美化和宣传的作用。当前的包装设计虽然为人们创造了比较现代的生活方式,但同时也加剧了对资源,能源的消耗。旅游产品绿色包装设计是在长期借鉴传统设计经验,和倡导低碳设计理念的基础上,为适应当前社会设计环保化而采用的优秀策略。本文在借鉴现代优秀设计的基础上,对台儿庄旅游产品包装的设计现状进行分析,并对今后的开发方向提出了发展绿色包装的对策。 【关键词】包装设计;绿色包装;台儿庄旅游产品;绿色设计 一、台儿庄旅游产品中的绿色包装调研 绿色包装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在促进经济贸易中起了很大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消费方式和生活理念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包装的概念已经深深地植根于人们的生活之中,其作用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得到了大大延伸。绿色包装是现在包装设计发展的主趋势也可以叫做生态包装,是指对人们生活的生活环境不造成污染并且对与人们的健康不造成很大的损害,并且可以循环和继续再生利用同时可以促进持续发展。其基本要求和内容主要体现在为:环保型包装绿色材料的选择运用,包装空间的合理设计,包装设计“绿色化”的审美概念,节约型消费的适度包装等方面。 旅游产品绿色包装设计更加要注重绿色包装的材料环保选择。我国在这方面就有了很大的突破。比方说高强力纸浆复合绿色包装纸袋纸,它采用了非常独特的湿部合成的技术,具有强度高、耐高温、透气性好等优点,解决了我国包装方面的一个难题。而在旅游产品中,食品包装的可吃性包装材料的运用也可以作为绿色包装的特点之一。 台儿庄是一座历史文化内涵浓郁的秀美壮丽古城,近年来,其旅游业迅速崛起。台儿庄地理位置优越,风景优美,土特产繁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这里旅游。近些年来随着台儿庄旅游业的发展与开发,她的旅游产品也得到了相应的开发和发展,种类繁多,但是经过调研不难发现,这些产品在包装上仍然以传统包装为主,并没有重视在包装过程中对能源资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破坏。因此,台儿庄旅游产品包装必须进行包装设计的变革,要充分的考虑到台儿庄的地域文化以及绿色包装的材料选择,并且尽量的使用绿色材料以减少环境污染。 二、国内外旅游产品中的绿色包装分析 现在有很多国家和地方旅游产品包装材料是塑料和纸。但是在特定温度和环境下,塑料中的聚合物和添加剂会融化,伴有少量地添加剂融在食物当中,从而导致中毒或致癌。并且每年旅游产品所消耗的大量塑料也给环保工作人员增添了不少困扰。 而日本和美国在绿色包装方面便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他们会尽量采用对环境没有太多污染的自然原材料来进行包装。例如日本的nippon纸业有限公司研发的“npimoldpaper”的深度冲压纸是以天然纤维为原料,但是它的伸缩性很强,是普通纸的五到十倍。它可以通过采用当前的塑料制品设备,同时依照设计方案的模板按压成图案、文字以及三维曲面,加工后使其变得平滑并且可实现更好的密封。由于加工前不需要热软化可节约能源,并且提高生产效率;而美国的两个科学家加文麦金太尔和埃本拜耳则发明了用蘑菇菌丝复合材料替代泡沫塑料作为包装。 旅游产品的包装对于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效益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中国的旅游业在这方面的实践工作并不完善,必须吸收国外包装的经验,结合中国旅游业发展现状进行探索。当前我国旅游品的包装存在着许许多多过度包装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旅游产品包装大多数采用普通塑料类和纸质的包装,少数采用玻璃材料的包装,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旅游产品包装材料还处在发展阶段。讲究材料的回收再利用和再加工,开发研究新型绿色环保材料充分发挥利用材料的天然特性,成为今后旅游包装设计上的指导思想。因此,掌握旅游产品包装设计的发展趋势,讲究旅游产品包装材料的绿色天然性,注重开发新型环保的包装是我国包装业努力的方向。在满足旅游产品包装天然性的同时注意提高环保材料对旅游产品的保护作用。 例如我们经常吃的糖果包装大多使用的是糯米纸这种可食性包装既可以节省资源又没有很大的污染。而绿色包装中的再生材料和回收材料同样有着类似的作用,比如我们经常使用的汽水、啤酒等包装采用的玻璃瓶都是可以重复利用的可以循环的材料。在中国古老的历史上,就有很 包装仍然值得借用。比如中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必备品粽子的包装就是传统包装设计:粽子的叶子就可以看作是粽子的外包装,材料是来自天然植物材料芦苇,粽子的叶子的香味也可以使得粽子更加的回味无穷。当今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的酒包装设计上仍到处都可见的玻璃器皿。其在造型上经过独具匠心的设计结合音和文字的艺术加工,仍然是传统包装元素在现代运用的典范。正所谓和绿色包装原则形成了良好的结合。 台儿庄的旅游产品包装形式和材料单一。大多数包装用完后不可以被回收,而在物流过程中,旅游产品包装又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台儿庄旅游产品的绿色包装设计,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材料开发新的绿色包装材料,既能够节省能源又有利于环境保护。随着世界旅游业的发展,怎样去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已成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绿色包装恰恰可以减少污染和节约资源。这不仅仅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 三、台儿庄旅游产品包装中绿色包装设计的建议 包装设计不可能墨守成规,设计的思路是多种多样,变化多端的,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生活观念的改变,这些都可能引起土特产的外包装设计观念态度、价值原则和技术手段的变迁。 包装风格与地域文化有很大的联系,文化价值在商品中的作用有助于提高人们对于其文化内涵的理解,所以开拓旅游产品的文化价值也是设计者的使命所在。地域文化、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要求人们在精神上也要跟上物质水平发展的步伐,而在包装产品中体现文化价值就是表现精神文明的重要途径之一。包装作为文化的载体承载了大量的文化信息和内容。台儿庄旅游产品包装设计者就要牢牢的把握这种现状,深入的发掘台儿庄的文化内涵。台儿庄古城大战产生了红色旅游,并且台儿庄是具有古城文化特色的,所以在台儿庄的包装设计中需要更多的体现红色旅游,古城文化,更好的凸显其文化价值,让台儿庄绿色旅游产品包装尽可能的展现本身的文化价值。 在台儿庄旅游产品的绿色包装中要选用一些可以降解的、可再回收利用的材料。纸材料便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材料,它的原料主要是天然植物纤维,可以被分解,从而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很低。因此,在台儿庄的土特产(比如枣、黄金梨等)的包装上便可采用纸质材料。以‘怀旧色’来体现台儿庄的历史文化感,利用纸质材料作为台儿庄旅游产品的外包装,内包装尽可能的利用真空压。在国外,使用可回收纸制品用于旅游纪念品包装宣传品包装的设计,利用回收的纸制成的明片或者做一些纪念品的外包装,反映了她对生活环境,居住环境的关注绿色宗旨;同时体现了良好的环保观念和环保形象。台儿庄旅游者产品包装也可借鉴这方面的经验。 所以在台儿庄旅游产品包装中应注重包装材料的天然性以及其对产品起到保护的作用,选用天然的绿色包装材料,包装简单实现旅游产品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通过寻找与产品合理的材料,体现核心的设计理念,使旅游产品的绿色包装设计既符合旅游消费群体的需求,又对环境保护、降低消耗产生积极影响。 四、总结 包装不仅是商业行为,更要承载文化的内涵,贯彻绿色环保的理念。同时随着大家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崇尚健康的、自然的以及环保的思想概念开始深入人心,绿色包装由此成为时尚。本文通过对国外包装风格的研究,结合台儿庄旅游区实际情况,研究发展旅游业绿色包装的可行性,从包装材料,设计理念等几个方面来论述。并且对以后台儿庄旅游产品包装的开发方向,提出了发展绿色包装的对策。 包装设计论文:传统民间美术在包装设计中的运用 摘 要:民间美术是构成各民族美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切美术形式的源泉,它是带有原创性的艺术,是大众的自发创造因而构成民族文化的一个基础的层次。本文主要探讨如何将传统民间艺术中的诸多元素合理地运用到包装设计中,使包装成为了一种文化的有效传播体。 关键词:民间美术 包装设计 引言: 我国有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在这其中我们不但继承了祖先所赋予巨大的物质财富,还有更珍贵的精神财富,作为我们子孙后代而言则责无旁贷地应当将其发扬光大。包装设计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既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又具有一定的艺术观赏性。很多优秀的设计不但大大提升了产品的知名度,同时也使消费者满足了追求艺术的心理需要,所以在现代包装设计中运用传统民间艺术能够体现历史文化的永恒魅力,同时也是宣传民族文化的窗口。 今天不少的包装设计运用中国民间艺术图形,如年画、剪纸、刺绣等一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艺术图形。众所周知,剪纸、年画是一种二维的平面表达,应用范围极为广泛,应用方式也极为灵活,是生命力较强的艺术形式,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就是这些艺术形式成长的肥沃土壤,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现代包装设计通过提炼这种传统民间艺术风格的元素合理地运用到设计中,使包装成为了一种文化的有效传播体。 1.剪纸 剪纸起源于中国,这种用刀或剪在纸上镂空的造型艺术在人类艺术之林中独放光彩:不仅在于它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造型规律及造型目的,还在于剪纸本身语言的特性,即工具材料在技术制作上所显示出的独特性。最具特色的陕西民间剪纸无论是春节的窗花,过年的门笺,元宵节的灯花,结婚的喜花,还是十二生肖,都来源于劳动人们其心灵对自然的感受,而不是用眼睛对自然的摹写。每一幅剪纸作品都是一件生动自然的民间艺术作品,这种意念造型正是民间剪纸之魅力所在。 《陕西传统名食》包装设计就是将陕西的民间剪纸这一独特的艺术形式运用到设计中去,表现了其浓郁的地域特色以及喜庆的节日气氛。它的主色调运用了中国历史上一切阶层喜爱的吉祥喜庆之色——红色。三个侧面以剪纸形式构画出一组组颇具地方特色的民俗事象:以一个女主人公为线索,从她缠脚、说媒、出嫁到生儿育女、回娘家等,通过十一幅生动的民俗风情画,使整个包装具有一定的故事情节,不仅增强其文化品味,同时让消费者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也了解到了陕西的民间习俗。 再如获第四届中南银匠的浏阳永安素食菜土特产系列包装,则以民间剪纸图案瓜菜娃为主体形象。人物四周饰以瓜菜图形,其剪纸艺术拙中见巧,欢快的瓜菜娃呼之欲出,使整个画面富有生气,充满动感,一股浓浓的乡间情趣,一种久违的菜园气息扑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 2.年画 民间的木版年画是中国民间美术中较大的一个艺术门类,它从早期的自然崇拜功能逐渐发展成为驱邪纳祥、欢乐喜庆、装饰、美化环境的节日风俗活动,表达了民众的思想感情和向往美好生活的愿望,不论是题材、内容还是刻印技法、艺术风格,都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为了更好地将年画运用到商品包装中,在力求保证年画创作风格的基础上,应赋予新的构图,新的色彩及线条变化,使作品定位在新的艺术风格上。 四川榨菜在全国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同行中竞争激烈,由于市场上所出售的榨菜大部分为简易塑料包装,档次较低,其售价也极其低廉。为提高其产品的自身品位发掘其地方文化特色,并进一步占领市场,推出了系列榨菜礼品装——“四川榨菜”。在包装上就运用了这种极具地方特色的木版年画,色彩搭配上配合商品的性质及适应自用送礼两相宜的实用功能,运用中国传统色彩,红、金、黄、绿的搭配表现出吉祥喜庆的气氛。使整个画面活跃生动,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古朴浑厚,色彩浓烈的门神图案象征着迎福纳祥,喜庆富贵的美好祝愿,将这种来自民间的思想感情和向往美好生活的愿望融入到商品之中,使自身品味进一步得到升华。包装侧圆根琚面积、尺寸大小在画面基础上做相应的调整,单色调的门神图案不再向正面形象那么强烈,夸张而略显柔和、朦胧,形成轻重缓急,相互呼应的节奏感,整个包装设计将传统民间文化与现代商业文化较好的结合,使其在美观、醒目的基础上颇具地方文化特色。 3.刺绣 民间织绣工艺主要流传于少数民族地区,如瑶族、苗 、壮族等民族就十分善于织绣而且织出来的图案非常精美、生动,无论是构图还是造型都灵活多变,不受拘束,体现了民间艺人高超的想象力。刺绣的形式多样,品种繁多,图形任彩丰富秀丽,纹理清晰,题材多样,它的纹样大多是有喻意的。运用这类图形时我认为应从其造型及色彩变化上去设计与创新,把握住民间艺人们创作的环境及民族心理特征,尽量使其艺术风格与现代艺术的创作理念相结合,不能生搬硬套,这样才能更好的消化与吸收。而包装中情感的表现容易沟通消费者的心理,借物寄情,以情表意是民间美术的一大特征与优势。如《鱼钻莲》、《蝶恋花》(如图)等都是约定俗成的喻意符号,再如广西民间的“刘三姐”绣球以花的造型象征爱情如花,四季常开,永不凋谢,民间姑娘给情郎作鞋垫,外婆给小外孙做虎头鞋,母亲给孩子做五毒独肚兜等,在包装中以其形象而生动的表现形象维系着人们的思想感情。获第五届全国包装设计评比金奖的《中国民间刺绣艺术火柴》便是以全面青年男女之间的传情信物为主题。将绣花荷包,挑花手巾,绣花鞋垫、布鞋、织花背带组合成不同形态的系列包装。秀丽典雅的云南刺绣图案凝聚着年轻恋人的浓情厚意,传递了一方民族男女青年独特的恋爱情怀,也抽象巧妙的暗喻了火柴的本身属性。此外刺绣也被用于传统食品包装,如明心中秋月饼系列,喻意着团圆和吉祥。 4.监印化布 蓝印花布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蓝印花布素来以它的色彩单纯,图案明快,风格质朴等特点在众多的民间美术品种中独树一帜,富有其特殊的欣赏价值和美学品味,其纹样有的粗犷强烈,有的精巧细致,有的清朗秀美,它的每一个纹样都本着“图必有意,意必吉祥”,既能达到赏心悦目的效果,又能蕴藏着引人倾心的吉祥含义。 喧闹的都市,嘈杂的人群,现代的人们越来越向往宁静和自然,而蓝印花布的自身特点迎合了人们的心理,越发受到人们的钟爱,它被更多的运用到一些精巧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品的包装。 由于其纹样所包含的吉祥含义,决定了它与剪纸、年画等民间纹样都有一定的共性,也经常被用于一些食品包装,让人们品尝美味的同时也得到一份美好的祝福。 艺术是时代的反映,人们的审美观念是伴着时代而改变的,其艺术特征也不一定完全符合人们的审美要求,因此必须加以选择应时代所需加以发展。只有民族的,本土的才是世界的,把包装设计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来对待,把包装设计活动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看待,也就不仅是简单的物质功能的满足和精神需求能一言蔽之的,而做为设计师找出传统文化与自己个性的结合点,形成自己的设计风格,这才是设计本土化的精髓所在。现在包装设计丰富多彩、各具特色,但民间图案在包装中依然备受青睐,相信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及各种工艺技术的完善,它不仅不会销声匿迹而且其魅力还会得到更淋漓尽致的表现。 包装设计论文:仿生设计在干果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生态、天然、无公害三大准则为基础的绿色食品成为人们健康生活的重要指标,与此紧密相关的,食品包装也备受关注。特色、新意的包装能为食品加分,获得更高的顾客满意度,食品包装在传递产品信息的同时,更体现了一种文化,仿生造型的应用更促使了食品包装向多元化、特色化、自然化、创新化方向发展,大大促进了食品包装行业的发展。 本文讲述形态仿生设计的原理,结合产品实例,分析产品造型中仿生设计的特点创新性。并且指出形态仿生设计作为现代产品造型设计的重要设计方法之一,必定成为未来产品造型设计的一大发展趋势。 关键词:仿生学食品包装莲子系列 一 干果类包装设计的现状分析 果实成熟时,果皮呈现干燥的状态,称为干果。干果类食品的包装在现在市场上很普及,市面上常见的干果有杏仁,核桃仁,瓜子,荔枝肉,桂圆肉,莲子,花生米,葡萄干,菱角米。 干果类一般都选用一些塑料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纸质包装材料在干果类食品中的应用也是非常广泛的,其优点是纸材轻便,便于印刷、装潢、加工、携带,经济成本低等。但是纸质包装材料也有些缺点,如纸质包装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不合格的纸质包装对人体健康的威胁等。 另外,对于干果食品的包装还有铁器包装等,这些包装材料都有自己的特点,我们应根据具体的需要加以合理利用。 现在世面上面的包装就有些缺乏,包装造型基本没什么特色,更谈不上其它的审美观。包装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产品的保护性不够,包装造型与产品自身结合性不强,产品特征突出缺乏,运输的存在一定问题,包装功能与产品本身复合型缺乏等。 二 仿生设计概述 仿生设计是在仿生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通过研究自然界生物系统的优异结构、功能、形态、色彩等特征,并有选择性的在设计过程中应用这些原理和特征进行设计。仿生的种类繁多,例如按生物系统特征来划分,分为形态仿生、装饰仿生和结构仿生;按生物所属种类来分,有动物仿生、植物仿生、昆虫仿生、人类仿生和微生物仿生;按模仿生物的态势可分为动态仿生和静态仿生等。比如以橙子,西瓜,苹果等真实水果为例,提炼出水果的几何形态,概括其外貌特征,选择水果的固有色为主体,最终制造出了一系列模仿真实水果形态的饮品。 一般仿生学从理论到实践的应用遵循了以下的几个步骤:①提取元素细化设计。②组合仿生。③模仿生物的特征。④具象仿生和抽象仿生。⑤模仿类型的生物。⑥局部仿生和整体仿生的选用。 仿生设计在包装设计中已经正得到很广泛的运用,从当今的情况来看,形态仿生设计学和功能仿生设计学是目前研究的重点。 需要注意的是,仿生不是单纯的模仿外型,而是抓住事物形态最典型的特征和最富感染力的部分,通过艺术手法应用于包装设计中,让原本静态的包装变得富有情趣、生动活泼和生命力”。 三 洪湖莲子包装的仿生设计 (一)设计定位 早期的莲子系列包装都是用纸盒或者真空包装,给人一种简陋陈旧的感觉。 吸取以往包装设计的经验,本文决定为“莲”子系列产品设计制作高端礼盒包装莲子,莲子心,莲子粉三类不同产品归纳放在一个包装里面成为系列化。这三种产品通过后期装潢统一风格方可成系列。 (二)设计分析 造型仿生包括具象形态仿生和抽象形态彷生两个方面,具象形态是透过眼睛,真实的把外界的环境输入眼睛膜刺激神经后感觉到存在的形态,它比较逼真的再现事物形态。 此款莲子系列是具象形态的直接运用。首先包装整体呈半椭圆曲线,线条流畅极具美感,温和的浅褐色上嵌入具象莲花,大方而亲切,给人古韵优雅之美感;随后如拨莲子般慢慢打开,呈现在人眼前的就是相互独立而且协调的三个空间,分别用来盛放莲子、莲心和莲粉,包装中的三个盒子各自的形态、功能要求、结构特点有着本质的差异,每个部分都具有其自身独特的元素,不可替代。把他们统一装配在一起,形成了整体的弧形,显得统一,美观。 再搭配以莲花底座,放在平而干净的玻璃桌面上,如清水芙蓉般优雅,俨然就是一组精美的手工艺品。两款包装盒的开启方式看起来有所不同,其实它们的共性都离不开一个“剥”字。左图由中间剥开,剥开后成莲花形;右图以从一边剥开,剥开后由原来的85 角变成180度,成半圆形,这样就和外包装的荷叶形相呼应了。 同时,盒子装潢与包装产品开启完美结合。打开前,装潢上面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打开后就是一朵绽开的莲花。 莲花带有一定的中国水墨感觉,莲花之间的笔触感也尤为强烈,线条流动韵味。 莲子系列的整体结构合理,从外包上看给人简约、大方的感觉,用稀疏有致的莲花加以点缀,不会显得俗气和臃肿;拨开来看,如船如莲,通体连贯,层次分明,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也不会显得单调和刻板;另外从垂直角度来看,犹如倒立的宝莲灯,莲座、莲身合二为一,又不失立体感。这样从内而外,由上而下,整体看起来就极具欣赏价值,合上包装可以是一个商品,打开置于台桌上,则与手工艺品无异,足以吸引大众目光。 产品名称就叫:“莲 心 粉”, 由于三款产品都是干货,为了保证干燥,产品内部统一用防潮的陶瓷罐装,然后用环保木板卡住陶瓷罐。包装盒内部分别放三个陶瓷造型罐,罐盖是莲蓬造型。 在陶瓷罐子上面加了一个封条(用丝网印成),即可稳固陶瓷罐,又可以起到区分三个产品类型,增加古朴感,一举三得。 莲子包装仿生设计打破了传统包装片面追求视觉造型时尚而脱离大自然的设计风格,运用仿生学原理,融合数学、生物学和人文艺术等各门类,使得莲子系列包装与食品能够达到统一,无论是在外形还是在设计上通过外形、颜色、功能、信息等方面的直观表现,能够很好的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激发购买欲望。 包装设计论文:简论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在包装设计上的运用 论文关键词:包装设计;天人合一;超越空灵 论文摘要:任何一种设计形态的出现,都有其深刻的思想基础。包装设计也是如此研究现代包装设计不仅要研究其设计形式,更要辨析其产生的思想要素。 当今中国科技、经济迅速发展,竞争机制成为社会运作最大动力。其中商品的竞争更显异常激烈。我们每天在纷繁复杂的商品世界中作出消费选择,理性被迫激发到极致状态。铺天盖地的商品和炫耀性的包装无形中造成视觉疲劳与精神压力,选择商品的盲从随之而来。消费者迫切需要新的使人精神自由的设计形式,以缓解过分的刺激与压迫感。基干这种思考,现代包装设计已经向环保材料、自然元素、稚拙风格,现代主义借鉴,呈现出新的设计形态。本文正是从设计的本质出发,着眼干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发掘这些表象改变背后的深刻思想源起,探究传统理念与流行包装形态之间的关系。 1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对“人—自然”关系的认识 在中国哲学中,“人一一自然”关系是和谐交融的。这种统一建立在“天人合一”基础之上。庄子说:“人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也就是说人属干自然,与自然构成一个生机勃勃、意趣盎然的完整生命体,是自然难以割舍的一部分。自然的鬼斧神工与气象万千蕴含了无穷无尽的生命奥秘,自然实际上是智慧的表现形式,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人的行为典范。作为处于生命整体之中的人类在创造自己行为环境时应首先细细体味自然之序,人类的创造只有顺应了自然秩序后才能够焕发健康、有序、安全等符合人性需求的活力。从现代意义上讲“天人合一”思想最基本的涵义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二强调“人一一一自然”统一的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关注人类行为与自然界的协调。这种思想长期实践的结果是得到自然界与人类精神、行为的一致、身心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以及由于这一和谐而达到的人类自身意义的实现。 中国传统“天人合一”思想在过渡开发资源的当代社会,为包装设计注人新的活力。其表现是设计过程中从材质到形式,从功能到内涵,对自然的尊重与表现大大的提升到重要位置中了。具体表现为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包装设计上呈现出为自然主义倾向。 1 .1绿色设计倾向 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包装材料消耗,避免过度包装,即实行包装减量化,在运输过程中采用标准化的集装箱运输和包装一体化的包装方式,可以大大节省包装材料,减少工作量,提高包装运输质量;采用回收重用的包装材料,可方便拆卸运回重复使用;采用可循环再生的包装材料包装废弃物可以降解腐化,不形成永久垃圾,进而达到改善土壤的目的。包装制品从原材料采集、材料加工、制造产品、产品使用、废弃物回收再生,直至最终处理的生命全过程均不应对人体及环境造成公害,这是依据包装生命周期分析法(lca)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对绿色包装提出的理想要求。 2“超越”中国传统美学的主导思想 中国哲学中对于自然的尊重与亲近是最根本的。作为追求自然秩序的手段,生命超越成为它的主导方向,“超越”是强调人超越知识的限制,超越时间的限制,超越身体的限制,超越对技术主义的徒劳挣扎,进入与自然同流的境界之中。作为中国哲学一种美的形式,这种超越体现在退去铅华后的朴素中,体现在繁华消失的平淡中,它是去雕琢的,去装饰的,因为这样彰显被遮蔽的生命本性,它是自然的朴素的,甚至是且的,枯朽的,因为这样才能宛如天工般至极。但这样的平淡并不是平凡,枯朽也不是腐朽,而是是对事情的真正体验,是一种存在之道。一种思维方式:生存不在于机心,而在于保全真实的生命本质。在技术主义统治的时代,在无所不能,无孔不入的信息社会中,这种超越的美给予的是对文明的思考,是人生的补偿,真正的回归是什么?“超越”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选择,在喧闹的物质世界中安静与一角,它以思考的姿态给我们不同寻常的印象,也给予一种艺术创造的不朽的范式。 2 .1“拙”在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在包装设计中,超越意味着超越机心,超越装饰,回归朴素简单,传达以质朴本真状态的设计作品,没有斧凿之痕,没有装饰的痕迹,雕刻的机心全部淡去,让天公开物。体现微妙而又原初的,而不是按照人的知识去做的样子,契合世界的节奏。 在商业运作中,不乏有利用这一原则而成的成果作品,拿湖南湘泉集团公司生产的酒鬼为例,酒研制成功以后找到著名艺术大师黄永玉设计酒瓶。为突出酒鬼酒质朴乡情,黄永玉用泥巴捏个大样,再剪下一块麻袋布包住泥样,颈部用麻绳一扎,有如手下神来,一个极有个性和特色的包装便诞生了,与写意水墨画、麻布加上黄永玉题写的“酒鬼”牌名,使产品的整体包装形象平易近人,憨厚亲切的形象脱颖而出。产品的外包装同时也是企业文化的一个名片,生动的包装成为展示企业精神的最好窗口。由此,酒鬼酒取得巨大成功便显而易见了。中国的酒类市场过去一直是几大名酒的统领潮头。而”酒鬼”酒的出现,打破了名酒不可突破的神话,售价已超过了茅台、五粮液同类型的酒,成为目前我国很多地区消费的首选品。酒鬼中国文化名酒十大品牌之一,其中相对玉其他名酒光闪的包装来看,酒鬼酒的拙尽显了卓尔不群的超越,对其形象迅速深入人心起到积极作用。 3“空灵”中国传统空间意识在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在中国传统美学理论中对于空间的处理,空灵是重要原则。为道即虚,空则灵气往来,“唯有此厅无一物,坐观天地得景全”。这里的空能纳万物,虚室生白,空灵的空并非简单的没有,无意义的空,而是虚实的转换,对于空白处所引发意义的设计利用。“空灵”可以在疏处求密,密处求疏,不在于空间的大小,而是有“空灵”之致,布置得当独有间隙。“空灵”的意义在于它周围元素的相互关系,正是“空灵”为这种关系提供了回荡得空间,交流的场所,成为一种气势,表现出是从空到满,从虚到实转化得态势。在山水画中,这种态势与“空灵”被运用的细腻之极:“断山弦月”、“空水寂天”往往用部分代替整体,用它物比托此物:山欲高,烟霞锁其腰,水欲柔,有岩断其流。这样的斗争转换的态势,揭示着一个联系又冲突的世界,一个内在冲荡的世界,而这种沁人肺腑的安详与美丽就在这内在张力、冲突的一刻,最富有意义的表达出来了。 3.1空白在包装设计上的应用 对于空灵的追求与玩味,深植于每个中国人内心,因此,空白成为艺术表达史上极负感染力的美的形态。同时由于西方近现代兴起的极少主义设计风格与其概念:少就是多的理论于同样使用空白进行设计,使其表现的内容更加丰富。最重要的一点,在商品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空白能在保值增值产品文化内涵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这成为当下商品包装领域中对于简洁设计偏爱有加重要原因。 包装设计论文:简论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在包装设计上的运用 论文关键词:包装设计;天人合一;超越空灵 论文摘要:任何一种设计形态的出现,都有其深刻的思想基础。包装设计也是如此研究现代包装设计不仅要研究其设计形式,更要辨析其产生的思想要素。 当今中国科技、经济迅速发展,竞争机制成为社会运作最大动力。其中商品的竞争更显异常激烈。我们每天在纷繁复杂的商品世界中作出消费选择,理性被迫激发到极致状态。铺天盖地的商品和炫耀性的包装无形中造成视觉疲劳与精神压力,选择商品的盲从随之而来。消费者迫切需要新的使人精神自由的设计形式,以缓解过分的刺激与压迫感。基干这种思考,现代包装设计已经向环保材料、自然元素、稚拙风格,现代主义借鉴,呈现出新的设计形态。本文正是从设计的本质出发,着眼干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发掘这些表象改变背后的深刻思想源起,探究传统理念与流行包装形态之间的关系。 1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对“人—自然”关系的认识 在中国哲学中,“人一一自然”关系是和谐交融的。这种统一建立在“天人合一”基础之上。庄子说:“人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也就是说人属干自然,与自然构成一个生机勃勃、意趣盎然的完整生命体,是自然难以割舍的一部分。自然的鬼斧神工与气象万千蕴含了无穷无尽的生命奥秘,自然实际上是智慧的表现形式,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人的行为典范。作为处于生命整体之中的人类在创造自己行为环境时应首先细细体味自然之序,人类的创造只有顺应了自然秩序后才能够焕发健康、有序、安全等符合人性需求的活力。从现代意义上讲“天人合一”思想最基本的涵义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二强调“人一一一自然”统一的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关注人类行为与自然界的协调。这种思想长期实践的结果是得到自然界与人类精神、行为的一致、身心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以及由于这一和谐而达到的人类自身意义的实现。 中国传统“天人合一”思想在过渡开发资源的当代社会,为包装设计注人新的活力。其表现是设计过程中从材质到形式,从功能到内涵,对自然的尊重与表现大大的提升到重要位置中了。具体表现为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包装设计上呈现出为自然主义倾向。 1 .1绿色设计倾向 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包装材料消耗,避免过度包装,即实行包装减量化,在运输过程中采用标准化的集装箱运输和包装一体化的包装方式,可以大大节省包装材料,减少工作量,提高包装运输质量;采用回收重用的包装材料,可方便拆卸运回重复使用;采用可循环再生的包装材料包装废弃物可以降解腐化,不形成永久垃圾,进而达到改善土壤的目的。包装制品从原材料采集、材料加工、制造产品、产品使用、废弃物回收再生,直至最终处理的生命全过程均不应对人体及环境造成公害,这是依据包装生命周期分析法(lca)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对绿色包装提出的理想要求。 2“超越”中国传统美学的主导思想 中国哲学中对于自然的尊重与亲近是最根本的。作为追求自然秩序的手段,生命超越成为它的主导方向,“超越”是强调人超越知识的限制,超越时间的限制,超越身体的限制,超越对技术主义的徒劳挣扎,进入与自然同流的境界之中。作为中国哲学一种美的形式,这种超越体现在退去铅华后的朴素中,体现在繁华消失的平淡中,它是去雕琢的,去装饰的,因为这样彰显被遮蔽的生命本性,它是自然的朴素的,甚至是且的,枯朽的,因为这样才能宛如天工般至极。但这样的平淡并不是平凡,枯朽也不是腐朽,而是是对事情的真正体验,是一种存在之道。一种思维方式:生存不在于机心,而在于保全真实的生命本质。在技术主义统治的时代,在无所不能,无孔不入的信息社会中,这种超越的美给予的是对文明的思考,是人生的补偿,真正的回归是什么?“超越”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选择,在喧闹的物质世界中安静与一角,它以思考的姿态给我们不同寻常的印象,也给予一种艺术创造的不朽的范式。 2 .1“拙”在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在包装设计中,超越意味着超越机心,超越装饰,回归朴素简单,传达以质朴本真状态的设计作品,没有斧凿之痕,没有装饰的痕迹,雕刻的机心全部淡去,让天公开物。体现微妙而又原初的,而不是按照人的知识去做的样子,契合世界的节奏。 在商业运作中,不乏有利用这一原则而成的成果作品,拿湖南湘泉集团公司生产的酒鬼为例,酒研制成功以后找到著名艺术大师黄永玉设计酒瓶。为突出酒鬼酒质朴乡情,黄永玉用泥巴捏个大样,再剪下一块麻袋布包住泥样,颈部用麻绳一扎,有如手下神来,一个极有个性和特色的包装便诞生了,与写意水墨画、麻布加上黄永玉题写的“酒鬼”牌名,使产品的整体包装形象平易近人,憨厚亲切的形象脱颖而出。产品的外包装同时也是企业文化的一个名片,生动的包装成为展示企业精神的最好窗口。由此,酒鬼酒取得巨大成功便显而易见了。中国的酒类市场过去一直是几大名酒的统领潮头。而”酒鬼”酒的出现,打破了名酒不可突破的神话,售价已超过了茅台、五粮液同类型的酒,成为目前我国很多地区消费的首选品。酒鬼中国文化名酒十大品牌之一,其中相对玉其他名酒光闪的包装来看,酒鬼酒的拙尽显了卓尔不群的超越,对其形象迅速深入人心起到积极作用。 3“空灵”中国传统空间意识在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在中国传统美学理论中对于空间的处理,空灵是重要原则。为道即虚,空则灵气往来,“唯有此厅无一物,坐观天地得景全”。这里的空能纳万物,虚室生白,空灵的空并非简单的没有,无意义的空,而是虚实的转换,对于空白处所引发意义的设计利用。“空灵”可以在疏处求密,密处求疏,不在于空间的大小,而是有“空灵”之致,布置得当独有间隙。“空灵”的意义在于它周围元素的相互关系,正是“空灵”为这种关系提供了回荡得空间,交流的场所,成为一种气势,表现出是从空到满,从虚到实转化得态势。在山水画中,这种态势与“空灵”被运用的细腻之极:“断山弦月”、“空水寂天”往往用部分代替整体,用它物比托此物:山欲高,烟霞锁其腰,水欲柔,有岩断其流。这样的斗争转换的态势,揭示着一个联系又冲突的世界,一个内在冲荡的世界,而这种沁人肺腑的安详与美丽就在这内在张力、冲突的一刻,最富有意义的表达出来了。 3.1空白在包装设计上的应用 对于空灵的追求与玩味,深植于每个中国人内心,因此,空白成为艺术表达史上极负感染力的美的形态。同时由于西方近现代兴起的极少主义设计风格与其概念:少就是多的理论于同样使用空白进行设计,使其表现的内容更加丰富。最重要的一点,在商品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空白能在保值增值产品文化内涵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这成为当下商品包装领域中对于简洁设计偏爱有加重要原因。 包装设计论文:现代包装设计的文化特征——兼谈传统文化元素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的转化与改造 论文关键宇:传统文化元素 审美 社会文化功能 信息传播体系 论文摘要:包装设计师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传统民族元素的表现方式、方法和创造理念的承袭与吸收必须依附于文化消费时代的特点。传统社会秩序的解体与新的社会秩序的建立,加强了传统民族元素在视觉消费时代的信息化特征,其装饰审美性也逐步向符号审美性转移,这符合现代设计信息至上的基本原则。 现代包装设计的整体理念来源于西方设计体系,它是商品消费时代大市场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众与公共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包装设计的服务对象呈几何级数增长,其领域也更丰富更敏感,更宽泛和更多元化,其核心概念也逐步向文化消费方向过渡,也就是说,时代的技术进步和物质条件的支撑使得包装设计变得更时尚化、快餐化、流行化和视觉化。 现代包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垃圾艺术”,因为再吸引人的包装也最终会被消费者丢弃到垃圾桶,虽然这对包装设计师来说是一个令人失望的结果,但这就是消费社会的法则——即艺术与文化在某种程度上不再是社会精英独有,它依附于商品之上而成为大众消费品,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也是包装设计师存在的文化价值。 1.包装是体现大众文化审美的载体 从社会学角度看,不同时代的文化审美体现了不同时代的价值观。现代包装设计由于集合了当代的工艺技术手段和审美意识,充分地映射出现代社会的文化取向。这种文化取向由少数的强势文化阶层控制和,弱势文化如要进入这种主流必须接受某种程度的改造和转换,以符合消费时代的价值观,于是,这导致商业社会的大众文化审美具有强烈的同质化倾向,商品社会所推崇的个性表现也只能是仅仅从狭义上去理解。 现代包装设计无疑会成为后人观察研究当代社会审美意识和价值取向的最直接的文化标本。 现代包装设计与大众文化审美的关系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美导向性 现代营销的整体性观念造就了如耐克、可口可乐、宜家等旗下产品的销售神话,这些品牌借助强大的现代媒介敏锐地把握消费文化的脉搏创造出自身的品牌文化,反过来又利用这种文化影响和引导大众审美意识,左右大众的价值取向。其产品形态已逐步从有形转向无形。他们宣称:“我们卖给消费者的不再是一件产品,而是一种生活方式”。这句口号正体现了文化消费时代最典型的特征。 现代包装设计是商家实现 “文化买卖”,引导消费审美的终端环节,是商家承诺的新的 “生活方式”的视觉载体,其形式、语言的时尚化,多变化和潮流化必须依附于品牌的整体文化之上 ,以利于品牌全方位的、多角度立体化和低成本的对消费大众进行持续信息轰炸,从而建立符合自身利益的大众审美取向。 (2)审美针对性 商业社会强大的侵略性已经使得大众审美口味变得相对同质化,纽约与上海的建筑形态如出一辙,肯德基在巴黎和北京出售的炸鸡 口味也无 多大的差别,但这并不等于商家放弃了对消费市场和消费大众的细分,充分利用社会阶层不同的文化取向、年龄、性别收入受教育程度,喜好 ,性格甚至属象星座等等带来的种种个体差异性,分别进行审美导向分析和细划,针对不同群体进行消费审美引导,通过包装设计传播有针对性的文化审美意识,培养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和文化忠诚度。 (3)审美信息的简洁性 在一个传播媒介多元化的时代,人们的信息摄取量每天都在成倍增长,快速和多变成为时 尚审美潮流的根本原则,体现在包装设计上,则是包装的设计周期和上市周期变短,包装设计载体化、媒介化,信息传播简洁化、准确化和有序化,视觉形态强烈化,包装结构人性化,加工生产集约化等等…… 所有这些现代包装的特征是由消费社会的特点和当下 的生产力水 平决定的,同商业品牌文化对大众审美意识产生的反影响一样,这些特点同时又反哺现代社会这一母体,现代包装设计和所有流行元素一起,与大众文化价值取向形成一个庞大的太极圈,相互影响,相互交融,构建了当今社会的时代审美特性。 基于以上所阐述的现代包装设计与大众文化审美之间的关系,对于传统民族元素在现代包装设计的审美转换也可以依据这三点作为基础,即导向性、针对性和信息的简洁性。我们有理由意识到,这种转化必须是建立在对现代包装设计和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之上的。现代包装设计在今天的社会中,无论从内涵到表象,都在扩充着原来固有的定义。传统元素在向具有当代大众文化审美特征的转换中,无疑不再仅仅是一般的符号性意义,而是针对其内涵精神的扩大与重构,是对其意蕴的尊重而绝不是简单的照搬和套用。简单的照搬和套用常常不分时空背景,以古典传统元素召唤消费者文化亲和的向往心理,仿佛回到了 “桃花源”的意境,就是回到了传统文化。种类繁多的传统元素被套用到设计中去,虽然花花绿绿煞是热闹,但实际上却成为了一种当代社会文化的矫饰现象。 传统元素的现代化进程是一种文化性质的转化,是对传统样式的形态进行重新分解组合,以获得革古鼎新的效果,这种转换体现了传统民族文化在时间性、空间性上对 “全球化”的某种延承 。 2.现代包装设计具有强烈的杜会文化功能 (现代汉语词典 对 “包装”一词的解释 为:泛指包装商品 的东西,如纸、盒子、瓶子等。其意直指包装原始的最最基本功能——保护性功能。而在文化 日益成为消费主体的今天,保护性功能已是现代包装设计最基础的平台。而现代包装日益凸显的是它在现代社会中所扮演的文化功能角色。 (1)传播功能 在现代广告推广概念中,任何构成现代社会的物质结构均可成为广告创意的推广媒介。于是在现代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无孔不入的负载着广告信息的非传统媒介,大到户外高楼观光电梯、小到卫生问拉手、电影票根甚至手机铃声。而包装最初的设计形态是缺乏信息载体这一文化功能的,它强调的是产品的保护、运输、贮藏等物理性功能。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发现完全可以把包装看作产品的视觉载体和传播符号。可口可乐独特的瓶型和张扬的红色与流动的白色带状线已经成为普通碳酸水的激情披挂,处于销售终端的包装被赋予了塑造并传播产品文化的主导功能。产品包装强大的信息传播性被发掘出来。 如果把现代包装看作是一种传播符号,那么包装包含着信息编码和文化编码两个方面。前者为显性,明晰地传达产品所要传达的商业信息,而后者通常表现为隐性,是说明前者 的手段或体。受众在解析、接 受信息编码 的时,也在 自觉不自觉地解读着传播符中的文化编码。因此,可以说产品包的传播性是一种文化中介,包装和受不仅构成价值关系,而且构成一种文关系。虽然单一产品包装影响似乎很限,但在我们的生活时空中总量巨大传播速度快且范围广,其在反复的传播过程中行使文化功能,作用于人的精神,作用于社会意识形态。 因此,民族传统元素要进行“现代性”转换也要面临着包含信息编码和文化编码的现代传播符号的改造。 (2)推动文化变迁的功能 任何独立的,自成体系的文化在潜意识中都具有与生俱来的排他性和侵略性。在现代商品中这种排他性和侵略性体现在产品的异质化追求上,而这种追求是基于现代社会愈来愈激烈的商品竞争。产品迫于生存压力或打压对手而创造和积累的某种个性文化,它包含了技术个性和视觉审美个性两个部分。当技术个性的开发达到某种程度的饱和后商家必然转向对视觉审美个性要求的塑造,增加产品的文化附加值,以谋取市场利益的最大化,这也是大众消费转向文化消费的根本原因。 产品包装承载着这种文化个性的具体视觉化形态,成为商品文化个性推广和形成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在对社会文化的传承、整合的过程中显示极强的功能。文化具有运动特 质,既纵 向传播,又横向扩散,与不 同文化碰撞,始终处于流变状态。它的运动有其内在动力,也依赖外部力量的助推。商品的个性文化作为一种外部力量,虽然并没有自觉地站在文化和精神高度去认识这种传播作用及其所带来的文化意义,但是却客观上促动了多元文化的交流和融合,进入人们生活的深层,改变人们的精神文化,甚至影响整个社会文化的建构。 中国传统文化体系形成的是一个高度封闭和保守的形象,几千年来它只有通过内部的机制运动,调整,变化和完善,当其存在的土壤根基消失后,它必须加强内在的运动特质,在与不同的文化不断的碰撞和交融中获取新生。而传统元素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的有机运用创造 “本土化”的个性设计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变迁 与整合具有强烈的实验意义。 3.构建符合时代文化审美的现代包装信息传播体系 消费方式的革命决定了传统民族元素作为信息符号在包装设计中的全新构建原则,这种原则是与产品特性、媒介和受众的时代审美特性紧密相关的。 对于传统文化符号,中国历来较多从 “源”、“流”角度进行认识和分析,西方 符号 学理 论更 多关 注于 “术”“用”的探讨,这种研究方向的不同体现了东西方思想方式的差异性。中国传统图案的诞生和繁荣带有强烈的 “集体表象”色彩。 “这些表象在该集体中是世代相传的,它们在集体的每一个成员身上留下深刻的烙印,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弓{起该集体中每一个成员对客体产生尊敬,恐惧,崇拜等等感情。它们的存在不取决于每个人,其所以如此,非因集体表象要求以某种不同构成社会集体的各个体的集体为前提,而是因为它们所表现的特征不可能以研究个体本身的途径来得到理解”。(列维 ·布笛尔著(原始思维 )。而同时传统图案创作的思维方式又有着自己的特点,即以思维者本身的感悟为中心来对待对象世界作整体式的把握,其主体是思维者而非对象世界。这种思维方式缺乏对对象作出一种穷根究底的分析和思辨,是以一种笼统的描述方式将对象形象地展示 出来。因此,这种思维方式常常表现出整体性 ,形象性和腺胧性 ,不重科学分析,大而化之,笼而统之。 体现在具体的视觉元素上,则是以一种 “象法天地”的设计方式构建了物态化的感情体现和视觉表现,缺乏对实体世界的具体化和精确化的形式。 西方思维方式则是一种理性分析和归纳方式,具有源远流长的科学传统。其根本目的是求知,因此对所有问题要究根求源,都要经过形式上的逻辑思辨来把握,表现出严密的系统性,分科性及理论结构的庞大。 视觉传达的过程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信息传播过程,传统民族元素需要融于这种过程就必须要对其产生的思维方式和信息表达准确的可能性进行理性梳理与分析。因为现代包装设计的信息传播体系具有严密的系统性和逻辑性,其构架由信息源、媒介和信息受众三者构成。主体的设计过程实际是在第一个环节中完成的:设计师在了解发送者的信息要求后,再根据媒介的载体特点与信息受众的特性综合整理信息结构,设计出恰当的视觉形态。这是一种思维视觉化的过程,是一种视觉编码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两种必要的要素,即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视觉审美性。 (1) 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不传递信息的设计是不存在的”,作为承载商品文化的外在视觉载体,包装首先要完成传递商品信息,营造品牌文化的首要功能,它必须要通过图形、色彩、版式、结构、材质等形象化的视觉元素来达到准确和简炼的信息传达。如果拿形象化的视觉元素与文字这种表述方式相比较的话,前者在信息传递上具有更多的多向性,模糊性和非精确性。但在引起视觉注重的强度上和造成阅读心理的愉悦感上以及快速和节奏上则远远高于文字。因此,设计的过程其实是基于一种约定俗成基础上的、对视觉元素信息精确化的过程。 传统民族元素要完成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的转换必须经历有利于商品信息结构的过滤与加工,使其呈现商品信息所要表达的逻辑性和系统性。 (2)视觉审美性 每一个时代的审美都有其时代特征,每一个不同的群体都有自己的审美倾向。包装设计在现代社会中与大众审美的相互作用在前面已经作过表述。以欧美为核心的现代设计格局经历了 “装饰就是罪恶”的现代主义之后,后现代主义提出了人性情感的回归,但这种回归并不等于装饰主义的重新泛滥,而是在纷乱繁杂的现代社会中体现人文关怀。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视觉元素丝毫不缺少这一点。对于在设计表现中呈现的视觉审美性上,任何对传统民族元素的重复和挪用都会使得设计作品只是前时代审美的克隆,缺乏快节奏生活下的后现代大众审美的共性语言——简洁。 简洁是现代设计最最重要的语言,这是由消费时代的文化、信息快餐化所决定的。现代设计所崇尚的简约图形以及注重信息传意的功能性表面上与中国传统极具装饰性的图案格格不入,但是,通过对后者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其意象的重构、移置与形态的提炼和它所具有 的装饰性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陈绍华先生设计的 2008年北京申奥标志利用传统的盘长造型为基础以流畅的现代性手法表现五环、五星和传统体育文化太极拳人形,挖掘了盘长中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的中华文化特有的运动精神和意象,丰富了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体育精神。其视觉语言精炼简洁,信息传递准确,符合现代的大众审美共性 ,具有强烈的国际性色彩,成为本土设计师将传统民族图案成功进行形式的简约性转换与内涵精神的意象性传达的里程碑似的案例。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 1.利益驱动的负面影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社会风气受到污染已是不争事实。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意识抬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削弱。作为各单位会计人员的价值取向、价值观念也会同样会发生变化,部分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利益驱使,为了一己私利,为了单位小团体的利益而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不顾,做出了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2.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现阶段,会计人员是在单位领导下进行工作的,不听从领导的安排或与领导发生冲突时仍坚持原则,很可能丢掉饭碗。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会计人员不了保证自己的工作与岗位,通常首先考虑的是个人得失。对单位领导进行公款消费、乱发奖金、私分财物,甚至领导直接授意会计人员将业务收支不通过法定会计账册统一核算、伪造会计凭证、伪造会计账薄等违法行为,不敢抵制,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这种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正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后果。 3.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偏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状况的水平。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部分会计人员表现出来的非职业道德行为,不是别的原因造成的,而主要源自其自身道德素质。这些会计人员在做出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时,一般都是在基本职权范围内,且又出于主观故意,主动而为。其形成的原因,固然有社会风气和单位负责人道德水平影响,但主要原因是这些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偏低。 4.缺乏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组织。会计人员的自律是以会计职业良心为核心的,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从本质上看从来就不是会计人员个体的事情,而是职业整体的自律。因此要实现这种团体自律,建立健全相应的自律管理机构就是首要的基本任务和内容,它是实现会计人员自律的基本组织保障。然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会计职业道德自律组织,这对于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管,对于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均产生着一定的影响。 二、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途径 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行为,提高会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职业道德素质,必须努力提高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为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丧失成本和遵守职业道德收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丧失成本是指由于会计人员因违背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编制严重失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等而承担行政处罚、解聘、吊销从业资格甚至负刑事责任等所付出的代价。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丧失成本在于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遏制会计人员的不道德行为,使其取得的收益远远负于成本,使会计人员深深认识到会计作假,得不偿失。同时,为了鼓励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应在加大对不道德行为惩罚力度的同时,还应对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进行补偿和奖励、提高薪水、晋升职务等与政治经济利益相关的一系列措施,更重要的是应建立一套能够增加道德积分并将其转换为长期收益的道德评价机制,使会计人员从被动的、外部强压的遵守职业道德,过渡到自觉自愿地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意识。 2.建立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1)建立全国的会计职业道德监管组织体系,对全国持证上岗的1000多万会计从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检查。(2)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追踪记录制度,建立道德行为档案,凡是向各所有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者,都要记入会计人员道德档案,把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情况分别量化记分。(3)建立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评和奖惩机制,由会计职业道德监督组织对每个单位每年要抽查考评一次,对量化的记分达到一定分值时要登报,以示警告,并要付登报费用。对重大的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又构不成刑事犯罪,并且考评记录屡屡不良的会计人员,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书。对每年检查中,职业道德优良者给予物质与精神的奖励,以激励会计人员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建立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机制,下大力气狠抓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品质的起点,它是会计人员道德实践得以发展和延续的一重要途径,是会计职业道德活动的重要形式。会计道德教育对增大会计人员的完美人格和正确的价值观念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外在的教育引导,培养会计人员的内在信念,是会计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为此,应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财政部应组织专家学者编写在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材,在每年完成专业学时教育的同时,要完成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学时,这可以由各级会计协会把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和档案记录结合起来,并提高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质量。另一方面完善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每年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学时专业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与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奖惩与单位负责人挂起钩来。 4.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会计人员道德水平的提高固然离不开道德教育,同时也离不开每个会计人员自觉的道德修养。要使职业道德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关键取决于道德修养的自觉程度。因为道德不同于法纪,道德不是按强制的、无条件的规定执行,而是通过内心信念力量的作用,反映为人们自觉的行动。没有会计人员在道德上的自我修养,仅仅靠外在力量,即用法律、规章、制度去强制会计人员应该怎么做,很难取得良好效果。 5.健全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用法律手段约束、制约会计人员的不道德行为,可以减少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防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败坏。在我国的法律规范体系中,新《会计法》的核心部分就是把社会公认的并社会和会计工作有重要影响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其成为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同时明确了违法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其约束力,加大了打击和制裁的力度。可以说,离开了法律和道德,其作用是很有限的;道德与法律相结合,将使道德的作用更强化,发挥的作用更彻底。 6.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密的企业内部监督,能促使会计人员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手续办事,即使有一些不良动机,其行为也无法实现。但若内部控制不严,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在客观上就为会计人员违反道德规范、违反法规法纪提供可乘之机。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案例中可以看到,有些会计、出纳人员的道德品质并不坏,只是自律性不强,一时思想产生偏差或被诱惑,做出了偏离会计职业道德标准或违法的行为。发生了这些行为后,有的刚开始还惶惶不安,过了一段的时间后没人过问或没被发现,也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像贪污、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都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多次作案都没被发现,这本身就是内部监督机制的漏洞。 7.建立健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自律组织。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工作由财政部门主管,自然也包括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管理。就会计职业道德的管理而言,兼有政府管理和会计行业自律管理的双重性,这种管理体制具有明显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等优点,但从过去的工作情况看,主要进行了会计道德的建章立制和在职教育工作,自律性不强有待进一点完善。作者认为有必要在中国会计学会下设立会计职业道德研究组织,组建中国会计协会,作为会计人员自律组织,具体负责全国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事务管理工作。会计协会在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负责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核与认定、资格撤消、职业道德教育等,组织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专项检查,加大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教育工作。 8.制定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具体而言,即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应该怎么做,应当以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态度和作风去接人、待物、处事,去完成本职工作。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透视 何谓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权威的解释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活动、处理会计关系时所形成的职业规律、职业观念、职业原则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既是会计行业对本行业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又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应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同于会计职业道德,它重在强调强调“人”,主要是研究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其重点不在“会计”,也不在“会计职业”,而在“从事会计职业的人”所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水准。从本质上讲,它既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技术、(即职业之道)”,又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品质(即职业之德)”。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利益观念普遍得到了强化,但有些领导干部、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价值观念、道德意识开始谈化,特别是会计人员,由于身处单位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一些人为了追求金钱、权力,违反职业道德,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非职业道德行为概括起来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 1、职业态度方面:疲于应付,消极怠工。目前在我们的会计队伍中,有些会计人员由于对会计工作认识不足,选择这一职业后又不把这一职业当成自己的理想去追求,不是潜心于自己所从事的财会工作,认为会计工作整天枯燥无味,经济收入不高,心态产生不平;在工作岗位上处理会计事务时,敷衍塞责,有的甚至还离岗专门在外兼职或做生意,赚取外快,而对自己单位的本职工作却随便应付;在会计业务知识更新方面,一些会计人员不是主动积极地加强学习,以提高自身素质,而是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疲于应付。 2、职业良心方面:动机不纯,利欲熏心。有些会计、出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经济业务,用假发票、假收据等手段套取现金,贪污公款;有的通过改动领导已签字的报销凭证的数字,以小报大,以少报多,将多报销的款项归个人所有;有的甚至模仿领导的笔迹,将用于个消费的购物凭证拿到单位报销,侵害集体利益。有的会计人员,特别是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利用职权看钱办事,收取贿赂。 3、职业原则方面:粉饰业绩,造假信息。一些企业管理当局,出于确保职位动机、借款动机等,授意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采用伪造、变造等手段,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掩盖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从而误导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了国家和股东权益。前些年来,上市公司连续出现的大案,如“红光实业”倒闭,“株洲有色”巨亏等,无不与粉饰财务会计报告有关。 4、职业纪律方面:挪用公款,串通作弊。有的会计人员困掌管了单位的财务大权,具有调拨资金的能力,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借鸡生蛋”,挪用公款用于买期货、购股票,赚到钱后再归还,给自己留有一定的退路,使犯罪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调查表明,许多贪污案件都是由挪用公款案引发的。有些会计人员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前程,对违法违纪行为熟视无睹,明哲保身,反而成了领导的一只手,直接按领导的意愿去处理会计事务,根本谈不上秉公办事,客观公正;有的会计人员,明知单位领导的行为是违法违纪的,却不制止,不向上级报告,反而参与犯罪,与领导一起串通作弊,满足自己对金钱的追求。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危害及原因剖析 1、假证、错账、糊涂表、恶性循环。常见的假证多为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主要体现在:内容、数量、金额不符;以自制非法代替外来凭证;伪造、涂改、移花接木。错账、假账主要在于账务处理的随意性,一些单位从自身的利益了出发,为了应付上级及外部监督部门,会计人员人为地调整账簿记录,故意作弊,以假乱真;设账外账,截留各项收入,虚列有关支出;在“往来”、“待摊”、“递延”等账户上做手脚,在存货计价、成本计算方面耍花招。同时,由于错账、假账导致生成数字逻辑性不强、牛头不对马嘴,缺乏勾稽关系的糊涂表。究其造假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漏国家税收,骗取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这不仅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减少,扩大和增加不合理开支,还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不良后果,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形成造假的原因,一是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和原则性不强,抵制力弱,睁一眼闭一眼,存在“宁犯天条,莫犯众僧”的心理,任其自便;二是领导意志,权力游戏,对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加以刁难、排挤,把顺我意志的放在主要岗位加以重用,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的住的站不住”的不良局面。 2、账外私设“不金库”,会计掌管“金钥匙”。一些企业内部各部门(分厂、车间等)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盲目强调业务经营的需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私设小金库,多渠道开支业务费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虽然大多都是由领导干部签批的,甚至是由领导“单线管理”的,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但会计人员却是直接参与者,并掌握着“小金库”的钥匙,不用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去防范“小金库”的出现,甚至主动串通作弊,将“会计原则”变成“会计圆则”,败坏会计风气,助长腐败势头,导致发生犯罪现象,甚至单位倒闭,严重地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书记成本”、“厂长利润”宣上榜,虚荣实耻。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出于对政治的利益的追逐,为保住昔日殊荣,确保职位和谋求职业升迁,不惜一切代价,铤而走险,授意或指使会计人员少提、乱摊费用、造假生产成本,账上添彩,以示职工思想工作做到了家;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利润,表中生花,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有意识地引导企业会计进行造假,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给企业,以解决企业虚报利润上交税收的资金。其结果是造成企业、领导图有虚荣,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内部会计控制失灵,职工实际蒙受耻辱,切身经济利益受损,积极性受挫,企业不能真正重整旗鼓、展现辉煌的难堪格局。 4、信息披露不及时,公信度大打折扣。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是其及时性,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的有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它的及时性。目前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在时间上相对滞后,使得信息使用者对其有用性(特别是其预测作用)及其可信性大打折扣,使得投资者、债权人不能及时据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另一方面,还影响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效率的评价,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管理者实施有效监督。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得力措施 1、自律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石。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机制,筑起思想道德防线,是防止腐败,打击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违法活动和非职业道德行为的第一道屏障;同时通过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机制,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将一切不良的道德欲望控制或消灭在萌芽状态,也是制止“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消除影响会计职业形象的不利因素,保护会计职业生命的根本手段。 2、职业技能、技术水平的提高,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作为称职的会计人员,必须敬业、爱业、乐业、勤业、精业,热衷于本职工作,潜心于本职工作,安心于本职工作,要有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要不断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首先要对传统的会计基础工作有所加强,其次要加快会计业务知识更新的学习,熟练掌握《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以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信息质量,同时还必须熟悉国家的财经法规、法令、政策,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不做权、财、色的奴隶,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3、会计法制建设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力保障。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固然重要,但是要杜绝和根治会计职业活动中的非职业道德行为,仅靠道德约束还是不够的,因为职业道德建设只是给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创造一种“软约束”环境,是一种心灵上的约束,它并不具有强制性,所以,更重要的还是要靠法律来约束,通过抓会计法制建设给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形成一种“硬约束”环境,将“法治”与“德治”齐头并举,这样才能使得会计人员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得更好,才能使得会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树立不做假账的职业意识,确保所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综上所述,我们能深刻认识到会计人员的非职业道德行为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不仅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道德建设促会计法制建设,同时必须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严格自律,勤奋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争做一名新时代的会计人。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透视 何谓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权威的解释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活动、处理会计关系时所形成的职业规律、职业观念、职业原则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既是会计行业对本行业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又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应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同于会计职业道德,它重在强调强调“人”,主要是研究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其重点不在“会计”,也不在“会计职业”,而在“从事会计职业的人”所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水准。从本质上讲,它既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技术、(即职业之道)”,又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品质(即职业之德)”。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利益观念普遍得到了强化,但有些领导干部、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价值观念、道德意识开始谈化,特别是会计人员,由于身处单位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一些人为了追求金钱、权力,违反职业道德,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非职业道德行为概括起来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 1、职业态度方面:疲于应付,消极怠工。目前在我们的会计队伍中,有些会计人员由于对会计工作认识不足,选择这一职业后又不把这一职业当成自己的理想去追求,不是潜心于自己所从事的财会工作,认为会计工作整天枯燥无味,经济收入不高,心态产生不平;在工作岗位上处理会计事务时,敷衍塞责,有的甚至还离岗专门在外兼职或做生意,赚取外快,而对自己单位的本职工作却随便应付;在会计业务知识更新方面,一些会计人员不是主动积极地加强学习,以提高自身素质,而是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疲于应付。 2、职业良心方面:动机不纯,利欲熏心。有些会计、出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经济业务,用假发票、假收据等手段套取现金,贪污公款;有的通过改动领导已签字的报销凭证的数字,以小报大,以少报多,将多报销的款项归个人所有;有的甚至模仿领导的笔迹,将用于个消费的购物凭证拿到单位报销,侵害集体利益。有的会计人员,特别是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利用职权看钱办事,收取贿赂。 3、职业原则方面:粉饰业绩,造假信息。一些企业管理当局,出于确保职位动机、借款动机等,授意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采用伪造、变造等手段,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掩盖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从而误导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了国家和股东权益。前些年来,上市公司连续出现的大案,如“红光实业”倒闭,“株洲有色”巨亏等,无不与粉饰财务会计报告有关。 4、职业纪律方面:挪用公款,串通作弊。有的会计人员困掌管了单位的财务大权,具有调拨资金的能力,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借鸡生蛋”,挪用公款用于买期货、购股票,赚到钱后再归还,给自己留有一定的退路,使犯罪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调查表明,许多贪污案件都是由挪用公款案引发的。有些会计人员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前程,对违法违纪行为熟视无睹,明哲保身,反而成了领导的一只手,直接按领导的意愿去处理会计事务,根本谈不上秉公办事,客观公正;有的会计人员,明知单位领导的行为是违法违纪的,却不制止,不向上级报告,反而参与犯罪,与领导一起串通作弊,满足自己对金钱的追求。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危害及原因剖析 1、假证、错账、糊涂表、恶性循环。常见的假证多为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主要体现在:内容、数量、金额不符;以自制非法代替外来凭证;伪造、涂改、移花接木。错账、假账主要在于账务处理的随意性,一些单位从自身的利益了出发,为了应付上级及外部监督部门,会计人员人为地调整账簿记录,故意作弊,以假乱真;设账外账,截留各项收入,虚列有关支出;在“往来”、“待摊”、“递延”等账户上做手脚,在存货计价、成本计算方面耍花招。同时,由于错账、假账导致生成数字逻辑性不强、牛头不对马嘴,缺乏勾稽关系的糊涂表。究其造假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漏国家税收,骗取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这不仅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减少,扩大和增加不合理开支,还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不良后果,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形成造假的原因,一是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和原则性不强,抵制力弱,睁一眼闭一眼,存在“宁犯天条,莫犯众僧”的心理,任其自便;二是领导意志,权力游戏,对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加以刁难、排挤,把顺我意志的放在主要岗位加以重用,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的住的站不住”的不良局面。 2、账外私设“不金库”,会计掌管“金钥匙”。一些企业内部各部门(分厂、车间等)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盲目强调业务经营的需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私设小金库,多渠道开支业务费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虽然大多都是由领导干部签批的,甚至是由领导“单线管理”的,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但会计人员却是直接参与者,并掌握着“小金库”的钥匙,不用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去防范“小金库”的出现,甚至主动串通作弊,将“会计原则”变成“会计圆则”,败坏会计风气,助长腐败势头,导致发生犯罪现象,甚至单位倒闭,严重地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书记成本”、“厂长利润”宣上榜,虚荣实耻。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出于对政治的利益的追逐,为保住昔日殊荣,确保职位和谋求职业升迁,不惜一切代价,铤而走险,授意或指使会计人员少提、乱摊费用、造假生产成本,账上添彩,以示职工思想工作做到了家;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利润,表中生花,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有意识地引导企业会计进行造假,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给企业,以解决企业虚报利润上交税收的资金。其结果是造成企业、领导图有虚荣,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内部会计控制失灵,职工实际蒙受耻辱,切身经济利益受损,积极性受挫,企业不能真正重整旗鼓、展现辉煌的难堪格局。 4、信息披露不及时,公信度大打折扣。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是其及时性,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的有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它的及时性。目前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在时间上相对滞后,使得信息使用者对其有用性(特别是其预测作用)及其可信性大打折扣,使得投资者、债权人不能及时据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另一方面,还影响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效率的评价,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管理者实施有效监督。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得力措施 1、自律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石。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机制,筑起思想道德防线,是防止腐败,打击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违法活动和非职业道德行为的第一道屏障;同时通过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机制,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将一切不良的道德欲望控制或消灭在萌芽状态,也是制止“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消除影响会计职业形象的不利因素,保护会计职业生命的根本手段。 2、职业技能、技术水平的提高,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作为称职的会计人员,必须敬业、爱业、乐业、勤业、精业,热衷于本职工作,潜心于本职工作,安心于本职工作,要有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要不断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首先要对传统的会计基础工作有所加强,其次要加快会计业务知识更新的学习,熟练掌握《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以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信息质量,同时还必须熟悉国家的财经法规、法令、政策,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不做权、财、色的奴隶,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3、会计法制建设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力保障。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固然重要,但是要杜绝和根治会计职业活动中的非职业道德行为,仅靠道德约束还是不够的,因为职业道德建设只是给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创造一种“软约束”环境,是一种心灵上的约束,它并不具有强制性,所以,更重要的还是要靠法律来约束,通过抓会计法制建设给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形成一种“硬约束”环境,将“法治”与“德治”齐头并举,这样才能使得会计人员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得更好,才能使得会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树立不做假账的职业意识,确保所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综上所述,我们能深刻认识到会计人员的非职业道德行为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不仅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道德建设促会计法制建设,同时必须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严格自律,勤奋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争做一名新时代的会计人。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论文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现状;对策 论文提要: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品德做出规范,以指导和约束会计人员正确处理会计工作。本文分析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整个会计行业生存发展之根本。 一、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过程中,广大会计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毋庸置疑,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1、会计造假。一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不能够遵守职业规范,不能坚持原则,直接或间接参与伪造、变造、篡改、隐匿、毁损会计资料,编造虚假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和经济指标,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扰乱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 2、违法乱纪,牟取私利。某些会计人员抵挡不住金钱诱惑,采取收入不记账、虚报冒领、伪造、变造支出单据等违法行为,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或利用职务之便利,贪污、挪用公款,以权谋私,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违背执业准则,弄虚作假。少数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人员,不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对明知有重大错误和舞弊的会计报表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欺骗广大投资者。 造成以上表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又有客观上的。主观上,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一些会计人员缺乏必要的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对遵守职业道德没有清醒的认识或者是没有足够的重视,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客观上,一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社会上出现了弄虚作假、哄骗欺诈、偷税漏税、以权谋私等一些违背诚信的不良现象,使部分会计人员心理失衡,也参与到弄虚作假的行列中。二是受执业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规范不完善,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缺乏具体的惩治措施,而对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救济制度,使一些会计人员迫于单位领导胁迫,参与会计造假。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解决会计造假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需要。会计造假有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因素,有政治原因也有经济原因,虽然解决会计造假不能仅仅靠会计个人力量。但是会计造假主要发生在会计工作中,主要是会计行为,在解决会计造假中,会计人员必然是主要力量。只要会计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严守职业道德,就能遏止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现象,因此在目前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严重的情况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具备“德、能、勤、绩、公、廉、俭”等七个方面的素质。会计人员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执业的基本知识固然很重要,但由于会计工作的特殊性,会计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管理工作好坏的关键。因此,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才是最重要的,会计人员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才能真正做到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作风严谨、艰苦朴素、大公无私,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树立会计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由于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利益的驱动,以及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少数会计人员弄虚作假,贪污腐化、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重损害了会计形象,降低了社会对会计的信任,会计行业的发展遇到很大困难。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迫在眉睫,会计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行业才会有良好的工作环境,社会对会计行业的看法才能改变,会计的形象才会改善,会计的地位才能提高,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会计行业良好发展的根本。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关键在于教育。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培养会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定的职业信念、规范的职业行为不可缺少的环节。会计教育不能仅限于传授业务技能与知识,更重要的是要灌输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职业道德教育融进每一名会计人员内心,增强每名会计人员履行职责和道德义务的自觉性,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道德品质。 2、会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会计人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是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主要靠会计人员自身努力。一个会计人员道德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道德修养的程度,会计人员要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提高,把职业道德原则转化为自己的职业道德品质,形成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客观公正、精心理财,扎扎实实做好会计工作,不断用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会计行为,实现职业理想。 3、净化会计行为环境。会计行为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会计职业道德的好坏,在制度不完善、道德意识淡薄、诚信丧失的社会环境下,是不可能营造出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因此,净化会计从业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有着重要意义,而会计环境的净化需要社会各方面相互协调,只有社会各行各业都提高了职业道德意识,才能营造出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和谐环境,只要形成了扬正抑邪、褒善贬恶的社会环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定能取得良好效果。 4、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职业道德评价体系。由于目前我国还未建立起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和检查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监督和检查、督促和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应予表彰和奖励,对其中的典型案例应予大力宣传;而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应给予必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评价会计职业道德,扶正去邪、惩恶扬善的良好氛围。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问题分析 摘要:我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在飞速发展,各行各业对优秀会计人员都是求才若渴,这种情况促进了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爆发时增长,可以说,会计行业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位置。同时因为从事会计行业人员众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加上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会计行业的失信现象越来越多,从事会计行业人员对这个职业的道德准线也越来越低。本文就如何保证会计从业人员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提高诚信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论述,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论述,能够引起会计行业人员对职业道德和诚信问题的重视,通过约束自己,提高自己从业道德水平来改善目前我国会计行业的失信的问题。 关键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诚信财务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各行各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机遇,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且有望在近几年超越美国成为第一大经济体,为我国加快融入世界大家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我国会计行业的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因为从业人员众多,业务水平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近年来曝光的几起行业丑闻,导致社会了对会计行业的信任降低,影响了会计行业的公信力,而这直接影响到我国会计行业的诚信问题,进而影响到我国企业在国际经济交流中的诚信问题。因此,如何提升会计诚信水平,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推进会计行业的公信力提升有着非常强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首先,我们先说一说什么叫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侠义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那么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二、会计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原因 现如今,随着世界通信科技迅猛发展,新闻信息早已实现了传播实时化,广泛化,通过不断曝光各行各业的一些丑闻信息,致使我国各行各业不得不面对着公信力缺失这个窘境,在这其中,会计行业职业道德滑坡现象同样受到了广大社会人士的关注和关切。所以提升会计诚信水平,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对我国会计行业的诚信建设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只有找出会计职业道德滑坡问题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从而提高会计职业公信力。通过调查发现,国内外对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诚信问题都非常重视,很多会计方面的著作也都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了大篇幅的论述和探讨。甚至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1988年7月颁布了《国际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对会计职业道德制订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这些都充分证明了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及主观因素,目前我国会计行业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我国会计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观念淡薄。目前,在我国各高校的会计教育教学当中,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还不够重视,这就从根本导致了会计专业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轻视,致使毕业后在会计职业生涯中在观念上没有去刻意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准线。在社会现实中,企业中有关领导也对会计职业道德不够重视,只是简单将会计从业标准挂在墙上,这也导致了从业人员没有进一步对职业道德的了解和学习,甚至有些从事会计工作者认为金钱远比职业道德重要,这些现象对会计职业道德滑坡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以上原因也造成了当下会计从业者认为遵从领导的指示,哪怕提供假的会计信息,也没有什么不对,完全丧失了会计职业道德底线,因此也导致了会计账目造假,报假现象的频繁出现。 2.利益驱动导致职业道德沦丧。当今社会,因为道德教育的缺失,法律监管上的空白,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不断滑坡,出现了个人利益至上、金钱利益至上、享乐至上等错误观念。这就引发了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而践踏会计职业道德,甚至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也屡见不鲜。比如一些人因为无法抵御利益的诱惑而利用职务权利,通过在业务中做手脚,比如伪造、变造、隐匿、损毁、谎报会计资料等行为来获得利益,随着私欲的不断扩大,在利益驱使下不断触碰道德底线,甚至将法律法规抛之脑后,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即使这种现象只是发生在少数人的身上,但是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同时也体现出了会计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轻视问题,不能坚守职业道德,那么当面临足够的利益诱惑时,又如何来遵守法律法规呢。而且如果在一开始就没能制止践踏职业道德的行为,还会给其他从业人员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造成错误引导,进而导致更多的人为了利益而抛弃职业道德底线,这种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3.内部和外部监管不到位。目前我国有关会计行业施行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这些都是属于外部监管。这些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里,对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着一些具体规定,但是因为这些法律法规或者制度规范里并没有对会计职业道德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而且在实践中很多条款不能正确运行,还有些条款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这种情况无形中为会计从业者违法乱纪提供了温床,间接造成了钻空子、打擦边球等现象屡禁不止,在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账目进行审计时,很难通过账面来及时发现问题,这也变相导致了会计行业职业道德的进一步沦丧。会计职业道德目前主要是以自觉性和社会舆论监督来执行的,而并非是强制性的,由此也导致了执行力和约束力大打折扣。从内部监管来讲,由于某些行为可以为企业和个人直接带来经济利益,导致内部监管形同虚设。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主要领导的意见对于会计从业者来说就是规定,是不容置疑的,甚至在明知道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甚至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也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如果不遵从领导意志,很可能直接被炒鱿鱼而无法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如果为了坚守职业道德底线而对错误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成本过高,程序繁琐,而且就算举报成功也往往只是罚款了事或者不了了之,这种现象不光对当事人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还对举报人来讲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这种显现也导致了会计从业者对践踏职业道德行为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选择了无视,隐忍,甚至还有人去模仿学习,这种现象导致了会计从业者难以遵守职业道德。由此可见,目前我国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无论是外部监管还是内部监管都缺乏具体可行的管理规定和惩罚措施。 三、结语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扼守会计职业道德底线是非常重要的,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我认为做到以下几点对于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和诚信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1.提高在高校的学习教育中与企业的内部培训中加强会计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推崇会计从业者的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从自身做起,为广大会计从业者树立优秀模范,从而起到正确的行为引导作用。 2.对既得利益的企业或者个人予以精准打击,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3.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填补监管空白,建立诚信体系,设立诚信黑名单,从根本上净化会计从业者的从业环境。以上就是我对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的研究所发现的一些问题以及看法,如有问题,欢迎指正。 作者:石明明 单位:西京学院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问题探讨 一、引言 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自然人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投资兴办企业,一时间企业数量和规模连年高速攀升,与之相对应的是会计从业人员数量也在急速增加,每年数以千万计的会计人员队伍在规模不等各种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公益性组织中从事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队伍的庞大一方面为我国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组织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及使用提供了规范、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有力的促进了会计事业发展。但是会计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会影响会计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本文将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促进会计职业更好更快发展[1]。 二、当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分析 (一)整体缺乏责任意识 现如今,虽然财会行业业正在如日中天的蓬勃发展,但会计人员中仍不乏一些投机取巧、缺乏敬业精神的。甚至有些会计人员根本就不遵循常规工作流程,工作怎么轻松就怎么进行,这将严重影响他们的工作质量。再加上他们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科学的会计理念以及现有的会计就业招聘制度存在或多或少的漏洞,这种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二)自身专业知识技能不够 近年来由于财会专业的热门,越来越多的人在千军万马中选择一条“会计路”。从表面上看,激烈的竞争能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但是从另一方面考虑,由于会计行业门槛较低,手里仅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大批存在。也就是说,很多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连初级会计水平都达不到。这导致会计从业人员群体整体专业素质较低,总体结构失衡,高端会计不足,而普通会计人员饱和的现象[2]。 (三)法制观念意识淡薄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会计职业来说,法制观念至关重要。但是从目前会计人员素质的现状来看,很多会计人员不懂法、不守法,甚至在工作过程中为了一己私利知法犯法,例如挪用公款、偷税漏税等,严重破坏了行业作风,对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严重阻碍。 三、当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会计职业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究其主要原因就是人们对于会计职业的认识存在偏差,很多人认为会计职业就是算算数字、做做账。很多小微企业不愿意聘请专业会计从事财务核算工作,认为自己账务简单,随随便便找一个懂点会计知识的单位已有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就可以了,这样还能够避免聘请专业会计而节省一笔开支,或者很多小微企业自身并没有按要求设置会计账薄,或账目混乱,因此向税务机关申请了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税款,没有设置会计岗位,没有聘请会计人员。此外,有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也不愿意推行会计电算化,仅仅用来进行简单的记账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和填制会计报表还采用人工的方式进行[3]。 四、优化会计职业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提高人们对会计职业的认知水平 当前,我国会计行业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向广大企事业单位积极推广会计工作,加速推进我国的会计职业进程。要积极向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普及会计知识,让其知晓会计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让其接受会计职业,支持会计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引导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小微企业正确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聘请专业化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促使他们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并建立健全单位账簿和会计制度,配备会计人员,积极稳妥有序的开展会计工作,并购置一些价格便宜,功能齐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提高会计核算效率。 (二)培养综合性的会计人才 企事业单位在聘用会计人员时要选聘哪些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能够熟练运用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的财务会计人员。一些中小企业,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选派接受能力强的会计骨干到专门的会计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化的会计知识培训,来提高会计人员准确运用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工作能力。要向中老年会计工作者普及基本的计算机操作知识技巧,尤其是一些会计软件和数据处理技巧,让会计人员都能够接受会计电算化,借助专业化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各个单位要对现有的会计人员进行轮岗,促使他们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从事不同的会计工作,尽可能的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4]。 (三)强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为参训会计人员提供专业化的技能培训,以求帮助他们在短时间内掌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财务制度建设等方面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此外还要联系国内开设会计课程的高职、大专,乃至本科院校,对会计人员进行远程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此外,也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促使其学习和掌握新的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制度、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经纪律,教育引导会计人员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坚守职业道德[5]。 五、结论 本文通过当前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问题的现状分析,在总结归纳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性的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以此来加快我国会计事业的发展步伐。相信,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国的会计事业必将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朱承亮 单位:中铝昆明铜业有限公司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探讨 摘要:现时期,会计人员因为职业道德建设不足,意识不够,法律意识薄弱而做出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长此以往,社会的风气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深入的去探索分析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内容,寻找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方法,这个是新时期的我们迫切需要完成的事。如何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并不是只需要往从事人员方面找原因,在会计制度,环境等等因素上都是加强建设研究必须考虑的。 关键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策 在21世纪,对各行业的一个道德的管理和建设尤为重要。中华儿女历来就是以礼仪、以道德为首,推崇高尚的道德情操。道德就像是一盏明灯,有光明的存在才能驱散阴霾。会计在新时期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是有经济活动的发生,经济义务的形成,就会有会计的出现,对经济活动进行计算、计量等等。正如空气无处不在说明了空气的重要,会计的遍及也是这个道理。因为遍及,所以重要。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因为它的自律性要建设和发展起来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更加需要时间的日积月累和各个方面的努力。了解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我们才能更好的研究如何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以此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弘扬社会的正气之风。 一、当前会计人员急需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因剖析 (一)会计人员和领导者法律意识的浅陋 我们都希望看到一个明朗的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有着越来越多的会计违法行为事情出现。例如:某某企业由于进行新项目的研究需要投入大笔的资金,但是企业所可以支配的流动资金不足,于是企业的负责人就向银行进行贷款。出于银行贷款需要查看企业的报表,负责人便让企业的会计违规的将报表数据进行修改,以此来获得贷款的资格。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仅是会计人员还包括了企业的管理者,因此我们急需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假使在此案例中,会计人员能坚持原则,坚持遵守会计制度的要求,那这个案例就不会发生,这类违法行为也会随之不复存在。如果对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不加以加强,这类违法行为将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违法行为发生并不仅仅只有会计人员自身的责任,其他方面的原因还有会计人员所从事的公司,很多老板一味地强调利益,怎样将自己的利益,公司的利益扩展到最大,将成本降低,损耗降低,这些要求有时候会不客观的造成会计违法行为的产生。会计人员和企业领导者的法律意识浅薄,并没有深刻的意识到违法行为会对社会经济造成怎样不良的影响。 (二)社会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足 会计道德建设体制在企业内部完善的程度会影响企业的会计管理,会计制度的执行会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并没有执行到位,体制和制度形同虚设,或者是只是在最初强调制度的执行,强调道德建设,时间一长就放之任之,这些会促使违法事件的发生。所以,减少和杜绝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完善会计制度和体制,营造良好的社风风气是当前会计人员急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原因。 二、当前会计人员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的渠道 (一)从基础教育上增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职业道德就是在工作中,在职业活动中的一系列具体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就效力方面而言,它并不像是法律一样,具有强制性,但是却是墨守成规的东西。虽然不具有必须执行的强制力却任然需要你我遵守。它规范着从事会计行业的会计人员的行为操守,使其更加便于管理。修筑高楼大厦地基是根本,同样的道理,建设职业道德,最开始的会计教育也是根本。从基础上教育就是说从会计的职业教育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开始时就严格进行教育普及,将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教育不管是以书本的形式,还是定期考核的形式,让每个从业人员都明白,清楚并且深刻的理解会计职业道德八大点所涵盖的内容,只有清楚的知道其中的具体道德要求,才能在会计人员每次从事具体会计业务时,心中明了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道德建设所不能允许的,心里有正确的方向,才能做好每一件事。 (二)从后期的监督中不断完善 只有教育,只有基础普及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在教育之后,更应该时时检测教育后期的执行情况。科学家研究过人的记忆时间是有限的,人能更长久的记住做一件事或者一些东西,是因为在日积月累的重复中形成了一种短暂性习惯或者是长期的习惯,这样才不容易遗忘。所以对于很多事常常可能遗忘,道德建设教育也是一样,假设定期的检测,抽查,那会计的道德建设教育在会计人员心里也可以像形成一种习惯一样的固定的思考方式,在做会计的各种经济业务时,能够随时随地的铭记,这样才不会因为无知甚至是明知故犯而做出违法的行为。 (三)从社会的宏观影响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电视里,书报上,从过去到现在,有着很多很多的像这样的违法乱纪的不正当会计行为。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我们也可以从电视、网络、报纸、书籍等等传播媒介出发,将积极向上的,拥有正能量的那些会计案例展现出来,让人们了解。同时也要将那些违法的,滥用职权进行各种犯法的行为公之于众,让人们谴责这样的行为,让人们意识到这样的举止是受人们所不悦的,是不好的,因此才不会有想要越过法律界限去做出违法的会计行为的想法。 (四)从机制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从机制上加强不仅仅是针对会计单位的机制,还包括整个社会,整个会计行业的机制。在会计行业中,没有完善的道德建设,对于公司的管理和发展并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在今天,这个社会主义时代,这个经济社会,要想更好的管理公司和企业,首先要有完美健全的准则,这样才可以推动企业的经济发展,企业的经济得到发展继而社会的经济也跟着发展。所以在制度上、准则上想办法,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阶段。一个企业拥有良好的管理团队和管理机制后,可以增涨企业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对工作的在意度。只有建立健全合理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才能在如今这个新时代新时期中更好的贴合会计人员的会计工作。会计除了对核算还有监督,监督机制不止包括会计自身的监督,也包括企业管理层的监督,其他监督,要符合会计法律的要求和规定,并且要严格的执行。对于一个公司而言,虽然盈利是最终的目的,但是也不能“唯利是图”,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盲目的做出违法的行为,这样不但得不到更多,反而会因为触犯法律而为此买单,这一点是每一个公司的决策人应该深刻领悟的。加强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力度,使其往更宏伟的方向发展。从机制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从企业的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上加强,不能虚有制度而没有实际的执行。 三、结语 在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一件利益良多的事,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你可以拥有高尚,廉洁的个人操守,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赢得别人的尊重,受到人们称颂。对于会计行业来说,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形成一个拥有良好风气,秩序井然,刚正严明的职业环境。对于社会来说,在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形成一种廉洁自律、客观公正的社会风气。因此,我们要不断的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减少甚至是杜绝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从各个方面同时努力,不断的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素养,让这个社会的正气之风能风起不止。 作者:朱国强 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医院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摘要:现时期,会计人员因为职业道德建设不足,意识不够,法律意识薄弱而做出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长此以往,社会的风气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深入的去探索分析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内容,寻找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方法,这个是新时期的我们迫切需要完成的事。如何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并不是只需要往从事人员方面找原因,在会计制度,环境等等因素上都是加强建设研究必须考虑的。 关键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策 在21世纪,对各行业的一个道德的管理和建设尤为重要。中华儿女历来就是以礼仪、以道德为首,推崇高尚的道德情操。道德就像是一盏明灯,有光明的存在才能驱散阴霾。会计在新时期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是有经济活动的发生,经济义务的形成,就会有会计的出现,对经济活动进行计算、计量等等。正如空气无处不在说明了空气的重要,会计的遍及也是这个道理。因为遍及,所以重要。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因为它的自律性要建设和发展起来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更加需要时间的日积月累和各个方面的努力。了解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我们才能更好的研究如何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以此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弘扬社会的正气之风。 一、当前会计人员急需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因剖析 (一)会计人员和领导者法律意识的浅陋 我们都希望看到一个明朗的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有着越来越多的会计违法行为事情出现。例如:某某企业由于进行新项目的研究需要投入大笔的资金,但是企业所可以支配的流动资金不足,于是企业的负责人就向银行进行贷款。出于银行贷款需要查看企业的报表,负责人便让企业的会计违规的将报表数据进行修改,以此来获得贷款的资格。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仅是会计人员还包括了企业的管理者,因此我们急需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假使在此案例中,会计人员能坚持原则,坚持遵守会计制度的要求,那这个案例就不会发生,这类违法行为也会随之不复存在。如果对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不加以加强,这类违法行为将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违法行为发生并不仅仅只有会计人员自身的责任,其他方面的原因还有会计人员所从事的公司,很多老板一味地强调利益,怎样将自己的利益,公司的利益扩展到最大,将成本降低,损耗降低,这些要求有时候会不客观的造成会计违法行为的产生。会计人员和企业领导者的法律意识浅薄,并没有深刻的意识到违法行为会对社会经济造成怎样不良的影响。 (二)社会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足 会计道德建设体制在企业内部完善的程度会影响企业的会计管理,会计制度的执行会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并没有执行到位,体制和制度形同虚设,或者是只是在最初强调制度的执行,强调道德建设,时间一长就放之任之,这些会促使违法事件的发生。所以,减少和杜绝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完善会计制度和体制,营造良好的社风风气是当前会计人员急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原因。 二、当前会计人员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的渠道 (一)从基础教育上增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职业道德就是在工作中,在职业活动中的一系列具体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就效力方面而言,它并不像是法律一样,具有强制性,但是却是墨守成规的东西。虽然不具有必须执行的强制力却任然需要你我遵守。它规范着从事会计行业的会计人员的行为操守,使其更加便于管理。修筑高楼大厦地基是根本,同样的道理,建设职业道德,最开始的会计教育也是根本。从基础上教育就是说从会计的职业教育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开始时就严格进行教育普及,将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教育不管是以书本的形式,还是定期考核的形式,让每个从业人员都明白,清楚并且深刻的理解会计职业道德八大点所涵盖的内容,只有清楚的知道其中的具体道德要求,才能在会计人员每次从事具体会计业务时,心中明了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道德建设所不能允许的,心里有正确的方向,才能做好每一件事。 (二)从后期的监督中不断完善 只有教育,只有基础普及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在教育之后,更应该时时检测教育后期的执行情况。科学家研究过人的记忆时间是有限的,人能更长久的记住做一件事或者一些东西,是因为在日积月累的重复中形成了一种短暂性习惯或者是长期的习惯,这样才不容易遗忘。所以对于很多事常常可能遗忘,道德建设教育也是一样,假设定期的检测,抽查,那会计的道德建设教育在会计人员心里也可以像形成一种习惯一样的固定的思考方式,在做会计的各种经济业务时,能够随时随地的铭记,这样才不会因为无知甚至是明知故犯而做出违法的行为。 (三)从社会的宏观影响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电视里,书报上,从过去到现在,有着很多很多的像这样的违法乱纪的不正当会计行为。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我们也可以从电视、网络、报纸、书籍等等传播媒介出发,将积极向上的,拥有正能量的那些会计案例展现出来,让人们了解。同时也要将那些违法的,滥用职权进行各种犯法的行为公之于众,让人们谴责这样的行为,让人们意识到这样的举止是受人们所不悦的,是不好的,因此才不会有想要越过法律界限去做出违法的会计行为的想法。 (四)从机制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从机制上加强不仅仅是针对会计单位的机制,还包括整个社会,整个会计行业的机制。在会计行业中,没有完善的道德建设,对于公司的管理和发展并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在今天,这个社会主义时代,这个经济社会,要想更好的管理公司和企业,首先要有完美健全的准则,这样才可以推动企业的经济发展,企业的经济得到发展继而社会的经济也跟着发展。所以在制度上、准则上想办法,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阶段。一个企业拥有良好的管理团队和管理机制后,可以增涨企业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对工作的在意度。只有建立健全合理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才能在如今这个新时代新时期中更好的贴合会计人员的会计工作。会计除了对核算还有监督,监督机制不止包括会计自身的监督,也包括企业管理层的监督,其他监督,要符合会计法律的要求和规定,并且要严格的执行。对于一个公司而言,虽然盈利是最终的目的,但是也不能“唯利是图”,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盲目的做出违法的行为,这样不但得不到更多,反而会因为触犯法律而为此买单,这一点是每一个公司的决策人应该深刻领悟的。加强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力度,使其往更宏伟的方向发展。从机制上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从企业的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上加强,不能虚有制度而没有实际的执行。 三、结语 在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一件利益良多的事,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你可以拥有高尚,廉洁的个人操守,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赢得别人的尊重,受到人们称颂。对于会计行业来说,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形成一个拥有良好风气,秩序井然,刚正严明的职业环境。对于社会来说,在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形成一种廉洁自律、客观公正的社会风气。因此,我们要不断的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减少甚至是杜绝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从各个方面同时努力,不断的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素养,让这个社会的正气之风能风起不止。 作者:朱国强 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医院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新形势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探讨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各行各业的相互配合与共同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改革,会计行业在企业发展进程中的决策性和影响力也日益显现出来。会计行业能否良性发展,对我国整个经济秩序以及结构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成为了全社会的普遍共识。文章对新形势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深入地探讨了相关的改革措施。 关键词:新形势;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一、新形势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会计行业是必不可缺的一个重要领域,它一方面能够对国家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另一方面也能够对各种会计行为起到规范的作用。因此,一个会计人员是否具备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就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我国的“银广厦”事件,以及美国的“安然”事件之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更是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职业素质良莠不齐,会计行业的内部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相当普遍。所以,全面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加快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设,已成为会计行业的当务之急。 二、新形势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改革措施 (一)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 新形势下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最新的专业技能,而且还要不断增强自身对职业道德的认同感。诚信是会计行业之根本,所以会计人员在从事一切会计事项时也必须要做到诚信为本,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确保会计这一职业的存在意义。因此,在会计实践工作中,企业应该不断强化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并将其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上来。第一,在日常的会计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宣传力度,制定出完善的会计人员行为准则与规范,及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行为予以严惩,不断提高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水平。第二,企业要努力在社会上树立起一个积极进行职业道德建设的良好印象,这有利于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接轨,让企业能够紧跟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把自身建设成为更可靠、会计信息质量更高的现代化企业。 (二)加强对整个会计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 职业道德规范是确保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得以顺利实施和执行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和确保会计行业能够良好、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必须要国家立法机关和会计行业协会经过协商以后才能真正确立下来。而且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事项时必须要将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根本指导原则,来进一步规划相关会计工作的要求和完成该项工作所需花费的时间,其实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过程。同时,在企业在建设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过程中,还要重视对国家经济法规和管理条例的贯彻与落实。此外,还要从会计行业的工作、职业以及能力三方面的要求出发,对会计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把控,进而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三)加大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力度 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实现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学校教育,一种是以培训方式进行的再教育。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学校教育,其实就是指会计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所接受的专业化职业道德教育。此时的职业道德教育主要是系统地对职业道德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学习,并且会结合一定的教学实践来让会计专业的学生更深刻地体会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意义。而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再教育,主要是指在他们从事会计工作以后,通过不定期的思想道德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觉悟和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对会计职业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且让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最先进的会计专业技能,最终以此来提升会计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四)健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管体系 会计人员只有本着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处理一切的会计事项,才可能让企业的不同利益者的需求得到满足。因此,只有不断健全企业内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管体系,才能真正促使会计人员树立起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意识。首先,健全企业内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前提,就是要加强对我国现有会计法律法规的贯彻与执行。加强会计人员对新会计法的学习与运用,并将其作为整个会计行业办事的标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管制度和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任何可能发生的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其次,还要将企业的内部监督与社会的外部监督充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企业的内部监督,指通过会计核算、借贷记账等环节对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评判其是否符合国家的经济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内的财务规章制度。社会的外部监督,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税务局等社会机构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与审查。此外,企业除了要健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管体系,在设置会计岗位时也必须要做到合理、科学。也只有在此前提下,企业的会计工作和资源才能够真正实现分配合理化,会计人员监管的奖惩机制才能够真正得以健全,最终实现整个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化和科学化。 三、结论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是决定企业经济发展好坏的关键因素。而新形势下我国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早已不容忽视,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也成为了会计行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重点任务。首先,要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不断增强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的认同感,将诚信为本作为从事一切会计事项的根本指导原则。其次,要加强对整个会计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并据此进一步规划相关会计工作的要求和完成该项工作所需花费的时间,保证会计工作的公平性与保密性。再者,要加大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觉悟,提升会计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此外,还要健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管体系,将企业的内部监督与社会的外部监督充分结合起来,合理设置会计岗位,真正实现企业会计工作和资源的分配合理化。 作者:张文宇 单位:保定申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财审部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论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改革深化,会计信息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最终决定了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秩序,因此在新时期为了促进会计行业积极、健康、向上发展,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十分重要。但是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尚未形成有效、完整的运行体系,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本文简要介绍了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分析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策略。 关键词:会计人员; 职业道德 ;从业环境 一、新时期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随着会计生涯的不断延长与历练,对于我这个将要迈入不惑之年的会计人员来说,深感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心中一定要有“戒”,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到心中有数,作为“戒”的衡量标尺,当属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尤其是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于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来说,就是法律底线,我们会计人员一定要守住这个底线。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是经营者、投资者、社会大众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反应企业经营结果、财务状况的具体表现,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是会计人员,其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水准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2.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的规章制度、科学先进的管理方式是我国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保障,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离不开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只有做到从会计人员自身开始约束,坚持维护职业道德底线,才能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增强财务战略决策的前瞻性、准确性,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整体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3.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过强的专业技术和丰富会计工作经验都不是最重要的,对职业道德的注重程度和执行力度才是企业快速发展的核心所在,通过职业道德严格规范会计人员的财务行为,增强会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防止会计人员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损害所有者权利,做到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从而提高会计人才队伍的整体执业素质。4.会计领域反腐倡廉。会计行为直接影响社会整体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实际会计工作中,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现象仍然存在,主要是因为在社会强大的上级压力、外界利益诱惑下,一些会计人员就忘记了职业道德低下,不再坚持最初的原则。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能够促使会计领域反腐倡廉,完善会计人员的从业环境,构建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1.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淡薄。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利益格局和社会关系的变化使得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冲突现象严重。因为缺乏客观公正、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在各种诱惑面前不能坚持原则,部分会计人员会根据经营者利润需求或个人私欲,利用专业优势,不顾职业操守,伪造、变更虚假会计信息,粉饰财务会计报表,只注重个人发展,不考虑企业长期发展。2.会计人员从业环境有待改善。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会计人员的从业环境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职业道德修养缺失。企业管理层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或是偷税逃税,会提出做假账的要求,会计人员社会地位低下,会计工作不独立,往往会被动的选择作假行为,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为了获取高额报酬,也会按照被审计单位要求出具虚假报告。在这样一个社会大环境下,会计人员要想维持职业道德困难重重。3.会计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会计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一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相关运行机制无法有效执行,而且企业内部缺乏科学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为会计人员发生职业道德缺失行为提供的空间,内部考核激励机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外部监督制度缺乏,外部审计监管机制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往往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没有为社会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4.职业道德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有关《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职业道德的规定较少,在新时期下,经济犯罪方法众多,会计行业职业道德相关法律制度已经远远跟不上时展的步伐了,会计法规制度实施不配套,加上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相关法律制度的重视程度较低,法律知识了解较少,对法律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1.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为了快速适应新时期会计行业的发展,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技术能力和经营能力,职业道德意识也在逐渐被社会重视,我国应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管理层要起到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融入企业文化中,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对于会计人员的考试,应注重对道德素质的考查,综合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面对外界的层层诱惑,一定要坚持住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客观公正的向外界出具财务会计报表,严禁会计造假、欺骗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道德行为。2.完善会计人员从业环境。会计人员从业环境是否良好直接影响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准,应该不断净化会计人员从业环境,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抵制社会不良风气。规范经营决策者违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思想、行为,提高领导道德素养,促使决策者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严禁利用职权或利益诱惑向会计人员提出不合理的作假行为。会计师事务所要出具独立的、可靠的审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负责,提升经营、投资决策的可行度。政府部门对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应加强关注度,严格规范会计行为,在新形势下为会计行业发展提供广阔、良好的发展空间。3.加强会计行为监管。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管,采用内外监管形成连续、有效的监管体制。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通过自我约束、评价、控制的方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采用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规范内部控制程序,形成相互监督、牵制机制,对于集团企业可以执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防止信息不对称现象。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实现奖罚分明,严格监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加强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监管的核心机构,更要加强职业道德监管,对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审计质量。财政、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资金的监控,对企业偷税漏税、造假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企业及会计主要责任人进行惩处。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是约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重要、有效的方法,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使得职业道德建设有法可依,会计人员要勇于坚持会计原则,做到遵纪守法,敢于社会的不正之风作斗争。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违反职业道德的惩罚内容,修订职业道德相关责任和惩罚概念模糊、不确定的条款,从制度上弥补法律漏洞,防止不法分子从中谋取私利,损坏国家利益。 四、结语 随着我国会计行业的快速发展,在新时期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十分重要,端正会计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使会计人员深刻认识到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对企业及国家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促进整个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修剑波 单位: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培训 一、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概述 (一)相关概念阐述 道德是人们生活中较为耳熟能详的一个概念,道德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一个问题。在我国古代,道德不仅指处理人际关系之时应当遵循的行为原则以及规范要求,还兼指个人的行为品质以及修养境界。在现今,道德涉及的范围非常大,是好与坏、是与非、善与恶等高的概念来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职业道德是道德的一个特殊的领域,是一般道德在社会职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职业道德与职业活动息息相关,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它的形成与商品经济之进展有着随同关系,成为商品经济活动中一种全新的道德观。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在会计工作中的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成为权衡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的优劣的尺度。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之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会计职业活动的范畴愈来愈普遍,职业活动的内容愈来愈丰富,现在商业银行会计行业就是其中一例。商业银行会计职业关系的变化也促进了商业银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职业道德在商业银行会计职业行为以及商业银行会计职业活动的具体体现。现今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则以及坚持准则,提高工作技能,参与管理,加强,服务这八个基本的要点,具体体现在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保持公正;通晓业务,能力足以担任会计工作;对银行企业加以保密,绝对不以非道德手段获得别人秘密;提供客观的信息,并予以充分揭示。 二、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培训的意义 商业银行会计的服务对象涉及到多个方面,供给的管帐信息无疑属于公共产品,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作用于社会经济之发展,此外,商业银行会计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与我国的法律法规搭档,调整工作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倘若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低劣,那么严重影响到我国大众的切身利益。大部分商业银行不乏职业道德素质颇高的会计人员。然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的确确仍然发生还是一少部分违背职业道德,乃至犯的不耻作为。因此,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的意义非常重大。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是非常必要的。究其原因,无非是会计职业道德是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会计行为的必要保障;会计职业道德能够激发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自我涵养的主动性。强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能够建立全新的商业银行会计行业作风,培育会计人员的杰出工作德行,培育品学兼优之会计人才,维护会计行业之威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一)积极的一面 1.热爱自己的岗位 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只有热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敬重会计这个职业。现在的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一方面出于对会计工作的兴趣,另一方面出于当下激烈的工作岗位竞争,大部分的会计人员都热爱着自己的岗位。 2.服务意识逐步提高 当下的大多数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对于服务对象的服务意识是不断加强的,他们对服务主体非常忠实,心里面自始至终都是以服务对象的经济利益为主。与之同时,他们树立起强烈的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谨记把为所有者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是自己的责任以及义务。此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得失,以谦虚文明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这样的文明服务促使他们的服务达到了高质量的效果。 3.守法合规意识不断增强 当下大多数商业银行会计人员都可以准确对会计职业权利与会计职业义务的关系对做出一定的安排并解,加强抵抗行业不正之风的本领,积极培养良好的遵纪守法之习惯,积极遵守企业组织纪律,并且积极履行维护财经纪律的责任,勇于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不断增强守法合规意识使得所有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国民经济得到了良好地运转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职业道德观念较为淡薄 尽管我国根据国际惯例以及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了相关的会计职业的法律法规,使得我国的金融行业业务活动有法可依,然而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当下有少量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观念比较淡漠,诚信意识不够,再加上他们的上司不乏一些法纪观念不正之辈,廉洁自律意志力不坚定,因此造成底层商业银行会计人员难以遵守和维护职业道德,丧失掉自己的职业责任感,致使他们无法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随意更改核算办法,会计核算混乱,财政体系丧失平衡,胡乱造假账,严重致使商业银行出现诚信风险。 2.保护客户信息的行为存在偏差 商业银行客户的信息具有很大的保密性,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是可以掌握大量的商业、工作以及客户信息。如果这些信息非特殊情况下是万万不能泄露的,倘若这些信息严重泄露,对于社会经济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3.缺乏钻研专业技能的精神 会计专业是一门专业技能很强的职业,当下我国多数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由于忙于处理繁琐的业务,难以抽空学习,再加之他们自主学习的意识不高,认为会计专业无非就是一些数据处理的简单问题,无需花费大量时间学习,致使他们的会计专业知识量跟不上时代的信息更新节奏,导致商业行会计专业工作效率的下降。如果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不具备高质量的技能水平,会计信息是一种空谈。 4.违背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原则 会计人员在处理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之时,其务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光明正大,然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鉴于岗位的局限以及上司的影响,出现了很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这与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违背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原则有关。倘若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难以坚持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贵伐,那么管帐信息大有可能会不真实,社会经济效益将大会损失。会计信息的本质要求为真实客观,倘若会计信息失却这个特质,势必导致广大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失误,引起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局面之产生。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社会整体信用环境较差 目前我国社会整体信用环境较差,整体表现为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质地,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现时银行交易中出现诸多的信用缺失事件,这与整个整体信用环境较差息息相关,使得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受到冲击,商业银行也不例外。 2.职业道德教育边缘化 当下中国从事商业银行会计职业人数逐步增多,构成的会计步队异常巨大,然而我国的会计队伍总体素质较低,懂核算、懂管理的员工不多。之所以会出现我国会计人员的知识面与职业水平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会计的要求的局面,是因为我国的会计道德教育边缘化,很多时候我国的会计,教学都呈现出我国教育的弊端——注重专业素质教育但是却忽略职业道德教育。这样培养出来的工作人员难成大器,造成违法行为时常发生,漠视法纪,银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纪律等执行得不严格,轻忽会计危机防备以及银行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造,导致会计政策水平以及营业技能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需求。 3.内控制度和考核晋升机制不科学 防止管理疏漏需要依靠一个科学的内控制度,然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令人担忧。某些商业银行缺乏良好的内控岗位制约的管理制度,商业银行会计岗位的设置难以互相约束和监督,而管理则是较为松懈和脱节,即使某些银行拥有一个较为行之有效的制度,然而却缺乏一个健全的运行保障机制,如此势必助长个别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违法行为的形成。当下我国商业银行的考核晋升机制也是不科学的。商业银行中的会计人员中的热爱自己的岗位,兢兢业业者却不能得到应有的奖励,另一方面就是他们得到的奖励是微不足道的,这样导致那些职业道德良好的商业银行中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大大挫伤,同时也滋生了某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滑坡。这种不好现象的产生究其原因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考核晋升机制不科学,重业绩而轻行为。 4.经济利益驱动,个人职业道德滑坡 前面提及,尽管我国根据国际惯例以及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了相关的会计职业的法律法规,使得我国的金融行业业务活动有法可依,可是现在有些商业银行会计相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层,职业道德观念较为淡薄,容易受经济利益驱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个人职业道德滑坡,进行商业银行的会计违规和做假账行为产生。因此,会计信息失真和恶性经济犯罪频繁发生,会计职能弱化。 四、如何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 (一)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当下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持续完善,政府应当支持鼓励社会公众中有着良好信用的人士以及企业,对他们的信用道德给予一定的奖励,运用大众媒体来宣传诚信的好风气。其次,当局务须建立较为成熟的社会信用档案制度,建立一个健康的社会信用监督体系。 (二)加强银行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职业道德良好氛围 银行企业应当坚持“以德治企”的理念来塑造企业形象,用职业道德来树立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银行企业应当积极构建自己的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企业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和企业精神,注重行为规范方面的管理,把企业道德与企业的理念、行为、经营方向、发展战略、服务特色等进行系统科学的整合与策划,强调企业和会计员工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于风险,贡献社会,把“让客户满意、政府放心”作为价值观念,营造出一个职业道德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强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对提升银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培育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情感,建立会计职业道德信念大有裨益。在对在校学生进行基本的会计学历教育的同时,也要对商业银行在职会计工作者的继续教育。为了加强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企业应当适当对其进行培训,采取适应性学习,扩展性学习和系统性学习等多种于培训形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内容;采用讲授、讨论和研讨等培训方法,这种灵活的教育方式不仅可以提升会计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性,还能减缓其工作与进修研习的冲突。此外,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应该积极主动地加强职业道德自我教育,养成自觉抵制不良行风影响,提升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积极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好习惯。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为了促使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更加健全,发挥职业道德的作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可以促使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之间有章可循,形成相互监督约束的良好氛围。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更是为了加强商业银行会计工作者对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并且根据其结果进行相应之表彰和惩罚,建立起商业银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倘若缺乏科学合理之奖惩机制,那么商业银行会计工作人员检查就会只顾着形式,却难以施展其应有的鼓励以及震慑功用。因此,为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部门应当对会计职业道德实施必要的行政监督;会计职业道德应当纳入被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验证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应为商业银行会计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商业银行企业应当完善银行业内部激励机制,对银行会计人员检查中呈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同时通过公开刊物等大众媒体予以广泛的宣传,这样众多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者从这些道德楷模中得到鼓动的力量,营造抑恶扬善的企业环境。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银行企业的利益是相辅相成的。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优良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展现企业特色,得到社会公众的了解、认同与偏爱,提高银行企业的知名度、信誉度以及竞争力,推进企业的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作者:李玲玉 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一、会计人员道德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的淡薄 在当今中国的会计行业内,很大一部分人只会关注其在经济发展上的运作度,而一些核心的东西却在追求眼前利益过程中被忽略了。经过日复一日枯燥化流程的会计从业人员慢慢磨掉了刚入职的那份职业热情。不只是褪去了学习知识、与时俱进的热情,又或者说是一种职业理想,除了职业技能的低级外,职业道德淡薄的人更有可能在实践的会计工作中做出有违其职业道德的事。 (二)内部监管制度的不健全 内部监管制度完善度是企业执行能力的好坏的重要指标,在实际的管理中,很多企业的内部监管制度严重不全甚至缺乏,因此不能有效的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约束,而当会计人员发生了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后,也不能及时有效对违反者追究责任。建立合理的内部监管制度,可以很大程度上的限制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而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制度需要良好的内部环境来支撑。而现阶段的内部监管制度总是在岗位和人员配置上出现问题,随着人员分配上问题的产生,资源管理混乱的现象也慢慢浮现。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有些单位对内部监管缺乏意识致使内部人员“一人多职”情况的多发,更是使得内部控制变得薄弱且混乱。因此在不完善的内部监管系统在此宣告破灭了,而剩下的将致使内部审计的形式化空壳,基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并将会助长相关负责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腐败之风。 (三)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参差不齐 在现阶段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数量和名称变得越来越繁多,随之而来从事会计的人员数量也变得越来越庞大。在庞大的基数之下,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却难以保证。而造成这些会计师职业素养不高的主要原因还是与会计行业门槛低有关。按照《会计法》上面的规定,只要高中毕业的人都可以参加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所以说会计从业资格证入口是比较低的。而一般的公司对财务工作人员的要求也不是很高,只要有从业资格证书、会点基本的财务管理工作就可以上岗就业了。在会计行业内,大部门的从业人员都是从事的基础的财务管理工作,而且处理的事情极其的简单和枯燥,只极少部分人员才能得到晋升,去处理核心的复杂会计业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从业人员的自我学习热情就普遍低下。 二、会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视度 合理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一个会计单位来说非常重要,在日新月异的市场经济发展中,会计人员除了要及时的更新专业知识外,还要加强其自身的职业道德认同感。会计行业中,诚信何其珍贵,作为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要做到诚信为本,这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没有诚信的人,必然会做出弄虚作假的事情来,而他也将在此过程中失去其职业存在的意义。从实践的方向来看,企业需要把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来。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企业领导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宣传力度,并制定出相应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惩罚,一旦发现会计人员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罚,使其不断地提高对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再者企业应该树立积极的职业道德建设社会印象。不仅把企业员工提高到职业道德建设的队伍上,更是把企业和企业、企业与社会接轨,从当前的市场经济出发,建设成为更加可靠有更高会计服务的公司。 (二)完善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管体系 信用是会计行业的根本所在。会计人员必须要在诚实守信的前提下,才可以满足各种利益者的需求。而要想促使会计人员养成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内部监管体系是必要被建立且完善的。当然在建立内部监督系统前,还需把注意力放到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来。依法办事是会计行业的标杆,在新《会计法》的指示下,不断完善会计内部监管制度,并把它们建成一个具有完善体系的企业内部监管系统,从根本上防止企业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企业的内部监督还需和社会的外部监督连接起来,内部监督通过对核算、记账等会计程序对会计人员进行监督审查,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当然社会监督中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等社会机构也会对其进监查,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除了监督体系外,合理的会计岗位设置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这个前提下,合理的分配工作和资源,建立健全的惩罚机制,可以大幅度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 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是会计管理工作的核心,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可以从分层次进行。在企业内部加强对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素养的教育是必要的,而定期对其进行有奖惩的活动检查会大大提高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当然企业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举办演讲、辩论等多种活动来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必然与时代精神挂钩,在未来时代的精神除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外,更多的会是职业精神的创新与变革。在职业精神的范畴内,会计人员贴合与新时代的大背景,吸收国际上先进的会计审计理念,从而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从硬件上来看,企业管理层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主导者,通过财务审计的电信化进程,全面实现企业会计工作的电子信息技术化,并逐步与国际会计审计技术进行对接,可以转化成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时代性职业精神。总之,会计人员必须要以“诚信为本”的原则,这是会计行业的职业精神。在实际的会计行业中,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还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会计人员对待职业的不认真不负责以及缺乏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的情况太多太多,要从根本上改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还需要从多方面下手。企业有效的奖惩机制、多元化的职业道德教育都会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的有效措施。当然在未来的职业发展中,会计行业更应该从时代精神入手,全面实现会计行业的硬件办公技术的国际化的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新时代职业精神的培养和教育,严格实行会计行业的国际化标准,坚决制止会计业内“乱收费、乱集资、乱分配”的现象,结合多元化的职业道德奖惩机制,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作者:李音 单位:广东省高明监狱企业财务部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一、引言 “修养”这个词是“修身”与“养性”两个词义的结合,即人们通过学习、实践磨砺、陶冶而提高本身素质的功夫和过程,又指人们通过修养功夫达到以某种程度的境界的品性与能力。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岗位上对自己的思想品质、思想意识方面的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以及所要达到的水平和境界。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会计人员根据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而进行的反省、检查、自我批评和自我剖析;二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岗位上形成的举止、风貌、仪表、情操以及应达到的境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道德品质修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职业道德品质是会计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会计职业道德行为上的反映。同志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个人偶然做了一件或几件好事,并不能因此而认为他已具备了某种良好的道德品质。因为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长期积累的结果。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形成,是会计人员长期的道德修养的结果。会计职业道德品质修养,是坚持不懈地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自觉接受道德教育,在实践中进行刻苦的自我完善的过程。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质并非先天固有,而是后天形成的。会计人员要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就要把会计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变成自己的内心信念,变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习惯。而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习惯需要经过自觉的锻炼,刻苦的学习和长期的修养才能形成。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任务,就是通过对会计职业道德原则、规范的认识和体验,使会计人员形成稳定的、能区别和明辨职业行为中的善良与丑恶、光荣与耻辱、高尚与卑鄙、诚实与虚伪等方面的内心信念,并将内心信念运用于工作实践,在实践中自觉调节个人的行为,使之符合会计职业道德的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无论在有人或无人监督的情况下,都能自觉地按照会计职业道德原则、规范行事,成为一个职业道德高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注意加强每位会计人员本身的自觉修养,不断增强其自我完善的能力,是陶冶情操、形成良好会计职业行为的有效途径。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途径 (一)社会实践是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 首先,只有亲自参加实践,才能深刻理解和接受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们的正确认识从社会实践中来。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规范不是理论家杜撰的,它是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精神关系的正确反映。只有置身于会计工作实践,才能把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认识这些关系的本质,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的必要性、合理性,从而才有可能接受它。其次,只有亲身参加实践,才能检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会计职业道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实践的道德,它要求人们严格遵守言行一致的原则。会计职业道德品质修养的程度拿什么标准来衡量呢?这当然是会计人员自身的实践。再次,只有亲身参加实践,才能不断地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水平。客观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会计工作实践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会计人员只有亲身参加实践,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道德认识,不断地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使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由一个境界升华到另一个更高的境界。 (二)加强理论学习是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 首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理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理论基础。近几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某些会计人员比较注重业务提高,相对忽视了马列主义理论和职业道德理论的学习,这势必影响会计人员道德水准的全面提高和发展。同时,改革开放为职业道德增加了新内容,提出了新要求。所以,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理念,在正确思想的指导下,不断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拒腐力,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把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变成内在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观念,从而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其次,加强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必须培养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因为会计是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职业,会计理论、会计实践的发展非常快,如果不加强学习,就会赶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就难以胜任会计工作。比如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今天已被广泛地应用于会计领域,会计理论也借鉴了西方会计学部分理论成果,我国的会计准则随着加入WTO逐步与国际接轨。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自觉地学习一切新的知识,掌握新会计职业技能,以适应会计职业发展的要求。另外,还要学习有关的会计法律规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使自己在职业活动中知法、守法、护法,并做守法、护法的模范。 作者:完颜张杰 单位:国网河南扶沟县供电公司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及对策 一、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 (一)部分会计人员没有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不少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都似乎没有弄清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相关政策法规都缺乏正确的认识,总觉得自己工作忙,没时间也没有精力学习会计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在平时的工作中,有时不能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会计工作,甚至因职业道德观念、法律法规淡薄,做出违法的事情,不能做到依法办事,依法从业。 (二)部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会计人员职称水平不一,部分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有待完善,学历水平不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会计从事人员的基本业务水平都有待加强,平时只管工作,不注意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水平,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能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三)部分会计人员丧失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在众多会计从事人员中,有不少人都推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丧失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需求,故意伪造和变造会计信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的资金,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部分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准则,弄虚作假。当单位利益和国家、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不少会计人员在领导的“暗示”和“施压”下违背职业道德准则,甘愿做老好人,为单位怎样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活动献出自己的“妙计”,不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自己的监督职能,经常不作为,有的甚至直接帮助单位伪造虚假信息,不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账,而是做假账,隐匿会计的真实资料,帮助单位逃脱法律法规的追究。 二、提高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对策 (一)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要建立健全监督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要求会计从事人员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从事各项会计工作。一旦发现违规的会计人员,要对其加以严惩。 (二)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财政部门及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会计人员进行政治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觉悟,教育会计人员要时刻牢记共产主义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教育会计人员要对时事加以关注,不能一心投入到繁杂的日常事务当中,应当将自己的工作和改革的大潮联系起来,时刻把握住时代的脉搏。 (三)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他们工作责任感。财政部门及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在职会计人员上职业道德课,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向会计人员发放一些正反典型的材料,或者组织会计人员观看警世教育录像,教育会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按照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进行各项工作;要热爱和敬畏本职工作,要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投身于会计工作”的思想,从自身做起,对自己的职业尊严加以维护,不管是在任何时候都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在公众中将会计行业的社会形象维持好。 (四)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财政部门及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让他们熟知并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得如何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利用法律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此外,要教育会计人员不断学习,不断了解新颁布和实施的法律制度,补充相应的专业知识,确保在各种利益发生冲突时,仍然可以做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不越过法律的红线。 (五)加强各方的监督力度。社会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对错误进行检查,对弊端加以纠正,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此外,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各个岗位会计人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内部会计人员相互监督的作用。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诚信度,为其建立从业道德档案,多向公众宣传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的事迹,让他们得到社会的认可,让公众重拾对会计行业的信心。而对于那些没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能做到依法办事的会计人员,要及时给予其一定惩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则需要吊销会计人员的从业证书,取消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并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看到严惩严重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违法的会计人员的决心。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监督力量,对会计人员多加警示,让会计人员时刻牢记不可以越过会计职业道德底线,不断督促自己要维护好会计职业形象,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 (六)加大法律制裁力度。对于不依法办事、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要追究相关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让他们意识到如果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事,为了自己的私利,违反职业道德,不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使会计人员时刻紧绷“依法办事”这根弦,时刻利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 (七)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各单位在内部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这样可以使内部会计人员彼此牵制,以防会计人员出现贪污腐败行为。同时,会计人员通过在不同的岗位上轮换,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水平,可以激发会计人员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促使会计人员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总之,针对当前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应当想方设法对会计从事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监督体制,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从业环境,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将“行业诚信”植根于每个会计人员的心中,让公众重拾对会计行业的信心,促进会计行业正常、健康发展。 作者:李珂雁 单位: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方经济论文:关于瑞典学派对西方经济学理论贡献的思考 [摘要]瑞典学派是现代西方经济学派之一,其宏观动态经济理论、生产要素禀赋理论和混合经济理论对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就瑞典学派对西方经济学的理论贡献进行评述,并对成因加以分析。 [关键词]瑞典学派;宏观动态经济理论;生产要素禀赋理论;混合经济理论 瑞典学派又称北欧学派或斯德哥尔摩学派,是对当今西方世界尤其是北欧有重要影响的经济学流派之一。该学派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于20世纪20~30年代。当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统治已经建立,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十分尖锐,又爆发了给资本主义世界以毁灭性打击的1929~1933年大危机。面对长期的经济萧条和严重失业,传统的新古典理论既不能在理论上给予解释,又不能提出相应的对策。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瑞典学派形成了,并且在战后得到迅速发展。瑞典学派的创始人是威克塞尔、卡塞尔和戴维森,为该学派的真正建立做出贡献的代表人物是缪尔达尔、林达尔和俄林,作为后继者的第三代主要代表是林德伯克。瑞典学派既不同于新古典学派,也有别于凯恩斯学派,有自己独特的理论特色。该学派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有宏观动态经济理论、生产要素禀赋理论和混合经济理论,它们是瑞典学派集体智慧的结晶。 一、宏观动态经济理论 瑞典学派的宏观动态经济理论起源于威克塞尔的积累过程原理,后经林达尔和缪尔达尔等学者不断加以修正和完善,为瑞典学派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成为瑞典学派鲜明的理论特色。 瑞典学派的创始人威克塞尔(1851~1926年)所处的年代周期性经济危机频繁发生,严重困扰西方世界。威克塞尔通过研究发现经济危机与经济周期性波动总是与价格和利息率的波动相伴。于是他提出积累过程原理,试图通过对利息率和价格运动的研究,给经济危机一个合理的解释。 威克塞尔的积累过程原理是在批判旧货币数量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首先将利息率分为货币利息率和自然利息率,前者指借贷资本的市场利息率,即实际利息率。后者指在假定没有货币参加的实物经济中,借贷资本的供求相一致时的利息率。其次,威克塞尔认为自然利息率和货币利息率的差异对价格起着渐进的和累积的影响。当货币利息率低于自然利息率时,由于生产资料的需求和生产扩张、信用膨胀、投资大于储蓄、货币所得增长,从而导致物价水平累积性上涨的经济扩张过程。反之,则出现物价水平累积性下降的经济紧缩过程。当自然利息率与货币利息率相一致时,经济处于均衡状态,此时的自然利率也称正常利率或均衡利率。因此,只有使两种利率保持一致,才能实现物价稳定和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最后,威克塞尔认为货币利率对于价格变动的影响要大于自然利息率,因此主张政府应通过利息率的调整来干预物价变动和经济波动,从而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理论和政策依据。 当然,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积累过程原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只强调货币因素对经济周期运动的影响,完全忽略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矛盾这一根本因素的作用,因此,无法对经济危机的根源加以科学的解释。其次,受传统经济学的影响,将充分就业作为假设前提,进而把经济危机看作是价格波动,而不是就业和产量的波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针对威克塞尔理论的上述缺陷,林达尔(1891~1960年)和缪尔达尔(1898~1987年)不断对其加以修正,为宏观动态经济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瑞典学派的真正建立做出了贡献。(1)林达尔在把失业均衡当作“特例”的前提下,进一步发展了总量分析法。他一方面指出消费品的总需求和总供给之间的变化决定物价水平的变化,另一方面还考察了物价、就业、产量和利息率等的一些社会经济总量及其相互关系。虽然林达尔并未试图解释产出和就业的变化,但他的综合分析所取得的成果对当代西方宏观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2)将时间因素引入经济分析中,将静态均衡理论发展为动态均衡理论。缪尔达尔提出了时点和时期分析方法。他认为时点分析是围绕一个均衡点展开的分析,它对于研究静态均衡是重要的。时期分析是对两个时点之间的间隔的分析,它着重研究的是动态发展问题。缪尔达尔还提出了“事前”和“事后”的概念,从而为解决西方经济学中的许多纷争提供了简单的途径。很多人认为,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所提出的储蓄与投资相等之所以令人费解,就是因为凯恩斯没有明确说明储蓄与投资虽相等,但必须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才能达到事后均衡。后来,林达尔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序列分析法,使经济分析更接近于现实。(3)进一步提出新的货币政策目标。林达尔认为威克塞尔的货币政策目标不易实现,他主张将调整物价使其与生产力的变动成反比作为货币政策目标。缪尔达尔认为应该将完全消除或者最少是缓和价格、产量和就业等经济因素的波动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这是从否定威克塞尔的充分就业假定得出的必然结论,标志着瑞典学派宏观政策的新发展。 瑞典学派的宏观动态经济理论对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1)传统经济学把货币视为覆盖在经济活动之上的“面纱”,将货币因素排除在实际经济运动的分析之外。威克塞尔将货币利率的变动和经济均衡联系起来,将传统的经济理论与货币理论融为一体,弥补了传统理论的缺陷。(2)瑞典学派注重时间因素在经济分析中的重要作用,克服了静态研究的局限性,使经济分析更接近资本主义经济过程的现实。但其动态均衡理论仅注重经济运动扩张、收缩时序先后的数量分析,忽视对运动过程质的分析,这是片面的。(3)传统经济学信奉“萨伊定律”,认为总需求永远等于总供给,因此只注重研究微观静态均衡,无从建立宏观经济均衡体系。威克塞尔的积累理论认为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失衡以及价格的震荡是常态,从而将微观静态均衡分析转为宏观动态均衡分析。但由于威克塞尔的宏观分析只说明了生产的扩大和收缩的趋势问题,没有阐述总产量和就业量的变化及决定问题,因此只是建立了现代宏观经济体系的雏形。(4)在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流的条件下,瑞典学派主张国家干预经济,这是难能可贵的。 二、生产要素禀赋理论 1890年以后,马歇尔的均衡价格论已取代劳动价值论成为西方经济学的基础,但劳动价值论仍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占支配地位。俄林的生产要素禀赋理论就是为迎合这种“改革”的需要提出来的。俄林在综合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约翰.穆勒的相互需求理论、马歇尔的均衡价格论和陶西格的比较成本学说的基础上,在老师赫克歇尔(1879~1952年)的鼓励下,创立了生产要素禀赋理论,该理论又称作赫克歇尔—俄林定理。俄林也因此而获得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生产要素禀赋论理中,俄林认为贸易的首要条件是商品在地区间存在价格差异。这种价格差异从需求的角度讲,由消费者的欲望和生产要素所有权(这影响消费者的收入)来决定;从供给的角度讲,由各地生产要素的生产规模决定。在各地对商品的消费偏好相同,需求状况不变和各地的生产技术水平相同,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下,俄林认为区域贸易的‘充足’条件是生产要素禀赋的不平等。由于每一地区的出口商品中含有较大比例相对丰裕而廉价的要素,从而这些要素变得比以前稀缺了。而进口中包含着很大比例的稀缺要素,从而这些要素就变得不那么稀缺了。因此区域贸易的后果是使商品价格均等化,生产要素的价格也有趋向均等化的趋势。 生产要素禀赋理论开辟了现代国际贸易理论的开端,后来很多经济学家对要素票赋理论不断进行验证和发展,出现了里昂惕夫之谜和林德尔的需求相似理论。 (一)里昂惕夫之谜 根据生产要素禀赋理论,美国应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里昂惕夫运用投入产出法对此进行了验证。他于1947年和1951年先后两次借助于200个行业的投入产出表,对价值160万美元的出口商品和进口替代商品所需要的资本和劳动的比率进行比较,结果发现美国出口商品的资本/劳动比率低于进口替代商品的资本/劳动比率,即出口商品是劳动相对密集型的,进口替代品是资本相对密集型的,与俄林的理论正好相悖,这被称为里昂惕夫之谜。里昂惕夫认为矛盾的根源在于美国劳动者素质较高,单位时间的劳动是其他国家的若干倍,若经一定的折合计算,结论应与俄林的理论相符。里昂惕夫之谜引发了人们对人力资源问题的广泛关注。凯南根据这一理论对美国进出口商品的资本与劳动的比率重新进行计算,结果发现生产要素禀赋理论完全正确,里昂惕夫之谜根本不存在。 (二)林德尔的需求相似理论 俄林的生产要素禀赋理论虽可以解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初级产品的贸易格局,但无法解释战后工业品贸易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的格局。林德尔从需求的角度出发认为,人均收入水平相似的国家需求结构也相似,成为贸易伙伴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战后工业品的贸易主要在人均收入水平相似的发达国家之间展开。林德尔的需求相似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俄林只从供给角度解释国际贸易问题的不足,但林德尔只从需求的角度或者说仅从人均收入的角度来说明问题也是有失偏颇的,因为一国的需求结构,除了受人均收入的影响,还受风俗习惯,产业结构和生产的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此外,美国的经济学家弗农还提出了生命周期理论,该理论放弃了俄林学说中关于各国生产技术水平都相同的假设,从动态的角度考察了技术进步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进一步发展了俄林的学说。 生产要素禀赋理论的提出对西方经济学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俄林继承和发展了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李嘉图认为最有效和最合理的贸易原则是各国只生产自然条件较为有利、成本较低的商品并进行交换。俄林的生产要素禀赋理论进一步说明了为什么各国的比较成本具有差异,在理论上有所发展和创新。其次,俄林认为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弥补了各国在生产要素方面的先天不足,使双方在贸易中获利。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俄林的理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国际和国内市场均处于自由竞争状态、各地对商品的消费偏好相同、需求状况不变等假设与现实相距甚远,使理论不能真正地解释现实世界;只强调供给因素,忽视需求的作用,导致该理论无法解释二战后出现的工业品的贸易格局,降低了该理论的应用价值。 三、混合经济理论 瑞典混合经济最根本的特征就是以私有制为主体,实行部分国有化。瑞典学派从威克塞尔到林德伯克都十分注重对混合经济理论的研究,林德伯克的研究尤为深入。 林德伯克的混合经济理论是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当时美国出现了对资本主义现实进行批判的新左派思潮。林德伯克站在维护资产阶级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立场上,首先从经济制度的分析开始,对新左派思潮进行评论。林德伯克反对把经济制度划分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传统方法。他将经济制度定义为为完成生产、投入和消费决定而实行的一整套的机制和组织机构。林德伯克之所以放弃传统的经济制度的划分方法,而将经济运行的方式,即经济模式称为经济制度,将瑞典的混合经济模式称为混合经济制度,目的在于从更深的制度层面为瑞典的“第三条道路”寻找理论依据。 林德伯克根据上述标准,将所谓的经济制度(实际是指经济模式)划分为三种类型:以瑞典为代表的西方混合经济模式、以原南斯拉夫为代表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和以原苏联为代表的中央集权经济模式。林德伯克对混合经济模式表示赞同。他的混合经济理论主要内容有:(1)保持权力分散化和集中化两者平衡的决策结构。(2)保持市场调节与中央计划结合的资源配置机制。(3)坚持以私有制为主体,实行部分国有化。(4)强调经济刺激与行政命令相结合的激励机制。(5)各个不同决策单位应保持竞争与垄断同时并存的关系。 混合经济理论对瑞典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该理论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在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基础上实行部分国有化。这一理论是国家作为资产阶级总代表为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自我调整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瑞典在50、60年代摆脱了贫困落后,并一跃成为西方“福利国家”的典范就印证了这一点。但是也应该看到,混合经济理论不能消除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矛盾和社会矛盾,瑞典70年代出现的“瑞典病”即高通胀、高税收和低效率就是明证。 四、瑞典学派理论贡献的成因初探 瑞典学派的三大理论对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也为瑞典学派成为当今西方世界主要经济学流派奠定了基础。瑞典学派为什么能在经济学理论上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重要历史事件的出现和时代潮流的发展呼唤新理论的出现。瑞典学派的宏观动态经济理论是在新古典学派面对频繁发生的周期性经济危机而无能为力的条件下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俄林的生产要素理论是在均衡价格论已成为西方经济学的基础,但劳动价值论仍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占支配地位的条件下,为迎合“改革”的需要提出来的。混合经济理论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产物。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展开说明。总之,正如戈登所言:历史事件的结果常常向理论家提出挑战,并将理论推翻,从而导致新理论的出现和发展。 第二,瑞典具有特殊国情,为瑞典学派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瑞典经济对外高度开放,国际贸易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当世界性经济危机或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时,瑞典经济在劫难逃。宏观动态经济理论和生产要素禀赋理论就是为应对这些对经济发展不利的因素创立起来的。同时瑞典又是一个社会民主主义传统浓厚的国家,工会、雇主协会和政府是瑞典三大权力中心,同时作为长期执政党的社会主张经济平等和民主,致力于消除贫富差距。这些为瑞典推行混合经济模式,即以私有制为基础,实行部分国有化提供了前提条件。 第三,瑞典学派注重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三大理论的创立和发展无不集中了几代人的智慧和努力,使得理论的研究具有继承性,也可能向纵深推进和有所创新。宏观经济理论的创立者是威克塞尔,林达尔和缪尔达尔对威克塞尔的理论从假设到分析方法都加以修正,尤其是对动态分析方法的不断完善,对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有巨大影响。俄林的生产要素禀赋理论是在对瓦尔拉斯-卡塞尔模型加以修正的基础上提出的。林德伯克也是在继承瑞典学派传统理论的基础提出混合经济理论的。 第四,瑞典学派重视与政府部门合作,使彼此理论和实践优势互补。他们注重从理论分析中引出政策建议,供政府部门参考,其主要成员还直接参与瑞典政府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从而实现了理论和实践互动的良性循环。 瑞典学派理论成就的取得对我国的理论发展不无借鉴意义。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迫切需要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加之中国国情复杂,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很不均衡,这些既给理论创新带来挑战,也给理论发展带来机遇。希望经过中国几代学者的共同努力,创立在世界上有影响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派和经济理论。 西方经济论文:西方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学生道德理性的培养 大学教育,从本质上说,是为了提高公民的综合素质,包括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对于大学生道德素质的培养,不是单纯凭高校德育课程的教学就可以实现的,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学生在掌握德育课程上所授道德行为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大学所授各科人文课程理论,结合自身经历体会,形成道德理性,自觉做行为道德的人。 西方经济学是大学经管类专业学生的主要基础课之一,同时也成为许多高校面向所有专业开展的素质选修课。本课程不但给予学生进一步学习其他经济与管理专业课程提供理论基础,还能帮助学生建立经济理性以指导日常行为选择。通过教学过程中的正确引导,让经济理性与道德理性一致,将使道德教育事半功倍,而如果让学生形成道德行为不符合经济理性的认识,道德教育将前功尽弃。 一、当前高校道德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最终将成为社会各部门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我国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道德教育,在大学入学第一个学期就为学生开设了思想道德教育课程,并且是作为必修课。大学第一个学期是学生从中小学的应试教育向大学的能力教育的转折点,是学生在高考指挥棒下的被动学习向社会就业导向下的主动学习的转折点,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点。高校期望大学第一学期的思想道德教育课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但效果并不理想。大学生对思想道德教育课态度消极,思想道德教育课成了逃课重灾区,即便教师采用点名、随机提问、留作业等方式将学生强留在教室,学生听课并不认真,至于将思想道德教育课上灌输的道德理念深入思想内部并指导自己的日常生活则更无从谈起。 在国家教委颁布的德育大纲中,德育基本上都是以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的,这种目标离大学生的现实生活太遥远,无法让实现这种目标成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这使得大学道德教育很难实现其既定目标。 科尔伯格指出: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既不是灌输特定的学校、教会和国家的固定习俗,也不是向学生传递道德相对论,而是为了促进道德判断的发展及其与行为的一致性。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推理能力的培养应成为学校德育的关键,也就是促进学生的道德判断和道德推理朝更成熟的方向发展,以实现对普遍公正原则的明确而清晰的理解[1]。但目前国内高校开展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是教师经由课堂教学讲解教材内容,关于什么是道德行为是由教材给定的,至于为什么书上给定的行为就是道德行为,或者为什么书上认可的行为才是合适的行为,学生很难自己找到答案,自然很难从内心深处接受书上的道德指引。 “人的道德行为不是人的本能性的适应活动,它必须以一定道德认识为基础”,[2]这种道德认识需要大学生结合自己成长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认知共同支撑,要使道德行为成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就必须让学生认同道德行为是理性行为。道德教育和所有教育一样,需要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大学生的智力发展与道德发展,决定了大学道德教育更应该侧重道德理性的培育[3],而学生道德理性的形成无法单凭思想道德教育一门课程的教学实现。 二、西方经济学理论对大学生道德行为选择的影响 经济(economy)一词来源于希腊语oikonomos,它的意思是“管理一个家庭的人”。经济学家研究如何让人们作出决策,试图告诉人们什么样的选择是正确的,这也包括该不该去帮助一个人,该不该为了别人更多的利益部分牺牲个人利益。 关于如何选择首先要给出选择的标准,西方经济学里选择的标准是个人利益最大化,也就是经济学最基本的关于市场行为主体“经济人”的假设:人是有理性的、利己的,人从事经济活动的目标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常常被肤浅地简化成“人是自私的”,也因而常常被人诟病,“利己自私的人性假设解释不了现实生活中的利他行为”,以此为基础,人的道德行为也就成了非理性行为。一些经济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面对这样的疑问选择回避,蒋满元、唐玉斌将此解释成西方经济学“经济人”假设建立在资本主义唯心分析基础之上,在我国社会主义唯物基础上并不完全成立,[4]这样的解释如同思想道德教育课堂上将书本上认同的道德行为灌输给学生,并不能让学生从心底接受。如果关于“经济人”假设的理解需要区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基础的话,西方经济学的其他理论又该如何取舍?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的慈善行为并不比我国少,如何解释?这将使学生陷入更深的困惑中。将 “经济人”假设 跟道德行为统一起来是西方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西方经济学里效用理论是解释人的理性行为选择的重要理论,用来解释人们如何分配有限的收入以获得最大的效用,在这里效用被定义为消费者消费一定数量的商品或服务所获得的满足感,理性的消费者在分配自己的收入时应该满足消费者均衡的条件:消费者在花掉其全部收入的情况下,使花费在每一种商品上的最后一单位货币所提供的边际效用都相等,即mux/px= muy/py =muz/pz=……。消费行为选择只是人们生活中要做的无数行为选择的一种,但消费行为理论很容易延伸到其他行为,几乎所有行为的目的都能够归结于为了获得满足感。依此理论,诸如捐助之类的道德行为看上去是非理性的,因为人们无法从捐助行为中直接获得效用。教师在教授消费行为理论时需要作出适当的解释让学生认同诸如捐助之类的道德行为在一定层面上符合经济理性。 博弈论是经济学学科新拓展的领域之一,几乎所有的经济学教材在编排博弈论的内容时都会提到经典的囚徒困境模型:两个嫌疑犯曾经共同犯过一次大罪,因为一次小的犯罪被抓,警察对他们犯过大罪只是怀疑但没有证据,警察决定将两人分开审讯,如果两人都抵赖,则因证据不足每人各只判1年徒刑,如果一人坦白一人抵赖,则坦白者免罪释放,抵赖者被判8年徒刑,如果两人都坦白则两人都判3年徒刑,两人都不能确定对方会如何选择。 在该模型里面,理性的两个囚犯的最佳选择都是坦白,结果是两人都被判3年有期徒刑,但很显然,两人都抵赖是比都坦白更好的选择。人们在采取道德行为时同样面临这样的情景,每个人都很清楚,如果大家都能无私助人的话,这个世界会变得更美好,但是如果自己无私助人,在自己需要帮助时却得不到应有的帮助,那自己的无私助人就是非理性的了,道德行为受到严峻的挑战,经济学教师在讲解博弈论时必须对此做出回应。 三、经济理性与道德理性的统一 经济理性与道德理性完全可以统一,但对于初学经济学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并不能自觉认识到这一点,需要经济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做出正确的引导。通过经济学的教学不但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经济学理论框架,还能引导学生在经济理性的基础上建立道德理性,在生活中自觉实施道德行为。 对“经济人”假设的诟病,根本的原因是武断地将“经济人”假设所说的“个人利益”物质化,忽视作为社会人的人们,生活中除了物质利益之外,还有精神利益。“经济人”假设里的“经济人”是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所阐述的商品提供者所具有的自利特征的高度概括。但亚当·斯密也承认:“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个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自己的事 情”[5]。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人们在“关心别人的命运”时自己感觉更好,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获得了精神利益,实施诸如帮助他人之类的道德行为跟“个人利益最大化”并不矛盾。通过在课堂上让学生对“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展开讨论,在理解“经济人”假设里所说“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时考虑精神利益,能够让学生明白实施诸如帮助他人之类的道德行为是符合经济理性的。 钟生根在《群体意识与经济人利他行为选择》一文中考虑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利他行为并提出用“价值”来衡量不同利他行为使行为人“变得更好”的程度,人们在实施道德行为时自己内心会得到充实,这种充实跟人们在消费某种商品或服务一样能给人们带来满足感,这时我们能够相应地得出人们在决定生活中如何分配自己所拥有的资源时遵循的原则是“个人价值最大化”,也就是“个人满足最大化”,[6]通过这样的延伸,使学生能够理解道德行为同样是符合理性的。在课堂上,通过向学生提出“列举自己生活中实施的一些道德行为”,并要求学生对“为什么会这么做”展开讨论,强化学生对道德行为的认同,并能够充分意识到道德行为的合理性,帮助大学生建立道德理性。 博弈论囚徒困境模型之所以出现损人损己的结果是因为模型完全没有考虑人性,事实上如果该情景出现在现实中,结果并不必然是两人都选择坦白。笔者在课堂上实施了一个情形类似但更接近学生生活现实的调查,结果显示道德本性存在于多数同学心中。 调查模型设计如下: 调查一:假设你是一个七人小组的成员,成员互不相识,小组每人拥有600元人民币。如果你选择将你的600元捐出去的话,其他6个人将因为你的这个行为每人增加200元收入,你将失去这600元。当然如果其他成员也选择将他们钱捐出去的话,每有一位成员捐出,你将增加200元,如果其他6位都捐出的话,你将增加1200元收入。你选择捐还是不捐? 对模型的分析显示:如果大家都捐,每个人的收入都达到1200元;自己不捐,其他人全捐将使自己收入达到最大的1800元,其他人的收入1000元;而如果自己捐,其他人都不捐,自己将一无所有,别人的收入达到800元。如果决策时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收入变化,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激励不捐,博弈的结果是每个人的收入都维持在600元,这个结果比大家都捐更糟糕。 调查的结果显示,67%的同学选择不捐!结果跟模型预测的基本一致。 当把模型条件稍作改变,结果出现巨大变化。 调查二:在调查一的基础上附加一条件,假设被调查学 生知道另外6人当中有一个是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结果65%的同学选择了捐! 这说明同学们的本性中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也就是说只要别人有需要,自己可以冒着面临损失的风险去帮助别人,这恰恰是人们实施道德行为时需要具备的基本特性。实施道德行为通常要付出一定的代价,道德行为通常会对别人、对社会带来好处,但这种付出并不必然收获有形的回报。 当把调查模型里的条件改成其他6人都是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时,选择捐的同学没有显著地增加,仍然有大约30%的学生选择了不捐。这表明不是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愿意冒着自己遭受损失的风险去帮助别人,这也充分说明实施道德意识引导的必要性。 通过在课堂上实施这样的调查,并当众统计、公布调查结果,让学生意识到道德意识是多数人心里都拥有的。一方面,强化具备道德意识的同学的这种意识。另一方面,也能够唤醒部分同学内心更深处的道德意识。让同学们在掌握经济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建立道德理性。 经济学课程因为理论分析的需要,不能考虑到现实人性,让人浅显地认为人的道德行为不符合经济理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将人的本性还原到经济理论中,从而让学生充分认识到道德行为是符合经济理性的,经济理性和道德理性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从而培养道德理性,自觉实施道德行为。 西方经济论文:当代大学课堂教学模式的新探索:以“西方经济学”教学为例 当代大学课堂教学模式的新探索:以"西方经济学"教学为例 一、 引言 当代大学教育范畴主要体现在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两个维度上。而大学课堂教育作为大学生学习通识知识与专业知识的主要方式,其课堂授课质量的好坏对于大学生接受、领悟及熟练掌握这些知识及技能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此外,由于中学授课模式多体现为低参与的被动授课方式,这种授课方式对于学生而言往往体现为被动接受知识、机械性记忆以及潜意识的学习抵抗。大学生初入大学阶段,往往需要重新适应大学课堂的授课模式。而如果大学课堂教学不能有所创新,将很难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造成其对本专业的怀疑甚至排斥。因此,高校教师应当从学生立场出发,有机结合其所授课程的内容,不断探索出一条从适合形式到理念上吸引大学生聆听、主动接受知识的课程教育新模式。 二、 教学模式的新探索 "教育以人为本"作为高等院校培养大学生的根本标准,应当契合当代大学教育主体的合理诉求。当代大学生作为朝气蓬勃、活跃积极的人群,有着对新知识及新鲜事物的无限渴望及探索求知欲。大学生人群在经历了青春期叛逆的阶段,对于其在中学时代所熟知的"满堂灌"式的授课模式具有一种先天性的抵触及心里反抗。因此,如果在大学课堂教育中仍旧沿用这种落后的授课模式,则很难达到预定的授课目的及取得相应的授课效果。因此,以人为本的教育模式探索应当从大学生的视角出发,深入了解及倾听大学生对于知识学习过程中的诉求,通过借助各种教学手段不断摸索创新大学生教育新模式。 (一)创新教学手段 随着高等院校教学硬件的不断提升,多媒体教学作为一种高科技的教学手段,不断得到了高校教职人员的青睐。多媒体教学可以有效避免因黑板书写、教学音量等方面的先天限制所导致的对课堂教学质量的影响,此外高校教职人员还能通过多媒体教学,从声、图、视频等多种教学素材纳入课堂,很好地调动大学生的听课积极性,提升教学品质。然而,多媒体教学的弊端也是存在的。比如教师一成不变地使用相同教学课件可能导致课堂生动性及知识的传播效率受到影响;大量图像、影音等生动性教学元素的运用将引致喧宾夺主的负面效果,从而影响教学质量的提升。 本研究认为,积极探索多媒体教学的新模式并非是在授课中过量地运用各种多媒体手段,相反应当借助这种先进的教学工具,通过多媒体恰如其分地向学生展示教学内容,从而实现活跃课堂气氛、实现授课生动化的主旨,有效调动大学生的听课积极性。 (二)革新教学方式 本研究认为大学授课质量的高低与大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相比于中学教学模式的低参与率甚至零参与率,从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搜寻学习知识是当代大学课堂教育所应达到的主要目的。高校教职人员应当通过拓展与革新教学方式,从而提升学生在课堂的参与度。这样不仅能够使得课堂气氛得到活跃,而且也能够很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大学生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实现其对课堂知识的深入了解及掌握。 笔者曾在大学课堂上讲授《西方经济学》课程,通过亲身实践,总结出了一些活跃课堂气氛、提升学生参与率的方法。比如,通过在课堂上组织以小组为单位的讨论发言及小组之间关于某一经济问题的不同理解进行辩论,从而提升大学生的课下自主学习能力,实现其对相关知识的深入认知和深刻记忆。笔者作为裁判,会依据学生各自的课堂表现奖励以相应的课堂平时成绩,从而很好地激励和调动了学生们的发言积极性,使得课堂气氛异常活跃。此外,笔者也曾借鉴现如今电视传媒节目中广泛运用的智力问答题节目形式,通过组织学生在课堂上开展相互计分问答的游戏竞赛,从而敦促学生在课下积极学习课程知识的基础上,学会利用图书馆资源学习本门课程的相关知识。 (三)教学与时俱进 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大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彻底摒弃那些陈旧的观念及说教方法,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强化自己对新事物的认知及当下潮流的把握,结合自身所授课程的相关知识,不断更新授课内容,从而更好地使自己从教与学的对立面,真正转化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走进学生的内心,成为他们的授业导师、人生导师。笔者在课堂讲授《西方经济学》的效用论,则会完全摒弃教科书中黄油与大炮的经典例子,而会以ipad和iphone作为效用论中消费选择集的例子。此外,笔者会从西方经济学的市场均衡讲解大学校园恋爱的匹配度,从博弈论的角度阐述大学生作弊与监考老师反应的问题。这些细微的教学改变能在很大程度上拉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使得学生在听课过程中逐步放下抵抗,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从而实现高校课堂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 教学新模式的探索前瞻 总而言之,大学课堂教学模式并非是要求教师一成不变、年复一年地照本宣科,也并非要求教师在课堂上标新立异、舍本逐末地吸引学生注意力。在不断探索创新高等院校教学模式的过程中,始终需要保证"一切为提升教学质量"服务这一原则,高校教职人员则应根据各自学科的特殊性,结合当地教学资源,因地制宜地探索和拓展其教学模式,以期实现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 西方经济论文: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矛盾冲突与特点分析 一 可以说,在关于经济人的理论中,功利主义思想包括了,自由、平等、效率和自由放任的思想,这是近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主要遗产。而当代西方的经济伦理思想又主要是在上述思想的社会实际运用过程的矛盾冲突中发展和衍变的。具体地说,在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中,表现出以下突出的矛盾。 (一)经济人假设的立论基础——“利己”与“利他”、“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矛盾 经济人假设的历史背景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文明的出现。这一假设首先肯定了两个伦理前提:一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正义性,因而肯定人们遵守这一制度是所谓理性的表现。二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正义性,因而肯定人们在道义上追求自身满足的天性。 在古典经济学那里,“经济人”假设下的“利己”准则与“利他”,个体效用最大化与社会整体效用最大化是统一的。到了二十世纪,人们开始对经济人出于自私的利益最大化追求问题提出质疑。反对者认为,追求最大利润这一假定既不符合实际,也不可能实现。1947年,西蒙在《管理行为》中对经济人的假设提出更强烈的批评,他认为,与其说经济人的自私出发点和理性规定是人们真实行为的写照,还不如说它只是“具有很大的智慧和美学魅力”(注:[美]赫伯特·西蒙:《管理行为》,杨砾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8页。)的形而上玄想。 自从七十年代琼·罗宾逊宣布“第二次经济学危机”以来,在重建经济学基础的争论中,经济人的立论问题又引起人们的关注。保罗·斯诺维克(paul slovic)和萨拉·利切坦斯泰因(sarah lichtenstenion),通过“偏好颠倒”(perference reversals)企图证明即使在最简单的人类行为中,也不存在任何最优原则。尼尔森和温特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阿马蒂亚·森则在八十年代指出,如果重新考察亚当·斯密讲述的屠夫和面包师的故事,就发现古典经济学从未单独把自利作为经济人的立论假设,他说:“亚当·斯密恰恰明确地站到了另外一边,他并没有满足于把经济拯救建立在某种单一的动机之上。”(注:[印度]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8页。) 由经济人的争论还衍生了制度经济学关于人们接受经济伦理规范的个人主义或整体主义的方法论基础的争论。所谓方法论个人主义,是指人类个体行为是社会行为的前提和出发点,所有社会或集体现象,诸如制度,都有待内生制度和制度变迁。与此相对照,整体主义关注对个人行为发生的社会影响。个人被看成社会化的人,已经将自己身处其中的社会规范和价值内生化。整体主义者集中考察社会“力量”(制度、社会惯例)如何制约个人行为。方法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将个人行为摆在第一位,而后者认为社会或制度整体高于一切。 尽管波普尔通常被看作是个人主义者,尽管他对整体主义的其他方面也有批评,但他仍指出,“社会群体大于其成员的单纯加总,也大于其任何成员任何时刻存在的诸多个人关系的简单总和……成员的个性可能对群体的历史和结构产生很大的影响,但这并不妨碍群体有它自己的历史和结构。也不妨碍该群体对其成员的个性产生强烈影响。”(注:[美]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陈建波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35页。)这种方法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争论是十分激烈的,塔尔科特·帕森斯声称:“个人主义者”“要么根本不承认,要么从未公正对待过”下列事实,即经济行为发生“在一整套规则框架之内,不依赖于签约各方直接的个人动机。”(注:[美]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陈建波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而海萨尼则反驳道,帕森斯的立场意味着“放弃根据个人目标和社会个体成员的利益来解释这些社会规范自身存在的任何可能。”(注:[美]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陈建波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当然,这种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区别也不是绝对的,布坎南曾说:“在作为一种推导出社会组织原则的方法的个体主义与作为这种组织的一个描述性特征的集体主义之间,不存在任何逻辑上的不一致。……给定一些有关人类行为模式的基础性假设,以及一种特定的道德伦理立场,即可以根据个人选择的计算而将集体主义的政治经济秩序理性化。”(注:[美]詹姆斯·m·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陈光金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48页。) (二)功利主义与非功利主义的诸正义形式伦理的矛盾 功利主义是经济学说史中最重要的伦理基础。熊彼特曾指出:“首先,它是一种人生哲学,展示了有关‘最终价值’的图式。……功利主义,特别是边沁的功利主义,是某种新东西,与旧体系是根本对立的。……其次,功利主义是一种具有强烈法律倾向的体系。……在这一原则中,平均主义要素与幸福要素同样重要。”(注:[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朱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版,第204-205页。)在熊彼特那里,功利主义受到了批判。他说,“第一,功利主义的假设对于解释经济史,对于解释经济的推动力毫无价值。第二,功利主义的假设对于解释所有涉及实际动机的问题,例如对于解释遗产的经济影响问题,要比没有价值更糟糕。第三,功利主义的假设实际上只对经济理论的一部分即通常所谓的‘福利经济学’具有根本性的意义,……第四,在最狭义的经济理论领域内,功利主义的假设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注:[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朱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版,第206-207页。)熊彼特对功利主义的批评并非是全盘否定福利主义的经济伦理观念,而是认为这种功利主义过于工具理性化,并没有明确指明一种社会形态的合理的经济伦理理想。 功利主义最显著的特征之一表现为集合理论。为了使总体行为正确,不同的个人利益必须以产生全体人员的最大幸福或满意为目标而叠加到一起。功利主义者时常指出这一点作为其理论优越性的一方面。它所运用的是一种实践合理性的简单模式,由于这种模式是我们在个人层次上自然而然地接受的,所以可以恰当地转换到社会层次上来使用。 但是,批评者认为这种推论是荒谬的。罗伯特·诺齐克指出,“因为并不存在为它自己的利益而愿承担某种牺牲的有自身利益的社会实体。只有个别的人存在,只有各不同的有他们自己的个人生命的个人存在。”(注:[美]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1页。)如果一个人决定牺牲某些自己的利益,那是因为他能够从中受益,因此这种牺牲可以被证明是合理的。然而,在功利计算中被弃之不顾的个人的利益只是一种牺牲,牺牲者往往得不到任何补偿。“人类”或“社会”并不是做这种决定的单一行为者,不是牺牲或受益的承受者。这样决定的结果只是一些人受损而另一些人受益。用罗尔斯的话来说,“功利主义观点的突出特征是:它直接地涉及一个人怎样在不同的时间里分配他的满足,但除此之外,就不再关心(除了间接的)满足的总量怎样在个人之间进行分配。”(注:[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页。)以罗尔斯一贯的观点,他认为功利主义无法最大限度地弥补社会个人由正义原则导致的差别,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论既损害了社会正义的本质,又损害了个人的利益。 从功利主义与非功利主义的矛盾冲突中,还衍生了对福利经济伦理观点的批判。福利主义经济学并非没有确立伦理的基本出发点,问题在于福利目的的伦理出发点,反而损害了与经济学的结合,并由此忽略了伦理学,影响了自身的发展(注:[印度]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89页。)。 尽管福利主义思想受到抑制和批评,但它却还在顽强地发展和发生影响。其中帕累托学派的福利经济伦理思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取得了重要的地位(注:[荷]汉斯·范登·德尔、本·范·韦尔瑟芬《民主与福利经济学》,陈刚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3-34页。)。然而,即便是在适合帕累托最优实现的条件下,这一支撑福利经济学的重要概念,也忽视了公平。因为这里不考虑收益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状态,更不涉及公平与效率间的相互作用。正是这种传统与公平目标之间发生着深刻的冲撞。 (三)自由放任与国家干预的矛盾 1926年,凯恩斯发表《自由放任主义的终结》一文,批判了古典经济学自由放任主义的哲学基础——“看不见的手”的理论。他在批评自由放任的经济伦理原则的同时,又提出了国家干预的新主张。他说,“在我看来,资本主义在高度有效的管理下,与我们目前为止所看到的任何别一制度比较,的确能够更加有效地实现经济目的;不过就这一制度本身看来,有许多方面是极端要不得的,是应当反对的。我们的问题是,如何努力设计出一个社会组织,与我们所满意的生活方式的观念既不致发生抵触,而效能则可以尽可能地提高。”(注:[英]凯恩斯:《劝说集》,谢受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42页。)除了凯恩斯之外,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也津津乐道着这样的一种理性假设:即“由于私人市场经济呈现不完善的特性,所以从效率的意义上说,中央计划经济能够对资本主义做出改进。”(注:[英]j.r.沙克尔顿、g.洛克斯利编著:《当代十二位经济学家》,陶海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01页。) 尽管自凯恩斯以来,国家干预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它却受到哈耶克、斯蒂格勒等人的强烈反驳。哈耶克提出,“中央计划者没有得到必不可少的信息。为有效地配置各种资源所需要的价格和成本信息,只有通过市场过程本身的运转才能获得。实际上,在奥地利学派‘市场过程’模型中,‘成本’是主观的东西:它不是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看得见的货币支出,而是被放弃的从同样的资源的其他可选择的使用中生产出的价值。但是很明显,在经济过程中,只有行为者才知道这种选择。竞争市场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优点在于,在这样的市场上,每个人仅须意识到影响他个人的事情;而从个人行为中产生出来的‘制度’不带有任何个人的意图,这种市场制度是未经设计而产生的社会制度的典范。”(注:[英]j.r.沙克尔顿、g.洛克斯利编著:《当代十二位经济学家》,陶海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02页。) 信奉国家干预者的理由是,一切完美的经济秩序必定是设计的产物,是理性合理化的过程。哈耶克则反驳说:“如果我们想取得进步,我们就必须为不断改进我们的观念和理想留出空间。”(注:[英]迈克尔·h.莱斯诺夫:《二十世纪政治哲学家》,冯克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200页。)进步是不能事先进行计划的(能够进行计划的信念,正是理性主义狂妄态度的极端事例),一个不断进步的社会,肯定也是一个建立在自发秩序上的自由社会。 (四)经济公正与政治公正的矛盾 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各种各样的规范、制度和原则构成的契约组织。这些规范、制度和原则中包含了法律的、经济的、文化的和道德的要求,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人类的传统、历史和发展。所谓公正,是指等利(害)交换的行为,公正一开始就是与人类的经济活动相关联的,是人们经济利益分配的基本要求,罗尔斯反复强调:“社会正义原则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一种合作体系中的主要社会制度安排。我们知道,这些原则要在这些制度中掌管权利与义务的分派,决定社会生活中利益和负担的恰当分配。”(注:[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0页。) 经济学家往往就事论事,他们所言公正和平等,可以是一次经济活动中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机会,或者是由此在统计上归纳出来的制度和规则。但是哲学家往往反驳道,把公正定义为等利(害)交换,岂不将公正局限于经济领域,因而定义过窄?公正作为人与人平等的一个原则,只有当他得到他应得的、或别人欠他的,或他有权利索要的东西时,才算公正。 关于经济公正与政治公正的矛盾冲突,可以从罗尔斯和诺齐克的理论中窥见一斑。根据罗尔斯的看法,“社会是一种对于相互利益的合作的冒险形式,它却不仅具有一种利益一致的典型特征,而且也具有一种利益冲突的典型特征。”(注:[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页。)“不平等在任何社会的基本结构中都不可避免”(注:[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页。),问题在于明确这些不平等怎样才算是公正的,或是否能够做到公正。罗尔斯认为绝对的平均是对效率的极大损害。但是他苦心积虑建立的公正原则,是想在一般经济公正的基础上设定一些特殊的或优先的或称之为差别原则的前提;罗尔斯认为虽然经济不平等不可避免,但是公正的不平等则可以做到。因此,只有当更有能力的人也让更不幸的人获益时,他们从这种能力中获益才是公正的。 诺齐克则对罗尔斯公正的不平等提出质疑,他认为:“任何国家制定的外在的规范必然侵犯人们的道德权利,因此,本质上说是不道德的。”(注:[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页。)他反对那怕是最小国家(minimal state)实行富人对穷人的再分配,认为那样侵犯了个人的权利。他的论证可以称之为经济公正论(the theoy of economic justice),也称之为“资格理论”(entitlement theory)(注:[英]迈克尔·h.莱斯诺夫:《二十世纪政治哲学家》,冯克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39页。)。诺齐克从维护自由的伦理原则出发,强烈反对罗尔斯的正义补偿的预设性伦理原则。与罗尔斯相比,诺齐克的观点,表现了对资本权利和效率的更多的维护。 二 如果说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作为学科形式的经济伦理学在欧美诞生,它的研究范围基本界定在经济学意识到在经济行为的伦理、文化的观点消失之后,因市场失灵而带来的道德限度问题,那么,二十世纪末和本世纪初,企业伦理的社会契约论的问题,经济主体的超规范和道德自由限度,全球化和普世伦理的可能性、现实性,生态伦理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扩展了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理论研究范围,使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固有矛盾冲突得以在更宽泛的社会现实背景下展开。 总体来说,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在上述矛盾与冲突中体现了如下突出的特点: 首先,上述矛盾冲突更明显地体现在企业这个经济主体层次上。在经济主体问题上,西方经济学作了拓展研究,由对狭窄的人、集团、阶级的研究发展到企业的研究。就企业而言,经济伦理学指的是为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交换过程中的适当行为确立界线的原则。作为经济主体,企业的伦理特性可以从两个方面表现,一是在社会契约中显示的独立性和主体性;二是企业的道德自由空间的限度。这一经济主体的拓展不仅仅带来固有矛盾范围的变化,同时也带来相应的道德冲突问题。许多经济学家发现,要想出一种能够明确地解决企业的伦理两难问题的办法十分不易。 其次,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矛盾冲突在更宽泛的背景下展开,常常与法律、政治、文化的冲突交织一处。最近几十年,西方探讨经济伦理思想的矛盾冲突往往在综合的背景下展开,如贝克尔对家庭、婚姻、性别歧视等问题的经济学分析,布坎南的立宪民主的经济学研究,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中的伦理规则的研究和方法论基础的研究,伦理学家对伦理法的研究,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政治伦理思想在经济活动中的拓展研究,西蒙、福山等人对文化因素、管理因素在经济伦理思想冲突中作用的研究等等。尤其是文化沟通与文化信任问题,日益成为跨国公司的经济伦理战略组成。企业家和学者们都认识到文化差别造成经济主体遵守信用以及其展示道德自由空间的方式上的差别,例如弗朗西斯·福山看出,一个社会中的信任水平与积聚资本和有效地发展技术之间存在一种关系。他论证说:“由于不信任而造成分裂的社会,以阶级、种族、亲属或其他因素为基础,在采取新的组织形式时会遇到额外的障碍。”(注:[美]托马斯·唐纳森、托马斯·邓菲:《有约束力的关系》,赵月瑟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4页。)值得一提的还有经济伦理思想与法律的相关影响的研究,正如法律对伦理行为和道德准则的进化有明显的影响一样,有关道德的态度也可能经常间接地、有时甚至直接地影响法律准则的进化。 第三,虽然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矛盾冲突,但仍运行着社会普遍遵循的经济伦理规范。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普遍经济伦理规范之上,在经济政治全球化的视野之下,西方社会有一种强要发展中国家认同的超规范理论倾向。而这些超规范说白了,就是所谓跨越主权的人权思想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等。比如说关于剥削,西方经济学家仍然回避或淡化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结论,他们对于贫困线和贫困度量的研究,只是用人的生命权、自由权等抽象概念做一些超规范的警示。再比如效率超规范,它被用来指导现代企业面对的诸如环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以及贿赂问题等,其中最明显适用的一个是环境问题。历史上对环境关怀感觉迟钝的企业,被保罗·斯泰德尔迈耶称为“前生态经济主义”,其特征在于相信技术,以及认为在生态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无法解决的冲突。这种态度把生态放在第二位考虑,显然与效率超规范的含义不符。前生态经济主义认定的正是效率超规范正式驳斥的东西,即效率仅仅根据国内生产总值的高度来衡量。相反,效率超规范意味着,在我们把供不应求的自然资源的价值计入经济大方程之前,我们对社会效率的衡量都是不充分的(注:[美]托马斯·唐纳森、托马斯·邓菲:《有约束力的关系》,赵月瑟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1页。)。换言之,效率不仅仅要置于公正及一定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伦理规范的权衡之下,而且要在更宽范的超规范的普世伦理及可持续发展的视野之下。 三 从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的角度来分析,首先,西方当代经济伦理思想依然具有为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经济利益辩护的基本特性,马克思对庸俗经济学的批判依然适用于当代西方经济学,马克思说:“庸俗经济学所做的事情,实际上不过是对于局限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教条式地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3页。)资产阶级企图用一种超越性的同一关系解释经济伦理关系,似乎已有的伦理关系已经天然合理了。马克思批判道,“堕落的最新经济学,……它企图证明,经济关系到处都表示同一些简单规定,因而到处都表示交换价值相交换的简单规定中的平等和自由。……这种归结法是把包含着发展的差别抛掉,使一切都归结为一种现实的经济关系,单从这点来说,它至少在形式上也是不科学的;何况它是时而抛掉这一方面,时而抛掉那一方面,以便时而从这一方面,时而从那一方面来制造同一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2-203页。) 其次,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方法论有着明显的形而上学倾向。马克思虽然认为,在商品经济中,买卖双方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私人科益;但是马克思反对经济人的假设。在他设想的未来社会所有制形式下,人们之间的经济生产活动根本不受这种利欲之心的驱使。无论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还是整体主义,制度经济学的一个理论基本点是,由约束、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活动和交往关系等组成的制度是社会变迁的根本原因,这与韦伯将资本主义宗教伦理精神看作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根本动力一样,都有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中反复批判的“头脚倒置”的嫌疑,与马克思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史观有着根本不同。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往往认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过是体现一种“历史主义”或“经济决定论”;但是,正如恩格斯所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7页。)恩格斯的话告诉我们,任何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和经济制度的产生及形成,不仅有经济发展本身的因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观念以及道德文化传统等也是促成其变化的重要原因。 第三,当代西方经济伦理的终级关怀和理想,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李普森曾说:“这两个理想是我们的基本观念,其重要性凌驾于其他任何理想之上。将生气勃勃的精神注入我们的民主政制,使它具有独一无二的特征以及使它与其他制度不同的,主要就是这两种价值观。如果要将民主制度的特征以最简单的话来概括,可以这样说:民主制度就是尽可能使其人民同时获最多的自由和最多的平等的政治制度。”(注:[美]李普森:《民主的基本原理》,引自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522页。)马克思经济伦理理想并未排斥自由、平等,但与资产阶级相比,前提是不同的。马克思的经济伦理理想是建立在“重建个人所有制”基础之上的人的全面发展,这是自由、平等的新的社会经济制度基础。不揭示自由、平等的阶级立场,其图景必然是迥异的。 西方经济论文:西方经济学辩论教学中教师任务角色谈 摘要:辩论式教学法是西方经济学课程的良好教学方法。要使该方法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任课教师应该履行自身的任务角色:辩题确立者、技巧传授者、过程点评者和成绩评定者。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辩论教学;任务角色 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是取得西方经济学课程良好教学效果的关键。作为一名任教多年的西方经济学教师,笔者一直在不断探索和思考辩论教学方法。多年的教学实践使我明白,教师在辩论教学中至少应该充当如下四个任务角色: 一、辩题确立者 确立科学的辩题是一场辩论赛取得成功的前提和基础。科学性是辩题的生命力。“科学性”的内涵应该包括: 一是辩题内容的针对性。西方经济学原理很多,可供选择的辩题很多。在选择辩题时,要尽量选择针对性强的辩题。它们应该是针对某些经济学原理而设计的,不能偏离学科体系。例如,笔者曾经设计过辩题:中国是否应该抵制日货。该辩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辩手可以运用经济学中的国际贸易原理展开辩论。教师在确立辩题的时候,应该思考辩题是不是能够找到经济学的辩论根基。 二是辩题内容的时代性。经济学是一门时代性很强的学科。时代性要求教师在确立辩题时,尽量选择那些热点问题作为辩题,避免那些与实践相差太远、理论性太强的辩题。试对比如下两个命题:“中国是否应该抵制日货”与“国家是否应该大力发展国际贸易”。从时代性要求出发,后者比前者略逊一筹,前者更适合作为西方经济学课程的辩题出现。 三是辩题内容的可辨性。要尽量避免选择具有明显“正误性”的辩题,而应该选择有“辩点”的辩题。辩点越多,则可辨性越强,辩论的价值越大。举个例子。如果教师确立如下辩题。正方:国际贸易分工主要是出于比较优势原理;反方:国际贸易分工主要是出于绝对优势原理。该辩题的可辩性不敢恭维。因为经济学界基本认同国际贸易分工是基于比较优势原理的基本事实。面对可辨性的要求,任课教师应该仔细思考:辩题是否具有显而易见的答案?正反双方可以从哪些方面去展开辩论?只有当辩题并不具备明显的正误性,可以从很多角度展开辩论的时候,它们才是可辨性强的辩题。 二、技巧传授者 西方经济学课程一般被安排在大一和大二。此阶段的学生绝大多数没有参加过辩论赛,对辩论的技巧了解甚少。任课老师有必要就辩论过程中的基本技巧向辩手做简单交代和传授。这些技巧包括: 一是开篇阶段和总结阶段的陈词技巧。正规的辩论赛都有开篇陈词和总结陈词。开篇陈词主要是构建己方的逻辑框架,相当于建筑房屋时给整个房屋打根基。根基不牢,地动山摇。很多学生由于缺乏技巧,不知道如何去构建自身的逻辑框架。其后果就是,不但评委抓不住其逻辑要点,而且对方辩友也不好寻找自身的逻辑错误。所以,教师应该举具体的例子,联系具体的辩题,教导辩手应该从哪些方面构建自身的逻辑框架,如何充实每一个子框架,使逻辑体系有血有肉。至于总结陈词阶段,教师要告诉辩手,这是一个对对方辩手的逻辑错误做出总结,重新提炼升华自身观点的阶段。教师应该教导学生如何去归纳对方的逻辑错误,如何升华自身的观点。这些技巧的学习有很大的难度,教师在辩论赛展开前应该悉心教导。如笔者在辩论赛前,先设计几个辩题,要求每个同学起草一份开篇陈词稿,收集起来后,对那些有代表性的稿件做出评价。 二是提问和回答问题的技巧。提问和回答问题是辩论赛中不可回避的,两者的基本要求是简洁、有力、巧妙。简洁,亦既不能给人一种懒婆娘的袜子又臭又长之感。有力,亦既要切中对方问题要害,不能隔靴捎痒。巧妙,亦既能四两拨千斤,避其锋芒。这些要求是辩论实践中提问和回答问题所必须具备的,初学者不容易把握。教师应该通过适当的方式引导学生往正确的道路上前进。如笔者在西方经济学课程辩论中,针对辩题“中国目前是否应该全面放宽二胎生育政策”,要求学生思考两分钟后提出三个有价值的问题。然后针对每个问题,谈谈它是否是一个有价值的提问。针对那些有价值的提问,再指定学生如何回答。通过多回合的实践,笔者发现学生的提问技巧和回答技巧都有了显著的提升。 三、过程点评者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辩论过程中,辩论态势 息万变,作为身处其中的辩手往往应接不暇。面对这种局势,作为评委和旁观者,任课教师理应对每场辩论赛的完整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点评。 一是对学生角色的点评。很多学生根本不知道自身在辩论赛中应该充当什么样的角色,没有强烈的角色意识。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四辩身上。不可否认,四辩的主要任务是最后总结陈词。许多学生对它的理解过于狭隘,认为四辩就是最后出场做一下总结陈词。在这种角色意识指引下,他们在自由辩论阶段,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直到辩论快结束的号角吹响的时候,才姗姗出现,做一个要么不伦不类、要么事先准备好的所谓总结陈词,真是大煞风景。这是对四辩角色的误解。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笔者都会对四辩手进行点评。几乎每次辩论赛,笔者都要针对辩题的要义、针对对方的弱点、针对自身的逻辑等告诉四辩手应该如何做出点评。实践证明,笔者的点评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让许多学生茅塞顿开。 二是对整个辩论环节的逻辑体系进行点评。辩论最讲究逻辑的严密性。教师应该仔细倾听整个辩论的逻辑构建。气势庞大、内容丰富、条理清晰的逻辑框架是取胜辩论赛的首要前提,而这个任务是由开篇陈词来完成的。但许多学生都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在构建自身的逻辑框架时,显得条理混乱、乏力。不但评委抓不住他们的逻辑要点,也会令对方辩友不知道从哪里着手与他们展开辩论。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教师应该在事后全面指出这种逻辑乏力的弊端。例如,在辩题为“中国目前是否应该放开二胎政策”的课程辩论赛中,正方辩手能够从人口老龄化的危害性、计划生育对人权的侵犯、人口红利的消失等几个方面提出自身的观点,每个小的论点都有恰当的论据作为支撑。这是很成功的例子。但面临同样的问题,有一些辩手显得手忙脚乱,层次不清,看上去有血有肉,实质上貌合神离。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教师应及时纠正错误。 四、成绩考核者 为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课程辩论的积极性,应该将辩论表现与课程成绩挂钩。教师应该设计相对完善的辩论成绩考核体系,并严格执行。作为成绩考核者,教师应该在两个方面完成自身的任务角色。 一是辩论成绩评定方案的设计。在辩论成绩评定上,笔者任教的西方经济学课程具体考核方案是:辩论环节占整个平时成绩分数的30%,约12分。每个学生的具体占分视其辩论表现而定。胜方的最佳辩手得满分,即12分,其他辩手在8~10分之间。负方的最佳辩手得10分,其他辩手在6~8分之间。 二是辩论成绩评定方案的执行。在方案执行上,为了尽可能公平地评定辩手的成绩,笔者一贯坚持发扬民主作风。每场辩论赛中,我都会指定班级学习委员到高年级同专业兄弟班级邀请两位有经验的学长和我组建评委团,严格按照正规辩论赛的评分要求逐项打分,再根据平均分确定胜负结果。为了尽可能完美地完成自身的任务角色,教师应注意倾听学生的心声,发扬民主的作风,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地评分。 总之,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辩论教学是一种很好、很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这种教学方法的教学优势,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师一定要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完成自身的任务角色。这些任务角色包括辩题确立者、技巧传授者、过程评价者和成绩评定者等。 西方经济论文:西方经济学本科教学改革探讨 摘要:西方经济学是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的基础性必修课程,其教学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对其他相关课程的掌握程度。然而当前一些本科院校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如何对该课程进行科学革新,更好地发挥其基础性地位,进而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是本课程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本科;教学改革 一、西方经济学课程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西方经济学因其并非中国土生土长,而是引自西方国家而得名。它是对西方发达国家二百多年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一般性概括和抽象式描述。20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被引入中国,至今已有近三十年的历史。发展到今天,西方经济学已经成为教育部指定的财经类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在全国各个本科院校的财经类专业课中普遍开设。它不仅是经济管理类学生学习其他专业课程的理论基础;同时还是服务于其他专业的经济学相关理论学习的有力工具 [1]。 二、西方经济学本科教学应实现的几大目标 西方经济学本科教学的目标,除了让学生掌握书本知识以外,还应着重实现下述目标: 1.帮助学生形成经济学的思维习惯。西方经济学的教学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教学使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之余,能够做到活学活用。而要达到这一目标,首要的是教师自己要养成经济学的思维习惯,并在授课过程中通过采用适当的方法让学生了解经济学思维习惯的优点以及经济学思维习惯的形成方法。帮助学生在生活中日积月累,最终学会用专业思维去看待和分析问题。不仅有助于他们更好地掌握经济学及其相关专业知识,也是保障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的有效手段。 2.引导学生主动接触前沿热点问题。在西方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主动接触前沿热点问题是西方经济学本科教学的一个重要方面 [2]。时代在发展,知识在更新,我们的教学内容和方式也应做到能够与时代并进。引导学生主动接触前沿热点问题,不仅可以帮助教师在教的过程中获得自身水平的提升,也能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从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3.帮助学生实现专业课程间的融会贯通。西方经济学与其他专业课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共通性。经济学的基础性地位更加说明了在这种共通性之中,经济学知识的掌握和主动向其他课程渗透是首要的。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有意识的穿插引入其他课程的某些元素,如可以引导学生用经济学的方法去解释其他课程学习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可以用其课程的知识和观点来解释经济学课程学习中的一些问题等。这些都有利于学生灵活掌握其所学的各门课程,做到活学活用融会贯通。 三、西方经济学本科教学中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理论性强导致趣味性不够。西方经济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其中包括大量的概念、定律、原理的阐述,常常会用到大量的图形和数学论证。对于初学者和数学基础不太好的学生来说,会存在学习和理解上的困难。较强的理论性也使得课堂教学过程充斥着资料性信息,导致课堂气氛的轻松性不够,也减少了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令教师无法及时得到学生学习效果的反馈,不利于其对教学方式的及时调整。学生大部分时间都在被动接受知识,无法与教师进行很好的交流,导致教学过程变得枯燥乏味,从而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热情。 2.数学化倾向导致理解力不够。西方经济学知识阐述的一大特点就是要借助大量的图形、表格、数据、数学公式及西方经济学专业术语。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容易感到抽象枯燥和难以掌握。近年来,经济学界有一个很明显的趋势,就是越来越注重实证分析。实证研究能够增加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严谨性。然而,复杂的数学公式和推导很容易令人忽视现实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和牵连性。在西方经济学本科教学中,不应因数学方法本身而强调数学方法,而应加强对基础理论的定性分析。因为数学的方法只是西方经济学的一种表达方式,并不是它的全部。 3.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从当前西方经济学界研究的实际情况看,中国的经济学理论中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成分比较多见。目前中国选用的西方经济学教材版本大都以主流经济学为主。如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来源于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早期版本,宏观经济学来源于凯恩斯的理论观点。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许多新现象和新问题,未能在西方经济学教材中得到反映。教材中还缺乏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的分析。即使学生课堂上能够记住一些抽象的理论、模型、案例、图表和专业术语,但由于现实性不够,学生不仅不能将所学知识牢固掌握更不能实际运用 [3]。 4.教学手段单一导致教学效果不佳。目前在西方经济学本科课程教学中,由于受到多种条件的限制,教学的主要方式局限在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普遍缺失。学生大都是被动地听,而没有主动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因而无法活跃学生的思维,使得学生“三大能力”,即自主学习的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的能力的培养成为一句空谈。而随着多媒体设备的普及,一部分教师在教学中完全抛弃课本和教案。少数教师甚至跳过了备课环节,直接从互联网下载教学课件,上课时对着课件“照本宣科”,时常出现讲授思路不清、逻辑混乱、知识点错误等情形,直接导致了教学效果不佳。 四、西方经济学本科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 1.增强教学方法及手段的适宜性。教师应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法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势,将图、文、声、像高度集成于教学活动之中,改善课堂教学内容的表现力,提高知识传授的效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应注意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如可将传统讲授法、启发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参与式教学法以及其他教学方法与多媒体教学法相融合,充分发挥多种教学方法的集合优势。例如在教学中适当使用黑板板书介绍关键概念或推导重要数学模型和公式,有利于加深学生的记忆,强化教学效果,或采用参与式教学法以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的兴趣和增强学生分析经济问题的能力。 2.增强理论与现实的贴合度。在教材使用方面,应尽量选择精练易懂、所举实例符合中国现实的教材。有条件的院校可以自主编写适合本院学生的西方经济学教材。在教学过程中,要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从学生感兴趣的问题入手,帮助学生深化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在课堂教学之外,应注重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为西方经济学教学提供必要的实际操作条件,帮助学生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激发他们的学习和实践热情。 3.增强教学体系改革的有效性。西方经济学内容纷繁复杂,流派林立,观点各异。容易令学生把握不清其基本知识体系。教师要把握住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这两条主线,通过两条主线将各知识点串联起来,帮助学生从整体上把握住西方经济学的内容体系。如微观经济学的中心问题就是如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宏观经济学的中心问题就是总供求的平衡。在讲授时,应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调整侧重点。如对数学基础较差的学生,可适当简化模型化的经济理论的阐述,着重培养其思维方式。 4.增强教学内容的前瞻性。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进一步推进,经济理论界对知识的时效性越来越注重。一些不合时宜的理论在时代的变迁中被淘汰,一些新的思想和理论在时代的呼唤中应运而生。西方经济学教学不能忽视现实经济的这一重大的时代特征,在教学中必须加强对前沿理论的研究,促进教学内容的及时更新,授课教师也应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紧跟经济学界的最新研究动态,适时向学生介绍经济学理论发展的重大前沿问题和热点问题,帮助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 西方经济论文:浅析西方经济学多媒体教学应用问题探讨 论文关键词:西方经济学 多媒体教学 传统教学 教学手段 论文摘要:经济学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应用与创新是西方经济学课程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从西方经济学的课程特点出发,从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相结合的角度提出西方经济学多媒体教学的应用原则与注意问题,以期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在市场经济制度条件下如何配置和利用稀缺的社会资源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需要的科学。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及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西方经济学中对于市场经济运行环境、运行方式、调控手段的理论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与指导意义而成为我国高等院校财经类各专业的最重要核心专业基础课。由于西方经济学在学术规范上采用数学模型研究经济现象,提出经济理论,是最偏重于自然科学的社会科学,其繁琐的假设条件、抽象的概念与内涵、复杂的数学推导和几何图形、使得老师和学生普遍感到这门课程难教难学,因而在西方经济学课程建设中重要的问题之一是在西方经济学教学内容进行深入梳理保证其基础性与前沿性的基础上,重视对西方经济学教学手段与方式的改革与创新,以实现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的完美结合,多媒体技术的应用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效果良好的解决路径。 多媒体技术是利用计算机把文字、数据、图像、声音等多种媒体合成处理并组成一个交互系统的技术。把多媒体技术引人课堂教学之中,使我们得以突破传统教学中“黑板+粉笔”的局限,在增强教学内容的表现力的同时调动学生的多种感觉器官参与教学活动,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现已成为高校教师包括经济学教师普遍应用的教学模式之一。要想使多媒体教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表现优势、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我们需明确一个关系、遵循两个原则,注意一个问题。 一、明确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的关系 多媒体教学凭借广泛的集成性、灵活的控制性和信息的多维化等特色,成为一种现代化的新型教学手段的典型代表,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教学的“一支粉笔、一本教案、一张嘴”的模式,有着传统教学无法比拟的效果。然而无论多媒体教学的效果多么优越,也不能取代传统的教学模式。因为多媒体教学不是万能的,其优势在于信息的大容量与影音图像的动态表现力,但也不可避免的具有局限性,其最大的不足是由于使用事先设计好的课件进行教学而产生教学过程机械化、教学内容固定化的弊端,对教师的思维是一很大的束缚而难以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在运用多媒体教学方法的同时不应忽视传统的教学方式的使用。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手段之间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多媒体教学课件仅是辅助性的工具,无论多媒体技术如何先进、功能如何完善,它也只是一种辅助性的教学工具,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补充与完善,不可能也不应该取代传统教学,在西方经济学的教学中尤为如此。西方经济学的课程特点是内容广泛、理论抽象,有大量的数学推理和图形分析,单纯依靠多媒体教学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只有两者充分结合、优势互补,方能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效率。 二、多媒体教学应用原则 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作为两种不同的教学方式,两者是春兰秋菊,各有千秋,在应用时不能绝对化,应注意遵循两大原则。 1.内容决定形式原则 多媒体教学只是一种教学辅助手段,是一种形式,而内容决定形式。用不用课件什么时候用课件是由教学内容的需要而定。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根据其内容的不同,大体可以分为四大模块,基本经济理论的文字演示、数学公式的推导、图表变化的演示和教学案例的播放,构成了两大内容体系:一是以文字为主的理论体系(包括案例),二是以数学公式和几何图形为主的模型体系。内容的差异决定了可供教师选择的教学手段也应有所不同。 (1)理论内容课件具有教学优势 多媒体教学在文字性的教学内容时具有不仅具有信息容量大、节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的效果,更能通过文字、影音、图像的有机结合使抽象、枯燥的教学内容变得更为直观、形象、较之传统教学更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习积极性。在课件设计上,首先,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能把教科书搬到课件上,其次课件层次要清楚,能反映教师的教学思路西方经济学特点之一是内容广泛且前后内容关联性强,因而在课间制作时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的超链接功能,实现各内容板块的适时转换,实现逻辑结构的清晰。再次,课件设计应追求简洁明快,色彩要搭配合理,既增强视觉刺激,要避免课件太花太过凌乱分散学生的注意力而影响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把握。 (2)模型部分板书具有教学优势 数学模型的推导与几何图形模型的演示方面板书具有相对优势,如果教师的板书功力较高的话,可以通过一遍讲解一边书写、画图的形式带动学生跟着老师的思路走,最大限度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如用多媒体,教师一定要在课件设计上下功夫,使其服从于教学需要。例如在利用图形讲解某一内容时,最好是对图形进行几何分解,讲一条曲线,就现“画”一条曲线,一边“画”,一边讲,这样将一幅图分解完成,同时也将分析问题的思路展示给学生,效果会比较好。 2.以人为本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因而在教学中要注意贯彻以人为本为本的原则。 (1)注意节奏,忌放电影模式,跟着课件走 新教师在应用多媒体教学中最容易犯的错误之一是完全借助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机械地点击鼠标完成所有工作,教师的思维限制于课件中。教学过程是老师与学生的双向沟通、互动过程,如果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面部表情呆板茫然、说明学生没有理解领会该部分内容,教师就应该调整教学节奏、必要时重复梳理教学内容,不注意这一点,即使课件做得很新颖,效果亦未见得好。 (2)充分发挥教师得主观能动性 如果说备课、制作课件是一次创作过程,那么讲课就是教师的二次创作过程。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会有即兴激发的灵感与火花进发出来,这是传统教学过程优于多媒体教学的最大优势。因此运用多媒体课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既要重视课前备课的作用,更应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上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注意与学生的互动交流让整个教学过程形成一个思路连续清晰、课堂气氛活跃的有机整体,如此方能实现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的完美结合。。课堂教学即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其科学性体现在教学过程本身尤其内在的规律性,教师必须遵循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发挥其主管能动性;艺术性表现在每一堂课都是教师知识积淀的展现与个性的张扬,正如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正如一千个人教师就有一千种西方经济学。 三、注意多媒体教学手段与其它教学方法的匹配问题 多媒体教学方法作为一种教学手段,还有其他许多教学方法,如案例法、讨论法、实验法、双语教学法的匹配问题。西方经济学课程与其它课程一样,力求将探究式、讨论式、案例教学、经济学实验等各种先进教学方法与多媒体教学手段融为一体,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教学内容贯穿在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之中。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使它们在教学中产生1+1 2的效果,也是我们今后应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 西方经济论文:浅谈 西方经济学 考试内容与考试方法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考试内容 考试方法 改革 论文摘要;作为经管类专业基础课的《西方经济学》在考核时,往往侧重于对学生记忆力、对教材内容、对学生试卷成绩的考核。在对其考核内容和方法进行改革时,应注重考核学生对知识的运用和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通过多样的考核手段和统一的考核标准,全面考查学生的整体素质。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测量和监控教学活动效果的重要工具。它通过对学生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水平等方面的测量,甄别和评价教学效果。考试的内容和考试方法的选择将影响学生学习方式、行为方式,最终影响培养人才的能力结构综合素质。因此考试必须基于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服从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对经管类本科学生而言,《西方经济学》通常包含微观部分和宏观部分,分两学期授课,属于经管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以下将结合黄河科技学院自身做法,对《西方经济学》的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进行探讨。 一、常用的考试方法和考试内容 1、闭卷考试 闭卷考试是我国高校大部分课程主要采用的考试方法,也是《西方经济学》课程最常用的考试方法。它着重检验学生记忆知识的数量和理解知识的程度,侧重于考察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注重知识的再现水平而忽视了学生应用知识能力的考查,具有命题简单、阅卷准确方便、易于组织考试等优点。 2、开卷考试 开卷考试是允许学生带与该课程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的考试形式。开卷考试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考试内容多为理论联系实际的开放性试题,这种考试方式主要考查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 3、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相结合考试方式 闭卷考试的内容与开卷考试的内容各占一定比例。考试时先做开卷考试,然后收开卷部分答案,再做闭卷部分试题。闭卷部分侧重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开卷部分侧重考查学生利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 4、撰写小论文 这种考试形式要求学生写出一篇学科论文,题目既可自拟也可由教师出题,教师根据学生书写的论文质量评定成绩。有时在学生完成论文之后,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答辩。书写论文不仅要求学生理解掌握书本上的知识,还要求学生利用网络、图书馆等资源查阅大量资料,对知识进行理解吸收,并加以分析、综合,所以这种考试方法不仅是对知识的综合考查,也是促进学生增强分析能力、表达能力的~种有效手段。 5、实验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 这种考试形式要求学生进行实际操作或技能操作,其考查的重点是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包括在实验过程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西方经济学》课穗现行考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重记忆,轻运用 从我校该课程的考试内容看,主要侧重于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和理解程度,题型上多为名词解释、判断、选择、简答、计算和论述。前5种题型应该是检验学生对概念掌握的准确程度和综合应用能力的,但经常所命题目在课本上能找到现成答案,学生只要背下来即可。而论述题重点体现的是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但在实际命题中所占分值也不高,最高只有10%。因此,从整体上看。对学生运用这些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中问题的能力缺乏有效的考核。而实质上,我校采取的这种考试模式,考查的是学生的记忆能力,谁的记忆力好,谁的成绩就好,使学生形成了考前背一背就能顺利通过考试的习惯,很难将学生学习的优劣真正的区分开来。 2、重教材,轻就业 尽管《西方经济学》课程是经管类专业考研的必考科目,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来看,考研率和录取率比较低,更多的学生在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因此,在考试内容上,应该注重与人才培养目标、就业岗位相联系。但从我校该课程的考试内容上看,主要侧重于对教材内容的考核,尚缺少对技能和能力的考核。目前我校《西方经济学》课程在开设时设置6个学时的实践课时,但这种实践并不能体现于就业方向的联系。在就业日益困难的今天,若所学内容和考试内容若仍局限于教材和课堂教学中教师讲授内容,就会与人才培养目标、就业岗位相脱节,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何将该课程与学生今后的就业联系起来,仍然需要进行深入探讨。 3、重卷面成绩考核,轻素质考核 在我校,该课程的考核主要通过闭卷考试,以成绩来衡量优劣。卷面成绩一般占学期总成绩的70%;平时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卷面成绩主要依据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主要通过平时作业来衡量。这种相对单一的考核形式使得学生不注重平时学习,依靠考前背一背,作业抄一抄来获得成绩,考试的导学、促教功能难以发挥,学生上不上课与期末考试学业评价的关系不大,导致学生缺课、逃课,甚至忽略学习的规律,造成知识的掌握不牢,基础不稳,也难以全角度、全方位地考核学生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4,重结果,轻过程管理 在我校,由于《西方经济学》课程是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涉及到多个专业,通常是多名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使得在过程管理中存在着对学生考核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不仅是平时成绩的考核项目、评分标准不一致,在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也出现不一致。这种过程管理的不一致,使得很难真正公平的考核学生。 三、《西方经济学》考试内容与考试方法改革 1、由注重理论考核向注重知识的运用和创新考核转变 《西方经济学》的考试不应该仅仅是对书上某些问题的照抄或者照搬,也不仅仅是对学生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的考核,而是要在考核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考查学生对当前相关经济现象或者经济热点的分析能力,体现出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出考题时,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适用性的原则。考试的内容要贴近学生学习的实际,符合培养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基本要求;二是可操作性的原则。无论在考试的内容上或手段方法上,都应既有科学性,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以反映和掌握学生的真实能力和水平为目的。 2、由注重知识考核向注重实践能力考核转变 尽管《西方经济学》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但在注重知识考核的同时,应该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实践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1)做社会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的内容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是书本知识的拓展;能锻炼学生。(2)组织课堂讨论。就书上某个知识点或者经济现象进行讨论,既锻炼了学生的口头表达和语言组织能力,又体现了学生对问题的分析能力。在具体操作时,可以采用事前准备或者即兴发挥两种方式。事前准备给学生较长的准备时间,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查询到的信息全面分析问题的能力,即兴发挥则侧重考察学生自身学识素质、语言组织及逻辑分析能力。(3)撰写小论文。可以采用自由选题或者指定选题的形式,借助于资料的查阅,通过自我的理解、吸收和分析,形成一篇小论文。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实践,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体现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 3、由相对单一的考试向多元化考试形式转变 《西方经济学》课程的考核在期末采取闭卷考试的同时,要尽量丰富平时成绩的考核形式。对平时成绩的评定除了将作业作为一个考核项目外,还可将出勤、课堂讨论、撰写小论文、平时测试、调查报告等作为考核项目。此外,提高平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例,不以一次考试的优劣来评判学生,将对学生的考核在一个过程管理中体现出来,全面反映学生的整体素质。 4、考核标准由相对随意向统一性考核转变 对学科性质和地位基本相同的《西方经济学》的考核,应该采用统一的考核标准。(1)统一命题。打破谁上课谁命题、同门课程不同专业各自命题。(2)统一平时成绩的考核标准。组织该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讨论,确定平时成绩的考核项目、评分标准。(3)统一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的分值比例。任课教师共同确定两者之间的适当比例。(4)集体阅卷。保证阅卷过程中的公开性和公平性。 作为经管类专业基础课的《西方经济学》,如何能够真正的实现对其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需要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不断的实践和探索。 西方经济论文:浅谈在大学西方经济学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的重要性分析 [论文关键词]西方经济学 环境教育 必要性 [论文摘 要]西方经济学作为大学经济学及相关专业的主要必修课程之一,始终博得人们的广泛关注。但随着人口数量膨胀与资源稀缺之间地矛盾锐化,其所蕴含的传统经济学理念无法跟上时展,更无法对现在盛行的循环经济体系给出合理解释,呈现出一种与生态文明渐行渐远的趋势。而环境教育的多学科渗透特性可以弥补传统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弊端。因此,在大学西方经济学课堂中渗透环境教育是十分必要。本文在阐述目前大学西方经济学概况的基础上,指出在大学西方经济学课堂中渗透环境教育的必要性,并给出几点建议。 一、西方经济学概述 西方经济学被西方国家誉为“社会科学的皇后”,其受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我国各高校的经济学专业一直将此课程设置为专业必修课,管理类专业也纷纷将其视为专业基础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无论从实践还是理论研究的角度,此门课程受重视程度都逐步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专业开设了本门课程。 对于西方经济学的介绍,国内出版过多种图书。在大讲意识形态的年代里,介绍西方经济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批判,因此在介绍时,一般是为树立批判的靶子,甚至断章取义,改革开放之初,虽然我们开始强调有批判地借鉴西方经济学,但由于从主导思想上否定市场经济,所以对可供借鉴部分的分析很不充分。80年代中后期,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忽视国情、盲目照搬西方经济学的倾向又有所抬头,一些在西方国家也存在很大争论的理论和主张,诸如凯恩斯主义的用高消费和高投资及温和的通货膨胀刺激经济发展的主张等,被不加具体分析地应用到中国经济的研究和实践之中,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并给实际的经济运行带来许多消极影响。 我国大学现行的西方经济学课程使用的课本极其多样化,但均由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两大部分组成。目前我国大学广泛使用的西方经济学课程经过以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为代表的“家计管理学”以及早期重商主义者安·德·蒙克来田、亚当·斯密主张的“政治经济学”逐步演变而成。西方经济学的诞生是以19世纪微观经济学从经济学的阵营中独立出来为标志,并由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一书中综合宏观和微观经济学,最初形成西方经济学的完整体系。此后西方经济学学术成果辈出,并对整个世界经济格局起到不可忽视的影响。 二、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的必要性 在环境问题日益恶化的今天,如不符合自然发展规律,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就会日陷浅滩。为此,在大学西方经济学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具体表现在: (一)弥补课程自身缺陷 西方经济学课程的自身缺陷,总的来说就是传统经济学理念的缺陷。从经济理论来看,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只有进入市场体系的资源才是真正的经济资源,才具有经济分析意义。那些市场上难以计量的东西,如环境服务、自然资源、生态功能等即使很重要,但由于无法通过价格机制进行配置,就无法进行经济分析,也就当然被排除在经济理论考察范围之外了。这种观念从斯密、李嘉图开始一直延续到现代经济增长理论之中。在研究现代经济增长的许多有影响的经济学家的观点中,他们无不忽视资源与环境的地位和作用。他们只是根据报酬递减现象进行表面化的经济分析,只注重对资源与环境可以纳入市场核算的经济价值部分分析,从未深究报酬递减的原因是什么。事实上,对土地等自然资源要素的过度使用超过环境承载力,导致边际报酬递减现象。[1]而自然力服务并非是通过狭隘的经济核算就可以完全计量的。很显然,在西方经济学狭隘地崇尚市场机制的视野内是无法看到自然资源与环境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的。为此西方学者埃尔斯曾经形象地比喻道:“看不见的手,没有绿拇指”。[2]因此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能有效促进新时期课程发展。 (二)促进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的发展。[3]如果人们的过度生产、消费超出环境承载力,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就会威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经济”。为此,西方经济学的覆盖范围应从原有的人与人扩大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平衡,也就是偏重于循环经济、稳态经济研究。循环经济是指物质、资源的循环利用,以达到节约资源成本目的。稳态经济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完美境界,指物质、能量能够得到无浪费的充分再利用。 在21世纪,这个提倡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应将环境教育融入到西方经济学课堂中,使学生懂得人类如果过度破坏、利用环境,就会造成人类发展的不可持续。 三、在西方经济学中渗透环境教育的建议 西方经济学课程分为微观、宏观两大部分,其中微观经济学中主要讲授关于供给与需求、消费者行为、生产、成本、生产要素定价等理论问题。宏观经济学则主要介绍国民收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增长等理论问题。那么如何在这些复杂的经济问题中渗透环境教育,使新型的西方经济学可以弥补对于解释循环经济、自然环境与资源稀缺性等方面的缺陷?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微观经济学层面渗透 微观经济学主要研究单独个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两个层面: 1.企业层面,西方经济学主要介绍供给需求、生产、成本等内容。教育者可以以一个企业为例,将循环经济的清洁生产观介绍给学生。比如丹麦的瓦伦堡工业园区的建设:这个工业园区的主体企业是电厂、炼油厂、制药厂和石膏板厂,以这四个企业为核心,通过贸易方式利用对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副产品,作为自己生产中的原料,不仅减少了废物产生量和处理的费用,还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循环。通过对瓦伦堡工业园区的建设以及一系列具体数据的换算,学生可以轻易的得出哪种生产模式更节省成本、更环保。从而让他们受到很好的环境教育。 2.个人消费层面,传统的西方经济学所介绍的消费者行为强调“拼命生产、拼命消费”的理念。而通过渗透环境教育,我们则要求学生理解适度消费、层次消费理念。从而使学生建立起一种新的消费观念,这种消费观念应该是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绿色消费观。 (二)从宏观经济学层面渗透 宏观经济学研究整体经济学现象,主要包括gdp、经济政策两方面内容。 1.关于对待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了解应更上一个层次。不能凭借传统的思路,一味的追求gdp的盲目增长。在传授与其相关的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引用绿色国内生产总值ggdp概念,使学生在接受传统经济理念教育的同时可以认识到它的非决定性。 2.关于宏观政策方面,可以联系下新制度经济学的内容,让学生们在了解传统的经济政策同时,也能了解些关于政府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循环经济的决心与方针政策。 西方经济论文: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西方经济理论分析 哈罗德—多马模型及资本形成分析 哈多模型强调资本的重要性。这种模型由于忽视技术进步、知识与教育的重要性,特别适合落后地区。此时,资本内含了技术,机器设备与经过培训的人力相结合,就可以生产出技术含量高的产品。落后地区缺少技术、人才、资本,必须吸引外来资本与人才,营造生产要素良性聚合机制(赢利企业)。资本形成,即实业投资,是人力资本、先进机器等的集合。 对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着后发劣势。类似德国崛起、日本崛起等以重工业崛起为特征的后发优势,在知识经济时代已经不存在。例如,在软件业领域,核心技术一直掌握在美国手中,我国的应用软件开发一直跟在美国的后面;钢铁、水泥、重化工等产业现属夕阳产业,污染高、能耗高、产能过剩、利润空间少,且对环境影响大。后发地区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都存在劣势,且经济资源外流,还要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如果这些地区不找准、不培育自己的竞争优势,地区发展将不可持续。我国西部地区的主要优势是矿产资源优势和旅游优势,主要劣势是市场容量不大,人口不多,人力资本不足,资金、技术不足等等。 总之,从资本形成角度来看,我国西部地区实现持续发展的难度相对较大。在先期大规模投资的基础上,最终经济能否实现腾飞及可持续发展,取决于前期投资的利用率和区域竞争优势的培育与保持。 索罗-斯旺模型及分析 模型分两种情况:一是当不考虑人口增长与技术进步时,主要结论有:人均储蓄率越高,人均投资越高;人均投资越高,人均收入越高,但人均收入随着人均投资的增加边际递减;投资越高,折旧越高;存在一个最佳的投资规模,此时,长期可持续性消费水平达到最大化。二是考虑人口增长和技术进步时,主要结论有:人口过快增长降低了人均资本,从而降低了人均收入;在人均gdp不变的情况下,经济达到稳态时,人口增长带动产出总量增长,这也是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资本需要更高的产出率(折旧率与人口增长率之和)才能维持可持续的最大消费能力;技术进步是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源泉。 索罗-斯旺模型存在诸多不足。一是资本的边际收益递减假设。在该假设下,穷国应该比富国增长得快,这个推理结论与现实并不符。穷国比富国增长快是有条件的,必须打破穷困恶性循环、低水平均衡陷阱、循环积累因果效应,或者对多个互补的部门(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轻工业)在政府主导下同时“大推进”(p.n.rosenstein rodan,1945),并要达到“临界最小努力”(利本斯坦,1957)。二是模型忽视了市场问题。西方经济学普遍忽略市场问题,似乎生产出来的产品可以自动销售出去。实际上,市场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英国、德国、日本的崛起都是从国内市场保护开始的。中国对外开放市场,只是因为这个市场非常大,容纳了大部分华商企业、欧美跨国公司,还有国内的中小企业。 索罗-斯旺模型告诉我们:一是在人口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人口增长是经济总量增长的促进因素。人口密度低的我国西部地区要制定一系列人口政策,想尽办法吸引外地人口与优秀人才,重视利用市场手段笼络社会稀缺人才。二是技术进步是经济持续增长的源泉。故应利用金融、财政甚至非经济手段,促进技术进步。三是对应于长期最大可持续性消费的资本存量有一个最优值。 另外,也要注意市场问题,注意通过配套政策与机制、投资驱动等来打破穷困恶性循环、低水平均衡陷阱、循环积累因果效应。主要方法有:培育外部市场,通过人口政策培育内部市场。 内生经济增长模型 内生经济增长模型起因于经济学家不满足于索罗-斯旺模型将技术、储蓄等作为外生变量而提出的一整套思想。内生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开放、劳动分工、技术进步、知识溢出、边干边学、人力资本投资等有利于经济增长。它否定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所有地区和国家最终经济增长率趋同的思想。由于人力资本等要素的引入,改变了过去资本边际收益率下降的传统经济学假定,知识具有递增的边际生产率。 内生知识增长理论强调教育投入和专利技术发明的重要性。对于基础性研究,由于需要更大、更长期的投入和更高智商的人才参与,越来越呈现被发达国家垄断的局面。发达国家占据了知识的源头,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下游有所作为的难度越来越大。即使日本模拟技术在20世纪60-80年代风光过,90年代在数字技术上也无法与美国抗衡。 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军事科技往往是技术革新的源头,美国新技术的起源就在于军事技术革新转民用。对于中国来说,加大军事科技立项和支持力度,是哺育民用技术的一条综合效用很高的道路。科技研发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影响因素众多的系统工程,难以短期见成效。这种情况下,我国西部地区引进国际人才,特别是留学人才归国创业,是比较现实可行的路径。我国重大科技发明创造,如导弹、芯片都离不开归国的留学人才。 要争取研发基地、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才落户到我国西部地区的省会城市。对于落后地区来说,技术引进和消化是最好的选择。此外,大力发展教育、开发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都是促进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选择。 经济地理学与区域经济学 国际贸易与经济地理学的研究者克鲁格曼2008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反映了经济地理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西部地区经济与金融发展的理论研究自然要考虑到经济地理的作用。经济地理在地理学里与政治地理、城市地理等学科同处于人文地理学的范畴(见图1)。 经济地理学与区域经济学各有侧重。区域经济学更加理论化、抽象化,经济地理则更加实用化、个性化;区域经济学涉及到的学科主要是经济学,经济地理学则涉及到多个学科,如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地理学等。经济地理学的地理思维过程大致是:针对具体区域,从具体条件出发,深入分析研究诸地理条件,再结合经济思维,从而形成对区域的正确认识。 西部地区的经济地理特点:旅游资源丰富。矿藏资源丰富。长期被边缘化,一直是发达地区的原材料产地、劳动力来源和市场。一般有广大的山地为腹地,盛产水果、中药、林木等。生态脆弱,如果被破坏,恢复困难。 鉴于上述经济地理特点,我们认为:一是与发达地区存在协作的可能,例如,可以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国家要把东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避免在东部地区内部转移。二是因本地市场空间不大,西部地区的产品主要应销往内地、珠三角或国外。此时,市场将成为巨大制约因素。三是西部地区初期应主要依靠本地优势资源发展经济。四是应注意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渔业产品的深加工,很可能会由于沿海钢铁产业带来的污染而受到重创。新经济地理学强调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小区域循环经济。因此,钢铁产业、镍加工产业要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不可破坏环境。五是经济起飞过程中,投资规模、产业规模、集群规模都要达到一定的临界值,才有可能实现规模报酬递增。没有发达的工业,就不可能有现代服务。要在现代工业的基础上,配套现代服务业,如金融、教育、高科技、研发、咨询、销售等。 增长极理论及分析 增长极理论主要分为三个学派:一是“法国学派”,其主要观点是在落后地区建立大型推进型工业,以此作为“增长极”来推动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二是“美国学派”,其主要观点是区域发展计划应围绕着城市之建立来进行,以使城市成为所在区域的“增长极”;三是“联合国学派”,其主要观点是,增长极在区域发展中不应仅起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而应起综合性的发展中心的作用。实际上,法国学派推崇的是增长极的产业涵义,美国学派推崇的是增长极的空间地域涵义,联合国学派则重点强调的是增长极的作用,三者并不矛盾。 增长极的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是增长极作用机制的两个方面,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技术的创新与扩散。二是资本的集中与输出。三是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四是经济集聚效果。西部地区要关注中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技术创新与扩散、资本集中与输出、规模经济效应以及经济集聚效果,这是增长极的核心思想。要从这四个维度去培育增长极,力求避免“拉郎配”。 产业集群的区域实践、转移及升级产业集群的发展需要政府为之提供一系列的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区域发展环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的集群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水、供电设施、通讯设施,以及其他一些配套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产业集群之所以能比单个企业节约成本,关键的一点就在于各企业的集中,可以共享集群中的各项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在为产业集群提供服务时,要着力于提高集群内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的建设水平;二是完备的信息咨询等服务设施,政府要支持和鼓励集群内信息服务组织和网络的建设,为企业提供尽可能完备的产品供求、政策导向、新技术的更新等最新消息,减少企业在这些方面所付出的搜集成本;三是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当集群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一些公证、仲裁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人才交流中心和各种机构就可以在某些方面代替政府发挥作用;四是健全的产业配套体系,包括政府为企业举办的贸易交流会、与国外市场互动的交流访问等。 我国第一产业集群如云南的花卉产业集群、普洱茶产业集群、山东寿光的蔬菜产业集群等。而分布最多、最广的是第二产业集群,特别是制造业,并且绝大部分都为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低端的生活消费品产业集群,产品附加值不高,且主要集中于轻工产业领域的化纤纺织、服装、机电、家具等和重工业领域的交通运输设备产业集群等。这些产业集群的产品主要是最终消费品,其中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纺织产业集群数量最多、分布最广,且主要都依靠低廉的劳动力来获取竞争优势。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只分布在几个高科技园区,规模和数量都十分有限,发育比较滞后。第三产业的产业集群主要集中于金融、物流、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但发展情况不理想。如文化创意产业等,现在还只分布在较少的一部分城市中,如北京、上海、广州、长沙、深圳等。金融服务业集群虽然这几年也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但也仅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数量较少。 原来的一些劳动力和土地密集型的纺织服装、家电、陶瓷水泥等产业集群,包括一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资本需求但劳动力和土地成本在收益结构中仍占主要比重的产业集群,如电子制造、机械制造等相对成熟的产业集群,开始向劳动力和土地成本较低的中西部地区转移和辐射。但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融资能力差、资本积累不足、缺乏规模经济、信誉不高,转移较为困难。 这种转移要积极主动地完成,否则,可能会造成东西部双输的局面。第一,由于欠发达地区收入增加缓慢,消费结构的变化缓慢将减缓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第二,发达地区较早地享受到了政策优惠,现在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期望如果得不到尊重,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矛盾将会加剧,同时落后地区的产业结构与发达地区将更加雷同,整个国家的产业布局效率下降甚至出现紊乱。 在发达地区将过去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等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同时,本地产业要进行产业升级,包括过程升级(生产过程更加效率)、产品升级、功能升级(改变价值链中自己的位置)、价值链升级等。 其它经济发展理论 (一)经济增长阶段理论 该理论研究经济的起飞准备阶段和起飞阶段。其主要方法是在投资驱动下,主导部门实现规模经济,提高生产率,产生新产业,扩大出口,并在投资乘数作用下带动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发展。如广西北部湾产业规划通过钢铁、冶炼等巨型企业的引入,配套基础设施,带动配套企业发展,从而带动地方就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及其它产业的发展。这种规划是合理的、可行的。这种投资的主要特点是生产对先进设备的高度依赖,技术蕴含在设备和生产流水过程中,对工人和管理层的创新能力要求不高。但是,其前提条件是发达地区对该产业的主动放弃。对于北京、上海等城市,经济已经到了服务业占主导的阶段。但是,对于大多数东部地区的城市来说,轻工业与重工业都不发达。中部地区,如安徽也在吸引水泥、核电等大型企业入驻。 (二)二元经济理论、三元经济理论 二元经济正视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并存的经济现实。传统部门包括自给自足的农业,简单的、零星的商业、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很低,边际劳动生产率接近零甚至小于零,是维持生计的产业,主要存在于农村地区。现代部门包括技术较先进的工矿业、建筑业、近代商业、服务业、容纳的就业劳动力较少,劳动生产率较高,工资水平较高,主要存在于发达地区。传统部门工资低,现代部门工资高,剩余劳动从传统部门流向现代部门。三元经济理论引入了知识经济的概念。传统部门要么主动升级,要么被挤占或淘汰。 (三)大卫·李嘉图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 李嘉图坚持认为报酬递减规律约束了利润增长,从而制约了投资增长。边际报酬规律只有人力资本或者技术革命能够打破,技术革命能将边际报酬放到另一个轨道上,实现报酬递增的飞跃。按照这种规律分析,美国现在如果能够领导高科技革命的话,就不会发生金融危机了。 世界性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源在于世界经济结构失衡的现实与原有世界秩序发生了矛盾:中国在现代工业领域进步太快了,而美国的高科技革命所提供的动能却相对不足。美国的国策似乎就是制约中国这种快速发展势头,以给美国高科技更多的缓冲时间。因为信息技术只是知识经济的敲门砖,美国从信息技术中获得的利益并不足以维持目前的世界旧秩序,其地位相对于中国、俄罗斯、巴西、印度来说,已经衰落了。而基因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医学技术的巨大市场空间将远远超过信息技术,美国还觉得自己很有希望。美国未必愿与中国一战,但是使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放缓符合它的利益。中国要摆脱在目前世界格局的不利局面,技术上一定要后来者居上。同时,我们要强调,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处在中国大发展的背景下,一旦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必然受到涉及。因此,可以说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仰仗于中国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质量。 (四)新制度经济学 gdp不仅要有量的增加还要有质的内涵,即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政治制度创新要在坚持党的领导的情况下,有所思考和创新。电子政务与网上监督、政策公开、投诉解决机制等结合起来,执政水平还可以上一个台阶(北京经验)。新制度经济学的公共品供给、寻租、法的经济学分析、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有限理性等概念与思想对我们有一定启示。但是,要在私有化基础上解决我国公共产品(如医疗和教育)供给的问题,是注定要失败的。我国构建现代社会所需要的道德元素目前主要来自美国等西方国家,培育了国民的自私自利、破坏规则、没有道德底线等性格。“物欲横流”的西方文化风格与中国国家整体利益不合拍。中国要成为世界超一流强国,“文化力”、“制度力”、“管理力”必不可少。 (五)马克思主义仍然是指导金融与经济关系理论的基石 在2008世界金融危机中,中国损失最小,是与中国正确处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等分不开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在金融与经济关系上,经济始终第一性的,金融则是由经济所决定的,并为经济服务的。因此,在本部地区发展经济与金融的过程中,一方面,必须把发展实体经济放在第一位,并以实体经济的发展带动金融业的发展,否则,金融的发展将成为无源之水;另一方面,也应当充分重视金融在当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大力发展金融业,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结论 (一)西部地区的人口、资本、市场都依赖外部环境 人口数量与质量是本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移民政策、人口政策、人才政策、教育政策是解决劳动力质量与数量的一揽子政策。西部地区必须借助外来资本,因而资本净流入是经济腾飞的前提条件。西部地区产业发展的市场往往在外地,因为本地市场规模容纳不了大规模产业投资所对应的市场扩张。 (二)扬长避短、扎实推进 以重大军事科技立项、军用技术转民用、归国留学人才创业等手段来推动知识内涵式增长。西部地区往往拥有一些国家重要的军事工业,须做大做强,以点到面,带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这个切入点要比笼统地投资高科技产业园区更加可行。以地产为驱动力的高科技园区建设,与高科技的内在规律恰恰是矛盾的。这是我们的高科技园区不“高科技”的内在原因。 经济在起飞准备阶段需要主导工业部门实现规模经济。要把自然资源密集型产业办成技术密集型产业,延长产业链,并争取形成具有一定特点的垄断优势。西部地区发展自然资源密集型产业有优势,但前提条件是不能污染环境。旅游业季节性明显,且难以维持长期稳定的增长率,故可以惠民,但难以富民。 (三)相关方法、原则和条件 “大流通、大工业、大市场”以信息社会为背景,是解决小农社会意识与生产方式的重要武器。产业集群的软硬基础设施需要政府进行投资,巨额的资金缺口迫使政府不得不调动民间私营部门的积极性。政府对私营部门要真诚,讲信用,互利多赢。西部地区要从技术创新或扩散、资本集中与输出、规模经济、经济集聚等维度培育经济增长极。规模报酬递增的科技革命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决定了中国今后几十年的走向。它必须能够控制源头性创新,并能够不断衍生新技术应用。 西方经济论文:简析西方经济学素质教学改革 【论文摘要】素质教育是指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它体现了教育的性质、宗旨与任务。提倡素质教育,有利于遏制目前教育中存在着的“应试教育”的倾向,有助于把全面发展教育落到实处,从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要求看,素质教育势在必行。本文从西方经济学教学工作上方法与手段的创新入手,以转变教学角色、教学观念、教学模式、重视课堂讨论和案例教学法为切入点,论述了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实施办法。 【论文关键词】素质教育;西方经济学;大学生;改革;实践 素质教育作为一种全新的教育改革思路和方向,已经越来越多地为人们所接受和认同,正在逐渐影响渗透到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和各项活动中,缓慢然而深刻地改变着固有的一切观念、体制和行为,中国的教育正孕育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如果只在家里闭门造车,而不下去接触实践,就不可能有如今的素质教育思想不断丰富和发展。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为使素质教育进人主阵地,如何以全新的视野、从新的角度、在新的经济学背景下更好地运用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与操作实务来加强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如何把“两全”落实到每个教学岗位,使课堂教学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提高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罗诞铖老师说,现在的大学生由于从小学到高中的“被安排”与“被考试”,绝大部分学生已将考试作为奋斗目标,将“被安排”作为常态,失去了独立发展思想的能力与意识。到了大学,突然面对一个相对“不被安排”和“不被考试”的环境,对生命与人生的追问被迫来到眼前。很多大学生迷惘了!面对这样的问题,在授课的准则就是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自觉学习。学生学会自觉地学习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的教不能代替学生的学,应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学生如果没有学习兴趣,就谈不上学到知识,更谈不上创新。 另一方面我还发现当前部分大学生对认知思想道德理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排斥心理。其原因:一是由于社会浮躁情绪和功利化趋势的影响,导致大学生不愿意静下心来学习思想道德理论,探索理论真谛,而只热衷于对浅层次的“技巧性”知识的掌握,存在着“理论无用论”的倾向;二是社会舆论对思想道德理论教育不加区分的一些负面评价,把思想道德理论教育等同于脱离实际、等同于“假大空”、等同于枯燥的说教,这种先入为主的评价,导致了部分学生对思想道德理论的逆反心理。 二、为了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在西方经济学教学工作上方法与手段的创新 《西方经济学》课程从其结构体系可分为三大部分:即理论知识、管理和实践。理论部分主要有:供求价格理论、消费者和生产者理论、市场理论、分配理论、国民收入决定理论、ad—as曲线和国际收支理论等。管理部分主要有:市场失灵管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失业和通货膨胀治理等。实践部分主要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业务、资本证券业务、金融衍生业务、外汇业务以及国际结算等。这种结构体系要求有不同的教学方法与手段完成教学内容,从而较好地实现教学目的。 1.转变教学角色。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课堂的主人。大学生思维活跃,个性张显,渴望表现自我,展示自我,更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要破除师道尊严,努力创设一种民主、和谐、宽松的教学氛围,把课堂的主发言权归还给学生,为学生搭建一座展示自我的舞台,让学生大胆发言、踊跃发言,勇于提出不同的见解与主张,让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尽量做一位忠实的听众,尊重学生,相信学生,不惟我独尊,允许不同见解的存在,更要欢迎独到见解的出现。当然我也要发表个人的见解评论,不要强人所难,要以理服人,与学生平等对话,共同探讨,努力与学生达成共识。当问题较难时我还采用定向点拨、转换点拨、启发思维、联系迁移、挑战诱导等方法,力求实现由“教师”向“导师”转化。只有这样学生才会有一个发展的空间,用他们自己的理解,自己的审美观,自己的表达方式去掌握知识。 2.转变教学观念。面对第四版的新教材,需要在备课上花不少时间,充分掘展教材资源。因此我觉得教师必须学会解放自己,不要再把主要精力放在让学生对某一点知识的逐一过关上,学习的过程不仅仅是直接接受书本知识,纯粹被动的接受、记忆的过程,这种学习窒息人的思维和智力,摧残人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教师注重的应该是学生学习方法的培养,学习过程的探究,充分用好课堂50分钟。知识在成倍增长,现在即使背了不少知识,日后不一定就会用到,但教会学生的学习方法却能让他们终生受益。有这么一则故事:一位仙人会点石成金,他遇到一位牧童,要送一些礼物给牧童,随手点了几块石头变成了金子送给牧童。牧童不肯要,仙人问他想要什么,牧童想了想说:“我想要你的那根手指。”这个牧童很聪明,他知道金子很快就会花完,如果拥有了仙人的手指那财富就会无穷尽。作为升达的一名教师,我不会吝啬于给学生那根”手指”。 3.转变教学模式。教学不仅是知识的再现,而且是时代精神的生动展现,是人类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科学的教学方式绝不能仅限于科学知识的传播与灌输,更重要的是让学生了解科学知识演变发展的历史过程,把握科学知识的时代内涵,领略科学探索者的人格魅力,从而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启迪学生的科学创造性。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构建充满生命力的课堂教学运行体系,新课标下的化学课堂教学主要体现这样的教学模式——⑴创设问题情境:上课时尽可能给学生提供一个熟悉的情境,这样学生就不会觉得陌生,学习积极性也会大增。例如联系2010年中国实际gdp和人均gdp的具体数值是学生更好的理解国内生产总值;⑵安排活动探究:教材中有不少很有价值的活动与探究栏目,我们可以选择性的开展探究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体知识的生成过程,既启迪思维,又加深记忆,当然不能为了探究而探究,盲目探究,也不能因为探究耗时就不探究,有时过程比结果更重要。例如可以在学生学习了简单的国民收入核算以后去探究均衡国民收入的产生及意义。 4.重视课堂讨论。上课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中心环节,要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上好课。课堂讨论作为课程的一部分,对提高教学质量也是很重要的。自如驾驭课堂讨论课的教学进程,需要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教师在课堂讨论课的教学中,必须满足一般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即目的明确、内容正确、方法恰当、结构紧凑。 5.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在每一章的教学中.寻找结合教学内容的真实事件进行分析解释,并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训练学生分析和解释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西方经济学教学的一个十分有效的工具经典的“大炮与面包”等案例已深入人心。案例教学能把生活中一些活生生的事实摆在学生面前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加深对经济理论的理解。但是,仅仅分析那些西方经典案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把西方经济学与中国本土经济相融合,适当地引进一些现实中的案例以及贴近现实生活的经济现象进行分析解释,这是因为学习西方经济学的最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学会运用所学的原理来分析解释实际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并帮助解决现实中的经济问题或者提出一些前瞻性的政策建议。 素质教育观念已深人人心,并从感性上升到理性;素质教育实践已从宏观走向微观,深人到课堂教学领域等诸方面。教学改革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有许多课题需要研究。我们正处在一个知识经济已见端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对劳动者的素质有了新的要求。西方经济学作为高校一门重要的课程,更需要加大改革力度,既要突出其基础理论的地位,又要避免其内容越来越宠杂的倾向。要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了解基本理论对现实的指导意义,这应是西方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努力方向与目标。这就对教育工作者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务实,探索。既不能脱离实践,也不能离开理论的指导。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面向21世纪振兴教育行动计划》。 西方经济论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兼评现代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定义 【内容提要】 政治 经济 学 涉及的对象是物质生产。在马克思已经严格区分了物质生产一般和物质生产所采取的特殊 社会 形式的今天,重新混淆二者,把生产关系淹没在生产力合理组织中,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今天应主要放在生产一般和社会 市场 经济一般上,那在理论上就是一种倒退了。要讲“选择”,必须包括两个方面的选择,即资源在不同人们之间的分配和资源在各类不同生产之间的配置,二者缺一不可。 【关 键 词】物质生产/生产力/生产关系/选择 【 正 文 】 在我国建设有 ,认为 政治 经济 学 的研究对象今天应主要放在生产一般和 社会 市场 经济一般上,那在理论上就是一种倒退了。 马克思把社会生产关系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开辟了揭示人类 历史 发展规律的新天地,使人们有可能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有在与生产力的紧密联系中对社会生产关系的深刻研究,才能揭示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特殊性和它的经济运动规律,这当然有助于人类自觉地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如果更多的人掌握了这一科学思想,必将大大加快社会的进步,使全人类受益。恩格斯曾说过,马克思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人类历史因他的存在而缩短了。这一评价得到历史的印证,也得到了全世界无偏见的学术界的认可。在本世纪末的1999年,英国广播公司(bbc)于9月举行了一次网上选举“千年”最伟大思想家的投票活动,马克思列在爱因斯坦、牛顿、达尔文等之前,高居榜首,被选为千年最伟大的思想家。 三、资产阶级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 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由英国资产阶级古典学派的杰出代表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奠定基础的。他们把政治经济学看作是研究如何增进国民财富和发展 资本主义 生产力的。凡是影响和破坏国民财富增长和生产发展的,他们都反对,凡是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力增长的,他们都勇敢地加以维护。他们确信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最能推动财富增长的。 由于他们生活的时期还属于阶级斗争尚不发展的时期,这时还允许这些资产阶级的代表无顾忌地科学地涉及资本主义社会各方面经济关系并进行客观研究。他们创立了劳动价值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出各个阶级之间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马克思指出:“它的最后的伟大的代表李嘉图,终于有意识地把阶级利益的对立、工资和利润的对立、利润和地租的对立当作他的研究的出发点,因为他天真地把这种对立看作社会的自然规律。这样,资产阶级的经济科学也就达到了它的不可逾越的界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6页。) 随后一个时期,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夺得统治地位,阶级斗争也采取日益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存在具有威胁的性质。这时要求资产阶级客观地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运动和发展已不可能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就敲响了。问题已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一直发展到只偏重于在不危及和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如何促进物质生产的发展、效率的提高以获得最大的利润。 这样,政治经济学从斯密、李嘉图以来向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着,一是马克思恩格斯,他们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古典学派的科学方面,即劳动价值理论和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系的内部结构的深入研究,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动规律,指出了它的发展趋势和历史局限性。二是由英国经济学家约翰·穆勒开始,经过马歇尔、凯恩斯到当代的萨缪尔森,是研究财富生产一般的自然规律和现代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穆勒1848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是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走向庸俗化和教科书化的时期的标志。因为这个时期资产阶级与工人队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资本主义经济虽尚未爆发重大危机,但社会问题已相当严重,批判资本主义弊病的空想 社会主义 思想也相当流行了。穆勒为维护资本主义的利益,企图把这两种对立的利益加以调和。 穆勒首次按照生产、分配、交换这样的顺序安排政治经济学的体系。它的根本缺陷就在于把斯密和李嘉图开创的研究社会生产关系的政治经济学转为研究物质生产一般,把生产关系撇开了,把生产看作是决定于一般的自然规律,与社会形式无关。他把生产与分配割裂开来,认为生产决定于一般自然规律,与社会经济关系无关,分配不是由生产决定的,而是由社会 法律 和习惯决定的。从穆勒开始的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规定,一直支配着以后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 当代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合著的《经济学》(第12版)中对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是这样表述的:“经济学是研究人和社会如何进行选择,来使用可以有其他用途的稀缺的资源以便生产各种商品,并在现在或将来把商品分配给社会的各个成员或集团以供消费之用。”这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主流派的具有代表性的教科书的观点。从他们对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规定来看,与19世纪的约翰·穆勒的表述基本是一致的,从内容上看,基本上属于生产一般或市场经济一般,都是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性隐蔽起来。 我们看一看西方经济学所规定的研究对象“如何选择”问题。这种说法的缺陷的根本方面,仍然在于它只局限于属于物质生产一般的资源配置的如何选择上,而回避了资源在人们之间分配的“选择”,即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而这个方面同样是物质生产得以发生的根本前提,没有这个方面,物质生产就像一只缺腿的蚂蚱,是跳不起来的。没有生产要素在人们之间一定的分配这个前提,资源在各类生产间的配置是不能实现的,也就不会有物质生产。 例如,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在他的《经济学》中提出的选择:“为什么曾经被用来种庄稼的土地又用来造工厂?为什么在仅仅几十年间,用来造马车的资源又用来生产汽车?为什么自动机床代替了铁匠?”(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上,11页,北京, 在 资本主义 社会 里,一切关系都表现为一种商品关系,一切联系都借助 市场 联系起来。 社会生产关系还表现在再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中,有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消费关系等。社会生产关系还包括生产部门、商业部门、 金融 部门、 农业 部门等等之间的关系。社会生产关系的所有这些方面的总体形成生产关系的总和,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 经济 结构,即有 法律 的和 政治 的上层 建筑 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社会生产关系既然在生产和社会发展中有着这样重要的地位,因此,今天的政治 经济学 仍然应当遵循《资本论》指出的研究方向。这不仅对深入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一切事物是必要的,对我国建设有 西方经济论文:高职西方经济学教学探析 摘要:本文在分析高职西方经济学偏离其应有定位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高职西方经济学教学必须紧扣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因材施教,要注重发挥考核评价的全面衡量和激励功能,充分运用好讲授教学、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教学等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高职教育;西方经济学;教学方法;教学探讨 “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施,需要一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作为支撑。这对于高职院校来说,不仅是极好的发展机遇,更是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但目前,我国的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重专业/职业技能的训练、轻素质的培养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德国,高职教育不仅有专科、本科和硕士层面,甚至联合培养博士;也不单单培养操作技能型人才,还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能够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研发、优化等。发达的高职教育成就了德国的制造强国,一点也不夸张!因此,高职院校在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上,既要抓专业技能的培养,又要抓专业理论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既要满足当前就业需要,又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持续提升和全面发展。显而易见,较为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全面素养是不可或缺的。西方经济学是财经类专业的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专业基础课,对于学生专业理论基础的构建,以及专业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培养,在专业基础理论的支持下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促使学生在专业上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一些高职院校,由于教学定位模糊、课程地位和作用不被重视,西方经济学在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上的作用也显得无足轻重。本文结合笔者的教学实践,从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视角,探讨高职西方经济学的教学方法,以求教于同行。 一、高职西方经济学教学定位不准的成因分析 (一)缺乏对高职人才培养特色的准确理解,致使高职西方经济学课程定位偏低,其地位和作用被弱化 高职西方经济学教学基本沿用理论和推理的一套做法,授课方式以讲授和练习为主。而高职课程设置标准是根据技术领域与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来确定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的。显然,目前的高职西方经济学课程目标和所培养的能力,在职业岗位上难以体现,其地位和作用很容易被忽视。与其同时,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上非常重视基本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尽力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职业岗位标准匹配起来,主动满足行业和职业岗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但是,作为专业基础课,西方经济学很难简单地与职业岗位的技能相匹配,因此,在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上,经常遭遇“课程可有可无,课时可多可少”的尴尬。此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采用模块化教学,更加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但高职西方经济学很难进入模块化教学的设计之中,课时被压缩很难避免,这必然影响到高职西方经济学教学的质量,进而不同程度地影响财经类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 (二)缺乏对高职学生基本情况的准确把握,因材施教没有落到实处,致使高职西方经济学教学效果欠佳 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向是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理论性强,加之有大量的数学推导、计算以及配合模型的解释和应用,课程内容较难理解。而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目前我国的高职学生属于专科层次,数理基础较弱,逻辑推理和分析思考能力远不及本科学生。尽管他们对于该课程的重要性深信不疑,但面对数理分析和模型,常有畏难情绪,得过且过,不求甚解。此外,西方经济学知识点多、涉及面广,需要高职学生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但据笔者的抽样调查,清楚表明,高职学生习惯选择记笔记并课后整理、认真观察和思考记忆、认真做作业等学习方法。而课前预习、使用工具书、自学、寻求新旧知识的联系、关注专业咨询等,很少被采用,而这些方法恰恰有利于自主学习和研究的。可见,高职学生仍以被动型学习为主。西方经济学课程对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学习悟性、举一反三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而被动型学习方式致使他们不善于总结,缺乏独立思考以及学习的系统性和逻辑性,更谈不上触类旁通,因此,在理解经济原理、分析经济现象和讨论经济问题时,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大受挫伤,学习效果往往不佳。 二、高职西方经济学教学法初探 基于以上一些浅显的分析和思考,笔者在高职西方经济学教学的过程中,开展了一些新的尝试,在此做一简要的梳理。 (一)高职西方经济学教学法实施的基本要求 1.要依据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对西方经济学课程进行合理定位,确定其课程培养的能力和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创新体系日益完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方案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经历了技能操作型人才,到复合型技能人才,再到目前的知识型技能人才培养等几个阶段,根本目的就是适应行业/企业和职业岗位对技能型人才需求不断变化和提高的需求。知识型技能人才就是目前高职院校所要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一方面,作为知识工作者,必须自我管理,自主确立目标,不断创新,不断学习,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另一方面,不仅掌握技术,而且了解技术背后的理论,适应岗位和技术更新的需求。知识型技能人才要注重通用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要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因为许多创新都来源于一线生产和作业的灵感,一线技能型人才是十分重要的创新力量。 西方经济学教学目的是让学习者能够运用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看待个人与社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它注重研究个体和社会如何管理稀缺资源,包括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通过掌握和运用经济规律来指导个人生活和企业的经营;通过对宏观经济数据分析来预测未来的经济发展趋势,提前做好风险防范等,在此过程中,分析人们如何权衡利弊和对激励做出反应等。可见,高职西方经济学教学对知识型技能人才的能力培养作用不容小视。但是,西方经济学内容面广点多,高职学生完全掌握有一定的难度,且部分内容更偏重于研究型人才的培养。因此,要根据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确定西方经济学培养目标和能力,以够用为原则,对内容和知识点合理取舍,将知识点和现实的经济现象联系起来,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同时,通过知识点的任务设计,促使学生运用知识点解释和讨论经济现象和现实问题,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决策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学习能力以及工作责任感。 2.考核评价既要准确衡量,更要激励学生按要求完成课程的培养目标合理的考核评价可以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考核指标设置得当对于学生完成课程目标有事半功倍之效。比如,适当提高平时成绩的占比;灵活运用课前预习、小组作业、辩论赛、课堂发言、课堂讨论、专题报告或论文等形式,促进学生及时消化所学内容,激励学生更加主动、更有目的、更有效率地完成学习计划,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考核评价要尽可能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可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教师对学生总结评价,包括对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给予建设性意见。二是学生自评,以认识自己的优势、不足和潜力。三是组长评价,要客观反映小组成员各自分工、完成任务和配合情况。最后是组内成员互评,包括参与程度、合作沟通能力、贡献率等。 (二)教学法的具体实施 1.采用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高职学生数理基础较为薄弱,社会经验和阅历相对缺乏,在学习和理解西方经济学中大量的数学模型、计算、图形以及抽象的现象分析时难度不小。在教学过程中,要适当补充数学基础知识;导入案例教学,包括中西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个体和总体应用经济学相关理论的成功与失败的实例。案例教学有助于将理论知识点和难懂的模型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既增强学生对经济学理论的理解和现实感受,又提高学习西方经济学的信心和兴趣。一般分为三步实施: (1)课前准备。提前把相关资料发给学生,引导学生对整个学习目标和学习计划做好准备。各章节讲授的案例在授课前一周印发学生。案例紧扣学习目标,并布置思考和讨论的问题,推荐相关的参考材料,要求学生课前整理成简单的脉络,以便课堂讨论和分享。课前小组交流讨论,不同观点的碰撞可以加深对经济现象的理解,增强对知识点的认识,为课程教学提供铺垫。 (2)课堂讲授和案例教学法相结合。系统讲授概念、原理和数学模型推理,并结合课前案例导读,有助于高职学生对复杂抽象的经济学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案例分析过程中,针对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提出富有启发性的问题,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听课,步步跟进,深入思考,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与分析的能力。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案例讨论和辩论,让学生学会运用所学的经济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案例所涉及的现实问题,把课本知识与现实生活对接起来。 (3)巩固知识。相关章节讲授结束后,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当前时事经济热点问题,选取适当的案例,并给出分析思路和查找资料的路径,通过有效方式,对所学的知识进行回忆,帮助学生理解、消化和吸收知识点,并检验学生对其掌握的程度,达到巩固知识的作用。小组成员讨论、分析,在课堂上演讲,并当场解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教师给予现场点评;以及学生根据相关知识自拟题目,完成课程小论文等,都是十分有效的形式。 2.引入任务驱动教学法。它是以任务为出发点,通过小组合作,并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带着任务目标主动探究、分享思路、归纳总结,使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更为直观,更易理解。完成任务的过程充分体现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有效建立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任务驱动教学法特别注重学生的分析能力、决策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工作责任感的培养,对于高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专业工作能力和素质十分有效。——任务驱动教学法中教学模块构建和设计。应考虑三个要求: (一)模块的选择要考虑课程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成性。 (二)西方经济学知识点必须具备可以转化为实践性的任务,适合模块内容的构建。 (三)模块内容构建必须考虑高职学生实际水平,包括认知能力和理解范围。 在教学模块内容(任务)设计方面,每个模块内容都有一一对应的实训任务和课程培养目标。任务的内容和环节设计必须具备实用性、适应性、时代性和趣味性:任务的内容和完成过程的思路与处理方法,贴近现实生活和工作,使学生能在工作岗位上运用这些经济学知识;任务的操作过程所需要的调研、讨论、合作、分析、计算、报告都在学生的能力范围内,容易产生激励,驱动学生自主学习;任务内容能反映现实的经济社会生活的问题和发展趋势,让身临其中的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感受,激起学生的好奇心,以及乐于迎接挑战的心情;学生在完成任务的每个环节中,这些任务环节的要求参照职场的标准,包括工作态度和工作完成的质量,让学生尽快适应职场的工作模式和素质要求,增强高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此外,任务内容趣味化,结合一些有趣的案例和事件,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让学生主动学习。 ——任务驱动教学法中模块和对应任务实施的过程与目标的控制。首先,学生必须明确任务及所要达到的培养目标。任务要有明确的操作指导书,教师要指导学生阅读,让学生明确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完成任务的要求、工作流程和方法;任务所要达到的目标,考核重点与评分点。其次,教师对于任务的每个重要环节要把关。要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适当调整模块任务的内容和难度。同时要对任务中每个环节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把关,主要做法是:每个小组推选一个组长负责督促完成任务,保证每个学生在自主学习外通过小组合作的束缚和压力参与到实训任务中去。教师对组长工作进行进度和质量把控,在每个重要环节上都要求组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任务完成成果,汇报小组的工作进度和每个成员具体工作情况。对于偏离任务目标的小组,教师将针对具体问题进行适当引导,使之回归正确方向继续完成任务。最后,尽可能让每位成员有机会代表小组发言、回答同学的问题等,通过此举,教师可以把握每位同学在任务完成中的基本情况,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总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除了技能的锤炼以外,夯实专业理论的基础是不可或缺的,否则,高职学生的不断提升和持续发展终究是一句空谈,如此下去,也必将影响到高职教育自身的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准确理解高职教育“理论知识够用为度”的真正意涵。 作者:卢秋欣 单位: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西方经济论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研究 【摘要】经济学研究范式作为研究经济学领域的一种独特概念范畴和分析方法,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种不同的范式。对于具体经济现象的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采用的研究方法各有不同。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差异性 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方法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以“解释现代社会的经济运行规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规律,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在《资本论》中得到了完整而系统地显现。第一,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本质上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个自然史的过程”,他认为,“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么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深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机制,揭示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的历史规律。第二,抽象分析的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经济学不同于自然科学,不可以用化学或物理实验去研究,不能靠单纯地感性直观,只能借助思维的抽象力去分析。马克思的抽象分析方法不是一种先验的或纯粹思辨的,而是历史的,他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性、历史性和暂时性,深入分析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一般规律。第三,研究与叙述相统一的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到:“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种研究与叙述相统一的方法和抽象与具体相统一的方法又是统一的,研究的方法就是从感性具体上升到思维抽象;叙述就是从思维抽象到思维的具体,这两种方法在形式上有差异,但在本质上是统一的。第四,逻辑的与历史的相统一的方法。逻辑的方法是从最简单和最抽象的概念范畴出发,在思维中具体化,即就是从抽象到具体;历史的方法是从事物的实际发展顺序去研究,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逻辑与历史是相统一的。 二、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 西方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研究个人、厂商、政府或其他组织如何进行现实生产的选择,使得资源高效利用,以较少的投入获取最大化的回报。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哲学基础是科学主义,在实际的经济学研究中主要采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第一,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的分析方法。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法是西方经济学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规范经济学是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研究经济活动“应该是什么”,在具体的经济活动行为过程中会依据价值判断来做出理性的经济行为选择。实证经济学是采用像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把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看作是具有一定数量关系的函数关系,构建一定的经济模型,通过这种模型进行一定分析来证明经济活动选择的可行性。第二,均衡分析法。在西方经济学中,均衡分析法分为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局部均衡分析是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去分析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市场中的某一商品供给与需求达到均衡时的价格决定;一般均衡分析是分析所有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供给与需求同时达到均衡时的所有商品的价格决定。考虑到分析方法的可行性,在现实经济活动分析中常采用局部均衡分析法。第三,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静态分析是分析经济现象的均衡状态,完全抽调时间及其相关的变动因素,静态地进行经济现象的分析;动态分析法与静态分析法相反,是对经济活动变动的过程进行分析,比如分析某一时间内有关经济总量的变动以及相关经济总量在变动过程中的相互关系。第四,经济模型分析和边际分析法。经济模型分析法就是运用经济现象中的数量关系来建立一定的经济模型,然后去分析经济量之间的相互关系。边际分析法就是运用微积分方法去分析经济活动中的某一经济增量的变化,用以说明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变化过程,其结果可以用因变量的变化率与自变量的变化量的比率来表示,可以分析出不同经济变量之间的依赖程度。 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差异比较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学研究范式,它们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都各不相同,也是两种不同阶级的经济学说,本质上是为不同的阶级服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无产阶级在经济领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无产阶级服务;西方经济学是资产阶级的学说,为资产阶级服务,使得资本家利润最大化。第一,本质研究与现象描述的差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一个重大的不同点,就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善于通过对经济现象的分析,深入到经济现象背后去探索事物的内在本质,把握事物的内在联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象背后本质的分析,最终得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和必然灭亡性,并且通过对资本家的具体的生产过程的分析,最终发现资本家所获得利润本质上是对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的榨取;然而,西方经济专注于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和描述,而不探究其生产过程的内在本质,不考虑为谁生产,只考虑怎么生产和利润最大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着重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维度去考察资本主义经济活动,去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一种本质意义上的研究;而西方经济学企图通过对资源配置、需求满足或效用性的分析来掩盖资本主义的本质,这就是两种研究范式最大的不同。第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注重对经济现象的性质分析,用科学的抽象方法对经济现象进行抽象,抽象出一般的概念范畴,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说明整个经济活动的内在规律和活动性质。例如,马克思发现了抽象劳动,用以说明劳动的二重性质,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当然,西方经济学也进行了一些定性分析,比如投资、消费、供给、需求等概念,用以说明经济活动主体在具体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或经济现象中数量关联。西方经济学注重实证分析和定量分析,运用经济模型、边际分析和量化分析等方法去研究经济活动过程中不同数量之间的关系,为如何做出经济选择提供参考。当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采用了一定的定量分析,例如在对剩余价值、平均利润和社会再生产等环节的分析就广泛地运用了定量分析。但是,从总体上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主要采用的是定性分析法,而西方经济学主要采用的是定量分析法。 作者:张启森 单位: 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西方经济论文: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心得浅谈 【摘要】西方经济学是经济类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高校经管类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在教学过程中,有一些共性的方面可以参考。一是需要深入理解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和理论;二是在教学方法上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将理论与实际问题更好地结合起来;三是要引导学生从模型的角度来理解理论知识。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经济理论;教学方法 西方经济学作为经济类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是经管类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如何把这门课教好学好,让学生真正掌握经济学的相关知识,对学生以后进一步的学习至关重要。西方经济学是对西方几百年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运用大量图形、表格、数据、数学公式以及经济学专业术语,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感到抽象、枯燥难懂并难以掌握。通过几年的教学工作,以及在教学过程中的总结,并结合与其他相关老师的交流,提出在讲授该门课程中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一、深入理解概念和理论 西方经济学是经管类学生在大学期间较早接触的经济类课程之一,其中的很多理论甚至概念都是初次碰到。对于这些理论,不能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而是要理解,这是关键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很多同学认为它与其它一些纯粹文科课程一样,通常背背其中的内容就可以。但是这样下来,往往很快就忘记了。在每个学期的讲课过程中,总会有同学反映,很多概念自己能听得懂和看得懂,但是题目做不出来。究其原因,就是没有把这些知识真正转化为自己理解的东西。比如,在微观经济学第一章的需求部分,有两个概念需求的变动和需求量的变动。需求的变动指的是由商品本身价格之外的其它因素的变化,带来的对该商品需求数量的变化;而需求量的变动指的是由于价格变化引起的对该商品需求数量的变化。尽管只是一字之差,但是引起变化的原因却有本质差异。在做一些题目,很多学生无法正确区分它们。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注重对概念的解释,力争让每个同学都能理解并接受。同时,在课堂上及时讲解相关的一些题目,通过这种方式让同学感受如何把概念所描述的内容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巩固对概念的理解。 二、适当地采用案例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知识和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将学生带入典型案例的特征事件中,从而进行案例的分析。通过学生的思考,进一步提高他们分析和解决某个具体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能有效地体现经济学的基本知识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或思考方法,是如何来分析具体问题的。它不仅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对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学生的经济学功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1.案例的选择要从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 如果在刚开始的阶段就选择比较复杂的案例讲解,教师需要解释很多相关概念和理论,而学生听起来也会比较吃力,容易使学生产生烦躁的感觉,反而会影响教学效果。 2.要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关系 在经济学教学中,理论的学习在课堂中仍占主要地位。如果教学过程过多强调以案例为主,会造成学生对某些具体问题的理解比较到位,但知识的掌握缺乏系统性。案例教学作为对传统教学方式的有益补充,可以起到传统教学很多起不到的作用。 3.与实际相结合 西方经济学理论是与西方的历史、文化以及经济等背景紧密相关的。在此方面,我国的情况与它们相比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一方面要引用西方国家的现有案例,弃其糟粕、取其精华、洋为中用。另一方面,也需要收集以我国经济发展为背景的本土经济学的成熟案例,更多地关注我们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这样,才能较好地将经济学原理与我国的经济实践相结合。 三、经济模型的使用 经济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通过模型进行理论分析。其中,图形就是一种常见的使用方式。与数学方程以及文字对相关理论的描述一样,图形也是表达模型思想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在日常的教学中,很多同学对于教材中大量出现的图形感到恐惧,不愿意进一步随着教师的分析思路走下去。比如在宏观经济学中,在分析产品般均衡并推导IS曲线时,如果从数学表达式来推导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是当把这个过程用图形来表达时,很多同学觉得不好理解。对于这些图形,只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数学知识,比如高等数学中的微积分、导数的概念,应该是不难理解的。当然,还需要同学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因为这门课实际上研究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运行情况的,尤其在图形中大多数是使用英文符合来表示。具备这两个方面的基本知识后,接下来的就是如何结合相关的理论知识来读懂图形。教材中的大部分图形是在二维坐标上表示的,需要知道坐标的两个轴分别代表什么,哪个是自变量,哪个是因变量。如果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颠倒了,则结果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只有从图形的演变过程中深入理解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才可能对基本的经济理论有深刻的掌握。最后,在掌握了相关经济理论后,需要把现实的经济现象及经济问题联系起来。也就是说,需要把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用理论来解释我们现实中的经济问题,这才是我们学习经济学的最终目的。 作者:李怀建 单位: 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
市场经济论文: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渠道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现状、问题的分析,说明必须建立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三方各自在资金筹集中的地位和责任,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方式和份额,以及对基金筹集的财政管理问题。 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杜会福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已广为人们所认识和接受。综观当今实行市场经济比较成功的国家,都无一例外的有着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起步较晚,一度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滞后因素。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环节和核心问题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总体要求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因为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模式筹集和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正常运行的前提和财力保证。 一、我国当前基金筹集的现状及问题 回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这一阶段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在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了以劳动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阶段基金的筹集主要由国家和企业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任何社会保障费用。第二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以后,我国有步骤地进行了以养老、医疗、失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等方面的暂行规定,并在全国陆续选定了若干城市作为试点,以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为全国性推广奠定基础。这一阶段在筹资方式上进行了一步步的改革,先后实施过多种筹资方案。后来在全国大面积推行了企业职工养老金社会统筹办法,起步阶段以市县为统筹基本单位,参加统筹的企业采取“以支定收、现收现付”的办法。到1993年末,国有企业全部实现了市县级以上统筹;集体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达到1927个县;外商投资企业统筹达到800多个县。在此基础上,国家又决定逐步提高各地社会统筹的层次,从市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由此可见,经过几年的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筹措方式目前正处在新旧交替的特殊阶段。一方面,旧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金筹措模式已经渐渐解体,而另一方面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筹资方式还刚刚起步,远未达到规范化、系统化的要求。这种新旧交替的现状导致了现阶段各种相互矛盾的做法并存的局面,出现了过渡阶段特有的特点,也存在明显的问题。 首先,虽然国家不再统揽一切社会保障经费的筹措,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仍然很重。国家负担重除了因为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继续由国家负担外,还因为国家目前还负担着一部分本应由三方共同分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实际上是由国家财政在负担;虽然在“两江”等地进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公费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依然没有实质性变化。企业在现阶段的负担仍然过重。据统计,到1993年末,全国共计有59万户各类所有制企业,8000多万职工和近20__万退休工人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分别占城镇企业职工的60%和退休人员的80%。但就费用的筹集来源而言,绝大部分由企业统筹,个人缴费率还不足1.5%。 其次,与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相联系,特别是由于企业负担过重,又导致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困难。有的地方强制性统筹甚至演变成了“友情”募集。以1993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情况为例,全国平均收缴率为86%,较往年下降7%一8%,有的市、县情况更为严重。基金收缴困难存在客观原因,当前国有企业亏损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再负担过重的社会保险费用实在难以承受,而在国家行政强制统筹收费的情况下,企业也只有采取拖欠的办法。 第三,由于采取行政方式,按各地具体情况征收统筹基金,而统筹的范围层次以市县为主,省、地、县各种规格的均有,交纳统筹基金的比例和计算办法,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性质均存在差异,这导致出现一个突出问题,即各地各自为政,各地方财政和企业的负担水平极不平衡,从而社会保障的社会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降低了统筹基金分担社会风险的能力。 第四,基金多家负责筹集,管理体制不畅,基金筹集欠规范。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涉及到劳动、人事、卫生、民政、财政以及行业系统统筹部门和保险公司,特别是许多部门都错误地把养老保险视为一块肥肉,各争一块,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经办、标准各异、业务交叉的“多龙戏水”局面,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声誉。而今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成立,标志着社会保障工作将逐步走向统一,这一问题也将相应得到解决。 可见,从克服我国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上的缺点,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渠道,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等诸多方面考虑,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以给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 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筹基金的筹资渠道 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国家、企业(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及劳动者个人都要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比例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并且通常是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下来的。 (一)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和企业,企业在 计划经济条件下是统收统支的,所以实际仍是财政负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是社会保障社会化,要逐步减轻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因而今后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的作用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扮演的是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其首要任务是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搞好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以疏通、理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为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稳定的有法律依据的资金来源。另外,作为组织者和管理者,在有关的经济政策方面如税收、利率方面给予社会保障事业适度的优惠,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如:根据《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要给予政策扶持,其扶持办法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 其次,要适度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政府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主要应该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四项。因为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属于国民收人再分配的范畴,体现国家对达不到基本生活水平的人群及特殊人群应尽的救助责任,体现公平的原则,只能是由国家财政支付资金。而社区服务起始阶段也是由财政支撑兴办的项目。以上保障项目资金的筹集是国家财政要承担的主要部分。 除此之外,从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角度看,国家财政主要负担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管理社会保险支出的行政费用,这是因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属于非营利性事业机构,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理所当然应由财政支出。二是通过财政拨款弥补社会保险费用收支不足的部分,即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扮演着“最后出场”的角色,是社会保险的后盾。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各个项目发生困难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要给予适当补贴。诚然.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应按照保险的原则,主要由企业和个人负担。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均是这一方式。但社会保险一旦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财政必须给予补贴。因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不允许出现收支不平衡的,具体而言,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困难时。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失业保险计划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政府所承担的上述社会保障基金份额是通过财政预算拨款的方式进行的。即通过国家预算的转移性支出项目来完成,其资金的来源是政府的一般性税收,支出属于国家预算支出项目。在目前未设立单独的社会保障预算、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财政所能拨付的社会保障资金也受到整个国家财政收支状况的影响。但从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角度来说,应该明确国家财政究竟应承担多大的份额,给予哪些方面以最后补贴,并测算出这一部分所占的比例。这对于克服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缺乏刚性、非规范化的缺点是大有帮助的。目前,我国有关专家认为国家财政应承担的份额.比例大约是全部社会保障费用的30%一40%(含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基金支出在内),如果是在这个比例之间,国家的负担应该说是有所减轻的。这里还有一点值得说明,财政所承担的社会保障份额并非仅仅指中央财政,也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如失业救济发生困难即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贴。 由此可见,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国家主要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只作为支持者、后盾的角色出现,主要还是依靠企业和职工个人。 (二)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中的责任和义务 在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原则下,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必须按照自己的承受能力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份额。根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国要逐步采取由企业与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税)的办法,并实行养老、医疗保险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社会保障费(税)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险费,具体操作办法是;首先,由职工所在企业单位和职工本人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交纳社会保险费。然后,在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形成统筹基金,以体现社会保险的社会互助性质,职工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另一部分则记人职工个人帐户。其中,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实行个人帐户之前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金或医疗费。个人帐户主要用于职工个人养老金或医疗费的支付。至于企业和个人所承担的具体比例各项基金有所不同: 1、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比例1995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推荐的两个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中的一个方案改革本地区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个方案对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及基金的设立作了具体规定。各地按所选方案规定的比例迅速组织了基金筹集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22个省、市、区出台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改革方案、全国已有61.7万户企业、8738.2万职工和2241.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地方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总覆盖面约为1.2亿人。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1020亿元。但两种方案的实施也导致出现了全国各地个人帐户比例、企业缴费比例、管理层次和待遇支付标准的不同,为此于1997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来各地按照新的统一的方案尽快实现并轨。方案重新规定企业和个人的承担比例。 新方案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人个人帐户的部分),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干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同时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 从上述新方案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规定了企业总的社会保障负担水平,这有利于减轻国有老牌企业的负担,为消除企业之间负担畸轻畸重的不公平现象提供了依据;在企业和个人承担的份额中,随着个人负担份额的逐年提高,企业负担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体现了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个人在筹资中的作用的精神。 2、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比例由于我国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因而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职工医疗经费紧张的问题,而另一方面有限的医疗资源又浪费惊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组织在江苏镇江和江西九江两地先行进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1996年4月开始,试点又逐步扩大到57个城市。这些试点均采用了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其资金来源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两方面构成。 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两江”均规定改革之初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与离退休人员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暂按10提取。今后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医疗费用水平变化适时调整。职工个人缴纳的比例,改革起步时暂按本人年工资总额的1%缴纳,今后随经济发展和工资增加逐步提高。为不过多增加职工负担,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应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进行。 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按上述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要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镇江市职工医疗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规定个人医疗帐户中的基金来源于三个部分:一是职工个人按年工资总额的1%缴费部分,二是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要按不同比例(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计入个人医疗帐户;三是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个人年退休费用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其中一半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的其余部分及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个人年退休费用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的另一半则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集中调剂使用。九江市对个人医疗帐户及社会统筹基金的来源也有类似规定。 事实证明,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很好地落实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问题,所以它既可以满足生病职工的医疗需要,同时也可以避免药品浪费等问题,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益。 3.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比例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7月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失业保险建立至今,发放了大量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费,并建立了一系列转业训练基地、生产自救基地,对解决我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问题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企业要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一l%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的缴费费率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本地的失业状况确定;失业保险计划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情况来看,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均不同于养老保险,它一般都是由政府和企业(雇主)负担,职工个人不交纳或只交纳名义上的失业保险费,但鉴于我国目前及今后的人口和就业压力,我国宜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措渠道,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失业保险基金,起步阶段职工个人所缴纳部分可以采取较低的比例,不致给职工个人造成负担。 综上所述,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国家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来支撑、支持社会保障事业,企业和个人要按一定比例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这两条渠道,由三方共同负责。那么如何才能明确体现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三个行为主体的行为、保障三方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这除了加强各项社会保障的立法、执法、宣传工作力度之外,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纳入国家预算进行统一管理,能从根本上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应统一纳入国家预算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确立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用的原则,并且已着手在养老、医疗等项目上实施或试点,但现在纳入国家预算的仅仅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军人抚恤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并且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经费虽然包括在预算内,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混淆不清。至于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目前都由其主管部门管理,这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目前还属于预算外资金范畴。这种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管理的混乱,致使各项基金提取的比例以及管理请水平偏高,结余投资运营混乱,流失、挪用、浪费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陕西省5年内共动用了养老保险基金2.5亿元。因此,为了保证国家、企业、个人各方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能专门用于社会保障事业,必须尽快改变目前预算内、外分散管理的格局,将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人国家财政预算管理。 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就必须单独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为此,首先要将现行的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改为由政府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成的三式预算,并重新划分收支。将社会保障方面的收支全部纳人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也包括目前尚未纳人、属预算外资金的部分社会保障收支。社会保障预算和政府其他预算之间必须保持相互独立,特别要注是不得将社会保障收人用于弥补政府公共预算赤字或挪作其他用途。关于这一点是许多国家在实施社会保障预算实践中得出的普遍经验。 其次要确定社会保障预算收人的来源。社会保障预算的收人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国家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征收的社会作障税,目前我国是按照这一原则征收各类社会保险费;二是政府的社会保障拨款;还有社会保障基金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社会保障税由财税机关会同劳动保险业务部门根据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和可能共同制定其税率、征收范围,分别由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政府社会保障拨款即应由国家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障支出可直接从政府公共预算划转;投资收益是政府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余额用于投资所获收益。 同时还要确定社会保障预算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拨付给劳动保险部门建立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以及社会福利基金支出,社会救济支出等项目。各项基金的金额。应由财政部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安排。 最后是关于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平衡问题。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必须保持收支平衡。社会保障预算不同于政府其他预算,一般不得发生赤字。若发生赤字,应提高社会保障税的税率或重新调整社会保障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或者增加政府的社会保障拨款,以保证预算的平衡。而社会保障盈余应开展运营,主要用于购买国债以及银行储蓄,也可用于政府担保的投资项目,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 将全部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有利于强化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但也还必须解决相关的一些问题。如必须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出台,作为准绳;要协调、规范社会保障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最主要的是要改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为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并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问题。关于以社会保障税取代目前的规费形式已有许多文章述及,这里不再赘述。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按统一的税率征税,统一各地基本保障水平,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二是各地经济及社会保障事业本身的发展速度、程度。目前国家已决定统一全国基本养老金收缴比例,这对于解决统筹层次过低问题是一大突破。相信随着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上述一系列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规范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将逐步确立。 综上所述,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今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将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主要依靠两条渠道:一条是社会保障税收人,它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障税;一条是国家财政的转移性支出,它来自于国家的一般性税收收入。其中,社会保障税将逐步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的主渠道,而财政则构成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坚强后盾。上述两条筹资渠道均应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建立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效率职能 提要:理论界关于行政法的职能的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近年来涌现了一系列关于行政法职能的理论,各理论都有一定道理,然而,作为对现代行政权和现代行政管理活动起作用的行政法必须承担的效率职能却鲜有研究。行政法的效率职能要求行政系统确立新的价值体系、确立新的体制结构、确立新的技术知识分系统、确立新的行政过程、确立新型人际关系。 关键词:行政法的职能、效率、法律表现、市场经济 所谓行政法的效率职能是指行政法在对行政权的全面作用和调适过程中,促使行政权效率化、效能化、明显社会效果化的职能。它是对行政法传统的控权职能、程序职能等职能的必要补充。从发达国家的行政法制实践看,20世纪中期后,不单单强调行政法的民主性、程序性,更重要的在于突出行政法的科学性和超前调控性。一方面是由行政的迅速发展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国家管理中的权利义务的新取向所决定的。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在于社会结构和经济模式以及经济参与主体的自由意志。众所周知,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市场逐渐形成,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被劳动和信息双重价值论所取代。就是说,在当代不仅劳动决定价值,而且信息也决定价值。使整个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有了显著的信息色彩。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新变奏,行政管理不得不发生一场革命。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X理论和Y理论以及60年代在日本出现的Z理论就生动地体现了这场革命的实质。显然,对行政权进行约束和限制的行政系统的外壳已难以容纳新的行政权和行政管理的内核。其立法机关不得不对原来的行政法规进行修改和废止,补充和制定新的行政法规。在一些单行性的行政法律文件中确立“行政自由裁量制度”、“制度”、“时效制度”、“简易程序制度”、“紧急处理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集中到一点就是促使行政权具有高度的、规范化的效率模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效率职能已成为各发达国家行政法的基本职能。 一、市场经济下行政法效率职能的科学内含 行政法的效率职能不但是市场经济的必须要求,而且有相对完整的科学内含。以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和行政管理的状况而论,行政法的效率功能有如下强烈要求。 其一,效率功能要求行政系统确立新的目标——价值目标。任何行政系统或行政机构都以一定的目标为存在的前提。行政目标甚至是行政体系和行政机构的决定因素,它赋予了行政权独有的特性,决定了行政活动的原则、行政机构的组织体系等。同时,行政机构处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民族等环境中,无论机构总体还是机构中的个人都受这些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因而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价值体系。为了使这种目标和价值体系适应政府大系统,国家往往制定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将其确定下来并形成定式。我国传统的行政系统目标价值体系既是由历史延续下来的,又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更是行政法程式化、权威化、一统化功能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效率功能要求确立新的目标——价值体系。其基本含义是:以政府责任法和公务员权利义务立法确立新型的行政系统与社会以及经济、文化诸事务的关系形态,使行政系统的目标具有服务、统筹等属性,使政府行政价值以市场为基本观念。 其二,效率功能要求确立新的体制结构。行政体制结构是指行政系统的分层、分工和相互协作关系。包括权责关系、信息技术流通关系、工作流程关系和各级别之间的勾通关系等等。科学合理的体制结构是机构是否高效工作的关键。以前我国行政机制结构弊端很多,正如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多次指出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职责不明、权责不清、踢皮球等。这些弊端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机构消耗过大,即总体行政开支和职员的个人消耗。据财政部公布,这两项开支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二是机构不能高效工作,使得行政管理职能难于实现,甚至一些机构的存在已成为一种社会负担。目前这种行政体制结构恰恰是行政法效率功能的对立物。那么,依效率功能新建立的行政体制结构应当一则具有较少的规模,机构数和职员数都应少而精;二则机构层级应当少,不能有较多的中间环节;三则行政机构的工作过程和流程关系应当短而有序,等等。新的体制结构的确立应与行政组织法的完善同步。就是说,通过有关的行政组织法实现体制结构上的效率化。 其三,效率功能要求在行政系统内部确立技术知识分系统。现代行政系统越来越朝着知识化、专业化、技术化方面发展。行政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业务技术。而且每个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专业化要求,只有一定知识结构的人才能够胜任。市场经济对政府行政系统的知识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行政的效率功能在这方面体现出来,刚性的行政编制法是不可缺少的。通过行政编制法使机构设置从工作需要出发,考虑机构是否需要,是否能够胜任和适用工作。机构不能重叠,对于多余的要依法撤销、合并。机构的设置必须从提高工作效率出发,包括办事环节等。另外,在一个行政系统内,各机构合理分工、任务明确、职责分明,最主要的是通过刚性编制确定行政机关的员额,并考虑人员的知识和其它比例关系。 其四,效率功能要求确立新的行政管理过程。行政管理过程是行政机构的动态要素,也就是机构如何活动,依什么序列活动和具体的活动过程等问题。对于一个行政机构体系和单个的行政机关来讲,其活动可分为三种类型,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一个活动序列。行政机构的目标价值、社会职能就是通过活动过程的循环往复而实现的。这三类活动包括:1.战略性活动。即把行政机构与社会环境和其他环境联系起来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活 动。机构中较高层次的人员和组织的活动大多属此类。2.协调性活动。主要是机构内部活动,使内部各机构和人员协调工作,它由机构中的中层机关和人员来完成。3.作业性活动。就是机构中的各种操作活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三类活动都较前发生了质的变化。行政法的效率功能将使行政活动过程具有较高的效率,以相应的行政法制度保证高效性,如通过行政程序法确定公开化制度、听证制度、会议制度、工作交接制度、期限制度等。 其五,效率功能要求在行政系统内部确立新型人际关系。行政机关是由相互作用着的个人、集体、单位、部门所组成的,其中各个公职人员的行为与动机、地位与作用以及相互关系,单位、部门的利益关系,个人的感情、态度、影响,集体的价值观都是诸种人际关系的因素之一。然而,决定人际关系的因素还在制度方面。计划经济体制以及在其下形成的人际关系往往呈现出极大的中庸、折衷等色彩,上级对下级以指挥集合和下级对上级以绝对服从为主要关系形态,而不是依法合理执行职务的权利义务关系。市场经济下,要求人际关系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共同对行政过程起作用。当然,新的关系形态要通过确立新的行政法原则和新的行政法规来实现。上列行政法效率功能的科学内涵既是今后行政立法的方向,也是行政执法实践必须予以考虑的。 二、行政法效率职能的法律表现 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效率职能不但使行政法制体系有了全新的含义,更使行政法的调控手段发生了深层次的变化。笔者认为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由同步调整到超前调控。法律与社会的发展可表现为三种关系形态:一是置后于社会,此种情况下,法律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和进程,往往起着阻碍社会向前发展的作用。二是与社会同步,即法律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但这种适应是被动的、消极的。三是超前于社会进程,此时法律承担了预测功能、信息功能,可以为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行政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也往往表现为上列三种情形,当行政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落后于社会进程时,便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各法律规范自身的价值也就丧失。在行政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还能适应当时的经济、文化、政治水平时,它自身的价值仅实现了一部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我国行政法制体系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要么是滞后的,要么是同步的。如有些法律规范认可了政府行政部门的一统化权力,而忽视了管理相对一方的自主性。市场经济对行政法的时代特征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与时代同步外,最重要的是要承担超前性的调控职能。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各种社会关系具有复杂性、多变性、未来性等特点。那么,作为承担效率职能的行政法不仅要积极地适应和调整现有的社会关系,更重要的是能够设定和在一定范围内调控即将出现的社会关系。要有一定的预测性和超前调控性。 (2)由程式到疏通。行政法学中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认为行政法的核心任务就是为行政机关的活动提供范式和程序。该观念不只是学者所特有的,立法者往往也有此种观念作为行政立法的出发点。它作为意识范畴对行政法制实践、尤其对行政立法起着重要指导作用。受其影响我国传统行政法突出了程式化的特性。换言之,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法制所追求的是严格的程式和行政过程中的工作环节。一个行政行为的做出,要经过许多道环节,许多道手续,往往贻误时机。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取得某项权利时也要经过复杂的程式。例如,在我国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取得,须经过六至八道环节。显然,程式化的行政立法倾向、行政执法过程既不适应市场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更不能适应各市场参与者在市场经济下活跃的经济行为。所以,效率职能要求行政法的法律表现必须由程式化转化为疏通化。即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疏通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促使行政系统内部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行系统。不致于出现阻塞、中断等不良现象。疏通各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对象间的摩擦。疏通行政机关所管理的各种社会事务。很明显,疏通和程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表现。疏通所肯定的行政法制手段是宏观调控,而程式则强调行政权的全面干预。 (3)由规范到转化。行政法是用以规范行政过程和行政管理关系的,这似乎已成为一种毋须证明的真理。然而,笔者认为,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转化作用似乎比规范作用更重要。规范作为行政法的法律表现其实质在于,确认各种现存的行政管理关系,确认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约束行政主体和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其立足点在于维护已经存在的行政法秩序。显而易见,规范性的法律表现很难创设出新的社会关系,更难于起到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作用。而行政法的效率职能要求必须由规范的法律表现转变为转化的法律表现。所谓转化,我们认为包括三个有机联系的含义:首先,通过行政法把抽象的权力关系和社会关系转化为固定的形式,使每一个特定的权力关系具有法律的外壳。而这个外壳能够容纳各种变化了的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使行政权力受到法律原则和市场原则的限制。其次,把各市场参与主体传统的政治信念和经济信念转化为适应市场要求的价值观念。再次,通过行政权把各种社会因素转化为促进市场发展的物质力量。如果说,规范的法律表现侧重法律静态倾向的话,那么,转化的法律表现则使行政法具有了明显的动态属性。正是这种动态性体现了行政法的效率职能。 (4)由侧重制裁到侧重激励。现代管理一般有两种手段,即“棍棒”和“胡萝卜”。前者指通过制裁、强迫等手段使管理相对人就范。后者指通过引诱或诱导的方式使管理者服从管理。我国传统行政侧重前者,就是说,为了实现行政法的社会价值,国家赋予了行政机关制裁、强制、命令等权力,并把此作为主要的行政手段,促使相对义务当事人忠实履行义务。但没有给激励以应有的法律地位。市场经济下,无论行政机关还是被管理者,都呈现出了极大的主动性,就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而论,应当是主动的、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就相对人对市场的参与来讲,亦应是自觉的、自愿的。这就要求,行政法无论对行政机关的作用还是对相对一方当事人的作用都应以诱导为主。国家必须在行政法上确立相应的激励制度。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真正成为一种自觉、自愿、自主和平等的经济制度。 市场经济论文:分析我国市场经济下经济法的发展研究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已经有了几年的时间,我国市场经济法受到国际经济法的影响较深,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本文主要就当前市场经济下,我国经济法的发展进行解读,希望为我国市场经济法的完善提供一些参考。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经济法立法,司法等活动的基础问题。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市场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相关的问题,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如何运动法律进行市场调节,合理干预经济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当前市场经济下经济法要解决的问题。 一、经济法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1.促进对外经济联系,发展国际经济合作 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战略方针。当代科学的进步,生产专业化和协作的日益发展,促使各国在经济上的联系不断加强,任何一国,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在考虑发展本国经济时,都必须着眼于国际关系的总体。我国经济法是正确体现对外开放政策的具体法律规范,它调整我国利用外资和外国技术过程中与外国政府、外商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2.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济活力 企业管理是搞好微观经济活动的根本措施,是我国国民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经济法规定的经济核算制是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制度。它要求企业必须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尽可能少的劳动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同时,规定了必须合理安排和科学地组织生产,掌握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在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对于企业不计成本、不计消耗、浪费严重,造成损失的现象,以及在履行经济合同中的违法情况,还规定了经济制裁。总之,经济法要求企业一切经济工作都要把经济效益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和健全各种生产经营责任制和一整套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求的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认真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二、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法制建设速度和成就是不能否认的。但同样必须承认的是,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法治状况令人担忧,由于法律责任这块短板的存在及长期得不到弥补,公权力滥用的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还继续呈现发酵、膨胀状态。公权力滥用方面,选择性执法是其着例。选择性执法的本质是为了获取部门、地方、行业,甚至个人非法利益,将本应履行、不能放弃的职责、公权力视同可以行使、可以放弃、甚至可以交换的私权利,随意、恣意执法,权力商品化,造成法律适用的不公,增加了市场环境的不可预期,降低了违法的成本,减损了法律的实效,破坏了法律的权威,使法律失信于民。 三、完善经济法的策略 1.完善经济行政立法 经济行政立法在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中具有重要作用。经济行政法就是规范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监督关系,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目前,我国颁布了许多经济行政立法,在实践中也起到了应有的效果。但有一些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许多经济立法是由行政部门起草的,而某些部门在起草中注重争权,导致不少立法中同一事情有诸多部门参与管理或有权处罚,以致于某种违法行为发生后,多个部门相互扯皮或均不予管理,造成职责不明,责任不清。一些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且法出多门,造成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中任意解释的余地很大,执法的标准尺度也极不统一,甚至有的规定之间发生冲突。还有一些规范性文件没有做到透明、公开、客观、公正、合理。这些都表明我们的立法质量需要尽快得到提高。按照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要求,各成员国的法律必须透明、公开、客观、公正、合理;凡可能影响商业环境贸易条件的规定及措施均要求公布,法律不能与公认的公平贸易条件相抵触。按照这一标准,我们现有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 2.制定和完善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 市场经济并不是自发的无序的,由于市场机制本身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任何国家都要颁布一些经济立法,以加强对经济的宏观控制,我国也不例外。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原有的计划体制并没有得到完全的改变,而新的市场法治秩序尚没有完全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宏观调控更显得必要。我国刚刚制定了十五规划,其中许多内容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定。例如,有关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积极的 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启动市场和扩大内需的方针等等,都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定。 四、小结 经济法对于实现经济体制调整,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发展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不断对经济法进行完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论文:对市场经济中企业销售的财务实证探析 销售差异分析这个方法是用来衡量各个因素对造成销售出现差异的影响程度。产品销售量分析:选择不同的产品,选择相应的时间,生成相应业绩分析数据。例如,某公司年度计划要求在第一季度销售4000件产品,售价为1元,售额为4000元。季度末却只销了3000个产品,而且售价仅为0.8元,销售额为2400元。实际比计划销售额少40%,差异为1600元。造成这一差异的因素是销售额下降和价格降低,问题是这两个因素对造成销售额差异的影响程度如何,从计算结果可知,造成销售额差距主要是由于没有实现销售量预定目标。微观销售分析通过对产品,销售地区以及其他方面考察来分析未完成销售目标的原因。选择不同的片区,选择相应的时间,可对选中的片区生成业绩分析报告。如假设某公司在3个地区市场销售,销售目标分别为1500件、500件和2000件,总数为4000件,而实际销售量分别是1400件、525件和1075件。三个地区市场完成的销售量与计划目标差距分别为7%、+5%、-46%。可见,地区市场差异是造成销售差距的主要原因。 实证分析 1.公司简介菖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机床、机器零部件加工、法兰制作。公司组织机构严密,经理层负责日常生产、销售,在全国较有名气,产品销往华北、华南地区,个别零部件远销海外。2.菖菖公司基本生产销售情况菖菖公司是一家制造业的企业,主要生产三种不同型号的机床零部件xa5012、xa502、xa602。下文中我们将分别以甲、乙、丙来代称。在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中,产品产量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社会提供的产品数量,一般有三种指标来衡量即实物量、价值量、劳动量指标。所谓实物量指标是指用适合产品特征、性能并能够体现产品使用价值的计量单位计算的产量指标。他能够比较鲜明的体现产品的使用价值量,但是却不能综合反映整个企业的产量规模。价值量指标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表示的根据产品产量计量的指标,通常称为产值。劳动量指标是用小时表现的产品产量,一般用定额工时计算。3.产品品种计划完成情况分析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不止一种,不同品种的产品之间是不可相互替代的,产品结构不仅影响企业对社会需求的满足也影响企业未来的销售状况。因此,对产品品种的分析也是产品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分析产品品种计算实际产值时,对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的产品按计划产值计算,不计算超额部分;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产品,按实际产值计算,也就是不能用超产品种多完成的产值抵补未完成计划品种少完成的产值。下面将展开分析:产品品种计划完成率=完成计划产量的品种数/列入考核对象的全部品种数品种计划完成程度=按不抵补原则计算的实际产量/计划总产量由以上模型套入相应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分析期三种产品全都在考核对象之列,可以清楚的知道甲产品、乙产品和丙产品哪个产品没有完成计划任务,哪个产品完成了计划任务。4.全部产品销售完成情况分析销售在传统的经济管理理论中被认为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三阶段之一,是企业能够保证连续运营的基本条件。因此,对产品销售的分析也就有着不寻常的意义。全部产品销售完成情况分析就是通过对销售收入总额是否完成计划,以及对产品各个品种销售的分析来为企业扩大产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依据。产品销售计划完成率=不抵补销售收入/计划销售收入=36250000/37350000≈97.1%从上表可以看出,企业全部产品销售量和销售额都完成了计划任务。其主要原因是甲产品和丙产品的大幅超额完成计划,甲产品比计划增加540000元完成任务,超额2.4%;丙产品实际比计划增加了950000元完成计划,超额37.3%。总销售收入增加了390000元,比计划增加1.04个百分点。但按不抵补原则,企业的销售计划完成程度却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他的产品销售计划完成率为97.1%,仅差2.9%未完成计划,但没有影响销售业绩。 结论及建议 总的来看企业在分析期内,虽然生产计划没有得到很好的完成,但是他的销售结果还是很好的。结合企业具体的情况进行更深一层的分析,可以找出使企业不能完成生产计划的原因并加以改正,同时也可以通过分析找出使企业最终能够在生产计划没有实现的情况下却有着比较好的销售状况的真正原因。以上模型的应用和分析,能够为企业在未来避免走弯路、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整个模型不仅说明生产均衡化能够为企业带来诸多的好处,还可以减少企业的库存,缩短各个产品的制造周期。由于市场需求瞬息万变,对于企业生产与销售最为重要的是针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如果采用均衡化、小批量的生产,企业就能够提高对市场的适应性,随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幅度调整生产,降低产品的生产周期,以提高效益。 市场经济论文:从市场经济角度重新理解学习型组织 目前,创建学习型组织在我国企业界以及整个社会掀起了一股热潮。社会上出现了各种有关学习型企业理论学习班、研讨会,创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等口号此起彼伏。学习借鉴“学习型组织理论”这种当今世界最前沿的管理理论本来是一件好事,反映了我们跟踪世界管理潮流的可贵进取精神。但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对学习型组织理解的泛化、庸俗化、片面化的现象,最突出的表现是一些单位或个人根本就不去认真领会学习型组织的内涵和本质,望文生义地认为学习型组织就是组织员工开展学习活动,或对员工进行培训,把“学习型组织”错误地理解成了“组织型学习”,使创建学习型组织成了一种赶时髦的形式主义。 一、被误读的学习型组织 北京索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张成林在mit读博士时曾听一位老教授讲起,斯隆学院一个年轻教授刚刚出了一本名为《第五项修炼》的书,异常火爆畅销。可他当时处在该书所说的“碎片化”的学习压力之中,无暇关注邻近大楼里彼得。圣吉的火爆。 十年后在挪威理工大学(ntnu)新泰富研究院(sintef)时,张成林的夫人美达。霍斯曼在sol欧洲研讨会上结识了彼得,后来还成了他的博士后。张成林记得在挪威和彼得第一次见面,彼得就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人的修养和修身的方法,在西方几乎是完全陌生的,但对现代组织中的自我超越和系统思考修炼意义重大,大有开发的价值和潜力。 5月,张成林参加了《新智囊》杂志举办的“智囊沙龙”企业责任论坛,会上国资委改革局原副局长周放生先生引用副总理在美国回答金融危机起因问题时所讲的话,就两个字:“贪婪”。很显然,没有自我超越,这样或那样形式的“贪婪”就早晚会使组织和个人的“生意”覆灭;不认识个人或个体(组织乃至国家)行为在(全球)“系统问题”中的角色并承担相应的变革责任,也不会有真正的系统思考和协作解决系统问题的方案。但如何才能使长期被忽视的东方数千年经典人本文化底蕴的种子,在由西方现代外向型文化主导的(中外)组织机构中生根发芽并与时俱进呢?如何使有关人的成长、发展和修养提升的可能性,在组织管理、教育界乃至社会中形成广泛认同并付诸开发实践行动呢?尤其对中国的组织机构,这是个严峻而深刻的时代挑战。 前几年张成林和美达负责协调sol中国项目和“谊来亚”国际创新领导人进修项目(elias),就一直带着这个问题。在各种论坛、培训班、研习班上,他被问及最多的是,到底什么是“学习型”组织?却几乎没有人问,到底什么是“修炼”,或者,什么是组织的修炼? 在张成林看来,学习型组织,英文learningorganization,直译是“学习中的组织”,或“学习实践中的组织”,或“获取(知识和能力)过程中的组织”;在《第五项修炼》一书中,特别是第一章末“心灵的转换”一节,更是强调其精神取向和行动能力。由于它并没有特别的“型”或“式”的含意,所以译成“学习型”有很大歧义,还特别影响了这套理论和以往案例在中国的学习和实践。只是它早已成为习惯用语,恐怕要一直沿用下去。 张成林进一步分析说,中国在进行前所未有的转型——要成为创新型国家,要推动世界和谐,甚至引领全球可持续发展。因此,中国的组织要成为创新型组织,其实正需要突破各种已有的“型”和“式”,并真正培育团队和组织的深层沟通和互动协作,这样才能有强大的“团队”,才能改变“三个和尚没水吃”、都要当“龙头”或“鸡头”的传统习惯。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不能靠简单地使用过去熟悉的方法,靠解决危机中的问题、靠灭火消除“危”;根本的出路在于创新,在于寻找“机”;而且关键在跨界协作,即超越传统条块划分、部门或集团利益界限的利益相关方组成的社群协作。靠学习西方2工业化时代的“型式”不行了;靠精英个人“才能”、“背景”和领袖“魅力”驱动的家长式领导模式来实现企业发展,像中国过去30年那样,恐怕也不是未来的根本方法了。 学习不是搞“运动” 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时代,一定要弄清楚学习型组织的实质,最怕那些根本不是学习型组织的组织滥竽充数,冒充学习型组织。这种冒充会大大地延误学习型组织创建,而且也会因此败坏学习型组织的名声,降低人们学习的兴趣。 北京仁达方略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王吉鹏认为,“学习型组织”理论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应运而生的管理理论,是当今世界最前沿的两大管理理论之一。曾经有些人一看学习型组织理论,就以为是谈论学习意识和学习方法的理论。其实,它是一项管理理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很多优秀的企业,如通用电气、壳牌石油、摩托罗拉、att等,都争相成为学习型组织的典范。在我国,自开始也掀起了一股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热潮,涌现出了“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城市”等等,一时颇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景象。但是,在形势一片大好中,中国的学习型组织研究与实践却出现了“泛化”和“虚化”的倾向。 在理论研究方面,学习型组织(learningorganization)的内涵不断扩大,从最早的“组织学习”(organizationallearning)扩展到“知识管理”(knowledgemanagement)、组织行为学、战略管理、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心理学、信息技术等领域,其内容越来越庞杂。这种倾向可能有利于学习型组织理论体系的完善,但同时也有可能使学习型组织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失去 自己的特色,也失去持久的生命力。在理论研究方面,学习型组织的虚化表现为浮躁、不踏实,只是停留在表面,讲讲大道理,或做些官样文章,更有甚者是随便拼凑和抄袭。国内学习型组织领域内大部分“专家”根本没有企业实践,将一些经典理论的理解和读后感再加上一些管理哲理和管理故事到处贩卖。不可否认,学习型组织理论来自海外,在其发展的初期,翻译、引介非常重要,介绍性、描述性的文章也是有价值的,但由于学习型组织需要结合组织及其外部环境的机制、文化背景,如果我们不塌下心来深入研究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学习型组织就难以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在这方面,目前不仅缺乏深入研究和原创性的研究成果,甚至是案例整理也流于浅薄。 在实践领域,这种泛化倾向的一种表现是挪用概念,将其范围不适当地延展。不仅出了各种各样小到“学习型个人”、“学习型领导”、“学习型班组”、“学习型社区”,大到“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等名词,而且,这些不同范畴的组织特性也存在显著差异,如果用同一理论去套用,肯定滑稽可笑;如果用不同理论去“自说自话”,又难以令人信服。这种泛化还表现在什么都被贴上“学习型组织”的标签,包括培训、企业文化建设、战略规划与业务流程优化、信息技术应用,甚至送温暖活动、兴趣小组、读书会等等……学习型组织建设虽然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如果企业的每一项活动都被作为学习型组织的重要内容,那时的学习型组织将会是一番什么景象?很难令人想象。 学习型组织在实践领域的虚化表现为,很多组织把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形式化、表面化,只停留在口号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没有与企业的业务结合;或者只当成领导者个人的“政绩”,到处去“炒作”,实际上是敷衍了事。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分析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何发挥作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处于市场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都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研讨本国政府的行为和职能的变化。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政府如何作出有效的行为才能既顺利地完成这一过度并适应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正确地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社会的关系,这是我国现实社会需要加紧理论上研究、急需解决的焦点问题,也是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前沿问题。因此,对政府行为的特性、作用、范围及其方式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搞好宏观调控,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建立和完善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 政府的特性及其作用的再认识 政府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政府就是指全部的国家机构,即包括全部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它可以视为等同于国家;狭义的政府,就只是包括国家的行政机关。本文在论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为时,采用的是广义上的政府概念。 我们虽然可以在广义上把政府视为等同于国家,但这并不能因此而可以掩盖政府本身的特性。政府是由许多不同的部分及其相互联系(运行机制)所组成的一个非常复杂的有机整体(或称系统),政府自身具有一定的结构:在相互关系即运行机制上,政府具有一定的权力结构,政府以国家的名义行使权力,这种权力的行使表现出自上而下的垂直性和强制性;在组成形式上,政府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它包括:主要组成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区域层次结构,主要组成为不同部门或行业政府的部门(行业)职能结构以及与此相关的因各级各类不同职别的政府首脑、政府官员、一般公务人员所构成的官僚结构(在社会主义国家称为干部或公务员结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包括在部门(行业)职能结构之中。 政府结构对政府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不同的结构、不同的运行机制和组成为政府结构的不同部分,都将产生不同的政府行为,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因此,在分析政府的行为时,不但要分析权力的运行机制,还要分析政府系统的整体行为、分析构成政府系统的各个部分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不同部门(行业)的政府行为,甚至代表政府行事的政府官员的行为。弄清楚这一点,有助于界定政府行为的范围及方式。政府行为就是指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通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的活动,是国家权力的运用和实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离开了市场的力量来侈谈政府的干预和控制,只能是原有体制复旧,或者是天真的幻想;也正是国为市场的巨大力量,才更需要政府的引导和适当的宏观调控,需要人文社会因素的参与和制约,我们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海里趋利弊害,不迷失方向。 从政府概念的分析中,由此我们可以分析出政府的特性:强制性和公共性即社会性。 关于政府的公共性即社会性特征,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物的委员会罢了”。①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或政府的公共性(即社会性)特征的主要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关于“国家”或政府的强制性特征,列宁曾明确指出:“国家一直是从社会中分化出现的一种机构,一直是由一批专门从事管理、几乎专门从事管理或主要从事管理的人组成的。人分为被管理者和专门的管理者,后者属于社会之上,称为统治者,称为国家代表。这个机构,这个管理别人的集团,总是把持着一定的强制机构,实力机构,不管这加之于人的暴力表现的原始时代的棍棒,或者是奴隶制时代较为完善的武器,或是中世纪出现的火器,或是完全根据现代最新技术造成的二十世纪的奇妙武器,反正都是一样。”2“当专门从事管理并因此而需要一个强迫他们意志服从暴力的特殊强制机构卿监狱、特殊队伍及军队等)的特殊集团出现时,国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要集中反映和代表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意志。家也就出现了。”列宁的这段论述揭示了公共权力是“国家”或政府的另一个基本特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认真理会政府所具有的上述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一,政府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因而,试图用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来代替政府行使对社会的管理,都是行不通的。现代社会管理本身所具有的政治性尚未消除,目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其二,单纯地从政府本身来研究政府特性的研究方法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上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府所作的精辟论述,为我们理解、研究政府莫定了理论基础。但不能只停留在对政府本身进行研究的传统思维的框架上。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把市场经济分析纳入政府研究的视野之中,从社会客观需求的角度来研究政府怎样提供符合社会需求的行为;我们也只有通过这一角爽的研究,才会发现政府本身的政治性与政府要满足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着内在冲突,即政府的政治性是政府满足社会需求的障碍,而只有当政府的政治性与政府满足社会需求这两个方面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情况下,障碍才会削除。关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正如恩格斯在致施米特的信中所指出的,国家权力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 (一)它可以沿着经济发展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使经济发展比较快些; (二)它可以沿着与经济发展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现在在每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就都要遭到崩溃; (三)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种方向走。这第三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很明显,在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下,国家权力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4所以恩格斯又说:“一切政府甚至是最专制的政府,归根到底都只不过是本国状况所产生的经济必然性的执行者。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好的、坏的或不好不坏的――来执行;它们可以加速或延缓经济发展及其政治和法律的结果,可是最终它们还是要遵循这种发展。”⑤ 在这里,恩格斯对于国家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所作的精辟论述,表明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一原理。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谈政府的作用,井不能只满足于这一原理,我们必须越来越多地使政府成为经济基础的内生因素而起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总是要运用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其目的。 二、政府行为的范围 政府行为的范围问题,实际上是权力运用问题,即政府的控制能力问题。为了能够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不得不对有关的模糊认识进行深刻的阐述。 1.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放权,限制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范围,并不意味着权力的消失,而是意味着部分权力的转移。政府放权过程不是单纯地下放政府权力和实行政企分开,而是一个双向过程:一方面体现出权力要集中,如国家的宏观调控权;另一方面,权力要下放。也就是说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的程度与政企分开、权力下放的程度是一种互相制约的关系。要想停止政府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就必须强化政府对宏观经济生活的调控能力,否则就会导致经济生活的失控混乱。政府下放的只是部分权力,是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弄清这一点,有助于吸取我国改革中的经验教训,加速我国市场化进程,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 2.在市场化过程中企业和社会权力的强化并不必然地意味着政府权力的弱化。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众所周知,在经济体系中政府权力范围的广泛程度和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程度并不是一回事,如果抽象地、笼统地谈权力的强弱就混淆了这种区别。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市场化要求限制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范围,也就是要把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限制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同时,根据权力有限的原则,正如加里?沃塞曼所论述的:“权力有限的政府原则意味着政府的权力要受被管理者的权力和自由所限制。这一原则基于立宪政府的根本思想:人们把宪法列举的权力和职责授予政府,同时把其余的权力留给自己。这项政府协定意味着政府的行动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而法律是得到被管理者的同意(虽然是间接的)而批准的。”因此,在经济体系中,对政府权力需要限制的是权力使用的范围,而不是范围内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性。在政府权限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政府应拥有不可动摇的绝对权威。 3.政府在经济体系中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政府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度也会有所不同。这种发展变化,是由市场经济发展各个阶段上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具有客观性。经济发展阶段上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两者之间存有较大的关联,一般地,在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比较突出,因为培育市场体系发展,弥补市场的缺陷和不足,组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靠政府力量才能完成。而在市场发展较成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情况下,政府作用的程度和范围就有所下降,市场作用变的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重新选择经济运行机制,采取积极不干预的经济政策就成为必要。因此,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是有效发挥我国政府作用的关键。我国目前正处于转轨时期,经济、社会矛盾都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旧两种体制并存与交替,新体制的框架虽已初具规模,但市场体制还很不完善,市场体系还尚未形成,由此必将产生许多摩擦与问题;既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保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又要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式;经济高速增长与高通胀并存;经济运行中存在着阶段性周期波动;经济运行速度快,但结构效益低;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但人员、企业素质和宏观与微观管理水平却跟不上形势的需求;贫富两极分化;东西部差距;国际上政府与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一体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等等。因此,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进行市场经济建设,政府作用的力度就要大,范围也要广。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发挥其组织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的作用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上,因具体国情不同、因国际环境条件不同,我们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是完全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然后才有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求我们根据国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必须实施有效的政府宏观调控;同时也要求我们尽量研究、熟悉市场、把握市场规律,尽可能避免与市场规律相冲突的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为此,在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的活动范围可概括为: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三、政府行为的方式 政府行为的方式就是政府权力的实施方式,它直接表现为一种调控能力。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出来,就显得十分重要。 关于这一点,萨瓦斯有一句名言:“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划浆。直接提供服务就是划浆,可政府并不擅长于划浆”。的确,多掌舵少划浆的政府才是力量更加强大、更具有生机和活力的政府。因为,说到底,那些为航船掌舵的人对目的地影响的力量远比那些划浆的人要大得多。 掌舵只是一个形象而深刻的比喻,其含意是表明了政府的控制能力。-因此,政府行为的方式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调控社会、调控市场的问题。当然,正如掌舵人与划浆人的关系一样,政府对社会、市场的调控,是方向上的调控,其所要达到的结果是使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凡是市场能办的,政府就不去办,凡是能由社会做的,就让社会去做。 那么,究竟政府通过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来达到对社会和市场的调控呢?显然是政府通过制定、执行政策和法规、通过对社会、市场行为的规范与监督,从而达到对社会和市场的宏观调控。这种决策,制定和执行法规、规范和监督的行为方式,都是政府似国家的名义行使权力,以表现出极大的强制力。这些方式,都是政府所享有的决策权、执行权、行政立法权、监督权的具体运用。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任何政府均享有决策权,县级以上的政府均享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制定全国统一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处理全国性和对于国家具有战略意义以及其他只适宜由中央政府处理的问题,只能由中央政府作出决策;各级地方政府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但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这两项权力的实行,应该强调两点:第一,市场经济要求我们把政策制定(掌舵)同服务提供(划浆)分开,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也要求我们把高层管理和具体操作分 开,即把决策权和事权分开。政府层级越高,决策权越大;政府层级越低,操作性工作越多,这样就能做到不同级别的政府各有其使命和目标,各有其行动的范围和自主的权限,否则的话,即使是中央政府也会被具体操作的任务分散精力,基本的指导性决策便无法作出。为此,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政府,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必须集中在高一级政府,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职权的一个原则。第二,无论是政府的各项决策、各项行政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决不允许有任何一级政府的决策、制定的行政法规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与上一级政府的决策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相冲突的现象存在。否则,将不是社会、企业的原因使社会、企业失去了政府的控制,而是政府本身把社会搞乱了。这是地方主义,各自为政现象产生的根源。强调这一点,对于建立统一的市场和市场经济的新秩序极为重要。 任何一项法律、法规、政策和决策,都是靠政府的执行行为才能在社会中产生效力,发挥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切政府机关不仅都必须依法行政、程序化行政,而且还应该通过严格地执行政策、法律,使人们认识到法律不但可以用来惩治邪恶,还可以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人们自觉守法的社会效果。党的“十五大”提出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决不是老调重弹,而是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是党的领导方式,政府行为方式的重大改革,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监督既是上级对下级,政府对社会、企业行为的检验与再规范,也为政府制定决策和法规提供依据。因此,监督必须同样具有强制力。监督并不只是舆论的宣传,而必须建立一支专业的监督队伍。政府自身应有一个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并有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监督手段。同时,还要把政府监督、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监督的作用就在于纠正错的,并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使社会真正纳人政府的调控之下。 在市场化过程中,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政府决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行为方式,有两方面值得强调:首先,市场化过程和反腐败、机构改革,建立高效廉政的政府必须同步。从历史的状况上分析,之所以有些行政性主管部门不愿被撤销和摆脱企业,当然有条件不成熟的社会环境因素存在,但更重要的是利益的驱使所致。党的“十五’喷提出推进机构改革,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其意义远不只局限于机构改革本身,而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进程的重大举措。其次,要实现政企分开,就要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这一点自我国改革以来就开始做了或者邢分地做了,但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从根本上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呢?关键还在于没有弄清楚政府不能象企业那样来运作。政府和企业是根本不同的两种机构组织:企业的行为动机是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政府的行为动机是使社会既充满生机和活力,又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企业的收人大部分来自顾客,政府的大部分收入则来自纳税人;企业的动力通常来自社会竞争,政府则来自垄断。因此,作为民主的和开放式的政府而言,其基本的使命是“办好事”,决定社会的前途,而不是挣钱。政府必须经常提供能满足社会、企业和个人所需求的行为,并不问其支付能力与否,这样政府也就做不到象企业那样的市场效率。但政府的效率是通过企业、杜会的效率而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效益。因而政府也就不应该有其自身的利益,更不应该参与到生产经营的经济行业。政府是以裁判者的身份参与到经济活动之中,但却不能与“运动员”分享比赛奖品。政府虽然不能象企业那样来动作,但并不等于政府不应有企业所具有的那种责任心和实干精神。如果我们不能弄懂政府为何不能象企业那样来动作的道理,那么,政府将是企业化的政府。在买卖自由、契约自由、经济联系和经济交往千丝万缕的市场条件下,又如何能做到政企分开呢?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与政治发展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政治发展的任务必然随之产生。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发展的道路和模式,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发展观,是当代政治科学的重要任务。 政治发展的课题是当代政治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实现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然而在这些满目疮痍的国度里,不仅面临着经济发展的任务,而且同样面临着政治发展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一些政治学家受到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研究的启示,提出了政治发展的概念,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进而产生了所谓政治发展的理论。这种理论致力于为新兴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政治发展的模式和道路,使这些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逐步走向现代化。 许多当代政治学家为政治发展理论的建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的一些著作也因而成了政治发展理论的代表作,如勒奈的《传统社会的消失》(1958)、阿尔蒙德和科尔曼合著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1960)、阿普特的《政治现代化》(1965)、派伊的《政治发展面面观》(1966)以及亨廷顿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1968)等等。 一般的政治发展理论以政治体系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转化和变迁为研究对象,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政治发展的不同阶段和过程。因此,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一般把政治发展分为三个基本阶段,即传统社会的政治形态、过渡社会的政治形态以及现代社会的政治形态。 根据政治发展理论,所谓的传统社会,是指那种政治结构尚未出现较为复杂的分化,社会政治形态还处于比较原始的状态,如那些尚不具备完整国家性质和形态的部落、部族和部落联盟,这种社会在现在的世界上已不多见。所谓的现代社会,是指那些政治意识形态高度发达,政治结构已明显分化而且政治决策能力已相当高的社会。在当今世界上,除了极少数的传统社会以及为数不多的现代社会以外,更多的是过渡社会的过渡型政治形态。 一些政治发展理论对政治发展的模式提出了概念性的框架。撇开其次要的方面,大致有以下一些主要的内容:第一,政治参与的扩大。在传统政治形态中,社会成员中只有少部分人能够参与到政治过程之中,而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只能是消极被动的被统治者。随着政治的不断发展,社会成员参与政治过程的人越来越多,新的政治成分参与政治过程越来越快。政治系统越发达,这种参与的程度也就越大。第二,政治结构的分化。阿尔蒙德写道,“政治发展在结构方面的表现就是分化。在分化中角色发生变化,变得更加专门化或自主化,出现了新型的专门角色,出现了或创造了新的专门化的结构和次体系。主管征税、训练官员、传递信息、维持秩序和动员支持等等的专门组织建立起来了,或是从原来的结构中分离出来了。所谓角色分化和结构分化,不仅仅是指新一类角色的出现和旧一类角色的变化,而且包括角色之间或结构之间相互关系上可能发生的变化”[1]。在传统社会,结构分化的程度是很低的,同一个结构或角色同时承担着若干不同的社会功能,而同一个功能又往往由若干性质不同的结构或角色承担。政治发展之后,社会的各种政治结构发生功能分化,不同的结构分别承担着不同的政治功能。第三,政策能力的提高。在政治参与的不断扩大以及政治结构的充分分化基础上,政治体系将日益增强其影响国内外环境的能力。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政治体系功能的不断增强,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活动规模也随着政治发展程度的提高而不断扩大。在政治发展的社会中,政府的职能范围已经相当广泛,传统上不属于公共管理的事务,也越来越多地为政府所左右。政府的管理对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根本宗旨,是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政治发展的道路和模式。但是,这种理论明显的西方主义色彩,又使得这种理论实际上并没有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引起多大的反响。一些政治学者也注意到,政治如同自然现象,具有明显的生态特征。一定的政治体系模式本来就具有一定的环境基础,离开了特定国家的政治环境条件,试图用一个统一的规范模式来影响不同国家的政治发展,显然是不可能收到预想之效果的。 政治发展理论产生之后,其研究范围很快得到了扩展。人们认为,无论是就政治发展的含义还是就它的目标来说,政治发展绝对不仅仅是发展中国家独有的任务。和经济的发展一样,政治的发展也是一个不间断的永无终极点的过程。即使是在一些政治学者看来政治已有足够发展的国家,其政治状况也不是说达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事实上,任何国家都毫无疑问地存在着政治发展的任务。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因而同样面临着政治发展的任务。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政治上层建筑基础的经济体制以及社会生产力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成了政治发展的直接动力。近20年来,我国的改革从农村包工包产到组的责任制,到包产包工到户的责任制,最后到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到城市经济体制的综合改革,到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对外开放,最后到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战略目标的提出,都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迅猛发展和深刻变革。这种情况无疑构成了上层建筑的发展动力。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我们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经济发展本身,而直接间接地涉及到了政治发展领域的问题。现代社会已经越来越使经济和政治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离开了经济而谈政治和离开了政治而谈经济一样,往往使人们既不能理解政治也不能理解经济。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经济必须在政治的包容下才能得以运转,经济的发展同样也必须得到政治的支持和推动。所以如果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没有对政治的发展提出规划和设计,那么事实上也就不可能使经济发展的战略得到顺利的实施。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现在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得基本顺利 。但是随着改革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障碍。……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2]。 政治发展的动力不仅产生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迁,而且还产生于人民生活结构的变化。改革开放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的发展使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了普遍的提高。根据人的生活结构及其需要的一般规律,在物质生活达到了一定的满足之后,精神生活、文化生活、政治生活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生活的需要也就随之产生。50年代我们在概括当时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时曾提出,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是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的矛盾。这种概括当然符合当时的客观情况,但是如果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日益增长的恐怕就不仅仅是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而且还有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以及其他社会生活等等多方面的内容。 尤为重要的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分配制度和福利制度等等的变革,使社会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个突出的现象是,社会的利益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得到了充分的分化。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更加希望参与政治生活,影响政治过程,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所有这些,都构成了政治发展的基本动力。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政治的发展,早就为我们党所认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在邓小平的一系列讲话中,他反复指出了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以及与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例如,他指出,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领导体制,妨碍了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的正常运转,影响了工作效率;干部管理权限的过分集中,压抑了人才的脱颖而出,不利于把一大批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提拔到急需的工作岗位上;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妨碍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官僚主义使机构失去了活力,压抑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等。对此,邓小平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3]。如果现在再不实行不仅包括经济体制而且也包括政治体制在内的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4]。1980年,邓小平同志又发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一文,更加明确地指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我们要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深入调查研究,集中正确意见,从中央到地方,积极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改革。”[5]在1986年9月至11月间,邓小平又几次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并就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他指出,“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6]可以看到,邓小平同志为我们确立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完全符合由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提出的政治发展的基本方向。 在当代我国社会政治和经济始终交织在一起的情况下,一方面,经济的变革和发展已经对政治的发展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正如邓小平所说,没有政治上的变革和发展,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必然会遇到障碍。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经济的发展决定着政治的发展,并为政治的发展开辟前景和道路。但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同样给人以另一方面的启示,即任何一次经济发展的飞跃,它必然存在着一定政治变革的背景。恩格斯指出:“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例如,国家就是通过保护关税、贸易自由、好的或者坏的财政制度发生作用的。”[7]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我们都可以看到,任何一种经济上的伟大成就,必然存在着它的政治原因和理由。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显然是政治变革的直接结果。对政治发展理论作出过重要贡献的政治学者阿尔蒙德说得好,“政治发展一方面是社会经济现代化的结果,但它另一方面越来越成为现代化的原因”[8]。因此,采取积极的态度推进政治的发展,不仅是完善政治体系本身的要求,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许许多多政治发展的课题展示在我们的面前,需要我们积极稳妥地、合理有序地去研究解决的途径。因而,通过政治发展的研究,为我国的政治发展提供一些理论上依据,既是政治科学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我国政治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研究政治发展的课题很多,从目前以至未来一段时期的情况来看,有这样的一些问题是特别值得政治学研究的。 第一,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如何使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成为我们国家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而市场经济体制得以正常运转的一个根本要求,就是如何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基本关系。因而可以说,市场经济的体制是否得以顺利建立以及正常运转,其关键之点就在于能否规范政府管理的职能。几年来,在经济动力的促进下,我国的政府管理职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是由于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使得一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政府管理体制应该说还远远没有形成。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的角色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府的职能还没有完全理顺,因而不能不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发展的首要课题。 第二,研究抑制腐败行为的途径,以建立清正、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系统。社会转型中的腐败问题,历来是困扰政治统治的一大毒瘤。这不仅是因为腐败带来了国家和集体以及人民利益的巨大损失,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腐败行为直接导致了政府管理系统的权威受损,使人民对于国家和政府的认同意识受到严重影响;正因为这样,又使得政府管理 的效率和质量下降,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的统治关系。政治发展理论对于腐败的研究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因为按照一般的规律,腐败问题在社会转型以及经济与政治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我们党和政府对于腐败问题一开始就有清醒的认识,因而采取了切实的措施,对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给予了坚决的打击。多年来,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同时也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对付腐败行为的制度规范,使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但是,要从积极的角度建立一种能够有效抑制腐败得以滋生的政治环境和政治制度,则需要政治发展的进一步推进。 第三,研究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以建立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实现国家政治统治的长治久安,是任何一种政治统治追求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变革社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但是,一种能够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体系,从根本的意义上说,存在于这个政治体系之中而不是存在于其外。就是说,探求一种政治体制的稳定之途,应致力于从这个政治体制自身的完善结构以及科学运行等方面入手。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时候,反复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认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9]。历史的经验需要我们认真地来对待这个问题,需要我们通过政治发展的研究以及实际的政治发展,从政治制度的完善方面来寻求国家长治久安的途径。这既是政治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长久之计。 市场经济论文:职业教育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一、瞄准市场,调整思路,准确定位,主动适应职业个性需求 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企业需要,保持自身鲜明特色及其无法替代性,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生命力所在。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根本特性,在于它对市场利益主体个性需求的针对性及适应性,即职业个性 1、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从瞄准职业个性需求出发。高等职业教育的准确定位是职业,是职业个性的特殊需要。因此,我国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应坚持以适应职业个性需求为目标,以培养职业人才资源为主题,以操作性,应用性学科建设为主线,以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个性化需要的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为动力,采取先培养后录用,先录用后培养,先找出路后招生,先同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合同后招生,或者定人定向定职培养等多种形式的办学路子。 2、各用人单位,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制定部门,组织精干人力深入市场和基层,认真调查和研究,详细摸清各市场利益主体所需职业人才的知识结构,专业比例,技能构成,变动趋势及总量规模。有条件时,用人单位与相关高职院校或招生计划制定部门签订协议,意向书等,亦可采取由各利益主体根据市场走向及自身未来个性化人才需求上报计划,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个性需求向各相关职业院校下达招生培养计划的方法,并以这些数据作为高职院校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准确定位,主动适应积极应变的基本依据。 3、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专业设置,进行学科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学校按传统思维定势进行学科建设,按现有专业师职力量招生培养的职业教育现状,实行按用人单位的个性需要设置专业,确定课程,进行学科建设,逐步实现用人单位需要什么样的人,高职校就培养什么样的人的稳定性与适应性,应变性,灵活性相统一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根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类型的需要设置或变更专业,增减课程和增删内容。 4、主动适应个性需求,坚持学以致用原则,科学确定个性和知识结构及其课程设置。坚持学以致用原则,是职业教育的显着特征。学而无用,如同不学。职业教育的卖点,使学生学会做人,胜任职业之事。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以他们在未来职业岗位上有用,够用为宜,同时,还要教会他们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和技巧。 5、在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选编,教学内容处理与方法的应用上,组织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工程,管理等相关方面的专业人才共同研究商定。对于不适应个性化职业需求的原大纲,教材内容要大刀阔斧删减、调整。不同职业院校不同类型的学生,使用不同的教材。要编写出适合职业特点,针对岗位需要的,反应职业发展变化,以够用为原则的融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训练为一体的实用型教材。教材要适应学生边学边练的职业要求。 6、对高职院校教师更应突出职业道德责任感、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动手能力。鉴于在我国短期内不可能建立各级各类职校各专业师资的培训基地,立足于本校培养,选优秀毕业生留校任教,或许更符合个性化实际。选派优秀教师去国内外学校,企业进修,聘用有实际技能的一线高级技术骨干,工程技术专家和高管人员作兼职教师,教授等,都是省时省力省费用的有效途径。 二、尊重受教育者的个性权利,激发学生自身潜能与积极实现个人价值,满足用人单位的个性需求 职业高校教学是以未来职业要求为目标,以学生的个性发展、终生发展为主线的教育。高等职业院校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尊重学生个性价值及人格尊严,使之主动完善自我。在实践教学中,兼顾学生创新意识、能力的培养。如请发明者,研制人给学生作报告,引导,鼓励学生重视和积极参与科研活动,为职业创造打下基础。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鼓励学生勤工俭学,为他们尽早适应社会独立工作提供时间和空间。给学生更多,更大的个性发展,实践锻炼机会。通过勤工俭学,基地训练与单位实习,培养他们对环境适应能力和机遇意识,职业能力与自立精神,竞争能力与协作精神,职业行为能力和职业法规意识等,以名副其实地反映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 三、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术研究 随着市场利益主体的个性化特征日益明显,加强对职业个性与职业教育个性特点方面的学术研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一些重要课题的研究,寻求适合本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模式;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抓住市场利益主体的个性化需求,就抓住了职业教育的“牛鼻子”。四、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管理为了遏制浮躁情绪和单纯被利益驱动的倾向,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完善的评价体系是必要的。我们要把国外的高知名度,高水平职业教育的普遍原则,成功经验,通行做法同本国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合乎中国市场经济个性化行业,职业及岗位发展要求的考核,评价细则,进行年度,日常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机制,规范和激励高职院校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分析 我国目前正处于国民经济市场化的历史进程中。如何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研讨政府的行为和职能的变化,分析和研究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并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相适应,这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的根源分析 政府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组织,是由许多不同的部分及其相互联系所组成的一个非常复杂的有机整体,是上层建筑重要的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关系是不能脱离经济而孤立存在的,它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就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关系;当经济关系发生变化时,就必然地要引起政治关系发生变化。基于这一原理,我们认为,政府机构与市场经济关系和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是其需要改革的深刻根源。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从产生来看,新中国是诞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是在当时社会主义苏联的影响下,主要按“苏联模式”所建立的。“苏联模式”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上的重要特点就是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把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唯一手段,国家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指挥的办法去管理经济;政府部门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权力无所不及,其触角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权力和经济权力的界限、政府与企业的界限已经湮灭,诸如经济资源完全由政府以指令性计划加以配置,企业从人、财、物到产、供、销完全由政府支配;并由此使政府权力日益强化,政府机构愈加臃肿庞大。这样,也就形成了我国高度集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经济关系、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是伴随着我们对计划与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开始的。这种认识又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十二大,讲的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十三大时,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提出了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正是由于我们对计划与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步步加深,我国实行了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改革,采取了扩大地方和企业自主权、扩大市场调节范围的改革措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改革了传统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经济关系的变化在客观上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从经济事务的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做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把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企业,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转移到市场,属于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的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服务性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这就必然地要求改革原有高度集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我党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1992年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和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7年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 从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在已经历经了六年多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正日趋完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不断扩大,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也由试点正转入全面推进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与传统经济体制相应的政府机构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其所表现的弊端更加明显:政企不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形成科学决策的投资体制,容易造成责任不清和决策失误,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许多本应该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或者通过社会中介组织来解决的问题,也是通过设立政府机构管理,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和事务矛盾集中在政府身上;政府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不仅滋生文牍和官僚主义,助长了贪污腐败和不正之风,也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负担。这都表明,政府机构与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相适应性,是政府机构需要改革的深刻根源;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严重滞后,阻碍了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和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定位分析 机构是政府运转的组织载体,是形式,政府的职能才是根本。转变政府的职能,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又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职能能否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到位,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而转变政府职能和搞好政府机构改革又是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为前提。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具有公共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关于政府的公共性特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文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1政府的这种公共性特性主要表现在,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上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总是要集中反映和代表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关于政府的强制性特征,列宁曾明确指出:“国家一直是社会中分化出来的一种机构,一直是由一批专门从事管理、几乎专门从事管理或主要从事管理的人组成。人分为被管理者和专门的管理者,后者属于社会之上,称为统治者,称为国家代表。”2 由此可见,政府并不是一般的社会管理机构,而是与强制机构联系在一起的,政府的管理是以强力为后盾的,而管理 本身又成为强制机构能够维持的基础。居于社会之上的管理者――国家代表,用强制机构使他人意志服从政府权力,使被管理者在一定秩序中生活,这才是政府管理的真正本质。政府的这种“超经济的强制”性特征,主要是来源于国家政权的力量,表现为一种政府权力,政府就是依靠国家权力而发生作用的机构。因此,政府具有什么样的职能,我们不但要从它是否运用国家权力这一点来考虑,国家权力成了划分政府职能与非政府职能的基本界限;而且,与公共性特征相联系,政府又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着政府的职能。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政府职能将越来越简化,纯行政性机构将会逐渐减少,工作内容也将逐渐减化。社会越向前发展,越进步,政府的这种公共性特征就越突出。在这种过程中,也就越需要政府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变其职能。 上述关于政府基本特性的认识,是我们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理论前提。但是,由于政府职能会随时间、地点、条件和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因此,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的职能主要包括:1强化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与环境;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造就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3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4依靠宏观调控手段,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增长;5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充当公共物品的提供者;6制定并实施分配与再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7加强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本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8转变职能和精简机构,实现政府自身的改革。 从对我国转轨时期政府职能的界定中,至少可以得到两点带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启示:一点是,市场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它是提高效率的关键,因而也是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应该将这条原则作为自己的指导原则。如果由于热切希望加速经济的发展,而偏离市场运行所要求的路线太远时,就应该根据这一原则重新调整自己的方向。政府的努力不仅仅限于切实增强自己的经济作用这一方面,还应该注意到努力加强市场的力量,提高市场的效力,既要利用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的力量,推进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也要运用计划和其它干预方式,引导市场的发展方向并矫正市场的失效。我们不能限制商品货币关系,也不能只把商品货币关系当成核算的工具,而应该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性的特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第二点是,必须依据本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具体程度来确定政府的职能。一国的经济,在由落后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阶段中和完成工业化发展过程中,这两个不同发展阶段,政府的职能是不同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为了迅速地摆脱经济落后的制约局面和较快地建立起相当规模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政府对经济进行广泛的、决策性的干预,这对于许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几乎是唯一的选择。我国的情况也是这样,为了排除经济增长的传统障碍,建立各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机构和经济条件,常常需要运用政府的资源或是用发展战略产品的办法,来进行宏观调控。而在工业化深入发展的阶段,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政府干预制度几乎无一例外地造成效率低下和发展的阻滞,市场的作用将会逐渐变得更为重要。因此,在整个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负责按照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形势的需要来建立、调整乃至撤消某一些机构。由此看来,转轨时期我国所实行的政府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以政府职能转换为中心的改革方向。但我们也必须清楚,这并不等于政府对经济的撒手不管,完全听凭市场;我们必须注意到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市场发育不健全、经济规范化程度差、法制基础相当薄弱的现实,从而正确对待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机构改革。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路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向前发展,邓小平同志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这是我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但是,从改革的效果来看,“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顽症”、“难区”,常常伴随着我国改革的左右,困惑着改革者和决策者。关于这一点,只要我们对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路进行分析,更不难发现: 第一,之所以会形成“怪圈”,是因为机构改革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问题入手,或在改革中没有把它落到实处;只是在机构的裁减和隶属关系的转移上想“点子”、“抠”人头。十三大提出了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但由于我国政治与经济二元化的过程只是初始阶段,政府部分除直接经营着庞大的公共服务行业以外,还各自从其管理的经济活动中抽取实实在在的利益,而一个部门、地区的经济发展好坏更直接关系到主要领导人的政绩。所有这些,无形之中将政府与企业的利益紧紧地捆在了一起。政治与经济的结盟,政府行为尤其是地方政府行为的过分商业化,社会组织的“官本位”化以及法治结构与功能的被分割,使政府行政权力继续在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一切的作用。同时,由于对政府职能的转变认识不够,传统的经济体制还没有彻底被打破,企业对于政府的依赖性还存在,结果使这一改革方案未能付诸实施。实践证明,在政府职能不变,工作量不变,人员职责不清的情况下,机构虽然合并的合并,撤的撤,但原有职能没有从根本上转移或消失,领导方式、工作作风没有改变,这样,改革的风头一过,又增人设机构,重蹈旧制,终于形成了一个走不出去的“怪圈”。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要吸取过去的教训,把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作为第一位的原则。 转变政府职能并不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要求具体分解每一项具体的行政权力,并对其存在的理由,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以及这种行政权力会给社会带来的成本与收益等进行全面的考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求政府做到不该管的退出来,该管的管好。其中,不该管的是企业、生产、流通等,该管的是社会公共管理。公共管理职能是市场经济中政府最基本的职能。 第二,之所以会成为“顽症”,是因为政府机构改革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没有真正触动高度集权、政企不分、部门分割的要害部门和基本格局。分析起来,政企不分的根源是在于“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结合在一起”的体制,而这两种权力的“结合一体”,正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应以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在具体作法上,首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按照不同的职责,政府机构合理划分为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国家政务部门。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这样,才能真正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给企业。其次,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把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这样,才能真正克服责任不清、互相推诿、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做到机构真正精简。这样的改革,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害部门和基本格局,无疑是一个有力地冲击,再也不是在旧体制内的“不良循环”。 值得指出的是,以转变职能和实行政企分开为要害的政府机构改革,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力的消失,而意味着部分权力的转移;在改革和市场化过程中,企业和社会权力的强化也并不必然地意味着政府权力的弱化。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权力范围的广泛程度和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程度并不是一回事,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只是把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限制在其应有的职能范围之内。正如加里?沃塞曼所说:“权力有限的政府原则,基于立宪政府的根本思想。”3因此,在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中,实行职能转变和政企分开,对政府权力需要界定和限制的是权力使用的范围,而不是职能范围内政府行政权力的有效性;相反,在政府职能范围内,政府应拥有不可动摇的绝对权威。 第三,之所以会出现“难区”,是因为改革没有进行总体规划,只囿于在单个部门的增减上做文章,未能领会社会经济关系决定政府职能,紧紧抓住适应市场经济这个主旋,进行统筹谋划、配套设计、周密处理。一个部门的问题解决了,其它部门的问题却又突出了。所以,改革的错位往往使改革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政府机构改革自然就成了屡攻不破的“难区”。 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但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人民的生活,涉及到发展和稳定的全局,也涉及到所进行改革的部门的权力、干部的切身利益和人员的分流,这也是历次机构改革的难点。改革一定要打破这种狭隘的利益观念。市场化进程和反腐败、机构改革、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必须同步。很明显,之所以有些行政性主管部门不愿被撤销或摆脱企业,有些政府官员不愿从琐细事务中摆脱出来,关键是利益的驱使所致。因为主管的事务越细越多,就越接触利益,就越能享有特权,也就越容易以权谋私。这不仅是改革的巨大阻力,也是市场化过程的极大障碍。 过去政府机构改革的教训,应当成为现在改革成功的经验。总体而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机构改革,在思路上应把握如下几点。 第一,应该明确政府机构改革,在性质上,是一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革命。既是一场体制上的革命,就要打破旧体制,建立一种新的管理体制;它不是一阵风,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它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因此,必须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作用,使改革的观念深入人心,增强人们的改革意识。因为任何一个体制的革命,都是以意识的更新为先导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机构改革也不例外。 第二,政府机构改革必须首先确定一个与市场经济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改革目标和总体方案;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改革原则。这些目标、方案和原则,不是凭空想象的,也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而应该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是来自于社会的。其次就是要组织力量自上而下,有领导、有步骤的实施,使之落到实处,使目标得以实现,而决不能一拥而起,一蜂而散。 第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机构改革必须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政企分开这个中心,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和权力的范围。当务之急,就是要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通过政府与企业相互关系的变革实现政企分开。改革既然是一场体制的革命,就不能再象过去那样,当遇到问题时,就收回权力,或者在改革浪潮之下,把不该下放的权力也随意下放。 第四,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的宏观管理知识最主要。因此,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极为重要。培养和造就大批懂得管理、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方针、政策,有现代化意识的高素质的公务员,既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没有这样一批素质好的公务员在政府机构里工作,改革也不能取得最后成功。 市场经济论文:再论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结合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以下简称“结合”)是学术界关注的老话题。由于这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建立,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命题是否成立,因而,这是一个伴随改革推进时常引起困惑而又无法回避的“尖端”问题。笔者7年前也写过有关“结合”的文章,本以为可不必再议,但近来随着一些国有企业战略性退出,人们的困惑更为严重,认识分歧更为突出,必须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的探讨,至少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研究。 一、“结合”的必要性 “结合”的必要性来自于公有制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潜力、优势和市场经济的客观必然性。 现阶段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性已被广泛地认同,不必赘述。问题的关键是,对于现代生产力发展,公有制是否适合并且具有优越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社会化大生产协调发展,首先,要求宏观经济系统中的微观组织——企业能自我协调投资与消费的比例,从而为总供需的平衡奠定基础。其次,要求宏观能进行有效地调节。这不仅依赖调节者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且需要微观积极配合。这就提出了财产制度的适应性问题。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必然带来生产和消费的对抗性矛盾,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就是植根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西方国家进入凯恩斯时代以及前一阶段美国经济持续增长的现实似乎又使人们产生了种种疑惑。其实,凯恩斯虽然避开资本主义财产制度,依据心理规律考察总供需结构,但最终还是承认在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存在“有效需求不足”。 二战以后,美国经济发展的轨迹明显地告诉人们: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创造需求政策对凯恩斯以前的尖锐矛盾(生产过剩危机)虽在一定时期起到缓解作用,但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了经济滞胀,这表明凯恩斯主义是以积累矛盾为代价去缓解当前矛盾的。供给学派和货币学派的政策主张及其运用虽然有助于凯恩斯以后矛盾的缓解,但凯恩斯以前的矛盾又会尖锐起来。美国1990—1991年的经济衰退以及2001年第三季度以来出现的衰退和萧条就是明显的反应。前一时期美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的国际优势。据统计,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请记住我站域名%,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总投资50%以上。由于在世界范围内,美国高新技术产业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使其产品畅销于全球市场。正是由于国际贸易、经济全球化缓解了发达国家的国内市场矛盾,才有可能使这些国家处于持续增长状态。但这不等于整个资本主义制度体系内根本矛盾消失了,更不等于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可以摆脱困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领先国家的状态改变同样不可避免。 当然,资本主义私有制目前依然具有生命力。适应市场竞争是该所有制存在的主要依据。市场竞争中的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一种表现形式。私人所有权关系具有内在的天然保护资本的功能,加上政府的必要调节,该类所有制所容纳的生产力并未完全释放。另外,国内市场的饱和对于具有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发达国家而言,在较长时期内并未形成危机。然而,如前所述,社会发展的趋势必将证明,这种所有制必然成为历史性的过渡类型。 需要说明的是,现阶段的公有制优势只能通过公有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结构来体现,这一所有制结构的最大潜力就在于适应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生产的发展趋势,因而是更具有生命力的一种所有制结构。从质的层面分析,它不排斥私人经济的应有比例和渗透机制,从而与构建适应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无根本冲突。值得赞许的是,它对于需求的扩张提供了内在的机理。较大比例的公有资本运作着眼于民众利益,加上在此基础上的政府调控,也是致力于共同富裕的目标,这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由私有制造成的需求不足的矛盾。从现实状态看,似乎不尽如人意,因为我国也存在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现象。即使避开判断的争议,以需求不足为客观事实,也可作具体分析。其一,对需求不足感受最强烈的是走向开放的国内企业。近年来,大批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凭借其资本实力和技术优势迅速获得不断上升的市场占有率。这样,就经济全球化而言,市场扩大了,但对于原国内企业,市场则销售若能回升,实际上是需求的盲目扩张。现在商店中大量积压商品相当一部分就属于低档次重复商品。从所有制结构观察,这属于调整中过渡现象,是计划经济惯性的产物。其三,正常经济运行中的购买力不足如名牌产品同样难以销售,一方面与上述两种原因导致的企业陷入困境(职工收入下降)有关,也与消费结构调整相联系。现在,一方面新的消费热点受种种条件制约一时难以到来,如汽车消费、豪宅消费等;另一方面原有消费层次普及过快,这种脱节式的消费状态自然带来购买力不足。从这里看不出所有制结构选择的失当。 总之,“结合”的必要性决定于财产制度选择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不仅体现在趋势上,而且体现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之中。 二、“结合”的可能性 人们之所以对“结合”缺乏信心,主要原因在于存在三大疑虑:一是感到公有制企业无法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不仅政企无法真正分离,而且自负盈亏也存在制度性障碍,负盈不负亏是必然结果;二是认为公有制企业无法建立人格化机制,无人负责必然缺乏第一推动力;三是认为现实中公有制企业普遍效率低下,国有企业使用了三分之二的资源,却只能对GDP作出三分之一的贡献。 公有制企业能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市场主体,这需要作深入研究。首先,就自主经营而言,怀疑者主要指国有企业。其实,这里存在两个误解:一是未区分国有企业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两种类型,将政企分开泛指全部国有企业。对于非竞争类企业,如关系国家安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及自然垄断企业,并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政企分开,政府举办这类企业主要着眼于提供公共福利。二是混淆了资产与经营上的政企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政府掌握资产,就不可能有严格意义上的政企分开。应该承认,在资产上政企很难分开,因为只要政府成为国有资产的代表组织,政府必然与投资企业存在产权上的归属关系,但并非一定通过行政系统去操作,可构建独立的资产管理组织,通过选择投资主体运用授权经营的方式去运作。政企分开作为企业成为市场细胞的基本条件,主要指在生 产经营活动上,政府不直接进行行政干预,由企业自主经营,这在政府拥有尤其是部分拥有所有权并且在政资分离的状态下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现实操作过程中企业日常经营权已经基本到位,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中的附属物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当然,由于政资分离还未彻底,部分政府干预行为的消失还有一个过程,但无论如何,政府放弃对竞争型国有企业的直接行政干预必将成为现实。公有企业能否具备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自负盈亏状态,对此要作具体分析。 自负盈亏,是指企业作为利益结合体相对于其他经济主体和政府而言,自我承担盈亏责任,即企业利益的损益与其经营状况直接联系。根据企业利益联系人的损益程度可将自负盈亏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者、劳动者的收益与企业经营直接挂钩,职工不吃企业的大锅饭。二是经营者、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与企业经营挂钩,经营者、劳动者不捧铁饭碗,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承担失业风险。三是财产损益与企业经营挂钩。这是从所有者的角度来看自负盈亏的,即财产的保值增值维系于企业经营,并直接关联所有者的切身利益。第一层次的自负盈亏是最低程度的自负盈亏;第一层次加第二层次的自负盈亏是中等程度的自负盈亏;如果三个层次的自负盈亏同时存在,这是完全意义上的自负盈亏。此外,对自负盈亏与企业自我约束行为的联系也应作恰当的判断。自负盈亏固然是企业自我约束行为产生的基础,但也不是唯一的因素。影响企业约束行为的另一种因素是企业精神或称企业文化,包括经营者的责任感、事业心、企业职工的主人意识和凝聚力等等。健全的自负盈亏制度和催人奋进的企业精神状态,这是企业行为合理的基本保证,两者缺一不可,并且具有互补性。近年来,公有企业尤其是国有竞争企业通过内部机制(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明显改善了自负盈亏的状态。在人们的视野里,那种负盈不负亏的形象开始消失,分配、就业已和企业经营状况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职工的危机感逐渐增强,计划经济年代存在的懒散劳动状态基本不复存在。即使从产权意义上看自负盈亏,关系职工整体利益的法人财产也进入了自负盈亏的轨道,加上公有企业精神文化上的特有优势,公有企业的自我约束行为塑造不会遇到根本性障碍。 公有制企业能否建立人格化机制,这是一个亟待探讨的课题。人格化机制的核心是:出资人利益通过人格化行为得以维护和放大。在企业发展的初始阶段,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人格化行为主要通过投资人自身行为去实现。随着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公司制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诞生,人格化行为则体现为出资人行为和人行为的组合,并且人行为比重日渐增大,因为股权愈是分散,个人的影响力愈小。尽管人行为往往由于内部人控制而难免偏离人格化行为,但出资人为了追求资本流动效益和投机效益,总是予以认可或采用某些防范措施(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尽力减少损失,与此同时,公司制依然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导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形:股本资金来源多数是各类基金,而基金的相当一部分是无主投入如公共资金和私人捐献等。这表明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和企业组织形式的演进,人格化行为的实现形式也在改变,即由单纯的出资人行为转变为更多地依赖人行为。 市场经济论文: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 郭绍扬 经济犯罪是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致使国民经济或集体经济、他人物质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而应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新特点,提出相应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以保障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市场经济系件下经济犯罪诱发因素 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有不同的犯罪诱发因素。我们可以从市场经济有关特点来看犯罪诱发因素的一些变化:一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每一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恩格斯语),拜金主义必然诱使一些人钻社会需求和价格的空子,干方百计捞钱,甚至非法占有他人或社会劳动,从而走向贪污、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二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本来潜在的一些违法乱纪因素,不仅很可能使一些竞争中的失利者、失意者挺而走险,以身试法,而且也可能使有的人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盈利,不惜搞歪门邪道,走向犯罪深渊。三是在对外开放的活动中,西方一些腐朽思想、道德观念、价值观念通过多种渠道对人们潜移默化,为经济犯罪提供了外部条件。经济价值、实用价值在等价交换原则的影响下,成为部分人的行为准则。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特点 1、职业性:有的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或满足某种邪恶的欲望,把自己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实施犯罪活动。 2、职务性:由于思想疏导工作弱化,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中,以身试法,以权谋私。 3、技术性:大多数罪犯为了减少风险,往往在作案时非常重视技术的运用和提高,犯罪工具(包括交通、通讯、武器装备等)、犯罪手段、作案方法、反侦察等方面,都有技术化倾向。一些在社会竞争中失意的科技人员、知识分子,也可能主动或在犯罪分子的协迫下为犯罪提供技术服务。 4、组织性:犯罪分子为了增加作案成功机会,往往采取团伙作案,大至武装走私贩毒,小至街头勒索,均是多人联手作案,结帮行凶,表现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5、渗透性:为了与社会对抗和获取更多的财物,以及在案发后有保护力量,犯罪 团伙往往有意识地向政府机关、甚至是执法机关进行渗透。 6、隐蔽性:指的是犯罪主体以合法身份进行的法人犯罪。这种犯罪的特点,一般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故意犯罪。 7、复杂性:就犯罪主体、犯罪目的和犯罪手段而言,情况母益复杂,犯罪主体呈多元化. 以上所迷的经济犯罪特征,都是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新情况分不开的,这是我们采取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时应充分考虑的。 三、预防经济犯罪的基本本对策 1、强化社会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强化社会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坚持“两手抓”的方针,把发展市场经济与加强法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市场经济法制观念,加强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着力减少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经济犯罪的发生,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2、强化经济立法,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客观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以保证市场有序运行,真正贯彻社会主义公共利益的原则以及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促进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强化司法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社会治安力量,努力增强社会控制机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保驾护航作用,以推动和促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环境,从深层上解决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 4、强化技术防范,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首先要高度重视技术防卫设施与装置的研制与应用,不断提高设备性能,以适应社会各方面的保安防卫的需要,以新技术、新设备装备有关专业人员;其次,要充分重视技术防卫装置的安装和利用。通过强化技术防范,进一步强化社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以保证社会治安环境的安定,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使社会治安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进步相协调。 市场经济论文:财税改革要服务市场经济全局 魏革军:非常感谢您接受《中国金融》杂志的采访。新一届政府在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方面作出了很多部署。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今年在行政体制、财税、金融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而财税改革是其中的重点。那么您认为,进一步推进财税改革有哪些重要意义? 贾康:我国经济持续30多年高速增长,与财税改革的推进密不可分,在几轮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财税改革都成为先行者和突破口。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收入分配不公、经济结构失衡、资源环境瓶颈等问题越来越明显。财政是国家政权“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分配体系,财税问题实质是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问题,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联动效应,与公共权力主体的改革息息相关,也和社会整体资源配置机制的优化息息相关。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以放权让利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为突破口,启动了经济体制改革。1993~1994年,以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起步,实行税利分流制度开路,统一税制为主旋律,初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特别是以分税制结合转移支付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的一次财税改革,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间接调控的财税体制基本框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全面、持续发展。1998年后,我国又明确提出公共财政转型建设,实行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完善税制等多项改革,提高了财政收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994年的财税改革中有些问题没来得及深入研究和实际推进,如政府间事责事权细分、地方税收体系建设、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以及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等,均有待继续推进。20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国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都需要在深化财税改革中加以解决。当前宏观环境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加剧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难度。 比如,经济结构失衡成为影响我国经济质量和效益提高的主要问题,发展方式仍然粗放,产业升级和服务业发展不尽如人意,资源环境制约加剧。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企业所占份额较高,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基尼系数高达0.47以上。再有,中央与地方政府分权方面,宪法中仅有原则性规定,实际除外交、国防等少数事权专属中央外,地方政府事权在很多方面与中央政府事权同构。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责也缺乏立法层面的界定,出现财力向中央集中,而事责向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集中的现象。有人将其形容为“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级财政满满当当,市级财政勉勉强强,县乡财政哭爹喊娘”。由于收入能力有限,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依赖严重,加上“GDP挂帅”机制作怪,地方平台公司失控,大规模隐性举债,财政风险积累不容忽视。 总之,我国目前仍处于可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矛盾凸显期和改革深水期,财税改革任务紧迫。如果不能在短期内使改革有较大突破、缓解各种矛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但会丧失发展机遇,还可能使各种矛盾集中爆发,危及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 魏革军:从财税体制自身运行角度来看,您认为,当前存在哪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贾康:从财税体制角度来看,我认为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是政府收入体系存在结构性问题。从收入总量来看,非税收入比重偏高,规范程度不足。比如,2012年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即狭义宏观税负)为19.4%,再加上社会保障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在内的全口径政府收入(即广义宏观税负),占GDP的比重超过了32%。从税制结构看,我国间接税收入占比接近70%,与OECD成员国相比,处于最高水平;流转税收入占比过高,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类收入占比过低。这种税制结构意味着消费大众(其中大多数又为低中收入群体)承担大部分税负;直接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占比过低,无法体现量能纳税的基本原则。适于作为地方大宗财源的资源税和财产类税基窄和税负轻导致地方财源不足。 二是政府支出体系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财政支出和公共资源过多地用于经济建设和投资领域,干预了微观经济运行,扭曲了价格信号,严重干扰了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对民生投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足。大量采用企业补贴,降低了政策效用,比如上市公司2013年就获得各种名目的财政补贴570亿元。 三是预算收支体系不完整,部门色彩明显。全口径政府预算还未到位,规范性的公共预算收支占全部政府收支的比重不过60%,政府性基金、社保和国资预算的部门色彩浓重;预算编制透明度不高,细化不够;预算的编制、审议、执行、监督各环节制衡机制不强。 四是政府间财政关系不够明晰,不同级次间职责不清,税基不顺。比如,政府和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不清,政府间事责事权划分不清,中央与地方之间、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事责事权界定不明晰,基层政府的支出责任与财力保障不匹配现象尤为严重。另外,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地方缺乏稳定、自主、大宗的财力财源。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决策随意性较强。 五是财税其他领域的矛盾与问题也较为突出。比如,地方债务管理制度欠缺,政府债务风险增大。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等非正规方式举债随意性强,收支不透明,资金使用效率低,债务风险增大。地方债的审批、发行、使用、统计、监督各环节均缺乏基本、完整的制度,数据准确性和透明度极低,财政部门不能全面掌握债务信息。再比如,财税基础信息缺失,没有全国性的信息系统,财政收入、支出及其相关信息尚未形成共享机制,严重制约了财税管理效率的提高以及重大改革科学决策方案的设计实施等。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与财务报告规范研究 刘 威 [提要] 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为我国会计理论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土壤。研究会计理论,规范我国的证券市场,特别是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当前会计学术界应重视研究的课题之一。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市场经济和财务报告的规范问题进行探讨。第一部分提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问题;第二部分从财务报告规范的性质、行为和影响等方面探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问题;最后一部分归纳了财务报告规范理论给我们的一些启迪。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主要有两种观点:市场调节论和政府规范论。 (一)市场调节学说 市场调节学说认为,如果市场是完全有效的,那么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呈报应由市场调节来决定,没有必要做更多规范。支持这一学说的有理论、信号理论和私有合同理论。 1.理论 理论认为: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在签定契约时,双方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契约的实现就是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财务报告体现的是经营者管理公司的业绩,是投资者评价公司的经营者是否履行契约的最可靠的依据。因此,公司的财务报告呈报是经营者自愿履行契约的行为。如果有人怀疑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投资者可聘请审计师,通过审计鉴证来解决。 在公司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利润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的前提下,对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高。因此,公司的经营者就不会赞成市场对财务报告需要规范。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只要他们手中有衡量经营者业绩的依据,即契约中的各项规定很详实有效,他们也不希望对财务报告有更多的规范,因为规范越多,他们支付的监督费用也就会越大。 2.信号理论 信号理论源自于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向供求双方发出产品供销的信号。公司定期向市场呈报财务报告,这也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产物。如果公司自愿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越充分,公司的筹资成本就越低,公司就能赢得竞争,带来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个结论已被美国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报告证实。因此,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公司能够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的核心。公司自愿呈报财务报告信息有三种情况:经营好的公司,有动机公布公司好的财务信息,因此,这些公司会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经营中等的公司,因为怕被认为经营不好,所以也有自愿呈报财务报告的动机;经营不好的公司,如果不呈报财务报告,就可能被市场默认为是经营不好的公司,因此有压力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业绩,也会自愿呈报公司的财务报告。 因此,信号理论认为,市场已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呈报,就不需要再有更多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 3.私有合同理论 对于上述的两种观点或许有人会提出: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并不能满足个别使用者的需求。对此私有合同理论认为,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设法得到它,即通过签订私有合同或出资去购买。 如果市场上存在职业的财务分析家,那么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者就可以通过与职业财务分析家签订私有合同,来获得需要的信息。如美国证券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另外,信息使用者也可以通过购买专业的报纸或杂志来获得所需的信息。购买时发生的支出,就是信息使用者为获得财务信息所支出的成本。这也可归结为是市场常常利用“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信息产品的供求关系和价格,从而达到对市场上的信息产品进行合理的配置。 私有合同理论进一步提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信息产品,政府并不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如何披露,进行强制性的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编制和呈报,完全可以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因此,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应采用放权(Deregulation of disclosure)的政策。 (二)政府规范论 政府规范论认为,一个完全有效的市场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政府必须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同时,这也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利益的。 1.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有效的,有时往往失灵。有以下三个具体理由: (1)如果政府不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那么市场上就会出现生产信息产品的垄断 者。 如果市场是一个竞争的、但不规范的市场,那么生产的竞争就会带来垄断。其后果是,垄断产品的价格提高了,生产的数量减少了,最后导致市场上产品的短缺,使产品的使用者购买和消费这一产品的成本增加。公司的财务报告在市场上是一种信息产品,它同样符合其他产品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一切规则。因此,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政府应该对财务报告这一信息产品进行规范,才能有效抑制信息产品生产垄断者的产生,降低全社会信息产品的购买和使用的成本。 (2)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失误,会导致财务报告的信息的质量下降。 尽管公司有向市场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的动机,但是如果政府不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就可能会影响到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因为公司经营者对财务报告编制的方法的选择性一般较大,各公司间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的可比性较差,如果没有统一的财务报告信息规范的标准,就市场的总体来看,财务报告信息就会失去可比性,导致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不高和有用性程度的下降。而如果审计师在审计时缺乏统一的审计依据,则可能导致审计的失误,即没有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的质量问题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要依靠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而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建立的信心来自于高质量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因此,政府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使会计信息能够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3)公司财务报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 公司的财务报告作为该公司会计的信息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最明显的有两个:一是消费的非排他性;二是生产的非竞争性。消费的非排他性表现为可以被所有与它相关的使用者免费使用,因此它的生产成本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如果在一个市场生产的产品是可以被消费者进行免费使用的,那么生产者就不愿意生产这种产品,导致这种产品在市场上的短缺,这就是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的表现。显然,如果会计信息产品是短缺产品,这样的状况是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的,因此政府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以防止和解决信息产品的短缺问题。 但是这样做也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即规范所带来的成本应由谁来承担。如果由政府承担,就成为政府对财务报告信息呈报的公司的一种“补贴”,这会导致公共产品的生产过剩;如果由公司承担,就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公司则不会赞成政府这样的规范。对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我们将在本文的第三部分讨论。 2.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社会经济利益的驱动,要求政府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能够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最 优的配置,使社会获得最大的利益。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仅依靠市场的调节是不够的,政府必须对市场进行必要的规范和调整。因为在一个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信息产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各自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如果不纠正这种信息的不对称,那么市场的竞争就可能不公平。对此,政府规范学说认为,规范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使市场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具有对称的信息;法典理论解释:规范就是为了解决社会各个集团之间的利益的合理分配。规范具有公开性和民主性。因此,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是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利益的。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一)财务报告规范的性质 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看起来是一种经济行为,实质也是一种政治行为。规范本身具有政治行为的性质,它与政府行为具有密切的关系。如我国对财务报告规范机构主要是政府,财政部代表国家政府行使规范的职能。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尽管是一个民间组织,但得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强有力的支持。SEC是美国的一个准立法机构。1973年SEC公布的第150号公告(ASR150),阐述SEC与FASB的关系。“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其公告和解释性文件所颁布的原则、标准和实务,将由本委员会作为具有重要的实质性的支持来加以考虑,而那些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告相对立的意见将被认为不具有这方面的支持。” (二)财务报告规范的行为 财务报告规范的行为是指参与制订规范的主体的行为。规范的成功与否,规范的参与者就显得特别重要。特别是政府作为财务报告规范的主要参与者,对规范行为有着极大的影响。以美国为例,FASB在制订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遵循的程序是,准则的起草、准则的讨论、举行听证会、投票表决。而最后准则是否能够在市场上由各公司采纳,取决于SEC的认可程度。从美国的历史看,国会和SEC都曾有否定FASB已制订的会计准则的先例。SEC的官员曾这样认为,由民间组织FASB制订会计准则、然后由SEC批准会计准则的实施,这是最好的模式,因为既能发挥专家在制订中的作用,又能体现准则实施过程中所必须的政府的权威性。而我国的财务报告的规范主体是政府,这样的规范主体显然代表了我国国家和政府的利益。 (三)财务报告规范的影响 财务报告规范的影响是指财务报告规范实施的后果。财务报告规范的实施会影响到方方面面的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涉及到他们各自的经济利益。 Watts and Zimmerman(1978)的实证研究表明,对于即将公布的规范财务报告的新准则,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的影响是不同的:1.对于政府来说,政府一般会支持新准则的制订与实施,以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2.对于公司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新准则能够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收益,那么公司的经营者会积极地应用新准则;反之,则会反对应用新准则。3.对于审计师来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审计师会支持新准则的应用以减少审计师的审计风险。但是,如果新准则要求公司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越多,那么审计的风险就会越大,审计师就可能反对新准则。4.对于财务报告信息的免费使用者(Free-riders)如财务分析家来说,他们一般都会支持新准则的应用,并希望新准则越多越好。在这种情况下,准则的制订者就应十分谨慎,因为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就意味着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大,这些成本应由谁来承担?这是准则制订者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报告规范理论给我们的启迪 (一)在制订财务报告规范时,必须要考虑它所产生的经济后果 既然财务报告规范的主体是政府,它的行为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那么规范所产生的影响有多大、经济后果如何就应成为规范时最重要的问题。如美国把财务报告规范研究归为“会计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 of Accounting)。在美国会计学术界,如何规范财务报告、改进财务报告已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 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形成和财务报告的规范的探索阶段。1992年至今的8年中,我国颁布了十多个会计准则,但对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产生的经济后果、经济影响,会计学术界却研究得不多。如我国在八十年代初就引进了西方国家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思想,但至今在企业的会计实践中却应用得并不广泛;稳健性原则是西方会计中常采用的一个基本原则,但为什么在我国应用时有些企业愿意采纳,有些企业却不愿意采纳;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采用会计准则来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使公司会计人员有更多的选择公司会计政策判断机会,但我国会计准则实施后也会产生如此的影响吗? 笔者十分赞成刘峰、李少波(2000)的观点。他们撰文认为当前我国在制订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可归为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会计理论的研究不够而引起的知识存量不足,对会计准则制订产生不良影响;二是我国制订和公布的各项会计准则都体现了很强的英美取向,即会计准则无论在外表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都借鉴了英美模式。他们认为:我国目前为止的会计研究总体水平不高,很多研究是对同一问题在低水平上的重复。 (二)重视对公司财务报告规范所产生的成本,解决好“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 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是由政府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具有强制性这一特征所带来的。如果规范财务报告的准则过多,就会带来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的增加和准则在应用上的困难。尽管人们认为美国是一个对公司财务报告规范比较完善的国家,但是美国也有许多会计学家批评FASB制订的准则过多,目前FASB制订的准则有130多个,每年的费用高达1500万美元,制订的成本过大。我国在制订准则的过程中必须引以为戒,不能认为制订的准则越多越好,也不能认为大、中、小公司都必须应用同一的准则,更不能认为所有的企业都应与国际接轨。会计准则的制订和实施应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以减少不合理的成本的支出。另外,过去对于“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会计界研究的不多。SEC曾设想:随着财务报告规范的增多,编报成本的增加部分应由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者来承担。但究竟如何操作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探索。 市场经济论文:WTO法律规则对我国市场经济法治的影响 目录 一、根据WTO法律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要求,商事经济立法改革步伐应当提速 二、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势在必行 三、完善企业立法,推动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潮 四、我国“入世”后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保护前瞻 我国“入世”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来说,既是一次严峻的挑战,也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虽然我国“入世”在短期内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问题和困难,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入世”符合我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入世”后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要作出相应的完善。中国能否真正融入世界经济、并从中受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好的游戏规则;而其关键在于法律环境的改造与建立。20年来改革开放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鉴于我国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直接面临WTO的影响,本文拟从探讨我国商事经济立法改革方向的基础入手,分别剖析 一、根据WTO法律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要求,商事经济立法改革步伐应当提速 为切实履行我国作为WTO成员国根据WTO法律规则(含宗旨、原则、具体协定等)应当承担的义务和对WTO及其成员国所作的承诺,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实现政府和国内外企业、消费者、投资者、劳动者和社会经济团体的法律角色定位,必须按WTO规则要求和对外承诺,从中国的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实践出发,大胆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经济立法经验,以确认和保护市场经济体制为价值取向,义无反顾地进行经济立法改革,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协调、功能合理、层次分明、动态开放、与市场经济规律相契合、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经济法律体系。鉴于我国不少经济立法文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或者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制定的,因而有许多条款打着计划经济的烙印。因此,必须抓紧对现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立法文件中与WTO规则和对外承诺相抵触的条款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至于在满足WTO规则和对外承诺方面尚付阙如的条款,应当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和对外承诺抓紧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推进经济立法改革的主要动因不仅来自于WTO及其成员国的施压,更重要的是来自于我国对吸引外商投资、拓展国际贸易的经济利益驱动。这就决定了,为了最大限度地吸引外资和充分利用好WTO,我国立法改革除了真心实意地满足WTO多边规则的要求外,还应当尽可能多地参照国际惯例(并不一定写入WTO规则)对我国经济立法进行除旧布新的改革。例如,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的协议》的内容只涉及与货物有关的投资措施的效力问题,而未对成员国的一般投资政策作出系统规定。但为了强化国内外投资者对我国企业法律制度的信心,我国企业立法就不能仅仅满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的协议》的要求。而是要主动借鉴WTO主要成员国(包括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先进立法经验,构筑良好的投资法律环境。可见,我国的经济立法改革要想抓住这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就应当采取主动挑战自我的雄姿,而非被动应付的态度。 虽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海关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但上述立法改革仅仅是废改立工作的开始。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加入WTO的需要,抓紧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律,如制定《反垄断法》,修改《对外贸易法》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外;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应当抓紧对有关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进行审查、清理。据2001年3月的初步统计数字,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拟修改的外经贸行政法规、规章共有148件,拟废止的共有571件,以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和维护公平贸易。2001年10月6日朱镕基总理签发的《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指出,国务院对截至2000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756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废止了71件行政法规;对80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对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令废止的70件行政法规,统一公布。此外,地方立法中违反WTO规则的条款,尤其是分割市场、具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条款,也要抓紧废止。 要充分发挥我国法律在推动、保护和规范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方面的积极作用,迫切需要抓紧制定与完善四个领域的经济立法:一是市场主体立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合作社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中介机构立法);二是市场行为立法(包括债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三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立法(包括产业政策法、政府采购法、经济行政指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 合同法);四是社会保障立法(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等)。 通过法律形式确认的部门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些政府部门打着法治的招牌,企图运用立法形式把本部门不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合法化。建议立法机关在委托政府部门起草法律时,警惕一些政府部门利用立法手段巩固部门利益、争权夺利,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倘若立法机关一味鼓励或纵容政府部门起草法律,极易导致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膨胀,甚至有可能使政府侵害公民人权与基本自由、侵害企业商事权利与利益的非法行为或脱法行为合法化,立法机关的立法权也会被行政权吞没。这与我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背道而驰。 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行不少立法是由政企不分的政府部门起草的,其中包含着不少有违公平原则、维护垄断利益、剥夺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如《电力法》第60条[1]之规定,就大大低于《民法通则》第123条[2]之规定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从长远看,立法机关应当收回立法草案起草权,亲自起草法律,避免委托政府部门起草法律。中央政府有权制定行政法规,中央政府组成部门有权制定行政规章,但无权起草法律。如果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专业和编制有限,可委托法学专家起草法律,然后提交立法机关审议。当然,政府及其部门作为成千上万社会利益集团的一种,还可以就法律草案发表意见、甚至与法学家争鸣商榷。建议立法机关对现有法律中包含的某些确认和纵容政府部门腐败的恶法条款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 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有可能私自塞入部门利益的条款,甚至背离立法宗旨。另外,让行政机关集规则制定权、规则执行权和规则监督权于一身,既不合乎公平理念,也容易滋生腐败。目前立法机关授权国务院或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法律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的做法亟需改革。经济法律的制定应当尽量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原则上不应依赖于实施细则。否则,经济法律过于原则、抽象、圆滑,就丧失了存在意义。《海商法》是我国唯一一部不需要实施细则的商事法律。这一立法典范应当对今后的经济立法具有启发价值。即使确需制定实施细则,也应当由立法机关自己亲自制定。当然,这并不排除立法机关就某些专业知识向专家和实践部门咨询。此外,在立法机关收回经济立法权之后,立法权必然较以前有所扩张。因此,预防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的腐败又将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二、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势在必行 以邓小平南巡和中共十四大为标志,我国开始从根本上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藩篱、清除轻视法治的左倾思想,实现国家从依靠计划手段和行政命令管理计划经济到依靠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驾驭市场经济的伟大历史转变。但无庸讳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彻底建立起来。相反,我国目前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阶段。而我国加入WTO将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市场化、市场法治化的历史进程。 市场经济固然不是行政经济、计划经济和审批经济,但也决不是放任自流、无法无天的经济。市场也有盲目性和局限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是甩手掌柜,不能对已经或者即将到来的市场失灵、金融风险和经济混乱采取大撒把的态度。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是必要的。但是,政府如何干预才能顺应市场经济全球化、法治化的历史潮流,取得适度、公平、高效的预期效果,便成为一个难点问题。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无论企业的市场活动,还是政府的干预行为,都要服从法治的要求。近年来,依法治企的呼声日益高涨,企业要依法经营的认识趋于统一。但对经济行政法治的强调仍然有些黯然失色。总结多年来政府管理经济的经验教训,要真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政府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甘当法治改革的促进派而非抵制派。否则,就难以避免行政权的腐败变质,就难以赢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赖、敬重与合作,就难以有威望求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依法办事。 WTO促进世界自由贸易和鼓励公平竞争的宗旨,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法制统一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以及WTO代表的一系列多边贸易规则,不仅仅影响着企业和消费者等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而且对于我国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法治化要求。 强调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就是要把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每一个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环节都纳入法治化轨道。在该目标取得后,经济行政行为将完成以下转变:由恣意行政转为法治行政,由专横行政转为民主行政,由审批行政转为监控行政,由压制行政转为促进行政,由管卡行政转为服务行政,由黑箱行政转为公开行政,由低效行政转为高效行政,由政府本位行政转为企业本位行政。这对政府来说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个挑战。要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应当推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的重大法律举措。 (一)树立经济行政法治观念是政府行为走向法治化的前提 政府部门要自觉抛弃人治和官本位的封建思想、树立法治行政光荣的观念。政府部门要真正认识到,依法办事,不麻烦,也不吃亏。因为,强调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不是刁难政府、让政府难堪、束缚政府的手脚,而是督促政府更加高效、合法地发动行政权,从而做到积极而不越位、守法而不无为、干预而不添乱、有权而不滥权。因此,强调依法行政对于政府来说,即是一种制约和督促,也是一种关心和爱护。 法律对于经济行政行为的巨大作用,不仅体现在经济行政纠纷的事后救济上,而且体现在经济行政纠纷的事先预防上;不仅体现在消极地减少和预防由于法律失误和法律风险所导致的国家、企业和消费者损失上,而且体现在积极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和鼓励企业和消费者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上;不仅体现在规范经济行政机关与企业、投资者、消费者、社会经济团体之间的行政关系上,而且体现在规范经济行政机关之间、经济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行政关系上。可见,强调依法行政具有消防与预防、去病与保健、治标与治本、规范与保护兼重的功能。 行政权介入市场经济的范围极其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行政权的滥用,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甚至诱发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这绝非耸人听闻。经济行政机关必须从思想上把依法行政摆到经济行政工作一盘棋的首位。领导干部要象重视红头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决议那样,重视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带头学习法律知识,认真吃透市场经济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精 髓,树立依法行政的好样板。对于领导干部的素质和知识结构来说,法律水平与政策水平具有同等程度的重要性。 法律人才是高级管理人才。加强法治工作是经济行政行为规范化的内在要求,是政府工作水平上档次的重要表现。除了领导重视,还要在每个经济行政机关中配备一定比例的高素质的专职法律工作者。他们作为本部门的法律顾问有权介入各个职能机构开展经济行政活动的全过程。对未经法治机构审核的法律文件,各级经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坚决拒签。要鼓励法治机构在经济行政行为之前参与、影响经济行政行为的决策过程,力求防患于未然。很明显,如果经济行政机关在作出某项行政行为之前,充分进行了法律论证,那么既可以避免自身的违法、违规行政行为,也可以事先采取措施避免企业和市场主体的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还可以直接降低经济行政的成本、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要在政府官员中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务求每位政府官员都熟知涉及本行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WTO的相关法律规则。为保障依法行政的先进管理机制制度化、长期化和稳定化,建议建立政府官员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只有通过司法部组织的相应考试的政府官员才能上岗。既得利益和期待利益影响甚至决定思想观念。因此,增强政府官员的法治观念,也要发挥奖惩制度的作用。对于行政法治工作有功、作出贡献的的官员,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那些法治观念淡漠、轻视法律知识学习、不喜欢依法行政的政府官员,应当在任免、考核、晋升时建立一票否决制。对于违法行政、给国家和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重大事故的官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要严格区分政府的双重法律角色,禁止行政权力侵害民事权利 国家与政府是两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概念。政府是国家机关之一种,只代为行使国家行政权,无权干扰立法和司法工作。而国家经济行政权的职能主要是由政府,特别是经济行政机关承担的。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公权主体的国家和作为私权主体的国家被人为地混淆起来。不仅企业的法人所有权或法人财产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国家作为企业投资者所享有的股东权和国家作为公权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也是混沌不清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正是凭借着行政管理者与企业投资者的双重身份直接干预各行业和各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微观经济活动。这一做法曾被误以为社会主义的一个优越性受到长期肯定。 我国当前要严格区分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所享有的经济行政权与其作为国家财产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区别的实益在于,政府在参与不同的法律关系时,享有不同的权力(权利),负有不同的职责(义务)。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订立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时,扮演着私权当事人的角色,应当象普通买方一样,履行其对供应商的付款义务,享有对供应商的合同权利;在对侵害消费者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时,扮演着公权力主体的角色,享有行政处罚权。因此,政府应当时刻牢记自己在不同场合下的法律角色。为约束政府滥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所享有的经济行政权与其作为国家财产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应当交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法定主体行使。 为彻底贯彻政企分开、官商分开的原则,建议尽快制定《商事主体法》,明确规定哪些人有资格成为商法上的商事主体、从而取得商事权利能力与商事行为能力,明文禁止禁止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从事商事活动,并切实斩断他们与企业之间有形、隐形的金钱纽带。出台《商事主体法》既与国际惯例接轨,也符合中国国情,更是依法整顿投资与贸易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立法机关应当正确认识商法与民法之间的特别法与普通法关系。商事法律关系具备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特点,但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商事法律关系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依据、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区别,不容混淆。就主体而言,商事主体不同于一般民事主体,商事权利能力不同于民事权利能力,商事行为能力不同于民事行为能力。政府部门和官员都可以成为民事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但不能成为商事主体,非依法律特别规定,不能取得商事权利能力与商事行为能力。既不能以商事主体制度吞没、代替民事主体制度,也不能以民事主体制度吞没、代替商事主体制度。 从法理上看,政府不是商事主体,而是公法主体,以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价值取向。但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在营利性的商事活动中仍然陷得比较深。政府应尽快远离投资与贸易等商事活动,毅然决然地与商事主体脱钩。政府部门不得“下海经商”、从事投资与贸易活动,不得搞有偿行政、有偿担保、收取超过工本费以上的审批费和管理费,不得向企业拉赞助、“化缘”。对那些热衷于商事活动、且乐此不疲、甚至“师出有名”的政府部门,国家要尽快将其商事权利能力阉割掉。 目前一些政府下属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如资产评估、设计、咨询、会计、审计、律师、工程监理等机构)应当彻底与政府脱钩。最为“经济警察”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要具有竞争性、公正性,就不能成为政府的“摇钱树”和“第三产业”。脱钩后,政府部门不得为了私下收取介绍费、好处费,而向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客户来源;不得向作为管理相对人的企业指定某家中介服务机构,也不得向企业作出某种带有倾向性的暗示,更不得以“不批准”相胁迫。 为确保政府官员履行对党和人民所负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防止个别奸诈的政府官员暗渡陈仓,参酌外国立法例,《商事主体法》应当明文禁止政府官员或明或暗地以各种形式瞒天过海、非法从事商事活动。被禁止的商事活动,是指政府官员以任何方式,主动或被动地参与的,任何与其所负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相悖的的各类商事活动。既包括办企业、开公司的投资行为,也包括贸易行为;既包括直接的商事活动,也包括间接的商事活动。政府官员不得 持有公司股份,更不得接受公司馈赠的“干股”或“好汉股”。政府官员也不得在公司任职,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第58条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这意味着,政府官员既不得兼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也不得兼任经理、总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就是影子董事、隐名董事也不行。为杜绝腐败、确保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除了铲除政府官员的实质性经商活动之外,还要很刹一下政府官员与商人进行不正当私人结盟的歪风邪气。对政府官员违背上述禁止性规定的经营所得,国家享有归入权。若有关国家机关对此熟视无睹或束手无策,因而拒绝或怠于行使归入权,任何公民个人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国家的利益,对违法经商的官员提起代表诉讼,从而实现国家的归入权。 虽然政府行政权力与其民事权利是互相分离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利存在着诸多密切联系。例如,行政权力在特定条件下是物权、债权和股东权等商事权利取得的一个合法途径;根据民商立法的邀请和授权,行政权力还可以为商事权利赋予公信力。前者如行政划拨,或者如行政登记。在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二者极易相互交织,共同作用于某一企业或市场主体,甚至相互发生碰撞。那么,行政权力是否就永远优于民事权利(含商事权利)呢?行政权力是否就能当然地在市民社会中“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决定所有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呢? 回答是否定的。从理论上看,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利(含商事权利)之间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行政权的效力射程原则上仅局限于行政法律关系之中。行政权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不得非法侵入意思自治领域、侵害市场主体的商事权利(如,不得擅自对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国有化征收)。否则,公法与私法、经济法(实质上是行政法的特别法)与商法(实质上是民法的特别法)的划分也就丧失了意义。行政权与商事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二者效力没有高低之别。认为“行政权高于商事权利,部门红头文件高于商事合同”的观点是错误的。有效的合同就是法律,而法律的效力高于违法行政部门的“红头文件”。有些行政机关试图运用行政权以干扰、限制和阻挠商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显然不妥。例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不能消灭股东的公司清算权。否则,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无法了结,善意第三人和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行政机关还要区分强行性行政法律规范中的效力性规定与训示性规定。市场主体的某一商事行为如果违反了前者,不仅导致相应的行政处罚,商事行为也归于无效;如违反了后者,虽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商事行为依然有效。 (三)政府干预市场经济应限制在五种法律层次上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为数众多、职能重叠、效率低下的政府部门有权直接干预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政府部门向企业发号施令的必然结果是,不能形成科学决策的投资体制,容易造成责任不清和决策失误,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近年来,虽然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控制有所减弱,但仍然存在着必要干预不足、不必要干预过滥的问题。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必须根据邓小平理论和经济法的一般原理,恰当地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 界定的原则是,既要重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意发挥政府在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方面的导向和校正作用;既要着力塑造和保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市民社会,预防政府行政权对商法自治领域的不当侵入,又要强调和树立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应有权威;既要告别政府万能论,避免重弹政府大包大揽的老调;又要摒弃政府无为论,反对漫无边际地削弱政府职能;既要坚决转变和革除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旧职能,又要创造性地扩充和发展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新职能。 基于以上考虑,以经济行政机关和企业的相互关系为座标,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可以从以下五个层次上去观察: 1·尊重市场主体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简称尊重型干预)。 这是第一层次的干预,既是WTO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宗旨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主体(含企业和消费者)自治,也称私法自治(Prinzip der privatautonomie)或意思自治原则(L‘autonomie de la volonte humaine)强调,市场主体在法律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容忍的范围和限度内,有权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各种商事行为,从而为自己创设一定的商事权利、设定一定的商事义务,国家对此只能消极地予以确认和保护,而不能积极地予以干涉和妨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需要和体现,也是现代商法和经济法的共同基础。市场主体自治原则又可以引申出两项基本原则:(1)市场主体财产权利尊重(绝对或不可侵)原则。无论是物权(含所有权与他物权),还是债权,抑或股东权;也无论是消费者权利,还是企业权利,都应得到政府的尊重。对企业来说,尤为如此。因为,企业生存和盈利的前提条件是,拥有实实在在的财产所有权(包括法人所有权)、特别是可以使用的资源,最为典型的包括资本、劳动、管理与技术。(2)行为自由原则。行为自由原则,既包括双方行为自由(契约自由),也包括单方行为自由,还包括多方行为自由(如章程自由)。尽管有些当代法学家发出了“合同死亡”的慨叹,但契约自由在商法中作为一项根本原则并未发生动摇,而且在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时代获得了再生与扩张。行为自由原则有助于企业放心大胆地开展商事流转,缔结商事关系,取得利润的最大化。 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有必要根据WTO促进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宗旨,重新审视和修改我国目前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和行政惯例,进一步扩张市场主体自治空间,尊重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自由,满腔热忱地推动企业主体的商人化、法人化和平等化,推动企业行为的市场化、自由化、契约化、竞争化、公平化、公正化、规范化和诚信化。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裁判员”,要主动撤离资源的配置活动,不得随意越过市场、直接干预企业的投融资等商事活动,更不得与民争利。 为保护投资者的投资自由,有必要对各类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乃至上市公司)的设立采取以登记制为原则,以审批制为例外的立法态度,限制审批制范围,扩大登记制范围;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也应采取这一立场。原则上,对于包括外国投资者在内的股权转让行为,都不应当再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为生效条件。为确保投资者选择企业组织形式的自由,有必要承认一人公司、有限合伙、隐名合伙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 为保护合同当事人契约自由,有必要排除行政权力对合同订立和履行行为的干预,尊重交易形式的多样性(包括在立法严格规制下重新允许合法传销行为)。行政机关制定的范本合同,仅具有对当事人的建议作用,不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应当仅仅由于当事人未采用范本合同而影响其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登记、合同备案、合同鉴证,均应尊重合同当事人自愿,行政机关不得干 预,更不得歧视未登记、未备案、未鉴证的合同效力。当然,属于法定强制登记范围(如不登记就不能生效或者不能对抗第三人)之外的合同,不在此限。 针对超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契约自由的空间。1993年之前,我国对企业的经营范围采取了一种十分苛刻的态度。如,1987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曾指出,“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或者主管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正当的经营活动。超越经营范围或者违反经营方式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例如:非法经营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零售商经营批发业务的;代销商搞经销的;只准在特定地区内销售的进口商品,未经批准私自流入其他地区的,等等,均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全部为超营项目的,全部无效;部分为超营项目的,超营部分无效”。 但1993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开始解放思想,对经营范围采取了较为宽松的解释方法,从而达到了成全合同当事人、尽量使合同有效、加快商事流转的社会效果。1999年12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就正确地指出,“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商事主体与他人签订的商事合同不具备法定的无效事由,没有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即使一般性地超越了经营范围,也属于有效合同。 当然,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之规定,超出经营范围的公司经营活动,要承受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从国际公司立法的发展趋势来看,淡化对经营范围的法律管制也是大势所趋。英美法系虽曾有越权(Ultra Vires)原则之规定,但大都已经废除。我国企业登记立法亦应从之。笔者认为,在立法修改之前,只有违反强行性法律规范(包括效力性规定与训示性规定)的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才应承受行政法律责任;至于一般的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则不应承受行政法律责任。 强调市场主体自治,是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民事权利由政府回归市场主体的关键。因为绝大多数商事活动是靠无形的手,即市场主体的个体自我调节机制去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型干预就是不干预、少干预;微观干预最少的经济行政机关是最好的经济行政机关。鉴于我国多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尚未完全养成自觉尊重市场主体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习惯,政府的这种尊重义务应当被视为当前我国经济行政机关对企业所负的首要义务。要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观念上打破人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盲目迷信国家和政府、甚至认为国家和政府万能的固有观念。在相当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我国将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大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和政府不可能为公民和企业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福利,并因此而取消公民和企业的自我奋斗。 2·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简称保护型干预)。 这是第二层次的干预。仅仅尊重市场主体自治是不够的。因为企业的经营自由,在不法利益和不良动机的驱使下,有可能被滥用。假冒伪劣、限购排挤、商业贿赂、商业欺诈、虚假广告、非法传销、倾销、搭售、绑标、围标、行政垄断、经济垄断等丑恶商事现象也会滋生蔓延。没有健全的市场管理法治,就没有消费者和企业赖以公正交易和公平竞争的大舞台,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信号也会失真,从而误导企业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应当及时运用法定的行政登记权限、行政调查权限、行政处罚权限、行政调解权限,确认合法商事行为的效力,坚决制止和反对损害消费者和竞争者利益的不法、不正当行为,为企业和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秩序,努力培育和维持一个涵盖各类生产要素的、成熟、开放、诚实、公平、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市场。在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审批范围的萎缩,登记范围则会逐渐扩张。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内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强化登记机关的职责,为提高商事行为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保护善意第三人,降低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推动我国信用制度的建立,发挥积极作用。要维护市场经济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经济行政机关必须发挥应有的保护性职能。但政府不得为了私利而限制公平竞争、垒起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墙”。所谓“地方保护主义是块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的实用主义态度必须予以纠正。 保护型干预与尊重型干预是密切相连的。因为,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被滥用。但要明确,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受到了侵害,并不必然导致行政权的干预。在很多情况下,博大精深、体系严密的民商法原则和制度,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同制度、制度、侵权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等,都足以被市场主体自觉运用,从而铲除不法、不当的市场行为,理顺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即使行政权介入的结果,导致了不法、不当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也不能代替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私法关系的再调整。经济行政机关以行政罚款代替民事赔偿的做法更是错误。 3·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简称宏观调控型干预)。 这是第三层次的干预。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传统模式要尽快向宏观经济调控模式转变。在真正还权于企的同时,把大多数经济行政行为由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微观管理模式转变为间接、宏观调控模式。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绝不是简单的名称更换。宏观经济调控要“抓大放小”,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放开、放活。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与其说是企业,不如说是市场。因为,政府原则上不能直接介入企业的微观商事活动,对企业决策直接产生影响作用的,与其说是政府,不如说是被政府引导和调控的市场。政府、市场、企业这三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宏观经济调控以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宏观利益为目标。如果说市场机制和商法自治原则的主要功能是保持和增强企业的个体活力,那么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的调节,确保国民经济经济有序运行。所谓“没有微观管理权,宏观调控权必然用不好”的观点是错误的。 要确保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方向正确、效果良好,就必须明确宏观调控的目标。在实践中,对此存在着广狭不同的解释。狭义解释仅限于经济增长率和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涨幅;广义解释除覆盖这两项内容外,尚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财政收支差额、货币发行量、外贸进出口总额、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贫困人口减少数量、主要工 农业产品产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基本建设计划新增主要生产能力、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率。 笔者认为,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下,有着不同的内容。但不管在何时何地,宏观调控的目标还是具有一些本质性的要求,那就是:平衡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抑制通货膨胀,推动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总量平衡与可持续发展是宏观调控目标中的精髓。当然,这种目标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允许在不同的情形下有所侧重。 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就要设计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这些手段主要包括:(1)政策引导。即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产业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控制总量平衡,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2)杠杆引导。即根据产业政策和规模经济要求,运用利率、税率、汇率和价格政策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3)信息引导。政府要及时各类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其贯彻情况的反馈信息,从而引导企业决策行为;(4)市场准入。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宏观调控的目标,根据法律规定,对适格企业发放行政许可。未获行政许可的企业不得进入特定市场。为兼顾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与经济行政的廉洁性与公正性,应当严格规制政府发放行政许可的范围与程序。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要少而精。(5)行政指导。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利益目标,运用其享有的行政权,引导和规劝企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6)法律监督。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与事先引导同等重要。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商事行为的监督检查,制止违反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破坏宏观调控的企业活动。 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绝不是互相孤立、互不搭界的。它们应当彼此协调、相互衔接、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即宏观调控体系。在一部庞大的全国性宏观调控大机器中,每个调控部门只不过是一个螺丝钉。因此,各个宏观调控部门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随时牢记共同的宏观调控目标。要强调部门间的团结、合作、沟通、默契和团队精神。宏观调控机制内部不能发生内耗。要力戒不同的宏观调控手段之间各自为战、互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抵销、让企业和市场主体搞不清究竟以哪个调控手段的马首是瞻。 应当明确,宏观调控法的重心与其说是规制被调控者的行为,不如说是规制调控者的行为。宏观调控者应当自觉接受法律的规制和监督。 4·促成企业享受法定权利和利益(简称促成型干预)。 这是第四层次的干预。这一干预的特点是促成和帮助企业取得最佳的经营效果。它既不同于消极的尊重型干预和保护型干预,也不同于直接的给付型干预。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提供企业决策和经营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咨询;协调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正常的购并活动、投融资活动和其他商事活动,清除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不正当干预;为企业摆脱历史包袱、轻装上阵而建立和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进行促成型干预要注意度的把握,力求帮忙而不添乱、热情而不专断,力戒喧宾夺主、包办代替,更不得助纣为虐。例如,政府可以为民营企业的合并和重组创造条件,但不得越位干预,硬性捏合、拉郎配;政府可以为企业的股票上市清除障碍,但不得搞“捆绑上市”、“包装上市”的恶作剧;若此等等。 5·向企业提供某种经济利益(简称给付型干预)。 这是第五层次的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当的经济利益给付也是必要的。经济行政机关有义务为了推动整体社会经济利益(如鼓励开发中西部地区、保护环境、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向企业提供政府采购、政府补贴和奖励(如退税、贴息)等经济利益。为了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的透明度,同时保护好政府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早日出台《政府采购法》已经迫在眉睫。经济行政合同将愈来愈成为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重要有效形式。 政府的给付型干预不仅适用于企业,而且也适用于作为公民个人的劳动者、消费者、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如政府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社会保障体系等。从广义上说,经济行政机关向企业提供的信息和社会服务,实质上也是一种给付,只不过与传统的财物型给付有所不同而已。 给付型干预是围绕特定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或者为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而展开的,不是为了企业的个体经济利益而搞扶贫救济、“普渡众生”。应当充分体现平等对待的原则,不得开后门。因而,这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无止境地向企业输血、企业无休止地向经济行政机关要钱要物的“跑部钱进”现象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进行给付型干预时,既要遵守我国法律规定,也要遵守WTO规则。我国政府目前针对某类企业、某类产品、某类地区、某类产业提供补贴、贷款和税收优惠的政策,有违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反对和限制的补贴专向性原则以及被禁止补贴的规则,急需作出如下调整:要么彻底取消,要么普遍实行。例如,对出口产品或企业特别是先进技术型企业和产品出口型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环节税的退抵减免、成本或费用补贴、利润减免或返还、折旧或科技费用提取、贷款或购置土地优惠等变相资助,即被《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禁止。又如,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所得税税率、税收减免、税收返还三个方面对外资企业实行了分地区、有重点、多层次的税收优惠办法,创设了所谓的“超国民待遇原则”,既违反WTO规则中的国民待遇原则,也为《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禁止。再如,近年来我国政府对512户国家重点企业实施了“双保”性质的封闭贷款和一些技术改造贴息贷款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也有悖WTO规则,在我国加入WTO后不宜继续推行。 (四)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遵守法定、效率、公平、人权尊重、透明度和司法审查六原则 1.经济行政权法定原则 经济行政权法定原则应予尊重。虽然政府与被干预企业之间不平等,但也要贯彻经济行政权主体法定、内容法定与发动程序法定原则。要杜绝违法行政、脱法行政、卖法行政、弄法行政。经济行政权的行使不仅要合乎行政法,也要合乎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规定。民商法和经济法实质上都是对经济行政权的限制。因为行政权力与商事权利都是资源的法律配置方式,二者此消彼长。商事权利的应有生存空间被确认、扩大了,行政权力的滥用空间也就相应地缩小了。 不仅具体行政行为要合法,抽象行政行为也要合法。在政府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时,既要大胆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果敢地进行制度创新,也要注意避免无谓的名词创新,预防和减少不应有的概念混乱。经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术语应尽量与现行法律和基本法学原理中的术语一致起来。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当自觉、主动地聘请法学家参与经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论证、起草和把关。 2.效率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合法性原则,也要体现效率原则。政府要增强服务和效率意识,自觉树立尊重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的市场主体本位意识,从骨子里面剔除轻视企业权利、鄙视商法自治的封建官本位意识。要增强政府的公仆意识,必须十分强调纳税人的主人意识、公民的人权意识。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误以为“经济法治”是指政府用法律手段(法)治企业、整企业,而不是指依法保护、成全、服务于企业。这种观念急需转变。要破除官气十足的衙门作风,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怪现象,制止公 文丢失、公文旅行、审批速度过慢、甚至谎称公文丢失、拖着不办、坐等进贡行贿等封建社会旧官场上恶劣伎俩的重演。经济行政机关应当有一部可资遵循的、对办事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的《行政程序法》。依笔者之见,如果经济行政机关超过了法定办事期限,仍然不给予明确答复,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那么,有关的企业和市场主体有权推定经济行政机关已经默示地表示同意。此种推定权,应当得到包括办事拖拉机关在内的所有经济行政机关,乃至全社会的尊重。其他经济行政机关不得以该机关没有审批、盖章为由,拒绝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行政服务。 此外,各部门经济行政权的界定,既要分工明确、提高行政效率,避免各部门之间由于职能的不当交叉而互相推诿、互相争权;又要互相制衡,避免某一部门的经济行政权过分集中,出现“部门权力垄断”;还要互相衔接,避免出现三不管的问题。 3.公平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公平原则。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应当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政府是企业竞争游戏中的“裁判员”。政府应当站在中庸、公允、超然的立场上,对于所有市场主体都一视同仁,而不得厚此薄彼,随意为某些企业开小灶、开旁门左道。 强调公平原则,也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原因在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不是国家所有制,而是社会管理者的法律角色。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是投资的主体。专业经济行政机关正是靠在国家所有制的大树上直接管理企业、对企业的设立和经营活动进行层层审批的。经过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不仅国有经济的规模日益扩大,而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展开,企业的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只能是社会管理者的法律角色,舍此无他。 既然是全社会的管理者和人,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对于所有市场主体当然要平等对待、一碗水端平。政府不得为了增进自己由于私利而偏爱的某些企业的利益,而去剥夺、限制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既不能在投资者所有制性质上有所偏袒,也不能在贫富企业间、大小企业间、内资与外资企业间、本地与外地企业间有所歧视。 为实现经济行政权的公平行使原则,既要注重经济行政的公开化,也要强调经济行政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例如由官员、学者和社会公众代表所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制度就应导入经济行政机关的决策体制。不仅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要实行专家委员会制(如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委员会),其他重大经济行政行为也要实行专家委员会制,如政府采购的招标评审委员会等。 4.人权尊重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人权尊重原则,实现人道主义行政或仁政。我国历来重视人权问题,已经加入17个国际人权公约,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且正在研究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谈到健全民主制度时,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党的政治报告。现代社会之所以要赋予和保护人权,主要是由于公民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政府滥用权力(包括经济行政权)的威胁。因此,经济行政机关在发动行政权时,必须顾及、尊重公民的人权与基本自由,既包括第一代人权(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第二代人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还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等。即使行政权的发动符合法定原则,也不能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因此,人权与基本自由也是经济行政行为的最低道德基线。只有同时符合法定原则和人权尊重原则的经济行政行为,才是既合法(legal)又正当(legitimate)的。 在经济体制转轨变型期间,经济行政权与人权发生碰撞、冲突的概率和机会极大。在这种情况下,若二者无法同时兼顾,应当采取人权优于经济行政权的价值取向。经济行政机关对此不可等闲视之。例如,经济行政机关不能以片面强调行政审批手续为由,捣毁没有社会保障和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摆地摊的个体营业活动。又如,政府无权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之外的其他目的(例如为了帮助港商或外商赚大钱),强迫城市繁华地段的居民搬迁,搬迁后不予及时、充分、有效、妥善的补偿和安置,更是有违人权保护的精神;即使政府强制居民搬迁的各种行政批文一应俱全,也不能逃脱人权法对经济行政权的约束。普通百姓与百万富翁在人格尊严和价值上是平等的。再如,除非情况紧急又合乎法律规定,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不得剥夺、妨碍、限制公民的人权与基本自由。 5.透明度原则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有效的警察。没有监督或监督流于形式的经济行政权必然产生腐败。现在的问题是,经济行政机关的工作和生活往往处于很神秘的状态,离一般纳税人十分遥远。现实经济生活中,有些政府部门制造和虚假统计数字,企业、学者、社会公众向有关部门查询信息经常受到冷遇和刁难,就是有些政府部门之间也是互相保密、甚至有偿提供信息。长此以往,将会严重背离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宗旨。 为确保经济行政权的廉洁、提高经济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借鉴证券法上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议在全国实施经济行政行为公开化的阳光工程。除确需保守国家秘密的情形,政府都有义务及时、全面、真实地向社会披露。经济行政机关的职责、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期限如何;每月、每周、每天都干了哪些工作;公费吃喝、坐车(包括车辆的种类、档次、价格)和住房情况如何;政府采购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招标等政府经济行政行为,以及其他与广大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情况,都要形成真实、易懂的文字,并备置于经济行政机关的办公场所。经济行政机关还应当经济采用现代通讯技术,及时全面地通过政府公报、大众传媒和电脑互联网等信息载体以上经济行政信息。 与经济行政机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对应的,是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所有人民都有权监督经济行政行为。不仅上级行政机关、同级权力机关,而且所有纳税人、企业、大众传媒、社会经济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都对此享有知情权。每位纳税人在办公时间之内,都有权前去查阅,也有权自费复印有关内容。经济行政机关对于这种知情权必须予以尊重,并满腔热情地提供有关方便和条件,如为方便纳税人复印有关内容而购置复印机等。如果纳税人的知情权遭到了经济行政机关的无理拒绝,纳税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舆论监督成本低、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快而深远。经济行政机关应当满腔热情地鼓励和支持大众传媒对其经济行政行为进行经常而有效的监督。新闻记者是党的喉舌,是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表扬先进、鞭挞丑恶的忠诚卫士。当前,新闻记者在披露违法经济行政行为时,不时受到明目张胆的破坏和干扰。建议参照处理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的有关政策和法律,严厉查处殴打新闻记者、破坏新闻记者采访工作顺利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另一方面,新闻监督也要依法进行。大众传媒要恪守新闻监督的真实性、客观性、中立性和公正性原则,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要切实加大权力机关的监督力度,克服权力机关在经济法律监督机制中的监督权威虚置现象。政府是由同级权力机关选举产生的。权力机关当然有权对经济行政权的运作行使监督权。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还应定期向国家权力机关述职、接受质询。权力机关还有权对经济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这对于制止行政权专横,确保经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妥当性和效益性意义重大。 6.司法审查原则 为确保经济行政权的行使符合法治精神,必须把经济行政行为置于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具体行政行为自不待言,就是抽象行政行为也不能游离于司法审查之外。鉴于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违反法律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造成的损害从广度上和深度上都甚于具体经济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为也容易逸出法治框架,有必要尽快承认和加强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权。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院对自由裁量型经济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既需要法院的勇气,更需要法院在公正解释法律和公平原则、综合衡量各种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发挥法院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只承认经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而否认法院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就无法把经济行政权的行使纳入法律的监督和控制之下。 鉴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为稳妥起见,确定法院管辖权的原则应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有权对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也有权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但下级人民法院无权对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政府在行使经济行政权的过程中,拒绝或怠于履行自己所负的法律义务、或者滥用职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就经济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而言,以其对应的权利主体为准,可分为对国家所负的行政责任和对管理相对人所负的行政责任。其中,对国家所负的行政责任又可分为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在两类责任并存的时候,从切实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追究经济行政机关对管理相对人所负的责任处于更加根本、基础的地位。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权利本位思想的必然要求。以行政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为准,对管理相对人所负的行政责任又分为行政侵权责任与行政违约责任。政府违反了其与经济组织订立的经济行政合同应承担行政违约责任。政府就其侵犯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 政府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具体行政行为从外延上看,包括:(1)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2)违法对财产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3)执火明杖地乱征收财物、乱摊派费用、乱化缘的行为;(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如瞎指挥、非法干预商事活动的行为、侵害企业商誉权、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除了法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外,如果经济行政机关由于无过错而实施了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虽不属于行政侵权行为,不应予以行政赔偿,但仍应予以行政补偿。 企业和经济组织遭受的侵害,既可以体现在财产权方面,也可体现在人格权方面。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目前经济行政机关的行政侵权责任只限于财产权方面,对财产权造成损害又坚持直接损失赔偿原则,拒绝接受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从而把企业遭受的间接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请求权拒之门外。殊不知,间接利益损失和直接损失一样,也是实际损失,把间接利益损失请求权排斥在外,诚属不公,亟待改革。 三、完善企业立法,推动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潮 (一)抓紧修改公司法 公司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伟大发明之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动力。要发展市场经济,推动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就得有一部科学、完善的《公司法》。我国《公司法》到2000年7月1日,即将施行8周年。由于我国公司实践起步较晚、公司法理论研究薄弱、起草时间仓促等原因,致使《公司法》存在不少缺陷,修改《公司法》已迫在眉睫。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12月25日作出的《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增设了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放松了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和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部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开辟第二板块市场。这些修改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毕竟不是对《公司法》的全面修正。 修改《公司法》应当坚持以下指导思想:既强调保护股东的权利(含自益权与共益权),也强化股东的足额出资义务;既强调公司的营利性,也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既强化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也注重保护他们的创业精神;既尊重股东的投资自由和股东权益,也保护善意第三人和交易安全;既立足于中国国情,也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公司法接轨;既扩张公司自治和股东民主的范围,也注重强化登记机关和登记行为的公信力;既要解决好企业进入市场的问题,简化公司设立程序;也要解决好企业退出市场的问题,填补公司解散程序中的立法空缺,如清算人缺位的问题;更要解决好公司治理和投融资中的难点问题。 应当完善的具体制度很多,将其主要者列举如下:(1)进一步丰富股东权的内涵与外延,切实保护好股东权;尤其是规定股东行使代表诉讼提起权的条件和程序,以强化股东对大股东、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监督与制衡。(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借鉴法国经验,将“双层制”与“单层制”同时作为可供公司章程选择的公司治理机构模式。在“双层制”下,把监事会重新确定为董事会的上位机关,监事会有权任免董事会的成员,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在“单层制”下,应当全面导入英美法系的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将这两种制度推向雇工规模达到一定数额的所有公司,而不问该公司是国有公司,还是民营公司,是内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3)建立健全公司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既要明确公司董事和经理善管义务的折衷性标准,导入经营判断原则,规定董事和经理责任保险制度,也要设计一套面向公司经营者的年薪制度和股票期权制度等激励机制。(4)针对控制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现象,有必要确认控制股东的对小股东所负的诚实义务。(5)有必要把公司社会责任写入立法宗旨或公司目的条款,实现公司目标的营利性与承担社会责任并重。(6)为强化投资者在投资及经营中的欺诈行为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应当导入公司法人资格否认理论,明确规定出资不齐、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纳入《公司法》调整轨道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质,就是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现国有企业的公司化。要尊重《公司法》的权威,把每一个国有企业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轨道,建立明晰的产权结构和廉洁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为促进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必须严格区分国家参与的行政法律关系与国家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含商事法律关系)。一方面,从国家公权力执掌者的地位出发,强化国家对市场的适度干预职能;另一方面,明确国家作为企业投资者所享有的股东权(包括自益权与共益权);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对国家股东及其他股东投入的资本和企业财产积累享有神圣的法人所有权。国家行政权、国家股东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三权分离”的模式即股东权模式,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根本出路。企业只对投资人负责,而不是对政府部门负责,国家原则上不能再直接管理企业。当然,要在实践中彻底划清国家的两种职能和身份还需要一个过程。 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是缺位的。这是一种误解。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很明确,那就是国家。真正处于虚位状态的是国家股权的人,而非国家本身。有鉴于此,国家股权的人必须界定清楚。当前,这一人身份是由政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共同承担的。从近期看,要鼓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与行使经济行政权的政府部门脱钩。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是私法人,受破产法的规制,以确保其与其他商事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秩序,落实国家作为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有限责任利益。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是公法人,为防止其滥用权力,从长远看不应作为代行国家股权的主体。从长远看,国家财产人应当向商事公司方向发展。 为降低国家投资风险,建议把政府代表国家投资的范围限制到法定范围,例如企业不愿、无力或不适合投资的公用事业领域和少数产业开发领域。为减少国家股权的多环节多层次成本(包括腐败现象),应当严格限制国有独资公司的适用范围,不宜把国有独资公司作 为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鉴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后,国家股在大多数公司中仍将处于大股东的支配地位、国家股东权的机构有可能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也极有可能把传统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弊端传染到现代企业制度中去,国家所持的股份原则上可以界定为在股东大会上没有表决权、但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分配上享有累计优先权的股份。这样既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可充分调动其他股东的积极性;既减少国家股东权的成本,又能避免其他股东和公司经营者侵害国家股东权益,有一举四得之效。 按照股东平等、国家股东权有进有退的原则,应当允许国家股东权依法自由流转。既要稳妥地探索国有股权减持的作价方案,避免国有股减持对证券市场的不必要负面影响,强化投资者信心;也要探索增进国家股东利益的其他新途径,如允许国家股东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等。 (三)落实抓大放小的方针,完善公司集团立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 可以预言,我国加入WTO后,世界级公司巨星、尤其是跨国公司集团将纷纷到中国安营扎寨、占领市场。有必要通过兼并、联合等手段组建一大批以母子公司关系为纽带的、“航空母舰”式的、我国企业按照金字塔形式层层控股的、资本充裕化、经营多角化、管理科学化、品牌民族化、利润理想化的巨型公司集团。搞公司集团,眼睛不必只盯在国有企业上,凡是有实力的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甚至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被吸收到国家控股的公司集团里面来。在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参与组建企业集团时,应当获得国家股东机构的批准,而不宜由企业经营者擅自拍板;但国家股东机构在批准时,应当秉持审慎原则,进行充分论证,切忌“拉郎配”、“归大堆”。 相应地,国家应尽快完善公司集团立法。我国现行《公司法》以若干股东设立独家公司的“核心公司家庭”为假定调整对象。当时,立法者尚未预料到公司作为股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复出资设立孙公司、孙公司又出资设立曾孙公司的“四世同堂乃至五世同堂公司家庭”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例,从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建立公司集团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制度、保护子公司债权人与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实现对母公司利益、子公司债权人利益及小股东利益的均衡保护。从单纯规范单一公司,到同时规范单一公司与公司集团,反映了立法者对公司法律现象的认识规律,体现了现实经济生活对立法的迫切需要。 在完善公司集团立法的同时,为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还要抓紧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因为,包括国有中小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在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多方面需要、吸收劳动力就业、开发新产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运用法律手段,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是一大国际趋势。例如,为改善经营环境,鼓励企业、尤其时中小企业的设立和发展,欧盟(包括其前身欧共体)为协调各成员国的中小企业立法,在欧盟和欧共体层次上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欧共体理事会先是于1986年11月3日通过了《中小企业行动纲领》,又于1988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改善经营环境、采取措施推动欧共体范围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决议》,并于1989年7月28日通过了《欧共体理事会关于改善经营环境、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宗旨在于:消除妨碍中小企业发展和设立的不合理的行政、金融和法律限制,从制度上保障全社会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并着重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同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和伙伴关系,提高生产的社会化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国上市公司的现行治理状况,既暴露出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立法瑕疵和不足,也暴露出了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在执行《公司法》和《证券法》方面的无能和低效,更暴露出了广大中小投资者在依法护权方面的软弱和无奈。近年来上市公司中的琼民源、红光、银广夏等一系列公司肆无忌惮地编造虚假财务资料、欺骗广大投资者,且有中介机构为其摇旗呐喊的丑闻,一而再、再而三地印证了这一点。 为强化我国上市公司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切实改进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的透明度,确保公司经营者对广大投资者负责,必须推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的过硬措施。如严格划分行政权力与股东权利,切实做到政府部门与母公司、上市公司之间的政企分开;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上市公司经营层、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等市场主体沆瀣一气,实施内部人交易和其他违法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力度,等等。但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在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享有实实在在的权利。尤其要明确,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其他广大股东利益,投资者有权对公司经营者、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的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含股东个体诉讼、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集体诉讼),获得民事损害赔偿和救济;投资者有权对证券市场监管者的违法行政行为(含作为与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获得国家赔偿和救济。对于我国广大中小股东对公司的董事、其他经营者和中介机构提起的民事诉讼被一些基层法院无故驳回的错误做法,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已经到了非扭转不可的地步了。在许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法官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拒绝受理民事诉讼案件是违法的。例如,《法国民法典》第4条明确规定:“法官借口法律无规定、不明确或者不完备而拒绝审判者,以拒绝审判罪追诉之”。我国未来的《民法典》或者现行的《法官法》、《法院组织法》都应当采取这一立法态度。法院更不得以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不属于现有的法院立案案由而拒绝受理案件。至于公司经营者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已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不应成为法院拒绝受理以被处罚者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理由。须知,要把投资者权益保护运动全面推入21世纪,必须综合运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大克星。其中,民事责任在法律责任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于实施欺诈行为、侵害投资者权利的管理人、托管人和其他投资基金当事人,应当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经验,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三大法律责任在许多具体情况下,是同时适用、并行不悖的。所谓“罚了不赔、赔了不罚”的说法是十分错误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补偿、制裁和教育这三大功能。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达国家有“经济警察”之美誉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其是否具有较强的公信力、独立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我国加入WTO后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兴衰成败。因此,应当完善相关立法,以强化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实现中介机构执业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涉及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应当具有明确的表述。例如,《证券法》的第161条规定,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应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究竟何为“负有责任的部分”,这种表述就显得非常模糊。完善上述中介机构立法势在必行。 (五)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立法的并轨,赋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我国从1979年以来陆续制定了三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在《公司法》出台之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外资 企业法》。而这些外商投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就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情形不少。 这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对于吸引和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从立法技术上和实体内容看,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已经不再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例如,根据其中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将外方投资者界定为“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而对中方投资者的界定中却没有“个人”。显然,这对中国的个人投资者不公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界定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不必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而国内投资主体办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1993年制定的《公司法》应当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三套组织机构。例如,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外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绝对审批制,一律报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而根据《公司法》第8条规定,国内股东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登记制为主、审批制为辅的原则。 鉴于现行外商投资企业立法的某些特别规定,不仅不合乎国际通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大大落后于我国现行的公司立法,为鼓励外商投资,应当尽快废止现已落后的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法》的并轨。凡是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组织机构、股东权、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清算和财务、会计等事项的,都应与内商投资的公司一体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轨道,立法者不应当、也没有必要就这些内容作出与《公司法》相重叠、相抵触的规定。不必要的立法内容的重叠,是立法技术粗糙的集中表现,是各国立法者最忌讳的败笔之处。而不必要的立法内容的抵触,则直接违反了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平等原则,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而应当采纳的国民待遇原则更是背道而驰。在合同法领域,1999年新《合同法》的出台标志者涉外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与技术合同法的三足鼎立局面的结束,也标志者中国与外国的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在合同领域已经确立了平等原则。既然在行为法和债法领域能贯彻中外平等的原则,在组织法和公司法领域也不应存在例。 至于不采取法人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当然不能适用《公司法》。但可以分别纳入《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作社法》的调整范畴。当然,针对外商投资的特殊性,立法者可以考虑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法》。但是,该法不是商法中的组织法,不是公司法的特别法,而属于经济法中的促成型干预法,具有浓厚的公法色彩,主要规制允许、限制、鼓励、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以及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经济杠杆。 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修改之前,应当明确《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之间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也就是说,《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就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优先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公司法》就某一事项没有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对此有规定时,应当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公司法》就某一事项有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对此无规定时,应当适用适用《公司法》;《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就同一事项均无规定时,应当适用《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如资本多数决定原则、股东平等原则)和公司法理。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决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纠纷时,也应当根据上述精神确定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 四、我国“入世”后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保护前瞻 我国广大消费者将是我国“入世”后的最大受益者。由于我国“入世”后要进一步削减关税,逐步取消一些非关税壁垒,来自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的物美价廉的商品将会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市场。届时,我国的买方市场将更加不可逆转地形成和发育,我国消费者将会需有更多的选择自由,外国进口日常家电等耐用消费者品的价格将会进一步下调。除了商品之外,外国高质量的金融、保险、旅游、娱乐、电信等服务也将纷纷登场,供我国消费者选择。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内的生产者、销售者和经营者也将在外国同行的竞争压力面前,被迫开发和采用高新技术,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商品和服务价格,从而对消费者提高更多的便利和实惠。我国不少国有企业(如电信、金融、保险、商业批发等企业)曾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即使消费者对其服务不满意,也只得忍气吞声。但外国竞争者的进入,将会从根本上杜绝这一问题。因为,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或者“用钞票投票”,冷落那些官商作风沿袭多年的企业。 不断涌来的外国商品、服务和外国商家,既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更自由地“用脚投票”或者“用钞票投票”,也意味着消费者会面临更多的诱惑和陷阱。因此,在中国大幅降低外国货进入中国市场门槛的同时,应当切实提高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水准。这就需要改革和完善现行立法,加大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力度,强化商家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例如,《消法》中虽然规定了“经营者有警示义务”,但对国外商品的说明是否必须使用汉语,则语焉不详,需要进一步细化。以下仅对我国入世后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前瞻问题作一初探。 (一)消费者权利和商家义务将会进一步扩张 消费者权利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束权利。以其内容为准,消费者权利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前者指消费者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公平交易权;后者指消费者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监督权。以其行使人数为准,消费者权利可分为个体性权利(单个消费者即可行使的权利,如多项消费者权利)与集体性权利(数个消费者共同行使的权利,如结社权)。可分为以其产生依据为准,消费者权利可分为法定权利(法律赋予的权利)与约定权利(商家与消费者约定的权利,即合同权利)。以其保护的法律依据为准,法定权利又可分为《消法》确认的权利与其他法律(如宪法、民法通则)确认的权利。《消法》列举了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含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结社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监督权)。除了这些权利之外,消费者还享有其他法律赋予的一系列权利,如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游行示威权、言论自由等。随着我国入世和法治改革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含联合抵制特定商品的自由)将会越来越多。 与消费者权利对应的商家义务也将日趋缜密。商家所负的法定义务绝不限于《消法》第16条至第25条规定的十项法定义务。其他法律也有许多条款扩张了商家的法律义务,从而强化了消费者权利。诸如《合同法》规定了商家对消费者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缔约过错责任、合同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格式合同条款、商家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竞合时消费者的选择权、合同解释规则等,即属此类。 除了法律意义上的义务,商业伦理意义上的商家义务,也会获得进一步重视与强化。有良心的商家可以在法定义务的门槛之上,向消费者承诺履行更高层次的义务。例如,虽然《消法》第45条规定商家对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商家可以更加慷慨地承诺:只要保修期内一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即负责更换或者退货,也可以承诺无理由退货。 为确保消费者权利的兑现和商家义务的履行,消费者将享有更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例如,《合同法》对商家违约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和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从而为违约商家赔偿消费者遭受的原始实际损失(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以及二次实际损失(即投诉成本,含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害)铺平了法律道路。又如,为维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人民法院应当以实现法律的补偿、制裁和教育功能,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价值取向,公正审理消费者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维护消费者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很难由立法者确定一个固定的数额,应当赋予人民法院必要 的自由裁量权,以便在具体个案中找到相对公平的赔偿标准。但是,这一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必须慎之又慎。再如,在仲裁与诉讼程序上,对于技术含量高、消费者消费知识匮乏、或者争议事实发生在商家的经营场所之内的消费争议可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以解决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不仅消费者权利的内容将会日益丰富,而且消费者权利的保护的主体也会进一步扩大。例如,电信、互联网、金融、保险、法律、医疗、交通、娱乐、旅游、购房装饰装修等新兴领域的消费者群体将会日益壮大。 (二)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立法,抓紧清理、废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立法文件 消费者法绝不局限于《消法》一部法律,而是一个由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规范构成的、成龙配套的法律体系。例如,《民法通则》中有关消费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合同法》有关消费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规定,《产品质量法》有关商家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商家竞争规则的规定,《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关商家投资者责任的规定,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息息相关。 保护消费者权利绝非《消法》一部法律所追求的立法宗旨,而是我国整体市场经济立法的宗旨之一。凡是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都应接受该宗旨和原则的约束和指引,不得与之相冲突。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对现有法律中确认和纵容垄断企业不当利益的条款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例如,随着我国“入世”步伐的不断加快,除了公有制医院,非公有制医院、外商投资医院(包括外商独资医院、中外合资医院)、乃至于外国医院将会进入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可以预言,未来的医疗事故纠纷将逐渐增多。为理顺医患关系,有必要废止过时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医疗事故纠纷导入《消法》、《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轨道。 (三)正确理解普通法与特别法的相互关系,适用对保护消费者有利的法律规范 在实践中,在适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时,存在普通法与特别法的相互关系问题。但一般法和特别法是相对的。例如,相对于《民法通则》而言,《消法》是特别法;相对于《消法》而言,涉及特定消费领域的行业管理法是特别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在适用上是特别法优先适用,一般法补充适用的关系。 在立法机关废止有关法律(尤其是行业管理法)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之前,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可否仅适用这些条款,而拒绝适用作为一般法的《消法》、《民法通则》或者《合同法》呢?例如,有人将《邮政法》有关邮局投递延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视为特别法规定,从而排除适用一般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该观点颇值商榷。 一部法律(包括民法通则、消法以及行业管理法)中既有民事法律规范,也有行政法律规范,有时还有刑事法律规范。因此,《民法通则》有关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属于民事法律规范,《邮政法》有关邮局投递延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也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虽然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理,《邮政法》的规定理应优先于《民法通则》适用。但是,不管是普通民事法律规范,还是特别民事法律规范,都是民事法律规范,都要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该原则的民事法律规范,不应予以适用。易言之,《邮政法》有关邮局投递延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固然不应予以适用,但原因不在于该规定不是民事法律规范,而在于该民事法律规范违反了民法和消法的基本原则(如公平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应予以适用。当然,从根本上说,立法机关应当追根溯源,尽早废除《邮政法》中的不公平的特别民事法律规范。对于涉及其他垄断性行业的法律规定,也应采取这一态度。 (四)强化商家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现代公司法中的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括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既包括自然人的人权尤其是社会权,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利益。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在于公司的经济力量及其推动社会权实现的社会义务。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人权中的社会权,尤其是消费者权利紧密相连。 商家对消费者所负的社会责任,既包括商法意义上的社会责任,也包括商业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商法为商家设定的社会责任是有限的,而商业伦理为商家设定的社会责任则是无限的。 聪明的商家不仅应当成为守法经营的模范,而且应当成为诚实敦厚的儒商。缺乏商业道德、不诚实守信的商家,即使算得上合法商家,也必将为广大消费者所唾弃。商家应当把增进消费者利益视为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行为指南之一,而非赚钱的手段。当消费者利益与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商家应当尽力兼顾二者利益;如果二者实在无法兼顾,消费者利益应当优先考虑。实际上,商家对消费者承担社会责任,既是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也是商家占领市场份额、赚取利润的远期经营方略之一。商家在激烈竞争中获胜的唯一法宝就是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及时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价值和目标作出反映,及时按照消费者需求调整自己的经营思路和市场营销战略,注重在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的同时,尽可能地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实惠、便利和承诺。因此,《公司法》应当调整董事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负责的传统立法态度,授权董事在作出公司经营决策时适当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商家应当制定并公布充分尊重消费者利益的、系统全面的《消费者政策》。 为强化商家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还应积极探索消费者代表参与公司董事会的新路子。具体说来,鼓励与保护消费者代表步入公司决策层,并赋予其全方位的知情权、与股东董事、职工董事一道就公司的经营战略、投资计划、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检验等重大问题参与表决的决策权、就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问题行使的否决权等积极、有效的权利。目前,许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积极推行独立董事制度试点。独立董事中应当有适量的消费者利益代表。当然,消费者董事必须来自消费者,由消费者所选,并为消费者服务,不能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公司所收买,不能与制假卖假的奸商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助纣为虐。因此,消费者董事应当具有很高的素质,既要有德,始终不渝地把消费者利益的维护放在自己的心坎上;还要有能,通晓公司的经营管理,熟悉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该商品对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影响,从而做到耳聪目明,不为奸商的巧言令色和表面文章所欺骗,更有效率地在产品和服务投入市场之前为广大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为确保消费者董事的廉洁与效率,立法中还要规定消费者董事对广大消费者的定期社会报告义务,这种报告要在新闻媒介上公开。 为鼓励商家善待消费者,立法者应当要求商家导入社会公开法律机制,把消费者等利害关系人与股东和债权人一道纳入社会公开机制的保护伞下面,并把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由传统的财务性公开,扩大到包括财务性公开和社会性公开在内的广泛内容。消费者协会还应组织商家制定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商家社会信用评级制度,帮助消费者行使购物的投票权。 (五)建立快速解决小额消费纠纷的法律机制 1.小额消费纠纷应当引起全社会重视 在小额消费纠纷中消费者与财大气粗、深谙商品和服务知识的商家相比,往往处于弱者地位。例如,消费者在投诉和起诉中支出的费用都是由自己预付的,而商家的诉讼费用却可以打入经营成本;消费者为了讨回“小额的公道”,有可能影响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而商家却可以从容地委托律师和雇员与消费者展开拉锯战和持久战。消费者的弱者地位,恰恰说明了妥善处理小额消费纠纷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丘建东和高河垣等为赢得小额官司而提起的诉讼被社会褒奖为公益诉讼。 一种观点认为,小额消费纠纷案件的诉讼成本过高,主张消费者应当忍让。此说动摇了有关机构受理小额消费纠纷的积极性,而且削弱了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助长了商家的侥幸投机心理。实践证明,公正而及时地解决小额消费纠纷有利于补偿消费者遭受的损失,制裁商家的不法、不道德行为,警醒其他商家好自为之,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和自信感,刺激消费需求,拉动市场内需。 2.鼓励商家与消费者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纠纷 一旦发生小额消费纠纷,消费者和商家应当首先选择友好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小额消费纠纷,对于消费者来说省时、省力、省钱,对于经营者来说有利于保持自己对消费者负责的良好形象,避免伤害消费者的感情,有利于延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客户关系。许多商家设立了专门机构,受理消费者的小额投诉,取得了一定效果。对商家而言,为取得友好协商的成功,有必要保持应有的风度和姿态,切忌纠缠于细枝末节。 3.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和民间调解的成功率 商家与消费者在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往往偏执于一端之理,很难听进对方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致使协商很容易搁浅。而由消费者协会出面以调解方式解决小额消费纠纷,省去了消费者与商家因为参加仲裁与诉讼所要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也不伤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消费者的请求,主持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调解。但由于调解机制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且调解机构的人员编制、调查手段有限,更无强制执行手段,致使大量小额消费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 4.加快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 诉讼克服了协商与调解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久商不决、久调不决的缺点,有利于及时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使双方早日投入到各自的工作、生活和经营活动中去。各级法院理应扭转“抓大放小”的错误观念,对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采取积极的态度,及时、公正地受理和审结各类小额消费纠纷案件。 一些地方人民法院积极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审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例如,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目前已设立73个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议庭,并吸收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代表担任陪审员;湖南省常德市也先后在全市9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庭。鉴于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量大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有必要在全国推广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专门审判机构试点工作。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小额消费纠纷案件的特殊性、以及运用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小额消费纠纷的障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人民法院在审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处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有法律依据。根据《消法》第30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这里的“采取措施”当然包括设立小额消费纠纷审判机构在内。 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处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一般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在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诸环节充分体现简便、快捷的原则,重点解决立案难、执行难的问题。为避免消费者遭受旷日持久的讼累,人民法院应当尽量引导消费者与商家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从长远看,小额消费诉讼应当由目前的简易程序跨入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另外,《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集团诉讼登记制度也可适用于小额消费诉讼,从而方便广大消费者在其他消费者起诉时搭便车。 5.尽快打通消费纠纷的仲裁途径 同诉讼相比,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具有省时、省钱、省事的简易性特点,能够充分体现消费者与商家的意思自治。但各地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商事纠纷较多,而对面大量广的小额消费纠纷无暇顾及。尽快打通消费纠纷的仲裁途径,既是完善仲裁制度的需要,也是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浙江、辽宁、山东、河北、河南等地消费者协会与仲裁委员会共同努力,设立以消费者协会为依托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专门受理消费纠纷,尤其是小额消费纠纷案件,收到消费者与商家好评。该类分支机构的仲裁员多由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担任。 如果目前的仲裁机构无力受理大量消费争议,又不同意下设消费争议仲裁分支机构,可否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消费争议仲裁委员会呢?回答是肯定的。根据《仲裁法》第10条之规定,仲裁委员会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这里的“统一”二字,含有反对滥设仲裁机构之意,但在措辞上有别于“唯一”。设立消费争议仲裁机构,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扎实试点,稳步推进,切忌一哄而上。仲裁机构制定仲裁规则时应当充分考虑小额消费争议仲裁的特点,拟定好简易程序规则。 为推动更多的消费争议案件进入仲裁程序,各级消费者协会应当鼓励商家自愿向消费者承诺将其未来可能发生的消费者争议提交特定仲裁机构。这种承诺,一旦被消费者接受,就构成了仲裁协议,消费者就可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而无需再与商家另订仲裁协议。商家是否愿意作出这一承诺,是衡量一个商家是否具备诚信资格的重要指标。一旦商家作出承诺,除了仲裁协议和选择仲裁的承诺,商家在保修卡、产品说明书等文件中所作的仲裁条款对商家也具有约束力,应予鼓励。 处理消费争议的仲裁员应当符合法定任职条件,具有良好法律知识修养和过硬的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改进开庭审理艺术。为早日化解消费争议,加速市场经济流转,还应鼓励商家与消费者之间调解结案。 6.处理协商未果的小额消费纠纷需要配套法律机制的建立与健全 小额消费纠纷的解决需要一系列配套机制的支撑。例如,为应对消费者无力聘请律师的问题,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法律援助制度,设立小额消费诉讼基金;消费者协会依据《消法》第32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5条之规定,有权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包括担任消费者的诉讼人);等等。 要建立健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督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公权力的监督,消费者、商家等市场主体的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团体(消协、行业协会)等社会权力的监督。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握有国家赋予的行政监管权限、行政处罚权和裁判权,要坚决强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杜绝执法与司法中的腐败与专横。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下对学生德育工作的思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广阔的开放市场,这种大环境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活跃了学生的思想,使其看到自己未来事业的前景。但同时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也会在学生的价值取向上发生作用,因此在思想品德教育的策略方法上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定位,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的需要。 一、充分认识市场经济对德育的负面影响 首先表现在外向型经济对学生的思想影响。改革开放国门大开,外向型的“三资”企业,中西方文化混融,各种思潮纷纷涌入,使学生所处的文化环境发生了变化,一些不健康的思想开始悄悄侵蚀学生的灵魂。涉外企业中的外方管理方法、手段及思想意识潜移默化地向学生渗透,一些学生盲目崇洋。收入待遇等因素使一些毕业生将外企作为择业的热点目标,国营企业即使有正式录用名额也不受他们青睐,祖国意识在一些学生的心目中渐渐淡化。其次是市场经济与学生价值观念的转变。由于部分学生对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不足,界线划不清,不能全面理解其共性、特性和作用,以及积极主流与消极支流的关系,致使认识上出现误区,价值观念发生扭曲。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原则,一些学生错误地将其视为思想行为的准则,导致了做事讲价钱,付出要索取,把自己的行为用“等价交换”来衡量。在为社会付出的价值观上具有浓厚的“务实性”,在利他的同时首先要利己,更有甚者表现出只顾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不顾他人和社会公德,认为生活的真谛就是享受。无私奉献已不再成为人的价值范畴,造成理想境界的空虚。第三是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制度的变化,提出了新的人才质量要求。 企业之间的人才竞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为企业输送人才的院校在培养人才上向质量要效益,应培养出觉悟高、能力强、懂理论、会操作的复合型人才。企业为适应商战竞争,还突出表现在管理制度、管理手段上的变化,强调制度的执行与制裁要奖罚分明。培养人才与工厂生产的产品一样,受到供求关系的制约,培养的人才类型、规格、特点、素质及管理手段,必须与人才市场的需求、管理制度相吻合;否则,我们的毕业生将会在人才市场的竞争中失去竞争力,甚至失去人才市常第四是市场经济给思想品德教育带来的困难。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社会观念的变化,知识的更新,信息的接受,对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来说几乎是同步的。 就学生而言,他们的社会接触面及接受新事物的速度远比在校门内的教师要广、要快得多。因此,教育者往往不能提前把握社会环境的发展与变化,当学生身上已反映出一定的思想问题时,教师才被动地去进行教育,这给德育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使教师的说教显得软弱无力,针对性不强,更谈不上“及时”甚至“超前”了,造成对在校生思想品德教育滞后的局面。 二、对在校生进行德育的思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德育工作的思路应是: (一)突出爱国主义的教育主线在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中,院校德育要坚定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并将其作为思想教育的主旋律,引导学生在接触开放的文化环境时,自觉抵制民族虚无主义和崇洋媚外的思想,把爱国主义教育落到实处,由感性到理性,由浅入深,引导学生由爱父母———爱师长———爱他人———爱集体,最后上升到爱祖国。 (二)加强对树立正确人生观的引导德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学生的“悟”性,使其认识到如何做人。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价值取向呈现多元性。然而学校的德育必须坚持一元化的导向,使学生明白社会所容纳的并不都是时代所提倡的。价值的真谛在于无论是社会价值还是自我价值,都要通过自身劳动来实现。说到底,人的价值就是更多地为社会创造和奉献。进行人生观教育,首先要让学生明白人活着为什么,怎样生活和做什么。在这个基础上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进行理想教育,从学生生活的最贴切处入手,诱发他们的生活理想,从而激发出强烈的职业理想,把社会理想、为祖国做贡献的理想教育落实到学生的职业理想上。理想是动力,也是激励,在理想的驱动下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三)树立新时期人才质量的德育观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最终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的根本不是物质资源,而是人才资源,当今市场的激烈竞争,实质是人才质量的竞争。做为为社会输送人才的高等院校,在德育上要积极探索新时期对人才质量的要求,建立新时期的人才质量标准。新时期人才质量标准,已不再单纯是过去那种踏实加肯干、服从命令听指挥的类型,而是思想和能力是复合型、适应型、开拓型的人才。因此,在德育上要给学生全方位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职业意识、创业意识、敬业意识、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公关意识、科技意识和法制意识,同时要在实践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自省能力,能经受挫折和失败的考验。 总之,新时期的院校德育应培养出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现代的人和国际型的人。 (四)德育管理制度和手段要与企业管理相衔接学校的德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工程,德育必须把参照系由封闭的院校教育转向人才市场和企业要求上来,这一转变要求学校在德育管理制度和教育方法上都随之进行相应的转变,使之与企业的要求相衔接。如若不然,学生在校接受的是一套管理方法,到企业后是另一套,这将增加学生的不适应性,减低学生在社会上的竞争力。 为此,必须做到: 1、在日常行为规范上要与相应的企业要求衔接,把企业要求职工的行为规范,作为学校培养学 生日常行为的部分规范要求,同时要设置专业环境,在环境中训练学生的日常行为。 2、德育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要与企业管理相适应。一位饭店的总经理说:“你们学生不及格还有补考机会,而在企业做错了一件事就难以挽回”。因此,在校的德育管理要与企业要求吻合。首先,应突出制度化管理,将规章制度熟知熟记,严格按制度办事,奖罚分明;其次,是在制度的执行上不能沿用“事不过三”、“下不为例”等旧的教育方法,制度不容违犯,否则就要受到处罚;第三,要适当减少耐心说服的思想教育过程,加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培养学生自律和自我调节的能力,否则就不能适应企业化管理的环境。 3、使学生进入人才市场参与竞争。创造条件使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供需见面会。在平时的学习、社会工作及各项评比和比赛中为他们设计竞争舞台,创造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以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达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共同的目标导向下,进行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从而提高德育的针对性。 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市场经济活跃,人才竞争激烈,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他们能否承受竞争机制冲击的淘汰和排挤?能否经受挫折的考验?实践证明,学习好的学生不一定能在社会中经受住挫折和胜利的考验,这就要求德育应把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放到首位。新时期的素质教育包括:道德品质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教师应成为学生的“保健医”,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作为培养新时期人才的着眼点,使学生增进心理环境的内稳性和肌体对环境的有效适应性,以积极主动、平衡灵活、正确理智的心理状态去适应和协调社会环境,成为竞争中的强者。这首先要培养学生对竞争的心理适应力。在校期间应为学生设计竞争的舞台和竞争的环境,训练学生对竞争的适应力。教师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心理诱导,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优势,积极参与竞争。其次是培养学生的预见性。做好上岗前的心理准备,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了解人才市场情况,理论联系实际,交给学生解决问题的理论方法,塑造出身体健康、道德健康、心理健康的人,使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健康成长。 5、加强信息反馈和教师的理论培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能否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应注意以下两点:(1)加强社会信息反溃经常了解社会思想动态,推断哪些社会事务可对学生产生影响,使教育走在学生思想意识形成之前。经常了解企业管理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及时扩充学生的应变能力。(2)要经常对教师进行社会主义德育理论的培训。加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建设一支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的政治思想工作队伍,深入到学生中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需求。尤其是在社会变革的每次微小变化前,首先对教师进行理论指导,使教师具备指导学生的理论准备,注意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紧握教育的主动权,使教育具有超前性。 针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是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的有力保障。综上所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德育工作,是教育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重在实践的探索和理论上的总结。北京旅游学院管理系在德育上推出的“三自教育”、“学生行为守则”及参与各项活动的“严、细、活、竞、创”的五字要求和“教师形象”的讨论,正是在市场经济下对学生进行德育的思考、探索和实践,相信在全系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定会结出丰硕的成果。
西药论文:环磷酰胺的西药效用 【摘要】目的 讨论环磷酰胺的西药效用。方法 查阅文献资料并结合个人经验进行归纳总结。结论 据报道,在传统治疗基础上用环磷酰胺、左旋咪唑与泛癸利酮调整机体免疫功能治疗流行性乙型脑膜炎患者45例,治愈者40例,治愈率为89%,明显优于仅用传统综合治疗措施的对照组。应用环磷酰胺治疗重症肝炎患者,效果显著。运用环磷酰胺软膏治疗肛门巨型尖锐湿疣患者,一般用药2周见效,1个半月痊愈。 【别名】 癌得量、环磷氮芥。 【药理】 环磷酰胺抗瘤谱广,是第一个所谓“潜伏化”广谱抗肿瘤药,它主要通过肝的酶p450水解成醛磷酰胺再运转到组织中形成磷酰胺氮芥而发挥作用。本品对淋巴瘤、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均有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瘤及骨肉瘤也均有一定疗效。 【制剂】 注射用环磷酰胺,100mg,200mg。片剂:每片50mg。 【注意】 1.本品的代谢物对尿路有刺激,故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 2.本品可杀伤精子,但为可逆性。 3.应用本品可引起脱发、口腔炎、消化道反应以及膀胱炎等。还可引起胎儿畸形、闭经、精子减少等。 【临床新用途】 1.治疗流行性乙型脑膜炎 据报道,在传统治疗基础上用环磷酰胺、左旋咪唑与泛癸利酮调整机体免疫功能治疗流行性乙型脑膜炎患者45例,治愈者40例,治愈率为89%,明显优于仅用传统综合治疗措施的对照组。两组间差异显著。用法:环磷酰胺3~5mg/kg体重,加入生理盐水20ml,静脉注射,1/d,连用3d;左旋咪唑2.5mg/(kg·d),分为2次口服或鼻饲,连用3d;泛癸利酮3~5mg,肌内注射,1/d,连用5~7d。 2.治疗重症肝炎 应用环磷酰胺治疗重症肝炎患者,效果显著。用法:环磷酰胺200mg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或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0ml中,缓慢静注,1/d,连续用药至症状消失止。结果:用上药治疗重症肝炎患者94例,总有效率为86%。在应用本药时,黄疸可一度加深,消化道症状加重,可能为环磷酰胺毒性反应,随着免疫功能调整而逐渐好转,可不必停药及特殊处理,密切观察。 3.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本病是多系统损害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有人报道,用环磷酰胺100~200mg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5例,l/d或2d 1次,效果显著。采用环磷酰胺间歇疗法治疗狼疮肾炎患者16例,用药1个月后大部分病例病情稳定;第3个月时,除1例外,其余病情明显好转。 4.治疗尖锐湿疣 运用环磷酰胺软膏治疗肛门巨型尖锐湿疣患者,一般用药2周见效,1个半月痊愈。方法:涂药前先用温水坐浴。然后取0.5%环磷酰胺软膏外涂患处,1/d,便后加涂1次。另有人用环磷酰胺软膏治疗尖锐湿疣患者20例,治愈者18例,有效者2例。 5.治疗慢性活动性肝炎 采用环磷酰胺治疗慢性活动性肝炎患者39例,用药1~2个疗程后,临床症状及肝功能明显改善,其中治愈者30例,好转者6例,无效者3例,总有效率为92%。用法:将环磷酰胺40mg,加入生理盐水1ml中混合均匀后,作两侧足三里穴位注射。注射时,针头刺入穴位,在捻转、提插得气后再注入药物,2d 1次,7次为1个疗程。作者认为,应用环磷酰胺治疗慢性活动性肝炎有效,可能与本品有免疫抑制作用有关。 6.治疗类风湿关节炎 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环磷酰胺可使血液循环中t细胞和b细胞减少,并抑制二者的功能。据报道,应用环磷酰胺100~200mg,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2d 1次,病情稳定后改为每周1或2次。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患者24例,其中完全缓解者3例,显效者11例,有效者8例,无效者2例,总有效率为92%。另有人用环磷酰胺治疗严重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108例,完全缓解者29例,部分缓解者45例,有效者21例,无效者13例。还有人用环磷酰胺间歇疗法治疗难治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3例,其中2例并用甲基泼尼松龙冲击治疗,结果3例均获得长期缓解。 7.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 采用大剂量环磷酰胺治疗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4例,获得满意疗效者3例。用法:环磷酰胺20~25mg/(kg·d)(日总量500~1000mg),分2次静脉注射,疗程4d。有人认为,对免疫性或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可以试用环磷酰胺。 8.治疗过敏性紫癜 环磷酰胺可使免疫复合物分裂、解体,从而消除了免疫复合物对机体的病原学作用,故用于治疗过敏性紫癜患者有显效。应用环磷酰胺治疗14例对激素治疗无效的小儿过敏性紫癜患者,全部获得治愈。用法:环磷酰胺,2.5mg(kg·d),分3次口服。另有人用环磷酰胺治疗儿童过敏性紫癜患者2例,用药5~10d即愈。 9.治疗脑炎后偏瘫 运用环磷酰胺治疗脑炎后偏瘫患者13例,肌力恢复正常者8例,肌力接近正常者4例,无效1例。用法:环磷酰胺5mg/kg体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00ml内静脉滴注,1/d,10d为1个疗程,间隔7d用第2个疗程,连续用药至症状消失止。 10.治疗重症狼疮的肾炎 用环磷酰胺(白细胞 3000× 109/l,肝功能异常停用)8~12mg/(kg·d),加生理盐水100ml,静脉滴注≥lh;2d为1个疗程,半个月重复1次,至总量≤150mg/kg后,3~4个月1次,总量≤12g。用泼尼松1mg/(kg·d),6~8周后,每周递减10%;至0.5mg/(kg·d),用3~4个月后,渐减量,对症处理,保护肝肾功能。多饮水,尿量 3l/d。并内服中药:急性活动期用清瘟败毒饮加减;相对恢复期用六味地黄丸加减。结果:50例中,完全缓解18例,部分缓解32例。 西药论文:中西药治疗急性角膜炎 【摘要】目的:讨论治疗急性角膜炎的较好方案。方法:通过总结病例,取治疗组与对照组进行比较。结果:中西药治疗效果显著。结论:西药合中药治疗效果好。 【关键词】急性角膜炎;依诺沙星;头孢他啶;四季抗病毒合剂 急性角膜炎的主要症状是羞明、流泪、疼痛、眼睑闭锁、结膜潮红。严重时可引起角膜穿孔。根据病因和临床症状,基本可以确诊。是临床上常见病之一,严重影响工作生活。因此,我们采用中西药治疗急性角膜炎 30例,并随机选15例为对照组,结果疗效显著。现分述如下: 1临床资料 在所选用的30例临床病例中,男9例,女6例,年龄最小者7岁,最大70岁,平均年龄31岁半;经中西医结合治疗后治愈7人,好转6人,无效2人;总有效数占发病数86.67%;与随机抽样选择的急性角膜炎 15例单纯西药治疗病例总结比较对照,有明显差异。病例总结表明应用中西药治疗急性角膜炎有着显著效果.治疗结果,见表1。 注:治疗组与对照组比较,p 0.01 2治疗方法 2.1治疗组: (1)控制或预防角膜感染:清洗病眼后,滴润舒或涂红霉素软膏。 (2)注射用头孢他啶(齐鲁制药有限公司)0.5克,配0.9%生理盐水100ml,一日二次,静脉点滴。7天一个疗程。需皮试阴性后方可使用。 (3)注射用葡萄糖依诺沙星(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成人0.2克用5%的葡萄糖液稀释成100毫升的药液,一分钟40点的速度。一日二次,7天一疗程。 (4) 中药选用:四季抗病毒合剂(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20毫升,一日3次,口服。 2.2对照组:选用单纯西药,用法如上。 3诊断标准与疗效标准 根据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材关于对急性角膜炎的诊断标准,其主要症状是羞明、流泪、疼痛、眼睑闭锁、结膜潮红。严重时可引起角膜穿孔。根据病因和临床症状,基本可以确诊。 疗效标准: 好转:临床病变均不同程度减轻,实验室各项有关检查指标明显降低; 痊愈:临床病变均消失,实验室各项有关检查指标明显降至正常范围: 无效: 治疗前后病变及实验室各项有关检查指标无变化。(数据见表1所示)。 4讨论 4.1中医认为本病多由风热之邪毒侵入人体,或素有蕴热,风寒湿郁久化热所致。治以清热解毒、驱风明目。用四季抗病毒合剂,功效主治:清热解毒,消炎退热。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流感等病毒性感染疾患,症见头痛,发热,流涕,咳嗽等。故可有效的抗病毒清热解毒、驱风。 4.2现代医学认为是炎性感染所致。头孢他啶为头孢菌素类抗菌素。对多种革兰氏阳性菌强和部分革兰氏阴性菌有抗菌活性,对草绿色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非溶血性链球菌、均有良好抗菌作用。本品作用机制为抑制敏感菌的细胞壁合成而产生杀菌作用。葡萄糖酸依诺沙星药理在于对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常对多重耐毒菌也具有抗菌活动。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通过作用于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导致细菌死亡。但注意: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肌腱炎、跟踺断裂、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禁用。 可见,中西药结合治疗急性角膜炎既能杀灭细菌,又能清热解毒,消炎退热,,达到治病目的,体现了中西医结合治疗疾病的优越性。 西药论文:试论西药中药化 西药中药化,就是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以中药的特性和功效为指标,来研究现在使用的西药,使之具有中药的理论、 特性和功效内容,从而不仅能为西医使用,也能被中医按中医药理论来使用。 一、中药和西药的概念划分 中医药和西医药,在十八世纪以前, 是难于区分的,都可称作民间医药或民族医药。十八世纪以后,西方各国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的发展,尤其是化学、化学工业和现代生物学的发展,相继形成了现代的西医药学。西医药学,它是由于传入我国以后,相对于原来的中医药学而言的。西药,就是相对于我国的传统药物—中药而言的。 这种按起源或地域来源划分中药和西药,在西药刚刚传人我国的初期,是可以理解的,在现代,随着我国药物科学研究和制药工业的发展,我国不仅能制造和生产外国人最先制造和生产的药物,同时也研制和生产了很多为我国首创的药物,这 些药物再按地域来源划分,称之为西药,显然是不合适了从中药本身来看,随着科学研究和生产的发展,也在起着一定的变化和发展。那么,到底何为中药,何为西药呢? 有的将人工合成的药物称作西药,而树皮草根等天然药物称作中药(或中草药),这种划分,并不确切,因为也有些中药是人工合成的,如砒石即为雄黄 (硫化砷ass)氧化后所得的三氧化二砷(as2o3),冰片即是人工合成的龙脑;有的将现代剂型如片剂、针剂等称作西药,传统的丸、散、膏、丹、汤剂等称作中药,这种区分,也不合适,因为西药也有散剂和类似汤剂的合剂等,同时现在有些中药也制成了针剂、片剂等现代剂型;有的将成分结构清楚的药物称作西药,成分结构不清楚的混合物药物称作中药,这种划分也不合适,因为西药的某些格林制剂及一些天然药物如大黄扮等,其成分结构也不完全清楚,而中药也有好多是成分结构清楚的,如冰片(龙脑),? 砂(氯化铵)等。中药和西药的概念,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应当结合不同的医药学体系来划分:以中医药理论体系的术语表示药物的性能和功效,从而能按中医药理论体系来使用的药物,称作中药;以现代科学术语来表示药物的性能和功效,从而能按西医药理论体系来使用的药物,称作西药。据此,即使一些常用中药,若只考虑其西医药理论体系下的性能和功效,并按西药来使用,则亦应称之为西药。同理,若将西药按中医药理论指导,以中药的特性和功效为内容,进行研究,总结归纳出它们的 中医药理论体系木语所表示的中药特性、功效及使用规律,从而能按中医药理论体系来使用,那么,就成了中药。 二、西药中药化的内容 总的来讲,就是使西药学具备中药学的内容,即具备中医药学理论体系所表示的药物特性、功效和使用规律,能按中医药学理论体系使用。具体内容有: 1.西药本身的中药特性:中药本身有其特有的药性。尽管对中药药性的范畴,各家看法不一,但比较公认的应包括性味(即四气五味—寒热温凉和酸苦甘辛咸)、归经(包括按脏腑归经及经络归 经)和升降沉浮。这些内容是中医药学体系对中药本身性能的特殊表示方法,是中药本身所含化合物的功效规律表示,从而成为中医根据中医药理论体系的阴阳五行学说和整体辩证论治观点选用药物的基本依据。而上述特性,到目前为止,是西药所不具备的内容。那么西药,尤其是单体化合物的西药,是否同样具备如上特性,应当作为西药中药化研究、总结、归纳的内容。 2.西药功用和主治的中药表示:中药的功用是针对机体的证而言的,如解表药(单味药)和解表剂(复方),是针对机体的表邪证而起治疗作用,即具解除表邪的功用。机体在大证下又分小证,如同是热证,则有胃热证、肺热证等,而针对小证又有相应功用的中药。至于主治,则是指用中医药学术语所表示的中药治疗效能,如知母可治肺咳骨蒸,黄柏可治阴虚亢热。中药的主治是在功用统帅下而表示的治疗作用的具体化,例如黄连,功用为清心火、燥脾湿、凉血、止泻、厚肠等, 主治热病泻痢、心烦、胸痞呕吐、消渴、 痈肿疗毒、目疾目赤等。这些用中医药学术语所表示的药物功用和主治,目前西药尚不具备,应当研究。 3.西药配伍使用规律的中药化研究:药物的配伍使用规律,不论在中药学还是在西药学,都是比较重视的。但在不同体系,各自规律又是不同的。中药在配伍使用时,最突出的是中药学精华之一的复方使用。中医在使用药物 时,按中医药学理论,根据机体状况,进行辩证论治,依辩理、立法、组方、选药 (即理、法、方、药)的程序,层层深入,步步具体化。在组方选药时,又按君、 臣、佐、使的要求来处理,主次分明, 方中药物由其内在的规律性构成一个整体,使处方的整体性与机体的整体性相对应,从而更好的发挥治疗作用。 西药以复方使用时,其方的整体性往往不如中药复方的整体性那么突出和严谨,通常是按每个西药的独立功效,针对机体的不同病症而应用相应药物,那么,西药在配合使用时,是否也有一定的类似中药的复方组成规律是?这也西药中药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药物配伍使用规律,还有另一种内容,即某些药物配合使用时使疗效或毒性有所变化,如中药的七情合和(单行、相 须、相使、相畏、相恶、相杀、相反)以及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的十八反、十九畏, 同时还有配伍禁忌。西药虽无七情合和、 十八反十九畏之说,但在配伍使用中的关 系已包括了这方面的内容,如从生物活性考虑,有的药物配合使用可增强疗效或减 低毒副作用,称作具有协同作用,有的药物配合使用能减低药效或增强毒付作用, 称作具有拮抗作用。有时从物理和化学变化来考虑,如有的药物配合使用,增加溶解度,有利于药物的吸收,有的则产生沉淀,不利吸收;有的配合使用,使稳定性增强,有的则使化合物破坏等。西药在这方面的配合使用规律,比中药研究的深入,亦较准确,因此,在西药中药化时, 可保留这方面的内容。 4.西药制剂的中药化问题:西药制剂,更确切他讲,应称之为现代制剂。现代制剂的中药化,并不是要把现代制剂再改成中药的传统制剂,而是说,涉及到制剂的有关问题,再结合中医药理论进行一定的研究。 中药剂型选择,是根据药物性能和临床使用要求而定的。如“元(丸)者,缓 也”,“汤者,荡也”,就是说,急性病 或者是为使药物尽快发挥作用而选用汤剂,慢性病或者为使药物作用缓合、持久而选用丸剂。这只能说大体如此,如补中益气汤、六君子汤,并非“荡也”;三物 备急丸等,也并非“缓也”。 在古代,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 中药传统剂型相对于西药剂型或者说现代剂型为少,适用范围也相对较窄,而近展起来的很多药物剂型,更能适合不同药物性能和临床使用要求,如注射剂,它往往起效更诀,又便于昏迷状态病人使用。这些现代的药物剂型,已逐渐应用于中药制剂。这些称之为西药制剂的现代制剂在中药中的应用,也带来了好多新问题的出现。例如中药的苦寒药,中医认为苦寒伤脾胃,能引起纳差(食欲减退)、完谷不化(消化不良)或便溏。这在古代仅能制成口服制剂,似可理解,但如果将苦寒药制成注射剂,采取非胃肠道给药,是否还伤脾胃,就是值得研究的了。 5.其它:(1)西药的颜色、质地、 性状等表观特性是否也具中药的特性和功效?按中医药学理论,中药的颜色也表现相应的中药特性和功效,如白入肺、属 辛、能燥。也有质地坚硬为重镇之剂的说法等。这些很可能并非完全如此,有些亦可能为中药学的糟粕部分,但有的表观特性还是应给予一定的考察,如物理性状的挥发性等;(2)毒性。西药往往因有坚实的实验生物学基础,其毒住可以半数致死量、中毒剂量和具体毒副作用等表示,这比中药的大毒、小毒等表示,是具体而精 确的。因此,这部分内容可保留;(3)剂量。中药使用时,所用剂量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机体状况一证、配伍药的不同等, 从而剂量变化较大,如附子一般用3~9 克,但也有用几十克的,甘草剂量有用 0.3~45克的,相差150倍。西药剂量往往从考虑浓度,即有效浓度出发,而对机 体状况及药物配伍制约考虑不够(近年已 开始重视),所以,也应从中医药理论对西药剂量进行研究。 三、西药中药化的基础 和基本研究方法 西药中药化应包括实践基础和理论基 础,从而解决西药能不能中药化的问题。 回答是肯定的,西药能够中药化。 不论西药还是中药,它们都是由化合物分子组成,决定着药物的性能和功效。 而从这些组成分子的情况来看,不论西药和中药,都有单体化合物和混合物:都有天然产物和人工合成产物:都有成分结构清楚和不清楚的,这就是西药和中药的物质同一性。既然中药具有中医药学理论体系术语所表示的特性和功效,那么,西药也应具备。西药和中药的作用对象都是人,用来防治人的疾病,这是西药中药化的生物活性基础,亦可称疗效一致性的基础。现代研究表明,中药可经过现代科学水平的研究,能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术语来表示其性能和功效,可治疗西医药学术语表达的疾病。同样能用来防治人类疾病的西药,亦应可以用中医药学术语表示其中药特性和功效,从而按中医药理论使用。 由于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深入,人们发现,一些西药在临床使用中,在有些情况 下,按照中医辩证论治中一定的辩证分型疾病才有较好的疗效,或者说表现中药的特性和功效。例如考的松,人们已从临床注意到,它对肾阳虚病人效果较好,对肾阴虚患者效果不理想,这说明它具有补肾阳的功效。再如阿托品,患者服后表现颜面红赤、热感、口干等,这正是中医药学热性方面的中药特性。这说明,有的西药在广泛临床基础上,已开始暴露某些中药的特性和功效。 西医学习中医,是西药中药化研究的人才基础。这些年来,很多西医学习掌握了中医药和西医药两套理论体系,并有临床经验,尤其对西医药更熟习,因此,这部分医药工作者若进行西药中药化研究, 那是较方便的。从中医讲,在现代的西药中药化研究中,互相协作,共同研究,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西药中药化的研究方法,要围绕其临床疗效来进行。但科学发展到今天,不论中药和西药都积累了大量资料,因此可选用多种研究方法。 中药的特性和功效,从根本上讲,是由其临床作用归纳出来的作为西药,一 般都已经过较充分的药理学和临床学研究,积累了关于功能、主治、适应症;毒副作用、禁忌等方面的大量资料,因此, 将这些结果按中医药理论体系进行分析归纳,赋与相应的中药特性和功效,是可能的。这在很多中医药文献中均可见到。就拿中药的重要特性——“性味”来看,就是不断在前人临床效用基础上而总结归纳,最后确定的。如(本草衍义)云: “秦艽,《本经》谓之苦平,而《别汞》 加以辛及微温,以其主治风寒湿痹,必有温通性质也。然其味本苦,其功用亦治风热,而能通利二便,已非温药本色。后人且以治胃热黄疸烦渴等证,其非温性,更是彰明较著。” 在文献研究基础上,将西药按中药理论体系,以中药的特性和功效为指标,进行深入细致的临床研究,认真观察和总结,从而确证并归纳相应西药的中药特 性、功效和使用规律。此种研究,可根据具体药物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地进行, ①对目前已被注意到暴露了某些中药特性和功效的西药;先进行临床确证研究,同时有计划地研究、归纳其它方面的中药特性和功效,使其全面中药化;②对从文献研究可归纳出相应中药特性和功效的西 药,通过临床确证归纳结果的可靠性,并进一步使其完整:③对如上所指以外的西药要有计划地开始通过临床研究,观察它们的中药特性和功效,为进一步总结归纳提供资料;④在具备中药特性和功效的西药较多的基础上,再研究配伍使用规律等其它中药化内容,以达西药的充分中药化。 为了使这一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最好先重点选择性地进行研究。如可先对已开始暴露中药特性和功效的西药和作为西药使用的中药有效化合物等进行研究;创立符合中医药理论、能反映中药特性和功效的实验生物学模型和指标,进行西药中药化研究。 总之,西药中药化,是一件新的工作。它不仅有助于推动中西医结合,亦有助于中西药学的丰富和发展。西药中药化是有光明前途的。 西药论文:中药和西药概念内涵试探 中药和西药概念,各是一类药物本质的高度概括,具有其特定的内涵。只有明确其内涵范畴,才便于深入研究和扩展。中药和西药,是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理论体系内的概念,因此,在确定它们的内涵包括划分原则和标准时,均不能离开各自的医药学理论体系、然而目前,对中药和西药概念内涵的认识,却极混乱,实有必要加以分析,并给予科学的划分。故作尝试性探讨。 一、中药和西药概念内涵混乱情况分析 中药和西药是于西方近代医药学传入我国后而出现的概念,西方近代医药学所使用的药物为西药,我国原来已有的药物称药。而今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已非如此简单,理解各异,实极混乱,试归纳如下。 1.按地域来源或产地划分。即外国制造和主产的药物为西药,中国特指的传统药物称中药。这在现代医药学刚传入我国的初期,似可理解。但现在,由于我国药学研究和制药工业的发展,不仅能制造生产外国最先研制的药物,亦研制了很多为我国首创的药物,如天花粉素、棉酚、?菜素等天然产物药物以及一大批人工合成的药物,这些药物,事实上是西药,而不是中药。故此种划分,显然不合适。 2.按人工合成和天然产物划分。即人工合成的药物为西药,天然产物药物为中药。这种划分也不合适。因为很多现在所称的西药如黄连素、延胡索乙素、地高辛、大量抗生素类药物等,均是天然产物(有的已能人工合成)。而亦有一些中药却为人工合成的,如中药冰片,现已有人工合成的龙脑供用。更在我国古代,早就用雄黄(硫化砷 ass)炼制(氧化)而得中药砒石,即三氧化二砷(as2 o3)可见砒石乃为人工合成的中药。 3.按组成成分较纯或结构清楚乃至单 体化合物和成分不清的混合物来划分。有的将成分较纯或结构清楚乃至单体化合物的药物称西药,而将树皮、草根、全蝎等不纯的天然混合物药物称作中药或称中草药.这种标准亦不确切。如西洋参、洋地黄叶、大黄苏打片等西药,即为成分不完全清楚的混合物,而硇砂(氯化铵)、冰片、砒石等中药,却为成分清楚或单体化合物的药物。 4.按剂型不同来划分。有的将现代制剂如针剂、片剂等称作西药,而将中国的传统制剂如丸、散、膏、丹、汤剂等称作中药。这在五十年代以前似可理解,而今,显然更不合适了。如桑菊感冒片、羚翘解毒片等是中药,却是现代剂型的片剂。而西药的一些合剂是与中药汤剂无本质区别,更亦有丸、散、膏等剂型。 5.按使用人员划分。即中医使用的药物为中药;西医使用的药物为西药。笼统讲,似乎有一定道理,但细分析起来,亦不确切。如西医也使用甘草、大黄等,但并不能因此而简单地将它们称作西药;既使中医自服维生素丙,亦不能就此而称其为中药。更在临床有时可遇到这样情况:某中医开了一张中药处方,且方中药物为常用中药,而有的中医则认为其不是中医药处方,而是西医药处方。因为方中药物并未考虑中药基本内容——内涵,又违背中药使用规律,实属通称的中药西用。 二、中药和西药概念内涵的 确定中药和西药划分的基本原则,是不能离开相应的医药学理论体系、即概念的内涵——基本内容应适应医药学理论体系的要求,并据此而使用。故先明确相应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内容,才能确定药物概念的内涵。 1.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内容和中药概念内涵 (1)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内容 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应这样表述: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用脏腑、经络、卫气营血、三焦等表示机体的功能部位;以八纲——阴、阳、表、里、寒、热、 虚、实来表示机体的功能状态;四诊的望、闻、问、切作为了解机体状况的手段; 按辨证论治的原则,确定机体状况(包括部位及其功能状况)而采取相应的治疗和预防措施;如果采用药物来影响机体状况的话 (因尚可用针灸、推拿等方法),要遵照理、法、方、药的程序,即先辩别病证的机理(包括病因、病位、病况),采用相应防治法则如八法的何种,确定基本方剂类型,最后选择合适药物而施治于人,以达防病治病目的,在诊治的全过程中,始终强调机体内因为主而不忽视外因作用的防病治病观。总之,具备如上基本内容的医药学理论体系即为中医药学理论体系。 (2)中药概念内涵 中药应具备与中医药学理论体系基本内容相适应的特征,其具体内涵包括三方面: 第一,药物性能的表达有性味,即四气(寒热 温凉)五味(酸苦甘辛咸);归经,包括脏腑、经络、三焦、卫气营血等归经;升降浮沉。这些,有时又称中药特性,即狭义的中药药性。第二,药物功效以中医药学术语,表述,如解表、凉血、平肝、清热解毒、软坚散结,活血化瘀等。第三,药物配合使用 时,按君臣佐使关系配伍,使各味药共同构成一个功效整体与机体证相对应而发挥作用,配伍组方时还要考虑到药物的七情、反畏、药对等关系。简言之,以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术语表述药物的性能、功效和使用规律的药物,称作中药。这是中药概念内涵的第一方面,第二方面,具备如上基本内容的药物,并且只有按中医药学理论使用时,方称作中药。若按其它医药学理论使用时,还可不称作中药(见后)。 2.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内容和国药概念内涵 (1)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内容 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应这样表述:以现代科学的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为基础;用直观或解剖后所见(包括用各种放大倍数的显微镜)的实体来表示机体的部位:以组织形态(有时称病理形态)、生理 功能、生化变化的相应指标和术语来表述机体的功能状态,并以此作为诊断的标准和采取相应防治措施的依据;如果采用药物治疗的话(因尚可采用非药物治疗如物理疗法、手术等),主要考虑影响机体病理、生理、生化指标变化而选用相应药物以达防病治病的目的,在诊治的全过程中,强调的是外因对机体功能指标的针对性而较少考虑机体内因的综合影响。总之,具备如上基本内容的医药学理论体系即为西医药学理论体系。 (2)西药概念内涵 西药应具备与西医药学理论体系基本内容相适应的特征,其具体内涵包括三方面: 第一,药物本身性能以其物理和化学性质来表示,如是液体还是固体,是酸性还是碱性 等,第二,药物功效以相应的病理、生理、 生化等的指标和术语来表示,如抑制细菌、 降低血压、升高血糖等。第三,药物配合使用时,考虑药物间的物理、化学、物理化学 、变化,如沉淀、分解等,至于生物活性则考虑各个药物各自作用的结果,而不是把各种配合使用的药物作为一个功效整体。简言之,以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术语表述药物的性能、功效和使用规律的药物,称作西药。此为西药概念内涵的第一方面,第二方面, 具备如上内容的药物,并且只有按西医药学理论使用时,才称作西药。若按其它医药学理论使用时,还可不称作西药(见后)。 试论西药的中药特性和功效研究 中药是具有中药的特性如四气五味、升降沉浮、归经等,并以中医药术语表示其功效,从而能按中医药学理论体系来使用的药物,西药则是以物理学、化学的指标来表示其特性,并以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表示其功效,从而能按西医药学理论体系来使用的药物。有相当一部分中药,经过现代科学研究,其部分特性,特别是功效方面,已可以用现代科学的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来表征,从而可按西医药学理论体系采使用。如大黄,味苦,量少可作苦味健胃药,有致泻、利胆、抑菌等作用,从而可治疗相应病症如便秘、胰腺炎、胆囊炎、阑尾炎等。笔者认为,如果将西药按中医药理论体系进行研究,设法标定出其相应的中药的特性,并用中医药术语表征其功效,那么,人们就可以按中医药理论体系来使用西药了。然而,迄今此方面的研究工作尚未开展,为医药学的未垦地。为了促进医药学的发展,尤其是中西药的结合,建议开展这方面的研究,现就此项研究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基本方法,作一探讨。 一、西药的“中药特性”和用中医药术语表征功效的意义 中西药的结合,应包括两大方面,就是要对中药进行现代科学研究,同时对西药也要进行“中药特性”的研究,并用中医药术语表征其功效及使用规律,使每类药均能按两种医药学理论体系使用,各择其优,进而互相靠拢并使之结合,促进具有中国特点(中医药特点)的新医药学的建立。 1.使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工作沿着中西药结合的道路前进现代对中药所进行的科学研究,主要包括药理、化学和临床研究。药理研究,就是用现代科学的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表征中药的功效。这应包括中药的饮片,也包括提取有效成分的部位或单体化合物。化学研究就是弄清楚中药有效成分及其物理和化学性质,从而为控制药物质量、制剂制备、选择给药途径及保证药物效用提供依据。临床研究就是指用中药所能治疗的按西医诊断的疾病的情况。按上述方法研究的结果尤其是从中分离得到的有效化合物,往往不能再被中医按中医药理论体系进行使用了,只能为西医按西医药理论体系进行使用,也就是说,把中药变成了西药。长此下去,势必出现中药的消亡和西药的丰富与发展。例如经现代科学研究、发现黄连中的黄连素可抑制细菌,被西医用作抑菌消炎药。然因尚未研究黄连素的中药特性和用中医药术语来表征的功效, 故中医不能按中医药理论体系来使用它。因此,若将 黄连都用来提取黄连素,则中医将无黄连可用。这种以中药的消亡为结果的中药现代科学研究,是难于达到中西药的结合的。即使叫做结合,那也是失去了中药特征的结合。出现这种情况的最根本原因,是在于没有对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的结果,尤其是有效化合物,再进行中药特性和中医药术语表征功效的研究。如能开展此项研究,则从中药中所得到的有效化合物,将能为中医和西医两种医学体系使用,从而使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工作,沿着中西药结合的道路前进。 2.使西药吸取中药之长,更好地发挥西药的优点。中药的特性如四气五味、升降沉浮、归经等,是中药的特点和长处,它们与机体的“证”相对应,直接指导着临床用药。例如从四气中的寒热看,可与“证”对应使用,即热证用寒性药,寒证用热性药,即所谓 “热者寒之,寒者热之”。再如归经,按现代观点的结核菌感染的疾患看,有肺、肾、肠、骨等结核病,按中医理论体系分析,这不同部位的疾病,属于不同归经,在选用药物时,是要考虑到的。然而西医却一概用抗痨药物。西医这种对机体疾病部位不加区分而选用药物,是因为西药无归经之说所致。如果西药的此种“归经”特性被研究确定后,则可以更有针对性地选用药物,更好地发挥治疗作用。再如抑菌消炎药的抗生素和磺胺药,都是针对致病菌而起作用的,凡为细菌感染性疾患均可考虑使用,而对机体状况、病变部位、病情等考虑较少,但按中医观点,不仅要考虑到病源,更要考虑到机体状况,从而选用相应特性和功效的药物。就急性肾炎和慢性肾炎、急性菌痢和慢性菌痢而言,尽管从西医角度看均属细菌感染性疾患,但从中医看,在急性期属实热证(或湿热证),应选用苦寒药,而在慢性期,则属虚寒证(久病必虚、虚易成 寒).是不宜选用苦寒药的。临床实践已证明,磺胺类和抗菌素类药物对急性期效果较佳,慢性期效果不佳。这已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药物具苦寒之性味。但现在尚未深入研究它们的中药性味,而仍是同一药物施治于不同的证。这从中医药理论讲,是违反用药规律的,因此,难能更好地发挥这些西药的功效。如能对磺胺类、抗生素类的性味进行研究,确定其属性, 那么,现在这种不分证地使用的情况就会改变。从而可以保留西药之优,吸取中药之长,更好地发挥作用。 3. 丰富和发展中药学 中药学的丰富和发展,主要应表现在两个方面, 即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数量的增加,这好理解。现在中药(包括草药)大约有5000 种(中药大辞典收载5767种),而现在常用的西药的品种比这更多,如果能对这些西药按中药特性分别归类并用中医药术语表征其功效及使用规律, 使其成为“中药”,显然可以大大丰富和发展中药学。所谓中药学质量的提高,就是经过对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弄清其成分及各成分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同时经过药理和临床研究,确定各成分的药理和临床作用,也包括单味药(即混合物形式)的药理和临床作用。从而总结中药的特性及功效和使用规律的现代科学内容。这可包括两方面内容,就寒热性而言,在物质上,究竟哪些物质结构呈现寒性作用,哪些物质结构呈现热性作用;在生物活性上,究竟哪些现代观点的生物活性表示寒性这一特性,哪些生物活性表示热性这一特性。这样就可以从现代科学水平上,阐述中药的特性和使用规律而丰富和发展中药学。 4.促进中西药结合,进而促进中西医结合基于如上三点,有可能为促进中西药的结合创造有利条件。因为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成果之一——发现的有效化合物,能被两种医学体系使用,西药的归属分类,也能被两种医学体系使用。在此基础上,再归纳和探索中药的现代科学规律,即物质和生物活性方面的规律,从而促进中西药的结合。以药效为基础,又能反过来说明疾病的发病本质,从而促进中西医的结合。例如,中医所称的热证,一般是用寒性药物治疗,若药物的作用机理弄清了,那么,就可以说明证的本质。西医的热症,是指体温高于37℃而言;而中医的热证,不仅包括高于37℃的体温,还包括体温并不高于37℃的热证,在中医的热证中,一般用寒凉性药物,但对那些假热真寒证,却要应用甘温药,即谓甘温有时能祛大热。这样,如果对不同类型热证(或热症)所用药物的作用机理搞清楚了,那么,也就可以把中医和西医关于热证 (症)的概念得以划分或统一,进而促进中西医的结合。 二、西药是否具备中药的特性和中医药学术语所表示的功能 对这个问题尚未进行深入的研究,但通过对以下几个问题的分析研究,可以说,还是有一定认识基础的。 1.物质的同一性不论西药还是中药,都是由物质构成的,即由相应化合物构成,这两类药物的化合物具有以下的同一 性:(1)它们大多由天然化合物或人工合成化合物构成。例如西药的利血平,是天然产物,磺胺类药物是人工合成产物,中药的绝大多数如麻黄等是天然产物,但也有人工合成的,如砒石,即为由雄黄(硫化 砷ass)炼制(氧化)而成的三氧化二砷(as2o3).(2) 就成分而言,有的为结构清楚的单体化合物,有的为结构不清楚的混合物。如西药阿托品、磺胺噻唑是结构清楚的单体化合物:巴甫洛夫合剂、三溴片等为成分结构清楚的混合物,而相当一部分格林制剂及一些天然药物如洋地黄叶、番泻叶等,其成分结构不完全清楚。而中药,尽管大多数药物的成分结构尚不清楚,如天麻、竹茹等,但也有一些成分结构清楚的,如冰片即为龙脑,相当一部分矿物药的成分结构大体清楚。(3)中药和西药都有中国产的和外国产的。如 西药所使用的大黄,就是以中国产的为优,但很多现在使用的西药为国外首先研制出并生产的;中药的番红花、西洋参等都是由国外进口的,而绝大多数传统中药却是国产的。 2.生物活性的同一性 不论中药还是西药,其应用对象是一致的,即都是用来治疗或预防人体的疾病,这是生物活性同一性的基础。用现代科学术语来讲;所谓生物活性,就是指药物对机体生理、生化、病理状况的影响能力。治疗疾病,就是使异常状况转变为正常。只是由于中药和西药是处于不同的医药学体系中,才具有用不同术语所表示的生物活性。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和医药学知识的积累,现在逐渐在取得共同的表示方法。例如,中药的很多苦寒药,均具抑菌消炎作用,当然, 并不能由此而完全认为抑菌消炎作用即为中药特性——味苦性寒的表示方法,但起码这表现了中药的味苦性寒这一特性的一个方面,又如,很多补益类中药具有能够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这就说明,这类中药与西药的免疫增强剂具有此方面的共同生物活性。作为西药,虽然现在尚未进行其中药特性和功效的系统研究。但在临床使用中,已发现一些西药表现为中药的特性和中医药学术语所表示的功效。例如服用阿托品后,呈现颜面红赤、口干、口渴等,而这些 表现是中药热性功效的一个方面,可见,在这方面来讲,阿托品表现为中药特性的热性,又如考的松,这是激素类西药,一些临床实践已经证明,它对肾阳虚病人效果较好,而对肾阴虚病人效果不好,这说明它具有中医药学术语的补肾阳的作用。可见二者具有生物活性的同一性。 3.中医具有研究西药的中药特性和功效的悠久历史 现在使用的一些中药,本来并不是中国产的,它们在传入我国之前,即使作为药用,因其不具备中药特性和中医药学术语所表示的功效,也只是按西医药理论体系或民间药来使用。但在传入中国后,由中国的中医药人员加以使用和研究,逐渐总结、归纳出它们的中药特性和用中医药学术语所表示的功效,使它们能被中医按中医药理论体系使用,最后成为中药,有的并成为常用中药;例如番红花主产南欧及伊朗等地, 乳香产在红海沿岸至利比亚、苏丹、土耳其等地,苏合香主产土耳其西南部,没药主产红海及阿拉伯半岛,西洋参主产美国及加拿大等地。西医在使用这些药物时,是按西医药体系来使用的,而现在它们早已是常用中药了。就是在近年,这类研究工作仍在进行,如水飞蓟,为菊科植silybum marianum(l.) gaertn 的瘦果,原产南欧及北非.六十年代末及七十年代初,国外报道,它可治疗肝炎,并进行了化学、药理、临床的现代科学研究,表明确可治疗肝炎。 我国将其引种后(主在华北、西北等地),不仅进行了现代科学的化学、药理等研究,同时进行了西医药学体系的临床研究和应用,也证明,确实对肝炎病有一定疗效,另一方面,又对其进行中医药学理论体系下的研究,经临床使用和总结,归纳出了它的一些中药特性和中医药学术语表示的功效。如“性味:苦、凉; 功用:清热解毒、具保肝、利胆、保脑、抗x线 用”(《全国中草药汇编》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1978) 125).这样它就成了中药,可被中医按中医药理论体系使用了。总观之,过去既已把一些按西医药理论体系使用的西药,经过研究,总结和归纳出它们的中药特 性和功效,那么将来一定会有更多的西药,包括天然和人工合成的单体化合物,经过研究,总结和归纳出其“中药”特性和用中医药学术语表征的功效。 三、西药的中药特性和功效 研究的基本方法和途径从我国古代及现代对中药特性和中医药学术语表示功效的研究来看,其基本方法和主要途径是:对药物进行表观考察、临床效用观察及逻辑思考,进而加以总结和归纳。那么,对现代西药的中药特性和功效的研究,也应遵从此种方法和途径,具体如下: 1. 表现特性的考察研究中药的表观特性,如气味、颜色、质地、性状等, 基本是通过直观的考察研究,总结归纳出来的,如颜色,就是人们肉眼所见之颜色:质地,就是手触、牙咬所感受的具体情况;性状究属固体、液体,是一目了然的;嗅味是用鼻嗅感知的。就是中药较突出的特性——味,在古代,开始也是由口尝而确定的。即使在近代,仍有人在实地进行中药味的考察。据报道, 有人将近300种常用中药进行口尝,结果,其味与文献记载相一致者占78.6%。当然也有部分中药难辨其味者,是后来根据临床功效按中医药理论进行研究的,如有的能解表、归肺经,往往将其味归纳为辛等。如上方法,对西药的表观特性研究,也是适用 的,即通过实地考察,或闻、或看、或触摸、或推导,从而赋与西药以相应的中药特性。这部分工作,对西药来讲,还是较易进行的,因为其中很多在文献上已有记载了。如黄连素,黄色结晶,味极苦,水溶度较小,这实际已使其中药表观特性具备了。 2.通过文献研究,归纳西药的中药特性和功效 中药的特性和用中医药术语所表示的功效,从根 本上来讲,是由临床疗效总结、归纳出来的。就中药的重要特性一一性味而言,就是这样进行的。例如秦艽,《本草衍义》云:“秦艽,《本经》谓之苦平,而《别录》 加以辛及微温,以其主治风寒湿痹,必有温通性质也,然其味本苦,其功用亦治风热,而能通利二便, 已非温药本色,后人且以治胃热黄疸烦渴等证,是非温性,更是彰明较著。”可见,作者倾向于此药为寒 性。再如雄黄,《本草经疏》云:“雄黄,味苦平,气寒有毒,《别录》加甘、大温,甄权言辛,大毒。察其功用,应是辛苦温之药,而甘寒则非也。” 对于西药,己进行了大量的药理学和临床学研究,并通过临床应用,对它们的功能、主治、毒性、 副作用、禁忌等,都已积累了大量资料;根据这些文献资料进行研究,并按中医药学理论体系来分析和归纳西药的中药特性和功效,可以赋与它们相应的中药特性和中医药学术语所表示的功效,这是一种很重要的研究方法。 3. 临床研究设想如下:给同一病人,按两套医药学体系进行诊断,随采用一套医药学体系进行治疗,而后再按不同医药学体系进行交叉总结归纳。如先由中医作出诊断,并开具所应采用的药物,但并不让病人服用,然后再由西医进行诊断和治疗,并且让病人服用所开给的药物,然后根据服用西药后的功效进一步分析,归纳总结这些西药的相应的中药特性和功效,例如黄连素这个西药,在西医药学体系中,主要用作抑菌消炎药,治疗胃肠炎等,近年又了解它具降低血压和机体氧耗量的作用等。胃肠炎可分为急性与慢性胃肠炎,从中医药学体系来分析,急性胃肠炎系属于湿热证, 用苦寒燥湿药治疗为宜,而黄连素正是对此病证疗效好,因此可以从中医药学体系认为黄连素具苦寒之性味,其功效为具清热燥湿作用。这是初步的结果分析。如果经过深入研究,发现黄连素确是如此,那么它对慢性胃肠炎就不宜使用,因为慢性胃肠炎是久病,久病易虚,虚易成寒,寒性证是不宜使用苦寒药的(配方中属另一情况).事实上,临床上也证明,黄连素用于治疗慢性胃肠炎效果并不好。黄连素的中药特性和功效,还可从它降低血压和机体氧耗量方面作进一步分析归纳。机体内氧化作用是机体产生能量的重要生化反应,氧耗量降低,说明氧化作用减弱,能量产生减少。机体能量产主的减少,从机体来讲,应表现为寒证;从药物采讲,则表现为寒凉性。血压升高,往往属于阳亢,阳属热,故能降低阳亢型高血压的药物,应为寒凉性。如果对黄连素再进行更多方面的临床研究和总结、归纳,使得它具备中药的特性和功效,那么就可在中医药体系中使用了。 4.创立适合研究中药特性和功效的实验动物模型和指标来进行研究 这种方法是一种很重要、并且很有前途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有很多优点,如能控制条件,进行对比研究,能将动物处死,作深入研究等。但就目前情况看,这样的模型和指标,还仅处于探索建立的阶段,也就是说,还不能很有效地用来研究中药的特性和功能.尽管如此,到目前为止所取得的进展还是鼓舞人心的。例如,用大剂量考的松所致小鼠肾阳虚模型,用温补肾阳的药物治疗时,有较好功效。如果何种西药能治疗的话,则能说明此种西药具有温性这一中药特性及补肾阳这一中药功效。再如用大黄所致小鼠的脾胃虚寒证模型,如果何种西药能使动物的这种症状得以缓解或消除,那么它就是能对抗大黄苦寒性,而本身为温热性的药物了。在进行研究时,可设立多种药物的多种剂量组,又可将动物处死后进行深入研究,故为一种应当引起重视的研究方法。 5.重点选择一些西药和对更多西药相结合而开展研究工作 西药药物种类很多,到底先研究哪些西药的中药特性和功效,依研究者的具体情况而定。笔者倾向于先研究如下两类药物:第一是那些已开始显露某些中药特性和功效的西药,如前面提到的考的松、阿托品等,再进一步进行全面研究,系统总结和归纳其中药特性和功效。第二是那些原是从中药中得到的有效化合物,然后又已作为西药使用的药物。因为它们是中药中的成分,又往往表现中药的一定功效,因此易于反映中药的一些特性和功效,研究起来会更方便一些. 对所有现代所称的西药,都可进行其中药特性和功效的研究。但对更多药物来讲,这种普遍性的研究,目前还是以积累有关资料为主,以后再深入地总结和归纳其中药特性和功效。西药的中药特性和功效这一领域的研究,将会为医药学打开一个新局面,同时也将会是中医药学对世界医药学的新贡献。 西药论文:中药现代科学化的捷径—西药中药化 去年笔者曾撰文提出,现代科学化中药的标志是:(1)仍具中药基本内容,能按中医药学理论使用, (2)中药基本 内容得以现代科 学阐述,包括物 质基础和生物活性(见 一、西药中药化论点的提出 近百年来,人们对中药进行着大量现代科学研究,从中获不少新药物,如黄连素、麻黄素、丹参酮、川芎嗪,青蒿素 等。它们均具现代科学内容:物质组成成分清楚,质量能够控制,可制成多种剂型;生物活性以现代科学的生理、生化、病理等的指标和术语表述,治疗西医药学概念的相应疾病。尽管如此,但却不能按中医药学理论使用,仅能按西医药学理论使用。 现实摆在面前:若所有中药均被如此研究,则中医临床无药可用。问题提出:对中药进行现代科学研究,到底要把中药研究成什么样药物?笔者之见,应得现代科学化中药,即实现中药现代科学化。 现代科学化中药,正如上述,应具两方面内容,具体来讲,所谓中药基本内容,应包括:(1)药物本身性能得特殊表述,如性味、归经、升降浮沉等:(2)药物功效以中医药学术语表述,如滋阴、补阳、理气、活血、安神、舒肝平胃、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治寒喘或热喘、治实秘或虚秘等;药物配合使用时,各药间关系主次有别,即通称得君臣佐使关系,各药共同构成一个功效整体,施治于人,起到防治疾病得作用。具备如上基本内容的药物,则可按中医药学理论使用,故可称中药。所谓中药基本内容的现代科学阐述,就是以现代 “科学”的化学、物理学、生物学等的相应指标和术语来表达相关内容,例如寒性,到底哪些类型化合物呈寒性作用,寒性作用到底影响机体的哪些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的改变。再如活血化瘀作用,到底是哪些类型化合物作用于机体的结果, 又是影响机体的哪些生理,生化、病理等的指标,改变达到的,其它亦然。 根据现代科学化中药标志,令现有中药基本内容得以现代科学阐述,固然可得现代科学化中药;令现有西药具中药基本内容,亦应得现代科学化中药。问题的关键是,西药能否具有中药基本内容,即西药能否中药化。 二、西药中药化的可能性论证和基本研究方法 西药中药化的可能性。第一、理论上讲,中药和西药均由化合物分子组成、作用对象均为人体,故二者具物质和生物活性的同一性,第二,历史上看,中医药学历来有吸收其它医药学理论改革的药物乃至非药物物质的中药的传统,吸收的前提是按中医药学理论研究确定相关药物或物质的中药基本内容。作为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西药,同样可被吸收为中药。第三,实践表明,西药确能具中药基本内容。本世纪初的《医学衷中 参西录》视阿斯匹林为辛凉解表药,用来治疗表热证,六十年代出版的《北京市老中医经验汇编》中,姚正平先生写到: “考的松类西药,似一类阳性药,具有资助肺、脾、肾阳气的功效。”近年来,陆续也有具体西药研究结果发表。如穆达浩等通过临床对阿托品研究结果表明:性热、味辛,具回阳救逆等功效,适合寒证者用,若热证者用,剂量再小,亦易中毒,从而解释何以0.5-1500毫克均有中毒报道,指导临床用药。吕士选等研究利血平,其对阴虚阳亢尤肝阳上亢高血压者具效,痰浊内阻型高血压者不效,综合归纳:性凉、味甘、归肝经,具平肝潜阳、清泻肝火之功效。金亚诚等研究头孢菌素,其对细菌感染之热证患者具效,寒证者不效,综合归纳:味苦、性寒、归肺、胆、膀胱经,具体热解毒、化痰燥湿功效。 西药中药化的基本研究方法,为临床研究。具体方案和作法:对患者进行西医药学诊断,给予相应西药治疗后,再诊断判定疗效及不良反应。在给药前后,亦作中医药学诊断,并判定疗效。根据中医药学诊断所见患者身体变化情况,并结合西医药学诊断结果,归纳确定所用西药的中药基本内容。如细菌感染者选用头孢菌素治疗,结果仅实热证者具效,虚寒者无效或出现不良反应,则其中药基本内容有:味苦、性寒、具清热解毒功效,若肺部感染者效佳,表明归肺经。再如利血平、按中医药学适用于ⅰⅱ期高血压患者,结果仅肝阳上亢者具效,其它证型不效或效不佳,表明其具平肝潜阳功效等。如此多类型病例研究,则可确定相应西药的中药基本内容而达中药化。 至于其它研究方法,如动物试验、文献研究等,亦可考虑选用。但文献及动物试验研究结果,仅供临床参考,最终由临床研究完成西药中药化。 三、西药中药化为中药现代科学化捷径的分析 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史达百年,但尚难说哪种中药已为现代科学化中药。这固然与以往研究目的相关,亦与研究难度大相关。就物质基础看,中药大多为动植物的组织或全体,由多种化合物组成。现代化学学科发展水平,是可能研究确定内中各种成分的,但实施难度确客观存在。而确定每种成分对具体中药基本内容的贡献程度,难度更大。就生物活性的现代科学阐述者,若将一种中药的基本内容各方面均达以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表述,实施难度很大,尤其现代科学对中医药学的阴阳气血寒热虚实等尚未确定之前,更有实际困难。基于上述情况,以人参为例,尽管已对其进行现代科学研究近百年,确定内中百种以上化合物、生物活性研究报告达数千篇,但仍陆续有新成分,新作用的报告,可见难度之大。 西药中药化而获现代科学化中药的途径,从近10余年研究情况看,尽管尚不能说哪种西药已被中药化,但却明显呈现方便之处。第一,现有西药已为法宝药物,可按前述研究方案和方法,直接由临床进行研究;第二,研究工作在医院进行,病例和病种多,检测指标多,可在较短时间获具体药物对人体作用的更多资料,且资料准确性高;第三,研究者可多方面的配合,如中医间配合、中西医配合、研讨会更广泛配合,故资料和结论可靠性大;第四,现有西药已积累的大量临床和试验资料,可资参考。 上述阿托品、利血平、头孢菌素等在较短时间取得的研究结果,尽管尚不能说它们已达中药化,但就所确定的中药基本内容,已在很大程度上可指导临床用药了。 现作有根据的设想,一名中医于一位西医配合研究一种西药,决用不了10年则可能使其达中药化。就按10年计,两千名医师研究10年后,则可使药典二部所载约千种西药均达中药化,即获4种现代科学化中药,可见速度之快。加之现有西药多为单练化合物、又以现代科学的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和术语表达其生物活性、将这些内容与中药基本内容再做联系性分析、归纳研究,则较方便地使中药基本内容的共性内容得以现代科学阐述,如寒性、理气、活血化瘀等的物质基础和对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的关系,易得以确定。众多此类单体化合物中药得到后,又可按中医药学理论组成现代科学的复方中药,且利于中医药学组方规律的现代科学阐述。可见西药中药化是获现代科学化中药、实现中药现代科学化的捷径。 四、西药中药化研究的误解与澄清 中医药学吸收西药而用,正象西医药学吸收中药而用一样,乃为学科丰富和发展的正常情况,但目前对西药中药化也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误解。 1、 西药不能中药化。此认识源于中药不能西药化、理由是由中药所得西药尤单练化合物西药,不能代表原中药全部功效,且又有西药弊端为不良反应,即未达中药化为西药,同理、西药亦不能化为中药。对此,只要明确中医药学优势在宏观,西医药学优势在微观。则能澄清。宏观包括并统帅微观, 微观用来阐述宏观。故中药难于完全纳入西医药学,但西药却可能完全纳入中医药学,即西药能中药化。例如前边举到的头孢菌素,确定其中药基本内容后,并未丢失其对细菌感染的可能应用内容,只是使应用针对性提高,适用于细菌感染的实热证者。再如黄连及其活性成分黄连素,被研究成俱抑菌消炎作用的西药后,置中药基本内容如味苦、性寒、具清热解毒功效等于不顾,应用于细菌感染的虚寒证者,虽抑制了细菌,但亦出现纳呆、腹胀等不良反应。可见,西药中药化与中药西药化不能等同类比。 2、 西药中药化是药物研究的倒退。此误解依据是:西药成分清楚,作用明确,已很科学,若再研究确定其性味、补 气、养血等模糊不清的内容,实为倒退。若从西医药学如此认识,确可理解,但若从中医药学看西医,连寒热性都不知,简直不科学到不能使用。客观情况却是,对具微观优势的西药,并做到中医药学的宏观认识,只能是被认识得更全而深刻。例如前边提到的阿托品、利血平、头孢菌素,即为明证,提高使用针对性,有意避免不良反应。再者,还可能发现现有西药的潜在作用,例如d860,有人研究其对阴虚阳亢糖尿病者具效,表明其具滋阴潜阳功效,但阴虚者决不止糖尿病,有人试用于阴虚的慢性支气管炎者,男性不育者、同样具效,可见,西药中药化是前进,非倒退。 3、 中药为天然药物,西药为人工合成药物,二者不是一回事,西药不能中药化。其实,中西药均有天然及人工合成物,如中药冰片即为人工合成的右旋龙脑;更经炮制的饮片,凡经酸、热、水、水处理者,均会有成分的变化,此为人工所为; 更煎剂入药,要有成分变化,又为人工所为。同时,西药亦有大量天然产物,药典二部所载药物,约40%以上为天然产物。 综观上述,西药中药化是中药现代科学化的一条捷径,现在需要的是认识和实施。这是中医药学在当代对世界医药学再做新贡献的重要所在。 西药论文:清瘟败毒饮加大黄配合西药治疗小儿乙型脑炎31例 【关键词】 乙型脑炎;小儿;中西医结合;清瘟败毒饮 2004年6月—2008年10月我们对31例小儿乙型脑炎采用西药治疗的同时加用清瘟败毒饮加大黄进行治疗,并与单用西药治疗的30例进行比较,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诊断标准参照《诸福棠实用儿科学》[1]。61例均来自本院住院患儿,按入院顺序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31例,男14例,女17例;年龄2~8岁;轻型5例,中型16例,重型8例,极重型2例。对照组30例,男13例,女17例;年龄2~9岁;轻型4例,中型17例,重型7例,极重型2例。两组患儿资料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 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两组均采用全面支持和对症治疗。给病人以足够的液体。密切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对发生惊厥和昏迷的病人,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对持续高热,频繁惊厥的患儿将冰袋置于头、颈(一侧)、腋和腹股沟,冰块融尽后及时更换,必要时使用亚冬眠疗法,以氯丙嗪和异丙嗪各0.5~1.0mg/(kg·次)肌注或静注,每4~6 h 1次(同时严密观察呼吸情况)。使用苯巴比妥钠5~8mg/(kg·次),安定0.3~0.4mg/(kg·次)止痉。有明显颅内压增高征象或频繁抽搐的患儿予20%甘露醇2g/(kg·次),6~8h 1次,有脑疝者2~4h 1次。对已经发生呼吸衰竭的病儿做气管插管,使用呼吸机并推注尼可刹米125~175mg/次。治疗组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清瘟败毒饮加大黄:生石膏50~80g,生地黄9~15g,水牛角粉9~15g(冲服),川连6~12g,栀子6~10g,桔梗5~10g,黄芩5~10g,知母6~10g,赤芍药6~12g,玄参8~15g,连翘6~15g,甘草2~8g,丹皮6~10g,鲜竹叶6~15g,生大黄8~12g(后下)。水煎服,每日1剂。患儿神清者可口服,昏迷者可鼻饲,大便变溏后可去掉大黄。服用至热退并巩固3~4天。 1.3 观察指标 两组疗效,退热时间,并发症总发生率。 1.4 统计学处理 均数的比较采用t检验,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 2 结果 2.1 疗效判断标准 治愈:体温正常,症状体征消失,脑脊液正常,无后遗症;好转:症状体征好转,随访半年留有不同程度后遗症;无效:病情加重,出现并发症呼吸衰竭死亡。 2.2 两组疗效比较 治疗组31例,痊愈20例(64.5%),好转10例(32.3%),无效(死亡)1例(3.2%)。对照组30例,痊愈12例(40%),好转15例(50%),无效(死亡)3例(10%)。两组痊愈率与死亡率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 0.01?。 2.3 两组退热时间比较 治疗组31例,退热时间为(3.45±1.12)天;对照组退热时间为(6.75±0.85)天,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 0.05?。 2.4 两组并发症(呼吸衰竭、支气管肺炎、肺不张、口腔炎、褥疮、营养不良、败血症、尿路感染等)总发生率比较 治疗组31例,并发症发生9例(29%),对照组30例,并发症发生15例(50%)。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 0.01?。 3 讨论 流行性乙型脑炎是儿科常见的病毒传染性疾病,近年来呈散发趋势。临床特征为高热、意识障碍、惊厥、脑膜刺激征、脑症状等,重者引起呼吸衰竭,重症型和极重症型死亡率高,易留有后遗症。西医主张采用对症治疗。乙脑的症候大致可归属于中医“温病”范畴,符合温病的一般发展规律。本病由于感受暑湿疫疠之邪而发病。但乙脑病情演变迅速,各期难以分清。根据温病的卫、气、营、血辨证,乙脑初期的症候相当于卫分和气分,极期相当于营分和血分证。退热是治疗的关键。只有热退,神志才能逐渐转清,抽搐停止,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和恶化,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与死亡率。清瘟败毒饮重在大清阳明气分疫热,重用石膏配知母、甘草,旨在清热保津;黄连、黄芩、栀子共用、通泻三焦火热;水牛角粉、生地、赤芍、丹皮相配,共为清热解毒,凉血散瘀,配合清气法以治气血两燔之证。再配连翘、元参“解浮散之火”;桔梗、竹叶载药上行,大黄泻热下行。笔者体会本病使用本方应注意两点:(1)石膏为本方君药,量要大,一般不少于50g,病情越重,石膏量越大。余师愚说“此大寒解毒之剂,故重用石膏,先平甚者,而诸经之火,自无不安矣”。(2)应遵循温病下不厌早之旨,早期使用大黄导热下行,使邪有出路。但应使大便溏为度。综上所述,乙型脑炎采用清瘟败毒饮加大黄配合西药对症治疗较单纯西药对症治疗有明显优势。 西药论文:浅析西药药品的储藏 一引言 药品具有其特殊性、高质量性特点,在一定时间内和储藏条件下,能保持药品的有效性及治疗。如不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储藏,则会使药品的含量逐渐下降,疗效也会逐渐丧失,甚至会有毒性增加,以致药品无法使用。室温指10~30摄氏度,冷处指2~20摄氏度,常温指0~30摄氏度。如需低温储藏的药品,绝对不能在常温、室温下储藏,否则会导致药品效价、失效、变质。 许多的医院没有将药品与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有的甚至将西药库房的部分药品分存放在地面上,没有充足的湿、温度调节仪器。有的医院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药品的使用和存放,或者没有按规定将需冷冻的药物进行冷藏储藏。特别在药品大量库、急救车、各科室的备用药品情况较为多见。 俗话说:“黄金有价药无价”。药品在医疗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药品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康复。对药品进行正确的储藏是每位药剂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在此,笔者结合自己多年药剂师的工作经验,谈一下关于西药药品的储藏,介意来提升药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患者做好服务。 二、西药药品的储藏 药品必须经过正规的手续,方可进入药房。在验收合格后,首先是摆放整齐、分类分区,进行系统化的存放,做到药品一目了然。根据药品的说明,采取防冻、放光线照射、防潮、冷藏等,及时登记好药品的有效期,并定期进行检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常温、避光、密闭类储藏。 一些性质稳定,对温度变化不敏感的片剂、针剂、糖浆类的药品,一般只需要在常温下,遮光、密闭保存。例如:治疗高血压的压氏达、缬沙坦;糖尿病患者的口服降糖药美迪康、格列齐特等。还有常用的一些注射剂,如:安乃近、地塞米松等也是如此,这一类药品占了大部分。不少药物由于在光线的照射下,会发生水解、还原、氧化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等反应,使药物逐渐失效或变质。例如,维生素类药物,在遭受光线的照射下,会逐渐变质分解。磺胺类药物在光线的照射下,颜色会逐渐变深,因此这类药物需避光、密闭储藏。 2、密闭、凉暗处储藏。 凉暗处即指避光并不超过20摄氏度的环境,有些药品对温度的变化较敏感,在高温下其化学成分容易发生氧化、还原、水解等化学反应,从而使药品变质。一些临床常用的注射用抗生素,例如:盐酸左氧氟沙星、盐酸头孢替安等药物,一些栓剂在较高温度下会发生软化、变形,因此也要在凉暗处储藏,如:达克宁栓剂。 3、密闭、冷暗处储藏。 一些血液制品、生化制剂、抗生素类药品对温度的要求更严格,必须控制在2-10摄氏度的环境中,才能保证其药品质量。例如: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疫苗、胰岛素、头孢硫脒等注射液。还有一些片剂如:思连康、贝飞达、妇科用泡腾片辛复宁等都必须保存在低温下。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把这类药品储藏在冰箱的冷藏柜里,但严禁冷冻。 4、特殊药品的储藏。 所谓特殊药品只要是指:麻醉药、毒药、特种药品等,这些药品不同于一般的药品,他们的药性比较剧烈,其药剂的使用对人体的生命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些药品都是由国家明文规定的,在储藏和管理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国家药品规定执行,如:麻醉药品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登记消耗,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处方保存备查,医疗单位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零散药品的储藏。 有些药品在使用过程中会有剩余,那么对于这些拆零的药品要做好储藏和保管。以前药品在拆零之后,会采取磨口玻璃瓶进行盛装,但是这样虽然方便储藏,但是由于其密封不如原包装,很容易让药品的药效降低,因此,目前对于零散药品,除去一些不易潮解、风化、避光要求不高较稳定的药品使用少量棕色磨口玻璃瓶外,其余的拆零药品尽量使用药品的原装瓶,保留原包装的防潮剂,铝箔装药品临时挤用等,从而确保拆零药品的质量。 6、干燥处储藏。霉菌、细菌等微生物在较为湿润的地方,会逐渐的繁殖和生长,而在干燥的条件下,则会抑制其生长、繁殖。因此,易潮解药物必须干燥保存。例如:利血平、各种钙片、含浸膏片剂等。 7、易燃易爆药物的储藏。有些易燃易爆药物对药房的威胁较大,因此只可储存最小数量的此类药品,并以小包装进行密闭,在阴凉处储藏;若药房需大量此类药品,则应设有专用地下室进行此类药品的储藏,严禁烟火,小心轻放。 8、增加储藏仪器。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有效期内的药品,每升高10摄氏度,药品的降解速度会增加2~5倍,未按规定温度储藏的药品,会将其有效期降为原来1/2~1/3。因此,必须重视储藏药品的条件,配给湿、温度仪器、潮架及冷藏设备。 9、加强核对工作。药剂人员应严格核实药品的储藏条件,明确储藏标准。在日常的工作中,每天自己记录和湿、温度表,温度一般不超过30摄氏度,相对湿度一般保持在46%~76%之间。若发现问题,则应及时采取调控对策,保持湿度、温度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大部分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储藏。同时,定期检查除湿、冷藏、防虫、防潮等设施,保证设备的状态良好。 总之,药品的储藏是药房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一名药剂人员要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在具体的储藏工作,加强药品管理意识,明确自己的职责,提高管理的意识,规范岗位的操作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保证患者能够安全用药,维护病人的利益。 西药论文:西药房库房环境管理在保证药品质量中的作用分析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质量直接对患者的身心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产生影响。因此,保证药品安全有效是医药工作永远的主题??[1]?。药房库房作为药剂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药物质量的第一线,对库房进行严格的环境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做好药库环境管理工作,对于保证药品的质量,确保临床用药的及时、安全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本院实际,就如何做好西药房库房环境管理工作做一综述。 1 药房环境的管理 1.1 控制好库房内环境的湿度 库房内湿度过大,会导致某些忌讳水汽的药物的性状发生改变,如糖衣丸剂、片剂、胶囊类等药品被患者服用后,会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空气中水分含量过高,可导致甲基新斯的明、阿司匹林等药品发生水解反应而失效;另外,湿度过大易使药品包装发生变质和变形甚至霉变,损失很大。但是如果库房环境湿度小,过于干燥,会导致某些忌讳干燥的原料药物,如阿托品、硫酸镁等在空气中风化。因此,要保持库房内适宜的湿度,定期对库房进行通风,采用除湿机等设备保持库房内相对湿度在70%以下。还应注意根据外界季节、气候的变化不断调整湿度,以更好地保持库房内良好适宜的环境。 1.2 库房内空气对药品的影响 某些容易氧化的特殊药品,比如含酚类、芳胺类、烯醇类结构的药品很容易受空气中氧气的影响而发生氧化反应。空气中的co2也会对某些原料药物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影响药品的疗效。对于这些药品应密闭存放或放置于避光及阴暗处保管,尽量避免其与空气的接触。 1.3 做好库房的消防工作 大部分化学药品具有特殊的性质,在受热、撞击、氧气等诱发因素下极易燃烧,引起火灾甚至爆炸的发生。例如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挥发的乙醚遇火可燃烧爆炸;有机物与高锰酸钾与磨擦可燃烧甚至爆炸;氢氧化物及某些消毒液具有腐蚀性等。因此,西药房库房的消防工作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严禁在库房中吸烟,禁止安装电炉以及明火照射,库房内应时刻保持通风,并配备各类灭火器。 1.4 对库房定期巡视 确保照明、冰箱、空调、通风、防鼠、防虫、防火防盗、安全设施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及时维修故障的电器。由于冰箱的内壁容易水分凝结,所以工作人员在往冰箱里放置药品时,应避免靠近冰箱内壁,防止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放置好药品后要检查冰箱门是否关好,对每一个细节都要严谨对待,要有责任心,以药品质量为重心,时刻要求自己细心,不侥幸,本着以为病人服务为中心的思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以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3]?。 2 对药品分类储存及养护 我院药房库房采取内服药品与外用药品分开放置,把性质不同的药品分开来放;生物制品及疫苗等需冷藏的药品放入冰箱储存;对于某些精神类药物以及麻醉药品应单独放置;把容易混淆的药品分开放置;放置药品时要按照其有效期的远近有顺序的摆放;不能将不同批号的药物放置在一起;根据不同药品的所需储存环境,分别选择常温库、冰箱及阴冷库存放药品。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储存管理,对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严格储存管理。药品堆放保持规定距离。对特定的药品进行定期养护,如易氧化药品、临近有效期药品、高危药品、贵重药品、特殊药品等,做好药品养护记录。 3 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 药品在一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储存环境中所保持的质量和有效性即为药品有效期。一旦超出规定的有效时间,在规定的储存环境下其药效也会逐渐减退,时间过长还可能会产生毒性,药品过期后不得使用。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有效期的长短及时间的先后等来分类清晰的放置,对药品进行详细登记,定期检查,可实施计算机管理。在发药方面应按有效期的长短,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发药。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不仅省时省力,而且还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很多差错。对药品的库存情况要及时的掌握,随时与药库负责人员沟通,对将要滞销的药品及时调整??[4]?。 4 加强药库制度化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办法,加强对药品的制度化管理。建立各类规章制度,如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出入库制度、有效期临近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的存放制度;药品安全制度以及盘点制度;不合格药品处理制度等。把药品的采购与储存分开管理;严格把好药品的“四关”,即计划采购关、入库验收关、在库养护关和出库复核关,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5 结 语 药品质量控制作为药品监督管理的核心,是药事管理的基本,同时也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重要措施??[5]?。西药房库房环境管理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基础,是医院药事管理的关键所在。药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库存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首先要对药品的入库进行严格的验收,其次按照《药品管理法》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这就要求我们药房库房管理人员要具备药学专业知识,熟悉的掌握每种药品的性质和储存环境。以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药学知识投入到药库管理工作中,合理选择药物的贮藏方式及保管措施,保证医院临床用药的安全性。 西药论文:西药学及中药学论文 1中药学的相关分析 1.1中药学的基本概念 中药,是中医药学理论体系内的概念,是在18世纪之后以西药学理论体系为基础的西药传入中国之后,中国医学研究者为区别于西方的医学对民间传统医术的重新定位,是对中国传统医疗药物的称呼。中药是中国劳动人民几千年来与疾病作斗争过程中的伟大实践,通过前人对草药等药物治疗疾病的药效分析总结的经验,经过代代的相传的医学总结。中药的药物来源一般为植物、动物、矿物等多种的相关种类,其涵盖范围较为广泛,经现代的科学技术证实,中国的中药技术是医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医学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1.2中药学优势分析 中药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医术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是经过历史沉积和实践证明的医学技术。中药的来源广泛,一般为植物、动物和矿物质,药物的来源都是十分方便且可以重复使用的可再生资源;中药的治疗机理一般以养为主,其主要原理是通过药物增强机体器官的功能,通过自身免疫能力对病原进行清除进而达到对疾病的治疗目的,这一机理的优势在于对人体的毒副作用较少,可以有效的避免药物对人体的伤害和产生其他复发疾病;中药的最佳作用是能够对疾病做到标本兼治,在清除机体的表面疾病症状同时也对疾病的根本病灶做到清除,从而避免了疾病的再次发生,对疾病做到有效的控制。同时,中医药物对一些疑难杂症也有很好的治疗优势。 1.3中药学弊端分析 中药在对疾病治疗时,其疗效较慢,一般都为几个疗程以上服用才能见效,治疗期限的延长大大增加了中医药物的成本,在快节奏生活的今天,通过喝中药对疾病进行治疗时,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些麻烦,干扰了生活的正常进行;同时因为中医药物的具体有效成分有待分析,所以在进行治疗时不能针对具体的疾病发生部位进行治疗,只是通过对身体的全方位的控制,这也是增加治疗时间的原因之一。同时中药在进行煎药的过程也较为繁琐,药物服用味道十分的苦涩,也是许多人不喜欢中药的原因之一。 2西药学的相关分析 2.1西药学的基本概念 西药是在18世纪以后,西方各国随着科技术和工业生产的发展,尤其是化学、化工业和现代生物学的发展,相继形成的现代西医药学,是在传入中国之后为区别中药而定义的药物名称。其区别于中药的主要特点是利用化学合成的方法从天然产物中提制而成的药物,针对身体的不同病原种类有针对性的合成针对某一种或者几种病毒的药物,有较强的特异性。 2.2西药学的优势分析 西药的产生是有机化学等多种科技学科共同作用的结果,西药在进行疾病治疗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以通过分析某种疾病具体的产生原因,然后针对这种原因进行药物制备,其产生的西药只对这一种疾病有治疗效果,治疗的范围较为狭窄,但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药效作用时间迅速,在很短的时间内对疾病症状进行缓解。同时西药的种类较多,可以在知道某种治病因素后选用具体的药物进行治疗。同时,西药一般是提纯后的化学药剂,药物的浓度较高,服用的次数明显少于中药。在制作西药时为增加适口性,可以增加甜味剂等添加剂成分,有效的避免了中药的苦味道。西药在携带过程中也明显方便与中药。 2.3西药学的弊端分析 西药的毒副作用是西药在使用时的最大隐患之一,西药在杀死病原菌的同时,也对机体的正常细胞有损害作用,对机体组织和器官也有较大的损伤。所以西药在服用过程中要按照严格的医嘱进行服用,避免因药物使用过量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西药在使用过程中针对疾病治疗作用较为单一,当多种并发症出现时治疗难度较大,药物会产生拮抗作用,同时西药在进行治疗时只能对治病病毒进行杀灭,对机体的免疫能力没有增强作用反而会降低机体的免疫能力。经西药治疗后的疾病复发的可能性较大,对疾病不能够做到根本兼治。西药在治疗使用过程中也会使病毒等致病因素产生抗药性,增加治疗难度,这也是西药的弊端之一。 3中药学与西药学的结合分析 中西药物的分类只是以药物的治疗机理不同和制备的方法不同而界定的,没有国界和地区之分,区分中西只是对药物的名称进行界定。在选用哪种治疗药物进行治疗时要依据具体的疾病发生情况进行选择,也要依据病人的具体身体情况进行分析。现在我国的医学发展形式是以中西医结合的方式进行药物制作和对疾病治疗,充分结合二者的优点,避免二者的不良反应,从而达到对疾病的良好治疗效果,增加对药物的利用率,减少毒副作用,使中西医药物完美结合。中药和西药的结合是当前医学发展的重要课题和重要方向。 4结语 中西药的发展和使用要紧跟医疗的发展变化形式,利用二者相互结合的特点推进我国的医药领域进步,对中西药物的利弊分析能够有效的促进中西医药物结合的发展,利用辩证的医学分析方式做到中西医学的有机统一。在医学研究中要依靠我们的科研人员不断的研究与努力,推进医学的更好的发展与建设。 作者:董波 单位: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西药论文:西药房工作质量提升思考 本文试结合我院西药房工作,对药房全面质量管理进行初步探讨。 一、严格控制药品流动程序的几个环节 1.抓请领药品质优环节根据药房的药品供播资料,按期作出预算.每次请领药品列表备案,避免药品的过剩和不足.由专人核实药品的使用说明和数据,对不符合标准的药品决不领取。特别是对麻醉药品和毒剧药品要求装里准确,包装严密,标记清晰. 2.抓药品保苦环节药品从库房领来待用,需妥善保管,由于药类、药性、有效期不同,必须分别存放保管,建立具有科学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的规范制度.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特别是对毒麻药品,设立专人、专柜、专帐管理。另外存放的环境和设备要达到使用要求。 对存放的药品定期进行质检,采用“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发药,杜绝因失效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抓药品发放坏节药品从窗口发给患者,这是药房药品流动程序的最后一道.我们应该及时地向患者提供使用药品必备的专业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依据处方,向患荀兑明用t、用时、使用途径等. 4.抓发药后的跟肺砚寨环节在现代全面质童管理中,商品的售后服务也是其内容之一。所以患者使用药品后的信息反馈,特别是患者用药后发生异常现象的信息,要及时反馈给医生.药房人员应从观念上和专业知识上朝这个方面努力适应。这样可以为临床医生提供第一手资料,以便进一步研究、改进治疗方案,使患者早日恢复。 二、树立质l观念全员参与管理 药房优质管理的实现,必须依靠能胜任工作的全体人员。只有每个人都树立质量观念,参与管理,才能把药房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消灭在萌芽中.药房人员除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以科学的态度,一丝不苟的作风操作.保质、按t、依处方发放药品,还必须与其它科室相互协作,经常交流,共同把好药品质量关. 三、提高人员紊质完善内部管理 1.提高人员素质。包括加强思想修养,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根据县级医院药房的实际一般可采取实践中自学为主的途径.但也创造条件,“请进来,派出去”进行学习和交流. 2.实行岗位责任制.把医院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科学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逐渐代替经验管理. 西药论文:中药联合西药的效果及对经济学的影响 摘要:目的观察中药汤剂联合西药治疗室性早搏的效果及对经济学指标的影响。方法将240例室性早搏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20例,均采用同样的基础西药治疗,观察组加服中药汤剂。治疗4周后,评价临床疗效,行24h动态心电图检查QT离散度(QTd)、窦性心率振荡(HRT)、心率变异性(HRV),记录不良反应,计算成本效果比(C/E)。结果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97.50%,高于对照组的79.17%(P<0.05)。两组治疗后与治疗前比较QTd变小而HRT、HRV变大(P均<0.05),且治疗组较对照组变化更显著(P均<0.05)。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C/E为14.32±2.85,低于对照组的23.18±2.65(P<0.05)。结论中药汤剂联合西药治疗室性早搏疗效确切,且经济实惠。 关键词:室性早搏;中草药;成本效果比;经济学分析 室性早搏是临床最常见的心律失常类型之一[1],发作时轻者可致患者胸闷、心悸,严重时可引起血流动力学障碍,甚至造成患者心源性猝死。近年来大量文献[2]报道显示,室性早搏已被认为是心源性猝死的独立高危因素。对于该病的治疗原则因人而异,需根据患者有无器质性心脏病等进行危险分层,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3]。虽然,奎尼丁、普罗帕酮、胺碘酮等药物一直被认为是防治室性早搏的有效药物,但也同样具有致心律失常的双重作用,一旦使用不合理极易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诱发死亡[4]。近年来,随着中医药的兴起,中草药通过辨证与辨病相结合、整体调理,能达到阴平阳秘、标本兼治的目的[5]。我们通过中草药合理配伍联合西药治疗室性早搏,以取长补短、协同作用,提高治疗效果、降低患者经济负担。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纳入标准:①符合室性早搏诊断标准;②Lown's分级在Ⅱ级或以上;③符合冠心病诊断标准;④早搏次数>30次/h,且伴有心悸、气短与乏力;⑤左心室射血分数>45%;⑥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⑦病历资料完善。排除标准:①精神疾病、认知功能低下及语言沟通障碍;②肝肾功能严重异常;③严重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以及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病毒性心肌炎或因药物、电解质紊乱、贫血、甲亢等其他原因所致的室性早搏;④对药物过敏;⑤合并房室或室内传导阻滞、房扑、房颤、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其他恶性心律失常;⑥研究期间依从性差、失访或因重大事件退出本次研究。选取2012年1月~2015年1月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收治的室性早搏患者240例,其中男164例、女76例,年龄42~74岁;室性早搏病程2~45d,冠心病病程3~10年;Lown's分级Ⅱ级58例,Ⅲ级118例,Ⅳa级64例;基础疾病:高血压病118例,高脂血症68例,慢性支气管炎58例,糖尿病25例,脑血管疾病12例。将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20例,两组临床资料具有可比性(P均>0.05)。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2治疗方法两组均采用同样的基础治疗,包括卧床休息、适当活动、避免劳累、防寒保暖以及西药治疗,比如慢心律、阿替洛尔、乙胺碘呋酮等。观察组加用中药汤剂,以苦参30g、黄芩30g、葛根30g、生地30g、麦冬15g、黄连15g、炙甘草15g为基本方,临床症状改善后改为苦参30g、黄芩30g、葛根30g、党参20g、生地15g、阿胶20g(烊)、麦冬15g、麻仁10g、生姜3片、大枣6枚、炙甘草20g。上述中草药分两次煎煮25~30min后取汤600mL左右,每日1剂,每日3次,每次150~200mL,中药汤剂于饭前1h温服,西药于饭后半小时服用。2周为一疗程,连续治疗2个疗程。 1.3临床疗效判断方法观察用药前后临床症状、体征变化,参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6]、《中医心病诊断疗效标准与用药规范》[7]和《心血管药物临床试验评价方法的建议》[8]评定临床疗效。显效:室性早搏次数下降>85%,心悸、胸闷、头晕等表现消失。有效:室性早搏次数下降50%~85%,心悸、胸闷、头晕等表现缓解。无效:室性早搏次数下降<50%,心悸、胸闷、头晕等表现无改变,甚至病情恶化。 1.4心电图指标观察方法于用药前后行24h动态心电图,观察QT离散度(QTd)、窦性心率振荡(HRT)、心率变异性(HRV)。手工测量24h动态心电图振荡起始(TO)和振荡斜率(TS),HRV包括24h连续正常R-R间期标准差(SDNN)、24h内连续5min节段的平均正常R-R间期标准差(SDANN)、24h内连续正常的R-R间期差值均方的平方根(RMSSD)、相邻的R-R间期差值>50ms心搏数占全部所分析信息期内心搏数的百分比(PNN50)。 1.5不良反应观察方法定期检测三大常规、肝肾功能,记录不良事件情况。 1.6经济学指标观察方法两组挂号费、检查费、诊疗费和(或)床位费等成本基本一致,只计算药品直接成本,所有费用以2014~2016年本省三级甲等医院收费标准和医院中标药品价格为准。成本-效果比(C/E)=(治疗总成本/治疗总效果),其值越低说明意义越大。 1.7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x珋±s表示,数据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临床疗效比较观察组显效68例、有效49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为97.50%,对照组显效47例、有效48例、无效25例、总有效率79.17%,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2.2两组24h动态心电图指标比较治疗前两组QTd、HRT、HRV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两组治疗后QTd、HRT、HRV与同组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治疗后观察组与对照组各指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见表1。2.3两组治疗期间不良反应比较观察组发生头晕、恶心各1例,对照组发生头晕、恶心、心动过缓各1例,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2.4两组C/E比较观察组C/E为14.32±2.85,低于对照组的23.18±2.6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室性早搏可于任何年龄段出现,且随年龄增长发生率增加,特别是器质性心脏病者出现室性早搏后危险程度相对较高[9]。近年研究认为,QT、HRT、HRV与室性早搏的发生、进展及预后有关,为其发病机制的研究和治疗效果评估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10]。QTd作为一种能反映整体心室复极的不同步性指标,其离散度越大提示心脏电活动恢复的同步性变化也越大,为折返激动的发生奠定了基础,被视为预测室性心动过速、室颤、急性心肌梗死的参考依据[11]。HRT能够反映心脏在室性早搏发生后对动脉压力反射和心脏自主神经的紧张性,尤以TO和TS应用最为频繁,其中TO可作为判断室性早搏后窦性心律是否加速的依据,TS可视为是否减速的参考[12]。HRV是指逐次心跳间期之间的微小差异,其发生是由于心脏窦房结的自律活动,通过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不断受到神经中枢、压力反射、呼吸活动等调节,导致心脏每搏间期通常会存在的几十毫秒差异,所以可作为评价心脏迷走神经、交感神经紧张性、均衡性以及对心血管活动影响的指标[13]。基于上述认知,积极筛选合理有效的药物治疗,分析其与室性早搏的相关性,探讨其内在联系,有助于为临床提供更加合理、有效的药物治疗方法和途径。近年来,胺碘酮、索他洛尔、β受体阻滞剂等西药或射频消融术在室性早搏治疗中应用效果甚佳,有效降低了致死率。但研究也表明,西药治疗室性早搏存在诸多不良反应,且无法显著改善患者心悸、胸闷、气短等症状;射频消融术存在不同程度风险,且难以于基层推广应用[14]。中药或中药复方作为中医辨证论治理论的精髓,能多靶点、多环节、多途径干预疾病发生、发展,且与西药联合应用,具有“病证结合、以病统证”的特色与优势,成为目前研究热点[15]。《本草纲目》记载:“苦参,清热解毒、祛风燥湿、杀虫利尿”,也有“苦参专治心经之火”的论述。现代药理研究表明,苦参中所含的苦参碱、氧化苦参碱、金雀花碱等多种生物碱,具有非特异性“奎尼丁样”功效,可提高心肌舒张期兴奋阈值、延长有效不应期、使折返活动落入有效不应期,所以能够抗心律失常。黄芩中的化学成分同样可延长心肌细胞动作电位时程和有效不应期,具有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作用,且能抑制胆碱酯酶活性、提升乙酰胆碱水平。党参能清除自由基,起到抗心律失常的作用。麦冬具有改善心肌收缩力、提高心肌抗缺氧能力,有助于扭转心动过速、恢复窦性心律[16]。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说明中药汤剂联合西药治疗室性早搏效果显著,能明显减少早搏发生次数,改善心悸、胸闷等临床症状。同时,观察组QT、HRT、HRV指标的改善优于对照组,说明本方法能调控心肌耗氧指数、降低心肌耗氧量,减轻心肌缺血,维持心肌细胞正常电生理活动,改善心肌自主神经功能,从侧面客观地反映了本方法治疗的有效性及可行性。另外,中药汤剂应用安全可靠,不良反应发生率两组比较无统计学差异。并且,采用中药汤剂联合西药能节约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符合国家政策,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因此,中药汤剂联合西药治疗室性早搏是一种较理想的方法,值得推广。 作者:王振刚 单位:天津市武清区第二人民医院 西药论文:门诊西药房药品管理调查分析 摘要:目的调查门诊西药房药品管理在引进数字化管理措施前后的药品发放情况的变化,方法分析比较本院在2008年11月-2014年11月门诊西药房药品管理和发放情况,实验组选取实行数字化管理后的药品发放管理情况,常规组选取实行数字化管理前的药品发放管理情况,对照分析两组数据,比较两组库存药品的报损率、病患取药等候时间长短、库存药品的盘点耗时等数据。结果本院门诊西药房出现药品发放错误共80例,其中实验组单人配发原因10例,个人疏忽原因9例,药品摆放错误原因8例;常规组单人配发原因13例,个人疏忽原因12例,药品摆放错误原因8例;实验组药品发放差错发生率明显低于常规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数字化管理的应用对于门诊西药房药品管理工作效率提高作用显著,明显提高了账实相符率,使得西药的报损率也随之降低,减少了各类失误的发生,提高了患者的就医满意程度,推荐各大医院推广应用。 关键词:门诊西药房药品管理发放差错 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服务行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医疗服务行业,伴随医疗体制的改革,人们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近些年,医疗纠纷案例逐年上升,医院接待患者和直接面对面服务患者的一个重要部门就是门诊西药房,门诊西药房的服务水平直接体现了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门诊西药房直接和患者沟通药品选择和使用,所以部门的药品管理和药品的质量安全等与药房的经济效益同等重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科学有序是西药房的重要职责所在,也是关系到患者用药安全的关键环节。本次研究回顾了2008年11月-2014年11月本院门诊西药房药品管理情况和数据,综合分析了门诊西药房的药品管理能力,从而得出更为符合实际的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的措施。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分析总结2008年11月-2014年11月本院门诊西药房药品管理情况和数据,实验组选取实行数字化管理后的药品发放管理情况,常规组选取实行数字化管理前的药品发放管理情况,对照分析两组数据。其中实验组共发放药品2819例,常规组共发放药品1896例。 1.2方法 实验组选取实行数字化管理后的药品发放管理情况,所有的医药分配和管理均采用医务人员人工作业,包括配药和划价、销账等工作。常规组选取实行数字化管理前的药品发放管理情况,医院内部采取互联网医药管理系统,医生可以根据电脑显示的病患信息开具电子处方,在得到门诊医生的亲自核对后,运用计算机进行扫码划价,自动进行药品总价计算,电子处方可以自动上传到对应的售药窗口,医务工作人员打印出患者处方,药师据此进行审药、配药、核对工作,检查无误后发药给患者。药品的库存数量和药品的调配详情都会有计数机的系统数据保存,方便门诊药师随时根据需要进行信息调取和管理[1]。 1.3评价方式 设计调查表,借助医院的药品管理和发放差错的相关规范规定,在调查表中设置各项观察指标,借助计算机进行数据的科学分析统计。分析比较本院在2008年11月-2014年11月门诊西药房实行数据化管理前后的药品管理和发放情况,对照分析两组数据,比较两组库存药品的报损率、病患取药等候时间长短、库存药品的盘点耗时等数据。 1.4统计学处理 本次研究当中的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计数资料采用数(n)率(%)表示,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分析两组药品发放差错原因,本院门诊西药房出现药品发放错误共80例,其中实验组单人配发原因10例,个人疏忽原因9例,药品摆放错误原因8例;常规组单人配发原因13例,个人疏忽原因12例,药品摆放错误原因8例;实验组药品发放差错发生率明显低于常规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门诊西药房数据化管理前后的药品管理和发放情况,以及两组药品的库存盘点耗时、患者的取药等候时间、药品报损率等数据。实验组的各组数据显示明显优于常规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门诊西药房作为直接接触患者的医院重要职能部门,其配药和审药等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是医院整体服务质量的重要体现[2]。任何药品的调配和调取的失误和差错都可能成为医院工作失误甚至是威胁病患健康的重要隐患,本次调查研究表明,本院门诊西药房出现药品发放错误共80例,其中实验组单人配发原因10例,个人疏忽原因9例,药品摆放错误原因8例;常规组单人配发原因13例,个人疏忽原因12例,药品摆放错误原因8例;实验组药品发放差错发生率明显低于常规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合调查数据结果,为了应对西药门诊药品管理和发放差错问题提出应对措施,最主要的就是进一步完善门诊西药药品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好门诊西药房的职能,通过科学规范的药品监督管理,结合科学的数字化手段,进一步提高药房的服务质量,实现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推陈出新,对于落后的工作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完善,充分发挥的制度的权威性和规范性。通过有效的学习和定期的考核确保所有医务工作人员都能熟悉和了解制度,积极按照制度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同时积极完善和补充制度条款,对于不符合实际的内容作出及时调整。在西药药品整理、分类、数目核对时要进行复核,严格把关每一个环节,对于储存环境特殊和敏感类药物要保存的条件达标,定期对所有药品进行检查,详细记录药品的损坏和失效期限,发现问题要就是处理,避免拖延。数字化管理在门诊西药房的药品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的提高了药房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了药品配给和发放的出错率,提高了患者的满意程度,建议各大医院门诊推广应用[3]。 作者:吴剑姿 单位:柳州市工人医院
幼儿园体育论文:幼儿园体育课程设置现状调查分析 摘要:国家倡导从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幼儿时期的“体”需从幼儿体育课程设置着手,幼儿时期体育课程的合理设置既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也符合当代社会对新时期新人才培养发展的要求。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对大同市城区幼儿园体育课程设置进行研究。结果显示:大同市城区幼儿园体育课程设置内容和课程编排不同、场地器材设施不完善、幼儿体育教师师资力量薄弱、家长持有不支持态度等,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第一,政府方面,大同市城区相关政府部门应对幼儿园体育课程的设置重视起来;第二,办园方面,园长充分发挥好自身的带头作用,合理管理幼儿园体育课程设置;第三,从师资方面而言,大同市城区幼儿园应该重视师资力量的培养;第四,家园合作也是幼儿园体育课程合理设置的重要因素。并阐明幼儿园时期合理设置体育课程的重要性。 关键词:幼儿园;体育课程设置;现状 1前言 本文主要研究幼儿时期的“体”,从幼儿体育课程设置着手,幼儿时期体育课程的合理设置既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也符合当代社会对新时期新人才培养发展的要求。幼儿体育是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体育就是通过对3-6岁幼儿身体的养育和教育,塑造幼儿体育精神,让幼儿从小学会至少一门赖以终身体育锻炼的体育项目或技能,从而促进幼儿的身心和谐,实现幼儿的全面发展。[1]从1952年至今,国家对幼儿体育的关注与日俱增,颁布了众多有关幼儿体育的政策;并且强调幼儿体育课程设置必须从幼儿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很多学者对幼儿体育课程设置方面进行研究,部分学者研究显示幼儿园重智力轻体育,体育师资力量缺乏,场地设施不完善,课程设置不合理。[2]因此,本文通过对大同市城区幼儿园体育课程设置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为日后大同市幼儿园体育课程合理设置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是大同市城区幼儿体育课程设置为研究对象,以大同市城区的北京红缨幼儿园、新天地幼儿园、市级机关幼儿园、地球村幼儿园、城区实验幼儿园为调查对象,并对150名在校教师和200名家长进行调查研究。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通过CNKI(中国知网)分别以“幼儿体育”“幼儿体育课程设置”为关键词搜集相关文献30余篇,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可行的依据。2.2.2问卷调查法2.2.2.1问卷设计根据课题需要,将幼儿体育课程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类,针对两类幼儿体育课程分别设计了《大同市城区幼儿体育课程设置幼儿园教师调查问卷》和《大同市城区幼儿体育课程设置家长调查问卷》,并且进行信、效度的检测。2.2.2.2问卷的信度和效度问卷的信度检验:为了确保问卷调查所得信息的可信度,本文根据信息检验的基本要求,在第一次回收“教师”“家长”问卷后,间隔两周,对部分调查对象进行重测(相关系数r=0.8),来说明该调查结果的有效的可信度。问卷的效度检验:为了确定问卷的有效性,本文通过对专家问卷、访谈的形式的对问卷的设计、内容、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审核,通过检验结果证明本问卷有效度较高且符合本研究的要求。2.2.2.3问卷的发放和回收本次调查共发放教师问卷150份,回收了112份,回收率为74.7%,其中有效问卷95份,有效率为84.8%。共发放家长问卷200份,回收了144份,回收率为72%,其中有效问卷118份,有效率为81.9%,有效回收率符合本课题研究设计的标准和要求。2.2.3访谈法依据研究需要,对大同市城区的五所幼儿园部分在校教师进行访谈。2.2.4数理统计法根据本研究需要,将回收的数据运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并进行总结提出对策和建议。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大同市城区幼儿园显性体育课程设置现状 显性体育课程是指在学校进行的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3]幼儿园显性体育课程是指在幼儿园进行的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为了解幼儿园显性体育课程编排,对五所幼儿园部分在校教师进行访谈,了解到五所幼儿园体育课程编排几乎都是一周两到三次,部分幼儿园甚至一周只编排一次体育课程。为进一步了解显性体育课程设置,进一步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为:大同市城区幼儿园体育课程编排一周一次占总体的54.5%;一周两次占总体的34.6%;其它占10.9%。调查结果显示大同市城区幼儿园体育课程编排欠佳,重智育轻体育的现象尤为明显。很多学者对幼儿体育课程编排研究结果也呈现出重智育轻体育现象。[4]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对大同市城区幼儿园显性体育课程内容设置进行调查,见下表:表1大同市城区幼儿园显性体育课程内容设置分析表(N=126)(单位:%)跑步早午操基本体操体育游戏其他北京红缨幼儿园34.89.819.725.610.1新天地幼儿园35.215.210.325.214.1市级机关幼儿园27.922.818.524.66.2地球村幼儿园30.014.320.826.68.3城区实验幼儿园27.315.921.627.18.1该表显示:大同市城区幼儿园显性体育课程内容涉及有跑步、早午操、基本体操、体育游戏等。但仍然以跑步和体育游戏为主,为达到幼儿智体的全面发展。[5]跑步是幼儿园日常体育活动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幼儿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跑步促进幼儿体质的增强,增进幼儿健康。体育游戏既可以开发幼儿智力,也可以促进幼儿身体的发展。 3.2大同市城区幼儿园隐性体育课程设置现状 隐性体育课程对学生的影响具有潜隐性,是无形的。[6]幼儿园隐性体育课程主要是指幼儿园的教育环境及诸如情感、认知、态度等因素对学生产生的影响。3.2.1幼儿园场地及器材设施幼儿园场地器材设施是进行幼儿体育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6]场地器材设施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幼儿园体育课程设置是否合理。通过实地走访五所幼儿园,体育场地及器材设施情况显示如下(见表2、表3):表2显示:体育场地中幼儿园塑胶场地占总数的35.6%,水泥场地占44.3%,泥土场地占11.9%,草坪场地占8.2%。场地设施不合理,不完善,多以水泥厂地为主。政府及学校对幼儿体育场地设施的重视度不够,没有认识到幼儿园开设体育课程的重要性。场地设施是否合理设置直接影响幼儿体育课程的设置。场地器材合理设置,有助于幼儿园体育课程合理的安排,合理开设体育课程有益于促进儿童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培养智体协调发展的优秀人才。表3显示:体育器材设施中塑料品占总数的54.6%,铁质品占20.8%,水泥质地占21.3%,其他占3.3%。大同市城区幼儿园体育器材设施相对完善,但是缺乏合理的体育场地设施,因此,体育课程的设置也受极大的影响。3.2.2幼儿园师资力量影响幼儿园幼儿教育质量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师资力量的好坏。[7]通过访谈法对五所幼儿园师资力量进行分析:第一,大部分幼儿教师都是幼教专业毕业,专门对幼儿进行体育教学的教师几乎没有,大部分幼儿园体育课程由班主任进行教学,虽然大部分教师对于幼儿教学很熟悉,经验很丰富,但是非体育专业毕业对于任教体育课程有一定的局限性,缺乏体育专业知识与技能,不能科学合理的引导幼儿进行正常的、促进身心协调发展的体育活动。第二,在所调查的五所幼儿园中,女性教师居多,从教育角度来讲,教师结构呈现出男女性别失衡的是不科学的。国家和政府应该重视幼儿体育教师师资力量的培养,倡导幼儿体育教师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占主导进行教学。定期对幼儿体育教师进行专业化指导,专门化培训。3.2.3幼儿园家长态度通过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以及发放问卷时的访谈得出60%的家长支持幼儿园开设体育课程,有22.4%的家长反对幼儿园开设体育课程,有17.6%的家长持中立的态度。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得出:超过一半的家长很乐意使自己的孩子积极参与体育课程,不断培养孩子的兴趣,使孩子可以全面发展;这些家长认识到了体育对于幼儿身心发展的重要性;有接近五分之一的家长不支持幼儿园开设体育课程,害怕孩子受到伤害,或者担心孩子受累;也有接近五分之一的家长持中立的态度,认为是否开设体育课程对幼儿无显著影响。可以看出现如今家长很重视幼儿体育,重视幼儿身体健康。3.2.4家园合作通过访谈和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到:五所幼儿园部分在校教师和家长家园合作呈现出良好的状态,家长对于老师对学生的教育方面十分配合。幼儿园与家长经常沟通;幼儿园经常开展以幼儿园为主的家园合作教育活动;同时,幼儿园定期开设亲子活动,来促进幼儿和家园之间的感情;幼儿园也会定期家访,定期和家长进行沟通。幼儿的进步需要家长和幼儿园的合作,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的开始,幼儿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双方在配合的情况下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8] 4小结 体育课程合理设置对幼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身体方面,开设体育课程可以使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增强幼儿体能体质;心理方面,体育课程的内容很丰富,与智、德、美相互渗透,相互结合。在课程中通过简单地游戏可以培养幼儿的洞察力和反映速度,教育幼儿诚实勇敢,培养吃苦耐劳和坚忍不拔的品质,通过体育课程可以让幼儿获取体育相关知识,提高幼儿的涵养;[9]社会适应方面,幼儿通过参与体育课程,身体和情绪都比较活跃,可以使幼儿与他人进行肢体和语言的交流,培养其活波开朗的性格。幼儿园体育课程合理设置有助于培养幼儿勇敢坚强的品质。[10]当他们遇到困难时可以克服恐惧,勇敢面对困难;有助于培养幼儿自信开朗的性格。幼儿积极参与其中,可以使其处于一个良好的状态,使其注意力集中,培养其对事物的洞察力,有助于幼儿树立集体主义精神。 5结论与建议 5.1结论 5.1.1大同市城区幼儿园显性体育课程设置编排现状不理想,很多学校重视对幼儿智力的开发,却忽视幼儿体质的发展。体育课程设置内容比较丰富,课的内容主要内容以跑步和体育游戏为主。5.1.2大同市城区幼儿园隐性体育课程设置现状为:场地及器材设施不完善、师资力量薄弱、家长持支持态度、家园合作良好。 5.2建议 在体育课程设置过程中,要从幼儿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幼儿体育课程是提升幼儿教育质量的基础。因此,在设置幼儿体育课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5.2.1从政府方面而言,大同市城区相关教育部门应重视体育课程的合理设置,加强对幼儿园开设体育课程的重视,加大对幼儿园的投资和建设,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和一定的物质基础,完善体育场地和器材设施。5.2.2从办园方面而言,在幼儿园中,园长是最具有发言权和决策权的,作为一名领导者,他的教育观念、学历程度、文化素养及管理教学等方面直接影响着能否开设更全面的体育课程,园长对幼儿园课程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一定情况下园长可以进行引导和帮助。园长对课程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包括教学中的各个方面,因此,园长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作用。5.2.3从师资方面而言,重视师资力量的培养,大同市城区幼儿园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通过各种方法、手段、途径对在职的幼儿教师开展专门的培训,使师资队伍壮大起来。通过不断地学习,在教学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意识和保护措施。5.2.4幼儿园的教师应当多与家长沟通,不断提高家长对体育课程的兴趣,让家长全面了解到开设体育课程对幼儿的益处。通过完善体育课程的教学形式以及内容,培养幼儿的兴趣爱好,养成终身体育的思想,研究新的教学方法,使更多的幼儿在体育课程中受益。 幼儿园体育论文:幼儿园户外体育游戏模式与实践 摘要:本文结合笔者近年来的教学实际,探讨了幼儿园户外体育游戏模式与实践,分别从户外体育活动的预想与策划、户外体育游戏模式的实践与摸索等几大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希望能够给幼儿教育者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幼儿;户外;体育;游戏模式;探索 人的一生可以分为不同阶段,各阶段有各自特点。学前期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此时身体各项机能还保持在相对幼弱阶段,但是身体各项指标是呈积极向上态势,所以,此阶段良好的健康以及适当的体育活动对将来积极成长起着重要作用。 1户外体育游戏对儿童成长的积极意义 体育对于人生各个阶段都是必不可少的活动,同样,学前体育对于幼儿身心健康有极大促进作用,完善合理的体育活动将加强幼儿的身体素质,推动身体各指标良好发展。户外体育游戏活动作为一种新型体育形式,能够为幼儿提供科学的运动方式,加强身体部位协调性,提升幼儿活力,并且幼儿在进行体育游戏的过程中,可以获得游戏乐趣,锻炼幼儿适应环境能力,提升幼儿对体育活动的热爱,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观[1]。 2学前儿童户外体育游戏活动预想以及策划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家长更多的关注儿童身心健康的成长。幼儿园的办学方针也逐渐向儿童健康方向转变,以“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培养儿童优良习惯”为核心。在总结原有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新型户外体育游戏理念,“户外大畅游”作为游戏体育的表现形式,将三个方面化为整体。首先开办体育游戏教学课堂,一周两节课,然后举办户外体育游戏活动,以天为单位,最后举办大型活动———“户外大畅游”,以周为单位,凸显举办主题,面向全部师生,活动体现全面性。举办活动次数也可以具体分析,并非一定拘泥以上要求。 2.1体育游戏教学课堂情景化 儿童学习基础体育动作,学习时间大约在半个小时左右,据情况而定,为体育游戏活动奠定基础。幼儿园总结一套基础运动动作,并为儿童提供具体情境,促使儿童反复练习基础动作,提升儿童运动水平,推动儿童活动向科学方向发展。 2.2科学划分户外体育游戏活动场所 幼儿园完善相关运动器材设备,并利用器材举办相关体育活动,保证儿童活动时间在半个小时以上。科学划分体育器材,按学习方向规定区域,譬如走、跑、跳、投等相关本领,因材施教,了解掌握儿童短板,以便体育游戏活动开展时,教师能够合理安排儿童活动区域。儿童活动区域与自身短板吻合,能最大程度发挥游戏体育的作用[2]。 2.3面向全园举办活动———“户外大畅游” “户外大畅游”是一种新型体育游戏活动,是对已有体育游戏活动的创新,总体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环节设置趋于综合化。举办次数大致以周为单位,时长在一个小时左右,每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举办两次,由于此活动面向全园,需要按年级划分组别参与。活动举办地点需要宽阔场地,例如操场、草地等,儿童训练项目需要设计合理,教师模拟有关情境,并适当结合运动设备器材,针对儿童不同问题提供不同运动项目,引导儿童参加合适体育游戏项目,寓教于乐,锻炼身体的同时,培养儿童不足之处,并时刻让儿童体验到体育游戏的乐趣所在,展示自身学习本领,提升儿童自信[3]。 3户外体育游戏模式的实践与摸索 3.1体育游戏教学课堂情景化 一部分是探索研究原有体育教学活动中的诸多弊端,例如以下情况:(1)教师在选择体育教学内容标准是相关教学,并不是遵循儿童自身规律,从而导致体育活动安排不科学。(2)体育游戏教学目标缺乏合理性、可行性、顺序性、连贯性。(3)错误理解体育游戏教学,将教学活动侧重于游戏方面,加之教师的不合理引导,从而使教学活动失去体育意义。另一部分是对儿童体育游戏教学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安排,不断修正发展方向。举例说明,对于不同年龄段儿童区别安排,合理定制专属活动目标,安排适合各自年龄段的教学活动。按照儿童身体素质划分,以促进全面发展为核心,针对儿童各自短板,进行针对性练习,在不同基础体育动作上,如走、跑、跳、投等等,创新学习方法,形成系统化锻炼方式,让教师熟悉掌握各个基础动作课程,促进全体儿童平衡发展。体育教师聘请专业人员,并且由于女教师的局限性,可以安排青年男性担任体育教师,但需要保证专业性[4]。 3.2科学划分户外体育游戏活动场所 在现实生活中,幼儿园会定期举办有关户外体育运动,在此过程中,教师会将较多注意力放在学生安全方面,其他则会关注较少,譬如体育活动是否有序进行,儿童运动量是否充足,是否能够满足身体发展需要。教师在儿童活动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但是并非如此,某些教师不了解体育活动的核心理念,随心安排教学内容,目标制定不符合儿童成长规律,甚至体育活动直接与儿童身体素质以及体育规律脱离,最终导致体育活动作用的丧失。针对以上现象,我们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学习有关儿童体育游戏活动的基础内容;带领教师参加实地学习,分析体育游戏活动成功举办因素,并总结经验等等。 3.3面向全园举办活动———“户外大畅游” 随着户外体育游戏活动的不断发展,我们在原有基础上摸索研究出一种新型活动———“户外大畅游”,“户外大畅游”是包含自由性、创新性、乐趣性、连贯性的新型体育游戏活动。由于此活动展开不久,我们需要对其各方面进行探索实验,譬如,活动细节(活动进程、背景配乐、活动目标等)、具体体育游戏活动策划、教师与家长在各个环节担负的责任,如何提供自身帮助等等。首先,良好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必要的。前期准备主要指热身,由于季节不同,对于热身时长则不同要求,夏季需要10分钟,冬季因为气温较低,则增加5分钟。前期热身工作能够提高活动参与者积极性,让身体达到最佳状态。师生、家长跟随专业人员,慢跑或者做热身运动。然后,使用5分钟大致介绍活动环节,让儿童对活动项目的参与方法有所了解,熟悉体育游戏活动项目展开地点。介绍环节主要由专业人员主持,并且可以让儿童与家长示范;主持人一定要做好安全工作,提升活动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其次,由于此活动具有自由性,儿童在进入活动场地后,可根据兴趣,自我决定符合自身的运动设施,独立学习并掌握活动参与方法,相互间不断交流联系,积极参与游戏过程,从中享受游戏的乐趣,并不断提升身体素质。在此环节,教师以及家长,主要职责是守候一旁,提供安全保护的功能,适当的引导儿童进行活动[5]。最后,做好体育游戏运动后的休息工作,休息环节大致10分钟左右。体育游戏活动会使儿童身体疲惫,休息环节主要为了调整儿童身体指标,降低儿童因运动带来的心理紧张或者高涨心情。与前期准备工作一致,休息放松需要全部人员参与,并且有序整理体育游戏器材,做好活动收尾工作。在整个过程,背景音乐最好合理衔接,为活动环节做好提示作用,让活动参与者清晰活动进程。 4结语 长期的探索研究,我们在体育游戏教学课堂情景化、科学划分户外体育游戏活动场所、面向全园举办活动———“户外大畅游”方面成效显著。科学完善的户外体育游戏模式不仅提升儿童的身体机能,还培养儿童正确的体育观,对于以后成长影响较大。但是新型体育游戏模式仍存在较多弊端,需要我们不断革新发展,不断推进“三维一体”工作进度,不断提升幼儿园户外体育游戏活动的水平,培养儿童良好的健康习惯,科学地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作者:彭鸿娟 单位: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武夷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体育论文:民间体育游戏如何走进幼儿园户外活动 摘要:民间体育游戏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操作非常简单,容易被幼儿园的小朋友所接受。科学有效地开展民间体育游戏,对于开发幼儿园孩子们的智力,提高孩子们的身体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理论与实例相结合模式,对民间体育游戏走进校园的难点进行分析,进而对民间体育游戏如何走进幼儿园户外活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民间体育游戏;幼儿园;户外活动 提起童年,让人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和小朋友们在阳光充足,空气新鲜的空地上、玩跳皮筋、捉迷藏、丢手绢等这些充满童趣的游戏,可以这样说,民间体育游戏不仅提高幼儿园小朋友们学会了动手动脑能够,而且孩子们也学会了分享、包容、合作及思考,同时,最重要的是幼儿园小朋友们在游戏中能够体会更多的快乐。 一、民间体育游戏走进幼儿园难点 1.游戏内容缺乏创新性 与现代的体育游戏类型相比,传统体育游戏内容上相对比较单一,在形式上过于落后。然而,大多数幼儿园不能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点,在幼儿园活动中对于民间游戏均采用的是“拿来主义”的基本原则,而不能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进行游戏创新性操作。通过对民间体育游戏在幼儿园的应用调查中不难发现,传统体育游戏在某些内容与形式上难以与当今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如民间传统游戏“猪八戒背媳妇”在形式内容上与现代文化内容格格不入,传统的“扔石子”游戏有容易对幼儿园小朋友身体构成伤害。 2.缺乏游戏设备与材料 从民间体育游戏的形式内容上看,其在开展游戏的过程中往往需要一些自然资源进行辅助,如在进行民间的“躲猫猫”游戏过程中,幼儿园需要设置更多的掩体和障碍物,然而,在现实的游戏进行过程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幼儿园都会出现资源缺乏的现象发生,这些都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民间游戏的快速普及,不利于民间体育游戏的健康发展。 3.难以掌控游戏运动量 民间的体育游戏在内容与形式上未能形成比较明确的培训学习目标,其存在形式大多数是各种体育活动的一种综合,这将导致一种单一的体育项目,比如攀岩、跳跃等一些运动技能逐渐的被淡化。但是,民间的体育游戏其也带有本身的特殊性质,主要体现在有些幼儿园小朋友在进行游戏的过程中,由于受一些游戏技术要领的控制,从而产生一种畏惧的心理,对民间体育游戏失去了本身的兴趣,另外一部分小学生掌握民间体育游戏的一些技术要领之后会爱不释手,由此会造成幼儿园小朋友的运动量存在着差异,限制了民间体育游戏的全面发展。 二、民间体育游戏如何走进幼儿园户外活动 1.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民间体育游戏 如果想要民间的体育游戏得到更好的发展,单靠幼儿园自身的力量是绝对不够的,其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学生家长以及幼儿园教师。要想使民间体育游戏得到更快的发展,要让全社会认识到开展民间体育游戏的重要意义所在,特别是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学生家长,一定要进行必要的相关的理论认知工作。为此,幼儿园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开展家长会的形式,老师与家长共同探讨开展民间体育游戏的重要性,在结合自身童年游戏类型,比如说在各自童年时期所玩的跳皮筋,踢毽子等娱乐性与游戏性相对比较高的游戏,一定要配合幼儿园有效的开展游戏活动。同时,也可以发挥出各自的聪明才智,创新民间体育活动类型,如开展流星球、纸足球等一些趣味性相对比较强的游戏类型。 2.丰富幼儿园游戏设施 在开展民间体育游戏的过程中,有效的开展体育游戏与体育设施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幼儿园可以根据民间体育游戏的相关特征,制作出与之相关的游戏材料,并且可以充分的利用可再生资源制作各种游戏设施,如小朋友玩的铁环可以用废弃的铁丝做成,进而幼儿园小朋友可以利用铁环开展更多有趣的活动;同时,幼儿园可以在园内的草坪上铺设五颜六色的橡胶轮胎,激发小朋友的游戏兴趣,对于一些运动量性对比较大的游戏活动后,如踢毽子以及跳皮筋,等等,幼儿园一定要设置专门为孩子们玩耍的场地,孩子们可以在此尽情的进行游戏玩耍;而对于那些对开发孩子们智力非常有益的民间体育活动,如石子对对碰以及下象棋等游戏,一定要设置独立的空间,游戏形式也要多角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确保孩子们在幼儿园既能增强自身的身体素质,而且也能学到了更多知识,促进幼儿园小朋友德、智、体全面发展。因此说,在幼儿园有效的开展民间体育游戏与游戏设施建设是否完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3.优化体育游戏 从目前教育发展形式上,学生的兴趣爱好与学校教育质量是共同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因此,幼儿园必须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民间体育活动进行进一步的改革与创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第一,在幼儿园开展体育教学的过程中,不要采用单一性质的体育模式,一定丰富游戏内容,加强幼儿园体制机制建设;第二,幼儿园也要明确开展民间体育活动的意义所在,以及开展这项体育活动的目的。举例来说,孩子们经常玩的拔河比赛,开展这项游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幼儿园孩子们的团结与互助精神,在体会游戏的乐趣的同时,也能锻炼自身的身体素质;第三,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民间体育游戏过程中充当着“领头羊”的重要作用,同时幼儿园教师可以根据民间体育游戏的相关进程适当的调节游戏的难易程度,使其与幼儿园孩子的发展需求能够相互适应,同时也可增加游戏的难度范围,激发孩子们的游戏兴趣,促进孩子们的智力发展。 4.内容上进行创新 在儿时经常玩的“跳皮筋游戏”曾经在一段时期内丰富了我们的童年生活,“跳皮筋主要是以跳跃作为最基本的动作类型,在各种歌谣的配合下,进行点、迈、勾、挑、跨等多种动作,从而能够跳出各种花样跳法。在进行此项游戏的过程中,主要分为双脚以及单脚两种跳跃形式为主,两个人分别拉着三四米长度左右的橡皮筋两端,并且固定牵直,这时游戏者在中进行多人或者单人轮流行的跳跃模式。记得小时候经常唱的歌谣是“一五六、一五七,马兰开花二十一……”这时我们将我们童年的歌谣《拉大锯》加入到这种跳皮筋模式中,其动作可以从幼儿园游戏中进行改革与创新,两端牵直固定的皮筋变化成幼儿熟悉的方形、圆形、多边形等。这种新型的游戏类型可以激发小朋友们的娱乐兴趣。与此同时,我们可以在游戏的过程中,加入古诗内容,不仅能够熟练的掌握古诗内容,而且还能丰富幼儿园孩子们的校园生活,一举两得。 三、结语 综上所述,民间体育游戏作为一种传承上百年的趣味性游戏,将其引入到幼儿园户外活动开展过程中,不仅能够促进幼儿园孩子们的智力发展,而且还能增强幼儿园孩子们的身体素质,同时也能培养孩子们的团队意识,从而使孩子们在民间体育游戏中实现成长与学习的终极目标。 作者:朱晋 单位:新疆军区参谋部幼儿园 幼儿园体育论文:学前教育体育课与幼儿园课外活动的对接 摘要: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体育课与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对接具有重要的意义,能激发体育课堂活力、提高学生适应能力、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但目前教学活动存在不足,教学策略不当,制约学生实践技能提升,为弥补这些缺陷,应该采取有效的对接策略:更新体育教学理念、营造体育文化氛围、创新课堂活动形式,并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健全监督管理体制。 关键词:学前教育专业;体育课;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对接策略 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体育课教学的目的是为幼儿园培养全能型的幼儿教师。为增强学生实践技能,让他们更好地适应将来工作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将体育课程教学内容与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对接是必要的。但一些任课老师不注重该问题,教学策略不当,制约学生实践技能提升,对他们今后的工作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需要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 1学前教育专业体育课与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对接的意义 教学中采取有效策略,将中职体育教学与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联系起来,实现二者对接具有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1激发体育课堂活力教学中采取措施将课程内容与幼儿园体育活动实现对接,让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和锻炼,并掌握奔跑、跳跃、爬行、攀登、投掷、运载、保持平衡等运动技巧。有利于激发体育课堂活力,让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效组织幼儿园的体育活动,推动教学工作顺利进行。1.2提高学生适应能力课堂教学中采取措施将教学内容与幼儿园体育活动对接,能深化中职学生对幼儿体育活动的认识,调动学生的兴趣和热情。让他们有效融入学习活动,进而增强学生对将来工作的适应性。1.3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中职体育教学采取有效措施,能深化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识,让学生有效融入体育活动。不仅可以掌握中职体育技能,还能对幼儿园体育活动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让学生将来在从事体育教学活动时,更好地组织课堂活动,有效引导幼儿开展体育锻炼活动,有利于提升中职学前教育体育课程教学效果。 2学前教育专业体育课与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对接的不足 教学中,一些任课老师没有充分认识二者对接的意义,教学策略不当,存在的不足体现在以下方面。2.1教学理念缺失一些任课老师在开展中职体育教学活动时,将重点放在提高学生体育技能、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理念方面。但忽视对学生今后可能从事的工作的考虑,即对课程教学与幼儿园体育活动的对接认识存在不足,理念缺失,不利于激发学生兴趣,难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2.2活动形式单一一些任课老师虽然认识到促进课程教学与体育活动对接的重要性,但课堂对接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体育活动对接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学生可能感到枯燥,制约课堂教学效果提升。2.3经费投入不足实现课程教学与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对接离不开经费投入,需要健全完善体育基础设施。但目前很多中职学校普遍对此不重视,场地器材不足,一些任课老师的教学积极性不高。再加上体育课堂教学经费投入不足,制约教学内容与幼儿园体育活动的有效对接。2.4监督管理忽视虽然中职学校普遍建立监督管理体制,但存在的问题是,这些制度措施没有严格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巡视不到位,制约教学效果提升,也没有认真考察课堂教学与幼儿园体育活动对接实施的效果,难以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 3学前教育专业体育课与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对接的策略 为弥补教学的不足、提升教学效果、增强学生对将来工作的适应性,可以采取以下对接策略。3.1更新体育教学理念任课老师要更新教学理念,充分认识中职体育教学与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对接的意义。创新教学方法、合理组织对接活动、调动学生的参与兴趣,让他们有效融入学习活动。中职体育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掌握体育运动技能,还要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理念,并让教学活动与学生将来的工作实现有效对接,增强学生对就业岗位的适应性,为中职学生更好地从事将来的工作奠定基础。任课老师要提高课堂组织能力,增强学生的自我意识,让他们对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有更为深入全面的认识,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借助课堂教学和体育活动对接的机会,促进体育课堂活动更好发挥作用,增强中职体育教学实效性。3.2营造体育文化氛围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能营造健康、愉快的体育锻炼氛围,激发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深化对体育活动的认识,实现课堂教学与幼儿园体育活动的有效对接。可以利用校园广播、互联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宣传活动,让体育老师和学生明确实现二者对接的重要作用,提高思想重视程度,在教学和学习中有效掌握相关技巧,提高课程教学效果。3.3创新课堂活动形式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教学活动对接,例如,采用合作学习法、项目驱动法、游戏教学法、分层教学法等,让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游戏和教学活动,深化学生的理解和认识,创造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进而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掌握体育运动技巧以及活动对接技巧,这对提高课堂教学活力,让学生更好地适应将来工作需要都具有重要意义。3.4加大教学经费投入中职学校应该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教学基础设施配置,注重场馆建设,购置活动对接和教学过程中所需要的仪器设备,满足教学活动需要。应该注重提高教师待遇,引进体育运动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任课老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为教学活动对接准备师资队伍。适当组织课外活动,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让学生对幼儿园体育活动有更为直观、全面的了解,在课外活动中加强锻炼,努力提升教学活动对接的实效性。3.5健全监督管理体制目前教学监督体制不完善,相关制度没有严格落实,未能及时监督和检查教学活动对接的实效性,对存在的不足也没有及时改进。因此,应该强化现有监督管理体制,合理配备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改进课程教学和幼儿园课外体育活动对接存在的不足,让任课老师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升课堂教学实效性。另外,还要对任课老师进行考核和监督,让他们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教学规范要求,掌握课堂教学对接技能,有效完成教学任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结语 总之,教学过程中采取相应措施,促进二者的有效对接,不仅能激发体育课堂活力,还能培养学生的体育运动和教学实践技能,让他们更好地适应将来工作需要。因此,作为任课老师,应该认识到其重要作用,结合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二者对接,让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体育课程教学取得更好的效果。 作者:陈健 单位: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职业教育中心 幼儿园体育论文: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现状分析 摘要:目的了解郑州市幼儿园亲子体育开展的状况。方法于2015年7-8月选取郑州市中原区和管城区的20所幼儿园为调查现场,采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郑州市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的现状展开调查。结果郑州市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组织较少,家长对于亲子体育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普遍较低,但家长对于幼儿园开展幼儿体育运动相对比较支持。结论亲子体育运动有利于促进全社会成员的健康;有利于促进幼儿与家长沟通;有利于学习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对于幼儿园阶段的启蒙教育有着积极正面的意义。 关键词:亲子体育;体育运动;启蒙教育;快乐教育 当今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扮演着多重社会角色的年轻人成了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对于年轻的父母,虽然从孩子还未出生就已经认识到了早期教育的重要性,然而伴随着生活的压力,陪在孩子身边的时间却日益减少。因此,幼儿园开展亲子体育活动的意义就体现出来了,亲子体育活动,不仅能够增进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也能增进家长与学校的交流,更能让幼儿的各种表现能力得到发挥和提升。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于2015年7-8月选取郑州市中原区和管城区的20所幼儿园为调查现场,对幼儿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家长为学生的父母,不包含其他亲属。 1.2研究方法 1.2.1问卷调查法根据研究目的设计调查问卷,实地走访了20所幼儿园,对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305份,回收有效问卷256份,问卷有效率达83.93%。调查具有随机性、真实性和科学性。1.2.2访谈法设计访谈提纲,在调查过程中,随机采访20名家长、20名幼儿教师或园长、20名幼儿,将样本的想法进行了整合汇总。1.2.3数理分析将由问卷调查所获得的原始数据录入Excel进行统计处理,处理的结果经过和实际情况的联系,结合文献,得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2结果 2.1郑州市开展亲子体育幼儿园的现状 幼儿园家长的年龄大部分集中在26~30岁年龄段中。由此可见,幼儿园父母多为80后。见表1。家长了解的幼儿所在幼儿园举办亲子体育运动的频率为每学期1次88例(34.38%)、每学期2次11例(4.30%)、每月1次8例(3.13%)、每月多次7例(2.73%)、几乎没有举办过142例(55.47%)。可见多数家长并不知悉幼儿所在幼儿园举办过亲子体育项目,因而家长对于亲子体育的知晓度普遍较低。 2.2幼儿园开展亲子体育的参与程度 在家长是否参与过幼儿园举办的亲子体育运动方面,回答举办并参与过34例(13.28%)、举办但没有参与过80例(31.25%)、没有举办过142例(55.47%)。可见家长的参与度相对较低。 2.3家长对幼儿园亲子体育的支持程度 在家长对亲子园幼儿体育运动的支持程度方面,回答非常支持61例(23.83%)、一般支持112例(43.75%)、无所谓49例(19.14%)、不支持32例(12.50%)、非常不支持2例(0.78%)。可见幼儿家长对于幼儿园开展亲子体育运动相对比较支持。 2.4幼儿在亲子体育运动前后与家长的沟通程度 亲子体育运动后幼儿和家长的沟通情况中共调查34位家长。其中回答非常频繁5例(14.71%)、一般频繁16例(47.06%)、无变化8例(23.53%)、不怎么沟通4例(11.76%)、完全不沟通1例(2.94%)。可见实行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后,幼儿会更愿意与家长沟通,更愿意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分享。 2.5幼儿在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前后对于幼儿园教育的喜爱程度 亲子体育运动后幼儿是否更愿意去幼儿园上学共调查34位家长。其中回答更愿意23例(67.65%)、和过去一样10例(29.41%)、更不愿意1例(2.94%)。可见幼儿在参与过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后,对幼儿园的喜爱程度增加,具体表现为幼儿更愿意去幼儿园上课。 3讨论 3.1国内外亲子体育的现状 3.1.1目前国外亲子体育开展的现状在20世纪60年代,国外的一些学者已经开始关注亲子游戏的研究,不仅儿童的内部性格特征影响儿童的游戏行为,而且父母对儿童的游戏行为起到了较大的影响作用[1]。在加拿大、英国、新西兰等国家的《婴幼儿身体活动指南》中,加拿大重视成人的引导及示范作用[2];英国、新西兰在重视成人引导作用的同时,强调互动作用[3],这3个国家同时强调,父母与婴幼儿的沟通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关键[2-3]。国外关注亲子游戏较早,涉及亲子游戏的研究内容较为丰富,随着社会对幼儿教育的关注,使得亲子体育在幼儿教育中开展事态良好,从而为我国研究幼儿园亲子体育提供了借鉴和参考。3.1.2目前国内亲子体育开展的现状目前有关亲子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亲子游戏方面的研究。与亲子体育的相关研究尚少,且属于局部小范围的调查[4]。因此,希望更多的体育专家、学者关注亲子体育的发展,参与亲子体育的研究,使我们的下一代能更够健康地成长。 3.2郑州市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体现了快乐教育的理念 3.2.1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受到家长的支持对于幼儿园开展幼儿体育运动,非常支持和一般支持的家长占到受调查人数的67.58%,多数家长认为幼儿的童年时间有限,幼儿体育游戏是成长中的记忆,有助于幼儿的成长,非常支持幼儿园开展幼儿体育运动。3.2.2幼儿在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中感受到了快乐教育幼儿园亲子体育只是一个教育和家庭之间沟通的桥梁。在参加亲子体育运动后,更愿意去幼儿园上学的幼儿比例占到总调查人数的67.65%,这就说明幼儿在亲子体育运动中感受到了快乐教育,更加爱上了幼儿园。3.2.3幼儿在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中提升了沟通能力亲子体育运动后,幼儿和家长的沟通非常频繁和一般频繁的占到总调查人数的61.77%,这不仅加深了幼儿与家长的感情,也对幼儿的沟通能力提升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3.3郑州市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所面临的困境 3.3.1基础设施尤其是专项体育运动设施的匮乏首先是基础设施的问题,这是所有幼儿园都面临的普遍问题。每个幼儿园的学生并不多,幼儿园的教育是儿童的启蒙教育,教育机构更侧重于文化层面的教育,因此设置专项的体育运动设施既占据了大量的建筑使用面积,又不能让这些基础设施利用最大化。3.3.2亲子体育运动组织困难首先,幼儿信息传递的困难。幼儿并不能完全将老师的任务传递给家长。其次,家长组织的困难。孩子的家长年龄层次在26~30岁之间居多,而这个年龄段的家长又忙于工作。因此组织起来非常困难。最后,幼儿园自身的困难。因为幼儿园学生不同于其他年龄层的学生,他们容易受伤,且好胜心强,因此在体育运动的同时要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都是很重要的。3.3.3家长对亲子体育运动的参与度较低综合老师与家长的回答,总结原因如下:①虽然家长非常支持幼儿园内开展幼儿体育运动,但一些家长不愿意配合参与,觉得运动项目幼稚、无聊;有些家长认为,幼儿园的启蒙教育就是让幼儿初步接受知识,这种竞技娱乐的体育活动与家长关系不大,也很占用家长的时间。②亲子体育往往需要家长和幼儿之间相互配合,这种默契达不到的话幼儿会感到难过,本来寓教于乐的活动却让幼儿有了心理负担;③亲子体育如果需要分出胜负,幼儿的观念里不能很好地理解“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概念,容易让亲子体育变味。这是一个心理上的“不平衡”,需要家长与老师共同沟通解决。 3.4幼儿园亲子体育运动的改进与建议 3.4.1大力弘扬亲子体育运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调查,多数家长愿意支持幼儿园组织亲子体育运动,可见亲子体育并不是一件不可实施的困难事情,找好方法,把亲子体育在幼儿教育中的积极影响宣扬给家长,让家长明白亲子体育的重要性,从而投入其中,更好的与学校配合,做好幼儿教育。举办亲子体育活动可以增进幼儿、家庭和校园的沟通。3.4.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很多幼儿园目前只注重理论教育,认为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就是要让幼儿对文化知识有一个简单的涉入,以便与小学教育接轨。这样的思想让幼儿园在办学的时候几乎很少考虑安排幼儿的体育运动,除了一些娱乐玩耍的器械和设施,幼儿园未专门的场地提供给体育运动。所以必须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让亲子体育走进各个幼儿园。3.4.3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中国传统会有一些保守的思想,比如“男主外,女主内”,殊不知幼儿的教育是需要家庭成员共同努力才能得到更好的效果。这就要求家长,改变自身的固有思维,把幼儿的教育当做一件大事,在工作之余多与幼儿进行沟通、互动,配合好幼儿园做好幼儿教育。 作者:朱建峰 单位: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幼儿园体育论文:民族传统体育游戏对幼儿园的利用 摘要:中华民族是个拥有56个民族的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有着独具特色、丰富的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民族传统体育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智慧与精神的结晶,民族传统体育游戏在学前体育教学中的应用,能够丰富学前体育教育素材、创新体育教学模式、促进幼儿身体素质和德育素质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挖掘;利用 民族体育游戏是幼儿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各民族儿童强身健体、陶冶情操、接受社会化教育的重要方式。它伴随着一代代各民族儿童茁壮成长,也受到了当代儿童的喜爱。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许多教师组织的体育游戏都来自教材,体育游戏的开展需要准备大量的游戏材料,可结果是幼儿玩了两遍就不感兴趣了。民族传统体育游戏材料简单、形式多样、趣味性强、易学、易会、易传,影响一代又一代人的童年。在幼儿园组织民族传统体育游戏,可以有效激发幼儿运动的兴趣,满足幼儿活动的需要,增强幼儿的体质。 1民族传统体育在幼儿园的挖掘 1.1民族传统体育材料简单易搜集,玩法多样、有趣;让幼儿感受丰富的民族体育风情。《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充分利用自然物、运动游戏材料、开展多样化的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感受运动游戏的愉快。”传统民族体育的材料简单易搜集,但用途却是多样;不但可以让幼儿感受到不同民族的体育风情,还能一物多玩;既节省了成本又激发了幼儿的兴趣。例如:满族体游“雪地走”的准备材料:一定厚度的木板,既可以让幼儿感受满足妇女劳动时的情境,又能在活动中发展平衡能力;在其他体育的延伸中既可以利用这块有厚度的木板进行障碍跑、跳,也可以让幼儿单脚踩在上面比平衡、比耐力。甚至于有的体育项目都不需要准备材料,幼儿也在不同的异域风情中愉快的进行不同的玩法。如:回族“踏脚”,汉族的“编花篮”、“走矮子”。 1.2民族传统体育的情境故事,激发幼儿体育活动的兴趣。民族传统体育游戏是幼儿体育活动中重要的一部分,他根植于民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民族意识。几乎每一个民族传统体育游戏项目都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如:朝鲜族体育“顶罐走”;讲了一个朝鲜妇女把盛水的罐子顶在头上到河边去取水的故事,走路时动作要慢,罐子才不会掉下来。故事讲完了,幼儿也大概了解了该项目中的规则有哪些;并带着浓厚的兴趣在活动中探索出玩法和经验。 1.3民族传统体育游戏中的相互合作,激发幼儿运动的兴趣。民族传统体育游戏一般需要两名以上幼儿共同合作才能进行。如:翻烙饼(2人)、跳花盆儿(3人)、跳竹竿(多人)满足了幼儿合作的需要。幼儿在游戏中通过玩具或材料等结成现实的伙伴关系,有利于培养幼儿的合作精神。有研究表明:积极的伙伴之间的社会强化可能出现在自由游戏中,而不是出现在成人组织或设计的活动中。民族传统体育游戏,使幼儿三五成群一起游戏,通过相互协调、模仿,学会与别人友好相处,使幼儿助人、合作等心理品质得到发展。如:捞小尾巴鱼,两名幼儿双手举高当渔网,其余幼儿排好队依次从渔网下钻过…。这些可充分培养幼儿的合作能力,促进幼儿积极交往能力的发展,同时在这种愉快的活动中,幼儿自己动手动脑,协调能力得到了提高。心理学研究还表明,大家在一起活动或游戏,会比个人活动、游戏的效果好,促进了幼儿在共同活动中得到全面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游戏中的相互合作,不仅促进了幼儿和作能力的发展更能激发幼儿运动的兴趣。 2民族传统体育在幼儿园的利用 我园的园本特色为———民族特色,故也将民族特色贯穿于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这其中也包括民族传统体育。 2.1将民族传统体育运用于幼儿的晨间活动。幼儿早上入园的时间并不是完全一致,有的幼儿入园早,有的晚;这就意味着教师在组织晨间活动时幼儿人数会不时的增加。而我园的晨间活动多采取民族传统体育游戏,让幼儿自己将体育游戏器械从指定地点取出,幼儿在此过程中建立了良好的常规。然后先来的幼儿可以三三两两的自己选择适合自己和人数的活动进行游戏。如:起初人较少的时候孩子们会选择哈萨克族的“穿袋摔跤”,拉祜族的“打陀螺”、藏族的“押加”;而后来集中入园、数量较多的幼儿有的会选择“打沙包”、“跳竹竿”或“蹴鞠”等活动。在这样的活动幼儿又可以快乐的体验我国民族体育的特色和趣味;又可以减轻老师的负担,在常规形成后,教师也可以与孩子一起愉快的进行活动。 2.2民族传统体育运用于幼儿健康活动。民族传统体育游戏以其特有的风格,教师可以将每一个项目通过设计为幼儿带来一节精彩的健康活动;民族与民族之间不同的习惯、生活方式、劳动方式的呈现就出现了一个个有趣的体育游戏;教师可以将民族传统体育游戏的来历以及玩法通过一个个有趣生动的故事或情境来传递给幼儿。如:满族的体育游戏“雪地走”,相传满族妇女在雪地走为了不湿鞋,把鞋底垫起一定的高度,久之就穿着这样的鞋走路,每逢节日,人们就用这种形式别有民族风趣的“雪地走”比赛。类似竞走,赛速度,赛耐力,比赛距离根据对象而定。再如:汉族的“走矮子”,蹲着走路叫“走矮子”,是古代戏班子里武丑常表演的动作。孩子们作为一种游戏学练走矮子,还比赛看谁蹲得低,走得远,说明腿力好,为了走得稳走得远,孩子们还自创很多动作,如边走,双臂边前举、上举,胸前抱肘,扶胯或背手等很多花样。民族传统体育游戏是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在漫长的历程中创造出来的,这类游戏充满了浓郁的泥土味,而且不受一些条件的限制,随时随地即可进行。它具有随意性、简便性、趣味性、地方性等特点,幼儿易懂、易学、易传,深受他们的喜爱。近年来,幼儿体育游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传统民间体育游戏的价值越来越凸现出来。游戏不仅有益与孩子之间的感情交流,密切同伴关系,锻炼儿童的身体,而且对儿童的社会化发展,特别是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作者:钟婧 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第六幼儿园 幼儿园体育论文:幼儿园体育活动的审美教育论述 幼儿园体育的目标和任务,一是身体健康,通过各种体育活动,发展幼儿基本动作,促进其身体正常生长发育,增强体质;二是心理健康,创设各种温暖、宽松的环境,培养其对体育活动的兴趣,培养机智勇敢、活泼开朗的良好品质。 一、让活动从遵循原则开始 (一)整体性原则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指出“: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要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幼儿教育是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完整儿童。为此,一方面,尽可能的挖掘美育与体育的内在联系,将其内容自然地融合在一起;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美育和体育的手段,将体育与审美融合在一起,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二)动作性原则 体育的美是运动的美,动态的美。幼儿的思维具有直觉行动、形象具体的特点,因此,在教学设计和组织中尽量让孩子们去“动一动”“看一看”“想一想”“再动一动”。比如跳绳、拍球比赛,老师让幼儿听着音乐节奏活动,看谁反应快、动作灵活,既提高了幼儿活动的兴趣,又感受到音乐节奏和旋律变化的美。 (三)积极性原则 幼儿是学习的主体,只有始终处于积极的精神状态中,才能对活动产生浓厚的兴趣,保持持久的注意力,充满信心地完成学习任务。为此,在实施教育时,要营造宽松、愉悦、和谐的氛围,让幼儿始终处于积极主动探索的学习状态中。比如,在体育区域活动中,设置若干个不同内容的游戏区,让幼儿自己选择参与一项或多项游戏,在游戏和自由选择的活动中提高身体素质,使幼儿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二、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进行体育活动的审美教育 审美教育即学校教育中的美育。体育和美育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支柱,体育离不开美育,美育的作用渗透在体育之中。幼儿体育活动的审美教育中,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十分有益。 (一)创设宽松的活动环境,调动幼儿的积极性 喜欢玩游戏是孩子的天性,游戏要符合他们的心理发展水平,同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年龄孩子的不同运动能力和发展趋势,选择创设与之相适应的活动环境调动幼儿的积极性。如体育活动“好玩的呼啦圈”,让幼儿自由探索呼啦圈的不同玩法,体验创造性乐趣。 (二)创设审美情境,让幼儿在体美活动中获得美的享受 幼儿在对象审美属性诸如色彩、节奏等直接刺激下,可以自由地展开想象,产生一种愉悦的心理情感感受。在体美活动的教学中,可以利用各种教育媒介,创设一种审美情境。如小班体育活动“小蚂蚁”,让幼儿练习手膝着地自然协调地爬,引导幼儿在自然协调爬的基础上学习向不同方向爬,听信号爬,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 (三)提供多方位的视觉感官,感受体育中的美 幼儿的审美感受是建立在审美感知和审美想象基础上的,它是以幼儿为欣赏主体在欣赏过程中达到一种自由和谐状态时所产生的一种审美愉悦,也是对杂乱无章或井然有序的事物的一种直觉整合。在体美教学中,通过让幼儿观看静态的照片、图片,动态的录像、表演等,让幼儿感受体育运动的敏捷、矫健,从中得到力量的鼓舞和精神振奋,提高对体育美的感受和欣赏能力。 (四)提供平台,让幼儿体验体育活动中的美 幼儿体育审美的感受力和鉴赏力,仅仅通过有意识地观察施教者的示范是不够的,必须把观察和实践相结合,实践可以巩固提高观察成果,增强美的体验,还可培养审美创造能力。如在提高幼儿对正确姿态的认识时,不仅让幼儿看体育表演比赛的录像或照片,观察班级中每个同伴的站姿、坐姿,还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精心编排了特色的小班韵律操和中大班的艺术体操,在观察和实践中让幼儿体验姿态美。 三、家园智慧碰撞,为活动增添色彩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教育,只有实现家园同步教育,才能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发展。我园体育活动中的审美教育,不仅需要幼儿、老师的努力,也需要家长和我们共同进步。如:在“班级自制体育器械”活动,是家长智慧的碰撞,在班级老师的带领下,交流、沟通,共同探讨幼儿体育活动中成长的话题。发动每位家长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创作、自制体育器械,参与全园式的自制比赛活动,家长的智慧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与展示。总之,幼儿的审美不同于成人的审美,寓教育于美的感受中,始终把对幼儿的个性、情感的尊重放在首位,促进幼儿动作发展,培养幼儿对美的感受能力,提高他们在体育活动中的审美情趣。 作者:罗爱萍 单位:福建省连城县莲花幼儿园 幼儿园体育论文: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研究 随着全面发展教育和终身教育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幼儿全面发展已经成为幼儿家长、幼儿园教师、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期待。幼儿体育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一门活动课程,其丰富有趣的内容、灵活多变的形式深受幼儿的喜爱。幼儿园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引导者、组织者,其教育教学能力和活动组织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开展体育教学的质量,因此,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体育教学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学前教育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也加强了对学生体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有效提升了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体育教学能力,为培养合格的幼儿园教师提供了保障。然而,通过对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的调研发现,现有的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与《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中对教师专业能力提出的相关要求相比,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幼儿园教师对体育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受传统“重智轻体”教育观念的影响,幼儿园教师对体育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多数教师认为,体育活动就是陪幼儿一起玩或者带幼儿玩大型玩具,没有认识到体育活动内容的全面性和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对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影响。没有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就不会有行动上的重大突破。正是因为幼儿园教师对体育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了思想上和行动上对幼儿园体育活动的轻视。 (二)幼儿园教师对体育教学的目标定位不明确 《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幼儿体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技能的协调发展,增进体质,培养其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但是,调研发现,70%的幼儿园教师对幼儿园体育活动的目标存在认识模糊的现象,只是简单地认为“幼儿园体育活动就是锻炼幼儿的身体”。众所周知,幼儿身体的锻炼只是幼儿园体育活动的目标之一,体育活动还可以有效促进幼儿的生长发育、体质体能和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等,从而有助于幼儿智力的发展〔1〕。幼儿园教师对幼儿体育活动目标的定位不明确,从而导致在体育教学活动中偏离了方向,进而影响了体育活动的效果。 (三)幼儿园教师体育活动内容的选取单一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明确地把体育列入健康领域,成为健康领域的下属内容,与其他各个领域相融合。《纲要》指出“:培养幼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是幼儿园体育的重要目标。”幼儿园体育活动应该是丰富多彩、多种形式与方法并存的,既有基本的体育游戏活动、体质锻炼项目,也有基于地方特色的民族体育活动内容等。但现实中,幼儿园教师在体育教学内容的选取上仅局限于体操形式和体育游戏,造成了幼儿体育活动内容的单一化和成人化,缺乏幼儿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减弱了幼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不足的成因 (一)职前培养机制的不健全 各级各类高师院校是幼儿园教师的主要培养基地,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的不足,追根溯源,是由于高师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机制不健全导致的。幼儿园教师入职前没有经过科学、严格的训练,入职后就不会有高质量的教学水平。培养机制的不健全突出体现为课程体系的不健全,对于高师院校来讲,不论是初中起点的三年制幼师、五年制幼专还是高中起点的大专,在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上,多数没有开设与幼儿园体育教学相关的课程。有的学校即使开设了,也很不完善,从课时分配上来看,与幼儿体育教法有关的课程远不及舞蹈、音乐、钢琴、绘画等技能课的课时数〔2〕。加上受传统教育观念“重智轻体”思想的影响,最终导致幼儿园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只注重钢琴、儿歌演唱、绘画、舞蹈、语言、说课技能等方面的训练,而忽略了体育教学与教法及相关技能的训练,缺乏有效组织幼儿体育活动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职后培训内容的不均衡 幼儿园教师是幼儿园体育活动最直接的设计者、组织者与指导者,其自身体育素养及活动组织能力的高低将对幼儿体育教学的质量和幼儿身心健康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幼儿园却很少注重对教师进行与幼儿体育活动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针对幼儿教师进行的培训内容存在明显的不均衡现象。幼儿园每年都会给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但是,无论是从幼儿园教师本身来讲,还是从培训机构来讲,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都会选择科学理念的宣讲、《指南》的解读和领域教学的传授,而针对体育教学能力提升的知识或技能却很少或基本没有。入职前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入职后又没有及时的补充,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不强就不足为怪了。 (三)对安全问题的担忧 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不足,这是不可争辩的事实,但是导致该问题的原因有很多,除上述之外,家园合作的不和谐,或者家庭与幼儿园之间联系的断层,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体育活动的效果。同时,教师和家长对幼儿安全问题的担忧也成为影响教师体育教学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能否保证幼儿在体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是幼儿园教师及家长最为担心的,因此,幼儿园教师在组织幼儿进行体育活动时,幼儿的安全是教师首先必须考虑的:担心场地会让幼儿受伤、担心幼儿运动能力弱会受伤、担心幼儿因自我保护能力差而受伤等,加上幼儿园教师本身所具备的体育相关知识及技能不够全面等因素,必然导致教师组织与开展幼儿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减弱,最终导致幼儿园教师在体育活动中尽量运用“安全”的手段组织“安全”的体育教学活动〔2〕。久而久之,教师对体育教学活动本身丧失了应有的积极性,也间接地阻碍了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的提高。 三、提升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的途径 (一)加强高师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改革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指出,“能力为重”被确定为幼儿园教师所必须秉承的一个基本理念,掌握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创设环境、捕捉生活中的课程生长点、调动幼儿参与、对话、共同建构知识等被视为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的重点〔3〕。幼儿园教师只有具备了相应的体育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才能科学、有效地组织幼儿园体育教学活动。课程是文化的载体和创新工具,作为实现教育目的的手段在教育体系中始终居于核心地位,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是实现其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因此,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体育教学能力,必须要加强高师院校课程的改革,设置合理的课程〔3〕。1.夯实体育学科知识的理论基础高师院校在理论课程的设置上,除了一些基础课程外,还会设置相应的实践类课程,包括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等,这些课程是帮助学生了解幼儿园各领域教育活动设计和实施的基本要求,为提高学生活动设计和实施能力提供知识和能力的保障。幼儿园教师要具有较强的体育教学能力,需要有相关的学科知识作支撑。体育涉及到幼儿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体育学科教学知识等,这些知识缺一不可。幼儿骨骼的发育程度、机体的成熟程度、运动能力的强弱等生理特点是幼儿进行体育活动的生理基础。教师只有对幼儿的生理特点做到了如指掌,才能切实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幼儿的生理特性设计适合于他们的体育活动。同时,教师掌握幼儿的心理特点,是他们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保证。例如,对小班幼儿来讲,他们的游戏水平还处在一个较低层次的合作,而中班和大班幼儿的游戏则需要更多的同伴合作。因此,幼儿园教师只有很好地把握了幼儿的心理特点,了解他们在不同阶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及需求,才能针对不同孩子的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教育。其次,体育学科教学知识是幼儿教师做好体育活动的重要保障。学科教学知识主要包括,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如何组织实施体育活动,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等。因此,幼儿园教师提升体育教学能力,必须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而这些学科知识是通过课程讲授获得的,高师院校只有开设相关的课程,学生才有机会获取相应的知识。2.加大实践课程力度幼儿体育活动具有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等特点。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的获得需要通过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共同实施完成,其教学能力的强弱是在真实的教学情境中表现出来的。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幼儿教师对体育活动的驾驭,包括目标的制定、内容的选择、方法的选取、评价方式的科学性等,而这些都要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获得。因此,要有效提升未来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的能力,高师院校除了设置必要的理论课程外,还要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的实践课程。通过多样化的实践课程,例如,实训课、观摩教学、微型课等,既能够使学生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也可以在实践环节中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提高自身的体育教学组织能力。 (二)加大职后体育教学能力的培训 职后培训是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对职前培养不足的有效补充。职后培训要根据幼儿教师的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实施,充分发挥职后培训的促进与补充作用。现今的职后培训,无论是从培训机构来讲,还是培训学员的需求来讲,都没有将体育教学能力的培养纳入到培训的主题中,因此,要提升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要在做好职前培养的基础上,加强职后培训。体育教学活动不同于其他的教育活动,因此,对幼儿教师体育教学能力也有不同的要求。鉴于体育教学的特殊性,在幼儿园教师职后培训的过程中,无论是教育形式还是教育方法,都要遵循幼儿园体育教学活动的规律,切合发展实际。比如,体育教学培训要尽可能采取小班教学,让培训者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体育教育实践,同时,教学内容的选取一定要结合当地幼儿园的实际状况,比如,农村幼儿园可以结合当地的一些特色,把当地的一些童谣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游戏加进来;城市幼儿园在进行体育活动中,要根据本地的、幼儿园自身的一些特色进行。因此,在职后体育教学能力的相关培训中,一定要因园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培训课程。 (三)家园共育,创造和谐体育教学环境 每一个幼儿的成长都是家园共育的结果,因此,要真正发挥体育对幼儿发展的作用,让幼儿在体育活动中得到全面发展,家庭和幼儿园就要形成教育合力。幼儿园应该及时向家长传递先进的体育理念,同时,家长也应该理解和支持幼儿园的体育工作,家园共同努力搭建合作的平台。体育教学需要在宽松和谐的教育环境中进行,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也需在相应的教育情境中提升。因此,不论是家长还是幼儿园,都要为幼儿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教学活动提供环境的支持和保障。幼儿园教师也要在体育教学活动开展前做足准备工作,根据幼儿不同的年龄特点及运动能力的差异合理安排体育教学内容、准备安全实用的器械、加强体育活动中的保护措施、选择安全的体育活动场地等,保证幼儿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总之,国家及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强幼儿园教师体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更新培养内容、创新培养方法、拓宽培养路径,从而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体育教学能力,让幼儿在安全、愉悦的氛围中参加体育活动和游戏,通过体育活动促进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 作者:乔冰梅 幼儿园体育论文:幼儿园教育中体育教育论文 一、幼儿园教育中体育教育的重要性 素质属于人先天具备和后天形成的一种品质的综合和稳定的特性。而提高和培养学生素质的教育就是所谓的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有3类6种,也就是身体素质教育、社会素质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这3类,6种就是身体素质教育、社会素质教育以及心理素质教育所涵盖的劳技素质教育、审美素质教育、业务素质教育、道德素质教育、思想素质教育以及政治素质教育。在新的世纪,教育部指明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应当立足于幼儿时期,通过合理和科学的方法激发和启迪孩子的智力,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体制。而要求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实现教育和保育的有效统一,促进幼儿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二、幼儿园体育教育教育的实施策略 1.增强幼儿园教师对体育教育的观念。 目前形势下,幼儿教育工作者们对体育教育的观念还较为狭隘,总是关注体质论。他们没有意识到体育教育涵盖了运动训练学生、体育心理学、人体科学等诸多学科,它牵涉到人的生理、社会性、心理、意志情感等各个方面。为此,这就对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只有在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指导下,才能够在教学实践活动和组织幼儿活动的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从而具备与时俱进的体育运动发展意识。可以结合下面的两个方面对幼儿实施体育教育:一方面,有效地统一幼儿的运动发展能力以及教育与运动环境,从整体上思考这两者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体育教育并非单纯性的户外体育活动,而是需要结合幼儿的心理、智力、情感等各个方面实施体育教育,从而有效地推动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实现体育教育的最终目的。 2.幼儿园设备与场地器材的健全。 倘若幼儿园实施体育教育的硬件条件达到了一定的要求,那么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就能够实现理想的效果。良好的硬件条件有利于幼儿体育教育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可是,当前形势下幼儿园的体育场地、体育器材和设备等硬件条件还面临着分配不科学和不合理的情况。为此,要想健全幼儿园的体育场地、体育器材和设备等硬件条件,需要创设一种有益和良好的环境。第一,市级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需要高度地重视幼儿教育,确保足够的幼儿教育投入,实现不同地方的发展要求,进而使得教学资源的不平衡性减少。第二,教育不但是国家的职责,幼儿园、家庭以及社区都需要创建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尽可能地确保幼儿能够获得更加完善和标准化的体育教育。 3.科学组织体育教育中幼儿的运动负荷。 教师应当以人体生理机能获得的通常性规律“上升”,再到“稳定”最后到“下降”来组织体育活动。事实表明,通常幼儿的生理机能在一开始的时候有着比较快的上升趋势,然后在某个时间段内实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然而这个时期的持续时间是非常短暂的,幼儿承担急剧改变的负荷能力比较低,最后的时候又慢慢地降低。其中,上升、稳定、降低这几个时期是互相联系的和密不可分的。对于幼儿来讲,因为幼儿的体育基础、身体健康状况、年龄特点以及气候条件、教学安排、体育项目的特点等的不一样,他们上升时期坡度和时间以及最高时期的持续时间和高度的不一样,再者,幼儿担负急剧改变负担量的能力也是不一样的。 三、结语 综上所述,幼儿体育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作为广大的幼儿教育工作者们来讲,需要结合幼儿园的发展现状和幼儿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和有目的性地实施体育教育,从而使得幼儿体会到一种愉悦感。 作者:杜鹃 单位:河北省省直机关第八幼儿园 幼儿园体育论文: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的指导 1.教师指导的安全性 健康的体魄是幼儿学习和发展的基础。在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中幼儿的身心安全也是教师最为担心的部分,当然在户外体育活动中也应把幼儿的身心安全放在首位。表1教师组织户外体育活动中担忧内容的调查可见,在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中教师担心幼儿身心安全的比率高达100%,教师J1说,开展户外体育活动的最大目的是促进幼儿的健康,在户外体育活动中需要用到诸多器械,对于教师来讲幼儿安全是我们最担心的。在所观察的活动中安全指导在随时随地的进行着。在小班的户外体育活动中教师更为注重安全性的指导,指导教师J2说小班幼儿与中大班幼儿相比,身体更为娇弱,各部位的肌肉力量和各方面的能力都较弱。更需要关注幼儿的安全。在准备活动———跑步的过程中教师会提醒幼儿不要张开口,尽量用鼻子呼吸。在户外体育活动中,教师应认真观察和留意每一位幼儿的活动情况,随时关注幼儿的安全,对于年龄小、能力弱的幼儿要给予特别的保护和帮助。对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境材料要事先有清楚的认识,以便及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和给予及时的保护。在进行体育区域活动前,提示在活动时应注意的事项,如在投掷区,注意不要将球扔到其他小朋友的身上,捡球的时候注意不要将手杵到地面上,以免将手挫伤;在钻爬区,会特别提示后面的幼儿与前面的幼儿的距离不要太近等等。另外,教师还比较重视幼儿的活动量。在进行户外体育活动时,教师应根据幼儿的面色,呼吸状况,流汗情况判断活动是否过量。从而适当的调节幼儿的体育活动。为了确保幼儿在户外体育活动期间不发生危险,教师首先在活动前带领幼儿做一些预热活动。其次教师应该针对活动的特点给出明确的安全提示,并随时保护幼儿的安全。再次,教师要注意幼儿的活动量,避免因活动量过大,过强给幼儿带来伤害。 2.教师指导的组织性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是户外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于一些规则指导也是必要的。在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中,应使幼儿建立良好的规则意识,例如应该如何取、放玩具等,最好与幼儿一同商讨在活动区的规则。在北京某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中教师制定一些活动规则,以便使的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在户外体育活动中教师的指导主要针对规则和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中规则的重申。活动的规则可以日常的集体活动中一起讨论、制定。在观察中尽管教师在每次幼儿活动区前并没有强调常规,但是幼儿的常规表现良好。J1说尽管每次并不强调,但是我们曾在一起讨论过户外体育活动的常规,幼儿并通过自己喜爱的方式表现整理出来。每次都强调会占用幼儿的活动时间,幼儿活动前幼儿不叫兴奋,能听进去的也很少。J2还说在班级中教师与幼儿一起定下来的常规有,关于收放玩具的规定;有关于礼貌、谦让的规定等。活动的规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申。如某班在交通区的活动中,当活动进行三分之一时,教师中止了活动,就刚刚活动过程中幼儿出现的问题,给予针对性的统一指导,如发现很多幼儿分不清哪些车子应行快车道和慢车道,教师又重新指着工具指导了一遍,发现很多幼儿未回到起点就开始新一轮的活动,于是教师规定回来的幼儿绕过黄色的黄线再重新出发。可见,在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中也需要普及规则,这些规则不一定要在活动时才规定,幼儿的兴奋情绪和户外的干扰不利于幼儿注意力的集中,所以可以在日常的集体活动中强调这些规则,或与幼儿一同来制定这些规则。但是也要针对幼儿在活动中出现的规则问题,及时纠正,以避免活动秩序的混乱。 3.指导的教育性 户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是为了锻炼身体各部分,增强体质,并在活动中学会合作、学会克服困难等。所以在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中教育性是不可忽略的。幼儿园教师一般作为指导者的角色介入,主要体现在动作的示范。指导教师J3说,对于小班幼儿来说,对于语言的理解能力有限,动作示范对于幼儿来讲更容易接受。如在小班跳跃区的活动中,教师先告诉幼儿动作要领:两只脚开立,与肩膀一样宽,两只手臂前后摆动,向前摆的时后,腿是伸直的,向后摆的时候,盖膝弯曲,身体稍稍向前倾,手尽量往后摆。接着教师会示范动作。教师在进行教育性指导时要主要幼儿的年龄特点,尽量使用幼儿可以理解的词汇。必要时边讲解的时候要加上动作示范。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可以增强体质,为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打下良好的身体基础,也是幼儿园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教师应该懂得如何组织和指导户外体育活动,使幼儿在户外体育活动中得到更好、更快地发展。 作者:何淑玉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幼儿园体育论文:幼儿园体育教学过程激励艺术 幼儿期是体育、智育、德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最佳阶段,其中,体育尤显重要,它直接影响一个人的身心发展。故幼儿园的体育教学越来越受到家长和教师们的关注与重视,它不仅让幼儿的各种动作技能、动作的协调、平衡等素质得以发展,而且对幼儿自信心的培养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幼儿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等各种因素导致个别的幼儿有可能完不成目标,甚至丧失自信,失去同伴以至不得不放弃活动机会等。这个时候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呢?是激励,尤其是来自成人——主要是老师的激励。 1激励对于体育教学的重要意义 激励,是幼儿园体育教师必需的一门教学艺术。它可以让幼儿在失败中勇敢地站起来,可以充分地调动幼儿积极的情绪,让他们跃跃欲试,可以让体育课更生动、更活泼、更有实效。激励对于幼儿和体育教学的重要性是无法替代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或缺的,在体育课的教学过程中随时可见,而激励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效果和幼儿取得的进步程度有多少,也就是激励的效果。 2影响激励效果的几种因素 2.1师幼之间的情感基础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幼儿与教师的情感基础直接影响着激励的效果。只有在师幼之间有了深厚的感情和信任感以后,教师的激励艺术才从根本上发挥作用,对幼儿起作用,让他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去,从而得到长足的进步与发展。 2.2幼儿的发展水平激励的效果必须尊重幼儿的发展水平,如果幼儿只能进行简单的爬和走的动作,你想通过激励让他一节课就能发展到跑、跳,这也是不可能的。幼儿的发展水平直接限制了激励的效果。 2.3激励方式运用的艺术性有了好的激励方式,还要会用,正确适时的使用会让激励的效果加倍,而不当的使用方式,则有可能会让效果减半甚至完全失去。我们经常会听到教师说“不错,你真棒!”这也是激励,可是每天说,时时说,你觉得它对幼儿还有多少用呢?他们也会麻木的,所以,我们在激励方式的运用中一定要讲究艺术,让激励变成一种艺术,让这种艺术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开花、结果。 3体育教学过程中的激励艺术 3.1融通式激励这种激励艺术主要指的是师幼之间的感情融通。幼儿在体育活动过程中是有感情需要的,他们需要从教师那里得到尊重、友爱等各种情感。只有当这种情感需要得到满足后,他们才会以更大的激情上好体育课。这里的感情融通包括情感和信息两个方面,情感和信息融通了,可以增强师生之间的相互信任感和了解的程度。因此,在体育课的教学中教师一定要本着“关注到每一个孩子”的心态和责任心来进行设计和操作。有时候我们只用一个眼神来交流也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呢。例如在体育课中,对于动作技能的要点,我经常让幼儿在练习中自己体会,然后请幼儿相互交流和集体小结,在幼儿总结的时候我都会微笑在看着他,并不时地点点头,认真地听他说完,这时候幼儿在情感上得到了满足,加强了勇气,促进他更完整地表述,也更愿意去继续地练习与尝试,更努力地达成教学的目标。 3.2勉励式激励现代管理学研究的结果表明,以勉励的口气布置任务,可以充分利用人的自尊心和荣誊感,使其潜在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生硬的命令,一开始就剥夺了幼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降低了他们的活动热情。例如布置幼儿立定跳远:“你们必须给我跳过两格去,跳不过去的要受罚!”幼儿听了心理负担就会很重,感觉很不舒服,带着顾虑练习,效果肯定不会好。如果换成勉励式布置:“小朋友们要努力地练习,跳不过去没关系,我再继续教你们。”孩子们听了不但乐意去练习,而且练习时没有心理负担,练习效果肯定比前者要好。 3.3参与式激励行为科学研究的结果表明,参与管理、参与决策,是人的一种自我实现的需要,是精神方面的一种自我实现的需要,是精神方面的一种高层次的需求。从这一原理出发,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就要倾听幼儿的呼声,了解幼儿的要求,收集幼儿的建议,让幼儿献计献策,让幼儿来参与备课。这样备出来的课,肯定是从实际出发,集思广益,教师教得自在,幼儿学得称心。例如我在某些课的设计中,会从幼儿的日常生活出发,从幼儿的即时兴趣点出发,如有一次我给大班的幼儿排了一个武术操,到电视台录像,大二班有两个幼儿参与其中了,所以那段时间大二班的幼儿对武术都很感兴趣,很想学一套武术操,甚至有些幼儿会即时地想出几个武术的动作来表演,后来我根据幼儿的动作,将其演变,重新设计了一节武术课,给孩子们练习,很快地,大多数的幼儿都学会了这套操,然后我还请幼儿来互教互学,巩固这套操节动作,孩子们很开心,整节课洋溢着一种愉快的气氛,它有了孩子们自己的兴趣参与,动作参与,让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时找到自己的动作,增强了自信,激发了兴趣,也让我的课更有实效。 3.4期望式激励在体育教学中,表现特别好的幼儿,最大的期望莫过于得到教师恰如其分地评价和鼓励;表现稍弱的幼儿,最害怕的莫过于受到教师的挖苦和冷遇。遇到上述情况,正确的做法应是:该表扬者,就实事求是地给予表扬,并提出新的期望,鼓励其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有不足的,论过要适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激发其补缺改过的动机和行为。以跳绳来举例吧,几次课后幼儿对于连跳基本都掌握了,并能自己或组队进行练习,但石野连单跳都还不够熟练,我在集体面前表扬了那些已经跳得很好的幼儿,然后请他们自己自由结队去互助练习,“你们学得很快也很好,已经能够连跳了,今天通过练习希望可以达到连跳30个,可以吗?”我就随机指导,然后我走到石野身边,轻轻地对他说:“你很聪明,应该可以学得很好的,但是你最近不太努力,所以掉在大家后面了,今天肖老师再教你一次,你认真学,好好练习,等你能连跳8个的时候就来告诉我,好吗?”于是,我重新教他练习跳绳的动作,教他连跳的方法,这次他练习得很好,并且很快就学会了连跳,终于在下课之前完成了连跳5个的任务,而其他已经学会的幼儿大多数也都完成了既定的目标。 3.5宽容式激励课堂上,难免会有个别淘气的幼儿触犯了游戏的规则和课堂的的纪律。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容人之短,不怀成见。教师的宽容是育人的前提,是妥善解决课堂矛盾、融洽师生关系的基础。其次,对幼儿要热情教诲,以情感人。若采取“以暴制暴”的办法,必然激化矛盾,伤害幼儿自尊,破坏师生关系,严重影响教学。如在一次课中,吴逸飞已经第三次把小朋友推倒在地了,我实在是气坏了,但我深吸一口气,还是忍住了,我想,这时候发火不但会中断或打扰到正在进行的课,而且也无法让吴逸飞马上改掉他的毛病,于是我一直等到课上完,才认真地找他谈了一次话,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在后来的课中我也看到了他的进步。试想想当时还好我忍住了,不然课也上不下去了,他也会受到伤害,更不用说让他我走到石野身边,轻轻地对他说:“你很聪明,应该可以学得很好的,但是你最近不太努力,所以掉在大家后面了,今天肖老师再教你一次,你认真学,好好练习,等你能连跳8个的时候就来告诉我,好吗?”于是,我重新教他练习跳绳的动作,教他连跳的方法,这次他练习得很好,并且很快就学会了连跳,终于在下课之前完成了连跳5个的任务,而其他已经学会的幼儿大多数也都完成了既定的目标。 3.6影响式激励影响式激励主要表观在教师自身的模范作用上。课堂上,教师懒懒散散,学生就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教师严于律己,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学生就会模仿老师,严格要求自己。教师的表率行为,具有很大的感召力,能对学生产生有力的感情激励作用。所以老师在上课进饱满的激情是应该而且必须做到,因为幼儿需要这种积极的情绪感染力。当然成功的体育课教学还需要有合理的负荷安排、科学的活动设计等各方面的因素,只有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孩子们才能更愉快地参与到体育课中来,喜欢上体育课,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真正实现终生体育的目标。 幼儿园体育论文:幼儿园拍球体育活动 利用拍球锻炼幼儿的体质一直是我园的体育教学特色,拍球能促使手、眼动作的协调,以及动作的敏捷性和节奏感,拍球反弹时的不同方位和时间能增进幼儿辨别方位的能力,形成时间的概念,幼儿用左右两手轮流拍球,可以促使左右大脑的平衡发展,拍球还能锻炼幼儿的耐力,增强幼儿的体质,通过几年来的实际教学,我们园的球成了幼儿园的一大特色,多次参加比赛获奖,这次,也是因为球,我们被评为淄博市体育示范基地,取得这么好的成绩,我们是如何开展的呢? 一、如何教幼儿拍球 我们园是从小班开始练习拍球,由于幼儿的年龄特点,虽然,他们对球充满了好奇,也对球非常感兴趣,但是,让他们真正拍的时候,就不那么容易了,球总是不听使唤,到处乱跑,而且,拍一会儿,就没有力气了,因此,我们在让幼儿拍球前,总是用商量的口吻问孩子球应该怎样玩,引起孩子的兴趣。然后再建议与孩子一块玩拍球的游戏。 1、针对孩子爱模仿的特点,我们首先用示范的方法,让孩子懂得如何拍球。正确的姿势是:两脚左右分开,双腿站直,手指自然分开,屈肘拍球于胸前。要用力拍打球的中间,让球弹起到一定高度后,再拍打一下(用力力求均匀),将以上动作连贯进行,拍的次数越多越好。 2、由于孩子的注意力易分散,单纯的动作模仿与重复练习,孩子容易疲劳。因此,拍球的形式要多样化。 A、用“请你接着拍”的游戏。老师拍几下,让孩子再拍几下,轮流拍球。根据孩子拍球的熟练程度,逐渐递增拍球数量。由于老师的加入,大大调动孩子的积极性。 B、采用比赛的形式。让孩子在竞争中,巩固提高拍球技能。如用“看谁拍得多”的竞赛,培养孩子竞争意识和拼搏精神。 C、边念儿歌边拍球的形式,提高孩子拍球的兴趣,保持其注意力,避免孩子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附儿歌:拍拍拍,拍皮球,拍得轻,跳得低。拍得重,跳得高。圆圆皮球跳呀跳。” d、分组轮流拍,拍球很浪费体力,幼儿年龄小,他们的耐力有限,因此,让孩子轮流拍,有一定的休息时间,这样,不至于让孩子对球产生反感,觉着练球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相反,还可以提高幼儿对球的兴趣 3、循序渐进地教孩子拍球。 一般来说,3~4岁的孩子学习双手拍球、单手拍球;,左右手交替拍球、手心、手背拍球、蹲拍球、跪拍球、上下举球、抡球,四个方向拍球、双手转球等比较简单的基本动作。4~5岁的孩子学习加入踏点步拍球、后撤步拍球、,交换位置,边走边拍球等有一定技巧的动作,5~6岁的孩子经过小班、中班的学习,已经能熟练的掌握拍球技巧,这样,就要加有难度的动作了。如:跨下运球、拍一个球转个圈接着拍、拍双球、传球、夹球跳、拍球钻洞等。 二、拍球活动一定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孩子掌握每一个动作,总是从不会到会,由生疏到熟练,必须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在大脑皮层建立条件反射。因此,拍球活动一定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园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工夫,首先,保证拍球有充足的时间练习,把拍球纳入了早锻炼范围之内,每天,做完早操后,都要练习拍球、我们还利用下午户外活动的时间练习,周日,放假期间我们还让幼儿把球带回家练习,正因为有这些充足的练习时间,所以,我园的每个孩子经过三年的幼儿园生活,他们的球技都很棒,多次受到领导与家长的好评,说他们小小年纪,球拍的这么好,真不简单 三、充分调动幼儿的积极性。 幼儿情绪高涨,他们参加拍球活动的主动性就会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可提高拍球质量。为此,我们带孩子外出参加比赛、家长开放日为家长表演,去植物园游园展示球技,重阳节为敬老院的孤寡老人表演、这些大大提高了幼儿的拍球兴趣,只要对孩子们说要展示球,他们就会练的格外认真、卖力,球技也会提高很快 四、拍球应注意以下几点: 1、拍球的场地一定要选择在平坦的地方。最好是水泥地面,因为这样,球的弹跳力才会高 2、练习一段时间后,要让孩子听音乐练习,这样,可以提高幼儿的节奏感,也能使动作整齐划一,欣赏性加强。 3、每次拍球前,教师首先要检查球,看看有没有跑气现象,如果有,提前为幼儿的球充好气,保证幼儿能顺利拍球 4、拍球消耗体力较大,教师要根据孩子的个体差异,对体质较弱,和生病的幼儿要减少运动量 5、拍球时,要检查幼儿的衣着,防止孩子天气变冷时,穿的衣服较厚,拍完球,出汗,让孩子感冒 6、拍球后,要及时补充水分 总之,拍球能锻炼幼儿各方面的能力,是一种很好的体育活动,但是,老师在让孩子练习拍球时,必须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特点、接受能力,只要能做到这些,孩子经过在幼儿园的三年时间,一定会从拍球中受益非浅。 幼儿园体育论文:浅谈幼儿园民间体育游戏的指导 摘要:民间体育游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它来源于民间的现实生活,有着悠久的历史,充满了浓郁的泥土味,而且不受场地、器械等条件的限制,随时随地即可进行,幼儿易懂、易学、易传,深受他们的喜爱。作为幼儿园教师,我积极将民间体育游戏融入到幼儿园教学活动中,发现民间体育游戏的形式、内容都深受幼儿喜爱。但同时也发现,幼儿学习民间体育游戏在自觉遵守规则、角色分配、主动性及合作等方面都需要教师的引导。在教师的正确指导不但能提高幼儿学习民间体育游戏的兴趣,培养幼儿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还能提高幼儿的规则意识,发展幼儿的创新能力和交往能力等。下面是我在教学中的一点体会。 关键词:幼儿园、民间、体育、游戏 一、根据幼儿发展情况选择、简化民间体育游戏,培养幼儿自信心。 民间体育游戏具有趣味性、娱乐性、随机性等特点,它的内容一般都生动具体,形式也非常活泼、轻松,同时还配有节奏明快、郎郎上口的儿歌、绕口令等,非常受孩子们的欢迎,但也有一些民间游戏对协调性、灵活性的要求过高,幼儿如果经过努力仍然难以完成,就会失去兴趣。因此,教师在游戏前就要做好准备工作,全面了解幼儿的情况,包括体质、动作、能力等,从众多的民间体育游戏中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合本班幼儿玩的游戏,或降低要求、简化游戏玩法,让幼儿们能够很快学会游戏,融入游戏,在游戏活动过程得到强烈的情感体验。如跳长绳,一开始时,幼儿不敢跳活绳,害怕绳子打着自己,我就先教幼儿练习跑空绳,即:绳子甩到空中时快速跑过去,同时让幼儿熟悉跑的路线和排队规则,当幼儿熟悉跑空绳后,再教幼儿跑进后停留一下,绳落地轻轻跳过,然后连续跳。很多幼儿很快就学会了跳长绳。每当孩子们在克服困难,学会某种动作或学会一种新玩法时,他们都会欢呼雀跃,自信满满,并积极投入到新的游戏活动中。 二.增添有趣情节,提高幼儿游戏兴趣,培养幼儿创新意识。 在组织幼儿游戏时发现:像“划船”“推小车”这样的游戏,孩子们经常玩,时间久了就会失去兴趣。因此,在复习游戏时,为了使游戏注入新的活力,让幼儿保持良好兴趣、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体现幼儿创新意识,我就引导幼儿想想“船”“小车”在哪里行驶?会遇到些什么障碍?于是幼儿创设了“山洞”“小桥”“公路”“警察”等情节,情节增加了,幼儿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游戏兴趣也更浓了。通过让幼儿在游戏中创新,创编新玩法,不但能提高幼儿对民间游戏的持久兴趣,还能发展幼儿的创新意识和规则意识。如“猫捉老鼠”的游戏,幼儿先是围成大圆圈做粮仓,“小老鼠”边念儿歌边钻进钻出,“猫”躲在粮仓里,儿歌念完后去捉老鼠。可做粮仓的幼儿一会儿就没兴趣了,开始乱动。我引导幼儿创遍新游戏,幼儿创编出“粮仓”可以动,多几只“猫”,老鼠可以进家等,在幼儿创编的基础上再引导幼儿制定规则,新游戏创编好后,因为规则是幼儿制定的,所以,幼儿就更能遵守规则。 三.及时评价游戏情况、以表扬和鼓励为主,培养幼儿主动学习。 在教幼儿民间体育游戏时发现:幼儿的学习兴趣跟他的动作发展是分不开的,动作发展好的幼儿学什么都快,对什么游戏都兴趣浓厚,而动作发展差的幼儿兴趣不易持久,很多幼儿一下学不会就不想学了。如:在我们班开展“跳房子”游戏时,幼儿一开始都被漂亮房子所吸引,很想投入游戏,但对把沙包丢入指定格子完成有一定困难,部分幼儿一会儿后就没有兴趣了,这时,我就表扬坚持游戏的幼儿,对完成了游戏的就奖一个小 粘贴。然后再请完成好的幼儿当组长,指导同组的幼儿跳房子,完成的幼儿就由组长奖励一个小粘贴,其余幼儿为他加油。幼儿看到别人都能完成,而且也希望得到小粘贴和当小组长。于是都能积极参与练习。在同伴加油声下,孩子大胆参与了,经过努力完成后得到及时的鼓励,孩子的积极性、自信心都得到了满足。又如:晨间练习踢毽子、跳绳等,在晨间活动后都对幼儿游戏情况进行评价,对认真练习、有进步的幼儿提出表扬,并对其他幼儿提出希望。这样一来,幼儿的进步及时得到了肯定,学习的主动性也更强了。 四.开展竞赛,培养幼儿规则意识。 民间游戏是幼儿喜爱的游戏形式,而这些游戏都有一些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如:老鹰抓小鸡、占四角、冰糕冻冰糕化、丢手绢等游戏都需要幼儿掌握规则。只有共同遵守规则,才能齐心协力地完成游戏。而在民间体育游戏中,游戏本身的趣味性会对幼儿产生诱惑,从而破坏某些规则。如在玩“斗牛”游戏时,游戏规则是只能用头顶把对方顶出线外。而幼儿在玩时,常常会因急于求胜而犯规(用手或身体去顶)。如何使他们控制自己的行为,遵守规则,成为我们和孩子开展游戏时思考的方向。此时,我就采取竞赛的方式,请幼儿分组比赛,其余幼儿当评价者,大家来评价这种游戏行为,从而促使幼儿遵守游戏规则,使幼儿的规则意识不断得到巩固和扩大。 五、给予幼儿对话、协商的机会,促进交往能力的发展。 民间游戏大多配有琅琅上口的儿歌,为幼儿提供了语言表达的环境。游戏中同伴的交流迫使他们相互表白,逐渐W会了表达,丰富了词汇,而且游戏儿歌趣味性强,有节奏性,朗朗上口。如游戏"炒黄豆",两个幼儿在游戏的同时用语言"炒、炒、炒黄豆,炒好黄豆翻筋斗"等,两人边念儿歌边拍手,使他们心情愉快,增进了同伴间的情感交流。其次,由于幼儿个性有差异,在游戏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不同意见,产生各种矛盾。这就需要进行充分协商,统一意见,协调彼此的行动,达到合作的目的。例如:孩子在玩民间游戏"猫抓老鼠"时,扮演猫和老鼠的幼儿为"老鼠怎样算被抓住'"而争执起来。这个说他"的衣服被老猫碰到了就算抓住",那个说自己"已经逃出老鼠笼就不算被抓住"。这时,我让孩子们回到身边,让他们互相讨论商量,制定一个"被抓住"的标准,我引导他们统一了意见,最后,他们又愉快地玩起了游戏。在游戏“翻花绳”中,能力强的会翻很多种,他们急于表现自己,而不会的幼儿因羡慕而想学习,他们就会相互学习、交流。幼儿平等的关系,使他们有多方面的交流,并且相互影响着,幼儿的交往能力在相互学习中发展了交往能力。教师要指导孩子们相互学习,学习换位思考,使他们真正体会到自己是集体中的一员,学会站在他人的立场上看自己,意识到自己和他人的关系,逐渐学会服从人们之间关系的准则,而克服自我中心,形成适应社会需要的社会性行为。 民间体育游戏是劳动人民在漫长的历程中总结形成的。对幼儿是一种“快乐的教育”,是促进幼儿全面发展重要内容,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良好伴侣。作为幼儿教师,传承民间体育游戏,引导幼儿学习和创新,让幼儿在形式多样的民间游戏中得到全面、健康地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 幼儿园体育论文:民间传统游戏在幼儿园体育活动中的运用 【关键词】 幼儿园;民间传统游戏;体育活动;特点;运用 一、民间传统体育游戏的特点 民间传统体育游戏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就是形式简单,取材方便,并且形式灵活多样。在游戏活动中仅仅是一块空地以及简单的活动材料便可以让幼儿进行活动。其次就是具有较为浓厚的人文气息,具有民族文化教育性,在民间传统体育游戏活动中,都会存在一个故事以及一段历史等,这样幼儿在游戏中将会对这段故事或历史有一个深入的理解。并且丰富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能促进幼儿感受民族文化、了解民族文化。最后就是具有较强的娱乐性以及趣味性,在体育游戏中要想培养幼儿参与游戏活动的兴趣,那么必须要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以及兴趣等,充分发挥民族传统体育游戏的作用。 二、民间传统游戏在幼儿园体育活动中的运用 1. 多途径丰富民间传统游戏内容。首先幼儿园可以从家长入手开展一些交流会,如让家长与教师进行探讨,或让家长收集一些关于民间体育游戏的材料,其中有:跳山羊、跳皮筋、打弹珠、打陀螺等,还有老鹰捉小鸡、对沙包等项目,教师将收集到的材料与幼儿体育活动进行有效的结合。教师可以在幼儿园专门布置一个民间体育游戏区域,充分利用晨间体育锻炼时间以及一些体育教学活动时间来开展民间传统体育游戏,以此来让幼儿掌握游戏内容。另外也可以让幼儿将民间体育游戏带回家,让他们与家周围的小朋友一起玩,以此来充分发挥民间体育游戏的作用。 其次要充分发挥学校的资源来进行民间体育游戏的创新。幼儿园有平衡板、高跷、长短面条等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器材,幼儿园在民间传统体育游戏的开展中要充分利用这些器材,以此来不断促进幼儿兴趣的提升。如在进行大班跳绳的练习中,幼儿在掌握了花样跳绳方式后,可以将跳跳球与跳绳有效结合,边玩跳绳边进行跳跃,以此来不断锻炼幼儿的平衡力、协调能力以及弹跳力。也可以让幼儿自制体育游戏器材,这样幼儿在自制的过程中将会激发创新热情,促进手脑并用,不断锻炼,从而提升学习能力。还可以对民间游戏进行改良与创新,小班幼儿可以利用投放布以及海绵制作出大沙包,其具有较为轻巧便利的条件,这样幼儿可以进行抛接,发展协调能力。中班幼儿可以投放拖着尾巴的沙包,一头抓着长线,这样玩耍时更加顺利。大班幼儿可以制作自己喜欢的沙包,从而自行创新玩法。 2. 利用多种手段开展民间体育游戏。首先教师要想促进幼儿主动进行民间体育游戏的学习,那么必须要激发幼儿的兴趣,不断引导幼儿自主学习,让幼儿感受到体育游戏的快乐。其次要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来选取合适的民间体育游戏内容。小班幼儿身体发展不够完全,动作协调能力差;中班幼儿动作灵活性不够;大班幼儿成长相对较为成熟。因此教师开展游戏中要考虑幼儿的发育程度,并且针对个体差异性来选取合适的方式。再次教师要运用生动的语言来不断激发幼儿的思维意识,从而来不断提升幼儿的活动兴趣。还要利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不断激发幼儿主动思考,让幼儿不断练习,从而促进幼儿对其有效掌握。最后就是让幼儿在游戏中不断练习来促进幼儿机体协调发展。游戏是幼儿喜爱的一种活动,幼儿在游戏过程中,其思维较为活跃,并且心情也十分愉快,这样利用游戏将会有效提升幼儿的多种能力。 3. 不断思考总结,提升民间体育游戏的价值。在幼儿体育活动教学中必须要多思考以及多总结,以便于提升游戏的价值所在。首先要稳抓地方特色以此来提升其趣味性。在不同的体育游戏类型中幼儿能感受到民间游戏中所表现的文化。其次要有效开展游颍不断发展其社会性。民间游戏与一般的体育活动相比,将会促进幼儿社会性的提升。如,在进行《切西瓜》《炒黄豆》等游戏的开展中,需要幼儿自由进行结伴来完成任务,这样幼儿之间必须要不断交流以及协商,这样将会有效提升游戏的趣味性,并且促进幼儿综合素质的提升。编辑:王金梅 幼儿园体育论文:基于课堂观察的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直接影响着幼儿的身心发展,如何有效开展体育活动,保证幼儿游戏活动的权利和时间,提升幼儿教师体育活动观察、分析和指导的能力,成为当前不可忽视的一个现实问题。本文从组织管理、教育理念、教育行为等三个维度入手,探究幼儿园体育活动开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体育活动;教学改革;幼儿园 户外体育活动作为幼儿园健康领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幼儿身心发展有着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如何有效地开展户外体育活动这个问题长期困扰着幼儿园的管理者和教师。为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切实推进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笔者立足于儿童“学习故事”主题教研活动,通过课堂观察的形式,以户外体育活动为研究载体,对吉林省29所基地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观察结果显示,当前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开展的状况并不理想,在组织管理、教育观念及教育行为三个层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并且在活动时间无法保障,高控课堂持续存在,忽视幼儿发展需要,以及评价过程偏重结果等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 本文以半年期的的教研活动为基础,对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建议和对策。 一、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园所管理滞后,户外体育活动条件无法保障 户外体育活动的开展需要时间、场地及材料等外部条件作为保障,然而在实际活动过程中,部分幼儿园的户外体育活动条件存在不同程度、不同方面的欠缺与不足,制约了活动的开展,影响了活动效果。 1.园所开展活动时间严重不足 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关于户外活动和体育活动开展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说明,在“教育建议”中直接指出“保证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提高幼儿适应季节变化的能力,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季节交替时要坚持。”事实上,对于这样的明确要求,部分幼儿园此前并没有完全落实,甚至出现“置若罔闻”的情况。平均户外活动时间只有1小时左右,且体育活动多局限于早操、律动等单调形式。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幼儿的活动权利和发展需要。 2.活动场地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对于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场地的标准,国家教育部2016年新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有着明确的要求和说明,相关规定为幼儿园户外场地配备与设置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但是现实中幼儿园由于历史、环境、经费、管理等多种客观因素的制约,无法在短时内达到上述目标和要求。比如生均面积过小,户外体育活动区域划分不明确等问题,依然存在。 3.活动材料投放缺乏规划设计 户外体育游戏活动需要相应的材料作为支撑,材料投放是否科学直接影响活动的效果。在实践过程中,部分幼儿园的材料投放环节表现出一定的问题,概况起来讲,包括三个方面:材料投放缺乏层次性、材料投放过于单一、材料投放主题不明。 (二)教师观念陈旧,活动目标与内容设计笼统枯燥 部分基地幼儿园的教师在组织体育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思维僵化或者观念陈旧的情况。集中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习惯于整齐划一,从“同一标准,同一角度”观察和指导幼儿,忽视个体差异;另一方面则是关于活动内容的设计与整合缺少明晰的认识和理解。 1.活动目标忽视幼儿个性化需求 在开展户外体育活动过程中,部分幼儿教师习惯于从班级整体角度出发进行活动组织与安排,活动形式与教学目标都较为固定单一。这种情况在客观上导致部分幼儿的发展需求无法满足,个体差异常被忽略。面对相同的体育活动,部分幼儿无法完成,选择放弃,另一部分部分幼儿则觉得过于简单,参与活动积极性不高。 2.活动内容缺乏科W合理的设计 部分教师在设计体育活动时,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种情况是体育活动与其他领域的活动之间“泾渭分明”,存在明显的界限,活动内容只限于体育领域,基本上没有各个领域间的横向联系和交叉,使得体育活动变成“非常纯粹的体育锻炼”;另一种情况则是追求“全面覆盖”,将体育活动与其他领域生硬的拼凑在一起,主次不分,内容含混。 (三)教学行为僵化,户外体育活动过程难以掌控 部分幼儿教师在组织体育活动的过程中,存在着教学行为僵化的问题。在活动的指导和介入的时机、形式,以及活动结果的评价与分析等方面,表现得束手束足,无所适从,导致教学行为生硬僵化,教学效果不理想。具体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难以把握活动指导介入时机 教研团队经过观察分析,发现部分幼儿教师在组织引领户外体育活动时选择“完全旁观”的态度,只要保证幼儿安全,其他的介入活动几乎没有。部分教师表示: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中,强调教师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和需求,需要保护儿童活动的自主性,这就使得自己不知道在何种情况介入户外体育活动,担心自身的介入会影响幼儿在活动中的自主性。因此,开展户外体育活动时,许多教师感到束手束脚,不知道在何种情况下对幼儿进行引领。 2.无法确定活动指导介入形式 部分教师在组织户外体育活动时,总是无法确定以何种形式介入幼儿的活动之中,在实践过程中,教师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一部分教师担心由于自己的介入,影响了儿童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另一部分教师则认为教师应当成为活动的主导者,可以直接采取“语言”或“行为”形式的介入。 3.缺少科学的评价理念与方法 部分教师对于儿童“学习故事”所提倡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还不能完全理解,将之与“儿童档案记录法”相等同,采用与其完全相同的观察记录方式,甚至部分教师直接放弃儿童“学习故事”的做法,只从活动整体进行简单观察记录,且倾向于“发现问题”,而不是“寻找精彩”。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解决户外体育活动系列问题的关键在于帮助教师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观,从“教师立场”转向“儿童立场”,在活动中尊重幼儿、相信幼儿、走近幼儿、认识幼儿,为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提供更适宜有效的支持。基于这样的前提,笔者以“儿童学习故事”(以下简称“学习故事”)作为教研活动的主题和工具,尝试通过这种较为新颖的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方式,探究解决户外体育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一)优化管理方式,保障活动时间等外部条件 科学有效在开展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首先需要得到时间、场地、材料等外部条件的保障。长期以来,由于管理理念及客观条件等多维因素的影响,户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乏善可陈。通过开展“学习故事”主题活动,幼儿园的管理方式和理念逐步发生转变,上述问题也得以解决或改善。 1.变革管理以保障活动规定时间 为保障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幼儿活动需求,教研团队与基地幼儿园进行反复研磨,转变组织管理方式,采用“化整为零,因地制宜”的方式,对户外体育活动时间进行统筹管理。 (1)设置专项主题强制保证活动时间 部分幼儿园由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在保教活动中往往回避或者很少组织户外体育活动,担心由于开展户外活动导致意外事故的出现。另外,部分家长也认为户外体育活动属于“不务正业”,会耽搁幼儿的“正常学习”。由于上述多种原因的限制,户外体育活动的时间长期无法得到保障。为真正观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精神,促进幼儿健康快乐的发展,改善幼儿园管理工作,教研团队与基地幼儿园共同商讨,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介绍科学教育理念,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等多个环节的工作,家长、幼儿园、教师、幼儿之间的关系得以理顺,形成一致目标,户外体育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具体做法包括: 首先,理顺家长观念。将儿童“学习故事”的教育理念介绍给他们,通过多次现场研讨,观摩教学等不同类型的活动,让参与者认可户外体育活动的价值――“赋予幼儿更多的游戏权利,他们会给你更多的惊喜。相信幼儿、鼓励幼儿、支持幼儿、赋予幼儿更多的自主探究机会和空间,比教授幼儿算数、识字、背诵等活动更加有意义。” 其次,转变教师的观念。通过“儿童学习故事”的内涵与理念的介绍,教师们逐步接受了这样的理念“解放幼儿、解放自己、相信自己、相信幼儿、在户外体育活动中,教师更多扮演的是观察者、引领者和支持者的角色。”。 通过上述努力,教师的行为逐步转变,尝试赋予幼儿更多的自主选择与探索的机会,在体育活动中积极体验、观察和思考,培养他们的兴趣,塑造他们的个性。目前大部分幼儿园已经在保教活动中设立“户外体育活动主题板块”,这一板块的时间固定为1小时,以保障幼儿户外自主进行体育游戏活动的权利和需求。此外,对于活动的形式也提出具体要求,于幼儿园客观条件的前提下,户外体育活动应以幼儿的兴趣和需要为出发点,通过多样灵活形式展开,避免每天、甚至每周不断重复同类型活动。 (2)利用一日常规挖掘零散活动时间 东北地区大部分幼儿园的户外活动和体育活动都受到季节和天气的影响,尤其是漫长而寒冷的冬季,成为开展户外活动的主要制约因素。每当冬季来临,大部分幼儿园全部转为室内活动,基本上取消全部户外任何形式的活动,如何保障户外活动时间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幼儿园、家长和相关人员。 教研团队与幼儿园进行反复商讨,并进行积极尝试,得出共识――合理规划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可以克服工作中的阻碍和弊端,减少外界干扰和影响,提高工作效率,更为充分地满足幼儿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概况起来讲就是调整一日生活常规,利用零散时间,完成户外活动,并且以体育活动为主要形式。以3月份某基地幼儿园为例,经过与家长的沟通,幼儿园开始尝试两种形式的改革,以保障户外活动时间。首先是充分利用幼儿入园、离园、午饭前、午睡后的四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平均户外活动时间大概为十分钟。入园和离园采取自主活动,家长参与的形式进行,而其余两时间段则采取教师组织引导,幼儿自主协商的方式进行。户外体育活动通常以球类、环绕跑步、大型器械应用等形式,尽量在小范围内达到幼儿活动的需求量,保证安全并兼顾幼儿的兴趣。条件允许则可以开展堆雪人、滑冰的特色活动;其次,则是逐步延长每周活动时间,以周为单位,每天的时间比上一周顺次延长5分钟左右,提升幼儿对户外寒冷天气的适应能力,提高耐力、力量、柔韧性等综合身体素质。对于秋季则可以采用相反的方式进行,保障一定时间前提下,逐步缩短户外体育活动时间,避免极端天气对于幼儿健康的影响。 经过3个月的儿童“学习故事”主题教研活动之后,在户外体育活动的时间保障上,基地幼儿园发生了明显变化。包括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等14所基地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时间都达到了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时间大部分达到2小时,或者接近2小时。 2.统一调度以提高场地利用效率 (1)错峰管理,实现循环利用 在无法快速解决上述问题的情况下,部分幼儿园选择绝大部分时间在室内活动,只在偶尔的机会下,组织户外体育活动。以某幼儿园为例,户外场地十分狭小,无法满足大量幼儿同时进行体育活动,为了拓展户外活动空间,甚至楼顶也开发成运动场地,但是仍然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经过教研团队与教师之间的研讨与协商,决定采取错峰管理,循环利用的方式,提升活动场地的利用效率。比如,在场地最为紧张的几个园所,通过统一调度,每天户外场地活动时间进行错峰分配,根据小、中、大班的实际需求,每天提供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的户外活动时间,保证每个幼儿都有户外活动的机会。 (2)因地制宜,完成区域划分 户外活动场地的有效利用情况,直接影响到体育活动的开展。为解决这一问题,教研团队进行了多次尝试和改革,通过全园户外体育活动时间统筹分配的方式,利用错峰形式,按照年级,以班级为单位,从早晨8点至下午5点随时开放,便于不同班级充分利用户外场地,保障适宜时间内,户外场地始终有幼儿进行体育活动,实行户外场地的循环式利用。最终实现了绝大部分幼儿园每天户外体育活动时间达到或者接近一小时,从而满足幼儿发展需求和《指南》的要求。 通过教研活动发现,大部分幼儿园的户外场地没有进行体育活动区域划分,比如在户外场地中划分出“走、跑、跳、钻爬、投掷”等区域,体育活动开展过程受到局限和影响。其他省份则已经进行了积极尝试,比如将户外场地划分成“大肌肉运动、自选游戏材料锻炼、民族特色体育游戏和自然化教育特色活动”等不同区域。教研团队与基地幼儿园进行商讨后,根据每个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对体育活动区域进行较为详细的划分,在今后的教研活动中将对这类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合理建议。 3.结合主题以探索材料投放策略 (1)明确主题,实行预设投放 部分幼儿园将各种材料毫无秩序的堆放到户外体育活动场地,由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自行选择和使用。这种做法表面上似乎是尊重幼儿的兴趣和需求,实际上是选择“放任自流”,缺乏明确的活动主题和目标,导致活动“无效或低效”。户外体育活动虽然强调尊重幼儿的自主性和个性,但同时也有明确的体能、技巧培养目标,实现“寓教于乐”才是真正目的。活动过程中,材料无法与教师预设目标或者主题相呼应,意味着材料投放失败。 教研团队组织幼儿教师进行集体研讨,通过制定完整的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提供目的性、操作性较强的材料来解决问题。比如幼儿园专门设计年度户外体育活动目标,并将之分解为季度、月、周甚至日的具体活动目标,通过不同的体育活动,培养幼儿的不同运动技能和体能。而活动中投放的材料则以此目标为依据,进行有目的的预设,例如在“跳”的主题活动中,教师可以事先制定完善的活动目标,从具有典型特征的材料中,选择3种左右如双脚跳――线绳、单脚跳――轮胎、连续跳――格子等提供给幼儿,其余的材料可以在后续活动中投放,或者在活动结束前选择合适时间投放,增加选择机会,防止“一劳永逸”的将各种材料不加区分,一次性地投放到活动中,保证体育活动目标得以顺利实现,材料投放真正科学有效。 (2)划分主次,实行配套投放 与前面问题相反的是,部分幼儿园在材料投放过程中由于经费、管理、教学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体育活动中投放的材料种类过于单一,数量太少。这种情况下,幼儿缺少自由发挥创造的机会,活动过于枯燥单调,影响幼儿的兴趣和发展,重复使用有限的材料,导致活动难以为继。许多幼儿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感到无所事事,不知如何开展活动,或者直接放弃体育活动,投入到其他类型的活动之中。 针对上述情况,可以尝试将投放材料分类,可以根据活动需要,将材料分为基本必备材料和补充辅助材料。根据事先预设的活动目标,教师可以提供活动必须的基本材料。除此之外,还可以提供辅助材料,这类材料可以起到修饰补充作用,但是基本不会影响体育活动开展。比如,在攀爬主题中,除了必须的爬行网、梯子等类似材料外,可以辅助绳索、花朵、奖杯等材料,作为支持或者激励材料。划分主次材料,实行配套投放,既可以增加户外体育活动的兴趣,激发幼儿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又不影响活动的进行。 (3)针对个体,实行多层投放 材料投放缺乏层次性,是另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部分幼儿园在户外体育活动中所投放的材料,显得较为随意,没有兼顾到幼儿的个体差异和发展需求。材料投放缺乏梯度和层次,对于幼儿个体来讲,难易程度无法区分,影响实际效果,部分幼儿无法完成该项活动,部分幼儿则觉得缺乏挑战。对于全体幼儿来讲,则每次活动中的材料几乎不变,重复使用,缺乏变化和调整,影响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继续提高。 幼儿园应当针对幼儿个体,设计具有层次性的活动计划,比如走平衡木活动,提供长度、宽度、坡度光滑度等存在差异和梯度的材料,保证幼儿能够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材料。每次活动中的材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A组和B组,甚至设置A、B、C三组,每组之间材料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层次和梯度差异,幼儿可以以此为基础,实现“因人而异”的材料选择和活动组织。 (二)转变教师观念,满足幼儿个性化发展需求 教研团队开展儿童“学习故事”主题教研活动的最终落脚点在于促进幼儿的身心全面发展。强调儿童是在与周围的人、环境和事件互动的过程中学习的,认为学习是复杂的,也是情境性的。因此,组织户外体育活动时,考虑到幼儿的个性化需求。基于这样的理解和认识,幼儿教师开始尝试改变活动组织形式,通过户外体育活动这一载体,应用“学习故事”的观察指导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切实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满足幼儿兴趣需要,促进幼儿多种能力发展。 1.弹性活动设计以满足儿童兴趣需要 以往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的形式比较单一,通常以韵律操、慢跑等固定形式进行,活动缺乏弹性和变化,难以满足幼儿的兴趣需要。幼儿和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都不高,活动效果也不是非常理想。通过弹性的活动设计,可以赋予幼儿更多的自主性和表现机会,按照自己的意愿组织活动,效果也比较理想。基地幼儿园的户外体育活动采取“确定主题,不限形式,梯度设计,隐性指导”的方式进行。比如在“奔跑”主题中,基地幼儿园只是预设“培养幼儿奔跑的兴趣,掌握奔跑的技能,提高耐力和意志品|”的宏观目标,至于具体开展形式则以材料投放这种隐性形式引导,不设定具体的形式和规则,给予幼儿自主发现、利用、创造的机会,满足幼儿的兴趣需要和个性化发展目标。经过3个月的尝试,几乎所有基地幼儿园的幼儿都非常喜欢户外体育活动,主动参与其中,积极尝试材料的使用方式,在教师的引领下开展“走、跑、跳、钻爬、投掷、平衡”等各项活动,乐在其中。 2.双重活动目标以推动综合素质发展 基地幼儿园的户外体育活动设置双重活动目标,一方面以“体育技能”为主题,一重以“综合素质”为主题。在体育技能主题目标中,强调的是每次体育活动中都有基本的动作训练与技能培训,将运动技能和体能素质作为必设的目标和内容。教师可以根据活动的具体主题和形式,将目标渗透其中,包括基本动作、反应速度、身体耐力、上肢力量、精细动作、奔跑速度、身体协调性与柔韧性等各项训练。这些目标和内容被分解到不同的户外体育活动之中,在每次活动开始前的准备活动中、活动过程中、活动后延伸等环节中,灵活设置,确保幼儿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得到切实锻炼。 另外,经过教研活动,教师还将其他培养目标和内容与户外体育活动相融合,通过开展户外体育活动,间接促进幼儿的学习品质、同伴合作、自我保护、材料使用习惯、遵守游戏规则等内容传递给幼儿,使得幼儿在参与户外体育活动时,潜移默化的接受上述内容,逐步内形成内在的综合素质。比如,此前每次开展户外体育活动时,教师都自己搬运活动材料到场地中,活动结束后教师全部收回教室,现在则由幼儿参与材料搬运和回收工作中,培养幼儿的责任感和生活习惯,取得了较好的活动效果。 (三)变革教学行为,优化教师掌握观察记录的方法 从教学活动层面而言,目前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的问题与困惑集中于活动组织与评价两个方面。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部分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开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教师在如何介入活动、何时介入活动以及如何评价活动等问题上,存在困惑和顾虑,甚至感到无从下手。教研团队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凝练并把握活动的基本准则,以此为依据,灵活引领活动的开展。经过教研团队与基地幼儿园的反复研磨,凝练的准则包括两条,一是关注幼儿发展,一是侧重幼儿需求。 1.观察幼儿需求,判断介入时机 从某种角度分析,判断活动介入时机考验着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需要其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判断能力。判断活动介入时机看似复杂,难以确定,实际上以幼儿需求为基本原则,则相对会容易很多。判断幼儿需求可以从活动中幼儿是否遇到问题且无法自行解决、安全问题、活动过程中对于幼儿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时间节点几个角度考虑,符合其中一点的时候,教师则需要及时介入。比如幼儿在角色分工、材料使用、活动规则等方面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教师则需要介入其中,予以引导和支持。 2.根据活动进程,选择介入形式 教师确定户外体育活动介入时机后,需要考虑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以何种形式介入,如果单纯采取语言命令的方式,则非常容易导致“高控课堂”的出现,影响幼儿活动中的自主性,束缚幼儿创造力。部分教师存在着过多介入户外体育活动,会影响活动中幼儿自主性的担心。其实如果教师自然介入,教师也是故事的一部分为什么不可以写呢?教师介入本身就是学习故事的一种形式或者状态,教师当然可以自然介入。如果教师还没有确定好自然介入的方式,则可以通过几种隐性的形式进行。首先,可以利用材料投放来进行引领和支持,比如在“平衡”的主题活动中,幼儿感到活动枯燥无趣,短时间后就放弃活动,自行组织其他类型的游戏活动,教师则可以通过投放辅助材料,增加平衡活动的难度或者对其进行拓展延伸,以吸引幼儿,保证活动继续进行;其次,可以利用同伴平行示范的方式进行引导,教师可以将某位幼儿或者某个小组作为榜样典型,推荐给其他幼儿,模仿活动形式,促进活动有效进行;再次,教师可以通过肢体语言进行引领和支持,比如通过手势进行鼓励和表扬,通过表情眼神进行指导,这种无声的引领有时会取得“无声胜有声”的效果;最后,教师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语言指导,比如安全注意事项的提示,活动材料的回收整理等等。 3.聚焦幼儿发展,确定活动评价内容 目前部分幼儿园的户外体育活动过程缺少有效评价。教研团队经过观察和访谈了解到,活动开展过程中和结束后,教师较少组织专项评价活动,活动评价流于形式,质量不高。 进行科学评价是有效开展户外体育活动的保障条件之一,教师应当在每次活动结束之后,有意识的对本次活动进行评价和总结。教研团队与幼儿教师经过反复商讨之后,一致认同新西兰国家幼教课程框架《Te Whiriki》中所提出的教育理念――儿童是“有能力、有自信的学习者和沟通者”。希望老师用积极和接纳的视角去观察和解读儿童,发现他们能做的、优势和兴趣,而不是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基于这样的教育理念和观察指导原则,教研团队认为评价的过程需要把握几点:首先,强调活动过程中幼儿的表现,避免过度关注结果,户外体育活动强调的是幼儿自主性和兴趣的满足,教师可以预设活动目标,但是不必强求必须全部实现;其次,教师可以将评价的对象从总体倾向到个体,τ锥个体进行关注和评价,分组分批次进行,不必追求一次活动对所有幼儿都进行面面俱到的评价,这种做法不切实际,也没有必要。教师可以制定观察计划,以周为单位对班级全体幼儿完成一次有效评价。再者,教师进行评价时,可以侧重积极正向的内容,重点评价幼儿在活动中的进步和努力,并且对于学习品质、社会性、责任感等方面进行关注,转变以技能或者结果为唯一标准的方式,以幼儿发展为依据,进行积极正向评价,对于户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有效开展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需要教研团队、幼儿园、教师、幼儿共同参与,积极探索。经过本次“儿童学习故事”主题教研活动,基地幼儿园的户外体育活动效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寻求深入全面的突破与提升。 幼儿园体育论文:幼儿园体育游戏活动存在问题与策略 教师应为幼儿开展丰富多样的幼儿体育游戏和活动,使幼儿体验与同伴快乐游戏的同时全面锻炼身体,获得身体素质和动作上的发展。 一、体育游戏在健康领域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作用 在学前教育中,体育游戏和儿童的身体健康联系紧密,体育游戏是儿童身体健康有效指标。学前儿童身体的各种代谢、快速成长需要他们进行各种游戏运动,幼儿从游戏运动中获得快乐,他们从走、跑、跳、爬等游戏运动中得到锻炼。目前幼儿多数是独生子女,生活条件比较优越,造成当今幼儿胆怯、依赖性强,体质较弱,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运动能力下降,抵抗力下降,外界适应能力下降。体育游戏活动既可以锻炼幼儿的筋骨肌肉,运动能力,增强幼儿的适应能力,又可以通过开展游戏活动培养幼儿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 二、幼儿园体育游戏活动存在问题 1. 教师不能把理论、实践及体育运动专业科学地结合起来 教师在体育游戏活动过程中往往缺乏对幼儿全面的了解,缺少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对于体育教育的学科知识掌握更少,不能把理论、实践及体育运动专业科学地结合起来,更不能以游戏的形式组织体育活动。以致在设计与开展体育游戏活动过程中出现不够科学、不够合理的现象,没有达到增强幼儿体育锻炼,增强幼儿身体体质的初衷。 2. 教师盲目强调体育游戏活动的场面 教师在开展体育活动时往往强调体育游戏活动的场面,出现体育器械数量、种类越多越好,样式越新颖越出彩的错误认识,使得幼儿与材料的互动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充分发挥体育器械应有的价值。另外因为强调了体育游戏材料的数量和种类,忽视教师本身在游戏活动中的作用。 三、幼儿园体育游戏活动采取的策略 1. 教师要深入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 幼儿园体育游戏活动的设计需要大量的理论支撑,包括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生理卫生学以及相关的幼儿体育运动方面的知识。幼儿的发展是有个体差异,教师在制定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互动等都体现不同的层次,不同标准。不同年龄段幼儿的身体体质也不尽相同,3-6岁幼儿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有着明显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如:4-5岁幼儿可以自如地快跑,伙伴之间的追逐和打闹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多,3岁的幼儿是平行游戏特点增加突出的阶段。幼儿在体育游戏过程中,也往往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需要教师的智慧,需要教师运用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去解决。 2. 注重体育游戏活动器械的开发利用 体育游戏活动器械是激发幼夯极性的最基本前提,只有幼儿对活动器械感兴趣,并以幼儿感兴趣的方式使用活动材料,才能让幼儿在快乐中学习与运动。平时教师还要注重引导幼儿参与活动器械的准备工作,共同收集材料、制作器械。如纸箱、轮胎、旧光盘等都可以做成活动器械。幼儿通过参与制作器械,既培养了他们的环保意识,锻炼动手能力,又激发他们参与游戏的兴趣。 3. 创设体育游戏活动情景 儿童自主活动能力弱,特别依赖成人创设的情景,体育活动的情景设计要真实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还要与幼儿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所学的知识相联系。丰富真实的环境给幼儿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在活动过程中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开展活动,并能在情境游戏过程中获得情绪、情感的体验,因此创设一个适宜的体育游戏环境是儿童发展的关键。如在幼儿园创设《西游记》里的各种情境,盘丝洞、花果山、水帘洞等,情境的创设使游戏生动有趣,让孩子们置身于神话中的意境,使幼儿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得到有效锻炼发展,又使幼儿的情感获得积极地体验。幼儿园体育游戏活动的情景还要不断更新,不断创新,不断满足幼儿的需求,不断提高幼儿对体育游戏活动的兴趣。
世界建筑论文:从世界的建筑装饰设计发展来看中国建筑装饰 [关键词]世界建筑装饰;中国建筑装饰;设计发展 当今世界建筑量大面广,种类繁多的建筑类型包罗万千,装饰千姿百态,从建筑的意义上看,商店、大型超市、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住宅、会馆、电影院、娱乐城,随着与迅速发展起来的世界经济相互竞争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伴随着建筑形式的不断变革,装饰结构也在不断地革新。近年来,建筑的大型化也给建筑装饰业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新形式、新特点,无一不说明了世界性各国的传统,建筑装饰方式向着更加复杂的方式转化. 五十年代后半期,日本出现了现代的超市和连锁店,它的建筑面积可大、可小,但外装饰和内装饰都要求要统一色调,统一商标,统一灯光的标识和统一的展板,在经营、公用设施、绿化、空间整体上相互配合协作、在舒适、美化环境和公共设施方面比传统商业街有明显进步,如把食堂、酒吧装饰成火车车厢停放于车站的样式。又如大泉学园购物中心在外部设计了一个模仿蓬皮杜中心的外露自动扶梯。其意图是为了顶层单独利用时管理方便,且又结合地形。三井大厦广场降低标高后利用与道路的高差设人工瀑布和花台,利用一条装饰性的步行平台架空道作道路与建筑外装的空间联系体,既起交通、观赏作用又为底层瀑布水池休息廊遮风避雨,而且广场分内外两部分,空间富有变化。把高层建筑地面装饰部分的空间处理得富于公共性、舒适感和人情味,俗称阳光城的池袋60层大厦,商店街中心布置贯通到顶的中庭,设有音控变化喷泉。在街道转角部设提高标高的公园广场直通商店街顶部屋顶广场。对我国通称街头的小品的公用装饰设施(日本称为街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休息用具――座椅、凳子。美国从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就出现了沿高速公路开设的商店――包括一个超级市场、一个杂货店和几个服务性商店组成的小型邻里中心。在70年代引入到新建或改建的城区商业中心,并常常与展览、剧场、旅馆、办公设施等结合形成新的综合中心、1―2个大型商店布置在30―50个专业商店的两端作为人流主要的吸引点,长廊两侧布置约定150家各种专卖店。楼上餐厅与通向室外的平台相连,内部各层色调变化不同,在“拱廊大街”为极其东方特点的黑、白二色,而在“虹的园亭”中随着自动扶梯的上升,处理为虹的七色光谱变化,加上顶光射入,产生出人造虹的效果。 俄罗斯鄂畚斯克市商业中心位于市区的一个传统商业区,占用原来老商场的大片空地,是中央广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行道的步行人流交叉口,这些环行道口好像是该商场内部交通的延续,并和商场空间连在一起。 比利时布鲁塞尔第二购物中心的门面装饰别具一格的形状,颜色,材料使人们从很远的地方就能认出它。不仅如此,它还保持了与周围环境,原有街道和其他商场之间的协调。 联邦德国汉堡汉司斯商业街的设计师们将美食市场安排在新型的现代化的入口处,入口处的空间更有诱惑力,从这里可以看到多层的,上面覆盖着玻璃圆顶的四季庭。在夜晚或非假日时,游客漫步在商业街里购物或消遣,增加了拱廊商业街的顾客,两着互为补充。使设计摆脱了简单化的感觉。镶嵌在拱廊地板上的历史画,青铜浮雕等,创造了汉斯人最引以为容的和谐,高雅,庄重的气氛,汉斯商业街也因此闻名。 中国的建筑装饰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迅速发展成为一门专业性很强 ,十分实用的新兴边缘科学上,如何从我国国情出发,把群体性建筑或标准中见俊秀,这种外表淳朴简约,内部富丽堂皇的建筑风格的形成, 动物为主的吉祥纹样,还有取材本地的黄山松涛,白岳飞云, 白湖光等自然风光。作为国家或地区象征的建筑如北京国宾馆,新疆迎宾馆的装修都是以不同的形式追求着民族风格,按照中国园林的布置手法去安排梳密有序的空间序列,组织不同层次的景区。各景互相衬映,庭院道路蜿蜒曲折,达到步移景异,富于变换,妙趣横生,让人一领中国园林的情趣,迎宾院有的装修为伊斯兰,平面布置讲交对称,门窗沿用伊斯兰特有的尖圆拱券,特征明显,在中原郑州嵩山饭店,你会觉得他们的装饰设计色调典雅,改善了吧台环境景观,还起到了多幻觉空间的多象征性装饰的点睛之用,如顶棚采用砖裸露,显然是建筑外形的造型再现与室内,达到了建筑装饰内外视觉共享的效果。这种把建筑外墙的自然韵味,且粗犷结构之美带入室内,是室内设计向大自然回归,也体现了适应身处室内。我国的古代传统装饰不仅影响中华文化的世代传承,也影响着其他国家如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泰国等。北京奥运村娘娘庙的重新装修,飞天娘娘的雕塑,古钟的设计都充分反映着站在拱桥上中国古代文化的发扬光大,激情和梦想齐飞,奋斗与超越同在,盛会虽然过去,圣火不熄,奥运留下的文化物质遗产永在,古都风貌的重现,城市环境的美化,奥体中心地带绿树环绕,林水相映,北京奥运会的场馆有两个“世界之最”世界上跨度最大的钢结构建筑――“鸟巢”,世界上首个基于“气泡理论”建造的多面体钢结构建筑――“水立方”,奥林匹克水上公园碧波霞飞,站在拱桥上眺望赛场,迷人景致远近错落。作为北京特色之一的胡同,四合院,是构成北京旧城风貌的基本之素,京城内外,中轴南北。时光在古老的街巷与红墙绿瓦的宫闱间流动,现代化的楼盘与皇家的建筑群相互辉映,古风天地间,京城神韵犹在。 保护文化遗产,守住精神家园。让世界建筑更加辉煌。让中国建筑再为世界文化遗产倾注新的血脉。让它不仅是中国的,更是世界文化遗产的瑰丽宝藏,是人类共同的物质精神财富。 世界建筑论文:通过皇家极地海洋世界项目论述建筑师在全程化服务过程中对项目的推动和控制作用 摘要:目前国际通行的建筑师职业的核心是业主的建筑生产全程的、全面的人,其服务范围涵盖整个建筑生产范围,从策划、设计到招投标和施工的全过程。而我国的设计机构管理还停留在承包经营,建筑设计沉湎于创收的忙碌,建筑师仅限于设计阶段的职业范围,缺少对材料、技术、工艺的关注,使得在施工工地缺乏建筑师的全程指导,这不利于提升建筑物的品质,更不利于建筑行业发展的专业化、精细化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全程化服务;工程质量;服务意识 引言:抚顺皇家极地海洋世界项目是由马来西亚建荣皇家海洋科普世界有限公司开发,台湾H.C.W设计规划事务所方案设计,我院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通过这个项目亲身经历了境外建筑师对设计项目全面、全程服务的过程,同时也感受到我国建筑师在项目建造过程中的缺位和服务的片段化。 下面就抚顺皇家极地海洋世界项目,分析全程化服务七个阶段中建筑师对项目的推动和控制作用, 在现阶段现有体制下,我们建筑师可以努力做到的事情。 阶段1:前期 皇家极地海洋世界启动是在2004年初,地点在沈抚交界的李石开发区,当时的李石开发区一片农田,抚顺市政府为了李石开发区的发展,欲引进一个有影响力,有较大规模并且能吸引周边城市(如本溪、鞍山等)到抚顺游玩的启动项目。当时马来西亚业主和台湾建筑师来到抚顺进行项目考察。评估建设项目内容,项目发展前景,投资规模、地理位置、抚顺及周边城市的经济状况还有抚顺市政府对该项目的优惠政策等等。 当时建筑师做了一套整体规划方案,包括海洋科普馆、极地动物馆、海豚表演馆、冲浪馆和室外游乐场,分析了海洋世界搬到内陆的可行性,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现在海洋馆经营已经五年,实际效益达到预期,附近的城市包括本溪、鞍山、沈阳等地组成旅游团来游玩,场面红火超出预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达到了预期。 阶段2:方案设计 建筑立项后,方案设计阶段建筑师更是主角。从规划局、规划院等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到专项配套公司的协调沟通全全业主,从方案各单体项目的规模、定位到投资分配均有主导的意见提供给业主。这时的建筑师除把建筑设计理念和创意与业主进行充分交流,还要确定建筑的基本参数和布局,明确环境、功能、和空间布局,并测算项目的费用和进度计划,绘制出总平面图,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和制作模型,还为业主拟定了一个详细的设计任务书。这个过程大约进行了多半年。由于台湾建筑师往来台湾路程远,因此有些工作需要我院配合完成,我有幸接触并感受到了境外建筑师在方案阶段的工作状态、工作内容以及对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全程负责的全新理念。 阶段3: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在方案设计基础上,将各专业的条件汇总并整合的阶段,确定建筑物精确尺寸和空间形态、确定技术路线和技术措施,保证法规经济技术可行,这是方案深化并体现业主和设计师综合的设计意图。海洋世界共有大小五个项目,游戏区总平面布局空间形态都是根据游览路线、游玩方式、活动内容和经营方式来确定的。海洋科普馆、极地动物馆是科普类场馆,有鲸鱼、企鹅、北极熊、鲨鱼、热带雨林、大堡礁,是参观游览类项目,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也是海洋世界的主场馆。海豚表演馆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紧邻海洋馆建造,经营时可以单独参观,也可以联票游览。冲浪馆和室外游乐场接近,冲浪馆为室内场馆,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单层,建筑长宽170x150米,有海浪池、激流勇进、漂流河、戏水沙滩、飞天梭滑道等戏水设施。室外游乐场有摩天轮,翘翘木等游乐项目。整个初步设计对场馆内的各游览项目所占面积,布置位置,尺寸大小做了精确分析和论证。比如,大堡礁有个水下隧道,总长需要27米,并且为不规则形状,隧道为亚克力拱形顶,当时是在日本定制。为了使隧道与现场混凝土部分准确定位,建筑师往返日本多次,最终完成经得起推敲的初步设计,这为下一步施工图设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阶段4: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是由我院配合业主在扩初文件基础上完成的。施工图文件需要完成建筑物的全面设计,明确建筑物的所有空间和技术参数,整合各材料、部品、设备,形成完整的、可实施的可控制的系统,保证建筑产品在下一阶段的建造施工中的实现。海洋馆由于使用功能的特殊性,相关配套设备极其复杂,比如不同物种水生动物对水质的要求不同,水处理系统不同,热带植物对空气湿度、温度要求严格,尤其抚顺地区属严寒地区,冬夏温差大,空气干燥,对空调制冷、制热、制湿程序化控制要求很高。这一切设备的定制、厂家的选择都由建筑师具体控制。我在完成施工图设计过程中亲历了台湾建筑师如何掌控各专业之间配合以及各专业与各设备厂家协调沟通配合的过程,体会到建筑师在房屋建造整个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阶段5:招投标 由于建筑项目的复杂性和规模化,需要专业的分析和评判来甄选承包商。在招投标中,主体虽然是业主,但建筑师作为业主的顾问、、设计的主体、行业的专家,具有最大的建议权,应在参与并掌控全局情况的前提下向业主提出推荐建议,由业主做出决策。建筑师参与招投标并有最大的建议权对我是新鲜事,我对台湾建筑师充满了敬佩。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绝大部分都是公开招标,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比如水处理,亚克力隧道等采用邀请招标。有一次台湾建筑师让我们看他的招标文件,足有十多个,有基础的、挖坑的、主体的、门窗的、通风空调的、水处理的、网架的等等,他说每一个招标文件都要细细的看,以免有什么想不到的给业主造成损失。境外建筑师的工作能力、专业素质、技术水平以及对工作负责任的敬业精神值得敬佩。目前我国建筑师在工程建造过程中招投标环节还完全是空白,更谈不上对项目的全程把控。 阶段6:监造阶段7:后期 建筑师监造自己设计的项目并保证设计意图的实现,是最自然、最合理、最有效率的安排,也是最符合业主利益的方式。目前我国在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制度,将本应属于建筑师的设计-监理的完整职业流程和工作职责变成两种职业。在施工中,监理由于缺乏建筑师的职业训练和设计能力,往往无法胜任保障设计意图实现的角色。建筑师在监造、后期阶段主要服务内容是设计解释、合同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和协助业主竣工验收等。 皇家海洋世界项目从开工时台湾建筑师就委派设计监工负责日常的设计确认并安排主要设计人定期到场参加例会。但是该项目的建设在监造、后期这两个阶段出现了非常大的矛盾。根据我国法令,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设监理。由于派驻现场的设计师与监理之间的权力、义务和服务内容的重叠,常常造成监理和设计师各执一词,有时双方做了相同的事,有些事又处于真空状态,没人过问,造成业主经常亲自召集例会协调各方。 目前,我国建筑设计界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下降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建筑设计界沉湎于创收的忙碌,开发商急功近利,不科学的设定工程进度,造成产品质量低下。第二建筑师的自身素质、文化修养、业务能力远不能胜任建筑产品的全过程管理。第三建筑师全过程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没有政策性导向,仅限于建筑师内部学习。第四我国建筑行业管理体制还处于分阶段、分部门、分监察机构的管理模式,没有统一协调一贯到底的专业管理机构,很多情况出现程序混乱,工地返工、停工等现象。 结束语:要实现建筑师的全程化控制,真的需要从体制上着手,但同时提高建筑师个人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前提。与国际接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考试制度已经快20年了,随着一年又一年复习考试,一批批建筑师的产生,大大提高了建筑师的整体素质和设计水平。实现建筑师作为业主人和行业专家对整个建筑生产全过程的设计和监控,促进建筑业的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可行的。在目前的国情下,建筑师必须有意识地完善个人技术能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培养高度的职业化精神,有意识的扩展服务领域,包括目前没有涉及的前期策划和后期督造过程,以迎接未来建筑设计服务领域与国际接轨,为实现建筑师全程化服务做好充分准备。 世界建筑论文:丑陋世界的美丽童话:神学影响下的中世纪哥特建筑艺术 摘 要:中世纪时期的艺术由于受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影响,美的对象最后都被归结为“上帝”。出于对宗教教义的宣传需要,中世纪的艺术摒弃了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神话以及现实题材。在神学思想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等人的影响下,艺术作品往往显示出某种神秘感和崇高感。基督教的诞生,使被奴役下的人们找到了精神寄托,应运而生的教堂成为他们心灵的庇护所。教堂建筑自然而然的成为基督教精神的现实实体。在中世纪的教堂建筑中,哥特式教堂建筑当属该时期教堂建筑艺术的高峰。在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影响下,哥特式建筑作为“通往天堂之路”的“家”,将人们带到了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 关键词:中世纪;神学;哥特式建筑;建筑美学;神秘感 中世纪是上帝主宰一切的时代,基督教的艺术理想是上帝至美。中世纪的美术基本上就是宗教美术,而宗教活动的主要场所是教堂。君士坦丁堡大主教卡尔马斯曾说过:“教堂是尘世之天国,神们在这里生息活动”。中世纪的教堂建筑深受基督教艺术理想的影响,形成了建筑结构和装饰艺术融为一体的高度统一,具有实用和象征意义,同时起到了宣扬基督教教义的目的。 一、重视“启示”的中世纪艺术 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义,是以神学本体论为主导的。早期尤为强调上帝的“启示”是人们获得真理的唯一途径,艺术作为人与上帝之间的障碍,是遭到排斥的。当时的基督教继承了犹太教的纯粹的精神性,反对偶像崇拜。在这种强调精神信仰的需要下,几乎禁止陈列和崇拜各种画像。但在随后不久,基督教艺术在朗吉努斯、托马斯・阿奎那等人的美学思想影响下有所改变,使得基督教艺术也具有了独立的审美意义。 “基督教艺术理想不同于希腊艺术理想的,因为希腊艺术理想的思想基础在与艺术与真理(理念)的关系,属于世俗哲学层面,重视实践性的表现;而基督教艺术理想的思想基础在于艺术与上帝的关系,属于神学与信仰范畴,重视思维与体验内容,以保障上帝的核心教义。这导致基督教艺术理想尤其注重启示。”(《西方传统艺术理想论》第二章)。 二、神学影响下的中世纪哥特建筑艺术 (一)外观造型上的特点 哥特式教堂建筑的外观造型以高耸的塔尖为特色,应用十字拱、飞拱、修长的立柱以及肋穹框架结构来增加支撑顶部的力量。如法国巴黎圣母院的一大特色就是飞拱,飞拱支撑了中殿,同时在建筑的外部建造了扶跺,通过扶跺来解决侧推力的问题,这种外扶跺是从外面加力,使重力集中在相当少的几个点上。因此教堂的墙壁功能已于过去不同,过去的墙只起支撑作用,而改进后,修墙则可以从上往下修了。哥特式建筑的尖顶建筑,光线充足,空气流畅,增加了教堂的高度。同时,在体量和高度上也创造了新纪录。哥特式教堂建筑的形体向上的动势十分强烈,轻灵的垂直线直贯全身。不论是墙还是塔都是越往上分划越细,装饰越多,也越玲珑,而且顶上都有锋利的、直刺苍穹的小尖顶。不仅所有的券是尖的,而且建筑局部和细节的上端也都是尖的,整个教堂处处充满向上的冲力。这种以高、直、尖和具有强烈向上动势为特征的造型风格是教会的弃绝尘寰的基督教神学思想的体现,也是城市显示其强大向上蓬勃生机的精神反映。哥特建筑展示给人们的是天堂里的神宫,是一座上帝之城。 (二)内部结构的特点 由于内部结构的改进,使得教堂内部空间也发生了变化,有了飞拱的之撑,中殿越来越高。柱头消失了,肋拱从圆柱的顶端像麦束一样自然开放,形成一直向上延伸的结构。哥特式教堂内的结构中,由于建筑师们巧夺天工的设计,人站在教堂的不同角度,视野里没有一根柱子,仿佛它们刹那间消失了。在这样的教堂里做礼拜,阳光透过色彩斑斓的玻璃,把五颜六色的光洒落在人们身上,使他们产生一种温暖神秘的感觉,似乎走进美丽的童话世界。这种如仙似幻的感受,会化解人们的痛苦,抚慰落泪的心灵。这种内部结构的设计也是深受神学思想影响的,哥特式教堂结构变化,造成一种火焰式的冲力,把人们的理想带向“天国”,成功地体现了基督教的神学观念,人们的视觉和情绪随着向上升华的尖塔,有一种接近上帝和天堂的感觉。从审美的层面看,哥特式建筑表现出一种人的意念的冲动,它不再是纯粹的宗教建筑物,也不再是军事堡垒,而是城市的文化标志,标明在最黑暗的中世纪获得一点有限的自由,人们会发现一丝现实世界的阳光透进了黑暗的中世纪。 (三)教堂建筑的装饰特点 通过采用尖券、尖拱和外扶垛,装饰细部如华盖、壁龛等也都用尖券作主题。窗户使用彩色玻璃镶嵌,使尖塔得以轻巧高大,当然也失去了做墙体雕刻的余地,成为与罗马式教堂的重大区别之一。哥特式雕塑是教堂建筑不可缺少的装饰,它的人物形象开始保持独立的空间地位,追求三度空间的立体造型,力求符合真实的形象,追求自然生动的塑造,使人体逐渐丰满起来,衣褶也随之有了结构的变化,使人感到衣服里面是实在的人体。雕像不再是人的外形的模似,而是有血有肉的人。与哥特建筑一起应运而生的是优美的彩色玻璃窗画。这种画也成为不识字信徒们的圣经。圆形的玫瑰窗象征天堂,各式圣者登上了色彩绚丽的玻璃窗,酷似丰富多彩的舞台画面。人们走近教堂,不仅产生对天国的神幻感,也产生装饰美感。这种彩色玻璃窗画看起来更像马赛克而不像绘画,由于它是玻璃画能依靠光线的穿透而生艳,玻璃制造师们很巧妙地组合颜色,使透过的光线变得柔和舒适,让人产生一种在和煦阳光里的惬意,产生奇妙的遐想。 (四)教堂建筑的意蕴体现 哥特式的教堂建筑在意蕴上,借助哥特式内部空间的高旷、单纯、统一的特征,整个建筑呈现雄伟直升的外观造型和开阔的内部空间,加上镶嵌彩色玻璃的长窗,整个教堂具有浓厚的、神秘的宗教气氛,引人升入天国的寓意,也是理解基督教精神及其神学形态影响下的艺术理想的重要形式之一。可以说,哥特式建筑不论在结构技术上,还是造型艺术上都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哥特式建筑较之先前的基督教早期建筑艺术更加接近生活和写实,教堂建筑遍布欧洲,不论是法国巴黎圣母院、德国科隆大教堂还是意大利米兰大教堂,都已成为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形态影响下的哥特式建筑的集中体现。 三、哥特式建筑的美学特色 哥特式建筑是基督教神学精神在审美趣味上的最典型的反映。它对动态和垂直空间的追求,体现了信徒对“天国”的向往;建筑结构上的轻盈、飞腾以及在外部轮廓和内部空间的形式上对于光影变幻的追求正是符合了基督教的精神,正如托马斯・阿奎那所说:“一件东西(艺术品或自然事物)的形式放射出光辉来,使它们的完美和秩序的全部丰富性都呈现于心灵。”哥特式建筑具有超凡脱俗、远离尘世的精神之美,成功地表现了基督教理想的崇高精神。哥特式建筑完美地将基督教的精神与建筑结构技术的探索结合起来,在哥特式教堂内,能感到一种不断增强和不断上升的感觉以及把自身推向天国的升腾之感。哥特式艺术既是中世纪艺术的巅峰,同时又预示着中世纪艺术的结束、孕育着文艺复兴时代的到来。 最后,用罗丹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人们从大教堂带走的记忆,使人不由得不肃静;正是在这种无边的肃静里,灵魂才能体验无上的欣慰,思想的欢乐。人们可以思考大自然通过艺术而给予我们的忠告。人民就可以寻找法则。” 世界建筑论文:发展低碳建筑 共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 【摘要】面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严峻挑战,低碳经济和低碳建筑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本文主要阐述成都在发展低碳建筑过程中所面对的问题,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建议对策。 【关键词】低碳;建筑;田园城市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共成都市委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谋划好“十二五” 以及更长时期发展的高度,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立了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为加快推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步伐,我们应把“低碳化”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特别是在建筑行业高速发展、建筑能耗居高并迅速增加的今天,低碳建筑将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1 发展低碳建筑的重要意义 所谓低碳建筑是指在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减少CO2 排放,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为使用者提供具有宜居空间的建筑模式。发展低碳建筑符合国际形势的要求,按照《京都议定书》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我国仍然具有不可推卸的减少CO2排放责任,成都作为西部特大中心城市,更是责无旁贷,推行低碳建筑有利于缓解能源紧缺问题;减轻环境污染现状,也是履行国际公约的见证。发展低碳建筑符合我国当前政策导向,低碳建筑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成都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必然选择。发展低碳建筑为建筑业提供了机遇,随着国家稳定住房价格的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我国的地产竞争正从追逐短期利益最大化、单纯追求建设规模、建设速度的低层次竞争阶段进入品质、品牌致胜的阶段。以低碳建筑为核心的 “科技地产”将带动整个建筑业的优化升级和结构转型,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 成都发展低碳建筑存在问题 成都一直积极致力于节能环保,并且已取得显著的效果,但是低碳建筑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2.1 相关政策及机制不健全 我国已经颁布了节能建筑、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政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建筑节能技术尚未得到广泛推广,收效甚微。一是专门针对低碳建筑的法律、政策机制尚处于构想和试点之中,现行的节能标准只涉及到涉及阶段,至于检验建筑是否达到低碳建筑标准,尚未制定具体的标准。二是对建筑能耗大户的碳排放量没有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同时也缺少对低碳排放企业的激励性政策,低碳建筑投资成本大、周期长,风险高,企业的开发动力不足,节能减排多靠企业自觉。 2.2 低碳建筑技术水平较低 技术是发展低碳建筑的最大制约因素,我国在低碳建筑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低碳建筑在规划设计、建筑用料和设备研发、施工方面尚未系统化、标准化。同时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技术缺失,多数企业和消费者对低碳建筑不了解,在国际上缺乏主动权,为降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带来的高成本,施工单位只能将简单改进的常规施工工艺运用到低碳建筑中,达不到理想的节能减排效果。 2.3 缺乏低碳建筑的专业人才 目前建筑从业人员普遍存在节能低碳意识较为薄弱,专业素质不高的现象。由于我国在建筑节能、低碳方面工作起步较晚,施工人员普遍习惯于秦砖汉瓦的砌式砌法,对新型节能低碳建筑的施工技术比较陌生;设计人员对传统的砖混结构房屋设计得心应手,对节能低碳建筑设计由于怕担风险缺乏创新意识,思想较保守。 2.4 社会公众节能低碳意识薄弱 目前社会公众对低碳建筑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低碳意识薄弱,在购房时, 更多关注的是房价、造型、通透性,对节能环保方面考虑较少,开发商不得不考虑购房者的喜好。一个外形漂亮,窗墙比更大的楼盘更能吸引顾客,而外形的多变和较大的开窗面积与节能设计的原则是背道而驰的。公众节能低碳意识的淡薄不仅限制了低碳技术的发展和低碳房屋的推广,也成为低碳政策和低碳技术推进的障碍之一。 3 成都发展低碳建筑的对策建议 3.1 完善低碳建筑相关政策和规范标准 为加快节能建设和低碳建筑有序发展,应根据当地能源状况、地理区位等要素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一是加强低碳建筑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和完善相关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把推广建筑节能、低碳从一种号召性行为转变为一种强制性行为。二是以碳预算为准,按照《低碳建筑评价标准》中的指标和评级来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并且要设立低碳建筑管理部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的制度。 32 积极实施经济激励政策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激励措施,增强公众节能意识,大力推广节能建筑、低碳建筑。一是对购买高效家用电器和照明器具的用户,新建低碳节能建筑的开发商和业主给予经费补贴。二是对新建低碳建筑开发商给以适当的税收减免。三是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绿色贷款”服务,对购买符合低碳建筑标准住房的居民给予返还现金、低息等优惠,还可申请低碳住宅抵押贷款。四是对既有建筑进行积极节能改造的家庭,政府要给予适当的补贴,对于低收入家庭,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免费节能改造。 3.3 建立健全低碳建筑技术体系 发展低碳建筑关键是依靠科技创新,一是政府要引导、鼓励企业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采用低碳技术、零碳技术乃至负碳技术策略,充分利用成都丰富的天然气资源、水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改变建筑用能及能耗结构。 二是优化建筑设计,采用被动式的能源策略,在建筑全生命周期内实现“3R”(即再利用、再节约、再循环)和“四节”(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变毛坯房销售为精装房销售。三是实现校企产学研一体化,开发应用低碳建筑材料。对气密性、水密性、保温性、抗风性、抗变形性、环保、隔音、防污、隔热的特殊节能材料要大力推广使用。 3.4 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人才是进行科技创新的核心,政府应加大对低碳建筑人才的培养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成都丰富的教育资源,积极引导相关的高校在建筑专业中融入能源、环保和生态课程。二是举办大型的环保建筑设计比赛,为大学生大胆畅想和发散思维提供平台。三是在正式职业资格等一系列考核中加入对考核者低碳环保方面素质的考核内容,从建筑源头上加深低碳环保理念对建筑从业者的影响。 3.5 加强宣传,提高低碳意识 发展低碳建筑应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公众三大主体的作用,提高公众低碳意识,一是各级政府,要把低碳建筑提高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把低碳建筑作为实施公共服务、强化资源战略管理和加强环境建设的重要职能来抓。二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以节能低碳为主题的大型公益活动,使公众切身感受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将节能低碳理念、方法和技术融入到教育中,使公众从小就树立起节能减排的良好意识。四是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协会、绿色志愿者等环保组织在推进节能减排方面的积极作用。 世界建筑论文:十大世界创意建筑 法国密特朗国家图书馆 书中自由黄金屋 设计师:多米尼克・佩罗 建成时间:1996年 塞纳河右岸具有一片独特而亮丽的景观,它便是座落在巴黎塞纳河畔的密特朗国家图书馆,被密特朗称为法兰西最高的建筑艺术。 图书馆由深得密特朗总统赏识的青年设计师多米尼克・佩罗负责设计。最早的构思从两片树叶开始的,四栋大楼各有两面互成90度的楼体组成,对称伫立在宽阔广场的四角,从巴黎向东南方遥望,图书馆的上半身犹如四本大书在城市中展开,而不走近就看不到的下半身则埋在地下,这一部分才是它的艺术灵魂。四本大书鲜明地划定了图书馆这块具有象征意义的馆舍在巴黎的位置。 它的建筑设计和室内装饰、家具的配置均由一家公司承包,采用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实现了内外和谐,体现了法国人很强的 环保意识。所有的墙壁或是铝合金或是玻璃,地面从室外到室内全是木质的。家具大都是木质的,玻璃及金属材料给人以强烈现代意识,木地板和森林则使人反璞归真。四座大厦外表是玻璃的,为了保护图书,避免阳光辐射,玻璃内则增加了一层活动木板墙。因此,当阳光照射时,大厦就变成了本木色,背阳光时则亮丽透明。大厦表面的木质活动墙所用木材全部从加蓬进口,广场和室内木地板所用木材全部从巴西进口。 在室内空间的组合方面,有许多地方采用了先进透气的钢丝纺织墙,使空气流通,没有憋闷感,人们能与外部共呼吸而不能相视。 由于大面积采用玻璃和钢化材料,产生许多反射光,但这些从钢化墙壁上反射出的冷色。又似乎在与无所不在的本木色的木质材料和深红色的地毯所反向的暖色相互辉映,实现了材料间的光的协调。 瑞典奥斯陆歌剧院建筑让城市和谐 设计师:挪威建筑事务所Snoehetta设计 建成时间:2008年4月12日 奥斯陆歌剧院诠释的是权威和美丽,音乐和歌曲令其魅力四射,作为文化中心,来到新歌剧院也就宣告着您真正来到了挪威。最重要的是,这是一座被所有人共享的建筑:任何一位到奥斯陆(Oslo)的人都会想到此参观,爬上这座被英国卫报著名设计评论家Jonathan GIancey称为“Snohetta的大理石山”的建筑。 奥斯陆歌剧院(Oslo Opera House)建设用时5年,临近证券交易所和中央车站。它是继14世纪初建造于特隆赫姆(Trondhelm)的尼德罗斯大教堂(Nidarosdomen Cathedral)后,挪威国内最大的文化建筑。大剧院基座的占地面积超过3万8千平米,相当干4个国际标准足球场。剧院内有三个 舞台,1千1百多个房间。体现了设计者对建筑的独到见解,是一件将内在流线造型和外在简洁轮廓二者高度结合的浩大工程。 2008年10月歌剧院在世界建筑节开幕式上赢得文化类大奖。时代周刊的RichardMorrison曾经这样描述:我恋爱了。她是挪威人,华丽至极。有趣至极,还有着令人惊讶的内涵。她就是奥斯陆歌剧院,从峡湾中拔起,美丽惊人的大理石和花岗岩屋顶让她看起来就像一座出水的冰川。 内部空间的宏大被丰富的线条和平面所切割,形成非常耐人寻味的空间语言和建筑层次,功能空间如休息厅、酒廊等用极其简约的手笔处理出异常 静谧的效果,与歌剧院本身的气质形成和谐整体。 奥斯陆歌剧院尽管外形是来来派的斜角结构,但并非高高在上,参观者可以在屋顶上野餐,也可以从外面连接屋顶的巨大坡道上到 32米高的屋顶上,这里百无禁忌,人们可以野餐或从坡道上滑下,甚至可以跳入奥斯陆海湾的海水中。 歌剧院的内部是一座同样宣扬平等主义的大厅,有 1359个坐席。黑色橡木建造的剧院甚至没有设置寻常歌剧院都有的包厢。即便是挪威国王Harald和皇后Sonja也只是坐在一个5米不到的区域内,与其他观众 隔开。每个座位的背后有一块小屏幕,播放歌剧表演的字幕和翻译。 西班牙艺术及科学之城多功能结合带动经济 设计师:圣地亚哥・卡拉特拉瓦(Santlago Calatrava) 建成时间:2004年10月28日 瓦伦西亚是西班牙第三大城市,艺术科学之城(City of Arts and Sciences)便是沿着几乎两公里的轴线,座落在瓦伦西亚,总占地里面35万平方公里,整个空间是开放型。是集科学博物馆、剧院、表演厅和水族馆于一身。教育和娱乐相结合。由西班牙建筑师圣地亚哥・卡拉特拉瓦设计的多功能建筑。 整个文化中心建筑的组台非常的新颖,气势磅礴,由两个建筑大师设计。带动了当地经济、旅游、房地产等快速发展,成为瓦伦西亚市新的高级住宅区、重要观光景点。科学艺术城对面也盖起了大型的结合高级旅馆的购物中心Aqua,以及西班牙最大的连锁百货公司“英式剪裁”的新馆。在艺术科学城的另一边,原本就是家乐福大型购物中心,结合电影院及精品街,现在更是人潮不断。这项大工程的兴建,除了展现瓦伦西亚市这个商业古都的经济实力之外,也证明了艺术、美感、创新的建筑,不但提升一个城市的文化水准、观光地位,更能实质大幅提高城市的经济繁荣及增加工作机会。 迪拜旋转塔 建筑版变形金刚 设计师:戴维・菲舍尔 建成时间:预计2010年 让一座摩天大楼在空中旋转“跳舞”,听上去像是科幻小说。意大利建筑师戴维・菲舍尔宣布,他将在迪拜建成世界首个风力发电的旋转摩天大楼。迪拜塔于2004年9月动工,预计2010年世人就可以欣赏到这座不停舞动的80层大楼。 这座大楼建造方法另类,大楼的每一层将在意大利预先做好,再运到迪拜组装。“迪拜旋转塔”每层楼之间都装有风力涡轮机提供动力。 迪拜塔的高度目前已经达到629米,超过了高度为628.9米的美国北达科他州KVLY-TV电视发射塔,从而成为世界最高建筑。KVLY-TV电视发射塔自1963年以来保持着世界最高牵索建筑纪录。 耗资约10亿美元的迪拜塔建成后,由意大利著名设计师阿玛尼设计的世界首家阿玛尼酒店将坐落其中。除豪华公寓、商用办公室和休闲设施外,迪拜塔还将在第124层设置观景台,让游人从约440米高处饱览迪拜风光。 墨尔本音乐中心和戏剧剧场双管齐下日夜辉映 设计师:澳大利亚ashton raggatt mcdougall公司 建成时间:2009年 建筑物分开运作,它们在城市的同座艺术区相连。左侧是墨尔本剧院,右边则是墨尔本音乐中心。剧院特点鲜明在于外观白钢组成了几何排列管三维式。最好是在夜间观看,可见简单的黑白色调与鲜艳的红色装饰碰撞效果。大堂空间延续了几何图案。右边的墨尔本演奏中心是一座较大的建筑,包括两层演奏厅和一问小型表演厅。该大楼的门面是白色,装饰了蜂窝玻璃窗。设计运用了最好的音质体系,力求高品质享受。墨尔本音乐中心和戏剧剧场于2009年年初开放。 西班牙毕尔巴鄂古根海姆博物馆属于未来的奇幻建筑 设计师:弗兰克・盖里 建成时间:1997年 古根海姆博物馆由美国加州建筑师弗兰克・盖里(FrankOwen,Gehry)设计,在1997年正式落威启用,它以奇幻的造型、独特的结构和崭新的材料博得举世瞩目。在20世纪90年代人类建筑灿若星河的创造中,毕尔巴鄂古根海姆博物馆无疑属于最伟大之列,与悉尼歌剧院一样,它们都属于未来的建筑提前降临人世,属于不是用凡间语言写就的城市诗篇。 该博物馆全部面积占地24000平方米,陈列的空间则有1100Q平方米,分成十九个展示厅,其中一间还是全世界最大的艺廊之一,面积为130米乘以30米见方。整个博物馆结构体是由建筑师藉助一套为空气动力学使用的电脑软件(从法国军用飞机制造商达索公司引进,名叫CATIA)逐步设计而成。博物馆在建材方面使用玻璃、钢和石灰岩。部分表面还包覆钛金属,与该市长久以来的造船业传统遥相呼应。 美国沃尔特・迪士尼音乐厅波浪线条贯穿内外 设计师:法兰克・盖瑞 建成时间:2003年10月23日 由普利兹克建筑奖得主法兰克・盖瑞设计的沃尔特・迪士尼音乐厅(Walt Disney Concert Hall)位于美国加州洛杉矶,是洛城音乐中心的第四座建筑物。主厅可容纳2265席,还有266个座位的罗伊迪士尼剧院以及百余座位的小剧场。这座超现代的大型建筑成为了洛杉矶爱乐乐团的新家,同时它更是以其动人心魄的独特外表成为美国第二大城市洛杉矶的新地标,成为一个音乐爱好者和旅游者共同膜拜的艺术殿堂。音乐厅建成以来,成为洛城最引人注目的地标性建筑之一,其独特的外表引来的关注早已超过了他音乐厅本身。当地以及许多美国以外的媒介常常撰文报道,“与法国的埃菲尔铁塔、伦敦的议会大厦一样,因为它无比奇妙和鲜明的个性,迪士尼音乐厅已经成为世界各地摄影爱好者最喜欢聚焦的建筑之一。 建筑物内外看不到任何一处垂直的立面,无论墙、柱、天窗还是穹顶,全都是斜线或弧形走线,给人妙不可言的观感。建筑师在厅内设计上认为欣赏音乐是一种全面体验,并不仅局限于音响效果。因此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演奏大厅内的视觉效果、温度以及座椅的感觉等因素。大厅设计上。盖瑞运用丰富的波浪线条设计天花板以营造出一个华丽的环形音乐殿堂。为使在不同位置的听众都能得到同样的充分的音乐享受,音乐厅采纳了日本著名声学工程师永田穗的设计;厅内没有阳台式包厢,全部采用阶梯式环形座位。坐在任何位置都没有遮挡视线感觉。音乐厅的另一设计亮点是。在舞台背后设计了一个12米高的巨型落地窗供自然采光,白天的音乐会则如同在露天举行,窗外的行人过客也可驻足欣赏音乐厅内的演奏,室内室外融为一体。此一设计绝无仅有。 德国慕尼黑安联体育馆会发光的汽车轮胎 设计师:雅克・赫尔佐格(JacquesHerzog) 和皮埃尔・德・梅降(Pierre deMeuron) 建成时间:2006年 瑞士的双子星建筑师雅克・赫尔佐格(Jacques Herzog)和皮埃尔・德・梅隆(Pierre de Meuron)为06年世界杯设计的慕尼黑安联体育馆,堪称是这对明星组合的经典之作。他们得奖无数早已证明其成就卓越,2001年获得可称作建筑界诺贝尔奖的ThePritzker Arohitecture Prize普立兹克建筑奖的他们备受推崇,不单因为他们是鸟巢(国家体育场The National Stadium)或者泰特现代美术馆的操刀人,最重要是他们对建筑的想象与实践早已经超越了这个世代能创造的建筑概念,一定程度上可以称其为来自异次元世界的设计师,为我们所生活的地球不断创造惊奇。 外号“会发光的汽车轮胎”的安联体育馆位于泰晤士河南岸,与圣保罗大教堂隔岸相望,连接它们的是横跨泰晤士河的千禧大桥,打破一般人对于球场的印象。建筑主体由2800个镜面气枕组成,这种独特的塑料外膜。具有某种透光性质,内建二万五千万支日光灯炮,夜晚,球场将以红、白、蓝三种颜色变换外观,营造出令人叹为观止的景象。安联体育馆以轻盈活力的光芒创新了传统混凝土体育场馆的沉重。 日本银座舱体大楼黑川纪章成名作 设计师:黑川纪章 建成时间:1972年 中银舱体大楼是一栋充满现代主义风格的巨型积木状建筑,是日本设计师黑川纪章的成名之作。舱体楼像由很多方形的集装箱垒起来的,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实由两幢分别为11层和13层的钢筋混凝土大楼组成。中心为两个包括电梯间和楼梯间、各种管道的核心筒。黑川纪章用140个规则长方舱体悬挂在这两个筒体上。舱体用高强度螺栓固定在核心筒上,所有的家具和设备都单元化,收纳2.3m×3m×2.1m的居住舱体内。舱体里,配有沼厕、家具、电视机、电脑、音响设备等,没有一寸多余的空间。开有圆窗沿的舱体单元被黑川纪章称为居住者的“鸟巢箱”。舱体单元构成上的穿插组合,黑川纪章是日本战后一代建筑师中最为重要的一位,设计的灵感来自他在前苏联时看到的宇宙飞船,充满幻想色彩的建筑实践为他带来国际声誉。由于该建筑物体现了“新陈代谢运动”的完美表达,而长期受到赞赏。 英国伦敦折叠人行天桥桥类变形金刚 设计师:托马斯・赫斯维克 建成时间:2007年3月29日 可折叠升降的人行天桥横跨在英国伦敦帕丁顿Ma rks&Spencer总部前的一片水域上,成为连接两部分的通道,它依靠扶手内部的液压系统来控制,由英国的Heatherwick Studio设计,全 畏12米,由8块钢板及金属支架组成。这个桥的特点是可伸展可压缩的8段结构,单单看时容易让人疏忽掉它的神奇设计,桥展开时可供行人通过,压缩起来,却可以让小船顺利通过下面的水道。天桥的全部运动都由扶手内极其聪明的液压系统来控制。因此,当M S的员工想要让游船驶进入口时,它能够灵巧的折叠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世博会英国馆设计方案“创意之馆(a Pavilion of Ideas)”和岩石造型也是出自设计师托马斯・赫斯维克之手。这个年仅36岁的三维设计师已经被赞誉为“新的莱昂纳多・达芬奇。” 世界建筑论文:圣彼得大教堂:世界上最小的国家最辉煌的建筑 早就知道世界上有个城中国叫梵蒂冈,去年6月29日我才有兴随团到这个国家一游。旅游车驶上宏伟笔直的罗马和约大街不远就看到圣彼得大教堂了,这就是梵蒂冈的标志性建筑物,世界第一大教堂。 梵蒂冈是个独立的主权国,这个国家小得让人不可思议,国土面积只有0.44平方千米,与我国的天安门广场一样大,人口只有1400人,但常住人口仅540人,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但却是全球八亿多天主教徒的信仰中心。位于意大利首都罗马城西北角的梵蒂冈高地上。领土包括圣彼得广场、圣彼得大教堂、梵蒂冈宫和梵蒂冈博物馆等。国土大致呈三角形,除位于城东南的圣彼得广场外,国界以梵蒂冈古城墙为标志,而进入的梵蒂冈与意大利首都罗马的国界仅是一条灰石铺成的国界线。车到圣彼得广场外围,就看到这条国界线了,导游说线外是意大利,线内就是梵蒂冈,原来这里的国界就是这么简单。 我们到圣彼得广场时,广场已经是人山人海了,听说教堂里有个宗教活动,不能进去的教徒和游客就暂时在广场上听广播或看大型电视屏显示直播。 圣彼得广场是被称为世界上最对称、最壮丽的广场,是17世纪著名建筑大师姜,洛伦佐,贝尔尼尼的建筑杰作。广场略呈椭圆形,地面用黑色小方石块铺砌而成。两侧由两组半圆形大理石柱廊环抱,形成三个走廊恢宏雄伟。这两组柱廊为梵蒂冈的装饰性建筑,共由284根圆柱和88根方柱组合成四排,形成三个走廊。这些石柱宛如4人一列的队伍排列在广场两边。柱高18米,需三四人方能台抱。顶上竖立着140位圣人的大理石雕像和教皇阿勒桑德罗,苦季七世巨大的徽志,虽然没有几个游人能一一记住这些圣人的名字,但那艺术雕像神态各异,栩栩如生,的确让人感到惊叹。这些大理石像是贝尔尼尼和他的学生所雕刻。 圣彼得广场的建设工程仅用了11年的时间(1656―1667年),而欧洲一些有名的大教堂从施工到建成都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或几百年时间。 在广场的中央耸立着埃及独立方尖碑,它是广场最古老的文物。这座石碑原是罗马皇帝卡利古拉为装饰皇宫旁边的圆形广场远从埃及运来。1586年,教皇西斯廷五世下令将石碑移至圣彼得广场。据说为此曾动员900多名工人、150匹骏马和47台起重装置,花了近5个月时间,才完成这项搬迂工程,圣彼得广场全景,在方尖碑顶上竖有阿勒桑德罗基季家庭的青铜徽志:五座小山丘、一颗圣十字架残片的星。 广场上两个美丽的喷泉是在不同时期建造的。右边那个是马德尔诺于1615年所建,左边的喷泉是贝尔尼尼在1677年建成的,它是广场上最后完成的建筑。 在两个喷泉和方尖碑之间的两边地面上,分别嵌入一块圆形大理石。站在这块大理石上观望广场四周的长廊,就会感到长廊内只有一排圆柱。而实际上是四排圆柱,可见设计者贝尔尼尼当初设计的绝妙。不知旅游客从哪来得到信息,这块大理石上拍照的络绎不绝,没耐心根本排不上号。 游客和罗马市民每个星期天的正午都要聚集在圣彼得广场,接受教皇的祝福。每年的1月1日、圣枝主日、复活节、圣诞节,广场上往往都会聚集20多万之众。广场设计可容纳50万人。 圣彼得大教堂是一座长方形的教堂。整栋建筑呈现出一个希腊十字架的结构,造型是非常传统而神圣的,是目前全世界最大的一座教堂。教堂最初是由君士坦丁大帝于公元326―333年在圣彼得墓地上修建的,称老圣彼得大教堂,于公元326年落成,为巴西利卡式建筑。16世纪,教皇朱利奥二世决定重建圣彼得大教堂,并于1506年破土动工。在长达120年的重建过程中,意大利最优秀的建筑师布拉曼特、米开朗琪罗、德拉・波尔塔和卡洛・马泰尔相继主持过设计和施工,直到1626年11月18日才正式宣告落成,称新圣彼得大教堂,为文艺复兴式和巴洛克式建筑风格,1870年以来的重要宗教仪式均在此举行。 圣彼得教堂不仅是一座富丽堂皇值得参观的建筑圣殿,更是一个艺术宝库,它所拥有多达百件的艺术瑰宝,更被视为无价的资产。 大教堂东西长187米,南北宽137米,能容纳5万人,屋顶和四壁都饰有以《圣经》为题材的绘画,不少是名家作品。最著名的雕刻艺术杰作主要有三件。一是米开朗琪罗24岁时的雕塑作品《圣殇》,二是贝尔尼尼雕制的青铜华盖,三是贝尔尼尼设计的圣彼得宝座。此外,教堂中央的穹隆拱顶是米开朗琪罗设计的,双重结构,周长71米,为罗马全城的最高点,游客可以乘电梯登顶俯瞰罗马全城。教堂左侧有卫兵守卫,他们身穿的别致制服500年不变,手中的长戈也是15世纪的产品。他们也不拒绝旅游拍照,倒是成了梵蒂冈的一道拍照景点了,他们都是来自瑞士,是雇佣兵。 梵蒂冈博物馆,位于圣彼得教堂北面,占地约5.5万平方米,建于公元5世纪末,早期为教皇的一座宫廷,后来改成综合性博物馆,拥有12个陈列馆和5条艺术长廊,汇集了希腊、罗马的古代遗物以及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精华,收藏有文艺复兴时期三大艺术大师之一的拉斐尔艺术珍品以及其他名家的原作,均属无价之宝。西斯廷小教堂,梵蒂冈博物馆的一部分,因天花板和墙壁上保存有米开朗琪罗花费4年时间绘制的著名壁画“创世纪”和“最后的审判”而久负盛名。 梵蒂冈是世界天主教中心,特殊的政教合一的国家。梵蒂冈域早在公元774年形成教皇国,8世纪已成为教皇国的中心。梵蒂冈在拉丁语中意为“先知之地”。早在公元4世纪,教皇康斯坦丁就在罗马城西北角耶稣门徒圣彼得殉难处建立了康斯坦丁大教堂以示纪念。到了15至16世纪。康斯坦丁大教堂被改建成如今的圣彼得大教堂,成为天主教会举行最隆重仪式的场所。公元756年,法兰克王丕平把罗马城及其周围区域送给教皇。其后教皇权势日益扩张,在意大利中部出现了以教皇为君主的教皇国。1870年意大利统一后,教皇被迫退居罗马城西北角的梵蒂冈宫中。1929年,意大利政府同教皇庇护十一世签订了“拉特兰条约”,意大利承认梵蒂冈为主权国家,其主权属教皇。梵蒂冈为中立国,其国土神圣不可侵犯。 进入教堂内,不论你有什么信仰,都如时光倒流,好像是进入中世纪的时空。好像大师米开朗琪罗、拉斐尔、罗丹、康丁斯基、达利、蒙克这些名人忽然成了眼前真实的存在一样。梵蒂冈的艺术是在历史的长河中经过无数次洗礼,无数次沉淀才成就的。每个人都可以把梵蒂冈当成一本书来读,一本超越政治、利益、金钱的人类文明艺术史的教科书。这里的每一件艺术品都洗去了几百年人世浮沉的伤痕,洗去了俗世荣辱的尘嚣,在其中走上一遭宛如经历了一次纯美的朝圣之旅。 梵蒂冈是一个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教皇是国家元首,也是全世界天主教的精神领袖。教皇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于一身。梵蒂冈的国徽集中说明了教皇在城国的地位。国徽的图案是:两把交叉着的天国钥匙,托着教皇登基时的帽子。这种称作“三重冠”的帽子,有上中下三层,象征着教皇拥有的神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关于“神权”,当时在西方是封建专制的灵魂,和东方的“皇帝”起一样的作用。 规定参观时间快结束时,我们到进口处的圆柱下集中,那里暂时休息的男女有的在聊天。有的在看书,有的在打瞌睡,看来他们或她们与我一样,并非天主教徒,只是一个普通的游客。意大利罗马一侧的交警在指挥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穿着500年前的服饰的梵蒂冈卫兵在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任游人拍照。还有在如织的游人队伍中夹杂着比梵蒂冈国民还多的小偷,世界上最小的国家,就这样丰富多彩,驰名世界。 世界建筑论文:走向世界的中国建筑师 5月10日~11日,一年一度的中国院、北京院、上海现代集团的高层次设计方案研讨会再度召开,在中国院精致的场景环境下三个院的领导致辞都留下一句颇有意义的的话:中国院修龙院长希望通过中国建筑师的努力将中国建筑文化的精华放大到世界上;北京院张宇副院长代表朱小地院长在发言中说,落实建筑服务社会的理念要用道德与责任关怀大众;上海现代集团的张桦总裁则认为,应对巨大的市场挑战、“三大院”的主创建筑师齐聚一堂,应努力寻到建筑原创之路。我以为,这三种声音几乎都表达着一种共同志向,中国建筑师正面向世界,追求卓越。 做能够面向世界的建筑师,谈何容易,其最重要的是要具备国际化的视界与能力,而其中认知国际化水准的建筑奖项十分必要,不然中国建筑师何时才能戴上建筑桂冠呢?在全球众多建筑学大奖中有影响的是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IBA)的金质奖(设立于1948年)、美国建筑师学会的AIA金质奖(设立于1903年)、由基金会颁发的密斯奖(首届密斯奖1988年由葡萄牙的建筑师获得)、世界文化奖(1989年创立)等,但最具有“建筑界诺贝尔奖”之美名的当属“普里茨克建筑奖”,正是由于其严格的评审委员制度、强势的媒体宣传力度及贴切公众的建筑社会文化教育功能,使它越来越成为最受瞩目的全球性建筑奖项。那么如何才能走近这桂冠呢?伦佐・皮亚诺是让这梦想成真的获奖者。1971年,巴黎为在传统建筑最密集的市中心建一座综合文化艺术中心,举行了国际竞赛,共有全球的681件作品参赛,但首奖光环落在了两位默默无闻的青年建筑师身上,皮亚诺正是成功地将古老街区转变为最具当代人文活力的场所建筑师。 由此又联想到作为一代中国建筑师该怎样处理传统与创新的老话题。从精神及文化趋向看,建筑师的设计理念必须尊重传统和地域、必须合乎国情,因此文化自尊是每一个有作为的建筑师必须思量的。刚刚送走“5・19”国际博物馆日6月9日又迎来国家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本刊荣幸地为学者型领导、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再次承编新著《从功能城市到文化城市》,结合现代建筑创作的理念及其新追求,尤感单局长的关于文化、城市、城市文化的解读,是对城市规划设计者极为可贵的思想,因为它立足于建筑师的创作初衷、它遵循于建筑师的思维过程、它给建筑师注入了可供比选的良多思考。如果说2007“三院”方案研讨会是一次充满激情与想象力的学术会,是一次自由、平等且活跃的学术研讨会,那么第二个国家文化遗产日的到来所引发的一系列多元而深入的联想,更会带给人们卓然而严谨的文化活力,更会以开阔的学术氛围让建筑业内外人士喜悦。因为让建筑师高兴的不仅仅是寻到面向世界的目标,更体味到根植于华夏建筑文化的特殊含义。 世界建筑论文:她向世界诠释中国建筑 有人说,把中国比作一棵参天大树,如果北京是这棵树的树冠,那么西安则是这棵树在地下盘结交错的根系。正是这片沃土蕴育了一位出色的中国建筑师――张锦秋。她和西安这座城市已密不可分,她的名字也与这座城市几十年来出现的一些标志性建筑――陕西历史博物馆、玄奘纪念院、大唐芙蓉园等紧密相连。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张锦秋院士在陕从事建筑创作40年座谈会暨《长安意匠》丛书――大唐芙蓉园首发式”于10月8日,在大唐芙蓉园召开了。 参加这次大会的有陕西省及西安市政府、人大、政协、建设厅的负责人,陕西省及西安市的建筑院校、设计院、文化单位的领导、有关专家学者和《建筑创作》杂志社。 会议由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熊中原主持。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院长樊宏康在致辞中说:张锦秋院士是享誉国内、国际的设计大师,她从事建筑创作的40年间,为古城西安、为祖国大地创作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经典的建筑设计作品。她和她的作品受专业人士所赞誉,为广大群众所喜爱。这次座谈会,既是对张锦秋院士从事建筑创作40年的回顾和总结,又是一次学术、技术的交流,中青年建筑师向张锦秋院士学习的绝好机会。 李子青(陕西省建设厅厅长): 很高兴能在久负盛名的曲江池畔,在张锦秋院士主持设计的这座以盛唐文化为内涵、以古典皇家园林为核心的大型主题公园――大唐芙蓉园中,与各位来宾、专家共同庆祝张锦秋院士在陕从事建筑创作40年及《长安意匠》丛书――大唐芙蓉园的出版。由张锦秋院士主持设计的以陕西省历史博物馆为代表的一大批新唐风建筑也已成为古都西安的特色,为西安保持盛唐文化的延续、为陕西重振汉唐雄风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她不仅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奉献了一批具有浓郁风格的现代建筑,而且在建筑理论方面也有独到的见解和追求,她的论文集《从传统走向未来》在海内外建筑界产生较大影响。我们期待着张锦秋院士的新作《长安意匠》丛书能将中国的传统文化向世界范围更广泛地传播。 乔征(西安市副市长): 在建筑设计多样化的今天,张锦秋院士一直秉承中华民族的建筑传统,并不断传播,这一切不光在陕西在全国乃至世界都得到了很高赞誉。她的每一项作品都带有一定的震撼力,就像大唐芙蓉园的设计,被外界评价为国人震撼、世界惊奇。对于建筑设计的精致追求,尽善尽美的态度也确是她成为一代宗师的精神根源。西安这几年的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城市发展有了一定的成果,这一切都和在座的以大师为核心的一批老专家,老学者和正在不断崛起的中青年专家学者的努力分不开。近几年西安还将会有几个大动作,如大明宫周边改造、行政中心的搬迁和地铁的开工都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尤其要向张大师那样尽善尽美地把我们的项目做得更精彩,把西安建设得更美好。 和红星(西安市规划局局长): 记得1 992年,我跟张老师一起在新疆乌鲁木齐参加西部建筑学会年会。当时中国西部建筑学会成立,为了这个学会的成立,我们筹办了五六年,这期间张老师积极献计献策。从那个时候我就深深感到了张锦秋大师对建筑本土化、城市特色的关注和对西安这座古城的热爱,也就是从那时拜张锦秋大师为师,因此我现在一直称她 张老师。如今,1 5年过去了,张老师厚积薄发,一系列富有西安特色的建筑相继问世,实现了走自己的路的创作理念,形成了一又个一个的创作高峰,这也是中国建筑师探索传统与现代结合之路的高峰。张老师的作品,我感觉最深的是它的现代感,她的作品不再仅仅是一个个中国式的建筑,更蕴含了一种时代感,能做到这一步非常不易。可以这样说张老师的建筑创作已从“仿”走向“创”,从“形”走向“神”,从“有法”走向“无法”,从对传统的自信走向对传统的自觉。 2002年,西安的城市建设走到了十字路口,千年古都的风采如何再现,现代化建设如何传承历史,城市应该具备怎样的特色?为此在西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安市规划局成功举办了“三会三展”活动,邀请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专家为西安的城市规划建设出谋划策,把握方向。其中“西安市城市特色与建筑风格专家研讨会”就是在张老师的积极推荐下,借中国建筑学会常务理事会召开之即,特别为西安开的一个专题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建筑界顶尖人物为西安的城市特色和建筑风格畅所欲言,共绘美景。这次会议为今天的“唐皇城复兴规划”奠定了扎实基础。经过几年的努力,规划的龙头抬起来了,西安模式已在全国叫响。 刘兵(大唐芙蓉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当我看到名为《长安意匠》的这套丛书时,不禁思索着为何叫长安意匠?于是我翻开了张锦秋大师的老师梁思成先生的文集,突然一段话映入眼帘,使我顿有所悟。原文是这样的“这些美的存在,在建筑审美者的眼里都能引起特异的感觉,在‘诗意’和‘画意’之外,还使他感到一种‘建筑意’的愉快。无论哪一个古城楼,无论哪一个倾颓的殿基的灵魂里,无形中都在诉说,乃至于歌唱,时间上漫不可信的变迁;由温雅的儿女佳话,到流血成渠的杀戮。他们所给的‘意’的确是‘诗’与‘画’的。但是建筑师要郑重郑重的声明,那里面还有超 出这‘诗’,‘画’以外的‘意’的存在。”所以我个人的理解,张锦秋大师所说的意就是一种境界、一种高度、一种胸怀、一种态度。同时大师又很谦虚称自己为“匠”。 我非常有幸在大唐芙蓉园建设的2年过程中在张大师的主持下具体负责大唐芙蓉园的组织建设工作,我对张大师宽广的胸怀、敬业的精神、一丝不苟的态度而由衷敬佩。可以说没有张大师辛勤的汗水.没有张大师两年如一日抱着近70岁的带病之躯、日以继夜的在芙蓉园工作,就不会给我们留下这样一个美仑美奂的仿唐建筑,就不能向世人传播我们盛唐的文化。 顾宝和(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建筑师): 我作为张大师的同代人,从这40年来对张大师的了解,从其影响国内外的作品中间我感受到张大师不是简简单单地就自己的职业而着眼,而是从深入挖掘整个文化和对世界的影响来探讨我们所面对的现实问题。从1 980年代开始有大规模的建设以来,几乎困扰了我们这代建筑师的一些主要问题,张大师都是经过实践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解决一些困惑我们的矛盾。记得在陕西历史博物馆刚建成不久,我们曾开过一个张大师作品和成就的座谈会。如今许多年过去了。从当时情况看,张大师处理这些问题已经有了些初步考虑,而今天我们已看到张大师在当时基础上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更进一步的思考,使其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我想到的主要有这样几方面。 我们这个行业注定我们一定要面对的第一个困扰是传统与现代的矛盾。第二个困扰是在如今这样一个辉煌的建设阶段我们必须要面对的是怎样处理商业和文化的关系?第三个则是我们必须注意自己的职业和理论体系与规划的关系。 赵元超(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 为了探索中国建筑的现代化道路,颐和园西山脚下留下张总探索的足迹,唐代佛光寺大殿洒下她辛勤的汗水。正是对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热爱,近半个世纪张总坚忍不拔,持之以恒,厚积薄发地探索和积极实践着中国传统建筑的现代化之路,如果说以梁思成为代表的中国第一代建筑师构建了中国传统建筑的理论之树,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说张总在陕西用自己的作品探索了一条中国传统建筑的现代化之路,从1 980年代的三唐工程,1 990年代的陕西历史博物馆和钟鼓楼广场,到21世纪的黄帝陵祭祀大殿和大唐芙蓉园,一个个感动城市、震撼心灵的作品提升着西安这座千年古都的文化品味,用现代的视野诠释着中国传统文化,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张总用她的作品在这片曾经诞生过伟大唐诗的热土上用白话文继续书写着混凝土的诗作。 张总在陕西工作的40多年,也是中国建筑界风起云涌、变化万千的年代。各种主义、流派,思潮汹涌而来。张总谦虚地把自己半个世纪的创作之路概括为探索之旅,作为后辈,我深知这不仅仅是探索之旅,在全盘西化的时代大潮中,更可能是独孤的探索之旅。我在1 985年做研究生调研时曾向张总请教过,10年后的1 995年之初我来到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夏所工作,在张总指导下完成了一系列重要工程的创作,正是这种工作体验,提升了我对建筑,对城市、对设计、对创作认识的飞跃。我清楚地记得在参加陕西省图书馆、美术馆设计时,她带着我们一起踏堪地形,面对着高低不平的坡地,询问我们设计小组的成员,是否保留这片坡地。由于我们对西安历史文化知之甚少,不约而同地回答可以不必考虑,张总却意味深长地说:这可是唐长安城保留的唯一的一处高地。正是张总对西安城市文化如数家珍般的熟悉和热爱,这一历史地貌才得以完整的保留,使新图书馆座落在历史的高地上,成为一个知识的殿堂和西安又一个新地标。也同样,张总在图书馆、美术馆工地上,为了保护现场的植被,在大雪纷飞的现场一个一个圈定要保留的树木。我已数不清为了图书馆、美术馆设计,张总到过多少次工地。而这仅仅是张总众多创作中的一个工程。正是这种对工作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精神、这种对城市对历史的负责态度和社会责任铸就了一个又一个精品。 王军(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夏所所长): 张锦秋先生,是一位能“感染城市、诠释公众心灵”的建筑师。张先生通过在清华大学近1 2载的学习和研究,秉承梁思成、莫宗江两位泰斗的教诲,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及建筑的无限热爱,搭建了一条以传统文化和传统建筑精髓诠释和发展现代建筑创作的道路,并在陕西从事建筑创作的40年中始终朝着这个方向做着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可谓“衣带渐宽终不悔”!春花秋实,40年的努力已结出累累硕果,芬芳天下。 张先生在建筑创作中始终坚持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之路:于建筑的环境、意境、尺度中体现传统文化及传统建筑的精髓,于功能、材料、技术上体现现代建筑的需求。40年来,张先生在“现代建筑的多元探索”、“在特定历史环境中或有特殊要求的新建筑创作”、“在古迹的复建与历史名胜的重建”三个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她同时也在关注一个建筑师在城市发展和城市设计中的作用,参与了大量城市设计的规划和风格定位。 金磊(《建筑创作》杂志社主编): 首先我代表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朱小地院长、张宇副院长、马国馨院士及其传媒机构《建筑创作》杂志社对张锦秋院士在陕从事建筑创作40周年暨《长安意匠》丛书第二部《大唐芙蓉园》的出版表示热烈祝贺。金秋时节置身干大唐芙蓉园的美景之中,令人联想颇多。 一个建筑师的最高理想,就是当人们谈起她的名字的时候就会想到一座城市。或者,当人们谈起一座城市的时候,怎么也不能忘记她的名字。 作为晚辈及一代中青年建筑师,我认为要学习张锦秋院士着眼高处、学养独具的创作观,尤其要从张院士的作品及学术思想中省悟过来,发现亮点、启迪智慧、畅言义理,在品读她经典作品中,尤其要品味到一种民族情感交融的渴望及中国建筑应有的文化自信。 作为建筑传媒人,我们倍感张锦秋院士的作品及学术思想是一种文化寻根的硕果,走进大师的作品,有一种净化心境,焕发本真的冲动,这里不仅有文心铸魂,更显现着一种可贵的“文化征服”。我曾记得在2002年杭州西子湖畔“第二届建筑与文学研讨会”上,张院士对我讲.中国要开展系统的建筑文化教育,这种普及不仅仅要面向公众,也要面向建筑师。英国大思想家培根有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但他更有一句话“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自身的价值,更取决于它是否能被传播以及传播的深度和广度”。2008年在意大利都灵市将举行的第23次世界建筑师大会的主题就是“传播建筑”。细细品味,我们感受到了专业媒体的一种责任。建筑凝聚实践和思想,我们有责任把他们记载下来,使其更广泛更深入地流传。 从对张锦秋院士《长安意匠》丛书的策划及编辑中,我们不断感到成为一个有力度的建筑专业传媒的意义及价值。要知道,迄今口耳相传的时代已告结束,我们要在利用大众传媒扩大社会影响的同时,找准行业传播即分众传播的位置。大师承载着先哲精神,“口述”历史应着力做大做强。我相信,《长安意匠》――大唐芙蓉园的出版,不仅仅是良好的开端,它更凝聚起为中国建筑大师著书立说承担责任的团队精神。 张锦秋(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中国工程院院士): 此时此地举办这样一个座谈会,我很激动。回想起来,准确地说我是1 962年2月28日到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报到的,从此离开学校,走上了设计的工作岗位。记得当时人事处长找我谈话,问:“你是研究生,那你看你是到情报室搞科研呢,还是在工程室搞设计呢?”她很尊重我的意见,但由于的理想一直就是当一个建筑师,因此选择了设计所。 当时西安是“三线”建设的前沿阵地,我也就是从参加“三线”建设开始进入了我的设计生涯。现在想来就像是昨天一样,很近很近。 陕西省的历史积淀使我走上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探索之路。使我走近唐代建筑的是两个小项目:一是位于临潼骊山之麓的华清池大门。当时处于后期,还没有改革开放,由于对外旅游的需要,华 清池要盖个大门。以前有关华清池的设计都是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的洪青老总做的,但由于他被打成“牛鬼蛇神”,还未解放,不能正式作项目,所以就让我接手做。从设计开始,我就在思索着华清池是个唐代文化遗址,那么这个大门是否应有些唐代的印迹呢?于是我翻阅了许多有关建筑历史的书籍,还有敦煌壁画,文物考古杂志等资料。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设计应该有一点唐代的文化,因为题目跟唐代有关联。二是位于唐兴庆公园内的阿倍仲麻吕纪念碑。阿倍仲麻吕是日本奈良时代的遗唐留学生,学习唐朝的先进文化为促进中日文化交流建立了不朽功勋。因此在这个纪念碑的设计上不仅要体现唐时代的风格,更要体现中日友好关系。 就从这两个很小的建筑,我开始感觉到,在陕西这片土地上,随处都能映射出唐代的文化。以后,又陆陆续续地做了许多设计,都和唐代有关系。这时候我开始认识到,如果说头两个项目是偶然的设计,而后设计的一些较大的现代公共建筑,如陕西历史博物馆等,就并非偶然了。 还有一个项目就是青龙寺规划及空海纪念碑院。空海是日本香川县人,唐德宗贞元20年随遣唐使入唐,研究密教,先后得惠果嫡传密宗两部大法及传法。为纪念他为中日文化交流所作出的贡献,西安市政府应日本的请求作青龙寺规划及空海纪念碑院。碑体由日本建筑师山本忠司先生设计,我方承担选址和碑院的设计,考虑到选址的历史文化背景、建筑形式上着意仿唐,力求法式严谨、风格纯正。从此开始做第一个真正的“仿唐建筑”。以后就源源不断地做与陕西历史文化有关的项目。 我来到了西安,来到了长安所在的地方,它不是一般的地方,而是一个有深厚文化历史积淀的一片沃土。我在此安身立命,把自己的根深深扎进这片土壤,汲取它的养分。 领导的信任与支持是项目成功的有力保障 一个城市的建设,真正拍板定案的是领导。陕西省的党政领导的信任和支持。我不想说太多的道理只讲个具体事情:那就是陕西历史博物馆这个项目。 1 970年代,总理就曾建议,作为文物大省的陕西,可以在大雁塔附近建一个现代化的博物馆,当时这个任务交给了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我被委任为项目负责人。到底要把博物馆建成什么样子,任务书上只说明了一句话博物馆建筑本身,应该成为陕西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象征。陕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怎么来象征?一个时代的统治意识就是这个时代统治阶级的意识,这个时代最高的建筑艺术也是这个时代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建筑艺术。今天的陕西博物馆就是一个高度概括的唐代宫殿建筑。 整个陕西历史博物馆风格已经是唐风。在做色调选择时,我们决定以素雅为主,这样可能更接近现代的审美意识,更有一种永恒感。那么唐代的时候实际上屋顶都是灰瓦,那个时候还没有大量用琉璃瓦。 既然唐代是灰瓦,我们也就设计成灰瓦了。这时省上的领导说:“哎呀,灰瓦是不是太穷气了?我们这是国家级博物馆。”他提出来既然要有一点宫殿建筑的气势那就选用黄琉璃瓦,以期能辉煌灿烂些。但当时我追求的是一种黑白灰的基调,这是很高雅的现代的色彩。因为与省领导的意见产生分歧,所以我心里很矛盾。怎么办?我在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提出一个折中方案,用铁灰色的琉璃,而不是黄琉璃。这样至少在色彩上既符合唐代的灰瓦屋顶,又符合我想追求的淡雅的色彩。领导最后采纳了我的建议。这样的例子很多,省市领导充分地让每一位建筑师发挥自己的才能,给予我们极大的尊重。 再一个例子就是当时西安市要是把曲江这片地区按历史风貌恢复其盛唐的神韵。自从毕业之后40年来,我一直期盼着有朝一日能设计一座大型园林,但却渺茫得如同做梦。万万没有想到在21世纪初,曲江新区管委会委我以重任,规划并设计大唐芙蓉园,使我多年的向往居然梦想成真。 记得有一次在西安召开“黄帝陵祭祀大殿建筑创作海峡两岸座谈会”期间,我陪台湾地区建筑师公会原理事长吴夏雄参观兵马俑。在入口处看到有刻图章的,我一看吴夏雄很喜欢,就准备自己掏钱刻个图章作为礼物送给他。章子刻好后,我叫刻图章的师傅将我这个赠予人的名子刻在图章侧面。当我一说出自己的名字,刻图章的老师傅很是惊讶:“你是张锦秋?”我回答:“是呀!”老师傅紧接着说“那这个图章你不用付钱了,我来送。”台湾建筑师吴夏雄看到此情此景,感动得不得了。他说:“没想到,大陆一个建筑师在普通百姓当中竟有这样的影响。在台湾,谁认识我们呢?包括李祖原,人家也不知道哪栋大楼是他设计的。没想到大陆建筑师的地位这样高。” 建筑设计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当时我做陕西历史博物馆时还是一个年轻的建筑师,各个专业与我配合的非常融洽。这些专业的工程师经验丰富,他们就像我的老师一样给我指出一些问题,提醒我们建筑师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非常到位。我们这个设计队伍确实是一代一代传承着。建筑设计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它是一个团队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一个好的建筑设计同样也离不开开发商的支持与配合。设计群贤庄时,为了建筑造型的美观我们要做退台,但一退就退掉了许多面积,这对于开发商来说,损失是很大的。但老板尊重了建筑师的意愿。正是这种明智的决策赋予了群贤庄的主干道以空间的变化。 能在陕西、在西安工作,是我的运气、是我的幸福。不然的话我不会做出这么多符合这个城市发展、符合当地百姓要求的建筑作品。 座谈会虽然结束了,但张锦秋大师为西安留下一幢幢作品的同时,她的理念、她的创作观、她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将潜移默化地感染着每一位到会的人。我想她和许许多多具有历史使命感的中国建筑师们还将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道路上继续上下而求索。他们将用自己的建筑作品向世界诠释中国,而我们则要用我们的声音向世界诠释中国。 世界建筑论文:世界建筑奇葩闽西南土楼 土楼是福建特有的民居,之所以叫它土楼,是因为它主要采用生土夯筑,属于土木结构。一般楼内设施齐全,有厨房、餐房、仓库、卧室、水井、浴室、磨房、畜圈等,有的还建有祖堂、学堂、舞台。具有防御、防震、防火、防兽以及通风采光好等特点,且楼墙厚度大,隔热保温,冬暖夏凉。闽西南的土楼主要分圆寨和方楼。 其中,圆寨主要分布在永定、南靖、平和交界地区及华安等县,圆寨的数量有1000多座。较出名的有:永定县湖坑乡洪坑村的振成楼(双环圆形)、古竹乡高头村的承启楼(三环圆形)、南靖县书洋镇石桥村的顺裕楼、梅林乡坎下村的怀远楼(双环圆形)、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的二宜楼、沙建镇岱山村的齐云楼(椭圆形)、洋竹径蔡家的雨伞楼(圆土楼如果是双环圆形,通常外高内低呈碗状,而雨伞楼内圈比外圈高一层,呈雨伞状,故此得名)。 方楼主要分布在龙岩、永定、南靖交界地区,仅永定、南靖两县方楼就超过6000座,较出名的有:永定县高陂镇上洋村的遗经楼、南靖县梅林乡璞山村的和贵楼。较为出名的土楼群有:南靖书洋镇上坂村的田寮坑土楼群(方、圆和椭圆形三种,错落有致,呈梅花状。)、距书洋镇12公里的河坑土楼群(方圆各具特色的土楼27座)、距书洋镇8公里的南欧土楼群(土楼密度大、种类丰富,有圆楼、方楼、梯形楼、凹字形楼、交椅楼、三角形楼等共25座)、距南靖县梅林乡9公里的砾头土楼群(4座圆楼、3座方楼、1座半圆楼,在山头俯瞰,犹如“七星伴月”)。此外,较为特色的土楼有:分布在永定县高陂、坎市、湖雷、南靖县和溪等地,强调尊卑秩序,以三堂屋为中心的五凤楼,南靖书洋镇奎坑村前方后圆的隆兴楼、塔下村呈曲尺形的三巴楼等等。 特别提示: 1、拍摄土楼可分楼内、楼外和夜景,楼内主要拍摄居民生活场景,奇特的土楼结构,因此拍摄时,应用焦距100mm以下的镜头,鱼眼、超广角镜头非常好用;楼外主要拍摄土楼的外部特征,为了找准角度,往往要爬到土楼附近的山头,这样,长焦镜头就不可少,比如要拍摄出田寮坑土楼群似布达拉宫的韵味,你就得到土楼对面的盘山公路找角度,没有用上焦距200mm以上的镜头是拍不来的。拍摄土楼的夜景,你可以向当地的老百姓购买照明用的木柴,如果要点篝火、火把,你可以和当地居民商量,热情好客的客家人会很乐意帮忙的。拍夜景、室内及室外用长焦,三脚架也是不能少的。 2、拍摄季节全年均可,但有节日拍摄更佳,如元宵节、4月份梅林妈祖出巡、永定客家土楼文化观光节等,平时,最好选在稻谷成熟季节,金灿灿的田间突起一座或一丛土楼,一定会给你拍摄带来美好的记忆。当然,春雨绵绵的季节,往往有云雾缭绕其间,或雨后天晴,将给你的拍摄带来机遇。 3、龙岩、漳州都以亚热带季风气候为主,属山地丘陵,气候宜人,春夏温热,秋冬凉爽,四季常绿。 4、永定、南靖、华安方言为客家语系和闽南语系,当地的居民都很热情好客。 5、交通便利,梅坎铁路经过龙岩市区,鹰厦铁路经过漳州市区,华安县,319、205国道纵穿龙岩,324、319国道贯通漳州,从龙岩到永定及漳州到南靖、华安各土楼景点路况都很好,交通发达。 6、南靖、永定县城都有三星级酒店及其他大小旅馆、招待所,食宿非常方便,永定的振成楼内还设有客房、服务部,楼外有大型停车场。如果拍摄夜景或感兴趣还可借宿土楼居民家里,虽然食宿简陋,但一定会给你带来难忘的感受。 世界建筑论文:世界五大建筑奇观 当这些钢材、水泥和石块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被组合起来时,它们就具有了自己的生命。伟大的建筑用冰冷和坚硬诠释了人类的伟大和野心,它们是音乐,是绘画和史诗,是人类为自己在大地上树立的纪念碑。 西尔斯大厦――世界第一高楼 巍然耸立在人行道上的西尔斯大厦是北美洲最高的办公楼,它的最高可用楼层是第110层。大楼楼顶的高度是442米,而最了不起的数字来自西侧的天线:其高度为527米,这是全球建筑物上最高的天线。 高度固然重要,但真正的奇迹隐藏在大楼的墙壁背后――这就是支撑着整座建筑的各种系统。西尔斯的运作规模就像是管理一座城市。这座“都市”需要4万公里的管线,把这些管线连接成一条直线,可以横跨美国8次。楼里总共有多少马桶?943个!此外,69000公里的电话线在楼内蜿蜒游走,足够环绕地球1.75圈。西尔斯大厦里共有41公顷的办公和商业面积,若是平铺开来,足有75个美式橄榄球场那么大。 西尔斯大厦还有一个只有工程师才知道的小秘密――它向西倾斜了6英寸,这是由于重力负荷偏离了重心。大楼不只倾斜,还会摇晃。如果遇到最可怕的风暴,它大约会以90厘米的幅度晃动。但更常见的情况是,来自密歇根湖的强烈暴风会让西尔斯大厦偏离中心20厘米。住在90楼或100楼的人们晃得更厉害,椅子会跑来跑去,人们甚至能听见大楼摇晃的声音。 1969年,约翰・齐尔斯担任了这座大厦的结构工程师,这是他事业上的里程碑。这栋设计独特、噪音清晰的大楼,历时4年才宣告落成。而它一落成就吸引了那些想要标新立异的住户,也把芝加哥的金融区吸引到了自己周围。 为了给每个进入大厦的人提供安全保障,第一步工作就是和机场一样细致的安检。当然,在西尔斯大厦,安全部署并非严肃得毫无人情味。1999年的一天,一个不怕死的法国人认为这座大楼是都市攀岩的终极挑战,要爬上去。工程师用擦玻璃的索具装备阻止他,但是他绕过去了。一个多小时过后,攀登高手阿兰・罗贝尔成功到达了屋顶。一群芝加哥警察正守在那里欢迎他,用手铐和法律条款为他庆祝。最后,他大概只被罚了几千美元。今天看来,这种单纯的特技表演倒有种怀旧的意味。 西尔斯大厦的保安程序或许有所改变,但这座大楼的魅力依然如故。如果名片上写着“西尔斯大厦”,会被视为一种身份的象征。2004年初,一些纽约的投资者买下了西尔斯大厦,据称价格是8亿3500万美元,而大楼的原始成本是1亿7500万美元。至于它是否安全,还是要由这些人来评判――这就是每天来这栋高层建筑中报到的11000人。人群显示了这座著名地标的魅力。 这座巨型建筑似乎能激起人们的奉献精神。在这里工作的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充满了活力和干劲。不管未来几十年里还会有多少巨型建筑拔地而起,对这些忠诚的芝加哥人来说,属于他们的西尔斯大厦才是最坚实的建筑。 航空母舰“罗纳德・里根号”――海上之城 航空母舰“罗纳德・里根号”的名字,来自一位擅长交流的总统,它清晰地传达了这位总统的一条著名理论:“以实力求和平”。 “罗纳德・里根号”犹如一个巨大的机械蜂巢,部署着一群群致命的战斗机。这座97000吨的安全堡垒,隐藏着美国海军最新武器的秘密。 “里根号”上可停放85架战斗机,能够保护美国抵御强大的军事进攻。“里根号”在水线以上有20层,然而这个高度比起惊人的船身长度来,可算是小巫见大巫。这艘船长333米,犹如载着一座帝国大厦在海上航行。船上带有两座核反应堆,可供“里根号”航行20年,完全不需要靠岸加油。 这艘航空母舰就像一座城市,有邮政服务,有垃圾处理部门,小城市应该具备的条件,上面一样不缺。“里根号”上能住下6000多人,船上储备的食物和供给可以维持3个月的生活。另外,船上有3万盏灯,1400部电话。走廊里的缆线加在一起,足有2100公里长。“里根号”满载时,排水量达97000吨,也就是说,它排出的水大约能填满28.7个奥运规格的游泳池。 如此庞大的一艘船,却只有一项使命,就是充当战时机场。 水上海军基地的优势不言而喻。飞机可以在公海上随处降落,可以接近全球任何一处战场。航空母舰是现成的作战基地,无论航行到哪里,都肩负着相同的任务,那就是尽可能迅速安全地让飞机起飞、返航,没有复杂的手续,也不必申请许可。 航空母舰的面积约有4.5英亩,也许是世上最危险的4.5英亩,分毫之差就可能酿成灾难。 “里根号”汇聚了最尖端的航空母舰技术。设计建造时,就做好了服役50年的准备。作为美国海军最新的航空母舰,“里根号”也是一件重要的政治工具。但这张王牌不是在一夜之间造就的。建造这样的一艘大船,是一项非常了不起的工程。“里根号”的建造工作是在弗吉尼亚州纽波特纽斯的诺斯洛普-格鲁曼公司开始的。航空母舰的不同组成部分都是分别建造的,之后再由巨型吊车运到一个干船坞组装成一艘完整的航空母舰。 “里根号”是第9艘建造完成的尼米兹级核动力航空母舰。尼米兹级是当今世界最大的航空母舰,其中又以“里根号”最为出类拔萃。这艘航母上面,装备了所有的最新科技成果,造价高达45亿美元!“里根号”与过去尼米兹级航母的最大差别,在于水线以下的设计。最重要的一项改进,就是球状的舰首,“里根号”采用这种设计,为的是增加浮力。 作为船员的第二家乡,“里根号”有其独特的生活方式。船上严禁使用现金,船员在出海前,必须先购买一张类似自动提款卡的储值卡。不过,这里也有一些与现实生活相同的地方:有理发店,有3座小教堂,有两家便利商店,有健身房。如果偏爱传递速度极慢的传统信件,船上设有邮局,甚至有自己的邮政编码。 从独具特色的“城市夜生活”到数千人每天维持航空母舰正常运作的辛勤付出,都证明了“里根号”是一座与众不同的海上之都。 重建莫斯塔尔古桥――用现代科技注解古代智慧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人们或许不相信上帝,不相信命运,但却相信那座桥。 那是他们的象征,是他们的一部分,一直存在于他们的心里。 前南斯拉夫的莫斯塔尔桥被人们称作“古桥”,那是一个古代建筑奇迹。1993年11月,古桥成为南斯拉夫内战的主要目标。几个小时的炮击之后,古桥轰然倒塌了。那是一个黑暗的日子,古桥的毁灭,成为现代种族仇恨的象征。如今,战争已经结束,全世界的人们似乎都想重建这座古桥。 莫斯塔尔桥于1566年落成,由土耳其建筑师哈鲁汀主持修建。当时,他受奥斯曼帝国苏丹苏莱曼大帝的委托,负责建造一座能够承受军队、马匹和货运的桥梁。那是当时世界上最美丽、也最复杂的石桥。传说苏丹曾威胁哈鲁汀,一旦桥塌了,他就要人头落地。哈鲁汀把建桥的秘密带进了坟墓,他的设计图纸竟然一张都没有流传下来。 这将是一次独特的、破解历史奥秘的探索之旅,考古学家惟一能利用的就只是一些简单的账本,上面记录了所用的工时和材料。考古学家使用了激光扫描和摄影制图等最新技术,试图了解古代建筑师们最初是如何建造这座桥梁的。他们到现场勘查了古桥的遗迹,又研究了成千上万张桥梁的原始照片。佛罗伦萨大学的意大利小组必须研究出每块手工切割的石头是如何镶嵌到整个结构当中的。然后,他们会利用这一数据做出新桥的三维图像,据此,重建队可以丝毫不差地重新组合出这座桥梁。 在莫斯塔尔这个地方建桥非常困难,这里随时都可能发生地震,但最常见的危险还是洪水。他们必须尽快搭建脚手架,而且不能有任何差错。第一座脚手架并没有经受住内雷特瓦河冬天的水流,许多工人都因此丢掉了生命。 架子建好后,石块也已切割完毕。接下来,建设者需要用强效灰浆把石块砌起来。哈鲁汀带进坟墓的另一个秘密就是灰浆的准确配方,于是,现代人只能利用科学对传说和口述历史加以辨析。专家们发现古桥的灰浆中有蛋白质成分,这说明原始混合物中包含了有机物质。他们找到了正确的配方。 但是,建造这座桥不仅仅需要石块和灰浆,还要有金属进行加固。于是,工程师们又想知道奥斯曼人是如何做到的。他们发现,古桥每块石头的中间都嵌有粗大的、可以支撑重量的铁制暗销。 根据哈鲁汀的清单,重建队制作了810个暗销。可是铁会生锈,只有在密封的情况下,铁才能避免风雨的侵蚀。选用什么材料好呢?又该如何密封暗销呢?400多年前的建造者们肯定也面临了同样的问题。 仔细研究这些古代金属工艺之后,工程师们发现了奥斯曼人聪明的秘诀:首先,他们在每块石头的表面都敲打出一道细小的沟槽,等石块安放好后,这些沟槽就形成了一条管道,直通暗销。接下来,他们把熔化的铅倒进去,封住暗销,避免它们受到风雨的侵蚀。 工程的最后一步就是安放拱桥上的最后一块拱心石。工人们必须借助水泵的帮助,把几近完工的拱桥撑开几英寸的缝隙,放入最后一块石头。然后,移开水泵,桥梁就会自动合拢。至少还要过50年,桥梁的位置才能永久地固定下来。石块和灰浆会随着天气和时间的变化,不停地收缩、伸展,工程师们可以通过互联网监控这些变化,因为每个石块里面都安装了负责收集资料的传输网络。 尽管莫斯塔尔古桥的毁灭将永远成为种族仇恨的象征,但它的重建却为和平团结、繁荣向上的前景带来了新的希望。 陶托那金矿――地下黄金之路 在地下3.6公里处,他们建造了一个复杂庞大的地下结构,在这里,大地成了敌人,而战利品则是黄金。这就是被称为“黄金之城”的陶托那金矿。 一切都始于1886年的一个早晨,四处漫游的澳大利亚矿工乔治・沃克发现了一片露出地面的岩层,并察觉到里面含有金子。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正站在世界上黄金蕴藏量最丰富的矿脉上,他的发现将掀起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淘金热潮。淘金者蜂拥至此,南非的淘金热潮开始了,约翰内斯堡因此成为了一座繁华的城市。 到了20世纪40年代早期,人们更加渴求黄金。但淘金者面临着严峻的问题:这座从约翰内斯堡延伸到卡尔顿维尔以外的金矿,并不在接近地表处,它似乎以大斜角深入了地下。工程师意识到,开采它的惟一方法,就是沿矿脉而下,先挖一座竖井,然后再炸出坑道。 前往地下的旅程障碍重重,工程师要应付地下发生的地震,钻穿含有致命气体的气囊,忍受酷热高温,被百万加仑的加压水威胁。1957年,陶托那金矿近两公里深的主竖井竣工。没有任何机械装置能将人送到地下3.6公里处,因此他们又开凿了第二座和第三座竖井,用来将工人送到称为“地下120层”的金矿最深处。 开凿竖井只是第一个挑战,接下来的难题是:如何在如此深的地下,创造能让工人在适当温度下呼吸和工作的环境?工程师们设计了一套高效的通风系统。地下鼓风机可以推动800公里长的坑道内的空气流动,风速足以将体重120磅的人吹倒。这套系统每秒从湿热的坑道中抽出900立方米空气,相当于每秒钟将你家客厅的空气抽出16次!此外,矿坑内还安装了巨型的制冷设备,其冷却能力相当于12万台家用冰箱。 这座矿井里的坑道长达800多公里,从中央竖井向四面八方延伸出去,仿佛树木的根部。而3.6公里的深度,相当于9座帝国大厦首尾相连。对许多矿工来说,每天往返于地面和金矿层的路程,要花费4小时。 水是陶托那金矿的命脉,但水也是矿坑内的一大威胁。挖掘时,矿工常会穿过大型的地下蓄水层,许多蓄水层都含有大量高温高压的水。如果水涌入坑道,所有的水泵都将无能为力。此外,最大的威胁是地震。在陶托那金矿,地下地震每天都要发生10次左右。但即便拥有最先进的技术,科学家仍无法百分之百测定岩层会在何时发生变化。 炸坑道时,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安装支撑物,防止上面的岩石崩塌。这里每平方厘米岩石承受的压力是970公斤,相当于在一个细高跟鞋跟上施加近1吨的压力。目前,金矿已经停止使用木头支撑,换上一种称作“回填”的新技术。回填使用黄金提炼产生的废料,实际上是液态的岩石,称为“尾矿”。尾矿被抽到地面上,有些废料会送进回填场,然后泵入地下,装入长达50米的袋子里。这些回填袋能够形成有弹性的岩石支撑系统,它基本不受岩石压力的影响,也不会像木头那样断裂或破碎。最重要的是,不会燃烧。 驱使陶托那的创造者深入地下的,是他们对黄金的渴望,以及探索未知领域的决心。不久,这座金矿将开凿一座新的竖井。陶托那的矿工将下到128层工作,那里距离地面有3726米。 英法海底隧道――现代七大奇迹之一 作为全球最大的人造结构,英法海底隧道被工程人员称为现代的七大奇迹之一。它的建造耗时7年,水泥用量达上百万吨,足以建造3座帝国大厦。 英吉利海峡曾经是英国和法国之间难以逾越的障碍。海峡宽34公里,是美国大峡谷的两倍。数百年来两国相互征战的紧张状态,直到上世纪才有所缓和,但两岸的许多人仍然怀着爱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但隧道开通会使双方贸易量激增,这一提议成了无法抗拒的诱惑。1986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和法国总理密特朗达成共识,同意建造英法海底隧道。但30亿英镑的工程款都要由私人筹措。 1987年12月,浩大的工程开始了。英、法的两支开凿大军开始向地下挺进,双方各有4000多人。英法海底隧道的水下部分,比以往最长的隧道还要长一倍,两支队伍的任务十分艰巨。除两条主铁路隧道外,还要在中间挖一条养护隧道,宽度相当于一条4车道的公路;245条横向通道,在内部发生火灾或意外时,供紧急逃生使用;隧道上方有排气孔,释放列车高速前进时产生的高压气体;巨型转轨洞,在进行养护时,便于列车从一条隧道切换到另一条隧道。这样,挖掘的总长度就达到了惊人的153公里。 工期很紧。工程每天耗资100万英镑,每拖延一小时,就要增加4万英镑的支出。 1988年1月,英法隧道挖掘进行得如火如荼,但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让工程师们夜不能寐:他们担心两条隧道可能对接不上。只有在相当直的轨道上行驶,才能保证高速列车的安全。容许的误差极小,隧道偏离值最多不能超过两米半。如果庞大的隧道掘进机偏离路线,就可能撞上渗透了水的地层,导致海水涌入,甚至隧道崩塌。 在地下,两支队伍的距离越来越小,关键时刻即将来临,工人们一心想要抢先到达中心。工程师却更加焦虑了:经过3年,挖了37公里,两段隧道究竟能不能在中点会合呢?英国率先到达了他们认为的会合点,可法国段的隧道在不在附近呢?小型钻机凿穿了土层,新鲜空气涌了进来,那是来自法国的空气。英法两国工人竞相将最后几厘米岩石凿开,这是从冰河时期起就分隔着他们的岩层。英国隧道工人格雷厄姆・法格率先踏上法国的领土,也进入了史册。13000年后,英格兰岛和欧洲大陆又重新连接起来了。测绘员们的判断是正确的,两段隧道不仅对接了起来,而且误差只有35厘米。拿破仑曾经想开凿隧道,但没有成功。现在欧洲的土地又连在了一起。 1994年5月6日,英国女王和法国总统密特朗为海底隧道揭幕。延误和利息使总投资额达到了100亿英镑,足以发射33架航天飞机。但生意并不景气,人们接受得很慢,更担心会在地下遇到灾难。 1999年,英法海底隧道终于在千僖年之前有了起色。500多万辆汽车和卡车通过了这条连接英法的隧道,近700万人乘客车来往于伦敦、巴黎和布鲁塞尔之间。10年里,隧道的客流量接近1亿5000万人。 如今,连接伦敦和隧道口的新型高速列车使英法之间的距离更近了。列车时速达到了300公里,能在2小时15分钟内将乘客运送到巴黎,比隧道开通前快了一倍。 连接两个如此对立的国家的海底隧道,似乎是一项不合常理的工程。然而,英法海底隧道打消了人们的疑虑,解决了重重债务,应对了大火和海水,最终成为现代世界的一项工程奇迹,并永远地改变了欧洲的面貌。 世界建筑论文:世界建筑之最 世界上最长的桥 ――路易斯安那的庞恰特雷恩湖堤道 1969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庞恰特雷恩湖2号堤道竣工,它把曼德韦尔和梅泰里连接起来,全长38.42千米,横跨大湖Pontchartrain,其中约有13公里你会只见水不见陆地,桥在湖的正中央纵贯而过。 世界上最大的游乐场 ――奥兰多迪士尼乐园 奥兰多迪士尼乐园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投资40 000万美元,是全世界最大的主题乐园,也是迪士尼的总部。乐园总面积达124平方公里,约等于1/5的新加坡面积。自1971年10月开放以来,每年接待游客约1 200万人。园内拥有4座超大型主题乐园、3座水上乐园、32家度假饭店以及784个露营地,设有5座18洞的国际标准高尔夫球场和综合运动园区,园中心还有迪士尼购物中心以及夜间游乐区、各式商店和超过250家的餐厅。 世界上最大的行政建筑 ――美国五角大楼 五角大楼坐落在美国华盛顿附近的阿灵顿镇,是美国国防部所在地。从空中俯瞰,这座建筑成正五边形,故名“五角大楼”。大楼占地面积235.9万平方米,高22米,共有5层,总建筑面积60.8万平方米,使用面积约34.4万平方米,于1943年4月15日建成,同年5月启用, 当时造价8 700万美元,可供2.3万人办公。大楼南北两侧各有一大型停车场,可同时停放1万辆汽车。 世界上最长的人造建筑 ――中国万里长城 雄伟壮观的万里长城,横穿中国北方的崇山峻岭之巅,总长度6 700多公里,始建于春秋战国。它是人类建筑史上罕见的古代军事防御工程。它以悠久的历史、浩大的工程、雄伟的气魄著称于世,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世界上最大的巨石建筑 ――埃及胡夫金字塔 胡夫金字塔建于埃及第四王朝第二位法老胡夫统治时期(约公元前2670年),被认为是胡夫为自己修建的陵墓。在古埃及,每位法老从登基之日起,即着手为自己修筑陵墓,以求死后超度为神。胡夫金字塔的4个斜面正对东、南、西、北四方,底边原长230米(由于塔外层石灰石脱落,现在底边减短为227米),倾角为51度52分。塔原高146.59米(因顶端剥落,现高136.5米),相当于一座40层摩天大楼,塔底面呈正方形,占地5.29万平方米。 胡夫金字塔的塔身由大小不一的230万块巨石组成,每块重量在1.5吨至160吨之间,石块间合缝严密,不用任何粘合物。如把这些石头凿成平均一立方英尺的小块并排列成行,其长度相当于地球周长的2/3。胡夫金字塔工程浩大,结构精细,其建造涉及测量学、天文学、力学、物理学和数学等各领域,被称之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石头建筑,至今还有许多未被揭开的谜。 世界上最大的古建筑群 ――北京故宫 北京的故宫,又称紫禁城,位于北京市区中心,为明、清两代的皇宫,有24位皇帝相继在此登基执政。故宫始建于1406年,至今已有600年的历史。故宫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最完整的古代木结构建筑群,占地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拥有殿宇9 000多间,其中太和殿(又称金銮殿)是皇帝举行即位、诞辰(节日)庆典和出兵征伐等大典的地方。故宫黄瓦红墙,金扉朱楹,白玉雕栏,宫阙重叠,巍峨壮观,是中国古建筑的精华。宫内现收藏珍贵历代文物和艺术品约100万件。1987年12月故宫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建筑工程 ――三峡水利枢纽 三峡工程包括两岸非溢流坝在内,总长2 335米。拥有泄流坝段483米,水电站机组70万千瓦×26台,双线5级船闸+升船机。竣工后三峡水库表面积将相当于新加坡的国土总面积,预计整个工程将耗资245亿美元。 世界上最大的火车站 ――纽约大都会终点站 美国纽约市的大都会终点站是世界上最大的火车站。于本世纪初由百万富翁威廉姆・范德贝尔德出资,由美国的沃伦和怀特摩尔公司、里德和斯泰姆公司两家建筑公司联合承建。这座车站占地19公顷,分上下两层,上层有41条铁路线,下层有26条铁路线。每天平均有550多列火车、21万名旅客从这里经过。 世界上最大的会堂式建筑 ――北京人民大会堂 人民大会堂创了一个建筑史上的奇迹,1958年10月底破土,1959年8月竣工,从设计到建成仅历时一年。 整组建筑平面呈“山”字形,正面墙呈“弓”字形。建筑面积达17.18万平方米。中部是著名的万人大会堂,会场呈扇形,共3层,可容纳10 000人进行大型会议。穹窿形的顶篷,纵横排列着500个灯孔,顶部为巨大的红色五角星,周围是葵花环及3层水波形灯槽。北部为面积7 000平方米的宴会厅,可供5 000人同时用餐。南部是人大办公楼,包括以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特区命名的各具地方特色的会议厅。 世界上最大的冰建筑物 ――瑞典冰旅馆 位于瑞典尤卡斯耶尔维的冰旅馆是世界上最大的冰建筑物,室内总面积为5 000平方米,每晚可接待150位来宾。在过去的5年中该宾馆每年12月修缮一次,面积逐年增加。目前这座宾馆以冰雕、电影院、桑拿浴和冰吧为特色,还设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冰制祈祷室 。 世界建筑论文:世界各国神奇有趣的绿色建筑 在西方发达国家,节能与绿色建筑已经有几十年的成功发展史。有的国家甚至已经取得经济发展和能耗持续下降的突出成就。及时、系统、广泛地引进它们的成功经验和技术,对引导我国刚起步的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尤为重要。这对于我们少走弯路、加快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新技术、新产品和管理经验的推广是不可替代的。 美国 美国生态建筑、健康建筑的试点建造工作,近年来异常活跃,已建造具有特色的生态建筑有: 1、美国的植物建筑 美国在芝加哥建成了一座雄伟壮观的生态楼。楼内没有砖墙也没有板壁,而是在原来应该设置墙壁的地方种上植物,把每个房间隔开,人们称这种墙为“绿色墙”,称这种建筑为植物建筑。这种建筑的施工方法并不复杂,它无需成材木料,也无需采用笨重的建筑设备,而是就地取材,以树林为主材,采用经过规整的活树林来做“顶梁”、“代住”和“替代墙体”。运用流行的“弯折法”和“连接法”建造出许多构思巧妙、造型新奇、妙趣横生的拱廊、曲桥、屏风、围场、商场、住宅和办公楼等。 2、美国绿色旅馆 美国为满足大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建成了一座别具风味的绿色旅馆。旅馆的建筑材料有一半取自经再生制造的铝、玻璃、铁、钢等。旅馆内的用品尽量“安全”,如用不含酸的信封、信纸,以植物油炼制的肥皂,不用化学合成的洗衣粉,床单、毛巾等均不用化学纤维,而是用不受杀虫剂、化肥污染的棉花或亚麻织成。 3、美国新型太阳能建筑 美国太阳能设计协会正在研制新型的太阳能住宅,称为建筑物一体化设计,即不再采用在屋顶上安装一笨重的装置来收集太阳能,而是将那些能把阳光转换成电能的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直接嵌入到墙壁和屋顶内。这种建筑一体化的设计思想是该协会创始人吏蒂文・斯特朗在20年前所倡导的,由于当时太阳能电池过于昂贵,无法实施。 如今太阳能电池的价格只有20世纪80年代价格的三分之一,所以推广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电力供应商被吸引的原因是太阳能电池能够在白天高峰时间内产生过剩的电能,从而形成电能储备,可供随时使用。根据一体化的设计思想,美国电力供应部和能源部合作正在研制推出一些新型建筑部件,如用于住宅屋顶太阳能“屋面板”及用于商业性建筑正面的“窗帘式墙壁”。 4、美国资源保护屋 美国一家建筑公司为保护环境、节省地球资源,用回收的垃圾建造房屋,开创解决未来住宅的新创举。这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房屋被命名为“资源保护屋”,俗称“垃圾屋”。他们在360平方米的地面上,建造了四间居室,两间浴室和可停放两部汽车的车库。同时,室内陈设齐全配套。屋框架似乎很简单,主要是从破旧的汽车和桥梁中回收的钢材,外饰由锯末和碎木加上20%聚乙烯制作而成,这不但减少了木材的使用,而且也不像木材那样会招引白蚁,使房屋更加坚固安全。废物建房的特点是在建房时,可就地回收65%的金属、纸板、木材废物等,较好地解决了废物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问题。由于实用经济可行,这家公司获全美年度住宅风格奖。 5、美国绿色办公楼 美国建成一栋建筑面积为6.2万平方米的绿色办公楼。这栋办公楼在美国环境局的支持下,由于在选材、照明效率、降低加热和冷却负荷、通风和改善建筑功能等方面进行了合理设计,在节约资金和提高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技术经济效果。办公楼建成后不到一年可节约有关费用11.57万美元,照明和设备能耗可降低50%以上。 英国 1、绿色城市 20世纪50年代,伦敦曾被一场黑沉沉的烟雾笼罩,造成白天黑夜不分。烟雾在数天内不散,结果有4000名市民被夺走生命,这就是被载入环保史册的伦敦烟雾事件。为净化空气,英国50年代后期出台了《洁净空气法》。根据该法案,伦敦划出煤烟控制区,并以法规形式规定了在这些区域内只许燃烧无烟煤,或必须使用可对煤烟进行完全净化的炉具。在70年代,英政府推出了《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法》,规定污染工业必须采取最有效的手段避免将有害气体排入大气,否则将对其进行罚款等严厉处罚。伦敦环境治理的另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是科学管理。由于19世纪工业革命带来的后遗症,10世纪50年代,流经伦敦的泰晤士河的污染状况坏到了极点,河中的鱼类都不见了踪影。60年代开始,英国加大了整治泰晤士河的力度。除通过严格的治污染法案,宣布对违规排放污水的工厂等部门实施法律制裁之外,有关当局还制定了严格的水质标准,同时每隔5年对河流水质的达标情况进行彻底检测。另外,伦敦市政当局还下大力气发展城市绿化,有意识地加强都市公园建设,在城市宝贵的留出空间营造“绿洲”,以充分发挥绿色植被在城市生态系统中类似“肺部”的调节功能。伦敦现有土地面积中,10%已被辟为空地或城市公园,伦敦市内公园总面积已超过了1.7万公顷。 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努力,伦敦的环保工作在20世纪90年代结出了硕果。统计表明,目前伦敦市中心冬季平均能见度已比50年代提高1倍以上,从!,5公里上升到6公里左右。市中心冬季日照强度也比50年代上升了70%。1970年至1990年间,伦敦上空空气中燃煤排放所形成的黑烟量也下降一半以上。80年代初,一位垂钓者150年来首次在泰晤士河中捕获一条鲑鱼,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近年来,徊游至泰晤士流域产卵的各种鱼类已成千上万,伦敦人已“见怪不怪”。 2、英国Integer绿色住宅示范房 九十年代末,BRE和Integer等众多公司合作,结合可持续发展、智能科技及创之建筑的三太原则,在BRE内建造了著名的Integer绿色住宅样板房。 住宅Integer建筑为一幢三层的木结构住宅,从利用地热和防火安全考虑,三间卧室设在底层,二层为起居室,内分客厅、餐厅和厨房区,三层为书房、活动室和热泵间。为增加空间视觉,三层书房和活动室间内墙采用调光玻璃。 建筑物维护结构达到英国建筑节能设计最新标准(外墙K值为0.3,屋面0.16,楼板0.45,窗采用LOW-E双玻)。外窗设有可遥控的百叶窗,户内门窗上部还设有可调节风口。 该建筑坡屋顶面采用玻璃幕墙架空封闭,其顶面开设天窗和安装两个约1m2太阳能热水装置,两端天沟设置雨水集中管,并通过中间永循环管道再生利用。其底部设有一层可开启的银白色隔热遮阳绝缘层。建筑物基础混凝土采用再生骨料,外墙和地板为旧房回收废料,墙体保温采用由废纸纤维制成的保温材料。 此外,屋内设置的家用电器也是由制造商提供的节能产品,如冰箱保温层用真空保温技术,脱排油烟机用电可根据烟气排放量自行调节,洗碗器可程控至电费半价时间区运行,浴缸水位、温度可自动调控。 据测算,该示范建筑可比传统节能建筑节能50%,节水1/3,其太阳能热水装置可提供60%的 供热需求。 澳大利亚 The Bond是联盛集团在悉尼的新总部大楼。该大楼是商务楼中具有社会与环境可持续性的出色典范,是澳大利亚最具环保意义的商业楼宇之一,被SEDA(澳洲环境可持续性发展协会)评定为五星绿色楼宇。 它的可持续性首先体现在环保方面。The Bond最值得一提的是它的技术创新,即通过使用冷却梁空调装置,使其比一般办公大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了30%,并使大楼减少了约20~30%的能源消耗,显著提高了用户的环境舒适度。 人和计算机所产生的热空气上升到吊顶天花,接触到在吊顶天花内安置了冷却构件的冷却梁而变冷下沉,由此形成一个热空气上升、冷空气下沉的自然对流过程。在此系统中,由于空气并不是主要的冷媒,所以更多的新鲜空气可以源源不断地送入工作空间而不影响能源消耗,废气不再被循环,而是直接排出大楼,由此明显改善了办公空间的空气质量,大大降低了大楼综合症的患病机率。 而传统的VAV系统使用循环的室内空气,混合室外的空气对空间进行空调。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感冒了,他将会把细菌通过循环空调传人大楼的其他部分。而在了he Bond,则是使用单通道系统,向用户直接输送新鲜空气,然后将室内空气再直接排入大气。 另一个主要用水代替空气的优势在于节约空间。管道系统和设备的缩减使给排水管道缩小,一些设备房消减,因此可观地增加了建筑的利用率。 同时,此系统降低了大楼的高度,最大缩减度为1米,提高了自然采光、增加了景观,由此而节约了混凝土和外立面的施工成本。 另一方面,The Bond的内装修将可持续性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再生和可再生循环产品,例如氧化钢、再生的码头木料和生了铜绿的铜板、竹子地面、软木塞、剑麻、山羊毛和无毒喷漆等,都被选用于装修之中;而大楼也是“绿色运营”,例如纸张双面打印,夜间设备自动关闭,以及每张办公桌都设置了废物归类和再循环区域。 环保的可持续性所带来的是大楼运营和维护资金的大量节省。 此外,该大楼的可持续性还体现在高度的社会化与人性化中。宝维士联盛亚太区首席执行官RossTaylor说道:“员工们告诉我们,他们希望能更多的看到和接近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我们没有设计内墙,没有设计个人办公室,不论他的级别有多高。” 一个更平等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平衡在这栋大楼里突显出来。大楼配有托儿中心、户外场地、100米长的敞开式底层平台、玻璃电梯、敞开式楼梯、阳台、露天平台以及种满各种植物的顶层花园,它为租户和周边提供了一个舒适宜人的环境。除此之外,内部装修还讲求平等主义的原则,每个员工都享有同样的设施,每层楼都提供食物和饮料。 德国 一种能量可以自给自足的太阳能住房――零能量住宅在德国BHW展览会上展示,给参观者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这种住宅过去认为是空想的、不可能实现的,但今天成了现实。这种100%靠太阳能供给的住宅可以不需要电、煤气、木材或煤,这样就不需要烟囱和取暖炉,也没有有害的废气排人空气中,保持了环境空气的清新。 这种房屋的设计,向南开放的平面是扇形平面,这样可以获得很高的太阳能射幅能。其墙面采用储热能力较好的灰沙砖、隔热材料和装饰材料组成,阳光透过保温材料,热量在灰沙砖墙中存储起来。白天房屋通过窗户由太阳来加热,夜间通过隔热材料和灰沙砖墙来加热。 前些年,在日本兵库县建成了一栋实验型“健康住宅”,整个住宅尽可能不选用有害于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其墙体为双重结构,每个房间建有通风口,整个房屋系统的空气采用全热交换器和除湿机进行循环。全热交换器能够有效地回收热量并加以再次利用,其过滤器可有效地收集空气中细小的尘埃。这种住宅能够抑制霉菌等过敏生物繁殖,其建筑费用比普通住宅增加约2成。 世界建筑论文:论工业建筑在中国与世界的差距及发展举措 摘要:工业建筑是人类文明的载体之一,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环境和景观。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现代工业建筑与国外的差距,然后就我国现代工业建筑设计的发展举措进行了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创新性,供参考。 关键词:工业建筑;差距;发展举措 1我国现代工业建筑与国外的差距 1.1观念上的差距 工业建筑属于建筑范畴。工业建筑虽然有它自身的特点,但建筑设计中的一般规律,工业建筑都遵循。对建筑师来说,工业建筑与博物馆、体育馆、医院、住宅一样,都是不同功能、不同工艺类型的建筑。在国外,只要业主委托,建筑师能设计民用建筑,一定也能设计工业建筑。工业建筑要讲美学,称之为工厂美学(Factory Aesthetic),工业建筑也要讲环境设计,这绝对不是工业建筑民用化。在我国,对于建筑师统领工业建筑设计的重视性不足,工业建筑适用、经济就可以了,美不美观无所谓。即使部分建筑师在工业建筑设计中起到作用,一般还只限于“涂脂抹粉、穿衣戴帽”。 1.2体制上的差距 从整体而言,我国工业建筑甲级设计院在整个甲级设计院的比例中约达40%,工业设计院注册建筑师的人数约占注册建筑师总数的35%。这是一支不小的设计队伍。目前,为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各工业设计院或多或少承担了民用建筑设计任务,有的设计院民用建筑占总收入的75%以上。今后各大设计院都要走企业化、社会化的道路。按系统条块分割成民用设计院和工业设计院已不能适应形势要求。 在设计院内部,分工过细而且呆板僵硬。在我国注册师制度中规定,工业建筑必须由注册结构工程师主持设计。在设计院实际运作中,由工艺专业决定平面,总图专业决定总体布置,结构专业决定剖面形式。建筑师对前面这些内容没有发言权,剩下的工作仅仅是确定开间尺寸,画个平、立、剖面图,画画楼梯、厕所详图。对于工业建筑造型设计,仅仅是推敲是横线条还是竖线条,是后现代式还是欧陆式。 而在国外,大型工业建筑项目多由小型建筑事务所承担、组织、协调。最后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工艺设计有各独立的设备、结构事务所(公司)配合,建筑师直接面对业主,并处于监理公司的监督下。这样的工种配合和设计程序十分灵活,即能满足基本的工艺要求,而且能较好满足企业精神方面的要求,建筑师的意图也能顺利实现。因此,随着国有大型设计院改制的深入,未来我国的设计制度,也应向此方向发展,以获得最大限度的灵活性,适应市场的需求。 1.3技术上的差距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工业企业受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逐步提高自身产品的科技含量,这样也对工业建筑提出了技术上的新要求,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我国工业建筑技术在工业园、科技园、无污染工业园区的规划;工业建筑建设过程中的通用性、标准性和灵活性;新型建筑结构、材料的运用;工业建筑的可持续性设计、建造、运行,全面实行清洁化生产;对于人类工程学在工业建筑上的使用;旧工业建筑的技术改造、更新利用、改建和迁建技术等方面与国外有着不小的差距。 1.4教育的差距 我国对工业建筑设计的教育,与国外相比有很大差距。工业建筑设计的水平,与学校教育、培训有着密切的关联。而在我国的建筑学本科教育中,全国的建筑院校在上世纪90年代来,基本取消了工业建筑原理的讲授和相关课程设计,造成了工业建筑设计在人才培养上的中断,严重影响了我国现代工业建筑设计水平的提高。我国工业建筑教育必须培养学生对工业建筑的全面认识,通过建筑历史、设计原理、材料构造、工程实践等环节,让学生了解工业建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通过对工业建筑的了解,培养学生运用科技新知识解决工业建筑的整体性、综合性、灵活性等问题,并学会运用“工厂美学”“机械美学”的观念来处理好工业建筑大尺度、大比例、大空间的相互关系,进而训练其发展思维,鼓励其独创性,以弥补传统建筑教育中的不足。 2我国现代工业建筑设计的发展举措 2.1运用城市设计原理处理城市与工业建筑之间的关系 2.1.1运用城市设计原理解决城市中工厂对城市造成的干扰 在现代城市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中,存在于城市中心的工厂或工业生产项目的影响最大,而且范围最广。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危害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城市中的工厂不仅带来直接的环境污染,存在其他的问题,干扰着城市的运转。主要表现在1)占据城市中心用地,影响城市机能。2)影响城市交通的顺畅。3)损害城市文化品质。 鉴于工厂在城市中存在的问题暴露越来越多,并且严重危害了城市发展,在今后的工业建筑设计中必须结合城市设计理论,合理解决工业建筑与城市的关系。对于新上马的项目,特别是重、大型工业项目,厂址的选择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论证,一般性的项目应集中于城市工业区中,这样有助于建设配套设施、资源共享。对于城市中原有的工业厂房,要分别对待,逐步解决其对城市的影响。对于生产规模大、污染干扰大的重型企业,要逐步外迁,搬迁后的用地可恢复城市应有的功能。对于影响较小的小型企业,应限制其发展,敦促其技术改进,将其对城市的影响减到最小。 2.1.2运用城市设计原理处理工业园区与城市的关系 许多城市也积极创办各种类型的地方性高科技工业园区。在这些开发区中,大部分对城市经济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正是这些城市发展的“基石”,正对城市的未来带来了隐患。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工业园区与城市的关系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经过对我国现有的工业园区的分析,其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问题。1)与城市中心的脱离。2)占地过大,数量过多。3)趋同性。4)布局仍受功能分区的过分影响。 因此,我们急需在以后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设计中,必须吸取经验教训,将城市规划原理贯穿整个规划设计过程,最终“走向建筑学-地景学-城市规划学的融和”。通过对我国新型的高科技工业园区的分析、总结,结合城市设计一般性原则和手法,可以总结出下列原则,对新的园区选址、规划、建设工作起指导和帮助作用。1)建设必须依托智力密集区。2)城市开发区集中建立。3)建立卫星城。 2.2强调工业建筑的个性特征,丰富厂房造型 工业建筑因为其特殊的功能要求而需要不同的空间,这就可能形成特殊的建筑造型,如高大或超长的体量、高耸的构筑物、高架的管线或长廊、洁净车间无窗的立面、外露的结构和管线等,对这些进行整体考虑、全面安排、统一处理,与城市建设和周围环境配合协调,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一排高大的厂房与高耸的水塔,前后呼应,相映于水面,可以组成一幅淡雅、宁静的构图;突出屋顶的网架涂上鲜艳的色彩,配以周围的绿野,显得充满生机与活力。当然,在同样的生产要求下,不同的设计人,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处理手法,达到不同的艺术效果。 2.3重视对工业建筑技术的研究 尽管高技术建筑建筑在我国已经有较大的发展,并建起不少实际工程,但是,高技术工业建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研究工作也处在初级阶段。我国的高技术建筑乃至高技术工业建筑设计上都存在着相似的问题。 首先是在结构上存在滥用结构表现手法的现象。其结构表现不是建立在创新结构形式,以创造新的空间造型,而是将一些结构形式作为建筑符号运用于建筑中起到装饰效果,这种将结构形式转换为立面符号的做法并不是结构艺术。其次是在建造中没有合理运用材料,建造方式落后。我国的施工方法仍是手工作业为主,湿作业大,尚未实现工业化、现代化。 2.4重视人性化设计 在工业建筑中建立人类工程学的概念,可使工程设计中注意“人的因素第一”,避免在先进科技面前发生“见物不见人”的弊病。我国工业建筑已自成体系,人类工程学的应用已成为顺理成章的趋势。对于我国现代工业建筑的人性化设计,大致可以从两方面出发:首先是人与内环境的关系,即作为工业建筑使用主体的生产者与生产环境之间的关系,主要指人与人、人与机器之间的关系;其次是人与外环境的关系,即生产者与工厂外部环境、生活环境之间的关系。通过对现代工业建筑中人与内外环境间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何在工业建筑设计中树立人性化设计思想的方法和策略 2.5可持续性策略 ①加强建筑的热工性能,发展被动式能源利用技术。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现代工业企业不管是产品设计,还是工艺设计,都力求以低能耗换取高收益。作为生产空间的工业建筑,因其投资大,容量大,使用周期长,对企业的节能增效起着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国内外新建工厂因产品精度要求和工艺水平提高、大都采用人工空调来调节室内温湿度,这样使得能源的耗费大大增加。因此建筑师在进行现代工业建筑设计时,从平面设计、空间设计到细部装饰处理,都尽量从节能考虑。 ②将工业建筑与人类、环境、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目前,世界各国在工业建筑中,从规划到单体,从工艺到设备都特别注意工业生产可能造成的污染,如烟、尘、渣、毒、热、湿、噪声、腐蚀等。人们都希望工厂企业的建筑,既能适应生产工艺的需要,又为劳动者创造符合现代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还不会使自然环境遭受侵害。即使是以前建成的工业企业也要通过合理改造减少生产所造成的污染。这些发展趋势对建筑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熟练运用建筑知识外,还应掌握一定的工艺及各辅助专业知识,掌握工程心理学、社会学、环境工程学等新兴学科,并有统筹各专业的能力,使工业建筑作品能把人类、环境、发展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③重视对落后、旧工业建筑的再利用。建筑并不是一次性的易耗品,某些建筑往往因为经济进步、技术更新等原因,落后于时代需求,成为“旧工业建筑”,但一些“旧工业建筑”的建筑质量还能满足其他用途。建筑材料的生产耗费了大量能源,这些能源大部分以另一种形式转移到建筑材料中去,所以说建筑材料蕴含能量且应当得到再利用,使其真正达到实际使用周期。因此,以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对待因时代变迁而出现的众多旧工业建筑,重视对其进行改造和再利用,已成为现代建筑师的一个基本观点。 2.6强调工业建筑的文化功能 作为人类文明组成的工业及工业建筑,同样也承担着继承和发扬的责任。现代社会的工业建筑不再仅仅是生产活动的场所,也应作为传播文化的场所。现代工业建筑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就是文化性功能的引入。具体表现于在工业建筑中加入面向公众的历史展览、爱国教育、技能培训等社会功能。 结语 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旧的工业生产模式已不能适应需要,因而要求工业建筑的形式随之而变化。建筑师们必须面对工业建筑创作的新的挑战,设计理论、设计方法、设计程序、设计深度,促进工业建筑的发展。 世界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企业与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管理模式的对标思考 [摘要]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将使更多的中国建筑企业走向世界,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发展模式,对中国建筑企业有很好的借鉴,需要中国建筑企业进行对标,寻找管理与发展瓶颈,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力。 [关键词]建筑企业;世界500强;管理;对标;竞争 改革开放30年,中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呈现飞速发展,实现了交通运输业的历史性巨变,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一大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交通创新成果广为应用,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相继崛起,带动了整个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以公路为例,1999年10月通车里程突破1万公里,世界第四位,2000年末通车里程1.6万公里,世界第三位,2001年末通车里程1.9万公里,世界第二位,2008年末通车里程实现了6.03万公里。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也突飞猛进,1999年10月,通车里程突破1万公里,居世界第四位。2000年末,1.6万公里,居世界第三位。2001年末,1.9万公里,居世界第二位。2001年后,我国高速公路年均新增通车里程6000公里左右。中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速发展,带动了整个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也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建筑企业。 1995年,《财富》杂志把全球工业公司500强和非工业公司500强合并成《财富》世界500强,当年进入世界500强的建筑企业共计14家,日本10家,法国3家,美国1家,中国建筑企业没有1家进入世界500强。2011年,入选世界500强的建筑企业12家,中国5家,法国3家,西班牙、美国、德国、韩国各1家,5家中国企业分别是:中交股份、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中冶。 中国建筑企业与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的距离在逐渐缩小,但是伴随着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建筑企业也面临着诸多的发展瓶颈,需要对标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的管理模式,借鉴成功经验,不断提升,来增强竞争力。 纵观“世界一流建筑企业”,他们普遍具备的特征有:主业突出,公司治理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国际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的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在国际同行业中综合指标处于先进水平,形象良好,有一定的影响力。 具体来讲,在企业管理上,世界一流企业的管理优势更多的体现在总部的集团化运作水平和优化的组织架构。首先,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的发展都经历过一系列的并购和战略重组,在管理体制上保持各子企业的独立性,追求集团各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构建适应型组织来保证企业持续健康是世界一流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其次,推进国际化进程是世界一流企业发展的必然,跨国公司必须加大战略管控,才能实现战略协同。以德国豪赫蒂夫公司为例,2008年的国际合同额占到了总合同额的89.99%,德国员工人数的“增量比”远低于国际员工的“增量比”,2008年,豪赫蒂夫公司就综合了不同业务板块和区域市场的分布,对原有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第三,世界一流企业的增长方式,都经历过从规模性增长向盈利性增长的转变,因此,以核心竞争力为基础,延伸与整合产业链,更多的释放企业内部的能量,将“资金、技术、管理”老“三位一体”的组织管控模式向“战略引领、品牌价值、商业模式”新“三位一体”的模式转变,是世界一流企业总部组织架构的发展要求;第四,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内控风险的不断增加,就要求集团化企业,建立更扁平、更有效、更有力的一体化组织架构,这也就要求世界一流企业总部,要始终将经营管理模式的适应性,组织架构及体系的针对性,内部制度的安排,国际经营人才的培养吸纳,管理机制的再造,市场营销的总体规划,区域总部的建设,业务流程的创新设计,管理方式及手段的集成推广等方面作为工作重点,更加突出总部管控的组织一体化。 因此,中国建筑企业要成为成世界一流建筑企业必须不断优化管理模式,积极调整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走可持续协调发展之路。调整结构是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也是建设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的关键所在;积极调整市场结构,走国际化快速发展之路。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是全面建设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的必然要求;积极优化资源配置,管理图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优化资源配置,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是全面建设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的重要举措;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走科技强企之路。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的重要支撑;加大人才培养,走人才强企之路。全面建设世界一流建筑企业,人才是重要基础,只有用好人,企业的发展才具有可持续性。 中国建筑企业已跻身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的行列,但是中国建筑企业软实力不强,盈利能力偏低,国际化指数不高,人均劳动生产率偏低,总体负债水平较高,在世界范围整合资源的能力不足,业务结构、资产结构、市场结构单一等状况亟待改变。国际化的发展方向要求中国建筑企业以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对标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的优秀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民事法律论文:论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 [内容摘要]现代意义的合伙不仅具有契约性特征,同时还具有团体性的特征,是一种经济实体;将合伙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并不是人为地提高合伙的地位,而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将合伙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的标准在于其是否具有团体性。 [关键词]:合伙 民事主体 团体性 合伙作为一种历久不衰的联合经营方式,在社会经济发展史中担当了极其重要地角色。即使在公司制度十分发达的今天,合伙仍以独特地方式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小企业通过合伙的方式来扩大经营规模,以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应对加入WTO所带来的挑战,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至今仍不明确,这已成为制约合伙制度发展、甚至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合伙制度,明确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的任务十分必要。 一、合伙的本质 合伙作为种古老的社会现象,始终是作为一种联合经营方式出现的。但给合伙下一个确切地、能反映其本质特征的定义,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因为,合伙是始终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合伙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点。早期的合伙是指,二人以上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分配损益的契约。[1]其本质特点体现为:合伙财产不具有独立性,属于合伙人按份共有,合伙人可以依自己意志处分合伙财产;合伙之间体现为一种契约关系,合伙只能对合伙人有约束力,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合伙事务执行人为全体合伙人的人,适用民法上之规定;合伙对外不承担责任,由各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些特点使“合伙成为与合伙人不能分离的‘人的组合’,成为一种单纯的契约关系。在民法中合伙往往作为契约的一种形式规定在债编中”。[2] 在近代和现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伙的形式、内容都出现了新特点,有的甚至发生了本质变化。首先,由契约性共同体发展成为注重团体性质的共同体。这一转变主要是通过合伙财产的性质由松散型向集中型转变来完成的。近现代,合伙的财产越来越脱离自然人而成为相对独立的财产,主要表现为: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对人合伙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擅自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合伙债务不能与合伙债权相抵销等等。因此,“合伙虽为一种契约,但民法上对于已成立之合伙,赋予团体性。”[3]但合伙由单纯的注重契约性向注重团体性转变,并不是偶然地,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是合伙者在当时条件下为最方便地完成持久的商业活动所为的明智选择。”[4]其次,合伙的规模由弱小趋向庞大。主要表现为合伙的绝对数量不断增长,合伙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合伙的形式和成员结构出现多样化,合伙的个体规模不断膨胀。例如,卡特尔就是若干企业法人,通过契约的形式,结合而成的合伙同盟。再次,合伙的法律地位不断改变。当前,有些国家已承认合伙具有民事主体的地位,即使不承认合伙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国家,大都不同程度地赋予合伙一定的权利。如可以起字号、可以在银行设立账户、可以成为独立的纳税单位,部分国家的法律还允许其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这种发展变化后的合伙,与自然人具有明显地区别,同时,也不是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简单的结合,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脱离了合伙人个人,成为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利义务的具有团体性的实体组织。合伙也不是法人,它是以共有财产关系为基础建立的社会组织,各个合伙人必须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实际上,合伙一方面同时具有自然人和法人的某些特征,另一方面又有自己所独有的特征。有学者认为,合伙是自然人独立经营与法人经营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经营方式。但是,合伙并非仅是过渡性的联合,它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稳定的经营方式,形成自己特点,这些都是法人和自然人所无法比拟的。[5]依据合伙在近、现代的变化中所体现出的特征,近、现代的合伙可作如下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济实体。[6]这种合伙与契约性合伙的本质区别,同时也是其所具有的本质特点在于,这种合伙不仅具有契约性特征,同时还具有团体性的特征,是一种经济实体。合伙协议与依其成立的经济实体(合伙组织)是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伙协议是合伙组织的前提和基础,合伙组织是合伙协议的结果和实施保障;合伙协议形成合伙之间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合伙组织则以全体合伙人作为相对独立的团体同第三人形成外部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以注重团体性为特征的合伙,虽然在近现代社会大量出现,但其并未有也不可能完全将早期的契约型合伙排斥于社会经济生活之外。相反,早期的、契约型的合伙在现代生活中,仍然比比皆是,并仍发挥着其独特功能。但以注重团体性为特征的合伙,其体现出的不同于契约型合伙的特点,对作为其外在反映的法律提出了挑战。法律面对其社会基础的变化是否应做出相应变化,应如何做出变化,成为法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 二、关于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观点 关于合伙的是不是民事主体,是一个历来有争议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种观点: (一)、合伙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对合伙的性质存在多种态度,包括“非法人团体说”、“准法人说”、“法人说”以及“第三民事主体说”等。将以上观点的理由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包括支持部分合伙是独立的民事主体的理由):1、合伙的财产共同共有,相对独立。因为合伙人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所有权,实际上失去了自由支配、处分个人出资财产的权利,只有在合伙散时,才能对合伙财产主张相应的权利。个人合伙财产的这种相对独立性,足以使其成为民事主体。因为财产自主权是作为民事主体的必具条件。个人合伙,它既然能够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一方来处分商品所有权,就说明享有财产权,即使这种财产权不是独立的所有权、经营权而是由合伙的应有份额所合成的共有权也并不影响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成立。[7] 2、合伙具有相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伙作为一个组织实体,是以自己相对独立的合伙财产为基础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并以这些财产承担债务和责任,只有在合伙财产不足以补偿合伙债务和亏损时,才由合伙人以自己其它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组织承担的是直接责任,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因此,合伙组织具有相对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8] 3、国外民事立法先例表明,部分国家确认了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合伙为法人,由于合伙几乎适用有关法人的一切规定,后来,法国不得于1978年重新修订《法国民法典》,通过新的立法澄清旧法含混的规定,明确宣布合伙为法人;美国《统一合伙法》赋予了合伙独立法律实体地位。我国应借鉴国外的民事立法先例。[9] 4、赋予合伙独立民事主体地位是合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为适应进入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式确立了法人制度,并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从而打破了自然人作为唯一主体的格局。法人被法律确定为民事主体归要结底是由法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当前,由于合伙本身的特点和经济形势,决定了合伙在社会生活中会发挥巨大的作用,赋予这类组织民事主体资格,不仅有利于维护合伙组织及债权人的权益,而且有利于国家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与监督,从而确保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10] 5、合伙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于任何法律制度来说,无论它在立法中是否承认,也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法律都将赋予一定的人、团体、机构和组织以法律人格,否则,他们无法在社会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现代法律只赋予了自然人和法人以人格。但从逻辑上讲,并非不可能将法律人格赋予其他团体,如合伙。法律人格的构成要素来看,合伙完全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合伙也应成为民事主体。[11] (二)、合伙是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主要有:合伙本身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不具有法律直接授予或实际承认的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合伙本身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12] (三)、评析:综合以上理由,无论是肯定性理由还是否定性理由,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从总体上来看,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学者没有注意到合伙的不同类型,在论证对象上存在偏差。合伙作为一种古老的社会现象,具有历史性。法学界之所以到近现代才讨论合伙是否应当成为民事主体,根本原因在于合伙在历史发展中表现出了新的特点,出现了新的类型,即体现为团体性的合伙。法律对这种新的类型的合伙是否应当做出相应规定,是否应将其“翻译成新的法律形式”,是法学界出现争论的根本原因。而其争论的着眼点,当然在于这种新出现的、表现出新的特点的合伙。只有将这种合伙作为研究对象,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才能在法律上有所创新。但新类型的合伙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原有类型的合伙必然会退出“历史舞台”,社会生活中仍有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新旧类型的合伙在同一社会是能够共同存在的。因此,我们所研究的重点应是体现为团体性特点的合伙,而不是旧的体现为契约性特点的合伙。但部分学者在此处出现了偏颇,没有能够正确区别合伙的不同类型,而是把将所有的合伙都囊括入其研究的对象,导致重点不清,方向不明,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2、大多数学者都是以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为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13]因为,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规定的,因此,这一标准可以说是以法律规定为标准。以法定规定作为判断民事主体的标准,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没有从根本上分析问题。因为法律只是反映立法者思想的一个工具,其本身没有解释将权利能力赋予某一主体的原由,其反映的是“民事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是国家向民事主体提供的取得民事权利的一般前提。”[14]公民、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单纯地由法律所规定的,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只有看到作为工具性质的法律条文的背后所隐含的根本原因,即立法者的界定民事主体的实质、内在标准,才能真正认清民事主体的实质。这样才可以跳开原有的误区,不再局限于就标准论标准等简单的思维模式,而是从实质来把握问题。因此,以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为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具有不足之处。 3、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同时还提出国外已有相关的立法,我国因此也应作相应规定,同样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因为法律制度的移植绝非简单的抄袭,而应当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最终做出综合的判断,不能因为外国法有规定,因此我国法也应做出相应规定。 4、有些学者提出赋予合伙独立民事主体地位是合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合伙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这两种观点,无疑更注重从本质上分析问题,似乎已经触及了问题的实质。但遗憾的是,学者们并没有将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只是从其中的一个方面来分析和观察问题,没有看到二者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在认识上不够深入,没有能够真正把握问题的实质,有必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尤其是关于合伙具有法律人格的论述,在观点颇为正确的情况下,其论据又陷入了民事权利能力范畴内,十分可惜。 三、判定合伙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标准 法人作为一种民事主体已成为不争之事实,而同样作为联合经营方式和社会组织之一、并且与法人有众多相似之处的合伙,能否同样成为民事主体,可以从法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找到答案。 (一)、法人制度的形成和实质。古罗马时期,尚无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法人”一词。至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市政府也具有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因此,当时罗马的法人实质上就是一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特殊团体”。至帝国后期,这种团体已大量存在。罗马法时期法人制度的萌芽,其理论基础是罗马法中人格观念的产生和演进。[15]同时,罗马法时期的学者对其做出了精辟论述。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比安提出,“团体独立的性质,虽然由于它的组织成员全部改换,也不影响其独立存在;因为团体的债务并不是其各个成员的债务,团体的权利也不是其各个成员的权利”[16]但在罗马法时期,具有团体人格性质的社会组织只是由法学家们以理论的形式指出的社会客观情况,罗马法时期并没有形成明确的法人概念和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制度并没有形成。 到了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促使资产阶级通过联合的方式来扩大自身规模,增强竞争力,同时又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十八世纪最大发明”-股份公司应孕而生。这类组织在凝集资本快速性、巨大性,获取利润的最大性,及降低商业风险的程度性等方面,体现出的前所未有的魔力,使十八、十九世纪高度膨胀的个人本位主义受到了严重冲击。“随着个人本位主义诉求的不断理性化,在产权领域,个人所有权开始由支配向利用方向发展。当投资者(股东)凭藉股权获得预期回报时,遂改变了当初的”所有权偏好“。公司法人所有权── 一种以团体的名义受领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机制或方式逐渐获得了社会的认可。个人本位主义最终在团体(社会)本位主义中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依归和理性参照,并使个人价值取向的”个体功效性“同整体价值取向的”社会功效性“互为条件,相得益彰。现代公司制度进入黄金发展时代。”[17] 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及时适应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式确立了法人制度,并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从而打破了自然人作为唯一民民事主体的格局。因此,真正意义上的社团法人乃是随着社会(团体)本位思想的兴起和西方各国在相应立法中明确规定法人制度之后才得以出现。 祁克认为,这种以团体本位为思想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组织体,具有实在性,其拥有独立的意志,进行独立的活动。同时,团体并不是还原为或拟制为个人,而是本身就是一个单一体,构成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独立单位,它具有法律的人格,成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因此,在个人人格之外,还有团体自身的人格。[18]从这理论出发,并结合法人制度产生的历史,完全可以得出,法人之所能够成为民事主体,在于其具有了团体人格,或者说,团体人格是决定法人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根本因素。这种团体人格是从组织整体利益出发,通过淡化组织成员的个人人格,提高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协调程度,使组织成为成员与第三人产生法律关系的、具有独立性特点的中介。其具体体现为:第一,意志的单一性。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中,个人意志大大弱化,其收敛的个人主义转向在共同意志中寻找价值目标,并努力促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有效地结合。个人意志更多地被上升为共同意志,共同意志又被抽象为“单一意志”。第二,组织的整体性。在对外关系中,组织是以独立的民事主体出现。必须以自己的商号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第三,行为的统一性。为保证统一的意志不受第三人以及内部组织人员的非法影响,必须设置一定的机构来统一执行组织意志,将组织其它任何成员的意志都排除在执行主体之外。以公司为例,股东出资后,将失去对其出资财产的支配权,其得到的只是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当然,股东同时也会获得只是以其出资承担有限义务的权利。)并且股权也是其得以控制公司的唯一的合法方式,不得以其它任何行为来干涉公司行为的统一性。第四,财产的独立性。组织不仅能够聚敛巨资,兴办个人难以企及的事业,更为重要的是实现财产增值。要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以确保组织的管理机构对财产的能够有效地、自主地管理利用为前提。正是由于组织所具有的上述特点,使组织成员的个人意志、个人行为、个人财产被彻底地由团体意志、团体行为、团体财产所代替,从而形成了团体人格,使组织成为成员与第三人产生法律关系的中介,进而使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被法律确定为民事主体。同时,这种业已形成的集团人格也会反作用于成员,对其有关的民事活动做出限制。例如,竞业禁止、限制成员与组织间交易等。这些限制同样是集团人格的重要体现。 (二)现代意义上的合伙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 如前文所述,在现代社会,合伙这种联合经营方式并没有因法人等高级联合经营方式的出现而走向衰落,相反,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出了蓬勃发展之势。而合伙之所以如此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其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其典型代表即是注重团体性的合伙的出现。这种新的类型的合伙,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具备了意志单一性,组织整体性,行为统一性,财产独立性等特点,已完全符合团体性人格的标准,因而应属于民事主体。但这种民事主体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而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它的出现必将会打破原有的民事主体二元制结构的体系。第一,合伙已形成了单一的意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由此可以看出,合伙的对外决策已不再是合伙人的个人意志,而是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即使由单一的合伙代表人所做出的决策,同样也是反映了了全体合伙的共同意志,因为其代表权是由全体合伙共同决定的,是以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为基础的,其个人的行为只不过是共同意志的反映形式。)同时,在一定情况下,这种共同意志又被抽象为单一意志。当然,并非所有合伙的共同意志都会被抽象成为单一的意志,其共同意志未有被抽象成单一意志的合伙并不具有团体人格。第二,合伙具有整体性特点。如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刻图章,可以在银行或信用社开设账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可以成为独立的纳税单位,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所有这些合伙都是以整体性质的组织出现的。第三,合伙行为具有统一性。如各合伙人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且,依法已经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于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只是享有监督检查权。第四,合伙的财产相对独立。合伙可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但这种共有,并非合伙人财产所有权的简单合并,而是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全部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管理权。合伙人实际上已失去自由支配、处分其个人出资的权利。只有在合伙解散时,才能对合伙财产主张相应的权利。[19]同样,作为具有团体人格的合伙,其所形成的团体人格会对合伙人的权利做出了一定限制。如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人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等。总之,合伙已具备组织团体人格的所有特征。由于具有团体性特点的合伙既不同于自然人,又不同于法人,因而应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 (三)、能成为民事主体的合伙的范围界定。如前文所述,由于现代社会合伙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并非所有的合伙都具有团体人格,只有具有团体性的合伙才是民事主体。判定是否具有团体性的主要标准在理论上体现为:意志的单一性、组织的整体性、行为的统一性、财产的独立性。如果将这些理论具体为法律规定,笔者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依法定程序成立,并经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营执照;2、有自己的名称或字号,并以其对外进行民事活动;3、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4、有自己的负责人,并由负责人进行相关的诉讼行为,其行为对全体合伙具有法定效力。5、合伙目的的营利性。当然,团体性质的合伙同时还应具有一般合伙所具有的特征,如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组成人员多数性等基本特征。依此标准,商事合伙,[20]包括两合公司、无限公司、合伙企业等都应属于具有团体性特点的合伙,应当第三民事主体。其它的以营利性为目的、并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合伙也属于第三民事主体。隐名性合伙、临时性合伙、非营利性合伙等不具有团体性特征,应排除在第三民事主体之外。 当然,合伙要成为民事主体,最终还需要法律的确认。但法律只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只要社会存在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其需要制度认定的情况下,法律就必须适应其需要,而不应人为的设置阻碍。“法律原本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每一项法律制度都应该积极发现和承认合理的社会存在而不是人为设线控制之。” 民事法律论文: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地位 尹飞:今天是我们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民商法前沿论坛”本学年的第二场讲座,上一讲是我们请基地主任王利明老师作的演讲,报告的内容是法学方法论的问题,当然王老师主要讲的是把请求权基础规范检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报告。今天我们请到杨立新老师主要给我们讲法律关系的问题,下面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杨老师为我们作讲座。 杨立新:在讲座开始之前我先打一个广告,我准备和张新宝老师我们两个联合搞一场讲座。大家可能知道,我们两个都是研究侵权行为法的,观点也有所不同,大概要唱一个对台戏,我们两个讲一下不同的观点,对启发同学的思路和引导大家学习可能会有一定的好处。我今天作这个讲座题目是民法方法论的问题,王利明老师开学以后就强调民法要好好研究一下民法方法论问题。我作为基地的常务副主任,坚决响应主任的号召,我今天也就民法方法论的问题作一个演讲。我演讲的题目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的地位,这个题目也是讲民法方法论的问题,我讲的民法方法论是比较宏观的方法论,从法哲学的角度来考虑民法的方法问题。大概和王老师说的不是完全一样,但是我觉得和王老师说的又一样,王老师讲的是一个请求权基础规范检索的问题,其实涉及到的还是法律关系的问题,我觉得凡是研究民法的问题,如果没有法律关系的观念恐怕都不行。在讲座开始之前我想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为我这个题目做一个引子。 今天我们在政法大学讨论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就涉及到军产在转到地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个案件。原来江总书记提出要把军队的企业转交给地方政府,军队不再经商办企业。这个时候,西安的第四军医大学它有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就叫实业公司,实际它也是一个军队的企业,它就在军医大学和其它的人合资建了一个大厦,叫交易广场。然后,就和他签订了一份协议,租他的地,租他的房,租到2003年的9月为止,到90年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开始军产转地产,在这个期间,就这个实业公司也要转交给地方了。在军产交出来,地方还没有接的时候,这个实业公司就和一个叫多彩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把他原来租军医大学的房子和地又都转租给了多彩公司了,他又和多彩公司又订了一份合同,也是租到2003年的9月,但是他们两个又增加了新的续期,提前了四年就开始续期,一直续到2009年的几月几号,房子的租金比原来的还低,然后把所有的预付款都汇给了对方。这个时候军队就把公司彻底交给地方,地方还是委托军医大学做具体的交接问题。这样这个企业的所有权又归了军医大学,军医大学又和现在案件争议的原告叫丹尼尔公司签订了一份托管的协议,所有的问题交给丹尼尔公司来处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他们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订到2009年了,丹尼尔接的这个东西不是正好和他们这个合同相冲突吗?这样他们就发生争议,丹尼尔公司就认为,多彩公司和实业公司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使国有资产流失,使他的权利没有办法实现,这样丹尼尔公司就主张他们之间的合同无效,是侵害我的权利,后来这个案件法院倒是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我们在听了这个案情之后,在研究这个案件怎么样来处理,怎么样适用法律,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考虑问题呢?凡是学习民法的或者是在法院做过民事法官的,大概第一句话就是说肯定要看法律关系。这个案件究竟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原告在起诉的时候说,多彩公司和实业公司是恶意串通的行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看他们之间的合同是不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还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大家可能会说,租赁合同一般说来,在前面的租期差不多快满的时候或者已经满的时候,然后才续期。一般不会说提前四年就开始续签,在讨论的时候大家就说,法律也没有规定提前四年就不能续签合同,也不一定,按照交易的习惯大概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就是提前四年也不能说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从合同的效率来说,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现在就要看它究竟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还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后来,大家说了这么几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这是军队转产期间,涉及到被转军产一定要有一个所有重大的事项要报告,不报告就不行,这个时候是不是有能力的限制。我觉得这不是主要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看实业公司和多彩公司他们之间有没有恶意串通,就是说接受的这一方他是一个善意的第三人,还是一个恶意串通的第三人。那么,第一,他自己承认我知道这个一个军产;第二,也知道这个合同2003年9月以后他没有权利,第三,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采用违反交易常规的一些做法,一般说不动产的租赁要续期的话,他的价格是要看涨的。这样的情况下综合的来判断,多彩公司是不是有一个恶意的行为在里面,其实说这些事情他们两者之间都知道,实际上在一个恶意串通。这样第一步,就要确定他们之间是一个恶意的串通,还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就应该确定他是一个恶意串通,恶意串通他的合同就无效了。 第二个理由,在《民法通则》的第61条的第二款和《合同法》第59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要返还所得的财产。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问题,这个合同关系第三人受到了恶意串通合同的影响,他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他构不构成侵权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我是觉得大家一直解决的不是很好的一个问题,很多法院都认为这样的案件不一定是侵权的问题。所以第三人要起诉的话,很多法院都不受理,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来起诉一个合同关系,你怎么有当事人资格呢?受到损害的第三人他提起诉讼,他的基础是什么?他要有一个合理的法律关系。后来,我们的意见就认为这个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他依据侵权来起诉完全有道理,他有当事人的资格。 第三个理由,就是说他同样是一个财产,实业公司的这些房子,前面作了一手交易,后面又作了一手交易,是不是类似于双重买卖的问题,是不是一个“一女二嫁”的问题?假如两个行为都是有效的,这就是“一女二嫁”,如果一个合同有效,一个合同无效,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这里面也涉及到类似于双重买卖的问题。 第四个理由,受让的丹尼尔公司他的诉权是从哪里来的,他权利的源泉是从哪里来的?因为军医大学才是权利的主体,他接受了委托就把权利转移过去了,是不是这样的一个说法。另一个说法就是说,这个侵权行为是持续状态的,他的权利实际上也受到损害,他自己本来也是受害者。 这个案件说起来比较复杂,我们在研究这个案件的时候,第一步就应该把它的民事法律关系一项一项的理清楚,然后再考虑怎么样的来适用法律,这样就很好的理解一个案件的真实面目。合同无效按照合同无效的规定来办,侵权行为就按照侵权行为的法律来处理,这样一分析法律关系清楚了以后,这个案件立刻就清楚了。从这个案件来看,其实任何一个案件来观察和研究它的时候,都是采用这样的分析方法。所以,我坚持一个看法就是说,在法院法官在办理一个案件的时候,或者我们律师在一个案件的时候,或者我们作为法学专家来研究一个案件的时候,面对一个民事案件,第一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定性的问题,就是这个案件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性质把它确定下来,什么性质?就是法律关系的性质。这样就可以把问题引申一步,为什么我们在研究一个案件的时候要先研究它的定性问题呢?为什么要先研究它的法律关系问题呢?我想这里面是不是有一个民法方法论的问题,也就是说民法看世界、看社会、看这些案件,它的基本就应该是从法律关系入手。所以,我讲的这个题目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的第一位,我们在对民法的现象和对一个民事案件,只有把它的关系确定下来,然后才能够真正的把这个问题看清楚,看到它的本质上去,才能真正的把它办对。所以,我就觉得在民法的领域当中,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认识这个社会,规范这个社会,研究这个社会,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来研究它、来看待它,来观察它。离开了这个问题,民法社会你看不清楚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在民法方法论的理论研究上,我觉得最根本的问题就是研究民法的法律关系问题。我今天主要讲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市民社会的法律地位及其它的基本要素 在民法学者的眼睛当中看我们眼前的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我觉得这个社会就是罗马法上所讲的,它就是一个“市民社会”。民法就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是整个市民社会的规则,用另外一种表述方法就是说,民事其实就是“市民社会”的市民法则。它就在这样的社会中存在,在这个社会当中发挥它的全部的功能。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有两个主要的要素存在,一个是主体,一个是物,以及物所构成的利益关系。围绕主体和物以及利益之间怎么样把它结构起来构成这个社会呢?就是权利和义务。这样就把整个的民法社会当中,一部分是主体,是主宰;一部分是客体,是物所包含的利益以及其它方面的利益,这样把主体和客体交叉在一起,把人个人之间的关系链接成社会,就是一个权利义务的关系,链接在一起就构成了整个的“市民社会”。用这样的观点来看待“市民社会”的话,看待我们民法世界的话,这个社会当中就是一个要素是人,另一个要素是物,然后加上一些权利义务关系链接到一起,就构成了整个社会。 最近我看到有些学者提出了一个观点,提出来要给动物以“人格权”的观点。在暑假的时候,我和一些教授在海南开了一个座谈会,我们也讨论了这个观点,他说这种观点主要是更好的保护动物,让动物有更好的生存空间,而且这个世界也不仅仅是人,有生命的还包括动物,那么人和动物应该共同拥有这个世界,就应该赋予对动物的权利,什么权利呢?就是人格权。后来我就开玩笑说,要给个“狗格权”还不错,人格权可能还不行。动物一旦有了人格权以后,要有生命权,要有健康权,要有生存权,除了享有具体的人格权以外,还要有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什么呢?就是人格尊严、人格自由和人格平等,把我们人格权的一般内容都写进去了,人享有的权利,狗也应该享有。我说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他的出发点是好的,看到了社会当中动物的重要性,在这个地球上也就是人和动物有口气,你有气就可以支配,为什么它不能支配呢?就要给它最好的保护和最好的待遇。但是是不是可以把人的一些权利地位拿出一部分给动物,我觉得有问题,我有一篇随笔的文章就写到,如果说把动物也给它相同的人格权,总有一天它们要造反,把你当成物了怎么办?说它来主宰这个世界,把你变成物,到物的领域当中去,你会怎么样?当然这种可能性不会发生,既然它也是生灵,它也可以掌握这个世界,为什么它们不能掌握你呢?这样我就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有两种物质存在的形式,“市民社会”两种基本物质构成形式,一个是人,一个是物;你把动物放到人的里面,还是放到物的里面,我说最起码它叫动物,就应该放到物里面,我们现在要给它人的权利放到人格里面去,你说怎么办?我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就是,你给这个物动物化,但它还是物的性质不要改变,可以给它特殊的保护。所以我就想,将来我们在写民法教材的时候,讲物的时候,要设置一个特殊物,货币都能够设出一个特殊的物,为什么动物就不能设置一个特殊的物呢?对于特殊的动物这种物,在处分它的时候,要有什么样的特别的要求,转让它的时候,要有什么样特殊的要求,这样来保护,我觉得还是民法的思路,是一个法律的思路,给动物人格权,我觉得太复杂了。 我这个问题主要是说,在这个世界上,在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就是两种物质存在的形态。在物质形态当中总是人是主体,人是最高的支配者,再高级的动物毕竟还是物。你给它“狗格权”、“猫格权”、给它“猩猩格权”,行不行?我觉得不行。在“市民社会”当中它和一般社会的关系,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它是站在民法的立场上来看待社会,比如今天我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这个社会,怎么看这个社会都是民法,我就看不着别的了,就把这个社会其它的因素、其它的内容统统都给它抽象掉,我只是从民法的角度来看,看到的是人,看到的是物,看到的是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社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第一,是人与人之间完全平等,这个平等不是我们现实社会当中所说的平等,我有的时候就和同学说,现实社会平等吗?现实社会当中为什么领导要你办什么事,你屁颠屁颠的去呀?你稍微不去,你挨不挨骂,再不去,我免了你的职务。同学们可能会说,杨老师你原来不是也当厅长吗?也是挺大的官,我是可以指使别人,但是别人还能管我,我还得听他的。你说,这平等吗?不平等。但是到“市民社会”里面都是平等的,在“市民社会”当中都从民事主体的角度来看,才是平等的,谁也没有高,谁也没有低。“市民社会”当中这种平等最典型的事例,我觉得就是溥仪和文秀两人离婚,那是皇帝和一个人第一次站到法庭接受审判,我觉得这才是平等的,尽管他是一个下台的皇帝。在民法当中你要离婚,你们两个人就站到法官面前,法官来给你裁决,这才实现了“市民社会”当中主体的平等性,其它社会形态当中的平等仅仅是形式上的平等,民法上的平等才是实质上的平等,在“市民社会”当中人与人是绝对平等的。“市民社会”当中还通行一个观念就是公平,为什么它要把公平作为最基本的概念?我就想在“市民社会”当中人高高在上他是主体,然后下面都是客体,都是物质形式,它们体现了很多利益,怎么来分配这些利益,怎么来分配这些物资,这个时候就要用权利的形式来分配,你享有这个权利,他享有这个权利,然后把权利公平的分配给每一个人,每一个人依据自己的权利来支配这个社会中所有的利益。大家想一想在分配这些物资的时候,最基本的理念是不是公平啊?如果他享有五个权利,他享有三个权利,你享有一个权利,这样行吗?这不行,一定在权利上分割社会利益的时候,一定要有公平的观念,所以,最基本的就是公平。这个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形式是市民呢?就是权利和义务,有时候我说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它是一个非常精致的社会、非常精巧的社会,精巧的社会和精致的社会怎么来体现,我们搞民法的祖师爷非常的聪明,他能想出权利这个概念来,说每个人用权利这种观念把社会利益分给每一个人了,然后你享有这个权利,完了再给他编织成他对你享有义务,然后就把整个社会结合到一起,所以它最基本的社会结构形式是一个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市民社会”当中就是两种基本的物质形态,最基本的结构方式是一个权利义务关系,把它结合在一起,然后公平的来处分,就构成了我们现在的“市民社会”。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这个“市民社会”大概应该是这样一个过程,这样一个形式。 “市民社会”和其它的社会形态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高度的把民法上的东西抽象出来,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市民社会”,把我们的眼睛再放宽一些,不光看民法的问题,社会不还是这样一个社会吗?这个社会有它的政治形态,有它的经济形态,有它的文化形态,作为一个“市民社会”,作为一个民法是世界,它和这个社会始终是存在一起的,相互链接在一起的。你想看到一个“市民社会”仅仅是一种抽象,你看具体的还是整个社会在一起。首先它是和政治社会是密切相联的,这个社会它要给市民社会法学以生命。它和经济社会呢?市民社会是最完整的反映经济形态的,每一个人没有经济会有你的生命吗?所以,商品经济关系、市场经济关系都反映到了民法的社会当中,都是民法的基本组成部分。前几天我们讨论的时候也讨论了一个问题,我们民法的泰斗佟柔老师,在制订民法通则的时候,他提出来了民法就是商品经济的法律这样一个理念,现在也有些学者提出来说佟老师说的不对,后来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这个要实事求是的来看待它。在80年代起草民法通则的时候,那时候面临着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形势,涉及到民法生死存亡的问题。佟老师和老一辈的民法学家提出来民法就是商品经济的法律,那个时候正好是商品经济唱的调无比高的时候,你要是民法是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你就能够把民法切入到政治领域当中去。现在我们反过来看,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这个论点也不是完全正确,它反映了一部分;后来我查了查佟老师说的话,佟老师也没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他说民法在调整商品经济部分是它的主导内容,这个说法其实是很全面的。我们今天来看,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的,从这样一个结论上来看是有问题,但是民法上面的大部分内容是讲的商品经济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的问题,是财产的问题,讲的是动态的财产和静态的财产关系的。其实还有一部分人身关系在里面,民法上人身关系还是占主要的部分,这两个部分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市民社会”和文化社会也是关系密切的,一部民法典制订的好与不好,文化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作用。一个社会文化不发达,它可能制订不出来一个很好的法典,即使有好的思想,它也不可能有先进的立法方法。只有社会文化发达了,立法方法也完善了,制订出来的法律才可能是最好的。所以,整个社会都是有机的社会,这些关系都是密切相联的,我们通过民法的方法来看待这个“市民社会”,仅仅是这样而已。大家可以看一下最近《法学家茶座》第三期里面梁治平写的一篇文章,就批评有些民法学者托大,说民法典创造“市民社会”,他批判的这个观点倒是对的,“市民社会”是客观存在的,它也是反映市民社会规则的一个法律,你说我制订出来一部民法典就能够创造出来一个“市民社会”,这种说法正好和马克思的《认识论》相违背的。这一块我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市民社会”的一些看法。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论地位问题 在这样一个社会当中,它基本的东西是什么?我们看到的社会是什么?我们要研究这个社会的时候,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认识它?所以,我就提出来它最基本的应该是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它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别的呢?就是这样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它能够把“市民社会”当中的两种物质形式和它们的结构方式完整的表现出来,包含进去。一个法律关系讲三个要素,主体、权利义务、客体,这三个要素恰好就是“市民社会”现实所反映出来的东西。人是主体,物以及物所代表的利益,是它的客体,然后再加上编织这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权利义务,就是它的内容,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恰好反映的就是这个社会的实际情况。所以在讨论的时候,有的同学提出来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是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不是二要素呢?为什么不是四要素呢?后来我就提出我的观点,因为这个“市民社会”所构成的基本物质形态就是两种物质形态,这两种物质形态把它编织起来把它分配公平了,就是权利义务,把这三个东西编织在一起就等于一个完整的社会形式完全的反映出来了。它客观的、如实的展现了“市民社会”的实际情况,然后把它提升倒一个高度的地位。所以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存在的形式就是以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形式存在的,它运动的形态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来实现的。作为整个社会来说,整个市民社会当中它基本的结构形式是民事法律关系加一个结构形式,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在不停的运动,不断产生、变更、发展,就推动市民社会不断的向前发展。所以,我就说“市民社会”它基本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后来,我就说是不是又狂妄一点,说马克思讲他的辨证唯物主义,唯物辨证法的核心就是订立统一规律。民法要是讲民法哲学的话,民法的核心就是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就说,民事法律关系它在民法的世界当中、在市民社会当中它是基于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地位。 我想,它是不是表现在这三个方面: 第一,民法观察这个社会的基本方法,是民事法律关系。它看这个社会都是法律关系,都是各种各样的抽象的法律关系是一个整体,具体的法律关系每一个、每一个都在运动。比如你说我去买菜,我去订立法律关系去了;别人问你干吗去,你说我去订立法律关系去,别人可能会说你是不是有点傻呀。其实基于买卖关系还不是法律关系吗?我去结婚,你干吗呀,去订法律关系去,这些都是法律关系。 第二,民法规范这个世界,规范社会行为的时候,也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我们说整个民法讲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在民法当中规定很多种情况,都是讲的这种法律关系怎么办,哪种法律关系怎么办。 第三,我们在研究民法的时候,我们在处理纠纷的时候,还是用法律关系这种方法。离开这种方法你研究不了这个社会,也没有办法处理这个争议。只有确定了法律关系的性质,然后你才能够准确是适用法律。 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它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基本方法论的作用。其实一部民法典整个做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问题,比如我们在制订民法典是时候,规定了总则和分则,总则其实在抽象的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就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基本的问题抽象出来,作概括的规定。所以,总则的全部的内容归纳起来讲的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这三要素就是主体、客体和它的内容。例如《民法通则》规定它的主体讲自然人和法人,民法总则要规定物,规定的就是民事客体的物,然后民法总则要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说它是客体的内容,也可以说它是设立民法法律关系的基础。和民事法律关系最没有法律关系的好像诉讼时效没有法律关系,其实诉讼时效更有关系了,它讲的是起来存在的时间、期限,讲的还是起来义务关系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民法总则整个讲的就是抽象的法律关系。民法分则就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我在给同学们讲课的时候,我说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分则当中的体现是它一步一步的类型化,最终到了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实现了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就决定了法律适用问题,到具体化的时候才能够对行为,对这样的法律关系怎么样来规范它、限制它,在发生争议的时候怎么样来适用它。我想把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和具体化是不是可以分成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最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我们经常说民法两大支柱,就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二个层次,就是基本类型,基本类型在人身关系当中分成人格关系和财产关系,还涉及到继承的这种关系,继承这种关系它既是一个财产关系,又是一个身份关系,是依据身份关系来解决财产的关系。一个人死亡以后他遗产的分配问题,它是一个财产法,也是一个身份法,它是以身份为基础来确定财产归属的法律。财产关系这部分也有三个基本类型,就是物权关系、债权关系和知识产权的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和继承关系非常相似,知识产权关系和继承关系它们两者之间都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它们之间即有身份的内容又有财产的内容。然后到第三个类型,有些情况还可以分成中间的类型,比如说在人格关系当中,可以分成物资性的人格权和精神性的人格权。在财产关系当中,比如说他物权里面可以分成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这是一个中间的类型。在这个中间类型上面还可以再分,分到第四个类型的时候,才是具体的法律关系。到了具体的法律关系来看,那就是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到了具体化的程度,不到具体化做不到最终的适用法律。所以说,在制订民法典的时候,要规范到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办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分析它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也要把它确定到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里面,这个时候才能够确定它适用什么样的法律。 民法的分则,其实就是在展现法律关系类型化的问题。分成人格权法、物权法、财产法、继承法等等,还要制订一个知识产权的总则,这样不都是在展开法律关系吗?就是把法律关系类型化一步一步的在现实的法律当中来展现它。所以,我认为在民法典当中其实说到底就是在规范民事法律关系。总则讲的是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分则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类型化的问题是要概括这一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共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化才是最终对它进行规范、限制、适用。所以, 我也想民法方法论大概会有很多种,比如说案例分析方法、案例检索方法这些都是它的一些方法论。但是我想民法是不是有一个基本的方法论,那就是看这个社会的方法,看民法世界的方法。所以,我想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个民法哲学的问题,有刑法哲学,我们民法是不是应该有个哲学方法。我也看到很多人写了民法哲学这样的著作,看来看去我觉得好像没有抓住民法世界本质性的问题。民法哲学最终应该是一个市民,借鉴马克思哲学的话,我觉得民法哲学还是世界观的问题,还是民法方法论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在民法的立场上怎么样来看待这个社会,它的基本运动规律是什么,说到底还是这样一些问题。有人说,法哲学既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哲学问题。我觉得它还是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还是一个法哲学的问题。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问题 我觉得对民事法律关系有一个纵横划分的问题,它是编织民法典的一个方法。对民事法律关系有纵的划分和横的划分,比如说一个横向的划分,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在民法分则当中,民事法律关系就分为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人格和身份的划分,横的划分基本的划分是民法分则编织编的问题,涉及到每一编怎么划分。然后再有一些编关于这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这一类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再分成各种各样的类型,按照横向来作划分,来作规定。物权法就是采用这样的划分方法,物权法是财产法律关系的一种,在规定物权的时候分成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一个物权法很复杂,说到底不过是四个方面的问题。另一种就是纵向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债法,债法规定了债的发生、债的效力、债的内容、债的清偿、违反债的责任。物权法采用的方法是横切的,债权法是采用纵向切的。所以,我觉得对法律关系横向、纵向的划分,它对编织民法典、理解民法典的分则是很有意义的。 民事法律关系它有三个基本的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客体和内容刚才我已经作了简单的说明,在市民社会当中它有两种基本的存在形式,一种是人的物质形态,一种是财产物的这种形态,把它们结合起来权利义务关系就构成了民法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我还提出两个方面的内容,在民事法律关系当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运动形式是什么?我就用了一个过去经常提到的民法上的概念,就是民事流转。民事流转在界定上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民事流转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不断的产生、变更、消灭的一个过程。另一种说法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有时候只要有一个法律事实,有时候需要几个法律事实,法学上把引起某一个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称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构成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就构成了民事流转。其实这两种民事流转界定方法都提到了它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情况,在观察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时候,是不是用它第一层的界定方法,把民事流转和事实构成这两个概念把它分开,自己管自己的事情。民事流转就是讲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这样的一个过程,如果把这样一个过程叫做民事流转,恰好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基本形式其实就是民事流转。这样就可以把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形式用一句简明的概念把它概括出来,就是民事流转。用这样的方法把民事流转不再说它有别的意思,就把它确定为讲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形式,用这样的概念来概括它使它分成简明的表现了这种情况。 民事流转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法律事实的产生,比如说出生的事实产生了身份关系。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行为而产生的,比如说订立合同,取得了债权。在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问题上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要注意,就在出生的事实当中,出生的事实它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在人身关系当中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人格关系,一种是身份关系,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它们两个都是基于出生而产生的,它们之间是不是有不同,我们在界定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时候,采用这样一种方法,说人格权是一种固有的权利,一出生就享有这种权利,类似于天赋人权这种事项;说身份关系的时候它是一个取得的权利,基于出生的事实取得了一个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和其他亲属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基于出生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中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还是有不同的。出生的问题上还要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在婴儿还没有出生之前,他不是一个民事主体,他没有权利能力,他不享有权利,但是人的出生有一个孕育的过程,作为一个胚胎他在母体当中逐渐发育,到出生的时候他享有权利,他作为胎儿的阶段当中,虽然他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他是作为一个实体存在的,民法在规范他的时候,在讲他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时候,有两个特别重要的问题,一个就是继承问题,胎儿在母体当中就发生了继承的事实,这个时候他还不是一个民事主体,他没有办法来继承这个财产,胎儿是一个实体,应该怎么办?就给他保留一个份额,等到出生以后再来继承这个财产。另一个问题就是,胎儿在母体当中受到了损害,出生以后发现受到了损害,什么时候受到了损害?在他还不是主体的时候受到了损害,他不是主体怎么来处理他呢?这个问题在国外是解决的比较好的,胎儿受到损害出生以后赋予他赔偿的请求权,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特别典型的案例说明这个问题。在去年的时候成都发生一个案件,有一位孕妇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到了伤害,在住院期间吃了很多的药,后来她就怀疑自己吃了那么多的药是不是对胎儿影响不好,后来孩子生下来以后她就怀疑婴儿有问题,后来她向法院起诉,说我的损害要求赔偿,对婴儿的损害也要求赔偿,后来法院也组织鉴定,请了一些专家医生进行检查,说没有办法确定她吃了那么多的药对婴儿有明显的影响,后来法院对她的请求没有支持。后来我写文章对这个案件作了点评,这个案件虽然她没有得到支持,但是她提出这个思路是对的,胎儿在母体当中受到损害以后,他有权请求赔偿。但是他不能在母体中行使这个权利,只有在出生以后才享有这个权利。他的诉讼时效怎么办呢?一定要发现损害、确定损害以后才能开始诉讼时效。不能说一出生就开始算诉讼时效,二十岁以后才发现这个损害,说你早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二十年都过去了,不能这样来判断。因为他这种损害很难确定,只有确定了以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期间内它的内容,它的主体,它的客体发生了变更,这个时候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更。比如说我们说合同的变更,在民事法律关系变更它基本的形式就是旧的法律关系消灭,新的法律关系产生。就是现成的法律关系你把它的内容作了变化,这个时候就认为旧的法律关系消灭又产生新的法律关系,用新的法律关系约束双方的行为,这是一般的规则。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就是以新抵旧,现在也有很多学者在研究这个问题,以新抵旧就是我向银行贷款100万,到期了以后我还不上,我再贷100万,把原来的贷款还上,等于我又欠了一个新债,旧债已经没有了,又到期了以后我又还不上,我再贷100万,把旧的还上,就这样以新抵旧。以新抵旧没有明令禁止说它是一个违法的, 在民法理论当中认为这是一个合同更新的问题,它和一般的合同变更规则有差别就在于以新抵旧它采用一种特别的规则,它新建立的法律关系有效,但原来的法律关系在一般的国家当中规定它也不消灭。例如,这是旧的法律关系,这是新的法律关系,这个钱贷出来以后,清偿了旧的法律关系,按道理旧的法律关系应该消灭了,但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新的法律关系生效,但旧的法律关系还让它存在不让它消灭,它的意图就是新的法律关系一旦有些以外的内容,比如不可抗力,他不能够清偿这个债务的时候,这个时候在让它生效,这样就使得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它也是民事流转的一种形态。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要消灭的,某一个大公司经营了几百年,这个大公司也有倒闭的时候。人出生以后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结果到最后去世的时候他也消灭了。从个体上来讲,每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要经过产生、变更、消灭的阶段。但是作为整体上来说,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市民社会当中永远是运动的。在民事法律关系消灭的问题上,比如说主体消灭了,民事法律关系消灭了;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完成了,民事法律关系也消灭了,这样一些都是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理由。在主体消灭的问题上有一个特别的情况,就是在人去世以后,他的主体已经不存在了,那么他的权利还继续保存,还要保护一个时期,也就是死者的权利保护问题。比如说著作权,财产的著作权保护五十年,人格方面的著作权永远的保护。另一种情况,对人格利益保护一段期间,比如说名誉的利益、肖像的利益、姓名的利益、隐私的利益、荣誉的利益,这样的利益在去世以后还要保护一段时间。比如去年我们讨论很热烈的鲁迅的肖像权的问题,鲁迅姓名权的问题,都是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再一种情况,就是人去世以后尸体的问题,人去世以后他的身体变成了遗体,遗体还要保护一段时间,不能让他和其它物质一样,对尸体的尊重其实就是对人类尊严的尊重。人虽然死了法律关系消灭了,但是对他的人格利益还要保护一段时间,保护多长时间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就是保护到他的近亲属还在的时候,近亲属不在那是另外一回事,除非是特别有必要国家可以保护,一般的就不在保护。这些问题进一步引申死者的人格利益有没有商业开放的问题,去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在《判解研究》上发表了,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我觉得有一个开发利用的问题,这些都是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基本方式,也就是一个民事流转的问题。 民事流转它有个动力,这个动力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没有人的意志支配的行为,行为是有人意志支配的、有意识去实施的行为。当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发展需要有几个法律事实结合在一起才能够发生后果的时候,那就是事实构成。比如说一个人实施了违法的行为,这个行为构不构成侵权,要有违法行为,要有损害事实,要有因果关系,要有主观过错,这样一些主观要件结合在一起才能够构成法律关系。有这个民事法律事实它才能够推动民事流转,有民事流转才能够推动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和市民社会的发展。在今天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我就想说这样一个事实,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在我们的民法世界当中,它基本的存在方式,我们基本的观察方法,民法基本的规范方法以及我们处理纠纷最基本的方式就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掌握了这个方法我们就抓住了民法世界的关键。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价值论 论文关键词: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构成要素 工具理性 论文摘要: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体系中的一个核心理论。把握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就能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对于指导民事立法、司法及民法教学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它是民法的核心和灵魂。国家制定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的目的是要求人们以其为根据设立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使人们的行为纳入民法调整的法律轨道。民法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学研究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发生根据的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研究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各种原因,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规则。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理论的基础,也是研究民事立法和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线。把握这个基础和主线,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法律有指导意义[1]。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 通说认为,法律关系的本质在于,因法律的规定而在当事人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鼻祖萨维尼在论及法律关系的本质时明确指出,法律关系的本质,就是划定个人的意思所能独立支配的范围,此谓“权利”,构成了法律关系的事实要素。因此,法律关系的本质就是权利,法律关系的形式就是权利的形式[2]。 然而,近代以来,有不少德国学者认为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关系或连带,并对权利的核心地位提出了批评。他们主张,在法律关系中并不只是纯粹的权利,法律关系概念也给权利人的义务留下了空间,即权利者也负担义务。应从关系的角度,看待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当事人的地位。所以在民法上,要以关系化了的法律关系为核心概念,而不是以权利为核心的概念。例如,拉伦次教授认为,法律关系,一般来说,从一个人看是他的“权利”,从另一个人看就是一种义务,或者说是一种法律上的约束。就其结构说,所有的法律关系同我们称为“法律上的基础关系”的相互尊重关系一样,包含法律关系的主要要素,即权利和与之相应的义务[3]。 毋庸置疑,在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这对矛盾中,民事权利显然居于主导地位。民事权利的主导地位表现在:民事义务的设置是为实现民事权利服务的,不是为义务而权利,而是为权利而义务。因此,只有在一方主体享有权利的前提条件下,他方主体承担义务才是必要的;权利的主体可以通过抛弃权利的方式来免除义务主体的义务,而义务主体则绝对不可能通过免除自己的义务来消灭权利主体的权利。这说明,在权利与义务这个统一体内,是权利决定义务,而不是义务决定权利[4]。义务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是为权利而被动存在的,其目的是为权利的,其执行由权利发动。由此也就决定了民法必须以权利为本位,将规范的重心放在权利的取得、权利的行使、权利的保护等问题上,这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之所在。 二、民事法律关系诸要素及其辩证关系 对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学界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三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二是四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和责任。三是五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变动及变动的原因构成。通说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如前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但在一项民事法律关系中,不仅包含权利,而且还有义务。权利义务是归属于人的,即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权利和义务则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都要指向具体的对象,即法律关系的客体。主体之间凭借客体这一逻辑纽带而彼此之间建立了联系,联系的内容即为权利义务。至于此种联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理由及其效果则是权利义务之变动以及变动的原因问题,它们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都是不断变动的,考察任何一种民事法律关系都应当了解变动的原因及其变动的效果,这就意味着必须查找一定的法律事实,但法律事实毕竟是外在于法律关系的,它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与具体的法律关系加以连接的中间点,是使客观的权利变为主观的权利的媒介,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律关系的要素。只有考察法律事实之后才能明确其引发了何种法律关系,而在明确了该种法律关系之后已经无须再考察法律事实了。就民事责任而言,它在性质上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申言之,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遭到破坏、违反而产生的新的法律关系,是原有的法律关系的变异形态[5]176-177。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及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缺少任何一个因素都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民事权利的享有者及民事义务或民事责任的承担者;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无法产生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事法律关系也就失去其灵魂。民事权利义务是联结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纽带和媒介,它是法律关系的实质内容;如果没有民事权利义务,民事主体彼此之间孤立存在,也就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正是因为有了权利与义务,民事法律关系才显得充实且多姿多彩,人类社会才能在永恒中发展、前进。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义务产生的正当性前提,它与民事权利义务密切联系,共同体现民事主体的物质利益或人身利益;如果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义务就无所依托,也无法落到实处。民事主体因一定的客体而发生联系,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民事法律关系之认识论及方法论价值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在整个民法体系中具有工具理性的价值,它看重的不是动机,而是效果;它关心的是为了达到一个具体的目标,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是最有效率的。于是,为了实现目的,人们可以在不违背现行规制的前提下,选择效率最高的结果。工具理性的关键在于:“它把问题的合理性变成了解决问题的程序、方法、手段的合理性,把一件事在内容上是否正确的判断变成了对一种解决方法是否正确的判断。”[6]申言之,民事法律关系之主体、权利义务及客体三要素恰好就是市民社会所反映出来的东西。众所周知,市民社会的基本物质构成形态就是权利与义务,把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编织在一起就等于一个完整的社会形态完全地反映出来了。它客观地、真实地展现了市民社会的实际情况,然后把它提升到一个较高的地位。进言之,市民社会的存在的形式就是以民事法律关系方式存在的,它运动的形态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来实现的。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考察,整个市民社会的基本结构形式是民事法律关系加一个结构形式,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在不停地运动,不断产生、变更、发展,从而推动市民社会生生不息地向前发展。所以说,市民社会的基本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民法要是讲民法哲学的话,民法的核心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的世界当中、在市民社会当中处于一个极端重要的地位。具体表现在:首先,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观察这个社会的基本方法。它将整个社会都视为法律关系,各种各样的抽象的法律关系是一个整体,每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都在运动。比如买菜、买衣服、坐公交车、结婚等等,这些都是在缔结法律关系。其次,民法规范这个世界,规范社会行为的时候,也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我们说整个民法讲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在民法当中规定很多种情况,都是讲的这种法律关系怎么办,哪种法律关系怎么办[7]。最后,民法学作为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从整体着眼将民法体系作为研究的对象,而法律关系正是贯穿始终的一根红线,它将民事主体、客体、行为、各种民事权利等诸要素整合为一体,形成清晰的脉络。民法学作为具有自身特点与体系的独立学科,其研究体系与论述方式的展开也是建立在民事法律关系各要素的基础上的。总之,民事法律千万条,民法学著作千万卷,归根到底都是规定或者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可以说,民法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之法,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之学。 从方法论上看,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立法与司法实践工作的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方法。一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的基础。以民事法律关系构建民法体系的方法是由注释法学派提出的。潘德克顿学派将整个法律关系的理论运用到法典里面去,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具体来说,在总则中根据法律关系的要素确立了主体、行为、客体制度,然后在分则中确立法律关系的内容,该内容主要是民事权利,具体包括债权、物权、亲属权、继承权。当总则中确立的主体、行为、客体与分则中的权利相结合在一起时就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8]。由此可见,民法典实际上就是在规范民事法律关系。总则讲的是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分则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类型化的问题是要概括这一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共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化才是最终对它进行规范、适用及限制。另一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司法实务工作者解决实践问题的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方法。司法审判人员在处理民事纠纷时,都需要将当事人置放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分析该具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把握权利的产生、变更、消灭,这样才能公正裁判,正确地解决各种民事纠纷。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关系分析法,即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作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具体来说,它的适用可分为以下两个步骤:第一步是考察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具体又可以包括四个步骤,首先是明确争议点及与其相关的法律关系,即明确争议的核心法律关系,围绕该核心关系还有那些“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二者关系如何。其次是确定是否产生了法律关系。再次是要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最后是分析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及变动,即考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以及法律关系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的后果,及变更、消灭的原因何在。第二步是考察法律适用。在第一步确定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的基础上,查找适用核心关系与有关联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大前提),这一过程就是逻辑三段论运用的过程。在这里,不是先寻找大前提,而是先确定小前提,即对事实予以认定,然后寻找大前提[5]162-163。 综上,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研究民事立法和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线,解析民事案件的过程就是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通过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正确的认定。即通过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可以明确谁与谁之间通过什么法律事实产生了什么样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在此民事法律中,谁享有什么权利及承担什么义务。同时,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前提和基础。进言之,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指因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而参与民事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当事人适格的问题不单纯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其基础和前提必须依靠确认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来解决。一般而言,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纠纷,引起讼争,涉讼当事人与该诉讼标的中的权利义务有直接利害关系,理所当然成为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故明确民事法律关系是确认当事人适格与否的基础,确认民事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确定民事诉讼主体的关键和中心线索。在审判实务中,由于不少法官没有认清民事法律关系与确定民事诉讼主体的关系或对二者的认识仅停留在理论上,未结合审判实践运用,以至对于一些问题惑然莫解。 四、结语 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建立在法理学价值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上的民法理论,它在法学家对市民社会的抽象思辨中产生,在逻辑的演绎推理中得到实际的运用。作为民法的核心和灵魂,民事法律关系不仅承载了民法的精神和价值,而且也蕴涵了民法的逻辑和方法,对于指导我们的民事立法、司法实践及民法学的理论研究,都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可以说,民法的哲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哲学。它是我们理解和研究市民社会的一把钥匙。同时,民事法律关系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和发展的范畴,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各种经济关系变得丰富多彩且纷繁复杂,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会不断显现出来,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地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理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服务。 民事法律论文:论商业诽谤行为及其民事法律制裁 摘 要:商业诽谤行为是一种公开对特定商事主体及其财产或财产的品质等进行诋毁,造成其经济利益损害的行为。对于商业诽谤行为,我国仅仅通过《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禁止,具有一定的不完善性。只有立足于《民法通则》,对商业诽谤行为予以民事法律制裁,才能够全面完善对商事主体的保护,维护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 关键词:商业诽谤;虚假事实;公布;实际恶意;法律制裁 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和法律待征 诽谤的本意是“言非其实”。一般所称诽谤,仅指一般诽谤行为,即针对自然人和一般法人的名誉进行诋毁的行为。而从广义上理解诽谤,则应当包括这种一般的诽谤行为和商业诽谤行为,后者则为本文所专门研究的对商事主体进行诽谤的行为。对于商业诽谤行为究竟应当怎样界定,有不同的主张。一是认为:商业诽谤行为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和诽谤,以贬低其法律人格,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为自己谋取竞争的优势地位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1].二是认为,诽谤他人的不动产、动产、无形财产或者服务,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就是商业诽谤行为[2].三是将商业诽谤行为分为两种,一种为经营者公开贬低他人产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影响他人的交易致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一种为诽谤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者无形财产,致使其受到财产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3]. 我们认为,上述对商业诽谤概念的三种界定,都有其合理性,但也都有不完善性之处。第一种主张将商业诽谤行为视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仅将商业诽谤的行为主体限定为经营者,不够全面。第二种主张过于抽象,不容易指导实践操作。第三种主张仅仅对商业诽谤行为的种类进行了界定,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本质和特征都没有作出论述。 我们认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 作为商业侵权行为之一的商业诽谤行为主要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第一,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有人认为,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一定是经营者,即商事主体,不从事经营的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对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服务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和指控的,即使构成了对经营者的诋毁,也不能依商业诽谤行为论处,只能构成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理由是经营者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不具有商业竞争的特性。这种认识有失偏颇。事实上,实施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人是一般主体,不仅仅限定于与被侵权人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其他主体如社会组织、消费者以及媒体等,也都可以构成商业诽谤。其理由是: 第一,一般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具有商事主体的身份,但这只是认定诋毁商誉侵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4].非商事主体,如社会组织、个别的消费者或者媒体,诋毁商事主体的商誉,诋毁他人商品或者服务,尽管行为人与受害的商事主体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其最终结果也还是损害了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者服务的信誉,同样也会构成商业诽谤。类似这种情况的案件,法院已经作出过生效的判决,比较典型的是恒升公司诉王洪商誉侵权案,该案件被称为网上商业诽谤第一案。该案的行为人并非商事主体,而仅仅是一个个人[5].其次,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媒体、行会或消费者协会,为打击某商事主体,针对其商誉、商品或者服务而虚假的报道、虚假的产品排序,对其进行诋毁等。这些行为尽管不是由商事主体实施,但其行为损害了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应当认定构成商业诽谤。瑞典、比利时和瑞士在界定商业诽谤行为时,均认为若主体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也可能构成商业诽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示范规定》也作了相同的规定。因此,将非商事主体纳入商业诽谤行为人的范畴,符合实践的需要,并与世界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的发展趋势相合,可以参照。 第二,商业诽谤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具有多重性。商业诽谤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就是商业利益,具体分析,则表现为不同的利益。关于商业诽谤行为的客体,各国立法大都采取具体列举式,其代表立法例为《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和《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前者将商业诽谤的客体界定为:他人的营业、其营业者个人或经理、货物或劳务;后者为他人的财产(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财产)、或财产(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财产)的品质。因此,商业诽谤行为的侵害客体尽管是商业利益这种客体,但表现为多重的,既包括对于商誉、财产的诽谤,也包括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诽谤。 将商业诽谤的具体客体进行区分,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行为的类型就不同。如根据英美判例,如果行为人主张某公司的产品有缺陷、不合格或有害[6],或者声明某公司已经歇业[7],那么该种侵权行为就被称为致害诋毁(injurious falsehood)[8];如果行为人只是对于产品进行诋毁,那么该种侵权行为可被称为商业诽谤;如果行为人针对财产的所有权而非产品的质量进行诋毁,该种侵权行为可被称为财产所有权的诽谤(slan deroftitle)[9].当以客体作为标准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作区分后,对于确定适用何种法律进行救济具有积极的意义。二是,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的行为及其责任的构成就不同。对商业诽谤的客体作出区分后,对认定不同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诽谤行为及其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对商誉进行商业诽谤,一般是与商誉主体形成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才可以作为行为主体,非经营者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够作为侵害商誉的诽谤行为的主体,除非非经营者具有明确的故意;但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诽谤,行为主体却没有限制,可以为经营者,也可以为非经营者。 第三,商业诽谤的受害人必须是商事主体。商业诽谤的受害人必须是商事主体,若受害人不是商事主体,就不可能构成商业诽谤。商事主体可以分为商自然人、商法人和商事合伙三种[10],其中商自然人包括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商人,商法人主要是指公司,而商事合伙则介于商自然人和商法人之间。 根据诽谤受害人的不同,可以明确区分商业诽谤行为与一般诽谤行为。商业诽谤行为与一般诽谤行为主要有三点不同。一为受侵害对象不同。商业诽谤行为是商业侵权行为的一种,发生在商业领域,其侵害对象为商事主体,而一般诽谤行为主要是针对自然人或者一般法人进行的诽谤。二为受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商业利益,而一般诽谤行为侵害的客体仅指名誉权。三为提起侵权的诉因不同。提起商业诽谤侵权的诉因在于该侵权行为造成了商业主体商业利益上的损害,如果不产生商业利益上的损害,该诉讼不能提起,而提起一般诽谤侵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名誉。 第四,商业诽谤必须具有特定的指向,即受诽谤人应特定。受诽谤人特定是指,商业诽谤所涉及的对象能够被受诽谤人或公众辨识、指认,如果缺乏这种特定性就不构成商业诽谤。受诽谤主体特定有两种方式:一种为直接特定,即行为人明确指出受诽谤主体的身份;另一种为间接特定,即行为人没有明确指明受诽谤人的身份,而是以含沙射影的方式,通过提及其荣誉称号、绰号或通过特定环境的描述,影射受诽谤主体,此时受诽谤主体必须证明自己是诽谤言辞中伤的对象。通常,对于商誉的诽谤不存在受诽谤人不特定的可能,而对于商品或服务的诋毁,则可能存在受诽谤人不明的情况。若经营者、公众或新闻媒体只是对于某类商品、服务或某技术进行贬损,其并没有暗示上述评论对象与某特定经营者有关,这种情况不构成商业诽谤,因为受诽谤人不特定。 二、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 1.虚假事实 虚假事实是构成商业诽谤最主要的要件。没有这个要件,就不存在“言非其实”的基础。虚假事实有两个要素:一是,诽谤言辞必须是事实(fact),仅仅是评论不构成商业诽谤。事实就是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评论就是告诉人们自己对某事或某人的看法。言辞失实可以构成诽谤,但评论不公正只能够构成一般的侵权。在具体的案件中,如何判断某一言辞是事实还是评论,法官应当将自己处在一个普通人的地位,参考该言辞产生的环境,推测该言辞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来决定是事实还是评论[11].二是,诽谤言辞是虚假的(fault),并含有毁损性(derogato ry)。言辞的虚假性是指言辞与事实的事实情况不相符;言辞的毁损性是指行为人所使用的言辞会使商事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降低,或令其他人对该商事主体敬而远之,导致客户不与其进行交易,消费者不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等。 在商业诽谤的诉讼中,言辞的虚假性和毁损性必须得到证明。由原告证明言辞的毁损性是没有争议的,而对于言辞虚假性的证明,则存在不同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和美国都认为应当由原告证明言辞的虚假性,这意味着原告必须说明言辞的真实情况,而对于被告来讲,对于言辞真实性的证明只是抗辩的一种事由。《荷兰民法典》第195条规定:作为原告应当对有关包含于信息中的事实或者其所暗示的信息中的事实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651条也规定,原告应当对于陈述的虚伪不实承担举证责任。而在诽谤法起源地的英国则认为,言辞的真实性应由被告证明,如果被告不能够证明,那么诽谤行为就构成。 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或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何者比较合理呢?从原理上说,关于举证责任的分担,罗马法确立了两条规则:原告有举证的义务;主张的人有证明的义务,而否定的人没有举证的义务[12].对于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原告就是主张的人,因此应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是否定的人,因此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罗马法中“为主张的人”和“为否定的人”的位置并不确定,是随着对证明对象的观察角度不同而发生变换的,因此谁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是模棱两可的[13].因此,罗马法的举证责任原则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日本法学家石田骧则认为,举证责任的分担应根据“证据距离”确定,距离证据较“近”(取证较易)的一方就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14].依据该学说,在商业诽谤诉讼中,距“虚假事实”这一要件较近的一方是原告,原告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因此,由其提出所涉言辞不真实的证据就相对容易。因此,我们认为,对于“虚假事实”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等也规定“虚假事实”是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主张商业诽谤的存在,就必须证明“言辞的失实”。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北京市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都有相关的规定。 2 虚假事实的公布 商业诽谤行为是一种通过捏造、公布虚假事实,对商事主体的商业信誉、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诋毁的违法行为。但是,捏造虚假事实只是一个手段而已,并不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只有公布虚假事实,才是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 由于捏造虚假事实是构成商业诽谤的前提,因此也必须研究。捏造虚假事实,是指行为人故意编造对某经营者不利的,与其真实情况不相符合的事情,这里的捏造可以是全部捏造,可以是部分捏造,也可以是对事实真相的歪曲。 公布虚假事实,是指行为人以各种形式将诽谤性言辞传播给原告以外的其他人,使他人知悉该虚假事实的行为。虚假事实只有公布,才有可能造成诽谤的后果,因此,虚假事实只有公布,才能够构成商业诽谤。 公布行为对于商业诽谤的构成十分重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诽谤言辞一经产生,就构成公布。在美国,公布是个法律术语,意为不论采用何种形式,诽谤性传播已为被诽谤者之外的他人所领悟,即构成诽谤。由此可判定美国法院对于公布要件的认定相当宽松,只要第三者看到或听到诽谤的言论就视为已经公布。我国侵权行为法认定商业诽谤的公布要件,也应当采用这样的标准,至于受害人的商业利益的损害是不是严重,则是后果判断问题,不是公布要件判断问题。 公布与否取决于很多因素:第一,行为人是由于故意或过失将诽谤言论传播给受诽谤人以外的第三人,没有过错不应当构成公布行为;第二,对于诽谤言论有消停义务的人,故意不作为或怠于作为,导致该诽谤言论的持续公布,此时该人的行为也构成公布[15];第三,对于诽谤言论,第三人应当知道并了解,因此仅仅将诽谤性言论传递给不了解该言论的第三人是不构成公布行为的。尽管原告应当对于诽谤性言辞的公布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公布行为的构成一般并不需要原告证明诽谤性言辞已被他人知晓。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够合理地推断出将诽谤性言辞传递出去,并且确实被人知道就足够了,所以,诽谤言辞一经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传送就可以合理地推定公布行为的构成[16]. 公布行为分为单一公布行为和多重公布行为,单一公布行为为常见行为,如报刊、广播、电视等传递信息的行为;诽谤言辞同时被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人知晓等都属于单一公布行为。对于单一公布行为造成的损害要求救济,只能提起一个诉讼,并且就该赔偿诉讼的实体判决,不论是否有利于原告,同一当事人在同一辖区内的其他赔偿诉讼必须终止[17].多重公布行为则不在此限。 3 商业利益的损害事实 商业诽谤的损害后果必须导致实际商业利益损害的发生,也就是说,在认定商业诽谤行为时,原告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遭受诽谤而导致商业利益方面的损失。如果仅仅有虚假事实的公布,而没有商业利益的实际损失,那么可能构成侵权,受到法律的一般谴责,但并不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对此,侵权行为法的要求是明确的。例如,《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561条规定,如果法人、合伙及非法人组织体是以营利为目的,行为人所公开传播的虚假事项其营业受到了侵害,阻碍了客户与其做交易;如果法人、合伙及非法人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依靠社会上财政的援助,行为人借公开传播的虚假事项使社会大众对其评估降低而干预了其活动,此时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美国判例也规定,因消费者批评产品而引起的诽谤案,厂方必须要证明消费者的批评不实给自己造成了实际损失。 我国法律也有类似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就将对自然人进行诽谤和经营者进行诽谤导致损害的认定方面作了区分,前者是“造成一定影响”,即诽谤言辞被公开就足以表明已经发生影响,而后者要求对经营者造成具体损害事实,该损害应当是可算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实施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或者存在着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都不能视为已构成商业诽谤行为,最起码不能认定构成商业诽谤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之所以认为构成商业诽谤的要求更加严格,是因为商事主体从事经营活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公众有权力对商事主体进行监督和批评。另外,商事主体相对于个人来讲,有更强的自我保护能力,一般的诽谤语言不能够对其造成损害。 关于商事主体损失的范围,《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633条作了规定,可以作为参照:实施商业诽谤行为人承担的金钱损失仅限于,因第三人的行为效力所导致直接的、立即发生的金钱损失;为消减诽谤言辞带来的消极影响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提起诉讼的费用。由此可见,商事主体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因诽谤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退货、商品积压滞销损失;为消除影响和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如调查费、合理的律师费等。间接损失包括:因诽谤行为造成客户解除或者终止履行合同而丧失可得利益的损失;因诽谤行为造成停产滞销期间设备折旧费及贷款利息等。 4.行为主体存在过错 行为主体对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和服务进行侵害的主观要件可以为故意,亦可为过失。商业诽谤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或不行为会造成商事主体商誉、产品或者服务的贬损,将危害其商业利益,而仍然加以实施或听任损害发生的心理状态。商业诽谤的过失,则表现为行为人的对诽谤后果采取了不注意的心理状态,使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商事主体的商誉、产品或者服务受到了毁损。 在涉及商业诽谤行为主体的过错时,应视主体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标准。 当行为人为经营者时,此时商业诽谤行为的实质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按照《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如果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探讨商业诽谤行为的要件时,受害人无需证明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有虚假陈述,造成损害,就构成商业诽谤;如果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探讨该要件时,必须证明行为人为恶意(故意)[18].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遵循德国学者的解释,采取相同的观点[19].《意大利民法典》第2600条第2款规定,“凡认定是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就推定为有过错”,那么,由经营者实施的商业诽谤行为就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特殊形式,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需原告证明被告的过错[20],而由行为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们认为,经营者作为商业诽谤的行为人,都是明知商业规则和商业习惯的人,具有识别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因此,在我国认定商业诽谤侵权责任,认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诽谤,过错要件采用推定过错责任,是有道理的。因此,如果行为人是经营者,则原告不必举证证明行为人的过错,否认过错的举证责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这样的过错,实际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并不需要明确认定其过错的类型。 当行为人为非经营者时,则应当适用美国的“沙利文原则”,即经营者要想在诉讼中获胜,必须证明对方行为人存在实际恶意,该实际恶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消息与事实不符,若公布会给对方带来损害,还是不顾一切的将消息公开。“沙利文原则”来源于1964年的沙利文案件,该案件对于新闻诽谤确立了新的原则:原告要想胜诉,不仅要证明普通法要求的有关内容已经发表,给自己造成了损害,而且要证明被告具有“实际上的恶意”,即需证明媒体在进行有关原告的报道时,清楚地知道自己使用的材料或信息是“虚假不实的”,或对其使用的材料和信息的真伪予以“毫不顾及”[21].1983年,“沙利文原则”被推广到消费者批评产品质量而引起的“商业诽谤”诉讼中。英国的规定与美国的规定不同,从与英国的规定相仿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附属法例第82号命令第三条可窥见一斑。该条例规定:凡在永久形式诽谤(书面诽谤)或短暂形式诽谤(口头诽谤)的诉讼中,原告人指控被告人是恶意地公开遭投诉的言词或事件,则原告人不必在其申诉陈述书中提供他所依据以支持该恶意指控的事实的详情,但如果被告人以任何该等言词或事件是就涉及公众利益而作出的公正评论,或以任何该等言词是在享有特权的情况下作诉,而原告人又探诉被告人是由明显的恶意所驱动,则原告人必须送达答复书,提供可从中推论出有该恶意的事实的详情。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英国及香港地区,原告在起诉时没有必要证明行为人是恶意,除非行为人以所陈述为公共利益或享有特许权作为免责抗辩,此时原告才应证明对方存在主观恶意。将美国的规定和我国香地区的规定作一对比,可以看出美国法律认为商事主体证明消费者存在恶意是企业诉消费者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而我国香港地区则将证明恶意的责任作为一种答辩。我们认为,在我国,认定商事主体起诉非经营者承担商业诽谤责任时,应对非经营者的主观要件作出严格的限制,即必须证明行为人的故意。因此,美国的做法更为可取。不过,应对消费者扩大为非经营者。商业诽谤中的恶意就是行为人动机不良的故意,该不良动机就是为了损害经营者的利益。 (二)对于商业诽谤的抗辩事由 如果经营者提出商业诽谤的诉讼,则行为人可主张下列抗辩事由。 1.陈述真实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其所陈述为真实,就可免责。行为人证明言辞的真实性具有不同的效力。按照英国判例,言辞的真实性应由行为人证明,如果行为人不能够证明,那么诽谤行为就构成,行为人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行为人证明言辞的真实性是一种抗辩事由,并不采纳英国法的做法。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的陈述是真实的,并非虚假,即可免责。 2.公正评论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的言论属于公正的评论,亦可免责。可以参考香港《诽谤条例》的规定。该条例认为,“公正评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评论的事项必须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有可靠的事实来源(包括报章的报道);立场应当公正(但不一定客观);没有恶意。在具备上述条件下,即使该评论是片面的、偏激的、具有一定的诋毁性的,也不应追究行为人法律上的责任。我们认为,确立“公正评论”的原则是为了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即在评论与评论对象的人格权出现冲突时,应对评论予以优先的保护。因此,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评论是公正的,当然可以免责。 3.豁免权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享有某种豁免权,也能够免责。同样可以参考香港《诽谤条例》的相关规定。豁免权有两种,一种为绝对豁免权,一种为相对豁免权。绝对豁免权是指为了特定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需要,散布具有诽谤性的言论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绝对豁免权的情形包括: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的发言享有绝对豁免权;诉讼参与人在司法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中所做的陈述;政府等官方往来的文件等。相对豁免权的情形包括新闻媒体依照法律文件或公共集会所做的报道,或执法人员对媒体或大众揭露公务活动的内容等。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每6条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4.自由陈述空间 所谓自由陈述空间,是指在家庭内或少数极新近的朋友之间,在这些范围内所为的诽谤陈述不构成诉因[22].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对于某商事主体的诋毁只是在亲人之间传播,也可以此作为抗辩。在德国法和《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中,都有这样的规定。在我国,也应采纳这样的规则,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对于第三人的诽谤仅在夫妻之间传播,可以此作为绝对的免责抗辩;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对于第三人的诽谤在亲朋好友间传播,可以此作为相对的免责抗辩。 5.及时更正和道歉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在虚假消息后,及时进行了更正或答辩,消除或减少了虚假消息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害,这也可作为抗辩的事由。当虚假事实传播后,受到虚假事实侵害的商事主体通常首先会与行为人联系,若后者主动更正,受害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再提起诉讼。若受害人仍旧提起诉讼,那么行为人及时作出的更正和道歉仍具有一定的效力。我国香港《诽谤条例》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在报刊诽谤诉讼中,及时的道歉既可以作为免责抗辩的理由,也可以作为要求减免赔偿的证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应当借鉴《诽谤条例》的上述规定,在对于更正方式、时限及效力作出规定的同时,还要规定行为人及时作出的更正和答辩可以使自己减轻或免除责任。 三、商业诽谤的行为方式 关于商业诽谤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一是从行为主体的角度讲,可以表现为经营者实施商业诽谤行为和非经营者实施商业诽谤行为两种。多数情况下,实施商业诽谤的行为人为经营者自己,但有时经营者不亲自实施商业诽谤行为,而是唆使、收买和利用其他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和媒体反映,或直接与相关管理部门和媒体恶意串通,对竞争对手作虚假投诉、报道和处罚。二是从表达方式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行为可以表现为书面诽谤和口头诽谤两种方式。书面诽谤具有持久性而口头诽谤多具有短暂性,口头诽谤的危害性一般要比书面诽谤轻。三是从表露程度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表现为直接商业诽谤和间接商业诽谤。前者是指那些明确、直接的诽谤性传播,后者是指那些间接的,通过分析和联系才能确定受诽谤对象的诽谤性传播。四是从商业诽谤次数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行为还表现为原始诽谤行为和重复诽谤行为。就一般情况而言,重复诽谤行为的损害程度较原始诽谤行为为重。 除上述表现形式外,最重要的就是从客体的角度对其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商业诽谤的客体具有多重性,但发生率较高的,就是对商誉、商品和服务进行的商业诽谤,我们在此逐一进行分析。 (一)商誉诽谤 商誉是经营者因其个体特色、技术水平、可信度、经营位置或附随经营的其他条件,从而吸引顾客或保有固定客户而获得的声望[23].商誉不具备独立的存在形态,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而存在,是企业拥有的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24].商誉与企业的经营具有紧密的联系,各国都通过法律对其进行保护。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主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对商誉进行保护[25],而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通过仿冒诉讼对商誉进行救济[26].无论适用何种法律或诉因对商誉进行救济,不可否认,商誉只用商事主体才能享有;同时,绝大多数的商誉诽谤行为是经营者对于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在我国法律中,《民法通则》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商誉,但是可以解释在法人的名誉权中包含了商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则规定了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可以认为商业信誉既包括了信用的含义,也包括了商誉的含义。因此,我国法律保护商事主体的商誉,应当制裁商誉诽谤行为。 经营者对于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诽谤的方式主要为下列几种:在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利用商业信息会、商品交易会等,有预谋地散布诽谤言辞;通过单独的商务洽谈、电话交谈方式来诽谤竞争对手;通过将捏造的虚假事实通过信函投寄至业务客户的方式进行诽谤;通过借助自印的产品说明书、传单和小册子向大众扩散虚假的信息。这些行为,都是商誉诽谤行为。 值得研究的是,对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的诽谤,究竟是对个人的诽谤,还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这里描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案例。2004年初,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在工作期间借职务之便,私自与他人重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形成“一女二嫁”,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其免职。王某对此怀恨,将原来掌握的公司有关商业秘密的材料私自拿出,对这些材料进行变造和篡改,编造、歪曲事实,虚构了该公司董事长金某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领导相互勾结,欺骗公众,谋求公司上市的虚假事实,并使用恶毒的语言,声称该公司董事长金某是商业欺诈、造假骗人的元凶,进行恶意诽谤,损害金某及其公司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声誉。金某主张自己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请求法院判决王某承担侵害其个人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毫无疑问,王某的行为肯定构成了侵权责任,但是究竟构成何种侵权责任,却值得研究。焦点在于,这种行为究竟是侵害董事长个人名誉权的诽谤行为,还是侵害商事主体商誉的商誉诽谤行为呢? 就一般情况而言,对个人的声誉、名声进行无中生有的攻击,侵害的肯定是个人的名誉权,应当构成对个人的诽谤,而不构成商业诽谤。可是,当受诽谤对象是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如果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明确地指向法定代表人,是故意地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诽谤的时候,这个行为就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构成商誉诽谤行为,而不是对个人名誉权侵害的普通诽谤行为。 对商事主体商誉的诽谤包括对商事主体本身的诽谤,例如对公司的诽谤,也包括对商事主体的代表者即法定代表人的诽谤。之所以对商事主体的代表人即法定代表人的诽谤认定为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就是因为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等所代表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行为。对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人进行诽谤,诽谤的内容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实施的行为,以及造成损害的对象是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那么,对法定代表人的诽谤就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而不是对个人的诽谤,就构成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 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诽谤构成商业诽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从侵权行为的角度观察,行为所针对的是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实施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对自然人的诽谤转化成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因此,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诽谤,必须直接针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否则,即使是构成诽谤,也不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而是对自然人的诽谤,即对法定代表人的诽谤。 2.从侵权行为的具体内容观察,侵害法定代表人的不实言词,涉及的是其所代表的商事主体,受到攻击的是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商事主体的行为。例如对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商事主体所实施的行为受到歪曲,对法定代表人代表商事主体所进行的行为的底毁,编造事实对法定代表人所代表商事主体的信誉进行毁损,或者就是直接对法定代表人本身进行诽谤,都是对商事主体进行的诽谤。 3.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这个角度观察,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商事主体的名誉、商誉的损害。在我国,自然人和法人分别都享有名誉权,其名誉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侵害名誉权的后果都造成受害人名誉权的损害,但是自然人的名誉权受到损害和法人包括商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表现不同。商事主体的名誉权所保护的,主要是商誉和信誉,而自然人的名誉权所保护的,是对其的客观综合评价。如果侵权行为针对的是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那么造成损害的应当是其所代表的商事主体,而不是本人,这样就构成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即商业诽谤。否则就是对个人的诽谤。 (二)商品诽谤 在商业诽谤中,商品诽谤是一种独立的侵权行为类型。对商品进行诽谤,主要是对于商品声誉的诽谤。对商品的质量、效果、性能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都构成商品诽谤。如甲公司正在与一新客户洽谈一笔大生意,双方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正准备合同签字时,该客户突然收到来自乙公司的传真,声称甲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该客户立即要求甲公司作出书面解释,并暂缓签订供货协议。事实上,甲公司和乙公司是竞争对手,生产同一类产品,但甲公司使用的关键技术与乙公司完全不同。乙公司的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商品诽谤行为。 商品诽谤的侵害客体,就是商品声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的“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就是制裁商品诽谤行为的法律根据。确认商品诽谤行为责任,所依据的就是这一规定。 在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就存在“商品诽谤诉讼”,该种诉讼不要求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只要被告恶意地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有预谋地诋毁商事主体的商品,并产生了实际损害的后果,就构成商品诽谤的诉因。若公司主张自己的产品受到了消费者的诋毁,他必须证明该诋毁已经对于自己的营业造成损害,但这一点相当难证明,因为影响公司营业的因素实在太多[26].美国侵权行为法的这一规定,是完全可以借鉴的。 在对商品进行商业诽谤的手段中,刊登比较性广告是常用的一种方式。比较性广告,是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指称某个或某些竞争对手或某个或某些竞争对手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广告”[27].德国著名竞争法学家科勒尔(Kohler)认为,根据良好的商业习俗,任何一个经营者都有权制止其他竞争对手对自己作出消极评价,因此批评性比较广告不应当认为是合法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比较性广告都是不合法的,只要这类广告符合一定的条件①,应当得到许可。因此,如果行为人对于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同其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具有充分的和合法的理由,即行为人进行比较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该比较性宣传是必要的、真实的和客观的,那么,这种比较广告应当认为是合法的。 经营者借助批评性比较广告可以针对某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比较,也可以针对某类竞争对手经营的商品进行比较。我们认为,若经营在广告中针对某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作批评性对比,进行消极的评价或贬损,如果该对比内容虚假,就构成商品诽谤,如果该对比客观真实,则可能构成违反公序良俗,事实上也造成了商事主体商品声誉的损害,亦构成商品诽谤,不过,这样的认定须要充分的证据,否则不应认为构成侵权。如果经营者在广告中并不明确针对某种商品,而是一般地对某类商品进行对比,只要该比较广告内容真实,不片面突出自己商品的优点,不片面强调其他同类商品的缺点,那么该比较广告就应认定为合法的。反之,如果比较广告片面强调其他同类商品的缺点,属于不当行为,但是尚不能够构成商业诽谤,因为受诽谤对象太抽象,不能确定,而受诽谤对象的确定为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之一。 (三)服务诽谤 即然商业诽谤是一种对商事主体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作虚假性陈述,其目的是为了给商事主体的经营带来实际损害的行为[28],那么,除了对商事主体的商誉或者商品进行诽谤外,对商事主体的服务进行诋毁,也主要是对于商事主体服务的质量、效果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 服务诽谤,在美国法称之为对交易的诽谤[29],但是与这里所称的服务诽谤并不完全一致。美国兰哈姆法第43条规定:对他人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活动进行虚假宣传的人,应当承担责任,其中就包括服务诽谤。在以提供商品制造或者销售的商事主体,对商品的诽谤可以构成商业诽谤行为,那么,在以提供服务为商业宗旨的商事主体,对其服务进行诋毁,当然就构成服务诽谤。服务也是一种交易,因此,对交易的诽谤,实际上就是对服务的诽谤。 对服务的诽谤是否可以概括在商誉诽谤当中?从原则上说,服务的声誉也可以概括在商誉当中,对服务的诽谤也就是对商誉的诽谤。不过,相对于提供商品可以确认商品诽谤为独立的侵权行为,那么,对提供服务的商事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诽谤,当然也就可以作为单独的侵权行为认定。其界限为,商誉诽谤主要是对商事主体的整体商誉进行毁损,针对的是商事主体;而服务诽谤,则是针对商事主体的服务进行毁谤,针对的是其服务本身。 构成服务诽谤,应当存在对服务的质量、效果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明知商事主体的服务并不存在问题,而故意采用虚伪不实的言词、文字等,进行诋毁,造成受害人的经营的损害,构成这种侵权行为。 四、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事法律制裁 (一)各国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的立法比较 商业诽谤行为历来是各国法律严厉禁止和重点打击的行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第10条之二规定:在商业经营中,成员国有义务对于损害竞争对手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的行为予以禁止,由于商业诽谤行为损害的是特定商事主体的经济利益,因此民事救济首当其冲,只有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才可以给予刑事制裁。 1.德国 德国主要通过《德国民法典》和《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德国民法典》第824条规定:违背真相主张或传播适于妨害他人的信用或对他人的生计或前途造成其他不利益的事实的人,即使其虽不明知、但应知不真实,仍应向他人赔偿由此而发生的损害。该规定并没有直接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而是通过对商誉或信用②的保护来间接制裁商业诽谤行为。除德国外,西班牙也采用上述方式,将《个人名誉保护法》扩展到对商业信用的保护,间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而俄罗斯则是通过对商誉的保护来实现对于商业诽谤行为的制裁。《1994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8章规定:法人的商业信誉不受侵害,受害人有权通过法院要求对损害其商业信誉的信息进行辟谣,并有权要求赔偿由于这种信息的传播而受到的损失。 《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则对刑事责任作了规定。该法第15条规定:确实了解情况和了解关于他人的营业、其营业者个人或经理、关于他人货物或劳务,但制造或散布能伤害其营业或营业者信誉的非属真实消息的人,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罚金。第1项所指行为如系由某商店职员或受托人造谣或散布且营业主已知其行为时,其营业主将与该职员或受托人同时受处罚。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也针对商业诽谤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事业不得为竞争之目的而陈述或散布足以损害他人营业信誉之不实情事。违反该规定者,处行为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 2.法国 在法国,商业诽谤行为包括两种情况:通过散布贬低的或者恶意的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经济状况;贬低经营者的产品,只有在被诽谤的个人、公司或者产品能够容易的识别出来,才可以起诉该诋毁行为。除反不正当竞争法外,法国可以通过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和第1383条就是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前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错而致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后条规定:“任何人不仅对因其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而且对因其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但是该一般条款也只是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间接调整。 3.意大利 在民法典中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直接制裁的是《意大利民法典》,该法典第五编第十章第2598条对此作了规定。依有关特殊标记和专利权保护规定的效力,无论何人都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同他人合法使用的名称或特殊标记容易发生混淆的名称和特殊标记,或者模仿竞争者的产品,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进行容易引起与竞争者产品或相混淆的行为;散布对竞争者的产品和活动的信息与评价,足以使之名誉扫地,或者诋毁竞争者产品或企业的优点,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任何其他不符合职业道德原则并且容易损害他人企业的手段。第二种侵权行为,就是商业诽谤行为。 4 日本 日本主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作出制裁。《日本防止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第1款第6项规定:陈述虚假事实、妨害有竞争关系的他人在营业上的信用,或者散布这种虚假事实的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害人享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权。第1条之二是关于由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由于故意或过失而实施了前条各项行为的人,对于因此而在营业上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人应当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对于实施侵害他人营业信用行为的人,法院可以依据被害人的请求,命令不赔偿损害或在赔偿损害的同时作出恢复营业上信用的必要措施。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很严重,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惩役或二十万日元以下罚金。因此,该法不仅规定了民事责任,也规定了刑事责任,其中对于商业诽谤行为是通过对信用的保护间接予以制裁的。 5 英国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英国主要通过制定单行法令专门对诽谤行为进行调整,其于1996年制定了《诽谤法令》,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名誉和公司商誉不受侵害。而与英国法律同一传统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则专门制定了《诽谤条例》,针对诽谤行为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商业诽谤。对于商业诽谤的刑事责任,《诽谤条例》作了详尽的陈述:明知虚假而恶意刊布损害名誉的文字诽谤,最高可判罚入狱两年及另再判处罚金。如果控方无法证明被告明知虚假而刊布。但有证据显示有关刊布主要基于恶意中伤的动机,也可提出检控,最高可判罚一年监禁及另判处罚金。 6 美国和澳大利亚 美国兰哈姆法第43条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予以了成文法救济,该条规定:对他人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活动进行虚假宣传的人,应当承担责任。除兰哈姆法外,美国的《有限电视和卫星广播法》也通过限制行为主体,来间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澳大利亚则通过《贸易惯例法》对商业诽谤进行调整,该法第五部分就为经营者如何防止商业诽谤以及对自己的商誉造成损害的情况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该法规定:经营者在从事贸易或商业时,不应进行那些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的行为,或是可能引起误导或欺骗的行为。 (二)我国现行立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在我国,主要是通过《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但是通过这些法律进行制裁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1 通过《刑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是正确的。但是,仅仅通过《刑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刑事法律的调整,具有局限性。 第一,《刑法》调整的范围过窄。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商业诽谤罪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需以“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为前提,也就是说捏造和散布二行为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二是,商业诽谤行为只有达到“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才构成犯罪。“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属于选择性要件,只要具备其中一个即构成商业诽谤罪。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就不能适用《刑法》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应当从实施商业诽谤的行为角度来讲,如诽谤的次数,手段恶劣,传播的范围广等:“重大损失”应从商业诽谤造成的后果的角度讲,如营业额大幅度下降、利润大为降低等。重大损失的认定不应以固定金额为限,因为经营者本身的资产相差很大,可以以正常利润为基数确定一个比率范围,如可将实际损失超过正常利润的10%-15%视为重大损失。 第二,刑法对受害人的救济作用不强。商业诽谤是一种不法侵害企业商誉、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其损害后果主要是对受害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害,而刑事责任主要以剥夺自由和罚金为手段,对于受害人并不能起到直接的救济作用,因此对商业诽谤侵权以承担事实责任为主要救济手段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英美国家关于商业诽谤不区分刑事诽谤和民事诽谤,将刑事诽谤的和民事诽谤视为一体,但其仍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诽谤案件几乎都遵循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尽管这些国家还有关于刑事诽谤的条例,这些刑事诽谤条文主要是针对及其严重的恶意的诽谤。在美国法律中,诽谤大致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除了群谤及可能破坏治安的少数特定情形外,很少采刑罚制裁[30]. 2 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该法的适用也有局限性,只能对于商事主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整,对非商事主体的行为不适用,因此适用范围较窄 。(三)立足于《民法通则》,对商业诽谤的民事制裁制度予以完善 对商业诽谤行为加强民事法律制裁,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民事法律制裁是制裁性与补偿性的结合。即使依照刑法的规定对商业诽谤行为予以刑罚,也不能代替民事制裁的地位,需要附带地加以民事责任的制裁。因此,只有立足于《民法通则》的规定,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事法律制裁予以完善,才是正确的,并且最终在民法典中写进商业诽谤制度,才能够全面完善对商事主体的保护,维护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 一般认为,依据《民法通则》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依据是: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该规定,商业诽谤行为就是对于法人名誉权的侵害;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要求赔偿损失,这些是商业诽谤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依据;对商业诽谤行为还可以按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制裁,对行为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务和非法所得等。但上述通过保护法人名誉权的方法间接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的模式具有下列不足: 第一,间接地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对该种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不大。法律调整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有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两种方式,直接调整就是法律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实体规范,间接调整就是法律不直接规定当事人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而是借用该规范指引的另一个法律规范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因此,间接调整方式打击商业诽谤行为的力度较弱,应当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作出正面规定。 第二,“法人名誉权”这种说法本身就有争议。关于法人是否有名誉有三种学说:法人名誉否定说、法人名誉肯定说和法人名誉参照说。《大清民律草案》和我国台湾民法典均采法人名誉否定说,认为名誉权仅归自然人所有。我国《民法通则》则坚持法人名誉肯定说,该说实质是混同了本质截然不同的自然人的名誉和法人的商誉,对法人保护不力。尽管《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对此作了修改,即法人的名誉受到损害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完全解决这一问题还有待民法典作更加符合法律逻辑的规定[31]. 第三,民事责任方式规定的不足。上述五种民事责任方式并非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主要是针对侵害他人人格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方式,其本质上不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因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对于以财产的损害为要件的商业诽谤行为适用的可能性不大;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作为民事责任的方式则具有较广的适用性。除上述民事责任方式外,还有一种相当有效的责任方式没有涉及。基于商业诽谤的特殊性,行为人应当对于虚假言辞作出更正和答辩,及时作出更正和答辩也应是行为人承担的一种重要责任方式。 第四,《民法通则》只对商业诽谤提供了原则性规定,在确定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确定赔偿数额时只能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行为人为经营者时,同时适用上述两个法条没有什么问题,但当行为人为非经营者时,同时适用上述两条文就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因此应当对于商业诽谤的赔偿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我们认为,应当立足于《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着眼于民法典的制定,对商业诽谤行为民事制裁制度予以完善。 1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明确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 民法通则的第一条款,是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凡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都适用本条规定。商业诽谤行为也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32],以该条款作为立法依据,应当是完全正确的。 在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基础上,确立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确定商业诽谤行为的类型,同时,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进行适当补充,就可以完善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民法制裁的体系。 2 完善对商业诽谤行为民法制裁的方式 在坚持《民法通则》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的基础上,完善民法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法制裁方式,应当遵循以下几点: 第一,发挥已有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方式的作用。当行为人正在实施商业诽谤行为时,受诽谤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停止诽谤的请求可以直接向行为人或人民法院提出,使其能够及时制止侵害行为,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停止侵害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民事责任方式共同适用。单独适用的时候,不一定要具备商业利益损失的要件。受诽谤人可以根据情况,请求行为人排除妨害,以恢复自己的权利的行使。 第二,补充更正和答辩的制裁方式。这也是商业诽谤行为人应当承担的重要的民事责任。更正和答辩本是新闻媒体所承担的责任:更正,是指在新闻报道中,对于事项的交代出现失实,相关人有权要求传媒作出更正,传媒自身也有责任在发现差错时主动更正;答辩,是指被新闻报道提及的相关人,有权对报道内容的公正性或全面性进行答辩[33].关于更正与答辩的要求,我国仅在行政规章中作出明确规定③,没有在《民法通则》中规定。我们认为,应当将更正和答辩这种责任方式移植到民法中,将其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对商业诽谤行为(包括其他一般诽谤行为)的一切主体都适用。在适用时应注意,消除因诽谤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的方式和范围至少应与诽谤行为时的方式和范围相同,例如,如果行为人通过电视广告的形式实施了商业诽谤行为,那么至少该行为人应通过电视进行公告等消除影响。 第三,强行赔偿损失的制裁。由于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诽谤行为对于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造成的损害,并且表现为财产利益的直接损失或者间接损失,因此赔偿损失成为商业诽谤行为人最主要的承担责任的方式。民法中赔偿的目的,是通过给付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使其尽可能地恢复到受害前的状况,因此实际赔偿是合理的,除非将来法律有明文规定,否则不实行惩罚性赔偿。 在赔偿损失中,最重要的是明确商业诽谤损害赔偿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给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凡被分割的经营者的损失能够计算的,必须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因调查侵权人的商业诽谤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并应赔偿因调查侵权人的商业诽谤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中国的民事法律与司法判例 论文关键词: 民法 司法判例 作用 判例制度 论文摘要: 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反映的是某一国家和地区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民法的需求和变动中的市民社会不断冲破法典的束缚,摈弃过时规范,认可新规范的事实。就中国而言,民事法律的法典化如火如荼,但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司法判例应用也是不争的事实。判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判决预测,促进理论发展,促进法律完善,法学教育的辅助手段。因而建议建立中国自己的判例制度 一、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的相对性 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反映的是某一国家和地区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民法的需求和变动中的市民社会不断冲破法典的束缚,摈弃过时规范认可新规范的事实。法典化和非法典化都是相对的,任何国家任何法系都不能实行绝对的法典化和非法典化。纵观世界各国,大陆法系以法典为第一法源,以判例法补充法典,判例为第二法源;英美法系以判例为第一法源,也辅之以成文的法律供法院援用。 中国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在1986 年通过了民法通则,在20 世纪80 年代制定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的基础上,通过了统一的合同法,1986 年制定了继承法,1951 年制定婚姻法并几经修改,20 世纪80 年代初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之后也几经修改,1990 年通过了著作权法,之后也作了修改,中国的物权法也在制定中。依照十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制定物权法之后,还将制定侵权责任法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上述法律制定之后,中国的民法体系即形成,是否在此基础上编撰民法典,十届全国人大没有明确列入规划,学者间争论很大,无非两种可能:一是各民事法律单独存在,中国没有民法典,但有一个完整的民法体系;二是在各民事法律基础上编撰一个民法典。中国的许多民法学者,由于受大陆法系传统的影响希望编一个民法典,而中国独特的民法立法过程,是依据社会的需要分别制定系列的民事法律,少数人主张这些系列的民事法律简单编在一起就是一个松散的民法典,没有必要再重新制定民法典。因此,在中国,存在一个制定逻辑严密的民法典与松散民法典的争论,如果说民法法典化是指一个民法法典必须体系严谨,逻辑性强,松散的法典就不是民法典化的思想,况且,松散地编到一起与不编到一起又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呢? 不编到一起不是也可以吗? 而且修改起来更为方便,这应经过实践检验一下。如果各个民事法律分别存在,但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构成了一个中国完善的民法体系,虽然没有统一的民法典,这可能更类似反法典化的思潮,但作为中国民法体系中的各个法律,又分别为一个小法典,实际是将一个大法典化为若干小法典,这与民法法典化又似乎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因此,我认为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都是相对而言的。 非法典化,不可能完全实行判例制度,不要成文法。美国是判例法的国家,然而就民法而言,判例之外也有律师协会在判例法基础上编撰的《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美国合同法重述》这样一些供各州法院选用的法典,因为判例必定过于浩繁,不便于人们掌握,而有的民事法律又不可能不是制定法,如西方某些国家,包括判例法系国家关于脑死亡、器官移植的法律、安乐死的法律、同性婚姻的法律以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都是制定法。法典化,也不可能完全施行成文法,不要判例。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之外均有判例,民法的许多规范只有通过判例才能明确适用于不同情况,通过判例弥补成文法典的不足,通过判例的法解释使法典成为有生命的法律,不断进化的法律。中国虽无民法典,但每出台一种民法法律,都以以往的司法案例为基础并通过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指导法律的实施。 二、中国的民事司法案例与判例法试点 (一)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就具体案件的请示所作出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法长期不完善,按照中国的司法制度,为保证司法统一,下级人民法院在解决案件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逐级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就具体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批复,下级法院依此批复作出判决,但并不直接引用此批复。这种批复下发全国各法院,各级法院必须参照执行,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在改革开放前和20 世纪80 年代前半期,这是中国司法解释的主要形式。另一种司法解释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事法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供法院参照执行,但不得在判决中直接引用。1987 年实行公布案例制度之后,加之民法不断完善,这种批复不再像以往那样经常出现,但仍是司法解释的形式之一。如民法通则实施之后,由于民法通则没有对死者名誉权保护作出规定,天津市中级法院受理了“陈××诉魏××、《今晚报》侵害名誉权纠纷案”,陈的女儿吉××(艺名荷花女) 生前从艺情况被魏某写成小说并在《今晚报》连载,小说虚构了荷花女多次恋爱并被帮会头目侮辱的情节,陈某认为损害了女儿的名誉权,提起诉讼。天津市中级法院经天津市高级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荷花女死后其名誉权是否应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天津市高级法院,批复“荷花女(艺名) 死亡后,其名誉权应依法受到保护,其母陈××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津市中级法院依此批复组织调解,当事人达成赔礼道歉,赔偿问题双方自行解决协议[1]。此批复(最高人民法院1988 民字第52 号) 及案例(陈××诉魏××、《今晚报》社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下发或公布后(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 ,其批复具有法律效力,案例供各级法院参照执行。这种批复,虽非案例,但针对的是具体案例作出的,其就下级法院请示所作批复要点相当于判例的判旨,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案例 中国改革开放后,民事法律逐渐完善,20 世纪80 年代中期,民法通则、继承法、三个合同法、修改后的婚姻法及专利法、商标法均已出台,而经济处于急剧变动中,即使刚刚颁布的法律,某些规定也很快显得与实践不一致,许多原则性规定也需进一步具体化,单纯的请示制度已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 年创办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时批复、解释,并公布经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通知进一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创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报》,目的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也往往编辑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教学、研究单位也编辑出版供教学、研究使用的案例等。 中国的案例与国外的判例,有以下不同: 1. 判例具有法源性,案例不具有法源性。 判例在英美法系国家,是第一法源,成文法是其补充,为第二法源;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为第二法源,判例是成文法的补充,成文法是第一法源。前者如英、美,后者如法、德、日等国。判例的法源性,主要表现在“判旨”,即判例创造的法的规则,这一判旨或者是对法律漏洞的补充,或者是对适用一般法律规范的具体解释。判例确认的法规则,各级法院必须遵守,但以新判例取而代之者为例外。案例不一定是对法律漏洞的补充,不一定是对具体规范的创造法规则的解释,有的仅仅是直接适用法律的典型案例类型,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案例只具有参考指导价值,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因此不是法源。 2. 判例是经专门的组织机构认可的,案例无须经专门组织机构认可。 因判例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经专门机构认可以保证法律的统一。如,在日本,判例须经最高法院判例委员会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案例,因不具有法律效力,无须专门组织认可,只要是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即构成案例;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虽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仅是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至于某些案例集,更不是司法解释机关通过的,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判例的约束力分为法律上的和事实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由于其正确性及指导作用,具有事实上的约束力。 3. 判例可变更、撤销,案例无须变更、撤销。 判例的变更、撤销,如同法律的修改、废止,导源于社会变动引起的法律规则的不适应性,而案例仅仅是法院审判的个案,是既成事实,不可能像判例那样变更或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虽不是典型的判例,但多具法创造的成分,可以作为判例的素材进行研究。如《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纠纷案》,确定了因情事变更终止合同的规则;《王烈凤诉千阳县公路管理段人身损害赔偿案》确定了公路两旁的护路树属公路设施,树枝折断致人伤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6 条工作物责任的规定,即护路树属该条其它设施的判旨;《王春林与银川铝型材厂有奖储蓄存单纠纷再审案》确认,转让有奖储蓄存单未对获奖财产权利作出特别约定的,该财产权利归存单受让人所有的规则,创立从权利随主权利转移之法理。[2]以上三例,实质上就是判例。有些案例,只是严格适用法律的案件,如教学中对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实例说明,就不是判例的素材,没有什么法创造成分。 (三) 个别地方法院进行判例制度试点 近年来,有的地方法院进行了判例试点,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判例制度的形成。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经验是,先例判决仅起参考作用,由各业务庭报研究室,经初审后交审判委员会审定公布。判例可更替、废止。从效果看,判决错案少,质量高,效率也高,维护了司法公正。该院的判例仅限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经验是,就民商审判规定了判例的指导作用,判例由市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规定判旨,作出评析,判例限于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不能援引,同类案件可作不同判决,但必须将结果、理由在一个月内报市高级人民法院,如果原判例与新法律、司法解释冲突则无效。[3]上述事实,表明中国的判例制度正在孕育之中。 三、判例(案例) 的作用 判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 (一) 判决预测 判决预测,是指对某种判决结果的事前预测。资本主义的启蒙思想家根据其三权分立的理论,最为强调判决的可预测性。如孟德斯鸠认为,立法与司法不能归于一人,如果司法具有法的创造力,则判决预测是不可能的,必然失去法的安全性。依据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英国的边泌于1827 年在其《证据理论》著作中提出“机械性判决”的主张,较为全面地论证了判决的预测理论。边泌在其著作中,适应19 世纪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提倡合理主义的法原理,他的法律观念将“安全”作为唯一目的,主张法解释必须以法的安全为目的,法官应机械性地适用法律规范作出判决。依据法律和机械性判决,判决预测是可能的,判决结果是极其自然的逻辑性归结。[4]20 世纪初,在德国兴起的自由法思潮,则完全否认概念法学的机械判决论及判决的可预测理论。自由法学主张,法官应从制定法中解放出来进行法创造,要求判决必须是可预测的是永远不能实现的理想。自由法学主张的法创造是正确的,但完全否认判决的可预测性则是不完全正确的。法官的法创造,限于法律漏洞及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而对于多数判决,仍然是直接适用法律,无须法官的法创造,判决仍然具有可预测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虽仅具指导意义,不具法律强制性,不是法源,但其中某些具有判例实质的案例,因其处理的正确性,下级法院会依此对相同类型案件作同类判决,人们可以依此预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再有护路树致人伤害、有奖奖券对受奖未作约定赠与他人、发生情事变更须解除合同等,人们就会根据前述相关典型案例作出判决结果的预测。[5] (二) 促进理论发展 判例研究对理论发展的促进作用,取决于判例与学说的相互影响。判例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支持。法官要经过专门培训、司法考试、就职后的继续教育才能取得或晋升法官资格,也就是说,必须进行不断的理论学习,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才能成为一名合格法官,创造出判例或典型案例;同时,案件审判也以理论为基础,复杂案件,往往需要了解和参照学说。在日本,最高法院设有专门的调查官,负责向法官报告各种学说。[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多法院往往召集学者讨论案件如何处理或分别征求学者意见。学者对判例正确性的肯定,有利于判例发挥应有的效力;对判例的批评,可以促进判例的变更。相反,判例也可以促进理论的发展,判例为理论研究提供具体的事例,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从而推进了法学理论的发展。有时,一个典型案例的出现,会引起学界广泛的讨论。比如《, 法学研究》等刊物设“判解研究”专栏,专门发表研究典型案例或司法解释的论文;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门主办了以书代刊的《判解研究》杂志,其中发表较多的是关于判例评析的论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建设中,需要借鉴国外的判例、学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的立法及理论研究,虽以大陆法系法律为基础,但须广泛借鉴英美法系的经验,对英美法的研究,重要的是对英美判例法的研究,因此,国外判例也有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理论繁荣的作用。判例研究,也包括判例批评,即对判例的不妥之处提出批评意见,为法院将来的判决提供学说,促进判例的更新和发展,促进正确运用法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82 年1 月23 日关于“李桂英诉孙桂清鸡啄眼赔偿”一案的函复,认为监护人未对小孩严加看护致眼被鸡啄瞎,鸡的所有人不承担责任,法院依此作出判决。此案,原告李桂英领其3 岁男孩在街道旁与邻居闲谈,该男孩独自玩耍,被告孙桂清饲养的白公鸡扑上啄伤男孩右眼,造成“右眼球外伤,角膜感染”而失明。一、二审法院认定被告的公鸡过去啄过人,本应该杀掉,而原告未看管好小孩也有一定责任,故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之子治眼费用的70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法院以原告疏于看护小孩为由,函复被告不负担医药费。这一案例及司法解释,不符合混合过错条件下应分担责任的法理。有学者批评道,被告明知其饲养的公鸡有伤人危险而不加宰杀又疏于管束,系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原告对其小孩的看护虽未达高度之谨慎,但要求其对小孩被鸡啄伤有充分预见则未免过于苛刻, 故一、二审法院判被告承担70 %的医疗费损失非但未见过分, 而且似嫌不足。[7]这一批评意见是正确的,对于案件审理后出台的民法通则关于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规定有意义。民法通则规定受害人过错是免责事由,但这仅限于受害人过错是唯一损害的原因,如属混合过错,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这一批评纠正了原司法解释与案例的不当,再出现类似案件,就不应适用原司法解释,其案例也无指导意义。 (三) 促进法律完善 法律一经公布实施,其条文是固定的,法律依据判决维护其活跃的生命力,特别是对法律的模糊规定,往往是通过判例具体化。如前述民法通则第126 条规定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致人损害,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其中,“建筑物”好认定“, 其它设施”就很模糊,有的可根据一般经验作出解释,有的则须通过判例加以认定。比如,路灯依一般经验属其它设施,路旁的广告牌也属其它设施,无须判例认定。但护路树是有生物,与我们一般理解的非生物属其它设施不同,那么,树枝折断伤人,算不算“其它设施”,判例从法律意义上加以认定,这就使法条在实施中增加了新的含义,是扩大解释,增强了法律的生命力。因此,审判的运动就是法的运动。另一方面,判例往往又是修改或者制定法律的基础。这主要是指那些具有漏洞补充意义的判例,这些判例确定的判旨,就是未来法律条文的雏形。如前述护路树的判例,不仅增强了民法通则第126条的生命力,也是制定民法典相关条文的基础,比如民法典草案就树枝折断责任的条文,就是来自于护路树的判例(当然,条文没有限于护路树,规定过宽,不甚妥当) 。还有武汉市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判例,确认了因情事变更解除合同的判旨,成为合同法起草情事变更条文的依据。但情事变更的后果,不只是解除合同,或者说首先不再是解除合同,而是变更合同,变更合同的前提是有一方当事人提出再交涉,我们国家就没有出现变更、再交涉的典型案例,因此,在全国人大审议时,就提不出更确切的案例。这样的判例国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可以创设。如果我们创设了各种情事变更的典型案例,在人大会议上一介绍,情事变更的条文就不致于取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界应继续努力的工作。当然,用国外的判例也可以说明。 再如案例《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8],其中案件事实为: 1993 年4 月5日、6 日、7 日,失包人朱晋华在天津市《今晚报》和《天津日报》刊登寻包启事,声称自己于1993 年3 月30 日中午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将一公文包遗忘在座位上,内有汽车提货单及附加费本,表示对拾得人送还后“重谢”和“必有重谢”。公文包被看同场电影的坐在后几排的李珉发现捡起,并与同去看电影的原同学王家平在现场等候良久,未见失主来寻,便委托王家平保管。朱晋华所遗公文包中的汽车提货单面值80 余万人民币,系其朋友李绍华委托其代办汽车提货手续。4 月12 日,李绍华得知失包后在《今晚报》刊登同样启事,声明: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 元。当晚,李珉得知此启事后告知王家平并委托其与李绍华联系。次日,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接,但在支付酬金上发生争执。李珉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朱某、李某支付15000 元。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1993) 和民初字第440 号民事判决,认定李珉应将拾得物归还原主,但李珉未能依提货单及其它物品线索寻找遗失人或财物所属单位,反而在家等待“寻包启事”许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酬金,对其请求不予支持。李珉不服,上诉至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旨为:一审法院认定朱、李二人“寻包启事”中的付酬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缺乏充分依据。悬赏广告,系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付报酬的行为。只要行为人依法完成了所指定的行为,广告人即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因此,经调解,朱、李二人一次性给付李珉人民币8000 元。判旨理由是:朱、李二人的广告为悬赏广告;李某表示“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 元,是要约,李珉在1 周内送还公文包是承诺;依民法通则第57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朱、李负有给付广告中许诺的报酬的义务;李某辩称给付报酬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事后反悔,违背民法通则第4 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上例的法创造就是确定了悬赏广告的定义及广告人应负给付报酬的义务。关于拾得人可否取得一定数额的报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中长期是一个争论的问题,制定民法通则时就因意见不统一,未予规定,此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确立了在悬赏广告情况下,拾得人返还拾得物可向广告人请求支付报酬这一法律规则。此案,可作为制定民法典悬赏广告及拾得人可取得许诺报酬的依据。 (四) 法学教育的辅助手段 法学教育,应以基本理论教学为主,但应随之以判例教学。在日本,除了民法讲义之外,还设有民法判例演习课,且有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但多不单独设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有案例教材,也有全国统编的案例教材。将来随着判例制度的确立,应设判例研究课程。基本理论教学侧重于理论与法律的一般规定,判例研究课程侧重于实例及司法审判中法的发展,当然,两者也不是截然分开的。法学教学,不只是让学生掌握法学知识,还应培养学生对法院判决的预见能力,后者必须通过判例教学来完成。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曾说:“学习法律的最佳方法是,先读一本简明的教科书,期能通盘初步了解该法律(如《民法总则》) 的体系结构及基本概念。其后再以实例作为出发点,研读各家教科书、专题研究、论文及判例评析等,作成解题的报告。在图书馆,经常可以看到同学们抱着一本厚重的教科书,反复阅读,口中念念有词,或画红线,或画蓝线,书本上琳琅满目。此种学习法律的效果,甚属有限,因为缺少一个具体的问题,引导着你去分析法律的规定、去整理判例学说、去触发思考、去创造灵感!” [9] 判例来自于实际,它反映的事实真实可靠,不同于教学中的一般举例,尤其不同于那些想象出的例子,后者可能不合逻辑,脱离实际。比如,自学考试起初由各省出题,某省的一个考题是,一辆运送新兵的汽车在山路下坡时方向盘失灵,路的一侧是山涧,另一侧路边靠山坡有两个小学生。由于是拐弯处,如不采取措施,汽车直行,就会掉入山涧,为保护许多新兵的生命,司机猛一打方向盘,汽车撞向山坡,将两个小学生撞死,问司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题的本意是让学生回答这是紧急避险,许多学生也这样回答了。但此案是想象出的,不是实际案例,因为既然方向盘失灵了,怎么打了一下就转向山坡了,怎么又灵了,这就自相矛盾,不合逻辑,不是事实。还有,对生命损害,是否可以像财产那样适用紧急避险,用两个小学生的生命换取一些成年人的生命,是否违反保护儿童利益的原则,恐怕难以说清楚。真要发生这样的事,民法上还是要按损害赔偿处理,不会依紧急避险让受益人赔。所以,表面上符合紧急避险要件,实际上是侵权行为,司机的所在部队应赔偿,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这个问题我们不多研究,因为它是假事。判例教学,就不会发生上述困扰。 判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事实认定能力。法律的适用以认定事实为基础,而事实认定既是事实问题,又是法律问题。许多案件纷繁复杂,如何准确认定事实,需要有很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判例反映的事实,是经过谨慎分析、提炼概括的,读判例,可以逐渐形成和提高对事实的认定水平。对民事案件,又依举证责任认定事实,有的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因不能举证,法院也不能认定。因此,事实认定与事实不一定一致。比如,你借我1000 元钱,完全基于信任,没打借条,也无证人,后来我抵赖,你告到法院,没有证据,我不认,法院不能认定这个事实,法院不是认定没借,而是认定你说的空口无凭,不足采信,你就要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也可能是有书面合同,打了借条,我还你钱的时候对你太信任了,让你自己毁掉借条,你没毁,事后我们关系不好,你拿借条再跟我要1000 ,告到法院,我说还了,但无证据,你有证据,法院就认定我欠1000 ,我还得还,这个认定的事实就与事实不符,但没办法,我就要承担不要回借条的后果。当然,这是极端的例子,违反诚信的人会受到良心谴责,失信的人,人们不愿借给他钱,也不愿向他借钱,他难以在社会上生存,但在个案中拿他没办法。现在有测谎机,说谎的人心跳快,但没说谎的人因气愤也可能心跳快,可能测不准,还得靠举证责任解决。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依举证责任认定事实的能力。 四、创立中国的判例制度 中国必须实施判例制度,这一点在理论界认识基本一致,但实施何种判例制度,存在不同意见。一个意见是将判例作为第二法源,实行法、德、日等国的判例制度,另一种意见是否认判例的法源性,认为判例不应有法律的拘束力,实际就是主张实行现在的案例制度[10]。否认判例的法源性,主要有三点理由:一是认为判例法与中国的政治制度不适合。认为我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明确规定法是中国当代唯一的法源[11]。二是认为先例拘束力原则在适用中容易造成法律的僵化,判例的拘束性规范狭窄,缺乏伸缩性[12]。三是认为判例法有许多固有的缺点: (1) 判例法是由法官创造的,是不民主的,而制定法可能是比较民主的。(2) 判例法是在适用时创立的,溯及既往,而制定法是适用未来的法律。(3) 判例法以个案为基础,具有片面性,制定法一般是以总的社会条件为基础的,针对的是一般情况。(4) 判例法不像制定法那样以精确的语言来表达。(5) 判例法是由一个或几个法官作出的,而制定法是经集体调研、审慎考虑制定的。(6) 判例法相当复杂,诉讼既费时又费钱。[13]这些意见虽不无道理,但总的看是片面的。中国宪法虽指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但人民法院创制案例属司法解释,我国宪法不仅没有否认法院的司法解释权,而且从广义上说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就包括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当然无权制定基本的法律,但对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作出实施细则的规定,就疑难问题作出解释、批复历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职责,包括后来通过和公布案例。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划分,只是相对而言的,许多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法院都创制判例,中国的人民法院,也应有创制判例的权力。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限于对现有法律的解释,法院不能以法无规定拒绝审判民事案件,而审判此类案件,法院就只能找出新的规则,这样的判决从性质上说就是判例。判例法在国外曾经有过僵化的现象,那是机械法学所致,后来的动态法解释理论提倡纠正过时的判例,创制新判例,僵化的现象就随之消失了,况且在中国,主张实行判例法是作为成文法的补充,是使成文法更具体、详细,也不会存在适用狭窄、缺乏伸缩性的问题。至于判例法的一些缺点,由于处于第二法源的地位,有些就自然被成文法化解了。判例法虽由法官创造,也是经民主程序产生的,诉讼中当事人及律师的辩论、法庭依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判决、判例需报经最高法院专门机构讨论通过,就是民主程序,是不同于最高立法机关立法的民主程序的。 判例的法发现问题不是溯及以往,而是以往的纠纷本该按此法解决,法官只是发现或找到了这一法规则,如同立法记载法规则一样,许多规则在之前早已适用于社会实际中。判例法以个案为基础,并不一定具有片面性,反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判例的法发现也可以用精确的语言表达出来,这取决于法官的水平。一个判例的创造必须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法官应预想到对社会的影响,应承担起创制判例的责任。判例多了比较复杂,容易出岔子,中国施行作为成文法补充的判例,不会像英美法那样存在大量的判例,中国实行判例制度,实行严格的认定、更改、撤销程序,不会造成当事人诉讼的不便,反而会更加有利于当事人及时诉讼,节省诉讼费用。总之,实行判例制度,是由社会需求决定的,势在必行。 实行民事司法判例制度,以相应的民事法律的存在为前提。若十届全国人大能完成中国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中国的民法体系就达到完善,不管是否编撰民法典,中国的民法典在事实上就已经形成。这大约是2008 年的事情。之后,面对相对稳定的中国民法体系,为适应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判例法的作用就将突显出来。中国应加快判例试点工作,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为最终形成判例制定创造条件。 实行中国的判例制度,不是现在试点中的地方法院的判例,而是指在全国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民族自治地区的高级法院就自治法律通过的在本自治区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在中国,判例应由地方法院逐级申报或者径向最高法院申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或设立的专门的判例委员会通过。中国的判例主要限于对现行法律适用于具体情况的解释,也包括对法律无规定而适用新规范的解释,总之,要将现行法律具体化或者有新的法发现,不同于现在公布的案例有些不具有法解释的判旨。中国应严格判例的数量,及时更改或撤销原有的判例。包括以新判例更改旧判例,判例的法发现已制定为法律条文时,应撤销原判例,发现判例错误时,应及时更改或撤销,使中国的判例真正具有并维持其第二法源的地位。 民事法律论文: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 关键词: 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意义 内容提要: 在源于西方的现代法学和传统中国的法律之间可以作谨慎、互动的学术冒险,这不止是情势使然,也是基于不同法律文化的社会功能和人类本质要求的相同和相近。沿着现代法学的视线,我们透见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一些共同的和各自的特征。这些特征,相对于西方,表现出国家与社会、官方与民间、整体与个体、权力与权利、公与私两极主从式的一元化结构。其功能表现为一种社会控制法,价值上表达了传统中国固有的文化理想,于今不乏启发意义。 一 本文要讨论的是唐代的经济民事法律问题。在现代法学范畴内,直面和回答这样的问题让人有些犹豫。正像我们一直所做的那样,撰写中国法制通史或断代的著作,一般不用担心受到质疑,但分门别类地研讨传统中国的刑事、行政,尤其是经济、民事诸法,就会有头痛的中国固有文明与现代科学的对接问题。现代科学起源于西方,法学亦不例外。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这样的科学早已是世界文明的主流。尽管西方文明的普适性、价值观,相对人类的多样性必有限制,文化多元也是人类的事实和理想选择,但现在还是无法想象,撇开这一套话语,我们又如何进行科学探索。这使我们面对一个无法回避和克服的难题,这个难题是源于西方的现代科学是我们研究的前提条件。同样,对探讨传统中国法律问题的学者来说,还有一个既定的前提,即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传统中国的法律和法律学术别具一格,从法律的表现形式、编纂体例到概念术语、精神原则,显而易见异于西方。这意味着借用现代法学的学科体系、概念工具和分析方法,解读中国固有的法律文明是很危险的。但放弃这样的冒险,我们又如何获得所谓的科学认识呢? 这是更大的问题。简单又常见的办法是似是而非的混淆,或对他人的努力过于苛求的批评。这不可取。 实际上,我们面临的是现代非西方文明研究中的共同难题。张光直教授在考察中国古代文明在世界文明中的重要性时说了一段很能说明问题的话。他说:……上面把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征做了简单说明,是为了把具有这些特征的中国古代社会放在西方社会科学的一般原则中作一番考察,看看两者是否合辙。如果合辙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材料加强了西方社会科学的这些原则;如果两者不符合,我们就要处理其中的矛盾,也就是根据中国古代社会的资料来改进这些原则,或甚至试求建立一些新的原则。[1] ?作为哈佛大学人类学系主任的张光直教授是华人的骄傲,他的通识和成就并非人人所能达到,但他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的精深见解也为我们克服面临的困难指明了方向。谨此,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在源于西方的现代法学和传统中国的法律之间进行谨慎、互动的冒险。 二 自西方法学在清末经由日本传入中国以来,一些优秀的中国学者和域外专家对此已作过不少可贵的尝试。他们将传统中国法律的研究从一般的通论和单一的刑事法拓展到了断代和分门别类的专题。这些工作已构成近代以来中国法学史的一部分,是中国移植西方法学并使之中国化的努力。成败得失可以再论,但不能简单说是一种错误的知识体系。[2] 置于历史的境地,我们要看到,这些努力有如前述是情势使然,此外,还有其内在的根据。依我自己的经验,在没有相应的谨慎、互动和说明下,言之凿凿地谈论传统中国的刑法、民法、经济法等,确与现代法学的理念和精神相去甚远,结果有可能误解遮蔽了科学的理解。同时,法律毕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秩序化反映,毕竟是人类对公正理想追求的体现,即使人类的法律千差万别,其功能和本质自有相通之处。德国比较法学家说:“每个社会的法律在实质上都面临同样的问题,但是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以极不相同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虽然最终的结果是相同的。” [3] 这种功能性原则是全部比较法的基础,不承认这一点,人类法律就无法比较。因此,我们不能以传统中国没有发展出西方式的法律体系,就取消或无视事实上同样存在着的中国人的多样法律生活。如果我们不拘泥于西方法学的范式和理念,不仅限于法律的形式和固定的概念,注意到法律的成长是一个过程,直面法律的功能和目标,应该承认,传统中国有它自己的刑事性法律、经济性法律和民事性法律等。这里,我没有直接使用刑法、经济法和民法这类机械对应但易引起误解的现代法学概念,而是在法律之前附加了相关“性”的定语,既表明我并不赞成简单地用现代法学的分类来直接裁剪和解读传统中国的法律,同时又相信,在属性和功能上,传统中国的法律能够与现代法学接通。 三 藉现代法学理论,从宏观上概括唐代的经济民事法律,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值得提出。首先,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程度较高,但没有独立的法典化。这是一个很令人疑惑的特征。法律科学告诉我们,人类的法律由习惯而习惯法,由习惯法而成文法,由成文法而法典化,这是法律发展的一般途径。中国是具有成文法和法典化传统的国度,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已开始这一进程,演进到唐代,法典编纂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唐律疏议》成为人类法典编纂史上的杰作。同样,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也达到了较高的程度,就法律渊源论,经济法律的绝大多数规定和民事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大都集中在唐律和唐令中。律、令是唐代法律体系(律、令、格、式)的主体和代表,国家制度藉此构成。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由于律、令化的成文法原因,除物权和债权有所限制外,各项制度都较完善,特别是经济法律制度和民事中的身份、婚姻、家庭、亲属、继承、诉讼等,制度化程度是中古欧洲所不能比拟的。[4] 但与西方不同的是,欧陆法律进入近代后分门别类地诞生了独立的民法和民法典,20世纪又发展出独立的经济法和经济法典。传统中国的经济民事法律,尽管在唐代已有较高的制度化表现,但迄清末也未能孕育出独立的民法和经济法典。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要回答这个问题,性质上有点类于“李约瑟难题”。[5] 历来有论者习惯于从中华法系的法典编纂体例“诸法合体”上去索解,也有从社会发展和分工程度上理解的。无疑,这些都是线索。但确乎不能令人满意。其实,对这样的历史文化之谜,任何个别的回答都是盲人摸象,唯有大家参与,才是破案的正途。我浅而又显的认识是,法典的编纂体例是现象而不是原因,“诸法合体”曾是人类法律发展中的普遍现象,西方亦不例外。同样,社会发展和分工水平低自然是“诸法合体”的重要原因,但中国的特殊性是:一方面高度制度化,一方面始终不能独立的法典化。这是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地方。因此,要认识中国的特殊性,不妨先从正面来理解它的特殊性,即传统中国何以形成这种独特的法典编纂。这是我们接近认识问题的前提。以我之见,社会结构的相对封闭和等级性,经济构成上的单一性,政治上的大一统,文化上重政治道德轻经济民事和长综合短分析的思维模式,应是传统中国法典编纂的背景和基础。换言之,这些背景和基础是传统中国法典编纂的既定前提和无形框架,法典的结构不外是这个无形框架的有形化。所以,用“诸法合体”这样简单明了的现代法学词汇,确实很难解读浓缩了诸多传统中国特色的法典编纂结构。进而,我们是否可以明白,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始终是社会框架内的,框架不破,制度化程度再高也无法溢出框架独立法典化。 与唐代社会的变迁相适应,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另一个共同特征是前后之变化。唐以“安史之乱”为界可分为前期与后期。[6] 唐代的基本制度大都形成并完备于前期,有关经济民事的国家基本法唐律和唐令初唐即已完成。《唐律疏议》以唐太宗时期的《贞观律》为底本,完善于唐高宗永徽年间,公元653年即建唐35年后的永徽四年颁行天下。《唐律疏议》是唐代法制的核心,其《名例》、《户婚》、《擅兴》、《杂律》、《断狱》诸篇,均有专涉经济民事的规定。唐令是国家法中正面规定经济民事活动规则的主要法律,从史料和后人辑录的《唐令拾遗》[7] 来看,与经济民事直接相关的《户令》、《田令》、《封爵令》、《赋役令》、《关市令》、《杂令》、《狱官令》等,内容大都定型于唐前期的《武德令》、《贞观令》和《开元令》。唐代法律体系的“格”和“式”同样完型于前期。有论者统计,唐前期重大立法活动凡16次,律、令、格、式臻于完备。[8] 唐代民事法律渊源与经济法律有所不同,经济法律集中在律、令、格、式成文法中,民事法律除成文法外,还有不成文法的礼和习惯等。唐初沿袭隋礼,经贞观到开元年间,唐廷对礼不断增删修改,随着《开元礼》的颁布,“由是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因之,虽小有损益,不能过也。” [9] 习惯或者说惯例由于不成文的原因,难以流传下来,因此,虽然我们现在难以判断其在唐前后期的具体形情,但从张传玺教授辑录的《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10] 一书中的唐代部分看,有多种契约惯例和惯语出现在唐前期契约文书中,说明这一时期已适用习惯。 “安史之乱”后,唐代国家法全面发展的势头停止下来。据统计,后期比较重大的立法活动只有7次,律、令、式都没有再修订过,唯一的一次修格,主要是编纂格后敕和刑律统类,也即对皇帝敕令的分类整理。[11] 涉及经济、民事行为的敕令数量众多,是唐后期这两个领域的重要法源。敕令一般是针对具体情况的,属于特别法范畴,但由于敕令源于皇权,效力往往优于具有普通法性质的律、令、格、式。这种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形情与民事法源中习惯和礼的上升一样,都是唐代社会变迁的反映。经“安史之乱”的冲击,唐中央权威衰落,地方割据,均田、赋税、府兵等多项制度崩溃,政令常有不出都门的现象,前期有关经济的均田、赋役、货币等律令成为具文。民事调整也出现很多空缺,制度的瓦解和商品化又加速了人、财、物的流动,经济、民事活动增加,社会迫切需要相应的规范加以调整。于是,灵活制宜的敕令和习惯成为应对社会、填补空缺的重要法源。还有,作为民事法源的礼的重要性在唐后期迅速上升。比较唐前后期经济民事法律的变化,概括地说,前期是经济民事成文法制度的全面确立时期,后期是国家成文法制度建设停滞,特别法、礼和习惯的上升时期。 国家与礼教是贯通和支撑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构架的两根支柱,虽然两者轻重的分布各有不同。这是我在研读中感受最深的一点。唐代经济法律中各项制度无不体现出国家强有力的干预,不妨这样说,唐前期的均田律令本质上使其经济成为一种国家强制经济。很显然,均田律令竭力确保国家对土地所有权的最后控制;赋役是国家的物质基础和利益所在,赋役法不遗余力地为国家利益服务;官工“食在官府”,商人和商业由严格的城坊法令管制;专卖、货币和对外贸易的法律规定是国家控制经济的典型,表现出国家利益的至上性和国家干预的坚强有力。唐后期,朝廷代表国家通过法律对经济的全面控制虽远不能与前期相提并论,但敕令对律、令、格、式的优先,一方面表明国家制度化了的全面强制力的下降,同时也反映出特别干预的加深,尤其是国家意图通过法律控制经济及人的愿望并不因法律形式的变化而变化。 唐代民事法律总体上没有脱出传统中国重刑轻民的特征,官方对民事活动中的契约行为不同于经济法律的强制,而是采取“官有政法,民从私约”的相对放任态度。但唐前期毕竟是制度完备、国家控制有力的时期,有关民事主体的身份、土地所有权、负债强牵财物、婚姻、家庭、继承、诉讼等,都由律令予以明确的规定,违者治罪,同样体现出国家的干预。经济法律大多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依欧陆法律的分类,可归于公法,国家干预理所当然。民事法律专注私人事务,原则上属于私法,国家干预应尽量减少。但中古的唐代还是一个等级化的礼教社会,理论上天下一家、家国相通,官方自来以“为民作主”自誉,私人自主的空间十分有限。所以,其中的国家干预稍逊于同时的经济法律而远重于西方的民法。 唐代国家干预在经济民事法律中所引起的一个不同于西方或现代法制的延伸特点是,调整方法上的刑事化与行政化。依现代法制,经济犯罪可以刑事论处,这与法律的性质一致。民事法律贯彻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原则,绝大多数是任意性授权规范。与此相适应,民事调整方法一般不涉刑罚,即使惩罚也以失权、强令生效、价格制裁、证据规则等形式出现。从契约文书看,唐代民事虽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实际的救济方法,但所有违犯律令和部分触犯习惯、礼教的民事行为,一律都被视为犯罪。与经济法律的调整方法无异,这些犯罪通用《唐律疏议》中的刑事和行政处罚,基本的方法是笞、杖、徒、流、死五刑和免官、除名等行政处罚。这是私法公法化的结果,符合唐代法律体系中“一断以律”的规定。根源上乃是家国同构的社会中所谓国家利益对私人利益的包容和消解,实际是以王朝为中心的政治国家观念与权力发达在法律上的体现。[12] 礼教是传统中国文明的基本特征。它的精神和内容内化在传统中国人的思想、制度和行为模式中,形成民族的心理结构。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支柱,国家之外即是礼教。这首先表现在唐代法律体系的礼教化上。唐代各部法典可以说是礼教精神和原则广泛均匀的渗透,直如《唐律疏议》开宗明义所揭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13] 后人称赞唐律“一准乎礼”,可谓一语中的。反映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上,追本溯源,脱胎于井田制的唐代均田制度,其框架和精神仍不脱西周的礼制。放宽说,有材料表明,初唐政府是简朴和节俭的,它的最高统治者推崇的是理想化了的儒家正统理论,对农民和土地予以特别的关注,以为有道的政府应“重农抑商”,商人和商业受到严格的管制,经济主要表现为饥寒无虞的民生,奢侈性的工艺品和金钱、物欲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社会的谴责,布、帛、谷、粟是比黄金有价的东西,朝廷的理想是在文治的同时,通过武功而取得天下的信服。因此,经济必须为政治和军事服务,也不能有违道德和良心。这些以礼教为核心的观念构成了唐代前期均田律令、租庸调法、工商贸易以及货币流通诸经济法律的思想渊源和理论根据。[14] 中唐以后,由于社会的变迁,这些观念和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早期奉为准则的经济法律首当其冲受到时代的挑战。现实主义的做法应是与时俱进、革新旧制,但唐廷宁愿在事实上与初唐相异,表面上仍不放弃原有的理想,以致不合时宜的经济法律制度依然如故。官方试图通过这种“设而不用”的方式表达对理想的坚持。所以如此,礼教发挥了支配作用。很难想象,衰弱的朝廷能够大面积修改虽与社会经济现实相脱节但与社会礼教化趋势相契合的经济法律制度。在信心和权威这两点上,唐廷都不足以做到。所以,它夹在旧制度和新现实之间痛苦不堪,对现实只能采取有限的改革和无奈的默认。这是中国社会的特点,理想、理论、制度与现实各有相当的独立与脱节,超现实的理想、滞后的理论与制度,对变化的现实仍保有历史的惯性和顽强的定力。有唐三百年经济法律中的礼教体现了这一点。 礼教对唐代民事法律的影响极为深广。由律、令、格、式、敕令之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之习惯、礼、法理等构成的民事法律渊源所具有的相通一致之处,凭藉的即是“礼法合一”前提下礼的指导作用。从唐代民事法律有关身份、物权、债权的原则性规定看,礼教与国家同样是支配性的。在民事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尽管唐前期礼教受到了胡化和功利主义的冲击,[15] 但礼教的支配仍重于国家,后期礼教化更是得到了社会与国家的广泛支持。 礼教在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所引起的另一个共同特征是,等级性身份法的制度构成。礼源于华夏先民的日常生活和原始宗教经验,核心是等差,转化为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礼教后,延伸到制度上就是等级性身份法的构成。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均田制下土地分配上的悬殊,赋税征收上的差别,对工商的歧视,民事主体的阶梯性结构,物权和债权的从属性,婚姻上的“当色为婚”,家庭中父权和夫权的统治,继承方面对女性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在在都显示出礼教下的等差。[16] 从法理上说,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贯彻的是身份而不是契约原则。 四 精神原则上的相通和内容上的交叉奠定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一致之处,不同的内涵和功能又铸就了各自的特色。唐代经济立法思想是“重农抑商”,各项制度无不以它为指导。从具体问题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唐代经济法律制度整体上以调整土地关系为基础,以实现建立在均田制之上的租、庸、调为中心任务,对商人和商业通过身份、重税、专卖、货币变化等多项经济法律措施予以抑制,意图是确保“重农抑商”的实现。中唐后情形有很大变化,但如前所述,官方并没有彻底放弃体现礼教精神的相关制度。 唐代民事法律的自我特色也很显著。在法律渊源上,经济法律是成文法,民事法律由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构成。在成文法方面,经济与民事法律一致,通为律、令、格、式和经整理的敕令。此外,民事法律渊源还有不成文法的习惯、礼和法理。成文法是唐代基本的民事法源,不成文法是补充,两者及其各自内部形成一定的结构,礼为其纽带。这是经济法律所不具有的。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胡化与礼教相互消长,这是唐代民事法律变迁中一个深有时代特色的特点。唐前期中央强大、社会稳定、制度完备,律、令、格、式成文法乃“天下通规”,在法律位阶上优于不成文法。“安史之乱”后,灵活制宜的敕令和不成文法之习惯成为填补空缺、应对社会的重要法源。与此同步的一个变化是,礼教地位的上升。唐前期社会受胡化、功利主义还有佛教的影响,儒家思想和礼教受到抑制。尽管唐律“一准乎礼”,但礼教作为民事法源的重要性不及后期。原因是经历外族祸害的“安史之乱”后,唐人的民族意识觉醒,社会趋向保守,儒家思想和礼教在社会上得到更多的尊重,礼教、礼俗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民事行为影响增大。这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突出的反映。可以说,唐前期是法律的礼教化,后期是礼教的普遍化。 依现代民法观,唐代民事法律上不放任中的放任也颇具特色。基于国家的介入和限制,唐代民事法律性质上具有浓厚的公法色彩,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受到国家/法律的积极干预,总体上表现出一种不放任的态度。同时,在民事契约领域,唐令又规定:“任依私契,官不为理”。[17] 在出土的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常见有“官有政法,人从私契”的惯语。契约的种类、形式、内容等主要由民间依习惯约定,也即“人从私契”,[18] 表明民法中基于意思自治必然具有的政府放任态度在唐代民事法律中同样存在。但要注意到,唐代的放任不是无限的,要受既定的法律限制,所谓“官有政法”。“政法”即是国家的不放任法。这种不放任中的放任,法理上应理解为公法性私法的表现。 唐代民事法律中另一个有趣的特点是,不发达中的发达。一般说,相对同时代的刑事、行政、经济法律,唐代民事法律不甚发达,尤其在物权、债权领域没有建构起系统、明晰的规则体系。这也是传统中国民事法律的缺陷。然而,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唐代有关民事主体的身份、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则相对发达。这部分内容虽然没有法典化,但详细严格的规定已高度制度化。民事法律的发达与不发达,依现代解释,显而易见与商品经济对财产关系的限定有关。唐代物权、债权法律的不发达客观上根源于简单商品经济所形成的简单财产关系。同样,传统中国重义轻利、官方视民事为“细故”的法律意识,主观上也削弱了对物权、债权的关注。然而,由于人的身份、婚姻、家庭和继承本质上是一种人身关系而非财产关系,不在意思自治的范畴内,其直接受身份影响甚于受财产影响,更何况在礼教等级的唐代,这种情况远非现代民法原理所能化解,因此,调整这部分领域的法律呈现出相对发达的状态。 五 沿着现代法学的视线,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这些特征,我们还能看到什么呢?这是我一直思考着的问题。有一天,偶然有一条线索打开了我的思索之门。这条线索起于最简单的法律分类。西方从罗马法开始,法学家将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两大类。这种曾受中国大陆批评的分类方法其实有很多的启发意义。不论我们依那一类标准,[19] 经济法大体可归于公法,民法原则上是私法。传统中国没有欧陆法律体系,自然也没有这样的分类。因此,简单的对接是有困难的。不过,借助这种分类作一次探险,未尝不可。藉此,我们从西方公法与私法所代表的公与私、国家与社会、整体与个体、官方与民间、权力与权利的二元结构中,透见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不同于西方的特殊结构。简言之,唐代经济民事法律实际含有公、私两极,但整体上又呈现出主从式的一元化结构。在原则和精神上,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表现出公对私、国家对社会、整体对个体、官方对民间、权力对权利的兼容与支配,或者说后者对前者的依附与归属。 这种不同于西方的结构深究下去,就要面对中国固有的文化哲学和社会问题。不论传统中国文化多么千姿百态,理念上是一元论的。“道”是中国文化的本源,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20] 是也。道的基本构成是阴与阳,两者的关系是对极中有包容,包容中有统摄,阳在其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建立在观察和体验之上的这种原初自然哲学推及到社会政治法律领域,汉代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中说的一段话可为经典。他说: 凡物必有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阳之出也,常县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县于后而守空也。此见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德礼之于刑罚,犹此也。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此为配天。 合是合成,兼是兼有,县是悬。在董仲舒眼里,万物的合成不出阴、阳两种要素,从自然万物到家庭社会到国家政法,莫不如此。阴阳虽相互兼有,但阳是处于前的积极要素,对阴有统摄和支配性。阴是悬于后的消极要素,对阳有依附性。在古代中国人看来,阴阳之道对世界有广泛而彻底的解释力。沿着这种哲学的逻辑,天子与臣民、国家与社会、整体与个体、官方与民间、政治与经济、德礼与刑罚、权力与权利、国与家、义与利、公与私等都是阳与阴的对应与体现。因此,相对于体现阳性的德礼,法律是阴;相对于体现国家、整体利益的公法,私法是阴;相对于公法性的经济法律,私法性的民事法律是阴。结论自然是,代表阳性的国家与礼教对代表阴性的法律在兼容的同时又有统摄和支配性。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的国家与礼教中心主义,政治道德重于经济利益,国家意志优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经济法律先于民事法律,控制重于放任,民间屈从官方,个体服从整体,私契不违政法,权力大于权利等,诸如此类完全契合“天人合一”的阴阳之道。 西方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和分立是建立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之上的,体现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与独立,这是西方市民社会法律的基本特征。传统中国家国一体化的结构和理念不仅消解了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最后还以国家整体的名义包容和替代了社会个体的存在与独立。在此基础上,必然形成公与私两极主从式的一元化经济民事法律结构。传统中国的文化哲学对此不过是一个恰当的表达和解释。这样的法律自有它特定的理想深蕴其中,这是我们理解历史文化所着立场的一个方面。但同时要看到,这样的法律必然以限制个体的利益、自由和意志来维护国家名义下的礼教、王朝与家族控制,结果是个体和民众的权益被削弱以至牺牲,统治者与精英阶层的特权和利益被放大和强化。因此,尽管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有不少与现代经济法、民法相通的东西,但本质上它还是一种以国家为本位、以礼教为纲目的社会控制法。 六 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内容、原则、精神大都已与时俱去,我们的工作与其说是寻求某种历史文化资源,不如说在明理中获得启发更为妥帖。在探讨这一问题的过程中,有三方面给我以启发。首先是法的创制和学科建设上的。如前所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有较高的制度化而未独立的法典化,这仅适合过去的时代但有悖于社会进步和法律体系自身的发达。同时,经济民事立法应遵循相应的规律,避免成为某种意识形态和一时政策或长官意志的工具,包括唐代在内的传统中国的经济民事立法于此有深刻的教训。还有,经济民事法律必须有自己的学理体系和法理根基,不能象唐代和传统中国那样,有大量的经济民事法律规范,却没有相应的经济法律学和民法学。这提示我们在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学时,尤应注意并克服中国法律传统中重“术”轻“学”,以一般哲理直接担当法理的弊端。 第二个方面的启发是,对国家控制的转换。从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这个角度可以透视传统中国的特性。依我的理解,这种特性表现为政治国家的控制性和道德礼教的弥散性。相对于西方,政治在传统中国社会的进程和历史的转折关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经济在性质上被视为政治的一部分。经济的发展不能有违政治目标和文化理想,也不能有害社会结构和性质。社会由政治和道德维持并由其控制和带动,所以公法文化突出。可以说,这已构成传统中国历史内在性[21] 的一个突出方面。近代以前,中国一直依其固有的特性运行着。近代伊始,中国的路向被强行中断和扭转,原因是主导世界历史进程的西方的介入。如同中国一样,西方有它自己的历史路径。不同于中国的是,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揭示的那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最终为经济服务,社会发展由经济推动,所以私法文化发达。西方的历史法则随列强扩张逐渐侵入非西方地区,从而不同时速、不同强度地冲击、扭转、中断以至改变了非西方社会固有的历史走向。尽管传统中国在时间、空间、规模和文化传统上都是一个巨人,但时代的落差终使它在西方的冲击下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路向,由传统转入西方主导下的近代。时至今日,中国社会并存、交织着两种不同性质的历史动力,一种是传统中国政治道德对社会经济的控制力,一种是西方社会经济对政治的决定力。前者基于中国的社会结构和历史惯性,构成当代中国历史内在性的主要方面;后者源于西方历史方向的现代性,成为近代以来中国努力的主要方向。这两种力量将长期并存于中国社会,并将在相互激荡、相互纠缠、相互妥协中磨合向前,直至中国真正成为有它自己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法制的情形亦不例外。具体说,中国的传统和国情内定了国家控制在现代经济民事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无视和否定以中央为代表的国家作用,既不可能也是对传统政治法律资源的浪费。但同时务必认识到,这种作用要转换到以人为本、遵循规律,为经济建设服务,并与国际潮流相联通的轨道上来。 可能会有争议的另一个启发是,法律中“公”的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文化结构和精神实质表达的是一种价值追求,它沿着“公”的路线迈向大同世界。事实上这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但我们是否还应该看到,作为应对人类承担责任的大国,能否放弃对高远理想的追求?不放弃这样的理想,就要赋予人类行为中“公”的内涵。毫无疑问,我们的经济民事法律首先要坚持的是现代法制原则,但不必排斥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何况两者之间还有很多的联系。唐代经济民事法律在整体和精神上确是国家政治和礼教道德的工具,而且由于这种政治和道德的滞后,最终导致了法律的落伍和瓦解。但要注意到,历史场景中的这种法律仍是一种具有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的法律。表现在经济民事法律上,土地立法中的均田制度和抑制兼并的规定,赋役法中从以人丁为本到以资财为本的立法变迁,工商法律中对商业和商人的过分发展可能瓦解农业和农民的限制,专卖法律中“平准”的理念,民事行为中的放任与不放任,财产继承中“诸子平分”的原则等,都体现了那个时代特有的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即对一定等级秩序的大同世界和适当均平的理想社会的追求。这种追求的性质和极端化要另当别论,但经济民事法律应体现时代的政治文化理想和普遍的道德关怀,防止因过分现实而迁就时俗应是没有疑问的。这也符合人类赋予法律对公平正义价值的基本追求。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思考 当今社会,信用卡的使用在人们生活中已越来越普及,它以携带方便,功能多而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它具有透支功能,使得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解燃眉之急。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信用卡透支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会因为透支后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方面当事人各持一词而产生一些纠纷。本文旨在对信用卡透支后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 持卡人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持卡人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信用卡备用金帐户余额在银行取现或在特约商店进行消费。根据是否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可以把持卡人的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二者的法律责任各异,相比而言,善意透支的法律责任简单明了,而恶意透支的情况就较为复杂,下面就分别加以分析。 (一)持卡人善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持卡人在不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内进行透支,所透支金额自然应该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即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如果持卡人确实无力承担,那么则由银行从持卡人的保证金额中扣除或者由持卡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较为明确,不是讨论的重点,讨论的重点是持卡人恶意透支后由于涉及到第三人和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完全不同,因而有必要加以分析。 (二)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1、持卡人恶意透支但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持卡人自己交纳保证金而没有由他人提供担保并且持卡人只在银行超过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取现而并非在银行的特约商家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因为此时恶意透支的当事人只涉及两方,一方是银行,另一方是持卡人,并没有涉及到双方的第三方,即担保人或特约商家。在这种情形中,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得逞除了持卡人的故意外,银行未及时发出止付令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信用卡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信用卡协议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并按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的过错大小,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应由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不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发卡银行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透支额的返还责任,并赔偿损失。其次,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发卡行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是造成损失发生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时,在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未归还前,由于发卡银行自身过错所造成的信用卡透支损失,应由发卡银行自行承担。 2、持卡人恶意透支且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他人为持卡人担保并且持卡人除在银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取现外,还在银行的特约商店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中,由于不仅涉及到银行与持卡人双方而且还涉及到持卡人的担保人和银行特约的商店,因而较前述两种情形复杂,自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由银行和持卡人按过错程度的大小分担责任,如(二)— —1种情形所述,但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或持卡人逃逸后往往无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而银行往往会把责任推给第三人,即持卡人的担保人和特约商店。 对于银行与担保人而言,他们之间是一种担保合同关系,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担保人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承担责任的限额。对于限额,担保合同有最高担保限额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就相对复杂,主要表现为:是在银行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内(如牡丹卡为5000元)或是满足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的限额内(如中银卡章程规定,透支3万元以上应发出紧急止付令)还是对全部恶意透支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涉及到担保人能否以发卡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作为拒绝承担全部恶意透支金额担保责任抗辩理由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能够,因为虽然发卡银行的担保条款大多规定担保人要对持卡人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全部清偿责任而发卡行对担保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从表面来看,这种规定也似乎符合《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保证责任范围的规定,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信用卡担保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同样应遵守《民法通则》,该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只能自行承担。”,因而当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监控不力、不及时、止付处理不迅速导致持卡人恶意透支取现或消费时,担保人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限额部分的债务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这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因为在持卡人大量恶意透支的情况下,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造成损失扩大,银行是有过错的,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银行应自行承担责任。 而对于银行与特约商店而言,他们之间是另一种合同关系,银行在发现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商店终止结算以避免损失扩大,而商店在接到通知之前的义务只是注意持卡人每次透支的金额是否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为5000元,普通卡为1000元),若超过,则不允许结算,若不超过,自然就无权终止结算。因而只要特约商店尽到了注意义务即不存在任何过错,他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发现持卡人透支消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而仍给予结算,则特约商店对在本商店透支消费的这部分金额在持卡人未归还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讨论的是持卡人善意或恶意透支时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要探讨的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二、 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遗失、被盗或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遗失、被盗,而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或到特约商店恶意透支购物消费就属于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合理承担,是一个涉及到如何协调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即持卡人、银行、特约商店、担保人)利益的问题。自然,从根本上说,责任应由非持卡人,即恶意透支人来承担,但是,当非持卡人无法找到时,这种损失就只能根据过错的大小程度由上述四方当事人承担。 (一)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前者指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当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拾得者或盗窃者取现;后者指信用卡被盗或遗失后小偷或拾得者用伪造的身份证取现。对于前者,由于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客观上加大了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的风险,因而持卡人自身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持卡人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后者,虽然持卡人无过错,但光由银行承担损失不尽合理,故持卡人也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可在上述基础上减轻持卡人的民事法律责任;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承担责任的限度是在持卡人自己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5000元,普通卡1000元)两者之和的范围内还是在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所规定的最低金额(如中国银行的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的范围内或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显然,如果银行在接到持卡人的挂失申请后及时向商家或下属分支机构发出紧急止付令,那么,银行的损失就可减少许多,然而银行未尽到这种通知义务,因而银行自身也有过错,故由持卡人来承担全部恶意透额并不合理。而根据银行信用卡章程和协议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在挂失前和挂失后24小时内被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笔者认为,在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也许还算公平,而“挂失后24小时内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的规定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网络的普及显得不尽合理,因为信用卡既然作为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银行就应对其安全性负责,就象生产商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应该负责一样,况且这种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发卡行凭借自身的优势强加于持卡人的,因而持卡人有过错时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应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也不应是银行发出紧急止付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时就应该发出紧急止付令)而应是以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为限。而持卡人无过错时(指不存在身份证与信用卡一起摆放并已经挂了失)承担责任的范围则应是以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为限。 (二)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前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它没有尽到及时发出止付令的义务,因而不仅持卡人有过错,而且银行也有过错故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范围就是对超过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的部分承担责任。对于后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银行未尽到仔细核对持卡人与身份证的义务(当然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的情况下要银行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则过错更大,故在持卡人无过错,而银行过错大的情况下,银行承担的责任也应在前者基础上加大,责任应主要由银行承担,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超过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最低限额以外的部分。如果恶意透支不仅以取款方式实现而且还以消费方式实现,则又会涉及到另外一个当事人— —特约商家。 (三)特约商家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特约商家在非持卡人刷卡结算时,理应尽到将身份证(无论是伪造的还是偷的)上的照片和恶意透支人的相貌、将信用卡上的笔迹与恶意透支人的笔迹进行核对的义务(当然同样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而且笔迹可以摹仿的情况下要特约商家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而特约商家未履行此项义务致使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得逞,因而有过错,而银行没有及时通知特约商家终止结算也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有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对于非持卡人在本商店消费的这部分金额,特约商店应该与银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划分为:低于必须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所规定的限额以内的部分由特约商家负责,高于此限额的部分则由银行负责。 (四)担保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如果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不是用自己的财产担保,而是请他人向银行保证,那么,对拾得者或盗窃者的恶意透支行为所造成的透支金额,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是情况下,担保人该不该承担呢?这得看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通常,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规定的被担保人只是持卡人本人这一特定主体,因其属于债的一种,而债的主体双方均是特定的、明确的,而不是任意的,因而不可能对持卡人本人(被担保人)以外的任何人发生担保的法律效力,更何况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无任何过错的担保人去为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承担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此外,担保人之所以为持卡人担保,主要是因为他对持卡人的信用感到放心,所以如果上述情况发生时要担保人为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担保,有悖于担保人的真实意思,既违反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等民法原则,也不合理。故笔者认为担保人不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行为承担责任,这与前面提到的担保人应对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承担责任完全不同,但鉴于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在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法院判决持卡人对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而持卡人无力支付,则对这一部分损失,担保人应在自己的担保限额内承担责任,概括而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要满足两个条件:(1)只针对被担保人(持卡人)本人应负责的部分(主体条件);(2)承担责任的限额在自己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限额内,而不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限制条件)。 当然,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还很复杂,以上所谈的还只是我对此问题所作的几点不成熟的思考,望能以此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民事法律论文:审计的真实性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法律责任研究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谈到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即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活动,当出现诉讼时,法官根据法律确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双方会由于专业的限制而形成认识的盲点,或者由于两者思维方式的不同而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形成分歧,如以注册会计师为代表的会计界和法律界对“真实性”的认识就存在着显著差异。法律界往往因为不理解审计的本质,因而未能对注册会计师的生存规则——独立审计准则给予应有的注意。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充分关注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取得与法律界和公众的沟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真实性——会计界与法律界的不同认识 审计的本质决定了审计上的“真实性”涵义。《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8条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独立审计实务公告——验资》第4条第2款对真实性作了明确的解释: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9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的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显然,由于审计的固有风险,对于遵守执业准则但仍然未能揭示被审计事项中的错弊,而出具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报告而不是虚假的报告,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精神,注册会计师是没有责任的。 然而,在汉语中,真实与虚假是相对的一组概念。法律上的“虚假”概念与汉语中的“虚假”概念具有相同的意思,从《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18条和第73条可以看出立法者认为“虚假报告”是指“内容不真实的报告”,只要审计报告反映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就是“虚假报告”。显然根据法律的精神,满足了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并不能够排斥法律上的虚假性。审计中的真实性是一个过程上的真实,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应如实地反映整个审计过程,审计报告符合真实性要求的意思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履行了正当的程序。而法律上所要求的“真实”强调的是内容的真实、结果的真实而不仅仅是程序的真实。 考察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过程的真实性与结果的虚假性之间的矛盾是审计活动本质所蕴含的。在审计成本的约束下,审计固有风险是永远存在的,注册会计师的“合理保证责任”无法彻底避免或消除审计结果的“虚假性”,这与注册会计师的主观状态无关。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注册会计师作为审核有关财经信息的中介机构,与股东及其他信息使用者的利益高度相关,一个职业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它是否发挥了社会赋予它的功能。当注册会计师向社会提供它的职业产品——审计报告时,法律上关注的首要问题是这些产品是否具备预期的质量和功能,而不是制造这些产品的程序是否被遵循,只要不真实的审计结论提供给投资者,造成投资者的损失,注册会计师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过错”是确定法律责任的关键 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与法律上的“虚假性”不是同一语境中的概念,两者并不互相排斥。但是,会计并不能用自己特有的“真实性”概念来对抗法律上的“虚假性”概念。过程“真实”而结果“虚假”的审计报告只是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于民事责任实行过错原则,承担民事责任要有4个条件,其中核心的条件是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根据法律的一般解释,所谓“过失”,是指对损害后果应当预见但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却轻信可以避免。《民法通则》根据“故意”追究责任的思想也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法》中,与《注册会计师法》第20条和第21条第3款的“明知”相似。民法对“过失”的认定与《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第3款的“注册会计师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委托人的不法行为而没有指出的,应当承担责任”中的“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情形相似。根据法律,如果由于出资人或者其他出证人的联合欺诈,致使注册会计师即使严格按照执业准则也无法发现错弊,由于注册会计师主观上没有过失,也就谈不上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了。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与法律上的“过错(过失)”相对应,满足了审计中的“真实”,就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如果根据法律判断“有过错”,则审计报告肯定不存在审计意义上的“真实性”,审计准则的“真实性”在法律上就以是否“过错”的形式表现出来。遵循准则并不与法律责任相矛盾,独立准则在法律诉讼中仍然有其权威性。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报告,并不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关键要看注册会计师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 三、“过失”与“职业谨慎”相联系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一项审计工作时,要遵循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科学程序;更重要的是要有善于执行职业判断的能力,审计的灵魂在于职业判断。遵循程序容易做到,因为程序在审计准则中规定得十分明确,关键在于职业判断,并且在职业判断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注册会计师只有始终保持“职业谨慎”,以“适当的关注”在每一个环节上做出谨慎的职业判断,而不是仅仅满足于采取了审计准则上规定的每一个步骤,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过失”是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关键,法官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错”或“过失”是要看他是否遵循了必要的程序,更重要的是看他在选择程序或在对相关证据判断时是否保持了其应有的“职业谨慎”与“关注”。在实际的法律诉讼中“欺诈”或“故意”具有客观性,容易判断,而对“过失”的判断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任意性,法官的裁量权也较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围绕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而产生的诉讼会越来越多。对注册会计师来说除了要面对审计风险外,更重要的是法律风险。一旦审计报告未能揭示财务报表的错弊,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在职业判断的过程中的过错或过失,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判断时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对错弊给予了“适当的关注”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也会成为会计界和法律界争论的焦点。 一个记录完整的工作底稿就能够证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必要的执业程序,没有一个简单的证据能够证明注册会计师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在法律诉讼中,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需要通过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来证明,如律师结合特定案件的背景,质询注册会计师选择某种程序的理由,要求其说明判断证据或者做出结论的理由。 四、面对民事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选择 1.加强注册会计师与公众的沟通,减少与公众认识的对立。由于公众不了解审计活动的特性和会计的特有语言及规则,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产生过高的期望,这种期望差距是注册会计师陷入诉讼的最主要原因,注册会计师有责任也有必要缩小这种差距。会计界应尽量让公众了解其语言及特性,从而引导公众对本行业的期望和判断达到一个合理水平,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2.加强会计界与法律界的沟通。会计界要理解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理解法律的目的、任务和法官判案的依据。同时会计界也要通过保持与法律界的充分沟通,让法律界了解审计的本质、明白独立审计准则设计的合理性,使法律界认识到注册会计师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是在特定审计成本下发现或纠正重大错弊,这对股东来说是一种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不是一个对注册会计师提供保护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充分注意《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注册会计师法》在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中的作用。 3.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程序上保证程序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过失”是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关键,注册会计师应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报和舞弊行为,避免出现明显的“过失”。 4.保持职业谨慎,是减少诉讼风险的重要保证。注册会计师要在审计活动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必须注意执业纪律、提高业务能力,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尤其是对出现财务困境和面临破产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谨慎,以免卷入诉讼。执业纪律是职业谨慎的外在保证和表现,业务能力和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的熟悉程度决定着对谨慎“度”的把握,两者结合从内外两方面保证做到谨慎。只要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保持认真谨慎的态度,一般就不会发生过失,至少不会发生重大过失。 5.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防范审计风险。①谨慎选择委托人,选择具有诚实品格的被审计单位,严格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声明书;②组织得力的审计组,委派合格的主审人员,确保审计质量;③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做到每个重大审计项目都与律师沟通,取得律师的理解和信任。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审计的法律风险。? 民事法律论文:信用卡透支后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思考 当今社会,信用卡的使用在人们生活中已越来越普及,它以携带方便,功能多而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它具有透支功能,使得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解燃眉之急。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信用卡透支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会因为透支后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方面当事人各持一词而产生一些纠纷。本文旨在对信用卡透支后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 持卡人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持卡人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信用卡备用金帐户余额在银行取现或在特约商店进行消费。根据是否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可以把持卡人的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二者的法律责任各异,相比而言,善意透支的法律责任简单明了,而恶意透支的情况就较为复杂,下面就分别加以分析。 (一)持卡人善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持卡人在不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内进行透支,所透支金额自然应该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即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如果持卡人确实无力承担,那么则由银行从持卡人的保证金额中扣除或者由持卡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较为明确,不是讨论的重点,讨论的重点是持卡人恶意透支后由于涉及到第三人和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完全不同,因而有必要加以分析。 (二)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1、持卡人恶意透支但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持卡人自己交纳保证金而没有由他人提供担保并且持卡人只在银行超过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取现而并非在银行的特约商家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因为此时恶意透支的当事人只涉及两方,一方是银行,另一方是持卡人,并没有涉及到双方的第三方,即担保人或特约商家。在这种情形中,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得逞除了持卡人的故意外,银行未及时发出止付令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信用卡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信用卡协议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并按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的过错大小,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应由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不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发卡银行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透支额的返还责任,并赔偿损失。其次,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发卡行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是造成损失发生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时,在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未归还前,由于发卡银行自身过错所造成的信用卡透支损失,应由发卡银行自行承担。 2、持卡人恶意透支且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他人为持卡人担保并且持卡人除在银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取现外,还在银行的特约商店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中,由于不仅涉及到银行与持卡人双方而且还涉及到持卡人的担保人和银行特约的商店,因而较前述两种情形复杂,自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由银行和持卡人按过错程度的大小分担责任,如(二)— —1种情形所述,但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或持卡人逃逸后往往无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而银行往往会把责任推给第三人,即持卡人的担保人和特约商店。 对于银行与担保人而言,他们之间是一种担保合同关系,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担保人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承担责任的限额。对于限额,担保合同有最高担保限额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就相对复杂,主要表现为:是在银行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内(如牡丹卡为5000元)或是满足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的限额内(如中银卡章程规定,透支3万元以上应发出紧急止付令)还是对全部恶意透支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涉及到担保人能否以发卡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作为拒绝承担全部恶意透支金额担保责任抗辩理由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能够,因为虽然发卡银行的担保条款大多规定担保人要对持卡人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全部清偿责任而发卡行对担保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从表面来看,这种规定也似乎符合《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保证责任范围的规定,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信用卡担保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同样应遵守《民法通则》,该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只能自行承担。”,因而当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监控不力、不及时、止付处理不迅速导致持卡人恶意透支取现或消费时,担保人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限额部分的债务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这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因为在持卡人大量恶意透支的情况下,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造成损失扩大,银行是有过错的,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银行应自行承担责任。 而对于银行与特约商店而言,他们之间是另一种合同关系,银行在发现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商店终止结算以避免损失扩大,而商店在接到通知之前的义务只是注意持卡人每次透支的金额是否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为5000元,普通卡为1000元),若超过,则不允许结算,若不超过,自然就无权终止结算。因而只要特约商店尽到了注意义务即不存在任何过错,他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发现持卡人透支消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而仍给予结算,则特约商店对在本商店透支消费的这部分金额在持卡人未归还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讨论的是持卡人善意或恶意透支时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要探讨的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二、 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遗失、被盗或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遗失、被盗,而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或到特约商店恶意透支购物消费就属于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合理承担,是一个涉及到如何协调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即持卡人、银行、特约商店、担保人)利益的问题。自然,从根本上说,责任应由非持卡人,即恶意透支人来承担,但是,当非持卡人无法找到时,这种损失就只能根据过错的大小程度由上述四方当事人承担。 (一)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前者指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当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拾得者或盗窃者取现;后者指信用卡被盗或遗失后小偷或拾得者用伪造的身份证取现。对于前者,由于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客观上加大了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的风险,因而持卡人自身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持卡人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后者,虽然持卡人无过错,但光由银行承担损失不尽合理,故持卡人也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可在上述基础上减轻持卡人的民事法律责任;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承担责任的限度是在持卡人自己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5000元,普通卡1000元)两者之和的范围内还是在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所规定的最低金额(如中国银行的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的范围内或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显然,如果银行在接到持卡人的挂失申请后及时向商家或下属分支机构发出紧急止付令,那么,银行的损失就可减少许多,然而银行未尽到这种通知义务,因而银行自身也有过错,故由持卡人来承担全部恶意透额并不合理。而根据银行信用卡章程和协议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在挂失前和挂失后24小时内被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笔者认为,在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也许还算公平,而“挂失后24小时内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的规定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网络的普及显得不尽合理,因为信用卡既然作为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银行就应对其安全性负责,就象生产商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应该负责一样,况且这种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发卡行凭借自身的优势强加于持卡人的,因而持卡人有过错时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应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也不应是银行发出紧急止付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时就应该发出紧急止付令)而应是以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为限。而持卡人无过错时(指不存在身份证与信用卡一起摆放并已经挂了失)承担责任的范围则应是以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为限。 (二)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前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它没有尽到及时发出止付令的义务,因而不仅持卡人有过错,而且银行也有过错故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范围就是对超过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的部分承担责任。对于后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银行未尽到仔细核对持卡人与身份证的义务(当然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的情况下要银行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则过错更大,故在持卡人无过错,而银行过错大的情况下,银行承担的责任也应在前者基础上加大,责任应主要由银行承担,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超过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最低限额以外的部分。如果恶意透支不仅以取款方式实现而且还以消费方式实现,则又会涉及到另外一个当事人— —特约商家。 (三)特约商家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特约商家在非持卡人刷卡结算时,理应尽到将身份证(无论是伪造的还是偷的)上的照片和恶意透支人的相貌、将信用卡上的笔迹与恶意透支人的笔迹进行核对的义务(当然同样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而且笔迹可以摹仿的情况下要特约商家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而特约商家未履行此项义务致使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得逞,因而有过错,而银行没有及时通知特约商家终止结算也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有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对于非持卡人在本商店消费的这部分金额,特约商店应该与银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划分为:低于必须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所规定的限额以内的部分由特约商家负责,高于此限额的部分则由银行负责。 (四)担保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如果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不是用自己的财产担保,而是请他人向银行保证,那么,对拾得者或盗窃者的恶意透支行为所造成的透支金额,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是情况下,担保人该不该承担呢?这得看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通常,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规定的被担保人只是持卡人本人这一特定主体,因其属于债的一种,而债的主体双方均是特定的、明确的,而不是任意的,因而不可能对持卡人本人(被担保人)以外的任何人发生担保的法律效力,更何况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无任何过错的担保人去为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承担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此外,担保人之所以为持卡人担保,主要是因为他对持卡人的信用感到放心,所以如果上述情况发生时要担保人为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担保,有悖于担保人的真实意思,既违反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等民法原则,也不合理。故笔者认为担保人不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行为承担责任,这与前面提到的担保人应对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承担责任完全不同,但鉴于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在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法院判决持卡人对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而持卡人无力支付,则对这一部分损失,担保人应在自己的担保限额内承担责任,概括而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要满足两个条件:(1)只针对被担保人(持卡人)本人应负责的部分(主体条件);(2)承担责任的限额在自己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限额内,而不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限制条件)。 当然,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还很复杂,以上所谈的还只是我对此问题所作的几点不成熟的思考,望能以此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民事法律论文: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 世界太丰富多彩了,太生动活泼了,以至于使自己陷入惟一真理的牢笼之中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 民事法律关系乃是民法学之纲。只有领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精髓,才能把握民法及民法学的精要,起到纲举而目张的效果。不仅如此,早在1985年即有学者指出,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也离不开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研究的深化与民事法律关系体系的确立。因为,民法的调整对象即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基础的商品经济关系;民法基本原则是商品经济也是民事法律关系本身性质的表现;民法的任务也必须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来实现。1本文即是应对民事法律关系研究深化的要求,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过去,我国民法学界将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仅仅局限于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2,现在看来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这种描述过于简单。其实,法律关系是一个内容复杂的综合体,具有有机性、规范性、时间性等特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积极要素 德国著名法学家拉伦茨认为,法律关系是基于一个统一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权利、义务和其他拘束的总和。这些权利、义务和拘束具有各不相同的规范属性和规范结构,它们一方面表现为各种的权利(Berechtigung),另一方面表现为各种法律上的负担(Belastung)。3这里的Berechtigung一词虽也可译为权利,但这一权利是广义的权利,除了我们通常所指的狭义权利(Recht)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权能(Befugnisse) 权能是权利或法律关系的部分内容,它原则上是其据以产生的权利或法律关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例如,当事人通常都享有对法律关系或权利进行处分的权能,当事人有权将一定法律关系或权利移转于他人、变更其内容、放弃或撤销。一项权利可以包含多个不同的权能。如所有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消费其所有物,改变其形状乃至将其毁灭。所有权人还可以以债权形式或者限制物权(如役权、用益权或担保物权)的形式,将其个别权能在一定时间内交由他人行使,随着这些权利的消灭,这些权能将自动地回归所有权人。债权除了其核心的请求给付权能外,还包括抵销、让与、出质以及诉请履行的权能等,这些权能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并不存在,但这并不能使债权丧失其特性。4 将权能作为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一定会遭到大家的反对,因为一般认为权能既然是权利的组成部分,不必另行将其作为法律关系的要素而单独列出。笔者最初看到拉伦茨教授的《民法总则》教科书这样写时,也是同样的感受。但笔者认为有一些权能虽未成为独立的权利,但已经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如上列之处分权(能)、抵销权(能)、出质权(能)、让与权(能)等,应当在法律关系中的构成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样做的目的使其在法律关系的构成中凸现出来,不至于淹没在权利之中,以致无法充分地描绘一项法律地位的全部内容。 民法理论上称之为权利的法律地位未必尽为权利,其中有很多仅是权能,只是为了称呼的方便常常被称为权利而已。拉伦茨认为,看一个法律地位是“权利”,还是“权能”,要看它的独立转让性以及或多或少依它的重要性来决定。如,形成权和期待权就是在最近十年来已从单纯的权能或“法律地位”发展成为一种权利。5 对于形成权是权利还是权能,尚有讨论的余地。我国台湾学者林诚二教授即认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本身,虽称之为权利,究其实质并非权利,而是一种权能,即权利产生的作用。只是因学理上方便而称之为权利。6笔者对此表示赞同。因为,我们都知道这四项权利就是按照权利作用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所谓权利的作用,无非就是指权利的效力。所以,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就是权利的四种不同效力,也即权利的四项不同权能而已。支配权乃是物权、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绝对权所共同具有的权利人对权利客体直接支配的权能。至于请求权更是一项明显的权能,对于债权而言,我们知道债权具有请求权(能)、受领权(能)、保有权(能)、处分权(能)、执行权(能)、私力救济权(能)等不同权能7,请求权不过是债权的一项核心权能而已;对于物权而言,物权除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外,物上请求权则是物权的一项救济权能。抗辩权由于是对抗债权请求权的权利,因此,抗辩权实质上也是基于其相应的特定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享有的一种权能。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债务人基于其对待给付地位而产生的抗辩权能,先诉抗辩权则是一般保证人基于其补充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享有的抗辩权能,而时效届满抗辩权则是债务人基于其不完全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抗辩权能。 诸如追认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终止权等形成权,笔者认为则是法定权、所有权或某些特殊债权的形成权能而已,权利人是基于权、所有权或特定债权才享有的创设、变更或消灭一定法律关系的形成力。如,父母对限制行为能力的子女所从事的法律行为的追认权,就是其法定权的表现;所有权人对无权处分人处分行为的追认权则是所有权处分权能的表现,债权人行使的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或终止权都是基于其债权人地位而产生的特殊权能而已。 通过对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究竟是权利还是权能的讨论,可以看出,权能在法律关系中还真不是可有可无的要素。 2、权限(Zustandigkeit) 韩忠谟先生在其《法学绪论》一书中曾指出,所谓权限者只系为他人而在法律上发生作用,其由此所生之效果,皆归属于该他人。如人有权限(通常称为权),其以本人之名义所为之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依同理,法人之机关所具有之权限,当然与权利不同。再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盈余分配请求权,此乃法律所赋予个人的权利,至若股东以公司机关????股东大会构成成员的地位,行使所谓“表决权”,则“此表决权”严格言之只系一种权限。要之,在这种情形下的权限,乃基于团体内部机关的地位而持有,为团体之利益而行使,就个人本位而言,尚不得视为权利。8 对于这种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权限,拉伦茨教授也以“受领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或给付的权限”(ZustandigkeitzurEntgegennahmevonErklarungenoderLeistungen)为例进行了说明,并指出这种受领给付的权限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这种权限原则上是属于债权人所有的,但例外时也可以属于其他人。9 综上我们可以总结为,权限概念指称一种特殊的法律地位,基于此种特殊法律地位享有特定权限的人可以行使本属于他人之权利,而其效果仍归属于授权人。10它同样构成了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这一点却被我们的传统学理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3、取得期待(Erwerbsaussichten) 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当事人享有未来取得一定权利的期望,但这种期望尚不足以达到独立的取得权或期待权意义上那样受到法律保护的取得地位的程度,如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的孳息取得的期待等。取得期待并不构成一项独立的权利,其与期待权的区别在于,只有当取得权利的期待受到法律充分地保护,足以对抗他人对其进行的侵害,而且该法律地位具有一种独立的经济意义,权利人可以像对待既得权那样处分时,我们才可以称之为期待权。11 拉伦茨教授认为,以上内容都应是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并将其统称于广义的权利Berechtigung中。12由此可见,一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的法律地位是由权利、权能、权限和取得期望等组成的综合利益地位。为了与狭义的权利(Recht)相区分,我们姑且将所谓的广义权利(Berechtigung)称之为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积极要素。 二、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 与法律关系中的广义权利相对的,是各种法律上的负担(Belastung),我们可以对应的称之为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这种所谓法律关系内容的消极要素除了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这一常规要素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或屈从(Unterwerfung) 在有些情况下,与一个人的权利相对应的不是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而是一种法律上的拘束。如形成权相对人在法律上所承受的负担就是一种法律上的拘束。当形成权人行使解除权或终止权之类权利使法律关系或权利发生改变时,形成权相对人就必须允许其发生变化。法律对形成权相对人的“拘束”体现在,当对方当事人基于形成权将对法律关系的变化强加给他时,他所能做的只是必须接受这种法律后果。 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则是指法律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命令使人承担的特定应为(Sollen),义务可以是针对特定行为的作为(Tun),也可以是不作为(Unterlassen)。而法律上的拘束,德学者也称之为容忍义务(Duldungspflicht),但这种容忍义务不同于法律义务中的不作为。例如,针对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都负有不得侵犯其所有权和不得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使的义务,该义务作为一种不作为义务,属于法律关系内容构成之消极要素中的法律义务。但如果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一项限制物权,他在这种情况下受到的“拘束”是必须容忍限制物权人的某些行为,而他作为所有权人原来是不需要这样做的。这种容忍义务,它不仅仅是一项不作为义务。所有权人不仅负有不实施某种特定的行为的义务,而且更对此负有义务,即当限制物权人对物进行合法利用时,所有权人不得阻止并让它生效。13此种义务表现为法律对其的拘束,而并非仅仅是不作为。 对于容忍义务与不作为义务的不同,德国著名民法学家冯?图尔教授说的好,“对于容忍义务,从概念上看是指某人有义务不提出反对或异议,但这种反对或异议他本来是有权提出的”,而对于不作为义务则是“对于某人的一个行为,他本来就不能或不允许阻止,就更无所谓容忍了”。14 从另外一个方面笔者认为,如果我们说相对于作为义务而言,不作为义务属于消极的义务的话,那么这种法律上的拘束或者我们称之为“容忍义务”的就更为消极。那种不作为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不去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所禁止的行为,而这种容忍义务不是指义务主体自己不去做什么,而是权利人依法或依约做了什么,他要无条件地接受,要容忍权利人这样做而不得反对或提出任何的异议。由此可见,这种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更为消极。 正是由于形成权相对人所负担的这种所谓“容忍义务”的特殊性,我国学者张俊浩教授曾称,形成权是没有义务与之对应的权利,但他同时也指出,如果把这种义务的内容理解为尊重,那么似乎也可以认为有义务与之对应。15显然,此义务非彼义务! 德国学者伯蒂歇尔(Botticher)在论述形成权之相对人的这种特殊义务???法律上的拘束或容忍义务时,则精辟地使用了屈从(Unterwerfung)一词。他就此论述著作的名字就是《私法中的形成权与屈从》。16 葡萄牙著名民法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与权利相对应的是法律义务和屈从。其中本已权利相对应的义务,而形成权相对于屈从17.本义的权利是请求或期望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利。本义的权利有债权、物权、人格权、亲属权以及期望权等。本义权利之对方当事人所负有的是法律义务-即作为义务(拉丁文:facere)或不作为义务(拉丁文:nonfacere)。法律义务是实现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有权要求的行为之必须性(或约束)。法律义务相对于本义权利。在这种义务中,义务主体尽管可能受到制裁,事实上仍可不履行义务。法律规定承担法律义务之人要遵守特定行为,对于故意或因过失而不履行义务之人,法律将适用法定处罚。形成权则相对于屈从(sujeicao),屈从意味着对方必须承受权利人行使权利后,强加于其权利义务范围的后果。屈从者,不可抗拒之必须状况,受约束的人必须承受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后强加其权利义务范围的设立、变更或消灭等后果。对于形成权,屈从是一枚钱币的另一面。屈从有别于法律义务,它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必须性。屈从者不得违反其状况,它一定要承受形成权行使后所产生的结果。18 综上所述,显然这种法律上的拘束或者屈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义务,也是传统意义上的义务概念所无法涵盖的。因此,对于法律关系中的义务类型确有详加区分和细化研究的必要,特别是这种相对于形成权的法律上的拘束或者屈从概念的提出19,对于我们关于法律关系内容的传统认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应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相信这一概念的提出和应用对于丰富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职责(Obliegenheiten)20 职责是一种对当事人的行为要求(Verhaltensanforderung),这种要求大多是为了满足行为人自己的利益而存在的。有学者称其为“为了自己利益的行为要求”(VerhaltensanforderungimeigenenSache)。21克布勒(Kobler)所编写的《法学辞典》径直将职责解释为“为自己利益的法律规定”(RechtsgeboteimeigenenInteresse)。22这种职责,按照赖默尔?施密特(ReimerSchmidt)的说法,它是一种强度非常弱的义务(PflichtgeringererIntensitut)。23法律并不强求当事人履行这种职责,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这种职责,他并不因此而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而只是受到很轻的制裁,一般地他会失去一个较为有利的法律地位,或者接受某种法律上的不利。24职责与法律义务的最大不同在于,职责承担人的对方当事人并不因此而享有任何权利。 职责(Obliegenheiten)概念最初常见于保险法中,例如,在保险合同中对受害人提出的尽快报告有关损失或危险增加情况的要求等。是赖默尔?施密特教授(ReimerSchmidt)将其从保险法引入到民法中来的,并且成为民法的一个一般概念。25这种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职责在我国民法中也多有体现,下以我国《合同法》为例进行分析: 我国《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一规定并未真正地要求当事人避免损害的法律义务,但如果守约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而导致损失扩大,那么他就应接受由此而产生的不利益后果。这种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实质上是对自己利益加以维护和照顾的义务,并非真正的义务。26应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义务相区别。这种职责(Obliegenheiten)是附属于当事人的责任,要求他以适当的方式对自己或自己的法益予以注意。对于这种职责,人们期待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如果他不这样做,那么他就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不利的后果。27即当事人处于这样一种法律地位,他就负有责任去避免损失扩大,但此种职责并未赋予对方当事人以请求权,以请求其为之。只是若其不如此做,根据职责的要求,将会使其请求违约方赔偿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丧失。 我国《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及时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据此规定买受人负有及时检验的义务。同时第158条第1款第1句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同条第2款规定,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据此两项规定,买受人在发现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时负有及时通知的义务。因为如果标的物存在数量或者质量的瑕疵,时间越长就越难证明。买受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要求尽快弄清楚。如果他不这样做,出卖人当事人无权请求买受人这样做,只是他就要接受丧失请求权的不利后果。28即对于约定有检验期间而买受人未检验或检验后发现问题却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合同法》第158条第1款第2句)。对于未约定检验期间,买受人在合理期间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29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第2句)。即便是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合约定,由于买受人未尽职责(Obliegenheiten)??及时检验并通知出卖人,他也必须承受这不利的后果??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合约定的,也视为符合约定??丧失请求补偿的权利。 对于这样一种所谓的“不真正义务”,韩忠谟先生曾评论道,买受人应为如此通知,虽系属法律上的一种“义务”,且无一定相对人,然按买受人如遵循规定而为通知,则可请求出卖人负瑕疵担保责任,并得行使契约解除权或减少价金请求权,反之,如怠于通知,亦只不过失却上列权利,而陷自己于不利益之后果而已。由此可见,法律之科人以此种“义务”,纯属技术规定,作为行使权利之前提。若于真正义务相比较后-?即权利之对应的义务,义务人有所违反,须负损赔之责??当然异其性质。30 对于此种职责,郑玉波先生称其为“间接义务”,并举票据法的规定加以说明。在票据法上为了保全追索权,法律通常会规定持票人应为一定行为,如提示或作成拒绝证书等,倘若持票人不照办,则法律将使其遭受不利益的后果。郑玉波先生同时指出,这种职责与义务之不同在于,通常因违反义务而承担损害责任时,原则上以义务人有过失为要件;而这种职责的违反,其不利益后果的发生无须行为人有过失。31 综上各方家所论,可见此种职责(Obliegenheiten)显与义务有别,且实践和法律规定上并不少见,应认真加以研究并纳入到法律关系的要素中来。 3、负担(Lasten) 在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中除了上述法律义务、法律上的拘束和作为非真正义务的职责外,拉伦茨/沃尔夫认为,还包括负担。这里的负担与职责不同,是指举证责任或者在法院进行诉讼时的声明及陈述责任。对于前者,拉伦茨/沃尔夫以德国民法典第282条为例32.该条规定,债务人因不可归责于己的原因而违反债务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不可归责之原因,债务人负有举证责任。债务人若对这样一种“负担”(Lasten)不注意、不履行,将会产生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至少在形式上他会败诉。33不像作为不真正义务的“职责”,既是为了自己利益进行的约束,同时也有利于他人。34对这种负担的重视仅仅有利于负担人自己的利益,负担人不理会该负担反而会有利于对方当事人,也是对方当事人所更愿意看到的,因为由此他可以赢得这场诉讼。352002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同样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任何性质的义务中都难以包含这种负担。它更多是当事人来主张自己没有过错的一种风险和不利益的分配规则。36这种举证或陈述的负担虽说是诉讼法的义务,但由于其是否及时、适当地履行将直接影响其在实体法上的权利。所以,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将这种负担纳入到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中来。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机性、规范性和时间性 1.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机性 通过以上所讨论,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绝不仅仅限于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除了权利和义务这一对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外,法律关系还包括权能、权限、取得的期待和屈从、职责、负担等非常规要素。所有这些要素结合在一起构成一项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描述特定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但这许多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地联系和结合在一起的。 对此,拉伦茨教授曾明确指出,法律关系可以由单一的权利和与其对应的义务组成,也可能是由以某种特定方式相互组合在一起的很多权利、义务和其他的法律上的联系组成。大多数法律关系都不是一种单一的关系,而是一个由许多法律上的联系附加于其中的复杂的综合体。法律关系是一个由各种各样的权利、权能、义务和法律上的拘束等组成的一个整体(einGanzes)、一个有机体和结构组合(ein Organismusund Gefüge)。37 法律关系的这一特征我们可以称之为法律关系的有机性,即围绕一个共同目的而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权利、权能、权限、取得的期待和义务、屈从、职责、负担等,组成了一个超越各个要素而存在的整体38,即法律关系乃是一个有机的结构组合。例如,在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所有权通常被我们看作是一项完整的权利,但所有权并不仅仅是各种所有权权能的总和,所有权也有可能和义务结合,所有权事实上是一个复杂的包罗万象的法律关系。比所有权更加复杂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和亲属法关系。一项债权债务关系不仅包括给付义务和与其对应的债权,而且还包括确保它们的辅助义务和权能以及形成权和权限。39而且,在债权债务关系发展过程中还可以不断地产生各种各样新的义务,个别的给付义务可因清偿而消灭,形成权可因其行使或不行使而失去效能,债的客体可因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变更,债的主体也可因法律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更易,整个债权债务关系更可因概括转让而转移。但无论何种情形,债权债务关系的要素虽有变化,但债的效力依旧不变,即债权债务关系仍继续存在,并不失其同一性。40 拉伦茨教授更是由此对冯·图尔(von Thur)教授的“权利乃私法之核心概念”的观点表示反对,而认为私法之法律关系一般至少包含一项权利,但法律关系并不限于此。并进一步指出,承认债之关系是一个有机体,承认债权关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通过合同承受而具有可转让性,承认所有权具有社会义务,承认亲权的义务权(Pflichtsrecht)属性,承认法律义务、职责以及其他的拘束之间的不同,就意味着承认法律关系概念居于私法的中心地位。因为,只有法律关系才能将权利以及不能发展成为独立权利的权能、义务和职责都囊括其中。41 对于权利和法律关系,应以何者为私法之核心概念的问题,在法学史上始终存在一个反反复复的认识过程。在冯·图尔(von Thur)教授1910年提出权利乃私法之核心概念42之前,法律关系是居于私法的核心位置的。古典的罗马法学时期,法学家们放弃对具体的各种实体权利抽象出一个一般的权利概念,直到注释法学时代,诉权的实体法基础才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距今日权利之私法核心概念的地位还有很大距离。萨维尼(Savigny)就不认为权利是私法体系的中心,对权利的讨论通常是在法律关系的基本范畴中顺便进行的。直到温德沙伊德(Windscheid)将罗马法的诉权制度引入到权利的话语中,认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在先,诉权在后,并在其著名的潘德克吞教科书中开始专门讨论权利,从此法律关系开始丧失了其自萨维尼时代以来的核心地位。43近来在民法学原理上出现了回潮,有学者对权利在私法中的核心地位提出了批评,要求将法律关系作为私法的基础范畴来对待,主张在私法中应以法律关系取代权利之核心地位,认为法律关系给权利人的义务也留下了空间。44不仅如此,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仅在权利的框架或义务的范畴中是无法将前述的权能、权限、屈从、职责、负担等要素涵盖进来,从而无法精确而充分地描述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因此,非常有必要重新审视并确立民事法律关系在现代民法学中的核心地位。 2.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性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但民事法律规范不会自动地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必须借助于民事法律事实方能实现,可见,民事法律事实乃是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调整对象的重要媒介。民法的这四项基本范畴的关系可图示如下: 民事法律规范(透过媒介:民事法律事实) 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此时的社会关系披上了法的外衣:权利和义务) 法乃社会关系的调整器,作为部门法的民法只能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种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与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社会关系有何不同?其不同在于,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经过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之后,披上了法的外衣,即具有(广义)权利和义务内容。45此时的法律关系从民法的角度看已不再是普通的社会关系,而是进入了规范世界,具有了规范属性。所谓法律关系的规范性,即对这种社会关系再不能当作普通社会关系来对待,而应以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去观察、处理。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关系不同于生活关系。拉伦茨曾明确批评将生活关系与法律关系混同的现象,并举例说,出租人A与承租人B的生活关系可能是友好的,也可能是冷淡的或紧张的,但他们之间的租赁法律关系并不是按照这种生活关系来确定的,而只能是按照规范的观点(nachnormativenGesichtspunkten)。其内容要由法律和租赁合同来调整。46当然,与法律关系相应的生活关系有时也会反作用于法律关系,例如合同当事人之间长期缺乏信任关系,会导致一方行使解除权。但无论如何,这种生活关系对法律关系的反作用,也只能从规范观点的角度出发来确定。 2)法律关系具有意志性。通过上面的图示,我们知道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而产生的,而民事法律规范内容的本身就体现了立法者的意志,但这种意志是抽象的,具有一般性。而当民事主体通过其法律行为形成具体民事法律关系时,法律关系内容的确定再次体现当事人的意志。 3)法律关系是通过对生活关系撷取而产生的。现实生活关系是一个连续统一体,而我们正是从这一统一体中取出一部分进行法律观察,得出法律关系的。这种将生活关系局限于现实的某些部分,是法律研究技术的必要手段,同时对于法律适用也是非常必要的。否则找法工作将完全依赖于对法与非法一种非理性的整体印象,从而丧失其可信赖性。47法律关系对生活关系这种“撷取”,使其具有了很强的规范性。但生活关系却始终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法律关系时还要注意到法律关系的有机性。 3.民事法律关系的时间性:作为时间现象的法律关系 所有法律关系原则上都是有时间上的开始和结束的,所以法律关系虽然不存在于一定的空间,却具有时间性。法律关系是一种时间现象(zeitlicheErscheinung)。48当然,法律关系在时间上的存在对于不同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意义。 在债法关系上,法律关系的时间性表现的最为明显。正如拉德布鲁赫所言,“债权含有死亡基因,目的已达,即归消灭。”49债权是动态财产权,其社会机能在于跨越时空障碍,实现财产的流转,保障在不同地域、不同时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得以实现。作为人们获得和实现物权或类似权利的桥梁与手段,债权只有通过依法消灭自己才能实现其价值,没有永久存在的债权。特别是合同关系,从本质上说合同就是为了结束而设立的。即使是那些持续性债权债务关系,也是有结束时间的规定的,它从一开始就是暂时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结束。 形成权的时间结构与债权很相似,它从一开始就是以通过其行使从而使一定权利形成作为其终极目的。一项形成权,例如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一旦行使,即告结束。形成权是通过其行使而消耗自己的,即使不行使,这种权利也会因在一定时间内(除斥期间)不行使而消灭。一句话,形成权是一项可消耗性权利。 物权关系中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具有明显的时间性,所有权的时间性虽不很明显,但所有权同样具有一定的时间结构首先,所有权是特定人在某个特定时刻开始对特定的某物享有支配力的,同时这种支配也必将结束,至迟到所有权人死亡或者所有物灭失时。但所有权的时间结构与债权的明显不同,它并不像债权那样通过履行义务而消灭自己,不是目的达到了就没有任何意义。恰恰相反,它在时间上的存在本身就是它的意义,51就是它的目的。而且,从本质上讲,所有权关系的时间结构不是暂时的,而是长期的持续的。 人格权、亲属权和婚姻关系的时间结构,也同样是以人的生存时间为限的。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则体现在其保护期上,保护期届满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专有性保护,而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当然,这些权利的时间结构与所有权相同,其之存在即其目的。与债权那种“目的已达,即告消灭”的时间结构显有不同。 四、一点反思:法学向常规外细微处的发展 撰写此文乃是缘于近来读书的一些感受。在读到拉伦茨教授和沃尔夫教授所著之《民法总则》关于法律关系的具体要素时,书中赫然写着法律关系构成的各种(广义)权利(verschieden Artenvon Berechtigungen)和各种负担(verschiedenen Artenvon Belastungen)。细读下去,作者更加明确地指出,法律关系的整体法律效果是基于某一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权利(subjektiveRechte)、取得期望(Erwerbsaussichten)、权限(Zustandigkeit)和义务(Pflichten)、其他的拘束(sonstige Gebundenheiten)、职责(Obliegenheiten)、负担(Lasten)等全部要素构成的,而这些内容构成了参与该法律之当事人的特定法律地位。52 再读韩忠谟先生的《法学绪论》一书,书中也指出,权利与义务乃法律关系之核心,法律所赋予法律关系之法律效果的主要部分。53由此推出,韩忠谟先生也认为除了权利与义务外,法律关系当有其他内容构成。这一点可由韩先生在论述权利的种类时的观点得以佐证。 又读葡萄牙著名民法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所著《民法总论》,惊讶地发现,他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法律关系中的义务分为法律义务和屈从。本义的权利相对于法律义务;形成权则相对于屈从(sujeicao)。并指出法律关系是权利和法律义务或屈从所组成的关系,权利和法律义务或屈从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部结构和内容。54在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中明确地引进了“屈从”概念。而且在其引注中笔者得知,德国学者伯蒂歇尔(Botticher)在论述形成权相对人所负有的特殊义务时,其著作的名字更是径直为《私法中的形成权与屈从》。55 由此而起的种种信息使我不由得诘问自己,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否仅限于我们传统理论所指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否还包括其他内容? 对此,拉伦茨教授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尽管我们通常说权利是一项法律关系的特定标志,但是对权利的拥有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穷尽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它还包由权利而生的其他很多法律联系。”56我国台湾学者曾世雄教授也认为,传统论说常在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关系之间划等号,认法律关系即权利义务关系。其实,法律关系包容之范围较权利义务关系为广,权利义务关系只是法律关系之一部但为最重要之内容。57 在这样一些观点的引导下,笔者努力形成了此文,并提出法律关系的内容由积极要素和消极要素两部分构成。其中,积极要素包括权利、权能、权限和取得的期待等,而消极要素包括义务、屈从、职责和负担等。笔者深知与传统理论相比,文中的许多观点和论述未必能站得住脚,例如,权能和负担是否应列入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中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地深入分析和讨论。这里笔者想通过此文传达的信息是,我们应对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进行反思。不能将法律关系的构成简单化地理解为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法律关系还应该具有更加丰富的内容。因为,法律是对社会生活关系的反映,社会生活关系永远是丰富多彩,作为反映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关系在其内容构成上也必然是丰富多彩的、多种多样的。否则,我们的理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现实将捉襟见肘,无以应对。58 美国著名分析法学家霍菲尔德(Hohfeld)教授就认为,将所有的法律关系都仅仅约化为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阻碍我们进行清晰的法律思维和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的最大的障碍之一。用权利和义务两个概念来分析比较复杂的法律现象,如信托、选择权、期待权、保留合同、法人等,也能说明一些问题,但它造成的法律术语的匮乏和混乱等严重后果,仍须法学家们认真对待并不断消除。霍菲尔德进一步将法律关系提炼为权利(right)??义务(duty)、特权(privilege)??无权利(no-right)、权力??责任(liability)、豁免(immunity)??无能力(disability)等四对概念,以这四对概念的不同组合来分析复杂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关系。59 社会生活关系又是有机地、绵延不断地统一在一起,而法律关系只是通过对一部分现实生活的撷取60实现的,这就要求反映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关系应具有有机性。机械地简单化地思考只能使我们的理论和逻辑异化为我们的枷锁,限制法学对社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功能的发挥。我国民法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在一些基本理论方面已渐成共识的情况,我们既要重视对既有理论进行细化研究,更要重视对既有理论的例外现象进行充分研究,以不断完善、充实我国民法学的理论。此即所谓“法学向常规外细微处发展”之意。 本文观点未必准确,但希望它能为我们对法律关系内容的理解提供新的思路,以拓展我们的视野。特别是其中的“权限”和“屈从”概念,如能妥贴地引入到法律关系内容构成要素中来,相信这将有助于使我们对法律内容的理解更加深入、更加丰富、更加具体。 将“权限”概念引入法律关系之中,可以使我们更加容易分析、认识一些特殊的法律地位。譬如,对于权性质的分析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且尚无定论的一个问题。抛开将与委托混为一谈从而否定权的观点不说,单单是承认权存在的观点中围绕权性质就有所谓权利说、权力说、能力说、资格说、地位说等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主张。而对于这一干众多学说,人们却总能找到其不能圆满解释的地方。61而“权限”概念的引进就可以使我们跳出既有理论和逻辑的束缚,在更加广阔视野中的看待一些所谓的理论难题。 同样,不论是拉伦茨的“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概念,还是伯蒂歇尔(Botticher)的“屈从”(Unterwerfung)概念的提出,都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值得深思的东西。特别是葡萄牙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将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并进一步指出与本义的权利相对的为法律义务,而与形成权相对的则称之为屈从,详细区分了屈从与义务的不同。这种思路对我们有很大的冲击和启发。即使我们不接受“屈从”概念,我们也要对现有的义务概念进行更加细化的区分研究62.果如此,本文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民事法律论文:论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代位权的制度。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次债务人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保全制度。本文从代位权的性质、构成要件、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及实践等方面谈了笔者自己的一些观点。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是强制执行的一种补救。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应考虑债权的合法性,怠与行为的存在,损害结果的发生,代位权客体的范围等几个方面的因素。笔者根据代位权理论及其在民事法律中的实践,就代位诉讼中被告的确立,债务人应负责任的问题,债权范围的确定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保全债权、法律适用 依我国《合同法》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应体现公平原则。在实践中,有时合同订立后,债务人的财产因客观、主观原因而减少或者应增加而未增加,使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难以实现,从而出现不公平现象。法律上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设置特别制度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债务人财产客观原因而减少,债权人可以通过不安抗辩权以及其它补救措施予以救济;对于债务人因主观原因减少,债权人则可通过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予以消除。代位权是债的保全措施的一种,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是对债的担保制度和违约责任制度的补充,同时又优于其它制度,本人试从该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作如下论述。 一、代位权概述 考查外国立法,代位权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正式确立于法国。法国法系之民法(法国民法典1166条,西班牙民法典111条)及日本民法(其法典432条)都有代位权的规定。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虽然说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然而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向次债务人请求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它所体现的仍然是债权的法律效力。我国学者赵旭东主编的《合同法学》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①对此,笔者持不同看法,因为,代位权是债权法律效力的体现,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 第二,代位权是强制执行的一种补救。代位权制度弥补了强制执行及一般担保的不足,对债权的不能获偿起了预防及补救作用。债权人享有的是代位权,而不享有代位权的客体,代位权行使的结果归属于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而非直接受偿,它体现的是债权人代位权的强制执行准备功能。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认为:“债权人以保全债务人财产,增大债权之担保资力为目的,惟强制执行准备之效用”。②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第三,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是依附于代位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它不能单独产生或存在。 二、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第一,债权人须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这里的“合法”应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均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并不包括其它实体权利及诉权。该债权也不包括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继承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第二,债务人须迟延履行到期债务且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笔者认为,无须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持续一定的期间才视为迟延履行,因为这一期间极难确定,债权人很难掌握这种期间并就期间届满举证。而且期间的规定会增加代位权实现的风险,所以不规定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须达到一定的期间,才能行使代位权,只要到期即可。“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即不履行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丁文军在《新合同纠纷案件判解研究》中说:“债务人仅以私力救济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仍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只有当债务人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权利时,才能阻碍代位权的行使。”③就是说债务人只有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才不构成“怠于”,仅以私力救济方式主张权利,如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或向其人主张权利,甚至包括向民间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请求处理,都属于“怠于”之列。 第三,“怠于行为”须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它是指债务人自身无能力清偿债务且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使其作为债的一般担保的财产减少,债权人之债权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即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同时,笔者认为,关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如果将这种损害作为具体的条件,要求债权人就此举证证明自己的债权受到具体的实质性损害,与债权人更为不利,举证更加困难。根据举证责任分担以及难易程度司法解释仅规定只要债务人未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实现,便可视为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司法解释对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主观原因不予考虑,采用了客观评价标准。只要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便属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代位权的效力 《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该条规定使债权人得到了“优先受偿权”,使债权具有了排他效力。然而,根据债权平等原则,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结果效益归债务人享有,其行使代位权的费用从利益中得到补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债的关系因此消灭。即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所获财产应归于债务人,此财产仍为债务人之总债权的担保,债权人不得直接以此财产受偿。这种仅特定债权人得向特定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法律关系,学说上称为债权的相对性。债权的相对性使得债权无排他的效力,数个债权,不论其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这便是债权的平等原则。《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制度打破了债权平等原则,赋予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种规定与民法中“债权平等原则”这样的原则性规定相左,我认为是不妥的。 四、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实践 (一)代位诉讼中被告的确立。在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应当作为被告,这一点没有争议。但是债务人处于何种地位,有的认为,债务人应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到期债权,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间接的到期债权。有的认为,债务人应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债务人仅对处理结果与之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只能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有的认为,债务人应当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必然与次债务人有关,其诉讼地位与次债务人相同,作为被告。有的认为,债权人所主张的是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应列为原告。还有的认为,债务人在特定条件,有可能提供证据,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不主张任何实体权利,不必列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应作为证人。司法解释根据债务人在诉讼中的特殊性、复杂性,仅规定“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将确定债务人诉讼地位的权利赋予法院。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的地位可以因案而异,有时可不作为诉讼参加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理论上无需债务人的辅助。次债务人应诉也无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代位诉讼没有债务人也可以发生、进行和完成。所以,债务人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我想这也是《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一)》规定“可以”的缘故。 1、债权人可以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作为第三人。 2、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又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其诉讼中为原告。《合同法解释(一)》第22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的起诉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也说明债务人在代位诉讼没有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人民法院可合并处理,债务人应为原告。 3、根据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是不妥的。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内容是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不能成为自身债权的被告,这与代位权的性质相矛盾。 (二)债权人代位权成立后,债务人应负责任的问题。依《合同法解释》第十九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对此,笔者认为,应该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动机有个认识。怠于行使权利,是说应行使并能行使而不行使,且“不行使权利”表现为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它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放纵。少数债务人是故意让自己的债权灭失,抱着一种宁肯让与第三人也不让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心态,而部分债务人则是抱着懒洋洋无所为所谓的态度,还有一部分债务人是碍于次债务人业务或其他关系,而不愿或没能采取诉讼或仲裁行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就势必导致债权人无法从债务人那里实现债权,直接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尽管目前《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但是,要债权人能清楚地了解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也并非易事。债务人的债权对于债权人来说,本身就是一个谜,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更不用说认定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是没有权利来查阅债务人的客户档案的。如果说,债权人在费尽周折取得代位胜诉后,债务人仅仅是被动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那么会有越来越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无非在代位诉讼中败诉之后,间接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会对正常的市场秩序产生很大的破坏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此,笔者认为:为了震慑债务人的怠于行为,应对其怠于行为进行惩罚,而不仅仅是让其支付代位诉讼费。在债务人代位诉讼败诉后,不必考虑其主观上是出于故意、无所谓、还是碍于与次债务人的面子关系,而怠于行使其债权,因为债务人的动机在诉讼中是极难认定的,只要债务人有怠于行为的存在,就要进行处罚,这样才能促使其更积极地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代位权是对债的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一般来说,依债权相对性原则,债权人不能向次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不能限制债务人的处分权。债权人更不能起诉与自己无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然而,这样理解相对性原则过于绝对,不利于充分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随意处分自己的权利,进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在法律制度上给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及保障交易安全留下隐患,而法律设立代位权的目的就是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律突破了债权相对性原则,确立了债的保全制度,即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的撤消权制度。当债务人的行为危及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通过法院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四)《合同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该规定明确表示次债务人可向债权人直接清偿。而依照传统的债权人代位权理论,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后依照债的清偿规则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其理论依据是: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而非直接受偿,债权人不能享有代位权的客体。可以说,该理论在逻辑上是严密的,但在实践中却有明显缺陷。即该规则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激励不足,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努力结果,其他债权人可无条件分享,在客观上挫伤了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积极性。事实上,反对适用该理论的主要理由不在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是担心债务人对债权任意处分,以及对债权平行受偿的绝对化理解。因此,要保证该理论有效运作,首先,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起,债务人对该债权的处分权便受到严格限制,不得行使任何不利债权的行为。其次,债权人地位平等不等于平均受偿,也不等于无条件的按比例清偿。在适用该理论时,应当考虑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先后、债权人责任财产的合理变化、适用按比例清偿的法定条件,以及是否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等等。总之,法律不强行规定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有法定优先爱偿权,但不排除经过债务人同意而获得的优先受偿。这样,才能更加符合法律设立代位权制度的初衷。 (五)债权范围的确定。首先,《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权人”是指全体债权人,因为每个债权人的地位应是平等的。有人认为,该条第一款所述的债权人是指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该理解有助于激励和保护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积极性。其实这种说法,是出于保护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考虑。因为,该条中的债权人是指可能遭受损害并有权行使代位权的所有债权人,并非特指某个债权人。其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应以什么作为标准。依法律规定:债务人对第三人行使的债权应当是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并未明确规定为到期债权。一般说来,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需待债务到期方能判断,在此之前不能判断债权人利益是否受到伤害。因此,全体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但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债权的损害也可能发生在债权到期之前。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在到期之前已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债权将无法履行也不能行使代位权,或不能将其债权纳入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那么人们就怀疑该制度的合理性。故而有学者认为,通过司法解释来规定债权人提前行使代位权的情形。这样,才能避免对个别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应充分体现该制度的保全价值,同时兼顾债务人的处分权。因此,行使代位权条件应从严掌握,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则应适当扩大。因为,无论是对债务人还是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代位权的行使都不构成实体性的损害,但是对债权人的利益却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需进一步完善 (一)应尽快制订统一的《民法典》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所以关于代位权的制度存在着许多不一致的观点,仅代位权的概念就有许多说法。其实现行的代位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规定。1、解决了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动因不足的问题。传统的债具有相对性,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效益直接归属于行使权利的债权人,大大调动了债权人行使此权利的积极性。2、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果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获得的利益归属于债务人,债权人还必须再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这就人为地使诉讼程序变得愈加复杂,徒增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即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也不利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行使代位权所获利益直接归属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可以大大简化诉讼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便于及时清结债权债务。可见代位权制度在民法中占据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具有许多优点,它与债的担保制度与违约责任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维护债权人债权的稳固的三角架。可是目前的代位权制度仅在《合同法》中有表述,在《民法通则》中没有提及。因此说,应尽快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提升代位权的地位,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二)抽象的法条具体化。《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程序性内容过于概括,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需要将民事诉讼法上的抽象规定具体化,或者直接规定民事诉讼法上欠缺的程序,以便司法实践的操作。就债权人代位权而言,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在该权利实现的第一个环节,程序性内容显得特别重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债权人代位权实现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这就需要规定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债务人的债务人在诉讼中的地位。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这就要求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3、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债务人的权利受一定的限制,其中包括了程序法上的权利限制。4、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对因代位权行使而取得的财产如何受偿的程序等。这些程序上都直接影响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目标的实现。 另外,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没有具体标准,只是原则性地规定“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从理论上说,该“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已经存在不能实现的危险,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使该危险变成事实上的损害。在实践中,除了债务人履行迟延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有行使代位权的必要:1、债务人的数个债权人其到期债权均未获清偿;2、债务人未能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决书;3、债务人向该债权人或全体债权人明确表示无力清偿部分或全部债权。这些具体的事项都应在法条中明确,便于实践中运用与操作。 总之,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是对债的相对性规则的突破,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规则和制度。随着该制度的不断完善,债权人的利益将会得到更加充分的保证。 民事法律论文: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质的重新思考 [摘要]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是理论上的一个失误,它导致了民法学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也违背了逻辑规则。应该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重新认识。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必备要素和成立要件,只能把合法性作为国家对当事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评价和法律控制的生效要件来对待。意思表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阶段,强调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要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激发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而取消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相统一的必然结果。 [关键词] 民法通则 民事法律行为 合法性 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内容,它是联结权利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这三大民法理论的纽带;是客观权利义务向主观权利义务跨越的桥梁;是法制度向法现实转化的接口。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而对纷繁复杂的各种具体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进行的抽象和概括。可以说每一项民法基本精神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民事法律行为作用的发挥。所以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拟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特征人手,来探讨民事法律行为的确切含义。 一、现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立法的误区 考察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历史沿革,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原称为法律行为,起源于德国法学家贺古(又译胡果)所著的《日耳曼普通法》一书中。法律行为在德语中是Rechtsgeschäft,由"Recht"和"Geschäft"组合而成,其中"Geschäft"是“行为”的意思,“Recht”指“法”、“法律”,同时兼有“公平”、“合法”之意,只是日本学者借用汉字中的“法律”和“行为”二词,将“Rechtsgeschäft”译为了”法律行为”。[1]因此,法律行为原有意义含有合法性。既为合法表意行为,这在逻辑上显然存在着矛盾,于是引起了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的争论,学说理论莫衷一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在立法上,一方面肯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专指合法行为,一方面特创“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从而结束了争论。《民法通则》的这些规定,虽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理论上的矛盾,但从另外的角度,又制造了新的矛盾和混乱,使民法学理论处于潜在的困境之中。 第一,在理论上,引起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导致民法学理论整体上的不协调。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这一规定与具体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理论产生了冲突。例如: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无效合同也是合同,也应是民事法律行为,但无效合同却是不合法的法律行为。同样在婚姻关系中存在“无效婚姻”,在继承关系中存在“无效遗嘱”等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来法律行为是从合同、遗嘱、婚姻等行为中抽象出来的概念,理应反映它们的共同特征和一般本质,从逻辑学上讲,其外延应比合同等下位概念要大,所以仅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违反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其次,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与法理学关于法律行为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法理学认为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2],并不仅指合法行为。因而,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在整个法学系统中也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再次,民事行为的独创,由于《民法通则》未作明文规定,使得人们在对其含义的理解上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属概念;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或具有民事法律意义的行为;甚至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统率民法上所有行为的总概念”[3],从而造成对民事法律事实理论内部结构认识上的混乱。 第二,在立法技术上,有悖于形式逻辑基本规则的要求。 首先,通过对《民法通则》具体法条的分析,可以知道民事行为包括有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其中有效的民事行为就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一个种概念,而民事行为是一个属概念。然而从《民法通则》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及其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这种立题,以及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下作出关于民事行为的规定来看,根据形式逻辑的概括规则,“民事法律行为”倒成了属概念,而“民事行为”反而变成了种概念。其次,从《民法通则》第四章具体条文的表述来看,有些条文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来要求一般民事行为,俨然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行为的上位概念。例如,《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才生效”。难道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才可以“附条件”吗? 以上两点实际上也恰恰反映了立法者内心的矛盾心态:一方面引进了“民事行为”概念,概括一切合法、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解决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另一方面又不舍得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统率性,因为它具有很丰富的历史传统和对所有意思自治领域民事活动强大的示范力量。同时这也向我们的民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今后对于民事主体意思表示行为的一般模式研究,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民事行为的角度出发? 第三,在立法价值上,没有必要独创一个民事行为。 首先,分析《民法通则》中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只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用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一个分类概念来取代民事法律行为。正如人可以分为正常人和病人,却没有必要将正常人用一个莫名其妙的概念,来代替“正常人”概念,然而用取消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代价来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却也并非我们的本意。 其次,在《民法通则》颁布之前,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是存在争论的,有的学者早已指出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如:“法律行为,是权利主体所从事的,旨在规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4]法律行为,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5]。由此可见,为了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学者们并未仅仅把眼光局限于“法律行为是合法表意行为”上来考虑独创一个新的概念,而开始考虑“合法性”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地位了。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认为合法性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6]。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完全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将合法性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中剔除,从而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实际上,《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行为,只不过是包括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状态的换种说法而已。至此可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特别地创立“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而应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进行重新改造,取消其合法性。 二、取消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要件的理论依据 第一,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 所谓特征乃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标志。然而考察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关系时,可以知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产生、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只是客观上由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合法行为,“例如遗失物之拾得、标的物之交付等”,它们都属于民事合法行为,“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在当事人之间发生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效果”。合法性并不能将民事法律行为同与其相对应的事实行为区分开。相反,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是否存在意思表示,也即要看法律后果的产生是由当事人的主观意思表示,还是法律的客观规定。“可见,《民法通则》第54条为民事法律行为所下定义,未能正确揭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及其内涵和外延。”[7] 第二,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要通过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和国家的法律评价来落实,这是应当予以区别对待的两个不同阶段。民事法律行为首先是民事主体的行为,而不是国家的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自主自愿而为的,以影响一定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应集中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至于该行为本身合法与否,行为产生何种法律效果,是国家对其进行的法律评价,不是当事人所能随便确定的。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也往往不可能对一切意思表示都有正确的法律观念,意思表示也不可能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合法性只是在确定已经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时才有意义。所以,合法性是国家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外在评价。并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内在要求。正如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是病人而否认其为人一样,也不能因为一项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要求,而否认其为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意思表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 一方面,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必备要件,无意思表示不足以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表示行为,集中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史尚宽先生曾经反复说过,“法律行为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之法律要件,无意思表示不得成立法律行为也”,“意思表示以外的事实虽亦得为法律行为之要件,然不得有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之法律行为。”[8]另一方面,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的根本特征。无论是事件中的自然事件、社会事件,还是行为中的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事实行为都不具有意思表示。 由此,我们可以围绕意见表示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民事主体旨在以设立、变更、持续、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表示行为。首先,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以民事主体的身份或资格实施的行为,并且必须按照民事活动的准则进行,以此区别于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此为民事法体行为构成的人的要素;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行为,无目的行为和精神病患者所为的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主体行为的目的旨在设立、变更、持续或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此为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目的要素;再次,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无意思表示则不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此区别于事实行为,此为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意思表示要素。 三、民事法律行为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不以合法性为要件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 所谓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通过实践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撇开非本质属性,抽出本质属性概括而成……概念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9]由此可见,概念是发展的,而且制约概念发展的因素有两个:—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发展程度;另一是人们对于对象的认识程度。 前文中已说明,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面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抽象和概括。所以,一方面我们从概念随所反映的对象的发展而发展的角度来看,民事法律行为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也必然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考察民事法律行为的原初意义知道其含有合法性,这是因为当时商品经济尚不发达.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尚不普遍,国家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控制比较严格,因而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合法行为,而在现今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时代,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是具有自觉性、自主性、自为性、自律性的主体,“经济和社会则要求民法给予民事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包括不合法的表示行为”[10]。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表示,这将有利于激发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阶段,在私法自治原则渐受肯认和尊崇的时代,强调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就更具有现实意义了。 另一方面,我们从概念随着人们对概念所反映对象的认识的发展而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应该深化。作为科学研究,理应深入探究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实际上,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法律”是中性词语,只是表明具有法律性而已。所谓法律性主要指民事法律行为是受民法调整并由民法规定的行为,是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是民事法律现象的组成部分。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性并不表明其必须是合法行为。过去人们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含有合法性,是囿于当时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客观现实,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反映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本质特征的认识自应有所深化。 对于概念的这一发展过程,有学者指出:“概念是从凝固、僵化客观事物的运动,到突破凝固、僵化,在自身的往返流动,这就是概念运动的基本特点,……概念所以是运动的,因为它们是流转的变化的客观事物的反映,这也就是认识运动的辩证性质,人类就是在概念的辩证过程中无限接近客观事物本身,在概念和它所反映的现象之间的具体地历史地统一过程中认识和改造世界。”[11]对于民事法律行为不以合法性为要件这一发展,也是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相统一的必然结果。 民事法律论文:论“民事法律行为”命名的谬误 近来,因民法典编纂引起的学术争议纷纷而起,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一部法典编纂,如同一面镜子,它既能反映出我们的法学成果和学术水平,也能暴露出我们法学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正是长期以来一直使许多学者尤其是民法学者感到困扰的一个难题。此次《民法草案》第四章又对其专门作出规定,这就使得澄清这个问题更为迫切。因为第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命题本身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第二,由于法律翻译的文化间隙,造成了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将“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混淆;第三,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谈论的“法律行为”实质上应是“法律交易”。因此,如果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对相应内容予以专门规定的话,那么它应该是“法律交易”,而不是“法律行为”,至少不能是“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命题的逻辑错误与认识问题 从民法典编纂角度来讲,“民事法律行为”的命题本身从逻辑上讲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一个专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典编纂中,任何一个具体概念都不必要,也不应该重复大前提或最上位概念,换言之,民法或民法典这个上位概念已经包容了其下位概念的外延,而其下位概念则不应该具有包容其上位概念外延的表达成分。例如,我们不能在民法典中作出诸如“民事物权”、“民事债权”、“民事继承权”或“民事婚姻权”这样的规定,因为它违背了上述思维逻辑。当我们谈到继承权,谈到债权和物权时,所指向的范畴必然是民事法律关系,无需再用“民事”加以限定。同样的道理,“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表达所指向的思考对象,其实也是一个必然属于民法范畴的问题。所以,用“民事”加以限定,理论上没有必要,逻辑上也不成立。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或“民事行为”问题是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纠缠不清的问题之一。自清末民初法律改制到民国时期民法典的编纂完成乃至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有关立法和法律理论始终采用的表述是“法律行为”,台湾、澳门至今仍然如此。但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我们讨论制定民法通则的过程中,随着对“法律行为”制度和理论认识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法律行为”命题下的理论和逻辑存在着问题。最为关键的是,人们发现“法律行为”概念并非民法独有的一个范畴。为了与其他领域的“法律行为”相区分,有学者建议在民法领域的“法律行为”前加一个“民事”予以限定,以避免与民法领域以外的“法律行为”理论相混淆。正是在此背景下,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稿)中首先采用了“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表述,而且对此作了专章规定。两年后通过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正式采用了这个表述,从而使“民事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正式进入民事立法。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避免混淆或误解的做法恰恰是因认识错误而起。这种有意以“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加以区分的做法,主要由于我们对现今“民事法律行为”(或“民事行为”)特定的客观指向或实质特征从一开始就没有准确认识和把握。如前所述,在民事法律领域内,谈“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就是一个逻辑错误。何况,特定种类的法律活动或法律事实不可能因为加上“民事”一词的限定就会发生性质的改变。事实上,这里涉及如何区分“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对于这两个在德国民法理论上原本存在的概念的区分,我国民法学界至今还没有提到讨论的层面。 二、“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之区分 在德国民法中,同时存在一对概念,即“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和“法律行为”(Rechtshandlung)。两者相对存在,而且显然都是在各种具体的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基础上逐渐抽象而成的。也就是说,它是归纳的产物,而不是演绎的产物。所谓法律交易,是说以一定意思表示指向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简单地说,是意欲获得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而法律行为则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必然产生一定法律后果,无论交易行为人是否有获此法律后果的意思指向。由此可见,法律交易与法律行为的本质区别在于一个行为是否具有法律后果的意思指向。有意思指向者是法律交易,无此意思指向者则为法律行为。法律交易是作为本身要获得的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出现;与此相对,法律行为则是作为法律规定其后果的行为出现,而不论行为人本身是否想要获得这种后果。如除了准交易行为和事实行为以及某些程序行为外,还有住所的设定和取消、无因管理、占有取得行为、加工行为等,都可纳入法律行为范畴。 德国法学界对法律交易的认识虽有不同观点,但基本上是明确和一致的。《德国民法典》没有对法律交易给出定义,但《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提案说明》所采用的温德沙伊德的观点是德国民法关于法律交易理论的起点,即:“法律交易是一种私人意思表示,目的在于导致一种法律后果,该法律后果因其为表示人意之所愿而依照法律秩序发生。”现今德国法学对于法律交易的理解基本就是这个思路的展开,即法律交易是“一个人或多个人从事一项交易或若干项具有内在联系的交易,其目的是为了引起某种私法上的后果,亦即使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同法律交易一样,法律行为也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根据《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提案说明》的阐释:“法律行为是法律交易外的一个特殊范畴。与作为具有意欲达到的法律后果而出现的法律交易相对。因为事实上就存在着这样一些行为,其法律后果产生于法律秩序的要求,而不论行为人是否愿意获得。”但当时的立法者们认为,这样的表述难以说是一个严谨的概念,故《德国民法典》最后不仅干脆放弃了对法律行为作一般的定义,而且根本没有采用法律行为这个表述,只是采用了法律交易这个概念。至于有关问题,则灵活地留给了法学家们或法官们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解决。从德国法学理论发展的现实看,法律行为迄今为止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一个开放的、有探索余地的学理问题。 在此还应该指出的是,关于法律行为还有一个广义和狭义的分别问题。前面所说的是狭义上的法律行为。广义上讲,在整个法律秩序范畴内,所有合法的,与法律后果相连接的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所以,除了民法上的法律行为以外,还可能有公法上,如行政法上和司法上的法律行为,像判决、形成判决、强制执行、逮捕、成年宣告、监护设定等;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劳动法合同等。但是上述这些法律行为均非民法意义上的法律行为,更非法律交易;法律理论或法哲学意义上的广义法律行为,现今欧盟法律制度中的法律行为,也都不是民法范畴所要谈论的法律行为。此外,违法行为,其中主要是侵权行为?不法行为?、违约行为等也都不是法律行为,尤其是契约关系范围内的给付障碍或积极违约行为。所有上述法律行为,都是广义上的法律行为。 由此可见,德国民法上有关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的理论十分严密。广义上讲,两者是不同层次的概念,狭义上讲,它们是不同范畴的概念。通常情况下,民法范围内所谈的大多是法律交易,法律行为只是法律交易以外的部分内容。进一步来说,在谈到“法律交易”时,必定是在谈民法范畴的问题;在谈论“法律行为”时,一般是谈法律交易以外的民事法律活动或事实。在德国民法理论中,对于法律行为的定性和涵盖范围虽然有争议,但并不构成十分严重的问题。现在一般有两种理解方式:其一是将法律交易以外的民事法律活动或事实,如准法律交易行为和事实行为概括为“法律行为”;另一种方法是,有意识地回避采用法律行为概念,只是具体地谈准法律交易和事实行为。但是无论如何,法律交易与法律行为的区别是存在的。从现今德国民法著述或教科书来看,所谈论的主要范畴是法律交易,不是法律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法律行为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在《德国民法典》中自始至终没有采用法律行为的表述,而只是采用了法律交易的概念。因此可以说,在德国民法中,法律行为只是一个学理概念,而不是一个规范概念。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法学界的情况却恰恰相反:人们只认识到一个法律行为概念,但在这个概念之下所谈论的又是法律交易的内容。于是乎,将法律行为这个德国民法的学理概念作为规范概念在我们的民法中予以规定就不可避免了,而本来在《德国民法典》中存在的实体规范概念,即法律交易反而被摒弃了。由此可见,我们对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认识和阐释的混乱和错误是十分明显的。我国民法学界在法律行为理论上产生诸多混乱的根本症结就在于此。 对于“民事法律行为”存在的问题,有的学者已经敏锐地察觉。尽管这些人所阐释的观点仍然没有摆脱我国法学界法律行为原始混乱的迷惑和影响,没有走出“民事行为”这样一个陷阱和怪圈,更没有发现这一困惑的真正原因所在,但至少指出了“民事行为”不是什么理论上的突破,而是为了避免自相矛盾使用的一种规避手段或权宜之计。 三、法律翻译的文化间隙造成的误导和错觉 我国民法学界甚至整个法学界对于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认识的混乱,之所以存在而且长期以来没有解决,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从一开始就陷入了概念的错乱当中。具体说,我们当初在引入“法律交易”这个概念时就已经将它与“法律行为”混淆起来。其后,在学习借鉴西方法律的过程中,多少又受到法律翻译偏差的影响,从而导致了这种混乱的发生。具体可以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予以说明。 首先,日本法律翻译对我国学者的误导。应该指出,上个世纪初中国法律按照西方法律模式改制并制定民法时,并未对所接受的各种法律概念和制度进行过透彻充分的研究。当时的法律改制显然具有“一揽子”接受的情形,有些先拿来再慢慢消化的心理。所谓“法律行为”也是其中之一。“法律行为”这个术语实际上是我国清末民初法律改制过程中从日本民法中借用的,而日本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又是日本法学者在明治年间法律改制过程中接受德国民法的“法律交易”概念和制度时的日文表达。从史料上看,最早将德国的“Rechtsgesch?ft”译成“法律行为”的日本学者是梅谦次郎。他在明治年间参与民事立法并主持起草《日本民法典》时,最先在日本民法中引入了德国民法概念“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不过却将其译作“法律行为”。对此问题,日本学界也曾有人提出不同看法,可惜并没有能够引起广泛的重视和讨论。日本学者将德文的“Rechtsgesch?ft”译作“法律行为”,实际上产生了这样的问题:首先,如果是在整个法律领域,它是将一个大概念用作了本位概念,即将法律行为用作了法律交易;其次,在民法领域,它是将一个相对概念混淆了本位概念。也就是说,在原生法律理论中的实际上三个概念,狭义上讲至少两个概念,现在被我们用作一个概念统一予以阐释。更为糟糕的是,许多学者没有看到其中问题所在,故不少民法学者用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理论来解释法律交易,有些法理学者用民法上法律交易的理论来阐释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如此一来,自然乱上加乱。 其次,西方法律翻译所造成的错觉。除了上述历史方面的原因外,还有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原因。由于法律交易是一个典型的德国法概念,所以西文的转译有各种不同的方法,而且多离不开“行为”。例如,对于德文“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英译有几种不同的译法:“juristic act”、“legal transaction”、“juristic action”和“legal act”?等等。上述所有英文译法,实际上都与德文表达的原意有一定程度的差别,特别是“legal act”的译法与原文本旨相去甚远,实际上可以对应于德国法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概念。但是,这种客观情况对许多不了解德文的中国学者自然产生了误导,从而对错误理解和演绎法律交易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清末民初法学家王宠惠在其《德国民法典》英译本中将“Rechtsgesch?ft”译作“juristic act”,显然要比“legal act”这样的译法接近原文本旨。其实,在英美法学者中间,对于德国民法上的“法律交易”的理解也未必都完全清楚。不过有些英美学者却意识到了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的不同,因而主张用“legal act”表示一般意义法律行为概念,而以“juristic act”表示德国法上的法律交易概念。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将“Rechtsgesch?ft”译作英文的“legal transaction”,应该是最为贴近德文本旨的译法,这可能与其原本是德语法学家有关系。我国比较法学者沈宗灵在翻译凯尔森氏著作《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时将其译作“私法行为”,虽然这个译法可以探讨,但它至少已与“法律行为”区别开来。可惜这个细节并没有为民法学界注意和重视,因而除了沈宗灵的翻译外,所有能够传世的对“Rechtsgesch?ft”的其他译法,统统都成了“法律行为”。于是乎,由于法律翻译所产生的文化间隙,使得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和民法上特有的法律交易的差别被模糊了,原来非常有特色的一个理论制度在我们这里发生了混乱。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我国法学界关于法律交易理论从基本认识到概念体系,从概念体系到整个理论存在的问题。对此,法学界并非毫无察觉,但却没有展开深入讨论且予以澄清。已经公之于众的《民法草案》中仍然以“民事法律行为”为题作出了专门规定,表明这个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还进入了立法讨论层面。因此,探讨并说明这个问题已经是不可回避的紧迫工作。 民事法律论文:论私法自治与民事法律行为 [内容摘要] 私法自治是私法的最高原则。私法得以自治的基础在于其具有内在的民事法律行为调整机制。正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在调整机制,保障了私法得以自治。未来民法典应以私法自治为基础建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关键词]私法自治 民事法律行为 基础 工具 构建 德国著名法学家梅迪库斯设想了这样一种社会制度:每个人的所得都由国家分配。粮食、房屋、衣服等都是依行政行为取得的。受领人在死后没有消耗的东西应该退还国家,因此也不存在遗产。国家禁止公民用衣服换取面包。这样一种社会在现代国家中没有成为现实,现实中有的只是奥维尔笔下的动物庄园、索尔仁尼琴笔下的古拉格群岛等这种乌托邦的拙劣模仿,以及这种模仿带来的惨剧。 民法的基本原理是私法自治,而民事法律行为正是实现全面私法自治的手段。按照这一原理的要求,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发生必须通过当事人的合意。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是例外情况,如因为侵权行为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拉丁法谚甚至说,“契约胜法律”,即指契约的效力优先于法律的效力。这一法谚体现的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自治精神。 一、私法自治的基本理论考察 人的社会生活关系可分为公法上的关系和私法上的关系两种。一般而言,以权力服从为基础的法律为公法(Public law),其中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以自由平等关系为基础的法律为私法(Private law),其中包括民法、商法等。作为以自由平等为基础的私法,自治是其基本特征。 (一)对私法自治的内涵和历史背景的考察 大陆法系源于古罗马的罗马法和万民法。因此,私法的很多原则、理念以至制度都能从罗马法中找到其产生、形成的渊源。私法自治原则也不例外,罗马法虽然没有提出完整的私法自治理论,但是其孕育了私法自治原则的内在精神。罗马由于地理位置及版图的扩大,成为当时的国际贸易中心,市场经济相当发达,基于市场经济规律性的要求,导致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和私法的发达。在罗马法的发展过程中,法学家的解释一直是罗马法的渊源之一,即使在古罗马的君主制时期,皇帝也赋予一些权威的法学家以解释权。国家的公权力极少直接的干预私法的运行。法学家可以根据社会的实际情况来对法律进行解释,进而创造新法。这就为私法自治创造了发展的空间。但私法自治并未被抽象为私法原则。 实际意义上的私法自治,应该说是产生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学说”(Theory of autonomy of the parties),正式提出这一学说的是16世纪的法国法学家查理?杜摩林。[[8]]由于16世纪的法国仍然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法律并未实现统一,习惯法在各个封建领地内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这就导致了各地不同的习惯法在适用时的冲突,查理? 杜摩林在此前提下提出应由交易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来调整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后人将此称作“意思自治”学说,即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应该是适用法律的依据。 作为近代第一部范式民法典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民法集合,其中贯穿了意思自治原则。至此,意思自治成为了私法的基本原则,进化成为私法自治,支撑着整个私法体系。对于私法自治的内涵,归纳起来,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见解:1、从市民社会的独立性出发,强调私法于公法的区分性:“在私域范围内,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而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非法干预。” 2、从民法本身的角度出发,认为私法自治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去设计自己的生活,管理自己的事务。3、从私权神圣的角度出发,私法自治具有双重性含义:其不仅意味着当事人有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而且意味着当事人有不为自已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4、私法自治与契约自由同一说:认为私法自治就是契约自由,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自由,包括缔约自由、履约自由、内容自由、形式自由和违约救济自由。另外,私法自治还是一个法哲学命题,其本身包含着很深的伦理学和经济学的内涵。 (二)比较法中的私法自治 随着近代大陆法系私法法典化的进程,私法自治成为了各国民法典的基本指导原则,下面主要从几个范式民法典来阐述私法自治在立法中的体现。 1、《法国民法典》 普遍认同的观点是,私法自治作为古典自由主义在私法中的体现,最早作为一项基本的原则出现在《法国民法典》中。法国学者认为,《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的“依法成立的契约对于缔约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这一条款,将当事人特别约定置于与来源于公权力的法律同等的地位,即赋予当事人的约定以强制力,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直接确认。这种思想,通过无数渠道贯穿于国民议会的整个立法以及以《拿破仑法典》为其结果的工作的全部过程。序言性报告指出,法律不能替代生活事务中的自然理性,而起草民法典各章各项规定的委员会则强调其任务不是制定法律,而是重新表述自明的原则。总之,《拿破仑法典》的起草者坚称,他们继承了罗马法的契约自由和财产自由原则。 2、《德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是在潘德克顿体系下建构的。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在抽象人格的基础上建立的权利体系,以意思的支配为基础。所以,整个私法体系是在依照意思表示的不同而加以区分不同的权利。萨维尼和温德塞这两位法学家在权利的概念上首先提出了意思力(Willensmacht)或意思支配(Willens-herrschaft)说,认为权利为个人意思自由活动或个人意思所能支配的范围。 “这一理论以意思自治为基础,通过人类理性达到法的历史与现实的融合”,从而一直成为《德国民法典》中私法自治的理论基础。虽然有明确的理论基础,但德国民法本身并未像《法国民法典》那样明文规定私法自治原则,而仅于债编中的第305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依民事法律行为创立债之关系,及债之关系内容之变更,以当事人间有契约为必要。”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德国基本法第二条第一项关于任何人有自由发展其人格之基本权利的规定,保障人之一般行为的自由。就此而言,经济交易之自由及契约自由除已经特别的基本权利之规定保护者外,已属于行为自由范畴。由于契约自由乃私法自治原则之具体实践,故德国实务及学者一致认为,私法自治乃民法最基本之原则。因为,就像19世纪制定的其他法典一样,自由主义在其中是占绝对主导地位的,部分自由主义者认为:一个“理性人”可以并且应该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法律应承认其具有享有自由的权利,在民法中就是“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享有这种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地通过契约来决定自己应承担的义务。 由上可知,在范式民法典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私法自治原则,但是其精神无不体现在民法典的各个章节,同时,在许多具体条文的但书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排除法律的规定。这无疑是肯定当事人有权通过意思表示一致来自主创设其相互之间的私法关系。 二、私法自治的内容及其自治基础 (一)私法自治的内容 私法是调整私人关系的法律规范,自治是其根本特征。私法自治的应有之义在于:在私域的范围内,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而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非法干预。一般认为,私法自治的内涵包括私权神圣、身份平等、民事法律行为自由及过错责任等内容。所谓私权神圣,即民事权利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非依法定的程序,任何人或任何机关不能予以限制或剥夺。私权神圣的核心是人格权神圣与财产权神圣,人格权是人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享有财产权的基本前提。在现代社会里财产权日渐重要,“无财产即无人格”。财产权也是人格权行使的有力保障。 身份平等,也即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这种平等只是机会的平等也即一种形式上的平等。“身份平等作为理性要求,却是自罗马法到近代市民法一脉相承的理念和不灭的向往。”在古罗马,奴隶和市民是不平等的;在封建社会,封建市民和农奴是不可能平等的。只有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身份”逐渐被“契约”所取代,这种平等才成为可能。民事法律行为自由,这是私法自治的核心。民事法律行为自由表现为遗嘱自由、契约自由及设立团体的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契约自由。契约自由的含义很广泛,包括缔约人有选择相对人的自由,缔约人有权决定契约内容的自由,缔约人有选择契约形式的自由,缔约人有规定违约责任的自由以及有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自由。“只有在自己有意识的活动过程中,那种选择行为才能被称为自由”。正是私法赋予主体广泛的选择自由,这就极大地激发了私法主体蕴藏的能量,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当然契约自由不是绝对的无条件自由,它的内容受法律的制约,同时也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契约应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契约的权利、义务、责任分配应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等原则。过错责任即行为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行为人对其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私法自治的当然要求。私权神圣、私权平等、民事法律行为自治及过错责任构成了私法自治的本质。私法自治的各方面内容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私法的基础。 (二)私法的自治基础 私法之所以能够得以自治,具有其深厚的自治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私法是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是私法主体的一种不可缺少的价值追求,它排除了性别、财产、籍贯等的差别和身份等的限制,它强调私人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排斥一方利用其不平等的地位对另一方的强制。私法主体在私法关系中实行充分的意思自由,所以私法能够自治。而公法实行管理、命令、服从的调整方式,其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被管理者的意志不能自由,其行为不能自主,公法也就当然不可能自治。 其次,私人生活的复杂性和私人性。一方面,私人生活内容极其丰富,范围极其广泛,种类极其繁多。面对纷繁复杂的私人生活,民法不能、也不应事无巨细地加以调整,而只需从私人生活的规律中抽象、归纳出一般规则和一般制度来对此加以调整。况且,立法者不可能精确设计出私人生活所需要的一切规则。民法制度的设计,“并不是建立某种特定的秩序,而只是创造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一个有序的安排得以自生自发的型构起来并不断地重构。”私法的精髓在于“自治”,“法律的主要功能不是指导干预人民的行为,而是赋予人民完成的行为具有某种法的效力。”作为调整私人生活的私法更是如此。另一方面,私法关系更主要地涉及私人生活领域。在私法关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为外人所知道的信息或领域,如个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私法关系有如此隐私性,本质上即排斥外人介入安排,因而最加之方法,莫如关系之个人依其意愿自作安排。”由此使得私法的自治性显得更为必要。 再次,私法从本质上说具有其内在的法律调整机制,这正是私法得以自治的基础。私法从古罗马法发展至今,其生命历经众多演变,丝毫不减原来之本色。这是因为:其一,私法具有内在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调整机制,从而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具有一套完整的规则体系,如意思表示成立、生效规则等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充分维护私法主体的利益。其二,私法具有内在的价值评价体系,保障了私法主体在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平等。私法促使私法主体应时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意思自由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且将这些原则确立为强行性规定,当事人违之则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其三,私法具有独有的制度体系,如民事权利能力制度、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交易安全制度等,由此构成的制度体系支撑着私法自治的大厦,为私法主体自治提供了坚实的框架,有效地维护着私法主体的自治。其四,私法具有独有的责任体系,确保私法主体能够在私法关系中有效地实行自治,保护私法主体通过自治而取得的权利和利益。可见,私法具有两种调整机制:一是私法本身的内在调整机制即民事法律行为调整机制;二是保障私法自治得以顺利实行的外在调整机制即私法本身的调整机制。其中私法的内在治理机制,保障了私法能够强有力地抵御着公权力不正当进入和干预,从而确保私法能够得以充分自治。 最后,从根本上来说,自治是反映市场经济的私法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中心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经济。自由竞争意味着市场主体是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体,同时也为权利主体,它们都是自己利益的判断者、追求者,在价值规律的指引下,自由地追求属于自己的利益。市场经济同时也是一种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在法律上运行,对这种自由竞争秩序的反映当为私法。私法是市场经济生活的法律表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因为私法“以主体地位平等,机会平等为其确立的前提;以竭力保障权利,救济权利的权利本位观为其基础;以契约自由为其核心内容;以维持有效竞争为其主要功能。”以自治为特征的私法当为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私法自治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反映,正是自治为特征的私法抓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这种社会发展的最基本推动力,并使之法律化,从而也从根本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由此可见,私法自治的核心是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由其根据自己的判断而行为。它尊重人的自主权利,视人作为自我的主宰。“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私法自治尊重人、关心人、视人为终极关怀,这极大地唤发了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种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必将给社会创造极大的财富。人们正是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即社会的发展。一个无视人发展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萎缩、停滞不前的社会。私法自治赋予人们自主地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通过利益的追求从而促进了社会利益乃至社会的进步 三、民事民事法律行为——私法自治的工具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界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来源于德国注释法学派,许多学者认为,最早使用“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是德国学者丹尼埃?奈特尔布兰德 (Danielnettelblandt,1719—1791)。1807年,Pandekten体系的创始人海泽(Heis? se)出版了《民法导论——Pandekten教材》一书,该书第六章以“行为”为题,并在第二节专门讨论了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1794年的普鲁士邦法接受了注释法学派的研究成果,最早采纳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第一次系统、完善地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以后,许多继受德国民法的国家,也纷纷在自己的民法典中采纳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以及相应的规则。 在德国学者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表述通常是从两个方面考察的:一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内涵即意思表示的角度来概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萨维尼曾经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中对民事法律行为作出过一个经典的定义,他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是对总则之下民法各编规定中行为的抽象。大多数德国学者都接受了这种观点。二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功能角度来界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例如温德夏特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旨在法律效力的创设的私的意思宣告”。弗卢梅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旨在通过个人自治即通过实现私法自治的原则以设定一个调整内容的方式成立、变更或解除一个法律关系。 在我国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意思表示要素说。佟柔教授指出:“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又称民事法律行为,系法律事实的一种,指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产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其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引起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行为。二是合法行为说。有学者认为,我国民法通则在构造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时,分别提出了“民事行为”与“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两个基本概念。前者,不必具合法性特征,属“中性”上位概念,后者,必具合法性特征,其必备合法性,这就决定了它是必然有效的,故不存在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问题。所以,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三是私法效果说。梁慧星教授指出,所谓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指以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之一种法律事实。这一概念也强调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但也突出其私法效果。 (二)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 私法是是调整私人利益的规范,由于调整利益私人性,私法允许私法主体充分自治。每一个都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和追求者,私法规范也是处于这种要求而设计的。每个私法主体均是社会的组成分子,一般来说,每个私法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实现了,社会财富也才能得到最大化,社会也才能进步。但是,并不是所有私法主体的利益都是平行的,个人利益之间、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常常是冲突的。何况私法主体对自己利益判断的偏差的情况常有发生,私法主体的个人利益的短视性与社会利益的追求的长期性也是矛盾的,这就加剧了这种冲突的存在。私法调整利益的私人性要求私法主体充分自治,一般来说国家公权利不能直接进入私人领域进行干涉,不能对私法主体追求私人利益的行为进行指手划脚,而只能提供一般规则来对其加以调整和引导予以规范。而民事法律行为恰恰承担起了这个功能。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设立解释了私法自治的基本精神。民事法律行为解释了为什么能够产生、变更和终止法律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对某些行为,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其以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只要当事人的意思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实现当事人的目的,依法发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对于另一部分行为,法律则根本不考虑当事人的目的,只要该行为发生,即发生法律所规定的法律后果。前者即传统民法所言的民事法律行为,后者则是传统民法所言的事实行为。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为意思自治原则提供了基本的空间,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一方面,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民法规范以任意性规范为主要类型。任意性规范,是可以由当事人通过约定而加以排除的规范。任意性规范的功能在于当事人可以以其约定优先于法律规范而适用。如此可以极大地发挥当事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民事法律行为在本质上就是允许当事人通过其意思表示决定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其意思表示变更、消灭其相互关系。这正是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在法律上的表现。另一方面,在民法典的总则编确认私法自治原则,必须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加以落实。私法自治原则是民事主体根据其意志自主形成法律关系的原则,是对通过表达意思产生或消灭法律后果这种可能性的法律承认。私法自治原则具体体现为结社自由、所有权神圣、合同自由、婚姻自由、家庭自治、遗嘱自由以及过错责任等民法的基本理念。私法自治原则强调私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应取决于个人的自由意思,从而给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使民事主体获得自主决定的可能性。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充分体现了民法精神或私法精神,承认个人有独立的人格,承认个人为法的主体,承认个人生活中有一部分是不可干预的,即使国家在未经个人许可时也不得干预个人生活的这一部分。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法律传统、社会生活实践等的影响,各国法律在绝对权的保护上,通常都是采用法定主义的模式予以调整。而引起绝对权的变动的法律事实中,事件和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关于绝对权的类型和变动的原因及变动的效果一般没有当事人实现意思自治的空间。但是,即便如此,在绝对权的设定以及变动过程中,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依然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第三,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为建立有限的、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基础。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是有限的服务型政府,政府的行为应当局限于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凡是涉及社会成员私人生活的领域,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和他人的利益,都应当交给任意法来处理,即允许社会中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应当由私人依法依据其自己的意思加以创设、变更或消灭。这就需要明确强行法的控制范围和任意法的调整范围,对于本属于私人之间的事务应当更多的交给其自行处理。既然意思自治主要体现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因此,民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有必要在总则中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充分体现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意思自治在整个民商法体系或者整个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从而合理界定国家干预与意思自治的界限,为实现建立有限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四、我国未来民法典中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之构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民法通则》第54 条“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的规定说明我国采用了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的立法观点。然而,这一观点有悖于私法自治理念。 正如前文所述,私法自治是个人自由在法律上的充分体现。它是指私人生活关系原则上应由个人依其意思自由予以规范,国家只需消极的加以确认而界以拘束力,不宜妄加干涉。私法自治的真谛在于“尊崇选择”,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行使自由。其基本出发点是自己参与和自己责任,即当事人自由地凭自己的意志去判断、选择、参与私人生活的各个层面。将私法自治理念贯彻到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就产生了民事法律行为自由主义原则。民事法律行为自由是指个人意思行为在原则上系属自由,个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原则上应出于个人的自由意志。可见,建立在私法自治理念基础上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要伸张人格平等,尊重个人自由,推崇意思自治。私法自治是民事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石,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容不得丝毫的行为法定主义(法律对行为主体、内容、形式、客体及实施根据,都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不得违反) . 而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要求以法律来限制甚至取代行为人的意思自由,自然与私法自治理念背道而驰。在私法领域中,“法不禁止即自由”是保障当事人意志行为的最佳手段。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当事人可依意思表示创设权利和义务,只有在这种意思表示以一定方式披露之后,外界方能知晓。而法定主义并不能及于人的意志层面,它仅对当事人所表达出的意思效果加以确认,这种确认是消极的、被动的。法律并不对当事人设定任何权利和义务,而只是对当事人设立的权利义务加以评价。然而,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将民事法律行为强行纳入法定主义轨道。按照这种观点,要成立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不仅要有实施的根据,而且还要有有效的依据。这样,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便无法分割,只能人为地合二为一被界定为“有效成立”。这就抹杀了民事法律行为与生俱来的私法性格和品质,将公法上的法定主义外衣强加于民事民事法律行为这一私法制度之上,使民事法律行为一身兼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性质,置民事法律行为于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 因此,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该还民事法律行为以本来面目,脱掉其合法性内衣,规定之以意思表示为其唯一本质,使其真正贯彻私法自治理念,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大事,是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也是中国法律学人为之奋斗了一个世纪的梦想。中国民法典能否不负众望地担当起历史的使命,能否比肩十九世纪法国民法典和二十世纪德国民法典,成为举世瞩目的伟大法典,我们拭目以待。上文已经论证了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石,所以,我认为妥善处理私法自治原则在法典中的作用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必须把私法自治与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使之不断发展,并有所突破。 民事法律论文: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 [内容摘要] 商誉是一种无形财产,商誉权属于知识产权法律范畴。我国当前法律对商誉权的规定几乎是一片空白,零星的规定既单溥又缺乏可操作性,学界对商誉权又存在诸多模糊认识。作者认为应在基本法民法中的知识产权章节确定商誉权的内容,同时应制定一部单行的《商誉法》以适应时代的要求。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应树立超前意识,加大对商誉权的保护力度,在适用法律时,可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的同时,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和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 [关 键 词] 商誉和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构建,司法保护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我国首次将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纳入刑法保护的视野,不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先进性,它为保护法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遗憾的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关于法人的商誉权却鲜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关于保护法人名誉权等规定已不足于或完全不能涵盖商誉权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之规定亦显得异常的单薄,学界关于商誉权性质归属的激烈争论又显得多么的可笑。如此状况完全不适用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严峻任务与使命,不利于中国经济与法律与国际接轨。而现实中法人商誉权频频遭不法侵害却苦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处境,让我们不得不沉重地将目光投向如此一个命题:中国应该有自己的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 一、商誉的无形财产性及其信息化,完美性和创造性特征决定商誉权的知识产权法律属性。 商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其在工商业活动中所创造的商誉享有专有利益而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商誉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已为法学界认同,但该项权利它究竟属于知识产权还是其他却存在诸多争议。有人认为其属于人格权,也有人认为应将商誉权看作一种复合权,兼具人格权和知识产权双重属性。笔者认为,只要对商誉稍作考究,并从国际法角度进行比较就不难看出,商誉权应归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一)关于商誉的一般性考究 商誉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表示的是一种商业信誉,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它们的生产、流通和与此有直接联系的经济行为中逐渐形成的,反映社会对其生产、产品、销售、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 由于商誉本身是一种综合的社会评价,反映的是商誉主体的总体商业形象,决定了商誉表现形态的特殊性、多样性和复杂性。根据顾客的接触方式和程度不同,商誉可分为:〈1〉内在的表现形态。主要是指商誉主体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方式的优劣,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商誉好坏的根源所在,只有建立在良好的经营管理之上的商誉才是良好稳定的,这种经营管理是一种内部行为,与顾客的接触是间接的,常常通过商誉的外在表现形态来反映。〈2〉外在的表现形态。相对于内在的表现形态来说,它与顾客的接触比较直接,透明度高。商誉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商业道德;第二,商业质量;第三,服务质量;第四,资信;第五,价格。〈3〉与商品生产流通有直接联系的表现形态。这种关系往往是生产流通的前提或必然后果,或者是伴随生产流通而产生的,或者是一种信息传递,比较典型的是广告宣传,因为商誉本身是一种抽象的信息,而信息的有效传播途径就是新闻媒介,所以利用广告宣传来建立商誉本身是一种抽象的信息,而信息的有效传播途径就是新闻媒介,所以利用广告宣传来建立商誉也是可行的。 商誉的表现形态一般是具体的,多种多样的,它们相互配合,密切联系,处于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中,共同反映和影响商誉。 对于商誉的特征,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认识:〈1〉从存在形态看,商誉处于一种信息状态,不占据空间而且难于控制,容易为他人获知。良好的商誉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商誉主体就会努力扩大影响范围;不良的商誉,商誉主体就会尽量缩小影响范围。但是,这种控制往往很难,因为商誉处于一种信息状态,其流向和强度是难以控制的,这是商誉的实质——一种社会评价所决定的,这也是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的原因。〈2〉从表现形态看,良好的商誉具有完美性和创造性,良好的商誉能博采众家之长,经过提炼和重新组合,形成具有鲜明个性的完美形象,这种完美性和创造性正是商誉主体创利获益的关键所在。〈3〉从使用价值的实现来看,商誉的效益必须通过中间媒介,一般的物质商品从商店买来后就可直接用于生产或生活,使用价值的实现立即完成,而商誉仅仅是存在于商誉主体和顾客之间的一种信息,是促进他们进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其使用价值必须通过具体的商业经济行为并用货币形式来实现。〈4〉从商誉的本体看,它是一种综合的抽象,商誉作为财产是商誉主体整体素质的反映,必须依附于商誉主体,是离开了具体生产流通行为的综合抽象,这与具体的买卖合同行为不同。当然,在客观上,具体的买卖行为会对抽象的商誉产生影响。① (二)商誉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 商誉作为商法人经济能力的社会评价,已深化为具有价值形态的财产利益,因而从表现为一般人身利益的名誉中分离出来,并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这是因为:〈1〉财产的本质在于能带来一定的利益,可通过转让等形式来实现其价值,不在于是否具有实体的形态。〈2〉从商誉的产生看,创造良好的商誉需要比社会平均劳动量更多的劳动。这种超额劳动的实质是财产,它通过生产或经营过程以超额利润的货币形式流回生产者或经营者。这种超额利润就是商誉价值的体现。〈3〉从创造商誉的营利目的看,商誉主体花费金钱,时间和精力刻意创造商誉,就在于良好的商誉能创造比同行更多的利润。〈4〉从侵害商誉给予财产赔偿来看,商誉也是一种财产。 商誉权是财产权,已为经济界、法律界的相关文件所肯定。在国际会计界,无形决资产作为虚拟的、无实体形态的资产,其范围即包括传统的知识产权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无形财产权,如特许经营权、商誉权。②在国际多边投资协议中,商誉与版权、专利、商标都是可以用于投资的资产形式。③这说明商誉权的财产性是不容置疑的。 (三)商誉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 从权利本体内容来看,商誉权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双重属性。人身性表明商誉与主体相联系而存在,是企业特使人格形象的表现;财产性说明商誉区别于一般名誉与荣誉,具有相当的财产意义。从权利实体的产生来看,商誉的形成在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态度、技术创新、员工素质、商业文化、管理经验等方面所形成的良好能力,并由此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通认可和积极评价。这种经营管理中的资信,有些属于人的智力劳动的创造物,但多数却是来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可见,智力成果不是知识产权的唯一保护对象。换言之,将商誉权归类于知识产权,关键在于其无形财产权属性,或者说商誉的非物质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说商誉权符合知识产权的固有特征。这也符合《建立知识产权组织规定》的“知识产权包括……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权利,”从内容上说,商誉权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双重内容,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相似。从国外的实践和立法看,他们把专利、商标商号和商誉所享有的独立权利,称为工业产权。④我国与许多国家的双边互保投资协定也承认商誉权是知识产权。比如,我国与法国的《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1984年5月 30日〉规定,“投资”系指依据在其领土和海域内接受投资的缔约上方的法律用于投资的各种财产,尤其是:……〈四〉著作权,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工艺流程,商号和商誉。 商誉权虽然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具有客体非物质性的本质特征,但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传统知识产权相比较而言,该项权利还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 1、非确定的地域性。商誉权虽为知识产权之一种,但其取得无须通过申请登记、授予等法定程序,其效力并不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商誉权虽不具有一国地域性的特征,但其效力范围可从两个方面来确定:一是其企业在后者有效登记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利益,即商誉权在特定企业所属的行政区域或行业内受到保护;二是在商誉权发生影响并受到侵犯的地域范围内具有排他效力,即商誉主体在任何地方合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建立起商誉,遇有该商誉受到诋毁时都可以行使禁止权。 2、非法定的时间性。商誉权具有一般人格权的某种属性,即与特定主体相联系而存在,因此该项权利无法律限定的保护期间,即不具有一般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征。一般说来,商誉权与特定企业共存亡,只要企业存在,其商誉权就会继续存在。但在有的情况下,虽出现企业法人终止,但企业的商誉并不会立即随之消灭。当然,在这段时间内,商誉将因主体缺位而不能成其为权利,而只能作为一种自然状态存在。在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处于不断的优劣变化的循环之中,它既不象物质产品那样具有最终形态性,也不象技术产品那样因申请保护加以固定化。因此,商誉权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同,其保护范围无法基于客体的表现形式(作品)、技术特征(专利)或标记构成(商标)来加以确定。诚然,商誉权“在一般的合理长的时间内仍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也可以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加以量化。需注意的是,在评估前,未量化的商誉权始终存在并受法律保护。”⑤ 二、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 在商誉权的国际保护领域,目前相关国际公约主要是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对商誉权进行规定,并将其纳人到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中。《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第10条之2列举了三种特别应予以禁止的行为包括“在经营商业中,具有损害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商誉性质的虚伪说法”。1967年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何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公约虽未作出解释,但1993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对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示范法草案》第5条以巴黎公约的相关条款为依据,规定了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凡在工商活动中损害或可能损害他人企业或其活动,尤其是对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信誉的虚伪或不正当的说法,应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商业混淆行为一样,这种损害商誉的做法可以出现在比较广告之中、产品促销活动之中,也可以发生在工商活动中,例如与分包或供应商有关的活动当中。但是与混淆行为不同的是,典型的误导混淆行为是关于某人自己产品或服务的说法,为使消费者对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产生虚伪的印象,而并不直接针对竞争对手。损害商誉的行为则是直接针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或其他工商业活动。从国际公约的立法精神来看,归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权主要是一种禁止权,即是排除他人不正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包括侵害商誉)的一种权利。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对象的商誉权,应是具有财产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因此立法者主张给予类似物权的保护。 关于商誉的无形财产性质及其法律保护,在我国首先是通过国际间的双边条约加以确认的。1982年我国与瑞典签订的《关于互相保护投资的协定》规定,“投资”应包括缔约的一方投资者在缔约的另一方境内,依照法律和规章用于投资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尤其是版权、工业产权、工艺流程、商号和商誉。1984年我国与法国签订的《关于互相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对“投资范围的解释亦将商誉包括在内。”以法律形式确定企业法人信誉的相关制度首推1986年《民法通则》,该法第5章“ 人身权”一节中专门规定了法人名誉权、荣誉权。该类规定将上述权利归类于非财产权,这与发生在工商业活动中的商誉权有很大差别。因此,仅仅以法人名誉权制度来代替商誉权的专门保护是不够的。1993年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出发,对侵害商誉权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制。该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一规定为我国保护商誉权,制裁侵害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有关法律文件还从资产或产权的角度肯定了商誉权的性质和地位。1992年财政部与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第37条确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同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两个规范性文件都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这说明,商誉权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一样,是企业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单独地进行资产评估并以确定的资产值进行投资。这种资产的权利形态属于无形财产权的范畴。 虽然我国的商誉权保护制度已在相关法律文件中得以确立,但这些规范散见于多部法律之中,许多规范过于粗疏而缺乏可操作性,从而显得既零散又无系统性。如此状况已无法适应时代对法制的要求。 三、关于建构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设想 参考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与国外立法,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出发,建构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应分如下二步进行: 首先,在制定《民法典》时,在知识产权章节中规定商誉权的内容,从基本法的角度给人们一个初步的印象,增强和培养商誉权方面的法律意识。如果现在我国制定《民法典》尚不成熟的话,至少也应修改现有的《民法通则》,在其中知识产权这一节中增加商誉权的主要内容。这是因为,根据物权法定主义的原则,商誉权作为一种现实中存在的具体无形财产,其法律地位必须由民法予以确认。我国民法通则没有确认商誉权,仅仅从法人人格权中推导出商誉权并将这种权利归类于非财产权,这一立法缺陷应予修正。 其次,应制定一部单行的《商誉法》。单行商誉法主要包括下面的内容:商誉的取得、评估、投资、转让、合并、管理、侵权责任等。当然,制定单行法时,要综合考虑并协调好其与民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我国目前对商誉权的保护大抵采取间接保护的方式,即对侵害商誉的行为,或确认为侵害法人人格权的行为,或视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间接保护方式不是完备的独立的权利保护制度,且特别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细则性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多有不便。制定单行商誉法就是将现有法律的间接保护方式,改为直接保护的法律方式。 这样一来,我国就形成了商誉权保护的立体法律网络体系,即从民法典(基本法)到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特别法)等不同层面对商誉权保护问题作出规定。 四、关于当前商誉权的司法保护问题 商誉的实质是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它直接关系到他人对该生产者、经营者的信任程度,关系到其民事权利的得失。商誉主体在事实上能否与他人发生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它的商誉起着很大作用。如果它的社会评价受到歪曲,就会对其在民事交往或其它社会活动中产生不利的甚至可能导致破产的影响,商誉权就是商誉主体依法享有的商誉不受侵害的权利,商誉的保护通过商誉权的行使来实现。在基本法未修改,单行商誉法未制定之前,对商誉权如何进行司法保护成了时下非常迫切的问题。笔者认为,司法机关一方面应加大刑事保护的力度,另一方面要树立超前意识,按民事法律相关精神和原则进行执法,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商誉权,制裁不法行为。 (一)商誉侵权的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构成商誉侵权必须同时符合如下四个要件: 1、主观上有过错。侵害商誉权的行为发生在竞争对手之间,这一行为的目的在于通过诋毁、诽谤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削弱对方当事人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因此,故意行为才构成侵权行为。从过错心理方面来分析,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商誉的结果,但希望或放任这种商誉毁损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这种主观故意性是明显而确定的。出于过失而损害了他人的商誉,应以侵犯名誉权论处。 2、行为人具有经营者身份。这是确定商誉侵权的主体资格,即只有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才构成该类特殊侵权行为,非经营者实施的侮辱、诽谤、贬低的行为则以一般侵权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对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示范法》,均将商誉侵害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英美法系国家为商誉权提供仿冒诉讼与其他特殊诉讼的救济方式,其主体指向概为经营者。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适用竞争法保护商誉权,因此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存在着商业竞争关系。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于1998年做出司法解释,从主体要件方面明确了侵犯商誉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的区别:(1)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或者对经营者的某种行为或其产品、服务等所作的评论严重不当,如定性错误、乱下结论,致经营者名誉受到损害的,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应按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2)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由此可见,新闻单位、消费者与商誉主体没有竞争关系,不互为竞争对手,因此不能作为侵犯商誉权行为的主体。他们所实施的商业诽谤或诋毁行为以侵害一般人格权论,不能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3、实施了商誉侵权行为。侵害商誉权的行为表现为捏造虚伪事实或对真实事件采取不正当说法,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所作出的解释,凡是对某企业产品、服务或商业活动提出虚假或不当的说法,都是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 4、产生了侵权损害事实。侵害商誉权的损害事实,是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导致关于权利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并由此造成了商誉的实际损害。损害事实认定的前提条件在于判断特定主体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是否建立了自己的商誉。对于这一问题可从两方面来考察:第一,当事人提起侵权之诉必须是其有产品在该地区(受诉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地区,以下同)销售,或其服务业务在该地区开展,或在该地区有与生产和流通有直接联系的经济行为,抑或有从事生产和服务的分支机构;第二,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消费者意识到当事人的产品或服务的存在。如果社会公众未能意识到特定主体的产品或服务在该地区的存在,就可以证明该主体未能在这一地区建立起商誉,从而也就不可能存在侵害商誉权的事实。损害事实认定的标准在于商誉损害的危害性结果的发生。商誉损害的内容涉及对商事主体的产品质量、经营现状、销售状况、履约能力及态度等经济能力进行贬损、误导以及施加不当影响的事实,上述事实的发生即是危害结果的发生。损害事实是关于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事实,它往往会造成特定主体财产利益的损失。侵害誉权行为,肯定会有商誉贬损的危害结果,但并非 当然或绝对发生实际经济损失。换言之,是否造成商誉的实际损失,不是侵害商誉权的必要条件。 (二)商誉的评估 商誉是一种财产,要使其成为量化的资产必须通过评估。由于商誉具有抽象性、综合性等特征,决定了价值计算的复杂性,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价值量不能象一般商品那样直接以它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现可现可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用一定的程序由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具体可以这样进行: 1、基本因素,即对评估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具体地说,就是商誉所创造的超额利润或新增利润。就超额利润来说,要测出该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资本收益率和同行业的基准收益率,采用收益现值的标准,把两者相减就可得到。就新增利润的测定来说,要测出现阶段的资金收益率和以前一段相对时间的基准收益率,用同样的方法就可得到。超额利润是横向的比较,是同行业之间的比较;而新增利润是纵向比较,是自身前后两个时期的比较,这两种方法最好结合使用。同时,由于商誉自身的不定型性,必须用动态法和静态法两种方式计算,确定其评估值。 2、非基本因素,这是我认为还须考虑的因素,主要有:〈1〉商誉的形成成本,也即形成现阶段的商誉所付出的代价,商誉由于不可比性,无法在流通过程中自然地形成它的价值基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往往只能承认每个商誉的个别劳动量为必要劳动量。因此,商誉形成的成本,就当然成为评估商誉的重要因素。〈2〉商誉的成熟程度,也即商誉信息的传播广度和顾客的接受深度,商誉作为联系生产者、经营者和顾客的接受深度,商誉作为联系生产者、经营者和顾客的“桥梁”,是促销创益的催化剂,因此,商誉的成熟程度就自然地成为测定因素,比较有效的方法可考虑民意测验。 总之,虽然对作为无形财产的商誉的评估是一项很细很复杂的工作,但却是可行的。这也恰恰证明了商誉的确是一种无形财产。 (三)商誉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 商誉侵权从广义上来说,属于民事侵权的部分,同时该行为又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但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誉侵权的法律规定显得过于单薄,而《民法通则》又缺乏相应的明确规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在审理商誉侵权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便成为一个较为剌手的问题。笔者认为,法无明文规定并不意味着无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可行,况且任何一部法律都无法穷尽社会实践中所有的法律现象,按法律原则和精神办不但合法而且也是可行的。就商誉侵权行为来说,其违反的民事法律原则就是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而此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说是整个民法中的“帝王原则”。因而在审理涉及商誉侵权案件时,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之规定,同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诚实信用和民事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相应条款。
经济法论文: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浅议 论文摘要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我国有关的循环经济立法存在许多疏漏,应予以完善。应确立循环经济法预防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分担责任原则和“3R”原则;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发挥政府公众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 循环经济 法制建设 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如果说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制约,那么循环经济的发展就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强化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涉及每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必要途径,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步伐加快,依法治国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追求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这给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1970年,A.克尼斯等人基于生态系统的危机,即物质代谢结构的崩溃而撰文提出了“物质循环分析论”,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应当包括资源、能源的投入生产加工分配流通最终消费排放废弃物的全过程,这是首次在经济学理论中提出经济循环与物质循环相适应的思想。 以物质循环分析论为基础,物质循环全过程管理理念逐渐形成,即对物质从生产直至废弃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管理的过程,除了回收、再生循环和再商品化外,还必须促进和管理全社会的物质循环,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外延。 二、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现状及问题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建设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出台十余部环境保护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节约资源法》、《水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土保持法》等。在《清洁生产促进法》中首次提到“循环经济”,这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历程中是一次尝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了国家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的内容,该法中的这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实施减量化的基本理念,为固体废物的处理提出了法律依据。而《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基本的法律构架,但是我国并没有相关的行政法规对循环经济做出规定,只以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退耕还林》细则中有所规定。 下面从我国法律体系方面具体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有许多领域法律没有涉及,而在一些领域又存在规定上的重叠,给执法者带来许多麻烦,同时也不利于普及法律知识,例如我国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循环经济做出明确的规定,一些污染物存在跨行业的特性,对于这些特殊的物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第二,立法过度集中在工业领域而忽视农业方面的立法,第三产业更是少之又少,同时工业立法因缺少相应配套措施也变得举步维艰,可反映出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在立法上给一、三产业相应的重视。 第三,环境立法存在的效力较低的固有问题,常常流于表面形式,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提倡和口号比较多,没有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实现的可能性较小。 第四,建设主体规定的并不明确,法律只规定政府部门的公开信息义务,对于企业及其他主体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具体执行不畅。 第五,对生产责任延伸方面没有相关的监管保障,在发展循环经济的下,建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责任主体上规定了生产者不仅对本企业的产品负责,企业有对产品进行回收和清除的责任,看似完备的制度设计其实缺乏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政府的执行监督文件。 三、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对策 (一)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法律原则,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使国家、企业时刻保持正确的方向,明确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责任,更加注重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同时强调清洁生产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物合理排放的重要性。 1.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针对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造成环境破坏提出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亟待寻求合适途径解决。环境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及各种生物的生存环境的安全,不利于实现人类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源头上分析、解决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落实预防原则的根本,特别要注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针对汽车尾气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也要格外关注,通过制定限制排放量等具体的措施,运用相关的奖惩机制,鼓励公民和企业为保护环境做出一份贡献,同时更是造福人类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实现政府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广泛凝聚群众智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只依靠政府力量力量是单薄的,效果是不显着的,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办法指示,并在企业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提高公民对参与低碳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欧洲国家经历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工业生产的滞后性,使欧洲各国在上世界中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问题。欧盟各国在经济政治地理文化等方面存在各种相似,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各国协同合作,特别注意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要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公益广告、志愿者讲解等 宣传模式形成良好的氛围。 3.“3R”原则 3R原则即再利用、再循环、减量化的简称,是面对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资源总量急剧减少,人口增长与资源消耗矛盾突出的现状应坚决贯彻的原则。我国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同时资源的利用率相对低下,能耗太高,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由此产生的环境与资源问题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再利用即面对资源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为解决资源短缺与资源不能满足人类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问题而提出的。要实现再利用,首先要政府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开采资源和利用资源的先进设备,同时要求不断提高各类社会主体节约资源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再循环,是与资源的再利用一脉相承的原则,通过对剩余资源和废物的再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既能克服废物排放的难题,又可以增加经济总量,是一种一举两得的措施。减量化,是指通过减少排放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通过企业清洁生产,特别注意生产流程的低碳化和无污染,减少废气废水废物的排放。 4.分担责任原则 循环经济责任原则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对环境应尽的义务以及破坏环境承担的社会责任。严格区分不同主体的责任,使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如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企业要更加注重清洁生产和减少排放;公民培养从小处着手,从点滴做起的意识,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排放,坚持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模式。通过各方努力,使环境保护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地推进。循环经济责任原则就是更加明确了各个主体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以及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使国家、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配合,形成密切联系的整体。通过确立政府、企业和公民在资源综合利用、废料回收再利用、清洁生产、生态保护、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环境资源分配方面的公平与正义,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对策 我国循环经济起步较晚,发展比较缓慢,本身缺乏经验可循,并且面临技术、人员、管理、资金等诸多难题。因此,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有较大空间可待提高。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发展,法律往往显示出其滞后性和保守性,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将保护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使百姓和社会享受到循环经济的好处,比如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入保护环境的具体规定,作为约束竞争主体的一项准则,同时,其它法律中也要更加明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垃圾处理和废物利用等具体环节缺乏具体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因此要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充分的重视。 其次,政府要加强监管。加强与我国民间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建立专门机构监管各类主体义务履行情况,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要求拒绝承担义务或者未按要求安排生产生活的人员承担责任,对有效控制排放的主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精神奖励,同时发挥国家宣传部门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转变发展模式必须依靠坚实的社会基础,必须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迫感,增强群众绿色生活的意识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再次,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在日本,由于消费者数量庞大、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而生产者则不然,生产的产品废物的责任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完全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考虑不同主体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策略。现阶段我国各大生产行业还存在于生产链中技术落后的情况,因而产生的废物量超出法律规范要求的比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生产、已有约束性条款,但由于引进减排技术、再生利用废物的代价远高于废物产生的成本。因此,大多中小型生产企业多选用落后的经营模式,依然延用高耗能、高排放的粗放型生产方式,违背了国家发展节能型经济的宗旨,极大阻碍了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经济进程。所以,在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废物产生量的控制。可以建立抑制废物产生制度,以预防为原则建立循环经济基本的法律制度,健全我国废物产生标准,建立从事废物处理工作的行业和产品的规范标准。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投身到环保新兴技术的研发中。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改革探析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但居民收入差距却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我们应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收入分配改革 垄断性国有企业 财政税收 经济法作为一个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法部门,其核心是社会本位,这来源于经济法对实质正义、社会效率、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的追求。因此,基于经济法的目的、价值观念、理念和特性,它理应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初次分配排除垄断和再次分配促进公平方面,发挥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政策法和财税法的系统作用,本文也着意从这一方面来展开。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曾对分配和生产的关系做过这样的经典论述,“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豍.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收入分配公正、合理的实现首先需要所有制问题的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的诸多问题会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而消失。但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的现实状况不同,居民收入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据北师大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李实课题组测算认为,2010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50的水平。而按照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基尼系数等级线,0.40是警戒线,0.50是危机线,0.60是动乱线,这说明我国已经濒临危机线甚至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危机线竖.由此可见,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迫在眉睫,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 所谓“顶层设计”,原本是来自网络工程学的一种说法,英文原文是top—downdesign,它是说在进行一个大系统的建设前,要从顶层开始,由上到下的进行设计豏.因此根据此理论,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就是以怎样的理念和原则来指引和设计合理、有效地收入分配改革实践。 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否合理关系到收入分配改革的成败。基于经济法的视角,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们认为对待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形成这样的共识: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如何有效落实我们的分配制度 落实好收入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劳动报酬;二是财产性收入。因此如何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成为了问题的关键。 (一)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在当前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格局之下,劳动报酬即工资仍是人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靠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的。(1)近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直得不到完善和有效运作,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是无法靠政府一方面的力量来解决的,还要靠工会等社会自治团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鉴于经济法主体角色的特定性以及劳动者力量的薄弱,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及其他NGO等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政府与企业、个人利益,建立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途径。当然在培育工会等自治组织时,应避免“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现象,提高其自治性和自愿性,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和诉求。(2)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是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所在,对于保障底层行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底限性公平的体现。在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推动作用,形成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度。 (二)下大气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决策。但目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是很不乐观的,仅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小部分,迫切需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大力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和征用公民财产的过程中,要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加值权利不受侵害;(2)进一步明晰产权,使之能够在抵押、转让、出租等交易流动中广泛运用,这主要涉及的是居民的不动产方面;(3)在动产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主要考验的是居民的理财能力。因此要靠金融机构的努力,拓宽居民金融理财渠道,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加强对交易行为的规范,确保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四、垄断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在收入分配领域,垄断性国企高收入群体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成为体制内与体制外乃至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典型缩影豑.据国家统计局5月3日的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前者是后者的1.8倍,足见两者差距较大。因此,收入分配 领域的国企改革对收入分配改革具有战略性的全局意义。但是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并不能笼统的一刀切,我们主要应是针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进行改革,这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而且单纯采取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减收政策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应坚持扩大体制内竞争和“结构性减薪”并举的总体策略。具体如下: (1)通过扩大体制内竞争来改革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法和反垄断法的作用。首先通过产业政策立法,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中来,尤其是在我们的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性行业。让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这样不仅有利于私营企业利润的增长从而使其职工工资增长,更有利于市场竞争化程度的提高,使国有企业面对充分的竞争而焕发活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其次,加强反垄断法和公司法的有效实施,使垄断性国有企业向着政企分开的现代化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发展,尽最大限度减少某些垄断性国有企业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并存的现状,以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竞争水平。(2)主张对国企职工采取“结构性减薪”的做法,即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职业和特定岗位的人群实行减薪。首先在国有企业职工群体中,收入较高的是国企管理人员,原因有二,一是这些人员多由行政指派,没有在其任命上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是这些高管的工资与企业绩效关联不大,且信息披露不全面。对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严格规范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上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坚持市场才是企业家最好的定价者豓,并把管理因素对于企业的贡献作为其薪酬的重要衡量因素。其次,对于国企职工并非一味的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对于国企非正式职工,退休、下岗职工而言,要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水平。 五、财政税收改革 如果说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是基础,那么在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则是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关键所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而对于再分配领域来说,则是经济法特别是财税法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舞台。财税法范围较广,以下着力从预算法和税法两个方面谈一下我们再分配领域的改革。 (一)预算法与再分配预算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和取得、使用和分配以及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质是对政府收支活动的控制。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年增长,有的地方增长率甚至已经超过了15%,大大超过了同期的GDP增速和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如何花好这些钱,如何让政府把钱花的更合理,则需要预算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使我们的国家预算更好地服务于收入分配改革,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1)促使合理财政支出结构的形成。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扶持力度,将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保民生、促增长上,使社会发展惠及人民大众。(2)减少行政权对预算权的干预。按照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各级人大行使预算审批权,其他机关不得干预。但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尤为严重,尤其是在各级地方。因此必须切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使政府在制度框架的束缚下合理分配财政支出。 (二)税法与再分配根据社会契约论,税是公民从国家获得的利益的对价,黑格尔也曾说过税是个人对国家作出的牺牲。从其本质来看,税收是政府对国民收入进行的二次分配,理应对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发挥应有的作用。税法与再分配应着力处理好两点:(1)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即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减轻一部分群体和税种的税负水平。尤其是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要合理制定个税起征点,实行综合所得制,即对收入总额实行累进制,多收多交,少收少交。(2)收入不公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财产的不公,因此要开征财产税,即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类税,包括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许多学者也做过很多可行性研究,立法应尽快做出回应,出台相关法律,我们认为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有助于解决社会成员发展不公的问题。 六、结语 收入分配的改革需要法制的规范,随着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进,经济法必将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收入分配改革保驾护航。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角度下国家职能的运营 一、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治原则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通过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同传统的国家统制职能必须由不同的职能机关诸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监督机关分别行使、实现一样,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作为因应市场经济而产生的国家职能,由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中国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作为部级事业单位,对金融资本市场进行独立监督、调控。不过,政府是法律授权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最重要的载体,政府依法行使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是国家通过法律授予其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具体表现,而且不再是行政式的管理,更多表现为一种监管、一种积极的引导。国家以法律授权的方式选择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是因为政府具有比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更明显的优势:一方面政府机关设置健全,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各种职能部门、机构能够有效地执行复杂的任务;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履盖面广、多层级的网络框架,对国民经济运行形成及时、有效的管理。同时,国家法律的执行素由行政机关来承担,对现实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并不符合立法和司法的性质,因此,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以法律授权形式授权政府实现是一种必然选择。 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来源于法律授权,这意味着政府实现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遵循法治原则,根据法律授权对市场经济运行生成的各种问题作出准确的回应并且提出解决方案,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其经济调节的职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政府的定位和角色的转换,这是因为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使得政府习惯于以权力干预市场运行,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解决市场问题,由此可能导致政府在实现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不按市场规律办事,存在严重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而且政府内设机构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等问题也严重制约市场机制效能的发挥,妨碍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现国家对市场的经济调节职能只能是法律的执行者,这种定位决定了政府必须完成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的角色转换。 法治原则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准则。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治理中的法治既区别于人治,也区别于法制。英国法学家洛克认为法治就是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法治的核心思想是要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因此,法治的核心是严格依法办事,法治的关键在于制约权力。同样,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机制,法的规定是社会管理的根据和手段,法的实现是社会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人治的本质是“贤人政治”,即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治国方略、方式,具有随意专横的性质,政以言兴,也以言废,人治以权力为核心,轻视法律。法制虽然与法治有着密切的联系,泛指国家法律的体系、体制与架构的整体,法制既可能是约束权力的法治之下的法制,也可能是为权力控制的人治之下的法制,但法治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权威,任何人均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而且法治约束权力,尤其是对公共权力或者国家权力的约束,一切权力都必须服从法律,在法律之内活动。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是因应市场经济而生的新型国家职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既反对权力干预市场运行,又需要权力纠正市场机制的外部性缺陷,需要政府运用权力纠正市场失灵。市场机制对权力的两面性决定了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市场问题。 法治原则要求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有所作为。市场机制作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调节机制,是价格、竞争、供求等市场因素在市场交换过程中相互制约与相互影响、自行调节经济运行的有机统一的系统,由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以及竞争机制构成,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唯利性和滞后性特点,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完全竞争、不完全信息以及外部性、公共物品不充分等市场障碍或市场缺陷,市场失灵成为市场机制不可克服的矛盾。 市场机制的内生性缺陷会直接导致资源配置失调、供求失衡、分配不均以及市场垄断等问题,进而扭曲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因此,微观领域的无序竞争和宏观领域的结构性失衡需要国家调节机制,即运用公权力,由“政府约束和指导”市场,调节宏观经济活动和规制、监管微观市场主体行为,限制“经济力量的自由运用”。 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限制 政府调节或干预市场必须依法办事,这是法治经济的应有之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最根本的任务是制度供给,通过制定社会经济公共政策和市场运行法律规则,确立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达成公开、公正、平等、有序、自由的竞争秩序。政府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来源于法律授权,其行使也必然受到法律的限制。 (一)政府经济调节的理念限制 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共同构成市场经济整体,微观经济涉及市场参加者及其经济行为,宏观经济则以国民经济运行为对象,表现为经济总量关系,主要是国民经济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重要指标。宏观经济由不同的微观经济组成,微观经济运行受宏观经济指导。无论是宏观经济领域还是微观经济领域,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都会因市场固有的缺陷导致运行偏差,解决和处理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问题、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则是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根本任务。从理论上看,政府依法调节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分别采用“规制”和“调控”的不同思路和理念。 规制即规范、制约,是规定、制度的动态表现。简言之,规制就是以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制度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这是一个具体化、范畴化、目的化的动作概念。微观规制就是政府依法对参与市场运行的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干预。对于微观市场而言,只有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克服不同市场主体在利益最大化驱使下多元利益与市场秩序的冲突,才能建立一个统一行为规则、统一评判标准的平等、公平、公正、开放、自由的市场。因此,政府对微观市场采用“规制”的干预理念是对微观市场结构、特征理性分析的结果,其目的在于弥补和治理市场机制缺陷,规范和矫正市场活动、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微观规制通过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持的规范,实现政府与市场运行的最直接的接触。 调控即调节、控制,是一种综合化、系统化和间接化的行为方式。宏观调控是政府为促进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对宏观经济运行所为的经济总量调节和控制。政府对宏观经济领域采用调控的理念,充分体现了对宏观经济利益主体多元而复杂、对象广泛全面而又不确定、内容抽象而又不断变动等特征的理解和把握,体现了国家作为保障社会政治经济安全的公共利益代表者的高度责任心,也体现了政府在驾驭市场全局性问题上的独特优势和能力。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依据法律和政策,运用计划 、财政、货币和产业等调节工具,平衡经济波动和促进社会经济平衡发展。 政府对市场调节采取不同的“规制”和“调控”理念,在根本上是由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所存在的质的差异性决定的。政府为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在微观经济领域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禁止或强制要求市场主体行为,因此,规制是国家强权力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对清除市场机制的“毒瘤”、“赘肉”具有“速效”、“强硬”的功能,留给市场主体选择的余地较小;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却只能以间接的倡导、鼓励和利益诱导等方式,引导和促进各种利益主体的市场主体行为,达成实现整体经济战略、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目的,调控的特质决定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柔性属性。 (二)政府经济调节的权力限制 政府干预市场的正当性在于市场需要,但政府干预同样面临失灵的危险。古典政治学家从政府的本质出发普遍认为政府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人们通过一定的契约关系建立公共组织管理社会,并认为政府以保护私有财产为目的,因此,政府是社会性的,没有自己的利益。但现代经济学家从“经济人”概念出发,把政府当作追求经济利益的个体看待,认为最大化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也是政府的基本属性。不仅构成政府的官员有自己的私利,而且政府也有自身的利益,政府自利性弱化了政府的自我控制能力,政府在自利性驱使下的非理性行为最终导致产生政府失灵的危险。这是因为政府权力不仅仅是一种能量,而且也是一种动量,富有扩张性、侵略性和进犯性。 政府依法获得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由此政府也承担了法律设定的积极作为和有效作为的义务。与权力是一种强势的政治资源截然相反,义务是一种负荷、一种负担,义务的先天特质具有劳务性、公务性和服务性,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压力。权力与义务的各自特质决定了政府的选择偏好。从自利的动机出发,政府及其公职人员面对权力与义务的选择,最优的理性行为是努力实现自身公共权力的最大化,同时尽力将其依法承担的公共义务最小化,即尽可能逃避或推卸公共义务。政府及其官员对公共权力与义务的不同偏好决定了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然存在缺位、越位或错位的现象①,“法律、习惯、传统、道德教育这些设计出来和演化形成以限制或控制这些短期私利的做法”。 为克服政府失灵,防止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肆意干预市场或者怠于履行其市场规制、宏观调控职责,必须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权与微观规制权的法律限制。从经济法实践看,授权本身即构成政府权力的法律限制,因为在法治时代政府活动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基础,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政府均不得作为。经济法在授权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行使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的同时,也明确设定政府的法律义务,明确政府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和方式、方法。以《价格法》为例,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规制大多属于常规性规制,但《价格法》第30条至第32条对政府非常规的市场价格干预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即当重要商品或服务价格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全面冻结价格的措施;在据以实行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反垄断法》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职责、认定标准、调查程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进行了严格的法律限制。 (三)政府经济调节的手段限制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把最具权威性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放在同一层次,这种观念对法治社会、法治理念的构建具有相当的消极影响。行政手段是政府行政权的产物,具有“人治”属性。行政手段是政府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垂直性的法律特征。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实质是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国家经济统制,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行为①,“在人治类型秩序中,由于倚重个别精英的聪明才智或超凡能力,致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处于不确定状况,很大程度取决于个别领袖的判断与偏好”。由于行政手段来源于行政决策的指令,依赖于行政机关的实施,而行政决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失误和偏差,导致政府行政干预手段的滥用和干预市场的负效应。20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从消极行政到积极行政的演变,行政权力的扩张一方面符合社会现实的需要,使得市场获得政府公共权威的协调和保护,但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不合理增长和被滥用又使得个体利益遭受侵害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政府行政干预与市场主体自由权利呈现冲突状态,单纯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是一种无节制、危险的干预活动,必须把这种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的规定性使政府干预合法化、程序化、责任化,才能杜绝行政手段的随意性和无制约性。 经济手段的抽象性必须转换为法律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尤其是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往往运用经济手段,即从经济体系中找出某些关键的经济变量作为杠杆,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加以影响,只有那些具有杠杆性质能对国民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变量才能构成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手段,如财政、货币或者产业的经济变量调整手段不仅操作性强,而且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它要求国家运用经济杠杆干预市场必须谨慎,慎重使用经济手段。为防止政府在推行经济手段干预市场出现决策冲动和混沌,有效发挥经济手段在调控经济中的作用,也必须使经济政策的内容、手段法律化,使经济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律手段贯彻、落实经济政策的思路和理念。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法律手段中的法律责任的归宿是任何行政手段或经济手段所无法仿效的,法律责任对主体行为的制约和威慑也是其他手段所无法实现的。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社会全局,必须通过责任的追究才能达到慎行的目的。人的责任心与法律责任成正比,法律责任越重,人的责任心越强,法律责任越轻,人的责任心越弱,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人的责任心。为了杜绝政府干预经济中草率、主观、不负责任的现象,也为了昭示市场规则的严肃性,必须追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的法律化。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无论是市场规制还是宏观调控,都不是国家的任意行为,而是依法治理市场的法律行为,通过法律手段实施,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法律化是西方市场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而转轨型国家职能的实现方式也正在发生着质的变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由单一的行政干预转向行政、经济和法律并用,且逐步迈向以法律调控为中心的轨道。 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命题出发,国家调节经济的途径应该是法律手段,政府必须依法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措施,严格遵循法律设定的程序调节市场运行,克服或消除市场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特定障碍,不应当存在法律手段以外的其他手段,这些手段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撑和约束,即容易造成权力对市场的侵凌或任意干预,显然有违于法治经济的精神。因此,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无论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还是法律手段,最终必须采用法律形式。 当前政府调节市场的手段除应将经济手段纳入法律范畴外,还应尽可能降低行政手段使用的频度和 幅度,以提高市场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时,政府干预市场的经济政策也必须付诸立法,形成确立经济政策目标和手段、措施的具体法律制度,确定负责实现政策目标的政府机构以及通过这些机构实施法律的责任,以达成政府贯彻实施经济政策时对市场的干预适度、合法和接受法律约束的目标。 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实践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受市场体制影响呈现不同的运行模式。从历史角度看,经济调节职能孕育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因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法律手段规范市场运行是其最直接、最原始的功能,而依法运用货币、财政以及产业政策调控市场经济运行结构则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衍生的经济调节职能的重要内容。 美国政府经济调节的职能始于对垄断的排除。1890年《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①就是美国立法机关基于企业组织扩张带来的社会经济挑战和民间运动强烈的利益需求所作的回应,它确认“任何契约、以托拉斯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用以限制州与州之间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1914年的《布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授权联邦政府贸易委员会根据谢尔曼法及其配套法律,禁止或限制垄断市场、操纵价格等排斥、妨碍竞争行为,达成市场健康运行的立法目标,实现国家“对私法的传统领域进行干预和渗透”的经济调节职能。罗斯福新政则针对经济危机引发的市场萧条、产业结构失衡、贫富悬殊加剧等社会经济问题,于1935年至1939年间颁布了大量旨在调整经济总量平衡、保持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法律,其中《格拉斯?斯蒂格尔银行法》、《农业调节法》、《全国工业复兴法》等法律授权联邦政府运用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强化市场干预。 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国会先后通过《抵押贷款债务减免的税收豁免法》、《一揽子经济刺激法》、《住房和经济恢复法》、《金融救援法》、《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抵押贷款改革法案》以及《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等,强化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授权联邦政府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介入、干预市场活动,恢复和刺激美国社会经济活力。德国对经济活动统制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经济立法,以“国家干涉主义”为思想基础,德国政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扶持其卡特尔组织,只要不滥用其地位,就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得以自由发展,即使是190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未对卡特尔组织予以规制。1914年8月,德国议会通过《授权法》,参议院有权在战时“防止经济损害所必需的措施”。1919年颁布《钾经济法》、《煤炭经济法》和《卡特尔规章法》,这些法律强化了煤炭、钾等重要资源型企业的社会化力度,政府对大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主要物资供应实行直接的干预和限制。1923年《防止滥用经济权力法令》的颁布,标志着德国政府对卡特尔组织滥用经济权力的态度从扶持向削弱的转变。二战后,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以反对市场垄断、促进公平竞争、稳定经济发展、均衡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德意志联邦基本法》②为基础,确认国家有义务对经济过程带来的不利于社会的结果进行干预,由此建立了现代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制度,包括《反对限制竞争法》、《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损害赔偿责任法》、《缺陷产品责任法》等。这些法律要求德国政府在社会市场经济的框架下从微观领域和宏观领域依法调节市场,克服市场固有的缺陷。 日本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在二战前仿效德国,具有强烈的经济统制色彩。针对经济危机对日本经济的冲击,日本政府从资金、价格、金融等方面制定了门类繁多的宏观调控法,如制定《制造事业法》以保护重工业、化工业发展;制定《出口补偿法》等各种扶助和鼓励出口的法律,扶持和振兴日本工业,尤且是日本中小企业。为了应对经济危机,日本颁行了大量的促进卡特尔发展的法律,如《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重要出口产业组合法》等,同时颁行《银行法》,通过提高银行最低资本金数额,挤压小银行,引导和促进金融资本的集中和规模化。应当指出的是日本这一时期的经济调节立法虽然强化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全面干预”,与真正意义上的体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立法尚有相当的差距。日本战后经济民主化进程催生了国家适度干预市场而不是统制经济的法律。从市场竞争机制的培育出发,日本于1947年颁布《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即《禁止垄断法》,强行解散各种特殊公司、垄断集团,同时,推行产业合理化经济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合理化发展,这些法律包括《企业合理化促进法》、《煤炭矿业合理化临时措施法》、《中小企业基本法》、《农业基本法》等。①这些法律在实践中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经过反复修改而不断地被赋予不同的历史使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实施效果。 上述市场发达国家的法律实践表明:不同国家的经济调节机制决定于其不同的市场机制,美国注重个人自由和个体权利,政府原则上并不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对市场的干预和调节局限于市场失灵,目标是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德日作为后发的资本主义国家,选择了国家权力的强行介入,侧重于积极地整合经济资源、规划和管制国家的经济发展路径和秩序。但是,这些国家对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却具有共同的特质,即“市场失灵—国家干预—法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政府既不能逾越法律授权的范畴、途径和方式,也不能怠弃法律确认的职责和义务,市场机制的需求是国家干预的前提,市场缺陷的克服是国家调节的目标。我国确立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法律实践经历了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规制到宏观调控的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 与市场发达的美、德、日诸国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入点建立国家经济调节机制不同,我国的市场调节机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蜕变过程中边除旧边立新的基础上培育、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因此,构建多元而独立的市场主体是我国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首要任务,“先规则后市场”则成为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确立的独特路径。为满足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条件,市场主体立法必须赋予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摈弃计划经济条件下主体的所有制身份色彩,减少和消除国家和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的强权与市场管理者身份的冲突,同时,用法律形式固化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要求,这表现在立法上一方面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基础,逐步健全集体所有企业、私营企业法律制度,赋予各种不同性质的企业以独立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颁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为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提供相应的法律环境和依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建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制定和实施宣告了以企业所有制性质立法的实践不复存在,各种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为市场机制确立法律基础。 法对政府实现经济调节 职能的限制是在授予政府市场监管权和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前提下所采取的限权措施。与发达市场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经历一个自由竞争的发展过程,对于一个后发市场,我国也没有选择市场国家先市场后规范的发展路径,而是选择了一个边发展边规范、先规则后市场的发展方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战略的法律支持,国家颁行了一系列旨在确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保障市场机制健康运行所必需的法律、法规,以《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审计法》授权政府依法成立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物价局等各种部门机构,负责监管微观市场运行中的产品质量、竞争秩序、市场价格,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以《反垄断法》授权政府设立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经营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以及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实施监管;以《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规划法》授权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给、开发、经营进行监督管理。针对金融业技术性和金融市场高风险的特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证券法》、《保险法》授权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中央银行统一指导下分别实施对金融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监管,这些机构在性质上属事业单位的非政府组织,这意味着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在金融领域的剔除,政府“万能”的角色定位被扭转,政府规制市场行为的方式、手段、范围、程序均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宏观调控法律机制涵盖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以及区域经济协调法。宏观调控的本质在于稳定经济均衡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宏观调控立法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分配与平衡为中心,以国家财政、预算、货币政策以及税收政策法律化为基本手段。1994年的《预算法》确立了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中央和地方分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应保持收支平衡的法律原则,授权政府有权编制预算和预算执行,《预算法》授权国家及各级地方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监督管理,审查和撤销同级政府编制的预算报告。1995年颁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有权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权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资本市场稳定。 以《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心的税收法律体系为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奠定了物质基础。相对于较为发达的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与区域经济协调法则显得相当滞后。产业调节法是以财税、金融为手段确立的产业倾斜、产业扶持法律制度,产业调节除《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进步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外,基本上还停留于政策层面,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区域协调发展法作为新兴的综合性的法律调节方式,政策色彩更为浓厚。以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年的《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与2006年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为基础,国务院制定和实施了以转移支付、税收减免、区域扶持为内容的各种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 宏观调控立法滞后既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法治原则的精神。一方面,宏观调控政策化倾向导致立法进程缓慢、立法层级偏低、法律呈结构性偏差,如计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增长法、产业合理化促进法等缺失使得宏观调控行为过于随意、过于原则,对市场机制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法律约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不统一、不协调和不连续,如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种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措施,因缺乏明确界定的法律标准,各资源型城市为申报资源枯竭型城市不断“跑部进京”。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法律化、系统化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需要一个基本法来统一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协调不同的调控手段之间的分工、衔接、交叉、配合和矛盾的处理,需要确立一个系统的具体规则和明确的法律责任标准,以满足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求 经济法论文:分析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灵魂和建构经济法体系的依据,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本文主要论述经济法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基本原则 社会整体利益 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释义 “原则”一词来源于拉丁语PrinciPium,译为“起源、基础、准则,”按汉语的词义是指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所下定义:所谓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的总括性原理或准则”。 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原则是体现发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周作翔教授认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定范围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是具有综合性、本源性和稳定性的根本准则;周旺生教授认为,法律原则,就是体现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原则,是法的原则体系的上位阶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一切经济法规中,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始终起指导、规范、引导作用的总括性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诸多经济法原则中更具根本性的经济法原则,它最为充分地展现着经济法主要价值并最为集中地承载着经济法的核心理念,它是经济法规则制定和实施的基准,是经济法体系内具有最强普适性的原则,是经济立法的基础,是执行经济法律法规,进行经济管理、处理经济关系的依据,对经济立法、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所有的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行为都以它为基础展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 二、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和确立标准 (一)我国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观点我国经济法学已有20余年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我国经济法的研究也欣欣向荣,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也不断走向深入,但是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却是各成一家,没有定论。而一个学科基本原则的确立对于促进本学科的繁荣发展有重大作用,比如,民法确立了“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原则,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行政法确立了“实体性和程序性方面的”原则,而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却没有统一的基本原则,确实应该加大这方面的理论研究。 我国学术界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王保树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1)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2)违法行为法定原则;(3)经济管理权限和程序法定原则。” 第二,潘静成和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衡协调原则;(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第三,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原则为:“注重社会总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公平。” 第四,李昌麒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2)国家适度干预原则;(3)社会本位原则;(4)经济民主原则;(5)经济公平原则;(6)经济效益原则;(7)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五,张守文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调制法定原则;(2)调制适度原则;(3)调制绩效原则。” 第六,程宝山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社会本位原则;(2)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 (二)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最高价值和基本精神。笔者认为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如下标准: 1.具有高度抽象性、概括性。经济法基本原则能够统领整个经济法,是经济法基本精神、基本价值的高度抽象,是价值观念和法律规则的汇合点。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总是带有滞后性,因此可以弥补经济法律法规的不足,解决经济法法规法发展滞后的问题。 2.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质的特定。不同社会关系的特质决定了调整该社会关系的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特有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必须是经法所特有的,像“违法行为法定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可以认为是所有法律部门都应具备的原则,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还有一些学者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原则”,着更多是我们处理社会问题的立场、原则,也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3.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经济法是社会法,它是在社会化条件下,国家基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而对经济进行干预、协调、参与等进行规范和保障的法。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根本准则,以维护、实现、发展好是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体现出经济法社会本位法的本质特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具有高度抽象性、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体现出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以上三点是判断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有力标准。 三、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17、18世纪以保障个人自然权利为本位的古典自然法哲学思潮向重视社会利益为特征的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的转变,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盛行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该时期——即近代市场经济和现代多元社会。在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市场主体对自身利益的无限制追求和对他人、社会利益的漠视导致产生垄断,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导致市场失败,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对市场进行积极的调节和控制,从而形成了集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于一体的混合经济体制,这种特定的经济结构迫切需要既尊重市场调节,又体现国家干预。 “我们考虑任何一个法律部门,它在确定自己的调整对象的时候,都应当有一个基本出发点,或者说本位思想,正是这种本位思想构成了一个法 律部门区别另一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经济法正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社会整体利益所追求的是一个个社会的实体,是建立在个体利益基础之上的社会整体利益。所谓社会整体利益,是一个社会之中全部合法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体相加,而是谋求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并通过对不同利益的对比特别倾向于对弱者的保护,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通过对当前发展的合理调节与限制,保存和创造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条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使得个体利益能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个体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强调人的理性,认为在个人理性的指导下,整个人类社会最终会形成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经济法的理念是站在社会本位的高度追求对国家、社会、个人的平衡下调发展,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中国经济法天然以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己任,其从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为其使命。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根本原则,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其他基本法律原则是为社会整体利益原则服务的,同时社会社会整体利益原则也是消除其他各种原则之间冲突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保障社会主要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最本质体现、最基础内容。 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的确立,是由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决定的,明确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社会公共利益,为经济法具体法律制度的实施起到根本的指导作用。 (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指在处理两者关系时,强调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相互不能取代。笔者认为,“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不同于“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并重”表明同样重视,同等看待,缺一不可,其强调不分主次,彼此之间不能取代:“兼顾”指的是同时照顾(两方面以上),描述的是有所选择地对另一种、另一些事物或情况加以关注,其更多地体现的是主观意识。显而易见,“并重”比“兼顾”更能突出重要性。 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指导方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平要以效率为前提和基础,一方面,效率决定公平,效率的水平决定公平的程度,没有效率,充其量只是低水平的公平;另一方面,效率又来源于公平,没有公平就难以有效率,难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一定要把公平与效率统一并重地看。在当今社会,我们只有把“蛋糕”尽可能地做大,并且把“蛋糕”公平合理的分配,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安心、放心和舒心。 市场经济的主要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率,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是我国全部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国家加强经济立法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可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经济效率,而且在实现经济效率的同时不会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是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提高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政府和市场积极的发挥作用。公平更多的要政府主导,效率要市场主导,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是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一个折射,政府和市场是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经济活动的主要机制。只有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协调并用时,才能使经济协调发展。对于市场能调节、能调节好的,应交由市场自行调节:在市场失灵的情形和领域下,则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旨在提高效率,政府重在促进公平,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在很大程度上能使市场和政府的定位更加科学,发挥的作用更加合理。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故要不遗余力的提高效率;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即必须要确保公平。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实现经济法的价值。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经济法,其价值要体现为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则需要经济法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这样才能解决相关问题。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能更好的指导经济法律实践。该原则的确立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能够指导经济立法和经济法的实施,具有现实操作性;而且纠正了以往过分强调公平而忽略效率或者过分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的做法,使公平与效率原则更好地指导实践,更好地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提高,更好地促进经济平衡协调发展。 经济法论文: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分析 摘 要: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而就业歧视问题也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关键词:就业歧视;经济法;政府管制;解决机制 一、就业歧视与经济法解决机制 1.就业歧视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所谓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或劳动关系建立后,对招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求职者或雇员基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岗位无关的因素,而不能给予其平等的就业机会或在工资、晋升、培训、岗位安排、解雇或劳动条件与保护、社会保险与福利等方面不能提供平等待遇,从而取消或损害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或雇员的平等待遇权的现象。在就业过程中,就业歧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 ①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②年龄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求职者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③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乙肝歧视”问题,已在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④户口歧视。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如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优先解决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 ⑤其他歧视。如学历歧视,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地域歧视,河南人的形象近年来被大肆破坏,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规定不招收河南人,还有的用人单位拒招东北人;相貌歧视,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能力强的;身高歧视,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姓氏歧视,有的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姓“裴”的,理由是“裴”和“赔”同音,不吉利等等。 2.经济法解决机制的概念及其特征 经济法解决机制是指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和政府共同解决,市场基于效率至上的原则,通过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用工行为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析来引导雇主做出是否采取歧视的行动。但市场调节机制存在固有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某些歧视问题市场无法调节;抑或虽然能够调节,但会由于对效率价值的过分追求而牺牲社会公平正义,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公权的介入。政府基于正义原则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但政府管制也存在不足,不是管了应该交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就是对正义的过分彰显而牺牲了效率价值,这些不足同样需要市场的及时调节。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就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这样的双向运行中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的调整并达到预期效果。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市场调节性。市场调节作为市场经济的内生机制,其理论假设前提是相关市场的主体都是理性的,这种理性贯穿于市场主体对自身行为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在自由平等的竞争中基于经济理性做出合理决策。如果自身行为通过市场调节带来的是低成本高收益的结果,那么该主体就会积极从事此行为,这就是理性;相反,如果市场调节带来的是高成本低收益的结果,该主体就会排斥和放弃此行为,这同样也是基于理性的结果。 ②政府管制性。由于市场调节的不完善性,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对于歧视问题的解决能够起到重要的弥补作用。具体而言,这种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能够针对歧视行为给被歧视者带来的无效率问题进行有效的管制和救济,通过对实施歧视行为者赋予法律责任等强制性手段,促使其将外部性内在化以避免歧视,同时也使被歧视者获得相应的补偿。换句话说,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性的保障。第二,对于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歧视心理偏好,可以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强有力干预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国家公权力的管制对于人们的歧视心理偏好能够起到强制性的改变作用。第三,由于市场调节手段重视效率至上,往往 忽略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体现国家意志的公权干预较市场调节手段在彰显公平正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③综合运行性。经济法解决机制所要做的就是在社会经济运行的系统中使市场和国家机制各行其是,各尽所长,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相得益彰。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是一对矛盾体,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经济法在市场和国家这对矛盾体相互博弈的过程中,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并力图找到两者的最佳契合点,即实现两者的和谐,兼顾市场和政府的共同发展,在两者的动态运行过程中共同作用于就业歧视的治理行动中。 二、经济法解决机制是解决就业歧视的理想路径 就业歧视问题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具体表现如下: 1.就业歧视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 应当肯定的是,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方式和力量具有一定的有效性,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从事歧视行为可能会产生高成本和低效益的不利后果,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市场主体(用工主体)会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得不放弃歧视行为。然而,将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手段也有着其天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①市场对被歧视者的无效率是无能为力的。市场主体是否会采取歧视行为完全取决于歧视是否给其带来高收益,当歧视行为产生正效率,主体必将会采取歧视行为,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歧视现象便是有力的说明,可见歧视有时对于歧视者来说的确是有效率的,当然也有无效率的时候。但是对于被歧视者来说,那必定是无效率的,因为没有人会乐衷于遭受歧视,并以此为快乐。然而,对于被歧视者的无效率,市场是无能为力的,而且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这种无效率状态将会更加恶化。 ②歧视心理偏好是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由于我国是一个深受古代传统文化观念影响的国家,一些传统文化观念和意识根深蒂固,如男尊女卑、城乡差异、等级森严等。这些不合理的传统文化观念内含着一种歧视走向,而且随着时间的长期积累会演化成一种歧视文化和心理,这种歧视文化和心理偏好也不是通过简单的成本和收益分析就能够加以改变的,即使是可以改变的,我们在分析某一歧视行为的成本收益所付出的信息成本也是非常巨大的[2],这一点也足以使我们对市场调节手段产生很大的困惑,从而导致人们对市场调节手段的质疑和排斥。 ③市场调节无法对抗不合理的政策导向。我国政府出于特定时期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制定相应的就业政策和制度,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或城市之间人口流动有许多限制措施,而很多地方政府也为了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一些限制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土政策,人为地制造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这些都非市场所能解决。 ④单纯的市场调节无法兼顾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市场经济实践证明,市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出发点在于对效率的考虑,通过成本和收益的分析来引导市场主体基于效率考量做出理性决策,但并不能考虑到对于公平正义这一人类永恒的情感和诉求的尊重。片面追求高效率,有可能会忽略对公平正义这一社会基本价值的兼顾,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进而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 2.就业歧视体现了政府管制缺陷 尽管政府管制作为弥补市场调节本身不完善的必要手段,但公权介入作为市场力量的替代手段并非都能够实现预期的目标和任务,毕竟政府管制也有很多难以克服的缺陷和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呈现出无效率性。有些歧视是有效率的,如果采取政府管制直接加以禁止反而体现出一种无效率性,这时,我们称之为合理歧视。比如用工主体限制或拒绝雇佣年老的劳动力,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因为雇主之所以要限制雇佣年老工人,并不是说他们比年轻工人效率低,而是因为判断和具体评估工人的工作效率孰高孰低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要想清楚地做出具体评估,恐怕所需信息成本是非常巨大的,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否则必将遭受“非效率性”的责难。 ②体现政府管制的法律实施会使被歧视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但有一点我们必须考虑到,规定有对歧视者进行惩罚内容的法律一旦实施,就会迫使理性的雇主将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最小化,这一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使被歧视者利益受损,比如法律要求男女同工同酬,禁止性别歧视行为,那么雇主就会积极地在那些需要雇用妇女的岗位上采取以资本投入替代劳动投入等应对法律规定的行动,从而就会减少被雇用者的就业机会,最终受损的还是被歧视者;同时,反歧视法对雇主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成本会以提高价格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3],最终导致消费者公共福利受损。 ③政府管制在微观层面上可能会降低企业效率。有的国家为了规制就业歧视,政府要求企业必须雇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特殊人群,一般都是弱势人群(如残疾人、妇女、年老失业人员等)。但是这种政策完全不考虑企业的效率和成本负担,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并降低企业效率,因为这类照顾人群未必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而且这一做法也无异于任意地剥夺了本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而获得此工作岗位的其他不受特殊保护的人群的就业机会,有违公平之嫌。 ④政府管制如不加以有效控制就会浪费社会资源。公权力管制需要成本付出,管制成本一般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成本及大量机会成本,其中,立法、执法、司法成本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反就业歧视专门法律法规,并由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执行以及国家司法机关就歧视问题进行法律适用、案件审理等活动所需社会资源的投入,其成本是巨大的;机会成本是指采用政府限定的措施会导致本来其他也许更为有效的措施不能采用的损失,如果对政府管制不加以有效限制,其付出的机会成本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也应当值得注意,那就是当政府滥用公权时可能会带来社会成本的损失。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就业歧视问题凸显出市场调节失灵与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而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它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案,经济法解决机制将成为解决歧视问题的理想路径选择。 三、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的具体构想 1. 运用经济法“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机制,建立就业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 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与政府共同解决的经济法解决机制,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中实现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调整的新型制度。笔者认为,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这种双向性应当得到充分的体现:一方面要注重市场调节的效率标准,另一方面又要兼顾政府管制的公平标准,两者缺一不可。效率标准主要是从市场用工主体在录 用雇工时的内在需要角度出发,即用工主体的用工条件是否基于岗位和工种的需要,当被雇佣者不符合岗位与工种的内在需要时,对于雇主来说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公平标准主要是从政府管制的出发点入手,国家应通过法律在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来实现其公平正义价值。就业歧视从本质上说是用工主体滥用用工权而损害劳动者的就业权,当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发生冲突时,政府应扮演“利益衡量者”的角色,本着优先、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冲突,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解决机制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就应当坚持内在需要标准与社会公共利益标准相结合的双向标准,两者缺一不可。 2. 契合经济法的现实主体制度设计,建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社会团体组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与利益的日益分化,各多元化阶层与主体正不断被组合为各利益群体,整合为经济规模、认知能力差异巨大的弱势与强势群体[4]。作为一种利益平衡机制,具有“后现代法”特征的经济法自然要关注被边缘化、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平衡其与强势群体的利益冲突;而作为一种矫正机制,经济法要以法律制度设计上的不平等矫正事实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不平等达到实质平等,给予弱势群体以特殊的关怀。因此,在传统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与强调个人利益的市场主体之外,还应当关注介于两者之间,作为过渡带和平衡带的社会团体[5]。相应地,经济法主体制度设计则需要突破传统主体的两分法,将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社会团体确认为一种新型的、第三类经济法主体。 鉴于经济法解决机制“市场与政府”间的双向互动性,笔者建议我国应当专设一个介于市场与政府间的社会中间组织,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向社会市场用工主体宣扬公平就业政策,劝诫雇主摒弃歧视性雇佣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代表劳动者争取权益,一旦与用工主体调解不成,可以代表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单独设立“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赋予其以下职能:向各机关团体或民众提供有关就业歧视的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就业市场秩序的监督与检查;就有关劳动者公平就业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于求职者或受雇人提出的就业歧视申诉案件进行协商、调解;运用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对就业歧视的认定或消除歧视提出建议;就损害劳动者公平就业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劳动者提起诉讼,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协助各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雇主或社会团体订立公平的就业政策。同时,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对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3. 强化经济法的司法解决机制功能,建立符合经济法诉讼程序要求的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 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运行之法,它以社会本位为基本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宗旨,无论是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调节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法律关系,还是在管理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市场规制法律关系,都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一旦这些法律关系遭到破坏,当事人之间产生经济法冲突和经济法纠纷,社会经济秩序和经济公益必将遭受严重破坏。但是传统法律理论认为,维护社会公益乃国家之职责,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理应由国家适用公权力追究其责任,公民私人无权亦无需介入;法院被认为是处理个人利益之间的纠纷,而不是管理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行政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受司法干预,起诉资格的限制正是用以阻止法院过分介入行政机关的事务。相应地,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的传统诉讼法体系立足于维护个人私益,对于公民个人间的私益纠纷可以通过法院适用司法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对于遭受损害或有损害之虞的社会公益之维护,因对公民个人无直接利害关系,法院大门是紧闭着的。因此,对传统诉讼法理论加以突破,畅通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渠道,建立能够吸收公众参与社会经济公益维护的经济公益诉讼机制已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基于对经济法本质所达成的共识,涉及社会经济公益与国家干预则构成经济公益诉讼的本质特征,经济公益诉讼与经济法的内涵特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公益诉讼是对传统(民事、行政)诉讼法进行理念性更新与突破的新型诉讼,是经济法的诉讼程序法[6]。 长期以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实行劳动行政管理的单一运行机制,它通过劳动行政主管机关行使劳动力市场公平就业秩序的监督管理职能,排斥公民参与,严重忽视了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这种单轨运行机制使我国的就业歧视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因此,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权力机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致使公平就业秩序遭受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如我国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问题等),法律应当允许公民或团体为维护公平就业秩序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笔者称其为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7]。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既是蕴涵市场与政府互动关系的反歧视双向联动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法诉讼程序在反歧视领域的具体体现。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有社会公益侵害的潜在可能,亦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受违法侵害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反歧视公益诉讼中,法律有必要在就业歧视尚未发生或尚未完全发生时就容许公民适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公平就业秩序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 经济法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内容提要】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出现了许多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新变化和新问题。本文试从宏观角度,对经济全球化所涉的国际经济法的对象、国家主权、非政府行为主体、国际经济法的实体规定和执行机制等几个问题作一初步的讨论和分析。 【摘 要 题】特别推荐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经济全球化与国家间的关系是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无疑,国家在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当然仍是最重要的主体。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势下,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和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经济全球化也不可能得到发展。 不过,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主权行使的范围以及参与国际事务的主体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例如,经济全球化导致单个国家无法单独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借助于国际性组织协调管理,这样,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WTO的作用日益突出起来。 然而,国际经济组织所涉事务越广泛,对国家政策的约束越大,成员国在调整这些经济事务上的自主权就会越受限制或被削弱。例如,WTO规则是国际社会成员协调意志的产物,这种协调必然导致在某些领域国家主权行使的某种限制。这样,WTO与其成员方间、WTO各成员集团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解决和处理好这一矛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于国家主权问题,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主权绝对化和主权淡化。主权绝对化的观点过于强调主权绝对性一面,把主权概念推之极端,认为主权不能限制,不能让渡,否则就是对主权的侵害。这种观点现在显得已经过时。 相对而言,淡化主权的观点在西方正在流行起来。有些西方学者为了维护西方国家的利益,主张淡化主权。实际上,大国的主权和利益从来不会被忽视、被淡化。被淡化的只是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所谓淡化主权的观点往往被用作让弱小国家服从大国意志的理论根据。因此,对这种观点需要特别予以注意和警惕。 诚然,经济全球化要求国际社会成员对某些事务协调一致,这就必须赋予WTO这类国际性组织以一定的管辖权。当国际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行使权力并形成国际共同规则后,成员方有义务遵守和实施,其在相关领域制定经济政策的自主权不可避免地受到某种限制。这种限制是自愿的、必要的,它有助于维护国家认可的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防止个别国家滥用权力,损害其他国家乃至国际社会整体的利益。 国际经济组织的管辖权与成员国主权间并不必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原则上说,国际组织不应该损害成员国的主权,而应该尊重成员国的主权。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成员国之所以愿意将某些事项的管制权交由国际组织来协调,是因为经济全球化已经超出一国的界限,客观上需要国际协调管理;同时这种权力是由成员方共同行使的,这种共同行使是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可以说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体现。 然而,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程度不同,其在国际组织的实际发言权和影响也不同。就拿WTO来说,WTO某些协议虽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妥协的产物,但其现行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决策程序可以说主要反映的是西方大国的意志和利益。将一些形式上平等的规则平等地适用于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成员方,所产生的是实质上的不平等。乌拉圭回合就三个新议题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从总体上看,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对发达国家则更为有利。 要使国际组织既能有效地行使其职能,又不妨碍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保证有关国际组织在成员国赋予的权限内活动。对于WTO来说,它是一个贸易组织,所处理的应限于贸易或与贸易直接有关的问题。但目前发达国家却想极力扩大其职能范围,并试图将一些片面反映发达国家标准和利益的不平等的规则纳入WTO的体系。如果采取“一揽子”协议的通过方式,那么弱小国家在这些事项中的自主权实际上就被剥夺,主权就会受到损害。因此,对哪些问题应列入WTO的新议题,是一个事关国家主权的大问题。 其次,应将规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公平互利。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既要使国际性规则得到尊重和统一实施,同时也应赋予有关国家根据本国情况适时调整其国内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在本国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有寻求适当救济的权利。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要使国际社会各成员的经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都能得到发展,在制定规则时就不能“一刀切”。对于WTO来说,应特别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使其有制定和调整本国经济政策的更多的自主权。虽然说现行WTO的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已采取了某些特殊的待遇,但从总体看来,还是很不够的。 再次,应改进和完善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使其能反映和照顾到国际社会全体或绝大多数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在WTO等国际经济组织中,大国的意志和利益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弱小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仍被忽视,决策体制还不民主,这种不民主的决策体制无疑对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都具有损害。 三、经济全球化与非政府行为主体 经济全球化正在逐步消除国界的影响,世界已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在这种相互依赖的经济一体化的世界里,利益也是多元化的,因此,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代表各种利益的行为主体也就呈现多元化的局面。近年来,许多西方学者在考察经济全球化的现象后都认为,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变化之一就是国家主权的弱化以及其他经济行为者的作用的加强。主权弱化之说自然不当,但除主权国家外的非政府行为主体的作用和影响的确是加强了。 1.非政府组织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在国际平面上协商和解决。这些全球性问题影响到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及不同群体的利益。于是,代表着国际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的非政府组织,为使这些全球化问题的解决能反映其利益和愿望,就在国际社会上作为“压力集团”来发挥其影响。特别是在国际人权、劳工权利、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政府组织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例如,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跨国经营活动,这就使得与其相联系的民间利益群体或集团,如工会、消费者组织、环境组织等,也不得不在国际上积极进行活动,以便能有效地对跨国公司的活动施加影响或予以限制。 在国际上,人们现在将由非政府组织(NGO)及其它非国家行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称之为“国际市民社会”(international civil society),与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对应或相区别。“国际市民社会”不具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那样的权力和能力,但是,它们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对国际立法和国际法的执行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在国际环境领域,许多非政府组织参加了一些环境条约的协商和起草;世界银行在世行项目方面开始注重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协调;在经合组织关于《多边投 资协议》的谈判以及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会议期间,非政府组织均发挥了重要的影响。所以,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国际市民社会”的发展在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运作中是一种革命性的转变,同时也是权力从国家向非国家主体的转变,并认为这是国际法律程序和制度的民主化,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改善国际治理。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法律上提出了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非政府组织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目前国际上许多学者的看法是,虽然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但除少数组织外(如国际红十字会),它们一般不是国际法主体。然而,也有些学者主张,某些非政府组织也可以被看作是部分国际法主体。其理由是,这些非政府组织积极地参与国际事务,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例如工会和雇主组织就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参与者);赋予其有关国际权利和义务,既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和决策的民主化,也有助于对其行为予以规范。 无疑,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的动向是个值得关注的新问题。虽然其绝大部分目前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但它们在国际上作为一种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力量和行为主体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许多国际组织现均注重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例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5条就规定,总理事会可就与涉及WTO有关事项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和合作作出安排。随着实践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的地位将会逐渐提高。 2.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全球化中还在不断增长。因此,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重要的行为主体。 由于跨国公司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的产物,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是不是国际法主体的问题,仍然颇有争议。传统国际法只承认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个人(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受国际法支配。 然而,在现行的法律结构下,由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单个国家的法律已不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管理;而传统国际法又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它不能直接适用于跨国公司。这就可能使得关于跨国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存在着某种真空状态。这种状态无论是对国际社会还是对跨国公司来说都存在问题。一方面,跨国公司需要国际社会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国际社会要求跨国公司对其跨国经营行为负责任。 于是,近年来,国际上提出了“全球公司公民”的概念。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1999年的《世界投资报告》,“公民”既包括责任,也包括权利。在“公司公民”前加上“全球”,强调的是跨国公司在构成其“社会”的全球竞技场所中的权利和责任必须一致。跨国公司并不只是其经营所在国的合法公民,也是“全球公民”。公司这一概念是在符合东道国法律规范的意义上使用的,并不详细说明其使用的标准是全球性的还是国别的。作为“全球公司公民”,跨国公司拥有有关国家和国际管制框架授予的权利,又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虽然“全球公司公民”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至少表明了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权利和责任一致性问题的关注。 另外,不少学者认为,个人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例如,从实体上看,个人根据某些条约可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同时,现行的国际法对个人和公司也规定了义务,违反这种义务就要承担责任。从程序上看,个人和公司有权在某些特定的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因此,个人和公司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或国际法上的特殊主体或部分主体。有人认为,跨国公司依据国际法承担责任是必要的、可能的、不可避免的。 对于上述非政府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我们应注意从动态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主体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这样的国际法主体,也包括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这样的非政府行为主体。虽然一般来说这些非政府行为主体目前还不具有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但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其法律地位也会逐渐发生变化。不可否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认可,某些非政府行为主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由国际法赋予权利和设定义务的主体。 四、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实体规范 (一)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变化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但以前的国际法规范所涉领域有限,其影响和地位也不是很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WTO体制的建立,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关系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1.一些原先纯属国内管辖和控制的经济活动,现也已同时置于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控制之下。以前,国际法很少涉及和调整各国国内的经济活动。因此人们在谈到国际法在某个经济案件的适用时,经常发现没有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但现在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WTO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已十分广泛,甚至已涉及到成员方的国内经济生活。因此,许多原先纯属国内控制的经济活动现须受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管辖。 2.WTO的规则和要求已使调整相关经济活动的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则基本一体化或趋同化。WTO的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它要求成员方的国内法与WTO的规则保持一致。一方面,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如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逐步在协调一致,成员方的国内法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另一方面,在民商事法律规范方面,有关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也日趋同一。例如,商业秘密是否是知识产权问题,以前在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上都不一致,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将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从而使这一问题不再存有争议。因此,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间的相互联系更为密切。 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WTO体制的发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的地位显得突出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讲,以前国际多边条约对贸易、投资、金融交易规制较少,例如,GATT以前主要调整货物贸易问题,没有涉及到投资、服务贸易、金融交易等领域;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主要调整国家间的货币金融关系,不涉及金融服务贸易问题;关于投资方面甚至没有一部实体法的公约。因此,调整这些经济交易主要是依靠国内法规范。然而,WTO体制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况,WTO规则已广泛涉及到贸易、投资、金融等交易领域,并对各成员方具有约束力。这样一来,WTO及其规则在这些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有时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二)国际经济法各部门间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经济全球化与自由化也导致各种经济交易、经济活动的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例如,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影响已为国际社会所认识;金融服务已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与非贸易问题的联系,如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与环境等,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相应地,调整某一经济活动的措施也可能对其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WTO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相互联系,并已经将其触角从贸易拓展到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其他重要经济领域。 1.贸易与投资措施 贸易与投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外国直接投资作为向国外市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主要方法以及组织国际生产方面的一项主要因素,正在日益影响着世界贸易的规模、方向和构成。因此,投资措施对贸易具有重要影响。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某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予以规范。这一协议既有利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同时对国际投资法制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贸易措施也会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规模、方向和构成产生各种影响。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准入发展优惠;出口鼓励措施;出口限制措施。这些贸易措施对贸易流动具有直接的、第一层次的影响,同时,它们对随后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第二层次的影响。通过改变与特定国家或地区相关的贸易环境,这些措施有 助于形成具有某种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影响潜在投资者的决策进程。因此,与没有政府干预而由市场力量引导的情况相比,这些“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可以改变外国直接投资的分布形式。而外国投资的变化对未来有关的贸易流向又具有重要的第三层次的影响。因此,对与投资有关的某些贸易措施,国际社会也应规范与协调。 2.金融服务、服务贸易与投资 金融服务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各国管制最严的行业之一。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金融服务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作出了规定。 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要在东道国提供服务,通常就必须在该国设立机构或营业场所,这就涉及到投资问题,特别是市场准入和国际待遇等问题。因此投资法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就具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维护金融稳定就不能放弃金融监管。金融的审慎监管无疑是保证金融自由化稳健发展的重要措施。这样,金融服务自由化必须处理好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显然,服务贸易、投资、金融问题在这里相互融合在一起,调整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的政策和措施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3.贸易与环境 贸易与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WTO已将其作为下一轮谈判的重要议程之一。 贸易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贸易自由化虽可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但也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和资源的过度开发,给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过分强调环境保护又会限制或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有时环境问题也可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因此,在WTO体制内如何处理好可持续发展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无疑是个新的课题。而贸易与环境问题既涉及到多边贸易体制和各国贸易法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也涉及到多边环境协定和各国环境法的有关规则,需要我们将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此外,关于贸易与其他非贸易措施的联系还可能包括贸易与竞争问题、贸易与劳工问题、贸易与人权问题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的新领域。 五、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执行机制 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以前被称之为“软法”,因为它们往往仅是宣示一些有关的原则和规则,在国际层面上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机制。 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在经济上更为相互依赖,这就必然要求国际上具有前所未有的高度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有关规则的实施。否则,经济全球化就会受到阻碍。在此情况下,WTO及其争端解决机制应运而生。这一机制使WTO的多边贸易规则能有效地得以实施,并大大改善了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软法”形象。 (一)WTO规则的实施方式 从实施的角度看,与以前的国际法不同,WTO规则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实施规则。《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其协议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WTO的有关协议要求各成员方以统一、公正、合适的方式实施其规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有关争议时,也是强调各成员方的国内法律措施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若与WTO规则相抵触,成员方就必须修改其国内法或采取WTO规则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美国为了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于1995年和1996年对其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显然,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际法优先的原则。 至于WTO规则在成员方境内以何种方式适用,则取决于成员方各自的法律规定。各国在实践上对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做法不尽一致。我国学者一般认为,WTO规则在国内没有直接效力,它们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但这并不等于说,国内法可以背离WTO规则或不受WTO规则的约束。毋庸置疑,成员方可以基于本国利益,积极地或消极地通过国内法实施WTO的规则。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成员方的国内法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若因成员方采取了某些违反WTO规则的国内法措施而产生争议,就必须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议。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力。这主要是因为其争端解决机构具有强制管辖权,勿需当事方同意,即可通过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经争端解决机构同意后,胜诉成员方可以采取相应的交叉报复措施,这种措施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使那些其国内措施违反WTO规则的成员方不仅面临着国际社会道义上的谴责,而且还可能因其措施不具有合法性而受到经济制裁,使其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实践证明,这一机制在解决成员方的纠纷、保证WTO规则的实施方面,的确是行之有效的。 WTO争端解决机制受理的争议范围十分广泛。因为WTO所涉的领域已不单限于货物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金融服务等都属于WTO协议所调整的范围。特别是,许多原来缺乏强制实施措施的一些国际经济条约,也已被纳入WTO体制内,从而取得了强制执行的效力。例如,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约》和《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公约》等都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样一来,由这些协议产生的争端也就可以提交到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目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已审理了多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端。 随着WTO今后涉及的范围日趋广泛,WTO争端解决机制将在调整国际经济各领域的关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例如,WTO新回合的谈判若就所涉新议题达成协议,如就贸易与环境问题达成协议,有关争端也会提交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这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许多重要问题都可能因为纳入WTO体制而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无疑是国际经济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当然,它在实践中也还必须不断地完善。 首先,机制在解决争端中,如何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是一个需要予以密切关注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直接发生争端的情况下,由于发展中国家在讨价还价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予以特别考虑。另外,发达国家间的争端解决,也可能对作为第三方的发展中国家产生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考虑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保护。 其次,在裁决的执行方面,也仍然会产生争议。尽管争端解决机构采取了“反向一致”的程序,从而使机构的裁决能比较顺利地得以通过,但这并不等于裁决就能顺利地得以执行。有的成员方可能采取“换汤不换药”的手法,变个花样,仍旧采取与以前的违法措施实质上相同的措施,使得争端的实际解决会况日持久。也有的成员方可能宁愿选择接受报复而不愿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 再次,如何保证争端解决机构在审理案件中尊重国家主权,不越权,以及不将自己的管辖权延伸至其他领域,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WTO成员国的措施是否与WTO的规则相冲突,是一个涉及到成员国主权的敏感问题,涉及到WTO体制与成员方的权力分配和平衡的问题。争端解决机制赋予专家组审查成员方国内法律和政策的权力,若争端解决机构处理不慎,就可能损害成员方的主权。 此外,还有些学者提出,在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方面,在透明度方面,在司法化方面,争端解决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这些意见无疑也是值得考虑的。 经济法论文: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的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经济法对赋予社会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会对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为此,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必须坚持以市场经济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经济型、复合型会计人才为教学目标。然而,我国当前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教学内容缺乏、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等等。然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会计学专业教学目标的实现、人才的培养都有极大的阻碍作用。因此,为了不断优化会计学学生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提高教学效果,就必须深化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在教学中夯实基础知识,以满足学生在日后考证、就业和职称提升的需要。 一、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 经济法课程本身是一门实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然而,当前很多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存在很多误区。首先,传统的教学方法过分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课堂上,老师是教学的中心和主体,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这种应试教育的体制下,老师忽略了给予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独立意思表示的机会,忽视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容易让学生把经济法看成是一门枯燥无老师在法律法规的介绍中引入的很多案例比较陈旧,要么是与最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符,缺乏针对性,要么是与当前的经济形势不符,缺乏时效性。最后,老师在教学工具的应用上缺乏创新性。很多教师不能与时俱进,不能有效地把教授、板书、多媒体、以及互联网有机的结合,教学方式单一。 (二)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 会计学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专业。而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必修基础课程。当前,经济法教学内容普片缺乏针对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教学章节缺乏针对性。目前,经济法还没有集中于一部法典型的规范性文件中,而是散见于大量经济法规之中。经济法教学内容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商法中,民法主要包括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合同法,商法主要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和票据法,除此之外,还有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所以,从教学内容上看,经济法包含的内容太多、太广。然而,在有限的课时下,老师不可能把所有章节都面面俱到,需要选择性地讲解,因此,老师在章节的选择上可能参差不齐,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对会计学专业缺乏针对性。第二,章节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经济法每一章的内容都有一个特点,即内容多、杂、细。学生在初学时很难全面的掌握所有知识点,更难理清知识之间的联系。结果很多学生对章节的内容的认识什么都想学,但就是不知道学什么;什么都学了,但什么都没有学到。经济法教学缺乏针对性和目的性对学生现在的学习、以后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第三,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在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都体现出不足,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只能停留在表面的层次上,无法把经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实结合起来,无法活学活用。 (三)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学生期末考试评定成绩的方式是期末考试卷面成绩(70%)和平时成绩(30%)组成,经济法也不例外。这套成绩评定方法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的积极性都会产生很多弊端。由于很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方法都存在着误区,认为经济法只是一些法律条文,只要把它记住就可以了。然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比达到了70%,导致很多学生为了考及格,就在考前临时抱佛脚,通过死记硬背记住相关的法律条文,而对其内含根本没有理解到,更别谈运用法律条文来分析现实经济主体的法律纠纷。虽然平时成绩占比30%,但很多老师是仅依据学生的出勤情况来决定平时成绩,而忽略了学生课堂上的积极参与讨论,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果导致很多学生是为了上课而上课,只要老师点名到了,平时成绩就有了,至于在课堂上能不能学到知识,很多学生并不在乎。所以,在当前这套成绩评定体系下,对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和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很大的伤害。 (四)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 经济法是经济学和法学两大学科的交叉学科。由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与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有着本质的区别,故在教学中就很难两全其美。从事法学研究的老师因会计学专业知识的欠缺,很难把法融入到实际的经济问题中去分析;而从事会计学研究的老师因为法学知识的欠缺,在经济法的讲授中可能会出现法理知识不足、法学知识深度不够等问题,让学生对经济法的认识缺乏深度。两个方面的问题都是因为教师专业知识的欠缺而影响到了教学效果。 二、会计学经济法教学的改革思路 (一)采用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个案研究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具体案例,掌握分析问题的原理,进行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这一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向学生展示生活中真实的情景,让其针对案例进行认知、思考、分析和发表自己的看法,将原本抽象的理论、概念,具体化、形象化,且提高学生综合运用、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等素质。[1]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第一,选择的案例要贴切。老师在选择案例时需要结合某个章节,或者某一个知识点的含义需要来选择,案例要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启发性,能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第二,选择的案例要新颖。老师可以从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等途径,选择当前的热点、重点、经典案例,这样既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当前热点问题,又能大大提高学习的积极性。第三,案例分析要注重讨论和总结。在讨论过程中,老师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做出意思表示、相互辩讨。同时,让学生明白,在课堂上讨论结果不是最主要的、讨论过程才是最宝贵的,不要怕出错,错了通过讨论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然后予以纠正,才能真正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老师的引导作用和主导地位。老师要要求学生围绕讨论的主题,不能偏离主题;当学生发现分歧或讨论结束,老师需要对上述讨论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根据相关法律得出正确结论,以实现预期的案例讨论教学效果。 (二)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相融合 在新常态下,社会更需要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在现有实践教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于会计专业而言,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就需要老师在经济法教学中中,既要夯实基础知识,又要注重资格证书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等)。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融合并不意味着经济法教学是以通过资格证书考试为目的,而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满足社会需求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以资格证书考试为风向标,注重拓展学生的经济法律知识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之,资格证书考试从某个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会计学专业人才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学生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既能检验自己的实际水平,以便为自己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同时也为将来职业的发展和职称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 改变过去重考试,轻平时训练的现状。很多学校学生的期评成绩来源于平时成绩(30%)和期末考试(7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仍占绝大部分,很多学生忽视平时的训练,仅通过期末考前的复习也能通过考试,为此,应积极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首先加强考试改革。通过应经计算机考试系统,实现考试无纸化和试卷差异化,改变过去期末考试学生同一张试卷定成绩的局面,降低考试作弊的概率。其次,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降低期末考试在期评考试中的比例,提高平时上课的表现和出勤率所占的比例,比如采用期评成绩=期末考试(50%)+上课表现(30%)+出勤(20%)。把平时学生上课的表现成绩引入到期末考试成绩中,可以大大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次,试卷题目设计改革。降低单纯记忆性的试题比例,增加案例分析的试题比例;减低客观题的比例,增加主观题的比例。把期末考试试题与相关资格证书考试试题看齐,经济法把期末考试办成为检验学生实际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试。 (四)提高教师专业知识 要提高会计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效果就必须提高老师的相关专业知识。无论是会计学专业的老师,还是法学专业的老师,要上好经济法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素养。法学专业的老师需要学习会计、税法、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以及票据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时刻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时刻训练自己把法学知识融入到经济问题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以便在实际教学中能结合相关法学知识分析当前经济热点,提高教学的效果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会计学专业的老师也需要不断自学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和商法,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理论功底。同时,时刻关注经济法的修改,以便把最新的法律法规融入到经济问题中,促进学生对经济专业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科研和教学相结合。通过申报经济法相关的教研课题,深入研究经济法研究,明确教学目标、改善教学方法、准确教学定位、增强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结语 总之,培育“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21世纪国家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为了培育这类人才是一个系统化、长期化的过程,需要我们教学工作者在一线的教学工作中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 经济法论文: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论文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学课程教学的特点 与研究型高校的专业法学教育相比,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 1.经济法课程集法学、经济、技术等知识于一体,课程内容繁多,课时通常为32-48学时左右,在有限的课时内要讲清楚庞杂的内容,比较困难。因此,有必要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选择适合该专业学生需要的相关经济法知识; 2.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学生主要是二本和三本的学生,学生在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方面比较缺乏,在教学中常常显得比较被动,如何让学生能够对课程产生学习的兴趣,如何组织教学中师生互动是教师在设计教学时需要重要考虑的因素; 3.经济法课程的授课对象主要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生的法学基础能力相对薄弱,在课程讲授过程中,需要普及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等基本法学概念。要满足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应用”、“实务”等要求,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在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践运用 案例教学法,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187年创造的,在美国主要表现为判例教学。案例教学法以真实的案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发现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我国于2世纪8年代开始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案例教学的适用性价值一直体现在对学生分析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等诸多能力的培养上,在教学实践的一线一直得到师生的欢迎。案例分析法和经济法课程的有机结合,是提高经济法教学效果常用而且有效的方法。笔者在这些年讲授经济法课程的过程中,一直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获得了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但仍处于不断摸索和提高的阶段,仍面临诸多困惑。 (一)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和经验 我国是以制定法为主要特点,判例法尚未取得法定地位,所以在实施案例教学上存在和普通法系国家不同的地方。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笔者认为应坚持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地位,通过一些简明、具有现实意义的案例来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和信息化手段,选择和搜集经典经济法案例,采用视频、图片等多种方式演示案例,主要采用课堂问答、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设计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探索适合应用型本科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学方式。在进行案例教学过程中,针对应用型高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等诸方面的特点,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需要把握的因素: 1.选择合适的案例。 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因素,案例应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的理解和接受能力相适应,所以应选择内容相对简单、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同时兼具一定趣味性的案例。在取材上,可以引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比如《经济与法》节目中的一些案例来自于现实生活,学生会比较感兴趣,容易激发其学习热情。选取的案例应是近期发生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样,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学生能够对所学理论的核心内容有基本的把握和理解。 2.课前准备工作需充分。 主讲教师应在课前将下次课程主要讲授的案例内容发给学生,让学生先查阅相关资料,可以要求学生按分组以PPT形式来准备课堂发言。师生之间有诸如QQ群之类的交流平台,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查询资料的途径和方法的技术指导。 3.课堂讨论中需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 课堂中教师可以采用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灵活开展案例教学。在课堂讨论中,老师要起到理性主持人的作用,要启发学生的思维,能积极调动学生的热情,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讨论中去。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学生适当的、及时的评价与分析,结合案例将理论知识点讲授清楚,从而使学生全面深刻地领会到该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 4.案例讨论后的总结需条理清楚。 教师在总结案例时,要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案例与所涉及的法学原理、法律条文融合起来,使学生能够通过案例分析来掌握经济法课程中的基本基本概念和理论,从而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目前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中面临的困境 案例教学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占主导地位,我国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教学理念、教学手段和教学目的上都存在差异,我们的学生在习惯了“填鸭式”的教育模式后很难适应开放式的案例讨论这种教学形式。因此,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还是面临诸多挑战。首先,课前准备过程难以控制。案例教学需要学生进行比较好的课前资料搜集和准备工作,这些有赖于学校的教学资源是否丰富,学生课后搜集资料的条件和实施是否完善,同时,还取决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其次,课堂中学生习惯被动接受知识信息,缺乏主动提问和探讨的积极性。案例讨论无法热烈和深入。再次,由于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限制,过程考核给老师增加很多工作量且操作难度较大,很多教师还是习惯于采用笔试作为最终的考核方式。因此,有些老师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说明这种讲授形式,并没有真正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作用。 三、创新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几点思考 (一)改变传统授课模式,与学生进行“对话式教学”,注重学生的信息反馈 要实现“对话式教学”,对教师和 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需要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极好的课堂管理、语言组织能力,同时,教师要用充满激情的语言将学生的脑细胞充分地调动起来。开展对话式教学,笔者认为教师可以将课程内容分为几个主题或模块,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次课程分为导入、形成和巩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由小组在讨论的基础上再做小组总结发言。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的反应,在总体上把握课程的节奏。比如,理论性强的内容,比如经济法总论,教师讲授的时间应多些;实践性强的内容,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学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学来把握,教师就可以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来作准备和阐述。课后,教师可以通过访谈或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学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从而不断修正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期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二)案例选择动态化,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社会经济生活瞬息万变,不断产生新问题、新情况,经济法律法规作为上层建筑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也应适应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动态性。为着眼于应用,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应始终保持对经济法理论前沿、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与行业需求乃至社会热点的及时响应,所以要对案例进行时时更新,教师要具有对经济法学前沿知识的敏感性,对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保持关注,从而将最新的案例设计到课程教学中去,构建起主动适用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三)课程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和过程化,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 要开展互动式教学,无论对教师还是学生都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教师来讲,对教师的考核应重点体现在其教学质量上。应用型本科高校是教学型高校,应该立足于自身定位,以教育的“产品”质量,即学生的质量而非论文的质量去评价教师。以此为标杆,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引导教师研究教学,使得对教学质量的追求成为教师们的内在动力。对学生来讲,要提高课堂表现在课程考核中所占的分值和比重,应对课堂讨论认真参与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励。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可以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四、结语 要实现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就有必要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实践教学的评分不像笔试成绩那样容易获得,并且实践教学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需要教师长时间对学生的关注,通过听取课堂讨论、批改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以及观摩学生模拟法庭的表现等诸多形式而获得,因此,教师有必要设计一系列相对规范的评分标准。比如,小组讨论占课程分值,模拟法庭实践如何打分等,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如何体现公平公正是教师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经济法论文:论信息失灵与经济法 摘要: 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错误是信息失灵主要表现,它们对市场效率具有巨大的消极影响,因此需要由各种制度对其加以克服,在诸多制度中,经济法具有独特的优势。经济法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使市场信息充分、对称、准确,从而提升市场效率。 一、计划、市场、信息与决策 市场体制是一种决策分散化的体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决策主体;而计划体制则是一种决策高度集中的体制,在该体制中,中央政府是最主要的决策主体,其他主体几乎没有决策权。[1]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中的资源配置都是特定决策的结果。只有确保这些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才有可能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而这首先有赖于决策所依据的信息的充分、准确及均匀分布。如果信息失灵,即决策所依赖的信息不足、不对称[2]及错误,则将导致投资、交易等决策在质上产生偏差甚至错误,在量上则会大大减少,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有差异的,计划体制的信息是纵向流动的,而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横向的。信息流动的差异导致了两种制度的不同效率。因为这里存在着一个对私人信息[3]的正确使用问题。计划体制不承认私人信息,因此对事实上存在的私人信息也就不予以尊重,从而导致了信息的错误及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作为一种分权的体制正是适应了“每个市场主体都拥有垄断性的私人信息”这一现象,保障了私人信息拥有者作出决策的权利,从而导致了相对较高的效率。哈耶克认为,中央计划和市场体制哪一种效率更高,主要取决于我们可望在哪一种制度下能够更为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知识,是将所有应被利用的但原来分散在许多不同的个人间的知识交由一个单一的中央呢,还是把每个人所需要的附加的知识都灌输给他们,以使他们的计划与别人的计划相吻合?[4]就确保私人信息被利用的充分性而言,市场体制肯定要强于计划体制。 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都存在着信息失灵的现象,但两者存在着质的差异。计划体制的信息失灵主要在于人类认识能力的限制,即不可能存在一个如超级电脑般精英政府对所有信息进行收集并作出正确处理。运用计划和命令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机构存在着一种“致命的自负”,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的企图,不管它们是出于何种高尚的动机,都是建立在危险的知识自负上的。[5]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在中央决策型体制中直接导致了决策者过重的信息负担,面对众多的信息,决策者会无所适从。在前苏联,能源研究和发展委员会的关于增殖反应堆对环境的影响的报告长达5000页,共10卷。对任何一个决策者来说,纸张的总量常常多于他所能消化的数量。[6]计划体制的失败主要在于信息失灵,这种失灵是不可能被很好地克服的,因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毕竟有限,完全理性的神是不存在的。但印度前总理拉吉夫?甘地在1985年仍认为,当发展计划所需的大量信息的收集、调整、分类和分析在全国范围内出了问题时,解决的办法或许是在于改进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工具,而不在于放弃计划本身。[7] 与计划体制相比,市场体制具有信息上的优势,这首先缘于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的,都拥有私人信息并具有决策权,这种分散的决策体系使更多的私人信息可以得到有效运用。“配置资源的权力以可以变化的方式分散在许多能够实际决定这些资源用途的人手里才能使分散的知识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只有在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决定运用他的知识时,才有可能使任何个人所拥有的许多具体知识全部得到利用。”[8]但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同样也会存在失灵的现象,这种信息失灵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9]与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不同,这种失灵直接导致了市场对制度的需求,且不同的失灵形式导致了不同的制度形式和内容。经济法当然是克服市场信息失灵的一种重要制度。 信息不充分是指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在量上不足。导致信息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信息的公共产品性使信息只有很弱的排它性。“信息的生产成本高,而再生产的成本却极低,信息常常遭受惨重的失败。”[10]这里所说的再生产成本低就是指信息的弱排它性,这种弱排它性一方面使信息提供者的收费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很容易使各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产生“搭便车”现象,从而导致无私人主体愿意提供信息。此外,信息作为一种无形产品其价值是不确定的,而信息的稀缺性又是价值的源泉,要确定信息的价值又必须对信息予以公开,而这又会降低信息的稀缺性,也就是说,“不可能在不损害其稀缺性的情况下精确地确定其效用,因此其价值,就象稀缺性一样,不可能完全确定。”[11]信息的这一特性提高了信息产品的风险性,使以信息为投资对象的投资者对其望而却步。第二,信息收集、处理存在成本,并且存在着边际成本递增的现象。斯蒂格勒认为,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全过程。信息成本的存在使充分信息成为一种理想状态,决策者也只须寻求决策所需的最佳信息量而无须去追求一种完美状态,即决策者在信息收集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之时停止信息收集才是理性的,此时的信息是一种收益最大化的信息。但对决策主体而言,最佳信息量的获取也是有难度的,由于信息成本直接构成了投资成本、交易成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监督成本等,这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和受制于资源代价的公权主体而言,会不得不在信息与效率之间作出权衡。[12]第三,信息收集、处理者的信息能力有限。[13]信息能力的有限直接导致了信息的不充分,其中,有部分不充分是可以通过改变信息主体而得到克服的,有部分是不可能得到克服的。 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交易主体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被称为信息优势主体,另一方则被称为信息劣势主体。信息优势主体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地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获得不法利益而使劣势主体受到损害。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由于分工的不同,信息在初始状态就不对称。如关于某件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者必然要比购买者了解得更多。第二,由于信息优势是成功欺诈或获得其它非法利益的前提,所以最大化自身利益者往往会维持其信息优势地位或人为制造信息优势。 信息不准确是指信息在质上与客观事实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直接导致决策主体决策的失误。信息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二,第一,信息在被收集、传递及处理过程中出现失误,如计算错误、分析方法错误等。第二,出于某种目的,如为了获得某种资格或非法利益,而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制度虚假信息主体有可能是市场主体,如股市中庄家制造虚假信息使股价异常波动;也有可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各级地方官员是向上级负责的,如果没有一种有效的制度制约,他们“总是把那些对其仕途有利的信息禀报上级,即他们采取的是‘和上面合作的方式’,而不考虑‘来自下面的压力’,”[14]从而导致信息扭曲。人为制造虚假信息的主体还有可能是中央政府,如在前苏联,出于政治宣传的需要,经济信息经常被扭曲。根据前苏联经济学家N.西梅勒夫和V.波波夫的报告:“从20年代末到50年代末的30年中,统计数字被篡改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连普通的数字也未能幸免。”[15] 信息失灵会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降低市场的运行效率,因此需要以经济法为主体的制度进行干预,以使市场的信息充分、准确且在各主体之间分布均匀,从而提升市场效率。[16] 二、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消极影响及制度克服 (一)信息失灵导致市场低效率 1.信息失灵增加交易费用 在纯粹市场机制中,如果没有其它制度的支撑,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增加信息劣势主体的防御成本,增加其信息收集成本。由于市场主体都作为经济人[17]而存在,每个人都力图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交易者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所占有的关于交易对方的最大信息,除此之外,交易者在交易时很难了解交易对方是否会采取合作的态度,为了防止自身受害,只能在与对方交易时加强防范,从而增加支出;同时如果不借助于其它制度的支持,诚实信用的交易者也很难证明自己在与他人进行交易时会采取合作的态度,如果要证明自己不会损害他人或自己的产品质量很好,其证明成本也很高,这都会影响市场效率的提升。如在巴基斯坦的一个叫Chamber繁荣的商业区中约有60个放贷者,每个放贷者都建立起了一个由可信的客户组成的紧密圈子,他们很少会向圈外人放贷,因为甄别新客户的成本很高。在接受新客户之前,放贷者通常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在交付贷款以前,放贷者通常与借款人在其它方面进行一笔劳务或商品的交易,时间至少长达两个季节;此外放贷还通过走访借款人所在的村庄、与他的邻居和过去的商业伙伴交谈等办法,对借款人进行广泛的了解,以确定其可靠性和品质。如果放贷者在经过严格的筛选和长期等待以后决定向借款人放贷(拒绝率约为50%),他通常首先从一笔试验性的小额贷款开始,只有在试验性的贷款偿还后,放贷者才能增加他对借款人的信任,才能提供符合其需求的贷款。20世纪80年代初对Chamber放贷活动的调查表明,年利率平均为79%,但这一很高的平均数也包含着很大的差异:利率从18%(仍然高于12%的银行利率)到200%不等。许多利息被用来弥补非正规市场上信息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高成本。调查者的结论是:利率与放贷者放贷资金的平均成本大致相同。这意味着他们的利润接近零。[18]该实例中,在信息不对称即放贷人不知借款人是否会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形下,放贷人承受了过高的验证成本,过度而合理的防御行为使放贷人还承受了巨额的防御成本,同时也导致了这种自发金融市场的高利率。 2.信息失灵导致市场萎缩甚至消亡 (1)由信息失灵而产生的关系交易导致市场被割裂 在没有制度支持的情形下,信息失灵会产生关系交易,即人格化交易,因为这是确保交易安全、降低信息成本、减少交易所需信息量的有效途径。这种交易在自然经济中相当普遍,但与市场体制的要求不相一致。关系交易的弊端在于交易范围很窄,使市场被人为分割,虽然关系内主体间的交易成本很低,但与关系外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却很高,支撑交易的信息量也要求很大。如在尼日利亚北部扎里亚附近4 个穆斯林村庄中,400户人家结成一个关系紧密的群体,群体成员对有关各自的需要、活动和境况的信息了如指掌,几乎所有的借贷都发生在群体内部,借贷没有书面契约,完全凭借信任,每20笔借款中只有1笔拖欠,但与村庄外的借贷关系几乎没有发生。[19]在市场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人格化交易很容易成为克服信息失灵的首要选择,但它是反市场的,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2)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会导致市场消亡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最早是保险学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投保人知道自己的风险特征,而保险人则不知情,因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类型的投保人进行区分,从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的投保人收取不同的保险费,而只能收取以风险的平均概率为基础的保险费。在这样的收费体制下,高风险的投保人具有更多的保险激励,而低风险的投保人则更倾向于退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因此萎缩。1970年阿克洛夫(Akerlof)在《旧货市场:质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的论文中以旧车市场为例对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把逆向选择概念一般化。在旧车交易中,买卖双方关于旧车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买方因此以旧车市场上车的平均质量为基础出价,这会使质量高的旧车卖主退出市场,从而降低市场上旧车的平均质量,买方了解此信息后,又会降低出价,从而使质量稍好的旧车卖方退出市场,因此形成恶性循环,最终使旧车市场消亡。[20]逆向选择问题在旧货交易市场、失业保险、汽车责任保险、医疗保险尤其是老人医疗保险等领域中普遍存在,如果没有有效制度对其的支持,这些交易将不可能长久存在。 3.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直接导致市场的低效率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最早也是保险学中的一个概念,指投保人投保后,对其保险标的的注意程度会降低,从而增大了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经济学家对这个概念一般化以后,主要指委托人对人没法进行有效监督,人因此可以为所欲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21]道德风险导致市场低效率是相当明显的,如在团队生产中,因团队成员的偷懒行为无法被低成本地观测到,偷懒行为的部分结果会由团队中的其他人承担,从而激励更多的偷懒行为。如在动物租借合同中,出租方对动物是否被正常使用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承租方因此可以过度使用动物畜力,损害出租方的利益而最大化自身利益。这是以动物作为畜力的租借合同不可能普遍存在的原因,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因此导致物不能尽其用。又如在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由于经营者处于信息优势,投资者对经营者的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监督,经营者因此可以欺骗投资者,获取不法利益。[22] 4.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 就市场主体的单方决策而言,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决策者在信息不充分的前提下作出的决策往往因缺乏事实基础而失误;在信息不充分的态势下,信息劣势者也往往会主动作出损害自身利益的决策;决策者基于错误信息而作出的决策必然是错误的。 (二)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 如果没有充分、准确及对称的信息,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都不能有效地运转。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导致了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则导致了各种替代性制度的产生。这不仅已得到了理论上的论证,也经历了制度实践的考验。在经济学中,信息既应被看作是对交易的一种支持,也应被看作是一种交易的对象。市场体制下克服信息失灵的制度构建应在此两方面同时展开。布瓦索认为,制度代表一种长期的集体投资,旨在降低社会交换的信息成本;[23]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是指出,企业是对市场制度的部分替代,这种替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包括信息费用在内的交易费用;[24]诺斯认为,意识形态有节约信息费用的作用;[25]科斯洛夫斯基认为,信任能降低交易成本,能够把囚徒困境转变为一种自信的游戏;[26]斯密德认为,消费者节省信息成本的一种方法是有权期望物品只有在满足一定标准要求后才可以出售。……采用一些公共的集体计划来减少不确定性是可能的。如欧洲的现代化计划。[27]施蒂格勒认为,经济组织的某些形式或许可以用它是消除质量不确定性的方式来解释。可以把百货商店看作是一个谋求商品的高质量以及确保商品的高质量的组织。[28]还有 学者认为,恰当的制度能在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中引导个人决策者,并能帮助我们减少对信息的需要。[29]此外,在现实中出现的保证、担保、品牌、连锁店、著名商标和广告等私人制度也能降低信息成本;某些中介机构的存在克服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了交易;某些强制性保险制度克服了逆向选择问题;对人的利益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其道德风险问题;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增强了市场主体的理性,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等。这些制度产生的历史长短不一,有的与市场一样长久,有的在最近才出现;有的属于私法;有的则属于公法;有的在市场内部产生;有的则依赖于第三者;有的属于正式制度,有的则属于非正式制度。在众多制度中,最有成效的是公权介入后而产生的制度,这种制度属于经济法范畴,也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对象。 三、信息失灵的经济法克服 个人理性要能起作用的话,是以获得和交易有关的信息为先决条件的。[30]新古典经济学认为,进行交易的价格体现所有和交易有关的买卖双方的信息的情况下,交易才能最优化,市场就能达致高效率。但这种观点是不现实的,与买卖有关的信息不可能全部体现在价格中,价格制度因此也不可能构成经济制度的全部,所以只有构建非价格制度,进行信息制度的创新,克服信息失灵,市场的高效率才有可能。这种解决市场信息问题的非价格制度的欠缺意味着市场常常是萎缩的,不是发展的,因为人们没有那种进入交易的强烈愿望,所以政府应该作为一种干预主体介入市场对信息失灵问题进行干预。政府[31]克服信息失灵的主要依据有四,第一,政府拥有垄断性的强制力,因此可以强制性地赋予私的主体的说明义务,也就是说,政府可以运用其强制力让私的主体说真话,说其该说的话。而私的主体自身是不可能强制性要求对方作出说明,因为各私人主体之间在地位上是平等的。第二,政府作为超越于私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其综合信息收集能力及处理能力要强于私的主体。此处并非指政府的信息能力绝对要强于市场主体的信息能力,事实上两者的信息能力是各有所长,市场主体拥有私人信息,政府不可能拥有,但政府的独特地位导致其综合信息能力要强于市场主体。第三,政府具有组织优势,可以更有效地降低信息成本。第四,政府权威的存在使其提供的信息具有公信力,政府因此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只须承担较轻的自我证实责任,自我证实的成本也很低。[32]政府提供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市场主体说明的义务;第二,直接收集、处理信息并向社会无偿提供;第三,进行制度创新,以直接避开信息失灵问题,即在该制度下,根本不存在信息失灵问题。以下对政府运用经济法的制度形式克服市场信息不足、不对称以及信息错误等缺陷进行深入探究。 (一)信息不足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关于市场总体信息量不足问题的克服,有多种路径选择,主要有二,第一,信息由政府直接予以提供,指导性计划是主要信息载体;第二,政府公权力介入私人主体对信息的生产及交易领域,以促进部分信息由私人主体予以提供,减轻政府的信息提供责任。[33] 1.政府直接提供信息 第三者直接提供信息并由市场主体无偿使用可以克服市场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的搭便车现象,[34]这个第三者非政府莫属。因为政府有以税收为方式的财富汲取能力,这种能力是政府所特有的;政府还是一种非营利性的组织,不象企业那样时时进行利润的核算,这使政府无偿提供信息成为可能。但政府提供的信息是否必然有效?这需要我们回答以下两个问题,即政府理性是否必然要强于私人理性?政府理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增强私人理性?如果政府理性低于私人理性,则由政府提供信息成为不可能,也没有私人主体会去相信并采用政府提供的信息。我们认为,政府理性和私人理性在不同领域会有不同的强度,在私人信息领域,私人理性要强于政府理性;在非私人信息领域,[35]政府理性有可能要强于私人理性。在政府理性要强于私人理性之处,私人理性可以借助于政府理性而得到增强,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得到克服。这是政府理性的主要功能,也是相关制度的主要作用。“培育制度的必要性源于人性的某些固有特质,如在信息吸纳、评价信息和保留知识上的有限能力。”[36]正是人性的这些特质使经济法的功能得到凸显。 由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克服市场信息不足的主要法律载体是计划法。[37]计划法并不是以指令性计划直接配置资源的法律形式,而是以指导性计划优化市场主体决策的法律形式。指导性计划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增加市场主体的有效信息拥有量,弥补市场不能提供充分信息的缺陷,又能降低市场主体所需承担的信息成本,从而激励其作出生产、交易等各种决策。指导性计划既能增强市场主体的理性,又能降低市场的不确定性,由此对市场交易形成强有力的支持,从而促进市场体制的发展。“指导性计划实质上是一个过程,籍此,许多决策者能够互相交流有关市场条件的预期以及各自计划的信息,使他们的计划和市场预期一致起来。”[38] 2.对信息的私人生产及交易的公力支持 前已所述,在市场体制中,信息既是一种对交易的支持物,也是一种交易的对象。信息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物而被交易,是因为信息具有的内在价值和其稀缺性,交易信息能够给信息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带来效益。但信息的弱排它性使其他主体产生搭便车的心态和行为,因而使信息生产者很难获利,从而影响其对信息的生产。这使公力对信息生产和交易的支持成为必要,这种支持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这方面的法律。该法的主要功能是降低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减少信息的正外部性,确保信息生产者获得应该获得的利益,从而激励更多、更优的信息提供。因为信息的弱排它性不仅会使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增加,还会使信息主体不敢进行交易,从而不能实现其投资的目的,急需获取信息的主体则没有拥有最佳信息量而不能使其决策最优化。政府运用公权对信息产权进行直接保护,一方面可以降低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排它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安全感,从而促进信息交易,增加信息产出。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并不是指所有信息都具有同等强度的特性,相对于非公共产品,信息的排它性确实很弱,但不同信息的排它强度是有差异的,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强,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弱;随着经济情势的变迁,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的公共产品特性也会变迁,有的信息产品由于有高科技的支持而发展出一种廉价的收费方式,从而使其公共产品的特性变弱甚至消失,这使某些信息由私人提供并实行有偿使用成为可能,而政府的公力支持则使这种可能性进一步的增强。但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由私人提供,对于具有纯粹公共产品特性的信息还是应该由政府予以提供;此外,对在政府公力支持下由私人主体生产和交易的信息,如果政府的支持成本过高,则政府应该放弃这种支持,由政府自身直接提供相关信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对信息生产的制度支持和对信息交易的制度支持两个部分,其中,对生产的制度支持是通过降低信息生产的难度、增加原始信息获取的途径和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组织支持等方式实现的。对交易的制度支持是通过确保交易的安全性、降低交易的成本、降低对交易的利益获取比例以及加强对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信息的主体的惩处等方式实现的。 (二)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目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形相当严重,也相当普遍。在美国, 人们断定每五位住院病人中可能有一人根本不必呆在医院,而医生比任何人都清楚哪个病人需要住院,哪个病人可以提前一天回家,哪些检查是不必要的,而病人自己则很难知情,其利益因此受到损害。[39]在我国,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因此而产生了较多的消极影响。如出租车行业中 司机的不合理绕道问题;医疗行业中的不合理用药问题;经营者对不安全、不卫生的消费品的销售问题;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问题等,都缘于信息不对称。[40]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主要有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和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有三种方式,其一,让信息优势者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其二,激励其他知情者说真话;其三,由政府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从而使信息分布均匀。信息不对称的间接克服也有两种方式,其一,避开信息问题进行制度创新,在该制度下,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其二,创新一种非价格机制,作为对价格信号的补充。 1.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 (1)强制性赋予信息优势者说明的义务 《证券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政府进行强制性信息平衡的主要表现之一,在我国及发达国家的《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相当完善,必须披露信息的范围、信息披露的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充分性的确保等都作了专门的规定,[41]应该说这是一种设计相当良好的制度,应该切实予以实施。只有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才会有投资的安全感,才会进行投资,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研究成果表明,会计制度健全的国家,经济增长也更快,因为健全的会计制度不仅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还能降低信息制造主体和信息需求主体之间的不对称程度。一项研究估计,如在90年代,把阿根廷的会计标准提高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当时的平均水平,将能使该国的GDP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4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赋予了经营者的强制说明义务,该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但与《证券法》中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区别,该法关于经营者说明义务的条款仅此一条,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该法第19条第1款有两部分组成,即“经营者应当说明真实信息”与“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前者是命令性的规范,是一种强制性说明的义务,后者是禁止性的规范,两者之间是并列的,并不存在层递关系。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并没有对违反强制说明义务设置相应的责任,而只在该法的第50条第5项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设置了几种法律责任,这说明该法第19条第1款的重点在于禁止虚假宣传,而不在于赋予经营者强制性说明义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主要方式在于确立经营者的自我说明义务,许多消费者只有经由经营者的说明才能对商品或服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虽然第19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应当作出直接、明确的答复,但在很多情形下,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就商品或服务的问题向经营者询问,因为问题的提出也是以对商品或服务的一定程度的了解为基础的,如果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不了解,也不太可能提出适当的问题使经营者回答,所以问题的关键首先不在于消费者的提问,也不在于禁止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而在于经营者就商品或服务的自我陈述,在于在法律上直接赋予经营者的强制性说明义务。所以法律的修正应该增加设置第19条第1款关于强制性说明义务的法律责任,并且对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也应当加以明确。因为在该条款的规定中,“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是一个范围相当广的概念,也是一个相当不确定的概念,在实践中,经营者究竟必须说明什么?这是一个相当不好操作的难题。首先我们可以确定说明义务的限度,如涉及到经营者商业秘密的事实,则不应在说明之列,如果必须说明,应同时规定对方的保密义务。其次应该明确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在立法技术上,可以采取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法。如经营者应该对商品的名称、规格、质量、产地、性能、用途、有效期限、有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及其它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43]向消费者作出准确、充分、及时的说明。 (2)激励其他主体说明真相 让其他主体说明真相需要有制度的激励,如果没有制度确保对该主体进行以物质为主要方式的激励,则让他们说出真相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经济领域,每个主体首先作为经济人而存在,最大化利益是其主要目的,如果在说出真相之后,没有任何直接可获取的利益,则社会上绝大部分主体都不会作出这种选择,何况说出真相还会使其承受不利后果。我们不能否认社会上确实存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而不计报酬的举报者,但这毕竟只是少数,这些少数人所掌握的信息也是少数,尚不足以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所以政府应该进行制度创新,设立悬赏举报制度,这种制度能够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多的信息,还能获得在其它制度下所不能获得的信息,这种制度在我国目前应该普遍地建立。以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言,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消费者在进行食品消费时,很难知道所消费的食品是否卫生,不可能知道所吃的菜是否有过多的农药残留,不可能知道做菜的油是否是潲水油,不可能知道作为原料的肉是否是病猪肉,……甚至不可能知道经营者的厨房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这方面的信息对消费者而是至关重要的,但消费者一般不能获得这种信息,因为获取这种信息对消费者而言成本过高,过高的成本使消费者获取这种信息事实上成为不可能。对经营者而言,采用不卫生的原料、按照不确保卫生的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其自身承担消极后果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由于受制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不可能对所有经营者时时刻刻进行监督,也就是说,该部门不可能获取所有经营者在所有时刻的不法行为信息,因此对其进行处罚就丧失信息前提;而这种不卫生的食品被消费者消费后,并不一定立即使消费者致病,甚至消费者不一定会有感觉;而在不卫生生产的成本过低的情形下,食品经营者进行不卫生生产的可能性就极大。[44]在这种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消费者都不能获取充分信息的情形下,政府应该改变思路,考虑选择另外的方式获取信息。在食品的不卫生生产过程中,总有人会知晓不卫生生产的情况,政府应该设法让这些人说出真相,而悬赏举报制度是让这些知情者说出真相的最佳的途径。这种制度具有很大的可行性,因为利益激励是一种最强的激励方式;此外,政府的利益激励还可能打破不法人员之间的利益联盟,因为这种利益联盟的稳固性本身就不强,利益激励可以改变各利益联盟主体的利益构成,从而促使其中之一者说出真相。事实上,悬赏举报制度是政府花钱买信息的一种制度,相对于其它信息获取渠道而言,这是一种低代价的、有效的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45]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几年的立法中,我国已经开始注重举报制度的引进和建立,如2000年修正的《产品质量法》第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规定给予奖励。这是我国立法中至今为止规定的最为完整的悬赏举报制度。国务院在最近颁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第(八)项规定,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通畅的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制定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46]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3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但没有关于奖励的规定。我国目前有关举报的制度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之中,各自规定不一,也不成体系,某些法律对举报的规定很不完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所以我国应该制定《举报法》,详细规定对举报者的保密制度、奖金来源及发放制度、对打击报复的处罚制度、举报信息的使用制度等,以使举报者在举报时既有安全感,又能及时、足额获得奖励,还能使举报信息尽可能地得到充分运用。 除了建立悬赏举报制度以促使其他知情者说明真相外,经营者之间的有效竞争也能促进信息披露。竞争如何促进信息披露?如何降低信息成本?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竞争对信息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影响,因竞争而导致企业利益的直接减少有可能使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而非法获利以增加利润;而竞争的存在则也有可能使企业不敢制造虚假信息,因为竞争对方是最佳的打假能手;此外,竞争的存在还会减少企业的私人信息,增加市场的公共信息,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如我国邮政部门在为提高邮资而上报的材料中称,全球600万邮政职工为60亿人服务,而我国60万邮政职工要为12亿人服务,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因此提高邮资势在必行。但事实上全球邮政每年完成的信函总量达4030亿件左右,而我国邮政处理信函的总量却仅为70亿件左右,其劳动生产率不足世界平均值的17%.[47]若我国邮政行业存在竞争,则其劳动生产力低下的事实肯定会成为一个公开的信息,邮政部门在为提价而上报的材料中肯定不会再作上述比较。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维护了竞争,确保了竞争的有效性,从而增加了市场中的公开信息总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性。 (3)政府或其它机构直接对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 在信息严重不对称之处,政府提供有关信息能够直接减少外部性。外部性存在的原因很复杂,如产权不能明确界定、经济人对自身利益的极端追求等。信息不对称是外部性的私法克服的障碍之一,因为外部性的制造者与受害者之间就外部性的事实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直接妨碍受害者向外部性制造者提出赔偿要求,从而也不可能使整个社会作出进一步的反应。政府提供相关信息能够使民众了解外部性存在的情况及严重程度,从而使民众作出反应成为可能。以环境污染的控制为例,世界银行的一个工作组最近研究了阿根廷、墨西哥、智利和菲律宾的股票市场对环境状况报道的反应。这四个国家中没有一个拥有实施环保的记录,但是,在企业的良好环保状况得到当局认可的消息公开报道后,该企业的股票价格平均上升了20%,当公民抱怨污染的消息公布后,企业的股票价格下降了4-15%.[48]印度尼西亚利用克服污染企业与被污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方式较为成功地控制了污染。该国的环境影响管理局开发出一项“污染控制、评估和环境评级计划(PROPER)”该计划从工厂中获得关于污染的数据,对其环保状况进行评级,并将环境评级情况向社会公布,通过金融市场对污染企业造成影响,因为金融市场会对企业的环保评级作出反应,利用公众的压力来迫使污染企业执行环保法规。由于受环境污染的人们参与计划之中,因而它在企业与有关方面之间达致了力量的平衡。[49]实践证明,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形下,政府向公众提供有关环境状况的可靠信息,是解决相关环境问题的最佳路径之一。这种信息直接增加了反对环境污染的主体数量,增强了环保的力量。 政府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不仅可以降低信息劣势者的信息成本,还能向信息劣势者提供其自身不能获得的信息。《产品质量法》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种信息是消费者个人很难获得的,政府部门利用公权力获得这种信息向社会公布后,能增加消费者的信息拥有量,从而促使消费者作出合理的消费选择。消费者的消费知识有限,如对免熨衬衫是否可达到免熨效果,消费者一般不知道,往往要进行消费以后才能知情,但对免熨衬衫中含有甲醛并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的事实肯定不知,在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有关部门对免熨衬衫进行抽查后,得出结论,绝大部分免熨衬衫含有甲醛,而免熨衬衫的免熨效果则几乎没有。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最好的信息。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在近一年内向社会公布餐具洗涤剂、白酒、农药、电池、微波炉、西服、强化奶粉、啤酒等近百种产品的抽查结果,在公告中详细列出了每种商品的合格品种和不合格品种,并说明了不合格的原因。[50]这有利于消费者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政府克服信息的不对称,除了首先要确保信息准确性,更重要的是确保信息公开的普遍性,如果准确信息的公开度不大,则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贡献也不会大。我国目前政府在提供这类信息时,公开的方式仅限于电视、报纸及专门的公告等,从形式上看,似乎公开度已经很大,但实质上,由于信息劣势主体主要集中在农村,这些主体接受这些信息往往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因而相当部分人是得不到这种信息的。如含有PPA的药品被禁售之时,各种媒介都了这一消息,但在某些偏远农村地区,康泰克这种药还在销售,一些人也还在服用。所以,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越严重的领域和区域,就越需要政府直接提供信息,政府提供信息除了须承受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成本外,还须承受信息的公开成本,由于受制于资源限制,[51]政府不可能克服所有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政府应该把有限的资源用于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领域,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还应把有限资源用于在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区域,专门用于信息的公开。 2.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创新 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从表面上看并不着眼于信息本身,但它或者在实质上能降低各主体对信息的需求,或者本身就是一种信号,从而促进原来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交易。强制性保险就是一种绕过信息不对称而克服逆向选择的制度,这种制度对信息的要求几乎为零;利益激励制度也能降低信息劣势主体对信息的需求量;中介性机构的出现使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机构得到了扩展,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政府的工作;而非价格机制的发展使信息劣势主体信息获取可以多元化,有些非价格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被高度浓缩的的信息,因此有利于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1)强制性保险等[53] 经济学的研究认为,一些没有被 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如养老保险、失业和残疾保险等,都应有政府的正式保险计划。[54]为什么存在没有被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其原因比较复杂。最主要的因素在于信息不对称而在保险领域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最终导致私人保险市场的消亡。对此,由政府进行强制性保险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法。经济学家的论证也认为,当市场失灵严重到私人保险不能提供足够的保险项目,就很可能需要由社会保险,即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保险来发挥作用。[55]我们认为,强制性保险等制度克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是相当可行的。它是一种低成本、高收益的制度。在这种制度框架下,根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这种制度对信息的需求量很低。以强制性失业保险为例,所有劳动者都必须投保,这对劳动者而言是一个不能选择的强制性行为,这使逆向选择问题的产生丧失了行为基础,政府在接受投保时也无需去辨认该主体是否更容易失业,信息不对称由此得到克服。 (2)利益激励制度 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利益激励是最佳的克服路径选择。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存在着相当的矛盾,奴隶主要得到奴隶更多的劳动产品,而奴隶则想得到更多的闲暇。就奴隶的劳动质量而言,奴隶主处于信息劣势,奴隶因而可以怠工、偷懒,为此奴隶主可以做出两种制度安排以促进奴隶劳动:(1)强迫奴隶劳动,不劳动则不供给食物或严刑处罚。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要花费资源监督奴隶劳动的整个过程,这会导致巨额监督费用,并且劳动过程的某些阶段根本没法监督;奴隶主还要承受对违规奴隶处罚的成本。(2)对劳动产品与奴隶实行分成制。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只需监督奴隶的劳动产品,而不需监督劳动过程,因此不存在监督费用问题,而且分成制使奴隶有更大的劳动动力,无论从产品质量还是数量来说,这种制度都要优于强迫劳动制。[56]强迫劳动制并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反而加重了奴隶主的监督责任,使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趋严重;而分成制通过利益激励使奴隶能够进行自我约束,这种约束降低了奴隶的监督责任,因而减少了奴隶主对奴隶劳动质量和数量的信息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息的不对称。在现代企业中,用利益激励去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是相当必要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应该赋予最有信息优势的人,以使这些人不滥用信息优势。向国有企业委派稽查特派员对企业进行稽查并不是一种最优的制度,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也在于克服信息的不对称,但这种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思路存在一定问题,它是从信息劣势方着手以获取更多信息,这不仅不能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反而产生其它一些负面影响。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克服应该主要从信息优势方着手,给予其一定利益,以使其与信息劣势者的利益大体相一致,从而减少信息劣势者的信息需求。 (3)中介机构 市场体制中的中介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相当值得研究。这种组织也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就能使上市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经济学家发现,因为存在着逆向选择问题,旧货市场如果没有非市场制度的支撑,是不可能存在的。目前这种市场能够较普遍地存在是因为得到了一些非市场制度的支持,如专门检测旧货质量并出具报告的机构出具真实的报告,一方面可以免除旧货卖方的质量证明责任,可以降低总体的质量证明成本,还可以使买方确信产品的质量状况,从而促成交易的进行。但中介机构在发挥其克服信息不对称功能时,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其提供的信息的公信力如何,如果中介机构普遍存在信任危机,市场主体对其所提供的信息根本不予信任,则信息不对称也无法得到克服。所以如何确保市场主体对中介机构的信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理论上可以有三种选择,第一,使中介机构成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由于不追求处自身利益,非营利性组织容易被市场主体所接受,但不追求自身利益的特性同时会使非营利性机构处于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的局面,这会影响市场主体对该机构的认同。第二,强化营利性中介机构的行为责任。《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都对一些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我们认为,因为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政府行事,并且面向社会大众,所以其违法行为的消极影响会相对更大些,故应该对其配置相对较严厉的法律责任;并且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也应强调严厉,因为若对其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会引发民众对这些机构的信任危机,从而影响整个行业;此外,应该尽可能使这些中介机构负无限责任,各投资主体之间负连带责任,从而约束并促进其提供正确、有效信息。第三,在民众对不同层级的政府的信任程度不同的情形下,尽可能提升中介机构的成立审批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层级,使更多民众能够更信任该中介机构。如《产品质量法》第19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在这规定中,把审批部门设在省一级,一方面是为了提高门槛,以确保检测质量;另一方面则为了增强民众对该机构的认同,提高对由该机构提供信息的信任度。 (4)非价格机制 “在信息不完全可得的情况下,聪明的人类总会在市场上找到一些非价格的东西来补充价格机制。我们对这些非价格机制的依赖也可以理解为我们为购买信息而进行的投资。”[57]非价格机制本身就是一种信息,只不过不是一种价格信息。非价格机制所内含的信息对交易双方都是有利的。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为例,内部管理科学、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以后,在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易时,可以不进行既费时又费力的自我质量说明,而交易对方也可以减少进一步的信息收集行为,从而既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又可以促进交易快速进行,还可以降低交易对方的防御行为。这种机制是克服信息不对称、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的最佳制度。康佳集团在全国彩电行业首家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和国家双重认证。这一信息极有利于康佳集团的彩电销售。90年代初在杭州营运的中巴车车身上写着大大的“国营”两个字,这是在个体私营者多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下出现的。国营两个字有深刻的信息内涵。它意味着经营者不损人利己,意味着不过度追求利润。这个重要信息能免除消费者被宰的忧虑,从而促成交易。产品质量免检制度也具有这样的功能。此外,交易者的良好声誉也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种非价格机制。“商誉这个词意味着质量的持久性,而信誉是有价格(或罚金)的,因为它使搜寻变得经济。”[58]企业的良好声誉能够减少其在与金融机构、消费者进行交易时的信息提供量,还能降低双方之间的合作成本总量,如《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企业的良好资信对银行而言本身就是一种信息,这种信息的存在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自我证明责任,另一方面减少了银行的信息收集成本;企业不提供担保而得到贷款直接减少了其借贷成本。 3.信息错误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经济法在禁止错误信息、促进正确信息的提供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对错误信息的直接禁止 经济法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规定。如《会计法》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禁止;《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和不当比较广告禁止;《证券法》对错误信息的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欺诈行为的禁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及第21条对假冒行为的禁止,第9条及24条对虚假宣传的禁止等。这些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市场中的错误信息,另一方面也直接促使了各主体提供真实信息。 (2)政府直接提供正确信息 对市场中有较大影响的虚假信息,政府应该通过提供真实信息的方式直接予以克服。换言之,在这种情形之下,政府有说明的义务。政 府的这种说明义务主要来源于两点:第一,在市场中存在较多错误信息的情况下,政府是最佳的僻谣主体,其他主体都没有足够的公信力进行僻谣。第二,与单个的市场主体相比,由政府直接做这个工作可以节约更多的辨认、筛选、处理错误信息并予以公示的成本。 (3)禁止价格扭曲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 “当供给与需求的力量可以自由发挥作用时,价格衡量稀缺的程度。对于经济学家来说,价格本身是非常美好的东西,因为它们传递着关键性的经济信息。”[59]市场经济中的价格信号是信息的主要载体。价格是一种高度浓缩的信息,它虽然只表现为一个数字,但它所内含的信息量很大,市场主体主要依据这种信号做出决策。市场的良性运行有赖于价格信号的正确性。但价格很容易被人为扭曲,成为一种错误的信号,从而影响微观的效率和宏观的有序。经济法对价格扭曲的禁止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主要体现在《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价格法》第7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原则;第8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第14条第2项规定了禁止低价倾销,第3项规定了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价格能够反映商品的稀缺程度,确保价格信号的正确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这个禁止性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因奖金太高而使价格扭曲。《商业银行法》第31条与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和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和贷款利率;第75条对擅自提高或降低存款或贷款利率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规定主要在于确保利率这个价格信号的正确性。 4.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 信息成本过高并不是市场体制中信息失灵的直接表现,但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信息错误往往导致市场主体自身承受巨额信息成本。经济法在克服信息失灵的过程中,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从而直接增加市场主体的利益,在总体上提升市场效率。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主要有三,第一,通过政府提供信息公共产品降低市场主体的私人信息成本。第二,通过制度降低对信息的需求量,减少市场主体对信息的搜索行为,从而降低信息成本。第三,通过赋予信息优势主体强制性信息公开制度,减少信息劣势主体的信息成本。此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经济法通过克服信息失灵降低信息成本的同时,也直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自我防御成本,从而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利水平。 经济法论文:国家失灵与经济法 摘 要: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是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文章首先探讨了国家失灵的定义、表现、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看法,认为经济法的概念中不应包括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经济法的产生并不是为了克服国家失灵,经济法的功能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的法律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并认为严格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经济法。 关键词:市场失灵;经济法;国家失灵;行政法 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与经济法的关系,目前经济法学界研究得比较深入,基本上已有定论。由于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导致了垄断、外部性(主要指负外部性)、公共物品提供不足、信息偏在、巨额交易费用、经济周期、分配不公等市场失灵形式出现,市场的自由、放任发展合理地走到了自己的反面。在资源有限的客观条件下,市场失灵导致了资源分配的低效率、无效率,甚至负效率,从而造成了有限资源的浪费,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市场不能自动纠正自身的失灵,只能借助外力来克服,从而引致了国家力量的介入及相应的制度需求;国家干预及相应的制度供给,促成了现代经济法的诞生。“市场缺陷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之一,这是我国经济法学界近乎一致的观点。”[1]但国家失灵(governmentfailure学界有时翻译为“政府失灵”。下文还要论及政府失灵与国家失灵的区别。)与经济法有怎样的关系,学界的意见却并不一致。[2] 一、国家失灵的概念剖析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市场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使市场不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相对于市场失灵,所谓的国家失灵是指国家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国家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导致其配置资源时也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有学者针对市场失灵的概念,提出所谓的“非市场失灵”(non-marketfailure)概念,指“非市场”因素导致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认为非市场因素不仅仅指政治、政府、行政等“正式规则”的内容,还包括文化、习俗、宗教、传统等“非正式规则”的内容。[3]但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一般仅指市场和国家两种,其他的非市场因素并不被直接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因此,所谓的非市场失灵,也主要是指国家失灵。 这里需要对“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作一区分。大家一般是把二者放在等同的意义上使用的。但相对于这两个概念,有学者对“国家干预”和“政府干预”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4]这种观点认为,不管“政府干预”论的理由是什么,任何人都必须承认,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推动或限制,主要是通过国家的立法进行的。法律则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它们的贯彻和执行不能因为政府的更迭而受到损害。因此,这种干预是国家的干预,而不是政府的干预。该观点还认为,政府不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惟一机构,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为了避免政府决策错误,有些经济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组织来承担的,例如关于稳定货币的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作出的。借鉴这一区分理由,便合理地推导出有必要区分“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的概念。本文切入论述的基点便是“国家失灵”,而非“政府失灵”。但政府作为国家的人,政府失灵也必然体现为国家失灵,而且国家失灵又大多表现为政府失灵,因此,本文也多是从政府失灵这一国家失灵的常态和典型入手展开论述的。 二、国家失灵的内容表现 “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5]这种国家作用的不到位、越位或错位,从另一个方面导致了社会经济效率的低下和社会总福利的损失。具体说来,国家失灵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6] 1.政治决策失误。政治决策作为非市场决策,有着不同于市场决策的特点。市场决策以个人作为决策主体,以私人物品为对象,并通过完全竞争的经济市场来实现。政治决策则以集体作为决策主体,以公共物品为对象,并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来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产生,只是各个利益集团间或政策受益方和受损方之间博弈的结果。阿罗的不可能定理也证明,经过各种政治决策方式得到的,所谓科学的、最能体现尽可能多人意志的政策目标,其实只是受投票规则、投票程序操纵的政治产物。政治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存在着种种的困难和障碍,使得国家难以制定并实施好的或合理的决策。 2.国家过度增长。“政府部门的普遍增长这一重大的发展变化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7]首先,国家赋税和政府支出急剧增长。19世纪初叶,欧洲国家的赋税收入平均占国民收入的8%-10%;今天,却已吞噬了国民收入的30%-50%.其次,政府机构急剧膨胀。这不仅表现在政府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加,而且表现在政府机构中供职人员数量的急剧增加。再次,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日趋扩大。政府将越来越多的企业活动与家庭活动置于各级政府的监护之下,这种转移导致了国家对经济的过多干预,从而损害了企业与消费者利益。 3.国家机构低效率。国家机构垄断了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于缺乏竞争,它们倾向于预算规模的不必要扩张,增加工作人员,提高薪金和办公费用,造成大量的浪费。同时,国家官员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国家官员的目标并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规模的最大化,以此增加自己的升迁机会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这势必导致国家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另外,作为监督者的政治家和公民,完全可能受到被监督的国家官员的操纵。监督的失效导致国家机构的低效率状态更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克服。 4.分配不公正。市场活动引致了收入或财富的不平等,而意在克服市场分配不平等的国家干预,其自身也可能产生权力集中与收入上的分配不公正。国家机构及其官员从这种不公正的分配中得到额外的利益,会给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一种负向激励,从而降低社会 劳动的效率。查尔斯·沃尔夫认为,任何一种国家干预,都是由一部分人将手中的权力强加到其他人的头上,并且这种权力总是有意地并不可避免地被交给一些人,而不给予另外一些人。这种权力的再分配给滥用职权获取灰色或非法利益提供了机会,进一步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 三、国家失灵的原因溯源 1.国家的经济人属性。恩格斯认为,私有制产生以后,社会关系和秩序变得复杂和充满矛盾。因此就需要有一种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之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的、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一旦产生,便拥有了自己的利益追求,不断地从社会中猎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并逐渐予以固化,从而渐渐异化为社会的对立面。在这一“经济人”动机的作用下,便会出现国家失灵。 2.国家的有限理性。国家逐渐作为独立于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它也不是万能的,它具有“经济人”一样的弱点,它也要面临着决策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丢失、决策成本过大、决策者智慧不足、决策者利益约束等方面条件的制约,[8]并不能找到准确地干预市场的“度”,许多政策都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 3.国家的官僚主义属性。首先,国家官僚追求国家机构规模的最大化。按照著名的帕金森定律,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力和酬金经常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其次,国家官僚的行为不受产权的约束。由于国家预算是公共所有的,因此政府预算可出现赤字,其额度也可以通过国家立法追加税收来提高。第三,国家官员的行为不受利润的支配,他们的收益仅与最大化预算正相关。 4.国家的垄断性。国家属于自然垄断的范围。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只能被动地接受被供应的产品,缺少一个可靠的参照系和反馈机制来检查国家机构的运行状况,从而不具有直接和有效的方法来影响国家。同时,由于监督机构的信息多仰赖于被监督机构来提供,监督者完全有可能受到被监督者的蒙骗和操纵。 四、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联分析 从以上关于国家失灵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国家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这是由它从社会中独立出来以后便具有的客观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人们只能力求减少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却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国家失灵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在这一前提下,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关联呢? 1.经济法的概念与国家失灵。经济法的概念是进行经济法学习和研究以及学科体系构建的平台。现在的问题是,人们是以先验的、主观的经济法概念去演绎所谓的经济法现象呢,还是依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分析客观社会现象,从中归纳出经济法的概念,然后再去演绎各种经济法现象呢?在这方面,笔者同意“经济法研究中的语境论进路”观点。[9]该观点认为,法部门(包括作为传统法律部门的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与作为新兴部门法的经济法)的观点和实践皆与特定的语境相关,经济法则是经济的集中和垄断(市场失灵)、现实主义法学思潮、集体主义的价值观(社会本位)、规范主义的方法论等特定语境的产物。依现在学界的通说,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诞生于十九世纪末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首先在美国出现了解决市场失灵的法律机制,德国则把“经济法”这一词汇引入了立法,继而促成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兴起。“英美法系的国家至今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谢尔曼法在美国被划为商法。”[4](P697)但大陆法系法学家为了研究的方便,同时也是研究深入的结果,结合德国经济法的实践及其产生的语境,统一将这种克服市场失灵的法律规范称为经济法。这是由客观的社会现实存在归纳出经济法的定义,即经济法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由国家对特定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之后,经济法的概念才逐渐传播到东方,如日本、中国等国家,这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包括“法治国”的理念,何尝不都是这一过程的产物?许多学者也承认,“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促进社会公益为目的,为矫正市场失灵而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和规制,这样的法才是经济法。”[10] 当然,这里又牵涉到如何评价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问题。依据上述对经济法概念追本溯源的考察,应该说,严格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不存在经济法的;或者说,可能有“舶来品”的经济法概念,但是不存在经济法现象。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存在市场,当然也不会发生市场失灵,这时所谓的经济法(有学者认为这时也存在经济法),“与其称为经济法,不如称其为经济行政法。”[10]现在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了市场化取向改革,这时涉及到了市场和国家的关系,市场失灵现象也才逐渐浮现,此时市场和国家的关系才进入了经济法调整和研究的视野,这时才可以说,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需要由经济法规制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对经济法的制度需求。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性,[11]使这一语境下的经济法及其研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我们不能因为经济法研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性,而改变经济法概念的质的规定性,这样的话,就是颠倒逻辑顺序,等于先定义一个经济法的概念,将克服所谓国家失灵的任务纳入进来,然后得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也存在经济法,甚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前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经济法的结论,这样可真是匪夷所思了。 2.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并无直接的联系。现代经济法概念的诞生表明,经济法最初的产生主要是基于克服市场失灵的需要,克服国家失灵的任务并不应该由经济法来承担,相反,产生经济法的最初动机是需要国家的干预,经济法正是对在国家克服市场失灵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政府失效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恰恰是经济法实施所必然产生的一种负效应。也有学者提出经济法的本质与功能在于国家(政府)为解决市场失效而对经济运行进行矫正或调整,市场失效的特征及其对矫正或调整手段的要求,决定了经济法不可能在解决市场失效的同时,又解决政府失效的问题。[12]当然,关于政府失灵问题,有文章认为,国家规制的底线应是政府失灵,正如经济法的运用应“以民法对市场失灵彻底克服上的力不从心为前提”[13]一样,笔者认为这倒是一种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较好定位。 3.经济法的功能与国家失灵。结合上述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则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任务。正如上所述,笔者认为经济法中国家克服市场失灵的底线是国家失灵,而国家失灵的法治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 有文章探讨了经济法是授权于国家还是制约国家之权,认为虽然经济法授权于国家规制市场经济,但同时国家又只能在经济法范围内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而不得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国家必须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平等地遵循经济法。也就是说,经济法对国家而言是一面“双刃剑”。与此相似,有学者曾形象地说,法律本来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笔者认为,砍的这一刀便决定了矛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要这一刀砍的位置是经过周密的调查论证,是科学的、合理的,那么,这一刀就成了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分割和界定,双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定分止争”。因此,国家 干预的权力在经济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则既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赋予,又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限制。经济法通过科学、合理地界定国家干预权力的边界,达到更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的目的。国家相应机关依法行使其干预权力,可以避免国家失灵的出现,但这并不表明经济法的制度功能里包含有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它只是努力避免或减少出现国家失灵而矣。 而关于国家失灵克服的法律制度选择问题,则应是“行政法的主要任务,而不是经济法的任务。”依本文的观点,国家失灵不仅仅包括政府失灵,还应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失灵。行政法主要克服政府失灵,而且政府失灵是国家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也正是一般意义上,大家总把政府失灵等同于国家失灵的原因。现代意义上三权分立或者相对区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国家政体模式的出现,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才诞生的,这时才出现了单独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这时国家失灵便也可以通过这些机关表现出来,但它们并不是国家失灵的典型表现形态。这些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从原来的行政机关里分离和独立出来的,从表面来看,好像国家机构增长了,本身便是一种国家失灵的表现,实际上其本意是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不致对市民社会和公民权利造成不可控制的损害,但谁又能预料到这本身便构成了国家失灵了呢? 这些政府以外国家机关的失灵可以依靠宪法性法律制度安排来加以解决,如相应的国家机关组织法、相应的程序法等,由它们来对这些国家机关的权力边界和机构组织运行程序加以界定,以克服其失灵。政府失灵则是早已存在并为人们所意识到的现象。人们由于害怕行政权力的过于强大和不可预期对自己造成损害,很早便设计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对行政关系进行规范,从而使国家行政行为被纳入法律制度规范的范围,使国家不能再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这一法律制度便是行政法。行政法与经济法存在不同的功能取向。行政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是界定行政机关具有的权力,第二是行使这些权力的法定条件,包括行政程序,第三是对不法行政行为的救济。[14]无论行政法作用的保权说、控权说还是折衷说,[15]行政法都通过自己对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规制,力求使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决策失误,接受公民的依法监督,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限定政府的规模,规范政府机构的权限,从而来克服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危害。这不是经济法可以安排和解决的。 经济法论文:从市场失灵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所谓机制,依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实质就是系统本身渗透在各个组成部分中并协调各个部分使之按一定方式运行的一种自动调节、变应的功能”(注:孙培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问题研究》,海南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实际上就是指经济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整并形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它主要包括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及作用结果等。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商品经济社会中,因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而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有学者将经济法定义为:“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页。),无独有偶,国外学者也有类似的定义,如日本学者江上勋认为,“经济法是以自由经济为基础,通过国家权力来完成民法无力解决的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法规”,法国学者德让认为,“经济法是以给予公共权力机关能够对经济采取积极行动为目的的法律规则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页。)。正是经济法的这一特性,决定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影响,或者说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以及表现形式。 但从经济法在我国近二十年的表现来看,虽较明显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经济现实的原因,经济法在我国多以政策法为表现形式,因而出现了对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在理论上不甚清晰,对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偏离或抛开经济法应有的价值,并造成经济法作用范围随意确定,作用方式随意改变,以致出现经济法的作用结果与经济法的应然目的相悖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探讨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探讨了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等几个理论问题,并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所面临的两难选择 1、 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是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市场调节实质上意味着市场主体要求自由发展,而国家干预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介入。在资本主义早期,主张谋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认为在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引导下,既能够实现其自身利益,也可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如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理论家,就强烈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工商业的一般事务进行干预,认为国家干预会造成减低利益的结果(注:〔英〕埃克里·罗尔《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4~152页。)。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发生于本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市场自发调节功能不可克服的缺陷显露,国家干预经济的存在就成为必然选择,并且这种国家干预也确实给西方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实际效果。但进入60年代以后,由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出现,“国家干预”理论又受到了排斥。于是一些学者(包括法学学者)又认为,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必须同时作用于经济领域,实行“双轨制”。依此理论似乎既解决了经济问题,又解决了经济法问题,但是到了70年代以后,国家干预同市场机制之间的冲突又开始显现出来,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市场机制失效时,国家干预的作用明显,而市场机制功能恢复时,二者的调节方向又有可能发生冲突,致使国家干预调节效用递减或市场机制功能受到阻碍。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存在序列差,即前者是横向的、瞬息变化的,后者是纵向的、相对稳定的,加之“市场对自由、平等和权利总是积极要求的,正象人对权利的态度是积极的一样。相反,市场对权力的介入和干预却总是本能的表现出消极态度,甚至是排斥,这又恰如人对义务的态度”(注:孙笑侠《宽容的干预与中立的法律》,《法学》1993年第7期。)等等原因, 致使现实生活中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矛盾的出现。如在我国,经济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就是这种冲突的具体表现。如何界定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范围及调节、干预的程度,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就表现为如何进行经济立法及经济立法的内容。 2、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传统法理认为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的价值目标,一些用经济方法分析法律的论著,又将效益视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将其视作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解决效益与公平之间的矛盾等,但公平、正义与效益二者在经济法中如何体现及在现实中如何操作,也是经济法难以解决同时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法律效益一般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投资与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之间的比例;二是指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与立法所确定的预期目标的差别。具体到经济法中又体现为两种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公平指的是最大化缩小个体之间的差距,在经济法中主要表现为竞争环境、经济收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因而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能是市场主体自己,他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便希望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排斥外力的干涉,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的,国家干预“或多或少地侵害了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的自由,或减少了这种努力的安全,从而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加”(注:转引自顾培东《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只是由于市场主体的自身条件不同, 其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的结果也必有差异,要达到或体现公平,又需外力(主要是国家权力)干涉,从这一意义上即国家权力对竞争环境及竞争结果的干预,同时,公共管理职能又要求国家在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社会效益,因而又出现了对市场主体的自由经济活动也进行干预等,即出现了干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等问题。这似乎又追索到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又表现为经济法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虽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着互补性,效益与公平也具有统一性,但在经济法的具体规范中却难以体现,如针对某一特定的地区、部门或某一特定的市场主体,如何解决其效益及与其它地区、部门或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经济法“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注:博登海默《法理学 -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54页。),即既实现公平又促进效益, 却是很难确定的。 3、管理与服务的矛盾, 这里是指国家对市场管理和对市场服务的矛盾。管理意味着国家权力对市场调节功能的介入及在某种程度上对市场调节功能的改变,服务指的是国家权力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这一矛盾体现在经济法中就是如何确定国家权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因为,管理要求国家权力处于主导地位,而服务又要求国家权力处于辅助地位。 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调节的任何偏差,所带来的结果都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的巨大衰退。如果经济法把国家权力定位于次要、辅助地位,即国家仅仅充当“勤劳的守夜人”角色,此举虽有利于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使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但同时,市场机制愈完善,又愈容易使市场的自身缺陷显露出来,愈难以保证供求总量和结构总量的均衡,此时,国家权力反将成为市场失灵的“帮凶”。“企图回到纯粹的自由放任政策,使国家缩减到仅执行收税员、警察和披戴甲胄的护卫之类的老的最小限度的职能,实际上是拒绝整个现代文明的趋势”(注:〔英〕艾伦《法律与秩序》,转引自孙笑侠《法理学》。)。反之,如果一味强调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又会导致市场调节功能的弱化,甚至使市场调节功能受阻,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实施结果,已为我们提供很好的示例。因而,经济法如何解决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即在确立国家权力的地位的同时,又能使其最大化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也是经济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4、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孰轻孰重的矛盾。 现代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一般皆以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作为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经济法尤为突出。但同时,在经济法作用于现实经济的过程中,却又经常出现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冲突。 所谓经济手段是指国家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从物质利益的原则出发,运用经济杠杆组织调节和影响社会经济的活动,其核心是通过经济利益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而行政手段则是依靠行政组织按照行政方式来管理经济的方法,其核心是通过一种带强制性的、命令性的方法来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经济手段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具有滞后性,不能及时改变经济状况、实现经济目标;行政手段虽能弥补经济手段的不足,但不适当地扩大行政方法,强化行政手段又易导致脱离经济规律。虽然经济法是将二者结合起来,以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是双管齐下平等适用,还是有轻有重,区别对待?以及如何区别对待等等,也是经济法所面临的又一难题。 二、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前述经济法所面临的诸种矛盾,究其原因,关键在经济法的作用机制由于理论上模糊不清,以致在经济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多为应急措施或短期行为,很少考虑或根本不考虑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所致。我们知道,法律的出现系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经济法也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因国家自觉干预经济、弥补市场缺陷和矫正市场失灵而产生。 在早期资本主义时代,经济领域推崇市场机制,崇尚契约自由、私法自治,反对国家干预,认为“政府唯一的合法职能是使由私人契约创设的义务得到履行”,因而,无论在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中,还是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实践中,国家的地位和作用都十分有限,只是担当了“守夜人”的角色。市场机制调控经济的运行过程主要是通过供求关系、价格信号和自由竞争等一系列环节来实现资源的配置,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运行机制却在不断变形,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也日益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机制调控经济是通过自由竞争来实现的,其结果不可避免地产生垄断,使市场机制失去了调控功能。垄断使市场主体无法实现自由竞争,价格指示器的显示功能在垄断条件下明显地减弱了,即通过价格的调节解决整个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也无法实现;第二,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也决定了市场调节的滞后性、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生产者和消费者不能平等、迅速、完全地获得市场信息)、价格信号的时滞性(价格信号的显示过程不是迅速的并具有波动性),导致了经济运行紊乱、社会资源浪费、宏观经济效益降低等;第三,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外部负效应,即市场主体生产所带来的社会负效益,如环境污染问题。并出现市场主体不愿从事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产业,造成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不合理,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无人提供等问题;第四,市场机制的调节无力解决社会产品分配不公及社会保障问题。 由此可见,即使没有垄断的出现,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市场仍然不是万能的。国家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弥补和矫正市场的这些缺陷,即出现了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经济法也正是基于此而产生。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尚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但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全面自觉干预社会经济,完成了国家从自发、零散干预经济到自觉、系统干预的转变,并使现代经济法日趋成熟起来。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国家全面干预经济又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改变这种局面,经济立法及其内容又逐渐出现了同时体现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成分,经济法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然目的也日益被公众认同,并将经济法中国家干预成分定位于有限、适当干预,以期与市场机制保持一致。所以,我们说是市场失灵决定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即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等均以市场机制为中心,主要在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与不足,消除市场失灵,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与不足,导致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并促成了经济法的产生。正是经济法的这一产生条件,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及作用方式。 1、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 在市场经济模式中,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协调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促进社会进步。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总的来说应是协调与发展。 第一,经济法追求法的一般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益。传统法理一直将公平正义视为法的基本价值,“无论在中文、西文中,用以表示法的词都有平、正、直的含义”,“平即平等与平衡”,“正即正当与公正”,“直即正直或公道”(注: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页。)。所以,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 公平正义是任何一个社会及其成员所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这也是良法应有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在体现公平正义的同时,还应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效益作为当代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已为众多法学学者所接受的原因。法律制度正逐渐受制于公平正义与效益的二重评价,经济法更是如此。 第二,经济法服从于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国家的干预调节并 不是取代市场机制,而是为了恢复、纠正和弥补市场功能的不足。从经济法内容可以看出,国家规范市场主体、反对并限制垄断、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建立竞争秩序规则、进行宏观调控等,都是为了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并非完全抛开市场调节。国家干预市场调节的目标与任务,首先是为了恢复市场的功能,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所需的条件,如反对并限制垄断、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规则等;其次是纠正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主要是建立、健全社会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经济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再次是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如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进行宏观调控等。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主要以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作为自己的存在目的和作用限度。必要的有限的国家干预措施必须遵守“与市场一致”的原则,这也是经济法作用机制走出两难困境的途径。而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就是如何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就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经济法作用机制的目标-协调与发展。“经济法不外是适用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的法律,换句话说,经济法也就是为了以‘国家之手’代替‘无形之手’来满足各种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之法”(注:〔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 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经济法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 协调各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因为,在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机制下,由于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供求总量及供求结构失衡、社会分配不公及社会公害、缺乏社会保障等,国家干预或说经济法就是通过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规则、保持总量及结构平衡、消除或减少社会公害、建立和健全社会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为自由市场竞争创造和保持所需的制度条件,使市场机制更具效力;二是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安定,协调社会平衡。由于社会经济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就是运用国家干预,在协调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不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2、经济法的作用范围 这里所说的经济法的作用范围主要是指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工具,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和不足的范围,即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它不仅体现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更展示了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体现的协调与发展的价值要求。 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概括而言有以下四类:一是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对市场运行的环境和制度条件予以调节、完善。因为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不仅将导致垄断的形成,阻碍和削弱竞争、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脱离产品价值的垄断价格、产生垄断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还将因垄断技术而阻碍技术进步,从而损害垄断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就是通过经济立法,通过市场竞争规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干预,即改变或创造经济运行条件,对市场主体的利益和优先地位进行重新分配。国家通过财政货币政策和计划、投资等手段,对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进行调节,实现总量与结构平衡。三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市场主体都是在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同时由于经济规律的左右,任何产品或服务供求关系的变化,都会引起社会资源配置的变化,大量的生产者和社会资源总是集中于利润较高的行业和部门,其结果往往又造成利润较低的基础行业衰退,尤其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更是如此。这也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原因。四是国家干预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实施社会保障。“‘看不见的手’可能惊人地有效率,但它同时也带来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注:〔美〕萨缪尔森《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第十四版,第555页。), 为在市场机制的分配基础上尽量做到社会公正,保证社会安定,减少人们的生命、生活风险负担,国家必须干预市场调节的社会产品分配和社会保障问题。 3、经济法的作用方式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其作用方式主要是指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即国家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与不足的方式。从上述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经济法作用的范围)可知,国家除直接参与有限的经济过程外,主要在于对市场的管理、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也必须为其特定的作用范围服务。 从现代经济法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力度不同,经济法作用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最早的现代意义的经济法-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纯粹是禁止性规定, 而一战后的经济法则出现许多授权性规定。 进入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其作用方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于凯恩斯理论所导致的成熟的现代经济法过份强调国家干预,随着二战后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功能的恢复,导致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之间出现了矛盾,因而体现经济法作用方式的国家干预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我国经济法由于产生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虽然九十年代后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传统的制度模式和法律意识作用,致使我国的经济法作用方式并没有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出现通常所说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经济法从法律形式上看,应属公法范畴,但其作用的领域却又是私法作用的领域,出现所谓的私法公法化。由于公法的作用方式是强制命令式,这又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相当不利的。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不能单靠公法的作用方式;但同时,国家干预经济方式又不可能完全采用私法方式,所以在经济领域就出现了公法化的私法作用方式。国家干预经济虽往往以国家直接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式进行,但其重点却是弥补和矫正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这也就定了经济法作用方式的重点应是如何使国家干预与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共同调控经济的运行,促进社会的发展。 经济法既然是上述意义上的公法与私法的结合,其作用方式自然也就是公法作用方式与私法作用方式的结合,具体说来就是协调、平衡。 陶广峰 杨仕兵 经济法论文: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 摘 要: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自生自发,群体互动,历经数载的艰辛探索,在老中青三代学者的共同推动下,现在已经是成绩斐然,举世瞩目,特别是一批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文章从研究方法、分析路径、审视视域三方面入手,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的突出成就进行了梳理与评介。笔者期望通过此种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系统综合研究,能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潜深拓新有所助益。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非常年轻的法律部门,也是我国法学领域中逐渐长成的一个新兴学科。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界的老一辈学者为经济法理论框架的建构、主流学说的确立、经济法思想的传播做出巨大的理论贡献,奠定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在经济法的学科研究阵营中,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他们敢于创新、敢于尝试、敢于实证,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了一笔笔浓墨重彩。我作为老一点的经济法学研究者,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中国经济法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前景,因此觉得很有必要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梳理与评介。这既是对他们研究成果的一种赞赏,也是对经济法不断拓新研究领域与研究进路的一种倡导。 需要说明的是,囿于资料的限制,难免挂一漏万,事实上,对我国经济法理论做出过贡献的中青年学者远远不止我在文章所提到名字,今后我将继续关注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理论的研究成果,以便从中吸收养料。 一、方法维度:推陈与出新 法学研究方法是人们认识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基本性能、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的思维方式、工具、规则和程序的总称。法学的发展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法学研究方法本身就是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法学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一般性的结论:法学方法的每次变革,都在不同程度上带来了法律理论的突破和变革,而法学理论的突破和变革,往往又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1](P8)我国经济法学界有一个很好的现象就是中青年学者的研究方法不断推陈出新,“这里所谓的‘新’既包括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又包括历史上曾有过但我们没有使用或者没有很好使用过的,或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创造性使用的研究方法或者思维模式。”[1](P8)我国中青年学者研究经济法的方法,可以说是法哲学方法、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社会学法学方法和法律史、法学史方法交相辉映。因此,对中青年学者的一些研究方法进行检视和评价,有利于促进经济法理论的繁荣。当然在对他们的方法论进行讨论的时候,并不仅局限于对研究方法本身的分析,而是要将运用该方法所取得的一些理论成果一并纳入讨论范围,以研究方法带出理论成果,以理论成果佐证研究方法。因为研究方法毕竟只是手段,而理论的发展、创新才是目的,并且二者实际上也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 (一)法哲学研究方法 我们知道“法律哲学始终是与某种一般哲学有联系的,但往往以后者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2](P10)事实上法哲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移植哲学方法中的价值分析法,其运用价值判断来评价经济法律现象,以社会对经济法的需求为出发点,研究经济法怎样满足人的需要,探索经济法的价值。中青年学者在研究经济法理论中广泛采用了法哲学的研究方法。 程信和从经济法基本范畴的角度研究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认为每个成熟的学科都有特有的范畴,范畴作为一个学科的细胞,它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反映了并且决定着这门学科的存在基础和发展前景。经济法的最基本范畴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协调(宏观平衡和微观平衡)和国家经济安全,即发展权、分配权(公平权)与安全权三位一体。[3]此外,其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对经济法的基本理念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经济法的发展观经历了从“促进经济发展”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再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演变;经济法的效益观是追求社会整体效益,且必须反映环境效益;经济法的公平观在内容上除包括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外,在时间跨度上应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经济法的安全观还必须把人口、资源环境安全纳入其中考量。[4]在这里,我更看中把经济法的全部作用归纳为发展、分配和安全的理论,应当说这种揭示抓住了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目标。 张守文针对经济法理论中行为理论的薄弱现状,从经济法主体、主体的权力和权利,以及其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出发,提供了“调制行为”这一重要范畴,以区别于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从而进一步确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度。张守文将经济法主体分为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而且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主体的法律责任具有双重性(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和社会性。他认为,所谓调制行为,就是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制衡。调制行为在经济法主体行为结构和经济法制建设中占核心地位。[5] 单飞跃从经济法的研究路径、经济法与法治运行的协调性、经济法与法治发展的路向一致性等方面的整合角度出发,从法治理念层面指出经济法的“法治理念”为4个方面:(1)自由理念,即市场竞争自由,经济政策民主;(2)公平理念,即规则公平、信息公平、分配公平;(3)发展理念,即持续发展理念、公平发展理念、快速发展理念;(4)安全理念,即宏观经济安全与发展安全。并进而说明了经济法不是异法治范畴,而是与法治共生共融的科学体系。另外单飞跃还从哲学的角度对经济法的价值范畴进行了研究,他认为经济法的价值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了经济法的目的与宗旨,决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原则,揭示了经济法的存在意义。他从4个方面论述了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1)存在价值———商品经济的普遍性,经济法是以商品关系为生存基础的法,是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规范。 (2)法权价值———权力的规制,即经济法是对私人权利和国家权力进行双重限制的限权法。 (3)资源价值———发展公平。发展公平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受益公平、地区公平、产业公平。 (4)社会价值———经济安全。即为国家整体经济安全提供保障。[6] 此外,邱本通过法哲学的研究方式论证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认为它们是经济法理论大厦的基石,经济法所有的制度、原则、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析。[7](P254~310)王全兴认为研究框架是衡量一个学科的成熟与科学程度的重要标志,经济法的研究框架包括经济与法律互动框架、经济法规体系框架、主体———行为———责任框架,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复合法益主体框架、当事人———相 关人框架、当代人———后代人框架、比较框架以及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8](P38~65)。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的价值表现为实质主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统一。经济法的实质正义,是要求根据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来确定它的任务,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利益和发展。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效益,不只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社会福利、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自由和自身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而自由和秩序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自始就将公法与私法融为一体的经济法,天然要以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和谐作为其价值追求的目标。[9](P152~159)有学者认为社会利益本位是经济法价值的实质,经济安全、经济秩序、社会正义、整体利益、经济民主、经济自由等经济法价值是利益的具体表现。[10]程宝山对民法和经济法价值目标的差异性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前者着眼于增加个别交易的效率,后者强调社会总体效益;前者强调机会公平,后者强调结果公平。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主导法,两法的价值体系具有一致性、谐和性和互补性。[11]而卢炯星则较为系统地阐释了“宏观经济法”的概念,认为宏观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为确保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宏观性、总体性。 (2)主体一方必定是国家及其授权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3)各主体经济权利义务之间具有相对不对称性。 (4)具有变动性。[12] 尽管法哲学的研究方法非常传统,但中青年学者却能从多角度、多维度运用此种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基本概念等理论进行新的诠释,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创新,进一步巩固了经济法的地位。由此可见,法哲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运用法哲学方法去研究经济法的同时,也应当研究经济法对法哲学的理论贡献。有学者指出:对法理学理论贡献的大小是部门法成熟程度的标志之一,目前经济法对法理学的理论贡献不太多,影响了经济法学科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的交流,影响了经济法学学科在法学界的学科评价和学科地位。[13]这是我们在采用法哲学研究方法时应当予以重视的地方。 (二)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 经济分析法是20世纪70年代初首先在美国兴起的西方法学思潮之一。它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论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益及创新的学说,其核心的思想是效益,即以价值最大化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为其宗旨。作为一种学术思潮,经济分析法学已引起各国学者的重视,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正如庞德所指出的,“在以往50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14]其研究方式对我国中青年学者产生了较大影响。 吕忠梅、刘大洪运用经济学的成本与效益理论、供给与需求理论、均衡理论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性”,包括节约、效益和经济手段三个方面的含义。节约即节约交易成本、资源消耗和权利配置的费用;效益指用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经济手段是指非民事、刑事、行政手段。作者认为由于市场失灵,国家就必须调控干预经济的运行,为了保障经济运行的效益,经济法就必须存在,经济法的独立存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但国家的干预是有范围的,交易成本的大小就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界限,即当交易成本不大时,仅有民商法即可,只有当交易成本过巨时,经济法才有干预的必要,这就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对“适当干预的原则”作了较为深层的解读。同时作者还主张从另一层面剖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深入地考察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经济政策及其趋势和未来走向,并由此得出结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据此经济法主要是由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制方面的法律规范两部分组成。[15] 朱崇实在《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再思考》一文中,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因为市场存在不完全竞争或垄断,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存在外部不经济效果,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实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公共物品只能由国家提供,因此经济法也调整国家作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在完成公共收入和支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国家有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并且会开办某些国有企业经营以及供给某些公共产品,因此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最后市场机制会产生收入与消费中的极大不平等。要消除或降低这种不平等,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依靠国家来实现整个社会收入的再分配。所以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实施二次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至此可完整的表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周林彬认为经济法律的经济根源包括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博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交换社会化理论。各个经济根源的内容虽有所侧重,但实质内容都与“合作”有关,因此“合作”是经济法的基本经济根源。以此为研究进路,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性质及其边界这一困扰民商法和经济学界的所谓“调整对象”的问题,则可以从“博弈论”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答案。作者认为民商法和经济法都是以平等人之间的同意(合作博弈)为基础的,区别仅在于民商法在市场主体之间小范围的两人谈判不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而经济法则在主体之间的两人以上谈判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因此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边界就位于市场主体两个私人交易或两人以上的公众交易之间,由于两人以上涉及公众的利益,所以经济法所反映的公众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也是一种公法利益。[16] 王继军主张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应当采用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之所以要采用这种方法,是因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在本质上是一个涉及利益结构调整问题,在现实中,利益结构的调整是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条文的,利益变动的力量有时可以超出法律的框架,所以,以追求稳定性为目标的法律来规范不断变化的利益结构,其难度可想而知,这就需要在法律领域内引入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也许在某些法律领域如刑法涉及的犯罪问题,为了“除恶务尽”,我们不去计较执法的利弊得失,但是其他的法律特别是经济法我们必须谨慎评估其经济后果和利益得失,这样的评估能使我们了解社会是否愿意承担这样的社会成本以及经济法律法规 是否真正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把这个观点继续延伸,实际就是一个立法成本和执法成本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往往在实践中被忽略了。 陈乃新在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时,从增量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经济法能够最有效的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为只有经济法才能调整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剩余(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剩余(增量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其中,企业法和竞争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两大部分,前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微观领域的初次调整,后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宏观领域的再调整,两法共同规范增量利益的生产和分配。他认为,在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竞争中,调整存量利益关系的民商法已不宜作为现代法治模式的主导,取而代之的应当是经济法。[17]此外基于经济学上剩余权的基础,他还提出了一种新的适合经济法的“法权原则”。其认为,在社会化生产之前的古代社会,存在的是“个人所有权绝对”与“国家行政权绝对”的旧法权原则,它们局限分别导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而在社会化大生产中产生的经济法,则以其“共同发展权绝对”原则来缓和剩余权冲突,这就是为在剩余权冲突的两部分人之间调剂利益分配并保障无限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成为现实提供制度保证。[18] 应飞虎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对我曾经提出过的“需要干预论”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于他的探讨,我并不在意他对我的观点所作的符合我的本意的合理性的说明,我更在意的是他提出了高于我的一些认识,这是我为之感到欣慰的。他认为“需要干预论”的特殊价值就在于有准确的切入点导入干预(市场缺陷理论)并运用了“需要”两字加以配合。作者认为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在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的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而“需要干预”的概念则能反映出经济关系的动态发展及干预环境的复杂性,有助于我们动态地把握市场和国家的职能边界,最终达到国家和市场之间的和谐。并且“需要干预论”内含均衡干预、有效干预、被干预者对干预者进行干预、经济民主、经济法权威的理念,可以克服“单纯干预论”的不足。作者进而指出“需要干预论”有助于确定国家干预范围,建立国家和市场的良性关系;有助于及时进行制度变迁,克服政府惯性行为;有助于促进中国的政府体制改革和有助于改变国家完全理性之假设。[19]此外,其还从信息视角对经济法功能进行诠释,认为市场体制中的信息会存在失灵现象,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在分析了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危害性之后,其提出了经济法克服信息失灵的具体制度设计,从而为我们认识经济法的功能提供了一种新的认识路径。[20] 此外,有的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体现。其中“经济生活”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它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干预”指的是国家之权利依法律对经济生活的干预。[21]有的学者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西方国家对“政府失败”的反省之下,经济法正在形成一对新的矛盾性格,即规制“市场失灵”和匡正“政府失败”。因此,“国家调节(政府干预)”和“匡正政府失败”都是经济法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22]有的学者从交易角度考察社会关系可有效确定经济法调整对象。即经济法调整的是因长期交易而形成的有机经济组织内各角色与组织的协调关系及各角色相互之间协调关系。其特征是以直接调整角色与组织的关系而间接地达到角色之间关系的调整,且以后一种关系调整为终极目标。[23] 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方法研究经济法的意义是明显的,首先,它运用了经济学的价值观念或者效益观念去评判现行的经济法,从而摆脱了传统的就法论法的论证方法;其次,它深入地揭示了经济学和经济法学这两门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有助于克服法律与经济两张皮现象;第三,它对经济法的实证性经济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优势,它使经济法学者的思维更加准确,研究也更具科学性。但是,我也要注意到,有的学者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时往往将效益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然而法的价值是多元的,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将法的价值目标置于经济法的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去进行考量。此外,法律的经济分析应当依据我国的数据资料,如果在分析时不是运用经过调查、统计的数据进行分析,那么实证分析的效果就会打些折扣。有学者指出一些中青年学者的著作中所引的数据和图像有欠准确。[8](P30)这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研究时必须加以注意。 (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 法社会学是指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法学。它的出现是20世纪西方法学领域中最重大的事件和最突出的成就,[24](P107)就方法论层面而言,我国中青年学者借鉴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属性、主体、本土资源、法本位等基础理论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有一定的创新和发展。 史际春在对经济法的研究中注重和强调社会的实证分析,对社会实践始终保持着关怀,在其《经济法总论》一书中许多论据直接引自近年各种传媒报道的热点经济问题以及党和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政策文件,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汽车销售的地方封锁、分税制改革、电信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诸多方面。他注意发现同类事例所反映的规律性的要求和问题,从现象入手解释经济法制度的内在根据,把中国社会经济实践的呼声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和归宿。[25]他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也从社会的角度予以阐释,认为“经济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发端之深层原因,是社会化与私有制的不兼容性;推而广之于任何性质的社会,包括我国今日之社会主义市场社会,其产生和存续的根本原因,则在于社会经济的社会化同社会各别主体的利益和意志之间存在的矛盾”[9](P76)。另外他并不主张把调整对象作为论证经济法独立的标准,而是提出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9](P132)在我看来,立足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现实,解决社会公众普遍希望解决的问题,无疑应是我国经济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王全兴对传统的“政府———市场”二元研究框架进行了反思,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非绝对的对立,他们往往通过一定的中介来发生联系,并且在现代社会,非政府公共组织大量涌现,它既履行了政府的某些职能,也替代了原来由市场主体享有的某些职能,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采用“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三元框架的范式,并提出以社会学中的自治组织论对社会中间层主体进行系统的研究,包括社会中间层主体资格确认、保障和规制等等。[26]另外面对全球化的思潮,王全兴认为经济法的诸多理念和制度,都具有特定的时空维度和典型的本土色彩,加上中国经济法有自身的逻辑起点和发展历程,因此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应更倚重本土资源。[8](P32)而本土资源并非只存在于历史之中。[27]关注本土资源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将经济法置身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 文化的大环境之中,[28]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对社会法性质进行研究时,王全兴认为社会法中的“社会”应当秉承德国学者齐美尔、法国学者杜尔凯姆所主张的唯实论,而摈弃美国学者吉登斯、法国学者G·塔尔德所主张的唯名论,并对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属于广义的社会法。[8](P32)在这里,我很看中在“政府———市场”的二元结构中引入社会中间层这一经济法主体,这正好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将原先由政府行使的某些职能剥离出来让位给那些社会自治组织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相契合。 郑少华也认为对经济的研究应采用三元框架范式,不同的是他认为社会结构是“市民社会———团体社会———政治国家”,他认为传统的“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社会结构是人们依据“社会契约论”将权利让渡给国家的结果。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各种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于是产生二次“社会契约”的缔结,即从国家和个人手中再让渡一部分权力给社团。这就是三元社会结构产生的理论基础———“动态的社会契约”。与之相对应法律也应当是“私法———社会法———公法”的法律三元结构。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郑少华认为经济法的本位是“社会本位”,经济法的调节机制是社会调节,经济法的规制范围是经济团体社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共干预与公众参与,经济法规范的特征是“强制性”与“任意性”,“禁止性”与“倡导性”相结合,经济法的调整模式是社会基准、团体契约、个人契约,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具有社会公共性,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经济法的程序法是以团体诉论与公众诉讼为中心展开的。至此,从以上十方面把握,可以将经济法与民商法和行政法较好的划分开来,而确证其作为社会法的本质。[29] 鲁篱在对经济法重要主体———行业协会进行研究时,也较为成功地运用了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它将行业协会置于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语境之下进行了考察和审视,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对行业协会加以分析,借助汤姆·R·伯恩斯的理论认为所谓的普适性法律的终极意义上不过是特定集团的特殊利益的反映,那么其便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借助韦伯关于习俗、惯例的分析认为应关注规则是否具备对成员的外部约束力以及是否具有专门的强制班子;借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根据制定机关位阶的高低就当然地否弃集团规则和习惯等效力的做法和思想进行了否定。[30]作者将规章制定权作为自治权的其他权能的基础进行了重点剖析,通过对“制定法中心主义”的批判以及行业协会规章及制定法互动关系的考察,创造性地得出一个结论:即行业协会规章与制定法强调性规定相冲突并不当然无效。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行业协会规章与司法审查的关系及标准进行了探讨。并认为应当充分肯定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合理性,承认并尊重行业协会的监管权,非法律惩罚权和争端解决权,原则上行政机关不得介入,而司法审查也必须充分谨慎和合理。作者对行业协会自治所勾勒的制度框架和其所得出的结论是对传统行业协会自治模式的全面解构和颠覆,对认识行业规章等民间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拓展了经济法对社会生活中各种非正式制度的研究。 另外有学者从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回应性”角度研究,其理论的意义体现为经济法理论须立足本土资源,与时代同步,重跨学科研究。[31]有学者从利益群体的视角中分析了经济法的社会性,认为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一种既非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又非经济活动中被管理的微观单位的社会实体(即作为各利益群体之代表的社会团体)应运而生,经济法应当将其纳入主体范围,并赋予相应的权益和义务。[32]还有学者依据社会学研究成果,从整个经济社会系统的角度论述了社会团体对于转型之中的中国的重要性和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途径和方式。其指出,社会团体的使命在于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在此意义上,社会团体凸现了其重要性和作为经济法特殊主体制度、特别调控机制的价值。[33] 在肯定上述学者以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当对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不足有所认识。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从研究方法和理论重心看,社会学法学注重法的作用和效果,强调法所要促进的社会目的。”[24](P107)然而中青年学者在研究中似乎更多的只是引入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学说,而对具体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如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却很少涉入。这说明了在研究手法上还存在着某些不成熟。此外,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哲学是实证定义哲学,这种哲学的理念往往对价值不甚关注,这也是我们采用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时必须注意的地方。 (四)法律史、法学史研究方法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个最可靠的方法,“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34]历史的研究方法运用在经济法的研究当中,主要有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 法律史的研究方法就是通过对经济法的思想与制度轨迹进行考察,从中发现和总结经济法现象的基本规律,使经济法的理论建筑在历史的考察基础之上。我国中青年学者认识到:“应该开展和加强经济法学说,尤其中国经济法学说史的研究,以便对中国经济法学说的发展历程及其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中国经济法学的成就及其贡献做出恰当的评估,对中国经济法学的主要研究课题和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预测。”[35]邱本在《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将经济法学说分为4个阶段加以研究,分别是1979~1982年、1983~1986年、1986~1992年、1992年至今。他对每个阶段的经济法学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最后总结为:经济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之法;经济法目前仍处于自我证成、自我巩固、自我完善时期,应当夯实基础;经济法必须强调实用性,加强具体制度的研究;经济法、民法、行政法是市场经济的“三驾马车”;经济法是一门年轻的学科,需要人们的理解和关怀;经济法研究需要求新求探求真精神;经济法的研究应当在原有学说的基础上发展创新。[36] 这里我要特别提到肖江平把经济法学史的研究作为他的博士论文选题,最后诞生了可称为我国第一部系统地研究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的专著。他从学术史角度,“展开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研究,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揭示脉络、评判得失、发掘积淀、提升规范,以此梳理学科基础语词、范畴、现象、原理的源流,剖析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成因与流变,总结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促进中国经济法学学科的发展和成熟。”他史论结合,在对各种学说的分析基础上强调了共识: (1)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共识: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国家或政府总是或者常常是一方主体;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国家“施加影响于”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为了社会整体利益而施加影响于经济运 行过程中产生的。 (2)经济法价值的共识:公平、效益、经济民主、经济秩序、社会利益。 (3)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共识:社会整体效率原则;经济公平与公正原则;经济协调行为法定原则。 另外作者还将“特质”概念引入经济法的研究,认为它是一种接近本质的属性,其抽象程度高于特征但低于本质。经济法的深层特质是其协调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浅层特质至少包括其经济性、政策性、规制性和综合性。从而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经济法的个性加深认识。[37] 用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展开研究,无疑对总结经济法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进一步挖掘经济法的学术陈积,认识经济法现象背后的基本规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我们还缺少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可以从理论根源的角度拓宽拓深我们对经济法的认识,夯实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综合以上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可以发现学者们在研究方法的使用上往往并不拘泥于某一种方法,相反他们很注意各种方法的综合使用,例如张守文在论证经济法现代性这一重要特征时,就综合运用了时间维度、经济学、社会学的分析方法。[38]本文对上述4种较重要的研究方式单独予以分析仅是为了行文的方便。另外除上述研究方法外,中青年学者采用的还有:系统科学应用研究方法,[39]进化论研究方法,[40]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整体主义方法论和合作主义方法论,制度法理学中分析实证与社会实证相结合的实证分析主义进路,从经济法分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和归纳经济法一般理论的研究方法等等,[41]由此可见,经济法研究方法丰富多彩,推陈出新。 从法学研究层面对方法问题进行再思考,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可以从三个层次予以展开,一是应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应当是什么,采用价值评判的方法;二是实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实际是什么,关注经济法规和立法技术,采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法;三是社会事实,即经济法对社会的作用和功能,采用社会实证分析法学。从以上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一层次,我们有法哲学和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式①。在第三层次我们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但在第二层次,中青年学者虽然都较重视逻辑分析方法,却很少人涉猎语言分析法学方法。②新分析法学运动20世纪下半叶兴起后在英美等国家表现出特别的张力,并且还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这种研究方法受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影响很大,维特根斯坦宣称哲学就是对语言的批判,[42]在中国,有的研究其他部门法的中青年学者已自觉地在运用此种方法,[43]经济法学的文章要真正摆脱不被认为是经济学文章的尴尬境地,就必须完成从经济学语境到经济法语境的转换,这就必须加强语言分析法学方法的研究。可见虽然经济法研究方法呈多样化状态,但并不完整,仍需中青年学者的拓展。 二、路径向度:国家与市场 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依何种进路对之进行本质界定,达至揭示其内在质的规定性之目的,一直是困扰学界的难题。多向度的认识视角,可以开启事物分析的诸多路径。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正是市场与国家博弈的均衡解。经济法自其诞生之日起,便与国家和市场有着本然的亲缘关系。经济法的研究者们正是通过把握这对矛盾统一体,围绕国家与市场之关联,建构经济法的理论平台。历经数年理论研究的自生自发,群体互动,中青年学者将经济法的理论考察置于国家与市场这一基础平台之上。就经济法的认识路径,抽象出以下5种主要认知范式。 (一)经济法: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干预之法 市场的作用巨大而不可抗拒,然而,很多情形下,市场的资源配置方面却呈现出低效运行的非理想状态。市场并非完美无缺。反之,市场失灵却呈常态,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由于公共物品缺位、外部性、垄断等市场缺陷的存在,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空间,然而,政府亦非万能,有限理性加之经济人特质,政府极易陷入干预失灵的泥潭。正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双重困境,蕴涵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基本法律形式的经济法的逻辑基点。许多学者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二元结构入手,对经济法进行了系统的剖析。 关于经济法产生的维度,张守文认为经济法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充分发育,自由竞争导致的垄断普遍出现)条件下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部门,经济法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才有产生的理由和存在的意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防止市场失灵而需要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规划,这种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通过立法加以确定,即产生了经济法。于是,他认为战时经济统治法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或者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国家所制定和探讨的所谓“经济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44]因此,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假设,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难免出现“政府失灵”的问题,如何克服国家在调控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失灵,也即如何做到“调制适度”是经济法发展的重心议题。[5] 吕忠梅以市场经济为起点,借助“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两个基本假设,采用法学和经济学的基本方法,选取政府行为为主要视角,围绕经济法之一般与中国经济法之特征这一基本主线,对经济法理论进行了分析。其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1)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物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2)市场竞争的失灵;(3)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4)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市场经济的弱点和消极方面表明,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它在建立及维护竞争秩序和社会秩序、提供公共物品、保护经济和生态平衡方面是无效的;市场经济在自身的运行中,存在着增长与波动的矛盾。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法律、政策及其他调控手段来加以引导。现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有失灵存在。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地收集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此,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并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也能以保证具体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的忠实贯彻。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但由于上述原因,它也会带来巨大的成果。市场失灵是政府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市场失灵的治愈的确需要政府行为,但是,政府行为在克服市场失灵时,同样存在导入和利用市场机制的问题。为此,必须深入研究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把握政府干预经济的“度”,而这正是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15] 陈云良认为,民法无法防止市场负面作用的发生,无法防止市场失灵、市场垄断、市场失衡,经济法正是适用市场这样一种需要———弥补民法的不足与缺陷———而产生的,所以,从经济法的产生机制来看,经济法一开始就被赋予了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使命。从反面来看,虽然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自由竞争的充分发挥,需要有政府之手灵巧的点拨,即使强调自由放任的经济学家也不例外。但是政府权力又极易膨胀和扩张,一不留神,就会滑过界限侵蚀市场,侵害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产生政府失灵现象。政府之“恶”容易引起市场之痛,破坏市场效率。所以,经济法不仅要赋予政府一定干预市场的权力,保障市场的“长治久安”,防止市场失灵,但同时又要防止政府越界、政府干预失灵,反过来又要规范、限制政府的干预。市场为了保护自己,反过来要干预政府。所以,为了保护市场免受政府侵害,保护自由竞争秩序,经济法要规范和限制政府干预市场的权力。[45] 应飞虎 认为,市场缺陷产生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产生干预需求,干预需求产生干预供给。而干预供给的法律形式则是经济法。政府作为市场的干预主体除了追求公共利益以外,应该没有自己的特有的偏好。但现实中的政府行为与公共利益并不是强相关的,政府并不过多地实现公共利益,而可能过度地关注自身偏好。政府自身虽然是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存在,但由于组成政府的自然人是经济人,他们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政府也摆脱不了经济人的特性(只不过由于制度的约束,这种特性没有市场中的经济人那么明显),政府失灵由此而产生。政府失灵论说明为了克服市场缺陷,政府是必然的干预主体,但不是最优的干预主体。换言之,政府存在着自身的能力边界,不能克服所有的市场缺陷,在某种情形下,反而会使问题更复杂、更棘手。应基于需要干预论,指出需要干预基于市场干预需求导入国家干预供给,力图寻求两者的均衡并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上确立了良性的双向互动制衡关系,国家基于对市场的尊重而对市场进行干预,市场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对国家进行干预。所以,就内含了均衡干预、有效干预、经济民主、对干预者进行干预及树立经济法应有权威的基本理念和价值。[19] 应当说,双重失灵的分析视角对于我们深入认识经济法的本质特性,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路径。肇端于19世纪末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部门。市场失灵理论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强力支持,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却又使得干预论陷入了两难境地。作为制度规范化的结果,经济法在调整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过程中,一方面克服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又对政府行为进行限定,遏制政府失灵。依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路径解析经济法,已取得较为丰硕的理论成果。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是否同为经济法存在的依据,目前学界尚有分歧。有的学者指出,克服政府失效只能由行政法和宪法来完成,经济法对于政府失效的关注仅表现在制度设计上。可见,要完善经济法理论大厦,有必要对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进一步深入探究。我认为不妨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思维逻辑,即市场失灵或者政府失灵,民法或行政法能不能调整,如果用它们去调整会产生什么法理学上的困境,然后考察经济法能不能调整,不能调整为什么,可以调整它又有什么样的优势,这样或许能够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经济法: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之 法源于对国家主义盛行的回应,20世纪末以来,全球出现了一股市民社会思潮。相应地,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也迈入新的阶段。近年来,我国哲学、社会学以及政治学界,也兴起了一股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热,一些理论著述相继出现。我国法学界对之逐渐引起了重视,亦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出现一些学者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框架中,进行经济法理论研究。 单飞跃认为,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孕育的法治成果,其超越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孤立自我与严格分野,在市场———国家———社会三者的互补、互动、互长关系结构中演绎、丰富和诠释着自由、平等、公平、安全、发展等基本法治理念,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法律动力。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辩证法。传统理论框架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应当进行严格分野,并且以宪法作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订立的契约,划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界限。洛克式的“市民社会先于或外于政治国家”架构与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架构,所表达的是市民社会绝对化与政治国家绝对化两种极端主张。社会发展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说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都存在着天然的缺陷与失灵,市民社会孕育的市场能保障机会平等,但结果不一定公平;政治国家孕育的政府能保障前提公平,但结果不一定富有效率。因此,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逐渐由一种彼此相克的状态向彼此相依状态转化,在市场与国家之间寻求一种调和理念。经济法正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联动的法律辩证法。[46](P149)市场与国家的利弊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其互相弥补、互相促进的需要也是客观的,法律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问题上所起的作用绝不仅仅是树立“楚河汉界”将二者分割开来,对二者之间深层次的矛盾与交叉视而不见,坐而不管,而应对其基本矛盾运动进行调和。经济法为了约束市场私权与国家公权的过度膨胀,将以下两点作为自身立足点:一是基于民商关系的非经济合理性与非社会合理性而实施的对私人权利的限制。二是基于国家在经济力资源、经济政策资源分配与再分析关系中的主导性与优越性而实施的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其目的在于保障资源分配的规范有序与合理,并防止对私人权利的随意侵犯。经济法整合了市场与国家的矛盾运动,使之具有趋同性、同向性,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良性互动达至“双赢”的法律路径。经济法基于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基本特征的深刻认识,捕捉到二者互补、互动、互长的客观规律,立足于不断发展、普遍联系的辩证立场,对二者的良性互动做出了法律回应。[46](P217) 吕忠梅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良性互动是经济法的分析框架和分析视角,市民社会的内在缺陷,是国家借助政府经济行为进行干预的内在理由和依据,因此,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而市民社会自身性质和特点又限定了政府干预的限度与范围,在此意义上,经济法又可称为“干预政府之法”。合理安排市场化的限度与政府经济行为的边界是经济法的重心。[47] 近代经济自由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观念的拓展,致使源于亚里士多德城邦意义的市民社会范畴,演进为与政治国家抗衡对立的事物。经过众多理论大师们的扩展,使人们习惯于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对立起来。认识到传统二元对立模式掩盖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造就的一面,理论界已出现了抛开体制内外的分野,在传统框架外寻求一种利益整合的解释。以自由市场为核心的市民社会,历史已经明证,其自身的自然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天堂的福祉。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正是市民社会自身的失效,导致了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介入。国家公共猛兽的性格,却又要求对其强大权力必须予以限定。实际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并不是天然的敌人,二者是可以共存共生的。从法律的视角来分析,能够连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正是公私性质兼容的经济法。国家与市场的和谐互动,正是其关怀目标。在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问题上,我很赞同史际春、陈月琴所作的这样一个很形象的比喻:经济法“她像一位和平的天使,一只手握着崇尚自由却柔弱哀怨的市民社会,另一只手握住强悍却孤立的政治国家,让它们和平共处,携手走向美好的未来”。[48]依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这一思径取向审视经济法,应该继续深入下去,这无论是对于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拓深,还是对于目前受到我国学界青睐的市民社会理论进一步的深刻认识,都将大有裨益。 (三)经济法: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之法 19世纪末,传统上以市场调节为绝对主导、排斥宏观调控的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受到了垄断性经济现实的严峻挑战。市场机制自身的顽疾,要求国家介入经济生活,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体制因此得到了确立。与之伴生的是,法律体系也发生了相应变迁,协调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可以说,正是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催生的产物。从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角度进行分析,是经济法研究的又一视角。 徐孟洲认为,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产物。他借用物理学上的耦合概念,将两种社会现象通过某种条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客观事物,称为耦合。并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磁场”)下,通过民主法治途径促进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互结合、共同作用于社会生活,亦是一种耦合现象。基于市场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格局、市场竞争自由发展导致垄断的严酷现实以及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等因素,作为社会现象中的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耦合具有内在的必然性。由于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耦合,使得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内在结合性质的经济关系得以产生。这种经济关系超 越了私法调整的原则,又具有公法调整对象类似的某些特点,确切地说它是一种公私利益协调兼顾与融合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是具有这种社会性与管理性相融合的经济关系。同时,他认为同一种社会关系可以由不同的法律形式来调整,经济法调整对象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调整对象部分交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正常现象。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产物,经济法以具有社会性和管理性相融合的性质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因此,经济法的体系由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大部分组成,前者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市场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计量法和标准化法;后者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法、税法、金融法、产业结构规制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法、对外经济贸易法。他还指出,调整市场经济的法是根据经济关系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并随着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传统市场经济排斥宏观调控,否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在这种经济条件和思想理念下,是不会产生经济法的。人类社会进入19世纪末期以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性与私有化之间矛盾的激化,以致要求现代国家介入市民社会与经济生活。特别是20世纪初国家干预的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中得到确立。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现象的客观存在,需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为之服务。反映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要求的、以促进和稳定二者耦合为主要调整任务的经济法,正是这种新的法律形式。[49] 张守文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着民商法无力解决的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机制的现象以及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外部性等问题,因而要求国家必须行使其规制经济的职能,以减少交易费用,防止“市场失灵”,保障社会公益。为此,国家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这种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必须要求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体现,以弥补民商法调整之不足,由此便使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应运而生,此即经济法。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是统一的、互补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解决效率与公平、个体的营利与群体(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实现经济法的宗旨,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应该是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领域。经济法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即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形成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规制经济关系的二元结构,而且这两种经济关系具有统一性、互补性。以调整对象的二元结构为基础,经济法的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构成。[44] 纯粹市场本质上是无法持久存在和运作的,绝对完全的市场经济即使在西方也不曾出现过。现代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在促进发展中相互作用。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的非自恰性,决定政府需以宏观调控加以协助。转型时期,我国面临经济结构的调整、利益关系的再整合,经济失调、失业、贫富差距迅速加大等现象都将导致社会的动荡,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在这一特定时期更是凸现出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有别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政府宏观调控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以间接调控为主,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动态均衡。以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思路来认识经济法,是一种值得继续探究的方法,我们也期待着今后这方面更多理论成果的出现。 (四)经济法: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均衡协调之法 竞争是商品生产经营为争夺消费者以实现自己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活动方式。或者说,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在市场活动中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斗。历史已经证明,凡是有商品经济的地方,就存在着竞争,商品经济愈发展,竞争也愈激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调节结构安排,同时,也是市场活动的核心。竞争作为商品经济的普遍规律,无论在哪种社会制度下,其作用都是二元的,即正当的竞争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正当的竞争会阻碍甚至破坏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很重视运用法律力量调整市场竞争关系。 邱本以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为基点,分析了经济法产生的各种基础和对象,构建了经济法的体系,确定了经济法的地位,提出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并明确了经济法的原则与宗旨。他认为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在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之间所存在的一个中介领域,最根本的就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如果再集中一点说,就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无论是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极思维到辩证思维,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从政府主治到市场主治,都说明了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是任何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问题,这一基本问题实质上可以归结为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这一问题是经济法所应表明和记载的基本经济关系。与经济法相应的社会正义理论是既要求国家干预,又限制国家干预,经济法是这种正义理论的规则化。由于要求国家干预和限制国家干预核心又在于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因此,经济法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思想的规则化。从市场经济的本质出发,他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市场经济在自由竞争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垄断性、盲目性的社会关系,这是一种新质的社会关系,由于它具有垄断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反对以促进市场自由竞;由于它具有盲目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他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依据,建构于经济法体系,总括地说就是由调整反对市场经济垄断性的市场竞争法和克服市场盲目性的宏观调控法所构成。前者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后者主要包括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产业政策法、外贸管理法、社会保障法。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关系密切,市场竞争法必须以宏观调控法为条件,宏观调控法必须以市场竞争法为依归。他认为,自由、竞争和秩序是经济法的三大基本范畴,经济法的所有制度、原则和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释。由经济法的基础决定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两个:一是市场竞争原则;二是宏观调控原则,这两项原则有所分工,各有侧重,但两者又是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依据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他认为经济法的权利(力)主要是自由竞争权和宏观调控权所构成。[7] 竞争之于促进经济效率作用的理论分析,已有大量文献详细阐释,在此无需过多说明。与其他可行替代安排的制度相比较,竞争具有效率意义上的优越性。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近代以来基本上实行的是鼓励自由竞争的制度,其结果是带来经济的持续繁荣。现代经济学理论已从古典的完全竞争理论走向有效竞争理论。完全竞争的不可实现以及过度竞争对市场自身的危害,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由竞争也存在适度的问题。自由竞争是在秩序规约下的自由竞争,二者是紧密联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自由竞争市场,国家通过法律规范,对自由市场进行秩序调整,以求市场自由竞争适度、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繁荣发展,经济法正是这一协调功能的承担者。 (五)经济法:私法与公法互动交融之法 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私法分类以来,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就成为许多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分类。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国法学界遵循公法和私法是资产阶级法学家为了掩盖法律的阶级性而作的划分这样一种认识,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私法的划分。即使有这种主张声音,也未引起更多的共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人们才提出在我国仍然需要区分公法和私法的主张,并且认为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前提。我国经济法学界,也引入了公、私法的研究方法,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具有综合性特征,经济法综合性首先体现在公法因素与私法因素之综合。经济法或以行政、刑事等“公”的手段,去调整企业、 合同、价格、利润、利率等“私”的关系;或者将平等对立、协商较量、等价有偿、恢复补偿等“私”的手段,引入有政府和公权力加入、为公共利益考量之“公”的关系。[9](P64) 徐孟洲认为,在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条件下,出现了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现象,经济法既不是传统的公法,也不是传统的私法,而是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第三法域。 单飞跃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对峙,直接导致了私法与公法分立的二元法律结构。私法固守私人利益关系领域,公法则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与相互联动,对法律制度架构产生了巨大冲击,传统公法与私法界分明确的二元法律结构日益模糊。由于市场需要微观平衡以及市场与国家之间需要宏观平衡,因此国家便通过立法形式直接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了经济法这一第三法域现象。[50] 周林彬认为,商法和经济法独立的共同法律根源之一,是法律社会化趋势下的公法与私法的兼容。其中,一方面,私法兼容公法根源于绝对的私法自治和私权优先导致的传统私法因强调私人利益的保护,加剧了社会两极分化和不公平结果等“市场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民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正义的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的矫正这类“私法失败”现象,运用公法规范限制私法自治,维护社会公益。另一方面,公法兼容私法根源于绝对的公法和公权优先导致的传统公法强调国家利益的保护,加剧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对立和官僚主义、权钱交易等“政府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行政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和行政垄断这类“公法失败”的现象,运用私法规范限制公法优先,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并进一步指出,经济法是从传统民法、商法和行政法中发展出来的一个兼容公法、私法因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表21世纪法律发展方向的重要法律部门。[51] 公法和私法是法律规范的基本划分,但是,在现代法社会中,又确实存在公、私权利互相渗透和互相作用这一法律事实,因而,相应地也就存在着一种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规范,或者用这些规范所构成的独立法域。将经济法归为私法,显然不恰当,因为从本质上讲,经济法的许多方面所体现的恰恰是对私权关系的适度干预;将经济法归于公法,似乎也值得商榷,因为,经济法所体现的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必须建立在公权对私权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其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完全用于公法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也倾向于经济法应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不同于作为私法的民法所调整的完全体现“私法自治”的关系,也不同于作为公法的行政法调整的完全体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因此,将那些既有公益成分又具有私法成分的经济法绝对地划分为公法或私法范畴,都是不恰当的。那么,公、私法兼容的法域就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性了。把经济法归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部门,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避免在“干预”与“自治”这两个目标中走向极端。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如何保障交易公平——从功能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 摘要:合同法是规范交易的基本法,但不足以保障交易机会配置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通过抑强扶弱等手段保障交易公平,从而促进交易。从交易促进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可以较好地构建市场规制法的内部结构,从而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子系统。 关键词:交易公平 纵观经济法学史,对市场规制法的研究很少从交易的视角展开。由此而产生的弊端主要有二:第一,市场规制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阐释,其与合同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区分第二,由于缺乏一个正确的切入点对市场规制法进行研究,因此归属于市场规制法的各项法律似乎独立存在,其内在的关联却没有得到认识。这就阻碍了对经济法的深入研究,使目前对经济法较多问题的认识只停留在表层上,同时在研究路径上使经济法学与民法学相割裂,更给人一种经济法杂乱无章的感觉。本文从功能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如何在民法的基础上促进公平交易,并基于这一功能研究市场规制法体系内在的逻辑联系和各法律之间的关联。 一、交易公平的障碍分析 交易公平是指交易机会配置的公平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时时会发生,但交易公平并不会随之而来。有诸多因素会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如交易双方地位、信息拥有量、讨价还价能力、财产拥有量等的差异都会破坏交易公平的实现,成为公平交易实现的障碍。就其关联而言,地位障碍是从交易主体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信息障碍是从交易标的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资源障碍则是从交易标的和交易纠纷处理能力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 (一)地位障碍 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会直接导致交易的不公平。因为这种差异往往使处于弱势地位者在交易决策时不敢讨价还价,从而使其自身利益不能在交易中得到体现。如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公权机关与私人主体之间,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②均因地位差异而使弱势方(奴隶、私人主体、劳动者)的利益受损。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既可能是事实上形成的,也可能是法律造成的,因此需要研究法律如何减少这种差异,对要消除的差异如何运用法律的力量进行消除。 (二)信息障碍 对交易双方而言,交易是一种决策,而决策需要充分、有效信息的支持,如果信息有错误或不足,决策往往也会错误或不当,从而导致交易的不公平。换言之,信息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的讨价还价能力,而能力弱者的利益在交易中往往会受到损害。实践中,影响交易公平的信息障碍主要有二:第一,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即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处于信息优势,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信息侵害信息劣势者的利益,而信息劣势一方则因为信息拥有量不足而无奈受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分工的普遍化,信息不对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法律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就显得相当必要和迫切。第二,交易一方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有制造虚假信息的动机,如果没有良好法律的抑制,则交易双方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也会普遍化,以通过这种虚假信息骗取交易对方的利益。 (三)资源障碍 从广义上说,上述地位障碍和信息障碍都属于资源障碍,但此处所说的资源仅指交易双方拥有的财产。财产拥有量的差异导致不公平交易主要有两条路径:第一,财产拥有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交易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因而进一步影响到其交易决策。进言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财产拥有量小的主体所做出的交易决策要劣于财产拥有量大的主体做出的决策。第二,在信息充分的情形下,不公平交易往往在交易者之间产生纠纷,而纠纷的解决也需要耗费资源,所以财产拥有量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解决交易纠纷意愿的强弱和能力的大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形之下,当交易双方财产拥有量差异很大时,财产拥有量小的交易者在解决交易纠纷时会处于相对更为不利的地位,而这会导致后续的、更多的不公平交易。 由于众多障碍因素的存在,公平交易并不是某一个部门法所能实现的,而需要借助于整个法律体系的作用来实现交易公平。具体言之,公平交易的实现既需要作为交易基本法的合同法,又需要作为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既需要直接规范交易行为的法律,又需要优化交易环境的法律。 二、合同法规范公平交易的不足 合同法是有关交易的基本法,但作为一种私法,其对公平交易的贡献主要在于确认形式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里的“平等主体”和“法律地位平等”是一种典型的对形式公平的确认。形式公平是“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理念在合同法中的具体化。它排斥了人在法律地位上的绝对差异。然而,在一个等级森严的身分社会,法律地位差异的现象相当普遍,其直接后果是社会交易范围的缩小以及交易公平的丧失。法律确认形式公平,就意味着取消身分限制,使身分社会走向契约社会。同时,这种形式公平也使任何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强制。这就是合同法对交易公平的贡献。但这种形式公平并没有彻底解决人类社会中的不公平问题,对事实上存在的不公平问题通过法律宣称公平的方式是解决不了的。也就是说,形式公平只是公平交易的前提,没有形式公平,根本不可能有交易公平可言,但只有形式公平也并不表明一定会有交易公平。虽然法律可以宣称交易双方地位平等,但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往往是一种事实。这种事实是合同法很难甚至不能改变的。虽然《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事实上,只依据法律地位的平等是很难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因为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上的不平等往往使其权利和义务的确定出现不公平。正由于合同立法只重视形式公平而不考虑实质不公平的现实,故其实现公平交易的能力十分有限。对此,我们还可以从交易资格与交易能力的角度进行分析。交易资格是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法上的形式公平只是使尽可能多的主体都拥有交易资格,亦即只解决交易资格问题;而交易能力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事实问题。不同的交易能力导致在交易中做出不同的交易决策,从而使交易主体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程度也会不同。交易各方的交易能力差异越大,交易不公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一般而言,交易能力的改变主要通过对强者的抑制或对弱者的扶助等方式实现,但这是作为私法的合同法力所不及的,不能要求《合同法》必须在确认形式公平的基础上创造各种实质公平,实质公平环境的创建应该是经济法的功 能。但《合同法》可以对因实质不平等而导致交易不公平的这种结果设定相应的矫正制度,如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种制度确实有助于促进实现交易的公平,但这种公平的实现是事后的,是一种对已然的不公平交易的事后解决。如果进行经济分析就会发现,相对于经济法构建交易前公平交易环境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的成本是很高的,并且其对不公平交易的减少或消除是间接的,其功能也不在于对不公平交易的预防。因此,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不应该成为应对实质不公平的惟一制度。对由实质不公平导致不公平交易的问题,更应该考虑一种事前的预防机制,在这种机制之下,不公平交易的数量会大大减少。 《合同法》作为现代法对实质公平所给予的应有关注,还突出地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上,即将以往仅以判例、学说、习惯为依据的附随义务,在《合同法》中予以明确肯定,使之转化为法定义务。如“总则”中第42条关于缔约责任的规定,第43条关于先合同义务中保密义务的规定,第60条关于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协作、保密等义务的规定,第92条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分则”中也有许多条款,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分别对若干种合同的重要附随义务做出规定。这些规定对于附随义务的形态变迁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有助于交易中实质公平的实现。但是,合同法的私法本质决定了其对实质公平的追求仍存在局限。这主要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并未改变其在合同当事人义务体系中的附随地位,并且其内容在《合同法》中仍不够明确和具体;法定化的附随义务仅有违约责任制度一般保障,《合同法》并未给予特别保障。因此,不能期望仅靠《合同法》将附随义务法定化就能达到理想的实质公平目标。③ 三、经济法对公平交易的贡献及市场规制法的内在结构 合同法直接规范交易,经济法则并不直接规范交易,而旨在促进交易,其在交易公平促进问题上的主要贡献在于对交易前公平的构造。作为公平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其体系中的市场规制法。它构造公平交易环境的主要路径有二:第一,禁止人为制造不公平交易环境的行为,如对制造虚假信息行为的禁止。这种禁止性的工作必须由经济法完成,作为私法的合同法由于缺乏公权的支持和法律责任形式的不足往往不能胜任。第二,抑强扶弱以在一定程度内实现实质公平,如对垄断力量的抑制和对信息劣势者直接提供交易信息等。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中存在两处类似抑强扶弱的条款。《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该条款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事实上剥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缔约权,这主要是为了排除出现过多的不公平交易现象。在这种权利剥夺的背后更主要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是对弱者的扶助。《合同法》第39-41条对有关格式合同做了详尽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些规定采取了与一般合同法完全不同的一边倒的做法,使格式合同提供方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同时也给予了格式合同接受方更多的利益。与市场规制法中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制度一样,这种类似抑强扶弱的规定的功能之一也在于促进交易的公平,从这里可以看到民法和经济法在功能上的衔接,但其中还是有区别的,《合同法》中的制度仅限于对交易一方的权利限制,没有涉及公权的成分。鉴于《合同法》不可能运用公权进行大范围的限权,所以大规模的抑强扶弱工作还是需要由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来完成。 一般而言,市场规制法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构成。这些法律看似互相独立、互不关联或关联度不强,但事实上,它们之间“环环相扣,互为补充,发挥各自不可替代的特有功能”,④存在着极强的关联度。虽然每部法律自身可能有多种功能,但它们共有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功能却不容忽视。正是这个功能才使这些法律具有了共性,使其自身能归属于市场规制法子系统中,同时也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法律体系。 (一)竞争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竞争的标的是交易机会。对经营者而言,交易机会是一种利益,而丧失交易机会最终会破产。交易机会的获得有正当和不正当两种途径。一般而言,不正当获得交易机会的途径有三:第一,虚假信息;第二,法律上的或事实上的强制性力量;第三,非法利益的给予。对虚假信息的禁止和对强制性力量滥用的禁止就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11种反竞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其中除了5种属于垄断行为外,有6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假冒(第5条)、回扣(第8条)、虚假宣传(第9条)、不当有奖销售(第13条)、贬低竞争对手(第14条)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第10条)。除侵犯商业秘密和回扣问题外,其余4种行为都与虚假信息有关。虽然制造这种虚假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排斥竞争者,但对竞争者的排斥是通过不当获取交易机会而实现的,而这种交易机会的获得又是通过虚假或不当信息的散布而实现的,因此交易的不公平也就在所难免。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禁止了这种信息,在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平交易。如该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这些假冒行为制造了虚假的市场信号,使交易对方做出错误的交易决策,从而使其自身利益受损。而法律对假冒行为的禁止就可清除市场上人为制造的虚假信号,从而保障潜在的交易主体能够做出正确的交易决策,促进市场交易的公平进行。 至于反垄断法促进交易的公平则更加明显。因为垄断的存在形成了市场中的强势力量,导致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不平等,而力量均衡是公平交易的最重要保证,没有力量的均衡,就不可能有公平的交易。反垄断法就是一种使交易各方力量相对均衡的制度。通过对垄断者的权利限制甚至对 垄断主体的拆解来抑制强者,这种抑制的过程就是实现实质公平的过程。反垄断法由此促进交易机会的公平配置和交易进程及结果的公平,实现力量相对均衡。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种弱者保护法,其对弱者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强者的权利限制和义务赋予以及对弱者的服务而实现的,它是合同法的补充法。合同法讲求的是形式公平,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体现实质公平,这与劳动法中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者的保护具有同样的性质,但体现了更强的公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所有规定直接构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条款,这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增强了消费者对正当利益的预期,既保障了消费者的交易安全,又提升了消费者的交易利益。这种安全保障和利益提升的功能是合同法所不能实现的,也是合同法所不必追求的。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中,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劣势,主要表现有二:第一,消费者信息上的劣势。就特定商品而言,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处于信息上的劣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不可能通过众多消费者自身的信息收集而克服,因为消费者在收集信息时面临着三大困境:其一,消费者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其不能收集到充分的信息;其二,收集信息的边际成本的递增导致了消费者不愿收集充分的信息;其三,经营者的信息垄断行为增加了消费者收集有效、充分信息的难度。所以,政府的干预成为必要,这种干预主要是通过对经营者私权的限制而实现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消费者经济实力上的劣势。一般而言,经营者比消费者有着更大的经济实力得到法律专业人员服务,在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上明显处于优势。而消费者个人则往往对合同法知识了解不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出现显失公平的合同在所难免;在纠纷解决时,消费者会面临着举证上的困难,又往往缺乏专业法律服务,所以可能产生对其不利的判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际上是消费者的免费法律顾问,这并不在于消费者能够轻易地看懂条款并予以应用,而在于降低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职责。这是政府向所有消费者无偿提供的公共产品,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具有强制性,无条件地成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实质上是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根据合同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强制性修正,是对根据私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直接的公权干预。这种干预降低了消费者为实现交易的公平而需做的努力程度,从而促进了交易的公平。 (三)产品质量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产品质量法促进交易公平的功能也主要是通过提供交易信息而实现的。因为交易必然涉及对交易对象的质量认定,这对买方而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交易公平也就很难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中的绝大部分制度都为买方认定产品质量提供了信息依据。如《产品质量法》第二章包括第13条的质量标准制度、第14条的企业质量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第15条的质量抽检制度以及第三章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等都可以反映特定产品的质量信息。以质量抽检制度为例,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排斥出市场,从而可排斥不公平交易。对特定的交易者而言,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降低了买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认定责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就会因此而降低,交易的公平因此可顺利实现。 (四)广告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广告是一种吸引交易者的信息,既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广告法促进公平交易正是通过禁止虚假广告以保障提供正确信息而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法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以这一规定为中心展开的。第二章“广告准则”中的诸多制度以列举的形式规定广告主体在广告活动中应该提供的正确信息;第三章“广告活动”中还对制作、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排除市场中错误的或具有误导性的广告信息,从而使接受广告信息的主体不因虚假信息而受害。 (五)价格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1条所规定的立法目的是“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其中“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交易的公平。实践中,交易不公平往往是通过不合理定价实现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而市场又常常处于波动之中,因此当交易者在不拥有充分信息时,往往可能会主动接受不合理的定价,从而使交易不公平。《价格法》中的定价规则和价格准则排斥了交易中的诸如产生暴利的不合理价格,也使交易价格有了一个相对更公平的标准,⑤从而可促进交易的公平展开。 (六)招标投标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机会能够自动实现公平分配,但现实中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交易机会也不可能自动实现公平配置,而合同法对公平配置交易机会无能为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运用公权力强制性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并规定了详尽的招标投标程序。该法的有效实施能够排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交易机会的现象,从而实现交易机会的公平分配。与此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具有公平配置交易机会的功能。 经济法论文:任务驱动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的作用 一、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过程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教学法主要包括任务设计、任务分析、任务完成、任务交流、任务点评等几个环节。 (一)任务设计 “任务驱动”教学法首先要做的是根据教学目的设计课堂学习任务———即任务设计。所设计任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决定课堂教学的效果。在这一环节,需注意两点:(1)任务设计要生活化,案例要有针对性和典型性。设计的任务或案例可以是教师从生活中或实际工作中寻找的,也可以是学生的亲身经历。这样既能让学生感到实用,又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如在《合同法》中合同的订立这一内容,可设计如下任务:同学们去时装屋买衣服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分析哪是要约?哪是承诺?如果你跟老板发生纠纷,如何根据合同订立的过程来解决纠纷?(2)任务设计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设计的任务应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技能水平等情况,不能太难、也不能太易,要做到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否则学生会失去成就感和兴趣感。 (二)任务分析 教师应结合提出的工作任务,引导学生逐步进行分析,使学生从分析中明确完成此项任务需要掌握哪些理论知识、需要补充的有哪些、需要搜集哪一类资料、从何处获取有关的信息资料。学生接受任务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任务分析。由于多个学习小组知识积累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问题,教师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及时跟进和指导。如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拟定”一节,教师首先将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法律条文和一些已经解决的判例等资料发给学生,学生据此对任务认真分析,并不断提出问题,教师再根据学生的情况引导学生查阅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只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起引导作用。通过任务分析督促学生之间相互讨论和交流,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 (三)任务完成 学生通过任务分析已掌握解决问题的相关资料,并在对任务进行判断、分析、自主思考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思路。这时,教师让学生按小组尝试用现有的知识资源解决问题,自主完成工作任务。虽然学生在任务分析时已对相关知识有所理解,但是把握得深度还不够,特别是有些法律条文,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准确把握并活学活用。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要对学生感到缺乏的知识进行详细地讲解,学生需要掌握哪些基础知识、哪些基本技能,教师就讲解哪些基本知识和技能。讲解中应紧紧围绕任务进行,以必需、够用为度,使学生能完成任务为限。 (四)任务交流 为了达到知识互补及相互学习的目的,任务完成后小组之间要进行成果的交流。这个环节要注意趁热打铁,培养学生举一反三和活学活用的能力。在完成任务后及时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讨论,以巩固所学知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可以让学生以自己经历过的事件或媒体上的热点案例为任务,让同学们一起讨论解决,如“打折商品不保证质量”、“在节日促销中一些比较隐蔽的霸王条款”和“影院禁止自带饮料入场”等案例。对这些案例,让学生们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仅会巩固知识,还会激发学习热情。 (五)任务点评 为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让学生感觉到每次课都有收获,教师针对任务完成过程的知识要点、技能要点及学生整体情况进行有效的学习评价和归纳,即任务点评。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学生每完成一个任务,教师需对其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时刻关注学生是否完成了对新知识的理解、掌握。另外,可设置各种奖励措施,使学生始终保持学习的兴奋点,逐步提升学生自信心,培养他们主动学习的能力。 二、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的效果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充分结合高职生学习的特点,改变了以往学生听、教师讲的教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首先,它真正做到了由“听”到“做”的改变,赋予了学生更多的自由和权利,使课堂教学充满了活力,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为了能完成任务,要思考,要动手,从而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其次,它真正做到了由“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改变。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学生主动查询相关知识和资料,并用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任务交流中,学生自由演绎、自由发挥,有效地释放了学生的个性和潜能,使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最后,它真正做到了“个体”向“团队”的转变。传统教学中,有些学生只是闷在墙角。而在任务驱动教学中,为了完成任务,每一个学生都积极行动,一起分享成果,较好地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既是知识内化为能力的过程,也是协同合作精神培养的过程,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还增进了师生的交流,可谓一举多得。 三、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需注意的问题 学生在十几年的学习过程中一直是教师讲、学生听,久而久之,有些学生产生一些惰性,不愿动手动脑。但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每一个学生要有学习的自主性,所以事前一定要跟学生进行交流。否则,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配合,教学就很难进行。在整个任务完成的过程中,要始终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紧紧以学生为中心。如任务设计要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设计的任务要难易适中;任务点评时要及时对学生的良好表现加以肯定,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应耐心帮他们找出问题及改进方法。任务的完成要由团队完成,需特别注意加强对个别学生的辅导。任务是按学习小组来完成的,若个别学生在小组中不承担或不积极承担任务,必将会影响组内其他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教师需要加强对这些个别学生的辅导,促使他们尽快融入到学习中去,培养其团队协作能力。为使任务驱动教学法发挥最好的效果,需适当改革评价方式。传统评价考核方式一般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占40%,通常由考勤、课堂表现及平时作业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60%。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后,可以考虑适当改变评价考核方式:一是将 平时成绩比例可以改为60%,二是需要将学生执行任务的能力和表现,及时纳入考核范围。 经济法论文: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内容提要】对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存在着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即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一是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即经济法具体调整哪些对象。解答好上述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法学界对此问题的长期论争。 【关 键 词】调整对象/独立的调整对象/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引言 自从法学界提出“经济法”这一命题后,论争与质疑就一直伴随着经济法的整个发展历程。这些论争最为根本的分歧集中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笔者将之归结为两个主要问题:其一,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其二,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从逻辑上看,第一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第二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两个问题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可以说如果能够很好地解答这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关于经济法理论的长期论争。然而我们又深信,这一定是两个十分难以澄清的“理论死结”,否则也不会令如此之多睿智的学者们感到困惑。以下文字是我们对上述两个问题予以解答的尝试。 二、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 (一)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 根据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基本看法,我们可以将以往观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否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否定说”);另一类是承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肯定说”)。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人们熟悉的较为典型的否定说有以下几种: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注:王家福:《综合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注:佟柔:《学科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21~227页。);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分支,即“经济行政法”。(注:梁慧星等:《经济行政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29~194页。) 作为对否定说的回应,我国部分经济法学者对独立调整对象问题作了肯定性的回答,其中又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主要有: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5~8页。);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1页。)第二个时期是1992年以后,主要有:1.经济协调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4.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因国家调节而引起的,以国家(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的社会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5.社会公共性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6~27页。) 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独立性问题多持肯定态度,但80年代的观点有“大经济法”之嫌,而且对“独立性”的关键问题,比如与行政法的分野,基本上不作回答,故难以令人信服。92年以后的观点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在这些论著中基本上都有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关系的专门论述。然而,这些论述往往有意无意地避开调整对象这一根本性问题,而多从目的、任务、价值等侧面论述它们之间的区别,尽管这些论述不无道理,但是一旦涉及独立调整对象问题就难免陷于尴尬,只能以两者之间多有“交叉”、“密切联系”等模糊理由说明。尽管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独立性的论证作了不懈的努力,却仍无法为其他学者特别是行政法学者所完全接受。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之大的分歧?我们略加考察可知,持否定说的多为非经济法学者,而经济法学界则多数持肯定说,从表面联系上看,学术争论蒙上了浓重的门户之见的阴影。我们同样是经济法的研习者,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一件事物的整体独立性受到质疑的话,那么来自于外部的意见往往具备一定的价值,旁观者的思路尽管粗线条,却往往是清晰的。经济法学者多年苦苦思索,总是无法摆脱论争,是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思路会存在问题?当然其他法学家多年“围剿”经济法,却无法遏止其发展壮大,是否也应该意识到,这一事物的独立存在应有其内在的客观必然性?分歧刺激我们去探索,去寻找一下论争的症结所在。 (二)论争的症结 传统法理学的一般观点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同时还应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而所谓法律调整的对象,也就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 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同一法律部门。(注:孙国华主编:《法理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2页。)这就有一个问题:既然调整同质社会关系即可构成法律部门,那么经济法学界不是说得很清楚:经济法调整国家管理(调节、协调、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这不就是同一类社会关系吗?为什么还会有论争?民商法、行政法都可以抽象自己调整的社会关系,为什么经济法不可以呢?难道仅仅是由于这些社会关系有重叠而前两者历史较长就不允许后者独立存在吗?道理显然不这么简单。所谓调整对象就是社会关系,那么什么叫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一个极大的范畴,是十分复杂、交叉与多层次的,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非常空泛、开放与不确定的,因为这个“标准”本身还需要标准来划分。法理学界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提出,除了调整对象外,还要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并举出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即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其之所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就是因为它是以刑罚制裁的方式对这多方面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注: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表面上看,这些理由很能说得通,实际上一推敲,就知道这其实也是很模糊的一种理论。首先,这两个标准之间关系是什么,是缺一不可,还是居一即可?其次,刑法真的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吗?如果我们把它的调整对象表述为“国家用刑罚制裁的手段惩罚犯罪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不可以吗?这就是一类统一的调整对象(实际上它的调整对象也是应该这样表述的)。国内法理学说没有提供这方面的答案,为了澄清这些疑问,我们不妨追本溯源地研究一下这一理论的来源地——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前苏联法学界曾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进行过长期的论战,1936年M·A·阿尔扎诺夫率先提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此说很快为人们所接受。不久勃拉图西提出,法律调整的方法也应当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尽管有人反对,但这一理论最终也被人们所实际采用。到了1956年,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达成一致,即“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和法律调整的方法相结合或者统一起来,作为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或依据。”(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无疑,前苏联学者认为,这两个标准应该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然而正如我们前文所述及的,由于“调整对象”这一“标准”是虚拟和空泛的,而“调整方法”标准却是清晰、实在的,把这两个标准“统一”“结合”之后,第一个标准不知不觉地被第二个标准所吸收和异化,从而令“调整对象说”反而依附于“调整方法说”,最后这一理论被引申为“要形成一个法律部门,此种社会关系的质的特性必须达到需要特种法律调整方法的程度”(注:【前苏联】C·C·列克谢耶夫:《苏维埃法律体系的一般理论问题》,转引自拉普捷夫《经济法理论问题》。)。至此,所谓的“双标准说”沦为实质上的“调整方法单标准说”。否定说否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具备独立调整对象,实际上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经济法无独立的调整方法。 显然,若是顺着这一理论的逻辑进行推演,经济法是不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的(因为其没有独立的调整方法),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回应,不少经济法学者曾花费笔墨论证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弹性的”、“间接的”、“经济性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补充性的”、“宏观性的”等等,从而区别于行政手段的“刚性”、“直接性”、“非经济性”、“命令性”云云。笔者认为这种辩解在法理上难有支持。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调整方法只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当代法律实践还尚未催生出不同于这三类方法的其他调整方法。再说,对行政法学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现代行政法学界早已提出,在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变迁后,行政手段已不再只是“刚性”、“命令与服从”了,“一些间接的、非强制性的,甚至带有平等性质的管理手段开始得到应用和推广”。(注:王克稳:《行政法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所以从根本意义上讲,论证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方法是徒劳的。然而如果完全接受这一划分方法,就会导致一种结果,即“经济法本身连带婚姻家庭法、劳动法等成为法的部门都会成问题了。这样实体法就只有民法、行政法和刑法这三个部门了。”(注:史际春:《在改革开放和经济法治建设中产生发展的中国经济法学》,《法学家》1999年第1期,第199~205页。)这显然是一种现代社会法律实践完全无法接受的结果,但确实又是这一逻辑的必然结果。法理学界也意识到实践对理论的抵牾,所以在提出这一划分标准之后,又在具体列举法律部门时列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自然资源和环境法、刑法、诉讼法以及军事法、国际法等多种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3~108页。),从而呈现以外延否定和修正内涵的理论局面,这一矛盾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理论界理论上的停滞不前与实践上的务实倾向,以及两者脱节之后不求甚解的心理。鉴于此,我们认为,所谓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论争实际上早已被异化,沦为一场理论上论证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方法与实践中概括经济法现象的共性这两者各执一端的“游戏”,论争失去统一的焦点。若从传统理论出发进行逻辑推演,否定说无疑大占上风,若从现实出发进行归纳概括,肯定说当更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两派争论各扯一张皮,难怪多年争执不休,却无法统一意见,这就是论争的真正症结所在。显然要解决这一症结,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固守传统理论,同时阉割现实以令其适应传统的理论容器;另一条是尊重现实需要,但要对传统理论进行批判和修正,以令其适应现实生活的张力。两条路,走哪一条?笔者认为,学术一旦脱离实践,割袭现实,只满足于自我的理论抽象,满足于坐而论道,其生命力无疑将是脆弱的。毫无疑问,我们选择第二条路——尊重现实,改造传统理论。 (三)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既然依据“调整对象暨调整方法说”划分法律部门无法适应现代法律实践的需要,那么应该以什么理论来取而代之呢?实际上早在前苏联时期就有过这方面的努力。1947年拉伊赫尔对只按一种标准来确定法的体系和划分法律部门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可以用基本法律部门的规范来构成综合法律部门。B·φ·麦舍拉也认为,可以根据法律制裁形式(即调整方法)的性质,把法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这三个基本部门法,其他各种实体法如土地法、 财政法、劳动法、集体农庄法、海洋法等都是综合法律部门。(注:【前苏联】勃拉图西:《苏维埃部门法:概念、对象、方法》,《法学译丛》1980年第2期。)这与我国否定说的“综合经济法说”一脉相承。但与后者直接否认经济法为独立法部门略为不同的是,前者认为综合法律部门是低一层次的法律部门。“综合法律部门说”观察到现代社会立法中传统行政法、民法、刑法、程序法等调整手段有机联系、综合使用的现实,从而对单一的调整方法划分法提出挑战,具有十分可取的思想价值。不过这一理论没有说明综合法律部门的最终地位,反而以此论证这些法部门没有独特调整对象(只不过取之于各基本部门法)和调整方法,不能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从而落入传统理论的俗套,继而引发“基本”法律部门对“综合法律部门”的歧视,结果又是论争不休。受这一理论的启发,最近国内有学者提出,应对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进行改造,“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调整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而且“既然是法律部门,当然也就是独立的部门,不独立又何以能成为部门”。(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2~134页。)显然,该观点摒弃了传统法部门划分理论,提出以社会活动领域为主的法律部门划分法,令人耳目一新,在某种程度上与笔者的观点不谋而合。不过该学说对“客观论”的改造似乎过于彻底,以致于把“调整对象说”也随“调整方法说”一并抛弃。笔者认为,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不妨碍对其合理成分的继承,法律调整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鲁滨逊在荒岛上有活动,有行为,但不需要法律(规则),一旦多了个星期五,就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法律的生命力就植根于社会关系,这是法学发展史上最基本和最为成功的理论抽象之一,不可(目前也没有理由)轻易抛弃。我们至今定义法律部门,无一例外地采用“某某法是调整某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且根据我们的理解,所谓的“社会活动领域”实质上与“调整对象”一样都是一种空泛待定的“标准”,两者并无实质性区别。事实上前述观点也认为,部门法下定义应为“为了某某目的而规范某类活动,调整在此类活动中形成之各种社会关系的法”(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7页。),总的来看仍属于“调整对象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个法律部门中规定使用各种法律调整方法进行综合调整早已是大量存在的现实。现代社会的立法实践是:立法者为了达到对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往往在同一法律中将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种调整方法根据需要进行有机结合,综合使用。可以用一个比喻来增加对这一问题的直观理解。比如现代海军的编成。虽然海、陆、空三军分立依旧存在,但是在现代海军中早已突破纯粹的巨舰大炮概念,出现海军航空兵、海军陆战队等原分属空军、陆军概念的编制,混合了海陆空三种力量形式,理由只有一个:适应现代战争需要。而它们为什么要叫海军而不叫别的,是因为它们统一于一个共性:通过海上作战平台向指定作战区域投送军事力量。从未听说过有空军或陆军愤愤不平而试图肢解海军的先例,因为这些力量已经形成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不可分割。否则军令不一,势必为其协同作战演练制造障碍,从而极大地降低其作战效能。回过头来,法律的发展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 我们的观点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仍是“调整对象说”,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调整对象”不再是受“调整方法”异化的调整对象,应予以还原。但正如前文所述的,“调整对象”是一种空泛、未定的“标准”,还需要其他条件进行结合使用。现在这一“其他条件”不再是“调整方法”,那应该是什么呢?我们的回答是:根据现实需要,抽象其共性。也就是说,划分法律部门不再有万能的标准,而应根据法律实践的客观需要结合一定的前瞻性认识,对调整社会生活中某一类具备一定共性的社会关系的同质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形成一个法律部门。这样,是否形成一个法律部门就取决于两点:第一,这些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具备某种“共性”;第二,将这些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并上升到法律部门的高度来研究是必要的。这又需要我们考察:一、实践中这类法律规范的存在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量;二、将这些规范综合为法律部门具备理论上的价值,即能更好地认识和总结规律,并更好地指导实践。显然,不是任何具备所谓共性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占山为王,自立门户”,自称为一独立法律部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形成都是渐进的,是长期法律实践选择的结果,因而也是历史的、具备客观必然性的。现有的几个法律部门,无一不是这样产生的。以新兴法律部门军事法为例。“在过去,这一法律部门的有些法律规范归属于宪法法律部门,如兵役法;有些归属于刑法法律部门,如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条例等等。但由于军事管理与国防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这一领域的法律规范将独立成为一个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7~108页),“军事法作为单列的一个法律部门,主要考虑到我国立法的传统,军事与民事的相对分离以及设有专门的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的现实而作的处理”。(注:乔克裕主编:《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回到经济法命题上,我们同样知道,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具备以上诸条件的。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具备“共性”的,这个共性就是“国家管理(调节、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其次,具备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已经达到十分庞大的规模,任何人都不可能视而不见(这为大家所熟知,在此不一一列举);其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经济调控职能已经成为国家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职能之一,把国家管理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进行归纳、抽象、总结和整合,有利于提高对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认识。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才:他们立足于法学领域,但又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与微观参与能力。我们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这就是一种复合,是行政法、民法、刑法等基本知识乃至于法学和经济学知识在国家管理经济这一共性上的复合,实践证明这一种知识结构是十分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的,经济法独立发展具有毋庸置疑的理论价值,对于指导和推动实践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经济法又有什么理由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 综上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仍是“独立的调整对象”,只是这一“独立”并不意味着“绝对专有”,而应理解为一种“共性”。至于这一共性是什么,为什么独立,则应根据现实的需要和历史的沉淀进行抽象。社会关系是极其复杂的,交叉、重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把社会关系理解为一张薄饼,用一种方法进行平面式的瓜分;法律部门的划分应是立体式的,其标准是多元的。从这一意义上讲,“划分”的提法本身是不够准确的,在现代法律实践条件下,与其称为“划分法律部门”,不如称之为“构建法律部门”。“划分”容易导致平面式的理解,从而划地为牢,这种提法只适用于历史上生产力不发达,社会关系简单的时代,在当今社会连带关系大量产生,多元主体多元利益交叉整合的时代里,法律学的思维也应是立体、多维与开放式的。相比起“划分”提法的割裂、封闭与边缘清晰,“构建”提法的联系、开放与边缘模糊显然更能体现和适应现实的需要,而“构建”的核心就 是我们所讲的“共性”,即所谓的“独立的调整对象”。 (四)“经济行政法论”辨析 鉴于近年来,经济行政法论在法学界较为流行,故对此问题进行专门辨析,藉此加深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认识。 既然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可以构成一个部门法,那么具备“行政管理”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不也可以构成行政法吗?而经济法作为其一部分即“经济行政法”,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这表面上可以讲得通,但不能为我们所赞同。理由有三: 第一,该学说忽略了一点: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中除了两个标准外,还辅有几个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均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和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不能使某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即规范)特别多,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内容特别少”。(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经济法就曾有过所谓“大经济法”的时代,其实根据我们的理论,把经济法定义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本身并无不可。但是由于违反了均衡原则,其调整对象过泛,抽象困难,从而导致理论混乱,最终缩小至“国家管理经济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范围内。到了这一层次,经济法学者才有空暇去探求现代国家管理经济职能的精髓,才能对经济法的独特的价值目标和原则有较为系统和正确的认识,经济法终于变得越来越真实。同样地,如果按经济行政法论所持观点,行政法将会扩张到极其庞大的规模,从而使行政法这一部门法的划分丧失意义,从研究角度来讲,也是行政法学者力所不逮的,实际上行政法学者的研究领域从来就没有这么大过,基本上还是固守于自己的“本土”,就算是持“经济行政法论”的学者也只是在“耕作自留地”的间歇,目光所及,从理论上论证了一下经济法是他们的“飞地”而已,得到理论满足后则继续耕作其自留地,并未(实际上也不可能)实行“有效管辖”,这种学术上的“圈地运动”是非理性与非建设性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学的。笔者认为,正如美国行政法学家勃纳德·施瓦茨所说的,“行政法的要害是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在美国行政法要回答的问题是:1.行政机关可以被赋予什么权力?2.这些权力有什么限度?3.用什么方法把行政机关限制在这个限度之内?”(注:【美】勃纳德·施瓦茨:《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行政法应着重以程序法为核心展开研究,其精髓在于控权,在于维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力量平衡,在国家职能极大膨胀的时代里,这已经是一件十分复杂、精细与重要的任务了。作为一个部门法概念的行政法应进行特别定义,不能将行政法等同于行政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当前行政法学界将行政法定义为“调整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注: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似乎过于宽泛。能否最终锁定在行政组织法与行政救济法的领域里?美国行政法学家古德诺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它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行政救济。”(注:【美】古德诺:《比较行政法》,转引自应松年等《行政法学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19页。)我们认为,这一定义是可行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部门法在“构建”之后还应与其他法律进行“整合”,作较为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以说,法律部门的内涵与外延在历史进程中是相对与变动的,是随着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处于不断的异化与还原运动中的,当这一运动超越了一定的度,就可能成为不同质的法部门的研究对象,从而需要重新界定与整合,以令法部门体系的构建更加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现实发展需要,这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精髓的。 第二,经济行政法不能不适应现实生活发展的需要。关于这点我们在前文中已有述及。我们可以把经济法划归行政法范畴,但是行政法学者对这些经济行政法的理解仅仅是形式化的、限于手段层面的,因为客观地说,行政法学者与经济法学者相比,在对经济及经济学的了解方面应该相对欠缺,故而影响其对国家调控经济活动形成深刻认识,自然也就影响经济立法、执法等活动的效能。以行政法视野研究经济法,恐怕只能为恢复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与手段提供理论垫脚石。从这一点来讲,肢解经济法,否认经济法的独立性是极为不明智的,是一种倒退。 第三,尽管行政法也具有自我膨胀的倾向,即认为行政法除了调整传统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外,还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关系,但是经济法除了行政法规范外,还拥有大量的民事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规范,如果前者(民事法律规范)还可以勉强纳入“大行政法”的话,后者(刑事法律规范)由于其异质的调整方法,却是行政法无论如何也无法包容的,仅从这点来看,经济行政法论就无法自圆其说。某种程度上还不如综合经济法论来得实用与科学。 至此我们对本文开篇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算是作了回答。经济法独立的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是经济法独立法部门的问题,只有解决了经济法的外在独立性问题,我们才能着手进行内部的体系构建,从而回答本文的第二个问题。 三、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观点的评述 在前文所列的经济法诸学说中,关于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的划分是各不相同的。80年代的“大经济法”时代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涵括了纵向、横向、内部性三大关系,由于其恰当反映了当时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的经济现实而风靡一时。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提出与建立,国家经济职能逐步还原与回归,以上观点逐步丧失了实践土壤而退出历史舞台。经过反思,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重新进行了界定,提出了表述各异的观点,在摆脱了大经济法阴影之后的这些经济法学说,其观点基本是相近或相容的,故不宜用“论争”形容之,本小节仅以“观点的评述”为题。 关于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较为流行的学说有以下几种: 1.经济协调关系说。该说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分为:(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2页。)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具体有:(1)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国家对经济组织的调控及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2)市场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具体分为:(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市场运行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社会公共性说。具体包括:(1)市场管理关系;(2)宏观经济管理关系;(3)对外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6~42页。) 5.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具体包括:(1)市场规制关系;(2)国家投资经营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页。) 6.国家管理经济领域说。此说直接以具体调整对象的罗列式为经济法下定义,具体包括:(1)经济管理关系;(2)维护公平竞争关系;(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注:史际春等:《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8~50页。) 7.来自经济行政法论的观点。具体分为:(1)宏观调控法 ;(2)市场管理法;(3)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法。(注:王克稳:《行政法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 还有多种不同的观点,由于大同小异,此处不一一列举。就内部体系构建的角度来看,以上诸观点均较为成熟和稳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需要。当然也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在此择要评述之。比如有的学说认为,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应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理由是“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关系,不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其中包括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如果硬要民法调整,就会造成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混乱”。(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实际上这是对民法定义作了过于直观式与字面式的理解,只抓住民法的“平等”的外壳。其实企业(包括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是与自然人并列的市场主体,民法中对自然人的主体资格有具体规定(比如准治产人、禁治产人等),对法人等组织也有一般条款规定,这些都属主体构造法,只不过公司等企业组织是人为拟制的产物,远较自然人复杂,因此自然人只需几个条文即可规定,而企业却需要整部甚至多部法律进行专门规范而已,但这仍难逃主体构造法的范畴,应为民法之特别法。民法的上述定义主要说明主体之间的关系,至于如何构造主体,则在定义中略去,由此引发误解。其实民法中多有条文规范各种内部关系,既无“平等”,又无“之间”,若逐条套用定义,是根本行不通的。再如有观点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关系一并纳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笔者认为,这些法规范中除了经济法的同质内容外,还有许多与经济法异质的内容,对这些法律规范的归类应持慎重而有所区分的态度,对此本文随后将会述及。 (二)本文的观点 划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范围应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态度进行。从某一种意义上讲,经济生活只有宏观和微观两大领域,这点从经济学的分类就可以知道。我们在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时往往也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予以解说。可以说,宏观调控领域与微观管理领域是具备极大弹性的两个领域,其他所有领域都是从这两大领域中分化独立出来的,从逻辑上讲也是可以还原与归位的。然而我们肯定不会只满足于对经济法作如此的二分法,事实上诸学说中哪怕最简练的划分法都不只是二分法。那么具体要把哪些领域独立出来呢?这要视社会经济生活现实与发展的需要,在这一层面上,理论要服从于实践。据此,我们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作如下具体区分: 1.宏观调控关系 这是经济法毋庸置疑的一类调整对象。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当经济运行到一定复杂与发达的程度,“市场之手”的缺陷就会暴露,其个体利益取向的单一与短视会令经济陷入资源配置无序化与严重浪费的泥淖,社会迫切需要另一种超然于市场之上的力量对此进行规制与引导。同时由于经济全球化导致了竞争的无国界,各个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在全力推动经济增长。发达国家需要创新,发展中国家需更升级与跟踪,工业化的号角还在耳边萦绕,信息时代接踵而至,任凭经济的自然发展与演变显然是远远不能适应这一趋势的,从而需要国家之手的全面干预与促进,我们把这种国家引导和促进经济产生的关系称为“宏观调控关系”。 2.微观规制关系 有竞争,就会有垄断,就会有不正当竞争,这是市场的辩证法。放任无形之手的恶果应由国家之手予以修正,在这一领域中,国家的干预往往直接针对个案。同时由于垄断组织势力强大,不正当竞争普遍猖獗,为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法律多以强行性规范为主。对于这一领域的社会关系,我们称之为“微观规制关系”。 3.国有参与关系 国有参与是国家基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动用财政力量进行社会投资比例再分配的一系列活动。从这点来看,国家参与关系显然是从宏观调控关系中分化出来的,我们之所以把它独立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基于国有参与在世界范围的经济实践中的重要性以及这类关系之间的共性——通过国家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实现宏观经济目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国有参与往往集中在高风险、高投入、基础性行业以及一些公用企业领域里,在中国国有参与的外延却要大很多。这些应放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这两大背景下进行恰当的梳理和整合。顺便提及的是,以往人们常常用“裁判员”来形容现代国家在经济领域的角色定位,以此区别于“运动员”时代的国家职能。立足于国有参与这一领域,我们认为,其实“裁判员”还不足以准确形容现代国家的角色,现代国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更接近于“主持人”的角色,根据需要调动气氛(宏观调控),维持会场秩序(微观规制),必要时还须赤膊上阵,临时客串(国有参与)。当然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当国家从事远景规划之类的活动时,不只是主持人,恐怕还要“制作”、“导演”一身兼了。 4.对外管制关系 对外管制属经济法的特别领域,其共性在于“涉外因素”。把它列为经济法的一类调整对象是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经济安全这一对矛盾范畴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制度经济学强调经济假设中的制度前提,其实国家绝对主权的存在就是一个最大的制度前提。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早在19世纪上半叶就提出,经济学应分为“私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而后者又可以分为“世界主义经济学”(或“万民经济学”)和“国家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他认为,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是“世界主义经济学”,这种经济学假定“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生存在持久和平局势之下”“不承认国家原则,也不考虑满足国家利益”。(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2页。)李斯特据此提出“国家干预”的理论,其要义正与我们所讲的经济法如出一辙。笔者认为,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条件下,无原则无计划地开放国内经济是危险与被动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必须掌握一定的国际经济交往的主动权,才能化弊为利,发展自己。从制度规范看,国家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一般采取与国内迥异的管理方法,手段往往十分强硬,故称为“对外管制”,这是经济制度的一块“特区”,有必要单列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这一划分对可能长期处于经济劣势而需要实施一定对外管制的发展中国家来讲更具意义。对于站在WTO门槛上的中国,如何更加娴熟与巧妙地运用国家对外管制的权力,为我国经济的全面现代化争取宝贵的时间和空间是我国经济法学者面临的艰巨任务。 5.市场监管关系 时下论著中,鲜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笼统归于宏观调控领域,其实宏观调控主要应定位在国家运用价格杠杆、财政杠杆、利率杠杆以及结构调整杠杆等对国民经济实施整体的、间接的影响和导向。这些措施需要作用于具体市场上,而市场是富于噪音的,反应是滞后的,甚至要经历破坏性的运动过程来作出正确选择,因此保证国家经济意图的正确贯彻和顺利实施需要国家对市场继续予以关注,并不断作出调整,确保市场对宏观调控要素作出适当而又积极的反应,这一过程即可称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中的微观因素令宏观调控难以将其完全涵盖。 第二,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列入微观规制领域,笔者认为微观规制主要应定位在竞争法的范畴,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它的调整是被动的、个别的、滞后的,手段是强制的,规则是稳定的,而市场监管除了市场秩序的维持外,主要配合 宏观调控,保证其落到实处,它的特性应该是积极的、灵敏的、主被动结合的、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理相统一的,手段是综合、有弹性的、规则是灵活的。这些特征正是承袭于宏观调控领域。可见市场监管中的宏观因素又令其特立独行于微观规制关系之外。 第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研究是符合现实需要的。以金融市场监管为例。现代虚拟经济的发达导致了金融市场的高流动性、高泡沫性、高投机性与高风险性,在投机家的恶意炒作等内外部条件作用下,金融市场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可能被极度放大。20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至今仍令人触目惊心。对金融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在许多国家都被当作首要经济课题予以研究解决。经济学家吴晓求认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将从产业经济向金融经济过渡,而金融市场监管将成为现代国家的首要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而又崇尚自由的美国,国家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和细度也是有增无减,由美联储主席亲自监管的经济数据就高达上万个,在我国这一极度缺乏市场意识的经济土壤上培育各类市场,自然更需要国家的理性监管。虽然市场监管本应分属于宏观和微观两个领域,是两者的结合,但鉴于现实课题的挑战,无论把它归属于宏观调控领域还是微观规制领域都不足于很好地表彰其独有的内在特性与极端重要性,故予以单列研究,这又必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以上五类调整对象是有主从之分的,其中宏观调控居核心与灵魂地位,其他关系服从于宏观调控。实际上在国家管理经济中,任何一个领域都或多或少会受到宏观调控因素的渗透与影响,国家即使进入微观层面,也是“宏观着眼,微观着手”的。即使是强制性的反垄断领域,也常常要受到宏观政策的异化,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美国在肢解微软的同时,却促使波音合并麦道。“宏观性”、“整体性”正是经济法的精髓。经济法应以宏观调控法为统率,以微观规制法、国有参与法以及对外管制法为主体,以市场监管法为保障,从而形成经济法的有机统一。同时我们还认为,这一体系应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因为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社会关系如社会保障关系、劳动关系、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关系等某种意义上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是同质的。比如社会保障关系属于国民经济再分配领域,众所周知,生产、分配、消费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分配直接影响消费,消费则驱动生产。所以把它们完全割裂开来并不利于我们更加全面与准确地考察国民经济运行与规范的效能。对于这些社会关系不妨将其视为广义上(非严格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区别于前述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注:顾功耘主编:《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5页。) (三)经济法的定义 论述清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义经济法自然就十分简单。笔者认为,经济法应是调整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表明,经济法是植根于市场经济的,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其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是国家,另一方是各种市场主体。但还需搞清一个问题:在具体的经济法中,往往会有许多条文并不是规范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该法中固然有许多国家规制不法经营者的内容,但也不乏调整发生在经营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规范,如生搬硬套经济法的定义,显然无法作出圆满解释,若将这些关系从经济法中剥离,无疑将是现行法律体系的灾难,因为这种调整不同主体关系的法律规范并存于同一部法律中的现象在任何一个法部门中都比比皆是,如何剥离得了?当然因此抛弃调整对象说是没有必要的。我们认为在上述经济法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以作第二层面的表述:经济法是以经济法律规范为核心或主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机总和。不妨把这称为经济法的外延式(具体)定义,而把前面称为经济法的内涵式(抽象)定义。当然,这样一来所谓“定义”的含义也得到一定的拓展。这一做法是适应现实生活的,因此也是必要的,否则我们只能永远纠缠于无意义的思辩不得解脱,从而在理论虚无与脱离实践的两个极端之间徘徊。 四、结语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也许是法学史上最富于争议的命题之一。其实这一争议的实质是普遍性的,其他法律部门同样存在,之所以把经济法推到前台予以聚集,也从侧面反映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学术需要争议,因为真理总是越辩越明的,同时学术也需要理智,因为学者是社会良知的载体。曾有一位著名的科学哲学家说过:科学的批判使明智的理论家努力消除自己的虚妄理论,让它们代替自己去死亡,而信徒则随他自己的虚妄而死亡。任何一个理论的提出都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而不是它的终结。在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时刻,让我们以更大的勇气面对经济法新课题的挑战。
高中语文论文:高中语文课堂教学的个性化探究的路径和方法 一、语文个性化教学的实践意义 教师语文素养的高低决定着教师是否愿意采用个性化教学思路来进行教学。个性化教学的基本理念是自主学习,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应创造一个和谐、自由和开放的课堂氛围,针对学生的差异性因材施教,并做到多元化教学使每个学生能够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 (一)激发学习兴趣 个性化教学需要教师对教材进行大胆的演绎,具有开阔的教学思路才能充分拓展教学空间,从而使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加。如教师在阅读课本范文时,丰盈的感情表达和自然而然的表情流露相得益彰,会让学生感受到语文文章本身具有的美感,因此而喜欢上语文这门课程。 (二)提高教学效率 高中语文课堂教学的个性化不单是指教学方式上的改变,其重要作用之一是为了提高教学效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身发展规律都有待挖掘,这就需要教师把个性化教学的重点放在启发学生的学习思维能力上,使学生能够在自主性的学习当中找到乐趣,并愿意在课外时间里对语文知识做大量补进,从而使学生能够热爱语文,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同时,教师的教学效率也就相应提高。 (三)促进个性发展 语文教学个性化还有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作用,开展个性化教学的目的是要教会学生热爱生活,健康发展自己的个性,教师的文化素养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关键,也使得学生在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能够积极向上地面对生活。 (四)培养创新能力 语文个性化教学在培养学生个性发展的同时,也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只有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语文个性化教学才算是开展成功。 二、高中语文课堂个性化教学的必然途径 高中语文课堂个性化教学集中体现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是指导学生进行正确思考和学习的关键因素,教学个性化必须由教师自身的语文素养和个性来体现,所以教师在整个高中语文教学中,势必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心理和人文素养的培养。 教材在一定程度上内容较单一,而教材既然被选用,其中的个性特点需待挖掘,而不是片面性地将其忽略,每篇课文的风格自然有作者创作的初衷和隐含在文章里更为深层次的个性涵义,所以教师要学会如何利用教材,在教材的学习中充分培养学生的诸方面才能。 语文课堂的魅力所在,其一是语文这门学科本身的特点和性质所体现的人文情怀,其二就是教师的个性化教学,创造性教学需要教师在培养学生的个性方面上有所创新,尊重不同学生不同的心理特征,在学生的差异性特点上因材施教。 三、个性化教学的策略分析 (一)教学目标 语文教学过程是一个学习内容丰富且目标逐渐上升至生命价值的教学过程。学生在最初的语文学习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掌握扎实,其次是认知的能力和思维方式,最后则是对语文目标崇高的定位,对学生中国传统文化热爱的培养,审美观念,品德修养的培育,只有将语文教学崇高的目标坚持到底,才能真正发挥语文的价值。 (二)教学内容 高中语文教材在内容上还偏向单一化,在语文教学过程中离不开教学内容的多元化,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学会留意生活中的语文学习资料和素材,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加以利用,让学生充分感受语文在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和起到的关键作用,从而拓展了语文的教学空间。 (三)教学方法 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教学中多媒体的应用范围扩大。语文课堂教学个性化同样也需辅助以多媒体的运用。比如在高中语文文学作品赏析中,许多小说类的文章,学生只是在看故事情节,并未能真正体会其中所传达出来的韵味,这就需要一些影像放映,文学改编而成的电影让学生们在学习文学作品的同时,深入其境的感受文章传达的内容。这样在多媒体教学的运用中,使得在语文教学中不仅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而且对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优化了语文的课堂教学。 (四)教学过程 语文知识的学习其实是一项主动性极强的学习,高中的语文教学中,教师务必要引导学生去领会语文素养能带来自我修养的提升,以及对语文涵养的需求愿望,这样在学习当中,学生处于愿意去学,愿意增益的自主性地位,学生在探究知识的同时思考越来越多,越来越广,越是需要更多的知识来补充,以此形成一个学习的良好循环,这是语文教学所要达到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完成语文教学的最终目标,即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 四、结束语 一个具有良好修养和品德高尚的语文老师,必是知识素养丰富的人。语文教学中需要多方面能力素养的教师来对学生进行启发和引导。而语文教学中对这些能力素养的要求也成为了教师在教学中需要不断努力和前进的目标。 高中语文论文:高中语文课前三分钟演讲的探索 研究是指在每节课前用三到五分钟时间,通过演讲的形式探索语文教学的新途径,以达到提高学生语文能力、锻炼胆魄、增长知识、发展健康个性、形成健全人格的目的,探索一种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一、指导思想 (一)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建立新型的师生双边关系 在师生双边关系问题上,我们曾经有过教师主宰一切的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曾经有过且现在正被提倡的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但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知识呈几何级递增、提倡终身学习的今天,这些模式日益显露其局限性。“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这一古训在今天显得尤为灵验。因此,在教学中探索以大纲为主导、以教材为主线,师生双方共同参与、共同提高的教学模式成了课堂三分钟演讲的指导思想之一。 (二)寓教于乐,创设最佳教学氛围 教和学,本来无所谓苦乐。只是现在教什么和怎样教,学什么和怎样学,不是自己的主观意志所能决定的,教者与学者长时间处在一种被动状态,不免身心疲惫,终致厌倦。其实,教和学完全可以变成一件快乐的事情。寓教于乐是千百年来教育界永恒的话题,在社会各界提出质疑、语文教学出现危机的今天,我们着实有必要在寓教于乐、创设最佳教学氛围方面探索一番。 (三)竞争中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创造欲 心理学告诉我们,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有争强好胜的心理,都有求异求新的欲望,而年青人在这一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开展课前三分钟演讲及至把这一模式推及整个课堂教学,正是利用了高中生这一心理特点。 二、操作要点 (一)演讲顺序按学号进行,男女生轮流出场(每班学号均为女生在前男生在后) 这样安排便于学生掌握自己的出场时间,同时避免了乏味单调。学号的排列是随机的,好中差也基本分散。即使偶有几个水平较差的学生连续演讲,用一位学生的话来说也算是一种调节,让同学们看到了不足,为下一轮精彩的演讲铺垫蓄势。 (二)演讲内容不限,但要有感而发,不无病呻吟 演讲内容不限,能使学生自主性和创造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当然,内容不限也并不排除根据班级和学生实际,偶尔来一次命题演讲或即兴演讲,这样可以调节气氛,使演讲更加丰富多彩,引人人胜。有人担心内容不限会不会导致观点偏颇甚至错误以至出现一些不健康的内容。对于前一种情况,我认为这正是求之不得的教育机缘。通过师生间的评论总结,孰得孰非,一目了然。对于后一种情况,润物无声般的良好氛围,会保证演讲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行。 (三)演讲要脱稿,讲评不可少 严格要求学生演讲时要脱稿,以求对所写内容的消化吸收。那种任由学生低头念稿、敷衍了事的做法,只能助长演讲走向形式主义。至于演讲的形式等,则不作过多限制,以留给学生充分发挥的空间。演讲后的评论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可以起到辨明事理、画龙点睛、给演讲者以鼓励等作用。 (四)灵活掌握时间 一般来说,演讲只需三到五分钟,用时过多则会影响正常的教学进度。但在一些具有重大价值的问题上,应让学生充分展开讨论,把问题弄懂弄透。演讲后的评论,甚至渐渐发展成的争论,则将演讲推向高潮。语文教学不仅要立足于课内,更要延伸到课外,“学作文,先学做人”,这种对于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的争论,不仅锻炼了学生的口才、逻辑思维能力,同时又使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有了提高。 (五)讲评重在鼓励 高中生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自尊心强、渴望受到鼓励的心理特点,所以教师在讲评时一定要以鼓励为主。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演讲中的闪光点,如一个别致新疑的题目、一段引人人胜的开头、一段发人深思的结尾、一张从饭店借来的招贴画、一件自制的小道具、配乐演讲、双人合作,等等。这样既可以使演讲者受到鼓舞,又可以使听者深受启发,在以后的演讲中把这些闪光点发扬光大。 (六)创造宽松氛围,让学生各显其能 在演讲的内容、形式以及其后的评论方面,教师都要极力创造宽松的氛围,给学生充分展示才华的空间。允许出错,鼓励发表不同见解。老师以身作则,带头点评,然后请两位学生点评,使学生不再有拘束的感觉。 三、效果分析 经过两年探索,课前三分钟演讲取得了始料不及的效果。在调查问卷中,有98%的学生认为课前三分钟演讲有趣味,其中68%的学生认为很有收获。课前演讲能受到绝大多数学生的支持欢迎,是因为它不仅在形式上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在知识的丰富、能力的提高、完善人格的培养方面很有实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了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 信息化社会要求当今的受教育者有很高的搜集信息、整理信息的能力。课前三分钟演讲有效地锻炼了学生这方面的能力。为了写一篇让人耳目一新的演讲稿,演讲者往往要查阅很多资料,做一些卡片,有的还请教同学、老师、家长,甚至有关方面的专家。一个学生为了做关于中东问题的演讲,光摘抄的文字材料就有十几页,而这本身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二)增强了竞争与合作意识 我们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激烈的竞争是在所难免的,但竞争中的合作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演讲实践中,学生的竞争与合作的意识得到强化,能力不断提高。演讲前的相互切磋是合作,而演讲效果孰优孰劣则是竞争。双人相声式的演讲是合作,而演讲后的唇枪舌剑又是竞争。大家都仿佛在比赛,看谁新颖,看谁成功,都有“语不惊人誓不休”的韧劲儿。 (三)培养了创新能力 课前三分钟演讲,使学生的创造力得到了极大限度的发挥。从标题拟定、题材翻新、主题升华,到一段小魔术、一个精心缝制的小道具、一段音乐伴奏,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学生们都表现出了非凡的创造力。体裁从议论文逐渐发展到相声、小说、科幻故事等。为了吸引听 众注意,各种各样的小花招更是层出不穷,魔术、杂耍、“惊堂木”、配乐,等等,令人耳目一新。 (四)提高了评价、分析能力 科学地分析问题并做出准确判断、评价,是高中生必备的素质。但由于目前的高中生大都是独生子女,心高气傲,加上应试教育的影响,普遍存在知识面狭窄的问题,致使他们看问题常常偏激,每每以偏概全,顾此失彼。针对这一弱点,我在演讲活动中加强了分析、评价能力的训练。通过热烈的讨论,加上教师适时点拨,学生的思辨能力,分析、评价能力得以迅速提高,学生学会了通过一件很小的事去发掘一个很有用的道理,学会了辩证地去看待任何一个问题。同时也增强了学生作文审题的能力,作文切题率有较明显的提高。在高三作文提高班选拔考试中,一道材料作文题难倒了很多学生,命题立意完全切合要求的仅占20%左右,而我任教的两个班达35%以上。平均每班选拔3位学生,我任教的两个班被选中10位。 (五)锻炼了发表个人见解的胆魄 在回答“演讲对你各种能力的影响,请按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问卷题中,绝大部分学生把这一条放在前列。很多学生第一次上台手足无措,语无伦次,经过第二次、第三次锻炼以后,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有一位女学生,第一次演讲时慌乱异常,声音小得几乎无人能听得清。当同学评价她的演讲不知所云时,她几乎是哭着说:“不好意思,我太紧张了。”她在随笔中写道:“尽管我花了近三个星期去背那篇稿子,但在演讲时仍大段大段地忘记了,最后只得读稿。”而就是这样一位女同学,后来却做出了惊人之举----主动要求演讲,且口齿伶俐,潇洒从容。 (六)培养了完善的人格 语文学科是极具魅力的人文学科,语文的特点决定了演讲训练必须把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实践证明,演讲过程可以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主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演讲时间虽短,但多样化的题材为学生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真善美和假恶丑在这里激烈碰撞,一场场不露声色的人格教育课在这里悄然上演。在悲、喜、爱、恨、怒、骂之后,思想得以升华,灵魂得以净化,人格得以进一步完善。 四、由演讲引发的思考 (一)要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 语文教学改革搞了几十年,劲费了不少,成效总不大,原因何在?我以为主要是观念没有彻底更新。语文课堂讲风太盛,很多老师还是热衷于牵着学生的鼻子走,久而久之,学生变成了一架被动接收知识的机器,毫无自主性、创造性,对语文越来越不感兴趣。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我们认为,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的本领,而在于唤醒、激励、鼓舞。”(引自卢家楣著《情感教学心理学》)。在高中语文教学中,’我们是搞“填鸭式”还是让学生吃“自助餐”?是以课本为中心还是以生活为中心?是要师道尊严还是要民主平等?是要高分低能还是要全面发展?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语文教育工作者深思。 (二)为学生创造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 语文教学具有实践性,这一特点决定了语文教学离不开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应该处于主动参与、积极活动的状态。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民主的、开放的合作关系。可以说,这是语文教学的最高境界。而语文课前演讲基本上达到了这一境界。反观当今的高中语文教学,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活动的状态已不多见。原因何在?关键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把生动活泼的演讲形式引入语文课堂教学,创造一种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使学生乐于参与其中,从而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应该成为广大语文教育工作者努力的方向。毕竟“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三)建立全面的、有利于学生发挥潜能的评价机制 当前的语文教学,依然是一张试卷定终身,重结果而不重过程。新大纲提出“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并重”的新视角,从而将语文教师的教学活动和教学质量置于一种动态背景下予以全面完整的科学关照。新大纲提出的对学生的评价,则立足于“三个有利于”:“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生语文能力的发展,有利于学生发挥创造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这一调整,将有助于引导语文教育去发展学生听说读写等运用能力,进而促进他们摒除维持性和复制性学习,张扬个体最可宝贵的创造力,使其审美情趣、文化晶位、道德素养和思维品格都得到和谐、健康、全面的升华,形成一种无愧于承担中华民族现代化历史使命的人格体系。高中语文课前三分钟演讲的实践证明,过程和结果并重的评价机制可以更加全面评价学生,更加有利于学生潜能的发挥。 高中语文论文:分析高中语文阅读教学实施课改面临的功利性问题 论文关键词: 新课改 高中语文阅读教学 功利性 论文摘 要: 高中实施新课改,对于提高学生能力,促进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高中语文阅读教学仍然存在丧失人文精神、忽略阅读本质、忽视个性发展、精神吸引缺失等诸多顽疾,语文阅读教学已经成为制约语文教学发展的瓶颈。语文阅读教学的功利性严重制约了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 着名特级教师程红兵说:“功利的危害是导致人的狭隘:追鹿的猎人是看不见山的,捕鱼的人是看不见水的;功利狭隘的人说到底是没有出息的,是不可能有大作为的。”为此,用充满诗性与理性的教学来激活学生的思维,催发学生的创造灵感,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在这个呼唤精神家园回归的社会中,意义重大。我在日常调查与分析中发现,高中语文阅读教学实施课改面临严重的功利性问题。 一、以丧失人文精神为代价获得短期“效益” 语文教师缺乏的不是教学方法、技巧,也不是各种各样的理论,而是最起码的语文素养和必要的人文精神,从而导致语文阅读教学存在许多功利主义行为。 部分教师过于追求课堂表现,课堂设计更多考虑的是教师课堂教学表现能否吸引眼球,能否标新立异,能否控制全局等,而不是从学生学习知识、能力培养的角度出发,课堂设计流于表面,华而不实。另有部分教师还没有走出应试教育的影响,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分数,只注重学科知识体系的传授和学生解题能力的训练,乏味单调的灌输和机械训练泯灭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1.极端模式探索弱化了文本内容挖掘。 语文教学的极端探索造成了诸多顽疾,它把解决问题的关键指向了阅读教学外部条件的构建与改进,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能够解决问题:通过不断探索总结出来的经验形成名目多样的课堂教学模式,并试图改变当前语文教学中存在的“非阅读”(非人文)问题;借助多媒体形式和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演绎教学内容,意图解决过去教学手段单调乏味的问题;着力于学生综合分析理解问题能力的培养,让学生从纯粹接受知识的泥沼中走出来,进而经受自主、合作和探究的考验,等等。种种努力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阅读教学中存在的传统与单一,而且显然是取得了或者部分取得了预期效果,仿佛给语文教学尤其是阅读教学带来了一丝生机与希望。然而,透过好看的表象我们看到的却是有些糟糕的真实:它追求形式胜过内容,它追求统一胜过个性,它追求“技巧”胜过艺术。这样的表里不一让我们再一次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语文阅读教学。 2.合作探究造成盲目的导向牵引。 课堂上一些教师一味迎合新课程标准,追求合作探究这一时髦的学习方式,但合作探究的目的、时机和过程都有很大的随意性。表面看起来很热闹,实际上并没有思维撞击的火花。学生没有时间也不愿独立思考(可能已经习惯了),讨论只是泛泛交流,并没有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没有人愿意倾听别人的不同意见,几乎所有学生都把希望寄托在教师的说教上。这种有名无实的合作探究,容易滋长学生随心所欲、浑水摸鱼的学习倾向,使教学出现随意性和盲目性。 3.情感目标小结有虚假作秀之嫌。 我在很多公开课调研中都有这样的发现,老师为了凸显自己设定的三维目标,在课堂小结中将情感目标像知识目标一样罗列出来,给人虚假的感觉。阅读教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具有主观性、体验性、内隐性等特点,它既不能通过生硬的讲授来实现,又不能靠某一节课来完成,而是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从教书育人的机制来看,语文阅读教学应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式的,并不是对每一节课都牵强附会地加上一个环节,只有与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融为一体,才有生命力。 4.耍弄“技巧”驾驭了饱含内里的语文课程。 教师上课耍弄“技巧”,学生在语文课上也基本是学“技巧”,他们熟练地答着试卷,如同在机器旁熟练地处理着一批批零件;他们熟练地写着抒情文章,内心却激发不起半点情感波澜。难怪有人慨叹:“语文教育正有异变为一项纯粹的技能培训和手艺磨炼的可能。”“这是传统中国语文教育,在向现代中国语文教育转型过程中,所发生的最深刻、最惊心、最骇人的核变。”技巧是绝对重要的,但我们绝不可把语文异变为一门单纯学习答题技巧并基本用技巧来驾驭的课程。 语文教学特别是阅读教学,对人文精神的重建、民族精神的重建、民族性格的重建都是最佳场所。语文阅读教学到底应着重于语言技术的应用,还是应着重于奠定人的精神根底? 语文教育说到底实际就是“人的精神培植”,就是“丰富人的精神经验、丰富发展人的生命个性的教育”,是一种“本民族文化的教化”。没有语言就几乎没有人的精神(或说只有极为简单、肤浅的精神)。没有语言,我们根本无法用“人的感觉”来感受这个世界。譬如,只有人才能感触、懂得诸如“花溅泪、鸟惊心”(杜甫,《春望》)的感时忧国和骨肉分离的苦痛;“沧海明月”“蓝田日暖”(李商隐,《锦瑟》)的执着怅惘;“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李清照,《一剪梅》)的挥之不去的思夫凄苦,等等。这诸种感觉与知识是“语言”给予我们的。或者说,我们学得了语言,才懂得了或感触到了这些。很显然,语文教育在外在效能上是语言能力教育和训练。或者说,训练语言能力就是训练精神。 在明确语文教育就是精神(不等于思想)教育的“课程的定性”的同时,我们要紧抓语言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从而奠定人的精神根基。 二、太多的“统一”制约了师生全面获益 阅读教学选文标准的一致性从“以文化的普遍一致性证明当今秩序的合理性”的角度显示出语文教育受历史遗留思想钳制的悲哀,而学生个性发展也因此大打折扣。 由于我们被太多的“统一”(高考的需要)束缚着手脚,语文阅读教学几乎不允许广大师生对文本作出独立的自由见解,诸如《祝福》批判悲剧的社会环境和封建 伦理道德,《雷雨》揭露旧中国旧家庭的种种黑暗罪恶的现象和地主资产阶级的专横、冷酷与伪善,这些统一的解读使得阅读教学的“精神空间”极为狭隘,缺乏应有的个体精神的见仁见智。教法也是如此。一位教师的教法成功了,于是在本地区甚至更大范围争相模仿效法、推广,不顾教师个性,而试题思路和考试模式更是如出一辙。于是,学生牺牲了在这个年龄阶段本应有的奇思和幻想,他们过早地成熟和老成,过早地包裹起了真实自由的自我和个性。 成型的教学模式反过来又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师生尤其是学生全面获益,因为模式的形成,也即方法探索的终极定型。在模式运用过程中,思维方式和指向都是一定的、已知的,对接受信息的分析与综合只是形式上的演绎,因为无数次的演练已形成固定的图谱和套路,方法模式化导致的思维定势,不仅导致学生养成了思维惰性,而且束缚了学生的思维空间,影响了学生非逻辑性思维的发展。而语文学习,尤其是文学作品的学习,直觉思维、灵感思维和发散思维对于感受和理解形象艺术性又是至关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它压抑了学生的自我意识、创新意识和完整人格的形成与确立。 语文阅读教学是塑造学生精神世界的教学,它追求的是能够让更多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自我,通过语言学习塑造灵魂,强化自我意识。这就要求教师敢于培养叛逆者,不断创造民主教学气氛,使学生充分、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使学生在认识、探索某种对象的活动中产生一种乐趣,使其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促进他注意力高度集中,达到忘我的程度。 三、忽略文本对话淡化了学生的阅读认识 阅读是读者与作品与作者对话的一种活动。也就是说阅读是以作品为媒介,借此体验、感悟和理解作者在作品中流露出的思想和情感。这种阅读活动,是读者与作者之间心灵的对话,当然,这种对话,是无声的对话,是精神的对话,是灵魂的问答和心灵的碰撞。 当前的阅读教学往往忽略了阅读的本质,忽视了学生的主体体验与感受。反观阅读主体的学生,其阅读情况又是令人吃惊的,几乎所有学生除了课堂上跟随教师分析课文的思路并进行简单的阅读之外,课后阅读少之又少,即使阅读了,也是随性而为,除非任务所迫。大部分同学不太清楚研究性阅读的实质是什么,如何进行研究性阅读,研究性阅读对提高思维能力有什么帮助,等等。存在这种现状,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高考制度是导致应试化倾向的幕后推手。 高考制度决定了阅读教学的应试化倾向,教师在教读课文时,自觉不自觉受到高考题型的束缚,把各类不同文章的阅读拘泥于“背景、段意、主题和特点”的固定模式,对本来丰富多彩的文章内容作了标准化、唯一化解读,显然在不知不觉中压制了学生充溢思想的灵性。更有甚者,把教材当做考试阅读进行指导并将课文编成考题,指导学生不读全文,只对应地找出考题所涉及的内容半猜半蒙,完全忽略了学生在阅读中应富有的个性情感体验和创新潜能的开发。这绝不是真正的阅读教学。难怪会出现这种奇怪现象:开学时学生最爱看的书是语文书,可是后来最讨厌上的课也是语文课。 2.教师“精讲”取代了学生“慢读”。 现在的学生阅读量少,训练题多。学生的课余时间被大量的数理化、英语作业占据,甚至还上各种辅导班,最后所剩无几的一点时间只能“身体调节”,哪有精力看书?而课堂上只有可怜的几分钟阅读,大部分时间被老师烦琐的分析和频繁的提问占据着。任何能力都是学习主体“悟”后“练”出来的,而绝非是“讲”或“听”出来的。缺少阅读,对语文阅读教学是釜底抽薪,对学生能力的养成就是一句空话。 3.远离生活实际丧失了生命力。 把学生固定在教室里,框在语文阅读教材里,学生缺乏必要的生活积累和生活常识,远离社会实践。孔子有言:“不观高崖,何以知颠坠之患;不临深泉,何以知没溺之患;不观巨海,何以知风波之患。”因此,语文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语文阅读源于社会生活,应用于社会生活,一旦离开了社会生活,就丧失了生命力。把学生关在教室里而忽略了生活实践,这无疑是“小学而大遗”。 4.低估了学生已有的认知能力、知识经验和心理世界的差异性。 传统教学观念把知识看成是定论,把学习看成是知识从外到内的输入,同时低估了学生的认知能力、知识经验及其差异性,并在教学中表现出了过于简单化的倾向。长期以来,许多人认为教学就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教,学生学,这是天经地义的。由于传统教学过于强调教师的教,因此教学活动就成为一种教师对学生单向的、线性的传授知识的活动。 在理想语文学习理念下,学生精神的愉悦是第一位的,只有在愉悦的精神吸引状态中,学生才有认知接受的可能和发展的可能。教育家巴班斯基指出:“教学过程最优化是在全面考虑教学规律、原则、现代教学的形式和方法、该教学系统的特征以及内外部条件的基础上,为了使过程从既定标准看来发挥最有效的(即最优的)作用而组织的控制。”换句话说,所谓教学过程的最优化,就是要求将社会的具体要求与师生的具体情况和所处的教学环境、条件及正确的教学原则几方面结合起来,从而选择和制订最佳工作方案(即教案),优化教学过程的“精神吸引”,实现师生合作探究的最佳效果,而语文阅读教学的最优化就是建立在这个理论基础上的一种理性追求。 语文学习在现行考试制度下具有“赚分”的“显性功利”,还有超越“赚分”这一“显性功利”的更高级和更重要的关于人的素养的“隐性功利”。引导学生认识语文学习的重要意义,明白其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赚分”这样单一的“显性功利”上,而应该把目光放到关乎人一生的“隐性功利”。此外,在语文阅读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极力彰显语文学科魅力,彰显其承载人类文明与发展和对生命的体验与思考的意义,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语文学习这一最具有深刻意义的“隐性功利”的重要价值,这样,语文学习才能深入人心,语文教学的春天才会到来。为此我们尚需深入研究,探索出一条适合学生思维发展、能力提升、人格优化的最佳途径。 高中语文论文:强调素质教育 高考语文重在记忆和思考 我们都熟悉一句话,这就是“语文的外延与生活外延相等”。 因为语文的这个特点涉及面多而广,考察时,综合性又比较强,主观因素的影响比较大,不少同学感到无从着手。其实,和任何学科一样,虽然中国文化源远流长,我们的母语博大精深,出题千变万化,但总有一些东西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只要基础扎实,自能以不变应变。一般来说,语文学习可以归纳为两点:课内得法,课外受益。而无论是“得法”或“受益”,都离不开记忆与思考。 语文是最依赖基础与积累的学科。强调素质教育,并不是把知识和能力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在考察知识的过程中更加注重考察能力”,这是对“以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转变的新解释。个别同学认为,文化文学知识浩如烟海,考背诵默写的就那么几分,我不要就是了。这真是一种糊涂的认识。我们知道,缺少基本的文化积累,我们的理解分析、推理判断、想象联想都会受到限制。比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一文中介绍蔺相如时,说他“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如果对“宦者令”,“舍人”这两个词不了解,就无法明白蔺相如的身份,对文中后来廉颇所说的“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也难以理解到位。不仅文言文,语文阅读常常是一种跨越时空的文化之旅,如果我们对本文的背景风物、时代风尚、人物性格有所了解,对我们整体把握本文,无疑都会有很大的帮助。再说,文化沉淀丰富了,对生活的感受能力及想象能力也会增强,对世间万物的感应会更敏锐更深刻,写作时,无疑也会更容易进入状态,更容易得到有效、有益的作文材料,心中想的笔下写的,也自会“腹有诗书气自华”。 无论何种考试,本质上都是考察你记住理解多少知识,能消化运用多少知识,而要运用知识,首先就要学会思考。古人把学习称之为“学问”,意在强调学习需边学边问。“问”其实就是思考的一种方式。比如《鸿门宴》中,项羽“留沛公饮”当时的座次是“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从字面看,意思不难,只是写了几个人坐的位置。但如果问一下为什么这样安排,就会发现这里大有讲究。从古代的礼仪知识中我们得知,一般宾主之间相对而坐时,宾东向,主西向。宴席中,东向为最尊,南向次之,北向、西向更次。从鸿门宴的座次安排的细节上,我们看到项羽依仗兵多将强,不把刘邦看在眼里。仅此一个细节,多问一个为什么,项羽那高傲的性格就凸现了出来。“思考”不仅是“多问”,还指“比较”与“打通”。据说钱钟书小时候读书,常常想一些“可笑”的问题。看了《说唐》后,他会想《三国演义》里的关公如果进入《说唐》,他的青龙偃月刀只有80斤重,怎能打过李元霸那对800斤重的锤子?可李元霸那对锤子到了《西游记》里,又怎能比得上孙行者那1.3万斤的金箍棒……这些虽只是一个孩童幼稚的想法,但这种好问思考的习惯和兴趣,实在是做学问的萌芽。 一个人如果要有完善的知识结构,那么,他一定不会忽视语文学习,因为语文与生活本是一体,它不仅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还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人就生活在言语之中,人是言语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语言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既是实际的,又是哲学的。而且,语文是最基础的学科,它与人的文化素质、人文情怀、见识眼界、审美情趣、阅读感悟、语言表达等息息相关。而学好语文,最基本的要素就是记忆与思考。 高中语文论文:对边疆地区高中语文选修课教学的探索 新疆从2008年秋季全面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如今已进入到第五个年头了。在新课标的指引下,各中学有序地开展新课程实验,并在2011年经历完第一轮新课标、新课程、新高考的实践探索。在新课程实验中,选修课是新课程设计的一个 论文亮点,同时也是实施中的一个难点。笔者到喀什疏附县援疆支教一年多,经历了作为边疆地区的高中语文选修课教学,本文拟就边疆地区高中语文选修课的教学实践谈一些探索性的意见。 一、对高中语文选修课程的认识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下称《课标》)明确指出:“高中语文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选修课程设计五个系列: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着研读。”“学校应按照各个系列的课程目标,根据本校的课程资源和学生的需求,有选择地设计模块,开设选修课。”高中的选修课程包括国家一级的选修课程(也称选修I)和地方选修课程(校本课程,也称选修Ⅱ),结合语文课标对选修课程的阐释,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高中语文选修课程包括选修I和选修Ⅱ两个部分。 至于选修课程的教学,《课标》指出:“选修课和必修课的教学存在一定的差别,选修课的学生人数不像必修课那样固定,课程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拓展性,学生具有不同于必修课的期望。”由此,我们认为,从新课程设计的理想层面来看,选修课程是学生“选”而后“修”的课程,它是学生跑班形式的授课,或者通俗地讲,像病人到医院看病那样,学生先选择课程(也选老师)而后才去修习这课程的。这是理想层面的选修课教学,实践层面的选修课教学是要视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去实施的。那么,现实中的语文选修课程是怎样实施的?边疆地区的语文选修课教学受哪些因素制约?它是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逐步推进的? 二、边疆地区教育资源状况 新课程的实施需要教育者转变观念,按《课标》要求实施教学,同时也要依赖当地的教育资源和人文环境,任何形式的教育如果脱离了当地实际,那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课标》指出,“学校开设选修课应当从实际出发,充分估计所具备的现实条件,包括师资条件和学校所能利用的物质条件,不要简单照搬外校的课程。课程设计也要因地制宜,注意开发潜在的资源,如聘请校外行家兼课,选派教师递修,利用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和当地的人文、自然资源等条件,建设选修课程。”它告诉我们开展选修课教学要充分考虑该学校、该地区的资源状况,要因地域特点而制定相宜的选修课教学方式,这正是新课程的亮点,它有较明显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多样性,实施时可允许一定弹性的存在,可依具体情况逐步探索施行。 以笔者的观察和粗略感知,如疏附县在内的边疆地区,教育资源相对缺乏,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相对不足,大致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场室配备有限,大多只是满足学生上课用的课室而已,功能场室等设施设备要么配备不足,要么根本没有;二是学校图书资料缺乏,要么藏书严重不足,要么书目陈旧;三是可资利用的人文资源甚少,以汉族师生为主的中学所占比例极少,校与校之间的距离动辄上百公里甚至数百公里,学校之间、教师之间的交流非常有限,可依托指导教研的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也显不足或难以持续支持;四是学生基础普遍薄弱,学生的语文素养、知识基础参差不齐;五是人们的思想观念相对陈旧,对新事物、新课程的理解和接受远不如经济发达地区或沿海地区。边疆地区的这些现实因素,给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尤其是选修课的教学必然形成阻碍。 高中语文选修课的教学即便在沿海城市或课改成熟地区也会与理想层面的课程设计有某些出入,那么边疆地区的情况就会稍为落后一些,或带有更多的地方色彩。在实施中,我们如果能认真研究课标,以课标精神为统领,立足现实条件,因地制宜,相信同样可以迈出选修课教学可喜的一步。 三、边疆地区高中语文选修课教学的探索 《课标》对选修课程的教学做出了宏观的指导,并对五个系列选修课程的教学给出了不同的指导意见。在实际操作中,边疆地区的高中语文选修课教学是怎样开展的?下面以人教版语文选修教材的教学为例,谈谈这期间的探索之路。 1.用好选修教材,合理取舍教材 选修课程实施的难点在于教学的组织和开展,基于上述对边疆地区教育资源状况的简要分析,语文选修I宜立足用好选修教材;有条件开设选修Ⅱ的学校,则可以视学生需要和特点开设若干补充性或拓展性课程,供学生自选, 论文再通过学生跑班的形式实施授课,但选修Ⅱ的实施会受很多因素制约,目前基本处于尝试阶段,能迈出第一步就算不错了。所以,高中语文选修课的教学一般侧重于选修I。按照选修课程五个系列的设计,目前选修课程的设置如下表。 按照《课标》“对于希望进一步学习的学生,建议从五个系列的选修课程中任意选修4个模块,获得8学分”的精神,学校一般都从上表的带“”课程中选择4门课程作为学生继续修习的内容。 在具体的教学中,边疆地区适宜用好现成的教材,并结合当地学生和资源情况合理取舍教材。原因有三:一是教材的开发首先要落实“课程标准”的要求,切忌随意和不成熟,人教社组织编写的这些选修课程“既有总体规划,又从不同侧面‘盘活’语文教学资源,以课堂学习作为学生学习语文的主渠道,同时又注意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进生活,沟通课本内外、课堂内外、学校内外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 语文学习空间”,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不必舍近求远。二是这些教材在编写时都注意到与现行的高中语文教科书相衔接,如《中国小说欣赏》,编者在“前言”中有这样的表述:“本书不是‘中国小说简史’,选文及论述时,有古今,有雅俗,也有长短,目的是让你了解中国小说的‘大致模样’。”“若通过这门课程的修习,你真的能对所选的优秀的中国小说有所了解,这已经是不错的成绩了。”三是教材在编写时往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上的灵活性,如《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的“前言”就明确:“在具体步骤的安排上,是从学习过程着眼,每章的第一项是‘赏析指导’……第二项是‘赏析示例’,诗歌和散文各举一篇为例,从该章所提出的学习角度进行分析,带有举例示范性质,供同学们参考借鉴。第三项‘自主赏析’是围绕这一章的学习内容,提供阅读鉴赏的作品……第四项‘推荐作品’是推荐给同学们与本单元学习内容相关的一些作品,供课外阅读之用。”这种富于梯度的操作设置,就是说这些所选的篇目是有指导意义、示例意义和推荐意义之别的。我们教师在使用这些选修教材时,一定要认真领会教材编写者的意图,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既要用好选修教材,也要合理取舍教材,对指导性的内容宜重点教授,对示例性的内容宜有所侧重地教习,对推荐性的内容应大胆交由学生课外选读,教师大可作舍弃处理。当然对不同内容的要求,教师是可以根据学习角度、学习目标的不同提出一定的阅读要求,以检查学生自觉阅读的落实情况与效果。边疆地区由于各种资源不是很充足,教师的专业修养和视野都不能完全与发达地区相比,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活动空间也有限,因而用好选修教材并合理取舍,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2.选准方法,寻求与选修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 虽同为选修课,但“不同类型的选修课之间存在着课程目标和教学方法上的差异。有的重在实际操作,需要突出某一方面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有的重在发挥想象和联想,注重情感和审美的体验;有的重在思辨和推理,强调理性和严谨。所以选修课特别需要注意寻求与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课标这段关于选修课程教学的建议,告诉我们对不同的选修课应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才能真正达到选修的目的。 例如《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课标对这一课程的要求是“精选重点,鉴赏研读”。教材编写时侧重以“鉴赏”为目标,诗歌和散文都分别从三方面入手,“从大处抓住跟这两种文体本质属性有关的主要之点,避免过繁过细,有助于初学者掌握之用。”在实际教学中,根据我援疆支教的亲身实践和了解,边疆地区的学生虽然也经历了初中和高中必修课程的学习,但对古诗文的学习仍然存在较大的困难,主要表现为对古诗文内容不容易理解。 论文要知道,理解是鉴赏的前提,因而教师要在授课中适当增加“诵读——理解”这两个环节。古语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让学生在课堂开口读,熟读可以帮助理解,也让校园充满琅琅书声,这是很有必要的;从字、词、句的理解、翻译到诗意、文意理解,只有“读懂”了,才能进一步“鉴赏”;“鉴赏”是落脚点,按教材编排,根据单元教学的目标,循序开展“探究诗歌的旨意”、“把握诗歌的意境”、“体会诗歌的声韵”,“理解散文的形象性”、“把握散文的逻辑性和抒情性”、“体会散文的灵活性和趣味性”。 在教授《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时,我们可以从下面两方面加以考虑。方法选择,这是就单元教学而言的,以“赏析指导”为理论依据,对单元学习作整体感知;以“赏析示例”为引领,起提示借鉴作用;以“自主赏析”为重点,创设课堂活动的平台,这是学生修习课程的主渠道;以“推荐作品”为拓展,这是单元学习的补充和延续。环节设置,这是就具体某一篇目的教学而言的,可以按“诵读——理解——鉴赏”的思路进行设计。如果能从方法选择和环节设置两方面入手进行教学,相信学生在学习古诗文这一选修内容时会更有实在感和更有收获。 再如《中国小说欣赏》,课标对这一系列课程的教学要求是“重视作品阅读欣赏的实践活动”,教材编写按中国小说的话题分类,共设九个单元,每个单元重点讨论两部作品。教学时可以把目标确定为:阅读理解,例说话题;交流分享,开阔视野。在开展课堂活动时,单元教学可以话题为纲,以课文为例子,以学生的阅读为抓手,增强学生对小说话题的探究意识;具体操作时,宜放手让学生阅读,要舍得投入阅读的时间,在学生自主阅读的基础上,教师作引领,以学生交流为平台,让学生在自主阅读中理解小说的主题,分析人物形象,掌握小说描写人物的方法等;对学生特别熟悉或特别感兴趣的话题,可以采用写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交流会的形式进行授课,以达到“阅读——交流——分享”的目的。教师切忌“满堂灌”,不能为了赶进度而用教师的“讲”代替了学生的“读”。 又如《语言文字应用》,课标的建议是“应引导学生增强应用意识,注重在生活和其他学科的学习中学习语文,在广泛的实践中提高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与前面两门课程比较,这门课程显然是注重实践和应用的,因而在教授这门课程时,我们就要根据这一课程特点选用教学方法。对于语言文字的发展过程和理论知识可以略讲,让学生略知即可;而对于其应用方面,如同义词、熟语等的运用则应正确辨析和掌握,既要让学生懂得其意义,更要教会学生懂得正确运用;对课文中“引子”部分,可以理解为“导入新课”环节,既可以引导学生阅读和思考,也可以置换为相关内容,甚至不用;“课堂活动”是对这一章节内容的具体展开,可以用其中的例子,也可以让学生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搜索类似的事例,这样更能联系生活的实际,更容易增强学生正确运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工具箱”是要重点掌握的内容,同时,教师还可以适当补充某些知识点,使学生学会初步建立语言文字的知识体系;“小试身手”是课后的练习和语言文字的应用,可视具体需要布置学生完成。总的来说,《语言文字应用》较上述两门课程要稍为简单,学生易学易懂,但难点在于正确运用,教师在教学时可多重实践,不拘形式。 总而言之,语文选修课的教学方法应视课程本身的特点而定,不拘一格。同时,由于选修教材的编写往往基于某一类属来考虑编排,教师在授课时则要有“化个体为类属”的教学思想,使个别例子(课文)的教学能围绕整体(单元)目标展开,使选修课教学达到点面结合、窥一斑而知全体,甚至触类旁通的目的。 3.创设教师引领、学生自主的课堂教学形式 任何教学,都离不开教学的呈现形式,语文选修课的教学当然也要面对这一问题。边疆地区的教学,普遍来说,还是停留在老师讲、学生听的层面,“灌输型”的味道较重,这里当然有其存在的原因,如果必修课的教学基于学生的共同基础而不得不“灌输”,那么选修课的教学就要变“讲堂”为“学堂”了。如前所述,选修课重在学生个体的阅读、鉴赏、感悟和实践运用,这些不是老师多么努力地“讲”就能代替的,它是需要学生个体的参与和投入的,所以,我们倡导学生自主学习的课堂教学模式。当然,“选修课的教学,要按照课程目标制订计划,不能因其设置灵活而凌乱随意、漫无计划,也不能因其拓展性要求而片面追求新奇深奥,脱离课程目标和学生实际。”(《课标》)所以,我们提倡的课堂模式是教师引领、学生自主,教师起着主导、引导作用,学生起着主体、主动作用。教师的“导”表现为课堂的组织、调控,内容的指导、知识的梳理,问题的诱导、方法的引导等;学生的“自主”表现为积极参与、自觉体验(阅读、实践)、学会分享和尝试探究。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新课程理念之一就是“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绝知此事要躬行”,选修课的教学尤其强调学生的“躬行”。立足学生,方能实现选修课程的价值。 4.链接高考,为学生高三升学做好必要的知识储备 “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地发展奠定基础。”这是高中语文新课程的性质,也就是说,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 课,都肩负着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学生日后的学习和发展打下基础的任务,因而,高中语文选修课的教学要做好链接高考,为学生高三升学做好必要的知识储备。同时,选修课的开设时 论文段一般从高中的第六学段至第九学段,即高二年级上学期的后半阶段即进入选修课的学习,并延续至高三上学期的前半段时间,这时恰恰是学生高三复习备考前的一段黄金时间,教师在授课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继续升学的需要。例如,《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可适当链接高考的古诗文阅读,《语言文字应用》可适当链接高考的语言知识与运用,《中国小说欣赏》可适当链接高考选考题中的文学作品阅读等等。当然,高考绝不是选修课教学的终极目标,但选修课的教学理应担负起学生继续升学和日后发展的任务,教师在教授选修课时宜有这方面的考虑。 四、探索中的思考 从2004年9月开始,全国目前共有20个省份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新疆(包括兵团)2008年9月作为第五批进入课改的省份,至今已进入课改的第五年。在新疆喀什下辖的边疆地区,语文选修课也以其“摸着石头过河”的姿态走来,其间的探索有令人振奋的足音,也有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笔者来自首批进入课改的广东省,从2004年9月课改开始到2010年,经历了广东的新课标、新课程、新高考;2011年笔者来到新疆喀什,与当地老师一起备战新课程下的第一次新高考,之后投入新课程的选修课教学实践。比照广东和新疆,笔者觉得这里的语文选修课教学还要在以下四方面作进一步的思考。 1.要夯实学生的知识基础 “高中语文的教学,要在保证全体学生达到共同的基本目标的前提下,充分关注学生在语文学习中面临的选择,努力满足其学习要求,支持其特长和个性的发展。”(《课标》)这里的“语文课程”包括必修课程,也包括选修课程。学生在高中阶段用1.25学年就完成了必修课程的学习,其语文基础有多厚实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选修课教学中,我们尤其要关注学生的语文基础,要立足于学生的“双基”,这样才能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缺乏必要的知识基础,个性发展和语文素养是无从谈起的。 2.要立足现实条件,不怨天尤人 新课程带给中学教师机遇和挑战,语文选修课程的教学更是这样。因教材编写、单元设置、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等都与必修课有较大的区别,学生的认知程度和接受程度也会因人而异,教师自身对不同选修课程的理解、熟悉情况都会有所不同。选修课的教学是有其难度,但我们要立足学生的学习需要,立足课程标准的要求,立足现实中客观条件的限制,依据课标和教材,尊重选修课程的特点,不怨天不尤人,逐步推进选修课程的实施。 3.要改变观念,适当增加学生的活动量 教师要“更新观念……在与学生平等对话的合作互动中,加强对学生的点拨和指导,实现教学相长。”教师不要总是担心,唯恐少讲一句,漏讲一点,学生就不懂,于是“满堂灌”,孰不知这种“包办代替”的思想是最要不得的,边疆地区的教学更要注意克服这种思想。课堂上要适当增加学生的活动量,让学生阅读、思考、交流、碰撞,老师起必要的点拨和指导作用;课外要留足时间给学生回顾、消化以至于吸收,对学生修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做好跟踪和讲评。 4.要加强校本教研,通过群体力量促选修课教学质量提升 实施新课程,需要专家引领、同伴互引,教师要学会“借力”,才能完善自身的教学。在边疆地区,专家引领式的教研毕竟条件有限,所以开展校本教研,以同伴互引的形式开展研究是最切实际的。学校内,经过了这几年的新课程实践,大多数教师都接触过选修课的教学,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体验和认识,学校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教师资源优势,以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作为校本教研的课题,甚至专门开展选修课教学的专题研究,借助教师的群体力量促进课程实施的高效。 高中语文选修课程与必修课程平分语文课程的秋色,在未来的路上,会有更多的惊喜等着我们,也会有更多的荆棘等着我们。通过教学实践,作为中学语文教师,在探索的道路上是最有发言权的,让我们一起携手,亦学亦教,边走边回头,共同探索语文选修课程教学的真谛,做到与语文课程同步发展 高中语文论文:对高中语文新课改的感悟 论文关键词:对联;启示;新课改;感悟 论文摘要:高中语文新课改对每位一线教师都是一次机遇与挑战,如何解读新课改新教材,需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的反思与总结。一节《奇妙的对联》课的三个环节的设计践行了新课改的理念给了我一些启示与感悟,即设计课堂问题一定要引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课堂的主体是学生,要切实把课堂还给学生;提高学生的素质与能力。 高中新课程培训进行了20天。可当手中拿着高一新课程教材,脑中装着新课程的观点和理念,真正面对高一新生的时候,却又不知道这新课改的课堂该怎么组织,老师的传道、授业、解惑怎么完成。在跌跌撞撞、似是而非的状态中,上了一个多月的课,困惑挣扎了这一段时间后,没想到《奇妙的对联》这一节课却给了我一些启示,让我看到了新课改的曙光和影子。 《奇妙的对联》主要是引导学生对传统文化形式的了解,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与能力。对联对学生来讲是司空见惯的东西,如楹联、春联、贺联、挽联等。但是真正让学生自己动脑动手对对子,好像又没那么容易。以前课堂教师只是一味的理论讲解,学生似懂非懂,动手能力很差。那么新课改如何组织课堂,让学生自己在课堂上动手是备课必定要深思的一个问题。枯燥的理论讲解不可能使学生有什么收获。于是,整节课我设计了三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学生分析理论知识。走上讲台,我问了一个问题:1932年清华大学入学考试有这样一道试题,上联:孙行者;下联:——。有以下几个答案:胡适之,韩退之,祖冲之,王引之等。阅卷的老师认为非常好,为什么?同学们看到是清华入学考试的题目,来了兴趣,又看到如此简单的上联,更有兴趣,看到只是评价答案而不需要对,更是兴趣大增,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言开了。一些同学回答“者(zhě)”是仄音,“之(zhī)”是平音,平仄相对。我说好。什么是平仄教材的知识短文中有讲解,能回答上来,说明这些同学自己看并理解了,一些同学回答上联中间字是“行”,下联中间字是“适、退、冲、引”,都与行动有关,相对仗,我说好,这就是对偶。接着,我就又问,谁能从内容上评价一下?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最终有一个学生小声地说了一句“胡适之是一个首倡白话文的作家”……我及时地捕捉到了这个信息,便要他再重复一遍。同学们愣了一下,突然都鼓起掌来。我想有戏,我问为什么鼓掌,不知哪位同学说了一句:“那还用说,都是敢做第一的。”然后同学们争先恐后地说了起来,孙悟空斗天斗地,敢于反抗;韩愈是古文运动的倡导者;祖冲之的圆周率……一个小问题引发了学生各方面的思考。看来,设计问题要巧妙,有趣味。 理论知识解决了,第二个环节就需要考查一下学生的文学修养。我把几副与一些名人有关的句子写在黑板上: 一代文章推——,毕生心血似——。(茅盾的两部作品,查资料填写) 一门父子三词客,千古文章四大家。(涉及到哪几个作家) 同学们在一番紧张的翻阅资料、讨论之后,答案准确地写了出来。我又不失时机地进一步提问:《子夜》、《春蚕》写了什么内容?你还了解作者哪些作品?唐宋八大家是哪几个人物?他们的代表作是什么?连续的问题,不但没有让学生感到厌倦,相反,他们的兴趣却越来越高。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个简单的问题却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调动了学生的文学储备,真令人惊喜、欣慰。 整堂课的高潮还在第三个环节上,学生当堂对对联。开始我只要求每组写两句上联,相邻组对下联。一会儿,情况就失控了,上联一出,学生就争着抢着对下联,一个上联甚至有好几个下联,学生也不由自主地离开了座位,围着讲台,思考着,评论着,争抢着,没有了回答问题的羞涩,没有了课堂上的挺身端坐,取而代之的是不断展现自我的身影。看到好的下联,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声便骤然响起。黑板的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学生稚嫩的对联,如 中国字四四方方,方方正正;西洋文弯弯曲曲,曲曲折折。 平顶山顶平;青草地草青。 东升旭日山河秀;西落残阳星空奇。 高一十班小组擂台热火朝天;鹰城二高运动盛会硝烟四起。 …… 下课铃响了,同学们还不愿离开,还围着讲台讨论着…… 课下交流,业务校长说,这节课,上得很好,如果买来红纸与毛笔,当时让学生来写对联,岂不是锦上添花?一语道破天机,新课改的课堂教学怎么完成?怎样在课堂上落实素质教育……回忆一下参观所见,资料所看,我恍然大悟。新课改的课堂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兴趣,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使他们动脑、动手、动口,做学习的主人。 反思这一节课,有以下几点感悟: 一、设计课堂问题一定要引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而不是传统的分层、背景、写作意图与思想,让学生局限在这样的框框中而厌倦。形形色色的资料给了学生偷懒的机会,人云亦云的表述扼杀了学生的思维。备课切记远离现成的教案,给自己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更是给学生一个创新思维的机会,也就是说,备课一定要把“备学生”放在首位。 二、切实把课堂还给学生,而不只是停留在口号上。课堂的主体是学生,就让他们担当当家作主的责任行使权利。“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集体的智慧是不可估量的,每一个个体的才能是不可小视的,让学生真正动起来,就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还给他们展现自我的权利,智慧的火花就会开遍课堂的每一个角落。 三、语文教学注重的是知识的积累和个体的见解与感悟,不能用统一的模式去规范和强化,因此,需要拓展课堂的容量。只有让个体去表达切身的体会、独到的见解,才是语文教学的本质。字、词、句的积累贯穿到课堂的每一部分,学生才有真正的收获,在学生感兴趣的问题上, 乘胜追击,拓展容量,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开放课堂,自主探讨,不仅学生收获很大,教师也会学到很多,而不能仅仅局限于教材和大纲。 四、新课改倡导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核心是能力。学生既然能争先恐后地在黑板上对对联,如果能够拿来毛笔与红纸,不就更能培养学生对这种文化形式的兴趣与爱好?说不定,一节课会成就一位未来的书法家,如果真是那样,更是功德无量,我们为什么不这样去做呢? 高中语文论文:高中语文边缘化因素研究及措施思索 曾经,语文课程和语文课堂教学,魅力无限。课文中深邃的思想、生动的形象、精巧的构思、连珠的妙语,课堂上活跃的教学气氛、精彩的师生对话、甚至激烈的争论都给师生带来无尽的美的享受。然而,在今日的高中语文课堂上:教师苦口婆心、条分缕析,而学生却提不起兴趣甚至无所适从。高中语文受重视程度不断下降,与其他学科相比甚至有被边缘化的危险。最具人文色彩的语文学科何以会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呢?本文试从原因和对策两个方面来进行浅显的分析。 一、高中语文学科边缘化的原因分析 1.学生因素。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的需求是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他们的思想认识直接影响着语文课堂教学效率。而现在高中学生对语文的学习存在两个问题:(1)目标不明确。由初中到高中,学生对于语文的浅层需要已大为降低,而又不明白自己的深层需要是什么,在不清楚初高中语文区别的情况下,学生往往会因缺少内在需求而失去学习兴趣。(2)教考分离。就考试与教学的密切程度而言,在目前一纲多本的教学情况下,高中语文的课堂教学几乎对考试没有什么直接影响,在功利性或短时效应方面远不如其他科目,以致语文课堂的吸引力大大降低。 2.教材因素。语文教材是语文课程标准的物质载体,是师生双方教学活动的桥梁和纽带,在语文教学的师生沟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的高中语文教材有两个基本特点:(1)经典为主。阅读经典美文可以使学生广泛深入地了解优秀文化传统,提高其品位,丰富其内涵,因而经典文章倍受编者青睐。但经典往往与现实有一定的距离。现在的学生很难理解鲁迅为什么要骂梁实秋,而至尊的贾宝玉为什么娶不到心仪的林妹妹。而经典的作用并非强制阅读与支离破碎的浅层分析所能奏效的,也非功利阅读和快餐阅读所能奏效的。因而一般学生很难体会到经典之美,而无美感的阅读只会让人感觉枯燥,失去兴趣。(2)数量偏多。以苏教版教材为例,高中三年,必修5本,选修4-7本,还有高三整体复习的压力等。语文教师大多感到时间紧、任务重,课堂教学课文的时间进一步缩减,更没有时间对文章进行深入的感受与挖掘,语文之美被淹没其中。 3.教师因素。在教学关系中,教师的教学引导作用十分重要。优秀的语文教师不但在知识方面可以触类旁通,而且常常能在教学的舞台上游刃有余,不经意间闪现教学智慧,巧妙地引导学生走向语文广阔的天地。而目前高中语文教师自身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学养不够。新课程的实施让很多语文教师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知识和能力方面的严峻挑战,其自身学识局限成为很多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的桎梏。(2)观念陈旧。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对师生关系的认识和对教师作用认识上。传统的教师“知识权威”在网络技术十分发达、信息渠道多样化的背景下收到很大的冲击,教师“传道授业解惑者”的身份在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的新课改背景下已转变为“平等对话的首席”。如何理解角色和地位的转变,理解的程度如何对教师能否适应新课程改革、更好履行教师的职能起着重要作用。(3)手段有限。传统的一枝粉笔一张嘴的语文教学已不能适应时展和学生需要。(4)评价偏颇。传统的语文教学评价以分数定高下,单一而单调,这既不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也不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高中语文学科边缘化的对策思考 1.学生方面。有兴趣的学习是最有效的学习,如何有效解决学生自身存在的学习兴趣问题?首先学习目标要明确。从语文课程性质看,高中语文应该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语文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教师应通过鲜活的案例让学生了解语文学科的“工具性”和“人文性”,了解高中学生语文素养的具体内涵,明确提出不同于义务教育的课程目标。从课程作用看,教师应进一步让学生了解语文的基础性,了解高中语文对于学好高中其他学科和今后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次,考学结合。回避考试谈高中语文教学是不现实的。而考试与语文学习也并非是矛盾的双方,语文教师应把高考的考纲要求融入到现实的语文教学中去。要从学生切实的需要出发,去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才能提高学生参与学习、自主自觉学习的积极性,提升语文课堂教学的吸引力。 2.教材方面。解决语文教材存在的问题,可以从3个方面着手:(1)教材编写上,编写者应一方面从学生的时间实际出发,控减数量,留出时间让师生涵咏体验挖掘美感;另一方面应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把经典与现实相融合,编写出时代性、人文性强的、充满生活气息的教材。(2)教材使用上,教师要站在学生的角度,通读教材,整合单元,大胆取舍、深入挖掘、适当延展。一些脱离实际的学生难以体会或领悟的文章应不讲或少讲;一些内涵丰富的文章可精讲、深讲。(3)教材开发上,教师一方面可以内外联系,结合学生的人生体验,依照单元主题去选取一些鲜活的文章或材料来补充拓展;另一方面,可以加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研究开发的力度,多多引来“源头活水”,使语文课堂充满生活的灵动之气。 3.教师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教学魅力的大小决定了一节语文课吸引力的大小,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节语文课的成败。所以在教师自身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努力:(1)加强自身理论和业务学习。语文教师首先要加强语文知识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体系,跟上时展;其次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加强新课标的学习,熟悉现代教育理论和规律,提高教学效率;再次要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和运用,力求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语文教学,全方位刺激学生的感官。(2)转变观念。在师生关系上,教师应该主动由“知识权威”向“对话伙伴”的角色转变,积极适应“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模式;在教师作用上,教师应该由奉献型向服务型转变,在与学生的平等对话和学习合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在评价方式上,努力从过去的唯分数论的评价模式向以“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为目标的多元评价模式转变,把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的评价相结合,把明确性与模糊性、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不难看出,教师良好的个人形象、创新的教学理念、和谐的师生关系、精深的业务素质将对语文教学效率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语文教师有更多的责任去努力践行新课程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需要,关注教材的建设,关注自身的发展。我们要遵循语文学习的基本规律,把工具性和人文性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探索语文教学的新思路,努力创造语文课堂的生机与活力。 高中语文论文:谈高中语文诗歌鉴赏教学策略的创新机制 在高中课程中,语文对学生学习文化知识及提高文学素养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语文的重要组成部分,诗歌鉴赏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及科学素养,对学生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更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新课改的逐步推行,要求学校注重审美教育。诗歌鉴赏作为语文审美教育的重要实施途径,在语文教学中占有较大比例。如何在高中语文中开展有效的诗歌鉴赏教学,就成了当前教师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以下四个方面是笔者在教学中对高中语文诗歌鉴赏教学的策略探究。 一、整体把握诗歌主要内容 诗歌题目通常都会较直白地透露一些信息,对学习者鉴赏诗歌具有重要的提示作用。比如李白的《送友人》、王实甫的《长亭送别·碧云天》是送别诗;王昌龄的《出塞》属于边塞诗;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属于怀古诗等。上述诗歌的题目中,都较明显地蕴透露了诗歌的主要情感。其中,《送友人》从题目便可容易得知诗歌主要是讲述与友人分别,要表达的是依依不舍之情;《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则通过缅怀古迹,表达自己对历史人物的赞扬等。因此,在鉴赏诗歌时,首先要从题目入手,通过解析诗题,初步把握诗歌的整体情感倾向,为下一步的鉴赏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了解诗人及诗歌写作背景 古语有云“知人论世”,主要是强调作者与作品的关联性,要求读者能够在这种联系中对诗歌进行鉴赏。诗歌是诗人的情感体现,所以诗人的生平、所处背景、思想及创作风格都与其诗歌创作有着紧密联系。学生在鉴赏诗歌前,应先大致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所处历史背景、创作风格等信息,才能准确地把握诗歌要表达的情感。因此,在平时的诗歌鉴赏教学中,教师应注重引导学生多了解一些着名诗人、词人的文学流派、生平与思想、创作风格等信息,为诗歌鉴赏打下坚实的基础;建议学生根据流派对诗人进行分类整理,并注意归纳总结;引导学生领会所学的历史知识对诗歌进行鉴赏。 如辛弃疾主张抗金,收复中原,但始终不得重用,故在《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中既表达了对历史人物的赞扬,又表达了自己怀才不遇及壮志未酬的惆怅。李煜是南唐后主,从君主沦为阶下囚,故在《虞美人》中既表达了对往日美好生活的怀念,又表达了词人对故国的思念。杜甫经历了唐代由盛而衰的历史,一生忧国忧民,创作的诗歌主要描写真实的社会面貌,反映人民的疾苦,在不同时期的创作风格也有所差别。在杜甫晚年,生活颠沛流离,故在《登高》中由自然的秋写到了人生之秋,饱含了人生苦况。诗歌往往是诗人情感宣泄的载体,掌握作者的背景、生平等重要信息,才能真正领悟到作者内心的情感,并产生审美共鸣。 三、找诗眼,准确把握诗歌主题 古人创作诗词讲究“炼字”。因此,在诗词中最传神的字或词,被称为诗眼。它往往是全诗或词的主旨体现,故找准诗眼也是诗歌鉴赏的重要途径之一。一般而言,找诗眼主要有以下几种常用方法:①抓住体现作者强烈情感的字词,比如“问君能有几多愁”中的“愁”,“怎一个愁字了得”;②抓住描写形象生动及准确的字词,比如“银烛吐清烟”中的“吐”;③词类活用的字或词,比如“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的“绿”;④抓住诗中的巧妙修辞,比如“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运用拟人手法;⑤抓虚词,比如“亲朋无一字”中的“无”、“只是朱颜改”中的“只”等。 比如,在赏析陈子昂的《春夜别友人二首(其一)》时,颈联“明月隐高树,长河没晓天”中的“隐”“没”便是诗眼。其中,“隐”主要写高树遮住了明月,“没”主要写银河被淹没在曙光中,主题即为:时光催人离别,它不会为了友人而暂停片刻,表达了与友人难分难舍的情感。 四、注意归纳常见意象,正确理解象征义 物象与情意的组合,即为意象,主要是指诗歌中既包含了人物形象、又包含了所写景物及作者情思的形象。诗歌中的意象多种多样,可以是景或物,可以是人;可单一,也可多个。根据物象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进行诗歌鉴赏教学时,教师应注重对学生的引导,让其对诗歌中的意象进行归纳与总结,比如“月亮”多表达的是思乡、思念之情;“浮云”多指漂泊的游子;“鸿雁”多指思乡之情或羁旅伤感之情;“梅、竹”多指高雅、品节高尚之士;“蝉”比喻高洁等。 比如杜甫的《登高》诗中出现了“风、天、猿、渚、沙、鸟、落木”等景物,并用了“急、高、哀、清、白”等词语修饰,渲染了一种忧郁的秋意,奠定了整首诗歌的感情基调;又如李清照的《声声慢》中出现了“黄花、秋风、落雁、梧桐”等一系列景与物,渲染了一种孤寂、凄清的气氛,表达了词人哀愁、凄苦、悲愤的内心世界。又如柳永的《雨霖铃》,词中出现了“杨柳、残月、晓风”等意象,便可知作者要表达的是伤别情怀,感情基调是忧郁的;再如王维的《山居秋暝》,诗中出现了“山、雨、明月、清泉、石、莲”等意象,描绘了一幅宁静的山水图,寄情山水,表达了诗人的高洁情怀及对美好山林生活的向往。通过在日常生活中的积累,学生便能在进行诗歌鉴赏时正确把握诗中意象,实现对诗歌内容及情感的解读,不断提高诗歌鉴赏的能力。 总之,诗歌鉴赏对培养及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及科学素养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应在平时的教学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引导,使他们能把握诗题解读要领和诗歌鉴赏技巧,不断提高诗歌鉴赏能力。 高中语文论文:新编高中语文教材答问十题 一、这次高中语文教材改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启动的?为什么要新编高中语文教材?语文教材编写和修订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准确地说,这次教材改革,不是对现行教材的修订,而是新编,是完全不同的一套教材。因为尽管新教材仍然保留了一部分传统篇目,但从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教学目标到编排体系等,都与现行教材完全不同,也就是说,这些课文在教材中的作用发生了变化。这次教材改革,如果从调研算起。可以说从1993年就开始了。1995年与原国家教委制订新大纲同步,我们就开始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新教材的编写方案,并组织编写。新教材从1997年秋季开始,在江西、山西、天津两省一市进行试验,第一轮试验将于今年上半年结束。编写新教材,主要是因为现行高中语文教材已经显得陈旧了,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了,需要更新换代。具体说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而由于历史的原因,现行教材不可避免地还留有那个时代特有的某些痕迹。比如,片面强调选文的政治性等等。二是过去片面强调课文的思想教育功能,对文章本身的审美价值和文化内涵注意不够,这样就导致个别选文缺乏美感,或艺术价值不高,难以吸引今天的高中生;三是20年来,我国的语文教育学、语言学、文学等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已有定评的研究成果,理应吸收进高中语文教材。语文教学本身的研究成果,也需要教材来体现。我们很清楚,现行教材越来越引起人们的不满,特别是对其中明显带有“左”的痕迹的内容。应该说,作为教材的编写者,我们和大家的心情是一样的,要求更新教材的愿望甚至更为迫切。 教材编写和修订的一般程序是:首先,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或修订课程计划,再根据课程计划制定或修订各科的教学大纲。其次,教材编写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出全套教材的编写 或修订方案。方案初定后,还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包括高校、科研单位的有关专家、第一线的教师和各级教研部门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编写方案。再次是选文,有的选文要反复多次才能最后确定。这些工作完成后,才开始具体的编写工作。编写时,一般每一册教材要有几位甚至十几位编者参加,每位编者只编写其中的一部分。写出初稿后,要开统稿会,编写组讨论,互相提出修改意见,有时还吸收有关专家参加讨论,集思广益。编者综合大家的意见,对自己编写的部分进行修改,修改定稿后,进入审稿阶段。我们实行的是三审制,责任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主管社领导三审。当然,复审、三审也可以委托其他同志代审。另外,在审稿阶段,除社内三审制外,我们还有特约审稿制度,就是约请有关语言学、文学和语文教育学的专家审稿。教材正式出版后,还有社内社外两种审读制度,即社内审读室的同志和社外有关的专家分别审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般文字差错,在第二年重印时挖改;大的改动要等修订时再改。 二、新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新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具性”与“人文性”并重 由于受多方面的影响,在目前的语文教学中,纯技术性、操作性的训练仍很盛行,忽视了语文课在陶冶情操、激发灵感方面的作用,失去了语文课独特的魅力。新教材有意淡化技术操作层面的训练,改变了某些纯工具性的做法。 着眼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从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确定的目的任务,到课文的选取、内容的编排,都注重教会学生熟练掌握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这个交际工具。同时,还要发挥语文课在育人上的功能,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 对文学语言敏锐的感知力,激发对未知领域积极探索的精神,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人文素质,发展健康个性,形成健全人格。 (二)注重选文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内涵 我们认为。语文教育固然有思想教育的功能,但还是不同于政治课或思想品德课,应以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和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等语文能力为基本任务。因此,新教材的选文,注意选取文化内涵比较丰富、深厚的文章或文学作品,如把钱钟书、朱自清、朱光潜、王力、 吕叔湘、梁思成、杨振宁、宗白华、汪曾棋等著名作家学者的文章选进了教材。在具体的编写上,强调对语言文学素养的积累、感悟和熏陶。 (三)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终身教育、继续教育已逐渐成为国际公认的教育理念。作为跨世纪的新一代公民,不会自学,就不可能具有自我发展和创造的潜力。基于这一认识,新教材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着眼点不是教师的“教”,而是学生的“学”,教材包括课内用的教科书和课外用的《语文读本》,课文分为教读课文和自读课文,课文配有能力培养目标、提示、注释和练习,有的还有评点、批语等资料,有利于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掌握学习方法,养成自学习惯,为日 后的继续自学和自我发展打下基础,使学生终生受益。 (四)注意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教师教学用书的编写上。现行教材的教学参考书,比较注重对课文的分析与解说,而不大注重提供研读的思路和备课资料。本来是供教师备课时参考用的,由于受应试的影响.实际上却成了对这些课文分析的“惟一”或”标准”答案。特别是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本来就可以见仁见智,不能定于一尊,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教学参考书提供了“标准”,不免失之偏颇。与新教材相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则吸取了过去教学参考书编写中的经验教训,以教学大纲为指导,以教材为依据,重在说明教材的编写意图。在课文的点评和鉴赏指导中,注意吸收语文教学和语言学、文学研究中已有定评的新成果。从当前大多数高中语文教师的实际出发,既注意帮助教师解决备课中的实际困难,又注意给教师留有余地,尽量不提供结论性的东西,以利于发挥教师钻研教材的积极性和教学实际中的创造性。 三、新大纲有什么变化?新大纲与新教材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答:高中语文教学大纲是教育部组织制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理念在教材编写、教师培训、教学指导、教学评估等方面的综合反映。 所以,教 材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我们叫“以纲为纲”。新大纲是1996年正式颁布实施的,1999年又作了修订,2000年将正式颁布实施。与过去的大纲相比,新大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语文教育理念的变化;二是强调了文学教育的作用;三是对古诗文有了更高的要求;四是强调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五是对写作和口语交际有了新的要求。这些在新教材中都有充分的体现。 四、现行教材是怎么统排的?共有多少文章?必修篇目是多少?选修篇目是多少?新教材共有多少文章?《语文读本》有多少篇文章? 新教材的编排方式是怎样的? 答:现行教材基本上是以文体为中心编排的,每册课文数量不等,大致每册20多篇,全套教材130篇左右。那时还没有选修课教材,也没有单独的课外读本,只有一个《补充教材》,是根据原国家教委《中小学语文学科思想政治 教育纲要》(试用)编写的。《补充教材》每学年一册,每册10多篇文章。共40来篇。新教材一般每册24篇课文,全套教材共140来篇文章。《语文读本》每册约70篇文章,全套读本共选有400多篇文章。 新教材的编排方式,主要有三点。一是建立了阅读、写作、口语交际三条线索并行的教材编写体系。二是阅读部分不再以文体为中心编排,而是结合能力培养目标和课文本身的实际组织单元。比如,现代文的阅读能力,就以整体感知,揣摩语言,理清思路,概括要点,筛选信息,把握文意,质疑解难等能力培养目标为线索进行编排。文学鉴赏能力,则以诗歌、散文、小说和戏剧为线索组织单元。文言文的阅读能力,则主要考虑语言的难易程度,结合时代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三是编写了与教科书相配套的语文读本,作为语文教材的有机组成部分,供学生在课外阅读。 五、现行教材中文学作品的比例是多少?新教材中文学作品占多大的比例?为什么要增加文学作品的比例?实验课本共有多少篇文章?为什么文言文要占这么大的比例? 答:这恐怕要从我国语文教育走过的弯路谈起。50年来,中学语文中的文学教育历经坎坷。50年代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汉语、文学分科教学,文学教育曾被提到很重要的地位。60年代提出“不要把语文课上成文学课”,中学文学教育逐渐成为禁区。直到80年代,文学教育才又被重新提起。新教材所依据的大纲,明确提出要培养学生初步的文学鉴赏能力,教材也相应加大了文学教育的分量,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占60%以上。我社1984年开始编写的另一套高中语文实验课本,分《文言读本》《文学读本》《文化读本》,也选了大量的文学作品。课文的总量比两省一市试验本还要多,要求也高些,当时是给重点高中编写的。这套教材已经实验过三轮,效果也很好,目前正在修订送审。 至于在中学要不要学文言文,过去也有过多次反复。有一种观点认为,文言文选多了,会削弱教材的时代性。我们认为,作为21世纪的高中生,要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语文素养,培养热爱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思想感情,就要尽可能多读古代文学作品。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现代化,决不能抛开我们的优良传统。能够流传到今天的古代文学作品,都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经过历史长河的大浪淘沙,哺育和感染了一代又一代人,而且常读常新,具有永恒的艺术魅力。高中生多读古代作品,既可以培养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又能培养文学鉴赏能力,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因此,新教材中古代文学作品约占41%。尽管如此,我们对文言文的要求,还只是诵读、理解、背诵和重点掌握一些文言词、句式。我国台湾省的中学语文,不仅要求学生会读文言文.还要能用文言文写作,要求显然比我们高。 六、现行教材中哪些文章被删去了?改动的幅度有多大?象《雨中登泰山》《长江三日》 这样的名篇为什么要去掉? 60年代新闻报道的名篇《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为了的嘱托》为什么要去掉?领袖人物的文章是如何处理的?现在比例是多少?以前占有多大的比例?在删去这些文章的过程中,有过什么样的争论? 答:先说改动的幅度。与现行教材相比,新课文与老课文的比例,大约各占50%。为什么新教材要保留50%的传统课文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有些传统课文完全符合新教材的指导思想和教学要求,又经过教学实践的检验,教学效果不错,我们没有理由去掉;二是考虑教师教学的实际。如果新课文太多,将给教师备课带来很大的困难,会直接影响教学效果,甚至有可能引发教学上的混乱。 至于选文,主要是看文章本身是不是符合选文标准。我们选文的标准主要有三条,一是思想内容健康,二是语言文字规范,三是适合教学。这三条缺一不可,是充分且必要条件。新教材的选文,应该说力图坚持这三条标准。但不能反过来说,凡没有选进教材的文章,都不符合这三条标准。事实上,符合这三条标准的文章很多,而教材的容量有限,不可能都编进教材。教材选文不是评文学奖,总要考虑教学实际的需要,不可能把所有的好文章都选进教材。当然,也可能由于我们见闻不广,难免遗珠。我们热诚欢迎社会各界给我们推荐优秀作品。曾经选进教材而这次没有选的课文,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明显带有过去那个时代特有的烙印的文章,今天看来稍显陈旧,如《为了 六十一个阶级弟兄》《土地》,还有初中教材曾经选过的《海市》等。二是有的课文中的部分内容与现行政策法规相抵触,如《猎户》,不符合珍稀动物保护法。三是新教材有新的指导思想和新的教学要求,因此像《雨中登泰山》等这次没有选进去。这并不是文章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不符合新教材的指导思想。领袖人物的文章也是这样。领袖人物的文章无疑都有很重要的教育意义,这次没有选进去,并不涉及文章本身的内容。至于把60年代新闻报道的名篇换掉,主要是考虑有些陈旧,社会上有些意见,再说这两篇报道也不如夏衍的《包身工》那样感人,这次就只保留了《包身工》,并不是我们对新闻界有什么看法。再说这次没选上的,不见得将来永远不选了。反之,这次选上的,经过教学实践的检验,如果不适合教学,将来也有可能被换掉。 七、鲁迅作品在现行教材中的比例有多大? 在新教材中的比例有多大?哪些文章被换掉了? 增加了哪些文章?这样做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有过哪些争论? 答:可以说,对于鲁迅作品,我们在选文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有过什么争论,大家的意见比较一致。我们选文的时候,只是考虑文章本身是不是符合选文标准,是不是符合教学要求,并没有考虑鲁迅的文章一定要选多少。只是编好以后,回头一看才发现,原来鲁迅的作品还有七八篇。这次换掉的有《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文学和出汗》等,新选了《灯下漫笔》等, 《阿Q正传》以前是节选,现在用了全文。 八、新教材增加了哪些方面的文章?为什么?增加科技文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新教材增加了一批富于时代气息、体现时代特点的文章或文学作品作为课文,改变了语文教材面目陈旧、索然寡味的状况,令人耳目一新。比如,现当代的文章,钱钟书的 《读》《谈中国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艾青的《鱼化石》、王力的《辣椒》、 余光中的《乡愁》、牛汉的《华南虎》、朱光潜的《谈读诗与趣味的培养》、老舍的《断魂枪》、 高晓声的《陈奂生上城》、宗白华的《中国艺术表现里的虚和实》、余秋雨的《道士塔》等等。 外国文章或文学作品,也突破了过去选文只注重批判现实主义作品的局限,注意多方位地介绍外国文学中具有一定影响的作品。比如,卡夫卡的《变形记》、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莱蒙托夫的《祖国》、华兹华斯的《孤独的收割人》、海伦 · 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阿瑟· 密勒的《推销员之死》,还有房龙的《〈宽容〉序言》、马丁·路德·金的《在林肯纪念堂前的演讲》等等。 古代作品这次编选时,也比较注重作品本身所包含的 感情因素、审美情趣和文化内涵。比 如,诗歌迷了《氓》《无衣》《静女》《白马篇》 《将进酒》《兵车行》等,古文选了《祭十二郎 文》《赤壁赋》《虎丘记》,小说选了《杜十娘怒 沉百宝箱》《宝玉挨打》《抄检大观园》《香菱学诗》等。另外,大纲最近又作了修订,其中规定了要求背诵的古诗文篇目,如《逍遥游》《报任安书》《陈情表》《兰亭集序》《归去来兮辞》《腾王阁序》和一些古代诗词等。其中有些诗文过去我们编入了课外用的《语文读本》,没有编进教科书,这次修订时将编/!/进来。 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信息时代,科技发展突飞猛进,日新月异。新教材增加了科技文,也有一个导向作用。科技文选了杨振宁的《近代科学进入中国的回顾与前瞻》,里夫金等的《熵的定律》、霍金的《宇宙的未来》、王磊的《走向21世纪的机器人》等,还有爱因斯坦和梁思成的文章。现在看还不够,修订时可能还会增加。 九、新教材的编定过程是怎样的?都有哪些人参加了编写?请了哪些人做顾问?新教材在试用期间有什么反映? 答:刚才在谈教材编写的程序时说过,编写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过各方面的意见。其中包括语言学界、文学界、语文教育界的专家的意见。当然,这些专家,因为他们本身的工作都很忙,参与的程度各有不同,语言学界有刘坚、王宁、徐枢、柳士镇、齐冲天等,文学界有袁行霈、冯其庸、钱理群、林非、谢冕、王继志、董衡巽、叶廷芳等,语文教育界有刘国正、冯钟芸、于漪、章熊、顾黄初、钱梦龙、张鸿苓、欧阳代娜、张传宗、朱燚等。编写人员除我们编辑室的同志外,还有一些第一线的中学特级、高级教师。至于征求过意见的教师和教研员,更是不计其数了。 新教材在两省一市试验以来,受到专家、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认为新教材紧扣新大纲,贯彻了素质教育的精神,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提高文化品位,是建国以来编写得最成功的一套高中语文教材。当然,并不是说这套教材就很好了,恰恰相反,这套教材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有待改进的地方。目前我们正在根据新修订的高中语文教学大纲的精神,对新教材进行修订,以便精益求精,进一步完善提高。 十、现行教材什么时候停止使用?新教材的发行是什么样的原则?“多纲多本”如何实现? 教材多样化的方针体现了一种什么样的趋势? 未来教材的改编有什么样的规划? 答: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新教材从2000年秋季开始在全国推广使用。具体步骤是逐册替换,也就是说,2000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使用新教材,二年级、三年级仍使用现行教材。明年春季用新教材的第二册,这样依次类推,直到2002年全套教材替换完毕。 我国教材建设上的“一纲多本”早已经成为现实。目前经过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正式审查通过的初中语文教材已有13套,正在实验的也有若干套。“多纲多本”也已实现,只是目前还仅限于上海和浙江。上海、浙江,尤其是上海,作为教育改革试点地区,经教育部同意,从制订课程计划、编制大纲、编写教材到高考命题,都是单独搞的。 有一种观点,好像一说“一纲多本”就对人教社有什么不利,我个人不这么看。这与新教材的发行也有关系。我认为,教材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总是一件好事,至少利大于弊。站在人教社的角度,如果从长远看教材建设事业,也应该是这样。因为有竟争才会有压力,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有动力才会有活力。依我看,现在教材品种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全国这么大, 高中语文教材才有那么几套,不利于提高编写质量。当然,教材品种多了,形成了竞争,还有个怎样引导的问题。真正的竞争应该是在编写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竟争,这才是公平竞争,不能像有些地方靠地方保护主义,靠人情关系和回扣搞竞争,那是一种无序竞争。 一旦公平竞争的机制真正建立起来,我对人教社的中学语文教材充满信心。 至于未来教材的改编,现在还谈不到有什么规划。但有一点是明确的,编写教材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想变就变。教师也不希望教材老是变来变去。如果变化太多太快,将给实际教学带来不利的影响。教材总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高中语文论文:谈高中语文古典诗词美育的路径创新 美育教育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育,教授的并非是加减乘除这种可以明确说明的理论知识,而是一种不可言喻只能意会的感性陶冶。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素质教育对当代高中语文教学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美育教育便是其中之一。语文教材当中很多课文都是经典文学的节选,课文本身就具有非常高的欣赏价值和美育价值。然而现在很多老师没有正确的认识到美育教育的真正内涵,只是认为所谓美育教育就是让学生们认真的阅读课文,没有认识到高中生受到人生经历以及理解能力的限制,还无法真正地体会到课文当中的内容,老师只有用自己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了解这个文章才能使学生真正的受到美的教育。另外,还有老师认为只需要让学生学习课本里的知识就足够,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课文中的美只是一部分,受到课文容量的限制,编者只能节选其中的一部分,或者从各种类型的文章当中挑选出合适的内容纳入到教材当中,很多优秀的作品并未被纳入其中,所以老师应当鼓励学生打开视野,增加阅读量,从而从更多文学作品中吸取更多的美。 一、古典诗词——高中语文美育极具潜质的切入点 (一)高中语文古典诗词的教学要求实施美育 随着我国课改的不断推进,现行的高中语文课标当中对古典诗词有着明确的课程目标,即通过对古典诗词的学习,陶冶学生们的情操,丰富学生的情感,使他们养成高尚的审美情趣,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而且自从我国语文课本将古典诗词纳入教学范围之后,其在教材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加,且在高考中古诗词鉴赏的考试范围和考试难度也在不断加大。要想能够在考试当中在这一部分拿到相对的高分,学生必须对古诗词具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所以高中语文教学当中必须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能力。 (二)古典诗词中的美是美育研究不可或缺的部分 中国的古典诗词作品十分丰富,且成就非常高,在我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不论是春秋时期的《诗经》、汉代的乐府还是唐诗宋词,都对前代诗词具有一定的传承,并在前代文章精华的基础上又有一定的发展,经过千百年的反复锤炼形成了别具特色的中国古典诗歌艺术。在我国的古典诗歌当中,既能看到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也能看到作者对梦想的追求,对国家的热爱以及对民族的兴衰感慨成为无数诗歌当中的主题,另外诗歌所具有的深远意境和整齐的韵律也带给了读者别样的感受,这些都为美育教学提供了必要的素材,成为语文美育教学中绕不开的一部分。 二、高中语文古典诗词美育的实施策略 (一)教师主导性的发挥 受到学生年龄和阅历的限制,很多学生还无法真正地理解古典诗歌当中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这时老师的引导便显得格外重要。例如在讲解杜甫的《咏怀古迹五首》的时候,就要向学生们说明这几首诗的背景,以及杜甫的生平,当仕途不顺的杜甫来到三峡一带,看到庾信、宋玉、王昭君、刘备、诸葛亮等人在此留下的古迹,想起他们的事迹,不由得赞颂了他们的学问和品行,并通过他们的壮志未酬联想到自身的颠沛流离,抒发了杜甫生不逢时的感慨和悲哀。当学生们了解到这些背景之后,便可以更身临其境的去感受这些古诗词的魅力,从而加深他们对诗词美的感悟,以及作者所描述的人生感悟对自身的影响,从而形成真正的美的教育。 (二)用现代技术丰富古典诗词美育教学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老师在传承以往语文教学当中精华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地引进现代教学技术来丰富古典诗词教学。在古典诗词的学习和感受中,朗读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很多老师无法很好地表现出诗词的精髓,这时便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从网络上搜索到专业朗读人员所诵读的诗词,从而播放给学生们听,尤其是带有配乐的诵读音频,可以有效地调动起学生们的感情,为学生们创设出优美的意境,帮助学生领悟诗词的主题,把握诗词美的精髓。 (三)用生动的教学活动丰富古典诗词美育教学 教学形式是为教学内容服务的,所以当有教学需要的时候,老师们可以用丰富多变的教学活动来加强美育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对美的理解。例如,经过长期的流传,很多诗词被配上了美妙的音乐,从而使诗词成为了歌曲,较为成熟的有苏东坡的《水调歌头》、李煜的《虞美人》等。音乐是一种生动的语言,也是美的事物的一种,所以将这些诗词配上配乐,更有助于帮助学生对作品中美的理解。另外,对于诗词当中的一些叙事诗,学生们可以将其排成小话剧进行表演,学生们在排练过程中可以反复揣摩诗中的故事,加深他们对诗词中美的理解。 三、结语 通过高中古典诗词来进行美育研究是当前语文教学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老师要重视诗词更要重视其中的美育教学,在日常教学中,老师可以通过自身对诗词的理解来引导学生,还可以通过各种先进设备辅助教学,另外也可以将各种活动加入日常教学当中,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诗词,更好的理解其中的美。 高中语文论文:现代文应从高中语文教材中删去 本文中,我将提出一个多年来如骨鲠在喉,而今不得不吐的建议。这个建议(如题),也许会让语文教育界以至整个教育界大感意外。 读者诸君听我细细道来。 我们的语文教学,从小学、初中、高中一直到大学,一以贯之,从不间断。语文教学从来就是学校教学主科中的主科,作为母语,又是“文以载道”的工具,当然无可厚非。不但在学校要学,而且要终生学习不辍。然而,作为学校教学的主科,我们是不是在教学内容上洗削更新,作大刀阔斧的调整——减掉些什么,增加些什么? 古人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这没有错。我们的现代文教学也遵循着这一条古训,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左提右挈,东拉西扯,贪多务得,细大不捐。从作者简介、写作背景,到字词分析、结构提纲;从写作特色、主题思想,到归纳小结、练习题解。老师的讲解洋洋洒洒,面面俱到,可谓细微之致。然而,细则细矣,学生恐怕并不领情。为什么?道理很简单,——你不讲,同学们都看得懂。 实际上,每篇课文前面的“阅读提示”,已把课文的精髓告诉了学生;而课文下面的“注解”,又解决了绝大多数学生的疑难。细读全篇,包括“阅读提示”、“注解”,学生就基本上掌握了这篇文章,还要你讲什么呢?要象老师讲的那样全面详尽地把握课文,除非是做学问,写读后感。否则,基本掌握就不错了。天下文章那么多,你不可能,也没必要篇篇都全面详尽地掌握。 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老师细讲呢?对小学生,你必须细讲。小学生分析能力差,需要老师指示学习的门径。对初中生,你就应该少讲,甚至不讲。对高中生,你就不必讲。高中生经过从小学到初中九年的磨砺,对现代文的学习模式已是知根知底,深谙其道。从字词解释到主题思想,还不是老一套? 说实话,语文老师讲课,离不开《语文教学参考书》。即使是老教师,也不敢离开“教参”乱讲一通。“语文教参”既是教师的拐杖,又是教师的指挥棒。假如我们把“教参”的内容充实到语文教材中去,把“教参”这根拐杖兼指挥棒交给学生,现代文的教学还用得着老师喋喋不休吗? 有一件往事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那是12年前的一天,我的一个叫刘兰的亲戚到我家来串门,她给我讲了一件有趣的事。刘兰原是某单位的办事员,因为聪明能干,加上勤奋好学,很得领导赏识。机会凑巧,单位有一个上中专的名额,领导就选中了她(她是初中毕业生)。刘兰在中专读书很是勤奋。一次上语文课,语文老师天南海北,引经据典,讲得眉飞色舞,天花乱坠。同学们个个屏息静气,全神贯注听讲。对老师的讲解,同学们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下课铃响,语文老师匆匆离开教室。刘兰在擦黑板时,发现讲台上有一本书。一看,原来是一本《语文教学参考书》,她便很好奇地翻阅。读着读着,她惊呆了。刚才老师所讲,居然和“教参”上写的一模一样。原来如此!语文老师刚才的“精彩表现”,原来是在给同学们背书!她一下子有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她有点悻悻然了……她把“教参”放进讲台抽屉里,而没有去还给老师,因为她不愿意造成面对老师时的尴尬局面。 讲完这个故事后,她很郑重地对我说:“我也能当语文老师。”我说:“未必。你连近、现代分期也搞不清,你连唐宋八大家也说不出,你连借喻、借代都分不清,你连翘舌音、后鼻音都读不准,你怎么当语文老师?”我给她浇了一大盆冷水。她虽哑然,但仍心有不甘地说:“我去买一本《语文教参》,就可不去听课了。” 语文课上,老师讲得很辛苦,究竟效果怎样呢?一篇好端端的文章,被你这个“庖丁”(你是“良庖”“族庖”姑且不论)分解得四分五裂,支离破碎。你讲得很累,同学们听得也累。其实,从语文的人文性功能来看,原汁原味的文章是最好的。一篇文章就好比是一个馍,你把它嚼得稀烂后喂人,除了婴儿,恐怕谁都会倒胃口。正因为这样,许多高中生说:“上到语文课讲现代文,听到老师烦琐累赘的唠叨,就感到烦!烦!烦!” 多讲少读的结果,就是学生普遍的营养不良。前几年一则报闻:南方某大学搞了一次大学生文学修养方面的问卷调查,结果令人吃惊:许多大学生竟然回答不出一些极平常的文学常识问题,说不出莎士比亚的作品,说不清四大名著的作者。这,难道不是高中语文教学的败笔吗? 可以十分肯定的地说,现在的中学生读书少,既没有读过四大名著,也没有读过鲁迅、郭沫若、茅盾、老舍,更没有读过巴尔扎克、莎士比亚、托尔斯泰、海明威、雨果……要说读过,最多在语文教材中片鳞半爪、蜻蜓点水地接触过一些短篇或节选,离多姿多彩、包罗万象的文学殿堂的距离何止十万八千里。 是学生们不想读吗?非也。不是不想,而是没时间读。试想,一篇短短的《故都的秋》都要占用学生两三个课时甚至更多时间——课后又是书面作业,又是熟读背诵。加上其他科目,占尽了学生的课余时间,学生还有余暇去畅游书籍的海洋吗?即使有些空闲,看“闲书”会被那些正统的老师指责为不务“正业”。鲁迅先生“大可以看看各样的书,即使和本业毫不相干的,也要泛览”的主张,许多老师不知道,或者假装不知道。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自己的“教学质量”。 扯远了些,收回来,言归正传。 一篇现代文,化三个课时讲完。说到底,三个课时只学了一篇文章。这三个课时就在一篇文章的土地上耕耘,无论怎么精耕细作,也不会有多大的收获。若让同学们用这三个课时看多篇相类似的文章,收获恐怕要比只读一篇文章大得多。 譬如,学鲁迅的《阿Q正传》节选第七、八章,何不让学生再看《阿Q正传》全篇、再看看《狂人日记》、《孔乙己》等等;譬如,学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何不让学生再看看《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温州的踪迹》等等;学郭沫若的《炉中煤》,何不让学生再看看《女神》、《凤凰涅盘》、《匪徒颂》、等等;学 巴尔扎克的《守财奴》,何不让学生再看看《高老头》、《欧也妮·葛朗台》……新一轮课改把引导学生大量阅读、大量积累摆上了重要位置。这个大方向应该是不错的。 毋庸讳言,本文的基本宗旨是提倡语文教学应少讲多读。多少有识之士也持同样的观点。许多报刊杂志上连篇累牍地刊载文章,批评老师“讲风盛行”而学生“读风不起”的现象,并提出种种建议,如:“读要贯穿语文教育的全过程”;“要重视领读,加强范读”;“要以情导读”;“读要体现目的、层次和过程”;“要既让学生‘读出’(读出意、读出形、读出味、读出情、读出神),又让学生‘读入’(将文本语言内化为学生自身的语言)”等等等等。这些建议有不少是真知灼见,是经验之谈。然而,让学生读来读去,读入读出的对象,仅仅是一篇短短的课文,那个读的效果恐怕不妙。请问,谁愿意一遍两遍、三遍五遍、十遍八遍地诵读同一篇文章?对现代文,让学生读一遍可以,读两遍尚有热情,读三遍就很勉强,读第四遍就反感了。一味地读、读、读,老师和学生都会感到腻味,进而生出逆反心理来。 综上所述,高中现代文多讲不是,多读也难,何不把它从高中教材中删去,高中语文只教古文。另外,编一本拓展性的“课外阅读教材”(量相对大些,再大些);并加大学校图书室建设的投入;有条件的再开辟班级书架。总之,尽可能让学生随时可以得到自己所喜爱的书籍,在书山学海中恣意驰骋。 假如真如古人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话,还怕学生们的文学素养不能提高,还愁学生不能从容地面对高考试卷? 高中语文教材在删掉现代文后,再适当增加些古文。中华民族古代文学中流传千古的华美篇章实在太多了,而我们现在的中学生学习古文的量实在太少了。我们删现代文,增古文的举措,就能弥补这个缺失。这里再补充一句:教古文,“讲”也要适度。对此,古人也有精辟的见解。清·颜元在《颜李遗书·总论诸儒讲学》一文中有言:“讲之功有限,习之功无已”,说的就是教学要注重精讲多练。练习什么?练习写作。 鲁迅、周作人、郭沫若、茅盾等,他们之所以能成为一代文学巨擘,还不是从诵读“子曰诗云”开始,经受中国古代文学雨露的滋润,在打下了极其深厚扎实的文言功底的基础上,千锤百炼,厚积薄发的结果么?由此可见,学好古文,加上勤于练笔,就能写好现代文。 再从高考的角度讲,历年来,高考语文试卷中对文言文的阅读分析占一定的比例,而这些文言文无一例外地选自语文教材之外。假如我们古文阅读量少,古文底子薄,面对这一些陌生的考题就很难应付。 目前,高中语文教材的现状就是这样——古文少,现代文多。如果删掉现代文,然后大大增加古文的数量,从而扩展学生们古文的学习面。通过努力,学生们的古文底子就会变得厚实,相应也就增加了高考语文取胜的砝码。 当然,学古文并不纯粹是为了高考,这仅仅是一个话题。一个人文学修养如何,很大程度上就是看他的古文修养。作为永远的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我们民族的历史文化是我们的本分。所以,我们要学好古文,写好现代文。 本文所提“把现代文从高中语文教材中删去,高中语文只教古文”的观点,只是一己之见。也许有失偏颇,也许甚至是一种偏激。自以为有理,不知是否真有理。 真诚地希望能得到同行们的批评。 作 者:李克东通讯地址:江苏省启东职业教育中心校(启东市启秀北路536号)邮政编码:226200 电话:0513-3313786 高中语文论文:对高中语文阅读教学实践论述 1.自主阅读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个人感悟与合作探究相结合。在阅读教学中,学生应是阅读行为的主体,无论课堂还是课下都要给学生留出充足的自读自悟的时间和空间。第二,自主学习与教师指导相结合。阅读应该是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主动地带着思考阅读,围绕课文的重点、难点挖掘其内涵和外延。第三,提高学生阅读能力为核心。语文能力的核心是阅读能力,语文课堂的教学活动应当重视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第四,课内与课外相结合。课内自主阅读是基础,课外自主阅读是补充、是延伸。第五,在阅读教学中要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关注学生的阅读态度的主动性、阅读需求的多样性、阅读心理的独特性,尊重学生的个人见解。 2.新课程标准下的自主阅读实践探索 2.1努力激发学生自主阅读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学好知识的前提。因此,要高中生在阅读中收获知识,必须要培养他们对阅读的兴趣。首先,通过课内讲读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高中生的想象能力、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发展水平较高,思考问题已具备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抽象思维占优势,并向理论型抽象思维发展,辩证思维基本形成。因此在阅读课教学时,教师必须针对学生的特点、教材特点,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并满足学生的需求。其次,通过课外阅读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更要从培养学生的课外阅读习惯开始,就是使学生养成见到读物能主动读的习惯;此外还要提高学生对作品的欣赏能力。既有阅读习惯又具欣赏水平,再加上读物本身具有的吸引力,学生的阅读兴趣就容易产生。 2.2引导学生养成自主阅读的良好习惯 首先,要认真选择阅读材料。在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爱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前提下,笔者根据高中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发展水平,有层次地推荐适合的阅读内容,力求循序渐进。其次,科学规划阅读任务。给学生制定短期和长期的阅读目标,学生在完成这些目标后,让学生就自己的阅读历程,进行自我评价和反省,发现自己在阅读过程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阅读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再次,注重日积月累。阅读是书本知识的获得过程,把读物真正变为自己的东西,必须注重积累。最后,精心指导阅读方法。阅读教学的根本目的就是教给学生方法,让学生会阅读、会学习,使他们受益终生。在阅读教学中让学生掌握粗精结合的阅读方法,学会鉴赏性阅读和批判性阅读。 2.3构建学生自主阅读的课堂教学模式 第一,确定学习目标,给予阅读导向。在学生充分预读的基础上,师生共同确定本课的学习目标。在此基础上教师应事先制定并下发自主阅读的提纲,对学习步骤和方法进行提示,自主阅读练习题。第二,激发兴趣,引发阅读期待。这个环节的重点在阅读导语设计上,导语设计要“激情”、“激趣”、“设悬”、“巧妙”。第三,提出问题,引发质疑。在自主阅读教学中教学要根据内容巧妙的设计问题,有针对性地引导,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第四,收集资料、整合内容。收集与文章相关的资料有助于帮助学生理解文章的内容,以达到自主读书的目的。 3.结语 高中语文教师在新课程的标准下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阅读教学素养,不断探索提高自主阅读教学有效性的方法,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中语文论文:谈当前语文教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意见 一是语文学科理论研究不够,不同主张之间互相交换意见不够。 二是对过去语文教学改革工作科学总结不够,特别是对历次新编语文课本试验和修改不够。 三是教学方法基本上是老一套,改革和创新不够。 四是语文水平测试的问题较多,特别是命题工作科学性不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逐渐现代化,语文教学作为中学的一门基础学科,越来越显得不能很好适应即将成为新世纪人才的学生在语文素质,特别是语文能力方面的实际需要。因此近一两年内,各地语文教师、语文教研工作者以及关心语文教学的学者、专家都纷纷对当前语文教学提出批评,强烈要求从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进行改革,乃至汇合成一个响亮的呼声:“语文教学非改不可!” 当前语文教学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呢?我认为主要有如下四方面“不够”。 一是语文学科理论研究不够,不同主张之间互相交换意见不够。 从制订语文教学大纲到编写语文教材和进行语文教学,都需要以正确的学科理论为指导。就语文学科的性质来说,1963年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明确提出“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在语文教学大纲里确认语文具有工具性的学科理论。经过30多年教学实践迄今工具性仍作为语文教学的重要指导思想。但工具性应怎样体现在语文教学任务中、怎样体现在语文教材和实际教学中,以及怎样体现在语文水平测试中,都还是处在不断探索的过程。先后颁发的语文教学大纲对教学任务有不同提法,多次改编和修订的语文教材内容有不同安排,每位语文教师在实际教学中有不同掌握,乃至大大小小语文能力测试也各有侧重点,这说明怎样从工具性出发带动整个语文教学的理论认识还不够明确。1996年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编订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试验用)》对语文的性质重新作了说明:“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两个“最重要的”讲的都是工具性,语文作为学习和工作的基本工具包含在“交际工具”里;而交际工具的内涵扩展为“文化载体”,这表明也是传播文化的工具。但语文学科又应怎样体现文化载体的作用,怎样培养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仍然不够明确。此外,也有人认为语文是一门人文学科,应当突出它的人文性,以人文性取代工具性。但究竟是工具性还是人文性更能体现语文学科的本质更可作为带动整个语文教学的基本理论。这还需要作进一步研究。语文学科在理论认识上存在着不少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语文教学界各家主张不尽相同,但长时间以来很少开展泛讨论研究。因此,应当提倡互相交换意见,包括对现行各套语文教材和各种教学方法的比较和评议,以逐渐求得共识。 二是对过去语文教学改革工作科学总结不够,特别是对历次新编语文课本试验和修改不够。 建国以来,语文教学在不断的探索和改革中,已经积累了50年的经验。深感遗憾的是,这些经验却缺少应有的科学总结。前20年,主要有两次大的改革。一次是1956年强调语文学科的文学性,实行文学与汉语分科教学,制订了文学教学大纲和汉语教学大纲,在中学阶段创立了文学教学体系和汉语教学体系,分编为文学课本和汉语课本。但试行不到两年,只编出大部分课本,分科教学就被取消。另一次是 1963年突出语文学科的工具性,偏重读写能力的培养,制订了新的语文教学大纲,建立了新的语文教学体系,编写了新的语文课本。但试用也不到两年,课本只编出小部分,编辑方针又被改变。两次改革都未取得完整的经验,也未作出一定的科学总结。中国“十年”期间,整个教育工作遭受破坏,语文教学也处于混乱状态。后20年,从“拨乱反正”开始,语文教学在恢复一些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做了进一步的改革试验,直至提出“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材实现多样化”的方针。在这段时间内,新制订的语文教学大纲又经过多次修订,全国通用语文教材也随着几经改编,各地涌现的语文实验教材也边试用边修改。但仍然很少见到一些有比较科学的总结性经验公开发表或者展开讨论。总起来说,建国以来语文教学改革工作中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缺少科学总结。不对过去的改革工作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总结,就难以对改革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提高认识,也就不能为进一步的研究工作和改革工作提供重要的历史经验。 再就历次新编语文课本的试验和修改情况来说,还存在着不够规范的问题。例如试验新编课本,往往不明确试验要求,不订立切实可行的试验计划,不安排对比试验,不研究试验中发现的问题,不做试验记录和各类统计,不随时征求对试验课本的修改意见,以及不认真做好阶段评估和试验总结。这样就把课本试验工作等同于一般教学工作,缺少试验的科学态度和研究精神。修改课本也往往局限于编者主观上所能接受的或者工作难度不大的,做一些修修补补,不解决试验中所反映的重要问题,不要求更多的改革和创新。像这样的试验和修改无疑都是容易走过场的,不可能为教材改革孕育出真正的科学研究成果。就以50年代新编的文学课本来说,试用时都一片叫好声,说是选材精当,内容丰富,系统性强,编排新颖,教师有教头,学生有学头,似乎这次改革已经成功。但全国正式使用以后,各地反映的问题就多起来,甚至提得越来越严重,很快变成一片反对声。这就说明这套新编课本未能从实际出发认真试验,也未能及时从试验中发现问题认真修改。 令人欣慰的是,这次人教社编写的,1997年起在两省一市试验的高中语文新教材,注意了这方面的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 三是教学方法基本上是老一套,改革和创新不够。 20多年来,随着整个语文教学的改革,语文课教学方法也作了一些改进。不少语文教师重视启发式教学,不但教得实,而且教得活;有些教师不但研究教法,还研究学法;还有些教师注意运用电化教学手段,近来也有把电脑搬进课堂的。他们在不断探索和改进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但从大面积学校来看,一般语文课的教学方法基本上还是老一套。例如,主要由教师讲,满堂灌;普遍采用“三大块”教法,机械地划分段落大意,简单地归纳中心思想,抽象地概括写作特点;“三多一少”的现象仍然 存在,脱离课文的语言文字架空分析思想意义多了,脱离课文的语言文字架空分析具体内容多了,脱离课文的语言文字架空分析表现方法多了,而相反的是,扎扎实实的语言教学少了。又如,作文前缺少必要的启发和指导,批改作文忽视语言通顺不通顺,未能教给学生怎样把不通的改通,怎样从写通到写好。如此等等,问题很多。至于有些教师不会说普通话,不会朗诵,不会写通顺文章,乃至不会使用电脑,那就更增加了教法改革的困难。总之,一般语文教师多习惯于老一套教法,缺少改革和创新。为数不少的语文课,可以说教得呆板,教得空泛,教了不管用;学得枯燥,学得厌烦,学了不会用。这就无疑会严重地影响语文教学的实际效果。 四是语文水平测试的问题较多,特别是命题工作科学性不够。 从平时的课堂教学到中考、会考,语文水平测试问题比较突出。就读写听说四项来说,听和说未列入测试范围,一向是被忽视的;读的测试最成问题的是,增加了似是而非的选择题,似乎是在与学生为难;写的测试尽管变换作文方式,终因缺少合理的评分标准,分数高低往往可以随意而定。总的情况是试题的量越来越大,所命的题越来越别出心裁,学生考得头昏脑胀,交卷后甚至估计不出自己的成绩是好是坏。 命题是个大问题,测试能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语文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所命的题是否合理。现在各地中考和会考,都是临时请几位教师集中在一起命题,几个人一商量,匆忙中题目就出来了,只要试卷上不出差错,分数拉得开,命题工作就算顺利完成。至于考后的试卷分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议论一阵也就过去了。这说明命题工作缺少科学研究,也不广泛征求意见,最明显的是尚未建立起科学题库作为一定的依据,因此迄今仍存在着严重的主观随意性问题。 针对上述四方面“不够”,以下谈谈我对当前语文教学改革的一些构想和主张。 第一,必须进一步明确语文学科性质和语文教学任务。 语文是一门以语言文字为主要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学科。它具有工具性、思想性、文学性和知识性,但基本性质是工具性,其他性_质都是因为有了工具性才形成的。语文学科性质决定语文教学任务。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是工具性,决定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实际运用语言文字工具的能力,也就是进行读写听说的语言教学。语文学科的其他性质,决定语文教学还有思想教育、文学教育和知识传授(包括语文知识、科学知识、理论知识和历史社会生活知识等文化知识)的任务。总起来说,进行读写听说的语言教学是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思想教育是它的重要任务,文学教学是它的特有任务,知识传授是它的必要任务。思想教育、文学教育和知识传授都是以读写听说的语言教学为基础和核心来进行的。因此可以归结为:语言教学是整个语文教学的基础和核心。明确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和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并根确基本性质与其他性质的关系,明确性质与任务的关系,明确基本任务与其他任务的关系,这两个“基本”和三种“关系”就构成整个语文教学比较切合实际的理论认识框架。 两个“基本”和三种“关系”的理论认识对当前语文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其一,总结了建国以来在处理语文学科性质和语文教学任务问题上的历史经验。历史上的语文教学长时间强调思想性,有时强调文学性,有时只提工具性,有时还并提知识性,但处在不同阶段的不同历史条件下,这些强调各有所偏,或多或少地影响当时的语文教材和实际教学。现在总结出两个“基本”和三种“关系”,只要坚持以工具性为基本性质,以语言教学为整个语文教学的基础和核心,正确处理三种“关系”,就有可能避免各种偏向,把语文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引上方向明确的轨道。其二,全面地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语文教学在完成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同时完成其他任务,也就是在培养读写听说能力的同时,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优良的道德品质,培养对生活的爱美心态和一定的文学鉴赏能力,培养科学文化知识和创新能力。这些也正是中学阶段语文学科需要进行的素质教育,全面地体现了素质教育在语文教学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因此,两种“基本”和三种“关系”是语文学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可靠保证。其三,对编写语文教材和进行教学起重要的导向作用。语文教材必须以读写听说的语言教学为主要内容,并从语言教学出发兼顾其他方面教学的需要;课堂教学也必须以语言教学贯穿整个教学过程,讲解课文应当从语言文字出发,领会课文的思想内容(文学形象、科学文化知识),再回到语言文字。这样就能构筑成合理的教材机制和正确的教学路子,导向真正的素质教育。 第二,迫切需要研讨语文教学面向现代化的两个思想认识问题。 语文教学必须面向现代化,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完成基本任务和其他任务的过程中,既要继承和发扬语文教学的优良传统,又要注意体现一定的世界气息和时代精神,也就是身教时代所当教,学时代所当学,能为时代所用。这里提出两个迫切需要研讨的问题:(一)语文教学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动整个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待这个问题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并采取一些必要措施。例如在语文课本里,选编一定数量反映20年来社会变革的并可作为语言教学范例的名篇,让学生从中认识时代并学习能 反映时代新貌的语言。又如写作训练中,引导学生以《广告法》为依据学习写广告语言,以《合同法》为依据学习写合同语言。总起来说,就是语文教材内容必须与当前的改革开放和实际应用适当地结合起来。(二)语文教学如何适应当前整个社会生活信息化的需要。现在已处在信息化时代,学习和工作,开发和创业,都需要依靠一定的信息。语文教学也需要培养学生的信息观念。课本里写的是书面信息,教师讲授是传递信息。学生学习是接受信息。无论写的、讲的或者学的,都要求有一定的新意或者有助于提高素质的,才能成为有益的信息。学生学习语文的过程,就是有关语文信息积累、掌握和系统化的过程。在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方面,现在有些语文教材已经编入电脑阅读、电脑作文,教学中也有试行网上听课的。因此,我们还必须把语文教学信息化问题列为当前迫切需要研讨的重要课题。 第三,建立一个具有一定科学性和比较切合实际的语文教学体系。 按照两个“基本”和三种“关系”的理论认识进行语文教学改革,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组成能体现这些“基本”和“关系”的系统教学内容。初步设想,从初一到高三,应以语言教学为主要线索.作出有序的安排。初一着重学习系统的基础语言(字、词、句、段、篇),初二着重学习各种表达方式文章的语言(记叙、说明、议论、抒情),初三着重学习比较浅近的文学语言(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初中三个年级,从学文字、学文章到学文学,也就是从语言的打好基础、语言的广泛应用到语言的初步提高。与这些语言内容相配合,学习一些实用的语法、逻辑和修辞知识。此外,还要学习一些文言词语。高一着重训练语感、思维和语言表达,高二着重学习我国文学史上的名篇和古代汉语知识,高三着重学习外国文学作品以及中外名文(非文学作品)的语言。高中三个年级,逐步提高语言的领悟能力、鉴赏能力和表达能力。这个教学线索在各个年级里还要把不同内容和程度的思想教育、文学教育和知识传授都带动起来,并组织系统的应用训练和初高中毕业班学生语文读写听说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实验、论证、修改,才能体现一定的科学性,切合语文教学实际。 第四,语文课教学方法力求有利于培养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当前语文课教法改革的重点应是,以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学习语言的兴趣,以及在语言方面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这里以举例性质提出几点意见供参考。 l.不要机械地搬用教学参考资料讲课,而应从班级学生学习语言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应当让学生着重学些什么,怎样才容易学,怎样才学得有兴趣,怎样才学了有用,以及怎样在语言训练中培养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2.增强信息观念,不作脱离语言文字的架空分析,不重复介绍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不向学生提出不费思索就能回答的问题,不把语文课教成毫无信息价值或者“炒冷饭”的“泡沫课”。 3.教学生朗读,不要一律采用!“吃大锅饭式”的齐读方式,而应当多作指名朗读,让其他学生仔细听,并提出意见。这样能使读与听说相结合,也便于教师指导。 4.鼓励学生对课文和教师讲解的内容质疑或者提出不同意见,允许学生对教师的讲解作不同的理解和解答。应该把这些看作学生能独立思考和发表个人见解的可喜现象,也是课堂教学能取得成功的重要标志。 5.每节课都应有一些读写或听说的练习,没有练习的教学是不完整的教学。在练习中让学生多动手,多获得发挥创新能力的机会。 6.学生作文中有独到见解、灵巧构思或者生动语言的,应大加表扬并评上高分。作文能力有显著进步的,乃至某一次有进步的,也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并适当加分。教师的表扬和鼓励,往往成为学生热爱写作和不断进步的动力。 第五,研究语文测试理论,改进命题工作,制订作文评分标准,并建立科学的题库。 当前语文水平测试工作需要加强理论研究,明确指导思想。主要之点是,应从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出发,多测试语言文字的表达和语文知识在语言文字表达中的运用,多重视学生在测试中所表现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命题工作应做较多的改革。例如,不出偏、难、怪题,包括似是而非、与学生为难的选择题;适当增设一些允许有不同看法的开放式试题,鼓励学生发表创见;简化试卷结构,压缩试题数量,留给学生必要的思考时间;作文题不设置审题障碍,让学生一目了然,有话可说。此外,应制订科学合理的审题制度。中考和会考的试题,应由主管领导会同命题人员和专家经过逐题讨论或者论证后审定。研究和制订出作文从写通到写好可以量化的评分标准,平时作文以写通为及格标准,升学考试可以侧重于写好。最后,建议由省、市有关单位筹建语文科学题库,用较长时间、积累经过测试和论证的各类合格试题,陆续输入电脑,为命题时选择题型和研究题材提供可靠的依据。 高中语文论文:关于高中语文写作生活化教学策略探讨 【摘 要】生活是万花筒和百科全书,我们的语文学习是对生活的学习,我们的写作也应是社会生活的的再现。因此,在高中作文教学中,注入生活的元素,让学生感悟生活,再现生活,写出内容真实可感,生活与时代气息浓郁的作文;让作文教学理性回归。 【关键词】高中语文 作文教学 生活化教学 策略探讨 生活即教育,而教育理应也是生活的过程。我们让个性思想和道德观点已经初步的高中生写作,就应该让他们观察生活、感受生活,再现和映照生活。因此,推进生活化的作文教学,能够让学生写真情、抒真感,使得生活气息和时代特质精准呈现。 一、转换视角,让写作成为生活需要 我们学生一般都不喜欢写作,总感觉自己写不好。一让写作就搜肠刮肚,真真原因是他们没有东西可写;写作是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或是带着功利的为了得到比较高的分。这种不是发自内心的,不是对生活有感而发的的写作不可能写出优美篇章的;而没有兴趣、没有热情的作文是没有什么艺术与思想的。 我们在阅读教学与作文教学中,要引入生活,让学生感受生活。苏教版高中语文很多优秀的篇章都是生活呈现的典范之作。如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们可以让学生读读作者笔下地坛的景致,说说自己的校园、家园的风景,谈谈自己对身边环境的看法。如此,我们能在“绿色生活”“忧与爱”,甚至2013年的“探险者与蝴蝶”等高考作文中都有内容可写。历年高考的高分、满分作文中就有不少写自己身边的环境环保的作文。因而,留心生活,从经典作品的感受生活,对写作业帮助莫大。 素质教育要求我们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我们老师总是用自己角度去审看和批阅学生的作文。因此,学生只要写一些自己的生活中负面的事件或感受,我们都要遏制。如青春期的学生写写朦胧的男女生的情感,写写对社会上一些不道德的事件的消极看法,我们老师总要提醒他们思想要健康,要积极向上。其实,生活就是真善美与假恶丑大杂烩,是可以多面观的棱镜。只要是学生能够客观而真挚抒写的情感,我们都应该冷静而公允的看待,没有必要扼杀他们的生活感受与体验。 二、注重引导,让生活成为写作源泉 新课程理念下高中作文教学需要与生活接轨,倡导学生在感悟生活中“我手写我口”的写作。因此,我们要改变传统作文教学方法,不一定非要注重怎么写的指导,而应该让学生向生活去探究写作的源泉;写出个性的有灵性的作文。 1.培养学生走进生活能力 大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我们学生往往三点一线的学习,忽视或漠视了生活的风景。因此,我们要鼓励学生体验社会生活,感触自然的魅力。一方面,让他们注意生活中的人,如《我与地坛》学习中,我们感受到了史铁生给他母亲出的难题,那么,现实生活中,我们和父母总是和平相处的吗?我们有没有让父母感到痛苦与失望的事情呢?你想象同龄人会给自己的父母出怎样的难题呢?于是,亲情这一永恒的话题就能激起学生生活体验与感悟的抒发,能够以小见大的写出成长的烦恼。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事情,能够折射出不同的人性;也可以从影视、报刊等媒介获取生活的信息。这样,我们的写作的生活体验就会更有代表性。 另外,春夏秋冬的轮回,自然景象的变化都蕴含着一定的哲理。我们还可以引导学生在景物的观察和描写中感悟生活,做生活的有心人,用心去观察生活、思考、憧憬生活,就会有所发现、惊喜与陶醉。 2.提高学生体悟生活能力 生活的本身是平凡的,但蕴含的哲理确是不平凡的,能够发人深思的。林清玄的散文大多是生活哲理散文,我们可以从《可以预约的雪》学到生活的无常,我们怎样去看到这样的无常。如陈光标先生做慈善事业重视花样跌出,因而,有的人批评有的人赞许。如他曾经在贵州毕节举办个人慈善演唱会,只要农民听完全场可领猪羊的活动,是他故弄玄虚的炒作自己呢?还是有什么其他意图呢?怎样看待观众反映的“陈光标所捐赠猪羊纷纷感冒,已经死亡20多头”?如何看待民众讽太难听“我都比他强”的说法呢?如此,我们可以就此事,让学生深入思考,从而得出自己的观点和感受。 因此,提高学生的体验生活的能力,一方面需要引导他们能够深入的思考和辩证的看待所见的事件,力求深入地分析与理解。如此,能够想的更深,新颖而别致;只要重视对学生的训练和培养,我们学生的生活化写作的能力就能得到增强。 3.提高学生再现生活能力 走进生活、感悟生活,还需要能够将触动我们心灵的人和事或情景精彩再现。因此,我们要引导学生明确写日记、写周记的目的,让他们能够写出自己的情感,在不断优化思维品质和写作技巧的掌握中获得心灵净化、情操陶冶和写作能力的提高。当然,学生再现生活,也不意味着原封不动的实录,应该是注重细节,突出主题的浓缩与凝练,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注重从背景、立意、选材、情节、细节和个性表现与表达。 另外,在作文教学中,我们激发他们去关注生活、重视体验生活。那么,他们语文思维能力,诸如具体形象思维,能准确描写和表现的能力;抽象逻辑思维,能发展的一分为二地看问题能力;发散思维、聚合思维和创新思维都能够得到训练和提高。 总之,新时期的高中作文教学,需要引导学生写真话抒真情,需要让学生找到写作的源头活水,需要我们老师引导和指导他们能够从生活中发现素材,获得真情写作的能力。只要我们激发学生主动写作的热情和兴趣,那么,他们就能写出富有生活气息、个性体验的优秀作文。 高中语文论文:试论自主学习策略在高中语文写作教学中的应用 [论文关键词]自主学习 高中 写作教学 生活体验 [论文摘要]新颁布的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是基于学生的身心发展程度及高中语文学习实践的特点,在关注学生个性差异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而提出的。语文写作教学实施自主学习策略需要以学生的生活体验和传统文化为基础,从命题、构思、互评阶段引导实施。 一、自主学习和语文自主学习的内涵 自主学习是指学生自己主宰自己的学习,是与他主学习相对立的一种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自己的学习活动的事先计划和安排;二是对自己的实际学习活动的监察、评价、反馈;三是对自己的学习活动进行调节?修正和控制。 语文自主学习是指学生在明确宏观教学目标后,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已有的语文知识素养和认知经验为基础,根据自身的需要及预订目标对语文学习的内容、方式、方法进行自主选择、自我调控、自我修正直至完成学习目标的学习模式。语文教学中实施自主教学策略应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环境,改变传统以教师和课堂为中心的依赖式学习方式,调整学生的学习心态和学习策略,帮助学生树立主体意识,并能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与途径。 二、高中语文写作教学中实施自主学习的策略 自主学习理论指导下的高中语文教学,应结合语文写作教学的实际情况,将自主等同于放羊,或者换汤不换药都是我们在写作教学实践中应该坚决摒弃的。应该坚持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的身份是组织者、帮助者、指导者和促进者,引导学生学会搜集和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在学习中学会学习,学会自主发展。 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书面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教学过程是教师引导学生运用语言文字表达情感与交流的实践性过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像能力和表达能力,重视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尽可能减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为达到上述目的,笔者以写作的流程:命题、指导、批改阶段,结合师生的传统文化背景及现实生活体验构建自主学习策略。 1.命题 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成长体验和心路历程是新课标对高中语文教学提出的要求,让学生通过自主写作充实精神世界与人生境界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因此,愿意写、有话可写是教师首先应该关注的情感态度目标,那么,如何才能让学生乐于表达与写作呢?自主学习理论启示我们,积极营造现实的情境,调动学生真切体验教学内容,并根据实际需要取材与把握要点。即是写作命题以生活体验为基础。 体验是指在生活中亲身经历、体验认知生活与事物,借助经验与直觉,感触外物带来的心灵震撼,以生活体验为基础写作建立在品味人生与生活、感受时代与关注社会的基础上。学生都有这样的经验,好的作品之所以打动人,就是因为文章的字字句句都负载着作者的真情实感,是作者用心用情用血在诉说,承载者作者丰富的内心世界与情感。因此写作教学中教师指导学生以生活体验为基础写作,需要教师积极引导,将话题引向学生的生活。 如话题作文:请结合生活体验以“飞翔”为话题。飞翔原指鸟儿扇动翅膀翱翔,本是动物世界的正常活动,但文章要求结合生活体验,这就启发我们需要由实到虚,积极拓展思维,飞翔常让我们联想到摆脱束缚、自由自在,还能让我们联想到超越、奋斗、开拓进取,如果换位思考还可以联想到飞翔的条件等等,可以说可写的内容很多很多。可是看似空灵广阔的话题,但是学生真正下手写时却常常无处动笔。那么在自主学习策略下,教师该如何将此话题联系到学生的生活中呢? 可以做这样的尝试:让学生以学号为序,站起来大声讲三句话,内容不限。这三句话可以是自己的梦想,可以是自己的苦恼,可以评价某人某事等等,但要求真实、健康、积极、简明。教师这么做是基于高中学生的心理特点:高中的学生学习任务重、思想压力大,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我们看不到的丰富的内心世界,若是能给他们机会,给他们倾诉的机会,他们肯定会敞开心扉。活动布置以后,给学生几分钟的思考时间,不要诉诸笔端,直接大声的说出来。活动结束后,要求学生以此次活动为素材,写作“飞翔”话题作文,要写出自己的感受。这样学生都有内容可以写,而且几乎是信心满怀地写作,因为人物、事件都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 由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教师做适当的引导后,学生们置身事中,都是自己不吐不快的事情,都是自己的亲身体验,写起来自然顺畅,有情可感,从源头上解决了“米”的问题。 2.构思 写作中学生常常是有话可写,可是难在“千言万语,无处下笔”,此时就需要教师适时地导情、导理、导法。导情是指教师需要创设生活情境或者问题情境,激活学生的体验,将体验变成表象记忆,使学生学会积极投入生活、丰富写作素材,解决“无话写”的问题;导理是指教师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归纳,将表象记忆内化升华为“心中之物”,教师教给学生方法,做好示范,揭示内在规律,解决“不会写”的问题;导法即指当学生的生活素材比较丰富,而且已经学会归纳抽象以后,教师应引导学生优化思维,陶冶情操,锤炼语言,解决“写不好”的问题。 3.评改 高中学生通过长期的学习,已经有了一定的写作基础,此阶段就是要夯实基础、促进发展,引导学生更深入地体验生活、思考生活、表现生活。作文评改有助于调动学生的写作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相互竞争与自我完善意识,达到以改评促写作的目的。 传统的作文评改是教师对作文进行的技能技巧、得失优劣的点评,对学生的促进作用有限。学生参与作文评改实际上是一个自主学习与自主构建的过程,学生在互批互改中,主动调动已有的知识体系,体验、揣摩、修改、评价他人的文章,对同伴给自己文章所作的评价也会辩证思索,进行深层次的修改并对自己已有的知识体系进行再次构建。顺利的完成这一过程,毫无疑问会提高作文的写作水平。 组织互评互改,教师颇费心血,尤其是起始阶段,教师需要范文引路、提示点拨、答疑解难、指导修正、表扬激励,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以后,学生才能真正领略互评互改的意义,并在互评互改中得到提高。 高中语文论文:浅谈对高中语文新课改的感悟 论文关键词:对联;启示;新课改;感悟 论文摘要:高中语文新课改对每位一线教师都是一次机遇与挑战,如何解读新课改新教材,需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的反思与总结。一节《奇妙的对联》课的三个环节的设计践行了新课改的理念给了我一些启示与感悟,即设计课堂问题一定要引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课堂的主体是学生,要切实把课堂还给学生;提高学生的素质与能力。 高中新课程培训进行了20天。可当手中拿着高一新课程教材,脑中装着新课程的观点和理念,真正面对高一新生的时候,却又不知道这新课改的课堂该怎么组织,老师的传道、授业、解惑怎么完成。在跌跌撞撞、似是而非的状态中,上了一个多月的课,困惑挣扎了这一段时间后,没想到《奇妙的对联》这一节课却给了我一些启示,让我看到了新课改的曙光和影子。 《奇妙的对联》主要是引导学生对传统文化形式的了解,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与能力。对联对学生来讲是司空见惯的东西,如楹联、春联、贺联、挽联等。但是真正让学生自己动脑动手对对子,好像又没那么容易。以前课堂教师只是一味的理论讲解,学生似懂非懂,动手能力很差。那么新课改如何组织课堂,让学生自己在课堂上动手是备课必定要深思的一个问题。枯燥的理论讲解不可能使学生有什么收获。于是,整节课我设计了三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学生分析理论知识。走上讲台,我问了一个问题:1932年清华大学入学考试有这样一道试题,上联:孙行者;下联:——。有以下几个答案:胡适之,韩退之,祖冲之,王引之等。阅卷的老师认为非常好,为什么?同学们看到是清华入学考试的题目,来了兴趣,又看到如此简单的上联,更有兴趣,看到只是评价答案而不需要对,更是兴趣大增,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言开了。一些同学回答“者(zhě)”是仄音,“之(zhī)”是平音,平仄相对。我说好。什么是平仄教材的知识短文中有讲解,能回答上来,说明这些同学自己看并理解了,一些同学回答上联中间字是“行”,下联中间字是“适、退、冲、引”,都与行动有关,相对仗,我说好,这就是对偶。接着,我就又问,谁能从内容上评价一下?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最终有一个学生小声地说了一句“胡适之是一个首倡白话文的作家”……我及时地捕捉到了这个信息,便要他再重复一遍。同学们愣了一下,突然都鼓起掌来。我想有戏,我问为什么鼓掌,不知哪位同学说了一句:“那还用说,都是敢做第一的。”然后同学们争先恐后地说了起来,孙悟空斗天斗地,敢于反抗;韩愈是古文运动的倡导者;祖冲之的圆周率……一个小问题引发了学生各方面的思考。看来,设计问题要巧妙,有趣味。 理论知识解决了,第二个环节就需要考查一下学生的文学修养。我把几副与一些名人有关的句子写在黑板上: 一代文章推——,毕生心血似——。(茅盾的两部作品,查资料填写) 一门父子三词客,千古文章四大家。(涉及到哪几个作家) 同学们在一番紧张的翻阅资料、讨论之后,答案准确地写了出来。我又不失时机地进一步提问:《子夜》、《春蚕》写了什么内容?你还了解作者哪些作品?唐宋八大家是哪几个人物?他们的代表作是什么?连续的问题,不但没有让学生感到厌倦,相反,他们的兴趣却越来越高。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个简单的问题却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调动了学生的文学储备,真令人惊喜、欣慰。 整堂课的高潮还在第三个环节上,学生当堂对对联。开始我只要求每组写两句上联,相邻组对下联。一会儿,情况就失控了,上联一出,学生就争着抢着对下联,一个上联甚至有好几个下联,学生也不由自主地离开了座位,围着讲台,思考着,评论着,争抢着,没有了回答问题的羞涩,没有了课堂上的挺身端坐,取而代之的是不断展现自我的身影。看到好的下联,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声便骤然响起。黑板的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学生稚嫩的对联,如 中国字四四方方,方方正正;西洋文弯弯曲曲,曲曲折折。 平顶山顶平;青草地草青。 东升旭日山河秀;西落残阳星空奇。 高一十班小组擂台热火朝天;鹰城二高运动盛会硝烟四起。 …… 下课铃响了,同学们还不愿离开,还围着讲台讨论着…… 课下交流,业务校长说,这节课,上得很好,如果买来红纸与毛笔,当时让学生来写对联,岂不是锦上添花?一语道破天机,新课改的课堂教学怎么完成?怎样在课堂上落实素质教育……回忆一下参观所见,资料所看,我恍然大悟。新课改的课堂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兴趣,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使他们动脑、动手、动口,做学习的主人。 反思这一节课,有以下几点感悟: 一、设计课堂问题一定要引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而不是传统的分层、背景、写作意图与思想,让学生局限在这样的框框中而厌倦。形形色色的资料给了学生偷懒的机会,人云亦云的表述扼杀了学生的思维。备课切记远离现成的教案,给自己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更是给学生一个创新思维的机会,也就是说,备课一定要把“备学生”放在首位。 二、切实把课堂还给学生,而不只是停留在口号上。课堂的主体是学生,就让他们担当当家作主的责任行使权利。“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集体的智慧是不可估量的,每一个个体的才能是不可小视的,让学生真正动起来,就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还给他们展现自我的权利,智慧的火花就会开遍课堂的每一个角落。 三、语文教学注重的是知识的积累和个体的见解与感悟,不能用统一的模式去规范和强化,因此,需要拓展课堂的容量。只有让个体去表达切身的体会、独到的见解,才是语文教学的本质。字、词、句的积累贯穿到课堂的每一部分,学生才有真正的收获,在学生感兴趣的问题上,乘胜追击,拓展容量,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开放课堂,自主探讨,不仅学生收获很大,教师也会学到很多,而不能仅仅局限于教材和大纲。 四、新课改倡导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核心是能力。学生既然能争先恐后地在黑板上对对联,如果能够拿来毛笔与红纸,不就更能培养学生对这种文化形式的兴趣与爱好?说不定,一节课会成就一位未来的书法家,如果真是那样,更是功德无量,我们为什么不这样去做呢?
公共艺术论文:试析对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现状的分析与反思 [论文摘要]艺术教育是素质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前在我国,大学生对于音乐教育的渴望与实际具有的音乐素质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本文结合当前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对制约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发展的内外部因素进行了一些深层次的思考和实践探索。 [论文关键词]艺术素质 应试教育 课程设置 硬件设施 艺术教育是素质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种充满活力又独具特色的教育形式,对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陶冶学生的情操,完善其人格及其人文精神的养成,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世纪90年代,国家教委先后出台了有关加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相关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基本任务、艺术教育的管理体制,要求抓好艺术课程的开设等工作,尤其是明确了地方院校要体现、落实为当地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全国学校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明确提出,为提高大学生的音乐修养和人文修养,要求全国普通高校全面开设公共音乐教育课程。对高校从事公共音乐艺术教学专职教师的人数和限定性艺术类课程的学分都作了规定。2006年3月8日,教育部下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目的是推动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一些重点高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陆续开设了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但是,我国高校除专业艺术院校和极少数高校外,大多数高校艺术教育的现状和学生的艺术素质不尽人意。 近几年,我们与杭州下沙高校的艺术教师对所任教学校的大学生进行了一次音乐素质问卷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几乎100%的学生表示喜爱音乐,并认为在高校进行音乐教育很有必要。然而,在他们当中,能够识简谱的仅占2.6%,能够熟练掌握一种乐器的占0.2%,而系统学习过音乐基本理论的几乎为零,大学生对于音乐教育的渴望与实际具有的音乐素质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笔者认为,当前公共艺术教育发展滞后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公共艺术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提高公共艺术教育的地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对艺术教育意义的理解和定位的偏差,在高校艺术教育中一直存在着这样的误区:一种观点认为,艺术教育就是对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对艺术教育理论的传授。由此,在教学中往往不考虑接受者的艺术水准,造成曲高和寡、缺乏互动的状况。第二种观点认为,艺术教育是关于绘画、音乐、舞蹈等个体特殊能力的培养和塑造,把艺术与审美教育简化为艺术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致使有些有艺术专业的学校的艺术教育仅停留在专业学生或少数艺术特长生的层面上,把主要精力放在对艺术团和个别节目的训练指导上。作为技能学习方式的审美教育,其个体的审美能力虽然会得到提高,但却削弱了艺术教育培养人的感性能力、个性以及创新能力的根本作用。有些高校领导者由于对艺术教育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搞不清艺术教育活动与娱乐活动的关系,从而把一般的娱乐活动混同于艺术活动,把周末舞会、武术表演、周末广场娱乐活动等,统统视为艺术教育活动。认为艺术教育也不过就是唱唱跳跳、写写画画,把人文素质教育活动混同于艺术教育活动。 普通高校的艺术教育不是只着眼于少数艺术特长生的培养的精英教育,而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让每一个学生都受到艺术的熏陶,提升审美素质,形成健全的人格。也许有人会认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只是专业教育的事,加强艺术教育只是艺术院校、师范院校、最多再加上综合性院校的事。因此,一些高校的公共艺术教育还处于一种相对自发、随意的状态,根本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其实不然。北京理工大学是一所以理工为主的全国重点大学,随着创建国内一流研究型大学目标的确立,北京理工大学把加强艺术教育、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列为学校的工作重点之一,并取得了可喜成绩。再如,世界一流的麻省理工学院不仅科学教育走在世界前列,而且对艺术教育也相当重视,在这方面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第二,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设置和师资配备不到位。在一些高校,艺术教育工作还存在着间歇性、随意性和以活动代替课程、以讲座代替课程的情况,没有形成合理的满足学生需求的艺术教育课程体系。课程组织管理工作不够科学合理。开设的课程往往因校而异,学校之间、学生个体之间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差距悬殊。即使开设了少量的艺术选修课,每周也只安排两课时。且不能占用白天正常的上课时间,只准安排在晚上或者周末。这显然不能满足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的需要。 教育部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规定,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共8门,但在很多地方高校这8门课中的戏曲、戏剧、影视课程开课率几乎为零,其主要原因是缺乏这方面的师资。笔者工作的单位有独立的艺术教育中心,但只有4名专门从事教学的教师。他们要面对全校7000多名学生。高校从事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师人数与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失调,或因缺少专职教师编制,教师学历、职称偏低。常常出现艺术类课程设置量少、面窄的情况。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使用的教材很多是艺术专业教材的翻版,有些甚至直接用艺术专业学生上课的教材来授课,致使很多学生因为听不懂而不愿意学习这门课程。同时由于对本土艺术资源的不重视,不能根据本地的地域情况和民族特点对课程内容进行补充,也相对制约了大学生艺术素质的提高。 另外,公共艺术教育硬件教学条件不够理想。学校对公共艺术教育的投入有限,使得教学设备简陋或设施、器材等匮缺。其突出表现在音乐欣赏课所需的多媒体教室建设、教学资料,艺术技能课使用的钢琴、各种器乐、电视机、VCD播放机、画室、画具、颜料等都十分缺乏。由此可以看出,一些学校没有把公共艺术教育的经费投入列入到年度预算中,在硬件配置上,依照教育部要求必备的艺术教室、艺术活动室以及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所需的器材等都没有达到标准。这显然与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素质教育的要求极不相称,影响了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严重制约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艺术是人类文明的伟大成果,艺术教育是高校实施美育最具操作性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没有艺术教育的高等教育是不完整的高等教育。艺术教育注重使受教育者置身于多学科的实践性审美活动之中,获得审美愉悦的体验,收到触类旁通、相互借鉴的效果,进而激发学生的创新激情与灵感。爱因斯坦曾自我总结说:“没有青少年时代的音乐教育,就不可能有我现在这些科学上的成就”。总理看望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时,曾发出感慨:“现在中国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学没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的东西,老是‘冒’不出杰出人才”。他多次提到“艺术里所包含的诗情画意和对于人生的深刻理解,使我丰富了对世界的认识,学会了艺术的广阔思维方法。因为我受到了这些艺术方面的熏陶,所以我才能避免死心眼,避免机械唯物论,想问题能够更宽一点、活一点。” 目前,世界上许多知名大学都在积极地实施通识教育,尤其在发达国家更是如此。例如。美国的哈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等知名大学对公共艺术课程的性质、地位,公共美术课程的目标、内容、结构等都有非常明确的认识。各个国家政府也都认识到艺术教育的独特意义和作用,都采取各种办法和措施加强艺术教育,普及艺术教育,推动艺术教育的深化,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和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美国有个“零点计划”,强调对国民进行人文艺术素质教育,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规定艺术为“核心学科”,要求所有高校实行“通识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提供充分的艺术学习和艺术实践机会。英国的剑桥大学将艺术渗透到各学科进行教学,并把艺术作为检查、评估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俄罗斯的艺术教育历史悠久,普及率提高,它将艺术教育普及到了普通大学生乃至社会民众。这些对我国高校艺术教育有效模式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艺术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民基础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可以说,艺术教育的水平高低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教育质量高低的标志之一。高校的艺术教育不仅可以弥补中学音乐素质教育的不足,而且对大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全面的艺术修养,对丰富大学生活都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学的音乐教育不是摆设,而是学校整体教育不可缺少的一环。我校从2004年开始开设了“音乐与文化赏析”与“歌唱的训练与欣赏”选修课,参加听课学生人数从开始的每个班30多个人到现在的每个班超过一百人;学习动机也由原来的出于好奇或“挣学分”进而到现在的出于想真正地了解、学习甚至研究艺术;学习态度由原来的漠然,到现在的积极、主动地参与。参加学习的学生范围由原来仅有的中文、历史、音乐等文科专业逐渐扩展到了外语、生物、体育、美术、舞蹈、数学、计算机等专业。很多学生深有感触地说,原来不了解这门课程,但接触了这门课后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然,任何一门课程的建设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我们通过该课程的教学和实践也发现了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如艺术课程的学科建设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还缺乏一套较为适用的、完善的教材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音像资料,课程结构也有待于进一步的优化。 普通高校的艺术教育不是培养艺术方面的专门人才的精英教育,也不是着眼于少数艺术特长生的培养,而是普及的、平等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教育。在充满挑战与机遇的21世纪,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大问题,人的整体素质的提升至关重要。谁拥有高素质的人才,谁就拥有明天。高等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育人,在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独特个性、富有审美情趣,具有创新能力的新世纪人才。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的审美教育,在我国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虽然我国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手段等各方面正在得到不断的拓展和丰富,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普通高校艺术教学是一个较为庞大的工程,观念的更新、标准的出台、教材的建设、内容的拓展、手段的丰富等,都有太多的工作要做。它在高校教育体系中是一个崭新的、基础非常薄弱的领域,不论是在课堂教学还是艺术实践等诸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尚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尤其在地方工科院校遭遇的困难会更多,实施起来难度也会更大。从长远来看,高校公共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广阔的天地,是大有可为的。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应以理性的思维和科学的态度来认识这些问题。 公共艺术论文:谈“公共性”建构与公共艺术 论文关键词:公共艺术 公共性 市民社会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辩证关系的探讨,以及对国家与社会和社会各阶层之间权利关系不合理配置的反映,提出将公共艺术的核心从“公共性”复归为“艺术性”, 从而较好地解决我国公共艺术中关于“公共性”的冲突与摩擦。 目前,诸多急待变化的公共艺术实践及其面临的批评与指责,使公共艺术存在的合法性深受质疑。批评界在针对当前某些艺术“公共性”的虚假命题的驳斥中,明确地指出公共艺术是一种“天生具有强迫性”的“意识形态的实践形式”。但是,本人认为,公共艺术当下呈现的混乱和无序状态不足以阻挡艺术回归公众生活的必然趋势。所谓“权力与民意” 的冲突与摩擦,只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历经的震荡过程。 17至18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市民社会革命“击碎了政治国家的千年神话,把被颠倒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使政治国家成为世俗化的市民社会的‘守夜人’,因而国家权力和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被分解为人权、公民权和特殊利益”①。“一方面,它展现了人类由特权社会步入自由平等的大众社会的非凡历程; 另一方面,则展现了由群体活动和团体价值期望走向个体活动和个性价值追求的伟大进步,并日渐形成一个没有‘父亲的社会’”②。与此同时,欧洲市民社会革命的成功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发展也将艺术从教会和宫廷中解放出来,并把艺术曾经拥有的神圣特征,转变为一个任何公众成员都可以对其展开“业余的自由判断”的世俗化特征——公开展览,从而使艺术作品超越了专家而与大众直接接触,而“通过对哲学、文学和艺术的批评领悟,公众也达到了自我启蒙的目的,甚至将自身理解为充满活力的启蒙过程。”③对应于艺术与教会、宫廷的分离,酝酿于20世纪60年代的“百分比立法”,使艺术走出了画廊和美术馆的封闭空间,进一步激发了公众在文化公共领域中的自立性、参与性与主动性。可以说,公共艺术政策是对市民社会理论中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价值和原则的继承与发扬,而市民社会的发展和公共领域的建构,则为公共艺术奠定了合法存在的理论基石。 如果说欧洲市民社会革命的成功对西方国家的现代性转型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那么,封闭循环的社会历史进程则严重滞后了中国的公共领域建构和现代公民意识的确立。及至“五四”运动,中国才真正开始现代公民精神的建构。然而遗憾的是,“新文化运动”所高举的“改造国民性”的启蒙主义大旗以及倡导“自觉的审美文化建设”的呼声,却几近淹没于内忧外患的烽火狼烟之中。而时期的集权垄断又再度遏制了私人领域的拓展。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方向,才开始了对市民社会的培育和现代公民意识的塑造。 与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形成相似,公共艺术也同样具有后发外生特征,而缺乏自发自觉、自下而上的社会内驱力。在很大程度上,公共艺术也是由国家和社会精英赋予公众,而不是公众自觉要求的。消极公民意识的历史积淀使公众对公共艺术常常视而不见或充耳不闻,所谓的“公共性”因此无从谈及,公共领域广泛多元的理性价值批判更难以形成,市民社会理性也就无法上升为公共理性。当前,一些建立在史料分析和文献引证基础之上的公共艺术“考古”研究,或多或少地暴露出“中国也有”的情结,而忽略了公共艺术的西方移植色彩和语境分析。“公共性”既不是建立在宗教信仰基础之上的信徒式膜拜,也不是依赖于自上而下的单向推进或形式化附加,而是建立在国家与社会、公众与艺术家之间自由对话平台之上的长期交互行为。忽略公共艺术与社会宏观发展进程的文脉关联,缺少健康发展的市民社会和清晰界定的公私领域,就不可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的生产不仅直接反映出艺术领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状况,而且清晰地折射出建立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结构、社会关系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复杂多变的利益缠绕,反映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力、市民文化和公共理性之间的分野、冲突与整合。由于我国市民社会的成长和公共领域的发展相对滞后,上述矛盾关系便越发复杂和突显。当前我国公共艺术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尴尬处境,以及批评界围绕“公共性”价值兑现而展开的争议和辩论,都深刻揭示出国家与社会、公共权力与公共舆论、艺术家与公众之间等多极权利关系的分歧与摩擦。而在当代中国社会变革中出现的价值震荡和价值真空,以及在多种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尚未得到彻底根除的腐败、权力滥用和官僚主义等现象,都极易造成社会成员价值选择的迷失,从而导致权利关系的不正当交换与纠缠。事实证明,那些浪费纳税人金钱、践踏艺术尊严、戕害公共精神的“城市菜雕”,正是一些艺术家借“艺术”的名义而不惜扭曲个人艺术追求,盲目迎合不正当权力的青睐而进行利益交换的物化形态。以公共精神为诉求的公共艺术,在话语权争夺以及权利交易的过程中反而沦落为一种编织精致谎言的道具。 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矛盾发展进程,既反映出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冲突与整合的复杂历程,也揭示出市民社会不断获得政治解放而展现人的自由理性精神的渐进性过程。只有培育出一个成熟理性的市民社会,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者的离心性和对抗性才可能根本转化为有机互动的统一体,公共艺术也才可能代表更加广泛的公共价值取向。因此,将公共艺术由后发外生型转化为自发内生型,即由国家向公众的附加,变为公众的自觉需求,是确保“公共性”建构的必要手段。 综上所述,公共艺术在我国的推行,必须通过“政府推进”与“公民演进”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才能形成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合力推动,进而形成体现公共理性精神的价值天平,使“公共性”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基础。随着市民社会的不断成熟和发展以及市民公民意识的逐步加强,艺术的公共精神将会逐步得以更大程度地呈现。与此同时,对公共艺术的探讨也逐渐会从以“公共性”为重心转向以“艺术性”为重心,公共艺术的根本属性最终将以艺术自身的美学价值得以呈现。 公共艺术论文:试析公众参与是公共艺术作品存在的理由 【论文关键词】公共艺术;公众;参与 【论文摘要】公共艺术是现代艺术的表现方式之一,其需要向社会的公众靠拢、向公众关心的社会问题靠拢,承载公众的共同经验与记忆、体现出对社会的人文关怀、与公众真正产生良性的沟通与互动,才可能真正实现其存在的价值。 公共艺术作为一个外来概念,近年来在国内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公共艺术的设置应该以少数精英意志为依归还是以体现公众需求为考虑;应该强调公共性还是艺术性,两者的冲突与矛盾一直是公共艺术辩论中最有争议的议题。 一、公共性是公共艺术的基本条件 公共艺术的关键在于作品是否体现出公共性,公共性是公共艺术的最基本的条件。孙振华先生说:公共性的前提是对每一个个人的尊重;是对每一个社会个体独立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肯定和尊重;是对每一个社会个体的自由思想和独立人格的肯定和尊重。没有这些前提将没有公共性可言,也没有公共艺术可言。因此,怎样能体现出艺术作品的公共性,就是艺术家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二、公共空间是公共艺术的必要条件 什么是公共空间,一般地讲,就是广大市民自由进出的,进行相互交流,休闲娱乐以及从事社会公共关系等活动的室内外环境。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 首先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在这个空间和场所中,人们可以自由地参与进来,就共同关心的社会问题表达各自的意愿、交换彼此的观点。 与西方社会相比,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中国古代社会是不存在公共空间的。中国古代城市的空间封闭压抑,城墙与院落的建造,都是阻断式和包围式的,在严密的等级制度下,决不轻易对外公开,更不能与人共享,这样的结果是彻底消除了大众参与行政决策和公共事务的可能。一般情况下广场的功能仅限于教化与宣传的场所,而忽略或不提供大众交往的条件。在很多特大广场上,仅有一座明显的高大纪念碑,而不提供座椅,使大众置于只有景仰的被动地位。 随着时代的变迁,大型史诗性叙述的时代已经过去,高大宏伟的纪念碑开始从城市中心逐渐退出,公共艺术呈现出一种多元化趋势,实施的场所从城市中心扩展到城市中的任何一个角落,它可能是一个站台、一个平凡的社区、一个不具有标志性特征的街道、一个能与公众相遇的任何地点,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发生美的共鸣与感动。 三、公众参与是公共艺术存在的理由 公共艺术的创作不是个人的行为,而是与公众合作互动的产物,作品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公众的参与。在公共艺术中,艺术家要从个人的风格与公众的意愿之间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切入点。这不是艺术家向公众的妥协,更不是艺术品质的降低。因为公共艺术始终强调公众的参与,作品在公众的参与过程中不断完善,公众也在作品的影响下慢慢成熟。而公众审美情趣的提升,也能促使公共艺术作品的更好实现。在这样一种良性的互动里,关于城市文化的记忆才能真正被凝固下来,公共艺术作品才能长久的存在下去。 一九八二年卡塞尔文献展上,约瑟夫·波依斯的作品《给卡塞尔的7000棵橡树》无疑是个旷世巨作。波依斯要在卡塞尔种植7000橡树,并在树旁安放一座花岗石砖,之后他广泛发动市民出资来参与这项活动,每棵树500马克,申请人将会获得一张捐款证明和一张由波伊斯签发的植树证书。波伊斯在开幕式上栽下了第一棵橡树,希望在5年后的下一届卡塞尔文献展上种下最后一棵。现在的卡塞尔市,几乎随处可见树木,卡塞尔有了一座生长着的社会雕塑。他的作品强调人与自然的深层关系,以及每个个体必须身体力行。正如他所说:我们需要社会艺术的精神性泥土,通过它,让所有的人变成创造者,能够掌握世界。 另一位华人女艺术家叶蕾蕾用了19年的时间,以艺术的方式改变了美国费城一个原本被和犯罪笼罩着的贫民窟。从1986年开始,叶蕾蕾在北费城贫民区开始了自己的创作,她首先带领着孩子种树,然后在更多人不断的参与之下建造了一个园林。那些参与到这个活动当中的人私下跟她说:当我完成那些作品时,听见别人对我的赞美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做人的尊严,那感觉实在太好了!在与叶蕾蕾一同改造社区的过程中,这里的人已经学会了自己改造环境,更重要的是改变了自己,感觉到自身存在的价值。 这些公众自觉、自愿参与的公共艺术作品,反映了广大公众对公共领域、公共事务的参与意向。在公众参与、交流的过程中,公众的意愿被充分尊重,公众个人的记忆与群体的记忆交叉、融合,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部分,体现了民主、开放、交流、共享的一种精神与态度。 四、结语 公共艺术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在面对公众以前就可以评定出好坏优劣,公共艺术成功还是失败的结论是开放的,社会公众是检验作品成功与否的最后的评判者,只有在互动中,在与观众的接触中,作品的意义和对作品的评价才能最后完成,同样,这也是公共艺术创作的最终目的。 公共艺术论文:关于新形势下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适应对策探究 论文关键词:普通高校 公共艺术 教育适应对策 论文摘要:本文从高校实施公共艺术教育,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大学生思维能力的全面发展、增强大学生的身心素质及有助于提升校园整体文化品位重要意义入手,通过对当今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对新形势下公共艺术教育过程中制定组织保障措施、加大基本设施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适应对策进行探索。 艺术教育是高等教育实践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是当代大学生实现自身全面发展、完善人格塑造的重要手段。 一、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 1、高校开展公共艺术教育,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高校实施公共艺术教育,可以使广大同学潜移默化地接受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形成科学进步的人生观、道德观,从而塑造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促使大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以达到提高大学生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等全面素质的目的。 2、高校开展公共艺术教育,可以促进大学生思维能力 艺术教育作为培养大学生想象力的最佳途径之一,能促进大学生的创造思维能力的发展。在艺术教育审美过程中,大学生们不断探索与创造,形成多维度、多层次的思考,其发散性的思维就能得到发展和提升。 3、高校开展公共艺术教育,可以增强大学生的身心素质 高校实施公共艺术教育,可以使大学生获得展示和交流的机会,可以丰富学生内心世界的情感表达,可以增强大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此外,高校开展艺术教育,还可以提升大学生的审美观和审美情趣。 4、高校开展公共艺术教育,有助于提升校园整体文化品位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充实、具有艺术性、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可以使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艺术知识付诸于实践,在教与学之间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形成学术氛围与娱乐氛围相融洽的和谐校园文化,使公共艺术教育更好地发挥启迪思想、净化灵魂和益智的功能。 二、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公共艺术教育地位不高,机构不健全,体制不顺畅,缺乏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当今,公共艺术教育在各个高校的地位普遍不高,具体表现在:艺术教育机构不健全,运行体制不顺畅,缺乏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艺术教育处于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状态。目前,大学公共艺术教育机构名称多样,运行模式各异,可机构设置不健全、体制不顺畅却是制约公共艺术教育发展的根本障碍。虽然很多高校成立了公共艺术教育机构,但其职责划分、发展定位、相应政策实施等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 2、对公共艺术教育设施缺少投入、资料匮乏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长期以来公共艺术教育未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在资金方面投入甚少,导致相当多的高校艺术教育设施和艺术教育资料极度匮乏。由于公共艺术教育教材的编写和资料建设得不到必要的支持,使得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领域一直缺少高质量、切合实际的系列教材及参考资料,这使得大部分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开展仍停留在低水平、低层次、松散的状态。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公共艺术教育的正常开展。 3、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公共艺术教育的对象是来自于各个专业、具有不同知识背景和需求的普通大学生,艺术教育教师在教育中扮演着引导学生增加自身艺术修养的角色。而现在从事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师大多以从各专业院校毕业的年轻教师,存在的问题是其个人文化修养和专业技能一能统一起来。大多数老师有着较高的专业技能,却难以达到一般高校教师的文化素养。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有针对性的考虑授课对象的知识背景,同时缺少对公共艺术教育本身的教学规律的研究和对非艺术专业学生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探寻。这些都会影响了公共艺术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三、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适应对策 1、制定组织保障措施 要使公共艺术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并能得到长足的发展,必须采取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措施。首先,各高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成立艺术教育专门机构。已成立机构的,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并在机构的运作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职责,确保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及艺术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其次,各高校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的开展情况建立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的艺术教育课程体系。要结合各校实际,将美育或艺术教育课程纳入公共必修课。同时要将艺术类课程作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的一个类别,供大学生选修。再次,在艺术课程类别上,要尽量设置覆盖音乐、影视、舞蹈、美术、戏剧、文学等几大艺术门类。在课程层次上,应能兼顾理论、赏析、技巧等多个层次。在课程形式上,则应多样化,体现各艺术课程特色和个性。 2、增加基本设施和资料建设的投入 要使公共艺术教育得以顺利实施,并能有长足性的发展,必须下定决心,花大力气,增加基本设施资金投入。只有资金到位,艺术教育所需的设施、资料等等才能到位,才能确保艺术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各高校应当从整体教育经费中划拨一定的比例,作为公共艺术教育专项基金,用于基本设施和资料建设和日常的必要开支。这些都需要高校的领导者要从根本上真正认识到艺术教育的重要作用,并对艺术教育所需设施和资料建设进行大力支持。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要花大力气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在师资配备上科学地进行统筹安排,在全面提高公共艺术教育教师素质方面抓紧师资的培训。首先要提高公共艺术教育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对公共艺术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其次要提高公共艺术教育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师要有深厚的文化功底和专业造诣,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艺术表现力。再次是要有开阔的视野和接受新知识的能力。最后学校要把全面提高艺术教育教师素质当作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要在课程教学、教育活动等工作量上给以合理计算,专业方面给以科学、合理认定,并在职称评聘、进修培养方面给以适度倾斜,充分调动艺术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艺术教育教师的重要作用。 公共艺术论文:空间就是权力——关于公共艺术的思考 内容摘要 一部文化艺术史告诉我们:古今中外,在任何国家与地区,只要政治事务的决定权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对于公共空间的支配权,也就必然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所以,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 一部文化艺术史告诉我们:古今中外,在任何国家与地区,只要政治事务的决定权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对于公共空间的支配权,也就必然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所以,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许多出现在公共空间里的艺术品,最初无不体现着少数当权者的意志,而与当时人民大众是很少有关联的。尽管在漫长的时间里,有一部分出现在公共空间的艺术品,被大众赋予了全新的含义,并逐渐演变成了具有“公共性”特点的艺术。例如耸立在郑州市中心的“二七”纪念塔由体现主流意识形态的“革命化”建筑最终转换为特定城市的象征,便很说明问题。[1]但这与我们在今天所说的公共艺术并不能同日而语,也根本不是一回事。 公共艺术近年在中国的提出,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由新时期开始的改革开放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的发展,这就为一些城市与社区在公共空间里放置大量的艺术品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第二,伴随着人民文化教育水平与民主意识的不断提升,一个公民(市民)化的社会在一些发达地区正日益形成,这也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希望对如何在公共空间里放置艺术品拥有发言权。 从本质上看,所谓公共艺术的概念在中国得以提出既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完全可以说,它实际上提出了应该由公众来掌握空间支配权的问题。这是对既往历史的一种颠覆。因此,公共艺术又是一个带有浓厚社会学与文化学的概念,而非纯艺术的概念。一些人往往把这一概念(问题)放在十分精英化的艺术小圈子里来谈,就好像让出现在公共空间中的艺术品具有某种公共性,是艺术家对公众的一种恩赐,殊不知这是公众的天赋权利。我们必须意识到,尽管近年来,有批评家与艺术家提出了艺术的公共性问题,[2]但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艺术在中国并没有出现。它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仅仅是一种理想化的形态和一个应该为之努力与追求的目标。因为在中国现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在公共空间里如何安放艺术品,从来就没有拥有真正的发言权。 在这里,存在一个严重的误区,那就是在一些精英意识严重的人看来:首先,人民大众完全不懂艺术,而且有些人还趣味低俗。如果按他们的想法去做艺术,只会导致艺术的倒退和堕落;其次,中国的人民大众不仅受教育程度低,还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与能力,即使向他们去征求有关公共艺术的意见,他们也会置之不理。于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当少数艺术家从某地区或社区领导那里获取了支配空间的权力后,他们不仅从根本上忽视了公众的意愿,还对其实行了具有独裁性质的“视觉暴力”。也许,在一些艺术家的眼中,自己的作品无比高雅或无比艺术,但对公众来说,则与天书一般,根本无法自由进入,更谈不上进行有效的交流。另外,也由于一些艺术品严重侵害了公众必须的生活空间而引起了强烈的反感。这样情况发展到极端的地步后,在一些地区或社区,甚至出现了公众坚决要求拆除某(些)艺术品的情况。久而久之,还形成了少数艺术家与公众之间的严重对立。 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我坚持认为,中国的关键问题,就是要努力建立一个真正体现民主观念的艺术运作机制,此外我还认为,这应是中国今后社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惟其如此,才能有效反对与防止少数人——无论是长官,还是艺术家——的独裁,进而将大多数人的意愿吸纳到对于公共艺术的决策过程中。否则,所谓公共艺术对于我们永远只是一种美好的空谈。许多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要真正形成具有民主观念的艺术运作机制,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要通过权威的立法机构具有广泛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和相关政策。例如美国的一些州与城市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颁发了著名的“百分比艺术计划”,成立了“国家艺术基金会”,推出了“公共场所艺术计划”, [3]并配以一系列相关政策等等。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这些有力的举措,不仅从经济上为公共艺术的出台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也为民主程序得以真正实施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当然,这样的美好目标在缺乏相应制度传统与制度背景的中国是不可能短期实现的,它需要各方面的有识之士共同努力才行。不过,在缺乏相应法律文件与政策的同时,人们完全可以借鉴国外好的经验,先期在一些有条件的基层教地区(社区)进行自觉的探索,以便探索出若干可操作性强,且符合民主程序的做法与经验。在这方面,批评家孙振华在深圳园岭策划的群雕《深圳人的一天》就做出了很有意义的探索。[4]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一定会形成一个具有民主观念的艺术运作机制。 二 我在上文所强调的让大众来行使对于公共空间的支配权,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是艺术家,更不意味着让大众都来从事具体的艺术品创作。从民主的基本定义来看,民主的本意如果要体现在做公共艺术的过程中,至少应该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按照平等的原则,应由公众直接掌握支配空间的权力;第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应由公众通过投票的方式来做出必要的选择。这意味着,大众对于公共空间的支配权,最终会体现在对于某艺术方案或某(些)艺术家的授权上。而我们知道,在以往,类似授权一向都是由少数当权者任意行使的。它不仅会在很大程度上无视公众的合理意见与根本利益,还会带来洗黑钱等诸多问题。事实上,只有在大众完全取得了对于公共空间的绝对支配权后,他们的想法与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证。我认为,如果要按照这一基本原则来设定推出公共艺术的运作机制,那么,当一个社区决定要安放公共艺术作品时,首先要做的便是召开社区居民的会议,以按照民主原则来决定在社区内的什么场地里安放什么样的艺术品。需要说明的是,鉴于在很大的范围内,人们总是很难为一两件艺术品召开全体居民大会,故在更多的情况下,要由为公众推选出来的居民代表大会成员来完成对公众意见的收集工作。而在更大的地域——如一个市或一个区,则应成立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并就与公共艺术相关的事宜,举行民调、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5]其次,由居民代表大会按照经费预算在社会上进行招标,而且必须引入中介的审计机构,以防止有人从中获取私利;再其次,将所有的参选方案予以公示,以便让公众选定某一方案,并针对其提出某些修改意见;最后,由居民代表大会按公众的意愿与特定艺术家签下有明确意向的合同,进而监督艺术家完成作品。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即只要艺术家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又不肯按公众的意愿加以修改,居民代表大会就可以对艺术家收回授权。 也许有人会认为,按照以上的民主程序进行操作,就会出现西方学者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曾经提出的关于“多数派专制”的问题,以及沃拉斯(Graham Wallas)和黎普曼(Walter Lippman)先后提出的在群体思考和舆论的非合理性这一层面所反映出来的“多数人无能”的问题。此外,还会出现多数人被操纵、被利用的问题。但是,如果因而推论让大众来决定对空间的支配权就会导致艺术秩序的天下大乱,那纯粹是对民主主义的无知或者诬蔑,更是对托克维尔问题的极大曲解。所以这决不应成为我们要否定民主程序的理由。其实,在解决所谓“多数人无能”的问题方面,职业艺术家的指导作用具有关键性的意义。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在其代表作之一《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以及民主主义》中对民主政治所下的定义是:通过职业政治家个人之间竞争与人民投票的方式取得政治决定权的制度性装置。该定义的高明之处是把民主程序与强有力的专家治理的实体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按照这一程序性的设计,在民主制的条件下,人人都可以参政,但不可以人人都执政。支配权只能由赢得了多数选民支持的有专长、有卓识的政治人物来掌握。[6]正是由于熊彼特的表述把平等的选择权(全民投票)与合理的选择权(议会决策)结合在一起,基本上能够克服“众愚政治”的流弊。而当我们按这样的模式来设计公共艺术的民主机制时,就必须有意识地突出艺术家之间的良性竞争、大众的理性授权与相关机构——如居民代表大会——的必要监督。在我看来,这样就完全可以采取切实步骤防止群体思考和舆论的非合理性问题,并防止让质量低劣的艺术作品出现在公共空间里。而且,在未来的民主程序里,应该有条款保证让艺术家智慧地将公众的合理想法转化为艺术时,也可以对公众不太合理的设想提出修改意见。不过,对于领导与艺术家来说,公众永远只能被说服,而不能被压服。任何用强制手段推出公共艺术品的做法都是必须严格禁止的——哪怕某个或数个公共艺术品好到了极致。从这样的原则出发,艺术家在推出他的艺术方案时,应该想办法运用多种方式与传媒手段来做普及宣传的工作,以争取公众的支持。这样的过程也是对公众进行民主与艺术教育的过程。一旦艺术家的想法与公众的想法达成了一致,一个或数个既有艺术性,又有公众性的艺术品就会诞生。退一步来看,要是一个为专业人士普遍看好的艺术方案竟然不能为公众所通过,也只能说明艺术家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得还很不够。而当民主与艺术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必须牺牲艺术,这就是我们应该为民主所付出的必要代价。否则,个别人将会以各种理由推翻民主的程序,并使公共艺术成为有名无实的东西。当然,在这样的过程中,还存在社区居民对居民代表大会进行必要监督的问题,以防止少数人的集体专权,但由于这不是本文探讨的问题,故不作相关的论述。 毫无疑问,按照民主程序推出公共艺术的做法有时要比少数人做主的方式效率要差一些。因为“一言堂”在做出决定方面比“群言堂”更为快捷,而按照民主程序来协调不同公众的要求、争取多数同意,需要经过辩论、审议、妥协和表决等法定步骤,有时是会贻误机遇的。但是,在整体的情形下,民主决策在增强效率方面至少有以下优点:(1)与艺术家、政治领导的专断相比,经过民主程序的决定即使有所失误,也不会一错到底,更重要的是,由于有公众的监督,错误比较容易得到纠正。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决策效率的相对提高;(2)民主开放程序既为广大民众的主体性参加和自我实现提供了更大的余地,也使得公共艺术作品会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效果;(3)民主程序的开放性、透明性使得决策机构——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成员必须而且也能够不断从艺术界吸收最优秀的人才和最新颖的建议。可以说,这种让公众与艺术家自由沟通的方式就是它最为发挥威力的地方;(4)作为民主程序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监督机制,特别是相关审查制度以及大众舆论的大胆揭露和批评——包括传媒的参与——也会不断地刺激决策机构的进取心,不断地改善决策的透明度和质量。由此可见,关于民主会妨碍公共艺术作品产生效率的命题只会在极其有限的条件下才有意义。而从更大的范围思考问题,我们还可以说,为了维护更多人的根本利益,我们也必须有所付出。更何况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比起出大错所付出的惨重代价,这种小小的付出还是很值得的。 现在,只要是一提到推出具有民主意识的艺术机制,就会有人说时机不太成熟。按他们的说法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但我的看法恰好相反,是“非不能也,实不为也”。有一个事实是不可否认的,即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整体文化教育水平的不断普及与提高,加上媒体的巨大整合力量,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程度也好,民主参政意识也好,审美欣赏水平也好……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绝非一些人想象的那么低。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中国发达城市的一些社区为例,高素质的居民往往占了绝大多数,他们中有的是白领阶层,有的是文化精英,有的是科技人才,有的是学校教师,有的是商界决策者,有的是退休老干部,有的是在读的大中学学生……如果在这些文化十分发达的社区内也不能推行民主的艺术机制,恐怕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可以推行民主艺术机制的地方了。 三 以上所强调的民主运作机制,不过是一种基本的设想而已。因此它又是可以被批判与讨论的。作为乐观主义者,我坚信这样的理想,即在理性的相互碰撞与交流中,一个能为各方面人士接受的民主方案最终会以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到那时,非公众性的艺术品就难以出现在公共空间里了。而我们即将面临的问题是,在民主化的艺术机制中,艺术家的创造性还有没有发挥的余地?我的一个艺术家朋友在与我讨论本文的观点时,就不无担忧地问我:难道艺术家在做公共艺术时仅仅是做“命题作文”吗?我的回答则是:虽然在很大的程度上,艺术家做公共艺术就如同做“命题作文”一样,但这一过程决不是消极被动的,而应是积极主动的。从我对国内外公共艺术产生过程的浮浅了解中,我感到,在更多的情况下,公众的意见总是天然合理的。至少,也含有合理的成份。如果艺术家能够从公众的合理想法中获取灵感,并加以巧妙的转换,就极有可能创造别具新意的公共艺术,甚至形成对以往优秀作品的超越。这比闭门造车、胡思乱想要强得多。不过,公众的平均趣味总是相当难以确证的,有时还会相互矛盾。怎么办呢?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艺术家的特殊作用就是,在充分研究了公众的多种需求后,他必须以历史与当下文化背景作为基本的框架,以便从中找出最合理的因素加以创造性的发挥,然后再用使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艺术方案与必要的宣传工作去积极地影响公众。我们的艺术家必须明白:做公共艺术与在室内做所谓纯艺术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所谓纯艺术强调的就是自律性,也就是说,在追求与生活实践脱钩的同时,它的重心转向了纯形式本身或艺术家的私密性经验。公共艺术却不同,它在追求政治的有效性时,强调的恰恰是与现实生活的联姻,这也使公共性经验处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上。由于公共艺术是与公众发生联系的一种特殊文化方式,所以,对于公共艺术而言,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那些个人化倾向明确的自我表现与无限制的个人扩张,从而将公共性真正作为公共艺术创作的核心与标准。 其实,所谓公共性也并不是一个虚幻的文化指标,应该说,在做公共艺术的过程中,它至少反映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应该努力体现公众的生存经验与他们所关注的文化问题,从而使作品的意义具有可交流性与开放性。在更为成功的作品中,作品所涉及的公共性问题还会有机纳入特定社区的公共性话语中;第二、应该恰当使用公众性的话语方式或努力表达公众的视觉经验,进而体现出平等交流与公共关怀的价值观,这样还可为不同层面的解读预留充分的空间,并拉近作品与公众的心理距离。 综上所述,我倾向于认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公共艺术决不是单一化的个人行为,而是一人或数人与大众合作交流、协同作用的结果,因此,从事公共艺术创作的艺术家必须努力在个人的创意与公众的意愿之间寻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基点,进而创造出既有艺术性又有公共性的艺术品。当然,创作公共艺术,还会涉及如何融入特定环境、历史与习俗等问题,由于这些都不属于本文关注的范畴,所以我就不多说了。 批评家殷双喜曾经在一篇名为《自由与交流》[7]的文章中明确指出:“当代艺术的公共性,最重要的内涵是艺术的社会性和艺术的民主性,它首先表现为对一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和公众人格的应有尊重,它应该具有对那些无名的广大观众的一片爱心,真实地表现人,深刻地触及带有普遍性的东西。艺术家可以通过自己的作品,揭示公众所忽略的社会生活的重要变化和现代人的误区,但这应是自然而然地平等交流和对话,而不是尼采式的居高临下的宣谕以及粗暴的视觉挑衅。” 我感到他的话虽然针对的是当代艺术,也同样适用于公共艺术,这也正是我以它作为本文结束语的原因。 鲁虹简历:1954年生,祖籍江西。1981年毕业于湖北美术学院,任职于深圳美术馆研究部。现为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美术作品5次参加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多次参加省市美术作品展览。个人出版的学术专著有《鲁虹美术文集》、《现代水墨二十年:1979——1999》、《为什么要重新洗牌》、《行为艺术在中国》(与孙振华合作)。有约六十万字的文章发表于各丛书及专业刊物上。曾参与《美术思潮》、《美术文献》、《画廊》等美术刊物的编辑工作。主持或策划了“重新洗牌——当代艺术展”、“进入都市——当代实验水墨展”、“观念的图像——中国当代油画展”、“图像的图像——中国当代油画展”、“国画改革二十年理论研讨会”及“第一届深圳美术馆论坛”等重大学术活动。多次出席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2001年主编出版了六卷本的画册《中国当代美术图鉴:1979——1999》,2004年主编出版了四卷本的丛书《新中国美术经典:1949——1989》。 公共艺术论文:简析城市公共艺术传承传统美学 【论文关键词】美学;公共艺术;西方美学;中国传统美学 【论文摘要】本文以传统美学理念为切入点,论述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对中西方传统关学观念的传承,强调西方羡学观念的核在于形式论,而中国传统美学中,意境说、格调说和气韵说占主导。 1.传统美学观念 1.1表理论 美是一种直觉,直觉就是表现,纯粹的直觉获得纯粹的表现,直觉是具有特殊的目标知觉,是一般意志的实践转化为道德活动。因此,美既不是有用的,也不是愉悦的或者真善的。 1.2朦胧论 认为美是一种朦胧的清晰、模糊的明确、似是而非、不似之似、似而不似的直觉感受。美的理论是凭直觉中的感受,美中含有一定成份的真与善,但是美的事物特别是形式美,当美达到相对的审美标准时,具有一定虚假和丑恶成份的事物仍然觉得美。 1.3幻觉论 美是“观念的外观”("das Scheiene der Idee")。这一定义,部分是形而上学的,部分是实在主义的。美,依赖于这些第二性的质的组合,因此,美不能存在于外在世界真实的物理对象之中。 1.4精神分析论 弗洛伊德(Freud)及其许多门徒初创并发展了精神分析美学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理的主要定义是怎样从永恒的“冲突”的观念出发,再进一步,这一压抑的行为又是怎样在无意识当中创造出一个观念相冲动的体系。这一体系,从人格的其他部分孤立出来,术语上称“情结”(complex) 。 1.5体验论 近代科学美学创立者费希纳,把关于美的科学当作普通心理学的一个特殊领域,他所开创科研理论,是把实验的方法介绍到美学中来,就是一种“从下而上”("von Unten")的方法,从特殊到一般的方法。他用这一方法来代替旧的形而上学的方法,即“从上而下”("von Unten")的哲学方法。 1.6移情论 对于这一特别生动的美感经验—近年来多数哲学家都称之为移情(Einfuhlung )—所作的还不够成功的解释,不是在《小宇宙》中找到的,而是在《德国美学史》中找到的。在这本书中,作者批评了赫尔德的极其类似的看法。在赫尔德方面,曾经以炽烈的想象的热情维护过内在生命的自由而又完整的表现。作者告诉我们,这一过程是建立在观念多样化的联想或回忆上面的。 1.7现象学论 只从事于现象("phanomene")的描述,只关心显现在知觉中的对象,而完全不管对它们在因果上的说明。它抓住对象本质的内在特性。“所采用的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中抓住每一个对象的一般特性。象这样所显示出来的事物的内在基本特征。 1.8完形心理学美学论 完形心理学美学是当代西方美学的重要流派之一,完形心理学又称“格式塔心理学”。“格式塔”是德文”“Gestalt”一词的音译。他通过对音乐曲调的研究,认为音乐绝非仅仅是曲调音响的总和,音乐中的曲调旋律除了一系列的音响外还有别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格式塔特质”。 2.城市公共艺术设计对西方传统美学观的传承 2.1模仿说 古希腊美学家认为:艺术就是模仿自然。准确地说,就是艺术是模仿自然、社会和现实。依据模仿论的美学观,艺术品的审美判断标准就直接取决于模仿的真实与否,这样艺术家的创造力就大大削弱。 如今的城市公共艺术设计,很多设计作品就是这种对生活和现实的再现,特别体现的城市雕塑上。 2.2表现说 艺术表现论认为:艺术起源于情感表现,艺术的本质也在于情感的表现。 所谓艺术的表现论,主要指:艺术家作为个体感情的存在,强调艺术的目的仅仅只是表现个体独特的、微妙的、难以言说和不可重复的感性体验。而产生与人类心灵之中的情感有一种内在的力量,一种冲动,只能借助外在的形式把感情表达出来,成为可以观照,可以感受的东西。 2.3形式说 形式之于艺术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就艺术而言,反映现实生活也好,表现主观感情也好,都必须纳人一定的审美形式,才能成其为艺术。“艺术的形式性”就是认为形式构成了艺术之最根本的特征。 对形式的认识,后来逐渐发展为“有意味的形式”。 具体显现为:对称与均衡;反复与节奏;多样与统一。 城市公共艺术设计通过对交通的组织、用地功能的分区、各种公共设施的配套、绿色环境的开发、街景形象的塑造、特色环境的创造、城市天际线的表现,把城市的各种环境要素进行合理的安排,从形态、功能、人的行为心理等各个方面,使景观组群由无序变为有序,使城市的景观环境得以发展和完善。 在城市公共艺术设计创作中必须把握好组织与被组织的关系,在制约中寻找自我,使设计师更客观地对待创作的客体,进人无模式的境界之中,再自由地走出来。这样创作出来的客体不会与其他的城市公共设计雷同,不会是随便从别处抄来,也不能随便搬到他处,而是“特定”环境中的特殊表现。 3.城市公共艺术设计对中国传统美学观的传承 3.1意境说 意境,是中国传统美学的核心观念。 意,指创作者在作品中流露的主观思想感情。 境,指创作者对客观形态的描绘与刻画。 中国传统美学认为,写实,不是自然主义的描绘对象具体的形态,要求达到内在精神的神思,强调“似与不似之间”,现代画家齐白石说:“不似为欺世,太似为媚俗,象用在似与不似之内”。 当今,许多城市公共艺术设计作品继承了意境说美学特点,尤其是雕塑作品。 3.2格调说 中国传统美学往往强调“虚实相生”、“以简就繁”、“计白当黑,妙在无处”、“无法而法,乃为至法”。城市公共设计是对人类的生存空间进行的设计,公共艺术设计的对象是构成人类生存的空间,而产品设计创造的是空间中的要素。这就需要设计师对其进行总体的综合的规划与设计,首先要注意协调各对象之间的关系,协调各要素之间的虚与实,简与繁的关系。 3.3气韵说 气,本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概念,指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韵,本指和谐的声音。气构成事物,韵则决定事物的雅与俗,高与低,美与丑。气韵,就是说,具有高雅气质的人才能做出高雅的艺术品。 中国古代美学重神而轻形,这种美学理念直接影响当代的城市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雕塑和城市水体设计时,往往追求一种意境。如由北京大学景观规划设计中心等单位合力完成的奥林匹克公园,主要创意是整个设计像荷花在荷塘中繁茂生长一样。运动员、裁判员和其他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好比被荷叶呵护的水中和水面上丰富多彩的生命活动。中央的步行区域和必要的交通设施是关键。整个设计弱化了具体形态的描绘,极力营造出一种荷塘意境。 4.小结 本文重点对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美学传承进行概述: 4.1以传统美学理念为切人点,首先阐述传统美学观念,解决什么是美?什么是美学等问题; 4.2论述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对西方传统美学观念的传承,强调西方美学观念的核心在于形式论; 4.3论述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对中国传统美学观念的传承,中国传统美学对环境艺术设计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重点从意境说、格调说和气韵说三个主要方面进行阐述。 公共艺术论文:灵魂的铸就 ——公共艺术设计理念的思考 一、公共精神的构建 公共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最显著的特征即在于它的公共性。所谓的“公共”,按照现代英汉大辞典中的解释,有如下几个层面的理解:公有的,公众的,公共事务的,社会的,为公的;国家的,政府的,公家的,公立的;公开的,当众的;知名的,突出的;全国的,国际的,普遍的。所谓“公共性”,是基于一定的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公共领域的建立。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1]根据以上的理论诠释以及现代社会的基本情状和未来人类的理想追索,“公共性”应具有如下的基本内涵: (1)开放性、自由性、交互性。人们在一定的开放的场域相遇,可以自由的交流、碰撞、吸取、磨合,共同谱写人类精神的交响乐章,共同铸就文明的累累硕果。 (2)独立性、批判性、超越性。在公共的场域,每个相对的个体具有独立性,他不依附任何的权力,具有自我表达、自我展示以及对他者进行评判的权利,因而,公共性,从深层次上讲,应该具有一种独立性与批判性、超越性。 (3)民族性与类的融合。在公共时空中的个体是独立的,但不是无所归属的,并且,任何的公共场域都不是虚幻的存在(这里当然不包含虚幻的设计),因而,它首先体现着一定的民族性的精神昭示,而这种民族性又充分蕴涵着人类的终极指向,这即表现为差异性、多元性的共在。 (4)公与私的融合。公与私向来被框架在二元对立的模式中。诚然,按照辩证法的逻辑,二者是对立中的统一,相互依存而又独立,没有公即没有私,反之亦然。但是,在应用和诠释中,二者的对立性往往成为唯一的存在,并内在于人们的行为之中。在真正的“公共性”精神内质中,公与私不应是对立的,而是一种圆融。这种圆融共在的精神内涵,不是得益于西方文化的公私二元的对立,而是受惠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智识慧命:“上下与天地同流”、“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芥子纳须弥”、“壶中自有天地”,在此种“天人合一”、万物圆成自在的生命精神中,个体之“私我”、“小我”即涵纳于宇宙天地之“大我”的境界中,这是一种保存自我而又与他者共生共存的精神理念。 基于此,我们所谈到的“公共艺术”之“公共性”,应作为广义的理解,它更在于通过艺术的多种形式以进行公共精神的构建。因而,单纯强调“公共性”或“艺术性”都会有失偏颇,从而造成对“公共艺术”的曲解和误读。“公共艺术”首先是一种艺术,只不过这种艺术形式有着一种特有的灵魂构筑,即公共精神的指向和铸就。艺术家有权张扬自己的艺术个性,展示自我的设计理念,但这种设计同时又是面向公众的,具有公共性。因而,通过艺术的感召传达公共精神是进行艺术创作的合理内核和必然归趋。实质上,艺术所传达的公共精神是人性的一种表征和显现,是对人之为人的不懈的追问,是使人最终臻达于真善美圆成自在的精神昭示。人们既可以尽情地徜徉于纯艺术的瑰丽殿堂,又可以有感于鲁迅那种“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的精神朗照。在公共艺术的世界中,艺术家在自我展现的过程中与他人相遇,这便构成自我和他者之间的交流沟通,这种交流和沟通,即是自我和他者之间的生命的交流和对话,生命与生命的相沟连、相依偎。公共艺术的生命精神正在于此。艺术家的生命力在这种公共的场域中被进一步的激活,从而得以延续和增盛。汉娜•阿伦特曾谈到:“如果这个世界有一个公共空间,那么它就不只能为一代人而建立并只为谋生而筹划;它必须超越凡人的寿命。……与基督教理解的公共产品不同—一拯救人的灵魂是一种对所有人都相同的关怀一—公共世界是我们一出生就进入、一死亡就弃之身后的世界。它超越了我们的寿命,过去是如此,将来也一样;它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已存在,在我们的渺渺一生之后仍将延绵持续。这不仅仅是我们与那些和我们共同生活的人共同拥有的世界,而且也是与我们的前人和后代共同拥有的世界。但这一共同的世界只有出现在公共领域中这一程度上,才能在时代的变迁中经久不衰。正是公共领域的公共性,才能在缠绵几百年的时间里,将人类想从时间的自然流逝中保全的任何东西都融入其中,并使其熠熠生辉。”[2]我们生存的世界将逝去,而人类共铸的灵魂将使这个世界绵延共在。艺术家的使命及其所珍视之处便在于此。 以奥运景观设计为例。此次北京奥运景观的设计艺术,是一次充分展示自我、彰显民族精神、与世界各国的多元文化交流的绝好时机和平台,在铸就和高扬公共精神的设计理念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省思。北京奥运景观的艺术设计,遵循“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科技奥运”的宗旨,尽情地展现了人们对生命的真情关爱、对和谐世界的心灵企盼、对自然的挚爱情怀。如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的设计,吸纳了中国传统园林设计的精神理念,将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精神核心呈现出来。在奥运雕塑的作品展中,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艺术家以多种的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表达着他们对奥运精神的理解、对文化的解读和对生命的诠释:有抒情的、幽默的、挑战的、可爱的、情趣的,或温润或激情,或内敛或勃发,或传统或前卫,或写实或抽象,尽显艺术家的个性的同时,也在与他者的相遇中进行着自由的交流,公众在这种交流、欣赏、品味和省思中建构着公共精神。 二、诗意的蕴涵 中国曾是充满诗意的国度,一片云尽知心灵的缱绻,一落叶可涵纳春秋,鸟儿可谛听诗人的吟唱,花儿可饱含愁韵与温情。曾几何时,国人能尽享诗意的精神家园。但这已经成为历史,在现代的生存中,特别是在大都市的生存境域中,浮躁、奔忙、沉郁、疲惫等成为现代人生活的写照,人们在片刻的消遣、娱乐之中渴望的是感性的狂欢、压抑的心灵释放,但这片刻的狂欢结束后仍是精神的困惑与茫然。因而,现代人的心灵充满着乡愁,企盼文化的记忆的苏醒。所以说,现代的生存不是要隔断传统,而是应回归精神家园,在其中诗意的栖居。 中国的传统文化蕴涵着生命的诗韵,在这种诗韵中的艺术是对生命的诠释与传达、对性灵的言说与展现。徜徉于中国的艺术世界中,人们可行、可游、可居,“应会感神”、“怡情悦性”,进而获得生命的游弋与安顿。现代的艺术创作应从这种生命的哲思中汲取充分的营养来健康自己,从诗意的灵动中获取心灵的慰藉来润泽近乎干枯的艺术生命。海德格尔曾说艺术能够昭示人存在的本真性,而这种本真性就是诗,“艺术的本性是诗”。正是有了这种诗性,艺术才具有塑造、穿透人类灵魂的能力,具有延脉、展示生命的无穷魅力。黑格尔谈到:“每种艺术作品都属于它的时代和它的民族,各有特殊环境,依存于特殊的历史和其他的观念和目的。”[3]因此,作为现代艺术形式的公共艺术,亦应提取本民族文化的精髓,秉承本民族艺术的生命精神,以营建现代人生存的诗意空间。诗性是人内在的一种生命体验,一种心灵的诉求,也是性灵的彰显,而公共艺术的展现正应根植于这种生命体验之中,因此,诗性理应成为公共艺术的一种灵魂主宰,一种理想的精神诉求。 在北京奥运景观设计的很多作品中,中国传统文化的艺术精神得到呈现,浓厚的诗意萦绕其间。如在建筑景观中,国家体育场“鸟巢”,虽然利用的是现代的建筑材料,但它的视觉形式以及营造的意境却是充满着诗情画意,即古典又浪漫。鸟巢的设计者迪默龙先生说,鸟巢是个形象的比喻,它可以使人联想到一些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事物:棂花窗、冰裂纹瓷器、镂空玉器、新石器时代陶制器皿上的网状图案。而对于一般的公众而言,鸟巢的外观最易使人联想到自然中的一个鸟儿的乐园——那就是它的家,倦了可以休憩的温暖的家;它同样会打开尘封的记忆——儿时游玩的天堂。如此意境,会撩动现代人一种归根的意识,一种激情澎湃后的宁静追求。因而,鸟巢的建筑是现代的,同时又是古典的、诗意的、浪漫的。 奥运的雕塑景观凝结了东西方的文化因子,其中不乏蕴涵诗意的作品,如《奥运之翼》,男女并肩携手向前奔腾欲飞,奥运五环化为其羽翼高飞飘举,这一情景在蓝天白云无垠天宇的映衬中,展现了人类以自己的奋争来圆梦的激情与渴望,也寓意着人涵纳在宇宙之中,与天地同在的和谐境界。与优雅婉约的诗情相比,此种诗境更增添一种生命的豪情与奔放,亦具一种超越飘逸之感。诗情缘自生命基底的情感,这类公共艺术作品正是巧妙和谐的利用了空间的视觉效果,撩动着人们的内心情感,营造着诗意的空间,从而展现着生命的张力和亲和力,进而触动灵魂的深处。 但是,颇为令人遗憾,也是值得反思的是,奥运雕塑景观的作品精品甚少,缺乏那种震撼心灵、具有独特审美效果的作品,传统文化的底蕴表现不够,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并没有充分地展示出来。尤其应该指出的是,有些作品明显是没有领会中国艺术的精神内涵,只是摘取一些表层的东西进行装点,因而,作品的表现不仅肤浅,而且显得忸怩做作、搔首弄姿,人为的、强制的、雕琢的痕迹太浓、太盛。不仅是对中国的文化,对西方文化以及对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的理解都有过于表面化的倾向。任何形式的文化都不仅仅是符号、装饰、风格、形式的因袭摹写,她都有着鲜活深邃的源头活水,即她的生命精神,她的生存基底,这只有创作者以其生命来领会、体验、把握到这一文化的精髓,才能够有震撼心灵的、永恒的艺术作品问世。 三、意义的生成 人是一种寻求意义且依凭意义而生存的存在,这是人之为人的最为根本的层面之一,也就是说,人是一种寻求意义生存的物种。何以如此?弗兰克尔认为,人寻求意义缘自人类生命中原始的力量,这种力量的最基本动因即是“意义意志”,它能够使人超越现世生存去获得终极的意义。弗兰克尔的这种观点很有启发,意义的追问以及求解意义的生存本是人之生命的自然归属,人无法容忍生存的空虚,尽管现代人有时会把意义的追求嘲笑、蔑视,甚至给予抛却、碾碎,但是,他们的空虚的痛苦,心灵的漂泊感正说明“意义意志”之于他们生命存在的意义。 古往今来的哲学家、逻辑学家、语言学家等都在从不同的视角对意义进行关注和叩问,柏拉图认为“意义是永恒的原型”,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考虑人间事务时,不能把人当作原本意义上的人来加以考虑,也不能在凡尘俗世中去探寻什么是会泯灭的,而只能在他们具备永恒的可能性这个程度上来考虑他们。”[4]将意义同永恒性相涵纳,说明人的意义生存贯穿于人类的生命历程,且成为人的最终的形上追求与生命的归依。由此可知,意义的存在是一个动态的生成过程,这一过程在艺术领域尤其显著。艺术的意义呈现是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来传达自我的生命意义以及对于社会的存在意义,正如康定斯基在《论艺术的精神》中所言:艺术创作是为了人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是要“将光明投向人的内心黑暗中去——这就是艺术家的使命。”[5]正是在艺术家的不断的创作中,意义不断地生成,从而照亮并且主宰人的生命行程。因此,我们可以说,艺术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这种生存不懈地追问着生命的真谛。对于公共艺术来说,其所铸就的公共精神、所陶冶的艺术灵魂,都不仅仅是属于艺术家个体的生命存在,彰显其个人的意义生存,而是在用各种公共艺术的符号语言对公众言说着一个意义世界,构筑着一种精神生命的屏障。创作者与公众相遇交流的过程就是一个能指与所指建立意指关系的过程,也就是符号意义生成的过程,这种意义会根据场的变迁不断地变化、延伸、衍生,进而还会生发出新的意义,因此,意义的生成即可看作是生命的不断地提升和超越的历程,进而臻达理想的彼岸。公共艺术的存在的意义正是可通过与公众最亲近的艺术形式,最现实的生存方式进达那种已经被现代人淡化出去的理想境界,能够穿透其灵魂,深入人性的基底。 鉴于此,如何在公共艺术的设计中使创作者与公众能够达成这种意义的生成共识,是值得当代公共艺术设计应该着力反思和探索的问题,这关系到公共艺术生命力的展现及其存在的价值。应该说,公共艺术不仅仅追求艺术形式和视觉效果的问题,它还关乎场的意识、艺术家的文化底蕴、对公众的理解和挖掘,以及公众的参与和文化的选择等等。美国著名城市学家伊里尔•沙里宁曾经说过:“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的居民在文化上追求的是什么。”我们说,看看城市的公共艺术,即可知道艺术家的兴趣、追求和使命,即可明晓公众的思想、生活和文化,即可呈现意义是否在生成着、支撑着人们的生存。 奥林匹克运动不仅是一项体育事业,同时也是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事业等全方位的社会互动活动。《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主义是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面均衡发展的一种人生哲学”,“奥林匹克谋求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的融合,创造一种以奋斗为乐,发挥良好榜样的教育作用并尊重基本公德为基础的生活方式”,“奥林匹克的宗旨要使体育运动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以促进建立一个维护人的尊严的和平社会。”[6]可见,奥林匹克运动是提升人的意义生存的一项活动,因而,相应的公共艺术设计也应是以建构意义的生存方式而进行。如雕塑景观《天行健》,由来自台湾的杨奉琛创作,雕塑蕴涵着深厚 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呈现着厚德载物的醇厚博大与天行健的搏击阳刚,张扬着一种独特的生命之美。一些具有历史记忆的作品也会使人们在历史的行程中、在文化的积淀中回味、省思自己的生存。 艺术的真谛在于艺术给予人的不仅是视觉上的瞬间感受,而且是契入灵魂深处的生命的意义体验,从而臻达有灵魂相守的人生境界。精神生命获得永恒,艺术亦永恒。 公共艺术论文:公共艺术与城市文化 公共艺术(public art)是一个外来语,又被称为公众的艺术或社会艺术,它不隶属某一类艺术流派或艺术风格,也不单指某一类艺术形式,它存在于公共空间并为公众服务,体现了公共空间中文化开放、共享、交流的一种精神与价值。 一 公共艺术与城市发展 学术界对公共艺术有多种说法,归纳起来不外两类,一类是从狭义的角度界定,另一类则从更加广义的角度加以阐释。从狭义上讲,公共艺术是指放置在公共空间中(如:公共绿地、广场、建筑以及城市道路)的雕塑、壁画、装饰、园艺、标识、广告、地景等艺术形式。广义的公共艺术包含内容更为丰富,不仅包含前面提到的诸多艺术形式,还包括由公众兴办或参与的公开的表演艺术和其他公开的艺术活动。 公共艺术涉及范围广泛,从形式上说,它有雕塑、摄影、广告影像、壁画、表演、音乐、园艺、装饰等多种表现;从功能上说,它可以分为纪念性的公共艺术、装饰型的公共艺术、休闲型的公共艺术、实用型的公共艺术、游戏型的公共艺术以及庆典型的公共艺术;从空间布局上看,它可以有立体和平面之分、室内和室外之别以及地景和空间相对。从载体上说,它可以是硬性的,如雕塑、陶器、围栏,也可以是软性的,如编制物、灯光、挂饰,还可以是以多媒体的形式出现的,如照片、音乐、影像等存在形态。 公共艺术最根本特征是公共性。公共性的涵义有两个层面,一是从形式的角度看,公共艺术与私人艺术和架上艺术有很大差别,这表现在,一方面,它进入的是更为广泛的公共空间,不可能以私密的形式建构;另一方面,公共艺术的公共空间性必须要面对公众,公众可以主动选择美术馆、音乐厅中的艺术,但必须要面对城市中的公共艺术。二是从内涵上讲,公共艺术已进入到广泛的社会交流中,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和文化精神,它所体现的审美趣味就不能是随意与私人的。它不是对日常生活的局部装饰和简单介入,而是以美学、文化、艺术观点为指导,从整体上介入公众的生活方式,以不断引导和满足人们对艺术化生存的需要。 城市是公共艺术的载体,公共艺术属于城市,它随城市而生,为城市而存。 从发生学上讲,公共艺术从产生时期就与城市结缘,成为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要素。公共艺术的最早发端应追溯到古希腊雅典城所出现的阳光广场,那时,大型广场和公共建筑的出现就使得艺术有了开放性、民主性和参与性的特征。现代意义的公共艺术诞生在二战之后,伴随着美国对城市的重新规划与治理,一些艺术家开始把艺术创作的场地从美术馆挪到了城市的公共空间中,以雕塑为主要代表的室外艺术大量出现,公共艺术一词也应运而生,20世纪60年代由政府倡议、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实行的“公共艺术计划”直接赞助公共艺术则把这种艺术活动推向高潮。 从发展的角度讲,城市是变化的,公众对城市的需求也是不断变化的。相对于人类的其他创造成果,城市的发展因为人们不断改变的需求而始终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没有最终的完成体。在现代城市的发展历程上,以经济为核心的现代主义世界观使许多城市失去了他们曾经拥有的人文精神资源,而新兴的城市由于缺少文化的积淀,也逐渐沦为环境和精神的沙漠,而对自然资源的过渡开采和对环境的无情破坏,使得城市变得更加无情与冷漠。正如查尔斯•摩尔在一次颁奖典礼上所说的:“我们的城市变得越来越不可居住。此时,我们的建筑却变得‘越来越好’。这是为什么呢?”这个疑问正说明了城市的扩展已越来越远离艺术化生存的理想,越来越远离令人愉悦的美感,越来越远离它建设的初衷。 城市的片面发展必然引发对文化的诉求,唤醒人们对艺术化生存的回归。进入21世纪的城市,经济已不再是衡量一个城市发达与否的唯一标准,文化逐渐成为城市的核心要素,以文化内涵为核心的城市文化氛围已成为表现城市魅力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有专家指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中心将向有文化积累的城市转移,艺术开始走向更广大的人群,走向生活本身,而公共艺术则代表了艺术与生活、艺术与城市、艺术与大众的一种新的取向与融合。 从功能的角度讲,公共艺术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文化和现代城市生活理想的一种体现。相对于纯艺术和架上艺术,公共艺术的公共性特质必然使得公共艺术的文化表现性要强烈得多,它承载着更多的社会的、文化的乃至政治上的功能,带有更多的群体而非个体、社会而非个人、共享而非占有的非功利色彩。艺术来源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现代公共艺术就是还城市以美感,让人体会生活于其间的真正乐趣,让城市成为人诗意栖居的理想场所。 从文化本身来讲,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和内涵,是一个城市的品格的象征。城市是人们聚居和生活的社会形式,或者说是人类的社会化存在与文化存在的形式。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社会发展的缩影,它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心,更是文化的集中地和发源地,城市本身便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和成果。城市文化是城市的生动写照,反映着它所处的时代的社会面貌、经济状况、科学技术、生活方式、哲学观点、审美取向、宗教信仰所有文化问题,城市也成为当代人观察世界、完善自身、展现自身的天地和舞台。 没有文化的城市是没有灵魂的城市,世界上的城市千差万别,根本的差别就在于城市文化的不同。一座城市中有没有富有创意与代表性的公共艺术和公众参与的相对宽松的艺术氛围的存在,有没有适当比例的充盈着艺术气息的文化交流与审美及休闲娱乐的公共空间,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文化品质高低的重要指标,它们的多寡和繁荣与否往往体现着这个城市居民的生存样态、审美趣味乃至整体的文化精神。如果说建筑是城市里的“面”,道路是城市里的“线”的话,那么公共艺术就是城市中的“点”,它们凝聚着它们特有的灵性,展示着它们特有的语言,诉说着每一个城市的每一个观念,让人们品味着一种独特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文化情怀。 二 我国城市公共艺术现状 在我国,公共艺术是一个新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及公共艺术在城市中的大量出现是在20世纪90年代,与社会转型时期城市公共领域的不断增多和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密切关联。可以说,公共艺术理念在我国城市的不断深入和其文化价值的突显是我国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政治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中国城市化速度加快的必然结果。 在我国,公共艺术这一概念提及之前是以“城市雕塑”、“环境艺术”的面目出现的。在20世纪80年代,公共艺术是以城市雕塑为主要形式。以北京为例,在1984年,北京就率先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以雕塑为主题的“石景山雕塑公园”,长安街沿线也汇聚了众多的城市雕塑和其他形式的公共艺术作品。位于复兴门西的和平少女则成为这一地区的标志性雕塑,少女洁白的形象与浓郁苍翠的绿色背景相映成趣,其内蕴的主题传递出和平这一永恒的人间理想,应该说,这件艺术作品成为那个时代公共艺术的大成之作。 80年代中后期,包括城市雕塑在内的公共艺术开始注重与环境的互动关系,这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过速发展导致的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相关联。艺术家开始关注环境恶化对城市生活质量的影响。这一时期艺术家的创作以现实的城市环境问题为主线,自觉地把艺术设计和环境理念相结合。正像一篇评论文章所说:“80年代现代意识的一个重大发展,不是什么主义、运动,也不是什么风格、流派,而是环境艺术与环境设计的普遍认同。”[1]环境艺术的表现方式进一步打破了人们对传统艺术观念的理解,它将构成环境空间的各种要素结合起来去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艺术家前瞻性地担负起艺术对环境、艺术对城市文化发展的重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中国城市建设的步伐也随之加大,整个社会的文化价值结构开始出现经济——商业的利益主导,文化消费市场充斥在城市和它的边缘地带。公共艺术的发展也呈现出多个与以往不同的发展态势,一方面,与商业社会的特征相吻合,出现了一批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艺术,以充斥于各公共空间的各种广告为标志;另一方面,伴随着公众文化意识的觉醒和消费观念的更新,以消费为特征的艺术——波普艺术悄然兴起,它强调公众的参与和兴趣,提倡具有平民趣味的文化消费,公共艺术呈现出大众参与的态势。在艺术设计上,由于城市设计思想纳入城市规划当中,伴随着大量“欧陆风格”建筑在中国个大城市的出现,追求艺术风格的个性异彩的公共艺术和个性建筑相呼应,市民广场、沿街立面、草坪美化、滨水景观、商业街公共艺术等的大量出现成为90年代以来的一大城市文化“景观”,体现在公共艺术特色上则是大众化、个性化、娱乐化和商业化的相互杂糅,写实艺术、抽象艺术、波普艺术等艺术风格并存,文化艺术消费成为大众消费的时尚,公共艺术的多元化存在成为构筑城市文化的风景。 但是,公共艺术的繁荣景致并不意味着我国公共艺术设计理念和艺术创作的完美,公共艺术对城市文化精神追寻的探索和实践所取得的累累硕果并不能掩盖与之伴生的一系列问题。在公共艺术中,对城市文化建设的误读和理解偏差以及一些其他的人为因素导致了公共艺术中发展的一些有悖于艺术公共精神的现象,有些公共艺术甚至成为日益泛滥的视觉污染。其具体表现在: 之一:公共艺术的同质化现象。以雕塑为例,几年前在华东某城市的街头矗起一组拟人化的铜雕,赢得了公众的好评,而不多久,类似的铜雕被大量复制,出现在一些城市的街道、广场上。一个个似曾相识的“克隆”城市雕塑,成为城市文化中的艺术垃圾。类似的现象还出现在对城市广场设计的雷同上。这种城市公共空间的“同质化”现象,只满足于表面上的轰轰烈烈,却忽略了不同城市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城市现状。城市公共艺术“千人一面”现象使得城市的表情单一,缺乏形象魅力。 之二:公共艺术的“非艺术”现象。在我国,与公共艺术呈飞速发展态势相伴的是艺术设计和制作上的粗鄙和没有文化支撑不知所云的空虚符号,出现与艺术相违背的非艺术现象。以首都北京为例,由于缺乏总体的公共艺术规划,缺乏严格的公共艺术质量评判体系,在繁华的西单地区曾出现过一组因被民俗学家斥为“败俗”的雕塑,仅仅摆放了一周就被迅速拆除了。就雕塑一项,北京已经被拆除就有34项,另外十几项被评为“差”的城雕也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 之三:公共艺术的“形象工程”现象。公共艺术成为政府官员显示政绩的一张名片。超大型的文化广场、超豪华的主题公园以及一些迎合政治需要但不顾及审美需要的“涂脂抹粉”术成为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代表。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是在高、大、全上相互攀比,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也是城市发展的“异化”。以北京为例,由于地处政治文化中心,许多公共艺术的立项压在政治运动式思维上,为了迎奥运和创建文明社区,许多街道大搞公共艺术,一轰而上的结果只能是劳民伤财。 之四:公共艺术的“快餐文化”现象。公共艺术在我国诞生较晚,但自诞生之日起便有席卷华夏之势,甚至出现公共艺术“”的局面。以上海为例,到2004年,上海的1034座城市雕塑中,优秀作品只占10%,另外10%是劣质,其他80%则为平庸之作。公共艺术的创作一旦脱离了艺术的精神,成为文化的快餐和应景之作,那就脱离了它真正的使命和神圣的意义。短期的“快餐文化”催生的公共艺术呈现出浮躁、肤浅的文化现象,它使深层的文化思考表面化、简单化,造成艺术品性的矫饰与低质,或形成公共艺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浮夸品质。 公共艺术是一个城市文化的表情符号,是城市内在的外化,是城市价值取向的风标。公共艺术问题的出现直接导致城市文化构建上的偏差,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整个社会文化发展的衰弱,正视问题,认真解决才是惟一正确的选择。 三 城市公共艺术发展因素分析 在我国,造成城市公共艺术状况良莠不齐的原因和影响公共艺术发展的因素很多,传统与现代艺术观的冲突与融合、艺术的独特个性与公共精神的差异与互补、艺术家的主体性与公众参与性的价值冲突、城市建设与艺术环境的问题、艺术设计与制作的即时性与延时性考虑,政府的职能与公共艺术规划的制定等问题都影响公共艺术的发展。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因素就是艺术家与公众。 近现代艺术,是由艺术家来决定艺术的,这种观念所造成的结果就是“没有艺术,只有艺术家”。在个人主义、精英主义的世界里,艺术是晦涩的,它们常常是个人内心生活的传记,或者无意识的显露,艺术具有不可通约、无法有效传达的特性,艺术与公众之间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艺术家无端对自己的拔高,使公众处于一种艺术强权之下,如果不接受这种艺术的强权,公众就会被告知为没有文化。传统艺术理论中,艺术高于生活,以及典型化、理想化的思想,构成艺术脱离生活的理由;在神圣的名义下,艺术与公众的生活和体验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可谓艺术是艺术,生活是生活,似乎逃离现实的牢笼才能体现艺术的价值。 公共艺术时代的艺术家应该是公众知识分子,要有强烈的公共意识和公共情怀,应是生活的参与者和创造者。科林伍德曾经指出,艺术家“所从事的艺术工作并不是代表他私人的努力,而是代表他所属的那个社会的公共劳动。他对情感所作的任何表现,是从一个不言而喻的标题开始的,它不是‘我’感到,而是“我们”感到。[2]公共艺术的特殊性更要求艺术家不应游离在生活之外与公众故意拉开距离,他们要与公众共同交流和沟通关于社会生活的问题以及他们的感受。他们和生活在城市的人们一起给城市生活以色彩和生机。他们的艺术要融入生活之中,融入城市之中,成为城市的一部分,成为城市生活、历史与文化的组合,要用特有的符号传达对城市生活的情感。 传统的艺术观念往往强调艺术作品作为自足完整体的形式存在,而不关注欣赏者的接受之维。伴随着艺术从古典艺术的高深殿堂走出而跨入普通大众阶层的事实,艺术活动中的公众缺席的现象已大有改变。接受美学指出,未经阅读的文学作品不过是一堆无意义的纸张和印刷符号,仅仅是潜在的存在,只有当作品被接受者感知并引起反应时,这种潜能才会转化为形象、含义、价值和效果。公共艺术同样不是少数艺术家和设计者的事,它还是千万个使用者的成果。介入和参与是公众与公共艺术发生关联的最重要方式,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文化消费时代。一方面,公众已经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艺术家所提供的公共艺术形式,在艺术设计上往往参与建议。艺术的创作不再只是专业艺术家,一般民众也可以是创作者。甚至,许多艺术家在公共艺术创作过程中自己消失,让参与的民众浮现,艺术不再专属于特定社会阶层,或者是少数精英。另一方面,从艺术接受的层面上,公众的艺术接受才是艺术活动的最终完成。公共艺术就是艺术家和公众在公共空间的对话与交流,从表层看艺术家为公众提供了公共空间中的艺术氛围和审美情境,这种交流的深层涵义则是艺术提供了让人诗意生存的可能。 公共艺术不仅打破了不同艺术形式之间以往的疆界,还提供了一种艺术家与公众、艺术与公众之间对话的可能。一个成功的公共艺术家应该懂得与公众对话的技巧,通过对话,把公共艺术做成市民的作品、小区的作品、城市本身的作品。而对于公众来说,参与艺术的过程就是艺术熏染的过程,也是艺术领悟的过程,公众审美趣味与文化修养的高低衡量着与艺术家对话的质量高低,公众艺术素养的提高成为公共艺术向良好空间发展的重要因素。 城市在发展,我国的公共艺术事业前景可观,在公共艺术的发展中,我们需要获得一种精神,一种把握了城市历史、文化根脉的精神,这种精神的获得需要艺术家、公众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公共艺术论文:灵魂的铸就 ——公共艺术设计理念的思考 一、公共精神的构建 公共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最显著的特征即在于它的公共性。所谓的“公共”,按照现代英汉大辞典中的解释,有如下几个层面的理解:公有的,公众的,公共事务的,社会的,为公的;国家的,政府的,公家的,公立的;公开的,当众的;知名的,突出的;全国的,国际的,普遍的。所谓“公共性”,是基于一定的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公共领域的建立。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1]根据以上的理论诠释以及现代社会的基本情状和未来人类的理想追索,“公共性”应具有如下的基本内涵: (1)开放性、自由性、交互性。人们在一定的开放的场域相遇,可以自由的交流、碰撞、吸取、磨合,共同谱写人类精神的交响乐章,共同铸就文明的累累硕果。 (2)独立性、批判性、超越性。在公共的场域,每个相对的个体具有独立性,他不依附任何的权力,具有自我表达、自我展示以及对他者进行评判的权利,因而,公共性,从深层次上讲,应该具有一种独立性与批判性、超越性。 (3)民族性与类的融合。在公共时空中的个体是独立的,但不是无所归属的,并且,任何的公共场域都不是虚幻的存在(这里当然不包含虚幻的设计),因而,它首先体现着一定的民族性的精神昭示,而这种民族性又充分蕴涵着人类的终极指向,这即表现为差异性、多元性的共在。 (4)公与私的融合。公与私向来被框架在二元对立的模式中。诚然,按照辩证法的逻辑,二者是对立中的统一,相互依存而又独立,没有公即没有私,反之亦然。但是,在应用和诠释中,二者的对立性往往成为唯一的存在,并内在于人们的行为之中。在真正的“公共性”精神内质中,公与私不应是对立的,而是一种圆融。这种圆融共在的精神内涵,不是得益于西方文化的公私二元的对立,而是受惠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智识慧命:“上下与天地同流”、“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芥子纳须弥”、“壶中自有天地”,在此种“天人合一”、万物圆成自在的生命精神中,个体之“私我”、“小我”即涵纳于宇宙天地之“大我”的境界中,这是一种保存自我而又与他者共生共存的精神理念。 基于此,我们所谈到的“公共艺术”之“公共性”,应作为广义的理解,它更在于通过艺术的多种形式以进行公共精神的构建。因而,单纯强调“公共性”或“艺术性”都会有失偏颇,从而造成对“公共艺术”的曲解和误读。“公共艺术”首先是一种艺术,只不过这种艺术形式有着一种特有的灵魂构筑,即公共精神的指向和铸就。艺术家有权张扬自己的艺术个性,展示自我的设计理念,但这种设计同时又是面向公众的,具有公共性。因而,通过艺术的感召传达公共精神是进行艺术创作的合理内核和必然归趋。实质上,艺术所传达的公共精神是人性的一种表征和显现,是对人之为人的不懈的追问,是使人最终臻达于真善美圆成自在的精神昭示。人们既可以尽情地徜徉于纯艺术的瑰丽殿堂,又可以有感于鲁迅那种“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的精神朗照。在公共艺术的世界中,艺术家在自我展现的过程中与他人相遇,这便构成自我和他者之间的交流沟通,这种交流和沟通,即是自我和他者之间的生命的交流和对话,生命与生命的相沟连、相依偎。公共艺术的生命精神正在于此。艺术家的生命力在这种公共的场域中被进一步的激活,从而得以延续和增盛。汉娜•阿伦特曾谈到:“如果这个世界有一个公共空间,那么它就不只能为一代人而建立并只为谋生而筹划;它必须超越凡人的寿命。……与基督教理解的公共产品不同—一拯救人的灵魂是一种对所有人都相同的关怀一—公共世界是我们一出生就进入、一死亡就弃之身后的世界。它超越了我们的寿命,过去是如此,将来也一样;它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已存在,在我们的渺渺一生之后仍将延绵持续。这不仅仅是我们与那些和我们共同生活的人共同拥有的世界,而且也是与我们的前人和后代共同拥有的世界。但这一共同的世界只有出现在公共领域中这一程度上,才能在时代的变迁中经久不衰。正是公共领域的公共性,才能在缠绵几百年的时间里,将人类想从时间的自然流逝中保全的任何东西都融入其中,并使其熠熠生辉。”[2]我们生存的世界将逝去,而人类共铸的灵魂将使这个世界绵延共在。艺术家的使命及其所珍视之处便在于此。 以奥运景观设计为例。此次北京奥运景观的设计艺术,是一次充分展示自我、彰显民族精神、与世界各国的多元文化交流的绝好时机和平台,在铸就和高扬公共精神的设计理念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省思。北京奥运景观的艺术设计,遵循“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科技奥运”的宗旨,尽情地展现了人们对生命的真情关爱、对和谐世界的心灵企盼、对自然的挚爱情怀。如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的设计,吸纳了中国传统园林设计的精神理念,将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精神核心呈现出来。在奥运雕塑的作品展中,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艺术家以多种的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表达着他们对奥运精神的理解、对文化的解读和对生命的诠释:有抒情的、幽默的、挑战的、可爱的、情趣的,或温润或激情,或内敛或勃发,或传统或前卫,或写实或抽象,尽显艺术家的个性的同时,也在与他者的相遇中进行着自由的交流,公众在这种交流、欣赏、品味和省思中建构着公共精神。 二、诗意的蕴涵 中国曾是充满诗意的国度,一片云尽知心灵的缱绻,一落叶可涵纳春秋,鸟儿可谛听诗人的吟唱,花儿可饱含愁韵与温情。曾几何时,国人能尽享诗意的精神家园。但这已经成为历史,在现代的生存中,特别是在大都市的生存境域中,浮躁、奔忙、沉郁、疲惫等成为现代人生活的写照,人们在片刻的消遣、娱乐之中渴望的是感性的狂欢、压抑的心灵释放,但这片刻的狂欢结束后仍是精神的困惑与茫然。因而,现代人的心灵充满着乡愁,企盼文化的记忆的苏醒。所以说,现代的生存不是要隔断传统,而是应回归精神家园,在其中诗意的栖居。 中国的传统文化蕴涵着生命的诗韵,在这种诗韵中的艺术是对生命的诠释与传达、对性灵的言说与展现。徜徉于中国的艺术世界中,人们可行、可游、可居,“应会感神”、“怡情悦性”,进而获得生命的游弋与安顿。现代的艺术创作应从这种生命的哲思中汲取充分的营养来健康自己,从诗意的灵动中获取心灵的慰藉来润泽近乎干枯的艺术生命。海德格尔曾说艺术能够昭示人存在的本真性,而这种本真性就是诗,“艺术的本性是诗”。正是有了这种诗性,艺术才具有塑造、穿透人类灵魂的能力,具有延脉、展示生命的无穷魅力。黑格尔谈到:“每种艺术作品都属于它的时代和它的民族,各有特殊环境,依存于特殊的历史和其他的观念和目的。”[3]因此,作为现代艺术形式的公共艺术,亦应提取本民族文化的精髓,秉承本民族艺术的生命精神,以营建现代人生存的诗意空间。诗性是人内在的一种生命体验,一种心灵的诉求,也是性灵的彰显,而公共艺术的展现正应根植于这种生命体验之中,因此,诗性理应成为公共艺术的一种灵魂主宰,一种理想的精神诉求。 在北京奥运景观设计的很多作品中,中国传统文化的艺术精神得到呈现,浓厚的诗意萦绕其间。如在建筑景观中,国家体育场“鸟巢”,虽然利用的是现代的建筑材料,但它的视觉形式以及营造的意境却是充满着诗情画意,即古典又浪漫。鸟巢的设计者迪默龙先生说,鸟巢是个形象的比喻,它可以使人联想到一些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事物:棂花窗、冰裂纹瓷器、镂空玉器、新石器时代陶制器皿上的网状图案。而对于一般的公众而言,鸟巢的外观最易使人联想到自然中的一个鸟儿的乐园——那就是它的家,倦了可以休憩的温暖的家;它同样会打开尘封的记忆——儿时游玩的天堂。如此意境,会撩动现代人一种归根的意识,一种激情澎湃后的宁静追求。因而,鸟巢的建筑是现代的,同时又是古典的、诗意的、浪漫的。 奥运的雕塑景观凝结了东西方的文化因子,其中不乏蕴涵诗意的作品,如《奥运之翼》,男女并肩携手向前奔腾欲飞,奥运五环化为其羽翼高飞飘举,这一情景在蓝天白云无垠天宇的映衬中,展现了人类以自己的奋争来圆梦的激情与渴望,也寓意着人涵纳在宇宙之中,与天地同在的和谐境界。与优雅婉约的诗情相比,此种诗境更增添一种生命的豪情与奔放,亦具一种超越飘逸之感。诗情缘自生命基底的情感,这类公共艺术作品正是巧妙和谐的利用了空间的视觉效果,撩动着人们的内心情感,营造着诗意的空间,从而展现着生命的张力和亲和力,进而触动灵魂的深处。 但是,颇为令人遗憾,也是值得反思的是,奥运雕塑景观的作品精品甚少,缺乏那种震撼心灵、具有独特审美效果的作品,传统文化的底蕴表现不够,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并没有充分地展示出来。尤其应该指出的是,有些作品明显是没有领会中国艺术的精神内涵,只是摘取一些表层的东西进行装点,因而,作品的表现不仅肤浅,而且显得忸怩做作、搔首弄姿,人为的、强制的、雕琢的痕迹太浓、太盛。不仅是对中国的文化,对西方文化以及对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的理解都有过于表面化的倾向。任何形式的文化都不仅仅是符号、装饰、风格、形式的因袭摹写,她都有着鲜活深邃的源头活水,即她的生命精神,她的生存基底,这只有创作者以其生命来领会、体验、把握到这一文化的精髓,才能够有震撼心灵的、永恒的艺术作品问世。 三、意义的生成 人是一种寻求意义且依凭意义而生存的存在,这是人之为人的最为根本的层面之一,也就是说,人是一种寻求意义生存的物种。何以如此?弗兰克尔认为,人寻求意义缘自人类生命中原始的力量,这种力量的最基本动因即是“意义意志”,它能够使人超越现世生存去获得终极的意义。弗兰克尔的这种观点很有启发,意义的追问以及求解意义的生存本是人之生命的自然归属,人无法容忍生存的空虚,尽管现代人有时会把意义的追求嘲笑、蔑视,甚至给予抛却、碾碎,但是,他们的空虚的痛苦,心灵的漂泊感正说明“意义意志”之于他们生命存在的意义。 古往今来的哲学家、逻辑学家、语言学家等都在从不同的视角对意义进行关注和叩问,柏拉图认为“意义是永恒的原型”,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考虑人间事务时,不能把人当作原本意义上的人来加以考虑,也不能在凡尘俗世中去探寻什么是会泯灭的,而只能在他们具备永恒的可能性这个程度上来考虑他们。”[4]将意义同永恒性相涵纳,说明人的意义生存贯穿于人类的生命历程,且成为人的最终的形上追求与生命的归依。由此可知,意义的存在是一个动态的生成过程,这一过程在艺术领域尤其显著。艺术的意义呈现是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来传达自我的生命意义以及对于社会的存在意义,正如康定斯基在《论艺术的精神》中所言:艺术创作是为了人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是要“将光明投向人的内心黑暗中去——这就是艺术家的使命。”[5]正是在艺术家的不断的创作中,意义不断地生成,从而照亮并且主宰人的生命行程。因此,我们可以说,艺术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这种生存不懈地追问着生命的真谛。对于公共艺术来说,其所铸就的公共精神、所陶冶的艺术灵魂,都不仅仅是属于艺术家个体的生命存在,彰显其个人的意义生存,而是在用各种公共艺术的符号语言对公众言说着一个意义世界,构筑着一种精神生命的屏障。创作者与公众相遇交流的过程就是一个能指与所指建立意指关系的过程,也就是符号意义生成的过程,这种意义会根据场的变迁不断地变化、延伸、衍生,进而还会生发出新的意义,因此,意义的生成即可看作是生命的不断地提升和超越的历程,进而臻达理想的彼岸。公共艺术的存在的意义正是可通过与公众最亲近的艺术形式,最现实的生存方式进达那种已经被现代人淡化出去的理想境界,能够穿透其灵魂,深入人性的基底。 鉴于此,如何在公共艺术的设计中使创作者与公众能够达成这种意义的生成共识,是值得当代公共艺术设计应该着力反思和探索的问题,这关系到公共艺术生命力的展现及其存在的价值。应该说,公共艺术不仅仅追求艺术形式和视觉效果的问题,它还关乎场的意识、艺术家的文化底蕴、对公众的理解和挖掘,以及公众的参与和文化的选择等等。美国著名城市学家伊里尔•沙里宁曾经说过:“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的居民在文化上追求的是什么。”我们说,看看城市的公共艺术,即可知道艺术家的兴趣、追求和使命,即可明晓公众的思想、生活和文化,即可呈现意义是否在生成着、支撑着人们的生存。 奥林匹克运动不仅是一项体育事业,同时也是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事业等全方位的社会互动活动。《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主义是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面均衡发展的一种人生哲学”,“奥林匹克谋求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的融合,创造一种以奋斗为乐,发挥良好榜样的教育作用并尊重基本公德为基础的生活方式”,“奥林匹克的宗旨要使体育运动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以促进建立一个维护人的尊严的和平社会。”[6]可见,奥林匹克运动是提升人的意义生存的一项活动,因而,相应的公共艺术设计也应是以建构意义的生存方式而进行。如雕塑景观《天行健》,由来自台湾的杨奉琛创作,雕塑蕴涵着深厚 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呈现着厚德载物的醇厚博大与天行健的搏击阳刚,张扬着一种独特的生命之美。一些具有历史记忆的作品也会使人们在历史的行程中、在文化的积淀中回味、省思自己的生存。 艺术的真谛在于艺术给予人的不仅是视觉上的瞬间感受,而且是契入灵魂深处的生命的意义体验,从而臻达有灵魂相守的人生境界。精神生命获得永恒,艺术亦永恒。 公共艺术论文:公共艺术与城市文化 公共艺术(public art)是一个外来语,又被称为公众的艺术或社会艺术,它不隶属某一类艺术流派或艺术风格,也不单指某一类艺术形式,它存在于公共空间并为公众服务,体现了公共空间中文化开放、共享、交流的一种精神与价值。 一 公共艺术与城市发展 学术界对公共艺术有多种说法,归纳起来不外两类,一类是从狭义的角度界定,另一类则从更加广义的角度加以阐释。从狭义上讲,公共艺术是指放置在公共空间中(如:公共绿地、广场、建筑以及城市道路)的雕塑、壁画、装饰、园艺、标识、广告、地景等艺术形式。广义的公共艺术包含内容更为丰富,不仅包含前面提到的诸多艺术形式,还包括由公众兴办或参与的公开的表演艺术和其他公开的艺术活动。 公共艺术涉及范围广泛,从形式上说,它有雕塑、摄影、广告影像、壁画、表演、音乐、园艺、装饰等多种表现;从功能上说,它可以分为纪念性的公共艺术、装饰型的公共艺术、休闲型的公共艺术、实用型的公共艺术、游戏型的公共艺术以及庆典型的公共艺术;从空间布局上看,它可以有立体和平面之分、室内和室外之别以及地景和空间相对。从载体上说,它可以是硬性的,如雕塑、陶器、围栏,也可以是软性的,如编制物、灯光、挂饰,还可以是以多媒体的形式出现的,如照片、音乐、影像等存在形态。 公共艺术最根本特征是公共性。公共性的涵义有两个层面,一是从形式的角度看,公共艺术与私人艺术和架上艺术有很大差别,这表现在,一方面,它进入的是更为广泛的公共空间,不可能以私密的形式建构;另一方面,公共艺术的公共空间性必须要面对公众,公众可以主动选择美术馆、音乐厅中的艺术,但必须要面对城市中的公共艺术。二是从内涵上讲,公共艺术已进入到广泛的社会交流中,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和文化精神,它所体现的审美趣味就不能是随意与私人的。它不是对日常生活的局部装饰和简单介入,而是以美学、文化、艺术观点为指导,从整体上介入公众的生活方式,以不断引导和满足人们对艺术化生存的需要。 城市是公共艺术的载体,公共艺术属于城市,它随城市而生,为城市而存。 从发生学上讲,公共艺术从产生时期就与城市结缘,成为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要素。公共艺术的最早发端应追溯到古希腊雅典城所出现的阳光广场,那时,大型广场和公共建筑的出现就使得艺术有了开放性、民主性和参与性的特征。现代意义的公共艺术诞生在二战之后,伴随着美国对城市的重新规划与治理,一些艺术家开始把艺术创作的场地从美术馆挪到了城市的公共空间中,以雕塑为主要代表的室外艺术大量出现,公共艺术一词也应运而生,20世纪60年代由政府倡议、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实行的“公共艺术计划”直接赞助公共艺术则把这种艺术活动推向高潮。 从发展的角度讲,城市是变化的,公众对城市的需求也是不断变化的。相对于人类的其他创造成果,城市的发展因为人们不断改变的需求而始终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没有最终的完成体。在现代城市的发展历程上,以经济为核心的现代主义世界观使许多城市失去了他们曾经拥有的人文精神资源,而新兴的城市由于缺少文化的积淀,也逐渐沦为环境和精神的沙漠,而对自然资源的过渡开采和对环境的无情破坏,使得城市变得更加无情与冷漠。正如查尔斯•摩尔在一次颁奖典礼上所说的:“我们的城市变得越来越不可居住。此时,我们的建筑却变得‘越来越好’。这是为什么呢?”这个疑问正说明了城市的扩展已越来越远离艺术化生存的理想,越来越远离令人愉悦的美感,越来越远离它建设的初衷。 城市的片面发展必然引发对文化的诉求,唤醒人们对艺术化生存的回归。进入21世纪的城市,经济已不再是衡量一个城市发达与否的唯一标准,文化逐渐成为城市的核心要素,以文化内涵为核心的城市文化氛围已成为表现城市魅力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有专家指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中心将向有文化积累的城市转移,艺术开始走向更广大的人群,走向生活本身,而公共艺术则代表了艺术与生活、艺术与城市、艺术与大众的一种新的取向与融合。 从功能的角度讲,公共艺术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文化和现代城市生活理想的一种体现。相对于纯艺术和架上艺术,公共艺术的公共性特质必然使得公共艺术的文化表现性要强烈得多,它承载着更多的社会的、文化的乃至政治上的功能,带有更多的群体而非个体、社会而非个人、共享而非占有的非功利色彩。艺术来源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现代公共艺术就是还城市以美感,让人体会生活于其间的真正乐趣,让城市成为人诗意栖居的理想场所。 从文化本身来讲,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和内涵,是一个城市的品格的象征。城市是人们聚居和生活的社会形式,或者说是人类的社会化存在与文化存在的形式。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社会发展的缩影,它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心,更是文化的集中地和发源地,城市本身便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和成果。城市文化是城市的生动写照,反映着它所处的时代的社会面貌、经济状况、科学技术、生活方式、哲学观点、审美取向、宗教信仰所有文化问题,城市也成为当代人观察世界、完善自身、展现自身的天地和舞台。 没有文化的城市是没有灵魂的城市,世界上的城市千差万别,根本的差别就在于城市文化的不同。一座城市中有没有富有创意与代表性的公共艺术和公众参与的相对宽松的艺术氛围的存在,有没有适当比例的充盈着艺术气息的文化交流与审美及休闲娱乐的公共空间,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文化品质高低的重要指标,它们的多寡和繁荣与否往往体现着这个城市居民的生存样态、审美趣味乃至整体的文化精神。如果说建筑是城市里的“面”,道路是城市里的“线”的话,那么公共艺术就是城市中的“点”,它们凝聚着它们特有的灵性,展示着它们特有的语言,诉说着每一个城市的每一个观念,让人们品味着一种独特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文化情怀。 二 我国城市公共艺术现状 在我国,公共艺术是一个新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及公共艺术在城市中的大量出现是在20世纪90年代,与社会转型时期城市公共领域的不断增多和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密切关联。可以说,公共艺术理念在我国城市的不断深入和其文化价值的突显是我国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政治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中国城市化速度加快的必然结果。 在我国,公共艺术这一概念提及之前是以“城市雕塑”、“环境艺术”的面目出现的。在20世纪80年代,公共艺术是以城市雕塑为主要形式。以北京为例,在1984年,北京就率先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以雕塑为主题的“石景山雕塑公园”,长安街沿线也汇聚了众多的城市雕塑和其他形式的公共艺术作品。位于复兴门西的和平少女则成为这一地区的标志性雕塑,少女洁白的形象与浓郁苍翠的绿色背景相映成趣,其内蕴的主题传递出和平这一永恒的人间理想,应该说,这件艺术作品成为那个时代公共艺术的大成之作。 80年代中后期,包括城市雕塑在内的公共艺术开始注重与环境的互动关系,这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过速发展导致的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相关联。艺术家开始关注环境恶化对城市生活质量的影响。这一时期艺术家的创作以现实的城市环境问题为主线,自觉地把艺术设计和环境理念相结合。正像一篇评论文章所说:“80年代现代意识的一个重大发展,不是什么主义、运动,也不是什么风格、流派,而是环境艺术与环境设计的普遍认同。”[1]环境艺术的表现方式进一步打破了人们对传统艺术观念的理解,它将构成环境空间的各种要素结合起来去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艺术家前瞻性地担负起艺术对环境、艺术对城市文化发展的重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中国城市建设的步伐也随之加大,整个社会的文化价值结构开始出现经济——商业的利益主导,文化消费市场充斥在城市和它的边缘地带。公共艺术的发展也呈现出多个与以往不同的发展态势,一方面,与商业社会的特征相吻合,出现了一批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艺术,以充斥于各公共空间的各种广告为标志;另一方面,伴随着公众文化意识的觉醒和消费观念的更新,以消费为特征的艺术——波普艺术悄然兴起,它强调公众的参与和兴趣,提倡具有平民趣味的文化消费,公共艺术呈现出大众参与的态势。在艺术设计上,由于城市设计思想纳入城市规划当中,伴随着大量“欧陆风格”建筑在中国个大城市的出现,追求艺术风格的个性异彩的公共艺术和个性建筑相呼应,市民广场、沿街立面、草坪美化、滨水景观、商业街公共艺术等的大量出现成为90年代以来的一大城市文化“景观”,体现在公共艺术特色上则是大众化、个性化、娱乐化和商业化的相互杂糅,写实艺术、抽象艺术、波普艺术等艺术风格并存,文化艺术消费成为大众消费的时尚,公共艺术的多元化存在成为构筑城市文化的风景。 但是,公共艺术的繁荣景致并不意味着我国公共艺术设计理念和艺术创作的完美,公共艺术对城市文化精神追寻的探索和实践所取得的累累硕果并不能掩盖与之伴生的一系列问题。在公共艺术中,对城市文化建设的误读和理解偏差以及一些其他的人为因素导致了公共艺术中发展的一些有悖于艺术公共精神的现象,有些公共艺术甚至成为日益泛滥的视觉污染。其具体表现在: 之一:公共艺术的同质化现象。以雕塑为例,几年前在华东某城市的街头矗起一组拟人化的铜雕,赢得了公众的好评,而不多久,类似的铜雕被大量复制,出现在一些城市的街道、广场上。一个个似曾相识的“克隆”城市雕塑,成为城市文化中的艺术垃圾。类似的现象还出现在对城市广场设计的雷同上。这种城市公共空间的“同质化”现象,只满足于表面上的轰轰烈烈,却忽略了不同城市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城市现状。城市公共艺术“千人一面”现象使得城市的表情单一,缺乏形象魅力。 之二:公共艺术的“非艺术”现象。在我国,与公共艺术呈飞速发展态势相伴的是艺术设计和制作上的粗鄙和没有文化支撑不知所云的空虚符号,出现与艺术相违背的非艺术现象。以首都北京为例,由于缺乏总体的公共艺术规划,缺乏严格的公共艺术质量评判体系,在繁华的西单地区曾出现过一组因被民俗学家斥为“败俗”的雕塑,仅仅摆放了一周就被迅速拆除了。就雕塑一项,北京已经被拆除就有34项,另外十几项被评为“差”的城雕也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 之三:公共艺术的“形象工程”现象。公共艺术成为政府官员显示政绩的一张名片。超大型的文化广场、超豪华的主题公园以及一些迎合政治需要但不顾及审美需要的“涂脂抹粉”术成为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代表。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是在高、大、全上相互攀比,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也是城市发展的“异化”。以北京为例,由于地处政治文化中心,许多公共艺术的立项压在政治运动式思维上,为了迎奥运和创建文明社区,许多街道大搞公共艺术,一轰而上的结果只能是劳民伤财。 之四:公共艺术的“快餐文化”现象。公共艺术在我国诞生较晚,但自诞生之日起便有席卷华夏之势,甚至出现公共艺术“”的局面。以上海为例,到2004年,上海的1034座城市雕塑中,优秀作品只占10%,另外10%是劣质,其他80%则为平庸之作。公共艺术的创作一旦脱离了艺术的精神,成为文化的快餐和应景之作,那就脱离了它真正的使命和神圣的意义。短期的“快餐文化”催生的公共艺术呈现出浮躁、肤浅的文化现象,它使深层的文化思考表面化、简单化,造成艺术品性的矫饰与低质,或形成公共艺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浮夸品质。 公共艺术是一个城市文化的表情符号,是城市内在的外化,是城市价值取向的风标。公共艺术问题的出现直接导致城市文化构建上的偏差,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整个社会文化发展的衰弱,正视问题,认真解决才是惟一正确的选择。 三 城市公共艺术发展因素分析 在我国,造成城市公共艺术状况良莠不齐的原因和影响公共艺术发展的因素很多,传统与现代艺术观的冲突与融合、艺术的独特个性与公共精神的差异与互补、艺术家的主体性与公众参与性的价值冲突、城市建设与艺术环境的问题、艺术设计与制作的即时性与延时性考虑,政府的职能与公共艺术规划的制定等问题都影响公共艺术的发展。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因素就是艺术家与公众。 近现代艺术,是由艺术家来决定艺术的,这种观念所造成的结果就是“没有艺术,只有艺术家”。在个人主义、精英主义的世界里,艺术是晦涩的,它们常常是个人内心生活的传记,或者无意识的显露,艺术具有不可通约、无法有效传达的特性,艺术与公众之间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艺术家无端对自己的拔高,使公众处于一种艺术强权之下,如果不接受这种艺术的强权,公众就会被告知为没有文化。传统艺术理论中,艺术高于生活,以及典型化、理想化的思想,构成艺术脱离生活的理由;在神圣的名义下,艺术与公众的生活和体验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可谓艺术是艺术,生活是生活,似乎逃离现实的牢笼才能体现艺术的价值。 公共艺术时代的艺术家应该是公众知识分子,要有强烈的公共意识和公共情怀,应是生活的参与者和创造者。科林伍德曾经指出,艺术家“所从事的艺术工作并不是代表他私人的努力,而是代表他所属的那个社会的公共劳动。他对情感所作的任何表现,是从一个不言而喻的标题开始的,它不是‘我’感到,而是“我们”感到。[2]公共艺术的特殊性更要求艺术家不应游离在生活之外与公众故意拉开距离,他们要与公众共同交流和沟通关于社会生活的问题以及他们的感受。他们和生活在城市的人们一起给城市生活以色彩和生机。他们的艺术要融入生活之中,融入城市之中,成为城市的一部分,成为城市生活、历史与文化的组合,要用特有的符号传达对城市生活的情感。 传统的艺术观念往往强调艺术作品作为自足完整体的形式存在,而不关注欣赏者的接受之维。伴随着艺术从古典艺术的高深殿堂走出而跨入普通大众阶层的事实,艺术活动中的公众缺席的现象已大有改变。接受美学指出,未经阅读的文学作品不过是一堆无意义的纸张和印刷符号,仅仅是潜在的存在,只有当作品被接受者感知并引起反应时,这种潜能才会转化为形象、含义、价值和效果。公共艺术同样不是少数艺术家和设计者的事,它还是千万个使用者的成果。介入和参与是公众与公共艺术发生关联的最重要方式,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文化消费时代。一方面,公众已经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艺术家所提供的公共艺术形式,在艺术设计上往往参与建议。艺术的创作不再只是专业艺术家,一般民众也可以是创作者。甚至,许多艺术家在公共艺术创作过程中自己消失,让参与的民众浮现,艺术不再专属于特定社会阶层,或者是少数精英。另一方面,从艺术接受的层面上,公众的艺术接受才是艺术活动的最终完成。公共艺术就是艺术家和公众在公共空间的对话与交流,从表层看艺术家为公众提供了公共空间中的艺术氛围和审美情境,这种交流的深层涵义则是艺术提供了让人诗意生存的可能。 公共艺术不仅打破了不同艺术形式之间以往的疆界,还提供了一种艺术家与公众、艺术与公众之间对话的可能。一个成功的公共艺术家应该懂得与公众对话的技巧,通过对话,把公共艺术做成市民的作品、小区的作品、城市本身的作品。而对于公众来说,参与艺术的过程就是艺术熏染的过程,也是艺术领悟的过程,公众审美趣味与文化修养的高低衡量着与艺术家对话的质量高低,公众艺术素养的提高成为公共艺术向良好空间发展的重要因素。 城市在发展,我国的公共艺术事业前景可观,在公共艺术的发展中,我们需要获得一种精神,一种把握了城市历史、文化根脉的精神,这种精神的获得需要艺术家、公众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公共艺术论文:谈如何培养模特艺术学校学生的公共关系能力 公共关系学作为一门应用学科,以其内容的广泛性、针对性、社会性和应用性特征,受到了众多学生的关注和欢迎。据调查,目前公共关系在高校已经成为最受欢迎的课程之一,全国 92%以上的高校开设了该课程,可见,人们对公共关系的重要性已经认识越来越深刻。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广泛,途径越来越多,机会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要想在这竞争的年代脱颖而出是很重要的,而拥有好的人际关系可以令自己有立足之地,有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公关课程教学设计,开展公关教学活动,改变传统公关教学模式,是所有公关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在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的公共关系能力,我们认为可以重点做好一下几项工作。 一、 深刻认识公共关系教学的重要性与特殊性 《公共关系》是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软科学。公共关系学以塑造组织良好的社会形象贯穿学科的始终, 在实践上被广泛应用于不同的组织领域。现代社会,没有公关意识的组织不可能成为优秀组织,没有公关能力的组织也不可能赢得公众的认可和信赖。同样,没有公关意识和不重视公关活动的个人也很难在社会组织中脱颖而出。对学生来说,学好它不仅可以拓宽知识面、增强“公关”意识,而且可以掌握待人接物、为人处世、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的基本技能。 二、分析教学对象,开展教学公关 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为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满足公众需要,而使公众满足自身需要的一个信息传播过程。教师开展教学活动,要了解、认知其教学对象,开展教学公关。对于学生来说,通过这门课的讲授,让学生认知并接受一种全新的关系理念,并用这种理念去指导自身的思想和行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人身修养、处事能力和人格魅力,这不仅是教师的教学目的,也应是学生的真实需求。 三、传播关系理念,强化公关意识 公共关系的本质是改善社会组织与其相关公众之间的关系。公共关系学中的改善关系注重主动、真实、公正、双赢和互动,因此,对学生进行客观的关系理念引导、教育,帮助其树立积极、向上的关系交往理念,是很有必要的。同时,公共关系的关系改善过程反映了一种公关意识,包括形象意识、公众意识、服务意识、传播意识、协调意识和危机意识等。公共关系的各种职能、原则和全部操作技能、技巧也都是建立在公关意识的思想基础之上。如果没有强烈的公关意识,就没有对公关现象的敏感。没有这种敏感,即使其它公关理论学的再多,遇到实际问题时,也很难从公关的角度去认识和处理。因此,在对学生进行教学过程中,应重点强化这种公关意识,使之具有一种系统、客观的公关理念,并使之能接受这种理念,去创造性的自觉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 四、优化教学内容,重视情商教育 在公关教学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公关观念的教学,还应该针对学生需要,进行情商教育。情商(emotion quotient),简称 eq,又称情绪智力或情绪商数。情商是指一种情绪的智慧,是一系列与人的素质有关的情感心理素质和处理情绪的能力。在有限的课时内,教师除了讲授公关理念外,对学生还应重点强化个人的情商教育,以提高她们的自我认知、情绪管理、自我激励、认知他人以及人际沟通与交往等方面的能力。重视情商教育,应重点从为人之本、交往技能和交往礼仪三个方面进行教学内容设计,以良好形象、独特感悟去影响学生、激励学生,真正实现德育的教学效果。 五、丰富教学方式,追求互动教学 公共关系课的教学过程也是一个教学公关过程,因此教学过程中应该重视互动教学。教师应主动创造条件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主动、积极、团结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在教学方式上,常用的是案例教学法与情景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根据理论教学的目的、要求,以案例为基本教材,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多种启 发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对案例所提供的客观事实材料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见解,作出判断和决策,籍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方法。案例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求:1、目标要明确。要解决什么问题,从哪方面提高学生的能力。2、描述要真实。把社会组织公共关系的客观事实描述出来,使人看了有身临其境之感。3、材料要翔实。要有足够的事实材料,还要有必要的伪装材料,即设有“迷宫”。4、构思要巧妙。事实、情节描述既主次有分,又虚实结合。5、文字生动有趣。能吸引人,激起学生分析的兴趣。运用案例教学法使理论联系实际,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公共关系认知水平与解决能力。通过有关案例,把社会组织的客观情况如实地反映给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效;能训练学生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能力;能使学生发现自己知识的不足,做到集思广益,取长补短;能使学生拓宽知识面;能使他们有一种“我是这个组织的负责人”的主人翁责任感。但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一定需要注重案例的选择和更新。另外,案例分析不是案例故事介绍,而是要通过案例介绍让学生分析相关问题,提高其自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实现学生对公关理论的理解和接受。既可采用阐述理论一—导入案例——激发思考——讨论、 分析一—提出结论——总结归纳的方法,也可通过分组 pk 教学法发挥学生的积 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学生之间的团队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也可运用情景教学法,教师在课前根据不同的专题,让学生模拟公关角色,解决“实际问题”,这需要设置具体周密的模拟情境,也可以利用大家都熟悉的真实场景,或者可对于具体的社会、交往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公共关系学中有一个唐松定律,即 100-1=0,指的是组织良好社会形象的建立需要组织内全体成员的努力。因此,公共关系教学内容设计一定要合理,在有限的时间内要让学生学到更多其所需要的知识,更要让其重视对自身修养和交往技巧等知识和能力的培养。 公共艺术论文:公共艺术设计教材编写模式创新及其应用 摘 要:《不言自明——公共艺术设计训练》作为天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艺术设计实践教学系列教材”中的一本,在该系列教材编写模式创新基础上,根据专业特征和教学需求,在自有科研成果支持下,基于混合单元概念和现代传媒理念进行了内容和形式上的多种创新,以更好地满足21世纪大学生和社会读者对公共艺术设计教材的需求。 关键词:公共艺术;设计实践;教材; 模式创新 作为一种20世纪后期兴起于欧美发达国家的艺术形式,公共艺术以其本质上的公共与开放、主题上的深邃与多元、形式上的新颖与多样等特征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普及开来。对于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国来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共艺术已经进入很多城市规划者的视野,成为提升城市形象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举措,由此产生了这方面的人才需求。很多教育界人士都在探讨在高校本科阶段是否能开展以及如何推进公共艺术设计教育的问题,一批相关课程建设和教材的推出就是这种探讨的直接产物。 当前,相当一部分公共艺术设计教材大多包含两个部分:对公共艺术的公共精神与社会属性进行学术探讨,以及对公共艺术涉及的材料、工艺、环境进行类型化介绍。这带来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其次,由于缺少相应课程体系支撑,也就谈不上教材与课程紧密衔接,虽然设置了习题,但对具体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缺少帮助;再次,这类教材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套用国外经验而忽略国内现实的情况;最后,这类教材普遍仍未脱离传统上以文字为主并配图注解的编写模式,不适合公共艺术这样前沿性的艺术形式。 解决上述问题就需要对公共艺术设计教材进行从内容到形式上的全面创新,从而适应新时代学习者对公共艺术设计知识与技能的需求。 一、公共艺术设计教材编写模式创新的指导思想 (一)针对跨专业的读者群 定位准确是艺术设计教材编写的首要前提。[1]目前国内虽有部分艺术类高校设立了公共艺术专业,但为数较少。由于公共艺术设计本身具有交叉性和边缘性,社会上的公共艺术实践任务数量有限。因此,该教材针对的读者群主要是当前国内高校相关设计与造型专业的本科生,也能满足相关专业研究生和社会读者的需求。纵观公共艺术发展历程,虽然雕塑专业出身的公共艺术创作者居多,但也有相当多作者来自建筑、油画等专业。就当前中国国情来看,公共艺术设计在实践中又与环境艺术专业更为对口,在公园、步行街总体设计中容易找到用武之地。所以,该公共艺术设计教材没有完全局限于单一专业,而是以打破专业壁垒,增进学科互动为宗旨,充分考虑到了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与需求,能够对不同设计专业甚至是造型专业学生在该领域知识、技能的综合提高起到积极作用。 (二)以具体案例为纲 当前部分公共艺术类书籍及教材不能完全满足读者需求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过于强调宏观的公共艺术概念,而忽略了公共艺术内部诸多不同类型,以及同一类型中诸多个案间的鲜明个性,这极不利于公共艺术设计教学的科学开展。因此,该教材编写强调以大量具有代表性的具体案例为基本要素,在大量案例分析中梳理出特定类型公共艺术作品在创意、手法上的根本性规律,有助于读者用最短时间了解这一艺术设计形式的精髓,并直接提高审美能力和设计能力。 (三)强化创意思维培养 公共艺术设计是纯艺术与设计艺术结合最为紧密的艺术形式之一,创意是否新颖往往直接关乎设计的成败。这也是近年来艺术设计教育改革强调创意思维培养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艺术设计的魅力在于不断创新,独特的视野是创新的基础和前提。” [2]因此,该教材在有限篇幅内,选取了尽可能多的并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在介绍和评论时秉持开放性与批判性的态度,尽量不出现定论式语言,同时注重融入艺术概论相关理论知识,力求使学生在吸收知识过程中提高自身创意素养。 二、公共艺术设计教材编写模式创新的平台基础 作为天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系列活页教材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公共艺术设计教材编写模式的创新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平台之上。首先,该教材具有该系列教材标志性的活页模式,可供学生粘贴作业以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反馈机制。同时延续了该系列教材以图示形象为主要 现手段的特征,也沿用了知识链接环节的 “延展阅读”、实训环节的“思考与行动”两个主要模块。最后,由作者自己排版,体现以图像和文字为加工素材的一个全新创作过程。 进一步说,公共艺术的专业特征又使得该教材形式上必须具有特殊性。首先,公共艺术是立体空间艺术形式,只有多图、特别是不同视角的多图才能准确表现特定作品的形态与特征,这就与平面设计教材有很大不同。由于设计过程和施工工艺的相对复杂性,教材中往往还要运用设计草图、效果图和施工图。另外,公共艺术作品往往具有风动、水动、电动等能动特征,因此需要更多图示形象表现特定作品的不同状态,如喷水或不喷水、电力和风力作用下的不同形态以及在昼间和夜间的形态对比等,特别是对《水火环》(野口勇)、《水的神殿》(关根伸夫)等知名作品而言。总之,公共艺术的专业特征使得该教材需要在同样篇幅中安排更多的图示。 同理,由于公共艺术设计是一个结合雕塑、绘画、环境等多个专业的前沿交叉专业,涉及学科较多,前期介绍的资料较少,这也使得该教材需要较多的文字介绍作品动议、选址、作者背景、材料运用、施工工艺等要素。这都要求该教材必须在系列教材基础上进一步革新内容选取与编排模式。 三、基于自主科研成果的编写模式创新 目前,国内公共艺术实践和教学尚处于探索阶段,完整的公共艺术理论和成型的公共艺术教学体系往往是前沿研究的直接成果。因此,该教材的内容直接或间接基于自有学术与教学科研成果,这为其编写模式的创新奠定了基础。 (一)有相应学术探索成果支撑 由于公共艺术实践领域的前沿性、独特性,公共艺术设计教材编写往往缺乏延续多年、行之有效的知识体系,编写者首先必须对公共艺术进行合乎学理、合乎中国当前国情的学术定义。这一定义应指以环境中的雕塑、景观等艺术为主的狭义公共艺术,且兼具可操作性与可复制性。笔者在《基于中国国情的公共艺术建设及管理策略研究》一文中提出依托环境雕塑建设相关法规及相应材料、工艺规范推进中国当前公共艺术建设。与纯粹的雕塑、景观相比,公共艺术作品“在位置上应具有开放性、题材上具有通俗性、形式上具有综合性、内涵上具有现代性、功能上具有实用性、空间关系上具有互动性、对所处环境具有归属性、表现手法上具有趣味性。” [3]这样相对完整且自成体系的学术定义,应用于教材编写,有助于明确教学目的,提升教学效果。 (二)有相应教学研究成果支撑 公共艺术领域的学术探索成果可直接运用于公共艺术教学方法的研究,这种教学方法正是该教材编写的基础。笔者在教学实践基础上,提出了“基于方法论的设计院校公共艺术教学模式探索”,通过对大量经典案例进行归纳,总结出了由八个模块构成的教学模式,其中包含复制、绘画、构成三种不基于立体造型的公共艺术设计方法,运动、环境、实用功能三种必不可少的公共艺术设计元素以及幽默和严肃这两方面的公共艺术主题元素。[4]经实践反馈,该方法适合设计专业本科生快速掌握公共艺术设计方面的艺术创意思维、审美经验、科学技术知识及表现技法。该教材正是在这一成型教学体系基础上不断完善而编写成的。 (三)有相关教学研究成果支撑 公共艺术设计具有高度交叉性和横断性,因而基于单一学科的教材难以适应教学需求。因此,除直接的教学研究成果外,该教材也注重与相关理论课程、设计基础课程及专业设计课程的衔接,其中包含的知识及技法多来自编者的相关教学研究成果,如天津“十五”规划重点教材《现代设计史》与《中国雕塑史》(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以及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展示艺术教育》、《雕塑艺术教育》、《工艺美术教育》等多部相关教材、专著。除与课程相关的理论知识外,在大部分单元的最后还安排了与教学紧密联系的 “触类旁通”、“按图索骥”、“温故知新”等环节,综合运用了建筑设计基础、平面与立体构成等课程的学生作业,实现了不同专业间的融会贯通。 四、基于混合单元概念的编写模式创新 该公共艺术设计教材没有采用传统的“章”、“节”,代之以“组团”和“项目”的框架。为了避免传统的条块分割的编写方法,采用了美国教育界的 “混合单元概念”编排具体内容,“使用这种混合课程模式,各组成部分结合方式多,强调重点也多,而自始至终各部分都保持原 有的特点”。 [5] (一)全书层面的编成 首先,从全书看,该教材由 “现成品公共艺术——基于发现与复制的设计”、“二维型公共艺术——基于图像表达的设计”、“构成型公共艺术——基于几何美感的设计”、“能动型公共艺术 ——基于运动的设计”、“景观型公共艺术——基于环境的设计”、“实用型公共艺术——基于人体工学的设计”、“幽默型公共艺术——基于情感表达的设计”、 “主题型公共艺术——基于人文思考的设计” 八个一级组团组成。这种分类方式基本囊括了当今世界上比较知名的公共艺术建设范例,兼具普遍性和典型性,具有完整性和次序性。八个一级组团主题不同,各有侧重,共同组成完整的体系。而每个一级组团又都具有自身独立性,可以单独培养学习者某一方面的能力。 (二)组团层面的编成 同时,这一排序方式也是一个能动的有机整体。就公共艺术设计的一般规律而言,设计者必须首先掌握初步造型规律与创意思维,然后在不断深化完善方案过程中接触环境、功能和能动因素问题。只有在部分较深介入社会运转的个案中,才会选择较深刻的主题,同时复杂主题的表现往往要借助于具象雕塑手段,因此在针对本科阶段的教学中并不作为重点。事实上,这种一级组团的编排次序不但具有循序渐进的特征,而且和一个设计课题的进度基本一致,能够实现寓技能锻炼于知识传播过程中的教学目的。 (三)设计评论层面的编成 混合单元概念也运用在全书几乎每一个延展阅读或设计评论中,特别是后者,几乎都包含艺术史知识、形式美法则、材料与工艺的相关知识。比如在介绍美国艺术家劳埃德·汉姆罗尔(lloyd hamrol)位于洛杉矶的著名作品《市区摇椅》时,不但分析了作品的主题,而且特别指出作者运用剪影式创作手法之所以获得成功,也与特殊环境(道路和与建筑间的狭长地形)造成的有限视角有关。 五、基于现代传媒理念的编写模式创新 该教材主要针对青年学生,因此必须在内容采集与形式编排上更多考虑他们的心理特征。当前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基本上出生于20世纪90年代后,即社会俗称的“90后”。他们也被称为“数字原住民”,从出生就习惯了网络与新媒体,敏锐,知识面广,对直观形象敏感,但注意力不容易保持长久。传统的以文字为主、辅之以图片的教材形式很难激发他们的兴趣,因此新型公共艺术设计教材的编写必须考虑到他们的特点,注重节奏紧凑与大信息量,兼具可读性与观赏性。 (一)内容编排递进性 由于没有了传统教材每节开篇介绍本节内容的文字,所以该教材中每个二级组团的名称就承担了简明扼要地介绍该单元内容的功能。考虑到主要读者群的认知特征,这些小标题以成语为主,能够准确概括这一单元的主题思想和教学要点。各二级组团通常体现由简到繁的次序性,如“组团no.1”在分析现成品复制型公共艺术时就分为“单打选手”、“伸展运动”、“组队参赛”等二级组团,对应运用单体现成品、变动单体现成品形态及运用组合现成品等设计方法。同时,二级组团之间还体现由浅及深的特征,如“组团no.7”对公共艺术幽默主题的介绍就分为出其不意、憨态可掬、煞有介事、似是而非、物理玩笑、童心未泯、时空倒错、感同身受、鞭辟入里九个二级组团,综合运用文学、电影等学科对幽默运用的理论成果,从最简单的幽默运用方法介绍到内涵最深刻的黑色幽默,既紧密连接又有较强延续性。 (二)题目运用趣味性 对谐音的运用也是近年来文艺创作和传媒领域的特征之一,虽然存在诸多质疑,但其依然作为一种有生命力的语言或文化现象而存在。该教材也适当在小标题中运用谐音形式为阐明单元内容服务,如“架”轻就熟(基于现成品复制的框架式设计)、水到“趣”成(结合水体的能动式设计)、“电”到为止(基于电能的能动式设计)、曲“镜”通幽(利用高度抛光的不锈钢球体反射周边环境的设计)等,应该属于新形势下对“寓教于乐”这一传统教育手段的运用。 (三)科学知识延展性 还应看到,互联网时代的读者拥有大量接触科学知识的渠道,并且在相当程度上养成了点击链接以获取深度阅读的习惯。因此,该教材注重介绍相关科学知识的学术性,比如大量运用“格式塔”心理学派代表人物阿恩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中的论断来解释许多公共艺术作品的形式问题。 六、结语 经过内容与形式全面创新后的公共艺术设计教材,能够做到打破学科壁垒,运用开放型的知识结构,变知识单方面传输为知识资源共享,从而适应公共艺术这样一种体系相对庞杂、自身又处于不断变动之中的知识与实践体系。综合来看,公共艺术设计教材的编写模式创新能够有效支撑公共艺术教学领域的课程建设,更好地满足社会对掌握公共艺术审美、创意、材料与工艺运用等方面技能的人才需求,提升中国公共艺术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水平,为新世纪中国文化软实力建设做出贡献。 公共艺术论文:基于中国国情的公共艺术建设及管理策略研究 摘要:解决当前中国公共艺术建设的瓶颈,必须立足处于现代化追赶阶段的中国特殊国情,对来自欧美国家并已在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公共艺术理论进行扬弃,注重依托现有职能部门、管理法规及美学理论,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建立一套理论上完备、现实中可行的当代中国公共艺术建设及管理策略,最终实现提高中国公共艺术建设水平的目标。 关键词:公共艺术建设;中国国情;管理策略 自20世纪90年代公共艺术概念引入中国大陆,很快因其形式多样及在推进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的显著作用引起诸多领域学者和艺术家的重视。来自文艺批评、美学等领域的学者注重探讨以美国“百分比艺术”为代表的欧美公共艺术策划理论及其社会学意义,雕塑家、壁画家则开始尝试在室外作品创作设计中验证公共理念,两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中国公共艺术实践推进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快。这一不尽如人意的现状固然是由经济、工艺、管理等多重因素造成的,其本质又应归结为理论与实际环境相脱节等原因。需要看到,目前中国公共艺术建设领域的主要指导理论基本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渠道多样且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相互矛盾之处,在公共艺术建设实践及后续管理中已经暴露出不适应中国国情的问题,遵照此类理论建成的部分公共艺术案例也面临多方面质疑。这种局面如果不能及时扭转,势必会造成建设资金的浪费和因法规空白而形成的纠纷,最终将制约公共艺术在中国的推广,对城市文化建设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如何基于中国当前国情推进公共艺术建设,答案应当来自无数个体基于各自目标努力的宏大进程中。根据艺术的一般规律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经验,以下几项工作应是不可或缺且必须及早进行的。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艺术的标准界定工作 当前在艺术批评、实践和教育领域,围绕“公共艺术”展开的激烈争辩有些混乱,以致很难达成共识。之所以如此,并非因公共艺术自身形式多样和定义模糊,而是理论界对“公共艺术”的界定标准见仁见智。有观点认为传统意义上的环境雕塑、壁画即公共艺术,这佐证了当前中国公共艺术研究领域存在的“‘泛公共艺术’倾向”;有观点认为所有经过艺术化设计的街道设施均为公共艺术,如此,某些学者批评中国公共艺术建设“肤浅”也就并不为过;还有观点认为,应该严格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界定公共艺术,因此,中国当前能够归为公共艺术的作品实在少之又少。因此,中国公共艺术建设尚处于萌芽阶段就陷入了窘境,公共艺术批评亦如是。 所以说,对公共艺术进行广义和狭义的划分是客观需要。广义的公共艺术几乎包罗万象,我们必须本着由简到繁、由易人难的原则,以“造型艺术中的城市雕塑、景观艺术”为主先从狭义上来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在狭义的公共艺术中,城市雕塑应该是当前国情下推进公共艺术建设最好的实践承载形式。因为较之壁画这一基本属于平面的艺术,雕塑的三维特性与公共空间既有本质上的契合,又比景观能表达更多的内涵。其次,中国城市雕塑发展已有一定积累,国内多个大中城市都出台了自身《城市雕塑规划》和《城市雕塑管理办法》,以城市雕塑为依托推进公共艺术建设有可靠的法律法规保障。再次,中国雕塑界对公共艺术概念已经进行了一定深度的探索,以城市雕塑为依托推进公共艺术建设具有人才和相关环境理论支撑。最后,在当前国情下以城市雕塑为依托推进公共艺术建设能依靠相关建设部门的财力支持,并为借鉴欧美艺术基金会形式逐步推进公共艺术建设筹款机制创新提供了一个较长的过渡期。 如果确定这样的理念,尚需注意公共艺术与城市雕塑二者的区别,并不是所有的当前存在的城市雕塑都属于公共艺术作品。目前看来,狭义公共艺术在位置上应具有开放性、题材上具有通俗性、形式上具有综合性、内涵上具有现代性、功能上具有实用性、空间关系上具有互动性、对所处环境具有归属性、表现手法上具有趣味性。不具备这八种主要特征的城市雕塑,如位置上有专属性的、题材严肃的、形式上传统的、历史悠久的、排斥实用功能的、空间关系上具有高度独立性的、并非为所处环境专门设计创作的城市雕塑就不属于公共艺术范畴。从这八个主要方面深入开展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的比较研究,将有利于在当前中 国情下更准确地界定公共艺术个体及整体特征,以期更有效地进行公共艺术理论建设、实践探索及艺术批评。 二、吸收国外公共艺术建设理论时要注重国情相似度 在当前围绕中国公共艺术建设展开的理论争鸣中,主张全盘吸收欧美相关理念,从社会学出发看待艺术与公众关系的观点为多。事实上,在欧美公共艺术实践中很少存在一种先入为主的方法论。以公认有代表性的公共艺术流派——最低限雕塑(minimalsculpture)为例,其早期代表通常是较大尺度的室内试验性作品,这些作品的创作意图原本是希望观者根据自身的“感受性和知觉性来作客观的评价”。只是到了“1960-1970年代,许多最低限雕塑的纪念性的尺度,不可避免地引出一个给特定空间或特定场所搞雕塑设计的概念”。这一概念的产生与欧美国家保障艺术建设资金的机制相结合,逐步出现了遍布欧、美、日城市公共空间的巨大、简洁的最低限公共艺术品。最低限雕塑家对实体组织与建筑空间组织关系的探讨,又“不可避免地引向了室外,导致去组织或者再组织大自然”。这正是另一种有代表性的公共艺术流派——大地艺术的由来。无论是最低限艺术家还是大地艺术家,他们从不同方向探索艺术价值的努力,在具有同一性的社会历史背景下殊途同归,在不同程度上都放弃了传统艺术承载的教化、提升作用,最终呈现出今天欧美公共艺术的整体面貌并为其他国家的研究者所感知。欧美公共艺术实践过程中借鉴的社会学、心理学理论以及由这些实例进一步总结归纳出的公共艺术建设理论,无不是植根于欧美发达国家自身国情的,它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复制到尚处于发展阶段,其文化传统又与之截然不同的中国,目前尚不得而知。 中国公共艺术建设的宏观背景是处于快速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微观背景则是当前中国有代表性的主要城市现实环境。从宏观上看,在处于现代化追赶阶段的中国试图一蹴而就,直接从立意、空间位置、筹款方式上推进带有后现代属性的公共艺术,是不符合艺术规律的。从微观上看,中国许多城市连基本的街区市政设施都不完全,甚至刚刚具有用艺术提升城市形象的意识,这与欧美发达国家市政设施完善,城市雕塑星罗棋布,只能见缝插针结合市政设施环境推进公共艺术建设的情状是大不相同的。 因此,在中国当前国情下应特别注重依靠具有艺术任务承接资格和相应能力的雕塑家、画家、景观设计师以及建设职能部门的自觉来推进公共艺术建设。要求这些实践者都熟谙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可能不够现实,但是对他们来说在方案中逐步增加公 共性,使作品从内涵、形态上更好地与公众互动是不难做到的。近年来,中国许多城市步行街都出现了表现当代日常生活或传统生活、工作场景的写实人像,这些虽然是对美国艺术家小强生等公共艺术先驱的借鉴行为,但更大程度上还是源自写实艺术在当前中国文化环境中的高接受度。这种艺术形式在中国的繁荣正是公共艺术建设与中国国情契合的绝佳体现。 三、注重利用现有管理法规及法规执行单位优化公共艺术环境 欧美国家的很多公共艺术作品在所属环境中具有非永久性,有些可移动,有些可人为控制作品消失的时间节点,如克里斯托的《山谷幕》和《包裹德国国会大厦》;有些消失的时间节点则交给大自然控制,如罗伯特·史密斯的《螺旋形防波堤》,更有许多根本就是“行为”。虽然这样,依然有许多公共空间中的艺术作品追求永久性,并因为它们与公众互动更密切而引发一系列后续管理中的问题,最低限雕塑家塞拉的作品《倾斜之弧》因阻挡交通被拆除就是一例。因此,基于中国当前国情推进公共艺术建设,还必须注重公共艺术品建成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由于公共艺术品的特征决定其形式比传统城市雕塑更为多样,部分结合水景,部分结合声光电设备,而且其出发点也要求作品更亲近民众,因此比利用基座与公众保持距离的传统城市雕塑更容易造成游人特别是儿童的意外人身伤害,同时也必然比传统城市雕塑需要更多的维护工作。由于上述公共艺术界定标准不一的原因,中国当前公共艺术后续管理的相关法规十分匮乏,从长久来看不利于公共艺术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也妨碍其在繁荣城市文化方面持续、有效地发挥自身作用。如果能在参照现有国内大中型城市制定的《城市雕塑管理办法》及相应城市雕塑工程技术质量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利用修订和增补的办法逐步加入有关公共性的条款或相关 内容,借助现有管理法规执行单位,如建设局、园林局的维护力量。在此基础上逐步对适用于公共艺术品管理的地方法规及地方标准进行探索,应当是一条优化公共艺术管理环境的较为稳妥、务实的技术路径。 四、注重利用现有美学理论衡量公共艺术审美质量 即使在公共艺术实践历史悠久、相关理论基础雄厚、社会文化更为多元的欧美国家,如何衡量公共艺术品的审美质量依然是一个容易引发争议的话题,更不必说在相关建设刚刚起步的中国。审美标准的差异与界定标准的混乱同样容易影响公共艺术建设在中国城市中的推进。 显而易见,作为艺术的公共艺术作品首先必须以形式美和艺术美的相关标准衡量其审美质量。正如陈云岗先生指出的:“(公共艺术)最终要落脚在造型物上,这个造型物的核心价值所体现的是审美而不是其他功能。”与此同时,强调“艺术自律”的传统艺术美学又难以解释艺术品进入公共空间后向公众所作的必然妥协。另外,由于公共艺术品往往还能提供有限的乘坐、休憩功能,这就进一步要求公共艺术品在设计中考虑人体工程学知识,使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技术美学的相关标准。 艺术美学和技术美学均无法完整衡量公共艺术品的审美质量,因为它们只涉及作品本身而不包括作品与所处空间的关系。在这方面,新兴的环境美学值得关注。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环境美学理论研究逐步深入,拓展其应用范畴的工作也一直在进行,已有环境美学学者利用相关原理来衡量城市雕塑的审美价值。通常来看,公共艺术品与所属环境的关系比城市雕塑与环境关系更为紧密,优秀的公共艺术品应该能够提升其所在自然、人工与人文环境的审美价值。因此在当前中国国情下,要特别注重环境美学、文艺美学和技术美学在衡量公共艺术审美质量过程中的结合运用。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减少围绕公共艺术审美标准产生的争议,也能为相关美学理论研究成果产生重大应用价值提供通道。 五、结语 公共艺术在中国推广所遇到的困难,并非因为当代公共艺术这一形式本身不适合中国,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其源自西方的建设理论全盘照搬而很少结合中国国情予以扬弃造成的。在中国,公共艺术不应成为无所不包的艺术概念,也不具备动摇现有学科体系的能力。中国公共艺术肯定不会是未来所有门类艺术的必然发展方向,但也不能因目前的一些困惑而怀疑其在中国发展的前途。适度的争论很有意义,比如需要加快探讨公共艺术界定标准,以向实践者和公众明确解释什么是公共艺术,什么不属于公共艺术以及怎样分辨。但“不争论”也不失为一种努力方向。根据中国当前转型期的特殊国情和中国城市具体环境现状,借助现有职能部门及相应管理办法,依托现有审美标准,循序渐进,自点及面推进公共艺术建设,寻求公共艺术在反映、引领社会的同时与后者协调发展而不是冲突对立,必然能逐步摸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的公共艺术建设之路,中国的城市建设理论研究者、艺术实践者以及绝大多数的公众,都将受益于此。毕竟,城市需要公共艺术,时代更需要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论文:高校公共体育艺术体操课开课现状的制度思考 摘要: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为理论基础,对当前艺术体操在高校开课现状的制度原因进行研究,并从艺术体操在高校开课现状的正式制度反思和非正式制度反思两方面深入探讨。提出制度是推动艺术体操在高校发展的根本性因素的观点。只有从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制度的高效率后,采用各种可行办法来推动艺术体操在高校的发展,才能扭转当前艺术体操在高校开课的现状。 关键词:艺术体操;高校;制度 纵观艺术体操20多年在我国发展历史,可以看出,竞技性一直是我国艺术体操发展的主流方向。在学校体育教育方面,虽然早在上个世纪80年、90年代艺术体操就已被纳入学校体育教学大纲中,但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的进一般深入完善,许多时尚的健身项目以其新颖性、观赏性、普及性吸引了大量的人群参与,艺术体操项目受到冲击。目前在中、小学少有人问津,在高校艺术体操课也名存实亡,甚至许多有体育专业的高校也取消了教学大纲中艺术体操课程[1]。针对这种现象,许多有识之士从现象入手,总结出了一些原因:如艺术体操项目难、缺乏师资、师资水平低、学生基础差等,但这些从现象得出的原因,只治标而不治本。因此,本文从制度的角度对艺术体操在高校开课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旨在从根本上探讨我国当前艺术体操在高校的开课现状,并促进艺术体操在高校的发展。 一、艺术体操在高校开课现状 通过对大量文献资料的查阅发现艺术体操在高校的发展不容乐观,相关的研究资料甚少。其中于巍巍(2007)[2]在《湖南省高校艺术体操选修课的现状调查及发展对策研究》中通过问卷调查法对湖南省高校形体健身类选修课00—06年开设情况发现,湖南省在这7年间仅有2所高校开设了艺术体操课,7年间的增长率为0,相比体育舞蹈在这7年间,由最开始的4所高校增到11所高校,增长率高达63%。黄波[3](2007年)在《我国艺术体操软化式发展的初步研究》中在对全国部分高校330名学生调查中也发现,有42%的学生不知道艺术体操是一项什么运动,而知道的大多数也是通过媒体途径知道的。58%的同学没有参与过艺术体操(包括参加练习;观看比赛或表演)。从前人的调查我们不难发现,目前艺术体操在高校的发展正处于知名度小、开课率低、学生人数少等困难。 二、艺术体操在高校开课现状正式制度反思 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4]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指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公开和实施的行为规则。学生在学校中的一切活动都受着各种制度的制约,而“组织和制度能够向群体成员提供一般性的刺激因素和注意向导器,引导成员行为”[5]因此,高校中的各项教育制度及行为准则对身在其中的学生有一定的制约性。 (一)对教育制度的反思。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学校教育也在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型,但由于应试教育和围绕高考指挥棒转的学校教育现状根深地固,对学生体育活动发展设置障碍,使艺术体操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困难。 1.重智轻体评价体系。 在我国,由于应试教育体制,高校以下的各级学校中体育成绩占学业成绩的比重通常非常小,这使许多家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忽视孩子的体育技能学习。一些地方的高中为了提高自己的升学率,体育课甚至名存实亡,这直接导致通过高考进入高校的大学生体育基础薄弱。学生本身体育基础的薄弱使学生在学习艺术体操的过程中感觉困难,从而挫败学习信心,使学生越来越不喜欢艺术体操这门课,从而阻碍艺术体操这项运动在高校的开展。 2.教学模式。 近年来,高校扩招学生人数的增多已经使高校体育教学面临着许多现实问题,学生人数多,活动场地有限已经成为各高校棘手问题。但多年来,高校艺术体操教学中教学模式的落后,重技术的教学思想导致了许多学校艺术体操课限制学生选课,满足不了扩招后学生上课的需求量。另外,教材的陈旧、学习内容的枯燥降低了学生对艺术体操的喜爱程度以及后续的推广力度。 (二)对体育制度的反思。 体育制度是体育运动发展的重要因素,体育制度的颁布与实施对于体育运动在高校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当然,艺术体操在高校的发展也受制于体育制度的制定。 1.《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文件执行不利。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体育新课程标准》等是我国教育部门颁布实施的具有指导性和强制性制度性文件。对我国学校体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许多学校违背上述规定,占用体育场地,这些都为艺术体操在高校开课情况持续下降埋下隐患。 2.重“竞技”对学校艺术体操的影响。 在我国,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导致了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长期重视竞技性体育的发展,对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重视不够。这就使我国国民整体上把目光聚焦在奥运会等大型体育比赛上,导致我国艺术体操人才的培养方向也放在奥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上,没有注重长远发展,群众基础没打好,一味的追求高水平,使艺术体操在群众中无人问津。更谈不上在学校开展艺术体操项目了。 3.体教分离和政府垄断的竞技体育体制对高校艺术体操的影响。 竞技体育,尤其是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对青少年的体育行为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6]。在艺术体操发达国家,学校是重要培养艺术体操人才的地方,如世界艺术体操强国俄罗斯,不仅在20世纪30年代就己把艺术体操列入大、中、小学的体育教学大纲,并且从幼儿就开始进行艺术体操练习,以锻炼意志品质和培养审美意识[7]。但是在我国,竞技体育从学校中分离形成一个相对独立而封闭的竞技人才培养体系。这就使高水平的艺术体操运动员无法容入学校,竞技艺术体操的重要示范和引导作用在高校艺术体操教学中没起到任何作用。 三、艺术体操在高校开课现状非正式制度反思 非正式制度指人们在社会生活过程中约定俗成、共同恪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价值观念、风俗习惯、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在现实社会中,一些非正式制度对高校的艺术体操发展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一)传统价值观念的制约。 保守的观念会阻碍事物的创新发展,使其生命力下降,在高校艺术体操教学中不难看出有些老师不能扩展思路提高教学效果。更有许多体育老师甚至有体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认为艺术体操是“软指标”这种片面的看法[8],一些高校的学生也对艺术体操认识有偏见,他们只看到竞技艺术体操,以为艺术体操就是由“高、难”动作组成,而没有认识到艺术体操基础、大众性的东西。这些传统价值观念严重影响了艺术体操教学的正常进行,影响艺术体操在高校的全面普及。 (二)第五届大运会取消艺术体操比赛的影响。 由于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开始不设艺术体操比赛项目后,一些高校、体育院校艺术体操教学似乎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和方向,一些学校甚至也取消了艺术体操这门课程。甚至有些人预言艺术体操将在高校消失。影响了艺术体操人才培养。从而艺术体操进入无人教、无人学的恶性循环。 四、从制度根源扭转艺术体操在高校开课现状的建议 (一)体教结合促进艺术体操在高校的发展。 体教结合是我国现在体育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我国体育发展的未来趋势。只有体教结合才能充分利用社会、学校的体育资源。逐渐把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转移到学校教育中培养。当竞技艺术体操在高校蓬勃发展起来时,它在学校才真正起到激励和引导作用。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投入到艺术体操活动中。 (二)加强宣传教育。 传统观念等非制度因素的转变需要较长的时间,要充分利用近来年我国举办的各种大型运动会比赛的时机。艺术体操作为“奥运争光计划”的运动项目,在各大赛事上的表现是一个难得的宣传机会。高校行政主管部门应借鉴各国在大型运动会是怎么对国民体育及大众体育进行宣传、扶持,来进一步加深和提高艺术体操在我国高校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最终实现学生对艺术体操传统观念的改变和全方位的认识。 根据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制度是制约艺术体操在高校发展的根本因素。因此,要想改变高校艺术体操的开课现状,必须先从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制度的高效率后,在采用各种可行办法来推动艺术体操在高校的发展。 公共艺术论文:理工科大学公共艺术教育的困境与对策 一、公共艺术教育的困境 根据2011年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艺术学已经单独作为一个学科门类与理学、工学并列,而传统理工科大学是以理学、工学为主干学科发展起来的,艺术学的教学活动没有历史的积淀,无论是从学科背景、师资队伍,还是整个学校的校园文化氛围,与综合院校或文科类院校相比都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人文学科力量相对薄弱 从1992年开始,一些较大的理工科大学合并了农、医、师等院校成为综合性大学或者多学科门类的理工科大学。但在高校扩大规模的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全国大部分的理工科大学还是在自身的基础上增设了人文学科院系,这些人文院系的设立大都是在学校开设的人文社科公共课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时间相对较短,其专业设置、学科力量、师资水平一般很难赶上综合性高校的人文学科。所以,理工科大学目前的人文学科设置在整体上还是相对薄弱的,再加上理工科大学本身对人文学科的重视力度和资金投入普遍不够,没有同理工科大学的其他专业同步发展,也造成了理工科大学的人文学科发展缓慢,没有形成坚实的有利于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开展的人文学科体系。 (二)校园人文类学生社团影响力不够 高校的艺术教育,除了专门的课堂教育以外,还需要依赖大量的学生社团来组织各项活动。目前,理工科大学虽然成立了许多社团,但是人文艺术类的学生社团却不多,而且不论是社团的学生规模、水平,还是社团的影响力都远远不及那些理工类学科社团的影响力大。 (三)公共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不够 理工科大学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师一般来源于学校专门引进从事公共艺术教育的艺术专业人才和学校的人文社科类院系的专业教师。由于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一般都是选修课,对教师的知识广度、深度和授课水平,乃至个人知名度和魅力,都有相当高的要求,所以承担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师压力还是很大的。为此,公共艺术教学现状,带来师资队伍不稳定、教师教学积极性不高。 二、艺术教育的认识误区 各理工科大学虽然按照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2002)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的要求开展了艺术教育,但是各高校在具体实施艺术教育的过程中仍遇到诸多困惑和困难,对艺术教育的理解也存在一些偏颇之处。 (一)没有把公共艺术教育作为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制定学生培养计划时,当把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列入正式第一课堂教学时,个别理工科大学的决策者认为没有必要,认为是占用了专业教学时间。蔡元培先生早就提出过要对大学生进行美育熏陶,而公共艺术教育则体现了对于人的个性培养,这是养成健全人格的重要内容。原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也说过:“没有美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由于当代社会大众文化中庸俗化倾向的挑战,加强艺术教育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一项重要任务。公共艺术教育是理工科大学教育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既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21世纪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没有把公共艺术教育看作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 有些理工科大学把校园内的艺术教育仅仅看作是丰富校园文化氛围,满足学生业余娱乐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将公共艺术教育上升为学校素质教育层面进行规划和建设。其实各种艺术活动如绘画、舞蹈和唱歌等是体现人类精神发展的重要领域,生动的艺术教育可以帮助学生培养高尚的审美情操,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实现自身人格的全面发展。因此,公共艺术教育是当前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平台。 (三)没有把公共艺术教育当成激发大学生的智力及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有些理工科大学虽然将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作为课堂教学列入了培养计划,但与整个人才培养计划存在“两张皮”现象,没有真正从专业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艺术课程布局,往往局限于有哪一类艺术课程教师就开哪类的课程。从多年的人才培养实践中得知,公共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具有特殊地位,对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特别是在激发学生进行形象的、想象的直觉能力,培养学生想象力和严肃的审美品位等方面具有其他门类教育所无法替代的独特功能和特殊作用。艺术素养对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真正有利于提高理工科人才培养的质量。 三、公共艺术教育的具体举措 (一)健全课程体系 在公共艺术教育实践过程中,应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把提高公共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纳入到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体系之中,通过改革,不断调整和优化课程结构,加强第一课堂的建设,使艺术教育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更加符合艺术教育规律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把公共艺术教育课列入学校课程评价体系。目前,大部分理工科院校都将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按照选修课进行实施和管理,此性质决定了这些课程必须满足学生的需要和要求才能真正开设,若存在教学质量不好、课程内容匮乏,自然会被学生“淘汰”。同时,这些课程授课时间一般都安排在晚上或周六、周日,教务管理中往往疏忽对这些课程的日常督导。所以,必须将公共艺术课纳入到课程评价体系中,保证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理论教育与艺术实践相结合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开展公共艺术教育的必然要求。在开展艺术教育活动中,遵循教育规律,在重视艺术理论教育的同时,必须十分突出艺术教育的实践性,着力于提高学生对艺术自主学习的兴趣和能力。比如学校要重视大学生艺术团这个平台,把艺术教育落实到器乐演奏、声乐表演、话剧排演、舞蹈训练、书画作品等具体艺术实践活动中,提高他们的艺术实践能力和水平,并通过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巡礼”,参与“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走出校园、走出国门进行表演等方式,展示公共艺术教育成果的同时,也展示出各个学校大学生的风采。 (三)做好艺术教育的组织和制度建设 第一,理工科大学要建立公共艺术教育的组织机构。学校要明确分管公共艺术教育的校领导,成立类似于“学校文化素质教育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对全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规范管理,对有关公共艺术教育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在开展公共艺术教育过程中,承担公共艺术教育部门与教务处、学工处、宣传部、团委以及人文社科类专业院(系),必须密切配合,既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积极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学校的公共艺术教育工作。 第二,做好理工科大学公共艺术教育的各项制度建设。理工科大学要根据公共艺术教育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制定相应的制度内容。 (四)加强艺术教育的专门师资队伍建设 理工科大学要从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生培养的需要出发,按照公共艺术教育应具备的人才队伍素质的客观要求,专兼结合,多措并重举,努力做好公共艺术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和规划工作。为加强公共艺术课程的管理,高校需要聘请包括教学名师、专家,坚持对公共艺术教育课程进行严格的审查、试讲评比活动,推行教师多媒体课件进课堂的“准入证”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对公共艺术课程的教案、课件进行考查;同时,把公共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列入学校教学督导组的督导对象,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通过这些措施,来确保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加强各种条件的保障力度 理工高校要加大艺术教育的经费投入,这些经费主要包括日常建设经费、课程建设经费、大学生艺术团活动专项经费、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专项经费等,来保证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正常运转以及各类艺术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在教学技术手段方面,一是要为公共艺术课配备完善的多媒体教学设备,二是要为大学生艺术社团配备乐器及图书、音响、影像资料等。在活动场地方面,高校要营建专门的艺术教育场馆,满足艺术教育课程的教学、实践的需要。 (六)突出自身艺术教育的独特性 目前,许多理工科大学都是以理工为主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高校,一些院校还专门设立了艺术院系。今后,理工科大学还要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要逐渐形成自己的公共艺术教育规律,进一步结合学校实际,形成理工科大学公共艺术教育鲜明的特色。但各个学校都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尤其是学科建设和服务领域,所以公共艺术教育要与本校特色相结合,努力打造出本校的品牌和优势。 结语 公共艺术教育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专业教育,开展公共艺术教育建设的根本宗旨是育人,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托公共艺术教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把加强公共艺术教育作为人才培养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坚持将艺术教育作为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活跃学生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三是坚持艺术教育普遍规律与学校实际相结合,逐步形成符合理工科大学人才培养特点的模式,实现艺术教育更加深刻、更高层次的价值;四是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分类指导,针对全国招生、生源层次多、艺术基础差别大的大学生群体,构建不同层次的艺术教育。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工商管理市场经济研究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工商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与工商管理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本文将以工商管理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为着手点,针对目前市场经济中工商管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分析,从而提出在市场经济中将工商管理有效运用的具体措施,希望能够在理论等层面上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工商管理;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联系;基本内涵 0引言 工商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能够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的规范性与稳定性,同时,市场经济也是工商管理工作实施的前提与基础,只有市场经济发展足够好,工商管理工作的价值和作用才能够得到凸显。本文进一步探究工商管理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以此在探究过程中发现并且寻找相应的规律,促进工商管理在市场经济中能够更好地发展。 1工商管理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 事实上,工商管理的存在是为了规范目前市场的经济秩序与政府在经济方面的统治秩序,能够进一步在趋于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实施宏观调控,促进资源得到更为优化的设置。而市场经济发展是商品经济发展产生的必然结果,并且针对市场趋利性的基本特性而言,其也是社会文化发展以及社会体制建设的必然发展需求[1]。工商管理与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着一定内在联系,二者互相影响,相辅相成。若是没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也就没有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更没有工商管理存在的必要。但是缺乏工商管理行为,经济发展也就缺少了管控能力与自律能力,很多市场经济行为都缺少相应的管理与监督,而市场经济在失序的情况下是不能够正常顺利发展的。所以有利益关系的存在,就会导致市场经济中的不同对象之间存在纠纷,这一点是由市场经济趋利性因素所导致的。而工商管理能够以相对权威的角度,根据目前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根据所设立的工商管理办法以及工商管理制度,对不法商贩以及不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与责任管理,最大程度上对我国的市场经济进行维护。这些都是工商管理与市场经济之间所存在的内在联系,只有正确认识了工商管理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握二者之间的发展规律,才能够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更好地开展工商管理工作,落实好工商管理工作。 2在目前市场经济发展中工商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我国为了加强对市场经济以及市场经济行为的监管,设立了一定的工商行政等部门来进行相应的工商管理工作,但是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中,工商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使得目前的工商管理依然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首先从工商管理的制度层面上进行分析,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电子商务方向,很多工商管理制度已经不能够满足多元化的经济行为需求[2],所以其基本管理行为与管理体系都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执行力,同时也不能够满足目前社会发展需要,在基本管理与管控观念上面临着改革与更高的挑战。工商行政部门如何在明确目前经济发展现状的同时,合理进行工商管理观念的转变也是目前市场经济发展中工商管理的首要工作。另外,工商管理是一种较为宏观的管理行为,所以想要合理进行工商管理行为就需要从根本上完善管理组织结构,但是现在的问题就是工商管理的组织结构并不能够满足工商管理工作的需要,不合理的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目前工商管理执法能力的提升,使得工商行政部门的大多执法行为不能够落实到位。比如地方政府与工商行政部门之间的直接冲突,阻碍了工商部门进行相应的行政行为等。除此之外,在工商管理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理人才,政府在进行工商管理方面的人才招募时很多都不是走常规的招募程序。所以致使目前工商行政部门缺乏相应的人才[3],并且没有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来促进其自我能力的提升,所以目前的管理人员普遍没有树立正确的工商管理观念,不能够正确认识到工商管理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所以这些都是目前市场经济发展中工商管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只有在明确这些问题的基础之上,才能够针对问题进行相应的改进,以此促进市场经济与工商管理的共同进步与共同发展。 3在市场经济中优化工商管理运用的具体措施 3.1完善工商管理制度与行为办法 想要在市场经济中优化工商管理的实际运用,就需要在了解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完善工商管理制度与行为办法。事实上,工商管理制度在1995年就已经得到初步建立,即《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4],经过近些年不断的修订,也在具体的工商管理组织结构与管理职责上进行了相应的划分与明确。社会发展迅速,很多经济行为已经不能够用传统的工商管理制度去进行约束,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实施的过程之中,工商制度规定的《广告管理条例实行细则》中就有部分内容与其不符。所以国家之后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促进工商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所以,完善工商管理制度与行为办法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在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因此从制度方面着手,才能够为落实工商管理工作奠定制度基础,从而提升工商管理行政行为的执行能力。 3.2在工商管理进行中完善管理组织结构 在工商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完善管理组织结构,有两大益处,一方面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济的监督,扩大监督范围的同时也能够增强监督力度[5]。另一方面有利于内部管理的和谐发展,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工商管理行为,促进工商管理行为的顺利实施。所以在完善工商管理组织结构的过程中,需要与地方政府的其他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交流机制,良好的沟通是一切管理活动进行的前提。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很多工商管理行为都难以落实到位,所以建立良好的合作管理并且完善管理组织结构也是目前工商行政部门需要实现的重要目标。 3.3提升工商管理团队的综合素养 在关注一些工商要闻时,一些工商管理行为不能够落实到位很大程度上与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有关,所以为了顺应目前社会发展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工商管理团队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充实自身,提高整个管理团队的综合素养。比如目前网络的发展也在不断壮大,想要落实工商管理工作,还需要提升网络监管能力,从而进一步维护网络市场秩序[6]。在近期的工商管理中也提出了“增强四种意识,更加高效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的口号。所以工商管理团队需要从多方面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比如电子商务消费维权、防范利用预付消费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如何去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等,这些都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工商管理团队提出的挑战。 4结语 在目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工商管理行为仍然存在着不足,使得目前的工商管理工作还不能够满足当前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需求,我们需要在明确市场经济发展与工商管理之间内在联系的基础上,通过管理组织结构的完善、工商管理者素养的提高以及工商管理制度的优化等多方面加强工商管理在市场经济中的有效运用。 作者:刘冀 王骄洋 杜恺 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高职艺术设计教育市场经济研究 摘要: 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市场机制的成熟与完善,科技教育文化已经完全融汇到经济一体化当中,中国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成为探讨的话题。国内艺术与设计专业的毕业生学生每年数以万计,其中大中专毕业生,这主要是在广告,包装设计和室内外装饰设计等行业中。高职艺术设计专业的教育大多承担着室内外环境设计与施工,广告行业的人才培养任务,但在职业教育中的艺术与设计专业的学生与生产能力的经济需要相缺乏,艺术设计教育的高职院校之间的差距市场经济之间的互动。然而现代产业需要的是知识面广泛,能力强、适应能力优等各方面的素质,而学生从学校到工作的角色转换过慢,是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无法操作,能力偏低,实践操作非常薄弱,职业能力素养相对较低。因此,找到合适的科学的改革,艺术和设计人才的培养和合理的互动方式。 关键词: 高职教育;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市场经济、互动 一、高等职业的的作用 高职教育的培训与其他教育不同。高等学校是国家创新的主体,高职教育在高等教育中扮演者特殊的角色,和培训机构有着不同的地方。培训是由社会上的机构有计划和有组织的专门的训练。英文training也说明培训是一项社会性的实践活动。而教育是由教育机构有计划和有目的的培养活动,是传递社会经验的手段,是培养人的一种现象。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类型是不同的,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的类型的鲜明特点,然而职业培训是一种社会性的学习活动。职业培训是按照不同的知识和技能,对需要培训的人员进行训练,根据学员的身份进行训练。 二、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几年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依据高职人才的培养要求,结合学院的“六双”人才培养模式,并采取“123”人才培养运行形式,即:“1”,是指紧紧围绕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为宗旨的“1条”主线。“2”,是指采取校内、校外“2者”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方式。“3”,是指“3个”阶段层次,第一阶段是在校内的四个学期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学习。把学生的理论知识打扎实,动手的操作能力有稳步的提升;第二阶段是实训阶段,参考真实项目案例,结合项目进行教学,强化学生的动手操作和实践能力。第三阶段是就业前的实习阶段,通过到实习公司和企业进行学习,获得较为真切感受的经验,让学校和企业的“零距离”对接。 2)实行“一专业、多方向”培养。 根据专业职业岗位及岗位群的要求,实行“一专业、多方向”培养。即在前四学期进行理实一体化教学内容过程中,对于职业能力通用的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用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等知识模块满足不同学习者需要,构筑专业基本能力平台;第四学期末集中2个月实行“一专业,多方向”培养。 三、市场经济背景下高职艺术人才的互动性 互动模式是市场经济产生后最经常使用的词语,大的范围包括社会运行的领域,如生产、物流和消费。小的范围指的是人民的日常生活起居等。 1)实现教的互动。 教育目标的培养是教育的基本问题,对于高职艺术设计专业如何实现国家教育总目标需要进行探索。目前而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要符合社会需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建设。1 2)实现学的互动。 培养良好的创意思维是高职艺术设计的教育核心思想。在原有的教育理念限制了创造思维的培养。创新艺术设计具有一定批判性,灵敏度、流畅度和原创性是它的主要特点。“灵敏度”是指具有某种敏锐的观察能力,洞察事物的分析能力,从专业的视角,去分析和把握事物的规律。“原创性”是指用创造性的思维进行的创造活动,没有抄袭和模仿。 3)实现研的互动。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生产、建设和管理的应用人才。因此离不开社会和企业的需求。实现校企合作,充分合理利用社会力量办学,创造出具有模范式的实习基地有校内和校外两种方式。校外实习基地是学生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过门石,校外实习基地的有效建设,对于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有着强化的作用。 4)互动的形式。 在当下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的全面化中,高职教育要符合国际标准,找准发展的形式。糟糕的设计、抄袭和雷同的设计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更会带来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恶性循环的结果就使得设计水平下滑。高职艺术设计人才要加强危机意识,建立起良性循环模式。只有这样,发展高职艺术设计教育才符合国际教育的发展潮流,走出具有中国特色高职教育道路。2①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不是简单的双证重复性的叠加,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对“双师型”教师的标准界定为: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一是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二是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所以只有教师具有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提升,才能名副其实的建设双师队伍,对于学院的发展起到真正的帮助。②产、学、研一体化。产、学、研深入整合。目前高职设计教育忽视高职教育的社会属性,忽视了专业领域的研究,忽视了新科技的方面。在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方面显得尤为不足。高职设计教育的培养教育不能直接服务于市场经济。要加强之间的有效链接,建立于经济密切的横向关系。建立合作办学机制,使得学生在学习时就能实践操作。让学生的作品和成果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四、总结 着眼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是向着“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必然选择。随着信阳经济的快速崛起和教育事业的蒸蒸日上,艺术设计要与市场经济紧密联系形成互动。信阳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应着眼于实际,并关注社会的需求和发展趋势,探索符合学校和社会的各面的需求,调整出符合实际的教学模式和结构,适应新的学生的教学内容,优化教学体系,创新教学手法,打造一个适合市场经济的产、学、研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出具有学校型和社会型的综合素质团队,通过教学的改革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探索多样化的管理方式,解决高职与市场的互动关系,在教学中更加有针对性,为市场经济的快速腾飞注入新鲜的活力。 作者:翟翌辉 单位: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行业取得了突出的进步,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将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发挥不同经济体系的最大化作用,禁止出现经济不协调的情况。房地产经济隶属于市场经济,因此市场经济的变化对房地产行业有重要的作用,如果存在干预机制不合理的情况,则必然会增加管理难度。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强化市场管理力度,保证房地产行业的有序发展。 一、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不协调的原因 针对经济发展形式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整个干预过程中必须及时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明确后续干预形式的要求,进而探究切实可行的发展措施。以下将对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不协调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价格和价值出现不协调 根据房地产价格形式和价值形式的变化,必须及时对价值形式进行分析,基于已有控制机制的特殊性,如果出现价格过高的情况,则必然会扰乱市场秩序。近些年来随着房地产价格变化比较明显,甚至出现泡沫经济的情况,和市场经济发展方向是相反的,因此很难保证房地产经济的有效发展,减少经济风险。 (二)干预形式不合理 基于已有发展形式的特殊性,要制定合理的宏观调控形式,避免出现控制机制不合理的情况。在后续干预过程中政府的干预形式有重要的作用,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干预机制。在实践过程中,存在干预机制不健全的情况,无法在第一时间对市场发展形式进行了解,进而出现控制形式不健全的情况。 (三)资源应用不合理 房地产经济处于开放式管理形式,在实践过程中必须灵活应用资源,体现出资源应用形式的要求。在具体控制过程中存在土地规划形式不合理、开发形式不合理的情况。由于我国资源比较少,人均占有量少,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能源矛盾的问题,使其适应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形式的要求。 二、如何保证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 基于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及时对经济形式进行调整,使其适应协调发展形式的要求,进而促进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以下将对如何保证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进行分析。 (一)调整房地产商品价格 根究房地产经济发展形式的要求,在后续控制阶段,如果不及时对其进行控制,则会出现经济泡沫的情况,增加市场经济的风险。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及时对房地产商品价格进行调整,强化控制机制。控制控制好房地产商品价值决定价格市的价格并不说一定要强制性将房产价格降下去,应该按照房地产商品的价值制定相应的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过高成为制约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明确价格变化形式,调整工序矛盾,及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整,保证房地产市场处于稳步发展的状态。 (二)强化金融监督形式 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控制机制对整体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在整个干预过程中,要及时对房地产经济进行调整。金融监督管理形式采用的是大规模发展形式,为了避免出现价格控制不合理的情况,必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及时对房地产企业的信息进行了解,提升监控管理力度,及时对贷款机制进行调整,进而保证资源的合理应用。在干预过程中,要及时对存贷形式进行分析,灵活应用资产形式,降低高风险贷款风险,保证市场经济和房地产经济的有序发展。 (三)进行经济转型 当前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如果控制不当必然会出现转型机制不协调的情况。政府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发挥主导性作用,应用杠杆经济原理,鼓励相关房地产企业应用智能化发展形式,此外对购买的住宅区进行环保设置。如果存在控制不合理或者经济发展机制不明显的情况,则必然会经济发展造成消极影响。此外房地产建设形式必须以低碳环保为建设目标,和市场经济发展保持一致的步调。如果房地产建设不能以低碳环保为建设目标,则必然会出现控制机制不合理的情况。 (四)合理应用激励政策 基于房地产设计形式的特殊性,在后续干预过程中,则必须从现有发展形式入手,结合后续控制形式的要求,合理应用激励政策。市场经济发展必须树立战略发展目标,制定合理有效的经济发展形式。政府在发展过程中,要及时调整贷款形式,吸收更多的购房群体对这种住宅的关注。实践证明,政策的激励政策势必会带动房地产经济向着低碳经济的转型,工作人员必须在已有设计基础上,调整经济发展形式和干预机制,使其适应整个发展形式的要求。 三、结束语 近些年来我国房地产经济取得了突出的进步,为了调整房地产经济发展形式和市场经济干预形式,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对控制机制进行分析,控制经济发展形式,采取合理有效的宏观调控形式,必须发挥房地产经济的最大化作用,带动市场经济发展,重视转型发展机制的要求,及时对其进行总结,对房地产经济加以控制,这样才能发挥出房地产经济的积极作用,进而促进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同步发展。 作者:王威 单位: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局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市场经济研究 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特征 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立足于阶级社会本有的特点,而不是将他的研究基础直接划归在以往的政治经济学家的意识形态里。比起以往的经济学家,马克思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而不是像那些只在经济知识范畴中游走的经济学家们,因此,对于那些“自己也不知道他在为什么服务”的经济学家,他们又怎能将人性问题科学地在经济学领域中发挥出来,即使像斯密那样对过去的经济学进行了批判,使得“时代具有人道精神了,理性起作用了”。的确,这样的进步是有利人类社会的,商业中应当存有人道意识,这样会缓解人们之间因为激烈的竞争而出现的人性危机。但是斯密的理论仍然没有真正意识到商业运作本身的缺陷,也就是说,商人的目的最终是回归私欲的贪婪之中,这是普遍的现象。另一方面,在资产阶级社会关系中,经济学研究的进程比之过去其他阶级社会时期都要进步,这是社会生产力提高的一种结果。但是,“经济学家们都把分工、信用、货币等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说成是固定的、不变的、永恒的范畴”,这样就脱离了对社会生产力以及社会生产关系的正确理解,即“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因此,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对于客观事物的把握程度是全面的,并且把经济学的那些意识形态很好地做了一些转化,至少超出了一些伪善的表象,还原了发生在阶级社会,尤其是存在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那些真实意图。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客观性存在于一定的结构基础上,这种结构基础主要表现在他将一种人格性关照到了经济研究领域,而不只是将经济学视为纯粹的知识体系或是一类意识形态。例如,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在社会生产力的推动下俨然会失去平衡状态,这涉及到了生态环境、能量资源等问题。人类生产行为本身就是打破了自然界的生态和谐,特别是在工业生产大步迈进的阶段,这种对自然界的干涉甚是严重。因此,在对经济学本身的基础研究中,资源问题的出现就已经涉及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面对这种本有的缺陷,人的生产行为本身应当有所注意,因此,关于资源的应用问题就是一个与人密切相关的范畴,包括马克思以后的人类对生态问题的反思都与资源的利用行为有着根本的联系,最为突出的联系就是人为因素。在人类社会生产最基本的环节中就涉及到了人与自然界存有的关系,那么,这样的经济学自然而然的就要赋予人格化形式,证明经济学体系也是处于一个有机体中,而绝非是人的某种意识形态。另一方面,除了这样的基础外,异化劳动本身的存在又成为了马克思经济研究领域中的又一个事实,而且人也因为经济行为进入到了经济领域,使得经济学研究范围就被赋予了人格化形式,即它的研究导向以及研究目的总是与人的社会生产关系相结合,同样也始终没有离开过对于人的利益的关注。这是马克思研究经济问题的基础模式,他选用这样的基础作为他研究的视角,自然要进行全面的了解与分析,从这一层面上也证明了马克思及其经济学研究有着必然的准确度,即科学性。 二、市场经济意志的形成 我们首先要注意到的就是马克思对于商品交换所涉及到的一些基本问题,这也是他的一个基础性研究,即“政治经济学从商品开始,即从产品由个别人或原始公社相互交换的时刻开始。进入交换的产品是商品。但是它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在这个物中、在这个产品中结合着两个人或两个公社之间的关系,即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另一方面,在对商品交换过程的阐述中,对于商品所有者的确立是说明了市场本身存有的伦理性,虽然是以人格化的形式表现,但是人们的经济行为却实实在在地被归结在这个市场范围内以及被制约着。另一方面,对于商品监护人来说,由于商品自身的限制,商品需要监护人,并且监护人“必须以意志寄存在这种物内,并且以这种身份,发生相互的关系”,因此,商品交易的过程就是实现了交易者彼此的利益,“他们必须互相承认私有者的权利……它总归是在契约的形式上——是一种意志关系,并在其中,反映出一种经济关系来”。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就被人们的经济意志所支配,这样的经济意志致使人们之间的经济权利通过买卖关系实现,而且其本身也是一种契约的形成。人以各自的经济意志代表了商品实现其价值,以人的意志将自身与商品的关系确定为人是商品的所有者,并且人们之间通过各自的经济行为来完成交易过程,因此,市场本身的性质就是具有人格化的,即“经济舞台上的人物,一般是当作存在于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的人格化”。商品自身没有意志,表现出的是完全平等性,而人的意志却致使商品之间出现了不平等,这也就是商品与商品所有者的一种差别。商品所有者的利益需求,或者是自身的经济意志,使得商品产生了外在化缺陷,即人自身的需求差异推动了商品交易的形成,也就是商品才可能进入市场被交易,从而人的经济意志也就是市场经济意志的体现。就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言,是其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即商品的有用性是人产生经济意志的对象。每一个具体的交换行为又体现了买卖双方对同一商品不同利益的所需,对商品的所有者来说,商品的价值并不体现在其使用价值上;对于非所有者来说,商品的价值是其使用价值。因此,商品的价值是促进整个商品交易的基础,这既是商品存在的价值体现,又是人的经济意志产生的条件。整个的商品交换基础就是人对商品的需求以及人们彼此维系的买卖关系,这也是市场被人的经济行为所确立的基础,人与商品之间的关系也就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市场交易中达到了彼此利益所需。但是,市场经济意志不能只是在经济学意识形态下去继续维持,即依靠表象的特征将市场本身视为一种机械化体系,一味追逐物质利益的最大化,一般状态下是将私人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商品交易本身的人道存在与需求。商品交易过程体现的人道需求的基础是维持一种平衡性与合理性共存的状态,其意图是在合理的基础上达到交易者彼此之间的利益最大化,或者是接近最大化,而不是单一地去实现某一方利益最大化,如果商品交易出现了只能实现某一方利益的最大化,那么这其中就显示出违背公平正义的道德原则。尽管商品交易本身带有一种契约形式,但是没有市场伦理的要求也很难保证商品交易的公平性,即人们之间不可能存有合理的交易行为,更谈不上公平性。私人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在平衡性的导引下才可以称得上合理性,否则只出现某一方获取最大利益,那么这意味着买卖者之间出现了非正义行为。商品所有者自身的经济意图很明显,就是利用自己所占有的商品以便换取可以满足自身需求的其他商品,在这之间,每一个商品占有者都希望自身通过交易可以得到适合的商品,适合自身就足够了,而不是为除过自身之外的人着想,只要他自己实现利益就可以了。这是人的经济意志的普遍体现,因此,在纯粹个人利益的需求下人们之间更倾向于存在一种契约形式,而并非是属于道德伦理关系的自然形成。即“每一个商品所有者,都只愿意为那有使用价值可以满足本人欲望的他种商品,换去自己的商品。在这限度内,对于他,交换只是个人的过程……但同一过程,不能同时对于一切商品所有者,是只为个人的,又是只为一般的社会的”。因此,“从一个商品所有者的观点看,每一他种商品,对于自己所有的商品,都是特殊的等价,自己所有的商品,对于其他一切的商品,则是一般的等价。但一切商品所有者所处的地位都是一样的”。这其中体现了人的经济意志与人的某种本能有直接关系,尽管市场作为一种实现经济目的的媒介存在,但是也深受人的这种本能所支配。在经济利益的关系下,货币的出现也就成了一种现实需要,即“这种商品的自然形态,成了社会公认的等价形态了。由这种社会过程而充作一般的等价,就成了这一种搁在一边的商品之特殊的社会机能了。它成了货币”。货币的产生,“是交换过程的必然结果”,而且这也影响着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出现了一种对立,因此,人的经济行为又逐渐的被外在因素所牵制,也就是在其本能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自身经济行为的复杂性,即“为商业的便利起见,这种对立,有在外部表现出来的需要。这个需要,引起一个独立的商品价值形态,且不绝进行,终于使商品分化为商品与货币。劳动生产物越是转化为商品,这一特殊商品,也就越是转化为货币”。通过货币形式所连接起的私人利益又会扩大到国家经济利益,而市场始终是持有这种经济利益的中介,货币的价值就根深蒂固地存在于商品的价值交换中,同样也深入人的经济行为中,成为了经济意志的一种对象,同时也影响着人的经济意志。 三、货币与经济意志的形成 货币在整个市场的交易过程中发挥着自身的商品职能,这是货币这种一般商品从特殊商品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形态,同时也说明了货币存有一种独立性,主要是指它在交换价值中充当了一种适当的价值形态,并且通过这种唯一性也将自身与那些只拥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对立了起来。另一方面,由于货币的这种普遍适用性,使得人们的经济意志深受货币的影响,即引起了人的金钱意识高涨。由于“货币形态是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的反射”,因此,人们对于其他商品只是一种出于本能所需的积累,而且受到物质本身性质的限制。但是,货币就不同了,人们储藏货币的目的俨然已经超过简单的生存需要,而是一种被人们对于价值形态的错误理解所引发的强烈欲望。马克思对这种现象的描述使得我们可以准确把握这一现象,也就是“当商品转化为货币时,交换过程所给于货币商品的,不是价值,只是特别的价值形态。这两件事情的混同,使人误认金与银的价值是想像的东西。又因货币的某种机能,可由某符号代替,又引起了一种错误:认为货币本身也是符号。但这种错误包含着一种预觉。那就是,一物的货币形态,不是该物的不可分离的部分,只是隐藏在该物后面的人类关系的现象形态”。因此,人们也就是习惯于贮藏一种“人类关系的现象形态”了,尽管货币商品有它的实体存在,但是这根本的现象就是马克思为我们所解释的那样,所以人们对于金钱储存与致富意识的真实原因都应当清晰化、明朗化。从另一方面来看,人们对于货币的欲望不断上涨的趋势俨然直接影响到市场的经济意志,即市场本身需要社会伦理制度来调和,而且市场逐渐在人们被货币的支配中也受到支配。从某种程度而言,相关的社会制度以及伦理道德也在力图保护人们的这种欲望,而且对于社会制度以及伦理道德本身而言,只要保护了人们这种私欲的顺利交易或者是人们货币交易的安全进行,那么它们才可以成为伦理道德以及合理的社会制度。因此,在这里需要了解到的是,人们在现实社会关系中不能用绝对的道德理念去要求现实的每一事件或是行为,正如同人们对于货币价值的错觉一样,可是在现实的市场商品交易过程中,这种错觉并不妨碍商品的交换,反而人们更需要被保护起来。因此,合理的社会伦理关系在此更能体现出它的价值,即对于人类普遍欲望以及行为的保护,那么对于市场伦理道德而言,它也超不出这个范围,也就是说人的普遍需求才是伦理道德的价值体现。因此,市场的经济意志本身就是人的欲望的普遍化,而对于这种普遍化欲望的保护才是人们所希望的伦理道德,这就是人的现实需要,也是一种经济意志存在的证明。然而,就是在人这种本有的缺陷中才会需求合理的经济制度,因此,马克思的理论更是在科学与道德相互结合的形式下突出了其经济批判的客观原则,而且这种客观原则将与社会伦理需求形成一种必然性。 作者:周娟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师生思政教育市场经济研究 一、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难点 (一)受改革中出现的社会问皿的深刻形响,学校一些师生信仰缺失、情绪焦蹂、关系复杂化。l、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动摇了师生员工的政治信仰。由于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出现了一些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生活腐化堕落,以及失职、读职等现象。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部分师生不能正确看待腐败现象,情绪低落、思想消极,甚至改变了人生观和价值观,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党和政府的信任出现动摇,丧失了共产主义信仰。2、社会收人分配差距过大,校园不良风气草生,人际关系复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社会收人差距日益扩大,校园里贫富差距非常之大。部分校园的奢靡攀比之风流行,拜金主义蔓延。由于少数富有者的收人来自腐败、违法,导致了一定程度“仇富心理”产生。家庭收人、地区收人和行业收人差别较大,引起师生心理失衡,关系复杂化。3、较严重的失业问题导致师生心理焦虑,影响学风教风。在经济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不少产业工人下岗、失业,同时隐性失业大量存在,加之大学的扩招和我国第三个就业高峰的到来,就业形势愈加严峻。部分大学生不能正确认识,便会产生思想困惑和焦躁心理,因而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继而影响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学校的学风、教风建设难度进一步加大。4、网络经济及对外开放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新经济概念已被广泛接受和实践,互联网和计算机的普及面不断扩大,师生接受信息的速度之快、内容之庞杂使人始料不及。网络化既给师生提供获取知识、开拓思维的便利条件,也给师生在面对大量的负面信息的同时,在心理上对思想政治的正面教育产生抵触。特别是西方腐朽思想和西方文化猫权的渗透,使得部分学生浮躁虚荣、逆反情绪强化、责任感淡化、心灵空虚,更谈不上正确的信仰追求。 (二)市场经济下师生员工对思政工作认识的误区。市场经济的价值、竞争规律和利润最大化的运行方向,客观上与传统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形成矛盾和反差。第一,利润最大化原则与重理想、信念、道德、责任等价值取向之间形成矛盾;第二,自主性原则与坚持集体主义原则之间的矛盾;第三,等价交换原则与上级决定、领导安排、计划调配之间形成反差;第四是竟争性原则与团结友爱、平等互助、共同进步之间有不相容之处等。这些矛盾的存在,导致人们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认识产生种种误区:1、对立论:认为市场经济不需要思想政治工作,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就会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二者不可兼容。2、无用论:认为发展市场经济要靠物质、金钱作调节杠杆,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思想政治工作是空口说教,既不解渴,也不当饱,没用。3、替代论:认为教学科研搞好了,思想政治工作也就搞好了。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就是教学、研究压倒一切、替代一切。4、悲观论:认为市场经济给思想政治工作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师生的思想价值观、道德观都发生了变化,想使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效果太困难。由于思想认识发生偏差,陷人误区,导致了有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本身缺乏积极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在行为上被动、消极,甚至干脆放弃。在一些学生中存在只重视科技知识学习,忽视思想品质修养的现象;在教师中,存在只顾教书,不注意育人的现象。 (三)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方式方法与新的形势不相适应。一般来说,学校思想政治队伍中科班出身不多,而由于社会认可度不高,使科研的精英集中在理工领域和非思想政治的人文研究领域,加上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的陈旧,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专业素质与理论素质都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具体表现在:1、观念陈旧。思想认识没有摆脱传统体制下思想工作中的“左的”、“权威”、“管教”等观念。2、工作方式方法老化,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习惯于学文件、读报纸、写心得、谈体会等说教灌输,缺乏灵活性、主动性、实效性,容易让师生产生排斥心理。3、思维方式单一,缺乏创新意识。面对师生员工价值取向多元化、学生犯罪、违规低龄化、师生民主意识强烈等现实,不能提出最有效、最及时的方法去解决、引导,多向思维、工作手段和方法的创新较少,遇到问题显得无所适从。 二、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思想政治工作的难点的产生,既有客观形势变化的原因.也有思想政治工作自身的原因.新形势下,要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为学校思政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和环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旨在维护社会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弥补制度缺陷、完善社会行为规范,从根本上缓解和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社会问题。比如,完善、落实《反垄断法》、《个人所得税法》;将分配政策倾向于效率调整为倾向于公平等,解决贫富收人悬殊问题;落实存款实名制和领导干部个人收人申报制、离任审计制等,以遏制腐败。政治上要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经济上,保持经济适度稳定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以缓解失业、待业带来的社会压力,进而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同时对全体公民进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人们懂法、守法、用法,并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事的氛围。一旦社会进人了良性循环,出现机遇均等、利益分配合理、竞争公平的和谐社会环境,那么,失衡的社会心理就能得到矫正,师生心态就会恢复正常,其行为就会受到主题建康的心理机制的有效控制,再行思想教育.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认清市场机制与思想政治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走出认识上的误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使二者达到统一。1、要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思想政治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导向、激励、启发、教育功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创造了新的机遇。市场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集团的分化、生活地位的改变,社会矛盾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要解决这些矛盾,除了建立和完善社会运行机制外,还必须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引导师生员工对改革充满信心,以国家大计为重,提高自我调控能力,防止各种负面影响的扩大蔓延,维护学校和谐稳定。2、要认清发展市场经济与思想政治工作本质上是内在统一的,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发展过程,而是以发展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政治、科学文化、思想道德全面进步的过程。发展市场经济,人是根本。青年将成为市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就是要用先进的思想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作用在于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它还通过作用于师生的思想、心理、意识,发挥调节、疏导、激励、引导补充作用。同志指出:愈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愈要适应新的形势,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党全社会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直接关系到我们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能否取得成功,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取得成功”。3、走出认识误区,在实践中把发展市场经济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我们要坚持教学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两个任务一起上,两付重担一起挑,两个成果一起要”,“两手都要硬”,“防止一手硬、一手软”。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教学和管理当中去,做到教学、管理与育人相结合。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要纳人各系部、各部门中层干部业绩考核体系中去,纳人员工的工作任务中去,确保把工作落在实处。 (三)立足学校自身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强化与新形势相适应的观念。为适应新形势,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加快自身改革。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针,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中不断变化的环境、对象、内容、要求、条件,确立五种观念:1、系统观念。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其复杂的结构和运动规律,需要从科学管理人手,制定目标、划分层次、把握环节、采取措施,这样才能避免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和零碎性,才能充分提高工作效率。2、前瞻性。前瞻性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必然要求,高质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预见性,即工作目标、内容、方法要走在师生思想发展的前面,并根据目前师生员工思想发展和事态可能的发展方向,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发挥其说服、疏导、教育、激励的功能3、民主平等观念。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政工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平等观、民主观,塑造良好的人格形象,充分尊敬师生的人格、师生的权利和师生的尊严,抛弃那种以权势、以资历、以学识压人的猫道作风.4、利益效益观念。作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应该引人利益效益原则,因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离不开利益和效益。利益要求是人最基本的权利,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动员师生为人民利益而奋斗,也要善于保护师生自身的正当利益,把精神、道德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这是利益效益原则最好的落脚点.5、科学观念。树立科学意识是现代社会给人提出的要求之一。作好思想政治工作也必须具有科学意识,表现在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遵循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知识与方法上。比如,吸收和运用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知识经济、新经济等知识,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各系部都要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政工队伍,坚持年轻化、专业化的用人标准,特别是从未来发展的战略眼光出发,挑选那些政治素质好、思想观念新、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专业知识和开拓能力的青年教师,充实到政工队伍中,提高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五)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探索有效方法,目的是要寻求工作的实效性,达到工作的预期目的。近年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实践中探索出很多好的工作方法,诸如心理咨询、平等对话、树立典型、目标激励、情理并施、人格感化等。针对新时期人们的思想、心理状况,思想政治工作要引进科学的管理理念,要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科学管理系统。近年来各校基本建立了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专职政工队伍为骨干、教职工广泛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有效的运行机制有:竞争机制、激励机制、规范机制、奖惩机制、评估机制等。要按目标预测、结构层次、程序环节进行动态管理,要用辨证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实施动态的管理操作,从而建立一个完整的科学管理系统,使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球鞋市场经济研究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零售产业也借着东风大幅度扩张,直接体现在消费者购卖力上。之前中国的鞋市一直处在不温不火的状态,人们购买大多以满足需要或者实用性为主要目的。而近五年了鞋市却愈发地火爆,表现为某些限量版球鞋的价格飞涨、外来sneaker文化、名人效应、国内仿造也的兴起、营销策略、倒卖市场的繁荣、年轻人的消费观念。这一切正如近些年来房地产业的迅速膨胀,充斥着当下人们心里内心的浮躁和欲望。 关键词: 消费观;饥饿营销;名人效应;倒卖 Sneaker本意橡胶底帆布鞋,sneaker文化真正的起源于1908年第一款匡威鞋的问世。后来球鞋文化的多元化和发展,sneaker直接与球鞋挂钩了。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北美为主的sneaker文化流入,这种情况在中国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逐渐发酵。其表现和原因大概有以下八点: 一、超过通货膨胀率的溢价 airjordan11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自从2009年以后每年都会复刻一次。2000年的发售价120美金至2015年的发售价220美金,十五年涨了100美金,差不多翻了一倍。结合通货膨胀率,2000年的120美金大概相当于现在的173美金,也就是说实际这双球鞋15年增长幅度为47美金,增长率为27%。然而现实生活中自从2009年开始,人们实际购买到的价格也一直在攀升,比如aj11大灌篮现在市场均价是432美元,也就是说人们平均要多花高于售价212美金的价格才能买到,溢价率为96%远远高于27%的增长率。 二、球鞋文化的传播 以亚新体育为代表的中国最早的一批sneaker领导人把这股潮流引入中国后,结合中国本土特色很多年轻人接触逐渐深入了解sneaker衍生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sneaker圈子,同国外的sneaker圈一样,每个人都想拥有一双与众不同的球鞋,并以收藏到某些限量款为荣,伴随脸书推特和微信朋友圈传播,总能看到一些人晒刚刚得到的球鞋。 三、名人公关 NBA赛场上球星们的精彩表现往往带动他们脚上穿的球鞋的大卖,诸如科比詹姆斯杜兰特库里为首的球星们的个人签名球鞋倍受球迷追捧。最近几年耐克阿迪达斯也对中国市场愈发重视,毕竟有那么一股强大的购买力存在,每年夏天休赛期都会有一批接一批的球星来访引发巨大轰动。场下很多歌星,演员本身就是潮流的引领者,球鞋自然也是必备品之一,诸如侃爷韦斯特,他的椰子系列签名球鞋以其超前卫的设计和独家营销方式,每次发售总能引起巨大的轰动。透过名人代言,强烈暗示一般人只要消费这些产品也可以达到和名人一样靓丽的形象,对于不满自身现状的消费者来说,便是一种透过代言商品的消费来满足并成就个人梦想的消费行为。 四、仿造行业的兴起 球鞋市场的巨大的利润吸引不少地下作坊以及不法小工厂选择铤而走险,以低廉的价格生产出大量的防止球鞋以满足难以正价买到球鞋的消费者需求。每天我们都可以看到某知名网站X宝以远低于发售价的价格销售数以千计万计的球鞋,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人们对于球鞋的强烈需求。他们简单易得,不需要话费太多成本就可以是消费者本身获得满足感。 五、营销模式 以耐克为首的球鞋品牌,每次发售一款aj正代球鞋的时候总是加上限量抢购,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无论上线上还是线下甚至产生人流过多造成瘫痪的状态,几乎每年年底发售最经典的aj11总能听闻新闻报道美国因为抢购球鞋发生枪击案。耐克的饥饿营销模式不得不说取得了巨大成功了赢得口碑的同时还赚的了大把钞票,几乎所有球鞋迷以原价抢到乔丹球鞋为荣。后来阿迪以及国内的李宁也纷纷效仿都取到了不错的绩效。 六、球鞋转让 球鞋市场和消费之间滋生的另一个消费方式就是球鞋转让市场。市场之火爆如同当年的房地产一样。有些人为了赚取差价抢购到球鞋就拿来变卖,也是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的原因之一。甚至有一些大贩子联手垄断鞋市,积压球鞋导致价格居高不下。据著名球鞋评测网campless统计2014球鞋倒卖金额已经超过10亿美金在二手球鞋市场依然火爆,某些限定版球鞋在二手市场还能卖出比原价高出数倍的价格。2015年第一季度北美最昂贵的10款单品,很荣幸能看到中国定制版鞋迷俗称的“天津喷”能够以1694美金高居第一差不多是11000左右的价格,是原价的六倍左右,而侃爷韦斯特的代言设计潮鞋yeezy750boost以1416美金紧追气候同样要是原价的4倍,2015年第一季度北美销售额排名前十的鞋款第一名差不多是2到4名的总和,188w美金之多一个庞大的数字。从2015年3月31日截至目前为止ebay显示的球鞋销售量已经突破2000万。 七、年轻人消费观念 法国学者德博里亚说过,sneaker族收藏球鞋已经超过了消费者本身的内涵,更突出消费品本身的内涵,消费品所代表的社会身份的符号价值。富贵,浪漫,时髦,前卫,归属等象征衍生的价值散发出符号的魅力球鞋的主要消费人群年龄段在13岁到30岁之间的年轻人以大学生为主,他们叛逆,张扬渴望表现自己,sneaker文化融入街头文化后,鞋更是成为“武装”的必不可少条件之一。欧美时尚大军攻陷中国市场后,日韩风也跟着席卷进来,街头潮牌vivimAape还有香港潮牌i.t..都是年轻人弄潮范本。一些单品诸如著名日本潮鞋设计大师山本耀司设计的y-3黑武士,藤原浩设计的编织鞋。不仅仅是要穿的舒服也要穿的好看,穿出型来。追求颜色绚丽多彩款式设计的新潮,搭配上也要下一番功夫。大学生的攀比心里推动球鞋文化的发展。他们常常因为穿了某位名人代言的鞋子限量和价格而鸣鸣得意,有的同学会通过在没有这类鞋的面前穿了显示自己的高人一等,而之前没有购买经历的同学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也开始省钱买此类限量版球鞋,无形之中算是加快了球鞋文化的传播。 八、中国人消费水平的提高 随着中国鞋业消费市场容量的不断膨胀,中国除了是世界上最大的鞋类产品制造基地外还是第一大鞋类消费市场,在2012年的时候已经逼近3000亿。从2007年开始呈不断增长趋势,平均增长率为10.2%。2009年是一个巨大转折点,消费增长率不断爬升,2011年更是达到顶点,结合之前最初一张表,2011年也是中国球鞋圈价格发生质变的一年。城市化全面加速,物价飞涨,货物膨胀,产能过剩这些因素都在影响零售鞋业的发展。专家预计2017年,市场鞋类消费总额将达到4450亿。 九、长久压抑的欲望 说到底,对奢侈的渴望是一种无形的压抑。改革开放前全国人民大部分都是很清贫的.现在大妈们开始疯抢降价黄金,上班族青年排队抢购打折香奈儿,还有学生党们省吃俭用购买球鞋。不知不觉生活追求发生变化,曾经遥不可及的奢侈在如今却变得可以如此“亲民”。穷怕了,所以挥霍起来也就很少顾忌。憋的太久,释放出来也就显得很疯狂,正如这疯狂的球市。欲望不会维持太久,慢慢的人们就会产生厌倦和麻木,继而催生新的对奢侈的欲望,工厂就会加班加点生成更多款式和配色的鞋子来满足鞋市的需求。 作者:刘卓航 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研究 内容摘要: 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和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改革进程中的两项重要内容,二者有着密切联系,市场经济是创新公共管理制度的现实依据与经济基础,而公共管理制度又能反作用于市场经济,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因此,在改革实践中,应当对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和市场经济引起高度重视,深入分析二者的相关性,为促进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的协调发展提供有效依据。 关键词: 公共管理;市场经济;制度;相关性 我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成功转型,在这一阶段,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的革新都在持续地进行。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为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管理制度才得以创新、发展。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内,加快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和发展市场经济将是两项重要使命,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将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深入分析二者的相关性,从而为促进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的协调发展提供有效依据。 一、公共管理制度与经济制度的差异 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管理制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要对公共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就必须了解公共管理制度所具有的功能。公共管理制度作为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制度,其功能必然与经济制度功能有着明显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目标不同,前者以获利最大化、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后者则以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为目标;二是价值追求不同,经济制度追求的是经济效率、经济效益的最大值,公共管理制度追求的是自由、稳定、民主、公正的社会秩序;三是标志不同,经济制度的标志主要为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率,以竞争性资源优化配置为追求目标,而公共管理制度则是法律、民主的制度,以结果的统一、和谐为追求目标。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商品流通比计划经济时代更加自由。然而,市场经济仍然受制于国家调控,所以市场也必然会受到政府部门的干预,可见市场机制并非万能的,同样也存在一些缺陷。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会受到国家宏观干预,而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就能实现市场经济的完全自由,但实际上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实现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形态,基本上每个国家都会使用“有形的手”,以确保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这也是市场经济形态的共性。管理和经济运行的本质都是人类的行为活动,所以我国在市场经济转型初期要想对改革进行深化,就需要调动起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改革区域,承担其相应的职责,将创新公共管理制度作为第一要务,将推动市场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对二者进行协同发展(赵秋兰等,2014)。 三、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的相关性 (一)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其通过市场机制让经济活动适应供求关系变化、符合价值规律要求,将社会资源配置到效益最好、需求最大的环节中,从而实现劳动生产效率和社会效益的提高(陈希,2013)。市场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这种全新的经济形态也自然对公共管理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刘太刚,2014):第一,要求公共管理制度要对政府角色进行正确的定位,同时要重新明确政府与社会、企业、市场、事业单位、公民等组织及个人的关系;第二,要求将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作为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政府要从“无限”变为“有限”;第三,要求树立法制、服务、以民为本的公共管理理念;第四,要求调整公共管理的手段与方法,将过去命令式的单一化管理转变为服务式的多样化管理;第五,要对公共服务进行改革,不仅要对机构进行改革,还要对人事进行改革,构建一套规范的管理体系和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市场经济的上述要求让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成为了一项迫切的任务。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其自身的特点与运行原则,让人们的利益观念大为改变,造成了社会利益分化,强化人们的主体意识,对于改变社会统治结构,实现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具有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广大群众的利益观念被唤醒,人们往往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参与公共管理进程。市场经济带来的利益分化,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组织化程度,同时也促进了第三部门的形成,让公共管理主体日益多元化,从而逐渐提高了群众对公共管理主体的制衡作用。在公共管理越来越复杂、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热情不断提高、社会主体越来越多元化的情况下,就必须对公共管理制度进行创新,以满足多元化的公共管理需求。创新公共管理制度,首先可以增加公共管理体系的回应性、开放性,对群众的意愿、需求及时地予以回应,同时为公民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畅通的渠道;其次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可以对公共管理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制定公共管理主体的行动依据与行为准则,以确保公共管理活动能够高效、有序、规范地开展。总之,在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下,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的冲突越来越明显,对制度创新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制度创新又是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可见市场经济是进行制度创新的直接动力,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二)创新公共管理制度能够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公共管理制度自身也是发展变化的,并且还能通过政治保障等来支持、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对制度进行创新后,公共管理质量也会相应的提升,高质高效的公共管理服务必然有助于开拓市场经济发展新局面,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地发展。1.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制度作为经济体的支柱,创新制度必然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市场经济并不是计划经济直接催生出来的产物,而是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公共管理主体也发挥出了极大的推动效应。市场经济的建立是无法脱离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而独立存在的,这是因为制度的创新决定着市场经济中的多种因素,比如外界对待经济活动的态度,经济活动的地位等等。市场是一个十分广阔的环境,其会对市场经济产生决定性作用,个体在开展经济活动时,往往容易因缺乏对市场的整体把握而盲目操作,在此情况下,引入政府或第三部门进行调控,将很好地规避经济活动的混乱与大幅波动。权利部门在对市场经济运作进行干预时,需要法律、制度相关体系的支撑,所以要让市场经济按照预期轨道发展,就离不开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各类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宏观干预。2.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有助于实现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其最终目的都在于规范行为,可见制度对于个体和社会都具有重要作用。创新公共管理制度,就是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制度的行为规范作用,同时创新的制度也能对国家调控、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引,以改变市场的无序、混乱状态,保证经济活动能够在稳定、良好的轨道上运行(侯一麟,2012)。要想让市场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不仅以社会环境为依托,更需要创新公共管理制度,因为创新公共管理制度能够直接提升公共管理水平,减少社会环境中的各种安全隐患,为经济活动的运行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环境,从而确保生产活动能够顺利地进行。此外,前文提及的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二者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但这种关系只有在良好的政治环境下才是成立的,也就是说没有良好的政治环境,市场经济是不可能持续发展下去的。由此可见,对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创新也不可忽视,如果不重视政治体制的改革,必然会对经济发展产生阻碍,同时也会影响生产力的发展,这也提示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是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 四、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明确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相通的要协调推进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和市场经济发展,首要任务就是要认识到二者的本质作用具有相通性,二者的本质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邓小平理论认为,市场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而高效、合理、科学的行政及政治体制又是市场经济的有效保证,所以公共管理制度与市场经济都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目标服务的,二者在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李宜强,2015)。因此,我们应当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立足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同推进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经济是创新公共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同时将促进市场经济完善、发展作为最终的目标与归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变革、发展的目标与方向,是上层建筑变革、发展的经济基础与现实依据”(汪小波等,2011),可见上层建筑变革与发展必须依附于特定的经济基础,其能对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市场经济分别归于上层建筑变革和经济基础范畴,所以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必须依赖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制度创新的经济基础与现实依据,要进行制度创新就必须从市场经济着眼,深入分析其要求与特性,结合经济规律明确制度创新的方向与目标,再通过创新实践达到预期的目标。在本质和现象层面,市场经济都是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同时还为制度创新指明了目标与方向,制度创新只有以市场经济为基石,将促进市场经济完善作为最终目标,安排新的制度服务于市场经济,才能确保市场经济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克服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市场经济是一种科学、高效的经济运行模式,其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拥有独特的优势,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市场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比如:市场经济造成的利益分化可能导致功利主义思想倾向;在市场经济下,人们更多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物质当先,更容易滋生拜金主义;市场经济运动原则泛化可能滋生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市场经济的竞争特点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引发社会矛盾,等等。市场经济的这些负面效应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阻碍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不可否认,公共管理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公共管理的强制性是制度创新的根本,而这一强制性有源于其社会合法性,政府的合法性取决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力量,可见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并不完全符合效率逻辑,并且制度创新还会受到制定者个人偏好、社会科学知识等的限制。鉴于此,要实现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充分认识到二者的局限与不足,并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防范和弥补,尽可能地减小其负面效应,使二者的积极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制度的创新也能加快市场经济的完善,保障市场经济平稳、有序地发展,与此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二者存在的不足与局限,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规避,使二者的积极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以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驾护航。 作者:陈程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 摘要: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依法治国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只有坚定地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关键词:依法治国;市场经济;社会主义 任何社会形态都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所以,作为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着上层建筑的依法治国,即市场经济是依法治国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主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关系主要受国家控制,各经济主体听命于国家的行政命令,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很少拥有自己的选择权;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大相径庭,经济关系主要靠市场的力量来调节,配之以有限的国家宏观调控,各经济主体是独立的,需要靠自己自主经营,命脉掌握在自己手中。但是,各类经济主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并不是无条件得到担保的,必须坚定地贯彻依法治国的战略,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各经济主体实现真正的独立和自主。 二、市场经济的竞争性 人的需求是无限的,而社会资源是有限的,人的需求无限性与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永恒性矛盾。这个矛盾的存在,会使不同群体之间为争夺资源而展开竞争。毋庸置疑,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只有展开激烈的竞争,优胜劣汰,才能更有效地实现社会资源的配置。但是,参与竞争的主体必须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开展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理想和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各竞争主体为了追逐利润的最大化,避免遭受淘汰的残酷现实,使出浑身解数,无视公平公正竞争的规则,做出许多令人发指的“道德失范”之事。恶性竞争的现象频频发生,恶意价格战、恶意贬损对手、假冒伪劣、虚假广告……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的竞争,不仅会损害对手的利益,而且会损害消费者甚至是国家的利益,是极度不可取的行为。为了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规则和秩序,必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强调法治的重要性,依靠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的正当竞争,规范引导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 三、市场经济的契约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们存在的普遍的行为模式之一就是通过交换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契约或合同是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是区别于其他经济体制的标志之一。契约精神能够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是现实生活中存着许多违背契约精神的“霸王条款”,比如说餐厅谢绝自带酒水、营业厅捆绑销售流量套餐等等。因为各经济主体都是机会主义者,为了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抓住一切机会,不惜损害别人的利益,达到自己的目的。为了弘扬正确的积极向上的契约精神,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契约只有在法律确认下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法律保障下才能得到履行,只有在法律引导下才能富有活力。 四、市场经济的平等性 市场经济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是承认市场主体作为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独立平等的地位。自由平等是市场经济发育的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去单一的公有制变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各类经济组织、某些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均可依法从事市场经济活动,于是出现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局面。这些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不论其规模大小都能够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享有其应有的权利,并且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国有企业不得依仗其强硬的政府支撑恶意压制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所有经济主体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需要用法律的强制性保证各类经济主体处于同等地位、同一起跑线上。 五、市场经济的开放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各国的国内市场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全球化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下的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我国积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因此,伴随着这种全球性的经济开放与发展,各国的市场行为都必须要与国际市场的各种行为接轨。为了确保这些接轨行为的规范性与高效性,各个成员国家必须承认和遵守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国际市场贸易行为规则。综上所述,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主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契约性、平等性和开放性,以及市场经济中最终的产权制度都必须以法治为前提,只要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强调法治的重要性,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获得长足发展。 作者:张玲花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互惠经济到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基诺族作为中国的山地少数民族之一,其传统经济形式是以刀耕火种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初级农业。在这种经济形态中,经济与社会是嵌合在一起的,经济活动与教育、宗教、歌舞等形式不分彼此;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依据的是互助,互惠互利原则。然而经过化,特别是经过山地、林地制度改革和引入市场经济之后,基诺族的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嵌合关系被打破,经济变迁与社会文化变迁不再同步。基诺族的经济形态由互惠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在此过程中,出现基诺族传统文化的快速变异。 关键词:基诺族;经济形态变迁;嵌合 今天,当我们用经济人类学的眼光来审视中国各个民族的经济形态的演变情况时,不由得想到了经济人类学家卡尔•博兰尼,他认为就社会与经济的关系而言,社会是首要性与支配性的。在他看来,在十九世纪之前,人类的经济是附属于其社会关系之下的,经济对社会而言,是一种“嵌入”的经济,也就是说经济是镶嵌于社会体制之中的。博兰尼认为,虽然没有一个社会不依靠一定的经济制度而存在,“但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前没有一个时代的经济是受市场的控制(即使是大体上)而存在的……事实却是:在交易上图利从没有在人类经济上占过如此重要的地位。虽然市场的制度从石器时代后期就已普遍出现,但它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只不过是从属性的。”①然而到了十九世纪,社会成了市场社会,市场经济不再是“嵌入”社会,而是相反,市场宰制了社会。 具体到中国的情况,我们知道九十年代以后,中国逐步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日益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了。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些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前,经济形态处于自给自足或者是处于互惠经济中的各个民族,他们在从传统经济形态向市场经济演变的过程中,其变迁的实质是如何的,这种变迁与各个民族的社会文化的关系又是如何的,是值得从事民族经济研究的学者关注的,因为这样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民族经济变迁与社会文化变迁的关系。本文即是应用博兰尼的理论来分析中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之一的基诺族②的经济演变情况,从而来探讨在此过程中基诺族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一、基诺族的传统经济形式③ 20世纪50年代以前,基诺族的经济生产,实行村社土地公共所有制,处于以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为主,以狩猎、采集等为辅的经济状态。 1.刀耕火种山地农业 基诺族聚居的基诺山和散居的地区全部是山地,没有成片的坝区。农业生产全部在开垦的山地上进行,是典型的山地农业。刀耕火种是山地农业的主要耕作方法。通常在春节后或上一年底开始砍树,待被砍倒的树木晒干后便焚烧,烧后的草木灰布满地面成天然肥料,有的厚达一二寸,此后稍事平整即行播种。耕地采用轮种制,轮作时间有一定年限,一般为烧一次荒种一年,少数种二年,然后丢荒。 2.狩猎 在基诺族的传统经济中,狩猎是基诺族男子的主要副业,也是基诺族获得肉食来源的一项重要活动,在经济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基诺山原始森林里动物繁多,基诺族人传统狩猎对象大致可分为兽、鸟、鼠三大类。他们常用的狩猎工具是:外地买来的火药枪,自制的弩,用棕绳搓成的支在鸟类通过的地方的扣子,设在野兽常走的路上的弯弓,打马鹿、麂子、野猪、野牛、老熊等的毒箭和跳枪。基诺族打猎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村社组织的集体打猎。第二种打猎的形式是几户联合起来打,即谁家发现较大的野兽踪迹,便约几户一起去打。第三种形式是个人发现后自己去打。 3.采集 采集是基诺族女子的主要副业。基诺人经常性的副食蔬菜靠采集,于是妇女们在农业劳动中必背一个大背箩,以装随时采集到的各种野菜、竹笋、菌子等。大多数采集物现采现吃,有的需经过加工,存放着以备常年食用。在湿热带森林中植物繁多,可以采集食用的野菜类有:耳朵菜、青树的果与嫩叶、梨板菜、马蹄根、芥菜、薄荷、鱼腥草、野豌豆、刺五加、香椿、大刀豆、麻根、橄榄皮等。竹笋类有:甜竹笋、若竹笋、毛竹笋、麻金竹笋、大泡竹笋、斑竹笋、金竹笋等。竹笋可以鲜吃,也可以经过泡、晾、烫、腌、压、浸等加工后贮存起来,常年备用。菌类有:木耳、鸡枞、牛舌菌、奶浆菌、大红菌、辣菌、白参等。菌类多数随采随食,但如木耳、鸡棕、白参等亦可晒干贮存,常年食用。果类有:芒果、毛荔枝、青果、涩梨等。此外还有人工培植的香蕉、芭蕉、黄果、桔子、泡果、番木瓜等水果。块根类有:青山药、绿山药、硬壳山药、黄山药、四菱、蘑芋、芭蕉根、滕萝卜等。虫类有:蝉、蚂蚁、蝌蚪、蟋蟀、酸蜂、蜂蛹等。 4.传统经济形态存在的条件 基诺族以刀耕火种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高原山地农业自成体系,其存在的条件主要为:(1)生产的组织形式即氏族长老制。长老集团发挥着维护氏族土地制度、组织实施刀耕火种生产等重要职能;(2)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即以氏族所有制为主的土地占有形式;(3)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足够面积的至少被规划为十三大片的林地,以资轮歇耕种;(4)足够多的森林为狩猎和采集各种动植物提供可能;(5)与刀耕火种各阶段和环节相联系的符号体系和农耕礼仪,起到对传统知识的强化和传承作用。 二、基诺族经济形态的变迁 1.农业生产方式的变迁 传统上,基诺族村民的经济生产是以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生计经济形式。后来受傣族影响,到四十年代开始开挖小块的水田,出现一定的水稻种植。特别是到化时期,农业学大寨,又改造了一些梯田,开挖了一部分水田,水田农业成为人们生产的一部分。与此同时,水田改造破坏了大量森林,但传统的生产方式在人们的生产中仍占主导地位。这种生产形式基本解决了村民的温饱问题。1982年和1983年基诺山分别实施“林业三定”“林业三定”即划定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地、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和“两山一地”“两山一地”即责任山、自留山和轮歇地划分到户。政策,基诺族土地集体所有制被打破,山地、林地、水田等逐渐承包到户。同时当地政府提出了“以林为主,在粮食自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多种经营,综合发展”杜玉亭:《基诺族识别四十年回识——中国民族识别的宏观思考》,载《云南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第61页。的发展思路,茶叶、橡胶、砂仁、西番莲等经济作物被大量引进和种植,因而山地面积变得越来越小,传统的轮歇耕作形式变得越来越难以为继。特别是九十年代初期以来的一段时间,上述作物价格可观时,村民更是大量种植经济作物,部分村民甚至不再耕种山地,改以种植经济作物。这时期,部分经济收入较高的村民有能力购买诸如电视机、摩托车和农用拖拉机等生活、生产用具。然而19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上述经济作物价格的普遍下跌,村民的经济收入也随之下滑,放弃山地劳作的村民又开始耕种山地。今天,国际资源市场等因素像只看不见的手在影响着基诺族的日常生产、生活,村寨居民往往只能被动去适应。例如,2001年基诺山砂仁价格为70~80元/千克,但仅过1年砂仁每千克的价格仅为28元左右;再来看橡胶,据村民讲,在基诺山橡胶一般要种植7—8年后,才能开割,而在泰国已经出现了栽种4年之后就能开割的橡胶树,并且其出产的胶,价格仅为西双版纳这边的一半;西番莲也一样,刚种植时价格很好,家家户户都种植后,价格马上下跌。很显然,国际市场的变动情况已经与基诺山各个村寨村民的生产、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了。 2.集镇贸易的兴起 目前在基诺山与村民直接发生作用的集镇主要有三个:(1)勐腊县的勐仑镇;(2)基诺山基诺族乡政府驻地;(3)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允景洪。基诺族村民骑摩托车或驾驶拖拉机来往于村寨与上述三个集镇之间,这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此举一例为证。在勐仑镇,曾经出现新老两个农贸市场“争客”的现象。老的农贸市场为了保证自己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经常到半路抢购社区基诺族村民的农副产品,然后拿到自己的市场出售,而新的农贸市场的做法是允许附近村寨(包括巴卡社区)的村民进入市场出售农副产品,卖不完的由市场负责全部收购;另外新的农贸市场管理者请附近寨子(包括基诺山的三个寨子)的村干部吃饭,并且还发给每个村干部200元钱。最后,新的农贸市场赢得了竞争。现在村民出售农副产品、野菜、野果等都在新农贸市场,并且每人每次要交纳2块钱的摊位费。显然,市场的力量已经介入到社区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成为居民不可回避的作用力。也就是说,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运行模式正在形成。 3.民间经济往来的变化 而在民间经济往来方面,也即村内交易上,外来的老板经常到基诺村寨收废胶、包谷、扫把花、野菜等,基诺人自己也开起了小商店、碾米房,甚至有的村民开着拖拉机,走村串寨炸米花。外来的商客和本民族的坐贾行商,一方面带来了山区之外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在改变着村寨的人际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基诺山也出现了雇佣关系,村民雇佣傣族、汉族为自己建盖房屋的现象也不再新鲜;基诺族村民到其他寨子或在本寨子承包工程也时有发生。显然民间经济往来形式的变化是基诺族传统文化解体的促动因素之一。传统的村民之间互通有无,互利互惠的关系正逐步消失。三、基诺族经济形态变迁与其社会文化的关系分析 1.经济变迁与技术文化的关系 进入到1950年以后,基诺山先后经历了五十年代初的“直接过渡”;1957年设置的基诺洛克生产文化站;1958年的民主补课,发动群众按既定比例重新划分阶级,对被划为地主、富农的人进行面对面的斗争,没收其浮财和底财,开展化运动;六十年代的;七十年代的农业学大寨;八十年代落实“林业三定”和“两山一地”政策;九十年代的市场经济等政策变动和社会变革,主要参考《景洪县志》编篡委员会:《景洪县志》之《大事记》,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版。渐渐地基诺族刀耕火种农业存在的各种条件消失或变迁了。 时期强调以粮为纲,基诺山有水、地面稍平的地方都把树砍光开了水田,而刀耕火种农业则被认为是一种“种一山坡,收一箩筐”的低效的、原始落后的经济形式,而成为国家欲加以改造和消灭的对象。此时的生产也不再由氏族长老根据传习和积累的经验来组织进行,而是由生产队来统一安排,记工分,吃大锅饭,显然刀耕火种的传统组织形式已被取代。而在六十年代中,基诺山的各种鬼门被堵死,各种与刀耕火种农业生产体系相联系的农耕礼仪、祭祀活动都被贴上了封建迷信的标签而被禁止,也无人敢再搞。接着在农业学大寨的运动中,人们战天斗地,为开梯田,大面积砍伐森林,加上修公路等活动,以至到80年代,整个西双版纳的森林覆盖率从五十年代初的65%下降到30%以下。尹绍亭:《人与森林——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刀耕火种》,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343页。可见基诺族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已遭严重破坏。而到1982年和1983年以后,基诺族的山地、林地都明确了权属责任,基本上承包到了各家各户,因而刀耕火种生产体系中的号地仪式也就变得多余了。并且由于山地不保土,连续种2到3年后,地内的表土变得越来越少,此时为恢复土地肥力,就需对地块进行轮歇,然而土地分配到各家固定使用后各家的地块数量和面积减少,原来连续耕种1到3年的山地,现在至少要连续耕种5到6年后才轮歇,因此以前靠天吃饭,现在就靠化肥、农药吃饭。毫无疑问,刀耕火种的原生形态已发生了巨大改变,与此同时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物质文化形态也发生了变异。生产使用的劳动工具如点播棒消失了,生产的刀耕形式被锄耕和犁耕所代替,种植的旱稻品种从几十种上百种减少到了现在仅存的十多种,而且随着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许多村寨的村民已基本不再种植旱稻,经过基诺人祖祖辈辈培育、种植的旱稻可能随着刀耕火种农业形态的彻底消失而消失。 基诺族刀耕火种农业形态的出现和发展是基诺族与高原山地森林生态系统长期互动的结果。“刀耕火种是山地民族的一种生计,是他们对山地森林环境的适应方式,是森林孕育的农耕文化,是一个山地人类生态系统,是一个文化生态体系。”尹绍亭:《人与森林——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刀耕火种》,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337页。然而,我们可以看到,今天这种文化体系即将全面退出历史舞台,出现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是生态环境的变迁,使得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丧失了,而更深层的原因是与之相联系的基诺族文化体系的整体变异。 2.经济形态变迁与制度文化的关系 传统上基诺族社会是以长老制为中心的均质化社会,对于这种社会制度文化我们可称其为“卓巴文化”,其包括的内容主要有:(1)卓巴等长老的产生机制即根据年龄自然传承;(2)卓巴等长老的功能发挥,即执行传统法规、调整村社内的各种关系、维护土地所有制等;(3)卓巴权威的象征大鼓;(4)卓巴等长老所主持的仪式活动,如选铁匠、祭鼓、跳大鼓舞、号地祭、砍地祭等。虽然此种文化曾受傣族土司统治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通过其在基诺山的人间接发生的,并且是基于基诺族的传统来进行的,因而“卓巴文化”的基本形貌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也因战争频繁政府无暇顾及地方建制的实质性运作,因而基诺山仍然延续着旧有的村社政治与文化结构;而从五十年代至今,经过多次建制变革和社会运动,基诺山各个寨子都建立了现代国家下的基层管理、组织形式。村社干部取代了长老成为基诺族村寨管理的中心。村干部在生产组织、仪式活动、调解村民纠纷等事务中取得了传统长老的角色。从前长老的权威是自然形成的,其权威的合法性是由村寨的传统所决定的,其年龄以及与年龄相长的经验是其发挥作用的依据。而今天村干部的权威来自上级政府或者说国家,其要保证的是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在村寨的无违,执行的是上级政府的决策。因而在村民心目中,他们是当官的。在仪式活动方面,以往长老们所主持的多与生产的世俗性相关联,代表着人们的各种祈盼和希望,长老们用神圣的方式实现着世俗的目的。而现在传统仪式的神圣性,随着世俗功能的减退而消解。人们在相信化肥、农药的同时,传统仪式的延续也就失去了群众基础和信仰基础,偶尔的出现也变成了纯粹的表演。公务员之家 3.经济形态变迁与观念文化的关系 传统的基诺族社会是一个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合为一体的社会,因而在生产方式的变迁过程中,伴随的是基诺人的社会组织制度、宗教信仰、伦理道德、财富观念以及认知方式的变异。以往基诺人生活的深山密林中充满着鬼怪神灵,有的树如大青树是不能随便砍伐的,有的水是不能喝的,而有的地方是不能大小便的,上山打猎时,山林中的一些动物是不能打的,如巴卡小寨的人就不敢打野牛,他们认为犯禁打了不该打的动物家里的牲畜会得病,而且时间、地点不对的行为往往会给行为者带来疾病,甚至夺走他的生命。在村寨的四周,在山地的周围都有各种鬼怪,为防鬼怪侵扰通常的做法是在家里面放置姜巴、在房屋的周围挂上达了,在地棚边栽种几棵姜、芋头、鸡公花、并挂达了,“这样鬼怪就不敢来了。”;而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从传统来看,基诺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相互协作,互通有无,形成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尊老爱幼,一家有事全寨支援的良好社会风尚;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基诺人信奉取之有度、用之有度的生态伦理。砍地、烧地时,大树都不连根砍倒,而是留着长长的树桩,烧地时也不把其烧死,等轮歇后不久其即又发新枝,因而传统的轮歇地生态易于恢复平衡。而且人们每次上山采集带回来的野菜、果子和菌子等仅为一次食用,而不囤积贮藏。在他们的观念中“今朝有酒今朝醉”是合适的生活态度,一方面是因为山林中有足够多的野菜、野果供采摘,有大量走兽可猎获,大自然就是天然保鲜库,今天用完,明天要用现去取来;另一方面在人们的欲求上,并没有积财的牢固观念,吃饱穿暖人们即可满足。人们的荣誉、名望并不依凭财富来建立,刀耕火种的经验技能、狩猎的技术、歌舞才能、巫师的灵异、仪式程序的掌握等,这些都是人们自我实现的希望所在,都是声威所出的源头。然而上述这些社会情景都渐渐成为了历史,人们对自然、对神的敬畏随着消灭封建迷信思想的运动而丧失,神灵越来越少,山林也越来越稀,人与人之间讲报酬、明算帐,同一村寨的人即使是同一家族的人搭次便车坐一次拖拉机都要出钱,为了生存、积财深夜2、3点钟就起床上集市占摊位卖菜成了人们的日常事务。另外偷盗现象也时有发生,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风尚正在改变,传统的仪式程序、节日内容、庆典活动正在消失或变异。并且随着电视等大众媒介的涌入,人们的审美趣向、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都深受影响。无疑,今日基诺社会同以往相比变化是巨大的。而这有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基诺族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分离。 四、小结 纵观基诺族的经济变迁过程,我们会发现,从其经济形式的实质内容来看,发生了两次较大的转变,一次是在五十年代,实行公社化后,另一次是在1983年到1990年以来基诺族山开展改革开放之后。在前一次转变中,基诺社会由传统的经济形式转变为计划经济形式,但由于计划经济实行的是村寨集体所有制形式,这种形式与基诺族传统的氏族、村寨共有共耕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而其文化与经济的相互关联性没有被完全破坏;社会文化变迁与经济变迁的速度差距不大;而在后一次转变中,基诺族被逐步推向了现代市场经济,文化的变迁与经济的变迁的协调关系基本被打破,经济的发展受制于文化的内容,而经济的变迁又深刻地影响文化的变迁,促使传统文化快速流失。而究其原因,就在于在两次经济形式的变化过程中,基诺族完成了从互惠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经济已经不再完全嵌合在社会文化当中了。因而在思考今天基诺族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的时候,必须把基诺族经济形式转变所带来的众多相关因素考虑进来,才能得出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会计法治与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提出,说明我国正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巨大转变和过渡。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以新修订的《会计法》颁布为标志,会计将有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迈进。本文首先提出了会计法治的内涵、分析了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然后分析了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关系,由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会计法治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其次从会计法律的普遍性和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分析了我国会计法治现状;最后从六个方面探讨了会计法治实现的条件。 关键词:会计法治会计法制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社会水平越高,会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信息系统,在经济转轨和法制化进程中将呈现全方位的变化。《会计法》的修订和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已初具形态,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环境和手段,为逐步实现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的过渡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市场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必须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会计信息,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 1.会计法治的内涵 所谓会计法治,就是把会计法规作为会计行为的绝对标准加以确定,实现会计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会计社会状态。会计法治是社会法治在会计领域的体现,会计法治不能脱离社会法治,阻碍社会法治进程的因素同样阻碍会计法治建设。在社会法治条件尚不具备时,会计法治同样无法真正实现。不能简单的将会计法规视为会计治理的工具以及如何完善和使用这个工具而已,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会计法律至上,绝不存在会计“法外特权”的法律秩序。会计法治的对立面是“会计人治”,就是在会计治理中否定会计法律至上的原则,企图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会计法律之上而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状态。会计人治也是社会人治在会计领域的反映,当前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应坚定不移的反对和消除会计人治色彩,坚持会计法治。 2.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由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法治 1.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权利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实体,承担着资产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基于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企业必须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外部的会计监督。会计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难依,从制度约束到法律化,从长官意志到依法理财,会计工作也从无序到有序,逐步实现会计法制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会计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 会计法制化需要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利益高度集中和单一化的体制架构下,是无法构筑会计法制体系的,会计行为是基于会计主体相伴而生的,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所形成的体制实施会计法制化,无异于运动员和裁判员合一的体制下,难以达到理想的法制效果。 2.从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 会计作为反映资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是生产经营者管理自己的经济活动的手段,是资金所有人对自有资金的运用进行把握和控制的方式。从会计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如何计量、记录经济活动是特定主体自己的事情,只是随着经济复杂程度加深及从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才使会计发展成一套行为规则,即制度。长期以来会计规制的目标一直是“会计法制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背景制度的变化,我们认为会计规制的目标状态由“会计法制”转为“会计法治”应属必然。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是经济落后国家制度变迁的达标。会计作为联结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纽带,在产权归属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会计法制在特定时期特定的历史情况下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一制度规则不能从根本上,具体地解决会计规制中除了法制不健全以外的其他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差、相关性低,严重失真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借助另一制度安排——“会计法治”。 3.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会计法治 会计法治是希望通过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维护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以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及其统一。改革使利益主体变得模糊,政策倾向不明显,宏观经济体制的转型与会计法制及最终的会计法治之间形成出现瓶颈,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市场的混乱,国家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国家宏观调控者的双重身份,在体制的转变中受到极大的损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成本过大。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的制度变迁尚未成功是一个原因,由于会计法制解决的是会计工作无法可依状态,而会计法治更多的是对既定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行为的认可与安排。会计法治状态下,由于对会计行为的约束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水平,所以就能在总体上控制会计信息被滥用的道德风险。 经济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包括两个层面上的涵义:第一个层面是产权数量的清晰。利用会计上的方法对产权界定、变更、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运动及其相关内容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产权数量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确认标准、计量记录方式、核算规则等,实质上就是一个会计过程。第二个层面是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即在法律上能否作为一个产权主体出现,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能,包括主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产权量的大小,其精确程度如何细化和量化,需要在“会计法治”框架内予以完成的,这牵涉到会计工作的道德状态问题。这些都是会计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 因而,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真实、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权益,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保值增值的情况恰当地反映出来,有赖于会计人员是否在会计法治的理念下,正当的使用会计的技术调整性特征。 三、我国会计法治的现状 如果把我国同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做一个横向对比就会发现,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并不比西方国家少,立法机关单独制定《会计法》的并不多见,许多国家没有专门的会计法,而将这些内容写入公司法或其它法律中,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会计工作的重视。但是,我国的会计秩序较之西方差也是事实,会计信息失真,社会上对会计造假行为人人喊打,可是,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绝的现象令我们值得思考。其中固然有会计法律本身缺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说明我国会计法治工作还需要急待完善。 法治应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二是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将会计法治分为两部分分析,其一为会计法治实质内容,即会计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方面的,其二为会计法治形式,即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1.会计法是否具有普遍性 政府权力大于法律,那么“成文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就无从谈起,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可依赖性和可预见性就会受到动摇。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证法治的实现,政府只能担负三种角色:①“守夜人”,防止外敌入侵和保障个人安全;②“慈善家”,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③“经济警察”,征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的这三种角色体现在会计领域的主要表现是: (1)各级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部门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3)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会计案件进行执行、审判。 但是由于地方利益的驱动促使地方政府表现出权力大于法律的倾向,在审批制度下,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层层申报、审核与批准,而地方政府是审核最细的一环,但地方政府有时为多上市几家公司,经常“照顾”本地的公司,暗示、默许,甚至鼓励企业提供虚假的会计数据,证监会有时对地方特殊情况了解不足,较难发现公司上市申报作假的材料,使得作假者有机可乘。对于企业会计的法律监督,政府财政部门往往纵容企业的会计造假行为。 政府权力的过度介入,一方面给那些愿意遵守会计道德的企业责任人和会计人员施加相当大的压力,因为畏惧政府权力而不得不违背法律进行会计造假,另一方面这种政府权力又为会计造假的个人提供了抗拒法律制裁的保护伞。因此,日前政府权力对会计活动的过度介入直接挑战了会计法律的权威性和会计法的普遍性。 2.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法治的形式好坏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律规范必须清晰、适度、公开、规则之间协调一致,有明确的效力范围和制裁方式;二是法必须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体现客观规律,保障广大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分析我国会计法治形式,发现现行会计法规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1)会计相关法规存在一定差异,规则之间没有做到协调一致 会计法律规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各相关法律对公司以及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尽相同,尤其是行政责任方面处罚的金额差别很大。因此,在涉及处罚违规公司或个人时,到底援引哪个法律作为判定法律责任的依据就很成问题。 (2)会计法律责任的分配不明确 对于因会计造假应追究的多个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使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降低,不利于相关法律责任人责任的公平分配。具体表现在: ①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共同承担责任,其中单位负责人负首要责任。但是对两者的法律责任如何具体分担没有做出相应规定。公务员之家 ②会计法赋予财政、审计、证券监管等部门对单位会计行使监督检查和进行处罚的权力,但是对这些部门的分工缺乏明确的说明。虽然这些部门各有侧重点,但时常相互交叉,这就形成了会计领域的多头管理。 (3)会计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不足,对广大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不够 会计造假相关责任人面临的法律惩罚是构成其犯罪成本的重要变量。法律惩罚越严厉,法律的威慑作用就越强,迫使造假者越发不敢进行会计的虚假陈述来牟取暴利,相应地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就越好。 处罚严厉程度较低,很难起到有效的惩罚和威胁作用。如《证券法》规定的对做出虚假会计陈述的上市公司的行政罚款为30~60万元,对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追究最高为5年的刑事责任,而这些罚款与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所获取的非法收益相比差之甚远。 四、我国会计法治的实现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实现会计法治应具备以下六个前提条件: 1.建设完备的会计法律体系 会计法律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为了调整和处理会计工作与各方而关系而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的总称。它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颁布的会计法律、有关会计工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及地方性会计法规组成的协调一致且相互连续的有机整体。我国会计法律体系依据其法律效力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会计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其它法律中的会计法,例如《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人民银行法》等。 (2)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它是调整特定方而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法律效力下仅次于国家性会计法律。 (3)会计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主要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4)会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从以上的我国会计法律体系来看,应当说,我国会计法律体系还是相当完整和系统的,尤其是作为基本会计法规的《会计法》自1985年以来已连续修订两次,会计法律不断的得到健全和完善,基本上使会计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也促进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我国会计法治己初步具备了具有结构完整、层次分明的会计法律体系的条件,为实施会计法治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使会计法治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由于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初期,对变革中的生产关系和对各利益主体的要求在会计法律体系中仍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这些矛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加剧,因此会计法律体系仍需完善和增加新的内容。 2.恪守会计法律的行为规则和办事理念 会计法律颁布并生效后,因其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国家在宏观管理会计事务和企业的会计行为必须服从会计法律法规,以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为依据,即政府必须守法,依法行政。企业应依法理财和依法核算,并依法接受会计监督。这有待于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心理的提高和成熟。 3.严格公正的执法和司法制度。 执法机关在执行有关会计法律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对于违反《会计法》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尤其是在《会计法》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之后,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坚决把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会计责任,通过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予以贯彻落实,使《会计法》的精神成为经济生活的行为准则之一。 4.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实现会计法治的重要条件。具体来说,企业产权的界定关系到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企业自身产权的不清晰、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外部与政府关系的紧密必然造成会计服务对象和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模糊化。 会计人员虽然是会计造假的实施者,但会计人员的造假行为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直接授意或强迫,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很多都受到大股东甚至是当地政府的压力而产生会计造假冲动。因此,会计人员、上市公司、大股东、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当地政府官员可以说与会计造假都有关联,但究竟谁应负主要法律责任的判定会非常困难,而不能判断会计法律责任主体,会计法律就会难以做到有的放矢,会计法治的也很难实现。因此,必须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为会计法治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5.会计道德水平的提高。 会计法治的实现必须获得会计道德的支持,如果没有会计道德水平的提高,会计法治是建立不起来的。此外,法治一个重要环节是守法。守法之于法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是法治社会得以建立、能够良性运作的社会心理基础。而守法有外在守法与内在守法之分。外在守法是指法律主体迫于外在的威慑或强制而服从法律;内在守法则是指法律主体自觉认同法律而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显然,具有道德义务感的内在守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守法。因此,一个社会的会计道德水平越高,会计内在守法的意识就越强,建立会计法治的可能性和实现程度就越高。 6.社会舆论监督的加强 社会舆论监督是指大众传播媒体对社会现象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影响或监督社会的个体或群体行为。社会舆论不仅在法治建设中要发挥宣传法治,促使公民知法并且自觉守法、用法的作用,且应在守法、执法、司法等法治运行环节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社会舆论监督虽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加强,但总体来说舆论的透明度仍不高。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国有经济的存在,是当代世界各国经济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不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国民经济中都存在着一定比重的国有经济。从一般的规定性来看,所谓国有经济,就是由国家(政府)通过赎买、投资等一定的方式形成并拥有所有权的经济形式。就国有经济的形成而言,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曾采取赎买甚至没收的方式把私人经济转变为国有经济,而在正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有经济主要是通过国家投资形成的,这不仅包括国有独资企业,而且也包括国家控股或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部分。国有经济在产权制度上的基本规定是国家拥有决定权。一定的产权制度所包括的产权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组权利的总和,是以所有权为基础而形成的包括所有权在内的权利体系,一般可划分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使用权、收益权、让渡权等。国有经济最基本的规定是所有权为国家拥有,在国家拥有所有权的基础上,产权制度的具体内容可以有不同的安排。国有经济作为社会经济中的一种经济形式,与其他的经济形式并存,进行经济活动并发挥作用。在我国经济中,从社会性质上看,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国有经济的实体形式是国有企业(包括国家控股和参股的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和微观经济组织。虽然国有经济的普遍存在是不争的事实,但究竟如何认识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地位、效率以及矛盾仍然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而且也是关系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问题。 一、国有经济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市场主体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与创造了多方面的条件,其许多功能和作用是非国有经济所无法取代的。第一,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领域,如邮电、铁路、港口、供水、供电部门等,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大都由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经营,以满足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在这里,国有经济承担着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并为其它经济部门和企业取得效率与收益创造条件的职能。第二,国民经济的一些基础工业部门如重要资源和能源的开发生产等,由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回收周期长,同时,由于这些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许多也是由国家投资、由国有企业经营的。国有经济发挥着促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创造经济增长和市场正常运行基础的功能。第三,在其他的许多经济领域,国有经济承担着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能力以促进本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职能,承担着创建新兴工业和产业、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职能,承担着一定的经济调节的职能。同时,在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开发和援助落后地区、接管某些发生危机或破产的重要民间企业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国有经济的这些功能,弥补了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在一定领域、一定方面的失效,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表明了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性。国有经济履行这些职能并有效发挥作用,都是以其自身的经济活动来体现的,这就使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定经济形式成为市场主体具备了基础性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的可能性也日益突现。就国有经济而论,国家拥有所有权并不排斥国家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经营权的分离,也不排斥对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等都集中于国家的产权结构重新安排。国有经济的产权制度本身具有权利行使性的特征,即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总是在国家或政府的授权下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来进行的,这就为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性。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和市场经济发展中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分工的专门化、经济的信用化对市场主体所提出的要求相符合的。国有经济在资本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通过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法人,国有企业也就有可能成为有活力、有生机并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创造和提供了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客体的资产已经价值化、货币化和信用化,这就使国有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委托—关系、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多样化、有效化获得了广阔的空间,从而为在国有经济中调整、改革和重构企业制度,建立与完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市场客体条件。同时,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市场体系,竞争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存在与完善,有助于克服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国家作为所有者同国有企业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难题;竞争的经理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形成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而竞争的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也可能使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得以基本反映。这些,提供了在国有经济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其有效运行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从而使国有企业建立与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成为现实,促进国有企业焕发活力与生机。 二、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 认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又一个重要问题,是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讲效率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要求。有的人对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持怀疑态度,就是以国有经济的国家所有必然造成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低效率为论据的。因此,考察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不能不涉及资产所有状况与企业效率高低的关系问题。 在国有经济中,资产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公民作为一个整体(由国家来代表)所有。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个人能以其个人身份和名义对国有资产提出剩余索取权要求,国有经济的收益归全民作为一个整体所享有。由国有经济的资产所有属性所决定,其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低、盈利或亏损,并不对构成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整体的个体产生直接的利益影响,因为每一个公民个体因国有企业的盈利所获致的利益和因国有企业的亏损而承担的损失是极其间接和微乎其微的。因此,作为国有经济最终所有者整体构成部分的公民个体,缺乏直接地主动监督国有经济提高效率的激励。而作为国有经济所有权直接代表的政府,一般而论应该是有这种激励的,因为国有经济运营效益的提高、利润的增加,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扩张和社会福利的提高,这对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应该有足够的激励效应。但问题在于,一方面,许多国有企业本身就承担着实现一定社会目标的职能,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作为所有者正是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要求这些国有企业去实现所承担的社会目标,其间有时不得不把利润目标、效率目标放在次要位置;另一方面,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国家或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主体的职能,但这是在一个相当大范围中通过若干层次建立和形成一定委托关系,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其间可能产生比较高的运营成本,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手段,同时可能逐层弱化国有经济的所有权约束,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效率降低。因此,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一方面是大量否资产国家所有就必然造成经济的低效率,或者说国有经济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就必然地、绝对地是由资产国家所有造成的?对此还应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有些人认为,公有、国家所有必然造成企业的低效率,而私有制必然带来私有企业的高效率。然而,大量的研究分析说明,私人所有权并不必然、绝对地产生私有企业的高效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统一于私有者一身的方式,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司企业中已不复存在。一方面,现代公司所使用的先进而又极端专业化的生产与管理技术使得往往只具备普通知识的股东即一个一个的私人所有者,即使有着强烈的谋求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也很难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进行干预;另一方面,现代公司的巨大规模又使股权异常分散,单个或数个股东缺乏足够的财力通过持股的数量来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在私人业主制中能发挥其作用的私人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在公司制企业中很难、甚至不大可能发挥出来,从而难以成为决定这些企业效率的唯一的因素。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私有公司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就一定比国有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基于所有权的原因而更加关心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效率。私有制的运行实践也表明,市场经济中大量的私有企业的破产,既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强制性作用,也是由于这些私有企业的低效率,资产的私有并没有绝对、必然地保证私有企业的高效率。 显然,市场经济中一定经济形式的企业效率的高低并非绝对的、唯一的和所有权关系相联系。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效率高低和成功与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就产权制度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而言,并不仅仅只是对所有权发生影响。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构成的权能结构以及在不同权能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制衡关系,还有协调权能结构和权能主体之间关系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都对企业的效率产生着极大的影响。设定其它条件不变,在同一所有权的前提下,不同的企业或者同一企业采取不同的权能结构、在不同的权能主体之间形成不同的制衡关系以及不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其经营效率肯定是不同的,甚至有着极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只是简单地从所有权关系考察国有经济的效率,还应该看到在所有权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对产权制度其他方面的调整、改革也会影响到国有经济的效率。 2.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效率和成功的必要条件是充分而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非国有经济,在委托——关系下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况时,如果缺乏竞争的市场条件,都不可避免地产生经营者或人侵犯所有者或委托人权益、预算约束软化从而效率低下的问题。而在竞争的条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可以利用市场这个间接治理方式以及内生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对经营者或人的有效监督,从而使企业经营具有效率。 3.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效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的治理结构。就公司制企业而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回避委托——问题,都要分层次地把资产经营权委托出去,都有成本问题,关键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在于付出一定的成本以后,所取得的所有者收益的水平高低。多层次委托关系导致高成本、弱监督激励的问题,对于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都是存在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形成一个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在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的框架中,所有者和经营者、委托人和人的责权利是明确的,相互之间存在着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在国有经济中,只要建立和形成了有效的治理结构,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通过诸如任命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经理人员及监督考核企业经营绩效等方式手段,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就可能履行国有经济所有者代表的职能,促进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还必须特别指出,企业的产品或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对某一经营事项所作的战略决策是否正确以及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状况等等,都对企业效率产生着影响,而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有可能发生着极其重大的影响。 总而言之,国有经济的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有着使国有企业产生低效率的可能性,但资产国家所有并非是低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或绝对唯一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同样具有产生高效率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在国家所有的基础上,只要建立适当的产权制度,实现产权明晰,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加之充分而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国有经济同样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就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而言,并不否定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 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矛盾 说明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不绝对地是低效率,并不意味着就否定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国有经济也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对此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务员之家 1.布局性矛盾 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国有经济的存在并发挥一定的功能,但国有经济的数量与分布显然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越过这一区间,就会发生所谓布局性矛盾,即国有经济数量过多、分布过泛所产生的矛盾。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国有企业数量过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分布过泛,国有企业技术水平低、设备和产品老化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难以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造成许多障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也隐含着出现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布局性矛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存在诸多问题的极其重要的原因,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改组。 2.体制性矛盾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国有经济的面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形成和在改革开放前的发展与计划经济体制密切相连,旧体制对国有经济的影响仍然在许多方面存在,有的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明晰的产权关系,有的国有企业仍然预算约束软化、难以自负盈亏、不能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许多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机构庞大、人员冗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这就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所产生的国有经济的体制性矛盾。这一矛盾的根源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3.管理性矛盾 即由于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低下而形成的矛盾。管理水平低下表现在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比如,忽视对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生产经营不从市场需求、市场变化出发,决策随意而出现重大失误;规章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中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缺乏严格的责任制度和考核监督检查;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经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低效、产品质量下降;忽视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的运用,在管理上墨守陈规,不思创新,等等。管理水平低下必然降低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使国有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运行遇到困难。但是,必须指出,这种矛盾并不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特有的,非国有经济、非国有企业也存在着这种矛盾。因此,这种矛盾在市场 的投入,另一方面是不符合社会需要或市场需求的低效或无效的产出,很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往往是低效率的,同时也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无效配置。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经济运营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是和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有关的。那么,是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会计法治与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提出,说明我国正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巨大转变和过渡。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以新修订的《会计法》颁布为标志,会计将有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迈进。本文首先提出了会计法治的内涵、分析了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然后分析了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关系,由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会计法治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其次从会计法律的普遍性和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分析了我国会计法治现状;最后从六个方面探讨了会计法治实现的条件。 关键词:会计法治会计法制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社会水平越高,会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信息系统,在经济转轨和法制化进程中将呈现全方位的变化。《会计法》的修订和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已初具形态,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环境和手段,为逐步实现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的过渡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市场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必须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会计信息,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 1.会计法治的内涵 所谓会计法治,就是把会计法规作为会计行为的绝对标准加以确定,实现会计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会计社会状态。会计法治是社会法治在会计领域的体现,会计法治不能脱离社会法治,阻碍社会法治进程的因素同样阻碍会计法治建设。在社会法治条件尚不具备时,会计法治同样无法真正实现。不能简单的将会计法规视为会计治理的工具以及如何完善和使用这个工具而已,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会计法律至上,绝不存在会计“法外特权”的法律秩序。会计法治的对立面是“会计人治”,就是在会计治理中否定会计法律至上的原则,企图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会计法律之上而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状态。会计人治也是社会人治在会计领域的反映,当前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应坚定不移的反对和消除会计人治色彩,坚持会计法治。 2.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由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法治 1.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权利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实体,承担着资产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基于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企业必须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外部的会计监督。会计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难依,从制度约束到法律化,从长官意志到依法理财,会计工作也从无序到有序,逐步实现会计法制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会计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 会计法制化需要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利益高度集中和单一化的体制架构下,是无法构筑会计法制体系的,会计行为是基于会计主体相伴而生的,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所形成的体制实施会计法制化,无异于运动员和裁判员合一的体制下,难以达到理想的法制效果。 2.从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 会计作为反映资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是生产经营者管理自己的经济活动的手段,是资金所有人对自有资金的运用进行把握和控制的方式。从会计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如何计量、记录经济活动是特定主体自己的事情,只是随着经济复杂程度加深及从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才使会计发展成一套行为规则,即制度。长期以来会计规制的目标一直是“会计法制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背景制度的变化,我们认为会计规制的目标状态由“会计法制”转为“会计法治”应属必然。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是经济落后国家制度变迁的达标。会计作为联结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纽带,在产权归属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会计法制在特定时期特定的历史情况下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一制度规则不能从根本上,具体地解决会计规制中除了法制不健全以外的其他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差、相关性低,严重失真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借助另一制度安排——“会计法治”。 3.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会计法治 会计法治是希望通过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维护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以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及其统一。改革使利益主体变得模糊,政策倾向不明显,宏观经济体制的转型与会计法制及最终的会计法治之间形成出现瓶颈,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市场的混乱,国家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国家宏观调控者的双重身份,在体制的转变中受到极大的损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成本过大。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的制度变迁尚未成功是一个原因,由于会计法制解决的是会计工作无法可依状态,而会计法治更多的是对既定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行为的认可与安排。会计法治状态下,由于对会计行为的约束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水平,所以就能在总体上控制会计信息被滥用的道德风险。 经济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包括两个层面上的涵义:第一个层面是产权数量的清晰。利用会计上的方法对产权界定、变更、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运动及其相关内容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产权数量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确认标准、计量记录方式、核算规则等,实质上就是一个会计过程。第二个层面是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即在法律上能否作为一个产权主体出现,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能,包括主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产权量的大小,其精确程度如何细化和量化,需要在“会计法治”框架内予以完成的,这牵涉到会计工作的道德状态问题。这些都是会计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 因而,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真实、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权益,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保值增值的情况恰当地反映出来,有赖于会计人员是否在会计法治的理念下,正当的使用会计的技术调整性特征。 三、我国会计法治的现状 如果把我国同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做一个横向对比就会发现,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并不比西方国家少,立法机关单独制定《会计法》的并不多见,许多国家没有专门的会计法,而将这些内容写入公司法或其它法律中,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会计工作的重视。但是,我国的会计秩序较之西方差也是事实,会计信息失真,社会上对会计造假行为人人喊打,可是,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绝的现象令我们值得思考。其中固然有会计法律本身缺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说明我国会计法治工作还需要急待完善。 法治应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二是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将会计法治分为两部分分析,其一为会计法治实质内容,即会计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方面的,其二为会计法治形式,即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1.会计法是否具有普遍性 政府权力大于法律,那么“成文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就无从谈起,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可依赖性和可预见性就会受到动摇。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证法治的实现,政府只能担负三种角色:①“守夜人”,防止外敌入侵和保障个人安全;②“慈善家”,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③“经济警察”,征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的这三种角色体现在会计领域的主要表现是: (1)各级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部门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3)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会计案件进行执行、审判。 但是由于地方利益的驱动促使地方政府表现出权力大于法律的倾向,在审批制度下,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层层申报、审核与批准,而地方政府是审核最细的一环,但地方政府有时为多上市几家公司,经常“照顾”本地的公司,暗示、默许,甚至鼓励企业提供虚假的会计数据,证监会有时对地方特殊情况了解不足,较难发现公司上市申报作假的材料,使得作假者有机可乘。对于企业会计的法律监督,政府财政部门往往纵容企业的会计造假行为。 政府权力的过度介入,一方面给那些愿意遵守会计道德的企业责任人和会计人员施加相当大的压力,因为畏惧政府权力而不得不违背法律进行会计造假,另一方面这种政府权力又为会计造假的个人提供了抗拒法律制裁的保护伞。因此,日前政府权力对会计活动的过度介入直接挑战了会计法律的权威性和会计法的普遍性。 2.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法治的形式好坏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律规范必须清晰、适度、公开、规则之间协调一致,有明确的效力范围和制裁方式;二是法必须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体现客观规律,保障广大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分析我国会计法治形式,发现现行会计法规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1)会计相关法规存在一定差异,规则之间没有做到协调一致 会计法律规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各相关法律对公司以及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尽相同,尤其是行政责任方面处罚的金额差别很大。因此,在涉及处罚违规公司或个人时,到底援引哪个法律作为判定法律责任的依据就很成问题。 (2)会计法律责任的分配不明确 对于因会计造假应追究的多个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使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降低,不利于相关法律责任人责任的公平分配。具体表现在: ①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共同承担责任,其中单位负责人负首要责任。但是对两者的法律责任如何具体分担没有做出相应规定。公务员之家 ②会计法赋予财政、审计、证券监管等部门对单位会计行使监督检查和进行处罚的权力,但是对这些部门的分工缺乏明确的说明。虽然这些部门各有侧重点,但时常相互交叉,这就形成了会计领域的多头管理。 (3)会计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不足,对广大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不够 会计造假相关责任人面临的法律惩罚是构成其犯罪成本的重要变量。法律惩罚越严厉,法律的威慑作用就越强,迫使造假者越发不敢进行会计的虚假陈述来牟取暴利,相应地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就越好。 处罚严厉程度较低,很难起到有效的惩罚和威胁作用。如《证券法》规定的对做出虚假会计陈述的上市公司的行政罚款为30~60万元,对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追究最高为5年的刑事责任,而这些罚款与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所获取的非法收益相比差之甚远。 四、我国会计法治的实现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实现会计法治应具备以下六个前提条件: 1.建设完备的会计法律体系 会计法律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为了调整和处理会计工作与各方而关系而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的总称。它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颁布的会计法律、有关会计工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及地方性会计法规组成的协调一致且相互连续的有机整体。我国会计法律体系依据其法律效力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会计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其它法律中的会计法,例如《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人民银行法》等。 (2)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它是调整特定方而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法律效力下仅次于国家性会计法律。 (3)会计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主要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4)会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从以上的我国会计法律体系来看,应当说,我国会计法律体系还是相当完整和系统的,尤其是作为基本会计法规的《会计法》自1985年以来已连续修订两次,会计法律不断的得到健全和完善,基本上使会计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也促进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我国会计法治己初步具备了具有结构完整、层次分明的会计法律体系的条件,为实施会计法治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使会计法治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由于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初期,对变革中的生产关系和对各利益主体的要求在会计法律体系中仍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这些矛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加剧,因此会计法律体系仍需完善和增加新的内容。 2.恪守会计法律的行为规则和办事理念 会计法律颁布并生效后,因其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国家在宏观管理会计事务和企业的会计行为必须服从会计法律法规,以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为依据,即政府必须守法,依法行政。企业应依法理财和依法核算,并依法接受会计监督。这有待于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心理的提高和成熟。 3.严格公正的执法和司法制度。 执法机关在执行有关会计法律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对于违反《会计法》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尤其是在《会计法》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之后,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坚决把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会计责任,通过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予以贯彻落实,使《会计法》的精神成为经济生活的行为准则之一。 4.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实现会计法治的重要条件。具体来说,企业产权的界定关系到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企业自身产权的不清晰、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外部与政府关系的紧密必然造成会计服务对象和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模糊化。 会计人员虽然是会计造假的实施者,但会计人员的造假行为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直接授意或强迫,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很多都受到大股东甚至是当地政府的压力而产生会计造假冲动。因此,会计人员、上市公司、大股东、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当地政府官员可以说与会计造假都有关联,但究竟谁应负主要法律责任的判定会非常困难,而不能判断会计法律责任主体,会计法律就会难以做到有的放矢,会计法治的也很难实现。因此,必须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为会计法治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5.会计道德水平的提高。 会计法治的实现必须获得会计道德的支持,如果没有会计道德水平的提高,会计法治是建立不起来的。此外,法治一个重要环节是守法。守法之于法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是法治社会得以建立、能够良性运作的社会心理基础。而守法有外在守法与内在守法之分。外在守法是指法律主体迫于外在的威慑或强制而服从法律;内在守法则是指法律主体自觉认同法律而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显然,具有道德义务感的内在守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守法。因此,一个社会的会计道德水平越高,会计内在守法的意识就越强,建立会计法治的可能性和实现程度就越高。 6.社会舆论监督的加强 社会舆论监督是指大众传播媒体对社会现象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影响或监督社会的个体或群体行为。社会舆论不仅在法治建设中要发挥宣传法治,促使公民知法并且自觉守法、用法的作用,且应在守法、执法、司法等法治运行环节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社会舆论监督虽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加强,但总体来说舆论的透明度仍不高。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互惠经济到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基诺族作为中国的山地少数民族之一,其传统经济形式是以刀耕火种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初级农业。在这种经济形态中,经济与社会是嵌合在一起的,经济活动与教育、宗教、歌舞等形式不分彼此;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依据的是互助,互惠互利原则。然而经过化,特别是经过山地、林地制度改革和引入市场经济之后,基诺族的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嵌合关系被打破,经济变迁与社会文化变迁不再同步。基诺族的经济形态由互惠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在此过程中,出现基诺族传统文化的快速变异。 关键词:基诺族;经济形态变迁;嵌合 今天,当我们用经济人类学的眼光来审视中国各个民族的经济形态的演变情况时,不由得想到了经济人类学家卡尔•博兰尼,他认为就社会与经济的关系而言,社会是首要性与支配性的。在他看来,在十九世纪之前,人类的经济是附属于其社会关系之下的,经济对社会而言,是一种“嵌入”的经济,也就是说经济是镶嵌于社会体制之中的。博兰尼认为,虽然没有一个社会不依靠一定的经济制度而存在,“但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前没有一个时代的经济是受市场的控制(即使是大体上)而存在的……事实却是:在交易上图利从没有在人类经济上占过如此重要的地位。虽然市场的制度从石器时代后期就已普遍出现,但它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只不过是从属性的。”①然而到了十九世纪,社会成了市场社会,市场经济不再是“嵌入”社会,而是相反,市场宰制了社会。 具体到中国的情况,我们知道九十年代以后,中国逐步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日益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了。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些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前,经济形态处于自给自足或者是处于互惠经济中的各个民族,他们在从传统经济形态向市场经济演变的过程中,其变迁的实质是如何的,这种变迁与各个民族的社会文化的关系又是如何的,是值得从事民族经济研究的学者关注的,因为这样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民族经济变迁与社会文化变迁的关系。本文即是应用博兰尼的理论来分析中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之一的基诺族②的经济演变情况,从而来探讨在此过程中基诺族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一、基诺族的传统经济形式③ 20世纪50年代以前,基诺族的经济生产,实行村社土地公共所有制,处于以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为主,以狩猎、采集等为辅的经济状态。 1.刀耕火种山地农业 基诺族聚居的基诺山和散居的地区全部是山地,没有成片的坝区。农业生产全部在开垦的山地上进行,是典型的山地农业。刀耕火种是山地农业的主要耕作方法。通常在春节后或上一年底开始砍树,待被砍倒的树木晒干后便焚烧,烧后的草木灰布满地面成天然肥料,有的厚达一二寸,此后稍事平整即行播种。耕地采用轮种制,轮作时间有一定年限,一般为烧一次荒种一年,少数种二年,然后丢荒。 2.狩猎 在基诺族的传统经济中,狩猎是基诺族男子的主要副业,也是基诺族获得肉食来源的一项重要活动,在经济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基诺山原始森林里动物繁多,基诺族人传统狩猎对象大致可分为兽、鸟、鼠三大类。他们常用的狩猎工具是:外地买来的火药枪,自制的弩,用棕绳搓成的支在鸟类通过的地方的扣子,设在野兽常走的路上的弯弓,打马鹿、麂子、野猪、野牛、老熊等的毒箭和跳枪。基诺族打猎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村社组织的集体打猎。第二种打猎的形式是几户联合起来打,即谁家发现较大的野兽踪迹,便约几户一起去打。第三种形式是个人发现后自己去打。 3.采集 采集是基诺族女子的主要副业。基诺人经常性的副食蔬菜靠采集,于是妇女们在农业劳动中必背一个大背箩,以装随时采集到的各种野菜、竹笋、菌子等。大多数采集物现采现吃,有的需经过加工,存放着以备常年食用。在湿热带森林中植物繁多,可以采集食用的野菜类有:耳朵菜、青树的果与嫩叶、梨板菜、马蹄根、芥菜、薄荷、鱼腥草、野豌豆、刺五加、香椿、大刀豆、麻根、橄榄皮等。竹笋类有:甜竹笋、若竹笋、毛竹笋、麻金竹笋、大泡竹笋、斑竹笋、金竹笋等。竹笋可以鲜吃,也可以经过泡、晾、烫、腌、压、浸等加工后贮存起来,常年备用。菌类有:木耳、鸡枞、牛舌菌、奶浆菌、大红菌、辣菌、白参等。菌类多数随采随食,但如木耳、鸡棕、白参等亦可晒干贮存,常年食用。果类有:芒果、毛荔枝、青果、涩梨等。此外还有人工培植的香蕉、芭蕉、黄果、桔子、泡果、番木瓜等水果。块根类有:青山药、绿山药、硬壳山药、黄山药、四菱、蘑芋、芭蕉根、滕萝卜等。虫类有:蝉、蚂蚁、蝌蚪、蟋蟀、酸蜂、蜂蛹等。 4.传统经济形态存在的条件 基诺族以刀耕火种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高原山地农业自成体系,其存在的条件主要为:(1)生产的组织形式即氏族长老制。长老集团发挥着维护氏族土地制度、组织实施刀耕火种生产等重要职能;(2)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即以氏族所有制为主的土地占有形式;(3)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足够面积的至少被规划为十三大片的林地,以资轮歇耕种;(4)足够多的森林为狩猎和采集各种动植物提供可能;(5)与刀耕火种各阶段和环节相联系的符号体系和农耕礼仪,起到对传统知识的强化和传承作用。 二、基诺族经济形态的变迁 1.农业生产方式的变迁 传统上,基诺族村民的经济生产是以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生计经济形式。后来受傣族影响,到四十年代开始开挖小块的水田,出现一定的水稻种植。特别是到化时期,农业学大寨,又改造了一些梯田,开挖了一部分水田,水田农业成为人们生产的一部分。与此同时,水田改造破坏了大量森林,但传统的生产方式在人们的生产中仍占主导地位。这种生产形式基本解决了村民的温饱问题。1982年和1983年基诺山分别实施“林业三定”“林业三定”即划定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地、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和“两山一地”“两山一地”即责任山、自留山和轮歇地划分到户。政策,基诺族土地集体所有制被打破,山地、林地、水田等逐渐承包到户。同时当地政府提出了“以林为主,在粮食自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多种经营,综合发展”杜玉亭:《基诺族识别四十年回识——中国民族识别的宏观思考》,载《云南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第61页。的发展思路,茶叶、橡胶、砂仁、西番莲等经济作物被大量引进和种植,因而山地面积变得越来越小,传统的轮歇耕作形式变得越来越难以为继。特别是九十年代初期以来的一段时间,上述作物价格可观时,村民更是大量种植经济作物,部分村民甚至不再耕种山地,改以种植经济作物。这时期,部分经济收入较高的村民有能力购买诸如电视机、摩托车和农用拖拉机等生活、生产用具。然而19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上述经济作物价格的普遍下跌,村民的经济收入也随之下滑,放弃山地劳作的村民又开始耕种山地。今天,国际资源市场等因素像只看不见的手在影响着基诺族的日常生产、生活,村寨居民往往只能被动去适应。例如,2001年基诺山砂仁价格为70~80元/千克,但仅过1年砂仁每千克的价格仅为28元左右;再来看橡胶,据村民讲,在基诺山橡胶一般要种植7—8年后,才能开割,而在泰国已经出现了栽种4年之后就能开割的橡胶树,并且其出产的胶,价格仅为西双版纳这边的一半;西番莲也一样,刚种植时价格很好,家家户户都种植后,价格马上下跌。很显然,国际市场的变动情况已经与基诺山各个村寨村民的生产、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了。 2.集镇贸易的兴起 目前在基诺山与村民直接发生作用的集镇主要有三个:(1)勐腊县的勐仑镇;(2)基诺山基诺族乡政府驻地;(3)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允景洪。基诺族村民骑摩托车或驾驶拖拉机来往于村寨与上述三个集镇之间,这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此举一例为证。在勐仑镇,曾经出现新老两个农贸市场“争客”的现象。老的农贸市场为了保证自己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经常到半路抢购社区基诺族村民的农副产品,然后拿到自己的市场出售,而新的农贸市场的做法是允许附近村寨(包括巴卡社区)的村民进入市场出售农副产品,卖不完的由市场负责全部收购;另外新的农贸市场管理者请附近寨子(包括基诺山的三个寨子)的村干部吃饭,并且还发给每个村干部200元钱。最后,新的农贸市场赢得了竞争。现在村民出售农副产品、野菜、野果等都在新农贸市场,并且每人每次要交纳2块钱的摊位费。显然,市场的力量已经介入到社区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成为居民不可回避的作用力。也就是说,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运行模式正在形成。 3.民间经济往来的变化 而在民间经济往来方面,也即村内交易上,外来的老板经常到基诺村寨收废胶、包谷、扫把花、野菜等,基诺人自己也开起了小商店、碾米房,甚至有的村民开着拖拉机,走村串寨炸米花。外来的商客和本民族的坐贾行商,一方面带来了山区之外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在改变着村寨的人际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基诺山也出现了雇佣关系,村民雇佣傣族、汉族为自己建盖房屋的现象也不再新鲜;基诺族村民到其他寨子或在本寨子承包工程也时有发生。显然民间经济往来形式的变化是基诺族传统文化解体的促动因素之一。传统的村民之间互通有无,互利互惠的关系正逐步消失。 三、基诺族经济形态变迁与其社会文化的关系分析 1.经济变迁与技术文化的关系 进入到1950年以后,基诺山先后经历了五十年代初的“直接过渡”;1957年设置的基诺洛克生产文化站;1958年的民主补课,发动群众按既定比例重新划分阶级,对被划为地主、富农的人进行面对面的斗争,没收其浮财和底财,开展化运动;六十年代的;七十年代的农业学大寨;八十年代落实“林业三定”和“两山一地”政策;九十年代的市场经济等政策变动和社会变革,主要参考《景洪县志》编篡委员会:《景洪县志》之《大事记》,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版。渐渐地基诺族刀耕火种农业存在的各种条件消失或变迁了。 时期强调以粮为纲,基诺山有水、地面稍平的地方都把树砍光开了水田,而刀耕火种农业则被认为是一种“种一山坡,收一箩筐”的低效的、原始落后的经济形式,而成为国家欲加以改造和消灭的对象。此时的生产也不再由氏族长老根据传习和积累的经验来组织进行,而是由生产队来统一安排,记工分,吃大锅饭,显然刀耕火种的传统组织形式已被取代。而在六十年代中,基诺山的各种鬼门被堵死,各种与刀耕火种农业生产体系相联系的农耕礼仪、祭祀活动都被贴上了封建迷信的标签而被禁止,也无人敢再搞。接着在农业学大寨的运动中,人们战天斗地,为开梯田,大面积砍伐森林,加上修公路等活动,以至到80年代,整个西双版纳的森林覆盖率从五十年代初的65%下降到30%以下。尹绍亭:《人与森林——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刀耕火种》,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343页。可见基诺族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已遭严重破坏。而到1982年和1983年以后,基诺族的山地、林地都明确了权属责任,基本上承包到了各家各户,因而刀耕火种生产体系中的号地仪式也就变得多余了。并且由于山地不保土,连续种2到3年后,地内的表土变得越来越少,此时为恢复土地肥力,就需对地块进行轮歇,然而土地分配到各家固定使用后各家的地块数量和面积减少,原来连续耕种1到3年的山地,现在至少要连续耕种5到6年后才轮歇,因此以前靠天吃饭,现在就靠化肥、农药吃饭。毫无疑问,刀耕火种的原生形态已发生了巨大改变,与此同时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物质文化形态也发生了变异。生产使用的劳动工具如点播棒消失了,生产的刀耕形式被锄耕和犁耕所代替,种植的旱稻品种从几十种上百种减少到了现在仅存的十多种,而且随着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许多村寨的村民已基本不再种植旱稻,经过基诺人祖祖辈辈培育、种植的旱稻可能随着刀耕火种农业形态的彻底消失而消失。 基诺族刀耕火种农业形态的出现和发展是基诺族与高原山地森林生态系统长期互动的结果。“刀耕火种是山地民族的一种生计,是他们对山地森林环境的适应方式,是森林孕育的农耕文化,是一个山地人类生态系统,是一个文化生态体系。”尹绍亭:《人与森林——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刀耕火种》,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337页。然而,我们可以看到,今天这种文化体系即将全面退出历史舞台,出现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是生态环境的变迁,使得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丧失了,而更深层的原因是与之相联系的基诺族文化体系的整体变异。 2.经济形态变迁与制度文化的关系 传统上基诺族社会是以长老制为中心的均质化社会,对于这种社会制度文化我们可称其为“卓巴文化”,其包括的内容主要有:(1)卓巴等长老的产生机制即根据年龄自然传承;(2)卓巴等长老的功能发挥,即执行传统法规、调整村社内的各种关系、维护土地所有制等;(3)卓巴权威的象征大鼓;(4)卓巴等长老所主持的仪式活动,如选铁匠、祭鼓、跳大鼓舞、号地祭、砍地祭等。虽然此种文化曾受傣族土司统治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通过其在基诺山的人间接发生的,并且是基于基诺族的传统来进行的,因而“卓巴文化”的基本形貌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也因战争频繁政府无暇顾及地方建制的实质性运作,因而基诺山仍然延续着旧有的村社政治与文化结构;而从五十年代至今,经过多次建制变革和社会运动,基诺山各个寨子都建立了现代国家下的基层管理、组织形式。村社干部取代了长老成为基诺族村寨管理的中心。村干部在生产组织、仪式活动、调解村民纠纷等事务中取得了传统长老的角色。从前长老的权威是自然形成的,其权威的合法性是由村寨的传统所决定的,其年龄以及与年龄相长的经验是其发挥作用的依据。而今天村干部的权威来自上级政府或者说国家,其要保证的是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在村寨的无违,执行的是上级政府的决策。因而在村民心目中,他们是当官的。在仪式活动方面,以往长老们所主持的多与生产的世俗性相关联,代表着人们的各种祈盼和希望,长老们用神圣的方式实现着世俗的目的。而现在传统仪式的神圣性,随着世俗功能的减退而消解。人们在相信化肥、农药的同时,传统仪式的延续也就失去了群众基础和信仰基础,偶尔的出现也变成了纯粹的表演。3.经济形态变迁与观念文化的关系 传统的基诺族社会是一个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合为一体的社会,因而在生产方式的变迁过程中,伴随的是基诺人的社会组织制度、宗教信仰、伦理道德、财富观念以及认知方式的变异。以往基诺人生活的深山密林中充满着鬼怪神灵,有的树如大青树是不能随便砍伐的,有的水是不能喝的,而有的地方是不能大小便的,上山打猎时,山林中的一些动物是不能打的,如巴卡小寨的人就不敢打野牛,他们认为犯禁打了不该打的动物家里的牲畜会得病,而且时间、地点不对的行为往往会给行为者带来疾病,甚至夺走他的生命。在村寨的四周,在山地的周围都有各种鬼怪,为防鬼怪侵扰通常的做法是在家里面放置姜巴、在房屋的周围挂上达了,在地棚边栽种几棵姜、芋头、鸡公花、并挂达了,“这样鬼怪就不敢来了。”;而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从传统来看,基诺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相互协作,互通有无,形成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尊老爱幼,一家有事全寨支援的良好社会风尚;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基诺人信奉取之有度、用之有度的生态伦理。砍地、烧地时,大树都不连根砍倒,而是留着长长的树桩,烧地时也不把其烧死,等轮歇后不久其即又发新枝,因而传统的轮歇地生态易于恢复平衡。而且人们每次上山采集带回来的野菜、果子和菌子等仅为一次食用,而不囤积贮藏。在他们的观念中“今朝有酒今朝醉”是合适的生活态度,一方面是因为山林中有足够多的野菜、野果供采摘,有大量走兽可猎获,大自然就是天然保鲜库,今天用完,明天要用现去取来;另一方面在人们的欲求上,并没有积财的牢固观念,吃饱穿暖人们即可满足。人们的荣誉、名望并不依凭财富来建立,刀耕火种的经验技能、狩猎的技术、歌舞才能、巫师的灵异、仪式程序的掌握等,这些都是人们自我实现的希望所在,都是声威所出的源头。然而上述这些社会情景都渐渐成为了历史,人们对自然、对神的敬畏随着消灭封建迷信思想的运动而丧失,神灵越来越少,山林也越来越稀,人与人之间讲报酬、明算帐,同一村寨的人即使是同一家族的人搭次便车坐一次拖拉机都要出钱,为了生存、积财深夜2、3点钟就起床上集市占摊位卖菜成了人们的日常事务。另外偷盗现象也时有发生,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风尚正在改变,传统的仪式程序、节日内容、庆典活动正在消失或变异。并且随着电视等大众媒介的涌入,人们的审美趣向、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都深受影响。无疑,今日基诺社会同以往相比变化是巨大的。而这有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基诺族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分离。 四、小结 纵观基诺族的经济变迁过程,我们会发现,从其经济形式的实质内容来看,发生了两次较大的转变,一次是在五十年代,实行公社化后,另一次是在1983年到1990年以来基诺族山开展改革开放之后。在前一次转变中,基诺社会由传统的经济形式转变为计划经济形式,但由于计划经济实行的是村寨集体所有制形式,这种形式与基诺族传统的氏族、村寨共有共耕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而其文化与经济的相互关联性没有被完全破坏;社会文化变迁与经济变迁的速度差距不大;而在后一次转变中,基诺族被逐步推向了现代市场经济,文化的变迁与经济的变迁的协调关系基本被打破,经济的发展受制于文化的内容,而经济的变迁又深刻地影响文化的变迁,促使传统文化快速流失。而究其原因,就在于在两次经济形式的变化过程中,基诺族完成了从互惠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经济已经不再完全嵌合在社会文化当中了。因而在思考今天基诺族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的时候,必须把基诺族经济形式转变所带来的众多相关因素考虑进来,才能得出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和谐的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有竞争的属性,也应有和谐的属性,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是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要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是关键。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和谐机制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做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决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的经济,然而作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竞争的属性外,还应具有和谐的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竞争与和谐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和谐的市场经济。 一、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和谐的社会,其中经济的和谐是基础。因为,和谐社会的实质是要处理好社会中的各种关系,协调好人们的各种利益,使人们和谐相处,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经济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首先协调好经济利益关系,满足了物质生活这一最基本的需求,人民才能更好地追求和享受其他利益。因此,社会是否和谐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只有从经济利益关系出发来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在市场经济和谐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理顺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2.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它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外,还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具有社会主义的特殊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以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既要促进效率的提高,发展生产力,又要防止两极分化,注重社会公平;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竞争的作用要受到社会和谐目标的约束;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竞争都要受到共同富裕目标的协调和相应政策的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效率与公平、竞争与和谐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经济。 3.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在促进经济增长、带来高效率的同时,其自发性、盲目性的缺陷会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从而引发恶性竞争、短期行为、道德缺失,带来经济增长的盲目性、收入分配的悬殊,乃至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以及其他不和谐因素。市场经济的缺陷不仅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对立,而且同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要求相对立。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虽然使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这就为市场经济消极性、缺陷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更多空隙,从而产生竞争无序和失范、不讲诚信、假冒伪劣、欺诈活动等不和谐现象,而这一切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迫切需要和谐机制来引导、规范、推进和保障,以维护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秩序。 二、发展市场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市场经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事实上,市场经济与社会和谐有密切的联系,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1.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 2005年2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这些要求与市场经济的某些属性有着共通的地方,因而是可以相容的。 首先,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个要求。发展市场经济能较好地解决民主法治的问题。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法治保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是不能够运行良好的。同时,完善的法治体系也需要民主作为保障。发展市场经济,能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增强人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促使国家民主法治体系的完善。市场经济越发展越容易促进国家完善民主法治,这就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条件。 其次,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与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具有统一性。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尽管由于每个人的条件不同,在公平竞争中可能导致结果的不公平,但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生产者经营者都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实现优胜劣汰。因此,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平等意识和公平竞争观念,从而能较好地解决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 再次,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诚信友爱的建立。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通过契约为纽带来维系的,“诚信为本”是现代市场经济长期生存的法则,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如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背后调节着商品运动,一切商品的价值和质量都要通过市场来检验,这有利于树立人们的质量意识和诚信观念,为和谐社会的诚信友爱的建立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通过发展市场经济,还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要求创造必要的条件。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充满活力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为了追求利益,相互竞争,不仅使社会充满着活力,而且也能很好地解决效率问题。同时市场经济不仅能优化资源配置,还能促使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这就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另外,市场经济承认并肯定人的利益,而对人的利益的承认和肯定,有利于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人的素质的提高,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社会和谐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长,没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物质财富的增长,和谐社会将无从谈起。尽管物质财富的增长不会自发地导致社会和谐,但社会和谐却离不开物质条件。因为和谐与贫穷落后是不相容的,一个贫穷落后的社会永远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和谐。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样,贫穷也不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因此,社会和谐的程度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并受其制约,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观上,它能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在微观上它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提高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转总之,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是殊途同归的,是相容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 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和谐机制是指为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导手段和控制杠杆。尽管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市场经济固有的规律和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1.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 经济运行机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类活动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因此,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首先从人出发,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充分保护和激励人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确保人的权益得以实现。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机制的核心,它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有的道德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而新的道德规范还没有形成,因此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确立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着力培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的关系,营造扶正去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在人类的道德体系中,诚信友爱对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最有价值,要建立企业、个人的信用档案,完善现代信用体系,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3.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 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保证。要建立正常的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界定各市场主体的产权,明确各自的活动规范,使市场活动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展开,引导人们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目标,自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解决所遇到的矛盾;要坚决打击市场不法行为,真正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运行。 4.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是关键 社会公平是衡量和谐社会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和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表现。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则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促进社会公平,就必须健全收入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要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在科学发展观提出的“统筹规划”方法指导下,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制定社会普遍能够接受的分配政策;要加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并以法律形式来调控收入分配差距。 同时还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因此,必须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者给予资助、对困难群众给予保护,实现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满足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的经济,也应该是和谐的经济,既具有竞争机制,也应该有和谐机制,只有把竞争机制与和谐机制有机的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奠定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市场经济研究论文: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逻辑与其在各国的实际运行构成了鲜明的对比,暴露了它的内在悖论:宣称自由市场经济是自发产生的,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干预的产物;表面提倡经济的自由竞争,实质又严重依赖国家干预;对外宣扬自由贸易。实际上又实行国家保护;鼓吹自由市场经济带来繁荣,结果却是造成严重的灾难。因此,我国在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时,必须以扬弃的态度对待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坚定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决心。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干预 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逻辑与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在各国的实际运行,暴露了它的内在悖论。正如德国的罗伯特·库尔茨所总结的那样:“自由主义因此积聚下自己的核心矛盾:一方面以‘自由’和独立的个性为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又创造出别名为‘龙形海怪’的具有镇压性质的国家机器……一方面承诺‘看不见的手’具有造福人类、促进繁荣的作用,另一方面又造成世界范围内人为的和史无前例的大众贫困。”新自由主义的理论逻辑和实际运行之间的矛盾是在多个方面展开的。 一、自由市场经济的出现不是自发产生而是人为的产物 新自由主义者坚持自由市场的出现是自发产生的,而不是人为作用的结果。米塞斯说:“从‘自然本性’讲,我们也许并不喜欢资本主义制度的某些地方,但是我们不可能改变自然进程的性质。”米塞斯的话毫不掩饰地表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私有制的产物,因而市场经济是天然合理的。哈耶克认为,自由市场经济是经由一个自发的演进过程而来的,而这一过程与政府的强制力量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自由市场的选择和扩张绝不是田园牧歌式的和平进化过程。格雷指出,19世纪英国的自由市场体系并不是无数渐进变迁的结果,而是政府采取强制措施的产物。“在任何社会中,受限制的市场是正常的,而自由市场才是策略、规划和政治高压的产物。自由放任主义政策必然在中央计划之下产生,而规范的市场则是自然产生的。自由市场并不像新右派思想家们所想象或声称的那样,是社会进化的馈赠品,而是社会工程和坚定的政治意志的一个有目的性的产物。” 对于新自由主义者为自由市场经济的自发进化所作的辩护,有些学者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批评。迈克尔·佩罗曼认为,至少在资本主义早期,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比,商业生产方式并不占优势,它们甚至有些落后。但在资本家看来,商业生产方式无疑是最有效率的,因此他们有强烈的动机去打破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以便获得劳动力。但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所具有的封闭性和完整性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扩张构成了有效的抵抗。如果不借助于市场以外的强制力量,要想把这种经济方式下的农民转变为雇佣劳动者,将会非常困难,而且也会颇费时日。为了维护资产阶级自身利益,各国政府先后采取了多种强制措施来干预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退一步来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立之后,完全就是一种自发进化的情景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哈耶克本人也认识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自发进化过程完全有可能陷入困境,存在某种毁灭既有经济秩序和制度的可能性。尽管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经历了多次的经济政治危机,但它却始终没有被其他制度所代替。这一事实恰好表明,不能仅仅依靠自发的秩序和力量来维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而必须依靠某些社会组织和团体的有意识的引导和规范。 二、名为自由竞争实为国家干预 新自由主义一向提倡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过多干预,但实际上,新自由主义更多的是依靠国家来推行自由主义政策,并获得巨大的利益。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控制着经济和社会资源的一般都是大实业家阶层。拉尔夫·密里本德指出:“有大量证据表明,根据社会出身、教育和阶级状况,那些在国家体制中控制着所有支配职位的人,主要并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来自实业界和有产者,或是来自自由职业中等阶级……这些国家中绝大多数男人和妇女们,始终被那些来自其他在经济和社会上较为优越的和相对来说较为疏远的阶级统治、代表、管理、审判和在战争中指挥,这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是一个基本事实。”显然,资本主义国家首先要保护的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因为这涉及整个资产阶级的生存和统治。沃勒斯坦说,在现代世界体系里,规则的最终制定者不是别人,而是国家,它在确保维护利益,如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精神等方面扮演主要的角色。没有国家制定切合现实的各种规则,资本主义活动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利润。因此,所有实际的资本家都喜爱和尊崇国家,与特定的国家政府打交道,以换取订立一些有利于他们的规则。正如乔姆斯基指出的,居于统治地位的经济利益集团非常虚伪,它们一方面希望并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津贴,保护它们的市场不为竞争对手所占领;另一方面又要求政府不向它们征取税收或者要求政府不要过多地保护那些非商业阶层的利益,特别是不要过多地保护穷人和工人阶级。政府机构日益庞大,但是在新自由主义的旗帜下,它们毫不掩饰地只去满足部分阶层的利益。 以自由竞争面目出现的市场经济,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都远未涵盖经济生活的全部。布罗代尔说,那些大资本家们总是尽量避免专业化的局限,总是试图染指贸易、生产和金融等所有部门。因为唯有如此,他们才能有望取得垄断优势,获取高额利润。事实上,自由竞争原则发挥作用的区域总是低额利润区域——微型资本主义,而大资本行使垄断权的区域则是投资和资本高速形成的区域,具有非比寻常的利润。为了更为有效地排斥竞争力量的压力,大资本家常常求助于国家的介入和干预。对于国家力量在限制自由竞争上的作用,大资本家显然比西方经济学家们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一位华尔街大亨在一篇文章中呼吁政府加强对金融领域的管制。他强调:“表面的说法是‘市场’会惩罚那些在金融体系中的不法者。但是,在监管金融机构的工作中,市场并不灵光……在这种严谨的监管形式下,华尔街的公司可能要符合更严格的资本要求,以及对其控股公司的所有活动进行更严厉的监管。因为失去很多专利,证券公司的数目和规模最终会缩减。”显然,最后一句话暴露了他的真实想法,那就是通过政府干预来减少自由竞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国家与市场的关系绝对不是自由主义所说的那样处于对立的地位。恰恰相反,两者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三、新自由主义的双重标准:对外自由贸易对内保护主义 在人们的观念中,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向来是实行自由贸易的楷模。美国学者保罗·贝罗奇戳穿了西方自由主义标榜的自由贸易神话,向世人指出:“在历史上,自由贸易属于例外,而贸易保护才是常规。”西方发达国家自己并不搞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但总是要求落后国家实行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他们经常指责发展中国家对经济干预过多,但他们自己实际上不仅没有放弃国家干预,甚至还把国家干预这个看得见的拳头挥向别国。西方国家在国际贸易问题上,自己大搞贸易保护主义,却总是要求别国搞贸易自由主义。美国政府对外宣扬自由贸易、对内实行保护主义的种种做法,就连新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弗里德曼都感到羞耻。他说:“我们声称我们信仰自由竞争和自由市场,但我们却设立贸易壁垒,以‘保护’国内生产者免受竞争的威胁;我们声称我们信仰政府最少地干预经济活动,但我们的政府却制定了进口配额,并实行政府支持农产品的价格政策而向国外进行出口倾销……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把我们看作是伪君子,它们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 历史已经证明,英美统治者都是以少数资产阶级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当少数资产阶级利益需要加强政府干预时就加强政府干预,需要放任自由时就放任自由。他们绝不会完全照搬新自由主义的教条来解决问题。即使在美国里根执政时期和英国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的20世纪80年代,美国和英国政府实际上推行的也不是什么纯粹的新自由主义,而是新自由主义与凯恩斯主义的混合,他们只是放松了国家干预,并没有放弃国家干预。他们推行的虽然有不少新自由主义的东西,但也有凯恩斯主义,他们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许多关于减少国家干预的主张并没有接受。乔姆斯基指出,实际上,这种情况并不具有讽刺意味,而恰恰是那些鼓吹自由市场准则的国家的正常运作模式:市场开放规则只对你,不对我;除非“游戏场”正好向着有利于我的方向发生偏斜,而这种偏斜在典型情况下都是国家大规模干预的结果。经济史的事实表明,在经济上获得成功发展的国家都是那些“肆意地违反公认的自由市场原则”的国家。总的来说,正如有人提到的那样,在振兴本国经济方面,自由主义的美国人更倾向于采取干涉主义的政策,他们比社会主义的欧洲人更相信政府的力量。 四、等待戈多:自由市场经济的长期繁荣 直面两极化趋势日益严重的大量事实,新自由主义秩序的捍卫者宣称,美好生活总会惠及到广大民众,只要加剧这些问题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畅行无阻。实行放任自由市场经济的结果,大大削弱了大多数政府控制其国内市场、金融投资的能力,全球经济的金融泡沫更迅速、更大规模地扩展开来。推行新自由主义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特别是工业的发展遭到了致命的打击,经济安全、民族独立、国家主权不断弱化,国内贫富差距和南北差距不断拉大。 英国经济学家安·麦迪森认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曾经历过三个最成功的时期,它分别为:自由秩序时期(1870~1913年)、黄金时期(1950~1973年)、新自由秩序时期(1973~1998年)。这三个时期中经济发展最快的则是黄金时期(1950~1973年),而这正是发达各国在实践中主要推行凯恩斯主义的时期。麦迪森的这个研究分析虽然不一定十分精确,但至少有可供参考的价值。从经济增长维度来判断,最能推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增长的是凯恩斯主义的市场经济理论,而不是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如果不仅考察经济增长问题,而且考察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情况,那么很明显,新自由主义的全面推行带来了严重的问题。简单地说,实施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国家,几乎都发生了经济萧条,甚至出现严重的经济衰退。从实施新自由主义的全面结果来看,其带来的问题则更多。有人认为,波兰是新自由主义改革成功的转型国家,但这是经不起推敲的轻率结论。波兰政府副总理、总统经济顾问格泽戈尔兹·w·科勒德是这样回应这个问题的:“转型国家再也不能重复新自由主义的老路,而是要走一条超越新自由主义的新路;波兰的成功来自于抛弃了休克疗法,而非相反;毫无疑问,‘休克疗法’这一政策失败了,而且,依据‘休克疗法’的方式进行的思维与行动,导致了生产的大幅滑坡,‘休克疗法’应当对如此悲惨的后果承担责任。”可见,对于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我们不能指望它会自动带来长期的社会安定和经济繁荣,而必须有相应的机制、规则来约束它。“如果我们想保护环境,减少贫困和失业,避免恶性竞争的后果,那么自由市场就很有必要由强有力的道德框架、社会凝聚力和有理性的政府干预来支撑……因为假如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自由追求与社会的合作和强有力的政府之间必要的平衡被打破而无法修补的话,那么持续的人类进步就不太可能了。到那时,人类就会完全乞怜于自由市场——沦为它的奴隶,而不是成为它的主人。” 对于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我们应当一分为二地来看待,具体地加以评价。对其非科学的内容进行批判,警惕它所设下的意识形态陷阱;对其带科学性的合理成分则应予以充分肯定,并在我国市场取向的改革中合理借鉴。任何西方现存的理论和模式都不能直接为中国提供现成的方法,但所有理论和模式都将会对我国的改革有所启发。
行为经济学论文:有关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摘 要: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分析,“经济人”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石。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信用问题,是一个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这里运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从众行为的原理,对信用的有限理性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关键词】信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从众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完全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 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 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 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第一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第一次赌”,尽管第一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第一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第一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第一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 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第一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著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经济学理论的延伸及借鉴 [摘要]行为经济学由于对传统经济学的基础提出了挑战,在兴起之后就一直受到关注,频频被用于解释相关的现实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就从介绍行为经济学的发展历程及主要观点出发,进而论述行为经济学的相关延伸理论,并展示了行为经济学被借鉴来解释现实中一些传统经济无法合理解释的问题。 [关键词]行为经济学 理论延伸 行为金融 传统经济学的理论假设及相关原理与现实的偏离,催生了行为经济学这一新兴分支学科,有力地推动了当代经济学的发展。行为经济学对理性人效用最大化和均衡产出等标准经济理论内容构成了挑战,近年来行为经济学在市场竞争行为、劳动经济和金融等领域获得广泛应用,有利于解释很多复杂的社会现象。 一、行为经济学发展历程的回顾及其主要观点综述 行为经济学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它对传统经济学的基础,即假设人的行为准则是理性的,不动感情的自我利益,提出了挑战。在这种思维方式下,人类对外在事物的认识是清澈了,但是把人、人的行为、人的精神等非理性方面则舍弃了,并把其简化为一个个的点或一条条的线。人也成为了“扁平的人”。但是,不少经济学家的研究发现,这种以完全理性人假定搭起的优美的理论大厦无法通过检验科学的方法来检验与研究人的内在本性,也无法观察到现实中人的经济行为,因此更无法来解释许多人的经济行为之谜。这种局面到20世纪90年代才得以转变。莱布森等美国经济学家提出了一种名为“行为经济学”的经济理论新流派思想,向主流经济学提出了质疑和挑战。 行为经济学是一门试图将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融入标准经济学理论的科学。行为经济学尝试对非理性行为进行研究,打破了主流经济学的界限及视域,在现实人的基础上发展了主流学派的经济人概念。行为论者并没有抛弃主流理论,而是赞同其注重理性的,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但是,他们坚持对这一理论加以修正。他们认为,经济人也对具有偏见的推理,自我沉溺、自我毁灭的行为和种种其它人类缺陷和长处做出反应。行为经济学理论还关注公平、互惠和社会地位等许多其他方面,因此,行为经济学试图对传统假定进行修正。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理查德•塞勒(richard thaler)、马修•拉宾(mattew rabin)及已故著名行为经济学家阿莫斯•特维尔斯基(amos tvesky)是行为经济学研究领域中富有创见,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家。概括来讲,行为经济学主要就是:预期效用理论;偏好的一些典型特征;偏离理性的特征分析这三类代表性观点。 二、行为经济学的理论延伸范围及领域 行为经济学之所以盛行,不是因为其敢于对传统经济学提出挑战,更因为是行为经济学能够自圆其说,其一些假设和理论观点能够更好地解释现实,能让大多数人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行为经济学在现实中的理论主要延伸到以下领域: 1.当今市场竞争行为的心理特征 标准经济理论描绘的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需求规律的适应条件非常有限和严格。而向当今全球市场新格局和竞争合作新特点,许多高新技术产品、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产品、符合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以及电信市场、网络产品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和文化产业等,引起了消费选择行为新的变化,频频表现出明显的偏离价格需求规律的现象:降低价格未必能保住市场占有率,屡屡奏效的一些非价格竞争策略和手段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在中国市场供应和秩序、收入和社会则富分布、消费观念和习性、生产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处于相对落后和低下的情况下,消费选择行为与标准的理论描述相距就史远。无论是消费行为、企业经营行为和投资行为等,市场竞争行为选择中心理因素的影响特征非常明显。 2.劳动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非自愿失业——为什么一部分人找不到工作(不包括自然失业率和工作变动时的摩擦失业)?原有理论对此给出了一个“公认”的理由,假定工资是在市场出清水平上预先给定的,以此为标准若劳动力过量供应,就会造成失业。但工资为什么要定那么高,而且还是刚性的呢?为什么有人频频跳槽,而另一些人则愿意终生厮守一个单位?这些不是能用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简单解释的。“有效工资理论”、阿克洛夫(2001)的“交换礼物”等都试图给出合理的解释。理论和实践似乎证明了在工资和努力水平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性,并且在长期内是很稳定的。行为经济学的研究表明,现实中劳动力市场并不是简单地遵从工资水平提高、劳动力供应增加这一规律。如出租汽车司机并不只是由每人收入的高低来决定工作时间的长短;老师让一些学生参与科研课题,学生们不会仅根据报酬或津贴的高低做决定;幼儿园制定罚款制度是为了让父母亲及时地接孩子,但结果是适得其反。这些是因为当工资与价格变化的行为中包含道德和情感成分时,标准经济理论中的价格交换效应就应予以修正。因为劳动者对劳动与休闲的价值判断是因人、因行业、因时点不同而异的。另外,行为经济学还研究指出,承担风险、经营管理等活动也是一种类型的付出和劳动。 3.行为金融学 行为经济学在金融投资领域的应用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金融学中,有效市场假设的作用是奠基性和举足轻重的。资产定价的标准均衡模型假定投资者仅仅关心资产风险,并利用公共信息尽可能准确地预测股票收益。这些假设在某些时候确实能做出确切的预测,但当价格变化的自相关性近似为0时,证券市场上却出现大量异常现象。这些不规则现象促使研究具有有限理性假设的资产投资者的“行为金融” ( behavioral finance)论应运而生(baker, etal.,2004)。金融学中一个重要的异常现象是“股票收益之谜”:股票的平均回报要比债券收益高得多,为什么高收益对应高风险,并没有令人信服的实证研究支持这一理论。为了说明其中的缘由,行为经济学假定投资者具有损失规避的行为偏好,这能更合理解释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行为经济学的研究还发现经验不足的经纪人的反应如何迟滞,而长期操盘手的反应为何又过于敏感。行为经济学还通过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年成交率的实例来研究资本市场规模问题,关于个体股票交易行为的数据表明,部分投资者的盲目自信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股票市场规模的极度膨胀,股票市场上的许多现象都与投资者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有直接的联系。 行为金融学的迅速发展,是由于金融理论把“宝”都压在“有效市场假设”上了:投资者有充足的理性以至能够观察和利用历史资料。有人曾将有效市场假设美誉为:社会科学中认识最完善的一种规律性,然而,股票价格波动太捉摸不定了,以至不能反映内在的真实情况。行为经济学发现了一种基于人心理活动的过度反应效应,客观、深入地研究一系列异常现象,有助于用事实更精确地检验市场有效性假设。当然,从发展的眼光来看,行为经济学也迫切希望尽可能地减少心理学的内容,正在努力探讨用一种统一的方式来解释金融市场上的异常现象。 三、行为经济学在实际中的应用 1.民工短缺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沿海地区的“民工荒”打破了我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神话,引起了企业界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理论界纷纷对此问题发表看法,并对民工短缺的成因进行了分析综观这些分析,人多是运用市场、结构、信息、制度等分析力一法,基本没有涉及民工的心理与理性,民工是该劳动力市场的主体,在分析民工短缺的成因时,不能完全不考虑主体对劳动力市场的相关要素以及劳动环境的认知而采取的相应的经济行为。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的基础 直到最近,经济学尚被普遍看作一种必须依赖于对现实世界的观察、而不能依靠在实验室里做受控制的实验来进行研究的非实验性科学。许多评论者发现受利己主义和理性决策所支配的“经济人”(homo oeconomicus)这一普遍假设存在局限性。然而,经济学研究已经开始朝着新的方向起飞。大量和日益增多的科学工作致力于对经济学传统的基本假设的经验检验和修改,特别是有关无限理性、纯粹利己主义和完全自治的假设。而且,目前的研究越来越依赖于来自实验室的新的实验数据,而不是从对实际经济的观察中所得到的传统的现场数据。最近的这些研究源于两个区别显著、但正趋于一致的传统:一是认知心理学中有关个人决策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二是以实验的方法对经济理论预言的检验。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已经跻身于经济学最活跃的领域之列。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就是在这两个领域从事研究的前辈。 一、实验经济学的基础 传统上,经济学被看作一种完全依赖现场数据的非实验性科学。许多人认为,这一点是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继续发展的障碍。除非我们可以进行受控制的实验,否则对经济理论的检验将永远是有限的。仅仅根据现场数据,人们很难判断一个理论是否失败或何时失败,并正确地指出失败的原因。在理论与受控制的实验观察两者之间的反馈渠道在经济学中基本不存在。 一种新兴的、被称作“实验经济学”的研究领域的建立从根本上对这一观点提出了挑战。在受控制的实验室里,实验者以简单、抽象的形式模仿在市场和其他经济交往形式中出现的场景,以研究这些场景中的人类行为。这些实验的结果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广并应用于市场环境,对此尚有争议。但是,微观经济行为的实验结果能为经济理论的发展提供重要信息。 早年已有前辈学者从事经济学的实验研究。50多年前,张伯伦(chamberlin,1948)试图通过实验来检验新古典的完全竞争理论。约翰·纳什(john nash)——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与他的同事通过设置一个实验对博弈论的预测能力进行了早期研究。 然而,毫无疑问,实验经济学的主要研究者是弗农·史密斯。史密斯不仅作出了最重要的早期贡献,而且始终是这一领域中的一个关键人物。他培养并联合了大批从事实验经济学研究的年轻人,其中成就最为卓越的当属查尔斯·普洛特(charles plot),他在这一领域也作出了重要贡献。 1.市场机制 弗农·史密斯的意义最重大的工作涉及市场机制。他对竞争性市场所做的创新性实验 (1962)、对不同拍卖形式的检验(1965,1976,1980),以及对“诱导价值法”(induced-value,1976)的设计,都为这一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史密斯第一篇实验文章的灵感来自张伯伦(1948)的课堂实验。当时,张伯伦是史密斯在哈佛大学的老师。他让实验参与者扮成一个虚构商品的买者和卖者,进行讨价还价。张伯伦认为实验结果证明标准新古典理论关于完全竞争市场的模型是错误的。 史密斯意识到,如果接受实验的人被放在一个与现实市场更加相似的场景中,张伯伦的结论将更加引人注目。于是,史密斯设置了一个实验,在一个“双向口头竞价”(double oral auction)中参与者被分成潜在的买者或卖者两个群体。买者和卖者的角色是随机分配的。为每个卖者提供一个单位将要出售的商品和一个保留价格v。卖者不允许以低于v的价格出售商品,而以p v的价格出售,卖者可以获得p—v的收益。同理,每个买者也被分配了一个保留价w,这是他们允许购买的最高价格。 史密斯(1962)就此总结到:“只要共谋被禁止,所有的出价和交易都绝对公开……竞争性的均衡就很有可能实现。……供给和需求条件的变化引起每个时期交易量和成交价一般水平的变化。后者与竞争性价格理论的预言合理相符。” 为了检验与理论的一致是否纯属巧合,史密斯和其他的研究人员后来做了一系列相似的实验,实验结果反复证实了史密斯最初的结论。此外,史密斯和普洛特(1978)的合作研究还发现:市场制度确实重要。他们比较了当买者和卖者被允许在一个交易期内不断改变价格和在整个交易期内必须出示同一价格的实验。结果发现,后一方案向理论均衡价格的集中减慢了。与收集现场数据相反,实验方法得出的这个结论不可或缺:在以一种受控制的方式改变“市场制度”(本例中关于价格调整的规则)的同时,保持“市场环境”(本例中对保留价的分配)不变是可能的。 在几乎所有市场实验中,对一个假说的明确检验都需要控制接受实验的人的偏好。这是一个主要困难,因为买和卖通常会受到参与者个人对收益和损失的特殊评价的影响,而研究人员不能直接观察到这种评价。张伯伦(1948)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以及解决方法,主要是为每个接受实验的人提供一种货币刺激,这就是“诱导价值法”。史密斯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方法。 为了说明这一方法,可以考察一个在同质商品市场中扮演买者角色的人,假设实验者想让这个人表现出一个特定的需求函数d,然而,实验者不知道这个人的财富效用u(w)。史密斯的方法是:对以价格p购买q个单位商品的人,付给r(q)—pq美元的报酬,其中r是所选取的适当的报酬函数。根据经济学理论,这个人所消费的产品数量q将使q不断增加所带来的边际收益等于所付出的边际成本,即r’(q)=p。如果对于任何相关价格,(r’)-1(p)=d(p),只要未知的效用函数不断上升且呈凹形,那么他的需求将与我们所希望的需求函数一致。 2.对拍卖理论的检验 自20世纪60年代初,拍卖理论便成为微观经济学理论和博弈论中最为成功的发展之一。史密斯用实验对其中的许多主张进行了检验,而且,是他最先在实验室把受控制的实验作为“风洞”来检验新的拍卖形式。 随着拍卖形式由简单到复杂,理论研究深化了人们对现实世界市场运行的理解。传统上人们把拍卖分成4种类型:英国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微观经济学理论还区分了具有个人价值和共同价值的拍卖。在个人价值拍卖中,拍卖者的评价在统计上独立。相反,在共同价值拍卖中,买者的价值具有共同的成分。 经济学理论对个人价值拍卖作出以下3种预言:(1)就谁将获得该物品和卖主的预期收益而言,英国式拍卖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相同。这一结论源自个人理性;(2)荷兰式拍卖和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相同,这一结论源于对纳什均衡行为更加有限的假设;(3)如果所有买者是风险中性,4种拍卖形式相同。 为了检验这些和其他一些理论预言,史密斯做了许多实验。他发现:关于预言(1),正如理论所说,英国式与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确实产生相似的结果;关于(2),与理论相反,荷兰式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没有产生相同的结果;关于(3),假设买者具有相同风险态度的模型应当被抛弃。此外,他还发现英国式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的平均销售价格高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后者的平均销售价格又高于荷兰式拍卖。 在这些结果中,最意外的一点是荷兰式拍卖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不同。对此的两种理论解释是:在荷兰式拍卖中,效用不仅取决于货币结果,而且取决于“等待的焦虑”;出价者低估了与荷兰式拍卖中的“等待”相关联的风险的上升。 3.实验室是“风洞” 为了研究人们为放松管制、私有化、公共物品供给所设计的制度机制的表现,史密斯和普洛特首创了把实验室作为“风洞”(一种用于检验航空器模型的实验装置)加以运用的方法。由于上述机制往往很复杂,实验方法就尤其适用。史密斯研究了为公共物品提供所设计的激励相融机制。在实验中,他检验了由经济学理论家所提出的机制和自己所作的某些变形的有效性。 4.实验方法论 除了关于市场和拍卖的大量研究结论之外,史密斯的工作对经济学方法论也具有重要影响。他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实验经济学:诱导价值理论”,为在实验室里设计经济学实验提供了富有实践性的详细指导。近年来,这篇文章已经成为实验经济学者研究的范例。 由史密斯开发的实验方法不同于心理学中使用的实验手段。为了抵销决策成本带来的扭曲,这种方法强调为接受实验的人提供足够货币刺激的重要性。他还着重指出将实验设计成重复实验的重要性,从而使接受实验的人熟悉并理解实验环境。 二、行为经济学的基础 大约半个世纪以前,爱德华兹(edwards,1954)引进决策作为心理学家研究的主题,同时,西蒙(simon,1956)也提出一种基于有限理性的信息处理和决策方法。然而,认知心理学中的研究并没有推而广之,直到丹尼尔·卡尼曼和阿莫斯·特维尔斯基(1996年逝世)发表了他们关于判断和决策的研究成果。虽然卡尼曼的研究遵循了认知心理学的传统,但对经济学家也具有指导意义。在讨论卡尼曼的特殊贡献之前,下文将简要介绍经济学和心理学中关于决策概念的某些区别。 1.经济学和心理学中的决策 经济学家通常假定市场行为主要受物质利益的刺激,经济决策主要受利己主义和理性支配。理性意味着决策者为了在一定的目标和可选择方案下作出最优决策而以一种富有逻辑性和系统化的方式使用现有信息。这些决策是以一种前瞻性的方式作出的,充分考虑了当前决策的未来后果。 在心理学,特别是认知心理学中,一个人通常被看作一个系统,以自觉、合理的方式编码、解释现有信息。但是,其他一些不太能意识到的因素也被认为在以系统化的方式支配人类行为。正是这种更为复杂的观点开始渗透到经济学理论近来的发展当中。 传统上,经济学家给定决策者对可用选择的偏好,并使其保持不变,认为决策者对自然状态和自己行为的效果会形成预期,并根据统计原则处理现有信息。在既有的市场条件下(该条件决定了决策者可选择的方案组合),决策者的行为就被假定为:正确地分配相关随机事件的概率,选择一个使预期效用价值最大化的行动。 相比之下,认知心理学家考虑的是一个交互作用的过程,几个因素都会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比如知觉、信仰或心智模式。诸如感情、态度等内在动机也会影响一项决策。此外,对以前决策及其后果的记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认知函数。在这种复杂观点下,人类行为被认为是局部地适应于一个既定的环境。行为具有适应性,取决于环境和瞬间的感知状态。 卡尼曼等人通过调查和实验收集到的事实,对经济学的理性假设,至少是对复杂决策情景下的理性假设提出了质疑。例如,现实世界中的决策者不总是依据概率法则评价不确定前景,有时,制定决策会违背预期效用最大化原则。卡尼曼的贡献主要是关于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和决策。 2.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直观推断和偏见 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发现了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是如何系统性偏离传统经济学的理性原则的。隐含在他们早期研究中的基本观念是:人们通常往往无法充分分析包含经济和或然判断的情境。在这样的情境下,人的判断依赖于特定的捷径和直观,有时会产生系统性的偏见。 一个基本偏见是:人们似乎会使用“小数定律”,将相同的概率分布用于小样本和大样本的经验平均值,违背了概率理论中的大数定律(特维尔斯基和卡尼曼,1971)。例如,一个著名的实验发现:接受实验的人认为,不管是在小医院还是在大医院,某天出生的婴儿中男孩的可能性都有60%以上。总之,人们似乎不会意识到随机变量样本平均数的方差随着样本规模的增大而递减的速度。另一个相关的例子是“赌徒的谬论”:许多人认为在随机机制下第二次抽签与第一次抽签负相关,即使每次抽签在统计上独立。 小数定律与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有关,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发现这一直观推断在人的判断中是一个重要因素。特维尔斯基和卡尼曼(1973,1974,1982)在几个简洁的实验中举例证明了这种直观推断的功能。他们要求接受实验的人在既定描述的基础上给人归类,比如是推销员,还是议员。如果对某个人(从总体中随机抽取)的描述是“关注政治,喜欢参加辩论,渴望在媒体上露面”,大多数接受实验的人会说这个人是一个议员,即便推销员在总人数中占较高比例而使这个人为推销员的可能性更大。此后特维尔斯基和卡尼曼(1973)为了进一步考察这种思维的直观,为接受实验的人提供了关于总体人群真正比例的信息。实验结果证明,这些信息几乎对人的判断没有任何影响。 nbsp; 另一个或然判断中普遍存在的偏见是可用性(availability),即人们是通过很容易想起的事例来判断概率,结果造成较高权重被分配给突出或容易记住的信息。认知心理学中的一个研究成果是:与陌生的信息相比,熟悉的信息更容易从记忆当中获取,被认为更实际或更相关。仅仅在媒体上重复某一信息而不论它的准确性,会使该信息更容易获取,从而被错误地认为更准确。 这些关于人类判断的事实证明,人们的推理以系统化的方式违背了概率基本原则。因此,卡尼曼的研究对一个传统经济理论基础的经验有效性提出了强烈质疑。 3.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预期理论 现有事实表明,不仅判断,而且决策也系统化地偏离了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特别是许多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背离了预期效用理论的预言。 对不确定条件下决策的预期效用理论的偏离首先由198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里斯·阿莱(maurice allais)第一个指出,形成了“阿莱悖论”。卡尼曼提供了更广泛的关于预期效用理论偏离的事例。 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在一篇具有重大影响的文章“预期理论:关于风险状态下决策的分析”中提出了另一个模型架构。预期效用理论是自明之理,而他们的预期理论则是描述性的,是从经验观察中以归纳的方式发展而成,不是从一组逻辑公理中演绎而来。后来,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1986)认为,事实上两种方法都是必需的:预期效用理论描绘了理性行为的特征,而预期理论则描述了实际行为。虽然预期效用理论为某些简单和透明的决策问题的现实选择提供了准确的代表,但大多数现实生活中的决策问题是复杂的,需要更加丰富的行为模型。 预期效用理论的模型表达是:假定对财富w存在一个实际价值函数u,如果行动a使出现不同wi的概率为pi,行动b使出现不同wi的概率为qi,那么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决策者选择a行动而不选择b行动: 相比之下,预期理论规定了两个函数的存在,即v和π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决策者选择a行动,不选择b行动: 可见,两个理论模型存在三点区别。第一,在预期理论中,决策者感兴趣的不是财富的最终价值,而是财富相对于某一参照点的变化δw。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认为,一个决策问题具有两个阶段。为了给眼前的决策确定一个合适的参照点,问题首先被“编辑”,接着选择的后果被“编码”:超过参照点的视为赢利,低于的视为亏损。编辑阶段之后是评价阶段。 第二,就是关于预期理论中的价值函数v(图1)。除了该函数的自变量是财富的变化之外,这个函数还呈s形。凹的部分是收益,凸的部分是损失,显示了对两种方向上的变化的敏感性的逐步降低。而且,它在0的位置上有一个拐弯,少量损失比少量收益上的函数更加陡峭。相反,预期效用理论中的效用函数u在任一点都是平滑、凹陷的。 第三,预期理论中的决策权重(decision weight)函数(图2)是目标概率p和q的变形。这个函数单调上升,在0、1处间断,它系统性地给小概率过多的权重,给大概率过小的权重。 这些区别使预期理论与上文所提到的经济事实相符。既然人们在财富变化的基础上评价风险前景,关于编辑阶段的适当假定将使模型与普遍观察到的、人们根据问题的构筑方式不同而作出不同选择的现象一致。价值函数v在参照点上的拐弯意味着人们的选择与损失厌恶假设相符。对价值函数上变化的边际敏感性逐渐降低的后果是使决策者变成了面向收益的风险厌恶者和面向损失的风险偏好者。而且,决策权重函数高估小概率、低估大概率的事实可以解释“阿莱悖论”。 总之,由卡尼曼等人所做的经验研究揭示了几个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选择的规律,预期理论中蕴涵的思想对解释这些规律大有帮助。与预期效用理论相比,预期理论及其扩展在更为准确地描述风险条件下的个人行为方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现已成为该领域许多应用经验研究的基础。 三、总 结 丹尼尔·卡尼曼运用认知心理学中关于心理过程的深刻见解,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人们制定经济决策的行为。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对不确定条件下决策行为的研究最有影响力。卡尼曼还对行为经济学等其他领域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卡尼曼已经成为近期在行为经济学和金融学研究领域中所出现的繁荣景象背后的一个主要灵感来源。他的研究对其他领域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弗农·史密斯是开创以实验作为经济学经验方法论的一个最有影响的人物。与卡尼曼不同,他没有以挑战传统经济学理性决策理论而开始,而是检验了关于市场表现的假说。卡尼曼的调查和实验主要关注个人的决策,而史密斯则将实验的重点放在特定市场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上。他还强调了方法论问题,发展了具有实践性的实验方法,建立了构筑一个良好实验的标准。基于史密斯的成就,许多经济学家开始把实验室实验作为一个基本工具。 近来的一股研究热潮利用了心理学和实验经济学传统的结合,对经济学和金融学的所有领域意义深远。尽管卡尼曼和史密斯的研究在许多方面不同,但他们的科学贡献联合起来已经改变了经济科学的方向。最初,经济学界对他们的研究持怀疑态度。在经历了长期和进一步的研究工作之后,他们的主要思想开始在这个领域渗透。正是他们的成就使今天的许多经济学家将心理学的见解和实验方法看作现代经济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行为经济学论文:基于行为经济学视角的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研究 [摘要]银保合作已成为当今经济和金融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以行为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分析,银行保险作为一种创新,在国际市场上获得如此迅猛发展是有其深刻的背景和原因的:由于金融市场上风险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银行或保险具有融合的客观基础;银行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是人的非理性行为演化的结果;能节约交易费用。通过金融控股集团化的形式进行银行保险经营应该是我国银行保险可选择的发展模式。 [关键词]银行保险,行为经济学,银保模式 在全球金融日益融合发展的背景下,银行保险已成为金融业特别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一些处于先锋地位的金融机构甚至把银行保险作为主要的业务领域。因此,运用行为经济学的最新理论和方法,正确把握国际上银行保险发展的特点和趋势,深刻揭示其发展的根本原因,深入探讨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对于促进银行保险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国际上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的特点和趋势 银行与保险同属于金融范畴,银行与保险业处于一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是国家间经济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在国际金融混业经营的背景下,银行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在其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规模不断扩大,模式不断创新,新的银保产品不断呈现,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中。从国际经验看,银行保险发展的总态势是:银行和保险双方由最初的松散协作,发展为紧密协作的战略联盟阶段,并逐渐向银行保险的高级阶段,即更紧密的金融控股集团化的形式发展和演化。 文献中关于银行保险定义的分歧较多。在limra′s保险字典中,银行保险被定义为“由银行或基金组织提供的人寿保险服务”;乔治,斯通认为,银行保险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银行保险是指人寿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这一销售渠道来销售人寿、年金以及投资类产品,而广义的概念则包括了其他不同的形式,如保险银行;童金林认为,狭义的银行保险可定义为“银行通过以各种方式提供保险产品及服务或提供和保险相关的金融产品及服务进入保险领域”;郑伟、孙祁祥认为,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的一种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安排,其中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产品的制造,银行主要负责产品的销售;肖文认为,银行保险狭义上可概括为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这一销售渠道来销售保险产品,而广义上包括银行通过其保险分公司向其客户出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通过其银行分公司向其客户出售银行产品。笔者认为,银行保险(banc assurance)、保险银行(assurfinance)或全能金融,在最本质的意义上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间在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形式、经营战略几方面的交叉渗透、相互整合、互为补充、共同发展,即银行与保险的混业经营。 银行保险的融合对传统的金融理念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也使全球金融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银行保险是保险公司或银行在业务拓展中一系列银行保险经营管理文化理念的发展与演化的结果,是银行业和保险业在物质技术、组织制度和文化意识(文化、心理和道德等)等层面全方位的合作与创新。 全球银行保险的发展以美国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和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为标志,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一)萌芽的银行保险期(1980年以前) 银行保险还仅仅局限于银行充当保险公司的中介人(insurance broker),严格意义上的银行保险还没有真正出现。这也是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 (二)银行保险发展的成长期(20世纪80年代) 在这一阶段,银行开发出一些与银行传统业务差别很大的金融产品,开始全面介入保险领域,这被认为是银行保险的真正开始。 (三)金融混业经营背景下的快速发展期(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 这一阶段是银行保险发展的关键时期,银行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个时期新出现的银行保险的组织形式有成立合资企业、购并、银行独资新建一家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独资新建一家银行三种。如英国的国民西敏寺银行于1999年10月成功收购了l g保险公司,成为英国第三大金融集团,开始全方位介入保险业。 目前,在西方成熟的保险市场上银行保险呈迅速发展之势。西欧国家的保险公司大多通过银行、邮政储蓄的网点来推销保险产品,如意大利、德国、英国等。法国是银行保险开展最为成功的国家,1998年有60%的保费是通过银行和邮政网点来实现的,该国最大的寿险公司cnp有80%的保费收入是通过银行和邮政网络实现的。unisys的专家预计未来银行保险业的五大趋势是: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竞争对手之间将有更多合作,银保合作将由简单的初级方式转向深层合作,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模式可能发生变化;业务转型工具作为实行并购的策略将得到进一步发展,银行保险产品范围将进一步拓展,包括与银行主业关联业务产品以及全方位服务类产品;随着罪犯越来越多地利用电子方式犯罪,产业化、无国界的欺诈行为将增加;跨国界银行活动将继续增加,主要是在欧洲以及墨西哥和美国之间进行;全球和本地金融机构在大中华区和拉丁美洲地区将有更多的银行和保险业发展机遇,而技术将在其中起到推动作用。 在我国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下,虽然银行、保险、证券仍然是分业监管状态,但银行保险的融合已取得了不小进展。首先,银行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已经超过团体直销业务,成为人身保险销售的三大支柱之一,2002年全国银行寿险保费收入388.5亿元,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17.1%,2004年全国银行寿险保费收入795亿元,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25%,2006年寿险业银行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175.5亿元,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32.7%.其次,银保合作的模式有简单的协议,也有金融控股集团模式,从1996年开始,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与北京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签订了银保协议,如光大集团成为一家集银行、证券、保险为一身的金融集团,中国工商银行利用其控股的工商亚洲收购太平保险24.9%的股份等。再次,在保险业全面开放的条件下,花旗、汇丰、渣打、东亚等外资银行在我国市场上正积极拓展银保业务,如汇丰联姻中国平安等,一些外资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也发展迅速。 二、银行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银行保险的发展和银保模式的创新是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的必然产物,是金融混业发展的结果。从外部环境看,银行、保险公司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涉足银行保险可以增加收入来源,提高客户忠诚度和降低经营成本,保险公司开展银行保险能够稳定经营、挖掘客户并节约成本。同时,个人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收入不确定性和养老问题,oecd在1992年做了一项预测,到2030年,欧盟国家的dr指数(the dependency ratio,指退休人口与工作人口的比例)将从21%上升到37%,创新性的分红险、投资连结保险等成为消费者追捧的投资工具。此外,各国政府都放松了对银行保险混业经营的管制。到目前为止,德国、英国、法国、比利时、丹麦、意大利、荷兰和奥地利都允许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100%控股。这些外部条件的改变对于银行保险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行为经济学是当今经济学和风险管理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其代表人物已多次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如斯蒂格里茨、阿克洛夫、卡尼曼等。行为经济学范式的基本逻辑不同于基于斯密传统的新古典主义范式,它强调由于经济和金融活动主体是具有理智和情感等完整心智结构的现实“行为人”,每个人既是自利的,又是利他的,因而就可能不一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个体在市场活动中会产生各种心理和行为偏差,人们的行为不一定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使得“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即所谓的市场失灵。换句话说,行为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是:风险是普遍存在的,而人的非理性则驱动了风险。因此,运用行为经济学分析范式分析银行保险的产生、发展和可选择模式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说明,即风险管理、非理性经济人、制度变迁。 (一)风险管理的视角 由于金融市场上风险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银行或保险就具有融合的客观基础。阿罗(1971)认为,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和管理行为。巴塞尔委员会(1999)认为,银行必须对其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管理。银行作为风险管理机构也是建立在所谓大数定理以及大量存款人的取款行为是相互独立的基础上。20世纪80~90年代,美国有超过1000家的单一从事信贷业务的银行破产,因此,美国学者本森(1990)强调,银行保险合作可以更加有效地分散和管理风险。虽然银行或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不同,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或业务,往往是几个金融功能的组合体,可以将包含几个金融功能的银保产品和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和职能加以分解,由具有不同成本优势的银行保险机构分别承担。这种银行保险功能配置方式的变化会导致不同金融机构同时参与一个风险管理过程,形成金融机构之间业务交叉,甚至形成包含全部金融业务的全能金融集团,这揭示了银行保险发展的目标模式。 (二)非理性经济人的视角 从非理性经济人的视角看,由于受到心理和行为因素的影响,决策者会出现各种行为偏差,如过度自信、反应偏差、处置效应、从众行为等,经济主体的非理性行为对于银行保险的发展和效率有重大影响。风险管理最重要的一条准则就是风险分散,俗称“不要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对于消费者来说,从单一的保险消费到将保险作为一种理财工具,形成包括多种理财方式的完整理财规划;对于银行或保险公司来说,从单一的信贷或保险产品,到提供“一揽子”以分散风险、保值增值的理财服务为核心的多样化金融保险产品组合;对于监管者来说,从分业监管到混业监管的过渡,这些经济主体的消费意识、经营思想、监管理念均体现了银行保险的意识层面由非理性到理性的变迁和发展,即银行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是人的非理性行为演化的结果。 (三)金融制度变迁的视角 由于经济主体的非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导致了交易费用的存在(科斯定理),进而影响了经济金融运行的效率。银行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其基本功能在于节约交易费用,从严格分业经营制度背景下松散的协作,到混业制度背景下银行保险双方紧密的战略联盟,再到股权参与或设立子公司的组织制度层面的演化,从本质上反映了基于节约交易费用的银保制度变迁的基本规律。 三、我国银行保险可选择的发展模式 我国的银行保险自1995年开展业务以来有了很大发展,但银行保险的发展还处在较低水平,其中最为关键的是银行保险合作的模式还不够成熟,严重影响了银行保险主体的积极性和效率。借鉴国际经验教训、探索银行保险的可选择模式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从国际经验看,按照银行和保险融合程度的不同,可以将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或形态划分为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和金融集团四种。分销协议是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合作最为简便易行,成本相对较低的模式;战略联盟为银行和保险双方进一步深入合作的过渡模式;在合资企业中,股权纽带使银行和保险双方结成了真正的利益共同体;金融集团可以采取完全一体化、全能银行、银行或保险母公司、控股公司安排等不同的组织结构。从这四种模式的实践来看,银行保险发展较快的国家往往采取较为高级的模式,发展较慢的国家则采取较为低级的模式。可见,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是与银行保险发展的阶段和趋势相一致的。从全球看,20世纪90年代以后,通过金融控股集团化的形式进行银行保险经营成为多数国家银行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式,如1997年的美国花旗银行和旅行者集团的合并;1997年香港汇丰银行成立和整合汇丰人寿与恒生人寿保险公司;2001年德国安联保险对德累斯顿银行的兼并等。 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颁布后,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或保险公司的经营业务进行了严格限制,1999年7月1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允许银行保险交叉经营,从而结束了美国近70年分业经营的历史。我国的金融改革则与美国金融混业发展的历史相反,是在向分业经营模式不断靠拢。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对金融业进行治理整顿,提出了分业经营的思路,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把这一思路上升为国家法律。到1999年底,中国的分业经营制度基本确立起来。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开始对金融混业经营的限制有所松动,如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这对于我国银行保险的融合发展以及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约束条件的不同,不同国家会选择不同的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甚至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选择不同的银保模式。针对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借鉴国际经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模式和最终形态必然会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金融控股集团是一种中央集权式的企业经营管理组织,一般以一个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为控股母公司,全资或控股拥有专门从事某些具体业务(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的各个子公司,这些子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控股集团公司通过子公司可以从事银行、保险等多样化经营业务。1999年,巴塞尔委员会、证监会国际组织和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2003年9月1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的金融监管第一次联席会议通过的《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引用了该定义。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又可细分为:完全融合全能银行模式、德国全能银行模式(银行业务+证券业务)、英国全能银行模式(集中经营商业银行业务,而证券、保险等相关业务则设立子公司)、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通过设立一个金融控股公司,在此公司下面设立不同的子公司)。在金融一体化日益兴盛的背景下,从银行保险制度变迁和效率的角度看,英国全能银行模式和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应该是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比较现实的选择。 香港汇丰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类似英国全能银行模式,它对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1991年,汇丰银行重组成立汇丰控股公司,汇丰控股实行的是银行集团下设立保险子公司的架构,其银行保险自然成为“汇丰银行+汇丰保险”模式,银行与保险的合作实行专业化分工,即保险公司是承保中心,专门负责产品开发和后台支持,银行则专门负责销售。汇丰将保险业务内化到银行产品体系中,为客户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取得了巨大成功。1997年汇丰的人寿保险业务在香港市场还未进入前十名,2004年,汇丰旗下的寿险业务(包括汇丰人寿与恒生人寿)超过统治香港寿险市场几十年之久的友邦保险居市场首位。这一超越具有不寻常意义的是:汇丰是银行保险公司的代表,而友邦是以个人人制为主的传统寿险公司的代表。 中国平安集团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类似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如花旗集团和大通集团),它对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2003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正式成立,这普遍被理解为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认可。中国平安控股设立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控股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公司、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依法控股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使中国平安形成了以保险为核心的,涵盖证券、信托、银行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在控股公司层面,平安集团可以集中动用所控制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来为一个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服务。这种模式通过资本融合的方式,形成了在品牌、经营战略、营销网络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同优势,对于降低集团整体运营成本并从多元化的经营中获取更大收益具有重要意义。并且,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既可以保持原有产、寿险及相关业务的相对独立性,又能在集团不同金融业务之间形成良好的“防火墙”,从而有效控制风险。 行为经济学论文:基于行为经济学理论的医疗机构诚信缺失机理研究 诚信在现代企事业论文联盟//管理中具有核心作用,诚信问题已经影响到国家经济运行的效率和市场秩序,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因而,探寻医疗机构诚信缺失根源,加强医疗机构诚信管理,建立和完善诚信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从行为经济学视角深入剖析医疗机构诚信缺失的原理。 一、行为经济学理论 行为经济学是作为实用的经济学,它将行为分析理论与经济运行规律、心理学与经济科学有机结合起来,以发现现今经济学模型中的错误或遗漏,进而修正主流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自利、完全信息、效用最大化及偏好一致基本假设的不足。其核心观点是:对经济行为和经济行为的研究必须建立在现实的心理特征基础上,而不能建立在抽象的行为假设基础上;从心理特征看,当事人是有限理性的,依靠心理账户、启发式代表性程序进行决策,关心相对损益,常常带有框架效应等;当事人在决策时偏好不是外生给定的,而是内生于当事人的决策过程中,不仅可能出现偏好逆转,而且会出现时间不一致等;当事人这些决策模式和行为特征通过经济变量反映出来,结果市场有效性不再成立,各种经济政策重新考虑。 行为经济学主要理论:(1)预期理论。预期理论是研究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如何作出决策的理论,主要用于解释传统理论中的理性选择和现实情况相背离的现象。这一理论的核心概念来自于认知心理学的“损失厌恶”,即人们对于自身利益的减少比增加更加敏感。(2)分离效应。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3)认知偏差与条件依赖。认知偏差指的是当人们原来的信念被事实证明是不正确的时候在心理上产生的矛盾,换句话说,认知偏差也是一种“后悔”的感受—— 一种对错误信念的后悔。因此,认知偏差理论认为人们有避免这种偏差的倾向,从而在决策中采取并非完全理性的行动。 二、医疗机构诚信缺失的行为经济学解释 医疗机构的诚信缺失通常是指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欺骗、过度夸大病情、大处方、过度医疗等行为,产生诚信缺失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纳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结果。主观因素是医疗机构中人员的道德滑坡和动机不良;客观因素是卫生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法治的不完善、医患沟通不畅和社会环境等。但根据辩证法观点,虽然客观因素会组长医疗机构诚信缺失的发生,主观因素起决定性的因素,没有医疗服务人员的贪欲、道德败坏就没有医疗机构诚信缺失的滋生,因而医疗机构诚信缺失的机理是主观因素起主导作用,客观因素通过主观因素起作用而发生结果的过程,可以用行为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加以阐释。 1.有限理性与医疗机构诚信缺失的发生。传统经济学中,人类行为的标准经济模型有三个不现实的特征:无限理性、无限控制力和无限自私自利。然而来自赫伯特·西蒙的有限理性说认为,“经济人”最大化行为的假设是以完全理性为条件的,而现实的情况是,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人们的理性认识能力毕竟受到心理和生理上思维能力的客观限制,因而,人的行为理性是有限的而决非完全理性,人们决策的标准是寻求令人满意的决策而非最优决策。新古典经济学为了保证个人选择的理性行为,提出完全性、传递性和反身性等“公理”。而现实实践中,人的选择行为并不符合这些“公理”,而且是经常地违背这些“公理”。在行为经济学有限理性假设下,医疗机构主体可能是利己的,也有可能是利他的,由于医疗机构的经营者出于某种需要如追求效益最大化、提升社会形象等,会通过夸大治疗效果、大开处方、虚高药价等手段来失信于患者,使其诚信度下降。医疗机构经营者在利益大于诚信缺失所带来的风险损失,或者在经营过程中盲目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就会采取隐瞒实情、夸大疗效手段来夸大或缩小成本和利润导致诚信缺失的产生。 2.预期理论与诚信缺失合谋。行为经济学认为,人们在面对任何不确定性的决定是多数时候是不理性的,对医疗机构诚信缺失合谋行为来说当经营者有了失信的需要和动机后会暗中授意或要求医疗工作者开展失信活动,按照预期理论,医疗工作者就面临着失信被发现以及受到处罚的风险。面对这种风险,医疗工作者是选择风险规避还是风险喜好,主要取决于医疗工作者面临的是获得还是损失。如果医疗工作者面临获得,他将规避风险不做失信于患者的事情;如果医疗工作者面临损失,他将冒险做失信于患者。当医疗机构经营者向医疗工作者传达了打开处方或过度医疗的意图后,如果医疗工作者没有感受到压力,做不做失信于患者的事情既不影响升职又不影响加薪,他面临着获得,不会做有损患者利益的事情;如果医疗工作者感受到压力,诚信工作将面临着减薪、降职甚至被“炒鱿鱼”的风险时,便会开展一系列有违职业道德的医疗活动。 3.认知偏差和条件依赖与诚信缺失惯性。由于认知偏差的存在,医疗工作者会对连续性事件发生的概率高估, 对独立性事件发生的概率低估,即如果连续几次大开处方没有被发现, 他就会认为大开处方被发现的可能性极小,在这种心理驱使下,医疗工作者的胆量就会越来越大,如果没有相应的处罚,最后达到无所顾忌。认知偏差会导致条件依赖,当错误的行为重复发生时就会演化成惯性行为。从行为经济学角度分析,这种惯性行为进而可以演化成从众行为,即人们在有限理性的情况下做出的诚信缺失行为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如果有一家医疗机构在经营的过程中通过失信带来的收益大于守信带来的收益,那么这家机构则会选择失信,在经营中就会产生失信惯性,而其他医疗机构在经营中会受到第一家医疗机构的影响选择失信经营。失信者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医疗机构经营者们产生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由失信惯性导致的从众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最后成为医疗行业诚信缺失的源头。这也是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之一。 三、医疗机构诚信缺失治理对策 医疗机构诚信缺失问题已经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威胁,诚信缺失的治理刻不容缓,根据对诚信缺失的行为经济学分析,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医疗机构诚信缺失问题治理对策。 1.构建简明、易操作的诚信体系。根据预期理论明确守信和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医疗机构的行为规范在自觉守信的层面,提高医务工作者获得的概率,为使获得概率提高可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患者易于获得整个医疗行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医疗机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虚假广告、医托或道听途说等。 2.完善法制、加大惩罚力度。法律是防范和治理诚信缺失强有力的手段,提高失信行为的法律成本,首先要从立法开始,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参照发达国家的失信惩罚机制,如国外医疗机构在行医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医务人员当医托,把病人介绍到私人医院就诊,从中收取回扣,这一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被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其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其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因而对于在中国医疗机构中出现的诚信缺失的现象,应采取强有力的惩罚,使失信者威慑于法律的严惩而又失信行为转化为守信行为。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对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惩罚比奖励对人的影响更大。让失信者明白为失信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另外加强执法队伍的执法力度显得尤为迫切,对于违反法律的诚信缺失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决不能一味姑息迁就。 3.构建网络信息平台,提高失信交易成本。信息网络平台是当代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窗口,如果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就会给失信者有机可乘,信息网络平台构建,是推进诚信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信用信息到网络平台让社会公众能快捷准确地获得他们的诚信信息,一旦有违反诚信的行为就可以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和扩散机制散播出去,这样他们单一的失信行为就会转变为全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不仅会失去与其他交易主体交易的机会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失信的交易成本,这种代价将在较长一段时间伴随着他甚至是一生。 行为经济学论文:价格垄断行为经济学论文 一、当前价格垄断问题的行为表现 (一)企业价格联盟行为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本性,因此,在市场中企业总有协调生产和定格行为的动机,通过合谋限制产出和提高市场价格,最终增加自身的利润和共同的利润。公开协调定价和产出行为的企业联盟被称为卡特尔,包括一个行业中所有企业的卡特尔实际上构成了垄断,成员企业分享垄断利润。这种价格联盟行为实际上造成价格垄断,掠夺了消费者的利益。2011年,宝洁、联合利华、立白、纳爱斯等知名日化企业集体对日化产品涨价,这四家企业占据全国日化产品八成以上份额,虽然没有公开的价格垄断协议,但它们利用市场的优势地位,集体涨价行为仍然属于价格协同行为,涉嫌价格联盟。 (二)价格歧视行为 在完全竞争市场中,企业无法制定自己的价格策略,是市场价格接受者。然而,在现实经济中完全竞争市场是难以存在的,不完全竞争市场往往是常态,这就给企业实施自身的价格策略以“可乘之机”。企业为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采用非统一定价,价格歧视是企业常常采用的手段。所谓价格歧视就是企业利用其市场势力来最大化利润的非统一定价策略。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常见的非统一定价形式是三级价格歧视,即企业对购买不同数量同一产品的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当前在服务业领域价格歧视现象非常普遍,例如餐饮、娱乐、医疗、服装等领域,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购买不同数量的产品或服务价格相差甚远。无论何种价格歧视最终都是掠夺了消费者剩余,使社会福利水平下降,因此,政府对价格歧视必须予以高度关注。我国政府处理价格歧视的典型案例就是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根据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所接到的举报,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公司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情况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歧视。这一反垄断调查在社会上引到了积极反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中间品价格垄断行为 当前,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不仅表现在消费终端,在企业生产的中间品市场也逐渐出现价格垄断行为。这类中间品厂商往往具有某些方面的市场支配地位,它们为谋取超额利润,往往对下游厂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最终导致终端消费品价格扭曲。这种价格垄断行为不仅造成中间品市场价格扭曲,资源配置失效,而且对整个产业上下游企业发展也极为不利。因此,相关部门必须重视这类价格垄断行为。例如: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通过调查认定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曾因非法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导致相关制药企业停产。被国家发改委分别处以687.7万元及15.26万元罚单,被认为是我国自2008年《反垄断法》出台后的“首起垄断重罚案”。同样,2014年,国家发改委针对豪车进行反垄断调查,一个主要的证据就是豪车“零整比”过高,反映了豪车生产企业通过控制零部件等中间品实施价格垄断行为。 (四)排他性协议行为 在现实经济的价格垄断行为中,除了直接与价格相关的行为外,还有一类行为虽然不直接与价格有关,但它排除、限制竞争,间接对价格施加影响,这就是我们常见的排他性协议行为。排他性协议常常在买卖双方之间约定特殊条款,从而排除或限制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获取同等待遇,使自身取得优势地位,从而创建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有利于实施自己的价格策略。近年来,这种排他性协议行为在销售渠道争夺上越来越显现,例如:2011年7月,工信部公布《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规定今后运营商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也不能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手机卡等;2012年,康师傅、统一两企业为争夺终端销售渠道,对销售商进行补贴,采取排他性协议,这些都属于排他性协议行为。 (五)平台价格垄断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种平台企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平台企业可分为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实体平台诸如大型商场、超市等;虚拟平台诸如各种B2B、B2C的电子商务网站、团购网站、支付平台等。近年来,随着国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平台企业发展迅猛,然而面对双边市场,很多平台企业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地位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获取垄断利润,从而使平台企业的双边市场客户“苦不堪言”。这种平台价格垄断行为虽然能为平台企业带来暂时的超额利润,但对平台产业的发展是不利的,也使整体社会福利水平下降。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对这一平台价格垄断行为予以高度重视,亟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为约束。例如:2011年10月10日,淘宝商城公告,大幅提高技术服务年费和商铺的违约保证金,引起中小卖家不满,淘宝商城受到数千自称“中小卖家”的网民集体攻击,商务部就曾表示“淘宝事件”源于我国网络管理的法律基础薄弱,网络零售领域法律缺失以及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另外,大型商场和超市的“进场费”在国内零售业已是人人皆知的“潜规则”,一些大型零售商凭借市场优势地位,对中小供应商收取进场费、条码费、陈列费、节庆费、返点等数十项费用,这些费用大多不写入合同,随意性极强,商务部等部门在治理这一乱收费现象时也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而受到诸多阻碍。 二、价格垄断行为产生一般解释及其缺陷 价格垄断问题一直与市场经济发展“如影随 行”,传统经济学对于价格垄断问题产生的原因也作出了多种解释。 (一)“市场失灵”论及其缺陷 在传统经济学看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然而现实中市场也常常“失灵”,导致市场均衡状态偏离帕累托最优配置,而这就为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埋下了“伏笔”。从市场失灵角度来看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不完全竞争。在完全竞争市场,企业只是价格接受者,而无法影响价格。由于完全竞争市场的种种约束条件,使其在现实中难以实现。而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由于技术、规模经济等原因,企业要进入一个市场必须支付一定成本,特别是要支付一定的已进入企业不需支付的成本,从而形成了进入壁垒,产生垄断,给垄断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以“契机”。第二,不完全信息。自由竞争理论假定市场活动的主体拥有市场全部充分的信息,然而现实却事与愿违,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往往无法完全掌握市场全部信息,而企业往往拥有产品(包括服务)生产的全部信息,从而拥有更多信息主动权,为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创造了条件。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当有效需求增长、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因而大大超过自然价格时,运用其资本以供应这种市场的人常常小心翼翼地对这种变化保守秘密。”可见,“市场失灵”论认为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是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获取垄断利润的原因。“市场失灵”论解释了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产生的客观原因,阐明了市场功能性的失灵为价格垄断行为提供了条件,但这更多是从企业外部角度考虑,因而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市场失灵无法解释在某些充分竞争的领域,诸如电子产品以及日用商品等行业,企业依然企图通过价格联盟,谋求价格垄断;另外,市场失灵也没能解释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究竟是企业主动行为还是受外部环境诱使所为,以及为何企业面对市场失灵没有自我约束行为。 (二)“利润最大化”假说及其缺陷 “利润最大化”是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另一种解释。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视为生产函数的集合,是一个生产计划集,企业唯一的目标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基于“利润最大化”假说,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企业会采取以下行为:第一,尽可能降低成本。企业会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各项生产要素成本,努力使自己的平均成本低于行业平均成本,并使企业产量扩大到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企业获取租金;第二,谋取垄断地位。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总是有谋取垄断地位的动机,因为垄断者可以自己设定价格而不需要担心竞争对手会压低价格,垄断者可以设定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从而获取更多的生产者剩余,获得垄断利润。正如亚当•斯密所言:垄断者通过使市场经常存量不足,通过绝不使有效需求得到充分供给,就可以将其商品大大超出自然价格出售,使自己得到的报酬(不论为工资或利润)大大超出其自然率。“利润最大化”假说说明了企业追求利润的本质属性,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利润最大化”假说把企业只是作为一个“黑箱”,没有把企业看成一个组织,也没有关注外部环境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因此,“利润最大化”假说对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解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企业作为一个组织,它的行为就并非仅仅是生产函数的集合,企业的交易成本被“利润最大化”假说掩盖,而企业大量交易成本的存在对价格影响不容忽视;再者,“利润最大化”假说也没能回答企业追求利润行为对外部环境有何影响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价格行为又有何影响。 (三)“市场结构”论及其缺陷 面对“市场失灵”论和“利润最大化”假说对于企业价格垄断行为解释共同的缺陷———忽视企业内部行为的考察。有一种“市场结构”论试图从“结构—行为—绩效”(SCP)的角度来分析企业行为。在SCP范式中,一个产业的绩效———为消费者提供利益的成功程度———取决于卖者和买者的行动或行为,而这些行动又取决于市场结构(卡尔顿,佩罗夫,2009)。“市场结构”论认为:第一,企业的价格行为与市场结构紧密相关,并最终影响企业绩效,因此,企业在制定自身价格策略时不仅会考虑外部市场结构以及产业集中度的状况,还会考虑自身成本收益问题;第二,绩效也与市场结构密切相关。换句话说,企业产品价格与边际成本之间的定价关系,最终取决于市场结构;这就说明了市场集中度越高,垄断程度越高,企业越有机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两者往往是正相关的。SCP范式对于分析价格垄断行为把企业内部决策与外部环境以及绩效相联系,具有积极的意义。然而“市场结构”论也存在明显缺陷:SCP研究者始终无法说清结构与价格之间的系统关系;另外,产业集中度本身就是由产业的诸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因而它不是一个可以完全解释定价和其他行为的产业特征。 三、价格垄断行为的行为经济学解释 前文所述的几种价格垄断行为的一般解释,各有侧重,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这些解释都存在缺陷,无法完全解释现实中价格垄断行为层出不穷的现象。现实中,企业价格垄断行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传统经济学理论对价格垄断问题趋向于用理性的、稳定的、简单的数理式的解释,但往往难有功效;行为经济学理论关注人类的心理动机和行为人在特定环境下心理调整过程,本文拟从这一角度对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分析。 (一)预期理论 传统经济学以“经济人”为假设,认为人的行为是完全理性的,决策行为具有稳定一致的特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的行为往往背离理性,尤其在所处环境发生变化时,更是非理性行为凸显。在企业产品定价行为上,传统经济学认为企业通过成本收益等分析方法很容易决策,而实际上却大大忽略了企业对市场和消费者的预期,而这预期反过来会大大影响企业的定价行为,产生非理性定价。Kahne-man和Tverskey(1979)提出的“预期理论”认为人在面临“获得”的时候是“风险规避”的,而在面临“损失”的时候是“追求风险”的。这里就隐含了一个问题,所谓的“获得”和“损失”都是有一个参照点的,不同的参照点所产生的“获得”或“损失”的心理感受是大相径庭的。在价格垄断问题上,企业往往选择的参照点是政府反垄断的惩罚以及惩罚的概率大小,从而决定企业是否会采取冒险行为。假设企业有A、B两种定价策略:A策略采取垄断价格,可以盈利300万,但有50%的可能被政府反垄断惩罚100万;B策略采取竞争价格,50%的可能盈利200万,50%的可能盈利100万,因此这时就要看企业的盈利目标定位,假设企业盈利目标是200万,那么A策略即使被反垄断惩罚也要完成盈利目标,而B策略可能刚好完成,也可能完不成目标,按照“预期理论”观点这时企业会“追求风险”选择A策略;而如果企业目标为100万,则A、B策略都能达到目标,这时企业会“风险规避”选择B策略。按照企业逐利的本质属性,企业一般会把盈利目标就高不就低,因此采取垄断价格成为企业的冒险行为,但也是企业在主客观条件下的一种理性选择。 (二)心理账户理论 传统经济学认为钱是可替代的,也就是说不论取得方式,同等的钱是同价值的,没有任何区别。然而,行为经济学研究发现,人们对不同的钱有着不同的“心理账户”,也就是说不同的钱是不可替代的。企业之所以积极谋求价格垄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企业有其自己的“心理账户”,企业作为行为人对于不同的企业收入并非同等看待。企业对待正常利润和经济利润在心理上是有区别的,是分别列入不同的“心理账户”的。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正常利润视为企业家才能的报酬并且计入企业的成本中;而经济利润则为企业总收益和总成本的差额,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其实就是指追求最大的经济利润,而在实际企业经营中,即使企业的经济利润为零,企业仍然可以获得全部的正常利润,但企业是不会仅仅满足于获得正常利润,因为正常利润只是企业家的机会成本而已,这时“心理账户”问题就出现了。企业会把不同的利润分到不同的账户中去,对于正常利润企业家会认为这是因其才能报酬所得,而对这一账户企业家会认为是“辛苦所得”,并非经营企业的最终目的,即使获得了正常利润企业也不会再有扩大生产的动力。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建立任何一种新的制造业、任何一种新的商业部门或任何一种新的农业措施总是一种投机,设计人期望从而获得特别利润。”而这特别利润正是企业另一个“心理账户”———经济利润,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最终会体现在价格上。亚当•斯密(1776)指出,资本的利润随用它来生产的商品的价格变化而变化。通过价格垄断有利于获取超额利润,而对超额利润这一“意外之财”,企业的边际消费倾向较大,反过来又会扩大生产,维持市场的支配地位。可见,“心理账户”理论有力地解释了企业总是谋取价格垄断行为的心理动机。 (三)自我约束问题 新古典经济学效用理论认为人是完全理性的,人们的偏好是稳定的、不会改变的。然而现实中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的偏好往往随时间、地点、条件等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这就产生了“自我约束问题”。行为经济学认为“自我约束问题”普遍存在,那么如何使当事人意识到这一问题就显得格外重要。对于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也存在一个“自我约束问题”,企业明知道价格垄断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是受自我约束的局限,企业却总有谋求价格垄断的冲动。Rabin(2001)根据对“自我约束问题”意识程度的不同,分为成熟型、幼稚型和偏幼稚型。这三种类型都会导致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出现。第一,成熟型企业充分意识到存在“自我约束问题”,并且倾向于准确地预测将来的行为。当企业充分意识到自身的市场优势地位,企业会认为自己是价格制定者,并认为垄断价格可以为其获取超额利润,并利用这种优势地位构筑进入壁垒。当前许多自然垄断行业以及大型企业采取各种价格垄断行为就属于这种类型;第二,幼稚型企业根本没有意识到“自我约束问题”,因而会错误预测自己将来的行为。这类企业认为垄断价格在市场竞争中终究会回归竞争价格并等于其产品边际成本,从而产生拖延行为,企业最终仍然是采取各种措施维持垄断价格。当前企业价格联盟、排他性协议等价格垄断行为就是属于这一类型。第三,偏幼稚型企业虽然能够意识到“自我约束问题”,但低估了其造成的影响。这类企业虽然认识到价格垄断违背市场规则,但认为其行为对市场影响甚微,因而忽视“自我约束”。当前许多企业采取平台垄断行为、中间品价格垄断行为就属于这一类型。可见,“自我约束问题”有效地解释了价格垄断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四)信息不对称的市场行为 传统经济学以完全理性、完全信息为假设前提,认为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可以天然满足供求双方的需求。然而科斯认为,以完全理性为假设的新古典经济学是“黑板经济学”,随后新制度经济学家以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为前提,分析企业价格、谈判、契约以及合同执行等问题。从而打破企业“黑箱”,更加微观地观察企业一系列行为。Kreps(1990)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中(谈判各方具有私人信息),无效率的结果就会出现。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对于市场来说就是一种无效率,而产生价格垄断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易产生“道德风险”。由于买者对产品的信息相对于卖者总是处于劣势,这就为卖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创造了条件,卖者会声称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涨价以及限制产量等行为以提高价格;第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易产生“不可验证性”问题。同行业的企业间对彼此生产状况是了解的,相互间看似没有什么私人信息可以隐藏,但是这些信息只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当一方产生价格垄断行为,由于相关信息的不可验证性或者验证的费用高昂,另一方往往只能“哑巴吃黄连”,这就导致企业间往往存在价格垄断的机会主义行为;第三,企业与政府间信息不对称,导致发生“逆向选择”问题。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对企业的生产、组织以及销售等信息往往无法完全掌握,监管疲软。企业意识到这一点就会认为即使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政府也会难以知晓,即使知晓调查取证的费用也是高昂的,因此遵纪守法就成为企业的次优选择,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企业纷纷谋求价格垄断。可见,信息不对称的客观现实为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创造了充分的条件。 四、利用行为经济学规制价格垄断行为 行为经济学为解释价格垄断行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面对这些内外部因素,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既有经济利益的驱动,更是源起心理变动的影响,而面对这些复杂的企业经营心理活动,传统经济学的外部规制政策往往显得软弱无力,因此必须利用行为经济学从内部改变企业经营心理,从根本上约束企业相关行为。 (一)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重构企业合理预期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文简称“国家发改委”)负责“查处价格垄断行为”。2011年2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两部规章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为依法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从目前反价格垄断实践来看,打击价格垄断行为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重构企业合理预期。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应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在社会上创造积极影响,从而改变企业价格行为的“参照点”。假使企业价格垄断的收益为A,巨额罚单为B,当A≤B,企业就会意识到遵纪守法并不吃亏,这时企业就会“风险规避”,从而使企业建立合理预期,自觉摒弃价格垄断的图谋。 (二)建立惩罚机制,改变企业“心理账户” 正如定罪可能性和惩罚轻重受到社会控制,惩罚形式也受到社会控制。法律通常规定某种违法通过罚款、缓刑考验、教化,还是通过某种综合形式予以惩罚。反价格垄断最直接的惩罚就是根据价格垄断的情况不同进行罚款,近年来,我国反价格垄断实践中主要采取的就是罚款措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仅仅罚款惩罚是不够的,必须要建立一套综合惩罚机制,诸如:责任追究机制、市场禁入机制、举报奖励制度以及补偿机制等。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反价格垄断惩罚机制,促使企业改变“心理账户”,企业不仅在心理有收入账户,而且也会增加损失账户,而这些损失账户在企业采取价格垄断行为时就会随时转化为沉没成本,除非永远无法被政府发现或被举报。现实中,面对一系列的惩罚措施和不确定的沉没成本,企业往往是“损失厌恶”的,企业价格垄断的冲动就会得到遏制。 (三)加强企业内部组织建设,促进企业自我约束 价格竞争是企业竞争最直观的表现。随着我国企业的不断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不仅要熟知国内反价格垄断的法律法规,更要知晓国际反价格垄断的法规制度。为了使企业适应全球化竞争,很多世界500强企业均设有自己的反垄断法规体系。很多企业设有专门的竞争法律和竞争政策研究组,时刻关注和防范本企业在生产、经营以及交易方面可能存在的反垄断法律风险,包括制定本企业的反垄断合规指南、组织企业员工进行专门的反垄断合规培训,以及在合同、交易条款上进行反垄断合规审查。因此,我国企业必须要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积极加强企业内部组织建设,逐步在企业内部建立反垄断合规组织框架体系,从组织和制度上促进企业自我约束。可见,加强企业内部组织建设,提高企业反价格垄断合规意识,可以促进企业自我约束,改变企业价格行为心理。 (四)加强市场监管,减少信息不对称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信号的正确显示是保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前提条件。然而这一点很难由市场自身提供,需要政府通过对市场信号显示机制的规制来形成。因此,政府必须要加强市场监管,健全监管体系,保障市场信息公开透明。在反价格垄断市场监管方面:第一,规制企业相关行为,保障买卖双方信息对称。诸如:广告、售后服务、产品信息披露等;第二,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政府作为第三方应定期公布相关市场信息,诸如:原材料价格、劳动力价格、土地以及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等;第三,政府应建立价格违规举报举证以及奖励等市场监管配套制度。市场信息瞬息万变,政府很难实时准确掌握,而同行竞争对手相互监督、消费者监督等都有利于协助政府进行监管,从而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 作者:邹俊 徐传谌 单位: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法经济学在金融领域的适用 摘要:行为法经济学实证研究发现,惩罚性赔偿案件中惩罚程度与人们的道德认知存在高度的一致性,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上存在任意性,被告公司的规模、陪审团先前对补偿性赔偿金的裁定和原告的诉求等因素对赔偿的数额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金融消费领域做立法设计时,应区分补偿性赔偿金与惩罚性赔偿金,且惩罚性赔偿金不应设置上限,同时应设立政府主管的公益基金,将惩罚性赔偿金交由公益基金分配,用于弥补社会损害、恢复市场秩序或用于帮助其他更为弱势的消费者维权等。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制度;行为法经济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五十五条1第一款规定,在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增加赔偿”请求权。同时,该条第二款规定了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并且明确使用了“惩罚性赔偿”这一提法,以立法形式结束了学术界对“我国消法中规定的多倍赔偿条款是否属于惩罚性赔偿”的争论。由于我国消法在金融领域的适用问题并未得到明确,学术界对消费者范畴的争论也从来未曾停止,导致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否能够适用于金融消费领域存在巨大争议,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目前均存在进退两难的局面:一方面,如果严格按照消法第二条之规定,以“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前提,金融领域中的许多常见行为,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则无法被纳入到消法的保护范围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存在诸多法律障碍; 另一方面,如果否定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金融消费领域中的适用,面对目前在实务中较为多发的金融商品和服务经营者欺诈营销的情况,法律则颇有“束手无策”之感,金融消费者在面对具备极强专业性的金融机构时显得更为弱势。国务院法制办于2016年11月16日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较于早前的征求意见稿,《条例》送审稿在第三章“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特别规定”中,明确提出了“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2,从立法意图上看即承认了金融消费者适用《条例》的权利。《条例》送审稿同时在第十七条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的欺诈行为做了列举,其中包括“经营者在提供金融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欺诈金融消费者的行为”3。从上述立法脉络可以看出,《条例》送审稿欲将金融服务经营者的行为纳入到规制范围当中,若此版《条例》最终出台,则可以推知消法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同样可以适用于金融消费领域。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法学理论上的争议 惩罚性赔偿制度起源于普通法系,《布莱克法律词典》将惩罚性赔偿定义为:“是指当被告的行为是轻率、恶意、欺诈时,(法庭)所判处的超过实际损害的部分。其目的在于通过处罚做坏事者或以被估计的损伤做例子对其他潜在的侵犯者产生威慑。”4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英美学者已有较多论述。一般而言,他们认为惩罚性赔偿具有惩罚、遏制、补偿与使私人协助执法四种基本功能,其他功能还包括了节约由国家财政支出的诉讼成本、补偿心灵痛苦、维持社会安宁等。其中,遏制作用又分为特别遏制与一般遏制。特别遏制是指遏制被告再犯相同的违法行为,一般遏制是指遏制其他人犯相同或相似的违法行为5。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上述功能,是大陆法系国家进行制度移植的原因所在。但滥觞于普通法系的法律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往往会引发较大的理论争议,实践过程中也容易出现适用问题。 (一)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责任类型惩罚性赔偿制度最大的争议为如何认定其属于何种法律责任类型。在我国,基本法律责任一般分为私法责任(民事责任)与公法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但按照大陆法系的民法传统,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不符合民法基本原理的,这导致欧陆大部分国家基本上拒绝公开承认真正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由于按照传统的罗马法理论,在民事关系中,造成损害的一方必须赔偿受损一方的损失,但这种赔偿责任必须以对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但惩罚性赔偿制度则突破了这样的规则。从英美的实际判例中不乏有被告被判处超出比实际损害多得多的赔付案例。有德国学者认为,超出实际的赔偿实际上是授予了受害人“不当得利”的诉权,并认为法律将这种诉权授予私人是“危险的”,他们坚持此种涉及公共利益的共同规则应当交由公法来解决。换句话说,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认为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与私法中“平等”的基本理念相冲突的,而对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欺诈行为,完全可以交由行政处罚(公权力)来解决。同样,惩罚性赔偿制度也迥异于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因为惩罚性赔偿金的产生是基于民事行为发生的,这些行为并不直接违反公法,也没有国家行政机关介入的余地。于是也有学者提出惩罚性赔偿金是一种新型的,既不属于功法也不属于司法的独特责任,其具备“私法社会化”的属性。如王利明教授认为,惩罚性赔偿在私人协助执法机构执法,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6。 (二)惩罚性赔偿的道德风险惩罚性赔偿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即商品或服务的买受人是出于获取多倍赔偿为目的而“知假买假”。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也确实出现了一批所谓的“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行为是否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的理论界与实务界引发了激烈争论。目前,《条例》送审稿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适用本条例。”此条与消法相比增加了但书规定,将“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排除出条例保护范围,防止道德风险的立法意图较为明显。 (三)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问题由于普通法系国家没有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设置上限,所以个案中经常出现“天价赔偿”情况,在美国甚至引发了是否违宪的争论7。虽然我国消法对惩罚性赔偿规定了上下限,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在个案中依然存在合理性难题。在我国,惩罚性制度的合理性难题在于法院的司法裁量权必须基于原告提出的赔偿请求,在具体案件中,原告通常会直接援引适用消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要求被告赔偿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在此情况下,法院一般判决支持或不支持原告的诉求,在具体的赔偿数额确定上很少进行自由裁量,虽然客观上达到了整齐划一的裁判效果,但合理性却有待商榷。即使我国很难出现英美那样的天价赔偿案例,但由于消法对惩罚性的上限采用的是硬性设定的问题,并没有将被告的公司规模等因素考虑在内,也可能会出现某些实力雄厚的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时只需要赔付原告消费者500元人民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就难以得到发挥。 二、从行为法经济学角度看惩罚性赔偿制度 行为法经济学,又称行为法律经济学,是法学与行为经济学的有机结合,它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对法律规则的内容和可能的实施效果进行解释和预测,通过法律规则的结构来消除个体偏见8。如美国学者凯斯?R.桑斯坦等就以行为法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对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了一系列实证研究,并以此来寻找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预期性的改革方式。虽然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与我国的制度设计及适用环境有极大不同9,但桑斯坦等学者通过实证方式及行为法经济学分析而发现的某些具有一致性的规律,可以为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设计提供一些改良的思路。桑斯坦等学者在其合著论文《对惩罚性赔偿金的评估(兼含对法律中的认知及评价的注释)》中试图寻找惩罚性赔偿的金额确定过于随意的原因以及回答“在何种程度上法律应该融合、限制陪审团的决定或者作出与陪审团的决定相反的规定”10这个问题。桑斯坦等人在论文中阐述了以下几个重要发现: 一是惩罚性赔偿案件中的惩罚程度与违反道德的程度保持高度一致。这种一致性不因性别、种族、收入、年龄以及教育程度等有所差别。由于欺诈故意或者欺诈行为会致人痛苦与不幸,这种致人痛苦与不幸首先是一种不道德,这种不道德在法律体系中的“映射”(mapping)则体现为被告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并且法律还应采用更为有效的办法防止被告及其他潜在的违法者再次违法。实证结果表明个案中行为“不道德”的程度越高,被告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会越严重 。二是现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中存在一种明显的“任意”,这种任意产生的原因是当法律系统用金钱做标准来衡量违法行为的应受惩罚程度时,上述的这种一致性会发生断裂。即使陪审团对被告欺诈故意的认定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于应该判令被告赔付多少金钱却很难达成一致,这是由于人们在将个人偏好以及价值转化为一定数量的金钱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产生认知困难。三是被告公司的规模、陪审团先前对补偿性赔偿金的裁定和原告的诉求等因素对于赔偿的数额会产生重大影响。充分的证据显示即使被告的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伤害是等量的,但富有的被告会被陪审团判处支出高得多的赔偿金。而由于赔偿金在美国被分为补偿性赔偿金与惩罚性赔偿金,补偿性赔偿金是为了弥补原告所受的损害而设,不具备惩罚性质,但补偿性赔偿金数额越高,惩罚性赔偿金也相应会越高。同理,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的高低,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惩罚性赔偿金的裁定。由此,桑斯坦等提出了以下这些可能的改革措施:一是只让陪审团来负责裁定被告是否具备应受惩罚的欺诈故意,或者由陪审团对补偿性赔偿金额做出裁定。对于惩罚性赔偿金额的裁定,则交由主要由专家组成的行政实体,或者是被赋予了特定任务的准公共机构来负责裁定。二是在陪审团做出被告欺诈故意成立的情况下,交由法官来对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行使自由裁量权。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用同类案件的判例作为指引来限制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任意性。 三、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金融消费领域的适用 根据上述实证发现,结合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情况,笔者认为在金融消费领域,这一制度的适用可能会存在以下问题:从金融消费的特殊性考虑,由于金融消费不同于一般消费,其具有非实体性、风险性及风险传播性等特点,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相比,机构的专业性更为突出,机构规模优势更为明显,个体金融消费者在这些庞然大物面前更显弱势。金融机构出于节约交易成本的目的,大多借助格式合同条款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务。对于金融机构在实践中出现的欺诈营销、信息披露不及时全面等违法行为,不仅对个体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也由于格式合同的使用,对购买或使用同类金融商品或服务的消费人群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具有极强的“扩散性”。2008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正是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原则,违规销售次级贷款产品造成的。对惩罚性赔偿金规定上下限的做法,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司法裁判的任意性,但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制度合理性。例如,在某些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原则进行欺诈营销,使老年消费者将养老金投于高风险金融产品中,最后导致消费者养老金全部亏损等较具代表性的案例中,若该消费者的养老金并不丰厚,即便采用三倍赔偿的方法进行惩罚,在没有考虑公司规模的情况下,这种“惩罚”恐怕很难达到遏制再犯的目的。同样,如果在欺诈营销行为成立的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的数额巨大,多个消费者对此提出集团诉讼,共同适用三倍惩罚的原则,则也有可能出现“天价赔偿”的情况,同样不利于制度价值的实现。从制度价值的实现层面考虑,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设置初衷是通过增加违法成本,通过公民个人维权间接实现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社会管理目标。然而,由于当前的立法设置是将个案惩罚性赔偿金全数判归消费者,同时,金融监管机构对违法金融机构可以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惩罚性赔偿金弥补的是金融消费者所受的损失,罚款收归国库,主要起到震慑和遏制再犯的作用。个人和国家权威分别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和行政罚款得到了弥补,但受到违法行为影响的市场秩序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弥补。恢复良好的市场秩序却需要庞大的人力物力作为支撑,仅靠个体消费者恐难达到立法者所希望的社会管理成效。 因此,笔者认为在金融消费领域,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设计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改良形式(如下图1所示):图1金融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设计逻辑框架图首先应当区分补偿性赔偿金与惩罚性赔偿金。将对欺诈故意的认知与道德认知协调起来,使补偿性赔偿金与民事责任中的赔偿义务相对应,用于赔偿欺诈行为对金融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也应当包括金融消费者在寻求救济过程中付出的各种费用。这样的制度设计能保持案件对惩罚性故意的认同一致性。其次,惩罚性赔偿金额不应设置上限,也不应单纯由原告消费者的诉求来决定,而应交由具备专业知识、能够综合把握案件判决结果对同类案件及社会影响的法官进行自由裁量,具体的赔偿数额应结合个案具体情况作出裁定。法官在做出惩罚性赔偿金数额裁定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被告公司的规模、补偿性赔偿金的数量、原告的诉求、欺诈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等因素。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将个人偏好以及价值转化为一定数量的金钱的过程中的认知困难。 同时,也必需充分发挥案例的指引作用,或综合考虑在充分总结不同案件类型的情况下惩罚性赔偿量化指引,以指导不同地区的法官对类似案件作出类似判决。再次,设立由政府主管的专项公益基金,惩罚性赔偿金先统一由国家收缴,并交予公益基金统筹管理。根据实践需要,公益基金一部分可用于补偿受害消费者,一部分用于先行赔付同类案件的金融消费者并帮助其维权,以恢复受到损害的市场秩序。另外,还可授权独立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行业性消费者保护组织将资金用于普及金融知识、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公益活动中。如作为大陆法系典型代表的德国在吸收惩罚性赔偿制度时,就结合自身法律传统对该制度进行了改革。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了利益收缴制度,即被告以损及众多消费者为代价获取利润的,工商利益或独立的职业利益促进团体、消费者保护组织、工业或商业工会或手工业工会这些适格团体有权诉请法院判令行为人将该利润上缴给联邦财政。美国的集体公益罚金制度也是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改良,是指被告因对原告所代表的集体施加了过分的侵犯,而被原告提出的诉请,由被告承担的带有惩罚性地赔偿原告所代表的集体遭受全部或者部分损害的责任11。这就避免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所造成的道德风险,更广泛地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较好地发挥消费者组织等公益团体的作用,起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作者:朱红1,李婧2 单位:1,2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消费信贷论文 一、行为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 行为经济学也被称为“心理学的经济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分析框架对经济现象进行研究和分析的经济学分支学科。从研究对象看,行为经济学侧重于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产生的动机研究;从研究方法和手段来看,由于行为经济学注重分析微观主体的非经济动机或者非物质动机,因此不同于传统的主流经济学,更多依赖于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并在研究中较多采用了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等方法。行为经济学继承了经济学对日益复杂化的人类经济行为的研究诉求,但是在研究具体方法上则采用了完全不同的实验经济学方法,从而将心理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起来。经济行为分析一直都是经济学关注的焦点。亚当•斯密则试图采用“损失厌恶”等个人心理可能会对经济行为造成的影响。随后的古典经济学家也一直致力于对微观经济行为的研究,并号称经济学即研究经济行为的科学。但是,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研究框架都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上的,因而分析的都是经济动机驱动下的理性行为,而复杂多变的个人心理特征都在主流经济学的研究中被有意无意忽略或者抽象了。特别是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和弗里德曼提出的实证主义方法论被经济学广泛接受后,行为研究所依赖的心理学基础已经消失。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乔治•卡托纳及赫伯特•西蒙开始将经济行为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可以将行为经济学的创立追溯到西蒙的“有限理性”思想的提出。随后,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完整的科学,其理论研究成果不断完善和成熟,极大推动了大量具有创新和探索精神的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的联合研究,并为行为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石。20世纪70年代,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提出了传统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存在系统偏误,并进一步构建了不确定条件下行为主体的判断模型,从而颠覆了主流经济学的个体选择模型,行为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不断成熟,并且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际应用,行为经济学的发展也不断深入,甚至将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拓展到了金融领域,促进了行为金融学的产生。 二、行为经济学和传统经济学的分歧与融合 行为经济学的先驱西蒙在其研究成果中提出了“有限理性”假说,认为经济活动中的微观主体在进行选择决策时并不完全依循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的“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因而经济选择的最终结果完全可能背离了古典经济学家的最优化均衡点,从而解释了现实中的复杂经济世界。行为经济学对传统经济学的批评和发展首先就是建立在对行为人的假设上,并进一步提出了由于行为人并不总是完全理性的,因此也可能存在偏好无法排序或者偏好不一致的情形,这就构成了行为经济学和传统经济学的主要分歧。 (一)行为人的假设不同主流经济学假设经济主体都能进行理性决策,即假定所有参与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是同质的,具有完备的信息。行为经济学对这些假设前提提出了挑战,认为微观主体的选择和决策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经济理性受到了主体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因而表现为“有限理性”。与此同时,在做出最终的经济决策时,决策情景、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特征、决策模式等都会对最终决策行为产生影响,微观主体的异常行为也因此产生,加剧了经济现象的复杂性。行为经济学强调当事人认知能力的局限,强调决策作为一个学习过程的动态变化。尽管行为经济学也坚持理性假定,但是认为行为主体的理性认知能力存在差异,对微观行为主体的假设不同于主流经济学的同质经济理性人,承认人的复杂异质性和社会性,并且利用心理学构建了自己的分析基础,从而导致了其和主流经济学并驾齐驱,成为一门独立的学派。 (二)偏好的假设不同主流经济学中偏好是外生的、稳定的,并满足自反性、完全性、传递性和连续性条件,从而在不确定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的选择过程可以概括为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的期望效用函数。所以,偏好一致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期望效用最大化构成了主流经济学的理性行为又一重要基石。以严密的逻辑和数学分析构建的预期效用理论成为不确定性条件下决策的经典理论。但是法国经济学家阿莱斯通过一系列的实验,发现了现实中的人们面临风险时不总是追求期望效用最大化,选择行为也不是完全依据概率行事,即著名的“阿莱斯悖论”。特维斯基和卡尼曼(1979)对此做出了进一步的合理解释,并提出了前景理论。前景理论对于偏好的理解主要有如下几点:首先,偏好并不是完全外生的,不同期望的偏好并不独立于判断和评价的程序;其次,不同期望的偏好并不可以表示为单纯的概率分布函数,通常还取决于对给定分布函数的描述。他们的研究表明,决策程序以及决策的外在环境等都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偏好,偏好既不满足完备性假定,也不满足传递性假定。另外,很多研究表明,诱导偏好会导致偏好反转(perferencereversals)。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在消费行为理论的主要分歧就是围绕着行为主体的理性假设人而展开的,对于前者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行为经济学研究者通过大量的实验数据观测,发现了在现实世界中,消费者存在的非理性、非自私自利的选择行为,违背了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假设,从而将消费者的心理特征、心理学研究成果引进来,合理解释了行为主体的“非理性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对“阿莱斯悖论”做出了解释。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分别解释了行为主体的理性和非理性选择,因此对复杂多变的消费者行为进行研究,两种理论并不是完全割裂的,而是应该互为补充,共同解释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 三、行为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及其研究方法 行为经济学试图将心理学因素纳入到传统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中,并对传统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提出了质疑,提出了认知心理学概念,并侧重于行为主体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活动可能对经济行为造成的影响,其代表人物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在研究中对传统经济学研究假设进行了修正,并进一步提出了“前景理论”,使得经济学的研究对经济世界的描述更加贴近现实生活。 (一)预期理论长久以来,期望效用理论作为不确定性条件下决策分析的经典框架在主流经济学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但是“阿莱斯悖论”对此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并通过大量实验数据验证了期望效用理论和现实世界存在的严重背离。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在大量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实验研究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了不确定性条件下人类决策行为的分析框架——预期理论,对“阿莱斯悖论”给出合理完整的解答,奠定了行为经济学分析的理论基础。卡尼曼和特沃斯基认为,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微观主体个人特征共同影响了人类的理性决策,应该对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期望效用函数进行改造。他们认为人类的效用对决策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而且期望效用本身也是由个体主观认识所决定,因此采用了权重函数和主观价值函数来描述人的效用。主观价值函数反映了预期结果与人的主观满足大小之间的关系。卡尼曼进一步提出了效用评价函数是基于S形价值函数中的一个参照点,由于行为决策人更多的表现为“损失厌恶”而非“风险规避”,因而效用函数存在着拐点。所以,预期理论与预期效用理论分析中的最大不同即对效用的描述。在预期理论中,效用是由价值函数决定;而在预期效用理论中,效用是由效用函数决定。根据上述的预期理论分析框架,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行为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点:①影响人们决策的因素不是财富的绝对量变化而是财富值相对于参照点的相对变化量;②同样数量的财富减少引起的痛苦远远大于等量财富增加的快乐;③随着离参照点的距离增加,与参照点的差异对决策结果的影响存在边际递减规律。以上结论解释了期望理论对不确定性下决策的分析框架,也是对“阿莱斯悖论”的理论阐释,在很大程度上切合人类行为中的非理性因素。 (二)研究方法传统经济学经历了近200年的发展,已经从定性研究转向了定量研究,在理论构建中越来越多地采用数学语言构建数量模型,运用逻辑推理方法获得假设推论,并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进行实证研究。但是,这样研究存在着的不足即往往将个体的心理因素忽略掉了抽象了。虽然同样是研究人类的经济行为,但是行为经济学将研究重点放在了人类的心理因素,因此往往借助于实验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另外由于决策心理特征、行为模式和决策结果之间是互动的和关联的,因此行为经济学偏重于动态分析,而不是静态分析方法。 四、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消费信贷决策分析 机制消费信贷在我国已经有了近20年的历史,消费信贷的产生与扩张是否能够有效释放居民的潜在需求,促进消费总量的稳定增加,从而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国内很多学者在上世纪末即着手研究消费信贷的影响因素,并且也试图运用实证分析手段验证我国消费信贷的消费需求刺激效应,不少学者认为消费信贷可以促进居民的短期消费,但是对长期消费效用不明显。现有的研究结论主要是建立在主流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上,并运用流动性约束理论、预防性储蓄理论构建了实证分析模型,提出我国居民存在消费的过度敏感性,而消费信贷的产生可以缓解居民的流动性约束,减少其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而增加当期消费。传统经济学的消费信贷分析框架更多的建立在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分析基础之上,认为消费者是同质的,不存在差异的,都是根据经济利益驱动做出最终决定。因此,建立在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下的消费信贷研究通常认为消费需求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放松了人们的预算约束限制,从而促进消费需求的增加。但是,正如上文阐述的那样,人类行为不仅由经济动机决定,也存在其他很多非物质动机。另外每个个体对不确定条件的判断受到各自过去经验判断的影响,尤其受到各自所选择的参照点影响,微观主体不应该是同质的经济理性人,而更多的表现为复杂多变的异质性,所以现有的消费信贷分析通常都将微观主体的差异性、心理特征等重要因素抽象或者忽略了,由此得到的结论很可能不能很好地刻画微观主体的现实决策行为。本文将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的个体决策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分别探索影响我国居民消费信贷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搭建居民消费信贷的决策机制,并希望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因素。 (一)消费信贷行为的决策机制根据上文述及的传统经济分析框架下的期望效用理论和在此基础之上构建的流动性约束理论,理性经济人在不存在消费信贷的情况下,其消费需求的最终决定即一定预算约束下的效用最大化,行为人的决策影响因素包括收入水平、预期的收入变动、商品的偏好、商品的价格等。而消费信贷产生以后,消费信贷可以改变当期流动性水平,进而使得消费者存在着新的跨期消费选择,那么增加的影响行为人消费决策的因素有信贷可获得性、消费的时间偏好。行为经济学认为人类行为背后存在大量的复杂多变的心理因素,而且心理因素也会对最终决策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借鉴行为经济学的预期理论以及随后发展的心理账户理论、行为生命周期理论,对消费信贷行为主体的微观决策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并希望建立一个较为完整而且更加贴近现实世界的消费信贷决策机制。根据上述的预期理论,行为主体对客观事物判断往往会受到自身的经验影响,也会受到个人对信息获得以及认识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认为消费者的教育水平、以往的消费经验、对新生事物的理解以及风险态度都会影响到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而且影响的方向和程度也都是不确定的。另外,行为经济学中的行为消费理论以及心理账户理论进一步提出,不同类型的财富或者货币收入并不具有完全的替代效应,消费的时间偏好也存在显著的个体差异,因此在消费决策分析中应该充分考虑到消费者是否存在消费的不同账户划分。具体来说在分析中可以充分调查消费者不同类型消费月支出的平均水平,以及消费者对电子、通信等具有明显更新换代特征商品的消费态度来考察消费者的时间偏好差异。 (二)消费信贷行为中的潜在风险因素在传统经济学视角下,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的收入约束和效用函数做出最为合理的理性选择——效用最大化(支出最小化),而消费信贷产生以后,可以改变消费的收入预算条件,从而使得跨期消费面临着更多的选择,消费者将会选择使其一生效用最大化的合理消费决策。行为经济学对传统经济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行为人是有限的理性;二是消费的时间偏好不是稳定的,甚至可能出现消费逆转。那么,在上述的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消费信贷决策机制中,影响消费决策的选择因素既有理性的经济因素、心理因素,也可能存在不理性的心理因素,在消费信贷产生的条件下,可能会改善经济因素的理性约束程度,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诱发或者刺激消费信贷决策中的非理性因素,促使消费者不会完全根据预算约束来进行消费决策,而更多的会受到自身的认知水平、欲望程度、消费动机的影响,这样的消费信贷决策很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在未来面临信贷还款的压力,进而构成了消费信贷中的潜在风险因素,这样的心理因素大都是因个体差异而存在异质性。 作者:高蓉蓉单位: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经济学之展望理论讨论 摘要:本文回顾了行为金融学的一些经典文献,针对展望理论与其他相关理论进行了评述,并对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做详尽的介绍。 关键词:行为金融;展望理论;心理帐户 一.导论 如果金融经济学可以视为是经济学的一个支派,那么行为金融学(behavioralfinance)也应该可以被视为行为经济学(behavioraleconomics)的支派。而如果我们把行为学派(behaviorism)视为心理学的一支,那么行为金融学也应可以视为心理金融学(psychologicalfinance)的一支,同样又可以视为心理经济学(psychologicaleconomics)的分支。至于研究相关问题的学者应称为心理经济学家(psychologicaleconomists)或是经济心理学家(economicpsychologists),严格而言是有区别的;前者籍由心理学上的理论尝试探讨或解决经济学上所关心的议题,而后者测试着重在探讨与研究个体在经济体系中的行为与相关心理现象。但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样的区别并无太大的意义。同样的,文献上也不去区分何者为行为金融学的内容,或何者为心理金融学的内容。 简略而言,“行为金融学”是以心理学上的发现为基础,辅以社会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观点,尝试解释无法为传统金融经济学所解释的各种异常现象。这些异常现象包括:过高的股价波动性与交易量,而且股票报酬不论在横断面上或时间序列上,都存在相当的可预测性。例如,在横断面方面,实证分析发现所谓的规模溢酬(sizepremium)与价值溢酬(valuepremium),而传统的定价理论(包括CAPM,APT等)都无法合理的解释资产间的横断面报酬差异。在时间序列方面,除了周末效应、一月效应、假日效应等现象外,股价不论在短期或长期也都存在相当的自我相关。 VanRaaij(1981)提出的“经济心理学”一般模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行为金融学与传统财务理论的差异。显然,尽管经济环境反映一般经济状况的改变,但个体因为个人因素的差异,会对经济环境产生复杂的互动关系。换言之,个体间对市场或经济体的状况会有或同或异的“认知”,透过行为与彼此间互动而再反映在市场或经济中。就是说,市场或经济的状况是群体“投射”的结果。市场或经济的演进,是一连串认知与投射的过程;显然在这过程中,“人”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 李忠民,姚昕:行为金融之展望理论研究述评以股票价格的决定为例,股价的变动可能来自公司本身的价值的改变,也可能反映投资人因个人心理因素对其评价的改变,或者二者皆然。传统金融理论视人为理性人,而个人与群体的决策过程则几乎完全被忽视,人的因素在理论中的重要性被降到最低。相反行为金融学提升了人的地位,而经济变数的重要性则相对降低。 尽管在1980年代后期才开始受到重视,但行为金融学在许多重要问题上,都已有相当的进展。不过迄今仍未有任何类似CAPM或APT等广为接受的理论被提出。本文尝试从较广的视野,针对展望理论与其他相关理论对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做详尽的介绍。 二.展望理论的提出 KahnemanandTverskey(1979)指出传统预期效用理论无法完全描述个人在不确定情况下的决策行为。他们以大学教授和学生为基础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大部分受访者的回答显示许多偏好违反传统预期效用理论的现象,并据此提出另一种经济行为的模型,称为展望理论。 KT将这些违反传统理论的部分归纳出下列三个效果来说明: (1)确定效果(certaintyeffect) 此效果是指相对不确定的outcome来说,个人对于结果确定的outcome过度重视。KT设计了两个问题来说明确定效果。第一个问题是,假设有两个赌局:第一个赌局有33%的机会得到2500元,66%的机会得到2400元,另外1%的机会什么都没有,第二个赌局是确定得到2400元,问卷的结果显示有82%的受访者选择第二个赌局。第二个问题也假设有两个赌局:第一个赌局有33%的机会得到2500元,67%的机会什么都没有。第二个赌局有34%的机会得到2400元,66%的机会什么都没有。问卷的结果显示有83%的受访者选择第一个赌局。比较以上两个问题可知,根据预期效用理论,第一个问题的偏好为u(2400)>0.33u(2500)+0.66u(2400)或0.34u(2400)>0.33u(2500),其中u(.)为效用函数。第二个问题的偏好确是0.34u(2400)<0.33u(2500),这明显的违反预期效用理论。 (2)反射效果(reflectioneffect) 若考虑损失(loss),可发现个人对收益和损失的偏好刚好相反,称为反射效果。个人在面对损失时,有风险偏好(riskseeking)的倾向,对于收益则有风险规避(riskaversion)的倾向。这和预期效用理论并不一致,可以看出个人注重的是相对于某个参考点(referencepoint)的财富变动而不是最终财富部位的预期效用。KT设计了一个问题来说明反射效果。假设有两个赌局:第一个赌局有80%的概率得到4000元,第二个赌局是确定得到3000元,问卷的结果显示有80%的受防者选择第二个赌局。若将outcome改成负的,即第一个赌局有80%的概率损失4000元,第二个赌局是确定损失3000元,问卷的结果显示有92%的受访者选择第一个赌局。 (3)分离效果(isolationeffect) 若一组prospects可以用不只一种方法被分解成共同和不同的因子,则不同的分解方式可能会造成不同的偏好,这就是分离效果。KT设计了一个两阶段的赌局来说明分离效果。在赌局的第一个阶段,个人有75%的概率会得不到任何奖品而出局,只有25%的概率可以进入第二阶段。到了第二阶段又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是有80%的概率得到4000元,另外一个选择是确定得到3000元。从整个赌局来看,个人有20%(25%×80%)的概率得到4000元,有25%的概率得到3000元。对于这个二阶段赌局的问题,有78%的受访者选择得到3000元。但KT问的问题是:20%的概率得4000元和25%的概率得到3000元,大部分的人会选择前者。由此可知,在两阶段的赌局当中,个人会忽略第一个阶段只考虑到第二个阶段的选择,即有短视(myopia)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个人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prospect和一个确定prospect。若只考虑最后的结果和概率,个人面临的是两个不确定的prospects。虽然这两种情况的预期值相同,但是由于个人不同的分解方式,会得到不同的偏好。 除了利用问卷来说明之外,KT也提出理论模型来说明个人的选择问题。他们利用两种函数来描述个人的选择行为:一种是价值函数v(x)。另一种是决策权数函数(x)。其中价值函数取代了传统的预期效用理论中的效用函数,决策权数函数将预期效用函数的概率转换成决策权数。 价值函数有下列三个重要的特性: (1)价值函数是定义在相对于某个参考点的收益和损失,而不是一般传统理论所重视的期末财富或消费。参考点的决定通常是以目前的财富水准为基准,但是有时不一定是如此。KT认为参考点可能会因为投资人对未来财富部位预期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考虑。譬如一个对于损失不甘心的投资人,可能会接受他原来不会接受的赌局。 (2)价值函数为S性的函数。面对收益时是凹函数,损失时是凸函数,这表示投资者每增加一单位的收益,其增加的效用低于前一单位所带来的效用,而每增加一单位的损失,其失去的效用也低于前一单位所失去的效用。 (3)此价值函数,损失的斜率比收益的利率陡。即投资者在相对应的收益与损失下,其边际损失比边际收益敏感。例如:损失一单位的边际痛苦大于获取一单位的边际利润,也就是个人有lossaversion的倾向。Thale(1980)将这种情况称之为endowmenteffect。 决策权数函数则有下列两个特性: (1)决策权数不是概率,π是p的递增函数,它并不符合概率公理,也不应被解释为个人预期的程度。 (2)对于概率p很小的时候,π(p)>p。这表示个人对于概率很小的事件会过度重视,但当一般概率或概率很大时,π(p)<p。这可以说明个人过分注意极端的但概率很低的事件,却忽略了例行发生的事。 三.展望理论的相关研究 自从展望理论在1979年推出之后,就有许多学者利用展望理论解释了许多传统金融学无法解释的现象,或是以展望理论为基础推导理论模型及实证研究,本节针对重要的相关研究成果加以说明。 1.机会成本和endowmenteffect 传统经济学在某些情况是将所有的成本都视为机会成本。Thaler(1980)将机会成本定义为应赚而未赚得部分。个人对于实际支付的费用和机会成本的态度应该相同。但是Thaler(1980)认为,相对于实际支付的费用,个人对机会成本常常有低估的情况。他利用展望理论来解释这个现象。 由展望理论可知,价值函数的斜率在损失的部分比利得的部分大。所以若将实际支付得费用视为损失,将机会成本定义为应赚而未赚的利得,则价值函数的斜率隐含前者会有较大的权数。 Thaler(1980,1985)将这种情况称为endowmenteffect,也就是个人一旦拥有某项物品,则对该项物品的评价比未拥有前大幅增加。由于个人有避免失去endowmenteffect的倾向,SamuelsonandZeckhauser(1988)认为这种倾向使人产生“安于现状的偏误”。他们的实验中假设参与者获得一笔意外的遗产,其中包含中度风险公司、高度风险公司、基金政权或政府公债等四种投资组合中的一种,并提供其更改投资组合的选择权,实验结果显示大部分参与者选择维持原状。Hershey,Johnson,Meszaros,andRobinson(1990)针对新泽西州和宾州的汽车保险法令的制定进行研究,两州均提供两种形态的保险以供抉择,第一种较便宜但有诉讼的限制;第二种较昂贵而无诉讼的限制。实验结果显示:新泽西州原有的汽车保险法令为第一种,只有23%的人选择改为第二种;而宾州原有的汽车保险法令为第二种,有53%的人选择现状。这些证据都显示安于现状的偏误是存在的。 2.沉没成本(sunkcost)效果 Thaler(1980)将沉没成本效果定义为“为了已经支付的商品和劳务,而增加该商品和劳务的使用频率的效果”。他举下面的例子说明:假定某人为了要参加某网球俱乐部,支付300元的入会年费。在两个星期练习之后,他不小心得了网球肘。但是他还是忍痛持续打网球,因为他不想浪费300元。300元的入会年费是一项沉没成本,传统金融理论认为沉没成本不会影响个人的决策。但是,就上例来说,个人在决策是,是很可能受到沉没成本的影响。 除了Thaler(1980)之外,ArkesandBlumer(1985)、Staw(1981)、LaughhunnandPayne(1984)都认为,个人在作决策时会受到历史和沉没成本的影响。将沉没成本效果运用在股票市场,可以用来解释为何投资人发生未实现损失之后,会继续对该项不成功的投资继续投入资金。ArkesandBlumer(1985)认为个人在做决策时会将沉没成本纳入考量的原因,是在于个人通常不愿意去接受先前所投入的资金被浪费掉的事实。当投资人发生了未实现损失,若其不再对该项不成功的投资继续投入资金的话,等于接受该损失已经发生的事实。 LaughhunnandPayne(1984)检验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沉没成本和沉没收益对决策的影响。ThalerandJohnson(1990)延续LaughhunnandPayne(1984)的精神去探讨前次的收益和损失如何影响选择。 ThalerandJohnson(1990)发现,在某些情况之下,前次收益会增加个人参加赌局的意愿,这称为私房钱效应(housemoneyeffect)。 3.遗憾和趋向性效果(dispositioneffect) Thaler(1980)认为人们会因遗憾自己的决策,而觉得自己应该为做错事负责。利用KT的展望理论中的价值函数可以说明这一点。认为自己应该负责的决策者,他的价值函数的斜率比原来的要陡。也就是每下降一单位的收益所下降的收益将大于原来的状况,而每增加一单位的损失所下降的效果也将大于原来的状况。 KahnemanandTversky(1982)认为,遗憾是人们发现因为太晚做决定,而使自己丧失原本有比较好结果的痛苦。他们也发现,虽然实现一个具有收益的股票会产生骄傲感,但随着被变现的股票其股价持续上涨,投资者的骄傲感会下降,并产生变现太早的遗憾。 本文前面曾提到,相对于实际支付的费用,个人对机会成本常常会低估。KahnemanandRiepe(1998)认为遗憾和上述情况有关,大部分的人们对于做了的事比没做的事感到后悔。 ShefrinandStatman(1985)认为投资人为了避免后悔,会倾向继续持有资本损失的股票,而去实现具有资本利得的股票的状况。他们将这种现象命名为趋向性效果,并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效果。假设某投资人在一个月前以50元买进某股票,到了今日,该股票的市价为40元,此时投资人要决定到底是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另外假设未来此股票不是上涨10元就是下跌10元。他们认为投资人会将此决策编辑成以下两个赌局的选择:一个是立刻变现,马上实现10元的损失。另一个是继续持有该股票,这样一来,有50%的概率再损失10元,另外有50%的概率可以得到10元,将目前下跌的部分挽回。根据展望理论,价值函数在面对损失时是凸函数,此时投资人为风险偏好者,ShefrinandStatman(1985)认为此时投资人会不愿意实现确定的损失,而会尝试可能的挽回机会,所以投资人会继续持有资本损失的股票。 BarberandOdean(1999)也利用展望理论来说明趋向性效果,他们认为投资人会以买价当作参考点,来决定是否要继续持有或卖出股票。譬如,一个投资人购买股票,他认为该股票的预期报酬高到足以让他承担风险。他会利用买价做参考点,如果股价上涨,会有收益产生,此时价值函数是凹函数,假如投资人认为该股票的预期收益会下降,他将倾向卖掉该股票。假如股价下跌,则会产生损失,此时价值函数为凹函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投资人认为该股票的预期收益将低到无法承担原来的风险,他还是会倾向继续持有该股票。 4.跨期赌局的选择 一般而言,个人在做决策时不但会考虑目前的现金流也会考虑未来的现金流。Loewenstein(1988)设计三个实验来说明跨期选择与参考点之间的关系。在每一个实验中,受访者都被要求在目前的消费和未来的消费之间做一个选择。结果发现,对于受访者来说,消费若以延迟的方式出现,对受访者的影响明显大于提早的方式出现。 例如其中一个实验时受访者被告知可以得到一个7元的礼物。这些受访者预定得到礼物的时间可能是一周后、四周后或八周后。然后这些人有两个选择:其中一个选择是维持原来预定得到礼物的时间,另一个选择是可以提早得到礼物但是礼物的价值变小或是延后得到礼物但是礼物的价值变大。结果发现,若以原来预定得到礼物的时间为参考点,人们对于选择延迟得到礼物所需要增加的礼物价值明显大于提早得到礼物而愿意减少的礼物价值。譬如,若原本一周后可以得到礼物的人和原本四周后可以得到礼物的人交换,延迟得到礼物者要求礼物增加1.09元的价值,而提早得到礼物的人只愿意减少0.25元的价值;其他不同的交换组合也都得到相似的结果。 由此可利用KT展望理论来解释上述现象。在展望理论中,个人有lossaversion的倾向,所以若以原本预定得到礼物的时间为参考点,延迟得到礼物者所减少的效用和提早获得礼物者所增加的效用应该相等,则延迟得到礼物者所要求增加的金额会高于提早得到礼物者愿意减少的金额。 Lossaversion的概念也能用来解释个人随时间变动的消费形态。根据跨期消费理论中的生命周期假说(life-cyclehypothesis),个人一生的消费及所得的总量都固定,且当时间偏好率等于实际利率时,每期消费都一样。但是LoewensteinandPrelec(1989)发现若以过去消费水平为参考点,个人对于未来的消费形态偏好越来越多,这表示个人的时间偏好为负,这和生命周期假说并不一致。但是若个人以过去的消费为参考点评价目前的消费时,lossaversion的想法会促使个人不愿意减少消费,只愿意增加消费。 5.心理帐户 除了TverskyandKahneman(1981)和Thaler(1985)之外,许多学者也认为个人在决策时并不会综观所有可能发生的outcome,而是将决策分成好几个小部分来看,即分成好几个心理帐户。 ShefrinandThaler(1988)认为个人将自己的所得分为三部分:目前的薪资所得、资产所得和未来所得,对于这三种所得个人的态度并不相同,譬如对于未来所得个人总是不太愿意花掉它,即使这笔所得是确定所得。ShefrinandStatman(1994)认为散户会将自己的投资组合分为两部分,一个部分是低风险的安全投资,另一部分是风险性较高期望让自己更富有的投资。以上这些理论都认为,大部分投资人会想避免贫穷同时又想变得富有。此时,投资人会把目前的财富分为两个心理帐户,一是为了避免贫穷,另一个则是想要一夜暴富。KahnemanandLovallo(1993)认为人们倾向一次考虑一个决策,目前的问题和其他的选择分开看。 ShefrinandStatman(2000)以KT的展望理论为基础,发展出行为投资组合理论(behavioralportfoliotheory)。他们利用单一心理帐户(singlementalaccount)和多个心理帐户(multiplementalaccounts)来推演BPT。BPT-SA投资人关心投资组合中各个资产间的共变异数,所以他们会将投资组合整个放在同一个心理帐户中。相反的BPT-MA投资人将投资组合分离成不同的帐户,忽视各个帐户之间的共变异数,所以他们有可能在某一个帐户是卖出证券但是在另一个帐户却买进相同的证券。这解释了Friedman-Savage(1948)之谜:为何人们在买保险的同时也会购买彩票? 四.结论 本文尝试回顾了行为金融学中的展望理论及其发展。行为金融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金融研究的思考方向。不过尽管行为金融学在许多现象的解释上有合理的一面,但截至目前为止,并未有类似CAPM或APT等广为接受的理论。其实不论传统金融理论还是行为金融学都有失之偏颇之处,未来金融学的发展显然是要适当的把二者结合起来,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行为金融学引进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未来的研究显然是一个跨领域(inter-discipline)研究的时代,不同学科的关键,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金融理论的本质。同时从行为金融学的观点来看,除了个人特质的差异外,文化与社会的差异也会使得不同国家的市场有不同的特性。目前国内对于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仍然相当有限,这个领域显然值得未来进一步去挖掘探索。 行为经济学论文:道德行为经济学 一、道德行为分析 (一)道德行为对社会交易成本的影响 交易成本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所需要的成本,是在与人有关的交易活动中的费用,因而道德的规则也必然在这种活动制约中发挥作用,道德行为会在总体上减少交易磨擦、降低交易费用,反之则增加交易费用。 一个缺乏道德规范的社会,会引发大量的交易成本。譬如,缺乏道德约束的盗窃行为,虽然它只是财富在不同物主之间的转移,一般不导致社会总财富的减少,但它却产生社会防盗问题。为了防止和惩罚盗窃,就要建立防盗设施,设置保卫部门以及事后破获盗窃案件,这些都会引起有限的社会资源的占用。社会为防止盗窃行为而引起的支出,就是盗窃这种不道德行为引发的交易成本。盗窃行为越猖獗,社会交易成本越高。没有盗窃行为,这部分资源就会被节约下来。又如商业欺诈这种不道德行为,也会引发社会资源的浪费性使用。人们为防止被骗,就要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去了解交易对象的信誉,鉴定商品的真伪与质量,签订更加详细的交易合同,在被骗之后去打官司等等。如果有良好的商业道德,这方面的费用就可以大大减少。所以,一个道德水准很低的社会,也就是一个交易成本很高、社会资源浪费性使用较多的社会;而一个道德状况良好的社会,则可大量节约交易成本,使有限社会资源获得节约而用于可以增进社会福利的其它方面。 (二)道德的公共物品性和搭便车 在经济理论中,通常把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产品分为私人物品(如一般商品)和公共物品两部分。公共物品是指能够同时供许多人享用的物品,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着享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据此,道德也同样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也是一种公共物品。 道德作为一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的特点。这种非排他性使得公共物品的生产者很难通过市场机制收回其成本。在公共物品领域存在“搭便车”行为。“搭便车”者,是指没有参加该产品的生产,或虽参加但不承担相应成本,却能从中获益的人。“搭便车”者生产成本的降低是建立在他人成本提高的基础上的。道德亦如此,谁都希望社会道德状况优良,享有一个好的道德环境,但“搭便车”者却不想对这一良好的道德环境尽必要的道德义务、付出必要的道德代价。因而“搭便车”者众多和“搭便车”现象泛化必然会破坏整个社会的道德秩序。首先,人们在提供道德产品,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的同时,大量的“搭便车”者免费使用,使道德产品的提供者处于尴尬的境地,导致谁提供谁亏损,所以“搭便车”者使道德建设和道德实践中的创新激励机制软弱。其次,“搭便车”使人们获得的与其所付出的不一致,那些败德者比守德者获得更多的收入,这就必然刺激在道德领域的机会主义行为盛行。最后,由于道德公共产品的免费消费导致人们可以不计成本去消费公共物品,并且由此助长机会主义。这一机会主义在道德领域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谁都想从守德中得到好处,谁都不愿为守德支出费用和代价”。当主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该主体强烈要求一个好的道德环境;而当主体有机会侵犯他人利益,则将所有的道德规范抛于脑后,竞相败德。久而久之,道德环境只会越来越坏,最终导致一种道德的无序状态或无道德状态。 (三)道德行为的收益外溢和成本内化 一般来说,任何一个道德行为,其道德的私人收益和道德的外在收益之间以及道德的私人成本与道德的外在成本之间有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道德的私人收益越小其外在收益越大,道德的私人成本极大可能道德的外在成本极小。按照对道德的公共物品性及其外部效应的分析,这主要是由于道德行为的收益外溢和成本内化所致。 道德行为几乎毫无例外的有一个共同点:行为者付出的代价(成本)极大,有的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而他们的所得(收益)较小,甚至是负收益。但从其行为对社会的道德收益和道德成本来说,则是 另一番景象,正是由于他们的行为促进了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生成,给社会带来了正的道德收益,减少了社会付出的道德成本。换句话说,他们的个人收益极小,而外部收益和社会收益极大,大部分个人收益外溢为社会收益,给社会带来了外部正效应;他们的个人代价(成本)极大,而外部成本和社会成本会减少,大部分外部成本内化到行为主体的个人成本里去了。 由上观之,一个道德行为,或一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的个人成本如果太大,个人收益太小,甚至是负收益,作为一个理性的行为主体就会在成本和收益之间进行算计。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社会在为缺少见义勇为的英雄、世风日下而痛心疾首,然而却很少有人去探究其背后的原因。无论是见义勇为,还是仗义疏财、乐善好施、对道德的遵守,都不是没有成本的。而当人们付出这样的成本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生产着一种公共物品,这种公共物品就是坏人受到惩罚,正义得到伸张,社会秩序得到维护,道德环境得以好转。这种公共物品是可以使每个人受惠的,即每个人都是这种公共物品的消费者,而且其它的消费者都不用为此支付成本。为这种公共物品的生产支付成本的,只是那些见义勇为的英雄以及那些道德行为者。对于那些见义勇为的英雄和那些道德行为者来说,如果在代价(成本)与收益的理性选择中找不到这样做的充分根据,这样的情形就可能出现:几乎每个人都愿意社会道德秩序处于良好的状态,但愿意为此而付出代价(成本)的人将越来越少。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在一个社会中,如何使愿意帮助别人的人,愿意遵守社会公德的人,愿意仗义疏财、乐善好施的道德行为者,有见义勇为冲动的人,在一般条件下,不至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太大的代价。而这个条件是需要社会来创造的。如果社会不能提供这样一种条件,即使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会出现几个足以感人的英雄,但它无法使大多数人都能够普遍这样做。其实,现实之所以出现道德冷漠的现象,也正是人们经历了许多教训(成本与收益失衡)的结果。如果缺少基本的秩序保证,一个人因做好事却遭流言蜚语,一个人救了他人却被被救者反污为肇事者,一个人因制止流氓滋事反被流氓殴打,可能意味着生命危险,最后甚至连医药费都无处报销,这就足以让许多人望而却步。在经历了许多这样的事情之后,再面临类似的事情,通过理性思考,人们就必然会形成一种预期,即如果自己出面干预,是要承受很大的代价的,可能完全“得不偿失”。 二、败德行为分析 (一)败德成本与败德收益 人们在追求利益实现的活动中,总是力图以最有效的行为方式实现其利益,即以最小的行为耗费(成本)取得自己所需的资源,获得利益的最大实现。所以决定选择取向的根本,在于预期中的行为结果在收益上大于实施行为支付的成本。理性的道德主体同样是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他们在作出一定的行为之前,也要对各种可选的行为方式的成本和收益的大小进行预测和比较,从中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的行为。 败德行为的成本包括实施行为过程中所做出的物质和精神耗费以及由实施行为所引起的社会给予的舆论谴责以至法律制裁等等。 败德收益是指败德者通过败德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和某种满足。对败德者而言,败德收益按其内容、性质,大体可分为财产性收益和精神性收益。前者是指因败德而获得的可直接或间接计价的利益,即可用货币计量单位加以最终衡量、测定的利益。后者是指因败德而获得的精神性利益,它具体可表现为败德者的情感得到的满足或发泄等等。 其他条件不变时,败德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及其与败德行为的发生之间的关系有一个确定不移的变化轨迹,即在一定范围内,私人成本越高,私人利益越低,败德行为发生的概率也就越低。败德行为的发生率与败德行为的私人成本成反比例关系,同其私人收益成正比例关系。 对于败德行为的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一,有助于我们了解败德者的败德决策。败德主体之所以必然作出某种败德行为决策,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降低其败德成本,最有效地使其所追求的败德收益得以实现。只有当他预期败德收益大于或等于其败德成本时,才有可能最终实施该行为,并且随着这种败德收益越大,其决定实施行为的坚定性越强,因而实施败德的可能性也越大;其二,有利于我们确定对败德者实行惩处的最低限度。由于最终是否实施败德行为的主要原因在于对败德收益的预期水平。因此,要有效地预防和惩处败德行为者,对其惩罚量的最低水平必须高于其败德收益,只有这样,才能使其产生“得不偿失”之感,使其不愿再败德,同时也会使社会上其他的、潜在的败德者受到威慑,在理性的权衡中放弃实施败德行为。当然,上述论证具有相对性。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败德的惩处机制和制度不健全,的确存在着那些不计成本的“死皮赖脸”者和不计后果的“铤而走险”者,这类人以“蹂躏道德”为乐趣和本能,他们可能不会去进行败德成本与收益的算计,尤其可能以赌徒的侥幸心态低估预期惩处成本。 (二)经济分析:败德行为可以解释但不能容忍 正如前面分析,理性的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经济人的角度,败德行为主体所实施的败德行为同样是为了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因而对败德行为我们可以在经济学意义上作出解释并给予一定理解。 但“可以解释并理解”的东西是否可以毫无限制地让其发展呢?非也。经济分析特有的价值判断标准包括“帕累托最优”、效率和公平等。我们把败德行为放在经济学的价值判断体系内作如下检测。 首先,假定败德行为发生之前的经济系统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当败德者实施败德行为时,他所得到的败德收益实质上是其它受害者的一种福利的净损失,表明净福利从一般人手中转移到败德人手中,社会总福利并没有增加。败德者的境遇的改进是以受害者的福利受到损失为前提的,这显然违背了帕累托最优这一假设前提。 其次,经济学认为,外部负效应会损害效率。从整体来看,败德没有增加社会总福利 水平。从个体来看,败德者的私人成本很小甚至没有,收益却极大。但是,败德行为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一旦某位败德者的败德活动“成功”,获得了可观的收益,就会带动更多原本清白的人加入败德者的行列,败德行为发生的频率就会逐渐加快,就象瘟疫一样,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如果说小范围的败德行为犹可容忍的话,那么败德行为在社会范围内大面积发生时,社会就不得不为此支付高额的追加成本。由此可见,败德行为带来的社会成本远大于私人成本,具有典型的外部经济负效应的特征,从而引发社会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再次,如果整个社会“人人都能败德”且“人人都败德”,从理论上讲,这是公平的。但实际上人非机器,毕竟有差别,只能是少数败德者凭借败德行为率先走上“富裕之路”,而绝大多数人仍然固守原状,甚至因受败德之害而状态恶化,这就导致了机会的不平等和结果的不平等。这既是不公平的,也是无效率的。 以上分析表明,由于败德者也是理性经济人,他们的败德为行为恰恰符合经济人对“主体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因此是可以解释并理解的。但由于败德行为客观上破坏了经济系统既定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违背了效率与公平原则,而这与经济学分析的价值判断标准背道而驰,因而败德行为又是不可容忍的。 三、道德建设与制度安排 (一)经济分析的意旨:内化道德行为收益和败德成本 通过前面分析可证,道德行为具有道德收益外溢(外部正效应)的特点,败德行为具有败德成本外溢(外部负效应)的特点。但对道德进行经济分析必须找到一种方法,该方法能够激励道德主体践履道德行为,警醒败德者减少实施和不实施败德行为,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道德进步。 这里首先可以借鉴科斯的交易成本学说。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对人们常识行为或者说对人们约定俗成的价值观进行了发人深省的修正。(注:参见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见《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科斯认为,当人们在面对A损害B(或外部负效应)这类问题时,往往是考虑如何阻止A,实际上这些被认为“天经地义”的办法都不尽如人意,因为其结果尽管可能使B免遭损失,却有可能使A也遭受损失。要使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失都尽可能地小,正确的思考逻辑应该是我们应允许A损害B,还是允许B损害A,换言之,就是A是否有权损害B,或B是否有权要求A提供赔偿。科斯的结论是,如果市场交易是有费用的,在产权已明确界定的情况下,相互作用的各方就会通过合约找寻到费用较低的制度安排。科斯的思想精髓在于,人们可以通过界定产权,使交易成本内在化,从而使价值损失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被减少到最小程度。 我们把科斯的理论借用到对道德分析的领域,尽管行为主体会理性地将约束成本支出维持在边际成本支出与边际收益相等的临界点上,但经济分析则更希望找到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如同企业组织内化了交易成本一样,能够内化道德收益和败德成本。这种制度能清楚地界定彼此的利益边界。如果这种制度找到了,或许经济学分析道德的任务就大功告成了。 (二)制度环境与行为选择 以科斯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在既定的制度下面,“每个人不过是一只拴在树上的狗”。(注:转引自《中国经济日报》1998年5月7日。)制度就是拴着狗的绳子的长度,正如绳子的长度决定了狗活动的范围一样,制度决定了人的活动在操作层面的选择集。在既定的制度下,人的行为选择也总会达到制度允许的边界范围,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 制度告诉并强制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人的活动具有选择自由,超出这一范围就要受到惩罚。尽管制度是后天的,依生产方式、交往方式的变化而变化,但对特定时代的人来说,却是他们一出生就面对的、既定的,因而是无法选择的。人们只能在它提供的范围内或设计的框架中活动,不能脱离它、跨过它。正如狗活动的范围取决于绳子的长度一样,个人行为选择所达到的满足程度则取决于制度。在现有条件下,制度设置更合理一些,制度建设更好一些,在制度的允许范围之内,人们追求和达到效应的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 在科斯、布坎南、诺思等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任何一个与社会相悖的现象出现,其终极原因都应该从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中去寻找,而不应该仅仅从个人行为中去寻找。个人行为也是由制度所决定的,行为的无序与错乱,其本身也反映出制度的不健全。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良好的制度规范会鼓励人们自觉地“抑恶从善”,而不良的社会制度则为“从恶”提供方便,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行善”的愿望和动机。如果出现一、二桩败德的事件,我们可以归结为这样那样的主观偶然原因。一旦生活中充溢着形形色色的败德行为,我们就不得不更深一层次地追问制度原因,是制度允许败德者这样做。民众的道德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为其所提供的社会结构方式,以及社会宏观手段的内容和方式。这不仅需要有善的价值引导与精神塑造,更需要有合理的社会结构与恰当的社会行为规范作保证,这就是制度。只有当社会能为其成员提供如黑格尔所说的“活的善”的社会伦理和制度规范安排,且有恰当的保证手段引导民众向善的方向发展时,其成员才能表现出普遍的德行状态,并稳定地向拥有优美灵魂的德性过渡。由此可见,道德建设从制度建设入手是当务之急。 我们宁愿相信制度,不可太相信人们的德性和善。 (三)制度安排:道德演变的大趋势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一个社会中人们的道德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为此而做的制度安排。因此,道德建设最主要的不在于宣传和号召,而在于制度建设。在经济社会的转轨时期,尤其如此。作为道德规 范,将在越来越高的程度上趋向制度化,这已是道德演变的大势所趋。道德规范的制度安排主要有如下内涵: 首先,一切道德规范的确定和实施,都将同最基本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结合起来考虑。人们将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尤其是社会财富的分配、占有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决不是同社会的正义和道德不相关的,而是直接决定了整个社会的正义和道德水平、程度。社会制度安排不能仅仅考虑社会生产效率的增长,而且要考虑到社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考虑到社会成员之间平等合作,考虑到社会发展的政治目标、经济目标和伦理道德目标的一致性。我们决不能在经济目标上强调利益至上甚至利己至上,而在伦理道德目标上又一味地强调大公无私、利他、利人。这势必引起社会成员思想和行动上的无序和混乱。 其次,整个社会要通过各种制度安排,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秩序。社会应当为公民提供公正的生存环境,应当建立起公正的社会秩序,使社会的善指向德福一致,成为人们谋取现实利益的有效途径与方法。如果说个人负有支持制度的义务,那么制度必须首先是正义或接近正义的。如果不能通过制度安排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些人可以通过不道德的甚至是不合法的手段获得可观的收益,道德便处于相当尴尬的境地。因为社会不公平恰恰是引发不道德甚至故意反道德的原因之一,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有些不道德行为和故意反道德行为就是由这样的不公平引起的。道德有赖于体现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秩序的支撑。 第三,一切道德规范都将尽可能成为一种可以操作的“制度”,都要能够落到实处,而不再是一种空洞的“理想”或“应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道德规范将越来越接近于法律。过去我们谈道德建设,常较多地从思想意识和信仰层面出发,忽视了道德在规范层面上的机制性特征;往往过于强调道德自律性的一面,忽视了道德他律性的一面。这样,道德往往只表现为一种软约束,缺乏社会强制力。这是当前道德失范的原因之一。必须加强道德的制度化建设,增强其硬约束力。操作中的指导原则应定位于使道德价值具体化,道德要求规范化,增强其可操作性,同时建立道德执法监督机制。制订或确认道德行为准则,并附以监督社会成员遵守这些准则的事后惩罚措施,包括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惩罚;在保留道德形式的基础上,把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道德价值得到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双重确认,增强其硬约束力,发挥道德与法律的互补作用。 第四,通过制度安排保证具体的道德行为获得较大收益,败德行为付出极大的成本(代价),使道德收益和败德成本内化或部分内化。不能使违反道德的行为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更不能使遵从和弘扬道德者总是成为事实上的吃亏者。社会应当努力构建起依靠赏罚严明的机制调节分配的公正的社会结构,在宏观上创造“老实人不吃亏”的合乎人性生长的良好环境,保证德行是社会的普通通行证,从而使民众通过生活体悟到,德行既是美好的,也是有用的,进一步引导民众成为社会生活的自在自为的主人。在一个社会中,当违反道德的行为往往能够带来利益的时候,就会产生有害的误导。 第五,通过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建立利益制约机制,为人民进行善恶选择提供制度保障。利益制约机制的建立一方面是使利益关系处于规范和调节之中,保证合理、正当的利益的实现与履行。同时,对于利益失衡进行制约和监督。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和人民群众倡导的善行给予保护和奖励,对于违害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的恶行进行相应的惩罚。善行得不到相应的奖励,恶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就为其他社会成员在冲突中选择善行带来阻碍,使社会正气得不到弘扬。一个社会出现善恶冲突与斗争,出现一定的不公现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恶现象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和惩罚机制,而使善不能战胜恶以致无法遏止恶现象的蔓延。因此,一个社会建立起有效的扬善惩恶的机制,不仅可以为解决善恶冲突提供保障,而且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有了这样的制度安排,人们做出某一行为之前,才会在社会利益、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之间,以及个人利益的成本和收益之间作出平衡和比较,能够合理地界定彼此的利益边界,小心地进行合作、交换和博弈。有了这样的制度安排,才能使道德行为主体在成本和收益之间找到平衡点而实践其道德行为,使败德行为主体在成本和收益之间找不到均衡点而放弃其败德行为。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经济学 一、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决策 1.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的偏差 一个基本偏差是:小数法则。例如,当一位投资者观察到一位基金经理在过去两年中的投资业绩好于平均情况,就会得出这位基金经理比其他经理优秀的结论。 2.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展望理论 莫里斯.阿莱最先提出实际情况中许多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与预期效用理论相背离的观点,提出了著名的“阿莱悖论”,并由此获得了198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用一个简单的实验来说明阿莱悖论。如,给定一组选择,a:以100%的概率获得3000元收益;b:以80%的概率获得4000元的收益,20%的概率没有收益。此时,被实验者往往会选择a选项。给出第二组选择,a:以25%的概率获得3000元的收益,75%的概率没有收益;b:以20%的概率获得4000元的收益,80%的概率没有收益。与第一组选择相比,两个选项获得收益的概率同时减为四分之一,但此时被实验者往往放弃a而选择b。 卡尼曼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大量的证据,表明许多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与预期效用理论相背离。在此基础上,卡尼曼与特韦尔斯基在1979年发表的《展望理论:风险下的决策分析》一文中,提出新的理论模型,即展望理论。 在展望理论中,相对于各种选择下效用的绝对水平,决策者重视各种选择所带来的总效用的变化。U=U[,I]-U[,0]即效用值U[,I]相对于初始效用值U[,0]的变化量,如果相对于初始效用值U[,0],效用值U[,I]增加,则U取正值,反之若见小,则U取负值。若事件A以P[,a]的概率发生,效用变化值为U[,a];而事件B以P[,b]的概率发生,效用变化值为U[,b],当且仅当下式成立时,决策者会选择A而放弃B。Σp[,a]U[,a]>Σp[,b]U[,a] (1)价值函数V(u)的解释: 价值函数V以效用值的变化为自变量。该函数呈S形,凹的部分表示收益;凸的部分表示损失。比如说,按照传统的预期效用理论,以80%的概率损失4000元,20%的概率免于损失,损失期望值大于3000元的确定损失,所以应该选择后者。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宁愿冒一下险,选择前者。因为如果幸运的话,20%的小概率事件一旦成功,可以避免损失。这就体现了损失上的风险偏好。 (2)决策权重函数:单调上升,在0、1处间断,小概率高估,大概率低估。 二、行为经济学的形成动因及兴起过程概述 行为经济学(BehavioralEconomics)又称为“心理的经济学”或“心理学和经济学”,在心理学的基础上研究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是一门试图将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融入标准经济学理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认为,人类行为是有限理的,并且,经济人偏好不总是稳定的。 三、由行为经济学思想想到的对投资问题贴现模型的改进 给出两个选择,a:在未来十年里,每年可获得1.2万元的现金流,总贴现值收益为10万元;b:立刻可以获得9万元收益。现实生活里,恐怕很多人会选择后者,因为相对于唾手可得不用等待的9万元,贴现10万元的收益还要求付出“等待成本”,而且,收益的可靠性也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了。 所以,在传统投资贴现模型中添入一些影响人们行为的选择偏好因素及风险因子。并且,传统投资贴现模型假设每年现金流的贴现率相同,而实际经济每年在发展变化,客观经济环境也在变化,利率、通货膨胀率也随之变化,结果可能未必相等。 设Pi为投资者对于每年现金流的心理偏好权重,即每年现金流相对于投资者的价值体现;每年现金流为Ci;n年里每年现金流的贴现率为i;每年现金流可得性风险为Ri,实际的总贴现值对于投资者个人的价值体现为V: V=Pi(1-Ri) 投资者会潜意识的依据自己偏好,根据贴现值在自己心理账户中的价值体现的高低,即V值的大小,来判断投资决策。 最后,行为经济学并不是否定传统经济学,而是对传统经济学的修正和补充,为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方向。虽然,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行为经济学还没有建立起严密的理论体系,自身也没有建立起严密的逻辑理论模型。不过,随着研究的深入,行为经济学会逐渐建立起系统完整的理论框架。 行为经济学论文:宏观行为经济学 一、非对称信息 信息问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于所有的市场中。在一些市场中,不对称信息可以由于重复交易和声誉的存在而较为容易得到解决。在其他市场,如保险市场、借贷市场、劳动力市场中,买卖者之间的非对称信息并不容易解决,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失效。例如,老年人不容易买到保险,小公司的贷款受到限制。同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少数者”会受到统计歧视,因为人们总是被归入根据可观察的特征确定的各种类型中。借贷市场失效是失业的主要原因。即使在声誉和重复交易克服了不对称信息的地方,这些惯例也影响了市场的结构。 要了解不对称信息的根源,知道哪个时代正在进行的一场更加广泛的思想革命是很有用的。在20世纪60年代初以前,经济理论家们很少为刻画特殊市场的特殊制度而建立模型。张伯仑的垄断竞争模型和琼·罗宾逊的相似的理论出现在研究生课程甚至一些高年级本科生的课程中。但这些是少之又少的例外。然而在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增长理论家们开始建立有特殊技术特征的模型——如边干边学等,“特殊”模型开始增加。把这些特殊因素纳入模型中并未损害原有的价格理论,但是它们播下了即将到来的革命的种子。 二、非自愿失业 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非自愿失业是不可能存在的。失业者是那些正在寻找工作(否则他们不是失业,而是非劳动人口)但是拒绝了不能提供使他们满意的工资的工作的人,因为他们期待更高的工资。由于找不到能提供符合自己要求的工资的工作而失业是不如人意的,但是受到最低工资规定和工会讨价还价影响的人除外,他们是自愿失业者。在市场出清价格下每个人都能找到工作。在新古典理论中,就业下降的时期——商业周期低潮——可能是由于意外的总需求水平下降造成的。同样的,就业下降也可能是由于负的供给冲击,这造成了劳动者退出劳动市场,放弃可得到的工作。然而任何关于由自愿的工作决策引起的商业周期的描述都遇到了经验上的困难——先于周期的辞职行为是不争的事实。 行为经济学家并不否认非自愿失业的存在,相反他们对此给出了自成一体的解释。20世纪70到80年代首次出现的效率工资模型使得非自愿失业这一概念有了意义。这些模型假定由于道德、公平、内部力量或非对称信息的存在,雇主有强烈的动机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最低水平的工资。这种“效率工资”高于“市场出清”的工资,所以使工作机会受到了限制。一些劳动者因此找不到工作,这些人就是非自愿失业者。 有许多关于同质的工人所得工资的经验研究证明了效率工资是普遍存在的。早在效率工资进入宏观经济学家的视野之前,劳动经济学家就记录了在相同的工作或有相同特征的工人之间收入的广泛差别。看起来确实有“好工作”和“坏工作”之分。好工作和坏工作的存在使得非自愿失业有了意义:失业者愿意接受但是没能得到那些被同等能力的人把持的工作。 但是为什么厂商们会支付在最低限以上的工资呢?就我看来,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解释在经验上是最有说服力的。三个要点如下:互惠(人类学中的礼物交换理论),公平(心理学的平衡理论)以及对集体规范的遵循(社会学中的参照群体理论和心理学中的群体信息理论)。在最早的基于礼物交换理论的“社会学”版本的效率工资理论中,厂商给劳动者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劳动者则回报以对公司的忠诚。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公平的考虑:根据心理学的平衡理论,劳动者可能会由于认为他们的工资低于“公平”水平而不积极工作。集体规范通常决定了工人们关于礼物互惠的交换形式以及公平工资的概念。Fehr和其同事用实验的方法确定了互惠行为和集体准则对工人效率的重要性。我最喜欢的效率工资模型是内部人—外部人模型。其中内部人阻止公司以低于现行工资的市场出清工资雇用外部劳动者。一个暗含的假设是内部人有能力破坏公司雇用外部劳动力的努力。DonaldRoy的一份细致的关于伊利诺斯机动船厂的研究也许反映了这种行为的发生机制。内部人针对外部人的串谋是许多公司支付高于市场出清水平工资的原因。 另一个版本的基于非对称信息的效率工资模型把高于市场出清工资看作是纪律工具。在夏皮罗·斯蒂格利茨模型中,公司支付“高”工资来减少员工的偷懒行为。然而当所有公司都支付“高于平均水平”的工资时,平均工资提高了,使得失业出现。失业作为一种纪律工具起作用,因为工作不努力而被炒鱿鱼的工人只有在过一段时间之后才可能找得到工作。 工人纪律模型比基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模型更符合经济学的标准逻辑。但是心理学和社会学模型,虽然依赖于标准经济学分析之外的因素,却可能为非自愿失业提供了更好的总体解释。行为模型刻画了凯恩斯在“通论”前几章所强调的重点:公平以及相对工资的比较。 三、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新古典经济学家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只要被完全预期到,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没有作用。对货币供应量变化的完全预期使得理性的工资和价格确定者会以适当的比例调整名义工资,使得产出和就业不发生变化。这种新古典假设和关于货币政策的经验证据以及人们对中央银行对经济作用的普遍信念是相矛盾的。 宏观行为经济学的一个主要贡献是清楚地展示出在合理的行为假设下货币政策确实能够影响实际经济,就像凯恩斯经济学很早就断言的一样。认知心理学把决策者描述为搜集信息,并把决策建立在简化的意识结构上的“直觉科学家”。依赖拇指定律(ruleofthumb),而忽略那些对利润或效用影响很小的因素是这种心理节约机制的一个应用。在工资—价格体系中,简单法则造成了总工资(价格)水平对外部冲击反应的惰性——被新古典经济学家所轻视的“粘性价格/工资”行为。在新古典的批评中,“新古典综合派”所假定的惰性的工资行为是非理性的,于厂商和工人是不利的,因此是不合理的。相对的,行为经济学家指出包括“货币幻觉”在内的拇指法则不仅是广泛存在的,而且是合理的。因为以此原则行事带来的成本是很小的。 在和JanetYellen合作的文章中,我用一个有效率工资和垄断竞争特征的模型首次展示了这一结果。我们假定一些定价者遵循拇指法则,在需求冲击(由货币供给造成的)之后仍然保持价格不变。我们说明遵循“拇指法则”而没有根据货币供应量变化调整价格的厂商的损失是“第二性”的(小的),而货币冲击对产出的影响在这样一个经济环境中相对冲击的水平而言是第一性的(显著的)。我们把厂商采取的粘性价格确定的拇指法则称为“近似理性”,因为它们由于偏离完全最大化行为而承受的损失是第二性的(小的)。 关键性结论——近似理性的价格粘性足以赋予货币政策显著的力量——的逻辑是简单的。在垄断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的利润函数都是对其价格二阶可导的,所以在最佳价格的领域内是平坦的。因此任何对利润最大化定价行为的偏离带来的利润损失都是较小的——相对于偏离本身而言是第二性的。但是如果大量公司的偏离行为都是相似的话,那么真实的均衡——去除价格水平之后的货币供给——相对于完全最优化行为下的情形而言将会产生第一性的变化;真实均衡的第一性的变化,反过来又引起总的需求、产出和就业的第一性的变化。因此对完全理性行为的微小偏离——实际上是小而合理的偏离——反驳了认为被完全预期到的货币供给变化不能影响实际收入和产出的论点。 近似理性的拇指法则模型解决了Lucas的关于在理性预期条件下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家很难发现货币政策和产出之间除了暂时的关系之外还有任何联系。新的行为经济学以相当数量的近似理性行为为依据,确定了货币供应量变化同产出之间紧密的联系。 四、菲利浦斯曲线和自然失业率 也许菲利浦斯曲线代表了最重要的宏观经济关系。菲利浦斯曲线把通货膨胀率同失业率、通货膨胀预期以及影响总供给的各个因素如食物或油的价格联系起来。在这个关系中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定义了货币政策的“可行性范围”,并且因此对其制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菲利浦斯曲线首先在英国得到估计,然后是美国和其他国家。 菲利浦斯曲线的基础是供给与需求。菲利浦斯认为当需求水平高或失业低的时候,厂商的定价方针会将工资通货膨胀(根据生产力调整过的)传递到价格通货膨胀中。因此,对定价者而言,在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存在一个可接受的权衡。 在20世纪60年代,米尔顿·弗里德曼(1969)和爱德华·费尔普斯(1968)提出了一个新见解。他们认为工人们是为实际的而非名义的工资讨价还价:工人理应预测到通货膨胀并由此得到补偿,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讨价还价。在低失业的时候要求更高的预期实际工资。又一次的,定价方针将工资通货膨胀传递给了价格通货膨胀。这样一个微小的假设的修改(人们为了实际的而非名义的工资讨价还价)的效果是巨大的:可接受的失业—通胀权衡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惟一的“自然”失业率,与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并存。有了“真实工资”讨价还价这一假定,长期的菲利浦斯曲线——与实际通货膨胀和通货膨胀预期的恒等式并存的价格/工资组合——是垂直的,因为有且只有一个失业率——“自然率”,实际通货膨胀和通货膨胀预期在这个失业率处相等。 要了解为什么长期菲利浦斯曲线必然是垂直的,让我们想象一个中央银行希望通过货币政策把失业率维持在自然率以下。在劳动力市场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工人们要求超过通货膨胀率的工资增长额。相应的,厂商将相关成本的增长转嫁到价格中去,所以通货膨胀超出了工人们在讨价还价时所预期到的值。因此当失业率在自然率之下时,实际通货膨胀率超过了预期通货膨胀率。最后,工人们被愚弄了。所以在较长时期内,通货膨胀预期,相应的还有通货膨胀都不断加速。相似的弗里德曼·费尔普斯模型预测如果中央银行尝试把失业率维持在自然率之上的话,最终将会造成不断加速的通货紧缩。只有自然失业率才能产生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弗里德曼和费尔普斯首次提出自然率假设之后,经济学家们以惊人的速度接受了它。但是我怀疑这个理论在失业率很高的时候依然适用。 我对自然率假设的怀疑得到了一个经验事实的支持,它揭示了自然率的适用性不是普遍的。毫无疑问,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失业率极度地超出了任何合理的自然率。根据自然率假设,在整个十年中价格通货紧缩应该是持续加速的。但这并没有发生。价格下降了一段时间,但是通货紧缩在1932年之后停止了;在接下来的十年中没有明显的通货紧缩,虽然失业率非常之高。这个证据说明,至少在有些时间段里,存在高失业和低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自然率假设失效了。 在最近的论文中,WilliamDickens,GeorgePerry和我探讨了两种行为假设。这两个假设和自然率假设不同,它们使得失业和通货膨胀之间稳定的此消彼长关系在足够高的通货膨胀率和足够低的失业率下成为了可能。第一个假设是“纯凯恩斯”的:工人抵制、厂商很少实施名义工资削减;第二个假设考虑了通货膨胀预期在工资讨价还价中的地位:我们认为在通货膨胀率很低的条件下,有相当数量的工作者并不把通货膨胀作为一个足够显著的因素而纳入讨价还价的考虑当中。 凯恩斯关于工人抵制裁减工资的假设反映了他深刻的心理学洞见。这个假定也是和心理学理论以及证据相一致的。期望理论认为个体通过将损失或获益与一定的参照点比较来评价他们面临的环境的变化。证据表明比起获得新收入,人们更加注意避免损失。Kahneman和Tversky的研究已经表明许多与预期效用函数最大化理论不相符的现象在期望理论中都是理性的。如果人们把现有工资作为一个参照点的话,可以看出向下的工资刚性是期望理论的一个自然的应用。Shafir,Diamond和Tversky(1997)在一项问卷调查中发现人们的意识结构不仅仅是像古典经济学假设的那样以现实单位为基本定义,而是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货币幻觉,这一发现支持了以上观点。 如果存在对名义工资下降的抵制,在低通货膨胀率下通货膨胀和失业就存在长期的此消彼长关系。弗里德曼·费尔普斯模型中这种关系是暂时的,现实情况则是长期通货膨胀率上涨(如果它是接近于0的话)会造成显著的失业减少和产出增加。逻辑如下:不论经济处于景气或是不景气的时期,总有一些厂商的表现要比另一些厂商好。工资因此需要做出调整,以和这些不同的经济境遇相适应。在通货膨胀率和生产增长适中的时期中,相对工资是很容易调整的。“不幸”的公司可以将工资上涨率确定在低于通货膨胀率的范围之内,而“幸运”的公司可以把工资上涨率确定在平均水平之上。如果生产增长率低而不存在通货膨胀,需要减少实际工资的厂商则只能通过减少名义工资来达到效果。在关于公司面对的需求冲击的现实假设下,减少名义工资的需要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下降而上升。公司不愿意采取名义工资裁减的措施使得长期失业率上升。因为在低通货膨胀条件下在每个就业水平中决定劳动供给的真实工资都更高,与稳定通货膨胀率并存的失业率会随着通货膨胀率逐渐下降到0而不断上升。对于那些不能降低工资的厂商来说,这种溢出产生了超出这些公司内就业变化的总就业效应。因此,有一点低通货膨胀的好处是它“润滑了劳动力市场前进的车轮”。 对包括了交叉冲击和不愿减低货币工资的厂商的模型的模拟结果表明,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数的条件下,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在低通货膨胀和低生产增长率下是很明显的。例如,通货膨胀永久性的从2%减少到0%,每年会造成失业率的大概2%的永久性增加。相应刚才提到的对模型的模拟,用美国二战后的数据估计菲利浦斯曲线可以得到相似的结果。当这个菲利浦斯曲线被用于模拟20世纪30年代的通货膨胀率的时候,得到了和大萧条时期美国通货膨胀实际情况惊人相似的结果。而一个具有可比性的标准自然率模型的模拟结果则和事实相反,它表明20世纪30年代一直有加速的通货紧缩。 另一种行为理论也可以推导出在低通货膨胀条件下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永久性的此消彼长关系。其基本观点是由于低通货膨胀是不显著的,所以在讨价还价过程中人们会忽略掉感觉到的价格水平变化。在垄断竞争和效率工资条件下这种对通货膨胀的忽略是近似理性的。显著信息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都表明人们倾向于忽略那些对他们的决策不重要的变量。允许由于通货膨胀高低不同而使得当前通货膨胀对通货膨胀预期的形成其不同作用的Phillips曲线的经济计量估计和这个假设是一致的:在高通货膨胀时期,过去通货膨胀的系数和接近于1;在低通货膨胀时期,这个系数和则接近于0。相似的,使用预期通货膨胀的调查值作为自变量的回归分析在高通货膨胀时期会得到比低通货膨胀时期更高的通货膨胀预期项的系数。 宏观行为经济学所展示的结果——很低的通货膨胀率会带来高失业和低产出——有很重要的政策意义。大多数人都认为中央银行是小心的、保守的、安全的。但是我认为许多中央银行是危险的司机:为了避开通货膨胀的车流,他们在道路的另一端远远地行驶,使得通货膨胀率过低而失业率过高。 五、储蓄不足 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来说,储蓄的太少或是太多就像非自愿失业一样,是和其基本假定相矛盾的。因为储蓄是个人最大化行为的结果,因此在不考虑外部情况的条件下,它必定是最优的。相反,行为经济学发展出了理论上和经验上的方法来增进人们对这种时间不一致行为的理解。 使得时间不一致行为分析成为可能的关键理论创新是认识到人们可能在最大化一个和代表“真实利益”的效用函数不一致的效用函数。一旦这一点被接受,“储蓄太少”就成为了有意义的概念。要确定人们是否储蓄过多或过少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他们是否有一个(跨期的)效用函数,而最大化另外一个。既有的证据潜在地表明两个概念之间有重大的区别。很高的负贴现率是解释实际的财富—收入比的首要因素。然而,对于人们认为应该实行的消费—储蓄权衡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跨期贴现率是正的(虽然很小)。 曾被用于研究跨期储蓄决策的双曲线贴现函数可以用来表现决定实际储蓄的效用函数和评价这种储蓄行为的福利结果的效用函数之间的区别。双曲线函数描述了人们在自控制中遇到的困难。和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标准的指数递减贴现率不同,双曲线函数假定随时间范围增加,人们用来比较相邻时间的权衡的贴现率是递减的:人们在评价需要在当时做出牺牲而在未来得到收益的选择时使用的是较高的贴现率,而同样的选择如果被推到较远的将来,人们对它进行评价时使用的是较低的贴现率。因此,当所需要做出的牺牲被推迟的时候,人们有耐心选择那些延迟支付的行为;但是对于近期的延迟支付却显得不耐烦。因为现期消费比未来消费更显著,人们总是拖延储蓄。 双曲线贴现可能产生两种形式的拖延行为。当人们认为在未来他们的效用函数会发生变化时,会出现“幼稚拖延”。他们错误地认为,虽然今天明摆着是这样的,但是明天会有所不同。他们没能意识到明天的自己也将不再是今天的自己,因此当明天到来时,它明摆着也会是这样的。幼稚拖延者错误地认为明天的自己会去储蓄(节食、锻炼、戒烟……),虽然今天自己并没有这样做。而且他们会惊奇地发现,明天的自己也将和今天一样拖延下去。更成熟的拖延行为的形式是提前行动——根据O’Donoghue和Rabin(1999)的术语。提前行动者对未来的自己有充分的认识。他们对自己说:如果明天我会把今天的储蓄都花光的话,那么为什么我今天还要储蓄呢? Laibson用双曲线贴现作为一个储蓄行为和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共同作者Repetto以及Tobacman(1998)一道,研究了在消费者提前行动的世界中,不同的税收激励政策的作用。他们的估计表明微小的激励政策的变化将会大大减少提前行动,从而产生巨大的正福利效应。 除了社会保险和其他“强制”储蓄计划的流行之外,储蓄不足的最好证据是退休人口消费的大量减少。实际上,退休消费的下降是不连续的。那些有更多资产和补偿收入的退休者消费的减少量要少得多。这很难被标准的指数贴现的生命周期模型所解释。 Thaler和Benartzi(2000)设计了一个储蓄计划来克服人们的拖延行为,并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制造企业试验了这一计划:雇员们被邀请参加一个储蓄计划,在其中他们可以优先选择工资增量中多少比例留为存款。和双曲线贴现(而非标准的指数模型)相一致,雇员们把现在收入中的较少部分,以及未来收入中的较大部分留为存款。在短期内,平均储蓄率增加了一倍。 六、资本市场 凯恩斯的“通论”是资本市场的现代行为金融学视角的鼻祖。在凯恩斯的隐喻中“专业投资可能就像报纸竞争一样,在这种竞争中竞争者必须选出上百张照片中最漂亮的六个脸蛋,其选择最接近所有竞争者的平均水平的竞争者获得胜利”。因此资本市场过于不稳定,对各种消息过于敏感。对股票市场的这种看法和有效市场模型是相抵触的:在这种模型中,股票价格是根据风险水平调整过的未来预期收入的现值。 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RobertShiller对凯恩斯的过度活跃假定作了一个检验。他推论如果股票价格真的是未来收入的预测值,它们的波动应该小于它们的收人的贴现值本身。Shiller的洞见是一个简单的统计学应用:好的预测应该比被预测的变量本身有更小的方差。用美国100年的股票价格和股息的数据,Shiller(1980)比较了趋势平滑后股票价格的方差和趋势平滑后股息的当期贴现值的方差。他研究的结果和凯恩斯的预测是一致的:(趋势平滑后)股票价格的方差比(趋势平滑后)股息贴现值的方差大10倍。这个结果也被更成熟的允许股价和股息当期贴现值波动的检验所支持。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性也可由股票真实回报率的高频率变动得到解释。但这种周期变动和大多数的标准古典经济模型不符。在这些模型中真实回报主要是由技术状态和资本劳动比决定的。而在新古典模型中技术和资本—劳动比的变化是缓慢的。 虽然有如上的方差波动的检验结果,对有效市场的信念也得到了一些经验证据的支持,如根据月度数据,人们发现回报的自相关并不显著。对回报自相关假定的拒绝表明股票市场的表现近似于一个随机游走的过程。而相应地,Summers(1986)在一个“狂热”模型中——有对完美市场的序列相关偏差——说明自相关检验的说服力是很弱的。 除了确定过度波动的存在,Shiller也检验了它的可能的原因。在“非理性繁荣”(1999)中,他回顾了20世纪90年代对于股市泡沫的新闻报道,并解释了在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中的“新经济”的思想是如何传播的。当股价上涨时,“新经济”的福音在人间传颂;个人投资者按照媒体的意愿行动,这些媒体夸大了经济基础如网络对生产力的作用。这种股市泡沫是普遍存在的;它们在许多国家,在历史进程中曾多次发生。实际上,金德尔伯格的对恐慌和狂热的描写以及加尔布雷思的1929年大萧条的历史描写是“非理性繁荣”的优秀前辈。 第二个对理性的股票市场提出质疑的实证研究是股票超额收益之谜。在过去两百年中,股票超额收益显著高于债券的收益。其差距之大,以至于拒绝理性假设是合理的:在跨期效用最大化的假设下,今天消费的边际效用和明天的预期边际消费效用应当是相等的。在确定的风险厌恶的效用函数下这个条件表明出售股票的收入应当等于风险规避系数与消费增长和股票回报的协方差的积。然而对合理的风险规避系数而言,这个积远远小于出售股票的收入。 非理性的进一步的证据来自于跨截面数据。与Shiller的关于伴随着向平均价格/股息率回归的过度波动的时间序列发现相似,DeBondt和Thaler(1987)在跨截面数据中发现了对平均股票回报的回归:由过去五年表现最好的50家股票组成的成功的投资组合的表现远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而过去五年表现最差的50家股票组成的投资组合后来的表现则远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其他的股票市场异常现象也对有效市场假设提出了质疑。 资本市场的意义不仅在于它们本身,它们对宏观经济至少在下面三个方面也有重要影响。第一,资产价值影响收人,从而相应地影响消费。第二,与新资本价格相关的既存资产的价格——托宾的q——影响着投资,因为投资可被看作是在代表新资本的股票和相似的既存资产之间的套利行为。最后,资产价值影响着公司破产的可能性。接近于破产的公司发现很难借款,从而错失有利的投资机会。 七、贫困和身份 如果收入分配也是宏观经济学的一个主题,那么行为经济学也为长期困扰美国的一个问题——大多数的白人和少数的黑人之间的收人和社会境遇的巨大差距——提出了解答。黑人比白人贫困率多了大约7.7%。尽管只占美国总人口的1/8,黑人几乎占了美国贫困人口的1/4。实际的情形更加严重,因为最贫困的黑人面临的远远不只是贫困问题。他们有很高的犯罪率、药物和酒精滥用率、非婚生育率,单亲(母亲)家庭和福利依赖也大量存在。大概有4.5%的黑人男性被收审或入狱。黑人女性入狱率超过了白人男性的入狱率1/8。黑人男青年比白人男性在一生中入狱的可能性要大1/4。 标准的经济学理论不能解释这种自我毁灭的行为,RachelKraton和我发展出了一些基于社会学和心理学观察的模型以求解释美国黑人的长期不利地位。我们的理论强调身份的作用以及人们根据他们自己的理想身份所做出的决定。在我们的少数人贫困理论中,被剥夺了种族和阶级身份的人面临着一个Hobbesian选择。一个可能的选择是接受和主流文化相符的身份。但是这种选择的后果可能是这个人不被多数主流文化的成员承认。这种选择同样可能在心理上给个人造成负担,因为要求个人成为一个“不同的”自我;在主流文化之外的家人、朋友可能也不会接受这样一个接受了主流文化的人。因此人们可能会觉得他们永远不可能“过关”。第二种可能的选择是适应由历史决定的身份,对多数少数者来说,这是与主流文化相反的身份。每种身份有其理想的行为模式,对反面身份而言,这些模式和主流文化是完全相反的。因为主流文化赞同“自我成就”,所以反面文化就是自我毁灭的。对个人来说这种反面文化可能较为容易适应,但同时这种文化在经济上和生理上对个体是不利的。 某些贫困的身份理论的政策含义和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政策含义是不相同的。例如,标准的关于犯罪与惩罚的经济理论认为应该用威慑来阻止犯罪:将犯罪成本提到足够高,就像加利福尼亚的“三次就出局”法那样,可能的犯罪者就会三思而行了。但结果是监狱满了而犯罪仍未停止。以身份为基础的理论认为,入狱的巨大的负外部效应可能抵消通过严厉的判决来阻止犯罪的短期收益:监狱本身就是一个反社会文化的学校,也同样是未来犯罪的温床。而且,身份形成的外部性要求在犯罪发生之前有相应的预防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例如:有效易得的药物治疗,恢复计划以及提供给城市中心地区青年的公共就业机会。身份理论认为增加黑人聚居区附近的学校数量的好处是巨大的,也许我们应该在完成常规教程的老师之外配备老师,增加对和身份形成有关的学生事务的关注。 八、结论 如果经济学中有一个方面应该是行为主义的,这个方面应该就是宏观经济学。互惠、公平、身份、货币幻觉、损失规避、羊群行为可以很好地解释现实世界对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的偏离。宏观经济学必须建立在这些行为条件的基础之上。 凯恩斯的“通论”是在这个时代之前对宏观行为经济学最伟大的贡献。凯恩斯几乎无时不在强调心理特征(比如说消费中)和非理性(比如在对股票市场的观察中)带来的市场失效。经济是如狮子一般危险的,现代宏观经济学重新发现了宏观经济运行兽性的一面。行为经济学家正在充当驯兽员的角色,这个任务是艰巨的,但同时也是令人激动的。 行为经济学论文:宏观行为经济学 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人们对经济学家工作的描述有一个转变。在那以前,微观经济理论通常被认为是分析以利润最大化厂商和效用最大化消费者为基础的完全竞争一般均衡模型。那个时期的宏观经济学,所谓的新古典综合派,在这样一个一般均衡系统上附加了一个固定的货币工资。“粘性货币工资”解释了不完全就业和商业的周期性波动。从那时开始,宏观和微观经济学都发展出了一批Scarry式的模型,这些模型把多种实际行为全面地纳入经济理论中。例如,“柠檬市场”分析了有不对称信息的市场是如何运作的:在这种市场中买者和卖者通常拥有不同的信息。我的考察了在这些更加实际的情况下出现的变化。 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新古典经济学家发现了宏观经济学微观基础的薄弱,标志是一篇名为“后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在20世纪70年代他们创造的新版宏观经济模型成了这个领域的标准。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以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为基础。但不同的是,它更强调所有的决策都是和最优化行为相一致的。为了将失业和经济波动纳入分析之中,新古典经济学家首先是求助于不完全信息,而后是技术变革。 新的理论至少在一方面有了进展:价格和工资决策有了清晰的微观基础。但是其中的行为假设过于原始粗糙,以至于至少有六种经济现象不能得到解释。在一些情形中和新古典假设的矛盾导致了对这些现象的否认。在其他的情形中,新古典的解释只不过是同义反复。六种现象如下:(1)非自愿失业的存在:在新古典模型中,只要失业者接受只比市场出清水平低一点点的工资,他马上就可以找到工作。所以非自愿失业不可能存在。(2)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的作用:在新古典理论中,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完全没有作用。一旦货币供给被完全预期到,价格和工资就会相应地变化。真实工资和相对价格是保持稳定的;实际经济不会受到任何影响。(3)高失业下通货紧缩并未加剧:由新古典模型可推导出自然失业率的菲利浦斯曲线。如果失业率低于这一自然率,通货膨胀就会加速;反之通货膨胀会持续减速。(4)普遍的退休储蓄不足:在新古典模型中,个人决定消费和储蓄的数量已最大化其跨期效用函数。这样的话私人的储蓄额应该是最优的。但是人们却常常对他们的储蓄感到失望。而且,如果没有社会保险计划的话,许多人都认为他们会过少的储蓄。“强迫储蓄计划”非常流行。(5)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6)自暴自弃的低下阶层的长期存在。 我将从我的一个最早的尝试开始,这个尝试导致了对非对称信息在市场中的作用的发现。 一、非对称信息 信息问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于所有的市场中。在一些市场中,不对称信息可以由于重复交易和声誉的存在而较为容易得到解决。在其他市场,如保险市场、借贷市场、劳动力市场中,买卖者之间的非对称信息并不容易解决,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失效。例如,老年人不容易买到保险,小公司的贷款受到限制。同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少数者”会受到统计歧视,因为人们总是被归入根据可观察的特征确定的各种类型中。借贷市场失效是失业的主要原因。即使在声誉和重复交易克服了不对称信息的地方,这些惯例也影响了市场的结构。 要了解不对称信息的根源,知道哪个时代正在进行的一场更加广泛的思想革命是很有用的。在20世纪60年代初以前,经济理论家们很少为刻画特殊市场的特殊制度而建立模型。张伯仑的垄断竞争模型和琼?罗宾逊的相似的理论出现在研究生课程甚至一些高年级本科生的课程中。但这些是少之又少的例外。然而在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增长理论家们开始建立有特殊技术特征的模型——如边干边学等,“特殊”模型开始增加。把这些特殊因素纳入模型中并未损害原有的价格理论,但是它们播下了即将到来的革命的种子。 二、非自愿失业 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非自愿失业是不可能存在的。失业者是那些正在寻找工作(否则他们不是失业,而是非劳动人口)但是拒绝了不能提供使他们满意的工资的工作的人,因为他们期待更高的工资。由于找不到能提供符合自己要求的工资的工作而失业是不如人意的,但是受到最低工资规定和工会讨价还价影响的人除外,他们是自愿失业者。在市场出清价格下每个人都能找到工作。在新古典理论中,就业下降的时期——商业周期低潮——可能是由于意外的总需求水平下降造成的。同样的,就业下降也可能是由于负的供给冲击,这造成了劳动者退出劳动市场,放弃可得到的工作。然而任何关于由自愿的工作决策引起的商业周期的描述都遇到了经验上的困难——先于周期的辞职行为是不争的事实。 行为经济学家并不否认非自愿失业的存在,相反他们对此给出了自成一体的解释。20世纪70到80年代首次出现的效率工资模型使得非自愿失业这一概念有了意义。这些模型假定由于道德、公平、内部力量或非对称信息的存在,雇主有强烈的动机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最低水平的工资。这种“效率工资”高于“市场出清”的工资,所以使工作机会受到了限制。一些劳动者因此找不到工作,这些人就是非自愿失业者。 有许多关于同质的工人所得工资的经验研究证明了效率工资是普遍存在的。早在效率工资进入宏观经济学家的视野之前,劳动经济学家就记录了在相同的工作或有相同特征的工人之间收入的广泛差别。看起来确实有“好工作”和“坏工作”之分。好工作和坏工作的存在使得非自愿失业有了意义:失业者愿意接受但是没能得到那些被同等能力的人把持的工作。 但是为什么厂商们会支付在最低限以上的工资呢?就我看来,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解释在经验上是最有说服力的。三个要点如下:互惠(人类学中的礼物交换理论),公平(心理学的平衡理论)以及对集体规范的遵循(社会学中的参照群体理论和心理学中的群体信息理论)。在最早的基于礼物交换理论的“社会学”版本的效率工资理论中,厂商给劳动者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劳动者则回报以对公司的忠诚。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公平的考虑:根据心理学的平衡理论,劳动者可能会由于认为他们的工资低于“公平”水平而不积极工作。集体规范通常决定了工人们关于礼物互惠的交换形式以及公平工资的概念。Fehr和其同事用实验的方法确定了互惠行为和集体准则对工人效率的重要性。我最喜欢的效率工资模型是内部人—外部人模型。其中内部人阻止公司以低于现行工资的市场出清工资雇用外部劳动者。一个暗含的假设是内部人有能力破坏公司雇用外部劳动力的努力。DonaldRoy的一份细致的关于伊利诺斯机动船厂的研究也许反映了这种行为的发生机制。内部人针对外部人的串谋是许多公司支付高于市场出清水平工资的原因。 另一个版本的基于非对称信息的效率工资模型把高于市场出清工资看作是纪律工具。在夏皮罗?斯蒂格利茨模型中,公司支付“高”工资来减少员工的偷懒行为。然而当所有公司都支付“高于平均水平”的工资时,平均工资提高了,使得失业出现。失业作为一种纪律工具起作用,因为工作不努力而被炒鱿鱼的工人只有在过一段时间之后才可能找得到工作。 工人纪律模型比基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模型更符合经济学的标准逻辑。但是心理学和社会学模型,虽然依赖于标准经济学分析之外的因素,却可能为非自愿失业提供了更好的总体解释。行为模型刻画了凯恩斯在“通论”前几章所强调的重点:公平以及相对工资的比较。 三、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新古典经济学家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只要被完全预期到,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没有作用。对货币供应量变化的完全预期使得理性的工资和价格确定者会以适当的比例调整名义工资,使得产出和就业不发生变化。这种新古典假设和关于货币政策的经验证据以及人们对中央银行对经济作用的普遍信念是相矛盾的。 宏观行为经济学的一个主要贡献是清楚地展示出在合理的行为假设下货币政策确实能够影响实际经济,就像凯恩斯经济学很早就断言的一样。认知心理学把决策者描述为搜集信息,并把决策建立在简化的意识结构上的“直觉科学家”。依赖拇指定律(ruleofthumb),而忽略那些对利润或效用影响很小的因素是这种心理节约机制的一个应用。在工资—价格体系中,简单法则造成了总工资(价格)水平对外部冲击反应的惰性——被新古典经济学家所轻视的“粘性价格/工资”行为。在新古典的批评中,“新古典综合派”所假定的惰性的工资行为是非理性的,于厂商和工人是不利的,因此是不合理的。相对的,行为经济学家指出包括“货币幻觉”在内的拇指法则不仅是广泛存在的,而且是合理的。因为以此原则行事带来的成本是很小的。 在和JanetYellen合作的文章中,我用一个有效率工资和垄断竞争特征的模型首次展示了这一结果。我们假定一些定价者遵循拇指法则,在需求冲击(由货币供给造成的)之后仍然保持价格不变。我们说明遵循“拇指法则”而没有根据货币供应量变化调整价格的厂商的损失是“第二性”的(小的),而货币冲击对产出的影响在这样一个经济环境中相对冲击的水平而言是第一性的(显著的)。我们把厂商采取的粘性价格确定的拇指法则称为“近似理性”,因为它们由于偏离完全最大化行为而承受的损失是第二性的(小的)。 关键性结论——近似理性的价格粘性足以赋予货币政策显著的力量——的逻辑是简单的。在垄断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的利润函数都是对其价格二阶可导的,所以在最佳价格的领域内是平坦的。因此任何对利润最大化定价行为的偏离带来的利润损失都是较小的——相对于偏离本身而言是第二性的。但是如果大量公司的偏离行为都是相似的话,那么真实的均衡——去除价格水平之后的货币供给——相对于完全最优化行为下的情形而言将会产生第一性的变化;真实均衡的第一性的变化,反过来又引起总的需求、产出和就业的第一性的变化。因此对完全理性行为的微小偏离——实际上是小而合理的偏离——反驳了认为被完全预期到的货币供给变化不能影响实际收入和产出的论点。 近似理性的拇指法则模型解决了Lucas的关于在理性预期条件下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家很难发现货币政策和产出之间除了暂时的关系之外还有任何联系。新的行为经济学以相当数量的近似理性行为为依据,确定了货币供应量变化同产出之间紧密的联系。 四、菲利浦斯曲线和自然失业率 也许菲利浦斯曲线代表了最重要的宏观经济关系。菲利浦斯曲线把通货膨胀率同失业率、通货膨胀预期以及影响总供给的各个因素如食物或油的价格联系起来。在这个关系中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定义了货币政策的“可行性范围”,并且因此对其制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菲利浦斯曲线首先在英国得到估计,然后是美国和其他国家。 菲利浦斯曲线的基础是供给与需求。菲利浦斯认为当需求水平高或失业低的时候,厂商的定价方针会将工资通货膨胀(根据生产力调整过的)传递到价格通货膨胀中。因此,对定价者而言,在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存在一个可接受的权衡。 在20世纪60年代,米尔顿?弗里德曼(1969)和爱德华?费尔普斯(1968)提出了一个新见解。他们认为工人们是为实际的而非名义的工资讨价还价:工人理应预测到通货膨胀并由此得到补偿,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讨价还价。在低失业的时候要求更高的预期实际工资。又一次的,定价方针将工资通货膨胀传递给了价格通货膨胀。这样一个微小的假设的修改(人们为了实际的而非名义的工资讨价还价)的效果是巨大的:可接受的失业—通胀权衡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惟一的“自然”失业率,与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并存。有了“真实工资”讨价还价这一假定,长期的菲利浦斯曲线——与实际通货膨胀和通货膨胀预期的恒等式并存的价格/工资组合——是垂直的,因为有且只有一个失业率——“自然率”,实际通货膨胀和通货膨胀预期在这个失业率处相等。 要了解为什么长期菲利浦斯曲线必然是垂直的,让我们想象一个中央银行希望通过货币政策把失业率维持在自然率以下。在劳动力市场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工人们要求超过通货膨胀率的工资增长额。相应的,厂商将相关成本的增长转嫁到价格中去,所以通货膨胀超出了工人们在讨价还价时所预期到的值。因此当失业率在自然率之下时,实际通货膨胀率超过了预期通货膨胀率。最后,工人们被愚弄了。所以在较长时期内,通货膨胀预期,相应的还有通货膨胀都不断加速。相似的弗里德曼?费尔普斯模型预测如果中央银行尝试把失业率维持在自然率之上的话,最终将会造成不断加速的通货紧缩。只有自然失业率才能产生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弗里德曼和费尔普斯首次提出自然率假设之后,经济学家们以惊人的速度接受了它。但是我怀疑这个理论在失业率很高的时候依然适用。 我对自然率假设的怀疑得到了一个经验事实的支持,它揭示了自然率的适用性不是普遍的。毫无疑问,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失业率极度地超出了任何合理的自然率。根据自然率假设,在整个十年中价格通货紧缩应该是持续加速的。但这并没有发生。价格下降了一段时间,但是通货紧缩在1932年之后停止了;在接下来的十年中没有明显的通货紧缩,虽然失业率非常之高。这个证据说明,至少在有些时间段里,存在高失业和低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自然率假设失效了。 在最近的中,WilliamDickens,GeorgePerry和我探讨了两种行为假设。这两个假设和自然率假设不同,它们使得失业和通货膨胀之间稳定的此消彼长关系在足够高的通货膨胀率和足够低的失业率下成为了可能。第一个假设是“纯凯恩斯”的:工人抵制、厂商很少实施名义工资削减;第二个假设考虑了通货膨胀预期在工资讨价还价中的地位:我们认为在通货膨胀率很低的条件下,有相当数量的工作者并不把通货膨胀作为一个足够显著的因素而纳入讨价还价的考虑当中。 凯恩斯关于工人抵制裁减工资的假设反映了他深刻的心理学洞见。这个假定也是和心理学理论以及证据相一致的。期望理论认为个体通过将损失或获益与一定的参照点比较来评价他们面临的环境的变化。证据表明比起获得新收入,人们更加注意避免损失。Kahneman和Tversky的研究已经表明许多与预期效用函数最大化理论不相符的现象在期望理论中都是理性的。如果人们把现有工资作为一个参照点的话,可以看出向下的工资刚性是期望理论的一个自然的应用。Shafir,Diamond和Tversky(1997)在一项问卷调查中发现人们的意识结构不仅仅是像古典经济学假设的那样以现实单位为基本定义,而是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货币幻觉,这一发现支持了以上观点。 如果存在对名义工资下降的抵制,在低通货膨胀率下通货膨胀和失业就存在长期的此消彼长关系。弗里德曼?费尔普斯模型中这种关系是暂时的,现实情况则是长期通货膨胀率上涨(如果它是接近于0的话)会造成显著的失业减少和产出增加。逻辑如下:不论经济处于景气或是不景气的时期,总有一些厂商的表现要比另一些厂商好。工资因此需要做出调整,以和这些不同的经济境遇相适应。在通货膨胀率和生产增长适中的时期中,相对工资是很容易调整的。“不幸”的公司可以将工资上涨率确定在低于通货膨胀率的范围之内,而“幸运”的公司可以把工资上涨率确定在平均水平之上。如果生产增长率低而不存在通货膨胀,需要减少实际工资的厂商则只能通过减少名义工资来达到效果。在关于公司面对的需求冲击的现实假设下,减少名义工资的需要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下降而上升。公司不愿意采取名义工资裁减的措施使得长期失业率上升。因为在低通货膨胀条件下在每个就业水平中决定劳动供给的真实工资都更高,与稳定通货膨胀率并存的失业率会随着通货膨胀率逐渐下降到0而不断上升。对于那些不能降低工资的厂商来说,这种溢出产生了超出这些公司内就业变化的总就业效应。因此,有一点低通货膨胀的好处是它“润滑了劳动力市场前进的车轮”。 对包括了交叉冲击和不愿减低货币工资的厂商的模型的模拟结果表明,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数的条件下,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在低通货膨胀和低生产增长率下是很明显的。例如,通货膨胀永久性的从2%减少到0%,每年会造成失业率的大概2%的永久性增加。相应刚才提到的对模型的模拟,用美国二战后的数据估计菲利浦斯曲线可以得到相似的结果。当这个菲利浦斯曲线被用于模拟20世纪30年代的通货膨胀率的时候,得到了和大萧条时期美国通货膨胀实际情况惊人相似的结果。而一个具有可比性的标准自然率模型的模拟结果则和事实相反,它表明20世纪30年代一直有加速的通货紧缩。 另一种行为理论也可以推导出在低通货膨胀条件下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永久性的此消彼长关系。其基本观点是由于低通货膨胀是不显著的,所以在讨价还价过程中人们会忽略掉感觉到的价格水平变化。在垄断竞争和效率工资条件下这种对通货膨胀的忽略是近似理性的。显著信息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都表明人们倾向于忽略那些对他们的决策不重要的变量。允许由于通货膨胀高低不同而使得当前通货膨胀对通货膨胀预期的形成其不同作用的Phillips曲线的经济计量估计和这个假设是一致的:在高通货膨胀时期,过去通货膨胀的系数和接近于1;在低通货膨胀时期,这个系数和则接近于0。相似的,使用预期通货膨胀的调查值作为自变量的回归分析在高通货膨胀时期会得到比低通货膨胀时期更高的通货膨胀预期项的系数。 宏观行为经济学所展示的结果——很低的通货膨胀率会带来高失业和低产出——有很重要的政策意义。大多数人都认为中央银行是小心的、保守的、安全的。但是我认为许多中央银行是危险的司机:为了避开通货膨胀的车流,他们在道路的另一端远远地行驶,使得通货膨胀率过低而失业率过高。 五、储蓄不足 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来说,储蓄的太少或是太多就像非自愿失业一样,是和其基本假定相矛盾的。因为储蓄是个人最大化行为的结果,因此在不考虑外部情况的条件下,它必定是最优的。相反,行为经济学发展出了理论上和经验上的方法来增进人们对这种时间不一致行为的理解。 使得时间不一致行为分析成为可能的关键理论创新是认识到人们可能在最大化一个和代表“真实利益”的效用函数不一致的效用函数。一旦这一点被接受,“储蓄太少”就成为了有意义的概念。要确定人们是否储蓄过多或过少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他们是否有一个(跨期的)效用函数,而最大化另外一个。既有的证据潜在地表明两个概念之间有重大的区别。很高的负贴现率是解释实际的财富—收入比的首要因素。然而,对于人们认为应该实行的消费—储蓄权衡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跨期贴现率是正的(虽然很小)。 曾被用于研究跨期储蓄决策的双曲线贴现函数可以用来表现决定实际储蓄的效用函数和评价这种储蓄行为的福利结果的效用函数之间的区别。双曲线函数描述了人们在自控制中遇到的困难。和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标准的指数递减贴现率不同,双曲线函数假定随时间范围增加,人们用来比较相邻时间的权衡的贴现率是递减的:人们在评价需要在当时做出牺牲而在未来得到收益的选择时使用的是较高的贴现率,而同样的选择如果被推到较远的将来,人们对它进行评价时使用的是较低的贴现率。因此,当所需要做出的牺牲被推迟的时候,人们有耐心选择那些延迟支付的行为;但是对于近期的延迟支付却显得不耐烦。因为现期消费比未来消费更显著,人们总是拖延储蓄。 双曲线贴现可能产生两种形式的拖延行为。当人们认为在未来他们的效用函数会发生变化时,会出现“幼稚拖延”。他们错误地认为,虽然今天明摆着是这样的,但是明天会有所不同。他们没能意识到明天的自己也将不再是今天的自己,因此当明天到来时,它明摆着也会是这样的。幼稚拖延者错误地认为明天的自己会去储蓄(节食、锻炼、戒烟……),虽然今天自己并没有这样做。而且他们会惊奇地发现,明天的自己也将和今天一样拖延下去。更成熟的拖延行为的形式是提前行动——根据O’Donoghue和Rabin(1999)的术语。提前行动者对未来的自己有充分的认识。他们对自己说:如果明天我会把今天的储蓄都花光的话,那么为什么我今天还要储蓄呢? Laibson用双曲线贴现作为一个储蓄行为和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共同作者Repetto以及Tobacman(1998)一道,研究了在消费者提前行动的世界中,不同的税收激励政策的作用。他们的估计表明微小的激励政策的变化将会大大减少提前行动,从而产生巨大的正福利效应。 除了社会保险和其他“强制”储蓄计划的流行之外,储蓄不足的最好证据是退休人口消费的大量减少。实际上,退休消费的下降是不连续的。那些有更多资产和补偿收入的退休者消费的减少量要少得多。这很难被标准的指数贴现的生命周期模型所解释。 Thaler和Benartzi(2000)设计了一个储蓄计划来克服人们的拖延行为,并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制造企业试验了这一计划:雇员们被邀请参加一个储蓄计划,在其中他们可以优先选择工资增量中多少比例留为存款。和双曲线贴现(而非标准的指数模型)相一致,雇员们把现在收入中的较少部分,以及未来收入中的较大部分留为存款。在短期内,平均储蓄率增加了一倍。 六、资本市场 凯恩斯的“通论”是资本市场的现代行为金融学视角的鼻祖。在凯恩斯的隐喻中“专业投资可能就像报纸竞争一样,在这种竞争中竞争者必须选出上百张照片中最漂亮的六个脸蛋,其选择最接近所有竞争者的平均水平的竞争者获得胜利”。因此资本市场过于不稳定,对各种消息过于敏感。对股票市场的这种看法和有效市场模型是相抵触的:在这种模型中,股票价格是根据风险水平调整过的未来预期收入的现值。 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RobertShiller对凯恩斯的过度活跃假定作了一个检验。他推论如果股票价格真的是未来收入的预测值,它们的波动应该小于它们的收人的贴现值本身。Shiller的洞见是一个简单的统计学应用:好的预测应该比被预测的变量本身有更小的方差。用美国100年的股票价格和股息的数据,Shiller(1980)比较了趋势平滑后股票价格的方差和趋势平滑后股息的当期贴现值的方差。他研究的结果和凯恩斯的预测是一致的:(趋势平滑后)股票价格的方差比(趋势平滑后)股息贴现值的方差大10倍。这个结果也被更成熟的允许股价和股息当期贴现值波动的检验所支持。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性也可由股票真实回报率的高频率变动得到解释。但这种周期变动和大多数的标准古典经济模型不符。在这些模型中真实回报主要是由技术状态和资本劳动比决定的。而在新古典模型中技术和资本—劳动比的变化是缓慢的。 虽然有如上的方差波动的检验结果,对有效市场的信念也得到了一些经验证据的支持,如根据月度数据,人们发现回报的自相关并不显著。对回报自相关假定的拒绝表明股票市场的表现近似于一个随机游走的过程。而相应地,Summers(1986)在一个“狂热”模型中——有对完美市场的序列相关偏差——说明自相关检验的说服力是很弱的。 除了确定过度波动的存在,Shiller也检验了它的可能的原因。在“非理性繁荣”(1999)中,他回顾了20世纪90年代对于股市泡沫的新闻报道,并解释了在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中的“新经济”的思想是如何传播的。当股价上涨时,“新经济”的福音在人间传颂;个人投资者按照媒体的意愿行动,这些媒体夸大了经济基础如网络对生产力的作用。这种股市泡沫是普遍存在的;它们在许多国家,在历史进程中曾多次发生。实际上,金德尔伯格的对恐慌和狂热的描写以及加尔布雷思的1929年大萧条的历史描写是“非理性繁荣”的优秀前辈。 第二个对理性的股票市场提出质疑的实证研究是股票超额收益之谜。在过去两百年中,股票超额收益显著高于债券的收益。其差距之大,以至于拒绝理性假设是合理的:在跨期效用最大化的假设下,今天消费的边际效用和明天的预期边际消费效用应当是相等的。在确定的风险厌恶的效用函数下这个条件表明出售股票的收入应当等于风险规避系数与消费增长和股票回报的协方差的积。然而对合理的风险规避系数而言,这个积远远小于出售股票的收入。 非理性的进一步的证据来自于跨截面数据。与Shiller的关于伴随着向平均价格/股息率回归的过度波动的时间序列发现相似,DeBondt和Thaler(1987)在跨截面数据中发现了对平均股票回报的回归:由过去五年表现最好的50家股票组成的成功的投资组合的表现远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而过去五年表现最差的50家股票组成的投资组合后来的表现则远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其他的股票市场异常现象也对有效市场假设提出了质疑。 资本市场的意义不仅在于它们本身,它们对宏观经济至少在下面三个方面也有重要影响。第一,资产价值影响收人,从而相应地影响消费。第二,与新资本价格相关的既存资产的价格——托宾的q——影响着投资,因为投资可被看作是在代表新资本的股票和相似的既存资产之间的套利行为。最后,资产价值影响着公司破产的可能性。接近于破产的公司发现很难借款,从而错失有利的投资机会。 七、贫困和身份 如果收入分配也是宏观经济学的一个主题,那么行为经济学也为长期困扰美国的一个问题——大多数的白人和少数的黑人之间的收人和社会境遇的巨大差距——提出了解答。黑人比白人贫困率多了大约7.7%。尽管只占美国总人口的1/8,黑人几乎占了美国贫困人口的1/4。实际的情形更加严重,因为最贫困的黑人面临的远远不只是贫困问题。他们有很高的犯罪率、药物和酒精滥用率、非婚生育率,单亲(母亲)家庭和福利依赖也大量存在。大概有4.5%的黑人男性被收审或入狱。黑人女性入狱率超过了白人男性的入狱率1/8。黑人男青年比白人男性在一生中入狱的可能性要大1/4。 标准的经济学理论不能解释这种自我毁灭的行为,RachelKraton和我发展出了一些基于社会学和心理学观察的模型以求解释美国黑人的长期不利地位。我们的理论强调身份的作用以及人们根据他们自己的理想身份所做出的决定。在我们的少数人贫困理论中,被剥夺了种族和阶级身份的人面临着一个Hobbesian选择。一个可能的选择是接受和主流文化相符的身份。但是这种选择的后果可能是这个人不被多数主流文化的成员承认。这种选择同样可能在心理上给个人造成负担,因为要求个人成为一个“不同的”自我;在主流文化之外的家人、朋友可能也不会接受这样一个接受了主流文化的人。因此人们可能会觉得他们永远不可能“过关”。第二种可能的选择是适应由历史决定的身份,对多数少数者来说,这是与主流文化相反的身份。每种身份有其理想的行为模式,对反面身份而言,这些模式和主流文化是完全相反的。因为主流文化赞同“自我成就”,所以反面文化就是自我毁灭的。对个人来说这种反面文化可能较为容易适应,但同时这种文化在经济上和生理上对个体是不利的。 某些贫困的身份理论的政策含义和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政策含义是不相同的。例如,标准的关于犯罪与惩罚的经济理论认为应该用威慑来阻止犯罪:将犯罪成本提到足够高,就像加利福尼亚的“三次就出局”法那样,可能的犯罪者就会三思而行了。但结果是监狱满了而犯罪仍未停止。以身份为基础的理论认为,入狱的巨大的负外部效应可能抵消通过严厉的判决来阻止犯罪的短期收益:监狱本身就是一个反社会文化的学校,也同样是未来犯罪的温床。而且,身份形成的外部性要求在犯罪发生之前有相应的预防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例如:有效易得的药物治疗,恢复计划以及提供给城市中心地区青年的公共就业机会。身份理论认为增加黑人聚居区附近的学校数量的好处是巨大的,也许我们应该在完成常规教程的老师之外配备老师,增加对和身份形成有关的学生事务的关注。 八、结论 如果经济学中有一个方面应该是行为主义的,这个方面应该就是宏观经济学。互惠、公平、身份、货币幻觉、损失规避、羊群行为可以很好地解释现实世界对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的偏离。宏观经济学必须建立在这些行为条件的基础之上。 凯恩斯的“通论”是在这个时代之前对宏观行为经济学最伟大的贡献。凯恩斯几乎无时不在强调心理特征(比如说消费中)和非理性(比如在对股票市场的观察中)带来的市场失效。经济是如狮子一般危险的,现代宏观经济学重新发现了宏观经济运行兽性的一面。行为经济学家正在充当驯兽员的角色,这个任务是艰巨的,但同时也是令人激动的。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经济学 行为经济学家解释为什么我们一时冲动之下拖延,购买,借用,抢夺巧克力。 像所有思想上的革命一样,这场革命开始于长期观察到的用通常的智慧无法解释的异常现象和怪异事实。比如赌徒在明明知道可能要输的情况下仍然下注。人们一般会说为了退休后的生活要存钱,要吃得好,要开始锻炼,要戒掉香烟。他们是当真的,但是往往又做不到。 那些感到冤枉和委屈的人要实施报复,虽然这样做往往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这些违背常理的事实是对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几十年来,如果不是几个世纪来都依赖的人类因素标准模式的直接和公开的挑战。经济人(EconomicMan)是该理论的基石。经济人做出符合逻辑的,理性的,对自己有利的决定,充分考虑利益与成本,追求价值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经济人是个聪明的,分析的,自私的动物,在追求未来目标的时候进行严格的自我管理,不受身体状况和感情的影响。经济人是建立学术理论的非常方便的工具。但是经济人有个致命的缺陷:世界上根本不存在。 当我们转向现实中的人就发现没有所谓的机器人般的逻辑,相反有各种非理性的,自我破坏的,甚至利他主义的行为。这种常见的现象已经被人们谈论几个世纪了,企业管理副教授阿斯拉夫(NavaAshraf)说亚当斯密(AdamSmith)“认为心理学是决定过程的一部分”,他看到了充满激情地参与者和公正的旁观者的冲突。 但是新古典经济学对这种心理学观点不屑一顾。就在15年前,经济学的下属分支行为主义经济学——研究真实的人如何作出选择,从心理学和经济学中吸取营养——还是个边缘性的,怪异的内容。如今行为主义经济学是主流经济学中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迅速增长的领域,可以得到诺贝尔奖,批评性的大量实证的研究,颠覆了长期以来在该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历史。 虽然行为主义经济学家在斯坦福,伯克利,芝加哥,普林斯顿,麻省理工等大学讲授,但是这个领域学者最集中的地方还是哈佛。哈佛校长萨莫斯(LawrenceH.Summers)说哈佛研究经济的方法从传统上说比其他大学的更接近现实和更多实证经验。他在哈佛拿到经济学博士学位,认为自己是个行为主义经济学家。“如果你关注现实,注重实践,你就容易被行为主义途径吸引。” 为新领域设置框架 有两个非经济学家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1940年代的时候,卡耐基梅隆大学的赫伯特A.西蒙(HerbertSimon)提出“限定合理性(boundedrationality)”的概念,认为单单理性的思考并不能解释人们的决定。传统的经济学家不喜欢或者忽略西蒙的研究,当他1978年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很多人为此非常不高兴。 1979年,普林斯顿的心理学家丹尼尔-卡恩曼(DanielKahneman),法学博士(LL.D)和斯坦福的心理学家阿莫斯特沃斯基(AmosTversky)出版了“展望理论:风险决策分析”(ProspectTheory:AnAnalysisofDecisionunderRisk)。这是一个关于人们处理不确定性和风险的方法的突破性的文章”。在此后的几十年里,该文成为经济学界引用最广泛的文章。该文作者说备选方案被框架的方式不仅是简单的相对价值,严重影响了人们作出的决定。这是行为主义经济学中一篇开创性的,其强大的方程式穿透了标准模式的假设核心。也就是说备选方案的实际价值是最重要的,而不是它们展现的方式(也就是框架化)。 比如用不同的方式展现备选方案就能改变人们对风险的倾向。特沃斯基和卡恩曼在1981年《科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决定的框架和选择的心理”(TheFramingofDecisionsandthePsychologyofChoice)提出一个例子“想象一下美国在准备对付可能爆发的罕见的可能造成600人的死亡的亚洲疾病。”他们写道“可能提出两个备选的战胜疾病的计划。选择甲方案,可以挽救200人,选择乙方案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性600人都获救,但是有三分之二的可能性一个人也活不了。”作者报告说72%的受访者选择甲方案,虽然实际上两个项目结果是完全一样的。大部分人都讨厌冒风险,更愿意确定能够救活200人的方案。研究人员这次重新表述问题。丙方案“400人将丧命”丁方案“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性谁都不会死,三分之二的可能性600人全死掉。”这一次,78%的人选择丁方案,虽然结果还是完全一样。现在受访者都愿意采取冒风险的措施了。这个差别仅仅是甲方案采用可以挽救的人来叙述,乙方案以可能死亡的人来叙述,显然人们更愿意冒风险防止人们失去生命,而不是冒风险“挽救”生命。 在哈佛商学院研究决策和谈判的Straus企业管理教授马克斯•贝泽曼(MaxBazerman)说“特沃斯基和卡恩曼在经济学界开始了这场革命,1979年的在经济学领域内,采用经济学家的文体风格,发表在最权威的经济学刊物上《计量经济学》(Econometrica.)。展望理论的核心观点并不难用文字描述出来。人们接受数学参加进来,这是重要的。”2002年,卡恩曼和乔治梅森大学的佛蒙斯密斯(VernonSmith55年的博士)一起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在实验经济学中的贡献。(特沃斯基和卡恩曼的长期合作伙伴1996年去世。) 1980年代,理查德塞勒(RichardThaler)(当时在康乃尔,现在在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研究生院)开始将心理学的观点应用在经济学中。写了定期专题文章名为“畸形”发表在《经济视角杂志》(JournalofEconomicPerspectives(后来收录在1994年的著作《胜利者的咒骂》(TheWinner’sCurse)。哈佛最著名的行为主义经济学家之一大卫?莱布森(DavidLaibson)说塞勒生活在1980年代的知识荒原,捍卫多数经济学家都嘲弄的观点,他坚持下来了。行为主义途径在1980年代是让人厌恶的受诅咒的对象,1990年代开始流行起来,现在称为时尚热门,很多研究生都来凑热闹。不再是被围困的一帮孤独的研究者和主流经济学家对着干的了。” 就像多数运动一样,有些早期的归依者。“1980年代世界上最好的经济学家看到证据,开始采用它(行为主义经济学)”贝泽曼说“平庸的经济学家慢慢跟上,他们继续忽视它,这样就可以继续不受干扰做他们的工作了。” 为了公平起见,我们必须承认那些反对者本来会同意理性的模式接近人类的认知水平——“就像牛顿的物理学是爱因斯坦的物理学的近似体”。莱布森解释说“虽然有区别,但是当走在这个星球表面上,你永远也不会遇上。如果我想建造一座大桥,超越一辆汽车,或者打棒球,牛顿的物理学就足够了。但是心理学家说“不,不够,我们不是仅仅在边缘玩修修补补。还有些行为规范,包括一些不完美的自我控制和社会倾向,不纯粹是完全为了自我。我们除了家人之外也关心别人,我们拿出自己的东西帮助他们,比如发生卡特里纳飓风的时候伸出援手一样。” 行为主义经济学的早期著作大多数都集中在金融领域,Jones经济学教授安德烈•施莱弗(AndreiShleifer)写了很多有影响的文章。在金融市场上“传统的经济学通常的观点是“这种非理性的行为是不真实的,因为即使存在愚蠢的,不讲理性的人,在市场上他们遇到的也是聪明的,理性的人,套利者会让价格趋于合理的水平。”施莱弗解释说“如果人们对通用汽车公司过分悲观,在市场上大量抛售该公司的股票,这些聪明的人就会以很低的价格吃进,对该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但是1990年施莱弗和萨莫斯合写的文章“杂讯交易者金融手段”(TheNoiseTraderApproachtoFinance)通过指出某些风险有关的因素限制了套利来反驳这个“有效市场”模式。比如在那个时候,荷兰皇家的股票在阿姆斯特丹的销售价格和伦敦的壳牌股票不同(RoyalDutch/Shell)虽然它们是同一家公司的股票。封闭的共同基金,交易的固定数量的股票和他们的债券价格也不一样。“当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市场上按不同的价格销售,套利和理性的力量必然的受到限制。”施莱弗说“非理性的力量甚至在长久的基础上可能对价格产生很大的影响。这是理论上对核心的传统前提的抨击。” 主要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拉塞尔.塞奇基金会(RussellSageFoundation)一贯支持行为经济学,即使在它还处在智慧荒原的时候。该基金会现任主席埃里克华纳(EricWanner69年的博士)的博士是社会心理学。他在斯隆基金会(AlfredPSloanFoundation)进行一个认知科学的项目。1984年斯隆开始行为主义经济学项目作为认知科学在经济决策上的应用(实际上这个领域名称搞错了,应该叫做认知经济学。我们胆子太小了。华纳说)1986年当华纳成为该基金会的主席后,两个机构共同合作创建新的领域。在过去20年里,塞奇基金会已经拨款支持100多项行为主义经济学的研究项目,还组织了两年一次的暑期研习班吸引了年轻学者如莱布森和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经济学教授穆莱纳桑(SendhilMullainathan)。该基金会还合作出版了该领域的系列丛书。 行为主义经济学因此可以看作经济学和心理学的交叉学科。Glimp经济学教授爱德华格莱泽(EdwardGlaeser)说“我们没有多少内容要告诉心理学家个人作决定或者处理信息,但是我们要很多地方需要向心理学家学习。我们确实可以讲很多个人如何将市场,公司,政党汇集到一起。” 充满诱惑的现在时刻 汉堡包全国连锁店的名字来自卡通人物大力水手(Popeye)的肥胖朋友Wimpy,胃口特别的好,但是钱很少,说了一句非常著名的话“我很高兴星期二付钱买今天的汉堡包。”Wimpy巧妙地说明了“时间上的选择(intertemporalchoice)”的问题,这个问题让行为主义经济学家莱布森着迷。他说“人类和其他动物都面临是抓住现在唾手可得的回报还是耐心等待将来的回报之间的根本的艰难选择。这是非常重要的,人们非常想现在就得到即刻的满足,想耐心等待将来的好处。如果你问人们“你现在想要什么?水果还是巧克力?”他们会回答说“巧克力”但是如果你问“一个星期后,你想要什么?”他们会说“水果”。我们现在想吃巧克力,想吸烟,想看无聊的电影。将来我们想吃水果,想戒烟,想看伯格曼(Bergman)的电影。” 莱布森用简要的模型描述这个动态的过程。考虑一下开始锻炼的项目,这就意味着立刻的六个价值单位的成本,产生推迟的8个单位的收益。也就是说获得净两个单位的收益,但是它忽略了人类看轻未来的倾向,莱布森说。如果未来的事件有当前一半的价值,那么8个单位就变成了4个单位,今天开始锻炼的项目就意味着净丧失两个单位的价值(6减4),所以我们不想今天就开始锻炼。另一方面,明天开始就同时减少了成本和收益的价值减少到原来的一半。(也就是3个单位和4个单位)也就是从锻炼中得到一个单位的收益。难怪人人都热情地说明天要到健身房锻炼。 贝泽曼说“人们不理性的行为在于他们过分的看轻了未来。我们做得很糟糕因为我们花费太多的要得到现在,牺牲了我们将来能够得到的好处。人们用信用卡购买现在买不起的东西,结果在整个一生中能够购买的东西就少了。”按照标准的经济学理论,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因为他们认为“在我正在做的事和我将来准备做的事之间不应该是分开的,”阿斯拉夫说。 其实奥德赛(Odysseus)也遇到了Wimpy提出的问题。荷马史诗中的主人公解决了这个两难问题。女巫喀尔刻(Circe)告诉奥德赛他的船只要经过塞壬(Sirens)的岛屿,她的难以抗拒的歌声将引诱水手将船只朝礁石上撞。塞壬是人类欲望的美妙的比喻,既包含了诱惑,也包含了其中的风险。喀尔刻建议奥德赛准备好即将到来的诱惑,他必须下令所有的水手用蜡烛密封自己的耳朵,这样他们就听不到塞壬的歌声了。但是他可能听到塞壬的美妙歌声没有风险,如果他让水手用绳子把他绑在桅杆上,命令他们忽视他的苦苦恳求,直到过了危险地带后再把他放开。莱布森解释说“奥德赛通过这样做提前表态,以防可能的危险后果。把自己绑在桅杆上就是要防止未来的自己违反现在的自己做出的决定。” 这种预设(Pre-commitments)是一种方法不仅克服欲望的诱惑,而且克服我们往后拖的倾向,有些事情有立刻的成本,但是有未来的回报,比如节食,锻炼,打扫办公室等。比如401(k)退休计划法案不仅让工人们在减免税的基础上存钱和退休后的投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等于白捡的钱的富矿,在街上捡到100美元钞票。(这是莱布森和乔伊(JamesChoi)和马德里恩(BrigitteMadrian)合写的文章的标题)。那是因为许多公司要配套为职工拿出同样的钱。也就是说工人拿1美元变成了2美元。“白得的钱不少啊”莱布森在401(k)s方面发表了很多文章,可以说是这类计划的世界范围内的权威。他说“年薪50000美元的员工,其公司支付其公积金6%的话,就可以每年额外得到3000美元的好处。” 理性模式毫不含糊的预测人们肯定争先恐后要抓住这个好机会。但是他们并没有,甚至59岁半或者更大的工人也没有这么做,他们可以从这个401(k)计划中退出不受惩罚。(年轻一点的人就更不愿意交钱,但是他们面临提早退出的惩罚)莱布森说“这个[591/2]年龄段的工人有一半的人却不愿交钱,他们明明有这个机会。“没有明显的转变,人们就是往后拖,他们计划要很快加入,过了一年又一年,还是没有加入。”在一个典型的美国公司,新雇员要花上平均2到3年的时间才加入。但是因为美国人更换工作非常频繁,比如5年更换一次,那么拖延就意味着失去他的职业机会的一半为这些退休后的储蓄。 莱布森在公司里进行过教育性干预,通过计算向他们展示其中的好处,说明他们当前做法的不划算。但是“几乎所有的人仍然没有加入这个投资。他们认为这种金融上的交易太讨厌,太迷惑人,他们更愿意明天再做这个事情。这就显示了标准的理性模式在预测人们的行为上是多么糟糕。”标准的理性经纪人模式预测行为。” 不是说我们面对拖延就没有任何办法了。莱布森和一个公司一起强迫其雇员做出积极的决定401(k)退休计划,要求在30天内给出明确的答复。这和给人们免费的电话号码,让他们一旦决定了要加入就打电话的做法大不相同。在30天之内,公司还不断用电子邮件提醒,催促他们尽快做出决定。在这个积极的决定计划中,要求加入的从40%上升到了70%。莱布森说“人们想谨慎一点,他们不像立刻就作决定。你得采取强制性行动,或者自动加入。” 当萨莫斯(LawrenceSummers)任美国财政部长的时候,就采用了这个观点。他说“我们强力推动公司选择opt-out[自动加入]401(k)s而不是opt-in[主动加入]401(k)s,在古典经济学里,没有什么差别。但是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说明“违约拖欠确实影响很大,人们惰性很大,不管基线背景是什么,他们倾向于保持原样。” 推销谨慎 这些观点可以被夸大了。莱布森从前的学生阿斯拉夫在非政府组织中工作过很长时间,现在正在发展中国家采用这个行为主义经济学的干预。她在象牙海岸和喀麦隆工作了一年,她“注意到农民和小企业主常常不做发展政策制定者或者经济学家期待他们要做的事。比如,他们不愿意采用可以提高农业生产产量的技术,他们不愿意接受疫苗,即使这些是免费的。他们也很难储蓄。元月份的时候他们有很多钱,往往大吃大喝,买衣服等花掉了,到了6月他们的孩子只好挨饿。 当然,有些人发现了一些办法遏制这个没有节制的倾向。一个妇女在家里有个储蓄罐,定期往里面存钱,把唯一的钥匙交给邻居。另一个妇女设定种植红薯的时间,当该交学费的时候,正好庄稼收割的时间来了。她的农作物成为地下的银行,在适当的时候就可以取钱出来。 阿斯拉夫在菲律宾一家银行工作,根据非洲妇女的储蓄罐原理设计了一个储蓄计划。该银行创造了一个储蓄账户叫做SEED(“Save,Earn,EnjoyDeposits”)有两个特点:锁起来的盒子(银行有钥匙)和一份客户不能在总数达到一定数量或者在某个日期到来之前取款的协定。客户决定这个目标,但是依赖银行实施。银行把这个产品推销给有文化的工人,小业主,教师,出租车司机,以及有手推车生意的人。 这个SEED储蓄本来设计迎合银行消费者的(阿斯拉夫解释说在菲律宾人们喜欢酷的东西)帮助推动了储蓄。这就像自动的工资额扣除,但是不够,顾客需要直接再存点钱才能让这个项目进行下去。”为了进一步鼓励储蓄,阿斯拉夫和银行合作开办储蓄收集者的额外项目,收集者在规定的日子到顾客家里提取SEED的储蓄款,当然收取一定的费用。账户取款的限制帮助顾客抗拒花掉储蓄的诱惑。这个根据市场需要设计的SEED储蓄账户已经帮助菲律宾越来越多的小型金融客户达到他们的储蓄目标。 阿斯拉夫现在为非营利组织国际人口服务中心(PopulationServicesInternational)工作,宗旨是集中私人资源用于发展中国家的健康问题。在赞比亚推行一个项目鼓励人们使用杀菌功能的氯(Clorin)净化饮用水的办法。“我们可以使用常用的向人们推销东西的方法,有些操纵人们的心理框架让他们乐意购买某些东西的方法。你怎么使用这些知识让人们接受从社会角度看有用的产品和服务?这些非常实实在在的问题,在发展上非常重要,任何人想帮助人们达到他们的目标都需要了解”,阿斯拉夫说。 精心设计的项目如SEED银行就是理查德塞勒称作“规范性经济学”的例子,其目标不仅是描述世界而且要改变世界。2002年获得麦克阿瑟奖学金的穆莱纳桑(SendhilMullainathan)说“行为主义经济学确实风光得很,当你谈论政策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具体细节的时候。两个宽泛的政策产生的影响的差异可能不比每个政策被框架化的差异更大。包括最后期限,实施,以及外观的设计等。” 穆莱纳桑继续说“比如在社会安全私有化,私人账户和现在的情况之间的差异可能小于实施私人账户的不同方法之间的差异。哪个选择应该是否定了的呢?我们被允许做出改变了么?改变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每个月要交的款怎么体现,只是你的回报呢还是印刷上去的市场回报呢?从影响方面说,真正的麻烦是项目设计得细节。我们知道人们在做选择的时候非常困难。这些选择是怎么设定的?他们关注的评价指标是什么?” 他解释说“我们倾向于认为人们作出理性的选择,我们认为大事情促使大行为:如果人们不上学,我们认为他们不喜欢上学。其实,很多行为是一时冲动的结果,不是认真思考后的有意义的选择。这是我们对别人的虚妄的看法。政策制定者认为如果他们笼统的原则是对的,就会促使行为往希望的方向发展。但是现实情况往往不是这样。我们可以笼统地说风险和回报,但是当一个人真正要购买投资形式的时候,那个时刻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可能影响他作出的决定。那就是诱惑的因素,在现实情况下,那个时刻非常诱人。主要的事情就是确定选择的时刻心里在想什么。比如一家公司要销售更多的肥皂,传统的经济学家可能建议生产人们喜欢的肥皂,或者降低肥皂的价格,而行为主义经济学家可能建议说服超市将商品展示在人们平视看到的高度,首先看到你的品牌,马上就决定购买了。 穆莱纳桑曾为南非一家银行干活,该银行想发放更多的贷款。新古典经济学家可能提出这样的建议:降低贷款利率,人们就贷款更多了。相反,该银行选择调查了提供贷款过程中的背景因素。它给7万名从前的客户发信,上面说“祝贺您。您有资格享受新型贷款的特别利率。”但是利率是随机印在信中的。有些比较低,有些比较高。他解释说“这就像对药品的随机检验一样。” 银行还随机对信的几个方面进行了变动。在某个角落贴上银行职员的照片——随着性别和种族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显示贷款类别的表格形式不同,有些简单,有些复杂。有些信还提供了中奖赢得手机的机会,如果顾客来咨询贷款的事。有些信有截止日期。随机做出的这些改变让穆莱纳桑评价心理因素的影响,和经济学家关心的东西形成对照比如利率,并且量化这些影响。 他说“我们得到的结果让人吃惊。我们发现这些事情的任何一项都产生1-5个百分点利率的影响。女人的照片比男人的照片在男人身上增加需求,达到降低利率5点的程度。这决不是小事,而是经济问题。我们是在谈论大笔的贷款,客户可能每个月的贷款量占它们年收入的10%。你会想如果你真非常需要钱支付这个利息,你不可能被一个女人的照片所影响。照片,手机彩票,复杂或简单的表格,明确的截止日期等都对贷款的需求产生和利率相似的影响。利率甚至排不上最重要因素的前三位。作为经济学家,即使你认为心理学很重要,你也想不到它有这么重要。改变利率代价高昂,但是心理因素的利用几乎不花什么钱。” 穆莱纳桑正在帮助发展中国家设计项目,说服农民采取更好的饲养奶牛的方法以便增加牛奶产量一半以上。在美国本土,行为主义经济学家可能引起残疾人的投诉,他们并不总是吃医生开的药。他说。贫穷的家庭往往因为复杂的表格和程序不愿意申请大学的经济资助。“经济学家可能说“有五万美元的资助,表格问题就成为障碍了么?”但是事实如此。(传统的解释说申请成功得到的好处远远超过花费在表格上的时间和努力的代价,人们不会因为复杂的表格而退却的) 经济学家和从事政策辩论的人喜欢在宏观层次上纠缠大问题。穆莱纳桑解释说政策实施的实质性的细节问题——格式看着如何?宣传册子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怎么样让人们知道这个政策的?等都留给了具体办事的人员,但是这些工作是中心。人们应该对这些设计选择投入同样多的精力和智慧,就像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一样。行为主义经济学家能够帮助我们合理的设计这些选择。这是政策和科学上的一个巨大漏洞,需要尽快堵住。” 仇恨的源头 尽管有些人克服或者与非理性纠缠,不少人却是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在9-11袭击前夕,爱德华格莱泽(EdwardGlaeser)开始使用行为主义经济学的途径研究团体仇恨的根源,导致产生这类屠杀事件。他说“经济学家的仇恨的定义是愿意为伤害别人付出代价。”在实验的条件下,社会学家已经观察到调查对象玩起“最后通牒游戏”,其中总共10美元的赌资,甲提出和乙平分。如果乙接受甲的提议,两人各得一半,但是如果乙拒绝家的建议,两个人什么也得不到。格莱泽说“世界上数不清的证据显示人们30%(在我们这个例子里就是3美元)或者更少的建议。所以一般来说,人们提出40%或者50%的建议。但是传统的经济学模型可能会说“乙应该接受哪怕一美分和9。99美元的分配办法,你至少可以的一个美分,总比什么也没有强啊(如果电脑,而不是人,做出这个分配办法,乙接受这个不公平分配的可能性就大得多,这个观点得到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的研究证明了的。参看“信赖和背叛的游戏”(GamesofTrustandBetrayal)94页) 很显然,乙愿意承受经济上的损失,为了报复甲的不公正分配。格莱泽说“你不用在人类行为的黑暗的隐蔽处探索,就不能发现报复。很难发现谋杀的案子背后没有仇恨报复的根源的。” 他发现心理学的文献把仇恨定义为我们必须对待的一种情感上的反应,为了生存或者繁衍后代。他说“这和相信仇恨的对象在过去犯下了严重的罪行有关,将来也要为这些罪行感到内疚。经济学家不能对心理学家说为什么人们会有仇恨,但是团体程度上的仇恨在逻辑上肯定涉及罪恶的行为的故事。这些故事可能常常是虚假的。正如纳粹宣传家戈培尔说仇恨需要重复,而不是真相,如果要产生效果的话。 格莱泽说“你需要调查仇恨的来源。谁有刺激鼓励和能力煽动团体仇恨?这就让我们来到模型的症结所在。政客或别人提供仇恨,当仇恨可以作为他们政策的附属品和补充。格莱泽研究了1875年到1925年《亚特兰大宪政报》(AtlantaConstitution)的各期文章,计算了所有包含关键词“黑人,强jian”或者“黑人,凶杀”的报道文章。他发现时间上的连续性,密切相关于历史学家伍德沃德(C.VannWoodward)描述的暴民以私刑杀害的吻合:兴起于1875年持续到1890年。从1890到1910达到高峰,1910年后逐渐消失。 在1880年代到1890年代,格莱泽解释说南方平民党(PopulistParty)倾向于在穷人和富人之间大规模的财富再分配,因此得到广大非洲裔美国人的支持。“有钱的南方保守派进行反扑,利用种族仇恨,大肆宣传黑人犯下的暴行的虚假的故事。格莱泽说“平民党主义者是黑人的朋友,黑人是危险的,让人讨厌的。就是信息—而不是这个观点被别人支持。黑人应该被隐蔽起来。他们的资源应该减少。“富裕白人向贫穷的白人投票者都受这些观点,并获得选民的支持,赢得选举。最后平民党屈服了,决定他们最好转向贫穷的,种族观念强烈的白人。他们觉得转变政策比转变选民的观念更好。关于凶杀和强jian的故事就源源不断地出现,来自贫穷百人以外的供给者。” 格莱泽还将这个模式应用在反美仇恨上。这种仇恨在某种程度上并不特别和美国帮助或实际上对某个地区造成的危害相关。他说“法国人比越南人还憎恨美国人。”相反,他解释说该仇恨更多的和政治人物宣传的美国过去和未来的罪行的故事相关。有些地方可能有个领袖与美国有工作关系,这个领袖的敌人们提供一个备选的政策:完全和美国和以色列断绝关系,发动对他们的袭击。我们已经看到伊朗国王的宗教敌人的观点。霍梅尼(Ayatollah)试图通过利用反美仇恨破坏世俗的现代化派的声誉。” 对于格莱泽来说,行为主义经济学可以采取“从心理学中的内容—--仇恨作为对威胁的荷尔蒙反应,把它用在市场条件下。在一个具体的环境下,什么是增加仇恨的刺激呢?他觉得经济学家们可以采用人类的倾向,扎根于荷尔蒙,自然进化,社会心理学的稳定特征,分析它们是如何造成巨大的集合体。他说“心理学显示人类的情感严重受到社会的影响。米尔格拉姆(Milgram)和吉姆巴多(Zimbardo)的实验(关于服从权威和适应狱卒的角色)显示了人类是多么残忍。但是这没有解释为什么纳粹发生在德国而不是英国。 零和游戏的劝说 安德烈•施莱弗在行为主义金融,政治经济学,法律和经济学等领域做出开创性的巨大贡献。他最近迷恋上了劝说“人们是如何接受信息和被人操纵的”。元月份在美国经济学会会议上,施莱弗描述了“认知劝说“探索广告商,政客等如何在他们的信息上附加到事先存在的联系地图上,为了引导公众朝向希望的方向。 比如万宝路香烟(TheMarlboroMan)销售过滤嘴香烟就是通过鼓动人们和牛仔,西部,男子气概,独立性,户外活动等联系起来。施莱弗说有个“偏见确认”有利于劝说性的信息,证实人们心中存在的信念和联系。’(参看“TheMarketforNews,”1-2月,page11,施莱弗和穆莱纳桑对新闻媒体作的类似的分析)比如,乔治布什戴3000美元的牛仔帽不是问题,因为这和他非常般配,但是约翰克里骑6000美元的自行车就是问题了,因为对于一个自称站在弱势群体一边的政治家的铺张就显得太虚伪了。 引用共和党民意调查和交流顾问弗兰克?伦兹(FrankLuntz)的话,施莱弗注意到财产税被重新命名为“死亡税”(虽然死亡并不缴税)为的就是兜售他们的取消/废止。重新添加的标签把税收和“死亡”这个让人讨厌的词联系起来。宣传册子上的问题是“你怎么样让人们负担更重,在这个生活艰难的时刻?”施莱弗说“消息而不是真正的内容改变了竞争的结果,他注意到对恐怖主义的恐惧是个更加巨大的问题在可能不是目标的州比如怀俄明州,犹他州,内华达州,纽约州和新泽西州。 因为成功的劝说性信息与流行的世界观一致,施莱弗分析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劝说肯定不是教育,因为教育涉及添加新的知识,并改变从前的观念。施莱弗说“不要对人们说你真笨,正确的思考是这样的。”在大选辩论中,选民往往不理睬或者忘记与自己信念不符的观点。他接着说“教育信息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它们不能产生共鸣”。在经济和政治市场上,没有朝向中间路线,分歧偏离而不是融合成为潮流。因此,成功的劝说者会发现一个合适的议题,然后就竭力迎合它。 塞奇基金会的埃里克华纳说在市场上做出选择的时候,“人们不是在两个实体间做出选择,刺激和反应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新古典经济学指出物体和选择之间的直接的关系。但是行为主义经济学认为选择取决于做决定者怎样向自己描述这些物品。任何心理学家都知道这点,但是把它引入到经济学里就成了革命性的变化。 华纳解释说“我们对于选择是如何描述的无能为力。广告就是试图影响人们如何思考自己的选择的行业。新古典经济学解释广告只是提供信息。但是如果销售者投资于广告框架化这个选择,这个框架就会扭曲购买者的决定。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建立在这个观点上:成功的销售商生产更好的产品,市场正确的定价,购买者以最大化每个人的利益的价格买东西,市场就是销售者和购买者见面的地方。但是一旦引入了框架化的概念,你就发现购买者已经不再完全根据自己的利益进行选择了,如果销售者为购买者创造了一个框架,扭曲了购买者的决定,让他倾向于选择销售者的产品。 华纳继续说“市场模式并不是买卖双方来到一起为了共同的利益进行交换,相反,买卖之间的交换是个零和游戏。卖方如果卖给你不需要的东西,以高价卖给你东西,他就做得更好。意大利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雷托(VilfredoPareto)的经典福利原理是市场让所有人尽可能的发财,市场分配是福利最大化的有效的财富分配方式。华纳说“但是引入了框架理论,一切全变了。”买卖双方的零和游戏显然不能最大化所有人的利益,因此新的市场理论就提出来了。 政治上的意义是很多的。美国有30年的历史消除各种的限制,让市场发挥它神奇的魔力。“这是促进人们的福利的吗?”华纳问道“框架理论就要质疑这个观点。人人都同意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以我们制定法律确保药品经过检验,广告不许作假。但是仍然有很微妙的欺骗人的框架选择,虽然不是不准确的。我们有市场的力量,但是在那里天真的人们损失了自己的钱财。我们如何规范市场以至于框架问题被承认和控制呢?在不平等日益加剧的今天这个问题就更加重要,收到良好教育的人做得更好,而教育程度低的人就更糟糕了。” 这是行为主义经济学提出的问题,如果幸运的话,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超级理性的经济意义上的人的黯然失色开辟了道路,市场的人更丰富,更现实的模式,人的头脑既有古老的本能又有弱点可以成为捕食者又成为猎物。我们的非理性,我们的感情热键很可能继续存在,但是了解这些能够让我们对付它们,就像奥德赛一样,战胜这个诱惑。行为主义经济学的模式可以帮助设计一个社会,在更简单的条件下对人类的优缺点有更多的热情。毕竟,莱布森说“我们生活的世界是对我们生物学的机制性反应。” 行为经济学论文:信用行为经济学 摘要: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分析,“经济人”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石。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信用问题,是一个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这里运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从众行为的原理,对信用的有限理性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关键词】信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从众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完全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第一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第一次赌”,尽管第一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第一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第一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第一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第一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著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中国教育论文:求解21道中国教育难题 内容摘要:本文提出了21世纪中国教育应当求解的21道教育难题:教育与社会的相互适应问题;中国教育科学体系的建立问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与科学化问题;教育的继承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教育理论与教育实施的关系问题;高等教育的终身化、通识化问题;教育的个性化与共性化问题;教育的培养目标问题;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问题;大力开展教育评论问题;教育管理的弹性化问题;教育组织结构的柔性化问题;教育体制的多元化问题;教育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问题;教育的公平与效率问题;高等教育经费的合理分担问题;高等教育的二元结构建立问题;知识、能力、素质的教育策略问题;民办(间)教育的发展问题;高等教育国家化与私立化的关系问题。 关 键 词:教育 高等教育 问题 21世纪 经过20世纪的不懈奋斗,中国教育从弱到强、从小到大、从落后到发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21世纪的中国教育将伴随国家的强盛,逐步在全国范围实现现代化。在我们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有许许多多亟待我们解决的教育难题。笔者认为,在21世纪有如下21个教育难题亟待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去探索。 一、教育与社会的相互适应问题 进入20世纪末以来,我国教育理论界对人、教育、社会及其关系有了许多新的认识,提出了教育本体论、教育工具论、教育适应论、教育超越论、教育独立论、教育主体论、教育先行论、教育多元论等教育观,形成了20世纪末关于教育观讨论的热潮。这场讨论,从不同角度对教育的认识在深化,尤其对教育适应论这一权威教育观提出了挑战。这诸多的教育观都是从我国迅速发展的教育实际出发,吸收国际最新教育理念而提出,都有其理论和实践的先进性、合理性。但我们也应看到各自都有自己的立场,也就有自己先天的局限性。在这场讨论中,各家都在强调自身的合理性,而否定其它教育观的合理性,使这种讨论存在不少误区。依笔者之鉴,各种教育观都是对权威教育适应论的发展,而不是否定。教育(结果)超越性是教育适应性的结果;教育(准)本体性是教育适应性的基础;教育主体性是教育适应性的前提;教育(相对)独立性是教育适应性的条件;教育适应论是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知识经济发展的教育理念,“适应”是教育永恒的追求 。我们教育理论工作者也应该站在教育、社会、人的整体立场上来研究问题,才不至于形成各执一端互不相融的局面。从理论上回答教育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从实践上解决教育与社会的适应问题,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二、中国教育科学体系的建立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是在西方教育科学影响下,适应中国教育实践的需要而创立的。教育科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体系诞生于19世纪初期,是在研究和解决西方社会中的教育问题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知识体系和理论框架。中国教育科学从诞生之日起,就对西方教育科学有很强的依赖性,因而至今反映中国教育传统和时代精神的教育科学体系始终未能建立起来,教育科学中国化问题始终未能很好地解决 。教育科学学科的发展与教育科学研究有着密切的关系。教育科学学科的发展既源于教育实践,又有赖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开展,它是教育科学研究发展的必然结果,促进学科建设是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当然,教育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有赖于学科建设为之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先进的科学方法。因此,中国教育科学工作者的重要责任,就是要在加强对教育现实问题的研究中,把教育科学学科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创立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科学体系,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而为21世纪中国的繁荣富强做出贡献!从理论和实践上创建中国教育科学体系,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三、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与科学化问题 教育评价的科学性问题,是关于教育评价有无客观性的认识问题,是教育评价学要正确回答的教育评价理论问题。而教育评价的科学化问题,则是关于教育评价活动能否排除主观性干扰因素的实践问题,是教育评价活动过程中要正确处理的教育评价实践问题。教育评价是“通过系统地收集信息,对教育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教育活动进行优缺点和价值判断的过程。” 尽管目前教育评价理论界对教育评价的概念界定有多种说法,但“教育评价是……价值判断过程”已达成共识。确切地说,教育评价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价值判断。人们对事实判断的科学性与科学化毫无疑义,却对价值判断的科学性与科学化一直持有怀疑,以至于《教育评价学》著作对此问题持谨慎态度,要么只字不提,要么一笔带过。因此,从认识论和实践论的角度,分别对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与科学化问题进行系统探讨 ,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四、教育的继承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 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深刻地指出:“面对世界科技飞速发展的挑战,我们必须把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到关系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教育在培育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创新已成为“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国家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现代教育不仅是现代社会创新的殿堂,更是现代社会创新人才的摇篮。新世纪,我国教育的唯一出路,就是实施教育创新。实施教育创新,一定要处理好创新与继承、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创新要以教育民族化和教育现代化为基本取向。 教育现代化是教育由传统走向现代的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多样化的,不局限于西方的发展过程,世界上每个民族的教育都有自己的传统,也都要由传统走向现代不断地向前发展。中国的教育现代化,是在保持和发展中华民族教育传统特色和优势,并使之更新而富有现代性和国际性的发展过程。所以说,中国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坚决防止西方化的倾向,要坚持整合中西教育,在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中国教育与国际教育的关系中寻求沟通与融合。同时,要立足于中华民族文化和我国教育实际状况,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为我国教育之进步做出贡献,这是教育的民族化趋势。可以说,教育的现代化是在民族化基础之上的现代化,反之,教育的民族化是面向现代化的民族化 。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索创新与继承、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五、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问题 目前教育理论界出现的知识中心和方法中心倾向,其实质是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书斋式研究所导致的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教育理论工作者自觉地促使现成理论与客观事实相互作用,使其暴露出矛盾,并在矛盾认识的基础上形成有价值的科学问题,通过问题研究最终解决矛盾,提高科学认识水平。可见,问题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桥梁、中介。真正的教育科学研究就是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的科学研究本身就包含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成份。也就是说,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不是教育理论界份外的事,而是自然、份内的事。对从事教育实践的教育工作者来讲,教育实践不是盲目的,而是在理论指导下的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根据这一思想路线,就是要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教育民族化与教育国际化、人类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与当代中国教育发展的特殊规律的辨证统一中,坚持一切从中国教育的实际出发,敢于和善于走自己的路。正如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这样的事,马克思的本本上找不出来,列宁的本本上也找不出来,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情况,各自的经历也不同,所以要独立思考。”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教育实践工作者要不满足于现成理论“说些什么”,而要深入把握理论背后的问题情境,将现成理论与现实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教育实践的发展。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结合,以及各自内部如何认识和对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问题,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六、高等教育的终身化、通识化问题 通识教育(Generl or liberal eduction)系指高等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所实施的一种综合素质教育。通识教育思想反对大学一味迎合社会暂时的或短期的需要,过分专业化和取消专业的功利主义价值观。近年来,在我国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中,出现了对通识教育的两种错误理解,导致了两种不利于高等教育发展的结果。其一是把通识教育误解为“通才教育”。其二是把通识教育误解为非专业教育。高等教育是具有培养人的综合素质的公益性,与培养人的专业素质的功利性相统一的通识教育。高等教育的通识化就是要改革高等教育专业划分过细,培养的人才适应力差的弊端,但不是取消专业,而是注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渗透;注重不同学科之间交叉、渗透;注重专业横向拓宽和纵向延伸 。高等教育发展到今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学历教育,正在走向满足不同能力、不同兴趣、不同阶层、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的高等教育需求,并提供适合于他们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为人们提供了终身受教育的可能,与教育的继续化相伴随的是教育的终身化。“终身教育概念看来是进入21世纪的一把钥匙”。终身教育是继续教育思想合乎逻辑的发展。它响应了新世纪急速变革的挑战而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并被许多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立,它从根本上突破了学历教育的“樊篱”,把教育推向了整个社会和人的生命全过程,从而确立了一种新的教育时空观。许多国家已意识到终身教育观念的革命性,正在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传统的高等教育在这个体系中定位。正如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中提到的,信息高速公路使得“教育的最终目标将会改变,不是为了一纸文凭,而是为了终身受到教育。”终身教育理应成为知识经济时代重要的教育观念。 正确认识并结合中国国情处理好通识教育、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关系,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七、教育的个性化与共性化问题 被马克思誉为“天才的预言家”的英国大诗人雪莱曾深刻地指出:“我避免模仿当代任何作家的风格。但是,在任何时代,同时代作家总难免有一种近似之处,这种情形并不取决于他们的主观愿望,他们都少不了要受到当时时代条件的总和所造成的某种共同影响,只是每个作家被这种影响所渗透的程度因人而异,说到这种影响,不论在哪个时代,不论是极其微不足道的小文人也好,或是极其辉煌的天才也好,都是摆脱不了的,我也不想摆脱。” 诗人雪莱的话深刻揭示了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教育的个性包涵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不同国家、民族、地域、学校的教育都有其个性特征;其二是教育如何对待受教育者的个性。教育的共性包涵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从历史维度上看,教育是人类的一项活动,不同时代教育继承了人类优良的教育文化,从某种意义上具有共性;其二是从现实维度上看,教育是全球的一项活动,不同国家、民族、地域、学校的教育都有其共同特性。教育的个性化与共性化是指,教育要寻求个性与共性的最佳吻合。在中国这样一个一贯重共性而轻个性的国度,如何顺应时展要求,在重共性的基础上张扬个性,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八、教育的培养目标问题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教育的培养目标历来以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理论基础。但是,如何认识和实践全面发展,是20世纪没有解决的问题。虽然人们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和实践,出现许多好的见解和做法,比如:人的全面发展从发生范围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从发展程度包括现实层次和理想层次两个层次;从发展性质看,人的全面发展应当是自由的发展;从发展结构看,人的全面发展应当是和谐的发展;从发展目的看,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为了社会也是为了自己;从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看,两者是相信依赖、相辅相成的 。比如:政府全面推行的素质教育实践和大量关于素质教育的研究成果。然而,如何认识、实施和评价人的全面发展仍然是有很多争议而无较为一致看法的问题。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目标,在《教育研究》上曾先后刊出过两篇文章:其一是洪宝书的《关于教育目标问题的探讨》 ;其二是戚业国等的《论素质教育目标体系框架的构建》 。虽然两个目标体系相隔10余年之久,但仍无本质的变革,依然没能很好回答人的全面发展目标即教育培养目标问题。对这一问题认识和实践,亦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九、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问题 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说:“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高质量教育的一个基本条件”,并要求“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和提高队伍素质”。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正面临一个从数量保障向质量提高的历史性转变。从古代一对一的个别教学到近代分班授课的集体教学,从学者即良师的择师标准到现代师范教育制度的诞生,从着眼于教师数量的保障到二次世界大战后着眼于教师质量的提高,历史清晰地勾勒出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进程。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后,旨在大幅度提高教师质量和专业水平的教师专业化运动成为世界众多国家教师发展的主导运动。联合国呼吁各国把教师专业化作为提高教师质量和社会地位的共同策略。随着社会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职业不断分化,专业化的观念和专业化的制度也越来越普及。教师职业同样如此。所谓教师专业化从静态的角度说,是指教师是一种专门职业,有自身不可替代的职业要求和职业特点,有相应的职业培养机构和职业水准保障制度,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具体来说,第一,需要有规定的学术水平和学历要求;第二,有特定的能力要求和职业特征、人格特征要求;第三,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如教师培养制度、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教育机构认定制度、教师教育课程认定制度、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等。从动态的角度说,教师专业化是一个制度不断完善、水平不断提高、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 。然而,教师职业有何特质,教师专业的标准是什么,教师专业化目标与教师教育的一系列问题,都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大力开展教育评论问题 教育评论在教育界长期以来总是开展得不好,已经受到不良学风的干扰。要把教育评论开展好,纠正教育界的不正之风,有三种错误观念首先要纠正:第一种错误观念是批评某人的教育著述或行为,就是对某人不利与他为难。形成这种看法与“”期间乱扣帽子、“无限上纲”的遗风有关。此外,中华民族有一种“隐恶扬善”的伦理传统,不赞成公开说别人的缺点。实际上,认真的、严肃的评论是“与人为善”,对对方有利对教育发展有利,而不是什么和某人过不去;第二种错误观念是某人一受到批评,他的教育著述或行为就一定有错误、有问题,至少是水平不高。事实上,任何教育著述或行为都不可能是绝对正确的。一项高明的教育著述或行为也会有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经别人的批评后可以更趋合理。所以,要把批评看成是教育发展的正常行为,提倡批评和反批评,不要大惊小怪;第三种错误观念是评论者一定比被评论者高明。如果怀着这种想法开展教育评论,其结果必然是意气之争的笔墨官司,对教育的发展毫无益处。评论者与被评论者是合作的伙伴关系,目标是一致的。纠正上述几种错误观念的同时,我们应当树立起一种正确对待教育评论的态度,把教育评论看作是促进教育发展不可缺少的手段。教育评论应该是明辨是非正误,达到共同提高目的的园地,而不是较量高低直到把对方打下去的擂台。我们不仅欢迎批评也欢迎自我批评,教育评论应当追寻新的思想沟壑,要树正气。新世纪,要开展健康的教育评论活动,必须解决好如下十大问题:教育的政治性与学术性辩证统一问题;“双百方针”的贯彻问题;正确对待批评问题;教育评论者队伍建设问题;认真履行教育评论的社会职能问题;教育评论者加强学习的问题;倡导求真的学风问题;提倡科学态度、弘扬科学精神问题;讲究评论方法、注重评论实效问题;教育评论独立品格的形成问题 。大力开展教育评论这一问题,亦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一、教育管理的弹性化问题 马克思当年曾尖锐地批评普鲁士当局强制推行单一刻板的“官方风格”的横蛮行径时说:“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我是一个幽默家,可是法律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我是一个激情的人,可是法律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没有色彩就是这种自由唯一许可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 由此启发我们,教育管理要从教育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各种管理职能,使有限的教育资源获得最大效益,而不能搞一刀切的“官方风格”。然而,进入20世纪以后,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总是在追求一种能够“放之四海、历之千年”的普遍主义的管理理论。近40年来,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使社会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趋于急速,风云变幻难测。人们才发现,在开放系统情况下追求普遍主义的管理科学是不现实的。从20世纪60年代起,权变观念开始盛行,到20世纪70年代已形成了一个权变理论学派。权变理论认为,在经营管理中,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普遍适用的、“最好的”理论和方法,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权变理论不是没有原则的机会主义,它的原则是“求实”、是实事求是。权变理论是对普遍主义的一种抵制。权变理论认为,教育不存在一种固定不变的统一的管理模式。教育管理机关应在一定政策指导下,依据完善的教育法规对教育单位实施宏观调控,将有关权力下放给教育单位,使教育单位以较大的自主权去处理教学、教育、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教育单位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教育规律,最大限度地发挥本单位教育资源的效益,增强自身活力。我们已经看到,知识经济形态的出现和知识经济发展方式所带来的冲击,从根本上反映了知识的社会价值的上升和管理知识与知识分子方式的多样化特征,导致教育管理方式由行政主导模式向学术主导模式或学术主导为主行政主导为辅,或行政主导为主学术主导为辅多种模式嬗变 。教育管理的弹性化在中国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二、教育组织结构的柔性化问题 教育组织结构的柔性化是受先进制造技术的生产系统具有柔性优势,它可以经常进行产品品种和生产批量的调整的启发而提出的。而要使教育组织结构具有这种优势并得以充分发挥,必须使教育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相应地柔性化,将过去等级分明、高度集权、机械式的教育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转化为动态的自我调节的有机结构模式。然而,柔性化并不是指教育组织结构本身会因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而频繁发生调整,它所强调的是教育组织结构总是能依靠自身的职能变化来适应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就是说,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教育组织结构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首先不是立即分解出新的组织结构来适应环境的变化,而是在原有的组织结构中发生职能扩张,用柔性变化来对付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也就是说新型组织应具有自学习功能和自组织功能。教育组织结构柔性化策略可以包括部门之间的功能互补,功能界面模糊化,组织结构网络化,以及组建多功能团队等等。近代工业生产是刚性生产,在一条生产线上只能生产同一规格的产品,高科技产业是柔性生产,在一条生产线上可以生产多种规格的产品。我们的教育怎样才能成为人才的柔性生产线,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三、教育体制的多元化问题 教育体制指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根本性管理制度。即一个国家在一定政治、经济制度和科技发展水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教育事业的办学体制、财政体制、管理体制等相对稳定的教育模式,主要指教育内部的领导制度、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其相互关系,涉及教育事业的管理权限的划分、人员的任用和对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实施,也涉及教育结构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和组合方式 。我国继《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中共中央又一次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为了增强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活力,“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教育体制改革要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加快步伐,改革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想适应的教育新体制。”在这两份纲领性文件的指引下,教育体制改革已经并继续稳步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积极地适应新的形势,主动地转变职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学制、课程、教材的改革,高等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在积极推进。民办教育事业获得新的发展。公办学校的自主权有所扩大,学校活力开始得到解放。目前世界各国教育体制大体有中央集权型、地方分权型和集权分权结合型,中国正在从中央集权型向集权分权结合型过渡。教育体制多元化是必然趋势,但它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有密切关系,中国教育体制应是怎样的多元化,如何多元化,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四、教育与市场的关系问题 教育市场化的理论依据,可以追溯到17世纪英国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布斯和洛克的思想。但近年来教育市场化改革的理论的直接依据主要来源于战后西方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有关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相当长的时期里,谈论教育的市场化,在世界各个国家都是没有什么市场的,不会有太多的人响应和赞同。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20余年间,西方各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教育市场化改革浪潮眼下还在持续进行着。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尤其是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之相应的教育发生了众多的变化——私立学校的出现和发展,中小学择校现象的出现和发展,教育投资渠道的多元化,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等市场机制在教育领域的实施,教育市场化在我国也被更多地人提了出来。尤其是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其成本应该尽可能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合理分担,并兼顾公平和效益。所以,关于高等教育市场化的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有学者主张,我国经济体制搞市场化了,高等教育要适应经济,也就应该实行完全由社会需要调节的市场化,即全面市场化。有学者认为,由于作为社会教育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高等教育的特殊性,又由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因此,尚不具备高等教育实行完全市场化的条件,还必须对高等教育实行市场化的范围、内容、程度、形式等有所限制,即有限市场化。许多学者不赞同高等教育市场化,因为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十分强调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需要高等教育发挥全面的功能,而不是单一的经济功能 。即使在市场经济非常发达的国家也很重视高等教育的公益性。无论是公办的、民办的或私立的高等学校都不能摆脱政府的干预,没有实行市场化。高等教育市场化若推行,许多学者认为会带来如下不良后果:一是办学目标发生偏离。只追求经济利益而放弃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目标。二是教育质量无法保证。以盈利为目的的办学,会出现学分与金钱等的交易,教学质量自然下降。三是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原则。可能把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拒之门外,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另外,还可能急功近利,放弃道德和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出具有某种技能的“机器人”。教育市场化的内涵是什么?教育可否市场化?或教育可否利用市场经济中某些有利于其发展的思想和方法,但不能以牺牲教育的公平与效率为代价来推行“市场化”,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五、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问题 人类社会的道德教育现象,是伴随教育现象而共同发生的,它已走过了几千年的历程。人类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不断进步和教育的普遍发展,规定了道德教育不可遏制的社会化趋势,决定了现代道德教育概念更具丰富和广阔的含量。就内容而言,道德教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意识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包括社会伦理、经济伦理、科技伦理、生态伦理、生命伦理等),民主法制教育,情感情操教育,意志品质教育,审美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这已基本成为人们的共识。就道德教育形式而论,倡导大、中、小学道德教育工作整体化、序列化、规范化,学校的各个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都要发挥道德教育功能和价值观教育作用,学校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加强加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尤其是社会环境、社区建设中的道德教育功能,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运用大众传播媒体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道德教育作用,等等,这些都是道德教育不断获得更为丰富和广阔含量的基本体现。随着道德教育含量的不断发展和逐步走向社会化,道德教育运动必然更加走向本真和深邃。这主要表现为四个“回归” 。其一,道德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主体逐步向社会主体回归。其二,道德教育的本质存在由精英目标取向为主,逐步向民族的大众的生活世界回归。其三,道德教育的目的任务由工具理性主导逐步向发展人本身回归。其四,道德教育的运作方式由单向运动为主,逐步向双向、多向乃至“无穷向”回归。总之,道德教育的社会化、本真化和深刻化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走势。这种“走势”特别是上述四个“回归”问题,无疑已经超出传统德育学研究的范围。但这恰恰是德育理论的新的生长点,从而成为道德教育本真化主体性确认的深层根据。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都是亟待探索的,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六、教育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近代思想家和政治家所普遍关心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这是一个既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和民主,又关系到教育投资效率的复杂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决策,同时也反映在推动教育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教育改革与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为依托,因此处理好教育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十分重要而难以解决的矛盾。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究竟是不遗余力地普及和扩大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必要和基本相同的教育好呢?还是牺牲多数人的平等教育而保证少数人接受尽可能高深的教育好呢?这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在教育机会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理论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一种观点主张,从实现社会公平的理想出发,教育的发展必须以公平为最高原则。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应当把受教育者看成全社会成员的权利,全体学龄儿童必须有完全平等的教育机会。为实现此目标,社会应当不遗余力地扩大教育机会,增加教育投资总量,把有限的教育资源绝对平等地分摊到所有学龄人口身上,从而实现教育机会的完全平等。这种观点被人们认为是带有强烈的平均主义倾向。第二种观点认为,必须以效率为最高原则,教育机会的公平程度应绝对服从经济效率的需求。这种观点主张,只有生产力得到了高速度的发展,教育的公平才能保障,否则就没有解决公平问题的物质基础。第三种观点主张,公平与效率并重、互相兼顾。这种观点认为,效率是改善社会公平状况的物质保证。反过来,公平又是提高效益的社会保证。没有效率就没有真正的公平,没有公平也不会有真正的效率。二者相互制约和依存 。何为教育公平?何为中国教育公平?如何推进中国教育公平,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七、高等教育经费的合理分担问题 现代高等教育并不是在理想化与功利化之间选择,而要把二者统一起来。高等教育产业化是有限度的产业化,即是在保证高等教育理想化、均等化、国家化、民主化等不受损害前提下的产业化。处理好高等教育理想化、功利化与产业化的关系,是新世纪高等教育社会功能得到充分实现的保证 。近几年来,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产业化经营后,就会采取提高收费标准的政策,在宏观层面上,必然会在很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产生相应的政策效应,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初中辍学率上升,影响“普九”的实施;同时,高等教育发展必然会拉动普及高中的发展,也会进一步加剧职业教育发展的困难。在中观层面上,这一政策必然涉及东西部发展战略、利益和规划,可能加剧区域间的差异。在微观层面上,会影响到学校之间的差距,例如通过政策支持若干所重点学校,拉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必然会导致公民教育的不平等 。高等教育作为公益事业,是以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文化,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为目的的,它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公益事业,高等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科研等公益性活动上。但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面临着同样的一个严峻问题——教育资源即教育经费紧缺与国民日益高涨的享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在加剧,知识经济的到来、社会发展也需要更多的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从业人员。为解决这一矛盾,人们就想出了借助产业经营的理念,让教育经费的承担主体多元化,从而引出了“教育投资”、“教育产业”、“教育市场”等问题。我国在产业的划分中,亦把教育划为第三产业,即给人类提供教育服务的产业。同志也讲教育是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世界上许多国家创办了私立学校,也实行部分收费培养。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教育是不能营利的,也是决不允许营利的产业。就是说,教育是一种特殊的产业。所谓高等教育产业化,仅是借鉴产业的经营理念来筹措高等教育办学资金,加强成本核算,扩大办学规模;让更多的人能享受高等教育,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效益的“经营”方式。对此,高等教育学术界要进行冷静的分析和科学研究,不可追风,影响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八、高等教育的二元结构建立问题 目前,制约中国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是,缺乏热爱并了解农村、农民和农业的高级专门人才。现有的农村教育,从根本上讲是“在农村”为城市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离开农村、农民和农业的人才,而不是“即于农村、为了农村”培养人才。这样的农村教育,已很难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我国现有的高等学校(包括农业类高等院校)都在培养城市需要的人才,很少考虑培养农村所需要的人才。现有高等教育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很难通往农村,致使中国农村成为被推动人类文明的高等教育遗忘的角落。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等的“二元结构”将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这种“二元结构”要各自持续发展,必然要求推动人类文明的高等教育“二元结构”与之相适应。然而,我国高等教育的一元结构,极少为农村、农民和农业培养人才,严重不适应新世纪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的“二元结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已经看到,随着农村科技的发展和“科教兴农”战略的实施,我国先富裕起来的农村已自觉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农村村支书大专班”、“乡镇企业经理大专班”、“科技示范户大专班”、“科技带头人大专班”等,有些地方办起了农民自己的大学,培养农村亟需的高级专门人才。这种自发的农村高等教育实践已显示出勃勃生机,为农村高等教育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对农村高等教育的大发展具有启发和示范作用 。从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角度来看,农村发展无疑需要比较多的人才,而实际情况是,现有农村教育筛选了农村优秀的人才送往城市,农村人才的流失最为严重,这在根本上迟滞了广大农村发展的步伐。非常遗憾的是,这种人才的掠夺式开发和利用,一直未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农村高等教育是人才资源建设的基础,是农村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核心。对农村教育的投资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发展性投资。然而,我国的农村教育投入相对不足,而且农村教育体系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应试教育的导向偏差,限制了受教育者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不利于目前农村最为稀缺的复合型、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同时,还存在着偏重学历教育、忽视实用教育等形式主义教育的倾向,这既不利于农村人才的培养,也不利于实现城乡人才供需的动态平衡。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十九、知识、能力、素质的教育策略问题 从传统意义上说,教育就是传授知识,把学生获取知识的多少当成衡量教育成败的主要标准。“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已深入人心。不论哪个教育流派,都把传授知识作为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尤其是知识经济的来临,人们逐渐认识到,在教育中除了知识之外,还必须注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创造(新)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提到重要地位。国家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讲:“大学强调知识、能力、素质,在大学里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这三者不是绝对分开的,要融为一体。另外,三者要贯彻到整个教学过程中去。” 知识是载体、是基础;能力是展现、是升华;素质是核心、是智慧的结晶。掌握知识是提高能力和素质的前提条件,没有渊博的知识,不可能有很强的能力,更谈不上良好的素质。潘懋元教授讲:应当承认,对于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知识与能力都是重要的。但知识、能力一般都属于智育范畴,在全面发展教育中,智育是基础,但不是全部。把不全面的知识质量观或能力质量观带进21世纪,既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不利于个人在现代社会中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把传统的知识质量观以及一度流行的能力质量观转变为包涵知识、能力在内的全面素质质量观 。所以说,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新世纪高等学校的一个崭新课题。知识、能力、素质三者是互有联系又各有内涵的矛盾统一体,只有使之辩证统一,才能共同协调发展。知识是形成能力和素质的基础,但知识并不等于能力和素质;素质的提高,又将促进知识的更快掌握、扩展,促进能力的更好发挥与发展。单纯强调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而忽视人才素质的培养和全面提高,很难造就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创新人才,也很难使党的教育方针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从适应时代要求来看,人才培养只强调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显然是不够的,高质量的人才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高素质可以促进知识和能力的进一步扩展和增强,更重要的是可使知识和能力得到更好地发挥。高等学校应加强素质教育,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各类专门人才 。因此,我们应如何优化知识结构,强化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二十、民办(间)教育的发展问题 民办(间)教育的发展模式目前有:滚动规模发展模式;企业集团投资模式;教育集团运作模式;股份合作模式;转制运作模式;延伸办学模式;捐资助学模式;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简易弥补教育模式等。这些模式也可概括为:效益规模主导型;投资主导型;资源整合、盘活存量型;简易型。目前民办(间)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认识方面,社会上存在着“多余论”、“冲击论”、“营利论”、“怀疑论”等种种观念,致使不少民办(间)学校倍受歧视。在管理方面,存在着教育行政管理力量薄弱、政策法规尚不完善,中介机构参与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等问题。在办学条件方面,存在着办学质量不稳,教师队伍不强,总体办学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已经出台的扶持民办(间)教育的政策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当前民办(间)教育发展快速但基础较薄弱;办学类型多且竞争激烈;发展呈现出非均衡性;表现出艰辛与发展同步的特点。同时,民办(间)教育还显现出了创业者的开拓性、办学的灵活性、教师队伍的选择性、管理的自主性、学生的差异性、经费的自筹性等特点 。中国民办(间)教育要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有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很多。比如:民办(间)教育法律法规的建全问题;民办(间)教育发展的内部环境改善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问题;民办(间)教育的经费、校舍、师资、教学设施等问题;民办(间)教育的办学层次及毕业生的同等待遇问题;民办(间)教育的教育质量保障问题;等等,这都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二十一、高等教育国家化与私立化的关系问题 随着高等教育的扩张,传统的高等教育机构诸如大学得到了发展。此外,为了服务于更多的人以及为越来越多的不同类型的顾客提供多样化的高等教育服务,必然增加新型的高等学校。大学仍然处于扩张后的高等教育的中心。其他形式的高等教育不但提供了扩大的入学机会还提供了多样化的高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面临着学生数量显著增加的同时,绝大多数国家传统的经费来源——政府——更加不愿意向高等教育投资。这就给高等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由于公共需求巨大,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系统在财政资源减少的情况下还必须接纳更多的学生,高等教育的扩张也不能停止。在拉丁美洲、中欧与东欧以及亚洲部分地区,高等教育私立化(包括境外教育机构的进入和国际间的合作办学)受到鼓励,成功地解决了高等教育需求增长与高等教育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因此,许多国家,非赢利性私立大学和学院构成了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1999年1月1日实施的《高等教育法》规定,今后将逐渐形成国家举办为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种社会力量举办为辅,高等学校与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为有益补充的新的多样化的办学格局。同时,新世纪知识经济的发展,个人和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是多样化的,既要求高等教育举办多学科、多专业和多种形式的教育,培养知识面广、应变力强、能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又要求高等教育实行灵活多样的学制和教学方式方法(面授、函授、自学、远程教学、网络教学等)开展教育活动,以满足不同人群对高等教育的不同需求,实现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韩国培材大学校长朴康寿在出席辽宁大学校庆的演讲词中说:“我们应该尝试教育的多样化。在我看来21世纪一定会是多元化的社会。通过开放的信息网,一切知识和信息、权力和财富、社会价值和文化产物等等都一定经历非中心化和分散化的过程。最近通用的一个新词‘glocalization’是把‘世界化’和‘地方化”合起来的合成词。这个词条的意思就是:地方化、分散化、多元化,这不是跟世界化没有什么关系的另外的现状,而是反映时代潮流的一个现状” 。但是,我们的高等教育无论如何多样化、私立化,都必须符合本国的政治利益,如果说中世纪大学还是一个独立的自治机构,那么现代大学则愈来愈受到政府的控制。如英国1985年5月的绿皮书中提出了20世纪90年代英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总要求:“高等教育未来的健康发展以及能否从国家和私人获得资金,主要取决于它本身能否培养出国家所需要的合格人才” 。这就是高等教育的国家化。国家化仍然是新世纪高等教育的基本特征,上述的一切变革只是在此基本特征下的逐步的多样化、私立化 。中国高等教育如何应对私立化对国家化的挑战,这亦然是21世纪中国教育要求解的一大难题。 中国教育论文:中国教育考试制度历史及其现状研究 一,导论 教育考试制度,即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制度,其重要意义不下于当今中国任何一个社会问题。市场上诸多讨论书籍及各类育儿经尽可证明公众对其关心。值此教育改革工作进行之际,我仅以钱穆先生从历史角度对中国的教育考试制度的一些分析,展开一些思考,以备关心教育问题者鉴。 二,中国的教育考试制度的历史(注1) (1)汉代 据《诗》《书》记载,自距今三千多年的西周时起,中国已经学校出现。在当时,学校作为一种辅政机构,主要职能是“行礼乐,宣教化”。中央设立的称作“辟雍”,地方储侯设立的为“泮官”。及至春秋,这种官立教育体制因政治原因逐渐衰微,教育职能下放,主要以社会教育为主。秦代统一时又将教育权收归中央,设立博士一职,在参议政事的同时吸纳弟子传播学说,后经秦始皇焚书坑儒,博士多遭罢黜。汉武帝建立太学,设五经博士讲学,学生是地方郡国选送的十八岁以上青年。这些人经毕业考试后分为两等,甲科出身为郎,入宫当侍卫;乙科出身吏,回地方充任吏职。因为在当时,地方各郡有一年一次的考廉选举,推荐入中央任职,入选者又多为太学生的补吏出身。故而在汉武帝之后,朝中为官之人多是读书出身。后来因为此类人太多,中央在地方推荐之后加上了一道考试。这样一来,自汉代起,中国便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教育-实习-选举-考试”的人才培养选拔制度。 (2)唐代 两汉之后,中国历三国两晋南北朝600年离乱,于隋唐重归统一。此时,中央政府已废除汉代的地方举荐制度及由陈群制定的九品中正制,改由人们自己报名参加礼部的考试,合格者即为进士,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科举制。清代人徐灵胎曾经说过:“读书人,最不济,烂八股,一堆泥。。。。。。就教他骗得了官,也是百姓朝庭的晦气”。但在唐代,进士们在通过了礼部的考试之后,仍要经由吏部考察其仪表口试乃至行政公文,通过者方可分发任用,正是王国维所说“所与之官与其所治之事相合”。(注2)徐灵胎所指斥的科举制弊病并非是同该项制度与生俱来的,而实际产生应在宋代,下文自有论述。 唐朝在恢复了汉代公立教育制度的同时开始实行了科举制,但是因为学校教育在入学,毕业方面均比较容易,因社会上只重进士,对太学生并不看重,由而而产生的后果既是唐代的公立教育比之汉代并无太大发展。但由于当时门阀的形成和禅门思想的活跃,门弟教育和寺院教育也成为当时人才培养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唐初时,进士多为门第子弟,身负家学渊源,于政事早有家教熟悉,从政之后轻车熟路。晚唐时门第衰落,应考的穷苦书生除文选诗赋外,大都不通政治传统,国家又缺乏相应的教育,遂当时有“进士轻薄”一语流传,此弊至宋时犹甚。到于当时的寺院教育,则有扬州王播饭钟的故事。虽然故事中王播是受尽寺僧冷遇,但应知当时禅门思想之活跃对人才的培养实在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直至宋代,仍有人说:“儒门澹泊,豪杰多为方外收尽。” (3)宋代 宋代的教育考试制度可大致概括为“重目的,轻方法”。宋朝开国后,为克服五代时人不悦学之风重礼科举,一但中了进士即给予高官。这项制度就造成了后世徐灵胎所指责之恶果“以官爵励人才者”,“事益不治”。(注3) 尽管宋政府在科举制上投入较大,但在一些具体操作上一直为人诟病,除上文所说的一条之外,还有它把考试内容由风花雪月改为经义之学,本意是好的,入朝为官之人总不能成天吟诗作对,谁料得不偿失,考较诗词尚可见一些人之真性情真学问,考经义唯有死记硬背生搬硬套耳。连力主改革的王安石都叹说:“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变秀才为学究。” 在人才的培养方面,宋朝缺乏一套完善的机制。宋初各地设立各大书院多为私人创建,后虽逐渐转为公立,但由于理学兴起,当时教育仍以私人讲学为盛。及至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原,中国传统文化在政治上遭受打压却仍在社会上得以维持,书院之功不可没。 (4)明代 明代政府大力发展官办教育,在一次大规模的统计中,全国各级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官总数达四千余人,大大超过前代水平(北宋元丰年间仅为此数百分之一二)。但因为当时的教育过份依赖于政治,而明朝又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黑暗的时期,故明代官办教育很难说令人满意,对人才的培养及教育之功效实在有限。 科举制度在明朝有一次较大改动。其时由于报考人数增多,政府便将考试拉长为“县、乡、会”三试,以便淘汰掉大多数应考人。应考者必须经过秀才举人进士这三级跳,方能留京三年,再考入翰林,赚得一个好出身。有了这个好出身,则几年之内朝庭必委以高官。而在此之前,由科举考试考出来的都是小官,干出了政绩方可升职,在明代,大官都是考出来的,下层的秀才举人是没有机会升入上层的。把官员的提升选拔过程由考试加实习简化为单一的考试,这是明朝在历史上一个退步。 (5)清代 清代是满族入主中原,为维持其统治,科举考试渐渐转化为一项愚民政策,其作用乃是给汉人中聪明才智之士一点希望,一点奔头,使之不去造反而专心备考,顾炎武曾指出科举八股之害堪比焚书坑儒,龚自珍也曾抨击历代考试制度是皇帝私心玩弄权术。此种观点流行一时,逐渐演变成为现在我们对科举制度的基本看法。但应看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乃是异族统治,汉人知识分子心有不服也不敢明说,只有如龚顾等人一般,将历代考试制度一起批判了。及至满清末年,革命风潮涌动,方有邹容在《革命军》一书中开列出一长串清单说明满汉二族在官员任命上的不公,直斥部族政权下的考试制度。 由于清代的统治者加强了思想文化控制,固当时的教育制度亦乏善可陈。当时公立学校名存实亡,书院尚有,及至清末废除科举,多改为新式学堂,名之不存。尽管在清末的书院中也曾出现过康有为、章炳麟、吴稚晖等人,但就普遍情况而言,其时书院的主要贡献却非是培养人才而是变作刻书藏书了。《红楼梦》一书的流传,清代之书院实有大功。 (6)小结 纵观中国整个教育考试制度的历史,不难发现,在早期中国就已出现一套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与选拔制度,但经过一次次战乱,制度不断被破坏又不断被重建。由于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早期适用的制度到后来已有许多不适应当时情况的弊端逐渐显现,如“进士轻薄”。但是后人在重建制度时并未考虑到这些弊端,或者说为了一已之利看到了弊端但却不去尝试改革。等到这些弊端逐渐扩大,造成学术败坏,人才枯竭等恶果时才来匆匆打一个补丁。但由于补于制度未经实践操作,往往加重了恶果。 三,三个小插曲 (1)唐代的公卷通榜制 现代人在批判中国现行高考制度时往往列出的一条罪状是“垄断了通向大学的多元之路,使人成才的道路受到限制,一些聪明才智之士因分数低而进不了大学深造,其罪堪比科举。” 但就我所知,在唐朝,还有一种“公卷通榜”的亦可选拔少量特殊人才。所谓“公卷通榜”乃是指的“公卷”与“通榜”两个内容。”公卷是指考生将平日诗文送至中央大儒处,经其传阅评判,在评审圈中打响知名度。有人可能会联想起今年高考时江苏一考生的《赤兔之死》,但二者又不尽相同。唐时“公卷”乃是出于考前,未考之时已有一定客观地位,不必再经过考试,一经推荐即可任用,比如李白当官就不是考的。打个比方,我这篇文章如果被北大教授们看中了,高考之前就把我特招去,是为“公卷”。至于通榜,则是按照实际的舆论来排定选取知名之士,不考考场上一日之发挥。这里有个有名的故事,说是主考杜黄裳请考生袁枢拟榜,袁自列第一,无人不服,传成佳话。 (2)八股文 八股文被人骂得很久了,仿佛一打它出生就是个为限制人思想而存在的坏东西,在此要做一个小小的翻案。 唐时科举考的主要是古诗,因为“诗无达怙”,考官面对众多水平不一的诗文难判优劣,故而改考律诗,限定平平仄仄的框框,等于列出一个客观标准方便评判,这个制度好像没看谁有过批判。 宋时考经义,不幸大道理人人会唱,也是难分高下,有关部门渐渐定出一定格式,这就成了八股了。 前几年有人批判过现行的应度作文,说这是“新八股”,现在似乎有些改革了,每次高考作文或大赛作文改出来,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些手法特别先锋特别现代的作品。但这只是打破了平仄的框框,八股为害的真正根源产生在明朝。基本思想的限制一直未有突破,如果哪位考生真写了一个与主流思想相悖的文章,文笔再好也逃不脱残酷的评判。由此可知,对八股的批判,我们不应满足于平仄条框的突破,真正该做的是放宽主导思想对人的限制,认真执行一下早已提出的文艺“双百方针”。 (3)明清两代的进士深造 明代在人才选拔上采用一中进士即得良好前程的方针,此制弊端前文已述,清朝大致也是沿用了此制。 这些中了进士的人在京期间可考入翰林深造,不考者亦可在此数年闲赋期间检古书,搜古董,拜师访友。有时放往外地出任闲差,又可一识当地风土民情。此两代杰出之士的学问大都如此养成。如清代曾国藩,中进士不过三十余岁,却已有远大前程在眼前,自己不必再为之操心,安心读书便是。 与之类似的是我国现在的大学教育,多数人在进大学之前还是除高中几门课之外没有任何学问基础的,一经大学中数年修习,出校时已具一定的学问根基----这根基自然不仅是老师教的,其中大半要来自大学里的自学。这种情况在前几年表现得尤为明显,其原因乃是早年大学生缺乏,一入大学门即前程光明,可安心读书。现如今大学生分配不易,众学生兼职焉,打工焉,找工作焉,TOEFLE焉,GRE焉,“治艺者甚多而治学者少”(注4)。北大清华之类名校学术风气较其余学校为优,师资基础固是一方面,而名校学生不必为前程过于担忧,可专心治学亦是一重要因素。 但无论如何应看到,明清两代的这项制度是建立在大制度缺陷上的,中国现行的大学教育也是建立在高考制度的缺陷上的----很有人替那些被大学拒之门外,失掉文凭同时失掉深造机会的人来喊冤。因为高考大制度上的这项小制度为中国培养了大量人才,人们对高考制度的缺陷一再宽容。现在,这项小制度也渐渐失掉了它的魔力,我们还不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大制度吗? 四,中国教育考试制度的现状研究 自由主义者们一直是把教育做为一个自由的特例来看待的,按照柏林等人的观点,教育的目的在于让一个人在理性成熟之后明白自己当初被迫做的事情实际上都是自己愿意做的(注5)。在此,我可以引用一位理性已经成熟的北大博士生的话来说:“上了大学之后,回首一片茫茫,学过的东西大多是无用的和错误的。(注6)”。当然,并非社会学意义上的例证并不具备多少说服力,但应该看到我们的教育自始至终是一种非自由的强制(余杰在《说还是不说》的序言里引用了一个洋人的话来说明这点),其强制力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有家庭,有社会等等。待到按它们的要求付出了十二年时间考上大学,有人就发现自己被强行欺骗了。我曾经想过不被它欺骗,有朋友建议我不经过高考而去北大做一个旁听生,但因为这种欺骗带有其强制性,我最终放弃了这个建议。旁听固然可以培养人才,但从整个社会来讲,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乃是一套相关制度,选拔制度没有改观,再多的人才培养出来对国家也没有用处。很多谈论教育改革的文章只能谈其一不谈其二,割裂了学制与高考,这也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一项制度在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诸多弊端便会显现,如历史上的科举制,八股文,在创始之初皆不算坏,用上几百年,后人看见弊端,为维持既得利益,不愿去改革,而只做些小修小补,结果往往是条框越来越多,束缚越来越紧,结果只是更糟。 由于二十世纪是人类社会发展最快的一个世纪,故而这个世纪内的制度与现实相适的时间也变得更短。中国的高考教育制度使用了几十年,弊端已经出现了,并且在日益扩大。何清涟把转型时期的经济问题难以解决归咎于人文教育的不足(注7),但我们在教育方面的问题又岂只一个重理轻文? 鲁迅曾经感叹说中国的改革太难,即使是搬张桌子改个炉子几乎也要流血,不是大鞭子打来,中国自己是不肯动的。现在包括何清涟所说的问题在内的诸多由教育考试制度引出的问题已经出现,改变是否已经出现? 改革是要有付出的,要流血,教育改革同样如此。当年中国的第一所私立大学中国公学就是在陈天华蹈海之后建立起来的(注8)。出现以上需要的原因就在于改革必然会触及旧制度下既得利益群的利益。当年的百日维新“使全体文官失色,(因为)他们熟读四书五经和朱熹的注解,由科场发迹”,“几百年来中国。。。。。。倚赖一个以文字见长的官僚机构。。。。。。若不宣告此类组织迟早必须更改,就无需说及改革(注9)”,其中有废除八股文,“仅此一项就使全国知识分子恨入骨髓,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八股文,他们再不会其它的东西了,废除八股文就等于把他们全部埋葬(注10)”。 中国现阶段实施的教育改革并非是要废除旧制而建立新制,有人提出教育制度西化或是凭空构建乌托邦,都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有世界上人数最多的学生群体,这都是现实,从来只有以制度适应现实,哪有什么“革命”是以推翻现实来适应新鲜制度的? 现在我能听到很多关于教改的建议,有的搬来牛津哈佛,想一夜之间赶英超美,此种“西餐叉子吃人肉”(李敖语),不顾国情的想法上文已有评述,在此笔者还想评一下关于“教育产业化”的问题。据说这一提法产生于前几年中国努力扩大内需之时,在经济学上有巨大意义。2000年8月,厉以宁先生在广东的一次讲演上对该提法大加赞赏,批判了一下计划经济的老脑筋,同时为教育产业化勾划了一副“收益-再投入-回报”以至发行债券,校办企业上市这样一幅蓝图。在此我只问一句,若是教育企业破产,股票摘牌怎么办?老师怎么办?学生怎么办?下岗乎? 我们的高考教育制度使用了这么多年,已经出现问题了,有人拿出了补丁,包括现在实行的“3加X”什么什么的,在我看来,少有适用的,这个问题值得有关方面重视,我的一个想法是逐步开放大学门槛扩招的同时要多开出第二第三条入学之路,如果作为开端,唐代的公卷通榜就值得学习。社会上重文凭的风气应该改变,却不在一时所为,根本仍在教育考试制度。当年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不是温良恭谦让,但是我们在教育制度方面现在根本没有什么改革可言,哪怕是请客吃饭绣花温良恭谦让,一个制度与一个制度同生共事的改革都没有! 问题大概是看出来了,提出了一个修补边角的药方,也不知正确与否。根本医治中国目前教育考试制度问题的药方不是没有,只是不需我一个高中生来开。只希望中国的有识之士能在认清了形势后,尽快找到它,这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中国教育论文:世纪初中国教育理论发展的断想 摘 要 用断想的方式,对 20 世纪中国教育理论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的深层生存困境作了反思,提出了中国教育理论发展的时代局限与超越的问题。强调研究教育的思维方式从简单走向复杂的必要,强调教育理论要加强原创性研究。期望新世纪初的中国教育理论有一次从近代向现代的重建式的再生。 关键字 中国教育理论、时代性、科学主义、生存困境、复杂性研究、复杂思维方式、原创性 随著世纪钟声的敲响,在人们的一片欢呼声中,“轰轰烈烈”的 20 世纪就这样结束了。一个可以寄予很多期望,又蕴藏著更多不测风云的新世纪开始了。世纪初,对於人们来说,最大的财富是时间,最重要的事情是策划。这是一个需要播种希望的季节,也是人类把握未来的智慧和力量展现最为集中的时期。身处此时,作为一名教育理论探索者,我也不禁反覆自问:在中国的教育理论领域里,我们极需改变什麽?我们可以追求什麽?我们应该做些什麽?似乎可想可说的话很多,但又构不成宏篇大论,於是只能用“断想”来串起这段段的思绪,并想用“断想”引出更多的“宏论”以丰富我们的学报,这也是我作为本刊主编在世纪初的一个小小意愿。 一 p 中国近代的教育理论 [1] 是随著 20 世纪几乎与近代教育同步诞生、形成、变革和发展的,至今它已走完了异常曲折、复杂的世纪之路。纵观一个世纪的历史,悟出的最大道理是:教育理论的发展与时代有著内在的、直接的、多方面和多层次的关联。在一定意义上,教育理论属於“时代学”之列。认识这一点,对於今後教育理论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所谓“时代学”主要指这样一些学科的集合:这些学科的发展需要与条件、方向与内容、研究方法与方法论、研究价值及功能的发挥等,在很大程度上与时展状态相关。凡属“时代学”之列的学科,都是与人类和社会发展的实践密切相关的学科。 拿教育理论的发展来看,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它国家,近代教育理论的诞生都与社会变革而引起的教育变革直接相关,这对熟悉教育史、教育思想史、教育学科发展史的专业人员来说都不是什麽新的观点。然而,经历了学科由古代向近代的时代转换和逐渐形成了学科的内结构以後,尤其在力主以近代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作为任何学科的研究范式,以近代自然科学形成的科学标准作为衡量一切学科的科学标准的科学主义思潮的长期影响下,几代教育理论研究者中的许多人(包括本人在内),逐渐自觉地用这样的眼光去追求提高教育理论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去寻找教育理论的发展方向。我们曾期望有一种具有像自然科学那麽严密的概念体系的教育理论,它或用推理的方式建构,或用归纳的方式逐级由具体、个别提升到特殊、一般;我们曾期望教育研究能有效地移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从观察、实验、统计分析、定量研究到结论的可检验性、成果的可测量性等等,都成为教育理论科学性的显著指标;我们曾期望研究出来的教育理论能揭示客观规律,能排除价值、意识形态的干扰并具有最大的普适性和永恒性。为此,我们苦苦追求,也为追求不得而时时烦恼,还在追求的过程中渐渐远离了时代和实践,逐渐地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状态。自然,也有一些跻身於教育研究队伍的成员以教育学无须强化专业性和科学性为信仰。表面看来这是对上述科学主义的反逆,颇有革命性,但他们在骨子里还是上述观念的信奉者,其所以进入教育研究的行列,正是因教育研究未达到上述科学性的标准而易进入。在这些人的心目中,教育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责任并不被看重,被看重的只是其对於他个人而言的敲门砖功能。 在整个学术界,尤其是自然科学界和经济学、社会学等被认为具有硬性“科学形态”的社会科学中的专业人员,也常常用上述科学主义的眼光打量教育理论,不认同其科学和专业的地位,或者说把其看作是自己从事的学科领域中属应用研究的分支。在他们看来,只要应用本学科研究的结论或方法,就足以解决教育理论中的相关问题,教育理论的整体就是各类相关学科应用研究结果的“总和”,并没有什麽独立的教育理论可言。一些从教育理论研究领域走到教育交叉学科研究系列的人员,也有人因此自豪,甚至还有人不再认为教育理论有存在的必要,宣称纯粹教育理论已经消亡。 在社会上,包括多数的民众和一些行政官员,往往把有关教育的知识或视作一种通过个人经验或常识的积累即可获得的东西,或视作一种方法和技巧的知识,与此相关的工作则被视作只要有管理经验和能力,无须专业支撑和研究就能胜任的行政职务。他们可以无顾忌地介入教育领域高谈阔论,也不把教师当作一个专业人员来尊重。教师本身也有类似的倾向,许多人仅仅把自己所教的学科当作自己的专业,把教育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仅看作与如何教相关,故希望这是一种能给出一套方法或操作模式的知识,若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教育理论就被视作无用和脱离实际的东西受到批评和指责。 20 世纪时代和教育实践的发展把教育理论抛到中国这块土地的人世间。然而,在它顽强发展的同时,却在已经形成的科学的“家园”中找不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得不到来自社会对作为专业领域的应有尊重与支持,甚至还遭受来自队伍内部的作贱与轻慢。这就是世纪之交教育理论的深层生存困境。尽管自上个世纪 80 年代始,中国的教育理论有了长足的进步,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然而,对上述教育理论深层次的生存困境却未引起广泛的关注和深入探讨。今天在我们已跨入一个新世纪、面对一个新百年时,该对这样一个关系教育理论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作出思考和回答了。 二 在我看来,如果说上个世纪中国近代教育理论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是来自时代的推进的话,那麽,它的局限和问题在根本上也在於时代。一方面它是近代科学主义强势影响的肤浅产物。另一方面更是人类社会远未发展到把“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 [2]”,作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尺的水平;与其相应的关於人类自身和社会发展的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它在原有的科学园地中没有重要地位;人类科学在认识论上还缺乏研究复杂事物的工具等以往时代状态的不可避免的结果。 21 世纪将造就一个新的时代。这不仅靠科学、技术的显性变革及发展,也需要来自人类在更广泛和深刻意义上对自身命运与发展的关注。当前,来自科学的发展打破了前面所述科学主义的诸多限制,对新的复杂事物的研究逻辑的探究正在兴起,它标示著可能出现科学家园的重建。1993 年成立的以美国社会学教授华勒斯坦为主席的古本根基金会重建社会科学委员会,在他们的研究报告《开放社会科学》的前言中对当今社会发展作出的概括性描述突显了这一点。它指出:“过去三四十年间所取得的巨大的学术成就业已导致了对生活现代型研究,产生了注重研究复杂性的科学。学者们呼吁把普遍主义‘置於具体背景中来加以认识’,这一新兴需要促使不同的文化日益频繁地展开对话。……所有这一切事实上都对社会科学家的实践产生了强大的影响,从而大大地缩小了各类带有结构和组织性质的学科的地盘。”[3] 面对这样一个陌生的新世纪,我们能无动於衷?可以预见,新世纪教育理论的发展将有新的机遇、问题与挑战,将不只是上个世纪发展路线的简单延续或局部完善。在中国,教育理论将与社会改革开放、教育改革的深化同步,需要完成由近代向现代的转型,即实现教育理论形态上的整体转换。要做到这一重要的历史性转换,就需要教育研究人员打破业已形成或趋近僵化的教育理论的框架,去呼吸时代的新精神、感受时代的新需要、学习时代的新工具、发现时代的新问题,以形成新的眼光和视角,重新审视教育本身和关於教育的理论,找出发展教育理论的新方向与新思路。中国的教育理论需要又一次重建式的再生。唯有如此,它才有可能为中国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才有可能在新的科学家园中有自己的位置和不可换代的价值。总之,唯有投入到一个新的时代,才能打破过去时代的局限。 三 可以用一些教育理论界较熟悉的主题的研究为例来说明上述观点。 近 20 年来,我们对於教育的复杂性已形成了一些共识。大家都承认教育与整个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组成因素(或称为系统)之间都有复杂的相互关系;大家也都承认,教育与人的个体发展之间有著复杂的相互关系。所以,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教育与个体发展关系的研究,一向是教育理论中的基本课题,而且几乎在所有的教育学教材中都会涉及这两大关系(有的称两大功能、有的称两大规律,也有一些其它的名称)的论述。尚未形成较为一致观点的是关於两大关系的关系。问题经常以“教育究竟以个体本位还是以社会本位”这种经典的两分方式,或者以“两大关系如何实现对立统一”这种习惯的两分方式提出 [4]。显然,这种提问的方式,本身就是把这两种关系看作是可以分割的,可以寻找出一种确定的、唯一的回答,以便作人们行动的依据。在本人撰写的《教育概论》中,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想通过努力寻求出突破简单判断和单一模式的思路。该书中专列了一章“社会、教育与人之相互关系”,从历史与现实中三者关系组合的多种可能状态、教育系统不同层面中三者关系组合的不同状态、以及我们作为社会主义社会教育应如何作出选择等方面,研究了三者以教育功能方式呈现的不同关系形态 [5]。当时自感已经作了很大努力,跳出了传统的提问方式和思维方式,在认识上超越了过去的包括自己在内的认识水平,现在看来基本的思路并未变化。前一阶段读到近年出版的由王道俊、扈中平主编的《教育学原理》,其中专列一章论述“教育与人、社会的历史统一”,章中还专列一节集中论述了“教育的两个基本规律的关系”,从规律的角度作出三者关系的判断,指出教育面对是人与社会两种的力量,与两者都有必然联系;两条基本规律必然寓於教育活动之中,并体现在教育活动的一切方面;两条基本规律之间的矛盾和统一是历史的具体的。这也走出了单一关系模式抽象判断的思路。论者还提出了两大规律在教育活动中不同作用和地位的观点,认为社会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历史性和特殊性,因而在教育中继承性相对较小,相比而言,人的发展规律对教育的制约具有较强的超历史性和普遍性,因而有更多的继承性等观点 [6]。以上两例尽管论述角度不同,但都反映了研究人员对作为研究对象的教育之复杂性的认识在加深,并努力且认真地在揭示与教育相关的多重因素的复杂关系及其抽象本质。但是,就其所用的思维方法和所走的思维路线而言,基本上还是把复杂的事物看作可分解为简单来分别认识,而後把分别得出的结论加以联结,即可形成对复杂事物的总认识。如果我们继续沿著这条思路走下去,也许还能不断提出修正、补充或加深的观点。然而,不可能真正对教育复杂性的整体式关系形成突破性认识。所以,当前对於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要改变思维方式,学会用复杂思维的方式来认识复杂事物,以实现认识上的突破性发展。 诸如这样分解复杂对象为简单,然後相加为复杂的思维方式,在对学校教育内部活动的研究中也同样存在。如对教育的认识,我们或是立足於教、或是立足於学、或是给出“主导”与“主体”的关系模式来解释,而没有从双方交互作用、相互锁定、动态转换、共同生成等这样一些思维方式,把教学作为一个复杂的活动整体去认识和研究,从思想方法的角度看缺乏的也是复杂思维方式。从对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主要承担者——教师和学生在不同意义上的发展的研究来看,也没有做到把人作为一个丰富整体,作为具有能动性和多种发展可能,并在自己的各种实践活动中实现价值选择和生命意义的复杂性来对待,在认识中缺乏的思想方法依然与复杂思维有关。 也许,正因为如此,在我们的眼中,教育世界和教育活动是苍白的、清晰而刻板的,是不会有意外与惊喜的,是无所谓创造和发现的。因而用以描述这种世界和活动的语言,也只能是冷静而无色彩的,乾枯而令人无奈的。 四 在当今的学术领域里,关於复杂事物和复杂性的研究已异军突起,引起不同科学领域内,尤其是面对复杂对象研究人员越来越多的关注。整个 20 世纪不断出现的自然科学在对宏观和微观世界物质运动领域内的一系列重大新发现,打破了牛顿物理学一统“科学观”天下的局面,从而使科学哲学家重新认识科学的涵义。令人深省的是,这场科学观的变革恰恰是从自然科学领域里开始的。正如华勒斯坦所指出的那样:“从自然科学领域里的一些新的发展趋向来看,它们强调非直线性甚於强调直线性,强调复杂性更甚於强调简单化。此外,它们还强调不可能排除测量者对测量活动本身的影响,对於某些数学家来说,它们甚至还强调定性解释方法比单纯数量上的精确性更加优越,因为後者在准确性方面反倒更受限制。最重要的是,这些科学家强调‘时间之箭’的作用。总而言之,自然科学现在似乎更接近於以前遭到蔑视的‘软性’社会科学,而不太接近於备受嘉许的‘硬性’社会科学。”[7] 与此相关的是当代科学哲学的发展也关注复杂理论的探讨,从系统论等“老三论”,到自组织理论等“新三论”,现在已进入到多学科参与研究的复杂学和由此作出学科研究方法论转换後形成的研究成果的突现。[8] 他们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新的科学家园的前景,复杂科学将至少是这个家园中的崭新一族。 教育理论的研究完全可以列入这一族中,在某种意义上,它还可能是人世间复杂问题之最。教育不仅是人类每一个文明社会和个体人生旅程所不可或缺的东西,是联结人和社会的重要纽带,而且,它还具有与其它社会系统不同的功能,那就是它连结著、聚焦著人类文明的历史、现实与可能的未来。教育是一种人类社会所特有的更新性再生系统。[9] 从这个角度看,人类世界还有什麽会比这还要复杂呢?现在的问题是,当许多学科的专家加入到复杂性研究,或者说用复杂的思维方式重新认识自己的研究对象时,我们面对著最复杂的研究对象——教育的研究人员,是否感受到、意识到这一点,并积极地行动起来?如果说,以传统科学标准构建出来的科学宫殿不可能有教育学的位置,那麽,在新的科学家园的建造中,我们会不会因还在追寻“昔日旧梦”而丧失作为成员的资格呢? 五 还想到和想说的是关於中国教育理论的原创性问题。 上个世纪中国教育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西方和苏联等国外影响,本人曾用“引进”成为中国近代教育理论诞生时就有的“娘胎里的记号”来比喻这一现象。就拿最近 20 年来说,情况有所改善,但教育学科中许多新兴学科的诞生几乎大多走的是这一条捷径。对於一个学科建设“後发”的国家而言,这种现象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是不可避免和有积极作用的。但是,如若因长期如此而形成了一种“学术心态”,唯洋人是瞻,理论想发展就从国外搬,这恐怕就成问题了。其实,这里不仅有我们自己的特殊心态问题,还有与前面相同的认识上的问题,即我们相信存在著不论时空变化与否都具有普遍规律价值的教育理论。因而我们在看到国外教育的新理论时,就把它作为可很快移植的东西搬过来,相信它的普遍真理性。尽管有时也会感到有一些不适切性,但往往把此归咎於我们的“落後”。这可以视作社会科学中的“欧洲中心主义”在中国的影响。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这种状态有了改变,中国的教育学科建设和理论建设,已经开始意识到克服这种倾向的必要,并努力在研究中作出矫治,有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关注研究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并用研究的方式介入到这一伟大的历史实践中去。这是本人认为可以提出原创性问题的背景之一。随著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随著中国科学研究事业、包括社会、人文科学的研究越来越得到支持和重视,可以预料,在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1 世纪中国教育理论的原创性也会得到发展,中国教育理论界将取得越来越大的与国际同行在真实意义上的双向交流与对话的可能。 这里,有对原创性的理解问题。有人把“原创性”与“封闭性”、与拒绝文化交流、对话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不合“全球化”潮流的观点。这也许是 1958 年教育大革命和十年“”中,以批判“西方资产阶级”、“苏修”教育思想,骂倒一切、唯我独尊,以创建中国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为口号,行政治斗争为实式的“原创”在人们头脑中所留下的痕迹引出的看法。然而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在人类科学文化和通讯传播已进入到信息社会的今日,谁还会从排斥国际对话、无视已有科研成果的意义上强调原创性和实现原创性?但是,要提高原创性,确实需要在吸收的同时,克服唯洋是高的心态;要提高学术批判和独立发现思考的能力;要增强原创意识和对原创研究的支持;要形成看重原创研究的氛围与环境。这是一个“学术土壤”的改良和营造的过程。 本文提出的原创性是指以本国教育发展需要和问题为研究的本源,通过各种不同手段获取原始性素材,或作原始性(相对於“验证性”)的研究,进而得出在国内或国际范围内富有独特性和创新性的理论(或其它形态的研究成果)。也就是说,中国教育研究的原创性至少是由问题的原发性、研究素材的原始性、结论的独特性和创新性等要素综合构成。它未必一定关涉到学派创建、基本原理的突破等重大研究,但确实要求是从中国这块独特的文化土壤和现时需要中生长出来的“珍品”。它不是少数人的专利,只要少数人去做却可。大家期望和为此努力许久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教育体系和教育理论的建构,正是要通过大量的、不同类型和方面的原创性研究的积累才有可能实现。因此,教育研究中原创性的提出,不仅有发展理论的价值,还有推动中国教育实践发展的意义,同时使教育理论在投身中国教育实践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获得滋养、焕发精神,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同生共长,创造一种新型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在原创性研究指导下的改革实践中相互推进。 中国教育理论原创性发展,还涉及到学术领域里的民族自信心问题。说到这些,在我眼前就会出现以陶行知先生为代表的,把自己的身心和智慧全部献给民族教育事业和为创建中国教育理论奋斗一生的一批先辈高大的身躯。在他们面前我常有愧。自感对本民族的精神和文化大义,缺乏深层的理解和体悟;对本国教育事业的艰辛和大众受教育的状态,缺乏深入的了解和切肤的感受;对推进这一事业的发展,缺乏强烈的责任和持久的行动。当今,在我和同行者中又常常太多地把自己当作理论工作者,太多地在书本中讨生活。但是在理论的领域里,又太少有原创的自信。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在与发达国家相比中的诸多落後,销蚀了我们不少人的民族自信心和自爱心。现在在有些人的心目中,甚至连祖国语言教育的价值都不如学外文重要了。也许这也是时代局限的一种表现吧。新世纪的中国在为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小康的奋斗中,在摆脱贫穷和落後的过程中,迫切需要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民族创新活力的焕发,这不能没有民族自信心的增强。为此,作为教育研究人员的我们,可以也应该从增强中国教育研究的原创性做起,在新的世纪里,把我们的心与中国的教育大地贴得更近,为中国的教育理论与教育事业能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而多作努力。 一个偌大的中国,一个拥有最多教育人口的中国,一个进入了 21 世纪的中国,不能没有原创的教育理论。 中国教育论文:简述中国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教育 教育督导 法制建设 论文摘要: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教育中的政、教、学三个方面应该是教育督导活动中督与导的对象。而要使教育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就必须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和权力的教育督导机构,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的督导队伍,并采取恰当的督导策略,加强教育督导过程中的心理分析。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经常地、系统地进行教育督导活动,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改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教育督导概述 从性质上讲,教育督导即行政的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一般指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促进和保障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教育督导能对依法治教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教育督导的目的在于“导”,而“督”则是手段,是“导”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没有导,就没有督;而没有“督”,“导”也乏力。因此必须通过监督发现问题,通过指导从而解决问题。总体而言,教育督导是督促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转变职能,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办好每所学校;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教育督导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教育督导是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和指导,是全方位的。它涉及到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方面面。具体来说,教育督导主要是对教育行政、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进行监督和指导,即全面地督导“政”、“教”、“学”。 改革开放20年来,从督导的实际内容来看,我国教育督导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督政”为主的。督政主要是对教育行政及其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就学校而言,侧重于对学校的领导与管理、财政与教学设备、教职工与校舍以及政府办学的精神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等“行政性”的内容的督导和评估,看他们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是否有效地对学校进行了科学的管理。督教是对教师教育教学的督导,主要是对其教育教学的态度、教育教学的科学性,以及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督导。如教师是否认真备课上课,是否深入钻研教材教法,是否尊重学校的教学秩序等。在这方面的督导,侧重于看作为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是否具备应有的素质,是否热爱教育事业,有没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甘做蜡烛与春蚕的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是否具备在知识和能力方面的素质,如专业知识是否过硬,教育科学知识是否宽厚,文化知识储备是否充足,是否有组织教学与管理的能力和应有的教育机制;是否能正确地分析、加工、传导教育影响等。督教的目的在于调节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使它更加合理、科学,且富有教育价值。在督学方面,教育督导应放在学生的成绩与进步、学习态度、表现和自我发展上。 二、中国教育督导体制及发展 (一)我国教育督导体制下的教育督导机构模式 我国现行的地方教育督导体制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教育督导机构设立在教育行政部门内,隶属于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编制,但比教委的其他职能部门地位略高。它虽然直属教委领导,但与此同时又是由政府授权,享有代表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的权力。故其权力同时来源于政府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 2.督导机构就是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的一个职能部门,权力来源于教育行政部门。 3.督导机构作为与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平行的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教委或教育局领导兼任。 (二)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组织模式的未来发展 从我国现行教育督导机构组织模式可以看出,我国教育督导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结构,各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了教育督导机构,对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帮助教育行政领导了解学校情况、改进工作作风、顺利推进政令、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与科学化的教育督导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突出表现在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力来源和隶属关系不甚明确,导致教育督导机构的独立性差或没有独立性,不利于更有效、更顺利、更有力地开展工作。上述前两种模式在我国教育督导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其教育督导机构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其职责也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决定;第三种模式所占比例较小,其教育督导机构的负责人本身就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但不管哪种情况,教育督导机构都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控制之下,不能很好地行使自己独立的权力,也就很难有效地发挥教育督导应有的功能。因为教育督导是代表政府对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督导,并将信息反馈到政府部门,以便使政府调整、改进教育工作,而现有督导模式反映出的是自己督导自己,自己对自己做出的决策加以评判、否定,其效果难以尽如人意。为了促进教育督导机构模式未来的发展,必须采取以下主要对策。 首先,对于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教育督导应代表同级政府部门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导,即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委员会平行为直属政府领导的独立职能部门,其权力来源于政府主管部门。教育督导机构的领导和成员应由专门人员组织,不挂靠任何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采取这种方式,可以使教育督导者从相对独立的高一级层次和角度来审视各地方的教育行政工作。如对上级政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科学化管理的程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解决问题的督促建议、指导等,这样,督导者工作的客观性大大增强。如果发现的问题是由于政府部门决策所致,则可以向政府部门及时反映并从教育科学的角度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以便做出恰当的调整和改进,使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得到提高。这样,教育督导机构对教育行政工作的督导作用就能真正发挥出来。这一过程需要政府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教育督导人员的密切配合。行政部门领导虽然是督导人员的上级,但应该虚心听取督导工作者的汇报、意见和建议,并正确取舍。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应接纳教育督导工作,配合教育督导人员的工作,将自己部门的工作如实地展示出来,不怕暴露问题,着重解决问题,而不应当持消极态度或应付了事。缺乏这三者之间的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同样不能有效地开展并取得好的效果。 其次,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督导。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代表学校领导对学校各部门工作、教师的教书育人和学生的学习进行全面督导。在行政关系上与学校各直属部门同级,但对各直属部门的工作又具有督导的功能。采用这种方式本质上与前者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从学校教育这个微观领域进行分析,并说明学校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力来源和工作范围。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效果的好坏,也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教师、学生与教育督导人员的配合情况等。这反映了学校教育督导工作的复杂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总之,教育督导工作的设置不管采取哪种模式,首要的是其独立性问题,这种独立性的不强甚至缺乏的教育督导机构则等于形同虚设,教育督导就缺乏实际意义。 三、完善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几点看法 (一)形成督导队伍合理的人员结构 教育督导的主要内容决定了教育督导工作的全面性、综合性,从而对教育督导人员结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要有合理的职业结构 教育督导队伍中应有对教育的政、教、学方面都较内行的人员,这样,在教育督导工作中,既有人专门对教育行政工作进行督导,也有人专门对教育活动特别是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的督导,使教育督导的各项任务得以顺利实现。 2.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 在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特别是学校教育督导机构中,应该有各种专业的督导人员,而且应该对本专业造诣较深和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这样,才能在督导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及时加以正确指导。 3.要有合理的年龄结构 教育督导的对象不仅是多专业的,而且还是多年龄层次的,因此,督导人员也应该老、中、青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实现优势互补,以使教育督导工作更和谐、更有效地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立法,强化依法治教的意识 教育督导是政府依法监督教育的行为,因此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自恢复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工作主要是进行各级督导机构的建设和对基础教育的督导检查,与此同时,规范督导行为的立法工作也有一定的进展。1991年,国家教委在总结督导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主任会的形式了《教育督导暂行条例》,对教育督导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明确的阐述。随后,地方各级政府在教育督导的工作实践中,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地方督导法规,以规范保障督导工作的健康发展。1995年《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为加强教育督导法规和规章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必须彻底改变传统的教育管理观念和模式,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职能工作部门,提高教育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不断增强教育行政部门自觉履行教育行政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制定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规范。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中,涉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规范不多。即使有,内容也大多含糊不清。为此,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机关应该制定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规范,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这是保证教育行政执法正确、及时、合法的重要环节。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是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新中国建立以来,教育事业伴随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但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我们深信,经过深化改革,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定能真正地走上健康、协调、稳步的发展之路,定能更好地发挥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提高的作用。 中国教育论文:论析中国教育史研究与和谐社会建设 论文关键词:中国教育史;研究;和谐社会;建设 论文摘要:在五千年中国教育史上,有着极为丰富的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资源。从孔夫子到陶行知,历代教育家追求社会和谐的教育实践活动,也是一笔宝贵遗产,有待科学地研究总结。和谐社会建设时代要求已构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新视野,将推动中国教育史研究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一个新的突破。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正是通过促进教育公平、引导教育和谐、健康、持续发展,而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教育史研究是教育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和谐社会建设有同样的作用。任何社科理论,如果缺乏对于历史和现实的深入了解、缺乏对于历史经验的研究和借鉴,就缺乏应有的深度,就不能够真正成立。 这里,谨就中国教育史研究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关系及其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谈三点认识。 一、在五千年中国教育史上,有着极为丰富的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资源 中国古代重视和谐、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源远流长。这丰富的和谐思想与理论观点,有很多是在教育活动中产生的,大都是通过教育传世的。在历代教育典藉中,保存有许多珍贵的社会和谐思想遗产。 从《尚书·尧典》可知:早在传说中的尧舜时代,中华民族的先祖就有了“协和万邦”的理念;在周公教育周成王、追述文王业绩的《尚书·无逸》篇中,更有“咸和万民”的记述川。这足以说明:在中国历史上,最迟是在西周文、武、周公开国奠基时期,就有了明确的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理念,并已将其付诸社会政治实践,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正是凭借从尧、舜到文、武、周公“协和万邦”、“咸和万民”的先进理念和社会实践,西周的思想家史伯,才概括提炼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哲学思想。据《国语·郑语》记载:西周的史伯说:周朝必然要衰败了(“殆于必弊者也”)。因为“今王(幽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愚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去和而取同”。就是说;幽王厌弃光明正大的智能之士,喜欢邪恶阴险的谗信小人,厌恶对他有补益的贤明忠臣,亲近只会对他拍马逢迎的卑鄙浅薄之臣,这样子“去和而取同”,必然导致周朝的衰败。他进而作理论总结道:“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肢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亿事,材兆物,收经人,行旅极。故王者居九咳之田,收经人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 史伯这一理论概括,使中华民族重视和谐、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在初起阶段就与简单地“求同”划清了界线,将“和”定位于不同事物之间的协调统一,是在重视差异、整合差异、承认事物多样性的基础上求和谐。因而具有朴素的辩证统一的观点。“和”与“同”这一对既紧密联系、又有明确区别的哲学范畴的提出,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后世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也是极其可贵的。春秋时代晏婴和孔子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都是对史伯“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发展西周社会和谐的思想,使之成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规范,并对以后两千多年的文化思想与教育产生深远影响的,是孔子及其弟子有若、子夏、曾参等人。孔子“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思想,有若“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曾参关于“忠恕”的思想,子夏“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思想,已经构成了一个基本体系。今日所谓构建和谐社会的几个基本方面:人际和谐(包括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个人身心和谐、天人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孔子及其高徒的教育理论中,可以说全都涉及到了,并对中华民族性格的塑造和文化心理的养成,发挥了十分显著的作用。其中有些论述今日看来仍然十分深刻,足资学习和借鉴。 其实,不仅是孔子及其儒家学派,先秦百家中的道、墨、法、兵、农、医、阴阳、杂家,乃至后来传人中国得到长足发展的佛家学说,都有其重视“和谐”的一面,在教育史上也都有所表现,程度不同地蕴涵着构建和谐社会的矿藏。因而可以说,在五千年中国教育发展史上,有大量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资源,是一个有待研究开采的丰富的宝藏。过去在这方面重视不够,对一些材料熟视无睹、不知珍惜,甚至是当作过时没用的废料列人淘汰之列。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才能正确地认识和开采这一富矿。 二、从孔夫子到陶行知,历代教育家追求社会和谐的教育实践活动,也是一笔宝贵遗产,有待科学地研究总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不仅需要研究借鉴那些以思想理论形态存在的宝贵遗产,还应当重视研究前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就教育史研究而言,就是历代教育家追求社会和谐的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历史上的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借鉴其中所体现的重视和谐、推进社会公平、追求社会和谐的精神,并且把那些可歌可泣的人物事迹,作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精神动力。 以往的中国教育史研究,一直比较重视对于教育家教育思想的研究,比较重视对于各个历史时期教育制度的研究,对于历代的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教学活动的研究,则显然重视不够,研究成果贫乏。这也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对于教育思想史、制度史的研究。因为离开了教育实践活动,思想与制度都会显得苍白和浮泛。 从孔夫子提出并大力实行“有教无类”,到陶行知脱下西装革履、换上布衣草鞋深人贫困乡村办学,历代受人敬仰的教育家推进社会公平、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都不仅仅是说在口上、写在书上的,更是体现在其毕生追求、体现在其“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深人研究这些感人至深、富于启迪意义的教育实践活动,能为今日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弥足珍贵的精神动力。 再者,研究历代教育家的教育实践活动,也是教育史研究自身发展的需要。它应当与教育思想、教育制度研究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三者本是一个有机统一体。一定的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在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也只有在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看出其实际的作用和影响。特别是还有一些教育家,虽然在中国教育史上产生过重要作用和影响,其教育思想却较少表现在书面文字中,而更多地体现在其教育实践活动中。不研究其教育活动,对其教育思想的了解就很有限,从中能受到的启迪也将有限。例如:不研究蔡元培任北大校长的教育活动,不研究张伯荃创办和主持南开大学的教育活动,就很难真正了解其教育思想及其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巨大作用和影响。 即使是那些有较多著述的教育家,不研究其实际教育活动,对其教育思想的了解很可能也是片面的或浮浅的。比如,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在他本人诗文中的反映也很不少,但是,如果不研究其创办晓庄师范、山海工学团、育才学校、社会大学等教育实践活动,就难免留给人“纸上得来终觉浅”的遗憾。再如,孔子的教育思想,尽管《论语》等典籍中直接记述的也不算少,但由于长期以来对孔门教育活动研究不够,对其教育思想的研究,也难免失之片面。譬如于丹说《论语》是’‘以课堂笔记为主的记录。学过教育史的人都知道,班级授课制是近代从西方传过来的,孔子的办学是师傅带徒的方式。那时的“课堂”是什么样子呢?其教育内容与教学形式的组合,究竟是怎样的表现形态呢?所谓“弟子”与“门人”又有什么区别?由于对诸如此类有关孔门教育活动形式缺乏研究,对孔子及其教育思想、对当时教育制度的了解就相当片面、相当模糊。有大量证据表明,春秋末年的孔门教育,实际上是文武兼备的,七十子“身通六艺”,都是文武全才。但是,现在很多学者还是同胡适一样,以为“孔子的‘学’只是读书,只是文字上传授来的学问”,由此一笔抹杀了孔门教育文武兼备的传统,而痛下针贬说:“后来中国几千年的教育,都受这种学说的影响,造成一国的‘书生’废物”。现在仍有许多学者认为:孔子及其弟子只是些“读书人”,孔门只有礼乐文化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各种《论语》译注本都把“士”译作“读书人”,而不知道春秋之“士”首先是“执干戈以卫社视”的习武之人。这样片面地看待孔子和孔门弟子,这样错误地理解孔门教育和孔子的教育思想,与长期以来对孔子的教育活动缺乏具体的研究,有着直接的关系。 胡适是杜威的弟子,他知道杜威倡导“做中学”,他还大胆假设“孔子的‘学’只是读书,只是文字上传授来的学问”,至今学界仍有很多人赞同胡适的观点。如果我们对孔门教育活动加以研究就不难发现,孔门之“学”才是更为古朴的“做中学”,其“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育,都是面向社会大课堂的真正的“做中学”;而杜威的“做中学”,不过是人为小环境中的“做中学”,是笼中鸟儿的学飞;而孔门之“学”,却是森林之鸟在学习翱翔。 三、和谐社会建设时代要求己构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新视野,将推动中国教育史研究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一个新的突破 和谐社会建设的时代要求,己经构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新视野。就教育史研究而言:毛礼锐、沈灌群先生主编的《中国教育通史》出版已20多年,这20多年,是中国社会作为一场新的革命的改革进行期,是思想解放运动在深度和广度上大发展的时期,也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黄金时段。中国教育史研究的新成果不断涌现,新领域不断开拓,量的积累正在酝酿着一个新的整体性突破。回应和谐社会建设的时代要求,加强对中国教育史上和谐思想资源的开采,加强对于追求教育公平、追求社会和谐的教育实践活动的研究,将构成中国教育史研究的一个新视角,促使新的整体性突破早日实现。 近代以来的学术研究,受两股时代潮流的深刻影响,一个是西学东渐的潮流,一个是革命的潮流,有力地促进了近现代学术的革命性变革,但也带来了“全盘西化”与“只求革命”的片面性与简单武断。“全盘西化”使一些学者过分贬抑中国的传统、极为鄙薄自家的文化遗产;“只求革命”使更多的学者将“批判地继承”简化为一味批判、破字当头,否定过头,对于古代圣贤的阶级局限性、时代局限性缺乏必要的理解与宽容,一味苛责,对祖宗缺乏必要的尊重与温情,轻易否定了许多对中华民族兴旺发展原本有益的思想遗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新要求,促使我们从新的视角审视教育史,推动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摆脱“左”的束缚,从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国民族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研究和思考问题,原来被否定的、被轻视的一些遗产,就可能焕发出新的意义和价值。比如《论语·季氏》篇中: 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于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盖五世希不失矣;陪巨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民不议。” 过去论者往往从革命的视角出发,认为这一段话是孔子在政治上保守、反动、企图开历史倒车的证明。今天在笔者看来,这段话无疑是孔子希望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谐的一种良好企盼。虽然这种企盼在当时无法实现,但不能够简单地加以否定。因为这一思想在以后的两千多年,对于中华民族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形成和长期维护,发挥丁很好的作用。这种主张统一,反对分裂,主张安定,反对战乱的政治主张,对于中华民族的发展稳定、对于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康,是非常有益的,怎么能轻易地斥其为反动呢?对于其他人物一些言行的评价,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 吉林大学著名教授金景芳曾发现一个规律:“凡是治世都尊孔,凡是乱世都反孔。道理在于孔子的学说对维护社会安宁秩序有利,对破坏社会的旧秩序不利。”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当然也决定学术的发展走向。和谐社会建设的时代要求,是要建设历史上最好的升平治世,即太平盛世。这一时代要求将会无孔不人地渗透于思想、文化、学术研究的各个领域,我们每一个教育科研工作者,都应当明确地认识到这个问题,从一些“左”的思想束缚中进一步解放出来,更加自觉地以科学的研究成果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将会给予中国教育史研究一个新视野,给予教育科研一个强大的推动力,为我们的研究取得新突破提供一个大好的机遇。但是,能否真正抓住机遇,还要看我们的努力,看我们是否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目前学术界确实存在着浮躁的风气。一个有出息的教育科研工作者,特别是教育史研究者,必须有范文澜先生倡导的“板凳要坐十年冷”的精神,耐得住寂寞,才能够从大量的占有资料中得出科学的结论,以切实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成果,催生学术的真正繁荣。 中国教育论文:浅谈新时期中国教育史教材构建之设想 论文关键词:新时期 中国教育史 教材 建构 设想 论文摘要:从教育的起源、发展演变历史和未来发展趋势看,教育都关系于人之生存、生产和生活。所以,民生、民有、民享构成中国教育史教材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普通民众是教育的大多数,人文、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知识是教育的主要内容,多途并进是教育发展的基本路径。为此,需要寻求新的研究范式,建构符合历史的、属于中国的中国教育史教材体系。 中国教育史教材承担着传承中国教育发展历史知识、揭示中国历史上教育与个人、社会关系变迁的职责,承载着为建构和谐社会提供历史经验和思想资源的重担。但是,仔细研读后可以发现,已有的中国教育史教材主要涉及制度化的教育内容,这种制度化教育的研究取向不仅远离民生,而且与终身学习和学习化社会理念存在较大距离,从而难以满足和谐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与要求。因此,本文欲对教育发展历史进行系统考察并对已有教育史教材进行批判性解读的同时,对此做出初步探讨。 一、民生、民有、民享:教育的本真 从源头考察,原初形态的教育是在生产生活中、通过生产生活和为了生产生活而展开。所谓有巢氏“教民巢居”,燧人氏钻燧取火“教民以烹饪”,伏羲氏“教民佃渔畜牧”,神农氏“教民艺五谷”、“作方书以疗民疾”,嫘祖“教民育蚕,治丝茧以供衣服,而天下无皴瘃之患。”。初民追求知识不是为了捞取资本,不是为了个人利益和其他一味追求的目的,而是为了生活。所以,原初教育是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有关民生并为民众所拥有和民众所享用的教育。而且,只要人类还在继续,这种教育就将继续。中国教育史教材在述及教育的起源时,对这种教育做出周全论证。但是,在随后的描述中,这种有关民生、民有、民享的教育逐渐退出研究者的视野,也消失在教材之中。 先民活动范围的扩大,知识、技能不断积累,教育的目的、内容、方式与途径逐渐多样,并出现专门教育机构,制度化教育开始形成。专门教育机构的出现,被看作教育史上的’重大事件。但是,专门教育机构只是教育的一种形式,而且与社会生活的距离日益加大,此其一;其二,学校教育脱离原有轨道,成为部分人独享的部门;其三,学校教育成为统治阶级对民众实施统治的工具。所以,专门教育机构的出现既是教育发展的表现,又是教育异化的形态。作为私学开拓者和儒学创始人的孔子曾言及:“若稼与圃,吾不如老农”,并斥责学“稼”与“圃”的弟子樊迟为“小人”,透出儒学创始人对农人的认识、态度以及与农人的分野。孔子的言论深刻影响了儒家教育的走向,也影响到今日学者对中国教育史教材的编写。然而,若将研究视角仅聚焦于非民生之教育,显然难以反映中国古代教育历史发展的主要面貌。 未来社会发展方向是学习型社会、和谐社会,需要和谐教育;和谐教育首先是民生、民有、民享的教育。在学习型社会、和谐社会中,学校不可垄断教育,和谐教育并非制度化教育一枝独秀,“教育正在越出历史悠久的传统教育所规定的界限。它正逐渐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扩展到它的真正领域——整个人的各个方面。 二、普通民众:教育的大多数 社会发展必然导致分工出现,社会分工又引起社会阶层的产生。《管子》一书已有“士农工商”四民阶层的划分。然而,已有教育史教材在讨论中国古代教育时,基本集中在“士”阶层。“士”对中国古代文明进步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作为“劳心者”,“士”创造了丰富而灿烂的古代思想文化;但是,中国古代文明绝非限于思想及典章制度,还有大量的可视、可触摸的物质化的文明成果;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也并非仅由“士”所推动,还有大批从事实践活动的普通民众。否则,这些物质化的文明成果的诞生是令人疑惑的。士农工商从事行业、行为方式不同,但未必不操守相同之“道”。王守仁曾言:“古之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艺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 所以。农工商三民是不容忽视的教育对象,他们的教育构成中国古代教育主要的也是真实的场景。当农工商三个主要的社会阶层被排斥在教育视野之外时,其教育情况在教材中基本缺位,结果使得学习者难以知晓中国古代社会农工商三业是如何发展的?这三业的发展是否需要从业者具备相应的知识、技术、能力和精神品质?如果需要又是如何获得和形成的? 同时,就“士”而言,也不限于儒家之“士”。除先秦“百家争鸣”出现各种学术流派之“士”外,后世中国“士”阶层主要由“儒”、“释”、“道”三家所构成。儒家之“士”是主流,但社会历史不是仅靠主流所构成;没有支流的撞击与融合,主流可能走向僵化、封闭进而趋于消亡。而儒家之士是否构成主流似乎仍有问题,否则鲁迅不会轻言“中国根柢全在道教”,科学史家李约瑟正是从道家道教史料中收集到大量中国科技史资料,撰成为其带来巨大声誉、也为世界和中国人认识中国科技历史的《中国科学技术史》。 由于教育史教材将作为多数民众享用的教育排斥在内容之外,导致学习者难以知晓普通民众对社会发展是否起作用?起何种作用而又何以能起作用?其一生中是否接受教育?如果接受,是何种教育又是如何接受的?由于缺乏相关介绍,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及其积累的经验更是无从谈起。而作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接受的教育在教材中缺位,会使学习者对教育历史做出片面判断。 三、科学技术与经营管理知识:教育的重要内容 社会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周礼·考工记》已对先秦时期的社会分工做出描述,指出“攻木之工”、“攻金之工”等三十个工种,其中涉及力学、声学、应用数学、天文学、合金与印染技术和标准化管理等等,并对具体操作规程做出描述。隋唐时期科技教育更为规范,《旧唐史志》“二十四·卷四”记载:隋大业五年,设“监之职,掌供百工伎巧之事,……庀其工徒,谨其缮作。”《新唐书·百官三》对技术教育做出如下描述:“钿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稍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牟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伎,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皆物勒工名。”可见,中国古代不仅有先进的技术,而且形成规范、大规模的技术传承与考评制度。没有精湛的技术和高超的技艺,中国古代工艺精美的手工艺品和规模宏大的古代建筑的出现是难以理解的,中国古代的发明创造是难以令人置信的。 著名科学史专家李约瑟在对中国传统科技进行系统研究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科学技术发明的许多重要方面,中国人成功地走在那些创造出著名‘希腊奇迹’的传奇式人物的前面,……并在3到l3世纪之间保持一个西方所望尘莫及的科学知识水平。”科学救国者任鸿隽对李约瑟研究的出发点做出描述:“他是因为要了解中国科学方法去研究中国文明,其他东方学者则以为中国文明根本缺乏科学这~因素——不幸得很,我们本国的学者抱了这个见解的也有其人——所以不留心中国文明对于科学贡献的问题。”美国人罗伯特·K·G·坦普尔在李约瑟研究基础上指出:“近代世界赖以建立的种种基本发明和发现,可能有一半以上源自中国”。为什么这些却鲜为人知?罗伯特的答案是:因为“中国人自己也和西方人一样不了解这一事实”,“主要原因确实是因为中国人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些。”罗伯特对中国人“失忆”的鞭策是深刻的。作为中国教育史教材,有必要恢复学习者对中国古代科技教育的“记忆”。 如果说科技教育在中国教育史教材所占比重较少的话,商业教育则基本缺失。但是,手工业的繁荣必然导致商业的发展,“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的分离。”中国商业史研究指出中国商业不仅出现较早,而且相当发达。商代有了商业阶层,先秦时期商业相当繁荣,并形成“世业”。尽管从管子时代就开始将农商对立——重农抑商——到汉武帝时形成制度,但作为社会生产与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商业不仅在中国社会历史中一直存在,而且相当发达。经商本身是一种教育,“经商是一种最艰苦而且实用的教育,比任何专科学校、大学院系的教育更难学习。”屏经商也需要相应的经营管理知识与技能,需要教育,“不有智识,将不足以言商。”这种语辞虽然出自近代商人之口,但同样适用于中国古代。 四、多途并进:教育发展的基本路径 人的需求的多样化与生活的多样性,决定了多途径的教育发展方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陶行知指出:生活即教育。是生活便是教育。过什么样的生活便受什么教育。多途径不是要求教育史教材将所有的生活活动中的教育都纳入教材之中,但是,作为与社会生产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教育活动则必需予以关注。 就农业教育而言,中国古代形成政府教化与民间传承两轨并行的方式。“以农立国”的古代中国,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诸如农作物分类、选种、栽培、耕作、田间管理、园圃管理、施肥、渔猎和畜牧等等技术、原理与方法,以及各种生产工具的发明、使用和改进技术,农产品的加工技术等等。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技术传授内容与方式也不断变化,从刀耕火种到耜耕技术,并出现专门的农业教育机构。《周礼·大司徒》记载了十二项教民生产的职事:“一日稼穑,二日树艺,三日作伐,四日阜藩,五日饬材,六曰通财,七日化材,八日敛材,九日生材,十日学艺,十一日世事,十二日服事。”由此,农业教育呈现出官方教化和民间技术传承并行的两轨方式。“这些知识主要保存在农民群众的生产实践中,它也比较突出地反映在我国古代农学著作及有关文献里。”对农业教育的研究,有助于了解我们的前人经过怎样的努力,才取得他们所需要的生产资料。 农业如此,手工业亦如此。中国古代不仅形成官办机构与民间手工业行会培养技术人才的双轨机制,而且规模不容忽视。《大唐六典》卷七对《新唐书·百官三》官办纺织机构教育活动注释时指出:“少府监匠19850人,将作监匠(指工徒)15000人,放出诸州,皆取材力强壮、技能工巧者,不得隐巧补拙,避重就轻。”宋代时期,已经形成比较严格、规范的教育评价机制,如《宋史》“卷一六五,志一百一十八”记载:“凡利器以法式授工徒,……因其能而分任之,量用给材,句会其数以考程课,而输于武库,委遣官诣所隶检察。”可见,此种教育不仅规模庞大,而且要求极高,但都不是在学校中进行的。同期,民间的工艺技术传承多在民问手工业作坊以学徒的方式来进行。 与农业、手工业的双轨教育不同,有关商业的经营管理知识基本发生在民间的相应活动之中。“中国素来以农立国,向以工商二业为下等阶级。其于商人训练之法,以收集学徒为唯一门径。故商业教育,遂不为士林所论列。不为“士林所论列”的学徒教育只发生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之中。有论者将盛行于唐代的行会中的学徒训练称为“我国商业教育之嚆矢。”近代以来,行会组织更加严密,学徒教育也更为规范。对学徒年龄、定额、修业年限、培养方式等等做出详细规定,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培养方式。如“学习期内,凡一切商业上事,均由经理人随时教授,其有号规完全者,朝学洒扫,应对进退,及供号内杂役,夕学书计,及本业内伎艺。”近代中国学徒数量极为庞大,甚至到20世纪30年代,学徒教育仍然广泛存在,“学徒制度在今日我国之商界中,尤为一非常流行之商业教育制度,在夕则足以代表商业教育之全部。凡一商店,不论大小,无不有学徒,斯无不行徒弟制度也。”1㈣’学徒制对中国商业教育发展与商业人才培养的作用不容忽视。近代中国出现大批诸如严信厚、徐润、李平书、荣德生等等,活跃于l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中国经济舞台上的学徒实业家。 近代以来,作为培养技术人才的企业内教育机构同样不容忽视。近代中国教育起步时即与企业有密切联系,在官办工厂、企业附设学堂的同时,一些民营企业也出现专门的教育设施,并演化多种形态,如学徒培养、练习生所、养成工训练所、企业内学校(包括职工学校和子弟学校、企业内专科学校)、企业内研究机构等等,甚至出现“工厂化学校”、“学校化工厂”的上海康元制罐厂。1929年《工厂法》颁行后,要求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必须设立相应的教育机构,使得企业内教育开始制度化;随后教育部会同实业部出台《劳工教育实施办法大纲》,对企业内教育做出详细规定,各地出台的补充规定使得这一制度具有相当的操作性,成为全国范围内展开的教育活动。企业内教育的价值不容忽视,正如日本学者细谷俊夫所言:“我们历来都是只从制度化的学校教育这一面来看企业内教育,往往会轻视与这种教育制度化不同类型的教育和训练。如果改变一下看法的话,这种在企业内展开的、以生产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有时会远远地比在大学里所进行的教育有力得多。” 五、未来中国教育史教材建构的策略 教育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所以,“教育之历史,非仅探索、列举真的事实,乃力求相互之关系及其与社会生活他项要素之相依处;且关于各个特殊的发达之非孤立的,乃关联于全社会生活,受时代趋势之影响,而为思想的大潮流中之一现象也。”中国教育史教材需要比较全面地展示中国教育发展历史的面貌以及教育与社会生活与生产间的关系。为此,我们提出未来中国教育史教材建构的构想: (一)贴近生活,走向真实。生活中蕴含着教育,现实生活中的教育才显真实,只有贴近生活才能发现。这首先需要基于中国社会历史现实,将与社会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教育内容、教育对象、教育方式与途径纳入研究视野,尤其是与农工商有关的科技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以及传授方式、人才培养途径纳入教材之中,全面真实反映发生在主要生活场域中的教育活动,深入揭示教育与生活、生产的关系,为理解教育和学校教育,进而为建构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教育理论打下基础。全面梳理中国教育发展演变历史以及中国教育与个人、社会关系之历史,真实展现中国教育发展历史场景,系统总结中国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成败得失,建构符合历史的、属于中国的中国教育史教材。因为,在教育学科群中,只有中国教育史拥有这种条件与优势。 (二)走出主流,走向多元。其意指:一、针对教育思想,突破儒家范畴;二、针对教育机构,突破学校教育。将学校教育当作教育的全部,会忽视甚至“压制”学校以外的教育现象、形式和机构,不仅难以为学校教育改进提供思想资源、借鉴经验,而且会使学校教育承担其不应承担也承担不了的责任,进而背上沉重包袱,自身陷于发展困境。就主流而言,相对于统治者有被统治者,相对于儒家有反儒和非儒,相对于强势有弱势,相对于知识精英有草根阶层,相对于男性父权有女性观点,相对于正统有非正统,相对于政府有民间。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一个所谓主流,都有某一个边缘存在,时刻伴随并挑战“主流”。一个“士”人、一个农民、一个工人、一个商人分别在回答什么是中国教育时,可能都会有不同答案,并距离“主流”很远,如此一来,中国教育史变得极为复杂,但是比较接近真相。未来的中国教育史教材有必要走向开放,走向多元,从而走向真实。 (三)走出学校教育理论视野,走向生活教育现实。学校教育理论在教育史研究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对于系统建构中国学校教育史理论体系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教育不是起源于学校,而是相反;学校教育是教育的一种,而非全部。用后来建构的学校教育理论规范历史上丰富复杂的教育现象,显然非其能力所及。尤其是我国学校教育理论不是产生于本土,而是学习域外的结果。钟启权教授指出:“新中国教育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是在充分学习苏联教育学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此所形成的教育学体系明显地带有‘凯洛夫’的印痕。……它不仅使人们习惯于用‘凯洛夫式’的模式构筑中国教育理论的大厦,而且也使人们习惯于用‘凯洛夫式’的目光审视几乎所有外来的思想和理论,并以此为准则改造那些试图接受的思想和理论。”凯洛夫教育学同样被应用于中国教育史理论体系的建构,以至于在这种理论指导下所编写的中国教育史教材,将传授书本知识和道德陶冶的正规教育机构以外的教育现象基本排斥在研究视野之外。所以,未来的教育史教材需要走出学校教育理论的视野,走近生活教育的现实。 (四)走出单学科分析,走向多学科综合。教育是生活活动,生活活动从来都是综合的,生活中的问题也是综合的,没有生活问题是靠一个学科的知识即可得到有效解决。历史人物经历的复杂性和关注对象的复杂性以及历史事件的综合性需要对其进行综合研究。所以,跨学科的综合研究,不仅是时展的要求,而且是研究对象的要求。“我们不能停留在教育学的范围里来解决教育问题,必须扩大我们的研究的范围。这样我们需要的知识就更多,所以不得不推进到同教育有联系的社会各个方面去,即把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的制度,作为整个社会的一部分,把它同其它有关部分都联系起来,从教育学扩展到教育社会学。” “这需要研究者具有多学科的知识结构,进行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教育史研究需要有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分析方法与工具,对教育发展史做出较为周全的、具有解释力的研究成果,并以这种方式培养后备力量,使学生形成较为综合、合理的知识结构,为其步入社会、从事未来工作打下基础。 中国教育论文:浅谈我国当前中国教育史研究近况述评——对六年来《教育史研究》相关论文的量化分析 论文关键词:中国教育史 研究近况 相关论文 量化分析 论文摘要:以我国《教育史研究》杂志6年刊发的中国教育史类论文为研究对象,就这些论文的数量、选题分布、刊载论文作者的单位及地区分布概况等进行分项统计,展示了我国当前中国教育史研究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从这一角度探讨了中国教育史学科6年来发展的基本动向。 《教育史研究》从1989年发行创刊至今己出版6o余期,共发表中外教育史研究论文及其他文章1000多篇,深受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欢迎,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一份教育史学术研究刊物。其发表的文章既有教育理论的探讨,又有教育制度的分析;既有对某个教育家的教育思想的剖析,又有不同教育家的教育思想的比较;既有类似章句考证的微观研究,又有通史性的宏观鉴赏,研究题材十分广泛。作为一份由国家教育部主管、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并由全国教育史学会发行的全国性核心期刊,它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方向在我国中国教育史领域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因此,对该季刊中有关中国教育史的论文进行分析,将有助于我们梳理出我国当前中国教育史研究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把握中国教育史学科6年发展的基本动向。 一、分析对象与方法说明 我们从1999—2004年刊登在《教育史研究》的论文中,选出所有中国教育史领域的研究论文,就这些论文的数量、选题分布状况、刊载论文作者单位及地区分布、论文合撰程度、引文文献情况进行分项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分析。被统计和分析的论文时间跨度为6年,共含24期杂志。采用的方法主要为统计与分析。 二、统计结果与分析 (一)论文的刊载数量 自1999至2004年,《教育史研究》共发刊24期,517篇。其中关于中国教育史方面的文章达385篇,平均每期16篇。 由上表可知,6年来,中国教育史的研究论文在总论文数中始终占据优势地位,其比例数在63.7%到84.6%间波动,反映出在教育史研究中,中国教育史始终是我国学者的主要领域。在2004年的前5年中,大致成比例数逐年下降的局面,反映出在这5年中,中国教育史至少在研究成果的发表上出现相对的轻微的滑坡。2004年有较大的回升,升幅达8个百分点,但仍没有达到最初两年中的80%以上的水平。 (二)论文选题的内容分布 《教育史研究》六年中发表的385篇中国教育史论文选题所涉及的内容包罗万象,大致可分为教育思想家及其思想、教育制度与实践、教育史学理论和教育史学史研究、书序、著作评述、读后感以及对教育史学科著作的分析评论等多个领域。 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思想家及其思想 5年内,研究中国教育思想家的论文共计122篇。古代部分主要涉及孔子、老子、孟子、墨子、庄子、韩非子、董仲舒、张载、陈亮、朱熹、张容、经元善、徐光启、张之洞、颜之推等;近现代部分主要涉及陶行知、雷沛鸿、晏阳初、陈鹤琴、严复、黄炎培、鲁迅、蔡元培、张伯等、陈嘉庚、孙中山、叶圣陶、、陈独秀、郁达夫、、、杨贤江、邓小平等。其中古代部分涉及最多的是孔子及其教育思想,包括探讨孔子的“因材施教”思想、“启发式”教育方法、学习方法、孔子对中国文化及教育的影响等等。近、现代史方面研究较多的教育家是杨贤江,包括对他的“道德、人生、理想”教育思想以及“青年闲暇指导思想”等等的研究。有一部分研究侧重于对人物思想的比较,如《雷沛鸿与晏阳初教育思想之比较》《鲁迅与蔡元培》等等。 2、教育制度与实践 教育政策与制度的研究向来是教育史学科的重点领域之一,这一态势也直接反映在《教育史研究》中。1999——2004年(教育史研究》共刊登相关的研究论文136篇之多。涉及的领域包括:启蒙教育、官学教育、社学、家学、私学教育、中小学语文、数学、体育、美育、德育教育、女子教育、教师教育、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公民教育、平民教育、开明士绅教育、教会教育、素质教育、留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农村教育等。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介绍教育家亲自参与教育改革、教育实践活动的文章。教育政策制度与实践的研究已经使我们进一步深化了中国教育史研究的力度与广度。2篇以上论文所涉及的领域如下: 论文篇数达2篇以上的教育类别。 3、地区教育综评 《教育史研究》中国教育史部分的研究中,对地区教育的关注程度并不亚于对其它类别诸如女子教育、启蒙教育、教会教育以及私学教育等的重视程度。由于地区教育研究中包含了个别著名教育思想家在此做出的卓越贡献、某一地区的教育制度与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地区教育史学史研究等等。所以,对地区教育的研究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点,而应当把它看作是一面多棱镜,可以透过它折射出社会不同层面的教育现状,教育发展历程和弊端。 地区教育研究分布情况: 4、教育史学理论和教育史学史研究 继1999年《教育史研究》中“教育史学理论”板块出现后,2000年又增添了新栏目,即“教育史学史研究”。到了2004年,又将这两个栏目合并为“教育史学理论和教育史学史研究”。为该学科的反思和建设开辟了空间。 5、著作评介、读后感 《教育史研究》中不仅发表诸多对《师说》、《三字经》、《学记》、《中国教育哲学史》、《道家道教教育研究》等教学名著的评论,而且也刊载了不少对文学名著所隐含的教育思想的评论。如陆修静《洞玄灵宝五感文》的教学思想《无上内秘真藏经》的学习思想、从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看先秦黄老道家教育思想等等。《教育史研究》中除了对教育著作的评介以外,还包含了读后感的文章。如:对学生进行外语教育的好材料—《外语教育往事谈》读后感、《千秋基业—中国近代义务教育研究》读后感等等。 6、书序 书序方面有《中国书院史资料》序、《元代书院研究》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专题史研究》丛书序等等。 书序的发表情况如下: 7、教育史学术年会会议综述、会议发言、摘要及教育大事记 两年一度召开的全国教育学学术年会教育史分会,是一段时间以来教育史学科在整个教育学领域中的巨大贡献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做出科学的总结和客观的评价,它也是《教育史研究》中不可获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史学术年会的会议摘要、会议发言和会议综述、教育大事记的刊载为进一步拓展教育史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丰富、详实的考证资料,同时有助于读者获取第一手的教育研究成果报告。6年来,《教育史研究》共发表了各大教育史学术年会的会议综述共10篇,会议发言和纪要5篇,教育大事记1篇。 (三)论文选题的时间段分布 就研究时间而言,在古代、近代、近现代、现代四个时间段中以古代、现代的教育史为研究重点。 其中现代史部分最多,共168篇。而且近现代史部分主要侧重于研究清朝末年、新民民主时期以及建国初期的教育家、教育思想与教育运动等。 论文选题时间的分布情况: (四)研究机构的地区分布 作者研究机构分布较广,大部分来自全国各地师范院校,如北京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华南师大、山东师大、首都师大、重庆师大、河北师大、云南师大、福建师大、湖南师大、浙江师大、山西师大、广西师大等;也有来自综合性大学,如,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深圳大学、山西大学、南京大学等。此外,各类研究教育机构,如中央教科所、解放军理工大学气象学院高教研究室等也发表了相关论文。 鉴于《教育史研究》作者所在研究机构分布过于分散,这里仅列出1999年至2004年的部分发刊率排名靠前的研究机构名单,并对它们所发表的论文数量进行对比分析。 主要研究机构分布的情况: 三、结语 从上述《教育史研究》文献分析可以发现,教育史研究范围主题分布较为宽广,其中对教育思想家及其教育思想的研究最为集中,这部分研究的论文数占到了中国教育史全部论文数的33%,教育制度与实践仅次之,占32%,其中,留学教育、教师教育的选题较多,而学科教育题材一枝独秀,是这类研究中数量最多的。从研究所涉及的内容时限上看,近代略多于古代,对现代史的研究最为丰富,几乎相当于古代、近代和近现代的总和。教育史学理论和教育史学史研究的逐步增多反映了中国教育史学科自我反省意识的不断加强。从论文作者的地域分布,撇除《教育史研究》杂志社的地域因素,重点师范院校的在该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明显多于地方院校。中国教育史虽然是一门具有百年历史的老学科,但在日益注重实践和应用研究的今天,其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仅对6年来《中国教育史》杂志的发表的论文做一统计分析,以期为这门学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发展提供最基本的现状判断。 中国教育论文:试论以“外汇储备”设立“中国教育银行” 在中国的发展中,什么问题最刻不容缓?不是奥运会,不是磁悬浮,而是教育。教育决定的是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素质,教育出了问题,影响的是国家的根本和元气。 而中国教育产业化改革基本上是失败的,带来的是教育的虚假繁荣和教育上的严重的两极分化。 随着高等教育收费的快速上涨,中等、初等教育的收费也在快速跟进,教育支出在许多普通工人农民家庭的总支出中占到了一半以上。 教育产业化改革之初承诺的奖学金、助学金在高额学费面前只是杯水车薪,而助学贷款在还贷违约严重的情况下已被大多数银行叫停。相当一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民子女和城市下岗失业家庭的子女事实上被剥夺了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一方面我们看到辍学率在许多农村地区出现回升,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大量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仿佛大学生严重过剩了。辍学率的上升和高昂的学费以及大学生大量失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联合国官员早在2003年曾对中国的教育状况进行了严厉批评,指出中国不仅是世界上公共教育经费最低的国家之一,而且在教育问题上还歧视贫困人口,向他们收取他们无力承担的高额学费。中国人均教育开支之少,在全世界居倒数几位,甚至还穷国乌干达都比不上。 所以在教育问题上,国家和政府一定要有长远眼光和全局观念,要有紧迫感。在教育问题上的不作为是一种严重的失职,因为贻误的时机是追不回来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希望回归以前的国家全包的高等教育体制似乎是不现实的,所以当前的关键是想办法让大多数人能够上得起学,不仅能享受义务教育,而且能够享受到高等教育。那种以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而事实上剥夺广大工人农民子女受高等教育权利的说法是一种权贵主义的看法,坚决反对中国的高等教育系统全部面向只占人口一小部分的中高收入家庭。 随着国家对义务教育支持力度的加大,我们有望看到免费义务教育,而高等教育上方面还没有明显的进展,我认为通过成立政策性的“中国教育银行”来促进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平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外汇储备快速增长 唐僧长赘肉 中国的外汇储备近年以火箭式的速度向上蹿升。2004年一年内净涨2067亿美元,相当于2000年之前国家全部的外汇储备。今年截止6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到7110亿美元,比年初增加1010亿美元,到年底中国有可能超过日本成为全世界第一外汇储备大国。 钱多了也咬手,中国外汇储备过高也带来了明显的压力和风险。压力主要体现在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贸易摩擦增多、外汇占款带来国内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以及对外汇储备管理收益水平低造成了巨大的机会成本等,而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储备货币贬值的风险:很显然,如果我们所持有的某种储备货币大幅贬值,肯定会降低该种储备资产的购买力,我国必然遭受损失。这需要外汇储备管理部门对外汇储备的的结构进行及时调整,根据对各种储备货币走势的科学预测进行预防性操作,买进汇率看涨的货币,而抛出可能大幅度贬值的货币。 2. 人民币升值带来的风险:人民币升值意味着外汇储备贬值,人民币升值多少,外汇储备就相应地贬值多少。一国货币升值,其他国家货币跟进性升值在当前的世界环境中几乎没有可能,况且世界上几乎没有实行盯住人民币的汇率制度的国家,所以人民币升值将是针对所有外国货币的普遍性升值,只不过对不同的外币的升值幅度有微小的差异而已。人民币升值的时候,我国持有的外汇储备越多,损失的购买力就多大。 3. 战争中外汇储备被冻结的风险。从外汇储备的形式看,我国多数是以发达国家的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形式持有。这些资产在某种程度上是虚拟的资产,其价值维系于正常的国际信用和政治关系。而一旦两个国家政治关系紧张,处于战争状态,那么相互冻结双方在本国的资产是再常见不过的行动了。一旦外汇储备来不及转化为外币现钞或本币就被敌对国家冻结,持有的外国债券、股票等凭证可能就是废纸一堆,那中国多年来辛辛苦苦积累的外汇储备可能就血本无归了。 所以面对快速增长的高额外汇储备,消耗也是国家回避风险、减轻压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外汇储备近两年来几乎成了唐僧肉,特别是一些国有银行迫切希望得到外汇注资以求长生不老。其实如果唐僧长赘肉成了累赘,也不是不可以割下一些补贴某些重要的机构。外汇储备主要来源于我国对外经济活动中的盈余积累,是一国货币当局可以用于支付国际收支逆差、维持本币汇率稳定的以外币表示的金融资产,其所有权和支配权属于国家,国家有权力把认为过多的外汇储备投入到国家建设的其他方面。 用外汇储备给其他机构注资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不要把“唐僧”本身弄死弄残了。外汇储备本身担负着重要的职责,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和稳定汇率等,动用的外汇储备应该是认为富余的部分,不会影响外汇储备本身职能的正常履行。第二,注资的对象和规模一定要有所选择,最好用于对全国人民利益相关的重要领域,服务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不是用于竞争性的领域和短期性项目,并且其决策最好由全国人大审议和批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这方面,我认为用外汇储备设立政策性的“中国教育银行”是最符合这样的要求,一方面是由教育的重要性和现状决定的,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外汇储备过多带来的压力和风险,在法律和产权方面也不存在障碍,而在民意方面估计也不会有太多的反对,这方面可以进行民意调查求证。 以外汇储备设立“中国教育银行”的方案设计 本文所建议的“中国教育银行”将突出以下特色: 首先是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作为政策性银行,教育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投入的外汇资金和后续的财政资金,服务于国家的“以人为本”的战略目标,体现国家的教育强国战略,不以盈利为目的,而通过以贷款的方式帮助最可能多的大学生完成高等教育为目的,从而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 其次,突出对贷款大学生的信用管理,力争同时塑造成为“中国信用银行”。 通过外汇储备注资设立的教育银行也是有资金成本的,要讲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要力争避免重蹈商业助学贷款这些年出现的违约严重的覆辙,使得教育银行的资金可以良性发展,在发展中滚动壮大,支撑越来越多的人享受高等教育。为此,要加强对接受助学贷款的信用管理,把违约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教育银行在贷款的同时,可以为每个申请贷款的学生设立信用档案,以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和密码,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互联网查询该学生的助学贷款偿还情况,同时国家以法规的形式要求企业在教育银行设立以后录用大学生的时候,查询该学生的还贷情况,如果有欠款,在用工合同中应添加代扣助学贷款的条款,同时向教育银行上报所录用的所有学生的身份证号码。教育银行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定期检查,发现有不上报本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的行为和不签订偿还助学贷款条款并按期代扣代交的单位,则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并负连带还款责任。凡是有工商登记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工商户等都纳入该信用管理体系。这样只要该学生在国内工作,有收入,就要还款,除非他自愿失业10到20年,而这种情况不太可能。 第三,同时开展政策性业务和一般商业贷款业务,后者为前者服务。 教育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为了提高收益水平,也可以把适当比例的资金,比如40%,用于正常的商业贷款,以提高收益水平,但是其运作应以安全性为主要考虑,主要贷放给信用好的优质客户,以保证能按时收回本金,同时带来一定的收益,以保证教育基金的流入流出平衡,或者流入大于流出。但是要以助学信贷为主要业务,商业业务只是补充,在保证助学贷款计划顺利完成的基础上,适当开展商业贷款业务。 第四,一次性注资500亿美元外汇储备,形成相当规模的存量资本。 对于设立“中国教育银行”需要动用的外汇储备的规模,我认为可以一次性投入500亿美元,以形成相当的存量水平。这些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最多的年份也不过数十亿元人民币,附加有各种苛刻的条件,想贷的人贷不到,远远满足不了需要。在国家教育银行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其覆盖范围也可以扩大到中等教育贷款和职业教育贷款,并可以适当地支持贫困地区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增长的势头,今年全年净增的外汇储备金额仍有可能突破2000亿美元,所以拿出500亿美元对我国的金融安全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但是这500亿美元相当于4000多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即使只动用一半来进行助学信贷,其资金量是非常充裕的,可以对所有高校中的需要贷款的贫困大学生实现全覆盖。 第五,保持稳定的流量,一方面靠自身的业务收益,另一方面要有财政稳定长期的支持。 教育银行的资金相当于是一种教育基金,作为造福子孙后代的重要基金,理想的情况是该基金可以永远存在,并且不断发展壮大。但作为政策性的银行,尽管有商业性业务作为补充,但是由于助学贷款利率低,管理复杂,坏账率仍会相对较高,其整体收益水平会比较低,在某些时期有可能出现资金总量下降的趋势。随着对助学贷款需求的增加,要求国家在必要的时候通过财政给予支持,保持适当流量的财政资金长期稳定地注入,保持教育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为提高全国人民的整体素质发挥长期的基础性作用。 第六,突出助学贷款的长期性和利率的优惠性,弱化贷款的附加条件。 我觉得一方面要延长贷款还贷的时间期限,比如大学生和研究生每个人可以贷款3~10万元,分10年,最迟不超过20年还清。贷款的利率要低,利息收入原则上能弥补管理费用和抵消正常的坏账即可。贷款要弱化各种限制条件,比如要求有他人担保等条件。教育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发展教育中都遵循美国总统杰费逊的著名教育理念:衡量教育是否造福于社会,主要不是看它造就了多少杰出人物,而是使大多数人能够享受到必要的教育。教育的基本作用,应该是使所有的社会成员能站到同一个起跑线上,得到一个平等的机会。而中国教育中存在的严重不平衡,使得部分社会成员因为家庭经济状况,在未成年前就被摒弃于竞争圈外,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既然是教育产业化、市场化造成了这种不平衡,那么通过设立的教育银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以市场化的方法来矫正这种不平衡。 最后,要重视对“中国教育银行”自身的管理和监督。 国家教育银行的管理层作为者,可能会犯和所有国有企业管理层相同的错误,即道德风险、内部人控制、贪污腐败,这就需要加强监督。无论是教育银行自身成立投资管理团队,还是把一部分资金委托给其他机构代为投资管理,政府或者人大都应该委托会计、审计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对教育银行本身和委托投资机构进行财务、法律方面的监督审核,一旦查出违法违规操作,对其重罚,用追缴的违规资金或者罚金部分对发现问题的监督机构实行重奖。比如揭发出一个贪污犯,可以把追缴回来的非法所得的一半奖励举报人,这样虽然也会造成一定的财富流失,但终究能追回一部分,比全部落入贪污犯手中要好得多,相信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让贪污者惶惶不可终日。 中国教育论文: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中国教育制度的变迁方向 中国教育制度(人力资本生产制度)必然发生变迁。变迁的方向是: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即在国家的控制、指导、调节或准许下,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在教育与培训领域得到逐步发挥和全面贯彻。理由如下: 第一,国家的主导作用具有必要性。在中国,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三位主体,具有完全一致的利益追求和目标函数。由这三位主体构成的“国家”,内部交易成本较低、工作效率较高,功能强大,控制和主导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是在国家的完全控制、指导、调节下发生的。人力资本生产制度变迁,作为经济和社会制度创新工程的一部分,只有在国家的主导下,才可能顺利实现。违背或不顺应国家意志的制度创新活动,现期内,至多是短期内,可能会有“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收益,但用不了多久,创新的边际成本就会高于边际收益,因而不可能持久。 第二,经济和社会制度创新的方向具有决定作用。人力资本生产制度,是社会系统中具有开放性的子系统,主要功能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导致人力资本生产制度发生变迁。变迁过程遵循一定的内在规律,但变迁方向主要决定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在国家的主导下,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发生市场化方向的变迁。竞争机制和价格制度,不仅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得到全面应用,而且广泛作用于教育与培训、科学研究、技术创造、医疗保健、文化繁荣、社会保障、非营利部门和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人力资本生产制度的创新过程已经开始,竞争机制和价格制度正在教育与培训领域逐步实施。 第三,国家与人力资本生产制度的关系具有历史性。在西方国家,现代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主要起源于宗教和非宗教民间组织和个人发起的教育活动。目前,在欧洲和美国、日本等地,非公立教育十分发达,著名高等学府的举办者多数是民间法人而非政府。非公立教育制度的变迁会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但主要取决于民间举办者的决策。与西方国家现代教育的发展史不同,中国现代教育的发展,是在政府主导下的发展。自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清政府创办第一所国立大学——京师大学堂,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这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尽管出现了由教会等民间组织和个人举办的私立教育机构,但从未获得充分的发展机会。处于支配地位的始终是国立教育。 第四,国家与人力资本生产制度的关系具有现实性。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教育基本上处于国有国营状态。改革开放以来,虽然非公立教育有所发展,但公立教育仍然是全国教育制度的绝对主体。国有教育与培训制度的创新,自然必须由所有者主导和参与。事实上,迄今为止所进行的全部教育制度创新活动,无一不是在国家主导下发生的。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中国人力资本生产制度的变迁,只有通过国家主导下的制度创新活动才能够实现。制度变迁的方向,与经济和社会变迁的方向具有一致性。人力资本生产制度发生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变迁,意味着国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改造现存教育与培训制度,以达到优化国有人力资本生产资源(教育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最大化人力资本产出的目的。 中国教育论文:关于带领中青年教师共同研究中国教育史 [论文摘要]我退休十年来,参与承担三项国家规划重点研究项目,与中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共同完成并出版四本著作。研究历代教育业绩,具有文化积累和文化传承价值,也具有现实价值。 [论文关键词]退休;参与;研究项目;心得 退休是人生历程的又一个重要转折时期。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退休似乎有两种形式或含义:一是彻底地退,一退到底,退了后,原职场范围内的事一概不过问,这叫“裸退”;一是从职场上退下来,仍利用自己未竭的资源条件和余热,再放异彩,这叫“半裸退”。如同青年时期人各有志一样,退体之后也是人各有志。有的人可以随性自在地安排每天的活动,或琴棋书画,或垂钓旅游,充分享受自己的人生和家庭温馨;有的人可根据身体情况和兴趣爱好,干点力所能及、有益于社会和身心健康的事儿,因人而异,不必强求。 我退休十年来,除继续给本科生和教育史专业的研究生讲授中国教育史和程朱理学的教育思想,给校内外的研究生评审博士、硕士论文,参与研究生毕业答辩等工作外,还有幸承担和主持三项国家规划重点研究项目,即国家“十五”出版规划重点项目《中国近代教育专题史论丛》中的《中国近代乡村教育史》、国家“十五”出版规划重点工程《中原文化大典》中的《中原教育典》和国家“十五”出版规划重点工程《南宋史研究丛书》中的《南宋教育史》;完成并出版了《中国近代乡村教育史》(苗春德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11月)、《中原文化大典·教育典·官学选士》(苗春德、赵国祥、高培华主编,牛梦琪分卷主编,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4月)、《中原文化大典·教育典·私学书院》(苗春德、赵国祥、高培华主编,赵国权分卷主编,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4月)、《南宋教育史》(苗春德、赵国权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0月)等四本专著。 上述著作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如下: 关于《中国近代乡村教育史》:二十世纪上半叶风靡中华大地的“乡村教育”思潮和实验运动,由于时代和政治等诸多原因,解放后一直被视为禁区,其事迹和资料被尘封多年。本书是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的指导下,从宏观方面对这一运动产生的原因、发展轨迹、经验教训、历史地位以及对当前“三农”问题的启示进行了综合分析,并通过对著名乡村教育流派及其代表人物的个案研究,论述了乡村教育运动发展过程中的共同特征和个性特色。全书在吸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相关的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发了作者的新见解、新观点,是目前研究这一领域中的一部较全面、系统的专著。 关于《中原文化大典·教育典》:本书是对上自远古下迄清末中原大地丰厚和珍贵的教育遗产和资源进行挖掘、梳理和全面整合,向世人展示中原教育的规模和业绩。由于本书规模较大,我们将其分为《官学·选士》、《私学·书院》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册来阐述。这是因为这种大专题所涵盖的内容既相对独立又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例如由官府设立的官学,通常通过“学而优则仕”与国家的选士制度紧密相连;私学与书院性质相近,与选士制度有所疏离,相对独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社会是人类从自然人到社会人转变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这种以横分竖写、纵横结合的大专题形式来叙述教育发展过程与演变,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毛礼锐教授主编的《中国教育史简编》就采用过。这种专题形式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即以大专题为标题,按时间顺序讲一件事情的发展变化,并论述其变化的原因和得失所在,更便于读者阅读,更容易发现其演变规律。当然,这种体裁也有缺点,即在同一历史时期内发生的各种教育事实,不在一起讲;而分别讲各个教育事实时,又都要联系同一历史时代和背景,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在时间背景上作重复的叙述由于时间紧迫,再加上我们的学养和水平有限,这次只出版了前两册。 关于《南宋教育史》:本书是试图对南宋时代的教育作一全方位的考察和梳理。《南宋教育史》共分七章,其基本思路是从宏观和微观相结合人手,把南宋教育置于中国十二世纪经济、政治、文化南移的背景中加以考察,将南宋教育定位于中国古代文化下移或转折中来认识,从而彰显出它在中国教育史上的地位和贡献。具体来说,它对教育制度的研究着力较多,对教育思想的研究也予以足够的关注,特别是对理学思想的形成并最终占居主流地位和爱国思想的凸显及其产生的原因,也予以适当的探讨。这些,在本书中都得到了较充分、新颖的阐释。研究和展现我国历代教育业绩,不仅具有重要的文化积累和文化传承的价值和意义,而且对推动当前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发展我国软实力,促进中华民族的崛起和伟大复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意义。几年来,通过与中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共同研究和编书的经历,我有如下心得感受: 首先,这是时代使然。中国历来有“盛世编史修典”的优良传统。无论是《中国近代教育专题史论丛》,还是《中原文化大典》、《南宋史研究丛书》,都有一个较长时间的酝酿、策划、实施过程。以《中原文化大典》而论,“它创意于‘八五’,策划、论证于‘九五’,设计、实施于‘十五’,完成于‘十一五’。”前后历时差不多二十年。正是改革开放的时代春风驱散了著书、出书的阴霾,打开了学人的文化襟怀和眼界提升了学人、出版人和有识见的领导人的时代责任意识和文化使命意识,为编史修典提供了学术平台组织条件和物质条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改革开放的时代,就不可能有这些丛书、套书的创意因而也就不可能有这些累累问世的成果。这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离不开一个研究团队。一部丛书或套书,少则几本,多则十几本、几十本。这都不是一个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再加上时间限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而需要组成一个临时的专业团队,多学科协同作战,联合攻关。具体到教育史学科,自然也不例外。特别是《中原教育典》这样贯通古今、大型地域性教育史专著,仅主编和分卷主编就有六人之多,参与资料搜集和撰稿者有四十多人次。把这样一个既有本校人员,又有外单位人员,且本校人员中既有教科院、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图书馆等单位的教师、干部以及前后几届教育史、教育学、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专业的研究生组成一个庞大的临时研究团队,应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它不是个专业研究团队,参与者不能脱产,即教师不能停教,干部不能停工,学生不能停学,人人必须在业余和节假日进行研究。所有参与者的认识需要统一和到位,上级的精神需要贯彻和领会,大量的资料需要从浩如烟海的古籍和方志中去挖掘、筛选和核实,上百万字的初稿需要去梳理、编织和修剪,共性的问题需要探讨和界定,主业与副业的扯皮甚至矛盾需要去协调和化解,等等。这一切,无疑增加了研究和推进的难度。尽管在编书过程中大家付出了心血和汗水,但收获和成功的喜悦,也着实令人欣慰。 第三,加深了师生情谊。近年来,对于学校师生关系的诟病屡见报端,这是市场经济在人际关系中的一种折射。我们认为,只要教师对学生以诚相待,以身作则,重塑师生亲密关系不是不可能的。我们在编书过程中,有意在这方面作些尝试和引导。参与上述著作的四十余位师生,大部分教师是我的学生,平时因所在单位和工作性质而接触较少;而二十几位研究生的加入,一方面他们是新生力量,生机勃勃,另一方面他们又是科研新兵,缺乏实战历练和基本功。这一次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接触频繁,交流较多,一起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商谈认识,一起谈论工作和理想,甚至业务上手把手传、帮,生活上互相关爱,因而师生间充溢着尊师重教、敬师爱生的浓浓情谊。由于频繁的接触、交流和沟通,所以,老中青教师间及其与学生间的情谊,比平时有明显改观和荡漾。 第四,提升了团队成员的业务和研究水平。几年来,通过分工合作查阅资料和编撰,基本上把有关的古籍翻检了一遍,摘录和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并按中原官学教育、私学教育、书院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考试和选拔制度、教育人物和文教政策等加以归类和梳理。通过这个完整过程,不仅使中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有了接触原著的机遇和挑战,学会了查找资料的方法和途径,受到了一次正规和严格的科研历练和实战,为他们今后独立进行研究增强了自信心、期待感和成就感。这是其一。其二,通过这次实战和研究成果,不仅为中青年教师晋职提级创造了条件,也为不少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生创造了机会。 第五,有利于提升学校在全国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参与上述国家重点规划研究工程和项目,不仅为学校争得重大科研支撑,彰显了学校的学术资源和实力,而且随着这些研究成果的出版和发行,一定会进一步提升和促进学校在全国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 中国教育论文:张元济在中国教育史上的地位探析 论文关键词:张元济;教育救国论;教科书 论文摘要:张元济(1867—1959)是中国近代活跃在我国出版界、教育界的著名教育活动家,是近代教育救国论的宣传者、近代新教育的推动者、新人才的呵护者、培育者。在社会不断进步,教育得到大力发展的今天,正确认识张元济先生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地位,将有助于出版界正确认识出版对教育的扶助性作用。 张元济(1867—1959)字筱斋,号菊生,浙江海盐人。清光绪壬辰(1892年)考取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后改任刑部主事。张元济于18%年参加,变法失败后被革职“永不叙用”。不久,南下上海至南洋公学译书院。1902年,商务印书馆,历任商务编译所所长、总经理、监理、董事、董事长等职。“昌明教育平生愿,故向书林努力来”,是张元济选定出书出刊办报办学这样的道路的内心写照,在这条理想之路上,张元济无怨无悔,无取无求,直到终老达六十毕生尽瘁文化教育出版事业。 茅盾在《我走过的道路》中说:在中国的新式出版事业中,张菊生(张元济笔者注)确实是开辟草莱的人。他不但是个有远见、有魄力的企业家,同时又是一个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人。他没有留下专门著作,但百袖本二十四史每史有他写的跋,以及所辑《涉园丛刊》各辑的跋,可以概见他于史学、文学都有很高深的修养。笔者认为张元济先生不仅是新式出版事业中开辟草莱的人,而且在新式教育事业中也是一位披荆斩棘者。他在近代新教育战胜旧式教育的过程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中国近代的新式教育事业中,张元济当仁不让是位伟大的教育活动家。他没有骄人的学术巨著传世,但有许多润物细无声的教材滋养着一代代新人;他没有显赫权柄,但他执掌着“一个支配几千万儿童的知识思想的机关”—商务印书馆;他没有一本本教育专著传世,但却留下三四百万字的文稿,让我们从中窥探他的教育主张。更可贵的是他身体力行,把自己的思想深植于心田。事业就是标志,在他出版事业的进程中我们可探索他的教育思想,在他的成功中我们可以领略到他的人格魅力。全面客观地评价张元济先生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地位,对于当前我国出版事业为教育服务及教育自身的发展,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张元济是近代教育救国论的宣传者 清末,中华大地面临被瓜分豆剖的命运,张元济和许多爱国知识分子一样积极提倡教育救国。 18%年,张元济在与其友汪康年的讨论中论述了维新图存的途径有两个,“此时急务以鼓动人心为第一义,贵报已膺此任。其次即为培植人材”,他认为政治维新并不是挽救中国的根本,救亡图存必须从开通风气和培植人才这两方面着手。也就是说张元济将挽救中国的希望寄于教育来培植人才,寄于出版、教育来开通风气。只有在风气大开、人才蔚起的前提下,变法事业才能顺利无阻地推进,国家才有希望。张元济强调教育应充分发挥其改造社会、拯救国家的社会功能;换言之,在当时的中国,教育必须为解决“救亡图存”这个时代所提出的最迫切的课题服务。从中国近代思想史、教育史上来看,虽不能说张元济是“教育救国论”的首创者,却完全有理由认为是张元济终身是一位坚定不渝的“教育救国论”的提倡者、宣传者、实践者。在南洋公学译书院时他之所以积极出版严复译西方著作,是因为严复第一次赋予这种在中国近代影响深远的社会思潮以哲学的内涵及方法论上的依据。严复译作中无不闪现着其本人经过哲学和方法论思辨后的“教育救国论”思想,故张元济一直倾力出版严复译作,积极宣传“教育救国论”。如果把翻译、出版一部学术经典之作比喻为建造一座大厦,那么张元济无疑也是一位颇具匠心的“建筑师”。 张元济是近代新教育的推动者 1.出版《最新教科书》为新教育的发展提供蓝本 1901年,清王朝实行所谓的新政,颁布兴学诏书,设立了不少新式学堂,普通教育逐渐兴起,中小学校出现并迅速增多。张元济认为清末新式学堂的出现,只是近代中国教育改革初见端倪,并不意味着一种真正意义的近代新教育已经出现。因为在那些所谓的新式学堂,绝大多数所使用的教材无非两种,一是教会所编,目的在于推行宗教,讲授不合我国国情的事。一是当时书坊所卖,不合教育原理,大都胎脱于旧时学塾读物,以儒家经典一统天下,难以适应新式教育的发展,这类教材内容空疏无用,而且形式与结构也极不科学,严重脱离学生实际。张元济认识到新式教育呼唤新式教材,否则新教育将无法落到实处,不过是一句动人的口号而已。因此,编写一套适应当时中国社会情势需要的、具有真正“近代意义”的新教材,成了当时中国教育改革的关键。可贵的是当纯教育中人还在坐而论道时,张元济就已立即付之实施,邀友蔡元培任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采取个人承包的办法编辑新式教科书。编译所编辑教科书采用合议制,依据发展普通教育,编辑初小和高小的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格致等教科书,每学期一册,并根据课本另外编写教授法。全套教科书定名为《最新教科书》。这套教材已经涉及到许多新学科,这些新学科在中国还是第一次成为新教育的课程,如历史、地理、国文、算术等,初步涉及到了中国近代教科书的基本框架,从革新课程内容的角度推进了新式教育的健康发展。为新式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蓝本。 1903年发行的《最新教科书》,以合理可行的编写原则为指导,注意到儿童的心理特征,注重直观形象,按学制年限编排,循序渐进,用以引起儿童的学习兴趣。而且,这套教科书照顾到知识的逻辑顺序,并在一定程度上摒弃了传统教材中的封建陈腐及不合时代的东西,注重儿童生活实际、民生日用,讲求新文化,宣扬新的伦理观念。《最新教科书》所体现出的这些编辑方针说明张元济已力图摆脱旧式教育忽视、抹煞对人的理性发展功能的影响,而是把教育视为一种发展人的理性的事业来对待。“只要用历史主义的观点看问题,就应该肯定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突破。”在推动新式教育战胜旧式教育的斗争中,张元济为中国近代独立的、科学的、符合教育学原理的教科书的编写指明了方面。从而确立了新教育理念在教科书领域的地位。 2.不断推动教材革新推动新教育的发展 20世纪初叶的中国风云突变,政权更迭频繁,时代变化迅速,常常是教科书本身尚未成型固定,而时代却变幻了。这就逼使张元济必须不断适应这种新的变化,抓住教育改革的新动向,以适应新式教育发展的需要,推动新教育战胜旧教育,使出版顺应时代、顺应教育的潮流,并适时引领潮流。正如庄俞所说:“学制修改一次,教材跟着变更一次,往往一部还未出全,又要赶编第二部,我馆对于此点向来是很注意很敏捷的。”商务在推出了第一批近代教材后,根据时代之需陆续推进,即有清末的“最新教科书”、辛亥时期的“共和教科书”、学制改革时期的“新学制教科书”,国民革命时期的“新时代教科书”,体现新课程标准的“基本教科书”。 当然,张元济在教科书出版中也有应变不及时的时候。如在辛亥革命前后,由于对政治形势的预料不及,没有能够及时预备适合共和民国宗旨的教科书,结果在民初的教科书出版竞争中极为被动,同时也造就了商务印书馆的强劲对手—中华书局的崛起。但张元济领导商务印书馆很快调整出版方针,力求紧跟时代潮流,并在以后的教科书出版中长期处于执手牛耳地位。 面对风云变幻的政局,当纯教育中人还在不断探讨、争论之时,商务已根据学制的变革和国家教育新的方针,适时地调整教材的编写方向。出版了顺应、体现教育潮流的教科书。从而推动新式教育不断发展。在旧教育与新教育对垒的关键时刻,能否编辑出版适时适用的教材,不仅成了社会急需,也成了“方兴未艾的近代教育事业能否取胜于旧教育的关键之一”。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张元济主持编纂的一套套教科书对于近代教育战胜旧教育,对于新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推动、扶助作用。不断推陈出新的教科书使近代教科书日臻完备,而教科书完备之时,也就是近代教育形成之日。 另外,张元济先生对学术活动的关注,尤其是对学术活动的资助、对学术成果的及时汇编出版等,加快了前沿知识的传播,对中国近代教育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 张元济是新人才的呵护者、培育者 张元济重视人才,广招人才、重用人才,商务印书馆成为一个著名的“育才馆”。张元济是一位慧眼识人才的伯乐。由于张元济海纳百川的胸襟,识才、爱才之心使分属不同思想流派的学者、专家,将多元化的思潮涌人商务,并由商务波及全国,促进中国各领域的学术发展,促进中国教育的大发展,促进中国科学文化的大发展。此时的商务与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学相近,“兼容并包”。商务编译所因此而“成了各方面知识分子汇集的中心”在这个“育才馆”中张元济积极呵护、培育人才,如茅盾由一名北京大学预科毕业生成长为新文学的领头羊;杨贤江由一名商务印书馆函授学校英文科学生成为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先驱者;胡愈之由一名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的练习生成长为新中国《光明日报》总编辑、出版总署署长。他们的成长、成才历程离不开张元济先生的倾力提携、大胆提拔。 当今出版界面临的机会与责任与当初张元济先生面临的情况相似。2001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纲要》的出台意味着过去国家推行“一纲一本”、人教版惟我独尊的时代的结束,标志着开始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以形成“一纲多本”、学校自主选择的格局。这种格局与张元济先生所面临的新式学堂兴起,给教科书的编写与出版有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的情形是相似的。当前出版界应认清形势、明确自身职责、抓住机遇认真编写出最能代表新课标的教材,为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为提高国民素质作贡献。故出版界不能仅仅将编写出版新标准教材作为一个商机来对待,而是把其放在提高民族素质、振兴民族教育、落实新课标的高度来从事教科书的编写出版。正如当年张元济主持编写《最新教科书》的初衷一样,情系教育,而非情系金钱。充分认识到当前正是教育改革深人进行之时,新的教育理念与应试教育的理念正处于胶持阶段,此时编辑出版体现新课标精神的教材尤为重要。 当今出版社首要任务是像张元济先生学习广纳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编写队伍。这支队伍至少应包括三类人:一是,“大师”。出版社应具有海纳百川的气度,吸引、鼓励像蔡元培、张元济一样的“大师”们参与教科书的编写。二是,有教育实践、懂得教育原理的教师。教科书的编辑队伍中不能没有一线的教师。因为他们最了解儿童与教学,最有发言权。倘若对于什么是“教科书”,什么是“新型的教科书”都不甚了解,即便“资格”再老、“知名度”再高,也是不合格的。三是有持教育出版观的出版家。持教育出版观的编者们是一批急教育之所急,把出版和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出版人。他们以爱国为出发点,以教育与出版为职志,通过办教育,搞出版,不断摸索符合新课标精神的教科书的内在规律,从而引发一场悄无声息的教育革新,把教育与出版融成一体,以出版和教育为两个轮子,开出一条“科教兴国”之路,推动着时代的前进。 中国教育论文:一个文献综述及其政策含义 【摘要】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中国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的文献回顾,揭示教育与收入、收入分配及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及其政策含义。首先说明了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的意义与方法,然后依次概述了中国教育收益率的基本特征、从制度和技术角度对教育收益率估计值的解释、计量方法的改进对估算教育收益率的影响、转型期中国教育收益率的特点以及教育收益率的变化特征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最后做了简单的评述。 【关键词】教育收益率 明瑟收入函数 劳动力市场 收入 中国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一个文献综述及其政策含义 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中国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的文献回顾,揭示教育与收入、收入分配及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自从人力资本理论以来,对教育与收入关系的研究文献汗牛充栋,对中国的研究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亦是如此,并有多个视角,而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教育个人收益率的研究占据了一个重要位置。本文以下的内容首先说明了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的意义与方法,然后依次概述了中国教育收益率的基本特征、从制度和技术角度对教育收益率估计值的解释、计量方法的改进对估算教育收益率的影响、与转型期有关的中国教育收益率的特点以及教育收益率的变化特征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最后做了简单的评述。 一、教育个人收益率研究的意义与方法 教育收益率研究的是教育作为一项个人(以及家庭)和社会(政府公共支出)投资的收益率的大小,可以分为个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前者。自从上个世纪50、60年代的人力资本理论以来,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就非常重要。由于人力资本理论确立了把教育看作一项投资的基本理论模型,因而成为估算教育收益率的理论基础。一般认为,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有如下意义: 首先,教育收益率是评价教育生产力的一个有用的指数,它试图回答的是:社会和个体是否应该在教育上投入资源?也就是说,教育收益率既可以作为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投入到教育中资源的判断标准,提供资源配置效率的信息,又可以激励个人和政府投资于教育。如通过比较教育的收益率与物质资本投资的收益率,就可以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教育上投资的多寡;再如根据大部分研究发现的教育收益率较高的值,这样可以激励个人和政府把更多的资源投资于教育。 其次,通过对不同群体、不同教育水平收益率的研究,可以判断教育内部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包括男性和女性、农村和城镇、以及各级各类教育上资源分配的合理性问题。 第三,在教育上的支出作为一项投资,要求取得相应的收益,而收益的高低能够反映出教育投资对收入分配的作用、以及劳动力配置效率的高低。因此,了解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有助于分析检讨收入政策、教育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得失。 第四,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还有着重要的政策意义(Psacharopoulos等,2002)。这一领域的研究可用于指导教育体制和财政改革的宏观政策制定,这方面的例子如英国和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财政改革。此外,具有创新的应用领域是用来评估一些特殊的项目。这方面的例子如印度尼西亚的“学校建设”项目、印度的“黑板”项目、以及埃塞俄比亚的“主要部门投资”项目。同时,根据教育收益率的研究,政府在公共政策设计上即要激励个体提高人力资本上的投资,又要注意保证和资助低收入家庭的投资。 最后,研究教育收益率对于象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又有着特殊的意义。众多的研究者将教育收益率作为判断中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经济转型程度的一个指标。如Appleton等(2002)通过对不同群体的教育收益率的比较以判断中国城镇地区是否已形成了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赖德胜(2001)认为用教育收益率可以判断劳动力市场体制分割状况;Zhao Zhou(2001)则认为教育收益率的研究提供了考察转型期间资源配置以及认识社会制度改革程度的一个工具。 对教育个人收益率的研究依赖微观数据。根据已有的文献,研究教育收益率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明瑟收入函数(Mincerian earnings equation,称为明瑟收益率)和基于精确法(Elaborate Method)的内部收益率。此外,根据农村家庭的特点,研究农村教育收益率的学者又发展了一种方法:生产函数法(Jamison Gaag, 1987)。由于精确法的应用依赖于教育成本与收益的准确数据,而现实中这些数据又难以获得或难以估算,此外,生产函数法是应用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村地区的特殊方法,因而,应用精确法和生产函数法研究中国教育收益率的文献还很有限,绝大部分研究应用了明瑟收入函数。本文以下的内容也以这种方法的介绍和文献研究为主。 明瑟收入函数是由经济学家明瑟(Mincer, 1974)根据人力资本理论推导出的研究收入决定的函数,该模型包括两个基本的变量:教育和工作经历及其平方,实证模型中教育变量的系数就是教育的个人收益率(明瑟收益率),其含义为多接受一年教育(不考虑教育水平)可引起的收入增加的比率。如果把基本收入函数中的连续变量——学校教育年限(S)分成一系列教育水平虚拟变量,就可以根据这些虚拟变量系数的比较确定不同水平教育的收益率。由此可见,明瑟收入函数其实是一个研究收入决定的模型,因而,研究者通常根据自己的研究目的,在模型中加入其他变量,如性别、地区、部门等。该函数包含了两个基本的经济概念:(1)它是一个劳动力定价模型或享乐主义(hedonic)工资方程,揭示了教育和工作经历这些具有生产力特性的要素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报酬;(2)它代表了教育的收益率,可以与市场利率进行比较,从而决定人力资本的最佳投资水平(Heckman, et al, 2003)。 对明瑟函数有众多的评论,如Psacharopoulos, 1994; Schultz, 1988; Strauss Thomas, 1995; Card, 1999;赖德胜,2001;Heckman, et al, 2003;等等。虽然后来的学者对此种方法多有批评,然而,由于这种方法简单容易,成为研究者使用最多的方法(Psacharopoulos, 1994)。 二、中国教育个人收益率的基本特征 从所能看到的文献来看,最早的对中国教育收益率的研究应该是Jamison Gaag在1987年发表的文章。初期的研究样本数量及所覆盖的区域都很有限,往往仅是某个城市或县的样本。而且在这些模型中,往往假设样本是同质的,模型比较简单。在后来的研究中,样本量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直至全国性的样本,模型中也加入了更多的控制变量,并且考虑了样本的异质性,如按样本的不同属性分别计算了其收益率,并进行比较。这些属性除去性别外,还包括了不同时间、地区、城镇样本工作单位属性、就业属性、时间、年龄等。下面概况了研究的主要结果。 1. 城镇与农村的比较 由于中国劳动力市场明显的二元体制,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区分了农村与城镇。对这两类样本是根据户口属性来定义的,而不管其在城镇还是农村工作。从计算的结果看,在城镇地区,最低的值为0.75%(邵利玲,1994),最高值为11.5%(Zhang Zhao, 2002),应用1995年以前数据的绝大部分研究计算的收益率在6%以下;在农村,最低值为0.7%(Gregory Meng, 1995; Li Urmanbetova, 2002),最高值为6.4%(Brauw, et al, 2002),绝大部分研究的收益率在5%以下。 可以看出,农村个体的教育收益率要明显的低于城镇居民,这从同时含有农村和城镇居民样本的研究中可以更加明显的看出这一点。如李实和李文彬(1994)用1988年全国数据的估计表明,城市个体收益率比农村个体高出近2个百分点,而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李春玲,2003),2001年两者的差距达到了7个百分点,说明这一差距有随时间逐渐扩大的趋势。 城镇和农村的教育收益率差异的另一个特点是,在教育和工作经历这两个变量对收入决定的解释力上,农村的模型要明显低于城镇模型。大部分的研究发现农村雇佣劳动者总收入差异中不足10%是由教育和工作经历这两个因素造成的,而城镇样本大多在20%以上。这一结果再次验证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二元体制特征,以及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远远落后于城镇劳动力市场。 2. 收益递减还是递增? 根据新古典经济理论中投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教育投资也应表现出相似的特点。事实上,对世界其他国家的研究也验证了这一规律(Psacharopoulos, 1994),即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教育收益率表现出下降的趋势。然而,对中国的研究出现了相反的结果。一个证据是,众多研究发现教育收益率从高到低依次是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李实和李文彬,1994;Wei, et al, 1999; 邵利玲,1994;Xie Hannum, 1996;等)。另一个证据是把样本按某一教育程度作为分界点,分别估计在这一点之上和之下个体的教育收益率,结果发现分界点之上的个体的收益率要高于之下的个体。如Brauw Rozelle(2002)以及Maurer-Fazio Dinh(2002)的研究都发现,小学或高中以上个体的教育年数的系数都高于小学或高中以下个体的系数;诸建芳等(1995)的研究表明,代表着中低等教育的基础教育收益率为1.8%,代表着中高等教育的专业教育的收益率为3.0%;Li(2003)的研究也发现,中国的教育收益率尽管平均水平比较低,然而大学教育的收益却要高于高中以前教育的收益率。Benjamin等人(2000)认为,在中国,教育收益率之所以出现递增,是由接受高层次教育(高等教育)的个体比例较少造成的,其后果是,由于高层次的教育仅有少数人获得,而教育收益率又递增,这样会加大收入差距。同时,收益递增的原因可能与中国政府在高层次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上对个人的大量补贴有关。 3. 随时间的变化趋势 在城镇地区,教育收益率随时间表现出明显提高的趋势。如Zhao Zhou(2001)的研究估算的1978年的收益率为2.8%,相应的应用80年代中后期的数据计算的值达到4%,而90年代后的研究到5%以上;Zhang Zhao(2002)应用了1988-1999年各年的全国数据更明显的表现出这一规律,如1988、1994和1999年这三年的收益率分别为4.7%、7.8%和11.5%。此外,城镇教育收益率随时间的增长还表现为这样一个特点:在1993-94年是变化最大的时期,93年以前的教育收益率缓慢增长,到94年迅速提高,之后又缓慢增长。在农村地区,由于收益率的值较低,随时间的提高趋势比较平缓,变化程度远远低于城镇地区。 4. 教育收益率的性别差异 在众多的研究中,男性的教育收益率要低于女性,唯一的例外是Maurer-Fazio Dinh(2002)的研究结果。而且两者的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扩大的趋势,如于学军(2000)的研究发现,1986年男女收益率的差异为2个百分点,而到1994年这一差距扩大到3个百分点以上。Zhang Zhao(2002)的研究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男女教育收益率的差距先是略有减小,后又在逐渐扩大,这一差异从1988年的2.9%,到1992最低的2.4%,再到1999年差距最大的5.8%。女性较高的收益率为倾向于女性教育投资的政策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文献中对教育收益率性别差异的解释有多种,一种解释认为女性职工上学的机会成本低于男性,从而只考虑机会成本而不考虑直接成本的明瑟收益率会使女性比男性高(赖德胜,2001)。另一种解释则基于两者劳动时间参与上的差距,即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要低于男性,而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女性的能力要高于呆在家庭中的女性,而男性就没有表现这一特征,从计量方法上讲,在估计明瑟收益率时,忽略能力因素会高估教育收益率(见下文的解释),因而女性的收益率会高于男性(Zhang Zhao, 2002)。还有一种解释是女性样本中高一级教育水平的个体收入与低一级教育水平的之间的相对差距要高于男性(杜育红、孙志军,2003)。 5. 不同部门的教育收益率 在现实中,不同经济部门劳动力市场中收入的决定因素不同,这会造成教育收益率的差异。几乎所有的研究发现,在不同所有制结构部门中,一般是国有部门和公共部门的教育收益率都要低于私人部门。由于国有部门和公共部门的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要低于私人部门,因而,市场化程度高的部门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市场化程度低的部门。这反映了不同部门中对教育回报的差异,也反映了教育的生产力效应发挥的程度上的差异(杜育红、孙志军,2003)。 6. 个体的其他属性对教育收益率的影响 文献中关注的个体属性除去上面提到的性别外,还有年龄、工龄、户口、找到工作的方式、就业属性等。研究发现,年青人和工龄较短的个体的收益率高于年长者和工龄较长的个体(Maurer-Fazio, 1999; Li Luo, 2002; Zhang Zhao, 2002),通过竞争的方式(市场)找到工作的个体教育收益率高于通过(政府)“安排”的方式的个体(Meng,1995;Maurer-Fazio Dinh, 2002)。若按户口和就业经历划分,那些一直有工作(未“下岗”)的个体的收益率最高,其次是下岗后又找到工作的个体,最低的是下岗后仍未有正式工作的个体;城镇居民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城镇中农民工的收益率,另外,下过岗又找到工作的个体现在的收益率高于下岗前的收益率(Maurer-Fazio Dinh, 2002;Appleton, et al. 2002)。对于户口因素对教育收益率的影响也有相反的例证,如Appleton等人(2002)根据对1999年全国的城市中的数据研究发现,城市中两类群体(城镇居民和农民工)的教育收益率已经相差不大(前者为6%,后者为5.6%),并由此判断中国城市的已经初步形成了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 7. 地区差异 中国教育收益率的地区差距也比较明显,有的研究发现东部地区的教育收益率最低,而西部的最高,也有的研究发现中部地区的最高。但是总体的特点是西部地区的教育收益率起码不低于东部地区,这为加强向西部地区的教育投资的政策提供了坚实的证据。 8. 国际比较 中国的教育收益率在世界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根据Psacharopoulos等人(2002)的研究,90年代中后期世界平均的明瑟教育收益率为9.7%,其中亚洲国家的平均水平为9.9%,OECD国家为7.5%。以此比较来看,中国城镇地区的教育收益率在90年代中后期以前的要低于世界及亚洲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并且时间越往前,收益率越低;到2000年前后,这一数值开始接近并超过了世界及其他地区的平均水平。中国农村地区的教育收益率则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三、对较低的教育收益率的解释:制度因素与生产技术条件 如上述,应用90年代中后期以前的数据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都得到了比较低的值,尤其在农村更是如此,甚至有研究认为教育在中国农村中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Zhao, 1997)。我们还不能怀疑数据的可靠性,因为,大部分研究使用了国家统计局协助下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抽样调查数据。这些结果的一个隐含的政策意义就是,中国以往的教育投资的低水平是合理的,而且维持这样低水平的投资水平也是合理的,应该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收益率更高的部门去。事实真是如此吗? 近些年来,许多研究者从两个视角专门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解释,一个视角是基于对劳动力市场的一些制度特征的分析,另一个是从计量方法上做出的解释。这一部分主要讨论前者。 制度因素对教育收益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劳动分配体制和劳动力市场分割体制。劳动分配效率的低下和由于体制分割造成的劳动力市场的非竞争性和非流动性都会对劳动者的生产力产生负面影响,这样,受过教育的个体的生产力无法充分发挥,或者是其所得报酬低于所创造的边际产品的价值,必然会降低教育的收益率。 从这一角度出发,早期的一些研究侧重于从理论上的解释,并没有实证检验。如Knight Song(1991)认为较低的教育私人收益率与刚性的工资体制有关。李实和李文彬(1994)把较低的收益率归结为城市的工资体制。邬剑军和潘春燕(1998)的理论分析也认为,中国城镇的企业工资体制是基本不反映劳动者教育程度的差别的,这是中国个人教育投资回报率严重偏低的主要原因。赖德胜(2001)的研究强调的是劳动力市场分割体制造成的诸多问题。他认为,劳动力初始配置的行政化和非竞争性、劳动力的非流动性都会抑制配置能力和生产能力的发挥,从而都会造成教育收益率的低下。 另外的一些研究则对制度因素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Fleisher Wang(2002)通过比较中国企业中的生产工人和技术管理人员的边际产品价值与实际所得报酬,发现技术管理人员的边际产品价值要远远高于生产工人,而两者的实际所得报酬则相差不大,由于技术管理人员的教育水平较高,而生产工人的较低,这样,较高教育水平与较低教育水平的个体的边际产品价值之间的比例要高于两者所得报酬或收入的比例,同时,劳动力市场上还存在着体制分割与限制劳动力流动的政策,这些都解释了较低的教育收益率。 如前述,文献中对中国农村教育收益率的估计值更低,这引起了更多的研究者的兴趣。 Zhao(1997)认为,传统的估计方法由于忽视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即由政府政策造成的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这一体制因素,因而低估了教育的收益率,特别是由于中国在城乡之间存在着持久的收入差距,如果教育有助于农村个体克服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障碍,在明瑟收入函数中就不会捕捉到农村居民的教育水平的这一影响。以此为出发点,Zhao通过把劳动力市场分割因素引入到模型中,研究了在农业就业和非农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收入,并估计了教育的收益率(称为“迁移”收益率),结果发现,1979年的教育的迁移收益率为8.3%,而1985年的为4.3%,这一结果要远远高于同期其他研究结果。 李实和李文彬(1994)从农村要素市场的特点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由于农民几乎无法自主决定在大部分土地上种什么作物甚至种几样作物,多数出售的产品以低于市场出清的价格,通过国家控制的销售系统进入市场,土地、化肥和劳动力投入通常是由行政手段而不是由市场决定的,所以,正式教育在确定投入-产出最佳结合方面作用不大。 关于教育在农村中的作用,Schultz(1964)早就指出,在传统农业中,农民没有应用技术的经济激励,许多农业技术会丢失,对农村劳动者的教育水平就没有什么要求,教育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Rosenzweig(1995)进一步指出,教育投资并不是万能的,其收益率依赖于技术革新以及市场和政治体制的改革。笔者把这一理论应用到解释中国西部农村中教育的作用,认为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占主导地位是造成家庭生产函数中教育的系数为负值的主要原因(孙志军,2002)。 上述解释对教育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关系是合适的,然而,大多数教育收益率的估计采用从事非农劳务性活动的农村个体。对城镇居民和城镇农民工教育收益率的比较已经说明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二元体制是造成农村工资收入者较低教育收益率的原因。一些研究进一步从雇佣了许多农村个体的乡镇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农村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不平衡提出了解释。Li Urmanbetova(2002)通过对农村乡镇企业为主的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的决定及教育的收益的研究认为,在这样一个劳动力市场上,由于乡镇企业数量较少以及经济规模较小,劳动力相对过剩,因而在劳动力市场上形成了买方市场。这样,劳动者在与雇佣单位确定工资报酬上就存在着劣势,工人很难按其边际生产力取得相应的报酬,在农村中的企业中,教育在工资结构中基本上是不起作用的。然而,即使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不平衡是真实的,如果受过较高教育的劳动力生产力更高的话,他们也能得到较高的工资。这样,较低的教育收益率还暗含了其他解释。这其中农村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原始与落后就是一个因素,在这些企业中,教育根本就是不重要的,相反,工作经验可能是一个决定工资的重要因素。 从上述研究中可以看出,中国教育收益率的低下不是由于教育投资本身的原因造成的,而是由于教育的生产力效应的发挥所需的制度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造成的。这种解释其实植根于这样一个假设,即作为一项资产的人力资本,如同物质资产一样,其回报需要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在受到充分的保护时,人力资本的收益率才能真实的反映出来,也即教育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教育收益率的提高相应的会带来教育生产力效应的发挥,因而上述解释的政策意义就是,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将会提高教育的收益率,进而提高教育的生产力效应。而对于农村地区,提升农业生产和乡镇企业的生产的技术条件也会起到相应的效果。 四、计量方法对估算教育收益率的影响 计量方法对估算明瑟收益率的影响主要是指测量方法的缺陷造成的估计的值偏离真实值。其依据是,由于基本的明瑟收入函数是用OLS估计的,这样,从计量经济学的角度看,由于解释变量的复杂性和样本的选择问题而造成的偏差(bias)都会削弱这一估计方法的有效性,这会使得估计的教育收益率与真实值有较大的差距。对中国的研究绝大部分使用了该方法,这样,OLS估计本身的问题和较低的估计值使得一些研究者从计量方法上考察对教育收益率估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一些研究者认为,中国的教育收益率之所以出现较低的值,可能是方法上的原因造成的。 计量方法对明瑟收益率的影响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与样本选择有关的样本偏差问题,第二类是与明瑟收入函数自身的缺点有关,第三类是变量的测量误差。 1. 样本偏差 样本偏差包括样本缺乏代表性以及截取样本(Censored Sample)问题。没有代表性的样本会使收入和教育之间的测量关系变得更为模糊(Brauw Rozelle, 2002)。这在许多文献中都出现了这一问题,如一些研究的样本仅限于经济中某个部门(如,Meng, 1996; Gregory Meng, 1995; Ho et al., 2001),这显然是没有代表性的。Becker (1964)曾警告说,如果仅仅是用一特定的样本估计教育的收益率,其值将会是比较低的。 截取样本主要是指一些样本的被解释变量的信息无法被观测到,这部分样本在估计时被简单的排除在外。比如我们研究城镇个体的教育收益率,我们知道的是那些有工作个体的实际工资,但是不知道没有工作的个体的工资(“保留工资”)。这一问题更多的体现在农村教育收益率的估计上。由于农村个体的生产活动方式有多种选择,他/她们的“保留工资”更难以观测到,而大部分研究使用的是仅有工资收入(或劳务收入)的样本。在这两个例子中,因变量(工资收入)是被截取的:没有这部分样本的因变量的信息。样本选择偏差会使估计模型是有偏的。而且,截取样本偏差更可能高估教育的收益率。这一点也成为解释女性教育收益率高于男性的原因。针对这一问题,研究者通常采用Heckman(1979)提出的标准步骤来纠正这一偏差。 2. 明瑟收入函数的缺点 明瑟收入函数自身的缺点有多种,这些缺点多是忽略了模型中的一些变量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些变量主要包括能力因素和学校质量因素。在估计模型中忽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有偏估计称为能力偏差(ability bias)。一般认为,个体的能力往往是天生的,天生能力的差异会导致个体受教育水平的不同,两者的关系是,能力越强,则教育水平越高,因而传统的方法从理论上会高估教育的收益率。忽略学校质量因素对个体教育水平的影响也会造成有偏的估计。这里的关系是,学校质量与个体教育水平是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那些进入质量比较高的学校的个体的教育水平要高于质量低的学校的个体,因而,忽略学校质量因素也会高估教育的收益率。此外,传统的明瑟收入函数还忽略了教育与收入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如果某级教育(如初中)后的收益率高于该级教育以前的收益率,那么结果会被低估。 克服能力偏差的影响的方法是在模型中直接加入能力的变量(Proxy Variable)或在计量模型上用工具变量法(IV),这些变量通常是些家庭背景变量,如父母教育、兄弟姐妹的教育等。 3. 测量误差 测量误差会低估教育的收益率。它首先表现在对因变量的测量上。传统的明瑟收入函数中的因变量是指个体的收入,然而,它却未指明收入的衡量单位。一般认为,对收入的衡量根据时间单位可分为小时工资率、日工资、月收入和年收入。由于精确度不同,因而采用不同的衡量单位会得到不同估计结果。特别是一些研究认为,教育程度低的人比教育程度高的人每天以小时计的工作的时间可能更长,这样,相对于小时工资率而言,因变量中采用日工资、月收入或年收入都会低估教育收益率,原因是小时工资不会受个体每天或每月中决定工作多少小时的影响。此外,由于中国的经验比较复杂,个体的收入由于有多种来源,如正式收入、非正式收入、实物等,这都会对测量个体收入的精确性产生影响,从而会影响教育收益率的估计值。 测量误差的另一个方面表现在教育变量的测量上。在多数研究使用的数据中,教育年数是根据个体报告的教育程度结合中国的学制进行估计的,而并没有准确的报告受过多少年教育的数据,这样由于相同教育程度的个体,教育年限可能会不同,因而就会产生测量误差问题。文献中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办法来准确的解决这一问题。 4. 研究结果 究竟上述各类测量偏差对估计教育收益率的真实值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近几年来的一些文献对此做了实证检验。 前面提到,对样本选择偏差问题的解决主要是用Heckman提供的标准步骤,即首先用probit模型估计一个劳动参与方程,然后计算出逆Mills比率,最后将这一比率纳入到收入方程中。Zhang等人(2002)把这一方法应用到估计农村个体的收入方程中,结果发现,教育的系数变得不显著且为负值,不过他们的模型中还加入了教育年限的平方。朱农(2003)的研究方法与此相类似,但是结果却有很大的差异,他的研究结果表明,教育年限在参与方程和收入方程中都取得比较高的值。 Brauw Rozelle(2002)对标准的明瑟函数做了一些修改,他们首先在收入方程中使用了Mills比率,因变量采用小时工资率,结果得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教育收益率(6.4%),这一结果在所有应用农村样本估算的教育收益率中值是最高的。为了进行对比,他们还分别采用其他一些研究使用的方法对数据进行了重新估计,并与他们的方法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前者的教育收益率平均为3.8%,而后者平均为6%,这为计量方法对教育收益率的影响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此外,Brauw Rozelle还选择了35岁以下的样本,把学校质量因素和能力的变量纳入收入方程(能力偏差),结果发现,没有这些变量的方程中教育的系数要比有这些变量的系数高1个百分点,说明能力偏差可能有微弱的影响。此外,为了考察教育与收入的非线性关系,他们还把样本分成小学程度以上和以下两类,结果发现小学程度以下样本的教育收益率要低于小学以下。在Maurer-Fazio Dinh(2002)研究中也发现了相似的结果,说明若忽略教育与收入的非线性关系,会低估教育的收益率。 Li Luo(2002)的研究重点考察了测量误差和能力偏差的影响,并对两者的效应做了对比。他们应用的方法是工具变量法,结果发现,用OLS估计的明瑟收益率要显著的低于用工具变量估计的收益率,之所以会这样,原因在于测量误差(会低估收益率)的影响要大于能力偏差(会高估收益率)的影响。在Li(2003)的研究中,以年收入为因变量的教育收益率比以小时为因变量的约低1个百分点左右。然而,在Li Urmanbetova(2002)研究中,却没有发现以上这些偏差对估计农村教育收益率显著的影响。这说明,对计量方法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的影响还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尽管如此,从以上研究来看,测量误差的存在可能是导致中国农村教育收益率比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经济转型与教育收益率 从事经济转型与教育收益之间关系研究的学者关注的问题是,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教育与收入之间的关系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或者教育的收益率是否会提高?这种变化的内在机制是什么? 对这一关系研究的基本假设来自于Nee(1989,1991,1996)的市场转型理论,Nee指出,经济转型过程基本的变化既包括了更多的社会财富从再分配者(政府)向生产者的转移,也包括机会结构和激励机制的变化,同时,不断强大的私营和混合经济部门与企业家创造了新的机会结构,在这个结构中,经济活动逐渐的通过市场机制调节,政府的控制则逐渐弱化。在教育与收入关系上,这一理论一个流行的假设是,市场改革越深入,人力资本(教育和经验)就越重要,同样,越直接地参与市场经济,人力资本也就越重要(Bian Logan, 1996)。Xie Hannum(1996)以及Zhao Zhou(2001)根据转型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把这一假设概况成以下四个有待验证的基本假设: 假设1:在转型过程中,由于市场机制更直接有利于“直接生产者而不是再分配者”,生产力高的人将得到更高的回报,而教育是生产力最好的指标之一,这样,经济转型将提高教育的回报率。 假设2:市场转型理论预言,象政治资本等这些非市场因素相对于人力资本在收入决定中的作用会下降。如果两者是相互依存的话,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都会随时间的变化对经济报酬有着持久和显著的影响。 假设3:市场转型理论认为,那些更为市场化的职业和组织中的教育收益率将会提高。 假设4:在非国有经济部门中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国有经济部门,并且国有经济部门中的教育收益率也会提高。 经济转型一方面是一个制度不断变化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经济增长的过程,基于此,许多研究者应用时间序列数据对上述假设进行了实证检验。 Xie Hannum(1996)的研究首先发现了相反的情况。通过建立地区异质性模型,他们比较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各地区的教育收益率,结果发现在经济增长较快的城市里,并没有发现较高的教育收益率,对此的解释是中国城市地区还缺乏真正的劳动力市场。然而,他们数据的年份是1988年,因而这一结论推论到以后还有一定的限制。事实上,就如上文中对教育收益率随时间的变化特点的描述中那样,此后的多数研究都验证了转型理论的基本假设。 Meng(1995)的研究就认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技术变革,教育在决定生产力方面的作用会越来越明显,因而决定工资差异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大。Wei等人(1999)研究结果支持了市场化改革程度较深的地区的收益率越高,教育与收入的关系越强的假设。Zhao Zhou(2001)详细的分析了制度变迁与教育收益率之间的关系,认为,在改革期间,教育收益率确实在稳步的提高,特别是在市场机制作用更强的非国有经济部门教育的收益率更高。Li(2003)把样本分为三类,分别是1980年以前参加工作者、1980-87年参加工作者、1988-95年参加工作者,结果发现这三类样本的收益率依次递增,说明了中国转型过程中教育收益率在不断的提高。 应用农村样本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也证实了转型理论的假设。Li Zhang(1998)的研究说明了制度特点对教育收益率的影响。他们应用1978年和1990年两个省农村的数据,分析了农村改革前生产队制度下与改革后的农村教育收益率的差异,结果发现,改革后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生产队制度下的收益率,对此他们的解释是,由于1977年和1990年样本地区的农业生产技术条件相似,其他社会经济条件背景也相似,因而,教育收益率提高主要是由于制度改革而不是技术革新造成的。Yang(2000)的研究认为,在农村改革过程中,教育在劳动力的重新配置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家庭中教育程度高的成员能把更多的劳动力和资本投入到非农活动,更善于把握政策变化带来的机会,而且可以应用更多的技能以充分发挥教育的生产力效应,这些都对家庭收入的增加起到积极的作用。Zhang等人(2002)也认为,在农村劳动力市场上,教育的回报随时间的推移逐渐提高,一般是在改革的初期,教育对农村家庭收入的作用可能影响不大,而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作用会逐渐提高。 然而,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如Li(2001)以及 Li Urmanbetova(2002)就认为经济转型的对教育与收入关系影响最大是城镇地区,而在农村,由于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没有形成,转型过程对农村教育收益率的影响并不大。农村教育收益率低于城镇的现实也表明,制度变革对农村中教育对收入的作用影响程度可能要低于城镇地区。看来中国的农民不仅在其他方面,而且在教育投资的收益上也要低于城镇居民。 六、教育收益率与收入不平等 对教育收益率的研究实质是揭示教育对收入的作用。如上述,中国的教育收益率还有许多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地方。一个方面是教育收益率的递增现象还比较明显。而相应的是中国人口的总体教育水平比较低,特别是较高层次教育(大学)的人口比例更少,那么,这对收入差异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一个基本的假设是,如果教育收益率是正的或递增,那么,如果高层次教育仅由少数人获得,教育获得水平的不平等程度会提高,这样就会导致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提高。近年来的几项研究关注了这一问题。 利用1988-99年中国六个省的城市居民的个体数据,Park等人(2002)研究了中国城市职工工资的不平等程度及其影响因素。他们首先发现这期间中国城镇职工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呈上升的趋势,教育的收益率在不断提高,而且初中教育收益率有所下降,而中专、特别是大学教育的收益率提高幅度最大,也超过了前者(也参见Zhang等人, 2002)。随后,他们通过建立一个分解影响收入不平等因素的模型,在该模型中,包括了同时把教育数量和教育收益率两个变量引入模型中,结果发现教育收益率对收入总不平等的贡献超过了10个百分点,仅次于地区差距的贡献。也即是说,教育收益率的提高加大了城市居民的收入不平等。 在农村地区是否也是如此呢?利用华北和东北地区农村的家庭调查数据,Benjamin等人(2000)研究了农村教育收益率与收入不平等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研究首先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判断之上:农村村庄内的收入的不平等对总不平等的贡献要高于村与村之间的不平等的贡献;教育的收益率是正的,在教育收益率上村与村之间有显著的差异;村内教育水平的不平等与村平均教育水平负相关。通过把教育水平和教育不平等(以村Gini系数表示)及交互作用项引入到收入不平等模型中,结果发现,教育对降低不平等的作用很低,教育水平的分布与教育的收益存在着正的交互作用,即教育收益率越高,教育水平的不平等程度也越高。这样,教育收益率越高的话,收入不平等的程度也越高。而且,如果村的平均教育水平越低的话,收入不平等的程度也越高。 以上结果似乎说明,教育收益率的正值及其随时间提高的趋势“帮助”了中国收入的不平等程度的提高,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较高教育水平的个体比例较少的原故,因而,政府通过加大在教育上的投资,使更多的人能够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不仅会提高他们的收入,而且还会降低收入不平等的程度。 七、结论 对中国教育收益率的研究不仅揭示了教育与收入及收入分配之间关系的变化特点,而且从方法上进一步丰富了教育收益率研究和经济学理论,如计量方法、教育与收入关系的变化特点等等。综上述,主要得出了如下基本结论: 1. 根据1997年以前的数据估算的中国城镇教育收益率还低于世界和亚洲平均水平,之后的研究结果已经接近或开始超过这一水平,说明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的程度在逐渐完善。 2. 相比之下,农村的教育收益率还比较低,低于城镇约3-4个百分点,特别是近年来有扩大的趋势。对这一现象的解释是劳动力市场分割以及农村生产技术条件的落后造成的。农村教育收益率的低下有可能会对农村居民的教育需求产生负面的影响,对于这一结论,还需进一步的实证检验。 3. 在中国,发现了教育收益率的递增现象,由于这一现象有可能是由于经济发展上的结构性扭曲和教育投资体制上的扭曲造成的,它将引起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因而需要政策上足够的重视。 4. 在教育收益率估算的其他方面,女性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男性,西部地区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东部地区,收益率随时间的变化逐渐提高。 5. 制度因素仍旧影响着中国居民教育投资的回报,市场机制在90年代中期以前劳动力资源配置中起的比较弱的作用解释了这一时期中国教育收益率的低下。 6. 研究表明,中国转型期的教育收益率逐渐提高,这种变化的内在机制主要归因于面向市场化改革的制度变迁。一些研究还发现,中国教育收益率的上述特点还可能加大了收入不平等。 中国教育论文:中国教育资源供给与配置中的公平与效率 提要:我国现阶段教育资源供给的短缺,既有总量性短缺,又有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为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当前要把重点放在解决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上,因此,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与财政支出结构,扩大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参与,强化政府在教育资源配置中调节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作用。 在过去二十多年间,随着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解决了长期存在的“短缺经济”问题。与此相对照,教育领域的供求关系却仍然十分紧张,一方面教育供给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教育财政资源的供给不能满足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的需求,尤其是教育经费供给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我们实际上面对着“短缺教育”的现实,许多教育问题由此而生。研究“短缺教育”(主要是经费短缺)的特征及其成因,寻找其解决途径与策略,成为现阶段教育战略与政策的必要依据,也是我国教育经济学的一个现实课题。本文试图就“短缺教育”条件下教育资源的供给和配置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做初步的探讨。 一、“短缺教育”的发展性特征 作为一个具有超大规模教育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教育供给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在我国将会持续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这是由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所制约的财力供给和教育发展的客观需求之间的现实矛盾所决定的。不过,不同时期这种短缺具有不同的阶段性特征。一般而言,开始主要表现为满足基本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之后主要是扩大和增加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再后则是接受高水平、高质量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我国现阶段可以说是这三个阶段的教育短缺同时存在,只有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侧重点有所不同。 西部欠发达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尚未实现,资源性短缺首先集中反映在满足基本教育机会方面;中部中等发展程度地区,初步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资源性短缺转移到巩固“普九”成果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方面;东部发达地区,正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性短缺集中在高等教育和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方面。可见,教育资源的短缺会经历一个发展过程,在低层次教育短缺问题没有解决时,高层次的教育短缺必然存在,除非采取逆向发展战略,把有限的教育资源首先投向高等教育和精英型基础教育,才可以暂时缓解高层次、高品质教育的供求矛盾。但是,从长远看,由于缺乏扎实的基础教育的支持,高等教育的发展必然会受到制约,最终影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把握“短缺教育”的发展性特征,对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发展战略重点的选择,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 我国现阶段教育资源供给的短缺,还具有过渡性的特征,既反映经济发展成熟程度的特点,又反映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的特点,突出地表现为既有总量性短缺,又有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总量性短缺是基本的、长期起作用的因素,取决于经济发展是否能够为教育发展提供充足的财政资源。而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则是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暂时现象,可以通过有效的市场调节和政府的政策调控得以缓解。因此,从政策研究与战略研究的角度,要把重点放在解决财政性、体制性和结构性短缺上。 教育资源供给的总量性短缺,是我国教育供求关系基本矛盾的反映。例如庞大的受教育人口;居民生活进入小康水平后,教育需求高移,教育消费成为生活消费的新热点;国家确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教育必然要实行适度超前发展战略。这些因素使我国社会教育需求持续增长,教育规模不断扩展,仅各类学历教育的在校生就达到2.3亿人。而由于国家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必然制约教育的投入水平。以1998年为例,我国人均公共教育经费为167元(折合20.2美元),生均公共教育经费为945元(折合114.4美元),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995年人均241美元,生均1273美元),这就使教育经费的供给难以满足现有教育规模的需要,更制约了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这就是我国现阶段教育供求关系的基本国情: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教育资源的总量性短缺,是制约教育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根本解决;而现在的问题是财政性、体制性、结构性短缺,加剧了教育资源供给的短缺程度,因此,现阶段解决好财政性、体制性、结构性短缺,可以缓解总量性短缺的程度。 二、缓解财政性短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与财政支出结构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不断增长,从1990至200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由569亿元,增加到2563亿元,其中政府拨款由426亿元增加到2086亿元。但是,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20世纪90年代前期逐年下降,从1990年的3%下降到1995年的2.44%,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开始回升,但直到1999年也只占2.78%,并未达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200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要求,也低于1995年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4.9%的世界平均水平。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实行分税制之后,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从38%上升到52%,地方财政收入所占的比例由62%下降为48%,尤其是县、乡两级财政十分困难,严重影响基础教育,主要是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因此,提高财政性教育支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是增加教育经费总量的基本途径,需要特别予以关注。 改变财政性教育经费供给不足,从长远说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为教育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基础,而从财政收支而言,一方面是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20世纪80年代连年下降,从80年代初的32%下降到90年代初的10.6%,直到1998年才提高到14%(预算外收入未列入),明显偏低,影响财政对教育的支持能力。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要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减少较为普遍存在的生产性浪费和行政性浪费现象,尽力扩大化税源,足额征税,堵塞各种漏洞,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也就是要做大“蛋糕”,增强政府教育投入的财力基础。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财政支出结构中真正体现教育优先和适度超前发展的方针。现在国家财政对于亏损的国有企业的直接或间接的补贴,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投资,仍然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势必影响国家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在公共开支中,行政管理费的增长过快,从1991年至1998年行政管理费增加了4倍,而同期预算内教育经费增加了3.4倍,在全国正在实行政府机构改革的情况下,行政管理费的增加幅度超过了教育经费的增加幅度,是很难令人理解的。 这里还没有分析中央部门的行政管理费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费增加幅度的差别,也没有分析政府行政管理费增加的项目。总之,即使在现有财政收入总量的条件下,合理地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也有可能提高教育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进而提高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为此,需要完善财政预算的审核制度,实行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和教育部门参与预算编制与审核的权力,保证财政支出真正体现国家发展的战略意向。 三、摆脱体制性短缺:扩大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参与 所谓体制性短缺,是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造成单一的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政府),限制了非政府渠道的资源投入,其结果一方面政府投入越来越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非政府的教育资源难以进入教育市场,加剧了教育资源短缺的程度。我国长期来沿袭计划经济同步的单一公办教育体制,政府承担了(主要是城市)公办学校的几乎全部经费(包括高校学生的一部分生活费用),随着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和教育规模的扩大,有限的政府教育投入越来越不能满足公办教育的经费需求。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逐步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力量办学,开始突破单一的公办教育体制。到1999年止,全国共有民办教育机构(不包括幼儿园)4138所,在校学生140多万人,当年经费收入48亿多元,仅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收入2949亿元的1.63%;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141.85亿元,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4.81%,其中农民集资53亿元,占1.8%;学费、杂费收入369.7亿元,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2.54%.可以看出,各种非政府的教育投入正在增加,尤其是学费、杂费的收入占教育经费的比例,从1990年的2%到1999年的12.54%,有了明显的增加。但是,与社会教育需求以及居民的支付能力相比,非政府的教育投入比例仍然偏低,现有的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仍然没有为各种民间资本的投入提供宽松的环境,体制性障碍还是教育资源供给短缺勤的重要原因。 既然体制性短缺的根源是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过于单一,那么,改变体制性短缺的出路就在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尤其是改革单一的公立教育和政府投资的体制,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加大市场参与和市场调节的力度。具体地说,政府要改变作为教育资源供给的惟一主体的角色,分别教育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的不同属性,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退出私人产品领域的供给,调节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扩大社会参与和市场调节,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教育供求关系的作用,增加教育资源的供给,缓解教育资源的体制性短缺,实现教育供求的动态平衡。 解决教育资源的体制性短缺,政府与市场要在保证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方面,发挥各自的作用。政府把保证义务教育的经费供给作为主要责任,实现基本教育机会的公平原则,同时把对非义务教育的投入,主要用于帮助处境不利的地区和人群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并运用多种间接调控手段,创造市场参与的法规和政策环境。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探讨市场参与的多种途径,扩大市场准入,从社会吸纳教育资源供给,为社会增加更多的教育机会。 这里,仅就正在发展的几种社会参与的形式作些政策性探讨。 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教育,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对教育的投入,这是解决体制性资源短缺的主要途径。在我国教育供求关系紧张的条件下,民间对教育的投入有很大的潜力,民办教育应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目前民办教育的规模仍然有限,学校数和在校生数仅占公办学校数的0.6%,即使这样,现有的民办学校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一方面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规和政策尚不完善,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还不够完备;另一方面我国有着庞大的公立教育系统,民办教育起步不久,基础薄弱,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发展民办教育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大体包括:(1)由非政府机构和公民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2)公办学校改制,即校产国有,民办机制运行,亦称“国有民办”;(3)公办学校举办民办二级学院或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分校;(4)由混合办学主体举办的民办学校,即一部分由公办学校的校产入股,大部分由民间资金投入,按民办学校机制运作(有的地方把这类学校称之为“股份制”学校,似不准确);(5)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也按照民办机制运作。在各种非政府办学投资中,有国有企业、派、社会团体,也有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等,而实际的经费来源主要还是来自学生缴费。因此,不能单纯以投资来源作为衡量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依据,也就是说公立学校可以吸纳非政府的资金来源,而政府也可以资助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既可以由非政府机构和个人新建学校来发展,也可以利用公办教育资源,通过改制来发展;作为非盈利性机构,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可以通过发展多种形式办学,发展出各种混合型的学校。总之,办学体制的改革,要在国家法规和政策的规范下,更多地应用市场机制,按照有利于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有利于扩大教育机会,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的原则,突破现有体制的束缚,发展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多种办学体制,增强教育满足社会多种需求的能力。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实行教育成本由受益者分担的原则,也是解决体制性资源短缺的改革举措。在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教育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政府已经不可能承担公立教育的全部经费供给,非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适当收取学费,既是在教育投资上效率优先原则的体现,也符合教育公平的原则。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高等学校实行公费生、自费生、委培生制度,对一部分计划外的学生实行收费。20世纪90年代中期限,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收费制度,高等学校实行收费并轨,统一按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收取少量杂费,使学杂费收入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由1990年的2%增加到1999年12.54%,成为教育经费各项收入中增长最快的一项。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规范公立学校的收费制度,使之既能增加教育供给,又要符合家庭承受能力,并尽可能保证教育公平,这就需要研究以下问题。 (1)学校收费标准的确定。目前高校收费一般占成本的20%~30%,财政拨款约占50%~60%,从实际需要而言,还要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高等学校的学费已占经常性支出的27%,从家庭支付能力看,现在教育费开支已占家庭消费支出的8%~9%,大多数工薪阶层不可能承受大幅度提高学费的负担,至于广大农民则更缺少支付能力,近几年农村初中辍学率的迅速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高中和高校提高收费标准的消极反应。因此,公立学校的收费标准要与多数居民的支付能力相对应。 (2)如何区别不同的收益和回报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例如某些回报收益率高的热门专业,可以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可以按成本收费,而有些关系国家科学文化发展的基础学科等专业则可以免收学费,或设立国家奖学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应用收费政策,调节专业结构和供求关系。 (3)健全法规制度,规范社会捐赠和赞助行为。要设立学校基金,把社会捐赠和赞助规范化、公开化,使之与学校的招生脱钩,并使基金的使用与运作制度化。 在市场活动中,资本运作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来,教育界开始注意金融资本的注入对缓解教育经费短缺的作用,金融界也开始把教育作为投资的一个新领域。于是,就提出了金融资本与人力(教育)资本相结合的问题。在实际运作中,主要表现为教育系统(包括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向银行贷款,或由企业(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贷款建设社会化教育设施,由学校租用或合作共用。这无疑能增加教育投入,缓解教育经费短缺的困难,如果应用得当,也是扩大教育资源供给的新途径。但是,资本市场运作的主体,应该是能自主处理产权关系、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学校的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它也不是营利性机构,它同金融机构发生的信贷关系,实际上是政府主管部门承担着信用责任,这就有一个政府、学校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了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少地方政府用借贷兴建校舍,改善办学条件。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借款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金额约五百多亿元,原来打算用以后几年的教育费附加偿还贷款,如果农村实行费改税的改革,则还款来源没有着落;一部分高校的贷款也有还款来源问题。因此,需要探讨金融资本介入教育的相关领域与政策,从目前情况看,金融借贷一般发生在:一是举办民办学校;一是建设学校后勤社会化设施;一是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学与科研的基本建设。前两种借款属于企业和个人行为,应用市场运作的方式与机制处置。而教学与科研的基本建设(除少数大学城由企业贷款建设社会化设施外)多数由学校借贷,数额大,周期长,有的地方提出仿照国家建设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办法,实行政府财政贴息的长期贷款,即把还款期定为20~30年,政府财政付息,学校通过收费、创收等途径,分期偿还本金,这是一种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的办法,在目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有限度的试验。当然,学校如何运用金融资本运作,需要慎重研究,一方面要遵循国家有关金融的法规和政策,另一方面又要符合教育与学校运行的特点和规律。 四、调整结构性短缺:强化政府在教育资源配置中调节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作用 在教育资源供给的短缺中,由于发展水平的差距,在不同地区和学校之间,存在着生存性短缺和发展性短缺这两种类型的短缺,这可以归纳为结构性短缺。这种结构性短缺反映在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之间、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明显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一方面是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而造成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基础的悬殊,例如地区之间的生均教育经费的差距,省与省差几倍,县与县差几十倍,乡与乡差上百倍,实际上是跨越几个历史阶段的差距。这方面教育资源的相对短缺,有赖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的非均衡发展政策,教育投资向一部分学校倾斜,加剧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等和结构性短缺,仅以生均成本核算为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差距,高等学校为3.9倍,中学为7.3倍,小学为8.8倍;城市的“标志性学校”与农村的学校相比,差距百倍以上。在教育的实际运作中,有一小部分学校具有超过当地消费水平的“豪华”设施,而相当多的学校则缺乏基本的办学设施,仅以实验仪器和图书配备为例,尚有约60%的小学和50%的中学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相当数量的农村中小学教师不能按月发放工资,全国拖欠教师工资达一百数十亿元。这种生存性短缺反映了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中的结构性失衡的严重性,政府在保证教育资源配置公平性方面的作用,是解决结构性短缺的关键因素。 现阶段我国教育资源配置扣的主要矛盾是:一方面教育的公平性原则要求为所有的学校和学生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条件,政府应当公平地分配教育资源,保证基本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为了迎接国际竞争的挑战,保证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需要,又要重点建设一批学校和学科,使之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这样,教育资源就不能完全平均分配。这里的关键在于公平与效率的合理的“度”的现实选择,例如在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系上,政府的财政资源应当优先保证义务教育的基本条件,实现基教育的机会均等;同时,在此基础上,政府尽可能扩大自身和社会的财力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在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关系上,政府的投资取向和政策选择,首先是不扩大城乡教育的差距,然后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目前则需要特别增加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解决农村教育面临的严重的生存性危机。在一般与重点的关系上,要在保证一般学校生存基本需要的前提下,重点建设若干学校和学科,通过政府与市场的相互作用,促进学校之间、学科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竞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重点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重点投资的带动效应。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关系上,既要承认区位优势的客观性和区域差距的长期性,不能用行政手段人为地拉平地区之间的差距;同时又要运用经济的、政策的和行政的手段,使地区差距不再继续扩大,并且通过实行投资和政策适当向西部倾斜的战略,为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创造条件。 总之,在调整结构性短缺的问题上,政府所能做的,首先是要尽可能公平地分配教育财政资源,不要因为政府行为加剧结构性失衡与短缺,也就是说,政府的关注重点首先是“雪中送炭”,其次才是“锦上添花”;同时,在重点建设上既要有投资的重点倾斜,更要注重运用政策效应和市场机制,在改革中增加教育投资,在改革中提高投资效益,即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实现公平与效益的动态平衡。 解决结构性短缺是一个涉及利益关系和政府行为调整的复杂的过程,需要一系列体制变革和政策调整。笔者认为在现阶段迫切需要采取的举措是:(1)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在目前中央已经决定适当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下,需要明确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的比例;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实行确定不同地区义务教育成本标准,各级政府分担义务教育成本的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的拨款制度,首先是要制定各级各类教育的基本的拨款原则与拨款标准,使教育拨款有章可循;同时要完善拨款程序,增加拨款的透明度,例如高等教育的拨款可以通过类似拨款委员会这样的中介机构,合理地分配教育经费。(3)政府要把帮助处境不利的地区和人群作为重要的职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然会有一部分地区和人群处于弱势地位,政府要采取直接的或间接的手段帮助弱势群体,包括已经实选择“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特困生补助金”等,今后要有更多样的政策与项目,从不同方面帮助贫困地区和人群获得更多的教育机会,逐步实现教育机会包括高层次和高质量教育机会的公平。 中国教育论文:中国教育考试制度历史及其现状研究 一,导论 教育考试制度,即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制度,其重要意义不下于当今中国任何一个社会问题。市场上诸多讨论书籍及各类育儿经尽可证明公众对其关心。值此教育改革工作进行之际,我仅以钱穆先生从历史角度对中国的教育考试制度的一些分析,展开一些思考,以备关心教育问题者鉴。 二,中国的教育考试制度的历史(注1) (1)汉代 据《诗》《书》记载,自距今三千多年的西周时起,中国已经学校出现。在当时,学校作为一种辅政机构,主要职能是“行礼乐,宣教化”。中央设立的称作“辟雍”,地方储侯设立的为“泮官”。及至春秋,这种官立教育体制因政治原因逐渐衰微,教育职能下放,主要以社会教育为主。秦代统一时又将教育权收归中央,设立博士一职,在参议政事的同时吸纳弟子传播学说,后经秦始皇焚书坑儒,博士多遭罢黜。汉武帝建立太学,设五经博士讲学,学生是地方郡国选送的十八岁以上青年。这些人经毕业考试后分为两等,甲科出身为郎,入宫当侍卫;乙科出身吏,回地方充任吏职。因为在当时,地方各郡有一年一次的考廉选举,推荐入中央任职,入选者又多为太学生的补吏出身。故而在汉武帝之后,朝中为官之人多是读书出身。后来因为此类人太多,中央在地方推荐之后加上了一道考试。这样一来,自汉代起,中国便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教育-实习-选举-考试”的人才培养选拔制度。 (2)唐代 两汉之后,中国历三国两晋南北朝600年离乱,于隋唐重归统一。此时,中央政府已废除汉代的地方举荐制度及由陈群制定的九品中正制,改由人们自己报名参加礼部的考试,合格者即为进士,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科举制。清代人徐灵胎曾经说过:“读书人,最不济,烂八股,一堆泥。。。。。。就教他骗得了官,也是百姓朝庭的晦气”。但在唐代,进士们在通过了礼部的考试之后,仍要经由吏部考察其仪表口试乃至行政公文,通过者方可分发任用,正是王国维所说“所与之官与其所治之事相合”。(注2)徐灵胎所指斥的科举制弊病并非是同该项制度与生俱来的,而实际产生应在宋代,下文自有论述。 唐朝在恢复了汉代公立教育制度的同时开始实行了科举制,但是因为学校教育在入学,毕业方面均比较容易,因社会上只重进士,对太学生并不看重,由而而产生的后果既是唐代的公立教育比之汉代并无太大发展。但由于当时门阀的形成和禅门思想的活跃,门弟教育和寺院教育也成为当时人才培养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唐初时,进士多为门第子弟,身负家学渊源,于政事早有家教熟悉,从政之后轻车熟路。晚唐时门第衰落,应考的穷苦书生除文选诗赋外,大都不通政治传统,国家又缺乏相应的教育,遂当时有“进士轻薄”一语流传,此弊至宋时犹甚。到于当时的寺院教育,则有扬州王播饭钟的故事。虽然故事中王播是受尽寺僧冷遇,但应知当时禅门思想之活跃对人才的培养实在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直至宋代,仍有人说:“儒门澹泊,豪杰多为方外收尽。” (3)宋代 宋代的教育考试制度可大致概括为“重目的,轻方法”。宋朝开国后,为克服五代时人不悦学之风重礼科举,一但中了进士即给予高官。这项制度就造成了后世徐灵胎所指责之恶果“以官爵励人才者”,“事益不治”。(注3) 尽管宋政府在科举制上投入较大,但在一些具体操作上一直为人诟病,除上文所说的一条之外,还有它把考试内容由风花雪月改为经义之学,本意是好的,入朝为官之人总不能成天吟诗作对,谁料得不偿失,考较诗词尚可见一些人之真性情真学问,考经义唯有死记硬背生搬硬套耳。连力主改革的王安石都叹说:“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变秀才为学究。” 在人才的培养方面,宋朝缺乏一套完善的机制。宋初各地设立各大书院多为私人创建,后虽逐渐转为公立,但由于理学兴起,当时教育仍以私人讲学为盛。及至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原,中国传统文化在政治上遭受打压却仍在社会上得以维持,书院之功不可没。 (4)明代 明代政府大力发展官办教育,在一次大规模的统计中,全国各级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官总数达四千余人,大大超过前代水平(北宋元丰年间仅为此数百分之一二)。但因为当时的教育过份依赖于政治,而明朝又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黑暗的时期,故明代官办教育很难说令人满意,对人才的培养及教育之功效实在有限。 科举制度在明朝有一次较大改动。其时由于报考人数增多,政府便将考试拉长为“县、乡、会”三试,以便淘汰掉大多数应考人。应考者必须经过秀才举人进士这三级跳,方能留京三年,再考入翰林,赚得一个好出身。有了这个好出身,则几年之内朝庭必委以高官。而在此之前,由科举考试考出来的都是小官,干出了政绩方可升职,在明代,大官都是考出来的,下层的秀才举人是没有机会升入上层的。把官员的提升选拔过程由考试加实习简化为单一的考试,这是明朝在历史上一个退步。 (5)清代 清代是满族入主中原,为维持其统治,科举考试渐渐转化为一项愚民政策,其作用乃是给汉人中聪明才智之士一点希望,一点奔头,使之不去造反而专心备考,顾炎武曾指出科举八股之害堪比焚书坑儒,龚自珍也曾抨击历代考试制度是皇帝私心玩弄权术。此种观点流行一时,逐渐演变成为现在我们对科举制度的基本看法。但应看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乃是异族统治,汉人知识分子心有不服也不敢明说,只有如龚顾等人一般,将历代考试制度一起批判了。及至满清末年,革命风潮涌动,方有邹容在《革命军》一书中开列出一长串清单说明满汉二族在官员任命上的不公,直斥部族政权下的考试制度。 由于清代的统治者加强了思想文化控制,固当时的教育制度亦乏善可陈。当时公立学校名存实亡,书院尚有,及至清末废除科举,多改为新式学堂,名之不存。尽管在清末的书院中也曾出现过康有为、章炳麟、吴稚晖等人,但就普遍情况而言,其时书院的主要贡献却非是培养人才而是变作刻书藏书了。《红楼梦》一书的流传,清代之书院实有大功。 (6)小结 纵观中国整个教育考试制度的历史,不难发现,在早期中国就已出现一套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与选拔制度,但经过一次次战乱,制度不断被破坏又不断被重建。由于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早期适用的制度到后来已有许多不适应当时情况的弊端逐渐显现,如“进士轻薄”。但是后人在重建制度时并未考虑到这些弊端,或者说为了一已之利看到了弊端但却不去尝试改革。等到这些弊端逐渐扩大,造成学术败坏,人才枯竭等恶果时才来匆匆打一个补丁。但由于补于制度未经实践操作,往往加重了恶果。 三,三个小插曲 (1)唐代的公卷通榜制 现代人在批判中国现行高考制度时往往列出的一条罪状是“垄断了通向大学的多元之路,使人成才的道路受到限制,一些聪明才智之士因分数低而进不了大学深造,其罪堪比科举。” 但就我所知,在唐朝,还有一种“公卷通榜”的亦可选拔少量特殊人才。所谓“公卷通榜”乃是指的“公卷”与“通榜”两个内容。”公卷是指考生将平日诗文送至中央大儒处,经其传阅评判,在评审圈中打响知名度。有人可能会联想起今年高考时江苏一考生的《赤兔之死》,但二者又不尽相同。唐时“公卷”乃是出于考前,未考之时已有一定客观地位,不必再经过考试,一经推荐即可任用,比如李白当官就不是考的。打个比方,我这篇文章如果被北大教授们看中了,高考之前就把我特招去,是为“公卷”。至于通榜,则是按照实际的舆论来排定选取知名之士,不考考场上一日之发挥。这里有个有名的故事,说是主考杜黄裳请考生袁枢拟榜,袁自列第一,无人不服,传成佳话。 (2)八股文 八股文被人骂得很久了,仿佛一打它出生就是个为限制人思想而存在的坏东西,在此要做一个小小的翻案。 唐时科举考的主要是古诗,因为“诗无达怙”,考官面对众多水平不一的诗文难判优劣,故而改考律诗,限定平平仄仄的框框,等于列出一个客观标准方便评判,这个制度好像没看谁有过批判。 宋时考经义,不幸大道理人人会唱,也是难分高下,有关部门渐渐定出一定格式,这就成了八股了。 前几年有人批判过现行的应度作文,说这是“新八股”,现在似乎有些改革了,每次高考作文或大赛作文改出来,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些手法特别先锋特别现代的作品。但这只是打破了平仄的框框,八股为害的真正根源产生在明朝。基本思想的限制一直未有突破,如果哪位考生真写了一个与主流思想相悖的文章,文笔再好也逃不脱残酷的评判。由此可知,对八股的批判,我们不应满足于平仄条框的突破,真正该做的是放宽主导思想对人的限制,认真执行一下早已提出的文艺“双百方针”。 (3)明清两代的进士深造 明代在人才选拔上采用一中进士即得良好前程的方针,此制弊端前文已述,清朝大致也是沿用了此制。 这些中了进士的人在京期间可考入翰林深造,不考者亦可在此数年闲赋期间检古书,搜古董,拜师访友。有时放往外地出任闲差,又可一识当地风土民情。此两代杰出之士的学问大都如此养成。如清代曾国藩,中进士不过三十余岁,却已有远大前程在眼前,自己不必再为之操心,安心读书便是。 与之类似的是我国现在的大学教育,多数人在进大学之前还是除高中几门课之外没有任何学问基础的,一经大学中数年修习,出校时已具一定的学问根基----这根基自然不仅是老师教的,其中大半要来自大学里的自学。这种情况在前几年表现得尤为明显,其原因乃是早年大学生缺乏,一入大学门即前程光明,可安心读书。现如今大学生分配不易,众学生兼职焉,打工焉,找工作焉,TOEFLE焉,GRE焉,“治艺者甚多而治学者少”(注4)。北大清华之类名校学术风气较其余学校为优,师资基础固是一方面,而名校学生不必为前程过于担忧,可专心治学亦是一重要因素。 但无论如何应看到,明清两代的这项制度是建立在大制度缺陷上的,中国现行的大学教育也是建立在高考制度的缺陷上的----很有人替那些被大学拒之门外,失掉文凭同时失掉深造机会的人来喊冤。因为高考大制度上的这项小制度为中国培养了大量人才,人们对高考制度的缺陷一再宽容。现在,这项小制度也渐渐失掉了它的魔力,我们还不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大制度吗? 四,中国教育考试制度的现状研究 自由主义者们一直是把教育做为一个自由的特例来看待的,按照柏林等人的观点,教育的目的在于让一个人在理性成熟之后明白自己当初被迫做的事情实际上都是自己愿意做的(注5)。在此,我可以引用一位理性已经成熟的北大博士生的话来说:“上了大学之后,回首一片茫茫,学过的东西大多是无用的和错误的。(注6)”。当然,并非社会学意义上的例证并不具备多少说服力,但应该看到我们的教育自始至终是一种非自由的强制(余杰在《说还是不说》的序言里引用了一个洋人的话来说明这点),其强制力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有家庭,有社会等等。待到按它们的要求付出了十二年时间考上大学,有人就发现自己被强行欺骗了。我曾经想过不被它欺骗,有朋友建议我不经过高考而去北大做一个旁听生,但因为这种欺骗带有其强制性,我最终放弃了这个建议。旁听固然可以培养人才,但从整个社会来讲,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乃是一套相关制度,选拔制度没有改观,再多的人才培养出来对国家也没有用处。很多谈论教育改革的文章只能谈其一不谈其二,割裂了学制与高考,这也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一项制度在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诸多弊端便会显现,如历史上的科举制,八股文,在创始之初皆不算坏,用上几百年,后人看见弊端,为维持既得利益,不愿去改革,而只做些小修小补,结果往往是条框越来越多,束缚越来越紧,结果只是更糟。 由于二十世纪是人类社会发展最快的一个世纪,故而这个世纪内的制度与现实相适的时间也变得更短。中国的高考教育制度使用了几十年,弊端已经出现了,并且在日益扩大。何清涟把转型时期的经济问题难以解决归咎于人文教育的不足(注7),但我们在教育方面的问题又岂只一个重理轻文? 鲁迅曾经感叹说中国的改革太难,即使是搬张桌子改个炉子几乎也要流血,不是大鞭子打来,中国自己是不肯动的。现在包括何清涟所说的问题在内的诸多由教育考试制度引出的问题已经出现,改变是否已经出现? 改革是要有付出的,要流血,教育改革同样如此。当年中国的第一所私立大学中国公学就是在陈天华蹈海之后建立起来的(注8)。出现以上需要的原因就在于改革必然会触及旧制度下既得利益群的利益。当年的百日维新“使全体文官失色,(因为)他们熟读四书五经和朱熹的注解,由科场发迹”,“几百年来中国。。。。。。倚赖一个以文字见长的官僚机构。。。。。。若不宣告此类组织迟早必须更改,就无需说及改革(注9)”,其中有废除八股文,“仅此一项就使全国知识分子恨入骨髓,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八股文,他们再不会其它的东西了,废除八股文就等于把他们全部埋葬(注10)”。 中国现阶段实施的教育改革并非是要废除旧制而建立新制,有人提出教育制度西化或是凭空构建乌托邦,都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有世界上人数最多的学生群体,这都是现实,从来只有以制度适应现实,哪有什么“革命”是以推翻现实来适应新鲜制度的? 现在我能听到很多关于教改的建议,有的搬来牛津哈佛,想一夜之间赶英超美,此种“西餐叉子吃人肉”(李敖语),不顾国情的想法上文已有评述,在此笔者还想评一下关于“教育产业化”的问题。据说这一提法产生于前几年中国努力扩大内需之时,在经济学上有巨大意义。2000年8月,厉以宁先生在广东的一次讲演上对该提法大加赞赏,批判了一下计划经济的老脑筋,同时为教育产业化勾划了一副“收益-再投入-回报”以至发行债券,校办企业上市这样一幅蓝图。在此我只问一句,若是教育企业破产,股票摘牌怎么办?老师怎么办?学生怎么办?下岗乎? 我们的高考教育制度使用了这么多年,已经出现问题了,有人拿出了补丁,包括现在实行的“3加X”什么什么的,在我看来,少有适用的,这个问题值得有关方面重视,我的一个想法是逐步开放大学门槛扩招的同时要多开出第二第三条入学之路,如果作为开端,唐代的公卷通榜就值得学习。社会上重文凭的风气应该改变,却不在一时所为,根本仍在教育考试制度。当年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不是温良恭谦让,但是我们在教育制度方面现在根本没有什么改革可言,哪怕是请客吃饭绣花温良恭谦让,一个制度与一个制度同生共事的改革都没有! 问题大概是看出来了,提出了一个修补边角的药方,也不知正确与否。根本医治中国目前教育考试制度问题的药方不是没有,只是不需我一个高中生来开。只希望中国的有识之士能在认清了形势后,尽快找到它,这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建议 【摘要】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但建国以后农业增长倚赖资源的局面尚未得到有效改变,农业用地的无序开发利用,为了提高产量而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工业化过程对农村环境的破坏和生物资源的过度开发,加上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遭到很大破坏。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引起国家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已成为必要。本文拟以农业生态保护立法为目的,从立法原因、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业环境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单行法 【正文】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三农”问题则是制约我国全面奔小康的瓶颈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农业投入产出经济效益低下,我国农业表现出明显的弱质性。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大转型时期。传统农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难以解决大量人口的吃饭问题。为提高单亩产量,现代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上的残留和工农产品废弃物对环境及农产品的污染,从根本上危害我们的生存和发展。 一、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现状及其危害 (一)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现状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在获得较大发展的同时却伴随着农业环境受污染和生态遭破坏程度越来越严重的局面,主要表现在: 1.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 到2000年,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全国土地面积的41%,仅水力侵蚀面积就有185万km2,数百万公顷农田、耕地正在受到荒漠化、盐碱化的威胁。根据最新资料显示,我国90%的草地已不同程度地退化,其中中度退化以上的草地面积已占半数。随着生态环境恶化,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 2.耕地资源迅速减少,土地质量下降 我国2000年人均耕地为0.101hm2,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耕地利用程度较高,目前垦植率已达13.7%,超过世界平均数3.5个百分点。1986~1995年,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和灾害损毁耕地超过466万hm2,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200万hm2. 1998年,因非农业建设占地、农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损毁共减少耕地57.1万hm2.同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呈现退化趋势,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严重退化。另外,受酸雨的影响,土壤酸化过程加剧。 3. 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农业生态环境恶化主要的一个影响因素是乡镇工业的“三废”排放。近十几年来,由于乡镇工业的迅速发展,它们对外排放的污染物也在逐年增加,到1995年最大值,然后逐渐下降,2000年又有所回升 另外,农业本身生产过程的非点源污染问题也严重影响着农业生态系统,突出表现在化肥的流失对地面水、土壤、大气的污染和在食物中的残留。此外,大量的农膜及其它废弃物也影响着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目前,我国农业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农业污染量已占到全国总污染量 (指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农业污染的总和)的1/3-1/2,不仅成为水体、土壤、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而且对农产品安全、人体健康乃至农村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业污染问题。 (二)农业污染对农产品、人身健康、国民经济的危害 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尤其是农业环境污染,给我们的国民经济发展、国民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主要表现在: 1.对我国水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我国的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值的1/4-1/5,而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及畜禽粪便的管理不利造成的农业污染,致使水体污染日益严重,对我国的水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根据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陕西等地的600个地下水样的调查显示,我国一些地区地下水正面临被硝酸盐(硝酸盐是氮肥、动物粪便、动植物尸体等中所含氮化合物降解的终端产品)污染的严重威胁。另外,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湖泊、河流及东南沿海和近海海域都出现了严重的富营养化问题且呈加重趋势。中国农科院的有关专家分析,在我国水环境中,来自农田和畜禽养殖粪便中的总磷、总氮比重已分别达到43%和53%,接近和超过了来自工业和城市生活的点源污染,不仅正成为我国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并且已成为我国水安全问题的重要隐患。 2.土壤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由于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及污水灌溉等多种原因,一方面,土壤板结,地力下降;另一方面,土壤受到重金属、无机盐、有机物和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且情况严重。根据中国科学院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至少有1300-1600万公顷耕地受到农药的污染。在昆明市斗南镇,由于土壤被污染,种植出的蔬菜农药残留太高,无法食用,农民只好换土或改种园艺类作物。我国东北地区一些农场长期使用氮肥,土壤有机质含量已由原来的5%-8%降到1%-2%.江西红壤表土ph值由5.0降到4.3,土壤板结普遍严重。一些地处热带的农田土壤受到严重破坏,有的甚至丧失农业耕种价值。虽然,对于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他类型的土壤污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目前尚缺乏系统的调查资料,难以估计。但是,土壤污染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严重性已是不争之事,仅以土壤重金属污染为例,目前全国有1/5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每年因此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3.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下降 目前影响我国农产品安全的主要问题是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和硝酸盐污染。2005年4月,农业部组织有关质检机构对我国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状况的监测结果:52种蔬菜3845个样品中,农药残留超标样品318个,超标率为8.3%.频繁过量施用氮肥,导致蔬菜中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某些磷肥含氟、镉和砷等有害物质,增加了蔬菜、粮食中氟和重金属含量。北京市农委资料显示,北京市市场(含超级市场)的叶菜类蔬菜60-70%硝酸盐含量超标,果菜类蔬菜20-30%硝酸盐含量超标,菠菜硝酸盐含量高达2358mg/kg,萝卜达2177mg/kg,大白菜达3225mg/kg,北京市民砷日摄取量已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标准的120%. 4.农产品出口贸易及农民增收受到阻碍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农产品出口不畅的主要原因和影响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农产品的质量问题。 入世以来,先是欧盟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实施报复性禁 令,后是荷兰销毁我国的出口农产品,接着是其他国家针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提高了进口要求,强化了进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日本2005年建立了优良农产品认证制度,规定凡要求认证的农副产品必须正确标明该产品的生产者、产地、收获和上市日期,以及使用化肥和农药的名称、数量和时间,凡在生产过程中不当使用农药和化肥的农产品将被拒之门外。2006年5月29日,日本将实行《食品中残留农药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对734种农药、兽药和添加剂在农产品中的残留限定了标准。这表明,今后出口到该国的农产品将几乎不允许含有农药残留。我国有1/3农产品出口日本,近年来屡屡发生因为农药残留超标被退回事件,此次《肯定列表制度》执行后,生产企业必须尽快调整种植和加工的环节,以便适应新的需要。在短期内,对日出口必会受到影响。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商品进行准入限制的绿色壁垒。我国产品,特别是农产品不断遭到拦截,致使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大下降。近年来,沿海地区由于出口的农产品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直接损失已达数十亿美元,并且造成了不良的国际影响。据联合国的统计,我国每年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74亿美元出口商品因绿色壁垒而受阻。作为WTO成员国,在国际多边贸易中如何应对日益苛刻的绿色壁垒,已成为我国农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生产,一方面是大宗农产品相对过剩,价格低迷;另一方面,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却相对供应不足,制约了农产品市场的拓展和效益的提高。由于食品安全优质问题给农业经济效益提高带来的不利影响,也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不快的一个重要因素。 5.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不容忽视 (1)对人群恶性肿瘤发生的影响不可忽视 目前,我国还没有直接的有关农村面源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报道。但是,现有可供研究的监测资料可以间接反映出农村生态环境变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二十世纪70年代,我国恶性肿瘤的调整死亡率为84.85/10万,到90年代上升了11.56%,达到94.36/10万。城市人群肺癌发病率和死亡率高于农村,胃癌等消化系统癌症农村居民高于城市。有些农村地区,由于过量施用农药、化肥,以及公共卫生设施落后,致使农村一些未经处理的农业污染物随意堆放或直接排入水体,一些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出现了明显恶化,农村居民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也呈现出持续升高的趋势。目前,农村居民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总体上已高于城市居民。 对比我国农村恶性肿瘤的高发病种,可以说与近年来农村水环境质量不断下降的趋势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从环境污染的视角看,不可忽视农业面源污染对人群恶性肿瘤发生的影响。 (2)加重当地肠道传染病的流行 随着许多地方畜禽粪便直排水体,在加重水体富营养化的同时,也加重了当地肠道传染病的流行趋势。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2005年世界儿童状况》记载,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全球排第87位,属偏高的位置。而肠道传染病高发是目前我国农村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因之一。我国长江流域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云南等7省100多个县市,血吸虫病患者总数80多万人,生活在上述疫区的民众达6000多万人。而粪便的无害化管理和利用,对降低儿童死亡率和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都是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 (3)婴儿发生出生缺陷的危险性提高 据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的统计资料显示,全国从1996年至2000年,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农村高于城市。这种状况广泛存在于山东、湖南、湖北、广西、河北、河南、陕西、山西、甘肃、宁夏和天津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中。尽管人类的出生缺陷与许多有害因素和生活行为、习惯有关,但孕妇接触农药与出生缺陷的关系已得到证实。有文献报道,农药与各类出生缺陷存在病因联系,孕期接触农药可使婴儿发生出生缺陷的危险性提高1.22倍。预防农药对出生缺陷的危害已是一个十分迫切任务。 6.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严重。一些农业污染严重的地区,出现了农作物减产,质量下降,甚至传统农作物无法继续种植的现象。农业污染还造成渔业、畜牧业、旅游业的经济损失。据有关专家对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水污染造成的工农业、旅游业和人体健康的经济损失进行了估算,折合1995年的货币量为1428.9亿元,占全部环境损失的76.2%,占gdp的2.44%.1997年世界银行《碧水蓝天:展望21世纪的中国环境》的报告估算我国每年因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330亿人民币,占该年gdp的0.44%.亚洲开发行认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国gdp的0.5%—1%之间。还有专家对我国2004年化肥生产的能耗数据进行了测算,结果是2004年我国因化肥利用率低而间接浪费煤炭2673万吨,天然气45亿立方米,重油168万吨,电158亿度,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14.1%、13.3%、0.96%和0.72%. 农业污染给本已脆弱的农业生态系统造成的严重危害,从现象上看,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从本质上看,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的粮食安全、甚至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二、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现状 (一)国外相关立法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制定了专门的环境法律或与之相关的法律。在这些法律之中存在一类规则,它们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之中,体现环境法的目的,反映环境法的性质、基本特征,并能对环境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等活动具有普遍性指导作用。这类准则在环境法上被称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在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的基础上宣告了环境权利,如科学发展、科学保护环境、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合作、损害和风险预防、环境责任等27项与环境保护和发展有关的27个原则。由于该宣言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一种政治承诺,反映了国际社会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共识,因此,在可持续发展时代,这些原则对于指导各国环境法的制定和修订,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 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和其他的环境法律法规、判例,确认和体现了科学发展经济、科学保护环境、公众参与、环境责任、风险与损害预防、权益平衡与制约等原则。 美国、日本、欧盟 成员国等发达国家,都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如美国,在1990年颁布的《污染预防法》中对可持续农业作出明确规定;日本在《新农业基本法》中充分体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当今农业发展的一大趋势;欧盟成员国从1992年开始支持尊重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农业生产方式,推行农业可持续发展,如瑞典于1999年通过的《农业环境保护法》将农业可持续发展作为主导立法思想。 在对农业污染的控制方面,各发达国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优先考虑环境效益”为立法主导思想,主要采取从总体上防治农业污染的综合立法模式。 (二)国内相关地方性立法 湖北省新修订的《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令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投肥养殖:禁止向农田或者渔业水域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禁止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据统计,湖北省受工业“三废”污染的农田面积已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500万亩,增加到800万亩,每年因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相当于每个农民平均每年增加环境污染负担25元,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1999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主要内容有:耕地使用者必须坚持用地和养地相结合,采取有利于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耕作制度和方式;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改造中低产田,开展小流域治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盐渍化和贫瘠化;禁止直接向农田排放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四条规定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农业生态环境是生态环境的基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统一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该条例主要内容有:鼓励、支持生产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绿色食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推广配方施肥技术;鼓励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递减化肥用量,保护和培肥地力;鼓励农业生产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鼓励农业生产者使用易降解的农用薄膜等。 三、拟制定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立法基本原则 我国现有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法律规定比较零散,片面且适用性不强,缺乏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情况,本文就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加以探讨,以期完善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立法规定。 1.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优先原则 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优先原则,是指在环境立法中,应把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放在优先的位置加以考虑,在环境利益和其他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环境利益。 我们认为,在环境立法中必须坚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优先原则,严格禁止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开发活动中,必须把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放在首要位置,防止经济开发变为环境生态的大破坏。该原则强调的是,在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与环境利益发生冲突即两个利益客观上不可能同时兼顾时,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利益,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护居民良好的生态环境。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只有在优质的环境中才能维持生命和健康。该原则的实质在于反对以牺牲生态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 日本现行环境立法遵循了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优先原则。日本于1970年修改《公害对策基本法》时,从立法目的中删除了“与经济调和”的规定,在日本环境立法中确立了“环境优先原则”。该原则的确立,使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环境法以求实现环境保护时,不必更多地考虑保护环境的费用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平衡。“环境优先”原则在日本的各项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中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反映。俄罗斯环境立法也遵循了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在其联邦宪法、自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体现出来,具体内容包括: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居民生活、劳动和休息的良好的生态环境;在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生态利益的重要性;利用一种或几种自然客体,不应对其他自然客体和总体环境造成损害。 2.遵循生态规律原则 遵循生态规律原则,是指在进行环境立法时,应当遵循自然和生态演变的规律,把地球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原则作为制定法律及其法律规定确立的理论基础。生态系统有如下一些基本规律:(1)物物相关规律。生态系统各事物在该系统的形成过程中,互相制约、互相依赖,改变其中一部分就会影响到其他部分甚至整个生态系统。(2)负载有额规律。环境对人类索取需求的承载能力以及自然环境对污染物的容纳能力都是有限的,超过这个限度就会导致生态危机。(3)多样稳定规律。生态系统中生物种类越多,生态系统越稳定。(4)物质能量输入输出动态平衡规律。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无论是生物、环境还是整个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的输入与输出总是相对平衡的。 生态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自然界中的一切物质按一定的规律,有机的结合成为一个个不同的生态系统,再由各个不同的生态系统组成生物圈。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平衡为人类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和稳定的物质资源。倘若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就会引起生态失调,严重的时候就会导致生态危机发生,直接威胁人类生存。西部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荒漠化、近年来肆虐的沙尘暴,都是大自然对人类违背生态规律的惩罚。生态学基本原理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处理环境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制定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律的理论基础。环境立法就是要通过制定法律规范人类的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系统不过分受到干扰和破坏。西部地区许多地方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因此在西部开发环境立法中,要认识西部地区自然环境的特点,遵循生态规律,维护生态系统结构的整体性和运行的连续性,保持生态系统的再生产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特殊重要生境及生态脆弱带。 3.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原则 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原则,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必须合理利用,提高利用效率,促使资源可持续利用,避免浪费。它包括有计划、有效率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可以再生的自然资源以及维持现有的环境与自然资源品质。 长期以来,西部地区由于对自然资源缺乏科学管理与合理保护,长期实行粗放式的高消耗、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过度开发,许多自然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浪费,资源开发总回收 率仅为30%,淡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仅为20—30%,直接影响西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在西部开发环境立法中,应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利用效率作为制定计划、安排投资的重要指标,强化对资源利用的计划监督,强化对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的优惠政策,努力开展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对不可再生自然资源,应采取综合利用、最优利用、回收利用的方法,尽可能延长利用期限,提高利用效率。鼓励自然资源利用对象和利用方式的多样化,以减轻对某种资源的开发压力。例如,保留传统农业对多种生物资源的利用和广泛利用土着树种营造森林,防止遗传的均化。 我国目前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不完善,价格不合理,刺激了对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消费使用。在目前自然资源的定价中,往往只考虑资源的生产成本,而忽视了自然资源的消耗成本和环境污染成本,因而未对资源的高效开发和利用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西部开发环境立法中应该完善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合理的资源价格机制。资源价格的合理化有利用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资源的价格不仅要从其开发利用为社会增加的财富计算,而且还要从耗竭程度计算,以保证永续利用资源。符合价值规律的资源价格是合理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前提保证。 4.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原则 在环境保护中积极利用经济手段,不仅可以促进企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而且能有效地降低行政管理的财务和技术负担,弥补我国目前的环境法以行政“命令——控制”手段为主的缺陷。 在我国西部地区,从经济、技术和行政管理能力而言,难以有效实施以复杂的环境监测和行政监督为基础的命令——控制制度,特别是面对众多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常常难以实施监督和管理。因此,在环境立法中,应采用一些征收和管理比较简单、更富效率的经济手段。我们认为,在西部环境立法中,应体现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各市场主体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革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实施按污染物排放总量收费的办法,按照“排污费高于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现行收费标准;推行污水处理厂等公用设施使用收费制度,使每个设施使用者都应合理负担设施的正常运营费用;逐步引入污染税或环境税,可考虑把一部分排污费改为在原料和产品环节征收的污染附加税;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领域,可逐步开展排污权交易。可以提倡在邻近的、情况类似的企业或新老企业之间实行联合治污;还可以采取许多国家环境法所采用的补贴手段,对符合大开发战略的生态建设、绿色产业和清洁生产进行财政补贴,其主要形式有拨款、软贷款以及加速资产折旧等。在许多国家,经济手段作用正在深化和扩大。在西部开发环境立法中,我们不仅要善于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还要结合西部各地的特点,勇于创新,让经济手段在西部开发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制度和内容 农业环境保护范围应该是农业领域,其保护内容应是农业环境的基本组成部分,也就是农业用地、农业用水、天气和生物等。由于影响农业生态环境的因素众多,既有来自农业生产内部的活动,也有来自外部的活动。因此农业环境保护法的调整对象应是与农业有关的生产、建设、开发、科研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为使我国农业环境做到良性循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在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中,须着重于对耕地的保护、水土流失的防治、乡镇工业对生态环境污染的防治以及农业水资源和生物资源的保护等作出规定。特别是在资源利用和开发方面,坚持使用和养护相结合,禁止掠夺性经营,规范农业生产活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此外,对基本农田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区的设立、规划和管理应作出明确的规定。 1.农药、化肥的合理使用制度 《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18条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采用配方施肥和秸秆还田,使用微生物肥料,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保持和培肥地力。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或者省级登记的化学、微生物肥料。”第20条规定:“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防止对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对国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公布和宣传,并加以监督管理。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和直接食用的其他农产品。”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经检测农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或限制其用途。”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推广配方施肥技术;鼓励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递减化肥用量,保护和培肥地力。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或者省登记的化肥、微生物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第13条规定:“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鼓励农业生产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对国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公布和宣传,并严加监督管理。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和直接食用的其他农产品。” 《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管理。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安全、卫生、环境影响等评价报告;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提供和施用。”第12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目录。” 2.固体废弃物的运输、管理制度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25条规定:“不得擅自在农业用地上堆放导致污染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固体废弃物。确需堆放的,必须征得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同意,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按指定范围堆放,并采取防 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自燃等措施。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农田灌溉水源附近堆放固体废弃物。”第26条规定:“在桑蚕集中产区从事磷肥、硫酸、砖瓦、水泥等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在桑蚕发育敏感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限制氟、硫等有害物质的排放。桑蚕发育敏感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准并公布。”第27条规定:“专业从事畜禽饲养和农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避免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 《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28条规定:“不得擅自在农业用地上堆放有害固体废弃物;确需占用农业用地临时堆放固体废弃物的,必须经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对固体废弃物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扬散、自燃、渗漏、流失。”第29条规定:“专业从事畜禽饲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避免和减少污染。”第30条规定:“提供给农业使用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兴办砖厂、灰窑或者其他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项目。禁止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其他农业用地修建处置、堆存固体废弃物场地的,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征得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法律责任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农业环境违法行为缺少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造成农业环境执法中“无法可依”的局面。因此,农业环境保护法必须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从重从严处理,这是进行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保证。 农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采用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历次机构改革都强调,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和管理。因此,在农业环境保护中,各级环境行政管理部门仍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权,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的农业环境实行监督管理,即具有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的单位或个人的现场检查权,农业领域内建设的项目、技术推广项目对农业环境评价报告的预审权,以及组织开展农业环境建设、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业环境规划等的义务。 另外,农业环境是相对于整个大农业而言的,因此除农业部门外,各级土地、水利、林业、畜牧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立法的启示 (一)为什么由条例上升为法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破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运用法律手段是进行环境保护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强化我国农业环境保护立法,把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已迫在眉睫。 1.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护受害者权益需要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和时尚,这也就要求农业生产不仅要提高农产品的数量,而且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而健康卫生的农产品,首先是依赖于农业生产环境的质量,因此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法规,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具有了市场驱动力。 另一方面,加快农业环境立法也是保护受害者权益的需要。农业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他们自我保护能力差,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制定农业环境保护法规,明确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使处理纠纷法定化、程序化,对于解决纠纷、维护受害者的权益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2.实现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农业生产既是一种依赖于环境的生物性产业,又是为人们提供生活必需品的生命性产业,因此只有一手抓农业生产、一手抓环境保护,才能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均资源相对匮乏,只有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不断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而要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是必须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有必要制定统一规范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来保障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 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是由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地位决定的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生活。农业是“露天工厂”,一方面直接干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工业等部门的生产开发活动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影响着农业生态环境。因此,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是我国政治经济全局中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但是,要使如此众多的农民及社会各界有组织有计划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单靠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来组织、领导和管理是难以实现的,还必须借助于法律手段。特别是当前的农业向大规模的商品化生产方面发展,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趋向多样化,农业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农业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显得愈加紧迫和重要。 4.现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由于不同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之间相互交叉,再加上立法技术的不成熟,使得不同的环境保护法之间出现了矛盾和冲突现象。这主要表现在: (1)不同的法律在涉及同一行为时,往往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草原上猎捕野生动物,按《草原法》的规定只要严格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关于预防疫病流行的有关规定即可,并没有关于狩猎的要求;然而,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必须取得狩猎证,否则就是违法。对于同一行为,两个法律的不同规定,无疑会造成某些矛盾的执法现象,结果使人们无所适从。 (2)对同一资源开发行为,有的法律要求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有的则不要求采取措施。例如,《水土保持法》第16条规定,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须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但在《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却没有任何关于采伐林木时水土保持措施的规定。 (3)对同一违法行为,有的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有的则未规定法律责任。例如,《水法》和《渔业法》都规定了“禁止围湖造田”,《水法》对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规定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的法律责任;而《渔业法》对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却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同一行为,在同一法律制度下,按照不同的部门法,却有不同的法律责任,其矛盾是显而易见的。 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对农业环境保护做了某些原则性的规定,但由于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规定不系统、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在实行工作中难以有效实施。因此,尽快制定较为完整、具体、针对性强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对人们 的行为进行规范,建立起切实可行的保护制度并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才能逐渐消除污染,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 (二)作为一个全国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生态农业建设取得显着成效,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发展迅速,农业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取得新进展,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初步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但是,随着人口、资源、环境间矛盾的日益突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农业发达地区都面临着资源紧张、生态破坏的压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面临严峻挑战。作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环境受到人类不当行为的冲击越来越大。为保护农业环境,维护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加强农业环境法制建设已显得非常迫切。 建议尽快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建立起切实可行的保护制度并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有效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控制和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农业资源,实现环境保护与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环境论文:海南生态农业环境研究 一、环境资源优势 (一)气候资源优势 海南地处热带北缘,属热带季风气候,长夏无冬,年平均气温22~26℃,≥10℃的积温为8200℃。充裕的阳光和热量,多雨湿热的气候条件,为海南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提供了“天然的大温室”。 (二)作物资源优势 动植物药材资源丰富,有“天然药库”之称。4000多种植物中可入药的多达2000余种,占全国的40%。药典收载的有500种,经过筛选的抗癌植物有137种,南药30多种。作物种类多、生长繁殖快、具有较强的稀缺性是海南省热带作物资源的优势和特色,也是海南省发展生态农业的优势所在。 (三)土地资源优势 海南本岛现有面积约3.40万平方公里,加上其他岛屿,全省土地总面积3.42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热带土地面积的42.5%。海南人均可利用土地面积约为5.32亩,远高于全国1.5亩的平均水平,而且地处热带,开发利用价值更高。 (四)水资源优势 海南本岛独流入海的河流共有154条,其中集水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有38条。地表水水质优良,根据2000年的监测,71.2%的河段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Ⅰ、Ⅱ类标准,11.9%的河段达Ⅲ类标准,16.9%为Ⅳ类标准,Ⅴ类或劣Ⅴ类水质未发现。 (五)生物资源优势 森林面积广阔,2007年高达192.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7.1%,是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公布18.21%)的3倍多[2]。海南省植物种类繁多,是中国热带雨林、热带季雨林的原产地。 二、环境问题 (一)土壤破坏严重 为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减少农作物损失,人们常为作物施一定量的化肥和喷洒少量的农药,但如果过量施用或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方法施用,那么就会给土壤及作物造成一定的污染。土壤中大量残留的化肥和农药会影响土壤中的微生物,而土壤生物在分解过程中的相互作用会改变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造成土地更加贫瘠、耕地大量流失。使用农膜对作物早熟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但因过量使用且回收率低,会在土壤中大量残留,从而严重影响土壤的通气透水等物理性质,阻碍土壤中养分的迁移,并因此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产量。畜禽动物的大量排泄物,如果不及时转化处理,也会对空气和水源造成污染;而且畜禽会大量啃噬植被,造成牧区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海南省水利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1年第三次全国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海南省水土流失面积为437.7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29%[3],主要集中在海口鸭程溪、文昌宝陵河、澄迈黄龙岭及儋州蚂蝗岭一带。 (二)热带雨林破坏严重 世界热带雨林的面积仅占全球面积的7%,目前正以每年0.6%~l%的速度消失[4]。新中国成立之初,海南拥有天然林面积为120万公顷,覆盖率为35%。但国家“大生产”以及随后的建设需要,海南热带雨林遭到大量砍伐,到1956年海南天然林总面积为86.3万公顷、覆盖率为25.7%,1979年天然林总面积为38公顷、覆盖率下降到11.2%。海南原始林覆盖率从1987年的7.2%,到现在仅有4%。近年来,海南省制订并出台了一系列“退耕还林”、“退塘还林”的政策,但盗伐原生林、强砍海防林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热带海洋污染严重 珊瑚礁是由造礁珊瑚的大量繁殖形成的各种礁体,海南是我国珊瑚礁最丰富的地方。新中国成立以来,海南省珊瑚礁面积和长度都不同程度地减少了,其中面积减少了55.5%、长度降低了59.1%。致使海水不断入侵,逐渐吞没沿海的一些村庄和树木,土地沙化变得更加严重。海南是我国红树林分布面积最大、种类最多、生态条件最好的地区,它是阻止海水侵蚀的天然屏障,是鱼、虾、蟹、贝等生物繁衍的场所和鸟类的乐园,是食蟹猴的栖息地,这些形成了海南独特的红树林生态系统,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但因多年的乱砍滥伐,现在海南红树林面积只有3930公顷,是上世纪50年代初的1/3[5]。海水养殖业对红树林、青皮林等防护林砍伐和破坏也很大;同时高位池养殖投放在池中的饲料及鱼虾排泄物对周边的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围的耕地造成较大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用水和农业耕作;渔民使用的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方式,也严重威胁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对海水造成严重的污染。 三、环境保护与生态农业发展建议 自1999年海南生态省建设以来,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突出抓好生态农业发展重点,促进了生态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生态农业立法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安全体系逐步建立,无公害生产基地逐步建立,沼气带动作用不断显现,畜禽产品品质全面提高。目前,海南省生态农业县和生态村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处于初级阶段,生态示范点、生态村的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为加强海南环境保护,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结合海南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发展,建议如下。 (一)提高公众生态农业和环境保护意识 发展生态农业,公众的意识很重要。要加强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农业及农业生态环境的认知程度和紧迫感,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要改变以前“先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的老路子,转变长期以来单纯向自然索取而不重视维护、协调的观念,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发展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国际旅游岛建设时期,一定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单项与综合的关系,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任期行为”。在弄清整个生态环境允许情况下,掌握能够开发的农业土地现有面积、所占的比例以及生态农业发展的需求;要充分考虑到土地过度开发可能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高度重视影响生态农业发展的敏感和脆弱区域,切实发展好、保护好;同时还要加强水源地生态林保护、江河湖边林地林木保护,以及东寨港等生态自然林地保护、物种多样性保护。 (二)科学制定海南生态农业发展规划 要紧紧抓住国家重视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的基本国策 ,特别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热带作物产业发展等国家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现代热带农业、建设热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围绕确保热带农产品有效供给、热带农业稳定发展和热区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需求,着眼海南经济建设长远需要,立足资源优势和发展实际,在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新需求,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力量,在各市县的具体生产实践中开展热带生态农业建设规划研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细化海南生态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海南生态农业发展指明方向。具体应包括生态农业总体布局、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与配套技术、综合效益分析、市场前景预测、组织管理形式、社会服务体系、产业化模式、区域协调以及生态农业制度创新等内容,这是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三)集成先进技术支撑生态农业发展 一是加强生态农业基础技术研究。加强科研单位与农业高校的联合、协作,组织科技攻关,重点是加强热带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生物灾害防控研究,开展热带农林重大病虫草害流行规律及成灾机理研究,突破重要有害生物、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的有效监测、预警与防控等技术。开展转基因作物监测、监控与环境安全评价研究。开展生物灾害的生物防治研究,研发新型生物农药产品。创新热带农业产地环境的评价、污染监测与修复技术。合理开发利用热带生物资源应用于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和改善,建立基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的农林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体系,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二是加强良种良苗工程建设。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以名特优新稀作物为重点,以优化品种资源为突破口,加快新品种的引进、培育和繁殖,加强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工作,推动生态农业高水平发展。三是加强农业先进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要激励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主动走进农村,面向生态农业发展的主战场,通过开展高效生态农业的试验示范,让广大农户和企业看到发展生态农业能够带来的效益。海南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海南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挑战也是机遇。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加快海南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协调发展,需要大家在今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中不懈努力。 农业环境论文: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状况与进展途径 1引言 农业生态环境在广义上是指直接或间接影响农业生存和发展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等各种要素的总称,是农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人类社会生产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发展史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原始农业时期、古代农业时期、近代农业时期以及现代农业时期。农业环境生态的总体演变趋势是不断的恶化,尤其是在近几十年来,由于我国人口剧增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导致我国国民需求和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农业的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因此,笔者认为,全面分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改善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有效对策是非常有必要。 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1)农业水资源问题。水不仅是生命之源,也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农业水资源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农业水资源主要面临的现实问题是水资源的空间分布不均衡、人均占有量较少、利用率低、用水浪费及水污染严重。我国水资源十分短缺,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大约有3亿农民的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平均每年农业土地受旱面积大约有200万hm2。且我国水资源地区和时间上分布极不均匀,在东南沿海地区年降水量在1600mm以上,而西北荒漠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00mm,南方的易旱山丘地区以及北方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耕地面积大约占全国的62%,而江河径流量却只占18%。水量年内和年际分布不均匀,旱涝灾害频发。由于农业技术缺陷和环保意识的淡薄,我国人资源利用率较低、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2)农业土地资源问题。耕地作为农业生产和发展的基础,是一种农业生产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我国耕地资源主要面临的现实问题是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耕地总体质量偏低和土地退化严重。由于交通运输业和工业等的快速发展,我国耕地的总面积在不断减少,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从1949的0.26hm2降低到2007年的0.092hm2,2007年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及世界平均人均耕地面积的1/2。而且我国耕地质量整体偏低,我国因土壤肥力的低下或生态环境的恶劣而不能进行农业生产的土地约占总面积的四分之一,耕地肥力水平总体偏低,51%的耕地缺磷,60%的耕地缺钾。我国耕地退化现象也很严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土地盐碱化形势严峻。 (3)农业生物资源问题。农业的生物资源对于农业的发展十分重要,要想保证农业生产质量,就要控制好农业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降低会减少农业生态系统中生物种类,缩小食物链,致使农作物对环境敏感度变强,抗逆能力变弱,耕地生态系统稳定性降低。由于人为因素的长期影响,我国农业的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主要体现在:①农田物种减少,结构功能简化;②土地集约化利用和过度开发,耕地生态系统变得单调;③大规模机械耕作和农药的广泛使用致使某些物种消失。 (4)农业气候资源问题。当前,我国农业气候资源主要面临的现实问题是:①自然灾害频发。据统计,我国每年农业受灾面积超过5000万hm2,约占总耕种面积的30%,成灾面积约有3000万hm2,约占总耕种面积20%;②酸雨污染情况严重。2006年,我国酸雨的发生率超过5%的地区约占全国面积32.6%,而酸雨的发生率超过25%的地区约占全国面积15.4%;③气候因素不协调,比如东北地区水分、光照和土地条件都较好,而霜冻和冷害频繁、热量不足,西南地区水热资源很丰富,而光照条件较差,西北地区光热资源很丰富,而水资源匮乏。 3农业生态环境的发展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发展观念,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建设,对我国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因此,要想搞好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必须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干部和群众的认识。宣传教育的途径有:①印发学习资料,或以多媒体通过网络、电视等进行宣传;②召开培训会议,开办培训班;③聘请专家开展各种专题讲座。 (2)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农业法》等法律虽然已经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部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较分散、缺乏针对性且不够系统和具体,很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所以,当前,我国急需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出一套系统完善的农业生态环境专项保护法律和一系列标准,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一支作风过硬、高素质的环境执法队伍,以提高环境执法的水平,强化环境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比严、违法必究。 (3)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经济,大力推行生态农业建设。由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中土地、水、气候和生物等资源区域差异性较大,所以,各地区必须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自有利的条件,以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为指导,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优势产业,建立多种形式、各具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发展生态农业。 (4)控制农业用水。我国农业用水资源短缺现象十分严重,同时我国农业用水浪费现象也十分严重,节水潜力巨大,所以,必须控制好农业用水,积极推广农业用水技术。目前,较常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有集水农业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农艺节水技术和生物节水技术。这些技术可以相互结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在农业实际生产中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以达到控制好农业用水的目的。 (5)加大投入、加强科研。目前,我国在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投入仍不足,为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效遏制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各级政府要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科学研究的投入纳入到各级的财政预算当中,设立专项基金,统筹安排。此外,要重视农业生态环境的科研,不断完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技术体系,加强培养生态环境建设人才,从根本上解决农 业环境污染、土壤退化、农业生物多样性降低以及自然灾害等农业主要环境问题。 4结语 农业生态系统是一个由自然资源以及社会经济等因素共同组成的开放、复杂的系统,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农业可持续发展,而由于思想意识和技术等多种原因,导致农业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引发了各种农业生态环境的灾害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要加大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力度,科学管理,扭转当前农业生态环境不良的现状,以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环境论文:浅析农业水利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摘要:伴随着社会 经济 的 发展 ,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农业这一基础产业对环境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尤其是其对水资源的影响,大量的农业水利工程都或多或少的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合理的对其作出评价就显得非常有意义。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环境评价方法;生态效益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除了 工业 对环境的影响,农业的水利工程项目同样对环境产生影响,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了子孙的长远利益,重视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成为我们这一代人的共识,怎样能准确的衡量这一影响,成为了当前人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1农业水利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水资源无节制的开发,忽视水资源的载力问题。一定意义上说环境也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在短期内是无法恢复的,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上千年才能恢复。水资源自身的生态平衡也需要一定的水量,例如渗入地下的水、蒸发的水、排沙除淤的水、排盐碱的水、湖泊洼地的水量等等,一定要保留维持其基本平衡的水量。国外的研究表明,河道内径流为多年平均值的30 %,这是保持大多数水生生物有好的栖息条件所推荐的基本径流量。与大 自然 和谐发展,大自然才会给我们最多的回报,否则大自然的报复常常给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水土流失、沙尘暴已不再是距离我们很远的事,每年春季北京及 2.3环境影响的预测 环境影响的预测即预测工程兴建后可能发生的变化和影响。预测的结果一般有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种。对一些能用量度单位表示的环境因素,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作定量的预测估算。如预测水库建成后对局部气候的影响和对水库水质、水温的变化影响等,已能通过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估算;预测水库对库区泥沙淤积和对下游河道冲刷的影响,多兼用数学和物理两种模型进行定量分析。对一些难以用量度单位表示的环境因素,则可通过类比分析或机理分析作定性的预测。如预测水库形成后对疾病流行的影响,多采取类比分析法,即选择与拟建水利工程具有相似 自然 、社会环境和水利工程特性的类比工程,进行对照并作出判断;对水生生物、陆生生物的影响,多采用生态机理分析法,即针对各类生物对环境要求和对环境变化的适用性,按工程兴建后的环境状况,预测分析其在数量上或种群、群落上的变化。 2.4综合分析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将工程兴建对各个环境因素产生的影响或出现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工程对环境的综合影响,提出减免不利影响的措施和方案。由于水利工程对各个环境因子产生的影响错综复杂,环境效应之间又往往具有相关性,因此综合评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农业环境论文:基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探讨 [论文关键词]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缺陷 [论文内容提要]生态环境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我国目前农业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严重影响我国农业发展。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必要尽快修改和完善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大气、水和土壤对农业生产来说,既是资源,又是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条件良好,农业生产就发展;生态环境条件恶劣,农业生产就停滞甚至遭到破坏。近年来,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污染问题日趋严重,耕地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突出,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国目前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首先是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吨/平方公里,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吨/平方公里的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各种肥之间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平方公里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2002年对16个省会城市蔬菜批发市场的监测表明,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远远超出发达国家的相应检出率。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伴随型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 另外因为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过60万吨,在发达地区尤甚。 其次是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县域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 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对其规模和布局进行有效控制,没有注重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且其污染排放强度上并不低于工业企业,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二、我国现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缺陷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生活。农业是“露天工厂”,一方面直接干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工业等部门的生产开发活动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影响着农业生态环境。因此,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是我国政治经济全局中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但是,要使如此众多的农民及社会各界有组织有计划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单靠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来组织、领导和管理是难以实现的,还必须借助于法律手段。特别是当前的农业向大规模的商品化生产方面发展,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趋向多样化,农业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农业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显得愈加紧迫和重要。然现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存在不少缺陷: 第一,没有一个统一的完整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但此体系中没有综合性的农业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或条例。《环境保护法》对农业环境保护虽有涉及,但很简单,而且未能将农业环境和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统一起来;《农业法》仅对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保护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法》中涉及到了农业环境保护技术的内容;《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也有一些有关基本农田环境保护的规定。这些环境法律法规都涉及了农业环境保护,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未有直接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这就使得许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无法可依,不能开展。 第二,诸多农业生态环境管理领域尚是法律真空。虽然我国制定了很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但是,在公众参与、行政指导、行政强制、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白,还没有法律调整。这样不利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共同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 第三,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措施。法律虽然不少,但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法律赋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的强制性手段和措施太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也不足以预防和制止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的发生。 第四,制度的配套性差,且有制度,无程序。法律尽管设立了很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但是,制度与制度间缺乏必要的协调,制度间配套性差。同时,就单个制度来讲,缺少落实这个制度的必要的配套制度和措施,终致生态保护制度无法实施、无法完全落实,生态保护制度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有制度却没有相应的程序,又使得制度很难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例如限期治理这个制度,很多法律都做了规定,但是没有一部法律规定实施限期治理制度的程序。这给执法人员执行这个制度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和不便。又如生态恢复补偿制度,目前还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因为这个制度的设计还有一定缺陷,而且实施这个制度还没有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 第五,现行法律有关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亟需加强。许多法律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但无对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即使有规定对有关生态功能保护的违法行为处罚亦偏轻。如对许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仅以罚款了之,且罚款数额偏低。还有一些对社会危害性大的行为,破坏草原等生态环境的行为,仅追究行政责任,未设置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因而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缺陷使得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既不足以震慑违法的当事人,也不能发挥以儆效尤的一般教育作用。 第六,执法主体被人为割裂。农业生态环境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涉及方方面面,涵盖了生态农业的发展、森林草原的养护、水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土地的利用与保护、环境污染与破坏的防治等领域,伸展到天上、地下的几乎所有空间。无疑,这需要有一个权威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然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都有相关职能,都是执法主体,而且地方的各个条例在相关执法主体的规定上亦不尽相同,使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陷入一个比较混乱的局面。又以即将施行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例,行动计划的推进机制是政府领导,环保牵头,各个部门共同推进,不同的部门都涉及到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领域,如农业部实施的沼气工程计划、水利卫生部门的改水、改厕计划等,多个部门共同实施,但现实农业环境保护状况常常是多头管理,结果是管理失灵,这样就极大地损害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完善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我国必须制定一部统一的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这既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必须尽快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尽早制定实施。其中农业生态环境应该是指农业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土壤、水体、大气、生物等。其立法思想应从传统的污染防治为主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突出其生态保护功能。并且为使我国农业环境做到良性循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中,须着重于对耕地的保护、水土流失的防治、乡镇工业对生态环境污染的防治以及农业水资源和生物资源的保护等作出规定。特别是在资源利用和开发方面,坚持使用和养护相结合,禁止掠夺性经营,规范农业生产活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此外,对基本农田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区的设立、规划和管理要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加快农业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步伐,填补法律空白,实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法规是规范、制约人们行为的准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也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国应充分考虑当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加速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耕地污染防治法》、《农业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规范和标准。 (三)修改完善现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 我国应对目前已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进行适当修改完善。首先应赋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以相应的强制性手段和措施,使其能够预防和制止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的发生;其次,应修改完善现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例如为全面落实生态恢复补偿制度,应开征生态环境税、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实施绿色gdp制度、完善相应的程序制度等。 (四)完善农业环境标准 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些环境标准,包括农业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标准,主要有:《渔业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等。对于现有的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和保护农业环境需要的标准,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同时,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一些新的标准,如《农田大气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此外,还应根据各地农业环境特点制定地方环境标准。 (五)明确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缺少有力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从而造就了农业环境执法中“无法可依”的局面。因此,农业环境保护法必须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并要求从重从严处理,这是进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六)建立有序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应采用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的农业环境实行监督管理,即具有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的单位或个人的现场检查权,农业领域内建设的项目、技术推广项目对农业环境评价报告的预审权,以及组织开展农业环境建设、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业环境规划等的义务。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浅谈 摘要:我国农业生产在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的背景下不断满足着社会大众的需求,与此同时也相应造成了诸多环境侵害问题,农业生产者在社会经济地位中往往是弱者,没有充足的能力承担相应的环境损害责任,需要建立和完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本文着重分析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为普通农民生产劳动者提供更加明确的范围界定,以寻求更适宜的环境侵权救济方式。 关键词:农业环境保险;承保模式;承保范围 一、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基本问题认知 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是指农业生产者作为被保险人依法对在农业作业中所面临的环境侵权及环境污染等环境问题进行投保的一种保险方式,从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方面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来补偿农业生产者在进行相关环境作用所遭受的损失,提高生产者抵御环境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保险人一般以公司模式运营存在,相对来说拥有雄厚的财产支付力,有利于承担和有效弥补对受害者的赔付,及时解决环境损害纠纷问题。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是指,当出现保险损害事故情形发生时,保险人根据与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约定向其承担环境侵权损坏问题补偿责任的规模限度。① 二、农业环境侵权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 农业环境侵权行为的复杂性和结果的扩大性等本身性质直接影响环境救济制度的形成和完备,普通群众缺乏对农业环境侵权问题合理准确的认识,农业环境管理体系不配套,同时现阶段环境问题监测技术滞后,导致环境管理者监管力度不强,农业生产者防范意识和能力程度高,农业环境侵权问题处理速度缓慢,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破坏社会秩序。农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因为上述因素,对环境纠纷根本原因的认知匮乏,不善于利用法律机制途径解决环境矛盾问题,最终无法从根本上进行责任追究。虽然存在采取国家赔偿的救济模式,但是国家赔偿诉讼难,执行难,受害者无法获得全面性和正当性赔偿,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国家财政压力。所以需要从新的角度出发寻求新的救济机制来应对复杂并带有隐秘特征的环境侵权问题。 三、农业环境责任保险的提出 农业环境侵权是指在农业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因自然环境自身性质损坏等现象而对他人人身或财产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在现代社会,环境侵权责任风险愈演愈强,传统侵权救济制度不能够妥善解决对农业环境侵权受害人赔偿或补偿问题。需要完善责任赔偿适应新时代新社会的救济转变方式,进而更简便、迅速地赔偿或补偿受害者。所以我们在充分发挥传统民事救济制度的基础之上需要探索适宜社会发展的新类型责任保险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减少农业环境损害,保证社会生产的第一道门槛。 四、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的确定 (一)一般类型的承保模式 农业环境责任保险的业务经营由政府创立专业保险公司承担,是现有保险模式中最普遍的一种,相对其他救济主体来说具有较为丰厚的后备基础力量和多种类的资源获取手段,有利于迅速地形成规模救济方式,加强保险基金的积累和责任分担的多元化,从而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但从中国农业国情来看,农业生产覆盖面广,且呈现地域分布不匀状态,须要积极拓宽农业环境基础服务渠道,以协助办理农业环境责任保险业务,充分调取农业生产者保护环境积极性,最终保障广大农民根本利益。 (二)承保农业环境侵权责任类型 农业环境责任保险的目的是预防环境污染,避免环境损坏问题的扩大以及给予受害人救助,一般情形下环境侵权风险主要分为突发性环境侵权风险和渐进性环境侵权风险。两种方式对农业环境都有不同方面和程度的影响,都需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来实现农业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和稳定发展。从社会生活实践来看,我国农业环境承保范围倾向于承保突发性环境侵权责任,一方面,我国大部分法律规定并没有就农业环境侵权以及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做出详细说明与解释,未将持续性的农业环境侵权保障问题纳入保险范围,只在部分相关方面涉及突发性环境侵权问题。如《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环境保护法》第52条确实明确规定了国家中央政府积极鼓励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拓展。但并没有提供详尽的行为指导理论与概括方法,导致环保部及保监会等地方性组织大多着眼于一般性的规定,重点针对工业污染责任保险,在适用农业生产领域方面仍需调试。正因为此,群众在理解承保范围时大都局限于突发性环境问题。笔者认为针对我国农业的发展状况及农业环境侵权自身的隐秘性,繁琐性等特征,急需在承担爆发性的农业环境污染责任基础上,逐步引入渐进性农业环境侵权问题,从而长久有效的保持农业环境健康稳定发展。多角度深入完善农业环境制度理论,加强执行力。除此之外,我国农业环境承保责任范围在某些方面包括承保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虽然法律并没有直截了当就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情形给予具体明确的规范。但法官可以依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进行自由裁量范围内的界定,适时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五、明确农业环境责任承保范围界定建议 (一)完善承保模式 基于上文阐述仅仅依靠保险公司并不能为生产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本文倡导在我国农业生产点面不均,地域分布不广情形下逐步倡导在农村等地方健全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建立更多的组织形式简单、运营成本低的服务机构用以群众更方便办理、咨询保险业务,多方面保障保险服务的实现。在初步实行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时,由于农业环境风险的不稳定性以及农业环境的复杂性,使得责任保险在保险市场上竞争力严重低下。需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调节力量,适当引入强制责任保险机制,逐步促进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可宝性的实现。 (二)扩大承保范围 承保范围需要根据实践的变化不断调整,现实中积累性、渐发性污染事故常常出现,这种类型的危害作用是长期的,造成的后果往往是不可预料和忽视的,不能将其排除在承保责任范围之外,而是应该效仿法国和德,法国于1977年形成污染再保险联营机制模式,将渐进性污染事故纳入承保范围之内,德国于1965年开始规定了承保人对水体逐渐污染损害进行投保,扩大承保范围。另外我们可以效仿美国承保范围细分的方法,即环境损害则热保险和自由场地治理责任保险(当被保险人污染自己所有或者自己使用的场地时,承保人会按照约定在法定限额内承担相应的治理污染保险责任)②各种类型有各自的保单,各自的保单规定各自的条款,而不是混合在一张保单上。进而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配套制度的完善 环境侵权损害法律责任构成必须是明确、稳定的,其既能提供实现环保险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又能方便保险人提前揣测被保险人承担农业环境侵权损害责任的范围和限度。③立法保障不够或者仅有简单粗糙的规定无法确定符合利益最大化的承保范围,最终不利于农业环境责任保险的实践应用,所以应培养善于借鉴外国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和丰富优秀管理经验的优良习惯,结合符合国情的法律规则加以认定,明确农业责任保险范围的构成要件,深入维护农业环境生产条件,引导农业生产环境健康发展。明确承保范围是完善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重要关键因素,过宽的承保范围一般情形下体现着保险人承担责任力度过高,长期以往会导致保险人利润收入低,亏损大,在量的积累作用下严重减弱保险人承保的积极能动性。④应当注重从理论与实践想结合的辩证角度突出农业环境侵权的一般性风险规律,寻找全新多面的思维模式全面促进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方式的社会化救济功能。 (四)承保诉讼费用承担 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我国《保险法》第57条第2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财产保险责任赔偿所涉及的仅仅是财产保险,而不涉及责任保险⑤所以责任保险中施救费用的应单独计算,依据不同的赔偿风险类型而规定相适应的应用标准。在没有具体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可由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具体规定保险实践应用过程涉及赔偿费用标准问题。 六、结语 现代农业生产所面临的环境风险情况较为复杂,隐秘性较强,农业生产者救济意识薄弱,以现有环保体系难以完善保障农业环境问题的实质解决。再加上缺乏强有力的救济机制适应社会救济化发展趋势及欠缺转变环境损害救济模式新途径,严重影响农业生态的健康,所以必须深入健全发展农业环境侵权保障机制,提供雄厚的后备支撑力量,完善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进而为农业生产者以及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在充分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实践活动结合作用下加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积极有效维护农业生产者、侵权相对人利益,最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李英君 黄冰 单位: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农业环境论文:农村农业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摘要:为解决农村发展、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通过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中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提出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农村发展中,建立符合实际的区域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法律与管理体系。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管理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制度创新与技术进步共同带动了农村的快速发展。但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环境与生态资源为代价取得的,产生了一系列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对农村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客观上迫切需要解决农村发展、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1农村发展中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分析 1.1农村发展模式粗放及产业结构不合理 我国农业发展及其结构调整已逐步形成了“高投入,高产出,高排放”的农业发展格局,对农村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大。当前农村经济增长的特征是生产要素的产出率和利用率低下,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小。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农业产量至少有1/4是靠化肥、农药和地膜等化学物品投入取得的。过量的农药、化肥等的投入造成了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并已经成为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①种植结构的变动。传统的粮食作物施肥量稳步增长的同时,蔬菜、果树、花卉等新兴的经济作物已经成为化肥消费的主体和化肥消费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化肥施用水平和化肥流失率具有正相关性,因此,种植结构演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业面源污染。②近年来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迅猛,占农业的比重不断增加,由于设备落后,不能及时、合理地对畜禽养殖固体废弃物和废水进行有效处理,带来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并且具有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特点。③盲目的调整行为。受利益的驱动,生态脆弱地区的大量林地、草地向耕地转化,造成水土流失、水体污染,林地、草地大量减少,导致对污染物的吸附作用大大降低,致使农村生态系统遭受破坏。 1.2生态环境管理和保护的法制体系不健全 主要是:①环境立法很少涉及农村生态环境。②环保执法力度不够。 2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理念 应构建农村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农村发展中;建立符合实际的、激励和约束相容的区域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法律与管理体系。 2.1充分认识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性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区域和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已显得非常必要。发达国家成功的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经验的共同点是:非常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将之视为环境管理的重要部分,非常重视对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估。因此,应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提高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重要性认识,充分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将之作为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核心部分,并纳入新农村建设之中。加强对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和重点区域农村工业污染状况的科学评估,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制定切实有效的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政策。 2.2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当前粗放的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程度,因此,必须转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种植业和养殖业是农业污染的主要来源。解决农业污染的关键是建立和恢复中断的农业内部物质能量循环流动的链条,减少农业生产中物质和能量的流失。应以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按照循环农业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利用”的要求,从投入端、中间过程、输出端3个有机的过程构建农业发展模式。把专业化的种植活动和养殖活动结合起来,实现种植和养殖两部门之间的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利用,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区域性的种养平衡,减少环境污染。在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保持土壤肥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和健康。对于农村工业发展,应将减少污染做为重要考虑因素,纳入到经济决策过程中,在农村工业发展过程中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2.3构建完善的农村生态环境公共政策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 由于农村环境污染复杂,来源广泛、分散,种类繁多,表现为复合型污染,因此,有效的生态环境管理政策必须影响众多行为者,应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并通过“连锁”机制来激励相关行为主体减少污染排放。综合运用包括产权制度、价格政策、财政政策等多种政策及补贴、教育、激励和行为标准等多种政策工具建立起有效的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2.4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制定较为完备的、可执行的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对农村工业污染,农药和化肥的生产、施用,农村环境规划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并不断进行完善,规范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与义务。 作者:冶春莉 王聪萍 单位:陕西省三原县农业科技中心 农业环境论文: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研究 摘要: 生态农业经济是指农业再生产中生态与经济的内在联系及相互结合的统称。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我国农业已经摆脱了过去旧的发展模式,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努力发展农业生态经济已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农业生态经济离不开农业生态环境的支持,但在现实中,我国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和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并提出了改进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 生态农业经济;农村生态环境;关系影响;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民以食为天,农业是立国之本。农村不仅是农民进行生产、生活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人们食物的来源之地,是保证国家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为我国居民提供了良好、可靠的食物来源保障。但与此同时,与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破坏,人口增长、环境污染、森林破坏、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使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这对我国的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是实现我国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生态农业经济的内涵 要正确认识什么是生态农业经济,首先要理解什么是生态农业。生态农业概念的提出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其主要是指合理利用经济学原理,组织和管理农业生产建设,将传统农业、现代科技和绿色发展理念有机结合,将农业向合理生态转化,农业回归自然,实现农业高产高效与可持续发展兼顾的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而生态农业经济就是以发展生态农业,使农村经济、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相协调为基本原则,以不超出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为基本前提,以因地制宜、使区域自然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得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为基本方向,在确保农业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实现生产过程和资源利用高效化,确保开发产品优质化、无公害化,促使生产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现代化农业产业。由生态经济的内涵我们可以总结出生态农业经济的特点,主要包括:协调性,生态农业经济讲求的是农业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以及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适宜性,生态农业经济是通过多种技术装备,使农业发展适应区域环境条件、自然资源条件以及当地发展实际情况,从而使区域各项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使农业经济发展能够扬长避短,优势尽显;持续性,生态农业经济重视的是现代化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讲求的是农业生态和农业经济的长期整体效益,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装备和发展策略进行不断的改进和调整,因此生态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长期持续性。 二、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研究 1.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基础。 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生态环境的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必需的耕地、水等资源,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农业生态环境中每一个因素的改变都有可能对整个农业生产系统产生各种影响,如果耕地和水土资源等被破坏、被污染,必定会影响农业生产的产量和农产品的质量;同样,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也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因此,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村经济的基础和前提。 2.农业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在农业生态资源有限和农业生产技术有待提高的前提下,短期内,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存在矛盾的,但从长期来看两者又是相互促进的。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条件,从而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而农业在发展的同时,又会为农村生态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促使农村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因此两者是互为支持,互为促进的。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时候,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农村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坚定不移地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能使农村与农业长期健康发展。 三、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1.耕地资源紧张,耕地质量不断恶化。 耕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保护耕地也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但我国当前却面临着耕地面积持续减少,耕地质量不断恶化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现有耕地1.26亿公顷,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1公顷,不足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其中的13.3%属于坡耕地,耕地资源较为有限,并且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粗放的开发、过度地侵占滥用和各种污染问题,使得可用的高质量耕地总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仍然在不断地减少。 2.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包括外部污染和自身污染两方面。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和城市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也不断增多,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没有固定的垃圾倾倒区域和专门的垃圾处理措施,很多生活垃圾随意乱扔,生活废水不经处理就随意进行排放;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水也通过各种流通渠道对农村水体环境产生了不同程度和各种形式的污染,这些都属于外部污染的范畴。而自身污染则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过程中,随着农业生产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自身污染的情况也日益突出。自身污染一是滥用农药、化肥而造成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二是农业生产残留,如秸秆、畜禽类粪便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污染。我国本身农业用水就非常紧张,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农村有5000万人口和3000万牲畜面临着饮水不足的威胁,受旱农田达到了3亿亩,而各种污染更是加剧了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活动。 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措施 1.提高人们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提高人们生态环保意识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关键。农业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类社会的物质需求,但长期以来,人们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着急功近利的心理,并且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造成了农业资源的透支利用和破坏式的开发,使农业生产超出了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虽然我国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花费了不少精力,但治标不治本,建设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因此,必须设法从提高环保意识入手,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全民环保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生态农业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2.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虽然我国近几年来陆续颁布了一些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整体而言,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健全,主要体现在监管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等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难以及时跟进,使得一些方面还存在着法律空白。因此,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才能从法律制度上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3.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相关投入。 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生态建设。兴修农业水利工程,促进水资源合理保护利用;加强垃圾回收处理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以及相关的资金和技术装备投入,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供有力支持。五、结语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制约条件多。因此,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充分调动各种有利条件共同发挥作用,牢固树立起“既要农业经济发展,又要农村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才能真正搞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 作者:张彩霞 冯俊霞 王尚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邯郸站 农业环境论文:环境适宜性生态农业景观评价 摘要 如何建立生态农业观光园的环境适宜性评价,了解各景观元素在生态农业观光园中的所发挥的功能与作用,建立完善的农业观光园景观评价体系。本文运用SD法,选取四个样本案例进行景观评价分析,并依此给出评价结果,论证评价系统的合理性。 关键词 生态农业观光园;SD法;景观评价分析 引言: 生态农业观光园是现代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农业观光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园区模式[1]。它以农业环境为背景,以乡村文化为基础,以农业生产和生态观光为主要功能,通过运用生态学、美学、景观设计学、经济学等原理对农业资源和景观资源进行开发和布局,集科技示范、生态观光、产业开发于一体[2]。因其独特的“农业”和“旅游业”双重产业属性,近年来发展迅速。关于生态农业观光园的分析研究有不少,但从实例出发对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评价体系的研究比较少。因此,本研究以南京巴布洛生态谷、合肥牛角大圩生态农业观光园、句容岩藤农场、台湾台一生态农庄为例,运用SD法,获取4个样本案例调查数据并分析,基于科学性,合理性,生态学原则,对四个样本生态农业观光园作环境适宜性评价[3]。 1.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评价模型的建立 1.1评价方法 本论文主要采用SD法进进行研究,SD法即语义解析法(SemanticDifferential),简称SD法。简单来说,SD法是种心理测定的研究方法,主要研究过程是运用语意义学中“言语”为量度对调查者进行心理感受测评,然后通过对各既定尺度的分析,计算出研究对象感受的定量化数据[4]。 1.2调查对象选取 在调查者的选取中,考虑到加权和概率分布影响,总计调查了50人,考虑到广大使用者的专业背景以及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使用者个体对于农业观光园生产性景观的理解和需求也各有不同,故选择非园林景观专业背景的人员,拟统计25人。其次考虑到非专业调查者对景观环境评价的片面性,需要从专业人士视角出发,以求获得更全面、更涉及到本质的观察,故这里选择具有园林景观设计专业背景的设计人员、研究人员,拟统计25人;考虑到被调查人群的行为能力、理解能力的不同,本次调查两组人群的年龄跨度在20-60岁之间,性别比例均衡,选定的评价对象共50人。 1.3确定评价尺度 根据农业观光园景观的特征,参考建筑、规划、园林等领域通过SD法进行美观、空间等评价所用到的形容词对,选择了18对正反义成对的形容词随机排列供被调查者主观印象描述。量化得到的调查数据,作为后期的分析依据,将本次调查评定尺度设定为5级,分值为-2、-1、0、1、2,以0为分界点。本次调查的形式主要采用的是以幻灯片播放照片的形式,即测试过程中将选取的农业观光园样本照片以幻灯片的模式播放给被调查者。 1.4样本采集 农业观光园地域性差异因素很大,因此为使研究更具客观性,本文选取合肥、南京、句容、台湾共4处规模不同、离市区距离各异的农业观光园作为样本材料。调查地选择主要基于显著性、多重性、大众性三个原则。所选四处观光园分别为合肥市牛角大圩农业观光园、南京市巴布洛生态谷、江苏句容岩藤农场、台湾台一生态农庄。 2.SD法调查结果分析 2.1调查结果评价 根据50组问卷调查信息回馈,对于两组评价对象,性别、年龄比例均衡。非专业组问卷对象职业分布全面,数据能反映真实情况。根据回收的问卷调查数据,通过EXCEL统计软件求得四处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样本综合平均值,根据得到的统计数据分别绘制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综合评价曲线图。比较专业和非专业组的两组评价曲线,四个生态农业观光园评价曲线变化大体相近,得到了较为相似的评价结果。其中个别之处也有所不同,非专业组整体在负分区评分较少,对四个样本的景观环境持积极肯定的态度。从两张综合评价曲线图可以看出,四个生态农业观光园中台湾台一生态农庄评价最高,南京巴布洛生态谷次之,合肥大圩生态农业园与句容岩藤农场评价曲线较为接近。 2.2专业组分析 具有园林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对四个生态农业观光园的评价态度分明,通过样本与综合平均值的比较,可知: (1)南京巴布洛生态谷:在吸引力,空间感、秩序感、亲近感、美感、安全感等方面都呈现比较高的评价,尤其在时尚感及清洁度方面明显高于其他三个样本案例;但是在植物丰富度、色彩丰富度、私密度等方面尚待提高。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吸引力、时尚感、空间感、清洁度、乐趣度、满意度、生命力、秩序感、美感、放松度、安全感、一般化程度、自然化程度、尺度感、亲近感、植物丰富度、私密感、色彩丰富度。巴布洛生态谷主要以葡萄产业园,现代牧场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主,因而其植物丰富度、私密度和色彩丰富度评分相对较低。各项数据表明,在满足葡萄、牧场、农业等产业的同时,巴布洛生态谷整体旅游体验都获得了调查者较大认可。 (2)大圩生态农业园:大圩生态农业园各项评价内容的分值也处于零点以上,说明大圩生态农业园总体景观评价是得到肯定的。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尺度感、吸引力、空间感、生命力、乐趣度、清洁度、满意度、自然化程度、放松度、美感、安全感、植物丰富度、秩序感、时尚感、色彩丰富度、亲近感、私密感、一般化程度。大圩生态农业园以蔬果采摘、科技农业、农场品输送为主体,在尺度感、吸引力、空间感等方面比较突出,整个园区融合采摘、体验、餐饮、观光、度假等多种活动为一体。在一般化程度、私密感、亲近感、色彩丰富度等方面有待提高。园区建设围绕传统采摘,农家乐,田园风光为主,缺乏时尚感,植物品种也以农作物为主,色彩丰富度较低。 (3)句容岩藤农场:该观光园各项评价内容的分值分布于平均值的两侧,评价对象对于岩藤农场景观的整体评分一般,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空间感、清洁度、吸引力、尺度感、放松度、秩序感、安全感、满意度、美感、时尚感、生命力、乐趣度、植物丰富度、亲近感、自然化程度、私密感、一般化程度、色彩丰富度。句容岩藤农场是以花卉苗木种植、瓜果采摘、农副产品养殖、观光休闲为主体的综合性农业园。在大尺度空间上有地理区位优势,花卉展览是其一大特色,但总体景观设计过于平淡,缺乏特色。 (4)台湾台一生态农庄:该观光园各评价内容的分值全都分布于零点以上,也高于平均值。这说明台一生态农庄的景观评价是得到认可的,明显高于其他三个样本案例。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吸引力、满意度、自然化程度、植物丰富度、生命力、美感、空间感、放松度、清洁度、乐趣度、时尚感、尺度感、色彩丰富度、秩序感、一般化程度、亲近感、安全感。台一生态农庄是以酒店、休闲娱乐、农场品采摘、旅游度假为经营主体的农业庄园。从评价数据可以看出,台一生态农庄在满足经营特色的同时,能较好地为游客提供观光、娱乐及消费的场所,园区植被丰富,色彩艳丽,景观基础设施齐备,给前来观光的游客留下很好的印象。 2.3非专业组分析 不具有园林专业背景的非专业人员对各个生态农业园的景观评价曲线变动幅度较大,评价、评分大部分在零点以上,说明所选四个样本均得到较为肯定的态度。通过四个样本案例比较,可知: (1)巴布洛生态谷:从非专业组的数据可以看出,南京巴布洛生态谷各项评分除个别评价因子外,大部分都处在零点以上,说明非专业组对巴布洛生态谷的景观评价是积极肯定的。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吸引力、清洁度、时尚感、空间感、乐趣度、满意度、生命力、秩序感、放松度、美感、安全感、一般化程度、自然化程度、尺度感、亲近感、植物丰富度、私密感、色彩丰富度。对于非专业人员,巴布洛生态谷优美的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能够给游客带去较为完美的旅游体验,所以在吸引力、时尚感方面都得到了较高的评分。生态谷以牧场、农业为经营主体,植物丰富度评价较低,只有单一几种经济作物品种。 (2)大圩生态农业园:非专业组对大圩生态农业观光园部分评价内容的分值为负值,说明游客视角对大圩生态园的评价是客观的。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尺度感、吸引力、空间感、生命力、乐趣度、清洁度、满意度、自然化程度、放松度、美感、植物丰富度、秩序感、安全感、时尚感、色彩丰富度、亲近感、私密感。一般化程度。大圩生态农业园占地面积广,大圩葡萄在合肥市名气大,所以在尺度感、吸引力、空间感等方面评分较高,但整个园区的作物种植都依托科学技术。依靠温室大棚,因此景观效果比较差,亲近感、时尚感评分较低。 (3)句容岩藤农场:非专业组对句容岩藤农场有5项评价内容为负值,其他评价内容分值也明显低于平均分值,说明从游客视角对句容岩藤农场的景观整体评价一般。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空间感、清洁度、吸引力、尺度感、秩序感、安全感、美感、时尚感、生命力、放松度、清洁度、乐趣度、植物丰富度、亲近感、自然化程度、私密度、一般化程度、色彩丰富度。与专业类人员类似,非专业人员对句容岩藤农场缺乏自然化、色彩化的景观表示遗憾。 (4)台一生态农庄:非专业组对台一生态农庄的全部评价内容均为正值,说明台一生态农庄在各项评价因子上均获得较大的认可,并且台一生态农庄的评分明显高于其他三个样本案例。按评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评价项目依次为:吸引力、满意度、自然化程度、植物丰富度、生命力、美感、空间感、放松度、清洁度、乐趣度、时尚感、私密感、尺度感、色彩丰富度、秩序感、一般化程度、亲近感、安全感。对于非专业人员,台一生态庄园枝繁叶茂的生态环境、丰富多彩的娱乐项目能够给人以和谐舒适的体验感受,他们能以游客的视角来享受这样的场景。 3.结论 在调查的四个生态农业观光园案例中,在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中获得综合最高评价的是台湾台一生态农庄,台一生态农庄无论在整体吸引力还是植被丰富度、环境舒适度、景观私密性保护、景观美感度方面均表现突出。其次是南京巴布洛生态谷,巴布洛生态谷在吸引力、时尚感、一般化程度方面的评价都远超其他三个样本,说明巴布洛生态谷的时尚新颖的景观设计风格得到调查者的一致认可。其后是大圩生态农业园,无论是专业组还是非专业组对大圩生态园的评价处于一般水平,大圩生态园主要以大面积葡萄种植、农场品生产为主,所以在尺度感方面领先其他几个样本案例,在私密性、亲密感与美感等方面比其他样本较为落后。景观评价最差的句容岩藤农场,除空间感外其大部分评价因子得分在四个样本案例中均属较低水准,在乐趣度、满意度方面受到较低评价,究其原因是该园区管理粗放,景观节点设计单一所致。通过SD法对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进行数据分析评价,通过专业组与非专业组数据调查发现,运用SD法对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进行评价分析是行之有效的,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这种科学评价方式对生态农业观光园景观规划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朱爱龙 朱瑾 单位: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农业环境论文:旅游环境保护生态农业论文 一、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问题 纵观我国各个地区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基本上都是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来进行发展,虽然这是一个发展的基本路径,然而通过“圈地”等方式强占农田进行不合理开发,加上对于自然资源的过度依赖,就会导致两个恶果———一是对于环境的破坏性大,二是项目自身的竞争力有限,生存期限有限。按照国际惯例,农业旅游区半径大于9.5公里的区域(面积)时,才能发挥最佳经济效益,而我国多个生态农业旅游是小于这个规模的,项目鳞次栉比、林林总总,不仅造成市场范围狭小,客源不足,效益低下,更是导致单位面积内环境的过载。除了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本身对于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之外,一个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开展之后,纷至沓来的游客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是目前项目所难以承担的。国人自身的素质有待提高,加上旅游期间疲劳等问题,导致每逢节假日,生态农业旅游项目中都会留下诸多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这些垃圾的存在本身就加大了地域的环境压力。我国的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多数都是由农民转化而成,在兴办起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时,他们自身对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问题根本不甚了解,造成在建设时期就缺失环保措施。而在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开展起来之后,又往往更加重视盈利而忽略环境保护,不注重保护环境,甚至为了满足游客需求盲目引进外地物种,这种思想与行为造成了诸多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恶化、生态失衡、外部物种入侵等环境问题。 二、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归因与对策分析 (一)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归因分析 生态农业旅游导致环境问题,直接原因在于政府对于生态农业项目的监管不到位。目前我国诸多生态农业旅游项目,都缺乏合理的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通常是在政府的提议下,在市场的催生中,由当地的农民自发的发展起来的。这种规划、建设通常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也没有进行环境评估,地方政府和农民本着“先搞起来再慢慢发展”的理念,先从资源下手,进行野蛮的开发,全然不顾环境承载力。环境问题愈演愈烈,关键还是在于生态农业旅游的从业人员本身环保意识不足,以及其对于经济利益的盲目追求。诚然,我国近年来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发展使得部分农民转业从业人员赚得盆满钵满,然而这种经济利益并没有转变其思想,向环境要效益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的存在。而没有取得很好经济效益的项目管理者就更缺乏环保意识,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是能够主动牺牲环境的。归根结底,还是从业人员自身眼界与素质的问题,从业人员准入机制、环境评价体系的缺失也纵容了这些思想的蔓延。而我国游客本身的综合素质问题,也是导致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在特定时间出现严重环境问题的导火索。节假日比较集中、游客行程紧张放松对于自己的要求都是使得这一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游客综合素质的提高也不仅仅是游客单方面的事情,同样需要多方面来综合考量与处置。 (二)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对策分析 要解决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必须针对问题的原因来对症下药的解决。生态农业旅游中出现的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问题,其牵涉到社会公德问题、政府管理问题、行业准入制度问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问题等,需要各个击破。 1.我国政府需要切实的对于生态农业旅游中的环境问题负起责任来。 在前期规划上,一方面,要加强对于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前期规划,保证其在建设初期能够考虑到当地的环境承载能力,要将生态农业旅游划在环境保护区的红线之外,形成对于环境的有力保护。另一方面,要剪辑健全生态农业旅游项目的准入机制,出台对于生态旅游项目的环境保护标准,隔绝一批不达到标准的企业,拒绝其进入本行业,同时要在准入机制的基础上加强追则,对于已经建立起来的相关项目不符合准入机制标准的,要一家家查并关停。如此,从事前和事后进行规范,则能够使得政府的调控功能发挥完全,形成有效的环保屏障。除此之外,为了给予从业人员提升环境保护硬件设施的空间,政府还应当在别的层面给予具有环保思想的项目以一定的政策、资金上的支撑。如日本制定了《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政府在硬件配套设施方面给予许多优惠政策,大大解决了休闲农业建园的资金成本;意大利对给予开展农业旅游的单位开辟通路,使其享受政府的有关农业低息优惠信贷和税收减免政策。我国政府可以政策和支撑促进生态农业旅游的环保建设,帮助从业人员解决切实的困难。 2.针对生态农业旅游的从业人员本身环保意识不足的问题。 政府需要负起责任,对于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在意识上对于其进行指导。而最为关键的是,从业人员需要从自身的角度来扭转思想,接受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要意识到,企业的长期发展不是靠消耗环境来进行的,而是要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和谐发展才能够实现的。台湾休闲农业充分利用占全台面积50%以上的森林资源,融合当地自然、文史资源及特有的农村生产、景观等,在亲和自然的同时实现了很好的盈利。这一案例对于生态农业旅游从业人员的启事是,相关从业人员还需要开拓眼界,要将具体的发展策略作更为细致、科学的判断,要主动降低自身项目对于自然资源的依赖,要逐步实现靠农产品和旅游服务实现效益,靠独特的旅游文化分为和旅游体验项目来实现效益,要真正将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向服务业转化,拜托农业“面朝黄土背朝天”、“靠天收”的思想理念。实现以上两点,最为重要的还是相关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和思考,在自我完善的基础上提升环保意识和发展意识,对于自身企业的发展也会有很有效的提升。 3.从目前造成严重生态环境问题的最直接原因———游客旅游导致的环境污染这一问题来看,解决需要的也是多方面的支撑。 一方面,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在规划时,就需要在硬件设施上考虑到普通消费者的需求,要符合人性化的需求,在合适的地点放置足够的垃圾收纳器具,使得游客能够轻松的完成垃圾的分类、丢弃,不会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对于环境的勿扰。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以及生态农业旅游项目本身,都要注重对于旅游文明、生态文明的宣传工作,例如,在环境周期间集中宣传旅游文明,或者在景区的导视系统、大屏幕上进行旅游文明、生态文明的宣传,要使得游客在出行的时候能够有一盏保护环境的明灯在于心中,在不断的提醒中加强对于自身的自律。在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数十年的当下,主动去污染环境的游客数量还是少的,只要景区服务到位,应当能够有效的环节游客旅游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结论 生态农业旅游本身就有“生态”二字,这种旅游项目本身来源于环境,同时也需进一步亲和环境,才能够实现本身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的初期,出现一定的环境问题也是正常的,目前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将这些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为生态农业旅游本身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论文认为,生态农业旅游的环境保护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是环境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府管理问题,因而,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政府、从业人员乃至大众媒体、社会大众的共同参与,方能够使得生态农业旅游环境问题逐步减少,使得生态农业旅游真正回归“生态”本源。 作者:刘传营 马丽卿 单位:浙江海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环境污染对农产品的影响 一、存在问题 1.广大农民的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广大农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不知道,或是不清楚,对农业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知之甚少,加之农产品基地受分散式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限制,因此,导致农产品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难度比较大。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缺乏,监管工作艰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面广、量大、专业性强、工作量大、监管环节多,资金缺乏,全面抓起来确实有困难。 3.检测机构基础薄弱,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不适应 目前我市检测人员少,能力弱,仪器设备数量不多,相应的质量安全检验项目还不能检测。同时农产品监管站人员编制少。此种情况远远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 4.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影响农产品 品质我市农业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化肥、农膜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工业的废水、废气污染,造成部分农产品不合格。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 舆论引导、宣传先行,宣传是一种有效的监管手段,我们农业部门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和方式方法,力求达到多方参与,实现社会共治的良好效果。特别是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进行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既要对有质量问题严重的农产品和违法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曝光,又要定期展示安全优质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及有机农产品,通过展示,生产者的安全生产、商家的依法经营,消费者的科学消费意识明显增强,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新格局,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农产品生产安全和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2.强化培训,严格抽检,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 全市要加强培训,搞好农药与化肥的合理使用,我市在培训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县有灵石县和平遥县,灵石县2013年10月食安办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培训前邀请了晋中市有关专家就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专业的培训,共培训300余人,收效良好。平遥县农委于5月22日和2月27日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县农药、肥料经营户培训班,在培训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47户,并与农药经营户签订了经营承诺书。2013年深入农村组织开展培训40余场次,培训农民1.5万余人次,积极开展电视讲座6期,大大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科技水平和安全意识。县农委还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农资黑窝点,全年共抽检农药13个品种,对无公害标准化果园和无公害标准化蔬菜基地(园区)开展农药残留检测30余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均达到95%,另外,县农委还对全县农药经销户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对蔬菜、果树农户全部建立起了农产品生产记录,要求农民对病虫防控实施农业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综合措施,尽量减少化学防治。要求生产者严格按生产技术规程操作,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喷施农药。让他们使用有机肥与沼气肥,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此举有效地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对耕地的污染。 3.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速测工作 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特别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编制、有经费,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经费的投入,加强检测机构检验人员业务培训,检测部门要不定期对各生产基地的产品进行监测,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根据检测结果,深入到生产者基地,了解、询问、查阅有关生产记录或档案,发现违规生产,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置,引导企业和生产者按市场需求生产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4.加强工业废水、废气治理工作,减轻“三废”对农业环境的危害。 加强对工业废水、废气的治理,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废水、废气的排放,对农产品产地要实行定期取样监测,要配合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对查到不按规定排放废水、废气的企业施行重罚,多次不改的进行停产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从而减轻“三废”对农业环境的危害。 5.实行严格的质量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议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农户编码系统和投入品记录卡制度,逐步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通过质量安全追溯编码,能够查到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哪些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以及生产者的基本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编码印成卡片,或者印刷在产品包装箱上,随产品一同上市,消费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查询。一但发现质量问题,便于根据编码溯源找到生产者,有利于责任追究。 作者:薛彦棠 单位:山西省晋中市农业委员会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策略 一、综合治理措施 1.加强农药监管 近几年来,农业行政执法紧紧围绕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普法、强化执法,连续两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引导和科学用药指导,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1全面实施检打联动 根据我县作物布局及病虫发生特点,重点针对玉米、水稻、蔬菜、茶叶、果树等作物主要农药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同时加大对非法添加农药隐性成分产品的抽检力度,依法公布监督抽查结果。根据监督抽查结果,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农药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开展全县高毒高残留、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了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并与周边县农药监管部门签署联打联防协议,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检查,提高对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2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1.3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组织开展对农业执法人员、农药企业和经营人员分类培训,促进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保、春、秋冬播”送科技、送法律下乡活动,宣传普及农药禁限用规定、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依法维权等知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防控,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在乡镇中心组学习、农业生产合作社、阳光工程培训作“珍爱自然资源优势,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讲座,唤起全社会共同关注农业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环境安全。 1.4严格农资经营台账管理,完善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对农资经营单位实行“四制”,即购进备案制,经营专柜制,购销台账制,公开承诺制。要求制度上墙,规范经营。并跟踪检查,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和完善农资档案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农资经营的各个流通环节来历清楚,去向明白,实行层层质量承诺,确保农资质量可追溯。 1.5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对日常检查、产品抽检、举报投诉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同时通过重大农资违法案例和集中曝光假劣农资产品,公布依法惩处的结果,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近年来,查处重大违法案件3起,移送公安机关一起,单笔为湖北稻花香集团新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维权挽回特别重大经济损失550万元。 二、积极推广高效低毒生物农药 在县内主要茶叶、蔬菜生产基地开展高效低毒生物农药、频振式杀虫灯、杀虫黄板等系列清洁生产技术项目示范,使各项技术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培训、宣传和实际示范应用,让农民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低毒生物农药,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开展对比试验,让农民实际感受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应用效果。 2.1开展重金属污染普查 争取并组织实施湖北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通过对土样检验检测,对五峰县重金属污染状况提供科学依据。 2.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2.2.1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和经济效益 a)推广农村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有效解决畜禽粪便和秸秆造成的面源污染。 b)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建设,推广“四位一体”的庭院经济模式、生态等综合示范。积极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无公害化生产,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c)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利用畜林、畜果、畜粮等农牧型生态养殖模式。一是利用大量的果、茶、竹等经济林资源,发展生态放养本鸡。二是利用大量的牧草资源和农作物秸杆丰富的优势,发展养殖牛、羊。三是利用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较多,饲料粮丰富的优势,根据土地消纳粪便与规模养殖相结合的原则,发展养猪、蛋鸡生产。通过农牧结合型生态养殖,使农牧业生态经济系统达到整体最优、协调共生、良性循环的要求。 2.2.2加强技术培训,推广土地的治理和修复技术 a)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培训,使各级领导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真正诠释生态是立县之本。同时使社会各阶层了解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危害,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b)大力推广污染土地的治理和修复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2.3加大政策投入,建设美丽乡村 2.3.1争取领导重视,纳入资金预算 农业面源污染直接关系身体健康甚至生命,要真正摆上议事日程,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农业环保工作经费,以赢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 2.3.2实施好农业环保项目,推动农业环境污染治理 积极争取农业环保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生产工程、农业环境污染修复等建设项目,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业生态环境的长足保护。 作者:胡家慧 单位:五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环境安全问题探析 1杭州农业环境安全现状 1•1农业资源环境 杭州的地貌类别多样,西部崇山峻岭起伏,中部丘陵河谷相间,东部水网平原广阔,构成了“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地形格局。2006年底,全市有耕地面积18万hm2,其中水田15.47万hm2,旱地2.53万hm2。杭州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光温同步,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温和湿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 1.2农业生态环境 杭州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环境建设,始终坚持“环境立市”的方针,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市,打造绿色杭州”的发展战略。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是生态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撑,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政策指导、资金投入等方面关心支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近年来,杭州市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广病虫无害化治理技术,大力提倡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尤其提倡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复合肥料,并不断加强对农业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在禁止秸秆焚烧,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沃土工程,推广平衡配方施肥;开展土壤肥力监测和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监测;实现老城区畜禽限养禁养,整治沼溪鸭子放养;探索生态种养模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3农业设施环境 随着杭州都市农业建设的推进,生态公益林、清水河道、农民饮用水、农村沼气等建设迅速发展,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创造了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机械化迎来了新的春天。到2006年底,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00.83万千瓦,拥有各类农机具60.13万台(套),各类新增的农机具,充分注意了农机与农艺的配套,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中低产田改造成效显著。1997年至2006年底,全市共改造中低产田6.67余万hm2,其中市级示范方1.65万hm2,通过中低产田改造,将原来高低不平杂草丛生的贫瘠土地改造成优质高产良田。农田性能明显提高,示范方内速效氮、磷、钾分别比改造前增长16.2%、25.5%和10.2%,土壤地力等级提高,复种指数从139%提高到178%。农业设施栽培面积迅速扩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以钢管大棚和智能大棚为主的设施农业面积已达0.87万hm2,与设施农业相配套的工厂化育秧、节水灌溉、大棚中耕机械等农机及农艺新技术有新的突破。农业设施环境的改善和提高,促进了标准农田建设,全市已建成标准农田11万hm2,较大地改善了农业设施环境。 2杭州农业环境安全的制约因素 杭州市在农业环境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纵观农业环境安全整体情况,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既有面上的问题,又有深层次的矛盾。一是农业资源贫乏,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2006年,杭州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仅0.04hm2,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而且地块较小,随着杭州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加快,耕地面积将进一步减少。据国土部门调查,杭州市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可以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则更少。二是生态环境恶化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长期以来,农业自然资源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不仅自然资源生态性能得不到恢复和提高,而且为了保持粮食等农产品的稳定增产,不得不增施化肥、农药等不利于改善环境的农业投入品。据土肥部门调查,杭州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导致农田整体隐患严重,铜、镉、铅、锌等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富集,而速效磷、钾等却低于临界值。种养业的发展,尤其是养殖业的发展与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发生了较大的矛盾。同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生产和生活废弃物不断增加,点源污染、面源污染、立体污染并存。据气象部门的资料显示,杭州是全国三大酸雨城市之一,年降水平均pH值小于5.0,市区酸雨率自1992年以来一直处于增加的趋势。三是农业设施建设滞后。杭州市的大多数农田水利设施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农村实现联产承包以后田块变小,农田水利设施长年失修,基础老化,加之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导致大田排灌设施破坏。四是设施种养业比重偏低。全市大棚等设施种养面积仅占耕地总面积的4.8%,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3确保杭州农业环境安全的对策措施 3.1以政策保障农业环境安全 3.1.1制定农业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要抓紧制定农业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确立农业立体污染综合治理目标和阶段性、区域性、流域性治理目标,并将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都市农业建设规划有机衔接起来,使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真正落到实处。要设立覆盖全市的农业污染观察点(站),掌握全区域污染的实际状况和变动趋向、主要污染源种类和变量,及时阻断和调控污染源。 3.1.2切实保护耕地要以“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为指导思想,逐步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以有效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从而实现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做到用地和造地相结合,尽可能节约用地、少用地、用杂地,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绝不能以牺牲农业和破坏生态平衡来换取城市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做到建城和建农两不误。 3.1.3构建农业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要着重研究自然生态环境补偿和污染受害者补偿的方法,制定不同污染种类、污染程度、损害程度的经济补偿标准。与此同时,要制定补偿的具体操作规程予以配套,真正落实农业环境补偿机制。要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源头防控,对环境污染风险大的生产企业和部门,实行环境污染抵押金制度,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积极鼓励和扶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牧业以及有利于生态良性循环的沼气、有机肥、生物农药等项目。 3.1.4建立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要逐步建立起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引导人们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到注重经济、社会、环境、安全的协调发展上来。建立生态约束机制,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坚决遏制以牺牲资源环境、破坏农业安全为代价的污染企业、污染产业的发展。 3.1.5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村环境。要结合“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把生态公益林、清水河道、农民饮用水和生态家园建设统筹整合起来。一是搞好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进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基本实现硬化;河道通畅整洁;设有基础的卫生设施;农户新建房要按标准配套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有符合用水量要求的水源,自来水入户率要达到100%。二是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街道里弄及房前屋后的垃圾与露天粪便池、简陋茅厕,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和清扫保洁制度,生活垃圾的清运率要达到100%。三是要积极改造农村老式炉灶,推广沼气和太阳能等农村清洁能源。 3.2以法律法规规范监督农业环境安全 3.2.1抓紧制定农业环境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虽然,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对农业环境作了某些原则性的规定,但存在操作上的问题。为此,要抓紧制定完整、具体、针对性强的农业环境保护专项法律法规。要充分利用杭州市副省级城市有部分立法权的优势,加紧制定杭州地方性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和行政规章。由于影响农业环境既有来自农业生产内部的,也有来自外部的活动,因此,笔者认为,农业环境保护法的调整对象应是与农业有关的生产、建设、开发、科研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使其有较大的涵盖面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3.2.2努力完善和实施农业环境标准目前,我国已制定和颁发了一些环境方面的标准,主要有《渔业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等。但标准的实施力度不够。笔者认为,要根据杭州都市农业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的要求,努力完善和实施农业环境标准。一是增加标准中的强制性指标,以增强农业环境保护的刚性。二是对原先制定标准中的一些不适应当前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和保护农业环境需要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三是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快制定《农田大气质量标准》等。 3.2.3依法强化对农业环境的全程监管要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化对农业环境全程监管。首先要加强对农田环境的监管。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田环境的污染,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和定点监测制度。第二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坚持控制与治理并举、农艺与工程结合,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第三要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动植物防控体系建设。要组建杭州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动植物疫情监测、疫情预防与控制、疫情收集与报告、疫情评估等业务,提升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要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全市要尽快达到免疫无规定动物疫病控制标准,控制规定动物疫病的发生,消灭或基本消灭重大动物疫病。 3.3以科技促进农业环境安全 3.3.1加强对工业污染的控制首先要通过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彻底的改造,对一些初级产品进行深加工和精加工,加快下游产品的开发,提升传统工业的内质,使其尽快成为新的生态工业的组成部分。其次要大力发展生态工业,要模拟生态系统功能,建立起相当于生态系统的“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的生态工业链,实现低消耗、低污染或无污染、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目标。再次要建立生态工业园区,要结合城区的扩容提质,积极配套规划和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使工业由分散布局向集中布局转变,扶持一批科技和生态含量高、效益好的生态工业项目,淘汰和取缔高能耗高污染生产项目和地下作坊,从源头上控制工业污染。 3.3.2加强病虫无害化治理要加快高效低毒农药的研制和开发,全面实施农作物病虫草鼠综合防治技术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积极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充分利用有关生物代谢产物防治病虫害,保护天敌,达到以虫治虫、以菌治病的效果;要充分利用害虫的趋性、栖息和动物习性,采用杀虫灯、性诱杀等物理防治措施,减少化学防治的次数和强度。要掌握农膜、秸秆等在生产过程中的走向,努力提高农膜的回收率和秸秆的综合利用率。 3.3.3加强对养殖业污染的整治要遵照生态农业和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发展畜牧业,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畜禽禁、限养的规定,要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型养殖,大力推广农畜结合的“五园”(菜园、茶园、果园、竹园、林园)养殖、猪—沼—果循环养殖和水产品健康养殖模式,落实休渔禁渔制度。实施生化和厌氧等设施治理,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开发,制成有机肥料。要积极改进畜禽饲养方式,通过营养调控降低畜禽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程度。 3.3.4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的清除要根据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的实际,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的管理和清除。动检和植检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的检测管理力度,建立外来物种“准入制度”,一旦发现外来有害物种,立即组织扑杀,以防其扩散。对诸如“一枝黄花”等已经出现的外来有害物种,要根据其不同的生长期,抓住有利时机进行扑杀。 3.3.5努力实施“沃土工程”一是要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的地力调查和分等定级工作。用2—3年的时间,建立地力质量及环境质量定位和动态监测点100个以上,尽快形成杭州市基本农田地力数据库。同时要抓紧完成全市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的分等定级工作。二是要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是保护地力行之有效的措施,要努力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在此基础上,积极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施肥技术,不断提高科学施肥水平,严格控制土壤和农产品中硝酸盐和重金属元素的含量。三是要加大节水灌溉的推广力度。努力研发节水灌溉机械和节水灌溉技术,引导农民积极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扩大节水灌溉区域。四是要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杭州市尚有6.67余万hm2中低产田,同时由于自然灾害和非农建设用地等因素,每年约有0•2~0•33万hm2耕地转为中低产田。要认真落实杭州市“十一五”中低产田改造计划,每年改造中低田0.67万hm2。在中低产田改造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障碍因子落实改造措施,还要遵循杭州的实际,积极探索和实施城市化进程中优质农田表土搬家工程,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已是当今全世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为此,全人类应为此作出艰苦的甚至是痛苦的努力,以保证人类良好的生存环境。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生产环境成本试析论文 摘要:农业环境成本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控制对环境的损害而付出的代价以及最终给环境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最初的环境成本特指企业的环境成本,主要是指工业企业。随着农业生产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们的目光已经由工业领域扩大到农业领域,研究农业生产的环境成本问题。 关键词:农业生产、环境成本问题 1农业环境成本的内容 农业环境成本与企业环境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顾问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文件《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由此可见,企业环境成本是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一个方面,是企业的实际成本支出,属于会计范畴;农业环境成本不仅包括预防性的成本支出,更重要的是分析农业生产行为实际对环境造成损害,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环境代价,属于公共环境经济问题。农业环境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农业生产本身所产生的环境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上游与下游产业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化肥、农药的生产,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因使用原料的特殊性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皮革加工、秸秆造纸等。根据不同的生产部门,农业环境成本还可以分为种植业环境成本、畜牧业环境成本、水产业环境成本等。本文所分析的农业环境成本是指种植业部门的直接环境成本,包括动植物资源成本、土壤资源成本、水资源成本、大气污染成本、生命健康成本等。 2农业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 核算环境成本的方法很多,如预防费用法、恢复费用法、生产率变动法、机会成本法、间接替代法、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等。不同的环境成本,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 2.1动植物资源成本核算 动植物资源的减少,其造成的损失是无价的,同样,各种动植物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也蕴藏着不可估量的价值。核算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可以采用恢复费用法和维护成本法。 恢复成本取决于恢复的面积和单位面积恢复的费用,恢复费用的具体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劳动力费用、动植物资源引进培育费用和相关的技术费用等。其中动植物资源的引进培育费用是关键,对植物的稀有程度越高,费用就越大,一般常见的资源引进,费用很低,甚至不需要具体的费用。恢复成本既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长期的,但保护成本是长期的,同样道理,动植物资源的稀有程度越高,保护的费用就越高,常见的动植物资源只需保证其生产空间,一般不需要额外的保护费用。相反,如果需要对野生动植物生长进行控制,费用另当别论。 2.2土壤资源成本核算 土壤资源成本的核算方法常用的有两种,一是恢复费用法,即将土壤的自然生产能力恢复到一定水平的费用;二是生产率变动法,选择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年份,核算由于土壤自然肥力不同或变动而引起生产率变动所产生的净收益差异(E)。 式中,P为产品价格;Q为产量;C为单位成本;i为产品种类。 使用恢复费用法计算土壤资源成本,关键在于选择恢复土壤自然生产能力的方法和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如果采用休耕的方法,其成本就是正常耕种的净收益,如果采用种植绿肥等方法,在以上基础上,其成本还应该包括种植绿肥或其他方法所产生的净费用。 由于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干扰,采用生产率变动法很难直接测定由土壤肥力下降所引起的单位面积净收益的变化。土壤肥力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大量施用化肥造成的,因此可以通过单独测量化肥的超正常施用量,判定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首先是确定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单位面积净产值最大时化肥的最小施用量,然后计算化肥实际施用量与最小施用量之间的差额和相应的价值,最后将差价扣除因减少化肥施用而采取的其他环保手段的费用,就是使用化肥而产生的土壤资源成本。 如果替代费用超过减少化肥施用节省的成本,就会出现替代不经济,所以替代品的经济性和环保性同等重要。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核算农药投入对土壤所造成的环境成本。事实上,无论化肥和农药的投入量如何减少,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损害,关键是把这种损害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一是可以由土壤自身进行修复,二是可以通过其他比较经济的技术手段实现修复。 2.3水资源成本核算 水资源环境成本有三项内容,核算也分三个方面。 核算水资源的浪费成本,关键在于确定水资源的价格、节水灌溉的用水标准以及相应所增加的灌溉设备费用,如果价格较低,水资源的浪费就是经济的。提高水价,水资源的环境成本就会由外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节水灌溉的经济性就会增强。 2.3.2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 在我国北部平原地区,农业灌溉用水主要来自于浅层地下水。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目前在山东、河南、河北等19个省区共形成了59个漏斗区。并引发了比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如地陷、裂缝等,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一是通过调查统计计算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预测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将来可能造成的损失。 2.3.3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 农业生产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主要来自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使用,因此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与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方法类似。二者的差别在于水的流动性较强,水资源的污染会进一步对动植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由此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损害的核算,可以分别参考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和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2.4大气污染环境成本核算 2.4.1温室效应的成本核算 农业生产的温室效应损失=温室效应造成的净损失×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农业生产N[,2]O排放量占N[,2]O总排放量的比例×N[,2]O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2.4.2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核算 首先确定秸秆燃烧所造成的损失项目,如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关闭、飞机停飞、火灾等,其次统计和计算相关项目的实际经济损失,最后将这些损失合计就是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其中涉及生命与健康方面的损失,核算方法参见关于生命与健康成本的核算。 2.5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在生产中与农药的接触对人体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可以致病、致残甚至致亡,相应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由于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属于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的内容。与农业生产不相关的行为,如服药自杀所造成的损失不是环境成本核算的内容,精神损失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且难以衡量,也不在核算的范围。通常使用人力资本法核算生命与健康成本。 人力资本法也叫工资损失法,它是通过市场价格和工资多少来确定个人对社会的潜在贡献,并以此来估算生态环境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损益。 进一步计算疾病成本和劳动能力丧失成本: 式中,R[,j]为农药对伤残的负责系数;Y[,0]为期望寿命(参考“WHO推荐的标准期望寿命表”);Y[,j]为第j人的实际年龄;E[,j]为劳动能力损失系数(死亡者系数为1,伤残者根据伤残轻重确定,具体可参照GBD伤残等级分类);W[,y]为年人均收入;D[,j]为年陪护费用。 3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 3.1维护土地的多样性 目前,农村土地耕地化现象非常严重,不仅边边角角都被利用,就是原来的河道、林地、草滩甚至坟地也被开垦变成了耕地。土地的过度利用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一是使许多动植物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农作物一统天下,不利于生物间的竞争与进化;二是土地耕地化使水土流失问题更趋严重,农作物的耕种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在春播与秋播期间,地面没有任何植被覆盖;三是提高了旱灾与涝灾的成灾率,因为大量的水塘、沟渠甚至河道都被平整开垦为耕地,排涝蓄水以及灌溉的能力大大减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一定要保护农村土地的多样性,林地、草地甚至荒地也要得到一定的保护,对池塘、河道、沟渠进行全面规划,禁止耕地对其侵占。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应该主要依靠技术与资金投入,而不是耕地面积的无限制扩张。 3.2科学施肥,减少无机肥施用量 全面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避免化肥的盲目使用。发展复合肥、生物有机肥,压缩无机肥的施用量。生物有机肥技术是以畜禽粪便为原料,以秸秆、豆粕等有机废弃物为辅料,配以多功能发酵菌种剂,通过连续池式好氧发酵,使之在5~7天内除臭、腐熟、脱水,最终成为高效活性生物有机肥。有机肥内含有多种有益微生物,能不断释放出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和多种植物生长刺激素。肥中除含有氮、磷、钾三大元素外,还附有含钙、镁、硫、硅、锰、锌、硼等中量和微量元素。能增加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保肥、保水、保温能力,减少病虫害,改善作物品质。施用有机肥料的土地比施用传统化肥的土地一般增产10%以上。现在,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技术比较成熟,市场供不应求,发展生物有机肥,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3.3发展生物农药和物理捕虫技术 生物农药是指利用生物资源开发的农药,包括植物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抗生素等,生物农药具有对人畜的毒性较小不污染环境以及病虫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点。由于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生物农药在我国的推广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制约,许多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为活体微生物,其产品制剂化技术要求高,而我国生物制剂的剂型及其工艺水平落后,致使活体微生物农药的制剂化成为生物农药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要加强技术攻关,使生物农药产业不断取代化学农药,成为农药的主体。同时,应重视物理捕虫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如使用灯光、振频等物理方法诱虫、杀虫。根据昆虫趋光的天性,在其成蛾期间,在田间布置具有诱虫和杀虫功能的频振杀虫灯,杀虫效果不亚于使用农药,并且没有污染,还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山东龙口市在果树和蔬菜生产中推广频振式杀虫灯技术,全市目前已应用频振式杀虫灯3000多盏,控制果蔬面积6000多hm[2],每年可减少农药使用150t,节约成本上百万元。 3.4推广与普及节水灌溉 根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农业用水将短缺600亿~700亿m[3],推广和普及节水灌溉势在必行。截止到2002年,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只有2000万hm[2],约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的36%。其中防渗渠灌溉的面积1000万hm[2],管道输水灌溉面积150多万hm[2],喷灌面积230万hm[2],微灌面积30万hm[2]。节水效果越好的方式,其应用面积越小。发展节水灌溉,一要解决技术问题,开发和推广适合不同地区使用的节水灌溉设备与技术,在华北平原地区,应推广和普及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在城市郊区,发展喷灌和滴灌技术等。二要解决制度问题,建立农业用水的市场机制,有偿用水,利用价格杠杆,使农民自觉使用各种节水设备。 3.5全面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农村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政府应适时引导,通过示范、教育,推广和普及生态文明的知识,同时通过支持具体生态项目的建设,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维护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利用有机物的投入发展农业。禁止秸秆燃烧,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加强面源污染的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发展小沼气工程,实现循环经济。超级秘书网: 农业环境论文:农业环境保护管理 1.1我国农村环保立法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 改革开放历经20多个春秋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1989年12月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体系川,此体系主要包括:①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②环境保护基本法,即1989年12月26日颁布的{环境保护法};③环境保护单行法规;④环境标准。我国目前共颁布了300多项环保标准;⑤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些环境法都涉及了农业环境保护,并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一法律法规体系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首先,从其建立的经济基础与达到的目标上来看,这一法律体系是建立在靠行政指令来实施的计划.经济基础之上,实现一种人治型的经济范畴。而我国目前是一个以价值规律调节为主、宏观调控为辅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起一种法治型经济范畴;其次,从此体系的大致内容上来看,现行此体系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行政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性质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不多,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民事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性质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更少。同时,市场经济的基础是要求市场上各生产要素都能自由流通和各个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平等竞争的经济关系,而保证这一关系的以民商法性质为主体的环保法律法规也很少,远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最后,此法律体系不健全。此体系中“没有综合性的农业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或条例。作为综合性环境保护法的 环境保护法》对农业环境虽有涉及,但很简单,而且未能将农业环境与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协调起采[1],。另外,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程序法方面的有关环境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农药使用造成环境污染法等。从而使我国农村环保立法跟不上国际环保发展的趋势,不利于环保事业的发展. 1.2现行的一些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不能适应国际环保发展的需要我国现行的一些环保法规已不能适应国际环保发展的需要,如我国目前实施的1996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其第三章第15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并将治理规划上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对于未超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只要缴纳排污费就属合法;而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被强迫缴纳排污费并进行治理。这种作法仍是过去政府对污染的控制通过对企业强迫征收排污费促使企业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并不是借鉴国际上“绿色企业”那样自动将排污费作为产品生产成本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的做法,来促使企业走绿色化生产轨道。 1.3环境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足 目前,由于我国环保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完善,致使我国至今还未形成一个统一而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仍是按辅助性原则为依据的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执法管理体制,即国务院设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省、市级政府建立环境专门机构,工业较集中的县、镇一般也设立专门机构或由有关部门兼管,甚至在较大的工矿企业也设有环保科、室与环保专职人员[2]。这样形成了执法主体势力割据的局面,致使权责不明,权力过于分散,从而使一些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变成了本地区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为了一味提高本地区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甚至一些县、镇领导认为只要经济上去了,自然一切就都会搞好的,而对环保法置之不理,造成了地方保护主义极为严重。另外,各环保部门之间为了部门利益而互相扯皮,关键时刻相互推诿责任,形成了一种恶劣的部门保护主义,最终造成执法混乱,法律法规失去法律效力,致使环保工作无从说起。正是由于体制的不完善,监督力度自然也就上不去。因执法主体繁杂,上下级形不成垂直关系。往往为了地区利益、部门利益,形成了上级有政策,下级有对策的应付局面,使许多监督政策不能得到实施,法律得不到执行,监督变得苍白无力,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4农村干部和农民环保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目前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市场经济体制仍未完全确立。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治型法律秩序仍未被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型法律秩序所代替。尤其是大农村干部,政策性意识浓厚,法律性意识较淡薄,致使许多法律法规在农村实施过程中给以政策化,以政策的原则性`实践性、灵活性代替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造成农村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障碍重重。再由于我国农村环保法整体上仍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宣传力度欠缺,农村环保法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头脑中仍是一个未知数。从而出现了一些农村干部为了本地区经济利益而置环保法不顾,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策略采发展经济。这样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效益与长远利益对立起来,严重违背了自然规律、经济发展规律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这些干部的地方保护主义对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同时,一些农民缺乏接近环保法、了解环保法,认识不清环保法的内在经济动因,而为了自己一时的经济利益滥伐林木,大肆捕获珍稀动植物,过度放牧,加剧了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遭到了大自然的严重惩罚。 2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保法制的设想 2.1扭转人治化,加强法治化,推动农村环保产业市场化进程 法治是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即法律至上、平等运用`制约权力、权利本位`正当程序、达到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3]。其核心是价值取向上的定性特征或价值合理选择与定位[4],力求社会价值的平衡与互补,公正地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平等地保护和促进一切正当利益为价值目标[5]。由此它与。权力集中化,决策专断化,利益凝集化”的人治是根本对立的。目前,我国正在完善的农村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法治经济,基于此,扭转人治化,加强法治化正是我国农村由以入治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以法治为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客观需要,是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的关键,而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正是我国农村法制建设中的关键一环。由此,转变农村环保法制建设中出现的以-人治”为核心,忽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而片面发展经济效益的思想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推动农村环保适应国际化趋势,加速环保产业市场化的发展进程。 2.2完善农村环保法律体系,使之统一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2.2.1完善农村环保立法体系 为了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达到农产品国际贸易化发展的要求,基于农村环保法制建设的现状,需要构筑一个比较完善的、独立的农村环保法律体系,把农村环保这一块从整个环保法中独立开来,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结合农村环保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形成一个单独针对农村的环保法律体系。此体系大致应由下列各部分构成:①宪法关于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②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③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④农村环境标准;⑤其他部门法中关于农村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这样使整个农村环保法律体系统一化,有利于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有序地进行。 2.2.2依据农村环保法律体系框架,使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规范化、完善化 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应做如下完善:①立法高度方面。(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上升到全国人大,加大此项法律的权威性,真正落实保护环境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同时,在基本法中应增加综合性的农业环境管理法律,以完善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这一块;②补充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欠缺的单行法。如农村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评价法,农药使用造成环境污染法等;③修订现有立法,以适应目前农村环保法制建设同国际接轨的需要。如{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排污费税法的规定,199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中对于农药进行使用所造成的污染怎样处治,仍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款;④根据国内国际情况,制定出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环保接轨的环境标准;⑤加强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立法,全面具体落实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切实推动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 2.2.3规范农村环保管理体制,促使此体系高效实施 为了在农村有效实施环保法,必须提供一套强有力的管理体制作保障:基于目前的管理体制,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外,还应建立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制度,农业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制度,兽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 2.3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队伍 2.3.1健全执法机构 依据农村环保基本法和环保管理体制,应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进行统一管理的专门环保机构,即中央仍由部级(甚至权限要高于一般的部)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全国环保建设进行统一部署、管理、指挥、协调。各省、市、县级政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此机构为环保总局的分支机构。在各地环保执法过程中,环保局为执法主体,并且垂直上一级环保机构管辖、监督,不隶属当地政府主管,但各地政府必须参与辅助本地环保机构工作,另外,各部门环保执法机构也应由环保分局采担任。这样全国各地各部门的环保工作都由统一的环保机构来行使职权,各级政府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内部的环保法制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个部门政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制止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保护主义。 2.3.2强化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要不断提高各级执法队伍人员的政治觉悟,使其能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严格依法办事,作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强化他们各项环保科技技能;同时也要妥善安排好农村环保执法人员的待遇问题,尽量作到惩罚分明,充分调动环保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保证环保法落实到实处。 2.4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力度 农村环保执法监督机制由2个监督层面组成:①上下级政府监督关系,即上级政府把下级政府关于环保工作开展的好坏,是否密切配合环保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做为进行量化考核评定其年度政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对当地政府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同时,也利于扭转地方政府只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不良倾向;②环保机关形成上下级的垂直监督关系。国家环保总局要从法律和行政上对各级环保机关`各部门的环保机关在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对个别环保机构不能认真执行杯保法规,不能圆满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的情况要进行严格查处。对违法乱纪现象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促使各级各部门的环保机构依法行政,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2种监督制度的实施既能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保护主义的发生,又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威,保证农村环保法制建设顺利进行。 2.5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提高于部和农民的环保法律意识 目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较低,法治意识淡薄,广大农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仍是一种小生产者,自私自利性在他们心目中仍占有一定的地位,从而出现了一些农民为了一己的利益,在金钱的诱惑下大肆捕获国家珍稀动物,滥伐林木,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与此同时,在我国中西部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干部对环保还存有模糊认识,环保法律意识极其淡薄。因此,在广大农村必须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环境意识。 2.6借鉴国外环保法制经验,争取早日与国际环保法制接轨 在我国农村环保法制建设过程中,要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和管理体制,引进一些尖端的管理技术与环保科技。同时要加强研究国际环境保护条约、公约,充分利用WTO中关于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中规定的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达到与国际环保法规接轨,为我国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空间。
法律逻辑论文:深究法律逻辑学教育方式 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 在法律教育和学习中,法律逻辑不但是基础,是工具,而且更是目的。这正如台湾著名的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所言:“学习法律,简单言之,就在培养论证及推理的能力”。 当前,法学教育困惑于怎样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逻辑学教学困惑于怎样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律思维训练。对此,本文结合讲授法律逻辑学的体会,总结一些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方法,就教于同仁。 一、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 人从2岁左右就开始逻辑思维,在成长的过程中,逻辑思维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逻辑自律意识淡薄却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们不能说他逻辑思维能力欠缺,但在写论文、教材、专著中,在讲话、演讲、辩论中,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却犯了一些不该犯的简单错误。例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的两篇文章。 《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社会危害性理论之辩正》第167页:“根据通说,犯罪的本质在于它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简单地说,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显然,它是一个全称判断,即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于是,反对者很快反驳”这里,作者明显在偷换论题,从“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全称肯定判断不能简单换位,只能限制换位)。 《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第109页:“客观真实论者一方面声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另一方面又将刑事诉讼定义为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这样一来,在诉讼中,所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命题可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而所谓真理无非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认识,因此,上述命题可以进一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认识的惟一标准’。”作者在这里混淆了概念,将辨证思维中的“同一”理解为普通思维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结论肯定不正确。“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指的是辨证思维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维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当然,讲到这里,老师还要告诉学生:出现逻辑错误只是作者和编辑缺乏逻辑自律意识的结果,核心期刊还是核心期刊,法学专家还是专家,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还是有创新之处,这个例子还可以用来讲解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关系等),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期刊的编辑、专家尚且出现这样的错误,我们更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逻辑自律意识,把自发的逻辑思维转变为自觉的逻辑思维。这是学习法律逻辑学的第一个目的。 二、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形式离不开内容,内容也离不开形式。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举两个例子: 在法律逻辑课堂上,我让学生把“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出来,大部分学生把行为划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违法行为中划分出犯罪行为。他们认为,一种行为,要么合法,要么违法,为什么?他们说“不违法的就是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嘛!且不说这样给合法下定义不合逻辑规则,也先不提合法的定义到底应该是什么,就举个例子,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另一个人上来打他一下,不重,也不轻,违法吗?不违法。合法吗?没法回答,说是说不是似乎都有问题,但你肯定不能说这种行为合法。还有更多的例子,不违法的并不能说合法。“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应该这样表示:先将行为划分为法律调整的行为和法律不调整的行为,然后,再将法律调整的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为。想一想,“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多好的一个借口啊,法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但逻辑理性告诉我们,不是所有时候都这样。 在和学生一起聆听的一次学术报告中,一位教授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修改为“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公平”。目的是希望“依法治国”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那么,凡是官和权都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权,我们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权,为什么不说依法司法呢?是现在我国的司法已经依法了,还是司法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说了算吗?这是从逻辑三段论推理想到的质疑。当时,正好讲到三段论推理,学生感触非常深刻。 以上说明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 三、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案件分析是指对案件事实进行分解、条理剖析,并提出应如何适用实体和程序法律意见的活动。”案件分析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逻辑结合。事实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组成命题,由命题进一步组成推理,以此来论证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从概念、命题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方法院判决的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原告和被告结婚时订立书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25万元给对方。现在被告违约,原告起诉请求违约金。法院审理本案,遇到的难题是:本案是婚姻案件,应当适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没有违约金制度。违约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婚姻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怎样解决这一难题?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讲,合同和婚姻,一是财产法上的行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为。但两者均属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其属概念。法律行为与合同、婚姻两个概念之间是属种关系。因此,法官可以适用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具体说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实;其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三,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本案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现行法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因此认定该违约金条款有效,并据以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万元违约金。 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有人说,律师的作用就是重新组合案件事实,寻找法律理由,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怎样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突破点?借鉴MBA逻辑考试的方式,针对一个案件,请学生总结各方当事人的可能观点及证据,思考怎样支持、加强、反驳、削弱某一方的论证,怎样解释、评价某一方的观点和论证。同学之间可以假设案情,展开辩论。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五、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诉讼”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说服别人,维护自身利益。故辩论对于学好法律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如“法学教育应侧重于理论(实践)”等。这是一大部分大三学生所困惑的问题,大一、大二学习了一些专业知识,大三开始思考未来发展时,发现所学的理论与实践之间有差别,而又不知道怎样解决。辩论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的法律学习、司法实践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交叉学科,高度抽象的逻辑学学科溶入具体的法学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法科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和应用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例如,为强化学生对等值命题的理解和运用,在课堂上用10—15分钟做“换一句话说”的小游戏:第一排学生写一个命题,后几排学生换一句话说,然后在传回来,前排学生评价是否等值;讲到法律规范逻辑时,为了引起学生对“应当”、“允许”等规范词的重视,请学生们课后研读法律条文,寻找三个相关法律条文,编造“两个事实与一个谎言”,上课时,请其他同学判断那一个是谎言;讲法律概念时,请学生用三个词语编一段故事;讲推理时,做“谁是作案者”、“故事接龙”的推理游戏等。 六、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 对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研究,因而逻辑学本身是一个庞大而又多层次的学科体系,如今人们通常把逻辑学分为普通逻辑、辩证逻辑。普通逻辑形成最早,它侧重于静态地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及逻辑规律,研究单向的思维;辩证逻辑研究动态的思维,研究多向的思维;恩格斯说“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就象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辩证逻辑思维时针对某一方面的论述同样要遵守普通逻辑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简单案件,人们使用普通逻辑思维就可以了,但对于复杂案件,必须使用辩证逻辑思维才可以维护法律的正义。毕竟,人类已经进入辩证逻辑思维时期。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道德、经济、政治是统一的,经济效益有国家、集体、个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长远之分;道德上善与恶的标准、政治上利与弊的权衡也因出发点的不同而有差异;谈到法律,当它确定时,我们以合法性为标准进行法律思维,当它不确定时,我们怎么进行法律思维呢?而什么是合法?为什么法律如此规定呢?答案是,以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为标准所制定。所以,当我们讲用法律来思维时,我们仍然要考虑到政治、经济、道德的因素,当法律确定时,是立法者考虑;当法律不确定时,是司法者考虑。这样,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仅仅是法律思维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维的唯一前提。 因此,既要讲普通逻辑的知识,又要讲一些辨证逻辑的知识。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必须告诉学生,形式推理重要,但仅有形式推理是不够的,在形式推理解决不了的地方,需要使用辨证推理。这样,学生分析案例发现逻辑知识并不能简单地应用时,就不容易产生“法律的正义是个变数”等消极看法。 法律离不开逻辑,法律的长足发展要求每一个法律人思考逻辑、应用逻辑,寻找法律的逻辑。法律逻辑学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它的成熟需要逻辑学者和法学学者的共同努力,这也是法律发展的要求。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逻辑学概述论文 1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方案 通过笔者研究,在解决法律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上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1分清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 作为区分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的方法,首先搞清楚普通逻辑学和法律逻辑学的整体和个体的关系,然后再加以区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1.1抽象和具体的关系显然普通逻辑学属于逻辑学中较抽象的问题,而法律逻辑学则属于抽象中的具体个例。 1.1.2理论和应用的关系普通逻辑学属于理论逻辑范畴,更多的是进行形式和方法的理论研究;法律逻辑学则更倾向于逻辑学在实际中的应用,而应用的正是普通逻辑学中的理论结合法学理论。 1.1.3广泛和个体的关系在普通逻辑学中并不涉及固定的应用领域里的个性化问题;法律逻辑学则必须应用到法律领域内的各种具体化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所以在讲授法律逻辑学的过程中既要讲授普通逻辑学的思维方法,又要讲授法学中对普通逻辑学的应用。在概念的讲述上既要讲述法律术语的主观规定与客观现实的矛盾,也要讲法律的稳定与灵活的统一,而判断的真假特征与判断的断定上更要明确法律条文的意义,同样的推理要注重法律辩证推理和形式推理的统一。 1.2解决法律逻辑学和法理学的关系 在这方面对于法理学、法律方法论和法哲学等学科的理论成果要经过辩证判断之后吸收,再避免出现照搬其成果的情况。法律逻辑学必须坚持在法律逻辑研究基础之上的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律思维形式。在进行法律辩证推理的讲解时不能完全不顾形式而只考虑内容,这都是一些普通综合性高校在法律逻辑学课堂上容易出现的错误。总之,这二者的关系不能是脱离开来的两个孤立部分,而应该是互相结合融为一体的两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采用这种逻辑统一的方式实现法律逻辑学术语的规范化是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内容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1.3重视“法律”在法律逻辑学中的特色 目前大部分法律逻辑学课程中所讲述的都是普通逻辑学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问题,采用的方法大多是“案例分析+普通逻辑学原理”,这在整个法律逻辑学中是属于个体与整体的关系,目前的方法必须采用,但是仅采用目前的办法还远远不够。法律逻辑学的内容应该包括应用逻辑学和特殊逻辑问题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这些情况中不仅有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逻辑问题,还有法律逻辑规范中自身存在的逻辑问题。总之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多采用法律实践的研究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明确法律逻辑学中法律的重要性。 1.4重视法律推理的地位 既然是法律逻辑学就应该凸显法律推理的重要性,以法律推理为主要依据。根据逻辑学界的通用说法就是逻辑学就是推理学。尤其是法律逻辑学,更应该在重视法律的基础之上重视逻辑推理。事实上,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广泛使用的法律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法律事实明确、而法律动机不明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推理对案件进行分析和侦查的过程,对案件的认定存在必然关系。在具体讲授过程中,特别应该强调以下几点: 1.4.1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只有弄清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才能明确使用的适用范围。 1.4.2法律推理的种类通过对种类的详细描述,才能让学生了解在具体情况中应该采用何种方法和手段进行有效的推理。 1.4.3法律推理的要求对事实的可信性进行分析之后采用正当的形式和合法的手段进行法律推理是法律推理必须遵照的要求,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1.4.4法律推理的作用法律推理的使用可以弥补法律的漏洞,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从而实现司法公正。 1.5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目前国内的学术氛围就是重理论而轻实际,这在学术探讨中无可厚非,但是大部分学校培养的人才是要到社会中去实践自己的理论,而不是去研究机构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的。这就造成大部分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空有一身理论而无法进行实践操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这正是出于法律逻辑学的特点———经验性学科而得出的结论。经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更胜于理论。 2法律逻辑学的应用(密室逃脱策划方案) 2.1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就是通过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 2.2活动目的 “普通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基本形式、思维方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为提高学生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它注重培养学生准确判断、精确推理的能力,因我院是培养执法工作者的摇篮,执法工作者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素质,而且逻辑学来源于实践,最终也要回到实践中去,因此未来的执法工作者学习逻辑,更应该结合实际思考和体会。根据我院学生所学专业需要,培养学生逻辑推理实践应用的能力是有必要的,特在2012级本科大队开设“普通逻辑学”的实践活动,在学习理论知识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理论知识联系实际,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2.3活动过程 2.3.1准备工作人员准备:活动参与人员从2012级本科大队7个开设普通逻辑学科目的班级中选出20名学员分两次参加此项活动。活动地点准备:新疆警察学院北校区1号教学楼二楼全部行政班级教室(202~208)。(注:活动当天需学生处领导配合安排各区队教室)活动器具准备:根据设计关卡,列出项目活动器具清单,上交至基础部综合教研室教师处审核,统一配备。(注:因活动设计需要向警体训练部借用手铐) 2.3.2正式活动部分参加人员先聚集在一号教学楼阶梯101教室统一进行对本次活动的全面介绍和规则的学习,再随机分组,由每组负责学生分别带到202-209教室统一开始第一关:心有灵“析”、心心相印。活动中,所有参与学生必须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联系实践,紧密配合,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人人参与其中通过团队合作寻找线索,推理、联想、破解谜题获取最终密码,才能全部成功逃脱。随后由第一名逃脱的小组再进入终极关卡:越狱终极大Boss。最后评出逃脱最快、使用提示最少的小组为冠军进行奖励。此次活动,教师只是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密室关卡,不仅学生参与积极性很高而且还专门单设一间供邀请嘉宾闯关,让我部全体教师与学生同时参与活动,真实切身体会其中的奥秘。 2.4活动总结 通过这种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无论是推出了成功经验还是发现了存在的不足,都会对学院的本科实践教学模式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类实践教学活动可长期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3总结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法律逻辑学的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大胆革新必须坚持全面系统的讲解逻辑学原理,并结合法律学原理进行综合应用,保证学生在掌握原理的情况下能有更多的实践机会。本文中提到的密室逃脱策划方案就是在教学中的大胆革新,通过这样一个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学生对于法律逻辑学的理论理解,并能够真正运用法律推理制造问题和解决问题。由于笔者水平有限,问题的阐述过程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欢迎指正。 作者:王君单位:新疆警察学院 法律逻辑论文:逻辑缺乏对古代法律文化 摘要:首先,分析了中国传统法文化的非逻辑特征;其次,探讨了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非逻辑特征对我国立法、司法以及法制现代化的影响,呼吁在法文化的比较研究中应重视逻辑的作用。 关键词:逻辑;法律文化;中西方法律文化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非逻辑特征 西方人习惯将法律称为“政治技术”、“治理城邦的原则”,认为法律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理智的体现,是有关公共幸福的合理安排,是理性的命令。这些都强调了法律的科学性,强调了理性和智慧是法律的本质。如,亚里士多德就认为,“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显得较为优良,法律恰恰是没有感情的”。他认为,法律是最优秀的统治者。他还有一个有趣的比喻:法官理案就像医师查医书给病人开处方一样。这给西方的法学开了一个好头。此后,历代法学家都强调法律的科学性,并以提高法律的科学性为己任,反对以情感因素扰乱法律的严格性。中国人则恰恰相反。他们强调法律的情感因素,强调立法和司法都应当合乎“人情”。我们常常将“情、理、法”三字放在一起,并列使用,似乎是强调它们同等重要。诚然,这三者对于人的生活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从法律和社会公共领域的角度看,它们的排序应当是“理、法、情”,西方在处理三者关系时正是合乎这一次序。但是,中国人实际上是将“情”排在首位的。这在法律领域就表现为“情大于理,情大于法”。在立法方面,中国人特别强调合人情,顺人心。如,《文子.上义》上说: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晁错也说:古圣王治天下,“其为法令也,合于人情而后行之。”?类似的论述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可谓累见不鲜。那么,何谓“人心”,“人情”呢?显然指的是大众的道德心理倾向和心理需求。 为什么中国立法传统中强调“情”的因素呢?这还要从中国法律传统的儒家化说起。中华帝国的法律不是法家的法律,而是儒家的法律。传统的中国法律在西汉以后逐渐为儒家伦理所控制,儒家伦理的精神和原则逐渐成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到隋唐终使中国法律完全伦理化。而儒家的法律认为立法应当根据“情”而制定法律。对于儒家来说,由于法律包容了“情”,才使法律具有活力。按照儒家的观点,考虑刑事案件中的“情”,就使得法律与礼制紧密而恰当的结合起来,而礼制在中国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极为重要。法律考虑“情”的程度,也就是法律真正合法合符合正义的程度。“情”影响中国法文化之深可从中国古代现实的立法中看出一斑。中国古代立法时经常通过改变刑罚的方式来考虑“情”。如,历代的刑法典,包括《宋刑统》都确立了对某些特定犯罪的处罚标准,但是这些处罚又可以根据“情”有所改变。强调立法要合乎情,这种影响根深蒂固,以至清末法学家沈家本在制定大清刑律时,为了照顾当时的礼教派,不得不在新刑律中加入一些符合当时的大众道德心理倾向和心理需求的规定。如,在与“正当防卫”有关的规定中,加上了“卑幼对尊亲属不得适用正当防卫”。由此可见,“情”在人们心目中的影响之深,这种影响在今天仍然没有消失。现代的观点普遍认为,虽然立法不能不照顾到大众的心理倾向和一般的社会习俗,但是如果一味地迎合大众的心理需要,则必将有损于法律的科学性。在司法领域,中国古人更特别强调情感艺术,强调在千差万别的具体案件中实现人情和大众道德。《盐铁论.刑德》篇说:“法者,缘人情而设,非设罪以陷人也。”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这里说的是司法的时候要充分的考察人情。荀子主张司法应“法而议,职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也就是要求司法时不应当受僵化的法律条文所约束。《傅子.问政》也说司法要考虑人情,“刑罚不用情而下从者未之有也”。美国学者兰德彰通过考察《宋统赋》及其注疏的一些章节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人在定罪时会援用“情”。如《刑统赋疏》中有这样的论述:“古之制律,因字立法,缘情定罪,是以轻重得中”。“盖情有万殊,事有万变,法岂能尽情、人之事哉?执法之吏,知之虽不为难,而得之尤为难也。议刑之际,若能用故之法,续时之宜,量事之大小,推情之轻重,尽心而宜之,然后法无废而失矣,事无失则刑不滥矣”。这是《刑统赋疏》结尾的一段话,它概述了法官必须具有的思想态度和必须坚持的价值观念。下面的注疏对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圣人制礼以分尊卑,制服以别亲疏,因服之亲疏以定刑之轻重,此立法之大意也。其有服轻而恩义深重,有胜于服者,苟犯于此,则罪不称情也。凡此类者,又舍服而论恩义焉。——由是观之,以服制亲疏定罪之轻重者,法之常;以恩义厚薄为罪之轻重者,法之变也”。 从上可以看出,在中国古代的司法过程中,“情”是判决案件的关键。所以,每一个法官应当努力,彻底了解每一桩案件中所涉及的“情”,并知道什么时候援引合适的原则,以达到正义的目的。综上所述,中国古代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非常重视“情”的作用,这是中国法律传统的特色。其实,强调“情”的作用也并没有什么错。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古代“情大于法”,往往为了照顾“情”而牺牲法的稳定性和确定性,这是不恰当的。这又涉及到下一个问题:情和“逻辑”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情”在汉语里是一个多义词,它至少有四层含义:一是指情感,它是与逻辑相对的概念;二是道德意义上的情理;三是指情面,即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和人际关系;四是与法律相对应的事实,接近于“情节”一词。从以上与“情”有关的含义可以看出,情是与逻辑相对立的。逻辑常常被认为是理性的代名词,逻辑即理性,理性即逻辑。而理性与情感是对立的,情感是主体的一个主观感受,而逻辑是一种客观的分析方法,因此,从这一含义上说,逻辑与情感也是对立的。情感具有很大的变动性,难以客观评价,难以捉摸,因此强调在立法和司法中,重视“情”的作用,必将置法律于一种难以捉摸的境地。由于中国法律传统过分强调情感,因此可以说中国法律传统是排斥逻辑、排斥理性的,亦即,中国法律文化是非逻辑的。这种非逻辑特征表现在法律的每一方面。综上所述,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西方的法文化中,逻辑占有重要的地位,逻辑是分析法律的重要工具,它对西方法律思想的完善和法典化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西方的法文化也具有分析性的特点。由于分析的技术的缺乏,中国的法律哲学最终没有从道德哲学中分离开来,因此,法律文化没有独立的精神。 二、逻辑的缺乏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影响 第一,从立法方面看,逻辑的不发达不利于制定出严谨的法律。 律是中国封建法的基本形式,纵观历朝修律,直到唐朝,律都并无严格的体例和明确的内容、范畴,逻辑性不强。从史料考证来看,秦律内容庞杂,体例无序,律的稳定性难以保证。汉律分为“正律”和“非正律”,“正律”的稳定性有了一定的增强,但是律制并不是整齐划一的。只有被尊为中国古代法律典范的唐律,其体例才比较规范,内容详略得当,有了一定的逻辑性,但是与西方发达的立法科学相比还是相形见绌的。中国古代法律渊源十分庞杂,有:律、疏、令、科、比、例、敕、诰、格、式、典等等,法律的渊源和名称多种多样,这也说明了法律不统一,立法水平不高。我国古代立法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诸法合体,刑民不分,这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水平不高的一种体现。只有逻辑上具有较高的分类水平,各部门法才能够进行严格的划分。有人说过,直到19世纪,中国的法学仍然停留在列举法的功能、用途以强调法的不可缺少的低水平上,立法仍然停留在将审判经验纪录,按照六部的职权范围分类编纂的水平上,仍然没有一套科学的法律概念体系,没有从具体的罪名之中抽象出一套通用的法律概念。如何才能从具体的法律实践中抽象出一般的概念呢?我认为,只有依靠逻辑的力量。如果不能抽象出一般的法律概念体系,那就不能形成严格的法律体系。 在西方法律史上,法学家们就特别注意对法的概念、范畴的研究,意图建立一个内在一致的法律概念体系。这种倾向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如古罗马时代就创造出了包括债、契约、所有权、侵权责任、委托、、过错、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监护权、亲权、抵押权等在内的一整套科学的法律概念体系。罗马法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科学的概念体系基础上的。如果没有如此一套科学的法律概念体系,则肯定不会产生对后世影响巨大的罗马法。 第二,从司法方面看,逻辑的不发达会导致司法领域的随意性大,法律常常被弃置一边,更可能导致“人治”的结果。 如前所述,在中国古典社会中,司法官判决案件往往是有法不用,而是先诉诸儒家学说中得相关论述或者社会的人情,这导致法律的随意性增大,此种例子不胜枚举。学者贺卫方认为,这种非逻辑化的倾向在司法领域中常常表现为外行知识的统治。这样外行知识的统治还派生出一个后果,就是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决定案件胜负的不是理由的充分与否,而是力量和实力的大小。直到今天我们中国人还是习惯于到京城告状,因为他们在地方很难获得正义的保证。这就促使我们反思:逻辑在司法领域到底起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 我认为,逻辑在司法领域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逻辑是实现法律正义的重要手段和工具。逻辑研究的是如何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亦即,逻辑探讨的是形式的保真性。如果你提供给我们正确的结论,那么按照逻辑推理的规则,就能够推导出真结论。在司法领域表现为,如果法律的规定十分明确,案件事实也很清楚,那么就可以推导出判定结论。这种判定结论是客观的,不因为法官的不同而不同。这正是我们所长期追求的“相同的案件相同的结果”。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司法实践中都共同遵守这一原则。如果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案件事实不清楚,这是当然不能进行如此简单的推理,但是逻辑在这时照样起作用,逻辑可以帮助你明确法律规定和确认法律事实。当然,逻辑不能满足实体正义的需要,但是它是形式正义的工具保证。由逻辑在司法领域中的这种作用,我们认识到中国法律传统中没有逻辑真正是一种缺憾。 第三,逻辑对于法律理论的完善和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这可以从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 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往往将法律看成是一种艺术,是如何恰当的抒发情感的艺术。有时甚至不承认法律的科学性特征,而片面强调法律的艺术性。法律长期被当成了实现社会和谐的艺术。作为中华法系法律的指导思想是“息争化讼,强调和谐”,法律为盛世不能废,但是也不为盛世所崇尚。法律成为社会和谐的调和剂,因此不能没有,也不能太明白。司法的过程更是一种艺术,是依靠这些并不明白的法律来定分止争,从而解决社会纷争。在这种法律太不完善的情况下,依靠逻辑确实无法解决问题。因此不得不诉诸人情等法律以外的因素。这大概也是中国法律传统中的一种不得已之举吧!西方的法传统,自从分析法学产生以来,一直追求法律的科学性。因此才有边沁、奥斯汀等人的“应然的法”和“实然的法”的分离主张,才有凯尔逊的“纯粹法”理论。当然,西方的法律也并不是不讲“人情”,如西方有一句法律格言“法律不强人所难”,这正说明了立法要考虑可行性和实践正义。真正的法律应当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一种统一。学者范忠信认为,法律首先是科学或主要是科学,其次才是艺术。或者,法本质上是科学,但在具体适用中需要一些艺术,艺术仅仅是对科学性的一种补充。 那么,如何使法律成为一门科学呢?回答只有一种:要重视逻辑的作用,除此别无他途。逻辑可以实现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可以消除法律体系中的矛盾;逻辑可以实现法律规范的确定性和明确性;逻辑可以使司法过程更有理性和可预期性,消除法律的随意性而导致的不公正的结果。既然逻辑对法律有如此多的作用,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重视逻辑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呢?既然我们传统的法律思维方式中缺少逻辑这一环,那么在未来我们将补上这一课,应是法制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学习西方先进法律经验 中国的法制历史源远流长,可以上溯到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自此以下,一脉相承,至唐朝形成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并对周边国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从清朝末年以来,传统的中华法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西方国家的法律思想对中国近现代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们国家的近现代法律近取诸于日本,远的曾效法欧陆,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又受到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律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又受到英美法律思想的影响,因此,我们近代以来一直在学习国外先进的法律思想和经验,最终终于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学习这些先进的法律思想,引进先进的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我们也走了不少的弯路。特别是有些学者感觉到,西方一些先进的法律思想在引入中国的时候,往往会遇到一些阻力,甚至是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预想不到的变化。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比较法学家奥托.科恩.弗龙德对此作了回答:“法律制度可能在不同的程度上深深地扎根于一个国家的生活之中,因而或多或少地易从一个法律制度移植于另一个制度中。然而,在这个范围的另一端是,如果法律扎根太深,移植实际上成为不可能”。这段话揭示了这样一个问题:文化是一个整体,法律文化仅仅是某一国家或民族文化传统的一部分,不能将它从整体中割裂开来、孤立开来。因此,我们在引进国外先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时候,应当充分了解国外法律思想发展的源与流,了解国外法律实施的具体人文环境。 我国传统的法文化中缺少逻辑这一板块,我们应当重视逻辑在法律思想的发展、立法和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够将“依法治国”的理想落到实处,摆脱立法的不严谨局面和司法的主观随意性状态。 法律逻辑论文:形式逻辑和法律历史渊源 一、希腊的政治体制捍卫民主的同时牺牲了法律 希腊的政治体制捍卫了民主。在民主的雅典,人数众多的公民大会象征着雅典的民主,也保障着雅典的民主。原则上年满20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可以参加。但证据显示,公民大会开会时,柏尼克斯的大会堂经常座无虚席。公民大会每年召开40余次,每次会议都讨论一些关系城邦的诸如国防与法律等的重要事宜。每个公民都可以针对当时讨论的议题到讲坛上发言,这使得雅典公民的参政热情大为高涨。而今尽管不所有的人都把希腊政治体制看作是现代民主制度的源头,但雅典的民主制度依然令人向往。但任何一个体制在彰显特色的同时,也会缺失另一些东西。希腊的民主恰恰是以牺牲法律为代价的。在民主的雅典,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要经过陪审法院的审判。但只要男子年满20周岁一个条件就可以去做陪审员甚或法官,他们中很多公民不认字,更别说受过什么法律方面的培训。而他们听完原告与被告双方的控诉与申诉后投票决定判决结果时却是威严的法官。由于判决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进行的,故诉讼者需要感染性极强的语言,甚至是哀求和哭诉或是壮烈和令人同情的泪水。除此之外,赢得诉讼的一方更要有激情的辩论和雄辩的演说。因此,希腊的法律没能与政治保持恰当的距离,最终被淹没在造就它的政治体制中。以至一位现代研究者很不客气地写道:“虽然希腊人有司法制度,却很难说他们有法律制度(就这个词的罗马和现代意义而言)。他们没有制定出法典。他们没有报导推理缜密的判决。他们没有写出富有学理的论著。他们产生了建筑师、哲学家、雕刻家和画家,但却没有职业的法官或法学家。他们在司法上的一个贡献——民主陪审法庭,采取了最易流于任性的形式,而与任何法律科学根本地不相容。他们将巨资耗费于寺庙(如奥林匹克的寺庙),而不是像罗马人那样,用在法院建筑上面。” 二、智者学派——古希腊的法学家直接导致了形式逻辑的产生 智者学派一词源出古希腊文sophists,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公元前4世纪开始衰弱。有学者认为译为智者不足以分清是非或不足以还原他们在历史上的真实面目,所以主张译为“诡辩学派”。这个学派留下的文献甚是匮乏,但仅有的资料显示:他们的理论和行为无疑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而这种新的思维方式给后人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方向,而且直接导致了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的出现。 (一)智者学派的产生背景 从历史背景看,智者学派的产生决非偶然,而是有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的。这个学派的全盛时期是公元前五世纪的后半期。在此之前,希腊哲学有两个中心。一个是爱奥尼亚,另一个是爱菲苏,它们都是希腊殖民地。到了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逐渐移入希腊大陆本部,并以雅典为中心。当时各城邦的许多著名学者都到过雅典或定居雅典。这时雅典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在不断发展、进步,实际上成了整个希腊世界的中枢。随着社会制度的演变,社会生产的发展、社会实践的需要,各个领域都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提出了不少新鲜的问题。自然科学方面如此,社会科学方面如此,人类的认识能力方面也是如此。这许多新问题已不能用传统的学说加以解释,传统的理论也无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这一矛盾似乎是越来越尖锐了。智者学派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敢于发表己见,试图加以解决的许多学派之一。其次,当时雅典在政治上已发展到民主政治的全盛时代。公民们为了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必须学习一些新的本领,包括论辩术、修辞术、雄辩术、讲演术等,以便恰当地抒发己见、驳斥论敌或在法庭中赢得诉讼。智者学派就是应这种新教育的需要而产生的。他们当中有不少人本来就是擅长论辩、讲演和修辞的。他们公开招收学徒,收取学费,并教以“本领”。 (二)智者学派的理论和行为 公元前5世纪左右,智者学派的活动常见于希腊各个城邦。他们以收取学费的方式来教授雄辩术和政治、法律思想等知识。从普罗泰格拉提出著名的命题“人是万物的尺度”之后,古希腊关注的重点从神和天转向了人,重新审视了道德、法律和人类社会,以至于他们倡导的人本主义到今天还是令人敬仰。智者学派的活动是当时陪审法院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智者学派帮诉讼者撰写的辩护词,给后人留下了重要的了解古希腊法律思想的遗迹。但是,出色的辩护词毕竟不是“推理缜密的判决”或“富有学理的论著”,智者们也绝非现代意义上的律师。事实上,他们是一种民主审判制度的产物。他们在法庭上发言,跟在公民大会、议事会里的演说、论辩并无不同。滔滔雄辩,目的都是要打动乃至征服对面众多的听众。对面的听众,也就是陪审员,与现代法庭上的陪审员有很大不同。因为他们不是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自己所谓的正义感,多数情况下是有失偏颇的一己之言来决断。还有,因为陪审员人数可以多大六千人,一方支持者众多,则多数陪审员会以人民的名义都倒向一端。法庭审判就是这样进行的。古希腊逻辑史上相传有这样一个故事:大名鼎鼎的智者学派首领普罗塔哥拉招收了一个名叫欧许勒斯的徒弟,准备教他学会诉讼。二人相约:在授课前先缴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则待欧许勒斯第一次出庭胜诉后才缴。如第一诉讼失败,则免交。不久,欧许勒斯学业告成,但他迟迟不去从事诉讼事业。普罗塔哥拉无奈,向法庭起诉,他的打算是:“如果欧许勒斯胜诉,便应按合约规定交学费;如他败诉,则应按法庭判决交学费。因此,无论如何他必须交学费。”欧许勒斯也有他的打算:“如果我胜诉,则按法庭判决不用交学费;如败诉,则按合约规定亦不用交学费。因此无论如何,我都不用交学费。”这即是著名的“半费之讼”。“半费之讼”是典型的二难推理,它表明了智者学派是如何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提升了逻辑技巧。在论辩中,固然高超的逻辑技巧,如归缪法、二难推理等是克敌制胜的得力手段,而对某些论辩形势的正确运用与滥用二者的对立也必然引起人们对导致种种规范、约束辩论本身的普遍认识,其结果也必然导致在论辩中自我规约的论辩术,即导向规范推论本身的形式逻辑。智者学派的各种学说,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把雅典奴隶主民主制对于教育和论辩技巧的需要,同根据哲学原则对各种理论进行的广泛批判结合在一起,而形成论辩术及有关方法。虽然其末流成为纵横驰说、强词夺理的诡辩,把论辩引向邪路,但是,智者学派为使“柔弱的议论变为坚强”,而讲究语言修辞的技巧,注重论辩中内在的、形式的、必然的逻辑联系,注重于把论辩术运用于辩论以及争辩的诡辩,这对形式逻辑的产生却有直接的推动。可见,对于论辩术的探讨当是启动古希腊形式逻辑产生的另一重要杠杆。在这一意义上,古希腊的智者学派虽然未能创立形式逻辑,但实际上却已经提出了创立形式逻辑的任务。 三、小结 希腊的政治体制确实很好地保卫了民主,但是牺牲了法律。希腊法的悲剧——古希腊没有制定出法典,没有报导推理缜密的判决,没有写出富有法理的论著——发生了,在没有准确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赢得诉讼,只有靠高超的论辩技巧。高超的论辩技巧,必然导致形式逻辑的产生。也正是因为希腊法的悲剧,才使得智者学派钻研辩论技巧,导致了形式逻辑的产生。法律和逻辑在古希腊就这样历史的联系在一起了。 法律逻辑论文:逻辑学在法律运用 一、逻辑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在逻辑学教学现代化的召唤下,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逻辑学教材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批以现代逻辑内容为主、并保留传统逻辑精华的逻辑教材相继出版。这些优秀教材,内容颇为丰富,体系各有特色。这些教材的出版,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逻辑学教学现代化和与国外逻辑学教学接轨的进程。然而,这些教材,主要是作为哲学学科基础课的教材,教学对象主要是面对哲学专业的学生。而且,在内容上,比较注重逻辑理论的阐述,内容比较抽象。 日前,高等院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或公共选修课——“逻辑学”(国内称为“普通逻辑”,国外称为“大学逻辑”)课程,主要是为学生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打好方法论基础,为学生日常生活的正确思维和社会交际提供逻辑方法。我们的教学计划学时只有36学时左右,因此,如果在公共课或选修课中使用哲学专业课的教材,教师只能有选择性地讲解其中的部分内容,势必影响课程体系的完整性。该课程由于抽象程度高,其中包括符号化的形式推演,往往使学生感到难学、费解,教师感到难教。 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讲,在逻辑学教学中使用人工符号来表示命题和推理形式,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讨论命题形式和推论形式时,如果不从自然语言逐渐向形式语言过渡,上来就给出形式语言,就讨论形式语言的语法和语义,或上来就构造规范、严谨的自然推理系统甚至是公理系统(这种方法虽然也是构造现代逻辑系统的一般方法),实践证明,这是非哲学专业大学一年级本科生难于接受的,甚至会造成这样的印象:逻辑学研究的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无多大关系的符号和符号的推演,逻辑学在现实中是无用的。总之,使用理论性非常强的逻辑学教材,教师不好教,学生不好学,教学效果很难得到保证。 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我们认为,必须编写出符合非哲学专业特点的、以应用为主的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的逻辑学教材。2007年3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逻辑学基础教程》,就是一部采取案例教学法编写的教材,这是我们在逻辑学教材改革方面所做的尝试和探索。这种尝试和探索,已经在“逻辑学”教学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改变了我国高校非哲学专业“逻辑学”的教学观念、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推进了“逻辑学”的教学改革。 二、在逻辑学教材和教学中采取案例教学的理由 我们在逻辑学教材和教学中,采取案例教学的理由如下: 1教学对象。我们的教学对象是大学一年级非哲学专业学生的公共课和通选课,或数学专业学生的基础课。 2教学目标。我们的教学目标是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为学生学习其他课程提供必要的逻辑学基础知识,为学生识别、分析、重构和评价日常语言中的论证提供理论和方法。 3教学内容。和任何科学一样,逻辑学也是不断发展的。因此,对国内外逻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给予引进、吸收最新成果,只要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我们尽量囊括在教学内容中。 4教学方法。逻辑学理论与人们的日常思维和社会生活紧密相关,教师注重收集生活中的示例(笔者称为逻辑学课程案例)讲授逻辑学课程。这种方法,被国外非形式逻辑学者称为“基于实例的方法”(example-basedmetllod)。从日常生活中寻找的案例,教师通过分类、筛选、加工,形成逻辑学教学的案例库,以供教学时参考。 5教学定位。该课程的教学定位做到理论联系示例,符号化的形式推演与生活或社会实际案例相结合,极大地克服了以往学生认为难学、费解,教师难教的状况。 6教材的编写原则。根据该课程的教学对象及课程定位,在教材的编写原则上,我们确立了“三个为主”的原则,即“以现代逻辑、案例教学和逻辑应用为主”,把逻辑学的教学和应用紧密挂钩,把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 三、《逻辑学基础教程》的结构和特点 在结构上,我们这部教材具有自己独特的结构。在这部教材中,我们可以看到,“案例”和“案例分析”具有突出的地位:“基本知识”和“知识拓展”是通过“案例”和“案例分析”而展开的;而“逻辑趣话”则是留给学生分析的“案例”:“习题”和“参考答案”则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和培养能力的“案例”和“案例分析”。因此,我们的这部教材,在教学方法设计方面,是围绕案例教学法展开的。 与其他逻辑学教材相比,我们的这部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1以现代逻辑为主。在教学内容方面,我们提倡“以现代逻辑为主”。众所周知,传统逻辑的知识无疑是有用的,但是,传统逻辑的知识在日常思维中也是远远不够用的,而现代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必然阶段,现代逻辑对概念、命题、推理和论证的研究,无论从深度和广度方面讲,传统逻辑根本无法相比。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给学生讲授传统逻辑的知识,而是要以现代逻辑的精神来整合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的内容,反映逻辑学对概念、命题和推理条分缕析的逻辑分析精神,这是我们在逻辑学教学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至于怎么贯彻这个方针,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和措施。特别在引入多少现代逻辑知识,怎么引入,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们采取的方针是,使现代逻辑与传统逻辑有机融合,并在传统逻辑的基础上自然延伸到现代逻辑,并且尽可能使到两者的有机衔接起来。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我们还吸收了“非形式逻辑”和“语用论辩学派”关于论证和论辩的最新成果。从宏观方面来识别、分析、重构和评价论证与论辩。 2以案例教学为主。在教学方法的设计方面,我们强调了“以案例教学为主”。这种教学方法,由于其生动活泼的讲授形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学生好学、老师好教,因此,受到了普遍欢迎。 逻辑学、特别是现代逻辑给人们的一般印象是,抽象程度高、枯燥难懂,远离人们的日常思维实际。以数学方法和形式化方法研究人类日常活动,例如,谈话、演讲和论辩后面的思维规律、特别是推理的规律,固然有其抽象性的一面。然而,逻辑规律既然来源于人们的日常思维实际,它就必须能够回到日常思维中去指导人们的思维实际,否则,逻辑规律只不过是空中楼阁。我们的教材,采用大量来源于人们日常生活实际中鲜活的案例,希望把似乎抽象程度高、枯燥难懂的逻辑原理和方法讲得新鲜活泼,生动有趣。 3以逻辑应用为主。在逻辑理论和逻辑理论的应用方面,我们强调了“以逻辑应用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是教学方法,这个方法要达到的目的,则是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真正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包括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如果我们的学生在长期的思维实践中,通过反复应用逻辑知识去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就可以使逻辑知识转化为逻辑思维能力,并且最终内化化为较高的逻辑思维素质。而逻辑思维素质,在人的各种素质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以案例教学为主”,改变教学方法,实行逻辑学的教学目的,是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在我们今天提倡的素质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逻辑学的生命力在于逻辑学的应用,在于能够提供分析和评价人们日常论证的原理和方法。在人们的思维实践中,论证是用日常语言表达的。因此。我们在教材中增加了“语境和预设”、“合作原则和准则”等涉及日常语言的语用推理方面的知识。更为重要的是,吸收了非形式逻辑和语用论辩学派的研究成果,把对自然语言表达的论证纳入我们的教学体系,从而大大丰富了逻辑学关于论证的内容,从语用层面丰富了关于论证的知识,在大学逻辑课的教学中实现了逻辑理论和逻辑应用的有机结合。 四、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初步成果 《逻辑学基础教程》采用了大量来源于人们日常生活实际中鲜活的案例,把似乎抽象程度高、枯燥难懂的逻辑原理和方法讲得生动生动活泼,趣味盎然。而且,在课堂教学中,用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可以时学生深刻体会到逻辑学在社会生活中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是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而且,这些妙趣横生的案例,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堂气氛热烈活泼。课后,学生能主动应用逻辑原理去分析和解决日常思维中的种种逻辑问题,真正做到了切实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性思维能力的目的。 我们这部教材,只是在案例教学方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我们希望,将来有越来越多的教师采用这种方法编写具有自己专业特色的逻辑学教材。我们下一步将采取如下措施,进一步推进逻辑学的案例教学: 1建立案例库。案例教学法要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具有时代特色,符合逻辑学科要求的“案例库”。教师要不辞辛苦,从报纸杂志、电视电台,互联网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收集大量的案例,而不是关在书斋中闭门造车,然后到课堂上讲那些生造的例子。逻辑学要面向社会,面向现实生活,怎么面对?这就需要我们做一个有心人,在人们实际生活中谈论各种各样的问题时,在读书、看报、听广播和看电视时,搜集人们使用的概念、命题、推理、论证中的例证作为原始案例,回来后经过反复加工整理,精心设计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 2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参加到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中来。由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与中国逻辑学会组织发起的“找逻辑与语言病句”活动,其实是进行案例教学的一个好主意,而有的学校的老师,例如,上海师范大学的曹予生教授,则主张把这种一次性的活动常规化。这些活动,已经提出了案例教学法的思想,只不过还仅仅停留在寻找反面案例的范围内。 我们认为,以布置作业的方式让学生搜集、整理、分析正面和反面的案例,对培养国民(尤其是大学生)的逻辑意识,提高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素养,是十分有意义的。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锻炼了学生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和分析资料的能力,另一方面也锻炼了学生们的运用逻辑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正是逻辑学的教学目的。因此,这项工作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在搜集案例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案例要为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服务,应根据不同的专业应用不同的案例。 3要围绕不同专业的培养方案,有计划地实施案例教学法。案例的选择,往往带有专业特色。案例教学法是教师教学的一种方法,而方法是要为完成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服务的,因此,使用案例教学法,一定要紧密结合学生的专业的培养方案出发,使逻辑学尽可能地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等学科的内容结合起来,增强“案例教学法”的计划性,目的性。 4要与其他教学方法结合起来应用,收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无疑是一种非常好的和比较先进的教学方法,它在培养学生的能力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任何方法,如果运用不当,也会产生一定的弊端。例如,案例教学法在知识体系讲解上可能不是特别系统。所以,怎么运用案例教学法,运用到什么程度,教师要认真仔细地研究。同时,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其他的教学方法也有重要的作用,如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讲授方面,讲授法等方法还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这些教学方法具有连贯性,条理清楚,讲解连续。所以,在逻辑学的教学中,各种教学方法也要取长补短。我们要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使它们互相结合,各取所长,服务于我们的教学任务。 法律逻辑论文:我国传统法律思想组成以及内在逻辑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奠定基础,经过秦及汉初的发展,终于在汉武帝时期经过"罢黝百家,独尊儒术"得以确立,形成了以懦学为主,儒法合流的"德主刑辅"为核心的新儒学法律思想.这种法律思想具有很明显的伦理特色,情理法是其内在逻辑.情理法的冲突与整合贯穿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发展的始终. 一、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奠基-法家思想的成熟法家的法律思想,尤其是法治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发展的高峰.法家思想的成熟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为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形成起到了奠基作用. 法家认为"法者,天下之仪也"、"法者,国之权衡者也"①、"法之所加,各以其分"势、"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③,即法是民众的行动规则、是山国家制定和公布的成文法令、是确定等级名分的制度、是关于赏罚的规定.法家认为法应该具有强制性和制裁力、客观性和公平性、等级性的规范.法律的功效应该是"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命者,吏民规矩绳墨也."④法家"法治"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布法律,"法者编着之图籍,设置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以此打破"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心的法律秘密状态:二是厉行法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心也就是说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照法律论刑定罪:三是轻罪重刑,"fi示刑,重其轻者,轻者一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 二、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形构-儒家思想的注入在百家争鸣时期,孺、法处于并立地位.着一来格格不入的注重德行教化的儒学.与严刑苛法的法家在西汉时期却出现了儒、法合流,礼入于法的趋势,并对后世两千年的法律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孺、法实现合流并不是机械的相加,而是产生了一种新的法律思想形式,即董仲舒的"新孺学"思想.这种"新儒学"是以濡家学说为主,儒、法结合的产物,并吸收了道家、阴阳五行学说以及殷商西周以来的天命神权思想等各种有利于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思想因素.其核心理论就是建立在天命神权、大人合一和阴阳五行等学说基础上的"天人感应"思想.儒、法合流对后世法律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方而就是实现了法律的儒家化.以礼入法使得礼教的伦理纲常具有了法律上的效力和强制力,同时,法律也反过来维护着礼教的存在和权威.二者相互结合,共同维护和强化着传统宗法礼制的社会制度.这就形成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内在逻辑. 三、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内在逻辑-情理法儒、法合流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法律的儒家化,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很强的伦理色彩.中国人心目中理想的法律是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这种三位一体理念是古代中国占支配地位的法观念.情,即亲情、人情;理,即天理.法,即国法.情在中国古代法律中代表一种可变的人的因素,可作亲情、人情.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融合了儒家和法家的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的注入,使中国的法律思想具有伦理法的特点.儒家思想以亲亲、尊尊作为其维护宗法秩序的工具,强调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等级关系,因此中国的法律思想不可避免的具有亲情伦理性.理即天理,而从古至今的中国人所理解的"天理"就是儒家的纲常伦理道德.法即国法,是人所制定的严格的行为规范,它不同于情和理,是具体的、稳定的.在古代封建社会,国法即"王法","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心、"法政独制于君而不从臣出"气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这样突出的伦理色彩决定了中国传统法律的内在逻辑-情、理、法,而区别于西方的法、理、情.我们常说情理法兼顾和合情合理合法,这样的法才是我们认为的好的法律,三者缺其一,都不能称为完整意义上的法.情理法的三位一体,并不是简单的机械相加,有着亘古未变的排列顺序-情、理、法,这种排位顺序具有中国特色,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内在逻辑.在长达少L千年的法律发展史上,情与理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情与理位于第一位阶,法位于第二位阶.当法与情理发生冲突时,要舍法而取情理,是谓"法不外乎人情"或"人情大于法". 形成这种内在的逻辑是由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德主刑辅思想的理论核心相一致的,这一核心理论要求法律在建立和实施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情合理合法",三者排列顺序亘古不变. 总之,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内在的逻辑性,情、理、法的发生发展过程始终贯穿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情、理、法相互冲突又相互整合,直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今天,情、理、法仍然发挥着它的作用,对我们产生既积极又消极的影响. 法律逻辑论文:功利主义视角下法律价值的认知逻辑 摘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以功利主义为视角重新检讨法律价值(公平与秩序)这一法理学基本命题,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x。公平要素基于正当性证明命题、共同体的正义命题、功利主义原理而展开,秩序要素依赖法律实证主义基本命题来表达。公平与秩序通过自然法层面的“分”与“合”揭示了法律价值的内在意蕴。秩序要素所涵摄的法律实用性问题在功利主义的指引下演化为法律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利益法学的引入则实现了法律价值与功利主义的对接,从而拓展了法律价值的研究思路。 关键词:法律价值;功利主义;公平;秩序 自上世纪末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法治日渐凝聚为全社会基本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意味着在规则之治层面的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此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治体系”这一全新命题,不仅愈发丰富了法治的内容,更开示出一种鲜明的立场,即当下中国法治建设将重点聚焦在全面推进和深入践行法治,使得表征良善之治的法治理念及法治原则,全方位融入到国家和社会的运作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法治作为一种广泛时空场景下人类实践经验与认知逻辑相结合的治国理政方式,其正当性已不证自明。法治的实现离不开良善的法律,探讨何谓良善的法律必然牵涉到法律价值问题。因此,在大力提倡法治的时代背景下,重新回顾和检讨古往今来的知识人对法律价值这一法理学基本问题的追问与玄思就显得尤为必要。法律价值作为价值判断在法学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在现有研究中通常基于道义论的先验主义视角和唯理主义认识论来进行论述。这导致法律价值常常止于诸多教条式的形而上学命题,不免显得空洞或相互矛盾。功利主义作为一种与道义论相对立的哲学流派,为法律价值问题的探讨提供了迥异于道义论的视角和方法:一方面,从经验主义出发,功利主义使法律价值理论更具现实关怀,更契合日常生活的逻辑;另一方面,功利主义为法律价值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提供了一种判断标准。 法律价值具有何种耦合因素(名目、子项),历来存在诸多争论。1这主要是源于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社会的法律文化不同,导致人们对于法律价值的认知有别。但考虑到法治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一种全球共享的意识形态,法律价值作为与法治密不可分的话题,势必呈现出一般或普遍意义上的共性。作为研究法律价值的经典文本,《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一书便将秩序、公平和个人自由三个要素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综合考察,这三个要素集合了古往今来的人们对于法律价值的一般认识。人们希望法律能够确保社会秩序,同时希望法律能够促进公平;而公权力在维护良好秩序、增进民众福祉以及实现社会公平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不合理不合法地限制个人行为和言论自由的可能。因此,人们期待法律能够将政府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内,进而使得任何逾越法律界线的行为都归于无效。一般而言,公平、自由、秩序三要素是西方学界对法律价值基本观念的主流看法,它们构成了法律价值研究的最小公分母,同时也可视作是人们认知法律价值的逻辑展开。由于学术界对自由要素的探讨较为繁多且深入,因此本文着重考察公平与秩序这两个要素。 一、法律价值的内涵开示:公平 (一)公平是法律价值的伦理基础 公平一词是一个不断嬗变的概念,其基本语义包括正义、公正等,在有些哲学家的著述中,就直接用正义、公正来表征公平,或者直接将公平等同于正义抑或公正。探讨公平何以能成为法律价值的伦理基础,需要明确公平因素关系到法律的正当性问题,关系到公民是否服从共同体的问题,因而是一个先验命题。正如自然法理论这一理论体系所展示出的,它将伦理道德视作法律的根基所在,并凭借道德来检视法律的正当性;法律实证主义虽然不断强调道德与法律的分离这一命题,但“开放社会”和“自由批评”的理念明确伦理之于法律具有先在性或基础性。因此,哈特认为,法律的出现与成长是以一定的道德背景及道德动机为基点的,可以说,如果脱离了特定的道德支配,法律也就无从产生。1英国学者鲍桑葵更是直接指出了法律价值与正义的因果关系,认为法律附有某种公认的并值得人们去维护的价值,对这些价值的违背被视作有损公共利益的罪恶行为。法律涉及对正义的维护,区分出正当行为与错误行为,并要求人们以此去理解及评价它。法律的一个主要理想即在于承认正义。2因此,将公平作为探求法律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加以考察,并以此作为法律正当性依据,有其现实意义。 (二)伦理基础之一:共同体的正义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五卷中专门讨论公正的问题,亦即探讨正义的问题。他指出公正是指使一个人“倾向于做正确的事情,使他做事公正,并愿意做公正的事的品质”,因此该种公正属于个人伦理范畴。 亚氏还考察了公正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公正是守法和平等,相对地,不公正即是不守法和不平等。3展开来讲就是,首先,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总括,而守法的公正是德性的一个侧面表现,守法就是公正;4其次,合法的行为之所以公正,是因为经过立法者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都是公正的;再次,法律能够促进共同体以及个体的进步与幸福,而这些“产生和保持政治共同体的幸福或其构成成分的行为”5就是公正;最后,法律“要求我们实行所有德性,禁止我们实行任何恶。为使人们养成对公共事务的关切而建立的法规也就是使人们养成总体的德性的规则”。6这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线索。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与美勒托进行的辩论也从一个侧面明确法律能够使青年人“学好”;而“好”的含义,恰恰就是信奉国家的诸神,遵循神谕,并促进城邦共同体的幸福。1因此,公正的理念以促进他人利益为首要法则,做到公正即意味着行整体的善,即时刻以城邦的共同体的利益为首要目标。 在亚里士多德所给定的知识架构中,公正属于个人伦理的范畴,存在总体公正与具体公正两分;总体公正以共同体这一整体为基础,其构成成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依靠德性维系;2具体公正是公正在各构成成分上的体现,具有多种形式,但与总体公正之间是总体与个别的关系,意味着个体与共同体是单纯的天然服从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亚氏明确总体的德性基本上就是法律要求的行为,亦即从逻辑上契合了他在《政治学》中所开示出的法治定义,即“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模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3概括起来也就是包含“良法之治”和“普遍服从”两重意义。“普遍服从”讲的是法律至上权威性的问题,在近现代的表达就是法律主治。由于法律体现德性的要求,因此,立法者必须是具备德性的人物,惟有如此才能制定良好的法律。而且守法的公正就是德性,所以“普遍服从”的依据不单是法律的强制力,还因为法律背后的德性教化,意指法律的目的在于促进共同体的幸福。另外,亚氏还谈到分配的公正、矫正的公正、回报的公正等三种具体的公正形式。在私人交易的矫正正义中,法官或法律不考虑行为人是否是公正的人,只是考虑行为所招致的伤害和不公正,而法官致力于平复行为给双方之间产生的不平等。4由于矫正的公正既要符合不多不少、各得其所,又要讲究得失有道,实质上是蕴含着意思自治的理念,实质上是现代民法“填平”原则的体现;更为重要的是,这类公正与行为主体的品质是否公正(身份法)无关,而是与该实行行为是否公正(契约法)有关,实际上已经蕴含着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况下身份法与契约法的分离倾向。 (三)伦理基础之二:功利主义原理 公平原理随着历史的推进,其实质内容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观点认为,在西方伦理学视阈中,公正这一概念逐渐从对个体道德的评价向对社会制度的评价转移。欧洲法律传统(如罗马法和衡平法)普遍认为,正义构成了一切合法统治的基础。正义在此种意义上是国家法律,特别是制定法的检验标准。5但这些法律传统都更多关注正义的形式,至于正义的实质内涵,则随着社会的演变而不同。也有观点指出,在古希腊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知识体系中,正义主要是被用作评价人的行为。但到了近现代,正义的概念基本成为一种用以评价社会制度的道德标准,并被当成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6因此,人们对公正的认识发生了最明显的变化:随着价值立足于对共同体的整体判断演变为立足于对个体情况的判断,亦即价值的主观化趋势,化解自利主义者之间存在的利害冲突、使人人都能从制度中受益成为道德伦理的主要调整目的。7因此,法律价值中的公平因素也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从强调共同体整体公正的德性伦理演变为重视规则或制度伦理。也就是说,法律价值的公正因素正在逐步转变成以功利主义为基础。 作为功利主义的代表性学者,边沁用经验主义的思维方式和写作手法阐述了功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社会基础。功利主义原理(或曰“最大幸福或最大福乐原理”)承认主宰人类两大因素(快乐和痛苦)的地位,将其视为凭借理性与法律来构建幸福世界的制度基石,并宣称用经验主义的立场来排斥逻辑推论和雄辩术在伦理科学当中的作用。1 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的叙事同样充满着经验主义的思维模式。边沁与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截然不同,带有一定的契约论色彩。不同于国家主义者,他反对抽象的共同体利益,认为在共同体“确有意义时”,是指“共同体是个虚构体,由那些被认为可以说构成其成员的个人组成”,2而共同体的利益就是“组成共同体若干成员的利益总和”,因此明确快乐主义不再是主观性的道德学说,而把视野拓展到与参与各主体相关的全体利益,从而提升了个体在共同体中的地位,祛除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德性服从关系,并为共同体奠定民主制基础。而符合功利原理的政府措施背后都应当具有符合功利原理的法规和命令,亦即提出了政府行为合法性与功利主义相契合的问题。3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业已展现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二元的理论雏形,使法律价值的公正因素转变为个体对共同体的正当性判断问题。边沁宣称,功利主义语境下的判断标准适用于私人的每项行动和政府的每项措施,而这一标准的适用前提是政府与政府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平等。正如格老秀斯所认为的那样,国家之于国家的自然法即是国际法的源头,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则是进一步发展并体现了“私权神圣”的理念,将自然法的观念与国际法的发展相契合。尽管边沁并没有明确提出功利原理是政府措施的指导思想,因此很难说边沁笔下的功利法规和功利命令是英国法的全部,也没有足够的依据说政府的所有措施都必须符合功利原理的要求,但就应然状态而言,功利原理的出台,以及功利法规和功利命令的提出,使法律价值当中的公正因素近乎完成了一次华丽的转变。边沁的功利原理标志着法律价值的公正因素进一步明确了个体的独立地位,更加注重个体的自由与幸福,标志着利益划分原则在道德和法律领域的崛起。 二、由“分”到“合”的自然法嬗变 由于公正首先是一种价值判断,随后才是注入法律的价值,因此单纯看待边沁的功利原理,似乎还不能够完全理解法律价值体系与仁慈和爱的联系。很显然,将法律价值与仁慈和爱等“超法律”价值联系在一起,不完全是因为道德的强势,也有法律自身的要求,即道德法律化的趋势。但道德法律化与以公正为基础的法律实践所不同的是,公正只是一种价值理念,而法律化的道德业已成为一种法律规范。这样运作导致的后果,事实上有利有弊。好处是法律能够起到敦化风俗的作用,依据古典自由主义的释读,这实际上起到了维系共同体德性的作用。坏处是道德作为一个社会历史性概念,正所谓“法律不强人所难”,以及“法律对不仁无可奈何”,道德一旦与法律发生规范联系,即意味着上述法谚失效,道德以法律为界限被化约为可以施加强制和不能施加强制两种,也就失去了某些性质。因此,将道德融入法律程序当中所能起到的效用,尚且比不上法律的连贯性和一致性的效用大,而这恰恰是经验主义的技艺所营造的法律效果。4 但法律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只是一种法律运作的技术,这种融实践与本体价值于一身的技艺,背后实际上彰显着西方社会从公共(血缘、地域)到个人的消解过程。这从法律与爱的关系中也可见一斑。从普遍层面来说,西方社会法律与爱的联系,与“政教合一”的追求密不可分。这又往往导致西方法律价值在公正面前变得不可逾越,演变为超越何以可能的问题。古典政治哲学认为法律作为共和国德性的体现,是法律与公民宗教融合的表现;而在基督教后的西方社会,即使法律不对人的内心施加强制,但宗教的教化作用使道德法则变成了爱的双重告诫,即爱上帝,爱世人;为此卢梭疾呼破除教会统治的共同体需要公民宗教复归,从而使得个体以政治共同体或宗教共同体为依归。正因此,西方法律如《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对特定情况下一般主体“见死不救”设立入罪标准,对“可否根据一个非义务性不作为提起诉讼”作出了肯定的说明,成为了能否因为爱而赋予其法律强制力的说明。但从另一个侧面来说,之所以乐此不疲地强调共同体对于个人的优越性,正是因为社会原子化的命题不可避免地在西方社会的历史嬗变中上演。1 这种社会原子化的命题,有学者曾用带有浓郁中国色彩的“分”来形容,但是又提出了不同于西方的因素。现代社会法律(“人在法”)的伦理基础,是人域秩序,是一个“互助协合和利益冲突的同构体”,2而现在普遍适用的实在法是“以恶制恶”的身份法和契约法的总和。在社会的演变趋势是从共同体演变为集合体的背景下,主体的区分意味着秩序的产生;于是符合这种情况的正义第一层级是分构的正义,第二层级是分配正义,即各得其所,第三层级是交易正义,即信守契约,这些都是“分的正义”。因此“人在法”的本意是把人类社会区分清楚,于是契约法把“分”作为定纷止争的手段,“分”就是“合意、妥协、和谐、同构”,而身份法把“分”作为层级差序的基础,即男女、夫妇、父子、长幼、君臣、上下。3身份法背后带有高度的政治化,以“某种理想化的善或强势价值观意识形态化,并以善来修饰所有的不公平和不平等”,此即中国传统的“礼”的理念。4即便是以“善”为核心理念的伦理法,也因“在”的特化进化而不断收缩着范域,即使是血缘这样的“亲其所亲”的对象也都被突破,最终身份为契约所笼罩,人们“或只亲非对象的自己,或只善自己”。5简言之,就是只以个人利益为目的,人类的德性或者道德观念都被弱化和消解;而从社会来说,整体的社会秩序被瓦解,并立足于个体进行新的秩序重构。这种新的秩序重构,正是西方“再造社会”运动的滥觞,有学者称其为“合”,也就是在人们放弃原质性的善的时候,“将善的领域由血缘扩大到地域,及至人域”。6 这种从个体重新演变为集体的“合”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公正重新证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类比哈特的说法,具体的契约权威是第一性规则,同时对双方课以权利义务。普遍的公正伦理是验证契约权威是否正当的第二性规则,这是“善”的具体化和体系化,也是中西方关于公正以及正当性证明的契合。同时,构建人际秩序的正义成为首要目的,取之有道、用之有理的摄取正义成为主导,与之同行的还有生态多样性和复杂性的正义、同构和守恒的正义、互养互助和循环的正义,以求达到天人和谐的目的。7尽管这种观点更多的是一种儒家法文化在正义观念上的宣示,但从比较法的角度来说,它已经超越了西方单纯的再造社会模型。这些模型更多的是对当前西方社会结构构成因素的再组合,比如有学者列举出的“伙伴关系”、“契约关系”、“权力关系”、“冲突关系”等,然后法律在不同社会关系中起到不同作用。8这些描述多半未能突破当前西方社会的多元构成,也与中国传统主张“天人合一”的伦理观念存在较大差异。但是无论怎样,社会的演变与法律的价值、公正的关键连结点就是“符合人类本性的法律规则本身成为自己有效性的衡量标准……人类本性所要求的,与为整个社会谋求普遍利益的实用性观点越来越一致了”9,而这正是边沁功利主义因成员“谋求最大幸福”而共同体得以“谋求最大幸福”理念的根本归宿。 三、法律价值的内涵开示:秩序 (一)秩序与法律实证主义 在社会治理的背景中,寻求一种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治理规则至关重要。所谓的治理规则,或称之为秩序,强调的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规则秩序的实效性,旨在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平,因而需要为规则秩序的效力提供理论支持,法律实证主义正是将法律作为社会治理规则之全部或基础的思想流派。法律实证主义最基本的立场,就是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结构抑或社会事实。1因此,法律实证主义以社会事实和社会结构(也就是广义上的秩序)作为前提,探讨法律价值与秩序因素的内在关联,首先要回顾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情况。 (二)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命题 法律实证主义将法律认定为制度事实,由此推导出谱系命题、因袭命题和分离命题这三个命题。其中最为基本的是谱系命题,它认为法律效力最终是某种社会事实的功能,这种社会事实使法律成为一种“制度事实”,因而能够统一法律权威的事实与规范。2法律作为一种独立的客观存在,而且可以为人所认识,因此这种认识是一种经验式认识。因袭命题凸显了法律的因袭特质,认为社会事实凭靠某种社会惯例而取得权威性,也恰恰是这些社会事实将效力赋与法律,因此判断法律的正当性不能根据先验形式,而是依据社会习惯,因此法律源自社本身。分离命题主张在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相分离,这与自然主义的重叠命题相对应。分离命题经常被认为与谱系命题有着必然联系,因之判断法律作为社会事实的事例并不涉及道德评价,因此法律并不一定需要符合道德要求,亦即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出于偶然。 (三)“主权者命令”:秩序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嬗变 强调社会秩序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关系,事实上是认为规则即法律,因为法律是由主权机构制定的,这种“主权者命令”说被看作是法律实证主义的经典延伸。柏拉图笔下的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也好,“权利”也罢,都是掌有国家权力的人为其所认为与目标相符的行为方式所起的名称。因此法律也不外是为了促进掌权者的利益才制定出来的。3这种思路与理性主义的盛行产生了相互作用,如16世纪法国思想家博丹就提出绝对的主权主义原则,认为规则之所以成为法律,是因为它本身是职权意愿的产物,因此法典化的法律是主权者或主权机关所颁布的通告或法令,而习惯法只有在得到主权者或主权机关的认可之后才能获得法律效力。4 在经验主义盛行的英国,霍布斯也重申了主权者命令的说法,认为主权者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和平,而这正是利维坦得以建立的根本动力。因为在社会结构被彻底摧垮的极端情况下,任何社会秩序最终所凭靠的稳定根基就清楚地呈现出来,即对死于暴力的恐惧,它构成了人类生活中最为强大的力量。5但是,从经验主义立场来完备主权者命令说的,则是后来的边沁和奥斯丁。边沁一方面承认习惯法的效力,另一方面主张立法机关要尽量使法律法典化,减少法官僭越立法权的机会,从而获取一种系统的法律体系。奥斯丁则发展了这样的思想。奥斯丁在“主权者命令”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法律命令说”,认为法律的存在和法律的优缺点不是一回事,法律的存在与否和法律是否符合某个假定标准也不是一回事。任何一部法律,无论我们是不是喜欢它,抑或它是不是符合我们用来认可和确定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着便就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6因此提出法律的存在与效力取决于社会事实而非法律价值。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文本及其翻译中的逻辑连接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各个领域均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在此过程中人们也越来越关注语言方面的发展和应用,尤其在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今天。法律文本属于一种特殊体裁,在应用的过程中,需要保持条理清晰以及结构严谨,只有充分了解其中的逻辑连接,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其作用。本文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简要介绍了衔接中的连接词,法律文本及其翻译中的逻辑连接差异方面的内容,以期能够为促进我国法律文本翻译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法律文本 翻译 逻辑连接 前言 如今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升,这与各行各业的飞速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如今无论在经济发展中,或是在教育方面,Z言的学习和应用依然占据着重要地位。法律文本是一中特殊的工具性语言,并且其具有多种特点,如准确性、复杂性以及严肃性等,此种情况下也使得法律英语的翻译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应针对该方面的中西翻译逻辑连接作出深入分析,只有充分明确此方面内容,才能够更好的进行翻译工作。我国在此方面不断加大资金、技术以及人才方面的支持,且小有成就,但依然存在不小的上升空间。 一、衔接中的连接词 衔接是系统功能语言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其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1.在60年代初,Halliday提出该概念,并对其进行划分,一种是语法衔接,而另外一种是词汇衔接;2. 70年代中,Halliday与Hasan继续该方面的研究,并将原本的划分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划分,于是出现了指称、替代以及省略等;3. 80年代中,Hasan再次将衔接进行重新的划分,主要有结构衔接和非结构衔接两种。 连接词的类型和样式能够直接反映出语篇中连接关系的多样性,在使用连接词时,若使用频率过高,则表示相关人员对此类词语具有较高的依赖性,因此在对此方面进行研究时,不仅要完成对类型的研究,同时也要对其所展现的样式方面进行研究。如表示添加关系的连接词样式在英文中有多个,and、or、also等,在中文方面,其可以翻译为和、或者以及还有;表示转折意思的时候,英文中会使用but、however等,在中文中则表示但是、然而等意思。不难发现,其实转折性连接具有多个,但在法律文本翻译中却很少能够发挥作用。 二、法律文本及其翻译中的逻辑连接差异 1.语言差异。世界上的国家数量众多,且各个国家均有自己的语言,不同国家的语言具有非常大的差异,在对传统英汉语法进行对比分析时可以发现:中文重意合,在文章中并不会大量使用连接词,而英文重形合,大多数文章中均会应用到大量的连接词,以达到构架全文的作用。相关研究人员表明,这也是导致语言差异过大的原因之一。鉴于各种语言自身即拥有不同之处,在进行翻译的时候也就无法很好的做到统一,如在进行英译汉时,很多翻译人员为了能够使翻译文本符合中文表达习惯,只能够将原文中的显性衔接方式生搬硬套到译文方面,并将衔接方式隐含在译文中,如此一来不仅不会改变原本的意思,也不会导致缺少衔接词的情况出现。 2.约定俗成的体裁特点。在进行法律文本的翻译过程中,无论是哪种语篇、体裁均会有其固有的特点,这也是翻译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据,具体可以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连接词分布情况。这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文本的结构,并且不同的语步所适用的语言环境不同,所产生的作用也有所差异,很多语步中也会将假设关系连接词应用其中,而导致此种情况产生的原因多为小节之间的相互独立,此种情况下,各个小节之间所需要讲述的内容不会出现混合。正是此种结构特点使得整个翻译文本中在进行表达条件关系、假设连接词的使用中才会更加自然。另外,体裁在整个翻译中也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应用此种模式时,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视觉疲劳,多元化的表达形式才能够使读者在阅读时增加兴趣,译文应比原文更加具有丰富性,尤其在连接词的使用样式、频率方面。 3.社会文化背景。社会文化背景也是影响该方面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的翻译文本中虽然会有很大的不同,但在“双语起草”方面也会有共同处,所谓“双语起草”,其主要指的是翻译人员将其加入到文本的起草和修订过程中,并且在此过程中能够完成实时沟通工作,甚至可以成为整个翻译工作中的决策人之一。此种方式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应用,主要是能够促进翻译者与原作者之间的合作,并且使其在翻译后能够保持相似的社会文化背景。社会文化背景中的差异或多或少会影响到整个翻译工作的质量,因此今后翻译人员应针对该方面作出更多了解,以便于能够更好的开展此方面工作。 三、总结 综上所述,研究关于法律文本及其翻译中的逻辑连接方面的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关系到我国法律文本的翻译质量,也与世界语言的发展、交流方面息息相关。如今人们对各个方面的要求均越来越高,现实生活中需要依靠法律力量来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然而我国法律文本方面的建设还不够完善,导致在进行翻译的过程中往往会有所出入。文本逻辑在应用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其他因素影响,如语言差异或是社会文化背景等,若要充分将此方面问题了解透彻,还需要相关机构和人员继续加强此方面的研究。 法律逻辑论文:军校法律教学中法律逻辑专题设计初探 摘要:聚焦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转型,强化学员在实战化训练中的思维能力,提高学员在涉法涉诉实务中的认知能力与实操能力,军校法律教学中对学员逻辑思维培养与锻炼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将逻辑分析能力与法务实践能力相结合无疑是提高学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具有实际的教育功能。 关键词:逻辑思维;法律逻辑 逻辑学教育在西方高校中有着悠久的传统,我国学界在70年代末 “逻辑现代化”口号的倡导下逐渐把逻辑学教育重新纳入高校课程中。在目前军队院校向任职教育转型的过程中,特别是更多的关注实战化训练要求,在总结日常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在法律教学中增加逻辑学专题有其必要性。 首先,近30年来,随着逻辑学科学术和教学实践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对逻辑学教育的认知正处于不断自我反省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中。但飞速膨胀的社会财富给人们带来普遍的浮躁情绪,使得身处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改革的社会大众在面对诸如阶级固化、道德滑坡、贫富分化等等关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负效应的公共争论面前,让逻辑非理性情绪的社会风气占据了思想上风。使得不讲逻辑在某些时候变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表现,而这种“集体无意识”很明显的给学员的思维方式带去了不利影响。 其次,部分军校没有将逻辑学作为通识教育基础课纳入教学体系,这和逻辑学当前在军校教育中的学科地位有关。但把逻辑学作为通识教育,来辅助或弥补军校专业化教育和职业化教育的不足却非常必要。因为,逻辑学的教学目标从认知转化的角度讲,是为了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能够对多领域专业技能和知识做出思维衔接,人格健全,行为得体的人,并使之通过主动地思维训练发展自身心智,拓宽认知视野,从而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思考力和判断力。 再次,就目前军校法律教学效果反馈来讲,学员在课堂案例分析、命题讨论和论文撰写过程中,大部分失误和漏洞都与逻辑混乱直接相关,常常表现为:对案例的通篇感知能力差,重点信息捕捉不全,语言表达含混不清,内心法律价值体系相互矛盾,对法律现象客观事实的认知采取双重标准等等。加上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词条搜索的便捷和随意获取的零散观点催生了大众的惰性,使得大众的逻辑能力普遍下降。而学员对从网络获取的信息又缺乏筛选与甄别,入学前也较少甚至尚未经过系统的思维训练,对碎片化知R与信息的分析和整合能力偏弱,使得逻辑思辨能力更是直线下降,直接影响着法律教学的效果和解决涉法问题的实践能力转化。 面对军校学员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逻辑问题,作者认为,在部分没有把逻辑学作为基础通识课的部队院校,在法律教学中安排相应的法律逻辑专题,用逻辑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学领域的问题,能够提高军校法律教学的应用价值。因为法律逻辑本身就是交叉学科,能够通过两种不同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完成学科价值优化和教学的实效性。把法律逻辑学专题引入法学教育的课堂,能够让逻辑学知识成为工具与基础,法学知识作为目标与载体,有助于学员在分析涉法问题和处理涉法事件时做到灵活自如、井然有序。 在军校法律教学中设计法律逻辑专题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从军校教育向任职教育转型这个大背景来看,任职教育学员培训时间相对较短,比起生长干部学员四年的学习时间,为任职教育培训单独开设课时较长的逻辑学课程时间比较局促,学员短时间接受起来也比较吃力,容易导致学习热情不高,影响教学效果。在部队教育培训贴近实战化的要求下,从学员需要的更多的是可以直接完成能力转化或者易于能力转化的知识。所以淡化学科边界,将逻辑学内容分散进其他课程,实现与其他主干课程相辅相成的手段性作用是目前比较现实的教学设计。 第二,从以往教学反馈得到的经验和学员需求的角度来看,逻辑学的内涵与外延非常广,而学员在任职教育培训期间所需要的逻辑思维训练更多涉及到的是数理逻辑和语言逻辑,而在法律教学中需要的更多的,首先是形式逻辑对法律的描述与解释,能够帮助学员科学的认识和理解法律法规本身和法律现象表征。其次是实质逻辑的辩证推理功能,能够帮助学员在发生实际涉法问题时综合分析现实状况,权衡利弊,作出正确的选择来解决和处理核心问题,达成自身诉求,让法律彰显出真正的实用价值,从而使学员获得课本教学外能力素质的发展。 第三,从军校法律教学效用的角度来看,开设法律课程本身,就并不单纯是对学员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运行规则、法律框架体系的讲解与传授,更多的是让学员具备在实战化训练和社会生活中,面对道德、法律、情理相交织的涉法涉诉问题的时候,有着更加沉着冷静的态度,更加细致缜密的思考,更加全面周到的解决途径。而法律逻辑能够在更深层次培养起学员的逻辑思辨力,使学员在与人沟通,是非判断,价值取舍的过程中少犯错误、少走弯路。毕竟,一个缺乏逻辑的人很难做出真正理性的判断与选择。 把法律逻辑专题设计在军校法律教学中,还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提高学员对法律逻辑思维作用的认识与认同,承认逻辑是人类文明的体现,而法律逻辑是具备实际效用的工具性思维。其次,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将法律逻辑融入案情介绍、案例分析、案件讨论等各个环节,力求让学员培养起把逻辑思辨的方法运用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去。第三,以锻炼学员法律思维为主旨,同时帮助学员提升表达能力,加强批判性思维,避免人云亦云。另外,利用对法律逻辑的训练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帮助学生寻求思维的自我突破。最后,鼓励学生通过进一步学习逻辑学的相关知识,获得在其他学科学习中新的思维体验和感受。 法律与法治是由理性构筑的逻辑体系,在军校法律教学中设计法律逻辑专题的意义在于培养学员的法律思维能力,进而期望学员能够将法律知识和逻辑思辨力更好地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法律逻辑论文:浅析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及性质 摘 要:法律逻辑是一门学科, 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 是一门主要研究法律思维形式及其逻辑方法的科学, 法律逻辑可归属于应用逻辑之列。法律逻辑的研究包括两个层次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与系统化的法律逻辑。 关键词:法律逻辑;应用逻辑 一、关于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对于这个问题, 我国的逻辑界与法学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逻辑就是普通逻辑在法学领域中的具体运用, 其理论基础就是普通逻辑即形式逻辑所阐述的原理。法律逻辑是形式逻辑或普通逻辑原理在法的理论、法的规范和法的实践中的应用。因此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就是法律中的逻辑问题。法律逻辑是普通逻辑或形式逻辑在法律规范或法律活动中的应用。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学科, 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我们原则上同意第二种观点,作为一门学科, 法律逻辑是应该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的, 而作为一门逻辑学的分支学科, 它的研究又应是与一般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相对应、相关联的。法律思维就是在法律的理论与实践中所运用的思维, 法律思维的形式, 则是指法律概念、法律命题与法律推理。 普通逻辑或形式逻辑把概念作为其重要的研究对象, 法律逻辑也要研究概念, 法律逻辑中研究的是法律概念, 即立法、司法与守法思维中的概念。一般地说, 法律概念与普通概念既有一致性也有特殊性, 以大量的法律概念为素材, 以普通逻辑的一般概念理论为工具研究法律概念与一般概念的同一性及差异性, 揭示法律概念的特殊逻辑性质与作用, 从而为法律概念的制定、规范、解释提供一般的逻辑原则, 这是法律逻辑中关于法律概念研究的主要内容。法律命题也是法律逻辑的重要研究对象, 以一般逻辑中的命题理论为墓础研究法律命题的特殊的逻辑性质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特殊作用,给予法律命题以科学的分类, 这应该是法律命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般而言, 法律工作是由立法、司法两大环节组成。一个立法过程就是对构成法律的每一个概念、命题进行严密分析的过程。关于法律概念与命题的研究,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用于立法中的思维。至于司法主要指的是法律的实施, 而法律的实施主要是围绕诉讼活动的司法侦查与司法审判工作, 它主要表现为对法律命题的逻辑推导以及寻找因果的各种逻辑方法。因此,与司法思维相对应的法律逻辑还要研究法律推理及各种法律实践中的逻辑方法。法律推理则是从已有的法律命题或法律知识推出新的法律命题的过程。一般地说, 法律推理与一般逻辑的推理是有区别的。一般推理理论以演绎推理为主, 特别强调从前提到结论的必然性推理, 比较轻视“ 可能性的” 、或然的推理而法律逻辑既重视必然性推理, 也重视“可能性的”、或然的推理。比如, 法律推理中的回溯推理是很有用的、法律逻辑很重视的推理, 但这一推理的形成在一般逻辑理论中是予以排斥的。 二、关于法律逻辑的性质 法律逻辑是属于逻辑学还是法律科学,是应用逻辑还是法律中的逻辑的应用?一方面,作为一门介于法律与逻辑之间的边缘学科, 法律逻辑既有法律的内容亦有逻辑学内容, 它是一门法律与逻辑相结合而形成的新学科。另一方面,由于法律逻辑研究的是法律中的逻辑问题―法律思维形式与法律思维的逻辑方法, 因此, 它的重点是逻辑而非法律, 所以, 它实质是一门应用逻辑新学科―将逻辑原理应用于法律领域而形成的学科。那么,作为法律逻辑的应用工具与基础的“纯逻辑”是普通逻辑还是现代数理逻辑或者辩证逻辑呢?普通逻辑、数理逻辑与辩证逻辑均可以运用于法律领域。因此, 在目前关于法律逻辑的研究中我们应该允许将辩证逻辑普通逻辑、数理逻辑等运用于法律的各种尝试。当然, 由于逻辑学的发展趋势是现代逻辑即数理逻辑, 由于科学的发展趋势是定量化与形式化。因此, 我们关于法律逻辑研究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用现代逻辑为工具来研究法律中的逻辑问题, 形成关于法律逻辑的逻辑演算系统。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应用逻辑,它的研究应该是有层次的, 这个层次是由“应用逻辑”与“逻辑的应用”的区别而决定的“逻辑的应用”强调的是“应用”,而“应用逻辑”的主体是“逻辑”,因此,只要是将逻辑原理不管是系统的还是零散的传统的还是现代的应用于某一学科,便可谓之“ 逻辑的应用”但应用逻辑则不同,除了要求将逻辑应用于某一领域或学科,还要求这种应用是系统的、具有逻辑科学性质。所以,“逻辑的应用”是“应用逻辑”的初级阶段,“应用逻辑”则是“逻辑的应用”的最终目标。从这一区分出发,法律逻辑的研究也包括两个层次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与系统化的法律逻辑。前者是低层次的只要是将逻辑知识应用于法律,均可谓之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后者则是高层次的在低层次应用的基础上,以现代逻辑为工具,形成系统的严格的“关于法律的逻辑”。 法律逻辑论文: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农地产权结构的法律逻辑 摘 要:农地产权的结构是当前创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在目前我国的土地公有制系统中农地产权结构主要集中了与土地所有权相关的问题,因此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能够通过相关联系在我国农业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法规上表现出一定的物权关系。所以想要促使农业土地承包关心稳定发展,需要打破2元化土地结构的相关问题,而进行农业用地的转换知识,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果,并且能够起到相应的物权转移效果。但是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在施行时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 关键词:农业经营体系;农地产权结构;法律逻辑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建设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能够有效的解决当前我国农村面临的相关问题。在新兴农业经营体系下完善农地产权机构,主要目的就是优化农村土地的资源配置,促使农业产权的合法化与规范化,创建健全的法律监督系统,深化农村土地产权的改革,进一步的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进程。 1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农地产权结构中出现的问题 1.1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与土地所有权不够明确 农村土地除了国家所有权外,其他都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并由这一组织进行相应的经营及管理。在实际的发展运营过程中,通常是由农村村委会进行统一的规划及管理,按照人口进行土地的分配,但是这一组织通常会忽略农民自身的经济来源,从而导致土地产权及所有权不够明确[1]。 1.2 农村田地的分化趋于细碎化 随着经济建设进程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土地产权制度制约了现代化新型农业经济发展进程,使得农业用田逐渐呈现分散化。因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形势较为单一,所以农村无法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综合化的管理,从而导致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出现“靠天吃饭”的问题。 1.3 农村土地逐渐呈现荒废化 近几年我国大力推行了城镇化的建设,深化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改革,使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渐的呈现工业化与城镇化。但是根据相关资料表明,现如今,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挥仍然没有变化,人口呈现老龄化,缺乏劳动力,土地呈现荒废化。随着国家劳动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得到提高,因而导致了农村生产投入力度降低。 2 新型农村经营体系下农地产权结构的法律权益 新型的农业经营体制下农地产权管理制度的原则受到了农业用地产权制度的制约,同时也是农地使用权及所有权的问题。主要问题就是农业用地财产与财产管理体系问题,这也是农业用地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问题,因为这一问题涉及到了土地产权的的规定与管理,以及关于农村用地相关经济法规所属权的问题。采用合理的图例产权管理制度能够科学的分配农村土地资源,这样既能改善农业生产要素的分配原则,也能促使农村土地所有权趋于合理化。严格的规范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与收益权,能够有效的调整农地产权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完善农地的承包管理权以及住宅基地的使用权,才能进一步的促进农村经济的综合发展。 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可以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可以进一步的健全农村经营及管理制度,明确农村用地的产权关系,达到保护农民的目的。提升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不仅能确保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化应用,还能深化农业产业化改革。 3 新型农村经营体制下农地产权结构的法律逻辑 3.1 明确农地产权制度 农村用地产权指的就是农村土地的占有权、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处理权,属于农民财产的主要权利。在贯彻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同时,应确保农民具有土地处理权以及使用权,从而达到减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问题的目的,加快农村土地流动要素的重组,明确农村用地主体。 3.2 健全农村用地的法律法规 尽管我国制定了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着制约问。在征用农地时需要确保土地市场能够正常运行,健全新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面对相关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不能阻止农民进行土地交易,不能减弱农民合法权益。 4 结 论 当前我国的新型农村经营体系在土地产权制度方面存在着相关的问题,因此需要了解产权结构,明确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确保土地等农业经济发展要素能够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市场中资源分配的合理化,健全相关法律规定,促使农村相关土地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还需要创建完善的监督管理系统,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的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进程。 法律逻辑论文: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的多重制度逻辑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典型的特别权力关系,它被排除在“法治国”的基本精神之外而成为法治的“真空地带”。此后,该制度场域受到国家逻辑、法院逻辑、社会逻辑、大学逻辑以及学生个体逻辑等多重制度逻辑互动的深刻影响而不断演进。当前,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整体上还属于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公立高校学生权利的法律救济还存在诸多现实障碍。需要通过国家监督(包括立法规制、政府监督与司法审查等)、社会干预与大学自治之间关系的动态平衡,形成多重制度逻辑的良性互动关系,从而推动公立高校法治秩序之建构,并最终促使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从“隶属”走向“平权”,从“高校权力本位”走向“学生权利本位”,从“制度文本”走向“权利实践”。 关键词:公立高校;学生;法律关系;制度性场域;多重制度逻辑 一、变革中的制度性场域: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 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迁,是观察公立高校法治秩序建构的重要窗口,它深刻地影响着公立高校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状况。“在我国,由于长期受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观念的影响,学校对学生的各种管理行为被视为一种内部管理行为,学生对此不得提起行政诉讼。这种观点,就其实质是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翻版。”我国高等学校与学生传统的行政法律关系虽无特别权力关系之名,却有特别权力关系之实。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一直受到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深刻影响。 特别权力关系是一种相对于“一般权力关系”而言的行政法律关系。它是指,“人基于特别原因,即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自主同意,服从于国家或公共团体的特别支配权这样一种关系。”该理论最初由德国法学家拉班德(Paul Laband)提出,此后,奥托・迈耶(OttoMayer)对其加以发展完善。二战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在德国的演进日益受到宪政理论与现代法治观念的冲击。1972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宣布取消监狱管理方面的“特别权力关系”规则,提出了“重要性理论”。而特别权力关系在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发展,近年来也逐渐受到法治理念的规约并不断修正。无论是德国的基础关系与经营关系理论、重要性理论以及日本的在学契约关系理论,还是我国台湾地区的382号和684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其共同的特征都是在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中引入学生权利的制约因素,允许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台湾地区吴庚大法官指出,“特别权力关系,并非放诸四海而皆准之理论,行政法素来发达之法国,即不存在此种概念。” 当然,也有研究者认为特别权力关系在高等教育领域具有其特殊的价值,不应该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为法学垃圾完全抛弃。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与地区对特别权力关系的修正类似,我国自1998年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以来,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也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即“高等教育领域的特别权力关系在立法与司法两个方面获得了突破。”通过对我国公立高校学生管理领域立法、司法以及大学校规变迁的考察和域外理论的检视,学界总体上认为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符合当前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基本表征。从“隶属”走向“平权”,从“高等学校权力为本”走向“学生权利为本”是其演进的总体趋势。然而,学界关于何种因素与机制影响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缺乏深度的研究,这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教育法学、行政法学界迫切需要回应的重要问题。 对此问题的回应,传统的研究观点往往认为,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受到国家主义的主导,体现出“国家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征。这种研究观点反映了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的重要特征,认识到国家对大学的“放权”以及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国家授予”特征。然而,这种研究忽视了我国高等教育场域中行动者互动关系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对中国高等教育场域变革的现实图景缺乏“中层机制”的深层次透视与考量,对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过程中制度、环境与行动者的复杂互动关系缺乏关注。多重制度逻辑的分析框架认为:“第一,制度变迁涉及多重制度逻辑,必须从这些制度逻辑的相互关系中认识它们的作用和影响。第二,制度逻辑诱发了具体的可观察的微观行为。第三,需要关注制度变迁的内生性过程,才能对制度变迁提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不同群体和个人带着各自的利益参与制度变迁的过程,反映了各自领域的制度逻辑而他们之间相互作用的状况和时间性也制约了随后演变的轨迹和途径。”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本质上属于处于变革之中的制度性场域。场域作为不同行动者之间博弈互动的空间,受到多重逻辑、规则与惯习的深刻支配。公立高校、政府、法院、立法机构、民间社会以及学生个体等行动者之间基于各自不同的制度逻辑展开复杂的交锋与互动,进而形塑了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迁格局。 二、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中的多重制度逻辑 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迁受到多重制度逻辑的影响,在国家教育立法与高等教育领域的司法判决等外部力量的驱动下,公立高校的学生管理开始逐步纳入法治的轨道。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开始摆脱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制”大学背景下典型的“特别权力关系”,学生的主体地位逐步得到确立。然而,对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这一制度场域的观察并不能简单地依据某些政策文件的表述变化,而应该依据学生权利的法律救济状况进行判断。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迁是国家逻辑、法院逻辑、大学逻辑、民间社会逻辑、学生个体逻辑等多重制度逻辑复杂互动的结果。通过对不同制度逻辑运行状况的考察可以发现,某种制度逻辑的转换与变革往往受制于其他制度逻辑的影响。制度、行动者与环境的互动过程,演绎了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的现实图景。 ㈠从行政主导走向法律监督:国家的逻辑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立高校与政府的关系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逐步从行政主导向法律监督转变,这深刻地影响着公立高校学生管理中学生权利的法律救济状况。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公立高校对学生具有一定的学业处分权和完全自由裁量的纪律处分权。部门规章对学校在学业处分权方面的裁量权有了较为明确的限制,但学生对于学籍管理处分措施仍然没有权利救济手段。”国家对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调整总体上还表现为行政主导的特征,这无疑与该时期公立高校与政府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地位密切相关。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行政法体系的重建,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与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等问题开始凸显。“随着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一般法律关系的出现,尤其是1989年具有‘民告官’意义的《行政诉讼法》制定以来,在高校、行政机关内部等特定领域的权力关系以其排除法律保留、拒绝司法救济等特征开始显现其‘特别性’,即高校的特别权力关系开始重新作为一个问题而出现。”国家逻辑从行政主导向法律监督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与法院逻辑、民间社会逻辑等制度逻辑长期互动的产物。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内外在面向的逻辑结构 [摘 要] 哈特认为基于法律外在面向的理解不能完全解释法律的有效性,内在面向是作为社会规则的法律的核心特征。笔者据此提出并分析了法律内外在面向的逻辑模式,以期说明法律在指导人的行为时,必须依赖受实践者对于法律的内在认知。 [关键词] 法律;内在面向;外在面向;逻辑结构 “内在观点”和“外在观点”无疑是哈特《法律的概念》一书中核心的概念之一。哈特之所以提出了该对概念,旨在说明三点:“‘被强制的’(being obliged)与‘负义务的’(have an obligation)如何区别;一项有效的法律规则与对于官员行为的预测有何区别;一个社会团体遵守一项规则意味着什么,这与声称该团体之成员习惯性地做某些事有何不同和相似处”。 一、哈特集中论述使用“内在观点”和“外在观点”的三处整理 (一)社会规则和习惯之区分 哈特认为社会规则和习惯之间虽然有如此相似之点,但是两者之间仍有三个显著的差异。“(习惯)这种行为一般的群体性趋向性,或甚至是行为的同一性,并不足以构成一个规则的存在。”“对偏离(规则)的行为批判是被视为正当的,或是被证立的;当有偏离之虞的行为出现,从而发生要求遵从标准的情形,亦是如此。”而关键的第三点区别即为规则的内在面向(the internal aspect of rules)。 (二)对预测理论的驳斥 哈特在《法律的概念》第五章中区分了“被强制的(being obliged)”和“有义务的(have an obligation)”的区别以说明抢匪的命令和法律的要求的不同。哈特认为最二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其背后的社会压力:“人们对规则背后之社会压力的重要性或严重性的坚持,是这些规则是否产生义务的主要因素。”此处从而引出了法律现实主义的观点――法律的预测理论。预测理论是通过违规行为所招致之惩罚或敌视之反应发生的可能性来定义“义务”,哈特认为预测理论的拥护者忽略了法律规则的内在面向。 (三)对法律效力的来源――承认规则的论述 “如果我们能够了解内部陈述乃是,直接使用公认的承认规则而做出的陈述,并且有别于之处‘该规则被大家所接受’这个事实的外部陈述,那么围绕法律‘效力’这个概念的许多困惑便可迎刃而解。” 二、内外在面向的逻辑理解 笔者认为,在哈特主要论述内外在面向或者运用其所表述的内外在面向作为主要工具论述其他相关事物的三处,均可用一种逻辑的思路来理解哈特的观点。 笔者认为,哈特的内在面向即为逻辑上的必然性,而外在面向则为逻辑上的非必然性。此种观点可以用公式表达(公式I),即: 内在面向①A+B+C+D+……+G=Ω 外在面向②A+B+C+D+……=Ω “A、B、C、D”等我们可以视为法律规则所规定的行为模式要素,“=”可以视为法律规则将特定行为涵摄至自身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并非客观,而是由产生此涵摄判断的特定人的主观思维判断。而“Ω”则是法律后果。 持内在观点的人会认为,一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则必然会产生某种特定的后果,因为其对法律规则本身是承认并且知晓法律规则所涵摄的所有行为模式要素;而持外在观点的人则会认为,根据以往的经验或者习惯,一定的行为很可能会导致某种后果,但是这种推断充其量是一种极高的盖然性。 例如,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我们对故意和杀人的判断足够清楚,那么很显然,持内在观点的人能够明确根据此条判断“故意杀人”应当受到惩罚;而持外在观点的人则只能大概地认定以故意方式剥夺了他人生命的人会受到处罚。或许此处这两者的区别还不甚明显,但以下的分析将彻底区别二者。当警察因为公务需要而执行枪决时,内在观点持有者会认为这不是一种犯罪,也不应当受到刑法二百三十二条中规定的处罚,而外在观点持有人则依然会简单地认为执行枪决的警察符合“故意杀人”的模式,因而该警察应当像往常和其他故意杀人的行为人一样,受到某种处罚。 归根结底,内在观点是对规则系统的承认和接受,而外在观点则是对现象的归纳推理。在上述例子中,持内在观点的人懂得公务行为是违法阻却事由,所以警察执行枪决虽然满足了刑法二百三十二条的所有要件,但其行为却不具有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而持外在观点对于这种法律规则的适用只是模糊的现象归纳:前99个或者999个或者更多的人因为“故意杀人”的行为而受到了处罚,那么在此次的“故意杀人”事件中,这个警察也应当受到同样的处罚。所以,持内在观点的人能够穷尽知晓导致法律结果的行为模式因素;而持外在观点的人只能从盖然性的角度归纳出某结果常见的行为模式因素,但如果在某次特定的结果中出现了一些不常见的行为模式因素,那么这种归纳推理就会存在问题。 根据以上论述,内外在面向也可以表示为一下公式(公式II), 内在面向①A+B+C+D=Ω 外在面向②A+B+C+D≈Ω 其中,“≈”是一种盖然性的推论,因为持外在观点的人不能确信自己是否已经穷尽了“Ω”出现的所有因素。 三、逻辑模式的检验 笔者为哈特的内外在面向总结的逻辑模式能否适用,还需要通过《法律的概念》中的内外在面向相关论述的检验。如上文第一部分所述,哈特关于内外在面向的论述或者集中适用该观点的论述主要有三处。下面笔者将对逻辑模式进行一一对应地检验。 (一)规则和习惯区分 “当某个习惯在社会群体中是普遍的,这个普遍性(generality)只是一个关于群体大多数人可观察之行为的事实。为了使这样的习惯存在,群体的任何成员并不需要以任何的方式想到普遍的行为,或者即使知道所涉及的行为是普遍的;他们仍旧不太需要努力去教导它,或意图去维持它。只要每一个人自身以及他人事实上也在做的方式,来行为举止就足够了。如果社会规则要存在的话,至少某些人必须将该行为,视为整个群体所必须遵从的普遍标准。社会规则除了外在面向之外,上有‘内在’面向,而外在面向是与社会习惯所共享,并且外在面向表现于观察者所能够记录之规律统一的行为”。社会群体大多数人可观察之行为的事实作为习惯具有一种普遍性,那么这在逻辑公式II中就表达为“≈”――高度的盖然性;而社会规则的存在则体现为有人将规则视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普遍标准,这在逻辑公式中体现为“=”――普遍的确信。 (二)驳斥预测理论 “一种看法(预测理论)将义务陈述视为对违规行为之敌对反应发生可能性的预测或评估;而另一种看法,也就是我们的看法,认为虽然义务陈述预设了违规行为一般而言会遭到敌对反应这个背景,但是其电影的用法并不是去预测这一点,而是去说某个人的情况落在此种规则的规定底下。”“(规则的)观察者满足于记录可观察之行为的规律性,以及进一步地,伴随违规行为而来之敌对反应、谴责或惩罚的规律性。在一段时间后,外在的观察者就可能在观察到之规律性的基础上,将违规行为与敌对反应关联起来,而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成功地作出预测,并且评估违规行为遭遇敌对反应或惩罚的机会。”“然而,如果观察者真的严守这个极端的外在观点,并且对接受规则之群体成员如何看待他们自己的规律行为,没有提出任何的说明,他就没有办法从规则的角度,也不能从建立在规则上的‘义务’及‘责任’的角度来描述他们的生活。”这说明,外在面向将特定行为和敌对、谴责或惩罚的联系是不具有必然性的,持外在观点的人只能知道ABCD等生活常见的情况会导致某种结果Ω,但其无法逆向推导,即说某种结果的出现是因为有ABCD的因素,因为很有可能还没有出现过的E也会导致Ω的出现。而通过内在面向的规则我们可以确定产生Ω的全部行为模式因素。(公式I) (三)法律效力 “内部陈述(internal statement)表明的是一种内部的观点(an internal point or view),并且乃是由那些接收承认规则,而不多加说明便加以使用与确认法体系内有效规则的人所使用。外部陈述(external statement)是一个法体系的外部观察者自然而然会使用的语言,这位观察者自己并不接受该规则,而仅仅说出他人接受该规则的事实。”“只有在内在观点的基础上,才能有效解释义务人对于义务的服从,他既不是将义务等同于被强迫,也不是将义务视为对于不利后果出现的预测,更非某种神秘的心理压迫感,义务只不过是规则提供的行为标准之一。”“‘有效力的’这个词最长被用在内部陈述中,把未被说出但被大家所接收的承认规则运用于法体系中的特定规则上。”笔者所总结的逻辑模式在外部观察者自己是否“接受”该规则上并没有判断。 在此,笔者认为此中文版本(许家馨,李冠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的翻译在此处翻译有欠妥当。哈特原文中此处对于external statement的描述是“The second form of expression we shall call an external statement because it is the natural language of an external observer of the system who, without himself accepting its rule of recognition,states the fact that others accept it.”译者将此处的“accepting its rule”直译为“接受该规则”我觉得容易引起误解。因为根据笔者对哈特外在观点的理解,外在观察者并没有能力认识到“规则”的存在,更无从谈及接受该规则。所以我认为此处的“accepting its rule”翻译为认知或识别该规则更为妥当。 如果外部观察者能够很好的将惩罚或敌视结果Ω与某些特定的行为ABCD等用≈联系起来,那么如果该观察者想要在这个环境中较好地生存,其明智的做法当然是尽量避开一些可能导致不利结果Ω的ABCD等行为。上述的“遵守规则”只是行为人认为自身行为在这个环境中比较妥当,行为人并没有认识到“有效力的规则”,所以该逻辑公式完全符合哈特的论述。 四、结语 笔者提出了哈特内外在面向的一种逻辑模式,并通过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的相关论述验证了该逻辑模式。“单纯关注行为”与“借助规则理解行为的分野,就是哈特得以区别“外在观点”或“内在观点”这对范畴的前提条件。”所以,只有公式I和公式II的①逻辑模式才能称为一个社会的规则,一个有效力的,明确的社会规则,也就是是哈特的“内在面向”概念功能所在。 法律逻辑论文:论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摘 要】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水平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案例教学法获得了越来越多法学教育工作者的认可,而在做案例教学的同时,由于法律的知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借助逻辑的严密性,故法律逻辑学的应用也不容忽视。本文从其具体应用、作用及应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浅析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问题。 【关键词】法律逻辑;法律案例教学;应用 当法学教育被列入规范教育的行列时,与其他专业一样法律专业也进入了批量化生产的行列。作为一项实用性学科,法律逻辑的方法、技艺、逻辑思维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我们一走出校门就可能直接面临法律的操作问题,如果在学校我们没有学会察觉一些低级的逻辑错误的能力,就很难在短时间里适应社会的需要,陷入“怀才不遇”、空有一肚子理论的尴尬境地。 一、 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具体应用 (一)法律逻辑简析 分析其应用,应先了解法律逻辑是什么的问题。从理论来讲,法律逻辑学既是逻辑学研究的一个专门领域,又是法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以一个例子来说,审判是有原告和被告两个立场,原告和被告都各有主张,而且是相互矛盾的。其实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事情是某一方绝对正确或某一方绝对错误。但是法官却必须假装可以使这种不可能的事情变为可能。然而数学上的证明不是“对” 就是“错”,一定要从这两个答案中找出一个。但法学和数学这看似永远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却可以通过逻辑联系起来。所以说,法律逻辑是一门主要研究法律思维形式及其逻辑方法的科学,它加强了学生的法律思维逻辑性及司法实践中的公平性,在法学教育及应用中是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的。 (二) 法律逻辑的具体应用(从法律判断、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三个方面简析) 1、法律判断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法律案例教学法,指在法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授课过程中,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采用列举案例、讲评案例、讨论案例旁听案例、实习案例等方式,完成教学过程的教学方法。其案例中案件事实形成包括两个互相交错的方面:一是对事实进行实体法律意义的判断;二是对事实之真假进行认定。 2、 法律推理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如上所述,法律推理被有些法学家是为法律逻辑或法律方法论的核心,说明了法律推理的重要性和学生应掌握其运用的必要性。不论是必然推理的简单命题推理、复合命题推理还是或然推理的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溯因推理,其都可以看为一组命题序列,可以从一个或一组命题推导出另一个命题。 在案例教学中,可以通过对一个案例的分析以命题的形式展示给大家,对同学们逻辑思维的培养十分有效。 理性是司法必备的品性,然而理性又是我国司法中稀缺的资源。法律推理实质上是在一定原则提导下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使我国司法更加理性的品质,价值判断与利益权衡使得法律推理不再是一种机械性操作,而是作为一种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正是由于实践理性的作用,才有可能防止司法专横。在案例教学中给学生教与这些逻辑技能为以后应用型甚至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奠基。 3、法律论证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在法律逻辑中法律论证应用时应让学生要弄清法律论证是什么,首先必须弄清“推理”、“推论”和“论证”的关系。除此之外,法律论证是法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论证有三个主体(论证参与者),即控方、辩方和审方。以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为例,在刑事诉讼中,三个论证主体分别是公诉人(控方)、被告人(辩方)和法官(审方);在民事诉讼中,三个论证主体分别是原告(控方)、被告(辩方)和法官(审方);在行政诉讼中,三个论证主体是原告(控方)、被告(辩方,即国家机关)和法官(审方),这些知识的穿插对当前案例教学中学生的理解有重要帮助。 二、在法律案例教学中应用法律逻辑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一)增强学生逻辑思维方式及法律方法应用,为未来奠基。 将法律逻辑应用于平常的教学中,在课堂上教与学生正确严谨的逻辑思维,不论以后学生从事任何行业都会有帮助。美国学者鲁格罗.亚狄瑟曾经说过:“所有的法律人都必须了解基本的演绎推理概念,特别是直言三段论和假言三段论法。他们也必须了解归纳概括与归纳类比这两个面向。与此同时,他们还得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这是法律专业人士所必须掌握的逻辑基础知识。” 不论学生最后是成为检察官、律师、警察,甚至是作为当事人,法律逻辑的理解与掌握都会让自己更胜一筹,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观点以及识别谬误、驳斥诡辩,也有助于所学其他部门法的运用,培养训练法科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 (二)更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法律逻辑的目的是让学生理解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案例教学法中应用法律逻辑,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 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应注意的问题 (一)告诉学生法律逻辑的重要性。 如果你不知道法律逻辑,你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要立法,应该怎样立法,立法的背后包含哪些东西,同样的,在适用法律、解释法律时,也会毫无头绪,如古代的糊涂官一样。要让学生在潜移默化掌握法律逻辑的同时不忽视法律逻辑本身的重要性,认识到掌握逻辑与修辞能力对法律职业的重要性,促使其掌握必要的方法和技能。 (二)帮同学们辨别易混点。 例如法律逻辑中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推理是一个链接在一起的推论序列,在这个推论链中,一个推论的结论充当下一个推论的前提;论证是一个推理序列,包含了一系列推理,且一个推理的结论也许充当了下一个推理的前提。一个论证可以包含有很多推理,而一个推理又可以包括许多推论;推论存在于推理之中,推理存在于论证中。当然,并不是所有推理都存在于论证之中,推理还有解释中的推理和论证中的推理之分,等等。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变革的逻辑 摘 要:法学是对某一民族某一时代法律现象的认知,民族性和时代性必然反映在某一个具体法学门派之中。当前关于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的争论只有放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来理解才具有意义。文章通过对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在立法与司法中功能的揭示和对霍姆斯两个命题的解读,得出五个命题:法律的生命是经验,法律的成长靠逻辑;法律的生命是现在的经验,不是过去的经验;法律的生命是本国的经验,不是他国的经验;法律的生命应该遵循探效逻辑,法律的成长应该遵循演绎逻辑;社会稳定时期,教义法学占主导地位,社会变革时期,社科法学称雄。 关键词:教义法学;社科法学;社会经验;演绎逻辑;探效逻辑 法律制度是规范社会关系的工具。法律的生命来自社会经验,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变革必将导致法律的产生和变革。法学是对某一民族某一时代法律现象的认知,民族性和时代性必然反映在某一个具体法学门派之中。自然法学着眼于“法律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对于现实中的法律持审视态度。古典自然法学派是“新教革命引起的改造欧洲的各种力量在法律方面的副产品”[1],成为欧洲文艺复兴颠覆罗马天主教会神学统治的工具。教义法学(在英美通常称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或者规范法学派)基于某种特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出发点,分析法律概念、探究法律命题之间的逻辑关联和在现行实在法之下解决所有案件,维护实在法的权威性。教义法学是法律人走向自治的产物。历史法学派强调法律不过是特定地域人群的行为方式、共同信念和共同意识的形式表达,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壮大而壮大,随着民族个性的丧失而消亡[2]。历史法学派是德意志民族逐步走向统一之时到底应该采取何种法律规则来实现统一的观念表达。社会法学派或者实用工具主义法学强调,法律只是社会控制的工具,法律的价值不在于其形式,而在于应用[3]。实用工具主义法学是美国在激烈的社会变革时期对于法律功能的总结。实效主义法学着眼于将法的实然效力与应然效力统一起来,试图通过法律经济学和法律博弈论等实证科学工具来实现社会欲求,最终追求法律目标的有效实现。实效主义法学源于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继受古代法和移植外国法时面临严重的“实效性危机”和现实中潜规则横行,试图通过实证科学方法来创设未来之法,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实在法的统一和尊严[4]。 一 在中国,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都是舶来品,教义法学为熟悉德国法传统的法学者所坚持,而社科法学为喜好美国法传统的法学者所倡导。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都可以称为实证法学,教义法学遵循分析实证主义,而社科法学坚持社会学实证主义。虽然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都坚持实证,但所指向的实证对象不同,教义法学的实证对象是实在法,社科法学的实证对象是社会现实。由于教义法学的实证对象是实在法,法律是规范,所以教义法学或实证分析法学也被称为规范法学,从词意上似乎矛盾。然而,如果我们理解规范法学中的“规范”是相对于社会实证中的“实证”而言,一切就顺理成章了。人们之所以接受一种观念或者学问多多少少与其所处境遇有关,当前关于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的争论只有放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来理解才具有意义,因为法学毕竟是一种实践科学,离开主体和语境来讨论无异于纸上谈兵。 教义法学要解决的问题是现行实在法的权威性。要理解教义法学首先要理解“教义”的内涵。尽管在柏拉图甚至更早的学者就对“教义”有论述,但一般人常常将“教义”与神学相关联。在优士丁尼那里,教义是信仰学说的有约束力的组成部分,更准确的说,是宗教大会的决定[5]。教义的字面意思是宗教的涵义。每一个教派都有经典,例如基督教的经典是《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佛教的经典是《大藏经》,伊斯兰教的经典是《古兰经》,儒教经典经历了从先秦六经到南宋十三经的转变。经典难免简单和有歧义,所以需要解释,于是就有对于经典的解释问题,但这种解释必须基于经典,只能“我注六经”。按照康德的说法,教义学是“对自身能力未先予批判的纯粹理性的独断过程”,教义学者从某些未加检验就被当作真实的、先予的前提出发[6]。教义法学就是将实在法作为像《圣经》一样的经典出发。周升乾博士认为,教义法学作为一种思考模式,它以尊重现行实在法的权威为基础,以法学方法论为工具,以解决法律实务问题为己任,最终维系并不断重构一个统一的法律秩序[5]。教义法学以信仰现行实在法为基础,但它对于现行实在法不仅仅是描述,更重要的是通过概念分析、语义解释和命题推导,试图建构一个具有一致性和完备性的法律规范体系。教义法学不仅仅要关注法律规范系统内部的事情,而且需要关注按照现行实在法怎么解决案件,因为法律毕竟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上,而且需要应用于解决现实中的纠纷,这样一来就有一个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关系问题。怎么通过现行实在法律体系来解决具体案件的问题就是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必须解决所有案件都能够按照现行实在法之内作出判决。即使有些疑难案件看起来不能通过现行实在法解决,但是教义法学者必须想办法通过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涵摄、等置等等复杂的程序作出判决,以维护现行实在法的权威和统一。 原来我们只说“社会学法学”,即对于各种影响实在法之制定的社会因素进行描述和研究,可以说是社会学实证主义在法学上的体现。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首先在美国,然后在全球,兴起了法律经济学运动。实证法律经济学通过假定理性人提供了一个行为理论预测人们如何对法律的变化作出反应,同时规范法律经济学提供了一个评估法律的规范性标准和实效法律经济学致力于如何通过实证研究实现社会规范[7]。法律经济学在法学中的地位大大扩展了社会科学研究法学的范围。除了经济学和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和历史学都不同程度可以用于分析法律现象,这样一来,原初的社会学法学就扩展为“社科法学”。社会科学是全面地研究人类群体生活的知识,关注于人类行为的一般模式,其基本研究方法是实证方法。实证方法包括描述、解释和预测三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科学除了理解世界之外就是用于改造自然,社会科学除了描述、解释和预测社会,更重要在于改良社会。改良社会的前提是我们有一个良善生活的标准,正如罗素所言:“科学能够告诉人实现某种目标的最佳方式,却不能告诉人应该追求什么样的目标。”[8]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我们怎么通过实证科学的成果来实现良善生活。所以,社科法学不仅仅只有实证,还有规范和通过实证规律实现规范的目标。 二 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的关系是法理学争论的主线之一。一切法律都源于行为方式,社会科学正是研究社会现实的,所以社科法学理应是法学的基本方法。然而,现实中的法律人基本上是教义法学思维方式。波斯纳激烈抨击教义法学,但是他客观描述了美国法律界的现状:“美国的法律专业人员将法律看作是一个逻辑概念的自主体,而不是一种社会政策的工具。”[9]“在法律职业中,有许多最强有力的思想家都是形式主义者,而不论他们是否使用了这个标签;并且就在我写作本书时,形式主义风格也正在联邦最高法院以及在下级联邦法院重新崛起。形式主义既是法律人的也是普通人的,既是实在法法律家也是自然法法律家的正式法理学,尽管并不是这两大阵营中每个人都接受它。”[10]社会法学派奠基人庞德认为,教义法学或者说机械适用法律正是法律人的合理本能:如果司法行政可以在要么全然机械适用、要么全然自由裁量之间进行选择,在成熟的法律制度下,法律工作者一定偏爱前者,这是他们的合理本能[11]。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实然与应然的不一致呢?关键在于立法者和司法适用与实施者之分,法学家和法律人之分。如果说社科法学应该是立法者的法理学,那么教义法学应该是司法者的法理学。如果说社科法学常常是法学家的法学,那么教义法学应该是法律人的法学。绝大多数法律人不是立法者,也不是法学家,所以法律人基本上是教义法学思维方式并不奇怪。 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的关系必须放在立法与司法过程中才能理解。任何立法者都会考虑法律的社会意义,因为法律是社会生活方式的抽象,系统研究社会生活本身,提炼出合理社会规则正是社科法学关注的问题。尽管在立法之时,对于到底应该采纳哪一条法律规则,立法者之间可能大动干戈,然而,在立法之后,法律人就会信仰法律,一切以现行实在法为宗旨,似乎法律就是社会现实本身。实在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法治的基础,也是法律人安身立命之所。在法治国家,法律人,也就是司法者,事实在也应该在实在法这个笼子里跳舞。教义法学是法治和法律人自治的法理学。法治即规则之治的预设是社会的相对稳定性和社会关系的同质性,它意味着某一时代社会经验的不变性。所以,法律人的教义法学或者说教条主义是正统的法理学。任何时代的绝大多数法律人都会也应该遵循教义法学的思维方式,将现行实在法作为信仰,所做的工作是怎么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和在现行实在法律体系之下对于案件做出合法的判决。如果法律人一直对于法律的正当性持有异议,那么法治就不可能实现,法律人的地位就岌岌可危。 庞德的著名观点“法律必须稳定,却不能静止不变”恰当地表达了法律的出生和成长逻辑。我们可以将法律变革的逻辑与科学革命的逻辑做一个对比。正像没有范式是前科学时期,没有对现行实在法的信仰就不是法治社会。每一个法治社会的法律体系类似于科学中的范式,法律变革类似于科学革命。绝大多数法律人就相当于常规时期的科学家,立法者相当于科学革命时期的革命科学家,法律人群体类似于科学共同体[12]。常态科学时期的科学家仅仅在范式之内解难题,法律人通过法学方法论解决疑难案件。正像没有在范式中解决难题科学家只能怀疑自己的智力,而不是题目本身无解或者出错了题,法律人没有在现有法律体系中给予案件合理判决只能怀疑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到位。法律人的世界中只有法律,没有社会,或者说法律人将法律当成社会。可以说,法律人是“两耳不闻社会事,一心只看实在法”。法律变革起源于合法不合理的判决,但是单个合法不合理的判决不能构成对现有法律体系的挑战,只有当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部分法律人才将视角从法律移到社会,此时才想到法律来源于社会,社会变了,法律也应该随之发生变化。立法者和法学家就会对社会重新产生兴趣,社科法学兴起,法律人争论各种可能的新的立法,在竞争之中确立新的法律体系,于是绝大多数法律人又在新法律体系中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做着法学方法论的事情,给予所有案件一个合法合理的判决。 法律来自于社会,但法律独立于社会之后有一个自主发展的过程,这可以说是法治的基础。社会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有的变化大有的变化小,当社会变化不太大之时,现行实在法可以与社会现实大体适应,通过现行实在法判案可以给出合理合法的判决。当社会变化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如果我们仍然信仰法律,将法律的手段功能变成了目的功能,那么法律人或者法治就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 法律人是且应该是形式主义者,遵循教义法学思维方式。“形式主义从骨子里就有一种反对法律变化的偏见。”[10]52当社会发生变化的时候,社会经验也随之发生改变,权利与价值观念可能随之发生改变。法律,作为一种服务于建立秩序、增加社会福利的工具,也应该发生改变。当社会发生变化时,如果要求严格遵循现行实在法来判决案例,那么就是要求新的社会经验适合旧的社会经验体系,就像要求年轻人要按照老年人的规则办事一样。我们常常说法律人是且应该是保守主义者是有道理的,因为社会总是在变,而法律不能经常变,这是法治的代价。但是我们同时应该认识到法治的代价是以法治的收益为基础的。如果法治只有代价而没有收益或者法治的代价大于收益,那么法治就没有存在的正当性。法律和法治都不是人类的目的,而只是特定时期特定领域中“两害相权取其轻”时的手段。如果社会急剧变化,而法律一直变化,那么法律或者法治的成本就会大于收益,我们就没有理由让死的法律或者法治来窒息我们追求美好生活。 三 理解了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在法律中发挥的功能就可以对霍姆斯的两个命题作出评价。 霍姆斯在《普通法》中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不是逻辑”。霍姆斯生活在美国进步运动时期,美国社会正发生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的剧烈变革时期。美国的法律继受英国法,形式主义思维在美国法律界盛行。在这种情况下,霍姆斯特别强调美国法律的主体性和时代性。霍姆斯所说的“经验”是一种社会经验:“一个时代为人们感受到的需求、主流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无论是公开宣布的还是下意识的,甚至是法官与其同胞们共有的偏见,在决定赖以治理人们的规则方面的作用都比三段论推理大得多。”[13]霍姆斯所说的逻辑是指法律制度“能够像数学那样从某些行为的一般公理中推导出来。”[14]因为美国当时的法律主要来自于继受英国法,所以可以说美国法律来自于英国过去的社会经验。严格遵循英国法律的先例来判决美国当时的案子,无异于要求美国当时的经验要与英国过去的经验相匹配,自然会导致判决遵循了先例,但不合情理。由此我们可以将霍姆斯的“经验”解释为“美国当时的社会经验”。逻辑可以分为基于前提的逻辑和面向目标的逻辑。霍姆斯所说的逻辑是基于前提进行推理的演绎逻辑,用在判例法国家就是严格遵循先例。面向目标的探效逻辑则以实现目标来选择手段、选择法律规则。霍姆斯在《法律的道路》还提出了另一个命题:“对法学的理性研究来说,当前称雄的人或许还是法条主义者,但未来称雄的法律从业者将会是能够驾御统计学和经济学的人。”“我们不应去进行文过饰非、投机取巧的研究,相反,应将精力用来探究应予追求之目的与如此追求之理由。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我看来,每一个法律从业者都应该努力驾御经济学。”[15]我们将此命题称为“霍姆斯经济学统计学命题”,相应前面的命题可以称为“霍姆斯逻辑经验命题”。霍姆斯是法律经济学的鼻祖。霍姆斯在Vegelahn v.Gunter一案的反对意见中强调,“判决的真正基础在于政策与社会利益的考量,假定判决仅仅通过无人争议的逻辑或者一般命题得到是徒劳的。”[16]为什么“未来”的法律从业者必须掌握经济学和统计学呢?这是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急剧变化的社会,而近代社会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由此,我们可以将霍姆斯的两个命题解读为下列五个命题: 第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法律的成长靠逻辑; 第二,法律的生命是现在的经验,不是过去的经验; 第三,法律的生命是本国的经验,不是他国的经验; 第四,法律的生命应该遵循探效逻辑,法律的成长应该遵循演绎逻辑; 第五,社会稳定时期,教义法学占主导地位;社会变革时期,社科法学称雄[17]。 至此,我们只是初略将法律变革的逻辑类比于科学革命的逻辑,由此可以看出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的社会基础。如果我们稍微细致一点考虑问题。我们很容易发现在不同部门法、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中看出法律稳定和法律变革的频率不同、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的地位不同。由于宪法、民法和刑法所揭示的社会关系相对比较稳定,所以其中的教义法学思维肯定比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要强得多。由于不同国家对于社会变革的态度不同,所以,尽管都是判例法国家,英国法律人的教义法学思维比美国法律人要强[18]。19世纪法律人的教义法学思维肯定比21世纪的法律人要强得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着剧烈的社会变革,这导致中国的法律人面临着两难的处境。一方面,法律人必须走向自治,所以教义法学必须成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如果法律人看看我们仓促从西方发达国家移植而来的现行实在法,他们确实没有信心信仰这样的法律。中国法律人不可能像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人一样只看着法律判案,中国法律人实际上同时扮演了司法者和立法者的双重角色,他们必须两只眼并用,一只眼看法律,另一只眼看社会,是双轨制。近几年对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争执正是这种现实处境的表现。在当前的中国语境下,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打得你死我活是正常的事情,因为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都是我们中国法律人所需要的。然而我们发现,中国的教义法学者与社科法学者还没有真正交锋,这是因为教义法学者还没有真正研究中国的现行实在法,而只是介绍西方的教义法学和法学方法论,中国的社科法学也未能真正研究中国法律的社会基础,仍然停留在消化吸收阶段。可以大体上说,中国法律人还没有真正进入实证阶段。中国法学家所言的是英国的法律的概念,不是中国的法律的概念;所言的是美国法律的经济分析,不是中国法律的经济分析。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的真正较量将在实证的法律分析之中。
责任会计论文:浅谈施工企业中责任会计的应用 摘要:由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责任会计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非常重要。推行责任会计,实行责任成本核算可以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耗费和贯彻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利于将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同各责任层的经营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挖潜降耗,控制耗费,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关键词:责任会计;施工企业;责任成本核算 推行责任会计,实行责任成本核算不仅有利于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耗费和贯彻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而且有利于将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同各责任层的经营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挖潜降耗,控制耗费,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正是因为施工企业具有上述与其它行业不同的特殊性,因此责任会计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更为重要,现试从下述几个方面加以探讨。 1 首先,应该依据职权范围,来建立责任中心 划分责任层次,确定责任会计单位,是建立责任会计系统的关键。所谓责任中心,就是企业内部有专人承担规定责任和行使相应职权的内部单位,其划分的标准是管理上可分,责任可辩认。施工企业应依据责任会计原则,结合行业特点,采用成本分解法,对各职能部门或责任人职权范围内的可控成本分别建立收入中心、成本中心、安全质量中心、效益中心。其各自的责任范围为: 1.1 计划经营部门。这类部门应对本企业的施工任务承揽、变更设计的费用追加、调整索赔、生产经营投入计划安排等项工作负责。对下列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 (1)因任务不足和工程投标报价严重偏低造成投入与产出不匹配,对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不能如期完成和影响产值收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2)因基础资料积累不全或准备不充分,形成变更设计、费用追加、调整索赔工作不及时或额度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不及时而影响拨款、产值收入所造成的损失。 1.2 计划调度、技术、劳资、物资、机运、财务部门,对工程的各地实际成本超支或损失负直接责任。其中: (1)计划调度部门为综合成本控制中心,对下列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在下达施工计划时,因没有计算出各项定额耗用数量,或工序分包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施工单位造成工、料、机超耗的损失;②因验工计价不及时、不准确,人为地造成多支付费用或潜亏损失;③因对内对外签订的承发包结算合同不规范、条款不清不严谨,导致经济纠纷所造成的损失。(2)施工技术部门为技术质量成本控制中心,对下列因素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因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切合实际或不符合规范要求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②因技术指导保障不力和出现技术失误而造成的窝工、返工浪费损失;③因各种资料、数据(工程数量、材料消耗数量)提供不准或不及时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3)劳资部门为人工费成本控制中心,对下列因素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支负有直接责任:①因单位编制配备和定额套用不合理形成的人浮于事或影响工作、影响单位利益和职工生产积极性所造成的损失;②因工资管理制度不落实、工资控制不严造成的人工费用成本超支或增支。(4)物资供应部门为材料费成本控制中心,对材料费节超负控制责任,对下列因素所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①对自购、自制材料的价格控制不力而造成的损失或材料费超支;②在材料采购、运输、保管过程中出现选择料源不经济、运输方式不当、材料短缺、质次价高、损坏等而造成的经济损失;③因计划不周导致工程停工待料或库存材料积压向造成的经济损失。(5)财务部门为弹性费用控制中心,对本单位弹性费用的节超负控制责任。对因自身责任因素,没有及时保证资金供应而造成的各项损失或成本超支负直接责任: 1.3 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及人员为安全质量事故控制中心,对本单位的安全质量损失负控制责任。对下列责任因素造成的各类安全质量事故损失负直接责任; (1)因安全教育或监督检查不够、安全措施不力发生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损失;(2)因对贯彻标准质量体系检查监督力度不够而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在工程施工中,因对各工序交接的质量检查不彻底、不到位,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无检验评定报告而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4 企业内部的第一行政领导和各级领导组织为效益中心,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决策、管理责任,对收入、成本、安全质量监察中心负指挥、指导责任。对责任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 2 根据责任分工编制责任预算 在责任中心建立以后,就要编制责任预算,确定各责任中心的责任目标、实行目标成本管理,进行责任成本包干核算,工资奖金与责任指标挂钩。应该依据本单位历年经济核算资料,结合施工企业特点以及各工程项目所处地理环境、施工条件。采用成本分解法来编制责任成本预算,分别确定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 对收入中心的责任指标有:承揽任务中标志;承揽任务成本率;费用索赔率。 (1)对成本中心的责任指标有:成本降低率;工资利润率;返工损失率;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设备闲置率。(2)对安全质量中心的责任指标有:工程质量优良率;事故损失率;人员重伤率;人员死亡率。(3)对效益中心的考核指标有:产值利润率;资金利润率。 3 编制业绩相告,对各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核 依据经济活动原始记录台账和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编制业绩报告,用实际完成数值与指标比较,对各类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评。 4 建立跟踪反馈控制系统 为各个责任中心建立一套监控责任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系统,它包括日常记录、计算和积累有关数据,并在规定时间编制“业绩报告”,用实际完成数与指标比较,对各类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评。同时召开有关人员和各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讨论分析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其影响的因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责任制度,从而达到责任指标所确定的目标。 5 结语 总之,建立施工企业责任会计是会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内在需求,是施工企业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它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不可能一蹴而就,各个企业只有根据本企业特点,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到位,逐步过渡的办法并紧紧的与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结合。 责任会计论文:刍论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必然性 社会责任会计在社会上出现已有30多年的历史,但在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笔者通过走访几十个企业,从掌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第一手材料中,深感我国企业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已刻不容缓。本文从本世纪末世界上出现的企业新概念和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出发,论述我国企业建市科会吉休会计的必然性。 一、企业新概念的提出必然要来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 企业一人道主义论坛协会会长约翰·马雷斯卡在其所著《企业新概念》一文中说:“今天世界出现了一种崭新的企业新概念,即企业已不再被看作只是为拥有者创造利润和财富的工具,它还必须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负责。这种企业新概念注定会改变人们对企业的看法,企业对自己的看法,以及企业在对世纪社会中的位置。” 社会责任会计是在传统的会计模式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会计分支学科,它是探讨、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政府、社会公众的相关利益集团和个人的决策提供特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其直接目的是通过计算和记录企业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真实地反映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和损害,向政府及公众提供企业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它最终的目的是讲求社会整体效益,实现社会净贡献最大化。因此可以说,社会责任会计应是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其实质是把企业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社会责任,并以此为中心而展开的会计。 (一)企业新概念的提出,使企业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转移到开始重视社会效益上来。而社会责任会计的建立是正确衡量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的基础。在社会责任会计中,社会效益主要包括质量效益、环境效益、充分就业效益、社会保险及教育效益、外援效益及其他效益。而社会成本则主要包括社会物耗成本、社会人工成本、土地使用成本、资源耗损成本、资源使用成本、环境污染成本、社会管理费用、工伤及职业病成本和其他社会成本。传统会计对效益和成本的界定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不了经济发展对企业的要求,而且单纯以交易价格作为前提,以货币作为计量尺度的会计计量方法,也难以担当对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的计量任务。 而社会责任会计却能以会计特有的技术和方法对各企业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社会效益和发生的社会成本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进行核算和管理;但对于一些难以用货币计量的指标则以一定的公认标准为基础采用科学的估计法,通过对各企业经营行业所带来影响的核算和管理,使其经营行为在经济方面和社会方面达到均衡。即各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通盘考虑,自觉地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最后以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核算和监督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整个社会做出的总贡献和总消耗,从而使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得到充分反应。 (二)企业新概念的提出,要求企业不仅要对所有者和债权人提供会计信息,而且还应对员工、政府、社区、社团等提供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这正是社会责任会计比传统会计提供更加丰富的会计信息的所在:即社会责任会计不仅要求企业提供一些经济上的会计信息,而且还要求提供社会性的会计信息,如对人力资源状态与贡献的揭示,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破坏的揭示,对这些以社会成本为代价获得经济效益的现象的充分揭示,迫使企业为维护企业声誉而必须向一般公众、地区居民及整个社会提供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三)企业新概念使企业责任开始向社会扩展,因而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也成为一种必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需求趋于多元化,公众对生活质量的期望值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世界各国人民期望环境能得到保护,期望自己享受到作为人和劳动者的某些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企业新概念,不再被看作只是为拥有者创造财富的工具,企业作为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与未来有着重要关系,并且还关系到和平、稳定和全世界人民的安康。从这点来看,企业应对更多的公众而不只是对它们的拥有者和股东负责,且它与其所在地的社区,与国际社区和世界环境有着直接关系。 而社会责任会计的宗旨是要求企业在生产新产品的同时,还应无条件履行社会责任如环境保护、就业条件等并定期报告企业为社会所创造的效益和业绩。由此可见,企业通过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可以促使其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并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四)企业新概念的提出,使有远见的和开明的企业家认识到一个安全和繁荣的社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获利。前已述及,企业的社会作用新概念的发展趋势将对世界产生重大影响。今天,这种新概念可以通过对话和建设性合作而不是通过对抗,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新的态度呢?答案在于,过去所信奉的信条已经发生变化,已经有了新的价值观。过去,企业家认为政府干预是一件坏事。现在他们认为,大多数法律实际上对他们是有利的。同样,过去企业赞同“货物出门概不退换”的教条。现代的企业家态度则不同,大多数认为企业的目标应该有利于社会,而不是“损害社会”。企业帮助社会,实际上也是帮助它自己。企业家利用社会责任会计来检查公司业绩,评估公司社会工作的成果,找出公司应做的社会工作,教育公司中的管理人员,使其能从社会角度来思考问题。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企业的信誉,得到社会的青睐。 (五)企业新概念的提出,使各国组织颁布了一系列原则、协定、准则,迫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而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就成为必然。如1999年11月在一些跨国大公司(包括壳牌国际公司和通用汽车公司等50多家公司)高级代表的合作下,由利昂·h·沙利文教立起草了一套旨在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原则,这个原则被称为“沙利文原则”。该原则要求:“对社会负责的公司,无论大小,都可以作为目标来调整内部政策和惯例以符合参照标准。”如联合国提倡的公司与联合国之间签署的包括人权行为、劳动条件和环境保护等内容的“全球协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公司自愿执行的关于职业标准、行业关系、环境、竞争和税收的“跨国公司准则”。这些原则、协定、准则的颁布,迫使参加签约的企业密切关注本公司业绩,履行社会责任,并且就义务的实施情况发表年度报告。 (六)企业新概念的提出,要求企业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从而能更好地合理分配资源和满足人类长久生存的需要,而社会责任会计的建立正能顺应这一客观要求,它有助于企业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损害。众所周知,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目前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正受到严重破坏。企业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细胞,大量生产、大量消耗也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企业生产的无限扩大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致使环境危机不断加剧,而企业对这一危机的造成显然负有直接的社会责任,因而防治和根除危机也就理所当然。生产在扩大,自然界中的资源却在锐减,并且很多资源都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保全这有限的资源和节约资源,为解决资源短缺问题,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限制,很显然需要社会各企业提供必要的社会报告,从而也促使了社会责任会计在企业内部建立的必然性,它能正确引导和监督企业通过一定的经济活动保护资源,维持生态平衡。 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对传统会计产生了新的挑战,它必然要来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就是指代际间发展机会的平等性。根据1982年4月由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的《我们共同的未来的研究加告提出:“可持续发展能满足现在的需要,但不损害后代满足他们自身需要的能力。”它的直接含义是:在包括资源在内的广义财富的传递上,每一代留给下一代的都应该是平等的,即代际间的交换应当是平等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包括三个子系统理论,即:(l)生态持续理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建立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之上;(2)经济持续理论:鼓励经济增长不仅要重视数量增长,更应重视质量。优化资源配置、节耗增收;(3)社会持续理论: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满足需要,促进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 会计提供的信息对于衡量和监督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传统的会计仅仅是经济效益的维护者,还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追求比较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是传统会计的最大目标。至于生态环境和社会问题,会计还仅仅是一个“旁观者”。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这是传统会计的普遍现象。并且从另一个方面看,传统会计的经济效益是一种局部的、短期的利益,它阻碍着高生态效率的实现。可见,传统会计要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必须面对新的挑战。具体讲,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会计带来的挑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l)会计目标。传统会计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会计应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企业的局部利益与社会全局利益,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当二者存在矛盾时,应当把后者放在一个较高的地位,使前者服从后者。(2)会计方法。传统的会计方法主要是各种精确的计量方法。如折旧的方法、存贷计价的方法等。衡量可持续性的许多指标,如生态的破坏和恢复,环境的污染和治理等,是无法精确地计量其成本和效益的,这些指标必须借助于一定的评估方法来确定。(3)会计报告。传统会计报告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我们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会计目标,补充和完善一系列的指标体系。新的招标体系是在原有的会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有关环境保护和治理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内容。根据需要,也可以单独编制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会计报告,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4)会计监督。传统会计在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上基本上处于旁观者的地位。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下,会计应承担社会道义的责任,自觉监督企业的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 三、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客观必然性。 (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必然要求企业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建立良好的、有秩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建立与实践作为其保障措施之一。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该既讲经济效益,又讲社会效益。讲求社会效益,必须依靠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以反映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以弥补传统会计的不足。所以,正在建立并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培育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社会责任会计也必将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既是会计发展、改革的需要,又是实现企业会计财务的要求。社会责任会计在我国尚属超前性事物,对它的研究有助于推动我国会计理论的深入研究和会计改革的深化。虽然会计也要履行其社会职能,以实现企业的社会目标。但是要真正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及有关方面的需要,诸如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环境保护、社区贡献等,必须借助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作为补充。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是传统会计的逻辑拓展,特别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已势在必行。 (三)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国际化发展的要求。由于国家之间经济交往的增多,增强了不同国家会计趋向协调的要求。中国要走向世界,世界要了解中国,中国就要建立自己的社会责任会计。 因此,在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存在着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它反映了企业经济运行方式以及价值判断标准的重大变革;改变了传统会计中只重利润的观念,有助于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它的产生和发展扩大了报表和信息的使用范围,为会计理论的深化提供了广阔前景。 责任会计论文:浅析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体系 [摘要] 社会责任会计产生20多年来,西方一些会计学者对其理论体系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的探索尚处于初级阶段。为了加深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解,本文从建立体系的角度对社会责任会计进行了分析。? [关健词]社会责任会计 体系 对策 社会责任会计是在传统的会计模式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会计分支学科,它是探讨如何创建和谐社会,为企业管理当局、政府、社会公众的相关利益集团和个人的决策提供特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其直接目的是通过计算和记录企业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真实地反映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和损害,向政府及公众提供企业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它最终的目的是讲求社会整体效益,实现社会净贡献最大化。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从宏观经济视角,是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对企业经营活动对社会的影响进行计量、确认和报告的,而并不是局限在某个企业本身的范围内。 1999年11月在一些跨国大公司(包括壳牌国际公司和通用汽车公司等50多家公司)高级代表的合作下,由利昂·h·沙利文起草了一套针对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原则,要求“对社会负责的公司,无论大小,都可以作为目标来调整内部政策和惯例以符合参照标准”。这些原则、协定和准则的颁布,迫使参加签约的企业密切关注本公司业绩,履行社会责任,并且就义务的实施情况发表年度报告。我国加入wto后,企业自然也应遵守国际法规,逐步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监督。 一、推广应用社会责任会计的可行性分析 1.从宏观经济环境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推广应用社会责任会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应当是公平的,也就是说,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应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同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之所以效益较低,固然有多种原因,但有一点是不容忽视的,即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过多。应该让企业卸下过多的理应由政府和社会承担的责任,使国有企业轻装前进,该由社会办的事应还给社会。但从另一方面讲,企业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只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也是一个极端,长期下去,必然影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应当承担适度的社会责任,不论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应该是平等的,而这种平等,又应以所有企业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平等为前提。 2.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依据。目前条件下能不能推广社会责任会计还要看企业到底应履行哪些社会责任,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一直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各项法律制度日趋完善。财政部颁发的《2002年企业效绩评价标准》专门增设了“综合社会贡献”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会相继出台,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法律保障。 3.企业对自身社会形象的重视也为推广应用社会责任会计创造了内部条件。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我国企业特别是大企业越来越重视企业的社会形象,因为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对投资者和顾客会产生积极影响,这些为推广社会责任会计提供了便利。社会责任会计要提供企业的社会性的会计信息,如对质量效益和外援效益的揭示,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破坏的揭示。对这些以社会成本为代价获得经济效益的现象的充分揭示和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充分披露,无疑对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4.我国会计人员素质的逐步提高和计量技术的不断发展,为推广应用社会责任会计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行性。首先,我国高等会计教育飞速发展,为企业输送了一大批既懂会计又懂管理的专业人才;其次,随着会计职称制度的改革,一些在职的会计人员参加资格考试,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理论和实务能力;再次,会计管理部门非常重视会计的后续教育,经常性地会计职业培训对于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也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高素质的会计人员为社会责任会计的实施带来了便利。随着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计量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大部分企业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使会计人员在处理数据的速度和准确程度上前进了一大步,并且从大量的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原来手工操作条件下不能实现的设计,在计算机的运用中成为了现实。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的日臻完善把计算机技术和远程通讯技术结合起来,为我国计量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可喜的前景。可以说,社会责任会计在许多计量方面的难题,随着计算机的应用都会得到解决。 二、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 社会责任会计在我国其理论和实务尚欠完善,尤其是我国会计改革尚处于初级阶段,又有自己特殊的国情,要在目前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全面、系统地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存在诸多障碍,主要是: 1.社会责任会计准则制定方面的障碍 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一整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10月30日又了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但是未能颁布社会责任会计方面的准则。由于缺乏社会责任会计行为规范标准,无法统一规范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对象及披露形式,致使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差。同时,由于缺乏强制性的准则规范,大多数企业不会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或者即使披露了一些,也无相关标准去衡量其信息质量,不能取信于社会公众,影响披露效果。 2.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计量方面的障碍 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的不完善,尤其是缺乏科学的定量方法及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使得需用货币计量、披露的社会资产与负债,社会成本与收益等信息缺乏可操作性的方法。如何突破计量障碍,避免会计计量单位的多元性或披露信息的多元性所造成的信息不可比,是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急需解决的问题。 3.社会责任成本合理分配方面的障碍 尽管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等经济原则,人们会接受“社会(环境)成本是企业相关成本的一部分”的观念,企业应对所耗用的自然资源价值和破坏的生态环境付出一定的代价,但实务上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分配标准,将环境成本在使用同一环境资源的不同企业、单位、部门之间予以分配。 4.环保立法方面的障碍 尽管我们提出了创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但企业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要求的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使企业不会自觉地转化为行动,即企业不会主动牺牲自身经济利益而去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大多数企业目前将不会为减轻生态环境破坏而自觉增加支出。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一些相关法律,但环保立法的深度与广度以及执法的力度都需进一步明确和加强。 三、建立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体系的对策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社会责任会计是在对社会责任观念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推广应用社会责任会计首先要解放思想,树立全新的社会责任观念。新的社会责任观念就是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既要立足于自身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要考虑社会的整体效益,使二者有机地协调起来,避免把二者对立化。另外,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考评,也不应仅仅局限于企业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还应对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促使企业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市场独立经营的主体,需要通过合法、公平的经济活动获取必要的利润,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果用浮躁、短期的眼光来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似乎是同企业的经济利益对立的,但是如果用长远的、可持续的视角来观察,两者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转变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念关键在于转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观念,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如环保意识、人本意识等。在目前社会矛盾较突出,国家财力顾及不到,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存在一定难度的条件下,促使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协调一致就更具有现实意义。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履行社会责任已经不是企业可做、可不做的“善举”,而是企业要生存、求发展的必然选择。 2.健全会计法规,制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 借鉴西方国家推广应用社会责任会计的经验,建立我国的社会责任会计,必须由政府统一立法,用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强制企业执行。我国应针对社会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的现状,今后应加大立法力度。会计管理部门应从我国现实出发,尽快制定社会责任会计的具体准则,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做出规定,以指导社会责任会计的实践。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社会责任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社会责任会计有法可依,使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增强实务的可操作性与统一性,避免各行其是。具体做法是: (1)修改《会计法》。将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它的地位和作用,这也是将它付诸实施的最强有力的手段。 (2)健全会计准则。将涉及社会责任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成为必须披露的内容,防止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短期行为。 3.加强社会责任会计的社会和政府监督 社会责任会计主要以企业为会计主体,核算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能全面、如实地进行披露,因此,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与监督和专项社会责任审计。其中,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的专项环境审计,可强化对社会责任会计的再监督,有助于社会责任会计的创建和不断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会计法规、制度和准则,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全面性、合法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与鉴评,以取信于社会公众,强化国家宏观调控,并促使企业加强社会意识,使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不少企业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在改善职工福利和工作、生活条件的同时,积极承担了社会责任,这也为推行社会责任会计提供了有利条件。 责任会计论文: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摘 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一门新兴会计学科,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和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没有形成系统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和实际业务体系。因此,本文着重研究了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会计 信息披露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一直受到关注,最初的企业社会责任其实就是指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责任的内涵发生中重大变化。但是,从广义上讲,普遍能接受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社会合乎道德的行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是决策制定者在促进自身利益的同时,采取措施保护和增进社会整体利益的义务。具体地说,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所有者权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障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和保护弱势群体等。因此,本文仅拟就我国企业责任会计及其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等问题进行初步探究。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发展滞后,社会实践与理论研究还处于开始阶段。但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开始以积极态度看待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如财政部1995年公布的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包括“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项指标。虽然在过去的几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不可忽视的是,其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缺乏规范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会计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规范,有了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不同企业可以使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计量,并使用相同的格式对会计结果进行报告。这使得信息使用者可以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我国目前企业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主要是包含在企业年度报告中,信息量小,而且缺少定量的信息,难以进行分析和对比。而有的企业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由于缺乏统一的格式规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难以发现有用的信息。有了规范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准则,就可以很好的解决上述问题,让企业披露的信息格式统一起来,便于使用者比较和分析。 2、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范围界定不清 现代企业与所处的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依存于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结构:企业在必须考虑与相关的各种利益团体(投资者、政府、消费者等)的关系的同时,又受到政治、法律、经济政策、技术水平、社会文化及道德规范等诸多条件的约束和限制。虽然企业应对社会承担责任,但是企业毕竟是社会中的经济组织,其职能是有限的。社会责任会计的职能包括有关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数据收集、计量以及将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提供给企业管理人员、政府机构和社会公众。所以,界定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即确认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范围就成为首先需要解决的难题,而这导致了我国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不完整,不规范。 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审计机制 我国当前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是自愿披露,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差的企业通常不进行披露,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好的企业虽然披露了,除了在提升企业形象上有些效果以外,不但不能获得其他的利益,反而需要支出大量的费用,长此以往,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积极性被打消,要想再推进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就更加艰难了。要解决这一问题,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和审计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机制,对认真执行信息披露工作的企业给与奖励,而对于虚假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要给与惩罚。通过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审计机制,可以确保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样,一方面可以保护认真执行信息披露工作的企业的积极性,体现出公平原则;另一方面也间接的保护了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三、完善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1、建立规范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 对于会计计量和报告而言,会计准则是会计进行核算和监督的准绳和规范,有了统一的会计准则,不同企业可以使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计量,并使用相同的格式对会计结果进行报告。这使得信息使用者可以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自然和财务会计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建立和财务会计准则相似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和披露准则也就自然成为建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因此,若没有规范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来约束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工作,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工作也就失去了意义。 2、合理界定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范围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伦理的重要范畴,对那些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则不纳入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范围,否则会加重企业的负担,所以应合理界定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范围。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1)对职工的责任。对职工人权、报酬及福利、劳动条件、健康及教育培训的保障等;(2)对消费者的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向消费者赔付由于产品本身缺陷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3)对投资者的责任。对投资者提供真实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便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4)对政府的责任。为市政建设提供财务支持和捐赠;(5)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在财务上反映防止“三废”对环境的污染,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公共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等情况。 3、建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和审计机制 一方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评价机制,对认真执行信息披露工作的企业给与奖励,而对于虚假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要给与惩罚。具体而言,相关政府部门要协商出台规定,比如:针对上市公司而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出台规定,对认真执行信息披露工作的企业,在发行新股和发行债券等融资方面给与优先考虑;而对于虚假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暂停其发行新股或发行债券。另一方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审计机制,通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审计,以保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通过分析我国现有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审计制度,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另外建立一套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审计体系,只需在原有财务会计信息审计的基础上,加以拓展即可。 责任会计论文:我省农垦企业推行责任会计的作法、问题和对策(1) 几年来,我省农垦企业结合实行不同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积极推行责任会计,使多数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使责任会计这一"机制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促进农垦企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现就农垦企业推行责任会计的作法、问题和对策分述如下,供商榷。 一、作法 几年来,全省各农牧场按照各自的产业优势,行业特点和管理模式,在推行责任会计方面逐步摸索出一套较为完整的作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确定责任实体实行原则性、实践性相结合。 1.原则性主要是指: (1) 能促进企业内部层层关心"总体效益",层层承担经济责任。 (2) 有利于改革企业的经营机制,给予责任单位一定的管理自主权。 (3) 有利于将市场经济的概念引进企业,有正确的责任行为、准则、规范。 2.实践性主要是指: (1)被确定的责任实体,必须能够"相对独立"的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拥有一定的管理控制权。 (2)确定的责任实体,必须能够创造规定要求的经济效益和业绩,做到能核算、能考核能操作。 根据上述要求,各农牧场在推行责任会计过程中,实行了"逐级承包"、"层次核算"。逐级承包是指:总场把直属工厂或分场确定为责任实体,直属工厂或分场再把所属的车间、或工副业单位定为责任实体,层层承担经济责任。层次核算是指:农牧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以后,没有搞逐级(总场、分场、生产队、家庭农场)责任核算,而是把责任核算有重点的落实在确有核算任务的场属工厂和分场属工副业。这样不仅不影响总场和分场财务汇总,且有利于总场、分场两级财务部门制定政策,调查研究,加强对责任实体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二)合理划分经营权,实行集权、分权相结合。 权力是履行责任的条件和保证。在逐级承包,层次核算中,应体现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分权制"。各场根据企业法的规定和农场实际,对场级和责任实体的经营权限,大体做了如下划分: 1.场级(含分场)的经营权。凡是涉及企业总体和宏观调控的权力,仍应集中, 如制定企业总体规划和责任目标的计划;制定工资调整和资金分配方案;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提请任免副厂级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审定计划价格、核定资金、费用定额,控制产品质量,审核财务决算等。 2.责任实体的权力。凡是不触及企业总体和有利于微观搞活的权力, 可以下放到责任实体,如:责任实体在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前提下,可承揽对外加工任务和开发社会需要的小商品;确定在总额内的职工岗位工资等级和奖金分配形式;确定内部专业人员的设置和生产组织形式;对职工给予记大功以下的奖励和开除厂籍以下的处分(实施中向场备案);调度使用企业核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确定对外加工小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按照农场财会制度办理具体的财务结算业务等。 几年来,各场通过实行分级分权管理,对落实承包经营,推行责任核算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三)在核算经营成果上,实行两种目标相结合。 两种目标系指企业的"总体目标"和内部单位的"责任目标",实现结合的特点是: 1.首先企业会计(财务会计、责任会计)要搞好协调, 互相配合,通过预测、分析、选择、决策、制定出企业的"总体目标"。 2.企业的"总体目标"经场(厂)务会研究确定后, 按责任归属和管理层次分解下达,形成责任单位的责任目标。 3.责任会计对已下达的责任目标进行核算跟踪,实施过程控制,包括"定额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和"资金费用"控制。 4.定期对责任单位的工作实际与预定的目标相比较,并通过约束、调节、激励等手段,促使责任单位达到目标,进而保证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 在核算总体上,实行两种管理相结合。 两种管理系指企业的"目标管理"和"基础管理",两种管理同步加强。 1."目标管理" 。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综合性管理,它以预定最优的最佳效果为目标,促使企业的各项管理都围绕的"目标值"的实现而统筹运动。 2."基础管理"。只有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才能使目标管理有准确的数据来源。 为了实行目标管理,确保企业(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应重视发挥企业会计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调节的功能。同时还要跟上基础工作,包括加强计量、整顿原始记录、完善定额管理,修定计划价格、及健全与此相配套的制度、措施等。同时为了实施责任会计核算,企业财会部门应及时制定出分级核算方案,对各级核算的方法、内容、程序、凭证和结转手续,都做出具体规定,严格制定统计、计量、检测、验收、考核等制度,并把企业计划指标、目标成本指标、定额管理指标、经济责任制指标归纳成统一指标体系,综合下达,同时制定出奖惩考核办法,做到奖惩严明。 (五)在核算体制上,实行两种会计相结合。 两种会计,是指企业的财务会计和责任会计。实现结合的特点是: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和责任会计核算,是在企业同一厂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进行;是在企业同一财会部门进行或在同一财会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是在逐步加强和完善厂部(部门)车间、班组同一核算系统中进行;使用的是同一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账簿;使用的是同一结账时间、同一结转方向和同一结转程序。 (六)在核算技能上,实行多种方法相结合。 多种方法,通常包括量本利分析、厂内银行、目标成本、标准成本、质量成本等,其中,与责任会计结合最多的是"目标成本"和"厂内银行"。 1.责任会计与目标成本的结合。 为了加强对责任成本的控制,企业要首先制定出车间目标成本和产品目标成本。基本程序和作法是: (1)首先要严格制定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各种材料,各种工时的计划单价(基础计划价格)。 (2)按"工序"和"部件"计算出产品生产中各种材料,各种工时的标准耗用量。 (3)按工时、材料的耗用量乘以计划价格,组成产品的"工序单价"和"部件单价"。 (4)各工序或部件定额单价相加之和, 组成产品的计划单价(注:各工序定额单价相加之和等于产品) 计划单价:各部件定额单价和总装工时费相加之和也等于产品的计划单价,也是产品的车间成本。 (5)产品的车间成本加上责任核算与财务核算的价格差异,即是产品的工厂成本(目标成本)。 制定产品的目标成本,是为了定期检查生产部门的绩效,实际成本比目标成本增加即为超支,比目标成本降低即为盈利(或节约)。 2.责任会计与内部银行的结合。为了加强对责任成本的控制,扭转到月末才知道经营结果的被动局面,一些企业把责任核算,事中控制的重点放在内部银行,并采取了以下步骤: (1)制定标准成本。根据目标成本的分解指标,按产品的工艺步骤(责任单位), 单位产品工时,材料的耗用量,各种计划价格和有关单耗定额,首先核定出单位产品的"工序标准成本"作为核拔定额资金的依据。 (2)核拨定额资金。月初, 按照厂下达的产量计划和工序标准成本, 核定出各责任实体的月份"资金定额",通过内部银行划拨、控制,对非生产部门核定"限额费用",通过费用限额卡加以控制。 (3)控制产、耗进度。内部银行通过内部结算、划转,随时观察各责任实体定额资金的"耗费值"和"产出值",促其产耗平衡,争取资金增值(盈利或节约)。 (4)调整执行差异。 通过日清日结,如发现某责任实体消耗高、产出低,出现了责任预算的执行差异,内部银行要随时汇报,并通过领导迅速采取措施,调整差异,限期达到目标,并对超耗的资金进行罚款加息。 (5)做好上下勾通。每到月底(规定的对账日), 内部银行要及时与财会部门、责任实体核对财务,使三方账目(内部银行账、财会部门账、责任实体账)相关指标达到一致,而后,填制有关的责任报表。 通过上述控制,对各责任实体提高产量、质量,降低消耗、成本,节约费用、资金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七)在核算对象上,实行两种成本相结合。 所谓两种成本,系指内部单位的责任成本和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实现结合的做法是: 1.填制双项凭证。即以同一原始凭证填制同一记账凭证,在同一记账凭证中, 既反映上级统一的会计科目和费用项目,又要反映经济业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指标。从而既满足上级按统一会计科目、费用项目的检查汇总,又要满足企业内部的"责任跟踪"和"业绩考核"。 2.进行双项记账。双项记账就是在相关账户中(如应付工资、制造费用), 分别汇集各项费用,使双项凭证所反映的内容如实按"责任单位"、"费用要素"同步记载。 3.开展分户核算。分户核算就是在"基本生产"一级账户下, 按各责任单位名称(也是产品的生产步骤)设置二级账户,按责任单位核算责任成本,并与车间核算员的成本明细账同增,同减,以便上下监督。 4.实行逐步结转。逐步结转即采用逐步分项结转法。 将第一步骤(第一工序车间)发生的半成品成本,按照成本项目,分项转入第二步骤(第二工序车间)的基本生产账户,依次下转,直至产品入库。以分别计算各车间的责任成本。 5.认真调整差异。逐步结转的责任成本, 到最后工序车间,便可计算出产品的车间成本。但为了计算产品的工厂成本,还需调整各项差异。这是因为:在责任成本核算中,为了消除各责任单位的不可控因素,车间领用的材料、燃料、自制半成品,以及耗用的水、电、气和机修工时等,都是按计划价格计算的。因此,在产品车间成本的基础上,再加减各项价格差异,进而核算出产品的工厂成本。 6.显示双项功能,每一计算期结束后,分别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责任会计报表"以显示"财务核算"、"责任核算"两个功能,以满足上级的指标汇总和内部的业绩考核。 (八)在业绩考核上,实行两个文明结合。 各农牧场在对责任实体的业绩考核中,不仅考核产量、产值、增加值、质量、成本、利润、设备、资金等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同时还要考核班子建设,企业形象、党群活动、民主管理、治安普法、职教培训、计划生育、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其目的是促使责任单位不仅完成预定的经济目标,同时还要增强社会效益和法治观念,从而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双进取。 二、问题 当前,在推行责任会计中,有些单位违背推行责任会计的原理和原则,出现了一些不应出现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在划分责任实体中,搞假分立。 调查发现,有的资产负债率偏高的企业,不从改革着手,优化资本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总体效益,反而搞"假分立",将企业划分成若干个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法人,名曰:大船搁浅、小船放生;划小独立、切块经营;主辅分离、分段搞活;其目的是逃避企业债务。结果各二级单位各行其是,不能正确执行企业的经营方针,打乱了现在工业大生产中专业化、科学分工及协作精神,内部管理混乱,完不成厂下达的目标计划,削弱了大中型企业的活力,甚至原来效益尚好的企业,目前却造成停产或破产。 (二) 在分级行使权力中,侧重下放财权。 有的在分级行使权力过程中,不是合理划分经营权力,使企业经营者和内部责任者协调行使生产经营指挥权,而是侧重下放财权。 对企业内部责任实体实行分立(各立门户), 分账(财务分割、单独立账)、分户(各自到外部银行开户)经营,从而助长了各二级法人弄虚作假,攀比消费,乱开口子及其它不正之风,结果形成企业资金分散、沉淀,财务管理失控,国有资产流失,经济效益下降,甚至出现经营者连任"年年盈",经营者变更大窟窿。 (三)在制定分级目标中,不按规范办事 有的企业在制定分级目标中,不是模拟市场,优化方案,先制定总体目标,后分解责任指标,作到责任保指标,指标保目标。而是不搞科学测算,盲目地定指标、形成以包代管、以分代定,造成财务预算与责任预算的分离,总体目标与责任指标的脱节,甚至不签置内部合同、协议,年初宣布,年底翻车,使企业经营目标全部落空。 (四)实施责任核算,失去财务会计监督 有的企业在实施责任核算中,不执行与财务会计统一的会计科目和费用项目,记账规则和结转程序,违背有关开支范围、标准和计价方法,基础工作薄弱,没有严格的标准、定额、计量、检测、验收、考核等制度,没有统一的计划价格体系,缺少统一的原始记录的填写、签署、传递、汇集、稽核等制度,使责任核算失去了财务会计的监督。形成两种核算(财务核算、责任核算)各忙各的账、各出各的数,致使个别责任单位出现了应提未提、应摊未摊、应列未列、应转未转、直至其它方面潜亏。 (五) 有的在考核责任效果上,忽视精神文明建设。 在考核责任效果上,有的企业领导只注重产量、产值、成本、利润及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甚至为完成经济指标,拼资源、拼设备。而不重视班子建设、党群活动、民主管理、治安普法、计划生育等精神文明指标,同时在兑现绩效奖惩上、重物质奖励、轻精神鼓励、更忽视企业精神,企业形象和社会效益,造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双滑坡。 上述错误倾向,虽然发生在少数企业,但也不可忽视,应认真加以解决。 三、对策 为了使责任会计的"机制功能"得以充分发挥,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 进行综合治理,强化领导责任。 推行责任会计出现的问题,责任首先在于领导。因此,应以多种方式,特别应以法制宣传、行政督导等手段,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 1.增强法制观念。我们说,责任会计也是会计, 各级领导要增强会计法制观念,以身作则,严格守法、执法。要认真学习会计法规和会计知识,变外行为内行。要重视和支持各级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并在领导企业财会工作中,坚持做到不做假、不投机、不失控。如实反映责任状况和经营成果。 2.提高领导水平。针对部分企业领导对责任会计比较生疏的问题, 要以培训、帮扶、督导等手段,促其在健全、完善财务会计管理的基础上,学习、掌握、熟悉责任会计知识,并在划分责任实体、分解经营权力、制定总体目标、分解责任指标、实施责任跟踪、考核责任绩效等项目工作中,作出正确决策。作好财务会计与责任会计的结合,财务指标与责任指标的衔接。 3.加强综合治理。据了解,责任会计出现的问题和财务会计虚假密切相关,因此,要把纠正责任会计问题和财务会计打假结合起来,实行综合治理。会计管理工作(财务会计、责任会计)涉及面广、且情况复杂,实施综合治理单靠财政部门是不行的,要充分发挥企业主管、纪检、监察、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作用,互相勾通,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根据具体情节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实施"系统"管理,加强制度监控。 系统管理即从专业角度,推行"系统"责任会计,强化对企业,企业经营者和企业责任会计制度的监控,以补充财政部门仅以财务会计制度约束的不足。 系统责任会计是指:在各农牧场的行业或企业主管机关,推行责任会计,这属于初级的"社会责任会计",它是根据国家下达的经济目标,在一个农牧场范围内,按照"管理系统"确定责任会计层次,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责任会计单位,依据责任归属,对经济活动进行决策、计划、控制、核算和考核的一种会计制度。 系统责任会计,可借助主管机关综合、协调、调度、激励、任免等行手段;可通过制定总体目标,分解责任指标、谋化经营政策、规范经营形式、明确经营纪律、控制工资总额,实施考核核算,加强专业督导,实施审计监督,兑现绩效奖惩等专业手段,强化对企业(经营者、责任者)的监控。同时指导、帮助、督导企业会计人员建立、完善责任会计制度, 把住责任关口,严格责任考核,规范责任核算。 作到既正确记录、评价经营者(责任者)的业绩,又及时制止纠正其不正当的财务行为和责任行为。从而形成社会责任会计,企业责任会计同时并存,相互制约、互相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 构造新型会计机制,严格程序管理。 为了更好地推行企业责任会计,企业应该建立"以决策会计为主导, 以财务会计为核心,以责任会计为重点,以内部银行为调控"的新型会计机制, 以突出发挥决策会计对财务会计、责任会计、内部银行会计全方位管理与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会计的自我约束机制。并严格实施以下工作程序: 1.根据企业的生产组织形式, 由决策会计(总会计师或财务厂长)统一谋划总体方案、制定总体目标、确定责任实体、划分经营权力。进而做好企业责任会计关键环节的把关定向。 2.由财务会计(一般由财务科长主持)根据企业总体目标, 编制财务预算和责任预算,把企业的目标值定量化、具体化、细分化。所编制的责任预算必须与财务预算紧密挂钩。 3.由责任会计(可由财务副科长代表),按照责任预算进行指标分解, 制定管理措施,核算方案及报表体系,实施对责任实体责、权、利、效的监督与考核。 4.由内部银行会计按责任归属,进行核算跟踪, 实施对责任实体成本、费用、资金的核算控制与监督,并通过日清日结,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及时处理。从而使"会计机制"一环紧扣一环地强化责任会计监控。 (四) 提高会计素质,把握工作要领。 要创造条件和机会,使会计人员提高素质,增强执法意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核算质量,尽快改变会计人员只忙于记账、算账、报账和只善于财务核算的传统习惯,从而步入参与管理、预测、决策和善于责任核算的新境界。 (五)要把推行、完善责任会计和学习邯钢经验结合起来。 要学习邯钢关于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资金成本管理,资金成本管理的核心是内部责任管理的经验。大力推行模拟市场,成本否决,狠抓突出"效"字定目标,落实"责"字搞分解,划分"权"字保运转,注重"质"字提品级,深化"改"字激活力,对准"实"字搞核算,把握"严"字来考核等工作要领,真正作到企业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完成指标保目标。促使企业以最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 (六)实施审计检查,严格责任约束 年终,企业主管部门要协调财政、审计等等部门, 在对企业进行年度决策审计的同时,延伸进行"责任效益"检查。其重点是: 1.查实施方案。即查企业年初制定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实施方案, 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得以落实;责、权、利、效的划分、监控是否规范; 财务预算与责任预算是否衔接; 对下分解的责任指标是否签署了合同协议。 2.查制度落实。即查企业是否制定、执行了严格的责任会计制度; 其会计科目、费用项目、记账规则、结转程序、开支范围、开支标准、计价方法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应交纳的利、费是否及时上缴。 3.查指标衔接。 各责任实体的资产、负债、权益分项指标相加之和(抵销内部往来)是否与企业总体资产负债表分项指标相一致;累计各责任实体的生产经营成果(收入、收益抵减成本、费用和厂部支出)是否与企业总体的经营成果相吻合;企业的财会报表和责任报表是否能综合反映企业总体和责任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查领导责任。对责任核算出现的差异和问题,要按管理归属查明责任, 对完不成责任指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故意弄虚作假,伪造数据、骗取荣誉、乱发奖金的经营者、责任者,要按规定做出处理;对超额完成指标任务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领导,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总而言之,通过采取上述五个方面的措施,即综合治理抓领导,系统管理抓监控,健全机制抓管理,提高素质抓要领,审计检查抓落实,进而使问题得到纠正,使责任会计在搞好企业、搞活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会计论文:论科学发展观与社会责任会计的建立 【摘 要】 目前,国际上提出把社会责任标准(sa8000)作为约束和衡量 企业 行为的评估体系,而我国在坚持 科学 发展 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对于企业来说,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为此,作为 会计 工作者有必要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实现会计理论的创新。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社会责任会计; 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我国政府提出科学发展观作为主要战略思想,建设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要更好地为 经济 和社会发展服务,迫切需要会计发展创新。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使企业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转移到开始重视社会效益上来,促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自觉地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企业的利益是同社会中其他市场主体利益紧密相连的,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它占有和处置了社会的大部分资源,理应对其他市场主体承担与其能力相当的责任。 负担社会责任所需的费用,却可在未来获得巨大回报:政府的支持与公众的认可,势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最终实现。jasonscott(2005)研究得出的结论证明,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为股东获得更大的利益,而且通过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商品和劳务而得到更多的回报,昂贵的社会责任成本对社会和股东而言就是提供好的商品。 二、科学发展观与社会责任会计建立的关系 (一)社会责任会计的建立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实现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时,必须掌握运用 现代 化建设的基本 规律 ,企业发展,应该协调发展,更要求和谐发展。在近年来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我国的企业可以说是挣得了很多的超额利润,创造了辉煌的 工业 文明。但是,在这些“辉煌”的背后自己付出了多少还没计入成本和潜在支出呢?很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将自身的经济利益放在了首位,忽略了在环境保护,劳工福利等方面地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他们用国家的资源创造着自己的利润。作为社会责任会计是社会学和会计学的统一。正是通过采用会计所特有的计量方法来衡量企业的经营活动,促使企业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保证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因此, 四、社会责任 会计 的建立应与我国国情相适应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济 水平依旧比较落后。社会责任会计在我国的 发展 ,必须同我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在借鉴吸收国外会计理论界的研究成果时,应建立起具有 责任会计论文:我省农垦企业推行责任会计的作法、问题和对策 几年来,我省农垦企业结合实行不同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积极推行责任会计,使多数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使责任会计这一"机制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促进农垦企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现就农垦企业推行责任会计的作法、问题和对策分述如下,供商榷。 一、作法 几年来,全省各农牧场按照各自的产业优势,行业特点和管理模式,在推行责任会计方面逐步摸索出一套较为完整的作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确定责任实体实行原则性、实践性相结合。 1.原则性主要是指: (1) 能促进企业内部层层关心"总体效益",层层承担经济责任。 (2) 有利于改革企业的经营机制,给予责任单位一定的管理自主权。 (3) 有利于将市场经济的概念引进企业,有正确的责任行为、准则、规范。 2.实践性主要是指: (1)被确定的责任实体,必须能够"相对独立"的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拥有一定的管理控制权。 (2)确定的责任实体,必须能够创造规定要求的经济效益和业绩,做到能核算、能考核能操作。 根据上述要求,各农牧场在推行责任会计过程中,实行了"逐级承包"、"层次核算"。逐级承包是指:总场把直属工厂或分场确定为责任实体,直属工厂或分场再把所属的车间、或工副业单位定为责任实体,层层承担经济责任。层次核算是指:农牧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以后,没有搞逐级(总场、分场、生产队、家庭农场)责任核算,而是把责任核算有重点的落实在确有核算任务的场属工厂和分场属工副业。这样不仅不影响总场和分场财务汇总,且有利于总场、分场两级财务部门制定政策,调查研究,加强对责任实体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二)合理划分经营权,实行集权、分权相结合。 权力是履行责任的条件和保证。在逐级承包,层次核算中,应体现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分权制"。各场根据企业法的规定和农场实际,对场级和责任实体的经营权限,大体做了如下划分: 1.场级(含分场)的经营权。凡是涉及企业总体和宏观调控的权力,仍应集中, 如制定企业总体规划和责任目标的计划;制定工资调整和资金分配方案;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提请任免副厂级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审定计划价格、核定资金、费用定额,控制产品质量,审核财务决算等。 2.责任实体的权力。凡是不触及企业总体和有利于微观搞活的权力, 可以下放到责任实体,如:责任实体在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前提下,可承揽对外加工任务和开发社会需要的小商品;确定在总额内的职工岗位工资等级和奖金分配形式;确定内部专业人员的设置和生产组织形式;对职工给予记大功以下的奖励和开除厂籍以下的处分(实施中向场备案);调度使用企业核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确定对外加工小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按照农场财会制度办理具体的财务结算业务等。 几年来,各场通过实行分级分权管理,对落实承包经营,推行责任核算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三)在核算经营成果上,实行两种目标相结合。 两种目标系指企业的"总体目标"和内部单位的"责任目标",实现结合的特点是: 1.首先企业会计(财务会计、责任会计)要搞好协调, 互相配合,通过预测、分析、选择、决策、制定出企业的"总体目标"。 2.企业的"总体目标"经场(厂)务会研究确定后, 按责任归属和管理层次分解下达,形成责任单位的责任目标。 3.责任会计对已下达的责任目标进行核算跟踪,实施过程控制,包括"定额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和"资金费用"控制。 4.定期对责任单位的工作实际与预定的目标相比较,并通过约束、调节、激励等手段,促使责任单位达到目标,进而保证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 在核算总体上,实行两种管理相结合。 两种管理系指企业的"目标管理"和"基础管理",两种管理同步加强。 1."目标管理" 。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综合性管理,它以预定最优的最佳效果为目标,促使企业的各项管理都围绕的"目标值"的实现而统筹运动。 2."基础管理"。只有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才能使目标管理有准确的数据来源。 为了实行目标管理,确保企业(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应重视发挥企业会计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调节的功能。同时还要跟上基础工作,包括加强计量、整顿原始记录、完善定额管理,修定计划价格、及健全与此相配套的制度、措施等。同时为了实施责任会计核算,企业财会部门应及时制定出分级核算方案,对各级核算的方法、内容、程序、凭证和结转手续,都做出具体规定,严格制定统计、计量、检测、验收、考核等制度,并把企业计划指标、目标成本指标、定额管理指标、经济责任制指标归纳成统一指标体系,综合下达,同时制定出奖惩考核办法,做到奖惩严明。 (五)在核算体制上,实行两种会计相结合。 两种会计,是指企业的财务会计和责任会计。实现结合的特点是: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和责任会计核算,是在企业同一厂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进行;是在企业同一财会部门进行或在同一财会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是在逐步加强和完善厂部(部门)车间、班组同一核算系统中进行;使用的是同一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账簿;使用的是同一结账时间、同一结转方向和同一结转程序。 (六)在核算技能上,实行多种方法相结合。 多种方法,通常包括量本利分析、厂内银行、目标成本、标准成本、质量成本等,其中,与责任会计结合最多的是"目标成本"和"厂内银行"。 1.责任会计与目标成本的结合。 为了加强对责任成本的控制,企业要首先制定出车间目标成本和产品目标成本。基本程序和作法是: (1)首先要严格制定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各种材料,各种工时的计划单价(基础计划价格)。 (2)按"工序"和"部件"计算出产品生产中各种材料,各种工时的标准耗用量。 (3)按工时、材料的耗用量乘以计划价格,组成产品的"工序单价"和"部件单价"。 (4)各工序或部件定额单价相加之和, 组成产品的计划单价(注:各工序定额单价相加之和等于产品) 计划单价:各部件定额单价和总装工时费相加之和也等于产品的计划单价,也是产品的车间成本。 (5)产品的车间成本加上责任核算与财务核算的价格差异,即是产品的工厂成本(目标成本)。 制定产品的目标成本,是为了定期检查生产部门的绩效,实际成本比目标成本增加即为超支,比目标成本降低即为盈利(或节约)。 2.责任会计与内部银行的结合。为了加强对责任成本的控制,扭转到月末才知道经营结果的被动局面,一些企业把责任核算,事中控制的重点放在内部银行,并采取了以下步骤: (1)制定标准成本。根据目标成本的分解指标,按产品的工艺步骤(责任单位), 单位产品工时,材料的耗用量,各种计划价格和有关单耗定额,首先核定出单位产品的"工序标准成本"作为核拔定额资金的依据。 (2)核拨定额资金。月初, 按照厂下达的产量计划和工序标准成本, 核定出各责任实体的月份"资金定额",通过内部银行划拨、控制,对非生产部门核定"限额费用",通过费用限额卡加以控制。 (3)控制产、耗进度。内部银行通过内部结算、划转,随时观察各责任实体定额资金的"耗费值"和"产出值",促其产耗平衡,争取资金增值(盈利或节约)。 (4)调整执行差异。 通过日清日结,如发现某责任实体消耗高、产出低,出现了责任预算的执行差异,内部银行要随时汇报,并通过领导迅速采取措施,调整差异,限期达到目标,并对超耗的资金进行罚款加息。 (5)做好上下勾通。每到月底(规定的对账日), 内部银行要及时与财会部门、责任实体核对财务,使三方账目(内部银行账、财会部门账、责任实体账)相关指标达到一致,而后,填制有关的责任报表。 通过上述控制,对各责任实体提高产量、质量,降低消耗、成本,节约费用、资金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七)在核算对象上,实行两种成本相结合。 所谓两种成本,系指内部单位的责任成本和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实现结合的做法是: 1.填制双项凭证。即以同一原始凭证填制同一记账凭证,在同一记账凭证中, 既反映上级统一的会计科目和费用项目,又要反映经济业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指标。从而既满足上级按统一会计科目、费用项目的检查汇总,又要满足企业内部的"责任跟踪"和"业绩考核"。 2.进行双项记账。双项记账就是在相关账户中(如应付工资、制造费用), 分别汇集各项费用,使双项凭证所反映的内容如实按"责任单位"、"费用要素"同步记载。 3.开展分户核算。分户核算就是在"基本生产"一级账户下, 按各责任单位名称(也是产品的生产步骤)设置二级账户,按责任单位核算责任成本,并与车间核算员的成本明细账同增,同减,以便上下监督。 4.实行逐步结转。逐步结转即采用逐步分项结转法。 将第一步骤(第一工序车间)发生的半成品成本,按照成本项目,分项转入第二步骤(第二工序车间)的基本生产账户,依次下转,直至产品入库。以分别计算各车间的责任成本。 5.认真调整差异。逐步结转的责任成本, 到最后工序车间,便可计算出产品的车间成本。但为了计算产品的工厂成本,还需调整各项差异。这是因为:在责任成本核算中,为了消除各责任单位的不可控因素,车间领用的材料、燃料、自制半成品,以及耗用的水、电、气和机修工时等,都是按计划价格计算的。因此,在产品车间成本的基础上,再加减各项价格差异,进而核算出产品的工厂成本。 6.显示双项功能,每一计算期结束后,分别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责任会计报表"以显示"财务核算"、"责任核算"两个功能,以满足上级的指标汇总和内部的业绩考核。 (八)在业绩考核上,实行两个文明结合。 各农牧场在对责任实体的业绩考核中,不仅考核产量、产值、增加值、质量、成本、利润、设备、资金等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同时还要考核班子建设,企业形象、党群活动、民主管理、治安普法、职教培训、计划生育、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其目的是促使责任单位不仅完成预定的经济目标,同时还要增强社会效益和法治观念,从而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双进取。 二、问题 当前,在推行责任会计中,有些单位违背推行责任会计的原理和原则,出现了一些不应出现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在划分责任实体中,搞假分立。 调查发现,有的资产负债率偏高的企业,不从改革着手,优化资本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总体效益,反而搞"假分立",将企业划分成若干个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法人,名曰:大船搁浅、小船放生;划小独立、切块经营;主辅分离、分段搞活;其目的是逃避企业债务。结果各二级单位各行其是,不能正确执行企业的经营方针,打乱了现在工业大生产中专业化、科学分工及协作精神,内部管理混乱,完不成厂下达的目标计划,削弱了大中型企业的活力,甚至原来效益尚好的企业,目前却造成停产或破产。 (二) 在分级行使权力中,侧重下放财权。 有的在分级行使权力过程中,不是合理划分经营权力,使企业经营者和内部责任者协调行使生产经营指挥权,而是侧重下放财权。 对企业内部责任实体实行分立(各立门户), 分账(财务分割、单独立账)、分户(各自到外部银行开户)经营,从而助长了各二级法人弄虚作假,攀比消费,乱开口子及其它不正之风,结果形成企业资金分散、沉淀,财务管理失控,国有资产流失,经济效益下降,甚至出现经营者连任"年年盈",经营者变更大窟窿。 (三)在制定分级目标中,不按规范办事 有的企业在制定分级目标中,不是模拟市场,优化方案,先制定总体目标,后分解责任指标,作到责任保指标,指标保目标。而是不搞科学测算,盲目地定指标、形成以包代管、以分代定,造成财务预算与责任预算的分离,总体目标与责任指标的脱节,甚至不签置内部合同、协议,年初宣布,年底翻车,使企业经营目标全部落空。 (四)实施责任核算,失去财务会计监督 有的企业在实施责任核算中,不执行与财务会计统一的会计科目和费用项目,记账规则和结转程序,违背有关开支范围、标准和计价方法,基础工作薄弱,没有严格的标准、定额、计量、检测、验收、考核等制度,没有统一的计划价格体系,缺少统一的原始记录的填写、签署、传递、汇集、稽核等制度,使责任核算失去了财务会计的监督。形成两种核算(财务核算、责任核算)各忙各的账、各出各的数,致使个别责任单位出现了应提未提、应摊未摊、应列未列、应转未转、直至其它方面潜亏。 (五) 有的在考核责任效果上,忽视精神文明建设。 在考核责任效果上,有的企业领导只注重产量、产值、成本、利润及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甚至为完成经济指标,拼资源、拼设备。而不重视班子建设、党群活动、民主管理、治安普法、计划生育等精神文明指标,同时在兑现绩效奖惩上、重物质奖励、轻精神鼓励、更忽视企业精神,企业形象和社会效益,造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双滑坡。 上述错误倾向,虽然发生在少数企业,但也不可忽视,应认真加以解决。 三、对策 为了使责任会计的"机制功能"得以充分发挥,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 进行综合治理,强化领导责任。 推行责任会计出现的问题,责任首先在于领导。因此,应以多种方式,特别应以法制宣传、行政督导等手段,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 1.增强法制观念。我们说,责任会计也是会计, 各级领导要增强会计法制观念,以身作则,严格守法、执法。要认真学习会计法规和会计知识,变外行为内行。要重视和支持各级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并在领导企业财会工作中,坚持做到不做假、不投机、不失控。如实反映责任状况和经营成果。 2.提高领导水平。针对部分企业领导对责任会计比较生疏的问题, 要以培训、帮扶、督导等手段,促其在健全、完善财务会计管理的基础上,学习、掌握、熟悉责任会计知识,并在划分责任实体、分解经营权力、制定总体目标、分解责任指标、实施责任跟踪、考核责任绩效等项目工作中,作出正确决策。作好财务会计与责任会计的结合,财务指标与责任指标的衔接。 3.加强综合治理。据了解,责任会计出现的问题和财务会计虚假密切相关,因此,要把纠正责任会计问题和财务会计打假结合起来,实行综合治理。会计管理工作(财务会计、责任会计)涉及面广、且情况复杂,实施综合治理单靠财政部门是不行的,要充分发挥企业主管、纪检、监察、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作用,互相勾通,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根据具体情节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实施"系统"管理,加强制度监控。 系统管理即从专业角度,推行"系统"责任会计,强化对企业,企业经营者和企业责任会计制度的监控,以补充财政部门仅以财务会计制度约束的不足。 系统责任会计是指:在各农牧场的行业或企业主管机关,推行责任会计,这属于初级的"社会责任会计",它是根据国家下达的经济目标,在一个农牧场范围内,按照"管理系统"确定责任会计层次,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责任会计单位,依据责任归属,对经济活动进行决策、计划、控制、核算和考核的一种会计制度。 系统责任会计,可借助主管机关综合、协调、调度、激励、任免等行手段;可通过制定总体目标,分解责任指标、谋化经营政策、规范经营形式、明确经营纪律、控制工资总额,实施考核核算,加强专业督导,实施审计监督,兑现绩效奖惩等专业手段,强化对企业(经营者、责任者)的监控。同时指导、帮助、督导企业会计人员建立、完善责任会计制度, 把住责任关口,严格责任考核,规范责任核算。 作到既正确记录、评价经营者(责任者)的业绩,又及时制止纠正其不正当的财务行为和责任行为。从而形成社会责任会计,企业责任会计同时并存,相互制约、互相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 构造新型会计机制,严格程序管理。 为了更好地推行企业责任会计,企业应该建立"以决策会计为主导, 以财务会计为核心,以责任会计为重点,以内部银行为调控"的新型会计机制, 以突出发挥决策会计对财务会计、责任会计、内部银行会计全方位管理与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会计的自我约束机制。并严格实施以下工作程序: 1.根据企业的生产组织形式, 由决策会计(总会计师或财务厂长)统一谋划总体方案、制定总体目标、确定责任实体、划分经营权力。进而做好企业责任会计关键环节的把关定向。 2.由财务会计(一般由财务科长主持)根据企业总体目标, 编制财务预算和责任预算,把企业的目标值定量化、具体化、细分化。所编制的责任预算必须与财务预算紧密挂钩。 3.由责任会计(可由财务副科长代表),按照责任预算进行指标分解, 制定管理措施,核算方案及报表体系,实施对责任实体责、权、利、效的监督与考核。 4.由内部银行会计按责任归属,进行核算跟踪, 实施对责任实体成本、费用、资金的核算控制与监督,并通过日清日结,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及时处理。从而使"会计机制"一环紧扣一环地强化责任会计监控。 (四) 提高会计素质,把握工作要领。 要创造条件和机会,使会计人员提高素质,增强执法意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核算质量,尽快改变会计人员只忙于记账、算账、报账和只善于财务核算的传统习惯,从而步入参与管理、预测、决策和善于责任核算的新境界。 (五)要把推行、完善责任会计和学习邯钢经验结合起来。 要学习邯钢关于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资金成本管理,资金成本管理的核心是内部责任管理的经验。大力推行模拟市场,成本否决,狠抓突出"效"字定目标,落实"责"字搞分解,划分"权"字保运转,注重"质"字提品级,深化"改"字激活力,对准"实"字搞核算,把握"严"字来考核等工作要领,真正作到企业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完成指标保目标。促使企业以最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 (六)实施审计检查,严格责任约束 年终,企业主管部门要协调财政、审计等等部门, 在对企业进行年度决策审计的同时,延伸进行"责任效益"检查。其重点是: 1.查实施方案。即查企业年初制定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实施方案, 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得以落实;责、权、利、效的划分、监控是否规范; 财务预算与责任预算是否衔接; 对下分解的责任指标是否签署了合同协议。 2.查制度落实。即查企业是否制定、执行了严格的责任会计制度; 其会计科目、费用项目、记账规则、结转程序、开支范围、开支标准、计价方法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应交纳的利、费是否及时上缴。 3.查指标衔接。 各责任实体的资产、负债、权益分项指标相加之和(抵销内部往来)是否与企业总体资产负债表分项指标相一致;累计各责任实体的生产经营成果(收入、收益抵减成本、费用和厂部支出)是否与企业总体的经营成果相吻合;企业的财会报表和责任报表是否能综合反映企业总体和责任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查领导责任。对责任核算出现的差异和问题,要按管理归属查明责任, 对完不成责任指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故意弄虚作假,伪造数据、骗取荣誉、乱发奖金的经营者、责任者,要按规定做出处理;对超额完成指标任务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领导,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总而言之,通过采取上述五个方面的措施,即综合治理抓领导,系统管理抓监控,健全机制抓管理,提高素质抓要领,审计检查抓落实,进而使问题得到纠正,使责任会计在搞好企业、搞活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会计论文:试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摘 要]近年来,我国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日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文章选择典型企业为样本并结合国内专家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和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指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提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建议 一、引言 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在《会计杂志》第11期上发表了《社会经济会计》一文,首次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指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在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社会学中的运用”,从而揭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序幕。社会责任会计是探讨、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集团和个人决策提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其任务在于测定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社会各方面所带来的效益和损耗,并提供经济、社会指标,以利于企业决定其经营方针,评价其经营成果,揭示其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会计在国外四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对我国来说,社会责任会计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与实务都相对落后,现有的会计报表体系无法充分反映企业的社会贡献及社会损害情况,无法满足有关各方对企业信息的需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指通过运用会计特有的方法和技术,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利害关系人反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等信息的过程。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为了比较直观地了解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状况,本文选取宝山钢铁、中远集团和中石化为研究对象,对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分析。,通过搜集案例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网站、招股说明书等资料中关于社会责任会计方面的信息,可以看出三个企业都在其网站设有社会责任专栏,并编制有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介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在其年度报表中也零星披露了社会责任会计的相关信息,已经初步具有了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意识。但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披露内容不全面 中石化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社会的奉献,宝钢则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员工、环境等信息,在报告中,基本都是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正面信息的披露;几乎没有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企业报喜不报忧,只披露其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很少提及其对社会的不利影响或忽略其应该承担而未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以定性信息披露为主 宝钢、中石化、中远的会计报表定量信息中仅涉及企业对职工的责任、对政府税收的责任等,在其相关社会责任报告中,定量信息更少;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时,大部分企业采用大篇幅的文字叙述介绍,而没有通过运用具体的会计方法加以量化披露,且没有纳入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中。 (三)会计核算中没有设置相关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 例如,案例企业对社会福利事业的赞助和捐赠等均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予以披露,这样的会计信息处理方式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企业虽然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但是相关的信息却无法在会计报告中体现。 (四)缺乏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独立报告的动机 会计信息披露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社会责任会计相对传统会计比较复杂,社会责任会计不能像传统企业会计那样单纯地使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它采用多种计量单位而且对社会责任会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难度较大,成本较高,企业往往不愿单独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发展滞后,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正处于研究和摸索阶段,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也是众说纷纭,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通过财务会计体系,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披露,披露内容零散分布于企业财务报告内,而且很不规范、 三、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一)美国 美国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发源地,无论是政府机构、民间组织还是会计实务界都比较重视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和实践。其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都对社会责任会计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如美国会计协会先后成立了社会项目的效果计量委员会、组织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委员会、社会成本委员会等各种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委员会,加强对社会责任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研究,推动了社会责任会计理论的发展。在会计实务方面,社会责任会计也取得了公司管理当局的重视,美国法律规定每个公司必须披露环境方面的信息,尤其是关于土壤污染以及其他可能造成直接财务后果的问题,包括环境负债、环境成本与费用、环境法规及遵守情况等信息。 (二)法国 法国被认为是对社会责任会计最为重视的国家。早在1975年,法国就建议各家公司每年公布“社会资产负债表”,即“社会报告”。1977年法国政府正式颁布法律,规定雇员超过250人的组织必须编报年度社会资产负债表,用货币金额揭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其主要内容侧重于职工福利等方面七大类项目实施情况。从1984年起,该表必须列示三年的数据,并按整个公司和所属行业分别编制,要求提供的信息更加具体。法国受宏观经济导向和社会福利主义影响,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作为其主要会计报表之一,其规定是世界上最完整也是最有特色的。法国的社会资产负债表应披露以下七方面内容:雇员人数、工资及福利、健康和安全保护、其他工作条件、雇员培训、行业关系、企业为雇员提供的房屋和交通条件。在具体披露时,这些项目还需要进一步分解为若干具体的报表指标,而且指标的内容十分详尽。 (三)英国 英国公司普遍对社会受托责任比较关注,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大型公司的年报中就出现了自愿披露的有关社会和环境方面的信息。自1975年起,一些大型企业编制了增值表,其目的在于改进公司的态度、精神和行为。近年来,在英国,具有特定规模的公司被强迫报告有关他们慈善捐赠情况等具有社会责任性质的信息,并提供有关职员条件和就业实践的可靠信息。英国财务报告准则建议企业除了编制传统的财务报表外,还应当编制增值表、雇员报告、企业与政府之间货币往来报表、外币交易报表、未来前景报表、公司目标报表等一系列社会报告,以满足企业外部投资者、债权人、职工、政府等不同利益集团的信息需要。 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 (一)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 息披露的内容 通过对西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借鉴,结合我国国情及会计现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它主要反映各利益集团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从企业获得的报酬。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既是企业追求的首要经济目标,又是种社会目标。 2.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企业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保护环境方面的贡献。它是对传统信息披露的有效补充, 3.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如职工结构、技术培训、职务轮换、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企业文化等。 4.产品或服务的性能与安全方面的信息。产品的使用效能、使用年限、产品的安全信息、产品的售后服务、公众对产品满意度、产品受罚额等,在信息披露中强化产品的服务性能与安全指标,将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加全面地了解企业的信息。 5.企业对社会福利贡献方面的信息。比如支援灾区,扶贫助学,对下岗失业、老弱病残人员提供服务等等,这既是企业的责任,同时也是企业树立自己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手段。 (二)建立和完善与社会责任有关的立法工作 社会责任会计实务与社会责任法规之间联系密切,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在短期利益的驱使下,大多数企业将不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因此,要推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建立与完善与社会责任有关的立法工作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构建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 会计实务界与理论界都应当充分认识到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共同努力构建我国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政府部门应当聘请专家对不同企业、地区的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制定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准则和指南,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模式、原则等予以明确界定,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提供依据。 (四)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是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企业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强弱程度直接关系到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能否披露,披露是否全面的问题。作为企业,不只是个别领导者和管理决策部门要具备社会责任意识,更依赖于企业全体员工很好地承担社会责任。 (五)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审计制度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树立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有赖于严格的约束机制,没有经过审核的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该通过审计确立公信力。目前我国企业审计主要侧重于财务收支方面的审计,还没有专门的社会责任方面的审计,所以各级政府审计机构应主动承担起监督职能,加紧研究和实施社会责任审计制度,借鉴国际已有标准,建立适用于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使社会责任审计有据可依。 (六)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规模分别采用不同的披露模式。 1.对于小型企业可以采用叙述性的披露模式,这是报告企业社会经济活动最简单的方法,以非正规的形式或文字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对社会的影响,这种方法虽然没有用货币计量,但仍能向公众提供有关以上几方面的信息。 2.对于中型和大型企业可以在现有的四大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一些项目或者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例如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社会责任固定资产”明细科目,用来核算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而购建的固定资产;在“其他应交款”下设“应交排污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矿产资源占用费”等明细科目,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环境治理等费用,这种形式可以与传统会计报表相衔接。 3.对于上市公司应当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可包括:“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因为社会责任问题拥有多少资产存量,背负了多少债务以及它们各自的构成情况;“社会责任利润表”用以反映会计主体因承担社会责任而发生的收支情况以及利润的形成情况;“社会责任现金流量表”动态地反映了企业因承担社会责任而使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发生变动的情况。除上述三大报表以外,作为企业会计信息的~部分,企业可以编制“社会影响报告表”等辅助报表。 责任会计论文:浅谈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度设计 【摘要】 文章根据项目设计的调查问卷收集数据、设计实证检验模型、筛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相关项目之后,从三个方面设计了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度,包括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各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设想。 【关键词】 北京市;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制度设计 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两类定义,一是广义社会责任,例如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archie b. carroll(1979,1991)提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公司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另一种是狭义社会责任,1948年,惠普公司创始人之一的戴维·普卡德提出“企业不仅要赢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赢利之外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 本制度设计采用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认为本制度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会计(social 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术语是美国戴利教授在1972年的学位论文中首创的,他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角度,利用会计核算形式衡量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有关社会性质的经济活动,从而揭示和测定这些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在于指导经济资源的最佳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提高社会的总体资产。 根据社会责任划分为广义和狭义,可以将社会责任会计也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完成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狭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所承担的、除经济责任(赢利责任)之外的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本制度设计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的角度衡量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其对象是企业,属于微观会计。 (三)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评价指标的原则 1.构建 二、各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一)企业经济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企业经济责任定义 企业经济责任最早仅仅被界定为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渐变化,企业经济责任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展,将企业经济责任定位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部分是近年来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的一种新观念。本报告采用国际经济伦理学会主席、美国圣母大学多萨商学院国际商务伦理学教授乔治·恩德勒的观点,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经济责任主要包括:(1)赢利或利润的最大化:短期的和长期的;(2)生产率的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生产过程的质量、产品和服务质量;(3)所有者与投资人的财富的保值和增值;(4)尊重供应商;(5)公平对待竞争者;(6)保护雇员利益,包括保留和增加工作岗位、公平支付工资和社会福利、对雇员进行再教育并向雇员授权;(7)服务消费者。 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以使投资者满意并维持企业运行的价格,按社会需求高效率地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2.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中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经济责任报告与传统的财务报告在内容方面有着重叠之处,但在原有通过披露企业财务数据来反映经营绩效的基础上,经济责任报告还应侧重于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资源配置、产业优化、管控能力、风险防范、客户服务、核心竞争力等信息的披露,从而达到全面、系统、及时反映、评价和预测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合理决策的目的。 3.经济责任的指标分解 根据上述分析,本报告将经济责任分为以下6类:经营理念类指标、经营目标类指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类指标、强化经营管理类指标、完善客户服务类指标和经营绩效指标。 (二)企业人力资源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人力资源责任定义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的责任是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力资源是企业一项不可或缺的发展资源,员工是企业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引擎,是企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具体说,人力资源责任包括:维护劳资雇佣关系,保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素质进行培训,人才的晋升,关爱弱势员工和家庭。企业有责任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发挥员工在企业中的利益攸关者地位,维护好劳资、雇佣关系;企业有责任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落实员工的保险保障权益,给员工提供归属感;充分发展员工的潜力,提供再培训再晋升通道;企业有责任关爱贫困员工及其家庭。 2.人力资源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社会责任会计中报告企业对人力资源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其中通过支付员工工资、激励机制等完成其承担的依法支付现金或股权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通过员工培训、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等,完成企业对员工的道德伦理责任。 3.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分解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可以划分为:工会与业主的劳资关系、个人与企业的雇佣关系、职工保障、工伤率、职工素质、培训、人才晋升通道、贫困救助等8项。 (三)企业社区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社区责任定义 社区责任指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企业自身盈利目的的过程中,对其所在社区应尽的义务,或企业对所在社区整体繁荣发展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企业带动所在地区的发展,为所在地区政府贡献财税收入,为当地居民谋福祉,促进当地经济整体均衡良性发展等。 2.社区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社区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对所在社区所负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伦理责任的成本和效益情况。企业发展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企业应该把促进社会创造繁荣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承诺,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对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和地区,作为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上承担的一种责任,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以期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3.社区责任的指标分解 考核企业社区责任完成情况的指标包括:贡献地方发展和公益事业捐款两个方面。 (四)企业环境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环境责任定义 企业的环境责任是指在追求股东最大利益和谋求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兼顾环境保护的社会需要,使公司的行为最大可能地符合环境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并自觉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是公司的一种社会责任,其产生于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性、企业目的实现的客观性、公司权利的社会性及股东利益的相对性。 2.环境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环境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社会环境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理念和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通过环境保护设备、环境保护技术、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企业三废的治理等,努力减少对企业周边生态环境、百姓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履行企业的环境责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完善环保管理及监督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使环保设施与主机同步高效运行。同时,积极探索企业与周边环境友好发展、和谐共赢的有效途径,力争实现和谐共赢、共享共生的发展模式。 报告公司环境责任的情况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在环境责任方面所做的成绩以及不足之处,有利于各方监督企业的环境责任实施现状,通过报告能更好地实现自我监督,有利于达到企业环境责任目标,实现环境、社会和企业三者的共同可持续发展。 3.环境责任的指标分解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环境责任指标可以分解为:环境保护理念、环境治理目标、环保设备投入、环保技术投入、“三废”治理情况、厂区环保投入等。企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设定特殊指标。 (五)企业安全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安全责任定义 安全责任是企业对其安全生产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包括应做好分内之事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以及未做好分内之事应受到的惩罚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某个岗位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时,根据个人社会角色的不同而承担相应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不同岗位的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义务,即职责;另一方面是对未能按照安全规范作出相应行为的安全主体给予相应的批评、惩罚。安全职责包括:(1)安全职位和安全职责,即一定岗位上的人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义务;(2)职业道德定位,即安全生产责任的存在可以避免利用职务之便的徇私行为;(3)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的成本和效益。通过落实安全责任的理念,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通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安全监查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落实责任,检查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安全责任的指标分解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安全理念、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安全文化、安全绩效等。 (六)企业创新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创新责任定义 企业的创新责任是承担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生产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等责任。企业的生产创新可以通过进行研究开发投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加技术创新储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等实现;企业的经营创新可以通过采用新的运营模式,实现产业升级,取得结构优化等;企业的管理创新可以通过建立新的管理理念、创造新的管理流程、管理系统、管理方法等实现。 企业的创新责任,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产品技术上和应用技术上的创新,例如产品的设计、在组合功能方面的创新等;另一面创新就是企业的经营体制、管理体制、业务流程的创新,这个创新也是集中在如何提高效率、提高速度、提高竞争力方面。 2.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公布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成本和效益。 3.创新责任的指标分解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技术创新、设备创新、项目创新、财务创新、管理创新等。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设想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要求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企业对投资者、债权人的责任,对职工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周围社会的责任,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也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披露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格式设想 本制度将社会责任会计报表分为六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具体应当披露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情况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营绩效等。这是传统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基本内容,经济责任是一种基础责任,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既是企业追求的首要经济目标,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目标。 2.人力资源责任。披露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的信息,如劳资关系、企业职工结构、技术培训、劳动小时、薪酬水平、福利待遇、人才晋升通道等。 3.社区责任。披露企业对地方发展的贡献、对公益事业投入以及企业的公益捐赠等。 4.环境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如空气污染、饮用水污染、沙漠化等,以及企业为优化环境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减少稀有资源的耗用等活动。 5.安全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体系、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和安全绩效。 6.创新责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动企业自身发展和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根本出路,也是改善我国贸易条件,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措施。 (二)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 1.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多渠道采集数据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实际付出代价,可以采用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进行核算和管理,社会责任相关指标的投入金额、成本费用以及实际收益可以从企业财务部门所掌握的财务数据中进行分离整理,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数据来源主要是财务数据;而对于一些难以用货币计量的指标数据,也可以采用实物量或者相对数指标进行披露;同时,财务部也不是社会责任会计的唯一信息来源,一些财务部门难以掌握的指标数据,可以从企业的其他相关部门获得。例如,人力资源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人事部门提供,创新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技术部门提供等等。 2.兼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方法进行信息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主要由数据指标构成,但对于无法用数据计量的信息,可以采用文字说明的方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性说明。例如,环保责任指标中,某企业“环保先行,绿色生产”的环保理念,以及多年来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共完成绿化面积87.33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并获得了“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等,需要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以文字的方式进行说明。 3.特殊指标的计算公式说明 本文所提出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除了要求企业披露各项指标的上年数据和本年数据外,还单独设立了“贡献率”这个报表项目,用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各项指标的投入产出关系,其计算公式为: 此外,由于企业组织形式和所处行业等方面的差异,还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增加专业性较强的指标,对于这些指标的计算公式与数据来源,应在报告中予以独立说明。 (1)履行经济责任的指标 1)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利税等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产总额、净资产及总资产报酬率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主要产品产量、生产动力、工作效率、计划完成度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产品销量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5)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2)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 1)技术人员比例对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的影响。 2)人均培训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3)累计培训人数与违章作业的次数的影响。 4)高级工的人数对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气废水减排的影响。 5)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3)履行环境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源节约对企业生产能力、产品产量、销量的影响。 3)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水废气的减排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4)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4)履行社区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指标对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企业修建城乡公路对当地区的社会贡献。 3)为当地建设消防站、防疫站、希望小学等公益事业投入对地区的贡献。 4)企业履行社区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5)履行安全责任的指标 1)企业安全检查机制和安全事故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安检次数对企业的年生产能力的影响。 3)违章作业的次数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4)专职安全管理队的规模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5)工伤率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6)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6)履行创新责任的指标 1)创新责任指标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创新项目开发成本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创新项目开发收益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1.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 为了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必须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必要的科目收集汇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数据。这些账户可以在企业财务会计账外单独设账户进行会计信息的归集。 根据以上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表的结构,分别设计: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成本、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安全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创新责任成本。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贡献、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社区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环境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安全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创新责任贡献。 账户格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和贡献账户可以采用棋盘式格式。在账簿中,根据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项目的详略情况分类设置栏目,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管理的特点设置项目,分别累计企业的各种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 计量基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账户的数据可以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账户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或贴现值进行会计计量。 企业定期随财务报告对外公布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及时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同时,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财务部门应随时更新和完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具体指标项目,使报告可以同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保持同步。 2.非财务类指标数据与本企业其他部门数据的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指标数据不仅来源于财务部门,与企业其他各职能部门的生产经营和产出成果也息息相关。因此,财务部门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编制时,应注意各种非财务数据的日常积累,并且与其他数据来源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做到数据共享,从而保证所披露的数据可以准确、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计的各方面情况。 责任会计论文: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责任会计制度的探讨 一、国有商业银行会计现行管理制度的缺陷 第一,内部职能部门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管理行没有用经济手段调节部门行为。 第二,测定业绩的“会计”与经营管理上的“责任”没有做到有机结合,影响了会计管理效能的发挥。 第三,商业银行会计工作目前仍使用财务会计,结算会计方式,为内部经营管理服务的责任核算体系不健全。 二、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责任会计制度的难点 责任会计制度包括设置责任中心,明确责权范围,编制责任预算,确定考核标准;提交责任报告,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评价经营业绩实施奖惩制度。这些内容在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起来,确有难度。 第一,管理体系庞大,在一级法人与分级管理的体制下合理划分责任中心和对责任中心用同一标准进行考核和管理是有难度的。无论是专业银行时期的统一领导,还是转制以后的一级法人,其核心都是强调各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在垂直领导的体制下,由总行统负盈亏、统一对外的这一体制貌似全国集中统一,全行上下形成合力,但实质上隐蔽着不少矛盾。同一个制度,同一宏观调控措施,怎么样考评东西南北中各类分,支行的业绩?这些问题统一到一点就是统与分的矛盾,即如何把握统与分之间的度。 第二,指标考核多元化,同责任会计提出的以利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不一致。从而加大了推行的难度,降低了责任会计的管理效能。国有商业银行总、分行制的体制,从客观上决定了管理行必须借助于若干指标对分、支行进行业绩考核。利用指标考核业绩无可非议,但指标体系的综合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尤为重要,各家银行绞尽脑汁,试图在“三性”结合上有所突破,结果一直不尽人意,综合各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经营管理中指标的制定与考核,普遍存在着“三多三少,即时点指标多,时期指标少;数量指标少,质量指标少;绝对指标多相对指标少。在这种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下,各种弊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是重量轻质,重外延扩张,轻内涵挖潜。二是为完成指标,重视单一的最后账面结果,事实上忽视了对经营全过程负责任的控制,忽视了对经营效率的关注,因而管理行与下级行之间,常常为争取更有利的计划指标而陷于无休止的讨价还价。本文关注的核心是计划完成与否,而不是效率和真正的效率。三是倚重于绝对指标的考核和管理。指标单一而又缺乏科学性,无法准确地衡量各行的创利能力和经营效率,最终对管理水平的促进作用甚微,反复考核之下,被考核的只是指标,而不是经营管理本身,与责任会计思想背道而驰。 第三,受现有体制下的财务制度制约,经营效益不能同利益分配切实挂钩,有效激励难以实现。现有的挂钩只能是拿出职工工资的一部分进行挂钩,而在目前工资水平普遍较低的情况下,难以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现有体制下财务制度由财政部门制定,工资计划受上级行计划控制、费用总额、费用分配、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很少,难解决超利润分配的问题,对经营效果差的也没有相应的有效制约和管理办法。 三、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责任会计制度的对策 第一,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通过对经营要素的组织整合,使总、分、支行的职责各有侧重,为合理划分和建立责任中心创造必要的条件。按照责任会计制度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改革的思路应该是:总行侧重于强化市场研究、政策制定、电子信息技术应用、风险控制、大宗产品开发、监督检查等职能;一级分行侧重于强化政策落实、市场调查、营销策略、员工培训、发展特包服务等职能;一级分行营业部,二级分行重点强化直接面向客户的市场营销、公关宣传等职能;支行集中精力做好零售和部分批发业务。通过经营要素的组织整合,能够合理划分责任中心,明确职责权限,为实行责任会计制度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二,建立依托于责任中心的指标考核体系,使业绩考核与指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管理行对其辖属实行责任会计制度或指标考核,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企业整体经营目标。如果两者相互割裂,都达不到预期效果;如果两者有机结合,结果一定是相得益彰。使业绩考核与指标考核有机结合的关键在于:指标考核体系必须依托于责任中心,做到责任明确;专业指标要服从于效益指标,保证目标一致;指标考核与业绩考核合二为一。以贯穿于业务经营全过程的责任会计的考核体系,取代传统的指标考核,使被考核者更注重业绩、效益。 第三,构建奖惩机制时,将干部任免、机构撤并、人员分流等与责任目标挂钩,以弥补因财务制度限制所造成的有效激励不足。划分责任中心,对责任中心的责任予以确认、计量、记录并形成责任报告,这些都是责任会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如果会计工作到此为止,则全部责任会计工作都将流于形式,而无实际意义。所以商业银行实行责任会计制度,必须构建奖惩机制,对责任中心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奖罚。主要的奖罚方式应该是以责任中心的业绩决定每个人的经济利益。但是,在现有体制下,业绩与利益的完全挂钩很难实现,为弥补有效激励不足,将干部任免、机构撤并、人员分流、费用管理等同利润的实现密切挂钩,使责任成本核算具有强大的内在动力,从而激发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责任会计的最终目的。 第四,与科技部门配合,开发简便易行的核算程序,提高责任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开发以常规会计核算为基础,信息资源共享的,独立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原始资料由常规会计核算体系中读入,形成与责任会计报告期相一致,不定期的普通会计报表,为责任会计中责任预算的编制,内部计价和业绩考核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文纲.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的应用[m].辽宁民族出版,2008. 2、沈如军.国有商业银行支源配置[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3、李明,黄金旺.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释疑[m].中国物价出版社,2003. 责任会计论文:工程建设责任会计成本管理应用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企业对财务工作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会计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现代会计管理已不仅仅只限于对会计核算、监督的管理,越来越趋对会计责任的管理,因而就产生了新的会计制度,即责任会计。责任会计能够对企业的各个部门的权责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开展企业相关的预算、记录执行以及考核评价等活动的管理,其本质是经济与会计的结合。基于此,本文对责任会计在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中的相关应用进行了分析,旨在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水平,进而促进我国建设事业的不断壮大。 关键词: 责任会计;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责任成本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成本管理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始终,成本管理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好坏,是建设企业管理工作内容的重中之重。我国建筑事业发展十分迅猛,随着工程建设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其成本管理也日趋复杂化,同时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以及经济效益方面还有待提高,所以需要寻找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必要性分析 对任何企业来说,追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是其经营的最大目标最求。然而想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对企业的成本进行很好的把控。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采购、结算等经济活动十分频繁,如果企业的成本管理机制不健全或者执行力度不强,那么就很难将成本管理机制的优势发挥出来,企业的经济效益就会得不到提升。为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目标以及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借助责任会计这一经济制度来不断完善现有的成本管理机制。责任会计能够很好的明确经济责任,并且能够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成本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与分析,这是当前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所缺的。例如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材料设备、设计方案、施工单位以及竣工结算等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对工程的工程造价产生最为直接的影响,还有如果施工的材料供应不及时就会延误工期,间接的增加施工的成本,然而应用责任会计对这些环节进行管理控制,就会很大程度地提升成本管理机制的运行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是工程本,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竞争实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责任会计在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应用 1.明确责任会计的主体以及内容。任何制度的执行主体都是单位的各个部门,这对于责任会计的执行主体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单位的各个部门的划分都是根据工作的性质与内容来进行的,对建筑企业而言,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就应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例如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其主要责任就是制定出最优化的施工方案,其使工程预算成本不超过目标成本,并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协助其他部门一起做好成本的管理工作。材料采购成本,主要职责是对当前的市场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优化的材料采购计划,对材料的价格进行很好的把控,此外,还要确保材料的供给能够及时以及做好材料的管理工作。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其主要的职责是确保各个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并做好施工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对于设备管理部门而言,主要职责是确保设备能够正常的运行,并做好设备日常的维护工作,本着成本效益原则,尽量减少企业的支出。企业的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出优化的资金筹集方案,资金的流出一定控制好让资金用到实处,对施工的成本要严格进行控制,对企业面临的财务方面的风险要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企业财务方面的风险。除此以外,企业财务部门应对各个部门的人员成本与管理方面的成本进行监督,从整体上把握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 2.编制责任会计的成本预算。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预算是在施工之前就应该完成的。责任会计成本预算的编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要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所涉及的成本费用都要进行充分的考虑,这就需要结合施工设计方案、材料的报价以及设备的报价以及人员的施工成本等资料进行编制。主要的步骤是:一是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进行分类,通常会计中所说的成本包括料、工、费,也可以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财务成本以及税金,但责任会计中的成本还应加入责任成本。这里所涉及的各项费用指出都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二是编制人员工资的成本,为了提高编制人员工资成本的准确性,应当结合上年度企业员工的工资、绩效、津贴以及奖金等数据来对不同岗位的工资进行预算;三是编制材料责任成本,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带动了建筑事业的不断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与规模都在不断增加,所涉及材料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运行规律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导致材料的价格不断波动,因此想要掌握材料的第一手市场资料,企业应派专业的人员对市场做详细的调查,并结合专家的相关建议,对各种材料的价格趋势进行分析,然后找出价格昂贵的材料,看是否能够使用其他功能性质相同且价格更合理的材料来代替,从而达到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目的;四是编制机械设备成本的预算。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机械设备成本所占整个项目成本的比例是最大的,因此,在施工之前,就要对所需用的机械设备的租赁市场或者买卖市场进行充分的考察,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机械设备的采购与租赁,尽可能地降低机械设备的采购或者租赁成本。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责任会计成本管理。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项目耗时最长且支出最大、不确定因素最多的一个部分,同时也是成本控制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过程,整个工程项目的大部分成本都是在施工环节产生的,所以我们应把责任会计成本控制的核心放在施工环节中。对整个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应进行严格的控制,并对成本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严格、仔细、认真地记录。公司的各个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制定相应的成本管理的方法,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责任成本管理,用实际行动来提高工程成本的管理水平。材料的管理负责人应根据编制好的材料成本预算进行材料的采购,严格控制材料的验收与领用,并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杜绝材料浪费的情况,做到每份材料都发挥出其应有的功效。对于间接费用的控制,建立规范的报销审核制度进而对差旅费、招待费等相关费用进行控制。 三、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项目想要对成本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就必须使用科学、合理的成本管理方法。以前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方法是粗放式的,这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实现,会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使用责任会计的手段能够有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水平,从企业的各部门着手,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工程的成本,提高项目建设工程的整体经济效益水平。 作者:解晓阳 单位:六盘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会计论文:责任会计制度下公路企业财务管理论文 一、责任会计制度在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概述 (一)公路企业责任会计制度的内容 1.设置责任中心,对其权责范围进行明确。 严格遵循公路各部门运营活动的特征,将其进行多个责任中心的划分,对其职责范围进行明确,确保其能在权限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履行自身职责。 2.编制预算责任,确定考核标准。 层层分解公路企业的整体目标,将每个责任中心进行具体落实,作为企业运营活动开展及工作效率评价的重要依据。 3.建立跟踪系统,控制反馈情况。 对每一个责任中心进行预算执行情况跟踪系统的建立,将实际数和预算数进行定期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区别,并进行分析,对运营活动进行控制及调节。 4.分析评价企业业绩,建立奖罚制度。 利用业绩报告定期地编制,分析和评价各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将实际成果作为奖罚的标准,对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行最大限度地调动,从而起到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 (二)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责任会计制度的设计原则 第一,责任主体原则。确保公路企业各部门管理人员充分享有运营决策权的同时,也要对其运营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相应经济责任的承担。遵循公路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责任中心的设置并进行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第二,可控性原则。考核、评价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各责任中心的业绩,将责任中心的自我控制为原则。如责任中心自身控制力度不足,其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中产生的费用将无法对实际工作业绩进行真实、合理地反映,进而影响到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及成本核算的真实性。第三,目标一致原则。在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必须确定统一目标,也就是将企业整体目标向各责任中心具体目标的方向进行分解。但各个责任中心的具体目标必须和企业整体目标具有一致性,防止因过分追求局部利益使企业整体利益受损。第四,激励原则。要求确立合理有效的各责任中心的责任目标、责任预算。主要含有两项内容:首先,合理确定目标,确保其可行性。其次,确保目标完成后的奖惩与其业绩相符合。第五,反馈原则。向各个责任中心进行财务信息反馈,确保企业财务人员能够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进而有利于采用相应地措施进行目标及预算的调整。 二、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责任会计的核算形式及方式 (一)核算形式 为防止工作的重复性、降低核算的工作量,进而起到完善和巩固责任会计制度的作用,在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必须将责任会计核算与财务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结合,进行责任中心的建立,对各责任中心进行责任成本明细核算。严格按照现行公路企业会计制度并与责任会计要求相结合,确保其核算内容、依据等资源的一致性,确保报表等统一性,这种情况下,公路企业责任会计的核算形式不仅要满足责任会计制度的要求,还要充分满足成本核算及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 (二)核算方式 作为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方式,现行财务会计制度是各个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在企业经济管理中,责任会计制度的应用可以对其经济效益进行有效提升。公路工程核算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及机械使用费和其他费用等,由此可见,在各项成本费用中其核算的内容、依据具有一致性,这就为统一核算奠定了基础。公路企业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的前提下,进行成本类科目的设置及增设,其增设内容有主要基本生产等。 三、责任会计在公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制定目标成本 公路工程建设主要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获取,企业财务管理中主要依据会计主体进行责任层次划分,在责任会计组织体系建立过程中,可以根据公路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在责任会计中心确立时必须依据现行管理制度进行,公路企业的劳动成果主要包含公路建设,健全责任会计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减少投资成本,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公路企业的社会效益。依据公路企业的施工定额及财务管理的现状,进行其材料费用、人工费用、机械费用的预测及进行成本控制,确保责任目标成本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二)划分责任中心 对责任中心进行科学划分是责任成本管理体系合理构建的重要问题,对公路各部门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对各责任中心之间的权责进行划分,防止责任推诿情况的出现。设置责任中心必须遵循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及单位现有机构编制、内部管理层次和劳动组织进行确定。按照公路财务管理的特点,并与具体项目情况进行有效结合,进行责任中心的准确划分。在责任会计制度中,可以将公路责任中心划分为几个部分,如:项目部责任中心、工程队责任划分等。在各个项目管理中,责任成本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活动,为提高公路工程项目责任管理水平,必须对其进行明确的责任中心划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公路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保证。 (三)责任成本的预算和分解 在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及安全的情况下,责任成本预算是核定给项目部的成本限额,责任成本预算不仅是各成本中心的发展目标,也是考核责任中心业绩的重要依据。分解工程预算价,应按照市场经济对企业工程总成本构成的各项成本要素进行科学、有效地分开,为成本管理、控制及财务人员业务考核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按照公路工程总成本的构成,可以对其进行有效分解,如:项目部责任成本、项目部上级机构成本等。其中项目部责任成本也就是项目部无额定利润的工程成本,主要有项目部自身的开支和项目部所属施工队的各项直接费用。另一个部分项目部上级机构成本主要是指上缴税金、间接费用及财务费用。这两部分主要掌控机构为项目经理部和其上级机构,在责任成本限额内项目经理进行施工组织施工,公路企业在控制及管理项目部成本时,必须确保在成本限额内将指导项目部的任务完成。 (四)责任成本控制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其主要特点为大规模投资额、建设具有较长周期及施工难度大等。在建设中所使用的原料、机械设备及人工等费用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成本控制、工程进度等。因此,在下达责任指标后,目标责任成本完成与否,不能仅仅依靠指标对施工主体进行约束,还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在管理过程中多采用责任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公路企业的经济效益。如必须统一进行大量原料的采购,防止分散采购权,造成成本控制难度加大等,在目标成本管理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月度、季度或年度的施工计划,采购部门对公路工程选用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主要进行各种材料的质量、价格及规格等方面的调查,对材料价格趋势进行及时有效地分析,遵循材料的使用情况及工期长短等进行有效应用,才能有效地降低实际成本。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提高公路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应结合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选用与之相适合的责任会计制度,并将责任成本贯穿于整个过程中,只有这样才能降低成本,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作者:王卫芳 单位:信阳市平桥区公路管理局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 摘 要: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主要就业去向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公文处理、计算机操作、调查研究、信息处理是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可以通过科学确立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内容、不断加强实践教学、逐步优化师资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来培养本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 关键词:行政管理;核心能力;培养 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较为广泛,“主要是流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外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等行政相关岗位的工作”[1]。根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和从业要求,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公文处理、计算机操作、调查研究、信息处理构成本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只要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能够从管理岗位实际需要出发,使该专业毕业生具备相应的能力,在与其他专业竞争中会显现极大的优势,迅速提高就业率”[2]。行政管理本科教育要注重本专业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 一、准确定位,科学确立培养目标 各高校应根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社会需求,结合区域发展情况,立足自身办学特色,对所办行政管理专业进行准确定位,确立相应的培养目标,避免专业设置上的“趋同性”。 (一)审视专业发展定位 在知识架构上,应以管理学、行政学为基础,不应过于强调政治学和法学;在人才适用领域上,应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主体,不应过于强调党政机关;在从业岗位性质上,应定位于基础管理工作,而不应过于宽泛;在人才培养类型上,应定位于应用型人才,而不应过于笼统,如高素质人才、高水平人才、复合型人才等。因此,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应以培养具备管理学、行政学方面知识,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基础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为总体目标。 (二)合理设置专业培养目标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差异明显,对人才有不同的需求,且高校分布广泛,类型多样。高校应认真研究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及对人才的需求,同时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定位,确定具有学校特色、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如民族地区高校可着重培养能够从事民族地区事务管理的行政管理人才,政法类院校可着重培养司法体系的行政管理人才,医学类院校可着重培养卫生行政方面的管理人才。 二、突出特色,合理设置课程内容 目前我国开设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高校很多,尽管“各高校拥有的资源不一,条件优劣不等,但同一专业所开课程基本雷同,并且一成不变”[3]。合理设置能够支撑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课程内容是问题的关键。 (一)突出管理学特色 尽管行政管理学已被纳入公共管理学科,但“当今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尚没有摆脱政治学对它根深蒂固的影响”[4],在课程设置中政治学类课程占有较大的比重。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应突出管理学取向,以培养学生科学的管理理念、良好的管理能力为中心来搭建专业课程体系,保证人才培养模式由理论型向应用型的转变。 (二)突出实践性特色 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性较强,但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倚重理论学术类知识的教育,而忽视实践应用技能的传授与培养”[5]。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更加突出实践性特色,不断增加管理定量分析、文书写作、办公自动化等实践性教学内容,注重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三)突出模块化特色 我国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存在着明显的政府管理偏向,在课程设置上呈现出以政府管理为中心的单一化特征。但从目前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看,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分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如政府管理模块、企业行政模块、社会管理模块等,以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要。 (四)突出专业化特色 “各地各类高校应该根据自身优势办出有特色的行政管理专业,避免与其他学校同一化”[6],如农林类院校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可多设置林业行政、土地行政方面的课程,医学类院校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可多设置卫生行政方面的课程,财经类院校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可多设置经济行政、财务行政方面的课程。 三、重视应用,加强实践教学 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从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已成为共识,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不断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升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一)增加实践类课程内容的比例 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中,除设置相应的理论课程外,还应增设实践类课程,以及在一些课程中增设实践环节:不仅要增加如社会调查与统计、管理定量分析、公文写作与处理、电子政务等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课程,还要在本专业的课程中增加实践性环节,特别是传统的理论性课程,如行政学原理、政府经济学等。 (二)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的作用 专业实验室是加强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应立足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的作用,开设如电子政务、管理定量分析、办公自动化、公文写作与处理、人力资源测评等课程实验,为学生搭建模拟锻炼的平台,促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结合。 (三)加强校外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 对实践教学而言,“最切实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学生的实践应用性,培养学生活学活用的专业意识”[7]。各高校应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实习基地,定期组织观摩和实习活动,使学生通过亲身接触,了解不同组织行政管理工作的环境和要求,熟悉行政管理运行的步骤和程序,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积累实践经验、提升从业能力。 四、强化师资,优化教师结构 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保障教学水平、培养合格人才的关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发展,不仅要充实教师数量,还要不断优化结构,逐步提升教师的业务能力。 (一)充实教师队伍的数量 课程是开展专业教育的载体,类型和数量众多的课程需要数量充足的教师队伍来承担,以满足日常教学的需要。由于具有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突出特征,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师队伍不仅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需要构建一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有机结合的教师队伍。 (二)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 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不断改善教师队伍职称、学历、专业等方面的结构。注重引进具有经济学、工商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员,改变教师知识结构单一化的现状;多引入一些高职称、高学历的公共管理学科人才,提升教师队伍发展的潜力;多聘任一些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素养较高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从业者担任兼职教师。 (三)提升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 注重团队建设,强化制度保障,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推动教学与科研的相互结合。当前高校专业教师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理论知识丰富,社会实践匮乏,对实际行政管理过程缺乏认识和了解。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通过专题调研、挂职锻炼等形式,使教师积累行政经验,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五、创新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飞速发展的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中要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输出优秀人才。 (一)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专业核心能力为宗旨,结合课程性质和内容,联系中外行政实践,积极引入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和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思维能力;要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辅助作用,努力实施多媒体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创新考核内容和方式 要改变采用单一的书面考试、偏重理论识记的传统做法,加强对学生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在考核内容上,立足专业基础知识,突出专业核心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开展创造性学习;在考核方式上,可引进面试、口试、行政案例分析、行政专题调查等方式,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重视学生第二课堂 学生第二课堂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丰富校园生活的重要途径。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中,应该加强对学生第二课堂的引导和指导,让学生通过参加辩论赛、课外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加强对自身能力与素质的认识,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使学生加深对社会的认知和了解,促进理论知识和现实实践的结合。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一项基本任务。在高等教育加速发展、就业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下,密切关注社会需求,准确定位核心能力,有效地进行核心能力的培养,以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是当前行政管理本科教育面临的重要任务。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浅谈信息时代民办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现代化”对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在信息背景下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民办高校也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参与进来。但相对于公办学校来说,民办高校有着其自身的特点。 【关键词】信息时代;民办本科院校;行政管理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技术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也对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的行政管理直接服务于教学、科研,在学校管理系统中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作用。随着民办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层次的提升,办学水平的提高以及内部管理体制的深化,行政管理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工作任务日渐繁重和复杂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对民办本科院校的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问题显得越发重要。 一、提高民办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必要性 行政管理作为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高校管理的效率,同时也是保证高校管理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作为民办本科院校,在办学规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教学投入等都与公办学校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都是体现高校管理质量和水平的基石,为高等院校实现、优化其教学科研、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等职能起着重要的保障和支持作用,因此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尤为重要。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高校管理模式也随之发生了巨大、深刻的变化,行政管理的职能范围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内容、难度迅速增加。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民办高校管理模式从传统的手工模式向半手工半自动或者全自动的管理模式变革,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成为高校管理发展的制约因素,提高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高校生存的根本,对于民建本科院校来说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民办本科院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管理链中最重要的一环,承担着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后勤服务等多种职能,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民办本科院校中,行政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硬件设施投入大于软件设施投入 相对于公办高校来说,民办本科院校的经费大多数是自给自足,没有政府作为投入和支出的支撑。教育经费的投入更倾向于有形资产,如校园面积、教学大楼、图书馆、运动场、实训室等,校董对软件设施的投入较少,在观念上更倾向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发现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学校的发展,对信息化的行政管理方式有一定的需求,也在逐步缓慢完善,但在行政管理运行的过程中,依然对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依赖性较强,手工或者半手工半自动的管理方式为主。 (二)管理系统功能单一,不全面 以前的民办高校在日常行政管理中,信息传达手段主要依赖电话、QQ、飞信,这三种方式虽然有着快速、及时、跨越地域空间的优点,但却不能简化行政手续的办理,在具体事务的办理过程中一样要到各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尽管当今的民办高校一般都配备了教务、协同OA系统,但因为费用投入不够,在功能上不是根据民办高校自身特有的特点进行模块设置,导致系统功能不够全面。同时,教务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经过跟后方管理人员协商之后才能逐步完善功能。很多时候因为系统功能的不完善,同一项行政工作重要反反复复,导致行政管理效率的低下。 协同OA系统从字面理解“协同”应该是协助、共同参与的意思,但目前民办高校的协同OA系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大多数用来公告、通知等,如请假手续不能通过OA系统完成审批手续,需人到各部门完成审批手续。 (三)观念落后 信息化对高校行政管理带来深刻的影响,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发展,作为一线的行政管理人员,对于行政管理方式、内容的变化,不能主观上做出调整去迎接,有时甚至还带有抗拒情绪。许多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秉着多做多错不如少做少错的观念开展工作,缺乏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他们在较大程度上仍受惯性思维的影响,高校行政工作处于消极状态。 (四)不重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1、行政队伍素质不均衡 在民办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认为行政人员是负责学校琐碎事务的一群人,可有可无,或者是认为行政管理工作是任何人都能做的,工作内容无难度,机械上传下达。在岗位招聘过程中降低了对行政岗位人员的要求,从而让一大部分没有受过专业学习和培训的人员加入到行政队伍中来,他们中有年老的离退休人员,有刚刚踏出校门步入社会的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大学毕业生,也有从其他单位转入教育行列的外行人员,这样的畸形组合使得行政队伍总体素质水平偏低。 2、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奖惩不当 在日常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强调的更多是奉献和惩罚,奖惩不得当。民办高校的行政人员工资待遇较低,加上在重教学轻管理的体制下,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工作热情不高,人的主观能动性没得到发挥,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自然没办法得到有效提高。 3、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低 现实中部分民办高校的投资者和管理者为了节约成本,减少开支,在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重视不够,导致民办高校的教职工总感觉低人一等。长此以往导致包括教职工对民办高校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无法把学校的兴衰与自己紧密联系在一起。再加上领导和决策部门在职务评聘、进修深造等方面都大幅度向教学倾斜,更是极大挫伤了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民办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建议 针对目前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解决: (一)注重管理系统投入、功能的开发和完善 管理系统的投入、功能的开发和完善必须在综合考虑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需求的基础上,整体规划高校信息化建设。同时,注重培养学校的信息技术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为管理系统的开发、后期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二)设置合理的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在许多民办本科院校中,实行的是校一院二级管理,在参照公办行政机构设置的同时,应考虑民办本科院校的实际情况,把大部分权利下放二级学院,使得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校级和院级的各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科学分工,避免出现同一个事情各部分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从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三)更新管理观念 在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向新型行政管理模式变革的背景下,行政管理人员应该主动做出调整,主观上接受改变,主动学习信息化的管理方式,遇到新问题主动交流和学习,把新式的管理方式作为提高自己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利手段。同时,要注重培养和内化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摆正自己的姿态,不要高高在上,不要把老师和学生当作是物一样来管理,要多发挥主观能动性。 (四)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归属感、认同感 管理的关键是人,一支高质量的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在民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应重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首先应从观念上改变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附属品的观念,给予行政管理人员应有的尊重;其次改革原有的管理法规和工作制度,明确划分权利和责任,做到奖罚分明,从而充分调动行政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再次,建立多渠道的晋升、交流、学习机会,缩小与教师的差距,以达到提高行政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的目的。 最后,允许行政管理人员在一定范围能轮岗,体会不同的工作岗位,意在找到自身能发挥最大作用的岗位。 当前如果民办本科院校不能解决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问题,那势必高校员工流动性大这个头痛问题将会成为制约民办本科院校发展的重要因素。应关心和解决行政人员的生活和待遇问题,尊重每一位教职员工,缩小等级分化,建立学习和晋升的平台,让员工自觉把自己与学校的荣辱与共联系起来,让每一位员工乐于奉献、甘于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行政管理视角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摘要]本文借助行政管理的研究方法,深入分析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人才引进、学生管理、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关键词]行政管理 民办普通本科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民办普本),是由独立学院经过借助母体高校办学的“依附”期、增强办学自主性的“独立”期、向民办普通高校“转设”的过渡期等三个时期近十年才完成的。 在十年高速且独特的发展同时,产生了人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各种问题。 一、人才引用问题 人才是21世纪最为珍贵的东西。在学校内人才的引进大致分为教师和行政人员,但这两类人才的内部需求却有很大的不同。 (一)教师方面的引进 作为学校里授课的基础,在教师方面,很多有经验的老师已是功成名就,所以在很大的程度上,不为金钱所动;还有一方面,作为民办普本,大部分的经济来源是靠当年的招生及学生的学费为主。没有更多的资金用来雇佣更多的成名大师,而教师上出现问题,就出现教而不好,学而不成的现象,久而久之,生源就成为问题,这样就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所以在教师的引用上,应以老带新。建学初期,应该用中低资金聘用兼职教师,把学校的立项课题给资历经验较老的教师,带领一个年轻教师组成团队来完成。这些教师大多对于金钱都不是很在乎,他们更看重的是学术成就,这样就以最少的资金,得到了最大的收益。 (二)行政人员方面的引用 学校里的日常管理,最大的问题就是防止人员的流失。在行政人员方面,学校应该给予更多的金钱、职称或各种奖励等方法留住优秀的行政人员。 二、学生管理问题 在任何学校,学生都是学校的基础。作为学校的根本,学生的管理问题是所有学校中最大的问题。 1.日常管理 当学生进入大学校园的第一天起,他们在学校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和学校有着密切关系。加强日常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2.沟通管理 沟通的力量是伟大的,作为学校的任何一分子都应该重视沟通的力量。第一,领导和下属的沟通;第二,辅导员与学生的沟通;第三,教师与学生沟通;第四,学校与家长的沟通。 3.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管理 重大突发事件,应做到及时上报,不隐瞒不避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就在于及时和冷静,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 三、完善管理制度 制度对于任何一个单位、企业、学校乃至整个国家都是不可缺少的,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在现今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中,制度问题却成了一个大问题。 1.日常性制度 日常性制度不健全,常规工作无制度可言。 2.周期性制度 周期性制度不明确。例如每学期开始上课就应该看到本学期上课的所有课程、时间,本学期什么时间考试,什么时间放假,什么时间做档案整理等。这些周期性的工作是每个高校每年都应该做的工作。 3.突发性制度 建立健全突发性制度体系,就是所谓的防患于未然。而现在很多高校是把每次的突发情况做案例,做分析,但没有做好下次再发生同类事情的准备。 作为民办普本,硬件建设上大多数学校都已经可以达到教学要求。但在软件上,还应该有更多的加强。不光在人才引用、学生管理等方面,想要在现在生源大比拼的时代里,得到更好更优的生源,就要在更多的方面进行加强,为以后我国的教育事业做贡献。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探索 [提要]中国行政管理教育自恢复重建十几年来,在学科发展、专业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我国高校的行政管理教学模式改革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本文在简述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现实意义的基础上,针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该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路径。 关键词: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探索 在1996~1997年间,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做了一次较大的调整,将原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行政学专业归入公共管理学科之中,并命名为“行政管理”。由此可见,行政管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学科发展史并不长。在笔者看来,中国经济社会与政府机构的转型与改革,一方面为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另一方面也对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迫在眉睫。 一、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现实意义 首先,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有助于增强该学科的活力。截至2011年5月,国内共有340多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置了行政学类的本科专业,由于该学科在中国起步晚、发展历程短,目前只有中山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有限的高校在该专业师资配备、教学方面走在前列,相比之下,其他院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不平衡,参差不齐。所以,从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入手,能够促进该学科与国外教研的对话与接轨,使之适应于国内经济、政治和社会诸领域的发展要求,最终有助于推进其自身学科体系的完善。 其次,对于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高校本科生而言,该专业教学模式的改革如果能够在传授基础知识的同时,把实践性与创新性结合起来,既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该专业的积极性、激发其时代使命感与职业责任感,又有利于加强在校本科生的行政管理修养与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未来就业的要求,增强就业竞争力。 再次,对于全国高校而言,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的改革有助于推动高校教育模式创新,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从表面看来,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好像已经形成科学合理的培养体系,但事实并非如此。探索一种兼具创新性与针对性的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有助于使高校行政管理学科由当前的“注重理论”向“注重实践”转变,推动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合理化、师资配置科学化、学生培养专业化,逐步与国外接轨。 最后,对于政府与企事业单位而言,在政府机构改革与企业流程再造的背景下,探究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新模式的着眼点在于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日常行政管理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人事选拔与机构重组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以更好地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与企业的绩效水平。 二、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路径 1、依据行政管理专业属性,推崇案例教学与“情景仿真模拟”课堂教学模式。笔者认为,准确定位行政管理专业,依据学科特点授学是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基本立足点。国家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将其表述为:“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法学、管理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通过这种表述,我们不难看出,行政管理专业涉及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行政学等学科领域,跨度非常大,可以说“行政管理专业是多个学科的综合体”。行政管理学专业本是一门实践性与适应性较强的专业,然而在高校的实际教学中理论性过重,而理论性较强的科目理解起来比较抽象。笔者建议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辅之以“情景仿真模拟”。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从某些晦涩难懂的理论中解脱出来,接触活生生的案例,锻炼分析问题的能力。此外,学校应聘请有关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当地政府机关中的公务员现场进行“模拟企业招聘”或“公务员模拟面试”等,使学生全身心投入角色的扮演,并能针对疑惑问题当面请教企业或政府部门的有关人员。 2、改革教学内容,按照市场与政府的需求针对性地设置专业课程。行政管理专业涉及的学科领域很广,笔者所在的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为管理学类、行政学类、政治学类、经济学类、社会学类、法学类共六大类。行政管理专业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通常意义上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定位是为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培养行政管理人才,然而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各专业在报考政府机关职位时基本上都站在同一起跑线,因而使得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丧失优势。此外,当大中型企业在招聘经济、秘书、法律等专业的职位时,行政管理专业自身庞大的学科体系导致该专业针对性不强,缺乏自己的特色。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什么都懂一些,但又不是很精通,往往处于尴尬境地。笔者建议可将行政管理专业细分为企事业单位方向与政府管理方向,同时灵活地增设实用性较强的课程。在行政管理企事业单位方向中,整合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定量分析、应用统计学等课程;在行政管理政府管理方向中,设立市政学、公共部门决策理论与方法、行政管理学等课程,这样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学科的实用性与适应性。 3、改变“填鸭式”的课堂授课方式,减少对多媒体等教学设施的过度依赖,适时改变师生角色。长期以来,行政管理专业的课堂教学方式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重视老师的主导作用,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重“教法”轻“学法”;整个过程贯穿于课前、课中与课后。在课前,教师认真备课;在课中,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讲授教材内容;在课后,教师布置小组或个人作业以充当学习成绩。教室中的投影仪、电脑等设备一方面极大地为教师授课提供了有利条件,然而师生容易沦为这些教学设施的“奴隶”。教师把所要讲授的内容全盘搬到投影仪上,学生不假思索地抄课件,做笔记,省略了问题的思考过程,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大脑思维的惰性因素增强。笔者认为,在课堂上应该以人为主,以机器为辅。在讨论案例或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生应扮演主导角色,教师点拨答疑。教师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头脑风暴”,在课堂上掀起一场热烈讨论的学习氛围,并适时地抓住机会与学生尽可能多地互动,启发学生的心智。 4、突破传统的行政管理教学模式,积极引入实践教学。高校对于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往往重视知识理论的传授,忽略心理素质,智能结构的培养。国内高校的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校外的实习基地少,不能满足学生岗位实习需要。相反,国外公共行政教育非常重视实践教学。例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的学生有一半时间在校外学习,加拿大行政官员培训学院的学生有70%的时间在课堂外。行政管理专业在国外发展比较成熟,类似的人文科学在国外地位较高,不少国外顶尖大学成立专门性研究院,如哥伦比亚大学国际政治与经济研究所、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等。纸上谈兵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笔者看来,高校一方面应重视起课外实行基地建设,申请专项资金搞好学校的电子政务实验室以及企业文化与战略研究室;与此同时,也可将研究生教学运用到本科生教学中,锻炼学生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定期定量组织学生到行政机关、公司企业等实际部门,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实习,使学生了解行政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方法,以加强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此外,邀请校内外专家和官员来校作专题报告,营造该专业领域的学术与实践氛围。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提高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的几点思考 【摘 要】本文结合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和发展的要求,从自身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出发,总结目前行政管理专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质量问题提几点建议,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行政管理专业 教学质量 实践教学 我国自在改革开放后恢复了行政管理学科以来,全社会对其建设和发展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投入,各类教育机构尤其是综合型大学纷纷开设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的数量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人才培养的质量上看,其人才输出尚不能满足社会对高水平行政管理人才的需求,这暴露了行政管理专业教育中的缺陷。本文从教学和科研实际工作经验出发,对如何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质量的问题的原因做简要分析,着重提几点建议。 一、注重师资培养和教育资源整合 师资培养是实现培养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重中之重。当前,国内很多大学都积极探讨新形势下行政管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行政管理专业,并不断应社会需求调整和完善培养方案,其教育方法和手段也逐渐趋向成熟。但从总体上看,行政管理专业师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一些具有高学历的年轻教师虽然理论基础扎实,但“从学校到学校”的就业路径使其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教学内容单调,科研素材匮乏,整体效果不佳。 因此建议:首先,高校在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引进计划中注重实践能力,即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其次,高校应为在职教师创造更多的再学习条件,鼓励教师到政府机构挂职锻炼;第三,与政府机构进行各类合作,聘请具备教学能力的政府工作人员做兼职教师,并定期为教师做实践技能培训;第四,把实践工作经验和实践教学水平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要求之一。总之,就是“引进来、送出去”,使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整体提高师资队伍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科学地制定和完善培养目标 国内很多高校,在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本科人才的目标定位中,提到要培养高水平、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即注重学生要在达到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能力强、素质高等一般目标的基础上,强调对社会的适应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而在实践教学中发现,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培养阶段不能定位过高、过广。要求学生通过几年的本科学习,学生就担任政府及相关机构的高级管理工作,显然是不够现实,因为,没有一定的实践积累,理论的东西是不能一蹴而就地转化为“生产力”的。因此,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有必要结合社会需要和学生学习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完善。笔者认为,本科阶段还是以知识和理论普及为主,同时,有效地开设实践课程,给学生充分地了解社会的机会,在实践中修更多的学分。而在培养目标的设置上,则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三、保证实践教学的长效性 针对社会需要,很多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课程设置体系逐渐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学实践环节形式单一,缺乏创新,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缺乏有效的教学实践基地,或有了对教学实践平台的经费投入却缺乏有效的管理,缺乏长效机制,产生不了实际效益,学生的综合素质难以得到真正的提高。行政管理教育应是需求导向型的,不注重实践教学的质量,就难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会导致就业困难,专业社会认可度不高。 因此建议,我国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必须以实践教学模式探索为主要内容,在教学实践上取得新的突破性发展。首先,不能忽视实验室建设,在注重资金投入的同时,做成本效益的综合分析。健全实验室规章制度,横向考察和学习,引进先进学习软件,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实验室教学,充分、有效地利用好这个教学平台。其次,加大对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积极与社会相关机构联络和合作,为学生拓展实践学习场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统筹安排。 四、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手段 目前,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学科理念落后与前沿思想、学科体系不科学、课程设置单一、特色不突出、理论与实践脱节等。因此,为了避免这些传统课堂教学方法的问题,必须在方法上进行改革与创新,实施以综合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培养目标。 几年来,我们不断摸索和研究,总结了几个较为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第一,以时政要闻为主题的课前演讲环节,通过教师的指导和点评,演讲内容也可以作为本课教学案例。这种课堂学习形式不仅能丰富教学的内容,还能较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现实问题的关注;第二,类似“Seminar”形式的双向互动研讨课,即学生和教师平等参与某一话题,双向自由讨论,然后由教师进行观点总结和理论归纳。这种方式能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参与,锻炼其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第三,以特定教学章节为主题的“Team Work”活动,即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学生角色模拟,综合运用多种表现形式,巩固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学生们普遍反映这形式很好,有利于培养他们对课程的兴趣,并增强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力。 总之,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国内大部分高等院校都处在一个起跑线上。我们在探讨学科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必须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社会需求,在如何提高教学质量上不断探索和思考,以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公共经济学》学习兴趣激发探析 摘要:公共经济学在高校公共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公共经济学的学习有利于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针对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公共经济学》教学定位和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为提高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学习公共经济学的建议。第一,要科学设置行政管理专业公共经济学课程该体系与其他课程的衔接;第二,教师在对理论知识的讲解过程中,同时要把现实的例子应用到理论中,增加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对相关的课程内容,可以应用“小组专题讨论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第三,合理的设置课程考核体系和教学目标。 关键词:公共经济学;行政管理;学习兴趣 引言 公共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公共部门经济行为的学科,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支,同时,和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都存在交叉领域,具有相当广泛的应用范围,特别是在公共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中,其学科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在国外,随着凯恩斯主义的逐渐兴盛,政府广泛地干预经济,公共部门的活动范围逐渐扩大。经济时代和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诱使经济学家们从过去单纯研究政府收支本身,转变到从更广泛、更深层的角度研究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在国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部门的体系要重建,职能要转变,行为方式要调整,效果评判标准也要发生变化。这样,客观上要求有一整套较为系统的理论,对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因此,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对于提高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学生进行公共管理学研究和分析相关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但是,由于公共经济学在中国是一个比较新的学科,学术界对它的研究尚不深人,对于该学科的许多问题也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认识,因此,造成公共经济学教学的定位还比较模糊,影响了教学的效果,也阻碍了该学科的健康发展。 在国外,公共经济学虽然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但由于语言上的原因,直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才在英语国家广泛流传。在国内,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为人所知。目前,在中国开设公共经济学课程的专业大多在高校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政策)学院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公共经济学是介于经济学与公共管理学之间的边缘学科、综合性学科,因此,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也要求必修该课程。众所周知,不同学院培养学生的定位和目标是不同,因此,有必要区分不同专业本科生公共经济学教学定位,在这个基础上来提高学生的兴趣,是每一个公共经济学教学和研究者必须明确的问题。本人结合多年给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教授公共经济学课程,试图说明该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说明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公共经济学教学定位和教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公共经济学》教学定位和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在中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各个学校在课程体系设置方面明确规定要把基础课程的学科导向与专业课程的就业导向结合起来,把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建立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上,使得学生对现实问题的解决变得更加严谨和科学。公共经济学一方面对政府的管理决策提供了经济分析的思维框架,让学生能够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另一方面也使学生了解政府在经济体制中的地位,使政府的决策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体系,以提高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可以说,公共经济学对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理论积淀和能力培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来源于文科生,数学基础不好,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凡涉及到数学公式、数学推理和图形就感觉困难,这极大地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对具体政府经济行为的理解能力有所欠缺。公共经济学要求先修的课程是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不像经济学院本科生接受过严格的微观和宏观经济学思维的熏陶,加上公共经济学教材涉及的许多理论涉及内容广泛,综合性较强,这也无疑降低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针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公共经济学教学,应该与传统财经类经管类院校所应用的方法和体系方面有所区别,应该更加注重把现实的案例融入课程理论中。 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公共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大致存在以下两个突出问题:第一,没有运用经济思维去分析政府经济行为。在给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掌握公共产品、公共选择、政府收支等相关理论基础上,让学生学会用经济学的思维去理解和思考政府经济行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能够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一点非常重要,有利于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而有些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注重对知识点的讲解,并要求学生强行记忆知识点,对于经济学分析问题的方法却涉及很少,其结果是许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没有着重熏陶经济思维习惯,脱离了素质教育的方向,也淡化了课程的现实魅力。第二,从教学手段来看,过于单一,从书本到书本,所采用的是教师讲、学生记的“填鸭型”教学模式;从学生的学习情况看,不少学生仍习惯于中学时代的思维与学习方法,死记硬背,生搬硬套公式,为应付考试而学,最后考完就忘了,纯粹是为应付考试在学习公共经济学。教学手段的缺陷造成不能达到公共经济学课程应有的教学目标,从而造成学生学习兴趣大大降低。 造成上面两个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任课教师过于依赖多媒体教学手段。公共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多种多样的实践教学方法对于达到教学目的是不可缺少的手段。一些老师总认为公共经济学理论性强,大多借助多媒体以课堂口授为主,偏重于对概念和理论的讲解而脱离实际运用,造成学生只跟着老师翻PPT的感觉,以教师为主体进行灌输教育,而学生参与法、案例教学法等实践教学的方法运用甚少。教师没有充分给学生主动权参与到课堂的讨论和发言上面,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大多数偏好实践性和趣味性强的课程,对枯燥和空洞的理论性太强的课程体系缺乏兴趣,学生也难以理解。教师的教学手段和学生对课堂要求的差距造成学生不喜欢公共经济学这门课程,因此,公共经济学教学效果不是很理想。 2.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单一和考核方式不当。目前,公共经济学的教学目标基本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缺乏对动手和实验能力的考察体系,也缺乏在课堂上让学生具体分析现实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评价,这也降低了学生学习兴趣,而这是不符合教学目标多维化发展趋势的,难以培养出高素质的政府经济管理人才。在单一的教学目标指引下,导致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公共经济学期末考核不当。现存的考核方式大多以期末卷面成绩和平时综合成绩折算期末总成绩,而且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得比例较大。而与此同时,期末考试卷面知识不能全面地反映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的情况,反而可能助长平时懒散、考前突击、死记硬背甚至“作弊”等不良倾向,既不符合教学目标,也有违公平规则。老师这种长期不良的考核方式,在一届届学生中形成认知,也极大地降低了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 3.行政管理专业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内容与专业整体课程设置衔接不恰当。学习公共经济学之前需要具备一定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基础。但是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只简单了解浅显的经济学概论,缺乏一定的经济学思维训练,还有的学生没有预修过经济学基础就来修公共经济学课程,这从根本上增加了学生对公共经济学相关知识理解的难度。现行教学对所有专业采用同样教案,显然是不合理的。另外,公共经济学与其他课程必然会有知识点的重复,虽然一定的重复能起到学习迁移的正向作用,但重复过多或授课体系设置不当会适得其反,使学生产生消极情绪或轻视学习的心理,造成学生学习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提高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公共经济学学习兴趣的建议 在本科教学过程中,如果一门课程在教师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体会这门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师上课过程索然无味,这门课程的设置和建设是不成功的。在分析了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教学定位,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兴趣低和缺乏主动性的原因后,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纠正这种教学局面,提高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学习公共经济学的兴趣。 1.要科学设置行政管理专业公共经济学课程该体系与其他课程的衔接,增强学生的学习公共经济学的基础知识,减少公共经济学知识点与其他课程的重复。在学习公共经济学之前,一般都要求学生学习过微观和宏观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因此,应鼓励要在大一和大二安排学生修完微观和宏观经济学课程,再修公共经济学课程。另外,在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内容设置方面,可以少讲或不讲地方公共经济一章,以免与地方政府学课程内容重复,另外,对公共选择理论方面的知识点也要有所侧重,免得与行政学和公共管理学课程内容重复太多。也就是科学设置公共经济学的前期课程和后期课程,在教学内容方面也有根据前期和后期课程的设置,作相应的调整。 2.教师在对理论知识的讲解过程中,同时要把现实的例子应用到理论中,增加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对相关的课程内容,可以应用“小组专题讨论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公共经济学课程内容体系理论性较强,涉及市场失灵与资源配置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与收入理论等等,这些理论知识包含了现代经济学的应用。在讲授这些理论知识的同时,切忌教师只照搬书本、给学生读PPT,而是要把现实当中的政府经济行为和政策融入理论知识的讲解,并提出相应的问题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在一些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的课程内容当中,可以引用“小组专题讨论法”。所谓“小组专题讨论法”是指把公共经济学抽象理论的教学内容划分成若干部分并分别设置不同的“学术专题”,将这些学习专题分配给不同的学习小组,根据人数与课时总量把学生分成若干学习小组(一般五人一个小组),共同努力完成教学任务。每个学习小组最终必须把学习成果向全体学生展示,让学生在快乐中品味学习的幸福,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在对公共产品理论这一章,分别设置讨论专题:(1)中国某一种公共产品(公共医疗服务、自来水等)的运行和供给效率问题专题讨论,(2)公共产品提供方式公私合作制问题专题讨论(交通领域等)。在对公共支出理论一章中,可以设置讨论专题:(1)中国公共支出不断增长趋势的探究,(2)国际上类似国家公共支出增长的比较研究。在对税收理论这一章中,可以设置讨论专题:(1)中国税收结构优化问题探讨,(2)美国与中国税收结构的异同研究。在政府规制理论知识一章中,可以设置专题讨论:(1)中国政府规制历史发展及其原因讨论,(2)某一行业政府规制的国际比较研究(食品业规制等)。总之,在“小组专题讨论法”过程中,大约给学生三个星期的时间完成,原则上要求每个小组开三次碰头会。专题讨论需提交一份研究报告,约3 000字左右,同时每个小组有10分钟左右的时间演讲课题。讲完之后有5分钟时间互动交流,可以有三名左右同学向小组主讲人提问,然后教师总体作评述,最后教师结合课题报告、演讲效果评价该小组专题讨论的综合成绩。 3.教师要合理的设置公共经济学课程考核体系和教学目标。教学目标与考核体系相互影响。明确的教学目标引导考核体系的设置,良好的考核体系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公共经济学的教学目标要明确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课堂内容设置上面,要多增加课堂学生发言分析具体问题,应用“小组专题讨论法”给学生机会解决实际问题。在实践性强的章节,也可以应用试验课程。 期末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的手段。针对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特点,公共经济学考核习题要采用多种考核方式最终评定学生的成绩。除了普遍采用的闭卷考试和日常考外,还在教学中用“小组专项讨论”及小论文的方式进行考核,另外规定每个学生选择一本公共经济学领域的名著选读,在学期末完成所选读名著并写一份2 000~3 000字左右的读书报告,读书报告时也作为期末平时成绩的一个很重要的权重,要求把公共经济学的相关原理和所选图的明著结合起来,选读书本大致在奥利弗・威廉森、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亚当・斯密、哈耶克和大卫・李嘉图等著名经济学家的作品。学生成绩的测评根据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学习过程中提交的读书报告、卷面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在具体评定各种考核形式权重设置方面,要多增加“小组专项讨论”结果和课堂中具体问题的发言的权重。通过这种多种手段的综合测评外,可以引导学生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技能训练与能力培养。在学习公共经济学过程中,学生切实得到素质的提高和学习兴趣的增加。 总之,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公共经济学课程不仅应该教会学生相关的基本原理和理论知识,还应该强调学生分析和解决具体实在问题的能力培养。目前,上海海洋大学正在向有特色一流水平大学迈进,一流大学离不开人文和社会科学专业的拓展建设,也离不开相关重要课程体系的建设。作为一所在海洋、水产和食品方面有特色的大学,公共经济学课程体系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要把公共经济学课程真正建设成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实用性课程。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摘要: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是全面实现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但在许多高校的教学工作中却非常薄弱。本文重点论述了该类课程实验教学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定量分析能力培养的意义,剖析了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为例,对实验教学环境进行设计,提出相应的教学保障措施。 关键词:行政管理专业;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 大数据时代,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定量分析能力培养愈益重要,但定量分析类课程重理论教学轻实验教学,甚至实验教学缺失,在许多高校是一个常见现象,这极其不利学生定量分析能力的培养和培养目标的达成[1]。 一、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意义 实验教学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实验设计,对实验材料(数据)进行操作处理,通过观察和分析实验结果以获取新知识或验证理论知识的教学活动[2]。它对培养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的定量分析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一般是文科生,定量分析类课程理论教学中的一些公式、定理对他们而言,常常显得晦涩枯燥[3],而实验教学可以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数据处理和计算机操作中,看到分析结果,容易获得一种成就感,从而增强学习兴趣。 2.有助于深刻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定量分析的理论知识对多数文科生而言是深奥的。一些学生为了应付考试强记硬背,是一种机械式记忆,并没有很好的理解、掌握。通过实验教学中的实例分析,结合案例教学,有助于增强学生对知识的深入理解[4]。 3.有助于收获新知识。课堂讲授的知识往往来自教材,而将知识理论运用于实际的实验教学,常常会让学生学到一些教材中没有提到的知识点[5]。例如,统计课程教材主要介绍一些公式和推导过程,但实现统计分析的实验教学软件往往拥有更多信息,会让对知识充满好奇心的学生进行补充性学习,获得课本外的知识。 4.有助于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定量分析过程诚然可以按照理论通过手工计算得到一些分析结果,但这在大数据时代越发显得不具可行性。实验教学一般是借助一些数据处理软件来分析实际问题,有助于将研究设想变成现实,对学生论文报告的撰写和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有巨大帮助[6]。 二、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 1.实验教学环节缺失。据笔者对所在城市八所部委属高校的调查,只有两所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对个别定量分析类课程开设了实验教学,其他学校都是理论讲授。由于地方高校在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上相对薄弱,可以预见其他高校该类课程的实验教学难以令人满意。 2.实验教学所占课时比例过低。本地区开展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一些学校,其课时量最多占该课程整个课时量的四分之一。在和同行交流时,笔者发现,多数教师认为实验教学课时量不足,很难保障学生的学习时间。 3.实验教学内容随意。目前,管理类定量分析教材较多,也有一些分析实例可供学生操作学习,但结合某一专业针对性较强的实验教学内容却非常缺乏,由此导致准备一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内容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教学内容系统性不强。 4.实验教学时间安排不合理。行政管理专业定量分析类课程的实验教学往往安排在机房,由于机位有限,为了提高计算机的使用效率,常常会安排一个专业的学生集中在某一时段上机实验,容易导致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在时间安排上并不连贯,出现所学理论几乎忘了时才被轮到上机实验的尴尬情形。 5.缺少对实验教学学业表现的有效考核。由于实验教学不同于理论教学,难以简单地采用笔试方式来考核学业的表现。一些教师对这一环节的学业考核要么忽略,要么简单化,如完全依据出勤率来评定,不能准确地衡量出学生的学习效果。 6.实验教学并未延伸到知识运用环节。定量分析类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非常突出,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是检验这类课程学习效果的指导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知识和实验教学的考核,都难以真正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如果在课业评定时,到实验教学考核就算结束,难以督促学生在学以致用的过程中形成定量分析能力,全面达成教学目标。 三、行政管理专业“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实验教学设计 1.教学计划中科学设定实验教学课时比例。为了让实验教学有稳定且充足的时间,在制订课程教学计划时,要设计一定比例的实验教学课时。一般而言,至少占到总课时量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 2.准备好系统化的实验教学内容。任课教师在开课之前须充分备课,根据单元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选择有关素材和实验数据,形成一个与理论知识匹配、与专业联系紧密的系统化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 3.在相对独立的理论教学单元后及时开展实验教学。教学时间安排上,避免前期集中理论授课、后期集中实验教学“两张皮”的教学计划。在排课时,应统筹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进度,做到理论学习后尽快实施与之相关的实验教学,保证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连贯性。 4.制定合理的实验教学学业表现评价办法。实验教学学业表现既要看结果,但更要看过程。这一过程包括学生出勤、实验中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结果主要看编写的实验报告,它们在实验教学学业评定中所占比重分别是20%、40%和40%。 5.完善课程成绩评定方式。考虑到“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的考核包括理论知识掌握、实验操作能力、实际调查研究能力三个方面,其成绩评定应由对应的理论考试成绩(闭卷)、实验教学成绩、调查实践成绩(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构成,分值分别占到40%、30%和30%。 四、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保障措施 1.严格对教学计划的执行进行督导检查。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如果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就如同一纸空文,因此,学校应健全教学督导检查制度,对实验教学和日常课堂教学给予同等重视程度的督导,保证教学计划全面落到实处。 2.加强实验教学硬件建设。实验教学需要一定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的资源要求较高,这需要学校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 3.建立促进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激励机制。实验教学一般是小班制,所以在计算课程工作量时,要将大班制的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区别对待,适当提高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系数,激励教师积极开展实验教学。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研究 摘 要:新建本科院校已成为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中国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意义重大。但目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困难重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是关键。通过借助双因素理论的分析框架,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如下:完善保健因素,稳定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加强激励因素,提升行政管理人员水平。 关键词:双因素理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美国心理学家赫茨伯格于1959年提出了著名的“双因素理论”,即“激励保健理论”,该理论认为影响人们工作动机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因素,二是保健因素。保健因素只能消除人们的不满,但不会带来满意感,而激励因素才能够给人们带来满意感。这一理论是当今管理学领域的激励理论的代表之一,已经被广泛运用,对创新高校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现状 (一)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出现职业倦怠 新建本科院校人员编制不足,行政管理更是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许多新建本科院校抢抓国家高校大扩招的机遇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普遍从三五千人扩大到了一万甚至两万人以上。在办学规模翻番的情况下,师生比是办学的硬性指标,教师数量一定要保证,而行政管理人员数量没有标准,因此几乎没有增长,但因为学生和教师数量翻番带来的各项事务性工作也必然大幅度增加,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同时,因为不少新建本科院校干部队伍建设缺少规划,制度建设滞后,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与方法也较为落后,这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如人岗不能相适应、人员内部流动不畅不能人尽其才、绩效考核方法落后不能实现奖优罚劣,导致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工作动力不足,职业发展期望渺茫。不管是年龄一般在50岁左右的升本前的老职工,还是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的升本初期聘用的新职工,都不同程度出现了职业倦怠。 (二)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狭窄 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分化严重,50岁左右和30岁左右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30岁左右的多是升本初期规模扩招之后录用的。随着规模稳定之后,人员更替日趋缓慢,特别是因为年轻人多,每年退休的人越来越少,同时上升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不少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也加入到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的竞聘中来,使本来就有限的中层管理岗位更加稀缺。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职员制在新建本科院校普遍没有实行,因此行政管理人员只有职务晋升一条发展路径,但处级和科级岗位都很有限,行政人员的发展路径非常狭窄。一大批工作年限在10年左右的研究生还是普通工作人员的情况在新建本科院校很常见,职业发展受阻不仅影响了工资待遇的增长,也导致了较为严重的职业倦怠或离职现象。 (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发展路径不畅 自从新建本科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学历要求不断提升之后,新进的人员一般都是硕士,偶尔也有博士(包括一些人通过在职进修获得博士学位)。相对于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专业性比较强,因为毕竟接受了至少6年以上的专业学习与训练。但现实中,新建本科院校在招聘行政管理人员或辅导员(不少行政管理人员是辅导员转岗的)时并没有严格的专业限制,导致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专业众多,五花八门。而比较对口的专业,比如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的人员比例较低,一般不足30%,并且存在专业与岗位不匹配的情况;另外大量专业不对口的行政管理人员也有专业发展的要求,希望在原有的专业上有提升、有建树,但存在需要阻碍因素。比如读博,许多学校要求行政管理人员要结合工作需要;比如评职称,行政管理人员(“双肩挑”的除外)只能评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成果也需要以教育管理研究为主,这就让那些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园林、计算机等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们非常为难。同时,高校的不少行政管理工作技术含量低,属于简单重复劳动,对不少博士、硕士来说没有挑战性,也很难有成就感。 二、双因素理论视域下的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对策 根据双因素理论,保健因素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抱怨,减少消极懈怠和职业倦怠,这也是保证每一个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对高校来说也是如此。这些保健因素包括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政策,如绩效考核、薪酬待遇、岗位调整、进修深造、轮岗挂职等;也包括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工作氛围,如上班地点的便捷、办公室的舒适度、办公设备的现代化、校园环境的整洁、同事关系等。而激励因素可以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些因素主要涉及工作本身,包括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的挑战性、工作的成就感、工作成绩的认可、工作的自主性和职权以及职业发展等等。这些因素得不到满足会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效率和工作表现。 高校要有一流的管理才能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否则再优秀的教师与科研人员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甚至会不断流失。许多国有企业的衰败就是最好的证明,它们不是缺人才、缺技术、缺品牌,而是缺管理,特别是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与方法。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来,高校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而高校的内部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这就要求高校要加快推进综合改革,积极创新内部管理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保健因素,稳定行政管理人员队伍 保健因素是稳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在高校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的情况下。保健因素旨在给予员工归属感和安全感,也就是使员工愿意留下来工作而不跳槽,因此要体现“以人为本”和“一视同仁”。具体来说,首先,高校要依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改革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现法治性、竞争性和公平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破除编制管理的歧视性和打破绩效考核的平均主义。核心工作是建立体现工作业绩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待遇制度以及职务晋升制度。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当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两个突破分别是实现编制管理备案制和实行职员制。其次,高校要积极构建安全、稳定和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别是为长途奔波的教职工提供交通班车和临时宿舍。再次,高校要为教职工提供专门餐厅、托儿所、哺乳室、健身房、心理咨询室等,建立提供培训的员工学校和丰富业余生活的俱乐部等,也可以借助自身优势与政府部门共建幼儿园、中小学,方便教职工子女入学。最后,就是针对青年行政管理人员收入低而房价高的现状,积极向政府争取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或者提供集体公寓作为过渡。 (二)加强激励因素,提升行政管理人员水平 激励因素是提升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水平的关键,也是提升高校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一个组织的人力资源利用效果如何,是许多复杂因素耦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管理的激励作用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就是激励,就是充分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就是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当前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一般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比例越来越高,他们是知识型管理者。对于知识型员工来说,最重要的激励因素是自我实现,即通过工作获得成功和成就感,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赢得应有的社会认可,这些是超越物质需要的更高追求。在高校,普通行政管理人员不仅工资待遇比专业教师低,社会地位和认可度也比专业教师低,而且专业发展和职业选择也比专业教师狭窄很多,他们更需要自我实现的平台和机会。为此,新建本科院校需要不断加强制度性激励,给予行政管理人员更多的工作自主性和工作岗位的选择性。 新建本科院校人事管理部门要对各个行政管理岗位进行职责梳理,编制岗位说明书,特别是要依据工作需要明确学历、专业要求,避免一刀切,特别是本科生能做的工作就不应该非要硕士、博士来做,否则既是人才浪费,也会让招进来的新员工很快就产生厌倦。高校的行政管理岗也要进行轮岗,一方面涉及人财物的关键岗位必须轮岗,一般5年要轮岗一次;另一方面一直从事同样工作,包括从科员晋升为副科L或副主任科员等但工作职责变化不大的工作人员也应该轮岗,轮岗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般8年左右,不超过10年为好。新建本科院校要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荣誉体系建设,及时对做出贡献、业绩突出或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此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荣誉感、责任心和成就感。同时,及时了解行政管理人员的诉求和对高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体现了高校领导者对普通工作人员的尊重,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此外,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也是自我实现的关键问题,尊重行政管理人员的自我选择和进行适当引导是最好的方法。给予行政管理人员平等的发展权利,在职称评审、进修深造方面给予和专业教师一样的机会,这是新建本科院校当前最好的政策选择。 三、结语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正处于加快进入普及化阶段,重点大学无论在学科专业建设水平还是在内部行政管理上都比新建本科院校要高很多,而新建本科院校要提升学科专业水平必须依赖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在此情形下,不断提升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水平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更加紧迫和重要。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 摘要:鉴于目前国内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偏重于理论教学,而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重视不够这一问题,本文试图从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入手,积极探索引入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包括案例教学、专题讨论法、换位教学法等,同时对积极打造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平台、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等方面提出了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实践教学;应用型;模式 从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情况看,普遍存在注重课堂理论教学,而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由此导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缺乏实际竞争力。而目前社会层面需要的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既应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同时更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因此,注重专业教学中的实践教学,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创新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 笔者认为,在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方面,我们应突破传统单一的课堂传授的教学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由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首创,20世纪20年代运用于哈佛商学院。目前案例教学法已经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应用和推广。美国芝加哥大学公共行政学院资深教授小劳伦斯?E?列恩指出:“教学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会从中有所收获。案例教学的方法就是教师们以教学案例为基础,在课堂中帮助学习者达到特定学习目的一整套教学方法及技巧。”因此,案例教学以教师精心设计的典型问题为起点,以探寻问题解决的对策为主线,以相关专业知识的思考和应用为载体,以获取知识和培养能力为目标共同构成了案例教学的核心理念。与传统教学中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客体的模式不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共同构成课堂主体,案例则成为教学的客体。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学生通常成为关注的中心,在论题选择和讨论方式上教师和学生享有共同的控制权,甚至学生的控制权更大一些,教师经常作为辅助人员处于次要地位。这就需要教师对自己的课堂角色重新定位,教师可以扮演“导演”的角色,不采取直接讲授理论的传统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观点和看法作出评价,并且采用适当的方式对课堂进行有效的控制。在案例教学法的推广和实践中,美国始终走在世界的最前列。在美国高校案例教学和模拟案例教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哈佛大学的肯尼迪政治学院有1400多个案例,每一个案例都是教师精心选择、精心制作的,这已成为肯尼迪政治学院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由此可见,在案例教学中,教师首先要精心选择典型的案例,最好能自己根据实际需要制作案例。案例的选择应紧扣教学内容,通过设计围绕具体案例的特定情景,采用启发、诱导的方式导入具体的问题,促使学生在自主学习中学会思考和分析具体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会和他人的沟通和合作,进而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题讨论法。除了典型的案例教学法外,教师在教学中还可以运用专题讨论法。教师可以在理论讲授过程中,列出一些与理论相关的现实问题让学生去思考。学生们可以自行组成不同的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利用课外时间广泛查阅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然后各个小组形成讨论稿。在教师专门安排的课堂讨论中,由各小组中心发言人代表小组阐述观点,并接受教师和其他同学的提问。这样的课程讨论一般每门课可进行2~3次。在培养公共管理创新人才中,作为教师,最重要的是帮助学生确立一种新的探索式学习方式,从传统的“知道什么”到“怎么知道”转变。在这里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斯坦福导读”小班课程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见下表。 根据上表的数据,我们了解到在1999至2000学年,斯坦福大学总共开设了5735门本科课程,其中21%为只有1名学生开设的课程,52%为只有8名及不到8名学生开设的课程,75%为只有15名及不到15名学生开设的课程。这种以小班教学为特色的课程创新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对所喜欢学科的学习兴趣,真正做到按照学生的学习兴趣设置教学课程。而在我国的许多高校,小班课程常常因为教育投入和成本的原因被取消。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们教育部门反思。 3.“换位”教学法。“换位”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教学主体和教学客体之间、客体与客体之间的换位思考。具体表现为:教学中的主客体即师生间的换位;教学客体之间即学生与行政管理者之间的换位。作为教师应积极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通过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学着去扮演老师的角色,从实践中去体验接受知识的乐趣。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应积极创造机会采用角色扮演法、情景模拟法等实验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去扮演行政管理者的角色,从而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积极打造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平台 行政管理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它产生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又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因此,目前国内外各高校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了更好地实现行政管理专业提升学生实际能力的目标,国内许多高校从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体系的规划、课程设置、教学设施的筹备、实验室的建设等各环节入手,为开展实践教学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目前,许多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要求学生毕业时实践环节的学分须达到总学分的30%。学生的实践教学集中在社会调查、电子政务实务、人才招聘模拟训练、大学生心理和性格测评、公共管理案例分析模拟、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实习等方面。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借助实验平台来进行电子政务等模拟实验。由于电子政务实验教学具有实际操作、互动体验、学以致用等特点,对提高学生借助电子政务平台处理政府事务能力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可以通过购买电子政务教学实践平台的相关软件来实施操作。通过模拟体验,让学生能切实感受到政府电子政务的具体运作流程,同时也能体验现代信息技术给政府管理流程带来的便利和高效。 2.倡导双循环教学模式。由于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非常注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际的操作技能,因此在实践教学中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双循环教学方式。“走出去”是指专业教师可以到政府部门、企业、公共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与教材相匹配的生动教案,更好地丰富课堂教学。对学生而言,可以通过见习、教育实习等方式参与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然后在实践中带着具体问题来学习和思考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这样会使理论和实践得到有效的结合。在这一点上,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做法值得借鉴。为了鼓励教师结合所讲授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比较政府》课程的主讲教师带学生到厦门市监察局开展调研,实地了解现实政府运作流程,取得了非常好的实践效果。同时,有一些高校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定期邀请一些政府官员或者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到学校来授课,通过讲座、座谈等形式,和学生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和沟通,以此来向学生传授政府组织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学校也可以就目前专业培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和政府、企业部门的管理者进行沟通,使学校未来培养的专业人才能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3.组织开展适合专业需要的社会调查活动。专业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把课本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真正用到实处。如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教师先后组织学生围绕“转型时期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改变”、“乡镇行政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其解决”、“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等课题先后在厦门市、福建省、广东省及其他相邻省份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写出了一系列高质量的论文。学生们普遍反映这样的实地调研收获很大,学生们的实践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国外,无论是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自称是“三无”学校――无文凭、无教材、无专职教师。该校强调为用而学,学生在2年零2个月的学习过程中,一半时间是在校外学习。加拿大行政官员培训学院,更强调实践教学,其中30%在课堂内,70%在课堂外,其教学原则就是培养会做事的人。英国伯明翰大学在长期的公共行政教育过程中,形成了更强调实践导向,更注重政策实施的管理和评估,由重视知识到强化技能的特点。由此可见,高校应积极寻求与当地政府、企业的积极合作,积极搭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平台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理论,又能迅速把学到的理论付诸实践,大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关键,没有良好的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就无从开始。对专职教师也可根据需要选送一部分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去进行挂职锻炼。同时,高校还应鼓励和选派有潜力的教师去国外的大学访学,也可以去国外的企业和政府机构进行实地的调研,使教师既通晓理论又能增加实践经验,这样即可更大程度上避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照本宣科的现象。众所周知,目前国内高校的教师教育的角色正在被逐渐弱化。由于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使得许多教师忙于科研项目的申报、忙于科研论文的撰写,因为如果这些科研硬指标完不成,就会直接影响到教师的岗位聘任,最直接的结果是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不能得到晋升。而被我们认为教书育人的真正角色定位反而出现错位。如果长期以往势必会对学生的专业培养造成影响。以下表格数据或许能让我们看出一些其中的端倪。通过对上表的数据分析,我们发现高校教师在实际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分配与他们的学历水平、职称高低存在明显的差异。教师真正应该扮演的教书育人的角色正逐步被过渡到边缘地带。这种角色错位最终可能会导致高校人才培养流于形式。因此,当前我们应积极促进高校高学历的优秀杰出教师、知名学者、教授向教育者角色回归,使大学教师的教育者角色与科学研究的角色实现融合,真正实现教学相长。当我们把目光投入国外的公共管理本科教育时,确实国外的一流大学都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美国公共管理类学科的教师,由在研究、教学和行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担任。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美国著名大学中,教师中有的当过白宫顾问,有的曾担任过政府部门长官或州政府行政长官,有的至今还是联邦政府某个改革委员会的委员等。这些教师既对公共管理理论有着很深的造诣,同时又有非常丰富的公共管理实践经验,这一切都为培养出高质量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在行政管理人才培养中,在不同的教学环节中渗透实践教育的理念和逻辑,将实践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切实采取有效的整合方法,把实践教育纳入培养方案中,并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师资配备、资金支持、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上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唯有此才能逐步培养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与国际接轨的复合型、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 作者简介:顾铮铮,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 摘要:随着新建本科院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高校内涵建设的需求,对本科院校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管理人员是新建本科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建本科院校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需要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尽快适应学校的发展及需求。新建本科院校由于建校时间短,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个人素质亟待提高。本文在分析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建设的现状与目标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为我国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本科院校;行政管理;素质提升;策略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高校在办学定位和教育目标上都在不断适应社会新需求,如亲产业化、产学研合作、高素质人才培养等。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指出:“管理不只是一门学问,还应是一种文化,它有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工具和语言”。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1]高校的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学、科研两大社会功能的基础。近几年,我国涌现出不少新建本科院校,这些新建本科院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诸多问题,使得新建本科院校的快速发展质量和办学效果受到了影响。如今,我国对高等教育的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高校教育改革正向较大规模和较深层次转型,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和质量提升,在此情况下,新建本科院校应建立起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以适应这种高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因此,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队伍建设也成为高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建设的现状与目标 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学校有三要素――行政管理、教育和研究。高校行政管理队伍改革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高等学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高校内涵建设的需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也需要与之匹配。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教育的健康发展,只有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有效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水平。[2] 对于新建本科院校而言,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对高校教育目标和办学理念的实现影响更为重要,是支撑学校发展的支柱。在当前情况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面临着自身素质提高的需求,如需要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和政治素质,需要具备新理念和掌握新的信息管理工具。而由于新建本科院校在建设初期发展基础薄弱,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参差不齐,影响到高校工作运转的效率和执行力,甚至影响到高等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和高水平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现代化进程。[2]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应在高校教育大目标下,立足于高校办学目标和行政管理要求,以效率、质量、专业为目标,以业务、服务为导向,构建开放性、特色型、服务型、专业性行政管理队伍。 二、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与原因 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时间短,发展之后又面临着办学困境,在科研能力方面难以和研究型大学相比,在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方面难以和高职院校相比,在办学质量提升、特色凝练、人才培养、教工队伍建设、转型升级等方面面临许多现实性问题。在新形势办学目标下,应不断深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改革,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办学理念和创新理念,紧跟时展和办学目标需求,是新建本科院校提升竞争力和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 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4个方面: 1.管理方面如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参差不齐,管理队伍建设水平低下,管理效率低下,一些新建本科院校为招揽人才,纷纷打出解决人才家属的招聘条件,将人才家属放置在行政管理岗位,导致行政管理人员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到教学、科研和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贯彻执行。 2.观念方面如在高校教育改革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理念滞后,缺乏现代管理意识,制约了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与企业相比,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薄弱,业务专业化程度不够,服务意识改革和理念更新相对比较落后,这与高校的竞争环境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心态有关,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教育机构,高校和企业面临的环境有很大不同,也导致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缺乏以服务为中心的理念变革,难以适应新的教育改革发展和需求 3.激励问题如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待遇与贡献不匹配,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细化程度不够,行政管理权力泛化、存在双肩挑的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待遇与教师差距较大,与新的办学理念有差距等等。这些问题客观上影响了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改善的动力。 4.业务问题如行政管理人员缺失专业系统学习和知识培训,学历层次相对较低,业务技能不足等,影响了高校整体办学目标的发展。 三、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高校办学理念的社会化和市场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是世界各国高校建设的一种必然趋势。如今的高校办学,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在不断上升,因此,新建院校的办学初期就应重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以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和办学的经济效益。 本文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该系统涉及目标层、建设层、实施层和评价层。其中,提升策略对应实施层,是一种带有具体操作的提升策略,受到目标层和建设层的指导,应以评价层为依据和信息反馈,使提升策略更加有成效。 依据图2,本文提出具体的以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1.建立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 以办学目标为要求,以分类管理为出发点,构建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当前,新建院校在薪酬激励机制方面都沿用高校的旧体系,导致对行政管理人员激励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的目的在于使薪酬体系与行政管理人员的水平、能力、责任和贡献相挂钩,注重行政管理服务薪酬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地方政绩的协调增长,对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分类分系列制定岗位责任、业绩、贡献挂钩的绩效薪酬,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尝试推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资体系并存的工资体系,增强薪酬待遇的吸引力,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2.完善行政管理人员的保障机制 黄剑青指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激励存在的困境有:“行政管理工作本身缺乏吸引力、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社会地位不高以及考核机制不健全。”[3]保障机制的构建应立足长远,强调行政管理人员的长远性发展和整体素质提升,因此,前期投入成本可能会大,这就对高校提出了一些新要求,要制定长远计划安排,以保障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如带薪培训、绩效福利等,甚至脱产学习,从而为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水平提升解决后顾之忧。 3.引入企业式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新建本科院校应以企业为师,不断增强竞争服务意识,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可以逐步推行资格要求和岗位证书制度,如轮岗制、带薪培训、资格认证考核,对优秀贡献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增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以企业式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4.加强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制度建设 以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为基础,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人员聘用、考核、评价机制等改革,突出业务服务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以岗位职责为核心实行目标管理,树立以业绩、成果、贡献、能力为导向的岗位考核意识,采取差异化行政管理人员评价方式,建立岗位适应的多系列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分级流转、优胜劣汰的动态聘任管理机制。慎重引入行政管理人员,除了对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外,新建本科院校还应该重视对行政管理岗位的资格要求,严格考核新聘行政管理人员,而不是将行政管理人员简单地作为一种招聘教师的附属搭配,从而降低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总体素质。 5.加强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信息管理能力建设,满足高校行政管理信息化发展要求 当前,信息管理成为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新建本科院校应不断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管理水平,注重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实施岗位轮换和业务交流,加强行政管理绩效考核的评价标准和实施量化管理,提高信息化能力,适应高校信息化管理要求,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能,建立多目标的激励和管理发展机制。 6.推行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 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考核是激励机制的关键,应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分系列管理制度,明确各系列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择优聘任,竞争上岗,实行不同内容的支持模式,鼓励行政管理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岗位作用。 四、结论 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需要从激励机制、培训方法、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系统性改善和提升才能取得效果。基于此,本文从建立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企业式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相结合、信息管理能力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等多方面,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归因与解决策略 摘要: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其跨越式发展过程中,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给高校正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本文列举了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分析了产生这些心理问题的原因,从学校层面和个人层面提出了解决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相应对策和途径。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 近年来,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1999年至2007年,教育部先后批准建立了208所普通本科院校,占全国740所本科院校的28%。新建本科院校与老牌高校相比,发展历史短暂,经验不足,而且同类院校数量很多,一起步就面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国内环境,竞争日趋激烈,既要逐渐缩短与老牌高校的距离,又要在与同类院校的比拼中取得先机,不落下风,因此,必须在办学资源、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文化底蕴、行政管理体系等各方面加大改革力度。[1] 其中,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首当其冲,而在改革的过程中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因素,这一切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群体的心理冲击较大,他们在工作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心理健康问题。有效调适或解决这些心理健康问题,对于提高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归因 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特指高校专职从事行政工作的并不包括“双肩挑”的校领导或校部机关、二级院系中层领导(因这些人本身就具有专任教师职称)。[2]新建本科院校基层管理人员在学校跨越式的发展中,工作超负荷运转,心理压力逐渐增强,由此产生了种种的心理健康问题。 1.1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 心理健康问题一般是指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情绪消沉、焦虑、恐惧、人格障碍等心理状况。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主要有自卑心理、倦怠心理、焦虑心理、压抑心理、压抑心理、吃亏心理、嫉妒心理、依赖心理。 (1)自卑心理。自卑心理主要表现为自我价值感弱化,自我价值认同感降低,难以形成积极的自我评价。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因为自己的岗位带有明显的服务性、从属性、辅助性,认为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自我价值”无法实现,自惭形秽。 (2)倦怠心理。倦怠心理主要表现为职业枯竭。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期从事简单、繁琐、枯燥的事务性行政工作,使得无法从工作中找到乐趣,对自己长期从事的职业产生一种疲倦感,具体到工作中,表现为常常会抱怨有干不完的工作加不完的班;会抱怨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会觉得身体疲劳、情绪低落、创造力衰竭、价值感降低、人性化淡漠等。[2] (3)焦虑心理。焦虑心理主要表现为紧张不安、急躁烦郁,甚至出现易激动、爱发脾气等过激的心理反应。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拍加快,社会竞争的加剧,而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工作量大,时间长,工作质量要求高,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期处于紧张焦虑之中,极易产生焦虑心理。 (4)压抑心理。压抑心理表现为情绪低落,态度冷淡,工作缺乏主动和热情,长此以往则可能发展为郁郁寡欢,使人变得颓废、沮丧和消沉。新建本科院校枯燥乏味、循规蹈矩的基层行政管理工作限制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体自由和创造性,极易产生压抑心理。 (5)吃亏心理。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看到同等学历、同时参加工作的同志因从事专任教师工作或从事其他岗位很快就晋升高一级职称或提拔了职务,而自己则是“原地踏步走”,经济收入微薄,生活清苦,认为自己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吃了亏,心理上产生一种不平衡感,进而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工作缺乏积极性。 (6)依赖心理。依赖心理主要表现为习惯于长期形成的“按部就班”、“惟上是从”的工作方式,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被动与主动的辩证关系,依赖领导,一味地顺从、盲从,即使有不妥之处也不提出异议,工作毫无创造性。 (7)嫉妒心理。嫉妒心理多半是自己与周围环境失衡,某种个人需求得不到满足而迁怒与自己年龄、文化、能力和地位等条件相似,而在某些方面却优于自己的人的消极情绪。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嫉妒大都发生在同事之间,如同事取得成绩,受到表扬,得到提升等,不是见贤思齐,而是把自己的过失与不利归咎于同事,进而产生嫉妒的心理。 1.2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消极影响 良好的心理状态是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发挥个人创造性、保持个人身心健康的必备条件之一,反之则会对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消极的影响。 (1)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工作质量。非正常的心理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发挥。心境不好,人的思维活动就会凌乱无序,注意力难以集中。缺乏工作热情,失去内部动力,工作处处被动,不仅工作质量低下,还容易给单位工作造成重大的失误。 (2)影响个人与其他同事的关系。心理不健康的人往往容易自我封闭,把自己围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与周围环境“隔离”起来。遇到困难和失败不能冷静对待,不能认真地剖析原因,寻找解决的办法,而经常迁怒于他人。不能正确、诚恳的接受领导的批评,误以为领导求全责备,对待自己极尽苛刻,长此以往,必将形成一段“离心力”,损害自己与同事、与领导之间那种真诚的情谊。 (3)影响个人创造性的发挥。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自身特点是琐碎、繁杂、程序性强,长期从事这样工作的人会处在既紧张心理压力又大的环境中,如不能及时缓解由各种因素造成的心理压力就很容易对工作的厌倦和怠慢,逐渐消退对自身价值实现的期望,导致工作创造性不足。 (4)不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一个人如果整天沉闷在焦虑压抑、忧郁愤懑、自轻自贱之中而不能自拔,不仅精神上萎靡不振,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各种疾病也会趁虚而入,最后结果必然是身心俱衰,越来越不适应于工作需要,既是对个人事业的损失,也是对单位发展的损失。 1.3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的归因 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工作的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原因首先是有着诱发各种群体心理问题的共性因素,也有新建本科院校特有的客观环境因素,同时也有处于特定环境中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这一特定人群自身的因素。 (1)队伍构成复杂,人际关系复杂。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是多校多层次合并升格的地方院校,目前新建本科院校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原地方性师范院校升格而成,升入本科院校后以教师教育为主;二是由多个高职、专院校合并后组建的综合性新建本科院校。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队伍基本上为合并前各类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这些行政管理人员结构复杂,有的是原大专层次学校的行政人员,有的是原低层次办学实体的内部员工,有的是教学岗位的转岗人员,有的是引进人才的随调家属,随着学校的扩招,还有一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跻身行政管理工作队伍行列。[3]这几种类型的行政管理人员自然而然的分成几个群体,因学校合并、升格后的利益调整不自觉地割裂了上述几个群体,人际关系复杂,带来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不和谐。相对而言,原办学层次较高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占据了较大部分的中层干部岗位,脱离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行列,而一些原来办学层次较低的行政管理人员本来是原学校的中层干部,但合并升格后却成了一般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以上种种使得部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滋生了吃亏心理、嫉妒心理和压抑心理,懈怠消极地对待工作中常带有不满情绪,影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官本位意识较强,职位晋升较难。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是在地方政府行政扶植下组建的,特别是属于“省市共建,以市管为主”管理体制的学校往往被当地市委市政府当作是一个工作部门,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管理中保留了比较浓厚的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痕迹。[1]对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而言,他们晋升科级、处级职位与专任教师晋升讲师、副教授的道理一样,是解决待遇的唯一途径,许多老牌高校都建立了科学化的制度,使行政人员晋升职位规范有序,充满人文关怀。但是,许多新建本科院校的干部选拔机制忽略了高校的特点,按照地方政府干部任用的理念及方式选拔任用学校的干部,使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晋升难度增大,变数增多,同时,部分学校由于干部职数问题没有与地方政府理顺或是学校组织工作没有常态化,有的学校居然数年时间里没有一名科员晋升科级职位,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尽管工作出色,但由于组织耽搁,到了准备提拔的时候已经超龄,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使他们产生了压抑失落、愤懑倦怠的心理。许多新建本科院校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等级分明,在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上投下了“上尊下卑”的阴影,没有争取到一官半职的觉得低人一等,导致自卑心理较重,自我价值认同感降低。另外,由于自觉位卑言轻,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容易形成依赖心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3)重教学轻管理,缺乏认可与尊重。新建本科院校“重教学科研轻管理”倾向较之老牌高校更明显,一些人认为行政管理是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人人都能做、会做,甚至认为只有无法胜任教学、科研的人员才去做行政,对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缺少认可与尊重,从而使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认为自己在高校里只是附属品,不过是服务于人的配角,缺乏职业认同感、工作安全感和满足感。 (4)分配政策不均,工作地位与薪酬待遇低。作为新建本科院校,师资队伍是其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学校在分配制度上向教学人员大比例倾斜,地方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提高专任教师待遇的政策,教师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社会上,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如专任教师和中层管理干部;在学生眼里,他们的地位和专任教师也大不一样的。这使得他们心理不平衡,难以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 (5)体制改革步伐加大,工作压力大。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步伐较大,原有的人员结构已不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各高校对机构、人员进行了精简,推出竞聘制度,实行双向选择,优胜劣汰。一方面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极易产生焦虑心理,另一方面,有些人不能正视现实,保持良好心态,就会情绪低落、失落迷茫,注意力分散、工作热情减退。[2] (6)岗位考核不合理,挫伤积极性。新建本科院校许多都处于制度建设中,由于以教学、科研为中心,许多高校关于教学、科研的奖励办法或条例不断推出,却难看到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相关的奖励制度。行政管理岗位考核上长期以来一直延用着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过于单一笼统,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着“大锅饭”或“轮流坐庄”的现象,考核效果大打折扣,严重挫伤勤勉工作的行政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产生吃亏心理和倦怠心理,整体工作效率降低。 (7)重使用轻培训,工作能力欠缺。新建本科院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来自于不同层次的学校,许多人没有系统地接受高校管理方面的教育,而学校的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的重心都放在专任教师身上,普遍不重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进修。由于知识结构不合理,学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既不能适应新建本科院校建设发展的要求,也不能提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4] (8)角色认知不准确,自我调节能力低。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对行政工作的服务性、从属性缺乏正确的理解,对个人的角色定位不准确,有的人过分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当自己的某种需要(如尊重需要、待遇需要、名誉需要等)得不到满足时,容易产生心理落差。部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自我调节能力低,不善于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做出正确分析,不够淡定,对诱惑的东西缺乏免疫力,心理容易被影响,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及时调节心理以适应客观环境。 2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解决策略 针对目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出现的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学校领导层面必须充分重视、寻找根源,制定对策;同时,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要立足于自身,在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完善知识储备结构、增强办事能力的同时,努力做好自身的心理调适,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健康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学校的改革发展大业中,实现自我价值。 2.1学校层面的解决策略 (1)优化学校环境,畅通晋职渠道。作为新建本科院校,由于是多所多层次学校的整合,因此要兼顾多群体的利益,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形成相互尊重、彼此关心、增进了解、共同成长的良好学校环境。建立符合新建本科院校干部队伍实际的干部选任机制,畅通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晋职渠道,以人文关怀的精神解决干部选任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心理压力。学校要发挥高校在心理学科方面的优势,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要适时为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举办心理健康系列讲座,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宣泄渠道,让他们正确认识压力,学会一定的解压技巧以及策略,让其不良心理得以化解。 (3)合理提高经济待遇,改革考核制度。新建本科院校的分配制度随着学校的发展壮大也在不断的完善中,新的分配制度改革要顾及到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这个群体,合理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缩短与专任教师的距离。在干部队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新建本科院校学校应对行政管理人员实行职级制,逐步向专业技术系列靠拢,淡化以官为本的思想。学校要依据工作性质、工作层次、工作特点的差别制定明确、具体、量化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体现岗位与职责挂钩,业绩与待遇挂钩。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管理人员结构复杂,层次参差,高校应发挥自身优势,根据行政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优化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强抵抗心理疾病的免疫力。 2.2个人层面的解决策略 (1)建立正确的角色认知,增强职业认同感。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许多来自较低层次的学校,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有一个重新认识和熟悉的过程,因此,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要建立正确的角色认知,认清自己的角色位置,深入认识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职责和任务,增强职业认同感。 (2)掌握人际沟通技巧,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来源多样,利益诉求多元化,人际关系复杂,因此,要掌握人际沟通的技巧,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缓解心理障碍和压力。在工作中,同事之间的摩擦、误会是不可避免的,对此应该表现出一种宽大的胸怀,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要团结那些与自己意见不同甚至相反的人一道共事,以锻炼自己求同存异的能力。 (3)科学调节不良心理,保持良好心态。不良心理一旦形成,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加以调控和转化。一是转移弱化法,即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向令人愉快和高兴的心情上来,弱化、淡化不良心情;二是娱乐对抗法,即适当参与一些唱歌、跳舞、体育活动等娱乐性活动中来,促使不良心境自然消失;三是超脱升华法,即跳出原有的圈子,以更高、更广、更远的角度对导致不良心理的心情做出新的理解,使自己的精神得以解脱,并利用新的情绪冲动,把它引向积极有益的方向;四是自我宣泄法,即合理宣泄、自我安慰,及时把自己从不利于心理健康的氛围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相对处于组织的底层,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在正视现实中学会放弃,正确地评价自己的能力、知识水平,善于把握自己的情感心态,学会在竞争中生存。[5] (4)广泛汲取各种知识,形成健康情趣。常言道:无知滋困惑,有识养精气。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要通过学习充实自己,增长才干,开发潜能,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尽可能博学多采,广泛汲取知识营养,培养各种能力,唯有如此,才能较好适应各种工作环境的挑战,才能树立自尊自信,形成健康的情趣。健康合理的情趣一旦形成,就会对自己起着定向和激励等多方面的作用,对工作产生积极、稳定、持续的影响。 3结语 新建本科院校跨越式的发展,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使他们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因而,有必要更多地关注高校基层行政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学校要及时出台合理有效的措施,以此提高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其缓解和消除压力,使其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有效地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效率和质量。而行政管理人员自身也要树立正确的角色认知,增强职业认同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独具魅力的个性和坚强的心理品质,以开朗、稳健、幽默、自制的性格和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及心理调节能力,去迎接和适应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力地推动学校健康、有序、和谐地发展。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探讨 摘 要:在高校各项专业教学模式不断改革以适应社会变化的形势下,笔者主要阐述了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改革中出现的培养人才目标及课程设置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教学模式可行的改革方案。 关键词:行政管理;教学模式;实践教学 一、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中出现的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国家教育部曾经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定性为:培养具有行政管理能力,具备政治、法学理论的专门人才,能够在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但是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育中多以理论教育为主,轻视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1]。 2.培养的人才社会适应性差 很多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办学方针较为一致,只是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教育,而没有强调培养学生的技能。这样的教学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在进入社会后针对具体的问题运用相关知识解决,无法适应社会需求,这就让行政管理专业的社会认可程度不高。 3.课程设置不合理 据统计,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课程中80%是理论类教学课程,而技术培养、操作能力类课程不到20%,行政管理教学过程中重视理论而忽视实用。课程设置决定了学生的学习内容,如此比例不协调的课程设置培养出来的学生会对理论知识掌握不错,但是动手能力极差。 二、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改革建议 1.优化教学内容 教育内容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教育目标进行,积极拓宽学生的基础知识增加实践教学内容设置,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精选主干课程,保证学生专业知识掌握,建立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 课程设置是教学内容的一部分,优化课程设置有利于完善教学内容,所以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会出现强调课程设置改革却忽略教师授课内容方法的问题。因此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要根据学生特点及经验水平制定有重点的教学计划,提高学生学习效率;讲授课理论与研究相结合,让学生学到更专业的知识;结合国外优秀教学理论,及时向学生讲述国外科研最新动态;并且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培养实用型人才。 2.改革考核方式 以期末考试作为每学期的学习成果考核往往存在着偏重考核书本基础理论的问题,这样的考核办法不能对学生学习成果起到真正的检测作用。 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2]。完善期末考核试卷的试题内容,强调试卷考核的信度以及区分度,试卷考核应综合涉及认知、理解、应用以及分析综合等各方面内容。平时考核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重点考核学生运用材料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教师在平时作业布置设计要具有科学合理性,尽量布置具有实际性和研究探讨价值的论文。 3.创新教学方式 采取案例讨论法以及专题谈论法开展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案例讨论法是要基于基本原理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锻炼学生理论运用能力。在充分讨论中促使学生对具体问题深入挖掘,对知识熟练掌握,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专题讨论法给予了学生很大的自由空间,能够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并通过学生与老师的交流,提高学生课堂积极性。讨论结束之后老师要对观点给予总结归纳,巩固课堂效果。 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制定实践课程计划,联系实践教学基地,给学生实践提供平台;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后让教师给予评价和指导;聘请机关工作人员举办专业讲座,讲述在企业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和通过何种途径解决问题的具体案例,普及实践知识。 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仍在不断的探索之中,因此现有的教学模式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实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因此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要从培养社会需要人才的目标出发,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思路 一、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构建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然性 “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怎样培养人才”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两个根本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了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来讲,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指导下,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采用一定的方法,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而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结构状态和运行机制。作为专业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和实践形式,人才培养模式是专业建设的核心问题,它是制定专业教学大纲、设置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方式的前提与基础。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构建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是有其必然性的。 (一)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的必然要求 在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和社会全面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行政管理专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并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这也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和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注重思学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作为最早开展公共管理教育的美国,将现代公共管理教育的目标定位于“为公民社会的管理培养专职的优秀管理和研究人才”。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也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原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行政学专业(二级学科)归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并更名为“行政管理”。这不仅是行政管理专业学科归属上的变化,而且有着更深刻的内涵,意味着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对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①。由此可见,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是国际通行做法,抑或国家政策层面的推动,作为我国现代行政管理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其人才培养模式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成为必然选择。 (二)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是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宗旨所在 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府支持,地方本科院校得到较快发展。然而,由于地方本科院校大多属于教学型院校,受地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师资水平、设备条件、经费支持和生源质量等历史及现实诸多因素的制约,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高等教育领域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无法和研究型大学以及教学研究型大学在学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上进行竞争。因此,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成为地方本科院校普遍的办学理念与发展定位。当前地方本科院校一般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需要的,掌握新技术并能熟练运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这意味着地方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既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高水平研究型高校不同,又与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职高专类院校不同,体现出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征,这是地方本科院校区别于其他类型高校的本质特征。地方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在中国行政管理教育体系中的处境,与地方本科院校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处境基本相似,这也决定了地方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必须遵循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应用为重点,以能力培养为关键,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以及教学方式上围绕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展开。 (三)提升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随着20世纪90年代末高校的扩招以及高校合并潮后行政管理专业的大量开设,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数量不断攀升,而市场上的行政管理就业岗位并没有同步增加,供需矛盾导致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在就业压力日益显现的同时,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并没有明显提高,知识基础薄弱、适应能力不够、应用能力较差等成为许多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通病。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令人担忧的学生就业能力,如何适应就业市场的新形势、加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成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重要议题。就业核心竞争力是大学生在就业竞争中所拥有的,别人不具备或无法在短期内具备的,包括学业、技能、理解能力以及个人品质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学生的就业状况和职业生涯的发展态势。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是衡量行政管理专业建设水平的核心指标。当前市场中对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是那些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其运作程序,能够针对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应用型人才。根据“需求决定教学”的思路,行政管理专业应从社会需求考虑,构建应用型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比重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地方本科院校更应该以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为核心,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比较优势。 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矛盾 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矛盾,还没有形成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一)人才培养目标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导向不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确定培养什么样人才的问题,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和改革的重要依据。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科学定位,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为适应计划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办学体制,其表现之一就是高等学校实行统一的专业目录和人才培养目标,导致重点院校与非重点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一个样、相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个样,严重制约了地方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模糊,应用性导向不明,其与重点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无二致,即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这一界定如果说对一些重点大学培养研究型人才还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话,那么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地方本科院校来说,则显得十分模糊、空泛。实践中,许多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虽然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并没有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是照搬了教育部和一些重点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做法。 (二)课程体系设置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缺乏专业特色从现实情况来看,多数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缺乏系统设计和全盘思考,存在课程设置单一趋同、体系庞杂、层次混乱等问题,导致其人才培养缺乏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1.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在国家的专业设置目录里,行政管理专业被安排在法学类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在1997年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行政管理专业从政治取向转为管理取向,但行政管理专业是从政治学母体中分离出来的,在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延续性使得行政管理专业学习的内容还是以政治学理论为主,表现在课程设置上就是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管理类、经济类、定量分析类课程比例较低,行政管理专业出现了戴着“管理的帽子,却主要学习的是政治学方面理论知识”的尴尬状况。2.课程设置缺乏专业性。尽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设立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契机,课程设置中大量增加了企业管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课程,却使行政管理专业出现了“大而全”的局面,在几乎相当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定位下,知识杂而不精,缺乏专业性,直接表现就是课程结构不合理。多数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基本原理类课程所占比例为50-60%,明显偏大,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法方面的专门化知识技能课程不到20%,明显偏小,课程针对性、实用性不强②。这显然不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甚至出现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思想深度、理论扎实程度不及政治学专业学生,管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又不如其他管理专业学生的困境。3.课程设置趋同且随意。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虽然拥有的资源不同、条件不等,但基本都遵循原国家教委统一的专业规范甚至照搬某些重点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地方本科院校之间以及与重点大学相比,所开设的课程基本雷同,不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作相应调整。而另一方面,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受制于师资条件,其课程设置甚至视师资情况而定,课程设置的随意性和波动性较大。 (三)教学方式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性不足 教学方式是学科建设的具体手段,是制约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然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方式单一,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显然不利于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1.教学方式单一,以“灌输式”为主。长期以来,在“以校园教师为环境、以任课教师为中心、以纸质教材为工具、以强制灌输为手段、以试卷考试为结构”的教学模式下,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采取的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讲解片面追求知识的全面性、理论的系统性,忽视了该专业的应用性、实践性等特点,不重视案例教学,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的运用。2.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行政管理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实践性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特征,“它是实际的、应用的、具体的……实践性是行政管理学的生命力和效用性的基础。如果不能从实践中发掘课题和解决课题,行政管理学就失去了现实意义”③。同时,作为基本的教学形式,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基本环节。然而,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实践教学被作为理性认识的验证而依附于理论教学,加之教学资源的限制尤其是实践教学师资短缺,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课程和课时较少,实验教学开展滞后,实习基地流于形式,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三、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路径选择 现有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面临着诸多问题,要求其必须立足于自身特征与优势,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式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上进行适当调整与优化,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一)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 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为培养既具有深厚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我国公务员实行“凡进必考”制度,且每年公务员招录数量有限,明确要求只限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报考的职位更是少之又少,竞争异常激烈,仅有很少部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有幸考入公务员队伍。因此,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相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就业市场对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需求量非常大,这注定了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将更多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培养在企业里从事执行性综合管理与专门服务的行政管理人才。根据目前就业市场对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重点培养两种类型的人才:一是培养能满足企业需求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如行政助理、文员、秘书、公关人员等;二是培养能够胜任市、县、乡镇、街道工作的公务员或城市社区人员、村官,以及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山区所需的行政管理人才。这就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重点培养学生的执行性综合管理、应用写作、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网络操作、办公自动化应用、公共关系、会议活动组织管理等专业核心能力,使学生能够善于运用办公软件、财务和统计软件,熟练处理文件、报表等相关事务,能够作为得力助手有效地辅佐领导实现科学管理。 (二)优化教学内容 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要在遵循国家规定的主干课程体系设置的基础上,发挥一定的自主性,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使课程设置与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目标相符。1.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体系。“宽基础”就是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要体现“通才”教育的理念,着眼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活模块”就是以学生能力培养尤其是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使学生具有符合用人单位需要的专业技能,具体做法是建立一个基础模块和几个方向模块(如企业行政管理方向模块、公共事业管理方向模块、公务员考试方向模块等)。同时,课程设置要体现动态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降低政治学类以及管理学基础方面课程所占的比重,增加与当前行政管理实际问题紧密结合的课程,如增加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电子政务、公共部门预算管理等技术性课程和一些社会统计、社会调查等方法类课程。2.课程设置应突出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突破传统的统一设置课程的思路,除了按专业性质要求和学科发展规律设置课程外,应结合地域特色,整合优势学术资源,突出自身的课程特色和办学优势,确立不同的学科取向。如财经类院校突出政府经济管理,理工类院校突出电子政务管理,农林类院校突出农林管理,海事类院校突出航运管理,矿业类院校突出矿山安全管理等。这就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在非主干课程或选修课程方面应体现自身的专业特色,设置一些有优势和特色的课程,逐渐形成不同特色的课程设置体系,以特色创品牌,以特色求生存。如管理学取向的院校突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概论等课程;经济学取向的院校突出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务管理学、政府经济学、统计学等课程。 (三)加强实践教学 针对目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的教学方式单一,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的弊端,必须丰富教学方式,加强实践教学。1.丰富教学方式,注重案例教学。首先,要取消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加强启发式教学,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法、开放式教学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并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教学工具,调动学生积极性。其次,要特别注意案例教学在教学方式中的运用。案例教学作为重要的教学方式,被视为是未来大学教改的重要方向。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要加强案例教学的理论探讨,抓好案例库建设,建设高水平的案例教学室和案例实验室等。2.加强实践教学,培养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实践教学是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发展趋势,可采取的措施有:(1)在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必要的实践课程和课时量。要鼓励教师结合所授专业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对学生的技能训练和职业培训。(2)加强实验教学。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自动化等课程的实验教学,加强实验室建设以及实验软件建设,如推进公共管理综合实验室、情景模拟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决策分析模拟实验室等建设,并购置相关课程管理、应用软件。(3)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推进“校府合作”、“校企合作”。地方本科院校应积极寻求与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加大学生岗位实习、挂职实习的力度,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4)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在当前的教育模式下,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是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加强实践教学的瓶颈。因此,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是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的关键所在。地方本科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师资建设和发展规划中,应凸显对教师队伍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一方面要创造条件,让教师通过挂职、实习、交流等方式到政府、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岗位上进行培训和锻炼,参与政府行政管理相关课题研究和企业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行政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丰富行政管理专业教师的实践经验,培养更多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有计划地聘请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素养的政府官员、专家和企业家为兼职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讲学、专题讲座等活动。 作者:张玉磊工作单位:淮阴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论文 一、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主要问题 1.专业定位与实践相脱节 狭义的行政管理是指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运用公共权力、承担公共责任、解决公共问题、保障公共利益、满足公共需求的一种最为广泛、最为经常、最为直接的国家行为。而广义的行政管理则指一切社会组织,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在职能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组织活动。目前从学科角度而言,将行政管理作狭义的理解具有普遍的共识,即将行政管理定义为政府机关的管理行为。但我国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即公务员的选拔制度却与此专业定位有着严重的滞差。无论是2005年的《公务员法》还是2007年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都明确了进入公务员系统只能通过统一的考试制度。以目前的考录比例,绝大多数的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都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因此,许多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对就业前景持较为悲观的态度,因找不到努力方向而迷茫。由于不能深刻领会专业的学科内涵及涉及领域,因而学习的积极性亦不高,甚至认为专业理论只是高谈阔论,纸上谈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2.学校品牌对生源及就业的影响较大 行政管理专业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在中国高校恢复设立的,其学科体系相对而言并不成熟。而各地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多为近十几年从地方政府所属的专科院校发展而来,其知名度及社会认可度均不高。行政管理专业在这些院校又多为新设专业。这些因素导致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对考生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考生报考不积极。以笔者所在的金陵科技学院而言,其行政管理专业的多数生源来自于校内调剂。而在就业时,多数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还是倾向于录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校毕业生。严峻的招生及就业形势,使得这些院校的行政管理应用型人才的教学培养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3.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缺乏足够的实践环境 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不单纯来自教师的讲授。实践是学生消化、吸收及运用理论知识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实践的地位及形式不明确。虽然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十分强调实践性,但从课程的设置而言,理论类课程所占比例较高,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面的课程比例则明显偏低。另一方面,实践课程的形式亦比较单一。课内实践主要体现为案例分析,虽然多媒体技术的运用越来越广泛,通过视频、图片等方式引入案例,但教师仍然处于主导地位,这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课内实践。而所谓课外实践,由于受到实习基地等多因素的影响,学生并不能在实际岗位中真正得到锻炼,社会调查也不能充分展开,只停留于利用图书资料及网络资源完成实践报告的阶段。 4.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 行政管理专业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但该专业绝大多数均为教学型或研究型的教师,并未有行政机关的实践经验。对于不以应用型的人才培养为目标的研究型大学而言,似乎问题并不是太大。但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专业教师而言,在人才培养方面就存在着不少的困难。由于专业教师自身缺乏实践的经验和能力,不能了解行政管理的现实,因此在指导学生实践活动方面捉襟见肘,从而导致了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不科学,实习制度不健全成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普遍现象。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合理设计 针对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科学合理的进行教学设计: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定位 应用型本科院校以培养应用型的人才为目标,而评价应用型人才的一个重要指标则为就业率。因此,行政管理专业必须根据学生的就业方向和市场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如果仅从学术角度对行政管理作狭义的理解,那么毕业生的就业将以考公务员为主,这就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而现实中的情况是,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只有极少数在行政机关工作,而大多数却在企业中工作。根据这一特点,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应为:既能胜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第三部门中公共行政管理的工作,又能在企业中从事企业行政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由于企业行政管理属私人部门,政府行政管理属于公共领域,因此企业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则是充分协调企业与公共部门(政府)之间的关系,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就要求在专业定位中,除了重视专业基础理论的夯实,还要突出公文写作、信息处理、组织协调、政策分析等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培养。 2.重视专业的品牌建设 专业品牌的提升在于教师整体科研水平及对外开放的程度。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起点较低,绝大多数的专业教师基本都是在校园内进行封闭式的科研和教学,缺乏学术活动的参与和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因此,一方面要积极进行学科的人才建设,大力引进学术界有影响的专家及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另一方面要鼓励支持教师进行科研活动,努力增加专业教师外出交流的机会,逐渐积累专业教师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强化教学中的实践环节 一方面要利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力求课内教学实践的成效。尽可能多地让学生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判断,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思考问题。这就需要教师积极引导,在课堂中多引入一些具有时效性、积极意义的案例,如以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组的案例引导学生观察分析中国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以美国政府的“停摆”事件组织学生讨论行政权力与立法权力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这些都有助于学生进一步了解行政管理专业的特征与功用,使学生认识到行政管理并不空洞,是能够解决具体问题的一门学问,从而重拾对专业的兴趣与热爱。但案例毕竟还是一种间接的实践活动,教师在课堂上还可以酌情采用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更加逼真的手段,增加学生对行政实践的感性认识。这有赖于行政管理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和完善,如电子政务实验室及办公自动化实验室等,学生在课堂内就可以进行模拟实践,模拟政府机关的运行和操作流程,熟悉和掌握常用的办公设备的使用方法。另一方面就是要将学生的课外实践落到实处。课外实践是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环节。因此,为保障课外实践的效果,科学合理地安排实践时间是必须的。不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将实践安排在大四,并采取“放羊式”的自主实习方式,这造成了学生的就业、考研与实践相冲突,影响了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的接纳程度。因此,课外实践的安排应该在大二下学期或大三为宜,且应由学校组织正规的专业实践,多联系实习单位,由实践指导教师带队实习,并进一步明确实践指导教师的责任。教师要积极与实践单位沟通,鼓励引导学生去独立解决和处理问题。包括批发文件、操办会议,甚至独当一面地协调部门关系等。对学生而言,从这样的实践中才能得到真正的锻炼,既提高了行政管理机能,又了解了当前社会的用人趋势,发现自己与实践所需能力的差距,提早认清就业形势,为顺利就业创造条件。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还要将课外实践常态化,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或利用假期做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总之,这些社会实践的锻炼以及体验是校内学习不能得到的,学生要通过一切实践机会使自己能更快地成长和发展。 4.不断优化实践型师资结构 优化的途径就是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师要走出去,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共部门的联系。对于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有计划地聘请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资深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有针对性地实现行政理论与行政实践的对接;教师应有意识地参与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过程。目前,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趋势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而民主化的社会参与度越来越高。各级政府亦应积极为此创造条件,重视决策过程中专家的作用。因此,学校要创造条件,让行政管理的专业教师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如此,既为社会服务,又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此外还要加强与公共部门的合作,积极承担公共部门的横向课题。因为这些研究项目最直观地反映了我国行政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教师通过研究,为理论向现实的转化创造了条件;学校还应有计划地派遣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师去行政部门挂职锻炼,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顶岗实习。同时将实践成绩纳入教师的职务晋升及职称评定体系。 作者:刘霆单位:金陵科技学院
金融投资论文:探讨国内风险投资金融环境 一、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各要素的现状 风险投资的金融环境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分别是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金融市场和金融人才等。这四个方面在风险投资中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为了营造我国良好的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现在我们对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的各要素进行分析。首先是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主要指从事金融服务业相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其中包含银行、证劵、保险等行业。我国金融机构的现状是存在多而杂的状态,就银行业而言,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地方各级银行,在管理上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统一管理,但是在具体操作上,每个银行却有自己的一套行事方式。除了必须遵从的中行制定的相关规范之外,其他银行在为群众服务的同时想得最多的也是为自己谋利。只有保证了自身的正常发展,银行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中行并不能对其他银行的发展和推行的政策做到及时的监管。其次是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指的是依赖于我国的会计事务所、银监会和审计署等部门的作用,对我国的金融行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就目前的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而言,国家银监会及审计署等部门在监管我国金融环境的作用是很大的。以审计署为例,审计署的作用就是监管全国各地的金融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对他们进行定期的检查,以防止出现资金漏洞和私自定价的状况,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来净化我国的金融市场,给企业的风险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易场所。顾名思义,金融监管就是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对审计署的例子可以说明,国家通过立法及审查的方式来管理金融市场的力度。但是,就审计方面,国家做的工作很多,并且全部是国家部门来进行监管的。 然而对于会计事务所的重视程度却不高。优秀的会计师多集中在各个知名的会计事务所里面,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金融行业都会聘请高级会计师来对企业的内部账务及日常工作来进行审计。也就是说,国家的审计署或者银监会所审计的对象都是这些高级会计师所提供的数据,这就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做假账来蒙混审计署的检查。所以,未来在对待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时候,国家相关部门还应当加大对会计事务所的管理,避免由于疏忽和遗漏造成检查不当且不彻底的情况的发生。再者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顾名思义就是进行金融交易的市场,他可以是有形的,譬如证劵交易中心,也可以是无形的,譬如直接进行股票投资等。风险投资所投资的对象多是准备上市的或者发展势头良好的公司。对他们的投入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无论是团体还是个体,在进行风险投资时都要认真观察整个的金融市场环境,以及所要投资的公司的动态变化,这样才能够为自己选择好投资对象提供前提。就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环境而言是不容乐观的,因为我国的交易市场等金融市场都是刚刚形成不久,并且参与金融市场的可作为风险投资的企业众多,而国内对于金融市场的对待却远远不够,所以这就容易被外国的专门进行风险投资的个体或大财团利用,以达到吞并或者拖垮我国相关行业的目的,破坏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相关经济部门和证劵监管部门要认真观察和维护我国的金融市场,通过立法来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监视外国风险投资集团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监督国内投资集团的投资状况。通过加大对投资集团的监管,以及严格把守金融市场入口的形式来净化国内的金融市场,为我国经济的良好快速发展保驾护航。最后是金融人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加速了各国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各国金融行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在时代的迫切要求下,金融人才也一度被各国金融业所争夺。拥有一支超强的金融队伍,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可谓如虎添翼。由金融人才所组建的风险投资观察团,对于进行合理的风险投资是极其有利的。对不少风险投资者来说,拥有了人才就等于拥有了财富。近些年来,我国的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向社会提出了金融人才方面的要求。目前,我国大多数院校都开设了金融学,重点培养金融学人才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社会缺口较大而人才供不应求,所以我国的大多数风险投资集团不惜用高薪来聘请外国金融人才为自己谋取财富。当我国的金融市场被外国的金融人才所垄断的时候,对于我国的金融行业的发展就是极其不利的。所以我国相关教育部门应当加大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工作,多培养综合业务素质高的金融人才,为我国的金融行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良好高速的发展。 二、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所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的风险投资中的各要素的现状分析就可以看出我国在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从对金融行业的立法角度分析,我国对于金融行业的立法还是有待完善的。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在金融行业立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譬如《反垄断法》及银行内部审查工作考核等方面。但是,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时多样的,相对应的,国内的金融市场的变化也是多样的,之前的立法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金融业的发展需要,譬如出现的新型的金融事件,通过利用法律的空子来进行零投入的风险投资事件,这方面我国的法律并不能做到全面的监管与惩处。相对应的,国家相关部门应当时刻关注金融市场动态,改善政府部门立法滞后性的缺陷,通过对金融市场的变化来预测未来的发展状态,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立法工作来避免相关问题的产生。并在日常处理金融市场中出现的问题时进行总结和反思,然后进行立法,逐步在实践中完善我国金融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保证金融行业的正常运行。其次是加强对进入金融市场的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企业再进入金融市场时会经过我国的工商等部门进行前期审核。达到一定的标准时就准许进入我国的金融市场。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工商还是其他什么国家金融部门都应当对提交申请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通过对提交申请的企业的相关材料,以及经营状况和申请人的背景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察来控制进入金融行业的企业整体正常运行,避免由于前期疏忽给金融市场的良性运行带来隐患。 三、对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分析 对于风险投资者而言,进行金融投资时要对金融环境进行分析,然后进行风险资金投入。在对金融环境分析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进行风险投资金融环境分析要充分考虑科技和管理环境系统方面。 因为现代经济就是依赖于科学技术发展起来的经济,衡量一个金融投资环境的时候,观察它的科技发展状况和应用科技的深度是否良好就可以很好地为进入资金投入做好前提工作。金融投资环境的科技水平含金量越高,投资环境越稳定。我国的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的科技水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完善,充分的证据就是进入我国金融市场的国内企业在逐年增多,并且金融环境也在逐渐完善。相对应的,未来我国的风险投资环境会更加安全。其次,是风险投资金融企业环境系统方面。风险金融投资者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多利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资,而金融投资企业是专门为了投资者更好地进行投资活动服务的。考察金融投资环境时,考量金融企业的各个方面也是必须要做的工作。一是对于金融企业的专业机构而言,衡量一个金融企业的成熟程度可以从它的金融机构上看出来,机构数量越多的金融企业,它的投资环境越安全。二是对于金融企业的硬件条件而言,一个金融投资企业的硬件设施越完善,给投资者的感觉就越安全。因为投资者进行投资的过程中,自己的流通是依赖于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完整的硬件系统能够增加投资者的信任感。三是社会生活状况,在投资者进行投资时,可以观察该地区的投资社会生活状况,一个地区的人们的投资观念越强烈,说明该地区的投资环境越安全。 四、总结 对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分析,是为了向风险投资者提供顺畅的投资渠道并为投资者获得最大收益服务的。国家通过建立金融投资体系来保证我国金融投资体系的完整性并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本文通过对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各个方面的分析,向大家展示了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整体状况,希望对大家进行风险投资时会有帮助。 金融投资论文:析新时期行为金融框架下证券投资策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进展,传统金融学的弊端日益显露。尤其是在证券市场上,受到供给影响力以及投资人员心理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强,因此,对于投资人员投资心理、投资行为的研究越发重要。金融学与行为经济学的相互融合形成为行为金融,这是未来金融理论的新方向。在行为金融学框架下分析我国证券市场投资情况,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简要论述行为金融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金融学弊端日益显露,这种建立在“有效市场”基础上的理论受到挑战。美国学者安德瑞.施莱弗对有效市场假说进行了有效界定,其认为投资者是非常理性的,是一个独立个体,能够理性的评价正确市场的投资价值。在某些时候、某种程度上,投资者存在非理性的投资行为,由于随机性的交易成分,使得这种非理性与理性相互抵消,因而证券价格不受其影响。在很多情况下,这种非理性的投资行为是具有一定相关性的并非随机性,在证券市场中,会通过无线套利的形式将这种影响消除。若理性投资者也包括理性套利者,那么,成立有效市场的前提就是理性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非理性者只占投资市场的极少数。但是,现实情况与这种条件显然是相悖的,在实际的证券市场运行中,投资人员会受到心理、环境、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进而使得理性行为受到限制。大量存在的金融异常行为,使得传统金融学的检验方法受到挑战。比如说,封闭式基金、波动率、股权溢价等等都无法得到有效解释。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大胆突破了传统金融学中关于理性认识的假设,成为了一种新型的金融研究课题。以投资人员心理研究为基础,积极吸收传统金融学中的精华,从人类学、社会学以及心理学等更广泛的社会视角进行分析,详细研究金融市场的各种行为,成为了传统金融学的有益补充,更好的弥补了其理论缺陷,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现实。 二、行为金融框架下,证券投资存在的误区分析 1.中国股票市场缺乏投资价值 随着“蓝田”“银广夏”等财务丑闻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公司不规范运作的事件暴露。近几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且上市公司很少进行现金分红。在这种大环境下,人们普遍认为我国股票市场已经没有投资价值了。在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下,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严重。国外投资者非常谨慎的介入A股市场,甚至认为只有几只股票能够投资,大大影响了投资者的理念与信心。笔者认为上述观念存在很大片面性,财会体制不可避免的出现财务造假时间,而且,这也不是中国市场独有的。国外市场也存在比较严重的财务造假事件,比如说,世通、安然等等。另外,企业经营业绩不佳,就断定无投资价值,这种观念是非常错误的。美国三次股票的大幅度上升,是依赖于人们对未来经济的高期望值。在未来二十年,我国经济会每年保持7%的增长速度前进,这从侧面反映了我国股票市场的未来发展空间。 2.高风险伴随高收益 众多社会现实告诉人们,上市企业的业绩越差,其经营风险就越大,伴随的投资风险也就越大、经济收益越小。因此,人们总是热衷于股价高、业绩好的上市企业。然而,美国行为金融学家对美国证券市场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发现低价股(相对于高价股来说)具有收益高、风险小的特点,这与传统金融学观念中的“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说法相违背。在我国证券投市场中,似乎也印证了这一说法。巨大涨幅的股票,一般都是在股价较低、业绩一般的股票中出现的。我国证券市场在去年比较低迷,整体市场跌幅达到20%左右,但是,价格低于5元的股票其整体跌幅不足5%。美国股票市场上,涨幅最好股票是新浪、搜狐、网易等概念股。在年初时只有1美元左右的价格,最高涨到17美元。所以说,低价股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黄金新机会。 3.短线“银”,长线“金” 一直以来,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存在着“频繁短期购买”与“长期持股”之间的争论。对于这两种观点,都有特例存在:进行短期操作,虽然会预防资金套牢的损害,但经济收益一般不乐观。企业经营是存在风险、变化的,相应的股票价格也存在变化,长期持股很可能因股价持续下跌被套牢。那么,持股时间如何界定,才能获得最大投资效益?通过我国证券市场实例研究发现,上涨股票有一定的中期惯性。即股价可以持续长时间上涨,形成一段上涨趋势。且上涨时间有一定的规律可循,14个月左右为平均值。大约80%的持续上涨时间在1-1年半左右。所以说,中期持股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应尽量减少短期内操作与长期持股,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以及风险程度,选择恰当的卖出时机,从而获得较满意的收益。 4.对财务数据过度迷信 现阶段的投资人员尤其是机构投资者,过于迷信财务数据,将投资分析与财务数据分析直接挂等号。同时,证监会对年报与季报的规定,非常重视多项数据资料的统计。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投资人员就会认为,只要详细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能够很好掌握未来公司股价的发展趋势。中央电视台、中国证券报每年都会对业绩排序进行评价分析。部分投资者会将上市公司多项财务指标,比如说,净资产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负债率等等进行评分,以此判断公司的发展潜力与投资价值。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出发,公司经营状况是存在变数的,业绩好的公司不一定以后经营业绩好,业绩差的公司不一定以后经营业绩差,财务数据只能片面的反应现阶段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将来公司股价的走势,是由将来公司的经营业绩决定的。比如说,深康佳、泸州老窖、湖北兴化、康赛集团等都是之前的绩优股,现在已经跌落到绩差股行列。而部分企业的经营业绩并不突出,但股票行情较为突出、收益较大。所以说,在进行正确投资中,必须在财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赋予发展性眼光,用发展的、变化的眼光对待未来企业的发展。 5.信息反映偏差 在2000年6.24日国内股票市场上充斥着令人兴奋的气息,一天之内交易量达到900亿,创了历史新高,约有90%的股票涨停。但是,就在今天买入股票的资金几乎全部被套牢,这就是对政策信息反映过度。股票价格是在交易双方对未来股票期望值基础上形成的,若双方对未来股票期望值出现偏差,不可避免的就会导致股票价格偏差。聪明的交易者就会在价格低时买入,价格高时卖出,赢得较好的收益。交易人员在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期望值。如果高估了信息价值,就会产生较高期望值,进一步发生过度反应。例如,A上市企业经历了一系列的好、坏消息,这些信息就预示着将来企业的业绩表现,进而,股价跟随信息变动而膨胀。一旦业绩没有想象中的差或好,就不可避免的造成股价上升或下跌。还有一种情况是反应不足,交易者对收集的信息重视度不够,对信息态度比较冷淡,处于保守状态,也就是对信息反映比较迟缓,信息反映不足。比如说,盐湖钾肥,在上市之初因为业绩平平,没有引起投资机构的重视。随着长期供不应求以及行业垄断,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实际上非常乐观,但是,市场对这个信息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盐湖钾肥在市场行情下跌的大环境下,激流勇进,不断走高。 三、行为金融框架下的证券投资分析 基于行为金融学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投资者的心理及行为进行详细研究,证券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消费者与参与者,其投资行为存在多种非理性因素,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事物的影响,受到自己心理因素的干扰,导致投资失误。站在行为金融角度上看,投资者需要更全面、仔细的认识到证券投资中自己的错误,及时、有效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规避,从而取得满意的投资效果。 1.证券投资中前景理论的运用 对于投资人员的非理性行为,前景理论给予了全面描述与分析。依照预期规律(非贝叶斯)的人们,往往在证券市场瞬息万变、变幻莫测的反复行为中,丧失原本的理智行为与判断标准,进一步产生心理主观性,导致心理概率的出现,而这一点经常被投资机构所利用。为了进一步规避这种心理概率,必须加强修炼、尽量克服这种心理,及时总结投资成功或失败的经验,不能以股票之前的走势判断股票未来走势,进一步避免“小数法则偏差”的错误。后悔厌恶以及损失规避的心态,会让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做出错误决定时,不敢轻易买卖股票,唯恐带来更大损失。投资人员需要尽量克服这两种较为极端的心态,从客观分析角度出发,分析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而做出正确决策。 2.证券投资中有效规避认知偏差 认知偏差的存在,会进一步影响投资人员对信息的正确、合理分析,进而导致错误决定的发生。认识偏差是每个投资者不可避免的状况,但这种情况是可以改善的,加强学习与训练,进一步提高对信息的分析、辩驳与质疑能力,在实践投资行为中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是改善认知偏差的有效手段。证券投资者应在经验与教训中,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投资分析方法,对证券市场有自己独特见解。通过对不同企业经营、运作情况的分析以及运作模式的研究,结合相关法律政策,进一步作出合理、准确判断,更好的分辨不同事物的真实性,去伪存真,不被错误信息、假象所蒙蔽,更好的对证券市场运行规律进行把握,形成独特的筛选方式与信息捕捉方法。 3.证券投资中反向思维方式的运用 在证券投资领域,反向思维方式是一种效果较好的投资分析方式。但是,尺度不好掌握,在证券市场中很难实践。例如,买进表现较差的股票,卖出表现较好的股票。但是,在上面分析中我们也知道,证券市场上存在一定投资误差,对信息反应过度或反应不足。如果投资者对一家企业发展前景给予较高期望值,同时,客观数据也支持投资者的这一看法,那么,他们就会必然做出信息过度反应。反之,就会对信息反应不足,出现锚定心理。大量分析研究证券市场上的各种现象,不难发现这种心理缺陷的存在。因此,投资人员应该积极修正过度反应状态,并及时弥补反应不足。在行为金融学视角下,这种反向投资策略正好可以弥补投资人员的心理不足、心理弱点,进而避免决策失误带来的负面影响。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针对传统金融学的弊端、行为金融学在证券市场上应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以及行为金融框架下我国证券投资存在的误区开始入手,从三个方面:证券投资中前景理论的运用,证券投资中有效规避认知偏差以及证券投资中反向思维方式的运用,详细论述了新形势下,行为金融视角下正确投资的有效策略。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危机对个人投资的借鉴 2007年初春,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破产,敲响美国金融危机的钟声。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公司宣告破产,掀起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虽然事隔二年,但却让曾经被深深刺痛的全球金融行业以及全球的个人投资者都记忆犹新。美国14家中小银行倒闭,全球四大投资银行的两家(贝尔斯登BEARSTEARNS,成立于1923年,破产时资产3950亿美元;雷曼兄弟LEHMANBROTHERS,成立于1850年,破产时资产6390亿美元)破产,全球金融机构损失约4万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09年4月份报告),全球金融资产损失近50万亿美元(亚洲开发银行,2009年3月9日),冰岛政府因外汇不足而几近破产,我国股市跌幅近73%(上证指数从2007年10月16日的6124点到2008年10月28日1664点)。在这场危机中,我国个人投资者也不能独善其身。本文将从三个方面阐述个人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个人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发行的衍生金融产品、股票和基金。 (一)金融机构发行的衍生金融产品这场金融危机主要是由次级债及其与次级债有关的金融产品(如:CDO)发行所引起的。据美国财政部统计,2005年美国发行的CDO产品1510亿美元,2006年这一数字增加到3100亿美元,2007年第一季度就达2000亿美元。1.关于CDO。CDO是“担保债务凭证(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的英文缩写,以信贷资产或债券为标的物,通过包装及分割,利用第三方公司,通常我们称之为“特殊目的公司”(SPV,SpecialPurposeVehicle),以私募或公开发行的方式卖出以固定收益的证券或受益凭证。CDO的标准物通常是一些债券,如高收益的债券、新兴市场的公司债或国家债,也包括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商用不动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等资产证券化商品。CDO主要是用于金融机构之间进行风险对冲,增加金融机构的资金流通。从价值投资角度来看,本身并不值得个人投资者投资。因为CDO背后的标的物都是金融机构的一些债权,其债权的回收存在违约风险,且本身的收益率有限。如果再以这些债权为抵押发行债券,那么债券投资的风险将远高于收益。但是经过华尔街的包装和运作,这些债券获得AAA的评级,且有雷曼、贝尔斯登、美林、花旗这样的投行为发行机构,从而吸引并迷惑了投资者。2.我国金融机构发行的CDO产品。受国外金融机构的影响,我国内地的金融机构自2006年开始公开发售CDO产品。北京银行于2007年9月发行的“心喜”系列0770号和0771号产品、招商银行于2006年11月15日发行的“金葵花”8085号产品都属于这一类别。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5月至10月,我国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产品已经达651例。北京银行的这两款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08年9月17日。其挂钩的相关信用主体为雷曼兄弟控股有限公司等国际五大投资银行的信用,预期最高收益率为6.1%。如果这五大投资银行不发生信用违约事件,这两款产品就能获得预期收益。反之,客户收益可能减少、没有收益甚至发生本金损失。作为信用主体之一的雷曼兄弟公司于2008年9月15日申请破产保护后,按照合同约定:北京银行须将理财产品项下全部资金以等于票面金额的价格买入雷曼兄弟公司的债券,之后只能按市场价格(通常低于票面金额)卖出,这会产生价差损失和交易费用,上述损失将由理财产品资产承担;理财产品交易合同随之自动终止。根据债券研究机构CreditSightsInc的测算,当时每一美元的雷曼次级债券则只能收回3.5美分。投资者损失惨重。 (二)股票正常情况下,股票是一个公司价值的反映。从本质意义上,股价应该是公司经营成果的一个量化指标反映。由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营业绩会变动,于是引起公司股价的变化。2007年股市吸引了大量的个人投资者。仅4月16日至20日一周时间内,沪深两市新增开户数就高达1919975户。自2007年10月开始,股市开始下跌,直到2008年10月28日跌至最低1664.93点,跌幅近73%。而其中像000878(云南铜业)这样的个股跌幅更是高达93%。我国的个人投资者几乎全部遭受损失。据调查,在2008年,有82.56%的投资者亏损。其中,大约有29.76%的被调查者表示2008年度的投资亏损在50%-70%之间,这部分投资者占比最大,另有24.64%的投资者亏损在20%-50%之间,更有22.31%的被调查者表示其亏损额在70%以上。 (三)基金由于基金是投资于金融市场上的各种理财产品,其中以股票和债券居多。所以,股票的变动对基金的价值影响巨大。在这场金融危机中,所有的基金几乎无一例外的亏损了。按照国金证券的数据统计,在2008年有151只股票型基金净值平均下跌53.09%,86只混合型基金净值平均下跌48.69%,只有32只债券型基金净值平均增长6.63%。由此可见,随着股价的不合理变动,基金的价值也受到同比的影响。 投资价值决定论 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观点,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同时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一个商品的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内在价值是决定价格的根本因素,而使用价值则满足了交换的需求。由于对于理财产品来说,原始供给量都是一定的,比如股票的发行数量、基金发行规模都是一定的。所以供求关系主要体现在理财产品的相互交换上,即产品的使用价值的交换上。正是由于对使用价值的判断,导致理财产品的价格变动,也正是投资的风险所在。本文从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角度来阐释金融产品价格波动。 (一)内在价值决定价格就金融产品而言,无论是普通的金融产品还是衍生的金融产品,其代表的是实体经济的价值,是实体经济在资本市场上的反映。比如:股票。股票是一个公司价值的反映,代表的是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所以,公司的经营业绩是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在理想的市场中,股票的价格应该完全反映公司的业绩。从公司初始发行股票开始,原始股的发行价参照公司的总资产。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当经营业绩增长时,股价上涨,当经营业绩下滑时,股价随之下跌。着名的投资大师罗杰斯的投资三个原则之一就是做功课。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挖掘业绩良好股价偏低的公司。所以,价值决定价格,同样适用于资本市场。 (二)使用价值影响金融理财产品的价格如前所述,由于金融理财产品的特殊性,其供求关系主要体现在使用价值的交换上。因此,价格亦会受使用价值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回报率正是资金 使用价值的体现。回报率和使用价值是正相关关系。回报率高,即使用价值高;反之,即使用价值低。投资者购买各种理财产品正是出于对理财产品回报率有预期,亦即对其使用价值有预期。当投资者认为该理财产品使用价值较高,有较高的回报率,那么投资者就会购买。所以,投资者对商品使用价值的判断决定了其是否购买该产品。比如,在股票市场上,正是由于投资者的判断不同,才会导致股票价格并不总是反映公司的业绩,而是随着投资者的投资冷热程度发生波动。或上涨或下跌。当投资者看好其使用价值,投资需求增加。由于股票的数量是一定的,所以股票的价格上涨。反之,价值下跌。所以,投资者对使用价值的追求影响金融理财产品的价格。使用价值的影响正是投资的风险所在。对使用价值的预期越高于内在价值,投资者的风险就越高。由于投资者的判断属于主观行为,受经济的发展、政府的政策、周围的投资环境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个人投资者难以把握他人投资者的投资动机。也就给投资市场增加了无限的风险。综上所述,内在价值是决定理财产品价格的根本因素,使用价值影响理财产品的价格,也造成了投资的风险。所以,对理财产品内在价值的认识才是投资的安全法则。 价值投资的对策 (一)开展投资理财教育并树立正确的投资价值观我国股市自成立以来,无论是1992年的深圳“8?10”事件,还是2007年的“5?30”事件,都显露出投资者严重的“投机”心理和“跟风”行为。正确的理财观,是将个人的资金投资于合适的资本市场,在活跃资本市场、创造资本价值的同时,从创造的价值中获得收益。价值投资是建立在投资者认识投资产品的价值基础之上。所以,要求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的获得可以有多种途径。个人的日常积累、金融机构的讲座、政府性质的社会教育等。在英国,自小学教育开始开设理财类课程,不少大学都有专门的投资理财学教育。这不仅是树立全民健康的理财意识,也有利于整个国家和社会资本市场的稳定。英国政府对理财教育的重视值得我们借鉴。 (二)政府善用经济政策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方向由于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不对称,对个人投资者而言,获得信息的途径比较狭窄。而政府作为全国经济的宏观管理者,拥有绝对的信息优先权。所以,政府利用手中的工具,引导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方向,不失为价值投资提供了一个平台。目前,政府出台的商品房购买政策以及加息政策,就是很好的投资导向工具。所以,政府作为个人投资者的保护者,要充分利用经济政策传递市场投资讯号,引导投资者的投资方向。 (三)规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价值投资的前提是投资的产品具备一定的价值。个人投资者获取投资产品的价值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外部信息,包括产品的业绩报表、相关公司或机构的经营策略、新事时事。外部信息是个人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的最主要依据。所以,规范外部信息的披露至关重要。为此,我国政府加强立法颁布了一些相关的制度和规章。如:2008年7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于2009年7月1日在上市公司内部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2010年5月26日,保监会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了保险公司面对公众的信息披露工作。为投资于保险公司理财产品的个人投资者获取有效价值信息提供了保障。 结论 经过了一轮股市的洗礼,经历了一场金融危机,面对众多个人投资者的损失,本文试从价值投资的角度来阐释投资的基本原则—认识投资产品的内在价值。使用价值即投资产品的回报率影响产品价格的同时,也为投资带来了风险。所以我们要从教育入手,加强对投资者理财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同时,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立法等手段规范市场的投资环境。 金融投资论文:基于投资策略的行为金融学论文 一、关于投资问题行为金融学的基本观点 如果按照传统的金融理论指导金融投资,很难起到对投资者正确指导,使投资者更为理性地进行投资活动。所以,传统金融理论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亟待对传统金融学进行其他学科知识理论的补充,积极研究并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不断地拓展金融学研究范围。目前,随着行为金融学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关于投资的诸多问题。行为金融学是集心理学和金融学于一体的相互融合的学科。该学科的研究对象是金融市场中交易者非理性投资行为。具体分析,行为金融学是借助心理学的有关知识,分析投资者的心理活动,以此为基础评价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金融学主要研究投资者心理因素导致在金融市场上的非理性投资行为。结合传统投资理论在金融市场的投资范式,分析评估交易者在金融市场中投资决策时犯系统性错误的原因,指导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非理性投资行为,进而对非理性投资行为进行修正,达到科学理性投资,降低投资风险的目的。行为金融学融合了心理学的有关理论知识,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金融市场上投资决策可得出如下结论:基于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影响,会造成投资者在金融市场投资时容易犯下主观判断失误,使得投资者在金融市场投资行为活动变得反应过度或者反应不足,严重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所以,行为金融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投资者非理性投资行为的动因,结合金融学的有关知识,建立完善的金融投资理论体系,为投资者在金融投资活动中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使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趋于理性化、科学化。 二、金融市场上的心理分析方法 长期以来,在金融市场上投资者最为常用的投资分析法有两种,即基本面分析法和技术面分析法。基本面分析法所采用的分析依据是投资对象的经营业绩以及经济发展形势;技术面分析法针对经济市场走势进性数据统计,并编制图表,根据图表定量分析未来投资的方向以及前景。而行为金融学的投资分析方法主要是对投资者心理因素的探究,依据心理学原理及相关知识分析投资者的心理状况对金融投资造成的正负面影响。从金融学角度分析,在金融市场交易行为活动中,投资者对金融决策的依据主要是基于主观判断和客观地对金融市场走势进行分析、估测。然而心理分析法是传统分析法的补充和改进,心理分析法是主要是以传统分析法为依据,将心理分析法融合到整个金融市场投资环境中,强调以分析投资者的心理因素,突出投资者的主观性为主要研究方向。然而过于强调投资者的主观能动因素而忽视机械交易的客观性,会导致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受到人性弱点的干扰。因此,基于金融市场上的心理分析法还应以基本面分析法和技术面分析法为依据。 三、健康的心理范式利于正确投资决策的形成 行为金融学强调的是提高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良好心理的形成,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金融投资决策,对规避投资风险和降低投资风向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应基于行为金融学的原理,加强对行为金融学中心理学科的探讨,建立健全正确的心理范式,帮助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形成良好的金融投资心态,确保金融投资者投资受益最大化。具体来讲健康的心理范式的建立需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实现。 1.提高情商。 按照投资心理层次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理性层面和非理性层面。理性层面我们可以理解为投资者的智商,而非理性层面可以理解为投资者的情商。投资心理理性层面主要考察的是投资者智力的高低,投资心理非理性层面主要考察的是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情绪的控制把握力度和体验深度。从金融市场投资行为分析,行为金融学更多的还是考察投资者的情商。这是因为心理因素对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影响远远大于理性层面的影响。所以,提高投资者情商是避免投资者在金融市场投资行为出现错误,降低投资风险的重要思路。应作为行为金融学研究的重点内容。 2.培养规避错误信息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规避错误信息的能力是投资者做出正确投资决策的前提条件。在金融市场中有关投资的虚假信息无处不在,如果投资者不能正确地判断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而是盲目地、不理性地进行投资,很有可能会增加投资风险,收益受损。所以,作为投资者应具有良好的规避错误信息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投资的收益,得到较好的投资回报。第一,投资者对金融市场信息认真地主观客观地分析鉴定,甄别。避免偏听偏信,对客观的信息融入过多的主观色彩,导致对信息错误判断。不能因为信息同自己的主观思路相符就愿意相信,愿意接受,愿意投资,而对于那些同自己主观思路不相符的信息就不予理睬。第二,投资者不应有盲目从众的心理,就是我们常说的“羊群效应”;不能人云亦云,受别思想、意见左右,这主要是因为金融市场是个复杂的环境,同其他社会活动不同,具有较大的风险。其他人对金融投资的判断结果并不是完全正确的。第三,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要心态平和,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避免因反应不足或者反应过快做出缺乏理智的投资决策,进而增加投资风险;第四,投资者要对投资收益期望值保持平和的心态,要学会等待,从等待中获得应有的预期收益,而不是急于求成。对于各类利空或利好的信息投资者都需用辩证的角度去分析对待。这是因为投资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市场是动态的市场,随时都有可能产生新的变化,如利空向利好转化,利好向利空转化等。第五,投资者应学会用动态的眼光去分析投资问题,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实时对原来的决策做出调整。因为只有投资者的主观判断同市场的动态发展实际相符,其投资才是有意义和价值的。 3.学会远离市场上的投资氛围。 金融市场环境复杂万变,影响投资者心理范式形成的因素众多,比如投资群体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以及投资经验等。如果作为一名投资者不能同金融市场保持一定的距离,势必会或多或少地影响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认识和投资决策。所以,为了能够避免金融市场投资群体的思想观念、投资习惯以及投资经验对投资主体造成影响,投资主体应学会远离金融市场上的投资氛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发散思维,独立地对金融投资活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判断,而不是以从众的心理进行盲目性地投资,这样会加大投资风险,难以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金融投资论文:行为金融理论和证券投资策略的研究 现代金融理论由于忽略了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行为模式的研究,造成了理论与实证的背离。行为金融理论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证券市场的现象和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框架,建立了行为投资决策模型。在对证券市场的大量统计研究基础之上,行为金融理论家们已获得了关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大量实证研究结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证券投资策略。因此综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用行为金融理论深入探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初步研究已显得非常必要。 一、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决策模型 大量的事实证明,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及其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对投资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在研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时,我们必须考虑人类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复杂多变性特点。在借鉴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投资活动当事人的心理因素为基础的行为金融理论体系。对应于现资理论的假设,行为金融理论给出自己的理论假设:(1)人是有限理性的;(2)非完全市场的存在;(3)投资者的投资具有群体行为特征。行为金融理论基础主要有:(1)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 1979);(2)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3)行为金融资产组合理论(Behavioral Portfolio Theory 1999)。在此基础之上构造的行为金融投资决策模型有:(1)BSV模型与DHS模型;(2)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 Theory Model);(3)羊群效应模型。 二、行为金融对投资者行为的实证研究结论 1.过度自信。人的心理中往往有过分高估自己能力和知识的倾向,表现为投资决策中过分相信自身的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了客观情况变化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由上交所组织完成的《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指出,我国股市6500万投资者中无业者占较大比例,有理由相信这些无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人,由于无事可做,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想到股市赚钱,由此可见我国投资者过度自信之严重程度。 2.抛锚性错误。人们在对某件商品的价值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一定的信息锚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同样,投资者对于证券价格的变动预测也需要一定信息作为参照的锚。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我国投资者往往是利用类似行业、板块、股本大小、经营业绩等的股票价格来衡量其投资股票的价格的。但是锚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准确性和有效性,即锚会使投资者判断出错。 3.羊群行为。股市中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由于受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其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我国股市中存在的大量“跟风”、“跟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类同等都是典型的“羊群行为”。孙培源(2002)通过构造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绝对偏离和市场收益率的非线性检验,实证了中国股市羊群效应的存在。 4.噪声交易。非理性投资者把与价值无关的信息认为是与价值有关,或者某些投资者人为地制造虚假信息,而其他投资者无法识别其真伪,这两种信息被认为是噪声,相应产生的交易称为噪声交易。我国股市近400%的年换手率中至少300%可以归因于噪声交易。施东晖(2001)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技术分析方法在上海股票市场被广泛使用,当某此技术信号显示“上升”或“下跌”趋势时,将引发大量的买卖行为,从而强化现有的股价趋势。 5.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过度反应是由DeBondt和Thaler(1985)最早发现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不是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我国王永宏(2001)运用DT的方法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现象证实了中国股市存在着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反应不足是指投资者对自身的判断过度自信,或是一味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犯抛锚性错误),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获利的良好时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轮涨效应”就是一种“反应不足”。 6.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长时期持有套牢的股票而过早抛出赢利的股票的现象。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处于盈利状态时是风险回避者,而处于亏损状态时是风险偏好者。赵学军(2001)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与国外相比,我国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我国股市的处置效应在年末相对增强,个人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强于机构投资者。 7.动量效应。在一定持有期内,平均而言,如果某只股票或某些股票组合在前一段时期内涨幅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内,该股票或股票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通过对我国股市历年大盘及个股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无论是在大盘还是在个股上,我国股市都存在动量效应。大盘的动量效应以日为时间单位比较明显,而一些典型个股无论是以日、周还是以月为时间单位都非常显着。 8.过度恐惧与政策依赖性心理。当股市虚假消息满天飞、股市暴跌时,投资者不计成本的大量抛出股票,表现出十足的恐惧。在股市暴跌时,我国投资者往往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救市政策上,这种对政策的依赖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9.遗憾。遗憾理论认为投资者为了回避曾经做出的错误决策的遗憾和报告损失带来的尴尬,可能避免卖掉价格已下跌的股票。还有,即使决策结果相同,如果某种决策方式能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决策方式就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因此,投资者有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本周热门或受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可能降低其情绪反应或感觉。 10.暴富心理与赌博心理。中小投资者短线频繁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快速致富。面值1元的股票炒到100多元还有人敢去追涨;公司亏损了几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还有人敢去接盘;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明知上市公司巨额弄虚作假还有人敢去炒底,这些都充分暴露了我国投资者实足的赌性。 11.轮涨轮跃效应(补涨补跌效应)。在一次行情中,如果某些股票没有上涨(下跌),那么它们就具有补涨(补跌)的潜力。没涨的要无条件补涨,没跌要五条件补跌。长期以来我国股市个股轮番炒作就是一例。 12.小盘股、新股效应。我国股市对小盘股、新股独有情忠,逢小必炒、逢新必炒已是我国股市的惯例。我们统计分析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小盘股、新股的收益率显着高于大盘股和老股。但自2001年6月中国股市长期下跌及证券投资基金大量发行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 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 证券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行为金融学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投资者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赢利目标。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我们总结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 1.针对过度反应的反向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的近期表现,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最终为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2.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和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意义上的动量交易策略的提出,源于对股市中股票价格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 3.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的策略。 4.时间分散化策略。指根据投资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信念,建议投资者在年轻时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此比例逐步减少的投资策略。 5.小公司效应策略。小公司效应是指小盘股比大盘股的收益率高。Banz(1981)发现股票市值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而减少的趋势。Siegl(1998)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小盘股比大盘股的年收益率高出4.7%,而且小公司效应大部分集中在1月份。根据小公司效应而采用的投资策略称为小公司效应策略。 6.组合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式有效,semlstrong efficient)。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7.针对羊群行为的相反策略。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 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8.购买并持有策略。个人和机构投资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进一只股票时,应详细地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制订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9.利用行为偏差。心理学和决策科学提出,在某种情形下,投资者并不是尽力使财富最大化,并且在某些情形下投资者还会在智力方面犯系统性判断错误,这些行为偏差将导致证券定价的错误,合理利用这些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行为型投资人则尽力寻找由于行为因素而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可见,对人类行为偏差的正确把握是获取市场超额利润的来源之一。 10.ST投资策略。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潜在的并购目标。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可以被纳入证券投资组合之中的。 总之,行为金融理论寻求并确定投资者可能对新信息产生反应过度或反应迟钝而导致证券定价错误的市场情形。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抛出获利。 四、应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证券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科学性在于它始于公理并寻求建立在公理上的理论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行为。它试图理解和预测心理决策过程的系统的金融市场意义。如上所说,中国股票市场中存在着普遍的运用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金融现象,而用行为金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之,并由此导致了许多有价值的行为投资策略,但在具体运用这些投资策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行为金融理论本身也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行为金融理论的投资策略是:在大多数投资者尚未意识到错误时投资于某些证券,随后当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一旦证券市场的绝对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相同的策略,那么结果又会怎样?我们相信随着行为科学的深入研究、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会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行为金融问题,并且一些已有的行为金融现象可能会淡化甚至消失。因此在应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要防止教条化。 2.要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主要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产生的。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中国金融市场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共性与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不是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3.行为投资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深入及投资者结构的改善,我国金融市场行为金融现象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小公司效应现象就不如过去明显、庄股由于监管的加强从而动量效应也明显减弱。我们预言随着管理层对股市认识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的ST现象迟早会消失。 4.不同投资者需要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要通过教育来使其趋于理性化,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对于机构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投资者决策中的心理偏差是与生俱来,而这些认知偏差可以通过学习、训练等手段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不同投资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只有呼吁所有各层次的投资者共同参与探讨我国行为金融问题,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才能在我国有用武之地。 金融投资论文:关于投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控制的探讨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以中航油事件为例探讨了中航油集团破产原因,并以此为基础阐明投资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与风险特征。最后针对当前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制度的存在缺陷,提出对投资风险合理控制的建议。 关键词:投资 衍生金融 风险 风险控制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成立于1993年,由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国航空油料控股公司控股,总部和注册地均位于新加坡。公司成立之初经营十分困难,一度濒临破产,后在总裁陈久霖的带领下,一举扭亏为盈,从单一的进口航油采购业务逐步扩展到国际石油贸易业务,并于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公司经营的成功为其赢来了声誉,2002年公司被新交所评为“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奖,并且是唯一入选的中资公司。 中航油通过国际石油贸易、石油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其净资产已经从1997年16.8万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35亿美元,增幅高达800倍。但2004年11月,中航油因误判油价走势,在石油期货投机上亏损5.5亿美元。这一事件被认为是着名的“巴林银行悲剧”的翻版:十年前,在新加坡期货市场上,欧洲老牌的巴林银行因雇员违规投机操作,令公司损失13亿美元并导致被一家荷兰银行收购。曾经在7年间实现资产增值800倍的海外国企中航油,缘何短短几个月内就在期货投机市场上背负5.5亿美元的巨债? 2003年底,由于中航油错误地判断了油价走势,调整了交易策略,卖出了买权并买入了卖权,导致期权盘位到期时面临亏损。为了避免亏损,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2004年1月、6月和9月先后进行了三次挪盘,即买回期权以关闭原先盘位,同时出售期限更长、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权。每次挪盘均成倍扩大了风险,该风险在油价上升时呈指数级数的扩大,直至公司不再有能力支付不断高涨的保证金,最终导致了破产的财务困境。应该说中航油能够在7年间实现净资产增幅800倍,到巨亏5.5亿美元,都是缘于“创新”及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诞生本来是为了规避风险的保值作用,但中航油却是毁于过度的投机。 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特征 衍生金融工具是具有衍生特征的金融工具。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定义:“衍生金融工具是期货、远期合约、互换和期权合约以及类似性质的金融工具,如利率上限与固定利率借款承诺等”。而我国一些学者认为,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价值派生于某些标的物的价格金融工具;其中,标的项目包括债券、商品、利率、汇率和某种指数等。也就是说,衍生金融工具就是在传统的金融工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以风险存在为前提,并为适应风险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其交易有别于一般的金融现货交易,是以标准合约交易和保证金交易为基本特征的,其主要功能并不是交易,而是保值或投机。主要特征有六个:杠杆性,它能以极少的资金(合约保证金)控制较多的投资资金(出货或平仓时合约持有者应付的资金),来获取理财的收益;虚拟性,它在合约到期时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依存性,它依赖于传统的金融工具而存在,传统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动最终会影响衍生金融工具;灵活性,它可以根据用户的不同需要设计出不同类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以适应使用者的需求;表外交易,它通常不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定价比较复杂,因对其风险的度量非常困难。 近几年以来,衍生工具交易风波不断,1994年1月,德国MGRM集团在美国高息筹资,投资石油期货损失13亿美元,相当于集团一半资产;1994年12月,美国加州橘郡财务长雪铁龙以政府名义筹资,进行票据投资,最后亏损18亿美元,地方政府宣布破产;同年12月,美国最富庶的奥兰冶县由于从事金融衍生交易失败而亏损15亿美元,不得不宣布破产;1995年2月23日,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出现“327国债期货风波”,直接导致了国债期货市场在我国的暂停。 尽管出现上述情况,但衍生金融工具仍获得了巨大发展,美国《幸福》杂志在1995年载文声称,国际金融市场上当时已知的金融衍生工具已有1200多种,未清偿名义本金额超过20万亿美元。不仅如此,衍生工具的品种也正在创新中,目前一些大的金融机构几乎能根据客户的任何特殊要求“量身订造”任何品种的衍生工具并为之创造市场,所以今后衍生工具的品种还将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关于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制度现状 我国十分注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风险意识。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我国不断各项规章制度:国务院1998年8月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中规定:“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允许进行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交易。”1999年6月,以国务院令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第四十八条规定:“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交易总量应当与其同期现货交易量总量相适应。”2001年10月,证监会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我国自2004年3月起施行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实施的范围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目前,我国证监会共计批准中石油、中 石化、中航油等27家企业可以进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 企业投资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控制策略 以上一系列事件说明,必须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风险加以必要的控制,不能任其作为表外业务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如果对该项风险极大的投机行为予以适当的披露,有适当的机制予以约束,提醒管理层和所有者的高度关注,就不会发生等事态无法收拾以后的巴林银行残局和中航油的艰难重组。对企业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风险控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禁止过度投机,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杜绝“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建立严格的衍生金融工具使用、授权和核准制度。企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应由高级管理部门、董事会或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授权核准,并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衍生金融工具的授权、执行和记录必须严格分工。如由独立于初始交易者的负责人授权批准,由独立于初始交易者的其他人员负责接收来自交易对方对交易的确认凭证;对交易伙伴的信誉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控制交易伙伴的信用风险;建立健全的衍生金融工具保管制度和定期盘点核对制度;建立投机项目的投资限额制度,规定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最高限额,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之内;严格限定衍生金融工具的适用范围,除为了规避实际外贸业务中的不确定风险以外,禁止从事以投机为手段的投资行为。 加大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水平和道德水准。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种类众多,业务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分析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风险,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避免巴林银行事件中因业务人员越权违规操作所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另外,必须使用信得过的交易人员,做到核心机密内部人掌握。中航油参与此次交易、掌握交易核心机密的交易员,均是外籍人,来自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像这种核心机密被外籍人士掌握和运作,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也是很少出现的。在美国的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公司,掌握最核心机密的关键位置交易员,一般都是美国人。 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管,将作为“表外业务”纳入到表内披露。中航油从事场外交易历时一年多,从最初的200万桶发展到出事时的5200万桶,一直未向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报告,中国航油集团公司也没有发现。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金融市场的逐步国际化,衍生金融工具也必将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因而,我国必须完善法规制度,使企业在投资或投机衍生金融产品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能够对高风险的投机业务实施必要的风险控制,以避免类似中航油事件的再次发生。 金融投资论文:美国金融投资价值观 对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贡献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是有很大关系的。美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经验证明:风险投资跟行业专利之间存在正相关性。美国哈弗大学着名经济学教授,Lemer教授,在他的着名着作《创造的财富》中,特别强调指出,如果没有风险投资者的支持,多余三分之二的企业三年之内就会倒闭了。一般需要风险投资企业进行投资的都是一些新兴的、有着巨大潜力的未来会有所贡献的新型创新性企业。风险投资就作为主要动力推动这些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并为企业的发展作支撑。在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随处可见,这也安全证明了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之间具有很深的关系。对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贡献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风险投资对美国整体的宏观经济形势,美国国家风险投资甚至于国家在国际中的竞争力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对美国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是做了巨大贡献的。除此之外,风险投资对美国宏观精神的发展也做出了巨大贡献。风险投资行业促进了企业的发展,由此也带动了美国年轻一代人的创业热情,从而带动了美国整体精神现象的提高。对劳动力市场就业及创业热潮的贡献风险投资行业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壮大,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使得很多具有生命活力的小企业得以持续发展,从而直接带动了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就业市场的稳定。而且,也从侧面鼓励了很多年轻人投身创业,带动经济的发展。不只创造了很多的工作岗位,而且为经济的发展和很多人的创业创造了机会。因此,风险投资行业的兴起带动了经济的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国家整体的就业质量。 针对美国风险投资金融经济的成功经验 以先进的科技为背景风险投资的发展过程中,与科技成果是息息相关的。我们都知道,美国的科技发展是世界领头羊,科学技术是美国经济能够长期以高速度发展的重要源泉。而且,研究表明,美国的科学技术力量和对各行业的开发及投资都是居世界首位的。从美国的研发投资费用占美国GDP的比例来看,美国一直是名列前茅的。发达的科学技术力量和巨大的投资市场后盾使得美国的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发明专利都是在美国产生的,其中不乏信息技术、药品和生物技术的创新发展。国家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美国的政府一直是对风险投资相当的重视,并且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来为其做强大后盾依靠。争取为国家风险投资行业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1957年的《国内税法》,1982年的《小企业发展法》,1978年的《雇员退休收入保护法》,还有1980年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一系列的优惠措施使得美国的风险投资金融行业得到快速平稳的发展,同时推动了美国整体经济形势的良好发展。这与美国政府采取的一些列政策措施是离不开的。一系列有效的增值服务在美国,一个企业刚刚起步时,也就是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是,不仅会得到风险投资机构提供的风险资本,最重要的是会得到风险投资行业在管理方面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在如何有效的发展和管理企业,合理分配企业资源和对企业所在行业的形式分析方面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起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与美国高新产业的有效结合调查显示,美国风险投资行业,整体投资回报率一直是保持在百分之二十以上,这几年甚至是一直已超过百分之四十的速度加速发展。远远比同时期的股票和债券的回报率高出很多。正是因为如此,美国针对风险投资的数量和整体的资本结构和水平不断进行完善。二十世纪后期至今,美国的风险投资资本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在这部分资本中,来源于个人的份额逐年下降,来源于企业和机构的份额是逐年递增的。美国风险投资的对象也集中于具有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的结合得到完美阐释。设置好的畅通的退出机制目前,美国对于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做了完善的设置。从创业企业中保证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下面几个渠道退出:通过创业企业股票首次公开上市发行的方式退出;通过大公司收购兼并或其他风险投资基金收购创业企业的方式退出;通过创业企业创办人、管理者和员工赎回的方式退出;通过创业企业破产清理的方式退出。 分析美国风险投资金融经济价值的结论及启示 由于美国政府对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重视,以及为保障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良好快速发展制定的一系列保障措施,使得美国风险投资行业的投资回报率一直是相当高的,是之外国家的良好借鉴。各国也应根据自己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结合本国风险投资实况,做适当的调整和转变。借鉴美国对技术创新和一系列专利的发明创造,我们应该针对不管是中小企业,还是发展中的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形势给予鼓励和足够的分享投资成本,针对各行业的发明和专利的申请要给与足够的重视,加大投资力度。从美国风险投资占国家GDP比重来看,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发展,对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及国家经济实力和国民经济水平是相辅相成的。雄厚的经济实力离开风险投资金融经济的发展是很难维持的。风险投资对工资水平的提高起重要作用。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带动了大量的年轻有为青年进行创业,推动国家经济多元化,年轻化的发展。而且,我国正处在经济形势转型的重要时期,加大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是重中之重。鉴于以上方面,如何把风险投资的科学理论与中国的特殊国情相结合,以实现我国经济的良好快速发展,是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的理论与实务课题。完善各项政策法规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鼓励和保护风险投资的政策及法律环境是风险投资得以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注入充足的风险资本。开办科学的培养,为社会和企业机构输送大量的风险投资专家,以更高效的方式,促进我们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发展壮大。人才是关键,因此,不妨在各大高校开办风险投资金融经济的相关课程,并鼓励广大学生进行实践活动。以期促进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在我国创业板股票市场还迟迟没有建立柜台交易市场发展又非常缓慢致使风险资本不能适时退出。必须尽早解决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问题:第一建立创业板市场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打造一个理想的通道;第二加强各类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我国风险投资以并购方式退出的渠道;第三,鼓励国内创业企业赴境外创业板市场上市为风险投资退出寻求更广阔的市场。 总之,针对美国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发展,我们应该持借鉴的态度,对美国近来经济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美国相应的经济政策形势做适当的理解。吸取其精华,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形势。我国现在是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形势一直不太稳定,而且近来,世界经济政治形势都是不容乐观的,世界金融危机一直在蔓延 发展,因此,加大对经济行业风险投资的力度,对我们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治形势的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金融投资论文:对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风险研究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很大的改善,居民可支配财富也越来越多,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意识越来越强,投资的渠道、品种也越来越多,投资规模也逐渐扩大。很多家庭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银行储蓄投资,而是不断的扩展为股票、基金、黄金、债券、保险、外汇等方面的投资,投资本身是风险和收益的集合体,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还存在很多问题,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受政策、人民币的汇率、银行利率、市场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无疑增加了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对居民家庭经济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如何更好的引导居民家庭金融投资,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现状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提高,金融投资也成为现代家庭投资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家庭金融投资分为银行存款、购买债券、购买保险、投资基金和股票等。银行存款是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金融投资渠道;债券投资氛围国债和企业债券,国债投资安全性较高,企业债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保险投资也是安全性较高的投资品种;基金投资流通性强、交易费用低,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股票投资风险性高、收益也高。居民作为个人投资者大多资金有限,不具备机构投资者的规模优势,很多中的收入的家庭通常选择预期收益有明显保障的国债、银行存款等。2006年股票市场处于牛市时期很多银行存款流向股票市场,08年股票下跌很多资金转为储蓄资金,近两年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完善,投资保险的人群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 (二)我国家庭金融投资存在的问题 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市场发展不稳定,再加上金融投资中介机构、投资品种越来越多等情况,居民家庭金融投资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家庭短期投资动机较为明显,不具备长期投资的能力;居民个人投资规模较小,不具备规模优势;家庭投资者跟风投资和经验性投资较多,投资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强,投资质量不高;居民接触的金融投资信息渠道狭窄,面对风险很难快速地做出反应;金融投资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占用个人精力较多;居民家庭金融投资是个人投资行为,难以进行组合投资来降低风险等等。可见,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存在很多的问题,金融投资市场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二、影响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因素 (一)居民家庭收入水平和结构 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基本来源是家庭成员在满足其消费需求后所剩余的那部分资金,因此,家庭收入水平和结构对家庭金融投资的规模、范围都有较大的影响。我国多数家庭收入结构单一,可支配的收入有限,居民在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基础上会选择一些投资风险较低、收益较少的投资方式,来确保家庭经济生活的安全性,这就容易导致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不合理,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投资环境机制有待健全 金融市场不仅受到货币汇率、银行利率、市场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到政府的干预,为了维持市场稳定,一些政府干预的政策相继出台,政府经常参与经济干预市场,导致投资环境受到过多的干预,金融市场本身的发展规律受限,对投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加之家庭金融投资本身投资规模小、信息渠道狭窄、应对风险能力较低等,投资者很难做出正确的投资策略。可见,金融投资环境机制不健全,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金融市场投资行为的风险性。 (三)金融投资中介机构的投机行为和投资者的投资心态问题 家庭金融投资者受信息渠道、专业知识等条件的限制,偏向于信赖专业的投资中介机构来进行投资,他们能为投资者提供一些符合投资行为的理性化建议和选择。但是,中介机构往往从自身利益考虑,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忽视委托投资者的利益,为了避免投资者的问责,他们往往会跟随市场投资导向选择投资方向,并未真正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来选择投资。受到市场环境机制、政府政策等因素影响,金融市场机遇与风险并存,很多投资者没有摆正投资心态,抱着投机心态寄希望于短期的额外收益,选择了风险投资,缺乏理性的判断和分析,容易导致投资的偏差,无形中加大了投资的风险性。 三、如何更好的防范家庭金融风险 (一)加强对金融投资的认识,提高金融投资风险意识 家庭投资者在金融投资之前,加强对金融投资专业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是加强对家庭金融投资风险方面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例如,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资本风险、价格风险、市场风险、利率、汇率风险、投资者个人风险、专业理财机构运作风险等。居民在对这些风险类型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投资时就能够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来选择投资的品种和投资机构等,尤其是初级投资者,在认识并深入了解这些风险的同时还应当理性地看待这些风险,进行冷静的思考,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增强投资的风险意识,提高金融投资质量。 (二)选择适合居民家庭实际情况的金融投资策略 选择适合家庭实际情况的投资策略,是降低投资风险的有效手段。居民家庭金融投资要以家庭收入水平、结构等实际情况为基础,对金融投资方式、风险、产品等进行全面了解的情况下掌握具体的投资操作要领,制定正确的投资方案和策略。家庭投资者在投资时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投资初期选择一些适宜操作的投资产品先进行投资,一步步的实施投资计划,确保投资的安全性,不能急于求成,要保持耐心,面对投资问题时要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找到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并认真执行,在对投资业务比较熟练的情况下可以逐步扩大投资范围、规模,在稳步前进中提高投资的效益。 (三)根据居民家庭金融投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金融投资品种 每个家庭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投资者可根据家庭资产结构状况或者是风险测试等方式进行投资分析和判断,选择家庭能够承受的风险指数的品种进行投资,确保投资导致的损失或者是背离自己期望值的指数在自身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在金融投资过程中,风险越大的投资品种往往潜在的收益也越高,相反投资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收益也会较低,投资风险的大、小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投资者的投资之前一定要考虑到并且明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免出现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损失,给家庭经济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四)政府合理干预,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多干预,对金融市场的发展会产生负面影响,容易破坏市场自我调控机制,对商品的价格浮动产生影响,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是,在我国市场发展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适当的干预也是必要的,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还需要通过政府的干预行为去引导和推动,发挥政府调节的功能,引导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其次,就是要健全法律监督体系,完善金融投资法律法规,规范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行为,同时保障家庭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 四、结束语 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内外金融市场形势动荡,如何有效地引导居民进行金融投资,提高家庭金融投资的质量,防范家庭金融 投资风险,是非常重要的课题。本文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家庭金融投资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强对金融投资的认识,提高金融投资风险意识;选择适合居民家庭实际情况的金融投资策略;选择适应居民家庭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政府合理干预和完善法律监督体系等方式来更好的防范家庭金融投资风险,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工具在投资中的实用性 衍生金融工具是随着风险投资与管理而发展起来的,不同于一般的现金交易,主要实现保值与投机的目的,其具有以下功能:可以将远期的金融资产的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采取期权转移的方式进行风险的转移,使得投资获取最大的盈利;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对投资者有着很强的吸引力,打破了区域间的隔阂,实现了区域间与全球间的经济信息的交流;可以对市场的上的利率、价格波动等进行价格预测,通过金融工具的虚拟化,使得交易双方进行新的数据信息交流,对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进行准确的价格预测;金融工具具有很好的杠杆功能,当价格发生变化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中体现,避免因为投资出现巨大的风险,提高金融收益。 衍生的金融工具也可以具有投资的功能,其在投资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具有金融投资功能的衍生工具是具有远期、期货以及期权的特性。衍生金融工具可以通过杠杆作用使得企业与个人在投资过程中利益的最大化,可以通过利率互换,期货以及结合工具等方式。通过衍生金融工具对风险投资进行管理在企业的投资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风险与收益是同时存在的。一般来说,企业想获取的收益最大化,必然要承担大的风险。通过在投资过程中引入衍生金融工具,可以有效的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很好的控制。 在投资过程中,通过此工具将投资的风险进行转移与分散,将投资者需要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市场中,使得企业的风险承担减少。例如套期保值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回避各种金融风险,实现投资的保值;在期权中,当企业买入的债券价格出现变化,在工具的作用下将跌期权损失锁定,在此条件下可以保证企业在付出少量的资金下,确保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债券的抛出,保证企业最小的损失。采用衍生金融工具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在投资过程中将风险降至最低,企业获取一定的利润。 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增加投资效益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好的杠杆的作用,在投资交易的过程中,需要支付契约中规定数量的保证金,来管理整个的契约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就给获取利益提供了机会。低买高卖是投资的本质,获取收益的方式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获取投资的收益。 在期货市场上可以通过对商品在不同日期内的价格的差异进行买入与卖出,当价格上涨时候抛出,下跌时候买入,从而获取利益;也可以针对多种相关产品之间的套利活动。同时当企业掌握了某种商品的经济信息,了解其在不同交易所的的价格的不同,通过此发那个是也可以实现跨所获利。在投资过程中,企业通过衍生金融工具获取利益的方式是一致的,只是每种方式遇到的问题与风险度都是不同的,可以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实现小的投资获取大的收益,在企业的风险投资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金融领域,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投资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衍生金融工具可以有效的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控制,将企业损失降至最低,实现企业的利益。在投资环节,将风险纳入到投资考虑中,对风险投资进行有效地措施管理与控制,从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金融投资论文:我国中职金融事务专业证券投资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究 1 《证券投资基金》课程教学现状 1.1 教学方法、方式不够丰富 教学的形式上,依然局限于传统的板书,即使有多媒体教学,形式也相对单一,照本宣科的灌输型的教学方式居多,在理论层面讲解得较为详细和全面,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技能方面有严重欠缺,使得学生成为“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这导致了许多学生在课堂上提不起兴趣,没有把理论变成实际的技能。 1.2 教材陈旧,未与时俱进 脱胎于大学专科教育的高职高专教材,没有从中提炼出适合高职高专院校本身特点的实际应用性,仅是换汤不换药地延续着大学专科教育的理论性的东西,金融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但一些教材还停留在相当落后的时期,一些新的金融事物没有出现在教材中,与社会的实际发展严重脱节,这导致了学生在踏入社会进行实际操作时,会感到现实与理论的巨大差距。不利于学生快速融入就业环境。 1.3 学校内外实际操作的空间仍需扩展 作为应用性、工具性很强的学科,《证券投资》的教学一直应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资金、软硬件等问题,导致学校内部的金融模拟实验室的建设进展迟缓或者干脆中止,学生的实践机会减少,学校外部的实践基地,大多不成规模,零零散散,仅靠一些老师业余时间的开拓或洽谈,从数量和质量上都不容乐观,学生的锻炼机会减少,无形中受到了限制。 2 《证券投资基金》教学改革初探 2.1 因材施教,分类施教 在课程教学中,应该将理论型知识和实际应用型知识分门别类,两者并重,根据理论和实践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教学方法,因为此课程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者互相渗透,互相影响,共同发展。 2.1.1 基础理论教学概述 目前,此学科的理论知识方面主要囊括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特点、种类、投资操作、绩效评价等,作为此课程的基础性理论,老师在课堂上的授课至关重要,占总课时的六成左右,在课堂上,授课者应让学生透彻了解、理解此课程的基础性知识,讲解相关理论的运作原理,锻炼思维方式,从课程的学习中,增强对基础性理论知识的掌握,升华到理念和思维方法上来,加强职业道德观念,为以后在此行业安身立命打下良好基础。 2.1.2 实践内容教学概述 通过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让学生有机会与金融机构零距离接触,切身感受实际的业务的操作流程,通过社会实践,切实感受到本课程的魅力,通过岗位职责的学习加强责任心,从过实际操作加强课程的直观性和趣味性,从而更积极地学习。基金的交易方式(发行、申购、赎回)基金上市交易、基金的监管、营销和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等都会在此过程中得到极大的“直观性教育”。 2.2 创新教学模式、改革陈旧教学方法 如果现有的教学模式不足以支撑学科的良性发展,必须探索现时代背景下新的教学模式,特别是随着新媒体的兴起,课堂不只局限于教室内,“三个课堂”的教学手段值得积极尝试和探索。 2.2.1 课堂教学:“第一课堂”培养是理论根基 课堂教学是最传统也是最有效的教学方式之一,在课堂学习中,也应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除了课堂上理论知识的学习,还包括校内外的实践活动。理论教学以鲜活的案例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学校内的模拟主要以学校内的实验室为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一些证券投资理论知识的模拟操作,增强感性认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学校外的实践基地以证券公司、银行等机构为主,通过参观和参与实际操作,加深对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的办理过程的理解,增强实务能力,第一课堂实行开放式办学,不仅能整合资源,增强课堂的趣味性和吸引力,还能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加深学生对理论的认识和化理论为技能的能力。 2.2.2 重视新媒体作用,开辟第二课堂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新媒体作为一种重要工具,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的各个领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这给金融教学带来了良好机遇,通过互联网、公共微信帐号、QQ群、微博、博客等一系列的新媒体工具,师生之间可以方便地进行交流探讨,不断吸取最新的课程资讯和前沿知识,极大地提高了课程的趣味性、参与性、互动性和先进性。 2.2.3 通过模拟实践,以“第三课堂”提高技能 模拟交易大赛,以接近实际操作的形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比如一些学校举办的模拟金融操作大赛、校内外联合举办的各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和金融有关的模拟大赛等,都会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起到良好的促进和锻炼作用,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都有很大的提升。知识只有转化为能力,才是知识的最终目的,在各种形式的实践中,学生对本课程的知识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不再只是纸上谈兵。 3 因材施教,因人施教 自古以来,各位教育家都提倡因人施教、因材施教,这是对学生个性的尊重合培养,只有掌握了不同学生的情况和特点,才能在教学中有的放矢,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与最优。 有的人适合做实践,有的人适合进行理论的研究与突破,对金融学科而言,可以从这两个大的方面入手,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有目的的教学实践。 对于第一种学生而言,要给他们创造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社会实践,通过对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操作和各种模拟实践大赛的锤炼,不断提高他们的动手、动脑能力,培育营销的观念,促使他们成为实际操作的高手。 对于后者,更多地属于思维沉稳、心思缜密、喜欢思考的类型,要加强深度的理论教学,培养目标为投资顾问、理财规划师等。在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不断加强对理论深度和宽度的吸收学习,结合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使他们对理论加以升华,从理论的角度洞悉基金运作的规律,对基金的营销、管理、规划等了然于心,既有助于个人的投资,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为所在机构服务,提高自身竞争力。 这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的核心课程,对它的教学方式、授课手段、实践操作等各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开展教学实践, 探索出一条适合高职院校教学的改革之路。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体系对创业投资的作用分析 [摘 要]发达国家创业投资发展的研究表明,宏观的金融体系、不同的金融运行体系对创业投资这一特定的金融中介行为的发展速度和发展途径都有决定性的影响。金融体系中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人才等4个方面在创业投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探讨我国创业投资发展中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对培育和完善我国创业投资金融体系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创业投资;金融体系 一、引言 创业投资是投资人将资本投入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资本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通过上市、并购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并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目前从金融的角度来探讨创业投资,更多的是将注意力集中在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和繁荣是如何填补金融市场上由结构和运作规则所决定的市场空缺方面。高风险的创业企业在传统金融市场上无法融资的困境暴露出金融体系对创业企业发展的制约问题,但这也正是促使创业投资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可以说创业投资是金融创新的结果。对发达国家创业投资发展的研究表明,宏观的金融体系、不同的金融运行体系对创业投资这一特定的金融中介行为的发展速度和发展途径都有决定性的影响。Kotao Tsuru在OECD的工作报告中将自20 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体系的分类总结为两种类型:“基于关系的体系”(Relationship Based System)和“基于法律的体系”(Arm’s Length Based System)。美国是“基于法律”的金融体系,它依靠强大的资本市场和良好的法律环境,成为目前世界上创业投资最发达的国家;而日本、德国和法国等国家采取了以银行为主要投资者的“基于关系”的金融体系,由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力,致使创业投资的发展不尽人意。 金融体系是一个范围很广的概念,本文将从金融市场和金融人才两个方面研究其对创业投资的作用,并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分析在我国创业投资发展中存在的上述两方面的金融体系问题 二、金融体系对创业投资的作用分析 1. 金融市场对创业投资发展的作用分析 对于创业投资来说,发达、完善和高效运作的金融市场是创业投资发展的基础。金融市场是整个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为金融交易的双方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交易的场所和机制。由于创业投资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股份制或合伙制,创业资本的运动贯穿于创业投资的整个过程,资金要能够通畅地进出,金融市场是不可缺少的条件。金融市场在高新技术创业投资中所起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它是创业资本的筹措渠道,同时也是创业资本完成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目的后最好的退出渠道。创业投资的研究表明,创业资本的退出是整个创业投资运行各个环节中最重要的环节。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其发达的证券市场,特别是以发行和交易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股票为主的第二板市场,为创业资本的筹措和顺利退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是推动创业投资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除证券市场外,对于大量的非上市创业企业来说,创业投资还需要一个活跃的场外产权交易市场来进行产权交易,完成产权的相互转让和并购以及风险资本的退出。因此,场外产权交易市场对于创业投资的产权交易和转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发达国家在拥有一个成熟程度很高的证券市场的同时,还有一个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的重要原因。 2. 金融人才对创业投资发展的作用分析 创业投资所需要的金融人才主要是创业投资家,创业投资家是运作创业投资的灵魂人物。创业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主要特点之一是参与性强,创业投资者与融资企业的关系十分密切。创业投资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较高的复杂度,创业投资家必须是也只能是敢于冒险、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懂得企业管理理论、有金融投资实践和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经验的综合型人才。因为:(1)创业投资是勇敢者和耐心者的游戏,创业投资家要具有过人的胆略和坚强的毅力,要能勇于创新、慧眼识才。(2)创业资本一般都投向高科技企业,这类企业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创业投资家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这样他才能对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新技术的需求潜力做出正确判断,对企业做出准确的评估。(3)当决定投资后,由于创业企业家一般不擅于管理,创业投资者要对企业进行监督。在这个过程中,创业投资者要在经营战略、形象设计和组织结构等各方面做出决策,特别是帮助组织和改造企业的领导层,所以创业投资者要谙于经营管理之道。(4)在创业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创业投资家还要不断在风险企业和投资者、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协调关系;利用自己的关系网为创业企业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和管理者,实现技术、资本、信息和人才的最佳组合,要做到这一点,创业投资者必须有很强的社交能力。 三、培育和完善我国创业投资的金融体系 创建创业投资市场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科技产业发展迅速,这也为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但在创业投资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人才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金融市场功能和结构的单一,成为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瓶颈之一。我国的国情决定了证券市场的首要任务是为国企改革服务,帮助国企脱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种计划式的单一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证券市场相对规模较小和结构单一的问题。从规模上看,1999年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仅占GDP的8%,与发达国家甚至很多发展中国家差距甚大,与庞大的潜在上市资源和社会闲置资金不相适应;结构单一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构成单一和市场缺乏层次性上。我国还没有一个为多种经济成分的高成长性新生企业服务的市场。 另一方面,适于创业投资发展的金融人才严重匮乏。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我国的市场开放历史不长,以往高等院校的专业分工过细,使得现有的金融人才专业性过强,缺乏既有工程技术基础知识和企业管理理论,又具有金融投资和高技术企业管理实践经 验的交叉型、复合型人才;二是我国大多数国有创业投资公司的从业人员,尤其是经理一级的高级管理人员大都是由上级政府任命,其工作方式、自身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的能力与创业投资这一市场化的运作机制的要求存在许多不相匹配之处;最后,现有的金融从业人员对创业投资认识上的不到位,也是制约创业投资发展的一个人为因素。 由于没有完善发达的创业投资金融体系,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难以对接,科技与金融的真正结合无从实现,创业投资在我国的发展比较艰难;而这种状况反过来又制约金融体系的发展和成熟。从完善和培育金融体系入手,创建创业投资市场体系已经势在必行。鉴于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因此要建立适于创业投资发展的金融体系还应主要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构建一个适应创业投资发展的金融市场环境。首先,规范中国现有的股票市场。纠正和制止股市、投资和会计行业的不规范及黑箱作业,树立投资者信心。在创业投资的形成时期,市场信心非常重要。其次,减少对创业投资的行政干预。创业投资公司不得在股市购买股票,政府对创业投资的资助应与创业投资公司的绩效挂钩,基金管理人应承担风险。允许有限合伙人制的运作模式,减少政府及投资方对创业投资管理人的干扰,允许有业绩的创业投资公司筹集创业投资基金。最后,尽早开放我国的二板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出口,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创业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获利后退出,没有退出机制,就没有创业投资的发展。所以在我国二板市场即使一时不能开盘,也要有明确的二板上市时间表,使创业投资家有信心投资。 二是培育一个适应创业投资发展的金融人才环境。可请一些有成功经验的创业投资家到中国讲学、指导,也可通过投资的方式派人到创业投资发达的国家参与创业投资公司的实际运作。支持和鼓励留学生在国内创业,吸引他们回国,并且支持他们在海外的研发基地,这对中国创业投资今后的发展和项目来源都有很大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来自国内的一大批人才已在海外金融界扎下了根,他们熟悉国外创业投资的运作,又了解国内的生活环境,应允许海外杰出人士以海外房地产、股票等作为抵押到国内申请贷款设立创业投资公司,或由政府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以合同方式交由海外团队管理。 金融投资论文:当前金融多主题投资机会巨大 摘 要:阐述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经济态势;阐明多主题投资时代已经来临;建立我国在世界经济活动中的大视野,抓住投资国际市场的机遇。分析在投资增长中的诸多问题,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确保金融投资对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有效发挥。 关键词:金融 多主题投资 国际投资 机会与机遇。 主题投资,乃股市投资的“事件驱动型投资策略”。现我们嫁接到我国整个经济领域投资上。在新环境新趋势下,经济发展及转型的新兴增长动力带来了长期投资机会。这些投资机会是多领域的,是多主题的。如整个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化、新农村建设、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诸多领域;又如产业结构升级、消费升级和技术升级带动的相关产业发展主题。这一切都将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既新的多主题投资机会。而每一个投资主题,都契合当前经济发展主题,这正是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多主题驱动”的多主题投资。换句话说,多主题投资,就是与近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和百姓民生密切关注领域的事件,都将转变成投资机会。 1 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的整体经济态势。 风靡全球的金融危机,逐渐远去。我国在这次危机中表现不俗:在经历了2008年至2009年的低谷之后,经济呈现了持续回升的态势。今天,我国已经超过了日本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具体说,一年多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消费、外贸和投资三条战线,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消费几年来一直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去年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6个百分点。 如今,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涨工资、提高农产品价格等措施的频繁推出,预计今年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仍可达到4个百分点;而外贸方面预计也将一改负增长拉后退的趋势,会对GDP作出一定贡献;说到投资,去年它对GDP的贡献率是8%,今年,它无疑还将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可望继续作出较大贡献。 可以说,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是发展动力强劲,投资领域广泛,获利机会俯拾即是,这就为金融投资带来巨大利好。 2 投资多主题的局面已经形成。 母容质疑,我国“十二五规划”将带来大量的主题投资机会。我国现在正是向工业化转变和城市化时期。我国电力、电信、公路、钢铁等行业建设已经过了投资高峰期。但是,城市设施、水利、铁路、设备制造、房地产等许多基础设施的基础产业还处于高峰期。社会投资仍将保持一定时间的高速增长。具体分析后,我们认定未来一个阶段内,支持我国经济发展的投资领域主要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各类产品创新投资。既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新产品生产建设以及战略新兴产业;二是,由于消费转型及升级,适应人们消费变化及引导人们消费的产品生产能力的建设;三是,服务业,创意文化产业;四是,环境保护、压制与治理;五是,持续发展,长期面对资源短缺的现实,要加大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建设;六是,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城市建设和消费需求快速放大;最后是,产业调整与区域配置调整。这些成为了经济市场上多主题的投资领域,可以说我国多主题投资局面已经形成,而且无疑这些领域都是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领域。 3 国际投资市场也是多主题投资的一个重要选项。 鉴于今日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因此投资必须具备国际化的大视野。也就是说,我们要启动国内投资与国际投资两个“轮子”。盘活我国巨额外汇储备,投资国外。当前国际投资机会,应该大致在如下两个方面开展:第一是,对传统的发展中国家。仍然是在能源和资源的开发与建设上投资发力;第二是,面对发达的欧美国家投资。欧美债务危机的频频乱象,给我国经济所带来了机遇,当然也有挑战。在未来的一两年,欧美经济增长速度可能在1%以下,加上日本的经济增长速度也不是很快,而我国的出口商品大概是50%是去欧美和日本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面不能完全依赖欧美市场,应当刺激内需,来应对外围经济的疲软。而面对欧美经济不振的情况,国外一些品牌公司可能表现不是很好,这给我国在海外投资创造一个机会。现在大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私人企业,有很强的财政实力,可以到国外去投资。不光是在非洲、拉丁美洲投资源以及能源方面,也可以适当地考虑买一些欧美的品牌,针对海外投资方向由虚拟领域转向实体经济的大趋势,考虑并购、入股、合作经营,在国外办厂等等。这样的话,我们的多主题投资便扩展到了国外,同时还可以提高国内的消费能力。另外,海外房地产、医疗、环保、以及教育行业等也都有很好的投资价值,这将是未来我国投资海外的方向。 总结起来,就是要是海外投资逐渐多元化。自然,我国政府不能‘袖手旁观’,应给予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以必要的支持和助力。还要考虑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尤其要支持民营企业的投资开发行为。另外,健全“走出去”的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力促对外投资多元化之路越走越宽。 4 积极解决投资增长中的问题。 上面已经论述了现阶段我国多主题投资的巨大机会。而且在多方面,投资增长较快。但是,目前国内外环境也存在着制约投资增长的不利因素,投资增长还存在着几方面的不均衡,以及结构不合理问题。 4 . 1 制约投资增长的几个因素。 首先,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前景仍不明朗,欧洲债务危机仍然乌云密布。这无疑给我国金融投资带来负面影响,国际环境因素将制约我国经济的增长;其次,由于为数不少的地方领导者,政绩观的偏颇,出现了全国性的盲目追逐GDP。使得几年来地方政府缺乏节制地土地财政大力推行,地方政府积累了过多的债务。显然,地方政府性债务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影响地方政府的融资能力,从而影响到政府投资能力;第三,我国2011年我国货币政策将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而“稳健”实质上就是“从紧”,预计明年的人民币贷款增幅将由今年20%下降至14%。尽管明年财政政策的基调维持为“积极”,但其积极的程度将不如2010年年,预计赤字的绝对额和其占GDP的比重均将有所下降。从积极转向稳健,投资面临的信贷环境自然趋紧;第四,个别地区投资增速过快、在建规模过大、新开工项目过多、投资率过高的弊病始终没有很好解决。比如,投资总量居高不下,使固定资本形成率越来越高,无疑也制约着投资增速的进一步提高。 4 . 2 投资增长不均衡。 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增速的反差。今年以来,中央项目投资低速增长,并且增速不断回落,与此相对应,地方项目投资增长仍高位运行;二是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与民间投资增速的反差。民间投资几年来都保持了30%以上的增速,2011年以来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1~9月达到34.2%,与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速的差距扩大到21.5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9%;三是制造业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速的反差。制造业投资比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的差距几年来有扩大之势。 4 . 3 结构不合理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行业结构不合理。钢铁、水泥等部分行业投资增长过快,矛盾尤为突出。钢铁、水泥总规模大大超过市场需求预期。更为严重的是,不少新上的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一些已经关闭的小钢厂、小水泥时不时地又恢复生产,而且仍然有新上的资源消耗大、技术水平低、污染严重的项目。而且,产品结构趋同现象比较明显。另一方面,地区结构改善不明显。自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基调基础等方面的投入,但受各方面因素制约,西部地区投资比重偏低的状况尚没有根本改观,与地域人口比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很不相称。不过,今年2011年1~ 7月民间投资概况 ,中、西部地区投资分别增长30.5%和29.2%,首次超过东部。但是与中西部60%的人口份额比,显然投资仍然不足。 凡此种种,无论是制约投资的不利因素,还是投资不均衡都直接和间接影响着我国金融投资的质量与效益。并间接影响着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大局。因此,对于制约投资增长的不利因素和投资增长不均衡的问题,我们需要审慎地应对,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使我国投资环境不断得到改善,祛除影响投资的不利因素;并努力平衡各类投资,让我们的金融投资为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而全国性的产业结构不合理、区域性的结构不合理,它也一直伴随着投资机遇。众所周知,投资永远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面对我国多主题的巨大投资机会,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解决问题,确保经济持续稳健的增长。 金融投资论文:行为金融学与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近年来,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然而,就投资绩效而言,基金的表现并非尽如人意。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是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本文拟结合行为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对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初步探讨。 行为金融学是革命性的金融理论 传统金融理论是建立在市场参与者是理性人的假定的基础上的。在传统金融理论中理性人假设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以效用最大化作为目标,二是能够对一切信息能够进行正确的加工和处理。在此基础上,传统金融学的核心内容是“有效市场假说”(EMH)。根据这一假说发展起来的各种金融理论,包括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PT),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套利定价模型(APT),期权定价模型等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理论的基础。这些理论模型也构成了现代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 但是,近二十年来,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金融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与有效市场假说相悖的异象(anomaly)。在股票市场上,这些异象包括:股票长期投资的收益率溢价;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与股价泡沫;股价对市场信息的过度反应或反应不足等等。这表明,基于理性投资者假设的有效市场假说存在着内在缺陷。以耶鲁大学的席勒教授为代表的一批金融学家认为,投资者是“非完全理性”的(有的甚至认为是“不理性”的),传统的金融学中应采用不同于理性行为模型的其他人类行为模型,将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行为研究方法引进到金融学的研究中来。近5、6年来,以研究金融市场中参与者非理性行为的“行为金融学”得以大行其道,日益成为一门显学。 行为金融学是金融学和人类行为学相交叉的边缘学科。它的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因而它的产生是对传统金融理论的一个巨大挑战。对于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而言,行为金融学的巨大指导意义在于: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目标。近年来,在美国的共同基金中已经出现了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的证券投资基金。 羊群行为与相反投资策略 人类社会存在着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经常在一起交流的人由于互相影响,因此他们往往具有类似或相近的思想。当这种现象发生在股票市场当中时,我们称之为“羊群行为”(herdbehavior)。所谓羊群行为是指:由于受其他投资者采取某种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如果其他投资者不采取这样的策略,则有可能不会采取这种策略。投资者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并不一定是羊群行为,羊群行为的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一个人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 在股票市场上的羊群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在这里列举两种。 基于信息的羊群行为(information-basedherding)。传统的金融理论大多隐含完全信息的假设,但事实上,即使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信息也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投资者的决策往往不完全是依据已有的信息,而是依据对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的判断来进行决策。这样就形成了羊群行为。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的大量的“跟风”、“跟庄”的投资行为就是典型的羊群行为。 基于名誉与基于报酬的羊群行为(repu-tational-basedandcompensation-basedherding)。这种现象在基金经理中相当普遍。它的基本理论是:由于雇主不了解基金经理的能力,同时基金经理也不了解自己的投资能力,为了避免因投资失误而出现的名誉风险,基金经理有模仿其他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的动机。如果许多基金经理都采取同样的行动,羊群行为就发生了。同时,基金经理采取模仿行为不仅是关系到名誉问题,而且还关系到报酬问题。在股票市场中,许多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经理的报酬是建立在相互业绩比较的基础上。如果某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表现比同业出色,那么基金经理将获得额外的报酬,否则将受到惩罚。如果基金经理是风险厌恶者,那么他们之间就有采取相互模仿的倾向。因为只有采取模仿,才可能保证你的基金业绩同被模仿者的业绩相同,这样才可能避免受到惩罚。如果市场中有许多的基金经理都采取模仿行为,那么羊群行为就形成了。 根据上述论述,不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羊群行为在股票市场中是广泛存在的。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羊群行为也是广泛存在的。限于篇幅,在此不展开叙述。 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相反策略就是针对羊群行为而制定的一种积极的投资策略。 反应过度、反应不足与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反应过度(overreaction)和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是投资者对市场信息反应的两种情况。 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常常采用试探法(heuristics),即一种以常识为基础,用试错法而不用详细理论的推理方法。在日常生活中,试探法经常被采用而且十分有效。比如,去两千公里以外的地方,坐飞机比火车快;去折扣店买东西便宜一些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我们不用经过论证才作决定,就知道结果是正确的。但是当涉及与统计有关的投资行为时,大量的行为学研究发现,人并不是良好的直觉统计处理器(intuitivestatisticalpro-cessor)。人的心理状况会扭曲推理过程,导致犯下不应该的投资错误。行为金融学的理论表明,试探法的错误形态有四种,分别是记忆的有效性(availability)、事件的典型性(repre-sentativeness)、抛锚性(anchoring)和事后诸葛亮式的偏见(hindsightbias)。其中,事件的典型性将导致反应过度,而抛锚性将引起反应不足。 事件的典型性与反应过度事件的典型性是指人们通常将事情快速的分类处理。人的大脑通常将某些表面上具有相同特征而实质内容大相径庭的东西归为一类。当事件的典型性帮助人的组织和处理大量的数据、资料的时候,就会引起投资者对旧的信息的过度反应。 事件的典型性也会导致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犯错误。例如,某一上市公司总是业绩不佳。投资者就有可能将其归类于绩差上市公司,像大多数绩差公司一样,这家公司的业绩也将不断下降。投资者就会对这家上市公司的过去信息反应过度,导致投资者会忽视这家公司业绩改善的情况。在反应过度的情况下,这家公司的股价就会被低估(underval-ued)。但是,我们并不是说投资者不会改变他们的观点,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持续的改善,投资者最终将改变错误的观点。 抛锚性与反应不足抛锚性是指人的大脑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往往选择一个初始参考点,然后根据获得的附加信息逐步修正正确答案的特性。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 讨价还价(bargaining)是了解抛锚性如何运转的好例子。一个训练有素的汽车推销员同汽车买家的谈判总是从最高价开始的,然后再把价格慢慢地逐步降低。推销员的目标就是要把买家“锚”在高价上,通过讨价还价以较低的价格成交,让买家觉得这是一个好买卖。 抛锚性常导致股票的错误定价。例如,一家公司突然宣布其收益实质性的上升,股票市场对这一变化视为某种偶然的情况,而对此反应不足。尽管这家公司在赚更多的钱,但它的股价并没有上涨,因为投资者认为收益的变化是暂时的。实际上,投资者对这家公司的潜在盈利能力的看法“抛锚”了,因为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 尽管投资者对一家上市公司的观点可能会“抛锚”,但这并意味着投资者的观点不会变。同事件的典型性一样,抛锚性也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修正。 行为金融学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的目的就是要发现股票市场中投资者对新信息的过度反应或者不足反应的情况,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都将导致股票价格的错误定价。因此,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获利。 中国证券市场中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内容是宏大的,前述的行为金融学的几条基本原理只是理论冰山的一角。行为金融学不仅是对传统金融学理论的革命,也是传统投资决策范式的挑战。行为金融学的大师索勒(richardthaler)既是理论家(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的金融学教授),又是实践者(富勒-索勒资产管理公司的策略家)。他发起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15亿美元资产。他认为他的基金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是:我们利用由于行为偏差引起的系统性心理错误,投资者所犯的这些心理错误导致市场未来获利能力和公司收益的偏差期望的改变,并引起这些公司股价的错误定价。因为人类行为模式改变很慢,因而基于行为偏差的过去的市场无效率将很可能持续下去。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 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传统金融学的实证研究表明:中国证券市场是无效率的。不规范的市场必然和无效率联系在一起。在无效率的市场上,基于传统的金融学投资理论的基金投资策略将很难成功。因为满足发达证券市场的投资理论的一些前提条件在中国是并不存在的。如果在中国证券市场中,采取传统投资理论指导的消极投资策略,那么基金的业绩表现必然落后于大盘。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中,一些采取积极投资策略的基金也并未取得优于大盘的业绩。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证券投资基金过于注重成长投资,导致选股不当和过于重仓某几只股票外,另一方面在于没有吸取行为金融学的原理,进行必要的价值投资。因此,结合行为金融学的理论,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是中国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一大课题。 ———对政策的反应与行为投资策略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政策常常左右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走势。因而,一方面它给市场的“先知先觉者”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另一方面也使“后知后觉者”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政策变化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来源之一。 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机构投资者由于具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往往对政策的把握有一定的预见性。而普通个人投资者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往往对政策信息表现出过度反应。针对普通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ST现象与行为投资策略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对于特别处理这样的“坏消息”,ST股票的价格应该下跌,而不是上涨。这显然是违背了有效市场假说的情况。然而,从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来看,这种现象是有道理的。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了潜在的并购目标,将伴随着大量的现金注资、资产重组、政府保护等活动。这些努力表明,ST公司的有关各方在设法拯救这家公司。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这样,ST现象就很好理解了。 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否可以纳入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之中呢?从行为金融学来看,这种策略是可以成功的。但是目前没有任何一家基金将ST股票纳入其投资组合范围内。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是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的领导者,应当积极借鉴和吸收金融学的新成果,并将其运用于实际。尽管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净资产在我国股票市场流通市值中的占的比例不到10%,但由于其信息公开披露的要求,使得证券投资基金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力远不止此。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是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转变的必然。在超常规的发展中,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的数量要超常规的发展;另一方面,投资基金的投资风格、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应当多样化。当然,在运用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时候,我们应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金融投资论文: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的动机分析及监管 摘要:近年来,国内产业资本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不断加深,产融结合,作为金融市场上的一股新的潮流正越来越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产融结合带来许多新的问题,而了解和分析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的动机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基础。 关键词:产融结合;投资动机;监管制度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国有资本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格局已经被打破,各种类型的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深度和广度都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态势,并且发展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 一、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的动机分析 产业资本频频涉足金融领域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复杂的动机,需要我们认真、客观、全面地加以分析和认识,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笔者认为,目前国内产业资本积极寻求产融结合的动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参股或者控股金融机构,为自身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虽然我们十分不愿意将这一条列为产业资本投身金融业的主要动机,但是不可否认,在内地市场上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尚处于表面的原始阶段,缓解资金流压力,争取从金融机构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依然是目前不少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最主要因素。具有金融背景的企业更容易得到信贷支持,这在国内金融市场上毋庸置疑,而且对积极实现大规模扩张、投资多元化和资金流量大的集团企业来说显得十分重要,其中也不乏成功的典型。如以饲料为主业的新希望集团,在围绕主业开展的并购和进军房地产业的过程中,也成功地利用其参与金融业的背景获得了巨额融资,实现了多元化投资。但是,更多的产业资本投资金融业却仅仅把目光放在了缓解“融资饥渴”上,以商业银行大股东的地位轻易获取银行巨额贷款和授信;以上市公司股权抵押贷款,拿金融机构的资金来充实自己的现金流;以投资证券公司为名义拿钱给证券公司炒股……,类似于这样的手法并不少见,图的是眼前的利益,冒的是极大的风险。在不久前发生的“上海周正毅事件”里,多家金融机构深陷其中并且损失惨重。以周正毅农凯集团为核心的“农凯系”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向来以热衷于投资证券公司而闻名,曾成功控股了“大通证券”和“泰达富友证券”。同时,农凯集团以2.33%的持股比例位居兴业银行第六大股东,并利用这一优势轻松从兴业银行获得20亿元的综合贷款。目前,伴随“周正毅事件”调查的逐步深入,贷款风险已经开始凸现。 (二)投资金融业良好的利润回报是产业资本涉足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因素。金融业在我国长期以来都是一个垄断保护行业,行业利润一直高于社会平均利润。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加入WTO,但完全有理由相信,至少在短期内金融业还不会失去即有的“垄断利润”。因此,对产业资本来说,目前只要挤进这个行业就能享受到超出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的回报,金融业作为一种长线投资,可以为企业带来稳定的收益。并且,从其他国家或其他行业的市场开放进程来看,许多垄断行业逐渐放开时,往往会产生类似爆米花爆炸的效应,市场放开会带来市场的巨大膨胀和活跃,而且会带来超额的利润,谁进入得早、谁渗透得深,谁就可以在市场利润的分配上占得先机。尤其是一些实行投资多元化战略的企业,投资制造业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其他可选择行业也不多,而金融业的垄断利润和市场空间自然就显示出特别的吸引力。以民生银行的大股东新希望集团为例,该集团早就从“资本与金融的结合”中得到了真金白银。据统计,2000年,新希望从参股民生银行得到的收益就达到3020万元,占同期公司利润的54.7%。 (三)中国金融业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吸引产业资本的另一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据统计,截至2003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20.7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15.9万亿元,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达2154亿元,保险市场资产总额7782亿元,上市公司1250家,市值总额41629.53亿元。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业不论是市场规模和结构,还是运行质量和效率都远远落后。加入WTO,中国金融业面临着真正意义的对外开放和国际接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将席卷而来。从世界上许多已经实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伴随着政府对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国际金融资本的大规模进入,金融自由化将对本国金融业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金融资产快速扩展,市场主体迅速增加,金融工具日益多样化,金融创新步伐加快,而金融业国有资本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市场结构也会出现重大调整和变化。著名经济学家吴晓求将上述影响称为“金融大爆炸”,并预言中国金融结构正在进入大爆炸阶段的前期,不用很长时期,金融大爆炸将在中国出现。无疑,中国金融业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外资金融机构的蜂拥而入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许多产业资本才积极介入金融领域,从而为今后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打下基础。 (四)投资金融业也是产业资本实现长期战略经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从发达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历程来看,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产生参与金融资本融合的内在需要。产业资本通过向金融业的渗透,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集团企业内部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如目前国内不少大型企业集团都成立了财务公司,就是为了将企业内部庞大的资金流进行合理调度,并通过专业理财进行适度投资,从而发挥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其次,产融结合可以为企业发展寻求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跨行业协同效应。以发达国家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例,许多大型汽车制造商都拥有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而完善的汽车融资服务不仅直接带动了汽车生产和销售主业,而且大大增加了公司盈利。2000年,美国通用汽车信贷公司为全球800万客户提供了汽车信贷支持,其当年净利润占通用公司总利润的36%。而福特公司2000年汽车信贷业务的税前盈余则高达30亿美元,已经接近其汽车制造主业的水平。还有,产融结合也是企业走出国门,实现全球化运作的一条重要途径。当今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其中,实体经济全球化是催发金融全球化的基础和动力,而金融全球化又进一步推动了实体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无论是跨国公司的资金结算,还是跨国资本的兼并重组,都离不开国际金融市场这个舞台。用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的话来说:“产融结合不一定能保证跨国集团的成功,但跨国公司则一定要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 二、产融结合对中国金融业的积极意义 从世界上不少知名大公司的发展历程看,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渗透是一种必然趋势,目前世界500强中有80%以上都是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的运作。以通用电气公司(GE)为例,通用电气以电气照明行业起家,历史悠久,是道琼斯工业指数1896年设立以来惟一仍在工业指数榜上的公司。但是,目前的通用电气早已不再是一家纯粹的工业公司,2000年,通用电气销售收入1299亿美元,净收益127亿美元,这其中,GE金融服务集团的销售收入为662亿美元,净收益为52亿美元,分别占到总额的5l%和41%。GE金融服务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内容包括信用卡业务、保险业务、商业贷款、租赁等诸多金融领域。在发达国家,产融结合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的发展模式已经比较成熟,它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自身发展所遇到的一系列瓶颈,有力地推动了跨国公司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而且在推动金融创新,完善社会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就我国目前而言,金融业整体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经营规模偏小,金融体制不健全,市场结构不完善,金融资产质量较差,金融产品营销方式落后,这些问题极大削弱了国内金融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我国已经加入WTO,金融业面临的冲击和挑战首当其冲,据业内专家预计,入世5-10年后,外资银行在国内金融市场上的外币存款份额将占到15%,人民币存款将占10%,外币贷款份额将在20%-30%,人民币贷款将达到15%。另外,在外资银行最具有竞争力的中间业务市场上,其市场份额将呈现快速上升的势头,其中包括贸易融资、信用卡交易和现金管理。与此相同,证券、保险业放开后也同样面临激烈竞争。面对挑战,中国金融业急需壮大规模,提升实力。金融企业通过上市到资本市场融资无疑是一条捷径,但是对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来说,上市至少在短期内还不太现实,而引进包括产业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则可以说是目前最为可行的一条有效途径。 通过引进产业资本,国内金融企业一方面可以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并且,通过增资扩股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以此为契机改善目前国内大多数金融企业不合理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其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另一方面,通过产业资本的积极介入,目前金融市场上还存在的不少空白领域能够得到迅速填补,比如专为消费者提供汽车融资服务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专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民营银行以及远远跟不上市场发展步伐的人寿保险公司等等,这不仅有助于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而且可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三、加强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监管的几点建议 在我国,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虽然还仅仅处于起步 的阶段,但是,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产业资本大量进入金 融业已经给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新的课题。就目前情况来看,我 国在产融结合方面的监管法规和政策还很不完善,加之产业资 本的金融投资行为动机十分复杂、方式也多种多样,因此在现有 的条件下要实现有效监管困难很大。笔者认为,当前有以下几个 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监管当局引起重视。 (一)强化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在传统金融市场条件下, 国有股在金融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因此股权监 管意义不大,这也导致监管当局一直忽视了对金融企业的股权 监管。事实上,这方面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以建国以来国内最 大的一宗非法吸储案为例,由于完全受控于大股东,广州市商业 银行穗丰、汇商两家支行沦为大股东予取予求的“提款机”,四年 内账外经营非法高息吸收了超过150亿元的资金,使广州市商 业银行出现了全行性的支付风险。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 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始实行增资扩股和国有股权 退出,一些产业资本迅速填补空缺跻身大股东行列,其中不少企 业把目光盯在了金融机构的控股权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1999年6月20日)第十五 条:“单个股东投资金额超过金融机构资本金10%以上的,必须 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虽然对不少银行来说,仅有10%是肯 定控不了股的,但是规定中并没有对关联企业、关联股东的参股 做出更明确限定,因此,这并不妨碍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股 一家金融企业,通过拥有较多的表决权从而实现事实上的控股, 这对一些股本规模较小、股权又相对集中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 构而言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金融企业 的股权监管,一方面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在积极引进优质资本的 同时,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股金融机构。另一方面,监管部 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控制,适当分散股权,努力实现股权 平衡。 (二)强化对商业银行关系人贷款的监管。所谓关系人,是指 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 及上属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 济组织。现有的监管法规中虽然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严格控制 关系人贷款,但却没有实质性的控制要求和相应的监管措施,并 且,许多商业银行自身内部也对关系人贷款缺乏相应的管理制 度。因此有不少企业通过参股商业银行,掌握投票权,很容易就 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信贷支持,而目前一些地方性城市商业银 行发放给股东企业的贷款也远远超过了人民银行规定的单户贷 款管理的比例,并已经陷入股东贷款过度集中所带来的困境之 中。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尽快制订相应的监管措施,具体做法可 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在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进行审批 时,制订一些限制股东向所投资金融企业进行融资的政策规定, 如若干年内不得向参股银行贷款,或提高贷款条件等等,从而将 一些“劣质投资人”挡在门外;二是监管当局要切实加强对商业 银行关系人贷款的监管和检查,对单户超比例的关系人贷款要坚决督促其压缩贷款规模,降低单户贷款比例,否则要给予必要的处罚。三是要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对关系人的授信管理,严禁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的问责制和贷后评价制度,不给违规发放关系人贷款有可乘之机。 (三)积极推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随着金融全球化和混业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越来越多的产业资本向金融机构参股,使得金融机构本身的法律结构和管理结构也日趋复杂化。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监管当局单方面的力量,显然难以对金融机构施以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必须积极借助外部中介机构力量来完善和补充金融监管。当前尤其要重视推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实现监管当局、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信息对称。有效的信息披露能够将金融机构置于市场的监督之下,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在充分了解银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判断,从而避免交易前的逆向选择和交易后的道德风险。通过信息披露,金融机构的股权变动、关联交易(贷款)等重要信息可以及时、充分、准确地被市场和监管当局所掌握,从而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但在目前国内,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非上市金融企业目前还没有信息公开披露的义务。对此,监管当局应积极按照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思路进行探索,推动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尽快实施信息披露;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性地看待金融机构披露的信息。 (四)强化对大股东企业的风险监测。一般而言,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下,能够参股金融机构的企业都是一些自身实力雄厚,经营业绩良好的优质企业。但是,以产业资本自身的资金实力来看,对资金链的管理也同样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以民生银行的大股东——东方集团为例,2001年7月26日该公司公告,以公司所持有民生银行1.69亿法人股为质押物,为公司控股的锦州港向中信实业银行申请4亿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一则公告涉及了三家上市公司,两家商业银行和多个监管主体。这一方面显示大企业集团可以有效调集内部资源向某方面倾斜,快速抓住市场机会,另一方面也说明一旦资金链或某些运营环节出问题,将动摇整个集团的实力,甚至有可能给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带来风险。因此,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的各方当局应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有针对性地对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涉足较深、影响较大的产业资本实行风险监测,共同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大型企业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强风险分析和预警,为更好地掌握金融监管的主动权,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打下基础。 金融投资论文: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投资策略研究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行为金融理论研究了人的心理、行为所造成的投资失误和市场异像。在分析了投资者心理、行为特征的基础上对投资策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行为金融理论 投资策略 投资心理 1 行为金融学概述 传统金融理论是建立在市场参与者是理性人的假定的基础上。在此基础上,传统金融学的核心内容是著名的有效市场假说(EMH)。该假说认为,相关的信息如果不受扭曲且在证券价格中得到充分反映,市场就是有效的。根据这一假说发展起来的各种金融理论,包括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PT)、资本资产定价理论(CAPM)、套利定价理论(APT)、期权定价理论(OPT)等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理论的基础,也构成了现代证券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然而,随着金融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传统金融理论和金融证券市场的现实不断发生着冲突,大量的实证研究发现,人的行为、心理感受等主观因素在金融投资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人们并不总以理性的态度做出决策。在现实中存在诸多的认知偏差和不完全理性的现象,证券投资行为中会表现出各种偏激和情绪化特征;在证券市场上则表现出股票价格的各种“异象”,如:一月效应、周末(周一)效应等,用传统金融理论很难对这些“异象”给出合理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行为金融学受到了重视,它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分析金融市场,克服了传统金融学的一些弊端。 2 行为金融投资决策的心理、行为特征 2.1 过度自信(Over-confidence) De Bondet 和Thaler(1995)认为过度自信或许是人类最为稳固的心理特征,他们列举了大量证据显示人们在做决策时,对可不确定性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估计过于自信。资金管理人、投资顾问和投资者都对可能自己驾驭市场的能力过于自信,在投资决策中过高估计自己的技能和预测成功的趋势,或者过分依赖自己的信息而忽视公司基本面状况从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这种过度自信完全有可能导致大量过度交易(over trad?鄄ed)的产生。 2.2 反应过度(Over-reaction) 反应过度描叙的是投资者对信息理解和反应上会出现非理性偏差,从而产生对信息权衡过重,行为过激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投机性资产的市场价格与其基本价值总会有所偏离。过度反应的另一种表现是,当没有出现需要采取某种行动的事实时,投资者由于主观判断失误,以为事实已经发生并采取行动而导致投资损失。 2.3 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 当市场上有重大消息时,股价通常未见波动,但在没有任何消息的时候,股票市场却有时会出现异常的波动且幅度较大,这表明股价对信息反应的滞后。与个人投资者对新信息往往反应过度相反的是,职业的投资人以及证券分析师们更多的表现为繁衍不足。他们通常会因为过分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依据,而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从而错失赢利的良机。 2.4 非贝叶斯预期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人们在具体决策过程中,并非按照传统金融理论中的贝叶斯规律来不断修正投资的预期概率,而是对最近发生的事件和最新的经验给予更多的权重,在决策和做出选择时更注重近期事件的影响。 2.5 后悔厌恶(Myopic Loss Aversion) 投资者在发现自己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之后,通常会感到伤心和痛苦,而为了避免这种痛苦,投资者会非理性地改变自己的行为。“损失厌恶(Loss Aversion)”是后悔厌恶的直接原因,正是因为损失所带来的痛苦才使得人们会感到后悔。如果某种决策方式可以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来说,这种决策方式将优于其他决策方式。比如很多投资者具有从众心理,积极购买市场中受追捧的股票,而一旦股价下跌,投资者考虑到还有大量其他投资者也同样遭受了损失时,自责和不快会相应得到减轻。 2.6 固锚效应(Anchoring Effect)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当人们被要求作相关数值的定量评估时,容易受事先给出的参考值影响,这种现象被称为“固锚”效应。“固锚”是指人的大脑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往往选择一个初始参考点,然后根据获得的附加信息逐步修正正确答案的特性。在缺乏更多信息的情况下,历史信息就更容易成为人们对当前事物判断的主导影响因子。例如在美国,投资者20世纪80年代末受美国股票市盈率(较低)这个普遍认可的“锚”的影响,认为日本股票市盈率过高,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即使东京股市的市盈率仍比美国高得多,许多美国投资者却觉得东京市场不再被高估了,因为他们将20世纪80年代末东京股市的高市盈率当成了新的“锚”来考虑。 3 行为金融投资策略 任何理论都是为应用服务的,行为金融学也不例外。行为金融学不仅是对传统金融学理论的革命,也是对传统投资实践的挑战。如行为金融学的大师Richard Thaler,他既是理论家,又是成功的实践者,他和Russell Fuller一起发起成立的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Fuller Thaler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15亿美元资产。他认为他们的基金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是:利用由于行为偏差引起的系统性心理错误。投资者所犯的心理错误导致市场未来获利能力和公司收益的偏差期望的改变,并引起这些公司股价的错误定价。发现投资者心理上的系统性偏差,是基金获利的基点。其基金业绩似乎也在证明着这一点,从1992~2001年,其基金的报酬率高达31.5%,而同时期的大盘指数收益仅为16.1%。总体而言,行为金融的理论和实践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还没有成为投资专家们广泛而普遍的制导理论。有两个原因,一是行为金融理论本身并不完全成熟;二是利用这些理论测定各种各样影响价格的心理变量时,会遇到很多操作难题。当然,任何理论都是有缺陷的,在金融市场中没有人也没有任何投资策略可以一直获得超额回报。行为金融投资策略让投资者具备了战胜市场的可能,但永远也无法具备打败市场的保证。 3.1 反向投资策略(contrarian Invest?鄄ment Strategy) 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由于股票市场经常是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的,对反应过度的修正会导致过去的输家的将来表现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产生长期超常回报现象。邦特(Debondt)和塞勒(Thaler)(1985)的研究表明这种投资策略每年可获得大约8%的超常收益。对此,行为金融理论认为,这是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近期表现的结果,通过一种质朴策略(Nave Strategy)———也就是简单外推的方法,根据公司的近期表现对其未来进行预测。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和对绩优公司股价的过分高估现象,为投资者利用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3.2 惯性交易策略(Momentum Trad?鄄ing Strategy) 惯性交易策略是指在分析股票过去相对短的时间内(通常是一个月到一年)的表现的基础上,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规则(filter rules),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与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规则就买下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Rou?鄄venhorst(1998)对其他12个国家的研究证实了动量效应的存在,从而证明了这种效应并不是由于数据采样的偏差所造成的误解。我国市场存在明显的惯性效应,利用股票在一定时期的波动采用此策略可以买人卖出而获得价差收益。 3.3 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Dollar Cost Averaging Strategy And Time Diversification Strategy) 投资者将现金投资于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进行,以备不测时分摊成本,从而达到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策略,即成本平均策略。它与投资者的有限理性、损失厌恶及思维分割有关。时间分散化策略是指承担股票的投资风险的能力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投资者在年轻时应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例用于投资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则逐渐减少股票投资比例增加债券投资比例的策略。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在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中普遍采用并广受欢迎的投资策略,同时却又被指责为收益较差的投资策略,而与现代金融理论的预期效用最大化原则明显相悖。 3.4 捕捉并集中投资策略(Concentrat?鄄ed Investment Strategy) 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投资者追求的是努力超越市场,采取有别于传统型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从而获取超额收益。要达到这一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①尽力获取相对于市场来说要超前的优势信息,尤其是未公开的信息。投资者可以通过对行业、产业以及政策、法规、相关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分析、权衡与判断,综合各种信息来形成自己的独特信息优势;②选择利用较其他投资者更加有效的模型来处理信息。而这些模型也并非是越复杂就越好,关键是实用和有效;③利用其他投资者的认识偏差或锚定效应等心理特点来实施成本集中策略。一般的投资者受传统均值方差投资理念的影响,注重投资选择的多样化和时间的间隔化来分散风险,从而不会在机会到来时集中资金进行投资,导致收益随着风险的分散也同时分散。而行为金融投资者则在捕捉到市场价格被错误定价的股票后,率先集中资金进行集中投资,赢取更大的收益。 4 结语 自20世纪80年代起至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的行为经济学获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行为金融理论迅速崛起,对现代金融理论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可以说行为金融理论已经成为金融理论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研究主题之一。当然,行为金融理论远非一个完全成熟的理论,其对投资实践的指导能力也因时因地而异。 金融投资论文: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管理实践 现代金融理论是建立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有效市场假说(EMH)两大基石上的。这些经典理论承袭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与技术,其模型与范式局限在“理性”的分析框架中,忽视了对投资者实际决策行为的分析。随着金融市场上各种异常现象的累积,模型和实际的背离使得现代金融理论的理性分析范式陷入了尴尬境地。在此基础上,20世纪80年代行为金融理论悄然兴起并开始动摇了CAPM和EMH的权威地位。行为金融理论在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被主流经济学接纳之际,对人类个体和群体心理与行为研究的日益重视,促成了传统的力学研究范式向以生命为中心的非线性复杂范式的转换,使得我们看到了金融理论与投资实践的沟壑有了弥合的可能。行为金融理论为人们理解金融市场提供一个新的视角,现已成为金融研究中非常引人注目的领域。 行为金融理论是在对现代金融理论(尤其是在对EMH和CAPM)的挑战和质疑的背景下形成的。 主要理论基础 1.期望理论。期望理论是行为金融理论的重要基础。Kahneman和Tversky(1979)通过实验对比发现,大多数投资者并非是标准金融投资者而是行为投资者,他们的行为不总是理性的,也并不总是风险回避的。期望理论认为投资者对收益的效用函数是凹函数,而对损失的效用函数是凸函数,表现为投资者在投资账面值损失时更加厌恶风险,而在投资账面值盈利时,随着收益的增加,其满足程度速度减缓。期望理论成为行为金融研究中的代表学说,利用期望理论解释了不少金融市场中的异常现象:如阿莱悖论、股价溢价之迷(equity premiumpuzzle)以及期权微笑(option smile)等,然而由于Kahneman和Tversky在期望理论中并没有给出如何确定价值函数的关键——参考点以及价值函数的具体形式,在理论上存在缺陷,从而极大阻碍了期望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2.行为组合理论(Behavioral Portfolio Theory,BPT)和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ehavioral Asset Pricing Model,BAPM)。一些行为金融理论研究者认为将行为金融理论与现代金融理论完全对立起来并不恰当。将二者结合起来,对现代金融理论进行完善,正成为这些研究者的研究方向。在这方面,Statman和Shefrin提出的BPT和BAPM引起金融界的注意。BPT是在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APT)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MAPT认为投资者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整个组合,最优的组合配置处在均值方差有效前沿上。BPT认为现实中的投资者无法作到这一点,他们实际构建的资产组合是基于对不同资产的风险程度的认识以及投资目的所形成的一种金字塔式的行为资产组合,位于金字塔各层的资产都与特定的目标和风险态度相联系,而各层之间的相关性被忽略了。BAPM是对现代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扩展。与CAPM不同,BAPM中的投资者被分为两类:信息交易者和噪声交易者。信息交易者是严格按CAPM行事的理性交易者,不会出现系统偏差;噪声交易者则不按CAPM行事,会犯各种认知偏差错误。两类交易者互相影响共同决定资产价格。事实上,在BAPM中,资本市场组合的问题仍然存在,因为均值方差有效组合会随时间而改变。 投资行为模型 1.BSV模型(Barberis,Shleffer,and Vishny,1998)。BSV模型认为,人们进行投资决策时存在两种错误范式:其一是选择性偏差(representative bias),如投资者过分重视近期数据的变化模式,而对产生这些数据的总体特征重视不够。另一种是保守性偏差(conservation),投资者不能及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修正增加的预测模型。这两种偏差常常导致投资者产生两种错误决策: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和反应过度(over-reaction)。BSV模型是从这两种偏差出发,解释投资者决策模型如何导致市场价格变化偏离效率市场假说的。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是投资者对市场信息反应的两种情况。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涉及与统计有关的投资行为时,人的心理会出现扭曲推理的过程。事件的典型性将导致反应过度,而“锚定”将引起反应不足。事件的典型性是指人们通常将事情快速地分类处理。人的大脑通常将某些表面上具有相同特征而实质内容不同的东西归为一类。当事件的典型性帮助人组织和处理大量的数据、资料的时候,就会引起投资者对某些旧的信息的过度反应。 比如说在大连大豆的期货市场上,从历史数据中分析季节性因素,大豆有所谓多头合约和空头合约之分。再根据“老合约运行终止,最后往往都是跌”的经验(如S211和S301),得出“期价最终应是跌”的结论。但当基本面有较大变化的时候,人们往往会由于对上述概念反应过度而忽略基本面的新变化,从而产生价格的失真(如对S211和S301价格的长期压制上)。但是,并不是说投资者不会改变他们的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基本面的这种变化持续下去,投资者将最终改变错误的观点。 “锚定”就是指人的大脑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往往选择一个初始参考点,然后根据获得的附加信息逐步修正答案的特性。“锚定”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比如一个训练有素的推销员同买家的谈判总是从最高价开始的,然后把价格慢慢地逐步降低。推销员的目标是把买家“锚定”在较高的价位上。 在期货市场中“锚定”经常导致期货价格的暂时性失真。例如,期货市场上突然基本面有实质性的变化(如2002年年初的转基因政策的宣布),但是价格并没有很快上涨到该利多因素所应该带来的幅度。投资者误认为这种利多是暂时的、局部的,并不能起实质的影响。实际上,投资者把价格“锚定”在较低的水平,投资者对利好消息对期货价格的影响“抛锚”了。当然,投资者的观点也跟事件的典型性一样,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修正。 2.DHS模型(Daniel,Hirsheifer and Subramanyam,1998)。该模型将投资者分为有信息和无信息两类。无信息的投资者不存在判断偏差,有信息的投资者存在着过度自信和对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过分偏爱(serf-contribution)两种判断偏差。然而价格由有信息的投资者决定。过度自信导致投资者夸大自己对商品价格判断的准确性,低估市场风险,进行过度交易;而对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过分偏爱则使投资者过分偏爱自己所占有的私人信息,低估关于商品价格的公开信息。对个人信息的反应过度和对公共信息的反应不足,就会导致商品价格短期的反应过度和长期的连续回调。 当人们面对不确定时,无法作出适当的权衡,更容易出现行为认知偏差。人们往往认为近期发生的事件和最新的经验以及熟悉的东西更有把握,而选择它们,对不熟悉的行业、品种则敬而远之。如投资者总是对最近发生的事记忆犹新,人们总是对经常看的品种进行投资,并认为这些品种风险较小。人们还有“回避损失”的表现:当面对同样数量的收益和损失时,感到损失的数量更加令他们难以接受。这就是投资者在获得收益时会马上平仓,而在损失时会继续持仓的解释。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风险厌恶者或者风险追求者,面对不同的情形,人们对风险的态度也有所不同。当涉及的是收益的时候,人们表现的是风险厌恶者;而当涉及的是损失的时候,人们则表现为风险追求者。当然,过度自信并不单单影响普通投资者,对市场的专业人士也构成影响。 所以Fama(1998)认为DHS模型和BSV模型虽然建立在不同的行为前提基础上,但二者的结论是相似的。 3.HS模型(Hong and Stein,1999),又称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 theory model)。统一理论模型区别于BSV和DHS模型之处在于:它把研究重点放在不同作用者的作用机制上,而不是作用者的认知偏差方面。该模型把作用者分为“观察消息者”和“动量交易者”两类。观察消息者根据获得的关于未来价值的信息进行预测,其局限是完全不依赖于当前或过去的价格;“动量交易者”则完全依赖于过去的价格变化,其局限是他们的预测必须是过去价格历史的简单函数,在上述假设下,该模型将反应不足和过度反应统一归结为关于基本价值信息的逐渐扩散,而不包括其他的对投资者情感刺激和流动性交易的需要。该模型认为最初由于“观察消息者”对私人信息反应不足的倾向,使得“动量交易者”力图通过套期策略来利用这一点,而这样做的结果恰好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反应过度。 4.羊群行为模型(herd behavioral model)。该模型认为投资者羊群行为是符合最大效用准则的,是“群体压力”等情绪下贯彻的非理性行为,有序列型和非序列型两种模型。人类由于其社会性而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经常在一起交流的人由于互相影响,他们往往具有类似或者相近的思想。所谓羊群行为是指:由于受其他投资者采取某种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投资者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并不一定是羊群行为,羊群行为强调对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并对他的投资结果造成影响。比如说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即使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社会上,信息也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期货投资者的决策往往不完全是依据已有的信息,而是依据对其他投资者行为的模仿来进行决策,这就形成了羊群行为。 在我国期货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打听主力动向,跟风投资的行为,或者在同一个期货公司开户的投资者往往持有相同方向的期货合约。由于羊群行为在期货市场中的广泛存在,期货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这样,投资管理者可以采取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短线交易,以获取过度反应向正常反应的价值回归过程的利润。另外,期货交易是一个“零和游戏”。如果除去手续费等费用,期货交易严格说来是一个“负和游戏”,在这样的一个市场中,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当市场上的大多数人认为价格应该上涨的时候,价格往往会出现转机。所以作为一个成功的期货交易者,就应该敢于做市场中的“少数人”,依据自己的理性判断和客观分析,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行为金融理论的应用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投资者由于受信息处理能力、信息不完全、时间不足、以及心理偏差的限制,将不可能立即对全部公开信息作出反应。投资者常常对“非相关信息”作出反应,其交易不是根据信息而是根据“噪音”作出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也就不可能是有效的。此外,行为金融理论从投资者行为入手对许多市场异常现象做出了解释,认为异常现象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市场是无效的。 投资管理者如何将行为金融理论应用于投资管理实践呢?一方面是要了解和认识自己的认知偏差,避免决策错误;另一方面要利用其他投资者的认知偏差和判断错误,在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前,投资那些价格有偏差的品种,并在价格定位合理后,平仓获利。由于人类的心理和行为基本上是稳定的,因此投资管理者可以利用人们的行为偏差而长期获利。具体而言,有两种应用思路,即把行为金融理论作为投资技术或者作为投资理念,实际上不少投资者是既将其作为投资技术也将其作为投资理念混合运用的。 有些公募基金(如共同基金)直接标榜为行为金融基金,他们利用投资者的各种认知偏差和市场表现出来的价格波动异常现象,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利用数学工具和电脑程序来选股和操作。如美国著名的行为金融学家RichardThaler和RussellFuller管理着一个行为金融共同基金,其投资方法是利用投资者对信息的错误加工导致的市场非有效性来获取投资回报,采用自下而上、结合带有行为金融观念的基本分析来投资。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利用市场长期“炒小”、“炒新”、“炒绩差”的风气形成的定价偏差,高举“价值投资”的大旗,集中持有“中石化”、“中联通”等大盘绩优股,取得实效。 在期货市场中,各种投资失误将使投资者产生后悔的心理,对未来可能的后悔将会影响到投资者目前的决策。因此投资者总是存在推卸责任、减少后悔的倾向,“随大流”、“追涨杀跌”、“节前平仓”等从众投资行为都是力图避免后悔心态的典型决策方式。投资者必须学会客观地看待期货价格的涨跌,并严格设置好止损点。虽然投资者不可能每次都赢利,但只要赢利大于亏损,便是这个市场中的赢家。尽量使赢利扩大,而使亏损减小,才是最终的策略和目标。 另一些私募基金(如对冲基金、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则是将行为金融理论作为一种投资理念,他们不像公募基金那样张扬,但是在这个应用队伍中,更不乏世界顶级的投资管理人,像WarrenBuffett,GeorgeSoros,DavidSwensen等等,Buffett的简单企业原则、Soros的反射理论、Swensen的资产类别原则等就是他们的投资理念的典型代表。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与现代金融理论相矛盾的实证研究不断涌现,主要体现在投资策略的改变上。如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购买股票,以防止“不测”时,摊低成本的策略,而时间分散化是指根据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理念,随着投资者年龄的增长而将股票的比例逐步减少的策略。这两个策略被认为与现代金融理论的预期效用最大化法则明显相悖。Statman(1995),Fisher、Statman(1999)利用行为金融中的期望理论、认知错误倾向、厌恶悔恨等观点对两个策略进行了解释,指出了加强自我控制的改进建议。 结 语 行为金融理论对于原有理性框架中的现代金融理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从人的角度来解释市场行为,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的作用,为人们理解金融市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行为金融理论是第一个能够有效地解释市场异常行为的理论。行为金融理论以心理学对人类的研究成果为依据,以人们的实际决策心理为出发点讨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它注重投资者决策心理的多样性,突破了现代金融理论只注重最优决策模型,简单地认为理性投资决策模型就是决定市场价格变化的实际投资决策模型的假设,使人们对金融市场投资者行为的研究由“应该怎么做决策”转变到“实际是怎样做决策”,研究更接近实际。因而,尽管现代金融理论依然是对市场价格的最好描述,但行为金融的研究无疑也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金融投资论文:研究行为金融理论与证券投资的策略 现代金融理论由于忽略了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行为模式的研究,造成了理论与实证的背离。行为金融理论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证券市场的现象和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框架,建立了行为投资决策模型。在对证券市场的大量统计研究基础之上,行为金融理论家们已获得了关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大量实证研究结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证券投资策略。因此综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用行为金融理论深入探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初步研究已显得非常必要。 一、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决策模型 大量的事实证明,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及其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对投资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在研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时,我们必须考虑人类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复杂多变性特点。在借鉴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投资活动当事人的心理因素为基础的行为金融理论体系。对应于现资理论的假设,行为金融理论给出自己的理论假设:(1)人是有限理性的;(2)非完全市场的存在;(3)投资者的投资具有群体行为特征。行为金融理论基础主要有:(1)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 1979);(2)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3)行为金融资产组合理论(behavioral portfolio theory 1999)。在此基础之上构造的行为金融投资决策模型有:(1)bsv模型与dhs模型;(2)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 theory model);(3)羊群效应模型。 二、行为金融对投资者行为的实证研究结论 1.过度自信。人的心理中往往有过分高估自己能力和知识的倾向,表现为投资决策中过分相信自身的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了客观情况变化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由上交所组织完成的《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指出,我国股市6500万投资者中无业者占较大比例,有理由相信这些无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人,由于无事可做,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想到股市赚钱,由此可见我国投资者过度自信之严重程度。 2.抛锚性错误。人们在对某件商品的价值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一定的信息锚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同样,投资者对于证券价格的变动预测也需要一定信息作为参照的锚。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我国投资者往往是利用类似行业、板块、股本大小、经营业绩等的股票价格来衡量其投资股票的价格的。但是锚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准确性和有效性,即锚会使投资者判断出错。 3.羊群行为。股市中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由于受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其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我国股市中存在的大量“跟风”、“跟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类同等都是典型的“羊群行为”。孙培源(2002)通过构造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绝对偏离和市场收益率的非线性检验,实证了中国股市羊群效应的存在。 4.噪声交易。非理性投资者把与价值无关的信息认为是与价值有关,或者某些投资者人为地制造虚假信息,而其他投资者无法识别其真伪,这两种信息被认为是噪声,相应产生的交易称为噪声交易。我国股市近400%的年换手率中至少300%可以归因于噪声交易。施东晖(2001)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技术分析方法在上海股票市场被广泛使用,当某此技术信号显示“上升”或“下跌”趋势时,将引发大量的买卖行为,从而强化现有的股价趋势。 5.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过度反应是由debondt和thaler(1985)最早发现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不是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我国王永宏(2001)运用dt的方法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现象证实了中国股市存在着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反应不足是指投资者对自身的判断过度自信,或是一味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犯抛锚性错误),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获利的良好时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轮涨效应”就是一种“反应不足”。 6.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长时期持有套牢的股票而过早抛出赢利的股票的现象。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处于盈利状态时是风险回避者,而处于亏损状态时是风险偏好者。赵学军(2001)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与国外相比,我国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我国股市的处置效应在年末相对增强,个人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强于机构投资者。 7.动量效应。在一定持有期内,平均而言,如果某只股票或某些股票组合在前一段时期内涨幅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内,该股票或股票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通过对我国股市历年大盘及个股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无论是在大盘还是在个股上,我国股市都存在动量效应。大盘的动量效应以日为时间单位比较明显,而一些典型个股无论是以日、周还是以月为时间单位都非常显着。 8.过度恐惧与政策依赖性心理。当股市虚假消息满天飞、股市暴跌时,投资者不计成本的大量抛出股票,表现出十足的恐惧。在股市暴跌时,我国投资者往往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救市政策上,这种对政策的依赖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9.遗憾。遗憾理论认为投资者为了回避曾经做出的错误决策的遗憾和报告损失带来的尴尬,可能避免卖掉价格已下跌的股票。还有,即使决策结果相同,如果某种决策方式能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决策方式就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因此,投资者有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本周热门或受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可能降低其情绪反应或感觉。 10.暴富心理与赌博心理。中小投资者短线频繁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快速致富。面值1元的股票炒到100多元还有人敢去追涨;公司亏损了几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还有人敢去接盘;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明知上市公司巨额弄虚作假还有人敢去炒底,这些都充分暴露了我国投资者实足的赌性。 11.轮涨轮跃效应(补涨补跌效应)。在一次行情中,如果某些股票没有上涨(下跌),那么它们就具有补涨(补跌)的潜力。没涨的要无条件补涨,没跌要五条件补跌。长期以来我国股市个股轮番炒作就是一例。 12.小盘股、新股效应。我国股市对小盘股、新股独有情忠,逢小必炒、逢新必炒已是我国股市的惯例。我们统计分析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小盘股、新股的收益率显着高于大盘股和老股。但自2001年6月中国股市长期下跌及证券投资基金大量发行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 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证券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行为金融学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投资者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赢利目标。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我们总结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 1.针对过度反应的反向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的近期表现,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最终为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2.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和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意义上的动量交易策略的提出,源于对股市中股票价格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 3.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的策略。 4.时间分散化策略。指根据投资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信念,建议投资者在年轻时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此比例逐步减少的投资策略。 5.小公司效应策略。小公司效应是指小盘股比大盘股的收益率高。banz(1981)发现股票市值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而减少的趋势。siegl(1998)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小盘股比大盘股的年收益率高出4.7%,而且小公司效应大部分集中在1月份。根据小公司效应而采用的投资策略称为小公司效应策略。 6.组合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式有效,semlstrong efficient)。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7.针对羊群行为的相反策略。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 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8.购买并持有策略。个人和机构投资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进一只股票时,应详细地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制订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9.利用行为偏差。心理学和决策科学提出,在某种情形下,投资者并不是尽力使财富最大化,并且在某些情形下投资者还会在智力方面犯系统性判断错误,这些行为偏差将导致证券定价的错误,合理利用这些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行为型投资人则尽力寻找由于行为因素而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可见,对人类行为偏差的正确把握是获取市场超额利润的来源之一。 10.st投资策略。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潜在的并购目标。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可以被纳入证券投资组合之中的。 总之,行为金融理论寻求并确定投资者可能对新信息产生反应过度或反应迟钝而导致证券定价错误的市场情形。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抛出获利。 四、应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证券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科学性在于它始于公理并寻求建立在公理上的理论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行为。它试图理解和预测心理决策过程的系统的金融市场意义。如上所说,中国股票市场中存在着普遍的运用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金融现象,而用行为金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之,并由此导致了许多有价值的行为投资策略,但在具体运用这些投资策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行为金融理论本身也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行为金融理论的投资策略是:在大多数投资者尚未意识到错误时投资于某些证券,随后当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一旦证券市场的绝对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相同的策略,那么结果又会怎样?我们相信随着行为科学的深入研究、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会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行为金融问题,并且一些已有的行为金融现象可能会淡化甚至消失。因此在应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要防止教条化。 2.要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主要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产生的。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中国金融市场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共性与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不是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3.行为投资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深入及投资者结构的改善,我国金融市场行为金融现象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小公司效应现象就不如过去明显、庄股由于监管的加强从而动量效应也明显减弱。我们预言随着管理层对股市认识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的st现象迟早会消失。 4.不同投资者需要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要通过教育来使其趋于理性化,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对于机构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投资者决策中的心理偏差是与生俱来,而这些认知偏差可以通过学习、训练等手段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不同投资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只有呼吁所有各层次的投资者共同参与探讨我国行为金融问题,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才能在我国有用武之地。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高中语文课堂教学的个性化探究的路径和方法 一、语文个性化教学的实践意义 教师语文素养的高低决定着教师是否愿意采用个性化教学思路来进行教学。个性化教学的基本理念是自主学习,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应创造一个和谐、自由和开放的课堂氛围,针对学生的差异性因材施教,并做到多元化教学使每个学生能够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 (一)激发学习兴趣 个性化教学需要教师对教材进行大胆的演绎,具有开阔的教学思路才能充分拓展教学空间,从而使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加。如教师在阅读课本范文时,丰盈的感情表达和自然而然的表情流露相得益彰,会让学生感受到语文文章本身具有的美感,因此而喜欢上语文这门课程。 (二)提高教学效率 高中语文课堂教学的个性化不单是指教学方式上的改变,其重要作用之一是为了提高教学效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身发展规律都有待挖掘,这就需要教师把个性化教学的重点放在启发学生的学习思维能力上,使学生能够在自主性的学习当中找到乐趣,并愿意在课外时间里对语文知识做大量补进,从而使学生能够热爱语文,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同时,教师的教学效率也就相应提高。 (三)促进个性发展 语文教学个性化还有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作用,开展个性化教学的目的是要教会学生热爱生活,健康发展自己的个性,教师的文化素养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关键,也使得学生在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能够积极向上地面对生活。 (四)培养创新能力 语文个性化教学在培养学生个性发展的同时,也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只有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语文个性化教学才算是开展成功。 二、高中语文课堂个性化教学的必然途径 高中语文课堂个性化教学集中体现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是指导学生进行正确思考和学习的关键因素,教学个性化必须由教师自身的语文素养和个性来体现,所以教师在整个高中语文教学中,势必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心理和人文素养的培养。 教材在一定程度上内容较单一,而教材既然被选用,其中的个性特点需待挖掘,而不是片面性地将其忽略,每篇课文的风格自然有作者创作的初衷和隐含在文章里更为深层次的个性涵义,所以教师要学会如何利用教材,在教材的学习中充分培养学生的诸方面才能。 语文课堂的魅力所在,其一是语文这门学科本身的特点和性质所体现的人文情怀,其二就是教师的个性化教学,创造性教学需要教师在培养学生的个性方面上有所创新,尊重不同学生不同的心理特征,在学生的差异性特点上因材施教。 三、个性化教学的策略分析 (一)教学目标 语文教学过程是一个学习内容丰富且目标逐渐上升至生命价值的教学过程。学生在最初的语文学习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掌握扎实,其次是认知的能力和思维方式,最后则是对语文目标崇高的定位,对学生中国传统文化热爱的培养,审美观念,品德修养的培育,只有将语文教学崇高的目标坚持到底,才能真正发挥语文的价值。 (二)教学内容 高中语文教材在内容上还偏向单一化,在语文教学过程中离不开教学内容的多元化,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学会留意生活中的语文学习资料和素材,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加以利用,让学生充分感受语文在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和起到的关键作用,从而拓展了语文的教学空间。 (三)教学方法 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教学中多媒体的应用范围扩大。语文课堂教学个性化同样也需辅助以多媒体的运用。比如在高中语文文学作品赏析中,许多小说类的文章,学生只是在看故事情节,并未能真正体会其中所传达出来的韵味,这就需要一些影像放映,文学改编而成的电影让学生们在学习文学作品的同时,深入其境的感受文章传达的内容。这样在多媒体教学的运用中,使得在语文教学中不仅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而且对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优化了语文的课堂教学。 (四)教学过程 语文知识的学习其实是一项主动性极强的学习,高中的语文教学中,教师务必要引导学生去领会语文素养能带来自我修养的提升,以及对语文涵养的需求愿望,这样在学习当中,学生处于愿意去学,愿意增益的自主性地位,学生在探究知识的同时思考越来越多,越来越广,越是需要更多的知识来补充,以此形成一个学习的良好循环,这是语文教学所要达到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完成语文教学的最终目标,即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 四、结束语 一个具有良好修养和品德高尚的语文老师,必是知识素养丰富的人。语文教学中需要多方面能力素养的教师来对学生进行启发和引导。而语文教学中对这些能力素养的要求也成为了教师在教学中需要不断努力和前进的目标。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高中语文课前三分钟演讲的探索 研究是指在每节课前用三到五分钟时间,通过演讲的形式探索语文教学的新途径,以达到提高学生语文能力、锻炼胆魄、增长知识、发展健康个性、形成健全人格的目的,探索一种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一、指导思想 (一)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建立新型的师生双边关系 在师生双边关系问题上,我们曾经有过教师主宰一切的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曾经有过且现在正被提倡的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但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知识呈几何级递增、提倡终身学习的今天,这些模式日益显露其局限性。“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这一古训在今天显得尤为灵验。因此,在教学中探索以大纲为主导、以教材为主线,师生双方共同参与、共同提高的教学模式成了课堂三分钟演讲的指导思想之一。 (二)寓教于乐,创设最佳教学氛围 教和学,本来无所谓苦乐。只是现在教什么和怎样教,学什么和怎样学,不是自己的主观意志所能决定的,教者与学者长时间处在一种被动状态,不免身心疲惫,终致厌倦。其实,教和学完全可以变成一件快乐的事情。寓教于乐是千百年来教育界永恒的话题,在社会各界提出质疑、语文教学出现危机的今天,我们着实有必要在寓教于乐、创设最佳教学氛围方面探索一番。 (三)竞争中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创造欲 心理学告诉我们,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有争强好胜的心理,都有求异求新的欲望,而年青人在这一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开展课前三分钟演讲及至把这一模式推及整个课堂教学,正是利用了高中生这一心理特点。 二、操作要点 (一)演讲顺序按学号进行,男女生轮流出场(每班学号均为女生在前男生在后) 这样安排便于学生掌握自己的出场时间,同时避免了乏味单调。学号的排列是随机的,好中差也基本分散。即使偶有几个水平较差的学生连续演讲,用一位学生的话来说也算是一种调节,让同学们看到了不足,为下一轮精彩的演讲铺垫蓄势。 (二)演讲内容不限,但要有感而发,不无病呻吟 演讲内容不限,能使学生自主性和创造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当然,内容不限也并不排除根据班级和学生实际,偶尔来一次命题演讲或即兴演讲,这样可以调节气氛,使演讲更加丰富多彩,引人人胜。有人担心内容不限会不会导致观点偏颇甚至错误以至出现一些不健康的内容。对于前一种情况,我认为这正是求之不得的教育机缘。通过师生间的评论总结,孰得孰非,一目了然。对于后一种情况,润物无声般的良好氛围,会保证演讲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行。 (三)演讲要脱稿,讲评不可少 严格要求学生演讲时要脱稿,以求对所写内容的消化吸收。那种任由学生低头念稿、敷衍了事的做法,只能助长演讲走向形式主义。至于演讲的形式等,则不作过多限制,以留给学生充分发挥的空间。演讲后的评论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可以起到辨明事理、画龙点睛、给演讲者以鼓励等作用。 (四)灵活掌握时间 一般来说,演讲只需三到五分钟,用时过多则会影响正常的教学进度。但在一些具有重大价值的问题上,应让学生充分展开讨论,把问题弄懂弄透。演讲后的评论,甚至渐渐发展成的争论,则将演讲推向高潮。语文教学不仅要立足于课内,更要延伸到课外,“学作文,先学做人”,这种对于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的争论,不仅锻炼了学生的口才、逻辑思维能力,同时又使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有了提高。 (五)讲评重在鼓励 高中生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自尊心强、渴望受到鼓励的心理特点,所以教师在讲评时一定要以鼓励为主。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演讲中的闪光点,如一个别致新疑的题目、一段引人人胜的开头、一段发人深思的结尾、一张从饭店借来的招贴画、一件自制的小道具、配乐演讲、双人合作,等等。这样既可以使演讲者受到鼓舞,又可以使听者深受启发,在以后的演讲中把这些闪光点发扬光大。 (六)创造宽松氛围,让学生各显其能 在演讲的内容、形式以及其后的评论方面,教师都要极力创造宽松的氛围,给学生充分展示才华的空间。允许出错,鼓励发表不同见解。老师以身作则,带头点评,然后请两位学生点评,使学生不再有拘束的感觉。 三、效果分析 经过两年探索,课前三分钟演讲取得了始料不及的效果。在调查问卷中,有98%的学生认为课前三分钟演讲有趣味,其中68%的学生认为很有收获。课前演讲能受到绝大多数学生的支持欢迎,是因为它不仅在形式上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在知识的丰富、能力的提高、完善人格的培养方面很有实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了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 信息化社会要求当今的受教育者有很高的搜集信息、整理信息的能力。课前三分钟演讲有效地锻炼了学生这方面的能力。为了写一篇让人耳目一新的演讲稿,演讲者往往要查阅很多资料,做一些卡片,有的还请教同学、老师、家长,甚至有关方面的专家。一个学生为了做关于中东问题的演讲,光摘抄的文字材料就有十几页,而这本身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二)增强了竞争与合作意识 我们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激烈的竞争是在所难免的,但竞争中的合作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演讲实践中,学生的竞争与合作的意识得到强化,能力不断提高。演讲前的相互切磋是合作,而演讲效果孰优孰劣则是竞争。双人相声式的演讲是合作,而演讲后的唇枪舌剑又是竞争。大家都仿佛在比赛,看谁新颖,看谁成功,都有“语不惊人誓不休”的韧劲儿。 (三)培养了创新能力 课前三分钟演讲,使学生的创造力得到了极大限度的发挥。从标题拟定、题材翻新、主题升华,到一段小魔术、一个精心缝制的小道具、一段音乐伴奏,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学生们都表现出了非凡的创造力。体裁从议论文逐渐发展到相声、小说、科幻故事等。为了吸引听 众注意,各种各样的小花招更是层出不穷,魔术、杂耍、“惊堂木”、配乐,等等,令人耳目一新。 (四)提高了评价、分析能力 科学地分析问题并做出准确判断、评价,是高中生必备的素质。但由于目前的高中生大都是独生子女,心高气傲,加上应试教育的影响,普遍存在知识面狭窄的问题,致使他们看问题常常偏激,每每以偏概全,顾此失彼。针对这一弱点,我在演讲活动中加强了分析、评价能力的训练。通过热烈的讨论,加上教师适时点拨,学生的思辨能力,分析、评价能力得以迅速提高,学生学会了通过一件很小的事去发掘一个很有用的道理,学会了辩证地去看待任何一个问题。同时也增强了学生作文审题的能力,作文切题率有较明显的提高。在高三作文提高班选拔考试中,一道材料作文题难倒了很多学生,命题立意完全切合要求的仅占20%左右,而我任教的两个班达35%以上。平均每班选拔3位学生,我任教的两个班被选中10位。 (五)锻炼了发表个人见解的胆魄 在回答“演讲对你各种能力的影响,请按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问卷题中,绝大部分学生把这一条放在前列。很多学生第一次上台手足无措,语无伦次,经过第二次、第三次锻炼以后,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有一位女学生,第一次演讲时慌乱异常,声音小得几乎无人能听得清。当同学评价她的演讲不知所云时,她几乎是哭着说:“不好意思,我太紧张了。”她在随笔中写道:“尽管我花了近三个星期去背那篇稿子,但在演讲时仍大段大段地忘记了,最后只得读稿。”而就是这样一位女同学,后来却做出了惊人之举----主动要求演讲,且口齿伶俐,潇洒从容。 (六)培养了完善的人格 语文学科是极具魅力的人文学科,语文的特点决定了演讲训练必须把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实践证明,演讲过程可以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主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演讲时间虽短,但多样化的题材为学生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真善美和假恶丑在这里激烈碰撞,一场场不露声色的人格教育课在这里悄然上演。在悲、喜、爱、恨、怒、骂之后,思想得以升华,灵魂得以净化,人格得以进一步完善。 四、由演讲引发的思考 (一)要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 语文教学改革搞了几十年,劲费了不少,成效总不大,原因何在?我以为主要是观念没有彻底更新。语文课堂讲风太盛,很多老师还是热衷于牵着学生的鼻子走,久而久之,学生变成了一架被动接收知识的机器,毫无自主性、创造性,对语文越来越不感兴趣。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我们认为,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的本领,而在于唤醒、激励、鼓舞。”(引自卢家楣著《情感教学心理学》)。在高中语文教学中,’我们是搞“填鸭式”还是让学生吃“自助餐”?是以课本为中心还是以生活为中心?是要师道尊严还是要民主平等?是要高分低能还是要全面发展?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语文教育工作者深思。 (二)为学生创造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 语文教学具有实践性,这一特点决定了语文教学离不开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应该处于主动参与、积极活动的状态。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民主的、开放的合作关系。可以说,这是语文教学的最高境界。而语文课前演讲基本上达到了这一境界。反观当今的高中语文教学,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活动的状态已不多见。原因何在?关键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把生动活泼的演讲形式引入语文课堂教学,创造一种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使学生乐于参与其中,从而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应该成为广大语文教育工作者努力的方向。毕竟“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三)建立全面的、有利于学生发挥潜能的评价机制 当前的语文教学,依然是一张试卷定终身,重结果而不重过程。新大纲提出“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并重”的新视角,从而将语文教师的教学活动和教学质量置于一种动态背景下予以全面完整的科学关照。新大纲提出的对学生的评价,则立足于“三个有利于”:“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生语文能力的发展,有利于学生发挥创造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这一调整,将有助于引导语文教育去发展学生听说读写等运用能力,进而促进他们摒除维持性和复制性学习,张扬个体最可宝贵的创造力,使其审美情趣、文化晶位、道德素养和思维品格都得到和谐、健康、全面的升华,形成一种无愧于承担中华民族现代化历史使命的人格体系。高中语文课前三分钟演讲的实践证明,过程和结果并重的评价机制可以更加全面评价学生,更加有利于学生潜能的发挥。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分析高中语文阅读教学实施课改面临的功利性问题 论文关键词: 新课改 高中语文阅读教学 功利性 论文摘 要: 高中实施新课改,对于提高学生能力,促进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高中语文阅读教学仍然存在丧失人文精神、忽略阅读本质、忽视个性发展、精神吸引缺失等诸多顽疾,语文阅读教学已经成为制约语文教学发展的瓶颈。语文阅读教学的功利性严重制约了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 着名特级教师程红兵说:“功利的危害是导致人的狭隘:追鹿的猎人是看不见山的,捕鱼的人是看不见水的;功利狭隘的人说到底是没有出息的,是不可能有大作为的。”为此,用充满诗性与理性的教学来激活学生的思维,催发学生的创造灵感,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在这个呼唤精神家园回归的社会中,意义重大。我在日常调查与分析中发现,高中语文阅读教学实施课改面临严重的功利性问题。 一、以丧失人文精神为代价获得短期“效益” 语文教师缺乏的不是教学方法、技巧,也不是各种各样的理论,而是最起码的语文素养和必要的人文精神,从而导致语文阅读教学存在许多功利主义行为。 部分教师过于追求课堂表现,课堂设计更多考虑的是教师课堂教学表现能否吸引眼球,能否标新立异,能否控制全局等,而不是从学生学习知识、能力培养的角度出发,课堂设计流于表面,华而不实。另有部分教师还没有走出应试教育的影响,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分数,只注重学科知识体系的传授和学生解题能力的训练,乏味单调的灌输和机械训练泯灭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1.极端模式探索弱化了文本内容挖掘。 语文教学的极端探索造成了诸多顽疾,它把解决问题的关键指向了阅读教学外部条件的构建与改进,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能够解决问题:通过不断探索总结出来的经验形成名目多样的课堂教学模式,并试图改变当前语文教学中存在的“非阅读”(非人文)问题;借助多媒体形式和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演绎教学内容,意图解决过去教学手段单调乏味的问题;着力于学生综合分析理解问题能力的培养,让学生从纯粹接受知识的泥沼中走出来,进而经受自主、合作和探究的考验,等等。种种努力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阅读教学中存在的传统与单一,而且显然是取得了或者部分取得了预期效果,仿佛给语文教学尤其是阅读教学带来了一丝生机与希望。然而,透过好看的表象我们看到的却是有些糟糕的真实:它追求形式胜过内容,它追求统一胜过个性,它追求“技巧”胜过艺术。这样的表里不一让我们再一次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语文阅读教学。 2.合作探究造成盲目的导向牵引。 课堂上一些教师一味迎合新课程标准,追求合作探究这一时髦的学习方式,但合作探究的目的、时机和过程都有很大的随意性。表面看起来很热闹,实际上并没有思维撞击的火花。学生没有时间也不愿独立思考(可能已经习惯了),讨论只是泛泛交流,并没有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没有人愿意倾听别人的不同意见,几乎所有学生都把希望寄托在教师的说教上。这种有名无实的合作探究,容易滋长学生随心所欲、浑水摸鱼的学习倾向,使教学出现随意性和盲目性。 3.情感目标小结有虚假作秀之嫌。 我在很多公开课调研中都有这样的发现,老师为了凸显自己设定的三维目标,在课堂小结中将情感目标像知识目标一样罗列出来,给人虚假的感觉。阅读教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具有主观性、体验性、内隐性等特点,它既不能通过生硬的讲授来实现,又不能靠某一节课来完成,而是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从教书育人的机制来看,语文阅读教学应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式的,并不是对每一节课都牵强附会地加上一个环节,只有与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融为一体,才有生命力。 4.耍弄“技巧”驾驭了饱含内里的语文课程。 教师上课耍弄“技巧”,学生在语文课上也基本是学“技巧”,他们熟练地答着试卷,如同在机器旁熟练地处理着一批批零件;他们熟练地写着抒情文章,内心却激发不起半点情感波澜。难怪有人慨叹:“语文教育正有异变为一项纯粹的技能培训和手艺磨炼的可能。”“这是传统中国语文教育,在向现代中国语文教育转型过程中,所发生的最深刻、最惊心、最骇人的核变。”技巧是绝对重要的,但我们绝不可把语文异变为一门单纯学习答题技巧并基本用技巧来驾驭的课程。 语文教学特别是阅读教学,对人文精神的重建、民族精神的重建、民族性格的重建都是最佳场所。语文阅读教学到底应着重于语言技术的应用,还是应着重于奠定人的精神根底? 语文教育说到底实际就是“人的精神培植”,就是“丰富人的精神经验、丰富发展人的生命个性的教育”,是一种“本民族文化的教化”。没有语言就几乎没有人的精神(或说只有极为简单、肤浅的精神)。没有语言,我们根本无法用“人的感觉”来感受这个世界。譬如,只有人才能感触、懂得诸如“花溅泪、鸟惊心”(杜甫,《春望》)的感时忧国和骨肉分离的苦痛;“沧海明月”“蓝田日暖”(李商隐,《锦瑟》)的执着怅惘;“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李清照,《一剪梅》)的挥之不去的思夫凄苦,等等。这诸种感觉与知识是“语言”给予我们的。或者说,我们学得了语言,才懂得了或感触到了这些。很显然,语文教育在外在效能上是语言能力教育和训练。或者说,训练语言能力就是训练精神。 在明确语文教育就是精神(不等于思想)教育的“课程的定性”的同时,我们要紧抓语言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从而奠定人的精神根基。 二、太多的“统一”制约了师生全面获益 阅读教学选文标准的一致性从“以文化的普遍一致性证明当今秩序的合理性”的角度显示出语文教育受历史遗留思想钳制的悲哀,而学生个性发展也因此大打折扣。 由于我们被太多的“统一”(高考的需要)束缚着手脚,语文阅读教学几乎不允许广大师生对文本作出独立的自由见解,诸如《祝福》批判悲剧的社会环境和封建 伦理道德,《雷雨》揭露旧中国旧家庭的种种黑暗罪恶的现象和地主资产阶级的专横、冷酷与伪善,这些统一的解读使得阅读教学的“精神空间”极为狭隘,缺乏应有的个体精神的见仁见智。教法也是如此。一位教师的教法成功了,于是在本地区甚至更大范围争相模仿效法、推广,不顾教师个性,而试题思路和考试模式更是如出一辙。于是,学生牺牲了在这个年龄阶段本应有的奇思和幻想,他们过早地成熟和老成,过早地包裹起了真实自由的自我和个性。 成型的教学模式反过来又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师生尤其是学生全面获益,因为模式的形成,也即方法探索的终极定型。在模式运用过程中,思维方式和指向都是一定的、已知的,对接受信息的分析与综合只是形式上的演绎,因为无数次的演练已形成固定的图谱和套路,方法模式化导致的思维定势,不仅导致学生养成了思维惰性,而且束缚了学生的思维空间,影响了学生非逻辑性思维的发展。而语文学习,尤其是文学作品的学习,直觉思维、灵感思维和发散思维对于感受和理解形象艺术性又是至关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它压抑了学生的自我意识、创新意识和完整人格的形成与确立。 语文阅读教学是塑造学生精神世界的教学,它追求的是能够让更多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自我,通过语言学习塑造灵魂,强化自我意识。这就要求教师敢于培养叛逆者,不断创造民主教学气氛,使学生充分、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使学生在认识、探索某种对象的活动中产生一种乐趣,使其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促进他注意力高度集中,达到忘我的程度。 三、忽略文本对话淡化了学生的阅读认识 阅读是读者与作品与作者对话的一种活动。也就是说阅读是以作品为媒介,借此体验、感悟和理解作者在作品中流露出的思想和情感。这种阅读活动,是读者与作者之间心灵的对话,当然,这种对话,是无声的对话,是精神的对话,是灵魂的问答和心灵的碰撞。 当前的阅读教学往往忽略了阅读的本质,忽视了学生的主体体验与感受。反观阅读主体的学生,其阅读情况又是令人吃惊的,几乎所有学生除了课堂上跟随教师分析课文的思路并进行简单的阅读之外,课后阅读少之又少,即使阅读了,也是随性而为,除非任务所迫。大部分同学不太清楚研究性阅读的实质是什么,如何进行研究性阅读,研究性阅读对提高思维能力有什么帮助,等等。存在这种现状,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高考制度是导致应试化倾向的幕后推手。 高考制度决定了阅读教学的应试化倾向,教师在教读课文时,自觉不自觉受到高考题型的束缚,把各类不同文章的阅读拘泥于“背景、段意、主题和特点”的固定模式,对本来丰富多彩的文章内容作了标准化、唯一化解读,显然在不知不觉中压制了学生充溢思想的灵性。更有甚者,把教材当做考试阅读进行指导并将课文编成考题,指导学生不读全文,只对应地找出考题所涉及的内容半猜半蒙,完全忽略了学生在阅读中应富有的个性情感体验和创新潜能的开发。这绝不是真正的阅读教学。难怪会出现这种奇怪现象:开学时学生最爱看的书是语文书,可是后来最讨厌上的课也是语文课。 2.教师“精讲”取代了学生“慢读”。 现在的学生阅读量少,训练题多。学生的课余时间被大量的数理化、英语作业占据,甚至还上各种辅导班,最后所剩无几的一点时间只能“身体调节”,哪有精力看书?而课堂上只有可怜的几分钟阅读,大部分时间被老师烦琐的分析和频繁的提问占据着。任何能力都是学习主体“悟”后“练”出来的,而绝非是“讲”或“听”出来的。缺少阅读,对语文阅读教学是釜底抽薪,对学生能力的养成就是一句空话。 3.远离生活实际丧失了生命力。 把学生固定在教室里,框在语文阅读教材里,学生缺乏必要的生活积累和生活常识,远离社会实践。孔子有言:“不观高崖,何以知颠坠之患;不临深泉,何以知没溺之患;不观巨海,何以知风波之患。”因此,语文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语文阅读源于社会生活,应用于社会生活,一旦离开了社会生活,就丧失了生命力。把学生关在教室里而忽略了生活实践,这无疑是“小学而大遗”。 4.低估了学生已有的认知能力、知识经验和心理世界的差异性。 传统教学观念把知识看成是定论,把学习看成是知识从外到内的输入,同时低估了学生的认知能力、知识经验及其差异性,并在教学中表现出了过于简单化的倾向。长期以来,许多人认为教学就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教,学生学,这是天经地义的。由于传统教学过于强调教师的教,因此教学活动就成为一种教师对学生单向的、线性的传授知识的活动。 在理想语文学习理念下,学生精神的愉悦是第一位的,只有在愉悦的精神吸引状态中,学生才有认知接受的可能和发展的可能。教育家巴班斯基指出:“教学过程最优化是在全面考虑教学规律、原则、现代教学的形式和方法、该教学系统的特征以及内外部条件的基础上,为了使过程从既定标准看来发挥最有效的(即最优的)作用而组织的控制。”换句话说,所谓教学过程的最优化,就是要求将社会的具体要求与师生的具体情况和所处的教学环境、条件及正确的教学原则几方面结合起来,从而选择和制订最佳工作方案(即教案),优化教学过程的“精神吸引”,实现师生合作探究的最佳效果,而语文阅读教学的最优化就是建立在这个理论基础上的一种理性追求。 语文学习在现行考试制度下具有“赚分”的“显性功利”,还有超越“赚分”这一“显性功利”的更高级和更重要的关于人的素养的“隐性功利”。引导学生认识语文学习的重要意义,明白其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赚分”这样单一的“显性功利”上,而应该把目光放到关乎人一生的“隐性功利”。此外,在语文阅读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极力彰显语文学科魅力,彰显其承载人类文明与发展和对生命的体验与思考的意义,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语文学习这一最具有深刻意义的“隐性功利”的重要价值,这样,语文学习才能深入人心,语文教学的春天才会到来。为此我们尚需深入研究,探索出一条适合学生思维发展、能力提升、人格优化的最佳途径。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强调素质教育 高考语文重在记忆和思考 我们都熟悉一句话,这就是“语文的外延与生活外延相等”。 因为语文的这个特点涉及面多而广,考察时,综合性又比较强,主观因素的影响比较大,不少同学感到无从着手。其实,和任何学科一样,虽然中国文化源远流长,我们的母语博大精深,出题千变万化,但总有一些东西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只要基础扎实,自能以不变应变。一般来说,语文学习可以归纳为两点:课内得法,课外受益。而无论是“得法”或“受益”,都离不开记忆与思考。 语文是最依赖基础与积累的学科。强调素质教育,并不是把知识和能力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在考察知识的过程中更加注重考察能力”,这是对“以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转变的新解释。个别同学认为,文化文学知识浩如烟海,考背诵默写的就那么几分,我不要就是了。这真是一种糊涂的认识。我们知道,缺少基本的文化积累,我们的理解分析、推理判断、想象联想都会受到限制。比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一文中介绍蔺相如时,说他“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如果对“宦者令”,“舍人”这两个词不了解,就无法明白蔺相如的身份,对文中后来廉颇所说的“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也难以理解到位。不仅文言文,语文阅读常常是一种跨越时空的文化之旅,如果我们对本文的背景风物、时代风尚、人物性格有所了解,对我们整体把握本文,无疑都会有很大的帮助。再说,文化沉淀丰富了,对生活的感受能力及想象能力也会增强,对世间万物的感应会更敏锐更深刻,写作时,无疑也会更容易进入状态,更容易得到有效、有益的作文材料,心中想的笔下写的,也自会“腹有诗书气自华”。 无论何种考试,本质上都是考察你记住理解多少知识,能消化运用多少知识,而要运用知识,首先就要学会思考。古人把学习称之为“学问”,意在强调学习需边学边问。“问”其实就是思考的一种方式。比如《鸿门宴》中,项羽“留沛公饮”当时的座次是“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从字面看,意思不难,只是写了几个人坐的位置。但如果问一下为什么这样安排,就会发现这里大有讲究。从古代的礼仪知识中我们得知,一般宾主之间相对而坐时,宾东向,主西向。宴席中,东向为最尊,南向次之,北向、西向更次。从鸿门宴的座次安排的细节上,我们看到项羽依仗兵多将强,不把刘邦看在眼里。仅此一个细节,多问一个为什么,项羽那高傲的性格就凸现了出来。“思考”不仅是“多问”,还指“比较”与“打通”。据说钱钟书小时候读书,常常想一些“可笑”的问题。看了《说唐》后,他会想《三国演义》里的关公如果进入《说唐》,他的青龙偃月刀只有80斤重,怎能打过李元霸那对800斤重的锤子?可李元霸那对锤子到了《西游记》里,又怎能比得上孙行者那1.3万斤的金箍棒……这些虽只是一个孩童幼稚的想法,但这种好问思考的习惯和兴趣,实在是做学问的萌芽。 一个人如果要有完善的知识结构,那么,他一定不会忽视语文学习,因为语文与生活本是一体,它不仅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还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人就生活在言语之中,人是言语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语言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既是实际的,又是哲学的。而且,语文是最基础的学科,它与人的文化素质、人文情怀、见识眼界、审美情趣、阅读感悟、语言表达等息息相关。而学好语文,最基本的要素就是记忆与思考。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对边疆地区高中语文选修课教学的探索 新疆从2008年秋季全面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如今已进入到第五个年头了。在新课标的指引下,各中学有序地开展新课程实验,并在2011年经历完第一轮新课标、新课程、新高考的实践探索。在新课程实验中,选修课是新课程设计的一个 论文亮点,同时也是实施中的一个难点。笔者到喀什疏附县援疆支教一年多,经历了作为边疆地区的高中语文选修课教学,本文拟就边疆地区高中语文选修课的教学实践谈一些探索性的意见。 一、对高中语文选修课程的认识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下称《课标》)明确指出:“高中语文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选修课程设计五个系列: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着研读。”“学校应按照各个系列的课程目标,根据本校的课程资源和学生的需求,有选择地设计模块,开设选修课。”高中的选修课程包括国家一级的选修课程(也称选修I)和地方选修课程(校本课程,也称选修Ⅱ),结合语文课标对选修课程的阐释,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高中语文选修课程包括选修I和选修Ⅱ两个部分。 至于选修课程的教学,《课标》指出:“选修课和必修课的教学存在一定的差别,选修课的学生人数不像必修课那样固定,课程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拓展性,学生具有不同于必修课的期望。”由此,我们认为,从新课程设计的理想层面来看,选修课程是学生“选”而后“修”的课程,它是学生跑班形式的授课,或者通俗地讲,像病人到医院看病那样,学生先选择课程(也选老师)而后才去修习这课程的。这是理想层面的选修课教学,实践层面的选修课教学是要视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去实施的。那么,现实中的语文选修课程是怎样实施的?边疆地区的语文选修课教学受哪些因素制约?它是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逐步推进的? 二、边疆地区教育资源状况 新课程的实施需要教育者转变观念,按《课标》要求实施教学,同时也要依赖当地的教育资源和人文环境,任何形式的教育如果脱离了当地实际,那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课标》指出,“学校开设选修课应当从实际出发,充分估计所具备的现实条件,包括师资条件和学校所能利用的物质条件,不要简单照搬外校的课程。课程设计也要因地制宜,注意开发潜在的资源,如聘请校外行家兼课,选派教师递修,利用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和当地的人文、自然资源等条件,建设选修课程。”它告诉我们开展选修课教学要充分考虑该学校、该地区的资源状况,要因地域特点而制定相宜的选修课教学方式,这正是新课程的亮点,它有较明显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多样性,实施时可允许一定弹性的存在,可依具体情况逐步探索施行。 以笔者的观察和粗略感知,如疏附县在内的边疆地区,教育资源相对缺乏,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相对不足,大致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场室配备有限,大多只是满足学生上课用的课室而已,功能场室等设施设备要么配备不足,要么根本没有;二是学校图书资料缺乏,要么藏书严重不足,要么书目陈旧;三是可资利用的人文资源甚少,以汉族师生为主的中学所占比例极少,校与校之间的距离动辄上百公里甚至数百公里,学校之间、教师之间的交流非常有限,可依托指导教研的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也显不足或难以持续支持;四是学生基础普遍薄弱,学生的语文素养、知识基础参差不齐;五是人们的思想观念相对陈旧,对新事物、新课程的理解和接受远不如经济发达地区或沿海地区。边疆地区的这些现实因素,给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尤其是选修课的教学必然形成阻碍。 高中语文选修课的教学即便在沿海城市或课改成熟地区也会与理想层面的课程设计有某些出入,那么边疆地区的情况就会稍为落后一些,或带有更多的地方色彩。在实施中,我们如果能认真研究课标,以课标精神为统领,立足现实条件,因地制宜,相信同样可以迈出选修课教学可喜的一步。 三、边疆地区高中语文选修课教学的探索 《课标》对选修课程的教学做出了宏观的指导,并对五个系列选修课程的教学给出了不同的指导意见。在实际操作中,边疆地区的高中语文选修课教学是怎样开展的?下面以人教版语文选修教材的教学为例,谈谈这期间的探索之路。 1.用好选修教材,合理取舍教材 选修课程实施的难点在于教学的组织和开展,基于上述对边疆地区教育资源状况的简要分析,语文选修I宜立足用好选修教材;有条件开设选修Ⅱ的学校,则可以视学生需要和特点开设若干补充性或拓展性课程,供学生自选, 论文再通过学生跑班的形式实施授课,但选修Ⅱ的实施会受很多因素制约,目前基本处于尝试阶段,能迈出第一步就算不错了。所以,高中语文选修课的教学一般侧重于选修I。按照选修课程五个系列的设计,目前选修课程的设置如下表。 按照《课标》“对于希望进一步学习的学生,建议从五个系列的选修课程中任意选修4个模块,获得8学分”的精神,学校一般都从上表的带“”课程中选择4门课程作为学生继续修习的内容。 在具体的教学中,边疆地区适宜用好现成的教材,并结合当地学生和资源情况合理取舍教材。原因有三:一是教材的开发首先要落实“课程标准”的要求,切忌随意和不成熟,人教社组织编写的这些选修课程“既有总体规划,又从不同侧面‘盘活’语文教学资源,以课堂学习作为学生学习语文的主渠道,同时又注意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进生活,沟通课本内外、课堂内外、学校内外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 语文学习空间”,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不必舍近求远。二是这些教材在编写时都注意到与现行的高中语文教科书相衔接,如《中国小说欣赏》,编者在“前言”中有这样的表述:“本书不是‘中国小说简史’,选文及论述时,有古今,有雅俗,也有长短,目的是让你了解中国小说的‘大致模样’。”“若通过这门课程的修习,你真的能对所选的优秀的中国小说有所了解,这已经是不错的成绩了。”三是教材在编写时往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上的灵活性,如《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的“前言”就明确:“在具体步骤的安排上,是从学习过程着眼,每章的第一项是‘赏析指导’……第二项是‘赏析示例’,诗歌和散文各举一篇为例,从该章所提出的学习角度进行分析,带有举例示范性质,供同学们参考借鉴。第三项‘自主赏析’是围绕这一章的学习内容,提供阅读鉴赏的作品……第四项‘推荐作品’是推荐给同学们与本单元学习内容相关的一些作品,供课外阅读之用。”这种富于梯度的操作设置,就是说这些所选的篇目是有指导意义、示例意义和推荐意义之别的。我们教师在使用这些选修教材时,一定要认真领会教材编写者的意图,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既要用好选修教材,也要合理取舍教材,对指导性的内容宜重点教授,对示例性的内容宜有所侧重地教习,对推荐性的内容应大胆交由学生课外选读,教师大可作舍弃处理。当然对不同内容的要求,教师是可以根据学习角度、学习目标的不同提出一定的阅读要求,以检查学生自觉阅读的落实情况与效果。边疆地区由于各种资源不是很充足,教师的专业修养和视野都不能完全与发达地区相比,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活动空间也有限,因而用好选修教材并合理取舍,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2.选准方法,寻求与选修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 虽同为选修课,但“不同类型的选修课之间存在着课程目标和教学方法上的差异。有的重在实际操作,需要突出某一方面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有的重在发挥想象和联想,注重情感和审美的体验;有的重在思辨和推理,强调理性和严谨。所以选修课特别需要注意寻求与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课标这段关于选修课程教学的建议,告诉我们对不同的选修课应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才能真正达到选修的目的。 例如《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课标对这一课程的要求是“精选重点,鉴赏研读”。教材编写时侧重以“鉴赏”为目标,诗歌和散文都分别从三方面入手,“从大处抓住跟这两种文体本质属性有关的主要之点,避免过繁过细,有助于初学者掌握之用。”在实际教学中,根据我援疆支教的亲身实践和了解,边疆地区的学生虽然也经历了初中和高中必修课程的学习,但对古诗文的学习仍然存在较大的困难,主要表现为对古诗文内容不容易理解。 论文要知道,理解是鉴赏的前提,因而教师要在授课中适当增加“诵读——理解”这两个环节。古语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让学生在课堂开口读,熟读可以帮助理解,也让校园充满琅琅书声,这是很有必要的;从字、词、句的理解、翻译到诗意、文意理解,只有“读懂”了,才能进一步“鉴赏”;“鉴赏”是落脚点,按教材编排,根据单元教学的目标,循序开展“探究诗歌的旨意”、“把握诗歌的意境”、“体会诗歌的声韵”,“理解散文的形象性”、“把握散文的逻辑性和抒情性”、“体会散文的灵活性和趣味性”。 在教授《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时,我们可以从下面两方面加以考虑。方法选择,这是就单元教学而言的,以“赏析指导”为理论依据,对单元学习作整体感知;以“赏析示例”为引领,起提示借鉴作用;以“自主赏析”为重点,创设课堂活动的平台,这是学生修习课程的主渠道;以“推荐作品”为拓展,这是单元学习的补充和延续。环节设置,这是就具体某一篇目的教学而言的,可以按“诵读——理解——鉴赏”的思路进行设计。如果能从方法选择和环节设置两方面入手进行教学,相信学生在学习古诗文这一选修内容时会更有实在感和更有收获。 再如《中国小说欣赏》,课标对这一系列课程的教学要求是“重视作品阅读欣赏的实践活动”,教材编写按中国小说的话题分类,共设九个单元,每个单元重点讨论两部作品。教学时可以把目标确定为:阅读理解,例说话题;交流分享,开阔视野。在开展课堂活动时,单元教学可以话题为纲,以课文为例子,以学生的阅读为抓手,增强学生对小说话题的探究意识;具体操作时,宜放手让学生阅读,要舍得投入阅读的时间,在学生自主阅读的基础上,教师作引领,以学生交流为平台,让学生在自主阅读中理解小说的主题,分析人物形象,掌握小说描写人物的方法等;对学生特别熟悉或特别感兴趣的话题,可以采用写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交流会的形式进行授课,以达到“阅读——交流——分享”的目的。教师切忌“满堂灌”,不能为了赶进度而用教师的“讲”代替了学生的“读”。 又如《语言文字应用》,课标的建议是“应引导学生增强应用意识,注重在生活和其他学科的学习中学习语文,在广泛的实践中提高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与前面两门课程比较,这门课程显然是注重实践和应用的,因而在教授这门课程时,我们就要根据这一课程特点选用教学方法。对于语言文字的发展过程和理论知识可以略讲,让学生略知即可;而对于其应用方面,如同义词、熟语等的运用则应正确辨析和掌握,既要让学生懂得其意义,更要教会学生懂得正确运用;对课文中“引子”部分,可以理解为“导入新课”环节,既可以引导学生阅读和思考,也可以置换为相关内容,甚至不用;“课堂活动”是对这一章节内容的具体展开,可以用其中的例子,也可以让学生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搜索类似的事例,这样更能联系生活的实际,更容易增强学生正确运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工具箱”是要重点掌握的内容,同时,教师还可以适当补充某些知识点,使学生学会初步建立语言文字的知识体系;“小试身手”是课后的练习和语言文字的应用,可视具体需要布置学生完成。总的来说,《语言文字应用》较上述两门课程要稍为简单,学生易学易懂,但难点在于正确运用,教师在教学时可多重实践,不拘形式。 总而言之,语文选修课的教学方法应视课程本身的特点而定,不拘一格。同时,由于选修教材的编写往往基于某一类属来考虑编排,教师在授课时则要有“化个体为类属”的教学思想,使个别例子(课文)的教学能围绕整体(单元)目标展开,使选修课教学达到点面结合、窥一斑而知全体,甚至触类旁通的目的。 3.创设教师引领、学生自主的课堂教学形式 任何教学,都离不开教学的呈现形式,语文选修课的教学当然也要面对这一问题。边疆地区的教学,普遍来说,还是停留在老师讲、学生听的层面,“灌输型”的味道较重,这里当然有其存在的原因,如果必修课的教学基于学生的共同基础而不得不“灌输”,那么选修课的教学就要变“讲堂”为“学堂”了。如前所述,选修课重在学生个体的阅读、鉴赏、感悟和实践运用,这些不是老师多么努力地“讲”就能代替的,它是需要学生个体的参与和投入的,所以,我们倡导学生自主学习的课堂教学模式。当然,“选修课的教学,要按照课程目标制订计划,不能因其设置灵活而凌乱随意、漫无计划,也不能因其拓展性要求而片面追求新奇深奥,脱离课程目标和学生实际。”(《课标》)所以,我们提倡的课堂模式是教师引领、学生自主,教师起着主导、引导作用,学生起着主体、主动作用。教师的“导”表现为课堂的组织、调控,内容的指导、知识的梳理,问题的诱导、方法的引导等;学生的“自主”表现为积极参与、自觉体验(阅读、实践)、学会分享和尝试探究。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新课程理念之一就是“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绝知此事要躬行”,选修课的教学尤其强调学生的“躬行”。立足学生,方能实现选修课程的价值。 4.链接高考,为学生高三升学做好必要的知识储备 “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地发展奠定基础。”这是高中语文新课程的性质,也就是说,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 课,都肩负着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学生日后的学习和发展打下基础的任务,因而,高中语文选修课的教学要做好链接高考,为学生高三升学做好必要的知识储备。同时,选修课的开设时 论文段一般从高中的第六学段至第九学段,即高二年级上学期的后半阶段即进入选修课的学习,并延续至高三上学期的前半段时间,这时恰恰是学生高三复习备考前的一段黄金时间,教师在授课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继续升学的需要。例如,《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可适当链接高考的古诗文阅读,《语言文字应用》可适当链接高考的语言知识与运用,《中国小说欣赏》可适当链接高考选考题中的文学作品阅读等等。当然,高考绝不是选修课教学的终极目标,但选修课的教学理应担负起学生继续升学和日后发展的任务,教师在教授选修课时宜有这方面的考虑。 四、探索中的思考 从2004年9月开始,全国目前共有20个省份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新疆(包括兵团)2008年9月作为第五批进入课改的省份,至今已进入课改的第五年。在新疆喀什下辖的边疆地区,语文选修课也以其“摸着石头过河”的姿态走来,其间的探索有令人振奋的足音,也有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笔者来自首批进入课改的广东省,从2004年9月课改开始到2010年,经历了广东的新课标、新课程、新高考;2011年笔者来到新疆喀什,与当地老师一起备战新课程下的第一次新高考,之后投入新课程的选修课教学实践。比照广东和新疆,笔者觉得这里的语文选修课教学还要在以下四方面作进一步的思考。 1.要夯实学生的知识基础 “高中语文的教学,要在保证全体学生达到共同的基本目标的前提下,充分关注学生在语文学习中面临的选择,努力满足其学习要求,支持其特长和个性的发展。”(《课标》)这里的“语文课程”包括必修课程,也包括选修课程。学生在高中阶段用1.25学年就完成了必修课程的学习,其语文基础有多厚实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选修课教学中,我们尤其要关注学生的语文基础,要立足于学生的“双基”,这样才能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缺乏必要的知识基础,个性发展和语文素养是无从谈起的。 2.要立足现实条件,不怨天尤人 新课程带给中学教师机遇和挑战,语文选修课程的教学更是这样。因教材编写、单元设置、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等都与必修课有较大的区别,学生的认知程度和接受程度也会因人而异,教师自身对不同选修课程的理解、熟悉情况都会有所不同。选修课的教学是有其难度,但我们要立足学生的学习需要,立足课程标准的要求,立足现实中客观条件的限制,依据课标和教材,尊重选修课程的特点,不怨天不尤人,逐步推进选修课程的实施。 3.要改变观念,适当增加学生的活动量 教师要“更新观念……在与学生平等对话的合作互动中,加强对学生的点拨和指导,实现教学相长。”教师不要总是担心,唯恐少讲一句,漏讲一点,学生就不懂,于是“满堂灌”,孰不知这种“包办代替”的思想是最要不得的,边疆地区的教学更要注意克服这种思想。课堂上要适当增加学生的活动量,让学生阅读、思考、交流、碰撞,老师起必要的点拨和指导作用;课外要留足时间给学生回顾、消化以至于吸收,对学生修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做好跟踪和讲评。 4.要加强校本教研,通过群体力量促选修课教学质量提升 实施新课程,需要专家引领、同伴互引,教师要学会“借力”,才能完善自身的教学。在边疆地区,专家引领式的教研毕竟条件有限,所以开展校本教研,以同伴互引的形式开展研究是最切实际的。学校内,经过了这几年的新课程实践,大多数教师都接触过选修课的教学,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体验和认识,学校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教师资源优势,以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作为校本教研的课题,甚至专门开展选修课教学的专题研究,借助教师的群体力量促进课程实施的高效。 高中语文选修课程与必修课程平分语文课程的秋色,在未来的路上,会有更多的惊喜等着我们,也会有更多的荆棘等着我们。通过教学实践,作为中学语文教师,在探索的道路上是最有发言权的,让我们一起携手,亦学亦教,边走边回头,共同探索语文选修课程教学的真谛,做到与语文课程同步发展。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对高中语文新课改的感悟 论文关键词:对联;启示;新课改;感悟 论文摘要:高中语文新课改对每位一线教师都是一次机遇与挑战,如何解读新课改新教材,需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的反思与总结。一节《奇妙的对联》课的三个环节的设计践行了新课改的理念给了我一些启示与感悟,即设计课堂问题一定要引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课堂的主体是学生,要切实把课堂还给学生;提高学生的素质与能力。 高中新课程培训进行了20天。可当手中拿着高一新课程教材,脑中装着新课程的观点和理念,真正面对高一新生的时候,却又不知道这新课改的课堂该怎么组织,老师的传道、授业、解惑怎么完成。在跌跌撞撞、似是而非的状态中,上了一个多月的课,困惑挣扎了这一段时间后,没想到《奇妙的对联》这一节课却给了我一些启示,让我看到了新课改的曙光和影子。 《奇妙的对联》主要是引导学生对传统文化形式的了解,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与能力。对联对学生来讲是司空见惯的东西,如楹联、春联、贺联、挽联等。但是真正让学生自己动脑动手对对子,好像又没那么容易。以前课堂教师只是一味的理论讲解,学生似懂非懂,动手能力很差。那么新课改如何组织课堂,让学生自己在课堂上动手是备课必定要深思的一个问题。枯燥的理论讲解不可能使学生有什么收获。于是,整节课我设计了三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学生分析理论知识。走上讲台,我问了一个问题:1932年清华大学入学考试有这样一道试题,上联:孙行者;下联:——。有以下几个答案:胡适之,韩退之,祖冲之,王引之等。阅卷的老师认为非常好,为什么?同学们看到是清华入学考试的题目,来了兴趣,又看到如此简单的上联,更有兴趣,看到只是评价答案而不需要对,更是兴趣大增,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言开了。一些同学回答“者(zhě)”是仄音,“之(zhī)”是平音,平仄相对。我说好。什么是平仄教材的知识短文中有讲解,能回答上来,说明这些同学自己看并理解了,一些同学回答上联中间字是“行”,下联中间字是“适、退、冲、引”,都与行动有关,相对仗,我说好,这就是对偶。接着,我就又问,谁能从内容上评价一下?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最终有一个学生小声地说了一句“胡适之是一个首倡白话文的作家”……我及时地捕捉到了这个信息,便要他再重复一遍。同学们愣了一下,突然都鼓起掌来。我想有戏,我问为什么鼓掌,不知哪位同学说了一句:“那还用说,都是敢做第一的。”然后同学们争先恐后地说了起来,孙悟空斗天斗地,敢于反抗;韩愈是古文运动的倡导者;祖冲之的圆周率……一个小问题引发了学生各方面的思考。看来,设计问题要巧妙,有趣味。 理论知识解决了,第二个环节就需要考查一下学生的文学修养。我把几副与一些名人有关的句子写在黑板上: 一代文章推——,毕生心血似——。(茅盾的两部作品,查资料填写) 一门父子三词客,千古文章四大家。(涉及到哪几个作家) 同学们在一番紧张的翻阅资料、讨论之后,答案准确地写了出来。我又不失时机地进一步提问:《子夜》、《春蚕》写了什么内容?你还了解作者哪些作品?唐宋八大家是哪几个人物?他们的代表作是什么?连续的问题,不但没有让学生感到厌倦,相反,他们的兴趣却越来越高。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个简单的问题却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调动了学生的文学储备,真令人惊喜、欣慰。 整堂课的高潮还在第三个环节上,学生当堂对对联。开始我只要求每组写两句上联,相邻组对下联。一会儿,情况就失控了,上联一出,学生就争着抢着对下联,一个上联甚至有好几个下联,学生也不由自主地离开了座位,围着讲台,思考着,评论着,争抢着,没有了回答问题的羞涩,没有了课堂上的挺身端坐,取而代之的是不断展现自我的身影。看到好的下联,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声便骤然响起。黑板的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学生稚嫩的对联,如 中国字四四方方,方方正正;西洋文弯弯曲曲,曲曲折折。 平顶山顶平;青草地草青。 东升旭日山河秀;西落残阳星空奇。 高一十班小组擂台热火朝天;鹰城二高运动盛会硝烟四起。 下课铃响了,同学们还不愿离开,还围着讲台讨论着…… 课下交流,业务校长说,这节课,上得很好,如果买来红纸与毛笔,当时让学生来写对联,岂不是锦上添花?一语道破天机,新课改的课堂教学怎么完成?怎样在课堂上落实素质教育……回忆一下参观所见,资料所看,我恍然大悟。新课改的课堂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兴趣,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使他们动脑、动手、动口,做学习的主人。 反思这一节课,有以下几点感悟: 一、设计课堂问题一定要引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而不是传统的分层、背景、写作意图与思想,让学生局限在这样的框框中而厌倦。形形色色的资料给了学生偷懒的机会,人云亦云的表述扼杀了学生的思维。备课切记远离现成的教案,给自己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更是给学生一个创新思维的机会,也就是说,备课一定要把“备学生”放在首位。 二、切实把课堂还给学生,而不只是停留在口号上。课堂的主体是学生,就让他们担当当家作主的责任行使权利。“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集体的智慧是不可估量的,每一个个体的才能是不可小视的,让学生真正动起来,就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还给他们展现自我的权利,智慧的火花就会开遍课堂的每一个角落。 三、语文教学注重的是知识的积累和个体的见解与感悟,不能用统一的模式去规范和强化,因此,需要拓展课堂的容量。只有让个体去表达切身的体会、独到的见解,才是语文教学的本质。字、词、句的积累贯穿到课堂的每一部分,学生才有真正的收获,在学生感兴趣的问题上, 乘胜追击,拓展容量,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开放课堂,自主探讨,不仅学生收获很大,教师也会学到很多,而不能仅仅局限于教材和大纲。 四、新课改倡导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核心是能力。学生既然能争先恐后地在黑板上对对联,如果能够拿来毛笔与红纸,不就更能培养学生对这种文化形式的兴趣与爱好?说不定,一节课会成就一位未来的书法家,如果真是那样,更是功德无量,我们为什么不这样去做呢?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高中语文边缘化因素研究及措施思索 曾经,语文课程和语文课堂教学,魅力无限。课文中深邃的思想、生动的形象、精巧的构思、连珠的妙语,课堂上活跃的教学气氛、精彩的师生对话、甚至激烈的争论都给师生带来无尽的美的享受。然而,在今日的高中语文课堂上:教师苦口婆心、条分缕析,而学生却提不起兴趣甚至无所适从。高中语文受重视程度不断下降,与其他学科相比甚至有被边缘化的危险。最具人文色彩的语文学科何以会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呢?本文试从原因和对策两个方面来进行浅显的分析。 一、高中语文学科边缘化的原因分析 1.学生因素。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的需求是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他们的思想认识直接影响着语文课堂教学效率。而现在高中学生对语文的学习存在两个问题:(1)目标不明确。由初中到高中,学生对于语文的浅层需要已大为降低,而又不明白自己的深层需要是什么,在不清楚初高中语文区别的情况下,学生往往会因缺少内在需求而失去学习兴趣。(2)教考分离。就考试与教学的密切程度而言,在目前一纲多本的教学情况下,高中语文的课堂教学几乎对考试没有什么直接影响,在功利性或短时效应方面远不如其他科目,以致语文课堂的吸引力大大降低。 2.教材因素。语文教材是语文课程标准的物质载体,是师生双方教学活动的桥梁和纽带,在语文教学的师生沟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的高中语文教材有两个基本特点:(1)经典为主。阅读经典美文可以使学生广泛深入地了解优秀文化传统,提高其品位,丰富其内涵,因而经典文章倍受编者青睐。但经典往往与现实有一定的距离。现在的学生很难理解鲁迅为什么要骂梁实秋,而至尊的贾宝玉为什么娶不到心仪的林妹妹。而经典的作用并非强制阅读与支离破碎的浅层分析所能奏效的,也非功利阅读和快餐阅读所能奏效的。因而一般学生很难体会到经典之美,而无美感的阅读只会让人感觉枯燥,失去兴趣。(2)数量偏多。以苏教版教材为例,高中三年,必修5本,选修4-7本,还有高三整体复习的压力等。语文教师大多感到时间紧、任务重,课堂教学课文的时间进一步缩减,更没有时间对文章进行深入的感受与挖掘,语文之美被淹没其中。 3.教师因素。在教学关系中,教师的教学引导作用十分重要。优秀的语文教师不但在知识方面可以触类旁通,而且常常能在教学的舞台上游刃有余,不经意间闪现教学智慧,巧妙地引导学生走向语文广阔的天地。而目前高中语文教师自身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学养不够。新课程的实施让很多语文教师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知识和能力方面的严峻挑战,其自身学识局限成为很多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的桎梏。(2)观念陈旧。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对师生关系的认识和对教师作用认识上。传统的教师“知识权威”在网络技术十分发达、信息渠道多样化的背景下收到很大的冲击,教师“传道授业解惑者”的身份在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的新课改背景下已转变为“平等对话的首席”。如何理解角色和地位的转变,理解的程度如何对教师能否适应新课程改革、更好履行教师的职能起着重要作用。(3)手段有限。传统的一枝粉笔一张嘴的语文教学已不能适应时展和学生需要。(4)评价偏颇。传统的语文教学评价以分数定高下,单一而单调,这既不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也不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高中语文学科边缘化的对策思考 1.学生方面。有兴趣的学习是最有效的学习,如何有效解决学生自身存在的学习兴趣问题?首先学习目标要明确。从语文课程性质看,高中语文应该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语文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教师应通过鲜活的案例让学生了解语文学科的“工具性”和“人文性”,了解高中学生语文素养的具体内涵,明确提出不同于义务教育的课程目标。从课程作用看,教师应进一步让学生了解语文的基础性,了解高中语文对于学好高中其他学科和今后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次,考学结合。回避考试谈高中语文教学是不现实的。而考试与语文学习也并非是矛盾的双方,语文教师应把高考的考纲要求融入到现实的语文教学中去。要从学生切实的需要出发,去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才能提高学生参与学习、自主自觉学习的积极性,提升语文课堂教学的吸引力。 2.教材方面。解决语文教材存在的问题,可以从3个方面着手:(1)教材编写上,编写者应一方面从学生的时间实际出发,控减数量,留出时间让师生涵咏体验挖掘美感;另一方面应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把经典与现实相融合,编写出时代性、人文性强的、充满生活气息的教材。(2)教材使用上,教师要站在学生的角度,通读教材,整合单元,大胆取舍、深入挖掘、适当延展。一些脱离实际的学生难以体会或领悟的文章应不讲或少讲;一些内涵丰富的文章可精讲、深讲。(3)教材开发上,教师一方面可以内外联系,结合学生的人生体验,依照单元主题去选取一些鲜活的文章或材料来补充拓展;另一方面,可以加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研究开发的力度,多多引来“源头活水”,使语文课堂充满生活的灵动之气。 3.教师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教学魅力的大小决定了一节语文课吸引力的大小,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节语文课的成败。所以在教师自身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努力:(1)加强自身理论和业务学习。语文教师首先要加强语文知识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体系,跟上时展;其次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加强新课标的学习,熟悉现代教育理论和规律,提高教学效率;再次要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和运用,力求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语文教学,全方位刺激学生的感官。(2)转变观念。在师生关系上,教师应该主动由“知识权威”向“对话伙伴”的角色转变,积极适应“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模式;在教师作用上,教师应该由奉献型向服务型转变,在与学生的平等对话和学习合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在评价方式上,努力从过去的唯分数论的评价模式向以“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为目标的多元评价模式转变,把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的评价相结合,把明确性与模糊性、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不难看出,教师良好的个人形象、创新的教学理念、和谐的师生关系、精深的业务素质将对语文教学效率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语文教师有更多的责任去努力践行新课程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需要,关注教材的建设,关注自身的发展。我们要遵循语文学习的基本规律,把工具性和人文性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探索语文教学的新思路,努力创造语文课堂的生机与活力。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谈高中语文诗歌鉴赏教学策略的创新机制 在高中课程中,语文对学生学习文化知识及提高文学素养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语文的重要组成部分,诗歌鉴赏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及科学素养,对学生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更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新课改的逐步推行,要求学校注重审美教育。诗歌鉴赏作为语文审美教育的重要实施途径,在语文教学中占有较大比例。如何在高中语文中开展有效的诗歌鉴赏教学,就成了当前教师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以下四个方面是笔者在教学中对高中语文诗歌鉴赏教学的策略探究。 一、整体把握诗歌主要内容 诗歌题目通常都会较直白地透露一些信息,对学习者鉴赏诗歌具有重要的提示作用。比如李白的《送友人》、王实甫的《长亭送别·碧云天》是送别诗;王昌龄的《出塞》属于边塞诗;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属于怀古诗等。上述诗歌的题目中,都较明显地蕴透露了诗歌的主要情感。其中,《送友人》从题目便可容易得知诗歌主要是讲述与友人分别,要表达的是依依不舍之情;《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则通过缅怀古迹,表达自己对历史人物的赞扬等。因此,在鉴赏诗歌时,首先要从题目入手,通过解析诗题,初步把握诗歌的整体情感倾向,为下一步的鉴赏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了解诗人及诗歌写作背景 古语有云“知人论世”,主要是强调作者与作品的关联性,要求读者能够在这种联系中对诗歌进行鉴赏。诗歌是诗人的情感体现,所以诗人的生平、所处背景、思想及创作风格都与其诗歌创作有着紧密联系。学生在鉴赏诗歌前,应先大致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所处历史背景、创作风格等信息,才能准确地把握诗歌要表达的情感。因此,在平时的诗歌鉴赏教学中,教师应注重引导学生多了解一些着名诗人、词人的文学流派、生平与思想、创作风格等信息,为诗歌鉴赏打下坚实的基础;建议学生根据流派对诗人进行分类整理,并注意归纳总结;引导学生领会所学的历史知识对诗歌进行鉴赏。 如辛弃疾主张抗金,收复中原,但始终不得重用,故在《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中既表达了对历史人物的赞扬,又表达了自己怀才不遇及壮志未酬的惆怅。李煜是南唐后主,从君主沦为阶下囚,故在《虞美人》中既表达了对往日美好生活的怀念,又表达了词人对故国的思念。杜甫经历了唐代由盛而衰的历史,一生忧国忧民,创作的诗歌主要描写真实的社会面貌,反映人民的疾苦,在不同时期的创作风格也有所差别。在杜甫晚年,生活颠沛流离,故在《登高》中由自然的秋写到了人生之秋,饱含了人生苦况。诗歌往往是诗人情感宣泄的载体,掌握作者的背景、生平等重要信息,才能真正领悟到作者内心的情感,并产生审美共鸣。 三、找诗眼,准确把握诗歌主题 古人创作诗词讲究“炼字”。因此,在诗词中最传神的字或词,被称为诗眼。它往往是全诗或词的主旨体现,故找准诗眼也是诗歌鉴赏的重要途径之一。一般而言,找诗眼主要有以下几种常用方法:①抓住体现作者强烈情感的字词,比如“问君能有几多愁”中的“愁”,“怎一个愁字了得”;②抓住描写形象生动及准确的字词,比如“银烛吐清烟”中的“吐”;③词类活用的字或词,比如“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的“绿”;④抓住诗中的巧妙修辞,比如“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运用拟人手法;⑤抓虚词,比如“亲朋无一字”中的“无”、“只是朱颜改”中的“只”等。 比如,在赏析陈子昂的《春夜别友人二首(其一)》时,颈联“明月隐高树,长河没晓天”中的“隐”“没”便是诗眼。其中,“隐”主要写高树遮住了明月,“没”主要写银河被淹没在曙光中,主题即为:时光催人离别,它不会为了友人而暂停片刻,表达了与友人难分难舍的情感。 四、注意归纳常见意象,正确理解象征义 物象与情意的组合,即为意象,主要是指诗歌中既包含了人物形象、又包含了所写景物及作者情思的形象。诗歌中的意象多种多样,可以是景或物,可以是人;可单一,也可多个。根据物象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进行诗歌鉴赏教学时,教师应注重对学生的引导,让其对诗歌中的意象进行归纳与总结,比如“月亮”多表达的是思乡、思念之情;“浮云”多指漂泊的游子;“鸿雁”多指思乡之情或羁旅伤感之情;“梅、竹”多指高雅、品节高尚之士;“蝉”比喻高洁等。 比如杜甫的《登高》诗中出现了“风、天、猿、渚、沙、鸟、落木”等景物,并用了“急、高、哀、清、白”等词语修饰,渲染了一种忧郁的秋意,奠定了整首诗歌的感情基调;又如李清照的《声声慢》中出现了“黄花、秋风、落雁、梧桐”等一系列景与物,渲染了一种孤寂、凄清的气氛,表达了词人哀愁、凄苦、悲愤的内心世界。又如柳永的《雨霖铃》,词中出现了“杨柳、残月、晓风”等意象,便可知作者要表达的是伤别情怀,感情基调是忧郁的;再如王维的《山居秋暝》,诗中出现了“山、雨、明月、清泉、石、莲”等意象,描绘了一幅宁静的山水图,寄情山水,表达了诗人的高洁情怀及对美好山林生活的向往。通过在日常生活中的积累,学生便能在进行诗歌鉴赏时正确把握诗中意象,实现对诗歌内容及情感的解读,不断提高诗歌鉴赏的能力。 总之,诗歌鉴赏对培养及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及科学素养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应在平时的教学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引导,使他们能把握诗题解读要领和诗歌鉴赏技巧,不断提高诗歌鉴赏能力。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谈高中语文古典诗词美育的路径创新 美育教育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育,教授的并非是加减乘除这种可以明确说明的理论知识,而是一种不可言喻只能意会的感性陶冶。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素质教育对当代高中语文教学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美育教育便是其中之一。语文教材当中很多课文都是经典文学的节选,课文本身就具有非常高的欣赏价值和美育价值。然而现在很多老师没有正确的认识到美育教育的真正内涵,只是认为所谓美育教育就是让学生们认真的阅读课文,没有认识到高中生受到人生经历以及理解能力的限制,还无法真正地体会到课文当中的内容,老师只有用自己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了解这个文章才能使学生真正的受到美的教育。另外,还有老师认为只需要让学生学习课本里的知识就足够,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课文中的美只是一部分,受到课文容量的限制,编者只能节选其中的一部分,或者从各种类型的文章当中挑选出合适的内容纳入到教材当中,很多优秀的作品并未被纳入其中,所以老师应当鼓励学生打开视野,增加阅读量,从而从更多文学作品中吸取更多的美。 一、古典诗词——高中语文美育极具潜质的切入点 (一)高中语文古典诗词的教学要求实施美育 随着我国课改的不断推进,现行的高中语文课标当中对古典诗词有着明确的课程目标,即通过对古典诗词的学习,陶冶学生们的情操,丰富学生的情感,使他们养成高尚的审美情趣,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而且自从我国语文课本将古典诗词纳入教学范围之后,其在教材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加,且在高考中古诗词鉴赏的考试范围和考试难度也在不断加大。要想能够在考试当中在这一部分拿到相对的高分,学生必须对古诗词具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所以高中语文教学当中必须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能力。 (二)古典诗词中的美是美育研究不可或缺的部分 中国的古典诗词作品十分丰富,且成就非常高,在我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不论是春秋时期的《诗经》、汉代的乐府还是唐诗宋词,都对前代诗词具有一定的传承,并在前代文章精华的基础上又有一定的发展,经过千百年的反复锤炼形成了别具特色的中国古典诗歌艺术。在我国的古典诗歌当中,既能看到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也能看到作者对梦想的追求,对国家的热爱以及对民族的兴衰感慨成为无数诗歌当中的主题,另外诗歌所具有的深远意境和整齐的韵律也带给了读者别样的感受,这些都为美育教学提供了必要的素材,成为语文美育教学中绕不开的一部分。 二、高中语文古典诗词美育的实施策略 (一)教师主导性的发挥 受到学生年龄和阅历的限制,很多学生还无法真正地理解古典诗歌当中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这时老师的引导便显得格外重要。例如在讲解杜甫的《咏怀古迹五首》的时候,就要向学生们说明这几首诗的背景,以及杜甫的生平,当仕途不顺的杜甫来到三峡一带,看到庾信、宋玉、王昭君、刘备、诸葛亮等人在此留下的古迹,想起他们的事迹,不由得赞颂了他们的学问和品行,并通过他们的壮志未酬联想到自身的颠沛流离,抒发了杜甫生不逢时的感慨和悲哀。当学生们了解到这些背景之后,便可以更身临其境的去感受这些古诗词的魅力,从而加深他们对诗词美的感悟,以及作者所描述的人生感悟对自身的影响,从而形成真正的美的教育。 (二)用现代技术丰富古典诗词美育教学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老师在传承以往语文教学当中精华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地引进现代教学技术来丰富古典诗词教学。在古典诗词的学习和感受中,朗读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很多老师无法很好地表现出诗词的精髓,这时便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从网络上搜索到专业朗读人员所诵读的诗词,从而播放给学生们听,尤其是带有配乐的诵读音频,可以有效地调动起学生们的感情,为学生们创设出优美的意境,帮助学生领悟诗词的主题,把握诗词美的精髓。 (三)用生动的教学活动丰富古典诗词美育教学 教学形式是为教学内容服务的,所以当有教学需要的时候,老师们可以用丰富多变的教学活动来加强美育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对美的理解。例如,经过长期的流传,很多诗词被配上了美妙的音乐,从而使诗词成为了歌曲,较为成熟的有苏东坡的《水调歌头》、李煜的《虞美人》等。音乐是一种生动的语言,也是美的事物的一种,所以将这些诗词配上配乐,更有助于帮助学生对作品中美的理解。另外,对于诗词当中的一些叙事诗,学生们可以将其排成小话剧进行表演,学生们在排练过程中可以反复揣摩诗中的故事,加深他们对诗词中美的理解。 三、结语 通过高中古典诗词来进行美育研究是当前语文教学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老师要重视诗词更要重视其中的美育教学,在日常教学中,老师可以通过自身对诗词的理解来引导学生,还可以通过各种先进设备辅助教学,另外也可以将各种活动加入日常教学当中,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诗词,更好的理解其中的美。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改革高中语文教学现状的三大思路 一、 背景介绍。 二、 分段解析具体内容(若是文言文要逐字逐句地解析),归纳段义。如果段落较长,则分成若干层次进一步肢解。 三、 结合各段落,构成意义更为明晰的意义板块,然后整合几个板块归纳中心思想、写作特点、人物性格特征等等。 四、 布置作业,巩固扩展。 根据这一讲法,《荷塘月色》可以解析为: 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号秋实,中国现代文学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又是民主战士、爱国知识分子,宁肯饿死不吃美国的救济粮,称他“表现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文章写于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作者心里非常苦闷。 文章分为12自然段,可以分为三个意义段。1-3自然段为第一段,写作者郁闷散心来到荷塘边;4-6自然段为第二段,描写月色下的荷塘和荷塘上的月色;余下为第三段,写作者由荷塘想到江南,不知不觉中回到家门口。第二段又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四自然段为第一层,描写月色下的荷塘,荷塘里的荷叶、荷花;第五自然段为第二层,描写荷塘上的月色;第六自然段为第三层,描写荷塘的四周。在意义段分析过程中解决字词句问题。 文章通过描写荷塘月色,展现无比优雅、朦胧、幽静的自然之美,同时借景寓情,透露出内心的不平静。本文在写作上最大的特色是善于运用比喻(尤其是通感式比喻)和拟人修辞格描摹景物,精心选用动词和叠词营造优美语境,举例或结合段落层次讲解说明。 作业:评说比喻、拟人、动词、叠词的妙用,背诵4、5、6自然段。 当然,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因人因时而异,细节的处理会有变化,教学组织方式也会不同,但绝大部分师生会把上面的要点裹进课堂里。 反思:介绍朱自清的字号、称谓、气节,无非让学生获得一种文学知识,帮助学生理解文章,这些知识不介绍,学生能独立获取吗?三个意义段,解读了本文的意义板块,同时揭示文章的思路。如果学生不懂,解读文章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本文思路显而易见,意义板块也不难分析,花相当多的时间分解意义段有必要吗?字词句知识可以不讲吗?本文的主题思想与情感是个难点,容易启发学生思考问题,但要分析清楚很不容易,这个难点讲还是不讲?本文的言语非常经典,是学习的重点,如何摆正它与情感难点的关系,如何突出这个重点?如果学生对情感定位感兴趣,对言语不感兴趣,我们怎么办?推广开来,假如我们的学生对分析文章一无所知,按照上面的讲法全面分析,他们能收获多少?假如我们的学生对分析文章已经知道得够多的了,分析了数十篇,还是按照上面的分析面面俱到,他们收获的又是什么?我们平常教学所列的要点是什么要点,文本要点还是人本要点? 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自明的。这里牵系到教育哲学的大问题,也牵涉到教育教学指导思想。很多时候,我们把学生看成是白纸,是容器,教师的任务当然是涂鸦和灌输;很多时候,我们追求知识和技能的全面系统,教师自然是精雕细刻文本,然后把文本要点复制到人脑硬盘上。 实际上,学生是能动的,是活生生的人,对知识和技能是有所选择的。选择的标准,一是个人基础,一是个人爱好。从个人基础上看,高中同学,至少学了九年语文,对简单的故事性文章的思路是一目了然的,用不着分解意义段:就个人爱好而言,取舍的范围更大了。因而,我们试图拿文本的单一模子无所不包地套牢学生的头脑,无异于画地为牢,这是非常可笑的。学生到了高中,已经分析过上百篇课文,还这么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其中不少东西肯定是繁琐累赘,重复罗嗦,如此刻板顽固,十足的形而上学。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不少学生不这样讲就不习惯,相当部分学生到了高中自己不能独立分析一篇课文,不能独立学习字、词、文学文化知识。简言之,我们的学生到了高中还不能独立开展语文学习活动,这不能不叫人深思。我们教给了学生什么?我们培养了学生什么?也不能不反思。我们九年一贯制地全讲全评、包教包学,是不是培养了我们所追求的全面而缜密的分析能力呢? 我们知道,围棋追求以最少的棋子占领最大的地盘,如果361个点都填上棋子,那是臭得不能再臭的死棋。为什么我们的语文课要让全面透彻分析堵死自己的棋路呢?我们可不可以,每一堂课留几条棋路,每一篇课文留几条棋路,每一学期留一片空地,给整个语文教育教学留下一片有意义的天空呢? 创新精神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创新意味着走自己的路,我们的课文分析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学生走的每一步都是教师指示的,学生有自己的路可走吗?我们给学生留了什么道路?语文教育教学几十年来已经走过了很长的路,从知识层次的传授进步到方法层次的考究,再到素养层次的追求,每一次变革都带来丰硕的成果,有关书籍潮水般汹涌而来。殊不知,要是不留给学生们创造之路,无论如何,语文教育教学都会走到尽头!每一次变革,我们的教师都孜孜不倦地为学生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可怜天下教师心啊,以自己的智慧和辛劳压抑着学生的创造。作为明证的是,大大小小书店的书架上摆满方法、素质之类的书籍,但学生自己写的少之又少。 从艺术角度看,中国书法和中国画讲究留空布白,以虚写实。美学家宗白华先生在《中国艺术表现里的虚和实》一文里,引用清初画家笪重光《画筌》里的话说出了这种境界:“空本难图,实景清而空景现。神无可绘,真景逼而神景生。位置相戾,有画处多属赘疣。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①语文教学能不能上升到这种境界呢? 这是高中语文教学思路的第一大改革:从追求讲什么,到追求不讲什么--反向探求教什么。这是人文主义的机智感悟的必然要求。迫切要求我们反思在语文教学中一直孜孜追求的“求全求细求深求透、包教包学”的做法。除了思考教什么外,更要思考不教什么,从不教什么中明确教什么,然后留出学生思维、感受的空间与机会,让不教的东西连成一条学生学习、发展的线索。 二、从用理论检验言语,到学言语用言语悟理论 ——实践探求怎么学 《荷塘月色》最大的写作特点是言语之美,它把汉语言文字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为了表现荷塘月色的柔美,它运用了汉语独有的叠词叠音、双声、叠韵。4、5、6自然段的叠词叠音有:曲曲折折、田田、亭亭、层层、粒粒、星星、缕缕、密密、脉脉、静静、薄薄、淡淡、(峭)楞楞、弯弯、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阴阴、隐隐约约;双声词有:袅娜、仿佛、渺茫、霎时、参差、斑驳;叠韵词有:零星、宛然、酣眠、和谐。为了表现荷塘月色的优美意象,它非常注意炼字:弥望、点缀、颤动、挨着、泻、浮、洗、笼、画、漏。为了表现荷 塘月色的意境美,它精心打造了一系列比喻和拟人。连绵如缕的比喻有:(白花)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感觉连通的比喻有:(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光影)如樊婀玲上奏着的名曲。拟人有:羞涩地打着朵儿,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脉脉的流水,等等。 推出这些言语特点,从步骤上分析有两种办法,一是就言语分析言语,“同学们,下面我们来分析本文的言语特点……”另一种是“修辞立其诚”,为了达到最佳表达效果而探求最佳表达形式,“同学们,荷塘月色的意境非常优美,我们想过没有,作者用什么样的言语技巧营造了如此优美的意境?”前一种是肢解的教学方式,后一种是联系的教学方式。就是讲解上面所列的完全一样的内容,给学生的启发和作用是不同的。前者只是告诉学生“是什么”,后者不但告诉学生“是什么”,更重要的是启发学生“用什么”和“怎么用”。前者告诉学生的是僵死的事实性知识,后者教给学生的是运用事实性知识。事实上,学生从小学到高中,学了九年语文,已经学了相当多的事实性知识,但大部分事实性知识是作为一种储备状态的死知识占据着大脑空间,学生没多久就会忘了这些知识。我们以为,学生语文水平总是提不高,与我们教师满足于教授事实性知识有很大关系。 从两种方法推出的结论和具体内容看来,这两种方法似乎没有什么差别,但从本质看,两者存在方向性的对立。前者从言语到言语,只是在言语圈子里兜了一个大圈,最终又转回到言语中,没有出路。后者从言语到运用,引导言语走出了言语,最终奔向实践的海洋。这是对待言语现象以及从该现象推出的言语规律的根本性变化。 20世纪80年代,中学普遍系统讲授暂拟语法体系,学生从小学就知道“主谓宾定状补”,到了90年代以后,逐步不讲语法体系了,现在的学生到了高中还分不清“主谓宾定状补”。这种变化,不是简单的知识内容上的取舍,而是教学思路方向性的根本改变。之所以反对中学阶段系统地讲授汉语语法,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以前的做法是削足适履,从本本出发,用原则性的语法去套活生生的言语,试图引导学生避免错误而不是创造创新。与之相对的,我们现在提倡从言语现象中学习运用言语、感知言语规律,并使言语规律服务于言语运用。我们先举个修辞的例子来说明:以前我们教会学生弄明白什么是“比喻”修辞格,明喻、暗喻、借喻、本体、喻体等,然后能够鉴别“比喻”与“非比喻”,我们考试时经常出判别比喻句与非比喻句的试题; 现在,我们反对这样做,因为这种是非判断很无聊,用固有的概念禁锢学生的思维与创造力,引导学生明白不该干什么,而不是引导学生该干什么,所以现在高考不再出此类是非判断题了,而是给一个言语现象、一个精彩语句、一首小诗等,让学生对照创造。再举个语法的例子:以前讲复句,总是要学生判断复句关系,练习和考试均是如此,而不是让学生运用这些表示微妙关系的关联词去表达关系微妙的语意,现在我们明白后者是最应该做的。 鉴于此,我们现在基本上不系统地讲语法修辞了。但教师们似乎没有明白为什么不系统讲语法修辞,没有明白教育教学方向上的根本转变。语法修辞不系统讲了,但教学的思路没有根本变动,还在重复系统讲语法修辞的教学思路。从《荷塘月色》的言语看言语特点,就是以前的语法教学思路,目的是让学生明白有这些言语特点,就像明白什么是“比喻”和“复句”一样。还不止于此,由于教师们看到了语文教学大纲反对系统讲授语法,但不明白为什么不系统讲语法,就以为讲语法是不合适的,干脆把语法划入语文教学禁区。这是目前语文教学的一个误区。新的课程标准讲感悟,感悟什么呢?感悟情感,感悟道理,当然也包括感悟规律,语法就是规律之一。我们要引导学生从大量的言语现象中感悟言语规律——语法,并把它运用到语文实践中去,推广开去,我们要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感悟内化规律、理论,并借此完善和促进后面的语文实践。这是新语文的方向。我们反对的,是为了理论而理论,讲那些对实践毫无用处甚至有害的理论。我们迫切需要做的,是少讲些理论,多一些实践,讲一条理论就要落实到实践中去,为实践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 本着这种方向性的变革反思《荷塘月色》推出写作特点的两种方式,觉得第二种比第一种好,但第二种如果就止于归纳写作特点,尚且不够完善,还缺了回到实践这一步骤。回到实践的方式,从阅读方面赏析类似技巧当然可以,比如,与徐志摩的诗《再别康桥》进行比较,从写作方面运用类似技巧,如运用叠词叠音、双声、叠韵写一首小诗,那就实践得更彻底了,关键是无论如何我们要落实到具体语文实践活动之中。从这一步骤看,我们的作业没有落到实处,领会《荷塘月色》的写作技巧和背诵4、5、6自然段只是停留在《荷塘月色》这一课,没有深入到让学生内化技巧,并以此完善和促进语文实践活动这一层次。因此,我们还必须增加运用技巧的练习,并且在课堂上予以落实,而不是“留”给课外。 这是改变高中语文教学现状的第二点:从用理论检验言语,到学言语用言语悟理论--实践探求怎么学。这是人文主义的机智感悟的必然结果。要求我们明白学习言语的根本目的与目标: 不是为了分析言语而分析言语,而是为了运用言语表达思想感情而分析言语,总结言语规律,而且要把言语规律落实到具体的语文实践中去,让学生运用言语规律更好地组织言语表情达意,提升人生体验。 三、从默默接受,隐形思维和感悟, 到用听、说、读、写、唱、表演、活动等显形思维和感悟 ——全身心探求语文的魅力 推出《荷塘月色》的写作技巧,从方式方法看,现阶段一般有以下两种:一种是教师讲解,学生领会;一种是教师讲解,学生领会,辅以诵读、写作两种巩固手段,即让学生读读课文体会用词之妙,运用叠词叠音、双声、叠韵等描写一处景致。诚然,这两种方式方法都非常好,但是我们的教师不一定全面理解这两种方式方法的教育学意义,而是经验地停留于工具性这个基础层面上。 从教育学意义看,通过语文教育学生,无非是让学生学会思维,形成思想,体会并内化情感,拥有理解与表达思维、情感的工具。语文教学现状停留在让学生拥有理解与表达思维、情感的工具阶段,即历来所说的语文的工具性上。我们所有的教学活动是围绕这个“工具性”而展开的,教师讲解是为了让学生明白和接受某些现成的事实性知识,学生诵读和写作等是为了落实,让学生把教师所讲的落到实处——语文谈得最多的就是这种意义上的“落实”;与之相对的,学会思维、形成思想,体会和内化情感成了奢侈品或者附属品。我们把这种教学称为“工具学意义上的语文教学”。正因为如此,语文教学失去了她固有的活力和生机,变成“1+1=2”式的严谨考究,变成工具甚至道具。在课堂上我们的学生只要听懂了、“恭领圣餐”就行了,学习课文变成了文本的纯事实性解读,或者说,学习课文是借助语文这个工具、道具解剖文本,然后从文本中收捡更多更细的工具、道具,只要把原文读懂了、读透了,知道了“是什么”、“怎么用”就行,至于学生的情感思想体验怎样,那是学生自己的事情。不少教师自然地认为,情感和思想的教育,就体现在“知道”这个过程中了,因此,他们不去想“知道”之外的招数,缺少激发和调节学生情感和思想的方法和手段。也正因为如此,语文教学很大程度上变成“依葫芦画瓢式的懒惰用脑活动”,学生大部分时间只是运用耳朵仔细地聆听,运用脑筋乖乖地证实,运用水笔忠实地记录--照单接收,最多再为了帮助接收而读一读,说一说,写一写,这种情形,后现代教育学称之为“颈部以上的学习”。这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只是“耳朵”“脑袋”、“手指”等局部器官在有限活动,语文学习“有口无心”、“无动于衷”或“三心二意”等就成为平常事了。 我们以为,语文教学离不开“工具性”,但不能停留于“工具性”,必须升华到“人文性”,让学生学会思维,形成思想,让学生体会并内化情感。这是对语文教学的教育学意义的全方位理解。这是现阶段提倡的“语文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的根本所在。如果我们的语文教学不明白这一根本点,怎么教怎么改也无非是工具层面、技术层面的修饰与改进,进入不了教育学意义层面的全面提升。上面所说的两种方式方法,说到底,很多 老师在教学指导思想上是为了让学生增加“叠词叠音、双声、叠韵”等方面的事实性知识的储备,让学生明白“可以用叠词叠音、双声、叠韵等写景状物”,而不是“让学生感悟叠词叠音、双声、叠韵等言语现象的魅力”,进而“运用叠词叠音、双声、叠韵等描绘出内心感受到的最美景观”,因此没有将“教育”进行到底。 就以推出《荷塘月色》的叠词叠音技巧为例,我们来体会一下“教育学”意义上,而不只是“工具学”意义上的教法。从感悟角度看,《荷塘月色》的叠词叠音是可以通过读写体会的,但绝不是笼统地读写一两遍课文能体会的。“曲曲折折、田田、亭亭、层层、粒粒、星星、缕缕、密密、脉脉、静静、薄薄、淡淡、(峭)楞楞、弯弯、(下转第10页)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阴阴、隐隐约约”等,有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圆润清亮节奏,有轻音乐的美感,可以通过拍手跺脚的律动感悟节奏的短促轻快,可以通过叠词叠音与非叠词叠音的对比感悟词语固有的音高音长差别,如“曲曲折折”与“曲折”相比,“曲折”可以读得又长又高,“曲曲折折”就只能读得又短又轻,可以聆听轻音乐、学唱有叠词叠音歌词的歌曲去享受叠词叠音之美,从运用角度看,可以连缀这些叠词叠音组成另一幅图景、一首诗,可以来一个叠词叠音短剧表演。简言之,让学生参与到叠词叠音的言语实践来,在实践中比较体会,用肢体语言、五官综合活动体验感悟——在这些实践中,文本只是一种资源。以上的语文实践活动岂一个“读”字或“写”字能涵盖得了?它们的效果哪里只是明白了“是什么”和“怎么用”?推广开去,对《荷塘月色》的其他写作特色的学习,“双声”、“叠韵”、“炼字”、“比喻与拟人”等,何尝不可以这样做呢?再推而广之,其他内容的语文教学何尝不可以这么做呢? 这是改革高中语文教学现状的第三点。从默默接受,隐形思维与感悟,到用听、说、读、写、唱、表演、活动等显形思维和感悟——全身心探求语文的魅力。这是人文主义的机智感悟的基本手段。教学的目标不只是客体意义上的“知道”,而且是主体意义上的全身心投入,利用各种手段发掘学生情感、思想资源,调动师生所有的肌体感官让学生感、说、动、做……让语文融入学生所有的感觉之中去。而从根本上讲,是要全面实现语文教学的教育学意义,提升高中语文教学的境界。 小 结 我们以为,以上三个方面,不能彼此割裂,各自运作。体现新课程理念的新高中语文,应该是三者的有机结合:反向探求,针对死板划一、全评全讲、包教包学的教学模式;实践探求,演化了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提出了改变现状的方向,要触动的是整个高中语文教学的宏观构架和实质;全身心探求,直至高中语文教学的课堂情境。只有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走出语文教学的新天地。 出处:《中国基础教育》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关于高中语文写作生活化教学策略探讨 【摘 要】生活是万花筒和百科全书,我们的语文学习是对生活的学习,我们的写作也应是社会生活的的再现。因此,在高中作文教学中,注入生活的元素,让学生感悟生活,再现生活,写出内容真实可感,生活与时代气息浓郁的作文;让作文教学理性回归。 【关键词】高中语文 作文教学 生活化教学 策略探讨 生活即教育,而教育理应也是生活的过程。我们让个性思想和道德观点已经初步的高中生写作,就应该让他们观察生活、感受生活,再现和映照生活。因此,推进生活化的作文教学,能够让学生写真情、抒真感,使得生活气息和时代特质精准呈现。 一、转换视角,让写作成为生活需要 我们学生一般都不喜欢写作,总感觉自己写不好。一让写作就搜肠刮肚,真真原因是他们没有东西可写;写作是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或是带着功利的为了得到比较高的分。这种不是发自内心的,不是对生活有感而发的的写作不可能写出优美篇章的;而没有兴趣、没有热情的作文是没有什么艺术与思想的。 我们在阅读教学与作文教学中,要引入生活,让学生感受生活。苏教版高中语文很多优秀的篇章都是生活呈现的典范之作。如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们可以让学生读读作者笔下地坛的景致,说说自己的校园、家园的风景,谈谈自己对身边环境的看法。如此,我们能在“绿色生活”“忧与爱”,甚至2013年的“探险者与蝴蝶”等高考作文中都有内容可写。历年高考的高分、满分作文中就有不少写自己身边的环境环保的作文。因而,留心生活,从经典作品的感受生活,对写作业帮助莫大。 素质教育要求我们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我们老师总是用自己角度去审看和批阅学生的作文。因此,学生只要写一些自己的生活中负面的事件或感受,我们都要遏制。如青春期的学生写写朦胧的男女生的情感,写写对社会上一些不道德的事件的消极看法,我们老师总要提醒他们思想要健康,要积极向上。其实,生活就是真善美与假恶丑大杂烩,是可以多面观的棱镜。只要是学生能够客观而真挚抒写的情感,我们都应该冷静而公允的看待,没有必要扼杀他们的生活感受与体验。 二、注重引导,让生活成为写作源泉 新课程理念下高中作文教学需要与生活接轨,倡导学生在感悟生活中“我手写我口”的写作。因此,我们要改变传统作文教学方法,不一定非要注重怎么写的指导,而应该让学生向生活去探究写作的源泉;写出个性的有灵性的作文。 1.培养学生走进生活能力 大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我们学生往往三点一线的学习,忽视或漠视了生活的风景。因此,我们要鼓励学生体验社会生活,感触自然的魅力。一方面,让他们注意生活中的人,如《我与地坛》学习中,我们感受到了史铁生给他母亲出的难题,那么,现实生活中,我们和父母总是和平相处的吗?我们有没有让父母感到痛苦与失望的事情呢?你想象同龄人会给自己的父母出怎样的难题呢?于是,亲情这一永恒的话题就能激起学生生活体验与感悟的抒发,能够以小见大的写出成长的烦恼。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事情,能够折射出不同的人性;也可以从影视、报刊等媒介获取生活的信息。这样,我们的写作的生活体验就会更有代表性。 另外,春夏秋冬的轮回,自然景象的变化都蕴含着一定的哲理。我们还可以引导学生在景物的观察和描写中感悟生活,做生活的有心人,用心去观察生活、思考、憧憬生活,就会有所发现、惊喜与陶醉。 2.提高学生体悟生活能力 生活的本身是平凡的,但蕴含的哲理确是不平凡的,能够发人深思的。林清玄的散文大多是生活哲理散文,我们可以从《可以预约的雪》学到生活的无常,我们怎样去看到这样的无常。如陈光标先生做慈善事业重视花样跌出,因而,有的人批评有的人赞许。如他曾经在贵州毕节举办个人慈善演唱会,只要农民听完全场可领猪羊的活动,是他故弄玄虚的炒作自己呢?还是有什么其他意图呢?怎样看待观众反映的“陈光标所捐赠猪羊纷纷感冒,已经死亡20多头”?如何看待民众讽太难听“我都比他强”的说法呢?如此,我们可以就此事,让学生深入思考,从而得出自己的观点和感受。 因此,提高学生的体验生活的能力,一方面需要引导他们能够深入的思考和辩证的看待所见的事件,力求深入地分析与理解。如此,能够想的更深,新颖而别致;只要重视对学生的训练和培养,我们学生的生活化写作的能力就能得到增强。 3.提高学生再现生活能力 走进生活、感悟生活,还需要能够将触动我们心灵的人和事或情景精彩再现。因此,我们要引导学生明确写日记、写周记的目的,让他们能够写出自己的情感,在不断优化思维品质和写作技巧的掌握中获得心灵净化、情操陶冶和写作能力的提高。当然,学生再现生活,也不意味着原封不动的实录,应该是注重细节,突出主题的浓缩与凝练,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注重从背景、立意、选材、情节、细节和个性表现与表达。 另外,在作文教学中,我们激发他们去关注生活、重视体验生活。那么,他们语文思维能力,诸如具体形象思维,能准确描写和表现的能力;抽象逻辑思维,能发展的一分为二地看问题能力;发散思维、聚合思维和创新思维都能够得到训练和提高。 总之,新时期的高中作文教学,需要引导学生写真话抒真情,需要让学生找到写作的源头活水,需要我们老师引导和指导他们能够从生活中发现素材,获得真情写作的能力。只要我们激发学生主动写作的热情和兴趣,那么,他们就能写出富有生活气息、个性体验的优秀作文。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试论自主学习策略在高中语文写作教学中的应用 [论文关键词]自主学习 高中 写作教学 生活体验 [论文摘要]新颁布的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是基于学生的身心发展程度及高中语文学习实践的特点,在关注学生个性差异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而提出的。语文写作教学实施自主学习策略需要以学生的生活体验和传统文化为基础,从命题、构思、互评阶段引导实施。 一、自主学习和语文自主学习的内涵 自主学习是指学生自己主宰自己的学习,是与他主学习相对立的一种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自己的学习活动的事先计划和安排;二是对自己的实际学习活动的监察、评价、反馈;三是对自己的学习活动进行调节?修正和控制。 语文自主学习是指学生在明确宏观教学目标后,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已有的语文知识素养和认知经验为基础,根据自身的需要及预订目标对语文学习的内容、方式、方法进行自主选择、自我调控、自我修正直至完成学习目标的学习模式。语文教学中实施自主教学策略应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环境,改变传统以教师和课堂为中心的依赖式学习方式,调整学生的学习心态和学习策略,帮助学生树立主体意识,并能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与途径。 二、高中语文写作教学中实施自主学习的策略 自主学习理论指导下的高中语文教学,应结合语文写作教学的实际情况,将自主等同于放羊,或者换汤不换药都是我们在写作教学实践中应该坚决摒弃的。应该坚持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的身份是组织者、帮助者、指导者和促进者,引导学生学会搜集和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在学习中学会学习,学会自主发展。 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书面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教学过程是教师引导学生运用语言文字表达情感与交流的实践性过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像能力和表达能力,重视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尽可能减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为达到上述目的,笔者以写作的流程:命题、指导、批改阶段,结合师生的传统文化背景及现实生活体验构建自主学习策略。 1.命题 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成长体验和心路历程是新课标对高中语文教学提出的要求,让学生通过自主写作充实精神世界与人生境界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因此,愿意写、有话可写是教师首先应该关注的情感态度目标,那么,如何才能让学生乐于表达与写作呢?自主学习理论启示我们,积极营造现实的情境,调动学生真切体验教学内容,并根据实际需要取材与把握要点。即是写作命题以生活体验为基础。 体验是指在生活中亲身经历、体验认知生活与事物,借助经验与直觉,感触外物带来的心灵震撼,以生活体验为基础写作建立在品味人生与生活、感受时代与关注社会的基础上。学生都有这样的经验,好的作品之所以打动人,就是因为文章的字字句句都负载着作者的真情实感,是作者用心用情用血在诉说,承载者作者丰富的内心世界与情感。因此写作教学中教师指导学生以生活体验为基础写作,需要教师积极引导,将话题引向学生的生活。 如话题作文:请结合生活体验以“飞翔”为话题。飞翔原指鸟儿扇动翅膀翱翔,本是动物世界的正常活动,但文章要求结合生活体验,这就启发我们需要由实到虚,积极拓展思维,飞翔常让我们联想到摆脱束缚、自由自在,还能让我们联想到超越、奋斗、开拓进取,如果换位思考还可以联想到飞翔的条件等等,可以说可写的内容很多很多。可是看似空灵广阔的话题,但是学生真正下手写时却常常无处动笔。那么在自主学习策略下,教师该如何将此话题联系到学生的生活中呢? 可以做这样的尝试:让学生以学号为序,站起来大声讲三句话,内容不限。这三句话可以是自己的梦想,可以是自己的苦恼,可以评价某人某事等等,但要求真实、健康、积极、简明。教师这么做是基于高中学生的心理特点:高中的学生学习任务重、思想压力大,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我们看不到的丰富的内心世界,若是能给他们机会,给他们倾诉的机会,他们肯定会敞开心扉。活动布置以后,给学生几分钟的思考时间,不要诉诸笔端,直接大声的说出来。活动结束后,要求学生以此次活动为素材,写作“飞翔”话题作文,要写出自己的感受。这样学生都有内容可以写,而且几乎是信心满怀地写作,因为人物、事件都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 由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教师做适当的引导后,学生们置身事中,都是自己不吐不快的事情,都是自己的亲身体验,写起来自然顺畅,有情可感,从源头上解决了“米”的问题。 2.构思 写作中学生常常是有话可写,可是难在“千言万语,无处下笔”,此时就需要教师适时地导情、导理、导法。导情是指教师需要创设生活情境或者问题情境,激活学生的体验,将体验变成表象记忆,使学生学会积极投入生活、丰富写作素材,解决“无话写”的问题;导理是指教师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归纳,将表象记忆内化升华为“心中之物”,教师教给学生方法,做好示范,揭示内在规律,解决“不会写”的问题;导法即指当学生的生活素材比较丰富,而且已经学会归纳抽象以后,教师应引导学生优化思维,陶冶情操,锤炼语言,解决“写不好”的问题。 3.评改 高中学生通过长期的学习,已经有了一定的写作基础,此阶段就是要夯实基础、促进发展,引导学生更深入地体验生活、思考生活、表现生活。作文评改有助于调动学生的写作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相互竞争与自我完善意识,达到以改评促写作的目的。 传统的作文评改是教师对作文进行的技能技巧、得失优劣的点评,对学生的促进作用有限。学生参与作文评改实际上是一个自主学习与自主构建的过程,学生在互批互改中,主动调动已有的知识体系,体验、揣摩、修改、评价他人的文章,对同伴给自己文章所作的评价也会辩证思索,进行深层次的修改并对自己已有的知识体系进行再次构建。顺利的完成这一过程,毫无疑问会提高作文的写作水平。 组织互评互改,教师颇费心血,尤其是起始阶段,教师需要范文引路、提示点拨、答疑解难、指导修正、表扬激励,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以后,学生才能真正领略互评互改的意义,并在互评互改中得到提高。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试析从新课程目标透析高中语文课程改革走向 论文摘要:2003年3月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稿)颁布之后,高中语文课程改革围绕新课程目标的理念和精神,把提升学生“多维语文素养”作为课程设计和实施的核心。因此,语文新课程改革走向在课程目标中集中体现出来。本文通过透析《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新《课程标准》)的新课程目标理念及其渗透在各层次目标中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高中语文新课程改革的新走向,以便准确把握语文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发展、新视野,促进高中语文课程改革健康发展。 论文关键词:课程目标 高中 语文 课程改革 课程标准 语感 一、树立“多维语文素养”的语文新课程目标理念 2003年新《课程标准》把历年《教学大纲》的“教学目的”发展为“课程目标”。从“教学目的”到“课程目标”的发展演变,自有其内在的理念转向,洞察课程目标理念的嬗变,是理解语文新课程发展走向的基础和根本。纵观20多年来高中语文课程改革,其中语文课程目标理念的演变,经历了“突出语文知识”,到“语文知识与能力并重”,再到“突出多维语文素养”的轨迹。 2003年的新《课程标准》,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确立为高中语文课程目标的基本理念,第一次系统地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课程目标,并使之具体、综合地体现在课程总目标以及必修与选修课程目标的结构之中,构建起多维、立体的新语文课程目标体系,“多维语文素养”取代了以往单一的“语文知识”和“语文知识与能力并重”。 什么是“多维语文素养”?在已有的研究中,人们取得了丰富的认识。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的研制专家,对高中学生语文素养的基本要求达成了一定共识,总结这些要求可以概括出高中学生语文素养的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方面: 1.语文基础知识的培养。这不仅是掌握语言文字文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还要形成对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意识,具有较丰富的语言积累、良好的语感和思维品质。 2.语文基本能力的培养,即养成较好的阅读理解能力和表达交流能力。 3.养成自主学习能力。包括:恰当的学习方法,良好的学习习惯;初步的独立思考和自主选择能力。 4.形成开放的视野、创新意识和初步的创新能力。 5.养成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 6.形成一定的文化素养。包括:具有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底蕴、较高的文化品位;积极吸收人类先进文化,尊重和理解多样文化。 7.科学素养的形成。包括: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养成;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处理能力。 8.社会主义道德以及公民素质的培养。包括以下三方面:爱国主义精神、乐于合作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意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9.具有自信进取的人生态度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以上九个方面所涵盖的“语文素养”内涵,比较全面地表明了语文课程对学生素质发展的培养目标。前五条尽管仍然属于知识与能力目标,但是从其内涵来看已经丰富了许多。基础知识不再只是字词句篇的掌握,更重视语言的积累和语感的培养,形成对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更不再是死记硬背所能达到的,需要学生对知识深入领会并在日常运用中多体悟其内蕴。基本能力则突破了听说读写的狭隘局限,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利于人格完善的审美能力都备受重视,而且强调能力形成背后的学习方法习惯、创新意识、审美情趣等主观精神因素的养成。后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语文课程的培养目标,文化素养、科学素养、公民素养、人生态度等不仅是现代社会对人才素质的全面要求,更是个体全面发展、谋求健康幸福人生所必需的。归根到底,高中语文课程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是着眼于学生个体素质的全面、终身发展的。尽管如此,以上九个方面语文素养的内涵也只是现阶段社会发展要求的体现和语文课程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语文素养”是一个多元、开放的体系,将继续不断地得到完善和发展。 二、语文新课程总目标的改革走向 语文新《课程标准》总目标最突出的特点是:对语文知识、能力、学习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要素加以融会整合,系统地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课程目标,并贯穿于“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五方面。总目标内在地体现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语文课程价值取向。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关注学生语文学习的需要、兴趣,鼓励自主学习,确立主体地位 众所周知,语文教学近年来出现了一个令人堪忧的状况——学生对学习语文缺乏热情。鉴于此,新《课程标准》明确了学生自主学习的地位,力求满足学生学习语文的需要和兴趣,在总目标中多处体现了对学生自主选择、自我体验学习的重视。提出“根据自己的特点,扬长补短,逐步形成富有个性的语文学习方式”,“根据自己的学习目标,选读经典名著和其他优秀读物,与文本展开对话”,“在语文应用中开阔视野,初步认识自己学习语文的潜能和倾向,根据需要和可能,在自己喜爱的方面有所发展”等目标,鼓励学生主动开发个性化的语文学习新天地。因此,在教学中应努力营造学生自主体验的学习环境,并加以引导,既满足学生学习语文知识的需要,又实现语文素养的培养目标。 2.关注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养成 学生要具有终身学习的动力,需怀有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因此,总目标提出要让学生“探讨人生价值和时代精神,以利于逐步形成自己的思想、行为准则,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性”。另外,在学生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能力培养方面,总目标也要求高中学生要“了解学习方法的多样性,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能根据需要,采用适当的方法解决阅读、交流中的问题”。 三、语文新课程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上的改革走向 1.必修课程目标的改革 (1)在表述方式上,从比较单一的说明性行为目标转向多样的既具有说明性行为目标,又具有描述性的展开性目标和表现性目标。 以往的《教学大纲》基本上属于行为目标取向,具有精确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教师有效地控制教学过程,并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教学行为目标来判断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但学生的整体感受、情感体验、态度、审美意向等丰富的内心活动,因无法全部用行为表现出来,不能转化为行为内容而在课程中丢失了。因此,对于注重审美、情感态度等隐性学习过程的语文课程来说,行为目标的表述方式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容易使课程“趋向于强调那些可以明确识别的要素,而那些很难测评、很难被转化为行为的内容就会从课程中消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课程目标,用行为目标表述比较有效,但语文课程的人文性要求在情感、态度、价值观上塑造学生应有的语文素养却无法用行为目标表现出来。 因此,新语文课程目标在强调行为目标的基础上,注重了用展开性目标和表现性目标来描述学生的语文学习过程。展开性目标注重过程,主张目标要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而展开;而表现性目标则关注学生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某种程度上首创性的反应的形式。这两者相整合,就符合了重视学生学习过程,关注学生创造性学习的语文新课程理念。例如,“阅读与鉴赏”目标中采用了一系列不同程度和不同侧重的过程性动词“不断充实、完善、提升、逐步加深”等,鼓励学生在阅读过程中形成美好的人格精神和人生境界。另外,还有更多表现过程和发展的目标,从“努力探索、调动、发展、养成、丰富、感受、品味、领悟、体会、思考、展示……”一系列描述性动词就可以感受到新课程目标赋予了学生更多学习空间和机会,增强了学生语文学习的创造性。 (2)在话语方式上,突出体现了新必修课程目标重视学生语文学习的自主性和个性化。 在课程目标的句式变化上,以往《教学大纲》的句式一般采用“能……”,体现的只是对教学结果的重视。而新必修课程目标则更多采用了“学会……”的句式,以强调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主动性。另外,新必修课程目标用“自己、独立、主动、独特、个性化”这些词强调自主性、个性化学习就多达18处。 在“阅读与鉴赏”目标中,进一步提倡学习者在阅读鉴赏过程中的独立自主性,并首次强调阅读的个性化。2003年新《课程标准》倡导学习者独立自主地阅读,朗读要“恰当地表达文本的思想感情和自己的阅读感受”,课外阅读要“学会正确、自主地选择阅读材料”。在学生获得独立自主性前提下,为培养学生的个性,使学习更贴近个人日常生活,提高阅读兴趣,还首次提出了“注重个性化的阅读,充分调动自己的生活体验和知识积累,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获得独特的感受和体验”。 在“表达与交流”目标中,不仅在写作方面倡导学生“力求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自主写作”,在口语交际方面也突出了“有个性和风度”的要求。对“个性”的张扬,使学生在表现自我、与人交际上更有自信心,是学生主体地位实现的标志。 (3)新必修课程目标包含了许多新概念,这些新概念集中体现于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中。 高中语文新课程目标,引进了许多新概念,比如,“精神生活、人生境界、鉴赏态度、民族心理、时代精神、阅读兴趣、科学理性精神”等。而以往的《教学大纲》,在阅读目标中甚少涉及这方面的目标。这些新概念,体现的是语文素养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维度,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如,“具有积极的鉴赏态度,注重审美体验,陶冶性情,涵养心灵”的情感态度目标,更突出强调对中华传统文化、民族精神的体悟,增强学生的民族情感。在“表达与交流”目标中,更重视丰富学生个人的精神生活和情感体验,“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想法,表达真情实感,培养科学理性精神”。从这些新概念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学生的态度和情感成了写作的灵魂。而在口语交际中,“树立自信”、“力求有个性和风度”等新要求,极有利于增强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和魅力。这些富有情感性的新概念使得新必修课程目标,处处洋溢着关注学生人格健康与全面发展的光辉。 2.选修课程目标的创新 (1)加强语文课程与学生生活的衔接,注重丰富学生对生活、对人生的体验。 选修课程体现了语文作为母语课程最大的特点,即“语文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因此选修课程目标特别注意加强语文学习与生活的联系,这表现在每一个系列中。比如,小说和戏剧系列目标规定“丰富、深化对历史、社会和人生的认识”;新闻与传记系列目标提倡“阅读古今中外的人物传记、回忆录等作品……从中获得有益的人生启示”等。这些选修课程目标,要求学生在学习语文的同时丰富生活和人生的体验。 (2)注重不同文体系列的学习方法,给予学生恰当的指导。 选修课程分为五个系列,是因为不同文体具有各自独特的特征,学生学习不同的文学体裁,也应该选择不同的学习方法。因此,五个系列目标中都包含了学习方法的要求和指导。如:诗歌和散文目标提出“借助工具书和有关资料,读懂不太艰深的古代诗文,背诵一定数量的古代诗文名篇”,这里就指出了学习古诗文的两个最重要的方法:查阅工具书和资料帮助阅读理解,以及背诵领悟。又如,“广泛搜集资料,根据表达需要和体裁要求,对资料进行核实、筛选、提炼,尝试新闻、通讯的写作”,这里在提出写作要求之前,也向学生提供了写作准备的基本方法。新《课程标准)对于学习方法的重视,依然渗透进选修课程目标之中。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有利于举一反三,为后继学习奠定良好基础。 (3)鼓励多样化的实践活动,形式不拘一格。 选修课程目标中不同的系列都提出了各种实践活动的要求,形式多样,丰富多姿。既提倡尝试各种文体的创作活动,又有组织文学社团、朗诵小说、表演戏剧、演讲与辩论、学习主持集会、演出等生动有趣的活动,更有小说、戏剧、文化等的专题研究和探究学习。这些不同层次、形式不一的实践活动,为学生的语文学习打开了一扇自由的门,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选择课程,提高了学习语文的兴趣和积极性。从更广阔的视野看,还适应了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和学生对语文教育的不同期待,体现出高中语文课程力求富于实践性、开放性、多元化的变革目标。 总的看来,高中语文新课程目标全方位、多层次地体现了语文课程改革向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在语文课程与教学中全面发展学生个体素质的改革走向。 高中语文学术论文:浅议新课改下普通高中语文教学的定位思考 论文关键词:新课改 普通高中 语文教学 论文摘要:强调了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凸显了现代社会对语文能力的新要求;要求重点关注学生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使学生增强探究意识和兴趣;突出了语文课程的实践性性质,充分体现了新语文教学对学生特定的心理特征的尊重。 立足于高中语文新课改 ,以中学语文课 “教什么 ” “怎么教 ”为落脚点;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方法论;以更新教育理念,提高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素质 ,增强自我反思、 自我发展能力等,为中学输送合格语文教师为目的。另外还要结合本地区、各学校的实际情况,比如师资情况,当地中学情况等形成自己的特色。 一、关注高中新课改,提高学生理论素质 作为中学新课改引领者,通过教法课帮助大学生了解当代教育新理念和语文课程新理念。这将开阔他们的视野,使他们站在理论的最前沿。让学生了解当代世界教育发展的五大趋势,即教育终身化、教育民主化、教育个性化、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 让他们深切体会到要学习 ,更要学会学习,在走出校门以后,也要自己去获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满足社会需要。 教育终身化理念,对那些为了就业而对学习有浮躁情绪的中学生无疑是当头一棒。可见,终身学习是 时代赋予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也是一个人获得成功的基本 要素之一。培养师范生们牢固的终身学习的意识,这是新课改的根本,因为他们是新课改的未来。帮助大学生了解新课程背景下教师所需要形成的教育基本观念以及语文课程新理念。如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主体性的学生观,专业化的教师观,民主、科学、开放的课程观,发展、交往、生成的教学观等。随着语文课程教学研究的深入,关于语文课程的理念出现了新突破。语文科应以具性为基础,以人文性为价值取向;没有纯粹的言语能力,也没有纯粹的人文教化,二者相离两 害,相融两利,必须实现言语个性与人文共性的统一。另外,语文读写听说智能和谐发展观 ,语文课程资源开发利用观等课程新理念, 对师范生将是很大的触动,他们必将弥补不足,全面发展。 二、重视课堂教学实践 ,培养学生语文课程教学技能 目前中学教改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方法,强调对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样的问题也摆在大学教育面前。中学一线老师常常抱怨,大学老师没有教会我们 “如何教语文”。细心研究起来, “如何教语文”一语包含两层意思:语文课教什么 (内容);怎样教(方法 )。语文课教什么就是语文课程资源的问题 ,新的课程资源理念告诉我们:课本要教,社会人生也要教;知识、 技能要教,经验 、方法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也要教 。 三、新课程背景下关于汉语言文学教师的基本要求 不同于以往汉语古文学教学更多得将听、说、读、写作为终板目标,在汉语言文学新课程标准下,汉语言文学教学日标包括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奄度和价值观等三个维度 汉语音文学教学不仅增加了新的内涵,而且凸现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团结协作意识,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交流能力 ,不仅体现了教育自身发展的趋势,更好地回应社会发展对人才基本索质的需要。而要达成这一同标,就要求当前的汉语在文学教学中发生彻底转业。 1、重新定位教师职业角色,成就学生,成就教师自我 普通高中教育是继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基础教育的最后一个阶段,是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和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教育。而要使学生能终身发展,就首先要求教师必须有持续发展的可能。汉语言文学教师应该在汉语苦文学专业理论、教育教学理论与技能等多元知识和能力结构,师德素养、人文关怀及科研创新等方面,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准,拓展自己的素质,使新课程的实验过程成为自身不断成长的过程,使自己的工作展现出一种研究状态下的生存姿态。教师不只在关注、成就学生,也在享受工作,享受人生,感受幸福,获得尊严,充满自信地生活,体验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人生理想,因为这复杂而高尚的工作使自己高尚起来,获得自己的人生美的体验。 2、新课改下的汉语言文学教师面临新的要求和任务 汉语言文学教师要扎实而彻底的贯彻新课改精神和要求,达到成就学生、成就自我的目的,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和提高自身素养。具体来讲,可以从如下内容做起:改变传统的师德标准,转变“传道授业解惑”的传统教育观念,变“师道尊严”为“平等中的首席”。从习惯的话语权威到走入学生中间,与学生平等交流,并从学生成长和实际出发,从学生的整体素养着眼,给于具体的引导和辅助;有广博的社科知识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汉语言文学教师的知识构成应突出“杂”、“精”二字,既是一位杂家,熟知生活知识和相关的学科知识,如历史、政治、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等,并且了解理利的一般知识,又要通晓自己的专业知识与理论、语言文学学科的发展与现状 ,这样在工作中才能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四、新课程理念下汉语言文学教学观念转变的的具体措施 新课程理念在全力解决我 现阶段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中存在弊端与问题的基础上,对于教学观念的转变也具有与时俱进的指导意义。 1、积累.整合:加强语文积累,掌握学习的基本方法。通过对语文知识、能力、学习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要素的融汇整合,提高语文素养。 2、感受.鉴赏:阅读优秀作品,品味语言,感受其思想、艺术魅力,提升审美的境界。陶冶情性,体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提高道德修养。 3、思考.领悟:通过阅读思考,领悟丰富内涵,探讨人生价值和时代精神,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养成独立的学风。 综上所述,课程改革是一个复杂而永恒的内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作出判断的。不过,课程改革最终要落实到每一个人,落实到每一堂课,需要我们每一位教师在憧憬课程改革远景时,上好每一堂课。我想,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若能时时以以上“六度”为标准,要求自己上出真实的、有效的、有意义的课,那我们的课程改革就会生机盎然。
音乐专业论文:试论舞蹈教育在音乐学专业中的应用 论文关键词:舞蹈;教育;音乐学 论文摘要:音乐学专业应改变过去培养单一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观念,要根据人才市场的需要,培养具备舞蹈教学能力的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应加入:形体训练、民族民间舞蹈、舞蹈编创与排练等舞蹈课的教学内容。通过以上舞蹈课程的融入,提高学生舞蹈表演、舞蹈创作能力,达到基层中小学对音乐学专业舞蹈能力的要求,实现“一专多能”的培养规格。 一、音乐和舞蹈的关系 在舞蹈中,音乐与舞蹈是孪生姐妹,它们是互相依存的,舞蹈是珠子,音乐是链子,链子把漂亮的珠子穿起来才能形成美丽的项链。一个是通过视觉形象表现的,一个是通过听觉形象表现的,在舞蹈中就是通过这种听觉形象的平台把视觉形象展现给观众。如歌唱和舞蹈都是艺术,但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一个是声音语言艺术,一个是肢体语言艺术,如果在歌唱表演中融入舞蹈,就能达到声情并茂、形神兼备,增加歌曲的感染力,把一部作品的思想感情能完整地展现出来。法国有位舞蹈革新家曾说过:“当音乐与舞蹈得到紧密结合的时候,这一综合艺术所产生的印象是伟大的,它的奇妙魅力会同时吸住你的心灵和理智”。音乐能够捕捉舞蹈形象,表达情绪,烘托气氛,展现一个舞蹈的民族风格和特点。如张继钢创作、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音乐节奏感强,富于变化,把我们带入气势恢宏,雍容大度,美轮美奂的舞蹈当中。尤其作品中间的一段小快板,把整个舞蹈推向高潮,是观音手臂之舞,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蒙古族舞蹈“盛装舞”音乐给我们留下很深的印象,表达了蒙古族人民喜悦、欢快、炽热、激昂的情绪,加强了舞蹈表演气氛。音乐是舞蹈表演的桥梁,只有把视觉形象和听觉形象结合起来才能把舞蹈完美地展现给观众。 二、音乐学专业舞蹈课的设置 舞蹈教育以其独特的美育功能成为素质教育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几乎所要的中小学都面临着舞蹈师资匮乏或水平底下的困难。音乐学专业应改变过去培养单一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观念,而应培养具备舞蹈教学能力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满足人才市场对音乐学专业学生能力的需求,达到“能教、擅演、会编”[1]的人才培养模式,在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应加入,形体训练、民族民间舞蹈、舞蹈编创与排练等舞蹈课的教学内容,通过以上舞蹈课程的融入,提高学生舞蹈表演、舞蹈创作能力,达到基层中小学对音乐学专业舞蹈能力的要求,实现一专多能的培养规格。 1.加强基本功训练,提高学生肢体表现能力 基本功是指从事舞蹈艺术必须掌握的基本能力。它包括身体的力量、软开能力、控制能力、平衡能力、协调配合能力以及身体快速做出反应的敏捷能力。学生要想跳好舞蹈必须要进行严格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就像一个连字都不会写的人,他绝对写不出好的书法,更谈不上创作出好的文学作品。如:我们在观看舞蹈表演时,同样是一个舞蹈作品,前者是专业舞蹈演员表演的群舞《天山姑娘》,后者是普通大学生学演的群舞《天山姑娘》。前者舞者有较好的基本功,良好的表演能力,表演的动作整齐划一,把维吾尔族那种开朗、奔放、幽默的特征表现的淋漓尽致。它的舞姿挺拔优美,再加上摇身晃头移颈和流畅的旋转,好像把观众带到了“天山”,令人心旷神怡,回味无穷。 后者舞者因没有进行过舞蹈基本功训练,也没有掌握维吾尔族舞蹈的风格特点及舞姿,再加上表演能力差,导致表现出的动作僵硬、松懈、呆板和不协调,表演动作差距太大,没能把《天山姑娘》舞蹈创作中的那种意境和美展现给观众。所以要想学好舞蹈,应把舞蹈的基本功训练作为重点来抓,要让学生知道基本功训练是舞蹈成功的基石,是舞蹈必备的条件。要让学生克服身体自然体态中的各种毛病,针对身体进行系统的力量、软开能力、控制能力、平衡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及敏捷能力的训练,尽量使学生具备舞蹈表演所需要的身体素质能力,熟练自如的应用手、眼、身、步、及各种动作的分格韵律,才能达到展示舞蹈的肢体美,抒发舞蹈的情感,去创造、传播和享受舞蹈带给我们的美。 2.学演结合,促进民族民间舞蹈知识的吸收和提高 舞蹈根据不同的风格、特点分为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等。为了提高音乐学专业学生对舞蹈知识的需求,应设置民族民间舞蹈课,内容的选择因以地方特色舞蹈为主,主要开设汉族民间舞蹈、藏族民间舞蹈、蒙古族民间舞蹈、维吾尔族民间舞蹈等,时间上应设置一学年,68个学时,一学期学习两个民族舞。针对课时有限与教学内容无限的矛盾,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做到精而实用。首先要了解掌握各民族民间舞蹈的风格特点、基本体态、常用舞步及基本的舞蹈语汇,才能把握各种民族民间舞蹈的精髓。探索舞蹈教学方法,把学习和表演结合起来,就能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兴趣。如:学习藏族舞蹈后,结合排练课学演舞蹈《珠穆朗玛》。舞蹈主要以桌和弦子为动作素材,学生在表演中充分发挥所学藏舞水袖撩摆的动作,应用了藏舞膝关节连绵柔韧的屈伸和连绵不断、小而快有弹性颤动的动律,进一步把所学藏舞语汇得到应用和提高,表现出了藏族舞蹈由于膝关节松弛和手臂柔美摆动表现出的美,还把藏族人民对圣洁的珠穆崇拜的那种美,通过表演表现出来了,提高了对藏族舞蹈的表达能力。还有通过学习东北秧歌再结合排练汉族舞蹈《大姑娘美》,使学生对那种泼辣、开朗、大方的东北妮形象有了了解。进一步对东北秧歌的舞蹈语汇进行应用和学习,通过学练结合,把东北秧歌的那种美劲、俏劲和泼辣劲展现给了观众,使同学对汉族舞蹈语汇有了进一步了解。通过学演结合更能扎实的掌握各种舞蹈的风格特征,激发学生学习和展示舞蹈美的欲望,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全身心的投入到舞蹈的学习中去,在不断的学习中,来提高舞蹈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3.开设编导排练课提高学生舞台实践能力 不管是职业舞蹈教育还是非职业舞蹈教育,舞蹈的舞台教学都是非常重要的,学以致用永远是教育的直接目的,未来的社会需要高学历的复合型舞蹈人才。为了完成音乐学专业“能教、善编、会演”的培养规格对舞蹈能力的要求,应把舞蹈基本技能的掌握扩展到舞蹈创作、舞蹈表演等方面,加强舞蹈的舞台教学使学以致用,以此来满足基层学校对舞蹈人才的需求。如我校2000年开始招收第一届音乐学专业学生,针对基层学校对音乐老师需兼顾学校舞蹈节目指导任务的要求,我们在培养方案中加大了舞蹈课程的设置。为了能培养能教、善编、会演的综合性音乐舞蹈人才,在加大舞台教学的同时把舞蹈队等实践课程纳入培养方案,提高了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学生素质提高很快。2000级第一届音乐系学生刚入校时,大多数同学都没有舞蹈基础,经过形体训练、民族民间舞蹈的学习,又赶上学院的升本、校庆、为同一首歌的演出伴舞等舞蹈舞台教学,很快就成为我院的舞蹈骨干,他们自编自演的舞蹈节目多次获奖。毕业时,舞蹈表演、编创能力上了一个台阶。通过舞台教学和舞台演出的实践,提高了学生舞蹈的内在感觉、表现能力、技术技巧的应用能力,也增强了对舞蹈知识的积累,掌握了舞蹈创作、作品的排练、演出及舞美设计、演出服装道具的应用等舞台表演的相关知识,学生毕业后,大多数都成为基层学校及单位的音乐、舞蹈骨干,缓解了基层学校和单位缺少舞蹈指导教师的情况。使教学水平得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得以提高。 通过舞蹈课的教学,培养了具有舞蹈教学能力的中小学音乐教师,达到了社会对综合音乐素质的培养要求,但如何让舞蹈课的设置更加合理、教学方法更加科学化,是我们研究和思考的课题。 音乐专业论文:浅析音乐师范教育改革 —— 以云南师大音乐专业为例 【摘 要】文章以云南师大音乐专业的历史沿革和师生基本情况的具体数据以及反映出来的问题为主要依据,探讨在音乐师范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如何着眼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培养胜任音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指导及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工作者。 【关键词】音乐师范 教育 培养 培养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是高校的核心目标。 随着国家《课程标准》的颁布和各学科新课程的逐步推广和实施,我国基础教育已迈入一个崭新的阶段。音乐教育作为基础教育课程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改革。以往难、繁、偏、旧、单一的课程内容被体现综合性、均衡性和选择性的课程体系所替代。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面向学习者,从学生的心理、音乐经验和实际需要出发,指导与规范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学习哪些音乐内容并达到哪些标准,已成为课程改革的趋势。依据《音乐课程标准》编写的新教材的广泛运用,像一股春风吹向中小学校园。现代教育从学生发展的长远考虑和全方位人才的培养角度向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 教育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在教师,没有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再好的教育策略和改革都不可能实现。高师音乐教育作为培养音乐教师的摇篮,它的改革与发展有着前所未有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我院于 1999年正式挂牌成立。自 1998年开始招收第一届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至今已培养了 10届共 522名毕业生。从建院之日起,学院就一直秉承“以宽厚的文化知识为基础,以创新的实践能力为核心,以个性的全面发展为特色,实现知识、能力、实践、素质有机统一”的办学宗旨。伴随着我院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我系从最初的 44名学生发展到如今的 746名在校全日制学生,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师资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并逐年加大人才引入的力度,音乐教育系也从开始的 10名教师发展为目前的 39名教师。整体师资力量和教学规模不断发展壮大。 在全体教师辛勤的努力下,我院的教学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近年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大量专业的毕业人才。但通过对我院音乐教育系师资力量、专业结构以及历届毕业生就业的调查,结合高等师范院校教学培养目标的特殊性、针对性和我国音乐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也反映出有些问题值得我们高校音乐教育工作者好好地总结、分析和改进。以利于实现培养合格的音乐教育接班人的人才培养目标。我院音乐教育系自成立以来的师资情况。 十年来我系从全国各地引进了大量师资人才,但大多数教师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的非师范专业,自身在高等教育学习期间,可能在音乐教育方面接受的系统性、针对性的学习和培养不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从事音乐教育初期的教育模式与教学要求出现了偏差。 一方面,和全国绝大多数音乐师范院校一样,我系几年来始终延续着多年来的教育模式。更多地趋向于把培养学生演奏和演唱的能力作为专业技能授课的主导目标,专业技能课上普遍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几”的个别及小课教学,存在着单纯注重演唱或演奏技术技巧的训练、不注重专业的运用与创作;片面追求教学进度,而忽视教学广度的倾向。教师在强调学生专业技能学习、培养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如,经过几年或多年的学习后,大部分的钢琴普修学生甚至是钢琴主修学生,即使有的能弹奏拉赫玛尼列夫、李斯特或其他高级别的乐曲,但仍不会为简单的歌曲编配伴奏,视奏能力、弹唱能力、对钢琴的运用能力普遍较弱。 另一方面,学生也过度追求以专业的程度高低作为评判自身学业优劣的标准。一味追求某专业的“深”,而不是追求多项技能的“广”和“正”,导致很多学生对专业技能课以外的学科不重视。在我院,学生中普遍存在“只求专业技能好,其他专业但求过”的说法。学生一味追求演奏或演唱水平的高低,忽略了其他技能的学习,当学生进入教学实践时,很难做到学以致用,实际操作十分困难。 在我院每年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中,学生所学和实际教学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严重脱节,暴露出了许多问题。绝大多数学生在进入教学环节后,不知道应该怎么教?如何把所学的知识技能运用到教学中?反映在教学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差,教学环节单一、课堂气氛不活跃,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等方面。部分学生在教育实习后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但接踵而至的毕业考、毕业音乐会,撰写毕业论文,选择、确定毕业去向等诸多事情,已不容学生再集中精力更好地提高综合技能了,导致很多学生毕业后不能完全胜任自己的音乐教学工作。加之新的课程标准实施后,广大音乐教师将面临对新音乐课程的再学习和掌握,无疑也使大多数刚刚踏上教学岗位的青年教师短期内难以适应新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作者专门对音乐系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得到了一些重要数据。 我院音乐教育系的学生在毕业后,有 64.7%的学生未从事音乐教育工作,从事音乐教育的毕业生逐年减少,这固然与我国整体的就业环境和学生自主择业的意愿有关;但就是在选择从事音乐教育的毕业生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能适应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却在逐年增加。这不得不引起我们高校音乐教育者的深思! 我们是培养优秀的演奏者、演唱者,还是培养合格的教育者?音乐艺术院校是专门培养各种表演艺术人才的,对学生的要求重点是放在某项技术技能的学习和掌握上,通过掌握这项技能去诠释音乐、表现音乐。而音乐艺术师范院校是培养艺术师资的摇篮,教学重点应该是放在“教”上,教学生如何全面地了解艺术、掌握艺术的规律和艺术的基本要素,培养学生怎样用最容易的方法和较快捷的途径了解和掌握艺术。这样的教学目的和音乐艺术院校有所不同,所以在课程的安排和设置,以及教学手段上也应该有所不同,完全沿用艺术院校的教学模式可能造成学生“学”与“教”的严重脱节,从而导致学生无法把所学的专业灵活应用。 当我们重新认识基础音乐教育时,会发现传统的教育模式和新的教育模式存在本质区别,也更能领悟出音乐课程改革的核心所在,即:将“以学科和教师为中心”转化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从学生的心理逻辑、音乐经验和实际需要出发,指导和规范学生在什么阶段学习哪些音乐并达到什么目的;如何教学生,以及教师应怎样引导、促进和评价学生的学习等等。 高师音乐教育应着眼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只有熟悉、了解中小学校音乐教育的目的要求和规律后,才能培养出胜任音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指导及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工作者。这就需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教育和培养学生: (1)教学品德、教学技能、教学观念、教学方式和教学心理的培养。 (2)结合实际,加强对基础学科中基础知识教授方法的学习与研究;加强将所学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综合运用到教学中的技能学习。 (3)重视一切实践课程。在平时的教学中,让学生尽可能多地去接触一些艺术的创作和实践活动。如:策划、排演小型的音乐会或指挥一个合唱团等。 (4)合理安排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的时间。充分利用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接触并熟悉新教材。 (5)结合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改革趋势,给学生提供一个提前进入教师角色的平台。使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真正结合起来。 (6)注重学科知识的全面性。使学生在拥有丰厚的音乐学知识素养外,还有宽广的文化视野。 (7)在掌握音乐教学技能(即歌唱教学技能、钢琴教学技能、简单乐器教学技能、合唱指挥技能、音乐欣赏教学能力、创造性音乐活动教学能力、课外活动的组织能力等)的同时,还应注重教育教学技能(即分析和组织教材的能力、准确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准确判断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导学生的能力、现代化教学技能等)的培养。 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中国的基础音乐教育已不能仅仅满足于学生能够演唱歌曲、演奏乐曲和表演舞蹈了,而是如何让学生在快乐和轻松的环境下感受音乐艺术、学习音乐艺术、喜爱音乐艺术、提高艺术修养。这给新一代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疑也给我们高校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课题,改革刻不容缓! 怎样培养合格的音乐艺术教育工作者?怎样让艺术服务于全人类?这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只有我们全体音乐教育者共同努力,以不断学习、提高的积极心态,勇于探索创新的精神,投入到新的教育改革中,才能使我们的师范教育事业蒸蒸日上、蓬勃发展! 音乐专业论文: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方法探讨 摘 要:目前我国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的效果之所以不尽人意,教师教学方法的运用不切合实际应是其主要原因之一。音教专业钢琴教学可用“因势利导”、“难易无序”、“不求甚解”等方法,达到其专业的最终目标。 关键词:音乐教育;钢琴教学;弹奏技能;综合能力 随着我国业余钢琴教育的蓬勃发展,不少青少年学生在钢琴弹奏技巧方面已经表现出较高水平,然而,对于业余钢琴教育最重要的成果接受者——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学生而言,受以考试、考级或比赛等为目标的应试教育倾向影响,虽然绝大部分学生进校时的钢琴弹奏技巧已达相当程度,但由于过去的某种“功利性”目的始然,其在基本弹奏技术方面仍然还有许多需要梳理或改进之处。如何在教学中根据其特点选择与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取得较好的教学效益,让学生在已有技术程度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钢琴弹奏水平,是值得业界认真研讨的问题。 一、因势利导 从心理学的角度思维,人从小到大的知识水平提高和能力发展的过程,必然受到“学习远期效应规律”影响。 对于业余钢琴教育而言,这个规律表明:处于幼年、儿童、青少年时期的学生,一方面思维反应灵敏但思想单纯、情感单一,在学习过程中倾向于严格按要求专注于纯技术方面,同时,由于处于生长发育时期的青少年不仅身体机能活跃,记忆力较强,而且与钢琴弹奏相关的身体机能如手指、骨骼等的发育也正处于活跃期,因此,更容易使钢琴基本的弹奏方法及相关的身体机能等,通过他们的练习过程实现定型、提高与稳定发展。所以,尽管处于业余教育中的青少年学生理解力较弱导致其在音乐情感及内涵等综合素质方面表现不足,但仅凭借年龄上的优势也仍然容易从弹奏的熟练程度方面得到人们的赞许。 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其弹奏技术的进步速度在进入大学后会明显有所减缓,但在青少年时期(或在业余学习期间)所建立的钢琴弹奏技巧上的“童子功”优势,不仅仍然能够继续得以发挥,甚至音乐的情感与内涵等也可以被充分地表达出来。这种提高和能力发展正是“学习远期效应规律”。 《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钢琴教学大纲》中明确:“钢琴基础课是音乐教育专业的基础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听觉、识谱、节奏感、音乐感和对作品的理解及表现力;丰富音乐知识,增强音乐修养,能弹奏各个风格的音乐作品,能适应今后的教学工作。”这个大纲不仅对学生已有基本钢琴弹奏技术水平程度的认可,也不单纯地强调其钢琴弹奏技术在大学教育中拔高等具体问题;不仅有对学生自身已有钢琴弹奏能力和水平的尊重,也没有超越音乐教育发展对未来教师的知识结构和程度的预期。也就是说,在学生进校时的基本钢琴弹奏水平与能力已定的前提下,我国许多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大纲中对“全面培养”的教育目标的强调,明显受到了这个“学习远期效应规律”的影响。 遗憾的是,现实中个别教师在钢琴教学已将这个可供参考的“学习远期效应规律”抛弃了——在个别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中,不论学生已有弹奏方法及技术水平程度高低或谬误与否,一概强调钢琴弹奏技术技巧方法的改进与提高——单纯关注基本钢琴弹奏技术的训练,着重关注弹奏方法的所谓科学化、规范化,为了达此目的甚至不惜一味加难作品程度。此类无视学生实际能力且颇具“功利性”的做法,使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无形中成为了业余钢琴教育或“应试教育”模式的演变与继续。 现在大凡能进音乐教育专业学习的学生,估且不论其钢琴弹奏方法或技术科学、正确与否,一般都已经历了备考期钢琴“应试教育”的突击过程,即已经具备有一定程度的钢琴弹奏技术能力和水平。仅鉴于此,符合“学习远期效应规律”的“因势利导”的教学方法,应该是获取最佳教学效益的有利选择。 所谓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中的“因势利导”,即是关注与认可音教专业学生所具有的基本钢琴弹奏技术水平和能力,并根据学生现有弹奏技能这个“势”,来制定“乘势而上”的目标计划。钢琴教学不仅可以使学生不至于将4年不太长的学习时间,单纯地视为钢琴弹奏技术或技巧提高的过程,还可以有的放矢,帮助学生明确自身的弹奏技术技巧程度及改进与提高方向,增强学习自信心。同时,还能够帮助学生明确钢琴弹奏水平程度及能力提高与音乐和教育学方面的综合素质培养、共同发展的音教专业的教育目标,从而增强学生钢琴学习的主动性与广泛性。 在具体的钢琴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学生现有钢琴弹奏技术技巧程度,来决定其技术改进方向和水平及能力提高的基本教学原则,而且,在基本教学原则的制定上,还应该遵从学生弹奏技术技巧进阶的连贯性与连续性,使弹奏技术能够在教师“因势利导”的教学中既不拔苗助长,又能在原有水平与能力程度上有较大的发展,还能使学生为自己钢琴弹奏技术程度及水平和能力的提高方面增添信心,帮助学生对科学的钢琴基本弹奏方法准确掌握,以及建立良好的学习和练习习惯。 二、难易无序 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的过程如何安排?问题一提出,一些人的脑海中首先便会闪出“循序渐进”的原则。正因为此,一些钢琴教师长期冥思苦想,费心尽力地希望寻找到钢琴教学如何渐进的那个“序。”然而,“循序渐进”果真是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的一个最基本的教学原则吗? 当然,从教育学的广度看,“循序渐进”的确是一个有效地基本教学原则,理论上不存置疑。然而,对于当今的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来讲,“循序渐进”的原则就值得商榷。 原因在于,虽然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钢琴弹奏方法因人而异,技术也可能参差不一,但其基本的钢琴弹奏能力和水平却应该是通过了严格的入学专业考试,并得到了相关专家的充分肯定。于是,在大学音教专业学生钢琴基本弹奏水平与能力已定的前提下,钢琴教学并不应该都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由浅入深,一步一趋“循序渐进”的,即“循序渐进”的方法对于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并不具有普遍性意义。 实际上,在今天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信息时代,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培养已逐渐成为当今我国教育改革的重点,具体的教学重心也开始从过去注重于“做”的单一模式,向既注重实践又强调“知”,更注重“知”“做”并重,即向提高学生素质、拓宽知识面以及重视能力培养全面发展的全新教育观念转变。而建立在有一定弹奏水平和能力基础上的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理当从具体的弹奏技术水平提高的钢琴演奏型人才培养的单一模式,向未来需要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培养的教学思路转变,以适应当今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步伐。 然而,目前有个别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似乎将这个现实问题忽略了。例如,现今按“循序渐进”的原则编写的音教专业钢琴教材,似乎就并不认同这种观点,似乎编者们普遍都觉得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钢琴弹奏技术程度较低、水平较差,所以,如何提高学生钢琴弹奏水平才应该是教学重点。例如,四川地区过去普遍采用的是某大学2000年所编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材,在这套4册8级教材中,每级除大量用于弹奏技术技巧训练的练习曲外,只安排有4~5首钢琴音乐小品或是少量的中小型作品;而在其2009年最新出版的《高等音乐师范院校钢琴分级教程》的10级丛书中,中小型钢琴音乐作品总共不足20首,而较大型的钢琴音乐作品就更少,总共还不足8部。 其实,大多数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基本钢琴弹奏技艺在其业余学琴时就已经形成,因此,他们入学后除仍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一些有误的基本弹奏方法进行纠正,对一些弹奏技术技巧进行更加科学化的训练外,教学已然没有必要仍从“由浅入深”的传统教学模式重新开始。因为,这样的“循序渐进”反而容易得到“少慢差费”的教学效果。从实际来看,现行大学音乐教育专业教材的“序”也不尽合理。根据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一般都应当具有一定的钢琴弹奏技术技巧水平的特点,钢琴教学本就理当是一种跳跃式思维的“序”进,而不应当是亦步亦趋爬行式的“渐”进。 可见,虽然人类对任何知识的获取过程肯定都是有“序”的,但作为具有独特性的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所的“序,”却并不一定就必是过去那种“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的传统思路。因为,鉴于自身学科以及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及程度特点,钢琴教学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就必须重视客观存在的“序。”在这一点上,“难易无序”应该是又一值得关注的方法。 三、不求甚解 将古人“好读书,不求甚解”的做法,来表述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的一种方法,应该是一个有意义的提议。 从人生命发展过程规律看,大学生已开始处于记忆力有所下降、理解力大幅上升的成长期。青少年时期学习钢琴弹奏,许多方法与技术掌握的科学性或是作品情感与内涵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在当时并不能被完全理解、消化,也无法自内心主动产生表达的冲动或是能够被准确地表达出来。然而,当他们进入大学后,随着理解力的飞速发展,那种由理解而引发出的情感冲动,就很容易促使其借助已具有的钢琴弹奏技术水平和能力,将音乐作品的相关情感内涵准确地体现并表达出来。 这种由知识积累和水平提高而生成的钢琴弹奏技术能力表现,包含了“量变到质变”这个人类知识进步发展规律。也就是说,在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过程中,即使是有学生在音乐理解上出现了某些问题,在作品演奏上也可能并未完整熟练,在弹奏技术上也可能存在某种难点,但却不一定马上在课堂上予以彻底纠正或根本解决,有时甚至可以暂且不管并让其一带而过。因为“熟能生巧” ,只要钢琴弹奏的基本方法和对音乐的理解基本能达到教学及弹奏要求,教师就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给学生布置新的作业,提出新的要求,以保证教学进度的正常进行。 当然,学生的弹奏技术出现了问题应当立即指出并予以纠正,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体现出职业技术教育特点的钢琴教学,却不宜斤斤计较。因为,惟恐学生在弹奏的方法学习、技术的练习,或是在钢琴音乐与艺术知识吸收和积累过程中有一点不完美,于是,抓住一点便一味纠缠,结果必然侵占和浪费了学生并不太充足的宝贵学习时间。 相反,随着学生弹奏及练习时间的增加,以及所浏览与接触的不同钢琴音乐作品的广泛和数量的逐步增加,不仅因弹奏水平不够所造成的技术问题或难点可能会迎刃而解,而且,还有益于学生在钢琴音乐与艺术教育的知识性和广泛性方面得到充实并获得提高。从这个意义上看,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的“不求甚解”不是不能求“解,”而是暂不求或暂缓求“解,”甚至暂不求“甚解,”一切皆应“因势利导”并以适可而止为宜。 四、发展音乐表达能力 由于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钢琴音乐表达能力——未来音乐教师应当具有的综合素质,于是容易产生一个误解:钢琴弹奏水平属于技术问题,而音乐表达则属于能力的问题。由此,导致一些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大纲对这个问题混为一谈,表述模糊不清。 其实,无论是钢琴的弹奏技术还是音乐表达,需要发展的都是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且还必须是包括音乐的、艺术的、文化的等综合素质在内。对于钢琴艺术来讲,钢琴弹奏技术技巧具有工具性,它的训练与提高不一定需要有情感内涵表达等艺术与文化方面的内容。而音乐表达能力却是弹奏者综合素质及能力的体现,而这个体现虽然应当建立在坚实的弹奏技术水平和能力之上,却也未必需要高超的钢琴弹奏技巧程度。钢琴弹奏技术指的是弹奏者以钢琴为媒介的音乐表达行为,而音乐表达能力则体现的是其钢琴艺术与文化方面的综合实力。两者虽然在钢琴演奏家的艺术创造活动中是同步的,但在任何钢琴学习与训练活动中却应有着明显的区别。 例如,在音教专业学生进校前的应考阶段,原则上解决的就主要是钢琴的弹奏技术(为应考的几首钢琴作品服务),这属于钢琴学习的低级阶段。而进入大学后的主要教学方向应该属于学生钢琴艺术发展的较高级阶段,原则上主要应该解决的是其音乐表达能力及其发展问题。二者在实际应用中的差异具体表现为:1、弹奏技术及方法是单纯的,原则上在任何时间段、任何年龄段的弹奏者那里都是一成不变的;音乐表达能力一般则会因为弹奏者自身年龄、知识结构的变化而表现出不同程度。2、掌握弹奏技术的活动允许历经思辨、重复、稳定、提高的内容和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具体的技术技巧可被肢解与重复的成分比比皆是;而音乐表达能力的体现则是这一切内容和过程经历之后具体应用的结果,它要求精炼、准确,限制或根本禁绝重复或多重意义的表现形式。3、在教学过程中,各类具体的钢琴弹奏技术技巧难易程度的学习与掌握,虽然有大致规定的过程要求和质量标准,但顺序却并不一定是严格的,它可以由教师根据学生弹奏水平,来定制技巧难易程度教学的时间表,学生对已知或未知的某些难易程度不同的弹奏技术,原则上也可以不分先后。而较强的音乐表达能力与弹奏技术水平基本上是成正比的,不可能出现有倒装的情形。4、学习者针对某部具体的钢琴音乐作品,根据与完成作品技术要求相适应的自身条件,对某些并不急用的技术技巧可以允许有选择性的吸纳。而音乐表达能力的体现一般则是有一个较为恒定的艺术标准,不能见人见智具有随意性。5、相关弹奏技术技巧的方法要求具有同一性,因此,学习与弹奏的训练和掌握过程应当是科学的、严格的,不允许因人而异。而音乐表达能力虽然也能够具体体现弹奏者技术技巧水平和能力,但更主要的是其综合素质及能力和个性品格的展示,它可以是因人而异的。6、围绕各类弹奏技术技巧训练的练习曲或钢琴音乐作品可以是有限的,且掌握即可。但围绕音乐表达能力的提高与发展,接触与积累广泛的、风格各异的钢琴音乐作品却是必须的。 一般说来,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钢琴音乐表达能力的发展,主要是在上述这些方面的提高,这应该是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的一个基本内容。现行的一些教材的编写之所以并不能起到令人满意的教学效益,原则上就是没有将上述内容的训练和掌握严格地认识与区分开来。 上述所论实属一孔之见,敬待有识之士指正。 音乐专业论文:以流行音乐为载体在高校非专业音乐欣赏课中的重要性 以流行音乐为载体在高校非专业音乐欣赏课中的重要性 音乐课堂中能否引入流行音乐,一直作为备受关注的话题争论不休。流行音乐在音乐鉴赏课堂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利大于弊的。使学生在感受音乐语言美的同时,还能够从音乐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格调当中理解音乐的内容、形式、哲理的美。在欣赏教学过程中的情感活动中让学生追求真善美的东西,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素养,真正使学生做到学习音乐、喜爱音乐、选择音乐、享受音乐,让学生享受到音乐给予的乐趣。 长期以来,我国非专业大学音乐教育受专业教育的影响颇深,教学内容比较单薄,空间相对狭窄,教法单一,所以直以来我们的音乐课堂教学比较枯燥,缺乏激情、生气,难于唤起大学生们的学习热情以及积极性,传统音乐教材以音乐知识为中心,大多数是艺术歌曲和内涵较深的古典乐曲,几乎没有涉及到流行音乐。而我们的学生大多是20岁左右的这个年龄阶段,特别是流行音乐已经成为他们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一些对大学生的抽样调查的数据统计,90%的大学生喜欢流行音乐。相对于课本上所选的乐曲而言,学生会比较喜欢流行音乐。他(她)觉得课本上所选的乐曲过于严肃、传统、陈旧,缺乏新鲜感。而流行音乐比较活泼、欢快具有律动感和他(她)的年龄相符合。在学校举办的《校园十大歌手》比赛中很多学生都选择了流行音乐作为参赛曲目。不少学生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和明星,还有些学生模仿得惟妙惟肖。在与学生的交流过程中发现学生比较喜欢在音乐课堂中接触到流行音乐。 这时音乐教师所要做的,就是针对学生的音乐审美心理特点,选取健康、优秀地流行音乐引入课堂,使学生喜爱的流行音乐作品与课堂教学有机的结合,不仅可以丰富音乐课堂的教学内容激活音乐课堂,而且有助于缩短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使学生对音乐课更有兴趣,不断提高学习音乐的信心和音乐审美能力,即达到教学目的又可享受到音乐艺术所给予的无限乐趣。 一、利用流行音乐导入,活跃课堂气氛 流行音乐以新颖流畅的音乐语言,平白直叙的表达方式,生动活泼的韵律以及不拘一格的演唱,可以使欣赏者在轻松愉快的体验和享受中增强欣赏能力和审美能力,通过流行音乐来认识生活、体验情感。这正和音乐鉴赏课比较严肃的音乐恰恰相反,由于学生很少接触到古典音乐及浪漫音乐,对作品背景知识和鉴赏能力的缺乏,很难听得懂,所以就对其不感兴趣往往望而却步、敬而远之。这时引入流行音乐作为导入,对音乐家的简介、音乐作品的背景介绍以及分析作品起到很大的作用。例如:1、《音乐能告诉我们什么》我以she的一首《不想长大》,并提一些有关新课的问题让学生思考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2、周杰伦的《夜曲》采用的是肖邦e大调夜曲的曲调,我先让学生听流行音乐后再听交响乐,学生会发现一些流行歌曲的曲调原来出自于他(她)不喜欢的音乐,从而打消了厌学的念头。 二、以学生兴趣点为中心,引导学生鉴赏 从在课堂中引入流行歌曲,选择适合学生的演唱能力,音域不宽、音调不高、作品难度不大、容易演唱的歌曲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流行音乐的专题鉴赏是非常有必要、重要的,这类课不仅使学生欣赏到喜闻乐见的作品,传授相关的音乐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进行有益的鉴赏,培养他们健康积极的审美情趣,面对纷繁的流行音乐世界,能够作出属于自己的客观理解。真正使学生做到:学习音乐、喜爱音乐、选择音乐、享受音乐。 三、流行音乐对高校学生素质提高的重要意义 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流行音乐无法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如果能有效地利用,其实流行音乐也可以为音乐教学服务,使音乐教学锦上添花。流行音乐进入高校课堂教学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必然产生的现象,作为一名高校音乐教师不要有排斥心理,要灵活应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大胆地进行实践。大学生在身心和领悟世事能力上基本成人化,他们懂得如何去选择。好的流行音乐同样具有净化学生心灵的作用,其作用是潜移默化的。教师面对学生对流行歌曲喜爱的热情加以引导,树立起正确的审美价值观,让流行歌曲更好地为音乐课堂服务,让流行歌曲更好地激起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热情。音乐课程是目前高等教育领域中实施艺术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综观当代高校学生的音乐生活,大部分都与流行音乐有关。因此,流行音乐对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音乐素养有重要意义。 1、流行音乐对高校学生的德育教化功能。 所谓流行音乐的教化功能是指流行音乐对人的内心世界、思想情操、道德品质、人格魅力等精神素质方面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在宣泄之后健全个体的人格。音乐欣赏使欣赏者通过听觉对音乐进行聆听,并从中获得音乐美的享受、精神的愉悦和理性的满足的活动。在这个活动过程中,欣赏者是在听觉感应的基础上,通过个体的心理感应,达到一种“心领神会”,从而形成与音乐原创意图的共鸣和情感的升华。并在这个不断接受美的洗礼过程中,完善和塑造着自己的人格。可以说,浩如烟海的流行音乐作品构成了庞大的音乐文化宝库,它既满足了高校学生追求真、善、美的需求,又使学生在不断发展与自我完善的过程中获得了情感的升华;当今的中国大地到处都在演唱着流行音乐,只要有音乐播放的地方都会有流行音乐的传播,流行音乐几乎达到了泛音乐化的状态,因此弥补音乐艺术素质几乎成了当代高校学生重要的追求。如蒙古族歌手腾格尔的一曲《天堂》以宽广的旋律唱出了“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丽景象,给以辽阔豪迈、苍劲刚毅的美感;《童年的小摇车》、《妈妈的吻》、《外婆的澎湖湾》、《蜗牛与黄鹂鸟》等歌曲结构短小,旋律轻快、琅琅上口。歌颂了亲情与友爱及厚重的人文关怀;《爱的奉献》、《常回家看看》、《懂你》、《祝你平安》等歌曲贴近生活、抒情性强,表达了亲情和爱家、爱国之情;《同桌的你》、《涛声依旧》、《为了谁》、《你是这样的人》、《乡路伴我同家》等富有哲理,探索人生真谛,追问人间真情。 2、流行音乐对高校学生音乐的感知能力的提高。 学生个体内部发展方面在高校学生日常生活的音乐体验 中,流行音乐占有很大比重。流行音乐为学生们感知音乐提供了大量的素材,从与流行音乐的频繁接触中,个体潜移默化的形成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即便个体的基本音乐技能还不够(例如不太会识谱,也不能正确表述节奏节拍、音高的含义)。但是他们却能较准确地唱不少流行歌曲,节奏把握得也不错。这是因为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体验流行音乐,音乐成为高校学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以全面系统的学习有关流行音乐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如,流行音乐创作的政治、经济、历史和文化背景。流行音乐自身的美学特点、艺术风格等。这些知识与个体已有的知识体系相融合,继而丰富个体的知识系统。继而激发个体学习音乐的热情。 四、结语 对于流行音乐演唱的教学,目前国内高等院校还没有一套相对完善的教育体系、教学方法和教材。近年来,随着欧美流行音乐在我国的传播和发展,国内流行乐坛开始呈现逐步与国际接轨的状态,特别是一些后起的新生代歌手,他们将中国作品融入到欧美唱法之中,几乎结合得天衣无缝。为了加快我国流行唱法和欧美唱法的同步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研究流行音乐演唱的规律,掌握不同歌曲的演唱风格,提高对当代流行音乐的理论品质。流行音乐演唱专业教学,必须全方位、深层次的开发学生的潜质,使得学生的演唱朝着个性化、时尚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音乐专业论文:音乐教育专业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关系之研究 摘 要:音乐教育专业作为我国音乐教育中的重要力量,具有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责任。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更是需要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参与。 关键词:音乐教育专业、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音乐教育专业主要是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他们肩负着培养祖国未来人才的重担。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学生的素质直接决定了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师素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是随着国际上对于各国音乐类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兴起的而提出,人们已经意识到对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所以说,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音乐教育专业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可以说音乐教育专业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重要途径。 一 、音乐教育专业具有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责任 大学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传习地,应当倡导更加开放、平等、民主,更具世界文化交融、竞争和创新活力的教育理念。大学现行教育知识体系中应当反映出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文化价值 。有关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中培养音乐师资的音乐教育专业是否在自身的教育体系当中反映了本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文化价值,并且能否承担起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责任,还需要进行研究。基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音乐教育专业中传承时,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科责任,本研究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 、对我国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的分析 培养目标是学科专业发展的方向,只有确立明确的目标才能据此采取具体的措施以达到培养目标的实现。我国音乐教育专业从始创阶段就以“中学及师范音乐师资”的培养为目标。早在1952年7月国家教育部颁发试行的《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对全国高等师范的办学方向做了统一规定,规定以培养中等学校的音乐师资为主。 1987年5月,国家教委在天津召开“高等师范院校本科专业目录审订会”。会议对原有的22个基本专业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高师音乐专业”改名为“音乐教育专业” 。这次会议使得音乐教育专业这一名称以首次确立,也对这一专业的培养目标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这一方向规定了它从课程设置到日常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都必须确保培养既掌握与时俱进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又掌握基本教育理论和音乐学科教学法的毕业生。这是音乐教育专业有别于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标志。 2004年12月29日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在该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总之,我国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目标就是要培养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的音乐教育师资。 2、对我国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分析 我国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结构及学时、学分分配要求方面,要求:各类课程的课内总学时为2600—2800学时,其中公共课程约720学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专业课程为1900—2100学时,按110—115学分安排。其中专业课程由必修课、选修课及地方和学校课程组成。 就如教育部教体艺[2004]1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所表达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除了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之外,突出的强调了“地方和学校课程”。可见教育部明确了音乐教育专业“增大学校课程设置的自由度。基本思路为:必修课程学科化,选修课程类型化,地方和学校课程特色化。 各校可参照《课程方案》中建议的科目开设选修课,也可根据各自的资源和特长开设相应类别的选修课,以充分发挥本校优势和地域优势,办出各自的特色。”(见教育部教体艺[2004]1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说明)。 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需要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参与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保护与传承是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需要多方的合作和参与,高等院校担负教学科研的双重任务,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传承、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深信,教育在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塑造民族性格、开放民族胸怀、提升民族理想、推动民族文化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文化作用。我国各个民族的文化生成背景及音乐构造特征的不同,也决定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内容、形式、方法、途径有所不同。我国的各个省份都有本地区的师范院校,这些院校一般都开设有音乐教育专业。在研究本地区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他们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同时也是他们培养本地区音乐教育师资的使命。 在中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不仅是一种被长期忽视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入主流教育的过程,一种民族古老生命记忆的延续,同时,也是一个对民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及活态文化存在的认知过程,是一个更具人性发现和理性精神的民族文化整合过程。我们注意到,口传心授是一直是中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最普遍的一种传承方式。在这个高速信息化、物质化的社会当中,许多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仍然继续按照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无异于自己画地为牢,故步自封。音乐教育专业在中国各个省份普遍开设,其本身固有的文化教育优势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化传承提供了教育的平台。 可以说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内容既是所有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员的使命,更是从事音乐研究及教育人员的责任。由此看来在我国各个省份的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中大力提倡进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教育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音乐专业论文:创新思维 畅响音乐 奥尔夫音乐对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育理念的启示 摘要:奥尔夫音乐以其原本性的思想在当今世界广为流传,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更是以其活泼、生动的教育方式吸引着无数人对于音乐的热爱,尤其是在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其创造性的教学理念对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更为重要。人才源于教育,教育始自儿童,担负着培养祖国栋梁之才的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教学方式显得尤为重要。用先进的奥尔夫音乐理念改变传统的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教学法是本文的写作意图。 关键词:奥尔夫;创新;学前教育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一种开放的、兼收并蓄的教学方法。它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造就人,发掘人的创造精神。该教学法的核心理念是开发儿童原本性的音乐教育,“原本的音乐不只是单纯的音乐,它是和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是一种人们必须参与的音乐,即:人们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演奏者参与其间[1](p47)。”它的目的是激发每一个参与者的生命活力。这种互动的教学方法,以人为本的精神,适合了我国目前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引入到我国,经过探索和发展,逐渐被推广和普及,现在越来越显现出它独特旺盛的生命力。 21世纪被国际教育界作为“创造教育世纪”, 我国主席也特别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因此,可以说创新精神是时代对人才的要求,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人个性发展的源动力。人才源于教育,教育始自儿童。学前教育专业作为培养幼教工作者的摇篮、作为教育工作的先遣地,正经受着一场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如何通过音乐活动培养孩子的创造力,如何在音乐教育中培养健全的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必将落在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肩上。 众所周知,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音乐素养与音乐专业的学生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他们学习音乐的兴趣不高,主动性不强,针对这一特殊群体,如果把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合理用于课堂音乐教学之中,势必能对我国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音乐教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以人为本,强调音乐的审美艺术性 音乐教育,必须首先是对人的艺术教育。艺术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的想象、创造、反思等能力,是现代社会所需综合型人才必备的素质。目前,“教育界人士已经达成这样一个共识:没有艺术的文化是不完美的文化,没有艺术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仅有创作技法的艺术教育是残缺的艺术教育,没有全面艺术素养的个人无法成为信息时代的合格人才[2](p5)”。因此艺术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密切关系,对艺术教育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奥尔夫1931年写道:“音乐始自人自身。”这种倡导学生本位的人本主义教育观,正好符合了二十一世纪以人格和谐发展为核心理念的文化价值观。“奥尔夫努力要做的也正是当今我国理论界所要解决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认知理性与道德理性之间如何统一的问题,关注理性之树与感性之树的协调生长[3]”。 由于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音乐基础较弱,所以从奥尔夫人本主义思想出发,在对他们进行音乐教学的过程中就不能是一味地强调训练,因为再多地训练也不能在短时期内把他们培养成为音乐家。在学前教育专业开设音乐类课程,除了为从教作知识的积累外,更重要的是让学生体会音乐自身带给人们的美感,调动起全身的音乐细胞,唤起心底里对音乐的热爱,并把这种体会以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应用于以后的工作中,去感染他们的学生,激发幼儿喜爱音乐的热情,使幼儿学习音乐不再是受家长和教师的强制,而是带着对音乐的无限热爱与憧憬,积极主动的学习,去感受音乐带给人们的那份快乐。 二、运用多种感官进行艺术活动,强调音乐教学的综合性 幼儿的各感官发育还不成熟,所以常常是各种感官共同参与来进行审美知觉。“看看、想想、说说、画画、跳跳、玩玩,”在其艺术教育中不失为一种非常适合的做法。 音乐与语言、动作的结合是人类自古以来习以为常的自然形态,也是人类表现意欲实践的基本形态。中国古代《乐记》中有这样的论述:“放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穷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放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说明早在几千年前,我国就早已有综合性的音乐教育思想了。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对这三者统一的强调,也正是对源泉的回归。 1924年奥尔夫和友人军特一起合办了一所“军特体操——音乐——舞蹈”学校,使音乐和舞蹈融合在一起。他还认为,语言、动作本身是有旋律和节奏的,就是一种音乐。在他的嗓音训练中歌曲活动和节奏朗诵活动往往是综合在一起的,内容或者是儿歌、童谣、谚语、谜语,或者是单音与多音音节练习。他还把拍手、拍腿、捻指、跺脚放在一起,这种在一个人身上的多声部练习,是非常适合训练人身体协调能力的。在柏林的奥尔夫小学命名典礼上奥尔夫曾讲:“以各种原本的元素去游戏,以节奏、音响、旋律、言辞和动作,会激发幻想并培养幻想,必须在孩子心中发展并培养幻想,使塑造的意欲原动力活跃起来,并使之净化为形式,否则这些素质会萎缩、退化。”这种集诗、歌、舞、乐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能最大限度的适应儿童的特点并以此激发他们学习音乐的兴趣。 我国现行的《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也就是说,在具体的教学实施中,要“提倡学科综合”。 在给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欣赏课教学时,这种综合性的模式体现最明显。比如在欣赏芭蕾舞剧《胡桃夹子》之《糖果仙子舞曲》时,教师就可以以故事的形式作为引入,然后让学生一边听音乐,一边将这段故事的情节与乐曲的段落进行对应,引出a+b+a1的曲式结构,再根据音乐主题进行戏剧创编。这种把奥尔夫综合性教学方法应用于课堂的音乐教学模式,改变了传统教学中教师的主导地位,教师只是一味地讲解曲式结构,学生只知道死记硬背的方式,课上学课后忘,这种由学生亲自参与的综合性的教学模式会给更多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掌握必备知识的同时学到了幼儿音乐教学法,不再让那些基础差的学生感觉到面对音乐时的无助,而是在参与中肯定了自己的价值,对音乐世界和未来充满期待,这才是音乐对人最大的影响。 三、避免单纯的技能技巧训练,强调音乐的乐趣性 音乐的生命离不开自然和人性,倘若自然和人性被扭曲或扼杀,音乐也必然被窒息。古今中外,不论专业的或民间的音乐教育,往往会呈现出如下的教学模式:口传心授、一味模仿、“勤学苦练”。但是,其结果却只能培养成苦行僧般的“好学生”。这群孩子只知道听话、勤奋,而并不懂得在音乐中寻求体会快乐,并不懂得在音乐中畅享未来,也更不可能成为真正的音乐主人。 幼儿的艺术活动是一种手、眼、脑并用的活动。它需要儿童用多种感官去感知审美对象,用脑去想象、理解、加工审美意象,用语言去表述自己的审美感受,用手对工具和材料进行操作去表现自己的思想情感[4](p13)。单纯的技能技巧训练是不全面的教育。《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艺术活动是一种情感和创造性活动。幼儿在艺术活动过程应有愉悦感和个性化的表现。教师要理解并积极鼓励幼儿与众不同的表现方式,注意不要把艺术教育变成机械的技能训练。” 奥尔夫的教育理念是让孩子在游戏玩耍中接触音乐、感受音乐、喜爱音乐,学习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愉悦轻松自由的过程中享受到了音乐带给人的欢愉。因此,奥尔夫教学法的引入受到了无数孩童及教育工作者的认同与肯定。 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未来的学前教育工作者,幼儿教师的职业特点以及该专业学生的自身条件决定,在音乐的学习过程中不能强化偏重知识技能训练,而应在掌握一定量的知识技能的同时,从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出发,学会用音乐表现美好的生活、表达丰富的情感。 四、诉诸情感、主动实践,强调音乐的创造性 中国艺术自古就强调意境和传神。音乐作为一门艺术,不止于表现思想情感,更在于精神和意境的体现。只有通过诉诸于感性,使学生心领神会,才能领悟和掌握音乐自身的规律和美。 奥尔夫音乐教学主要是让学生运用多种感官(视、听、触、嗅等),在亲自参与、体验音乐活动、游戏活动中,来唱、来跳、来娱乐、来学习、来创造。在自编、自导、自演的过程中,学生们融入了自己大量的想象,在幻想的天空里,任创造的流自由翱翔。因此,奥尔夫教学法是一种不同于传统音乐会、不同于观看他人娱乐方式的音乐行为,这种必须由自己亲自参与、主动实践的音乐活动过程,是人类学习最主要的途径。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曾说:“教育艺术不仅传授本领,而且在于激励、唤醒、鼓舞”。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大部分来自高中,虽然艺术经验缺乏但文化背景较好,在对其钢琴教学时,完全可以在掌握基本弹奏技能后,由一位同学即兴编奏,另一同学编创歌词,另一同学编排舞蹈,然后其他同学根据词曲创编游戏,这种即兴的创编活动对于培养学生的音乐感知能力、集体合作意识及人类的创造思维提供了无限活力。根据在学校所习得的这种教学方式,他们完全有能力将音乐知识与培养具有“审美、完整的人”相结合,将自身形成的音乐素养融汇于未来的幼教工作实际中。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说:“天天是创造之时、处处是创造之地、人人是创造之人。”可见,天、地、人处处存现创造,关键在于如何把这种潜能激发出来。 五、结 语 我国近现代教育家陈鹤琴曾说:“音乐是儿童生活中的灵魂,音乐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一种抒发情感的活动。”音乐可以启迪人的心灵、改造人的性情、提升人的修养、消除人的文化隔阂、拉近人的年龄障碍、发展人的创造思维。在知识经济迅猛增长的年代、在产业文化迅速蓬勃的时期,现代社会迫切需要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人才。艺术教育在发掘人的创造潜能方面一直担当着特殊的角色。而当今世界最著名、影响最广泛奥尔夫原本性的音乐教育思想,对于我国音乐教育,特别是学前儿童的音乐教育有着积极的启示。作为培养学前教育工作者的高师院校,在其音乐教学过程中更要把这种音乐思想、音乐教学方法贯彻始终,真正做到音乐要从乐趣出发,养成儿童的参与意识、激发儿童的想象才能、发展儿童的创造能力,使儿童真正爱上音乐,成为音乐的主人,在音乐的天地里自由翱翔,在音乐世界里畅想人生。 音乐专业论文: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探析 摘要:为了有效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各高校正大力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本文着重围绕综合性大学音乐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展开论述,首先阐述当前国内综合性大学音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教学改革研究,然后针对本领域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提出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最后以我校“音乐学+汉语言文学”双专业(4+1)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的建设为具体例证,依据具体数据和所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阐述,希望能为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改革提供一些启示,并与致力于音乐教育改革的各界专家学者共勉。 关键词: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模式 引言: 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我国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历史时期。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综合化、整体化的趋势,科学技术与人文文化相互渗透和融合的趋势,信息时代的到来和社会信息化的趋势,东西方文化的交流、碰撞、融合的趋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以及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等,都对我国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一、国内综合性大学音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1、学校办学目的、培养目标不明确 随着前几年艺术高考的持续升温,除了原有的九所音乐院校和部分师范院校所设的音乐专业教育外,众多的综合性大学也开始纷纷兴办音乐专业教育。但是与以培养高精尖音乐专业人才为目的专业音乐学院和以培养实用人才为目的的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相比,综合性大学的音乐专业办学目的、培养目标仍没有明确定位,专业设置比较盲目,只是以经济效益为前提的短期行为,很难得到长足的发展。 2、学生选拔和淘汰机制不合理 由于音乐专业的特殊性,高等学校的艺术招生过程是在入学前完成的,而近年的高校扩招,除了一部分热爱音乐专业、立志从事音乐事业的学生外,相当一部分学生选择音乐专业是因为上不了其它更好院校的无奈选择,这些学生缺少学习热情,没有上进动力,加上目前专业教学的“一锅煮、一勺烩”方式,缺乏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而且当前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学生不务实、急功近利现象不乏其人,如此以来,毕业生质量必然出现一个整体性的滑坡。 3、师资队伍薄弱,配套教学设施紧缺 由于综合性大学争相新办音乐专业,师资队伍薄弱和配套教学设施紧缺成了影响高校音乐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由于音乐教育的特殊性,专业教学中需要教师与学生1对1的教学方式,而目前许多教师不得不承担大量的教学任务,导致没有充分的时间对自身的教学进行认真细致地研究、总结和回顾。同时配套教学设施紧缺,生均教学音像设备、音响、图书资料、乐器等的拥有量明显减少,长此以往教学质量受到很大的影响。 4、毕业生无法适应社会音乐人才需求 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设置结构同社会人才需求结构不匹配。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我们应该承认20世纪90年代以前传统音乐教育中单一的精英音乐表演专才的教育,在大力倡导素质教育的今天已有所改善,这直接体现为综合大学艺术学科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但人们对专一表演技能固有的崇尚情怀以及至今仍旧无法舍弃的对表演技艺的盲目追求仍然没有完全转变。而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也大多没有注重自己的办学特色,把提高教育质量简单的理解为聘请名师、增加硬件投入、上热门专业等。因此,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培养的学生,既缺乏师范类学生音乐教育才能,又缺少专业艺术团体所需要的音乐专业表演技能,毕业生无法适应社会音乐人才需求。 二、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战略思考 1、进一步明确办学思想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在新的历史时期,各类高等学校都要不断调整和明确办学思想,真正做到把人才培养放在首要地位。当前,特别要妥善处理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发展学校规模,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等方面的关系。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高等学校的领导,都要把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作为首要任务,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形成制度,确保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得以实现。 2、更新教育思想观念 从整体上讲,符合时展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核心是面向21世纪,增强富有时代意义的质量意识和加强素质教育。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未来社会对高质量人才需求的紧迫性,高等学校之间的竞争主要是人才培养质量的竞争,要强化质量意识,并且摒弃旧的人才质量观,建立起现代的人才质量观。在基础与专业教育的关系上,树立加强基础教育,拓宽专业口径,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的思想;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上,树立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教学的思想;在统一要求与个性发展的关系上,树立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以及加强因材施教,相互协调发展、综合提高的思想。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基本设施建设 针对目前基础课教师普遍短缺,青年教师队伍教学经验不足,教学科研团队不成熟等突出问题,高等学校要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在政治思想上,教育、培养他们热爱教师工作,牢固树立起教师职业的神圣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在科研上,努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水平和素质,创造条件使他们在本学科科研领域迅速成长。在教学上,制订教学工作规范,通过理论和实践培训以及教学工作压担子、严要求等措施,使这些中青年教师在树立优良的师德、拓展专业知识和提高教学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和提高。 4、拓宽专业口径,调整知识能力结构,构建适应新世纪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 我国社会职业技术岗位的分工不同、行业和地区之间存在的发展不平衡性,以及高等学校办学基础、办学条件的差异,决定了人才需求的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决定了不同学校承担着不同的人才培养任务。因此,要求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和自身条件,确定办学层次和类型,自主确立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出受社会欢迎、有特色、高质量的人才,创出学校的声誉和特色。可通过调减、合并与职业对口的狭窄专业,扩大专业口径,对一些确有一定社会需求的专门人才,可在宽口径专业内设置柔性的专业方向或选修课程进行培养,进一步利用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发挥综合性大学、多科性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为各类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服务。 三、“音乐学+汉语言文学”双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的实证 为了切实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自2007年度启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以来,全国各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了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且形成了较完善的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以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我校“音乐学+汉语言文学”双专业于2009年被正式确立为江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 1、积极探索双专业培养模式。我校在“音乐学+汉语言文学”双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设立之初,从综合性大学培养音乐人才的实际出发,采取扬长避短,与专业音乐院校培养“专才”、师范院校培养“教师”错位培养的模式,突出综合性大学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学科优势,把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定位在满足社会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城乡社区及群众文化馆、站所需要的既能从事组织、辅导群众音乐文化活动,又具备一定文字处理能力的文秘人才的培养需求上。精心打造音乐学、汉语言文学有机结合的本科双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造就符合社会需求、具有就业竞争力的复合型、应用型“艺文”人才。 2、科学制定双专业教学课程方案。实验区紧紧围绕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通过不断的总结教学实践经验,突出音乐学和汉语言文学双专业课程特色,结合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的需要,加强“复合型”双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逐步实现从设立之初的“4+1”(学制)双专业单纯课程叠加教学体系向“3+2”(学制)双专业主干课程有机结合平行课程教学体系的过度和完善。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把音乐学和汉语言文学两个专业的课程分为两大体系,从课程体系、专业课程学时分配比例上,突出以音乐学为主专业,汉语言文学为背景专业的办学特色。系统开设了《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多声部音乐写作与分析》《电脑音乐制作》等音乐理论、音乐技能课程;还开设了包括《文学概论》《现代汉语》《基础写作》《秘书理论与实务》等多门文秘方向所需的专业课程;新创《综合艺术》实践教学课程,融音乐理论、音乐技能、文员素养于一体,有效地推动了双专业课程教学与课程实践的创新。 3、合理构建双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实验区根据双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十分重视抓好实践教学环节。制定了针对双专业教学特点,寻求传授理论知识与参与社会实践的最佳组合,强化包括专业实践教学、实习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以及毕业实习在内的实践环节。具体做法是:(1)新创《综合艺术》实践教学课程,提高专业实践教学在创新实验区教学体系中的地位。要求同学们在不断地自编、自导、自演的实践环节中,提高策划、组织、编排各类文艺演出的实际操作能力。(2)建立固定与不固定相结合的实践基地。实验区现有4个固定的双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每年在校内、校外不定期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有专门的经费资助。(3)开设实验区精英班。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强化提高学习,为他们量身设置个性化课程,以最大效率提高学生们的学习效果。(4)加强专业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培养和引进这两个渠道增加专业实践教学教师数量,提高专业实践教学水平,规定每位教师在完成指导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同时,必须完成每学年一次的师生专业实践展示。 4、改革双专业招生录取方式,选拔优秀生源。为保证音乐学、汉语言文学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验区从生源选拔源头抓起,经过几年的摸索和实践,不断完善和实施符合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各占50%比例的综合排名录取方式,取得较好实际效果,积累了有益经验。所招生源的高考文化成绩每年都在各省艺术类考生中名列前茅,大大提高了音乐类学生学习中文专业所需的人文实力和毕业考研的竞争力。 5、积极开展理论研究。针对综合性大学如何培养复合型音乐人才的新课题,结合实践需要不断展开理论研究。目前已有《理工科院校学生艺术素养培养体系的研究》《音乐剧中声乐表演艺术多元化的研究》《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辅助教学与科研系统的设计与开发》等13项省级社科研究项目、省教改课题立项与结题。发表《音乐与诗的结合》《加强大学语文教育 提高学生人文素养》《让学生在合作中主动、全面学习》《高等学校人文教育及其融合途径》《江西高校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考》等有关论文40余篇。主编《艺术导论》或参编《大学音乐与艺术语言教程》《音乐鉴赏》等多部高校教材。 6、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初见成效。(1)社会认可:实验区培养音乐学双专业人才的创新举措,得到了武汉大学、河南大学、中国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高校一些知名教授的充分肯定。2008年12月12日《经济晚报》刊登的《华东交通大学打造复合型人才提高就业率》文章以及2009年5月19日《江西日报》刊登的《高校专业与就业市场怎样找到平衡支点》文章均登载介绍我校音乐学双专业办学特色,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2)参赛获奖率高:实验区创建以来,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和学生素养培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多次获得教育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厅、省文联、省社联等多部门颁发的集体和师生个人各级、各类奖项。(3)双专业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双专业的本科学习背景为毕业生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渠道,2008年10月,2009届毕业生一次性签约率达到34%,位居全省高校音乐学专业首位,毕业生代表参加了省委书记、省长出席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并作了经验汇报。2009年和2010年音乐学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仍在全省同类专业中排名前列。这既是对音乐学、汉语言文学双专业教学成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音乐学、汉语言文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艺文”人才效果的直接检验。 结论:目前高等教育音乐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还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不同专业的思维理念和认知方式存在差异,如何更好地交叉融合,互相取长补短,还有待深入研究提高。现代综合性大学中的音乐学专业只有在教学中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在教育模式中积极创新改革、在教学实践中办出自身特色,不断积累实力,提高办学水平,努力提高适应社会变革的能力,抓住社会变革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高等教育中脱颖而出。 音乐专业论文: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的存在价值之学理透视 内容摘要:21世纪全球化资讯急速蔓延的繁荣景象背后,教育成为唾手可得的“产品”之一,高等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在高等师范院校之“师范性”与专业音乐院校的“专业化”于现实层面的模糊界定处于长期僵持的状态下,文章指出综合性大学增设音乐专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就言传身教的主导人物——“教师”、传承知识的重要载体——“课程”与转化理论的有效环节——“实践”三方面予以明晰定位及全方位的考量,以此突显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的存在价值,以期谋求长远的发展空间。 关 键 词:综合性大学 音乐专业 音乐教育 中国素来享有“礼乐之邦”的美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①这句常为后人所引用的经典名句实为先贤重视礼乐的诸多文本例证之一。诚然,礼乐及其教育为哲人们所推崇,周公在乐教中将其与培养国家栋梁之才,即精英教育紧密相联;阮籍《乐论》则基于他所处的时代环境论及礼乐教育的必要性;王通的礼乐教化思想源于周孔,其言“天下未有不学而成者”②;白居易同样认为礼乐教化是治国之本;胡瑗进而阐述了人才、教育和学校三者间的联系,“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③……不仅如此,由官方创设于汉代的教育和管理机构——乐府存在时间约200多年,可谓世界上创办期最为悠久的音乐教育机构之一。随着中西方频繁的音乐交流与文化互渗,终于清末在学校和社会广泛形成的学堂乐歌活动,成为中国新型音乐教育兴起的一大标志,自此中国的音乐教育开启了崭新的篇章。可以说,音乐不仅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它同样于中国漫长的教育发展史中留下了自己鲜明的印迹。 改革开放后,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事业步入了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主要有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院校音乐教育,前者着力于培养音乐教师,特别是以培养中等学校音乐教师为其首要教学目的。这种明确的办学目标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已被纳入教育部颁发的高校教学大纲中;后者则应将教学的重点聚焦于专业表演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就实践层面而言,专业音乐院校侧重于学生音乐表演实践技艺的提升,而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本应倾向于学生音乐教育实践能力的塑造。然而,“师范性”并未能成功地将上述两种教育体制区分开来,关于高等师范院校之“师范性”与专业音乐院校的“专业化”于现实层面的模糊界定也初露端倪,音乐教育界人士大都认同这样一种说法,即:“按实际有效的课程来评价,高师音乐系实为微型音乐学院。”④事实上,造成这种局面并持续到今日,高师音乐教育工作者应首当其冲承担其不容推卸的责任。专业音乐院校学生们的演奏或演唱等水平往往成为高师音乐教师衡量学生能力的一大尺度,而一些高师学生在频频遭遇“音乐技术不如专业音乐学院学生”“文化素质低于其他专业学生”等严厉评判后,自甘落后地在专业音乐学院学生身后亦步亦趋,从而彻底抛弃了他们所属领域的内在特质。 21世纪全球化资讯急速蔓延的繁荣景象背后,教育成为唾手可得的“产品”之一,高等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综合性大学,特别是原本以理工科专业为主的高等院校似乎无暇顾及高等师范院校与专业音乐院校长期抗衡的状态,更无心执著于二者办学理念上的僵持,而是倾注全力参与到增设音乐专业这项浩大的“教书育人”工程中。我们不能否认,在这样一个充满竞争与压力的时代里,每一个人都自觉选择了不断提升自我竞争力以获得个人生存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说,个人生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与其所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而是否接受高等教育势必对个人福祉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的创设意味着在先前两种教育体制之外,有更多人接受了高等教育,然而暂时缓解就业压力并不是最终的解决之道。笔者非常赞同美国教育家贝内特·雷默的教育观,“每一个教育领域都有义务向自己和他人解释其价值,并要有通过教育得以获取那些价值的计划。”⑤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理应根据自身优势整合资源并予以明晰定位,以此突显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的存在价值,以期谋求长远的发展空间,本文尝试对此问题进行“教师”“课程”与“实践”三方面的初步探讨,不妥之处还望各位专家学者不吝赐教。 一、言传身教的主导人物——“教师” 从现实层面考量,原本担任艺术类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师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并适应新增专业的需求,因此综合性大学在增设音乐专业前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急需填充人力资源。就事实而论,无论是高等师范院校、专业音乐院校,抑或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学生,他们的学习背景大都相仿,多数为独立拜师学艺,即遵循“一对一”的教学模式,而他们未来的学习生涯很可能为其今后的发展方向奠定基石,显而易见的是,作为“传道、授业、解惑”这一行为事项的主体人物——“教师”在他们的成长道路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倘若回溯古今中外千百年来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我们便不难发现,“教师”一经存在就承载了“传承人类文明”的职业使命。在现今的中国,教师们不但讲授知识,他们还富于前瞻性地通过书写文论记录教育状况、研讨教学手段并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等。近些年来,“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已成为各专业教育工作者们畅谈的一个热点话题。此方面文论最初的写作动机乃在于摆脱由“应试教育”所带来的系列困扰,并期望透过开放式交流寻求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与有效途径。然而,笔者在不经意间发现,言传身教的主导人物——“教师”在直抒胸臆书写教育改革理念中鲜有自我反思的系统阐释和理论构架。与此同时,在倡导素质教育的今日,我们目睹了高学历人才的群体性涌现,综合性大学不可避免地以学历作为吸纳教师的一个首要标准,继而忽视了对音乐教育这个特殊领域内“教师”的全方位“塑造”与整体性“规划”,毫无疑问的是通常情况下的短期岗前培训课程并不能完整代替“教师”们对自身专业教学的认知及定位。假设综合性大学不能突破高等师范院校与专业音乐院校培养模式的瓶颈,那么它将处于极为尴尬的境地,因为“复制”所谓的高等教育人才只能与当今社会倡导的“创新型”人才相背道而驰,其存在价值也就无从谈起。 二、传承知识的重要载体——“课程” 一般意义上的学校教育均以“课程”为教育的基本单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程的有机组合建构起与各专业相对应的知识体系。在音乐教育系统领域内,学科特色往往透过课程设置得以体现,并借助后者达到既定的培养目标。鉴于高等师范院校与专业音乐院校在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存在诸多交叉、重叠的现象,综合性大学音乐教师对此当格外警醒。在保证学生掌握音乐学学科基础知识外,教师应对本学科的前沿信息有着敏锐的感知力,在身体力行的情况下加强与其他专业教师的沟通并适时地与学生们分享音乐学与其他学科的交融互动,以此增强学生们的实际应用能力。其中,跨学科专业课程,如音乐治疗学、计算机音乐制作等均是比较不错的课程选择,现今人们在应对各种内、外挑战中往往承受着心理上的巨大压力,音乐疗法为缓解人们的心身疾病贡献着自己的能量,因而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以往专业院校学者普遍范围内视计算机音乐制作为“娱乐项目”,忽视其潜在价值,殊不知透过互联网的传播,计算机音乐占有着极大的市场份额。综合性大学若能整合其资源优势,势必将在今后的发展历程中为普罗大众培养大量的实用性人才,其存在价值可见一斑。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综合性大学设立音乐专业尚处于草创阶段,相应地,关于课程设置的整体性规划和阶段性实施都有待于补充和完善。 三、转化理论的有效环节——“实践” 几乎每一个专业都强调“实践”的不可或缺和积极意义,音乐专业尤为如此。无论是感性呈现,还是理性表述,音乐表演、音乐创作与专业论文写作等均为音乐实践活动的特殊产物,学生经由被动的学识引入转至主动的技艺诠释,这不但从视觉上建立了“教与学”的评价体系,更奏响了他们踏上工作岗位前的有力“前奏”。基于此,实践活动毫无疑问地增强了学生们的理论转化能力,结合有效的课程设置从整体上完善了教育对象大学四年的音乐学习生涯,并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他们的学术视野,由此激发年轻学子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实践出真知”的理论与应用的双重价值固然不言自明,值得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工作者们深思的则是除了传统意义上以舞台为依托的表演场域,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学生们转化理论的实践平台又在哪儿呢?据笔者所知,有些综合性大学音乐教师曾带领学生们亲历乐器制作现场关注乐器制作全过程及乐器厂运营方式、参与社区音乐文化活动等。这种基于“文化在民”的教学理念以回馈社会为主旨的实践活动着实值得推广,它为综合性大学寻找到有别于高等师范院校、专业音乐院校的实践基地开拓了新思路。 本文简要阐述的三方面内容:言传身教的主导人物——“教师”、传承知识的重要载体——“课程”以及转化理论的有效环节——“实践”,在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的实际教学过程中总是相互作用、缺一不可;除此之外,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注重前瞻性的招聘与招生方案以及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兼顾教师、学生两方面的考核),都应与突显综合性大学之存在价值相契合。 的确,立足现在,着眼未来,信息时代语境下的大学音乐教育可谓任重道远。笔者认为,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在承袭中国千百年来音乐教育的丰硕成果的同时,当就新世纪现实语境中音乐人才的培养模式进行富有见地的理性反观,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接续历史积淀的深厚学养与成就文化传承的重大使命。虽然美国哈佛大学启动于1967年的《零点项目》以及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音乐系等艺术教育为中国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发展模式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但我们在冷静思虑我国高等教育不断扩招的“热”现象的同时,同样也应对祖国的音乐教育给予最美好的祝福。最后,笔者愿以贝内特·雷默的话作为结束语,以此与教学同行共勉,那就是“音乐教育最深刻的价值,同所有人文艺术学科教育最深刻的价值一样:通过丰富人的感觉体验,来丰富他们的生活质量”,⑥“……当我们的目标变成将所有学生引向所有人文艺术学科的幸福性时,我们对年轻人生命质量的贡献就可以无限放大。” 音乐专业论文:浅议关于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民间音乐传承方法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 高师音乐教育 民间音乐 传承方法 论文摘 要: 当前我国高校高师专业音乐教育课程不断完善和进步,专业的课程设置让学生更好地吸收专业知识,然而民间音乐却在无形之中被忽略。现阶段,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在教材选取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在课程设置方面也明显减少关于民间音乐这部分,由此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不够重视。因此,开设音乐教育专业的高校要对民间音乐更加重视,并且进一步完善教材选择、课时安排等。本文分析了民间音乐在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的现状,并重点探讨了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民间音乐的传承方法问题。 一、民间音乐在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的现状 各个高校的民间音乐在整个音乐专业中的现状主要表现在观念方面、课程方面、教学教法方面、教材方面及师资力量方面,具体表现为: 1.学生对民间音乐的认知存在一定局限性。学生在学习音乐课程时,往往漠视民间音乐,认为民间音乐古老、枯燥、不够流行,不符合当前的学生心理,因此在学习民间音乐的过程中,学生没能形成正确观念,不懂得对民间音乐进行学习和传承,由此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肤浅性。 2.课程设置方面。首先,民间音乐的课程设置时间较晚,建国后至今,以国家教育部名义正式下发的高师本科《教学计划》只有两版,真正把民间音乐课程作为一门专业基础必须课而进行设置至今还不到20余年,还有很多高校没有正式设置民间音乐课程。其次,民间音乐的课时相对较少,目前就大部分高校音乐教师所做的教学计划来看,民间音乐所占的课时要比其他专业相对来说少了很多,还有很多学校将民间音乐作为辅助课程。 3.音乐教师的教法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几乎所有的音乐教师在教学时采用的都是“灌输法”。虽然有部分教师在讲课时能够将课时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但具体教授方法却各不相同,有的侧重理论讲解,有的不讲理论,只对学生进行民族乐器的教学,单纯地进行技能方面的训练,或者简单欣赏一些民族器乐曲,这就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的学习不全面。 4.当前高校所使用的民间音乐教材不统一。目前各高校所使用的民间音乐教材尚不统一,很多出版社编写的教材都没有作为民间音乐高师专业统一教材。在教师所选用的教材中,有的是选自他人的出版物,还有的教师用的是自己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基本上是专业音乐院校教材的分支,而教师独立编写并能公开出版的教材明显不足。此外,教师们上课所使用的音响、音像资料绝大部分来自公开出版物,还有一部分是从他处转录的,教师亲自采风所得的资料很少。 二、在高师专业音乐教育中民间音乐传承方法 1.重新树立民族音乐文化观和相应的音乐教育观。 首先,应该树立多元音乐文化观念。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不同的文化相互交流和碰触,这就要求高师院校对文化的多元格局有明确的认识,形成多元的音乐文化观念,重新建立高师音乐教育体系,这既包括民族音乐课程的多元化,又包括教学方法的多元化,同时意味着高师音乐教育不仅仅要融合大量的民间音乐,还要融合其他的国家的民间音乐,更好地汲取前人及当代一切有益于理解音乐文化,并且充分发挥学生个性创造力和符合民间音乐的有效教学方法。 其次,树立与高师音乐教育相适应的民族音乐人才教育观。 高师音乐教育关于民间音乐传承人才的设定,应该结合当地的民间音乐文化实际,各个高师院校所设的音乐教育机构,应当自觉地致力于建设当地音乐文化资源良性循环的互动机制,高师院校应该吸纳当地的民间音乐文化资源,充实其教育内容,担负起建设传统民间音乐文化的职责,并且以这一机制为目标,设定高师院校培养民族音乐人才的规格,实现新型人才教育观。 2.确立民间音乐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首先,多渠道地引进民间音乐文化资源。高师院校的音乐教育机构应该自觉地进行采访和收集当地的民间音乐文化资源,并且将其引进到高师音乐教育之内,或者建立相关专业,或者开设相关课程。此外,将老艺人或者民间音乐家等引进高师课堂进行授课,教授学生特色的民间音乐。 其次,编纂专门的民间音乐教材,教材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工具,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国家教育部门应该组织全国民族音乐学界和高师音乐 教育界的专家和教师共同编写民间音乐方面的教科书,在教材的编写过程中,应该广泛收集和利用我国民族音乐学界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音乐理论体系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应立足于五大集成出版的既有成果,制定将其转化为高师民间音乐教材的规划。 最后,创建新型的民间音乐教学方法,教学方法体现特定的教育价值观,受特定课程内容的制约,同时也受教学组织的影响。教师应该改变以往传统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使师生及生生之间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并且富有创造性。 3.将民间音乐传承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对民间音乐进行整合,作为社会文化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高师音乐教育,更应该主动承担起联系社会文化部门和地方音乐文化社团的职能,使传承民间音乐文化、重建地方民间音乐文化成为一个有机的社会行为。 首先,应借助社会力量对高师院校的民间音乐教师进行师资培训,在高师中传承民间音乐,师资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因素。当前我国专业教授民间音乐的教师极度匮乏,因此应该借助社会上各种办学力量,采用举办短期高校民间音乐师资培训班,对高校的民间音乐教师进行深度而系统的专业培训。 其次,成立地方专门的音乐文化研究机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地的民间音乐文化异常丰富,这就体现出地方的音乐研究机构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因此,各地区应成立地方音乐文化研究机构,以充实对本区民间音乐文化的搜集和整理力量。高师院校也应该创造条件,成立自己的民间音乐研究机构。这样既能提高教师队伍的研究能力,又能突出高师民间音乐的办学特色。 最后,呼吁社会各界重视民间音乐传承。要想更好地对民间音乐进行传承,光靠高师院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调动社会上一些积极力量,来共同营造一个传承音乐文化的良好环境,因此,应该呼吁社会各界都重视民间音乐的传承。 综上所述,民间音乐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音乐文化,急需得到更好、更久远的传承和发展,而高师院校的音乐专业则肩负着这一重要传承使命,希望各高师院校能够有针对性地根据当前现状制定合理的民间音乐传承方法,合理选取民间音乐教材,适当增加民间音乐的教学课时,并增强民间音乐课程的师资力量,同时积极调动一切社会力量来引起全民对民间音乐的重视,使民间音乐得到良好传承和发展。 音乐专业论文:理论作曲课程——普通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教学园地中的重灾区 在普通高等学校①(下文均简称为“普通高校”)音乐表](下文均简称为“音表”)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其执教者——不论是声乐、器乐系科,都会碰到一个共同的课题——除]奏(唱)技术之外的“音乐表现”。以笔者从教的钢琴专业为例,一群普通高校的经过多达数年不间断的学习已基本掌握多种类型钢琴]奏技术的“准钢琴家”们,就其技术层面而言,无过多可挑剔之处。然而当他们将乐谱转化为音响进行“二度创作”之时,多数学生鲜有富于灵性、乐感的表现,缺少对音乐内涵与底蕴的深入挖掘、对风格准确而富有特性的准确把握。或是鹦鹉学舌式的机械性的空洞展示,或是炫技性的苍白的“高仿”表]。这种只弹(谈)“音符”不弹(谈)“音乐”的表现,究其根由,应是缺乏对“技术”只应是音乐表现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的认识所致。 谈及“音乐表现”,除了精湛技术的保证,其首要的课题便是对作品——音乐本体的全面认识和深入剖析(这里暂不涉及其他的诸多修养——姊妹艺术、音乐史学、美学、哲学等知识积淀的潜在支撑)。这就要求]奏(唱)家透过谱面去体察这座“流动建筑”的构成:挖掘隐含其中的结构内蕴;明晰织体间的层次美感;捋顺旋律线条的跌宕起伏;彰显调式、和声、配器的绚丽色彩……这些构成音乐本体的因素均是]奏(唱)家对乐曲正确理解、诠释的依据。而打开这扇认识音乐本体技术大门的钥匙,便是内含着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配器“四大件”的理论作曲课程的全面修养。 然而面对着被置于“必修”档次的理论作曲课程,现时的已修毕此系列课程的音表专业的学生们,究竟获取到何种程度的“真知”呢?几年来,笔者在与一些多具有考研意愿的学生们的教学互动中,在与一些理论作曲专业教授相关的信息交流中得知:这个就学于华南、辽宁、吉林及我省多所普通高校(也包括几所音乐院校)的准毕业生的群体,其中有些学生的乐理知识有限,至今不能正确地识别调式调性;和声知识初级,多数学生只熟悉正三和弦、属七和弦;复调知识浅薄,只有简单的、多是象征性的对比式、模仿式二声部的学习经历;配器多限于乐器法的平面简介,而对配器法少有写作实践和乐队音响的,陶,多数人不会阅读总谱;而作品分析课,多数学生头脑中只留有结构图式的轮廓,却少有对音乐构成因素内涵的了解,哪怕是面对着一首歌谣体的音乐小品,也不能予以正确的剖析……上述的各门理论作曲课程的知识泡沫,不仅会影响着他们各自的专业学习,制约着他们的发展潜力,也使他们与名符其实的专业音乐工作者的知识库存相距甚远。 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上述知识泡沫的产生呢? (一)教师层面的原因: 1.对此系列课程认识上的偏差。诸多专家认为,理论作曲课程当属必修的音乐基本知识、理论、技能课。因为一切称职的音乐工作者,都会渴望促进自己在音乐上的发展——通晓音乐本体的构成,加深对音乐作品内容和形式的积极自觉的感受,以利于在更高水准上从事侧重点不同的音乐各专业。而现时多数普通高校(包括个别音乐院校)对此系列课程的安排,虽仍列为必修课,但实际上已沦落为只强调其“拓展艺术视野”功用的音乐素质养成课。笔者通过多种渠道②得知,其具体表现为:(1)将这几门历史悠久、自成体系、已经受多年教学实践考验的颇具含金量的学科的授课时数减少——多数院校的和声、作品分析课上限各为56学时;复调、配器课各为32学时;而且随着出自于方便学生就业思考的3+1模式(即3学年上课,1学年实践)在我省专升本学校的铺开,此类课程学时还有被压缩的可能。这必然会导致教学内容的浅化。(2)班级规模增大——实行合班上课,多至百人少为30人以上。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的考量已被弱化。(3)只讲“分析”而废弃“写作”。笔者就此问题的困惑求教于已有多年理论作曲课程教学经验的方智诺教授。他认为:“理论作曲,均是些‘光说不练假把式’的课程,如想真正明了其中的基本知识理论内涵,谙熟其技法的规律性,写作练习是不可缺少的,即或是音表专业的学生也不例外。只是有内涵深浅、量多量少的区别而已。因为没有写作打下的功底,就不会有正确的分析。”而现在的问题是,由于此种教法系初始于京城某所高校,且效仿者逐渐增多,是方智诺教授等人的认识落伍?还是此种教法确具科学性实用性?还是迎合了对“大众教育”的曲解所带来的人才培养规格的下降,知识含量的折扣呢? 2.教师整体的教学水准不容乐观。理想的理论作曲课程执教队伍的组成,其成员皆应有毕业于音乐学院作曲系科的出身。但普通高校此支队伍的现状是:资格老些的学校,以早期留校的优秀本科生为主,其中不乏经过专业音乐院校的继续教育而取得硕士甚至博士学位确有才学的称职教师;而近些年来涌现的“专升本”,综合大学新设置的音乐院系,更多的是毕业于高师院校单科进修归来的青年教师或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虽然他们也很敬业,但鉴于此类课程知识的艰深、理论的复杂、必要的技能和创造性的思维,要想从容驾驭教学,确实需要丰富的教学经验、厚重的知识库存。特别是面对如此少的课时,如此大的班级,加大了他们驾驭的难度。加之囿于专业音乐学院音表专业和高师音乐学专业夹缝中的冷清地位,使他们难有机会参与全国范围的教研、教改活动,更易使其在教学理念、方法上滞后,教材的择用上放任自流。据多所学校的学生反映,课堂上教师照本宣科,且少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参与,致使这类丰富多彩的学科多处于没有听觉参与的空洞教条的“纸上谈兵”,自然难以引起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加之个别教师迫于学生考评的压力对课堂疏于管理,考核系统跑水——期末的总复习多沦为考试划题,试卷的分数大幅贬值,高分低能的现象丛生……不仅亵渎了教学园地的圣洁,也纵容了学子“厌学”、“混学”、“逃学”的恶习,如此的恶性循环不仅伤害了优秀学子的积极性,也会使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受挫……都会助长上述知识泡沫的泛滥。 (二)学生层面的原因: 1.由于这些“90后”的年轻、懵懂及随之而来的“短视”、“实用主义”和“偏食”,使他们不可能及时认识到强化其理论作曲课程学习的必要性。这点可从笔者求学的经历中得到旁证:我有幸能在中央音乐学院完成了我的本科教育,特别是能长期得到恩师杨峻教授的教诲。入学初期我几乎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主科——钢琴]奏技能的学习之中,而对理论作曲课程的学习并不在意。因为我愚昧地认为它们是与我的钢琴]奏专业“主科”关系不大的学而无用的“副科”。然而随着我“主科”程度的提高,]奏曲目的丰富,我发现主科课堂上带给我压力使我汗颜的多不是来自“主科”,而更多的是来自于我听课不求甚解、作业敷衍了事的“副科”——对音乐本体认识的浅薄。每当恩师教我]奏一首(部)新的曲目,总会就作品产生的背景、音乐本体构成的诸多因素,在师生的互动中深入浅出地侃侃而谈。这不仅促进了我对作品的理解,而且还引导我把技术寓于音乐内涵的表现之中,我牢记恩师的叮嘱“好的教师永远不会把音乐和技巧分家”,同时我也真正理解了钢琴大师约·霍夫曼的话“要弹好钢琴,(只有)一双好的手和几个钟头的练习是不够的,还需要接受全面的音乐教育。这首先是和声知识,然后你可以加上对位法和曲式学”。并将其付诸我终生的教学和]奏实践。 2.学苗不壮。据了解,现时普通高校音表专业的受教群体,多是在改革大潮的涌动中,一群介于普通高校文理学科文化水准和专业音乐院校术科水准之间“尴尬”地位的学子们,随着本科扩招的浪头被裹进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数目庞大的普通高校音乐院(系)的队伍之中。其中为数不少的学生的专业取向不是由于对音乐挚爱所择,而是为避开文化课较高分数线的拦截而趋之若骛。这些处在专业音乐教育金字塔中间偏低层次的学生,入学前其专业术科的学习常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入学后当他们面对着全面系统的专业教育,原来“好玩”的“吹拉弹唱”,不再有趣。特别是这些在他们[中繁杂无用的理论作曲课程,更令其头痛。于是,令执教老师颇为寒心的课堂状况频现:除少数尚有学习愿望的学生坐在教室的前排外,更多的学生争相后坐,或化妆、吃喝,或窃语、打闹、睡觉;且置老师的批评于不顾。有的干脆自暴自弃,逃课了之。我想,面对这样的施教对象,水平再高的教师都会在教学质量这个词语面前噤声。 二 那么,如何改变理论作曲课程的上述现状,以想方设法对这方重灾区予以救助呢?笔者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从“主科”老师的角度提出如下管见,以“抛砖引玉”。 (一)首先要以“主科”老师的言传身教,在坚挺技术功用的同时,加大“音乐表现”的施教力度,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理论作曲修养的不可或缺,以增强他们学习此类课程的积极性。 (二)就教学内容、学科设置而言,全盘照搬音乐院校作曲系(科)教学模式的弊端已昭然若揭,理应予以改革。笔者认为,针对音表专业学生开设的理论作曲课程,终端目标不是要他们去“创作乐曲”,而是去“鉴析乐曲”、“理解乐曲”、“开阔艺术视野”,以利于他们在各自“主科”上的全面发展。应根据受教者的培养目标、学科特点、理论基础、学时安排的具体情况,将传统理论作曲的科学内涵予以浓缩、精炼,而不是盲目地删减;将原来相互分离、各自独立的“四大件”,考虑到它们的依存关系,从避免学科内容的重复、强化学科之间融合的角度予以有机重构,而不是简单地拼凑。在这方面,普通高校教师教育专业理论作曲课程的教学改革,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其思路、成果尽管尚有不同意见,但对音表专业而言,也颇具参考价值。所以笔者认同某些专家们提出的“四合一”③的学科架构,赞赏以分析为主、写作为辅的教学方式的相关思考。 关于教学内容的设定,根据本人的学生经历和任教后的体验,对于音表专业的学生而言,理论作曲课程应具有的起码程度:和声——在扎实掌握同调和声的基础上,需要至少涉猎一级关系的转调;复调——在扎实掌握单对位、二声部复对位知识技能的基础上,还应涉猎一些三声部复调音乐的知识;配器:乐器的基本知识与性能,乐队的构成及编制,乐器的分类与组合,总谱的构成与熟读;作品分析——了解音乐构成的诸多因素;把握主题及其发展手法;明晰曲式结构的基本内涵。笔者认为,只有掌握了上述“中级”程度的“四大件”的知识、理论和技能,以其为切入点,才能蜕变为一种综合分析的实际能力,才能使学子们较为从容地面对各自专业的技艺发挥,也能夯实他们继续接受更高级教育的基础。 (三)就在普通高校教师教育专业理论作曲课程改革如火如荼进行之时,2009年由中央音乐学院的姚恒璐教授主编的《音乐技法综合分析教程》顺势而出。拜读后感到:这部教材囊括了音乐表]专业的特性,以“四合一”的学科架构,采用全面分析为主、局部写作为辅的教学方式,“本着单科学懂、综合运用的原则”,将“四大件”的知识理论精髓融入到对具体音乐作品的分析之中,从而为理论作曲课程的改革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通过深入的学习感到,该教材对课程性质、内容、标准,教学目标、条件、时间,教辅手段等方面均有较为全面、准确、翔实的定位。其相关的思考,都是切中当前普通高校音表专业理论作曲课程教学现状的要害;其相应的举措,不仅明智,而且也颇具可操作性④,令人欣慰。 散落在全国各地的普通高校的音表专业,以其众多的学生数量已成为我国音乐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他们可能成不了国家、省市级专业表]团体的主力,但他们却是我国群众文化普及队伍的基本力量。鉴于对上述理论作曲课程教学园地灾情的忧患,出于对这个庞大群体的关爱,笔者斗胆奢议,能否在中央的艺术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以中央音乐学院为龙头,以姚恒璐教授主编的《音乐技法综合分析教程》为平台,召集全国普通高校执教于音表专业理论作曲课程的骨干教师,就此类课程的教学改革进行务实深入的研讨,将他们的真知灼见给力于这方教学园地中的灾情救助,以使普通高校音表人才得以茁壮成长。 音乐专业论文:高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的音乐欣赏教学方法研究 音乐欣赏作为美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途径,对高校学生特别是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的艺术教育具有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何分析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的特点并且有针对性地开展艺术教育,使音乐欣赏教育理念渗透高校学生教育,更加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呢?经过分析,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音乐文化受教育方面普遍具有较为基础的音乐欣赏层次,音乐文化素养较为薄弱而且层次不齐。因此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尝试了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阶段性教学方法开展音乐艺术教育。 1启发教学引导学生欣赏音乐艺术 将音乐艺术作品的内涵和学生的生活经历与思想感受结合起来进行教学。处在青年时期的高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他们离开中学校园进入了相对自由、开放的大学时代,人生正处在思想活跃和情感丰富的阶段。如果在音乐艺术教育的过程中,能够启发学生们将音乐艺术作品的内涵和自己的成长经历、思想世界、情感感受结合起来进行学习和欣赏音乐作品,他们会更好地领会音乐艺术的魅力,更加容易掌握如何进行音乐欣赏的方法,教学将会收到更佳的效果。例如贝多芬的一部钢琴独奏作品《献给爱丽斯》,它的内涵是用音乐形式表现了一段恋情的发展,在这部作品里贝多芬将这段感情中的矛盾、冲突和最终和好的爱情经历体现出来。音乐艺术作品往往是作曲家对生活和情感经历的一种高度升华和凝结,这样的内涵易于启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同身受,领悟音乐艺术的魅力,从而主动学习并提高自身的音乐素养。 2融会教学开拓学生音乐艺术思维 音乐艺术与现实生活的性质与形式完全不同但可以给人相同的感受。作为高校学生来讲,他们的理解能力强、知觉丰富,在音乐欣赏过程中,可以结合音乐主题,再结合自身的感受,引导学生在画面感呈现与听觉之间达成一致,使学生将身边的生活感受与音乐作品的体会融会一体,培养学生掌握这种“通感”的学习方法,从而提高音乐欣赏课的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可以教授学生理解音乐语音,音乐语言是用音乐所特有的特征来表达喜怒哀乐,它区别于日常生活中所接触的说话语言。当学生对生活中的某一切身感受与音乐所带来的感受产生共鸣时,在音乐艺术的画面感与听觉之间达成一致时,学生就能更好地理解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和音乐作品所表达的思想内涵,融会教学的方法就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渐进教学逐步过渡音乐欣赏层次 针对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音乐素养基础相对薄弱但 理解能力强的特征,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由浅至深、深入浅出地逐步提高音乐欣赏的层次,结合音乐艺术的专业角度和学生的理解能力将音乐欣赏分为以下三个层次逐步教学。 第一个层次是从声乐曲向器乐曲过渡。声乐作品的特点是结构简单、有歌词,同时歌词的内容与旋律所表达的乐曲情绪基本是一致的。所以在培养学生音乐欣赏的过程中,首先应从教授最易于欣赏和接受的声乐作品开始。讲授声乐作品欣赏时首先让学生了解词曲作者的生平经历,了解作品的创作背景、素材源泉以及歌词所表达的含义。配合歌词对乐曲的欣赏,进一步让学生学习乐曲的表现、发展和欣赏的规律,进而准确地理解乐曲所表达的意思。通过对声乐作品的例举和讲解,逐步锻炼学生脱离掉歌词同样能够欣赏乐曲的旋律,掌握乐曲的特征,进一步理解音乐。从声乐作品作为第一层次的教授过渡,使学生在以后学习器乐作品时具备了一定的欣赏基础,使学生的欣赏能力逐步向较高层次过渡。 第二个层次是从民间音乐欣赏向西方音乐欣赏过渡。人们常说音乐是人类共同的语言,民族的即是世界的。但是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就需要把握特性,因为每一个民族都有本民族特有的审美习性。民间音乐是一个民族的特有文化,这种文化对个人的影响根深蒂固,就像是血液一样融入到人的身体里,它的影响可以说是与生俱来。对于学生来说,我国民间的许多乐曲都是伴随着学生成长过程的,比如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民族器乐合奏曲《春江花月夜》、琵琶独奏曲《十面埋伏》和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等都为学生耳熟能详。所以在教授学生欣赏音乐的过程中,从这些较为熟悉的民间音乐开始会使学生产生亲切感,从而更好理解和欣赏这些作品。在民间音乐的基础上向西方音乐逐步过渡,学生就更容易理解,例如《蓝色多瑙河》、《命运交响曲》、《卡门序曲》等西方音乐作品。学生对音乐语言的学习从民间音乐到西方音乐逐步适应,从而使学生不断提高欣赏音乐的兴趣与能力。 第三个层次是从器乐独奏曲向交响乐过渡。相对交响乐来说,器乐独奏曲曲式简单,乐曲表现的主题比较单一,在讲授和欣赏时让学生更容易学习和掌握。通过独奏曲的教授首先让学生了解曲式结构,了解什么是单主题音乐,什么是单三部曲式结构等概念问题,学生了解了曲式结构概念后再讲解乐曲的旋律和节奏特征。例如在讲解和欣赏《梦幻曲》时,这是德国作曲家舒曼的一首钢琴独奏曲,首先请学生完整欣赏乐曲,再将这首乐曲的单主题音乐和单三部曲式结构的特征进行讲解。配合乐曲实例和学生自身对乐曲旋律的感受让学生掌握常见的独奏曲曲式结构,逐步再向多主题和曲式结构比较复杂的交响乐过渡,这样的过渡能够使学生更容易掌握鉴赏音乐的方法。 4结语 “对于一个不辨音律的耳朵,再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这句话反映了对高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进行音乐艺术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对于非艺术专业学生而言,他们急需音乐艺术教育的营养,如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作为建筑职业院校的一名音乐基础课教师,上述音乐欣赏教育的方法与分析还是初步的探索与研究,笔者呼吁社会和高校给予非专业学生音乐艺术教育更多的关注和重视,笔者将在教学工作中不断实践和提高教学能力,探索出更为有效地教学方法。 音乐专业论文:培养复合型音乐专业人才初探 内容摘要:本文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多学科与多专业的特点出发,挖掘现有的资源,分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的学生状况,从而试图探索一条培养复合型音乐专业人才的道路。沿着这个培养方向,全文主要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思考和阐述。 关 键 词:复合型音乐人才 课程设置 教学方法 师资队伍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全国的艺术类专业开始焕发新的活力。目前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主要分成三大培养体系:一是九所专业音乐学院;二是高等师范院校中的音乐学科;三是综合性大学中所设置的艺术系科。高等音乐教育的规模和水平都有了质的飞跃。但是,与此同时,一些负面效应也开始显现,从学校到教师到学生普遍呈现出一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学校在对学生的培养上,只重视技能训练,忽视综合素质教育,导致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只“专”不“通”。这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对艺术人才的需求,而且从长远来看,综合素质的缺乏实质上也限制了学生在专业领域的进一步上升。 上篇:寻路 上述问题已经引起了教育界诸多同行的关注,大家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很多解决方案。笔者所在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正在探索一条培养复合型音乐专业人才的道路。 一、瑕瑜互现,艺术学院的学生状况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5年4月,并于当年开始招收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生源主要来自普通高中。这些学生文化成绩比较好,接受各方面知识的能力比较强,综合素质也普遍比中等艺术学校培养的学生高,这些都是优势所在。但是,另一方面,他们中的很多人在音乐天赋、专业基本功和技能方面又略逊一筹。例如有些学生的嗓音条件不理想,很难在纯粹的专业领域有所成就,还有些学生音乐基础过于薄弱,必须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培训才能掌握好音乐基础知识。在深入考察和分析了这些情况以后,笔者认为,应该有针对性地设计课程,一方面,加强专业基础知识的教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多学科优势,进一步提高学生音乐和外语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二、向内挖潜,发掘多学科涉外型大学的资源 放眼世界,欧美的大学几乎都设有艺术学科,这为艺术学科和非艺术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提供了必要条件,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这些艺术学院为全校学生开出各种选修课,比如音乐欣赏、美术基础等,同时,艺术院系的学生必须选修若干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课程。美国哈佛大学名誉校长陆登廷指出:“哈佛大学取得的最重要的成功就在于建立了交叉学科和教师之间(或者学院之间)的合作。”以此为鉴,我们应该充分挖掘广外多学科的优势,给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开设跨学科的多门课程,拓宽其眼界,引导其全面发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1995年6月由原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合并组建的广东省涉外型大学。原广州外国语学院成立于1965年,是国家教育部直接管理的三所外语院校之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目前有19个学院,46个专科专业。其中有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意大利语、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等系科。而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广告学、新闻学、翻译、艺术与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本科专业都可以被充分利用,通过公共课、通选课的课程设置服务于艺术类学生。 目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着力推出外语与各专业的融合,培养一专多能、“双高”(思想素质高、专业水平高)“两强”(外语实践能力强、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能直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通用型人才。学校还与美、英、法、德、意、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将近90所大学和学术文化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 三、因材施教,明确培养复合型音乐人才的方向 明确培养方向是进行有效教学的前提,广外艺术学院旨在培养掌握系统的音乐表演理论知识和扎实的演唱演奏技能,外语运用能力强,信息技术强,能直接参与国内国际音乐交流的复合型人才。他们是能在专业或社会文艺团体、政府部门、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表演、教育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他们以音乐表演为专业,以外语为学习和沟通工具。 对于具备良好的音乐基础和嗓音条件、钢琴基本功扎实的学生,可以培养其从事音乐表演工作;对于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又有足够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理论水平较好的学生,可以培养其从事教育工作;对于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较好、公关能力和外语水平较高的学生,则可以培养其从事对外艺术交流合作工作。 下篇: 实施 具体应该如何实现培养复合型音乐人才这一目标呢?笔者认为,主要应该从教学方法、课程设置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多管齐下,探索全新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培养复合型音乐专业人才对教学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需要引进专业音乐院校的先进教学方法,强化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同时吸取师范院校音乐教育的经验;另一方面,应该利用广外多学科多专业的学科优势,开设必修课、选修课、通选课、公共外语课等课程,强化和拓宽复合型音乐人才的知识面。 在教学方法上也不妨进行一些创新的尝试,例如专业基础课如声乐专业钢琴课采取一对二、一对三,甚至一对多方式可能更有利于学生的互相交流和探讨。在专业理论教学过程中也可以尝试采用教学互动、学生互动、课堂上下互动的方式。与此同时,应该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广外良好的网络化教学资源,从网络获取更多专业知识,了解国际国内艺术发展动态。现代信息技术极大地丰富了教学资源和教学手段,突破了传统教学方式在时间、空间和地域上的界限,同时也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应该摒弃以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学专业课”的狭隘做法,努力汲取新知识,成长为能适应信息社会需求的人才。 二、接轨国际,科学设置课程 英国剑桥大学副校长朗斯戴尔女士曾经在多种场合强调:“为了培养学生的研究和创新能力,学校应该对学生进行多学科教育,提供跨学科课程,使学科知识互相渗透。”针对培养复合型音乐专业人才的目标,我们参考了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专业院校和国内多所综合性大学艺术学院的课程设置。在广外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本校艺术学院的课程设置分成5个部分: 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政课、英语、计算机基础、体育、通选课。英语课贯穿第一至第四学期,综合英语课每周四个学时,同时还开设语音语调、英语听力、英语阅读、英语写作各两个学时。三年级开设高级英语选修课程。这同专业院校、师范院校艺术专业、综合性大学艺术学院相比,是英语课时设置最多的,目的就是对学生进行外语强化训练,使其和其他同类型学生相比具有较大的外语优势。通选课要求学生选修八个学分的人文社科类学科,四个学分的自然科学类学科,这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使得学生在工作方向上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学科基础课安排有钢琴课、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等课程,让学生打好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学科专业课除声乐钢琴等专业课外,声乐专业还开设了表演基础、形体训练、合唱、正音与台词等课程。钢琴专业开设了伴奏与室内乐、钢琴教学法等课程。第一至第三学期充分利用广外外语学科资源,开设了意大利语、德语、法语课,让学生在演唱演奏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作曲家的作品时,能更好理解作品内容和风格,以便更好地演唱和演奏,提高专业水平。 选修课结合广外多学科、多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音乐理论选修课程以适应复合型音乐人才的培养要求。掌握丰富的音乐理论知识,熟悉世界各民族音乐的特点,同时具备充实的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是一个复合型音乐人才应有的知识结构。广外作为人文社科类的综合性大学,在完成上述课程设置的同时,利用本校多学科、多专业的资源优势,开设了一批培养复合型音乐人才的独特课程,如利用汉语言文学学科优势,开设中国文学名著、外国文学名著课程;利用外国语言学科优势开设意大利语、德语、法语课程;利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科优势开设电脑音乐制作课程;利用人力资源学科优势开设音乐艺术管理课程;利用新闻专业学科优势开设音乐传媒课程;利用应用心理学学科优势开设音乐心理学课程;今后还可以利用经济学优势开设市场开发与经纪人课程;法学学科优势开设法制社会与演出市场等课程。这些课程均作为专业选修课,保证一定学时数,对于提高复合型音乐人才的整体素质具有深远意义。而专业音乐学院或师范院校在教学中也会涉及到相关内容,但通常以讲座等形式传播给学生,学生的重视程度不够,教学的质量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当今社会,随着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规模的扩大,他们中的绝大部分还是要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去从事音乐普及、音乐创作和音乐开拓型的工作。广外艺术学院充分利用外语优势和其他人文、自然科学等学科的优势,培养复合型音乐人才,这正是顺应时代的要求,并且与国际接轨的新型培养方向。 实践课教学除加强对学生的技巧能力、外语和综合素质培养外,艺术学院还非常重视实际运用和实践。现在学院每学期都安排学生上台两次、观摩和考试各一次。到三四年级可以安排学生到文艺团体、唱片公司、文化广告公司、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让学生更多参与专业实践活动以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利用广外与国外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将他们送出去培训和深造。 三、 求贤若渴,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的建设是教学质量提高的根本保证,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广外艺术学院的领导奔赴全国著名艺术院校,希望能吸引高水平的应届毕业生,同时,还在2006年3月底举行了为期一周的招聘面试,面向全国招聘急需的专业人才。 为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来为教学服务,我们还在探索“校际合作,资源共享”的道路。广外的艺术学院试图和相关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取长补短,实现师资的交流与合作,尽快缓解师资暂时不足的矛盾。 总之,新世纪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客观上和整体上均主要表现在教育观念的转变与革新上。艺术教育必须以人为本,以社会需求为本,以适应当今世界潮流为本。以这种先进的发展观念为指导,探索一条培养以外语为特色的复合型音乐专业人才的道路,才能真正发挥和利用广外多学科多专业的优势。 音乐专业论文:谈谈高师音乐专业音乐欣赏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音乐欣赏课程是目前高师音乐专业的一门必修的基础理论课程。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 作为高师音乐专业的欣赏课的教学对象自然是音乐系的学生,这些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音乐素养,这给他们的欣赏课学习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音乐欣赏课逐渐形成了一种标准教学程序:介绍作者生平——介绍作品时代背景——介绍主题——介绍作品结构——完整欣赏全曲。按照这套程序,一切都在老师的安排之中,学生不可避免地会重复体验别人的体验,久而久之,学生必然感到枯燥乏味没有兴趣,当然也就无法谈得上欣赏。 那么,是不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跟不上时代,可以完全抛弃了呢?当然是不可以的。传统的教学方法虽然对于今天这样先进的教学环境来讲的确有些落后,但它毕竟是我们上课的必要过程。我们不能抛弃这个必要过程,而是要在它的基础上,利用多媒体等先进设备,寻找出一些更好的教学方法。那么,如何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去感受音乐的美?我想根据我的教学经验,谈谈我上音乐欣赏课的一些方法和想法,以供探讨。 一、充分发挥多媒体的作用 目前,多媒体教学已经很普及了,但是仍然有很多年龄偏长的教师不能熟练运用,只能进行一些音频播放、文字展示等简单的操作,没有充分发挥多媒体的作用;甚至有个别教师根本不会使用,仍然完全使用着传统的教学方法,这样不免会使课堂显得枯燥乏味。音乐欣赏课的多媒体教学,给这门课程的教学效果起到了很大的辅助和推动作用。有时学生很难直接感知老师所表达的内容和情感,而运用多媒体可以将文字、图像、影像、音乐、动画、谱例等集于一体。这样既增加了人文知识的含量,又有鲜明生动的视觉效果,克服了传统教学在时空、地域上的限制,大大拉进了欣赏者和被欣赏者之间的时空距离,让学生耳闻目睹,犹如身临其境,使其获得更全面、丰富、深刻的审美体验。 比如,我给学生欣赏莫扎特的作品时,会先展示莫扎特的头像,再简述他的生平,然后从同名电影《莫扎特》中截取一些相关的影像片段,最后引出这个作品。这样学生们就可以先从头像知道莫扎特的样子,在听完我对莫扎特的简介后,又从电影片段中真实的看到他的经历,更加深刻了在心中的印象。不仅如此,还能亲眼看到他的作品产生的背景,这样就比老师在讲台上干巴巴的讲要生动的多。 多媒体教学形式为音乐教学的表述带来了无限的可能性。它所提供的全方位的表述方式打破了以往单一的教学模式,很多以前课堂上不能解决的问题或者无法涉及的领域,在多媒体音乐教学面前都迎刃而解。它以其丰富性、可视性、即时性的教学效果,验证了现代化多媒体教学的巨大魅力。因此,在这个科技发达的社会,作为教师不但要讲好课,还要利用先进的教学设备使自己的课堂更加生动。 二、丰富教学内容,适应时代需要 传统的音乐专业欣赏课程内容一般都是经典的世界名作,大多以中外古典作品为主,掌握这些作品是音乐系学生必须的。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流行音乐、爵士音乐等多元化的音乐正在大量的充斥、丰富着我们今天的音乐生活。而高师音乐专业培养的是要能够完成中小学音乐课教学的音乐教师,他们将来要面对的是一批可能相对于古典音乐更喜欢多元化音乐的学生。因此,如果继续完全使用传统的音乐教材来培养当代音乐教师,我们培养出的音乐教师可能会跟不上时代的需要。所以,建议在传统的音乐欣赏内容基础上,增添关于当代流行音乐、爵士音乐、舞剧、音乐剧、影视音乐等多元化、多层次的欣赏内容,让我们的中小学音乐教师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高师音乐专业培养的是中小学音乐师资,中小学音乐欣赏课的主要教学目的,是通过老师全面介绍音乐作品的创作特点、时代背景以及作品所表达的主要内容等方面特征,使学生们对欣赏的对象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所以,作为培养中小学师资的高师音乐欣赏课,还要重视对学生全面文化修养的培养,要将更多的学科文化知识融入到音乐欣赏课当中来。只有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比如,我们给学生欣赏琴曲《高山》、《流水》时,不能只分析作品本身,还要把伯牙、子期的故事生动的讲出来。再如,给学生欣赏德彪西的作品时,也不能只讲德彪西本人和他的作品,应该首先让学生们了解什么是印象主义,什么是印象主义画派和印象主义音乐,这样既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也能使他们对德彪西的作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三、多比较 在传统的音乐欣赏课教学中,教师往往只对要欣赏的作品进行讲解和分析,很少把它和其他的作品进行比较,带给学生的知识只是一个点。这样,学生掌握的也只是很多个点,而不能把这些点联系起来组成知识面。我认为,我们应该把作品多进行比较,因为比较是确定事物之间相同点和相异点的思维方法,它为客观全面地认识事物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这种方法用在音乐欣赏课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它可使学生在已知概念的基础上,迅速而准确地由此及彼,去认识未知概念,获得新的知识,扩大原有知识范围,加深原有知识的程度;可使学生牢固地建立起知识的内部联系,把一些零碎的知识组织起来,使之系统化;可使学生准确地掌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起到或加强直观作用。 比如在欣赏进行曲体裁的作品时,我先让学生欣赏了中国的《运动员进行曲》、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和老约翰·施特劳斯的《拉德茨基进行曲》这些典型的进行曲,再让学生进行比较,总结出这类作品的相同点。接着,我再让学生欣赏几首圆舞曲、小夜曲等其他体裁的作品,让学生再次与进行曲比较,总结出它们的不同点。这样,学生的判断能力加强,总结能力加强。此外,我们还可以让学生去辨别、比较各种乐器的音色,不同的指挥家或乐团对同一作品的阐释等等,都可以让学生把已学的知识联系起来,还能由此及彼的获得更多的知识。因此,在音乐欣赏课教学中运用比较法是非常必要的,它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感受 以往的音乐欣赏课教学,大多和其它课程一样,是“老师讲、学生听”的被动模式。而我认为音乐欣赏课并不同于传统的理论课,它是一门审美的课程,是一个主动感受的过程。在这门课的教学中,我们不应只讲只听只看,这样一切都是被动状态,难免有的学生会产生不愿接受的抵触情绪。我们应把学生被动的接受变成主动地感受,而这种改变也需要教师首先要为学生营造一个使他们身临其境的环境,他们才有机会去主动感受。比如说,我们可以让学生去扮演作品中的角色,就像演音乐剧一样,让他们成为音乐的一部分,这样学生就会积极主动的去体会音乐。 音乐欣赏课能提高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鉴赏力和想象力,能丰富感情、陶冶情操。虽然这门课对于音乐专业的学生来讲是一门必修课,但是我并不愿意看到学生是在为了上课而上课。所以,作为他们的老师,我应该以饱满的情绪,积极的状态,全身心的投入其中;应该根据当前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目的调整自己的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对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多思考,多总结,最终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去感受音乐的美,并把这种美传播给他们的学生。 音乐专业论文:简论高师音乐专业学生钢琴即兴伴奏与自弹自唱能力的培养 内容摘要:钢琴即兴伴奏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它的特点是即兴弹奏、弹唱,体现着弹唱者的自我表现和自我创造能力。文章指出,即兴伴奏与自弹自唱在音乐教学中尤为重要,在钢琴课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勤动脑、多动手,要运用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弹奏,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应变力。 关键词:即兴伴奏 自弹自唱 能力培养 钢琴即兴伴奏是在事先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伴奏者临时根据歌曲的内容、风格等特点,在短时间内科学地、有规律地编配伴奏音型,其中体现着自我表现和自我创造能力。因此,即兴伴奏与自弹自唱在音乐教学中尤为重要。在钢琴课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勤动脑、多动手,在教学中要运用多种方式让学生弹奏。可以通过一首歌曲让学生熟练弹出旋律,在此基础上,再给学生提出多种伴奏要求,从而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应变力。钢琴即兴伴奏要求演奏者根据旋律便能即兴弹奏出伴奏音乐,它在学校的音乐课堂以及校外大量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被广泛应用,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与实用性,因而现已成为音乐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钢琴即兴伴奏是钢琴伴奏形式中一种最实际、最常用、最简洁的演奏技能,可以为歌曲或者乐曲进行有效的伴奏,起到对音乐的补充作用。它要求演奏者在将钢琴演奏技巧、键盘和声手法、音乐理论知识结合起来的情况下,再进行二度创作。 自弹自唱能力的获得体现了音乐理论、钢琴演奏技能、声乐演唱技能、即兴伴奏能力以及音乐创造力和感悟力等综合能力,是学生综合音乐素质的集中体现。目前,师范院校毕业学生普遍存在着自弹自唱能力薄弱的问题,在实习教学中普遍不能很好地完成自弹自唱,钢琴演奏不能达到为歌曲即兴伴奏的水平。 如何加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自弹自唱能力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加强钢琴即兴伴奏的能力。弹好钢琴伴奏需要多方面的素质,包括过硬的演奏技术、快速的视奏能力、扎实的理论基础、良好的协作能力、创造性思维以及实践经验的积累。因此,应将其放到和钢琴、声乐课同等重要的地位,着重培养。在课程设置上,应考虑到其与相关课程的关系以及课时量需增加等问题;在教学模式上,应注意课程内容的完整性以及教学方式的合理性;还要帮助学生摆正学习心态、安排合理的课后练习步骤,使学生在实践中逐步提高演奏技能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钢琴课是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的必修课。高师是为中小学输送合格的音乐教师,而不是培养演奏家,因此,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要注重一专多能和综合能力的培养,突出师范学校的教学特点。 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通常钢琴基础比较差,按照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钢琴课程只开设短短两年。客观现实要求我们培养学生的独奏技术技能时,也必须让学生具备弹奏原谱伴奏和即兴伴奏的能力,并能为歌曲编配伴奏,具备自弹自唱的能力。通过多年的教学积累,笔者总结出“五段式”教学方法。 1.培养学生积累学习资料。上课记课堂笔记,课后让学生根据课堂笔记进行总结,使学生通过总结课堂学习内容明白自己学到了哪些知识、还存在哪些问题、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这样,学生带着问题来上课,教师可以在课堂上答疑解难,使教学更具针对性。 2.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运用多媒体现代化教学手段让学生多听、多看中外钢琴演奏家的音像资料,了解音乐内涵和风格,使学生学会带着情感弹奏每一首乐曲,把握不同乐曲的演奏风格。 3.发挥学生学习主体的作用。在学习一首新的乐曲时,让学生自己查找资料,分析乐曲的曲式结构、演奏风格、弹奏技巧、音乐表现力等。学生理解作品后再进行弹奏,然后让学生相互点评,教师最后再做范奏与指导。 4.注重学生自弹自唱能力的培养。教师要把自弹自唱有机地渗透到钢琴教学中,使学生在具备钢琴演奏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能够为歌曲进行即兴伴奏,从而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为歌曲编配伴奏音型。要在钢琴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快速熟练各大小调音阶、琶音、三和弦转位,熟悉键盘,掌握几种伴奏音型和正确良好的弹奏方法、富于层次感的触键方式以及钢琴踏板的合理使用,等等。这些均是钢琴即兴伴奏的基础。教师可以根据学生不同的专业程度,为他们选择一些适合的歌曲进行练习,同学之间还可以用相互伴奏的方式进行练习。教师要给学生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如举办小组星期音乐会,让每个学生都得到锻炼,为今后走向音乐教学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随着教学方式的不断改进和丰富,钢琴课从枯燥的教学模式和沉闷的教学环境中走出来,加强了与其他音乐学科的横向联系和相互配合,使学生获得了广博的知识,艺术修养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为使学生的钢琴即兴伴奏水平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伴奏手法更丰富多彩,解决他们在即兴伴奏方面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有必要增加以下教学内容: (1)在和声手法上可增加使用副属和弦和色彩性的交替大小调和弦等。 (2)在伴奏上把各种音型加以展开和综合运用。如在一首歌曲的不同段落因其情绪风格或内容上的变化运用对比伴奏音型,并注重音型的选择、搭配、变化与承接的合理性。 (3)在民族调式歌曲伴奏和弦的选择与音型运用方面,应根据不同调式的特点加以归纳讲解,并结合教材练习。 要加强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自弹自唱能力,在课程设置方面应该做一些调整。首先,在大三、大四开设的钢琴即兴伴奏选修课应改为必修课,以引起学生的重视。专业程度较好的学生,大一就可以学习钢琴即兴伴奏,专业程度较差的学生可以从大三开始学习。其次,是将钢琴即兴伴奏课的实践演奏环节融入钢琴教学之中,让学生多参加教学实践演奏环节,每学期也要有相应的考试内容。 高师音乐专业学生的自弹自唱能力的培养还要加强学科渗透。自弹自唱能力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它不仅包括钢琴演奏、声乐演唱、钢琴即兴伴奏能力,还包括和声、作曲、曲式分析等课程内容及音乐视听能力。在钢琴课教学中,多讲解有关即兴伴奏的内容,例如分析歌曲中的和声编配原因、伴奏音型的使用原因,使学生更好地学习钢琴即兴伴奏;在声乐课上,多分析声乐旋律的特点、演唱的方法,并要求学生课下练习声乐时自己为自己伴奏;在和声课上,多讲解如何给旋律配和声;在曲式分析课中,多分析乐曲如何结束、如何过渡,不同段落的伴奏音型变化特点等;在视唱练耳课上,让学生多听并且记住不同和弦的不同和声色彩,为伴奏时选择更好的音响做准备。此外,还要让学生在平时的练习中多留意自己演奏演唱的配合是否默契。 对学生来说,深刻理解音乐作品的演唱演奏风格是建立在音乐理论基础上的,只有掌握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钢琴即兴伴奏水平,才能符合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要求。 总之,要使学生在钢琴即兴伴奏方面有所进步,除要求学生勤学苦练外,还要不断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和鉴赏能力,扩大他们的音乐视野,使之养成良好的伴奏习惯。即兴伴奏和自弹自唱能力的培养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同时也是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培养学生的即兴伴奏和自弹自唱能力,可以为学生打下坚实的基础,使之在将来的工作中为音乐教育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音乐专业论文:浅谈高职院校音乐专业舞蹈课教学中教材的应用与开发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 音乐专业 传统舞蹈 舞蹈教育 论文内容摘要:高职院校音乐专业舞蹈课应从打破传统观念,大幅度提高中国传统舞蹈的学习,使之系统化;提高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增强教师的传统文化意识;传统舞蹈在音乐专业舞蹈课中的应用与开发等方面进行教材的开发与应用。优秀的舞蹈教材应体现在舞蹈的艺术审美功能、文化教育功能和形体训练功能等。因此,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在民族舞蹈文化中选用和发掘舞蹈教材,使民族舞蹈在教学中逐步系统化。 舞蹈课作为高职院校音乐专业的主干课程,承担着培养高级实用型音乐人才的重任。自1999年高职院校音乐专业招生以来,舞蹈教材体系一直受专业音乐院校教材的影响。训练内容太难、太深,它们是否适于高职院校音乐专业舞蹈课的教学,这一点值得研究。 一、高职院校音乐专业舞蹈教材的研发与教材在教学中的错误趋向 自教育部1981年印发舞蹈教学大纲以来,我国已相继出版了以下舞蹈教材:1.《舞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出版;2.《舞蹈欣赏》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年出版;3.《舞蹈编导知识》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出版;4.《舞蹈艺术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出版。 翻开这些教材,可以很直观地看到多年来被舞蹈界所认同的选材结构,即教材被分为两部分:形体训练、民族民间舞蹈。存在的问题是教材的使用是由教师各自为政任选的。由于教师受个人修养及品位等因素的制约,教师对教材的选用范围和进度上的差异使学生学习的内容和舞蹈组合的掌握情况大相径庭,由此可以设想在全国范围内教材选用的随意性就更大了。这种教材的选用结构和取向的随意性,不可避免地出现由舞蹈教材选择随意性所带来的弊病。 教材取向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各自追求的不同,例如在舞蹈教学中,一些教师热衷于让学生接触一些舞蹈技巧,不切实际地向专业院校看齐,导致的结果是教材的选用面狭窄、教材类型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出现两个极端的学生类型。从教育层面上说,这种现象与高职院校舞蹈培养目标是相悖的,这种教材选择两极化的误区造成的突出问题就是对传统舞蹈掌握知之不多。 二、合理评价高职音乐专业舞蹈课启蒙教学中中国教材的作用 从上个世纪芭蕾基训传入我国以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不论从训练方法上还是从动作的创作上,越来越多地与我国本民族的文化相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古典舞基训。但同时应该认识到学习芭蕾基训的目的是要学习其文化的精华,洋为中用,使之与音乐表演的实际、与高职院校音乐专业舞蹈课学习处于打基础阶段的特点相一致。纵观全国音乐专业的舞蹈教学,选用芭蕾基训教材模式进行形体训练的突出问题是初学者适应慢,困惑点多,教学进度受到影响。其原因是芭蕾基训的正规性、持久性、文化底蕴与中国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学生的起点(包括:年龄、身体条件、学习目的、舞蹈感悟力等)差距较大,这点尤其受高职院校舞蹈教学的制约。中国古典舞基训教学,一方面使学生的上肢、下肢与躯干在初步规范的基础上,掌握身体运动的规律,并在一定的音乐节奏与旋律中能协调自如地运动;另一方面使学生在学习中初步掌握中国舞蹈艺术所特有的韵味,增强民族自豪感。①因此,形体训练教学,中国古典舞基训应占主导地位。 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在全国音乐专业舞蹈教学模式中已经占重要板块。通过各个民族舞蹈的学习,初步了解和把握各种舞蹈的不同风格特点,加强对民间音乐的理解,增强其艺术表现力。②民族民间舞在教学中已经显示了其艺术价值及地位。 将古典舞基训和民族民间舞选入教材,不仅可以理出我国舞蹈艺术发展的脉络,还将对高职院校音乐专业舞蹈课教学和文化素养的培养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系统的中国教材在高职院校音乐专业舞蹈课教学中的应用与开发 作为教师,肩负着传播中华文化的重任,作为学者,承担着继承和发展中华文化的责任。因此,在中华文化的舞蹈教育的前提下,承认西方舞蹈渗透的客观性与合理性,从教材体系的构建和应用开发上来继承、发展中华文化是切实可行的。落实到高职院校音乐专业舞蹈课这个问题上,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教材的开发与应用: (一)打破传统观念,大幅度提高中国古典舞基训在形体训练中的质量,使之系统化 中国古典舞现在仍未度过它的童年,其自身还在成长发育中。北京舞蹈学院李正一和唐满城两位古典舞老教授,毅然整理、创建了古典舞“身韵”课,它使中国古典舞重振雄风,使古典舞事业曙光再现。李正一教授在诠释“中国古典舞”时这样讲道:“名为古典舞,它并不是古代舞蹈的翻版,它是建立在深厚的传统舞蹈美学基础上,适应现代人欣赏习惯的新古典舞。它是以民族为主体,以戏曲、武术等民族美学原则为基础,吸收借鉴芭蕾等外来艺术的有益部分,使其成为独立的,具有民族性、时代性的舞种和体系。”③以上事例充分证明了继承传统文化与学习西方文化是不抵触的,只有在传统文化中革故鼎新,才能使中国传统舞蹈文化得以创新,才能将中国优秀的舞蹈成果运用到高职音乐专业舞蹈课教学中。 (二)提高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增强教师的传统文化意识 高职院校音乐专业舞蹈课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教师应立足民族文化这个根,树立甘为人梯的思想,把舞蹈教育看成是文化知识和艺术修养课程,而不仅仅看作是技能表演课程。在教学中有的教师技巧水平很高,但总给人在舞蹈感觉上有欠缺的感觉,就是因为他们民族文化的修养,对舞蹈作品掌握的程度和系统性是不够的。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应建立“教学—研究—舞蹈表演—进修” 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这将有助于提高师资队伍的素质,并使教材的使用达到应有的规格和质量。 (三)传统舞蹈在高职院校舞蹈课中的应用与开发 优秀的舞蹈教材应体现在舞蹈的艺术审美功能、文化教育功能和形体训练功能等。因此,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在民族舞蹈文化中选用和发掘舞蹈教材,使民族舞蹈在教学中逐步系统化。舞蹈课教材的选用应包括:形体训练、中外舞蹈、舞蹈欣赏。按照民族舞蹈的发展顺序,教材可由三部分组成:1.形体训练(芭蕾基训、古典基训、身韵,可提高学生的身体协调性和良好的姿态,有助于音乐表演能力的提高);2.中外舞蹈(以中国民族民间舞为主,以外国代表性民间舞和流行舞为辅,既可了解西方舞蹈的特点,又可提高民族文化修养,还可掌握舞蹈发展的趋势);3.介绍和欣赏优秀中国舞蹈作品(体现并继承了民族文化,并将民族文化与民族舞蹈的特点运用在教学上)。
经济基础论文:经济基础统治地位管理论文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内含着一个深刻而重要的思想和前提,即确认和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重要构成部分,这意味着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不只是指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同时也还包括着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的这一重要思想,作为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和总结,从理论上也就确认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这就从根本上彻底否定了将经济基础界定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传统观点。实践和理论都要求我们必须重新对经济基础的传统观念进行深刻反思,正视对其提出的挑战,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 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抹煞不同社会质的区别 何为经济基础?传统观点认为,是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譬如,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照此推论,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不属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反而是其对立物和异己力量。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也就难免不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经济加以限制、排斥。然而,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却是不正确的。应当看到,经济基础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并不是等同关系,在一般意义上两者之间只是一种包含关系,前者包括着后者,但不能将前者归结为后者,当然,这并不否认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经济基础中根本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方面。 首先,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在传统的观点看来,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其基本理由之一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各社会形态的性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其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的,而经济基础的性质则又是由其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在明确了它们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我们说,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这是正确的。但却不能因此就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传统观点之所以拒绝承认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是认为,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的,若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纳入经济基础范畴,那就会影响、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从而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我们认为,这种担心或推论是没有根据的。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这并不会影响、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这一基本关系或原则。根据唯物史观,上层建筑的性质的确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但就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而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既不是直接也不是独立地对上层建筑性质起决定作用的,若是可以直接、独立决定,那么一个社会同时存在着几种不同的生产关系,这样上层建筑的性质将如何确定?应当看到,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直接决定的是经济基础的性质,进而才是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当说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时,这实际上是在表明,这一生产关系的“统治地位”是以相对于同时并存的处于从属地位的生产关系而确定的,它是以经济基础或者说是以同时并存的各种生产关系“代表”的身份决定上层建筑性质的。否则,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也就不能以“统治地位”的身份出现。在这里,“统治地位”正体现在它对经济基础性质的“统治”上。我们说,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能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从而不能决定社会形态的性质,这并非因为它不属于经济基础,而是因为它在经济基础中不占统治地位。由此可见,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这样一种内在联系决不意味着经济基础只能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一种生产关系能否占统治地位,这是在同时并存的不同形式生产关系之间,就其地位、作用相互比较而体现出来的,这种比较不是在经济基础之外,而是在经济基础内部或本身不同组成部分之间进行的比较。所谓“经济基础是指社会的生产关系”,这只能理解为,一种生产关系当它一经产生作为生产关系而存在时,它同时相对于上层建筑也就作为其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而存在,至于它能否占统治地位,这是在确立自身经济基础地位之后的另一个问题。就经济基础意义上,硬要给生产关系加以“占统治地位”的限定,这岂不是画蛇添足!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和能够决定经济基础的性质,这是两个既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不同问题,不可混同。一个社会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这只是在经济基础内部作为生产关系在地位和作用大小上的区别,而决不是经济基础与非经济基础之间的区别,决不是具有经济基础地位与不具有经济基础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同时并存的占统治地位与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内部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根据唯物辩证法关于一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其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原理,当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时,由于它在经济基础内不占统治地位,不是经济基础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它既不能改变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也不能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所以,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并不会被改变,在此基础上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性质,仍会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保持一致。这就如我国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同时承认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并在一定程度上积极鼓励其发展,而这并不会改变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性质一样。因此,在坚持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这一关系时,根本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必要非要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 其次,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抹煞不同社会质的区别。传统观点认为经济基础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另一理由是,“只有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看作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才能确定该社会的性质,才能把一个社会形态与另一个社会形态区别开来。”言外之意就是说,若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那不同的社会,特别是相继或并存的不同社会形态之间就没有质的区别了,人类历史就不再有时代、性质的不同了。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从思想方法上说,要么是过高地估计或夸大了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作用,将其作用提高到了可以改变经济基础性质的程度;要么是低估或缩小了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主导决定作用,似乎是只有当它独立存在时才可能显示或保持其统治地位。若真是这样,其实际情况也许只能是占统治地位的某种生产关系本不配占统治地位,那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倒是应该占统治地位。 诚然,经济基础是从质上区别不同社会的重要方面,譬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有自己不同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这种特殊性显示着不同社会质的区别。那么,一个社会要体现出其经济基础的特殊性,要使不同社会的经济基础在质上区别开来,是否必须将经济基础归结于或净化为这一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若是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包括在经济基础之内,是否就会改变这一社会经济基础的性质,就会抹杀或湮没不同经济基础的特殊性,而不能再将不同的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无论是否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它都不会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不可能具有抹杀不同社会质的区别的作用和能力,这也正是它之所以不占统治地位的基本表现。一个社会究竟存在哪些形式不同的生产关系,将形成怎样的经济结构,何者占统治或从属地位,归根到底要由这个社会的生产力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所决定。但一种生产关系不占统治地位,这并不表明它不是经济基础。我们说,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能使不同社会从质上区分开来,这仅仅是因为这些生产关系不能决定经济基础的基本性质,而决不意味着这些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本身不属于社会经济基础的范畴。应当看到,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和能否在其中占统治地位,起到从质上区分不同社会的作用,这是两个虽有联系但又是不同的问题。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这是它相对于上层建筑的关系而言的。一定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存在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只要它客观存在着,那就必然要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不论是否占统治地位,这并不影响它是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但是,一种现存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能否具有从质上区别不同社会的作用,这是相对于经济基础中其他生产关系的关系而言的,结果如何,这就看它在与同时并存的其他不同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经济基础中能否占统治地位,能够发挥多大作用。使事物相互区别开来的是其自身的特殊性,对于不同的社会特别是相继的或同时并存的不同社会形态之间,重要的不在于有哪些生产关系,而在于这些生产关系中是何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不同社会的经济基础的特殊性主要就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不同,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才使不同的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至此,必然的逻辑结论只能是:使不同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的,不是在于只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是经济基础,而是在于由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经济基础中何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例如,使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社会区别开来的,不是因为只有公有制才是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而是因为在由公有制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中,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 二、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被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有悖于唯物史观 传统观点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范畴之外,不仅没有成功的实践根据,而且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来看也不能自圆其说。一般来说,在一定社会形态中除了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同时还有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表现在从前一社会形态中保留下来的旧的生产关系残余和在后期产生的新社会生产关系的萌芽。如在封建社会,除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之外,与此同时并存的还有奴隶制的残余,而在后期则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同时还有为几种社会形态所共有的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不论是旧的生产关系残余在一定时期被保留着,还是新生产关系萌芽的产生,从根本上说这都是由现实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来决定的。就此而言,对一个社会具有决定意义的不是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力;不在于有哪些生产关系,而在于哪些生产关系更适合现实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哪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一种生产关系的主体地位是相对于同时并存的其他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言的,是在这些不同生产关系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确立并体现出来的。否则,“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个命题就根本不能成立。的确,哪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这对社会经济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但若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只留下通常所说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或者说,整个社会只允许一种生产关系存在,那么,生产关系的这种“统治地位”就无从体现,也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尽管说它是“占统治地位”,可是在经济基础这个意义上它还能统治谁呢?这种“统治地位”岂不是名存实亡!把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论主观用意如何,但在客观上不仅没有得到充分地展示和肯定,而是在否定或取消这一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统治地位。 不占统治地位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应该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就这两者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所起作用的程度、发展的基本趋势来看,相互之间是有区别的,但是,作为两种处于不同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肯定具有其内在的统一性,否则,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会被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取代。一种生产关系只有在与其他生产关系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中才能存在。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这种统一性就应在于它们都是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也是一种生产关系尽管不占统治地位,但却又能得以存在的基本客观依据。若只见其对立,而不承认两者间的这种统一,是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这实际上也就是否认了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存在的合理性、客观必然性。如所周知,经济基础,连同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被马克思、恩格斯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范畴来概括整个人类社会现象,并用以揭示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历史理论,这些范畴之间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若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那就意味着这些生产关系已经没有了自己的生产力基础,在客观上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既然它不属于经济基础,它也就不能与之相对应的上层建筑发生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试想,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性,它既不能影响或决定上层建筑,也不能受到上层建筑的反作用,那么它又何以能够产生、发展或消亡?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这就意味着不占统治地位的新的生产关系萌芽只有在取得统治地位后才能转化为经济基础,可是它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连经济基础的资格都没有,它又依赖于什么条件上升到统治地位?可以说,一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是其取得统治地位的先决条件或基本前提,没有这个先决条件它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上升或转化到统治地位的。任何一种具体的生产关系都有一个从产生、发展再到消亡的转化过程,但这只能是在作为经济基础的统一性的基础上,由从属地位向统治地位,再向不占统治地位的转化,是在经济基础内实现的转化,而决不能是在经济基础外,由非经济基础向经济基础再向非经济基础的转化。从经济基础这一范畴的外延来看,肯定不能小于其现实的生产关系范畴的外延。因为,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不能认为还有存在于社会形态之外的生产关系,要么马克思何必要强调是由“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恩格斯在谈到生产资料对社会的决定作用时说:“正如没有自在的资本一样,也没有在社会之外并对社会不发生影响的自在的生产资料。”(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170页。)同理,由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内在联系,那也决不会有在社会之外并对社会不发生影响的自在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曾这样说:“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来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5页。)这就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地位、新旧不同的生产关系,并肯定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事实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只要它客观地存在着,我们就无法,也不能人为地在两者之间筑起一道屏障,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隔离在经济基础之外。一种生产关系不占统治地位,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也决不意味着它不属于经济基础。一种生产关系不论其是否占统治地位,它都会对上层建筑起着一定程度的决定作用,同时还要受到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就对上层建筑的作用而言,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之间,只有地位、作用程度大小的差别,而绝不存在有无作用的区别,不对上层建筑发生作用的生产关系是根本不存在的。上层建筑并不是只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服务,而必须是为包括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内的整个经济基础服务。否则,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无法存在,也就没有“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一说。既然存在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它就必然作为经济基础发挥作用。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这本来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类似“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或“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表述: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起决定作用的、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151页。)在原始社会中,“原始共产主义占统治地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40页。)奴隶制度“很快就在一切已经发展得超过旧的公社的民族中成了占统治地位的生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96页。)等。但是,在他们的著作中,还没有看到把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的论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这里所表达的思想,是被马克思称之为指导他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由此不难确信这一思想的重要性,以及论述中所用概念和表述的严肃性和科学性。马克思是认为,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经济基础的是“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显然,我们不能把“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理解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将这两者等同起来,而是应该将“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理解为包括占统治地位和不占统治地位在内的各种不同“生产关系的总和”,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才可能成为“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因为,一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不可能是绝对平衡的,完全处于同一个层次和发展水平上,特别是当一个社会刚进入新的社会形态时,或者说在它的新社会形态的初级阶段时更是如此。所以,也决不能只用某种单一的生产关系,或者说仅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去适应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一般情况下即使是旧社会遣留下来的“残余”,也必须是在伴随着生产力的长期发展过程才会逐步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一定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并不在于是否占统治地位,而在于它是否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马克思在这里说得十分明白,所要告诉我们的是,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决不是传统观点所坚持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从马克思这一清楚明了的论述中,丝毫看不出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的含义。可以断言,传统理解是无中生有。不论对生产关系的“总和”作何理解,但其最根本、最重要的含义,就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现实存在着的各种不同生产关系的“总和”,不论它是否占统治地位,都必然地属于这个“总和”的构成部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谈到资产阶级两大集团的斗争时曾表达过这一思想,他说:“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49页。)非常明确,这是把现实的不同所有制形式都视为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恩格斯在致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也写道:“我们视之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情况下)的方式。……包括在经济关系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这些残余往往只是由于传统或惰性才继续保存着),当然还有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731页。)所谓“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就是指经济基础;而“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显然是指已经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等。恩格斯十分明确地肯定了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残余”的经济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其实,从理论上说,经典作家也决不可能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范畴之外,若是这样,他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又何以能成为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因为,若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就意味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没有自己的位置,无容身之地,因而这种生产关系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也就不可能在唯物史观中得到科学的说明和揭示。难道马克思在其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会留下如此显而易见的矛盾和问题吗? 三、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属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范畴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的思想,社会主义应该是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前提,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组织生产的社会。但我国是经过新民主主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邓小平讲:“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所谓“不够格”,主要是指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经济还比较落后,而这一现实的客观经济状况则又意味着,在我国现阶段,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仍具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合理性,仍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现阶段进一步发展生产力的必要经济形式。事实上,由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很快就能完成的过程,而是要经过一个伴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才能逐步实现的长期过程。这个过程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非公有制经济由过去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转变到从属地位,待其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全部发挥出来之后,才能最终为公有制所取代。非公有制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经济形式的存在过程,是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是不能任意取消的。恩格斯在谈到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度废除时指出:“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9页。)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废除私有制才意味着经济、社会的进步。我们虽一度把私有制消灭了,但结果还得再请回来。实践证明,在我国现阶段就拒绝非公有制经济,这并非是正确的选择。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最大的实际就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也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发展生产力、巩固社会主义并进入更高级阶段创造物质基础的阶段。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过程或阶段。由于在理论上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把处于从属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并将这种论点“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下”,以至有很长一段时期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上拒斥非公有制经济,片面追求纯粹、单一的公有制,将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视为洪水猛兽、万恶之源,是社会中具有毁灭性、破坏性作用的因素,被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异己力量,将其与“消极”、“落后”、“反动”、“腐朽”联系在一起,甚至划上等号。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正本清源,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确立了“三个有利于”标准,逐步纠正了过去极其片面的错误观念,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非公有制经济有了比较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正确认识。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虽不占统治地位,但这决不意味着它没有存在的客观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它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还是相适应的,还是不能完全取代的可用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形式。只要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就必然地属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范畴,是其重要构成部分。我们必须尊重实践,实事求是地在理论上还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关于经济基础范畴的本来含义,确认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其积极能动作用。 从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所发挥的重大积极作用看,也必须彻底纠正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的极端错误,而确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地位。实践证明,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虽不占主体地位,但却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如所指出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确认非公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合法地位,并进一步发挥其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之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构成与社会阶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最突出的一点是:私营经济在整个经济成分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据《人民日报》2002年9月20日报道,截止2001年,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2423万户,私营企业202.86万户,从业人员达7474万人,注册资金21648亿元,共创产值19878亿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19675亿元。在过去十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增长为20%以上。面对这样的统计数据,我们还能否认非公有经济的经济基础地位和作用?许多个体私营企业者不仅重视自身企业的发展,关心中国企业改革,勇于探索、创新,而且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他们在为社会提供就业、税收、产品等有形财富的同时,也在探索和创造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企业管理模式,为中国企业的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借鉴,这些无形财富的意义更加重大。 我们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来分析、看待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要看到非公有制经济是存在于经济上以公有制为主体,政治上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社会条件之下的,它赖以存在、发展并为之服务的社会就是我们这个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资本主义或其他什么社会,社会主义制度影响、制约着它,公有制统治着它。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①在一定社会存在着的各种生产关系中,必有一种占统治地位,并决定其他生产关系的地位和影响。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作为一种“普照的光”,必然改变着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使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十五大报告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这就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客观事实,不能对此视而不见。非公有制经济被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并鼓励其发展,从根本上说,这是由我国现实生产力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所决定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根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公有制、社会主义制度这本身就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之上的,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尽快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我们将用什么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我国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和教训就是,未能充分认识先进生产力的基础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忽视发展经济和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等问题。非公有制作为发展生产力的必要经济形式,在发展生产力、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为国家提供税收、充分发挥社会人、财、物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在我国现阶段是公有制还无法完全取代的,它还要继续发挥其经济基础组成部分的职能。 根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在我国现阶段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必须确认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地位,并切实得到上层建筑的支持、引导、规范和保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现在,有些地方仍不时地发生一些侵害个体和私营企业利益的现象,这与我们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否认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地位不无关系。当然,个别非公有制企业还有违反国家政策,如侵害职工利益、偷税、漏税等现象,问题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它是非公有,而是由于监督管理不力。这些现象在国有企业中也并非不存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这一思想内含着对非公有制经济基础地位的确认,同时也表明要充分发挥上层建筑对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十分正确的。总之,确认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其经济基础范畴,这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经济基础论文:科学发展观经济基础论文 内容摘要:任何一种发展观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发展理念基础之上的,而发展理念的形成离不开理论的铺垫和支撑。我国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也不例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中的人文关怀思想,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理论依据。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人本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文关怀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是一切经济活动的主体 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就明确指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回顾马克思如何发现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时说,马克思首先发现的是历来为纷繁复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的事实”,就是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说明什么呢?那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二)马克思主义强调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强调要关心和重视作为社会历史活动主体力量的劳动者的需要及其满足,要求一切社会历史活动必须在根本上造福于广大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人民群众作为“人”所具有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充分发挥及其才能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在谈到理想的生产时认为“这种生产,是以满足社会以及每一成员的需要为目的的”;“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看法,造福于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及其满足。不断创造日益富裕的物质生活资料,是实现这一人文关怀所必需的条件。二是人的精神生活潜能及其需要。三是人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需要。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是人的社会性的根本体现,人的社会性在人类本质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人类本质得以形成和实现的必备条件。要满足人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需要,就必须自觉地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及其制度安排,适时进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所以,搞好人类的制度文明或广义的“政治文明”建设,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人文关怀的必然要求。 (三)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是完整的人且强调人的全面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人是既作为主体又作为客体而存在。作为主体的同作为客体的人的统一,或者说,人的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人的完整性。在唯物史观中,一方面,人是一个客体化了的主体,也就是说,当人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体创造着社会历史的进程时,他们是受着客观制约的,因为他们是一个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客观规定性的主体,他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在这种客观规定性的范围内或前提下进行的,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因而他们的活动才是有规律可循的。从另一方面来看,人又是一个主体性的客体。 马克思研究完整的人,是为了更好地研究人的本质。马克思认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它“将使它的社会成员能够充分发挥他的各方面的才能。”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指出:“建立在资本基础上的生产发展本身要求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使资本主义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这是一种客观趋势”。当今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到这样的地步,“物质生产力的限制,取决于物质生产对于个人的完整发展的关系”,“在这个转变中,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础的,是社会个人的发展”。“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人文关怀思想的极大提升,也是马克思人文关怀经济思想的核心。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人本主义思想与科学发展观 (一)注重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始终占据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位置。在马克思那里,追求人本身的全面发展是人全部历史活动的目的,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由此,马克思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未来社会的本质要求。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灵魂和生命力所在。继承、坚持和发展这种科学的思路和方法,就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中关心人、尊重人、依靠人,把人看作是一切经济活动、经济关系的主体、目的、基础和希望,改变在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单纯关心经济客体状态,而忽略对经济活动的主体和目的的人的关心。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在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中被无止境地放大,导致经济活动中以人为本的价值矢量被倒转,主体被客体所湮没,目的被手段所代换。人逐渐变成了经济活动的工具,物质财富的生产和聚敛成为人所争相追逐的目的。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人的需要满足的价值主旨日渐远离,甚至两相悖逆。经济活动由人是主体的价值实现过程,异化为人被当作客体和工具手段受到支配和驱使的过程。结果人的发展和人的本质实现问题淡出经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把人只当作经济发展的手段或者把经济发展中的物质价值放在人的价值之上,都是发展观的偏颇。要坚持科学的发展,就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求,提供充足的物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围绕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正确处理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质是人的本质力量即创造力的充分体现。从根本上说,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的需要。一般来说,低层次所需要的一定程度上的满足是高层次需要产生的基础。而低层次需要,尤其是物质享受需要的满足程度,是因人的价值观而异的。只有在满足基本需要的前提下,转变人的价值观念,提高人的素质,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才能从根本上遏止恶性消费和恶性开发,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和非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所以,要正确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必须在人的深层意识上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承认人类是自然界的普遍成员,承认自然界变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承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共同财富,承认人类在环境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从而建立起一种既符合人类持续发展的主观需要,又符合生态环境自然客观规律要求的、现代的、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平等、和睦、协调、统一、相互尊重。这应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目标。要坚持科学发展,就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从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的视角理解人类生存,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只有这样,人类才能获得自身比较满意的存在和持续发展。 (三)正确处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系 马克思研究完整的人,把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有机结合了起来,强调人类按照自己的利益、需要、目的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但必须要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强调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内在统一。马克思的这些重要思想,对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系有指导作用。人文精神强调人之为人的尊严,其核心是对人的尊重,把人作为评价价值的尺度和标准。科学精神尊重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把人的认识看作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科学精神重在“求真”,人文精神重在“求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以及人自身的过程中形成的两种价值体系,二者是互相统一而不是互相排斥的。要坚持科学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就既要提倡人们对人生终极目标的追求,又要大力宏扬科学的理性精神。在发展过程中就要努力追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统一,使得求真、求善、求美之间走向一致和融合,使我们的社会不断完善、发展。 经济基础论文: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原则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摘要:正确贯彻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巩固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从现实看,既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的经济基础巩固和完善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又是重大实践问题。从人的异化复归历史趋势看,属人力产权实现条件创造的基本制度建设。贯彻两个“毫不动摇”中出现的“两个异化”现象,阉割了两个“毫不动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严重削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因而,需要充分认识和正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意义,警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被异化为中国特色资本主义。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异化”;人力产权 总书记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即“12.18”讲话)中,再次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推行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同时又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之前,他已有多次强调和重申。当然,这都是对十六大提出的两个“必须毫不动摇”(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精神的一再重申、强调。结合近几年的国内外背景和人力产权异化复归的历史趋势,可以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党中央这一系列重申、强调的意义。 一、一再重申和强调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 一再重申和强调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时代背景,有三个方面:一是国内现实背景,二是西方“和平演变”等国际历史教训,三是人的异化复归历史趋势。 第一,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仅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坚持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重大实践问题。党中央对这一重大问题一再重申和强调的国内背景,首先是中国改革开放受到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严重干扰,致使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即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受到削弱,以及相应出现的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现象。其次,中国2007年出现了一股咄咄逼人的“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思潮,用三种手法,企图歪曲乃至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一是歪曲。如把“实行包产到户”、“实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一系列新政策,歪曲为“这属于民主社会主义”。二是栽赃。如讲“主政伊始……保护私有制的重要条文载入宪法,这标志着中国踏上了民主社会主义道路”。其实中国宪法中并没有“保护私有制”的条款。三是恐吓。讲“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种恐吓有两层抹杀:一是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使中国处于危险中,需要挽救!从而抹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使中国富强起来的事实。二是社会主义没能救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转变为民主社会主义,中国才能得救!从而抹杀了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由此足见党中央强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要性、针对性和迫切性。“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做到思想上坚信不疑、行动上坚定不移,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决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总书记在“12・18”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强决心的又一次表达。 第二,一再重申和强调贯彻两个“毫不动摇”。有深广的国际背景。首先是苏联的教训。当年苏联在改革的指导思想上,放弃马克思主义,以西方的新自由主义为指导;在改革的经济性质上,放弃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采取以私有化为主的“休克疗法”;在改革的政治性质上,放弃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走多党制为主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道路”。结果亡党亡国亡社会主义。东欧其他各国也多大致如此。苏东各国“改革”的失败,都是“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的失败,犯了方向性错误。其次是拉美及东南亚各国盲从新自由主义,致使经济几近崩溃的教训。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多个国家,包括经济强国如日本等陷入美元“汇率陷阱”,长期不能自拔的教训。中国的国有金融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命脉,其主体地位已不仅仅关乎中国的金融安全问题,而且关乎整个国家经济、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的安全问题。由此联系到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经济危机,可以说,这是总书记“12.18”讲话再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直接国际原因。 第三,从人的异化复归历史趋势,一再重申和强调贯彻两个“毫不动摇”,是创造人力产权实现的历史条件,推进人力产权异化复归历史趋势的必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当前的金融危机正在继续雄辩地证明,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理论是真理,马克思基于劳动异化理论提示的人的异化的复归,即人力产权异化的复归,是一个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趋势。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在继续雄辩地证明:中国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努力创造人力产权实现的经济基础,进一步确立和推进人力产权异化复归的历史趋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是历史的正道。 应该说,总书记一再重申和强调贯彻两个“毫不动摇”,重申和强调的是坚持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方向,具有历史和现实的双重重大意义。 二、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必须全面正确贯彻两个“毫不动摇” 30年来我们党都一再强调:中国改革开放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因而,在改革开放指导思想上“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必须始终不渝地全面、正确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处理好两个“毫不动摇”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但事实上,与两个“毫不动摇”相悖,实践中出现了局部的“两个异化”现象。 其一,是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异化为仅坚持第二个“毫不动摇”,忽视甚至放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只重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些地方甚至 靠牺牲公有制经济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阉割了两个“毫不动摇”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内涵。 其二,是把“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异化为对非公有制经济只“鼓励、支持”,忽视甚至放弃“引导”。有的地方甚至以发展私有经济为名,纵容甚至制定政策,在国企产权改革的幌子下强制性地把公有企业私有化,鼓励私有制经济侵吞国有资产。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官商勾结合谋攫取国有资产的严重现象,违背了“坚持公有制为主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的党中央一贯精神,阉割了第二个“毫不动摇”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导向本质。 总起来看,“两个异化”现象的实质和严重性。在于阉割了两个“毫不动摇”内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毫不动摇”,引向了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化的私有化。其结果,“2006年我国国内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在三大指标所占的比重大体如下:资本:公私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为48%与52%;就业人员:公私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为32%与68%;国内生产总值:公私经济所占比重分别为37%和63%”。而且,“全国工商联一位负责人在2006年3月预测:到‘十一五’结束时,民营经济的比重将由65%上升到70%以上。这个预测很可能成为现实”。相应地,“民营企业主阶层在经济上的兴起,必然要求政治上享有相应的地位和权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已经被削弱,人力产权实现的经济制度条件遭到严重侵蚀。如不及时纠正,后果极其严重。 如果说“两个异化”与苏联“休克疗法”有差别,也只在于是使社会主义渐进式“休克”,还是激进式“休克”。我们看到,有的地方党政干部异化为私有制经济或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利益相关者!在业主与员工发生矛盾时,完全站在业主一边。这是否表明,他们已在相当大程度上丧失了“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应有立场,致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在悄悄地发生部分质变呢?由此再来领会总书记对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一再重申和反复强调,就会更感其现实针对性、迫切即时性之重大。 再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近年来一再出现的公开企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空洞化甚至异化的现象。例如有人提出“公有经济为主体是站不住脚的、要突破”;“民营经济已经是党的执政基础,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国有资本占据垄断行业,与民争利”;“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差十万八千里,剩余价值论是个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就是发展商品经济,按剩余价值规律办事”;“公有经济、按劳分配、计划经济等等,不符合中国国情……财产关系清晰化、社会化、公众化,有人认为是私有化,但必须利用私有化才能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制经济是苏式的、少数人占有的、国家名义的公有制,实质是官僚资本”。还有人“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说:“韩国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是韩国特色资本主义,是一回事”,甚至有人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主张“把这个提法修改为‘社会主义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或把‘公有制为主体’改为‘公有制为主导”’;等等。这样阉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其空洞化乃至异化的现象,是新自由主义在党中央一再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背景下的新表现,值得重视。如果任其发展,有可能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如同前几年一些地方的“产权改革”被异化为私有化改革一样。 三、处理好两个“毫不动摇”的关系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的重要要求 两个“毫不动摇”都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正确认识和全面贯彻,既不能割裂,又不能颠倒二者之间的主辅关系。 第一,两个“毫不动摇”中,“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主体。 一方面,只有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才能在经济上保障中国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没有对“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主体不存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个上层建筑也就没有了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或迟或早要发生质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不可能建立在私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更不可能建立在外资居主体地位的经济基础上。苏联解体迄今为止近20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即便社会主义国家放弃社会主义,西方也不会一视同仁。它们所要的,是经济上、政治上乃至文化上的新殖民地。2003年,曾写过影响很大的《让历史来审判(斯大林)》的历史学家麦德维杰夫痛切地说:“我们俄罗斯人以我们自己的沉痛灾难为代价,成为耶稣,悲壮地走上祭坛,向世人和历史宣告:苏联的‘民主化’、‘私有化’完全是一条死路、绝路。个别超级大国绝对没安好心,其他国家民族千万不要重蹈我们的覆辙。” 另一方面,只有坚持好“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保障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形成对整个国民经济足够强大的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才具有“引导”非公有经济朝着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根基、资格和实力。公有制经济的足够强大,是坚持和不断完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的固邦、兴邦之本。 第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必要措施,在两个“必须毫不动摇”中居于附属地位,是辅体。 此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的基础上,构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产权制度,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又好又快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但必须明确、必须强调:其辅体或附属地位,是由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定位、由其雇佣劳动制度、由其经济的“自发性”所决定的。那种对非公有制经济只“鼓励、支持”不“引导”,甚至化公为私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做法,是舍本求末,喧宾夺主,不仅仅是忘记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的目的,长此以往,还必然导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削弱,甚至有葬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危险。 综上所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坚定地推进人力产权的异化的复归历史趋势着眼,坚持贯彻两个“毫不动摇”重要原则的结论就是:在改革开放的思想理论指导上,必须切实坚持马列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改革开放的指导。这要求坚决清理新自由主义思潮对改革开放的误导和民主社会主义、对改革开放的干扰和已经造成的严重影响;在改革开放实践上,必须坚决消除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中出现的“两个异化”现象。只有消除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中出现的“两个异化”现象,防止了两个“毫不动摇”之间关系的被割裂,纠正了阉割两个“毫不动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内涵和导向内涵的倾向,才能真正坚持好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切实把两个“毫不动摇”的贯彻“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也只有切实把两个“毫不动摇”的贯彻“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才能真正全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确保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顺利构建,确保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价值体系为主导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涉险渡难,不断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保障中华民族一步一个脚印地崛起于21世纪。 经济基础论文:中国电视纪录片栏目化发展的政治经济基础分析 【摘要】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降,纪录片退去影院,面临安身立命的发展问题,此时电视栏目化引领潮流,本文旨在分析中国电视纪录片栏目化发展的政治经济基础,认为政治经济基础是中国电视纪录片发展的基本支点。 “栏目化”的提出是基于广大电视观众对电视节目播出的准时性要求。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电视事业发展迅速,电视节目大量增加,电视作品种类逐渐全面化、细分化、专业化,电视机也大量普及,但电视台的节目播出经常不准时,严重影响了播出效果。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是电视节目的栏目和播出时间没有固定化,栏目本身的时间长度也没有规范化。 尤其是纪录片领域,由于纪录片创作的随意性和无规划性,这样的问题更严重。这样,只有将纪录片实现栏目化,才会为广大电视观众源源不断地提供大量的纪录片作品。由此可见,纪录片栏目化是电视产业化发展的必然,纪录片节目达到规范化,类型化和个性化标准。有利于组织节目制作与播出安排,便于受众定期、定时收看。以使节目拥有一批相对稳定的观众群。这不仅对于纪录片自身的发展,同时也发挥其更大的社会影响,都有着现实积极的作用。 一个电视节目形态的诞生与存在,必有它的道理和缘由,就是要满足广泛的社会需要。纪录片发展,同样如此。这个需要细分下来,不外有三:“一是政治需要,二是经济需要,三是文化需要”。“人类社会是由经济、政治、文化三方面的要素按照一定的结构关系组成的有机体”。“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整体推进,才有社会的进步”。同样,对于一个文化形态的纪录片栏目来说,纪录片栏目化的发展自然离不开互为结构关系的政治经济基础。 中国纪录片发展,在它发展的过程当中也受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及随之而来的各个领域重大变革的影响,还有特定自身环境和自身发展规律,是中国电视纪录片发展的基本支点。 1、纪录片与政治的关系 政治在纪录片历史始终扮演着浓墨重彩的角色,贯穿着整个纪录片史。国际上看,从20世纪20年代前苏联维尔托夫的“电影眼睛”理论到“形象化政论”,从一战到二战的战时宣传工具到20世纪60年代“真实电影”的“如有思想内容。即被排除在外”的政治干预的回避,再到从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后“隐晦政治”的发展。而中国纪录片从受前苏联形象化政论模式的影响到20世纪90年代的新纪录片运动,政治色彩日益淡化,但纪录片与政治的关系仍是丝丝缕缕,涵盖在国家意识形态之下的。这些都是政治在纪录片史上打下的深深烙印。 政治与纪录片的关系具体有两点:第一,纪录片以政治事件、政治生活作为题材:第二,纪录片与政治的相互依赖。 首先,政治作为一种现实的存在。成为纪录片的重要题材来源之一。政治题材主要涉及到:“政治事件、政治活动、政治人物、政治机构、政治问题、政治制度等,这些人、事、活动等集中体现了不同集团、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观念的矛盾冲突,是社会生活的焦点所在”。中国纪录片创作量较大的是政治人物的题材。如《》、《》、《刘少奇》、《》等革命领袖的宣传。政治题材纪录片较大的特点在于直面矛盾,戏剧性强,有利于创作者抓住冲突的焦点,把握人性的凸显点和情感的爆发点等瞬间价值。 中国纪录片创作传统对于政治一直比较保守,当前也存在着将政治抽象化的问题。政治是一个具体的、感性的概念。它的多义性分涉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如“法律、监狱、军队、医疗、福利、教育”等等,因此,对于政治题材的纪录片来说,开放思路,多层面记录社会现实显得极为重要。尤其是当下中国社会改革阶段。各个领域都在作大幅度的质变。这为纪录片创作提供了广阔的社会背景和现实素材,用镜头记录下现阶段每个领域的真实现状,将政治生活化,深入化才是纪录片创作过程中的正确态度,而将政治与生活相剥离。使政治变成标签化、抽象化。最终必然是“只停留在空泛的议论上,只愿意追求声势和气派,节目越搞越长,哲理越来越深,而细致的材料,实际的探讨则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回避了现实的难题。” 其次,政治与纪录片的相互依赖。 纪录片依靠大众传播,记录原生态的现实,从本性上靠近新闻和时事,对现实的关照使它与其他纯粹的象牙塔艺术形式区别开来,对主流意识形态来说。它的存在价值的最大化效果可能会影响到社会高层的决策。甚至还会影响到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的稳定问题。首先,当纪录片代表主流意识形态时,它具有文化整合功能。减少文化矛盾,凝聚人心,以维护社会的安定与秩序:而当纪录片在主流意识形态范围外对其进行反省,批判,意图改良时,它又具有社会监督功能。对现行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体制内部的缺陷进行自我批评,以促进其不断地改革与完善。比如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一批纪录片《望子五岁》、《舟舟的世界》、《英与白》、《深山船家》等作品都有穿透生活表层。揭示了人类的生存状态的本质。达到对人类生活,对自身,对世界的自审,超越了制度层面去观照人,对社会现实起一定的监督作用。正因为这样的社会功能,政治对纪录片的依赖就显得较为突出。 纪录片作为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一方面。纪录片发展依赖政治的引导。一个电视栏目的健康发展,首先是顺应社会前进的潮流,立足国情,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汲取丰富的养分与鲜活的素材,反映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倾听人民的呼声。形成一种积极健康的发展动力。从这个角度来说,政治是最大的资源,也是最大的动力。电视作为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最重要的是维护党和政府的利益,与人民保持一致。鲜明的立场、正确的舆论导向,是传媒政治属性的重要体现。而传播链条上层层递进的放大效应。使舆论的政治导向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另一方面,政治的宽松度直接影响着纪录片的生存与发展状况。这一点不言而喻,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纪录片只能以政论性的专题片形态存在,而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大众文化的崛起。精英文化、主流文化三分天下,中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新纪录片运动,纪录片以精英姿态或者与大众文化合流,在电视栏目化的浪潮中求得了一席之地。这无疑是处于中国政治宽松度语境下,中国纪录片发展了自身生产力,作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补充,中国纪录片与政治达成了合谋。1993年《东方时空》的“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就是二者调解的结果。其后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的诞生,凤凰卫视的横空出世。CCTV10的新生。纪录片终于在中国电视荧屏上遍地开花了。 2、纪录片与经济的关系 纪录片作为电视产业中投入周期长、低效益的片种,其创作承受的经济压力往往是最大的,在这个意义上看,纪录片与经济的 关系显得较为突出。经济不仅在宏观上如经济实力,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纪录片的发展水平和走向,而且在微观上如经费和收视等对纪录片的内容,形式,风格。创作者以及制播的各个环节发生作用。 从宏观经济上来看,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纪录片需要,也有着不同的受众群,而时代特征最终是由经济来决定的。这一点不仅表现在经济状况所能提供的物质、技术对纪录片制做有决定作用,也深刻地体现在由经济决定的社会结构、社会面貌、社会文化心理等方方面面,而这些都是纪录片生存发展的土壤。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可以说是经济上的“千年未有之变局”,对于这个大转变时期,“经济学的概括是从计划经济或再分配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法学的概括是从礼俗到法理或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型,社会学的概括是从乡村的农耕的社会向城市的工业的社会转型,总的来说,就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此次经济与社会变革的媒介支持首先从纪录片这里得到呼应”。纪录片通过对平民生活和平民存在状态的关注,确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大众文化形态的地位。这是中国电视传播平民化的最早的成功尝试之一。其意义在于促进民间社会的自觉意识。对市场经济的意义重大而深刻。上海电视台的《纪录片编辑室》、中央电视台的《生活空间》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的。 从微观角度以及媒体的区域性发展来看。电视纪录片栏目多建立在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发展较快,经济实力较强。经济发达地区,无论是教育水平,居民素质,收入水平以及审美能力等方面都有着纪录片潜在的目标受众,有了受众就有了市场。“总体而言。人们受教育程度越高,认知范围越广。其电视收看量越少,但对不同节目或栏目的要求会有较大的差异。”“对于喜欢的节目会相对稳定。”而经济落后的中、西、北部地区几乎很难维持纪录片栏目生存的现状。当然。纪录片栏目办好了,办出品牌后。又反过来促进栏目的经济收效。这两者是相互的。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节目,就是一个例子,“超女”的成功至少说明了这样一点:小至一个栏目,大到一个频道,它的发展离不开卓然有效的经济保障。 当然,正因为纪录片创作资金压力大,所以往往有产业界为纪录片出资。这种现象一方面为纪录片的创作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但“当这种出资的影响力渗入到某一媒体而排除其他势力的时候,它就形成了一种压力。”一方面它使得纪录片的题材和内容不再单纯。渗透了商业意识:另一方面,它使纪录片精神与艺术理想受到了扭曲。这并不是纪录片良性发展的长久之计。 从逻辑关系上讲,政治。经济,文化这三个动力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经济是发展的基础。政治是发展的方向,文化则是发展的形态。三大动力形成合力。推动纪录片栏目步入一种良性的发展轨道。但现实是。这三点往往难以同时实现。因为。这三个标准相互依存,不能顾此失彼:政治受经济的制约,又要以相应的文化为其根基。文化与政治同属上层建筑,它们的关系是互为前提、相互作用的关系。厘清这些关系,在电视实践中正确把握并找到一个平衡点,打造一个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俱佳的纪录片栏目,这既是栏目决策者的工作着眼点与目标,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政治、经济与文化恰恰是决定一个纪录片栏目产生、发展与评价的关键性因素。换句话说,“政治、经济与文化三要素。对于一个纪录片栏目来说,它们既是产生的需要,也是发展的动力。同时还是评判的标准。这些构成了一个纪录片栏目战略性定位的基本框架”。 社会所有制:和谐社会构建的经济基础 摘 要:所有制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紧密相关。社会所有制理论是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人类生产发展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提出并建立起来的,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产权前提、运营基础和制度保障,理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经济基础。 关键词:社会所有制;和谐社会;经济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认识和解决新问题而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目前,学术界在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科学内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经济基础、思想文化基础等方面,共识基本达成。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观点差异,值得作进一步的探讨。比如,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方面,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经济基础;也有少数学者认为,合作制、股份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而笔者则认为,由马克思提出并倡导的社会所有制,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真正的经济基础。基于此,本文拟从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理论分析入手,通过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所有制诉求的逐层剖析,阐明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要求,理应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经济基础。 一、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理论 社会所有制是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人类生产发展的一般规律或历史趋势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关于这个概念最本质的规定性,集中反映在《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之中。在那里,马克思对社会所有制有一段最为概括的说明,“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832由此可见,马克思关于社会所有制的本质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其一,社会所有制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所有制,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普遍建立之前,广泛地存在着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1]830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的必要前提就是通过资本原始积累而剥夺广大劳动者的财产,“从而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广大人民群众被剥夺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人民群众遭受的这种可怕的残酷的剥夺,形成了资本的前史。”[1]8301875年,马克思在亲自修订过的法文版《资本论》中又补充说,历史上存在过的劳动者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否定了;共产主义所要重新建立的,不是“劳动者的私有制”,而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建立社会所有制,就是广大劳动者起来剥夺剥夺者,重新成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在协作劳动和生产资料社会占有的基础上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这是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否定,是“否定之否定”。 其二,社会所有制是劳动者的联合所有制。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资本主义所有制只有通过将其改造为非孤立的胃鋈说乃有制,也就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才能消失”。[2]从上面的引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要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不是指“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也不是指生产资料“人人皆有的私有制”,而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个人所有制,即“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可见,劳动者个人孤立的占有生产资料是典型的小生产者私有制;而社会所有制是联合的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不是孤立、分散的个人占有生产资料,如果没有这种社会联合,那么其就成为私有制了。 其三,社会所有制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所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在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所建立的、联合起来的社会劳动者与社会化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由联合起来的社会劳动者占有社会化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在这种所有制条件下,联合起来的个人组成社会集体,在此集体中,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294同时,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并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所制成的产品增长到能够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日益得到满足的程度。”[4] 正确把握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理论,关键在于对其“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理解。马克思曾多次提到个人所有制概念。早在1845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就指出:“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他又宣布无产阶级要把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里”。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他更指出“资本家对这种劳动的异己的所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独个人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高度赞扬巴黎公社“曾想把现在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变成自由集体劳动的工具,以实现个人所有权”。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的中译本中,马克思也特别强调了“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劳动者的所有制”,而是“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因此可见,“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著作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他所提出的个人所有制、公有制与社会所有制三类称谓,实际上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三者并不矛盾。公有制和社会所有制以个人所有制为基础,个人所有制则以公有制和社会所有制为前提。 总之,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所有制的本质规定,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社会所有制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即联合的、社会的个人所有制或个人的社会所有制。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意蕴及其所有制诉求 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也是共产党人努力实践追求的远大目标。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阐释,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要求。 1.和谐社会是未来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和谐社会”在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著作中是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在内的共产主义社会本质的一种表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连续用了许多“全面”、“自由”即“和谐”,来描绘高级社会经济形态。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共产主义定义为“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在这里,马克思将自然 ――人――社会看作一个和谐的统一体,认为人与自然的矛盾是同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矛盾紧密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 在《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原理》等文中,他们写道:“作为共产主义联合体的社会里,因分工而引起的人与人之间巨大的社会鸿沟没有了;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满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的状况消失了;社会不再是束缚个人而是能够促进自己的成员全面发挥个人才能;取代城乡差别的是城乡融合;教育与福利可使所有人共同享受,等等。”[3]243另外,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恩格斯也指出,在消灭了阶级的社会历史阶段,“某一特殊的社会阶级对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占有,从而对政治统治、教育垄断和精神领导的占有,不仅成为多余的,而且成为经济、政治和精神发展的障碍。”[3]244这些阐释都明确地指出了在未来社会经济、政治和精神乃至文化建设的构建上,应坚持和谐而全面发展的原则。但他们未对怎样建设未来和谐社会提出过具体的途径和措施,这就需要各国的共产党人根据本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各个不同时期或阶段的实际情况,作出艰辛探索和长期努力。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实践和理论创新的结果。和谐社会的实现只能植根于现实的经济基础之上,否则就是空想,是乌托邦主义。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经历长达28年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终于建立了新中国;随后又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就。这些都集中体现在党的历届大会的文件里,特别是党的十三大以来的各次大会上。 1987年,党的十三大在总结过去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市场取向改革理论,在对国情把握和社会主义阶段性认识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理论进展,为经济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前提。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而鲜明地把邓小平理论写入我国宪法,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1997年,党的十五大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和分配结构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提出了建立混合所有制、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股份制是公有制最主要的实现形式等一系列重要的论断,坚持可持续发展之路。2002年,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提出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了科学发展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目标,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在党的历史文件中,还是第一次。 “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布局,已经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提升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不只是量上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认识上的大飞跃。这种认识上的飞跃,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而且为中国经济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明确了方向和目标。 3.构建和谐社会是消除当前社会各种矛盾和冲突的现实需要。当前,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不断涌现,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这些不和谐集中体现在:(1)城乡之间的不和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城镇之间及其内部、农村之间及其内部收入差距日益明显、悬殊较大,城乡矛盾日渐显现。(2)区域之间的不和谐。三大经济地带分化严重,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无论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政治文明程度、教育发达程度、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等方面,都呈现出了较大的层次性,从而引发了一些区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影响了区域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3)经济与社会之间的不和谐。这种不和谐又表现为经济增长与社会事业之间的不和谐、经济增长与分配相对不和谐、经济增长与就业状况不和谐、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不和谐等等,这些不和谐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4)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和谐。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自然资源消耗太多,水污染、大气污染现象加剧,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大量稀缺性动植物濒临灭绝,各种自然灾害不断、疾病流行,给人类的健康发展带来众多威胁,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和矛盾逐渐突出。 基于以上分析,不难看到,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论述,还是中国共产党的艰苦理论探索和努力实践,都对和谐社会及其构建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洞见。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描述,实际上是紧紧围绕着生产资料所有制而展开的。也就是说,和谐社会及其构建需要相应的所有制基础。而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历届全会上所进行的各种理论创新,同样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开始的。至于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实质上其原因都可以归纳为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所有制内部及其之间的不和谐而引起的。因此,和谐社会及其构建对所有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三、社会所有制是和谐社会构建的经济基础 在一个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建立一种可以容纳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而这种利益诉求机制的建立必须首先具备一个设计良好的经济制度前提或基础,否则这种利益诉求机制就无法建立和实现。社会所有制就是这样的一种经济制度,它不仅能够容纳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还具有化解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矛盾和冲突的能力,因而理应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制度基础。 1.社会所有制是和谐社会构建的产权前提。社会所有制是一种在社会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排他性的社会占有形式,是一种全新的产权制度安排。除原始公有制之外,以往任何形式的产权制度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即产权主体对产权客体在占有上的排他性,实质是对所有物的独占和垄断。私有制是如此,产权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不能占有产权客体,也不允许别人用它来实现产权主体所追逐的目的之外的任何目的。集体所有制、合作所有制也是如此,对产权客体的占有、处置权力仅限于这个集体内部或合作的集团内部,并且这种权力还不是这个集体、集团内的所有个人都可行使的,只有受这个集体、集团整体委托授权的个人才能行使。国家所有制也不例外,国家所有制的产权主体,实际上就是授权代表国家的人,也可以通过二次委托的形式把对产权客体的占有、处置权分割、转让他人,除此之外,其他人都在被排除之外。因此,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合作所有制、私有制等,都无法克服和消除其炔考捌渲间各种利益主体的矛盾和冲突。只有社会所有制才能消除产权主体对产权客体的独占和垄断,消除占有上的排他性,为化解各种经济利益主体的矛盾和冲突,实现个人联合占有和分享劳动成果,提供制度可能或前提。 2.社会所有制是和谐社会构建的运营基础。社会所有制的形成和发展需要社会具备自由资本和自由劳动力这两个重要前提条件,可以说,社会所有制的本质就是劳动者个体在全社会范围内对自由资本和自由劳动力的共同占有和运营。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工人只有在成了他们的劳动资料的占有者时才能自由,这可以采取个体方式或集体方式;个体占有方式正在被经济的发展所消除,而且将日益被消除;所以,剩下的只是共同占有方式。”[5]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不是要恢复个体占有和个体生产,而是要实行社会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实现劳动者的财产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 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从“国家本位论”到“地方本位论”再到“企业本位论”,都把企业确立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运行的微观基础,并没有真正解决劳动者直接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劳动者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权利问题。因此,要把劳动者个人的经济自由和财产权利纳入社会所有制理论的研究视野,按照财产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相结合的原则,使劳动者成为财产和劳动力的产权主体。在资本按份共有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基础上,实现劳动者的自主联合和经营。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合作制、私人所有制等经济形式所采取的各种运营模式(包括股份制在内),实现以劳动者为本位、以社会企业为依托、以社会资本为载体的新的运营模式,以奠定和谐社会构建的运营基础。 3.社会所有制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制度保障。和谐社会的构建,源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在这些因素中,社会各种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必然性以及人们对社会制度优越性的认同这个因素至关重要。一般来说,一种优越的、合理的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制度安排,才能够代表所处社会系统中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并能较好地平衡和协调社会各方利益;才能够代表先进的生产力水平;才能有效地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才能够与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社会所有制就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它不仅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客观性、合理性,而且更具有其它制度所不具备的优越性。社会所有制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本质规定是相一致的,是在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辩证否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作为重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其主体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个人,其客体是包括消费资料、生产资料、劳动产品和劳动力在内的一切社会财富。这种个人所有制深刻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本质,比其它所有制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就当前的各种所有制,特别是公有制而言,只是人类社会从私有制向社会所有制过渡的一种形式。混合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也只是迈向社会所有制重要的几个步骤,最多只能成为社会所有制存在的初级形式。即使是作为所有制最主要实现形式的股份制,也只是一种过渡的资本组织形式。马克思曾说,“股份制度――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6]可见,股份制为各种所有制的联合、融合和演化发展、资本的社会占有和共同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但也不过是社会所有制的一种组织外壳,最多可以说是社会所有制早期或初级的实现形式。 因此,实行社会所有制,不仅能从根本上为解放了的劳动者提供个体联合占有生产资料的可能性,而且为拥有劳动力主权的劳动者实现财产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奠定了现实基础。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所有制能为劳动者在社会化生产和分配的同时,消除自身受奴役状态与充分发挥自身智慧和创造性所需的自主地位之间的矛盾;为劳动者自主决策、自由选择、自在生活提供了制度性保障。所以说,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只有建立社会所有制,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全方位的生存、发展和享受的制度保障,从而促进人的全面解放和发展。 经济基础论文:合理的利益目标是医院文化建设的经济基础 [摘 要]医院文化作为医院经营观念、品牌形象、医院声誉等的母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至关重要。如何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构建医院文化体系、保持医院健康发展已成为当代医院的重要使命。本文分析了医院文化的误区,阐述了医院文化的内涵,提出了走出医院文化误区的方法,并认为合理的利益目标是医院文化建设的经济基础。 [关键词]医院;利益目标;文化建设;经济基础;品牌 1 医院文化的误区 在医院的运营实践中,一些医院管理者往往发现医院文化的作用并没有想象中的强大,甚至认为它不过是医院对外宣传的几句口号。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源是医院文化理论在中国医院现实中被滥用了,这种滥用使人们对医院文化理论认识和探索应用出现了断层――忽视了利益基础。医院文化的构成要素可分为3个层次:最深层次的基本假设、中间层次的价值观和表层的人工制品。很显然,当前对医院文化的追求和理解还主要停留在表层的人工制品上,价值观鲜有涉及,至于最深层次的基本假设就更谈不到了。医院文化对大部分人来说仅仅是一些视觉符号,而这些视觉符号的产生本身又缺乏利益的根基,当然难以得到广泛认同,奢求其向产生改变员工行为方式等作用的深层次发展就更加困难。就中国目前的医院和社会现实而言,医院文化绝不能脱离利益实际,想一蹴而就地实现医院文化的强大作用力并不现实,在利益基础上,文化才有意义,才能发挥作用。 2 医院文化要走出误区 中国很多医院的文化是空洞的口号文化,它们可能出自对知名医院的模仿,也可能只是来自于医院领导或某个策划人员一时的“灵感”。这样的文化是与医院现实割裂的,尤其是很多都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利益现实,而这种利益现实是与员工的自身需求紧密相连的,不仅包括经济利益,更包括发展利益、自我实现的价值利益等。这就是文化不起作用的症结所在。可以想象,在一个分配机制不合理、员工利益无法保证、医院利益与员工利益完全不相关甚至时常发生冲突的环境下,员工如何对所谓的医院文化产生认同。医院文化不能脱离利益而独立存在,单纯地就文化论文化只能陷入更深的误区。从医院运营的角度上说,倡导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文化,这些在精神层面当然是可取的,但没有利益作基础,单靠精神式的说教是无法获得广泛认同的。 人的本性是趋利的,这在商业文化对传统文化已造成巨大冲击的中国现实社会尤其显露无遗,而在伦理约束都已经很脆弱的条件下去谋求小团体文化(如医院文化)的强大作用,显然困难重重。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也是全面认识医院文化建设的基础。 3 医院文化如何走出误区 第一,构筑个人与医院总体发展相统一的经济利益目标。经济利益是员工的基础利益需求,也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基本保障。这不是指简单的金钱刺激,而是除了要给员工一个适当的薪资待遇外,还要设置相应的经济利益目标,这个目标是可以通过努力获得的实在的利益,而不是虚无缥缈的所谓蓝图。同时它又要与医院发展的总体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就能保证员工能够按医院预先设定的方向前进,使医院文化获得有效的着力点。经济利益层面的另一个关键点是合理的分配机制,这要在医院现实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保证相对的公平性,解决员工对医院的基本认同问题。 第二,解决好个人自我实现的价值利益与医院整体决策及决策执行的关系。中小医院的决策和相应的工作安排往往出自有限的少数人,甚至是领导个人拍脑袋式的决定,大多翟惫げ恢道已经被分解为具体细节的工作的价值何在,更对所能产生的结果没有把握。这是员工自我实现的价值利益被忽视了的表现,它直接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并造成团队意识薄弱,对医院文化的建设十分有害。要通过信息共享、共同参与工作目标制定与结果分析、吸纳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等方式加以改进,将员工置于医院运营与发展的重要位置,使员工感受到被尊重和认可,将医院文化落实到日常行为层面。 第三,医院利益必须与员工利益相统一。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这种统一关系也符合“非零和博弈”原则。所谓“非零和博弈”是相对于“我赢你输”的“零和博弈”而言的。也就是说希望出现的结局是“你赢我也赢,医院利益与员工利益有效统一才能使医院文化落实,这一方面要求制定清晰的战略目标,结合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来指导员工的行为和努力方向,并用制度把行为固化下来,以形成习惯,用习惯带动文化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利益需求,将人力资源管理深入下去,从员工利益出发,在医院利益与员工利益的统一层面解决好留住人才和人才培养问题。另外,随着“80后”“90后”逐渐成为医院人才构成的中坚力量,人们必然要逐渐增加对其特征的认识,把握他们的特点,研究更多的利益需求,并把这种利益需求与医院的利益和目标统一起来,使文化基础更坚实并不断传承发展。 在与现代化接轨的过程中,中国医院要建设有效的医院文化,而不是为文化而文化。相于物质层面,作为精神层面的医院文化应当是“由过去和将来的同时性而造成一个持续不断的进步,能够这样携带着向将来开放的视野和不可重要的过去而前进,这才是我们称为‘精神’的东西的本质”。积极的医院文化,它必然会深刻地影响着所有成员的思想、意志和行为,像呼吸一样促进组织自然新陈代谢,像血液一样渗透到团队的骨子里,真正成为卓越医院的行动指南。医院文化作为上层建筑当然需要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文化并不耻谈经济利益,经济基础支撑了医院文化,注重经济的医院文化也将并且是必然将促进医院的经济发展。 经济基础论文:特朗普上台的经济基础、政策和全球影响 首先我想谈谈特朗普面临的挑战,他的经济政策一定是想解决一个问题,我一直认为特朗普上台是有深刻的经济基础的。美国的经济正面临深刻的结构性变化。特朗普看到了这个问题,他提出“让美国再次强大”的口号点中了这个要害。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对这个问题嗤之以鼻,什么“让美国再次强大”,美国从来都强大。这是不对的,美国现在正面临一些极其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我今天想给大家汇报的就是,他面临的问题是什么,挑战是什么?再看他怎么面对这个挑战,他的政策能不能解决问题,以及其政策的全球影响。 特朗普面临的挑战 美国经济在发生一系列的变化,第一,美国经济在继续变轻,危机之前美国制造业空心化,服务业太轻,金融业太高,一定要把制造业拉回来。所以奥巴马上台8年来最大的口号就是,让制造业重新回到美国。金融危机以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是78.8%,现在是78%,略有下降,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奥巴马让制造业回到美国的计划失败了。与此同时,美国工业产能的利用率在持续下降,产能过剩,不仅是中国,美国的产能过剩也非常厉害。20世纪70年代时通胀非常厉害,然后通胀持续下降,产能过剩当然就有就业的问题,就业的质量提不高,这又是美国面临的很大的结构性变化。同时,因为产能过剩,整个制造业在轻微行业回不来,投资急剧下降。我们对美国2007年投资水平做了一个预测,对比今天和2007年,美国在8年里整个投资丢掉了20个百分点的GDP,这是个巨大的下跌,美国每年因为投资下滑丢掉3个GDP,经济怎么可能强劲增长?大部分的企业投资,32%是居民的住房投资,主要是私人投资。所以投资下降非常厉害,不投资影响美国经济。美国经济活力在下降。什么叫经济活力?我们衡量的标准是工人的跳槽率,换工作的频率,如果经济发展快时,人会不断地换工作。20世纪80年代时这个数据高达22%,在岗工人换工作、换企业、换区域非常频繁,现在只有12%;新成立公司占公司总量的比重,20年以前,在IT行业这个数据在18%左右,制造业在12%左右,此后这个数据直线下降,制造业跌到10%,IT企业跌了一半。我们听到无数硅谷创新的故事,实际上美国新成立的公司数量日益减少,意味着老公司和大公司的地位越来越高。10年以上的公司雇佣工人的数目由20年前的80%上升到现在的90%,而新型的公司雇佣的工人从14%-15%跌到10%,下跌了三分之一。工人不愿意移动,新企业成立的数目在下降,工人集聚在成熟的大企业,不愿意到新成立的小企业去,是很典型的经济老化,美国的经济越来越接近欧洲的模式。“不流动”在经济学中是活力和创造在下降的非常重要的标志。所以美国的经济正在丧失它的活力。 美国失业下降是好事,但这背后很重要的是美国的劳动人口就业参与率持续下跌,从2000年起已下降6个百分点。美国的失业率下降了6个百分点,而劳动人口的就业参与率也跌了6个百分点,很大程度上失业率下降是因为人不愿意工作,理由可以有很多,社会保险太高、找不到工作,等等。美国人口正在老龄化,劳动人口在下降的同时,劳动年龄的人又不愿意参加工作,结果就是劳动力的增长速度在下降。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足够的理由来解释美国人为什么不愿意就业。 由于上述原因,美国的劳动生产率在下降。20世纪80年代时,美国劳动生产率年平均增长0.6%左右,20世纪90年代年平均增长0.9%,2000年-2009年猛增到1.5%左右,现在跌到了0.3%-0.4%。美国的劳动生产率急剧下降,这是一个很大的迷思。我们天天听到那么多硅谷的故事,用着iphone,但是我们仍处于第三次工业革命到第四次工业革命的过渡期,第三次工业革命技术的运用已经接近尾声,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产业化并没有发生,所以在这个阶段,如果投资和劳动力的增长速度跟不上,就会导致劳动生产率下降,而且下降幅度如此巨大。所以工资收入占GDP的比重在下降,80年代时达到65%左右,现在跌到了58%,下跌了6个百分点。中产阶级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由58%下跌到46%,跌幅达12个百分点,中产阶级的收入在急剧地紧缩,因此中产阶级受到了很大的压迫。 美国面临的更大的问题是人口老龄化,在经济学中人口结构是最为关键的,是无法改变的,65岁以上人口比上15到64岁工作年龄人口的比例,即每个劳动人口需赡养多少老龄人口,在2016年这个数据是22%,10年之后将上升10个百分点。这将要求劳动生产率急剧提高,因为退休的赡养费用越来越高;还需要投资大幅提高,需要投资来产生新的增长点;第三还需要就业比率提高,这三项美国现在都没有。因此面临着人口结构的重大变化,这三个问题不解决,美国经济的前景一定不会好。 所以特朗普不是共和党选出来的,当然也不是选出来的,特朗普是美国的中产阶级选出来的。40岁-50岁左右的白人蓝领过去的10年里生活在急剧地恶化,他们理解如果美国仍然执行现有的政策,等到他们退休以后,他们的日子会非常非常难过,所以他们说必须改革。 特朗普的应对之道 特朗普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第一件事他要减税,他要把居民个人的所得税由7档减少到3档,对富人减税,对穷人增加税率比扣;其次是减公司税,20年以前OECD的税率在32%、33%左右,今天已经跌到了22%左右。公司税最低的是英国和加拿大,只有15%,公司税有全球的竞争性质。公司税降低,可以把全球的资本引入投资和建厂。特朗普现在要把公司税由35%降至15%,现在来看,美国确实有降公司税的空间,共和党也从来是个降税的党,所以共和党赢了,他们应该会支持降税。 他还说要搞贸易保护主义,理由很简单,因为美国出口太少,进口太多,所以美国把工作留给了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其他国家。他说要把TPP停掉,我觉得这是完全可能的,共和党的统治下,TPP大概也通不过。他要停止北美贸易协定,这个比较困难,因为这个协议已经法律化了,他极有可能重启谈判。特朗普当选当天,全球汇率波动特别大,在那一周里唯一跌幅没有变化的是墨西哥比索,下跌了8%,到现在为止下跌了12%,再也没有回去,这12%正好和北美贸易协议的关税优惠相抵。市场就预测到会重启谈判,无论以后要怎么谈,先把汇率降下来。我觉得他一定会指认中国为汇率操纵国,这个比较复杂,汇率操纵国的事情可以通过WTO申诉,也可以通过IMF来起诉,也可以单边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比如对中国施加45%的进口关税,这个不太容易,因为中美是双边的进口大国,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增长特别快,而且中国的很多商品,比如说苹果手机,都是从美国进口以后再出口的,如果征收45%的关税将会影响全球的产业链。我们做过分析,如果对中国所有进口商品征收45%关税,中国的GDP会影响2.5个百分点,同时会影响美国GDP1个百分点左右,还会影响全球的供应链。所以这个事情他做不了,即使他想做也做不了。但是他对某个商品征收45%的关税是完全有可能的,比如f钢铁,奥巴马时期对中国的轮胎征收45%的关税,征了3年半以后,现在又逐渐回到15%。所以贸易仗他会打,他为什么打贸易仗――通过减税,把资本引入美国建厂,来扩大美国的出口,然后通过贸易战来为美国的企业出口创造一个空间,所以这两者是有目的地配合在一起的。 第三个政策是对基础设施投资5500亿到10000亿美元,我觉得这个是可以的。美国的基础设施质量在金融危机以后急剧下跌,我们对全球的基础设施有个衡量,最高值是10,金融危机前最高时达到7,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基础社会下降到5.5左右。美国基础设施质量差是有目共睹的,桥梁不安全、机场码头陈旧,所以对基础设施投资我觉得是靠谱的。美国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在20世纪90年代时达到整个GDP的2.8%,过去的20年里急剧下跌,现在跌到1.4%左右。美国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在20年里跌了50%,也就是说美国政府不再履行其维持基础设施的职能。这也是可行的,因为可以增加就业、增加GDP,是需求的拉动,所以他也会做这件事。 因此他总的政策是减税、打贸易战、增加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组合,他是想通过财政扩张来拉动制造业总需求的空间,其次通过结构性供给侧改革,改公司税,使企业的资金流入美国,增强美国企业的竞争力,再通过贸易战支撑新形成的空间和竞争力,以支持美国的出口。所以这三件事其实是配套的措施,我觉得他都会做。贸易政策历来出自白宫,特朗普选了一个特别强硬的反贸易主义者作为新成立的白宫贸易委员会主席,这是过去从来没有的。 特朗普政策的影响 这样看上去特朗普的经济政策是有理由的,但是问题在于我们不知道他要怎么做。现在为止没有人知道他的政策具体实施是什么样的,过程会是什么样的,他的班底里大部分人都没有从政经验,但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背景。怎么做不知道,市场就开始猜了,市场一旦开始猜就乱套了。他的政策,特别是其政策的不确定性对全球的影响是很大的。 首先他要强势美元,货币政策收紧,美联储在今年会继续加息,与此同时,日本央行、欧洲央行仍然在实行零利率和负利率,所以主要发达国家货币政策的背离在加大,结果在货币市场上当然是美元走强,所有其他货币走弱。而且市场对于美元走强的预期还在不断往上走。过去的18个月里,所有的货币对美元都在贬值,欧元贬了20%,日元贬了30%,巴西的Real贬了60%,俄罗斯卢布几乎贬了80%,而且美元还会继续走强。这是影响世界的一个很大的因素。 影响世界的第二个很大的因素是美国的货币政策。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市场从来不相信美联储说的话,市场一直低估美联储的决心,认为利率水平会维持在低位。在特朗普当选以前,市场永远是赢的,因为市场永远以为利率在低位,认为利率不可能会提高,这是因为经济增长太弱,政府的债务已经高达100%,利率上升后财政空间立马恶化,因此市场一直按照低利率水平在配置资源。特朗普上台后,整个市场预期改了。特朗普当选以前的24-28个月里,美联储的预期从未实现向市场的预期靠拢,所以这是市场的预期第一次开始向美联储靠拢。市场预期变化,全世界的金融资产必须重新配置。现在不知道的是市场预期以多大的强度和速度向美联储靠拢。这是一件天大的事,2013年伯南克说要放缓量宽政策,全世界金融市场一片波动,资本流动大幅增加,无数的股市大跌,伯南克这句话就动了市场对美联储利率的预期。全世界的资产重新配置是必然的,因为现在不是低利率,已经是高利率水平了。 把美元走强的指数与在美元走强时发生危机的国家连在一起,美元走强的第一个高峰期20世纪80年代,很多国家进入危机,这是拉美危机。20世纪90年代,美元进入第二个高峰,又有很多国家进入危机,这是亚洲东南亚危机。现在是美元进入的第三个高峰,还没有达到前两个高峰的水平,在特朗普的紧货币、松财政下美元会继续走强。美元走强为什么会发生危机呢?因为美元走强,意味着公司和国家有太多的负债,就要用更多的美元来付利息,财务负担加大,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会恶化;美元走强,美国利息走高,美国国内的利息和当地市场的利差会缩小,资本趋于流回美国资本市场,如果资本市场大幅度依靠美国的资金来支撑,在公司有财务负担,资金就会流出市场,国家没有别的出路,只有发生危机。这就是拉美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的故事。到现在为止,还不能说危机必定发生,但是金融风险的上升不可低估,而且美元今后会继续走强。美元走强会受到的约束就是美国的财政和经常账户赤字。 第三个问题,特朗普要增加开支,钱从哪里来?只有一个办法,财政赤字。今年美国的财政赤字占GDP比例会由去年的3%增长到今年的4%,相应的经常账户赤字将由2.9%增长到3.5%-4%。也就是说今年美国很可能会重新回到2008年的双赤字,财政赤字、经常账户赤字的高峰。如果是双赤字,市场就会对美元的预期发生波动。 美国的债务占GDP为104%,用于付息的水平占GDP过去是3%,因为利率水平太低,现在降到了2.8%,特朗普很有意思的是,美国的借债在过去增加了30%多,美国为债务付的利息却减少了。如果利率上升怎么办?现在正是利率上升期,1个百分点的利息上升就意味着美国财政会跌到1个点的GDP开支,这是巨大的数字。所以在利率上升的同时,对美国的财政产生了很大的压抑,美国就会有债务负担,美国的财政按照国会的要求,会逐渐缩小财政赤字,而实际情况是美国的债务在不断地上升。特别在特朗普时期,债务上升会更加快。问题还不仅在这里,美国所有的政府债务都要通过国会的批准,国会会给政府一个债务上限,2010年国会就是不批奥巴马提出的债务上限,接下来的两个礼拜华盛顿所有的地铁停开,所有的公园关门,政府关门,这是一个很强的信息,告诉世界美国政府可能会因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全美国甚至世界停摆。从这以后,美国的国内投资急剧下滑,因为美国的企业家对美国的政治家丧失了信心。政府能否运作是个很重要的事情。这次又会到来,按照他的计划,他很快就会把钱花完,在今年的3月15号,最晚不会超过18号,他就要去求国会增加他的债务上限。特朗普是否会妥协,还是会设定新的债务上限,这是不知道的。所以这是一个很大的政治不确定性。 由此产生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美国的经济增长会怎么样?我们认为美国未来的潜在经济增长率会在2%左右,现在的实际增长率已经高于潜在增长率。特朗普说我根本不听这些,为了让美国重新强大,我要让美国经济增长达到3.5%-4%。但是潜在增长水平在这里,他的3.5%-4%是可持续的吗?这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所以美国对世界经济的冲击,第一,美元走强是不是可持续的?然后,美国的财政赤字是不是可持续的?以及美国的经济增长走强是不是可持续的?而从现在看来这很可能是不持续的。所以特朗普的政策对全球的不确定性在于它会是波动的,美元汇率是波动的,美国的经济增长也会是波动的。因此美国经济会变为2017年-2018年世界经济和金融市场最大的不确定性。 美国GDP1个百分点的变动会影响加拿大0.9%的GDP波动,墨西哥是0.75%。影响可以分为直接的贸易、资本流动,另一种是信心和传播的间接影响,在全世界20个国家都会引起0.5%-0.4%左右的GDP变动。尤其是第二种影响,它是传染性的,影响会特别大。法国是个农业国家,因此受美国的直接影响不大,美国GDP下降1%,只会影响法国0.1%的下滑,但是因为会影响到包括欧元区、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这些国家又会反过来减少对法产品的需求等,又会拖累法国GDP增长,影响总量会达到0.36%。在今天的世界上,间接影响是很大的冲击,特别是对美国这样的国家。对中国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加在一起会达到0.35%左右的GDP。所以,美国经济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经济基础论文:夯实经济基础 提升对农舆论引导力 农业类电视节目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宗旨,以农村观众为目标受众群,理应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对农舆论引导作用。但省、市、县电视台的农业类电视节目却存在着总量偏少、影响力偏小、对农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能力较弱等问题。笔者在2007年7月、2008年2月主持的《电视对农信息传播》实证调查发现农业类电视节目在农村的收视份额低、知晓度低、认可度低、忠诚度低等诸多不足。 近年来,国内新闻传播学界和业界对农民与媒介接触使用情况、新闻传媒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等相关研究呈上升趋势,也存在一定不足――从政治、文化角度为切入点探讨的多,从经济角度切入探讨的较少。主要表现在:偏重呼吁新闻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增加对农节目(栏目)的投入和播出,对农业电视的节目经济维持与补偿等涉及经济基础方面的研究却十分有限。为此,笔者结合《电视对农信息传播》中的相关数据,着重就如何拓展农村电视市场,夯实经济基础,为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服务作些探讨。 农村电视广告市场潜力巨大 夯实经济基础大有可为 农村受众以青壮年为主体,在家庭生活中居主导地位。受调查者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的,占98.3%。其中,40-50岁之间的最多,占总数的35%;其次是18-28岁,占22.4%;29-39岁的占总数的21.7%,居第三位;51-61岁的16.4%,居第四位;62-65岁的,占3.5%,居第五位;未填者占1%。从调查对象的年龄结构来看,18-61岁的青壮年占本次调查人数的95.5%,占绝对多数。这个年龄段的人,是当前农村家庭中的“顶梁柱”――主要劳动力、主要经济来源、掌握着家庭的话语权,符合当前江西乃至全国农村家庭生活的实际。 农村受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呈“纺锤形”分布。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初中文化程度者占总数的43.7%,居第一位;其次是高中/中专/职高文化程度者占21.0%;小学文化程度占20.6%,居第三;本科及以上者占6.3%,居第四位;未受过教育和大专文化程度者,各占3.8%;未填者占0.7%。调查对象受教育程度体现出以初中为主的“纺锤形”分布态势,得益于多年来江西省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努力和成果,符合当前江西农村的实际。 农村受众的家庭结构呈现出小型化、年轻化的格局。本次调查发现,从家庭常住人口数量来看,当前江西农村家庭规模以4-5人组成居多,占总数的57.3%,呈现出小型化格局。其中由1对夫妻加2个孩子构成的4人家庭最多,有107例,占37.4%;其次是由1对夫妻加3个孩子或2个孩子、1个老人构成的家庭有57例,占19.9%;而由1对夫妻加1个孩子组成的3人家庭,与由1对夫妻加2个孩子、2位老人构成的6人家庭各有36例,各占总数的12.6%,居第三位。这三类家庭总计有236例,占总数的82.5%。 农村受众的家庭经济状况有较大改观。当前江西农村4―5人组成的家庭居多,占总数的57.3%。事实表明,具有经济创收能力与需人供养的人员数量比,决定着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本次调查发现,江西农村家庭经济状况有了较大改观,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证明: 家庭中有经济收入或赚钱能力的人员数量增加。调查显示,当前65.1%的农村家庭拥有2-3个经济创收人员,多数家庭成员有经济创收能力。具体数据为:家庭中有2人具有经济能力的,有130例,占总数的45.5%,居第一位;有3人具有经济能力的,有56例,占总数的19.6 %,居第二位;有4人具有经济能力的,有52 例,占总数的18.2 %,居第三位;而整个家庭中仅1人有经济能力的,仅16例,占总数的5.6%。居前二位的,总计有186例,占总数的65.1%;居前三位的,则总计有238例,占总数的83.3%。 家庭中无经济能力、需要供养的人员数量减少。调查数据显示,当前农村家庭中无经济能力、需人供养的人员一般为1-2人,约占60.5%。具体数据是:2人者有110例,占38.5%;1人者有63例,占22.0%。而有3-6人无经济能力、需人供养的,总计仅64例,约占总数的22.4%;未填者有49例,占17.1%。 家庭年总收入情况和纯收入增加。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江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098元,居中部六省第一位。①照此计算,家庭人口以4―5人计算,2007年江西农村家庭年纯收入在2万元左右,与我们调查中实际观察掌握到的情况相符。江西省农民收入连续四年增幅超10%,现金收入增加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农产品价格上涨。二是劳动力转移成为农民增收的持久动力。三是支农惠农政策效应持续显现。②另有数据显示,2007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626.9万人,从农村转移就业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奔上致富路,务工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③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发生的深刻、积极的变化,我国农村电视广告市场也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春天。 拓展农村电视广告市场,夯实经济基础, 为提升对农舆论引导能力服务 当前,我国广播电视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管理体制,要充分发挥农业类电视节目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舆论引导作用,必须着力解决农业类电视节目经济维持与补偿机制的问题。通过调研,笔者认为农业电视的经营者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工作: 转变观念,加强市场调研,充分尊重农民需要。拓展农村电视广告市场,首要的就是要转变观念。前文提到,当前农村受众中拥有话语权的是中青年和壮年,这些人群是当前农村家庭生活中的“顶梁柱”,也是家庭经济生活中的决策者,自然应该成为电视广告的主要目标诉求者。随着他们家庭经济结构、文化教育水平、对外信息交流等各方面的不断提高,这些人群越来越具有现代意识、时尚观念。所以,电视传播者在拓展农村电视广告市场时,务必要转变观念,要十分重视市场调查研究,把握农民消费心理、消费习惯,尊重农民消费需求,决不能把农村作为某些城市滞销商品、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 拓宽广告思路,丰富广告品种,满足农民需要。本次调查显示,农民关注较多的十类电视广告分别是:1.食品类(如米、面、菜类等),75.1%;2.农机具、技术、苗木、化肥等农资类,64.4%;3.药品、保健品,55.3%;4.公益广告,52.8%;5.住房类,43.4%;6.日常用品(如洗发水等),40.6%:7.降价促销的物品,40.5%;8.学习、体育用品(如电脑、书籍、球类等),37.8%;9.贵重饰品、收藏品(如金银珠宝等),32.9%;10.耐用贵重物品(如家用电器、摩托车等),32.9%。 上述数据表明,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发展,农民对电视广告的关注度已经发生巨大变化,这就要求电视传播者要适时拓宽广告思路,丰富广告品种,满足农村受众需要,同时也有效占领农村广告市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数据告诉我们,除日常食品、农资农机农具、药品等日常用品外,与住房、学习、体育健身、贵重物品和耐用消费品已经日益成为农村电视受众的关注点,也应该成为电视广告市场的增长点。 严格广告审查制度,确保广告真实性,维护农民利益和电视广告声誉。真实是广告的生命。为什么很多农村受众对电视广告有排斥心理?主要原因是很多农村受众认为电视广告内容不真实。调查显示,有44.2%的农村受众认为 “电视广告内容不真实"。为拓宽农村电视市场,有必要确保电视广告的真实性,严格广告审查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电视广告的声誉,切不可贪图一时的利益而牺牲了广大农村电视受众的利益和电视媒介的长远利益。 改进广告推广策略,提升电视广告在农村的市场占有率。结合我国农村文化传统和当前的现实,在提升农村电视广告市场占有率上,可采取以下组合策略:④ “空中战+地面战”。就是运用通过电视、广播进行广告的播出,结合地面的户外广告媒体包括墙体广告及横幅广告。 “固定广告+移动广告”。固定的广告形式主要有电视、报纸、广播、墙体、展销会等,而移动的广告形式则主要指的是车身广告、流动电影放映、散发宣传单等位置上可以移动的广告营销形式。固定和移动两种形式的结合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农民接触到广告信息。 “媒体+口碑”。电视和人际传播是影响农民购买商品最重要的两个传播渠道。因此,只要覆盖了以电视为主的媒体和口碑这两个最重要的信息传播渠道,就可以取得理想的广告效果。 “商业+公益”。投放公益广告和举办公益活动是提高企业声誉,塑造企业良好形象的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广告主在进军农村市场的时候,不仅要进行商业上的广告宣传和商品推广,而且应该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做些公益事情。只有商业和公益“两手抓”,才能使企业在农村市场的利益和形象二者得到兼顾。 “中央+地方”。就是不仅要在省级、县级电视台等地方电视台上投放广告,而且要在央视等中央级的媒体上进行广告的投放。央视的覆盖范围最广,并且在城市和农村都有较高的收视率;另外,在农村消费者的心目中,能在央视做广告的都是有实力的企业,是值得信赖的。因此在央视上投放广告,并配合针对城市或农村不同的市场营销手段和广告投放方式,可以达到城市农村全面覆盖的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电视广告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在城市电视广告市场竞争激烈的现实环境下,适时拓宽农村电视广告市场,为改进对农电视节目采编制作水平、提升对农舆论引导能力等,应该会有很大的启发,值得广大电视新闻工作者、学界和业界人士充分重视和深入研究。 经济基础论文:“一带一路”战略推行的经济基础及其战略意义 摘要: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此项倡议将充分借助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依靠我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一带一路”作为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意味着我国对外开放实现了战略性转变,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同时,“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直指世界经济格局的短板,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本文以我国的发展为基础,分析“一带一路”战略推行下带来的经济效益及其战略意义,发现问题与阻碍,并提出相关意见。并达到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思想,推动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以达到促进共同繁荣。 关键词:“一带一路”战略思想 国家经济共同发展 战略机遇与意义 “一带一路”战略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我国从古代的丝绸之路到现在的丝绸之路的巨大转变是我国经过不断努力实现的。我国古代的战略为现代制定未来发展战略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战略精神。“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与发展说明我国初期的改革开放战略得到顺利发展,并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实行相应的战略转变。在提出的这一构想时,由于此战略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就在世界各国引起了强烈关注。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内涵与其意义 “一带一路”的战略实施必将影响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发展,为了与各国更加友好的共同发展,互帮互助,紧密联系,我们必须要通过新的丝绸之路构想来实现各国共同进步。发扬包容、友好合作、共赢的精神。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概述及其发展历程 1、“一带一路”概述 “一带一路”的战略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主动地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2、“一带一路”战略的涵盖内容极其发展历程 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是以经济为基础,增进我国与沿线其他国家之间的联系,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合作共赢。 2013年9月和10月,在提出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符合全球形势深刻变化,因此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 2014年8月,出访蒙古国时,表示欢迎周边国家“搭便车”。边境地区作为连接国与国的重要纽带,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此次访问意义重大,中蒙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在政治、经贸、地区合作等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这不仅为中蒙关系再上一个新台阶奠定了基础,也对东北亚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2015年2月1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5年5月7日,中国国家主席开启对欧亚三国的访问,首站抵达哈萨克斯坦。此次访哈可视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落实之旅,将进一步助推“一带一路”的建设。 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表示“一带一路”建设不是要替代现有地区合作机制和倡议,而是要在已有基础上,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 此项战略涵盖了东北亚经济整合,最终融合在一起通向欧洲,形成欧亚大陆经济整合的大趋势。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涵盖了18个省、自治区与直辖市。根据新疆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深化与西方国家的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交通枢纽。 (二)“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意义 1、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平衡发展 根据统计,2014年12月后期我国的外汇储备资金为3万亿多美金,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又将迈出一大步。随着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我国受地理区位、经济发展水平、资源、技术等因素影响,对外开放总体呈现东快西慢、海强陆弱的格局。“一带一路”战略思想正是延续着对外开放的思想,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实现全方位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通、生产资源高效配置,实现沿海城市与中西部地区相互衔接,进而从西向东的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中西部地区和延边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水平,实现经济发展平衡。 2、推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 在新时代的发展下,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新的危机,改变过去的格局已经势不可挡。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全球经济疲软,复苏乏力,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转变,“一带一路”直指全球发展问题重点,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的沟通磋商,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投资、资源开发、经贸合作、金融合作、人文交流、生态保护、海上合作等领域,推进了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合作项目。 3、“一带一路”战略是促进亚欧国家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必然选择 “一带一路”的提出使我国的和平发展、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变得更加坚定。通过“一带一路”战略,可以更进一步的拉近周边国家与我国的联系,促进各国文化、信仰、经济的友好往来和和谐相处。由我国开始发展的“一带一路”战略贯穿亚欧地区的部分国家,可以把我国的发展与其他国家连接起来,把我国对未来的构思与其他国家对美好未来的期许连接起来,让其他国家从我国的社会发展中感受到友好,并从中获益。 二、“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机遇与前景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机遇 1、“一带一路”战略思想受到各个国家的支持与参与 2014年3月至6月期间欧亚各个国家陆续在创建丝绸之路经济建设,促进贸易往来等各个领域明确表示支持并积极参与,以期促进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和文化沟通,实现和平共处、共同繁荣、合作共赢的局面。亚欧各国表示,丝绸之路的发展对亚欧国家的经济又着重要的影响。建设新的丝绸之路是促进各国文化、政治交流的重要机会。 2、我国与“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和平共处、合作坚实 目前,我国与东盟是最大的贸易往来者,我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合作关系牢固,个成员国之间友好合作,互帮互助,促进了成员国各个领域的发展。二我国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合作申报的“丝绸之路”已经入选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一事件推动了各个国家的积极参与。 (二)“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前景 “我国提出这个战略思想目的是为了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贸易往来以及人文交流,提升各国的综合实力,但是由于各个国家的发展存在差异,在发展过程中要把所有的国家都顾及到,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对应的方案,例如在东部地区,应该提高其经济竞争力,二西部地区应迅速发展其基础建设。利用各个国家的优势,吸引区域外的现金技术和管理,促进共同发展,争取实现各国共同繁荣。 三、“一带一路”战略提出后所面临的各国的质疑与实现途径 (一)“一带一路”战略所面临的挑战 1、俄罗斯对“一带一路”的质疑与观点 在提出“一带一路”的战略思想时,俄罗斯对“一带一路”抱有疑惑的态度,有的人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会绕开俄罗斯直接延伸到阿姆斯特丹,可以后来我国公布了初步计划之后,那些质疑不会穿过俄罗斯的人们才慢慢消声。另一方面是俄罗斯的一部分人认为中国不重视欧亚联盟,只是把丝绸之路作为有前途的方案,还有一些人认为,我国提出丝绸之路的原因是因为对上海合作组织不满意。面对这些质疑,我国将要解释清楚这些质疑,并让其积极支持此次战略计划。 2、美国对“一带一路”的看法 美国认为我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是因为我国是经济大国,会不断崛起并迅速扩张,当我国的综合力量扩展到一定程度,将会覆盖整个欧亚大陆。此外,中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可以与周边国家密切联系,并且将摒弃与俄罗斯的分歧,联合俄罗斯,重振欧亚地缘战略板块,打造“新的反美轴心”。 3、日本对中国“一带一路”的反应 从“一带一路”战略思想的提出,目前日本国会并没有针对“一带一路”做出相关审议。由于和美国的关系,日本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态度上不能确保和美国保持一致,虽然这次事件挑动了日本的的神经,但是日本并没有对此事件持续关注。 (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现途径 “一带一路”战略要求参与的各个国家必须团结一致,将各自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努力打造合作共赢的局面,我国应与中亚南亚国家、俄罗斯、欧盟国家共同建设“一带一路”,形成亚欧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大格局,加强相互联系,加强政策沟通,不断开拓创新。在发展的同时抓住机遇,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动综合发展。 四、结束语 我国在的带领下,不断深入扩展了“一带一路”战略。不仅有利于我国经济、文化、政治的有效发展,也有利于其他合作国的经济发展,但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开展实施必定是离不开我国政府的支持的,并且需要周边国家的支持与参与,共同发展进步。继续发扬我国古丝绸之路的辉煌壮举,与世界各国联系起来,构建新的发展,为世界发展提供新思路。此次根据古丝绸之路建立的新丝绸之路这一举动更是直接的讲我国与欧亚各国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直接影响着各个参与国的交易,推动了世界的进步,促进了国与国之间的紧密联系。 经济基础论文:论马克思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辩证解释及文化空间 [摘 要]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性问题,也是研究文化课题的重要理论框架和方法论。其中,经济决定论、总体辩证法和多元决定论是阐释二者关系的代表性方案。但是?熏它们并没有真切地揭示马克思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理解。以马克思对该问题的阐述为理论脉络和分析依据,我们认为他分别在起源和内容构成、理论逻辑建构以及推进社会历史变革等意义上,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有着多维度的理解和界定,他所采取的是历史性和结构性相结合的辩证方案。辨析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对于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的思想背景、理论框架和价值规范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辩证关系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基础性问题,也是当代探讨马克思主义文化问题的深层次课题。当代英国著名的文化学家、文艺理论家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就认为:“任何对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现解都必须从考察关于决定性的基础和被决定的上层建筑的命题开始。[1]鉴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文化问题理解中的关键性,威廉斯认为必须从两者的关系阐释出发的判断是对的。然而,一方面,威廉斯为了对应于社会经验的本质,把文化霸权视为解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工具,其特点在于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置于文化理论的框架下进行阐释。这样的做法不仅无益于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理解①,更无益于对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建设。我们认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是研究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框架(之一),而非相反。换言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建构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基础,不能本末倒置。另一方面,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是否就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尽管学界早已认识到这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课题,且已作了相关的理论建构工作,但是我们需要意识到马克思的解释方案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揭示,而它对于重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而言是至关重要的理论路径。 一、关于解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诸种方案 我们应该认识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因而需要审慎地对待。这里的复杂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的意识形态性。诸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命题,一直以来被视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原理,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基石,即使要阐释它,也必须是在既有的框架内进行。事实上,在“正统”与“异端”之间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解读和争论。二是思想的变异性。历史地看,关于二者关系的命题和判断会由于社会环境和人们思想的变化而不同,无论是经济决定论,还是总体辩证法,抑或是多元决定论,都有其时代特征,不可妄下定论。在此,需要把握的是它们在学理上的关系及其差异;三是概念的模糊性。对二者关系的判断关涉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个概念的理解,特别是对于“经济基础”概念的理解存在着较大的争议,这概念理解上的争议诚然也导致了二者关系理解的差异。认识到理解二者关系的复杂性无疑是必要的,一方面揭示了它们之间关系的限度和范围,另一方面也为它们的时代性阐释提供了契机。 第一种解释方案:经济决定论。在马克思的诸多战友和学生当中,保尔・拉法格对“经济决定论”②的研究最具代表性,他专门对此做了理论化和系统化的阐述。在《思想起源论》(又名为《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一书中,拉法格研究了正义、善、灵魂和神等观念的起源和发展问题。拉法格的经济决定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思想起源于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即经济生产或劳动过程决定了思想的起源和发展进程[2];其二,应该从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来解释诸如正义、善、灵魂和神等观念,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决定了思想的性质和形态。可以说,被拉法格理论化的经济决定论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定下了基调,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经典阐释,进而在后来的大众化过程中被理解成机械决定论。事实上,拉法格的理论是有马克思的思想根据的,后面会谈到这点。一般而言,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就是被界定为“决定”与“被决定”关系,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正如人们所见,这种解释曾经流行较长时间,后来的各种批评也正是针对它而言的。这些批评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经济决定论忽视了上层建筑的作用,无论是对思想上层建筑、还是政治上层建筑,它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将这种“忽视”演化到现实层面,就是缺乏对意识或工人阶级意识、社会文化、社会心理的关注;第二,正如晚年恩格斯所批判的那样,这种经济决定论并不符合马克思和他的本真意思,他多次指出如果这样把经济理解为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会导致对现实理解的扭曲。对于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来说,以经济决定论来界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是需要重新审视的理论框架,它的固守性、僵化性和机械性已经与现实生活产生了巨大的隔阂。 第二种解释方案:总体辩证法。在第二国际内部,经济决定论是一个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鉴于西欧革命所遭受的挫折,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开始反思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基本原理,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就是其中的一个核心议题。在当时的理论家们看来,革命意识、文化霸权已成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斗争的迫切问题和时代议题。因而,上层建筑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地位和作用开始不断得到强调,表现在理论上就是界定二者关系的解释框架从经济决定论转向总体辩证法。在当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罗莎・卢森堡和卢卡奇都倾向于以总体辩证法来阐释马克思主义,其中卢卡奇在这个问题上的探讨较为系统。具体而言,卢卡奇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解上取得了突破:一是以总体性的历史性的观点取代了经济决定论的观点,“不是经济动机在历史解释中的首要地位,而是总体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同资产阶级科学有决定性的区别。总体范畴,整体对各个部分的全面的、决定性的统治地位。”[3]在总体辩证法的视域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便是一种历史性和总体性的存在,特别是上层建筑不再是一种被经济决定的角色,它在整体中有着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二是在后来关于社会存在本体论的研究中,卢卡奇认为它们的关系不仅仅是一种认识论的界定,还是一种本体论的生成。他说:“经济基础与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关系在本体论上的形成过程,似乎在每一件劳动事实中,在劳动部门化、精密化的过程中,以及在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分析所表明的劳动职能的演变中,就可以系统的看出来。”[4]历史地看,卢卡奇的观点不仅与他的时代相契合,而且在学理上推进了该问题的研究。然而,在这个问题上还存在着概念不清晰、结构不紧密等问题,一言以蔽之,其宏大的思想远远超过细致的分析。 第三种解释方案:多元决定论。与总体辩证法的历史性阐释不同,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则是从结构的视角来解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在《保卫马克思》中,阿尔都塞建构了“多元决定”的社会历史解释框架,并在此框架下分析了二者的关系。在他看来,只要承认上层建筑的形式和国内外环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特殊的、独立的和不能归结为单纯现象的真实存在,矛盾的多元决定就是不可避免的和合乎情理的。这里“不能归结为单纯现象”指的是上层建筑不能只是被看作为经济的反映或现象,它们与经济一样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否则,所谓的“多元决定”便是一种虚构。于此,他是不赞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种观点的,首先是“社会经济结构的革命不能闪电般地一下改变现存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因为上层建筑具有相当大的稳固性;其次是“由革命所产生的新社会,通过其新的上层建筑形式或特殊的环境(国内外环境),可促使旧因素保持下去或死而复生,这种死而复生在没有多元决定的辩证法中将完全是不可想象的。”[5]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阿尔都塞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逻辑,经济基础或结构与上层建筑是两个独立的、真实的存在,它们共同决定社会历史的进程。如果承认上层建筑只是作为经济基础的单纯现象的话,那么“经济一元论”就是无可挑剔的,而这在根本上是与现实的社会历史经验相冲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阿尔都塞比卢卡奇往前走了一步,它不仅仅承认了上层建筑的独立性,还把它视为与经济基础同时起决定性作用的独立因素。 如果说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拉法格是经济决定论的“始作俑者”,那么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便是有“矫枉过正”的嫌疑了。在这个意义上,卢卡奇的总体辩证法思想倒是有更值得借鉴的积极意义。事实上,卢卡奇“小心翼翼”的理论变革是多余的担心罢了,拉法格的理解也不是没有马克思的文本依据和思想渊源,而阿尔都塞的结构性反思亦有其可贵之处。我们认为在马克思主义家族内部,在不同的理论框架下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解具有差异性,但是大致的趋向是逐步突显上层建筑在这个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此思想趋向有关的理论还有葛兰西的文化霸权以及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等等。鉴于这种思想趋向的现实意义,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将更多的目光转向了对上层建筑的研究。与此同时,经济基础概念也受到了人们的重新审视,其中以科恩为代表的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所做的工作尤为引人注目。 二、马克思的辩证方案 上述三种方案所理解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尽管与他们所处的时代境况相关,但是在马克思那里并非没有依据。事实上,在马克思的文本中,确实不存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样的表述,甚至在恩格斯的表述中也不存在这样明确而肯定的表述。可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的判断是谨慎的。基于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文本解读和思想解析,我们认为上述三种阐释方案并没有脱离马克思的思想基地,只是没有真切的理解他在这个问题上所采取的辩证方案。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宁愿将上述三种方案中展示出来的思想看作是马克思辩证方案中的诸环节。 其一,在现实起源和内容构成的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国家产生于市民社会,并且认为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现实构成。在《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提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③的论断,可以看作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最初版本。如果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基础,继而把国家或政治国家理解为上层建筑的话,那么这种推论显然是成立的。作为对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命题的颠倒,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命题有以下两层含义: 国家产生于市民社会。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中,“家庭――市民社会――国家”是一种辩证的否定关系。简言之,以血缘和爱为纽带的家庭被以个体利益为核心的市民社会所否定,而市民社会内部的冲突和矛盾则由国家统一。当然,黑格尔所谓的国家并非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而是一种理念,即理性国家。马克思认为黑格尔以理性国家决定市民社会是一种幻想,因而他坚持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裂,并且认为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他指出:“事实却是这样,国家是从作为家庭的成员和市民社会的成员而存在的这种群体中产生的。”[6]也就是说,对于政治国家而言,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其天然的基础,“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对国家来说是必要条件。”[6]11 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现实构成。正如马克思所说:“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现实的构成部分,是意志的现实的精神存在,它们是国家的存在方式。家庭和市民社会使自身成为国家。它们是动力。”[6]11在这个意义上,与黑格尔把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理解为观念的内在想象活动不同,马克思在社会存在的层面上解构了这种幻觉。因为市民社会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国家是一种被动的存在者。简言之,在这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现实内容,而政治国家则是一种形式性的存在。这与马克思后来“消灭”国家的思想有着逻辑的一致性。 于此,拉法格的经济决定论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着马克思的思想根据。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不能把市民社会直接等同于经济基础,也不能把国家或政治国家等同于上层建筑。④马克思在特定的语境下做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论断具有其特定含义。其中,最为值得注意的是,受黑格尔“理性国家”的影响,马克思也只是把国家理解为政治国家。但是,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生活中,国家还具有经济职能,保罗・斯威齐就认为资本主义体制中的国家是“作为一个经济工具的国家”,一是国家参与采取经济行动以解决其发展问题,二是极力维护资本家阶级的利益,三是为了维护整个制度的稳定和运行,国家对工人阶级采取让步行动。[7] 其二,在逻辑阐释和现实变革的意义上,马克思认为科学的方法是从现实的物质生产及其关系出发来阐述思想意识的性质和形式,而不能颠倒过来,并且指出后者是前者在观念上的反映,而思想意识的消灭则有赖于现实市民社会或物质关系的变革。 这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制定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它进一步推进了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的理解。这种理论上的推进得益于马克思将市民社会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中来理解。他指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每次]出现的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8]38在这段论述中,马克思在逻辑上把市民社会理解为一个普遍性概念,因为它是一切历史阶段上出现的交往形式,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基础和现实关系。然而,接着他又指出市民社会也有其特定的内容,他说:“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因此它超出了国家和民族的范围。……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8]146在这里,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不仅与交往相关,还与生产相关,指认它也包括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从它扩展的概念内涵来看,马克思此时的市民社会概念俨然成了经济基础概念的前奏。 具体而言,在该文本中,马克思所理解的市民社会、物质交往(关系)与思想意识、观念的关系有以下内涵: 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述思想意识的产生过程及其形式,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他说:“……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8]50与以往的哲学家们从思想意识出发来解释世界不同,马克思在这里颠倒了这种做法。在这里,市民社会作为一切历史的真正基础和现实关系,在逻辑上它也应该是出发点和根基,即思想意识的性质和形式及其产生过程都应该在市民社会中得到阐明。在马克思看来,这才是科学的方法。于此,他在这里所重点阐释的是关于考察市民社会与思想意识二者关系的方法,即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并不具有实质性的内容。 思想意识的消灭有赖于社会关系的革命。正如马克思所言:“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怪影、‘幽灵’、‘乖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8]50根据德文原意,这里的“消灭”,应为扬弃之意。倘若把消灭理解为一种“归零”的清洗或去除行为,那么思想意识只具有消极之意。而扬弃的意谓在于,社会关系所要“消灭”的是思想意识对人们的束缚作用和消极影响,当然契合社会关系的思想意识,则是它的予以保留的积极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认为马克思对思想意识只有消极作用看法的人,显然是误解了。 思想意识是物质关系的观念反映。“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换言之]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的[思想],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8]66马克思在这里以“反映”的方式来描述的思想意识和物质关系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经验性的描述。对于“统治阶级的思想为什么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的观念反映”的问题,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知晓,他认为这本就是一个实践问题,而非一个理论问题,即不是一个经院哲学的话题。那些绕着“认识论”的圈子来批判马克思的“反映论”的人,或许是走错了道,因为这样的讨论不在一个论域中,从而无法达致有效批判。 其三,在社会历史构成因素的意义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二者具有“适应”关系,而就推动社会历史变革而言,后者不是仅有消极意义,也具有积极作用。 就第一个方面而言,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9]在这里,马克思指出了经济结构与法律的、政治的和社会意识形式共同构成社会历史的组成要素,即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在结构上,他指出物质生活是其他生活的现实基础,并制约着他们。同时,生产关系要“适合”于生产力,而社会意识形式“适应”于现实基础。由此可见,阿尔都塞赋予上层建筑以完全独立的决定性作用,对于马克思来说,是一种理论上的过激行为罢了。 如果把这里的“适应”仅仅理解为单方面的、被动的适应,那么事情未免过于简单了。正如马克思所言:“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的形式来考察。”[10]346他举例说,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就和与中世纪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不同。“如果物质生产本身不从它的特殊的历史的形式来看,那就不可能理解与它相适应的精神生产的特征以及这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10]346在我们看来,这段论述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出了物质生产有其特殊的历史形式,而且要从其历史形式来理解,这里的“特殊的历史形式”即是指包括精神生活在内的社会历史形式。在这个意义上言,物质生产离开精神生产也是不可理解的;二是在这个语境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之间的关系有着相互作用的关系,即在“制约”关系的基础上,两者之间也具有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甚至是相互适应的关系。从这里可以看出,卢卡奇给予上层建筑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并非是“完全的”,而是要加上限定词“特定的”或“一定的”。 就第二个方面而言,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9]33这里所揭示的是上层建筑变革的动力来源于经济基础的变革。而“或快或慢”指的不仅是一种时间性的表述,也是一种对变革强度、深度或广度的体认,例如马克思在论及物质生产的发展同艺术发展的不平衡关系时,指出:“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盛时期绝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11]由此可见,上层建筑的变革亦有它自身的节奏和规律。在变革过程的意义上,它们两者之间并不具有对等性。正是在这里,上层建筑变革的价值、意义及其积极作用才有做进一步的评估的必要。 马克思并没有忘记这一点,他接着又说道:“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9]33马克思在此为什么强调要把这两种变革区别开来?在我们看来,或许是他已经意识到对推动社会历史起积极作用的不仅仅是经济基础的变革,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变革同样具有积极作用,而且后者的变革并不比前者更简单、更容易理解。 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的相关启示 马克思用建筑物的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来比喻社会经济结构和法、国家、思想意识的关系,虽然形象通俗且容易辨识,但后人在理解这个比喻时也存在简单化和机械化的倾向。这种倾向转化为现实的表现,则是对上层建筑的忽视或者轻视,特别是有碍于对文化问题的理解。立足于当代,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来说,我们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研究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理论框架和方法论。 首先,重新审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的主要目的,是要将思想意识、文化观念等上层建筑因素从“经济决定论”中解放出来。如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卢卡奇、阿尔都塞的理论意图无不如此。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研究来说,这是一种奠基性的理论工作,理应值得关注。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提出就得益于这种解放,它至少表明人们已经意识到文化维度在中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占有重要的席位,而且越来越重要。离开这个大的思想或理论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提出就显得有些唐突和不解。毕竟,在传统马克思主义的视域中,文化问题并没有取得相应的位置。 其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是我们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方法论。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试图否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种分析框架⑤,这是错误的理解所导致的结果。因为作为社会历史的分析方法,这个理论框架所关注的是两者的关系问题,而非对某一方面的研究,也不是把两者割裂开来研究。在这个理论框架中,我们才可能进一步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的边界,包括历史的边界、内涵的边界,甚至是地位的边界。也只有在这个理论框架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成果,才能得到更好的总结和提炼,从而不至于大而无当,也不至于妄自菲薄。所谓的文化自信便有了根据。 再次,进一步规范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也具有规范作用。在这个规范下,研究和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道路,显然离不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道路,当然也包括相应的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精神建设的研究和总结。其实质问题在于,如何规范文化道路与诸多其他维度发展道路之间的关系。这其中便涉及研究立场的选择,及其社会历史意义的揭示或者说其价值旨趣的指认。具体而言,就是要正确的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群众的内在联系。为了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道路研究所得出的结果是冷冰冰的“诸多规律”及其总和,我们认为有相应的规范和价值立场是题中应有之义。 我们应该意识到,从马克思出发来重新理解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仅是诸多路径中的一种。事实上,如果能够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研究结合起来的话,不仅能够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也能够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根据。须知,这里的“结合”便是相互阐释、相互融合和相互规范。 经济基础论文:探析中美股市联动的经济基础和传染现象 【摘要】随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加入WTO经济贸易组织的时间越来越久,全球经济一体化在我国正逐步成为一个无可规避的事实。伴随着近五年新型金融市场开放以及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无论是金融信息还是金融风险在全世界传播的渠道和效率都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而这种风险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伴随着每一个资本市场互相之间的联系不断加深而产生明显的叠加增强的作用。本文主要探索中国股市和美国股市之间是否存在联动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是否可以通过经济基础进行解释,希望本文可以抛砖引玉,给同行提供一些意见。 【关键词】中美股市 联动 经济基础 传染现象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股市联动理论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被提出之后,近年逐渐被学术界普遍承认。1995年,美国学者罗晋和索拉里克利用分段检验的方法对全球包括美国在内的七个主要的股票市场进行了相关性的检验,所选用的周期是1960年到1990年之间的三十年波动。他们发现,在这三十年时间内,七个主要的市场之间股票的波动都呈现出了相关的波动攀升走势。兰格利德在2001年利用动态协整的检验思路对三个欧洲发达国家――英国、法国以及德国的40年数据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发现这三个市场在1980年之后出现了十分明显的协整模型构建,而这也意味着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股票之间的联动就逐步出现了增强的趋势。对于中国股市的研究,中国学者驼振心在2008年称,当中国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中国和世界股市之间的协整关系开始变得尤为显著,而这也意味着股市的联动性得到了极大的增强,而费兆奇通过对于时变冲击溢出模型的建立,发现世界因素和亚州本地的区域因素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对于中国股票市场的影响程度呈现十分明显的上升趋势。 二、问题的数据描述 (一)股票市场的联动关系 为了验证这个理论的可行性,下表选用了若干个中国以及美国的股票市场指数,并且对于一些个别的行业指数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这些数据的样本区间是从2007年的一月初直持续到2012年的6月底共计66个月的全部每日数据,同时本数据对于那些因为不同节假日而造成错位的数据进行了删除。所有的数据都来自于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并且以本币为单位进行处理,数据来源是datastream。如下图1所示,黑色的实线主要表示美国的相关数据对于中国的相关数据的引导关系,而黑色的虚线则相反,表示中国的股市波动对美国股市波动是否造成影响。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对美国的统计曲线数值一直徘徊在0到1之间,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在进行检验的期间,中国的收盘价对美国股市第二天的收盘价没有产生引导关系,但是从2007年11月开始,美国股市的变化开始对中国股市的变化产生十分显著的影响。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首先中国在2005年开始进行了股权分置的改革措施,使得利率进一步市场化,这项措施让我们国家的股市得到了进一步的全球化推动;另一方面,2007年之后美国的次贷危机直接导致美国的进口逐步萎缩,中国作为最大的出口国之一也受到了出口萎靡的影响,这两方面因素使得美国股市对中国股市的牵引呈现出增强态势。 (二)股市联动的经济基础 下图2为中美两个经济实体一周期为单位的引导关系构建。因为我们所拥有的GDP数据仅仅为季度数据过于含混,因此我们可以选用工业生产增长率来作为经济增长的标志。图中的黑色实线代表美国经济自身对于中国的引导情况,而黑色虚线则相反,代表了中国对美国的引导关系。从图中看到两条引导方向的线条都在临界值1的上方波动,说明这种引导关系对于双方都是明显的。 从市场经济的基础角度对这种情况做出解释,这种经济联动直接导致股市联动的原因就在于,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国家的宏观经济情况会对这个国家的企业或者是和这个国家相关联的其他国家的上市公司在未来的企业现金流以及企业产品的折现率带来十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最终会直接造成股票价格的逐步统一性。 (三)股市联动的传染现象 所谓的传染现象指的是在金融危机出现的时候,市场与市场之间并不能通过经济基础进行解释的各种相关性发生。因此在下图3中,本文使用了动态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进行探索。黑实线标记的GF统计量代表着种美德经济如果产生联动,那么是否可以构建成格兰杰原因。在这张图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这个样本的绝大多数时间,统计量都大于5%的临界值,这个阶段下,经济基础是可以对这两个国家的股市引导关系进行解释的,但是2008年10月之后数值暴跌到临界值的下方并长期在很低的一个界面进行移动,直到2009年2月才回到了临界值上方,这说明在这段时间美国股市向中国进行了传染。 传染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在出现经济危机的时候,国际上的投资者因为没有掌握全部的信息,经常会因为恐慌而做出大量没有理性的投资决策,并且这种恐慌很容易形成羊群效应,进而干扰到其他国家对于股票的预期情况。我们国家的股票市场发育相对较晚,市场价格机制跟发达国家相比并没有处于十分完善的程度,因此这种冲击就极有可能造成传染的结果,使得股票之间的非理性联动成为必然。 三、结语 随着我国不断开放国际市场,美国股市的收盘价对于中国股市的第二天收盘价具有十分明显的引导关系,并且这种趋势还在不断增强。但是因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尚不完善,因此美国股市很容易对我国造成传染效应。 经济基础论文:西方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的市场经济基础理论比较 【摘要】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市场经济基础理论在市场层面有着共同之处,他们都反映了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特征和规定。其差异具体表现在:对研究对象的认识不同,分析的前提和出发点不同,得出的结论不同。西方经济学是辩护的,马克思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是辩证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要以马克思经济学为指导,并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合理部分。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 马克思经济学 市场经济基础理论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决定了马克思经济学必然要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运行基础――市场经济进行研究,从而与作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经验总结的西方经济学有着某种相通之处。但由于二者在立场、观点、方法上存在着分歧,它们的区别则是根本的。 一、两者在市场一般层面存在相通之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关于生产一般和生产特殊的论述同样适用于市场经济。依据《导言》的思想,市场一般反映的是市场经济的共同特点、共同规定,是在思维层面上反映出来的、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的体制性特征;市场特殊是指抽象的市场经济与一定生产关系的结合,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制度性特征。在市场一般的层面上,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市场经济基础理论存在相通之处。 (一)两者对市场机制的总体描述相似 西方经济学中微观经济学的核心是沦证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原理,而这一原理正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种描述:每个个人,“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每个人在追求他自私自利的目标的同时,却自然而然地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微观经济学即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原理的合乎逻辑的表达形式。在微观经济学中,市场中的每个参与者都以利己为动机从事经济活动,也即理性的经济人:消费者追求的是效用最大化,厂商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通过分析消费者和厂商的行为,证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能够最有效地配置资源。 宏观经济学虽然承认“市场失灵”,承认市场机制未必能使全部资源达到“充分就业”的水平,但却认为通过宏观调控或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可以弥补这一缺陷,从而得出市场机制仍然可以最有效地配置资源的结论。 马克思经济学也从资本的利己本性出发来描述市场机制。资本的本性就是像吸血鬼一样尽可能地吸取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促使资本家采用新技术、提高本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从而缩减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使自己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但这只是暂时现象,在追逐超额剩余价值的竞争中,资本家会竞相采用新技术。一旦新技术被普遍采用,整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会得到提高,原来先进的生产条件就成为一般的生产条件,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消失,超额剩余价值也就不复存在。 (二)两者对某些具体市场机制的描述相似 无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都同意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都是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的综合作用来实现的。如,在西方经济学中,市场的均衡价格表现为市场需求和供给这两种相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市场出现供求不一致的非均衡状态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综合作用会使这种非均衡状态逐步消失,实际市场价格将回到均衡价格水平。 在马克思经济学中,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表现形式。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从而价格与价值的偏离虽然经常发生,但由于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综合作用,这种偏离不会长时间持续下去。在这里,“价值表现为价格运动的规律”,使得市场价格在动态中趋于平衡。可见,无论是马克思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认为市场运行是有规律的,平衡即意味着规律的存在。 二、两者在市场特殊层面存在根本区别 (一)二者对研究对象的认识不同 不论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市场经济理论,事实上都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研究对象,但二者对研究对象的认识有着根本的不同。 西方经济学从资产阶级立场出发,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当作永恒的、自然的生产方式,因此,尽管它事实上研究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却将其视为一般的市场经济。 马克思经济学则把市场经济看作市场一般和市场特殊的二位一体。马克思经济学认为,市场一般仅仅是在思维层面存在的抽象要素,用这些抽象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市场经济,因为,“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条件并在这些条件之内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所以,作为抽象要素的市场经济,只有在与一定经济制度的结合中才成为现实的要素,具有现实的意义。马克思经济学所描述的就是存在于现实中的特定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劳动力买卖的自由不是天然的市场买卖的自由,而是特定历史关系的产物,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和基础。工人的消费也不像西方经济学描述的那样是在市场上的自由选择,而是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为资本家再生产劳动力。工资也不像西方经济学描述的那样是市场力量决定的劳动这种生产要素的价格,而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总之,“工人虽然自由,但按照自然规律,他是从属于资本家的。”生产则不仅是投人生产要素获得产出的一般劳动过程,更是特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价值增值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资本不仅仅是厂房、机器设备等,那只是它外在的物质表现形式,其本质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资本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它是一种历史的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论文:王凯:经济基础会让一个演员戏路更宽 王凯曾体会过为了生活而拍戏的感受,因此,他格外珍惜自己成名后可以根据适合与否选择角色的机会。 《琅琊榜》红遍街头巷尾,王凯也凭借剧中靖王一角为人所熟知。很多演员说自己“演戏不是为了钱”,但大抵只有小有成就的演员才有资格说这种话。至少在七八年前,王凯还没有勇气和底气这样说,因为那两年里,刚刚从中央戏剧学院毕业的他不仅找不到自己的职业方向而且几乎身无分文了。 又爱又恨“陈家明” 无论是《伪装者》中的明诚,还是《北平无战事》中的方孟韦,王凯创作的形象似乎总是英姿勃发、赤诚果敢的。于是,人们很难回想起他入行的“敲山之作”――《丑女无敌》中娘气十足的陈家明。其实,连王凯回忆起来也承认,如果不是几乎已经身无分文,可能不会接下那个在此后让他纠结了大半年的角色。 初入演艺圈,王凯的境遇并非顺风顺水,这让原本开朗爱笑的他开始变得消沉。2008年前后,他甚至沉迷于电脑游戏,选择了逃避。时间一天天地过去,王凯逐渐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消沉下去,因为现实的问题是,自己已经无法养活自己了。 “当时去《丑女无敌》试戏,开始时不是试陈家明,到了之后导演说原定的角色已经定出去了,所以就试了陈家明。当时我真的快身无分文了,再加上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所以就接了这个角色。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很感谢这个角色,它让我成长了很多。”王凯说。 他曾说过,一个新人是没有选择的权利的,而当时的他就是如此。王凯坦陈,追求更好的物质基础对每个演员来说都是必然的,特别是在个人经济比较困难的时期。若是有一定物质基础,接戏就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就一定会选择自己更合适的那个,而不是只要有丰厚的回报就去选择。 对“伪娘”专业户说不 在成功地塑造了陈家明这一角色后,快乐与烦恼接踵而至。好的一方面是,圈里开始有人关注他,找他演戏;不好的一方面是,大家都将他定格成一个“伪娘”专业户。所以此后,王凯又有七八个月没有接戏,开始艰难地克服自己入行以来的第一个瓶颈期。 “之所以多半年没有拍戏,并不是因为没人来找我,而是因为来找我接的角色都与陈家明如出一辙。当初饰演陈家明是个偶然,如果再次接演我以后的戏路就将成为必然了。”王凯说。因此,经过深思熟虑,王凯还是将那个阶段和陈家明同类型的角色都推掉了,希望从此能够摆脱这个桎梏。 无规划,有节制 可以说,在《伪装者》之后,《琅琊榜》的上映彻底夯实了王凯人气新人的地位,靖王和所谓“人人都是靖王妃”的种种噱头让微信圈里段子手们妙笔生花。而对于未来,王凯并没有做太多的规划。就如同因为被剧本感动得落泪,他果断接下《琅琊榜》,却未曾考虑靖王一角会为自己今后的演艺道路带来什么。 他说自己不善于规划,对此,他有自己的解释:“我知道变化永远是大于计划的,人们总是现在想得很好,但是,你将来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所以我不喜欢给自己计划太多。而且,如果到时候事情没有按我们的意愿去发生,我们就会很失落。但是,如果不给自己规划,可能你没有想到的事情它就发生了,这个时候反而给自己一个惊喜,那你是愿意选择失落还是选择惊喜?”试想,如果按照王凯的理论进行家庭财务规划或投资金融工具,结果恐怕很难有他所谓的“惊喜”。 其实,生活中的王凯是一个比较节制的人,从不乱花钱,更不会因为缺乏规划让自己捉襟见肘。对此,他骄傲地表示,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更何况我还有一个非常出色的经纪人。 经济基础论文:经济基础在择偶标准中的重要程度统计分析 【摘要】文章利用 齐性检验和Jonckheere-Terpstra检验方法,对3个不同年龄段的人进行实证分析,验证在选择配偶的时候,这3个年龄段的人对于对方的经济基础在意的程度是否相同,若不同,排列出相应的顺序,进而进行结果分析,并且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齐性检验;Jonckheere-Terpstra检验法;合理化建议 生活中,婚姻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们对于结婚对象的选择上也有了较大的变化。在这个多姿多彩的社会中,当代的年轻人似乎在选择配偶时考虑的更多,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大环境中,人与人之间强烈的攀比心理,使人们都不想生活的比别人差,同时我们也秉持着“贫贱夫妻百事哀”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念,于是,似乎现在的年轻人变得更加现实了,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我们往往比较在意对方的经济基础,是否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和稳定高薪的工作。因此,我们常常感叹现在的“80”后和“90”的年轻人太现实了,而我们父母那一代人似乎更纯粹一些,不太会在乎经济基础,所以,我们常常认为不同年龄段的人选择配偶时对经济实力方面的在意程度是不同的,那么,我们这种观点是社会真实的反映吗?基于这种想法,本文将利用非参数统计学的方法来验证一下不同年龄段的人对于此问题的看法是否一致。 一、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人对配偶经济实力的在意程度是否一致,对349个人进行了市场调查,并且将被调查者分为了三个年龄段:18岁至30岁,31岁至50岁,50岁以上。同时,我们将这三组年龄段的人对配偶经济实力的在意程度分为了三个层次,分别为:非常在意,一般,不在意。据此我们统计各类结果的数据,如下表所示: (二) 齐性检验 根据上述给出的数据,我们来检验一下三个不同年龄段的人对配偶经济实力的在意程度,运用 齐性检验法,并且应用R软件来实现,输出了Pearson’s 检验结果,自由度为(3-1)(3-1)=4, 值为9.9143,p值为0.0419,由于p值小于0.05,于是此时我们拒绝原假设,即三个不同年龄段的人对配偶的经济实力在意程度不同,具有差异性。 (三)Jonckheere-Terpstra检验 根据上述的 齐性检验的结果,我们可知三个年龄段的人对于配偶的经济实力的在意程度是不同的,那么,到底哪个年龄段的人会更在意呢?与我们之前预期的结果是否会一样,据此,我们希望通过检验来将不同年龄段的人的态度进行排序,这样更有助于我们对问题的分析,下面我们根据调查数据绘制出各组数据的箱线图如下: 从上图中,我们清晰地看出了三组数据的顺序,从而,结合上述的检验分析和箱线图的绘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三个年龄段的人对配偶经济实力的在意程度呈现一个递减的趋势,即18岁至30岁的群体最在意对方的经济实力,其次为31岁至50岁的群体,最后为50岁以上的群体。 二、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通过上述的检验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为:不同年龄段的人对配偶的经济实力在意的程度具有差异性,并且随着年龄的递增,人们的在意程度呈现出递减的趋势,即年轻人最在意配偶的经济实力,其次为中年人,最后为老年人。以此也反映出了时代不同,人们的价值观和婚姻观也有所改变了。但是,在择偶时过于注重对方的经济条件这种风气当然是不好的,因此,我们对此作出以下建议。 (二)建议 在这个五彩纷呈的社会,似乎我们对一切都很迷茫,我们每个人持有的价值观念都有所不同,也就是我们看中人生的部分有所不同,有人将物质看成是全部,特别是现在的有些年轻人有“拜金”倾向,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出现的较多。例如,众所周知的江苏电视台主办的相亲类节目“非诚勿扰”,歪曲的价值观和婚恋观给了我们警醒,物质极大丰富不等于幸福,但是却有那么多人将物质条件和婚姻画上等号,从而引领了不良的社会风气,进而导致最终失败的婚姻,这也是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的原因。我们应该意识到,社会进步了,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我们的幸福指数为何下降了,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每个人都思考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自身价值观和婚姻观的导向问题,因此,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物质生活虽然重要,但是这并不是全部,我们可以注重,可以为之奋斗和努力,但是我们不应该太在意,以平常心去对待。 在这个浮华的社会,平常心对于我们来说似乎是一样奢侈的东西,无论对待任何事,我们都显得很浮躁,很难有一颗平常的心态,对待物质生活,我们现代人往往要求太高,未婚人士更是将未来另一半的物质水平作为首选的条件,于是我们常常感叹现代人的感情不纯粹,而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我们要从自己做起,用一颗平和及平常的心态对待一切,不要太在意物质,那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甚至有的时候那只是一小部分。 经济基础论文:中国经济基础不算坏 现在需要担心的,是有可能发生的内生性紧缩,虽然目前看起来风险应该不大。 2012年的经济状况,还要从基本面来看。有三个因素,让我们依然可以对中国2012年保持乐观。 首先,通货膨胀压力的显著下降。本轮通胀,从2010年二季度抬头,到2011年年底才算是被制住。从大的方面看,通胀背后有两个重要的基础力量。一是汇率低估引发的净出口,净出口增加了对国内供给的总需求。二是2009年以来的大规模刺激政策,货币供应快速增长,形成了另一个刺激总需求的重要力量,主要表现之一就是近几年投资的快速增长。这两方面增加总需求的因素,都对总供给形成压力,供不应求的结果,就是通货膨胀。 所幸的是,这两个因素的力量在2012年都会大幅减弱。首先是2012年的汇率比2010年已经升值了6%左右,从净出口来看,可能已经趋近均衡水平,汇率扭曲导致的通胀压力可能已经基本消除。二是从经济周期的角度来看,2012年的农产品供给因为前两年农产品价格的飙升会较为充足,导致农产品通胀的压力较小,而中国的通胀,主要就是农产品的通胀。通胀压力下降的直接含义是宏观调控的压力减轻,而2011年经济增速的下降,主要是主动紧缩的结果。 其次,目前中国政府部门的资产负债表状况依然健康。对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的担心,与地方政府性债务不无关系。2011年6月国家审计署的报告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累积10.7万亿人民币,温总理在报告中说2011年新增债务仅有3亿。综合考虑历年的政府收支,政府部门的净资产约为10万亿,负债比率在47%左右,远低于2000年左右70%的水平,实际上政府的负债水平在2000年以来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在这一情况下,即便地方政府性债务出现了10%甚至20%的坏帐,政府部门的总体资产负债状况依然可以保持良好。 第三,目前中国工业企业的投资回报率依然很高,初步测算的净资产回报率达到18%左右。1990年代中期以来,这一回报率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当中。2011年的回报率有所下降,但是依然保持高位。投资回报率高的含义是,经济中并不缺乏投资的机会,一旦宏观调控开始慢慢放松,投资将恢复增长,GDP增速将回暖。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房地产调控。这一次股市的巨大反应,大概与温总理的“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调控不能放松”的表态有关,于是一切关于房地产市场回暖的幻想都破灭了。在房地产投资占总投资的四分之一,房地产行业的联动性高等论点的指引下,一副经济低迷的图景似乎已经描绘形成了。很多评论家都认为,2012年最大的风险来自房地产。 问题在于,没有房地产,经济就不增长了吗?资产负债表和投资回报率不是这么说的。到底什么行业会火,不是书生擅长,那是企业家们的事情。但是关于宏观经济的基本面,可以做出的基本判断的是不缺总需求,特别是投资总需求。宏观紧缩一旦放松,经济回暖可期。目前可以看到的,至少是基础设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倘若人均收入再上一个档次,现在的基础设施都会嫌不够。大中城市的拥堵,直接的要求就是多修路,多修地铁。基础设施投资有两个重要特点:其一是外部性高,因而政府应该发挥作用;其二是周期长,相应的举债周期也长,以前借下的短债可以考虑展期。 现在需要担心的,是有可能发生的内生性紧缩,虽然目前看起来风险应该不大。长期观察中国经济的人,应该对1998-2002年的通货紧缩记忆犹新。那一场通货紧缩,与1992-1994年的经济过热,以及随后的宏观调控不无关系,过紧的政策导致了企业利润下滑和坏账增加,损害了当时的资产负债表和投资回报率,结果导致了长达5年的通货紧缩。 历史惊人地相似。2009年的大规模经济刺激,2010年开始的通货膨胀,以及随后开始的宏观收缩,都和1992年开始的那一轮周期有明显的相似之处。不同的是,这一次经济整体的资产负债和投资回报,依然良好,总体风险不大。不过,以史为鉴,把可能发生的内生性紧缩风险列入考虑,还是必要的。作者系北京大学副教授 经济基础论文:中国货币一体化:经济基础\实证研究与路径 摘要:本文利用SVAR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两岸四地并不具备最优货币区的条件;在考察了中国货币一体化的现实经济基础后,通过参考、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区域货币一体化的经验与路径,提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货币一体化的路径构想:人民币与港澳币以美元化形式,而人民币与新台币间则采用欧元模式,最终实现中国货币一体化。 关键词:货币一体化;SVAR;最优货币区 一、引言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究其深层次原因则是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美国可凭借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转嫁国内危机使得危机蔓延至全球。因此,改革现有国际货币体系,推进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成为广泛共识。人民币尚未成为国际货币,无法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只能被动承受,因此,对中国而言,应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自2008年以来中国政府的多项政策举措,尤其是2009年在港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主权债券,已充分说明政府已经意识到过去由民间市场自发形成力量的薄弱,一国货币的国际化始终要依靠官方制度的力量才有望最终实现。人民币非完全自由兑换性的约束使得整合两岸四地(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货币的必要性和战略性得以凸显,即人民币、港币、澳币及新台币的一体化,将不仅弥补人民币非国际货币与不可自由兑换的缺陷,而且也将是促成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步骤。 二、文献回顾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最优货币区理论的实证研究取得较大进展,依据不同研究视角可分为:考察经济冲击性、测算双边汇率波动、引入时间动态变化、检验汇率相关性等四个方向。 (一)研究经济冲击对称性 Bayoumi和Eichengreen(1994)首次从经济冲击相关性的角度,将Blanchard和Quah(1989)提出的VAR模型引入最优货币区理论,提出以经济冲击的规模,经济体间的相关性以及国内经济的调整速度,判定组建最优货币区国家的标准。 国内学者的研究在Bayoumi和Eichengreen(1994)基础上,对模型中的变量进行了拓展,如李心丹等(2003)以实际汇率代表货币冲击,靳超等(2004)则采用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来衡量货币冲击构建出三变量模型。崔晓燕等(2007)则借鉴了Huang和Guo(2006)对经济冲击来源的分析,将经济冲击扩展为外部供给冲击、国内需求冲击、国内供给冲击和货币冲击。 (二)测算双边汇率波动性 Bayoumi和Eichengreen(1997)在一般均衡模型基础上,创造了最优货币区指数法,用于衡量汇率波动的不同影响因素下,组成货币区的综合成本和收益。该指标越低,意味着维持货币同盟的综合成本越低,越适合组成最优货币区。万志宏(2004,2005)将该方法用于东亚地区的10个经济体(包括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结果显示香港和台湾以及新加坡同中国较高的合作成本,两岸四地尚不构成货币区。 (三)引入时间动态变化 Frankel和Rose(1998)提出OCA内生性假设,实证结果证实了原假设的正确性:OCA标准的内生性,使得一个国家更有可能在加入货币联盟后再满足通货区的条件。 国内学者在Frankel和Rose的基础上转而通过VAR模型将这一思想运用于检验两岸四地是否符合“内生性”的假设。陈小凡(2006)以供给和需求冲击的对称性替换了Frankel和Rose(1998)所提出的经济周期相关性,构建了两变量VAR模型,测算需求、供给冲击的对称性,并引入状态空间模型和卡尔曼滤波对冲击非对称性的演变轨迹进行动态估计。就总体而言,两地供给和需求冲击的对称性不令人满意,货币一体化的现实基础较为薄弱。 (四)考察汇率相关性 由于组成一个共同货币区的一个必要(非充分)条件是影响这些国家的外部冲击因素是对称的,若通过一般购买力平价理论检验发现,这些国家的实际汇率存在趋同,则可证明这些国家是潜在的最优货币区。从这一角度而言,一般购买力平价理论与Mundell提出的最优货币区理论存在共同之处。Hong Liang(1999)采用一般购买力平价理论检验中国大陆与香港是否适宜组建成一个最优货币区。通过协整分析后的实证结果表明,大陆与香港间并不满足建立最优货币区的必要条件,但都表现出与美国和日本具有很强的联系。张明正(2008)以贷款利率作为资产价格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认为香港与大陆间的经济紧密性与互动性已超过香港与美元间的联系,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需要重新安排。 三、研究模型及数据来源 Bayoumi和Eichengreen(1992,1994和1996)在SVAR方法的基础上,通过设定“识别假设( identifying assumptions )”,从原始数据拟合残差中分解识别出供给冲击与需求冲击,区分了非对称性冲击和对称冲击的反应,把研究的重点推进到导致价格、产出变动的深层次因素上。 设变量和分别代表GDP和物价水平,为了满足数据的平稳性要求, 和对应于GDP和物价数值的差分数据。考虑如下双变量向量自回归模型: 其中, 和为白噪声随机扰动项,代表产出和物价变动中未被回归方程解释的部分。 为阶数为 的滞后算子L的多项式,即 ,其中 为确保和 序列无关而选择的滞后阶数。为揭示结构性扰动,即具有经济含义的供给和需求冲击,有以下关系式: 其中,和 分别为需求与供给冲击,因此,产出与物价变动中未被解释的扰动项是供给与需求冲击的线性组合。用矩阵可表达为:,结构性扰动(经济冲击)矢量 可通过C的逆矩阵求得: 。在 矩阵中,求解矩阵C需要4个约束条件。由估计出的 和的方差―协方差矩阵,可以提供3个约束条件: 通过SVAR估计,可以得到残差项的方差―协方差矩阵,即上式的左边。而在Blanchard-Quah分解中假设供给冲击与需求冲击是正交的,并将其标准化: (1)需求与供给冲击的方差为: (2)需求与供给冲击是正交化的: 因此,上述经济冲击的标准化条件与(1)式联合,可得到关于矩阵C的以下三个约束式: 系数矩阵C的第4个约束条件,需求冲击对产出不具有长期影响。为得到该约束条件的数学表达式,将VAR表达式(1)转换为无法观测的结构性经济冲击的无限阶移动平均过程MA(∞): (7)式表明, 和是结构性扰动和的当前和前期值之和。――所谓的脉冲响应函数,描述了结构性扰动对左边变量期之后的影响。由于需求冲击对产出不具有长期影响,或需求冲击对产出增长的累计效应为零,因此得到第4个约束条件: 若将该约束转换为含有系数和 的表达式,则为 上述的4个约束条件都已得到,可求出系数 得到矩阵C,并通过识别出需求冲击和供给冲击 。 本文中的数据来源于IMF《World Economic Outlook Databases(WEO)》1980年至2008年的年度数据,鉴于澳门经济总量微小,在此忽略,同时拟美国为参照国。 SVAR模型可用于说明不同经济体间是否具备构成最优货币区的经济基础,但是在变量的选择上尚未取得一致,选取不同的变量所得出的结果不尽相同,降低了解释力度。因此,本文将只采用两变量模型,即产出和价格变动:以美元计算的各经济体的名义GDP来描述产出,以1980年为基期的年度GDP平减指数,用来描述经济总体物价的表现。 从产出和价格的相关性指标而言,美国与香港、台湾地区的产出相关性都较高,而美国是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由于香港与内地紧密的经贸联系,因此在价格相关性方面,香港与美国的相关性较弱。通过ADF检验,除香港外,剩余经济体供给和需求变化率均稳定,香港的变化率差分后也稳定,表明这些序列都是I (1)序列,可进入 SVAR进行实证分析。根据Schwarz 准则来选择滞后阶数,从而得到四个经济体的阶数为1。 四、实证检验 (一)经济冲击的相关性 表1、2列出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地区和美国受到两类冲击的相关系数。 根据表中的数据,在整个样本期间,内地与香港的供给冲击与需求冲击均表现为正向相关,但相关性水平较低;内地与台湾地区的两类冲击呈现负向相关性;台湾地区与香港的需求冲击为负相关,而供给冲击为较高的正相关性;美国与台湾地区间在需求冲击为负相关,而与中国内地及香港为正相关性,其中与香港的需求冲击相关系数最高,美国与中国内地的供给冲击为负相关,与香港、台湾地区为正相关供给冲击,且系数值较大。 中国内地与香港间的相关性呈现出一致性,但相关性较弱,而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间的相关性为负向相关,另外,香港与台湾地区两经济体在供给冲击方面具有较高的一致性,而需求冲击则为负向相关。美国作为参照国,与香港及台湾地区的相关性较强,这也与现实相符合。 (二)方差分解分析 四个经济体的GDP和物价变动的方差分解结果见表3。数据显示,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三个经济体,供给冲击是导致产出变动的最重要因素,而需求冲击则是导致物价水平变动最重要因素。可见,影响三个经济体产出和物价水平变动的主要因素表现出一致性、且并无显著差异。 (三)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据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就经济冲击的力度而言,四个经济体的供给冲击均大于需求冲击。其中,内地经历的经济冲击的力度在整体上高于香港,而台湾地区又高于内地;在经济体的调整速度方面,内地经济的调整速度要高于香港、台湾地区,而台湾地区的调整速度又高于香港。一方面,中国内地的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开发,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依然可以保持,可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控经济发展;香港实行的联系汇率制,束缚了经济政策的操作。 随着内地经济进一步开放,其面临的经济冲击力度强于香港,但弱于台湾地区,而对冲击的调整速度方面高于香港、台湾地区,且台湾地区的调整速度高于香港(见表4)。总体而言,三地在在冲击力度和对冲击调整速度方面呈现出非一致性,说明构建最优货币区的维持成本较高。 (四)结论 就供给冲击而言,内地与香港的供给冲击在整个样本期间显示出一定的相关性,但极不显著;从供给冲击的力度和调整速度来看,香港经历的供给冲击的力度低于内地,且香港对供给冲击的调整速度相对较慢。在需求冲击的力度和调整速度方面也表现出非一致性,即内地经历的需求冲击高于香港,调整速度也快于香港。在物价波动方面,尽管需求冲击是导致内地和香港物价水平变动的最重要因素,然而内地需求冲击对物价变动的贡献度较小。 内地和台湾地区的需求冲击为负相关性,且在力度与调整速度方面也表现出非一致性,台湾地区的冲击力度高于内地,但调整速度低于内地。台湾地区的开放性高于内地,且采用浮动汇率,易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但由于台湾地区经济总量较小,且近年来由于民进党的不当政策导致台湾地区经济日益陷入困境,因此在经济调整方面显得乏力。 综上所述,中国内地、香港与台湾地区不适宜构建最优货币区。 五、两岸四地间经济基础的考察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内地经济快速发展,2003年至2005年,中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13.8%,已仅次于美国,联合国《2008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中说,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稳步提升,去年经济增长约占全球经济增长的17%,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 自2003年CEPA签署,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与交流被提升到制度化建设的高度,两地经济融合达到更高层次。香港目前的联系汇率制度是特殊政治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但该制度具有相当的弹性空间,历经了多次重大市场考验,就现阶段而言,香港应维持钉住美元的联系汇率制度;根据重力模型,地理位置接壤、双边贸易和区内投资比重增加的国家或地区有可能建立货币圈,丁剑平(2003)得出结论香港的联系汇率制的维持越来越需要来自大陆的支持,因此当人民币成为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并取得国际货币地位时,港币将放弃美元而改选人民币为名义锚货币,最终实现“人民币化”(丁雪峰,陈,2009)。 台湾地区是一个小型的外向型经济体,经济长期高度依赖美日(李玲瑶,2003),但近年来相对美国和日本而言,台湾地区经济对与内地的贸易依存度的影响更为敏感(何耀,2007),而且两岸间的金融合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丁雪峰,陈等,2009),总体而言两岸经济一体化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两岸产业链的结构性演变,已逐渐转变成运用大陆技术与市场的“大陆―台湾”之间的“区域整合模式”;台湾地区经济的“产业空洞化”现象(高巍,2006),使其竞争力从2005年的第11位退至第18位,沦为亚洲“四小龙”之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即将实施,尤其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东亚各经济体(特别是东盟成员)实施贸易保护措施,台商进入东盟市场难度加大,台湾地区在经济亚太地区的经济地位大幅下降。综上各种因素,可以看出两岸经济一体化已是势在必行。 澳门经济的最大特点之一是对香港的依赖性,主要体现在汇率制度、货币替代以及金融业务方面。在澳门的M1M2中,港币占比接近于50%的比重,超过了澳门元的比重,且自1983年以来,澳门采取的是固定钉住港币的汇率制度,而且澳门多数金融机构是隶属于香港的地区总部。 自CEPA签署以来人民币逐渐加大了澳门流通领域的比重,虽然香港和大陆均是澳门的主要贸易伙伴,但澳门元已经成为肯定澳门的自治特权与区域差异化的一种基本手段的角度,澳门元应保留。多年来平稳的经济发展已证明钉住港币的汇率制度适合澳门的经济与制度体制,未来变化的可能性极小,长期内将一直保持钉住港币的汇率制度。 六、国际比较与中国货币一体化的路径构想 货币一体化按主体货币可划分为三种形式:单一货币一体化、多重货币一体化和主导货币一体化,而就全球真正意义的区域性单一货币欧元、美元、非洲法郎而言,欧元和非洲法郎属于单一货币一体化形式,美元化则属于主导货币一体化形式。 (一)欧洲货币一体化 欧元的演进路径可概括为准平行货币向单一货币渐进发展,属于发达国家间的合作模式。欧元的经验表明,成功的区域货币一体化是长期、渐进的过程,不仅取决于经贸关系的疏密、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的异同,也取决于政治意愿;不仅涉及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规则政策的协调,又触及国家主权向超国家机构的集中或部分让渡(Strauss-Kahn,2003)。 (二)美元化 拉美各国美元化的过程,实际是美元这种良币驱逐各国劣币的货币替代过程。货币合作遵从主导货币区域化,属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发展的路径是以美元为主导货币,不断向北美、南美渗透和扩张,最后形成统一的美元区域共同货币。 (三)非洲法郎 CFA法郎区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货币联盟性质,与欧盟是从经济一体化到货币一体化的顺序相比,CFA法郎区则是在成员国独立后越过了一体化的初级阶段(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直接进入了一体化的较高阶段(经济同盟阶段),缺乏经济基础保障,货币一体化的经济基础不稳定。CFA非洲法郎区带有殖民色彩和外部因素主导的性质,属于不发达金融合作的范畴。 (四)中国货币一体化的路径构想 就中国现有国情而言,可吸取现有国际区域货币一体化的经验,转而采取一种复合模式。港澳台与人民币采用美元化模式,而新台币与人民币可采用欧元模式,最终形成以人民币为主导的货币一体化,以下是具体的构想内容。 由于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联系紧密且呈现融合的态势,依据爱默生“一个市场,一种货币”理论,内地和港澳应实现单一货币区;据上述分析可知,鉴于人民币与港澳币汇率制度的特殊性(香港采取的是钉住美元的联系汇率制度,而澳门实施的是钉住港币的联系汇率制),随着港澳地区经济日渐融入中国内地,香港将实施钉住人民币的联系汇率制度,而澳门也将间接实现钉住人民币,因而也决定了四地间的货币一体化可采取主导货币一体化模式:类似拉美地区的美元化,由弱小经济依附于强大经济体的经济行为。随着人民币在港澳地区的广泛流通与使用,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的不断上升,最终将取代港币和澳门元,则中国内地和港澳地区将形成以人民币为主导的单一货币区。从长远来看,受到文化、认同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培养对人民币的认同意识和共有观念将是一项必要的长期工作。“骄傲的香港人对港元的感情可能强烈到了无法割舍的程度,就象英国坚持使用英镑而不加入欧元区一样”(Cranfield,2008)。澳门元的例子充分说明,行政手段的作用也将对民众的货币认同造成较大的影响。由于历史原因,港币在澳门具有更高的民众接受度,而澳门元反而在流通中逐渐被取代,因此澳门政府在1993年通过法例,规定本地企业须以澳门元标明商品价格,并规定信用卡支付及类似的交易必须使用澳门元等行政手段,来提高澳门元在流通中的占比。这些措施最终有所成效,澳门元相对当地生产总值的比例接近澳大利亚及英国等先进国家的水平。因而未来,人民币实现对港币及澳门元的替代,具备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两岸而言,在目前尚未形成稳定和坚固的经济联系,谈论货币合作是不切实际的。依据Balassa(1961)的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两岸在现有的经济合作交流的基础上,可从建立两岸共同市场(李非等,2004;萧万长,2005;庄宗明等,2005;)打破现有的僵局,再逐步过渡,直至达成两岸货币形成固定汇率,直至形成统一货币。二十世纪90 年代以来,两岸贸易基本上已属于“投资驱动型”,贸易产品交换已由资源比较优势产品逐渐向产业分工型产品转变,当前两岸经济已经出现了以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为主的混合模式化整合雏形;而两岸即将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这意味着,两岸通过弥补自由贸易区的制度框架将能较快进入构建共同市场的阶段,朝经济一体化的目标迈进了一步。
建筑预算论文: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和成本控制 摘要: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环保的建筑,新型绿色建筑是未来建筑设计和发展的趋势,研究其工程造价的预算和成本控制模型,对提高建筑质量,降低工程开销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对绿色建筑的工程造价预算采用的是经验模型,难以形成定量预测分析。本文提出一种基于工程造价预算增长指数时间序列分析的新型绿色建筑的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算法,实现对工程造价成本的准确预测。通过分析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的特点,构建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测和控制数学模型,并进行算法改进,进而提高工程造价的预测精度。研究结果表明,采用该控制模型能有效提高绿色建筑施工成本控制效率和工程质量,降低了新型绿色建筑的施工成本。 关键词: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成本控制 0引言 新型绿色建筑概述在建筑使用过程中,能够为人们节能、节水,具有隔热保温的作用,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生活的同时,还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绿色环保的建筑被称为绿色建筑。新型绿色建筑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以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未来建筑的主要趋势以及发展方向。现阶段,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新型绿色建筑已经得到了相应的运用以及发展。新型绿色建筑不但包括了建筑室内环境的绿色环保,还包括了对绿化环境、风景园林以及楼宇建筑绿色设计等各方面,实现内部绿色环保与外部绿色环保的和谐统一,确保建筑室内以及建筑周围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绿色建筑并不一定是建筑物外观是绿色的,而是运用节能环保材料,使用可再生能源来代替非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建筑。作为建筑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以及方向,研究新型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算以及成本控制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的特点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在建筑工程中也逐渐实施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和成本控制,这对增加建筑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工程施工控制和管理的难度够进一步增大,在控制和管理中涉及到的因素也越来越复杂、多样。这主要是由于,相较于传统的建筑工程项目来说,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更多,特别是为了在建筑工程中更好的体现和表现出绿色理念,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比较多。比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占地面积过大的,就需要支出更多的土地资源成本,并且在各具体工序当中,施工要求和内容更加特殊,在地形、水系、绿色植物等因素调整和构建中,以及采光、通风设计,都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撑,进而增加了建筑施工单位的成本支出。 2新型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算要点 2.1增强预算动态管理 从宏观上讲,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管理并不是局限于数字,它会随着绿色建筑发展周期的变化而变化,从中体现的是工程预算管理的周期性。倘若建筑工程预算结构为固定模式,那么建筑施工人员的危险系数就会增加,从而影响工程造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建筑企业应当全面监管工程预算的量和价,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来,以建筑周期变化为依据来制定科学的解决方案,确保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管理发挥出最大的功能和作用。 2.2加大人员培训力度 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工作具有系统性、技术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对预算编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求较高。对比普通建筑,新型绿色建筑在施工工艺和材料选择方面都采用的节能材料,预算编制工作人员需要对绿色建筑的结构和投资控制相关知识加以掌握。因此,建筑企业在开展工程造价预算培训活动时,需要对预算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知识多加培训,从而提高绿色建筑工程质量,为今后的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2.3深入图纸预算编制 要想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编制人员必须到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实况进行综合预算编制。同时要求预算编制工作人员需要精通施工图纸,熟练套用单价,精确计算工程量,能够理解施工图纸设计者的意图。前期的准备工作要做充分,包括收集工程勘察报告、施工设计图纸和地形测量图等。进行勘察时编制预算人员要深入现场,综合考虑施工环境,从而研究出施工方案,作出正确的预算编制分项。还要能够熟练地套用单价,避免出现多记、少记和错套的错误。 3新型绿色建筑工程的成本控制策略 3.1把控工期成本 只有从多方面考虑,并在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监管,方能确保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倘若任何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对工程质量造成重要影响,因此需要对工程工期成本多加把控,新型绿色建筑成本控制不仅要对新材料和新工艺进行监管,还要考虑到一些不确定因素和外在因素的影响,避免因延长工期而增加时间成本和其他相关成本。成本控制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需要重视此类潜在问题和因素,尽最大能力减少企业的成本。 3.2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是建筑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问题,避免因这方面的失误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给施工安全增加隐患。在签订相关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书中的信息,全面系统地对实际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认真审核合同的每项条款。签订发包合同不仅要以招标文件为依据,还要对新型绿色工程施工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同时还要提高工作人员的合同索赔意识,全面了解合同法中与索赔有关的项目,掌握索赔的内容和程序。在施工期间就应做好索赔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以防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而造成巨大损失,争取到损失补偿,从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对合同进行分类管理,为后期寻找提供便利。除此之外,也要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和培训活动,将成本控制和新型绿色建筑合同管理相结合,构造出一个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 3.3引用先进技术 为了将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预算和成本控制功效发挥到最大,需要增加各种新型技术的应用,新型技术不仅仅是一些数据处理方式和统计分析软件,还包括了一些虚拟仿真技术手段的应用。例如在绿色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拟定过程中,通过虚拟仿真技术来模拟施工建设,分析该方案在实际运用中可能产生的一些资金消耗,从而进一步提升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也增加了成本控制的精确性与可靠性,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和误差。 4结论与展望 工程造价预算和成本控制作为绿色建筑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工程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科学技术脚步的加快,建筑工程造价预算和成本控制逐渐成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提高管理人员控制预算风险和预算水平的能力、加强成本控制风险是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的重要途径。 作者:孟帼眉 单位:长安大学 建筑预算论文: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及成本控制 摘要:为了能够让人们的居住更加高品质、舒适,绿色建筑成为建筑的主流,通过对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使得建筑、自然以及人三者之间能够和谐发展,避免给环境造成破坏,降低资源的消耗,这也将是未来建筑行业的发展方向。在现实生活当中,绿色建筑建设对工程造成的重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针对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进行了论述,希望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成本控制 0前言 这里所说的绿色建筑,其实就是建筑在使用的周期中,能够达到能源、水、地的最大节约,从而让人们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工作,有着很好的隔热保温、避暑降温的效果的多功效的建筑。通过新型绿色建筑的建设,让人们能够在一个健康适用的环境中生活,从而使得建筑和人能够和谐生存。可以说,新型绿色建筑,是以后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尤其是节能环保理念逐渐深入人们的意识,使得我国新型绿色建筑得到迅速发展。 1绿色建筑工程造价的意义 1、对于绿色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投资者的要求是相符合的,是对建设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关键,更是绿色建筑工程造价和谐发展的标准,可以说,更利于绿色建筑的迅速发展,这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2、在整个绿色建筑工程造价过程当中,包括的方面有很多,比如说节水、节能、节材、智能化技术等,因为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运用到新技术、设备、材料等,所以,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要求也越来越高,目的就是能够将准确、完整、全面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提供给建设的每个主体,从而使得绿色建筑达到更好,效果更佳。3、在绿色建筑当中,需要对工程造价中的新技术、设备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究,这样能够在绿色建筑建设过程中,为绿色工程造价建立相应的经济体系及全面技术,在发展的过程中,让新技术、设备等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使得其在绿色建筑建设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2]。也就是说,想要绿色建筑得到发展,新技术、设备、材料等的运用和发展对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建设项目当中,人们更加关注成分费用、维护成本、节能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可以说,绿色建筑的发展会直接受到造价成本的影响。 2绿色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原则 (一)建筑寿命周期设计原则 这里所说的建筑寿命周期,就是一个建筑项目,立项、构思、设计、建造、使用、拆除的整个过程。因此,需要将全寿命的原则进行落实,考虑的方面是多个角度的,一个是成本价值观念,一个是发展的角度。绿色建筑有着自身的优势,初期阶段所投入的资金比较多,在后期进行运营的过程中使用的资金很少,所以,需要对建筑项目的整体经济性进行考核,在进行计算时,应该计算一次性建筑投资和使用后运营和管理成本,这样才能让整个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实现最大优化。 (二)资源综合、高效利用的原则 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绿色建筑的建设,需要对自身的设计及管理进行最大优化,使用的材料和技术要科学、合理,资源配置要最大优化,从而使得建造出来的产品是最优的。当然了,要对能耗进行降低,对材料、资源、能源的使用率进行提高,更利于经济效益的提升。建筑的寿命要进行延长,使得绿色建筑的整体性能得到提升,更加符合人民的生活需求,让建筑的综合效益得到提高,从而使得居住环境实现舒适性、健康性[3-4]。 (三)资源经济型和造价低的原则 绿色建筑和一般的建筑项目相比,其综合效益是最佳的。和传统建筑相比,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会更高,即使绿色建筑会在建设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是因为绿色建筑使用的技术比较复杂,材料比较少,以及相关的设备所致,然而,绿色建筑能够让资源得到循环、高效利用,后期的维护等费用相对的比较少,使得经济回收期更加缩短了。另外,绿色建筑的建设,主要考虑到的因素是当地的地域特征,以及人们的生活需求,从而使得建设的生活环境更加的自然、舒适,让人们的身心都非常的愉悦,这很大程度的让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及工作效率得到提升,其社会效益是非常大的;和传统建筑相比,绿色建筑环境效益是非常大的,这是传统建筑根本无法相比的,虽然环境效益是隐性效益,但是,能够让经济价值可持续发展得到保障。 3绿色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 (一)建设标准因素 在进行绿色建筑的建设时,应该以全新的建设标准为依据,其中具体包括,使用性的技术、设备等,这使得建设成本很大程度的进行了增加[5]。 (二)市场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使得建筑市场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最为明显的就是建筑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价格浮动非常的大。建筑市场作为买方市场,建筑单位有着自身的优势,不管是在进行材料的购买,还是进行施工的变更,都可以将自己的优势作用得到发挥,从而使得风险得到转移。 (三)技术因素 因为“四节一环保”技术是绿色建筑当中一直坚持的理念,所以,使得成本花费上比较多,运用绿色技术,让建筑的每个环保功能都能得到落实,使用的技术有很多种,这也会使得成本的预算不断的进行增加,可以说,技术所致的成本费用具体从两个方向而言,一个是对绿色技术的开发、选择和引进,另一个就是各种各样材料标准的提升。 (四)施工因素 在进行绿色建筑的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工程的变更,其次是工程的索赔。一般情况下,工程变更越早,其消耗的也少,也会将损失降低,如果工程变更晚,损失也会增加,给项目造价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当然了,工程索赔现象是建筑建设中比较常见的,由于索赔,使得工程成本增加了,如果工程施工不顺畅,会给施工质量、进度等带来直接的影响,更使得每项成本也增加了。 4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成本控制对策 (一)经济评价要做好 经济评价在绿色建筑中是必不可少的,经济评价因为其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多,其核心就是财务的分析,对于这方面要特别的重视起来。对于现代的建筑项目当中,绿色建筑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主推项目,更对我国国计民生有着直接的影响,想要保证项目的完成,建设单位的稳定十分的关键,所以,在进行项目规划的时期,需要对绿色建筑造价控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究,其意义重大,其目的主要是分析建筑的成本及效益产出,这样才能让项目决策及造价控制方面有一定的参考依据。 (二)做好可行性研究有利于造价控制 在实际当中,绿色建筑可行性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研究需要设计到技术以及设计等综合方面,在设计早期阶段,需要将建筑的造型、布局等设计好,从而和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相符合,然后通过绿色技术的运用,设计中进行通风等绿色功能的增加,这样能够防止在后期进行设计方面的大面积的调整,这样才能让绿色建筑的完整性得以保证。另外,除了上述所讲述的内容,还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细化,因为我国在绿色建筑方面,正是起步阶段,所以,在设计环节当中,有些细节还没有得到最佳的处理,使得造价不清不楚,所以,对于设计方案的细化是非常有必要的。 5结束语 建筑节能的推进,在我国建筑行业当中,绿色建筑的发展将是未来趋势,更是实现资金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前提,这样能够让全球生态环境得到保护,从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所以,我们应该对绿色建筑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索,从而让其能够更好的发展。 作者:张晓林 焦仁升 单位:河南常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预算论文:建筑工程造价中概预算编制的影响 摘要:我国的建筑行业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也取得了迅猛发展,其中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建筑产业的投资效率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应高度重视工程造价的作用,概预算编制是工程造价的核心部分,因此要想将工程造价管理做好,就要抓住其核心部分。本文首先对工程造价中的概预算编制进行了分析,之后简单分析了工程建设中概预算编制的流程,最后分析了工程造价管理中概预算编制中的不足以及阐述了提高工程建设中的概预算编制的措施。旨在完善工程造价编制中概预算编制工作。 关键词:工程造价;概预算编制;流程;不足;措施 1工程造价中的概预算编制 概预算编制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就是指工程概算和工程预算,其合起来指的就是概预算编制。其中工程造价在建筑工程中也叫做设计概算,顾名思义指的就是设计人员将已初步完成的设计图纸从工程投资估算的角度出发,将其的设计图中的内容进行定额预算,比如收费标准和材料设备的价格等方面以及整个工程进行时该过程将会产生的资金定额,相关人员将其编制成为相关费用文件,交给审核单位和投资方进行审核评估。换句话说就是将设计图中将使用的设备、材料都整个工程造价进行估算,所估算的结果将作为此次工程投资额的最大上限。工程预算中包括两个预算,一是施工图预算,二是施工预算。施工图预算是相关的设计或施工单位进行的所完成的设计图纸的预算评估,然后再根据之前的总体预算为该部分进行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以及估价表以及不同地区各个岗位工人的劳动费、设备价格和原材料的费用等进行相关的编制,将其编制到建筑施工的相关经济性文件中。在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将其控制在一定的设计概算范围之内。施工预算指的是施工方根据施工中的各个方面对其进行编制,其中包括工程的施工定额、施工设计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目工程、经济性施工技术方案等,在进行编制后才能对工程所需的原料费、机电设备的消耗以及人工劳动费用的相关文件的进行确定和计算。工程预算和工程概算两者相结合就是建筑工程造价的核心工程概预算编制,工程概预算编制的合理科学运用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来说也有较大的影响。 2概预算编制流程的简要分析 要想建筑工程造价中的概预算编制合理、科学的话就要做好一系列的相关准备,前期的准备工作就包括工程的基础信息、工程作业地区的人工费、建筑材料的价格、工程设备的价格等。其主要的流程就是:收集工程基础信息——准确掌握工程图纸——计算工作量——计算定额直接量——根据地区差异性调整材料价格——套用取费表汇总工程造价——复查、审核——编制说明并填写工程时间。在工程概预算流程中,有些问题需要相关人员在编制过程中予以重视以下几点:一是在工程信息收集阶段,要先确定工程类型和工程结构的类型,明确其收集资料的方向,在确定能够取费计算中的费率时要根据工程信息确定,因为不同的工程类型会有不一样的费率,公共场所结构的不同也会导致费率的不同,因此,相关人员在这一阶段中要极其注意;二是在定额直接量进行计算时,要在之前完成所有相关定额收集,并且将工程量的定额通过其他的运算将其计算出来,其中可以通过定额人工费、机电设备费和定额直接费等;三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原材料的价格进行调整,因为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建筑工程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其原材料价格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将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工程标准整理成文件的形式对原材料的价格进行调整,将其所得的差价进行汇总,以便之后用于工程造价的计算;四是在套用取费表汇总工程造价阶段时,使用套用取费表将相应工程造价阶段得出,在使用前要保证取费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取费表中的费率和价格的差价要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核查,然后再根据工程造价计算的公式将造价数值计算出来。一般来说,在概预算编制工作中即使是使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因其中一些细小的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对概预算编制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概预算编制产生约束,最后也会对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工程造价中概预算编制中的不足 概预算编制在工程造价中的目的就是在工程项目中提高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使投资方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但是工程的概预算编制工作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就目前而言,它就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不足,使工程的实际造价超过概预算,对于投资者和整合建筑来说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以下就是工程中概预算编制所面临的不足: (一)工程的概预算编制还不够完善 就目前我国概预算编制的发展来说,从某些方面来说概预算编制还是过于简单、容易,这也就对工程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许多企业关于概预算编制的文件在内容上比较简单、粗糙,并且其中还有很多不符合规范的地方,使得其错误频出,就项目设计来说,缩短了其勘察的周期,并且其设计方案在深度和精度上也不符合国家对此的相关规范,在编制审核的过程中还出现漏算、漏项的情况,这些都会导致概预算编制工作缺乏规范,最后使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情况,使整个工程的工程造价增加,对整个建筑工程都有较大的影响。 (二)工程设计和工程造价在编制中不能有机结合 不同的设计单位对于工程设计来说是有所不同的,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保证工程设计的质量,相关单位会选择当地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因为不同地域的工程标准是不同的所以在工程的概算上就会有偏差出现。在这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设计人员,一些设计人员的设计在理念上和思想上部符合社会发展的标准,在建筑工作上也不能全程参与,导致实际的施工与设计方案产生偏差,使工程的概算和预算产生差异,对整个工程造价产生影响。 (三)市场因素的影响 建筑行业材料的价格以及相关设备的价格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在产生大幅度的变化,尽管国家的相关部门对市场价格进行了宏观调控,对价格的变化幅度和趋势上有所控制,但是一些地区还是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因为建筑工程的工期较长,一般情况来说时间跨度上都达到了几个月,价格在这几个月期间不可能一成不变的,虽然在工程开始之前施工方对概预算编制已经留有涨幅的余地,但是对其中的价格误差不能准确预算。在此期间激烈的市场竞争也会对建筑工程的招标带来一些问题。工程的概预算编制会受到项目招标的影响,有些可能会超出概预算,有些为了减少工程造价产生了质量问题。 4建筑工程造价中概预算编制运用的改进措施 (一)设计方面 因为对工程造价的定额是要根据设计图纸来进行,因此在编制概预算时要先从源头上出发也就是设计方面入手,设计人员要从经济的角度进行设计。工程造价的相关人员要对不同的设计方案进行估价,并且将设计预算编制出来,为设计人与提供参考的范围,使其设计图纸控制在该预算的范围之内。提前根据实际情况将概预算编制出来,不仅能够帮助设计人员对其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和完善,还能满足概预算编制的需求。不管是对于概预算编制还是工程造价来说都是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 (二)工作人员要做好工程造价预算编制 编制工作属于概预算编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工作中影响最大的是工程量的问题,为了保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就要做到以下几个步骤:一是工程的管理部门要制定合理的施工步骤,组建组织体系,并在施工前要做好准备;二是在施工后,相关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并将现行运作的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记录在案;三是根据手中收集的资料以及既有的资料进行预算编制,如果在编制过程中出现不合理或不符合规范的地方,要对其进行及时调整。 (三)掌握建筑材料的价格要素和机电设备的价格要素 上文已经分析了建筑材料的价格和机电设备的价格会对概预算编制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其所占的比例极高,因此工作人员要想做好概预算编制工作,就必须重视材料的价格和机电设备的价格。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对市场中的各种材料价格和设备价格要素有一定的掌握。这样工作人员在进行编制使就会减少概预算的差价,使其编制风险和投资风险有所降低,并且还能为施工方在购买相关材料时提供意见,不仅能够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还能对施工质量有所保障。 (四)提高相关工程人员的素质 因为科技的发展,使得一些概预算编制内容能够依靠电子信息技术来进行,这大大减轻了相关人员的负担,因此企业应该提高造价人员的工作素质和技能,使其在进行电脑不能完成的工作时,能够以其专业能力高效的完成概预算工作。 (五)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 在进行概预算编制时,政府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使概预算编制工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依照法律的情况下进行编制,改善概预算编制的环境,从而使造价管理的环境也随之得到改善。 5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概预算编制的重要性,如果概预算编制工作完成得好的话,不仅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有积极作用,对建筑工程的投资收益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在概预算编制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概预算编制工作。 作者:宗力 单位: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建筑预算论文: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 摘要: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无论对于哪个行业来说都是一个较为复杂且系统化的问题。尤其是建筑工程,在此过程中会涉及到种类繁多的工程用品。因此,建筑工程在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从这一困扰社会已久的问题出发,给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成本控制 1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主要审核内容 在建筑工程预算及成本控制审核中,审核内容繁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在项目申请量的单价、成本的计算等方面,以专业造价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工作人员需要提高审核意识,主要从下几方面进行重点考检验审核。 1.1工程量审核 工程量审核难免在测量中出现误差,包括正误差与负误差两种。如土方挖掘的实际高度小于设计高度,但仍然根据设计高度计算,这属于正误差的一种表现;如计量时出现项目疏漏的情况,只能根据理论尺寸进行计量,这属于负误差的一种表现。因此,在审核中严格遵循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审核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首先要明确计算范围,如基础与墙身的划分界限、竖向结构中不同标号混凝土的划分等;其次要明确限制范围,如室内装饰棚顶超过3.6m时,顶棚需装饰方可计取费用;第三为防止纰漏出现,要按要求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一样。审核要遵从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在调研的基础上,做合理有效的审核,杜绝不必要的开支,保证工程建造顺利进行。 1.2套用单价审核 1.2.1直接套用审核 第一,要重点检验采用的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内容是否遵循了施工标准,如选用的构件名称、结构材料的类型和强度等级等;第二,要重点检验套用定额,如在墙壁的施工工作中,已经包含了扫灰水,因此在单价计算时候一定要扣除扫灰水部分。为避免工程量重复情况的出现,一定要杜绝易发生在工程项目与工程总包、分包都存在关联是时的重复套用现象。 1.2.2换算后定额审核 换算后定额审核内容是定额中的固定劳动力、原材料、机械设备中的全部还是部分以及换算的方法、采用的系数是否准确、可靠;其换算方式是否科学以及得出结论的准确性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1.2.3补充定额审核 关键是检验编制的依据、方法是否正确,定额消耗量、材料预算价格是否合理等。补充定额审核需要工作人员坚持审核原则,在合理性与正确性的选择下一工程的实际需要为准。1.3建筑工程费用审核按照我国出台的相关建筑工程费用规定,配合工程所在地域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导文件,以此来用于建筑工程的取费凭证。随着新型绿色建筑工程进程的不断深入,所储备的建筑用料会出现一些相应的更换事件,这就会直接地造成取费费率,按照实际情况的处理而出现不可预料的波动,。所以,在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过程中,需要时刻关注变更同比上下浮动的费率。 2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的管理控制 近些年来,我国新型绿色建筑行业发展突飞猛进,新型绿色在建筑行业已经成为应时展的主流,新型绿色建筑工程的规模在不断地扩大。但是在目前的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工程整个周期较长、工程干扰因素多、工程工艺繁多等,我们只有将这一系列问题妥善地处理好,才能够真正地实现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及管理。本文按照建筑工程造价的阶段,对其工程造价进行研究。 2.1决策阶段 建筑工程的决策阶段,是整个建筑工程建设的核心阶段,一个合理的决策决定着整个工程,其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亦然,此阶段的工程造价也能够对整个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规划。把握着全局的方向。它在工程的建设决策阶段,在设备的选择、工艺的运用、建设场地的规划以及工程标准的确定上,都具有直接的影响。在相关资料中,我们发现,建筑工程的建设的所有阶段与环节当中,决策阶段的造价影响力是最大的。为此,把握管理好这阶段的工程造价工作,就能够基本控制住整个建筑工程建设。在这个阶段当中,为了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我们首先要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其次要做好投资估算的审查以及编制工作,让其在根本上发挥出其控制和决策作用。 2.2设计阶段 在建筑工程的设计阶段,我们要通过缩短设计周期、节约设计费用等方法来降低或者控制工程的造价。这不但能够促进国家技术经济政策的执行,而且与我国目前的技术发展水平以及相应的自然条件相适应,有助于合理地利用资源,挖掘能力。通常情况下,减少设计变更是降低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保障。那么如何缩短设计周期、减少设计变更呢?首先我们要避免变更设计时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设计标准等;其次在必须要进行变更时,我们要及时核算变更部门的造价,同时要对一些费用高、有问题的项目进行重新核实。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按照所批准的总概要、初步设计预算、施工图设计等来控制设计,以此保证工程限额在造价的限额内。 2.3施工阶段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周期比较长,所能达到的控制面也比较广泛,因此对它的造价控制也是一个繁杂的工作,容易造成差错。因此,在施工阶段,要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制定出合理的造价控制目标,做好施工的合同管理工作,减少工程当中出现的索赔以及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在此阶段,对于成本造价的控制核心工作在于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真正做到事前认真把好关,工作主动去监控,严格细致地审核工程设计的变更方案,对每一项变更对总投资造成的影响计算准确。对于要进行的变更项目,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尽量减少无用的费用支出,降低工程造价。 2.4竣工结算阶段 在竣工结算阶段,造价的控制主要是指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完成施工工作后,对工程进行交付使用,按照合同与发包单位结算的工程价款。它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我们需要在此阶段认真进行总结分析,计算节支以及超支的数额,并进行研究,吸取教训,严格控制成本,将其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尽量保证按照最少的支出,获取最多的利润,以此实现控制成本的目标。 3结语 在我国新型绿色建筑行业高速发展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以及经济条件的变化,建筑工程的总造价以及单位造价也在不断提高。而对新型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管理工作,是一个涉及方面很广的复杂的过程,难度较大。只有在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的大前提下,不断提升工程造价成本控制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好施工单位与建筑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够做好建筑工程的控制与管理工作,从而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工程造价失控,避免资金流失,确保利益最大化。 作者:李永 单位:深圳市国富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预算论文:如何控制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和意义越来越突出。本文将对新形势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到造价超预算的主要原因,并以此为出发点,探讨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方法,主要包括优化概预算编制、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的预算控制以及严格执行造价调整的审批流程等。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造价超预算;概预算编制;调整审批 前言 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是实现成本控制目标的重要保障,在市场化运行过程中,建筑企业只有做到对造价预算的有效控制,才能为企业资金的流畅运转提供保障。在新的市场形式下,建筑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企业为争取更多的发展机会,没有做到对工程造价和成本进行精细化管理,容易导致企业财务出现问题,同时也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提高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造价超预算问题。 1工程造价超预算的主要原因 1.1概预算编制不合理 概预算编制是工程造价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造价管理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在进行概预算编制时,由于预算编制人员的工作态度不认真或专业能力水平较低,会导致概预算编制缺乏合理性。特别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概预算存在漏项或缺项的情况,会对工程造价管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预算人员如果对工程建设情况缺乏了解,概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不符,也会导致工程造价管理目标难以实现,出现超预算的现象[1]。 1.2造价管理缺乏科学性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科广泛,工作内容复杂,具有较高的管理难度。而且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长,工序众多,非常容易出现管理漏洞。由于缺乏科学的造价管理方法,不能对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灵活应对,容易出现资金浪费的情况。另一方面,工程造价管理也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较大,如果在预算编制时没有对市场价格变化进行准确预测,也会导致造价管理失效,进行出现造价超预算的现象。 1.3工程变更导致造价管理失控 由于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长,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多种影响因素,导致工程建设方案出现变更。一旦出现大幅度的工程变更,就会导致成本浪费和造价失控的现象发生。因此,在设计过程中,要基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预测工程建设可能受到的干扰因素,并采取合理的防范所示,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较大变更。出现工程变更时,要严格执行相关审批流程,避免因施工人员私自变更施工程序,导致造价管理失控[2]。 2新形式下控制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问题的对策 2.1优化概预算编制 概预算编制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首要环节,只有保证概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才能通过努力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并为造价控制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对概预算编制进行优化,通过采取以下措施,为概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供保障:①加强对概预算编制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督促预算编制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市场变化趋势进行准确把握,客观的进行预算编制,在保证其合理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②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资质审核和专业素质培训,确保预算编制人员具有足够的工作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熟练掌握各种预算编制方法,能够独立开展预算编制工作;③提高预算编制人员的市场调研能力,使其能够掌握市场发展规律,对建材和人力成本的变化具备较高的敏感度,能够对各方面市场影响因素做出理性分析,并对差价进行合理调整,最大限度的保证概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2.2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的预算控制 在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加强对工程实施阶段的预算控制。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来说,材料费用和人工成本费用是建设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施工过程的合理组织安排,对材料采购流程进行严格监督,可以促进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因此,在工程实施阶段,造价预算控制应以追求项目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精简人员、严格控制材料采购数量,避免出现成本浪费现象,使造价预算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因此,造价预算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造价管理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建筑工程知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严格控制。比如在采购过程中,应做到货比三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选购,并对材料的使用进行全程追踪,避免出现材料浪费。 2.3严格执行造价调整的审批流程 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十分严重,还会导致相关工序的重修重建,造成大量的成本浪费,因此,必须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控制。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要严格实施造价审批程序,做到事前调整、事中监督与控制、事后审查,避免出现造价超预算的情况。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严禁施工人员私自进行项目变更,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好施工工序和施工技术。如果是设计问题需要变更,需要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执行变更,将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工程造价预算不合理、缺乏科学的管理措施等原因,工程造价管理容易出现超预算现象。针对于这些问题,通过对概预算编制进行优化,可以保证造价预算管理目标能够实现。通过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和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浪费现象,实现成本管理目标。 作者:胡健依 单位: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建筑预算论文: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和成本控制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绿色建筑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关注的焦点,并且新型绿色建筑工程也是我国的建筑行业中极其重要的一环,所以,新型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就成为了设计师们所要考虑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下面将对于新型绿色建筑工程造价的预算和成本控制的方法和意义进行简单的概述。 关键词: 绿色建筑;工程造价;成本控制 近些年以来,全世界都推行绿色和环保的主题,而在建筑行业中也就应运而生了新型绿色建筑这一新概念。新型的绿色建筑最近几年在我国获得了飞速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质的改变,并且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但是,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和成本都非常的高,所以,要想实现新型绿色建筑的快速和稳定的发展,就必须对于新型建筑的造价成本进行预估和控制。 1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预估与传统建筑造价预估的不同之处 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预估与传统建筑造价预估的方式有很多的不同之处,因为,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不仅仅要考虑到材料的成本和搬运费用,还要考虑到工人的建筑费用和劳动费用。除了这些方面以外,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预估还要考虑到占地面积的使用效率等等,如果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土地使用效率过低,就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一旦土地的占用面积不够大,就会影响到后面施工的进度和效率,所以只有对于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进行准确的预估才能将成本控制在最低并且取得比较好的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与传统的建筑施工造价的预估相比,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的预估往往会价格高出很多。 2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与成本控制要注意的几点 2.1新型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与成本控制的概念 新型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与成本控制要注意几点很关键的问题,新型绿色建筑工程与普通的绿化工作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不是像很多人所想的那样,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就是实施绿化工程。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与成本控制虽然能通过一定的手段来减低成本,节省资金,但是新型绿色建筑的造价成本依然比起传统的建筑成本要高上很多。所以,在真正的实施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建筑的成本和造价进行预估,尽量减少成本和材料的不必要的浪费,但是也不可过度的节省建筑资金,从而对于后面新型绿色建筑的施工造成影响。所以,只有上级的管理人员们明确新型绿色建筑的概念,才能正确的对于新型绿色建筑进行正确的预估,从而保证新型绿色施工的顺利进行。 2.2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实施一体化的设计理念 在实际的新型绿色建筑施工过程中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给施工带来的影响,从而让设计师们对于整个施工过程有一个全面的和整体性的认知,实现一体化的设计,让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成本和预算降到最低。在设计师进行绿色建筑的设计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实际的条件和施工情况,并且听取基层员工们的施工建议和相关部门的施工安排,保证施工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在施工的过程中始终贯彻一体化的理念,不断地对于原本的新型的绿色建筑施工计划进行改善和完善,从而将施工所需要的成本和造价降到最低。 2.3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与成本控制要充分考虑建筑的生命周期 新型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与成本控制不是意味着要将生产的成本减到最低从而忽视了建筑物的本身的施工质量,与此相反,在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要加大初始的资金投入,保证建筑物的生命周期能达到绿色建筑的使用要求,并且尽量延长其建筑物的使用寿命。这样才能让建筑物发挥出其本身功能,做到节省成本和绿色环保的作用,在另一方面,建筑物的初始的材料要择优而选,尽量选择那些力学性能好,成本合理,使用寿命比较长的材料,这样在保证了建筑物的生命周期足够长的同时,还能让建筑物在以后拆迁时候的材料能进行回收再利用,符合了建筑物工程的绿色和环保的主题。 2.4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与成本控制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 在进行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想降低造价的预算和成本,就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工程施工,因为如果采用传统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的话,对于人力和财力的消耗比较大。劳动工人的劳动力和电力水力的消耗量其实都是属于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和成本,但是很多的建筑工程师都不会将这些方面的因素计算在成本之内,这就造成了建筑工程成本和预算的失真,实际所用的成本比起当初的预算要高得多,这就会引起后面施工过程中的预算不足等等问题,从而影响到实际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而在另一方面,如果在新型的绿色建筑的施工过程采用先进的施工手段进行施工的话,就能用机械代替人工劳动力进行施工操作,这样就会降低生产施工的成本,与此同时还能利用机械施工的高效性和快捷性减少施工的时间,也能减少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与成本。 2.5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对于数学模型进行设计 在设计和预估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和成本的过程中,要进行数学的重新建模过程,因为在传统的数学模型中,所给的条件与绿色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条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且从另一方面而言,传统的数学模型的经验公式所计算出来的结果比较模糊,实际的成本和预算的相比存在着较大的误差,在绿色建筑的施工过程中的参考价值不大。所以,建筑师应该要设计并且建立起一个新的数学模型对于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进行成本的预算和预估,这种数学模型应该以预算成本增长率为参数,施工的时间为自变量建立起预算成本和施工时间的指数关系式,从而实现对于绿色建筑施工较为准确的测量。构建的绿色建筑工程的成本和预算的新的数学模型预算降低数额是预算成本与预算项目之差,这与传统的预算成本的经验公式也有着差异。所以综上所述,只有建筑师们在实际的施工之前根据场地的施工情况和时间的安排情况进行数学建模,才能较为精确的预算出工程成本,保证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稳定进行。 2.6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在我国目前的阶段而言,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确实是有待提高。因为在实际的新型建筑的工程施工过程总会发生一些意外事故,比如说工人与工人之间的纠纷,因为一点小事就吵起来了,影响整个的施工效率。还有施工过程中的噪音较大,施工人员们的态度不好,引起当地的老百姓来工地闹事,然后与工人们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这些状况都会影响实际的绿色施工的工作效率,让绿色工程的施工过程延长,从而造成了生产和施工的成本和预算的浪费。所以,上级的管理工作者们应该要加强工地上的施工管理力度,或者是利用物质奖励和口头奖励等等的方式来鼓励工人们尽早的完成施工目标,加强工作人员们的综合素质水平,减少与同事和居民的纠纷事件,才能提高施工效率,从而快速的完成施工计划,进而节省了绿色工程施工的预算和成本。 3结束语 由上面提到的几点关于新型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与成本控制的方法可以看出来,要想节省施工过程中的预算和成本,就必须要明确绿色建筑施工的特点和概念,在施工前进行实地的考察并且建立起相应的数学模型,然后在施工的过程中采用较为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工人的综合素质水平,从而提高施工效率,提前完成施工计划,从而节省绿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预算和成本。 作者:吴美婵 单位:惠州市惠城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建筑预算论文: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原因及对策 摘要: 新时期背景下,国内建筑行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因而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重要性也逐渐突显出来。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制约,使得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进而引发建筑工程项目造价超预算问题,制约了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基于此,文章将以建筑工程为研究重点,阐述了造价超预算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可行性的控制对策,以期有所帮助。 关键词: 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原因;控制对策;研究 建筑工程项目造价超预算对施工建设进度以及质量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所以必须要给予高度重视。下文将针对超预算原因展开进一步地研究,并提出解决的措施。 1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控制的现实意义 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方面,造价预算控制逐渐成为管理工作重点,更好地落实管控工作,不仅可以推动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样能够达到既定经济目标。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控制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确保施工建设顺利开展[1]。预算控制工作的落实效果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如果预算控制阶段存在问题,很容易引发设计变更或者是返工等相关问题,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同样施工成本的投入也会明显提高,对施工经济效益的提升十分不利;第二,对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目标落实产生影响。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项目造价预算和造价控制的重点就是能够合理控制成本的投入,节省成本投入的基础上,实现项目经济利益目标,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因而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工作十分重要,特别是在行业市场发展背景下,严格控制工程项目造价可以有效增加项目综合效益,保证行业竞争实力不断增强[2]。 2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原因解构 2.1预算工作人员因素 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方面,预算工作人员所引发的造价超预算具体表现在两方面:第一,预算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能力与素质水平不高。在建筑工程项目中,造价预算对于预算工作人员的专业要求相对较高,所以作为预算工作人员也一定要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然而实际情况却是预算工作人员自身工作能力偏低,专业知识能力不达标,所以在实际预算的时候,考虑并不周全,疏漏几率相对较高,不利于工程造价的预算效果,最终导致造价预算和实际造价之间的差异较为明显,引发超预算的问题。第二,预算人员忽视预算工作的重要作用。在开展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的过程中,并未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考查,同样也未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具体状况[3]。在这种情况下,造价预算的偏差相对较大,而且超预算的问题也经常出现。总的来讲,预算工作人员是建筑工程项目造价超预算的原因之一。 2.2市场环境因素 在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方面,市场环境因素产生的影响也较大,而这同样也是造成建筑工程项目造价超预算的关键原因。由于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相对较长,且涉及范围也相对较广,所以工程项目的预算难度较大,必须针对市场的实际情况展开有效的估计与预测。与此同时,市场也始终处于变化状态,预测难度相对较大,失误的几率也更高。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环境因素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超预算的影响程度较大,相关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4]。 2.3造价预算编制因素 造价预算编制因素也是影响建筑工程项目造价超预算的主要原因,在对建筑工程项目展开预算的过程中,必须将预算编制作为参考依据展开预算活动,以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对预算金额进行确定。如果造价预算的编制存在不合理之处,会导致预算编制的内容和建筑工程存在不吻合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预算工作人员就会将错误数据作为基础开展建筑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因而最终的预算金额也不准确,容易引发超预算的问题。由此可见,造价预算编制的不合理问题也已经成为引发工程项目造价超预算的原因,使预算准确性受到直接的影响,制约工程项目的建设与施工。 3控制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的有效对策 3.1预算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预算工作人员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能够有效地解决其人为因素带来影响的问题,因而必须高度重视预算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的提升。在此过程中,可以定期开展专业化的培训活动,对于预算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具有较高的要求,必须要保证持证上岗。但是绝大多数预算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素质水平不高,所以会对预算准确性产生直接的影响。通过培训活动的定期开展,能够使预算工作人员自身能力得到提升,而且对工作流程也更为熟悉,使其自身的专业知识更为丰富,实现预算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的有效强化,使得预算结果的准确性更明显,以免发生超预算的问题[5]。另外,可以积极构建监督机构,及时安排专业工作人员严格监督。对于预算工作人员忽视工程预算作用的问题,可以采取构建监督部门的方式,使其对于工程项目预算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对其个人行为予以严格地规范,确保其根据具体的程序开展工作,有效地强化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使得预算工作更加准确。 3.2对市场行情进行合理预测 对市场行情的预测能够解决市场环境因素造成造价超预算的问题,使得超预算问题发生的几率降低,实现预算准确程度的全面提升。第一,应合理安排专业工作人员深入市场展开调研,进而获取更为准确的资料信息,为领导了解市场行情并展开科学预测提供有力的保障。第二,严格控制建筑材料等相关物品市场价格的预算,确保工程项目预算结果更具弹性,与市场行情变化趋势相适应,实现预算准确程度的提升。在此背景下,还能够保证预算金额和工程项目造价金额相吻合,减少工程项目造价超预算发生的几率[6]。由此可见,对市场行情的科学化预测十分重要,可以使预算准确性不断提高,以免发生超预算的问题。 3.3对造价预算的合理编制 为了对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控制,就必须要保证造价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造价预算的合理编制可以保证预算和工程实际造价更加吻合,减少超预算发生的几率,实现预算准确性的全面提升。而对造价预算进行编制的过程中,需严格遵循以下两点:第一,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对造价预算编制进行适当地调整,因建筑工程处于变化与发展的状态,所以要想保证造价预算编制与工程项目实际需求相吻合,就必须要及时调整,增强编制工作的合理性;第二,严格遵循造价预算编制和实际编制状况吻合的基本原则,基于此落实编制,实现预算准确性的全面提升。由此可见,造价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也不容小觑,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全面增强十分有利。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造价预算与工程施工建设与质量存在紧密的联系。但需要正确认识的是,建筑工程造价的超预算问题始终存在,有必要深入分析造价超预算的原因,才能够提出有效的控制对策。 作者:徐丙渠 单位:青岛翔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预算论文: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建筑行业领域中,也应当重视生态环保,实施绿色建筑工程建设。为了充分发展绿色建筑工程建设,保证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良好结合,下文就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进行分析。 关键词: 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成本控制 造价预算工作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有利于节约建筑工程的成本,使得建筑工程能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即便出现偏离也不会太离谱,保证施工进度,建筑工程的质量也能得到保障。下文分别分析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的策略,为绿色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提供一定参考。 1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 1.1做好编制工程的造价预算工作 造价预算要充分考虑建筑工程中的整体情况,像资料的收集工作、现场勘测工作、施工图纸审核、施工现场的地形测量等进行充分来了解与掌握,充分考量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出备选方案,避免错漏现象出现。当然,在考察建筑工程时,也要综合考虑外部环境,避免一些可控的因素对建筑工程造价的预算产生不利影响。建筑工程造价预算还要考虑国家有关政策、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人力成本变化等情况,留出工程造价变化的余地,使得工程造价预能随着环境变化产生变更。 1.2规范工程造价审批工作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项目控制变更会围绕着项目的角色设计与施工,预算的编制主要是在设计阶段进行的。在具体施工中,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像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建筑商临时改变主观意见,这些都会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得工程项目不得不变更。一旦项目计划发生变化,会使得工程初始阶段出现造价支出超出预期的情况,因此在实际造价预算中,务必要做好预算工作,重视工程造价预算,对项目决策设计进行认真分析,保证施工中各个阶段都能在预期范围之内。也要尽量避免预测或者规避出现项目变更,进而避免不利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情况出现,有不必要的额外支出产生。倘若出现不可避免的改变,有关造价人员不能有慌乱情绪,应当运用专业知识来分析改变因素,对改变情况引起的不利影响进行判断,准确预算出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这样能有效避免一些在控制范围之内出现造价超支的情况。 1.3重视市场调研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材料的需求量比较大,材料的价格变动会对整个工程造价预算造成极大影响。建筑材料的价格变动就需要借助市场调研工作来了解,其会受到社会市场经济的影响,由此预算人员需要密切关注市场上的材料价格,通过市场调研搜集到有关价格资料,对材料价格的浮动趋势进行分析,并借助数据进行材料价格的预算估计。在这个过程中要保证材料的预算价格在有效范围之内,尽最大可能避免预算超支的情况发生。另外,也要提高工程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平与能力,按照建筑预算工程的专业性要求提高自身素养。工程造价预算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合理地预算,保证预算的准确性,使得施工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能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为开发商提供更多的经济利益。对于预算控制的管理人员也需要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在投资方的支持下进行培训活动,学习一些先进的预算管理技术与知识,为建筑工程的单位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造价预算以及预算管理队伍,对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算进行全面掌控。当然,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积极投身于实践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水平。 2绿色建筑工程成本控制 2.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成本的控制体系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中,一般使用上下等级的管理模式,因建筑工程的管理程序比较繁琐,建筑工程的成本控制与实际成本控制存在极大误差。由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对项目的成本控制进行不断强化,明确成本管理中的责任,实施偏平化的管理机制。其实,施工成本控制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多角度分析,传达出施工企业的有效成本决策。另外,也要建立出行之有效的统一管理体系,在成本控制上进行各个部门的个人制定出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要充分考虑到不同部门成本控制目标细分到不同管理层的工作人身上。有关项目管理、材料采购、技术管控以及施工组织等不同部门与责任人都要签订成本的管控责任书,明确管理目标实施成本管理体系内容,优化建筑工程成本控制体系。 2.2积极投入先进技术的使用 在绿色建筑工程项目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成本控制工作的价值与作用,加大先进技术的投资力度,引入各种新兴的技术手段,审核新型技术手段的应用情况。新型先进技术手段能实现对专业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数据的高效、准确处理,还能使用虚拟仿真的技术手段进行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的模拟操作,以此来实现对施工方案的优化。具体来说,可以使用虚拟的方针技术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模拟建造,在模拟过程中及时发现方案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进而能对方案进行优化,使得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更加具备可行性特点,也能有效减少建设中出现的资金、资源、人力等浪费的情况,使得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以及成本控制工作更加具备可靠性与精准特点,有效避免一些的不必要的误差出现,造成资源、人力、物力的浪费,或者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资金浪费。有关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最新的技术的咨询,掌握最新的技术动向,了解最新技术的应用途径与特点。建筑单位可以指派工程造价预算人员出去学习与进修,学习最新的工程造价与成本控制的理论与技术,为建筑单位培养出高素质、高能力的工作人员,也为建筑单位的工程造价与成本控制工作提供有利人才保障。 2.3增强项目合同效力管理与索赔意识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中会签订许多采购合同、施工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对于种种合同需要完善的合同管理与签订体制进行保障,一旦出现不严格的情况,就会影响到整个合同的履行情况。由此建筑单位要重视对项目各个阶段中的合同进行样管理,预防合同出现的漏洞造成不必要的项目损失。其实在建筑施工中的许多环节都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像发包合同的签订,需要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建立出新型绿色工程的种种问题,对有关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要认真分析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问题存在,或者是有无后续的处理说明,保证发包合同的签订的严谨性,以及合同的法律效力。另外,也要提高建筑单位的索赔意识,在签订有关合同时,要详细了解其索赔事项,熟悉索赔的流程与内容。在实际施工中,要要注意收集有关索赔的信息与材料,为索赔事项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建筑单位的完善索赔处理事项时,能为单位挽回一些经济损失,这样的工作也十分有利于绿色建筑工程造价的项目成本控制工作有效开展,也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有利保障。 3总结 绿色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工作十分有利保证建筑建筑工程的质量,无论是建筑单位还是建筑个人都需要重视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与成本控制工作,在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满足现代化绿色建筑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绿色建筑已让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建筑趋势,相关单位要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做好工程造价与成本控制工作,为绿色建筑的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胡燕 建筑预算论文:建筑工程预算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必要性 摘要: 建筑工程预算是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工程成本控制和建筑经济效益的提升都有赖于严谨的预算工作。本文简要地概述了工程预算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就当前工程预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实现工程预算工作水平优化的相关策略进行探讨。 关键词: 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造价控制;造价成本 建筑工程造价主要是就相关工程的施工环节与施工内容进行分析,评估相应的资金数额,并就各环节的资金应用展开合理高效的安排。而工程预算工作则是施工单位更好地实现工程造价配置、提高建筑资金利用水平以及优化施工人员与施工材料分配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1简要概述其在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的作用 1.1实现工程造价的科学性提升 建筑工程预算是造价控制工作的基本前提,在实际造价控制工作开展时,管理人员应首先进行工程预算的合理计算与评价,之后再根据相应的评价数据进行预算文件编制,所以工程预算是工程造价工作中多种合同文件签订的依据性内容,也是施工材料采购和建筑资金投入的重要参考基础,同时也是工程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性文件。 1.2实现建筑工程成本控制水平优化 工程预算工作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环节,建筑单位所进行的施工成本投入计划制定都是在科学预算的基础上实现的,管理人员也能在科学预算的基础上实现对建筑成本的有效控制。工程预算工作往往广泛地涉及到建筑原料采购、施工劳动力分配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应用等多个方面的成本规划。并且工程预算工作的开展是在对施工图纸和实际施工进行全面考虑下实现的,在成本计算方面更加精确。所以,工程预算工作为工程造价控制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助于工程成本控制水平的提升[1]。 2目前工程预算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1造价预算编制工作存在不足 在当前的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管理工作中,编制工作常出现漏洞,这会导致技术、材料以及科学的结构体系流于形式,最终造成造价预算存在误差。而且当前的编制工作严重缺乏专业素质能力强的专业人才,相关工作人员学识不够,编制能力差、缺乏实战经验,经常混淆编制标准的要求。 2.2对造成造价成本波动的相关因素考虑不足 在进行工程造价工作控制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就可能造成成本波动的相关因素进行切实考虑。其主要涵盖了市场条件限制、项目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人员的工作态度等方面。其中,建筑材料是工程造价中投资最大的环节,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巨大。但是在当前,大部分建设单位在进行造价预算工作时,都没有就材料价格走向进行科学预测,导致实际材料购入价格与预算价格成本之间出现误差。 2.3缺乏完善的造价预算的审核机制 在当前的建筑市场中,针对工程造价预算而展开的审核工作大多是与中介组织来完成的。但由于审核机制本身存在不足,相关单位为获取最大程度的审核费用收入,而对建筑单位提交的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削减,以致于实际施工和设计要求之间存在差异。建设单位在进行之后的项目追加过程中又会再次投入成本,造成工期延误的同时也导致造价超标。 2.4忽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工程建设施工过程是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对该环节工作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工作的忽视往往会直接造成工程成本投入的增加。这主要是由于施工建设环节本身就是成本投入较大的环节,造价控制工作的忽视将造成施工环节中的大量资源浪费。同时,施工过程中还可能出现的施工失误、合同变更以及自然条件限制等因素都会造成成本的大幅度提升。 3实现建筑工程造价工作水平优化的相关策略 3.1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发展 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发展对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管理人员在实际预算工作开始之前必须注重准备工作的开展,其主要是施工环境中的地质情况的检验,并根据施工需求展开定性探查工作,这是预算工作开展的基础数据。同时,管理人员还应当加强施工图纸的审核,这不仅能推动施工开展,同时还能实现造价预算工作的精确性提升。另外,管理人员还应当有意识地进行施工重点环节的标注,实现其与造价预算的一致性,并且在实际审计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还应当确保审计的公平公正,积极与施工单位进行联合,要求其不断地进行施工创新,在确保工程建设整体质量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实现工程成本的有效节约。另外,当前的管理人员还应当在工程造价预算工作中积极引进先进信息技术,积极创建计算机网络平台来切实提高建筑工程预算工作的整体质量和工作效率[2]。 3.2加强对材料价格的科学性预算 对于建筑工程建设来说,其投入最大的成本部分在施工所用建材采购与施工机械采购或租赁两方面,积极实现这两方面的成本节约对于整体成本控制有着重要意义。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市场研究,掌握材料价格与机械价格,在多家供应商中进行价格对比。同时还应当积极建立价格预测系统,实现价格的调控能力的提升。在实际预算编制工作中,应当以科学性的价格预测作为基础来进行价格变动可能性的余地留存。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实时根据价格变化来进行差价调整,保证价格波动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始终可控。 3.3实现预算审批工作的规范化 不规范的预算审计工作带给工程建设的影响往往都是直接性的成本投入超出,所以加强实现预算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建设单位应当积极制定相应的预算审批制度,对工程造价各环节预算都进行专门的严格审批工作,并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保证该造价预算在实际施工中的切实有效提升。同时,相关人员还应当明确审批监督工作的贯穿性,切实抓好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的预算审批工作。并在这过程中就发现的价格超标环节进行及时的控制,尽可能地避免设计变更情况的发生。 3.4加强施工开展环节的造价控制工作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工程造价预算管理是平衡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有力手段。工程建设一般分为招投标阶段以及正式施工阶段,对前者进行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时,管理人员必须充分利用一切可以搜集到的资讯并多方比较造价咨询机构,然后才进行实际的管理工作。①要端正态度,重视编制招标文件,严格依照法律要求和规范制定造价条款。②要严格把控合同的签订环节,在工程结束提交验收后仍需执行标底造价的审查与核对。在正式施工阶段则应当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一切以签订的合同为标准,不能徇私。在采购工程所需物资时,不仅要货比三家选择优质的物资供应商,还要一丝不苟地监控资金流向。如果施工过程需要变动原来的设计,要按照程序来变更签证,并邀请专家领导进行考量与审查。除此之外,建设单位也应当进行相应的施工监督人员的设立,其主要是为避免出现施工人员的技术应用失误而专门进行的操作监督以及操作指导工作。 4结束语 做好工程预算工作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工作中是十分重要的前提,其对于实现工程成本控制,促进建筑工程经济效益提升有着重要作用。因此,相关建筑企业应当明确工程预算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并就当前预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制定更加完善的预算工作策略。 作者:王炎 李迪 单位: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预算论文:建筑工程预算成本控制分析 摘要: 近年来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加,为了能够更好地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作为两个重要的衡量指标,因此需要采用精细化的建筑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方法,有效地提高建筑工程的综合实施效果,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实现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本文分析了建筑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的原则,并进一步对加强建筑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的措施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键词: 建筑工程;工程预算;成本控制;原则;措施 建筑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其以获得经济效益作为重要的经济目标,为了能够获得良好的利益,则需要降低成本。这就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强化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即通过工程预算来对施工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来进行预先计算和确定,提前确定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投资额。而成本控制则由成本控制主体来对成本耗费发生前与成本控制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和条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调节措施,保证成本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建筑工程项目通过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能够有效地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 1.建筑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的原则 1.1贯穿性原则 任何一项工程项目,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都会始终贯穿于建筑工程的始终。即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会渗透到每一个环节,贯穿于建筑工程的全过程,从而实现对造价的有效管控。 1.2综合性原则 在建筑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过程中,其并不是简单地对费用支出和费用进行管理,需要综合支出成本、质量、工期、资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遵循综合性原则来完成建筑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工作。 1.3全体性原则 建筑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工作单纯依靠一个部门无法实现,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多部分联动,这样才能做到全面和准确控制,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成本控制的可靠性,从而达到预期预算的精度,使成本控制达到良好的效果。 2.加强建筑工程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的措施 2.1加强全过程管理 在建筑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工作中,需要树立全过程管理的意识,对投资及时预测和分析投资的动态变化,准确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在项目决策的阶段,就需要做好概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在设计阶段对成本管理给予充分地重视,针对设计可能会对成本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而有效地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在项目实施阶段,在严格执行设计方案,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做好检验和验收工作,避免擅自更改设计与追加资金的情况发生,有效的实现对造价的管控。 2.2合理确定建筑工程预算总额 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具有较高的细致性要求,因此作为工程预算编制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还要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各个环节进行有效了解,重视市场价格信息的变化,熟悉各种新技术和新材料,合理地对建筑工程预算总额进行确定,加强对预结算的审核。同时作为预算编制人员,还需要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各项政策和导向,这样可以在国家出现政策性调整时,有效降低对工程造价带来的不利影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对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标准、设计技术规范及建筑材料等客观条件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其可能会对工程造价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及时收集市场上相关的信息,对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变动进行有效控制,有效降低其可能会对整体预算带来的影响,确保预算编制结果的准确性。 2.3全面推行限额设计 在设计阶段就需要不断地强调成本控制的重要性,推行限额设计,公开招标来选择具有较强实力的设计单位,不仅鼓励设计的创新,同时还要推行设计激励机制,使设计人员树立良好的造价控制理念,有效地提高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经济性,不断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使其在兼顾功能的同时,确保实现造价的最小化。 2.4采取灵活地预算方式 在建筑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过程中,一旦预算方式不合理或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则会对预算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带来较大的影响,并不利于建筑企业工程效益目标的实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加快观念的转变,从传统的预算方式中解脱出来,树立科学家的预算观念,并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与材料采购与施工周围的环境条件等有效结合,采取灵活的预算方式,针对不同的工程预算来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成本控制措施,以此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成本控制的可靠性,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2.5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 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扶贫款痛苦,需要实施成本管理责任制,这有利于成本管理实效的优化。在成本管理工作中,需要对成本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人、责任内容进行明确,并形成上下联动及层层落实的成本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成本控制的实效性。当成本出现失控现象时,可以针对实际问题发生的环节来追究相关责任人,并对其进行惩处,强化成本控制的威慑性。另外,还要建立健全问责制度,针对不同责任采取针对性的问责方式,制定合理的问责流程,并重视问责细节,进一步对问责标准进行完善,从而使每一个责任人都能够重视自己的本职工作,增强成本控制的意识,从而达到良好的成本控制效果。 2.6构建科学的建筑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体系 为了实现建筑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的科学化、长效化,必须形成完善的建筑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体系。其一,要从企业长远发展、长远利益的角度着手,立足当前实际,同时也放眼未来和长远,使建筑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体系的构建实现长效化,提高预算与成本控制工作的实际效用与长远价值;其二,要重视人才建设工作,积极引进高素质的、专业化的预算与成本控制管理人才,以人才为重要推动力,以人才为工作关键点,为企业的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其三,要做好部门联动,形成多部门合作、信息实时上报的制度,使预算部门可以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动态、资金情况,从而实现对于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的全局性、科学性把控。 2.7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和合同管理 做到每项工作有预算收入,有合同管理和约束。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对甲方的工程承包合同,学习对分包队伍的工程承包合同。预算管理中严格材料浪费现象,班组结算超出预算量,还有严格控制其价格。另外每项工作要有合同约束,避免因无合同造成的无法控制现象。合同管理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非常有效途径。需要将风险与分包队伍和供应商捆绑在一起,避免独自承担风险。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做事,对甲方不做合同以外的事情,对作业队严格要求完成合同内的事情,并随时做好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结语 建筑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无论是对于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还是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强化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构建完善的建筑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将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贯穿于建筑工程的全过程,有效地实现对工程造价的管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功能性的同时,确保工程项目能够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为建筑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王彦妮 单位:秦皇岛海三建设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预算论文: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控制分析 摘要: 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是的工程造价问题成为了热门话题,在建筑工程整个开展过程中工程造价都是贯穿于始终的,工程造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则会给开发商节省下一大批资金,但是并不是所有项目的工程造价都会控制好的,工程的超预算现象一直存在。为了更好的对工程造价超预算问题进行很好的分析,本文将从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提出了几条合理化建议,希望给读者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超预算 1工程造价超预算的原因分析 1.1造价预算编制不合理 影响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是多方面因素导致的,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性工程,其中任何一方面的问题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工程造价。如果工程造价预算编制不合理,编制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工作态度等都会影响工程造价预算工作,特别是对一些工程来说,工程造价预算人员很多都是别的部门调任过来的,对工程造价知识根本就是外行。就更谈不上工程造价的预算和控制了。 1.2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分析不到位 工程造价问题贯穿于工程的始终,所以工程造价也应该将整个过程中的影响因素进行系统的整理,特别是一些潜在影响因素和工程的不定项因素,在综合预算确定后还应该确立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造价预算。建筑工程具有周期长、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建筑成本也会因时而变,这些都是工程造价产生变化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工程造价预算要从项目工程实际出发,全面控制,合理预算。 1.3造价控制程度不足 工程项目主要分为设计、投标、施工、竣工等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需要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因此工程造价预算也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进行考虑。但在实际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很多工程造价预算人员都将重点放在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而忽视了其他阶段的造价控制,进而导致整体造价的增加,直接导致工程造价的超预算。 1.4造价控制和其他环节控制脱节 以上我们介绍到,工程造价控制是贯穿于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施工和竣工等各个阶段的,和每个环节都具有直接的联系,因此如何造价控制和其他的工程环节相脱节的话,很多方面的造价控制肯定会考虑不周。另外由于工程管理人员素养的缺失,会对各个环节控制不到位,影响施工时间,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 1.5施工设计不合理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多 施工设计是施工过程的首要阶段,所有的施工环节都是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按计划实施的,每一步施工都会在施工设计图上找到依据,因此如果最初的施工设计环节考虑不足,很容易导致施工过程出现问题,造成造价超额。但是施工设计环节处理要控制工程造价,还需要保证施工工程能够顺利的高质量的完成。 2工程造价超预算的有效控制 2.1控制施工设计环节,熟悉施工图纸 施工设计阶段是工程的重要阶段之一,特别是施工设计的结果对工程的造价控制的影响更为直接。施工设计要综合考虑工程管理目标,将资源有效的合理配置起来,将施工过程的每一个方面都要设计到位,让每一个施工设计环节不出错。施工设计的最终成果体现在施工图纸上,施工人员也是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每一步施工,施工图对于工程的人力、物力、原材料等成本都进行了规划,所有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只要施工图的设计是合理的,那么造价控制也会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同时施工人员也要在熟悉施工图的基础上进行施工,避免在施工设计环节方面出任何差错。 2.2提高预算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 工程造价预算的主题是人,所以预算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直接影响最终的造价预算。为了有效防止工程造价发生超预算,提高现有的工程预算管理人员的素质尤为重要。所有的预算管理人员要充实自己的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做建筑工程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熟悉建筑工程的各方面流程。市场具有波动性,所以预算管理人员还要具有熟悉建筑市场的能力,能够对市场的变动方向和物价调整宏观认识,将建筑材料的市场波动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降到最低。另一方面,预算管理人员还应该加强技能培训,建设单位总该多组织技能培训和专家讲座,加强人员管理。只有预算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全面提高,才是保证造价预算合理实施的有效方法之一。 2.3重视工程整体的工程造价预算 预算控制工作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紧密相关,任何项目出现超额预算对整体预算水平都会产生影响。这就需要建筑单位安排专门的人员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因利益需求产生的贪腐、谋私等现象。监督形式应该保持多样性,定期抽查和随机检查交错进行,对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顿,保障同样的问题不再发生。另外,重视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预算控制还需要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的成本投入进行有效地控制,切实保障各阶段造价控制的准确性。 3结束语 为了更好的提高建设单位的效益,加强工程的造价管理必不可少,工程造价预算的合理性有利于推进工程的顺利进行,而超预算则会给工程带来不便,甚至影响施工工期和效率。影响工程造价超预算的因素是全方面的,建设单位要宏观掌控,全面控制,在确立工程造价管理重要作用的基础上,对工程设计、投标、施工和竣工等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都要进行控制,明确造成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的原因,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如提高预算编制管理人员素质、落实预算编制工作、重视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预算控制等,保障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作者:张居莉 单位:沈阳宝丽隆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预算论文:建筑工程预算探寻 摘要: 结合实践工作经验,根据建筑工程预算编制的特点,从造价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化技术等方面,探讨了做好建筑工程预算的方法,促使建筑工程预算向市场化、规范化及合理化方向发展。 关键词: 建筑工程,预算编制,造价信息,信息化管理 建筑工程,从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每个阶段都离不开造价管理。从最初的估算、概算到预算,再到后期的结算、决算,都是工程造价管理不可或缺的环节。建筑工程预算是在施工蓝图出来以后,根据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参照拟建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及相关定额,并结合市场人工、材料等价格预先计算和确定的每个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复建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 1建筑工程预算编制的特点 1)对象差异性。建筑工程是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形状千差万别,规模大小不一,这就导致了预算编制对象的多样性、差异性。对于不同地区、不同年代的建筑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方法和成果也应有所不同。 2)过程复杂性。建筑工程预算的编制是一个复杂且耗时较长的过程,大致经历以下几步:首先,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书,了解设计图纸和说明书上所表达的工程概况、材料规格、工程做法等内容,为编制预算书做好准备。其次,查用并熟悉相关规范及资料,确保所做预算规范性。接着,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并踏勘现场,查证现场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然后,根据图纸内容列项,计算工程量,这是编制预算的重要环节,列项是否完整、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将直接影响预算的编制质量。最后,选择定额项目,汇总各类费用,编制工程预算书。 3)技术信息化。以往,造价人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完全靠纸、笔、计算器、定额册。编制一个项目往往要花费十几天甚至几十天的时间,工作量大,计算过程枯燥。随着计算机的发展,信息技术也应用到了概预算文件的编制中,越来越多的造价软件被开发出来:广联达、斯维尔、宏业、同望……既节省了工作时间,大大减轻了预算人员的负担,又提高了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效率。但有的造价人员对于软件还不熟练或不会操作,也使得造价行业的多种软件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 4)影响因素多。建筑工程预算立足于建筑市场,受市场环境、政策法规、人为因素的影响。譬如说,市场人工费、材料费上涨会影响工程预算,银行利率汇率的变动也会对它产生影响,而建筑行业新政策新规范的推行,也必然导致预算发生变化,如2013清单计价规范、新定额的推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每隔一定时期,就会出台与之匹配的新规或是对原有规范进行补充变更,预算人员则需要在不断的学习中适应新政策。除此之外,预算还受到人为因素影响。预算的编制人员是整个编制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但是,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的预算编制人员缺乏实战经验,亦或是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好新规范新信息,大多是理论知识丰富,而实践经验不足,这样直接导致预算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即使同一个项目不同的人做,预算也会千差万别。 2做好建筑工程预算的方法 2.1打好基本功,掌握预算专业基础知识 俗话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学好清单、定额、费用、政策法规等专业知识,是做好建筑预算的前提。预算编制人员应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还应时刻关注造价信息,做好市场调查工作,熟悉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同时学习掌握不同工程制作工艺以及质量情况等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2.2严格立足于项目做造价 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施工活动的复杂性也必然导致费用收支繁冗。而预算编制于工程施工前,不仅仅要参照设计图纸和拟定的施工方案,还应实地勘察现场,从项目实际出发,每一笔费用的发生都应是为项目考虑。编制人员在编制预算的时候,首先,要准确把握工程量,工程设计图纸上涉及到的项目、未涉及到的潜在项目等都要考虑在内,而不要仅仅局限于施工图纸上涉及到的工程预算,否则会出现偏差。如果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有偏差,应按实际情况变更、调整造价。其次,结合市场价格,考虑客观因素的影响,做好价差调整工作。建筑工程预算编制过程中,人工、材料、机械的编制价格都要从实际出发,取决于市场价格,而不是预算定额表中的基价。因为预算定额基价代表的是定额编制年代的人、材、机费用,而并非当前工程所处时期的价格,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所以在做预算时,做好价差的调整工作,才能力求预算更准确。 2.3与时俱进,时刻关注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信息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价格信息。包括各类工种、材料及机械台班的最新市场价格。2)指数。主要反映了在一定时期内,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的价格变动趋势。3)已完工程信息。可作为参考,为拟建工程或在建工程预算提供依据。这些造价信息对建筑工程预算的影响不容忽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造价人要具备动态的眼光,结合实际,根据变化合理调整预算。 2.4把握建筑业最新政策规范 建筑造价行业适用的政策法规是一定时期技术发展和管理水平的反映,相对稳定,但并非一成不变。譬如,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我国推行实施,替代了原有的2008年的清单规范。随后,各省份地区定额也发生相应变化,这就要求造价人在编制预算时,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规范新政策,促使预算过程更规范,结果更准确。 2.5用好软件,适应信息化管理 随着互联网、计算机等现代科技手段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建筑业,建筑工程预算信息化已逐步实现。多种造价软件被开发应用,有计量软件、计价软件,有土建工程使用的,也有安装工程用的……造价人员应通过培训班或各种交流研讨活动学习掌握多种软件的操作使用方法,根据不同类别工程的需要,选用合适的软件,可以短时间高效率地得出预算成果。 3结语 建筑工程预算是一项繁琐的、动态的、信息化的工作。要做好预算,就必须从项目本身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预算人员的努力下,建筑工程预算会更趋于市场化、规范化、合理化。 作者:王位文 单位:成都师范学院 建筑预算论文:建筑工程概预算审核初探 摘要: 在建筑工程当中,一定要切实做好施工概预算审核工作,因为它有着极强的系统性和技术性,不单单可以使工程的总体造价大大降低,还能够帮助提高工程的整体管理水平,因此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主要研究分析了建筑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核。 关键词: 建筑工程项目;概预算;审核 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的概预算审核操作不仅可以使资本的投入得到降低,它还是一种能够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的方式和操作形式。考虑到建筑工程造价的概预算审核在工程造价管理上的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在管理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使得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效率得到提高,以及防止出现资金浪费的现象。 1工程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物业公司、事业部、服务处三级会议精神,本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持续推进和谐美丽物业建设的原则,以加快建设和谐美丽新物业为抓手,切实加快实施厦门安吉利家物业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厦门安吉利家物业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包括以下:厦门安吉利家物业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为办公楼。总造价192564.04元,工期90天。工程已完工。该办公楼用于办公和停车场。总共一层,总建筑面积292.5㎡,三间作为办公,两个车库。按照事业部及服务处制定的工程进度要求,项目建设应在2015.01开工,开始装修,年底之前2015.04基本完成外墙,给排水、消防、采暖、电气、部分弱点等单项工程,完成工作量约占投资总额的70%。 2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核的措施 2.1做好现场勘查,重视工程实际情况 纸上谈兵是不能将概预算审查工作做好的,我们必须要深入现场,因为很多方面只有到了现场才能去掌握了解的,例如: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面积、现场土方的整平情况、弃土的距离,以及是否要将材料进行转运和障碍是否要被拆除等各个方面。所以要想对改造前的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以及避免出现多算或漏算项目的现象,就要将现场勘察工作切实做好。 2.2注意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及核查设计变更签证 对于隐蔽工程而言,它们都需要经过验收,两人以上的签证以及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确认等一系列步骤。当审核竣工结算的时候,只有在有完整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以及一致的工程量与竣工图的情况下,才可以将它列入结算当中。 2.3强化施工方案的核查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做好量、价审核来达到做好概预算审核的目地,但是,我们还可以通过核查施工方案以及选择、设计、优化最佳施工组织设计来达到相同的目的。例如要想避免机械、人工的停滞时间,缩短施工周期,就可以通过制定一份最佳的施工网络图来实现;而对于减少材料转运以及施工机械的使用等方面而言,就应该要能够设计出一份完美的施工现场布置图;最后,一种合适的施工工艺,可以有效帮助减少材料的使用、损耗,同时还可避免出现人工的重复或多余使用等现象。 2.4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程量审核、套价审核、取费审核三步走原则进 在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时要重点抓大子目,同时要兼顾小细节的把握。一方面要重点抓好对工程量的审核,因为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结算审核与工程量是息息相关的。必须严格依据施工图纸和工程规范。施工图纸有设计的才给予计算,避免多计,虚增,也不要漏计;施工图纸没有设计而属于规范要求的工序也应计算,如涂料施工前的刮腻子、楼地面找平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中的分隔缝等,如果图纸未明确写出,可征询设计师意见后给予计算,或直接给予计算并写入编制说明。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遵守工程量计算规则。概预算必须按照定额上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关说明和其他共同遵守的准则,按顺序逐项进行计算及核对。仔细核对计算构件尺寸与图纸尺寸是否一致,有无出现小数点错位、运算符、运算公式不对等低级错误。在工程审核中,套用定额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在进行此项工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对于能够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项目需要重点审核施工内容和设计的图纸是否一致;(2)需换算定额单价的项目,重新审核换算方法到底是否合理、到位、正确;(3)补充定额的审核,其主要针对的是人机之间的合理性和编制方法的凭据是否完全可靠,这一补充定额是否已合理包含人工费、主材费、辅材费、机械费、安装的费用等。俗话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但是在我们工程造价审核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注重细节的改变,越小的细节也可能是决定我们工程最终结果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一定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把握好对细节的处理,做到最好的结果。 2.5选择合适的工程施工概预算审核方法 (1)审核方法:①重点审核。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审核人员编制施工图概预算的情况下,通常会细化整个工程,而细化的重点就是那些造价高、功能多的工程。以上所述的便是在施工单位进行审核设计和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以后的概预算当中会常常运用到的一类的审核方法。重点审核法的效果显著,并且它的工作量相较之下也不高,只不过这种审核方法的弊端就是,一旦审核不彻底,就要重新来进行编制审核概预算;②比较审核。比较审核是在重点审核和全面审核的基础上创新得来的,但是这种审核方法也和上两种审核方法一样,具备着一定的缺点,其中最主要的缺点就是其审核的周期比较长。这种审核在对总概预算材料进行分析的时候,需要对工程的总体造价和供料的总消耗情况做出分析和总结,并将各种供材各自不同的用途弄清楚。在对审核对象进行审核分析的时候,一般采用单方造价的方式来进行,将该工程的分项工程比例和专业投资比例的供料消耗等作出具体的比较,将不符合规律的分项工程进行严化,提升整体的审核力度,竭力将生产差异的原因找出来,以后更好的进行审核;③全面审核。全面审核就是将现有的概预算方法做出重新的编制和概预算,而属于全面审核编制的包括有,工程项目没有太多的维修投资,初学者对施工图纸进行概预算,规模较小的简单工程项目(道路一类),通过施工单位审核金额、做出设计的单位概预算以及单位的实际审核概预算等等,这些都隶属其中。全面审核相较于其他审核方法而言,它在整个工程当中能够得出一个更全面更稳定的概预算结果,并且它的精准度也比较高。可是这种方法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就是在进行重复工作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 (2)合理选择。每个建筑工程的规模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每个工程的繁简程度,施工方法和工程期也各不相同,所以要想有一个最合理的审核方法,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核工作。比如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在审核过程中直接套用定额单价时第一个需要注意的便是工程名称与内容以及设计图纸的标准是否一致,第二审核工程项目有无重复套用定额的问题再比如在建筑工程中的子项目中施工单位如果错报了施工设备的价格则其往往会把这说成是业主的漏项但事实上施工设备是整套采购的在安装定额时就含有了设备的价格因此也就不能够重复套用制作的定额。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概预算审核工作时,不仅要遵照上述要求,还要将换算内容中的人工、机械和材料的具体换算方法、换算系数等确保其准确无误。 3结束语 当遇到问题时,只有建筑工程概预算相关的技术人员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找出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并且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预算审核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进行科学的审核工作。 作者:高仁珠 单位:厦门市安吉利家物业有限公司 建筑预算论文:建筑工程合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分析 摘要: 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理念的引入,以及制定合理的、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确保工程项目整体质量,而做好成本控制工作,还可在保证项目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为工程质量提供坚实的保障。此背景下,本文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升,促进了我国建筑工程的进一步发展,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建筑工程预算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已经对我国当前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建筑工程合同是施工建设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并且还是项目验收的凭证,对项目合同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可促进整体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过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建筑工程合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企业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 在大多数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依旧存在诸多不规范的行为,例如没有明确的合同意识,并且也没有真正落实相应的合同管理策略与制度,导致合同管理混乱现象日益严重。就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国家工商总局与建设部门已经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在其实际落实过程中,大部分企业的施工方与发包方均未严格遵循有关制度与政策执行相关事项,对于有关的责权利,也没有进行明确的分配,而合同的撰写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许多企业签订的各项合同仅存在于形式,并没有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政策与程序签订合同,同时也没有对项目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最终给整体项目施工与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诸多影响与限制。 1.2合同预算的制定缺乏科学性 通常情况下,在建筑工程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都会对建筑工程合同经预算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意外现象的发生而增加建设的建筑物的估价。建筑工程合同预算的制定与工程造价控制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关联,以有效避免项目结算过程中诸多问题的出现。此外,在制定建筑工程的合同时,应当将原材料可能涨价的因素纳入考虑范畴,这就需要双方在制定合同时进行合理的交流与沟通。建筑工程合同预算的调整主要是建筑材料的调整,此过程中,如果调整幅度不低于10%,则费用的89%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建筑单位还需要承受涨幅的19%。 1.3缺乏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现有工程合同工管理的示范文本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企业与承包商间合同需求,并且也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进而无法对企业与承包商进行有效的约束。一旦合同关键内容出现问题,再加上有关示范文本中没有对其进行较为明确的规定,以及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必定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约束。同时,发包方在进行合同的签订时,往往不会对各种意外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导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无法获得有效的约束与规范,最终引发各种纰漏问题。此外,合同分级管理与授权机制方面也较不明确,给合同管理带来了许多风险,再加上执行力度不足等问题的普遍存在,以及有效监督的缺乏,导致合同管理中存在许多漏洞与风险,对合同预算管理的顺利开展与完成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2增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预算控制措施 2.1加强合同管理,加强法律意识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签约流程主要是发包商在招标基础上制定相对应的文件,然后依据文件的细节内容进行相应的谈判的过程。因此,在项目正式开展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合同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依据,其直接影响着项目施工时间、施工工期、施工成本与各方面目标控制,是项目后期施工管理的重要依据。要想确保项目施工的科学性,必须重视合同管理事项,并以招标为基础,落实相关管理程序,并在充分考虑建筑施工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不断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在企业经营质量与目标的基础上,对项目合同进行严格的管理与控制。同时,还要对合同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考虑,并采用各种有效的因素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避免一切可能出现的影响合同执行的各种不利因素,导致合同签订延误现象的发生,最终对工程施工造成严重的影响。此外,在未签订合同的前提下,施工企业严禁先行施工,以避免各种不必要法律与经济纠纷问题的出现,进而对工程合同预算产生一定的影响。 2.2要重视项目实施阶段的预算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阶段是资金投入最多的阶段,并且也是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与制定的重要阶段,极容易导致工程支出超预算情况的发生。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合格,该阶段基本无法节约资金,但该阶段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也是非常大的,资金超预算现象发生的概率也较大,针对此,在拟定项目合同时,必须不断增强对该阶段的预算管理,这就要求预算管理人员进入施工场地进行实地考察,以确保预算制定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2.3完善合同管理体制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运营过程中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其中,合同预算管理具有关键性作用,其直接影响着整体项目的造价控制。因此,必须重视项目施工合同的预算管理,并且还要在严格遵循合同内容、施工质量标准进行项目施工建设,以确保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这就要求企业基于企业自身与项目实际需求,制定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并严格按照合同管理体制来执行,不断提高工程合同管理质量与水平,进而保证项目施工质量与企业经营效益。 3强化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措施 3.1制定项目成本计划,明确目标成本 通常情况下,项目成本计划主要由施工项目直接成本计划与间接成本计划构成,因此,在进行项目成本计划的制定时,应当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分部分项工程量、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技术节约措施的情况下,以优化的施工方案为指导,编制明确的、具体的成本核算计划。 3.2搞好项目成本控制,保证成本计划实施 3.2.1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 (1)在充分考虑施工场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现场平面位置进行合理的规划,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2)严格落实技术规范,确保项目质量,避免工程质量事故与返工现象的发生,有效降低质量成本;(3)积极运用实用的、有效的技术措施与合理的建议,以及企业自身具备的技术优势,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3.2.2严格材料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材料用量。首先,在严格遵循定额规范的情况下,明确材料消耗量,并积极实施限额领料制度,以此来对材料消耗进行有效的控制。一旦出现了超过领料限额的情况,必须对其发生的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纠正与调整。其次,不断强化项目现场管理,合理堆放材料,减少材料搬运次数,降低堆放与仓储损耗。最后,做好项目余料的回收利用工作;(2)严格控制材料价格。①对买价进行严格的控制,并通过详细分析市场行情的调查与研究,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货比三家,选择优质的、低廉的材料。②对运费进行严格的控制,这就要求对项目的运输进行合理的组织,就近购料,选用最为经济的运输方式,全面降低项目材料运输成本。③依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明确合理的进货数量与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材料积压现象的出现,全面减少资金占用。④强化对施工任务单与限额领料单的管理力度,逐条核对有关资料与成本计划,计算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差异,详细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 3.3搞好成本的核算分析 在完成项目施工之后,还需做好成本核算与分析工作。成本核算是成本计划得以落实的最后检验,核算形成的资料经过分析之后,能够为日后施工项目成本计划的制定提供帮助,并且还可从中揭示成本的变动规律,从而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合同预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科学的、合理的预算,能够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升资金利用效率与招标方经济利益,从而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获得最高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必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预算管理工作投入高度的重视,以确保项目成本控制的有效进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 作者:张朔 单位:重庆市城投公租房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预算论文:建筑电气工程预算准确性提升 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也逐年增多。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着土建工程、建筑电气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及采暖工程等组成部分,而建筑电气工程是除土建工程外,工程投资较高的单位工程,因此,提高建筑电气工程预算的准确性是控制工程总投资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主要通过对影响电气工程预算准确性的因素进行探讨,浅析提高电气工程预算准确性的措施。 关键词: 建筑工程;电气;造价控制 建筑电气工程是以电能、电气设备和电气技术为手段来创造、维持与改善限定空间和环境的一门科学,是土建工程和电气工程的综合体。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降低施工成本,成为了施工企业的首要任务。施工成本是造价人员依据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机械和费用支出,运用计算规则所得出的,因此,提高预算的精确性可以降低施工成本。 1影响工程预算准确性的因素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主要可以分为估算、概述、预算、决算四个部分。工程预算是对工程项目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所做的计划。它可以通过货币形式来对工程项目的投入进行评价并反映工程的经济效果。工程预算发生在工程施工阶段,不仅影响着工程的施工成本,也影响施工招投标工作和工程竣工结算。因此,提高工程预算的准确性是施工企业控制施工成本的最有效手段。但是工程预算的编制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使其准确性降低。首先,施工图纸不够精确和详细。施工图纸是确定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依据,如果施工图纸设计精度不够,尺寸标注错误,都会对工程量的提取产生很大的影响。有些设计单位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不进行施工现场的勘察工作,使得设计的图纸与施工现场不符合,这样设计出的施工图纸所展现出的工程量往往与实际是不相符的,工程造价人员依据这些工程量做出的工程预算也是具有偏差的;其次,工程造价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足。所有的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编制过程都是需要一定的施工经验和造价编制经验相辅助的。一些工程造价人员施工经验和工程造价编制的经验过少,在进行工程造价编制时往往会丢项落项,而且有些工程造价的清单项目或者是定额子目的描述是十分相似,如果工程造价人员没有一定的施工经验,在清单项和定额的选择方面也会发生错误,从而影响了工程预算的准确性。此外,工程造价人员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没有正确的进行识图,或是对有异议的项目没有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完全按照自己的猜测进行预算的编制,也会导致工程预算发生偏差;最后,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建材市场的材料价格是时刻在波动的,人工费以及设备的租赁和购置费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造价人员只是按照以前的价格进行预算的编制,对市场价格不了解,这样编制出的工程预算也是不准确的。 2提高工程预算准确性的措施 2.1正确识图 首先设计单位要保证其设计的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图纸的准确性,这样才能使后续的工作正常的进行下去。其次,造价人员要有正确识图的能力,要能够读懂设计人员的设计理念。造价人员要想正确的提取工程量,必须熟悉电气施工图。电气施工图主要由说明书、设备和材料汇总表、图例、平面图、系统图、大样图等组成。造价人员在拿到施工图后要先看说明书,设备和材料汇总表,从中了解工程的基本概况。通常根据平面图确定电源进户线的位置、规格、穿线管径、配电箱的位置、配电线路的敷设方式、配电线的规格、根数、穿线管径、各种灯具和开关等电器的位置、规格以及安装方式等。根据系统图确定配电系统的组成,配电线路所用导线的型号、截面与穿管管径等。根据大样图了解详细尺寸、安装要求和作法。 2.2具有电气系统基本知识 工程预算人员要想准确的套用预算定额,必须具有一定的电气系统基本知识和施工经验。由于不同种类、不同型号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管线,其功能和安装方式也各不相同,所以需要套用的预算定额子目也不相同。只有了解电气系统基本知识,有一定的施工经验,在进行预算编制时才能避免套项的错误,工程量清单才能更加的准确。 2.3熟悉定额和工程量计算方法 熟悉掌握预算定额的解释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正确套用预算定额的前提。计算设备工程量时,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计算,才能准确的提取工程量。一般按先系统图、后平面图,先底层、后顶层的顺序进行。从电源进线开始,计算配电箱的数量,计算箱内计量仪表及其他电器的数量。在平面图中,从底层到顶层,分别计算各层所包含的灯具、开关、插座等数量,再与图纸所列的设备材料表核对规格、型号、数量。分项工程是构成安装工程的基本单元,也是计价工作中一个基本计量单元,是预算定额的编制对象,因此,分项工程计价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整个电气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在电气定额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的次数,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吨为单位计量。变压器安装定额不包括绝缘油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油断路器和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油量计算。变压器油过滤定额以过滤的变压器油重吨为单位套用。过滤及操作损耗已包含在定额中;其次是电气配管和电气配线的计算,由于电气配管和电气配线的工程量一般都比较大,在进行计算时,可根据系统图和平面图按照进户线、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直至用电设备或照明灯具的顺序,逐项进行电气管线工程量的计算。各分配电箱及其配电回路可按编号顺序进行计算,每计算完一分配电箱或一条配电回路,做一个明显的标记,避免重复计算、漏算、错算。 2.4了解电气设备及材料价格 工程的实体是由工程设备、材料构成的,所以工程造价也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所组成的,设备和材料所花费的费用在工程造价中占据很大的比例,一般超过四分之三,因此设备、材料的价格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准确性。目前我国市场供求状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完全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建设单位掌握着市场的主动权,这就为招标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竞争,货比三家,可以购买到质量好、价格低的设备材料,从而为降低工程造价奠定坚实基础。作为一名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了解设备材料的价格信息,认真收集有关资料,要经常向供货公司和生产厂家询价,这样在编制工程预算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使预算价格真实可靠,从而提高工程预算的准确性。 3结束语 建筑电气工程预算是加强企业管理、实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投标报价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对后续的工程结算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提高电气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减少投资误差,是控制施工成本的有效手段。 作者:张慧茹 胡楠 单位: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整个世界经济己经进入一体化与全球化的时代,这就意味着全世界己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任何处于其中的经营个体——公司、企业面对的都是日益复杂、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也正是在激烈的竞争中,我们的市场越来越趋于规范,我们的财务报表也越来越显示出其应具有的价值。基于此,所有的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要做出正确的决策都离不开企业的财务分析。 [关键词]企业管理;财务分析;财务报表 财务分析产生于20 世纪初,至今已有100 多年的历史,财务分析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其相关理论已比较完善。财务分析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有不同的要求,在以知识资本为首要资本的21 世纪,同样对其产生更高的要求,财务分析将向更高层次发展。但是,什么是财务分析呢? 通过大量学者对财务分析这一概念的概括与总结,笔者认为,财务分析是指财务分析主体利用会计资料及与之有关的其他数据资料,通过计算财务指标,采用一定的方法对企业财务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及财务活动结果进行分析、评价,为财务决策、财务诊断、咨询、评估、监督、控制提供所需财务信息,其实质是财务分析主体对会计信息进一步进行加工、运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财务分析主体对财务分析的要求就是财务分析所要达到的目的。财务分析主体是与企业主体有关的需要分析信息的部门、单位、法人、自然人等。 一、企业财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 (一) 重视不足,企业分析人员的地位不高 据相关权威调查,在我国有65 %的企业基本不做财务分析,50 %的企业一年只做一次简单的财务分析,甚至有些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认为,本企业的所有财务及业务资料都是在自己的全程参与和控制之下形成的,情况清楚,无需再做什么财务分析。同时,由于企业管理层诸多思想上的误区,表现为财务人员在企业管理序列中的地位不高,缺乏话语权。长此以往,分析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开拓性不足,工作效率就不高,使财务分析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 资料来源方面的问题 1. 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会使不同企业同类报表数据缺乏可比性,从而使财务分析结果有差异。举例来说,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坏账的处理方法、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外币报表折算汇率、所得税会计中的核算方法等,都可以有不同的选择,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分批实际法等多种方法。即使是单个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完全相同,不同的方法对期末存货及其销售成本水平有不同的影响。因此,财务报表中的有关数据会有所不同,使得两个企业的财务分析不准确。 2. 汇总数据不能直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情况。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是分类汇总性数据,它不能直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详细情况。 3. 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所反映的时间不同。以比率的形式将两种报表的数据比较,可比性程度不一致。损益表是时期报告,反映的是跨越了整个会计年度的数据信息,而资产负债表是时点报告,只反映企业某一时点财务状况,将两种报表的数据进行比较会有一些困难。 (三) 财务分析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有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无论是何种方法均是对过去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反映。另外,会计报表使用者取得会计报表的时间,与业务发生的时间就时隔更长了,可谓时过境迁,因此,用过去的数据去判断企业目前甚至将来的财务状况,往往不切实际。同时,可比性是两种分析法的灵魂,只有具有可比性的指标采用比较分析才有价值,而由于报表数据的局限,不同企业甚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数据均缺乏可比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两种分析法的运用必然受到影响。另外,现行财务分析指标常常是重“量”而忽视“质”,会计报表较难揭示详实的资料,因而使会计报表使用者较难取得诸如存货结构、资产结构、批量大小、季节性生产变化等信息。 (四) 手工进行财务分析,成本高,耗时多 进行财务分析所依据的资料,除财务报表以外,还会涉及日常核算资料(凭证、账簿等) 和生产技术方面资料。但是,在会计电算化尚未普及、系统不完善、效率不高的情况下,财务分析的工作仍主要由手工执行,凭手工对庞大的日常数据进行财务分析成本高、耗时多。 二、企业财务分析中问题的对策 (一) 应该引起公司企业高层决策者和财务人员的足够重视 决策者和财务人员要把企业财务分析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落实其在企业正常运作过程中应起到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好财务分析的各个方面,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 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 1. 进一步完善财务报告体系。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等作为基本报表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同时,应更加注重对财务状况说明书的编制工作,其信息披露应反映企业的生产状况、采用的会计政策、或有事项、非货币性的与财务事项密不可分的信息以及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测,受物价变动影响的因素等。 2. 把经营情况与财务指标结合起来分析。仅从财务指标数值上无法看出企业经营的具体情况,这些数值本身的意义是有限的。只有详细分析董事会报告及其他信息来源中与该企业经营情况有关的信息之后,把经营情况与财务指标结合起来分析,才能对财务报表数据做出更深层次的理解。 3. 详细分析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都是汇总数据,要了解这些数据的具体内容,必须详细分析会计报表附注中的细分内容,这样才不会被汇总数据表面所蒙蔽。比如,从债权资产的项目结构和账龄结构,可以分析其质量状况;根据投资项目的构成与变化可以分析各投资项目的真实价值。 (三) 财务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 首先,要剔除各种影响因素。在分析时可以将不同会计方法的影响差异剔除,将某些特殊的、个别事件或因素剔除,选择同行业同等规模企业进行横向比较,等等。其次,要注意各种分析指标的综合运用。如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比较分析与比率分析相结合,横向分析与纵向分析相结合,总量分析与个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以便相互取长补短,发挥财务分析的总体功能效应。 (四) 财务分析应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在21 世纪,信息技术将迅猛发展,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企业的财务信息存入计算机,愈来愈多的财务会计事项可实现自动化数据处理。财务分析所需的数据绝大部分可来自计算机或网络,因而也可直接利用电子计算机对庞大的数据进行快速及时地收集、整理、计算、分类、分析。电子计算机的运用使财务分析的技术手段从手工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向电子计算机转变,不仅提高了财务分析的效率和质量,而且解决了现行分析成本高、时效性差、无法处理特殊事项或偶然事项的缺陷。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论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十大问题 摘 要:因企业运行环境变化快,需求、目标导向和分析方法的多元化以及多部门多层次人员参与等因素,导致有些企业存在不重视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找不准需求、定位不清、不指导未来、找不到标杆进行比较、不考虑风险、不计资金成本、不结合非财务指标、缺乏动态分析、不剖析整体十大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财会工作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职能,找准定位,服务企业发展战略的过程,同时也是企业正确运用财务分析,科学精细化管理的过程。 关键词:财务分析;存在;问题 1 前言 企业财务分析是指企业根据信息使用的目的不同,从财务角度入手,比照目标和标杆指标,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专业分析,揭示活动结果与目标的差异,探求产生差异的驱动因素,提出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的过程。因企业运行环境变化快,需求、目标导向及分析方法的多元化,以及多部门多层次人员参与等因素,导致有些企业财务分析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十个常见的问题,希望对企业的财务分析工作有所启发。 2 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十个常见问题 问题一:重会计核算,轻财务分析。 目前, 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期。一方面, 由于市场和自身的原因, 有些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决策很少依靠财务信息支持, 造成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不足; 另一方面,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调整频繁, 为了跟上变化, 大部分企业的财会人员没能处理好企业会计核算反映调整与财会工作服务经营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把大量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学习新准则、新制度以及调整核算体系和会计信息系统上, 很少有时间进行财务分析, 从而也难以通过财务分析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产品。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强制提供的标准照章处理, 企业对财务分析的需求和供给都不足的情况下, 大部分企业仍存在重会计核算, 轻财务分析的现象。 问题二:找不准需求,不知为谁服务。 在现实中,有些企业财务人员因不了解或不全了解相关各方对财会工作的需求程度,导致其不清楚财会工作为谁服务,反映在财务分析上则表现为:不清楚应为谁提供财务分析产品,应该提供哪些产品。 这些企业的财务部门不习惯与业务单位进行对接,习惯以总部为据点运营,将本部门定位为居高临下的总部职能部门,不清楚财务分析的“客户”,不愿意为业务部门提供个性化的财务需求。财务分析一种模式走天下、只出一种财务分析产品,财务分析报告专业晦涩,让人看不懂。 问题三:定位不清,作用不明。 有些企业对财务分析的定位和作用认识不清,片面地重视企业财务分析,分析得很细,分析结果提示的问题也很到位,然而分析完后却到此为止,没有下文。他们错将财务分析当作战略执行分析的核心,而不是战略与战略行动方案。这样一来,导致财务分析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财务分析的作用似乎也越来越大,但企业仍在走老路,战略执行或偏离目标,或困难重重。 问题四:只检查过去,不指导未来。 受管理者控制性思维习惯的影响,有些企业习惯于对过去已完成、不变化、有结果的活动进行财务分析和检查,而不能够基于过去,结合当前,着眼未来进行分析和沟通。不服务于未来的财务分析,只会发现过去的问题和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 在信息的收集与处理上,这些企业的财务分析以内部的、静态的的信息为主材料,很少采用外部竞争者提供的动态环境信息,从而使财务分析结果无法为企业战略的动态调整提供指导和帮助,那么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是阳光大道还是荆棘丛丛就不得而知了。 问题五:找不到标杆,不知优劣。 由于没有战略、或战略不清晰,或战略没有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有些企业对外不清晰行业竞争情况,不找或找不到外部标杆,不分析或分析不出自身的优势与劣势,看不到机遇与威胁。对内,缺乏走向战略目标的明确的行军路线和阶段目标,走到哪算哪,甚至不清楚企业走到了哪一阶段。 找不到外部标杆的结果是习惯于自我比较,习惯于与本企业的计划比,与过去同期比,是计划和过去存在问题还是当前存在问题,不得而知。没有正确的比较就没有真正动力,就不能找准正确的方向,找不准方向就不知企业存亡。 问题六:不考虑风险,或过于保守。 有些企业缺乏风险意识,决策不进行风险分析,过去运气比较好,胆子大,财务分析从不考虑或很少考虑风险,对分析结果不进行风险调整,把偶然的成功当成决策系统的必然成功,导致企业决策层夸大自身能力,喜欢冲击小概率事件,看不到前方万丈深渊,直到风险变损失时,企业已陷入万劫不复,难以重生的境地。 由于缺乏对风险的正确认识,有些企业惧怕风险,或缺乏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责任制度,要么视风险为洪水猛兽,要么但求无过,对存在风险的业务一律回避,满足于赚取微薄的利润,看不到风险中蕴藏的机会,错失发展良机,以致落后遭致淘汰。 问题七:不计资金成本,影响效率。 有些企业财大气粗,摊子很大,特别是一些垄断企业,项目分析与内部核算不计资金占用成本,企业内占用大量资金的业务单元明为贡献实为包袱。这类企业有时为了做大,并购了大量不计资金成本的微利企业,其结果是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受到侵蚀而企业却浑然不知。这些企业虽长年盈利,净资产回报率却大大低于市场利率,占用股东和社会的大量资源低效运转。 问题八:重财务指标,轻非财务指标。 货币计量假设虽然为财会工作提供了处理企业信息的便利,但也容易使一些企业只重视结果而不顾过程。有些企业重财务指标分析,轻非财务指标分析;分析的过程是从大结果到小结果;只出数字结果,而不清楚数字内涵,始终找不到产生结果的驱动因素,更没有涉及解决问题的行动方案。 以价值为管理基础的企业,倾向于降低成本和强化资产结构等较易达的的目标,常忽略外部众多难以用货币计量的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遗漏一些非货币性的外部战略性信息,对威胁与机遇的反应较慢;对内仅以财务指标评价,否决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业务。 问题九:习惯使用静态分析,缺乏动态分析。 有些企业习惯于用静态的思维、静态的企业发展战略、静态的市场环境、静态的生产经营计划和静态的员工需求与能力对企业进行静态的分析。这些企业很少关注外部和内部的变化,很少动态地去修正和完善企业的战略规划,很少调整行动方案。从而难以做到与时消息,与时偕行,与时俱进。 问题十:不解剖整体,个体分析不足。 有些大企业、大集团规模越做越大,财务越分析越来越宏观,出现了重视整体分析,轻视个体分析的一锅煮现象。他们没有像解剖麻雀一样对企业各分部中心、各业务流程、各作业单元分别进行财务分析,因此也就分析不出个体的战略贡献,从而难以挖掘和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分部中心的分析不客观,不到位,就会造成低效率挤占战略单位和高效分部资源的现象,而企业整体资源配置的低效,最终将影响企业整体效益。 3 结语 大多数企业的财务分析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上述十大问题,而解决这十大问题的过程也将是企业财会工作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职能,找准定位,服务企业发展战略的过程,同时也是企业正确运用财务分析,科学精细化管理的过程。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企业财务分析与评价指标的局限性 摘要:现就企业财务报表的主要指标及其自身局限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财务报表;企业财务;评价指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场体系日臻健全,被全面推向市场的企业日渐增多,企业行为要求日趋规范、科学,评价、分析企业生存和发展基础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其整体水平,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总括反映,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目的,就是确定企业财务状况的好坏、盈利能力的高低和偿债能力的大小,这些信息是投资者和债权人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企业财务人员要从投资者和债权人角度分析企业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为其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企业管理部门也可借助于财务分析总结经营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盈利水平。 1 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指标 1.1 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及时足额偿还的保证程度,它体现在资产的变现能力和债务多少的相互关系上。其衡量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两项。 (1)流动比率。流动比率表明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以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一般表明偿还短期能力强,流动比率越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大,表明企业有足够变现的资产用于偿债,但是,并不是流动比率越高越好。因为,比率太大表明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经营资金周转效率和获利能力;如果比率过低,又说明偿债能力较差。所以,一般认为,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2。这是因为,处在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金额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性大动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偿债能力才会有保证。(2)速动比率。速动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一存货)×流动负债。一般认为,速动比率为1或稍大一点为好,低于1的速动比率认为是短期偿债能力偏低,但也不能一概而论,还要结合其他有关数据进行具体分析。 1.2长期偿债能力的分析。分析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主要是为了确定企业偿还债务本金与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主要衡量指标有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利息保障倍数。 (1)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表明在企业的资产总额中,负债总额占多大比重。该指标用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其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2)产权比率。也称资本负债率,是企业财务结构稳健与否的重要标志,反映企业所有者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利息保障倍数: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债务利息。 1.3营运能力的分析。营运能力是指企业通过内部人力资源和生产资料的配置组合而对财务目标所产生作用的大小,主要衡量指标有营业周期、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 (1)营业周期。营业周期是指从取得存货开始到销售存货并收回现金为止的这一段时间,其计算公式为:营业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十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一般情况下,营业周期短,说明资金周转速度快,营业周期长,说明资金周转速度慢。(2)存货周转率。此指标用以测定企业存货的变现速度,其计算公式为: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存货平均余额。一定时期内周转次数越多,每周期一次所需天数越少,说明经营效率越高,库存存货适度,如过低,则说明采购过量或存货积压,要及时采取措施。(3)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用以衡量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程度,其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该指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变现速度的快慢及管理效率的高低。一般认为,越高越好,因为它表明收账速度快,资金占用小,坏账损失可以减少,流动性高,偿债能力强,收账费用可能相应地减少。(4)盈利能力的分析。盈利能力就是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对于投资人来说,不仅他们的股息是从盈利中支付的,而且盈利增长能使股票价格上升,在转让股票时还可获得收益。对于债权人来说,利润是企业用于偿还债务的重要来源。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讲,盈利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他们业绩和管理效能优劣的最重要指标,同时,企业员工也会因企业利润水平高、集体福利设施有较大改善而获得更多的实惠。总之,一切与企业有关的人,都关心企业的盈利能力并希望它不断提高。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有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资产净利率、净值报酬率等。 2 分析方法及指标自身的局限 2.1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有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两类,无论是何种方法均是对企业过去的经济上所进行的反映。另外,会计报表使用者取得会计报表的时间,与业务发生的时间就时隔更长了,可谓时过境迁,因此,用过去的数据去判断企业目前甚至将来的财务状况,往往不切实际。 2.2可比性是比较分析法的灵魂,只有具有可比性的指标采用比较分析才有价值,而由于报表数据的局限,不同企业甚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数据均缺乏可比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比较分析法的运用必然受到影响。 2.3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等会计政策的选择,虽然要在会计报表说明书或附注中加以注明,但由于会计人员和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能力、经验、知识水平等方面的限制,不一定能完成建立可比性的调整工作。 2.4财务指标缺乏统一的一般性的标准,工业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的一些政府和金融机构,定期分布各行业的财务方面的统计指标,甚至同行业企业的工会与个别公司的信用部门,也搜集产业平均财务比率的资料。然而目前某些报刊提供的部分行业财务数据往往行业划分较粗,抽样误差较大,缺乏一定的代表性,使会计报表使用者无所适从。 2.5现行财务分析指标常常是重“量”而忽视“质”,会计报表较难揭示详实的资料,因而使会计报表使用者较难取得诸如存货结构、资产结构、批量大小、季节性生产变化等信息。 综上所述,财务分析固然非常重要,它可以为财务决策、计划和控制提供较大的帮助,但我们绝不能以一种不假思索的态度来看待财务分析所得的各类指标,只能谨慎地使用财务分析,不可将其绝对化。要认清财务分析与评价的局限性,并且在必要时做适当的调整,以利正确决策。 企业从事财务管理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所有者财富最大化。从静态角度来讲。首先就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因此,该指标是企业盈利能力指标的核心,而且,也是整个财务指标体系的核心。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关于连锁经营企业财务分析指标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连锁经营作为一种现代的流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这几年在国内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1999年度联华超市以年销售额对亿元的骄人业绩超过上海第一百货一跃成为中国零售业新龙头后,更是引发了连锁经营发展的热潮,国内连锁经营企业纷纷加快了开拓步伐,通过扩大规模谋求更大的发展。笔者就当前连锁经营企业财务指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以期抛砖引玉,逐渐完善连锁经营企业的财务分析指标。 1.销售额 销售额指标是连锁企业最重要的一个经营指标,直接反映连锁经营企业的规模,而经营规模是连锁经营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但目前对销售规模的统计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即销售额是否含税、是否应该包括卖场出租部分的销售收入以及是否仅限于卖场零售额等,都不明确,从而使得各个公司上报的数据没有统一的口径,缺乏可比性。 理论上说,以不含税销售额比较各个公司的销售规模更具有可比性,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商品品种不同、所处地域不同,税率也会有差异。 对于卖场出租部分的销售收入是否应当计入卖场销售额,目前仍存在着争议。有的认为,卖场出租部分的销售收入实际上是厂家或供应商实现的销售,对于连锁企业而言,这部分销售额不应计入连锁企业的销售额;也有的认为,由于这部分销售是在卖场中实现的,体现了卖场整体的销售能力,因此,将卖场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这部分销售额应当计人连锁企业的销售额。笔者认为,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连锁经营企业对卖场出租部分只取得租金收入,并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在企业损益表上体现,而出租部分所实现的销售收入是属干其他企业的收入,不应计入连锁企业的销售额。同样的问题也涉及到连锁加盟店的销售额,从会计角度,连锁企业与加盟店不是母子公司关系,加盟店的销售额不能计入连锁企业的销售额。在收集各连锁经营企业销售额数据时,应区分数据的具体用途,然后再规定相应的标准,统一计算口径。 此外,销售额指标不应仅局限于卖场零售额,卖场批发额也应该包括其中,这样更能反映公司整体的销售能力。 2.销售毛利率 销售毛利率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超市经营的主要特征是优质低价,商品价格一般都较低,超市要提高销售毛利率就必须控制进货成本。企业销售规模大,成本控制严,则超市的毛利率相对就高。因此,在超市竞争激烈。商品售价都较低的条件下,销售毛利率是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体现。 在销售毛利率的计算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是上述销售额的计算要统一,其次计算毛利时的扣除项目也要统一。目前,有的企业在计算销售毛利时将经营费用作为扣除项目扣除,而有的企业却没有扣除,由于商业企业的经营费用一般在销售额中占有较大比重,因此,对计算企业销售毛利率的影响很大。按一般会计原理,销售毛利应该是销售额扣除销售成本以及销售税金和附加后的余额,不需要扣除经营费用,因此,销售毛利率指标应该以会计核算方法为准,以便于统一计算口径。 3.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最重要的指标,一般的计算公式是: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该指标在计算分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净资产额该是年末余额还是平均余额。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年报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定的是按年末净资产额计算的;而财政部等四部委颁布的企业效绩评价中则是按平均余额计算的。从理论上说,由于计算公式中分子——净利润是一个时期指标,分母——净资产额也应为一个时期指标。而净资产年末余额是一个时点指标,平均余额是一个时期指标,因此,以净资产平均余额计算更为合理。 此外,连锁经营企业一般有较多下属于公司,在净资产额的计算中可能会涉及到少数股东权益问题。理论界对于企业净资产中是否应该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目前还没有形成定论,持母公司理论的人认为应该将少数股东权益看作负债,而持实体理论的人则认为少数股东权益应作为企业净资产的一部分。笔者认为,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来说,由于在合并报表上反映的净利润已经扣除了少数股东损溢的影响,因此,为保持计算口径的一致,净资产额就不应将少数股东权益包括在内。 4.单位面积年销售额 单位面积年销售额是分析连锁超市营运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是按年销售额除以卖场面积来计算的,即: 单位面积年销售额=年销售额/卖场面积 该指标的计算除了应统一销售额的计算口径外,对于卖场面积的计算也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当前的一些统计资料提供的数据,有的是按卖场的计租面积来计算的,而有的则是按计租面积扣除部分出租面积来计算的。一般来说,分子——销售额中如果不包括卖场中出租面积的销售收入,那么从分子分母口径一致的角度,分母——卖场面积中也不应该包括出租面积。另外,卖场其他面积如:收货部、电梯间、主过道等是否计入卖场面积也应有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这部分面积虽然不直接促成销售,但也是卖场实现销售必不可少的辅助设施,因此,为了体现卖场的实际运营效率,应当将这部分面积计算在内。 5.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是营运能力分析指标体系中的一个传统指标,计算公式为: 存货周转率=销售额/存货余额 该指标的主要问题与上述其他指标一样,在于分子分母指标的一致性。分子一一销售额指标体现了一个时期的销售情况,应归结为时期指标,从指标一致性的角度,分母也应是时期指标。但在实务中,存货余额有的是以年末余额计算的,有的却是以年平均余额计算的。由于年末余额是时点指标,平均余额是时期指标,因此,分母以平均余额计算更为合适。 总之,随着连锁经营企业之间竞争的逐渐加剧,对连锁经营研究的逐渐深入,使连锁经营企业对财务指标的分析正逐渐加强,而统一连锁经营企业财务分析指标的计算口径是做好财务分析的基础,是当前连锁经营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有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相关标准,统一计算口径,并注意与国际惯例接轨,以利于连锁经营企业更好地进行财务分析和国际比较,及时地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从而促进我国连锁经营企业的良性发展。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还很落后,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本文将剖析我国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对策。 一、我国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 1、企业管理当局对企业财务分析的认识存在问题 (1)对财务分析的作用认识不够。财务分析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一种方法,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评价企业过去的经营成果。通过企业财务分析,找出本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②预测企业未来生产经营的发展方向。在当前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瞬息万变的情况下,企业管理的水平需要不断提高,这些都需要借助财务分析的手段对各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预测,帮助企业当局做出正确的决策;③掌握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通过财务分析,可以使领导心中有数,并将其作为决策、计划、协调和控制的依据。但是,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的领导只重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而忽视财务管理,或者只注意销售额和利润的增长变化,而没有真正把财务管理与分析工作当作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没有认识到财务分析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法,从而不善于通过财务分析来全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影响了财务分析的开展及其作用的发挥。在财务分析的目的上,往往也不是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而是强调满足领导需要或满足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2)对财务分析过程的综合性认识不够。财务分析绝不单纯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而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企业生产经营各部门,对各生产经营部i,刁在经营中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我国目前企业的财务分析,往往是由财务人员坐在财务室里,面对几张报表和有限的资料对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而财务分析人员可能根本不了解企业经营的具体情况,致使其分析的结果作用非常有限。一般而言,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对内部有关部门进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再进行财务分析,这样的分析结果才能比较切合实际地反映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财务分析中存在比较严重的技术问题 (1)财务分析人员所依赖的资料具有局限性。我们知道,企业财务报表是运用会计专门方法,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信息进行提炼加工而成,反映的是货币化的信息。而在当前风云变幻的经济环境下,单纯依靠货币化的信息来评价企业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企业财务分析人员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应当结合本企业的具体状况,对有关报表的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结合一些非货币化的信息对企业具体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2)财务指标的构建缺乏内在的逻辑性。财务比率的构建应当重视分子、分母之间的逻辑关系。一般而言,分子、分母要满足以下三种逻辑关系:①构成分子、分母的两部分要满足配比关系。比如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的关系。②构成分子、分母的两部分要满足计价基础一致的原则。比如在计算存货周转率时,其中的销货成本和存货都应该按历史成本进行计价,而不能对其中的存货按现行价值进行计价。③构成分子、分母的两部分在本质上是关联的。比如在计算销售净收益率时,就应该将一些不随销售额变化的固定费用包括在净收益中。但是目前财务分析人员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很少重视这方面的逻辑关系,不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些特点构造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指标,致使一些分析结果根本不能反映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3)财务分析人员对一些财务指标缺乏理性的分析。财务分析本身并非是解决问题的答案,而只是发现问题的一个过程。因此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应当注意不同企业具有不同的问题,同一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具有不同的情况。而我们财务分析人员在进行财务分析时,通常只是将分析结果与一些常规标准进行比较,没有对这些问题本身进行分析,结果导致滥用一些标准。 3、财务分析的结果在实际运用中存在问题 (1)财务分析的结果与实际运用相脱节。财务分析的目的是找出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决策提供依据。但许多企业在好不容易组织力量把财务分析做好之后,并没有将分析的结果用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其结果是,既浪费了企业的有关资源,也使财务分析人员产生失落感,进而影响了员工参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2)在利用财务分析结果时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多方面的,企业经营状况也是多方面的,财务分析所得到的结果也应是多方面的。一些企业在将财务分析结果用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时,往往只重视分析结果的一个方面,比如企业管理当局在考虑偿还债务能力时,只是考虑企业偿还债务能力的改善;而较少重视和考虑另外一个方面,比如企业盈利能力方面的改善。其结果是,企业运用财务分析结果进行的决策,使企业好不容易从一个极端中逃脱出来,又陷入另外一个极端。因此,企业将财务分析结果用于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时,应将企业看做一个系统,采取系统的措施,避免企业的生产经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4、财务分析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企业管理正朝着战略管理的方向发展,根据战略管理的要求,财务分析工作不仅涉及到企业各方面的业务活动和各个业务环节,还涉及到其他方面的知识,诸如产品知识、技术知识、财经税收法规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知识。所以,财务分析人员不仅要掌握企业财务分析的知识和方法,而且还要有较宽的知识面。尽管近几年我国财务人员的总体素质有所提高,但仍不能适应新时期财务分析的要求。同时,企业管理当局对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提高也重视不够,导致财务分析的结果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 二、改进企业财务分析的对策 虽然我国目前的企业财务分析还存在许多问题,但从以下这几个方面人手将有助于改进企业的财务分析,从而达到提高财务分析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地位,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目的。 1、提高对财务分析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企业领导要把财务分析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来认识,积极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财务分析的配合,支持、帮助财务分析人员熟悉本企业的业务流程,尊重财务分析人员的劳动成果,提高财务分析在整个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其次,财务管理人员要认识到搞好财务分析是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作用的最好途径,要努力搞好财务分析,不断提高分析质量,从而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科学的依据。 2、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如果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较高,有时候根本没有必要按教科书中的条条框框进行分析,甚至只要通过直觉就可发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故企业领导要重视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选择优秀的财务分析人员。同时,企业应在选择优秀财务分析人员的基础上,在企业中设立专门的财务分析岗位,培养适应本企业的专门的财务分析人员。在培养过程中,既要注重培养其基本分析能力和对各种来源的财务分析数据的合理修正能力;也要培养其综合分析能力,以提高财务分析人员的综合素质。 3、建立科学的财务分析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制度来规范企业财务分析工作不失为一种好的举措。尽管一些企业目前已建立了财务分析制度,但是还很不健全。科学的财务分析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首先,在企业中应设立专门的财务分析岗位,配备专门的财务分析人员;其次,应在制度中明确财务分析的目的,并明确财务分析的目标和责任;再次,应在制度中明确对财务分析工作质量的要求,不论是方法的选择还是指标的确定,企业都应有科学和统一的规范。 4、财务分析人员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财务分析是以正确的会计反映为基础,必须联系实际经营活动。否则,就数字谈数字,无法客观地说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无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所以,财务分析人员要深入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业务环节的实际中去,结合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以保证财务分析深刻、具体并且具有实用价值。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企业财务分析与评价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总括反映,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目的,就是确定企业财务状况的好坏、盈利能力的高低和偿债能力的大小,这些信息是投资者和债权人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投资者是否对企业投资主要依据企业的获利能力,而债权人是否向企业放贷则主要依据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财务人员要从投资者和债权人角度分析企业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为其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企业管理部门也可借助于财务分析总结经营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盈利水平。 一、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及时足额偿还的保证程度,它体现在资产的变现能力和债务多少的相互关系上。其衡量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两项。 1.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表明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以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一般表明偿还短期能力强,流动比率越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大,表明企业有足够变现的资产用于偿债,但是,并不是流动比率越高越好。因为,比率太大表明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经营资金周转效率和获利能力;如果比率过低,又说明偿债能力较差。所以,一般认为,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2。这是因为,处在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金额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性大动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偿债能力才会有保证。 2.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一存货)×流动负债 一般认为,速动比率为1或稍大一点为好,低于1的速动比率认为是短期偿债能力偏低,但也不能一概而论,还要结合其他有关数据进行具体分析。 二、长期偿债能力的分析 分析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主要是为了确定企业偿还债务本金与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主要衡量指标有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利息保障倍数。 1.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表明在企业的资产总额中,负债总额占多大比重。该指标用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这一比率不宜过大,因为过大则表明企业的债务负担重,企业资金实力不强,不仅对债权人不利,而且企业也有濒临倒闭的危险。 2.产权比率 也称资本负债率,是企业财务结构稳健与否的重要标志,反映企业所有者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比率越低,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越高,承担的风险越小,但企业不能充分地发挥负债的财务杠杆效应。 3.利息保障倍数 也称已获利息倍数,计算公式为: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债务利息 该指标反映了获利能力对偿还到期债务的保证程度。 三、营运能力的分析 营运能力是指企业通过内部人力资源和生产资料的配置组合而对财务目标所产生作用的大小,主要衡量指标有营业周期、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 1.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从取得存货开始到销售存货并收回现金为止的这一段时间,其计算公式为: 营业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十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一般情况下,营业周期短,说明资金周转速度快,营业周期长,说明资金周转速度慢。 2.存货周转率 此指标用以测定企业存货的变现速度,其计算公式为: 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一定时期内周转次数越多,每周期一次所需天数越少,说明经营效率越高,库存存货适度,如过低,则说明采购过量或存货积压,要及时采取措施。 3.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用以衡量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该指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变现速度的快慢及管理效率的高低。一般认为,越高越好,因为它表明收账速度快,资金占用小,坏账损失可以减少,流动性高,偿债能力强,收账费用可能相应地减少。 4.流动资产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流动资产 该指标反映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周转速度快,会相对节约流动资产,等于相对扩大资产投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而延缓周转速度,需要补充流动资产参加周转,形成资金浪费,降低企业盈利能力。 5.总资产周转车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该指标反映资产总额的周转速度。周转越快,说明销售能力越强。企业可以通过薄利多销的办法,加速资产的周转,带来利润绝对额的增加。 四、盈利能力的分析 盈利能力就是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对于投资人来说,不仅他们的股息是从盈利中支付的,而且盈利增长能使股票价格上升,在转让股票时还可获得收益。对于债权人来说,利润是企业用于偿还债务的重要来源。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讲,盈利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他们业绩和管理效能优劣的最重要指标,同时,企业员工也会因企业利润水平高、集体福利设施有较大改善而获得更多的实惠。总之,一切与企业有关的人,都关心企业的盈利能力并希望它不断提高。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有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资产净利率、净值报酬率等。 1.销售净利率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 该指标反映每一元销售收入带来的净利润的多少,表示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通过分析该指标的升降变动,可以使企业在扩大销售的同时,注意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 2.销售毛利率 销售毛利率=毛利额×销售收入 该指标表示每一元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还剩多少可以用于各项期间费用和形成盈利。 3.资产净利率 资产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 该指标反映了企业资产利用的综合效果。指标越高,表明资产的利用效率越高,说明企业在增加收入和节约资金使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否则相反。可以利用资产净利率来分析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销售利润率,加速资金周转。 4.净值报酬率 净值报酬率也叫净资产收益率,其计算公式为: 净值报酬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企业从事财务管理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所有者财富最大化。从静态角度来讲。首先就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企业财务分析方法的探讨 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告及其相关资料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和剖析,反映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利弊得失,发展趋势,从而为改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和优化经济决策提供重要的财务信息。 由于需求者的利益出发点不同,对于财务分析的要求也不同。这点企业在组织财务分析时,必须要适当地加以考虑。 首先,就企业所有者而言,作为投资人,主要关注的是企业投资的回报率。而对于一般投资者而言,关心的是企业股息、红利的发放问题,对于拥有企业控制权的投资者,则会更多地考虑如何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追求长期利益的持续、稳定的增长。 其次,以企业债权人来看,债权人最为关注的是其债权的安全性,因此他们需求的是企业的偿债能力方面的信息。 第三,就企业经营决策者而言,他们则必须对企业经营理财的各个方面,包括企业的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以及社会贡献能力等多方面的信息予以详尽的了解和掌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规划和调整市场定位目标、策略,从而进一步挖掘潜力,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基础。 第四,就政府管理机构而言,在关注投资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多地考虑社会效益,在谋求资本保全的前提下,期望能够带来稳定增长的财政收入。 因此,在考核企业经营状况时,不仅要了解企业资金占用的使用效率,预测财政收入增长情况,有效地组织和调查社会资源的配置,而且还会借助财务分析信息,来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最终通过综合分析对企业的发展后劲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程度进行分析考核。 尽管不同利益主体对财务分析的需求不同,需要企业在财务分析时根据不同的需求,来确定不同的侧重点,但就企业总体而言,财务分析的内容大致可归纳为四个方面的内容: 1、营运能力分析 2、偿债能力分析 3、盈利能力分析 4 发展能力分析 其中,营运能力是财务目标实现的物质基础,偿债能力是财务目标实现的稳健保证,盈利能力是前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时也对它们的能力增强起着推动作用。 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就必然需要运用一定的方法。财务分析的方法有很多种,但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大类: 一、比较分析法 它是为了说明财务信息之间的数量关系与数量差异,为进一步的分析指明方向。这种比较可以是静态的比较,如:实际与计划相比,也可以是动态的比较,如:本期与上期相比,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等,还可以是强度的比较,如:本企业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相比较等。 二、趋势分析法 趋势分析法又称水平分析法,是通过对比两期或连续数期财务报告中相同目标,确定其增减变动的方向、数额和幅度,来说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动趋势的一种方法,用于进行趋势分析的数据可以是绝对值,也可以是比率或百分比数据,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分析引起变化的主要原因、变动的性质,并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 趋势分析法的具体运用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㈠重要财务指标的比较 它是将不同时期财务报告中的相同指标或比率进行比较,直接观察其增减变动情况及变动幅度,考察其发展趋势,预测其发展前景。这种方式在统计学上称之为动态分析。它可以有两种方法来进行。 1、定基动态比率:即用某一时期的数值作为固定的基期指标数值,将其他的各期数值与其对比来分析。其计算公式为:定基动态比率=分析期数值÷固定基期数值。例如:以2000年为固定基期,分析2001年、2002年利润增长比率,假设某企业2000年的净利润为100万元,2001年的净利润为120万元,2002年的净利润为150万元。则: 2001年的定基动态比率=120÷100=120% 2002年的定基动态比率=150÷100=150% 2、环比动态比率:它是以每一分析期的前期数值为基期数值而计算出来的动态比率,其计算公式为:环比动态比率=分析期数值÷前期数值。仍以上例资料举例,则: 2001年的环比动态比率=120÷100=120% 2002年的环比动态比率=150÷120=125% ㈡会计报表的比较 会计报表的比较是将连续数期的会计报表金额并列起来,比较其相同指标的增减变动金额和幅度,据以判断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展变化的一种方法。运用该方法进行比较分析时,最好是既计算有关指标增减变动的绝对值,又计算其增减变动的相对值。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分析结果的片面性。 例如:某企业利润表中反映2000年的净利润为50万元,2001年的净利润为100万元,2002年的净利润为160万元。 通过绝对值分析:2001年较2000年相比,净利润增长了100-50=50(万元);2002年较2001年相比,净利润增长了160-100=60(万元),说明2002年的效益增长好于2001年。 而通过相对值分析:2001年较2000年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为:(100-50)÷50×100%=100%;2002年较2001年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为:(160-100)÷100×100%=60%.则说明2002年的效益增长明显不及2001年。 ㈢会计报表项目构成比较 这种方式是在会计报表比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是以会计报表中的某个总体指标为100%,计算出其各组成项目占该总体指标的百分比,从而来比较各个项目百分比的增减变动,以此来判断有关财务活动的变化趋势。这种方式较前两种更能准确地分析企业财务活动的发展趋势。它既可用于同一企业不同时期财务状况的纵向比较,又可用于不同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同时,这种方法还能消除不同时期(不同企业)之间业务规模差异的影响,有利于分析企业的耗费和盈利水平,但计算较为复杂。 在采用趋势分析法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1、用于进行对比的各个时期的指标,在计算口径上必须一致;2、必须剔除偶发性项目的影响,使作为分析的数据能反映正常的经营状况;3、应用例外原则,对某项有显著变动的指标作重点分析,研究其生产的原因,以便采取对策,趋利避害。 三、比率分析法 比率分析法是把某些彼此存在关联的项目加以对比,计算出比率,据以确定经济活动变动程度的分析方法。比率是相对数,采用这种方法,能够把某些条件下的不可比指标变为可以比较的指标,以利于进行分析。 常用的财务分析比率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反映偿债能力的财务比率 它又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两类。 1、短期偿债能力 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短期偿债能力不足,不仅影响企业的秩序,增加今后筹集资金的成本与难度,还可能使企业陷入次物危机,甚至破产。一般来说,企业应该以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而不应依靠变卖长期资产,所以分析短期企业偿债能力可以通过以下比率来进行。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这一比率用于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也就是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但在流动资产中往往有些项目在实际情况下不能很快转变为现金。例如从会计处理方面来看,呆帐、坏帐是通过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帐款等科目反映的。从稳健原则出发,应在计算流动比率指标时予以扣除。 ②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该指标用于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可以在当前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通常速动比率越高,债权人的债务风险越小。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这是财政部93年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中规定的计算方法。但由于该种方法的计算使速动资产中包含了数额多的预付帐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等,在流动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却又难以随时变现以偿还债务的资产,致使计算结果缺乏谨慎性。为此,国外的许多企业则采用速动资产=货币资金+短期可上市证券+应收帐款净值的方法进行计算。其中,货币资金不含其他货币资金,如外埠存款等;应收帐款则要扣除长期应收款。 ③现金比率=(现金+银行存款+现金当量)/流动负债×100% 衡量企业即时偿付能力最为稳健的指标就是现金比率,其中的现金当量为预期三个月内可收回的债务,股票投资,这个指标在分析企业财务困难,面临破产清算危机时尤为重要。 ㈡长期偿债能力 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长期利息与本金的能力,一般而言,企业借长期负债主要是用于长期投资,因此,最好是用投资产生的效益偿还利息与本金。所以通常以资产负债率和利息收入倍数两项指标来衡量企业的长期负债能力。 ①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又称为财务杠杆,由于所有者权益不需偿还,所以财务杠杆越高,债权人所受的保障就越低。但这并不是说资产负债率越低越好,因为一定的负债表明企业的管理者能够有效地运用股东的资金,帮助股东用较少的资金进行较大规模的经营,所以资产负债率过低,说明企业没有很好地利用其资金。一般说来,资产负债率保持在30%左右的水平较为合适。 ②利息收入倍数 利息收入倍数=经营利润/利息费用=(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倍数考察企业的营业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当年的利息费用,它从企业经营活动的获利能力方面分析其长期偿债能力,一般说来,利息收入倍数越大,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二)反映营运能力的财务比率 营运能力是以企业各项资产的周转速度来衡量企业资产利用的效率。周转速度越快,表明企业的各项资产进入生产、销售等经营环节的速度越快,那么其形成收入和利润的周期就越短,经营效率自然就越高。一般说来,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比率主要有以下五个。 ①应收帐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净额/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②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③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④固定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固定资产平均净值 ⑤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总资产平均值 由于上述的这些周转率指标的分子、分母分别来自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而资产负债表数据是某一时点的静态数据,损益表数据则是整个报告期的动态数据,所以为了使分子、分母在时间上具有一致性,就必须将资产负债表上的数据折算成整个报告期的平均值。一般说来,上述指标越高,说明企业的经营效率越高。但数量只是单方面的因素,在进行分析时,要考虑避免片面性的问题,还必须注意各资产项目的组成结构,构成不同,分析的结果也就不同。 (三)反映盈利能力的财务比率 盈利能力是与企业相关的各方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企业成败的关键,只有保持企业的长期盈利性,才能真正做到持续稳定经营。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比率有很多,但常用的不外乎以下几种: ①毛利率=(销售收入-成本)/销售收入×100% ②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销售收入×100%=(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销售收入×100% ③净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④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值×100% ⑤权益报酬率=净利润/权益平均值×100% 上述比率中,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润率分别说明企业生产(或销售)过程,经营活动和整体的盈利能力,越高说明企业获利能力越强;资产报酬率反映股东和债权人共同投入资金的盈利能力,权益报酬率则反映股东投入资金的盈利状况。权益报酬率与财务杠杆有关,如果资产的报酬率相同,则财务杠杆越高,企业权益报酬率也越高,因为股东用较少的资金实现了同等的收益能力。但正如前面分析的,同样,财务杠杆高则企业债权人所受的保障就会降低,这样,企业的信用就会随之下降,给企业的未来发展带来隐患。 上述各个比率反映的都是企业分析当期的盈利能力状况,对于经营者而言,可以充分体现其工作业绩,因而倍受关注,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可能更为关注的是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也就是企业的成长性问题,成长性好的企业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对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分析也很有必要。 一般说来,可以通过企业过去几期的销售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指标的增减变化情况来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常用的分析比率有: ①销售收入增长率=(本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100% ②营业利润增长率=(本期销售利润-上期销售利润)/上期销售利润×100% ③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100% 在采用上述比率进行分析时,可以根据已掌握的企业连续若干期的数据逐年进行对比,通过环比分析,较为精确地预测出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四、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又称为因素替换法,或连环替代法,它是用来确定几个相互关联的因素对分析对象影响程度的一种分析方法。采用这种分析方法的前提是当有若干个因素对分析对象发生影响时,若分析其中某一个因素则假定其他各因素都不变化,从而确定需分析的这个因素单独发生变化所产生的影响。 因素分析法既可以全面分析若干因素对某一经济指标的共同影响,又可以单独分析其中某个因素对某一经济指标的影响,在财务分析中应用十分广泛。但在应用这一方法时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因素分解的关联性。即确定构成经济指标的因素,必须是客观上存在着的因果关系,要能够反映形成该项指标差异的内在构成原因,否则就失去了其存在价值。 2、因素替代的顺序性。替代因素时,必须按照各因素的依存关系,排列成一定的顺序并依次替代,不可随意加以颠倒,否则就会得出不同的计算结果。一般而言,确定正确排列因素替代程序的原则是,按分析对象的性质,从诸因素相互依存关系出发,并使分析结果有助于分清责任。 3、顺序替代的连环性。连环替代法在计算每一个因素变动的影响时,都是在前一次计算的基础上进行,并采用连环比较的方法确定因素变化影响结果。因为只有保持计算程序上的连环性,才能使各个因素影响之和,等于分析指标变动的差异,以全面说明分析指标变动的原因。 4、计算结果的假定性。连环替代法计算的各因素变动的影响数,会因替代计算顺序的不同而有差别,因而计算结果不免带有假定性,即它不可能使每个因素计算的结果,都达到绝对地准确。它只是在某种假定前提下的影响结果,离开了这种假定前提条件,也就不会是这种影响结果。为此,分析时财务人员应力求使这种假定是合乎逻辑的假定,是具有实际经济意义的假定。这样,计算结果的假定性,才不致于妨碍分析的有效性。 企业财务分析的方法有很多种,但并不是企业在每次财务分析时都需要逐一运用这些方法,可以是有针对性地根据企业各方的实际需要从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方法来加以分析,也可以通过多种方法从不同的侧面去分析企业某一方面的能力或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如何合理有效地运用这些方法,则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去探索,去发现。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企业财务分析方法介绍 财务分析是企图了解一个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真实面目,从晦涩的会计程序中将会计数据背后的经济涵义挖掘出来,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决策基础。由于会计系统只是有选择地反映经济活动,而且它对一项经济活动的确认会有一段时间的滞后,再加上会计准则自身的不完善性,以及管理者有选择会计方法的自由,使得财务报告不可避免地会有许多不恰当的地方。虽然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一状况,但审计师并不能绝对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恰当性,他们的工作只是为报表的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提供一个合理的基础,所以即使是经过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也不能完全避免这种不恰当性。这使得财务分析变得尤为重要。 一、财务分析的主要方法 一般来说,财务分析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1.比较分析:是为了说明财务信息之间的数量关系与数量差异,为进一步的分析指明方向。这种比较可以是将实际与计划相比,可以是本期与上期相比,也可以是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相比; 2.趋势分析:是为了揭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及其原因、性质,帮助预测未来。用于进行趋势分析的数据既可以是绝对值,也可以是比率或百分比数据; 3.因素分析:是为了分析几个相关因素对某一财务指标的影响程度,一般要借助于差异分析的方法; 4.比率分析:是通过对财务比率的分析,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往往要借助于比较分析和趋势分析方法。 上述各方法有一定程度的重合。在实际工作当中,比率分析方法应用最广。 二、财务比率分析 财务比率最主要的好处就是可以消除规模的影响,用来比较不同企业的收益与风险,从而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作出理智的决策。它可以评价某项投资在各年之间收益的变化,也可以在某一时点比较某一行业的不同企业。由于不同的决策者信息需求不同,所以使用的分析技术也不同。 1.财务比率的分类 一般来说,用三个方面的比率来衡量风险和收益的关系: 1) 偿债能力:反映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 2) 营运能力:反映企业利用资金的效率; 3) 盈利能力:反映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 上述这三个方面是相互关联的。例如,盈利能力会影响短期和长期的流动性,而资产运营的效率又会影响盈利能力。因此,财务分析需要综合应用上述比率。 2. 主要财务比率的计算与理解: 下面,我们仍以abc公司的财务报表(年末数据)为例,分别说明上述三个方面财务比率的计算和使用。 1) 反映偿债能力的财务比率: 短期偿债能力: 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短期偿债能力不足,不仅会影响企业的资信,增加今后筹集资金的成本与难度,还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一般来说,企业应该以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而不应靠变卖长期资产,所以用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数量关系来衡量短期偿债能力。以abc公司为例: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1.53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 流动负债 =1.53 现金比率 = (现金+有价证券)/ 流动负债 =0.242 流动资产既可以用于偿还流动负债,也可以用于支付日常经营所需要的资金。所以,流动比率高一般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但如果过高,则会影响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获利能力。究竟多少合适没有定律,因为不同行业的企业具有不同的经营特点,这使得其流动性也各不相同;另外,这还与流动资产中现金、应收帐款和存货等项目各自所占的比例有关,因为它们的变现能力不同。为此,可以用速动比率(剔除了存货和待摊费用)和现金比率(剔除了存货、应收款、预付帐款和待摊费用)辅助进行分析。一般认为流动比率为2,速动比率为1比较安全,过高有效率低之嫌,过低则有管理不善的可能。但是由于企业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的不同,应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长期偿债能力: 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长期利息与本金的能力。一般来说,企业借长期负债主要是用于长期投资,因而最好是用投资产生的收益偿还利息与本金。通常以负债比率和利息收入倍数两项指标衡量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以abc公司为例: 负债比率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 0.33 利息收入倍数=经营净利润/利息费用=(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利息费用=32.2 负债比率又称财务杠杆,由于所有者权益不需偿还,所以财务杠杆越高,债权人所受的保障就越低。但这并不是说财务杠杆越低越好,因为一定的负债表明企业的管理者能够有效地运用股东的资金,帮助股东用较少的资金进行较大规模的经营,所以财务杠杆过低说明企业没有很好地利用其资金。一般来说,象abc公司这样的财务杠杆水平比较合适。 利息收入倍数考察企业的营业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当年的利息费用,它从企业经营活动的获利能力方面分析其长期偿债能力。一般来说,这个比率越大,长期偿债能力越强。从这个比率来看,abc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2) 反映营运能力的财务比率 营运能力是以企业各项资产的周转速度来衡量企业资产利用的效率。周转速度越快,表明企业的各项资产进入生产、销售等经营环节的速度越快,那么其形成收入和利润的周期就越短,经营效率自然就越高。一般来说,包括以下五个指标: 应收帐款周转率 = 赊销收入净额 / 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17.78 存货周转率 = 销售成本 / 存货平均余额 = 4996.94 流动资产周转率 = 销售收入净额 /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 1.47 固定资产周转率 = 销售收入净额 / 固定资产平均净值 = 0.85 总资产周转率 = 销售收入净额 / 总资产平均值 = 0.52 由于上述的这些周转率指标的分子、分母分别来自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而资产负债表数据是某一时点的静态数据,损益表数据则是整个报告期的动态数据,所以为了使分子、分母在时间上具有一致性,就必须将取自资产负债表上的数据折算成整个报告期的平均额。通常来讲,上述指标越高,说明企业的经营效率越高。但数量只是一个方面的问题,在进行分析时,还应注意各资产项目的组成结构,如各种类型存货的相互搭配、存货的质量、适用性等。 3) 反映盈利能力的财务比率: 盈利能力是各方面关心的核心,也是企业成败的关键,只有长期盈利,企业才能真正做到持续经营。因此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债权人,都对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比率非常重视。一般用下面几个指标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再以abc公司为例: 毛利率=(销售收入-成本)/ 销售收入 = 71.73%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 / 销售收入=(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 销售收入 = 36.64% 净利润率 = 净利润 / 销售收入 = 35.5% 总资产报酬率 = 净利润 / 总资产平均值 = 18.48% 权益报酬率 = 净利润 / 权益平均值 = 23.77% 每股利润=净利润/流通股总股份= 0.687(假设该企业共有流通股10,000,000股) 上述指标中, 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和净利润率分别说明企业生产(或销售)过程、经营活动和企业整体的盈利能力,越高则获利能力越强;资产报酬率反映股东和债权人共同投入资金的盈利能力;权益报酬率则反映股东投入资金的盈利状况。权益报酬率是股东最为关心的内容,它与财务杠杆有关,如果资产的报酬率相同,则财务杠杆越高的企业权益报酬率也越高,因为股东用较少的资金实现了同等的收益能力。每股利润只是将净利润分配到每一份股份,目的是为了更简洁地表示权益资本的盈利情况。衡量上述盈利指标是高还是低,一般要通过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水平相比较才能得出结论。就一般情况而言,abc公司的盈利指标是比较高的。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由于其发行的股票有价格数据,一般还计算一个重要的比率,就是市盈率。市盈率=每股市价/每股收益,它代表投资者为获得的每一元钱利润所愿意支付的价格。它一方面可以用来证实股票是否被看好,另一方面也是衡量投资代价的尺度,体现了投资该股票的风险程度。假设abc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为25元,则其市盈率= 25 / 0.68 = 36.76倍。该项比率越高,表明投资者认为企业获利的潜力越大,愿意付出更高的价格购买该企业的股票,但同时投资风险也高。市盈率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股票市价是一个时点数据,而每股收益则是一个时段数据,这种数据口径上的差异和收益预测的准确程度都为投资分析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会计政策、行业特征以及人为运作等各种因素也使每股收益的确定口径难以统一,给准确分析带来困难。 在实际当中,我们更为关心的可能还是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即成长性。成长性好的企业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因而更能吸引投资者。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企业在过去几年中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净利润等指标的增长幅度来预测其未来的增长前景。 销售收入增长率=(本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100% = 95% 营业利润增长率=(本期销售利润-上期销售利润)/上期销售利润×100% = 113% 净利润增长率 =(本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100% = 83% 从这几项指标来看,abc公司的获利能力和成长性都比较好。当然,在评价企业成长性时,最好掌握该企业连续若干年的数据,以保证对其获利能力、经营效率、财务风险和成长性趋势的综合判断更加精确。 三、现金流分析 在财务比率分析当中,没有考虑现金流的问题,而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现金流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意义,因此,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地看一看如何对现金流进行分析。 分析现金流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个方面是现金流的数量,如果企业总的现金流为正,则表明企业的现金流入能够保证现金流出的需要。但是,企业是如何保证其现金流出的需要的呢?这就要看其现金流各组成部分的关系了。这方面的分析我们在前面已经详细论述过,这里不再重复。另一个方面是现金流的质量。这包括现金流的波动情况、企业的管理情况,如销售收入的增长是否过快,存货是否已经过时或流动缓慢,应收帐款的可收回性如何,各项成本控制是否有效等等。最后是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如行业前景,行业内的竞争格局,产品的生命周期等。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企业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能力。 在部分一的分析中我们已经指出,abc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令人担忧,但从上面的比率分析中却很难发现这一点,这使我们从另一个方面深刻认识到现金流分析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小结 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主要通过比率分析实现。常用的财务比率衡量企业三个方面的情况,即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使用杜邦图可以将上述比率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了解企业的整体状况。对现金流的分析一般不能通过比率分析实现,而是要求从现金流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评价企业的现金流动情况,并据此判断其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能力。比率分析与现金流分析作用各不相同,不可替代。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企业财务分析与财务风险的关系 摘要:任何企业都会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其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然而,倘若企业通过良好的财务分析,能够对财务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对此,企业应围绕财务风险加强财务分析,对企业运营中的各种财务风险进行及时预测和防范,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基于此,本文对此展开一定探讨,希望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企业财务风险防范。 关键词:财务风险 财务分析 防范 预测 控制 一、当前我国企业普遍采用的财务分析方法 (一)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顾名思义,就是将一组或一组以上可进行对比的数据或指标,两两对比、分析、考察,从而判断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当前企业的财务风险。通常企业在进行对比分析时,多是将本期数与计划数、本期数与上期数、企业数据与行业数据、本部门实际数与其他部门实际数等指标进行对比和分析。 (二)结构分析法 结构分析法是指将某一项财务指标看做一个整体,以其某个组成部分的数据作为分子,除以该项整体财务指标,以计算其结构比率。通过对结构比率的分析,不仅能够了解各个因素的比重和结构,还能对各个因素的结构和成分进行合理性评价,并且找出各个因素的变化规律。 (三)因素分析法 某一个数据指标的影响因素可能有多个,因素分析法就是将某一个数据指标分解成多个具体的因素。之后按照某一顺序从某个因素开始,作为替换变量逐一替换。在替换的过程中,当其他因素不为替换变量时,均看作为确定因素。通过因素分析,可以测算出某个数据指标都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以及各个因素对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 (四)趋势分析法 趋势分析法,是在参照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将表中相关财务数据的两期或多期连续的数据比率或指标以定基对比和环比对比的形式进行对比分析,以获得其增减变动的数额、方向、幅度等信息,以揭示企业的现金流变化情况和运营情况,是一种趋势变化分析方法。 二、我国企业财务风险来源与类型 (一)偿债风险 偿债风险基本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一项财务风险。偿债风险的来源有两个方面,详见表1。 (二)收益变动风险 由于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日益变化,竞争也逐日加剧。在这种背景下,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直接导致企业在运营中会面临收益变动风险。企业为了降低资金成本,往往采用负债融资模式。同时还能依靠财务杠杆放大企业收益。但是同时,却也使企业的风险被放大。 (三)现金风险 企业现金持有量的不足容易给企业带来现金风险。倘若企业现金持有量过少,那么企业的正常支出将不能被保证,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生存维系,还会对企业信誉带来一定影响。然而,倘若企业的现金持有量过多,企业的机会成本会被增加,企业的利润率将会受损。因此,企业现金持有量过多或过低都会引起现金风险。 (四)应收账款风险 应收账款,是企业应收而未收的款项。通常是由于回收时间的不确定性或者回收金额的不确定性所引起。详见表2。 三、合理利用财务分析预防财务风险 (一)将财务分析提高到战略高度,结合企业战略防范财务风险 企业在进行财务分析时,不能单纯的为了财务分析而分析,应在分析之前明确企业战略,从战略的高度进行财务分析,有所侧重。具体而言,企业通常有两种战略,即成本领先战略和差异化战略。战略的选择不同,财务分析指标的侧重也将不同。倘若企业选择成本领先战略,那么其在进行财务分析时,会发现企业的毛利率较低,同时周转率则较高。企业可在成本领先的战略之下,薄利多销。同样,倘若企业选择差异化战略,那么其在进行财务分析时,会发现企业毛利率较高,周转率较低,主要是因为企业采取了差异化的战略,注重产品特色,价格制定较高。因此,企业所选择的战略不同,财务分析结果有很大差异,对此企业应有所侧重,有所针对的防范财务风险。 (二)充分利用企业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财务分析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1、资产分析 一般而言,在企业资产中,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比重通常较大。因此,加强对二者的财务分析较为重要。倘若企业的“流动资产周转率”较低,那么可能表明企业的销售渠道位于下流,企业应以打通销售渠道作为其当务之急。同时还能间接减少其销售费用。此外,倘若企业“固定资产比例”过高,企业应围绕资产分布和利用情况,防止资产闲置和产能过剩。 2、损益分析 企业的收入通常是销售收入。其他收入虽然也是收入的构成,但是比例一般较小。因此,企业在进行收入分析时,主要可以对产品销售收入以及与其相关的产品单价和销售数量展开分析。其中,销售数量的分析,可以以产品类别、地区等进行划分,分别予以分析。同理,企业的成本构成主要是营业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在对成本进行分析时,企业可以按照产品类别、销售区域、部门进行分析,从而有效控制成本,防范财务风险。 (三)严格进行成本控制分析 成本控制分析是企业财务分析的一项重点。企业唯有控制好成本,才能真正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分析中,始终要围绕企业的整体控制目标,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成本的升降原因进行分析与揭示,及时查明成本的影响因素。 其次,要明确成本控制的关键因素和能够引起财务风险的潜在成本风险控制点,分重点的制定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和操作规范。就方法而言,可以参考《管理会计》知识,利用“本、量、利”的分析模型,对变动成本、盈亏平衡点、边际贡献等进行分析和测算,做好全成本核算管理,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将财务风险防范于未然。 (四)利用 swot 模型进行分析 企业的财务数据通常是对企业过去的信息进行反映。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目的是为了未来持续经营。“swot”模型能够在依据企业现实的基础上,遵照企业决策的同时,防范财务风险,有助于企业未来持续经营。在 swot 模型中,s,即为strength,表示企业的优势;w,即为weight,表示企业的劣势;o,即为optunity,表示市场中的机遇;t,即为threats,表示来自于市场中的威胁。通过利用swot模型进行财务分析,能够获知和明确企业的优势和劣势。比如,资金的充足情况、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等。从优势和劣势两方面对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发挥其优势因素为企业发展和运营创造机会,以及避免其劣势因素对企业的影响。把优势劣势变成对未来机遇和威胁的判断,从而有效规避企业财务风险,促进公司战略和决策的制定。 (五)加强企业现金流量情况的分析 企业在利用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的过程中,还应对现金流量信息进行充分的重视和分析。以往,企业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多以“收益”为中心。当前,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企业的财务分析也应有所转变,应逐渐向“现金流量”为中心转变。重点分析企业是否能够通过其自身的经营活动获得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及企业的营运资金管理情况是否具备较高的效率。同时,企业还应在利用外部融资之后的企业运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进行分析,评价其筹资策略情况,以及企业的现金流量的动态稳定性。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探讨企业财务分析中统计方法的应用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及资本市场的建立,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大量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因此,统计方法就被广泛的应用到企业的财务分析工作。在企业的财务分析中统计方法的应用为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前景。企业可以运用数理统计知识进行财务统计.借助各种各样的统计方法对大量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为企业的未来进行预测分析,从而运用科学的财务分析提高财务信息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价值。 1. 统计方法的作用 统计技术就是通过对数据信息的有效收集和整理,进行产品质量的相关分析,统计方法就是运用数理统计推断的原理,以样本数据推测出总体的分析结果,通过测量、描述进行产品特性的分析,建立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与产品相关的数学模型,利用数据模型对对产品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对产品现状进行监测,对提前预防产品质量的变化,同时也对产品质量方面的缺陷进行改进。在企业中,统计方法是企业的进行决策的一种工具,帮助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对企业产品的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统计方法在市场预测、可行性分析、方案设计、批量生产等相关工作中都会有所应用,为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发展带来了具大的作用[1]。 2. 统计方法的应用领域 (1)统计方法在财务会计领域的应用。在证券市场中,统计方法的应用比较多,证券公司的财务信息有着大量的数据信息,这些是统计的主要数据来源,其研究与分析的内容都是围绕着会计信息与证券市场的关系展开的,会计信息的变动会带来证券价格的变动,改变证券市场的效率和状况。 (2)统计方法在财务管理会计领域的应用。在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会计作为企业的的决策性工作,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都会进行参与,统计方法在财务预测、控制分析和评价等方面的应用丰富了财务管理会计的实用性。对统计方法的应用,企业能够掌握经营决策的信息,包括企业的盈利能力、负债比例等方面。 3. 统计方法的归类 (1)统计方法之比较分析法。在统计工作中,比较分析方法以实际指标与计划指标对比、同一指标纵向对比、同一指标横向对比的形式进行统计工作。实际指标与计划指标对比能够分析出企业的实际指标完成情况及未达到计划指标的原因,分析二者产生差异;同一指标纵向对比有助于企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的掌握;同一指标横向对比有助于对本企业与同行业的差距分析。 (2)统计方法之比率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在财务分析中的应用比较广泛,比率分析方法是从企业中的财务现象到财务本质的分析,分析的结果比较深刻,具有科学性和可比性,比率分析方法计算简便,利于企业对结果的判断。 (3)统计方法之趋势分析法。在统计工作中,趋势分析法以项目金额进行比较分析、百分比进行比较分析的形式进行分析工作。项目金额进行比较分析能够说明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同一项目在不同时期的增减变化情况;百分比进行比较分析有助于对企业的耗费水平和盈利水平进行分析。 (4)统计方法之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的方法包括连环替代法和差额分析法。连环替代法需要按照原因素的依存关系,排列成一定的顺序并依次替代,分析出不同的结果;连环替代法需要在假定性的条件下在前一次计算的基础上进行,采用的是连环比较的方法,从而确定因素变化的影响结果。 4. 企业财务分析中统计方法的应用 (1)企业在财务分析中应用统计分析将静态评价变成动态评价。企业的财务报表反映的是某一个特定时段内企业成果的数据,这是一个静态的数据,而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表为基础的,是对过去状况的评价,这也是静态的过程,企业要利用统计分析技术将企业财务分析数据变成动态的数据分析过程,从而预测出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2)在企业的财务分析工作中,通过整合统计数据,来拓展财务分析的功能。企业中的财务报表是主要反映企业的货币资金和资产价值等形态的数据,财务分析以财务报表为依据进行评价分析,企业可以将企业的工作人员状况、市场及客户情况、企业的生产流程过程等作为财务分析功能拓展的方向,将这部分统计数据进行整体的分析,从而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 (3)企业可以利用统计分析来检查财务分析结果存在的异常。企业可以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对财务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将现有数据与过去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出存在的异常情况,为企业的未来发展进行预测。 5. 结语 在统计学中,重要的是运用统计方法将其运用到各个领域中,在企业中,财务管理是核心的工作,在进行财务分析时通常用到的方法就是统计方法,在学术上,二者有着诸多的不同,但却有着密切的联系,将统计方法运用到财务领域中,不仅为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便利,在某种程度上也丰富了财务的内容,从而扩展了财务的职能,传统的财务管理方法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财务分析运用统计方法不仅是为企业提供简单的财务信息,同时,对企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状况做出了分析和预测,企业能够利用这些有效的信息参与到决策工作中,对日常经济业务,利于企业进行有效控制与考核,因此,财务的管理职能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浅析银行信贷审查中的企业财务分析 [摘 要]企业财务分析是银行信贷客户信用风险分析的重要工具,是了解企业经营业绩及投资收益情况的重要途径,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重要参考。银行信贷审查人员进行财务分析最关注的是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关键词]银行信贷审查 财务分析 银行信贷决策是门学问,更是门艺术。信贷决策是在考虑多种影响因素,从多个围度对借款人进行综合评判的基础上得出。虽然企业财务分析仅仅为信贷决策提供参考,但财务分析是其中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银行信贷审查中财务分析的作用 财务报表分析的最基本功能,是将大量的报表数据转换成对特定决策有用的信息,减少决策的不确定性。在具体分析过程中,财务报表仅仅是数据,分析的核心在于解释数据,并寻找深层次的原因,关键是要透过数据发现是否存在影响贷款安全的风险隐患,从而得出借款企业有无还款能力的结论。财务报表分析是把整个财务报表的数据,分成不同部分和指标,并找出有关指标的关系,以达到认识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的目的。当然,财务报表分析只是一个认识过程,只能发现问题而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现成答案,只能作出评价而不能改善企业的状况。银行在信贷审查中把握的一条重要原则是,针对借款人存在的风险因素提出控险措施,若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则可予以贷款支持,否则不予支持。 二、银行信贷审查中财务分析的内容及方法 银行信贷审查人员进行财务分析最关注的是借款人现在和未来的偿债能力。借款人偿债能力与其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本结构和净现金流量等因素密切相关。财务分析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结合企业所处行业及发展阶段分析: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呈现不同财务特征,有不同评价标准及审点。(二)研究规模、结构及质量:不同规模的评判标准不同。而“平衡、和谐”的结构是一个重要感觉。资产的规模、结构及质量反映企业经营和投资战略;负债和权益的规模、结构和质量反映企业融资战略和资本结构的合理性;收入和利润的结构和质量反映企业盈利模式及持续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的规模、结构和质量反映企业现金流量运转的顺畅程度、现金的赚取能力、筹资能力和投资战略。(三)详细分析三张表:三张表应互相印证、有机统一。运用一些分析方法(如指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对异常变动找原因,并预测未来现金流情况,对整体财务状况尤其是偿债能力给予综合评价,为贷款决策提供参考。 财务比率的比较是重要的分析手段。这些比率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可分为:变现能力比率、资产管理比率、负债比率和盈利能力比率。银行审查中比较关注变现能力比率,即企业流动性风险的分析。如银行在与一担保公司合作前,对其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发现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及资产都较大,但其资产多是固定资产,资产的价值和快速变现能力较差,其担保能力并非财务数据反映的那么强大,与其合作应审慎。 三、银行信贷审核中财务分析的关注点 除上述常规分析方法外,结合银行信贷审查的特点,实际操作中重点关注以下几点:(一)关注存货、应收帐款。存货有太多沉没成本还是固定资产增加闲置资产,还是技术落后或营销体系不完备导致滞销?分析存货结构、价值、期限以及变现性。应收帐款关注集中度、回收率、变化趋势,详细分析帐龄、结构及质量,确定坏帐风险及其坏帐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特别提示的是“其他应收款”不可忽视,往往隐藏很多问题,如大股东或关联企业占款,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偿债能力,也对银行监控贷款资金的使用带来难度。通过其他应收款大额往来明细及款项性质的注释,可了解企业大额资金是否被其他企业占用,有无往来单位名称异常(如投资公司、期货公司、房地产公司等)、往来性质异常的款项,对分析企业的资金流向及风险有很大作用。(二)关注销售收入增长但利润下降情况,分析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是否成本增长率高于销售增长率?关注销售收入增长但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情况(应收帐款增加)。财务分析关键是解释数据,如利润率下降是由于市场原因还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造成的,是整个行业的下滑还是个案,对企业影响有多大,是短暂的还是持续的,这些分析都很重要。(三)分析盈利能力应分析各层次利润,如毛利润、营业利润、税前/后利润及与销售净额的比率。以存货作为营运周期主要部分的贷款对象,重点分析毛利润,同时结合考察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对于以成本控制为成败关键的贷款对象,重点分析营业利润。(四)负债中的“应付款”同样分析账龄和集中程度,还涉及商业风险问题,影响供应链的稳定性。“其他应付款”也是一个需花时间核实的科目。往往隐藏着向股东、关联企业或职工的大额借款,削弱了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资本的特征就是具有稳定性,而流动性负债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可能影响其持续经营及偿债能力。银行审查中会详细了解该科目构成、还款期限等,通常的控制措施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在结清我行贷款前不得归还股东借款/职工集资款”。 (五)核实资产的真实有效性和价值。 如资本公积中的资产评估增值,是否有虚增情况。若评估增值所占比重过大,将严重影响企业资产真实性,影响对其偿债能力的判断,只有还原为真实有效的资产所作的评价才是有意义的。例:一户造纸企业,所有者权益1.8亿,实收资本2000万,资本公积逾1亿(大部分为评估增值),资产负债率69%,若剔除虚增资产部分,资产负债率高达83%。(六)重点进行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不局限于现金流量表,还要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结合起来对照分析,相关数据是否一致统一,可互相解释,这样才能全面而深刻地揭示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管理业绩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成绩和问题。现金流量分析应集中在:借款人的现金来源和用途有哪些,是否围绕其主营业务;是否存在现金流不足或为负情况,其主要原因何在;借款人未来的现金需求如何;借款人未来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是否稳定等。而且还应注意现金的性质,如公积金、公益金有很多专业性质或专门用途,不能用来还款。只有“自由现金流”可直接用于还款。另外,货币资金中有多少已用于质押,用于承兑汇票保证金,对正确分析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很重要。(七)在对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分析时同样需结合其财务状况分析:为什么需要贷款?是规模扩大产生的需求还是市场销售不畅造成资金回笼不及时产生的需求?究竟资金链中缺口产生在哪个环节?需特别说明的是,银行在衡量大额贷款客户风险度的五条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的两条重要标准为:现金流量的脆弱性和财务杠杆比率的高低。可见银行在风险把握上对现金流量和负债率指标的重视。 由于银行非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的分析不够专业,其方法体系不够完善,还有很多提升的空间。不可否认,很多情况下是凭经验判断。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通过对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往往可以获得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并发现其中的风险隐患,为信贷决策起到很好的参考作用。我们将不断总结、探索更加有效的分析方法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汽车零部件企业财务分析应用 摘要: 根据近5年的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情况来看,2016年全面的汽车生产量已经超过2373万辆,同比增长值超过7%,汽车销售量超过2350万辆。所以,本文就汽车零部件企业财务分析应用进行探讨,结合实践应用提出相关策略,以促进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关键词: 汽车零部件;企业;财务分析;应用;策略 在汽车工业的发展中,汽车零部件发挥着无可代替的作用,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有着极大意义。因此,采取合适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财务分析应用策略,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最终提升其财务管理水平。 一、汽车零部件企业财务分析应用的解析 (一)运营能力方面 在汽车零部件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其运营能力与运营资产、效率、效益等有着直接联系,需要从周转率、产出、占用比率等多个方面体现,而对企业的运营能力有比较全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当前存在的一些弊端,从而采取相关解决措施,最终促进企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中,财务涉及的固定资产可以体现其工艺水平,存货可以体现其产品,因此,必须对存货与固定资产的周转率给予高度重视。总之,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存货比较快的进行周转,则资产有较强的流动性,可以表明其运营能力较强。 (二)偿债能力方面 通常情况下,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回款周期是三个月左右,如果期限不长,则资金流动的速度很快,从而其担负的债务金额也比较少。根据国家在2016年3月公布的相关政策来看,汽车维修信息公开立法对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等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在18种比较常见的车型整零比系数中,最高的已经超过1273%。所以,在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财务分析时,应对其短期的偿债能力指标加强重视,如速动比率、流动比率、现金比率,其中,速动比率是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可以更好地用量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三)发展能力方面 根据我国公布的相关数据可知,国内生产总值在2016年已经同比增长超过7%,即超过636460亿元,而居民消费价格在2016年与2013年相比,也增长有2%,并且,全球汽车行业的发展重心都开始转移到着发展中国家,从而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更良好的市场环境。从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情况可知,发展能力与其自身存在的发展潜能有着直接联系,需要从资产增长率、销售增长率、资本增长率等多个方面分析,以及资产负债率、外部环境等。所以,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加强财务管理时,需要注重内在素质的提高,加大研发力度、改进生产线等,才能促进其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最终达到降低企业成本的目的。 (四)盈利能力方面 从2016年12月之前的相关数据可知,汽车企业提出的召回申请超过110件,部分大规模的召回事件,致使民众对汽车的各种零部件质量存在极大质疑,如宝马因为发动机可变气门正时机构外壳上的固定螺栓存在设计上的缺陷,从我国各个地区召回的车辆超过132095辆。所以,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分析,需要从如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股东权益方面;第二,销售收入方面;第三,资产盈利指标方面。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盈利能力最直接的体现是其销售毛利,但不能用于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也不能用来对企业获利能力进行分析。所以,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分析,应重视企业营业利润。 二、实践应用和相关策略 为了更深入的分析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财务情况,本文对某汽车零部件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探讨,并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资产管理 通常汽车零部件的资产管理能力是从资产周转率上体现出来的,根据相关数据来看,其在2014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是2.9,2016年的有所降低,降低为2.3,则说明该企业存在很多应收账款,给企业资料管理带来一定不良影响。与此同时,企业的存货周转率在2014年是3.1,2016年为4.0,则说明该企业有较多库存,从而影响企业资金总资产的周转率,即资产周转率在2014年是0.7,在2016年是1.6,可见该企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在不断降低。 (二)偿债能力 从2014年到2016年该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流动比率来看,其是呈现降低趋势的,从2降低为1.8;速冻率也是呈现降低趋势的,从1.9降低到1.6;资产负债率是呈现上升趋势的,从33.4%上升为40.1%。所以,该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偿债能力在不断降低。 (三)盈利能力 在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中,盈利能力非常重要,可以体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2014年到2016年的相关数据来看,其2014年的毛利率是27.4%,2016年降为23.0%;净利率在2014年是106%,2016年是6.0%,呈现下降趋势;生产费、人工费、管理费的变化是,2014年为14.6%,2016年为16.2%,即该企业的盈利能力在不断降低。在国家实施相关新政策以后,汽车零部件企业面临着更多机遇和挑战,根据2017年3月底公布的相关数据可知,我国有93家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在2016年的总营业额超过11023亿元,净利润在2016年超过690亿元,在上市公司A股中的占比超过3.4%,并且,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的总市值已经超过11811亿元。所以,针对上述情况,该企业需要采取的策略有:第一,从财务角度出发,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如资产管理能力上,应加大销售方面的人员投入,提升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能力,才能确保销量不断提高。第二,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对当前运营情况、投资情况等进行分析,如原材料采购时,必须选择价格合适、质量合格的类型,生产设备的使用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技术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新的技术,注重现代化技术的运用,才能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从而降低企业财务工作面临风险,对于促进零部件企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区杰贞 单位:广州丸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企业财务分析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企业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需要对财务进行管理与分析,进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在管理期间,不只是关注资金的使用情况,而且要对资本结构平衡加以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比率分析法作为一种在财务分析中比较实用的方法,将其运用在企业管理中,对企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针对比率分析法在企业财务分析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从而为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创造有利条件。 【关键词】比率分析法;财务分析;应用 一、比率分析法的内涵 一般在财务分析中,我们要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进行分析,而我们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比率分析法。对于比率分析法而言,其是对财务报表中的有关项目的金额加以对比,继而得到拥有逻辑关系与意义的财务比率。比率分析法作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和技巧,能够反映出企业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通过实施相关的财务比率指标分析,能够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做出决策提供有利的依据。 二、企业经常用到的三类指标分析 (一)营运能力的指标分析 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为了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常会用到三类财务指标,其中,包含了营运能力的指标分析[1]。企业为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对营运能力十分关注,掌握了营运的情况,有助于企业提升资金的周转状况以及资产的利用率。营运能力指标分析主要从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等方面分析。企业在开展管理工作时,为了分析与评价运营能力,要将以上指标综合运用[2]。 (二)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偿债能力指标分析也是财务分析中的主要内容,通过将偿债能力指标分析运用在企业财务分析中时,能够为企业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有利依据。偿债能力指标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这些债务对于企业来说是财务风险比较大的,如果在短期没有还上,将会面临信用和财务危机。长期偿债能力分析也是偿债能力指标分析的内容之一,通常情况下,长期偿债能力分析具体指的是对企业针对自身的偿还长期本金和支付利息能力加以分析,在对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时,需要利用利息保障倍数与资产负债率两大指标来衡量,从而实现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全面了解。 (三)盈利能力的指标分析 一般来讲,盈利能力指的是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在一定的时间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盈利能力指标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其包含的指标内容有:净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净利率、销售净利率等。对于企业的管理者、债权者以及投资者而言,是非常关心该指标的,该指标的比率越高,说明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越强,即盈利能力越强,则获得的利益也就越多。 三、比率分析法在企业财务分析中的应用 将比率分析法应用在企业财务分析中,可以促进企业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以下运用比率分析法对同仁堂和康美药业的综合能力指标进行具体的应用数据来源:根据同仁堂公司2014年至2016年的第三季度报表及康美药业2016年的第三季度报表的分析整理。 (一)营运能力指标分析的应用 对于存货而言,如果存货的周转率越来越大,那么,存货占用营运资本水平就越低,所以其流动性较强。从同仁堂的存货周转率来看,15年下降后到了16年没有变动,且低于16年康美药业的存货周转率,说明同仁堂存在库存管理不利,销售状况欠缺,存货积压等的问题,所以同仁堂应该制定出积极地销售策略来解决存货周转率不高的问题。然而,并不意味着存货的周转率越高越好,企业没有足够的存货也不能应对一些突发情况。就应收账款来说,当应收转款的周转率越来越高时,说明收账的速度越快,因而坏账也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资产的流动性。从同仁堂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来看,14年到16年在逐渐下降,但都高于康美药业,说明同仁堂收回账款的速度没有以前高了,可能实行了相对宽松的信用政策。但是与康美药业相比,应收账款周转率又相对较高,收账速度比较快,资产流动性比较好。有时候应收账款周转率太高了也不行,说明该企业比较保守,实行了严格的信用政策,有时候会限制销售收入。固定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是会影响企业的管理水平的,这两个指标都是越高越好,反映的是企业资产利用率高,经营效益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同仁堂的总资产周转率14年到16年变化不大,固定资产周转率也是上下较小幅度的波动,但在16年与康美药业相比都是远大于它的,说明同仁堂与它同行业相比较,管理能力以及资产利用率还是不错的。由此表明,如果企业的资金周转越来越大,说明企业的资产流动能力越来越强,那么,其营运能力也随之增强,然而未能表示各个资产详细的周转情形,所以应当在对企业的营运能力进行评价时,要综合的运用各项指标,从而确保评价结果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总之,通过将营运能力指标分析应用在企业管理中,充分发挥比率分析法分析的作用,继而为提高企业管理工作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二)偿债能力指标分析的应用 通常情况下,偿债能力指标具体包含如下:流动比率、速动比在将偿债能力指标分析应用在企业管理中,为了合理的评价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要采取速动比率。同仁堂的速动比率从表中可知是逐年增长的,也是高于16年康美药业同期的速动比率,抛开积压的存货后,速动比率依然较高,在这里我们根据西方经验认为速动比率在1时左右比较合适,那么同仁堂的速动比率较高,说明它短期偿债能力是比较强的。但如果同仁堂的应收账款有部分难以收回,导致成了坏账,是会影响速动比率的,也就不能真实的反应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因此在分析速动比率时要结合应收账款来分析。资产负债率是反映企业资产中负债占的比例,是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若资产负债率越来越低,表明偿债能力越强,因而贷款越来越容易。同仁堂的资产负债率在15年下降后有呈上升趋势,与康美药业16年相比是远低于它的,因此同仁堂的资产负债率还是相对较低的,偿债能力也相对较强。但是对于资产负债率来说,在企业中的不同角色都有不同的评价。站在同仁堂管理者的身份来说,如果企业的负债较低,说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比较保守,容易错失良机,影响盈利;反之,就会增加财务的风险。因此,应当将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正确的分析企业财务的具体偿债能力状况[5]。 (三)盈利能力指标分析的应用 销售净利率是企业评价通过销售赚取了多少的利润的指标,该指标越大,则说明通过销售获取报酬的能力越强,该指标反映的是企业在每一百元中可以的到的净利润为多少。同仁堂的销售净利率在14年到16年中以较小的幅度增长,在16年中100元人民币的营业收入中获得了8.52元人民币而同行业获得了15.75元的人民币,说明同仁堂的净利润逐年增加即获取净利润能力逐年上升,与同行业康美药业相比还是相差甚远。由于销售净利率和净利润呈现正比关系,并且和销售收入成反比关系,企业在发展期间,为了使得销售收入有所增加,就应当获取较多的净利润,确保销售净利率能够保持不变,或者是处于不断提升的趋势[6]。但是,随着企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均随之增多,净利润却不是呈现同比例增加,企业盲目的扩张生产与销售不一定获取更多的收益。资产报酬率是企业用资产来赚取利润的能力,在分析该指标时也常常运用财务分析中的比较分析。资产报酬率越高,说明资产利用效率越高,企业在收入得到了提高,节约资金使用等方面也得到了很好的效果。该指标越低,说明企业资产利用效率低,应分析差异原因,提高销售利润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同仁堂14年到16年资产报酬率在4.8左右上下波动,16年康美药业略高于它,说明同仁堂利用资产赚取利润的能力有待提高,争取提高经营效益,加强管理来提高资产的利用率。然而,在对总体进行分析期间,销售净利润率以及资产周转率的高低有着密切联系,因而在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时,要对具体的因素加以分析,继而达到良好的财务分析效果,为企业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打下坚实基础。 四、完善比率分析方法在企业财务分析中应用的方法 在企业管理时,为了确保比率分析法在管理中得到有效的应用,要对具体的应用加以完善,继而充分发挥比率分析方法的作用,为企业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第一,不断的健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在财务分析时,数据重点是由财务报表提供,但报表中的数据具有局限性,受到会计人员水平的影响,存在部分数据是估计而来的,为了保证比率分析方法在企业管理中得到有效的应用,在估计财务数据时,必须采取科学的估算方法,使得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更加完善。第二,正确解决比率分析法存在的问题。通过将有关比率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可以采取回归分析或者是因子分析等数理统计方法加以分析,找到各个指标的关联性,防止多重线性相关。同时,建立健全的现行比较标准与分析比率标准。将相似的先进公司作为管理的标杆,从而发挥比率分析法的作用,促进提高企业管理效果。五、结语企业为了衡量收益、风险及发展,熟知资产利用率以及支付、偿还能力等,需要采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析,为优化财务分析奠定良好基础。企业在开展管理工作过程中,由于财务分析是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所以企业为了有效的评估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要加大对比率分析法的运用力度,提高管理质量,为企业的管理层做出正确的决策发挥主要作用。 作者:陈娅 蔺颖 单位:长江师范学院财经学院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我国企业财务分析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情况从一定层面上决定了公司的整体运作水平,是公司组织运营、生产策略的关键组成的部分。目前,国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效率,不利于公司调整组织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劳动力生产率,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将在本文中对我国公司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弊端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的具体的解决方案和优化建议,为改进生产经营策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优化对策 一、公司的财务管理概论 国内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对弊端和不足,需要公司领导者和财务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观念,做好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1.财务管理策略的比率分析。比率分析法是以同期财务报表上的若干重要项目间相关数据互相比较,用一个数据除以另一个数据求出比率,据以分析和评价企业经营成果,并同历史状况比较的方法。这是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比率分析法在财务分析中用途较广,但有局限性,因此在运用比率分析法时,要注意将各种比率有机联系起来进行全面分析,判断企业的整体状况,不可孤立地看待某一种比率;同时要结合比较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对企业的历史、现状和将来做出较为全面的分析。 2.财务管理策略的比较分析。比较分析法是将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同以前不同时期的财务状况进行对比,从而揭示公司财务状况变动趋势;或者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同行业平均或其他公司进行对比,以了解公司在同行业中所处的水平以及财务状况中所存在问题的财务分析方法,前者为纵向比较,后者为横向比较。在具体比较时主要是通过计算差异额来反映差异的大小,基本计算公式为:差异额=分析对象数值-判断标准数值。 3.财务管理策略的因素分析。因素分析法是依据分析指标和影响因素的关系,从数量上确定各因素变动对指标的影响程度的一种财务分析方法。公司的活动是一个有机整体,每个会计指标的高低,都会受若干因素的影响。从数量上测定各因素的影响程度,可以帮助人们抓住主要矛盾,或更有说服力地评价经营状况。因素分析法中最常用的是连环替代法,采用这种方法的要点在于当有若干因素对分析对象发生影响作用时,假定其他各因素都无变化,顺序确定每一个因素单独变化所产生的影响,采用这种方法应用时需要注意因素分解的关联性、因素替代的顺序性、顺序替代的连环性及计算结果的假定性等问题。连环替代法在实际运用中有一种简便、快捷的简化形式,即差额分析法。该方法是在计算某个因素的变动对分析对象的影响程度时,该因素采用分析对象数据与判断标准数据之间的差额,排列在该因素前面的各个因素均采用分析对象数据,而排列在该因素后面的各个因素均采用判断标准数据。 二、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总结 1.公司领导决策人员对财务管理的效能认识不足。现阶段,国内很多公司的领导决策人员认识不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片面强调生产经营、利润收益,忽视了组织管理、财务管理、模式转型等组织协调问题,从而降低了公司生产能力的提高,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笔者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内部组织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只有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并将财务管理工作提升到一定水平,才能推动公司的经营发展,解决公司的现实生产需求。一是,应当根据财务管理工作,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运作情况提出意见和总结,评估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的缺陷、需要改进的地方。二是,通过财务管理工作防范财务风险,为生产经营、项目开发、投资项目等提供参考数据。三是,做好公司的财务预算、核算工作,制定财务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估制度。 2.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从业能力需要提高。部分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聘用机制不健全,公司选聘、任用财务管理人员具有随意性,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有高有低,严重制约了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准提升。笔者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不应当仅仅做好会计账目的费用进入、支出统计与核算,还应当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主动承担、积极履行财务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做好财务预算设计、财务核算统计、财务风险防范与成本资金控制,与其他组织职能部门做好协调配合,避免会计财务账目的虚构、伪造。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当详细了解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税收策略、财务管理政策,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工作的规定,帮助公司领导管理人员作出正确的运营策略。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自身的工作的职责,掌握市场经济的变化动向和供需情况,将财务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方针结合起来,从公司的现实经济条件出发,提高财务管理总结报表的质量和正确性。 三、公司的财务管理策略分析 1.公司财务管理意识理念、科学理论的学习。科学理论、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够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思想指导,提升公司的文化水平,提升公司工作人员的意识觉悟,创建积极、和谐的发展环境。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利用课余时间提升个人能力,一方面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讲座交流活动,与其他财务工作人员交流经验、分享工作成果,分析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探讨如何解决、提升公司的财务管理效果。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加强业务能力,将现代的信息管理技术、互联网通讯技术、软件程序技术与财务管理工作融合起来。 2.公司财务管理人员职业素养的培养。公司决策组织者应当正确认知财务管理意识理念的重要性和现实指导意义,学习、掌握财务管理意识应用于实践生产的方法,为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顺利工作提供辅助、便利条件,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在公司中建立起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工作绩效考核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水准的不断升高。公司的领导决策者充分理解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之后,应当将财务管理工作看做生产经营、组织管理的关键策略方法,合理分配各财务管理部门的职权,监督其他组织管理部门对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便利,将财务管理工作全面渗透到公司组织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环节当中,尊重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身份、职责,保护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权益不遭受不当侵害。从公司管理方面、财务管理人员自身方面,严格管理、提高标准,制定定期的培训、学习计划并认真执行,给予财务管理人员学习、进步的机会和空间。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管理人员一方面要遵从、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方针的要求,另一方面都加强对自身的管理,学习专业知识、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及时分析、总结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不足,积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资金成本控制、财务风险评估与防范,让财务管理工作为公司其他组织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提升公司的组织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为公司实现发展规划目标、实现生产模式转型,提供助力。 作者:姜阳 单位: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企业财务分析中固定资产质量分析方法 财务分析的作用是通过对企业的会计信息及其他相关领域信息的系统分析,评价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财务运营等方面的客观状况,进而帮助管理者改善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方法,理性选择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的措施,最终提升企业价值。在企业管理的实践中,其重要程度日益明显,得到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高度关注,而其中针对企业资产的质量分析十分重要。所谓资产质量是指资产在特定的经济组织中,实际发挥的效用与其预期效用间的吻合程度。由于资产种类繁多、属性各异,因此企业预先对其设定的效用也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项资产,在不同的企业中,甚至是相同企业在两个时期、异常环境之下,所能达到的预期效用也不一样。因此,企业特定资产质量的分析方法必须结合特定企业、特定时期、特定的经济环境进行选择。 1确定固定资产质量的方法 此前国内外学者确定固定资产质量的方法大体有4种: 1.1资产结构细化分析法 分析总资产的内部结构,计算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固定资产是企业主要盈利来源,但也应在合理的比重范围之内,如果固定资产比重偏高,则会削弱营运资金的作用;如果固定资产比重偏低,则企业发展缺乏后劲。同时运用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成新率、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加以辅助,以确定固定资产质量的方法。 1.2现金流量分析法 比较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中的数据,确定财务成果和资产质量的对应性:企业在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利润相比较、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与投资收益相比较、净现金流量总额与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一个企业如果没有相应的现金净流入的利润,就说明其质量是不可靠的。 1.3虚拟资产、不良资产剔除法 此方法是把虚拟资产、不良资产从资产中剥离出来后进行分析的方法,实质上是对企业存在的实有损失和或有损失进行界定。 1.4资产同相关会计要素综合法 利用会计六要素间的内在关系来判断固定资产质量,如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长期资产适合率等。以上4种方法的入手点都为会计报表,利用报表数据或根据会计报表计算而来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一旦报表本身未能对固定资产本身价值确切计算,那么这些分析的依据也就不完整了。因此本文将固定资产质量分析与固定资产价值准确计量相结合,对以往财务分析工作中固定资产质量分析工作进行补充完善。固定资产在财务分析过程中一般可分为2种类型:一种是不具备增值潜力的固定资产,另一种为具备增值潜力的固定资产。 2不具备增值潜力的固定资产质量确认 该种方法常见于普通生产用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方面的财务。一般现行评价其质量的方式都是按其账面价值计算。例如某企业财务分析过程中判断一组生产设备的价值,2010年购入,购入时为200万元,合同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期末无残值。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计提20万元,若财务分析之时点为2014年,则其净值为200-4×20=120(万元)。但其中并没有考虑到除实体性损耗之外的原因,也没有顾及到该设备使用频率较高、较低或经历过更新改造的情况,因此评价此种类型固定资产质量的方法需要完善。 2.1使用频率较高或较低引起固定资产质量变化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有些企业的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或开工不足,而有些固定资产却因追赶订单而长期超负荷运转,这些情况都与合同中规定的额定工作时间不符,因此必须考虑这些因素。如前例,假设该企业机器设备每日额定工作时间为8h,而实际上在此前4年中每天使用都超过10h:则其实际使用年限为10/8×4=5(年),价值实际应为200-5×20=100(万元)。意味着超负荷运转会导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老化,质量会加速下降。反之,若每天勉强工作4h,则其实际使用年限为4/8×4=2(年),价值实际应为200-2×20=160(万元)。意味着开工不足导致固定资产磨损减少,相对使用寿命也将延长,质量下降速度减缓。对于经历过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应计算其加权使用年限经历过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往往更加坚固耐用或功能会有所提高,那么它的质量将随之提高。此时的固定资产应考虑更新改造后的价值,即计算其加权使用年限。还以前题为例,假如该机器设备2010年购入,购入时为200万元,财务分析时点为2014年,同时企业分别在12年和13年花费了3万元和5万元对其进行更新改造:则设备的加权更新成本=200×4+3×2+5×1=811(万元),更新成本=200+3+5=208(万元),加权使用年限=加权更新成本/更新成本=811/208=3.9(年),那么该机器设备价值实际应为200-3.9×20=122(万元)。可见,经历过更新改造后的机器设备相较于原先来讲贬值更低,使用年限更长,因此质量会更高。 2.2功能落后引起固定资产质量降低 对于功能落后的固定资产质量降低应计算其功能性贬值。机器设备除有形损耗之外,还会产生无形损耗,比如由于该种类型的设备技术进步,出现了性能更为优越的机器设备,所以引起本企业机器设备功能相对落后而造成的不可见的价值贬低。其表现为在完成相同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原有设备在人力、材料、燃料动力或者其他制造费用等方面的成本更高,从而形成了所谓的超额运营成本。将机器设备在剩余寿命内每年都会产生的净超额运营成本进行折现,并求和,即可算出机器设备的功能性贬值额。如前例中假设该设备耗电量大,维修费用高,与同类新型设备相比,每年多支出运营成本3万元。与此同时,该设备正常运行需5名操作人员,而同类新型设备操作人员只需3人。操作人员年均工资约为2万元。所得税率为25%,折现率为10%,那么该设备实际价值还应考虑功能性贬值:每年都会产生的超额运营成本=3+(5-3)×2=7(万元),功能性贬值额=7×(1-25%)×(P/A,10%,6)=22.87(万元),则该机器设备价值=200-4×20-22.87=97.13(万元),可见,固定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同样会引起其价值减少、质量下降。 2.3外界环境因素变化引起固定资产质量降低 对于国家政策限制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外在原因致使固定资产被迫减产降低收益的应考虑其经济性贬值。有些时候企业的固定资产质量下降并不是由自身原因,而是由外部原因引起的。比如竞争者实力增强、数量增加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同类产品增加、替代品产品出现导致社会总需求量减少;主要材料供应不畅、能源价格上涨导致正常生产无以为继;利率上升、汇率下降导致企业运营成本加大、出口产品换汇减少;国家政策、产业政策、环境能源保护法律法规变动导致缩短使用寿命或生产规模受约束等等,这些原因都会从外部强制迫使固定资产相对质量下降。针对此种类型的影响一般可从三方面考虑: 2.3.1造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缩短如前例:该机器设备原使用年限为10年,但由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到第8年必须强制报废:那么应首先估算在原始状态下该设备的实体性贬值率=4/10=40%。再估算在国家新出台的产业政策限制规定要求下该设备的实体性贬值率=4/8=50%。则该设备此时产生的经济性贬值率=50%-40%=10%。假设不存在其他异常状况,则该设备的价值=200×(1-4/10)×(1-10%)=108(万元)。此时固定资产质量下降的原因即为政策性变化,迫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缩短而导致的。 2.3.2造成固定资产利用率下降如前例:该机器过去每年正常生产1000件产品,但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企业不得不减产至800件产品,假设每件产品单价500元,单位总成本400元:那么该机器设备每年的损失=(1000-800)×(500-380)=24000(元)=2.4(万元),此后6年损失的收益总额=2.4×(1-25%)×(P/A,10%,6)=7.8(万元),假设不存在其他异常状况,则该设备的价值=200×(1-4/10)-7.8=112.2(万元)。此时固定资产质量下降是因为外部环境变化,迫使固定资产利用率下降而导致的。 2.3.3造成固定资产收益额减少如前例:该机器过去每年正常生产1000件产品,假设每件产品单价500元,但由于市场竞争加剧,每件产品单价不得不下降至450元才能全部出售:那么该机器设备每年的损失=1000×(500-450)=50000(元)=5(万元)此后6年损失的收益总额=5×(1-25%)×(P/A,10%,6)=16.33(万元)假设不存在其他异常状况,则该设备的价值=200×(1-4/10)-16.33=103.67(万元)此时固定资产质量下降是因为外部环境变化迫使固定资产收益额减少而导致的。可见,如果出现固定资产闲置、停用或利用不足、使用寿命缩短都应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固定资产质量下降这一层面问题。但如果该固定资产以后不再继续使用或无继续使用价值,通常不需特殊考虑。 3具备增值潜力的固定资产质量确认 该种固定资产质量确认常见于房地产类型,一般现行评价其质量的方式都是按其账面价值计算。例如企业有厂房1000m2,砖混结构,经济寿命年限为50年,现已使用10年,当初购入时3000元/m2,残值率为3%,用直线法计提厂房折旧:则厂房现在净值=3000×1000×(1-3%)×(1-10/50)=2328000(元)=232.8(万元),经调查该地区为经济开发区,自然环境好、交通通讯便利,该地区此类型厂房售价为6000元/m2以上,市场销路良好:则该厂房价值=6000×1000=6000000(元)=600(万元)。可见,类似房地产这种固定资产具有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特点,其价值不会由于使用年限增加而下降,反而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对其需求的不断膨胀,出现相对稳定甚至增值的趋势。此时必须用现行市价的方式去确定固定资产的质量。 4结束语 总之,固定资产质量分析不能仅局限于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在选择固定资产质量分析方法时应全面、系统地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不应受财务分析条件和传统会计计量方法的制约,单纯用历史成行测绘,通过实例看出三维激光扫描仪在对地下空间测绘时,具有精度高、速度快等优点。城市地下空间信息的系统化、统一化、智能化的管理不仅可以为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和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更有利于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对提升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李楠 单位:黑龙江工程学院 企业财务分析论文:化工企业财务分析探讨 一、企业财务分析及分析质量概述 (一)基本概念 财务分析主要是指通过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动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同时科学评价及预测企业相关经济活动的一项财务管理工作内容。财务分析质量主要是指财务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对于企业决策的有用程度,换言之,也就是财务分析对于决策的贡献度。所以财务分析质量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同时财务分析也是用以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及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基础。 (二)作用分析 财务分析对企业的促进作用不言而喻,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第一,有助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企业财务分析结论的得出,需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及财务活动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分析,并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等活动,全面分析财务指标的实现状况。因此通过企业的财务分析能够对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可以对企业的资产构成及资金的来源结构进行检查,可以对企业偿付债务的能力进行评价,可以对企业的盈利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分析等。第二,有利挖掘企业内部的潜力,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的财务分析活动,不单单是检查总结企业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活动,而且也是对企业内在经营的潜力进行挖掘的过程。并在后期的经营过程中合理运用挖掘出来的潜力因素,有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第三,有利于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 二、化工企业财务分析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注度不够,缺乏核心软件分析技术 一方面,在化工企业中,企业管理人员更加关注的是技术开发及创新,对于财务管理工作方面,重点也是关注成本、利润等与经营结果直接相关的方面,很少会强调包括引起经营结果的因素的系统性财务分析工作。这样自然不利于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正确制定,也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国外发达国家的化工企业大部分均配备了功能强大的财务分析软件系统,而我国的软件的应用水平相对较低,大部分还是处于事务处理阶段,满足分析需要的信息化程度相对偏低,这样也不利于财务分析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财务人员对专业外的情况了解不够 财务人员要想真正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一定要和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战略、行业状况、客户情况、竞争对手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结合起来,这样做出来的财务分析才是有血有肉的、公司高管层看得懂、喜欢看的财务分析。而在大部分化工企业中,财务人员对这些专业外的情况了解得并不多,财务分析存在脱离实际、闭门造车的情况。 (三)不合理的财务分析指标设置 第一,传统的杜邦分析法存在很多缺陷,如经营性收益与财务收益不分、经营性资产与金融性资产不分,财务杠杆计算不准确等,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绩效。第二,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时,误认为这两个比率越高,企业偿债能力就越强。但从股东角度和管理者角度看,企业偿债能力过强并不是好事,反而说明了企业资本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第三,存货周转率指标低时,传统观点认为是存货周转慢,不能如实反映企业在低价时大量买进大宗商品的策略而导致采购成本的下降。 (四)财务报表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财务分析结果的准确性需要借助于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但是目前在化工企业财务报表方面还存一定的不足。例如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得不同企业之间的同类报表数据之间不具备可比性;不能及时处理收入和费用业务,不能及时、准确处理资产变动,导致财务报表不能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容的产生是基于某种假定的基础上,使得和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等。 三、提高化工企业财务分析质量的主要对策 (一)公司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重视财务分析 公司领导不能只把财务部门看作是管钱管账的部门,也要把财务部门视为公司经营活动的参与者、经营决策的支持者。公司需要舍得在财务分析人员、财务分析软件等方面做适当的投入。财务部门负责人要明白,财务部门只有参与到经营管理中去,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做出贡献,财务部门才有存在的意义、财务部门在公司的地位才会提高。公司和财务部门都要提高财务分析人员的地位和待遇。 (二)完善财务分析指标与方法 一方面,完善企业财务指标体系,应结合化工企业的特点,采用传统指标和现金流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来设计财务分析指标,需统一定义财务指标,并注重盈利性的分析,同时还应该相互结合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另一方面,需借助多种方法来全面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扩大财务分析数据范围 第一,对于财务报告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第二,综合分析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指标,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要能反映到财务分析上,财务分析要能涵盖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关键方面;第三,对于会计报表的附注进行详细的分析;第四,全面详尽的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表。 (四)细化企业财务构成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 化工企业在进行财务分析的时候,其分析对象应该选取企业资金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内容有:第一,注重全面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第二,全面分析企业的成本费用变动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第三,对于企业的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及变动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第四,全面分析企业资本结构的质量。 (五)加强企业筹资、投资与现金流量的质量分析 第一,做好化工企业的筹资分析工作,此外分析人员还需要全面分析企业的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及效益,进而判断企业对外投资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间的内在关系;第二,做好企业现金流量的分析工作。财务分析时应以“利润”为中心转向以“现金流量”为中心。现金流量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着了企业的生存及发展。因此,加强现金流量分析,能够对于企业本期及各期的现金流入、流出及结存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能够对企业的当前及未来的偿债能力及支付能力等进行正确评价,能够及时发现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便于采取改进措施。总之,企业财务分析质量的提高能够为企业的正确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对于化工企业而言,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这就要求化工企业全面提升财务分析质量,不断完善财务分析方法,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和市场环境的科学、合理的经营决策,最终促进化工企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作者:方其军 单位:南京金陵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企业管理会计的应用探讨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和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化与发展,建筑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建筑安装行业大部分企业存在生产方式较为粗放,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产能过剩日趋严重,严重影响建筑安装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建筑安装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为建筑安装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调整。管理会计能够将建筑安装企业中的会计和管理进行有效的融合,根据掌握财务会计信息的具体内容,对企业进行深入的分析,为企业的管理者提供更加正确的信息,提高决策的影响力以及对抗企业风险的能力。利用管理会计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鉴别出成本浪费的源头和效率低下的作业,帮助建筑安装企业改善低端化发展倾向,进入互联网建筑时代,实现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现阶段管理会计在我国建筑安装企业中的应用不是很普遍,很多建筑安装企业没有意识到管理会计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对管理会计的应用不够重视,没有把管理会计纳入财务管理的范畴,使得管理会计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经济新常态和“营改增”大背景下,建筑安装企业要认识到管理会计的重要性,将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心由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向管理会计转变,实现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普遍应用。 二、建筑安装企业管理会计应用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会计专业的人才比较欠缺。现阶段建筑安装企业管理会计专业人才缺乏,建筑安装企业财务人员对专业的理解主要在财务核算、数据统计、编制财务报表的知识结构层面,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是完成日常核算管理工作。部分大中型建筑安装企业的财务人员虽然经过了管理会计相关知识的培训,但是仅局限在理论知识上,并没有系统的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管理会计应用绝大多数还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同时建筑安装企业的管理会计有其特殊性,有着很高的专业性和应用性,大多数会计人员并没有机会将所学的管理会计知识应用在实践中,也缺乏相对的积极主动性,限制了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二)缺乏完善的管理会计制度。目前,建筑安装企业的会计制度主要侧重于鉴证类会计和记账类会计(简称财务会计),忽略了管理会计提供的相关信息,严重影响了建筑企业管理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管理会计在我国起步较晚,现有的研究成果大多是依靠国外西方先进的管理会计理论取得的,导致管理会计并不能适应我国建筑企业的需求。大多建筑安装企业缺少科学、系统的管理会计制度作为日常管理的指导思想,会计人员在使用管理会计的过程中自由发挥,出现了许多错误认识,导致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存在诸多问题,管理效率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三)管理会计研究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现阶段我国管理会计研究的理论性太强,缺乏与实际的联系。现阶段建筑安装企业会计人员过于倾向于理论研究,不注重将相关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建筑安装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进行实践,导致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中得不到普遍应用。对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的相关研究仅限于理论层面,且片面追求复杂数学理论模型的实践,缺乏可实用的操作性。管理会计理论的研究没有立足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盲目搬照国外的研究成果和方法,不能满足中国建筑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四)管理会计方法和技术单一。建筑安装企业管理会计的应用包含统计学、经济数学以及会计等方面的知识,但是目前我国管理会计的方法和技术与实际操作不相适应。管理会计方法主要集中在经济数学中,仅仅为揭示事物本质提供了一种数学模型,纯属理论性探讨,不能从本质上解决实际问题。此外,管理会计的现代化手段和方法,在计算机上具体运用不够,主要靠人工方法进行,出现人为误差,准确性较差。随着经济发展形式的不断多样化,其对管理会计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使用人工计算的工作量巨大,无法适应现代化市场发展,削弱管理会计功能。 三、加强建筑安装企业管理会计应用的建议 (一)提高对管理会计的认识,建立健全科学管理会计制度。建筑安装企业要加强企业战略层面对管理会计的认识,企业的管理层应加强对管理会计的认识和理解,坚定支持管理会计的应用实施。建筑安装企业应参照2015年12月财政部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建立完善、规范管理会计制度体系,且必须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管理会计顶层制度设计,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集团投资管理制度、全面成本管理制度、全面绩效管理制度,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后,在进行实际管理时我们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二)加强建筑安装企业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建筑安装企业管理会计相对于传统的财务会计,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会计人员具备更高水平的综合型企业管理素质和能力。随着建筑安装企业管理会计的应用与实施,企业财务活动与业务活动将进行融合,需要会计人员深刻理解具体业务的实际运转,需要更多的复合型人才。建筑安装企业要完善管理会计的人才引入机制和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建筑安装企业应针对财务管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和高层管理会计人才缺乏的现状,开展风险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工作。通过业务学习增强财务管理人员对管理会计岗位职责的认识,鼓励将管理会计理论应用于财务管理实践,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益。(三)加强管理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会计的关键之处在于实时提取管理状态的数据信息加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调整或修订,增加企业价值。建筑安装企业要增加在信息化方面的投入,将管理会计应用与计算机相结合,将计算复杂分析工作由计算机来完成,提高分析结果的准确程度。建筑安装企业要打破部门壁垒,有效实现财务业务融合,实现企业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方面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提高企业在会计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和综合集成的灵敏和准确程度,同时实现真正的经营数据真实可靠、实时化、口径统一化。(四)实现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效结合。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都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会计主要服务于企业外部决策的需要,管理会计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二者对财务管理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建筑安装企业要充分将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共同促进企业财会会计工作的发展。建筑安装企业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工作的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内容、岗位职责,促进两者的有效结合。在完善财务会计体系和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管理会计发展的要求,扩大信息交换能力,与管理会计相结合,避免资源重复和浪费。同时管理会计在进行决策的制定时,也要充分考虑到财务会计的方面,有效融合建筑安装企业的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不断改革,建筑安装企业发展中管理会计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建筑安装企业应该加强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建筑安装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按计划、分步实施应用管理会计,研究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将管理会计融入规划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中。提高对管理会计的认识,建立健全科学管理会计制度,加强建筑安装企业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实现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效结合,实现管理会计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密切协同,促进建筑安装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谢伟 单位:安徽金诚营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探析 一、概述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设市场风险不断加大,建筑市场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建筑安装工程风险意识也普遍的加强,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合同管理是建筑安装工程管理的核心之一,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实现建筑安装工程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合同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降低建筑安装工程风险,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建筑安装工程的顺利进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是以书面形式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同时也明确了工程的价格、工程质量目标和工期。在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条件下,承发包双方通过合同约束,依照合同中约定来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的实施,合同承包方会努力改进技术方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进度,避免违约损失,获得更多的利润。合同管理中的约束条件促进建设各方在建设过程中行为的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各种激励手段同时积极促进了建筑业努力创新,积极进取,健康发展。发包方通过委托监理方对其进行监管,降低了工程有关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阴阳合同的存在 建筑工程在签订合同后以及开工之前,需要依据合同额缴纳各种税费、手续费及保险费等。很多企业为了减少这部分费用,经建设与施工单位协商后,决定采取阴阳合同的形式:以格式文本合同签订作为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而另一方面私下签订一份实际操作的合同,并且这两份合同的工程款价格、付款方式或其他内容等都有较大的差别。在这种阴阳合同的模式下,很多工程中实际发生的内容,到底以何为解决依据,经常容易出现歧义,并且导致各种纠纷的产生。特别是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这块,经常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带来较大的困扰。同时也给建设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核带来了较大麻烦。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对于纠纷处理的依据是双方的合同,法律上承认有效的合同,是双方送到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格式文本合同,这与实际中的执行合同有较大的差别,导致判决依据出现偏差,无法达到真正的效果。 2.合同中条款不明或缺项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非常多,很多部分需要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特别是对承包范围这块内容,经常出现不够明晰或者是缺项的状况。如土建施工的抹灰工程内,只写含抹灰工程,但是工程实际中,有些位置是不需要抹灰的,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引起施工单位的误解,或者是有些该抹的位置没有抹,引起双方的争议。特别是不同工种之间的交接面划分一定要在合同中给予足够的明确,否则容易导致后期双方重合或者都无人施工的现象。 3.文字不严谨引起歧义 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很多实际中由于合同谈判人员或者是编写人员的疏忽,导致部分文字不严谨,而引起歧义。如对于风险承担的材料价格变化调整中,很多项目都会写以工程完工时的前几个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值作为调整,但是实际中材料使用的时间并非是工程完工的实际日期,并且这个时间差中可能价格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引起了双方价格调差的不同理解甚至引起纠纷。 4.部分条款违反法律,形成无效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应该建立在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但是建筑安装工程市场上,建设方与施工方名义上是合作关系,实际上还有很多不平等的地方。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获得中标的机会,往往会低价中标,而且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占有更多的主动权。合同条款自然会偏向与建设方,即使施工单位明知部分条款对自身不利,但仍然不得不签订合同。基于这种情况,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种合同已经违反了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因此可以判定为无效合同,对后期建设也就不具备实际法律效应和约束力。 5.示范合同文本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日新月异,建设方、监理方及施工方等各方的扮演角色也发生了不断的变化。各种施工技术、材料工艺、工程管理和款项支付等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不断调整着。而建筑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市场整体情况而制定的通用版本,并且在一定时间段内没有进行任何的更新。因此在某些施工项目中,这些示范合同文本的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双方约定内容的具体体现,导致出现合同签订不全,约束不明,也同样会造成纠纷的产生。 三、提高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水平的措施 1.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合同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建筑市场持续稳定运行,这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基础性的依据。在制定法律法规过程中,要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工程竣工验收全部过程进行充分的考虑,以此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阶段都纳入到法律法规的范畴之中,这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提高工程各个主体法制观念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建立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应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房地产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必须要将该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与未来一周的工作规划递交到合同管理部门,这样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才能在第一时间对合同中履行的动态充分的掌握,从而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有效的措施;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及时的与工程各个项目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工作,并将合同中的关键性内容一一说明。 3.进一步规范施工合同文本 合同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上。例如,一方不合理的减小和排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对方的合法权益等,尤其是建筑工程合同中对安全事故归责问题上工程承包方往往会将责任过分的归结到建筑工人身上,同时我们还必须警惕建筑工程方与保险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承保范围的确定问题。 4.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中止、解除以及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其次,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安装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最后,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使其能够详细了解合同文本中内容,建立完善的合同交底工作体系,真正将不同施工阶段的责任落实到对应的部门中,增强其责任意识,从而充分体现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和价值。 四、结语 通过对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赖于对合同管理多项涉及因素的充分掌控,有关人员应该从建筑工程的客观实际要求出发,研究制定最符合实际的合同管理实施策略。 作者:郭宇姝 单位:南京水晶金轮置业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管理论文 1工程成本控制 1.1定额管理 定额是在正常的生产情况下,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人力、材料和施工机械等合理消耗量。消耗量分为必要劳动消耗和损耗劳动消耗,理论上定额消耗即必要劳动消耗。定额管理能够正确地安排人力与物力,是实行按劳分配的依据,也是进行社会劳动竟赛的基础。定额管理是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单位时间内生产者生产社会产品合理的数量,以此限制和激励生产者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维护企业的效益。从另一方面看,提高劳动生产率也是在降低施工的成本,因为当单位时间生产的社会产品越多,其单位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就越低,劳动力成本越低,也就降低了施工成本。因此,提高劳动生产率就是有效地降低施工成本。对于任何一项工程建设,都需要投入很大的物力与财力,在这些资产中有些是固定资产有些是流动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包括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办公用品及办公房屋等。因为这些资产比较分散,且数目庞大,不容易管理与保存,很容易造成缺失或仪器仪表的损坏。 因此,面对数量庞大的资产数目,必须进行必要的资金管理,以降低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煤炭工业建筑安装工程的固定资产在煤炭工业基本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主要的劳动资料和辅助工具,也是施工单位能够继续下去的必备条件。固定资金在施工过程中具有反复性、连续性,可以长期地保持自身的价值,直至失去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为止。固定资金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分散使用、频繁挪动的特点。因此,做好固定资金管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企业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统一动态管理,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到帐、卡、物一致,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2)责任负责制。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固定资产,落实到人头。严格按规定手续办理修理、封存停用的设备,确保帐、卡、实物一致。 (3)流动资金管理。按照材料采购计划,由供应部门集中统一地从合理的供应渠道采购材料及物资,认真核实清单数量,落实保管员个人保管,积极利用和处理积压物资,经常清仓利库。 1.2预算管理 施工图预算是预算管理的主要依据,因此,施工前必须做好各分项工程的详细预算,然后汇总并计算和考核。施工条件的变化时常影响着施工成本,通常通过设计方案的变更、工程量的增减、施工图的局部工程的缺失、材料以及供货地点和运输方式的改变,使工程的量或材料的价格发生变化,影响着工程的成本支出。因此,应认真的计算和考核预算并根据工程的变化修改预算,使预算与施工生产的真实情况相符,以正确的控制成本。 1.2.1节约材料费。 建筑安装工程所用的材料把部分应用在工程实体,而材料费在成本中占有绝对高的部分,在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建筑材料的浪费,加强建筑材料的管理,成为降低工程成本的一个重要部分。降低成本的基本措施如下: (1)定额管理材料。定量供应常用材料;限额领用其他材料。 (2)采用新工艺新方法,节约材料使用量。 (3)加强材料采购计划性、运输工作和仓库保管工作,避免由于运输疏忽造成的材料损耗。 1.2.2合理的配备机械设备,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 随着施工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施工中的繁杂笨重劳动和手工操作逐渐被机械所代替,以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合理的配备设备,使每台机械的效能充分发挥,成为降低成本的一种手段。为了保证每台机械能正常工作,充分发挥其效能,通常采用以下措施: (1)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工作,确使机械设备能正常运行。 (2)为避免停工窝工现象,机械设备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工作,不准过早过晚进场。 (3)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监督,对施工机械的各种状况作及时考核记录。 1.2.3施工管理费的控制。 施工管理费是施工单位为了使施工正常的进行而产生的组织和管理的费用,是工程成本的一部分。按定额取费,按预算支出是施工管理费的控制的一般方式,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与预算的一致,确保施工成本在控制的范围之内。通过编制成本计划,按照完成承担工程任务的量计取施工管理费,同时按照施工的预算限额支取,以达到对施工管理费的控制。其次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人数,减少多于的劳动生产力,同时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也应该严格控制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人数,这也是管理费控制的重点。还要严格遵守费用划分及开支标准,杜绝费用乱报,非正常开支等现象,从而降低施工管理费。 2结语 随着我国不断的从国外吸收管理经验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成本管理范围不断扩大,深度不断明确,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都和施工企业的成本有着紧密的联系,同过定期分祈施工情况,总结影响成本的因素,并采取有效的降低成本措施,施工成本就一定能得以控制。 作者:闫慧殊 单位:山西潞安矿业古城煤矿建设管理处 建筑安装论文:国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论文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工程设计影响整个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很大程度取决于设计,有明确资料显示:设计阶段对整个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影响的可能性为70%-90%左右,这个结果显示出设计阶段的重要性。所以,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时要以科学认真的态度完成设计,为建筑安装工程的下一步打下基础。如果设计不合理,工程造价也会相应的受到影响。例如对建筑安装工程中所需用的材料和设备选取不当,不仅会在工程造价上造成损失,严重的甚至影响整个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质量。目前,大部分设计单位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往往会更侧重于考虑建筑安装工程的可行性,主要是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负责,缺乏对建筑安装经济性的分析,在造价管理上重视的力度不够。也有很多设计人员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在设计时缩短时间、同时接受大量设计任务、设计质量差,忽视了设计上的细节问题会带来的巨大经济负担。这也给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安装费用的计算上重复计算增加了可能性。为了避免这种可能性的出现,就要求设计人员要严格遵守行业原则,尽量在达到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基础上使安装工程造价趋于合理。 1.2施工单位综合素质 影响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直接因素取决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决定建筑工程安装的实施时间和质量。目前,在整个行业里,招投标的透明度不够,所以某些施工单位在承接项目后以较低的价格找第三方进行具体施工工作,而这些施工人员大部分是所谓的“民工”,其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偏低,他们对于施工图的了解不够深,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或者其他设备等都可能超过预算,增加了超出预定范围的工程造价。 1.3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目前,在建筑工程安装这一行业里,有很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的技术水平,这对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也有很大的影响。建筑工程在安装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依赖于操作员工的专业熟练程度,它不仅影响工程安装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1.4建筑安装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 材料和设备和建筑安装工程息息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选取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有很大的影响。首先,材料和设备的种类选取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例如:同种功用的空调,海尔空调的价格和美的空调的价格就有所不同,两者这间的差价大部分原因是由两种产品各自的品牌效应造成的,施工人员在挑选商品的时候就应该规避品牌效应产生的高额差价这个因素。其次,在进行建筑工程安装前期的设计时对于材料和设备价格是依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具备参考性但不具备准确性,市场价格随时都在变动所以在建筑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在进行材料和设备采购时可能会产生与设计阶段预算价格不符的情况。施工过程材料浪费是必不可少的,但在设计预算时,材料都是严格按照施工过程所需要的数量设计的,所以在后期购买材料时产生的费用也会对工程造价产生冲突。 2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2.1加强对建筑安装工程的监管 加强对建筑安装工程的监管包括对前期设计阶段、建筑安装工程实施阶段和招投标阶段的监管。在对前期设计阶段进行监管要注意设计人员是否具备专业水平、设计人员的行业口碑、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设计方案的经济型等内容,综合考虑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在建筑安装的监管上主要是对施工人员的监管,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是这一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招投标的监管是目前整个行业市场面临的巨大问题,它不仅要求从业人员自身具备良好的从业道德,诚实守信、企业之间公平竞争,也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使企业招投标更加透明,从根本上加强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 2.2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工程安装过程中,主要是施工人员参与工作,因此,施工人员的行为也很大程度影响了工程造价。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建筑安装工程在招聘施工人员时要考核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努力提升团队的专业性;另一方面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素质教育,避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材料的浪费,甚至施工人员偷窃施工材料的行为。最后,从以上两方面因素来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单位要更好的管理好工程造价,就必须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出发。 2.3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监测 市场价格随时都在波动,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前期对整个项目工程造价的计算,后期核算时会产生与前期预算价格不符的现象。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就要时刻注意价格的变动。为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随时对价格的变动进行检测。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时可以依据近几年类似工程的造价对安装工程造价进行估算,这样计算出来的结果和未来的造价也不会相差太大。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来调整工程造价,这样就可以使工程造价更具准确性。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管理有很大作用。 (2)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现行的市场管理是以市场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为辅。所以,政府就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管,规范建筑安装工程单位的定价行为,避免造价人员恶意捏造虚假的价格。因此,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管理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就要从每一个方面着手,重视安装工程的每一个细节。在前期设计阶段,保证施工图设计的准确性,合理控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在安装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安装任务,把握好安装工程材料的应用。在整个安装工程项目里,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很多因素,建筑安装工程单位要想管理工程造价,保障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就要详细分析安装工程存在影响造价管理的因素和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从这些问题探讨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完善管理系统,强化施工过程的每一个工作顺序,从而保证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目标的实现。工程造价的管理有利于建筑安装工程行业的良好的发展,为行业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从而推动建筑安装工程行业的发展。 作者:侯巾英 单位:金川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室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论文 1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成本构成及成本控制的主要方法 1.1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成本构成。 一般来说,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成本指的是施工安装过程投入的总费用,其中包括工程项目的成本,以及按照相关规定应缴纳的利润及税金。 1.2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主要方法。 ①成本定额控制法。对于直接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一般来说是使用成本定额控制法,一般采用消耗定额法及工程定额法来达到降低成本的主要目的。对于材料定额控制则需要对材料的口消耗进行合理的测算。②机械设备的定机、定岗及定人控制法。主要是针对施工机械设各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控制,通过固定人、机,来保障机械设各的安全、使用、维护及保管的各个环节能够有效的落实到每个人。③成本预算控制法。主要是通过对成本费用预算计划进行制定,来分析成本费用的支出情况,以确定成本控制要求,编制详细的成本预算表。 2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体制不健全。 建筑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对于实际工程安装,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人员的配置不到位,对于成本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掌握不到位。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程度较低,存在一定程度的沟通障碍,不利于形成成本管理的完整系统。一些其他部门的员工,对于成本控制了解不够细致深入。 2.2管理成本控制意识淡薄。 从整体的成本管理控制的意识来看,当前一些企业存在意识缺失的现象。这种管理成本控制意识的缺失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层面:其一,企业的管理者层面,没有从主观上重视安装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控制,在制定一些管理政策和规划时,对成本管理控制考虑较少,这就使得一些本来可以降低成本的环节,没有相应的成本管理控制策略;其二,项目的参与部门和一线负责人员对安装工程的成本管理控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比较分散,各自为政。一些个别的部门领导,没有大局意识,对下属员工约束力度不够。 2.3管理中的安全问题及质量问题控制不合理。 安装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控制,要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安全可靠为前提,虽然项目施工安装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项目的成本管理控制紧密相关,但是,建筑工程项目首先考虑的是其使用的安全性,在确保其质量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再进行必要的成本控制管理。不能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或者是不按设计进行安装。当前,一些工程安装企业,在实际安装项目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不够严格,一些已经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经常会出现返修。 3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主要措施 3.1加强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制建设。 建筑工程项目安装企业,要从管理体制建设上着手做起,提高成本管理体制运行的效率。要对成本管理的各个部门、岗位进行重新梳理,将成本管理控制的任务分配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负责人,并制定有力的监督措施,对于成本管理控制执行不到位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提高各部门之间在成本管理控制方面的协调性,充分调动资源,发挥整体协同作用。 3.2强化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意识。 成本管理控制意识是成本管理控制执行和重要指导思想。因此,要做好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的工作,提高对成本管理控制的重视。企业要从全方位提高对成本管理控制意识的宣传,在项目安装施工的整个过程,转变观念,强化节约意识,提高安装工程的经济效益。在人才成本控制意识的培养方面,要提高培训力度,并定期展开思想教育活动,努力把基层员工的成本管理意识激发,让他们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从自身做起,干好身边的基础工作,按照施工安装的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3.3控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及质量。 安装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工程安装企业水平的直接体现,因此,对于工程安装企业来说,在实际成本管理控制过程中,要重视工程项目的质量,提高对质量控制的科学性。项目工程的质量,对于业主来说,非常重要。在项目工程安装好之后,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认证和评估,对项目的质量负责到底。成本的管理控制,要按照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科学进行,不能单纯为了降低成本而损害项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4结束语 企业要从上述问题出发,采取相对应的改善措施,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项目安装工程的成本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作者:田锟 单位: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论文 一、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主要影响因素 结合建筑安装工程的行业特征与笔者的从业经历,笔者认为,能够对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体系建设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我国经济体制逐步发生转变的过程中,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管理制度也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已经逐步由现今的定额制度替代了原有的概算制度,实行将平均价格水平作为主导的工程造价管理定额制度。但是在不同的地区,其价格平均水平并不能够通过该地区的实际价格进行反映,这样的制度体系建设容易对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产生影响,使其极易发生偏离,不能代表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二)工程设计预算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首先,在企业对工程设计施工所持的态度方面,企业为了利益最大化,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一再降低,而且工程模糊预算现象也层出不穷。其次,在设计施工技术方面,企业中的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专业知识与经验都积累的太少,对企业的造价成本无法很好的估算与分析,相关管理人员对法律的认识程度存在欠缺,合同制定环节漏洞百出,因此造成了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增加了工程造价。 (三)工作人员素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现阶段工程造价人才供不应求,造成许多的非专业人员混入工程造价领域,因为人员本身的专业知识薄弱,其无法准确估算工程造价,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工程造价核算与控制工作。更有甚者,不少农民工和业余民众也参与到工程造价的核算和管控工作中,他们既没有技术和理论知识做基础,又没有受到公司的再培训,容易导致工程进程与效率被延缓,也不利于企业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开展。 (四)施工技术水平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首先,在施工环境方面,施工地周围的环境、地势及施工期间的天气情况都会对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周期和质量产生影响,进而也会影响到工程的造价。其次,在材料质量方面,进行工程造价管控的最基本手段就是对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控制材料成本,但是现在有不少企业和个人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者偷工减料,导致施工后期极易因这种问题造成售后成本的提升。最后,在技术设备方面,如果施工单位一直使用落后设备,不仅不能够保证施工的质量,也容易造成材料浪费现象,增大施工单位的运行成本,还会造成施工效率的降低,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造价管理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控制策略分析 针对以上笔者所分析的能够对现阶段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产生影响的几方面因素,笔者认为,建筑施工企业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进而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一)完善造价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造价审核程序控制工程建设包括前、中、后三个阶段,中期和后期的管理工作是影响整个工程造价与成本的主要因素,将前、中、后三个施工阶段紧密联系,对减少工程造价能够产生非常有利的影响。针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受到当前制度建设制约这一情况,完善造价管理制度建设,企业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要把建设部门、设计部门与施工部门的造价工作进行统一,以便更好地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 二是造价核算人员一定要深入工程施工现场,全面了解施工情况,这是由于工程造价审核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其所涉及的因素非常广,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 三是企业相关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工程造价的认识,结合手头资料对工程现场开展实际排查,以此确保工程造价核算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保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规范建筑项目设计工作,改善工程造价控制条件 由于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预算也会对其工程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应该从规范建筑项目设计工作,改善工程造价控制条件方面着手对这一现象进行改善,具体措施如下。一是企业应在满足使用功能的标准之上,运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的选择与优化,同时保持其功能不变的情况下继续缩减建筑工程造价,根据资金与综合利益的双重考虑因素决定工程最终需要采取的设计方案。二是企业在规范建筑项目设计工作时,需要不断改善工程造价控制条件,严格把握好技术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合理变更,工程设计工作的进行要把科学因素放在首要位置,细心设计并且确保其设计的科学性,以此创造良好的工程设计和实施条件,以便于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更好开展。三是由于规范建筑设计工作与改善工程造价的控制条件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在实施具体策略时还要把握好整体效果,顾及好工程现状,在协调统一多方因素的同时建立一个良好的管理体系,实现对工程建设的整体把握,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力度的更好掌控。 (三)明确施工管理具体要求,把握关键环节造价管控 为进一步实现对建筑安装企业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企业应该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核算工作,要明确具体的施工管理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施工关键环节的造价管控工作进行把握。首先企业应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不论是企业财务部门还是施工部门,都应不断提升其造价管理人员的从业道德水平与专业技术水平,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这样才有利于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工作进行把握。其次,企业要对项目施工阶段加强监督和检查,避免出现不按章程施工的现象,防止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造价失控现象,这样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能够起到监督作用。最后,对于施工阶段的关键环节和步骤,施工监理人员一定要提高重视程度,对原材料的采购、设备的使用等工作加强管理,只有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切实把握,才有利于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筑安装企业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四)提高施工单位技术水平,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健全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才能有效避免由于施工技术的影响而导致的企业工程造价增加的现象出现。首先,企业应加强对项目经理层的培训,使其能够从全局上掌控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在确保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上控制成本支出。其次,企业还应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强化其质量意识与成本意识,在施工过程中避免材料的浪费,并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进行施工,防止因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材料浪费和人工费支出。最后,建筑安装企业还要重视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建设力度的增加,不断的对其进行完善,增强企业对实际工程施工造价管理的力度,加强造价监督与核算,在此基础上要明确单位之间的分工和合作,相互约束,互相进步,杜绝经济市场中的不良行为出现。最后,在企业增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政策和法规。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合同管理与法律制度有机结合,这也是增强合同法律力度并且协调各方利益冲突的一个重要举措。这些举措能够在确保各方利益平衡的同时,使得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更加科学与合理。 三、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还要受到制度体系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工作人员素质及施工技术水平等多个方面的影响和限制,而且这些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制约了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基于此,笔者针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情况提出几点促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展的措施,从造价审核、控制、管理以及施工关键环节等几个角度着手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希望能够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一定得思路。 作者:谢红燕 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广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企业财务风险论文 一、新形势下建筑安装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 1.内控环境不容乐观,财务管理流于形式 建筑安装企业财务管理所面临的内控环境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在财务管理方面,传统的静态的控制管理模式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难以做到真正的信息共享。但随着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的加快,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如果信息共享的及时性不能够保障,势必会导致财务管理风险的加大。其二是相关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容易使得财务管理成为一纸空文,最终流为形式。例如部分财务管理人员缺乏对财务管理风险的远见,对财务风险的客观性认识还存在一定不足。因此,内控环境这两方面的缺位同样成为了导致建筑安装企业财务风险增加的重要因素。 2.风险防范意识缺失,决策失误时有发生 长期以来,建筑安装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风险防范意识一直有所缺乏,极易成为增大企业财务风险的“元凶”。风险防范意识的缺失容易导致企业高层人员进行投资活动时,仅考虑到可能获得的利益,忽视投资中所存在的巨大风险,忽视投资项目中众多的不确定因素,使得企业高层决策失误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没有预见性的投资活动极易给整个建筑安装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损失一旦严重则可能会导致整个企业的破产。 3.财务控制基础薄弱,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考虑到建筑安装企业的施工的流动性,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制造出较为完整的系统规划还存在较大的难度。部分企业甚至嗨存在着人为制造虚假财务信息的现象,使得建筑安装企业的内部资源不能够合理配置,企业资金链和供应链的经济效益得不到提升。因此,建筑安装企业的管理机制还存在着极大的完善空间,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针对建筑安装企业的财务模式进行长远的战略分析,最终实现整体供销链和资金链的有效管理。 二、建筑安装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当施工企业面临着一系列财务风险增大的难题时,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在了解财务风险成因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未雨绸缪,有效防范企业的财务风险。建筑安装企业财务风险的具体防范措施如下: 1.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组织结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建筑安装企业需要从内部出发,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组织结构,从而真正提升建筑安装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针对上文所提到的建筑安装企业的一系列特点,企业在财务管理中需要将企业的债权管理和实物管理模式作为管理重点,落实这部分重点的管理制度。例如对分散在不同安装地区的员工通过QQ、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进行制度传达,做到全人员、全环节的制度覆盖,避免因制度的不完善等内部因素造成财务风险。除此之外,建筑安装企业的组织结构也需要进一步得到完善,企业可考虑建立起独立的资金结算中心,不与其它职能混淆,企业的内部资金收支明细、资金链运转情况和投资项目分析都交予资金结算中心进行处理,降低因组织结构不完善产生的财务风险,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中所面临的各种难题。 2.健全信息系统,提高人员素质 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筑安装企业只有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才能使得企业的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具有真实性的基础材料作为参考,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也才可以多角度多维度跟踪企业经济业务,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成从粗放化到精益化的管理模式的转变。企业自身更是可以借助于完善的信息系统,第一时间的了解市场需求,收集和快速处理市场信息,降低安装成本,减小财务风险。同时,建筑安装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还需要为财务管理部门配备具有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提高现有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以帮助企业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提高对财务风险的预见性。可考虑不定期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财务风险知识的相关讲座,理解财务风险与企业财务管理的联系,真正强化每一位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每一位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风险的洞察力,最终营造出一种浓厚的财务风险管理氛围。 3.优化决策程序,增强风险意识 对于招标阶段的的施工项目,有关的建筑工程部门需要创建合理有效并且具有针对性的造价管理模式,制定出可量化的可行目标,完善相关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对此进行量化考核。同时,还应当对建筑行业的相关市场实事求是地进行市场分析,充分规划好所建设项目未来的核心竞争力,进而避免工程项目招标的盲目性,避免工程资金遭受损失,引起后续阶段的资金链断裂。而在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企业高层的决策人员更是要尽可能避免决策失误的情况产生,对此可以从优化决策程序入手。例如在进行投资前,对所投资项目的背景情况、技术要求、发包方的经济实力和信誉度进行客观分析,避免受到不真实信息的影响,考虑市场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调控,考虑到一切投资项目中众多的不确定因素,最后在合理评估企业自身实力和评估盈亏风险后,再进行项目决策。也只有对建筑安装企业所投资的项目采取最优化的决策程序,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整个企业的风险意识,最终降低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避免整个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4.加强合同管理,促进成本控制 一份高质量的合同会详细规定项目安装及施工的具体要求,约定各种材料的分类和构成,明确工程工期、质量保障要求、施工具体条款等诸多内容。不过对我国现阶段不同施工项目的合同编写过程进行研究,我们很容易就会发现其存在编制质量差的情况。例如模糊的工程工期往往会造成随意压缩工程工期,导致工程措施费及施工费用增加,对合同条款解释顺序、发包人委托工作、承包人承包工作、材料供应、违约责任、工程分包约定也不够明确,使得双方责任划分不清。实际情况中,如果合同中存在措辞不严谨或是操作不具体等问题,往往都会引起违约和索赔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加强合同管理不仅可以有效降低项目的施工成本,更是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财务管理方面财务风险的产生。建筑安装企业可考虑按照国家现行合同示范本的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编制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描述要详细,特别是针对牵涉到工程款结算方式、材料价格、工程量增减、施工措施费等内容的约定,更是要措辞严谨,避免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这样既能维护合同双方利益,也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促进成本控制,使得安装项目能够真正给企业带来有效的经济效益。 三、结束语 新形势下,面对竞争激烈的建筑安装市场,企业财务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的重要管理活动,需要通过规范化并且高效性的管理方式,才能确保其有效落实和稳定提高。对于企业财务风险,我们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找出引发其存在的隐患,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策略、采用多样化的防范措施来进行防范与规避,避免财务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 作者:谢红燕 单位:中卫市广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企业成本管理论文 一、建筑安装企业应用作业成本法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产品资源消耗量大,易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我国建筑安装企业大部分是以某项具体工程为单位进行项目管理。但是在实施项目管理的过程中,由于采用传统成本计算方法,普遍存在着实际成本难以准确计量等一系列问题。传统计算方法下的产品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组成,各产品分摊的间接费用与产量相关,产量越高所分摊的间接费用就越多,但实际上它们并非正比关系。科技进步使得机器设备的价值提高和其使用寿命缩短,导致固定资产折旧等间接费用增加,同时直接人工成本也大大减少,这些使得传统成本法下的间接成本分配率很大,后果是高估高产量、低科技含量的产品成本,低估低产量但高科技含量的产品成本,导致成本控制失效。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存在施工工序复杂化、安装产品多样化、项目完工时间较长、需要各部门综合协调、项目资金投入大等特点,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多样化的间接费用分配基础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二)作业成本法对于非产量因素的制造费用处理有着传统成本计算方法不可比拟的优点,可为建筑安装企业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准确计量产品价值和期间费用,它将企业闲置过剩的生产能力和浪费的资源从产品成本中剔除;(2)促使企业对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改进作业方式以降低项目成本,便于合理地制定各作业中心的预算标准;(3)企业在作业中心基础上建立责任中心,可客观地评价各责任中心的业绩;(4)为企业产品定价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实施作业成本法能获得相对准确的成本信息从而为决策提供依据。项目的实施需要资源的投入,竞争使建筑项目的市场化导向日益明显,项目中间接费用的增加大大提升了分配的难度,传统成本计算方法已不能提供客观有效的信息,作业成本法的应用使得管理者处于包含项目实施及其各关联方等在内的总体角度思考问题,促使其改变成本管理方法。 二、建筑安装企业作业成本管理的框架设计 (一)建筑安装企业作业成本管理思路 我国国有控股的建筑安装企业,其组织机构仍然存在设置重复、职能部门效率较低、成本管理落后等特点,目前虽然采用了项目经理负责制,而项目经理仍然对成本缺乏科学的计划与控制。现在迫切需要在具体项目上实施作业成本计算,将具体项目成本管理体现为对作业成本的管理,借以提升各项成本的计划与控制管理。将建筑安装企业的组织机构通过作业分析和流程再造而采用矩阵制,这种矩阵制组织结构具体包含了公司管理层和项目执行层,较其他组织结构(如直线型,职能型组织结构)而言,它最适合建筑安装企业对项目实施管理。根据波特的“价值链分析”对关键作业流程进行分析,提供有效的业务流程和作业框架。 某一工程项目的最终成本包含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直接计入工程的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另一部分则是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辅助性工作所发生的成本如管理人员工资、临时性设施、施工措施等,公司可以某一作业是否对产品价值有利为标准消除“非增值作业”,将有价值的作业归集到各作业中心,同时进行适当的作业选择和降低那些效率较低的作业所耗费的资源如更新设备、淘汰落后机械、购买先进机器以提高作业效率。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优化供应链管理,企业应认真分析自身竞争实力,制定分包和采购决策,如考虑建立设备和材料供应租赁中心等,力求保证资源的供给,加强成本控制。依照成本管理的属性,工程项目成本可分为工程预算成本、计划成本、实际成本。预算成本以工程造价为依据;计划成本是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是工程项目应达到的成本;而工程实际成本则是项目实际发生的耗费;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可反映项目的盈利状况,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则反映了项目的经营效率,目标成本的减少可成为考核项目管理人员的业绩评价标准。在建筑安装企业实施作业成本管理,首先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分解形成若干作业中心,分别对各作业中心进行分析,计算出该工程项目的作业总成本。工程项目的作业成本作为目标成本分解到项目管理层以实行项目成本负责制,项目经理应采取奖惩和激励等措施确保每个员工目标成本的实现。 (二)基本框架设计 建筑安装企业的作业成本管理基本框架设计内容包含了企业管理层和项目层,分层次展开,目的在于为该类企业引入新的成本管理模式以期提高企业经营业绩。作业分析可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首先区分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或是无效作业;其次找出对企业或工程项目及市场消费者价值均较高的作业;与本行业类似作业进行对比,评估其价值有效性;最后寻找作业间的联系,以最经济有效的方式完成作业。作业管理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业消除即消除不增值作业;即使是同一工程项目,不同的施工方案与设计也会产生完全不同的一组作业及相关的作业成本,这就需要选择最合理的作业;实施规模经济,即增加作业的投入产出比来提高作业的效率。 三、作业成本法计算结果比较分析 (一)四川某建筑安装企业项目的计算结果 1.作业中心的建立。以四川某建筑安装企业新建的某居民住宅项目中的四号楼为例,该楼房建筑面积约6317.41平方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编制预算来控制企业资源的耗费,当工程项目或施工工序变化时,要对预算作统一的修订。对该工程项目可使用工作分解结构WBS方法将该项目分解为一系列的工作单元(工作包),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较其他生产流程过于复杂的制造业来说有相对规范的施工流程,分解项目相对容易。工作分解结构WBS分解的工作单元就是企业的作业中心。该住宅楼划分的作业中心可分为土建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五大类,土建工程包含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装修工程,这些工作单元还可以分解为更小的工作包,如基础工程又可分为桩基础、基坑开挖、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防水工程、预留管道孔、砌体工程、回填土工程。建筑安装企业应根据建筑行业规范,制定并实施项目工作流程,分析主要作业并对同质作业加以整理,以同质作业建立起相应的作业中心,以归集作业成本。 2.作业成本计算。作业成本计算是指把所耗费的资源根据资源动因分配到作业中心、作业根据作业成本动因分配到项目的过程。结合项目自身情况,首先可计算直接工程费用,直接工程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工程,如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等,这些直接工程的作业结果形成工程实体,分别计算各作业中心的直接工程费,内容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直接机械费。其次分配辅助工程作业,辅助工程为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而发生,辅助工程作业大致分为综合性辅助工程作业、部分性辅助工程作业和单一性辅助工程作业。综合性辅助工程作业与全部施工项目有关,如办公室、库房等临时设施、施工水电费、财务费用等,它可按该作业中心直接工程成本占总直接工程成本的比例分配;与部分施工项目有关的部分性辅助工程作业如成品保护、夜间施工、材料二次搬运等,必须按各自的作业动因和对象分配;单一性辅助工程作业单独与某一施工项目有关,如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捣器等。最后根据上两步得到的各个作业中心的作业成本计算出整个工程项目的作业成本。 以下通过该住宅楼的施工加以说明工程所用到的一些主要机械设备。这些主要机械设备在作业认定上的归集体现在如何进行折旧费用的分配。表3是该公司的工程承包价,总价=综合单价×合同数量,综合单价包含了全部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及利润。以钢筋作业中心为例(成本计算如表4所示),钢筋作业中心耗费的资源包含相关施工机械使用费、人工费、辅料费等。钢筋材料费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不用参加分配,其他作业中心成本也可按类似方法分解计算。计算出各种产品的动因分配率,分配的成本=作业中心成本×动因分配率。以某产品在作业中心消耗的成本动因数量为依据计算相应动因分配率,该产品的成本耗费=分配率×作业中心成本。把各间接成本与直接成本合并得到作业成本法下各项目的总成本,为便于分析,把该工程项目的计划成本(即目标成本)一并列示,如表7所示。 (二)作业成本管理的应用成效分析 上述使用作业成本法计算的现浇混凝土基础总成本为765980.73元,它把所有耗费的资源和间接费用分配到作业,这些作业包括直接工程作业和间接作业,然后把作业成本分配至相应对象,能更准确地反映现浇混凝土基础的实际成本,传统成本计算方法计算的成本为781935.05元,明显会高估该实际成本,不能真实反映其成本信息,给企业带来损失。差异比较明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成本计算方法采用统一的间接费用分配基础,容易形成高估产量大的产品成本,低估产量小、工序相对复杂的产品成本,当然如果对一些作业更为细化,则得到的信息更加反映真实情况。按照作业成本法提出的合理数据可作为企业未来项目预算的编制基础,为各作业中心控制成本提供科学的依据。通过作业来反映耗费的资源与建筑安装项目的联系是传统成本核算方法无法相比的,它揭示了项目可供资源、实际使用资源、实际需用资源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总结 建筑安装企业实施作业成本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有较高的信息化水平和各项基础数据的完善,如工程项目结构、工序的分解,作业的种类和属性,各种成本动因的纪录等,作业成本法也要与企业原有的成本管理方法相结合。我们看到,作业成本法在建筑安装企业的应用有着巨大潜力和现实意义,因此,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逐步实施作业成本法是企业的明智之举。 作者:吕涛 单位: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管理的完善对策 一、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全过程控制意识缺乏 从目前建筑安装企业对成本控制上来看,大多数的企业普遍缺乏全过程控制意识,这样就难以在全过程连续的进行成本控制,往往成本控制难以发挥效果。较多的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工作的过程中,并没有详细的成本评审程序,同时也没有评审部门。这样就导致了成本控制不能够由具有专业知识的成本控制人员参与进去,这就直接加大了成本管理的风险,成本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不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缺乏相应的成本控制补救措施,成本控制完全处于失控状态。全过程控制意识缺乏使得企业成本控制难以顺利的实施。 (二)目标责任机制不健全 目标责任机制不健全,这就导致了成本控制的权、责、利出现了分离。在建筑安装行业,项目经理具有较高的权利,项目经理具有很高的权利的同时,其是项目效益和成本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同时其它的业务部门主管和相应各部门的管理人员都负有相应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分配三者相结合的管理控制体制加以约束与激励。从目前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情况来看,权、责、利出现了分离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建筑安装企业不能很好的落实成本控制的具体责任,则难以使得整个项目部门形成有效的成本控制气氛,这样就直接加大了管理者的管理困难,同时影响了成本控制的效果。部分的建筑安装企业建立了成本控制责任制,但是却不能够将责任制度和奖励制度挂钩,这样难以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就不能够发挥出成本控制的预期效果。 (三)控制体系不完善 建筑安装企业进行成本管理的基础是成本控制体系。目前,多数对的建筑安装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体系构建的时候,缺乏对工程的全面性了解,这样企业的成本控制提升就不能很好的切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这样就难以发挥出控制体系的作用。较多的企业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就是因为控制体系不完善导致的,同时在进行成本控制体系构建的过程中,没有充分的考虑到全员成本控制,就难以明确出每个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成本控制工作的实施效果较较差。 二、完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控制的对策 (一)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控制体制 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成本控制中占有核心地位,其是成本管理的实施者。项目部的全体管理人员是进行成本管理的主体。所以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全体人员为主体构成的成本控制体系对建筑安装企业的成本控制有着重要意义。实行责任制,对控制体系中每个人的工作范围与职责要进行明确界定,确定相应的职权,保证充分有效地履行责任。但是控制体系中的人员有了责任和权力也是不一定能够做好事情的,对于完成控制目的的部门人员给予物质奖励或者精神奖励,发挥出激励制度的效果,更加可以激发所有工作人员的激情,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层层落实和由上到下的逐级负责,使项目成本控制工作做到权责利相结合,每项责任都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够使得项目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因为有激励制度作为后盾,这员工的积极性可以有效的提升。 (二)加强企业对项目工程全员及全过程的控制 加强企业对项目工程全员以及全过程的控制是建筑安装企业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影响到成本以及成本变化的因素与企业的各部门、各环节和大部分管理施工人员息息相关。实施建筑安装的成本控制管理必须要控制整个过程及全员的管理过程。全员控制是指对与项目工程相关的全体人员从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的成本控制。如上述的措施,加强责任制的实行,需要明确出每个人员的责任,同时将绩效制度和责任制度挂钩,这样才能够做好全员控制。建筑安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控制包括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从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工程结算阶段。各个阶段成本控制的相关资料需要保证完整准确。 (三)加强对成本预算的控制 加强成本预算的控制是成本控制的核心内容。预算包含的内容不仅仅是预测,它还涉及到有计划地巧妙处理所有变量,这些变量决定着公司未来努力达到某一有利地位的绩效,一个预算就是一种定量计划。预算控制包含内部会计控制的全部内容。预算能够将将来发生的成本做好分类控制,并且预算是工程施工的依据。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按照内部控制的相关内容进行。设计预算工作的业务流程,并利用会计控制系统,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等活动实施控制和监督,保证工程项目的各项业务预算有效执行,并保证建筑安装工程的各项业务活动能够正常运行。预算是一种可以据以执行和控制经济活动的、最为具体的计划,是对目标的具体化,是将企业活动导向预定目标的有力工具。预算的工作贯穿了整个企业的项目计划,需要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执行,而且它的责任主体与目标主体都不止是会计部门,但是预算控制与会计控制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预算的编制、分析和执行等都需要运用会计方法。同时成本预算控制会影响到企业业务的活动,这样就会对会计事项产生影响。所以成本预算系统控制是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需要财务部门、造价等相互配合,并且有全体人员进行落实,这样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结束语 建筑安装企业是建筑行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是目前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较多的建筑安装企业对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视不够,项目成本管理还存在诸如全过程控制意识缺乏、目标责任机制不健全、控制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建筑安装企业要想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需要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控制体制、加强企业对项目工程全员及全过程的控制、加强对成本预算的控制,这样才能够增大企业的利润空间,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作者:刘江丽 单位:江汉油田瑞腾达工程潜江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行业税收技巧 作者:陈雪然 单位:北京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意义 国家财政收入主要靠纳税收入,企业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使企业利益达到最大化,而且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总体而言,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筹划能够使企业通过合法的节税与非违法的避税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还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所以,纳税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入纳税筹划不仅使企业通过合法的节税与非违法的避税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还可以增加国家税收,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国家财政收入主要靠纳税收入,企业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纳税筹划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税收,还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从而警惕各大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依法纳税。 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原则 我国建筑安装企业的发展速度极快,建筑安装企业在实际的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遵循一些特定的原则,这样才能为建筑安装企业获得最大利益提供保障。总体而言,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筹划过程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必须在国家相关税收法律范围内进行,任何违背国家税收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税收筹划不仅会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对国家财政收入及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性原则是第一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才会真正的促进企业健康快速成长。 (二)事前筹划的原则事前筹划指的是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必须事前做出,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企业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同时保证企业合理合法向国家缴纳税收。事后的纳税筹划必然导致漏税、偷税现象的发生,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违法行为。因此,事前筹划保证的是企业与国家的双方利益,使企业的发展与国家财政收入做到互利双赢。 (三)效率原则纳税筹划的效率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高税务行政效率,使征税费用最少。第二,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最小,使税收的超额负担尽可能小。第三,要有利于资源的最佳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这三条是纳税筹划效率性的主要方面,因此,在实际的纳税筹划当中,建筑安装企业要加强对这三方面的管理,力图促进纳税筹划的高效率运转。 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技巧 对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筹划的特点、意义及原则有了深刻的了解后,纳税筹划的技巧也就迎刃而解。目前。建筑安装企业在纳税筹划中的技巧主要有以下几点:摘要: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纳税及获得利益最大化的关键,是企业经营中重要的理财活动。纳税筹划不仅可以为国家提供合理的税收,而且能够使企业通过合法的节税与非违法的避税获得最大利益,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尽管我国建筑安装行业在纳税筹划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提出和解决。本文旨在研究我国建筑安装行业纳税筹划特点意义,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技巧,为我国建筑安装行业纳税筹划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些可行性的思路。 (一)业务形式转化的筹划技巧建筑安装企业有许多业务直接可以通过变通或转化寻求筹划节税空间,其技术手段灵活多变、无章可循。例如,建筑安装企业中的购买、销售、运输等业务可以通过合理转化为代购、代销、代运等业务,这就使得企业通过业务形式转化的途径减少税收,增加企业收入,是企业税收利益达到最大化。 (二)会计期间时期转化的筹划技巧会计期间时期转化的筹划技巧也是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筹划的技巧之一,它指的是企业在会计期间利用结算方式进行推迟纳税筹划。不同的结算方式、不同的收入确定时间使得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不同,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完全可以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推迟纳税筹划,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可以的。 (三)业务口袋转移的筹划技巧我国建筑安装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较多,每一项税收优惠实质上就是一个纳税筹划方法。业务口袋转移方面,我国建筑安装企业常用的方法是在低税率地区设立子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来降低整体税负,以此达到降低税率的目的,从而增加企业收入。 (四)经济合同签订的筹划技巧正常的经济交往中,建筑安装企业经常需要签订经济合同,而经济合同一般要涉及税收,因此,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税收筹划同样可以合法的减少税收,增加企业收入。这就需要企业在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运用灵活合法的方式进行筹划,最大限度的减少税金支出。 (五)利用缺陷性条款的筹划技巧缺陷性条款主要指的是税法漏洞,这些税法漏洞导致税收低效或失败。尽管我国在税法制定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有一些税法漏洞被忽视。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完全可以利用税法漏洞争取不违法的合法权益,为争取企业最大利益做合法的努力。 (六)税负转嫁的筹划技巧税负转嫁指的是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完成转移或规避税收的方法,这也是建筑安装企业减少税收的重要方法。通过税负转嫁可以使企业在合法的前提下获得更多税收利益,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应合法进行税负转嫁,增加企业税收利润。 (七)会计处理的筹划技巧会计处理是纳税筹划中比较灵活、便捷的技巧,它可以通过对固定资产折旧、坏账损失处理、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措施进行筹划,同时还可以采取灵活的纳税申报方法,使企业减少税金支出,合理、合法的获得更多的利益。因此,企业在实际的纳税筹划中应注重会计处理的筹划技巧,增加企业合法收入。五、总结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纳税及获得利益最大化的关键,是企业经营中重要的理财活动。纳税筹划不仅可以为国家提供合理的税收,而且能够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研究我国建筑安装行业纳税筹划特点意义,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技巧,为我国建筑安装行业纳税筹划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策略,也为其他行业的纳税筹划提供借鉴。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影响因素探析 摘要:本文总结了目前国内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现状,分析了目前影响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从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和应用技术三个方面提出了控制安装工程造价的方法措施,为建筑安装企业控制项目成本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影响因素;控制方法 0引言 建筑安装工程是建筑整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筑物提供居住、社交或生产等功能,主要包括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备系统等,具有工程量庞大、施工过程冗长、技术要求精确、成本控制困难等特点。分析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众多影响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建筑安装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分析 建设安装工程的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涉及的成本费用众多,因而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安装工程造价的主要影响因素可分为三类,一是制度因素,主要指建筑安装企业的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项目合同管理等制度;二是人力因素,主要由安装企业各岗位员工素质与理念等因素组成;三是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施工周边环境、市场经济环境、工程材料价格、设备器材质量等情况。 1.1制度因素 目前符合市场需求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主要表现为:第一,缺乏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大部分企业没有重视从预算设计到结算审核整个过程的成本控制,事前的造价预算缺少可行性论证,事中的成本控制执行力度不足。第二,造价管理制度建设发展不平衡。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建立起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但是还有较多企业发展缓慢。一些企业缺乏设计审查与设计变更等基础管理制度;还有一些企业的造价管理制度建设仅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造价的指导与优化作用。第三,造价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有待健全。部分企业的造价员绩效考核制度没有与市场效益衔接,仅限于企业内部范围的考核,无论是奖惩力度还是落实程度都不充足,导致员工参与造价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1.2人力因素 一方面,建筑企业的管理层盲目追求工程利益,在工程预算方面进行模糊化处理,在施工方面降低用材与施工质量,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人情工程,或是合同没有明确的权责规定,或是条款存在较多法律和技术漏洞等,因此导致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难度增加,损失可能性大为提高。另一方面,部分企业造价人员受自身知识结构与业务经验所限,在各项成本费用的审核、估算与控制等方面无法达到市场要求,造成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设计变更、费用计算误差、项目重复计算等人为错误;还有部分企业人员缺乏造价管理理念或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方案设计、造价管理和施工过程等方面不作为或偷工减料这些人力因素造成工程进程减缓,施工变更频繁,运行和售后等成本增加。 1.3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和市场环境。在自然环境方面,影响因素包括工地周边地形和水文条件、施工期间天气状况和预报变化等;在市场环境方面,影响因素包括市场供需的变化、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施工机械设备的工艺水平、煤炭石油等能源价格的变化等。这些影响因素都能够影响安装工程的施工进度与效果,进而导致工程造价变化,增加造价管理难度。 2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 2.1采用全过程成本控制管理 全过程成本控制管理应该包括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结算整个阶段。在设计阶段,设计部门要优化设计人员组合,提高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合作交流,兼顾设计方案的造价控制、功能性与可操作性。还必须根据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客户的使用需求进行设计工作,并在设计方案中标注材质、型号、用量等技术信息。在招投标阶段,提高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保证造价预算编制的规范性与实用性,为招投标的最低报价提供关键依据。在施工阶段,先要依据项目的中标金额更改预算成本,根据设计图纸分析施工方案、施工流程、作业形式、设备型号、人员配置等,然后基于当地市场调查结果和施工现场条件计算劳动定额和工程实物量,最后制定各部门、施工队和班组的目标责任成本并编制责任预算成本。此外,在施工时必须对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在内的成本进行控制管理。材料费控制一是要控制采购环节,对采取招标办法以降低价格,或是采取待储代销管理以降低库存成本;二是要控制使用环节,在材料配给方面实行限额领料制度,防止材料浪费。人工费控制主要遵循工资包干与多劳多得的原则,优化配置各工序施工人数,避免形成密集劳动力分布或过量劳动力闲置。设备费控制主要是做好已有设备的使用前的调试排查、使用中的正常操作与使用后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与运转效率。若存在预算以外由业主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和工程索赔、应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施工设计图及相关资料全面掌握,深入施工现场,及时了解工程实施中发生的事件,根据招标内容、当地定额及有关规定,及时按一事一签办理工程现场签证。在结算阶段,首先必须保证项目结算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核查及汇编相关资料,尤其是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工程变更单和图纸会审等资料,对项目每例单价和工程量进行审查,审查使用材料价格是否复合施工要求,复查现场签证是否有签字确认盖章齐全,提高审核结算效率。其次统计对比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财务与造价人员还必须全力配合成本核对,确保得到准确的最终结算造价。此外项目经理部应提出保修计划,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维修费用。 2.2健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完善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必须包括岗位成本责任内容、成本控制绩效考核指标以及评分奖惩办法。首先应该明确各岗位的成本责任内容,对包括项目经理、合同预算员、工程技术员、材料采购和保管员、设备管理员、行政管理员、财会人员等岗位在内的权责进行划分,制定成为企业管理制度并推行。其次必须确定不同管理层次的绩效考核指标,例如对于一个垂直管理的建筑安装中小企业而言,可以从企业管理层到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各部门、项目工程作业队,再到施工班组逐级地确定成本控制绩效考核指标。最后还必须通过科学合理办法得出考核结果,并及时进行奖罚。例如对员工绩效考核评分可以综合考虑成本控制、工作态度与完成业绩等指标,合理设定相关指标的权重,依据综合评分结果进行及时地实施奖励或处罚。 2.3重视环境因素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首先,对于自然环境影响因素,要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全面地气候分析、地质勘察、地形丈量等,形成现场图像文字记录并进行分类保存,作为预算控制的资料依据。其次,对于市场环境影响因素,应该通过先进的管理方法与数学工具尽量缩小造价预算与实际成本的差距,必须将市场因素纳入造价管理控制体系中,及时监控掌握市场信息的变化,通过历史同类项目资料粗略估算工程量,预测物资设备价格趋势及技术人才流向,合理配置资源。 3结语 工程造价控制是建筑安装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国内建筑安装企业在工程造价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要解决造价控制问题,企业应建立全过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重视从项目设计到招投标、核算整个过程的造价管理,逐步实现概预算制度向定额和工程量清单双轨制度的转变;完善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岗位权责、控制指标与奖惩办法,引导企业内部成员提升造价认识水平,通过激励机制提高全体员工参与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学习参考国内外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 作者:李树生 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企业中管理会计的作用 摘要:建筑企业的经济活动主要依靠财务会计进行各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预测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进行精确的预测,对企业的经济决策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企业管理活动的前提是财务管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完善,传统财务管理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需求了,而且现代建筑企业在追求完善的财务管理方面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会计作为企业中的核心内容,大部分的建筑企业逐渐认识到会计的重要性。本文主要探讨了财务会计在建筑企业中的作用,分析并探究了建筑企业会计管理的管理水平以及必要性。 关键词:管理会计建筑企业会计工作财务会计措施 一、管理会计的必要性与作用 监督企业资金运动、全面核算,并将企业的财务状况等经济信息提供给与企业合作方的债权人、投资人或者是与政府合作的有关部门,以此为目标进行财务经济管理,这就是财务会计管理的一系列过程。现代化建筑企业非常重视管理会计,管理会计对企业提供给了有用的决策信息,在经营管理决策方面也有积极的参与,能够为企业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提供了保障。从会计的根本上来说,由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耦合而成的会计系统,是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关键点。管理会计从传统的单一系统中逐渐的分离出来,脱离财务会计,但是两者在理论基础方面是有共同性的,只是两者有不同的应用领域。通过提供的信息来影响企业经营人的行为和决策,这就是财务会计的目的,而管理会计的主要目的在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控制人的行为,在这过程中运用了特殊的技术和方法,实现管理会计的目标。服务于现代企业会计管理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共同为企业内部经营提供决策,满足企业与合作方的利益服务。 (一)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的作用 “内部报告大会”也被称之为管理会计,主要作用就是为了运用多种方法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对所得的会计数据加工成会计资料,为企业领导、管理人员提供控制的依据,以此来规划企业的日常经济互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运用财务管理中的管理会计,作用也越来越大,而且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占据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管理会计的核心理念是创造价值、维护企业经济效益,而这也是管理会计至关重要的两点。因此,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来说,管理会计是企业财务一体化的重要工具。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建筑企业人员应当对管理会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主要包括了会计核算范围、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服务主体等各个方面。而会计工作也必须对企业相关的投资人、政府管理部门等利益方的需求相符合,因为会计在整个工程中会产生直接影响,对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也会产生重大的直接影响。因此,需要企业协调各方面的社会利益关系,并抵制、防范市场上的经济风险,保证企业财务的有效运行,保证企业资金流动情况的真实性,进而才能提升企业的经济实力,对于企业的会计工作流程要进行合理的规范,以此来规范企业会计工作,有效提升企业中管理会计的水平。建筑企业的主要特点有施工周期长、流动性较强而且持续的时间也比较长、涉及的施工范围比较广。建筑企业实施管理会计,可以对建筑企业的结算工程方式、预算成本、产品价格以及企业筹措资金等方面,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同其他企业的财务管理比较,建筑企业涉及的财务管理环节比较多,比如工程招标、材料、施工、生产等,利用会计对这些环节进行分析核算,降低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漏洞,通过分析核算找出管理会计中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给予解决。因此,我们从中看出,建筑企业的各项活动都离不开财务会计工作,是建筑企业发展中重要的核心部分,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二)财务管理会计实施的必要性 企业进行经济活动,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收益,而企业发展,其本质就是为了扩大经济利润。财务活动、财务关系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基础,在财务管理会计工作方面,必须要在财务关系以及财务活动的基础上,严格遵循国家法规法律、严格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提升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合理组织经济活动,对财务关系的综合价值管理进行正确处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基础。因此,要高度重视企业中的会计作用。只有更好的提升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济活动的可靠性,才能进一步保障建筑企业的高效发展水平。 二、规范会计工作的措施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建筑企业不仅要面临国内激烈的竞争市场,而且还要面对国际竞争的压力。因此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是未来建筑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作用,首先要从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出发,强化企业经济效益,降低企业成本管理。会计工作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重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有效的会计工作规范制度。 (一)树立正确的会计管理理念 企业必须要充分了解管理会计的重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财务会计管理的作用,不断更新财务管理理念,拓展企业财务管理,达到科学化的财务管理会计工作的目的。同时运用现代化技术对企业自身进行潜力挖掘,改造传统会计工作流程,始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成为本,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实施成本管理制度,就需要不断完善成本核算制度 由内部价格结算体系作为支撑,将各部门提供产品的价格作为成本管理依据,可以有效缩短市场价与成本价的差距。提供考核成本的条件需要不断明确部分职责,通过成本核算体系,对经济管理加强监督,提高企业最大化经济效益。成本核算依据各部门之间的核算制度,客观反映项目活动的数据,遵循会计原理,对这些数据进行整理,使得企业经济规律性得到充分展示。 (三)企业资金使用率需要不断提高 资金管理是管理会计工作的主要部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强化企业资金的管理,增强对资金运转的监督,保证企业资金有效的运转,同时在经济活动中加大企业资金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财务部门,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达到调控资金的作用,还可以有效提升资金使用率,实现企业经济最大化。 (四)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提升综合素质 除了制定科学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还应当对会计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培养,贯彻落实各项财务工作,明确个人职责的同时,向领导提供准确的、及时的会计信息,企业按照经济管理的情况,明确部门责任。在提升素质方面应当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招聘财务人员时,要充分掌握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认识;第二,加大会计人员培训力度,帮助掌握会计政策,提升知识储备能力;第三,管理考核时,保证考核制度的科学合理性,建立奖惩制度并不断完善,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推行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同时还能帮助企业指导发展。企业财务实施管理会计,能够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降低企业的目标成本、此外,财务会计数据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了决策依据。并占据着主要地位。作为会计人员,规范工作制度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经济效益作用。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对策探析 摘要:安装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安装工程中涉及到的施工环节非常多,施工工序也十分复杂,所以必须加强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管理。在安装工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其他环节的正常使用。此外,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时间比较长,要想进一步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就必须做好工程的进度管理,其中造价审计的作用得到凸显。通过科学的造价审计能够保证安装工程的质量管理和进度管理呈现良性发展,促进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能力的提升。文章主要针对当前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士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市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中各个领域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其中任何一种经济行为都必须经过市场的检验,建筑工程领域也同样如此。建筑安装工程中实施科学的造价审计管理,能够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概念 在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如何对建筑安装工程实施卓有成效的综合性管理业已成为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在这其中,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的作用必然会引发人们的关注,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在建筑工程的实践中,造价审计可以起到降低建筑工程综合成本、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综合性功效。所谓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指的就是立足于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应用的角度,对其投资活动的真实可靠性、合法规范执性、实践成效性等项目,依据一定的技术标准与法律规范进行检查,并对其进行评价和公证的一系列活动的概述。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的主要目的就是检查评估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核算与实际业已完成项目投资的真实情况与合法的程度,同时对建筑安装过程中资金的运作、原材料的采购、工程预算等诸多环节予以督查,并对督查过程中所出现的诸如虚列工程项目款项、套取项目投资资金、虚报资金支出、高估并冒领预算资金等行为予以查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主要的内容涵盖了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设计概算审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审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合同价审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等方面。 2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的问题 2.1审计风险防范体系不够健全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由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形成了多元化利益的格局。建筑企业想要通过使用先进技术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施工单位则希望能够降低施工成本来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安装工程项目的监管部门则从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这也反映了当前不同部门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着眼点,进而做出不同的造价审计结果,这就导致造价审计风险的出现。所以,部门利益的分化现象是导致造价审计风险的主要因素。市场经济为了能够调节这一现象,必须健全审计风险防范体系。 2.2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审计工作是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方式之一,所以人们必须重视并推行建筑安全工程的造价审计工作。审计人员是造价审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所以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关系到造价审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审计实务能力,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能够把握好尺度。不过就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都不能够满足审计标准,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效率不高,审计的质量也不能达标。造成这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当前我国审计行业对人才培养的重视不够,同时没有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使之出现财务基础知识不牢固,专业能力欠缺,对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了解等问题,影响到审计的质量。 2.3传统审计方法无法满足现实环境的需要 随着建筑安装工程实践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审计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其需要,项目审计工作出现了很多不确定因素,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些不确定因素进行细致的分析。通过对这些不确定因素进行总结,我们可以分为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外部环境指的是造价审计包括很多环节,例如,财务收支的审计、工程项目管理审计等,这些环节涉及的范围非常广,而且深度大。外部环境指的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同行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有些审计人员为了获得更多利益,使用非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这就导致造价审计工作中出现伪造信息、徇私舞弊等现象,极大地增加了造价审计的风险。所以必须改革传统的造价审计方法,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内部环境的需要来创新审计方法。通过上面的分析结果我们能够看出,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样化,造价审计风险呈上升趋势,为了避免造价审计风险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应该不断创新造价审计方法来满足现实的审计需要。不过当前建筑安装工程单位还没有认清这一点,依然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效果可想而知,这对于整个审计行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3完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的对策 3.1健全审计风险防范体系 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安装工程造价审计的质量,必须建立并完善审计风险防范体系。通常情况下,建筑安装工程具有十分复杂的特点,而且施工时间普遍偏长,这就增加了造价审计的难度,所以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造价审计,建议在工程中使用全过程造价审计方式。作为安装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资金流向、人力资源的分配、工程设计的规划与落实等环节进行谨慎的审计,尽可能地避免出现伪造签证、提供虚假信息等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审计的质量。所以健全审计风险防范体系是审计部门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 3.2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所以为了能够保证造价审计的质量就需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例如,要想做好变更签证工作,审计人员就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合同是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本,所以审计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合同,这也是做好变更签证工作的基本前提。第二,造价审计工作的开展需要审计人员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来进行,这也是做好变更签证工作的基本保证。第三,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是推动审计工作前进的基本动力。为了能够不断完善我国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审计工作,需要建立起多元化的审计人员培养模式,为审计部门提供高素质的审计人才。 3.3创新审计方法实践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安装工程造价审计也应该引入信息技术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现阶段出现的各种审计问题不断创新审计方法。例如,作为审计部门可以引进CAD制图技术来保证审计的准确性,提高工作的效率。此外,还应该把审计方法积极地用于审计实践当中,同时从审计实践当中总结出审计方法。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章通过对当前我国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审计情况进行分析,希望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安装工程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等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需要不断健全审计风险防范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塑造健康、稳定的安装工程造价审计发展环境。 作者:钟素琴 单位:淮安市清河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管理论文 1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成本构成及成本控制的主要方法 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主要方法。①成本定额控制法。对于直接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一般来说是使用成本定额控制法,一般采用消耗定额法及工程定额法来达到降低成本的主要目的。对于材料定额控制则需要对材料的口消耗进行合理的测算。②机械设备的定机、定岗及定人控制法。主要是针对施工机械设各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控制,通过固定人、机,来保障机械设各的安全、使用、维护及保管的各个环节能够有效的落实到每个人。③成本预算控制法。主要是通过对成本费用预算计划进行制定,来分析成本费用的支出情况,以确定成本控制要求,编制详细的成本预算表。 2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对于实际工程安装,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人员的配置不到位,对于成本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掌握不到位。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程度较低,存在一定程度的沟通障碍,不利于形成成本管理的完整系统。一些其他部门的员工,对于成本控制了解不够细致深入。 2.2管理成本控制意识淡薄。从整体的成本管理控制的意识来看,当前一些企业存在意识缺失的现象。这种管理成本控制意识的缺失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层面:其一,企业的管理者层面,没有从主观上重视安装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控制,在制定一些管理政策和规划时,对成本管理控制考虑较少,这就使得一些本来可以降低成本的环节,没有相应的成本管理控制策略;其二,项目的参与部门和一线负责人员对安装工程的成本管理控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比较分散,各自为政。一些个别的部门领导,没有大局意识,对下属员工约束力度不够。 2.3管理中的安全问题及质量问题控制不合理。安装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控制,要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安全可靠为前提,虽然项目施工安装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项目的成本管理控制紧密相关,但是,建筑工程项目首先考虑的是其使用的安全性,在确保其质量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再进行必要的成本控制管理。不能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或者是不按设计进行安装。当前,一些工程安装企业,在实际安装项目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不够严格,一些已经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经常会出现返修。 3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主要措施 3.1加强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制建设。建筑工程项目安装企业,要从管理体制建设上着手做起,提高成本管理体制运行的效率。要对成本管理的各个部门、岗位进行重新梳理,将成本管理控制的任务分配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负责人,并制定有力的监督措施,对于成本管理控制执行不到位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提高各部门之间在成本管理控制方面的协调性,充分调动资源,发挥整体协同作用。 3.2强化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意识。成本管理控制意识是成本管理控制执行和重要指导思想。因此,要做好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的工作,提高对成本管理控制的重视。企业要从全方位提高对成本管理控制意识的宣传,在项目安装施工的整个过程,转变观念,强化节约意识,提高安装工程的经济效益。在人才成本控制意识的培养方面,要提高培训力度,并定期展开思想教育活动,努力把基层员工的成本管理意识激发,让他们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从自身做起,干好身边的基础工作,按照施工安装的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3.3控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及质量。安装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工程安装企业水平的直接体现,因此,对于工程安装企业来说,在实际成本管理控制过程中,要重视工程项目的质量,提高对质量控制的科学性。项目工程的质量,对于业主来说,非常重要。在项目工程安装好之后,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认证和评估,对项目的质量负责到底。成本的管理控制,要按照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科学进行,不能单纯为了降低成本而损害项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作者:田锟单位: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安装论文:加强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适应越来越多的住房需求,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不断涌现出来加剧了行业之间的竞争。为了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就要保障自身的成本及利润能够朝着良性发展,即完善自身的工程预算及成本控制。本文着重从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的重要性上入手,并对当前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做出相关的探讨,希望对加强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及成本控制有所意义。 【关键词】建筑安装工程预算;成本控制;施工企业 1.前言 当前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变得越发的激烈,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就需要建筑企业能够在保障施工质量的情况下,控制好成本。这就需要建筑企业能够有良好的建筑工程预算及成本控制能力。但是目前很多企业在这方面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完善工程预算及成本控制,对实现利润最大化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情况,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 2.工程预算及成本控制 建筑工程预算指的是根据拟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来进行价格的预算,并以文件的形式出示给相关单位。进行成本控制工作时,需要掌握施工的全程工作,施工期间还要对劳动工资费用、设备租赁费及原料费用进行相关科学地控制,必要时还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是贯穿全程的一项工作。进行工程成本预算能够很有效地降低施工成本,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2.1工程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首先,要转变经营理念,确保项目成本理念的实现。项目成本管理可以帮助企业迅速完成项目成本理念的实现。这就需要全体员工能够秉承着良好的市场观念,并进一步强化成本意识,并时刻讲控制成本的意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施行。同时在施工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施工,对具体的每一个环节都将成本控制落实。将每一项工程的成本目标分解细化到每一个小环节,确保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其次,强化对项目成本的控制的过程管理。为了实现成本控制需要从一开始就对投标的成本做好科学合理的预测,还要对报价成本做好相关的预测,尽可能避免因成本没有把握好造成的经济风险。再其次,要做好成本管理工作,保障在施工企业每一个环节严格按照成本控制的要求来完成。对于相关的成本超支情况还要进行深入的原因分析,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对成本偏差进行相关调节。在管理成本时,为了保障成本的有效控制,从企业、项目到工序这三个层次都要将成本控制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出每一个部门的重要作用,及时对监察的工序进行报告,对于出现的问题仔细分析并采取相关的对策,确保工程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2.2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2.2.1定额体系不完善。现阶段的建筑企业大多数并没有科学的定额体制来对成本进行制约,因此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的具体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这就需要建筑施工单位能够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定额体系,但是我国现今的建筑施工企业很多工程预算管理体制还不是十分完善。同时由于工程预算工作的起步比较晚,很多时候并不能跟得上市场迅速的变化。这些问题都对现今的建筑施工企业实现成本控制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2.2.2责任体制不完善。为了保障成本控制工作的施行,企业必须有科学地管理体制来制约。为了保障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就要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但是现今的相关企业奖惩制度并不完善,责任体制也不健全,一旦发现问题,并不能将具体的责任追究到个人。这就影响了成本控制工作的发挥。 2.2.3施工和预算不匹配。很多时候市场的变化是剧烈的,一时制定的预算与当前的市场成本时不一致的。为了保障预算能够与当前的价格浮动相一致,这就需要施工时还要不断对预算进行合理的规划。 3关于加强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的意见 3.1制定灵活的预算定额体制。对施工期间难以预测的变动要灵活的施行相关的计算,保障成本控制目标的完成。这对管理体制的制定提出了很大的挑战,这就需要施工企业提高预算管理工作的质量,制定一个高效的、灵活的管理体制。还要明确落实制定的管理体制,将施工期间的误差、问题出现的几率降低。 3.2优化责任体制。落实责任体制才能方便企业的管理,实现长久的成本管理工作。这些年来,建筑行业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饱和程度,为了保障企业能够在剧烈的竞争中存活下来,施工时的成本控制工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为此施工企业必须能够做好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到个人的体制,在公司内部从上到下严格实行绩效考核,保障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3.3构件科学地成本预算及控制体系。企业要想加强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与成本控制,必要的成本控制体系是很有必要的。在控制好原材料、各项费用花销时,还要能控制材料的数量及价格,保障施工的质量。健全了工程预算的各种体制及管理体制,才能在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结语 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的保障以及长远发展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当前,为了加强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及成本控制,就要落实和完善好成本控制体系,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将成本控制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才能保障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保障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作者:周红 单位:十一师职业技术学校 建筑安装论文:建筑安装企业会计处理研究 一、追加收入的会计处理 建筑安装企业的追加收入包含了日常经营活动中合同规定的合法收入、合同变更等原因致使的追加收入。企业会计核算前必须要对所有追加收入项目进行全面确认,才可实行会计处理。 1、确认追加收入。 (1)合同变更,收入增加。合同变更多出于客户作业内容的调整,由此产生的计量收入的增长变化,经客户确定认可后,即为追加收入。 (2)索追赔款。客户与建筑安装企业在初始合同中未提到的、后期的赔付款项,即为追加收入。 (3)工程奖励,额外奖励。建筑安装企业与客户的工程合同不仅顺利完成且超前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客户会给与一定计量的额外款项,可作为追加收入。 2、会计处理追加收入。 会计处理追加收入主要针对依合同开具的发票。若不开具发票存在现金、银行存款形式的奖励款,应列为“个人所得税”账户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合同收入。依照合同工程为四年时间,前三年总成本为6600万元,每年完工分别占总工程的20%、45%、75%和100%,合同收入分别为7500万元、8000万元、8000万元和8200万元;而实际上合同工程导致的成本为6800万,并开具发票进行核算。奖励款的拨发存在个人与企业两种情况。当直接现金拨发给个人时,会将奖励款项加入当月收入,减去单位代扣代缴费用、向税务部门依法上缴个税;当建筑安装企业收到现金、银行存款方式的奖励款项时,要依法扣缴个人奖励款和月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或者对企业财务账务中的奖励款项,对奖励款和个人当月收入进行整体税收的计算,依法代扣代缴。 二、会计处理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 1、营业税会计处理。 对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税依法进行会计处理时,要明确账户细目和分录。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营业税”。在规定时间末期,会出现“主营业务税金”余额的结转,这类账户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借记“本年利润”;营业税缴纳分录发生变化,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交税金”。建筑安装企业在工程建设时会出现分包、转包现象,要把这些款项在全部工程款中减去之后才是营业收入。分包或转包款项营业税的代扣代缴对总承包方来说是有责任与义务的,代扣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金—营业税”;代缴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为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交税金”。 2、会计核算外出经营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针对国家重点工程、国家援外工程项目,国有大型企业大多自行施工,所得税缴纳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进行。但部分企业在工程向其他单位转包和施工过程中,没有准确核算经营收入,常出现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经营活动的会计核算制度,是建筑安装企业确认经营收入、结算工程成本、缴纳所得税的规范性与法律性保障。建筑安装企业在工程施工前对相关资源的成本费用做到心中有数,确定成本预算和目标利润,从资金源头上保障工程施工成本,准确会计处理和核算管理。承包人所得税税额应缴纳数额,要以遵规守法为前提设置外出经营项目专门账户进行足额扣除。 三、会计处理小税种 1、会计处理印花税。 印花税是建筑安装企业建立营业账簿、签订合同时的必有税务。依据业务种类印花税税率有所差异。建筑安装企业印花税的缴纳详情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印花税的会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借记“管理费用—印花税”。印花税的具体缴纳,主要涉及四项规定。 (1)建筑安装企业工程转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签订; (2)按照开具的发票作为未签订书面合同业务印花税的有效凭证,并按比例贴花凭证处理未标明金额的业务,明确凭证记载数量和价格; (3)多项内容、不同税率同时记载的凭证要按照记载的不同金额税率进行计算,未分开记载金额的要以最高税率作为计税标准; (4)合同变更导致金额增加时,要严格印花税票的税率补贴。 2、会计处理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投资是建筑安装企业经营常遇到的项目。投资方在建筑工程结束后无力付清工程款,会选择房产抵押、转让的形式支付款项或以法律裁决形式重获房产,这期间产生的土地增值税是指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减去房产建筑费用、土地成本后的余额。建筑安装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是税法规定的单位义务。 (1)未完工房产的转让,土地增值税较易计算的可提前预交,其余等工程完工在清算; (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要依据建筑安装企业提供的完整的扣除项目金额凭证据实扣除; (3)税务机关对建筑安装企业提供的不完整的扣除项目金额凭证核实后,再征收土地增值税;针对房产转让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会计处理,贷记“应缴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部分预缴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费用—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3、会计处理财产税。 日常经营活动中,建筑安装企业运输装载车辆和船只要缴纳车船使用税,有设置专门的账户。缴纳车船使用税功能不同的车船以辆数和吨数为计税的主要依据(特殊车辆例外),账户的会计处理为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对于长期租赁使用的车船出租方不负担车船使用税的,建筑安装企业要缴纳集体税务,会计处理为贷记“应缴税费”,借记“管理费用”。有关工程现场为方便施工临时搭建的简易房是不缴纳房产税外,其他建筑施工房产都是要缴税和相关契税的。会计处理房产税时,定期缴纳的计提房产税贷记“应交税费”,借记“管理费用”;缴纳建筑房产税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工程建筑占用土地面积,建筑安装企业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精准明确的,要在据实上报后缴纳部分税款。会计处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定期缴纳的计提房产税贷记“应交税费”,借记“管理费用”;缴纳建筑房产税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施工期间就地选材、获取建筑材料的建筑企业要自行申报资源税,会计处理资源税,贷记“应交税费”,借记“工程施工—材料费”;资源税缴纳为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应缴税费”。 四、结束语 追加收入在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活动中已司空见惯。由于外出经营范围大等特点,印花税、财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不同税务、不同税率在会计核算中都要精准可靠,做到及时缴纳、足额缴纳,保障每一份会计报表的信息真实、准确。 作者:陆秀玲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基于“营改增”体系下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分析 【摘 要】在最近几年里,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房地产行业也得到蓬勃发展,因为房地产开发的时间不短,投入的资源也很庞大,而且价值较高等因素,在某种程度会对会计核算工作中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本文“营改增”概述、“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应对“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影响的策略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给相关人士,旨在推动房地产业的不断进步。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对策 基于“营改增”体系的发展下,国内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方向趋向于规范化发展,但是,快速发展推动房地产企业逐步迈入了调整阶段,当前会计核算方面依然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业务的发展,这是值得相关人员值得思考的问题。当房地产企业在运作的过程中,会计业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处理中倘若出现问题,那么就会产生严重的影响,致使对企业造成该损失的后果。 一、“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财税改革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严重的弊端,尤其是对具有环节复杂、产业链条较长的房地产产业而言,税负的减小可以缓解房价上升,降低房产市场准入,促进小型企业进入房地产市场自由竞争。增值税的发票抵扣也在一定程度上益于房地产企业选择供应商和合作商、优化产业链,减少行业偷税漏税行为。因此,“营改增”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二、“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 随着“营改增”的有效落实,可以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而增值税大多数依据不同的流程来实施征税的,而营业税大多数是依据销售额开展征税的,房地产成本主要包含诸多因素,如材料成本、土地成本等。而材料成本以及相应的建安成本在以往基础上承担着税负,然而,当房产正在销售的过程中仍然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这样就出现了二次缴税的现象。当营业税转变成增值税以后,仅仅在增值的环节缴纳相应的税费,并且材料成本以及有关成本的花费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从而缓解企业的税负现象。 基于“营改增”体系下的发展情况来看,对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愈来愈多的要求,与此同时也为财务核算工作增加了困难,以往营业税的核算仅仅依据一个账目就可以进行计算,但是随着“营改增”的落实要数十个以上的科目进行核算,并且增值税进行认证的过程中通常都是利用抵扣以及网上申报的方式,不但对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带来了挑战,而且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财务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应对“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影响的策略 1.强化票据管理,完善税务筹划 由于增值税能够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将增值额当作计税的基础,而增值额计税是利用进项税发票以及相应的销项税发票所产生的抵扣而形成的。因此,票据管理在增值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第一,最大程度和不能开据发票的厂家进行合作,倘若不是专业部门以及纳税人,所涵盖劳务的时候应当和外包企业进行沟通,并且选择农产品的时候要尽可能考虑到和农户之间进行合作,由于增值税会在某种程度上对农产品带来益处;第二,对于增值税发票的获得应当和有关商家进行沟通,切记出现延期申报的情况,对流动资金进行占用;第三,要对票据管理实现规范化的目的,严格进行控制,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工作,避免出现暗箱操作不良行为的出现。将“营改增”的具体内容加以明确,认识到“营改增”对会计核算以及纳税所产生的影响,其主要用途就是做好纳税筹划,特别是对成本税务筹划的落实。因为房地产存在较大的金额、周期时间不短等特征,这样相关企业就需要加大和当地相关部门沟通的力度,掌握当地税务优惠的有关政策。与此同时,可以使用整个项目所具有的开发成本做好期间分摊的工作,这样做会比辞去一次性核算所缴纳的税要少很多,与此同时也可以采取落实成本筹划的工作;第三,因为房地产流转税大多数是诸多产业流转以后呈现出来的,所以企业对相应的税务结构进行研究也是较为主要的。 2.强化全员培训,优化账务处理 首先,相关人员属于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的主体表现,其业务品德对税务筹划达到有效性带来直接的影响。而票据管理的工作是将税务的主要内容逐渐转换到业务部门以及相应的财务部门身上,对二者的协调性引起高度重视。因此,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以及培训工作的开展等方面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对“营改增”的落实带来影响;其次,“营改增”的落实对会计报表带来一定的影响,增值税要求账务尽可能“细化”,不管哪个账目都要有详细的记载,并对增值税出现抵扣的环节都需要进行申报。不仅仅是这样,相关企业还需要对“老”员工进行培养,一是使用现代化设备进行做帐以及对税务的申报;第二,使老员工带领新员工的培养策略,交接过程中可以实现完整的目的;第三,要依据互联网的环境情况,对财务信息化以及共享方面做好严格的控制,减少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四、结语 总而言之,正是由于房地产企业具有一定的特别性,才能够真正的抓住该行业的特征,应用科学的方法对会计核算以及纳税制度加以完善,并对销售收入核算带来正确的方向,从而给出恰当的销售要求。即使和买家已经制订了预售的合同,也不能对销售要求进行确定,因此相关人员需要对房地产企业的收入情况做好严格的控制。就工期时间花费较长、规模较大的项目而言,就可以采取分期开发的形式进行成本核算,进而依据项目的整体特征利用科学的手段改善成本核算以及纳税。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浅析中小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摘 要】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沉重的赋税,使我国房地产企业面临销售不顺、融资困难等问题,部分项目开发商被迫停建或者缓建,有专家预计未来我国将有一批中小型房地产企业面临困境,甚至会频临倒闭。本文主要分析我国现阶段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环境,以及目前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有效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 对于中小房地产企业的核算会计,不能只做到对收入、费用、所有者权益、支出、成本以及利润要素的处理、归集,还要充分认识到中小房地产企业正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当中。在项目未开启前,我们要对会计核算进行认真思考,合理规划,使会计核算具有针对性,做到心中有数。 一、现阶段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环境 现阶段,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正处在一个十分残酷的环境当中。一方面是土地价格的不断攀升;另一方面是我国金融和税收带给房地产行业的压力以及不断出台的有关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致使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环境越来越严峻。 1.1 中小房地产企业涉及繁多的税收和规费 取得土地时,不仅要上缴地价款、国有土地出让金,还要上缴产权交易手续费、契税。取得之后,需要上缴土地使用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规定按上限计税。还需要上缴印花税,出让商品房税率按销售合同总额的0.5‰计税。中小房地产企业在存续期间需要交纳车船税和房产税。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开始销售时,要上缴营业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价格调控基金、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1]。 中小房地产企业不仅要交纳众多税金,还要交纳各种地方规费。例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异地绿化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报建费、异地建设费以及专项维修基金等。 1.2 有关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取得预售房款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收到款项的当天。有关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法规众多,例如:《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国税2006的187号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的21 号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的31号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现阶段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应该着重关注的问题 2.1 对资金的可控性的认识 房地产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大量资金涌入的同时需要承担巨大的市场风险。就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地价和建安成本都是难以控制的。目前,有众多项目楼盘地价要高出建安成本数倍,一旦出现市场波动,面临的风险将难以预计。相比土地出让方就不用承担责任,并且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开工或者不销售,有权无偿的收回所出让的土地。市场调节商品房的价格,如果土地买卖不能自由进入市场,那么商品房的价格就会失去控制,资本将获取暴利。 2.2 企业流动资产不均衡,容易出现资金短缺,致使项目失败 取得土地时要交纳的土地出让金、交易费和契税金额取决于双方的成交价格。随着国家土地资源的减少和对土地的管理调控,其价格短期内还会呈上升趋势。现今,开发商为了更好的销售商品房会采取一些有效的营销方法,根据开发商的实力以及对未来市场的预估会扩大广告宣传的力度,进而增加了费用[2]。 三、中小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解决办法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会致使大量的资金流动,不仅要进行战略上的整体规划,还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核算。 3.1 会计核算要将收入进行合理的延后,争取多样化的销售形式 会计核算要尽量配合销售部门,在确认收入的时间和金额上要将企业利润最大化。在国税发[2006]187号条例中规定:“房地产企业将产品(商品房)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对外进行投资、分配给投资人或者股东、抵偿债务等转移所有权的行为视同销售,其确认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按照企业在同一年度、同一地区销售同类型商品房的均价进行确认;二是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当年当地同类商品房的评估价格或者市场价格进行确认”可以对这一规定进行有效运用,将视同销售的收入延后到工程项目清算时再确定,就可以有效的延迟企业预征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预征所得税的交纳,有效延长中小房地产企业资金的使用时间,同时也减少了销售收入的数额,有效的控制了应交税费。 3.2 根据不同的物业形态可以分类进行收入核算,重视增值额 为了满足市场和整体规划的需求,每个项目都会有车库、商业和住宅等不同形式的物业,那么在会计核算中对每一种物业形态的收入要分开进行核算。这样可以控制土地增值额的上升,避免多交土地增值税,还可以将不同质量的商品房区分开来,避免延迟交房或者难以交房。 3.3 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收入的确认,尽量不代垫税费 中小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前采取的排号费、诚意金等向客户收取费用的形式都属于违规的。企业的财务人员不支持这种违规的营销策略,若收取了此类收入可以在其他应付款中进行核算,但税务部门会视为企业收取了房款,补交税费。对于企业收取的各类收入,要根据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确认,在会计核算当中,要结合企业的整体规划和物业形态进行,还要遵守相关的会计制度和税法等规定。 3.4 根据配比原则确认期间费用 销售前会发生大量的运营费用和广告宣传费用,一般情况下,发生费用时,应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或者是销售费用。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的中规定:“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商业用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地上附着物、配套设施等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收入要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月或分季计入当期毛利,允许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税费后再计入当期的应纳所得额,待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进行调整”[3]。 3.5 根据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的开发成本 一般情况下,开发企业对建安企业实行代扣代缴建安税,税务机关只针对开发企业进行征管,因此,会计上把开发成本的支出按“总包”和“分包”进行分类核算,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成本,不低估企业费用,并做好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决算。 会计核算是企业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作重点,要根据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核算,重视目前面临的问题,在实践中摸索出符合现阶段中小房地产企业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及其改善措施 摘要: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的高风险行业,由于该行业涉及的经济活动较多、投资数额巨大、产品销售方式复杂,所以使得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一定特殊性。本文从分析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改善措施,期望对完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所帮助。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会计核算 会计科目 收入核算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专用会计科目 我国现行的新会计准则当中,不但对一般企业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详细列示,而且还对一些特殊企业的专用会计科目进行了列示,如银行、证券公司以及石油生产企业等。然而,却并未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专用会计科目进行列示,由此导致了会计实务操作中房地产企业只能自己按照需要补充增设会计科目的问题,并且补充和增设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由于房地产企业缺少专用会计科目,从而使其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都是用一般企业的会计科目进行替代,致使会计科目的使用非常混乱。如有的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使用了“在建工程”进行成本核算,但该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较多,所以并不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这就造成有的房地产企业在成本与费用核算时,仍使用“开发成本”等原有的会计科目。 (二)销售收入核算过于复杂 相比较其他行业的收入确认而言,房地产企业在自行开发后进行的销售收入确认较为复杂,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一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投入资金额巨大,且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使得房地产企业经常采取预售、分期收款等方式销售商品,以达到快速回笼资金的目的;二是房地产企业的预售程序繁琐,先要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签订预售合同,收取预售房款,而后再签订销售合同,待验收合格后再交付全额房款,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然而在预售中,商品房尚未竣工,未能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使得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增加了销售收入确认与核算的复杂性。 (三)开发成本与销售收入不具有配比性 房地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此导致了企业的开发成本与销售收入不具匹配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经历较长的周期,仅土地开发一项最短便需要1-2年,有时甚至会达到4-5年之久。企业在开发前期一般都需要投入数量较大的资金,这些资金在投入后便会被计入为当期费用,只要项目未正式竣工且验收合格并交付,就算将所有的商品都预售完毕,所得的这部分价款也不可以确认为企业收入,由此导致了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原则无法实行。其二,工程项目是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载体,而在具体销售的过程中,售价主要取决于楼层的高低及户型等因素,这就造成了商品的售价均不相同,若采取均摊的方法核算成本,就会造成销售收入与其开发成本不配比。 (四)会计信息披露不足 房地产企业属于高风险企业,在项目开发建设中面临着政策风险、土地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加强对风险信息的披露,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准确、全面地掌握房地产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完全披露土地成本、土地储备量、项目现金流量、利润构成等方面的会计信息。同时,房地产企业也没有充分揭示自身的偿债能力,选择性地隐瞒对外担保、应收账款、负债等信息,使得会计信息难以真实地反映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改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措施 (一)规范专用会计科目使用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上看,针对房地产企业制定专门的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困难,短时期基本无法实现。为了使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能够有可以使用的专用会计科目,可以参照新会计准则对特殊企业会计科目的做法,在准则中增设房地产企业专用会计科目。这样不但能够弥补新会计准确没有关于房地产企业专用会计科目的不足,而且还能有效避免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实务操作中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出现,更为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增强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例如,根据我国基建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单独建账核算的规定要求,新会计准则可将原“在建工程”这一会计科目中的明细科目全部改为一级科目,并结合房地产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一级科目进行补充和增设,由此既可以满足相关部门的核算要求,并且还能够为房地产企业的产品定价提供依据。 (二)规范销售收入确认与核算 在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要进一步规范销售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提高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首先,准确界定收入核算范围。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核算内容不仅要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而且还要包括周转房销售收入、住房面积增加的房款等收入。其次,明确销售收入的确认标准,即法律标准和专业标准。法律标准是指商品销售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房地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合法的出让方式获取,并且取得土地使用证,履约支付出让金,如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则视为房地产买卖行为无效,也就不能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专业标准是指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即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便可以确认为销售收入:商品报酬和主要风险已经发生转移;销售企业对出售商品没有实质性的控制权;交易行为产生的利益可能流入销售企业;能够可靠计量收入和成本。再次,正确认识房地产企业的各种销售行为。在预售环节中,房地产企业不论是否取得了预售款项,预售行为都不能同时满足上述销售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也就是说预售行为不是实际发生的销售业务,不能作为销售实现的核算依据。在销售合同签订环节中,由于缺少商品房验收程序,使得房屋的风险并没有从销售企业转移给购买方,所以不能将其作为销售实现的依据。在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环节,因产权证办理时间难以控制,受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办事程序的影响,极易造成办证时间拖延,导致收入确认滞后,所以也不能将其视为销售收入确认的必要条件。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常见问题分析 摘要:房地产企业内会计成本核算为其财务管理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房地产企业增强自身财务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文中从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的组成分析入手,分析了当前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提升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问题 引言 房地产企业如何更好的进行自身的成本会计核算工作,将自身的经营效果客观的反应出来,不论其企业自身的发展,还是对社会、政府及普通消费者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的制约了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因此,全面的实现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常见问题及对策的分析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的组成 1.前期工程费用、土地费用及建设安装费用 前期工程费用、土地费用及建设安装费用为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产开发中前期的主要投入成本,也是房产开发的主体内容,约占到房产开发总成本的75%以上,其中土地费用为最为关键的费用,其包含有:土地转让费用、土地征用费用、土地租用费用、出让地价费用、安置拆迁费用及耕地占用费用等。建筑安装费用是指房产开发过程中房产企业设备安装及建筑施工所消耗的费用,主要包含有:材料费、措施费及人工费。前期工程费用为房地产工程开始之前消耗的费用,主要包含有测绘费、勘测费、规划费及三通一平费等。 2.管理费用与筹资成本 管理费用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现场组织管理所产生的费用,主要包含有:房屋设备折旧费、修理费及施工人员工资等相关的费用。筹资成本为房地产企业为更好的应对建筑成本而向银行贷款产生的费用,例如,贷款利息等。 3.其他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的费用一般占据到房产开发总费用的15%左右,包含有:公共配套费用、基础建设费用等。公共配套费用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公共配套项目消耗费用,如:学校、商场、停车场及变电站等。基础建设费用包括道路、照明、煤气、电、水等相关的费用。 二、当前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1.成本核算的对象难以有效确定 房地产企业只有确定出明确的对象,才能有效的开展成本会计核算工作。但是由于房地产在开发过程中所含的项目非常多,同时多数项目具有较大的复杂性,导致在实际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划分过粗、过细等不确定现象。若划分的过粗,则不能将房地产开展的实际成本全面的反应出来,不利于房地产企业进行成本控制与成本分析。若划分的过细则,则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很多共同费用需要进行大量的合理分配,增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会计核算工作量,降低了房地产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效率,增加了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成本,对于房地产企业控制自身成本,提升自身工作效率是非常不利的。 2.成本费用分配与归集的规范性较为欠缺 房地产行业现行的会计准则将公共设施建设费用、基础设施费用、土地费用等成本在归集的而过程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导致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成本核算时在尽心该部分分配与归集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其次,很多房地产企业重视总成本核算,而忽视成本费用的归集,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成本资料的完整性与可靠性。第三,因为当前房地产企业成本分配的方式较多,导致在具体成本分配时,不能严格的按照成本分配的原则进行,任意转换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分摊方法,从而导致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准确。 3.房地产企业账簿的设置不够合理 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内存在较为严重的账簿设置不够合理的情况。例如,很多房地产企业内部的明细账目设置的过于太详细,但是预售账款在进行设置时则过于的简洁,而房产建设的周期一般均较长,若出现了跨越会计年度进行核算,建筑工程项目则会记录在几个账簿上,这就在很多方面在增加了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降低了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性,不利于房地产企业进行自身成本控制。 三、提升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质量的对策 1.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对象较为模糊的情况,全面的明确出成本核算的对象是非常必要的。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当首先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全面的考虑:建筑结构、建筑层数、建筑用途、建筑施工队伍、建筑地点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的分配与归集上述费用,从而确定出费用的具体承担者。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需全面的按照施工图中所罗列的单项开发工程进行核算。若属于同一种结构类型相同、施工及竣工时间较为相近,则由同一个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的可以将其合并为同一个成本核算的对象。若建筑工程的建设规模非常大、建设工期也比较长,则可以遵循经济责任制的原则,按照开发项目区域进行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从而更好的明确出成本核算的对象。 2.准确的分配与归集成本费用 建筑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成本核算的对象往往较为复杂,涉及的成本核算的对象较多,导致部分成本费用不能直接的归集到具体的成本核算对象中,需采用一定针对性的方法记性成本费用的分配,从而简介的实现成本费用的归集,而不能将成本费用进行随意分摊。如,在进行建筑工程基础建设费用核算时应采用因果分析方法,按照建筑工程基础建设费用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合理的分配。其次,在进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分配与归集时,应当按照预算的面积或者收益比例进行收益分配。第三,在进行间接费用、基础设施费用及前期工程费的分配与归集时应当按照建筑面积进行合理的分摊。第四,在进行土地拆迁费、征用费等费用的分配与归集时应按照实际占地的面积进行分摊,同时在分摊的过程中还应当坚持合理公平的原则,从企业层面出发,全面的考虑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承受能力。 3.科学合理的设置会计账簿与成本核算科目 科学合理的进行成本项目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升工程成本结构的准确性与客观性,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进行成本控制与成本分析。根据当前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计成本核算为房地产企业的一级科目,在该一级科目下,房地产企业应当从自身管理需要与经营特点出发,确定出合理的成本项目,开展全面的明细核算。同时在进行成本费用的罗列时,不应当罗列的太多,对于房地产企业内出现的次数较少的成本费用,例如单笔发生的费用,进行尽量的进行合并,而对于金额较大的同时陆续发生的费用应当进行单独科目的核算。 4.重视建筑项目竣工决算 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成本核算时,往往仅重视工程决算而在多数情况下忽视工程项的竣工决算,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影响项目竣工的因素非常多,而导致项目拖延时间较长,因此,为更好的解决上述情况,在具体的实施中,可以采用“预提费用”的方式将没有完工的工程的预算纳入到工程成本中,这样就可以将工程项目预算按照先前的计划进行,等到整个建筑工程全部竣工之后,再按照实际的支出进行项目总成本的调整。 四、结束语 综上分析,房地产企业内成本会计核算工作对于房地产企业全面的进行成本核算控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房地产企业应重视自身会计成本核算工作,明确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对象,提升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有效性。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分析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良好的经营管理,将起到促进其未来发展的作用。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会计成本核算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会计成本核算,企业可清晰地了解到当下自身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各项费用、成本的支出情况,进而对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控制,以起到节约成本、减少费用支出的目的,进一步地对企业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控制,以达到促进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为其赢得更多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与税收规定结合的必要性 笔者所在的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主要是对工程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归集,按成本对象进行分配。成本对象的确定是成本核算的一个关键环节。成本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就要考虑成本对象的确定了。成本对象的确定在符合企业核算现实的情况下,应结合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要求,尽可能的方便税务的计算。企业所得税中对成本对象的划分列举了以下的原则可以参考:一是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二是分类归集原则。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作为一个成本对象行进核算。三是功能区分原则。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四是定价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恰当的成本对象划分在税金计算时会使工作高效、简洁。笔者认为划分成本对象时国税发31号文中确定成本对象的四种原则,在实践中比较常用,同时借鉴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成本对象给予确认。例如,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要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产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基本清算单位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项目分期的,为每个分期开发项目。开发项目或分期开发项目的确认以房地产业管理职能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税务机关已明确指出土地增值税基本清算单位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笔者所在公司的长春子公司的项目计划分期开发,那么成本对象的划分应先分期,以每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一期,在每期中再分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产。这种划分原则也符合国税发2009第31号文中的两种分类原则,一是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的项目归集为同一成本对象,即归集原则;二是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即功能区分原则。在这一问题上北京市地税局则规定,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包括不同商品房类型的,应将整体项目作为清算对象。如需在普通住宅与其他商品房、清税面积与未清税面积之间分摊成本的,原则上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对于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分期建设、分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纳税人分期进行清算。在实际中笔者所在公司的北京子公司土地增值税是按整个项目立项的,达到清算条件时各业态之间的成本按建筑面积分摊。依北京地税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要求,对日常成本对象的划分没有强制性的影响,但实际工作中北京项目的开发是分期进行的,各期的开工时间和交房时间各不相同,在成本对象划分时可以更多的参考国税发2009第31号文中的分类原则,例如遵循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的项目归集为同一成本对象,比较符合现实情况。 二、会计成本核算与企业内部工程管理结合的必要性 良好的会计成本核算需要财务部门和造价、工程等相关部门密切的配合。目前绝大多数房地产项目都是分期开发,在一期中分别取得若干个规划许可证,每个规划许可证对应一个标段,每个标段招标一个总包,工程管理上通常认为总包之间形成竞争,便于管理。造价部门通常是一期出一个目标成本,一期中再分若干标段通常没有单独的目标成本。鉴于这种情况,财务部门在项目初期就需要和工程及造价部门密切合作,参与项目的分区,尽量把成本项目的划分和实际工程进度统一起来,如果项目需要按规划许可证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在项目实施规划时就不宜在一期地块里取得太多规划许可证,过细的划分不利于为整个区域服务的合同的分摊,如交评、环评等通常整个项目出具一个,需要在各期分摊,绿化、电力的合同通常是一期签订一个,规证的范围太小,容易出现为区域整体服务的合同还没执行完,有的区域已经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了,未发生的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予扣除,造成实际成本偏小。 为项目整体服务的合同怎样在不同期、不同标段之间拆分,需要造价部门的主导,使拆分情况比较贴近工程的实际情况,如果交房确认收入是依据标段进行,目标成本的划分也按标段区分,会很大程度上方便成本的结转。所以在项目初期能和工程、造价部门密切合作,使成本对象的划分方便未来的财务计算,同时和项目的实操过程结合起来,可以使后面的工作事半功倍。 笔者所在公司的云南子公司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案例有值得财务人员思考的地方。云南项目分四期滚动开发,前两期工程结束后,土地增值税前两期也清算完毕。整个项目的规划进行了一次调整,政府要求整个项目配建一个中学,公司认为中学建成移交政府,没有收入,准备在最后一期建中学,减少占压资金时间。第三期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财务部门根据未来市场走势对三、四期项目的增值情况做了一个预测,认为第三期的增值率最高,中学的建设成本放入第三期,可以使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减少,但工程安排上中学要在第四期建设,第三期结束后,中学仅发生了少量前期成本,对于没有发生的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予认可,最终第三期以较高的增值率缴纳了土地增值税,目前第四期正在销售,项目的增值率低于第三期,第三期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成了项目的一个遗憾。这个案例使我们清楚的看到,在项目之初,财务部门就需要和工程部门共同分析项目的分期与成本对象的确定,分期的确定会对后续项目的缴税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三、会计成本与计税成本 房地产项目完成竣工交房后开始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交房时各项施工合同往往还没有结算,此时总成本依靠造价部门提供的动态成本为参考,我们通常把这种成本看成会计成本,例如A区实现了全部交房,确认收入10亿元,目标成本7亿元,其中已签订合同总额6亿元,合同实际付款5亿元,我们通常按7亿元结转成本,把已签订合同未支付部分1亿元计入应付账款,对于在目标成本范围内但没有签署合同的1亿元,用预提成本来表示。企业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师事务所往往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支付情况及相关文件规定允许预提计入完工产品的费用,得出计税成本,对于以下几项所得税时允许预提计入完工产品的成本,一是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二是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一般会迟于主体结构完工的绿化景观工程费属于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费,而不属于公共配套设施费,不允许预提税前扣除。三是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在项目还未完成结算时计税成本通常小于财务成本,汇算清缴时需要对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随着项目结算陆续完成,计税成本会和会计成本越来越接近,但现实中有一个问题比较影响会计成本的准确性,就是造价部门出具的目标成本的准确性。造价部门为确保项目的最终成本不突破目标成本,通常会将目标成本制订的偏宽松,在项目没有结算完成时,财务部门都在用目标成本作为依据,可能会造成项目成本虚高。例如目标成本比已签合同金额多1亿元,财务结转成本时计入了预提成本,项目完成结算后增加成本只有2000万元,8000万元需要冲回成本,如果冲回成本当年没有新确认的成本,在财务报表中会出现成本负值,这其实是一个前期差错了,可能使报表使用者对以前年度核算的可靠性产生质疑。计税成本和会计成本表面上看是税会差异,但实质上笔者更认为是整个项目的管理问题,或是造价部门的管理问题,所以项目准备交付使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和造价部门沟通,请造价部门谨慎预计预估成本。 四、当前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所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成本核算观念相对落后 在当代的企业中,很多的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在自身的观念中并未对会计成本核算予以重视。多数的企业管理者更重视企业的经营效益,往往忽略了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管理。在其的认知中,还尚未对成本控制、成本效益形成一种管理观念。而实际上,成本核算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利润的获取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相关的管理人员,可根据相关的成本核算数据,来对当前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管控。另一方面,企财务工作往往是很繁杂,有很多事物等待人们去处理,由于管理人员对于成本核算管理的忽视,往往会将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放到最后来处理。这势必会导致当前的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不够严谨,对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进行会计成本核算时企业内部相互沟通不够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成本的构成、费用的支出是较为繁琐与复杂的,以工程成本核算为例,项目初始各相关部门能对成本对象的划分达成一致,日后会方便成本的归集与分配。但现实中,往往部门之间缺乏合作,对成本对象的划分各不一致。项目开始阶段对成本核算考虑不够全面、没有进行整体纳税的规划,因此,在对成本进行相应的核算时便出现了偏颇与漏洞,开发接近尾声时,才发现财税问题突出,但事实无法再改善了。 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各方的积极沟通,站在整个项目的高度来整体策划,各部门为实现相同的目标而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使项目的整体核算连续、合理、准确。 (三)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过于随意 日常核算中对于行政部门的花费支出在核算上比较统一,但在工程项目中除土地、建安施工支出外的各项支出,核算时使用的科目随意性较大,同一集团内的各公司在成本归集分配上使用的科目都各不相同。对于这点笔者认为日常核算中首先应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其次同一集团对相同事物的处理应尽量一致,提高集团日常核算水平。 会计成本核算过于随意还体现在,结转成本时更多的考虑是当期利润是否合适,甚至出现为了使利润达到某种程度,人为调节成本的高低,这也是在新增收入成本较小情况下,成本冲回会使当期成本出现负数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成本核算应给予充分重视,在企业的经营中,会计成本核算对其经营、发展都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为了迎合利润的需要,成本被人为的调整,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获得可靠的成本核算数据,进而影响到了其对于企业策略的准确判断,对企业整体的经营与发展是不利的。 (四)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企业会计成本的核算最终是需要相关的专业人员来完成的,而目前很多企业中的财务人员,其自身的专业水平有限,加之财务日常核算繁忙,缺乏对成本核算合理性的思考,另外,一些财务人员思想松懈、工作进行不到位,认真度不够。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最终会导致计算的结果存在误差,影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五、如何来有效地解决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中的诸多问题 在企业的经营中,会计成本核算对其经营、发展都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因此,我们应及时地来对核算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与完善,以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性作用。以下是相关的一些应对措施: (一)规范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方法、科学化计量 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成本核算方法,科学地来对自身企业所发生的成本进行相应的计量、核算。其次,在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时,思维应开阔,不要只是局限在有限的核算方法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各种核算方法结合使用,这将提升企业会计核算成本的准确性。同时,由于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繁琐性、巨大性,相关人员在进行核算时,可寻找相应的简化计算方法,在不改变核算方法本质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来简化核算步骤,以快速、准确地完成当前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工作。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摘要】随着近年房地产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其已然成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其也是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性产业之一。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的自身经营较为复杂、生产周期较长、相应的项目投资也较大,因而该行业同样也存在着较高的风险性。然而,在该行业中,实际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国家的税务收纳、企业的有序化发展。因此,合理地对此差异进行处理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主要就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与税法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及相应的解决方法进行相关论述。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会计核算 税法 差异 由于房地产行业在建设期、销售期会对很多行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而它的有序化、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的经济有着一定的拉动性作用,同时也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的税收。然而,由于房地产企业销售形式上的多样化及会计准则与税法相关规定上的不一致情况,致使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下的相关处理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差异,这使得企业财务报表无法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处理好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上的差异对于规范房地产企业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是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所存在的差异 (一)会计与相应税目间存在的差异 1.会计核算与营业税间的差异。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在其发生经营产生收入后应相应地缴纳营业税。但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收入的确定存有不同,进而在营业税的缴纳、计量上便产生了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在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中存有预售情况,进而在会计账务上出现了预收账款情况,而在会计准则中是不将预收账款确认为收入的,在没有形成收入的情况下,则无需进行营业税的计量。但是,在税法的相关规定中,对于这一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明确对于该类情况同样应缴纳营业税。因此,在房地产企业中,虽然企业缴纳了营业税及相关附加费用,但是却无法得到确认。 2.会计核算与所得税间的差异。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企业所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应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来进行计算。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会计核算中的利润总额为依据,以税法规定为准则来进行相应调整后获得的。然而,在会计准则下,预收账款下的金额则不应被确认为收入,按会计的配比性原则,因此也相应地不存在与预收账款相对对应的毛利情况。但是,在税法的规定下,即便是没有被确认收入的预收账款同样也存在毛利情况,应按相关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申报处理。 例如:某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3年的预收账款下有预收账款2000万元,并未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企业所在地的成本利润率为10%,所得税率30%,相关的处理如下: 会计核算上的毛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0-0=0元 税法核算下的毛利润=预售收入(预收账款金额)*成本利润率=2000*10%=200万元 会计核算上与税法核算上的差异=200-0=200万元 会计核算上的所得税额=0*30%=0元 税法核算上的所得税额=200*30%=60万元 通过例题,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不同核算方法下所产生的所得税差异情况。 (二)会计核算下的后续计量与纳税调整上所存在的差异 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上存有两种计量方法,一是成本法计量,一是公允价值模式法。不同的计量方法下与税法的相应核算呈现出不同的差异形式,而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所出现的差异主要是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处理上而形成的。 1.成本模式法下的后续计量处理。在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后续计量中,我国的税法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指出:当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所形成的可抵扣性的暂时差异,应相应地来调增此时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当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则应相应地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于已确认了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不允许转回的。因此,这种按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所确认的递延资产只有在处置房地产时才能全部转回。 例如:2010年A企业购入一写字楼准备出租,于4月10日双方签合同确定A企业将写字楼出租给B企业,并约定从购买日起,将该写字楼出租给B企业。4月15日,A企业花1000万元购买了写字楼,假定此楼使用的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2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30%,按相关合同,B企业每月支付租金5万元。在2010年12月,该写字楼发生减值迹象,A企业于2010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A企业的相关会计分录为: 购入写字楼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 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每月计提折旧的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4.08万元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4.08万元 计算公式=(1000-20)/20/12=4.08万元 A企业确认租金收入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现今) 5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5万元 2010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万元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00万元 假设只有计提的减值准备200万元形成了暂时性差异,在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的递延所得税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0万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 用 60万 2.公允价值模式法下的后续计量处理。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在采用公允价值法进行后续的账务处理时,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的主要差异为:其一,公允价值的变动。在会计核算时予以确认而税法不予以确认时所形成的变动损益,应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其二,对于发生的折旧、摊销情况,税法上可正常处理,并允许在税前进行抵扣。 二、房地产企业应如何来应对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上所产生的差异 (一)针对预收账款问题而引发的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情况进行调理 为了同时满足会计法规与税法的规定,相关房地产会计人员在对预收账款进行处理时,可在收到预收账款时不进行会计处理,而在实际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再进行会计处理。处理的分录为借“应缴税费-相应科目名称”、贷“银行存款(现金)”,但并不对该税金进行结转。年末时,将此类税费结转到递延所得税科目下,相关分录为借“递延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缴税费-相应税费名称”,并在报表中加以说明。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既符合了会计准则下的配比原则,又达到了税法要求,同时考虑到了报表的需求。 (二)进一步协调会计核算下与税法规定所产生的差异 在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按照相关规定可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计入到当期损益,并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中,对可抵扣折旧税前予以抵扣,这将极大程度上减少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间的差异。 三、结语 由于房地产自身经营模式的原因,致使其在以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时与税法核算之间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因此,相关人员应充分地了解差异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恰当地来进行调整,尽量将二者协调一致,以促进房地产企业有序化的经营与发展。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分析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良好的经营管理,将起到促进其未来发展的作用。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会计成本核算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会计成本核算,企业可清晰地了解到当下自身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各项费用、成本的支出情况,进而对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控制,以起到节约成本、减少费用支出的目的,进一步地对企业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控制,以达到促进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为其赢得更多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与税收规定结合的必要性 笔者所在的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主要是对工程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归集,按成本对象进行分配。成本对象的确定是成本核算的一个关键环节。成本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就要考虑成本对象的确定了。成本对象的确定在符合企业核算现实的情况下,应结合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要求,尽可能的方便税务的计算。企业所得税中对成本对象的划分列举了以下的原则可以参考:一是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二是分类归集原则。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作为一个成本对象行进核算。三是功能区分原则。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四是定价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恰当的成本对象划分在税金计算时会使工作高效、简洁。笔者认为划分成本对象时国税发31号文中确定成本对象的四种原则,在实践中比较常用,同时借鉴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成本对象给予确认。例如,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要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产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基本清算单位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项目分期的,为每个分期开发项目。开发项目或分期开发项目的确认以房地产业管理职能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税务机关已明确指出土地增值税基本清算单位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笔者所在公司的长春子公司的项目计划分期开发,那么成本对象的划分应先分期,以每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一期,在每期中再分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产。这种划分原则也符合国税发2009第31号文中的两种分类原则,一是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的项目归集为同一成本对象,即归集原则;二是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即功能区分原则。在这一问题上北京市地税局则规定,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包括不同商品房类型的,应将整体项目作为清算对象。如需在普通住宅与其他商品房、清税面积与未清税面积之间分摊成本的,原则上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对于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分期建设、分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纳税人分期进行清算。在实际中笔者所在公司的北京子公司土地增值税是按整个项目立项的,达到清算条件时各业态之间的成本按建筑面积分摊。依北京地税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要求,对日常成本对象的划分没有强制性的影响,但实际工作中北京项目的开发是分期进行的,各期的开工时间和交房时间各不相同,在成本对象划分时可以更多的参考国税发2009第31号文中的分类原则,例如遵循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的项目归集为同一成本对象,比较符合现实情况。 二、会计成本核算与企业内部工程管理结合的必要性 良好的会计成本核算需要财务部门和造价、工程等相关部门密切的配合。目前绝大多数房地产项目都是分期开发,在一期中分别取得若干个规划许可证,每个规划许可证对应一个标段,每个标段招标一个总包,工程管理上通常认为总包之间形成竞争,便于管理。造价部门通常是一期出一个目标成本,一期中再分若干标段通常没有单独的目标成本。鉴于这种情况,财务部门在项目初期就需要和工程及造价部门密切合作,参与项目的分区,尽量把成本项目的划分和实际工程进度统一起来,如果项目需要按规划许可证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在项目实施规划时就不宜在一期地块里取得太多规划许可证,过细的划分不利于为整个区域服务的合同的分摊,如交评、环评等通常整个项目出具一个,需要在各期分摊,绿化、电力的合同通常是一期签订一个,规证的范围太小,容易出现为区域整体服务的合同还没执行完,有的区域已经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了,未发生的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予扣除,造成实际成本偏小。 为项目整体服务的合同怎样在不同期、不同标段之间拆分,需要造价部门的主导,使拆分情况比较贴近工程的实际情况,如果交房确认收入是依据标段进行,目标成本的划分也按标段区分,会很大程度上方便成本的结转。所以在项目初期能和工程、造价部门密切合作,使成本对象的划分方便未来的财务计算,同时和项目的实操过程结合起来,可以使后面的工作事半功倍。 笔者所在公司的云南子公司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案例有值得财务人员思考的地方。云南项目分四期滚动开发,前两期工程结束后,土地增值税前两期也清算完毕。整个项目的规划进行了一次调整,政府要求整个项目配建一个中学,公司认为中学建成移交政府,没有收入,准备在最后一期建中学,减少占压资金时间。第三期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财务部门根据未来市场走势对三、四期项目的增值情况做了一个预测,认为第三期的增值率最高,中学的建设成本放入第三期,可以使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减少,但工程安排上中学要在第四期建设,第三期结束后,中学仅发生了少量前期成本,对于没有发生的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予认可,最终第三期以较高的增值率缴纳了土地增值税,目前第四期正在销售,项目的增值率低于第三期,第三期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成了项目的一个遗憾。这个案例使我们清楚的看到,在项目之初,财务部门就需要和工程部门共同分析项目的分期与成本对象的确定,分期的确定会对后续项目的缴税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三、会计成本与计税成本 房地产项目完成竣工交房后开始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交房时各项施工合同往往还没有结算,此时总成本依靠造价部门提供的动态成本为参考,我们通常把这种成本看成会计成本,例如A区实现了全部交房,确认收入10亿元,目标成本7亿元,其中已签订合同总额6亿元,合同实际付款5亿元,我们通常按7亿元结转成本,把已签订合同未支付部分1亿元计入应付账款,对于在目标成本范围内但没有签署合同的1亿元,用预提成本来表示。企业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师事务所往往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支付情况及相关文件规定允许预提计入完工产品的费用,得出计税成本,对于以下几项所得税时允许预提计入完工产品的成本,一是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二是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一般会迟于主体结构完工的绿化景观工程费属于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费,而不属于公共配套设施费,不允许预提税前扣除。三是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在项目还未完成结算时计税成本通常小于财务成本,汇算清缴时需要对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随着项目结算陆续完成,计税成本会和会计成本越来越接近,但现实中有一个问题比较影响会计成本的准确性,就是造价部门出具的目标成本的准确性。造价部门为确保项目的最终成本不突破目标成本,通常会将目标成本制订的偏宽松,在项目没有结算完成时,财务部门都在用目标成本作为依据,可能会造成项目成本虚高。例如目标成本比已签合同金额多1亿元,财务结转成本时计入了预提成本,项目完成结算后增加成本只有2000万元,8000万元需要冲回成本,如果冲回成本当年没有新确认的成本,在财务报表中会出现成本负值,这其实是一个前期差错了,可能使报表使用者对以前年度核算的可靠性产生质疑。计税成本和会计成本表面上看是税会差异,但实质上笔者更认为是整个项目的管理问题,或是造价部门的管理问题,所以项目准备交付使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和造价部门沟通,请造价部门谨慎预计预估成本。 四、当前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所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成本核算观念相对落后 在当代的企业中,很多的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在自身的观念中并未对会计成本核算予以重视。多数的企业管理者更重视企业的经营效益,往往忽略了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管理。在其的认知中,还尚未对成本控制、成本效益形成一种管理观念。而实际上,成本核算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利润的获取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相关的管理人员,可根据相关的成本核算数据,来对当前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管控。另一方面,企财务工作往往是很繁杂,有很多事物等待人们去处理,由于管理人员对于成本核算管理的忽视,往往会将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放到最后来处理。这势必会导致当前的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不够严谨,对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进行会计成本核算时企业内部相互沟通不够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成本的构成、费用的支出是较为繁琐与复杂的,以工程成本核算为例,项目初始各相关部门能对成本对象的划分达成一致,日后会方便成本的归集与分配。但现实中,往往部门之间缺乏合作,对成本对象的划分各不一致。项目开始阶段对成本核算考虑不够全面、没有进行整体纳税的规划,因此,在对成本进行相应的核算时便出现了偏颇与漏洞,开发接近尾声时,才发现财税问题突出,但事实无法再改善了。 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各方的积极沟通,站在整个项目的高度来整体策划,各部门为实现相同的目标而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使项目的整体核算连续、合理、准确。 (三)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过于随意 日常核算中对于行政部门的花费支出在核算上比较统一,但在工程项目中除土地、建安施工支出外的各项支出,核算时使用的科目随意性较大,同一集团内的各公司在成本归集分配上使用的科目都各不相同。对于这点笔者认为日常核算中首先应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其次同一集团对相同事物的处理应尽量一致,提高集团日常核算水平。 会计成本核算过于随意还体现在,结转成本时更多的考虑是当期利润是否合适,甚至出现为了使利润达到某种程度,人为调节成本的高低,这也是在新增收入成本较小情况下,成本冲回会使当期成本出现负数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成本核算应给予充分重视,在企业的经营中,会计成本核算对其经营、发展都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为了迎合利润的需要,成本被人为的调整,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获得可靠的成本核算数据,进而影响到了其对于企业策略的准确判断,对企业整体的经营与发展是不利的。 (四)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企业会计成本的核算最终是需要相关的专业人员来完成的,而目前很多企业中的财务人员,其自身的专业水平有限,加之财务日常核算繁忙,缺乏对成本核算合理性的思考,另外,一些财务人员思想松懈、工作进行不到位,认真度不够。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最终会导致计算的结果存在误差,影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五、如何来有效地解决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中的诸多问题 在企业的经营中,会计成本核算对其经营、发展都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因此,我们应及时地来对核算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与完善,以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性作用。以下是相关的一些应对措施: (一)规范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方法、科学化计量 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成本核算方法,科学地来对自身企业所发生的成本进行相应的计量、核算。其次,在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时,思维应开阔,不要只是局限在有限的核算方法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各种核算方法结合使用,这将提升企业会计核算成本的准确性。同时,由于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繁琐性、巨大性,相关人员在进行核算时,可寻找相应的简化计算方法,在不改变核算方法本质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来简化核算步骤,以快速、准确地完成当前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工作。 (二)提高企业内部相关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养 为了确保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正确性,企业应加强对于企业内部相关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的培养,并定期地对其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同时有针对性的来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以对其的工作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与监督。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给予优秀财务人员奖励,以激励其来更好的完成相应工作。对于那些业务能力较弱、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的财务人员应给予批评,以提高其对于工作的重视度,督促其认真的来完成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对其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相应的培训,以端正其道德操守,提升其自我认识,最终达到促使其综合素质提高的目的,使其以更高的水平来完成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保证核算数据的准确性,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三)企业的管理层要重视财务成本工作 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为企业的科学化、正确化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参考,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合理性,而且企业好的税收筹划都是和成本紧密相连的,因此从管理者的层面应重视成本的核算工作,给予成本核算人员必要的支持,使核算人员有时间对企业的成本核算进行思考,不断优化成本核算的方法;为具体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包括系统内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流。其次,有了管理层的支持,成本核算才能真正和工程进度、税收筹划等结合起来。如前面所举的云南子公司的案例,如果在工程安排上三期时就开始中学的建设,使中学的建造成本按最有利的比例分摊计入三期的总成本,有效降低第三期的增值额,可以为公司带来很大的税收节约。但这种筹划涉及项目整体的施工安排、造价测算和销售测算,没有公司管理层的支持,紧靠财务部门一己之力,很难完成当初设想的方案。企业管理层应从自身意识里真正重视会计成本的核算,将成本看成提高投资收益的重要一项,在企业中构建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使企业的成本核算水平不断提高。 总之,企业要想在激励的角逐中获取到更大的利润,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地来对自身的管理进行完善与改进是非常必要的。而会计成本核算是企业成本管理中的基础、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企业通过去完善、改进、提升相应的核算方法、科学正确的反映企业成本的发生情况,是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一种提升。不仅如此,在具体的实践应用中,会计成本核算工作是繁琐而复杂的,这便要求相应的会计人员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在实际的核算中准确而全面地来完成企业成本核算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良好的成本核算将促进企业的经营,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利润,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将起到积极性作用。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避免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措施 [摘 要]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会对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及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危害。为使房地产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会计控制,避免信息失真现象继续发生。 [关键词]信息失真 原因 措施 0前言 最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经历了严峻的考验,并也逐步走向成熟,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多的作用。在目前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中,对房地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强内部管理,才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财务管理是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经营与合理决策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强会计控制,避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发生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1 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导致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来自多个方面的,既有企业内部利益的因素,也有外部制度、监管等方面的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财务舞弊造成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和可靠性。房地产项目开发一般具有开发周期长、支出项目多、资金用量大、负债率高等特点,且由于工程结构的原因,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还存在大量的隐蔽工程,使得内部工艺和原材料往往难以清晰辨认,这些都为开发商运用混淆成本界限、虚列业务、虚增成本费用、隐匿收入、不正确披露或有负债等各种财务舞弊手段提供了广泛的空间,从而使其达到通过提供存在各种质量问题的会计信息以谋求私利的目的。第二,滥用会计准则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由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使得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对某些会计事项自主选择处理方法,使得企业管理者可以根据个人判断和观点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调整账面盈余。例如,在配比原则方面,由于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同土地开发同步往往不同步进行,导致企业预提的公共设施配套工程费用与实际发生数常常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企业财务报表不能及时反映企业当期的真实经营情况,从而为企业操控利润提供了巨大空间。第三,随意确认会计事项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由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缺乏对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会计实务的详细指引准则和制度,使得企业对会计项目的确认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例如:在收入确认方面,有的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后予以确认,有的在收讫房屋销售款后确认,有的在办妥产权转移手续后予以确认,有的则视收益情况随意确认,不同的确认方法显然会对企业当期利润产生很大影响,从而导致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第四,外部监管不到位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缺乏公信力。由于房地开发一般需要经过土地、城建、工商、税务、房管等多个政府部门,使得各类开发信息过于分散难以得到共享,从而无法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监管,促使其利用虚假会计信息牟取私利。此外,由于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同巨额利润相比,开发商虚假会计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一般就是补足税款、缴纳少量的罚款和滞纳金,惩治力度的不足也从侧面助涨了其虚假会计信息的主动性。 2 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 导致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因而会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会计信息失真对债权人的影响,与企业股东不同,企业债权人并不参与分享企业高速成长而形成的高收益,其主要目的就是能够安全收回借出的本金并获得事先约定的利息。因而,作为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大和最主要债权人的银行,其在进行信贷决策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企业能否按期偿还贷款和本金。进而言之,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信息的是否符合稳健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就成为保护债券人利益的关键,这意味着企业的净资产因尽可能统一会计准则,并扣除未来所面临的损失,而不包括未来可能的收益。显然,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随意确认会计事项、滥用会计准则等行为所导致的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将给银行等债权人造成巨大的决策风险和信贷风险。会计信息失真对政府政策调控的影响,会计信息是各种经济信息的基础,是政府部门制定各项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由于会计信息占了社会经济信息总量的70%以上,因而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经济信息的总体质量,从而对政府宏观调控等经济决策的质量造成重要影响。但是,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是不争的事实,如隐匿企业收入、虚增企业成本等,直接影响了包括税收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整个经济工作的正常秩序,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会计信息失真对投资者会产生误导,从客观上看,由于房地产行业投入产出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表现为不同的会计期间业绩往往波动较大,如项目建设期内往往业绩不佳,而竣工后则业绩突飞猛进,因而一般的公司业绩评价指标无法正确、客观、全面的放映企业正式经营情况,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从主观上看,企业管理是为了企业利益,通过随意确认预提账款、任意摊销预提开发费用、虚列成本支出等方式控制会计信息披露造成企业会计信息严重违背客观性原则,欺骗了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 3 避免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措施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的房地产行业会计规范体系,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应在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针对房地产企业会计中一些特殊事项,规定具体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以规范和统一企业会计核算,从而增强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中企业财务信息和经营业绩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应补充和完善房地产行业会计业务的行为准则,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人员依据企业需要,做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其次是改进与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立法建立健全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法规法则,如要求增加会计信息披露的频率和范围,增加非财务信息的披露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拓宽信息披露渠道;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外审制度以及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给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一个较好的经济和法律环境。再次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和违规惩罚力度,在政府部门中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沟通制度,建立跨部门的房地产信息管理中心,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交流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展的相关信息,以实现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动态监管,杜绝会计信息造假价的空间;加大对开发商会计信息的审查范围和惩罚力度,提高其会计信息造假的违法成本。通过采取征收高额罚款、累进税率、社会公示等方式对歪曲会计信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给予经济处罚,多渠道督促开发商自觉守法;对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信用评级机制,以提示信息使用者,不再信任那些提供不实信息的企业。最后是积极培育第三方会计信息的专业用户,通过利用专业用户所具有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价,有助于改善投资者被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信息误导的程度。 4 结束语 总之,应针对房地产行业发展及管理现状,认真分析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提高我国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探讨 摘要:我国房地产企业由于内部管理的不完善、不到位而导致目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已成为目前经济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与其它行业相比,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等都具有明显的差异性。通过对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分析,阐述了房地产企业如何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若干预防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会计信息;信息失真;预防对策 0引言 会计信息作为全面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的一个信息系统,是企业各级管理层进行正常经营决策的必须条件,会计信息客观真实性要求必须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客观、真实、可靠、真实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它是投资者、债权人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渠道。 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其发展对建筑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关系重大。然而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活动日益丰富,也日渐复杂,并在房地产企业整个经营管理工作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兴衰成败。 1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分析 1.1利益驱动 经济利益的驱使是多数房地产企业热衷于会计造假行为的主要原因。房地产企业管理者出于扩大经营业绩和完成考核指标的目的,冒险违反会计准则及制度,指使或强迫会计人员擅自更改会计信息,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能够偷逃税收、少交管理费,最后造成会计信息质量的下降。 1.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水平有待高及法制观念淡薄 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是会计人员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合理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的能力。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成本计算方法的确定,需要会计人员做出合理的判断和选择。又如有的房地产企业一些领导为了考核政绩指使财务人员做虚假的账表,会计人员由于不熟悉会计原理和有关会计制度和法规,从而乱记账,造成核算失误,致使会计信息失真。有的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员工认识不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有的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而造成记账随意、手续不清、差错频繁和会计资料严重散失等。此外,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1.3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不够完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先后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16项具体会计准则。但随着新的经济行为、经济业务、市场工具不断涌现,会计准则的缺陷同样也存在于会计制度。总体看来,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财会、审计法律法规体系,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已经建立的法律法规又不严密。此外,现有的会计制度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缺乏科学和前瞻性的分析和预测,在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往往会超出会计制度所规定的范围。而建筑业现在正处在改制期,相关的会计体制并不健全,这就可能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不确定,即不能够对企业所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进行客观、公允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1.4监督体系功能缺位 我国目前的监督体系可以概括为会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和外部监督三部分。第一,从我国现有的会计监督体制来看,房地产企业会计机构是自行设置,会计负责人基本是由单位领导直接任用的,这就决定了单位的会计工作实际上就是为本单位的经济活动服务,因而很难避免会计信息随单位领导的意愿而改变,以致企业的经济活动不能真实、客观的反应,更谈不上监督了。第二,内部审计监督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力量微弱,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内部审计职能。第三,从单位外部的监督来看,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报表还没有完全纳入发达的审计监督范围,监督力度不够。监督的社会职能还未充分发挥出来,这也为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创造了条件。同时,存在着较多房地产企业不重视财务管理的思想,不重视企业监督和管理机制,不重视加强审计的监管机能,造成财务管理无制度,账物不符,会计记账混乱。 2 提高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和措施 2.1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行业的会计规范体系 房地产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原《房地产行业会计制度》对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的规定和要求,相对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更具体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然而,中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而一些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中国大陆开放改革的深入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政府财政部门和会计学术界已开始考虑和探讨建立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但是,目前房地产企业会计的一些特殊事项还没有相关具体准则或会计制度加以规范,使该行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和一致,极大地影响了房地产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缺乏更详细的指引准则和制度,使企业会计人员往往力不从心,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导致企业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等情况。 2.1.1完善会计制度,健全法制,加强监督 新颁布的《会计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大大降低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不利影响,并促使其加强对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同时,加强政府审计,扩大政府审计的范围,完善以注册会计师为主的社会监督体系,促进施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化、法律化也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起着重要作用。 2.1.2完善房地产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财务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等,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 2.2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有许多发展及改善的空间。如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守则,是企业和有关监管部门需要继续努力的地方。目前,在一些西方国家和香港,规定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数量应该达到1/3,或1/3以上,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独立董事制度[5]。但是,独立董事在内地不处于试点阶段,许多相关制度还未建立起来,也未有足够的人才,所以应该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包括推行董事培训制度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特别注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作用。CPA应该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不同的审计意见类型将对应不同的会计信息质量。可见,完善房地产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将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供重要保障。 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不仅包括有效地公司的治理结构等,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2.2.1创新和完善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加快建设会计委派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要独立于企业之外,以真正实现会计人员与企业领导等各种涉及到经济或者其他利益的关系,这样才能使会计人员站在一个公正、客观的角度,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因此,需要加快对会计委派制度的建设,才能够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2.2.2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使企业在理财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因此,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实行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比如构建合理的企业财务部门业绩评价体系。对于多数管理者较难意识到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尤其是财务管理者仅仅将自己部门定位为成本中心的现实情况,房地产企业应该深入分析财务部门财务信息的准备成本和财务信息使用者所收集及处理财务信息的成本二者之间的关系,全面考虑企业管理重点所在,建立合理化财务部门业绩评价体系,使财务人员的个人利益与整个企业的经营目标相联系,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实现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有用性。 2.3加强对企业各级领导和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其职业素质 2.3.1加强单位负责人的法制意识 单位负责人要树立正确的企业发展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这是从思想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加强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会计知识的培训,尤其是加强对其诚信意识、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以增强其遵守财经法规意识,争取其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此推动会计工作规范发展;二是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新《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要求,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加强会计治理;三是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管,健全和完善对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制度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四是要加大会计信息失真的处罚力度,重点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尤其是追究指使、胁迫、强令会计人员做假账的领导者法律责任,要让造假者从各方面都受到损失,让人们感到造假得不偿失,增强单位负责人责任意识。 2.3.2 加强会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最直接、最基础的环节。一方面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进一步的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和更新其会计知识,提高其专业技能,使他们能对各种类型的经济业务做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另一方面,应当定期对会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会计人员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明执法。 2.4强化政府和社会监督 强化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保障。借助政府监督的权威性结合社会的监督的灵活性,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发挥监督和保证作用,使会计信息真正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2.4.1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 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监督首先要落到实处,要真正把监督职能的作用发挥出来,尤其对企业负责人的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一定要认真进行。另外,要充分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力量来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督,要把如何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使注册会计师真正起到对企业行使监督的职能。 2.4.2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推进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业务素质高、社会信誉好、职业道德及执业规范严格。同时,要完善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强化对房地产企业会计行为的监管,提升企业会计信息可信度。 2.5全面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目前,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有许多不协调、不一致的地方,有一些重要的国际会计准则在中国大陆还没有制定。例如,国际会计准则中有两项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比较重要的准则一―递延税项准则以及投资物业准则,但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却还没有。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亦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因此,必须引起我国会计界相关人士的高度重视。 3结束语 治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遏制会计造假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各级管理机构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治理措施,全面治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而且各相关职能部门与机构还必须共同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达到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目标。 作者简介:古 h(1975―),女,会计师。1995年毕业于河北工业管理学校涉外会计专业,现河北省秦皇岛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处从事财务工作。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论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作者简介:蔡骥(1979-),男,辽宁大连人,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势头迅速,既是机遇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在市场经济中想要生存,首先就要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的会计内控制度。本文在分析该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现有的状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有效实施 引言:房地产行业具有较长周期、较高投资、较高风险的特点,想要将企业的风险扼杀在萌芽中,首要任务就是进行良好的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内控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企业能够长期稳健的发展、保障平稳快速建设。企业的会计内控制度是保障企业风险实施的针对性程序,可以有效辨别风险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推动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发展。 一、企业会计内控制度 企业的内控制度是企业对会计业务活动进行组织的程序,明确企业内部部门的职责可以与其他部门形成密切联系,在相互协调与制约的过程中为企业实现目标。企业会计内控制度可以分为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两大类,会计控制是为了保护企业的资产安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要合理控制企业财务,保证企业营业方针能够上传下达严格执行。要促进企业生产向经济效率方向发展,确保企业财务资产安全可靠[1]。 内部控制主要体现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理、实现管理安全完整,保证企业信息真实可信,将房地产的高投资体现出来。房地产除了具有高投资的特点,还具有风险高、周期长的特性,所以防范企业财务管理风险要完善会计内控制度,只有将会计内控制度充分完善,才能够保持房地产企业的长期运行与发展。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力度不断加大,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企业制度可以促进房地产企业稳定发展,有利于企业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环境影响 目前房地产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内部环境与风险评估中造成控制制度的不完整现象,主要是由于制定过程没有考虑全面,没有遵循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律,没有将制度制定得系统化,内控只有具有分散文字制度编制的能力、并具有配套流程,才能够具有实用与可操作性。 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充分的考察,所以有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发展规律与管理要求,只是凭借个人意愿盲目的制定战略与制度,没有系统化的实施。这样一来内控职能分散在文字编制上,没有具体的流程对他进行配合。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文件,有的企业即使有相关的规范与制度,这些制度也不具有可行性。缺少规范制定的计划,使企业的行为主体不具备相应的素质,无法满足工作的需求,这使房地产企业的内部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在客观上加大了房地产管理的难度[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现代企业的外部环境比以往要复杂好多,面临着国际与国内的双重挑战。而且,随着房地产企业核算特殊性的增加,内控会变得更加复杂,所以,每一个步骤中成本的计算时完全没有必要的。 三、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依据 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制定并不是空穴来风,它要依据很多内容。首先,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符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企业内控制度涵盖了房地产财务的所有具体活动,会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的各个部分,所以还要依据全面性原则,只有将内控制度充分渗透,才能够避免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漏洞。企业会计内控制的重点,就是要依据重要性原则,针对企业财务中出现的高风险部分要提前计划实施措施,避免存在缺陷。房地产内控制度要遵循制度有效性原则,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过程中,要实现企业内部的控制目标,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展现出来的问题。房地产会计内控制度要体现出企业的规模与特点控制财务的风险状况,赶紧项目环境与管理要求,所以要具有适应性原则。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造将内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充分体现出有效性[3]。 四、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具体措施 要加强企业会计内控制度首先要建立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公司的决策层要对此进行支持,将企业宣传作为动力,使考核能得到有效执行。比如可以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人员的任务。要制定好岗位职责明细表,将岗位所需的工作做好职责分工,这也是实行绩效考核的前提。企业的绩效是为了使员工能够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所以要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要对企业的经营目标进行分解,将战略计划划分为年度指标,再细化为季度指标与个人年度指标。这样可以改革考核的体系,使组织者可以充分理解员工的意见,在实践中进行完善,使绩效制度可以得到进一步落实。要做好企业考核的计划与反馈,主管人只有在与员工充分沟通的前提下才能够制定计划,这样企业才可以和员工确认绩效与考核指标。 其次,要健全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的规章制度,完善配套措施。这是企业顺利运行的基础,只有完善企业行为的内控制度,才能让房地产企业可以依据法规办事、依据章程办事。只有建立起健全的以公司法与会计法为依据的制度,才能够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财务管理。企业固定资产要通过利润的分配对章程进行完善,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的特点。 再次,企业还需要明确员工的所作所为,针对每一个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保证责任可以实施到每一个员工的头上,让员工清楚的明确自己的职责,保证员工可以遵守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针对员工实行奖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才能增加规整制度的执行力度。房地产企业只有真正的将管理工作做到实处才能够明确岗位职责与责任归属。企业应健全各项财务的管理职能,完善财务手续,搞好利润分配,才能够避免企业存在风险。要系统化、规范化的进行基础工作,根据企业会计的要求建立账册,仔细进行核算再办理手续。会计从业人员要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查,增加监督工作,定期核实账薄数据,对库存现金与账款往来也不能放松,要确保企业账目的准确记录。会计人员要严格编制会计表,要以准确性与真实性为保障。 此外,要加强成本的控制,要提高管理效益对房产实行内部控制,这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要降低财务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要通过对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尽可能使成本获利最大化,要提高会计内控管理的水平,要保证内部控制的科学,要规范财务管理的效益。要加强审计工作,通过对审计管理的制定,加强审计的权威性,全面监督审核会计活动中出现的隐患。完善风险控制的管理机制,明确风险承担着的责任,加强业务盈利能力,降低收支风险,深入改革,增强财务杠杆的自我约束能力,通过对企业内部经营的合理安排,安排资金进行收支,减少资金风险。 结束语: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也开始快速发展。由于房地产企业具有活动周期长消耗量大的起点,要建立会计的内控制度实行房地产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建立科学的被控制度才能实行夏恒本的最小化,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作者单位: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浅析加强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有关问题 摘要:房地产行业最近几年在我国发展比较火爆的产业,随着我国经济步伐的加快,房地产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是以资金流动的形式体现出来,会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帮助房地产企业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可是目前的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周期比较长、资金占用比较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会计管理工作。本文浅析了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典型问题,给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方案。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最终实现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解决措施 房地产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健全的体系,会计管理是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近几年来对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房地产企业日常运行的过程中,如何提高房地产企业市场竞争力,保障房地产企业稳定运行,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需要我们对其引起充分的重视。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出现的一些弊端 (一)对企业会计管理的理解不足 虽然会计管理在近几年的房地产企业管理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很多房地产企业只注重快速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忽略了会计管理的使用。房地产企业主要靠大量的资金支出和资金回笼发展起来的,通过会计管理可以实现企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帮助、互相监督的作用,大大地提高了企业发展效率。但是,不少房地产企业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对会计管理认识和重视都远远不够,对其的管理也太过松散,这样最终发展的结果是企业的成本一直降不下来,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向前发展的步伐。 (二)会计人员分配不合理 近几年来,很多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很快,但是在内部会计管理工作中的人员分配上不均衡,财务部门中所具有的会计核算人数数量大大超标,导致很多会计员的责任心不强,造成了会计管理中的混乱局面。财务管理这项工作具有以下的特点,概括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会计管理工作对于人员的素质也要非常高。 (三)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会计管理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重点内容,是房地产企业发展的血脉,从目前发展的情况看来,我国的房地产企业法律条例上不完善,在制度方面安排不合理,相当多的房地产企业在公布公司的财务信息,由于工作的不认识,导致财务管理方面的信息严重失真,在企业内部缺乏会计管理工作的监督,这样就会在财务部门出现很多突发的问题,尤其是在核算获得的利润和进行自身生产经营支出费用的时候,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会计工作的失真对自身所获得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监督的力度不到位,或者是在一些管理工作权限超越,都会对财务会计的计量和确认这两大关键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没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还有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会对会计报表所具有的实质内容进行掩盖,混淆公众视听,故意对一些虚假的会计信息进行传播,最终导致了市场信息不能正常的交流。 二、健全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起完善的会计标准系统 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工作保障是建立完善的体系。健全会计管理标准体系,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第一,为了提升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设立成本费用和会计收入的标准,进一步扩大现有的会计信息;第二,完善现有的会计管理结构,及时的弥补可能存在的漏洞;第三,在开展会计管理工作中,要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以此帮助其不断的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使其能够高责任心的投入到会计管理工作中去。 (二)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 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竞争中,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促进了企业本身的发展,有利于提高综合竞争力。为了保证会计工作更加真实,就必须建立健全会计管理机制,第一,做好会计管理的监督工作,提高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第二,从逐步完善企业的会计制度着手,使得会计人员的工作实现精简化和素质化的管理,严格要求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人员一刻也不放松。 (三)提升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工作能力 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管理的是会计人员,他们的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房地产财务管理工作完成质量的好与坏。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需要进一步促使会计人员能够主动的自愿加入到企业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所以,提高房地产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对企业发展非常重要。具体做法如下:第一,在房地产企业内部实行高效管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强有力的会计管理人员队伍,保证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 在日常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企业要能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相关会计业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培训,有付出才有收入,提升会计人员的自身的知识、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能力等,实现企业财会内部的精准化管理。第三,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对表现比较好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考评落后的员工给予适当的惩罚。 目前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十分迅猛,会计管理工作是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一部分,而近几年来企业会计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而在短时间内很难发现潜在的问题。本文列举出了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典型的问题,为了使企业得到长期的发展,企业经济效益能长期保障,就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健全会计制度、会计监督体系、会计组织架构,从高效益发展的现状中逐渐地走出,并每月内定期对相关岗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引起领导层对会计管理工作足够的重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会计管理,可以实现房地产企业获得更好的向前快速发展,保证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目标的按时实现,真正地为我国房地产企业建设多作更大的贡献。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房地产企业会计与税收差异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化,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改革也逐步进入深水区。近年来,房地产业飞速发展,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税法之间的差异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正确认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对于促进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会计制度 税收 差异 一、前言 随着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房地产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如今,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当然,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房地产业在资金的流转中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同时还具有生产周期长、投资大和充满不确定性等特点。近几年有关单位和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实现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具体流程,由于会计和税收在很多面都存在差异,很多损失也是由这些差异造成的,这既包括企业损失和国家税收损失。所以正确认识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对于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满足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规范房地产市场运作,政府和有关单位相继出台了一些列政策措施来促进我国的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的特点 首先,房地产业具有高投资的特点。在前期开发,将投入大量资金来保证工程的进行,在施工结束后,还需要大量资金保证后期的销售等各个环节;其次,房地产是典型的资源密集型和人员密集型的产业。在整个工程进行中,有大量人员参与建设施工;最后,房地产业的发展受到多方因素的限制,融资渠道较少,严重依赖银行贷款,严重制约了房地产企业的发展。 房地产企业的管理离不开单位会计控制的作用,房地产企业要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现状,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系统,培养专业的会计人才,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使管理系统得到优化,促进房地产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与相关款项的差异分析 (一)与预售款项的差异。 在工程完成过程中的预付款,会计制度规定不能计入收入,并且不能转让。按照税收法的相关规定,在计算企业的收入时,应当先扣除企业运营期间的相关费用,营业税以及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考虑到房地产施工周期长,并且只有在产品开发完成后才能确认收入,所以在工程未完成时,在同一时间,所有费用应当计入损益,也就是说在一定时期里净利润是负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密切监视市场的动向,了解市场现状,收集市场信息,并且对这些数据进行仔细的分析比较,正确认识预售账款的相关文件,把握与会计之间存在的差异,整理出对企业有用的信息,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这样为企业管理经营提供足够的信息,让企业提高生产效益,在激烈的竞争处于有利的地位。 (二)与借款费用的差异分析。 由于会计和税收的差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会产生差异。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法的相关标准是不一样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在进行会计业务时,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记录和报告。在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时,应依据会计制度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在企业利润的基础上,根据税收相关规定进行计算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会计和税收的差异普遍存在于销售回报率、资产的永久性损失和长期股权投资问题的处理上。 四、与相关税种的差异分析 (一)与营业税的差异。 区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首先解决几个基本问题。一般来说,在收入之后才会产生相应的支出。所以确认收入的条件主要包括一下几点:第一,企业已转移的重大风险和货物所有权。第二,企业没有保留经营所有权,也没有有效控制已售出的商品。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第四,流入企业的相关经济利益。第五,相关的能够可靠计算的成本。当上述条件得到满足,这才称得上收入的实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收账款不能确认收入,所以不缴纳相关税收。但税收对于房地产业有特殊的规定,预收账款虽然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也要缴纳流转税。 (二)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 企业会计对于利润的定义是企业的所得,而税法对于利润的定义是企业应纳税的所得,显而易见,两者存在很大的差异。从企业会计的角度来看企业利润包含了企业项目可能带来的所有所得。而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得出的一个金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应缴纳的所得税的计税基础,这也就是会计与税收在企业所得税层面上的根本差异,正确处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才能正确计算企业的利润总额和应纳所得税的正确值,这样才能为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合理的参考,便于企业作出合理的战略规划。 (三)与土地增值税的差异。 成本和损失的确认是会计与土地增值税之间的主要差异。随着借款费用的使用范围不断增加,不仅应用与房地产的开发与实施,还服务于房地产商品的销售。这种库存式销售一般将延期至很久。一般借款费用主要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根据相关会计法律的规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是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而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则表示贷款利息支出和收入有不同的要求。 五、结束语 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一般不直接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很多时候不了解企业的真正的发展状况,不能正确认识和税收之间的差异,所以很多时候做出的分析也是注重表面形式,无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严重限制企业的发展。企业在房地产项目进行之前要充分认识到会计与税收之间存在的差异的重要性,作为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人员,不仅处理好企业的账务,还需要熟练掌握各种税收政策,并能正确计算各个税种的应纳税额,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浅析如何发挥房地产企业会计的监督职能 摘要: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些房地产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弱化,为了使房地产企业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和水平,增加经济效益,必须加强会计监督职能。根据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职能,提出有效的会计监督措施,从而更好地履行房地产企业会计的监督职能。 关键词:会计监督;职能;职业道德;经济 一、引言 房地产公司会计监督是指房地产公司会计对房地产公司所从事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的工作过程。会计监督的主体是经过授权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是一种权力约束机制,会计人员要在企业负责人的授权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是房地产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会计监督有利于房地产公司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协助管理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然而,在我国部分房产公司中,会计监督监督一直不尽人意,不仅没有发挥其监督职能,更造成了房地产公司内部对会计监督的误解。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会计监督职能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高度的重视。房地产企业应当积极地探寻发挥会计监督职能的策略,以便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工作质量及水平,实现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监督的特点 会计监督是经济监督的一部分,但与其它经济监督相比,具有更多的优点。会计监督既有经济监督的共性,又有自己独有的特点。具体到房地产企业而言,由于其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会计监督又具有以下特点: 1.会计主要利用货币计量指标进行监督,考核经济活动效果 例如:通过房款收入、企业管理费用等指标,根据预算来审查企业的收付活动,控制预算外费用。 2.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通过监督引导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权衡利弊得失,努力争取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房地产销售环节中及时发现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如房款回收不利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会计监督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3.会计监督的依据是特定主体制定的各种合法制度 它要求会计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监督各项经济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制度进行,每一步骤、每一重大决策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4.会计人员以参与者的身份直接进入经济活动之中 进行核算反映、控制和监督,这是其他经济监督所办不到的。会计人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参与者,又是监督者,这就决定了会计监督具有双重职能。 三、房地产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内容 1.对企业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 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 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房地产企业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其审核监督要点有: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这五大项也好比生命的四大元素,缺一不可。 2.对财务收支的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企业的财务收支实行监督,应当注意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二是对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该向企业领导层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三是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会计主体利害关系人报告。 3.对资产安全、完整的审核监督 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审核监督。例如: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对在建工程领用物资进行严格制约,对成本消耗进行统计核对,等等。这些审核监督的手段宛若一层层防护膜,将房地产企业利益安全笼罩其中。 四、发挥房地产企业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措施 1加快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完整的法律体系是会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有力保障。加大、加快立法速度,进一步明确会计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的地位,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或者实施办法,加强会计监督的“刚性”;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违规违纪的房地产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向全社会大力宣传财经法规,使公众了解、掌握国家的有关法规,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房地产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能和权限。 2加强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好不好,往往要求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的发生要有高度的职业敏感度,而这又要取决于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提高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会计秩序,净化会计职业道德环境。首先,应当增强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及法制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地确保真正地在会计法律体系下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其次,建立房地产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培养机制,要主动地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其专业操作技能,通过从业人员培养机制的建立最终形成高素质高业务水平的会计监督主体;再次,提高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应做好对财务主管人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理论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的考核和培养,达到全方位的综合性素质,保证会计工作秩序不乱。 3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要想切实地将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起来,就需要将所有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房地产工作人员分离开,实现督促、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房地产企业内部要有完善的财务制度,任何人包括房地产企业负责人不得干涉会计人员从事经济工作,更不得指使授意、指使会计人员隐瞒、虚报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情况;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要明确。全面的实施内部监督责任制,将内部监督的全过程和日常监督的特点发挥出来,以此实现连续不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内部监督的贯彻落实。 4加强房地产企业外部监督 为了能够充分地确保房地产企业管理者、债权人、所有者和相关者的切身利益,只凭靠房地产企业内部的控制机制和自我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也就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会计监督机构要客观、公正、全面的对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评价,如实报告委托房地产企业的收支、赢利等经济情况,对依法公开披露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师事务所,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强财务监督,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与此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当严格地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机构,使其能够依法且规范地行使职责。 5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制 健全房地产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必将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能够有效地解决一些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和贪污腐化的问题。第一,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要针对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配置权力和职责,注意责权利之间的平衡,明确决策者的权利和责任,成立辅助决策的专门机构,建立配套的决策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二,要求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分工和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第三,明确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部门、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责任,不得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为会计人员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五、总结 总而言之,房地产企业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是极其重要的,是有着较强复杂性的一个系统工程,因此,会计监督必须不断提高房地产企业负责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综合素质,依据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执法,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使会计监督职能能全面执行与发挥,从而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同时,要搞好会计监督仅仅依靠房地产会计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社会各阶层都来关心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为国家繁荣,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建筑造价论文:建筑造价与施工管理结合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其中,建筑作为基础设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建筑造价;施工管理;结合 建筑行业是我国十分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十分重视,目前在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建筑的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存在着不完善的情况。同时两者缺乏必要的结合,影响到建筑行业整体的发展。因此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和建筑行业的关注。目前如何将建筑工程造价与施工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成为我国建筑行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因此对建筑工程造价与施工管理结合情况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程造价与施工管理概述 1.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造价,是建筑行业整体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工作环节。建筑工程造价主要是对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消耗,以及整体建筑中所花费的费用进行计算和统一的管理。在开展建筑施工之前,应当对建筑整体施工所需要的经费,如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人工费用等进行初步的估算。保证在建筑工程整体建设的过程中,能够依照相应的工程预算进行建设,控制整体建筑工程成本,提升建筑的整体经济效益。 2.建筑施工管理。建筑的施工管理主要是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建设人员等进行统一的管理。其中,建筑施工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费用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建筑施工的管理能够对整个建筑施工的过程有着较好的把握,保证建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建设工作,更好地实现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建筑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之间的关系。建筑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两者的联系十分紧密,只有将两者进行有机的结合才能够真正发挥整体管理工作的作用。建筑的施工管理是建筑工程造价中十分重要的内容,通过建筑的工程造价能够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和资金,进行有机的结合,避免在建设过程中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对工程的整体,资金进行合理的预算。通过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能够对整体建设过程中的材料消耗、机械消耗、人工消耗等进行有效管理,避免在建设的过程中造成资金的浪费,增加工程的整体建设成本。 二、我国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建设的整体预算不足 我国建筑工程在进行工程造价的过程中存在着工程建设整体预算不足的情况,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建筑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机械、材料设备没有统一的预算和管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会造成资金缺乏和人力资源缺乏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对于工程建设的整体预算不重视,同时进行预算的专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建筑企业为了降低其建设的成本,往往减少工程建设的整体预算,这会影响到工程的建设质量。 2.工程造价和工程施工管理结合不紧密 建筑工程造价和工程施工管理两者的关系十分紧密,只有对工程造价和工程施工管理进行有机的结合才能够真正提升工程整体管理和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但是我国很多建设单位在组织管理的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和工程施工管理的结合并不紧密。导致整体管理工作的脱节,导致工程管理的过程中造成资金不足等情况,影响到工程的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不利于建筑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3.建筑单位不重视工程造价工作 我国很多建筑企业在施工中不重视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对于工程造价工作不重视。在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往往只是在施工开展之前对于工程的整体进行预算和管理。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时发生的经济签证、设计联络、设计变更等索赔事件并没有很好的把握。这影响到了工程建设的整体资金使用,对于工程的施工管理十分不利,影响到工程的整体建设质量。 三、促进工程造价和和施工管理结合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1.建立完备的造价管理系统 要想促进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的有机结合,就要建立完备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应当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所要消耗的人工、机械、材料设备等费用进行统一的管理,形成一个有机的管理系统。同时在进行造价管理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对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技术交底、建设方案等材料进行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整体的造价进行分析和比较,对整体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样能够敏锐地发现工程造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对工程整体建设工期和质量的影响。 2.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对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进行监督 要想促进工程造价与施工管理的有机结合,应建立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对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进行监督,对于造价和施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进行及时的解决。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阻碍施工等情况应当保护好相关的证据,通过仲裁等方法进行解决,提升建筑工程整体质量。 3.深入开展数据搜集和探索工作 在进行工程造价和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中,数据收集和探索工作,是建筑管理工作开展的基础。因此应当在进行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对项目建设的地质环境和建设地点,以及所要消耗的人力资源等进行资料收集。只有这样才能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加深了解。才能在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和施工管理的过程中更加细致和准确,提升造价质量和管理质量。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只有将两者进行有机的结合才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对于工程造价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人员素质不足、两者结合不紧密,建筑单位对于工程造价不重视等情况能进行及时的解决。要深入开展数据收集和探索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保证工程造价和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好的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提升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者:黄敬然 单位:大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建筑造价论文:前期设计对建筑造价控制影响思考 摘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做好建筑造价控制,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内容之一,而前期设计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筑的造价控制,同时也是容易被忽略的因素,本文主要分析了前期设计工作对于建筑造价控制的影响,希望能够为建筑的造价管理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前期设计;建筑;造价控制;影响 现阶段,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同时也面临着越发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想要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就必须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强化对于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在保证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前提下,降低建筑功能的造价成本。作为行业服务提供商,设计单位应该重视前期设计工作,强化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1前期设计工作的内容 前期设计,从宏观角度来说,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提出开发的设想阶段,简单来讲就是投资前的阶段。从微观角度或者针对项目中某一子项来说,前期设计包含很多内容,比如,地下车库中车的排列方式选择、车库的高度确定、梁的截面选取、结构方案的确定等等每一个细节都是设计者需要仔细推敲后决定的。 2前期设计工作对于建筑造价控制的影响 前期设计工作在建筑工程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占据的比重非常小,但是其对于建筑造价控制的影响却是极其巨大的,也是建筑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相关统计数据表明,设计环节的成本投入仅仅占据了建筑工程总成本的1.5~2%左右,但是其对于建筑造价控制的影响却能够达到75%以上。 3强化设计阶段建筑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 3.1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控制 可行性研究是当前一些公共建设工程或者大型民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非常必要的过程,能够对项目在技术、经济等方面是否可行做出明确判断,从而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展开,避免不必要的返工或者浪费问题。对于设计人员而言,在常规建筑工程建设中,可行性研究同样不容忽视,以最为简单的叠拼单元住宅建筑为例,由于采用了统一的结构模板,因此每一个单元都是非常规则和标准的,有经验的设计人员往往仅仅通过表面观察就能够选择出良好的结构类型,实现优化设计,在保证质量的同时降低成本造价,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2初步设计阶段的控制 结合相应的设计经验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如果能够保证方案的合理性与可靠性,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则对于施工而言,只需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作业即可。初步设计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深化设计,而从目前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分析,初步设计中存在着一些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1)基础数据确定:设计基础数据对于建筑造价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也是必须认真对待的环节。但是,目前部分业主提供的设计委托书并没有深入的功能分析,也没有详细的基础数据,使得设计工作变得非常困难,也容易导致设计与实际需求不符的情况,从而使得投资增加。 (2)工艺技术选择和多方案选型:初步设计阶段,利用合理的设计技术和工艺流程,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造价,不过这需要设计人员和业主对初步设计有一个比较深入的认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通常都是一些比较浅显的工作,更多的工作和问题被放在了施工图设计阶段,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并没有能够在初步设计阶段解决,使得原本时间相对充裕的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而时间紧任务重的施工图阶段则堆积了大量的工作,很容易影响方案的优选,导致其缺乏经济性。对此,设计人员应该重视初步设计阶段的工艺技术选择,以确保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质量和经济性。 (3)注重沟通交流:设计人员应该加强与业主的相互沟通和交流,帮助业主做好工程定位以及需求的控制。一般情况下,如果建筑工程造价过高,都会将其归结为设计问题。但是实际上,如果在初步设计阶段,业主没有进行适度定位,盲目提出要求,或者缺乏与设计人员的沟通,导致设计方案的选择缺乏经济合理性,而在发现造价失控后,却又将其归结为设计人员缺乏技术能力,无法完成自身的设计要求,形成相应的矛盾冲突。因此,设计人员应该注重初步设计阶段的沟通交流,使得业主明白地认识到不同方案在投资是哪个的差异,通过明确的数值,引导其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选择。实际项目中遇到一个9层的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办公楼,其基础方案有两种选择,我们如何配合建设方进行正确的选择呢。在与建设方的沟通中了解到,对于项目的实施工期和进度,他们并不是很关切,根据这一信息,设计方拿出两种方案优劣比较,建设方很乐意的接受了造价相对经济的方案。 4结语 总而言之,前期设计工作对于建筑造价控制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存在着涉及面广、环节众多、影响因素多等特点,难度相较于施工阶段更大,需要得到足够的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造价控制措施,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同时,实现成本造价的有效控制,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 作者:张永杰 单位:河南省朝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造价论文:建筑造价与施工管理的结合措施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建筑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机遇期,相应的施工人员不仅要有效提升整体建筑项目的基本质量,也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造价和相应的施工管理措施进行集中的整合,以保证整体项目的顺利运行个,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中针对建筑造价工程项目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内涵和关系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且对有效融合两项机制的措施展开了讨论,旨在进一步优化相应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提升整体行业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建筑造价;施工管理;结合 在实际管理项目运行过程中,相应的管理人员要针对工程造价项目和工程施工管理结构进行集中的管控,确保整体施工质量提升的同时,促进整体管控机制的优质发挥。另外,相应的管理人员要建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和施工管理项目的平衡,保证整体管理机制和造价控制结构符合施工的基本情况以及整体需求,真正落实资金数额和相应的项目处理机制的有机融合。 一、建筑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项目的内涵分析 (一)建筑工程造价内涵分析 由于基础的建筑工程项目拥有非常复杂的结构,相应项目的管理人员要对整体工程结构进行集中的调控,而在整个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进行的资金流动也是相应管控人员需要集中关注的。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指的就是在建筑项目运行过程中所有的经费花销预算,相应管理人员在进行造价统筹的过程中,要针对具体的费用进行细致的划分,其中包括建筑材料相应费用、建筑基础机械费用等,也要有效的对人力资源费用以及税金进行集中的预算,以保证整体造价控制结构的完整[1]。也就是说,由于建筑造价项目的复杂,相应的管理人员在进行估算和分析的过程中,要保证根据不同层面建立不同的整合标准。而在实际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相应管理人员要集中管控相应的资金流向,从而减少整体工程项目的成本。 (二)施工管理项目内涵分析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来说,相应的管理人员要对不同阶段的相应问题建立相应管控措施,形成工程管理机制。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项目中,相应的管理人员要集中针对整体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建筑工程项目对于社会来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项目,基本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参数。一旦建筑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甚至是质量偏差,不仅会导致相应企业产生经济损失,也会造成无法估量的安全问题。因此,在实际的施工管理项目中,相应的管理人员不仅要整体工程项目的流程、设备、材料进行管理,也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集中的管控,保证相应的施工工序和施工要求得以最优化的践行。另外,管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管控,建立最贴合实际工程项目的工程规划[2]。 二、建筑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项目关系分析 在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中,利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机制和施工管理项目的融合机制对于整体工程项目的推进具有重要的作用,相应的管理人员要对这两者的关系进行有效的分析,并且集中管控相应的问题处理策略。相应管理人员要以提升整体建筑项目的水平为目标,建立最完善的施工管理基础,并且保证在实际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减少不必要的项目开销,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最基本的工程前提就是质量的指标,相应的管理人员在对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的过程中,要充分保证相应施工工程造价项目的运行机制,只有保证两者的有效融合,才能真正实现管理系统的完整和平衡[3]。在对建筑工程造价和建筑工程管理项目分析的过程中,相应的管理人员要针对建筑监督和工程期限进行集中的关注,过长的工期会严重影响整体工程项目的质量,而建筑工程的造价结构也会影响整体项目的工程进度。相关管理人员只有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保证造价控制结构和建筑施工管理项目的并行,才能保证建筑行业获取良性的发展趋势[4]。 三、提升建筑工程造价和施工管理融合的措施 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相应的管理人员要针对具体问题建立有效的分析机制,并且集中力度在项目的融合措施上,既保证整体管理项目造价控制在实际需求范围内,又能保证整体施工管理项目的顺利运行,相应的管理人员要对整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计划进行集中的分析,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具体的分析机制。只有保证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和建筑项目的施工管理过程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整体建筑工程结构的成本最小化,效果最大化的实现。对于整体的建筑项目来说,建筑工程造价项目涉及到整体建筑项目中资金的流动花销预算,而施工管理项目要对建筑项目中所有预设的目标进行有效的实施,两者要保证管理结构的融合,才能构建完整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升级制度管理 任何基础项目的运行否需要基本制度进行控制,只有建立良性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措施,才能保证相应的管理行为符合整体规划,相应的管理人员要想实现建筑工程造价项目和建筑施工管理有效的贴合,就要建立贴合于实际工程项目的制度,并且针对相应的制度建立相应的管控监督措施[5]。在实际管理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相应的管理人员要利用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利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措施监督建筑造价工程机制,保证两者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另外,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项目和建筑施工管理项目相互制约的过程中,相应的管理人员要集中关注两个方面。其一,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对实际法律项目进行有效的认知,以实现整体管理项目运行过程中,相应的管理人员能对制约项目建立有效的分析措施,确保整体管控机制符合时代的需求,也要实现整体管理措施和标准的统一。在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相应的管理人员要对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材料和基础机械进行严格的控制,不仅要进行有效的市场调研,也要进行有效的项目对比,保证综合价格是最为适中的,才能有效的保证建筑施工成本的有效控制。另外,相应的管理人员要保证对资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盘查,切实落实整体管理效果的优化实现。相应管理人员在实际项目管理和盘查过程中,要建立有效的奖惩措施,对于不良的施工行为以及资料浪费项目进行严格的惩处,也要集中优化惩罚和索赔制度,只有保证整管控机制的良性运行,才能真正确保整体管理机制发挥最大的效用。其二,相关管理人员也要保证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细节和相应问题标准进行集中的分析和处理,要对工程造价项目的信息进行严格管控,相应管理人员只有实现整体规定的标准化运行,才能建立有效的核对机制[6]。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项目的分析汇报,保证整体施工行为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运行。另外,相关管理人员在进行施工管理项目运行过程中,要保证相应施工人员对自身施工行为建立有效的认知,并且集中关注施工管理中具体情节的有效落实,对于不符合实际工程要求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改。 (二)升级结构管理 要保证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造价和施工管理的融合,就要集中建立完整的施工造价结构,保证工程项目的整体性,真正实现造价管理体制的优化运行,并且相应的管理人员也要针对相应的造价管理机制进行集中化的升级,保证相应管理机制符合实际工程需要。另外,相关研究人员可以对整体项目进行集中的管理,并且将项目管理后的统一结果交予城建方进行集中的分析和处理,保证整体系统得到有效的分析和处理[7]。施工管理项目的控制人员要针对相应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和改良,保证相应的管控机制和管理结构能通过相应的鉴定,减少工程造价控制和施工管理项目之间的矛盾,真正助力整体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结构和建筑施工管理都是施工项目必需的,相应的管理人员要提高具体项目的重视程度,在建立相应管控机制的同时,有效的进行措施运行的质量监控。但是,相关人员也要集中关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和建筑施工管理项目的融合机制,保证两者建立协调发展的模型,顺利推进整体工程项目的推进,真正助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张燕 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造价论文:建筑造价招投标的功能定位分析 摘要:在建筑造价控制中,招投标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招投标作用下,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能得到有效控制,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因此,合理应用招投标具有重要作用。在建筑行业中,虽然招投标的重要性不断突出,但是受人为因素及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建筑企业在进行造价控制时依旧存在较多问题,徇私舞弊现象较为严重,致使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受到了较大阻碍。本文主要以招投标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功能定位极其实践进行了分析,探讨了招投标在建筑造价控制中的应用方法。 关键词:招投标;建筑;造价;功能定位 在社会经济的推动下,我国建筑行业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存在的隐患也越来越多,给建筑企业的正常运作带来不利。造价控制是建筑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但是很多企业对造价控制的认知度不足,过度节省成本,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及专业素质不加以审查,没有落实招投标制度,致使预算中的工程造价并不合理,进而损害企业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必须明确招投标的功能定位,并将其合理应用在建筑造价控制中,从而更好促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一、招投标建筑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国家针对建筑行业制定了多种制度规范,而招投标则是其中重要内容,对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受人为因素及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招投标在建筑造价控制中依旧存在较多问题。很多建筑企业在进行造价控制时,往往偏重于施工阶段,却忽视了前期造价控制的重要性,致使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成本情况往往超出预算情况,致使企业的经济效益遭受较大损失。随着时展,建筑行业的利润越来越高,行业从业人数也不断增加,很多施工企业都有着较大的项目承接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各种寻租行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种寻租行为所产生的资金成本将会从各种渠道转换出去,致使工程造价在无形中就被提高。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工程技术也是招投标控制的重要内容。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建筑企业对工程技术的重视度不足,在相应信息的把握上不准确,进而给造价控制带来了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相应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无法对项目施工人员的造价控制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而且技术要素具有综合性和不可分离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些施工人员滥竽充数、具有投机行为,监理单位也不能较好明确责任人,进而导致相应隐患不断涌现,不仅给工程质量带来较大影响,而且提高了工程整体成本,阻碍造价控制的顺利进行。很多建筑企业在招投标阶段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进行操作,只是流于形式,盲目降低成本,忽视了对施工企业施工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审核,致使后期施工中项目成本不断增加,损害了建筑企业造价控制的效果。 二、招投标在建筑造价控制中的功能定位分析 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招投标是其中重要内容,在对其功能定位进行分析时,必须从多个角度着手,合理分析招投标对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意义,并严格遵循、加紧落实,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建筑造价控制的效果。在发包方方面,一般包括大型建筑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在实际情况中,由于政府部门拨款的相应建筑项目具有稳定的付款保障,所以施工企业大都比较愿意承接政府工程项目。但是在秩序不稳定的市场环境下,很容易出现寻租行为,进而对造价概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造成重大影响。招投标机制具有一定的竞争因素,能够促进工程项目承接的公平、公正性,并能帮助政府部门选择具有较强施工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施工企业,这样不仅能更好地消除各种人为因素对项目造价的影响,而且能较好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在承接方方面,当承接方成功竞争到工程项目后,须通过外包形式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规划。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有着较长的施工周期,而且政府部门的拨款具有一定期限和程序性,而且在竣工后,工程项目存在着一定的保质期,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造价仍易受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对造价控制体系进行完善,并积极引进招投标机制,通过其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这样才能更好保障建筑造价的控制效果。 三、招投标在建筑造价控制中的实践 在建筑造价控制中对招投标制度进行应用时,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严格按照相应制度法规进行各种操作,充分发挥出招投标体制的各种功能,消除建筑造价控制中的各种隐患,从而更好地保障建筑造价控制的效果,维护建筑各相关单位的经济效益。招投标在建筑造价控制中的实践具体如下: 1.加强招投标落实力度。招投标是促进建筑行业规范的重要内容,如果没有招投标的约束,建筑市场将会呈现出无序性,各种施工单位盲目竞争,而许多建筑企业又极易忽视对施工企业施工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审核,最终不仅给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会提升工程成本、损害各方利益。因此,加强招投标落实力度至关重要。有关部门必须对建筑市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完善招投标体系,并细化各项条例,对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对建筑行业的融资体系进行合理调整,进而降低各金融机构的资金放贷风险,有效消除各种人为影响因素,确建筑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2.保障发包方执行质量。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建筑行业在不断发展,行业利润也较高,所以对大量施工企业都有着较大的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保障发包方招投标执行质量至关重要。发包方在对各成本要素进行明确后,必须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企业的行业信誉度和承包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如果不符合相关承接标准,必须予以排除,不能盲目追求低成本。在实际情况中,由于竞标企业较多,很容易出现串标问题以及盲目压价问题,所以发包方可通过招投标选择合适的施工企业,确保造价的合理性以及施工企业承包资质的合格性,并签订好各种合同及文书,从而更好保障建筑造价的有效控制。 3.提高承接方推广效果。当承接方在竞标成功后,就会采取分包的形式将工程项目分配给各施工单位,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拨款过程存在着一定的周期性和程序性,所以为了更好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承接方可以引入招投标机制,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由于承接方对外包方的情况有一定了解,所以在招投标的作用下,能够较好消除项目施工中预算的人为影响因素。在对工程各环节进行明确后,承接方需对资金进行合理配置,避免出现浪费现象,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工程成本,这样才能更好保障建筑造价的控制效果。 四、结语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造价与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紧密联系,如果企业不注重造价控制,将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不利,因此,建筑企业必须重视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并付诸实践,这样才能更好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由于造价控制过程中存在着多种影响因素,所以企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各种制度规范,明确招投标在建筑造价控制中的功能定位,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各种问题,这样才能更好保障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作者:薛征 单位: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造价论文:建筑造价预结算审核及注意事项研究 摘要:对建筑造价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审核内容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分组计划审核、对比审核四种建筑造价预结算的审核方法作了说明,归纳了预结算审核的注意事项,以期为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关键词:造价,预结算,审核,经济 0引言 市场经济下一切与生产、建造相关的行业都需要考虑到自身行为的整个过程与结果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意义及价值。工程建设一般都是规模较大的资金集合,每一项支出都应当作为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和工程质量的依据。因此,需要运用科学、合理、完善的审核方法来保证预结算工作的准确性,从而为企业获得足够的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1工程预结算审核内容 1.1工程套用单价的审核 工程套用单价是最基本的审核内容,也是最重要的审核内容。在具体的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套用单价审核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审核任务:1)项目实施与施工图纸的对比审核。要确定工程预结算是否符合各个标准必然要先确定工程实际施工是否与最初的设计目标和任务相吻合,这是确定工程套用单价审核的首要前提。2)设备单价审核。在整个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全部机械、设备、机器、工具等都有一个行业的标准单价,结合环境、项目的具体变量因素进行与标准单价的审核和对比确定预结算的准确性与合理性。3)人员及工程量单价审核。人员成本的单价有行业标准作为依据,工程量一般通过套用单价进行具体的审核确定运算的准确。 1.2工程量审核 工程量审核是对整个工程所有费用的总量进行审核,具体由预结算限定范围、计算数量、施工工程尺寸数据、工程变更文件及数据等四个方面的审核内容组成,每一项内容都与预结算工作针对的计算对象工程量直接相关。一般来说,预结算限定范围、计算数量范围及尺寸数据的确定是最为容易的,这些都会直接以数据性内容在施工图与预结算结果的数据中准确反映,因此进行全面的数据对比就能够完成有效的审核工作。工程变更文件与数据需要进行重点的审核,除了对基本变更内容与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对比确定外,还需要对每一项新规定的标准是否达到做出有效的判定。 1.3费用计算审核 费用计算过程虽然是相对精准的数据,然而具体的计算方法也可能会产生计算结果的误差。预结算审核工作需要掌握严格的工程计价标准和方法,然后对各个运算结果进行数据准确性的审核,同时还应当全面对工程建设中容易出现的费用支出问题进行有效调控。例如,针对农民工工资从预算到结算统一进行重点的精确计价,按各地的工资与福利标准进行费用的计算。 2建筑造价预结算审核方法 2.1全面审核 全面审核是指对建筑工程的每一项具体费用进行全面统一的审核,这是一个工作总量很大的审核方法,但同时审核结果也最为全面。一般来说,全面审核会根据施工图的标准与施工要求进行各个项目费用的计算,然后将整个工程划分为多个项目构成、费用类型等,再分别对每一部分进行预结算数据的审核。由于这种审核所涉及的内容及数据非常全面,因此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项目来说比较适用,同时还能够获得准确度较高的审核结果。 2.2重点审核 重点审核工作的对象是针对建筑工程的主要费用支出部分进行的审核方法,一般审核的内容包括基础建筑工程的物料费用、人工成本、建筑材料的标准单价等,这些占据建设工程主要造价投入的部分也是最容易产生造价超额的部分,因此对重点预结算内容进行审核的方法能够比较有效的控制造价超额问题,审核的计算方法相对简单。这种审核方法适合一些不太复杂的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 2.3分组计划审核 分组计划审核是一种比较科学与全面的审核方法,将审核工作作为一个系统的工作内容对待,建立起明确的审核工作流程及分组安排,对每一项工程项目进行具体、详细的预结算数据审查、核对。分组计划审核的步骤首先需要对整个建筑工程进行审核工作内容的分组,将相近的工程造价内容或者同一个施工环节划分为一组,在确定好基本分组的基础上再根据每一组中不同的建筑工程量进行细分,确定出具体的审核工作任务,然后以施工流程为参考规划审核流程。最后确定审核的标准与参考基数,确定审核数据的对比方法,从不同角度对预结算数据进行审查核对。这种审核方法最大的特点是审核结果准确、工作流程明确、效率较高。然而,由于其审核内容非常全面、仔细,所以仍然无法适应较大规模的建筑工程。 2.4对比审核 对比审核以同一区域内的若干个建筑工程为对比的对象,结合其他已完成的项目数据为参考,寻找其中各项费用用途的比例、施工材料及设备的损耗规律、消耗指标等,以此为对比参考数据进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对比审核除了对参考建筑项目进行数据分类之外还需要对审核对象进行具体的审核数据分类,将每一项具体数据进行有效的对比审查,然后对其中存在较大差别的部分进行重点审核,确定项目预结算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其中的问题部分。这种审核方法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方法,适用于在同一地区和具有相近施工标准的若干个项目的审核。 3预结算审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3.1重点对施工材料和施工过程进行质量上的审核 预结算审核的目标最主要是确定建筑工程的成本与质量,而工程质量是一个建筑最重要的价值参数。所以,在预结算审核工作中应当重点对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材料质量及施工技术进行专门性的审核,保证每一项审核标准都能够精确与具体施工情况相吻合。同时,还需要将施工企业的运营管理资质等作为审核对象,这是保证施工各个环节质量的最有力依据。具体的审核标准需要结合建筑项目的标准及公司的管理运营机制制定。例如建筑工程是一个对功能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项目,那么其审核标准就应当以功能安全性作为依据进行审核标准的制定。 3.2重视审核人员的素质 无论是审核人员的个人素质还是专业素质都是完善建筑造价预结算审核的重要依据。从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上来说,专业的建筑项目造价知识及审核技能是保证工作准确性和审核结果有效性的基本条件。如果缺少专业预结算审核能力,工作的效率及准确性必然受到直接影响。而从审核人员的工作素质上来说,自身高的综合素质才能避免审核工作出现徇私、违规现象,使审核工作能够发挥其在建筑造价控制中的应有作用。 3.3审核工作需要深入建筑施工现场 由于审核工作的具体内容是根据建筑项目相关的详细造价进行各个相关成本数据的审查与计算,只有将具体的审查工作深入到施工现场中才能对具体的数据准确掌握,使审核工作的准确度有效提高。无论是施工图纸还是数据报表都会存在与实际施工的误差,有的是人为运算错误,有的是与实际项目数据的不符。这些都是审核工作的任务,因此只有将审核工作所用的对比数据以现场的具体情况为准,才能满足高效、精准预结算审核的要求。 4结语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是有效控制施工成本、保障工程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决定性手段。将每一个具体的审核工作内容运用科学、准确的审核方法,关注审核工作中重点审核内容,才能将建筑造价的预结算审核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增强其在建筑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实现建筑行业预结算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作者:冯永梅 单位: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造价论文:建筑造价预结算审核方法及注意事项 摘要: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和总结,简要地介绍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针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中的难点进行了分析,从中提出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中注意事项,旨在为同行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工程造价;方法;问题;注意要点 前言 社会环境以及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促使人们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愈来愈高,而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管理手段。因此,如何利用正确的造价审核方法,合理的控制工程的整体造价,也就成为了业内人士共同探讨的热点之一,根据现有的造价审核方法进行科学的研究创新,完善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体系也就成为了关键所在。 1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方法 在建筑工工程的建造过程中具有多次计价的特性,并且整个计价周期较长、计价方式较为复杂。因此使用一种科学的审核方式进行工程的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不仅能够提高整个工程造价的工作速度,还能更高效的完成造价计算审核。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 1.1整体审核 这种审核方式是要求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人员对整体工程的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其中就包括整体的工程量、各类定额单价、相关费用的计费依据等,这种审查方式不仅能够全面的对工程的各方面进行造价审核,还能够提高整体造价的审核质量。但使用这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整体审核时间长,对于一些工程量较大的工程审核起来会相对较困难,所以在一些对工程造价具有严格要求的工程当中才会使用这种方法,另一方面这种方法也使初学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人员,通过仔细的审核熟悉工程中的各项造价预结算审核程序。 1.2分类审核 分类审核顾名思义就是将整体工程中的各关联部分进行分类计算。使用这种方式进行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只需要将事前归结好的各类数据进行同类别的审核工作即可,这种方式不仅可以较大的减少造价审核人员的工作量,而且能够使整体审核进度更快。而缺点在于,在进行审核工作前的分类工作较为繁琐,需要对每一个工程细节问题进行系统划分,保证每个类别的统一性为后续审核工作的开展奠定便利的基础。 1.3统筹法 使用这种审核方法主要是根据单位面积的工程造价、工程量、相关费用这三个数值,通过对不同部位的数值与预算数值之间的比较,进行审核工作,当发现两个数值相差较多时,应分析具体数据指标后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整体造价在预结算工作中能够将误差降至最小,在实际的工程造价审核工作中该种方法由于操作简单,使用效果好,被广泛运用。 1.4比较法 进行这种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方式的首要条件,是需要在本工程建造区域内有一个与本工程类别相同的参照工程。保证参照工程能够在整体的工程量、工程用材、工程结构等方面与本工程相似。将两个工程进行比较,在相同类目中以参照工程为基准,查找本工程工程造价的问题所在,对二者之异进行复核,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正,保证整体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高效性。 1.5重点突出法 这种方法在实际的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中也较为常用,这种方式的主要特点就在于,对整体工程造价中的关键部分进行重点审核,对一些次要的工程部分,选择性的抽查,这种方式能够加快整体审查的进度,同时防止对同一工程部位的审查,在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项目中较为常见。 2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注意要点 2.1熟悉建筑工程施工各项文件 在进行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前,相关工作人员首先要对整体工程的施工合同进行了解,对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能够熟练掌握,以这些文件作为定制造价预结算合同的基础参照,而这个环节的实施好坏对整个工程的造价工作都起着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 2.2熟悉设计图纸 在进行造价的预结算审核过程中还需要对整体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进行熟悉了解,由于设计图纸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指导性文件,因此熟悉设计图纸,能使造价审核人员更好的熟悉整个工程中的各个部分,使之在进行造价审核的过程中能够更好的进行土建、电气安装等各方面的造价预算工作,更全面的对整体工程做出预算规划和更改意见。 2.3审核方法选择 由于每个工程的建筑规模、建筑工期、施工方法都有所不同,这就需要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人员能够根据不同的工程选择与之适应的造价审核方式。像是针对大型工程的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就不宜使用整体审核法,在工程拟建区域没有相似的工程进行对比时,也不能够盲目的参照其他工程使用对比审核法。根据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针对性的选择造价预结算审查方法,保证对各项目中的每个部分都能够做到数据的正确性,对出现偏差的部分进行及时的更正。 2.4工程项目与其清单的造价审核 在进行工程造价的计算过程中,需要对工程的各个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熟悉了解,以方便在进行造价计算工作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项目特征进行具体数据的计算。另一方面需要核实实际的工程量与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标准量是否一致,进行招标价格的造价审核工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市场情况进行适时的调整。因此,在造价审核人员进行造价计价工作时一定要熟悉费率和定额的套用模式,根据大环境的走势,以及相关工程用材的经济环境变化,提出适当的造价预结算审核标准。 2.5工程过程中造价结算审核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结算,主要就是针对一些常用项目的结算,例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用,还有针对施工材料的价格审核。一般情况下对材料价格的造价审查需要参考工程当地的造价部分所公布的相关材料价格信息,以及向一些市场上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供应厂家进行询价,或者对一些与本工程相似的工程进行参考得出材料的单价,进行造价计算。 2.6工程竣工造价结算 在造价结算阶段主要是针对工程的费率计算、工程量计算、用材单价计算等方面进行审核。较为重要的主要有两个方面:①对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的审核计算;②对工程的现场签证情况的审核。对工程签证的审核,是保证工程建筑双方实施工程变动的有力印证,在实际的造价结算审核过程中是不可忽略的重要部分。 3结束语 由上文可知,做好工程造价预算和结算审核工作对于建筑工程而言至关重要,不仅能够促进建筑单位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加高效的完成预算和结算工作,而且能够促使建筑单位更好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耐心、细心的特质,在进行造价审核的过程中要根据工程的各方各面进行系统的考虑,针对工程中的各种问题作出最及时以及最适合的解决,促使整个工程造价工作能够高速度、高质量的完成。 作者:郇庆 单位: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建筑造价论文:房屋建筑造价控制问题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房屋建筑市场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发展速度之快,让人惊讶。但随着这种高速的发展,问题也随之产生。管理能力和相关制度建设一直跟不上,造成现在我国的房屋建筑行业比较混乱。而在房屋建筑项目施工过程当中,造价控制也一直是一个难题。随着我国体制市场化的深入,那么房屋建筑行业面临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而做好房屋建筑项目工程中的造价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可以帮助房屋工程项目降低成本,还能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当中存活下去。本文将重点讨论在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当中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解决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房屋建筑;造价控制;问题与对策 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市场中,由于发展过快,导致管理能力和制度建设相对落后,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出现较多问题。尤其是在房屋建筑过程中建筑造价的控制问题上。由于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行业内人员缺乏自律性,导致问题丛生。对房屋建筑项目工程的施工产生重要影响。要进行对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造价的管控,那么就必须要对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成本进行预算,优化配置资源。同时,对房屋建筑施工中的造价控制中常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总结,不断完善建中造价控制的管理制度。 一、房屋建筑造价管控中常遇到的问题 首先要对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职责范围做一定的了解。房屋建筑造价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费用支出的审核与统计,防止出现资金漏洞给施工造成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管理在整个房屋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从前期的招标决策阶段,到建筑方案设计,项目施工,以及项目竣工,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建筑造价的管理。所以,做好建筑造价的管理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由于目前各种制度还不完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对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不严格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人员往往不认真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要求,在工作中马虎应付了事。比如对于施工材料的价格以及受市场影响产生的波动不了解,相关人员上报多少就是多少,很容易给房屋建筑工程带来损失;对于项目工程造价费用的预算和估算不重视,相关规范要求不明确,给工程造价的管控带来混乱;在某些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当中,当对工程造价进行预算时,没有统一的指标要求,造成工程造价预算与实际工程预算不符,这样,要么会在工程审核计算阶段导致工程无法完成审核,要么会因为造价预算过低导致工程延期或出现质量问题。 2、管理人员管理理念落后,制度不完善 在当前我国房屋建筑市场中,相关管理人员自身业务能力严重退化,不思进取,管理理念严重与行业发展脱节,导致在进行工程造价的预算时,没有标准的操作规范,只能是东拼一点西凑一点,这样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要么比实际工程造价高要么比实际工程造价低,会对房屋建筑项目产生重大影响。而在签订房屋建筑工程合同过程中,双方对于工程造价的预算也不重视,对于很多施工材料的价格,双方的责任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到了竣工阶段进行结算时,又总是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房屋建筑工程无法完成审核。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签证的管理程序也不符合相关的操作规范,责任不明确,不严谨。这样会导致在对工程造价进行估算时出现严重偏差,这会直接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产生重大影响。 3、目前房屋建筑市场的市场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很多企业在招标过程中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范进行,比如列出竞标建筑施工方案的详细过程、表明标底等。虽然我国在这方面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但仍然不够具体,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有些竞标单位没有明确的标底同样也能中标,而且这一过程根本没有通过当地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合同上是否表明双方的责任,是否完成对工程的定价,双方是否合同价款,都不得而知。那么这样,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是否能得到保障,同样也值得疑问。如果按照正规的程序进行,那么就要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表明标底,详细列出投标的文件、对于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以及对工程造价的估算值等。这些内容的确定,对接下来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影响是非常大的。这一点,还需要我国相关的监理部门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加强监督监理,保证各项工作都顺利进行。 4、房屋工程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在我国的房屋建筑行业中,从事建筑造价管控的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掌握很差,在进行实际操作过程中,又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这样会给房屋工程的施工带来很大的影响。通过调研发现,在目前的工程造价管控人员中,大学以上学历的所占的比例只有很小一部分,大部分都是从业人员都是高中或以下学历。 5、对造价控制中审核补严谨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人员对施工过程中施工环节的监督审核马马虎虎,不严格。比如对于土石方工程量与单价不清楚,对于脚手架、门、窗等部分的方案设计和费用也不清楚。这样,既无法有效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同时对工程质量也会造成隐患。 二、针对工程造价中常见的问题解决 1、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建设 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首先加强相关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工程造价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有标准可参考,是提高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目前,由于很多主管部门存在的利益冲突,很多制度、规范的制定只是一种摆设,内容有很多冲突的地方,这一点需要注意。在实际操作中,要对不同的方案进行区别对待。 2、完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决策阶段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在这一阶段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人员要结合实际,对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进行合理的预算,预算时要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比如工程量清单法。招标阶段完成后,要详细计算施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程造价预算,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与招标方详细讨论,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确认。否则会给后期的建筑工程的施工造成困难。还要注意要设计合理的分表方案,减少不同标段之间的纠纷问题。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造价控制工作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各个施工环节进行造价管控。这一阶段是整个房屋建筑项目工程当中资金耗费最多的一个环节,尤其是在施工材料的采购方面。要切实做好工程造价的管控工作。为了避免相关人利用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进行虚报,那么对于施工材料的采购,工程造价管控人员应该多做市场调研,对于施工材料的价格波动多作了解,采购优质的施工材料,并与生产商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 4、在结算审核阶段做好工程造价管控 结算审核阶段是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尤其要做好工程造价的管控工作,避免出现差错,给整个工程带来重大损失。在对建筑工程进行审核时要注意构建一套完整的审核机制,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规范要求操作。审核内容要全面,细致,要确保审核与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结语 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伴随着方式建筑施工的各个过程,工作内容繁琐,综合性较强。所以,相关的管理人员要不断地进行学习,加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的完成每一细节。同时,还要注意相关制度体系的建设,构建统一的标准规范,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合理,为房屋建筑项目工程的建设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作者:唐克静1 赵程程2 吴彬3 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造价论文: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建筑造价管控措施 摘要:工程建造是我国经济发展重要的一个行业,由于工程建造环节设计的内容十分的多,所以导致建筑工程的进展比较缓慢,而在不断的发展的过程中,采用工程量清单模式进行建筑,可以有效的管理建筑工程的每一个环节,有助于工程建筑造价的管控。同时也可以减少工程的施工成本,对于建筑工程的发展十分的重要,也是目前建筑工程造价最重要的管控技术。所以要根据工程量清单模式的特点,为工程建筑的造价制定管控办法,有助于建筑行业发展。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模式;建筑造价;管控 建筑行业的发展,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采用合理科学的管控方法,可以有效的控制的建筑的成本,提高建筑工程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以及提高建筑的经济收入。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的管控主要是以工程量清单模式为主。利用工程量清单,可以有效的控制工程的每一个环节,这样才能保证工程每个环节的成本都能够掌握,对于整体控制工程成本十分的重要,所以,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建筑造价管控是当今社会的主要的对工程造价计算和管理的一种方式。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概述 1.1工程量清单模式的程序 工程量清单模式对于我国建筑工程的造价十分的有帮助,而且其程序就是对工程清单项目进行统一的设置规则,摈弃给根据每一个项目,图纸以及招投标等要求,计算出工程量清单,为工程建筑进行计算成本造价,对每一个项目的材料的数量,价格以及定额多少都要制定做详细的数据,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控制的整个工程的成本,才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准确性,让建筑商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 1.2工程量清单模式的特征 工程量清单模式具有自己的独特的特点,所以能够制定出准确的建筑成本造价。而其特征主要就是采用综介单价的形式进行评估造价,而后要在实施的过程中,每一步的控制都得益于报价的准确情况,能够反映出施工场地的情况,同时其报价也是符合自身的实力的,不会影响到建筑商的正常发展。最重要的是,工程量清单模式可以利于风险的介理分担,减少工程风险,最后有助于相关人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能够及时解决出现的任何情况。 1.3工程量清单模式与传统定额模式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模式与传统的定额模式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也就是在造价相关的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主要是依据自身企业的实力以及工程的实际需求量而制定的数量,具有可控性和调整性,比较准确,能够有效的降低成本。而传统是定额模式,对于每一个项目的设计都一个固定的数量,而不是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的。因此,工程量清单更符合现在工程建筑的成本造价的设定和计算方法。 2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解析 2.1工程量清单模式下业主的工作重点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对建筑进行成本造价的控制,其工作重点主要在于对成本控制,和每一个项目环节的材料数量的控制和价格的确定。业几十说,有关人员应该注重建筑造价的过程和结合,而不是单独重视某一个环节,同时要注意市场上的材料价格的变动,和自身企业的实力,并且根据需要的材料数量进行报价和分析,以便确保建筑工程能够顺利实施。而且能够帮助建筑造价更加的精准,提高建筑商的经济收入。 2.2工程量清单模式下业主的风险管理 (1)工程招投标环节。对于建筑工程的造价的控制,首先要保证承包商在招投标的环节,就有一定的应对策略,要精准的计算出应该填写的清单报价,对于建筑的成本造价一定要根据市场的发展进行准确的估算,这样才有助于提高中标的几率。其次业主也要在招投标的环节具有一定的应对策略,需要有专业的人员对招投标的文件进行审核,保证招投标的工作是公平公正公开的,而且要保证中标者是符合标准的。 (2)合同约定环节。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首先要确定承包商在签订合约的环节具有一定的对策,不紧要建立计量控制台账,还要规定在每一个付款周期过后,要对台账进行计算和完善,减少出现错账的机会,而且一定要有相关人员的签字,才能保证台账进行变更,尤其是在工程进度和材料有变化的过程中,台账更需要相关人员签字才能变更。其次是需要业主对合约环节有一定的对策,要建立相关的合同保障机制,这样才能保证在出现以外情况的时候,能够及时的处理。 (3)合同价款调整环节。在确定利用工程量清单对建筑进行造价的时候,就要有承包款的调整环节,也就是说承包商需要对价格调整环节具有相关的对策,在出现工程变更的时候,需要借助于台账来了解工程的变更内容和价格。同时还要对做好工程索赔的工作,预防因为某些变更导致业主提出索赔的情况,同时也能及时的进行处理。而工程变革和工程速配的对策,都关系到建筑商的成本控制和经济收入。 (4)工程计量支付环节。工程施工期间,需要在一定时期结算工资以及相关的款项。所以,承包商在支付环节,需要制定相关的策略,能够保证每一个项目环节的资金都结算到位,不会出现拖欠的现象。而且一定要展昭制定的支付款项的时间进行付款,同时对与款项的支付要进行动态记录,这样才能保证减少出现错账的机会。而且业主在衡量支付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计量的数据进行检查是否有错漏。 (5)竣工结算环节。建筑工程竣工之后,需要进行统一结算,而在结算的过程中,需要保证资金运转到位,才能定时的解决工程资金结算的问题。不仅需要承包商在场对工程进行结算,还需要业主出面进行监督,这样可以避免出现结算资金出现问题的情况。 3结束语 我国的的建筑工程快速的发展,而且对工程的成本控制方法也在不断的改变。尤其是在发现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可以有效的管控建筑工程造价,能够控制建筑成本,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十分的重要,所以,利用工程量清单模式的特点,可以有效的帮助建筑工程精准的计算出每一个环节的成本价格,对于建筑的整体造价也是十分的精准的。因此,要掌握工程量清单模式的特点以及方法,对于建筑工程的造价十分的重要,对于建筑工程顺利施工也十分重要。 作者:唐克静 赵程程 吴彬 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造价论文:全过程建筑造价分析与监控 摘要: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为研究建设项目,以实现在成本和过程监控进行决策规划建设项目的来控制成本。过程控制包括建设项目的监控目标的全过程。我们需要在决策阶段项目成本控制,需要控制过程投资金额为优化项目成本调整的标准偏差,实现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目标。建筑造价分析与监控贯穿于整个建筑的全过程,本文对建筑工程全过程的造价分析与监控的每一个结对所处的现状进行一定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进而来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保证工程的成本最低。 关键词:全过程;建筑造价分析;监控 我国房地产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对楼房的建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的造价分析就在其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基于全过程的建筑造价分析与监控,贯穿整个建筑的始终。虽然建筑业发展的比较迅速,但是在某些方面还是存在一些漏洞和缺陷,建筑造价分析就是其中的例子。相关企业为了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下,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就不断地对建筑造价分析提出更高的要求。 1全过程建筑造价分析与监控现状 1.1市场机制不规范问题。虽然建筑市场发展迅速,但是到目前为止市场交易都没有一个合理的规范和法则,造成在交易的过程中面临很多的问题和纠纷,很多企业之间存在一些不良的竞争,相互私下压低承包的价格,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就会把原来较长的工期缩短,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工程的质量。甚至还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将整个工程分成很多部分[1],分别让水平不同的公司来承包建筑,这样就会使整个的工程质量没有一个很好的衡量标准,这些问题都有可能降低工程的质量。这种施工的单位一味地降低施工成本来增加本公司的竞争力,完全没有考虑到工程的质量问题,并且建筑方面并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机制,就使这种行为成为行业的潜规则,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1.2对施工企业的信任问题。在大多数认得印象中,施工企业的年龄越大,其施工的质量就有一些保证,导致很多的新兴企业没有办法进行下去,在公司的刚刚起步的阶段,就处于一种信任度极差的企业。对于那些历史比较久的企业也会承担着很大的压力,因为企业的实际工作水平并没有想象的高,很可能会令很多雇主失望。这个问题在建筑业的市场中面临着无形的危机。 1.3预算造价失误问题。预算造价失误问题在建筑业也是时有发生的,这样就会导致投资过度,给雇主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造价失误存在很多方面的事情,可能由于将前期的建设项目放在重要的位置,进而忽略了后期建设,导致预算超标,无形中增加了工程的造价,严重的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1.4造价分析存在漏洞。建筑工程包括很多的环节,一般包括几个主要的环节如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造价都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造价。其实工程设计阶段是决定工程价格的基础[2],现在很多人认为设计阶段并不重要,工程质量全部都是与建筑施工阶段有重大联系,其实建筑设计在建筑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一个工程设计不合理,就会大大的增加了建筑的成本。现在很多的施工单位并不一定能够保证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低,施工单位资金不足,施工单位就会采用很多方法来增加施工的费用。工程的验收也存在一些问题,很多单位由于验收不及时审计不够准确,导致很多的建设资金流失。 2全过程造价分析的原则 2.1设计阶段的控制原则。设计阶段是最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步骤,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基础,设计阶段以后的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和运营阶段的造价都是以设计阶段造价为基础的。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对于整个工程造价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保证在施工阶段和验收的阶段发现一些造价不合理的问题,从而需要修改设计的土质,导致重新建造或者拆修工程,耗费很多的人力和物力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2各个环节施工造价原则。校对法是很多工程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方法,在很多的工程造价管理时,要随时进行校对,以此来降低工程控制出现问题的风险。如果工程造价的实际控制值与设计预想的值有差距时,就要立即进行偏差的比对,找出产生偏差的环节及原因,找出控制造价偏差的解决办法,降低由于造价偏差带来的风险。 3基于全过程的建筑造价分析与监控措施 3.1完善市场建筑造价市场分析机制。现如今的《建筑法》还不够完善,虽然建筑工程造价分析与监控都是完全依照国家的法规进行管理的,但是还有很多的事情法律上并没有进行明文的规定对于一些招标的法律、施工的劳动合同等方面都没有一定的明确规范[3],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这些法律,使建筑业更加健康的发展,最好是在每一个建筑阶段都有一定的限制,这样就能够保证建筑市场平稳的发展。 3.2加强各阶段之间的联系,增加配合。在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包含着很多的阶段,大多是这些阶段都会出现锯齿形的波浪状,也就是每个阶段的造价都会互相的牵制,一个阶段的造价增加,无疑会使接下来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的造价降低,这样就会影响工程的质量,所以要对工程的各个阶段工程设计进行造价分析与监控。掌握住资金链条,严格控制每个阶段的资金使用,并且进行各项监督控制工作,还要加强配合,避免某一个环节出现偏差,最终导致影响工程的质量。 3.3建立规范的造价分析与监控制度。在整个建筑工程过程中,业主都会有相关的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的监控,并且好哦眼参与一些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这其中就会有监督人员对某个阶段的施工提出一定的意见和要求,尤其是资金控制这方面更加重要。这就要求建立规范的造价分析和监控制度,既要使施工单位按照合同顺利的完工,还要保证业主所派遣的监督人员的干涉不能影响到整个施工建设。制度还应该保证施工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一定的发言权和主动性,避免监督工作人员在建设中提出更多的要求,导致施工过程出现终止的现象。要将决策阶段的造价分析进行明确具体的规范,做到精益求精,极大的降低不确定因素对整个公的影响。设计的阶段要做好严格的控制工程的造价,在施工的验收阶段,要将设计好的方案与实际工程进行对比,如果出现很大的不同,就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如果施工单位将原来设计好的图纸进行擅自改动,或者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准许,预算超出造价,验收审核将不会通过。 3.4在各阶段做好造价的分析与监控工作。在工程的设计阶段,建议瞎用严格限制数额的条件下进行,要使用合理的招标机制,最好是扩大招标的范围,大量的找到设计科学合理的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的成本,提高投资企业的经济收益。招标还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更多优秀的专业的方案,既能够减少设计的时间还能够保证设计的质量,也有可能控制成本。还要充分考虑到施工的时间,最好规定施工的时间,并且要求施工单位按时间完成工程,在最后的验收阶段,对工程的每一个小的细节都要进行精确的核算,最后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并且支付一定的费用。 4结论 建筑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全过程建筑造价分析与监控,并且其在建筑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想要保证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就要严格控制建筑的造价分析与监控,虽然我国的建筑造价分析和监控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这都需要建筑市场和政府部门严格要求和不断完善,积极的创新出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建造出更加健康的建筑市场。 作者:田启星 单位:江苏弘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造价论文:节能建筑造价成本分析 【摘要】节能建筑已经成为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建设工程领域所有的管理工作都要朝着有利于节能和环保的目标努力,这也包括工程造价的管理。本文通过辨析节能建筑的内涵,分析节能建筑的造价管理要素,提出工程造价管理适应节能建筑发展,应对建筑节能成本控制的方法。 【关键词】节能建筑;工程造价;成本 0前言 当今世界,能源已成为各国发展最关键的问题之一,也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能源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国家未来生存安全都极为重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业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由于建筑物是个能耗高的产品,建设速度加快和片面追求高利润或高舒适度会导致资源消耗严重。因此,我们必须思考在无限的需求愿望和有限的资源供给之间寻找一个适当的结合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节能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节能可以说是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管理的重点目标之一,所有的管理工作都要朝着有利于节能和环保的目标努力,这也包括工程造价的管理。 1节能建筑的内涵 建筑节能是建筑技术进步的一个重大标志,也是建筑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关键环节。发达国家为此进行了长久的努力,将建筑节能作为一项重要国策,并制订了符合本国建筑节能要求的法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自从1973年发生世界性的石油危机之后,在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概念和内涵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最初强调“建筑节能”(Energysavinginbuildings),到随后又提出“在建筑中保持能源”(Energyconservationinbuildings),意思是减少建筑中能量的散失,直到近来普遍称为“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效率”(Energyefficientinbuildings),也就是说并不是消极意义上的节省,而是从积极意义上提高利用效率。主要表现为循环经济的理论,大量使用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建筑的功能保持热能、减少能耗,或用少许增加的耗能量来满足人们迅速增加的健康和舒适感的需求。因此,我们的建筑节能观应以提高建筑物能量效率,用有限的资源和最小的能源代价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既满足人类对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又减少建筑耗能对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进而推动全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建筑节能涉及的领域来看,建筑节能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建筑节能不仅涉及建筑设计方案、能源需求、生活质量等问题,还考虑了整个建筑对资源、环境、气候、地理条件、维护管理、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即考虑建筑物整个寿命周期内的能源流动、使用情况,是将建筑物的节能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狭义的建筑节能通常对建筑构(部)件的组合、加工、建造及建筑的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关注较多,尤其是建筑运转过程中的能耗,侧重于某个建筑物本身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具体而言,节能建筑是按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使其在使用过程中降低能耗、满足节能标准的建筑。要求门窗、墙体等使用的材料保温隔热性能良好;自然通风与人工通风结合,兼顾每个房间;尽量采用自然光,天然采光与人工照明相结合;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等均按程序集中管理,逐步达到智能控制,从而实现建筑建造和使用的全面、全寿命期节能。 2节能建筑造价的影响因素 节能建筑在我国还处于发展阶段,相关的技术和产品都没有形成完整、成熟的体系,即使有的技术相对比较成熟,比如太阳能供水,由于建筑成本相对较高且没有统一的使用标准规定,所以,这部分投资对于开发商来说还是属于增量成本的的范畴。而在市场没有达到足够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时,节能建筑的价格一定是比普通建筑要高出不少的。 2.1维护结构节能 维护结构的节能成本包括墙体、屋面保温系统的成本,节能门窗的成本,遮阳系统的成本,以及其它一些综合性质的措施,比如种植屋面、呼吸式幕墙等的成本投入。据建设部对试点工程的设计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在围护系统方面造价增加了50元,是土建造价的5%;在供热采暖系统方面造价减少了40元,是采暖系统造价的18%。抵消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只增加10元,提高的幅度是1%。 2.2可再生能源 节能建筑中的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能等利用措施的成本投入。目前太阳能热水器的利用技术已经较为成熟,相对成本较低,但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增量因为材料以及技术水平的原因,价格还是属于较高的,对于一般的开发商来说还比较难以接受。地热利用主要是通过地源热泵或者地下铺设通风管的形式,技术相对成熟,但成本较高。风能、生物能也属于目前成本很高的技术。以地源热泵系统为例,该系统是将中央空调系统、地板采暖和生活热水三种功能融为一体的环保系统,运用大自然中免费的可再生能源,向住户提供20°C~26°C的室内恒温,并且兼有24小时的生活热水供应。这个利用地下水产生的热能进行供热制冷的节能系统,可比传统空调节约能源50~60%。 2.3节水措施成本 2.3.1中水利用 中水利用是指将小区居民生活废水集中起来,经过恰当处理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再回用于小区的绿化灌溉、车辆冲洗、道路冲洗以及家庭坐便器冲洗等方面,从而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北京、成都等省市已经先行推广使用,成本不高但效果明显。 2.3.2雨水收集利用 我国城市雨水利用起步较晚,目前主要在缺水地区有一些小型、局部的非标准性应用。在国外,德国和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对于雨水的资源化和雨水收集利用已经有了很长时间的历史。其经验和方法,对于我国大部分城市特别是那些严重缺水的城市很有借鉴意义。雨水属于优质水,收集和处理成本都不高,是可以大力推广的技术。 2.3.3净水系统 这在国内已经属于比较成熟的技术,它通过系统定期排污等技术对城市自来水进行层层过滤,以达到可直接饮用的效果。目前成都市许多楼盘都在使用该技术。净水系统分家用净水系统和管道分质供水系统两种。单针对管道分质供水来说,安装成本是比较便宜的,并且技术要求也不高。在一个可容纳3000户的小区里,如果安装中央净水系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增加成本不超过20元,而在前期销售或后期使用过程中均可收回成本。 2.4室内环境措施成本 室内环境措施成本包括室内通风装置、建筑隔音措施、室内除尘措施、垃圾处理回收装置、分质供水等措施的增量成本。 2.5建筑智能化成本 建筑智能化成本包括居住建筑的智能家居系统、智能安保系统、智能物业系统等。 3节能建筑成本下降的潜力分析 节能建筑特别是住宅节能建筑的增量成本是有很大的下降空间的,这里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3.1住宅建设成本相对提高 国内住宅建筑的建造成本还比较低,目前商品房还主要以提供毛坯房为主。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人们对全装修房的需求以及住宅品质要求的提高,精装修、空调采暖等会成为住宅的基本配置,室内环境质量也逐步会归入建筑的基本投资。因此,住宅本身成本的提升会导致节能建筑增量成本的大幅度下降。而节能部品的标准化、产业化也会降低建筑成本。 3.2可再生资源利用技术、政策逐步完善 可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的价格普遍较高,特别是地热利用和太阳能光电技术的价格还是一般住宅建筑难以接受的。但是随着政策制度的完善,可再生资源的利用会享受到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太阳能并网发电甚至可以通过卖电产生利润,因此可再生资源利用的成本也会大幅度下降。 3.3设计和市场接受程度提高 与非节能的普通建筑相比,节能建筑形式上表现为能耗水平的降低,但其背后隐含的是相关技术的进步,是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普及。但由于目前建筑节能技术水平较低,普及性不足,配套产品种类少,标准化程度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导致节能建筑的开发成本仍处于高位。据住建部统计的数据,如果严格执行目前的节能标准(以50%节能标准计算),每平方米增加造价100~200元。而从长远来看,我国将全面实行65%甚至更高的节能标准,建造成本还将提高不少。这部分增量成本只能通过提高建筑的销售价格予以消化,而在消费市场缺乏对建筑节能需求的前提下,价格较高的节能建筑与普通建筑相比在市场竞争中未必占据优势,而且房地产业还处于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的大环境下,开发商也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压力,更不愿承担增加技术风险和额外成本去开发节能建筑。但随着市场和消费者的日益重视和接受意愿的提高,以及建筑节能部品和技术的成熟化、标准化、规模化,节能建筑成本的下降亦是可以预期的。 4基于节能建筑建造的工程造价管理新思路 建筑节能的要求给工程造价管理提供了新的视角,工程造价领域应该开拓思路,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或预结算编制审查。工程造价管理要适应建筑节能的要求,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建立起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造价的概念和管理理念,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拓宽思路: 4.1造价构成———考虑项目在寿命期内的使用、维护费用 目前一般只关注项目的建造成本,而不重视建筑能耗在未来使用中给业主和社会带来的持续费用。而建筑节能的效果和效益通常要在建成后的长期使用中体现出来。节能建筑的建造成本虽然在普通建筑造价的基础上增加5%~7%,但节能带来的的长远经济效益却远远超过这部分增加的造价。为适应这一要求,工程造价的构成内容除了设计、建造、设备等费用,还要将寿命期内的使用、维护、能耗的费用考虑进来。工程造价的构成包括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运营、维护、能耗费用,理论上是易于理解的,但这些费用如何计入造价也有一个标准的问题,如建筑物寿命期的确定,不同年度、地域、气候维护费用的标准、能耗水平、物业管理费用标准等,但这个问题不影响这些费用计入工程造价的意义,也不影响扩大工程造价概念的内涵,只是在具体技术层面上为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4.2计价依据———设置一些反映节能技术和措施的指标和参考标准 我国目前工程计价的依据主要是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定额计价体系,其指向也是工程建造价格,节能概算、估算定额和指标尚不完善,设备价格目前也很少作为工程计价依据来发挥作用。这样的状况应该说是难以满足全寿命期造价管理和评价需要的。为适应节能要求,在工程计价依据方面至少有以下两方面工作要做:(1)将节能建筑的技术、材料消耗和价格纳入现行预算定额,即增加专门的节能项目,为建筑的节能部分提供易于识别的计价依据,同时也能体现出建筑节能的措施和费用。(2)设置一些能够反映节能效果的指标,如能耗降低率、增加的建造费用回收期等,特别是现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应适当增加一些节能指标和参数,将节能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的评价中来。 4.3造价计量———全寿命期费用的现值分析 工程造价的计算要考虑寿命期和动态性,即包括项目的建造费用和寿命期内的各种使用费用,并按一定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得出综合造价。这个综合造价和现行造价内容有所不同,但从节能、可持续发展、绿色等角度考虑,这个费用是更适于这些要求的,也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美国的经验是“初期成本”只占到寿命周期成本的5%~10%,而运营和维护成本占到60%~80%,对于品质好、能耗低、维护省的长寿命住宅来说,具有巨大的成本优势。这实际就是建立起一个新的工程造价概念(或者说是新的成本观),这个概念更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需要。 4.4造价评价———从寿命期着眼,不仅比较建造费用,也要比较使用费用 在上述基础上,对建筑工程造价高低的评价就不只是现行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而是要在全寿命期的框架进行,比较从建造到使用、报废全过程的综合费用,全过程费用低的项目才是低造价的项目。造价的控制不仅是建造费用的控制,更要考虑建成后使用中的能耗、维护等费用,这是新视野下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将这一目标扩大到项目的全寿命期,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比较。 5总结 节能建筑不仅将改变人们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还将长期性地节约居住者和开发者的使用成本,将是建筑业和房地产行业的一大发展趋势。因此,应尽早将节能要求及其具体表现纳入工程造价的管理和研究中,树立起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造价的概念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目标管理等理念,跳出单纯的、静态的“确定与控制”思路,这样工程造价才能反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趋势,更好的发挥作用。 作者:邱洁 单位: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造价论文:建筑造价工期压缩控制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建筑业发展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现在的建筑工程普遍存在着工程造价和工程施工工期不符合要求的现象,直接制约我国建筑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增长。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中造价高和工期长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探讨解决的对策,旨在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业;工程造价;工程工期;压缩控制 我国从上个世纪开始进行建筑业改革,从最初进行的建筑业投资渠道、投资主体、投资方式的改革到现在的项目招标、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及实施建立工程项目的监管体系。但改革的具体实施没有深入到建筑工程造价和工期的管理,对建筑市场发展推动作用不明显。在经济全球化中,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果能对现在建筑工程的造价和工期进行科学的配置管理,也是对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机遇。所以,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的具体实施中要特别重视对工程造价和工程工期的压缩控制。 一、传统的建筑工程造价和工期的控制 (一)造价与工期结合 我国建筑工程的改革很早就开始实施,由于不能得到相关健全政策的支持,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问题。例如,在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时,投入的资金过于庞大,而施工单位不能在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所以造成资金的回收期限长回收的难度增加,建筑工程开发的风险也增大,所以工程项目中的工程的造价和工期成正比(如图1,其中P1、P0、P2表示不同的工程施工方案;T表示工期;T1、T0、T2表示不同施工方案中的工期长短;C表示工程的造价;C2、C0、C1表示不同方案中工程的造价)。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造价和工期的相互冲突的原因,主要就是我国在建筑工程方面没有稳定的政策,以及工程实施的各单位之间的信誉欠缺。在一些建筑工程体制成熟的西方国家,在造价和工期的管理上有很多我国可以借鉴的经验,所以当前我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对传统的成本控制进行改革。 (二)成本管理的局限 我国在建筑工程的管理中,有专门为造价人员设置的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中心。但是成本控制中心有土建和安装两个不同的行业,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是不同的,以至进行建筑施工材料采购,很难符合两个行业之间的预控标准。还有通过贿赂和扰乱控制在项目投标的过程中低价中标。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造价和工期的严重脱离实际的标准规范,使得工程的成本管理失控。 二、我国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建筑市场在不断的发展,一定要对工程造价和工期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但是,在进行对造价和工期管理控制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第一,工程造价和工期管理体制不健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是统一的,是由政府进行定额的编制实行统一颁发的,但是在实际的施工中,各级政府对工程定额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把握尺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工程实施的矛盾就会突出。各个单位也没有合理的措施进行问题的解决,相关的部门也没有办法进行仲裁。 第二,落后的计价方式与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和深化,但现在的建筑市场仍然以计划经济模式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和投标的主要工程成本的计算模式。定额已经具有一定的预算性和全面性,很难做到每个方面都能作到完善,不能保证其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同步发展,一般情况下,会存在发展上的滞后,且实际操作的性能也会在较差。我国现在的工程成本管理和控制主要是依据政府部门的相关的定额消耗量,竞标的施工企业只会把其作为一种参考,所以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不利于形成企业间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三,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缺乏监控。现在我国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市场格局比较混乱,工程建设单位之间的存在很多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很多工程的施工单位不会遵循工程施工进行的规律,盲目的对工程的造价和工期进行改动,直接导致整个工程的质量出现严重的问题,改变整个施工工程预算的成本,造成这些现象都是因为我国在工程造价和工期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监控,使一些施工单位投机取巧谋取经济利益,而忽略工程的整体质量。 第四,与国外先进的管理仍存在较大差距。国外建筑市场的成本的管理和控制,都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的。而我国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和深化,但是建筑工程应用的成本管理方式依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我国建筑工程的管理和我控制的经验依然和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存在很大的差距。国外很多建筑工程造价和工期的管理都是由专门建立的成本管理控制机构来进行科学评估,但是在我国,进行成本分析都是由一些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代替完成,没有形成一个专业的造价和工期的管理控制体系。现在我国还是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工程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对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控制经验了解较少,所以我国的建筑市场应该及时的借鉴国外成熟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快改进的节奏,为我国的建筑行业争取更多的发展空间。 三、建筑工程造价和工期控制的相关策略 (一)重视后期安装 在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完成之后,后期的安装工程也是建筑工程施工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安装工程的进行,一定要严格按照安装图纸来进行。安装图纸一般是由建筑工程的诸多单位多个技术人员进行绘制,所以安装工程的施工必须要按照一定的程序严格进行。现在我国很多的建筑工程项目比较重视土建工程的进行,对安装工程的施展没有特别重视,从而造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后期阶段施工程序的混乱。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消防系统、电梯、水电系统等安装工程也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整体的质量,以及工程的造价和工期。 (二)赶工期的价量状态 如果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是通过特殊途径低价中标,其在施工的过程中为了经济利益更容易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当后期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会造成工程的延期,所以有时候施工单位为了你能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就会进行后期的赶工,但是这样就会是建筑工程的质量更容易出现问题。建设单位有时候也是为了经济利益,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视为不见。这样就会造成造价和工期的管理出现混乱,导致前期土建工程赶工的对资金的浪费过多,对后期的安装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要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进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施工的进程在计划的工期内顺利完成。 (三)造价工期的控制策略 造价工期的控制策略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进行:第一,在工程的实施中,要有多个控制成本计划和方案。第二,在多个成本控制的方案中,进行最佳方案的选择。第三,协调设计方案与施工利益方之间的矛盾。第四,进行签证的控制。第五,就是加强对施工各方和采购流程的管理和控制。第六,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单位间班组专业有机施工。第七,就是要严格的控制造价和工期以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第八,就是一定要注重进行施工工程项目中人才队伍的建设。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但是我国建筑市场的造价和工期的管理和控制的体制依然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的阶段,没有对国外先进的市场经济下建筑工程成本管理的成熟经验进行借鉴和应用。建筑工程作为我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要得到政府有效制度的全力支持和配合,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建筑工程成本的管理问题,更好的推动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 作者:李静 单位:太原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造价论文:房屋建筑造价管理对策 【摘要】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房屋建筑得到了大力发展,本文主要是结合自身的经验,对房屋建筑的造价管理现状和应该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分析,以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房屋建筑;造价管理;对策 1.房屋建筑造价管理现状分析 1.1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 我国对房屋建筑造价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规范,主要就是为了更好的控制建筑业的工程造价问题。但是,在实际实施中却不尽人意,伴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也使很多高质量的新型施工材料以及崭新的制作工艺不断的出现,在对这些材料进行定额换算时,经常的会出现偏离了实际价格的情况,由于定额计价出现了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实施的建筑施工方案设计评估的费用高出实际施工的费用,这对建筑行业的经济发展带来相当严重的影响,这也导致很多的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的利益,而忽略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意外情况等的正确评估。 1.2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在房屋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很多工程造价的预算与实际存有很大的差距,导致出现这样的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房屋建筑造价管理人员自身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问题,随着社会科技发展,房屋建筑的相关材料在市场上的价格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而管理人员却不去进行市场调查,只拿出传统的数据做为参考,使得预算设计不再适应现今的发展,导致在实际的造价控制上不科学,进而不利于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 1.3市场竞争不规范 有很多建筑单位为了能得到施工任务,不得不在承包施工项目时,把价格降低,通过价格优势来取得市场竞争的胜利,久而久之这种现象也在逐渐的加剧,建筑行业的交易市场也愈加混乱,这给房屋建筑造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造成市场竞争的不过范,恶性竞争日益严重,严重的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1.4施工变更的随意性 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为了谋得更大的利润,不断的更改施工图纸使建筑施工的周期不断的缩短,图纸是建筑施工的根本,建筑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的不重视,将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效率以及质量,施工现场缺乏施工的有效管理,将会导致施工变更的随意,对工程造价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对策分析 2.1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无规矩不成方圆,建筑行业也是如此,为了能更好的保证房屋建筑造价的质量,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并且要严格的执行,不要作为摆设,要进行实践,在实践的过程中找到不足,不断的去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另外,还应该借助于互联网,建立建筑行业工程造价数据信息系统,扩展信息化的咨询服务,使工程造价与信息挂钩,更方便管理,促进房屋建筑造价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 2.2推行推行限额设计 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值做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原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结构设计人员在确定梁、柱截面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及配筋方面,要在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下尽量减少钢筋用量,降低房屋建筑的总造价,如设计中一些非受力构件可按规范构造配筋,但该加强的地方一定要加强,即限额设计并不是一味的考虑节省造价,更多的是要满足建筑的安全性。我们可以用更多的时间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方案的不同导致工程造价成本有时相差很多。设计单位可以实行设计质量奖优罚劣制度,为了推行限额设计可以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可比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最优方案。 2.3政府规范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需要政府对建筑市场进行统一的管理,尤其是对建筑行业工程造价方面的控制。政府需制定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对影响到建筑市场竞争公平性的企业,要严厉制止这样的企业投资,要确保建筑行业工程造价的管理质量,根据现今科技的发展形势,政府可以为企业设计工程造价的咨询体系,为每一个建筑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平台。 2.4提高房屋建筑造价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实际的房屋建筑造价管理中,需要管理人员具备最基本的财务预算能力,并且,还要具备市场的形势分析能力以及工程设计等能力。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房屋建筑造价管理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能满足建筑行业的市场,提高工程造价的质量,还需要房屋建筑造价管理人员具备管理、技术、经济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更需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在现今多元化的市场发展下,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助于房屋建筑的良好施工,确保建筑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促进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 2.5推广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房屋建筑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加强房屋建筑建设整个周期内的工程造价管理。通过对竣工房地产工程经济指标的测算,确定合理的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和设计概算依据,合理确定房地产工程的静态投资,并充分预测考虑动态投资,确保建设项目资金充足。推行限额设计来加强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工作,在房屋建筑建设过程中及竣工验收时对因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造价的设计变更须经原项目批准机关认可。对于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更改设计图纸、提高标准、扩大建筑面积等造成的费用,审查造价时不予承认。 3.结束语 本文针对于房屋建筑造价管理现状及对策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了解到,在实际的房屋建筑项目的造价管理中,管理人员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的发现造价管理中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才能够进一步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 作者:杨波 单位:重庆对外建设 集团 有限公司 建筑造价论文:建筑造价管理工程经济效益研究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取得竞争优势,现阶段企业都十分关注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造价管理工作来控制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投入,同时不影响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施工进度。本文以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性,其次探讨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特点和最终目的,再次论述了现阶段我国企业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强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建筑;造价管理;工程;经济效益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迎来了经济的全面复苏,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需求不断增加,人们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现阶段,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人们十分关注造价管理工作,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完成进度有着重要影响。企业在开展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时必须以国家的相关要求为标准,利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造价管理工作,合理控制成本投入,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1.加强建筑造价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性 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企业是开展造价管理工作的主体,建筑企业应该意识到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正确看待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的开展相关工作。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资金配置等工作,建筑企业的工作就是完成政府交代的任务,建筑工程项目的最终收益不属于建筑企业,属于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了计划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负责整个建筑项目的建设工作,成本投入需要企业来完成,最终的收益者也是建筑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开展科学合理的造价管理工作可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第二,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开展全过程的管理是非常关键的。造价管理就是一种全过程管理,这主要是因为造价管理工作涉及整个项目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总的说来,造价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也是十分有挑战性的工作。第三,现阶段,我国的好多企业都无法保证造价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造价管理是一项比较专业的工作,它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所有阶段。目前,我国已经具有了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但是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咨询单位的工作还不是很完善,无法做到让客户完全满意。在这种情况下,好多建筑企业往往都会选择自己来完成造价管理工作[1]。 2.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和目的 所谓建筑工程造价指的就是企业在建设该项目时全部的成本投入,如何管理和控制成本是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总的说来建筑工程成本投入包括三个主要的部分,分别是建设安装成本、设备成本以及除此之外剩余的其他成本。建筑工程成本造价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的所有阶段,成本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目标就是在企业预期投资额度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一定的手段对企业的各种资源进行最优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等等。具体来讲,建筑工程成本造价管理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将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个成本投入控制在预期范围内。这就要求企业在正式开始施工工作之前,对成本投入进行合理的规划,科学合理的估算和预算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第二,在正式的施工过程中企业要对各种人力和物力等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并控制成本投入,保证成本投入在预期范围内,这样才可以使得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第三,关注单一项目和分项目,它们的成本投入也是企业需要合理控制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成本造价管理工作是顺应时展的必然要求。 3.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企业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包括合同不完善、人为失误、施工过程不规范以及财务管理有漏洞等等,下面分别具体的介绍一下。 3.1合同不完善 合同对合作双方来讲是十分关键的存在,它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合作双方认同了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签订合同之后,双方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然后,就现阶段而言,好多企业制定的合同都不够科学合理,存在一定的漏洞,这导致了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资源方面,合同中会存在和造价管理相关的规定,这些规定必须是明确的、合理的,如果在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出现了问题,那么企业就无法正常开展项目工程的预算工作,也就无法正常开展造价管理工作。所以,企业双方必须重视合同,保证合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 3.2人为造成的造价管理失误 开展造价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具体工作影响着造价管理工作的质量。负责造价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大公无私的,以企业的利益为关注点,不能过分关注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必须能够保证造价管理工作处于正常状态中,通过正常的方法开展相关造价管理工作。如果承包商出现了不正常的手段,那么企业就无法保证预算工作的正确性。此外,负责造价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是专业的,拥有造价管理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但是,现阶段我国企业缺少造价管理的专业人才,好多负责造价管理工作的人员都无法胜任该项工作,他们不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也不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无法正确开展造价管理工作,导致人为失误经常出现。 3.3施工过程不规范 造价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的所有阶段,尤其是施工阶段。在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按照项目计划开展施工工作,将成本投入控制在预期范围内。但是,现阶段,好多施工单位都存在施工不规范的现象,具体来讲包括对施工人员的配置不够合理,对施工材料的用量过多等等,这为造价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 3.4财务管理有漏洞 建筑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缺陷,那么就会影响预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从而直接影响造价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必须能够胜任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必须具有职业道德,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展[3]。 4.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措施的强化 如何科学合理的开展造价管理工作是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效地造价管理工作不但可以保证建筑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施工进度,还能提高企业最终的经济收益。笔者认为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开展造价管理的强化工作: 4.1加强对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水平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穿于建筑项目的所有阶段,在建筑项目的设计阶段,相关人员就必须开始重视造价管理工作。建筑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决定着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正常开展相关工作。在实际中,有些企业不重视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才发现预算不够合理,成本投入完全超出预期。我国企业过分重视最终的预结算工作,忽视在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公开招投标是现阶段收集建筑设计方案的主要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从大量的设计方案中选出企业满意的一个,企业在考虑设计方案时一定要同时关注设计方案的质量,以及整个项目的预期成本投入,根据方案对成本投入进行合理的评估。 4.2重视编制工作,促进概预算编制水平的提高 科学合理的编制工作是保证造价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概预算编制对整个项目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这样说,工程项目的开展必须按照概预算编制来进行。只有概预算编制是科学合理的,造价管理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因此,不断提高概预算编制水平是企业必须要做的工作。首先,企业要意识到概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概预算编制的重要地位;其次,保证开展概预算编制的工作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技能,他们必须能够胜任概预算编制工作;再次,在进行概预算编制之前,相关人员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了解,包括施工现场情况、施工地点的交通情况等等。最后,负责概预算编制的所有人员必须做到团结协作,保证最终的概预算编制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3控制施工阶段的投资,提高管理水平 施工过程的造价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不断提升施工中的管理水平是企业必须做的工作。第一,在正式开始施工之前,相关人员要认真研究设计图纸;第二,根据设计方案,施工人员需要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详细的设计和规划;第三,施工人员需要和设计人员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反映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保证整个项目在预期的成本投入范围内顺利开展。 4.4重视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也是非常关键的。在项目的竣工阶段,双方需要根据一系列的凭据来验收整个项目,保证各个阶段的成本投入的有效性。在竣工阶段开展严格的造价管理工作,一方面可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另一方面还可以保证企业的切身利益。 5.结束语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开展造价管理工作是顺应时展的必然要求,科学合理的造价管理工作不但可以保证整个项目的质量,还可以帮助企业提升经济效益。本文探讨了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希望可以为相关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 作者:蔡小萍 单位: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建筑造价论文:建筑造价管理工程经济效益提升 摘要: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在不断地发展,随之建筑行业的发展模式也在不断地改进,以极快的速度成为我国重要的行业之一,使得在安装工程方面所涉及的造价管理变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建筑安装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基本点,进行详细地分析。 关键词:工程造价;经济;效益;建筑;管理 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涉及材料和人员多、不确定性强的特点,其影响因素既有自然环境因素,还有设备和人为因素,因此要使建设项目能够实现既定目标,就需要对各个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控制。 1加强建筑造价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范围较广的管理工作,其对建筑工程的效益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从目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来看,管理的内容没有涉及建筑工程完工投入使用之后的运维工作,重点管理的内容是工程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各环节的工程造价管理。一个工程造价管理的完整性既包括工程建设本身所需的成本,同时也包括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期的运维成本管理,这样才能够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今,电力能源的需求量日益高涨,国家加大了对电力工程的建设力度,以保障电力供应的及时性。伴随着电力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电力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不仅关系着电力企业的发展,也关系着国家利益。因此,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是新时期电力企业良好发展和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建筑造价管理加强的措施 2.1采取新的体制 如何保障建筑造价管理的不断优化,其中体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情况下需要不断建立健全造价相关体制和机制,对于部门的分工和内部协同工作充分明确,制约相关违规现象,强化相关机构管理,并且完善造价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于合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制化原则和合同的规范,实现造价管理的制度化、正规化和合理化。 2.2方案实施 在工程项目中,设计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被重视。因此,在目前大多工程项目中,除了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规划和施工示意图的描述之外,我们还要准确处理建设和经济之间的关系,杜绝后期施工过程中加大材料、人力和物力的过损耗,减少资源浪费。项目部应严格劳务合同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变更的管理,对于不增加合同收入的变更严格执行变更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劳务合同计量数量严格区分清单数量和变更数量,并按程序逐级签认。项目部应严格非劳务分包合同承包内容的物资、机械设备使用和消耗管理,明确材料设备、机械台班耗用标准和奖惩规定,严格计量控制,对超耗、超用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项目部应严格零星用工和计日工管理,对于包含在分包合同工程内容的临时用工严禁另行计价;临时用工和计日工不得超过合同或内控标准。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劳务合同不预付工程款的管理规定;中期付款要严格先计价后付款的原则,且付款比例以计价总额的85%控制;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付款比例以计价总额扣除质量保证金额度控制。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返还。 2.3风险预控 各相关部门根据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形象进度、现场条件等因素引起相应的工程数量变化,对相关成本因素和工程数量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确认各成本责任中心责任范围以外变化数量,提交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调整责任成本预算,成本责任中心相应调整责任数量台账。风险管理与创收增效相结合的原则:项目部应充分辨识、分析工程数量变化潜在风险,组织开展工程数量风险防范预控管理,制定增收创效等风险防范方案并严格执行。加强施工各环节成本的预测预控。所谓的风险控制常见的控制方式有风险管理计划中的预控和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权变手段,另外风险监控也是一项常见的风险控制手段,通过对项目风险的阶段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充分研究和了解进行科学的管理,识别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收集相关风险信息,从而实现对项目风险的控制。具体的措施包括,细化施工方案,通过预测,能够找到真正费用控制点。具体做法是在每一环节施工前,项目部根据内控成本及工程进度预测施工部位及相应的实物量,通过预算确定收入。根据各项经济指标做出相应的控制方案,实现成本的预测预控。 2.4全过程管理 全过程造价管理也叫作全生命周期管理,主要指的是从建筑工程决策阶段到工程招投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以及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维护阶段的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的业务活动。相较于传统的造价管理模式,全过程造价管理具有范围广、内容深、系统性较强等优势,目前已成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使用模式。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具有可审计跟踪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是涵盖了建筑工程各个阶段总造价最小化的一种管理形式,其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生命周期内。电力工程的造价管理应积极采用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将工程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成本控制在最合理的范围内,实现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5企业工程经济管理创新 工程经济管理创新对严格监督建筑质量、认真掌控工程造价起着重大的规划作用。兼顾造价成本和使用成本,重视在全过程成本里面的使用成本的比重,建筑的成本有正常使用期限之内的消耗和维护运营应付出的成本以及该建筑一次性建造的所有成本,对此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文件并加强了管理,但是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诸多漏洞亟待解决,从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来看,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使用及维护成本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我们要将科技创新作为前提将造价管理进行更新优化,建立全新的管理意识;建立新一代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遵照建筑节能的规范和要求来提高管理水平。建立有关于节能建筑在工程造价方面的信息体系,用市场经济加强这一行业的竞争力,从而得到良好发展。政府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利用信息上的优势对其进行引导,社会各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完善节能技术并以此提高自身竞争力。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中,造价管理对于一个企业的相关经济效益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综合着手,最终推动造价管理的不断完善,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贾立辰 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造价论文:建筑造价工程经济效益提升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的发展,作为经济支柱性产业之一的建筑行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筑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位于不败的位置就要提供出质量过硬且价格低廉的产品。所以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对于工程建设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是站在建设单位的角度,同时结合笔者工作的实际经验,比较全面的阐述了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要素,介绍了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等,这些内容对于现今背景下我国的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及其控制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希望对有关人士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建筑;造价管理;经济效益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的发展,作为经济支柱性产业之一的建筑行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筑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位于不败的位置就要提供出质量过硬且价格低廉的产品。所以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对于工程建设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是站在建设单位的角度,同时结合笔者工作的实际经验,比较全面的阐述了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要素,介绍了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等,这些内容对于现今背景下我国的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及其控制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希望对有关人士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建筑;造价管理;经济效益 引言 经过多年市场经济的发展,各个行业之间的市场竞争都在增强,建筑行业也是如此。建筑工程项目属于综合性的工程,是通过不同任务来构成的整体,所以一定要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保证施工企业经济效益有效提升。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充分结合技术以及经济内容,建立起完善的造价管理系统,从建筑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细化管理和控制。通过动态管理的方式来科学的控制造价的全过程,确保施工企业得到很好的经济效益。 1建筑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的发展及完善,市场经济已经成为了我国最主要的经济体制之一,同时极大的促进了行业竞争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工程造价领域也得到了较为全面的发展和进步,这不单单使我国的经济发展与国际市场进行了对接,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建筑领域制度的更加完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建筑造价管理,应该更加关注的是建筑技术方面以及经济管理方面的联合展示,要在工程预结算阶段、工程设计阶段以及施工过程等相关环节做好造价的管理以及控制,从而有效提升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促进建筑施工经济性的提升。依照相关的建筑工程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的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造价管理以及控制对于工程影响的程度达到了70%左右。所以,在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和管理,可以不断提升工程的经济效益,从而整体上提升我国的社会经济效益。 2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及控制的措施 2.1增强建筑工程预决算的控制以及管理 为了确保有效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以及管理,建筑施工方要在工程建设初期就树立起预决算控制管理意识,同时按照预决算内容对建筑成本核算方式进行完善。工程预决算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成本管理的依据,所以对于工程预决算的管理要和工程成本管理充分结合,利用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来保证预决算控制的有效性。在工程建设初期要通过经验判断以及内部分析来挖掘出成本控制的潜能,同时对建设过程进行详细的成本记录,以便在后期成本核算时有较为详尽的参考依据。对于工程预决算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促进工程管理人员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施工标准,并能够发现潜在的可利用资源,从而能进一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同时,工程监管部门要时刻保持成本核算意识,从而有效提升工程经济效益以及工程建设质量。例如对建筑材料要采取严格的施工审核及监管,从而有效控制建筑成本。 2.2对于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1)必须要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大力促进标准化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标准都是通过长期实际工作经验和具体工作结果得出的,实用性很强,对于设计有很好的参考作用。标准化设计能够节省设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设计成本,若是很好的应用会对建筑工程设计有很大帮助。 (2)具体设计时采用限额设计的方式。限额设计指的就是按照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中相关额度进行初期设计,然后按照上述初期设计得到的总额度进行施工设计的控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后期的设计标准主要是参考前期批准的投资额度来进行控制的,最终会达到总成本控制的目标。此种设计方法的实现基础就是在正式设计前充分研究,将投资的额度合理的分配到所有单位工程中,这样就可以从更加精细的角度控制好工程的造价。 (3)对设计的方案进行完善优化。对设计方案进行完善优化在工程设计期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控制工程成本来说是其他方面不可替代的。在进行工程设计方案优化时主要应考虑工程的建设周期、工程的造价情况、人工和材料成本等。要进行多方案的对比,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选取设计方案,在保证基本使用功能和施工要求的基础上降低工程成本。 (4)采用现代化技术进行工程设计工作。通过现代化的设计技术(例如三维建模)可以提升设计工作的效率,也可以直观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改进,从而减少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错误。 2.3对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造价控制 (1)招投标对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来说具有无法取代的地位,属于控制建筑造价的基础性措施,也是最主要的手段。较高水平的招投标能够选出较为合适的施工企业,包括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以及价格方面等等,高水平的施工单位能够降低建设单位的各方面成本消耗。同时,较高水平的施工企业具有非常丰富的施工经验,可以帮助设计单位进行施工方案的优化,这也可以降低工程的建设成本,节省项目建设投入。 (2)建筑合同签订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施工阶段造价的控制。类似结算方式等内容在合同签订时已经确定了,较为合理的结算方式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价款超标。在合同签订时通过高效的审查手段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合同漏洞,防止后期出现经济方面的纠纷。一定不要签订活口合同,以便能够控制投资中的不稳定因素。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明确合同风险的担负责任,这样能很大程度上降低施工阶段的风险。 2.4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这一阶段相对于工程造价影响力有限,主要是按照前期制定好的程序以及设计内容完成实体的建造。但由于此阶段真正形成了工程实体,如果控制不够严格就会造成工程造价失控,因此也要增强控制以及管理。 (1)工程整体的建设过程管理要采用全过程跟踪控制。要委托较为专业的造价管理机构建立起投资监控体系,利用其专业方面的优势给工程投资方提供咨询服务,给投资方必要的参考意见,最终是要实现资金的有效投资。最后需要出具较为正规的控制资料,此资料要能够真实的体现出工程造价情况,给投资方进行参考,以便为其后续投资提供依据。 (2)施工方案要进行审查以及完善。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以及优化可以最大程度上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施工成本。同时也能够提升工程的建设质量。 (3)一定要严格管理工程变更的实施,最大程度降低工程变更的出现,减少资金的不必要增加。如果因为原来设计原因造成工程不符合业主意愿的工程变更,特别是变更中涉及到较高费用的情况,必须要经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核实,所有参建单位都同意后才可进行变更。如果变更时可以采用几种施工方案,还要对这些方案进行必要的甄选,找出最佳方案。 (4)要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签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是必不可少的,若是现场签证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就会造成投资费用的损失。所以为防止此种情况的出现,现场的建设方代表和监理人员一定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要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的记录,并且要熟悉合同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防止过多重复签证的问题。 (5)增强对投资偏差的分析力度,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在建筑工程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工程的管理人员要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同时要对这些资料综合整理分析才能找到偏差的原因,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纠偏。可以通过几种方法进行投资偏差分析,包括:曲线法、横道图法以及表格法等等。投资偏差之所以产生,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因:业主方面的原因、设计方面的原因、施工方面的原因和客观原因。这些原因中业主方面的原因和设计方面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纠偏时重点对象,要进行重点控制。其中业主方面的原因主要有:没有明确的投资规划、手续不健全、付款不够及时和对建设相关方协调不利;设计方面的原因主要有:设计缺陷、设计方面的误差和设计标准的变更等等。而施工方面的原因要通过施工方自己承担,原因包括质量方面问题以及施工进度问题。客观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不可避免,所以这两种偏差并非纠偏重点。 3结束语 由于建筑工程属于综合性较高的工程,所以要想顺利完成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就需要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进行积极配合,需要对工程建设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从工程预决算阶段、工程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以及施工阶段等几个方面对工程的造价进行控制才能更好的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从而充分发挥投资方的资金作用,使得企业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作者:陈志昆 单位: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经济管理资金建设有效性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建筑市场也有了迅猛地发展,现代化的大经济环境给其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在市场经济中,建筑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大不如以前。在这个时候,加强建筑经济的管理,以及对资金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资金建设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内容,它的有效性直接关系着建筑企业的竞争力,关系着建筑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由此可见完善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完善;建筑经济管理;资金建设;有效性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新时代给其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建筑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建设在建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加强和完善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促进建筑企业的稳定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建筑经济中的资金建设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只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最终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1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发展现状 1.1提前支付建设资金 建筑工程一般都是浩大的项目,涉及到的方面很多,具有很大的规模,而且所涉及到的建筑施工工期都很长,因此它所涉及到的资金和金额的数量都是很大的,面对巨大的资金问题,给建筑企业带来了很多困难,特别是在施工之前要提前支付相应的建设资金,这给建筑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在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资金短缺、以及资金不足的状况,由此可见提高建筑企业管理建设资金的有效性是多么重要,可以直接减轻建筑企业资金压力。 1.2施工企业募集资金的能力很弱 建筑施工一般都需要很长的工期,因此为了保障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在建设施工的过程中,建筑企业要不断注入巨额资金,从而才能给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建筑企业在筹集资金方面的能力都很弱,因此就难免出现施工很多环节之间脱节的现象,并且很难保证建筑工程的按时完工,从而直接影响了建筑投入使用,影响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我国很多的建筑企业由于受到了一些相关经济政策影的响,所以很难在短时间筹集到所需要的大量的建设资金,在这种情况下更不要说有效地管理建设资金了。 1.3资金管理模式落后 我国很多的建筑企业在实际的经营中都会受到来自内外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新时代背景下,传统建筑经济管理的模式已经十分落后了,因此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建筑企业发展的需要,传统的模式阻碍了现代建筑企业的发展。管理模式的落后主要就是建筑企业的员工缺乏相应完善的培训,所以很多的建筑经济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建筑资金管理效率就十分低下,质量也不高,这就直接影响了其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会阻碍建筑企业的发展,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就要造成施工过程中过度浪费、重复建设等情况的发生,这样就会导致建筑施工效率的严重降低,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经济负担。 2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有效性策略 2.1建筑施工成本管理和控制 2.1.1建筑施工成本管理 要加强对建筑经济中的资金建设必须控制和管理建筑成本,建筑施工成本是指在分析施工企业的自身特点之后,然后将其用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表示出施工过程中所需要、所产生的资金消耗,这些资金消耗就是在这个项目中建筑企业所需要的成本,这些成本主要产生于所使用的施工设备、以及施工的材料、施工人员的薪资等直接费用,当然除了这些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具有流动性的、定向性的资金,和储备资金,加强建筑施工成本的管理,其实就是合理控制资金,在最大限度上降低生产成本,使建筑企业可以从中获取最多的经济利益,从而达到管理建筑企业资金建设的目的。 2.1.2建筑施工成本控制 不仅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的成本的管理,同时还要在管理的基础上,加强控制,在实际的建筑施工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每一个施工环节的工作的检查、监督,从而在此基础上全面控制施工中的每一个项目,把握每一个项目中所涉及到的施工成本。此外,为了加强对成本的控制,还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和控制系统来支撑,因此建筑企业要在施工之前建立健全成本控制系统,以至于在满足相应的规章制度的条件下,加强对各个施工环节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施工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有可能给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以及成本产生巨大的影响,为了加强对施工成本的控制,必须加强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成本这四个方面着手,只有注重施工的质量,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返修、重建的情况,从而直接减少资金不必要的施工费用;而且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从而减少资金周转不灵的现象发生,从另外一种角度节约成本。建筑施工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需要原材料的量是很大的,采购材料所需要的费用也是一笔巨大的金额,因此在购买材料的过程中一定要购买物美价廉的产品,既保证了质量又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材料的采购成本,这样可以保证施工的质量,最重要的是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建的风险,从根本上降低成本的费用,减少不必要的花费;然后,在施工之前、之中、以及之后,各个部门之间都要加强联系与协调,还要加强对施工工人的安全管理,提高其成本节约的意识,从而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有效地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费,同时也可以提高建筑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避免、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施工之前以及施工的过程中,要积极地了解和掌握建筑工程的具体经济管理的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出一系列的科学成本控制规划,从而促进建筑企业实现最大化的利润。 2.2完善资金建设有效性的方法 为了加强建筑企业中建筑经济的管理,最重要的就是要切实地实地考察实际建筑施工的环境,从而给建筑经济管理的加强与完善,提供可靠的、精准的依据作为参考,由此可见,提高、完善资金建设的有效性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必须重视起来。 2.2.1制定合理科学的施工方案 对于施工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一个科学的方案可以给建筑施工以及建筑经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众所周知,建筑施工所涉及的面很广,在建筑施工的时候,不仅要对建筑施工中的材料设备进行管理,还要对建筑施工中的一切人力资源、以及其它的物资方面进行管理,可见其工程量是非常大的,同时内容也是很复杂的,因此要想做到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管理,就必须依靠科学的、合理的施工方案,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促进各个施工部门以及建筑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促进各个部门之间、每个施工人员之间的协调合作。因此,在施工之前,要切身地到将要施工的环境中去,进行实地考察,从而在不断地考察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实际施工环境和需要的,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的施工方案,好的施工方案可以有效地对施工进行指导,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合理的、节约的规划,这样不仅能够准确地把握每个施工环节的成本资金要求,还能保证每个环节的施工质量,为了使施工材料的合理与科学,必须组建专门的团队,同时,切实地到建筑市场,清楚地了解建筑材料设备等物资,通过市场调研,从而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建筑施工方案。 2.2.2提高建筑工作人员的成本风险意识 由于建筑施工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出现很多的问题,而施工人员是施工中的主体,也是导致问题发生的主要愿意,因此为了完善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有效性,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很重要的,通过培训与教育,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成本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相关意识,从而促进施工人员充分地认识到成本控制的重要意义,在施工之余,建筑企业要制定培训计划,从而定期地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在培训中真正深入地认识到建筑经济管理的科学性,从而完善施工资金建设的实效性。 2.3加强建筑施工中成本管理工作 成本管理工作是完善建筑经济管理中资金管理的重要措施,它关系着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以及建筑企业的发展,是建筑经济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建筑企业必须加强管理建筑施工进度,加强对每一个施工环节的监督与检查,从而保证每一个环节都按照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要求来进行完成,保证施工的质量,这样不仅保证了质量,还会准时竣工,甚至是缩短建筑工期,从而有效地为建筑企业节省建设成本,完善经济管理,提高建筑企业建筑施工的整体效率。 3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建筑行业有了突飞猛进地发展,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经济效益越来越低,而且再加上建筑经济中资金管理不到位,给建筑企业的发展形成了极大的阻碍,建筑资金的有效性管理,关乎建筑企业的发展,因此要完善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的有效性。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在施工之前,必须切实地深入勘查施工的环境,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施工方案,保证建筑企业施工的每个环节都符合要求和标准,从而减少不必要的重建等资金的浪费。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合理分配资金,促进资金的合理利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相关施工企业人员的资金控制意识,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还要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强安全性知识的普及,并且要严格地要求相关的施工人员按照施工要求来进行施工,务必要保证施工的质量,从而有效地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者是质量不过关的建筑出现。只有加强对施工成本的管理与控制,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真正地完善建筑经济管理的资金建设的有效性,从而促进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 作者:屈春风 单位:河南省科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经济管理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 摘要:在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科技的推动下,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人们工作和生活中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功能的要求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内容和包含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整个工程中的重要内容,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企业效益的获得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近些年来,人们提出了通过加强建筑经济管理以提升企业招投标工作质量的方略。本文就建筑经济管理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作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建筑经济管理;招投标;重要性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推动下,我国经济在近些年来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投入也不断扩大。在经济市场竞争如此剧烈的形势下,对建筑工程的经济管理在节约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1建筑经济管理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科学技术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社会各个行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规模和投入也在近些年来不断扩大,建筑行业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建筑经济管理作为建筑工程中涉及工程内外部因素的工作,贯穿于建筑工程项目规划、施工、验收等各个过程中,对建筑工程成本的控制、质量的保障、效益的获得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近些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人们逐渐将招投标作为建筑工程整个建设阶段的重要部分时,开始意识到建筑经济管理在招投标中的重要作用,建筑经济管理理论和技术也因此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2建筑经济管理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的体现 2.1工程造价控制 当前,科学技术水平发展迅猛,大量先进仪器设备和人才被引入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当中,极大的促进了建筑工程的发展。建筑工程规模的扩大、样式的增多,在增强建筑安全性、实用性的同时,也给建筑工程的经济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重要阶段,其间涉及工程施工成本、进度、规模等诸多要素,其阶段的完成质量对后续工程的建设及竣工结算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工程企业都十分重视工程施工前的招投标工作。切实加强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对工程量清单作详细的制定和检查,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易标价的几个方面作重点标识,并制定相应计划进行落实,以制定出一套包含建筑标准、规模、工期要求、技术特性等诸多必要内容的招标文件,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针对工程设备和材料供应商和采购人员间出现的粗制滥造、浑水摸鱼等现象,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制度标准,规范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确保正规的进货渠道,以保障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质量,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问题的出现。在保障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提升组织机构的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这从另一角度也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有利。 2.2提高建筑招投标工作的质量 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投标企业设计的施工与建设方案进行交流,确定出一套互利共赢、按期保质的工程施工建设方案。近些年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利用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漏洞,实施诈骗、偷工减料等事件,不仅给工程建设企业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也逐渐成为了工程企业重点关注的内容。通过加强建筑工程经济管理,严格把控资金和人员流动,及时剔除不利于招投标工作的人员,确保招投标工作的秩序。对招投标工作进行过程中所涉及的资料、资金等重要物件要经由专门的人员保管,防止丢失和偷换等事故的发生。由于在市场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工程设备和材料的价格也在不断的变化,建筑工程经济管理人员应该及时的更新相关的数据信息,防止招投标企业在工程建设方案制定的过程中钻空子。由此可以看出,建筑经济管理在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3加强招投标工作中建筑经济管理的措施 3.1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在不断严峻的资源形势和气候状况的影响下,经济市场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建筑工程行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将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同时也拥有许多重要的机遇。尽管我国建筑工程的规模、质量在近些年来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但在建筑经济管理技术和理论等方面仍旧缺乏经验和人才。许多建筑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和组织机制仍旧较为陈旧,难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状况的需要。为保障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提升施工建设的效率,企业应当积极加强建筑经济管理相关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建立。对现有制度中不适应工程招投标状况的条款作及时的更换,并设立相应的部门,对当前招投标工作的状况和变化趋势作详尽科学的分析,为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工作的进行提供宝贵的资料。 3.2提升成本测算与辨别技术水平 现今建筑工程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具备能够有效控制成本,保障工程质量的方法。我国许多建筑工程企业所采用的对招投标工作中成本测算与判别方法较为落后,导致了许多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为有效合理地控制工程成本,实现资金利用的最大化,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必须有效的提升成本测算与辨别技术水平。积极引入审核漏项法、报价分析法、专家判别法等先进的技术方法,提升企业招投标工作的质量。 结语 总之,在企业日渐关注工程成本的控制和工程质量的提升的发展趋势下,人们应该充分意识到建筑经济管理在招投标的作用。合理利用建筑经济管理在保障招投标工作质量方面的优势,规避工程设备和材料质量不佳、工作人员管理不周等给工程质量和效率带来的不良影响,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不断发展。 作者:曹康 单位:四川华宏装饰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研究 一、信息时代背景下下建筑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快发展,给建筑企业带来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因此,企业必须加强经济管理,并通过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拓展企业盈利空间,从而保证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然而,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的经济管理仍存在着许多缺陷,大多数企业管理理念较为落后。虽然由于新形势的影响和各方面的压力使得人们也相对提高了对经济管理创新重要性的认知,但落实到实处还是很欠缺,大多数企业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和创新经济管理。对企业经济管理认识不完全,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而且没有完全结合理论和实践进行创新,所以就算制定了相应的创新措施也可能不合理不科学。其次,我国的建筑企业缺乏对于内部的有效管控。大多数企业还存在的问题就是对于经济管理控制的目标相对较低,过于简单和形式化,也还并没有统一的指挥和协调机制。从管理内容来看,多数还停留在内部财务审计之上,局限性过大。 二、信息时代背景下建筑企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系统管理应用范围比较狭窄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各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普遍加大,ERP系统和OA系统在我国已获得了较广泛的发展。很多建筑企业已经初步实现了现代化管理的模式。但由于思想观念、管理模式等众多原因,在运用ERP系统的过程中,一些企业对于ERP系统的认识还存在不足,缺乏对ERP系统的重视,甚至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加上应用ERP项目管理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不可知性和风险因素,导致了一些企业实施ERP系统管理的建设力度不够。企业应用ERP系统管理的实施力度依赖于企业领导的意识,目前很多企业都会运用ERP软件,但往往只是利用ERP系统管理进行一些基础的工作,而没有将其更大的价值发挥出来。如果企业内部管理的决策者的理念无法得到转变,那么ERP项目管理的实施难度很大。同样,很多单位的OA系统开发建设完成后,没有有效的措施保障系统的推行。引发使用者的抵触。或者只重视系统软硬件建设,忽视信息化本身对于信息数据的需求。忽视了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利用,对数据、文档等资料的数字化转化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使OA系统成为空壳。无法顺利应用实施。 (二)建筑企业组织结构呆板 大多数情况下,企业的生产技术、产品价格制定和投资的决策等重要内容都只是存在于少数的人员手里,企业采用一种垂直流入的方式来传递这种重要信息。而这种管理紧密、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并不能满足当今快速发展的建筑企业,这种“金字塔”式笨重而又缺乏灵活性的组织机构,阻碍了建筑企业员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限制员工的思维和创造力,不利于知识的共享,建筑企业的生产效率也就难以提高。 (三)信息时代背景下建筑企业制度与企业文化问题 传统的建筑企业经济管理制度过于陈旧,难以激发员工的创新动力和开阔的思维意识。从建筑企业文化来看,而传统的企业生产中只注重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等,忽视了企业员工的情感因素和创新力量等,使得员工在进行工作时,难以发挥自身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企业生产的“机械化”现象严重,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学习。 三、信息时代背景下建筑企业经济管理创新措施 (一)利用信息化经济管理手段 可充分利用ERP系统来进行经济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对项目范围、客户满意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项目进度这五个方面考虑。充分结合以往的管理方式与ERP系统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收集项目参与者的意见进行整理和对比分析,充分利用财务信息,做好成本的预算和管理,从而提高管理水平;管理人员需要提高对客户满意度的重视,并通过加强对客户的跟进和调查,了解客户的满意度情况,注重细节工作的处理,尤其是要做好售后服务,以此提高服务质量,巩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企业和企业合作机构的合作关系能够获得长远的发展,在此过程中促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客户来源,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最终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利用自动化经济管理手段 OA系统作为众多中大型公司的应用系统,自然也是建筑企业的选择。它可实现办公自动化的目的,提高办公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例如通过OA系统可远程管理企业内部工作,帮助管理人员及时了解远程视频会议、施工现场动态等,降低企业运作的成本,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建筑企业可充分发挥OA系统的作用,将其自动化的特点应用到各个部门。 (三)完善建筑企业内部机制 建立和完善综合性的技术基础机构、环境基础机构和人力基础机构等,建立知识共享、生产、传播和运用等于一体的激励机制。要想促使建筑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借助于员工脑海中所存储的信息和技术力量,依靠合理的方式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让员工脑海中的知识和力量发挥出来,而不是通过强制性的硬性手段来“逼迫“员工将知识透漏出来,真正的将自身的知识水平跟自己在建筑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和待遇联系起来,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和水平。 (四)加强内部管控 提高经济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管力度是保证建筑企业资金得以顺利应用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之举。因此,建筑企业领导者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设立单独的资金监督部门,定期派人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盘查,避免管理漏洞。另外,建筑企业还要结合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资金监督体系,制定利一学的监管规范,对建筑企业会计人员进行严格监督,减少资金不规范使用的情况,从而提升建筑企业的资金管理能力。其次,应完善经济管理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执行,细化内部工作细则,明确权责,确保岗位的有效落实。在此基础上,制度的建立还要保证与建筑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完善内部的框架体系,使制度体现建筑企业的特点,从而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效率,保证经济效益。 作者:钱海涛 单位: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施工企业经济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管理理念落后 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在经济管理方面未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目前仅停留在较为粗略的控制与管理方面。加上一直以来以资金密集型为导向的观念影响,资金投入的科学性与供应的科学性也为人们所忽略,进而也将施工企业的经济成本管理与战略考量所忽略,因此难以在具体的施工当中加以体现。 (二)施工单位不重视 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很多大的建筑企业在体制环境的影响下,盈利是其唯一目的,进而忽略经济管理的认识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正因如此,由于经济管理工作未在具体施工工作中提出,所以也屡屡出现了工程进度失控、财务预算超标的现象,对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在成本管理方面普遍都处于流水式的阶段,工程项目经理并没有明确自身的职责与职权,在权利的使用方面也比较混乱,相应的奖惩制度、考核评审制度、监督措施也并没有加以完善,即使有也往往流于形式。正因如此,没有完善的体制保障也很难促进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进而也难以确保管理效果得以体现。 (四)预结算管理精度低 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其规模也不断扩大,施工企业内的管理制度也处于不断改善与进步的过程中。如果施工企业的预结算管理制度同自身生产经营状况相适应,那么企业将会迅速发展壮大,反之则难以进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往往会盲目追求经济运作而忽视了预结算工作的重要性,进而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正因如此,才必须要通过先进的管理模式与科学技术切实提高企业预结算工作的精度,进而促进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不断走向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建筑施工企业经济管理有效对策研究 (一)切实落实成本控制管理工作 成本控制这一概念本身就具有较大的复杂性,它不仅是工程项目控制中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经济管理的关键所在。因此,成本管理工作必须要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始终。其次,考虑到成本管理本身就具有较大的复杂性,因此从工程的投标至项目完工必须要有成本管理等内容的参与,因此也要切实提升员工的成本管理意识,从而在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将具体措施予以实施,确保施工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具体来讲,首先在项目的招投标环节,施工企业就必须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投标进行一定的预算管理,一般通过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展开。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投标预算与规划必须要充分符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并在具体的招投标过程对各项费用实施严格控制,诸如标书费、业务费、招待费、出差费等都涵盖其中,不仅要严格按照企业的预算实施严密的资源分配,同时在投标方案上也要尽量细化以确保成本得到节约。其次,在施工现场当中要对施工工作进行安全高效的管理,如对施工企业内部技术实施有效管理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成本进行控制,同时也会在安全生产控制当中对一些损失加以避免。但需要注意的是,施工企业在技术的运用方面必须要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发挥优势,可以适当省略一些不必要的环节与程序,从而减少技术问题所耗费的时间。最后,在机械设备管理方面也要加以严格控制。其中主要涉及到机械设备的合理选择、成本的有效管理等方面。在具体的管理工作当中不仅充分发挥出机械设备在施工当中的作用,同时也要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养护工作,从而防止由于设备损坏对正常的施工工作产生影响,也增加不必要的支出。 (二)强化资金运转责任考核制度 在施工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当中,责任考核制一直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更贯穿于整个施工工作始终。但在新形势下的企业管理工作当中,不能够仅仅考虑眼前的几点,在资金运转问题、施工是否按照原计划进行都需要提前考虑。所谓成本控制即为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建设中的流动资金进行有效控制,其中不但包括资金的运转与流向,同时也设计到很多方面。如企业项目利润的降低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资金回笼速度较慢,很可能也是因为后续资金准备不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正因如此,施工企业要想取得良好的经济管理成效就必须要对资金额外输出加以严格勘查,并对可能增加成本的各项因素综合考虑,尽量降低不必要的损失。不仅如此,如果企业出现了资金运转等异常情况,就必须要根据责任制展开工作,切实提升相关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 (三)大力培养员工成本控制意识 成本控制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本在于员工思想中的成本控制观念是否牢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企业员工成本控制意识也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对此加以重视,首先应让相关员工充分了解成本概念及相关知识,争取让每一个员工都能够明确自身在成本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弄清楚自身的责任与义务。然后还应通过借助相关制度保障来切实落实成本控制工作。如施工企业制定出较为合理的规章制度,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成本的消耗起到一定制约作用。比如通过利用员工责任考核制不但可以增强企业凝聚力、稳定军心,同时对于帮助企业实施具体的成本管理工作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对于推动施工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极大的作用。 (四)创新施工企业经济管理理念 经济管理工作是任何一家企业的工作重心,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各级领导都应该牢固树立经营管理的基本理念,并将具体精神贯穿于企业的日常运作当中,从而逐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一般而言,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 1.更新市场观念。 众所周知,企业有市场才能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绝对重视市场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具体需求来在工作中能具体运营,从而满足市场需要。企业只有时刻重视这一点,才能真正在市场中找准位置、想好对策、站稳脚跟。 2.创新战略理念。 企业领导层应具备长远目光、着眼大局,不能拘泥于眼前的小利益,对于建筑企业未来的发展应该要有个宏观的规划,从而在日常工作当中不断朝这一方向努力。同时,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该打破传统思想观念限制,同社会发展相结合,顺应市场潮流。 3.构造效益理念。 每一个企业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即效益,而建筑施工企业想获得更大的效益就必须要对内控制成本、对外要精准管控,但一切的前提都应为工程质量让路。不仅如此,对外还应该多做市场、多联系工程,用质量和信誉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也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此同时,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管理问题逐渐凸显,甚至威胁到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摒弃传统的资金高于一切的理念,加强成本控制工作与创新,切实完善自身的建筑经济成本理念,力争挖掘企业潜在经济效益,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这样一来,不仅能够促进我国建筑企业的稳定发展,同时对于促进整个行业的进步也极具借鉴意义。 作者:李伟 单位:中铁十局集团 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资金经济管理论文 一资金管控与对策建设 施工是长期的、复杂的、涉及范围广泛的、数据量特别大的。因此在建筑经济管理资金建设中,必须从源头抓起,遵循“全过程、全员”原则,实行开源节流并重,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具体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1加大建筑经济成本管理体系的建设 企业拥有健全的建筑经济成本管理体系是实现建筑经济成本管理达到预期效果的基本保证。建筑企业要对成本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优化,明确各部门职能,具体到每个人的职责分工都要明确,充分发挥各个系统人员的作用,使各部门之前通力合作,提高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的效率效果,使企业内部成本管理能力得到不断加强。 2加强资金管控意识,提高业务人员水平 要想做好资金管理,必须先从思想上下功夫。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使人措不及防,没有准备,因此必须提高业务人员的资金管控意识,提高业务人员处理风险水平,遇到特殊情况能够对资金进行有效的调控,避免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同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成本管理方面的培训,让他们从根本上认识到成本控制、资金管控的重要性,加强他们的成本管理意识,为企业资金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3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 施工资金的使用一定要有一个科学合理地计划,根据每个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方案,依靠这些方案来降低消耗,控制成本,节约资金。在进行建设经济管理的时候,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对环境做详细的调查研究,尽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比如在施工前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和经济性都要进行综合考虑,对资金使用有一个合理的规划,通过对每个环节的工作的细化,选择最优方案,使各个阶段的数据准确、科学,能够将施工过程的资金走向更加明朗、清楚、具体、避免浪费。 4加强施工期间的资金管理保证合同 在施工之前都能完成相关的审查程序,做好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工作,根据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实际考察调研,经过各个部门的研究,修订,选择最佳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设计最优的施工组织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还要细化到每个施工工序,制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一般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的成本和分包成本要占整个项目成本造价的80%以上,因此做好这两部分的成本控制尤为重要。首先采用招标的模式对材料商和分包商进行筛选,选择那些诚信、质量比较好的,价格比较合理的合作者。对那些不需要招标的材料和设备,购买前首先要做市场调查,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进场时也要把好质量关,进场后也要做好材料设备的保养和存放,防止因保存、保养不当造成材料和设备的损坏,丢失,失效,质量下降等。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基础上最大限度控制工程成本,施工中根据施工前计划好的预期方案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保证不无故延长工期,没有质量不合格品导致的返工,不发生安全事故,就是为企业节约资金。那些一味追求低成本而忽视安全质量的做法是不可取的的,不但不能实现施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还会因为他们的行为造成更大的损失,质量不达标,出现安全事故,不但经济造成损失,还会使企业名誉受损。要把资金集中起来统一管理,为施工进度提供保障。对施工中过程中用到的设备材料严格控制,尽量提高设备使用率,防止设备闲置,材料进场质量也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严禁使用过程中造成各种浪费,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要彻底整改,降低成本风险。 5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制度 成本核算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整个建筑企业的发展都起到重要作用,而成本考核是对整个成本管理过程的监督与激励,有利于成本管理的开展,因此要做好建筑经理成本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这两项制度。在成本核算时要避免出现概念不清的现象,不能随意改变程序,保证成本核算工作的规范与标准,采用正确核算方法,认真核算,尽可能地避免误差。强化建筑经济成本运行的监督,明确监督执行主体,采用多种监督方式,确保监督的实效性。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竞聘上岗,统一管理,对那些成本控制好的,实现企业利润目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实行项目兑现制度,以此激发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参与成本管理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从而激励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在施工结束后要加强竣工验收,提高结算效率,争取早日回收资金。 二结束语 加强资金在建筑经济管理的管控的对策还有很多,需要建筑经济成本管理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借鉴一切优秀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对资金进行合理的掌控和使用,从而保证企业经营管理运转,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实力,最终实现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作者:许杰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企业经济管理问题研讨 一、建筑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组织落后 我国建筑企业管理组织落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理组织的适应性不够强,工作效率较低。二是单一化的管理组织模式。尽管企业管理模式已经经过了数年的改革,但仍有不少的企业没有切实考虑企业自身的规模、产品、工艺以及市场等情况,依旧采用改革开放前“直线职能制”的单一组织形式。三是企业中系统存在相互交叉,有许多矛盾,导致信息无法流畅传递,企业领导不能准确及时地进行选择和决策,工作责权不清。四是企业领导的管理范围普遍太大。虽然有不少许多领导每天时长超过在l2小时,但由于主要领导人工作过于繁忙,很少有时间学习新的知识,无法及时解决企业大的政策方针问题。 (二)职责、权利及利益的不明确定位 目前多数建筑施工企业仍存在部门工作处理不到位,业绩不高且没有创新的情况,尽管大部分建筑企业都已经设置了对应的合理职能部门,并随之制定了对应的岗位制度,但仍旧收效甚微。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明确职责、权利和利益的分配定位。虽然明确了单个人的职责,但没有明确其应有的权利,没有明确公平的利益分配,就无法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个人业绩对个人利益影响不大,使得业绩考核只徒有虚名。而传统的粗放型管理局限性明显,‘粗放型管理主要指的是通过追加投资、铺大摊子等手段,来扩大规模借以创造高效益。又称之为“外延式”的管理方式。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扩大的生产规模,自然也要不断完善其内部管理。只有管理的发展与生产经营的同步,方能保证建筑企业的良性长远发展。如果经济管理没有跟上,那么其他方面就算发展的再快再好也没用。诸多实例证明若如果企业只注重对外扩张,却不注重企业的内部经济管理,那么最终结果也只能是破产。因此企业转变自身管理模式,即从粗放型管理转变为集约化管理。唯有对科技和先进管理方法进行充分利用,逐步提高企业管理科技含量,才能确保企业未来的良好发展。 二、解决建筑企业经济管理问题的相应措施 (一)科学管理、理性管理 唯有科学的管理过程才能造就完善的理性管理。所谓理性管理,主要指的是将制度标准化、成本控制、质量监控、网络计划作为主体的管理。企业的经济管理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确保严格执行。在工作中,大多数管理者会被个人情感影响。无法对员工做到一视同仁。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员工之间的矛盾,管理者和员工之间也很容易出现矛盾。因此必须严格实行科学管理、理性管理,尽量避免情感管理而使企业不得不面对的诸多弊端。 (二)营造健康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跟其他企业相同,建筑施工企业自然也需要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作为当今人力资源管理思想的最高境界和核心,企业文化也是每个成功企业都必须追求的重要内容。它不但能够提供给人们的最为基本思维模式以及行为模式,还能够赋予企业管理者和员工丰富深厚的优秀企业管理思想内涵以及独特的企业风格。因为建筑施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所以在管理上,优秀并别具一格的企业文化宣传对人员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良好的文化氛围能够带动企业良性发展,使企业上下充满活力和信心。若是忽视或不重视对企业文化分为的营造,容易导致建筑企业没有凝聚力,员工缺乏应有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素质 要想有效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增强其业务能力,就必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唯有如此才能在日后大量储备人才,逐步增强企业未来的综合实力。在如今飞速发展的信息知识经济一体化时代,企业为专业人才的需求愈来愈大。与其说是企业之间在竞争,不如说是企业在专业人才上的竞争。而建筑施工企业中的大多数基层人员文化水平不高,虽有实际操作经验但是没有准确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因此无法妥善解决工作中那些稍微复杂的问题。在交流知识和传授技能方面也受到限制。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的员工必须要有定期的教育培训,借以提高员工自身的知识水平。为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完善的人力资源结构,就必须保证坚持不断引进先进人才,并长期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并不断加强教育培训的力度,通过长期的更新淘汰和优化,企业综合实力方能渐渐提高。 (四)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及治理结构 由于管理是离不开“管”的,这就意味着企业管理是一项具有约束性,且将人作为中心的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古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项制度的制订必须要将其针对性、可行性、稳定性考虑在内,要保证公平、严格、连续的执行制度。否则只会适得其反。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管理时要兼顾各个方面,不但要保证规章制度的健全,还要有管理艺术。在管理工作中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将员工的责任感激发起来,将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将员工的潜能挖掘出来,这样让企业上下更加有凝聚力,使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如今建筑企业建立现代化制度的关键所在就是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虽然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已经改制为股份制,业已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仍存在着职责不清、构成不合理和缺乏科学严格的工作制度等问题,这些都对企业发展造成了阻碍。因此就必须及时规范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的治理结构,使其成为对企业有益的有效法人治理结构。这样不但能使所有者的权益的到保证,也使得经营者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并且可以充分调动员工们的积极性,益处颇多。 三、结束语 建筑企业的经济管理问题在企业的未来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确保企业的良性发展,就必须结合企业的自身情况,详细调差分析建筑企业存在的经济管理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优化制度上不合理的地方,借以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素质以及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将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提升建筑企业的综合实力,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赵询杰单位: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招投标中建筑经济管理的重要作用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越来越深入,为建筑行业的崛起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被大量引入到我国建筑工程行业中,使建筑市场不断完善、成熟,尤其是招投标制度的引进和应用,推动了建筑行业市场的公平、公正竞争,为行业的长远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就招投标制度的推行在建筑经济管理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分析研究,旨在引起相关从业人员对建筑行业招投标工作的重视,以此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学习、应用,进一步净化建筑工程行业市场的竞争环境,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筑经济管理;招投标;重要性 现代招投标制度起源于欧美国家,并以其透明性的竞争机制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快速盛行起来。经过多年的实际应用,招投标制度为提升建筑行业的施工质量和技术水平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还有效地控制了建筑工程成本、督促相关企业提高了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进入我国的时间较晚,改革开放以后,为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招投标制度被大量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当中,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进行招投标制度的推广、优化,使招投标制度在保护建筑行业市场秩序、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利益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我国建筑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合法化运行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特征 招投标制度为交易市场提供了一个较为透明、公正、公平的竞争平台,投标者通过向招标者展示自身的实力和资质,并以自主报价的方式争取商业合作机会,而招标者则通过投标者提供的有效信息对投标者进行比较,选择最符合自身要求的投标者,与之确定商业合作关系。在建筑工程行业,招投标工作包含的内容较多,且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招标者在充分了解了投标者的具体情况以后,进行综合考量,选出专业素质、价格成本、产品质量都符合自身需求的投标者成为该招投标项目的合作伙伴,并签订承包合同。另外,投标者在中标后还可以对工程中的一些专业项目进行二次招标,从而不断地完善队伍的专业素质,通过优势互补更好地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在建筑工程行业中招投标工作表现出了以下几个特征:1、招投标具有公平性、透明性。招投标制度落实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建立在公平透明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因此,招标者首先需要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招标意向,投标者则在统一的时间内向招标者提供展示自身实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在招标者制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基础上体现自身的实力水平。公平透明的招投标平台有投标者更好地展示自身的真实实力,帮助招标者发掘出符合工程建设需求的优秀企业,充分体现出交易的平等性和竞争的公正性。2、招投标具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为使招投标体更好的发挥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功能,相关工作的开展是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的。近年来,为了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目的是引导我国的招投标工作向法治化的方向发展,使招投标制度更好地为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服务。招投标工作法治化的特征有效控制了行业内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并为招投标人员的切身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稳定性和社会建设的合谐性。3、招投标具有竞争的特性。招投标制度的应用符合市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基本原则,为在招投标活动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建筑工程行业内的各个企业会大力提升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通过提高自身的实力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并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另外,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来说,招投标制度的推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降低因不合格工程带来的安全风险有着重要作用。4、招投标具有一定的监督力。完善的招投标制度涉及到了多个权威监督机构的介入监督,这些监督机构一般都是由行业内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担任。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招投标工作的合法性,在相关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这些权威监督机构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有利于为招投标工作提供更为健康、公正的竞争环境。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在招投标工作的利用在为招投标人员提高了工作效率的同时,还使得由人为因素干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为保护招投标的商业机密、预防串标围标行为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招投标在建筑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分析 1、对工程建设企业,合理控制投资成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一种择优竞争方式,招投标制度被国内外所有的建筑工程企业公认为是寻找工程承包商的最佳方式,在确定建筑施工的工程投资成本、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在招投标阶段,招标企业都会组织工程技术、财务预算、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对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在内的建筑经济管理资源进行充分的调动,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将投资效益最大化的招标文件。一方面,在选择施工单位的招投标过程中,制标人员会对工程量清单进行重点、难点的检查部署,防止投标单位出现钻漏洞的行业,另一方面还要对工程设备和材料供应商进行招投标,从审查供货企业的资质开始,对供货企业进行多方调研,并选择工程材料供应商时做出客观的评判和决策,以保证从源头上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并降低工程成本,保投资效益实现最大化。2、对工程施工企业,提高投标工作技术性和艺术性,增加中标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建筑施工技术和工艺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工程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也主要集中在具有高素质和技术水平的人才的竞争方面。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工程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是否对工程的投标活动策划有深刻的认识,并具有足够的决策水平,可以直接影响企业选定投标项目的决定,而经验丰富的的技术人员和商务金融人员则要为投标企业编制出高水平的投标文件,使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脱颖而出。另外,提高工程施工企业的建筑经济管理水平,可以提高其在投标工作的技术性和艺术性,使其展现出更优秀的实力和水平,为工程施工企业在招投标中取得胜利、增加中标率提供更多的砝码。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主要是对投标企业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交流论证,从中找出最能确保工程施工工期、质量和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的施工组织方案。这就需要编标人员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内容,并对项目现场进行深入勘查,从而对工程项目进行充分的理解,分析研究工程项目中的特点与难点,结合工程项目现场的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切实考虑到投资人的利益,这其制定出一整套具有可行性的施工方案和对策,这样才能保证在众多竞争者中取得最终的胜利。最后,在投标书的商务部分,可以根据招标书中确定的几种施工工艺方案进行综合比对,在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的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单价,而对固定部分的单价都不变。对于包括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在内的工程后期施工项目的报价可以适当降低,这样有助于提高招投标在建筑经济管理中的协调管理作用。另外,还可以通过多方案报价法为企业争取到二次报价的机会,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引发的直接经济效益 1、工程招标制带来合理报价。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建筑经济管理中最瞩目的作用是由其引发的直接经济效益。在建筑行业中,招标企业进行招投标工作的目的是找到施工方案优秀有效、工程报价科学合理、工程施工经济丰富的施工单位。在同等工作业绩和经验水平的投标施工单位中,工程报价更低的单位必然会更吸引建设单位,原因是可以降低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投资成本。因此在招投标工作中,必需将工程报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这样才能保证招投标工作的有序进行。2、工程招标制强化企业组织管理。我国的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中规定了建设单位必需在招标文件中为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编制投标书的提供明确的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参数等内容,投标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编制出具有可行性的施工方案设计。为赢得招投标的胜利,取得工程项目的承办权,参与投票的施工单位必须充分调动自身的力量,针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施工工艺,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施工单位的成长,提高了其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推进建筑行业的建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3、工程招标制降低了企业间的经营花费。在招投标制度被引进建筑行业之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领域中出现远高于预算的工程经营花费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这主要是由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不充分造成的。而在实施了招投标制度之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各个施工企业更加重视对经营花费的控制,从而不断降低工程造价,使作为招标方的建设单位从中节省出一大笔资金,在保证了工程质量的同时也杜绝了工程施工铺张浪费现象。另外,招投标制度的实行还为缩短工程建设周期提供了可能,合理的工程施工方案实现了工程施工的科学性,并通过合同的约束使得施工单位保证了工程在预期时间内完成,确保了工程的建设工期,对招投标双方都起到了极积的作用。4、工程招投标制促使企业提高科学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制度为投标单位提供了展示自身实力的平台,投标单位为争取到工程项目的承办权,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展现自身的优势,而在这些优势中,先进的科学技术也是重要的资源之一。这些先进的科学技术不仅局限于与建筑工程施工直接相关的技术手段,还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团队素质的相关技术,原因是在建筑行业中,体现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不仅仅是力量和体能,更重要的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和管理水平。因此,加强对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寻找提高施工单位工作效率和施工质量的技术突破口,是提升建筑经济管理水平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5、工程招投标制促进了项目的横向合并。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行业中的广泛实施,冲破了地域限制的传统思想,使招标项目的横向合并成为可能。通过对相似度较高的招标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可以扩大建设企业的招标规模,为提高建筑经济管理水平、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同时招投标制度在促进工程采购项目的纵向合并上也大有可为,可以依照产品和建筑工程的性质、类别和功能实现工程采购方面的成本控和质量提升。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招投标制度作为建筑工程行业中主要的交易形式,在我国的建筑行业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对于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公开性起到的重要作用日趋明显,不仅有利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同时也推动了建筑企业提升自身能力和技术水平,对于提升我国建筑经济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的招投标制度已渐渐步入成熟阶段,各项法律体制、系统平台的设立工作已成完成,在具体的工作中也保证了建筑行业招投标工作的严谨有序,使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逐渐走向的正规化、法治化,为建筑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一些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回扣、钱权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而由于政企不分导致的在招投标工作中行政干预过多,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或部门保护主义问题也制约了招投标在建筑经济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通过科学的方法和合理的手段,不断发挥招投标在建筑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从而推动建筑行业招投标工作的不断前进。 作者:高洁 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完善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时效性 【摘要】社会的进步带动了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使整个建筑市场的竞争程度更加激烈,建筑企业想要在该环境下更好的发展,应进一步加强对建筑经济管理的重视程度,并合理地对建设资金进行应用,同时提升资金建设的时效性,使建设资金在实际当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基于此,论文以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时效性为主要研究内容,通过对我国当前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时效性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优化对策。 【关键词】建筑经济管理;资金建设;时效性 1引言 建设资金作为建筑行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其具有较高的时效性,能够为企业更好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在实际的建筑经济管理中,资金建设存在使用周期长、涵盖内容广等特点,导致资金建设的时效性不高,无法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帮助。所以,对如何完善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时效性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而且还会为我国经济的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2当前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时效性存在的问题 2.1人员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意识较低 人员作为建筑经济管理的直接执行者,保证人员具有较好的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意识,能够使资金建设时效性得到有效保障。然而在实际当中,研究发现建筑企业中大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够高,很多人员缺乏良好的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意识。在这一因素的影响下,不能很好地正确面对自身的工作,使得在建筑企业运行时,通过粗放式的手段对资金进行管理,导致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预期之间产生一定差异,若资金使用量增加较多,将会在很大程度干扰企业内部资金的流动,不利于企业资金的周转[1]。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无法及时将投入的资金回收,会严重限制企业的发展步伐,甚至会使企业倒闭。另外,受到人员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意识较低因素的影响,无法在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中,对资金进行最合理的分配,使资金的价值得不到最大发挥。 2.2施工方案设计的不合理 施工方案作为整个工程建设的基础,科学、合理的对方案进行设计,会为之后的施工带来极大便利,从而完善了资金建设时效性。但在很多建筑工程建设时,施工方案的设计依然存在不合理的现象。首先,某些企业在对方案进行设计时,只是根据自己以往的施工经验展开设计的,而未对施工场所进行有效的调查,使方案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在施工中出现重返工的现象,增加建设资金的投入。其次,在方案设计完成后,就认为整个设计工作完成了,而忽略了后期对设计的检验,不能及时发现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当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被发现,不仅严重影响了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与质量,而且还会造成大量资金的浪费,导致资金建设时效性无法达到要求[2]。 2.3缺乏全过程成本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时,往往包括了设计、施工、管理等很多环节,开展每个环节的工作时,都要投入一定的成本,从而保证整个建设活动顺利的建设下去。因此,在整个建筑过程中,所有环节都需要进行成本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当中,建筑企业存在某些误区,认为成本管理只是施工当中的一项内容,只要保障施工中的成本管理,就会有效地对整个工程的投入成本进行控制,从而忽略了对设计、管理等多个环节工作的成本管理,导致成本管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使其无法发挥出最大的效果[3]。同时,对施工过程管理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采购材料时,往往按照上次的经验作为采购标准,若材料市场出现变化,建筑企业没有第一时间了解到这一状况,还是按照以往的采购成本对材料进行购买,也会对资金建设时效性带来一定影响。 3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时效性优化对策 3.1提升工作人员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意识 为了完善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建设时效性,应提升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意识。首先,在建筑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应定期对建筑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将目前最先进的资金建设时效性相关理念传递给建筑人员,使其在以后的工作当中,能够有效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意识,在进行任意环节的建设工作时,都将风险与成本放置到最高的位置上,并利用科学的方式对风险进行管理,对成本进行控制,从而达到完善资金建设时效性的目的。其次,应建立科学的激励体系。针对不同人员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相应的评价,对评价较高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评价较低的人员给予一定的惩罚,逐渐提升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意识。 3.2对施工方案进行科学的设计 针对上述施工方案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优化措施。首先,在设计之前,设计人员应进入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土质、气候等实际情况进行勘察,并结合以往的设计经验,设计出不同的方案。方案制定出来后,还要从经济性、适用性等多个角度出发,对所有方案进行筛选,选择出投入资金最少、适用性最强的方案。方案筛选出来后,还要详细地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每一个施工人员都对该方案具有准确的了解。交底完成后,施工人员应按照方案中的内容,科学的展开施工活动[4]。其次,在方案设计的同时,还要编写出科学的成本控制计划。在之后每开展一个环节的建设之前,都要根据方案与成本控制计划进行预算,如果建设活动出现问题,建筑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将问题进行处理,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3.3完善成本管理工作内容 想要使建筑经济管理中资金建设的时效性更加完善,还要完善成本管理工作的内容。首先,应引入全面成本管理理念。在对整个工程成本管理时,不仅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成本进行管理,还要以此为基础,对设计、管理等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成本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会提升整个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质量与效率。如在设计环节中,应针对工程项目的情况,合理确定设计方案编制的时间;在管理阶段,应制定出最佳的岗位数量等。其次,加强施工过程中材料采购成本的管理。建筑企业每一次采购材料时,都要进入材料市场进行充分的调查,及时掌握各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在不影响施工速度与安全性的基础上,选择出价格最低的材料,从而降低材料采购资金,达到完善资金建设时效性的目的 4结语 综上所述,资金建设时效性作为建筑企业建筑经济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受到这些问题的影响,导致资金在工程建设时无法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企业的发展。建筑企业想要改变这些问题,逐渐完善资金建设时效性,应提升人员的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意识,对施工方案进行科学的设计,同时完善成本管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建筑经济管理中资金建设时效性。 作者:李荣 单位:成都大学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经济管理中资金管理实效性对策 摘要: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建筑的经济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建筑行业的竞争也十分激烈,企业的利润空间较低,为了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应当加强对资金的管控工作。本文主要探讨建筑经济管理中资金管理实效性及对策。 关键词:建筑;经济管理;资金管理;实效性 一、资金管理对建筑建筑经济管理重要性分析 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规模不断变大,投入不断增多,工程项目管理中所包含的内容和因素不断增多。而随着经济市场竞争,各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建筑经济的管理是一个综合性、全面性理念,涉及的内容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各个阶段具有重要影响。人事资源调动、资源配置、各个流程的安排等诸多经济管理的活动都离不开资金。对资金管理进行合理分配,不仅能够避免资金浪费,还节省不必要开支和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组织结构,保证工程的质量。 二、建筑经济管理当中资金管理主要问题分析 (一)管理制度体系缺乏完善性 企业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发展生存,不仅要有足够人力资源以及大量资金,还必须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更加严格,保障管理制度能够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并且制度可以处理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问题,促进企业长期发展。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行业中,经济管理中的资金管理控制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缺乏管理制度不够先进、管理部门组织调节度不够,效率不高、职位权力分工不明确,令建筑经济中资金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相关的部门人员不能够及时的解决问题,导致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影响着企业发展。 (二)管理人员素质较低 随着我国的建筑行业迅速发展,相关的理念理论也慢慢建立和成熟起来。在这种发展趋势之下,建筑经济管理理论内容也逐渐增多。虽然我国拥有建筑的历史很长,但是,在建筑经济管理理论和某些先进的技术上,却是在最近几十年才发展起来的。其实,目前,我国部分建筑工程的企业仍然存在着技术落后、缺乏管理经验的现象。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管理控制,虽然只是建筑经济管理中的一小部分内容,但是其却涉及到社科、会计、物流等多方面专业知识。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想这项工作做好,相关人员不光要理论知识足够浓厚以及知识渊博,还需要管理人员具备优秀思想道德品质,要求有责任心以及对资金管理控制这项工作保持正确态度。部分工作人员在建筑经济的资金管理控制中,对资金管理工作存有侥幸心理,存在着工作不负责、工作态度不端正、技术策划不够合理等问题,由于以上因素,使得资金管理控制的工作质量不高,造成企业的资金浪费以及对工程产生负面影响。 三、加强对建筑经济管理中资金管理控制的策略 (一)提高经济管理意识 现在企业在建筑经济管理知识理论的这一方面缺乏普及应用,许多建筑工程企业的相关领导一般注重对建筑质量、功能和技术上的完善,缺乏建筑经济管理中资金管理的相关意识,对此缺乏高度重视,这就致使企业在建筑经济管理方面缺乏完善性,不利于建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所以,为了提高建筑经济管理中资金管理控制工作上质量,企业领导应该让企业所有人员积极学习建筑经济管理方面的理论,需要让相关人员切实认识到资金管理控制对企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性。 (二)提高员工责任感和素质 建筑经济管理所包含的内容和因素是比较多的。各企业为了使资金管理控制工作的质量有所提高,应积极要求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责任感。每个企业需要相关人员针对市场上现行的技术得出更完善的结论,要综合自身发展情况,对各种技术加以引用,以及建立相关的机构,对管理人员进行更加全面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同时,企业还要针对企业制度进行必要的改善,确定更人性化,同时,建立奖惩制度,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工作踊跃性以及提高员工岗位责任感。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资金管理的问题主要包括管理制度体系落后、管理人员素质偏低,加强资金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提高建筑经济管理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整体素质。 作者:刘俊才 单位:贵州开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浅议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策略 摘要:在建筑工程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经济管理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租用,经济管理的效果如何对于建筑工程是否能够对造价实现控制和管理直接相关。建筑工程的发展不仅需要对建筑质量进行官控制,还需要将经济管理工作相互结合起来,不仅能够保证建筑工程的建设标准和规范符合工程建设需要,同时还能够让建筑工程经济效益有所提升和保证。下面文章当中将会就工程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影响因素入手进行分析,将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进行综合探讨,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有所借鉴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经济管理;问题 正文: 建筑工程管理中经济管理工作是其核心内容,经济管理工作的效果与后期工程的造价有着直接联系,在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对整个过程进行管理,同时还要保证经济效益能够有所保证,因此对经济管理的策略进行分析和探讨至关重要。 1建筑工程的经济管理影响因素 1.1资金配备 建筑工程如今所涉及环节非常多,同时规模大,因此所需要的建设资金往往都是巨大的,在工程确定以后,需要对现场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设备进行购买,而很多时候这个资金还并不到位,有时候甚至需要对一部分资金进行垫付,而工程建设的中后期,有的业主通过对施工进度的审查,将款项逐步付清,而这部分款项更多的只是读前期的人工以及材料费用中的一部分,在建筑工程现场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一些备用资金是必要的,其数目需要根据工程造价中处理的程度相互协调。 1.2投资体系 投资这个阶段中所包含的影响因素中主要是包括下面两点,首先就是对前期进行投资预算时并不准确,建筑行业的发展时间也相对比较长,对于工程预算体系的形成也有了一个很长阶段,但是今年来工程发展速度太快,让现有的制度无法跟上实时发展的经济形式,因此对于工程预体系进行创新和更新是必要的,如果不能够实时进行创新,那么将不能够满足工程的造价需要。其次我国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经验相对比较缺乏,与国际经济管理水平相比要相差甚远,对经济科学性要求增加,而实际能力却达不到的情况,导致管理无法提升。 1.3市场发展 建筑市场如今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力以及发展压力,而实际市场信息化程度却很低,很多信息不能够及时传递到,让很多建筑企业出现了违背市场发展规律和秩序的行为,甚至是不顾法律法规的约束,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而如果只是依靠监管根本无法达到效果。另外,建筑经济市场发展还不够完善,诚信体系不健全,供求不平衡,约束力不强。 2完善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的措施 2.1优化管理机制 对建筑工程的管理机制进行优化和创新是实现工程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方式,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进行分析,首先要全面的对建筑工程项目中各个单位的利益进行考虑,对管理机制从各个角度出发进行制定和完善,通过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形成对各个单位的制约力,让各个部门之间更好的进行合作和协调,从而对建筑工程进行管理。其次是在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工作中,要有效的对现场的标准和制度进行应用,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从而保证管理机制制定的管理机制行之有效。 2.2积极协调管理中各方矛盾 在对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进行前期,要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进行确定,将各个单位的义务和职责进行明确,降低各个单位之间的矛盾,同时相关单位要严格根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工作,保证自身的经济管理职能发挥中,更好的与其他单位进行协调配合,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管理中,要积极的组织相关经济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活动,让单位之间的人员进行沟通,保证相互之间实现畅通的交流,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旦出现经济方面的问题,可以及时进行探讨并作出调整。 2.3加强政府规划和政策引导作用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对于各项资源的开发不断增加,因此所形成的对周围环境的破坏矛盾增加,这对于经济管理工作也有所影响,如今我国对于可持续发展作为主要发展目标,一些高污染和高能耗的建设工作不满足我国经济的发展需求,因此建筑经济管理中对于绿色和循环环境是必然的发展方向,因此政府要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对节能减排意识进行宣传,在政府建筑和公共建筑中加强对新工艺的应用,然后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2.4注重高素质人才的创新和培养 为了能够将工程经济管理工作发挥其作用,在工程中就需要首先保证经济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对于经济管理来说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因此需要多为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对于经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技能水平就有一定的要求,高素质的经济管理工作人员是提升经济管理工作准确性的核心内容,对于团队的建设,要对经济管理工作人员首先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工作,让经济管理工作人员掌握更多的相关知识,提升经济管理工作水平,同时除了专业的基础知识以外,还需要对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进行培养,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够担负起自身的责任,同时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在内部要建立完善的竞争体制,使得经济管理工作人员通过竞争实现不断学习提升专业能力的方式。 2.5积极采用合同管理 在对于合同条款进行设计时,合同所需要的技术方式和格式以及施工图的工艺要准备齐全,这样才能在招投标中符合相关要求,对于一些条款中涉及到的变更和修改的费用要进行明确,通过政府的协调和规定对只进行控制和管理,另外建筑工程当中的经济业务与政府机构要相对保持独立的情况,通过社会当中的服务机构进行综合性调整,保证决策的公正和有效性。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工作是衡量企业是否能够长久生存的根本条件,只有将经济效益进行提升,才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更加大规模的发展,经济管理工作专业性非常高,因此相关人员和政府都要加强相关建设工作,积极的作好经济管理的具体工作,保障建筑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作者:芮美英 单位:湖州汇成置业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经济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摘要: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我国的建筑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最佳时期。建筑企业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巨大的挑战,加强建筑经济的有效管理是建筑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较长,伴随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所以对建筑经济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本文就当前建筑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建筑;经济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方案 一、引言 近年来,在众多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建筑业随之崛起并发展迅猛,当前的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建筑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被淘汰出局,就要不断的提升自身实力,扩大经济效益,因此,加强建筑经济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筑经济管理可以综合各方面因素对建筑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进行预估和管理,使建筑企业获得等多利润。由于建筑经济管理理念在我国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所以在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就需要建筑企业重视经济管理工作,在不断实践中对其进行完善。 二、对建筑经济管理含义的分析 所谓建筑经济管理,主要指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于项目各阶段投资的控制和管理。建筑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建筑成本的分析、投入资金的核算以及对建设成本的管控等。由于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较长,期间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所以进行建筑经济管理工作具有一定难度。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建设成本的控制是建筑经济管理的工作重心,其内容主要是预算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计划、核算和考核等工作,目的是将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控制在较低的范围,从而使建筑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从当前的建筑市场来看,各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建筑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就要加强建筑经济管理,提升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三、建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建筑施工单位的经济管理体系还不健全 建筑企业在注重工程建设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企业内部相关的经济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设。不过大部分企业往往将工作重心放在工程项目的建设阶段,对于建设工程的预算和结算以及建设成本的控制工作还不够重视。一些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经济管理体系,这也是企业内部在资金方面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对于企业的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此外,由于我国企业的经济管理方式与国外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专业经济管理团队和技术方面的不足。这些因素都严重的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所以这些都是企业在完善自身经济管理体系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2.相关资金调控管理者能力不足 在一些企业中,领导部门对于资金的管理工作没有充分认识,加上一些资金管理人员在管理水平上的不足,不能根据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完善的资金管理计划,企业资金不能进行合理的运转,导致建筑企业很难有效的对资金进行合理的管控,具体到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也会导致资金浪费或不足的情况出现。对于资金控制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进而会影响到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并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3企业没有明确的管理目标 由于一部分建筑企业在对工程项目预算的时候,没有对成本的控制制定明确的目标,这也导致了最终对成本的管控效果不佳。大多数建筑企业都是在工程结算阶段再对建设成本进行核算,这样往往是在事后才能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的盈亏情况。除此之外,由于建筑企业对成本管理的忽视,致使企业没有健全的成本管理制度,造成在成本预估与管控能力上的不足,且缺乏执行力度,这也增加了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投入,导致建设成本增加。 4.建筑经济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虽然建筑经济管理的理念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但是因其科学有效的管理效果,使得建筑经济的管理理念在行业内迅速推广使用。与此同时,建筑经济管理工作中缺少专业团队和管理人才的问题也突显出来。首先,是经济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问题,当前的经济管理团队往往都是原来的预算和财务人员组成,这些工作人员在建设成本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欠缺,所以不能做到对建筑经济管理工作的充分认识。企业对于经济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也不到位,所以使得整体的经济管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另外,相关的经济管理人员也没有与时俱进的完善和提高自身能力,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完善建筑经济管理的措施 1.完善建筑经济管理的制度建设 企业中经济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是影响建筑经济管理工作效果的主要原因,由于建筑经济管理是行业内新兴的管理理念,所以相应的辅助管理也呈现出滞后性。所以,建筑企业要想完善经济管理工作,首先要进行建筑经济管理体系的建设。在经济管理的成本控制环节,往往会涉及到多个部门,建筑企业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到成本控制工作的全员参与。此外还应建立与之配套的培训制度和激励制度,从多个方面入手,不断健全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保证辅助管理对经济管理的支持,从而促进建筑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施工期间的资金管理 在合同签订之前,要对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其有能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除此之外,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施工劳务费用也在施工成本中占主要位置,因此在材料设备的选用方面要进行严格管控,确保供应厂家的生产资质,对于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使工程项目安全顺利的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率,降低工程成本。 3.加强建筑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 在建筑经济管理过程中,人是工作的主体,所以优秀的管理人才对于管理工作的意义巨大,建筑企业想要提升经济管理水平,就要注重管理队伍的建设,企业可以积极引进先进的经济管理团队和高端管理人才,并积极完善管理体系,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建筑经济管理工作。同时也不能忽视对企业内部员工的培训工作,企业可以建立员工培训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使其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完成工作。在企业员工方面,经济管理人员要不断对自身职业技能进行提升,与时俱进的了解当前的市场经济形势、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银行贷款利率等多方面内容,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对经济管理工作进行完善,从而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 在建筑经济管理过程中,施工成本的管控是整个管理工作的核心,其管理效果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应从多方面加强对施工成本的控制。从施工现场管理的角度看,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的制定是节约施工成本的重要保证,首先对于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的选择要充分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环境,避免因施工技术问题造成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从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维修或返工成本。其次是对于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管理,现场应严格管控施工材料的数量,避免因材料浪费和丢失造成的成本增加,对于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也要做到定期维护,防止因操作不当和维护不到位引起的机械故障。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十分昂贵,所以使用前,应做好施工预案,避免因其他因素影响施工进度,从而增加设备的租赁费用。最后还要将预算成本与实际的施工成本进行核对,发现超出预算的部分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做出调整。 五、结语 总结全文可以得知,建筑经济管理对于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想要获得最佳的管理效果,首先要切实提高对经济管理的重视程度,在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中,管理人员要做到与时俱进的工作原则,不断适应我国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完善经济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建设的成本控制,从而使建筑企业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作者:朱云 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经济管理中问题解决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成熟,我国建筑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建筑企业要想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经济成本管理。但是由于缺少经验,许多建造企业在经济管理中都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建筑企业经济管理问题入手,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经济管理;问题;对策 在全面改革浪潮推动下,我国城镇化建设速度不断加快,这也为建筑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参与者都参与到建筑经济和市场竞争中来。这就要求建筑企业提高认识,正视自身在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产能和竞争力,以促使企业长远发展。 一、建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成本管理不到位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技术要求高、工作环境富有挑战性等特点,建筑经济经常要受各种因素影响,其中,成本预算和管理会直接影响建筑经济状况。建筑企业只有对成本管理有足够的认识,重视成本预算,加强材料、人力资源和技术成本控制和管理,严格成本预算执行,才能有效控制和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但是,结合实际来看,许多建筑企业对成本管理都缺少认识,在材料、设备和人力管理中,许多企业都不会将材料与设备价格、质量和损耗统一起来,对建筑成本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导致建筑成本增加,从而削减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质量管控不力 质量控制与管理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也是现代建筑管理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建筑工程质量管控不力,就会增大工程安全隐患,加大工程返工量。为此,许多企业在项目管理中都给予质量管理以高度重视,并在此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但是,仍有许多建筑企业在质量管控中存在质量管控机制不完善、材料质量控制不到位、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力等问题。不少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管理中,都缺少明确的规章制度,没有配备专业的质量监管人员,相关人员的职责界限也是模糊不清。由于质量监管不力,许多不合格的材料都出现在施工现场,各种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的行为也是层出不穷。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 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涉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多个单位和部门,也涉及到材料、技术、人力等方面的内容。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政府监管为主,各单位共同进行建筑质量管理的管理机制。虽然相关制度就各单位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政出多头的情况下,许多单位都将人力资源管理视为累赘,都没有就人力资源管理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研究,也没有将建筑效益与施工人员的绩效、待遇结合起来,实施一系列的激励和奖惩机制,导致施工人员工作热情低下,消极怠工,建筑经济效益也因而受到影响。 二、解决影响建筑经济的问题的对策 1.强化成本核算与监督管理 成本管理是使项目管理在目标计划范围内运营、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的有效手段。建筑企业要想实现长远发展,必须重视和加强成本管理,拟定一套科学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方案,做好成本核算以及监督管理工作,找到质量与效益的最佳平衡点,提高经济成本管理效率。确切来说,建筑企业要以成本预算为基础,根据项目合同条款、施工条件、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结合企业施工能力、管理水平,估算每一道建筑工序要消耗的时间,投入的资金、材料、设备和人力,对建筑成本和投入进行科学估算。然后,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工序单价、项目目标成本和成本管理目标,明确有关部门、人员在成本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实施目标成本责任制,严格材料招标采购流程,实施工序单价承包制,对项目成本进行动态监管和考核,逐级实施成本考核制度,确保项目成本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和可控状态,以节约成本,杜绝浪费,提高建筑经济效益。 2.提高建筑质量管理效率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质量就是品牌,就是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因质量引起的企业变故非常多,质量管理也成为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话题。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质量管理尤其重要。影响建筑项目质量的因素非常多,材料价格,设备类型,施工单位的技术能力等,都会影响工程质量。要想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建筑经济效益,建筑企业必须要开展工前检查,做好技术复核,借助技术责任制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做好技术交底,制定和落实质量规划,科学选择施工队伍,并开展工前技术培训,使施工人员了解施工任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在这一过程中,建筑单位要认真执行试车、交工和质量评定制度,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发现质量风险,妥善处理质量事故,定期开展施工质量检查,以提高施工质量。在施工验收环节,建筑单位和监理单位则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做好分项工程验收工作,把好工程验收质量关。 3.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人员素质 除去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外,建筑企业还要借鉴国内外大型企业的管理经验,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同时围绕人力资源成本管理,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成本教育,提高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专业素养和思想认识,要求他们将先进技术、成功经验应用到工作中去,提高工作效率。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建筑企业还要与时俱进,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构建全员激励、约束和奖惩机制,实施岗位责任制,将绩效考核与员工待遇捆绑起来。给予能力突出、表现良好、业绩显著的人员以奖励,对于那些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加以相应处罚。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环境,提高内部管理队伍、基层员工的竞争意识和工作热情,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综上所述,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建筑经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建筑企业在建筑经济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鉴于此,在今后的发展中,建筑企业要端正认识,针对企业在成本、质量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成本预算、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调配工作,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应对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促使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作者:蓝建廉 单位: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谈建筑工程领域关于经济管理的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建筑工程领域经济管理要求越来越高,促使建筑行业之间日益竞争争,而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对于消费者来说,周期较长,并且受很多因素制约,因此,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如何进行管理来提高经济效益进行管理来提高经济效益,成为目前人们关注的话题,也是当前建筑行业研究的方向。文章针对建筑工程领域的经济管理策略作了相关的分析了相关的分析,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策略 1引言 建筑工程的成本控制管理不仅关系到建筑企业是否能赚取更大的利润取更大的利润,同时也关系到建筑企业的长足发展。由此可见见,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务必要高度重视已有的经济管理经验,同时以此为基础进行管理方法的创新同时以此为基础进行管理方法的创新,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对建筑工程各施工环节的成本管理的控制实现对建筑工程各施工环节的成本管理的控制,应加强建筑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加强施工质量与施工成本管理,注重合同的管理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成本控制。 2建筑工程领域关于经济管理主要内容 2.1预算管理 经济预算经济预算、资产预算、施工预算和工程预算是经济管理预算的几个重要组成部分算的几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通过合理有效的预算来管理建筑工程领域中各有关部门建筑工程领域中各有关部门,经济管理预算还可以通过管理非财务的预算来掌握资源非财务的预算来掌握资源,控制建筑工程内在的一些活动,进而减少企业运行成本而减少企业运行成本,让企业在一定资金范围内完成目标,达到共赢的目的到共赢的目的。 2.2项目管理 由于建筑工程领域的周期较长由于建筑工程领域的周期较长,因此,工程施工起来难度比较大比较大,施工周期、运行成本、建筑质量都直接对建筑工程产生致命的影响生致命的影响,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考虑到三者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权衡利弊,保证工程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质量的前提下进行。 2.3施工管理 由于施工管理工作量较大由于施工管理工作量较大,因此,它对人力、物力,财力都有着较多的要求有着较多的要求,这就要求经济管理人员能投入大量的精力在施工管理方面在施工管理方面,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资源,合理规划,把整个施工过程的前期个施工过程的前期、中期、后期联系起来,搜集各种信息,并进行整合行整合、分配,保证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合理有序的进行,促使工程顺利进行使工程顺利进行。 2.4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是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环节经济管理是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主要工作包括:设计费用的管理计费用的管理、组织人员的管理、控制物料的管理等,只有做好经济管理好经济管理,才能激励人们工作的积极行,进而保证工程进度按期完成按期完成。 3建筑工程行业经济管理策略分析 3.1加强建筑工程进度控制 众所周知众所周知,建筑工程进度事关建筑工程整体施工的顺利开展开展,因此任何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关规定,以便对建筑工程成本造价进行有效控制。若建筑工程进度有所变动程进度有所变动,那么建筑工程成本造价同样会发生相应的改变改变。由此可见,建筑工程进度控制能够实现建筑工程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利用效率最大化,同时能够确保建筑工程整体施工的顺利推进进。但实际施工过程,建筑工程进度控制往往受到人员变动、施工环境施工环境、建材供应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建筑工程进度控制工作的开展必须从以下方面逐步推进制工作的开展必须从以下方面逐步推进:首先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之前要根据施工单位的要求以及整个工程的质量要求来制定完整的工程进度规划来制定完整的工程进度规划,从而能够保证工程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且保证质量间内完成并且保证质量。其次,组建一支高水平的管理团队,能够根据具体的施工情况来从整体把控整个工程能够根据具体的施工情况来从整体把控整个工程,保证工程的工期的工期。 3.2加强施工质量与施工成本管理 在开展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的前提是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量,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让每个施工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质量观念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质量观念。做好建筑工程的经济管理首先就要做好整个建筑工程的成本管理先就要做好整个建筑工程的成本管理,这是从根本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经济管理建筑工程的经济管理。在开展建筑工程之前要整个工程的成本进行全面的审核和核算本进行全面的审核和核算,要建立完整的成本管理制度,同时对于建筑工程的目标成本进行全面的管理对于建筑工程的目标成本进行全面的管理。在实际工程开展过程中也要根据预算成本和目标成本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管理。 3.3注重合同的管理 在建筑工程经济管理中在建筑工程经济管理中,施工方是直接参与方,同时施工方在施工的过程中在形式上是项目部和分包人的管理方方在施工的过程中在形式上是项目部和分包人的管理方。维系三方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合同来进行的系三方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合同来进行的。项目部和分包人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利益性特点在着非常明显的利益性特点,因此合同是保证项目部、分包人和施工方保证三方联系的重要条件和施工方保证三方联系的重要条件。因此无论是项目部、分包人还是施工方之间都需要按照签订的合同来开展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工和管理。通过合同来对三方进行全面的约束,从而能够保证三方按照合同进行全面的履行证三方按照合同进行全面的履行。对于施工方来说按照合同的要求开展工程的要求开展工程,同时能够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对于项目部来说能够按照合同来办事目部来说能够按照合同来办事,能够合理的对工程开展经济以及进度等各个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以及进度等各个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3.4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成本控制 对建筑工程成本的控制和管理是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内容,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控制好成本能够提升整个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程经济效益。在进行建筑项目成本控制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项中开展项中开展:首先要从工程的材料来开展管理。对于建筑工程建材成本的控制是整个工程成本控制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建材成本的控制是整个工程成本控制的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占比最大的部分是占比最大的部分。在建材进入到库存中的时候要核对好数量和质量量和质量,在建材进行取出的时候要进行详细的等级,并且要对施工中建材的消耗进行明确的管理和掌握对施工中建材的消耗进行明确的管理和掌握。其次就是施工中的质量成本的控制中的质量成本的控制,这部分就是需要降低因为施工失误造成的成本成的成本,这样能够降低整个工程因为故障造成的人力以及物力方面的损耗物力方面的损耗,同时也能够保证整个工程的工期。最后就是工程安全成本的控制是工程安全成本的控制,这就需要工程施工单位要做好一系列的安全防范措施列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也要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做好安全成本控制能够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造成的经济以及社会损失生造成的经济以及社会损失,能够最大限度的将工程成本发挥更大的价值挥更大的价值。 4结束语 经济管理是建筑工程领域一个重要环节经济管理是建筑工程领域一个重要环节,本文从我国经济管理现状出发济管理现状出发,指出现有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应的措施,力求在提高经济管理的前提下,控制成本,提高质量量,保证工期,使建筑领域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顺利发展发展。 作者:周凤群 单位: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经济管理中成本控制的创新方式 摘要:首先概述了建筑企业成本控制,强调新形势下建筑企业成本控制对经济管理的重要意义,并分析了现阶段建筑企业成本管理现状,并围绕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革新策略,以期为建筑企业提供创新型经济管理方式,提高成本控制效率。 关键词:建筑企业经济管理成本控制创新方法 1建筑企业成本控制概述 广义上讲,成本控制,是企业根据一定时期预先建立的成本管理目标,由成本控制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在生产耗费发生以前和成本控制过程中,对各种影响成本的因素和条件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调节措施,以保证成本管理目标实现的管理行为。其过程是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进行计算、调节和监督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发现薄弱环节,挖掘内部潜力,寻找一切可能降低成本途径的过程。科学地组织实施成本控制,可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转变经营机制,全面提高企业素质,使企业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生存、发展和壮大。 2建筑企业经济管理中成本控制现状 2.1成本控制机制不完善 现阶段建筑企业在承包工程项目时,大多会忽略成本控制体系的建立,主要表现在建筑企业与工程项目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沟通,许多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大多只关心自身岗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在大型工程项目建设中缺少与其他部门的紧密合作,导致工程项目管理与企业经济管理整体呈现分散性状态,各管理部门难以发挥自身的作用。比如在缺乏成本控制机制的情况下,项目经理往往更注重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内完工、减少返工等问题,只要工程项目能够按时交付就行,成本管理意识几乎为零;而技术管理人员更多注重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与引导;一般的施工人员则更没有成本管理概念,只注重顺利安全地完成工作。 2.2成本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成本管理意识的不到位主要针对企业管理人员而言,即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自身缺乏对成本控制的重视,然而管理人员的成本管理意识又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质量,所以管理人员的成本管理意识不够对成本控制工作的开展造成巨大的阻碍。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发现,建筑企业中高层领导与中层领导的成本管理意识大都比较低,其中42%的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一般,31%的管理人员基本不重视,只有27%的管理人员较为重视。说明现阶段许多建筑企业都缺乏成本控制理念,而分析项目经理以及其他各部门的管理人员,也基本呈现为淡薄化与形式化的成本管理理念。大多数管理人员更注重施工进度的管理,在施工准备阶段过分采购设备等,几乎不考虑成本管理。 2.3成本预算方法不科学 有的项目管理者具有成本控制意识,但是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缺少明确的职责分工,下达了基本的成本管理任务与目标,但是没有组建与完善管理小组,许多管理工作并不能有效地开展,管理人员不能够各司其职,缺少系统的管理方法与体系。工程预算成本反映了建筑业平均成本,同时也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以及编制计划成本依据与评价实际成本的重要依据。建筑企业在成本预算之前没有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控制流程,要知道建筑工程的预算控制完全不是财务部一个部门可以完成的,必须所有部门协调合作。预算方法不科学表现在:预算数据误差较大、成本数据明细管控较松懈、审核程序不完善等,最终导致预算数据与实际成本发生较大的偏差,引发更多企业矛盾问题。 2.4安全管理不全面 城市现代化建设提高了建筑施工的难度与复杂性,高层施工、立体交叉作业、复杂环境下施工等是现阶段建筑企业经常面临的问题。缺乏全面的安全管理会威胁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与建筑质量,直接与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挂钩。安全管理不全面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企业竞争方面,为了承揽工程而采取特别手段,出现恶性竞争,导致工程任务不断加重,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忽略施工人员人身健康、注重经济利益几乎是多数建筑企业的通病;其次在施工管理方面,由于施工环境的恶劣、工期的紧迫,各个单位之间缺乏通力配合,预防突发事件不及时,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最后在监理方面,行政监管的缺失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政策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且不说自身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到位,甚至对政府出台的相关施工安全政策也缺乏重视。 3建筑企业成本控制创新方式 3.1构建新成本管理体制 首先应当制定与完善新的成本管理体制,加强员工的成本管理意识培养。在这一过程中,建筑企业可以推行一种全员成本管理模式,即让工程项目各部门管理负责人以及建筑企业所有员工全部参与到成本管理工作中,明确自身岗位对整个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意义,进而促进员工履行成本管理义务与责任,不断加大成本管理宣传力度,让成本控制落实到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每个细节与角落中。此外,还可以进行股份制的创新与风险经营模式的引入,因为传统的成本管理体制中,不对称的权利与义务和不对等的利益风险共存,项目经理权力大,风险小,包盈不包亏,所以项目经理潜意识里会选择不重视成本管理,造成管理黑洞。通过落实风险经营制度,将成本管理风险落到每个管理人员身上,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成本管理的实践力度。 3.2加强全过程成本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从招投标到施工、验收、使用、运维等各个阶段均会存在一定的成本管理风险,即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从投标到建设,再到交付使用,所有环节都与成本控制紧密相关,必须采用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全员管理模式才能够真正实现成本控制管理的高效率。首先是投标成本管理,应当合理应用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强制控制预算指标,确保投标过程中在保证预算方案的前提下节约成本开支,并且提高中标率;其次加强技术管理创新,对施工现场进行透彻了解,科学规划与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根据自身技术优势进行技术改革,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造成成本的浪费,缩短工期;最后是加强材料与机械设备的成本管理,合理选购材料,科学选用机械设备,必须依照参考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3.3建立责任体系,加强全面考核 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施工团队也在不断扩大,然而经济效益并不一直乐观,市场形势比较复杂,必须推行责任成本管理才能够持续地展开成本控制管理。根据管理人员费用限额与生产成本来确定责任,并加强严格管理,有利于实现责任、权利、利益以及效率四个方面的结合管理。成本核算过程中其实有很多可控环节,建立责任体系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对这些环节的成本控制,比如收入环节、生产作业、机械消耗环节、物资采购、验收入库环节等。同时,建筑企业还应当加强考核制度的创新,不能够再一味注重施工进度与经济利益、施工质量等,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固然重要,但是也应当同时注重成本控制,才符合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的发展理念。考核项目部应当注重财务核算,建立各部门资金流入便于查账,实现成本的高效控制。 3.4加强安全管理,促进文明施工 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质量应当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建立与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对违规操作指挥或违规施工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不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高强度作业、不文明施工等现象进行严惩,适当情况下追究法律责任;其次是改善劳动条件,营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结合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理来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定期消除影响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针对施工环境恶劣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将潜在不安全因素全部扼杀在摇篮中;最后应当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培养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与文明施工意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督促所有人员落实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的责任,最终为建筑企业施工安全获得最大的保证。 4结语 综合全文,传统经济管理模式与成本控制方法已经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的发展需求,应当进一步提高成本管理意识,构建新型成本管理机制,并加强全过程成本管理,建立责任体系,展开全面考核,才能够提高成本管理效率。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文明建设水平,打造真正的优质工程。 作者:赵航 单位: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经济管理论文:建筑工程行业经济管理的完善 摘要:本文重点介绍建筑工程行业经济管理的改进和完善,依据当今中国建筑工程经济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具体地提出隐藏和已浮现的问题,切实的改进,近一步不断完善的方式方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成本管理;对策 一、引言 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建筑业在这个时代的浪头,迎来了崭新的挑战和机遇。经济管理的质量、效率成为在建筑工程企业生长壮大的过程中所看重的,经济管理也是建筑工程行业的关键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使得经济管理越来越能为建筑企业带来更多经济利润和发展实效。 二、建筑工程行业经济管理的现实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大旗向前挥舞的过程中,建筑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中流砥柱之一。在不断增加就业岗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在建筑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洪流中,传统落后的经济管理模式和观念无法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吻合,造成效管理率低下,以及资源的浪费,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探究新的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方式方法,慢慢协调上诉管理中的矛盾,实现合理资源分配。本文从成本控制和工程造价这两个核心因素去论述具体的解决办法。 (一)现今的建筑工程成本控制存在下述两个问题 (1)在成本控制这道关键的关卡,没有行之有效的参考标准和科学合理的依据。要使企业管理效率和质量上一个台阶,必须建立切实的标准和依据以协调和控制管理行为。较深考度的参考依据,因为我国的建筑工程规模、结构、施工环境的影响,而变得复杂多变难以选取,使得成本控制的质量下滑。在现实工作过程中目标成本因为缺失科学性难以落到实处,虽然是按照经济管理的具体要求设计制定的。另外,落后的经验、轻视目标成本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导致资源的浪费一步步加深。(2)企业员工在现有的奖罚机制的不合理下,难以用积极、热情对待日常的工作。企业需要耳目一新的奖罚机制,来带动员工的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在其对应的岗位上作出优秀的成果,各项工作就能如火如荼地进行。在当今的实际情况下,绝大多数建筑企业没有自己的完整的奖罚机制,导致员工浑噩度日,责任心不强,经济管理的水平难以提升,导致责权不均,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 (二)依据建筑工程总体造价,现今建筑工程企业在工程造价方面还有以下三点核心问题 (1)初始的投资预算体系在投资预算准确度经过时间的一轮轮洗淘下建立起来,但是市场经济形势是实时变化的,建筑企业要挑战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慢慢变多起来。如今拥有不高准确度的投资预算机制,与实际投资需求渐行渐远,预算与市场价格就难以接近。(2)建筑企业的成本压力还来自于工程造价管理能力低下,效率不高,实际管理水平受到严重限制。企业工程建设的水涨船高影响,造价管理就显得尤为关键,企业必须依据实际的需求建立切实的造价管理目标。(3)建筑投资体系没有系统化是建筑企业经济管理的关键因素之一。没有系统化的建筑体系造成企业建设管理过程的主观性比较强,影响建筑功能使用,引起很大的资源流失,经济利润上升就望尘莫及。 三、建筑工程行业经济管理切实有效方法分析 紧抓建筑工程进度是工程建筑效率迈向更高层次的必然法宝,降低施工周期的关键措施,应该引起企业重点关注。依据现实要求和特征紧抓建筑工程进度,是工程按照预定日期完成的保障。同时,施工质量也不应该轻放,成本支出用在必要之处,实现资金使用带来的利润的最大化。那么,如何进行建筑超过进度控制呢?企业应该跟进以下两点要求:(1)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进度控制计划是优秀完成工程进度控制任务的必然选择。企业建立有清晰的控制内容、方向的,完善、科学的进度控制计划才能使工程按期完成变得实际。(2)培养优秀的建筑工程管理队伍,制定并健全与之相关的保障机制。用积极饱满的态度想成果较好的企业学习、借鉴,使其成为自己企业的营养,来壮大自身。认真审视己方的优势,发挥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3)合同的管理应该是自己企业所要重视的,项目部和分包人尽管在形势上是由施工方制约管理的,但是他们是平等地位的协议合作联系从商业角度出发。项目部具有特殊和实时的特征,由此可知项目部在经济活动中向着有利的方向。建立具有实效的合同规范企业的发展和项目的责任管理的行为,约束施工方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施工方在履行合同的条款办事的同时,也需要切实地监督项目部、责任人是否也在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最后,监紧抓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控制是监工方为建设方负起责任的表现。 四、深化工程项目价值分析 主客观世界日新月异,社会科学技术不断突破,企业理念愈发前沿,技术经济学的发展在社会的视野里广泛关注。时代的车轮架着技术经济学的系列理论、策略滚滚向前。实际的价值观念在工程项目领域,对工程造价的预算、完善,有效的进行资源配置,最大化得实现工程价值。价值分析的内容是首抓工程质量,同时使产品价值提升,低成本换来高价值,也是一项有组织、有领导的集体活动。在实际的工程过程中,用较少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来达到工程的如期完成,让工程的价值达到最大。工程价值分析适用于工程的开发阶段,通过对对象的探究,发现需要改善的问题,合理去掉没有作用部分,拉低成本,扩大最终价值。 五、结束语 综合前文,周期时间长、影响因素繁多、工序反复复杂、涉及面较多的建筑工程一帆风顺地进行,要求企业必须重视并深化经济管理,建立科学性、有效性的管理方式方法。本文从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实际情况出发,为健全系统化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提出以上的对策,期望建筑工程企业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经济管理。 作者:郑芝伟 单位:八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浅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摘要:人类在经过漫长的奋斗历程后,在改造自然和发展社会经济方面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与此同时,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构成了现实威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因此,环境保护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一而二,二而一的任务。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只有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 关键词: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 1可持续发展的实质 可持续发展既是满足当代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含二个重要的内涵:一是需要,指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将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二是限制,指人类的发展和需要应以地球上资源的承受能力为限度,通过人类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活动,对发展进行协调与限制,要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以求与自然环境容量相适应。没有限制的发展,便不能持续。生态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经济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手段,社会持续发展是可持续的最终目标。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倡导可持续发展模式更是迫在眉急的。当今世界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一系列重大问题。可持续发展概念是在人类深刻认识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能力基础上提出的。它是源于环境保护的。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必须与自然协调才能持续生存。不适当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地球环境所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工业革命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竞相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通过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资源,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维持较高消费水平的需要。工业生产虽然增长了几十倍,但却出现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生态破坏、贫困加剧和各国发展失衡的社会矛盾。可见经济要持续发展,社会能够和谐发展,保护好环境是关键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不但涉及人类未来的前途和命运,而且发展就是高消耗,高增长的消费经济模式,不考虑自然的承受能力,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造成人与自然环境的不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将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定律,应用到作为有机整体的人与自然环境系统。满足人类需求是社会发展的中心。要求人类在尽量减少资源消耗的基础上,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增长,使系统内部在相互协调的情况下,物质能量的转化率达到最佳效果,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要求人们在消费时,尽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以减少自然的负荷,使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保持良好状态,成为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2环境功能和环境问题 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脱离周围环境而孤立地进行。环境是社会发展的经常必要的条件之一,趁着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进程的作用环境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促进或阻延的作用体现了生产力不断提高和自然资源不断开发,社会与其周围环境的联系便日益加深。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开发利用的对象。主要功能有:(1)提供人类活动所必需的各种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环境是人类从事生产的物质、能源的源泉,也是各种生物基本重要条件。人类从自然地理环境中开采煤、石油、天然气等,利用土地资源生产谷物,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因而环境资源的多寡、优劣决定着经济活动的规模和速度。当人类索取资源的速度超过自然供给的能力时,便难以维系和持续发展。(2)消纳和同化人类活动产生的产品,同时也会有一些一时未能被利用的副产品排入环境,成为废物。而人类新陈代谢和消费活动,也产生各种废弃物归还给周围自然环境。当废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时,环境质量会下降。(3)满足人类生存的精神享受。环境不仅能为人类提供物质资源,而且还能满足人们对舒适的要求。清洁的空气和水是农业生产必需的要素,也是人们健康,愉快的生活需求。优美舒适的环境,使人们心情轻松、精神愉快,有利于提高人体素质,更有效地工作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面对诸多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环境问题是指任何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的变化,产生的原因包括人为、自然两方面。其实质是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可持续发展间的矛盾。 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主要包括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两大类。(1)原生环境问题地叫第一环境问题,是由自然环境自身变化引起的,没有人为因素或很少有人为因素参与。这一类环境问题是自然诱发的,是经过较长时间自然蕴蓄过程之后才发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纵,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况下发生的,并使人类社会遭受一定的损害。这类环境问题包括地震、火山活动、滑坡、泥石流、台风、洪水、干旱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昼做到预防减少损害。(2)次生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引起的环境问题,也称第二环境问题。主要是人类不合理利用资源所引起的环境衰退和工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①环境破坏,环境破坏又称生态破坏。主要指人类的社会活动引起的生态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关环境效应,它们导致了环境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环境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急功近利,盲目开发自然资源所引起的。因过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盖率锐减,因过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滥肆捕杀引起许多动物物种濒临灭绝,盲目占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因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开发利用,造成地质结构破坏,地貌景观破坏等。②环境污染与干扰,环境污染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性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主要是指人类活动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这威胁着人类的健康。环境干扰指的是人类活动所排出的能量进入环境,达到一定程度产生对人类不良的影响。 环境危机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普遍不安与广泛关注,是因为环境危机不仅影响了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也威协后代人的生存。这必须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它不仅重视增长数量,而且要求发送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是以保护自然为基础,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生态破坏,保持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持续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资源,使作类的发展保持在地球承载力之内。是以消除贫困,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为目的,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虽然未来人对幸福的理解也许会与我们有所不同,但作为人,他们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健康而稳定的生态系统)必须首先得到满足。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资源时,我们必须要用代际主义的原则来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我们不仅要给后人留下一套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成熟的经济发展模式,还要给他们留下一个稳定而健康的生态环境。 3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一种文明如果把掠夺和征服自然视为自己的价值实现,那么,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的出现就是必不可免的;人为目前所面临的环境危机,不是源于科学技术提供资源的速度慢于人类消费资源的速度。与以往的历史相比,人类目前所掌握的技术无疑是最先进的,但是,环境危机正是在我们拥有如此空前的技术力量的背景下产生的。因此,环境危机不能通过单纯的技术手段来解决,承认技术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否认 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不论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们突破技术决定论的局限,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放在文明转型和价值重铸的大背景中来加以思考。承认大自然的内在价值,把人与自然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美丽和稳定。无论以全球范围,还是以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类文明都发展到了保护生态环境阶段。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要实现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们要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关系。要真正解决环境问题,首先必须改变当前人类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发展不能仅局限于经济发展,不能把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割裂开来,更不应对立起来。发展应是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或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问题。从全球来看生态环境破坏此环境污染更严重。冲破了就环境的狭隘观点,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当代人之间能否公平地分配环境保护的成本与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励人们的环保行为的制度安排,这直接决定着人与自然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如果当代人之间尚且不能实现某种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们就很难指望他们会真正关心遥远后代的利益,因此,当代的集体努力与人人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我们共同的未来》把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这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贫困是对这种权利的剥夺,它使人作为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同时,贫困与破坏环境往往是互为因果的。因此,消除贫困,减少贫富差距是实现代内平等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综上所述,要达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保护好环境。 人有权利利用自然,通过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这种权利必须以不改变自然界的基本秩序为限度;人又有义务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实,保持自然规律的稳定性,在开发自然的同时向自然提供相应的补偿。当然,如此确定权利和义务的范围,是以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着和谐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的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的现实。在这个事实中,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必须相应调整。在达到新的和谐之前,人对自然的开发方式,开发深度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人在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的同时,应当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补偿,以恢复其正常状态。使人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完善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确立的未来共同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议程一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虽然在环境资源方面我国基本上建立了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但尚未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因此,修改我国《宪法》《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并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污染税法》《环境保护投资法》和《环境与资源教育法》,已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 立法完善 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与我国的环境资源立法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有114个国家代表参加的“人类环境会议”预示着人类环境时代的开始。此次会议最重大的意义是产生了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相近的思想。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成熟。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得到了与会各国政府的赞同。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和概念推向行动。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我国于1992年8月制定了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明确提出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1994年3月,我国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调以下简称《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杜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人类对于自然的态度,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必须注重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1979年我国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此外,由全国人大通过和修改通过了许多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源管理的法律,其中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文物保护法》等;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而由有关主管部门公布了大批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单项法规,其中包括为了执行环境与资源基本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实施细则或条例以及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所制定的单项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森林法实施细则》《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由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了600多项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另外,我国还制定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基本上建立了环境标准的法律体系。到1995年底,我国颁布了364项各类国家环境标准。 为了加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的环境权益,承担应尽的环境保护义务,我国缔结和参加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南太平洋无核区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东南亚及太平洋区植物保护协定》等几十项国际条约、公约、协定。 虽然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和以我国缔结参加的有关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约、公约。协定为辅的较为完备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主体为了达到个人的经济利益,往往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加之我国环境和资源的立法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这就使我国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面临严重的挑战。 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我国环填与资源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20世纪里,世界环境污染公害事故和公害病显著增加。30~60年生了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俟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米糠油事件、疼痛病事件、美国洛杉矾光化学烟雾事件等“旧八大公害事件”;80年代又发生了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搏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塞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全球大气污染和非洲大灾荒等“ 新八大公害事件”。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全球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严重威胁社会经济发展的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7个方面:“三废”物质污染、噪音污染、水资源污染、土地沙漠化、温室效应、大气臭氧层破坏、核污染。 我国在环境污染的防治和资源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我国生态环境存在恶化现象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的同时,生态环境却在恶化:大气污染居高不下:水资源持续短缺,水质污染明显加重;土地退化与耕地占用严重;森林减少,水土流失加剧,草原退化、沙化面积不断扩展;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加快,污染事件不断增多。…突出的现象是:水土流失的危害已经扩大到全国耕地面积的1/3,500多条主要河流和几乎所有的湖泊受污染面积达82%以上;全国城市的居民正呼吸着总悬浮微粒日平均值比国际标准高出10倍以上的污浊空气;而被称为”母亲河“的黄河下游,一年中有200天可以被改称为”母亲沙滩“。1998年夏季长江全流域持续两个月的水灾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也与生态环境遭破坏有很大关系。《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九五“计划期间,我国将重点解决”三河“(淮河、海河和辽河)、三湖”(太湖、巢湖和滇池)/两区“(酸雨污染区、SO2控制区)的污染控制问题。这也反映了上述”三河“/三湖”/两区“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已到了非”重点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二)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不足 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中存在的问题是环境投资总量小,历史欠帐太多。“八五”期间,国家环保投入1102亿元,按1990年的价格计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0.69%,没有达到“八五”计划规定的0.85%的目标,这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目前总的环境投资缺口大约为2500多亿元,而现在的投资额仅占需要投资额的6.3%。发达国家的环境投资通常要占到GNP的1.5O%以上。例如,美国每年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在800亿美元以上,日本在700亿美元以上,美国每年用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的费用超过了1500亿美元,据一项对80年代中期情况的研究表明,我国因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382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遭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达500亿元,两项合计达882亿元,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15.64%,而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资料的统计,美国等发达国家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经济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为3~5%。可见我国的环境污染比发达国家严重得多。 我国现行的环保投资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建立的。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的需要,现行的环保投资体制存在着一个如何与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配套的问题。总的来说,我国环保投资体制的改革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投资体制的改革。1984年初,国家规定了环境保护的8条资金渠道,这标志着我国环保投资体制改革的开始;1986年,国家又进行了环保补助资金“拨改贷”的试点;1988年,国务院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又试点建立环境保护投资公司。从目前现状来看,这些环境投资体制改革和试点涉及的范围有限,改革的力度也不够,远远不能适应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环保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 (三)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 1.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尚未成为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 现行《宪法》虽然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原则,但不足的是没有明确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指导思想。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然而,我国制定的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和《白皮书》以及《纲要》,都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这就说明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的法律和环境与资源的政策之间存在脱节的现象。 另外,在我国80年代制定的单项自然资源法中,由于在指导思想上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立法目的,对自然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缺乏具体的规定,致使这些自然资源的法律难以适应生态的环境保护的需要。 2.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国于1992年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而环境与资源立法相当一部分是1992年之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这些带有计划经济特征的法律规定已明显地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下,必须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在政府决策中的份量,增加环保投入,为环境资源计划管理提供现实办法。现行法律确立的以行政区划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已造成了污染范围的扩大、跨区域及跨流域的污染情况严重而得不到有效遏制,以城市为主的污染正逐渐向农村蔓延。 目前执行的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只是对超过浓度标准排放污染物者征收排污费,这种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实质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以资源分配、无偿使用力主要特征的产品经济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排污者只要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就可以无偿使用环境纳污能力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另外,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投资条款与市场经济下环境事权分配和国民经济融资体制不尽符合,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3.我国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之间也不统一 我国环境法与资源法之间存在不统一的现象。例如,《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统管全国或地方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控制工作;然而在各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中只规定了各自然资源专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却未规定环保主管部门的权限。这种立法倾向显然是把环保主管部门排除在自然资源保护管理部门之外,明显与《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相冲突,从而造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清。再如,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对违反者要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现行环境法只要求超标排污者缴纳排污费即可,并不认为超标排污系违法行为。这就直接违反了《标准化法》的规定,造成法律体系内部的不协调,还有,我国虽然已制定了各种环境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但并未将其列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水污染防治法》将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划给各级政府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这些做法的结果使得大量的相关法规散见于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实质上是法出多门,重规章而不重法,这不能不说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结构上的一个缺陷。 4.我国缺乏一部自然资源的基本法-《自然资源法》 我国从80年代以来颁布了几部自然资源的法律,其中包括《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比较单 一和分散,不能满足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而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以广泛、全面地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5.我国还缺乏环境与资源教育的立法 三、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完善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一)修改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合编的《保护地球-持续生存战略》明确提出,各国应通过一个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宣言和盟约,使各国对可持续生存的道德准则作出承诺,并应将可持续生存原则纳入各国的宪法和立法之中;所有国家应保护人权、子孙后代利益及地球生产率和多样性的环境法综合体系;应对现行的法律和行政的控制进行审查,改进其弱点;到本世纪末,所有地方都应完成对国家法律的审查,目的是重新制定法律,适应持续生存的需要。因此,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应根据以上的精神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完善。 1.修改现行《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还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条款,应在适当的时候加以修改,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因为,可持续发展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基础,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相互联系的,它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得到体现。 2.修改《环境保护法》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由于制定的时间较早,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应加以修改和补充-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作为指导思想并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以适应保护环境与资源的需要。另外,《环境保护法》中还存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以致在某些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悖;《环境保护法》在规定综合性目标的同时,还规定了具体的法律措施,其结构中仍然保留了大量实施法的内容,其内容已经溢出了作为基本法的内容范围;《环境保护法》突出的问题就是对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大少,以致于该法呈现出浓厚的污染防治法的色彩。这些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给予特别注意。 3.修改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 在修改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修改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贯彻到修改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过程的始终。二是在环境与资源的立法中,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对环境与资源进行管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价值规律和商品经济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环境与资源的管理也要引人市场机制,更多地依靠市场经济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国家应制定有利于环境的产业政策,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减少环境污染,建立并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要按照“排污费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现行排污收费标准,促使排污单位积极治理污染。三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进行立法,四是加强环境与资源立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上环境与资源立法的经验,引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先进的手段、技术,使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的内容与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的内容相一致。 (二)进一步加强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立法 1.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 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或正在制定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目前,我国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条件已经逐步成熟。《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自然资源的管理主体及管理体制;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补救;自然资源的保护;不当利用自然资源的责任;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有偿利用及收费制度;自然资源税;保护自然资源的教育以及违反《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等。 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实现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以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满足社会经济文化物质生活的需要,同时能满足下一代的合理需要。《自然资源保护法》应修正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自然资源无偿使用的做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经济手段的法律化来管理自然资源,做到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同时进行。 2.加强国家对环境资源投资的宏观调控,制定《环境污染税法》《环境保护投资法》 据预测1995~2000年我国在环保方面的,急投资需求将达4000亿元。根据联合国预测,2000~2025;年全世界用于环境方面的投资。如果保持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可以大体上减缓环境恶化;如果上升到2%,可以便环境恶化得到初步控制;如果上升到5%左右,可以完全控制住环境恶化;如果上升到8~10%,方可实现环境的良性循环。而在我国财政中,环保的投资份额偏小、,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必须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制定有关的产业政策,并且利用财政觎收等手段作为产业政策实现的手段,加强环境保护投资的宏观调控。 要实现我国跨世纪的环保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须运用税收手段对排污者课征环境保护税,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是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之策。当前,急需制定《环境污染税法》。根据我国实际,该法应对以下污染进行征税:(1)水污染税,即对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为依据进行征税;(2)二氧化硫税,即以企业排放硫的数量作为课税依据;(3)燃料税,即以燃料产品的销售数量为证税依据;(4)垃圾税,即对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进行征税。 《环境保护投资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制定环境保护投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现戈(和战略。其中包括制定全国和各地区、行业的环境投资发展战略,环保投资的总体规模、投资方向;环保投资筹集(包括政府财政预算);排污费收入;发行中长期环境债券或股票;适当利用外资,采用BOT投资方式,解决环保基础施建设资金;建立环保基金;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优惠贷款和援助;环保投资资金及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效益管理;环境保护投资,总量和结构;环保投资的信息系统;违反《环境保护投资法》的法律责任等。 3.制定《环境与资源教育法调略》。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区域划分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论文关键词:行政区域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论文摘要:阐述了行政区域的内涵,分析了行政区域划分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即:在全国范围内,环境保护部门实行人、财、物的纵向管理,地方政府配合工作的机构体系。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各国政府都在积极采取各种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之一。环境立法体系逐步完善,环境治理的投入逐年增加,使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整体状况有所好转。但从局部分析,特别是跨流域、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环境污染状况不容乐观。有些地方经过多年的治理,耗资巨大,污染情况反而更加严峻。纠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域体系划分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本文分析了行政区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1 区域划分概况 我国的区域划分模式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区、旗)、乡(镇、街道)、村等。在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既有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的义务,又有相对独立制定地方法规、条令的权利。因此,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的时候,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条件、工作基础不同,必然在落实的深度、广度方面有所差异。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各自的地方法规时,由于各地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深浅不同,重视程度不同,环境质量现状不同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意识的存在,相互比较难免存在较大差异。到市(地、州、盟)级行政区,由于经济基础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对环境的损坏程度不同,致使环境保护工作在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有较大的差异。 由于我国的行政区域本身和一些机构具有相对权威性,容易形成为了各自的利益、政绩、权力而各自为政,我行我素。在对待环境保护工作的态度上,地方长官完全可能为了自己局部的利益而牺牲全局利益,以发展地方经济为理由,以保证职工就业为借口,忽视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作,拒绝关、停污染企业。或者转嫁环境污染影响,以牺牲相邻区域环境质量为代价来繁荣本地经济与市场。国家投巨资治理的多个流域,效果不佳,环境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根源就在于地方保护主义。而地方保护主义之所以存在,则因为区域划分各自为政的结果。 2 行政区域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 1 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差异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人为地划分行政区域,导致各个区域内地理位置、工业基础、环境资源、能源、交通设施、公众素质等发展经济的基础要素严重的不平衡,造成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不平衡。在国内,有东南沿海的发达地区,更有需要振兴的东北地区和需要崛起的中部地区及相对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在同一区域内经济发展程度都有很大差异,广东的深圳与其相距百公里山区相比,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等两极分化极大。这种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差异给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明显的影响。发达地区由于基础好,优势多,经济发展大多采取可持续发展的、集约型发展模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比较到位。而欠发达地区由于资金的缺乏,技术设备落后,为了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大多采取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为特征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为了当地经济加速发展,不顾冒环境污染的风险,引进被东部地区淘汰的、污染环境严重的工业项目,其结果只能是付出巨大的环境代价,来追求表面的经济繁荣数字,经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2. 2 区域建设小而全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行政区域划分等原因,形成了我国各个行政区域内小而全的地方工业体系。这种工业体系很容易和环境因素形成冲突,一些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在欠发达地区遍地开花,尤其是一些乡镇“五小”企业,与国家大型企业争能源、争原材料、争市场。由于“五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排放严重超标,环境治理形势严峻。这种对内封闭、对外排斥的工业格局,大大地限制了各种信息、技术、生产要素的相互交流与沟通,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3 行政管理水平的差异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行政区域划分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各个区域内部只追求辖区内部的经济增长,各自为政,区域内的行政领导只追求任期内的增长速度,看重局部和眼前的利益,尽量减少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导致本应由区域内部支付的环境保护运行成本转嫁到周边地区或下游区域,从而加剧了环境污染的现状。有些领导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无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法规制度的存在,使得一些污染严重的项目得以违规建设,使当地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更加严峻。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有些地区为了保护辖区内的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事件时有发生。 2. 4 环境保护意识的差异影响公众参与积极性 由于区域内相对封闭,环境信息不对称,环境保护意识上的差异,加上人为的误导,使我国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积极性不高。走过场,追求形式化,应付的成分多,追求实效的少。因为环境信息透明度不高,公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满足,在具体的建设项目造成环境污染时,公众与建设方之间、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使公众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信任。 3 消除影响的措施 真正理顺行政区域管理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提倡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充分发挥行政区域的协调、管理作用,打破分割,树立大环境区域的概念,才能有效地减少或消除区域分割产生的环境问题。 3. 1 各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部门实行纵向管理 为了克服行政区划带来的弊端,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在全国实行纵向管理结构,统一步调,一致行动,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在行政分割的体制下,各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例如:地方行政领导主抓的项目,即使有污染,下属环境保护部门也很难制止。如果环境保护部门由中央直属,实行纵向管理,情况会好转。在上马新建项目时,环境影响评价会真正起作用。 3. 2 按环境资源分布合理布置环保机构 一般的流域跨越多个省、市、区、县,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想统一行动,治理污染,难度大,相互协调困难,工作效率低。某条河流多年治理不好,区域划分造成的障碍不可忽视。如果设立专门的流域环境保护机构(其人事任免权、财政拨款渠道、人员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完全与地方政府脱离,由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直接管理),专门协调管理该流域的环境保护事宜,有专人、专款、专门机构负责抓专项工作,各地方政府部门协助、配合,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将会效果显著。总量控制措施也会得到有效的落实。 对区域政府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除了经济发展指标外,还要综合考核资源生产效率、环境质量状况等内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要教育干部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从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开展工作。环境保护的考核方式应充分注意到群众的反映和相邻区域、特别是下游地区的反映。对于以污染环境为代价创造的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是不宜提倡的。 3. 3 尽快建立环境税收机制 通过税收机制,促进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建立税率、税种合理的环境税征收制度,改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收费为收税。由于税法的严肃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可以适当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良影响。环境税收直接加大了污染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其在市场上的价格优势,使环保产品、绿色产品有了与其竞争的公平环境,促进了环保企业的发展。 实行税收资金部分返还企业,以资助企业治理环境污染制度。既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资金压力,又可以调动企业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对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环境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五小”企业,在环境税收的重压下,关、停、并、转则势在必行。 3. 4 强化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提倡行业自律,保护环境,淡化行政区域界线。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术交流、科技攻关、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活动,鼓励大家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善待环境,抵制污染。由行业协会出面组织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各种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家的参与意识,追求实效,不走过场。在全社会创造一种自觉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生活氛围。 4 结论 环境保护工作应淡化行政区域的概念,坚持按环境资源分布特征设立环境保护机构、环境保护实行垂直管理的原则,贯彻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提高领导者环境保护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税收体系构建 论文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税收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环境保护税 论文摘要:随着传统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现象日益普遍,而税收政策是优越于其他经济手段的国家宏观调控手段,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许多发达国家都相继开征了环境保护税,而我国还停留在排污收费制度上,相关的环境税收制度还不健全。为此,本文分析现行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改革现行税制和开征环境保护税两方面提出构建可持续发展环境税收体系的思路。 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改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彻底改变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将环境保护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环境税收体系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现行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资源税。现行资源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定位不合理。对自然资源征税,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两种。我国资源税定位于调节级差为主,这样的定位不利于将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在化,与环境保护无关,达不到遏制资源浪费的目的;(2)征收范围小。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只限于矿产品和盐,而具有重大生态环境价值的大部分非矿产资源——水、森林、草原、滩涂等却长期处于税收调节之外。这不仅导致了过度消耗和严重浪费,而且使后续产品的比价极不合理;(3)单位税额设计不合理。过低的资源税单位税额既违背了价值规律,又造成了资源的盲目过度开采;而且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取决于资源的开采条件,与开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无关;(4)计税依据不合理。现行资源税对资源的销售数量或使用数量征税,而对已经开采而未销售或使用的不征税,直接导致了资源的无序开采,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和浪费。 (二)流转税。现行增值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低税率问题。为了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而对煤气、石油液化气、农膜、农药等产品实行的低税率,不利于环境的保护;(2)税负问题。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原材料成本低,增值部分所占比重较高,税负较重;且从民间和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3)优惠政策不到位。当前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只集中在生产电力、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方面,还有很多循环经济的链条及相应产品没有涉及。 现行消费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征税范围太窄。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或者导致环境资源严重浪费的消费品仍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氟利昂、化肥、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餐盒以及煤炭等;(2)有些税率太低。过低的税率只能对市场发出要限制使用的信号,而不能起到规范引导消费行为的作用;(3)优惠政策不到位。消费税中对使用新型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的车辆的优惠政策不到位,难以达到激励使用新型能源的目的。 (三)其他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依附于“三税”,税基极不稳定,收入规模占税收总量比例较低,难以筹集城建维护所需的资金。另外,城建税只对缴纳“三税”的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造成内外资企业的税负不公,同时也造成一些污染产业在我国的集聚。 2、车船税。车船税的设计本身不具有循环经济方面的意义。机动车船按辆或载重吨位征收,对由于性能、油耗和尾气排放量的不同对环境损害程度的差异等因素不予考虑,对能源的消耗量和废气的排放量关联程度较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车辆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没有关系。 3、土地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仅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而且税率较低。由于农村土地不征税,不少城内企业纷纷迁往农村,大量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也较窄,税率也较低。 (四)排污收费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环保税,实施了二十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虽然提高了治理污染的能力,加强了环保系统的能力建设,但还存在很多的缺陷。 1、立法层次低,征管不到位。排污收费没有被纳入税法体系中,立法层次低,权威性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较多困难,征收乏力,随意性很大。另外,排污收费缺乏有效地监督,收费用途不明确。 2、征收范围小。排污收费主要针对污水、废气、固废、噪声和放射性废物等五大类。像生活垃圾、污水、工业废弃物等没有纳入征收范围。而且主要针对部分企事业单位,第三产业和乡镇企业只部分实行,居民生活污染物排放基本未实行。 3、征收标准低。从理论上讲,收费标准不能低于治理污染的成本,否则,污染单位宁肯交排污费也不愿花资金治理污染。而我国目前的排污收费标准,远远低于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治理设施的运行成本。此外,由于费率的调整很少或多年才调整一次,通货膨胀降低了排污费的真实水平。 4、收费依据不合理。排污收费制度主要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收费,没有考虑污染物的排放量,且仅对污染体浓度最高的一种污染物收费。这种收费减弱了企业在标准下进行污染削减和污染控制技术创新的动力,也导致了对污染排放浓度稀释或污染物替代,结果环境污染更严重。 二、改革现行环境税收制度 (一)资源税。在合理定位资源税普遍征收性质的同时,做到以下几点:(1)扩大征税范围。基于我国自然资源短缺、利用率低等现象,资源税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因而,应将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资源;(2)调整计税依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可由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调整为开采数量或生产数量,这样可以防止资源的无效开采和使用浪费;(3)适当提高单位税额。尤其对不可再生、不可替代和稀缺的资源应该课以重税,适当拉大级距;(4)改变计征方法。根据资源的不同特点,可以考虑实行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三种计征方法。如对铁、煤、石油等非再生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实行复合计税办法,即先在开采或生产环节从量计征,以后在销售环节再从价计征。 (二)流转税 1、增值税。首先,对农药、煤气、农膜等对环境危害较大的产品按17%的基本税率征税。为了保证农民的利益,可以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其次,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凡列入《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产品都实行13%的低税率,并按照资源循环利用的程度给予一定时期的减免税优惠。同时,放宽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抵扣条件,以实现循环经济的税收优势。 2、消费税。首先,扩大征收范围。对资源消耗量大且无法再回收利用的和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纳入征收范围,如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纸尿布、高档建筑装饰材料、煤炭、电池等;其次,适当提高一些应税消费品的税率,达到减少消费的目的;再次,对符合一定节能标准的产品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征优惠,以鼓励消费。 此外,通过调整部分进出口税收政策,对国内资源的出口和严重污染环境或预期污染环境又难以治理的产品进口进行有效的防治,充分发挥绿色关税的壁垒作用。 (三)其他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征独立的城建税,改变其附加税的性质,并适度提高市区以外地方的税率。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个人也征收城建税。 2、车船税。车船税应加入保护环境的因素。对不同能源消耗量或排气量的机动车船规定不同的征税额度,实行差别征收。并对使用新型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车船给予税收优惠。 3、土地税。扩大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到农村,并大幅度提高相应税率,以充分体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扩大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把占用湿地的行为纳入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 三、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 排污收费制度无论是从立法层面、执行层面,还是作用效果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基本思路如下: (一)课税对象。课税对象的选择应该具有普遍性,凡是现在或预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或产品都应该纳入其中。具体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分阶段、分步骤地对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征税。废气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废水主要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废水及其他有害液体排放物,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 (二)纳税人。根据国际惯例,凡是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有缴纳环保税的义务。但是在税收实践中,考虑征收效率、控制税源等因素,纳税人可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可暂不征收。 (三)税基。税基可以选择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在排放量难以确定时,可以根据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指标测算出排放量。这样主要考虑与排污收费制度衔接,有利于平稳过渡。另外,体现了“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合适的治污方式,引进治污设备。 (四)税率。税率是税制设计的关键。首先,税率不能太低,应该高于现行排污收费的水平;其次,税率要有弹性,区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企业和不同污染程度;最后,考虑到废弃物排放的特点以及税制的简化和便利,应实行定额税率。 (五)征收管理。首先,按属地原则确定税收管辖权,并确定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其次,在征管模式上,明确税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最后,在征收方法上,可选用自行申报法、源泉扣缴法和定额征收法等方法。 总之,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以各个相关税种为辅的环境税收体系。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完善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确立的未来共同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议程一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虽然在环境资源方面我国基本上建立了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但尚未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因此,修改我国《宪法》《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并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污染税法》《环境保护投资法》和《环境与资源教育法》,已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 立法完善 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与我国的环境资源立法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有114个国家代表参加的“人类环境会议”预示着人类环境时代的开始。此次会议最重大的意义是产生了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相近的思想。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成熟。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得到了与会各国政府的赞同。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和概念推向行动。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我国于1992年8月制定了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明确提出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1994年3月,我国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调以下简称《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杜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人类对于自然的态度,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必须注重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1979年我国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此外,由全国人大通过和修改通过了许多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源管理的法律,其中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文物保护法》等;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而由有关主管部门公布了大批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单项法规,其中包括为了执行环境与资源基本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实施细则或条例以及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所制定的单项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森林法实施细则》《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由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了600多项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另外,我国还制定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基本上建立了环境标准的法律体系。到1995年底,我国颁布了364项各类国家环境标准。 为了加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的环境权益,承担应尽的环境保护义务,我国缔结和参加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南太平洋无核区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东南亚及太平洋区植物保护协定》等几十项国际条约、公约、协定。 虽然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和以我国缔结参加的有关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约、公约。协定为辅的较为完备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主体为了达到个人的经济利益,往往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加之我国环境和资源的立法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这就使我国的环境与资源法的法律体系面临严重的挑战。 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我国环填与资源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20世纪里,世界环境污染公害事故和公害病显著增加。30~60年生了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俟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米糠油事件、疼痛病事件、美国洛杉矾光化学烟雾事件等“旧八大公害事件”;80年代又发生了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搏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塞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全球大气污染和非洲大灾荒等“新八大公害事件”。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全球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严重威胁社会经济发展的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7个方面:“三废”物质污染、噪音污染、水资源污染、土地沙漠化、温室效应、大气臭氧层破坏、核污染。 我国在环境污染的防治和资源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我国生态环境存在恶化现象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的同时,生态环境却在恶化:大气污染居高不下:水资源持续短缺,水质污染明显加重;土地退化与耕地占用严重;森林减少,水土流失加剧,草原退化、沙化面积不断扩展;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加快,污染事件不断增多。…突出的现象是:水土流失的危害已经扩大到全国耕地面积的1/3,500多条主要河流和几乎所有的湖泊受污染面积达82%以上;全国城市的居民正呼吸着总悬浮微粒日平均值比国际标准高出10倍以上的污浊空气;而被称为“母亲河”的黄河下游,一年中有200天可以被改称为“母亲沙滩”。1998年夏季长江全流域持续两个月的水灾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也与生态环境遭破坏有很大关系。《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九五”计划期间,我国将重点解决“三河”(淮河、海河和辽河)、三湖”(太湖、巢湖和滇池)/两区”(酸雨污染区、SO2控制区)的污染控制问题。这也反映了上述“三河”/三湖”/两区”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已到了非“重点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二)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不足 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中存在的问题是环境投资总量小,历史欠帐太多。“八五”期间,国家环保投入1102亿元,按1990年的价格计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0.69%,没有达到“八五”计划规定的0.85%的目标,这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目前总的环境投资缺口大约为2500多亿元,而现在的投资额仅占需要投资额的6.3%。发达国家的环境投资通常要占到GNP的1.5O%以上。例如,美国每年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在800亿美元以上,日本在700亿美元以上,美国每年用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的费用超过了1500亿美元,据一项对80年代中期情况的研究表明,我国因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382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遭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达500亿元,两项合计达882亿元,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15.64%,而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资料的统计,美国等发达国家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经济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为3~5%。可见我国的环境污染比发达国家严重得多。 我国现行的环保投资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建立的。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的需要,现行的环保投资体制存在着一个如何与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配套的问题。总的来说,我国环保投资体制的改革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投资体制的改革。1984年初,国家规定了环境保护的8条资金渠道,这标志着我国环保投资体制改革的开始;1986年,国家又进行了环保补助资金“拨改贷”的试点;1988年,国务院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又试点建立环境保护投资公司。从目前现状来看,这些环境投资体制改革和试点涉及的范围有限,改革的力度也不够,远远不能适应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环保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 (三)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 1.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尚未成为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 现行《宪法》虽然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原则,但不足的是没有明确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指导思想。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然而,我国制定的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和《白皮书》以及《纲要》,都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这就说明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的法律和环境与资源的政策之间存在脱节的现象。 另外,在我国80年代制定的单项自然资源法中,由于在指导思想上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立法目的,对自然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缺乏具体的规定,致使这些自然资源的法律难以适应生态的环境保护的需要。 2.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国于1992年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而环境与资源立法相当一部分是1992年之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这些带有计划经济特征的法律规定已明显地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下,必须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在政府决策中的份量,增加环保投入,为环境资源计划管理提供现实办法。现行法律确立的以行政区划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已造成了污染范围的扩大、跨区域及跨流域的污染情况严重而得不到有效遏制,以城市为主的污染正逐渐向农村蔓延。 目前执行的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只是对超过浓度标准排放污染物者征收排污费,这种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实质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以资源分配、无偿使用力主要特征的产品经济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排污者只要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就可以无偿使用环境纳污能力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另外,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投资条款与市场经济下环境事权分配和国民经济融资体制不尽符合,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3.我国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之间也不统一 我国环境法与资源法之间存在不统一的现象。例如,《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统管全国或地方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控制工作;然而在各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中只规定了各自然资源专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却未规定环保主管部门的权限。这种立法倾向显然是把环保主管部门排除在自然资源保护管理部门之外,明显与《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相冲突,从而造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清。再如,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对违反者要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现行环境法只要求超标排污者缴纳排污费即可,并不认为超标排污系违法行为。这就直接违反了《标准化法》的规定,造成法律体系内部的不协调,还有,我国虽然已制定了各种环境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但并未将其列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水污染防治法》将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划给各级政府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这些做法的结果使得大量的相关法规散见于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实质上是法出多门,重规章而不重法,这不能不说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结构上的一个缺陷。 4.我国缺乏一部自然资源的基本法——《自然资源法》 我国从80年代以来颁布了几部自然资源的法律,其中包括《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比较单一和分散,不能满足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而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以广泛、全面地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5.我国还缺乏环境与资源教育的立法 三、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完善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一)修改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合编的《保护地球——持续生存战略》明确提出,各国应通过一个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宣言和盟约,使各国对可持续生存的道德准则作出承诺,并应将可持续生存原则纳入各国的宪法和立法之中;所有国家应保护人权、子孙后代利益及地球生产率和多样性的环境法综合体系;应对现行的法律和行政的控制进行审查,改进其弱点;到本世纪末,所有地方都应完成对国家法律的审查,目的是重新制定法律,适应持续生存的需要。因此,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应根据以上的精神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完善。 1.修改现行《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还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条款,应在适当的时候加以修改,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因为,可持续发展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基础,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相互联系的,它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得到体现。 2.修改《环境保护法》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由于制定的时间较早,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应加以修改和补充——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作为指导思想并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以适应保护环境与资源的需要。另外,《环境保护法》中还存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以致在某些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悖;《环境保护法》在规定综合性目标的同时,还规定了具体的法律措施,其结构中仍然保留了大量实施法的内容,其内容已经溢出了作为基本法的内容范围;《环境保护法》突出的问题就是对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大少,以致于该法呈现出浓厚的污染防治法的色彩。这些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给予特别注意。 3.修改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 在修改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的法律、法规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修改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贯彻到修改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过程的始终。二是在环境与资源的立法中,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对环境与资源进行管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价值规律和商品经济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环境与资源的管理也要引人市场机制,更多地依靠市场经济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国家应制定有利于环境的产业政策,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减少环境污染,建立并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要按照“排污费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现行排污收费标准,促使排污单位积极治理污染。三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进行立法,四是加强环境与资源立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上环境与资源立法的经验,引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先进的手段、技术,使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的内容与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的内容相一致。 (二)进一步加强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立法 1.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 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或正在制定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目前,我国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条件已经逐步成熟。《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自然资源的管理主体及管理体制;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补救;自然资源的保护;不当利用自然资源的责任;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有偿利用及收费制度;自然资源税;保护自然资源的教育以及违反《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等。 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实现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以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满足社会经济文化物质生活的需要,同时能满足下一代的合理需要。《自然资源保护法》应修正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自然资源无偿使用的做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经济手段的法律化来管理自然资源,做到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同时进行。 2.加强国家对环境资源投资的宏观调控,制定《环境污染税法》《环境保护投资法》 据预测1995~2000年我国在环保方面的,急投资需求将达4000亿元。根据联合国预测,2000~2025;年全世界用于环境方面的投资。如果保持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可以大体上减缓环境恶化;如果上升到2%,可以便环境恶化得到初步控制;如果上升到5%左右,可以完全控制住环境恶化;如果上升到8~10%,方可实现环境的良性循环。而在我国财政中,环保的投资份额偏小、,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必须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制定有关的产业政策,并且利用财政觎收等手段作为产业政策实现的手段,加强环境保护投资的宏观调控。 要实现我国跨世纪的环保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须运用税收手段对排污者课征环境保护税,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是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之策。当前,急需制定《环境污染税法》。根据我国实际,该法应对以下污染进行征税:(1)水污染税,即对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为依据进行征税;(2)二氧化硫税,即以企业排放硫的数量作为课税依据;(3)燃料税,即以燃料产品的销售数量为证税依据;(4)垃圾税,即对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进行征税。 《环境保护投资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制定环境保护投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现戈(和战略。其中包括制定全国和各地区、行业的环境投资发展战略,环保投资的总体规模、投资方向;环保投资筹集(包括政府财政预算);排污费收入;发行中长期环境债券或股票;适当利用外资,采用BOT投资方式,解决环保基础施建设资金;建立环保基金;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优惠贷款和援助;环保投资资金及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效益管理;环境保护投资,总量和结构;环保投资的信息系统;违反《环境保护投资法》的法律责任等。 3.制定《环境与资源教育法调略》。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政府政策 一、可持续发展与外部性问题 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市场制度为依托的发展。市场制度的有效性无疑已被近代 的经济奇迹所证明了。然而,经过数百年的现代化过程,人们逐渐发现,经济赖以发展的资源在逐渐耗竭,人类与其它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在不断恶化,这些都不能不和以市场制度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联系在一起。那么,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市场出了什么错呢? 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经济主体,他们可能是个体农民,也可能是乡镇企业,也可能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部门。他们之间在进行交易,通过多次的交易,逐渐形成了多个市场的均衡价格。在任何一对交易者看来,他们达成的价格,恰恰落在自己的需求函数(或供给函数)曲线上。由于卖者的产品是用多种要素生产出来的,其中一些要素需要向别人购买,所以该产品的成本也是由交易决定的。经济学证明,在没有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中的交易是有效率的。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或两个人的交易所带来的成本或收益,对第二个或第三个人的成本或收益产生直接影响。或者说,一个人并没有承担或获得他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所有成本或收益。在社会层次上看,所谓外部性,是指这样一种情境,即因为成本和收益不能在个人或组织间恰当地分配,以至人们宁肯放弃他们本来应该获得的利益(盛洪,1996)。 导致外部性有很多原因。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产权制度。比如,在一条河边上的造纸厂的产权有明确的归属,但这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有名义上的归属,如归集体或国家,但产权的行使效率较低。当造纸厂将污水排入这条后,河里的鱼就无法生存。由于没有人拥有这条河(或不关心这条河),所以没有人因为鱼的损失而向造纸厂索赔。因此,造纸厂将不承担污染河导致的经济成本(这里暂时不考虑环境成本)。但河里没有了鱼,实实在在地就是社会的损失。因此,造纸厂的“个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它的成本曲线比真实成本向右下角移动了(如图1所示)。这导致造纸厂的均衡价格低于“真实价格”,而产量却高于“真实产量”。在极端情况下,从社会角度看,建立这个造纸厂也许是得不尝失。因为它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增量”(即比按真实成本生产多获得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大约是BEE’C所包括的面积),几乎就是它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也大约等于BEE’C所包括的面积,即因污染而无法生存的鱼的市场价值);况且由于成本低估导致资源过多地进入造纸业,使得社会失去了将这些资源配置到其它更有效的用途时所获得的利益。 一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可能是由于制度的或观念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在我国,前一种原因还是大量存在。因为我们刚刚从计划经济中走出来,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还刚刚开始,人们还不习惯将一条河想象为私人所有。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河不是在乡村中的小河,可以在技术上由某些个人所有,而是很大的河,如长江,有上游、中游、下游,拥有一整条河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分段拥有又不能互相不受影响。很大的湖,如太湖,滇池,等等,更进一步,海洋,以至说到极端,整个大气层,整个地球,就更不可能由私人拥有了。因此环境的不可分性,是外部性、从而是市场价格体系失灵的重要原因。 然而,即使是人们知道破坏环境的现时成本,也还是无法摆脱外部性问题。因为对环境的损害,从时间上看,往往不是均衡的。在相当长时间内,环境被损害的程度的增长是缓慢的,但当超过一定的阀值后,损害程度就会迅速增长,但这时再补救已为时晚矣。所谓为时晚矣,是指对环境和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有时具有不可逆性,或至少具有不对称性。不可逆,即是指不可恢复;如某种物种一旦灭绝,就不复存在;或一旦臭氧层的漏洞大过一程度,就永远无法修复。不对称,即是指很难恢复;如一旦将森林砍伐殆尽,虽然可以重新种植,却要经历很长时间、付出很大代价;又如由于过度捕捞,我国沿海的黄鱼曾一度绝迹,经过很多年以后才重新恢复过来。但是由于在达到临界点之前,人们不会将即将到来的供给的突然减少计算到与他人的讨价还价中,因而在市场中,没有一种价格信息会提醒人们节约使用该种资源。这是信息在时间上的不均匀导致的外部性问题。而这种时间上不均匀的信息,又会因为人们在空间上的分散,更不容易在灾难发生前知道。人们一般不会把以后的成本算在目前的账上,但一旦按以前的成本进行交易,就必然会将对环境或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推过阀值。 再退一步,即使所有的人都真切地知道他们的行为将给环境带来的损害程度,也仍然无法阻止外部性问题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这里讲的人既可以是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又可以是不同时期的人。在同一时期的人中,任何个人或集团若要考虑环境或资源问题而自觉地约束自己,将环境成本或资源成本加到自己的生产成本中去,他或它将会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败北。因为那些没有考虑环境和资源的企业将会由于成本较低而具有竞争优势。人们不得不破坏环境,不得不加快耗竭不可再生资源,不得不毁灭自然物种。即使在一些国家内部制定了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法律,由于不存在一个世界政府,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很类似于上述的行为。美国人不会因为石油将要耗竭而减少对石油的消费,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他们节约了石油,也许只是给中国人多使石油创造了条件。在另一方面,国与国之间还可以通过贸易和投资将一些局部性的污染和环境破坏“出口”到它国。由于有些穷国有较低的环境标准,一些富国通过进口或投资,使穷国生产更多的污染严重和消耗资源较多的产品,同时享受较便宜的(没有计算环境和资源成本的)产品。在不同代的人之间,由于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耗竭一般需要较长的、跨越世代的时间,又由于后代人既不能与当代人谈判,也不能抗议他们的所为,当代人就有可能将环境和资源的成本转嫁给后代人。而市场价格,以及代表对时间看法的市场利率,恰恰是由当代人对未来的看法形成的。就生物资源(如树木)而言,当代的价格低于保证树木生长的长期均衡价格,而市场利率则高于树木的自然生长率。这必然导致即使是私人所有者也会砍伐树木的结果。 因此,可持续发展问题,即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合理使用生物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外部性问题。而一旦存在着外部性问题,市场价格体系就会失灵。在这种囚徒困境中,政府管制和政策也许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一。 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原则 既然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到外部性问题,而外部性就意味着市场制度的失灵,政府作为一种天生克服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就可以作为一种解决方案。 关于政府的起源,有很多说法。一种说法是,当社会中有关产权的保护和承认的制度不能通过个人之间的谈判建立起来时,政府就作为一种有暴力后盾的第三方加入进来,从而克服了在产权制度形成方面的囚徒困境。如果这个社会中只有两个人,他们可能通过长期的互动形成对对方产权的尊重,但如果这个社会的人很多,如有N个人,要达到他们彼此都互相尊重产权,就相当困难了。一旦有一个人不愿就尊重别人的产权作出承诺,甚至任意侵犯别人的利益,这整个社会的产权制度就建立不起来。在这时,政府的强制性的对产权的保护就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我们在上一节讨论时说到,外部性与产权制度的不完善相关,因而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方法,首先应该是政府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在人类历史中,产权制度也是不断进步的,从而不断地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例如,对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在很晚的时候才实现的。当知识产权确立以后,有关知识生产的外部性得到克服,从而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在今天我们讨论克服破坏环境和耗竭资源的问题时,首先也应该依赖于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的社会里,我们刚刚告别计划经济,产权制度还很不成熟,所以还有通过改进产权制度解决环境问题的大量空间。例如,在一些乡村中的较小的河流的污染问题。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河流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集体”没有有效行使产权的机制,河流被岸边的造纸厂污染了。在这时,如果将河流的所有权个人化,或者将河流在一定时间内的收益权拍卖给个人,就会给这条河带来一个人。拥有这条河的产权的个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排污的造纸厂谈判或抗争,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阻止污染的排放。在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这样做了。 从某种程度上讲,将森林树木的产权个人化,也会改进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状态。因为一旦树木的产权由个人或组织拥有,产权拥有者就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去安排树木的砍伐和种值。当树木的自然生长率高于市场利率时,拥有者就会根据树木的市场现货价格与净现值之比,有计划地砍伐树木。在这时,木材的生产成本必然高于当树木没有明确归属时的成本,从而会部分解决砍伐森林的问题。 当然应该看到,产权制度的改进也是有边界的。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还无法将大环境分割开来、并且个人化。所以产权制度的改进还无法将环境成本纳入到个人成本中去。例如上述的森林产权个人化,虽然将砍伐生物资源的机会成本算入了个人成本,却还是没有考虑环境成本。所以由个人拥有森林,个人成本仍然会低于社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对森林的砍伐就会超过考虑环境成本时的均衡水平。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来补救。这个政策就是征税。即对砍伐的树木征收税赋,而对活木的买卖不征收税赋。其结果是,出售一定体积的活木比同等体积的木材要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这是因为,对木材价格的需求具有弹性,当砍伐税加到木材交易中去的时候,价格会上升,需求者会因价格上升而减少其需求,这等同于木材产权拥有者支付一部分砍伐税。而进行活木交易则无需交纳砍伐税,从而价格会比木材交易为低。由于没有砍伐税,卖者可以获得较出售木材为高的收益,而买者则可以买到较木材便宜的活木。这就鼓励较多地进行活木的交易,而较少地进行木材的交易。当出售木材比出售活木收入更少时,砍伐树木所获得的市场现值就会较低,用价格计算的树木的自然生长率就会较高,就更有可能高于市场利率。当活木生长的预期收益率超过市场利率时,树木拥有者就更不愿意砍伐树木了。由于可以出售活木,森林拥有者就有一个变现的市场,也不会因为急于变现而砍伐森林。 说明:当政府不征木材砍伐税时,森林所有者的成本曲线为S,木材的均衡价格为P0,均衡砍伐量为Q0;而征砍伐税后,相当于成本曲线则为S’均衡价格上升为P1,而均衡砍伐量则减少到Q1;其中消费者承担的砍伐税为面积 P1 E’E’’ P0,森林所有者承担的砍伐税则为面积P0E’’HG,如A图所示。对于活木交易,政府不征任何税赋,但考虑到购买者未来仍以获取木材为主要目的,因此未来仍要交纳砍伐税,所以需求曲线移至D’;而出售者已经免去此次交易的税赋,则均衡价格应为P2,而均衡交易量则为Q2;显然比木材的均衡交易量为多。 只要政府对环境的价值有一个恰当的估价,征收环境税的办法就可以部分地避免信息在时间上分布的不均匀问题。无论是砍伐还是捕捞,都不会出现过度问题。这个恰当的估价,就是要通过相应的征税,使价格上升到使资源供给或环境水平保持在长期均衡的水平上。所谓长期均衡,是指资源存量不会减少,并且生长的速度与消耗的速度基本一致;也是指环境水平不会降低,对环境的损耗的速度与环境的自我修复的速度基本一致。这需要对生物资源和环境的长期成本,尤其对环境破坏的临界点有一个有远见的估计。 上面的讨论同时意味着,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存在着一个政府,因为只有政府才能收税,也才能把它的意志强加给交易双方。然而,当我们涉及全球问题时,这一条件不存在了。因为没有一个世界政府。世界上有二百多个国家,类似于一个无政府的社会。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之间不是不能就环境问题达成一致,但谈判成本会很高。在谈判者较少时,如只有两个国家谈判,涉及两个国家的局部环境时,谈判容易成功;但如果世界所有国家都参加谈判,讨论有关全球环境问题时,就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在这时,就要依赖于一种起作用的世界政治结构。在其中,“大国”就要发挥作用。一方面,“大国”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动机,因为它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较高,它的利益更接近于全球利益;另一方面,“大国”有维持达成的环境秩序的实力。看来,中国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大国”了。她既可以在双边谈判中抑制以邻为壑的行为,更应该在全球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努力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从投票制度今天的效率来看,我们恐怕不能指望,可以通过一个所有国家都同意的涉及全球问题的方案,如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的方案。如果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哲学行事,也许人类永远不可能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人的基本行为规则和文化取向就有着重要的意义。例如,如果人们更为关注后代的幸福,重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以及其它物种作为人类的共生物的延续,人们就会提高对未来的评价,从而降低市场利率。因为市场的自然利率是由人们对未来的判断形成的。当市场利率降低后,生物资源、环境资源的自然生长率和自然修复率就会相对较高,就会引导人们减少对这些资源的耗用。更一般地,如果人类社会都能够接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文化,即使没有一个全球政府,也会在全球问题上采取互相合作、而不是以邻为壑的行为,从而为最终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奠定基础。 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手段 尽管政府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但不意味着政府只是强制地改变人们的行为,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改变几个经济变量,从而改变经济当事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最后使他们自动地做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事情来。强制只是政府的最后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如果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与政府对着干,钻政策的空子,政府政策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政府随时随刻都要提防别人,政府政策的成本就会太高,以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支持政策。因此,选择正确的政策手段,使政策“惠而不费”,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环节。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提到要通过改进产权制度,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我国的具体情境中,产权制度的改进需要许多政策上的艺术。例如,在我国现在的政治条件下,将一条河“私有化”显然是较难被接受的。因此,所谓产权制度的改革,还要在现有产权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比如遵循我国农业的土地承包制度,将小河在一个时期的使用权承包给个人或组织,都可以起到“改进产权制度”的作用。因为正如许多文献已经指出的那样,产权是可以分割的。使用权也是一种产权。只要拥有这种产权的时间足够长,就会激励人们去捍卫自己的利益,从而能够去与(比如)造纸厂去谈判或抗衡。利用一些人去与另一些人抗衡,最后达到保护环境的均衡,就会不成比例地放大政府政策的作用,以较小的政策投入获得较大的结果。 类似的设想,就是成立一个“拥有”局部环境的公司。例如,成立一个“太湖环境公司”。当然,这是一家由政府特许的公司。它可以在最初由政府出一部分资金牵头建立,以后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改变资本结构,甚至(不一定非得)成为一家私人企业,更好的形式应该是变为一家上市公司,受到公众和传媒的关注。这家公司的业务,就是太湖可能产生的利益。粗略想来,应该包括在太湖中捕鱼捞虾、养殖水产,水上旅游,以及沿岸的旅游、渡假和一些房地产。它的最大利益,就是保证太湖的生态平衡和环境优美,合理地利用生物资源。为了它自己的利益,它就会主动地与太湖边上的那些排放污水的厂家去交涉,责令它们停止排污。在争执不下时,就可以借助于政府以及传媒的力量。这样,太湖就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它会日夜监视岸边的动静,而不会象现在那样,中央政府的检查组一走,工厂照样排污。它的存在,将使政府实现政策的成本大大降低。实际上,这家公司是在经营环境。它可以根本不去捕鱼或盖房,它只需要第一改善环境,第二控制对生物资源的捕捞量。它所做的事情,一方面是为改善环境而与排污者做斗争,一方面是根据长期均衡价格计算的最佳捕捞量,拍卖在太湖的捕鱼的特许权,出售或出租水面或沿岸地面。只要太湖的环境变好,水质改善,太湖的环境价值就会变为商业价值。这样,利用人们的逐利动机,通过政府政策的作用,就可以使人们努力地去改善环境,而无需政府再与排污企业进行“猫捉老鼠”的游戏。 上面通过改进产权制度以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其实质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将公共物品“改变为”私人物品。实际上,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重要区别,即可否排他地占有或消费,可以转换为是否可以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有些看来不可排他地消费的物品,经过巧妙地设计,可以单个地、或近乎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从而“变为”私人物品。例如看电视。播放电视节目的电磁波在空中传播,任何人有一台电视接收机都可以看电视,电视台很难辨别是谁、在什么地方接收了电视节目,以及接收了多少;即电视节目似乎是无法排他地占有和消费的物品。然而,当电视台将一部分播放电视节目的时间卖给一些厂家,这些厂家利用这些时间播放广告,当消费者在看电视节目时就不可避免地要看到广告,而看广告一方面要占用消费者的时间,另一方面又能起到促销商品的作用,就等同于消费者为看电视付了费。他付费的多少,一般与他看电视的时间长短、以及电视节目的优劣成正比。类似的例子还很多。例如,科斯教授曾经提到过,原来人们普遍认为灯塔是公共物品,但他后来发现,在英国早期,灯塔多是私人拥有的。原来人们解决了灯塔收费问题,即在船只经过灯塔后到达的港口收费。因为经过特定灯塔的船只一定是要抵达附近特定的港口的(科斯,1994,第215-239 实际上,无论是改进产权制度,还是发现收费方式,都是通过改变人们的成本和收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标。当上述办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最后就要用政府的看家本领,即征税了。实际上,征税的核心思想,也是要通过改变成本和收益,改变人们的行为,使之朝着政策目标的方向努力。例如,对于利用我国很稀缺的自然资源生产的产品,可以调低或者免除进口同类产品的关税,使进口产品的价格降低,从而压低国内厂家的收益,迫使它们收缩规模以至停产。当然,进口国应该是该种资源丰裕的国家。这种政策,相当于将过剩的自然资源输出到资源贫瘠的国家。具体的例子,比如造纸业。当然,征税要注意不同物品的价格弹性。当某种资源弹性过小时,征税所导致的价格上涨不会引起消费量的显著下降,同时消耗资源的企业也不会减少收入,因为由于价格弹性很小,税收负担几乎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采用征税的方法,要选择在那些价格弹性较大的产品或资源物品领域使用。 另一个经常使用的操作手段,就是数量控制。这包括对获取资源的数量(如砍伐树木或捕捞鱼虾)直接控制,也包括对进入某一行业的企业数量的限制。如果能够测算出来保证生物资源持续生长的最佳捕捞量或最佳砍伐量,按照这个数量进行拍卖,可以使价格从短期均衡价格上升为长期均衡价格,从而改变供给者与消费者的行为。如果企业的生产能力是基本不变和稳定的,也可以采取拍卖经营特许权的方式,控制进入的企业数量。这样可以直接避免具有拥挤性质的问题。 总之,只有不仅有政策目标和政策原则,而且有成本较低、切实可行的政策手段时,才能实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在这方面,不断地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将是走向可持续发展新世纪的重要一环。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试论环境审计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一、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可持续发展理论 现代化的工业文明在带给人类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使人类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环境系统是经济系统的基础,经济系统是环境系统的保障。人类在经济生活和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应不超过两种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生态的再生能力;(2)排放入环境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生态系统自身的分解能力,即环境的自净能力。只有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使人类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方面协调动作,形成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这一词语一经提出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同,并成为大众媒介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事。目前得到广泛认同的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由挪威前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主持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于1987年公布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谈到的发展概念。报告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概念鲜明地表达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要发展;二是发展要有限度,不能危及后代生存,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国积极参与了国际社会对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讨论,并结合自身情况,理解、运用这一概念。1996年3月,同志在中央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曾指出:“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包括:(1)持续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并不否定经济增长,而是追求持续增长。要达到具有可持续意义的经济增长,必须审计使用能源和原料的方式,力求减少损失、杜绝浪费并尽量不让废物进入环境,从而减少单位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压力。(2)公平性原则。可持续发展一是要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二是代际间的公平,即本代人不能因为自己的发展与需求而损害人类世世代代利用资源的权利。 (3)整体性原则。即为了实现持续发展,必须采取全球联合行动,建立巩固的国际秩序和合作关系。(4)发展性原则。即可持续发展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同社会进步相适应。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一方面能提供人类控制和管理环境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为环境审计提出范围和重点方向,为建立环境审计的目标和审计依据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如何以最少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起飞,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现实问题,开展环境审计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战略措施。 二、国内外环境审计的发展状况 环境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使之积极、有效,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的审计活动。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西方国家的一些企业出于管理上的需要,自发地制定了一些审计计划,评价本企业的环境问题。这些审计计划虽然独立性很强,且尚未形成统一的方法,但从那时起,环境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门类在实践中飞速发展起来。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于1995年在开罗召开的第十五届国际审计会议上就把环境审计列为主要议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1996年12月在美国召开的“全球论坛”,也把环境审计作为迎接21世纪挑战必须开拓的审计领域。今天,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的许多企业都建立了正式的审计计划,为高层管理当局提供企业遵循政府和行为制定的各种标准的信息。到目前为止,开展环境审计的国家已超过20个,开展环境审计的项目已达1000多个,从而大大地推动了环境审计的发展。 我国于198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立最高审计机关-国家审计署,二十年来逐渐拓宽了环境审计的工作范围,包括工业、农业、渔业、林业对环境影响的评价,还包括可持续发展的有关领域,如绿色食品和清洁卫生等。我国的环境审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与发达国家环境审计工作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中国审计协会把环境审计作为1997年的重点研究课题,我国政府已清楚地认识到环境审计是实现生态经济模式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 三、环境审计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1)环境审计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一条明确了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是审计的主要目的之一。当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可持续发展。国家审计机关作为宏观调控的组成部分和高层次的经济监督系统,有必要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中发挥作用, 通过环境审计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环境审计的开展是完善环境管理系统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法律、法规,全国环境行政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但作为一个完整的环境管理系统EMS,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的,都必须设有相应的检查监督制度,环境审计就是对EMS其他组成部分(管理机构、政策制度、环境规划、环境报告等)的“连续监控”过程。把环境审计纳入整个国家环境管理体系是实现生态经济的保证。 (3)环境审计的开展能确保政府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合理地利用资源,以最小的资源耗费创造最大的经济价值, 并在改善人类社会经济福利的同时,又不损害将来必须依靠的生态系统。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就要求政府和企业必须对环境实施管理,这已成为政府和企业不可推卸的一项社会责任。通过环境审计,可对政府、企业履行环境管理责任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鉴证。政府和企业也需要通过环境审计解除自己的环境责任,在公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4)环境审计的开展有利于现代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当前,面临国际经济领域日益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在国际经贸中,利用其经济实力和环保技术优势,以环保标准和环境标志为由把发展中国家的许多产品挡在门外,这是对我国企业的生存提出的挑战。有远见的企业管理部门越来越重视环境报告、环境会计和环境审计的作用,通过环境审计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控制,采取正确的政策和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控制来自环境的风险。 (5)环境审计的开展有利于监督评价企业执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真实性。通过审计监督,评价企业在实现社会既定的具体目标方面做出的贡献和效率及企业对资源利用的组合是否恰当。企业做出的报告只有在提交给独立第三者审计后,才能证明其公证性、合法性和公允性。 (6)环境审计的开展有利于监督评价社会投资的可行性。社会投资在加速工业发展的同时也以不断破坏环境为沉重代价,环境审计对社会投资的可行性监督,可通过其职能的发挥,量化投资项目的各项指标,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 (7)环境审计的开展有利于监督评价社会相关成本的效益性。生产活动是满足人们物质文化需要的过程,也是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即消耗过程,环境审计既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又能保证生产的不断增长和持续发展。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关于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是中国工程院向国务院提供的一个咨询项目,于2001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后启动。中国工程院组织了有关学科的35位院士、近300位院外专家和西北6省、自治区的130多位有关领导、专家参加,组成了项目综合组和9个课题组。一年多来,在各方面的支持下,组织大量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现场考察,在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项目综合报告。 一、西北地区的现状和问题 (一)自然环境格局。 本项目研究范围包括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和内蒙古6省、自治区范围内的内陆河流域(包括新疆的国际河流)和黄河流域,报告中统称为西北地区。 西北地区土地总面积345万平方公里,根据自然环境的不同,可划分为三大片:贺兰山以西的内陆干旱区(简称内陆干旱区);贺兰山以东的半干旱草原区(简称半干旱草原区);半干旱和半湿润区的黄河流域(简称黄河流域区)。 (二)社会经济的现状和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有巨大发展,从总体上说,为全面实现小康奠定了初步基础。当前主要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二是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 (三)水资源概况。 1.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西北地区水资源量多年平均为1635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总量的5.84。 2.人均水资源量。2000年西北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781立方米,为全国当年人均水资源量的80.5。其中:宁夏黄河流域217立方米,陕西渭河流域326立方米,青海湟水河流域618立方米,甘肃河西走廊的石羊河流域761立方米,均大大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成为严重缺水的地区。 3.用水量和耗水量。2000年全区总用水量81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占89.3。扣除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的回归水量后,2000年全区净耗水总量547亿立方米,耗水率(耗水量与用水量之比)为62.8。 4.用水效率。虽然西北地区水资源紧缺,但却存在着人均用水量高、农田灌溉用水定额高、单位GDP用水量高的问题。农田平均每亩实灌定额617立方米,比全国平均高40;万元GDP用水1736立方米,比全国平均高1.85倍。 5.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用水量与水资源总量之比)。目前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平均为20,西北地区为53.3。其中甘肃的河西走廊各河、新疆的塔里木河和天山北坡各河都超过70,有的甚至超过100。 (四)生态环境的主要危机——土地荒漠化。 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在长期历史演变中出现种种问题,如干旱缺水、河湖干涸、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等。研究认为,生态环境的主要危机综合表现为土地荒漠化。 1.土地荒漠化的界定。《第二次全国荒漠化监测》公布的数据表明,1999年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为267.4万平方公里,其中在本项目研究范围的约218.3万平方公里。 研究认为,为了有针对性地指导实际工作,应着重研究在现代气候条件下,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使原有耕地、草地、林地退化的情况。在西北地区,应主要研究在干旱化的气候背景条件下,由于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和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两种原因引起而又有条件治理的荒漠化土地,据此粗略估计,本区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在60万平方公里左右。 2.由于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引起的土地荒漠化。(1)在内陆干旱区,由于河流上中游用水过多,造成下游河湖干涸,荒漠扩大。(2)在沙漠边缘地区,由于超采地下水,植被枯萎,造成土地沙化。(3)在大中型灌区,由于灌溉不当,地下水位上升,造成土壤次生盐碱化。 3.由于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引起的土地荒漠化。(1)草原牧区由于严重超载过牧,造成大面积退化甚至沙化。(2)在农牧交错区,由于滥垦、滥牧、滥樵、滥采,造成大面积土地退化甚至沙化。(3)在农区,由于不合理的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造成一些地方的土地退化甚至沙化。(4)在有些山区,由于滥伐滥垦,造成林地的退化。(5)在黄土高原区,由于边治理、边破坏,土壤侵蚀总面积仍有所增加。 4.土地荒漠化是沙尘暴加重的重要原因。沙尘暴是一种自然现象,从自然规律的角度看,沙尘暴是不可能被消灭的。但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破坏了一些地方的地表覆盖,助长或促进了沙尘暴的发生和发展。 沙尘暴发生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我国沙尘暴高发区的下垫面除地质历史形成的因素外,都属于土地荒漠化的范围。因此,西北地区荒漠化土地的扩大是我国近年来沙尘暴强度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要立足于全面保护沙尘暴源地的生态环境,大力防治西北地区的土地荒漠化,不能寄希望于一些局部性的应急措施。 (五)城镇工矿区的生态环境危机——水环境污染。 据2002年资料,西北地区的污染情况可分为严重污染、中度污染和尚未明显污染3种类型。严重污染地区和中度污染地区相加,其人口已占总人口的79.1,其中渭河流域已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区域之一。内陆河流域没有排污入海的出路,黄河流域的排污不但危害当地,而且威胁黄河中下游的水环境安全。 二、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 (一)生态环境危机的深层次原因。 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危机的深层次原因是:人类占用了过多的自然资源。20世纪以来,人口从大约1400万增至接近1亿人。在相对落后的生产方式下。为了供养不断增长的人口,不得不依靠破坏性地掠夺自然资源(包括污染自然资源),从而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现实可行性。 生态环境的人口容量是相对的。在生产力提高、资源消耗逐步减少的条件下,人类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得到提高,从而可以扩大环境的人口容量。西北地区的问题在于,在人口增加和经济规模增长的过程中,生产力水平没有相应提高,生产方式仍限于传统、粗放的外延型,特别是没有抓住水资源这个制约因素,相应地提高用水效率。只要认真解决这个问题,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在西北地区是现实可行的。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主要内容。 必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要统筹全局,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二要坚决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三要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条件下,相应地合理配置水资源。同时,还需实施适当的人口政策,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 三、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 (一)生态环境演变的历史背景。 西北地区的干旱化趋势和地理环境的格局,是在2000多万年前,由于青藏高原的逐步隆起而形成的。 在西北地区,人类大规模改造自然的活动开始于2000多年前。经过秦汉、隋唐和清代3个鼎盛时期,西北地区经济和文化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在“屯垦戍边”和“移民实边”的政策下,大力推进农耕文化,使贺兰山以东自然条件适宜于牧业的草原、草地,发展成为今天农区、牧区和农牧交错区的格局。在气候自然波动的背景下,不合理的农垦破坏了草原、草地的植被。黄土高原在变牧区为农区的过程中,天然植被也遭到破坏,水土流失日益加重。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增强,对自然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生态环境更加严峻。在贺兰山以西的内陆河流域,一些地区在河流中游修建平原水库,基本控制了河流的径流,虽然发展了灌溉,但平原水库建成之日,往往就是下游断流之时。在牧区生产发展中,片面追求牧畜头数的增长,使草原超载退化。在传统的农牧交错区和牧区,进一步大规模地开荒种地,使土地沙化面积不断扩大。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和基本目标。 1.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生态环境建设的含义很广泛,可理解为一切旨在保护、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行动的总称。生态环境建设的核心是要限制或取消那些引起生态系统退化的各种干扰,充分利用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达到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在西北地区,首先要防止对现有生态环境的继续破坏,并尽可能恢复重建已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达到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并能保持相对稳定和良性发展的程度。 如果不顺应自然规律,仅凭人们的主观愿望,去建设一个不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人为的新的生态大系统,则往往事与愿违,不仅收不到预期效果,而且不能持久延续,系统将最终崩溃。当然,对于一个人工绿洲、一个城镇、或一个小地区来说,可以建设一个有别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新的子系统,但是这些人工子系统的建设必须以不破坏天然生态大系统的整体性为原则。当前对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仍存在一些误区。其中较普遍的误解是,简单地以为生态环境建设就是绿化造林,增加森林覆盖率。调查中看到,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一些不适合种树的地方,也都在费尽心力地植树造林,年年植树不见树,或多年后仍是一片小老头树,有的地方为了植树造林而超采地下水,“绿了一条线,黄了一大片”。这种简单化的认识和做法,都应予以改正和防止。 2.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目标。防止荒漠化土地的继续扩大,下大力气治理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荒漠化土地,以及不属于荒漠化范围内的退化土地,同时防治水环境的污染。 3.生态环境建设的分区。根据生态类型组合特点与治理目标,将西北地区划分为8个生态环境建设区。(1)干旱荒漠—绿洲生态环境建设区。(2)内蒙古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区。(3)长城沿线—阴山山麓生态环境建设区。即农牧交错带。(4)黄土高原生态环境建设区。(5)黄河沿岸平原生态环境建设区。(6)渭河平原生态环境建设区。(7)青藏高原黄河河源区。(8)山地生态环境建设区。 (三)合理的植被建设布局。 西北地区各生态环境建设区的天然植被类型由温带半湿润向极干旱地区推移,依次为森林、草原和荒漠。本区内森林分布不多,主要在黄土高原的土石山区、内陆盆地周围的高山以及河流两侧的冲积地带上,具有巨大的水源涵养及防止土地荒漠化的作用,非常珍贵,天然林保护工程非常必要。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干旱和半干旱区,应明确规定以灌、草为主(干旱区以灌为主,半干旱区以草为主)的植被建设方向,并应充分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四)天然河湖的保护与恢复。 内陆河流的下游,延伸到沙漠的腹地。河流两岸由地下水支持的天然绿洲,以及河流终端的湖泊、湿地和周边植被,都起着分隔和限制沙漠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考虑到现实的水资源情况,在坚决保持现有河湖格局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地增加入湖水量,将20世纪60年代以后消失和萎缩的湖泊,加以不同程度地恢复,从而恢复河流的原有长度,并恢复河湖水质。具体建议: (1)准噶尔盆地:使西端的艾比湖水面恢复到接近原有水面,中部的玛纳斯河延伸到玛纳斯湖,要坚决制止地下水的超采。(2)塔里木盆地:适当恢复塔里木河终端台特玛湖的水面。(3)河西走廊:适当恢复黑河终端东居延海的水面;使疏勒河目前的终端西大湖不再萎缩,下游的地下水位不再下降;争取适当恢复石羊河终端的青土湖。(4)柴达木盆地:保持目前的河湖格局不再萎缩。(5)青海湖:争取湖水位逐渐稳定。(6)渭河:逐步解决中、下游河道的严重污染和淤积问题。(7)黄河干流:尽快解决两岸城市、工矿和农牧业的污染问题。(8)保护绿洲、草原和沙漠(地)内尚存的湿地。 (五)防污减灾对策。 1.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1)工业排污量大。(2)城市污水处理率低。(3)农业面源污染比重高。 2.制定适合当地特点的水污染防治技术经济政策。(1)加强节约用水。(2)推行清洁生产。(3)实施污水处理后回用。(4)采用适合当地特点的废水处理工艺与技术。(5)制定适合各地特点的水污染防治控制指标。(6)实行“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等经济政策。(7)重视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的开发和成套设备的制造供应。 四、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 (一)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的基本途径。 ——根据提高总体用水效率的需要,逐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城镇化。 ——在建设现代农业、控制并逐步压缩农业用水的目标下,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现代农业体系。 ——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及科学技术水平,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城镇和乡村。 (二)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现代农业体系。 1.西北地区农牧业的主要问题是低投入、低产出、高资源消耗。西北地区占有全国18的耕地,19的水资源,仅生产了全国8.8的粮食,6.7的肉类。全区拥有草地26.3亿亩,占全国的64,而牧业产值仅占全国的7.5。 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是农牧业与水土资源之间结构性错位:全区农牧业结构中,种植业占70左右,畜牧业比重仅为28.5左右。这种产业结构与本地区水资源贫乏而草地资源丰富的资源结构严重错位。在种植业内部,高耗水的粮食作物比例偏大;粮食作物结构中,夏粮面积偏大。牧区和农区相互分隔,不能形成区域优势互补的农牧空间布局。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农牧业的低投入:灌区老化,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仅为0.3~0.4,水资源粮食生产效率0.58公斤/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4。草地年均亩投入只有2~3分钱,目前草地生产力比20世纪50年代下降了1/3~1/2。 2.建设现代农业体系的近期目标。转变增长方式,高效、节约、可持续利用水土资源。在农业用水不增加并逐步减少、耕地和灌溉面积总体上不增加、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改善的条件下,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畜牧业和加工业比重,使农牧业总产值逐步增长,农牧民生活逐步提高,贫困地区逐步脱贫致富。 3.建设现代农业体系的基本途径。建立面向市场与资源双重约束的现代农业体系:改变单一性的生产结构为农牧加(工)复合结构;改变农区与牧区分隔为农区与牧区协作;发展现代节水灌溉农业和现代旱作农业;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基本草牧场;退耕休牧,变广种薄收为少种精种多收,变过牧超载为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未来30年内,要求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0.15~0.2,旱作水分生产效率提高0.1~0.2公斤/毫米·亩,草地干物质生产水平提高到180公斤/亩。 (三)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工矿业。 应坚决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本区工业的主要基础是能源、矿产和农牧产品加工,应避免发展用水量大的产业。 1.能源工业的水预测和今后对策。石油、天然气是西北地区的重要支柱产业,其2000年产值占本区工业总产值的23.78,在未来的20年中还将有较大发展。预测石油石化和煤炭企业至2015年的用水量为9.3亿立方米,应确保其需要。 石油石化企业要进一步做好水源建设,推行节水减污的清洁生产技术。煤矿开采和生态环境应协调发展,国家应鼓励企业进行水利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回用。 2.矿产开发的用水预测和对策。在全国已探明储量的157种矿产资源中,西北有37种超过全国储量的一半。这些矿产资源的开发不仅对西北开发而且对全国都有重要战略价值,应使矿产开发成为本区的又一支柱产业。2010年的矿业用水量将增至12.5亿立方米,数量相对不大,但需加强污染防治。 钢铁工业是本区废水排放量最多的工业行业之一,有色金属工业也需加强污染防治,很多小金矿和小黄金生产企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对不能改造者,应坚决关闭取缔。 (四)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城镇体系。 1.城镇化发展及用水增长趋势。人口增长如不加以控制,2030年可能达到1.3亿人;如果做好各方面工作,有望控制在1.2亿人之内。预测城镇化率2010年将接近40,2030年将超过50,仍低于全国水平。城市用水的总需求量到2030年将增长近一倍,约需70亿立方米。 2.城镇水务设施建设。当前的问题是城市水务基础设施不足,供水系统不完善,污水处理严重滞后。2010年和2030年的城市污水排放量估计将分别达到40亿立方米和50亿立方米左右。 3.制定符合当地特点的城镇化规划。城镇发展要严格遵循与自然条件相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条件的可能;要顺自然、依水源、靠全局、有重点、重质量,因地制宜地做好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经过数千年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半个世纪的建设,西北地区已形成“四带一环”的城镇格局。“四带”是指4条主要以省会特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带,包括西宁—兰州—渭河流域城市带、呼和浩特—包头—银川城市带、武威—张掖—酒泉河西走廊城市带和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天山北麓城市带。一环”是指沿塔里木盆地边缘分布的城市环带。这种基本格局在未来几十年内不会也不应有大的改变。城市和城市带的发展规模不能超过当地水资源供应的可能。今后在开发工矿资源时,可考虑将生产基地与生活基地分开进行布局,或预先考虑替代产业。对已建的少数条件十分窘迫的工矿城镇,应及时加以调整。 五、合理配置水资源 (一)气候与水资源的变化趋势与展望。 1.近年来气候与水资源的变化趋势。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我国气候也趋于变暖,但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波动性。降水量变化有更大的区域性差异,共变化趋势不如温度明显。近50年来西北各地降水量的变化,呈现东降西升的趋势,其分界线大致在河西走廊东部。黄河流域径流量减少的幅度比降水量大。内陆河流域径流量有所增加,估计是由于在气候变暖的情况下,冰川融水有所增加。 2.对未来气候与水资源的展望。对未来50年西北地区气温的变化趋势,各方面专家都估计为变暖。对降水量的预测,各方面意见有很大不同。对于90年代以来,新疆等地降水量增多的现象,是属于西北全区由暖干型气候向暖湿转型,还是属于西北西部局部地区的转型;是属于长期的时间上的变化趋势,还是仅属于年际的、10年的波动;有各种不同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即使转为“暖湿型”气候,也不可能根本改变西北地区干旱气候区的基本状况。 从战略角度考虑,应立足于“向最好方向争取,从最坏可能准备”,尽可能使今后工作处于主动地位。在目前河流径流量较大的新疆地区,应抓紧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大修复生态环境的力度,同时防止盲目加大社会经济的用水规模;在河西走廊东部的黑河和石羊河流域以及广大的黄河流域,是目前生态危机最严重的地区,必须立足于可能的不利情况,加强工作,决不可存侥幸心理。 在宣传报道西北地区气候转型问题时,要注意到增加降水的数量有限,原来的自然面貌并未根本改变,防止给人以盲目乐观的错觉。 (二)水资源配置的要求。 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的总要求是:在保证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合理用水时,必须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留有适当余地。为此,不但要统筹兼顾河流的上中下游,而且还要充分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复杂转化,以及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 本区3大片不同的自然环境,在生态环境用水、社会经济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三方面的关系上,有各自不同特点,需要分别加以分析并规定水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 1.内陆干旱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保证河流下游生态环境的耗水,使下游的生态环境和上中游的社会经济系统合理分享水资源。研究后认为: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耗水以各占50为宜。 按社会经济平均耗水率为用水量的70折算,今后内陆河流按用水量的最高开发利用率应不超过70。根据2000年的实际资料,除新疆的国际河流额尔齐斯河、伊犁河,以及柴达木盆地的无人区河流外,其他河流的开发利用率都已接近或超过70。因此,贺兰山以西内陆河流域的社会经济用水总量应基本控制在现有规模,不再增加。超过规定限额所挤占的生态环境耗水,或通过从外流域调水补足,或坚决加以压缩,一定要保证生态环境的耗水不低于水资源总量的50。 社会经济用水的内部配置:农田灌溉用水应大力节约并逐步压缩。城镇和工矿发展必须增加的用水量除少数地区由外流域适当调水外,大部地区原则上由农业用水有偿转移,并提高水的回收利用率。 2.半干旱草原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防止因地下水超采而影响草原的天然植被。 本区绝大部分属于半干旱区,天然降水形成的土壤水和地下水,可以维持草原的天然植被,但不能形成可集中开发的地表或地下径流。因此,只可在一些降水量超过400毫米及个别有引水条件和地下水丰富的地方,适当建设人工饲料基地,少量用于发展社会经济。 如果没有可靠的地质勘探资料,证明确有可以再生的地下水资源,不能盲目大规模抽取地下水进行社会经济建设或植树造林。 3.黄河流域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缓解干旱年份的水资源危机。 近年来黄河流域特别是兰州以下一些支流的径流量大幅度减少,不仅影响到这些支流下游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用水,也影响到黄河的出境水量。20世纪90年代,黄河出境的平均年水量(以三门峡入库水量表示),已从50~70年代的413亿立方米降至225亿立方米,其中1997年以来直到2002年,黄河出境的年水量都小于200亿立方米,严重威胁到黄河下游的社会经济用水和河道的冲沙用水。分析减少的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黄河流域降水量减少,河流径流量减少的幅度远超过降水量的减少幅度,上中游社会经济用水量增加。 因此,西北地区黄河流域水资源要合理配置。生态环境建设要合理安排,主要应依靠天然降水恢复植被。西北地区黄河流域的社会经济建设也应强调高效节水防污。为了缓解黄河水资源的危机,从长远看,还需要通过西线南水北调,适当补充水量。西线南水北调可能的调水量约为150~170亿立方米/年。 (三)西北地区的水利工程布局。 1.对现有水利工程的评价。经过50多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努力,基本建成了开发利用西北地区水资源的工程系统,支持了西北地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认识上的局限,没有把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以致西北地区的水利工程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粗放;二是水资源开发的过度。 2.近期的水利工程布局原则。近期的水利工程应以对现有和在建工程进行调整、更新、改造和配套为主,新建工程也应以地方的中小型工程为主,辅以少数的大型工程。对现有和拟建的调蓄水库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成效显著的要巩固,有安全问题的要除险加固;一些不利于下游生态和蒸发损耗很大的平原水库,要调整功能,有的应予报废或以山区水库替代;三门峡水库在小浪底建成后应调整功能,尽可能降低渭河入黄河口的潼关水位,为渭河整治创造条件;对拟建的大型水库,要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在慎重考虑生态影响和经济效益评价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兴建,何时兴建。 3.近期有条件开工的重大工程项目。(1)陕西的渭河综合治理工程。(2)新疆的北坡水资源开发工程和塔里木河综合治理工程。(3)青海的引大济湟工程。(4)甘肃的河西走廊综合治理工程和陇中引洮工程,其中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应尽早立项。(5)宁夏的扬黄扶贫工程和青铜峡灌区更新改造工程。(6)内蒙古草原区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和河套灌区更新改造工程。(7)陕蒙地区黄河多沙粗沙区的水土保持工程。 4.在中、远期考虑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1)西线南水北调工程。(2)新疆从天山北坡调水工程。(3)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和大柳树灌区工程。(4)黄河中游水利枢纽和两岸灌区工程。 六、10项战略对策 (一)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在水资源最为紧张的新疆天山北坡、甘肃河西走廊的石羊河以及陕西的渭河,目前都还没有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全面综合规划,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量、质并重,城、乡兼管,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而不是单纯地开发和修建水利工程。为此,需要调整现有的水利投资机制,满足为合理配置水资源所需的资金,改正现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 (二)干旱区和半干旱区的植被建设以封育为主,退耕休牧还草。 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地区,应明确规定以灌、草为主的植被建设方向,并充分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要修订和完善有关地方在执行退耕还林政策中一些不符合客观规律和当地实际情况的做法。 退耕还林和退耕休牧还草的成败关键是:在退耕还林和退耕休牧还草后,能否真正建成替代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条件。应打破部门界限,统一规划,让一些条件不好的退耕地恢复天然植被;与此同时,在条件较好的土地上,集中使用农、林、水等各方面的资金,综合建设基本农田、饲料基地或经济林果基地。 退耕休牧还草必须与围栏、轮牧、小水利、人工草场等措施相结合。还必须加大投入,发展畜牧业,才能巩固退耕休牧的成果。 如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则需考虑适当外迁人口,实行生态移民,使人口与环境容量相适应。 (三)防沙治沙的重点是防治原有耕地、草地、林地的沙化。 沙漠在地球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地球上各种生态系统相互支持和制约,组成了全球的大生态系统。人类与沙漠的正确关系应当是:人与沙漠和谐共存,既要避免“沙进人退”,也不要盲目地“向沙漠进军”。相当多的地方,总结多年来防沙治沙的正反面实践经验是:“人进沙进,人退沙退”。 人类利用一些外来水源,可以在沙漠周边建设一些人工绿洲,但从总体上说,不应当也不可能消灭沙漠或“征服”沙漠。防沙治沙应定位于防治原有耕地、草地、林地的沙化。 (四)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对农牧业的资金投入。 西北地区的水土资源主要为农牧业所消耗,过度的不合理的水土资源开发,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最主要的是将低投入、低产出、高资源消耗的传统农业转换到高投入、高产出、低资源消耗的现代农业的轨道,从破坏生态环境的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强农牧业的基础建设。 (五)因地制宜地保证粮食供需平衡。 就西北地区来说,要求各地粮食自给存在两方面的实际问题:一方面,粮食在某种意义上是水资源的载体,在西北地区,按较先进的用水定额,1公斤粮食一般需水1吨(目前的平均水平是1吨水产粮0.58公斤)。另一方面,西北一些产粮区由于区位劣势,在全国卖粮难的情况下,这些地区卖粮更难。 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不强求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粮食自给和西北地区粮食自给。一般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调剂解决问题。只要保持土地的生产能力,粮食(包括饲料)供应不致有很大风险。 为确保安全,可考虑将黄河规划中的宁夏大柳树灌区,作为未来的粮食战略储备区,如有需要,可在南水北调西线建成的基础上建设。 (六)发展工矿业,推进城镇化。 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意义,是通过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提高水和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这是西北地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展工矿业中,要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在城镇化的发展中,要防止脱离当地情况,盲目攀比城市化率的倾向。 (七)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坚决防治污染。 防治污染是西北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真正地提高认识,制定正确的发展规划,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管理,杜绝对污染项目的保护,并加大对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 对已经受到污染的水环境,应坚决及时地进行治理,以免将来付出更高的代价。 (八)实施少生快富的人口政策,消除贫困。 为了保证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功,必须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合理调整人口布局,最终消除贫困现象。主要措施包括:制定“少生快富”的有关政策,在少数民族中推行计划生育。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贫困地区尽快普及九年制教育。鼓励和支持西北地区以各种方式,输出劳力、引进人才。将宁夏西海固等一些全国最贫困的地区列为“十五”扶贫攻坚项目,加大综合措施的力度。在规划的自然保护区和一些没有发展前景的地方,实施生态移民。培育地方财政实力,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开发资金渠道。 (九)抓紧前期工作,建设南水北调西线工程。 警惕黄河水资源的危机,抓紧准备南水北调的西线工程。建议在2010年前完成包括生态环境评估的工程前期工作和开工准备,2015年争取第一期工程通水,2030年前后完成二、三期工程。 (十)建立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 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需要综合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农、林、水和城建、环保、扶贫等部门,要统一规划,通力合作,使国家和社会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有关省和自治区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协调机制。 结束语 西北地区是我国最干旱的地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在今后的大开发中,如何在保护和重建生态环境的条件下,使社会经济得到持续发展,对于西北地区来说是极大的挑战。 经过对各方面问题研究后认为,只要坚决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坚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并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是可以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提出了10项战略措施,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提高用水的效率与效益。这需要在社会经济建设中更新观念,调整结构,提高水平;也需要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端正认识,调整规划,完善政策。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西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在今后10年内必将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大西北,将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伟大贡献。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政府政策 一、可持续发展与外部性问题 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市场制度为依托的发展。市场制度的有效性无疑已被近代 的经济奇迹所证明了。然而,经过数百年的现代化过程,人们逐渐发现,经济赖以发展的资源在逐渐耗竭,人类与其它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在不断恶化,这些都不能不和以市场制度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联系在一起。那么,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市场出了什么错呢? 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经济主体,他们可能是个体农民,也可能是乡镇企业,也可能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部门。他们之间在进行交易,通过多次的交易,逐渐形成了多个市场的均衡价格。在任何一对交易者看来,他们达成的价格,恰恰落在自己的需求函数(或供给函数)曲线上。由于卖者的产品是用多种要素生产出来的,其中一些要素需要向别人购买,所以该产品的成本也是由交易决定的。经济学证明,在没有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中的交易是有效率的。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或两个人的交易所带来的成本或收益,对第二个或第三个人的成本或收益产生直接影响。或者说,一个人并没有承担或获得他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所有成本或收益。在社会层次上看,所谓外部性,是指这样一种情境,即因为成本和收益不能在个人或组织间恰当地分配,以至人们宁肯放弃他们本来应该获得的利益(盛洪,1996)。 导致外部性有很多原因。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产权制度。比如,在一条河边上的造纸厂的产权有明确的归属,但这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有名义上的归属,如归集体或国家,但产权的行使效率较低。当造纸厂将污水排入这条后,河里的鱼就无法生存。由于没有人拥有这条河(或不关心这条河),所以没有人因为鱼的损失而向造纸厂索赔。因此,造纸厂将不承担污染河导致的经济成本(这里暂时不考虑环境成本)。但河里没有了鱼,实实在在地就是社会的损失。因此,造纸厂的“个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它的成本曲线比真实成本向右下角移动了(如图1所示)。这导致造纸厂的均衡价格低于“真实价格”,而产量却高于“真实产量”。在极端情况下,从社会角度看,建立这个造纸厂也许是得不尝失。因为它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增量”(即比按真实成本生产多获得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大约是BEE’C所包括的面积),几乎就是它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也大约等于BEE’C所包括的面积,即因污染而无法生存的鱼的市场价值);况且由于成本低估导致资源过多地进入造纸业,使得社会失去了将这些资源配置到其它更有效的用途时所获得的利益。 一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可能是由于制度的或观念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在我国,前一种原因还是大量存在。因为我们刚刚从计划经济中走出来,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还刚刚开始,人们还不习惯将一条河想象为私人所有。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河不是在乡村中的小河,可以在技术上由某些个人所有,而是很大的河,如长江,有上游、中游、下游,拥有一整条河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分段拥有又不能互相不受影响。很大的湖,如太湖,滇池,等等,更进一步,海洋,以至说到极端,整个大气层,整个地球,就更不可能由私人拥有了。因此环境的不可分性,是外部性、从而是市场价格体系失灵的重要原因。 然而,即使是人们知道破坏环境的现时成本,也还是无法摆脱外部性问题。因为对环境的损害,从时间上看,往往不是均衡的。在相当长时间内,环境被损害的程度的增长是缓慢的,但当超过一定的阀值后,损害程度就会迅速增长,但这时再补救已为时晚矣。所谓为时晚矣,是指对环境和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有时具有不可逆性,或至少具有不对称性。不可逆,即是指不可恢复;如某种物种一旦灭绝,就不复存在;或一旦臭氧层的漏洞大过一程度,就永远无法修复。不对称,即是指很难恢复;如一旦将森林砍伐殆尽,虽然可以重新种植,却要经历很长时间、付出很大代价;又如由于过度捕捞,我国沿海的黄鱼曾一度绝迹,经过很多年以后才重新恢复过来。但是由于在达到临界点之前,人们不会将即将到来的供给的突然减少计算到与他人的讨价还价中,因而在市场中,没有一种价格信息会提醒人们节约使用该种资源。这是信息在时间上的不均匀导致的外部性问题。而这种时间上不均匀的信息,又会因为人们在空间上的分散,更不容易在灾难发生前知道。人们一般不会把以后的成本算在目前的账上,但一旦按以前的成本进行交易,就必然会将对环境或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推过阀值。 再退一步,即使所有的人都真切地知道他们的行为将给环境带来的损害程度,也仍然无法阻止外部性问题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这里讲的人既可以是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又可以是不同时期的人。在同一时期的人中,任何个人或集团若要考虑环境或资源问题而自觉地约束自己,将环境成本或资源成本加到自己的生产成本中去,他或它将会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败北。因为那些没有考虑环境和资源的企业将会由于成本较低而具有竞争优势。人们不得不破坏环境,不得不加快耗竭不可再生资源,不得不毁灭自然物种。即使在一些国家内部制定了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法律,由于不存在一个世界政府,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很类似于上述的行为。美国人不会因为石油将要耗竭而减少对石油的消费,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他们节约了石油,也许只是给中国人多使石油创造了条件。在另一方面,国与国之间还可以通过贸易和投资将一些局部性的污染和环境破坏“出口”到它国。由于有些穷国有较低的环境标准,一些富国通过进口或投资,使穷国生产更多的污染严重和消耗资源较多的产品,同时享受较便宜的(没有计算环境和资源成本的)产品。在不同代的人之间,由于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耗竭一般需要较长的、跨越世代的时间,又由于后代人既不能与当代人谈判,也不能抗议他们的所为,当代人就有可能将环境和资源的成本转嫁给后代人。而市场价格,以及代表对时间看法的市场利率,恰恰是由当代人对未来的看法形成的。就生物资源(如树木)而言,当代的价格低于保证树木生长的长期均衡价格,而市场利率则高于树木的自然生长率。这必然导致即使是私人所有者也会砍伐树木的结果。 因此,可持续发展问题,即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合理使用生物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外部性问题。而一旦存在着外部性问题,市场价格体系就会失灵。在这种囚徒困境中,政府管制和政策也许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一。 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原则 既然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到外部性问题,而外部性就意味着市场制度的失灵,政府作为一种天生克服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就可以作为一种解决方案。 关于政府的起源,有很多说法。一种说法是,当社会中有关产权的保护和承认的制度不能通过个人之间的谈判建立起来时,政府就作为一种有暴力后盾的第三方加入进来,从而克服了在产权制度形成方面的囚徒困境。如果这个社会中只有两个人,他们可能通过长期的互动形成对对方产权的尊重,但如果这个社会的人很多,如有N个人,要达到他们彼此都互相尊重产权,就相当困难了。一旦有一个人不愿就尊重别人的产权作出承诺,甚至任意侵犯别人的利益,这整个社会的产权制度就建立不起来。在这时,政府的强制性的对产权的保护就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我们在上一节讨论时说到,外部性与产权制度的不完善相关,因而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方法,首先应该是政府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在人类历史中,产权制度也是不断进步的,从而不断地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例如,对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在很晚的时候才实现的。当知识产权确立以后,有关知识生产的外部性得到克服,从而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在今天我们讨论克服破坏环境和耗竭资源的问题时,首先也应该依赖于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的社会里,我们刚刚告别计划经济,产权制度还很不成熟,所以还有通过改进产权制度解决环境问题的大量空间。例如,在一些乡村中的较小的河流的污染问题。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河流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集体”没有有效行使产权的机制,河流被岸边的造纸厂污染了。在这时,如果将河流的所有权个人化,或者将河流在一定时间内的收益权拍卖给个人,就会给这条河带来一个人。拥有这条河的产权的个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排污的造纸厂谈判或抗争,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阻止污染的排放。在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这样做了。 从某种程度上讲,将森林树木的产权个人化,也会改进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状态。因为一旦树木的产权由个人或组织拥有,产权拥有者就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去安排树木的砍伐和种值。当树木的自然生长率高于市场利率时,拥有者就会根据树木的市场现货价格与净现值之比,有计划地砍伐树木。在这时,木材的生产成本必然高于当树木没有明确归属时的成本,从而会部分解决砍伐森林的问题。 当然应该看到,产权制度的改进也是有边界的。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还无法将大环境分割开来、并且个人化。所以产权制度的改进还无法将环境成本纳入到个人成本中去。例如上述的森林产权个人化,虽然将砍伐生物资源的机会成本算入了个人成本,却还是没有考虑环境成本。所以由个人拥有森林,个人成本仍然会低于社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对森林的砍伐就会超过考虑环境成本时的均衡水平。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来补救。这个政策就是征税。即对砍伐的树木征收税赋,而对活木的买卖不征收税赋。其结果是,出售一定体积的活木比同等体积的木材要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这是因为,对木材价格的需求具有弹性,当砍伐税加到木材交易中去的时候,价格会上升,需求者会因价格上升而减少其需求,这等同于木材产权拥有者支付一部分砍伐税。而进行活木交易则无需交纳砍伐税,从而价格会比木材交易为低。由于没有砍伐税,卖者可以获得较出售木材为高的收益,而买者则可以买到较木材便宜的活木。这就鼓励较多地进行活木的交易,而较少地进行木材的交易。当出售木材比出售活木收入更少时,砍伐树木所获得的市场现值就会较低,用价格计算的树木的自然生长率就会较高,就更有可能高于市场利率。当活木生长的预期收益率超过市场利率时,树木拥有者就更不愿意砍伐树木了。由于可以出售活木,森林拥有者就有一个变现的市场,也不会因为急于变现而砍伐森林。 说明:当政府不征木材砍伐税时,森林所有者的成本曲线为S,木材的均衡价格为P0,均衡砍伐量为Q0;而征砍伐税后,相当于成本曲线则为S’均衡价格上升为P1,而均衡砍伐量则减少到Q1;其中消费者承担的砍伐税为面积 P1 E’E’’ P0,森林所有者承担的砍伐税则为面积P0E’’HG,如A图所示。对于活木交易,政府不征任何税赋,但考虑到购买者未来仍以获取木材为主要目的,因此未来仍要交纳砍伐税,所以需求曲线移至D’;而出售者已经免去此次交易的税赋,则均衡价格应为P2,而均衡交易量则为Q2;显然比木材的均衡交易量为多。 只要政府对环境的价值有一个恰当的估价,征收环境税的办法就可以部分地避免信息在时间上分布的不均匀问题。无论是砍伐还是捕捞,都不会出现过度问题。这个恰当的估价,就是要通过相应的征税,使价格上升到使资源供给或环境水平保持在长期均衡的水平上。所谓长期均衡,是指资源存量不会减少,并且生长的速度与消耗的速度基本一致;也是指环境水平不会降低,对环境的损耗的速度与环境的自我修复的速度基本一致。这需要对生物资源和环境的长期成本,尤其对环境破坏的临界点有一个有远见的估计。 上面的讨论同时意味着,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存在着一个政府,因为只有政府才能收税,也才能把它的意志强加给交易双方。然而,当我们涉及全球问题时,这一条件不存在了。因为没有一个世界政府。世界上有二百多个国家,类似于一个无政府的社会。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之间不是不能就环境问题达成一致,但谈判成本会很高。在谈判者较少时,如只有两个国家谈判,涉及两个国家的局部环境时,谈判容易成功;但如果世界所有国家都参加谈判,讨论有关全球环境问题时,就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在这时,就要依赖于一种起作用的世界政治结构。在其中,“大国”就要发挥作用。一方面,“大国”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动机,因为它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较高,它的利益更接近于全球利益;另一方面,“大国”有维持达成的环境秩序的实力。看来,中国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大国”了。她既可以在双边谈判中抑制以邻为壑的行为,更应该在全球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努力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从投票制度今天的效率来看,我们恐怕不能指望,可以通过一个所有国家都同意的涉及全球问题的方案,如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的方案。如果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哲学行事,也许人类永远不可能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人的基本行为规则和文化取向就有着重要的意义。例如,如果人们更为关注后代的幸福,重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以及其它物种作为人类的共生物的延续,人们就会提高对未来的评价,从而降低市场利率。因为市场的自然利率是由人们对未来的判断形成的。当市场利率降低后,生物资源、环境资源的自然生长率和自然修复率就会相对较高,就会引导人们减少对这些资源的耗用。更一般地,如果人类社会都能够接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文化,即使没有一个全球政府,也会在全球问题上采取互相合作、而不是以邻为壑的行为,从而为最终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奠定基础。 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手段 尽管政府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但不意味着政府只是强制地改变人们的行为,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改变几个经济变量,从而改变经济当事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最后使他们自动地做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事情来。强制只是政府的最后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如果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与政府对着干,钻政策的空子,政府政策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政府随时随刻都要提防别人,政府政策的成本就会太高,以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支持政策。因此,选择正确的政策手段,使政策“惠而不费”,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环节。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提到要通过改进产权制度,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我国的具体情境中,产权制度的改进需要许多政策上的艺术。例如,在我国现在的政治条件下,将一条河“私有化”显然是较难被接受的。因此,所谓产权制度的改革,还要在现有产权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比如遵循我国农业的土地承包制度,将小河在一个时期的使用权承包给个人或组织,都可以起到“改进产权制度”的作用。因为正如许多文献已经指出的那样,产权是可以分割的。使用权也是一种产权。只要拥有这种产权的时间足够长,就会激励人们去捍卫自己的利益,从而能够去与(比如)造纸厂去谈判或抗衡。利用一些人去与另一些人抗衡,最后达到保护环境的均衡,就会不成比例地放大政府政策的作用,以较小的政策投入获得较大的结果。 类似的设想,就是成立一个“拥有”局部环境的公司。例如,成立一个“太湖环境公司”。当然,这是一家由政府特许的公司。它可以在最初由政府出一部分资金牵头建立,以后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改变资本结构,甚至(不一定非得)成为一家私人企业,更好的形式应该是变为一家上市公司,受到公众和传媒的关注。这家公司的业务,就是太湖可能产生的利益。粗略想来,应该包括在太湖中捕鱼捞虾、养殖水产,水上旅游,以及沿岸的旅游、渡假和一些房地产。它的最大利益,就是保证太湖的生态平衡和环境优美,合理地利用生物资源。为了它自己的利益,它就会主动地与太湖边上的那些排放污水的厂家去交涉,责令它们停止排污。在争执不下时,就可以借助于政府以及传媒的力量。这样,太湖就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它会日夜监视岸边的动静,而不会象现在那样,中央政府的检查组一走,工厂照样排污。它的存在,将使政府实现政策的成本大大降低。实际上,这家公司是在经营环境。它可以根本不去捕鱼或盖房,它只需要第一改善环境,第二控制对生物资源的捕捞量。它所做的事情,一方面是为改善环境而与排污者做斗争,一方面是根据长期均衡价格计算的最佳捕捞量,拍卖在太湖的捕鱼的特许权,出售或出租水面或沿岸地面。只要太湖的环境变好,水质改善,太湖的环境价值就会变为商业价值。这样,利用人们的逐利动机,通过政府政策的作用,就可以使人们努力地去改善环境,而无需政府再与排污企业进行“猫捉老鼠”的游戏。 上面通过改进产权制度以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其实质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将公共物品“改变为”私人物品。实际上,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重要区别,即可否排他地占有或消费,可以转换为是否可以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有些看来不可排他地消费的物品,经过巧妙地设计,可以单个地、或近乎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从而“变为”私人物品。例如看电视。播放电视节目的电磁波在空中传播,任何人有一台电视接收机都可以看电视,电视台很难辨别是谁、在什么地方接收了电视节目,以及接收了多少;即电视节目似乎是无法排他地占有和消费的物品。然而,当电视台将一部分播放电视节目的时间卖给一些厂家,这些厂家利用这些时间播放广告,当消费者在看电视节目时就不可避免地要看到广告,而看广告一方面要占用消费者的时间,另一方面又能起到促销商品的作用,就等同于消费者为看电视付了费。他付费的多少,一般与他看电视的时间长短、以及电视节目的优劣成正比。类似的例子还很多。例如,科斯教授曾经提到过,原来人们普遍认为灯塔是公共物品,但他后来发现,在英国早期,灯塔多是私人拥有的。原来人们解决了灯塔收费问题,即在船只经过灯塔后到达的港口收费。因为经过特定灯塔的船只一定是要抵达附近特定的港口的(科斯,1994,第215-239 实际上,无论是改进产权制度,还是发现收费方式,都是通过改变人们的成本和收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标。当上述办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最后就要用政府的看家本领,即征税了。实际上,征税的核心思想,也是要通过改变成本和收益,改变人们的行为,使之朝着政策目标的方向努力。例如,对于利用我国很稀缺的自然资源生产的产品,可以调低或者免除进口同类产品的关税,使进口产品的价格降低,从而压低国内厂家的收益,迫使它们收缩规模以至停产。当然,进口国应该是该种资源丰裕的国家。这种政策,相当于将过剩的自然资源输出到资源贫瘠的国家。具体的例子,比如造纸业。当然,征税要注意不同物品的价格弹性。当某种资源弹性过小时,征税所导致的价格上涨不会引起消费量的显著下降,同时消耗资源的企业也不会减少收入,因为由于价格弹性很小,税收负担几乎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采用征税的方法,要选择在那些价格弹性较大的产品或资源物品领域使用。 另一个经常使用的操作手段,就是数量控制。这包括对获取资源的数量(如砍伐树木或捕捞鱼虾)直接控制,也包括对进入某一行业的企业数量的限制。如果能够测算出来保证生物资源持续生长的最佳捕捞量或最佳砍伐量,按照这个数量进行拍卖,可以使价格从短期均衡价格上升为长期均衡价格,从而改变供给者与消费者的行为。如果企业的生产能力是基本不变和稳定的,也可以采取拍卖经营特许权的方式,控制进入的企业数量。这样可以直接避免具有拥挤性质的问题。 总之,只有不仅有政策目标和政策原则,而且有成本较低、切实可行的政策手段时,才能实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在这方面,不断地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将是走向可持续发展新世纪的重要一环。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湛江市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分析了湛江市的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和水环境现状及相应问题,从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工业体系,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农业体系,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水资源合理配置、节水与污水治理、多水源联合调度、建立水权制度和海水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水资源和水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水资源 水环境 产业结构 节水防污 可持续发展 湛江市是广东省西部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广东省水资源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的主要地区之一。 湛江市历史上水旱灾害发生频繁,尤以旱灾最为严重。据雷州府和遂溪县志记载,最大旱灾发生在明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湛江市出现“赤地千里,饿死者万计”的悲惨现象。以后的300多年也旱灾频繁。新中国成立后,曾有30多年发生春旱,其中大旱4次,最为严重的是1955年。建国以来,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得以迅速发展。湛江市境内先后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改变了其干旱面貌,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随着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城市化率的提高,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生态建设的开展,各行各业对水的需求进入高速增长时期,工农业争水、城乡争水的矛盾日趋突出,水环境日益恶化。据有关部门预测[1],湛江市2010年需水总量将达9.77~13.18×108m3,其中工业需水量达4.84~7.83×108m3,农业需水量达3.08~3.18×108m3,城镇与农村生活需水量达1.85~2.17×108m3;2020年需水总量将达10.49~21.70×108m3,其中工业需水量达7.68~15.81×108m3,农业需水量达1.39~3.12×108m3,城镇与农村生活需水量达1.42~2.77×108m3。不认真解决好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将制约湛江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1 水资源和水环境现状 1.1 水资源量及特点 1.1.1 水资源总量 湛江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488mm,多年平均径流为665.6mm,按我国年降雨,年径流等要素综合分带表划分,属多水带,局部地区为丰水带。湛江市水资源分为本地水资源和过境水资源两大部分,本地水资源分为地表径流和地下径流,过境水资源主要来自于东北部的鉴江和西北部的九州江。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83.01×108m3(其中地下水资源量为39.30×108m3),多年平均过境径流量为85.85×108m3,合计为168.86×108m3。按2000年统计人口计,人均本地水资源量为1196m3/人,加上过境水资源量,则人均水资源量为2433m3/人。 1.1.2 水资源特点 从表面看,湛江市人均水资源量并不算少,远高于国际公认的500m3/人的“极度缺水”标准,但可利用水资源量少。因为境内河流大多短浅而且独流入海,过境水资源量主要集中在汛期,大部分以洪水方式出现,加上现有水利工程调蓄水资源的能力低,每年有70~80%的水资源白白流入南海,难于得到利用。水资源最大的特点是:虽地处南方湿润地区,濒临南海,但“工程性缺水”十分严重;加上水资源时空上分布不均,水资源有相当多一部分分布在偏僻、人口少,自然条件差的边远山区;而自然条件较好、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湛江市周边地区水资源量有限。 1.2 水环境现状及特征 1.2.1 地表水水质 九州江是湛江市重要的供水水源地,近年来随着用水量、排污量不断增加,部分水体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九州江主要污染物为CODMn和BOD5。其中干流合江、排里断面水质枯、丰水期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水标准;龙湾、安铺断面水质丰水期符合Ⅱ类水标准,枯水期符合Ⅲ类水标准;营仔断面水质枯水期符合Ⅱ类水标准,丰水期符合Ⅲ类水标准。其余支流中,廉江河水质较差,枯、丰水期均为劣于Ⅳ类水;沙铲河丰水期符合Ⅲ类水标准,枯水期均为劣于Ⅳ类水。湛江市内的南桥河和南柳河水质劣于Ⅳ类水。由于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引起河水中的SO42-、氰化物、砷、酚、镉、铬等有害、有毒化学成分及有机质“三氮”、细菌、病菌等的含量增高,河水浑浊,鱼虾绝迹。赤坎水库是湛江市赤坎区主要供水水源地,近年来,由于水库受周围工业及生活污水的污染,库水中细菌和大肠杆菌超标10多倍,硝酸根逐年增加,水质逐年不断恶化。 1.2.2 地下水水质 浅层地下水埋深浅,水质极易受到周围环境和人类活动的影响,特别是市区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废物都是其潜在的污染源。湛江市区化工厂一带浅层地下水中硫酸根含量高达246mg/L,出现硫酸型。大量超采中、深层地下水,从而引起承压水区域水位不断下降和降落漏斗形成、扩大。中层承压水湛江市部分地区中心的降落漏斗2.0m线漏斗面积大于485km2,中心观测孔水位下降20.0m;深层承压水湛江市部分地区降落漏斗10.0m线范围面积达294km2,中心观测孔水位下降16.72m;市内的霞山、赤坎地区已出现地面沉陷、地裂缝发展,环境地质恶化等一系列问题。 1.2.3 污染特征 湛江市境内地形属平台阶地及低丘陵带,以台地、丘陵、平原为主,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基岩隔水边界,其余三面环海,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补给、排泄自成体系。其自然地理特征形成湛江市水系独特的污染特征,主要是:①形成以氨氮为主要影响因素的有机污染类型。②因地势北高南低,形成自上而下的水污染物的积累和运移。③形成汛期水污染最严重的季节变化特征。④形成地表水污染导致浅层地下水污染和近岸海域污染。⑤污染源由点源污染物排放为主逐步转为以非点源污染物排放为主。 2 影响水资源和水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2.1 水资源统一管理滞后 对水资源实施统一管理,是国家《水法》所规定。湛江市水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宏观控制,只强调水资源要满足工农业发展的需求,而不注意经济发展、产业布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②比较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量、质并重,城、乡兼管,重视节约与保护,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不够。③水利投资机制不健全,出现一些不合理现象,如:建成了各种供水的主体工程,但因无力配套而不能发挥效益甚至极大地浪费水资源;有钱建成工程,却无钱管理运行;新建工程可以得到大的投资,但更新改造现有工程却无法得到资金。④在水资源调度和管理中,未按工农业、城市生活不同要求供水,基本上是多水多用,少水少用,一年用完,不留或少留后备,使水库仅仅起到年调节和不完全年调节的作用,未能发挥应有的调节性能。⑤多龙管水,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权属不清、利益冲突,难于协调,导致各自为政,造成水资源管理的混乱,无法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2.2 缺乏控制性调蓄工程 湛江市境内缺少控制性调蓄工程,大型水库仅3座,总库容14.364×108m3。由于水库规模小,对水量的调蓄能力低,抵御干旱能力低,加上水资源在时空上分布不均,造成春季严重缺水,工农业、养殖业和城乡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目前仍是以控制能力很低的引、提水工程为主要供水手段,供水保证率低。有些水库未达设计要求,如:境内最大的鹤地水库安全至今尚未过关,水库长期低水位运行;另一大型水库(长青水库)亦未达设计标准;24座中型水库中有12座未达设计标准;小一型水库106座中有94座未达设计标准;小二型水库322座中有290座未达设计标准。引水、提水工程也由于施工质量差,渗漏大,浪费了大量的水资源。水工程普遍存在的未达设计标准,放水设施质量差,有渗漏等问题使其应有的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2.3 水资源利用率低 农业低产出、高资源消耗的深层次原因是农业的低投入。在农区,仍然沿袭传统的掠夺式利用资源和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引水、提水工程等输配水系统老化失修,配套程度低,田间灌水技术落后,大部分地区仍沿用粗放管理模式,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较低,一般在0.4~0.7[2]。因此,提高半岛工业、农业和城市用水效率不仅是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要求,也是社会经济与水资源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2.4 水环境污染加剧 由于人们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关注保护不够,使生态环境、水环境不断恶化。湛江市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和全国情况基本相同,也是来自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 2.4.1 工业排污量大 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湛江市已形成机械、化工、造船、汽车制造、电子、食品、制糖、制盐、纺织、建材、橡胶制品、炼油、卷烟和家用电器等门类齐全,结构轻型的工业体系。其中主要排污行业为化工、纺织、冶炼、火力发电、橡胶制品等。据统计资料显示,湛江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部废水量的40%左右,COD排放量占全部排放量的60%左右,重金属排放量占全部废水量的75%~80%,是湛江市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产业结构造成的污染是湛江市工业污染的主要特征。 2.4.2 城市污水处理率低 湛江市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废水处理达标率低。湛江市辖区内各县(市)至今没有一座正在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都呈自由排放状态,废水大部分未经处理排放入河或渗坑向地下自由渗透,相当一部分污水还直接用于浇灌农田或城市绿地,造成二次污染。 2.4.3 农业面源污染比重高 据调查,污染源由点源污染物排放为主逐步转为以非点源污染物排放为主。九州江、鉴江、南渡河和湛江市区的北桥河、南桥河流域农业面源氨氮贡献率达65%~70%。 3 水资源和水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 3.1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水资源是半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制约因素。半岛的社会经济发展必须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的人口容量。1999年湛江市各县(市)产业结构见表1。从表中可见,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大。所以,应根据提高总体用水效益的需要,规划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逐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第一、第二产业的比重;将目前以农业为主的结构尽快调整为农林牧渔结合的合理结构。 3.2 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工业体系 半岛应和全国一样,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根据半岛的特点,应避免发展用水量大的产业。半岛工业的基础是能源、矿产和农牧渔产品加工。石化企业要进一步做好水源建设,推行节水减污的清洁生产技术,将污源从源头削减,并加强污水处理关键技术的应用和工艺设备的技术改造,加强节水工作,促进石化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对耗水量很大的有关技术,应进一步论证其合理使用范围。通过加大资金、技术和智力的投入,优化产业结构,改变生产增长方式,使资源高耗型的工业向资源节约型的现代工业转变。 3.3 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农业体系 半岛地区的水土资源主要为农业特别是粮食和挂果种植业占用消耗,因此,推动半岛地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核心是:要用高投入、高产出、资源低消耗型的现代农业逐步取代低投入、低产出、资源高消耗型的传统粗放型农业,大力加强农牧渔业的基础建设。除常规田间节水技术,渠道防渗技术外,应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喷滴灌等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特别对水资源缺少地区,除常规地面灌溉外,应逐步实施以管道灌溉为重点的高效节水技术。在农业用水不增加并逐步减少、耕地和灌溉面积总体不增加、农林区面源污染减少,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改善的条件下,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林果业、海洋渔业、养殖业和加工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将目前以农为主的结构尽快调整为农林牧渔结合的合理结构,使资源高耗型的农业向资源节约替代型的现代农业转变。 3.4 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全面规划。面对日益严峻的缺水危机,水资源全面规划应成为湛江市发展计划和其它各种经济规划的基础。湛江市境内河流开发治理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尽快编制湛江市境内各主要河流,特别是跨省、地区河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以流域管理为前提,建立、健全和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通过提高流域管理机构的能力来提高流域管理水平。对跨省区、地区的河流要强化流域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在流域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区域水资源管理的作用。对规划的水源工程进行前期工作已刻不容缓,特别是对规划的水源工程范围内的建设和水源保护应按水源工程规划进行布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浪费和环境问题。 3.5 水资源合理配置 湛江市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都是建立在自然资源、社会资本、科学技术、人文资源的基础之上。在提高湛江市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水资源合理配置的核心就是在分析湛江市水资源特点、开发、利用、保护及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寻求有效的水资源配置效率。湛江市水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具有显著特点,西北部河流以及大、中型水库集水流域的本地径流水资源量相对较少但水质较好;过境水资源量和潮流量丰富但水质较差。东部湛江市周边地区以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为主,其余地区基本上以农业、养殖业用水为主。从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出发,应根据城市工业、农业、生活和环境用水等用户对水量、水质的不同要求,按照来水的特点,选择地表水或地下水、本地水或过境水、海水或污水回用;通过水库和主干渠道、鉴江口挡潮蓄淡工程、湛江市堵海蓄淡工程等,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3.6 节水与污水治理 新水源工程的兴建有一个实施的过程,湛江市水资源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全面节约用水是解决湛江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一项长期、重要的对策,节约用水不仅可缓解水资源短缺,也是减轻水污染的根本措施。除常规田间节水技术,渠道防渗技术外,应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特别对水资源缺少地区,应逐步实施以管道灌溉为重点的高效节水技术。从长远看,工业和城市用水将逐年增加并成为用水大户,所以工业节水也是关键。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工业结构体系,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加强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实现污水资源化,控制工业污水及废料排放量。城市生活用水应全部经过一级处理,以提高水的利用率。对难于治理的污染源采取停、转、并等措施。 3.7 建立水权制度 产权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意义上的产权,是指通过法律、法规得到国家保护的,排他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经营权的总和。水权主要涉及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建立水权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或可利用量;分析水资源的需求结构;水权分配与转让。目前湛江市的水市场仍然是初级的,主要表现在:①多龙管水,政出多门,水资源所有权无形旁落;②水资源使用权无序取得;③水权的非市场转让;④跨省河流的水资源和水权不明导致不合理使用和严重的水利纠纷。应结合湛江市的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水资源管理法规,研究制定有关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建立水权制度。通过建立水市场或准市场,实现水权交易或有偿转让,最终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3]。 3.9 海水利用 海水利用是解决湛江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战略措施之一,具有广阔前景。湛江市三面环海,海水利用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化工厂可用海水作为工业冷却水,有条件的地区可修建挡潮蓄淡或堵海蓄淡工程,利用丰富的海水资源。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区域划分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论文关键词:行政区域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论文摘要:阐述了行政区域的内涵,分析了行政区域划分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即:在全国范围内,环境保护部门实行人、财、物的纵向管理,地方政府配合工作的机构体系。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各国政府都在积极采取各种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之一。环境立法体系逐步完善,环境治理的投入逐年增加,使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整体状况有所好转。但从局部分析,特别是跨流域、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环境污染状况不容乐观。有些地方经过多年的治理,耗资巨大,污染情况反而更加严峻。纠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域体系划分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本文分析了行政区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1 区域划分概况 我国的区域划分模式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区、旗)、乡(镇、街道)、村等。在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既有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的义务,又有相对独立制定地方法规、条令的权利。因此,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的时候,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条件、工作基础不同,必然在落实的深度、广度方面有所差异。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各自的地方法规时,由于各地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深浅不同,重视程度不同,环境质量现状不同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意识的存在,相互比较难免存在较大差异。到市(地、州、盟)级行政区,由于经济基础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对环境的损坏程度不同,致使环境保护工作在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有较大的差异。 由于我国的行政区域本身和一些机构具有相对权威性,容易形成为了各自的利益、政绩、权力而各自为政,我行我素。在对待环境保护工作的态度上,地方长官完全可能为了自己局部的利益而牺牲全局利益,以发展地方经济为理由,以保证职工就业为借口,忽视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作,拒绝关、停污染企业。或者转嫁环境污染影响,以牺牲相邻区域环境质量为代价来繁荣本地经济与市场。国家投巨资治理的多个流域,效果不佳,环境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根源就在于地方保护主义。而地方保护主义之所以存在,则因为区域划分各自为政的结果。 2 行政区域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 1 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差异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人为地划分行政区域,导致各个区域内地理位置、工业基础、环境资源、能源、交通设施、公众素质等发展经济的基础要素严重的不平衡,造成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不平衡。在国内,有东南沿海的发达地区,更有需要振兴的东北地区和需要崛起的中部地区及相对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在同一区域内经济发展程度都有很大差异,广东的深圳与其相距百公里山区相比,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等两极分化极大。这种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差异给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明显的影响。发达地区由于基础好,优势多,经济发展大多采取可持续发展的、集约型发展模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比较到位。而欠发达地区由于资金的缺乏,技术设备落后,为了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大多采取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为特征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为了当地经济加速发展,不顾冒环境污染的风险,引进被东部地区淘汰的、污染环境严重的工业项目,其结果只能是付出巨大的环境代价,来追求表面的经济繁荣数字,经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2. 2 区域建设小而全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行政区域划分等原因,形成了我国各个行政区域内小而全的地方工业体系。这种工业体系很容易和环境因素形成冲突,一些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在欠发达地区遍地开花,尤其是一些乡镇“五小”企业,与国家大型企业争能源、争原材料、争市场。由于“五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排放严重超标,环境治理形势严峻。这种对内封闭、对外排斥的工业格局,大大地限制了各种信息、技术、生产要素的相互交流与沟通,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3 行政管理水平的差异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行政区域划分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各个区域内部只追求辖区内部的经济增长,各自为政,区域内的行政领导只追求任期内的增长速度,看重局部和眼前的利益,尽量减少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导致本应由区域内部支付的环境保护运行成本转嫁到周边地区或下游区域,从而加剧了环境污染的现状。有些领导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无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法规制度的存在,使得一些污染严重的项目得以违规建设,使当地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更加严峻。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有些地区为了保护辖区内的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事件时有发生。 2. 4 环境保护意识的差异影响公众参与积极性 由于区域内相对封闭,环境信息不对称,环境保护意识上的差异,加上人为的误导,使我国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积极性不高。走过场,追求形式化,应付的成分多,追求实效的少。因为环境信息透明度不高,公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满足,在具体的建设项目造成环境污染时,公众与建设方之间、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使公众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信任。 3 消除影响的措施 真正理顺行政区域管理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提倡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充分发挥行政区域的协调、管理作用,打破分割,树立大环境区域的概念,才能有效地减少或消除区域分割产生的环境问题。 3. 1 各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部门实行纵向管理 为了克服行政区划带来的弊端,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在全国实行纵向管理结构,统一步调,一致行动,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在行政分割的体制下,各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例如:地方行政领导主抓的项目,即使有污染,下属环境保护部门也很难制止。如果环境保护部门由中央直属,实行纵向管理,情况会好转。在上马新建项目时,环境影响评价会真正起作用。 3. 2 按环境资源分布合理布置环保机构 一般的流域跨越多个省、市、区、县,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想统一行动,治理污染,难度大,相互协调困难,工作效率低。某条河流多年治理不好,区域划分造成的障碍不可忽视。如果设立专门的流域环境保护机构(其人事任免权、财政拨款渠道、人员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完全与地方政府脱离,由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直接管理),专门协调管理该流域的环境保护事宜,有专人、专款、专门机构负责抓专项工作,各地方政府部门协助、配合,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将会效果显著。总量控制措施也会得到有效的落实。 对区域政府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除了经济发展指标外,还要综合考核资源生产效率、环境质量状况等内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要教育干部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从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开展工作。环境保护的考核方式应充分注意到群众的反映和相邻区域、特别是下游地区的反映。对于以污染环境为代价创造的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是不宜提倡的。 3. 3 尽快建立环境税收机制 通过税收机制,促进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建立税率、税种合理的环境税征收制度,改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收费为收税。由于税法的严肃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可以适当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良影响。环境税收直接加大了污染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其在市场上的价格优势,使环保产品、绿色产品有了与其竞争的公平环境,促进了环保企业的发展。 实行税收资金部分返还企业,以资助企业治理环境污染制度。既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资金压力,又可以调动企业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对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环境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五小”企业,在环境税收的重压下,关、停、并、转则势在必行。 3. 4 强化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提倡行业自律,保护环境,淡化行政区域界线。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术交流、科技攻关、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活动,鼓励大家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善待环境,抵制污染。由行业协会出面组织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各种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家的参与意识,追求实效,不走过场。在全社会创造一种自觉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生活氛围。 4 结论 环境保护工作应淡化行政区域的概念,坚持按环境资源分布特征设立环境保护机构、环境保护实行垂直管理的原则,贯彻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提高领导者环境保护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略析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环境成本控制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战略的提出要求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有效保护。国际标准组织(ISO)已于90年代颁布了ISO14000系列的环境管理国际标准,欧美一些国家的企业也开始公布一些环境成本的信息报告,国际贸易出现了“绿色贸易壁垒”的端倪。企业的行为已受到诸多方面的约束,环境成本已成为企业经营成本中不可忽视的部分,企业加强环境成本控制的紧迫性将越来越强。本文试就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企业环境成本控制的有关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环境成本控制的现状分析 (一)传统会计下成本概念的局限性 成本的经济实质是价值耗费与补偿的有机统一体。而传统会计所依赖的成本观念,属于狭义的成本概念,不包括环境成本,只核算了微观的经济成本,却忽略了对宏观社会成本的考核,即成本中只包含直接消耗的生产要素(料、工、费),而对企业耗损的资源和环境费用则没有考虑在内。由此,使得企业收益产生虚增,而且间接地鼓励了企业以牺牲环境、透支未来为代价谋取当前的经济利益。这种做法显然是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对自然资源消耗的成本补偿要求的。目前我国对环境成本计量的做法也很简单,只考虑了如绿化费、环境污染罚款等项目,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期间费用或营业外支出,或在金额较大时作为待摊费用处理,这种做法固然操作简便,但也有其内在的缺陷,其严重后果表现在: 1.没有考虑环境成本的隐蔽性,直接影响了企业财务成果的真实披露。目前多数企业只在环境成本实际发生时才将其列作费用,而对潜在的成本忽略不计,使得当期收入与费用配比不合理,生产成本小于真实成本,虚增了当期利润,增加了税负。 2.缺乏规范的成本确认和计量方法,导致成本的可比性差。由于目前国家并没有环境成本核算的相应准则或制度,各个企业的实务处理也不同,企业缺乏横向比较的基础。 3.模糊了成本发生的动因,不利于企业挖掘潜力,降低成本。由于企业把环境支出费用计入期间费用,不利于企业管理当局对成本发生的前因后果进行分析,从而使得企业对环境支出的控制不力,导致成本上升。 4.环境保护意识差,企业很少主动考虑环境成本,大多企业在受到处罚时,才不得不控制环境成本。如在产品出口受到限制时,才想到要控制环境成本,往往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5.短期利益行为的驱使,影响了环境成本的控制。由于目前对企业业绩的评价,没有单独关于环境成本控制的考核指标,企业当然不愿意因环境成本的增加,而影响其业绩。 (二)环境成本的特点 环境成本指企业为保护环境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改善设备的支出、日常环保费用及开发环保产品措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其特点可概括为: 1.环境支出的不可预知性。环境支出不像其他成本项目(如直接材料)那样均衡地发生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它往往具有突发性或一次性,如违反环境法规受到的罚款而导致的支出、环保设施的投资等。 2.环境支出的隐蔽性。当期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可能并不明显,但这并不表明企业不负担任何环境成本。因为企业对环境的破坏终究要付出这样或那样的代价,并且代价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3.环境支出的连续性。在环境会计中,要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成本进行核算,产品成本不仅包括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支出费用,而且包括产品开发、销售直至淘汰整个产品生命过程的环境支出费用。 4.环境支出的不断增长性。由于人们对环保的日益重视,作为主要污染者的企业对此承担的责任日益加大,因而环境支出也日益增加。而且随着政府环境立法对企业约束力的增强,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使得企业的环境支出费用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二、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环境成本控制的要求 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发展给了一个确切的定义:“可持续发展是这样的发展,它满足当代的需求,而不损害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1992年6月,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发表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制定了《21世纪议程》,提出了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7条原则,号召各国政府和人民开辟合作的层面,建立一种新的、公平的全球伙伴关系,使人类社会在21世纪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自1992年以来,我国还颁布了一系列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方案和计划。如《中国环保与发展十大对策》和《中国21世纪议程》等等。这些法律、条例不仅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行为有约束和规范作用,而且在某些条文中,已明确了对环境成本的内在化要求。如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强调“将环境成本纳入各项经济分析和决策过程,改变过去无偿使用环境并将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的做法”。 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估量各经济主体的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作为对社会经济活动具有计量、反映和控制职能的会计理应对环境方面的支出、收益进行反映和控制。从90年代起,在西方的会计理论界,越来越多的会计学家把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理论与会计理论结合起来研究,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环境会计,企业加强环境成本控制的紧迫性将越来越强。然而,我国目前还未出现较好的环境成本控制体系,如何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下对企业环境成本进行控制,已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三、环境成本控制的战略思考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下,不仅要考虑人类劳动的补偿,而且要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充分考虑自然界各种物资资源的消耗和补偿。 (一)政府方面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大多数企业目前是不可能自觉为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而增加支出的。 2.加强环境保护的普及性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降低环境治理的成本,提高环境预防的投入。 3.加大对环境成本控制考核的力度。目前企业有关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对环境成本相关指标的考核并不突出,致使很多企业为了其短期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实现自身的利益。应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加入考核指标,这样就会使国家对企业的评价是在满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进行的,也会更加全面、客观。 4.利用价格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给出明确的价格信号,从某种程度上讲,国家对于资源的使用应坚持有偿使用原则。对有限资源的无偿使用,无疑将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应利用价格手段,冲破狭义成本的束缚,在商品的成本中加入资源成本,使商品的价值得到客观的反映,充分发挥价格应有的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作用。 (二)企业方面 1.开拓思路,运用价值链分析方法,制定环境治理的整体战略规划。价值链分析将企业视为互相联系的活动的集合体,考虑产品生产和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环境成本,通过分析各项活动的成本,使成本和与其相关的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价值链分析包括:(1)内部价值链分析。就是不仅要注意生产过程,而且要关注生产之前和之后的作业,以找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最终达到降低产品成本的目的。(2)外部价值链分析。即供应商和顾客之间的关系分析。供应商不仅生产着企业用于价值链的一种产品或服务,而且在其他方面也影响着企业,如供应商发货频繁可以降低企业的库存需求。顾客也有其价值链,如那些订货量少、事先不确定的顾客的成本比那些订货量大,事先确定的顾客的成本要高。 2.在企业发展战略中,制定企业中长期环境成本控制的目标,从生产规模、技术和工艺的选择上严格按环境成本控制的目标进行;从产品的选材、生产以及销售上尽量回避、减少扩大环境负荷而追加的成本;选择环境负荷低的替代材料;对各种污染处理系统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尽量控制污染处理系统的建造、营运成本。 3.加强对企业各生产环节影响环境的因子进行跟踪监测。特别应对企业排出的废弃物进行质量监测和把关,尽量做到达标排放,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损失或罚款成本。 4.采取多种渠道控制环境治理成本。这是环境成本控制的关键部分,包括环保设施运转、环境项目运行、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和环保事务的管理。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如果处理得当,可以变废为宝,降低企业成本,增加效率;反之则会提高处理成本。另外,还应注意通过环境区域治理,采用集中排污治理的方式来降低区域内各个企业的环境成本支出。 5.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来进行成本控制。在信息时代,控制成本的思路和方法应建立在以计算机为中心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一套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控制成本将一筹莫展。企业要建立起以电子计算机和国际互联网为中心的高效信息管理系统,为进行环境成本控制提供基础。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关于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是中国工程院向国务院提供的一个咨询项目,于2001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后启动。中国工程院组织了有关学科的35位院士、近300位院外专家和西北6省、自治区的130多位有关领导、专家参加,组成了项目综合组和9个课题组。一年多来,在各方面的支持下,组织大量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现场考察,在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项目综合报告。 一、西北地区的现状和问题 (一)自然环境格局。 本项目研究范围包括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和内蒙古6省、自治区范围内的内陆河流域(包括新疆的国际河流)和黄河流域,报告中统称为西北地区。 西北地区土地总面积345万平方公里,根据自然环境的不同,可划分为三大片:贺兰山以西的内陆干旱区(简称内陆干旱区);贺兰山以东的半干旱草原区(简称半干旱草原区);半干旱和半湿润区的黄河流域(简称黄河流域区)。 (二)社会经济的现状和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有巨大发展,从总体上说,为全面实现小康奠定了初步基础。当前主要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二是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 (三)水资源概况。 1.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西北地区水资源量多年平均为1635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总量的5.84。 2.人均水资源量。2000年西北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781立方米,为全国当年人均水资源量的80.5。其中:宁夏黄河流域217立方米,陕西渭河流域326立方米,青海湟水河流域618立方米,甘肃河西走廊的石羊河流域761立方米,均大大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成为严重缺水的地区。 3.用水量和耗水量。2000年全区总用水量81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占89.3。扣除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的回归水量后,2000年全区净耗水总量547亿立方米,耗水率(耗水量与用水量之比)为62.8。 4.用水效率。虽然西北地区水资源紧缺,但却存在着人均用水量高、农田灌溉用水定额高、单位GDP用水量高的问题。农田平均每亩实灌定额617立方米,比全国平均高40;万元GDP用水1736立方米,比全国平均高1.85倍。 5.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用水量与水资源总量之比)。目前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平均为20,西北地区为53.3。其中甘肃的河西走廊各河、新疆的塔里木河和天山北坡各河都超过70,有的甚至超过100。 (四)生态环境的主要危机——土地荒漠化。 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在长期历史演变中出现种种问题,如干旱缺水、河湖干涸、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等。研究认为,生态环境的主要危机综合表现为土地荒漠化。 1.土地荒漠化的界定。《第二次全国荒漠化监测》公布的数据表明,1999年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为267.4万平方公里,其中在本项目研究范围的约218.3万平方公里。 研究认为,为了有针对性地指导实际工作,应着重研究在现代气候条件下,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使原有耕地、草地、林地退化的情况。在西北地区,应主要研究在干旱化的气候背景条件下,由于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和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两种原因引起而又有条件治理的荒漠化土地,据此粗略估计,本区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在60万平方公里左右。 2.由于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引起的土地荒漠化。(1)在内陆干旱区,由于河流上中游用水过多,造成下游河湖干涸,荒漠扩大。(2)在沙漠边缘地区,由于超采地下水,植被枯萎,造成土地沙化。(3)在大中型灌区,由于灌溉不当,地下水位上升,造成土壤次生盐碱化。 3.由于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引起的土地荒漠化。(1)草原牧区由于严重超载过牧,造成大面积退化甚至沙化。(2)在农牧交错区,由于滥垦、滥牧、滥樵、滥采,造成大面积土地退化甚至沙化。(3)在农区,由于不合理的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造成一些地方的土地退化甚至沙化。(4)在有些山区,由于滥伐滥垦,造成林地的退化。(5)在黄土高原区,由于边治理、边破坏,土壤侵蚀总面积仍有所增加。 4.土地荒漠化是沙尘暴加重的重要原因。沙尘暴是一种自然现象,从自然规律的角度看,沙尘暴是不可能被消灭的。但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破坏了一些地方的地表覆盖,助长或促进了沙尘暴的发生和发展。 沙尘暴发生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我国沙尘暴高发区的下垫面除地质历史形成的因素外,都属于土地荒漠化的范围。因此,西北地区荒漠化土地的扩大是我国近年来沙尘暴强度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要立足于全面保护沙尘暴源地的生态环境,大力防治西北地区的土地荒漠化,不能寄希望于一些局部性的应急措施。 (五)城镇工矿区的生态环境危机——水环境污染。 据2002年资料,西北地区的污染情况可分为严重污染、中度污染和尚未明显污染3种类型。严重污染地区和中度污染地区相加,其人口已占总人口的79.1,其中渭河流域已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区域之一。内陆河流域没有排污入海的出路,黄河流域的排污不但危害当地,而且威胁黄河中下游的水环境安全。 二、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 (一)生态环境危机的深层次原因。 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危机的深层次原因是:人类占用了过多的自然资源。20世纪以来,人口从大约1400万增至接近1亿人。在相对落后的生产方式下。为了供养不断增长的人口,不得不依靠破坏性地掠夺自然资源(包括污染自然资源),从而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现实可行性。 生态环境的人口容量是相对的。在生产力提高、资源消耗逐步减少的条件下,人类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得到提高,从而可以扩大环境的人口容量。西北地区的问题在于,在人口增加和经济规模增长的过程中,生产力水平没有相应提高,生产方式仍限于传统、粗放的外延型,特别是没有抓住水资源这个制约因素,相应地提高用水效率。只要认真解决这个问题,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在西北地区是现实可行的。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主要内容。 必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要统筹全局,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二要坚决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三要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条件下,相应地合理配置水资源。同时,还需实施适当的人口政策,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 三、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 (一)生态环境演变的历史背景。 西北地区的干旱化趋势和地理环境的格局,是在2000多万年前,由于青藏高原的逐步隆起而形成的。 在西北地区,人类大规模改造自然的活动开始于2000多年前。经过秦汉、隋唐和清代3个鼎盛时期,西北地区经济和文化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在“屯垦戍边”和“移民实边”的政策下,大力推进农耕文化,使贺兰山以东自然条件适宜于牧业的草原、草地,发展成为今天农区、牧区和农牧交错区的格局。在气候自然波动的背景下,不合理的农垦破坏了草原、草地的植被。黄土高原在变牧区为农区的过程中,天然植被也遭到破坏,水土流失日益加重。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增强,对自然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生态环境更加严峻。在贺兰山以西的内陆河流域,一些地区在河流中游修建平原水库,基本控制了河流的径流,虽然发展了灌溉,但平原水库建成之日,往往就是下游断流之时。在牧区生产发展中,片面追求牧畜头数的增长,使草原超载退化。在传统的农牧交错区和牧区,进一步大规模地开荒种地,使土地沙化面积不断扩大。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和基本目标。 1.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生态环境建设的含义很广泛,可理解为一切旨在保护、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行动的总称。生态环境建设的核心是要限制或取消那些引起生态系统退化的各种干扰,充分利用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达到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在西北地区,首先要防止对现有生态环境的继续破坏,并尽可能恢复重建已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达到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并能保持相对稳定和良性发展的程度。 如果不顺应自然规律,仅凭人们的主观愿望,去建设一个不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人为的新的生态大系统,则往往事与愿违,不仅收不到预期效果,而且不能持久延续,系统将最终崩溃。当然,对于一个人工绿洲、一个城镇、或一个小地区来说,可以建设一个有别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新的子系统,但是这些人工子系统的建设必须以不破坏天然生态大系统的整体性为原则。当前对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仍存在一些误区。其中较普遍的误解是,简单地以为生态环境建设就是绿化造林,增加森林覆盖率。调查中看到,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一些不适合种树的地方,也都在费尽心力地植树造林,年年植树不见树,或多年后仍是一片小老头树,有的地方为了植树造林而超采地下水,“绿了一条线,黄了一大片”。这种简单化的认识和做法,都应予以改正和防止。 2.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目标。防止荒漠化土地的继续扩大,下大力气治理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荒漠化土地,以及不属于荒漠化范围内的退化土地,同时防治水环境的污染。 3.生态环境建设的分区。根据生态类型组合特点与治理目标,将西北地区划分为8个生态环境建设区。(1)干旱荒漠—绿洲生态环境建设区。(2)内蒙古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区。(3)长城沿线—阴山山麓生态环境建设区。即农牧交错带。(4)黄土高原生态环境建设区。(5)黄河沿岸平原生态环境建设区。(6)渭河平原生态环境建设区。(7)青藏高原黄河河源区。(8)山地生态环境建设区。 (三)合理的植被建设布局。 西北地区各生态环境建设区的天然植被类型由温带半湿润向极干旱地区推移,依次为森林、草原和荒漠。本区内森林分布不多,主要在黄土高原的土石山区、内陆盆地周围的高山以及河流两侧的冲积地带上,具有巨大的水源涵养及防止土地荒漠化的作用,非常珍贵,天然林保护工程非常必要。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干旱和半干旱区,应明确规定以灌、草为主(干旱区以灌为主,半干旱区以草为主)的植被建设方向,并应充分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四)天然河湖的保护与恢复。 内陆河流的下游,延伸到沙漠的腹地。河流两岸由地下水支持的天然绿洲,以及河流终端的湖泊、湿地和周边植被,都起着分隔和限制沙漠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考虑到现实的水资源情况,在坚决保持现有河湖格局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地增加入湖水量,将20世纪60年代以后消失和萎缩的湖泊,加以不同程度地恢复,从而恢复河流的原有长度,并恢复河湖水质。具体建议: (1)准噶尔盆地:使西端的艾比湖水面恢复到接近原有水面,中部的玛纳斯河延伸到玛纳斯湖,要坚决制止地下水的超采。(2)塔里木盆地:适当恢复塔里木河终端台特玛湖的水面。(3)河西走廊:适当恢复黑河终端东居延海的水面;使疏勒河目前的终端西大湖不再萎缩,下游的地下水位不再下降;争取适当恢复石羊河终端的青土湖。(4)柴达木盆地:保持目前的河湖格局不再萎缩。(5)青海湖:争取湖水位逐渐稳定。(6)渭河:逐步解决中、下游河道的严重污染和淤积问题。(7)黄河干流:尽快解决两岸城市、工矿和农牧业的污染问题。(8)保护绿洲、草原和沙漠(地)内尚存的湿地。 (五)防污减灾对策。 1.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1)工业排污量大。(2)城市污水处理率低。(3)农业面源污染比重高。 2.制定适合当地特点的水污染防治技术经济政策。(1)加强节约用水。(2)推行清洁生产。(3)实施污水处理后回用。(4)采用适合当地特点的废水处理工艺与技术。(5)制定适合各地特点的水污染防治控制指标。(6)实行“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等经济政策。(7)重视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的开发和成套设备的制造供应。 四、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 (一)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的基本途径。 ——根据提高总体用水效率的需要,逐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城镇化。 ——在建设现代农业、控制并逐步压缩农业用水的目标下,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现代农业体系。 ——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及科学技术水平,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城镇和乡村。 (二)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现代农业体系。 1.西北地区农牧业的主要问题是低投入、低产出、高资源消耗。西北地区占有全国18的耕地,19的水资源,仅生产了全国8.8的粮食,6.7的肉类。全区拥有草地26.3亿亩,占全国的64,而牧业产值仅占全国的7.5。 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是农牧业与水土资源之间结构性错位:全区农牧业结构中,种植业占70左右,畜牧业比重仅为28.5左右。这种产业结构与本地区水资源贫乏而草地资源丰富的资源结构严重错位。在种植业内部,高耗水的粮食作物比例偏大;粮食作物结构中,夏粮面积偏大。牧区和农区相互分隔,不能形成区域优势互补的农牧空间布局。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农牧业的低投入:灌区老化,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仅为0.3~0.4,水资源粮食生产效率0.58公斤/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4。草地年均亩投入只有2~3分钱,目前草地生产力比20世纪50年代下降了1/3~1/2。 2.建设现代农业体系的近期目标。转变增长方式,高效、节约、可持续利用水土资源。在农业用水不增加并逐步减少、耕地和灌溉面积总体上不增加、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改善的条件下,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畜牧业和加工业比重,使农牧业总产值逐步增长,农牧民生活逐步提高,贫困地区逐步脱贫致富。 3.建设现代农业体系的基本途径。建立面向市场与资源双重约束的现代农业体系:改变单一性的生产结构为农牧加(工)复合结构;改变农区与牧区分隔为农区与牧区协作;发展现代节水灌溉农业和现代旱作农业;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基本草牧场;退耕休牧,变广种薄收为少种精种多收,变过牧超载为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未来30年内,要求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0.15~0.2,旱作水分生产效率提高0.1~0.2公斤/毫米·亩,草地干物质生产水平提高到180公斤/亩。 (三)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工矿业。 应坚决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本区工业的主要基础是能源、矿产和农牧产品加工,应避免发展用水量大的产业。 1.能源工业的水预测和今后对策。石油、天然气是西北地区的重要支柱产业,其2000年产值占本区工业总产值的23.78,在未来的20年中还将有较大发展。预测石油石化和煤炭企业至2015年的用水量为9.3亿立方米,应确保其需要。 石油石化企业要进一步做好水源建设,推行节水减污的清洁生产技术。煤矿开采和生态环境应协调发展,国家应鼓励企业进行水利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回用。 2.矿产开发的用水预测和对策。在全国已探明储量的157种矿产资源中,西北有37种超过全国储量的一半。这些矿产资源的开发不仅对西北开发而且对全国都有重要战略价值,应使矿产开发成为本区的又一支柱产业。2010年的矿业用水量将增至12.5亿立方米,数量相对不大,但需加强污染防治。 钢铁工业是本区废水排放量最多的工业行业之一,有色金属工业也需加强污染防治,很多小金矿和小黄金生产企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对不能改造者,应坚决关闭取缔。 (四)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城镇体系。 1.城镇化发展及用水增长趋势。人口增长如不加以控制,2030年可能达到1.3亿人;如果做好各方面工作,有望控制在1.2亿人之内。预测城镇化率2010年将接近40,2030年将超过50,仍低于全国水平。城市用水的总需求量到2030年将增长近一倍,约需70亿立方米。 2.城镇水务设施建设。当前的问题是城市水务基础设施不足,供水系统不完善,污水处理严重滞后。2010年和2030年的城市污水排放量估计将分别达到40亿立方米和50亿立方米左右。 3.制定符合当地特点的城镇化规划。城镇发展要严格遵循与自然条件相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条件的可能;要顺自然、依水源、靠全局、有重点、重质量,因地制宜地做好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经过数千年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半个世纪的建设,西北地区已形成“四带一环”的城镇格局。“四带”是指4条主要以省会特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带,包括西宁—兰州—渭河流域城市带、呼和浩特—包头—银川城市带、武威—张掖—酒泉河西走廊城市带和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天山北麓城市带。一环”是指沿塔里木盆地边缘分布的城市环带。这种基本格局在未来几十年内不会也不应有大的改变。城市和城市带的发展规模不能超过当地水资源供应的可能。今后在开发工矿资源时,可考虑将生产基地与生活基地分开进行布局,或预先考虑替代产业。对已建的少数条件十分窘迫的工矿城镇,应及时加以调整。 五、合理配置水资源 (一)气候与水资源的变化趋势与展望。 1.近年来气候与水资源的变化趋势。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我国气候也趋于变暖,但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波动性。降水量变化有更大的区域性差异,共变化趋势不如温度明显。近50年来西北各地降水量的变化,呈现东降西升的趋势,其分界线大致在河西走廊东部。黄河流域径流量减少的幅度比降水量大。内陆河流域径流量有所增加,估计是由于在气候变暖的情况下,冰川融水有所增加。 2.对未来气候与水资源的展望。对未来50年西北地区气温的变化趋势,各方面专家都估计为变暖。对降水量的预测,各方面意见有很大不同。对于90年代以来,新疆等地降水量增多的现象,是属于西北全区由暖干型气候向暖湿转型,还是属于西北西部局部地区的转型;是属于长期的时间上的变化趋势,还是仅属于年际的、10年的波动;有各种不同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即使转为“暖湿型”气候,也不可能根本改变西北地区干旱气候区的基本状况。 从战略角度考虑,应立足于“向最好方向争取,从最坏可能准备”,尽可能使今后工作处于主动地位。在目前河流径流量较大的新疆地区,应抓紧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大修复生态环境的力度,同时防止盲目加大社会经济的用水规模;在河西走廊东部的黑河和石羊河流域以及广大的黄河流域,是目前生态危机最严重的地区,必须立足于可能的不利情况,加强工作,决不可存侥幸心理。 在宣传报道西北地区气候转型问题时,要注意到增加降水的数量有限,原来的自然面貌并未根本改变,防止给人以盲目乐观的错觉。 (二)水资源配置的要求。 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的总要求是:在保证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合理用水时,必须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留有适当余地。为此,不但要统筹兼顾河流的上中下游,而且还要充分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复杂转化,以及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 本区3大片不同的自然环境,在生态环境用水、社会经济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三方面的关系上,有各自不同特点,需要分别加以分析并规定水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 1.内陆干旱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保证河流下游生态环境的耗水,使下游的生态环境和上中游的社会经济系统合理分享水资源。研究后认为: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耗水以各占50为宜。 按社会经济平均耗水率为用水量的70折算,今后内陆河流按用水量的最高开发利用率应不超过70。根据2000年的实际资料,除新疆的国际河流额尔齐斯河、伊犁河,以及柴达木盆地的无人区河流外,其他河流的开发利用率都已接近或超过70。因此,贺兰山以西内陆河流域的社会经济用水总量应基本控制在现有规模,不再增加。超过规定限额所挤占的生态环境耗水,或通过从外流域调水补足,或坚决加以压缩,一定要保证生态环境的耗水不低于水资源总量的50。 社会经济用水的内部配置:农田灌溉用水应大力节约并逐步压缩。城镇和工矿发展必须增加的用水量除少数地区由外流域适当调水外,大部地区原则上由农业用水有偿转移,并提高水的回收利用率。 2.半干旱草原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防止因地下水超采而影响草原的天然植被。 本区绝大部分属于半干旱区,天然降水形成的土壤水和地下水,可以维持草原的天然植被,但不能形成可集中开发的地表或地下径流。因此,只可在一些降水量超过400毫米及个别有引水条件和地下水丰富的地方,适当建设人工饲料基地,少量用于发展社会经济。 如果没有可靠的地质勘探资料,证明确有可以再生的地下水资源,不能盲目大规模抽取地下水进行社会经济建设或植树造林。 3.黄河流域区。水资源配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缓解干旱年份的水资源危机。 近年来黄河流域特别是兰州以下一些支流的径流量大幅度减少,不仅影响到这些支流下游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用水,也影响到黄河的出境水量。20世纪90年代,黄河出境的平均年水量(以三门峡入库水量表示),已从50~70年代的413亿立方米降至225亿立方米,其中1997年以来直到2002年,黄河出境的年水量都小于200亿立方米,严重威胁到黄河下游的社会经济用水和河道的冲沙用水。分析减少的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黄河流域降水量减少,河流径流量减少的幅度远超过降水量的减少幅度,上中游社会经济用水量增加。 因此,西北地区黄河流域水资源要合理配置。生态环境建设要合理安排,主要应依靠天然降水恢复植被。西北地区黄河流域的社会经济建设也应强调高效节水防污。为了缓解黄河水资源的危机,从长远看,还需要通过西线南水北调,适当补充水量。西线南水北调可能的调水量约为150~170亿立方米/年。 (三)西北地区的水利工程布局。 1.对现有水利工程的评价。经过50多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努力,基本建成了开发利用西北地区水资源的工程系统,支持了西北地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认识上的局限,没有把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以致西北地区的水利工程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粗放;二是水资源开发的过度。 2.近期的水利工程布局原则。近期的水利工程应以对现有和在建工程进行调整、更新、改造和配套为主,新建工程也应以地方的中小型工程为主,辅以少数的大型工程。对现有和拟建的调蓄水库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成效显著的要巩固,有安全问题的要除险加固;一些不利于下游生态和蒸发损耗很大的平原水库,要调整功能,有的应予报废或以山区水库替代;三门峡水库在小浪底建成后应调整功能,尽可能降低渭河入黄河口的潼关水位,为渭河整治创造条件;对拟建的大型水库,要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在慎重考虑生态影响和经济效益评价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兴建,何时兴建。 3.近期有条件开工的重大工程项目。(1)陕西的渭河综合治理工程。(2)新疆的北坡水资源开发工程和塔里木河综合治理工程。(3)青海的引大济湟工程。(4)甘肃的河西走廊综合治理工程和陇中引洮工程,其中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应尽早立项。(5)宁夏的扬黄扶贫工程和青铜峡灌区更新改造工程。(6)内蒙古草原区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和河套灌区更新改造工程。(7)陕蒙地区黄河多沙粗沙区的水土保持工程。 4.在中、远期考虑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1)西线南水北调工程。(2)新疆从天山北坡调水工程。(3)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和大柳树灌区工程。(4)黄河中游水利枢纽和两岸灌区工程。 六、10项战略对策 (一)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在水资源最为紧张的新疆天山北坡、甘肃河西走廊的石羊河以及陕西的渭河,目前都还没有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全面综合规划,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量、质并重,城、乡兼管,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而不是单纯地开发和修建水利工程。为此,需要调整现有的水利投资机制,满足为合理配置水资源所需的资金,改正现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 (二)干旱区和半干旱区的植被建设以封育为主,退耕休牧还草。 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地区,应明确规定以灌、草为主的植被建设方向,并充分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要修订和完善有关地方在执行退耕还林政策中一些不符合客观规律和当地实际情况的做法。 退耕还林和退耕休牧还草的成败关键是:在退耕还林和退耕休牧还草后,能否真正建成替代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条件。应打破部门界限,统一规划,让一些条件不好的退耕地恢复天然植被;与此同时,在条件较好的土地上,集中使用农、林、水等各方面的资金,综合建设基本农田、饲料基地或经济林果基地。 退耕休牧还草必须与围栏、轮牧、小水利、人工草场等措施相结合。还必须加大投入,发展畜牧业,才能巩固退耕休牧的成果。 如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则需考虑适当外迁人口,实行生态移民,使人口与环境容量相适应。 (三)防沙治沙的重点是防治原有耕地、草地、林地的沙化。 沙漠在地球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地球上各种生态系统相互支持和制约,组成了全球的大生态系统。人类与沙漠的正确关系应当是:人与沙漠和谐共存,既要避免“沙进人退”,也不要盲目地“向沙漠进军”。相当多的地方,总结多年来防沙治沙的正反面实践经验是:“人进沙进,人退沙退”。 人类利用一些外来水源,可以在沙漠周边建设一些人工绿洲,但从总体上说,不应当也不可能消灭沙漠或“征服”沙漠。防沙治沙应定位于防治原有耕地、草地、林地的沙化。 (四)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对农牧业的资金投入。 西北地区的水土资源主要为农牧业所消耗,过度的不合理的水土资源开发,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最主要的是将低投入、低产出、高资源消耗的传统农业转换到高投入、高产出、低资源消耗的现代农业的轨道,从破坏生态环境的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强农牧业的基础建设。 (五)因地制宜地保证粮食供需平衡。 就西北地区来说,要求各地粮食自给存在两方面的实际问题:一方面,粮食在某种意义上是水资源的载体,在西北地区,按较先进的用水定额,1公斤粮食一般需水1吨(目前的平均水平是1吨水产粮0.58公斤)。另一方面,西北一些产粮区由于区位劣势,在全国卖粮难的情况下,这些地区卖粮更难。 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不强求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粮食自给和西北地区粮食自给。一般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调剂解决问题。只要保持土地的生产能力,粮食(包括饲料)供应不致有很大风险。 为确保安全,可考虑将黄河规划中的宁夏大柳树灌区,作为未来的粮食战略储备区,如有需要,可在南水北调西线建成的基础上建设。 (六)发展工矿业,推进城镇化。 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意义,是通过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提高水和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这是西北地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展工矿业中,要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在城镇化的发展中,要防止脱离当地情况,盲目攀比城市化率的倾向。 (七)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坚决防治污染。 防治污染是西北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真正地提高认识,制定正确的发展规划,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管理,杜绝对污染项目的保护,并加大对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 对已经受到污染的水环境,应坚决及时地进行治理,以免将来付出更高的代价。 (八)实施少生快富的人口政策,消除贫困。 为了保证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功,必须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合理调整人口布局,最终消除贫困现象。主要措施包括:制定“少生快富”的有关政策,在少数民族中推行计划生育。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贫困地区尽快普及九年制教育。鼓励和支持西北地区以各种方式,输出劳力、引进人才。将宁夏西海固等一些全国最贫困的地区列为“十五”扶贫攻坚项目,加大综合措施的力度。在规划的自然保护区和一些没有发展前景的地方,实施生态移民。培育地方财政实力,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开发资金渠道。 (九)抓紧前期工作,建设南水北调西线工程。 警惕黄河水资源的危机,抓紧准备南水北调的西线工程。建议在2010年前完成包括生态环境评估的工程前期工作和开工准备,2015年争取第一期工程通水,2030年前后完成二、三期工程。 (十)建立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 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需要综合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农、林、水和城建、环保、扶贫等部门,要统一规划,通力合作,使国家和社会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有关省和自治区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协调机制。 结束语 西北地区是我国最干旱的地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在今后的大开发中,如何在保护和重建生态环境的条件下,使社会经济得到持续发展,对于西北地区来说是极大的挑战。 经过对各方面问题研究后认为,只要坚决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坚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建设高效节水防污的经济与社会,并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是可以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提出了10项战略措施,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提高用水的效率与效益。这需要在社会经济建设中更新观念,调整结构,提高水平;也需要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端正认识,调整规划,完善政策。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西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在今后10年内必将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大西北,将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伟大贡献。 环境可持续发展论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税收体系构建 论文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税收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环境保护税 论文摘要:随着传统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现象日益普遍,而税收政策是优越于其他经济手段的国家宏观调控手段,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许多发达国家都相继开征了环境保护税,而我国还停留在排污收费制度上,相关的环境税收制度还不健全。为此,本文分析现行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改革现行税制和开征环境保护税两方面提出构建可持续发展环境税收体系的思路。 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改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彻底改变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将环境保护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环境税收体系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现行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资源税。现行资源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定位不合理。对自然资源征税,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两种。我国资源税定位于调节级差为主,这样的定位不利于将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在化,与环境保护无关,达不到遏制资源浪费的目的;(2)征收范围小。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只限于矿产品和盐,而具有重大生态环境价值的大部分非矿产资源——水、森林、草原、滩涂等却长期处于税收调节之外。这不仅导致了过度消耗和严重浪费,而且使后续产品的比价极不合理;(3)单位税额设计不合理。过低的资源税单位税额既违背了价值规律,又造成了资源的盲目过度开采;而且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取决于资源的开采条件,与开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无关;(4)计税依据不合理。现行资源税对资源的销售数量或使用数量征税,而对已经开采而未销售或使用的不征税,直接导致了资源的无序开采,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和浪费。 (二)流转税。现行增值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低税率问题。为了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而对煤气、石油液化气、农膜、农药等产品实行的低税率,不利于环境的保护;(2)税负问题。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原材料成本低,增值部分所占比重较高,税负较重;且从民间和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3)优惠政策不到位。当前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只集中在生产电力、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方面,还有很多循环经济的链条及相应产品没有涉及。 现行消费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征税范围太窄。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或者导致环境资源严重浪费的消费品仍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氟利昂、化肥、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餐盒以及煤炭等;(2)有些税率太低。过低的税率只能对市场发出要限制使用的信号,而不能起到规范引导消费行为的作用;(3)优惠政策不到位。消费税中对使用新型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的车辆的优惠政策不到位,难以达到激励使用新型能源的目的。 (三)其他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依附于“三税”,税基极不稳定,收入规模占税收总量比例较低,难以筹集城建维护所需的资金。另外,城建税只对缴纳“三税”的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造成内外资企业的税负不公,同时也造成一些污染产业在我国的集聚。 2、车船税。车船税的设计本身不具有循环经济方面的意义。机动车船按辆或载重吨位征收,对由于性能、油耗和尾气排放量的不同对环境损害程度的差异等因素不予考虑,对能源的消耗量和废气的排放量关联程度较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车辆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没有关系。 3、土地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仅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而且税率较低。由于农村土地不征税,不少城内企业纷纷迁往农村,大量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也较窄,税率也较低。 (四)排污收费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环保税,实施了二十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虽然提高了治理污染的能力,加强了环保系统的能力建设,但还存在很多的缺陷。 1、立法层次低,征管不到位。排污收费没有被纳入税法体系中,立法层次低,权威性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较多困难,征收乏力,随意性很大。另外,排污收费缺乏有效地监督,收费用途不明确。 2、征收范围小。排污收费主要针对污水、废气、固废、噪声和放射性废物等五大类。像生活垃圾、污水、工业废弃物等没有纳入征收范围。而且主要针对部分企事业单位,第三产业和乡镇企业只部分实行,居民生活污染物排放基本未实行。 3、征收标准低。从理论上讲,收费标准不能低于治理污染的成本,否则,污染单位宁肯交排污费也不愿花资金治理污染。而我国目前的排污收费标准,远远低于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治理设施的运行成本。此外,由于费率的调整很少或多年才调整一次,通货膨胀降低了排污费的真实水平。 4、收费依据不合理。排污收费制度主要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收费,没有考虑污染物的排放量,且仅对污染体浓度最高的一种污染物收费。这种收费减弱了企业在标准下进行污染削减和污染控制技术创新的动力,也导致了对污染排放浓度稀释或污染物替代,结果环境污染更严重。 二、改革现行环境税收制度 (一)资源税。在合理定位资源税普遍征收性质的同时,做到以下几点:(1)扩大征税范围。基于我国自然资源短缺、利用率低等现象,资源税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因而,应将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资源;(2)调整计税依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可由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调整为开采数量或生产数量,这样可以防止资源的无效开采和使用浪费;(3)适当提高单位税额。尤其对不可再生、不可替代和稀缺的资源应该课以重税,适当拉大级距;(4)改变计征方法。根据资源的不同特点,可以考虑实行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三种计征方法。如对铁、煤、石油等非再生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实行复合计税办法,即先在开采或生产环节从量计征,以后在销售环节再从价计征。 (二)流转税 1、增值税。首先,对农药、煤气、农膜等对环境危害较大的产品按17%的基本税率征税。为了保证农民的利益,可以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其次,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凡列入《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产品都实行13%的低税率,并按照资源循环利用的程度给予一定时期的减免税优惠。同时,放宽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抵扣条件,以实现循环经济的税收优势。 2、消费税。首先,扩大征收范围。对资源消耗量大且无法再回收利用的和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纳入征收范围,如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纸尿布、高档建筑装饰材料、煤炭、电池等;其次,适当提高一些应税消费品的税率,达到减少消费的目的;再次,对符合一定节能标准的产品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征优惠,以鼓励消费。 此外,通过调整部分进出口税收政策,对国内资源的出口和严重污染环境或预期污染环境又难以治理的产品进口进行有效的防治,充分发挥绿色关税的壁垒作用。 (三)其他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征独立的城建税,改变其附加税的性质,并适度提高市区以外地方的税率。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个人也征收城建税。 2、车船税。车船税应加入保护环境的因素。对不同能源消耗量或排气量的机动车船规定不同的征税额度,实行差别征收。并对使用新型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车船给予税收优惠。 3、土地税。扩大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到农村,并大幅度提高相应税率,以充分体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扩大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把占用湿地的行为纳入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 三、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 排污收费制度无论是从立法层面、执行层面,还是作用效果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基本思路如下: (一)课税对象。课税对象的选择应该具有普遍性,凡是现在或预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或产品都应该纳入其中。具体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分阶段、分步骤地对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征税。废气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废水主要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废水及其他有害液体排放物,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 (二)纳税人。根据国际惯例,凡是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有缴纳环保税的义务。但是在税收实践中,考虑征收效率、控制税源等因素,纳税人可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可暂不征收。 (三)税基。税基可以选择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在排放量难以确定时,可以根据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指标测算出排放量。这样主要考虑与排污收费制度衔接,有利于平稳过渡。另外,体现了“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合适的治污方式,引进治污设备。 (四)税率。税率是税制设计的关键。首先,税率不能太低,应该高于现行排污收费的水平;其次,税率要有弹性,区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企业和不同污染程度;最后,考虑到废弃物排放的特点以及税制的简化和便利,应实行定额税率。 (五)征收管理。首先,按属地原则确定税收管辖权,并确定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其次,在征管模式上,明确税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最后,在征收方法上,可选用自行申报法、源泉扣缴法和定额征收法等方法。 总之,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以各个相关税种为辅的环境税收体系。
林业专业论文: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研究现状及难题 摘 要:本文对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难题进行分析,尝试给予研究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的确立和评价体系构建过程中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林业工程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研究现状;难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专业设置的要求,林业工程类专业特指木材加工技术(含人造板自动化生产技术方向)、木工设备应用技术、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林业信息技术与管理等4个专业。目前国内开设木材加工技术的高职院校有9所,在校生约1200人,企业人才需求约50000人/年;开设木工设备应用技术专业高职院校有1所,开设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林业信息技术与管理专业高职院校有3所,此3个专业在校生较少,市场人才缺口较少。高职林业工程类专业的主要特点即行业工作环境相对艰苦,主要从事设备操作、设计、制造、管理、销售等工作,需要学生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 一、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研究现状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更是多层次、全方位的。从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基本趋势以及对就业人群的质量标准看,人才的素质问题越来越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针对高职高专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是专业内涵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的发展目标,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体系是刻不容缓的。 1.国内研究现状 以林业工程类专业木材加工技术专业为例,在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研究方面还处于真空状态,还未构建和制定科学、公认的人才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方法、途径、体制与机制等缺乏。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匮乏,需求旺盛,但毕业学生基本不能立马上岗,未能表现出其明显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标准成为职业教育发展新阶段,探索与建立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迫切之需。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研究刻不容缓。 开设有相关林业工程类专业的院校主要进行了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及专业建设等方面研究较多。在国内,众多的研究都还停留在探索阶段,侧重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结果的管理作用与导向功能,至于结构、内涵、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实施等重要问题研究较少。传统的职业院校人才评价体系主要以卷面考试作为考察学生掌握知识的标准,这种方式单一、缺乏科学性。为了更好地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国内学者提出了构建以“职业能力”为重点、以“学生发展档案”为载体的综合评价体系;以项目为主导的“多样化评价”体系;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以能力或决策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等理论。 2.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对于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研究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评价体系,各个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形成独有的体系。德国采用“双元制”教育制度,即学校教育和企业在职培训相结合;英国主要采用“三明治体系”及BTEC模式考核评价制度,由培训企业协会和培训机构紧密合作,提供就业支持和各种教育培训;澳大利亚的AQF国家资格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韩国采用专科教育和技能竞赛培养高技能人才;加拿大采用以能力为基础的教育(CBE)模式和认证制度;以及国际上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柯氏四级评估模型的理论构架等研究。 二、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研究的难题 针对高等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内涵研究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理论无论多么完美,它最终归宿还是实践。评价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到底需要哪些指标、各指标的权重如何、针对个性化的人才培养质量应如何评价等问题,只有通过深入的调查,才能获得可靠的数据,通过分析数据才能发现其特点,找出适合目前条件下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因此,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的确立和评价体系的构建是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1.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的确立问题 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的确立方式可采用具有全程性、过程性和反馈性等显著特点的CIPP模型分析法,即全称决策导向型评价模型。CIPP模型是美国教育评价家斯塔弗尔比姆提出的,包括背景评价、输入评价、过程评价、成果评价四个方面,这四种评价可为决策的不同方面提供信息。 设立合理的评价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是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关键所在。但是我们发现,一些指标如“校企合作开发教材使用情况、学生实践课程比例、双证书获得率”等指标是可以量化评价的,而有些指标如“学生的职业素养与能力” 想要量化评价是很困难的,评价过程中的许多现象还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因此,如何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是目前评价过程中的一个难题。 2.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问题 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是复杂的综合性问题,确定评价体系的内容原则应基于实践调研与文献检索的基础。实践调研主要以问卷调查为主,调研问卷应针对职教专家、专业教师、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学生、家长等进行分别设计。同时要对问卷的信度和效度进行分析。问卷的“信度”即可靠性,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测量时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效度”即有效性,指测量工具或手段能够准确测出所需测量的事物的程度。问卷设计要保证信度的一致性和效度的显著性。 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个指标对于评价目标的意义和重要程度都是不一样的,因此 ,在进行评价时 ,对每个指标赋予的权重也应该是不一样的。因此,亟需建立一套相对合理的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用客观评价方法来分析指标间的相关性和各指标的权重,形成一套数据采集方便、指标权重分配合理、可操作性强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三、小结 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高等职业教育林业工程类专业同其他专业同样也遇到一些发展的瓶颈和亟待解决的难题。针对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只有解决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的确立和评价体系的构建问题,才能实现林业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合理有效评价。 林业专业论文:毕节市农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 要: 本文以毕节市大方县圆康果蔬种植专业合作为例,归纳了专业合作主要特点,总结了合作社发展启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应对策和措施,为毕节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毕节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毕节市共有林业专业合作社430个,注册资产131352万元,有社员人数38907人,其中农民户口社员人数36090人,社员出资总额118365万元。年收入34406万元,其中净利润13305万元。为进一步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业板块经济新模式,2015年10月23―24日,毕节市林业局有关技术人员赴大方县凤山乡店子村圆康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调研,总结发展经验,为毕节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1 合作社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刘明凤务工返乡,联合刘成利、刘成文、刘建、刘成辉、陈伯军和陈芝顺注册成立了大方县圆康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刘明凤任理事长。该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民”的运营模式,倡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户增收致富。合作社有完整的章程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大方县运行比较规范的合作社之一。 1.1 合作社经营模式 该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民”的运营模式,倡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合作社,采取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劳动力入股等形式,组织分散农户,形成规模经营,农民在合作社务工,参与分红,合作社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1.2 合作社建设规模 目前,合作社有理事会成员5名,注册资金600万元,涉及群众(社员)105户,规划流转土地200hm2,现已流转63.13hm2,种植了桃、李、梨、杨梅、樱桃等经果林,目前长势良好。2014年发展林下种植蔬菜,其中辣椒13.33hm2、蔬菜13.33hm2、甘蓝13.33hm2、马铃薯10hm2,年收入突破80万元。 2 合作社的主要特点 2.1 亲邻为纽带,确保工作顺畅 大方县圆康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明凤系凤山乡店子村火封丫组返乡民工,其最初组建专业合作社的目的就是要带动全村老百姓脱贫致富,将发展成果与老百姓共享,而要将发展成果与乡亲们共享,就只有把老百姓唯一的生产资料――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筹使用,产生规模化效益。为此,通过“亲帮亲、邻帮邻”的方式组建起了专业合作社。由于社员基本上是家族中人,在后来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可以较为顺利的解决。 2.2 入股形式灵活,确保人人有份 合作社采取火封丫组区域内所有农户全部参与入股,参与管理,参与分红方式进行组建、管理。入股有3种方式:土地入股,流转期限为20a。第1年按照100元/667m2作价入股,以后每年按100元/667m2的标准领取流转费。比如张三以0.33hm2土地入股,则第1年的流转费5×100=500(元)作为股金入股,剩下的19a每年领取流转费现金500元;资金入股,为坚持合作社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原则,避免出现一人操控所有的局面,经召开社员大会决定,普通社员股金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综合考虑理事会成员对合作社的付出较多,理事会成员每户入股股金可突破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劳动力入股,劳动力入股主要针对道路、广场硬化等基础实施建设投入的劳动力,男工按100元/天折价,女工按80元/天折价作为股金入股。不愿意折价入股的,按50元/天领取现金。专业合作社由过去单一资金入股的形式转变为土地、投工投劳都可以入股。 2.3 生产形式灵活,保障农户利益 合作社对所有的山、水、林、田、路等国土空间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将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实行规模化生产、规范化种植、机械化操作,不仅提高了土地的复种指数,更增加了经济价值。有两种组织形式: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由合作社按照规划组织农户进行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合作社按照50元/d的标准支付人工工资;分片承包,保底收购。对愿意自己耕种的,合作社将流转和入股的土地反租倒包给农户,由农户按照统一规划种植相应经济作物,合作社对产品实行保底收购,确保群众利益。如:2014年,合作社对规划种植莲花白的13.33hm2土地反租倒包给一位农户,该农户按照合作社提供的统一技术标准进行种植后,生产的莲花白全部由合作社按照保底价统一收购,解除了种植农户的后顾之忧。 2.4 管理形式灵活,确保人人受益 将全部社员分为6个大组和若干小组,根据每天的实际劳动力需要,由合作社理事会统筹安排、轮流调度出工,工资标准为50元/d,每月月底按实际出工情况据实发放。理事会成员每人每月按2500元的工资基准数发放,但前提是必须领工参加劳动,如遇病、事假或主客观因素未参加领工劳动的,扣除其相应日均酬金后据实发放。同时,辖区内所有党员全部加入合作社,建立支部,发展党员带富工程。聘请村主任为合作社理事会名誉会长,对合作社的发展和项目的谋划上做到上下统一,确保政策不跑偏,带富有抓手,一盘棋、一个调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 2.5 经营形式多元,综合效益叠加 发展林下种植,实现以短养长。目前,合作社流转的947亩土地已全部种植桃、李、杨梅、樱桃、梨等经果林,长势良好。在经果林尚未进入产期时,采取“林-蔬”结合方式,2014年,在林下种植辣椒13.33hm2、蔬菜13.33hm2、甘蓝13.33hm2、马铃薯10hm2,年收入突破80万元;延长产业链条,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不断寻求新经济增长点,引领辖区群众转变发展方式,由传统农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促进群众增收。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建鱼塘1.33hm2、建荷花池养殖鳝鱼、建休闲广场3000m3和农家乐1个,逐步形成观光农业、休闲度假一条龙服务的乡村旅游格局。 3 几点启示 3.1 政府重视是前提 合作社成立以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将通村公路建设“一事一议”工程调整到店子村火封丫组实施,将店子村作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进行打造。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除了在技术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外,还免费为合作社提供蔬菜苗、辣椒苗、脱毒马铃薯种及肥料等物资。 3.2 项目扶持是基础 据估算,合作社每年至少需要50万元资金才能正常运转,其中人工劳务费35万元,土地流转费7万元,种子、肥料等8万元。而种植经果林前期投入较大,见效较慢,若没有项目的支撑,合作社将出现因资金短缺而无法运转的情况。为此,合作社成立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获得各级项目补助资金78万元,其中,保供蔬菜项目补助10万元,省级示范社补助5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项目种植经果林资金18万元。 3.3 灵活流转是关键 合作社在短短1a多的时间能取得这么好的成效,核心在于合作社能充分了解村情民情,创新土地流转方式,让农户将土地流转后无后顾之忧,除了第1年可将流转费按100元/667m2折价入股,成为股东,参与分红外,以后每年都可按100元/667m2领取流转费并参与分红。此外,合作社章程还规定,若不愿意参与入股,但愿意将土地流转到合作社的,合作社按200元/667m2的流转费进行现金支付,但不参与年底分红,全面打消了农户的顾虑。 3.4 规范管理是核心 合作社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全体会员及家属实行分组劳动、轮流调度的方式优先安排就业,召开社员大会决定最高股金额度等方式,激发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既避免了消极怠工,又避免了因独吃独占、分配不均等引发内部矛盾的现象。 3.5 生态建设是保障 合作社致力于打造休闲度假、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现代高效农业,大力发展经果林的同时采取“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方式发展林下种养殖,贯彻落实国家大政方针的同时带动了老百姓增收致富,是“生态得保护,产业得发展,百姓得致富”的典型探路者,对下一步的林业板块经济引领绿色毕节行动,促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3.6 群众受益是目的 合作社始终坚持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以发展特色农业为依托,以农民自主创业为前提,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农户来说,既解决了温饱问题,又解决了剩余劳动力;既解决了就业难问题,又解决当前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居家难的问题;既改变当地人居环境,又增加农民群众收入,达到“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目的。 4 建议和意见 4.1 积极引导,政策扶持 当前,散户造林等模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林业发展需求,要积极引导更多的能人大户带头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经果林、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林业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帮助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让农民切实分享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红利。 4.2 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之上,由农民自愿组建的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要充分注重农民意愿,以典型示范推动其发展,要培育和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先进典型,将其扶大、扶优、扶强,带动更多的专业合作社发展。 4.3 借助外力,加速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要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借助一些开拓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水平高、对农产品吞吐量大的龙头企业等外力的推动,构建“产、加、销”一体的林业产业体系,更好更快促进合作社发展。 4.4 总结经验,大力推广 圆康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对于毕节市其他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各县(区)林业、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应结合特色农业板块经济的发展,大力推广圆康果蔬专业合作社这种以村组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的模式,对板块经济实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管理,提升板块经济发展效益。 林业专业论文:北华大学林业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 摘要:以北华大学林学院林业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为例,针对学校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需求和学生的现状,探讨新形式下专业硕士人才培养模式和经验,提出了持续的改进和提升计划。 关键词:林业工程;专业硕士;培养 1.前言 专业硕士的培养本着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联合企业,聘请企业导师,学生深入工厂实习实践,培养能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工厂实际问题的学生。本学科制定的专业硕士培养方案重点在跟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与学术硕士相比,弱化了机理理论方面的研究,培养学生实际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北华大学针对全日制林业工程专业硕士教育的特点,加强基础、强化实训、增强人才的应变能力的思路,建立宽口径的专业教育,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培养目标是培养我国林业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定位是介于工学硕士教育和MBA教育两者之间,既懂工程又通晓管理的专业工程管理人才。向着校企联合培养,定位于为企业培养准工程师方向发展。所培养的学生即具有从事现代林业工程的某项工程职业所必需的既深又宽的技术,又要有整个职业生涯中继续学习的动力和能力。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不具备单独从事科技研发的实力,也无力承担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时间成本与机会成本,但他们又对新技术有着旺盛的需求,先进技术的使用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也有助于我国摆脱依靠廉价劳动力和资源过度消耗创造产值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而高校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力资源和物质条件,企业可以借助高校的科研力量解决技术难题,进行技术创新。高校在与企业的合作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从企业解决不了但又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设立项目时,充分考虑企业的关切点,最终能够拿出给企业带来价值的成果,这样的项目才能得到企业的欢迎。学生参与项目研究的同时,可以进入企业进行工程实践,从而达到人才培养的目的。在合作的过程中学校要始终保持在理论方面的先进性,要掌握专业领域前沿性的知识,把握专业的发展方向。这也是能够和企业形成合作的首要条件。同时能够将理论和企业实际联系起来,用最前沿的理论帮助企业不断发展。总之,只有校企双方从各自的需求出发,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达成合作,才可能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双赢。 2.培养模式 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实践”的特性出发。结合对用人单位的调研,提出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实践就是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解决工程领域实际问题,对产品、技术、工艺等进行设计开发或改进提升的活动。再结合工程师培养标准以及社会对工程师的要求两方面,提出并分析了当前全日制工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中应关注的主要成分,并就课程学习、校外实践、学位论文设计三个培养环节对全日制工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的影响进行实践改革。全日制工程硕士采取双导师制进行培养,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北华大学,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校内外导师是全日制工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的直接推动者与指导者,导师的知识水平、专业能力、责任心等方面都直接影响着全日制工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质量。在培养过程中校内外导师应该发挥特长,各尽其责,分别就实践过程中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给予指导。校外导师需要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了解研究生教育规律,具备一定的指导能力,在学生企业实践过程中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1]。 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全日制工程硕士而言,进入企业,参与真实的工程项目实践是帮助他们填平学校与企业之间这道鸿沟的有效手段。和大学生以积累社会经验为目的的校外实习不同,全日制工程硕士进入企业实践,不能只是从事一些日常性事务,需要真正进入工程项目,接触其中的研发环节,才能够达到实践培养目标。从时间上而言,不宜过短。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时间太短,学生不可能深入企业,实践也就流于形式;时间过长,又会影响后期学位论文设计。总之,鼓励全日制工程硕士到企业从事一段时间工程项目的实践活动,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举措,只有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提高实践能力的培养质量。 3.师资队伍建设 北华大学为适应专业拓展需要,加强了林业工程教师队伍建设。中青年骨干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学科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高级专家、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省劳动模范、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专家等。有多伦多大学特聘教授1人,东北林业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1人,韩国全北国立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1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特聘教授1人,企业合作硕士生导师7人。从学缘结构看有7人具有国外留学和合作研究的背景,队伍来自美国佐治亚大学、韩国全北国立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吉林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最近几年,学校从国内非农林院校引进了多位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中,扩大了教师的专业范围和视野,促进了学科的融合和交叉,使人才队伍得到了优化。 4.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采取学以致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硕士学制2年,学生第一年在学校集中进行理论课程授课、考核,同时查阅论文相关文献,做好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第二年,学生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实践实习,完成实践性教学内容,在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解决企业生产、工程实际问题。 对学生课堂教学学校有全面的考核评价体制,师生互选;在教学中,坚持教授为研究生授课。根据国内外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不断丰富和充实教学内容。同时,教师利用声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等立体化教材提高了教学质量。所培养的研究生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素质。对实践教学环节,企业导师起到监督、指导的作用,若学生表现良好,毕业后就有机会留在企业工作,否则不予录用,因此学生都很努力,教学质量也得到企业方的认可。 结合校外实习基地和校外导师,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到现场进行讲解。按照不同的研究方向,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商定选修课课程,一般2学分,由校外导师主讲。北华大学林业工程专业与校外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本着“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联合培养我们的林业工程专业硕士,校外企业为我们提供便利条件,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目前与我们联合培养的企业有:1)北京中关村人居环境工程与材料研究院;2)河北廊坊华日家具股份有限公司;3)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4)吉林森林工业集团公司。 5.实践环节的培养 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中的“实践”,是其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具有明显的专业性特点,是全日制工程硕士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解决工程领域实际问题,对产品、技术、工艺等进行设计开发或改进提升的活动。 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培养合格的工程师是一项需要政府、高校和企业来共同努力的事业。工程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学校力量无法培养出合格的工程师,因为理论学习可以在学校完成,实践能力则需要在实际工作情景中培养锻炼,需要教育外部环境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校企合作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模式,但目前两者的合作通常是基于项目的,项目结束了,合作也就告一段落。如何形成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长效机制,是全日制工程硕士实践能力的培养中的关键问题。合作要基于双方的需求才可能建立,学校希望完成项目,培养学生。企业则要求出成果,产生效益。双方的需求都得到满足,合作才可能顺利、持久[2]。 6.持续改进和提升计划 北华大学将在以上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在今后的办学过程中,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3]: 第一,强化实践课程的地位与开发,坚实的理论基础是实践能力形成和发展的根本。认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重点应该放在实践环节,课程学习可以压缩,甚至忽略。从现实情况来看,在目前全日制工程硕士两年到两年半的学制时间内,传统意义上的课程时间确实受到了压缩,但应注意的是,不能由此导致学生知识储备不足,发展缺乏后劲的问题。结合全日制工程硕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相关课程,尤其是实践课程,这对促进实践能力的培养大有裨益。 第二,强化校外实践的形式与内容,没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历做基础是无法培养出合格的工程师的,这一点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全日制工程硕士而言尤为重要。因此,安排全日制工程硕士走出校门,进入企业接触真实的工程环境,培养实践能力,是实现其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 第三,加强校内导师对实践的指导,学生进入与校内导师有合作关系的企业进行实践,是一种比较有利于校内导师发挥指导作用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校内导师熟悉项目情况,掌控着项目的整体设计和研究进程,可以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指导学生提炼出实践问题,并展开实践内容。这种模式下,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通常是共同完成课题的合作伙伴,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更容易沟通合作,合理分工。理论性的、方法性的、程序性的内容由校内导师负责,而设计项目细节,工艺流程方面的内容则由校外导师负责。学生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两位导师能够及时交流,共同推动实践活动的进行,确保实践的质量。 第四,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努力提高教师教科研水平,引进正高级职称和拥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尤其是吸引海外人才。加强培养国际化的师资队伍,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有计划地选派骨干教师外出进修,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鼓励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同时,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学高水平师资来校讲学或长短期兼职,促进师资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改善办学条件。通过国家及省设备资金项目、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等渠道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满足林业工程专业硕士教学的需要。 林业专业论文:西藏自治区高职林业技术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之课程设置研究 摘 要:本文分析了西藏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林业技术专业的现状,强调结合西藏自治区行业、企业对高职林业技术专业人才和专业岗位的新要求,进行课程体系改革,重新设置专业课程,建立起围绕职业岗位和能力变化的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和实践考核方式,同时加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以主动适应西藏自治区人才市场和学生个人创业、自主择业的需求。 关键词:课程体系;改革;课程设置;职业能力;就业 一、林业技术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必要性 1.行业发展现状的需要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社会造林绿化步伐不断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持续加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发挥预期效能。未来森林生态旅游和林下资源开发也将成为西藏自治区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西藏自治区目前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有天然林保护、“两江四河”造林绿化工程,拟在全区七地市新建1000个左右的苗圃基地,以服务于退耕还林、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西藏自治区未来在林业发展过程中将需要一定数量的种苗生产技术专业人才,这就给我院林业技术专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2.我院原有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1)现行课程设置与就业形势不契合。学校长期以来一成不变的专业定向培养目标已不适应区内林业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变化而带来的岗位、工种变化的要求,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求不符,势必造成毕业生就业难、对口就业更难。而现行的职业教育是要培养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直接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高级专门人才。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就业政策的调整,势必使更多的职业院校毕业生走上进企业和自主创业之路,而原有的专业课程对学生增加就业机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必须进行课程改革。 (2)传统的林业课程体系与区内行业发展不相适应。林业多种经营利用是林区经济发展的途径之一,西藏自治区目前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特色经济林产业、建设木本粮油(以核桃为主)、林果、花卉等林业产业基地。而我院现行林业技术专业教学课程体系,是由普通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习教学分段排列,各课程自成体系,缺乏应有沟通,教学内容部分重复,偏重于林业理论教学和林木采伐利用、管理方面。这明显不能适应林区对多种经营和非林替代产业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不能突出林区林业技术职业教育的特色。 (3)原有的专业课程体系的岗位针对性已不适应行业企业岗位变化的需要。随着区内城市园林绿化和各项林业工程的实施和基层林业行业企业原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对相关专业中高级人才的需求势必有所增加。原有的课程体系使毕业生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有限,难以满足行业企业单位对新员工技能的需要和区内林业发展方向调整后对人才的专业能力需求。 (4)课程间重复交叉内容较多,部分课程缺乏实训条件。现行的课程设置在教学实践中由于课程间缺乏应有沟通,专业基础课中的气象学、土壤学和森林生态学的内容重复较多,后改为植物生长与环境。但在后期教学中发现所使用的植物生长与环境教材内容偏重于农学专业,而与林业技术专业的契合点有一定的差异(尤其是森林生态系统内容无涉及);专业课中的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技术的部分内容相互交叉重复,影响了教学效果。 现行教学计划中部分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的内容不足,不能满足培养学生熟练职业技能的需求;部分课程因缺乏林业技术专业的实践场所,不能按教学要求进行必要的技能实习和实训。以森林经理与规划设计课程为例,在教学实践中与区内林业生产调查等外业实践相结合的学校周边实习实训点几乎没有,教学中只能以内业实训为主;在理论与实践教学中缺乏相应的教学资料(如林区或学校周边林区的地形图、航空照片、卫星图片等),导致教学效果欠佳。 二、林业技术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思路 1.转变观念紧跟市场需求办专业 思想、观念的转变是我们搞好高职教育改革的基础,高职教育必须以人才市场需求、用人单位需求和学生个人的需求为出发点,必须考虑市场、用人单位和学生个人需要学校做什么、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而不能只是考虑学校能做什么、能培养什么样的人才。 为此,我院林业技术专业的教师进行了广泛的区内社会调研,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大多数林业企事业单位目前实施的林业项目对苗木有大量的需求,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应符合西藏自治区现代林业发展要求,为林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林业经营者培养适应林业现展和具备种苗生产、森林营造、森林经营、林业经济开发、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能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2.根据区内行业实际需要改目标 职业教育必须适应或超前适应区域经济的需要,及时调整与优化专业设置,使之与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发展一致。随着区内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大,人们对园林化、生态化城市建设的理念逐步增强,因此林业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方向上亟待做出调整。 经过林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区内林业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的反复论证,从区内行业的需求出发,对职业能力需求进行细分,确定了我院林业技术专业整体教学改革的目标是:适应当代科技经济和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需求;合理调整专业发展方向, 即林业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将逐步由林区生产经营和资源调查转向林木种苗培育;建立科学的课程体系;建立适应现代化林业技术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3.围绕职业能力培养进行课程设置 林业技术专业的就业岗位一般为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抚育采伐工、营林试验工、森林病虫害防治员,学生毕业后能直接在森林营造、森林资源管理与监测、林业工程设计与施工、森林资源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进行业务工作。我院应以职业岗位群的能力培养和区内行业发展需要为课程设置的最终目标,以职业能力为基础,以就业需要为原则,将职业道德、知识、技能结合在一起考虑。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的取舍以是否服务于西藏区内林业发展为依据,以“林木种苗生产、森林营造与经营、森林调查与资源管理、森林资源保护”等岗位为主体;以职业能力要求为主线,教学内容围绕核心专业能力训练进行,通过课程的增设与取消、分解与重组、调整与合并,建立与高职林业技术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同时加强实训体系建设,把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渗透到专业基本技能、专业技能、专业综合技能训练过程中,构建模块化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应突出专业特色、增强专业技能的就业实用性,为学生谋职、创业及其后的继续发展做好准备。 三、课程设置改革的主要内容 1.整合优化、增加、删减部分课程,重新构建课程体系 构建新的课程体系,主要针对《植物生长与环境》教材与本专业基础课程不适用和专业教学内容缺乏这一问题,改而设立森林植物和森林环境课程,以此为基础增加了树木识别实训内容和森林生态系统的内容;将测量学和测树学改为测量与测树技术,分段进行,由不同教师讲授,并增加相应实训项目和课时;将森林培育学调整为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以种苗生产的方法、技术等作为重点内容,通过与相关单位合作,使实训的学生完成不同苗木的生产任务,掌握相应技术要求,能进行苗木的生产。减少部分课程,以增加实际应用课程的课时量。 在选修拓展领域增加了植物组织培养、西藏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以体现实用技能训练、快速育苗新技术应用和服务于西藏林业生态建设,实现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为学生将来创业、就业提供一定的基础。 2.编写部分课程讲义 现已编写了《林木保护》《种苗生产》讲义,将所涉及的课程内容做了变化与调整,增加符合区情的实用性内容和实训课时,使林业专业课程能更贴合区内林业行业发展的需要。 3.加强实训教学及考核测评方式改革 在教学中改变以往集中讲授理论知识,集中技能实践的传统做法。通过与区内林业企业单位合作,把植物园、苗木基地、温室大棚、实验室、绿化工程现场等作为课堂,设计针对专业能力和体现技能要求的实训教学项目,通过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效果、可展示的成果作为该课程的过程考核成绩,并结合理论考试来调节最终成绩。建立以过程实践考核为主的综合测评模式,不断改进教师重理论成绩的观念和学生应试型的学习方式,通过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来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 深化高职院校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是专业建设所面临的紧迫任务,改革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于本地行业产业方向为目标。现在运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必将随着行业发展进行相应的变化和调整,希望通过我院林业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课程体系的改革,以专业岗位技能作为切入点,逐步拓宽本专业学生的就业渠道。 林业专业论文:浅谈修武县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1 发展现状 修武县作为焦作市的主要县城,截至2013年末,总人口达到28.27万人,占焦作总人口的8.2%。以生态县闻名的修武县绿化程度良好,林业用地面积3.1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0.93%。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最早是在2005年引入修武县。经过3年的摸索,我县集思广益出台相应意见,明确扶持内容。随后,在2009国家林业局也对合作社的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我县力争以合作社为着力点,并不断做大做强,结合时代新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其成为我县现代林业腾飞的助推器。 到目前为止,我县已创建合作社52家,其中9家合作社注册了农产品商标,2家完成了省级的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2家完成了绿色产品认定,质量得到官方认可,2家获得了省级示范社荣誉称号,1家获得了市级龙头示范社荣誉称号,获得市级示范社荣誉称号达到13家,合作社发展前景良好,入社成员数达到936户,辐射带动农户2032户,规模激增,势头迅猛。 合作社的推广无疑是修武县的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新鲜血液。它一方面解决了独户经营在生产、销售、贮藏等环节的问题,另一方面提高了林业生产的效率以及投入产出比。当然,这一成功的模式离不开政府在硬件方面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工作人员在软件方面的不懈奋斗。 2 采取的措施 2.1 加强领导,抓好宏观管理 人是推动工作的中流砥柱。专注才能成就事业。我局设立专门机构,同时配备专职人员,安排他们对工作人员进行耐心传授并指导,同时把握分寸,不干预不包办,从宏观上加强管理。做到培养一个,成就一个,领导一个,成长一个。 2.2 定政策,加大资金扶持 充足的资金保障是工作顺利完成的硬件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在做财政预算或者计划时,要列出专项资金对合作社工作给予保障。优先考虑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进行帮助,同时设计评价机制,在竞争中发展完善,进一步推动合作社稳步向前发展。 2.3 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酒香也怕巷子深”。有好酒的得吆喝,同样的,有好的经营模式也要大力地宣传。弘扬合作社生产经营的重要意义和优势,在全县中形成一个对合作社的关注度,营造一个人人为建设献智慧的良好氛围。 2.4 抓示范、育典型、以点带面 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在推进合作社的过程中,我们重点推进生产基于标准,质量经得考验的合作社作为标杆,着重发展一批经营重在品牌,管理趋于规范的合作示范社,由点带面,逐步铺开。同时,设定长远的定位,力争省级的示范合作社。 3 存在的阻碍 首先,在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虽有相应的政策支持,但金融部门业务没能落实,缺少资金扶持,后续资金无法保障,严重制约了发展。其次,由于农村人口的特殊性,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合作社成员文化水平偏低,造成整体发展规划缺乏科学性、可行性、前瞻性;技术人员缺少,管理过于粗犷,致使产品滞后,甚至与市场脱节。最后,合作社在基础设施建设缺少投入,硬件环境还有待加强。 4 下一步的对策及建议 4.1 抓培训,加强教育 由于农村人民的特定性,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对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使他们学会怎样办合作社,怎样与社员建立利益共同体,同时培养他们的管理意识和长远目光;对从事基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基本技术手段和知识, 让大家在实践中学习成就自己。 4.2 抓项目,扩大合作 对于我县的林区保护、森林培育等林业工程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合作社承担;选育新品种、开发新栽培技术等科技推广项目,优先试用于合作社。政府创造机会,增加地区间林业生产经验的交流与合作。 4.3 抓品牌,鼓励创新 中国是一个认品牌的地方。品牌不仅仅是行业地位的标识,同时也是对产品质量的肯定。首先合作社工作人员要积极申报商标注册,政府和专业人员配合进行质量标准与认证以及其他有关经营认证。允许符合条件的产品逐步推广建立自有品牌,同时,要严格把关,杜绝质量不过硬的产品,营造一个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良性竞争环境,让一切创新的思想和资源充分活跃起来。 4.4 防风险,合理规划建设 林业的生产不同于其他产业,受天气、自然因素的影响比较大。为了减少农民的损失,政府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防风险预案。在面临突发自然事件时,可以及时冷静地采取相应的对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有害生物入侵,政府要动用有关人员运用化学生物手段及时遏制。合理规划,给合作社的发展搭建一个“保护伞”,提升林区的道路、饮水、通电等基础设施环境。 4.5 走出去,抓新媒体手段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互联网时代,在电商盛行的现实环境下,我县合作社更不应该固步自封,墨守成规。要让有条件有能力的人借助网络资源,建立像微信公众号、APP等市场信息平台指导生产,借助朋友圈、微博、贴吧等新媒体推广销售,逐步拓宽市场,走出修武县,走向市、省、全国。 4.6 享优惠,扩大资金来源 根据央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意见要求,要大力保证合作社的资金来源。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抵押、贷款等业务方面要优先用于合作社,税务局在征收税费时给予一定优惠,支持政府和全社会范围融资,扩大资金来源范围。 4.7 定门槛,走规范发展之路 在市场经济中,我们会看到,一个低门槛甚至没有门槛的行业,往往容易陷入无序竞争或者恶性竞争的环境。为了规范我县合作社的发展,参照河南省级的规范化文件《河南省农民林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暂行标准》,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要对合作社建立的基础设备、成员组成、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经营服务以及经营效益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当然,结合本县的基本情况,相应的的标准可以适当下调。只有对合作社的进入机制有所规范,后续的发展才会更加健康长久。 林业专业论文:对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探讨 摘 要 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成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林业人才的重要教育形式,但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就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实现其培养目标,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培养所需人才。 关键词 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 专业学位 研究生教育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章,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林业肩负着重要职责。而林业已从主要以木材生产为主的传统林业,转向以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的现代林业,对林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林业人才调查和需求预测,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全国林业从业人员和人才需求量将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据预测,到2020年林业人才需求总量将达到100万,目前的林业专业人才培养远不能满足林业建设的需求,特别是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林业专业人才十分缺乏。据统计,我国县级以上林业管理部门、林业规划设计单位、森工企业、国营林场、国营苗圃、中等林业专业学校的技术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目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不足1%,①因此需要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充实这些岗位,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以满足林业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的旨在培养适应现代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但目前在教育理念和培养方式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培养目的存在偏差。 1 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双导师制没能真正实施。为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提升,教育部在2009年的《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努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除校内导师外,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由在林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丰富专业生产或管理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但经过几年的实践,目前校内外双导师制并未真正实施。以北京农学院为例,林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配置基本还是在沿用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配置模式,只有校内一位导师,没有校外导师,不利于学生接触实际工作,以及专业实践技能的培养。 (2)课程体系不合理。学术型硕士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的研究生教育,侧重于理论及其应用教育,以大学教师,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为主要目标。而专业学位硕士则侧重时间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强调动手操作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学制一般为3年,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学制仅为2年,但目前专业学位硕士的课程体系的设置不尽合理,课程缺乏针对性,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差别不大,基本上仍在沿用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或者存在换汤不换药的情况。以北京农学院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为例,专业必修课包括森林生态系统理论与应用、林木遗传改良与良种工程、现代森林培育理论与技术,专业选修课包括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森林灾害防控技术及应用、现代林业信息技术、森林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虽然在课程名称上突出了技术、应用等,但在实际讲授过程中仍以理论教学为主,在案例研究和实践教学等方面依然较为薄弱,背离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的目标。 (3)论文选题和评审标准有待改善。从目前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来看,与学术型研究生没有区别,仅是做论文的时间缩短,大部分还是在实验室里做实验,选题没有体现出应用性和实践性,以基础研究为主。并且由于仅有两年时间,有的导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要求更严格。在论文评审程序和标准以及答上基本上照搬学术型研究生,按照学术型研究生的标准去要求,缺乏针对性,没有因材施教。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没有林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行业专家,通常与学术型研究生一起答辩,答辩要求学术型研究生没有区别。 2 加强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对策 (1)不断完善双导师制。基于社会对林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招生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基本与学术型研究生持平。因此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双导师制”对于实现其培养目标也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将校外导师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让校外导师参与课题教学、实践教学、项目研究等各个环节的指导。除此之外,还应提升校内导师实践能力。林学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师的科学研究应该接地气,不能脱离实践,导师本身也应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经验。由于近些年引进的年轻教师层次越来越高,多为博士和博士后,具备较强的理论基础和科研能力,但是专业实践能力较为薄弱,如以修剪树木为例,林学专业的年轻教师很少有人能够修剪好,因此有必要加强传帮带,以及到基层进行相应的锻炼和培训。建立和完善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将高校和林业基层用人单位联系在一起,一方面实现高层次应用行人才的培养目标,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促进研究生就业。 (2)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应和其培养目标相一致,而不是简单的照搬学术型研究生的课程体系,要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并且应该具有明确的职业指向。特别是针对目前和今后长时期开展的生态建设,强化生态类课程的建设。并且在授课过程中,增加案例教学,增加讨论内容,引导学生对生产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增强专业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强化校外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利用实践基地,针对林业领域的实际问题,采用调查分析、实践模拟、计划制定、项目评估、技术或产品研发等实践训练方法,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目前北京农学院园林学院已和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京植物园、北京小龙门森林公园、北京大东流苗圃、通州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园林科研所等林业企事业单位开展了长期的合作,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搭建了产学结合平台。在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利用实践基地条件,进行教学或顶岗实习,针对专业领域的实际问题,由基地导师指导,采用具有符合职业需求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多样化实践训练方法,培养研究生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策略和方法,以及研究生探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制定合理的毕业设计选题及评价制度。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设计的选题也应符合其培养目标,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所区别。学位论文的选题须紧密联系现代林业生产实践和生态建设,针对生产、管理、规划设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在科学技术观点、试验材料和方法上有一定特色或新意,应体现出作者具有独立从事林业和生态建设科技工作的能力,以及解决林业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可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试验研究、调研分析、林业生产项目规划与设计、产品与技术研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分析评估等。同时,在论文的评审以及答辩环节中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不同,要求至少应有1/3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参与,以突出培养目标。 除此之外,还应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对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认知度,改变对专业学位的接受程度不高的现状,通过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了解,使学生认识到国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重视程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林业专业论文:林业院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特色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摘 要:随着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的快速发展,高校确立的人才培养模式能否满足社会对特色化人才培养的需求,是各类高校共同关注的问题。文章以东北林业大学为例,阐述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依托院校优势,规范培养过程,加强产学研合作,突出专业实践环节,全面推进特色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 关键词: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特色化;人才培养模式;林业院校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各国都在不断创新和研发新的材料,而每一种新材料的使用,都能够引起一次技术上的重大变革,而这种变革可能是世界性的。现代人类社会的“三大支柱”领域分别为材料、能源和信息。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在短短的二十年时间内发展迅速。1998年,教育部调整了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与高分子材料相关的工科类专业统一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教育部出台的专业建设指导精神明确指出,要重点发展高分子材料产业[1]。 东北林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始建于2000年10月,专业的建立基于东北林业大学木材科学与技术学科在天然高分子材料的加工与利用等条件成熟的基础上,由我国木材胶黏剂领域知名专家顾继友教授组织创办。在十几年的不断实践探索中,建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并依托东北林业大学的发展平台,明确培养目标,凸显了林业院校的特色和优势,培养了一大批兼具知识、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一、依托院校优势,打造品牌专业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建平台”项目重点院校。学校是以林科为发展优势,以林业工程为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在建立之初就显示出专业的优势,它是在天然高分子开发利用、生物质复合材料、高聚物合成、合成树脂胶黏剂的开发等领域都较成熟完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厚基础的专业优势。专业发展迅速,于2003年获批建立“生物材料工程”博士点学科,2006年该学科被评为黑龙江省重点学科,2010年进入“985”优势学科平台建设行列,目前是东北林业大学的重点专业。专业涵盖了胶黏剂、生物质复合材料、天然与合成高分子材料和生物质功能材料四个具有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方向。其中胶黏剂是本专业的主要特色,尤其是木质基材料用胶黏剂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方面处于世界先进、国内领先的行列;专业的另一个特色是生物质复合材料的研究,尤其是在木塑复合材料、木质素、蛋白质、淀粉等生物质材料的开发利用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为黑龙江省重点专业,教学理念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本专业有三门课程“胶黏剂与涂料”、“生物质材料”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入选东北林业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东北林业大学作为林业院校的领跑者,有着林业院校的优势。为此,东北林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定上以林业院校优势为依托,支撑学科“生物材料工程”在科研方面以天然高分子为核心,以生物质复合材料、胶黏剂、天然与合成高分子材料以及生物质功能材料四个特色研究方向为重点。与之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既注重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的基础,更体现林业院校相关专业的优势特色。在近十几年的人才培养过程中,专业也在不断的调整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既重基础,又宽口径,注重素质和能力培养,突出林业院校品牌专业的特色和优势。 二、特色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人才培养模式作为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活动的实践规范和基本样式,是高等院校对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途径以及培养方法等要素的综合概括。随着目前人才市场化程度的日益高涨,如何造就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创新型人才是亟待解决的难题[2]。不同的学校、专业应根据人才需求、本身专业特色以及学校优势等方面探索一条适合自己的人才培养模式,并且要经过一定的实践检验,千万不能照搬照抄、生搬硬套。 在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上,我们总结了一些地方院校人才培养的偏差,积极探索出“强化基础、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指导思想,考虑到学生的基础水平,发展方向、内在潜质,按照发展方向和个人选择的不同对学生进行分类,大致分为就业、继续深造、出国深造等几种类型,以此为前提在课程设置、实践动手能力、毕业论文和设计、教师培养等方面进行适当的改革,使培养出的学生知识结构广泛,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能在聚合物合成、胶黏剂、生物质复合材料等领域从事生产、开发研究、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探索出一种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特色化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 (一)规范培养过程,提升教育实力 学科之间的相互影响与渗透逐渐成为发展趋势,通过各学科之间的彼此渗透,相互关联成更大的、完整的学科体系[3]。这就要求现代大学教育要有更广博的知识背景,更敏捷的思维创新能力及开阔的学科视野。只有在大学科平台上和开放的学习氛围中采用灵活创新的教育模式,才能完成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4]。 为满足国家林业科技的战略需求、学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的要求以及社会对不同人才的需求,东北林业大学重点突出“林产”特色,构建相关的学科课程体系。本着厚基础、宽专业的主导思想,构建学科基础课;结合专业方向的特色,构建专业基础课和特色课程;同时完善交叉学科的渗透,构建开放性的选修课程,学生可自由选修,实现资源共享。学校和学科带头人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专业管理制度,加快重点专业建设步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专业教师团队;聘请国内外专家教授、学者定期在学院及学校范围内进行专题讲座;鼓励学生进行创新思维训练,以专业教师牵头,鼓励学生自主开发,大胆创新,认真观察;创建具有自己学科发展特色的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创新实验室,建立以专业教师牵头,本科生为主体的创新训练团队,在保证验证性和设计性实验教学的基础上,增加本科生专业技能综合训练;从大一新生开始实行“导师制”,提倡因人施教,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育,鼓励学生开展批判式学习,用与时俱进的思想运用知识,用发散的思维研究知识[5]。 (二)产学研相结合 “产学研结合”是东北林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产学结合”是指学生的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来自于生产实际,学生通过走进工厂、校企合作单位帮助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一方面锻炼了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了独立解决问题的意识,凡事不再依赖教师、依赖课本,是完全意义上的实践;学生通过实习较早地熟悉了工作岗位,积累了工作经验,对待就业问题不再盲目,缩短了学生适应工作岗位的时间。另一方面,工厂在实际生产中也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新鲜血液的注入也为企业解决了遇到的实际问题,节约了用人成本,并在经济效益方面有所收获。“研学结合”是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选题大部分来源于指导教师的研究课题,导师的课题研究具有前瞻性及实践性,学生通过参与导师课题,导师指导学生更直接、更具体,锻炼了学生的科研能力,对于继续深造或是出国留学的学生来说锻炼了他们的创新思维能力和科学素养。结合科研实践培养专业人才是专业建设大力提倡的,专业教师积极以科研带动教学,以教学促进科研,学生积极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工作对学生未来的发展大有裨益。 (三)突出专业实践特色建设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的特色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不仅仅在课堂和实验室,高质量、充分的专业实践是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实践教学中,学生可以到企业现场观摩,根据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将理论和生产结合,学生将学习的书本知识融会贯通到实践中,同时在理论的指导下,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反馈实习内容。学校非常重视实践教学,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方案,健全实习质量保障体系。为此,专业积极拓展实践基地,依据指导教师的特长进行分工指导,邀请具有培训经验的一线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讲解和模拟。学生的整个实践环节与毕业论文和设计紧密结合,实践过程为论文的撰写提供第一手资料,也锻炼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之,不断探索高等学校专业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校外实践基地,是学生磨炼意志、增长才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载体。 无论是林业院校还是各类地方高校,都在努力地积极探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特色化人才培养的模式,东北林业大学在特色化人才培养方面也在不断实践中,既结合了传统的专业优势,又不断挖掘新思路、新方法、新观念,这是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也是林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需求。 林业专业论文:林业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技能的集成性培养与特色教育 摘要:文章从林业工程领域的特点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出发,结合国内外林业工程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针对当前国家对林业工程领域的人才需要,论述了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问题。本文确定了林业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技能的集成性培养与特色教育目标,以及为实现该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方法,为今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出了新的思路和培养模式。 关键词:林业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教育 21世纪是一个集信息、知识、经济等多元文化相融合交叉发展的跨越式时代。国家将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纳入重中之重的特殊地位,教育改革的时代命题是全面推进高等学校的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作为21世纪我国经济和环境发展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林业行业,针对21世纪世界林业科技发展的要求,如何改善和调整我国高等林业教育中传统模式下人才培养的瓶颈问题,是现阶段摆在我们高等林业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 一、林业工程领域特色 林业工程是我国生态建设的主力军,在改善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方面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当今的环境危机和气候变化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说,林业工程是不折不扣的民生工程。作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林业工程领域,是我国高等教育中的特殊专业,培养的博士后、博士和硕士等高级人才是提高林业现代化水平的领军人才。随着新世纪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社会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增加,更重要的要求应该在创造性和实用性上。因此,高等林业院校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育,特别是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出了新的要求。 林业工程一级学科,包括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和生物材料工程4个二级学科,具有4个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个一级学科授予点和博士后流动站。4个二级学科从木材采伐、运输到木材科学加工技术林产品精细化学加工以至于生物材料工程,具有鲜明的专业集成性,这是本领域独到的特点。因此,国家对于林业工程一级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应该具备坚实的工程基础,对于该领域专业技能和水平的培养建设基础必须建立一个宽阔的、能够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平台。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世界很多国家均不设专业的林业大学,一般在农业院校或者综合性大学里设立林业学院或者专业,美国也是一样,在综合性大学里设立林业专业。从工科基础的林业工程专业而言,涵盖三个方向,包括森林工程、制浆造纸和林产品加工。其知识体系是以采运工作为核心,包括制订规划、应用方法、机械设备、制材学加工等。针对社会对木制家具和制品的需求以及森林带来的生态效益和关注度,林业工程高等教育的重点逐渐转变为生态和工程方面。作为林业教育历史发展悠久的德国,自1787年开始诞生的林科教育,共在四所大学中设有林学院,分别是哥廷根大学、费赖堡大学、汉堡大学和慕尼黑大学。90年代中后期,费赖堡大学里的林学院也不再细分各个专业,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自由选择研究方向,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21世纪,现代林业科学向着高度综合性和高度的分化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学科划分越来越细,学科之间交叉融合增多,林业科技研究的内容和知识面拓宽,形成了新的发展机会和生长点;另一方面走向深层次的新的联合,全面加强了对系统性和综合性问题的研究。随着社会对林业行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不断深入广博,新的研究课题被引出,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如何培养?林业院校的教育模式怎样创新发展?林业高等教育究竟要承担起什么样的培养重任? 中国,在林业教育发展上起步比较晚、森林可持续发展基础条件差、珍贵树种森林资源贫瘠的国家,只有在林业高等教育和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上探索出新的模式和方法,才能在国际林业竞争中有发言权并占有一席之地,否则难以赶超世界林业发达国家,总是步人后尘。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和培养特色 工程硕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一种,是1998年设立的新兴的专业学位,是针对工程技术人才进行的、以在职培训为主的一种新型培养方式。学员学习不离岗,它与其他类型的研究生教育在培养过程的诸环节都有不同特点,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均以解决实际生产问题为主。 本文针对林业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全国主要林业院校十年来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的经验。对研究生的技能集成性培养关键问题是树立对人才的集成性教育理念,并针对这一理念如何实施解决问题?林业工程是林业大学的特色专业和重点学科,本领域研究生的特色教育问题,对其高水平人才的要求是既要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又要具有管理能力和洞察世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的能力,如何去实现?建立完善的林业工程领域研究生培养体系,满足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论文主要从以下方面确定了林业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技能的集成性培养与特色教育目标: (1)依托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标准和方案,结合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为企业培养实用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企业中技术人才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支稳定的科研团队; (2)为加强和促进高等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和联系,高校以工程硕士教育培养为纽带和桥梁,以企业需求建立横向课题,并根据需要不断适应和调整,确定切实可行的科研方向,建立以科研合作和产生成果为基础的高校成果产业化服务模式; (3)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有目标、有规划,依据研究生自身的工作阅历和特点,制订有个性的培养方案,建立一种集成式培养模式,便于在双方合作时找到共同点; (4)在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及时获得相关信息、预测主要矛盾、分析企业和社会需求,保证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执行,深入企业了解需求,加强调研走访,寻找与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的相互关系; (5)及时反馈有效信息,依据需要调整培养方案内容,使因条件变化而受到的影响及损失降到最少。 四、林业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施方案 作为林业工程领域培养单位,我们在研究生入学时就会对每名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的培养制订预先规划,针对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特点,制定出培养方案,并进行优化改进;对于培养方案中的具体计划和计划要实现的培养目标,都有时间节点安排,对于所要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优选并确定学校和企业的2位指导教师,结合工作中的问题和该领域研究热点确定最终的研究方向和论文题目,准备开题报告;在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及时获得有关计划的进度信息和完成情况以及效果,并预测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矛盾,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培养方案的顺利执行;当某些变化或干扰出现时,只须调整培养方案的部分内容,就可使因条件变化而受到的影响及损失降到最少;最后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不局限于研究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也可以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五、结语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发挥大学的优势作用,为企业培养在职的、有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高校科研成果向企业的转化,是一项长期的、非常重要的工作。国家非常重视企业的发展前景,自1998年开始在国内批准一些理工科大学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来,使许多企业的技术人才队伍得到了充实和加强,为企业培养了一大批高级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文结合林业工程领域近20年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承担的国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点课题以及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课题,在总结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林业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技能的集成性培养与特色教育,并且给出该领域研究生培养的实施方案,使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一举两得,事半功倍。该研究对促进大学与企业结合、加强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林业专业论文:林业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摘 要:本研究从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精确定位、课程体系优化设计、系统化教学内容构造、系统化创新能力培养方法和过程的管理五方面对林业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探索研究,旨在解决林业院校培养特色专业人才的方法,并为相关院校和专业培养人才提供参考方法。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为食品行业培养创新人才开辟途径。 关键词: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是发展的最大资源,创新是发展的最大动力。高校人才培养水平如何,最重要的标准是看培养的人才能否适应社会需要,培养模式能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对于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不仅影响我国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水平的发展,同样决定我国食品科学研究的可持续发展。近年,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与类似专业的培养有了显著的发展,建设了各具特色的重点专业,满足了高等教育的目的。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人才的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何在众多的食品类专业中根据学校优势和地方特色培养拔尖人才,不仅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行业的需要、学生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将解决人才培养的目标、完善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法。研究的成果将用于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传授新知识新技能,帮助学生掌握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本领,积极开展自主实践,并为同类专业提供新的基础。 本研究从林业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出发,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方法和管理体系,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提供创新人才培养的思路,并提供新的工具,从而确定培养方向的可行步骤、培养创新能力过程中关键瓶颈的突破方法和人才培养过程的自我管理和改进措施。 一、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是根据企业和社会需要为目的设计制定的。东北林业大学食品科学是以林业为特色的综合性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包括食品化学及分析、食品制造与保藏和食用植物有效成分生物合成及分离工程。学科以森林野生食用植物资源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开展新资源食品、绿色食品、功能食品、天然食品添加剂、植物有效成分功能机理、分子生物学与营养学、超临界流体萃取、生物大分子合成与调控等内容的研究。由于食品制造业中有60%的原料来自于植物,同时,全世界有80%的生物活性物质存在于植物之中,而森林中蕴藏着丰富的食用植物资源。所以,林业院校进行食品科学的研究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这一特点,形成了以工科为背景,食品科学为基础,林业资源食品为特色,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求创新、高素质的林业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 二、创新人才课程体系优化设计 创新人才的培养,必须优化课程体系。本专业设置的主干课程有“食品生物化学”、“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工程原理”、“食品营养学”、“食品机械与设备”、“食品分析”、“食品保藏学”、“食用植物资源学”、“植物精深产品加工工艺学”、“森林食品加工工艺学”、“食用菌培育与加工”。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高度优化课程体系, 对课程进行综合与集成, 建立新的课程体系结构, 减少课程总学时,减少课程设置, 以留出足够的学时, 强化基础教学, 保证学生有足够的学时来学习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培养综合能力。同时,减少了必修课学时, 加大了选修课比重, 增设了林业院校相关学科及人文学科的课程,增设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创新性实验和实践技术性课程, 把教师的科研课题同毕业设计、工艺试验及生产实践等环节紧密结合起来, 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三、创新人才教学内容系统化构造 教学内容的系统化管理和设计将有助于人才知识体系的构造。东北林业大学食品专业重在培养具有食品科学、食品工程和生物技术基础,能在食品、制药、生物化工、林业领域内从事生产技术与管理、品质控制、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与研究人才。因此系统地进行相关理论教学和食品行业的实践是教学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内容的系统化构造中,通过注重相关课程的整合和优化,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交叉,促进相关学科知识的交叉渗透,很多课程使教学内容综合化加强,实践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体系并重。在专业课教学中,教师着重讲授重点和难点,课下有方向地指导和要求学生阅读一些领域的国内外文献,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思维能力,使其形成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课堂的学习效果[1]。实践教学受实验室设备和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影响,以前实验课多为验证性实验,学生仅按规定的内容和步骤完成,缺少学生独立设计和自由操作的机会,对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十分不利。通过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验课改验证性实验为设计性实验;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选择能让学生动手操作的企业和研究机构;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给出研究目的,让学生先自己设计研究方案、确定研究思路,然后指导教师引导其进一步完善设计工作,使学生提高了动手能力,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思维方法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2]。 四、系统化创新能力培养方法 传统的教学模式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教师只管教,学生只管听,学生对专业课的兴趣不高,专业创新培养更无从提起。为提高学生创新能力,需要将教学过程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首先由教师下达学习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拟定任务实施计划草案;然后在提出任务实施计划草案的基础上,以小组为单位按照任务实施方案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进行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例如检查实施进度、疑难解答等;最后,学生完成任务后展示工作成果,做出自我评价,通过师生共同研讨,进行学生互评,教师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在这种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师生交流变得更加活跃,学生学习积极性大大提高,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3-4]。同时学科教师在考核机制上进行改革,如加大课堂提问、讨论、课后作业在最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使学生首先从思想上对课堂重视起来。并在课堂讲授的过程中通过案例,将学生带入课堂,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新知识。在课堂教学中鼓励学生随时提问,教师随时回答;同时,加大学生之间的讨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5]。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学校从2009年开始设立了大学生创新学分的制度。鼓励每位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实验中来,除了国家和学校立项项目外,学院还专门拿出一批基金对学生创新实验进行立项,鼓励学生申报并实施课题。同时,食品学科也依照学校的要求对大学生创新实验给予了高度支持,每年在创新实验开展的过程中,以大三学生为主,以成绩优秀的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其他学生作为参与人,共同开展实验。食品学科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这些成绩都激励着学生对创新实验的热情,充分调动了他们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创新实验的开展,学生自主创新的能力得到最大的体现。 五、创新人才培养过程的管理技术 在培养创新人才的过程中,通过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营造创新环境等管理技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6]。 在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方面,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有自主选择课程、选择授课教师、安排学习进程的权利。在选课时由专业教师加以指导,使学生的知识结构更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通过教学过程的管理,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具有灵活性,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了保障。 只有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与科研水平,才能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学校每学期通过学生打分来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使教师更注意遵循“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原则,努力用丰富的学识教人,用高尚的品格育人。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否培养出创新型人才。学科任课教师100%拥有博士学位,通过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的食品专业进行学习及学科内部每学期的教学方法讨论和多媒体课件的改进等方面的交流,使任课教师不断更新知识,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技能以及教学方法得到提高。同时,任课教师还注重科研能力的提升,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将学术前沿的最新动态告诉学生,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创新精神。 为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营造益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环境,如邀请国内外著名大学的知名学者来校讲学,派学生到其他大学做交换学生等。给学生提供自由学习、自由探讨、自由研究的环境,使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逐渐形成。 林业专业论文:林业专业中高职教育衔接研究 【摘 要】分析中高职林业专业课程体系衔接存在的问题,从文化基础课模块的衔接、专业课程模块的衔接、专业技能课程模块的衔接等方面探讨中职现代林业技术专业与高职林业技术专业的衔接问题,促使职业教育内部体系完善,为不同类型教育间的均衡发展提供条件。 【关键词】中职 高职 林业专业 课程 衔接 标准 中高职教育衔接是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理念下产生的,它有利于职业教育内部体系完善,为不同类型教育间的均衡发展提供条件。针对中职林业专业和高职林业专业教育在专业、课程与教材体系、教学与考试评价等方面存在脱节、断层或重复等现象,本文从文化基础课模块的衔接、专业课程模块的衔接、专业技能课程模块的衔接等方面探讨中职现代林业技术专业与高职林业技术专业的衔接问题。 一、中高职林业专业培养目标 (一)中职现代林业技术专业培养目标。现代林业技术(Modern forestry technology)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林业行业发展需要,掌握现代林业技术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在林业行业从事育苗生产、森林营造、森林调查及资源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及利用等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技术型人才和具有自主创业能力的人才。 (二)高职林业技术专业培养目标。林业技术(Forestry Technology)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与林政资源管理专业方向领域相适应的文化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3S”技术、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等高新技术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管理、森林保护、林业行政执法基本理论与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面向林业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中高职林业专业课程体系衔接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重复。高职院校招生主要生源是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对口升学招生中职生的比例在10%到15%,中职生单独开班的专业不多,只能与普通高中毕业生一起开班。人才培养方案中一般按普通高中毕业生设计,没有考虑到中职生的情况,这样中职生进入高职后,存在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重复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阻碍了中高职衔接的顺利进行。从桂林林业学校与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林业专业衔接课程及课时来看,基本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重复率85.7%以上,具体见表1 中职和高职林业专业课程内容安排重复统计表。 表1 林业专业课程内容安排重复统计表 (二)培养目标定位不同。中职学校培养的学生要考虑到两种方向:一是学生的就业教育方向,二是学生升学教育方向。但中职学校定位是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没有定位升学考虑,这样的体制不仅使中职学校无所适从,为后续的职业发展(包括升学和就业)带来一定的困难,而且影响课程体系的设计和课程内容的安排。 (三)学生之间存在差异。高职教育以普高生为参照设置的课程体系存在问题,例如,高职文化基础课设计对普高生源的毕业生来说,内容简单、重复,导致他们失去学习兴趣,水平也得不到提高;而对于中职生源的毕业生来说,则难度较大,容易引起学生的学习挫败感。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学习,对于对口招生的中职生源来说,是重复学习,降低了学习效率。 三、课程体系衔接的基本设想 (一)以职业岗位开发课程。职业教育实质就是为某种职业培养具有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的合格的劳动技术应用型人才。是否成为合格的职业者,关键要看是否达到入职匹配要求。因此,岗位要求成为课程教学目标的重要依据。实现中高职课程的有效衔接,必须摆脱传统教育的课程模式,构建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本位的模块式课程结构体系。因此,应结合林业职业岗位群、能力的要求,让中职现代林业技术与高职林业技术专业课程无缝衔接,解决中高职课程内容重复与断档的问题,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性。 (二)以学分互通设置课程体系。根据林业行业用人要求,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衔接互通,设置相互结合的课程体系,创建互认学分的办学模式。从专业学分互通、过程到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体系互通、学分互认的有效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实行校际间学分互认,防止学生学习重复课程与内容。 (三)以职业资格证书设置课程体系。林业行业准入资格依据林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鉴定,中职学校鉴定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是中级,高职院校鉴定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是中级、高级类型。中职主要以林业生产一线需要设置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高职主要以林业规划设计施工及管理等,让学生的在设计、管理、施工方面的能力得到提升。同时,结合普通高中毕业生与中职毕业生的差异性,高职院校在课程体系设计中选择部分选修课来弥补。 四、课程体系的衔接 (一)文化基础课模块的衔接。依据中高职专业的培养目标对文化基础进行整体设计,分阶段实施。林业专业课程结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由中高职院校统一设计五年制的方案,让文化基础课培养目标和内容具有层次性和连续性。文化基础课程中职设计成两个模块:基础模块、职业模块;高职设计成两个模块:规划设计模块、拓展模块。具体见图1。这样既保证中高职文化基础课目标和内容的衔接,同时又能体现林业职业特色性。 图1 中高职文化基础课程结构体系图 (二)专业课程模块的衔接。基于林业行业工作要求对学生的能力要求和学习认知的现状,中职开设专业课程包括林业信息技术、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林木种苗生产技术、植物组织培养、森林营造技术、森林经营技术、林业有害生物控制技术、木材检验。高职开设专业课程包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区公路设计、数理统计分析、森林规划设计、造林规划设计、GIS软件应用、林权。通过对现代林业技术专业的生产环节以及生产工艺的调查,林业工作全程的典型工作任务与逻辑关系是: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中高专业课程模块衔接方式主要通过3个逻辑关系设计课程,让学生进入高职教育,提升专业素养能力。 (三)专业技能课程模块的衔接。中高职教育课程目标的制定要符合各自的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以岗位层次、职业能力层次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衔接实现中高职教育课程目标的衔接,进而实现中高职教育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内容的衔接,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专业技能课程是职业教育的核心,现代林业技术专业主要就业岗位群为:森林培育工程技术人员、森林资源管理与监测工程技术人员、林业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抚育采伐工、营造林工程监理员。专业技能模块主要指职业通识能力课程,中职对应的技能课程应开设初级种苗工、造林工、抚育工等模块教学。高职可以按照林业工作岗位对各项技能的要求,分别开设中级种苗工、造林工、抚育工、规划设计员、林权评估师等模块教学,提升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 中高课程实衔接首先要正确定位,明确中高职培养目标,以职业教育为中心进行衔接,采用就业岗位群方式从初级到中级再到高级的职业能力的逐层推进技术路径。 课程衔接要以就业岗位群的要求来设计适宜的课程衔接体系,必须建立合作关系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共同研发课程体系。同时,要注重学生在就业后的首岗适应能力的教育,加强学生在工作以后的岗位迁移能力的培养。拓展模块的教学是不可缺少的基础模块,在设置课程体系中必须加以考虑。 林业专业论文: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摘要: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推进,在教育过程中实施创新教育是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过程中应该要对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改革,加强全新的实践教育体系的构建,从而不断提高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水平。 关键词:林业技术;实训教学;策略 一、加强对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的认识 素质教育的主旨是要让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掌握更多的管理技能,同时提高自己的管理技巧。在素质教育背景下,为了提高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的水平,提高学生的对各种林业种植以及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的处理能力,应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用现代教学管理模式,应该要加强对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的全面理解,提高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中的实践教育的力度,使得实践教育成为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加强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管理,首先应该要对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教育的地位进行确定,了解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中实践教育的重要作用,从而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的质量。因此在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过程中,实践教学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部分,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教育应该要与高职的综合教育目标进行有效的结合,加强学生对各种林业基础知识的理解能力。其次在课程的设置方面应该要突出课程的实践性,加强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课程与实际生活之间的联系。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不仅要给学生传授各种林业技术基础理论知识,还要加强学生的林业技术实践能力的提升,使得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利用各种林业技术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解决。 二、科学合理的进行课程设计 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过程中一个过程就是要加强课程设计,课程设计是课程教学的重要前提,在林业技术专业实训课程现代化教学过程中,进行合理的课程设计非常重要,一个合理的课程应该要综合专业教学目标以及学校的整体教学目标,课程应该要包括各种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基本技能,要能够调动学生对各种问题进行探究的积极性和热情,使得学生在课程的完成过程中能够提高协作能力和交流能力。 三、加强小组实践教学 小组教学是当前教育过程中的一种重要的创新,在现代化教学过程中,小组教学法可以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也能促进学生在小组学习过程中加强交流,从而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自主思考能力。在小组教学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成立课程学习小组。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过程中,学习小组的成立是小组教学法的基础,成立学习小组时首先要对班级人数进行确定,以便确定合理的小组规模。一般说来,小组的人数应该要均等,但遇到特殊情况时也可以有所调整,在分组的过程中,要对小组成员进行合理的搭配,一般说来在小组成员搭配过程中,兴趣相似、能力相近的同学容易聚集在一起,小组成员搭配过程中不能完全任由学生自己选择,否则容易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问题出现。在小组成员的分配过程中需要考虑学生的个人意愿,需要教师先对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能力、性格爱好等多种因素进行考虑之后再进行合理的组员搭配,使得小组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帮助,相互促进。从而可以帮助学生能够对具体的课程进行完成,协作完成课程中的各种任务。第二,加强小组内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的力度。在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学习。当前林业技术专业实训课程教育受到很多传统的教育理念的影响,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不够,因此在学习的过程中表现出很多的问题,对此要加强小组内的学生之间的合作学习,教师要进行积极的引导。主要表现为群体之间的协作以及互动,比如在林业技术专业实训课程的各种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不同的学生对同一个林业技术专业问题的领悟有所不同,因此对问题的解决能力也有差异,在对学生进行讲解时,学生可以在小组内以及组与组之间进行相互学习,发表自己的意见,学生可以从其他同学的讲解过程中启发自己的思维,从而对课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积极有效地解决。第三,加强课程完成情况的评价。小组学习结束之后,教师要对学生的合作成果进行积极的评价,教师可以将学生的合作成果在班级内进行展示,并且给出一定的评价标准,让学生之间相互评价。比如在课程完成过程中的纪律、学习态度、操作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评价,让学生之间进行相互评价,教师再给出统一的综合评价,最后得到平均结果,可以实现评价的公平、公正,能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紧张真实的反映。 四、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以及实践教学 实践教育是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而言,应该要积极加强林业技术专业实训基地的完善,实训基地是实训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应该要对实训基地中的各种设备进行完善,应该要与学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等内容进行有机结合,在实训基地的建设过程中,应该要给学生更多实践学习的机会,实训基地的各种教学设备不仅要具有先进性,还应该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并且要具有经济性,保证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的需求。实训设备的准备应该要尽量与企业的生产实际相符或者相仿,保证在实训基地内部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从而能够对日后的实际工作进行适应。实训基地的建设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在实训基地的建设过程中,仅靠学校的力量是无法保证相应的硬件设备需求的,因此需要加强相应的社会部门对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视程度,从而加大对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资金的投入力度。为了保证设备资金,学校也应该要积极拓展思路进行设备资金的筹集,比如不同的林业学校可以用在区域之间加强合作,共同投资建立相应的实训基地,满足实训教学的需要。 引言 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是林业专业教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助于学生对各种林业专业知识进行有效的掌握。在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对传统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以提高林业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效率和水平。 林业专业论文:现代林业技术专业学生生产性(综合)实训效果分析 摘要:以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为契机,根据林业专业的特点,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化实践操作能力为目标,对2012级现代林业专业学生及区内林业企业进行生产性(综合)实训效果调查分析。结果显示:林业专业开展的生产性(综合)实训对培养学生积极的工作态度、文明操作与安全意识、养成团队协作精神;收获知识、增强实践动手能力等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劳动观念、改善实训条件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和完善。 关键词:现代林业技术专业;生产性(综合)实训;效果分析 德技并重,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是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新要求,其关键在于培养学生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正确处理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职业能力培养的关系,从而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质[1]。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提出:遵循职业教育办学特点和规律,着力推进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的改革,加快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满足人们群众接受良好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1]。 近年来,为了提高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我校根据新疆林业生产实际和新疆气候特点,在原来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并最终形成“阶梯式”能力递进人才的培养模式。其核心理念是:以林业工作岗位和林业生产过程的教学活动为导向,在林业生产季节,采取工作实践形式,非林业生产季节学习“必需”理论知识和室内可学的操作技能。以学生职业素养养成为核心,通过对林业产业的素质教育、专业技能(专业基础技能、专业通用技能)、专业核心技能、拓展能力4项能力模块的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综合能力,其实践教学活动分为单项实训――综合实训(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企业实训)――技能鉴定4个阶段,真正实现“做中学,学中做”。 一、实施生产性(综合)实训的背景 现代林业技术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之一,具有其自身的显著特点,即林业的“时间性、季节性、艰苦性”等特点。林业行业涉及林木种苗生产技术、森林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在传统的学期制下,理论教学进程难以和生产实际同步。如林木种苗生产技术是林业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但是,种苗生产重点在春、秋两季,按传统的学期制,无法让学生完全参与到整个生产过程的实践操作中。为此,我们修订了实训计划,利用春季、秋季让学生参加生产性(综合)实训,夏季、冬季抽出一定时间教授理论知识。本文通过对2012级现代林业专业学生、林业企业对生产性(综合)实训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对现代林业专业的生产性(综合)实训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课程设计 1.课程目标: 通过1~2个月的林业生产性(综合)实训,让学生实际参加林木种苗生产、森林资源调查等工作过程,使学生掌握从事林业生产的主要技术,巩固和加深对“必需”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培养学生积极的工作态度,提高其文明操作与安全意识,养成“爱林、护林、兴林”的职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加深对林区、林业以及林业生产技术的了解。 2.课程设计: 中职二年级利用4~5月份,集中派遣学生到相关校企合作企业实训1~2个月。以小组为单位,安排一名企业技术人员作为指导教师,根据企业要求完成种苗生产、森林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工作任务,学生在学校委派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全面参与林业实际工作,利用山区下雨时间由企业技术人员讲授林业生产的技术要点和相关理论知识,真正做到“做中学、学中做”,实现课程与岗位的对接,专业与行业的对接。 3.成绩考核: 实训结束后,由学生填写《实习指导手册》,独立撰写2000字以内的实训总结。由本人、小组、校内委派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考核评价。以知识目标、素质目标和能力目标并重的原则,注重过程考核,侧重综合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的考核。态度和技能各占55%和45%,其中,每项中考勤占10%,自我评分、小组评分各占5%,实习报告、教师评分各占10%,企业评分占15%,综合后最终形成学生的生产(综合)实习成绩。 三、调查样本和方法 采用自编调查问卷分别对2012级现代林业生产专业、实施实训的区内林业企业进行抽样问卷调查。2012级共3个班100人、企业共11个110人,分别回收有效问卷共100份(2012级)、110份(林业企业)。 调查分为学生版和企业版,问卷的项目也有所区别。项目包括:“开展生产(综合)实习的季节”、“生产(综合)实习的内容”、“是否有收获、增强了实践动手能力”、“对学校委派的教师评价”等20个项目。 四、结果分析 1.企业对我专业参加实训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工作态度、文明操作与安全意识、团队协作精神等职业能力的满意程度。就企业而言,通过实习,对我专业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工作态度、文明操作与安全意识、团队协作精神给出的选择分别为:“满意”64%、“基本满意”36%、“满意”73%、“基本满意”27%、“满意”64%、“基本满意”36%(见图1)。企业对我专业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都表示满意,说明我专业在平时的日常教学中对职业能力在专业、专业基础课的渗透教学比较成功。 2.企业对我专业教学内容是否贴近企业生产岗位技能需求、学生是否具备了在企业工作的综合能力的选择。就企业而言,“对我专业教学内容是否贴近企业生产岗位技能需求”的选项,认为“是”、“还可以”的人数比例分别为90%、10%;“学生是否具备了在企业工作的综合能力”的选项,认为“是”、“还可以”的人数比例分别为80%、20%(见图2)。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企业认为我专业教学内容贴近企业生产岗位的技能需求,同时,也认为我专业学生具备了在企业工作的综合能力。 3.学生对我专业选择的生产(综合)实习企业、企业对我专业学生掌握的实践技能的满意程度。就学生而言,“对我专业选择的生产(综合)实习企业是否能满足实习需要”的选项,认为“能满足”、“基本满足”、“不满足”的人数比例分别为71%、24%、5%;就企业而言,对“我专业学生掌握的实践技能是否能满足企业生产需要”的选项,认为“能满足”、“基本满足”的人数比例分别为73%、27%(见图3)。 4.学生、企业对我专业生产性(综合)实习整体的满意程度。学生对“我专业生产性(综合)实习整体是否满意”的选项,认为“满意”、“基本满意”的分别为99%、1%,说明绝大多数学生对开展生产性(综合)的认同度较高;企业对该选项认为“满意”、“基本满意”的分别为82%、18%,说明我专业安排的生产(综合)实习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校内实践操作与现场实训的差距,学校、企业对学生期望值过高与学生本身存在问题的差距等。 五、结论与讨论 综上所述,通过开展学生生产性(综合)实训对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积极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大多数学生对现代林业专业实施的生产性(综合)实训感到满意。但是,对有些选项,如:“学生认为生产(综合)实习的成绩评定方式是否合适”的选项,有选择“不合适”的学生;“企业认为生产(综合)实习的成绩评定方式是否合适”的选项,有27%的企业选择了“基本合适”,说明现代林业技术专业生产性(综合)实训在成绩评定方式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总结和完善。 1.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林业实训。林业行业属于艰苦行业,掌握林业技术离不开实践经验和时间的累积,这是林业的特性所决定的。现在的中职学生,虽然绝大多数来自林场或林区,他们很少有从事林业劳动的经历,对他们来说,高质量地完成林业实训,积累“实践性知识”就更有必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林业生产性(综合)实训除了增强其实践动手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培养学生积极的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等现代职业能力。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对学校安排的指导教师的总体评价较高,但是有少部分学生认为企业技术指导缺乏教学经验,其所讲授的实践操作与校内指导教师之间有些差异。使学生认为“技术含量低”,甚至认为是“劳动课”或者不知道是按照技术指导还是按照老师的讲授去操作。由于林业行业标准的不同,必须有实践经验非常丰富的、下过企业锻炼的、熟悉企业业务的教师作保障。一是加强校内教师的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实践指导能力;二是提高下派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数量,以满足校内和企业的对接,满足学生“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要求,不仅让学生知道“怎么做”,还要知道“怎么样会做的更好”。 3.加强配套保障条件建设。现代林业技术生产性(综合)实训是在“三阶段”的人才培养模式框架下,教学改革的重点之一。其核心理念是:教学过程围绕林业生产季节安排,教学内容围绕林业岗位设计,教学场地围绕林场布置。要实现这一教学改革,必须有相应的配套保障条件作支撑。一是改变以往的教学方式,逐渐向行动导向法、引导文教学法等过渡,把课堂搬到林场、林区。二是打破“学期制”的教学管理体制,根据林业生产特点安排教学活动,改变终结性评价方式。三是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训基地教学、生活条件,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需要,提高实训质量。 林业专业论文:林业院校非传统优势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摘 要] 人才培养方案关系到学生教学质量的提升,如何在林业院校更好地开展非传统优势专业,对提升学生就业情况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西南林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自2002年开设以来,至今已有10年。通过对植物保护专业在校学生以及相关专业教师进行问卷调研及分析,结果发现,植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理论课程安排、实践教学安排以及科研创新等方面。针对上述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植物保护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划,为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更好地开展专业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 植物保护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规划 2002年9月,西南林业大学立足于林业办学基础,发挥专业教师特色,植物保护专业开始招生,学制为4年(教高函[2002]5号)。经过10年的办学,特别是自2006年第一批植物保护专业毕业生走向社会,林业院校开办植物保护专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显现。本研究在对植物保护专业在校学生、毕业学生以及相关专业教师进行问卷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和总结植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林业院校非林专业的人才培养提供理论指导。 1 研究方法 本研究选用内部一致性较佳的李克特(Likert)五点量表的方式[1],设计适宜于不同层面(包括教师层面、学生层面)的“植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查问卷”。以“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为选项,并以5、4、3、2、1进行相应赋值,最终明确被调查者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期望情况。调查问卷涉及到学生、教师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熟知程度、培养方案内容、课程设置等几个方面。 针对植保专业各个年级所具有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调研,其中2008级植物保护专业共发放问卷20份,回收有效问卷17份;2009级植物保护专业共发放问卷20份,回收有效问卷16份;2010级植物保护专业共发放问卷10份,回收有效问卷10份;2011级植物保护专业共发放问卷5份,回收有效问卷5份。同时,对保护生物学系植保专业毕业的学生进行调研,共回收9份问卷。 2 结果与分析 2.1 学生对培养方案总体熟知程度不高 各年级学生对于培养方案不甚了解(平均值为2.96分),大四学生为2.88分,大三学生为3.13分,大二学生为3.10分,大一学生为2.4分(表1),而教师对培养方案的了解程度也不是很高(平均值为3.56分)。此种现象提示培养方案制定者,再好的培养方案若不能被“受益者”、“实施者”所熟悉,对提高教学质量所起作用有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过程缺乏学生的广泛参与,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让其受益者更好地了解并熟知内容。 2.2 培养方案内容亟待调整 大学生对专业设置的满意程度表现一般(平均值为2.98分),具体而言,大四学生为2.76分,大三学生为2.88分,大二学生为3.20分,大一学生为3.60分(表1)。由此看出,随着学习的深入,对于专业课程设置以及内容的满意度逐渐下降,表明课程设置不尽合理,不能较好地增加学生对专业的学习兴趣。在谈及现阶段学习任务时,各个年级表现不尽相同,其中大四学生平均得分为3.18分,高于其他年级(大一为2.60,大二为2.90,大三为2.81)(表1),表明大四学生普遍感觉压力适中,功课一般,可以接受,相比较而言,大一学生由于处于学习基础课阶段,感到压力不算大,可选修其他课程。调查中还发现,师生对现有培养方案中的内容均有较为强烈的变更意识。认为培养方案可以更加细化,更好满足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如划分为科研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等。根据调研问卷结果显示,培养方案内容调整主要表现为理论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科研创新等方面。 2.3 理论课程设置未能满足时代需求 课程安排中,农业类院校其植物保护专业的学分数一般在180分左右,而西南林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学分数只有158.5分,明显低于其他兄弟院校。对增加学分学生明显表现出抵触心理,然而,通过座谈,部分教师则从人才培养的角度认为还是需要增加学分数,从而有力地保证学生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同时,教师还认为,由于培养方案的制定总是延后于教学的实施,目前科研上多在使用的诸如分子生物学、生化实验等技术,未在培养方案中体现,因此,这些知识并不能传授给学生,造成学生在考研、工作时还需自我补充这些课程。此外,诸多教师反映本应该着重掌握的诸如田间实验设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以及植物保护研究法等课程列为专业选修课程,由于此类课程相对较难,学生普遍不进行选修,造成在后期试验科研方面技能严重缺失,影响其进一步发展。因此,这类课程有必要列为学科通识课程或者学科基础课程。课程体系与现代植物保护专业发展不相称,一些诸如“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等课程未能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进行体现,影响学生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此外,对教材选用、原版教材引入等涉及理论课程方面的内容,认为有必要改进。 农业院校植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到昆虫、病理的课程,均会有虫病联合大实习[2],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真实的田间情况,更好地提升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单一的分割这些课程,对学生而言,往往会造成虫、病分离的尴尬状况。 2.4 实践教学环节缺乏科研技能、就业见习等技 能培训 目前人才培养方案(2006版)中的课外学分(11学分),基本上涉及到了劳动参与、班级活动、学术交流等方面,学生、教师普遍认为没有必要进行增加(表1)。这表明现行培养方案中对于课外学分的要求过多,然而,学生对自身动手能力的提升并不满意(平均值为3.02分),普通话、科研技能以及就业见习等实践内容有必要增加到培养方案中。缺乏就业见习实践培训,从而导致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迷茫、方向缺失等现象。谈及实践学分增加方面,学生普遍感到有必要进行增加,从而更好地提升其动手能力。对学习方法的获得情况,大一新生得分(3.8分)明显高于其他年级学生(大二为3.10,大三为2.94,大四为2.65分)(表1),表明随着大学生学习的不断深入,其在学习方法的获得方面逐渐由被动学习状态向主动学习状态进行转变,而完全依赖于班主任或导师的行为逐渐减少。通过对科研技能、就业见习等技能的教育,使学生能够较好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对未来的就业进行合理安排。 2.5 科研创新急需增加 在科研创新培养方面,师生普遍表示需要通过学习更好地提升大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对于通过增加科研导师、校外导师聘用等措施,更好地指导学生科研创新、提升科研型人才的创新精神,师生多表现出强烈的需求;而对于科研人才专项培养基金的设立,更是表现出积极的看法。随着社会对人才需求层次逐渐提高,作为具有科研创新能力的大学生而言,无疑对其成功就业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人才培养方案应对科研创新提出更为前瞻性的要求,从而更好地实现大学生通过参与科学研究提升其科研创新能力的目的。 3 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植保专业各年级学生以及教师进行问卷调查,明确显示出人才培养方案在理论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科研创新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具体的实施修订尚需进一步明确,从而保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3.1 修订方法 借鉴有关农业院校、高职院校以及农推广硕士招生单位等有关植物保护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充分分析西南林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06版)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专家、教师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期对现行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从而有利于从人才培养角度制定出应用型/科研型的人才培养方案,最终使学生从入学起就能够对未来所受到的教育定位明确,使其更好地完成四年学业,并能够学以致用、学有所成。 3.2 修订涉及内容 针对2006版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诸多问题,拟从4个方面进行修订:(1)修订、调整植保专业课程体系。如适当增加基础理论课程、前沿课程以及学科交叉课程,删除部分内容陈旧的课程,修订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2)借鉴农业院校增加植保专业综合实习新模式[3],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实践活动。拟通过就业见习、就业考察以及模拟招聘等活动使专业技术人才更好地适应于社会,提高毕业生就业率;(3)通过设置科研创新、专题讨论、、参与课题等环节,培养科研型人才的创新能力;(4)规范不同类型(应用型/科研型)学生的时间安排、学分要求以及论文工作要求、培养方式、中期考核等内容。 3.3 规划方案 植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划实施方案可分为3个阶段:(1)成立项目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领导、院系领导以及教研室主任组成项目实施小组;(2)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分别开展学生层面、教师层面以及工作单位层面讨论,形成统一的建议和意见;(3)拟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同时,在广泛征集专家组、教师组和学生组的意见基础上,最终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4 讨论 植物保护是实现植物可持续生产的重要保障,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4,5]。因此,培养合格的植保专业人才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西南林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建设中,有教师从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专业特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剖析了专业建设的不足[6],还有教师对课程实习提出建议[7]。本次问卷调研也反映出上述问题,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已迫在眉睫。为保证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能适应当前社会对植保人才的要求,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修订工作的组织实施十分必要。 林业专业论文:彭阳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探析 摘要 介绍了彭阳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现状,总结其主要发展措施,并提出了今后的发展方向,以期促进当地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推动林业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 现状;措施;发展方向;宁夏彭阳 彭阳县位于宁夏东南部,六盘山东麓,全县现有林地面积13.03万hm2,农民人均集体林地面积0.5 hm2,森林覆盖率24.8%。 1 基本现状 2009年,彭阳县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随着集体林地的林权结构、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成为顺应林改后林业发展方向和满足农民生产需求的有效途径。在县委、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全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数量增加到97家,会员19 800人,带动农户6 600户。产业覆盖经济林建设与管理合作社,果品销售、加工与储藏合作社,绿化、生态及经济林苗木培育,林间养殖(以生态鸡养殖为主)4种类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和提高,成为彭阳县林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 2 主要措施 2.1 宣传发动,营造发展环境 林业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彭阳县关于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及时下发到乡镇林业站、村组,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理顺管理体制,制定扶持政策,并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宣传,营造鼓励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浓厚氛围。 2.2 管理促动,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 加强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搞好规范化建设,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3 规划牵动,合理组建专业合作社 结合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突出区域特色,研究林业专业合作社合理布局[1-2]。在合作社的组建上,坚持“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鼓励和引导农民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不搞强迫命令。同时,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培育“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在组建过程中,加强行业管理,完善登记注册手续,规范组织行为,保障成员权利。在合作社管理上,突出以农民为主体,坚持“民办、民管、民享”和多样化发展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形式多样。 目前,彭阳县有林业专业示范社14家,其中苗木种植合作社5家,经济林建设与管理合作社4家,果品加工与储藏合作社2家,林间土鸡养殖合作社3家。朝那鸡养殖万升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3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先后联合全县12个乡(镇)20个行政村150户养鸡大户,紧紧围绕当地朝那鸡绿色无公害的特点,不断扩建基地,大力提升肉品档次,积极培育养殖大户,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发展社员120人,其中农民社员108人,占社员总数的90%,合作社先后和全县朝那鸡养殖大户签订购销合同逾1 000户,带动重点养殖户2 000户,收购朝那鸡110万只,营业额逾5 500万元,上缴税金11万元,税后利润330万元。 2.4 政策推动,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一是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彭阳县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彭阳县林下朝那鸡养殖实施方案》等扶持政策,坚持村党支部牵头、党员模范带头、干群联动示范、大户企业带动、以奖代补扶持、以奖促销拉动,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创建[3]。二是将林业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给合作社。2011年将全县经济林整地建设、病虫害的防治、山杏高接换优工作分别安排给8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三是鼓励局属各科室及乡镇林业站林业科技人员直接创办林业专业合作社。对林业科技人员领办或创办合作社经营的,3年内保留原人事关系,工资由单位发放,参加本单位考核,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等保险由单位按在职人员办理。四是工商部门降低门槛,对前来办理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提供方便,使合作社能在较短的时间办理好注册登记手续。合作社凡登记注册成立后,均给予2 000元的挂牌资金。 2.5 保障发展,加强对合作社的培训指导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自发成立的的经济组织,技术水平不高、缺乏管理经验,为了确保其健康发展,强化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林业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好服务,林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以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核心,举办各类培训班47次,培训人员达11 000人次,其中针对林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18次,针对会员培训15次;二是邀请区内外林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到合作社进行指导,2013年共邀请专家现场指导生产15次以上。 3 发展方向 彭阳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优势和经济效益的逐渐显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到林业专业合作社中来。下一步,全县将继续严格执行有关专业合作社的法规文件,制定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大力扶持一些基础条件比较好、经营规模比较大、影响带动能力比较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农民走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道路[4-5],实现全县林业产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林业专业论文:浅论安阳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 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9年6月,中央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林业工作会议,目的就是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造林、营林的积极性,但是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农民还存在着缺技术、缺信息、缺资金、缺引导、缺扶持等困难,走互助合作的联合道路成为必然,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就应运而生了。以下本文介绍了安阳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供广大林农及林业工作者参考。 [关键词] 林业专业合作社 现状 问题 对策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是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同类林产品的生产经营或者同类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种形式。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后,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一、安阳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安阳市集体林业用地面积246.8万亩,已确权面积246万亩。近年来, 依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本着“加快培育一批、积极改造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思路,依托林业主导产业,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 截止2013年底,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共222个,其中所辖的林州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共计47个、安阳县85个、内黄县50个、汤阴县11个、龙安区15个,全市入社农户20811户,资金金额75096万元,年产值45148万元(含今年刚成立的合作社),新增合作社11家,新增家庭林场21家;其中林州市新增合作社4家,新增家庭林场7家;安阳县新增合作社3家,新增家庭林场12家;内黄县新增合作社4家,新增家庭林场2家。林业专业合作社主要服务形式为提供信息、代购代销、统一服务等。涵盖了林下经济、生产资料供应、苗木供应、造林抚育、景观利用、种植养殖、销售、技术服务等方面。 1.经验总结 1.1以示范社创建为契机,助推合作社发展。示范社是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有效手段,示范社的创建,充分调动起社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并进一步强化了其内部监督和管理。现在一些国家扶持项目也有要求,必须是示范社才有资格申报。 1.2以财政项目扶持为推动,加速合作社规模化发展进程。坚持林下经济项目以合作社为单位进行财政项目扶持申报,以此来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及规模化发展。两年来,安阳市所辖的林州市大野牧林下养殖基地和内黄县海丰苗木种植基地等四个项目共获得省级财政扶持40万元。 1.3以技术培训为支撑,夯实合作社发展的基石。我市参加了国家林业局组织的海口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培训班及省厅组织的省级示范社实地考察活动;2013年推举八家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合作社管理培训;2014年,组织全市9家合作社参加了省厅举办的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下种药)培训班,安阳市也圆满召开了安阳市林下经济及合作社现场会。通过实地考察观摩业务培训,提高林下种植天麻、牡丹、菊花、丹参等药材的技术实力,提高了我市的合作社管理水平,促进了合作社建设规范化程度,为进一步发展夯实了基础。 2.问题总结 2.1合作社发展不平衡。关于合作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林业资源现状及现代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地方政府重视程度、政策扶持力度的影响。一是林业合作社总量少。据最新统计数据,安阳市目前有各类合作社3017家,而林业合作社只有222家,不到8%;二是县区发展不平衡,如所辖安阳县现有林业合作社85个,而有的县只有11个;三是技术服务力量不均衡。有的县(市)有专门的、懂业务的人员负责合作社工作,有的具有专门从事合作社建设的人员,但不懂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了解合作社。有的县没有人懂、形似也没有人管,不宣传,放任自流,林业合作社不知道林业局,林业部门也不知道哪里有林业合作社、全县有多少合作社。吃不透家底。 2.2合作社建设标准整体有待提高。合作社建设标准不一,有的能达到示范社,有的可能连标准社都达不到,甚至有的合作社是在理事长家里、村委会里或企业办公室里,基本的场地都没有。部分合作社达不到“六有”、“六统一”。“六有”即有场所、有证照、有章程、有会员、有制度、有档案的标准,“六统一”即统一生产资料采购和供应,统一技术指导和培训,统一提供经营信息,统一开展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统一销售,统一商标注册、品牌和基地认证。只有提高合作社整体水平,才能全面提升合作社发展。 2.3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没有一个高水准的管理运营水平,尤其是内部运作方面,比如合作社成员农民必须达到80%以上;成员大会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必须为每个成员设立专门账户,记载成员出资额、量化为成员公积金份额、成员与合作社交易动态、分红等;享受国家扶持政策资金的使用等。缺少合作社章程,没有成员账号制度、成员大会选举不公平,盈余分配不合理,合作社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不规范等,甚至有的合作社理事长不知道有合作社法,有的实际上就是村委会成立的公司,以公司形式运营。 2.4合作社市场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司拉动、深加工、农超对接。经过几年发展,我市虽也有汤阴县乐丰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有机品牌“金滨河”,林州市林虑山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无公害品牌“淋滤山”“淋滤印象”等进入品牌化发展阶段,但多数合作社仍停留在卖产品的层面,只能在低端市场流通,效益欠佳。我市合作社在农超对接、产品深加工方面比较落后,缺少像洛阳市“森林氧吧“合作社,直接产品进超市,自己也有专卖店。 二、下一步推进我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工作方向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宣传,引导成立合作社,力争数量上增加。同时加强对合作社理事长和林业管理人员,在合作社运营管理、土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加大引导、规范力度。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等。继续推进项目扶持。今后项目扶持继续以合作社为单位申报,争取财政资金向合作社发展倾斜。 三是继续扩大探索投融资渠道的力度。要推进森林保险、权属登记在规范流转、林权登记、完善信用体系、促进抵押贷款方面要敢于创新、大胆探索。加大政策性金融对林业的支持力度,简化林业信贷手续,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缓解林业融资难的问题。 作者简介:张红梅,女,(1978.12-),安阳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林业工程师。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最先是国外会计文献中出现的一个概念,根据1980年5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下的定义,所谓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指的是“通过审察会计信息使之成为有用资料的各项特征。”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反映人们对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是评价会计信息有用程度的标准。 一、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与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处理会计工作包括会计计量和会计编报工作的规范,同时反映了人们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要求。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应该是会计准则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葛家澎教授的划分,全国统一会计准则大致可分为两个层次: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业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对各项经济业务的核算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对会计工作的一般规范,反映的是对会计信息的一般要求。具体业务会计准则是反映具体经济业务对会计实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所应遵循的业务处理准则,它是对工作的具体规范,反应人们对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应包含在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层次“基本会计准则”里面。但尽管如此,基本会计准则也并非与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等同。从内容上看,基本会计准则包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方面。而在会计报告准则中主要是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因为会计信息对于外部使用者来说,最主要的还是会计报告信息,因此,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会计报告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问题从属于会计准则,是会计准则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问题的研究将有助于会计准则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作为对会计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范,会计准则健全完善与否,无疑会对会计工作产生十分巨大的影响。 二、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完成会计目标的要求 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会计作为一个特殊的信息系统,它是对企业的资财和外界对这些资财所持有的权利,以及对企业经营所得和所用的原始资料进行加工计量和传输以使人们了解管理经济所需要的信息的过程。会计工作是一项自觉的有目的的经济管理活动。作为会计目的,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实现最大程度的经济效益,但会计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管理活动,其目的就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会计是通过会计信息,满足信息使用者对有关企业经济业务的财务信息要求,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价和比较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如资产及产权结构。 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决定了提供会计信息的类型和质量,因此深入分析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共同的以及特殊的需求,对于改进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是大有帮助的。 由于我国当前制定的统一会计准则是一个有限定性概念,特指企业财务会计而言,不包括管理会计。因此,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指外部使用者,相应的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也是指企业对外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一般认为主要有投资人和债权人。因而对投资人和债权人需求的满足,便构成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投资人和债权人通过企业财务报表来取得有关企业业绩、财务状况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其目的在于了解能否从企业获得尽可能多的现金流入量。当然,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要者还有政府机构和其它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它们要求通过会计信息获得评估该企业资源管理效率以及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由于这些使用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他们获取信息的能力和途径均有限,因而对其主要依赖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就要求具备一系列的质量特征,以便他们能够正确地预计,比较和评估企业的获得能力和有效利用资源的能力。 在我国,对会计信息还有一类特殊使用者,即国家。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国营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而国家作为全民的代表对这些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它是作为一个特殊的投资人而存在的。国家作为投资者要求会计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企业的获得能力和偿债清算能力,而且还要求了解企业执行国家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政策的情况,以及企业在改善经营加强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借以考核企业的业绩。对这些信息的需要是基于国家履行其宏观调控,计划管理和综合平衡等职能的需要,对这些需要的满足应该在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有着充分的体现。 三、对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从整体上加以研究 综上所述,对于会计信息有着来自多方面的需要,因此确定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应该是各方面利害关系的协调,应该是一个整体的概念。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应该有“中国特色”,下面就我国会计信息应具有质量特征谈一些看法。 (一)决策有用性是会计信息最核心最根本的质量要求。 企业会计之所要提供财务报告,是因为企业内部和外部决策对财务报告使用价值的需要。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归纳起来,应包括合法性、可比性(包括一贯性和统一性两方面)、相关性、可靠性、明晰性、成本效益原则等内容。这些质量要求的最终目的在于是否对决策有用,因而可以看成是决策有用性派生出来的具体特征。 决策从本质上看是一种选择,即在不同的可能方案中进行决断。这种选择的基础就是会计提供的信息。如:企业的投资人和债权人,在两权分离的经营方式下,能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其手中的资金是否停止投入或继续投入该企业,同样需要进行决断,决断的依据只能是企业会计的财务报告信息。因此,是否有利于决策人进行决策,就成为评价会计信息的最根本的质量标准。 (二)作为决策有用性的派生特征,合法性与可比性应是会计信息首先应具备的质量特征。 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均以“合法”作为其先决条件。这一点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分不开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财务会计较之以往有较大的独立性,但会计核算的很多内容仍然要受到国家财政、财务、税收等制度和法规的制约。至于企业会计核算,还要受到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投资法、企业法等等的约束,是很显然的。 可比性是国家为实施宏观经济管理而对会计信息的又一需要。可比性包含统一性和一贯性两个方面的内容。从横的方面看,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均应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以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能够相互可比,这是统一性方面。统一性的存在,有利于企业主管部门对下属企业会计信息的合并编报,有利于国家对各行业各部门企业会计信息的合并编报,同时也有利于国家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对各类企业的业绩进行评估,客观上使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企业处于平等的竞争位置上,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统一性是发挥会计信息宏观经济管理中价值的必要条件,但由于统一和集中又会带来各个方面的弊端。为适应深化会计改革的要求,企业会计信息应该具有统一性,但非常重要的是要掌握统一的度。 从纵的方面来看,会计信息应该具有时间上的一贯性。企业按照制度的规定可以选择确定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损益计算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一旦确定,便不得随便变动。如确因企业规模扩大或其他必要原因需要变动,必须报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变动,并且还须将变动的原因和因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详细说明。一贯性是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另一个方面,也是基于满足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会计信息前后各期必须连贯一致,互相可以比较。只有这样,财务报告使用者才能通过前后各期财务报告的对比,计算差异,分析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从而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要与决策相关。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要能够对决策有用,那么自然要求这种信息与该决策相关。不相关的信息是谈不上对决策有用。企业会计信息有着来自各个方面的使用者,不同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有不同的要求,因而同一种会计信息对不同的使用者,其相关程度也会不一样。一种会计信息对这个决策者相关。但对另一个决策者可能不是很相关。因此,决策相关性取决于不同的决策者对会计信息的不同的要求。同时,这种相关性还依赖于决策者的决策水平和具体的决策模式。具有相关程度的会计信息如果对于不同的决策人,采取不同的决策程序,其结果也会是不一样的。 (四)可靠性是一个概括性的质量特征,它以真实的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基础,并通过计量和检验等手段向信息使用者做出保证,所以它的内容不仅包含真实性、公正性,还应包括可计量性和可检验性。 真实性和公正性是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基础,真实性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本来面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从凭证到账薄再到报表,它们反映的经济业务都必须是真实的,反对弄虚作假,账实不符。公正性又称无偏性,它要求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不带偏见,不偏重于任何特定利益者的影响,不追求预定的结果,对会计信息不施以任何主观的影响。真实性和公正性其实是一致的,缺乏真实性,难以保证信息的公正性,反之亦然。 可计量性和可检验性是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所采取的手段这个角度来说的。可计量性和可检验性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最终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另外,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在时间上,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具有及时性,会计业务处理上不得提前或滞后,在范围上,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具有充分反映性,同时遵循重要性原则。 (五)其他特征。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除了必须具备以上特征以外,还应该具备两个特征:明晰性和成本效益原则。明晰性也叫可理解性,它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可望得到的效益大于可能发生的成本。 目前,我国正处在会计体制改革的深化阶段,因此,正确认识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能促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更高、更好的保证,从而有利于及时正确编制财务报表,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正确认识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这一问题能促进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进行,有助于决策者正确地进行规划、决策,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会计信息质量及其几点固有性影响因素分析 摘 要:会计信息为了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而有着多种质量特征,其中最为主要的是相关性和可靠性。深入分析其相关性和可靠性特征并充分认识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至关重要。在影响会计信息质量高低的因素中,诸如货币价值变动、会计模糊性等固有性因素是无法消除的,只有充分认识并尽力降低其影响才是正确和客观的选择。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影响因素 会计信息是用于体现特定会计主体价值状态及其经济活动中价值运动和增值过程状况的经济信息,具体而言,它反映其服务的会计主体在一定时点上的财务状况和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内容。正是由于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所以会计信息在加强其主体内部经营管理,满足国家宏观调控,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服务于相关利害主体进行规划决策等方面有着重大的作用。由此,我们应该重视对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研究。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及其特征分析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制度认识 比较并分别认识中外会计权威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是全面认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一种常规方式,下面我们将在初识会计信息基本质量特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制度上的认识及分析。 1.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所谓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就是会计信息所应当达到或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为会计目标服务的,是会计系统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对会计信息进行的约束,它是确立会计目标与实现会计目标之间的桥梁。在会计目标被定义为决策有用性的前提下,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就是使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特征。投资者把资金投资于企业的理论目的在于未来获得更多的收益,包括股利和资本利得等,因此, 投资者需要依据会计信息做出持有还是出售的决策,债权人需要依据会计信息做出是否贷款的决策等,这些会计信息使用者都需要有用的会计信息,即有利于他们做出决策的信息,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对其预测未来时会导致决策差别的会计信息。所以,相关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最重要的质量特征。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拥有更充分的信息,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外部信息使用者获得的信息是不充分的,所以为了做出正确的决策,他们都需要可靠的信息,任何虚假和误导决策的信息都比没有信息更有害,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因此,可靠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另一重要质量特征。在感性认识到会计信息重要质量特征的前提下我们比较一下国内外对其所进行的制度性规定。 2.国外会计组织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 从规章制度上认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相对规范和确切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总结了各会计职业团体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研究的基础上,开拓性地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与财务报告目标区分开,在其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会计信息必须符合的一系列质量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包括可检验性、中立性、如实反映)、可比性(包括一贯性)等,另外把重要性与成本效益原则作为两个主要限定因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对于会计信息提出了可理解性、相关性(包括重要性)、可靠性(包括如实反映、实质重于形式、中立性、审慎与完整性)、可比性等质量特征,并将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等作为四项主要质量特征,另外把及时性、效益与成本之间的平衡作为两个限制因素。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国外会计组织所共识的重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3.我国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我国于1993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一般原则的形式规定了以下质量特征:客观(可靠)性、相关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谨慎性、重要性和完整性等。2001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首次明确提出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明确了以下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完整性、谨慎性、及时性和权责发生制等。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借鉴了国家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会计信息应该坚持的会计质量要求,这一要求基本上也体现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主要内容,并且也将真实(可靠)性和相关性作为要求之首,表明了其重要性。 (二)对会计信息质量基本特征的分析 通过以上对国内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制度规定可以看出,其内容有相同的部分,但也各有侧重点,这也与不同的会计环境有关。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重要性上分析,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应该包括主要质量特征和次要质量特征两部分,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以及国内外会计权威机构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不难看出,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要求是相关性和可靠性。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考虑会计信息的其他质量特征,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等其他信息特征也是良好会计信息应具备的质量,我们将其称为次要质量。 1.关于相关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 关于相关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是指与决策有关,具有改变决策的能力。我国会计准则中对于相关性的要求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分析相关性,重要的一点是要明白谁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这不仅关系到会计目标的定位,还关系到会计信息能否达到特定的质量特征,满足相关性的要求。相关性最初是指一般相关性,也就是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都作为与使用者经济决策有关的信息,向使用者提供通用的会计信息。显然,目前的会计财务报告都达到一般相关的要求,基本能够满足一系列信息使用者的基本信息需求。但是,具体使用者除一些共同的信息需求外,还面临一些特定决策问题,相比之下,他们更需要能够满足自己特定需求的信息。例如,投资者会更加关注投资报酬和投资风险。财务会计信息只有真正满足了使用者的特殊需要,才能真正具有决策相关性,所以,有时候我们必须考虑在提供通用信息和特定信息之间做出选择的问题。 2.关于可靠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 对于可靠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其是指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及偏差,并能忠实反映它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的质量。一项信息是否可靠,可就其三个组成因素加以衡量,即真实性、可验证性和中立性。对于可靠性,我国会计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会计信息如果不可靠,不仅无助于决策,而且还可能导致错误的决策,所以,可靠性是会计信息重要的质量特征,是相关性的前提。会计信息只有可靠才相关,相反,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仅无用,而且有害。 3.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两难选择 相关性和可靠性都是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用的信息要可靠并且相关,这早已成为信息使用者和信息提供者的共识。然而,如果说信息的有用性是其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函数,那么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就不一定是互为函数关系。在某种情况下,有的信息相关性很好,但可靠性较差;有的信息可靠性很好,但相关性较差。相关性和可靠性并非总在同一方向上影响信息的有用性,但又必须尽可能统一于信息有用性的原则之上。可见,相关性和可靠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不能离开可靠性去谈论相关性,也不能离开相关性去谈论可靠性,它们总是在同时影响或决定着信息的有用性。我们必须对两者给予同等程度的重视,当两者不能同时兼顾时,是牺牲相关性还是牺牲可靠性?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取舍,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各有侧重,在某一时期突出对相关性的要求,而在另一时期则突出对可靠性的要求。 我国现阶段的会计信息在相关性和可靠性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但在决策主体主要不是依据会计信息的情况下,或者说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并不是很高时,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更为突出。我国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一直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最重要标准,而多年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总是在困扰着各方面的信息使用者,我国现行会计财务报告的改进应以提高可靠性为主。 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几点固有性因素分析 根据我们以上的分析,会计信息本身普遍的主要质量特征却是相同的,主要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等。会计信息只有满足可靠性的要求,才有助于使用者正确决策。可靠性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会计信息可靠性得不到保证,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困扰我国会计界,影响国家宏观管理,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重要问题。为此,会计界提出很多种对策,但仍不能彻底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的,但是部分存在于事物本身必然性的影响因素却是不可更改的,对此,我们应该有着清醒的认识。对于这部分原因,我们只能努力降低其影响范围和作用,充分理解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辩证原因,使会计信息能更好地为使用者所服务。以下就几类特殊会计环境因素和非环境影响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社会道德观念、伦理修养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会计的目标之一是对社会经济单位———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所以会计工作不可能独立于社会活动,同样道理,会计人员也是社会的一员,必然存在于社会大环境中,社会普遍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不断地影响和作用于会计人员。现阶段,社会上种种不良的思想倾向,社会整体修养素质由于受文化水平、传统思想因素的影响还不能普遍达到一个较高的水谁,思想觉悟千差万别,在这种状况下,部分会计人员不能建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必然的。既使会计人员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但会计工作的社会性,也决定了会计信息质量必将受到种种不良思想道德因素影响,如业务经办人提供无法核实的虚假原始凭证,领导在会计审批中带有倾向性等等。所有这些因素势必会影响会计工作的进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鉴于此,我们不可能仅通过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达到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只有通过提高整个社会思想道德觉悟,重视整个社会道德修养,净化整个会计道德环境,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才可能降低会计信息受到此种环境因素影响程度,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也决定了这种环境因素影响的长期性。 (二)会计工作的惯性和会计改新的滞后性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社会经济环境并非凝固不变,而是不断运动着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间的竞争逐渐尖锐化和复杂化,企业间的合并、收购、兼并等形式将会形成一种潮流,公司向集团化、巨大型化方向发展又使市场竞争显得更加激烈,在占领市场、分割资源和搜集人才的竞争中会因为许多无法预见的因素导致出现无法预料的情况。受经济环境影响巨大的会计不能很快地适应经济环境变动而变更,传统的会计确认标准,计量手段、核算方法、报告方式都可能因为出现了新的经济情况而不适应,一些传统的会计观念也受到了冲击。会计改革也总是由经济新情况———会计理论研究———会计实践应用这一规律进行的,会计改革的滞后规律决定了这一矛盾得不到根本解决,从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三)货币价值变动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货币是衡量一切价值资源的尺度,货币对会计的影响是彻头彻尾的,因为货币的计量属性构成会计计量的核心,会计离不开货币计量,货币为会计提供了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尺度,在许多经济业务中,货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计量经济事项的特征,因此,货币是会计不可缺少的因素。但是,既然会计计量实质上是货币计量,把货币单位视为会计计量的尺度,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便应运而生,这就是:单位货币的价值是否稳定。从理论上讲,要得到正确的计量结果,用作计量的尺度,其本身应当是不变的。不幸的是,虽然货币单位被人们普遍地用于会计计量,它的价值实际上是不稳定的,长期不变或较小变动是极为罕见的,多数是变动的,有时甚至剧烈变动,在这种条件下,通过传统的会计方法,用价值变动的货币计量的结果,必然导致会计信息是不准确的。针对普遍存在的物价上涨,币值下降状况(即通货膨胀),会计应该采取什么办法来加以补救,这是还未很好解决的一个世界性难题。这样由于货币变动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就仍具有长期性。 (四)会计信息的供需矛盾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商品,是一种特殊的信息商品,也应该适用于商品的供需规律。作为一种商品化的社会资源———会计信息同样也有供给方和需求方,会计信息商品的载体为现行的会计财务报告;供给方为提供会计财务报告的会计主体,是单一的;需求方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广泛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也可以从数量上划分出成千上万个团体和个人。所有需求者都试图从财务会计报告中获取所需的信息,用于决策,因此需求者为了自身的利益需要广泛的会计信息真实的企业资料。供给者却不能提供满足所有使用者需求的所有信息和真实情况。因为供给方的情况如下:(1)会计主体只能对外报送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通用会计信息。(2)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都不愿披露诸如产品成本资料、企业未来财务计划等有关商业秘密的信息。(3)企业在经营状况不佳、盈利能力下降、暂时财务困难时往往希望回避披露真实情况,维护企业形象。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质量从供给者角度难保其真实性和全面性,是质的低下;从需求者角度会计信息还难以达到满足需求的量,是量的不足,所以会计信息的供需不平衡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相对性的不足。 (五)会计信息固有的模糊性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的模糊性一般指会计信息在对会计对象作量和词语表达上所体现出来的不确定性、不统一性和不准确性。由于会计对象在形式上千差万别,在类型上种类繁多,所以在质和量上都难以用完全客观和精确的词语或数字来表示。鉴于此,会计上往往通过假设、估计、预测来解决,加之会计核算方法上的多样性和程序上的可选择度等等,这就形成了会计信息模糊性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导致会计信息的模糊性普遍存在。具体说来,其产生的原因:(1)会计对象是会计主体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资金运动借助于种种物质形式,会计对于资金运动采用货币计量方法,计量往往以物质价值为轴心绕价值上下波动,所以以价格为基础以货币为尺度记录的物质形式下的资金运动不是价值量的准确运动,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以货币为计量尺度的会计信息具有必然的模糊性。(2)会计主体生产过程中资金运动是会计主体产生后持续的绝对性连贯,而反映资金运动的会计形式———会计信息却是期末的汇总在时点上的连贯,会计信息的连贯性是相对的,间断性是绝对的,由此而产生会计信息的模糊性。(3)对于某种经济业务或会计要素项目理论上存在着多种处理方法,实践上应用着多种核算选择,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模糊性。(4)经济业务发生与会计核算处理时间上的差异,导致核算滞后于实务,产生会计信息的模糊性。 会计信息的模糊性决定了会计信息不可能存在绝对精确,当然我们应该辨证看待会计信息的模糊性。既然会计信息的绝对性精确不可能存在,那么采用相对正确和比较可靠的方法、手段、形式来核算、分析、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成为一种可能和必然,并且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而言,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是否能在更大程度上有助于其正确决策,而不在于会计信息是否具有绝对精确性。由此看来,只要会计信息的模糊性不影响使用者的正确决策,相对精确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实际意义。 总之,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和会计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会计信息要求上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精确。由此看来会计信息失真是客观存在的,不可避免。在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过程中,要科学界定可控制和不可控制因素,最大限度地追求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但不能绝对化,否则,就会出现形而上学观点,搞烦琐哲学,反而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与会计信息质量 [论文关键词]企业会计制度 设计 会计法规体系 合规性 会计信息质量 [论文摘要]会计资料虚假、会计信息失真是目前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人们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已有一定的认识,这个问题已引起中央领导的广泛关注,许多省级领导也谈起了“深化改革,加强领导,提高会计质量”的话题。作为会计信息来源地的企业应做些什么工作?本文就企业如何加强内部会计制度设计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谈一些看法。 一、形势迫使企业加强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会计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经济管理工作,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会计工作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在对外开放中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改革取得的成效和会计工作的发展,是各级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和广大会计工作者努力进取的结果。但是会计工作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会计信息失真就是目前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已引起多方的关注,为了进一步有效保障会计秩序,加强社会监督,抵制会计领域的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修订后的《会计法》已于1999年10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主席以第二十四号主席令公布,自2000年7月1日施行。虽然《会计法》的颁布为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企业面对瞬息万变的内外环境,很难有一种会计制度或模型能始终如一地满足各方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如何才能真正使企业的会计工作走向法制轨道,并能正确地计量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和承担的负债,合理衡量企业收益与成本,为企业外界利益相关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就要求企业必须加强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会计信息质量在当前所引起的关注,并不能说明过去的会计信息质量就好。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投资渠道单一,外界对会计信息要求不高。而作为各个会计主体虽也是严格遵守非常详细的行业会计制度,但只注重平时的核算过程。例如对现金的核算,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使用“现金”科目,不敢越雷池半步,而对最终提供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客观性则重视不够。在这种指导思想下,企业没有多大的灵活性,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也就无从谈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的多元化,必然强调会计报表信息的高质量,在国外报表的地位也非常重要,而对一项业务是增加固定资产还是增加设备不作深究。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具有很强的动感,因为作为信息系统企业会计制度应适应企业内部环境的变化,由于信息有效性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优秀的会计制度也应该是动态的。通货膨胀时高时低、技术革新迅速,浮动外汇汇率的影响或者是人为因素的干扰,都会引起企业外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满。这些外在压力,迫使企业不得不重新修订企业的内部会计制度,这就说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不仅存在于一个新单位,对于老单位有时更为重要。 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要具有合规性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准则,采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对企业会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应采用的程序和方法,应提供的数据资料以及会计管理应达到的要求所作的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计,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设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成本制度的设计以及会计报告的设计等内容。从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含义不难看出,在设计会计制度时首先要合规。1985年1月21日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诞生,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的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为内容的会计法规体系。所谓合规性首先要符合会计法律即《会计法》,因为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其次要符合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尤其要符合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再次要符合会计规章,它是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行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合规性要求会计制度设计必须符合该体系并把它们贯彻到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中。例如根据国家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结算制度》,企业就应制定有关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和核算的规定,以充分体现有效利用资金,堵塞贪污盗窃和违纪使用现金的漏洞。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国际化的一条主要途径,它的颁布实施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一种自觉行为,它虽不属于法律范畴,但它具有法规效力。例如随着我国个体工商业的发展,财政部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必须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办理个体户的财务工作,有条件的应当聘请有关社会中介机构记帐。根据这一规定个体企业就应进行会计人员和机构的设计。另外该制度还增设了“税后列支费用”科目,迫使企业将业主个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支出剔除在帐外,用个体户帐内款项为业主个人或其家庭代为支付的款项,视作业主提款,通过“业主投资”科目核算,这正是依据的会计主体假设。 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设计过程应当成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保证 企业应根据外界对信息的需求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要求,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体系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内部会计制度设计过程将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例如根据一致性原则,企业对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一年内要保持不变,但期间若遇到特殊原因,根据重要性原则就可以中途变更,但要对外界披露。再如,企业可以通过制定一套种类齐全、内容完整、连续编号的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并建立合理有效的传递程序,以便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又如各项经济业务的进行均需有管理部门授权,任何人未经管理部门授权不得动用企业的资产,这些控制要求均需有关领导人签字,这与《会计法》突出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相辅相成,从控制程序和法律上解决一些领导人为人不正、授意、指使编造假的会计资料,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问题。国外也不泛这样成功的例子,众所周知的飞利浦公司,自1951年开始采用现值会计, 50年代至80年代对现值会计制度不断加以完善,但1992年又重新回到成本会计,作出这种调整就是为了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使控制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点,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有效性。 四、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为达到这个目的就必然要扩大再生产,追加投资,为外界利益相关人员以及企业管理者提供高质量管理信息,可以说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目的一脉相承。一套健全的、完善的、适应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对企业来讲举足轻重,但这一切又取决于会计人员的素质。为了使会计人员的素质不断得到提高,财政部新近出台的各类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无疑是一个良好的举措。这个措施的实施,将会使会计人员及时认识到环境变化对会计信息系统的要求,并有能力实行改革,从而使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在新形势下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如何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多年来,尽管“会计打假,财务治虚”的口号喊得很响,但最终在企业会计与理财上见效有限。虚企业、虚资产、虚盈实亏现象并不少见。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不良的负面影响,主要影响有:制造泡沫经济、扰乱经济秩序,失信于广大投资者,沉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影响我国经过多年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三公”原则(公平、公开、公正)不能真正的体现,同时还影响我国会计向国际结轨的进程。 要逐步解决前述所反映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需要全社会,包括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内部等各个层面共同努力,采取各种综合治理措施: 建立科学、完整和行之有效的上市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要实现以上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光靠公司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内控目标的实现涉及单位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空间、时效和职工管理意识浓淡等问题,因此在建立公司内控制度时,要具有前瞻性,要统观时间与空间全局,通过在公司内部营造有利的控制环境,有效的会计系统和各种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控制程序,辅之以一定的控制手段如组织架构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预算控制、实物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并将这些控制手段揉入到建立的各种经营管理的具体制度中,如固定资产的投资、采购、报废处理制度:物质进出保管使用管理制度:产品的保管与出库管理制度:现金收支与核算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等,因为这些控制制度,都与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密切相关。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仅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资料报露的真实和完整性,而且它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无论做何种事情,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位的因素,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所有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体现的方式都与广大财务会计人员的思想行为和业务水准密切相关。要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在对广大财会人员的要求方面应从两方面着手。第一,要在广大财会人员中建立起一种普遍的职业道德观念,一种为广大投资者负责任的观念,客观真实地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事项,在记录反映经济业务时,不受长官意志的约束任意改变应有的规则,按照朱?基总理对广大财会人员提出的“不做假帐"的要求行事,并以此作为自已的职业道德要求约束;第二,要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对业务范围不断拓展的实务操作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广大财会人员面临着“企业改制与会计改革"的双重任务,多年来,我国依照“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宏观体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制度 的通知》,二00一年的一月二十八日,财政部又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三项新准则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等五项准则。从专业角度观察,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与企业改制相辅相成,涉及面广泛,内容丰富,尤其是关系到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是空前的,诸如:兼并与收购、公司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分离社会职能)、会计主体变更、权益归属(或转移)界定(如住房公积金、公益金等)、资本缺位、虚资产、负资产、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处理、会计报表调整事项等等,一言以蔽之,在新旧转换和会计改革中,广大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面对新的形势,广大财会人员自我要加强知识更新,紧跟时代步伐,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会计理论水平,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正式《企业会计制度》并于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这是我国会计界一件令人振奋的大事,加之各个单项《 会计准则》的陆续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了会计核算标准,为更好的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衔接迈出了实质性的大步,同时这也是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与以往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不同,它实现了会计标准实质上的转换,所反映的会计要素具有可靠性,它强调企业经营的稳健性和资产的夯实,如规定对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各项资产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对不符合资产定义的虚拟财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更加真实。它也在强调规范、便于操作方面前进了一大步,如《企业会计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增加了交易或事项的描述以及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内容,对于实务工作中新出现以及分行业会计制度尚未规范的经济业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与金额、融资租赁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等进行了详尽的规定,解决了以往有些经济事项无章可循的问题。另外更重要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将实质重于形式明确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处理具体事项或交易必须运用的原则,尤其在确认收入时,改变了以往的仅凭所有权或现金形式上的交付就确认为收入,而是按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等实质性条件是否转移来确认,这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特征之一。因此,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可以有效地保证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前不久,中国证监会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意欲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运作不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的现状进行整治。尽管在目前环境下笔者对独立董事特权行使的有效程度存在少许疑虑,但在上市公司逐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目标、出发点和方向是无容置疑的。逐步在上市公司中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让独立董事有效履行法定的特权诸如上市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对有关事项可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等。能在某种程度上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监督和规范企业的投资决策和经营行为,让广大投资者更能多一些的享有对公司各项行为的知情权,与此同时,明确独立董事所担当的职能责任。从而更进一步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在质量上多一份保证。 全面树立“求实治虚——全面稳健"的企业经营理财理念 在会计核算上注重讲求稳健性原则和脚踏实地地在经常性收益上下功夫的企业一般都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后劲,这类企业也往往是能够让投资者放心的长期投资选择。作为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应该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从企业“内部"挖掘价值源泉;通过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培养有竞争力的员工和技术产品,开辟广阔的业务领域和营销渠道,树立个性化的企业形象与企业文化来提升企业的价值,保持公司的长期盈利性。从主观上彻底摒弃那种一心想通过华而不实的类似“泡沫重组"方式以取得非经常性收益的短期粉饰利润行为,彻底走出近年来有些上市公司出现的“第一年绩优,第二年绩平,第三年绩差,第四五年亏损,第六年ST,第七年PT"的宿命怪圈。上市公司必须要树立由注重股票市场价格转向最大限度追求企业经营性业绩的理念上来,上市公司必须不断积累经营性利润,集中精力在转变经营机制上下功夫,去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盈利性,重品质、重实力、重服务,树品牌形象,逐步提高经营水平和吸收新的经营理念,以长期战略投资替代以粉饰利润为目的的短期“帐面投资"。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误导和欺骗广大投资者尤其是哪些因会计专业性强而对会计知识理解和掌握有一定难度的中小投资者,使会计信息质量更加趋于客观真实,使之真正能成为广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选择时的客观评判标准。 切实加强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审计和审计约束责任 要保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不仅要搞好公司内部的整治和规范,同时要加强和完善公司外部的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外部的审计监督主要是靠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看,类似“琼民源"“银广厦"等上市公司的造假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部就目前而言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和治理是否全部有效确实令广大公众投资者难以信赖。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中介机构业务的限制和利益的趋使,中介机构自身的责任感不强和对项目责任人的要求不力,一言以蔽之,即在中介机构的规范操作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危机,与此同时,外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出现问题后处罚的力度不足以在普遍程度上对中介机构形成足够的制约等等因素。要妥善解决上述问题,保证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质量,首先中介机构自身要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已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其次作为中介机构的行为主管约束部门 (如财政部门、证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要努力创造条件去能够真正起到其应有的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职能作用;第三,如果一旦中介机构在履行自身职能时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的,作为管理约束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通过外部监督机构的审计监督和加强外部中介监督机构的法律责任约束,以保证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公司治理生态与会计信息质量:基于美国南方保健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关键字: 公司治理生态 会计信息质量 财务舞弊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美国南方保健公司的财务舞弊案来说明公司治理生态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并从完善公司治理生态的视角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若干建议。 一、 引言 美国安然、世界通信、施乐等一系列财务舞弊丑闻的爆发不但使投资者和债权人损失惨重,而且使社会公众对美国企业界和会计职业界丧失信心。这从以下一些专有名词英文缩写的“演绎”可窥见一斑: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首席执行官)被戏称为Corporate Embezzlement Officer(公司贪污官);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首席财务官)被戏称为Chief Fraud Officer(首席舞弊官);EBITDA(Earnings Before Interests, Taxes, Depreciation and Amortization ,扣除利息、税收、折旧和摊销前的盈利)更被戏称为Earnings Before I Tricked the Dumb Auditor(我蒙骗那个愚蠢审计师之前的盈利)。这些财务舞弊都是财务人员的错吗?是财务人员做假账。不然,要知道,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是处于公司治理这一生态环境下的,必然受其影响,进而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因此,公司治理生态与会计信息质量密切相关,健康的公司治理生态能保证会计信息的高质量,而失衡的公司治理生态则成为滋生财务欺诈的温床。下面以美国南方保健公司的财务舞弊案为例进行分析。 二、 关于美国南方保健公司 上世纪80年代初,斯克鲁西出于将理疗和恢复性治疗等手术辅助环节从医院中独立出来的独特想法创建了南方保健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保健)。1986年南方保健完成新股发行并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以后的十年,南方保健疯狂购并,2002年已发展成为全美最大的私立保健医疗公司,在美国的50个州和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等国家拥有众多的诊所、外科手术中心和疗养院。正是这几近疯狂的扩张速度使南方保健消化不良,加上首席执行官斯克鲁西在董事会中的独断专行和过分追求个人成就感,最终使南方保健走上了财务舞弊不归路。2003年3月南方保健的财务舞弊丑闻浮出水面,创下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涉案人员最多的纪录(11名高管人员涉案)。已经抖露出的25亿美元的虚假利润更使其成为仅次于世界通信的第二大“会计造假大王”。 三、 解析南方保健的公司治理生态 公司治理生态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基础,奠定在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当局、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务分析师、投资银行家、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知识共同体”基础之上(李曙光,2002)。公司治理生态的健康与否不仅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事前设置或配置的合理性,而且状态依存于一系列具有独立性的中介环节能否独立地履行相关签证职能及承担有关责任——包括“会计责任”(duty to accountant)、“勤勉责任”(due diligence)、“信托责任”(fiduciary duty)、“法律责任”(duty to lawyer)、“监管责任”(duty to supervisor)等(杜兴强,2004)。公司治理生态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如果其中的某一环节未能司其职尽其能,都会导致公司治理生态失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甚至沦为财务欺诈。 在南方保健的案例中,公司治理生态的各个环节,尤其是管理当局、董事会、注册会计师等环节失效了!这才是导致南方保健借助于财务报表粉饰以达到华尔街分析师的预期,而使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的根本原因。 1、独裁的管理当局 管理当局的诚实性和管理哲学,是公允披露、防止故意隐藏不利消息或进行盈余操纵的保证。实际上,从会计信息失真的动因来看,正是由于企业管理当局自身的利益驱动而进行盈余管理甚至财务欺诈,而会计人员往往在管理当局威逼下,不得不屈从于管理当局,提供了虚假的会计信息。南方保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南方保健实行的是以斯克鲁西为中心的集权式管理风格。斯克鲁西是南方保健的创始人,又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十分强调自己在公司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而实行 “独裁统治”。南方保健因追求规模盲目扩张而背负了沉重的财务负担,斯克鲁西为维持其强者形象,也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拥有大量的股票期权),而迎合华尔街财务分析师的盈利预期指使会计人员进行财务舞弊以粉饰太平。据调查,至少从1997年起斯克鲁西就领导南方保健的高管人员每个季度末开会,商讨会计造假事宜。正如SEC执法部负责人所指出的,“南方保健日常经营的标准程序就是操纵公司的利润以使其满足华尔街分析师的预期。” 南方保健从1997年——2001年对外报告的虚假利润占实际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33%、173%、220%、188%和4722%。可见,正如Treadway委员会(1987)所指出,高级管理人员的状态——公司环境或财务报告编制的文化是影响财务报告诚实性的最重要因素。 2、失职的董事会 面对斯克鲁西这样的强权人物,南方保健的董事会对其监督形同虚设,而且斯克鲁西不喜欢聘用独立董事。按Dechow等(1996)理论,如果内部董事占全体董事的比例越高,或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同一人,或公司未设立审计委员会时,该公司越可能因违反GAAP而受到SEC的处罚。南方保健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证。下面再来看看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表现。 (1)麻木不仁的审计委员会 2001年,美国联邦政府和美国司法部分别因南方保健的频繁的关联交易和诈骗Medicare 保险金而起诉南方保健,但是审计委员会对于上述重大事件不闻不问,无动于衷。据南方保健董事会会议记录,就2001年发生重大事件的当年,审计委员会也仅开过一次例会。更有甚者,南方保健审计委员会中的两名成员所拥有的私人公司与南方保健之间竟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交易。试想,经理与他们的董事关系暧昧,董事会还能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吗?南方保健的审计委员会未尽勤勉责任也未信守诚信义务,从而为会计造假滋生温床。 (2)难得糊涂的薪酬委员会 设置薪酬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适当地对员工进行激励,但南方保健的薪酬委员会对斯克鲁西却疼爱有加。南方保健薪酬委员会为高管人员设计的报酬为:工资 + 年度业绩激励+ 股票期权激励。斯克鲁西在任职期间得到的工资和年度业绩激励数不胜数。根据SEC的调查,仅在1999和2000年的两年内,斯克鲁西总共领了至少920万美元的报酬,其中530万是与虚假利润有关的业绩奖励。2001年,斯克鲁西的工资为400万美元,而业绩奖励却超过了650万美元。除了不菲的工资与奖金外,薪酬委员会还给予斯克鲁西丰厚的股票期权,甚至批准为其提供贷款。从1991年到2002年第三季度,斯克鲁西行使的股票期权达到了1.75亿美元。南方保健的薪酬委员会在斯克鲁西疯狂造假的同时,却不断为其加“油”,可谓“难得糊涂”地助纣为虐啊! 3、无奈的内部审计部门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目标在于“评价经济活动及其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萧英达等,2000)。内部审计部门应对企业的各种财务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企业资产运用的经济有效性等进行审核(李明辉,2002)。但是,南方保健内部审计部门由于审计委员会的玩忽职守而势单力薄,开展工作时处处受阻,无法履行财务审计和经营绩效审计的职责。南方保健内部审计人员抱怨说:“我们无法接触重要的账簿资料,对公司会计软件中的一些模块,我们也没有进入的权限。”失去了财务监督的南方保健的会计信息质量能有保证吗? 4、失败的注册会计师 由于企业管理当局和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潜在的利益冲突,管理当局有提供低质量甚至是不实会计信息的动机,而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又缺乏专业知识来辨别会计信息的真伪,因而独立的第三方即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进行鉴证成为必然。作为公司治理生态环节中的关键一环——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一道防线。然而,作为“四大”之一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却没能站好这个岗。 南方保健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老客户,在已确定的南方保健涉案期间(1997年——2002年第二季度),安永一直为其审计,且一直发表无保留审计意见。在南方保健财务舞弊案曝光后,安永大呼“被骗、愤怒和无辜”。然而,正如华尔街媒体所指出的,南方保健至少虚构了25亿美元的利润,“如果你的委托人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犯下的数目惊人的会计差错,作为审计师,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审计失败,安永难逃其责:(1)安永没有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和规范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审慎和怀疑态度,以至于面对若干明显的财务预警信号,安永每一次的处理都有失审慎。最明显的是,安永居然对3亿美元的现金虚增浑然不觉,让人不禁对其最起码的职业审慎深表怀疑;(2)安永仅依靠特定的比率计算重要性水平和因循多年的审计使用的重要性水平,而让谙熟审计流程的舞弊分子规避了重要性水平以“少吃多餐”的方法蒙骗过关。(3)安永缺乏形式上的独立性。直到南方保健解雇安永时,南方保健一直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伯明翰办事处的最大客户。2001年,安永向南方保健收取了370万美元的服务费,其中250万美元的咨询服务等非审计服务费远远超过了120万美元的财务报表审计费。可想而知,安永对于南方保健这一大客户是处处“迁就”的。比如,安永在南方保健执行审计时,对于南方保健作出的注册会计师需要的资料只能向客户指定的两名人员(现已认罪)索要这种不合理限制竟然屈从。而且安永的非审计服务费远远超过了审计服务费。按杜兴强(2004)观点:残酷的现实揭示, 一旦注册会计师热衷于提供非审计服务, 则其利益将很可能与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由此极有可能导致独立性丧失。一旦丧失独立性,作为公司治理生态中的注册会计师环节就如同虚设, 失去了辨别会计信息可靠与否以及是否存在财务欺诈的基本功效。 四、南方保健财务舞弊案的启示 从以上对南方保健财务舞弊案的分析可见:南方保健之所以发生财务舞弊是由于其管理当局、董事会、注册会计师等公司治理生态的环节失效,才使会计信息失真最终沦为财务舞弊。治标要治本。因此,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就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生态。换言之,只有健康的公司治理生态才能保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以下就南方保健公司治理生态方面的缺陷,从完善公司治理生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角度提几点建议。 1、严惩管理当局会计造假 管理当局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造假成本。由于管理当局的报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虚增的经营业绩可以为其带来丰厚的报酬,而造假成本却很低。造假成本=P1*P2, P1是造假被发现的概率(Probability),P2是造假被发现以后的罚金(Penalty)。就我国而言,截止到2002年,10年时间里会计造假被证监会发现并处罚的上市公司不足100例,而上市公司过去10年正式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表、半年财务报表、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以及募股情况说明等财务资料1万份左右。1万份左右财务资料中被发现的只有100例 [1],可见,造假被发现的概率之低。在我国,即使会计信息的造假被发现,监管部门对造假者主要使用行政处罚,很少使用刑罚,民事赔偿就更少了。一边是高收益,一边是低成本甚至是零成本,诚信缺失、利欲熏心的家伙为什么不冒冒低风险呢?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就应当对管理当局的会计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惩罚,增加其造假的经济成本,从会计信息的源头上形成威慑,强化公司治理生态中管理当局环节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概率。 2、完善董事会结构 COSO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发现,舞弊公司的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比不存在舞弊的公司要少,舞弊公司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仅28%,而不存在舞弊的公司的相应比例为43%。作为独立的“仲裁者”,独立董事可以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代表股东监督和制约管理当局及大股东,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股东的权益,降低成本。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有一定比例时,在审批财务报告过程中就能站在独立的第三方立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把关,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与防范管理当局操纵财务报告的行为。由此可见,提高独立董事的比重,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才能在改善公司治理生态环节中发挥积极作用。董事会才不易被内部人或大股东所控制,从而有利于减少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和降低盈余管理的程度,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与可靠性。但应避免独立董事成为 “花瓶”, 要使独立董事既独立又“懂事”,应当解决好关于独立董事的几个问题:①独立董事的聘任问题。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应当剥夺大股东在独立董事聘任方面的投票权;②独立董事的薪酬问题。报酬太低,难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报酬太高,易使其丧失独立性。因此,要设计出合理恰当的报酬机制。③独立董事的赔偿问题。赔偿机制与报酬问题相关,也存在合理恰当的问题。建议建立独立董事职业保险;④独立董事的工作负荷问题。独立董事的工作既要保量也要保质。此外,为确保董事会的运作效率,还应在董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诉讼委员会等。为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优势,具有监督职能的专门委员会应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3、加强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生态的特殊环节,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它是管理当局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有效性的“监视器”。内部审计部门具有审核企业的财务资料和资产运用的经济有效性的职责,并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因此,企业应设内部审计部门,直接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的主要人员应由审计委员会任命,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首席执行官或高层财务官员不能直接介入财务报表的编报 [2]。审计委员会应不时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并进行有效的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全面的年度内审计划,并采用系统的方法评估和确定需要内审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防范财务舞弊产生。 4、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1)审慎原则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立身之本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高度的职业审慎和怀疑态度,有助于迅速发现可疑之处,提高审计效率。相反,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风险意识,只是一味依照既定的审计程序来执行审计,则既无效率又无质量甚至可能导致财务舞弊的蛛丝马迹从眼皮底下溜走。安永的审计失败就是前车之鉴。 (2) 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是“独立性”,这是执业公平客观的保证。失去独立性,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审计鉴证信用服务就会误导投资者,造成决策失误,同时也削弱了公司治理的功效。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就必须保持公司治理生态中注册会计师这一环节的超然独立。除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已明确规定的实行公司审计轮换制度和限制会计师事务所向其客户提供特定的非鉴证业务等外,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①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诚信。一个坚守职业操守、信守诚信的注册会计师绝不会成为造假者的帮凶。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注册会计师造假,就必须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其自身的诚信水平。②加大处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和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的力度。注册会计师的造假成本公式与管理当局造假成本公式一样,但是注册会计师的造假成本比管理当局造假成本更低,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的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小于管理当局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就我国而言,上市公司管理当局造假有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和证监会发现,而注册会计师造假只有被证监会发现。即便被发现其处罚也不过是一些警告、罚款等处罚,多半则是吊销资格证书,责令改正或停业。这些处罚对于巨大的造假收益来说根本不足挂齿。因此,加大造假的惩罚力度,对造假者造成强大的威慑力,使其望而却步。③改变审计委托制度。为防止注册会计师屈从眼前经济利益,与管理当局“精诚合作”造假,助长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应将目前由管理当局委任改为由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以提高审计的独立性。④强化注册会计师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沟通。 强调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调与沟通,这可以降低审计费用, 避免出现由于审计成本制约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确保他们在既定的审计收费下提高对会计信息可靠性验证的效率。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与会计信息质量 摘要: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差异是会计信息质量差异存在的重要原因,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可以增强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能力;提高领导者素质是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的关键。 关键词:会计人员;主体素质;会计信息质量;领导者 本文拟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与会计信息关系的角度,探讨一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这样一个问题。 一、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差异是会计信息质量差异存在的重要原因 会计信息质量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产生是有其深刻根源的,其中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差异是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应当承认,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工作的产品,其质量高低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差异是直接相关的。这是因为会计人员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时,总是有其不同的实现动机和价值标准、伦理道德标准,这就反映出不同的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状况。诚然,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状况有其先天的生理特点。但是,他们的素质可以而且应该在后天的实践和学习中得到发展和提高,其主观努力程度如何,往往决定着主体素质的高低。从会计人员主体素质差异来分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我们可以作如下概述。 (一)思想素质 会计人员的行为是由其思想支配的,只有正确的思想才会有正确的会计行为。如果会计人员的思想不正确,就很难保证其会计行为的客观公正,其所制造的会计信息质量就难以令人信赖。会计人员的思想觉悟程度大体上可以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这种层次性差异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主观原因。要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重视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尤其要在会计人员中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原则、讲正气等方面的教育,让他们为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奋斗。 (二)道德素质 在我国现阶段,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存在着很大差异,既有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先进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有中华民族传统的优良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还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以及西方社会渗透进来的一些腐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这就造成了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存在较大差异,比如,会计人员对于某些领导要求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有许多不同的表现:有的投其所好,有的拒绝,有的表面上服从,但事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有的等领导出了事再作交代,等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这说明会计人员的主体道德素质状况是有很大差异的,而且这几年有大滑坡的趋势。这已经直接影响到了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大面积的会计信息虚假与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下降不无关系。 我们可以看到,凡是道德素质高的会计人员,都具有道德自律能力,总是传播和实践着先进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和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并向那些腐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社会主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通过先进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去影响其他会计人员,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三)文化素质 我国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比过去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在现阶段,会计人员的文化水平既有高层次的,也有中等层次的,还有一些低层次的,差异比较大,还不能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这也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主观原因之一。因为有些会计人员本来也想把本职工作做好,但由于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不过关,对会计改革和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难以全面正确理解和应用,所制造出来的大量会计信息不符合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有的甚至出现大量的技术性和基本原理差错,以至于发生某些违法、违反科学的行为还不自知,这就难免造成会计信息质量的低劣。诚然,文化不等于文明,有了高层次的会计人员不等于有了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是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如果上不去,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很难产生的,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的高低是会计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提高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进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我国会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四)专业素质 会计工作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且还有一些共同的专业素质要求。但是,由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做出不同的职业判断和选择,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有些会计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不过关,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甚至给经济管理带来了损失。这说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佳也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主观原因之一。这需要我们因势利导,积极引导会计人员自觉地提高专业素质,为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专业保障。 二、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可以增强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能力 应当承认,即使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提高了,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还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有助于增强会计人员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能力。具体地讲可以提高如下能力: (一)自律能力 诚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他律。但是,至关重要的还是要通过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以增强自律能力。因为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提高了,他们就能发挥内因的作用,按照会计法规、制度、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尽可能避免那些因主观素质低下而造成的会计信息质量低下,也会通过自律而缓解或妥善地解决各种矛盾。会计人员有了良好的素质,形成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精神,这也有助于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理智能力 会计人员的理智能力既来自于实践和学习,也来自于自身主体素质的提高。有些会计信息质量之所以存在问题,其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某些会计人员不理智。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提高了,理智能力增强了,就能理解人,并用智慧的力量开导对方,也能避免不理智而导致自食恶果,避免因感情用事而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低下。 (三)协调能力 会计信息质量差异往往与会计工作中人际关系不协调有关。会计工作中存在着多方面的关系,既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也有同级之间、相关部门之间以及与外界有关部门、个人之间的关系。理顺和协调上述各种关系,就要求会计人员有较高的素质修养。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提高了,就能够保持心理上的平衡,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使会计信息质量实现良性循环。 (四)互助能力 会计人员也罢,其他人也罢,各有长短,也各有各的难题需要解决。这需要会计人员能够设身处地地理解、关心、帮助他人。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帮助别人,别人也不会更多地去关心他。会计人员只有不断提高素质,树立为他人服务的思想,才有助于增强集体的凝聚力,才有助于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五)内聚能力 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在会计人员内部形成共同的思想基础,遵循共同的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规范,有良好的文化和专业素质,从而增强单位的内聚力和吸引力。因为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提高了,就可以避免互相扯皮、拆台、没有原则性等现象的发生,内聚力也必然有所增强。 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以随着时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既可以通过实践、学习和教育来改善和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又可以因为懒惰或蜕化变质而丧失原来较好的素质。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修养,增强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能力。 三、提高领导者素质是提高会计人员主体素质的关键 每个单位的会计人员都是在领导者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的。领导者素质的高低对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将产生很大影响。许多单位会计信息虚假与领导者的素质不高有密切关系。 所谓领导者的素质,是指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它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组织管理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素质。领导者素质提高了,就会增强影响力,就会高标准要求会计人员搞好会计工作,就不会干扰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就会对各种不正之风加以坚决抵制,会计信息质量就能得到保障。所以,要想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不可忽视领导者素质的提高。如果领导者素质不提高,要想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很高,那是不现实的。 领导者的素质主要表现在影响力上,即影响和改变他人心理和行为的能力。领导者的素质越高,其影响力就越大,对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的提高就越有利。领导者思想品德高尚,就能够发挥思想道德的榜样作用,使会计人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从而有助于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准。领导者具有广博的文化和专业知识,就可以与会计人员取得更多的共同语言,增进心理沟通,从而有利于激励会计人员提高文化专业水平。领导者具有综合分析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的指挥能力、与人团结共事的协调能力、勇于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就会促进会计人员忘我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高素质的领导,既关心下属,与下属成为知心朋友,又能严格要求下属,这样才会更有利于会计工作的开展。 总之,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赖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的提高,有赖于领导者的高素质。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造就一大批合格的领导者是当务之急,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忘记。我们的事业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提高领导者素质;我们要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就必须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有效利用内部会计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在现实工作中,一些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款、粉饰业绩、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等非法目的,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加之自身利益的驱动,会计人员总是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方法,甚至采取欺诈的手段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给广大信息使用者地正确决策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驰,控制弱化,会计信息失真问题,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的《会计法》的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对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将内部控制与会计法律有机结合,是管制会计信息失真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内部会计及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消除隐患,保证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产生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下面,本文就从分析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特别是会计控制)失效现象入手,研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企业内部控制失效,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 (一)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 (二)费用支出失控,潜在亏损增加,造成企业报表失真,无法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决策依据。 (三)违法违纪现象时常发生,造成不法分子侵吞企业财物,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职务分离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分离,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分离,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分离等。 一个人不能同时兼干可以隐慝自已所范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记帐职务与经营保管的职务相分隔,可以有效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资产,并采取涂改会计记录的办法隐慝这些行为。不相容的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和部门参加,只要这些人员和部门不互相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容易被发现,通过职务分离不但能提高作业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授权批准 授权批准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者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审批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有效的会计系统 会计系统是指企业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企业交易,并保持对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方法和记录,一个有效的会计系统应能做到以下几点: 1、确认并记录企业所有真实的交易。 2、及时且充分详细地描述交易,以便在会计报表上对交易作适当的分类。 3、正确计量交易的价值,以便在会计报表上记录其适当的货币价值。 4、确定交易发生的期间。 5、在会计报表上公允披露交易及相关事项。 (四)加强内部监督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必须纳入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被切实执行、效果良好,内部控制必须被监督,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违规必罚,以罚促纠,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期更好地完成内部控制目标。 要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先要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对于审计部门的设置应该高于其他职能部门,独立于被审计部门。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否则只能行同虚设,同时要把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能从查错防弊转到对公司的管理作出分析和提出建议上来。 (五)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把核心人员及其员工的短期行为长期化。股票期权制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重要的是在具体化操作过程中要掌握好激励和约束的度,使激励和约束相适应。通过这种激励和约束,使公司核心人员更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根源上消除虚假信息的动机,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有关雇佣、训练、待遇、业绩及晋升等政策和程序的合理程度。 (六)提高人员素质,进行岗位轮换 企业的成就主要还是要依靠职工的素质。任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成败取决于其设计水平和高素质人员的贯彻执行。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要重视业务技能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会计业务的技术错误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同时要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违法违纪,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 对职工实行休假和轮岗制度,当其他人员接替原工作人员工作时,以往日常工作中的差错和不轨行为容易暴露,轮岗可以消除有些人蓄谋侵占盗用的念头。 增强会计人员自我约束能力,履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七)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实现控制计算机化 一个良好的信息和勾通系统可以及时、全面、正确地提供企业的运营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目前,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基本上脱离了手工操作的帐务处理过程,许多企业内部控制也实现了计算机化,这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逐步建立高质量的企业信息系统。 总之,在新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控制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机构的岗位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改进CPA合伙制度 自国内外一系列会计审计丑闻爆发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研究,多数人对会计师事务所无限责任安排寄予厚望,认为在独立审计行业实施合伙制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但在笔者看来,合伙制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保证只具有相对优势;现有的合伙制度具有一些不容忽视的制度性缺陷,特别是在合伙人资格安排上存在严重缺陷;只有将合伙人资格安排给“德高、足资、多才的注册会计师”,才可能发挥合伙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应有作用。 一、应更加关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与相关性应该是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质量成分。虽然从原理上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主要是关于已发生的经济事项及结果的,与考核受托人的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有关,而相关性主要是面向未来的,主要应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关联。但是,若从决策所涉及的内容看,真实性是基础性的。我们还没有发现,一个科学有效的决策可以无视过去和现在而纯粹地考察未来的。 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企业的决策,从“用手投票”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对现已投入企业的资本“去”与“留”的决策、是否新增资本投入的决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决策。显然,所有这些决策都必须不同程度地依赖企业现有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获取净现金流入的能力的信息,即有关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即使是有关未来的财务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信息,也很难脱离企业现时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对一个不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的人而言,无论如何也不会信任一个连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都不能加以保证的企业。 从计量属性的角度看,真实性主要依赖历史成本计量,相关性主要依赖公允价值计量。依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5)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96)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公平交易中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显然,只要交易是公平的,交易发生当时的实际成本——历史成本也是一种公允价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实际成本也许不再公允地体现其价值,需要重新对其进行估价,但在重新估价时,只要被估价的对象有历史成本记录,其历史成本总是一个重要的参考资料,因此,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不是完全无关的。 此外,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需要独立的CPA(注册会计师)的公证。从广义上说,CPA客观、公正的鉴证是会计信息真实性不可或缺的认定机制。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而言,审计报告信息与财务报告信息一起构成完整的会计信息,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独立审计收取审计公费但未查出公司的重大经营舞弊或财务造假时,有关CPA和事务所(以下简称为“审计师”)便将成为会计信息使用者遭受的损失的分摊者。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审计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合伙制具有理论上的相对优势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当然不只是审计师的职责,但审计师作为监督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的外部机制,是企业会计信息成为外部决策者决策依据之一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还应该看到,审计师也是经济人,存在机会主义倾向,以及将机会主义倾向转化为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为防止审计师的机会主义,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必须赋予其一定的法律责任,使其自我控制对信息优势的滥用。 总体上,审计师法律责任制度安排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制和无限责任制两类;无限责任制又有独资(SP)、普通合伙(GP)、有限合伙(LP)和有限责任合伙(LLP)四种具体形式。我国目前只存在有限责任公司制和普通合伙制两种。无论是有限责任制还是无限责任制,目的都在于要赋予审计师承担保护社会公众产权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安排,在审计失败未发生之前是审计师的自我监督机制,在发生审计失败时就是一种有一定意义的经济赔偿机制。 在经济赔偿问题上,有限责任制与无限责任制并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如果在无限责任制下的合伙人很少(比如独资)或者合伙人是贫穷的CPA,即使在法律形式上他们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但在需要当事审计师赔偿时,他们却没有什么可以赔偿的,此时,无限责任制对审计造假并没有什么威慑力,独资或合伙事务所就很容易成为他们获取一己私利而进行冒险的“赌场”。相反地,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的净资产余额非常大,那么,其股东虽然在法律形式上只承担有限责任,但受害者还是可能获得较多的经济赔偿。 不过,对特定的人而言,若可以在有限责任制与无限责任制之间做一选择的话,那么,他(她)肯定会选择有限责任制而不是无限责任制。我国事务所“脱钩改制”时绝大多数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有限责任制下的赔偿压力小。在这一意义上,无限责任安排更能促使审计师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更有可能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供制度基础。 在无限责任安排的四种具体形式中,独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各具优劣,理论上都是可以接受的,但由于合伙制常常与合伙人的私人财产、风险态度、创新能力、社会影响、经营决策权和剩余分配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独资与普通合伙制不利于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有限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合伙制则有利于事务所规模的扩大。所以,在无限责任安排方面,合伙比独资更有意义;在合伙制中,有限责任合伙制又更完善。这是因为,虽然在有限责任合伙制下只有当事的合伙人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普通合伙制那样的“株连九族”的封建残余,也不像有限合伙制那样因存在承担有限责任的出资人与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而难以监管,但合伙人不可能只承接一项审计业务,只和一个合伙人合作,那么,用持续经营的观点看,有限责任合伙制的所有合伙人都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从提高审计质量,进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别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角度看,有限责任合伙制应该是我国事务所合伙制改革的理性选择。 三、我国现有法律制度难以发挥CPA合伙制的相对优势 合伙制作为一种制度,要在提高审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遏制审计师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机会主义行为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是有前提的,这主要包括合伙人彼此非常了解、财产彼此相当、风险态度彼此接近。要做到这些,并不容易,需要长期的“磨合”、“观察”和“考验”。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审计质量与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合伙制还是公司制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从制度层面看,合伙制未在我国发挥应有的相对优势的主要原因表现在: 第一,在现有法律制度安排上,人们从事独立审计职业,可以选择公司制,也可以选择合伙制。经过理性博弈后,达到公司制设立要求的CPA一般都选择创立公司制事务所,迫不得已才成立合伙事务所,这样,合伙人本身的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合伙事务所很容易成为合伙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在这样的合伙事务所中,重要的是如何获取客户资源,收取审计公费,而不是怎样规避审计风险和提高审计质量。 第二,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中,与合伙制有关的,主要有《注册会计师法》、《合伙法》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事务所可以由CPA合伙设立”,这意味着非CPA,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成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并不违法。《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也没有明确规定非CPA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成为事务所的合伙人,但从其中的字里行间又可以悟出非CPA的自然人和法人无法成为合伙人,如在第十条规定中,要求设立合伙事务所必须附送的文件就包括“各合伙人姓名、简历、住址、CPA证书复印件及从事CPA独立审计业务时间、有关业绩及职业道德证明”,显然,法人和非CPA的自然人是无法满足这一条件的。《合伙法》主要适应工商企业合伙,对独立审计行业这种“人合”重于“资合”、“公信力”重于“谋利”的知识密集型社会监督机构而言,不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尤其在有关合伙人资格安排方面的规定,特别不适合,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人必须是德高、足资与多才的CPA”。这样,当人们急于成立事务所时,不合格的CPA很容易成为合伙人,而审计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伙人的风险意识、识别审计风险的能力与赔偿能力。 第三,现有的诉讼制度安排是违规成本较低,对审计违法违规的威慑力不足。众所周知,违规成本是违规被发现的概率与发现后惩罚力度的积,而违规被发现的概率又是起诉难度的函数,其中,被告的范围、举证责任、处罚力度和赔偿方式等,都是影响原告起诉审计师积极性的重要因素。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为“1.15通知”)给出了四项前置条件。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为“1.9规定”)在诉讼的前置条件上虽然较《1.15通知》有较大的改进,但是依然存在前置条件:(1)把起诉的对象限定为已被有关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并生效的案件;(2)在信息披露中进行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3)受理的法院只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这些规定使起诉者和被诉者的范围都比较窄,同时,还增加了起诉的成本,推迟了起诉的时效,降低了受害的证券投资者起诉审计师的动力,减轻了失信的审计师的被诉压力。 在“举证”难度方面,美国《证券法》将举证的责任转移给CPA.起诉者只要证明财务报表存在不实就可以起诉,CPA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这就使普通投资者的诉讼成本很低,也较容易胜诉。相比之下,虽然我国《1.9规定》要求事务所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必须自己证明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过错,或者提供证据以证明原告的损失与虚假陈述没有因果联系,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有利于诉讼者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的积极性,加强对审计失信的惩罚力度。但是,《1.9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原告的举证材料中必须有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文书,这就是说,即使其他要件成立,如果审计师未被行政处罚或未经法院判决,人们依然不能起诉失信的审计师。这在某种意义上又为降低举证难度设置了一定的障碍。 关于处罚的力度,现有的论述几乎都从经济赔偿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有研究表明,美国投资者对事务所的道德风险的诉讼,较容易胜诉。一旦胜诉,事务所将面临天文数字般的赔偿责任,如1998年安达信为Waste Management Inc.案赔偿了7500万美元;1999年,安永(Ernst Young)为the Cendant Co.的会计丑闻支付了3.35亿美元;……。而我国的CPA的审计失信赔偿虽然在逐年上升,但还是相对较少。迄今为止,还未发现一项真正的无限且连带的经济赔偿案件。 其实,上述三方面的任何缺失都会导致合伙制对审计风险意识的培养和对审计违规行为的威慑难以有效发挥,特别是当合伙人选择不当时,合伙制赋予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巨大威慑力甚至在有限责任安排面前都会有点逊色。 四、合伙人:必须安排给德高、足资和多才的CPA 合伙人是合伙事务所的所有者,对合伙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依照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事务所和CPA可以承办审计业务、会计咨询与会计服务业务等智力服务,事务所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智力服务失败,特别是审计失败引起的民事赔偿风险。在事务所经营决策中,合伙人始终处在核心地位,对控制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和高级经理的行为起关键性控制作用。事务所的特殊使命,合伙人的特殊地位与权利、责任,使社会对合伙人资格的要求高于对一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要求。 首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该是自然人。在合伙事务所中,合伙人是最终的控制者和风险承担者,其对社会的贡献不在于它审计过多少企业,而在于是否在审计报告中“说实话”,而要在审计报告中“说实话”,必须依赖于高超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和亲临现场的职业判断行为等。要做到这些,非专业人员与法人一样,没有职业判断能力,只能依赖于必要的授权。在有授权的情况下,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取决于人的忠诚,相对于合伙人能亲临现场、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言,其效率要差得多。所以,无论从保护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角度看,还是从合伙人自身利益保护的角度说,法人与非专业人员都没有必备的职业判断能力,容易遭受有职业判断能力的人的欺骗,进而难免会欺骗企业投资人。因此,即使是资本势力雄厚的法人与非专业人员成为事务所的合伙人,也不是一个最优的责任制度安排。 其次,事务所合伙人又不是一般的自然人,是CPA.虽然注册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有一定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也能亲临现场,但在执业能力上,注册评估师资格主要是关于人们对资产现时价值的判断能力的认证,注册税务师资格主要是关于人们在税务稽查和申报能力的认证,审计与资产评估、税务稽查、税收申报有很大差异,仅仅依靠考试获得注册评估师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在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上不如CPA.注册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可以分别成为评估事务所和税务事务所的合伙人,发挥他们各自的专业优势。 再次,事务所合伙人不应该只是普通的CPA,应当是“德高”、“足资”、“多才”的CPA.众所周知,审计报告必须由合伙人签发,独立审计对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打击人的腐败、提高资本市场中企业的质量、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等具有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再加上独立审计的团队生产、信息不对称等特点,进一步凸现出要求合伙人道德水准高的特别重要性。但道德品质高并不意味着人们在审计活动中就不会发生审计失败,在制度设计上还需要考虑审计失败对企业投资人的民事赔偿能力,即必须要求事务所的合伙人有足够多的私人财产(包括投入到事务所的资财和未投入事务所的私人财产),这是因为:(1)事务所是以提供具有社会公信力为主的信息服务、不以谋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迫使事务所说“实话”,说到底,就是迫使合伙人说“实话”。以合伙人一定的—— 最好是全部的—— 私人财产作抵押也是让社会相信CPA审计报告的经济基础;(2)事务所的经营管理需要各种经营决策能力(包括各种职业判断和管理决策技术)做支撑,可惜的是人们的经营决策能力是不能直接测度的。在正常情况下,某人的私人财产是其经营能力的重要信号。在实际经营中,富人之所以比穷人更有号召力,在经济学家看来,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3)让私人财产殷实的CPA做合伙人,是防止CPA滥用人们对独立审计的信任的重要约束机制之一。这种约束机制的作用原理是,如果CPA在审计报告中“说谎”,就让合伙人承担“说谎”引起的民事赔偿的无限连带责任。在这种自利动机的推动下,合伙人自己不敢“说谎”,同时也有了监督其他人员“说谎”的积极性。不过,为了提高经济赔偿的合理性,合伙人一般会要求彼此间的私人财产相差很小,这样有利于合伙事务所的发起人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有利于降低合伙人之间的谈判成本,有利于公平处理合伙人之间因审计失败而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 人们设计合伙制的宗旨在于通过赋予合伙人以无限连带责任,来约束合伙人并通过合伙人约束非合伙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行为。在审计活动中,非合伙人对合伙人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为。为控制非合伙人的机会主义,合伙人应该比非合伙人更有创新能力,有更高的经营决策能力,如出色的统领全局能力、杰出的风险辨别和防范能力、较强的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以及不同一般的开拓新业务、占领新市场的能力等。显然,这些能力一方面是不能直接测度的,另一方面又必须依赖不断创新。总体上,教育是获取这些能力的基础,此外,天生聪颖也是非常重要的能力来源。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学历文凭、各种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是其拥有者能力的重要“信号”,但不能迷信这些五花八门的证书,应该在长期的重复博弈中纠正“信号”传递的偏差。这就是说,对CPA经营决策能力的识别是一个时间累积过程,也是团队人员彼此认同的过程,所以在发达国家,要成为合伙人常常需要较长的时间。按照我国现行规定,要成为合伙人必须在事务所有“五年”以上的独立承担审计业务的执业经验。 在合伙人的才能中,职业判断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能力,虽然这种能力部分地来源于人的悟性,从而形成先天性个体差别,但更多地来源于后天习得,特别是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有利于合伙人更快捷地找到审查被审计单位重要错弊的路径与证据,有利于合伙人形成恰当的职业谨慎。合伙人不仅仅自己要职业技术高,而且要有领导那些技术水平高、经营能力强、经验丰富或者缺乏的人把工作做好的能力。一句话,合伙人在经营决策能力、协调平衡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上也必须是佼佼者。 总而言之,有德无财与有才无财者,都不能承担事务所的最终风险;有财无德者,不能实现团队合作,弄不好还会把事务所搞得秩序混乱或臭名昭著甚至“关门大吉”;至于无才、无财、无德者,那只能是害群之马。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关于会计信息质量保证的探索 [摘要]引起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会计理论体系本身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财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监督力度不够。因此,我们应从提高准则制定的完善性及改善外部会计环境着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可信度。 [关键词]会计信息;会计假设;内控机制 会计信息是经过加工或者处理后的会计数据,是对会计数据的解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80年5月发表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二号指出,“对决策的有用性应为会计信息最重要的质量特征。会计信息要于决策有用,要具备两种主要的质量,即相关性和可靠性。信息的相关性越大,可靠程度越高,越是合乎需要,那就是越于决策有用。”并在可靠性中特别强调了会计信息的反映真实性,即指一项计量或叙述与其所要表达的现象或状况应一致或吻合。 会计信息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赖以决策的基础,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优劣必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正确与否。因此,会计信息质量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至关重要。然而,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世界各国普遍遇到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例如,重庆川仪股份有限公司在1997年、1998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披露财务报告和募股资金使用情况的严重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其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处以警告并罚款;广州京安云豹汽车有限公司年报中存在损益不实21061万元等严重问题;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大量虚拟购销业务、假签购销合同等手段谎报经营结果,会计信息严重失实。 当前会计工作领域存在的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控制弱化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会计职能的发挥和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而且破坏了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运行机制,损害了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使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大大降低,不利于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会计工作领域的净化。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社会公害,会计打假刻不容缓。 会计信息失真的范围应该比会计作弊更广泛,只要是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会计信息,就可以说是一种会计信息失真。针对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种种现象,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会计理论体系本身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一)会计假设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为了便于核算,人们对不确定性的环境作出了一系列假设和假定。然而会计实际上处于一个极不确定的环境之中,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出现,利用电子技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使得企业之间的联系更为便捷和紧密,导致了许多不确定因素的产生,因此会计主体的界限越来越难以把握。如合并会计报表的出现实质就是对不同会计主体信息的调整,其实质也就是克服原有会计主体假设理论的缺陷,拓展原有会计主体理论。持续经营假设旨在解决企业资产的计价和费用的分配,因此许多原则都与持续经营假设有关。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来愈烈,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破产、清算,因此基于这种情形下的会计原则揭示的会计信息已不能真实体现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使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沦为例行的形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而且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因素已经普遍存在。会计分期假设所进行的本期和非本期业务的划分,往往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必然导致客观经济现实与会计反映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造成会计信息反映失真。货币计量假设隐含着币值稳定的含义,而实际上币值稳定是不可能的,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根据这一假设理论采用历史成本计价方法则会导致资产价值核实失实,会计信息反映失真。所以,基于工业时代背景下的会计假设,在今天已经面临着挑战和革新的压力,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形成的会计信息也就无法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形成会计信息的偏差。 (二)会计核算原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信息技术的产生和发展要求计量信息资产和信息负债,而这种资产与负债是很难用历史成本原则来计量的,金融衍生品的出现更是改变了传统的计价模式。因此,会计人员按照历史成本原则处理的会计报表同样也背离了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公允性原则,低估了公司的资产和收益,与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差异。再加上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稳健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等在执行过程中本身就有很大的灵活性,企业本身就有对外夸大自身优势的动机,所以企业会计在执行核算原则时,总是以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用足灵活性,这样往往造成损益不实,虚增利润,使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会计信息披露情况不一致,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而且企业实际经济业务十分复杂,以确定当期损益,其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都会引起人为的推断,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的偏差。 (三)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会计方法是在会计原则的指导下对某一经济事项或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与报告的方法,是为实现会计目标服务的,是在一定的会计原则指导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某一企业来说,其会计方法是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特点,对会计方法选择的结果。由于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同类经济业务在不同企业之间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则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即造成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偏差,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不同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使公司间的会计报表丧失了可比性。现行会计准则及相关年度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表现在同一经济业务往往规定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如对存货的计价、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投资损益的确认方法等。而会计核算人员往往因自身专业水平的限制造成对会计政策的误用,也可能依据管理者意图选用会计政策或年度,虽然很难区分这种“有意”或“无意”,但却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二、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形成信息不对称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两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由于两者间的利益不一致,从而形成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从事经济活动的一方为最大限度地增加自身的利益,会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行动,更可能会利用另一方信息的缺乏,而使对方不利,从而使市场交易偏离信息缺乏方的愿望。而企业所有者最关心的是投入资本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总希望从企业获得真实的会计信息,并据此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结果,正确估计其财务状况,以利于未来投资决策。另外,还希望能够控制会计政策向维护所有者利益方面倾斜。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反映经营者的业绩,而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很难预测,这就使经营者有可能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左右会计信息的生成,他们更看重的是短期经济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而不会关心企业长远发展,采取与所有者期望相反的会计政策,使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利益的不完全一致性是导致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引起的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原因。会计反映的结果往往是利润分配方案的依据,会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指标有时是其使用者利害得失的关键,利益关系人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干预这一反映结果,当其中一方隐蔽地实施干预后,就会使其偏离原来的实际情况,会计信息提供者(如经理阶层)因占有信息优势和直接参与会计活动而最有条件实施干预,在追求本身利益最大化驱动下,总能做出使自己得意的选择。信息社会的发展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向企业外部利害关系人提供信息和向所有者报告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会计信息使用者最关心的是会计信息质量。从决策有用的角度看,信息质量的相关性是首要的特征,在当今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经济环境中,投资者和管理者最关心的是决策中所需要的现实价值信息,而不是历史成本数据,要求提供的信息必须具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这样方可能避免或减少由于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投资和信贷风险以及不确定性。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选用现行价值或资本化价值来计量。相反从受托经济责任的角度来看,采用历史成本为最佳选择。因为由此反映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最为客观,能较好地向所有者反映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和解脱管理者的经营责任。因此,会计信息本身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应该存在供给与需求相平衡的关系,但实际上很难做到,会计信息供需双方具有不同的目的和动机,以及不同的利益和要求。需求方要求供给方提供客观公正、详细及时的会计信息,而供给方由于种种原因,提供的会计信息往往不能满足需求方的要求,使得供需不对称,甚至错位。 三、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健全 内部控制机制是企业事业单位为维护资产的完整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考核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方法和手段的总称。不少企事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对这方面认识不足,致使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过于马虎、简单,各种错账不能及时被察觉和抑制,其反映的会计信息自然不可能真实可靠。 首先,就国有企业来说,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已进行了改制,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企业经营者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独揽,缺乏必要的制衡约束。 其次,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掌握着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能够要求会计、审计承担监控企业经济业务流程和经营者的双重职能。随着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获得了一系列重大权利,企业会计、审计完全归于经营者领导下,要求被领导者再去监督领导者就难以为继了。经营者制约着会计和审计,经营者行为的合理化是企业会计、审计行为合理化的前提和保证。当所有者控制乏力时,经营者缺乏完善企业会计审计程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的压力和动力。同时,由于会计资料是所有者考评经营者业绩的依据,经营者更可能要求会计、审计部门通谋造假,粉饰业绩,掩盖经营亏损或决策失误,侵占或损害所有者利益。这就是当前国企会计基础工作混乱、无章可循、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所在。 四、财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监督力度不够 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素质水平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会计舞弊的直接制造者。职业道德与政治思想素质低,或者为了企业利益而做假账,或者为了个人私利而编假证、假据,化公为私、侵占企业财产等,这从本质上说是会计人员主观意愿所致。同时,对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不力,挫伤了会计人员严格执法的积极性,造成会计监督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根源之一。目前我国缺少一支与其规模、地位相称的高级人才队伍,而这支队伍能使企业真正领悟企业会计实际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管理体系,为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打下基础。因此,由于高素质高水平的会计人才严重短缺,缺乏调动会计人才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才导致会计人员和企业领导有意或无意地制造会计虚假信息。 从以上阐述可以看出,造成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有多方面的原因,解决这个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我们至少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制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性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对于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释译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或解释会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作以详细的阐述,表明各种理解适用的情况,这样就不会对使用者造成误解。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应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构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另外,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内容需要不断改善,尤其是对于一些实际中遇到的新问题,如对一些重要表外信息、无形资产及一些重要的非经济信息的披露。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信息对决策者们越来越重要,准则中必须对其做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可以先借鉴国外已有的对于这方面信息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定,以后再根据实际应用的反馈信息作出进一步的修订。 2.明晰产权、发挥制度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制定有效的经营者激励机制,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尽可能趋于一致。只要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但所有者,而且经营者也会得到较高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就无需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在利益关系上,激励与约束相对称,建立起科学而有效的财务机制。重新认识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产权,其主体是股东,以其股份额承担有限责任;法人产权,以公司董事会为主体,董事会以公司法人财产承担经营和亏损责任;经营权的主体是公司的管理与执行机构。 3.推广网络财务技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时效,加强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实现会计电算化后,数据处理统一由计算机来完成,能够长期大量地存储数据,并能以极高的速度准确地对账目进行查询和统计,能随时提供管理、控制、预测、计划和决策所需信息,能及时反馈资金运转和资金占用情况,参与决策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应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预防、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失误。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会计信息的合法与公允。建立各环节相互制约的内部机制和内部审计的独立稽核,预防、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错误。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实施对会计的控制并通过会计控制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经济管理要求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确保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及时向企业所有者提供能为企业所有者接受的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信息。 4.加快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本专业的业务知识和适应经济发展的各种管理知识,而且还要掌握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并能有效地利用互联网,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还要具备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扩大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监管,促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树立执业风险意识,真正起到“经济警察”的作用。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一是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增强其职业荣辱感;二是提高现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标准;三是加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在后续教育中,一是要拓宽后续教育的内容;二是要从高从严要求,切实注重后续教育的质量和后果;三是将后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实行强制性的后续教育制度;四是重点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判断能力的教育。 5.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净化社会环境。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各种经济利益关系重新调整、法制尚不健全形势下出现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等侵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现象,通过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培养他们爱国、爱企业的主人翁精神,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综上所述,由于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基于多种主客观因素,所以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我们要从提高准则制定的完美性及改善外部会计环境着手,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可信度。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广大会计界人士共同努力并不懈地追求。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董事会特性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研究 摘 要:文章从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审计委员会、独立的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成员持股量五个方面分析了董事会特性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指出了目前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控制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的独立性不够、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董事会制度的若干措施。 关键词:董事会 会计信息 公司治理 近几年来,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虚假财务报告大量盛行。仅在1994年到2000年的7年间,中国证监会就了226个处罚公告,财务报告不真实,极大地影响了投资者信心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很多,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但董事会作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因素,无疑对会计信息质量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一个健全、有效的董事会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虚假财务报告和降低盈余管理程度。 一、董事会特性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 1.董事会规模。董事会规模被认为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董事会规模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一方面,组织理论认为大型团组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制定决策,效率降低,因此董事会规模过大时董事之间的交流、沟通会受到阻碍,效率会降低。詹森也认为规模大的董事会效率更低且更容易被管理层所控制。这表明董事会过大时董事会的有效性和监督能力都下降,相应的会计信息质量不可能很高。另一方面,规模过小的董事会往往缺乏足够的专业服务,董事的工作事务过多,负荷过大,工作质量下降,相应的会计信息质量也下降。因此董事会规模过大或过小都不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国外的很多研究也表明董事会规模在7~12人之间是比较合适的。 2.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要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一般认为,独立董事比例越高,董事会独立性越强。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它是保护投资者的一个重要措施,特别是在财务信息披露等容易发生内部管理者和外部投资者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因为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无直接利益关系,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管理层,并且独立董事往往都是其他组织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是具有某一方面专业知识的决策控制专家,为了维护自己在人力资本市场上决策专家的声誉,他们有动力去监督管理者的行为,因而能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法玛和詹森指出董事会中有较多的外部董事能使董事会更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和限制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国内外的很多实证研究都表明独立董事比例与虚假财务报表、盈余管理程度成显著负相关,说明独立董事的增加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被认为可以增强监管能力和减少财务报告的虚假性,因为审计委员会能对报表、财务信息等进行更专业、详尽的审核监督。相对于外部审计来说,它作为企业内部机构,更能正确、详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会计处理方式。一个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虚假财务报告和降低盈余管理是非常有效的。 4.独立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一个独立的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的监督能力和会计信息质量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毫无疑问,如果董事是由总经理提名的,则由于董事的受雇与解聘受到总经理的控制,必然会影响到董事的独立性和监管力,会计信息更易被管理层控制和操纵。 5.董事会成员持股量。国外很多实证研究都得出董事会成员持股量越多,发生财务欺诈的可能性越小。独立董事持有少量股份更能使他们有效地成为中小股东利益的代表,使他们有动机对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积极抵制。虽然持有股票可能会导致董事参与操纵盈余,通过影响股价而在证券市场上获利,但让董事会成员持有适当数量股份仍不失为提高董事会监管积极性和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 二、我国董事会存在的问题 1.董事会的独立性较低。在我国董事会结构中,大部分董事会成员由内部人组成,独立董事比例较低,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也是近一两年才逐步分开。同时,由于我国股权结构比较集中,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严重,使得董事会基本上控制在控股股东手中,董事沦为大股东的附庸,严重影响了其独立性,妨碍了董事会客观评价和有效监督管理层,忽视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当前大多数公司中的激励约束机制只注重对经理人员进行约束和监督,对公司董事尚未形成独立、有效、强大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国外,董事一般是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薪酬委员会评价其绩效,核定对他们的报酬,其报酬往往采用股票期权等多种方式。董事违反公司章程越权决策或未能尽责造成股东利益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很多董事缺乏责任心,没有很好地做到诚信和勤勉尽责,不能起到有效监督的职责,助长了利润操纵和会计造假行为。 3.董事会内部分工不清,缺乏专门委员会。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很多公司都未设立专门委员会,所有董事都只是笼统地、等同地在董事会会议上享有一次投票权,这必然造成董事的职责不清,职权分工不明确,使董事缺乏监督和主动行使职权的动力,严重影响了其监督能力。 三、完善董事会职能的主要措施 1.增强董事会独立性。董事会的独立性是董事会进行客观评价监督的基础,丧失了独立性,就不能保证其还能客观、公正地对管理层进行评价和监督。如果一个董事会完全由内部人控制或受控于大股东,我们还期望它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就有点不切实际了,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盈余管理及会计造假现象严重也就不足为怪了。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就必须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具体可采取:(1)增加独立董事比例。(2)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3)董事长和总经理职位相分离。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盈余管理程度,就必须使董事会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总经理兼董事长,会产生自己监督自己的现象,难免影响其独立性和客观性。詹森指出,为了使董事会更有效,总经理和董事长职位相分离是十分重要的。 2.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目前我国独立董事的报酬一般是由津贴和车马费构成,与业绩无关,这就很难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科学合理地设计薪酬方案要既能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又不至于使其丧失独立性。我们可以借鉴英美等国的做法,引入股票期权制,并建立独立董事职业保险制度。要期望独立董事勤勉、诚信地执行监督责任,胡萝卜和大棒缺一不可,即除了适当的激励机制外,还必须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和赔偿机制。可采取:第一是制定严格的独立董事资格认证制度。一方面可保证只有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才能担任独立董事,另一方面为了避免被吊销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肯定会更加积极,监督也更有效。第二是建立独立董事赔偿制度。建立董事违规或失责时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有利于强化董事责任,增强其积极性。 3.健全董事会机构设置。缺乏健全机构,必然会导致责任不明确。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盈余管理,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上市公司中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就是要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可以减少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缓和公司中的成本,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构成、职责、会议制度等内容应予以明确规定。要保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财务背景、会议次数以及明确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应考虑把审计委员会的权责写入董事会或公司章程。同时,设立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也有利于避免独立董事被内部人控制,从而提高独立董事的监督能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4.制定董事会的治理标准。发达国家通常都制定有完备的董事会治理标准。健全的董事会治理标准可以使董事会的一些权力和责任具有法定依据,能使董事明确其权利和义务,更能发挥董事会的有效性。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从西方历史经验谈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制度保障 摘要:会计信息失真是困扰会计界多年的问题。回顾会计发展史,西方国家历史上也存在过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但通过有效的治理,这一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本文通过考察西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过程和经验,提出了一些治理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安排的建议。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法律制度 公司制度 民间审计制度 会计准则 今年是会计打假年,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不但一直是会计界所关心的话题,而且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回顾西方会计发展史,我们发现:西方国家历史上也存在过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但通过有效的治理,这一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笔者认为通过借鉴西方国家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经验 ,对我国当前的会计打假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拟就此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西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探索过程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由来已久。可以这么说,自从会计诞生以后,会计信息失真便已存在。但早期的会计人员只是向业主负责,属“帐目保密”的时代,会计信息失真并未引起人们重视。人们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关注是和股份公司的出现和发展分不开的。在股份公司两权分离的条件下,股东并不直接管理企业,而由经营者定期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此会计信息便成为一个被广泛关注的问题。历史上出现了很多由于公司管理当局的虚报会计信息而使公司的股东、债权人等遭受巨大损失的事件,如十八世纪发生在英国的著名的“南海泡沫公司”事件。到本世纪最著名也是最极端的例子便是本世纪三十年代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和金融市场的崩溃。那时候,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都陷入经济危机,公司纷纷破产倒闭,股票和债券在证券市场上被大量抛售,工人失业,成千上万的股东和债权人蒙受巨额损失。造成此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松散的会计实务是1929年市场崩溃和萧条的重要原因之一”(查特菲尔德,1977)。 在经历会计信息失真带来惨痛教训的同时,西方也一直在探索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之路。综观起来,西方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治理,实际上就是制度创新、制度变迁和法制不断完善的过程,其中法律制度、公司制度、民间审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四项最重要的制度。 (一)法律制度的约束 在西方国家,法律的规定构成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最基本的监督和约束。英国在南海公司事件后,便颁布了《泡沫公司取缔法》。在美国,本世纪二十年代以前在会计方面没有建立制度,也没有法律规范。会计只是为了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和取得银行贷款,很少考虑股东的需要,也不强制要求向股东提供报告。西方学者称之为“银行家的时代”。大危机之后,美国政府先后于1933年和1934年公布了“证券法”、“证券交易法”两部重要法规,要求股份公司在向社会公众出售股票之前,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并公布其会计报表。由于送交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会计报表,必须按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经独立会计师的审计,这就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二)公司制度的完善 股份公司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创新。但最初的股份公司是不完善的,股东、债权人和经营者的关系也是模糊而不明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股份公司也发展起一套包括法人财产制度、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在内的完整的制度。这套制度全面界定了股份公司内部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在西方,上述制度的形成和完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以英国为例,其股份公司制度是在经济危机和公司法的反复循环中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如英国1896年的经济危机导致1844年和1845年公司法的出台,1847年的经济危机,带来了1855年和1856年公司法的颁布,1857年的经济危机又迫使英国议会推出1862年的公司法。每一次公司法的颁布,都是对公司制度演进的推动。公司制度,尤其是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约束。所以,由于股份公司的出现,是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而公司制度的完善同时又形成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约束。 (三)民间审计制度的出现 民间审计制度发端于1720年的“南海公司”破产事件,受聘对南海公司进行会计记录审查的斯内尔成为最早对公司舞弊进行审计的会计师。由于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东和债权人不可能直接接触经营的各个方面,要了解公司经营的详细情况,只能求助于数字和报告书,这就要求有独立的“外部控制”-公司审计。西方民间审计制度正是适应这样的历史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因此,民间审计制度作为西方市场经济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解决无疑起了重要作用。 (四)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促使西方各国政府社会公众迫切要求公司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美国率先建立起一套公认会计原则(GAAP)会计准则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的会计实务,确保企业向股东、债权人、政府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基本统一的、可比的会计报表,以利于他们作出决策。会计准则不仅是会计工作应遵循的指针,也是公共会计师实施审计的判断标准。由此可见,会计准则在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上也起着重要作用。 从上述西方会计信息失真史及西方对其治理过程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治理,而不能单纯就会计治会计。 2.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3.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过程同时是一个产权制度、公司制度、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所过程。 4.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过程中,政府干预起了重要作用。 二、西方历史经验对我国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启示 笔者认为,借鉴西方国家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应从法律制度、产权制度、公司制度、民间审计制度、会计准则、政府干预等方面着手: (一)加强法制建设 从西方历史经验看,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过程也是法制在不断完善的过程。当前,我国已发生了不少重大的会计案例,如深圳原野、红光实业、琼民源、东方锅炉等上市公司,都是利用虚假会计信息为个人和小集团谋取私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看到,我国现行法规中,缺乏对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如对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人员法律责任如何分担、如何处罚等,在法律上都是非常模糊的问题。当前,我国的《会计法》已再次修订,我们希望在新的《会计法》中能处理好这些问题。 (二)改革产权制度 产权的明确界定,是会计规范运行和会计信息生成的基础。在借鉴西方经验时,我们应看到,中国与西方各国在产权制度上是很不相同的。西方各国在其长期发展中已形成比较有效的产权制度,而其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所各项制度正是建立在私有产权制度基础上的。但我国实行的是公有产权制度,且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现有产权制度的最大弊病是只有形式上的所有者,而没有事实上所有者。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债权人治理机制与会计信息质量 摘要:负债融资不仅仅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它还具有重要的公司治理内涵。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分别在事前、事中及事后债权作用的全过程中对会计信息质量发挥有利的保障作用。改善制约当前我国债权人治理机制有效发挥的因素,将促进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债权人 治理机制 会计信息质量 一.债权人治理机制 企业的发展规律表明: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要进入资本经营阶段,企业必须借助融资渠道才能更好的发展壮大。在融资方式上,主要有负债融资和所有者权益融资。在当前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中,负债融资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关资料显示,在目前我国所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中,债权人的出资额远大于投资人出资额(表现为产权比率的平均值均大于1 ,总平均值为1. 7388,在中小型企业中更是高达2. 2739 和1. 9885 之多),债权人为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资源,甚至远远超过了所有者。 负债融资在资本结构中的地位,决定了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债权人对公司治理的这一作用形成了特殊的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主要通过两方面作用于公司治理:一方面,通过影响经营管理者的工作努力水平和其他行为选择,即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规定着公司控制权的分配,即控制权机制,两者形成债权人治理机制,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而公司治理又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强化对于保障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 根据金融契约理论,债权人对公司息税前收益享有固定要求权,即按照债务契约要求债务人偿付固定金额的利息;而当企业的盈利不能支付债权人的利息费用时,债权人主要通过破产程序或重组手段取得公司控制权。按照负债融资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使用程度,可将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作用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事前监督 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上,首先债权人可以起到监督会计信息披露的作用。一旦负债融资形成,当公司需要再融资或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出现债务契约中所规定的限制情况时,债权人便有权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强制其披露相关财务信息。2005年颁布的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或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当发生实收资本减少等特殊事项时,也有义务做出信息披露。债权人的这一权力促使企业不定期的披露其财务信息,增加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加大了会计信息舞弊的难度,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 (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事中激励 根据债权人治理机制的激励作用,负债融资通过增加经理人员相对持股份额激励经理人员努力工作,进而降低成本,对公司平时的管理决策产生制约作用。这将促使经理人员向所有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当然,这一作用产生的前提在于经理人持有一定额度的企业股票。 其次,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由于考虑到存在借入资本,一部分现金盈余必须用来支付利息费用,减少了企业可控制的自由现金流量,因而减少其投资选择的空间,抑制了企业的过度投资。企业对投资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将更加谨慎,同时在经营中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也更加稳健。实证研究证明,债务比重高的公司相对债务比重低的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更趋稳健。由此,会计信息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三)对公司信息质量的事后约束 当企业违反契约或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处理抵押资产和迫使企业破产等制约性方式行使权力,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债权人拥有控制权转移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经理人的会计信息舞弊行为。 首先,会计信息舞弊行为多发生于企业经营出现严重亏损时,经理人往往为了避免破产发生或自身利益损失,通过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来达到上述目的。即使在企业经营困难,停业清算对股东更有力的情况下,经理人往往仍希望继续当前的企业运营,保持自身的地位和权利,通常运用会计信息造假的手段来实现。而此时股东却无法通过建立在现金流量和投资费用基础上的契约来消除这种现象。但负债融资则使得债权人在现金流量不佳时有权强迫经理人进行停业清算,终止其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继续。 其次,当企业破产、进行资产处理和接受转移控制权时,债权人必然要求对企业的实际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真实的反映和清查。此时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动机较少,在多方监控的约束下,会计信息将趋于真实的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三.制约债权人治理机制作用发挥的因素 (一)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在债权人对会计信息发挥监控职能时,公司法仅仅规定在发生重大事件如分立、合并、实收资本减少及破产时,企业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这一规定过于笼统,债权人仍处于被动的被告知者地位。因此,应适当扩大债权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监控权利和范围,一方面可增强债权人治理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企业内部监控的力度。 (二)破产机制不完善。当前公司的破产清算通常由作为公司大股东的政府机构主导,而不是由债权人主导,债权人的约束被软化,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通常,当企业业绩优良时,股东应当拥有企业的控制权;而当企业处境艰难时,则债权人应当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因为此时在干预企业方面债权人比股东更为积极主动。这将有效的避免企业在经营严重亏损时进行会计信息舞弊的行为倾向。当企业出现不利的公开可观测到的收益信息时,将控制权转移给债权人就显得更加必要。然而,当前我国的破产机制不够完善,致使控制权的有利转移受到限制,无法及时有效的发挥债权人的积极作用 (三)银行作用发挥不够。银行作为特殊的债权人,在介入和推动会计信息质量上具有天然的动力和优势。银行既是企业负债融资的主要来源,又可以成为债券发行人,与企业具有重要而紧密的关系。此外,银行也有别于一般债权人,对于企业的实际资产和经营状况等具有更敏锐的洞察力。我们可以借鉴日法德等国家的主银行制, 也可以借鉴美国通过“银团”方式,使银行取得对企业直接的、局部的和短期的控制权,促进银行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发挥。 通过明确债务契约中债权人的权利、控制权相机转移制度,以及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吸纳债权人参与公司管理等方式,可以使得债权人作为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当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得到确认,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时,债权人治理机制在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将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此外,发挥银行的债权人治理机制效应有利于建立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环境,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四.从监管到制衡,促进共同治理 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积极作用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治理战略由监管走向制衡。实践证明仅仅依靠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单边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由监管走向制衡,形成了当前会计信息质量治理的趋势。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把董事会看作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受托人,而不仅仅是单边治理意义上的股东人,其责任是使企业资本的价值得到保护并实现不断增长,并使得企业经营成果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得到均衡分配,从而使得董事会在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方面更具效率。在共同治理模式的框架下,运用相机治理机制发挥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提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措施。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正确认识财政对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会计信息作为国民经济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全社会通用的商业语言,承担着向外界传递经济活动信息的重要职责,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和微观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和依据,也是投资者和证券市场进行投资活动必不可少的信息资料,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会计信息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企业内部管理的成效,而且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但是不容讳言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仍时有发生,报表弄虚作假、资产负债不实、乱列成本费用、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偷税漏税等情况,可谓屡见不鲜。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就成为财政监督工作的必然选择。 一、充分认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危害性 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仅严重削弱会计工作为经济管理服务的功能,而且也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助长虚假浮夸之风和腐败现象。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毒瘤,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具体来说,其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了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等微观决策的失误。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传递给国家、社会的信息失去真实性,影响所及诸如关于国民经济的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等统计资料误传给国家发展和改革、统计部门,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得不到真实的会计信息,凭以制定的国家长、短期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就会起误导作用,就可能会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经济监督等方面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基层会计信息失真给微观主体的决策也会造成决策失误的结果。比如,对于投资者来说,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投资收益;对债权人来说,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还本付息的结果,引发呆帐、死账和债务纠纷;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来说,有可能进入瞎指挥、盲目管理的状态,使企业管理混乱,信誉下降,决策失误,造成破产、倒闭的严重后果。 (二)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改革开放的深化。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需要逐步健全完善市场经济秩序,需要合法、有序、公平的竞争机制和竞争环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客观上要求企业在符合市场需要的前提下,有健全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科学管理制度。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就会破坏市场运行的有序性,干扰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甚至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会计信息失真损害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打击投资者的积极性,国内国外证券市场对企业披露虚假的会计报表所做出的强烈反映就证明了这一点。 (三)会计信息失真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会计信息失真,不论其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必然会造成管理混乱,漏洞百出,给腐败、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账实不清,可以混水摸鱼,收入不报,成本不实,截留利润,为贪污腐败开了方面之门;伪造或变造凭证,虚报冒领,虚盈实亏、偷税漏税等现象。这些都为腐败、犯罪行为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温床。 (四)会计信息失真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虚假的会计信息往往是人为操纵会计利润、夸大经营成果,掩盖企业矛盾,如此恶性循环,最终将导致企业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企业一旦破产,与此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职工失去经济来源,增加失业人口,不仅给政府等各方面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而且也给社会增添了许多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稳定。 (五)会计信息失真会带来行业不正之风。一些企业领导者为了完成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扭亏任务,或为了显示政绩,为今后自己的仕途铺平道路,不是想方设法提高经济效益,而是挖空心思采取各种手段造假,做表面文章,玩数字游戏,往自己脸上贴金。其结果往往是踏实工作者原地不动,造假者提拔重用,严重挫伤了大部分人的积极性,造成行业不正之风愈演愈烈。 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财政部门加强会计监督 由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存在的诸多危害性,所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成为当务之急。在当前的政府部门会计监督体系中,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都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而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应当以财政部门监督为主,这是因为,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检查的主要目标,不是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性本身,如审计部门监督的主要目标是国有单位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国家资金的使用情况,税务部门监督的目标主要是纳税人税款解缴情况,人民银行监督的主要目标是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情况进行稽核,证券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所有的单位实施以保证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为重点的全面监督检查。可以说,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是全方位的,财政部门在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中处于牵头的、主导的地位。或者说,政府部门的会计监督应以财政部门监督为主。 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是财政监督机构在深 化 改革的大背景下转变工作方式的客观需要 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监督工作被摆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财政监督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专司监督检查职能的财政监督机构,如何在新的形式下拓展工作领域在财政监督管理乃至经济执法监督体系中进一步站稳脚跟,特别是如何处理与企业的关系,如何实现对企业的直接监管向间接监管的转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课题。在这个背景下,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秩序,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的规定精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这项工作的提出,找准了财政部门对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的职责定位,体现了财政监督检查方式的重大转变: (一)突破了原来以税收收入为主体对企业微观财务活动进行“创收”型检查的传统模式,转换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上来。也就是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不再以查补税收为主要目的,克服了与审计、税务等部门重复检查的矛盾,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不能仅仅看查出了多少违纪金额和应入库金额,而更注重通过检查对规范企业行为产生的间接效益。 (二)突破了以往就表审表简而化之的财务监督方式,转换到通过实地核查账证,强化对企业损益、净资产真实性的审计,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效益与所有者权益,揭示了经济管理更深层次的问题,有利于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纳税行为、资本运营行为等。 (三)突破了以往只对企业检查的单一执法方式,转换到既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又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一步扩大了财政监督工作的成效。 四、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严肃财经纪律,实现财经秩序的根本好转,是国家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针对经济领域出现的纪律松弛、秩序混乱等问题,党和国家予以高度重视,提出要“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做假账、违反财经纪律、营私舞弊、挥霍浪费等行为”;原国务院总理朱?基同志在视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亲笔题写了“不做假账”的校训,在视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又再次题写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帐”的校训。可以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关系到会计工作本身的健康发展,而且更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 第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转。会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手段,承担着维护财经纪律、处理利益分配关系的重要职责。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是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做出投资决策,防范投资风险的主要依据。因此,依法规范会计行为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转。 第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宏观调控的改善和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是国家制定财税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会计监督是监控经济运行、防范金融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有效利用会计监控手段,发挥会计工作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是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的迫切要求。 第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务会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环节,会计信息是企业管理的最基本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有利于实施对企业财务状况和高级管理人才职务行为的有效监管,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第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会计工作是经济活动的“关口”,一切财务收支都要在会计资料上予以反映。依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和制止腐败行为,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在当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下,要实现财经秩序的根本好转,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大力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努力营造有利环境,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主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制度安排与会计信息质量——红光实业的案例分析 [摘要]本文对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违法造假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以四川红光实业公司的案例为分析对象,从我国现有制度安排的角度进行分析。分析认为,现有的制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并诱发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本文分析的政策性意义在于: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不仅仅是一部《会计法》或相应的会计技术规范所能解决的,相关的法律制度安排等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治本之举。 一、引言为寻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订并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与制度,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上为财政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中国证监会)等。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正式,并要求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法》的修订、颁布与实行,被认为是旨在改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杜绝虚假会计信息。与之相适应,财政部又于2000年12月了《企业会计制度》。所有这些努力,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促成提高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 但是,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已为理论界从多个角度进行验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必将改变原有市场上各利益团体的利益安排。显然,那些利益受损的团体将不会为追求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而自愿放弃既得利益。换言之,仅仅依靠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应当不会显著地改变会计信息质量。 如果将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助人和主体一般性地界定为“逐利的理性经济人”,那么,他(们)的行为模式主要取决于该项行为所可能产生的经济后果。而某项行为的经济后果又在相当程度上受当时的制度安排所决定。“制度可以定义为社会中个人所遵循的行为规则”。换言之,是某一时期社会的制度安排,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将这一基本推论用于会计信息的提供行为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分析中,可以认为,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与当时社会的制度不可分离。如果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鼓励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并对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给予奖励,则市场上普遍提供的会计信息,其质量应当能令人满意;反之,如果市场不奖励、甚至惩罚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主体,那些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主体又能获得不菲的收益,则市场上普遍流行的会计信息,虚假成份必定居多。 本文将依照这一逻辑展开。其中,第二部分主要讨论制度安排对会计信息提供的影响及相关的市场激励或惩罚,以期构建一个一般性的分析框架;第三部分简要描述红光实业案例,为下文的分析与讨论,提供基础;第四部分是本文讨论的重心,将以第二部分所形成的基本分析框架为工具,讨论红光实业案例中各行为主体的激励与约束分布;最后是必要的讨论与本文结论。 二、制度安排与个体行为:一个分析框架 什么是制度?经济学界存在多种解释。早期的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将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集体行动包括从元组织的习俗到有组织的机构以至国家,它们对个体行动的控制是通过利益诱导(用康芒斯的话:对个人有益)和禁例的方式进行的(康芒斯,中译本,第二章)。换言之,制度可以决定(通过诱导或禁止)个人行为。舒尔茨(T.Schultz)认为,制度是行为规则,它们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例如,它们包括管束结婚与离婚的规则、支配政治权力的配置与使用的宪法中所内含的规则,以及确立由市场资本主义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科斯等著,中译本,1994,第253页)。作为制度决定论者,诺斯对制度先后有过多次描述与界定,他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将制度抽象为:“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是人为设计的约束(vpmdytsomyd),用于界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 当康芒斯说制度通过利益诱导或禁例的方式影响个体行为时,他已经说明制度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的方式:利益。如果将每个个体都视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那么,他们的行为准则——或者说他们决定采取或不采取某项行为的主要考虑——就是经济上是否有效。人是社会人,他(们)的各种行为离不开相应的社会制度安排:他们能否获取报酬,取决于社会制度对其行为是否认可;获取报酬的高低,取决于社会制度对其行为认可度的高低;社会制度还通过惩罚手段限制或禁止某项行为;等等。换言之,社会制度通过鼓励或惩罚某一行为,以诱导或禁止该项行为。比如,英国早期保护私有产权制度,使得那些从事各种发明创造以及工商企业的人,获取了高额报酬,从而有更多的人加入其中,最终,促使英国最先完成工业革命;我国1999年后的国有国营企业组织制度安排下,企业经营好坏与个人的报酬没有直接关系,这使得企业经营业绩普遍走低;我国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就是通过严厉的惩罚措施逐步推行的。 严格地说,制度与制度的执行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其中,制度就是指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安排,比如我国的《公司法》、各种成文的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细则;制度的执行更多地体现在相关的法律制度安排以及各种实际的判例上。书面的成文制度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该制度能否真正得到执行。一个无法得到执行的制度,就不具有基本的约束力。 如果将会计信息视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品”,那么,它也具有相应的“制造者”和“消费者”。从理性经济人角度来看,任何一个“制造”或“消费”会计信息的主体,都能(至少是期望能)从“制造”或“消费”的行为中获取收益。这样,与会计信息的提供、消费等有关的制度安排,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会计信息的提供与消费的方式。质量等行为。 以本文所讨论的红光公司案例发生的时间为基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制度安排至少包括如下一些法律与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这些法律与法规为上市公司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问题在于:上述法律法规中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规定,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从事后披露的具体情况来看,这些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执行。因而,下文的分析与讨论,更多地将侧重在制度的执行方面,即:执行与违反制度的成本效益对比问题。 三、红光实业:案例介绍 1.“红光实业”的上市过程 红光实业是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1997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600083.其前身是国营红光电子管厂,始建于1958年,是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该厂是我国“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我国最早建成的大型综合性电子束器件基地,也是我国第一只彩色显像管的诞生地。 经成都市体改委(1992 162号文批准,1993年5月,由原国营红光电子管厂以其全部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投入,联合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红光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成科工字[1999]019号文),技术中心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认定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国经贸技(1995)374号文),1995年12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川府函[1995]517号文)列为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246号文和[1997] 247号文批准,红光公司于1997年5月23日以每股6.05元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0.43%,实际筹得4.1亿元资金。 2.上市前的相关信息披露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与渠道中,“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是主要部分。此外,相关渠道(从当时来看,主要是证券类报纸和电视、广播评论)的介绍与评论,也构成信息来源的一部分。但公司能否取得上市资格、公司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等,主要取决于由上市公司提供、经相关中介机构认定的财务资料等信息。而这部分信息也构成了“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的主体。因此,下面对相关信息披露的介绍,主要基于红光实业上市前所公开披露的这两份文件。 在当时公司上市采取“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政策下,公司如果取得“稀缺”的“额度”,则财务资料成为后期上市运作最为关键的因素: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取得较好的发行价格。红光实业披露的经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前三年销售收人和利润总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1996年1995年1994年主营业务收入42,492 95,676 83,771利润总额6,331 11,685 9,042净利润5,428 7,860 6,076 红光公司在1997年4月(股票公开发行前一个月),进行了一次1:0.4的缩股,将原来4亿股的总股数缩为1.6亿股。再按缩股后的股数对前三年净利润计算每股收益,倒算出1994一1996年的每股税后利润分别为0.380元、0.491元、0.339元;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每股6.05元的发行价格。 除财务信息外,关于拟上市公司的一些描述性信息也颇受关注,特别是关于该公司发展前景的信息。理论上,中国证监会不能也不应当批准一个没有发展前景的公司上市,因此,如何将拟上市公司的前景描述的“动听”且“诱人”,是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的主要任务之一。从红光实业所提供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我们可以发现,该公司是一家“前途光明灿烂”的电子企业。同时,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格式要求,红光公司还提供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数字: “预计公司1997年度全年净利润7,055万元,每股税后利润(全面摊薄)0.3063元/股,每股税后利润(加权平均)0.3513元/股。”部分由于上述信息包装,再配合当时整个股票市场的大势,红光实业(1983)的上市认购中签率不足2.8%,锁定认购资金133亿元。 3.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红光实业(1983)1997年6月初股票上市发行,募集了4.1亿元资金;当年年报披露亏损1.98亿元、每股收益为-0.86元。当年上市、当年亏损,开中国股票市场之先河。为此,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调查,并公布了调查结果: 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000万元。经查实,红光公司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 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红光公司上市后,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报告中,将亏损6,500万元虚报为净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相当于募集资金的55.9%)披露为亏损19,8仍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 3.隐瞒重大事项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诈任何披露。显然,如果红光公司在事先如实披露其亏损和生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事实,它将无法取得上市资格;即便取得了上市资格,上市募股,也很难取得成功。 4.相关的法律诉讼与结果 红光因报告巨额亏损,导致股价大跌,资本市场投资者损失惨重。此后,198年12月,上海股民姜女士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红光公司管理层;2000年初,上海市民吴先生在成都再次起诉红光公司管理当局,但这两起诉讼都被以“起诉人的损失与被起诉人的违规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该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由,裁决不予受理。 在股民自发起诉不予受理的同时,2000年1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以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0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红光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关责任人员何行毅、焉占翠、刘正齐、陈哨兵被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现行的制度安排需要真实会计信息吗? 从红光公司上市过程来看,围绕会计信息,有这样几个相关的利益方:企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含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地方政府、申国证监会。它们在公司上市过程中的作用及对信息质量的要求,也各有不同。但总体而言,对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制度,并未确立。 1.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理当局提供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法律风险。2000年1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对红光公司管理层的起诉。2000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红光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关责任人员何行毅、焉占翠、刘正齐、陈哨兵被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向市场传递的信号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即便不存在个人犯罪行为,也要承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法律风险当然,由政府监督所形成的法律风险,与由股东出面、要求公司管理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风险。其中,前者的刑事风险基于市场危机暴发、具有严重的社会后果,政府才出面干涉,它充其量只是一种威慑力量,构不成日常监督;后者则是一种日常监督力量,能有效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舞弊现象。 2.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 理论上,政府只是经济规则的制订者和监督者,本身不参与市场运行。但我国数十年国有国营的经济模式,导致政府对具体的经济活动不能“置身事外”,总是存在“亲历亲为”的冲动。 张维迎等的分析表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争利博弈。这种分析也适用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上市过程。我们知道,本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是每一级政府所高度关注的,在由中央政府统一确定上市额度的前提条件下,努力争取让本地或本部门更多的公司上市,是当地政府(横向)或中央部委(纵向)“份内”、“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级政府致力发展经济,与虚假会计信息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是,我国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的事实将二者“有机”联系起来。将一个亏损企业推向资本市场,不仅为困难企业筹集巨额资金,暂时缓解危机,而且也增加了当地经济的“活力指数”,上市公司的数量曾一度成为各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程度的一个特征值。显然,没有虚假会计信息的“帮助”,任何一个亏损或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是无法直接通过事先设定的公司上市标准要求的。 红光实业上市过程中,当地政府的参与度非常高。这从红光实业的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披露中也可得到证实。如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 162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科工字[1994]019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5]517号文)等。如果说1992年改组为股份公司的函是一种必须的职务行为,那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则是“锦上添花”,而四川省人民政府推荐将红光列入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更体现当地政府对骇企业的“厚爱”。恭居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在取得上市额度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 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陷入程度之深,从红光事后寻求重组的过程,也可得到证实。比如,第一个方案是由长虹重组红光,尽管没有明确报道,但其中政府意向是很明确的;第二个方案是广东福地出面重组,从公开报道来看,成都市政府、市经委在其中的作用,非常直接。而与红光情况类似的郑百文(600898),重组过程也与政府关系密切。 政府鼓励或默认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是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直到现在,我们仍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实际上,政府直接造假数字(如夸大统计数字)都不承担法律责任更何况只是支持或默认下属企业造假会计信息。这在大庆联谊(600065)一案中也有所体现:尽管受大庆联谊一案影响而获罪的人数,在虚假上市处理上是空前的,但从中纪委监察部的通报来看,受处罚的只是拿钱的。至于黑龙江省体改委将1997年的批复倒签为1993年,其直接经办人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而知。 3.中介机构 目前,国有企业改组上市过程中必须涉及到的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其中,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对拟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价值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上市前三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券商将负责上市申请的全过程,包括上市前的辅导、上市相关材料的准备以及最后上市发行;律师主要负责对相关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按照事后经中国证监会披露的资料看,红光实业上市过程支付的各项费用为14%万元,其中,支付给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山万元、中兴企业托管有限公司(后者为红光公司的财务顾问)100万元、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10万元、蜀都会计师事务所30万元、四川经济律师事务所23万元、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扔万元。中国证监会事后的处罚包括:没收上述中介机构在红光实业上市过程中的全部收入;对中兴信托罚款200万(为业务收入的25%)、中兴企业托管50万(业务收入的50%)、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20万(业务收入的200%)、蜀都会计师事务所60万(业务收人的200%)、四川省经济律师事务所20万(业务收入的200%)、国方律师事务所60(业务收入的200%);吊销中兴信托股票承销和证券自营业务许可,暂停蜀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3年,此外,所有直接参与红光实业上市的各经办人员都被吊销相应的资格,禁入证券市场。 上述处罚是中国证监会自19光年开始对石油大明(0406)缩股事件查处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其中,取消中兴信托的股票承销和证券自营业务及暂停蜀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3年,实际上等于取消了这两个机构高利润的证券中介业务资格。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就此退出了上市公司发行与年度审计市场。而在此之前,对会计师事务所最严重的处罚也就是涉及琼民源事件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可以说,在红光事件处理之前,中介机构对协助或认可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种虚假信息的行为,风险意识薄弱。 进言之,即便中介机构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但是,由于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在内的中介机构,198年之前都是国有或挂靠某个政府部门,其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当地政府意志的左右。以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信息质量风险感受最为直接的中介机构——为例,由于我国到目前为止对会计信息的审计需求,主要是由政府创造的,而非市场的内在要求[7],市场不会用价格差异来区别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高低;Defond、Wong、Li还验证,随着独立审计准则的,审计质量不断提高,一些执业标准较严的大会计师事务所,其市场份额下降,而执业标准相对较宽松的小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上升,这也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形成一种拒绝虚假会计信息的机制。 目前我国不健全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没有严格的民事赔偿制度,也在相当程度上助长了中介机构的冒险意识。在美国,巨额潜在诉讼风险,迫使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稳健的假设已得到验证。巨额赔偿责任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机会成本,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签发虚假会计信息的门槛要求。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尚末建立这种法律制度,红光事件之后,上海、成都两地的股民曾向当地法院起诉红光公司管理当局和中介机构,要求赔偿损失,但被法院拒绝受理,这实际上保护了中介机构的造假收益。 4.关于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在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事故的处理。 中国证监会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它希望资本市场不出现任何危机和事故、特别是源于自身工作失误所导致的事故,而上市前的虚假会计信息所引发的资本市场危机,当然是其自身工作的失误乳就这一角度看,中国证监会不希望企业借助虚假会计信息上市。 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又是政府职能部门,它理应贯彻中央政府的主要方针、政策。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1999年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证监[1997]13号)要求,“为利用股票市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1997年股票发行将重点支持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具有经济规模、处于行业排头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各地、各部门在选择企业时,要优先推选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国家确定的1000家重点国有企业、100家企业集团以及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特别要优先鼓励和支持优势国有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收购兼并有发展前景但目前还亏损的企业,实现资产优化组合,增强企业实力。” 1997年6月上市的红光实业,就是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之一。 由中国证监会政策研究室编写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报告”1999,第二章的标题是“发挥证券市场功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节的标题依次是:充分利用证券市场融资渠道,增强国有企业的实力;推动国有企业重组,帮助国有企业解困;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开拓国际资本市场,强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1999年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其中还特别提供了一个统计数字:截至1998年底,国家确定的512家重点国有企业已有251家改制上市,占总数的49%;10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已有47家改制上市,占总数的47%. 鉴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1998年以前总体效益低下的事实,中国证监会在履行政府职能、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角色中,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和限制机制(比如,在红光实业事件中被诉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包括红光实业在内的所有公司上市,都经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查),那么,它完全可以不关注会计信息是否造假,主要精力将集中在:如何更好地、更出色地履行中央政府宏观政策的需要。而中国资本市场上所流行的“包装上市”、“捆绑上市”等术语,也表明中国证监会的审查并没有起到过滤虚假信息的作用;Aharony、林舒和魏明海的研究结果都表明,公司上市前的过度包装,影响到上市后的效益。 五、讨论与结论制度的作用在于通过利益诱导个体的行为。当某个个体的行为不符合现有制度的规范时,法律应当能提供足够有效的强制力,如通过惩罚使得个体行为不经济。在我国,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是现行制度的规范性要求。这一要求通过《公司法》、《会计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指南、财政部的各项会计准则与制度等加以体现。但相应的制度执行、监管与惩罚力度却不明确,惩罚对象也不具体。往往出现受益者、授意者不受罚,执行人员却“代人受过”的现象。在这样一个制度环境下,期望上市公司全面改进会计信息质量、提供真实且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不现实的。 1999年底颁布、2000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次修订),将会计信息的责任主体界定为企业管理当局,这对改进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我国目前现有的经济运行方式下,企业管理当局、特别是国有企业管理当局,受到来自各级政府的干预程度较大,但政府部门却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责任主体不明现象,仍然存在。 即便明确了责任主体,但现有法律制度对民事赔偿责任的限制,客观上起到“保护”责任主体“造假收益”的作用。这从中国证监会事后对中介机构的处罚以及资本市场上红光实业的股东起诉红光公司而不被受理也可得到支持。其中,中国证监会本身是一个责任主体乳但它不仅不需要承担责任,反而以一个超然的权威机构身份,处罚红光实业及相应的中介机构。对红光实业的经济处罚(罚款100万元),实际上是对红光实业股东的处罚,而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是最终的受害者,他们不但投诉无门,还要代人受过——承担红光实业管理者的错误而导致的罚款。这样的一个制度安排,必然诱导更多的公司想方设法通过“包装”等手段上市。 当然,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责任最直接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起逐步被强制要求与原挂靠单位脱钩,并改制为合伙制的机构,这将大大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风险意识。同时,相关会计、审计准则的不断颁布,也为注册会计师完善职业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提供依据。可以推测,2000年起,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提供过程中的“不良”作用的程度,会越来越低。 会计信息质量论文:债权人治理机制与会计信息质量 摘要:负债融资不仅仅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它还具有重要的公司治理内涵。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分别在事前、事中及事后债权作用的全过程中对会计信息质量发挥有利的保障作用。改善制约当前我国债权人治理机制有效发挥的因素,将促进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债权人 治理机制 会计信息质量 一.债权人治理机制 企业的发展规律表明: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要进入资本经营阶段,企业必须借助融资渠道才能更好的发展壮大。在融资方式上,主要有负债融资和所有者权益融资。在当前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中,负债融资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关资料显示,在目前我国所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中,债权人的出资额远大于投资人出资额(表现为产权比率的平均值均大于1 ,总平均值为1. 7388,在中小型企业中更是高达2. 2739 和1. 9885 之多),债权人为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资源,甚至远远超过了所有者。 负债融资在资本结构中的地位,决定了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债权人对公司治理的这一作用形成了特殊的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主要通过两方面作用于公司治理:一方面,通过影响经营管理者的工作努力水平和其他行为选择,即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规定着公司控制权的分配,即控制权机制,两者形成债权人治理机制,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而公司治理又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强化对于保障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 根据金融契约理论,债权人对公司息税前收益享有固定要求权,即按照债务契约要求债务人偿付固定金额的利息;而当企业的盈利不能支付债权人的利息费用时,债权人主要通过破产程序或重组手段取得公司控制权。按照负债融资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使用程度,可将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作用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事前监督 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上,首先债权人可以起到监督会计信息披露的作用。一旦负债融资形成,当公司需要再融资或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出现债务契约中所规定的限制情况时,债权人便有权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强制其披露相关财务信息。2005年颁布的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或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当发生实收资本减少等特殊事项时,也有义务做出信息披露。债权人的这一权力促使企业不定期的披露其财务信息,增加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加大了会计信息舞弊的难度,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 (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事中激励 根据债权人治理机制的激励作用,负债融资通过增加经理人员相对持股份额激励经理人员努力工作,进而降低成本,对公司平时的管理决策产生制约作用。这将促使经理人员向所有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当然,这一作用产生的前提在于经理人持有一定额度的企业股票。 其次,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由于考虑到存在借入资本,一部分现金盈余必须用来支付利息费用,减少了企业可控制的自由现金流量,因而减少其投资选择的空间,抑制了企业的过度投资。企业对投资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将更加谨慎,同时在经营中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也更加稳健。实证研究证明,债务比重高的公司相对债务比重低的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更趋稳健。由此,会计信息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三)对公司信息质量的事后约束 当企业违反契约或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处理抵押资产和迫使企业破产等制约性方式行使权力,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债权人拥有控制权转移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经理人的会计信息舞弊行为。 首先,会计信息舞弊行为多发生于企业经营出现严重亏损时,经理人往往为了避免破产发生或自身利益损失,通过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来达到上述目的。即使在企业经营困难,停业清算对股东更有力的情况下,经理人往往仍希望继续当前的企业运营,保持自身的地位和权利,通常运用会计信息造假的手段来实现。而此时股东却无法通过建立在现金流量和投资费用基础上的契约来消除这种现象。但负债融资则使得债权人在现金流量不佳时有权强迫经理人进行停业清算,终止其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继续。 其次,当企业破产、进行资产处理和接受转移控制权时,债权人必然要求对企业的实际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真实的反映和清查。此时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动机较少,在多方监控的约束下,会计信息将趋于真实的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三.制约债权人治理机制作用发挥的因素 (一)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在债权人对会计信息发挥监控职能时,公司法仅仅规定在发生重大事件如分立、合并、实收资本减少及破产时,企业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这一规定过于笼统,债权人仍处于被动的被告知者地位。因此,应适当扩大债权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监控权利和范围,一方面可增强债权人治理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企业内部监控的力度。 (二)破产机制不完善。当前公司的破产清算通常由作为公司大股东的政府机构主导,而不是由债权人主导,债权人的约束被软化,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通常,当企业业绩优良时,股东应当拥有企业的控制权;而当企业处境艰难时,则债权人应当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因为此时在干预企业方面债权人比股东更为积极主动。这将有效的避免企业在经营严重亏损时进行会计信息舞弊的行为倾向。当企业出现不利的公开可观测到的收益信息时,将控制权转移给债权人就显得更加必要。然而,当前我国的破产机制不够完善,致使控制权的有利转移受到限制,无法及时有效的发挥债权人的积极作用 (三)银行作用发挥不够。银行作为特殊的债权人,在介入和推动会计信息质量上具有天然的动力和优势。银行既是企业负债融资的主要来源,又可以成为债券发行人,与企业具有重要而紧密的关系。此外,银行也有别于一般债权人,对于企业的实际资产和经营状况等具有更敏锐的洞察力。我们可以借鉴日法德等国家的主银行制, 也可以借鉴美国通过“银团”方式,使银行取得对企业直接的、局部的和短期的控制权,促进银行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发挥。 通过明确债务契约中债权人的权利、控制权相机转移制度,以及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吸纳债权人参与公司管理等方式,可以使得债权人作为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当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得到确认,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时,债权人治理机制在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将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此外,发挥银行的债权人治理机制效应有利于建立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环境,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四.从监管到制衡,促进共同治理 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积极作用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治理战略由监管走向制衡。实践证明仅仅依靠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单边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由监管走向制衡,形成了当前会计信息质量治理的趋势。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把董事会看作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受托人,而不仅仅是单边治理意义上的股东人,其责任是使企业资本的价值得到保护并实现不断增长,并使得企业经营成果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得到均衡分配,从而使得董事会在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方面更具效率。在共同治理模式的框架下,运用相机治理机制发挥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提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措施。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新时期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因素研究 【摘要】随着新时期的发展,装饰工程的管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造价预算是对装饰工程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做好造价预算能够有效的减少工程成本,对企业和客户来说都是双赢的措施。本文主要是从对装饰工程预算的重要性分析了进行工程预算的必要性,然后从影响装饰工程预算的因素分析,进而提出了科学的有针对性的装饰工程的造价预算措施。 【关键词】装饰工程,造价预算,影响因素,预算措施 装饰工程是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完成之后,对建筑的功能和相关的需求进行进一步装饰的施工,主要是在建筑的外观和功能以及审美方面的细致的再加工。一个良好的装饰工程的完结需要专业的科学的规划。 装饰工程近年来蓬勃发展,随着经济的增长和人民需求的进一步增加,对装饰工程的要求也逐步提升,不仅要求工程能够在不改变建筑结构的基础上弥补建筑中的缺陷,同时要满足人们对建筑功能的要求,还要兼顾审美。因此,造价预算就在装饰工程满足客户对装饰的需求和企业自身利益之间起到重要作用的有效措施。 1.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重要性 装饰工程造价预算总体来说的作用就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成本节约和造价控制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它能够从根源上控制成本的过多输出,同时能够在造价控制上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具体来说,合理的工作预算造价能够提高招标的成功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施工方需要通过合理的造价预算给出标底,让客户进行比较选择,也对工程有了深入的了解,确定盈利的范围。对于客户来说,造价预算能够提供给他们对于投标的心理预期和所能承担的范围,对招标方进行理智的选择。 造价预算还能够对工程合同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对于工程合同,施工方和客户都要根据施工图预算作为依据,在施工过程中造价预算也作为监管部门和履行合同的有效指导依据,只有对工程有着良好的预算,才能够保证施工合同的合理达到双方的满意。 同时,工程的造价预算在对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的购买,所需的人力物力材料都有了初步的估算,能够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合理的调整。此外,在工程结算时,和造价预算相比较能够找出在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工程中有效避免。所以,造价预算在工程的全过程中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2.影响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因素 2.1装饰原材料的价格影响 原材料在装饰工程中的开支中占了很大一部分的比重。因为原材料的价格不同对预算会有很大的影响,由于供需关系的影响,原材料的价格也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变化。因此,想要合理的制定出工程造价,要了解市场的价格走势,做出科学的判断和合理的预测。同时在保证原材料质量的情况下,要多加比较,购买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2.2装饰施工人员的薪酬影响 除了原材料,施工人员的薪酬也是工程开支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在,随着国家对劳动力单价的监管以及劳动力的价值逐渐升高,施工人员的薪酬也是逐年上涨。影响预算的施工人员的薪酬主要表现在劳动力单价和施工人员的技术。因为装饰工程一般项目庞大,需要较多的劳动力,单个劳动力价格和每个劳动力所掌握的技术以及技术的熟练程度和效率都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效果,从而对工程的预算产生影响。同时,因为劳动力市场也存在淡季和旺季之分,在不同时节劳动力的单价也不同。此外,劳动力流失也是所需考虑的一个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劳动力的流失势必会对工程的进度造成很大的影响,从而造成资金的流失。 2.3装饰材料损耗产生的费用影响 原材料在购买之后一直到使用结束的这个时期中会产生大量的材料损耗,例如,有些易耗易损品在运输的过程中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损耗。在材料的储备过程中,因储备不当也会造成材料的损耗。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缺少合适的监管和严格的使用标准和流程,材料会大量的损耗,带来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工程预算阶段一定提前考虑到装饰材料损耗所带来的影响。 2.4 装饰机械使用的影响 在对装饰工程的实施中,难免会需要机械的使用。一般装饰工程中机械使用的多少和难易程度是受施工现场环境的影响的。环境较为艰难或者是工程的难度较大都会增加机械的使用费用。同时,机械也需要保养和维修,还有机械使用人员的费用等,这些都会对工程预算产生影响。同时,不同机械的选用和机械的效率不同,都会对工程有影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所以,应该提高机械的技术装备和信息化装备才能更好地提高工程效率。 2.5装饰施工中的突发事件影响 工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突发状况。天气、环境等人为的不可控因素,以及政策或者是纠纷等也会对工程产生影响。这不仅会延误工程的进展同时也会对工程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工程中应尽量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也同时应该应急方案备选。 3.装饰工程的造价预算控制措施 3.1材料预算控制 对工程造价的预算应该从源头上把握,那就需要对装饰工程的材料进行费用的控制。需要前期的市场调研,把握原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的规律,在相加比较低的时候入手,同时考虑到材料的运输、存储和损耗情况,选择价廉物美易于保存损耗较少的材料,同时对材料的使用以及存储有合理的规划和严格的监管。 3.2薪资预算控制 施工人员薪资的选取控制主要把握两个方面:劳动力单价的控制和劳动效率的提高。在对劳动力进行选取时,关注劳动的流动取向,选择诚信度高和劳动力价格要求适中的人员,同时对于那些掌握不可代替技术的人员给予合理的薪酬,并采取合适的激励和奖惩措施,采用绩效工资的方式,激发出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的发挥出工作效率能够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3.3施工预算控制 施工过程的合理规划也有助于造价预算控制。如果合理的规划不痛的项目如果能够同时开展有助于人力、财力和物品的节约。同时对项目进程的推进也十分有利。项目开展过程中注意项目人员的工作动机和积极性,注意高科技产品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要减少对材料的无端损耗和机器的保养和维修,对于突发状况能够冷静及时处理。 装饰工程的预算贯穿于工程的起始,良好的预算能够把握工程的走势,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效率,能够给装饰工程带来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当前,我国的装饰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但是由于自身的行业规范还不够完善,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所以需要我们从工程造价预算着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大力发展装饰行业。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成本控制研究 【摘要】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是整个建筑工程获得利润的基础。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严格控制工程成本,降低工程造价。本文主要分析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成本的现状,总结了造价成本控制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装饰工程;造价;管理 引言:装饰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在建造过程中包括抹灰、油漆、刷浆、玻璃、裱糊、饰面、罩面板和花饰等诸多工艺的工程总称。装饰工程的内容繁多且复杂,具有投入资金多、工程流程复杂、工程造价不好控制等特点。建筑的装饰过程作为整个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最后一段施工过程,其建设费用直接决定着整个工程的投资费用,因此,做好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对这一阶段的工程造价采取合适方法进行控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1、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成本组成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成本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所组成。第一:人工成本,主要是指在建筑装饰工程中所支付的人工工资、器具费用、劳动力市场管理费、医疗保险费用等。所占比例大概为建筑装饰工程总成本的百分之八。第二:材料成本,主要是指建筑工程中装饰材料(包括半成品和成品建筑材料)所占支出的费用,占总支出的百分之八十左右。第三:机械成本,主要是指与项目中所用的机械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购置费,维修保养费和折旧费等。第四:管理成本,包括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工资,通讯费,水电费,办公费用等。以上几点包含了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所需的绝大多数成本,所以合理有效的控制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机械成本和管理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实际中,要切实有效的控制以上几点成本还有很多问题,因此必须找到问题的所在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2、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成本控制存在问题 2.1设计阶段 第一,对承包商的审核不够严格,在现行的运行过程中,无论其承包商的设计资格的优劣,都能够从事建筑装饰,这样在施工工艺与选材质量上必然会存在着缺陷,难以进行造价的控制。第二,专业人员的缺乏,目前的设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较为正规的设计单位很少,这就使得部分装饰企业会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方式进行,势必会难以估算造价。第三,设计的图纸不够详尽,没有做出较为细致和全面的工程预算。 2.2材料问题 应用新的材料、施工工艺等,而没有施工标准可依,导致造价控制难度更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装饰工程在许多工艺和施工方法方面有所改进,善于采用新的技术和工艺等完成施工,但是工程负责人员对这些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没有制定明确的标准规定,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没有标准为依据导致造价控制难度加大。此外,材料的品种多样,而价格差异也较大。装饰工程在使用施工材料时,对于选择不同的材料会有不同的价格,所以需要工程负责人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目前,我国存在一些假冒材料,虽然与原厂材料是同一个品牌,但是许多人是无法进行区分的,就算是材料采购的专业人员,有时候也难以鉴别,而这些真假材料的价格也相差甚远。 2.3施工过程 施工程序容易变动,而且在变更的过程中操作并不规范,由此会无形的增加一些隐性成本,提高工程造价。施工中所采用的材料与招标阶段所承诺的材料存在差异,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获取利益,会部分的降低材料的质量,如存在着一些费用漏洞,进而破坏了造价的准确性。管理方式不合理,一方面,在我国许多的工程装饰公司,由于规模较小,公司内部缺少专门的价结算人员,对科学的计量方法掌握也不到位,使得工程的造价计算不合理、不准确。另一方面,现场管理不合格,工程进行中没有做好工程资料的留存,不便于后期价格的审核。 2.4结算过程 装饰工程在结算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拖久不结,原因是除了业主资金的短缺而有意不结外,还有是施工资料手续不齐全或者合同存在缺陷而引起纠纷。工程结束之后,一些施工企业因结算资料准备的不够充分或者为了结算更多工程款,而迟迟不进行结算,这是结算的普遍问题,这个问题出现的原因除了业主之外,还与施工方的不主动,不及时有关。 3、装饰工程造价成本控制 3.1设计阶段 设计的深度要满足实际施工的需要。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达75%以上,因此在设计阶段应有效控制装饰工程的工程造价,使设计深度满足装饰工程施工的需要,装饰设计不但要有详细的装修效果图,更应该有详细的施工图纸和节点做法,做到施工的每一工序都有设计资料,操作有据可依。此外,根据装饰工程项目的特点,合理选择装饰材料,并对所选择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做出详细、精确的描述。 3.2严格把好材料关 在装饰工程的施工中所需要的材料是非常多的,从材料的种类、数量、品牌、价格等方面来说是较为复杂的。但是在装饰的过程中,一些不法人事可能会不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要求选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用劣质的假冒伪劣的材料来装饰工程。这些不但会影响装饰工程的质量,也会对造价上造成很严重的影响。为此作为管理人员一定要把好建材的进口问题,要把建材的采购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在工作中尊重事实不讲虚假人情严把各类关口,一旦发现建材有问题就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做到彻查力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铁的事实和教训已经告诉我们在装饰施工中如果不能严把材料的关口,就会导致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的发生。这不仅仅会让装饰企业信誉扫地,也会危害到社会安全和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在其范围以外的种类、规格加果甲方或乙方应能提供实际采购价格、运杂费等有关票据,经调查分析确认属实后可以采用为采购保管材料而发生的费用可计入采购保管费。 3.3加强施工队伍建设 首先,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上岗后的定期或不定期培训,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工作素质,以更好的保证施工的质量。其次,加强施工队伍建设。装饰工程施工队伍的成员要保持长期合作,严禁拼凑临时人员。施工队伍加入新成员时,一定要在接受培训后,方可正式工作。最后,装饰工程的各个环节应有专业的人员负责,例如图纸设计方面应选择技能水平较强的专业人员负责,以提高工程的精度和深度。 3.4做好结算资料的收集 工程结算是工程效益的最终总结,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在成立结算组织的基础上,做好结算资料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充分的证据,从而在解决争议时有据可依。施工单位应重视资金的时间价值,及时报送竣工结算,办理结算手续。要督促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结算手续。 4、结语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它不仅仅是造价管理部门的事,更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宏观上的管理。虽然我国装修工程造价管理在现阶段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但是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工程造价所出现的问题,加强造价的管理,从而保证装修的质量,提高其性价比,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装饰工程造价审计方法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建筑工程的大量开发建设,装饰工程造价审计也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笔者将在下文中对装饰工程造价审计的重要性、以及所存在着的问题和加强装饰工程造价审计的具体方法进行探讨研究。 【关键词】装饰工程,造价审计,方法 一、前言 装饰工程的造价审计是建筑工程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对于装饰工程具有极大的影响意义,因此,做好装饰工程造价审计对于造价工作人员来讲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二、装饰工程造价审计的重要性 1、能够有效解决纵向信息不平衡的问题 因为客户缺乏对装饰工程知识的了解,使客户与承包商的信息无法达成一致,从而产生反向选择以及道德问题,不仅不能确保交易的公平性,而且工程项目的资金及设备无法得到最大化利用。建设项目工程的造价审计工作就能够避免这些问题,客户通过造价审计工作人员来了解建设项目工程的相关信息,从而对工程造价有一个较清楚的认识,解决了纵向信息不平衡的问题,也能够监督承包商的装饰工程工作,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2、有助于解决衡向信息不平衡的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分为多个阶段来进行的,这样会导致工程项目的管理出现断层的局面,使得各个阶段的信息无法达到平衡。衡向信息的不平衡,导致各阶段工程信息之间无法沟通,在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协调不方便,易于增加工程项目的成本,使资源浪费严重,从而导致项目工程资金超出了可控制范围。造价审计工作能够使工程项目各个脱节的信息联系起来,方便建设项目工程的整体管理,以审查各个阶段的工作进程。在项目造价的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与客户的交流能够使客户了解工程的进度,以便客户能够监控项目工程,从而使建设项目工程的结果令其满意。 3、可以有效减少项目资金浪费 管理的断层无法满足信息全面交换的要求,导致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超出预算,在质量、资金、进程等方面无法进行协调,致使客户投资的资金超出范围。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的工作能够使投资合理进行,避免资金浪费。 三、装饰工程造价审计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造价审计体制 我国很多建筑企业对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认识不全面,没有给予审计工作足够的重视,造成很多工程项目的造价审计管理体制不健全,存在严重的制度缺失,直接导致了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开展的时候缺乏相应的指导依据。因此工程造价风险时有发生,难以掌控,对整个工程管理和风险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2、现场签证不规范,严重影响到造价审计的准确性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由于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在施工现场由现场负责人当场审批的一个过程,现场签证的要求是,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发包工程部、预算部、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但在实践中,承、发包双方有时并未按照该程序操作。 3、造价审计全程的控制缺乏 目前,我国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存在很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是在工程竣工之后开始的。但是一般工程的工期实践很长,如果没有在施工之前对项目决策、设计、招标投标及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系统的跟踪审计,必然会导致最终的审计工作出现各种问题,有些问题已经难以追根溯源,最终可能会在审计的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现象。 四、加强装饰工程造价审计的具体方法 1、健全造价审计制度 首先,国家需要建立明确的建筑行业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相关法律,现行的《审计法》中并没有对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所以企业很难对工程造价审计给予明确的界定,只会导致审计工作后期出现各种纠纷,难以解决。其次,企业需要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审计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现场操作,让工作人员有据可依,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在此,企业需要建立针对工程施工全程的审计跟踪制度,很多工程项目工期较长、工程量巨大,建设过程中变数很多,所以,应该建立全程跟踪的审计制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最后,企业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制度,让每一个审计工作人员都可以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减少因为认为是无造成的损失,使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质量的到切实保障。 2、合理编制工程预算 首先,在编制工程预算前,要明白设计图纸并且审计图纸,应该把设计图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在施工前解决,避免在施工的过程中不断的出错,不断的更改图纸,造成工程滞后,设计图纸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对工程造价是具有重要性作用的。同时要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图纸、设计变换资料、施工图会审资料、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编制工程预算。 3、加强对材料价格的审计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材料消耗量较大,其在总造价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例,通常情况下,建筑过程中所消耗的主材量更多,其费用也较高,这也就是说主材的价格所给工程造价带来的影响较大。因为一项装饰工程通常都需要一两年的时间才能建成,由于时间较长,而在这个时间阶段材料价格存在着较大的变动性,会对工程造价带来较大的影响。所以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时,则需要加强对主材料价格的审核。通常情况下审核工作中需要注意材料的规格和质量是否与设计图纸所要求的技术标准相符,同时还要对其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4、加强工程量的审计 工程量的误差分为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高度小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仍按图计。楼地面孔洞、地沟所占面积未扣;墙体中的圈梁、过梁所占体积未扣;钢筋计算常常不扣保护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等等;正误差表现在完全按理论尺寸计算工程量,项目的遗漏。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计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一是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二是分清限制范围,如建筑层高大于3.6m时,顶棚需要装饰方可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方可计取支模超高增加费。三是应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对签证凭据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及设计修改通知书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 5、加强现场签证 审计人员依据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发展情况的需求,进入现场观察、写下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事项并进行现场签证。另外要特别关注的是,关于工程更改名目、隐蔽项目和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事项,必须现场进行仔细的查看、检测、录像,记录和签证工作。 五、结束语 总之,在当今工程造价日渐增高的形势下,工程建设投资成本不断膨胀,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刻不容缓。强化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成本应用进行有效监督与控制,采用先进的审计手段及方法,并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审计方法,保证审计资料的可靠性与真实性,这样能够有效降低审计风险,使工程造价得以控制,建筑施工顺利开展。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装饰工程造价审核中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分析 摘 要:建筑装饰工程作为我国建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建筑业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市场地位。工程造价管理目的就是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以不断提高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本文结合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的构成部分,分析当前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审核存 在的问题,并提出审核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审核;常见问题 1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构成部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是一种物质生产与装饰装修艺术再创作的活动过程。在这种活动过程中不仅要发生装饰装修材料和装修装饰施工机械与机具的价值转移,而且,还要发生装修装饰设计、建筑装修装饰美学及装饰装修工人等体力与脑力劳动,创作出新的装修装饰工程价值。装修装饰工程造价或价格由装修装饰工程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计划利润)和税金四个部分组成。作为单位工程,装饰工程也由或多或少的各类分部分项工程组合而成,其造价是各个不同构成分部造价的汇总组合。人工费、材料费构成了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主要影响因素。首先,在高级装饰中是以人工费取费的,由于工程类别的不同人工单价在59.51~88.23元/d之间,是人工程度高、技术密集型的工程,人工工日数的节约,将直接影响人工费,合理节约人工费的方法就是在仔细阅读图纸、规范、熟悉工艺情况下,合理安排施工。 其次,材料费是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造价中的材料费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另一部分是根据文件依实调整的主要材料价差和次要材料价差(以基价系数进行调整)。材料费是造价控制中的主要矛盾,在建筑装饰工程中人工费所占比例在10%~20%左右,而材料费占80%~90%。装饰定额中材料费占造价的70%以上,越高级的装饰材料费占的比例越高。当工程量确定后,定额材料费是一个不变量,而主材差价是市场价与定额中材料预算价格的差,乘以定额消耗量而得,其中可变因素市场控制得好坏,将直接影响造价的控制,严重时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2装饰装修工程审核中的常见问题 2.1高套定额,提高造价 预算定额编制时,常结合工程施工中常见的不同做法和采用不同材料而列出许多子目项。以镶贴花岗岩或大理石为例,按施工工艺分为粘贴、挂贴、干粉等;按材质分为贴花岗岩和贴大理石;按镶贴部位分为贴墙面、铺地面、贴柱面和零星部位等。这样编制定额的目的是为了使预算人员在编制装饰工程预结算时“对号入座”,按需套项,正确反映装饰工程的真正价值。 2.2重套定额,扩大数量 某些项目在土建施工时已计取了基层粗装修费用,如楼地面、墙面和天棚的抹灰找平。但装饰单位预算人员常常以原土建施工达不到平整度为由,又按装饰定额相应子目套用一次。 2.3错计材差,多算不扣 装饰预算定额编制时,是以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单价及材料预算价格进入定额基价中的。预算人员编制预结算时应以实际施工时期的人工单价和装饰材料市场实际价格与定额价调整材差。常有装饰施工单位的预算人员只调整正差,不调整负差;或者对部分特殊高档材料不按规定用限定价与定额价调整材差进入费用计取基数,而是直接用昂贵的市场价来计取材基进入取费基数。 2.4以次充好,偷梁换柱 建筑装饰材料种类繁多,价格千差万别,特别是高级装修工程,装饰施工单位预算人员往往在编制装饰工程预算时以进口或高档材料报价变标,实际施工时使用的却是假冒或劣质的同类材料,也有的装饰施工单位预算人员有意混淆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标准。 3装饰工程造价审核常见问题的解决措施 装饰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高估冒算现象很多又相当复杂,有的一份预结算书经审价人员认真审核,核减幅度达到30%-50%,可见其水份之大。审价人员的责职不应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找到解决相应问题的办法。以下是相关解决措施建议: (1)遵循“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装饰工程预算编制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力求在工程量计算上有章可循,严肃认真,不留或少留“活口”,不允许随意“加量”调整,更不允许随意“调量”―――随意调整修改定额含量,增加定额损耗。这就需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不断增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前,应请有装饰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图,施工图设计的内容、设计的深度应符合国家规定和业主要求,图纸表现形式也应规范,应明确标明各装修部位的设计标准、使用材料的名称、品质、数量、规格等。合同中应根据建设项目功能要求确定装修档次,明确人工单价、主要材料品质和价格。便于在施工中和结算时据实调整造价,减少活口,避免扯皮。特别是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更应事前明确固定单价所对应的施工工艺、主要材料详细情况等等,便于施工中进行监理核实及审核结算时按实调整单价。 (3)建立建筑装饰材料价格信息互联网络,使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预结算审核部门与装饰材料市场之间融为一体,增强装饰材料市场价格透明度。材料价格管理部门定期公布的信息价作为装饰预结算编审时的材料最高限价。信息价范围以外的装饰材料由供应方提供实际采购价格、运杂费等有关票据,经调查分析确认属实后可以采用。有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厂家或供应方负责安装、调试、保养,装饰施工单位不可以将这部分材料、设备计入预结算书中套用定额,为采购保管材料、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计入采购保管费。造价编审人员还应掌握装饰工程所需各种设备和材料的安装方法、工艺要求、工序及辅助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等。 (4)改变目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预结算审核收费方法,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按核减额收取造价咨询费用时能与施工单位所报预结算的质量好坏挂起钩来,比如有的地方规定须结算核减额超过5%以外部分的审核收费由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这样就能使施工单位预结算人员在编制预结算时有所收敛,避免随意加价。 (5)装饰施工企业资质是装饰施工企业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实力、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的整体反映。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施工企业都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认证手续。工程审价人员必须掌握并验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看其是否有资质承揽该项工程业务,取费是否符合企业经济性质,是否与取费证书允许计取的项目及标准一致。是否存在挂靠现象。投标人、签约人、预结算编制单位是否为同一单位。 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与审核是一项系统工程,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经济、法规等知识技能相结合的工作。装饰工程造价编审人员应不断拓宽知识面,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处理审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标本兼治,这样就能使装饰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研究 摘要: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由于受到设计、管理、施工等因素的影响,依然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现状。所以,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创新,才能进一步将造价控制落实到实践。并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装饰工程的发展规模也在逐渐扩大,从而无形中增加了施工单位的市场竞争力。总的来说,只有不断地吸取失败的经验,并加强对造价控制的重视,同时还要提高宣传力度,才能为建筑装饰工程的长远发展创造条件,才能为树立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品牌形象奠定基础。 关键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措施 一、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特点 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是指在一个工程建筑物在装修过程中所耗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这些费用包括装饰材料的购买费用、运输费用、装饰方案设计费用、施工费用以及其他方面的人力费用等。要想对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进行控制,必须从上面费用使用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的价格控制,对整个装饰建设阶段的费用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费用核算等,提升装饰阶段各项费用以及人力资源的高效利用,达到装饰过程各项费用的最优化配置,提升整个装饰工程的性价比,进而确保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具有如下 (一)复杂性 建筑装饰工程相较于工程项目建设其他阶段的施工过程,其工程造价是非常复杂的。建筑装饰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整个建筑的装饰要想取得设计阶段那样满意的效果,在施工时需要进行多次反复的修改与完善,因此,整个过程中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均会增加,整个装饰阶段的造价不是固定不变的,因此造价时需要设定多个造价范围以及方案。 (二)动态性 建筑装饰工程相较于工程项目建设其他阶段的施工过程,其工程造价具有波动性。建筑装饰工程处于整个工程建设的最后阶段,但是其工程造价预算均是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启动前就已完成,但是由于前期其他部分建设过程的不确定性,工期有时无法得到保障,对于后续的装饰工程的启动也会相应推迟,市场上各项费用均不是一成不变的,各种资源价格波动比较频繁,因此,整个装饰工程实施阶段的费 用也会产生波动,因此,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具有很大的动态性。 二、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复杂性和动态性,使得现阶段我国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具体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设计阶段 第一,对承包商的审核不够严格,在现行的运行过程中,无论其承包商的设计资格的优劣,都能够从事建筑装饰,这样在施工工艺与选材质量上必然会存在着缺陷,难以进行造价的控制。第二,专业人员的缺乏,目前的设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较为正规的设计单位很少,这就使得部分装饰企业会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方式进行,势必会难以估算造价。第三,设计的图纸不够详尽,没有做出较为细致和全面的工程预算。 (二)材料采购阶段 第一,在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中,会受到市场需求,材料供应等等多方面的影响。特别是建筑装饰中,很注意其建筑的艺术性与时代性,设计标准会有所提高,影响因素逐步增多,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将受到多重价格的衡量。而市场各项资源费用的波动较为频繁,进而影响了其工程造价的稳定性。第二,目前材料采购的方式,一般是由施工单位将样品提供给客户看,如果客户满意,则确定材料的选购,但是在供应商的选择上,主要是由施工单位来确定,如此便难以掌控材料的进购价格。 (三)施工阶段 第一,施工程序容易变动,而且在变更的过程中操作并不规范,由此会无形的增加一些隐性成本,提高工程造价,第二,施工中所采用的材料与招标阶段所承诺的材料存在差异,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获取利益,会部分的降低材料的质量,如存在着一些费用漏洞,进而破坏了造价的准确性。第三,管理方式不合理,一方面,在我国许多的工程装饰公司,由于规模较小,公司内部缺少专门的价结算人员,对科学的计量方法掌握也不到位,使得工程的造价计算不合理、不准确。另一方面,现场管理不合格,工程进行中没有做好工程资料的留存,不便于后期价格的审核。 (四)管理制度不健全、设计人员专业技术落后 目前,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设计人员的专业技术相对落后主要体现在设计阶段。因为在一些大中型的建筑项目上,很多承包商都是采用先设计、再采购、然后施工的一体化模式,而装饰公司也有自己的运行方式,所以,当两种模式同时存在时就会产生一定的矛盾冲突,甚至在管理上各抒己见,从而使得造价控制存在局限性。此外,由于装饰工程对设计人员的技术要求非常高,因此必须要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职业素养,才能有效地提高团队的综合能力。但是,目前从事设计工作的多为年轻人,思想和认识上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导致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明显下降。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装饰设计方面对高、精、尖型人才需求愈发迫切。一旦设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落后就会直接影响装饰工程的造价控制水平。此外,受管理制度不健全和设计收费方面等问题的影响,使得设计阶段还存在份计图纸过于简单、设计费用过高等常见问题。 三、强化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 (一)对设计方案及造价预算进行严格监管 装修工程由于设计效果与实际装修效果会存在较大的出入,在装修实施阶段存在经常变更设计的问题,这给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对设计方案进行严格的监管,使得工程的设计方案能够在实践中取得较好效果,减小实际施工阶段的变动设计,并且对造价预算也进行严格的监管,提升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有效性。 (二)资源价格跟踪 建筑装饰过程的材料、人力和物力等各种资源随市场行情变化而波动,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进行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程的各项资源价格跟踪,及时录入市场行情价格,便于日后的造价审核管理,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三)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定额混乱 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全面了解。在定额管理方面,管理人员更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定额的管理强度。同时也要严格要求定额的质量,加大质检力度。有一些新材料在额定中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管理者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补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新方案。保证定额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使造价的计算更加准确,降低工程成本。 (四)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培训机制 完善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可以有效的提高施工单位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从而提高装饰工程的整体造价控制能力。并且,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细化工作内容和任务分配,例如:责任制度、监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内容,都属于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所以只有不断的完善管理制度,才能优化资源配置并最大限度的将造价控制落实到实际应用中。此外,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还需要建立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才能有效地提高设计水平和职业道德。 (五))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力度 监督管理可以及时有效地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制定解决对策,便于有效地减少经济损失。因此,必须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健全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还要将监督管理与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相结合,便于有效地帮助工作人员正确的认识自身的不足,从而更好地进行自我完善和自我监督。总的来说,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不仅可以起到激励作用,还可以对表现欠佳、态度不端正的工作人员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有效地杜绝资源浪费和偷工减料等不良现象。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装饰工程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控制工程的成本也不是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事情。为了更好的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在保证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缩短工期,避免返工,管理人员,设计人员,造价人员以及采购人员都要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同样也需要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只有这样,建筑装饰行业才能蓬勃发展,在将来为我们的生活更好的服务。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浅谈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 摘要:为了加强对装饰市场的行业管理, 达到合理使用资金的目的, 首先应从建筑装饰工程的源头抓起,从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报价、招投标到竣工结算, 要建立一整套的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杜绝承包商漫天要价,堵住装饰工程资金流失的漏洞。本文对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 引言 建筑装饰工程,是指在工程技术与建筑艺术综合创作的基础上,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局部或全部进行修饰打扮与装饰点缀的一种再创作的艺术活动。从建筑装饰工程涉及的范围来说,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影响到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从政策和技术层面来讲,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建筑装饰业各项政策与制度、规范与标准尚未健全,技术及人才缺乏,有待加强与完善。作为装饰工程管理重要部分的工程造价管理更是如此,强化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已成为建设管理面临的新课题。 一、造价控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是一项工作时间短但投资巨大的工程。主要包括系统工程和家庭小型工程,系统工程包括有防灾警报、中央空调等,而家庭小型工程是包括灯具、洁具、电器设备等。对于大型工程来说,其投资甚至会比建筑本身的投资高出许多。这就说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控制会更加复杂。 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造价控制的目的是合理限定和控制投资金额,从而提高经济效益。造价控制主要特点有:⑴工序多,工程复杂。装饰装修是建筑整体工程完工的最后一道工作,也是美化并改善建筑周围物理环境的过程。根据所需效果的不同,施工的难易程度、使用的材料的高低档次以及艺术审美等都会有很大的差异。而很多业主在设计要求上的目标和方向比较单一,这就为设计增加了很大的难度。⑵装饰装修工程有一定的动态性。据调查显示,公共场所平均每三年就要改变其外观,进行重新装饰装修。另外,装饰装修工程的变动性也比较大。考虑到材料市场的价格变化,投资也有着较大的随意性。⑶装饰装修材料的更新发展可谓是惊人的,不同品牌不同材质的产品其价格也是相差甚多。材料费在投资中占很大比重,因此其造价控制是很重要的。随着施工技术的现代化,工人的劳务成本也比普通建筑工人要高出30%。 二、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 1、建筑装饰的艺术价值与实用价值的不平衡 目前,建筑装饰标准的档次越来越高,格式不断翻新。但多数装饰工程项目不具备建筑主体的那种特有的耐久性、实用性和安全性。随着业主要求与设计人员本身审美眼光的不断提高,使得建筑装饰工程在实用领域的价值越来越低,过分的注重了建筑物的美学价值,忽略了它的实用性,导致设计施工环节的资金浪费。而另一方面,由于建筑装修工程施工队伍自身水平的限制,在具体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因为不科学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技术,造成了空间的浪费,材料的浪费和资金的浪费。在实施程序方面,大部分装饰工程只是从感官上考虑, 单纯追求视觉上的效果,甚至为达到某些特定的视觉效果而更改建筑的原有设计,不但导致资金上的浪费,更为建筑的安全带来了隐患。这些因素是导致建筑装饰工程总体不平衡的关键因素。 2、建筑装饰工程材料多样、价格混乱 随着建筑装饰事业的不断发展,装饰材料也从刚开始的简单单一,发展到现在的复杂多样。可以按照生产产地、材料质量、档次高低对其进行不同的分类,价格上也有很大的波动,悬殊巨大。比如,大理石市场上有每平方200 元、300 元、500-600元,还有1000 元以上的,其材质有天然的、人造的等等,这些都给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及监督工作带来很多困扰。 3、建筑装饰工程计价依据不规范 由于建筑装饰工程的个体差异性,或者是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选材、施工等方面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又由于装饰施工共性较差,现有装饰定额的缺项较多,导致建筑装饰工程计价依据不确定。 三、装饰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 1.确定装饰工程造价的前提。 施工设计图是编制装饰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在装饰工程施工前,应尽量将需要施工的内容、装修标准等进行图纸设计。其内容应包括:装饰工程平面图、立面图、细部大样图、剖面图、效果图、说明书和材料图集等。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应能完整地反映工程的具体内容、做法及各部分的具体结构尺寸、技术特征以及施工方法。这是合理确定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前提。 2.明确各种主要装饰材料的品牌和规格。 装饰材料的品种繁多,不同产地、不同规格、不同颜色的材料,其单价就不同,同时装饰材料报价的方法很多,随意性也很大。因此,必须在施工前确定各种主要装饰材料的品牌、规格、颜色及单价。 3.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工艺。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合理确定、控制装饰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要切实改变以往概预算人员只是按定额文件、财务制度办事,对工程知识、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不懂或知之甚少的状况。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工艺及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使工程技术与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合理地确定装饰工程的造价打下良好的基础。 4.深入市场,掌握装饰材料价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材料价格受供求关系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很大。因此,必须深入市场,掌握各种材料的价格,并形成自己的价格库,以备随时更新、补充和查阅,同时也可以及时掌握各种新型装饰材料的动态信息,为编制装饰工程造价提供准确的资料。 5.合理确定各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日新月异,现行的定额不可能满足各分项工程所需,需要工程造价人员自行编制相应单价的单价分析。人工、机械消耗量可参照装饰定额中与该分项工程类似的人工、机械消耗量,按相应的比例算出,或邀请有关部门的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测;而主要材料的消耗量则应按施工图纸中该项目的细部大样图,结合该种材料的规格算出其实际消耗量。 6.准确计量各单项工程的工程量。 按业主、监理及承包商确认的竣工图纸,准确计算各单项工程的工程量。由于装饰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受业主及客观条件的影响,各分项工程的竣工工程数量与原设计图纸会有较大变化,对部分超出合同和设计图纸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办理签证计算工程量。 7.按照设计大样图、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准确立项。 要熟悉施工图纸、了解施工工艺、掌握施工方案,弄清完成每一单项工程所涉及到的分项工程。例如钢管柱表面强力胶贴花岗石,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该单项工程包括钢管柱表面的除锈和防锈、钢管柱钢筋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含钢筋制作安装、细石混凝土浇注)、花岗石磨边、强力胶贴花岗石、产品保护等分项工程。做到准确、合理地立项,是合理确定装饰工程造价的重要步骤之一。 8.用经验数据来校核定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建立自己的装饰工程数据库,定期作出某一时期每种装饰等级的造价统计数据,作为校验装饰工程造价的参考标准。如一般家居装饰的单位面积造价、高级写字楼的单位面积造价、榉木饰面板吊柜的造价等。在编制装饰工程造价过程中,利用经验数据作为参考标准,可有效地防止错算、漏算的出现,这对合理确定装饰工程造价有重要意义。合理确定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是一项专业性强、时效性强、信息收集量大的工作,它有赖于工程造价人员不断地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了解市场信息、深入施工现场,开展艰苦细致的工作。 结束语 总之,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各方面的配合, 才能将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好, 做到经济合理, 确保良好的投资效益。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新时期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因素研究 [摘 要]装修工程造价预算对降低成本、推进公司发展起到关键影响作用。因此不管对于公司或是一般消费者而言,合理的装修工程造价预算都是十分关键的。本文根据多年关于装修工程造价预算的工作经验,在对新时期下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必要性研究的基础之上,对影响其许多要素都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该研究期望能够在实际造价预算工作中起到很好的借鉴效果。 [关键词]装饰工程;造价预算;影响因素 1 新时期下合理建筑装饰工程预算的必要性 1.1 从促进企业发展来看 (1)招标报价及招标标底的依据就是合理的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在建筑装饰工程招标过程中,很多装修施工公司都是以装饰工程造价预算作为需求依据,并且结合本公司的招标战略,确定招标的价格;另外,业主也在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基础上对一些费用进行考虑、判断,例如特别施工措施费、工程质量需求、方针工期等。 (2)签订施工合同和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就是合理的建筑装饰工程预算。但凡承发包工程,以经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为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方可签订施工合同;在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装饰施工公司也应以装饰工程的造价预算作为主要根据,并且要及时地向建设单位办理中心结算。 (3)公司编制施工方案和加强经济预算的根据就是合理的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建筑装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材、机的需求方案及施工进度方案也是以建筑装饰工程预算为主要根据。另外。装饰施工公司为了能够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也一定要在预算报价的范围之内,然后采纳相应措施,进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力、财力的耗费,以完成下降工程成本的目标。 1.2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 有效的装饰工程造价预算能够很好地控制成本,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帮助消费者降低了工程投入的费用。 2 新时期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因素 但凡能对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数量大小、变化、功能以及管理产生影响的要素,都可被称为建筑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影响要素。若能够将工程造价发扬正常的效果,在进行工程的结算、计价、调整和管理时,就需要对影响要素进行深入地考虑。目前,造成装饰工程造价的要素有很多,本文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2.1 材料费的影响 装饰工程原材料市场报价波动较大,关于任何一个长期的装饰工程而言,尤其是巨大的装饰工程,都必须认真滴考虑装饰工程的原材料报价问题。由于装饰工程原材料的报价也会随着供求关系的改变而出现不同程度幅度的变化。就需要在装饰工程造价预算中,预算报价也会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出现一些差异性变化。一旦出现低于原材料的供应,就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关于大多数装饰工程公司而言,大多都会与一些相关的公司签定施工合作协议,确保材料报价能够维持在一个较为安稳的状态。可是还有一些公司因为工程预算的问题,以至于出现施工中各种材料的报价出现上涨金额远超过工程赢利金额,但是为了能够准时交工又不得已而为之。另外,如果在原材料的质量上出现缺斤短两,那无疑是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 2.2 人工费的影响 人工费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影响要素,其在新时期的装饰工程中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装饰工程单位的用工量、人工单价都直接影响着人工费。另外,由于装饰工程施工都是具有庞大的规模,因此需要大量的用工,进而人工费也会增加。而人工单价是由劳动生产率来决定的,现在我国的劳动分配政策的趋势就是以提高人工费的方法,进而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人工单价也逐年递加。要想通过人工费来调控工程的造价,公司一定要做到可以清晰地掌握很好的技术、工艺水平,依照实际情况对用工量进行估计;其次,要估计和控制好人工单价(现在都是由造价管理部门监管制定人工单价)。另外,公司还应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既可节省开销,又能够提高工人劳动生产率。 2.3 经营管理因素的影响 经营管理要素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的影响。对于装饰工程的投资者和承包商而言,计价依据是不相同的,但他们所采用的最基本的计价依据就是图纸和市场价格水平。图纸的详略直接回影响到计价的精确程度。计价方法一般飞卫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及竞争定价等,不一样的计价方法会造成不一样的计价效果。 (2)各类合同的影响。在装饰工程合同中一般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本钱加酬金合同等。不一样种类的合同也会对工程定价造成不一样的影响,也会直接影响到装饰工程施工中合同报价变更或合同的结算方式。 (3)结算方法的影响。装修工程结算方法很多,不一样的结算方法及结算时的调整会致使竣工结算报价的差异性。 2.4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影响 施工机械使用费主要是依据施工现场的难易程度而出现一定的变化,如果装饰工程所需要的机械化工作较多,那么施工机械使用费就会占有较大的比重。与此同时,新时期装饰工程的高度和深度都需要使用一定比例的机械使用费。一般情况下,人工费和机械施工使用费呈反比,工程的机械化水平越高,那么机械施工费用的比重就越大。机械台班费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施工机械使用费,而机械的来源也直接决定机械台班单价,那么,操控机械来源是直接影响装饰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的主要要素;其次,对台班费的预算要保证精确;第三,尽可能低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率;最后,也要注意对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 2.5 其他影响因素 除以上几点要素之外,影响新时期装饰工程造价还有很多的其他要素,例如如:(1)国家的法律、人工费用价格政策、税收政策、外汇政策等;(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3)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方法;(4)装饰工程行业的技术水平发展、经济发展水平等。 3 如何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装饰工程公司而言,面临工程预算中常见的问题,怎么最大化地节约成本,为顾客带来更多的实惠才在装饰工程行业立足、发展,本文认为对于这些问题,在装饰工程预算的实际操作中,为了能够更好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需要从以下几阁方面进行改进: 3.1 原材料运用方面 在进行工程的成本预算时,着重注意原材料的运用。本文认为,首先要对市场进行充分地调研,而且要具备较强的市场动向的敏锐性。对于装饰工程公司而言,要能够对装饰工程市场所运用的材料性能和报价有全面的了解,并能够对运用的商品的性价比进行准确的评价,以此可以挑选出性价比较高的商品。 3.2 酬劳问题方面 任何一个公司都要对酬劳问题进行认真地思考,需要重视物价的上涨程度和务工人员的去向,尤其是一些特殊工种,务必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地对工人的酬劳进行变更,而且积极主动地和工人洽谈薪酬问题,确保工程可以按时的顺利完成。 3.3 工程管理方面 在装饰工程管理过程中,本文认为需要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对所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约束,只要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发生意外。关于任何一个公司而言,意外事故是公司发展最大的拦路虎,关于装修工程公司而言更是如此,因此要通过有效的工程管理避免出现这些意外事故的发生。 总结 总而言之,装饰工程预算对公司发展和客户利益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只有认真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装饰工程公司方可得到顾客的认可,公司才得以健康发展。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研究 [摘 要]对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进行有用操控已经成为工程建造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将工程的造价进行有效地调控,就可以保证对项目的投资取得较好的经济收益。本文首先分析目前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所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装饰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方法 1 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 1.1 建筑装饰工程具有动态性 建筑装饰工程具有一定的动态性,会伴随着人们的喜好变化、时间变化、以及装饰技术的更新而逐渐地日益高端。尤其是一些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的建筑物,基本上是每隔一段时间会有新的装修,以此改动其旧形象。 因为建筑装饰的造价操控与建筑装饰工程所要达到的作用、质量等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对项目造价就不能进行有效的、单独操作,必须结合以上各项因素才能够完成工程目标。而且,很多建筑装饰工程只制定了装饰计划,并没有具体的施工图,也就会出现较大的变化性。 1.2 建筑装饰工程的差异性较大 建筑装饰工程的专业性较强,尤其是一些高端的装饰工程,一定要由专业的装饰设计公司和装修公司进行操作。建筑装饰工程的最根本的价值就是有用,其次才是获得人们的欣赏。然而,现在各种不同的装饰材料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而且装饰技术也不断地更新。再加上客户的需求不同,并且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也就没有办法断定各种装饰计划的好坏与否。另外,即使是使用一样标准、型号的装饰材料,但是受到不同的地区和商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致使报价相差很大。 2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存在的问题 2.1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体系不完整 一些公司缺少完善的造价管理体系。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权力多集中于上层领导,项目经理缺少决议计划权、控制权,这种责权不一致的状况直接影响了造价管理体系的施行,致使造价管理的目标不明确,施行力度不大,终究形成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失控。 2.2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手段落后 一些公司对项目造价的操控不够注重,反而注重项目完成后的装饰工程的造价核算。而且在项目施行过程中又出现急于求成的状况,从而疏忽了造价预测和一些方案环节。有的公司所采纳的造价管理方法,大多数是生搬硬套一些管理规章制度,并未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可操作性较差,致使项目造价方案无法执行。 2.3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的信息化程度低 一些公司由于未构建信息化体系,致使在施行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时,很多的信息不能够全面、及时地进行收集,从而会直接影响了造价管理与控制。 2.4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不完善 建筑装饰施工方案是项目施工的具体方案措施,在整个工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施工管理出现不谨慎,将会对整个环节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以至于出现很多问题。有的装饰公司虽然拟定了方案,但还是因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过多、管理不完善等因素以至于既定方案不能很好地执行,失去原有的意义。 3 如何加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 3.1 树立正确的造价控制意识,改进管理 现在很多建筑装饰公司依旧在使用传统的建筑行业管理模式,在造价管理与操控方面呈现了许多经营思想落后的情况,以至于产生了造价管理流于形式、许多规定不尽合理等诸多问题。要想从根本上处理工程造价管理所带来的问题,就需要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实施新的经营理念。 首先,在运营思想上要摒弃以往那种认为只要提高工程项目造价就可以带来高效益的观念,重新后建高效益、低造价的理念,在企业内部不断地挖掘潜力,降低施工成本。 其次,除了对项目进行核算外,还要运用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造价预测。对项目的开支做到先算后用,而且要求公司各部门人员都要参与进来,实施哪里有费用、哪里就有造价操控的管理模式。灵活地运用项目造价事前操控,就可以起到很好的调控效果。 第三,完善公司考核制度。以前都是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只单纯地工作人员的耗费目标进行考核,就会在整个造价操控过程中出现职责不明确等很多问题。现在要将人员和工程造价进行密切相关,将工程项目的造价与公司员工的经济利益相挂钩,让所有员工都认识到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重要性,而且会对个人收入造成较大的影响。这种管理方法既能加强项目造价管理的事中控制,还能提高公司员工的责任心。 3.2 建立全面、合理的造价管理体系 在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如何做才能够实现“治标先治本”的原则呢?这就需要构建全面、合理的造价管理和控制体系。 首先,全员覆盖,一起参加。如何可以进一步地增加全员的覆盖面,就需要在企业内部广泛地发动职工,从而可以提高整体职工的造价核算意识,建立全员的市场观、效益观以及造价观,让整体职工真正滴理解:只要良好的管理才可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将造价管理与控制和责任进行挂钩,使所有职工都意识到造价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性,进而可以自觉遵守造价管理。 第二,各部们之间要相互和谐。将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从而可以促进各部们之间相互和谐、共同管理。与此同时,结合所有员工的工作情况,保障个人之间、个人与部门之间、部门之间的严密协作。各个环节的管理与造价控制作用都要和部分或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就可以建立健全束缚与激励机制,从而可以到达各司其职而又相互制约的效果。 第三,做好事前核算,遵循事中控制。在项目工程施行进程中,要全方位加强施工办理。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是一个杂乱的进程,施工进程中可能有各种情况发生。不但要做好造价事前核算之外,也要将造价核算在装饰工程施工的所有环节进行执行。 3.3 做好事前造价计划和施工造价控制 造价事前方案是公司在施行工程项目之前,所制定的关于整个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准备工作,其涉及面较广,而且会对造成管理的产生之间的影响。造价的事前方案要得到各个部门的积极参与,而且要求各个部门做到严格依照规则进行执行程序。工程项目施工造价控制以造价方案为中心,切实地和每道工序相联系。在施行造价控制时也要分清主次关系,到达造价控制的最终目标。 另外,在项目施行过程中,也要及时地调整实际支出与方案中所提出的目标偏差。这也是一种造价的动态控制,要做到对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地反馈,假如能把这一造价动态控制做好,那么就可以使施工造价开销和既定目标保持一致。因为整个装饰施工进程的的所有环节都是环环相扣的,所出现任何一个造价变化都会出现一些相应环节的变化,所以,在建筑装饰施工造价管理与控制进程中要运用更加系统的的动态控制方法,对所有可能影响造价要素进行事前分析。 3.4 工程索赔合理化 工程项目施工并不是很快就可以完成的,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工程物资价格变化、现场条件变化、气候条件变化等。这些都会致使出现很多不符合合同约好的状况,在出现这些违约状况时要由承包商进行一定的工程索赔,以此确保正当权益。完善造成管理体制,把索赔工作融入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所有环节中。只要明确了合同文件,才能有所依据有进行及时地提出合理的索赔需求。 结语 由于建筑装饰工程是一项复杂项目工程,直接影响到业主和施工方的经济效益。因此,在建筑装饰工程的各个阶段都要做到造价管理与控制,确保将工程造成控制在合同的限额之内。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浅谈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 摘要:随着建筑装修产业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其工程造价在整个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重也开始不断增加,就现在的建筑装修工程而言,其控制管理方式还存在着一定的不完善,本文介绍了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并针对建筑装饰行业造价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以供广大装饰施工管理人员参考。 关键词:建筑装饰;造价;管理 引言 目前,建筑的装饰工程已经从建筑业中脱离出来,成为了一个发展较为独立、并且市场潜力十分具大的行业。然而,建筑装饰工程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施工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市场相对混乱、质量不易控制等,这也影响了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发展,因此,建立有效的管理和协调机制,完善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 建筑装饰工程是人们出于对建筑使用美化的需求,在建筑已完工的主体结构上进行修饰的行为。建筑装饰行业虽属于建筑行业的一部分,但又与建筑主体建造有着很大的不同,它本身有着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要求不同,差异较大。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而建筑装饰工程则是根据业主对居住空间个性化外观的定制,它不可能像建筑的土建工程一样标准,因此,业主对建筑装饰要求的差异化就决定了建筑装饰施工的难易程度、施工技术水平要求、造价的高低将依据业主的需求而产生很大的不同。(2)与建筑土建工程联系密切。建筑装饰工程多发生在建筑主体的土建结构完成之后,而且其作业地点也不同于建筑的土建施工,多在室内作业,因此,施工条件很少受到气候方面的限制。但由于建筑装饰工程依附于建筑的主体结构,不同的土建结构对装饰工程的影响很大。如土建作业时,为装饰工程预留了各种暗装管线的管槽就会大大减少装饰工程施工时的难度,而当土建施工未考虑装饰工程的需要时,装饰工程进行时,就需要对建筑的主体进行局部改动,使施工变得复杂。(3)施工效率低、工期较短。建筑装饰工程多发生在业主对建筑进行使用之前,因此,都希望装饰工程的施工时间尽可能缩短。而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要求各异,施工作业面仅限于室内,很少使用大中型机械施工,多数依靠原始的手工操作,因此,其作业效率较低,再加上多种工序交叉作业,这就大大增加了工程的时间和同险,增加了装饰工程的造价。(4)材料工艺发展快。由于建筑装饰市场潜力巨大,其发展速度十分迅猛,与建筑装饰相关的产业发展也十分快。建筑装饰材料作为建筑装饰工程中的主要方面,生产厂商多、研发团队庞大,每年都有许多新的装饰材料涌入市场,这使得消费者较难确定合适的装饰材料。而且装饰工程中,出于个性化的需求,所用的材料种类又很多,更加增加了选材的难度。不同的装饰材料决定了不同的施工工艺,因此,这也增加了装饰工程的造价的不确定性。(5)人工费用高。建筑装饰技术的施工内容复杂,样式繁多,这对施工工人的技术水平要求很高。同样的材料,不同的施工技术水平,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效果,因此,建筑装饰施工工人的人工费用也远高于建筑土建施工工人。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使得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容易出现漏洞,给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带来较大的困难。 二、建筑装饰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建筑装饰的特点,不同的施工材料和工艺方法决定差不同的造价,由于我国的装饰市场较为混乱,在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中存在着许多问题。(1)建筑装饰设计深度不足给造价控制带来很大困难。由于建筑装饰工程行业的不规范,不同的设计人员仅在设计图中标注其本的参数,并未对施工中的细节问题进行一一明确,而施工队伍凭借业主不精通建筑装饰工程特点的漏洞,往往不在合同中签定工程价格,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采用各种手段增加造价,最后结算时,漫天要价,使得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失控。(2)装饰材料品种多、价格差异大。以大理石为例,它分为天然的、人造的、国产的、进口的,再加上不同的品牌、不同的产地,其价格从每平米200 元至1000 元不等,普通的消费者甚至专业技术人员也不一定能分辨出产品的差异,因为材料价格每天都有变化而且品种多种多样,专业技术人员也要查找相关资料才能辨别。而一些为了利益不负责任的黑心施工单位又往往与材料供应商互相串通,不仅不利于施工造价的控制,还给施工质量造成的隐患。(3)装饰工程计价不规范。不同的施工队伍、不同的装饰材料和不同的施工方法均使装饰工程的造价产生很大的差异,这也给装饰工程的计价带来了许多不规范的因素,再加之定额更新缓慢,落后于市场发展,使得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空缺巨大。 三、加强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措施 根据建筑装饰行业的特点以及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分析和统一的管理是达到控制装饰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划分建筑装饰工程与土建工程的分界线。建筑土建施工是装饰施工的基础,大多数装饰工程都是在已完成的土建结构上进行的。但是,由于这两个施工部分存在着许多需要协调和联系的地方,往往造成在施工时难于清晰地划分两部分施工的界线。例如传统的墙面装饰工程中,土建部分可以完成内墙墙面的水泥抹灰和一些简单的涂面工作,而装饰工程在进行时,往往对这部分有更高的要求,需要重新对土建已完的墙面再进行处理,这就造成了土建施工与装饰工程施工存在着重叠和浪费的情况,如果不对两部分的施工界线进行清晰的划分,则施工过程中不仅会增加施工的难度,还会增加工程的投资,所以,这是控制好装饰工程施工造价的首要问题。(2)建筑装饰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统一规划设计。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销售时多为毛坯房或清水房,只基本完成了房间内的抹面和地面初平工作。消费者购买了毛坯房后,在入住前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由于土建施工队伍与装饰队伍的设计与施工没有进行统一的协调,在装饰工程施工时就会发现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如打掉非承重墙、刨凿管线槽等,这些都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并增加了工程的投资。有时还会因为不合理的装饰施工,造成建筑结构的损坏,因此,在建筑的设计阶段,考虑到建筑的土建施工与装饰工程施工相协调是控制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方面。(3)加强建筑装饰材料价格的统一管理。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其材料的更新速度非常快,而且其时代感十分强,不同的装饰年代所用的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均不相同,所以市场上的建筑装饰材料品种与规格繁多,其性能与价格也有着相当大的差距,例如,外观看起来相同的地砖,会根据其产地、材质、厚度以及使用性能不同而价格不同,有时相同外观的产品,其价格相差不止一倍的价钱,所以,材料的价格对装饰工程的造价有着重要的影响。加强建筑材料价格的管理,是控制装饰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4)加强定额管理,规范计价依据。装饰工程的施工定额是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规范的计量方法和准确的定额在建筑土建施工造价控制方面得到了很好应用,也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但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方法与工艺种类多、更新速度快,对施工定额的测定与标准统一造成了不小的困难,许多施工工人在进行装饰工程施工时很随意,收取的费用也是千差万别,这给装饰工程的造价控制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因此,加强装饰工程的施工定额的搜集与补充、加强对定额的质量要求和对装饰材料价格进行动态管理是规范建筑装饰工程计价的重要方面,只有规范的市场行为,才有可能得到规范的造价控制。 四、小结 综上所述,对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产生影响的因素有许多方面,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建立完善的造价管理制度、明确造价控制的目标和正确处理多方利益,才能真正地使将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浅议制约装饰工程造价控制的因素及提高措施 摘要: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后,装饰工程已经从原有建筑工程定额计价中独立出来,因此对于占总投资相当大比重的装饰工程造价的控制尤为重要。本文从目前装饰工程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几点关于该行业造价控制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装饰工程;造价控制 1.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建筑装饰风格已经不能满足当今人们的审美观念。伴随着种类庞杂的新型装饰材料、奇特的装饰工艺均出现在装饰工程领域,这就给研究装饰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了新的课题。 一、制约装饰工程造价控制的因素 1、建筑装饰工程本身不规范 多数建筑物装饰只从建筑物的审美观与装饰效果来考虑,甚至一些装饰工程一意追求审美效果出现装饰设计改动主体设计现象,致使工程耐久性、实用性和安全性存在隐患。另外由于目前建筑行业多数装饰装修工程没有标准图集,质量验收规范也不甚健全,致使装饰施工没有施工图,只有效果图,故装饰外观效果失去标准,给承包商留下了可乘之机,进而造成了装饰工程造价控制冗乱的局面。 2、市场装饰材料品种繁多、价格混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装饰工程千差万别,装饰外观效果多种多样,促进了装饰材料市场品种繁多。建筑装饰工程时代感很强,所以装饰工程新工艺新材料不仅发展快,而且更新换代周期短,从材料的品种、规格、品牌、产地名目繁多,尤其在价格上悬殊惊人,如花岗岩、大理石材料市场价每平米存在千元以上的差距,还有一些新上市的装饰材料,由于缺乏市场竞争,价格高的出奇,在装饰材料质量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般材料管理人员难以识别,造成市场价格的混乱。 3、工程造价计量依据和相关配套法规不尽完善 由于现行的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计量依据―工程定额本身的局限性增加了该行业造价控制的难度。其一,它是按社会平均劳动成本原则制定的,其最大弊端就是不能灵敏的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的供求关系,违背了价值规律,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其二,由于建筑装饰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复杂多样,定额中子目的有限性难以解决众多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计量的需要。其三定额具有法定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建筑装饰企业自主报价,他们之间的竞争只不过是互相压低管理费用,不但失去了投标报价的真实意义,而且不能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的真实水平和市场的供求关系。其四,相关配套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计量不是一个独立、封闭的工程,其作为工程造价计量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需要招投标、施工建设、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等建设领域的法规相配套和支持才能有效的运转。其五,与建筑装饰工程特点不吻合,由于建筑装饰工程具有结构形式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形式需要新颖、材料多样多变、施工工艺和方法灵活等特点,现行的造价计量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存在诸多不足。 4、因设计深度不够造成工程造价无法控制 业主对装饰设计的认识不够。建筑装饰工程的专业性很强,特别是高级装饰,一般的设计单位、建筑公司难以胜任,需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和装饰公司进行设计、施工。许多业主往往按照传统观念,认为装修是合在土建中设计的,不必要专门设计。因此,装修工程中经常只有扩充的施工图,没有细化的施工图、节点图。往往使工程成为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从而使造价无从控制。 5、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准入、监管制度不健全,致使装饰施工企业规模基本不大,队伍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不高;更有些企业没有自己固定的施工队伍,导致施工质量难以控制,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直接或间接增加了造价控制的难度。 二、提高装饰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1、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建筑装饰工程投资控制中的作用 实践证明,成功的装饰工程是设计、监理及施工人员密切配合下的共同智慧和劳动成果。监理工程师对装饰工程的造价控制工作一般体现在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与设计审核、施工承包合同价的确定和工程变更的控制,而工程变更又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之一,监理工程师应特别予以重视。 2、对工程设计要求 首先,合理控制装饰工程设计费,即要避免片面追求设计费低廉,又要避免设计费与设计质量脱节的缺点,提高装饰设计质量;其次,选择专业化装饰设计单位,确保能设计出有足够深度和精度的施工图纸。第三、对设计的装饰材料,应事先采集到样品,增强业主的感性认识。第四、确保设计图纸的完整性以及各专业的配套、协调及施工的可能性。最后。在审查设计时若发现超投资现象,要通过替换装饰材料、设备或降低装修标准来修改设计,从而达到投资控制的目标。 3、对材料结算工程量严格审核 装饰工程的材料种类繁多,其价格随其品牌、等级、规格等不同而悬殊很大。尽量要求业主、施工方、监理方共同进行市场考察最终确定工程采用材料的价格。审核工程量是审核工程结算的基础,也是重点。审核中必须以工程竣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为依据,或者以施工图设计加现场签证为依据,或者以现场实测取得数据为依据,严格按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有关说明逐项进行核对。一些工程量大、涉及专业面广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单独承包的内外装饰分部工程,应注意工程内容和范围的划分,避免重复计量,尤其注意各施工单位,各分部分项工程交叉结合、衔接等边缘地带。 4、慎选施工单位,作好招标工作 在工程进行招投标前,首先要对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对其所做过的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做到资质审查与业绩审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审查相结合,进而选择出有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队伍参加竞标。 招标文件应聘请有装饰工程发包经验的公司编写,明确所要招标的项目、材料、付款方式、决算方式、变更方式等要求,对部分不好确定价格的艺术品、无法出样的材料或设计图纸不全的项目,可以给出一个统一暂定价格,实际施工时按实进行决算,这样既能避免各投标单位出现投标差异,又能切实达到质量与价格的一致性。 5、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加强对工程量、现场签证、材料、甲供材、变更项目价格的真实、完整、合法性审核。应仔细核查工程变更,现场实地检查变更是否已按规定实施,签证是否有效、合理、责任是否划清,做好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从而保证准确、合理、真实地反映工程造价。 6、加快市场中介组织建设和严格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工程造价计量中介组织作为建筑业中的一个新兴行业,其在施工工艺技术、施工方法等上和传统意义上的建筑工程有着质的区别,传统意义上的建筑工程计价人员很难准确、快速的对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进行计量,建立一套独立的、行之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计价人员培训、执业上岗制度可有效的促进整个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计量的整体水平的发展。 三、结语 总之,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构成造价各影响要素的控制与完善行业相关规范、制度,是实现总造价预期目标的保障。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研究 【摘要】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是永远不会止步的,所以建筑将会是人们生活中经久不衰的一个话题。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建筑不再仅仅是作为栖息的场所,建筑的美观性提上了建筑的日程。建筑工程不断发展,各项技术也不断的细化,建筑装饰工程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一项独立的技术从建筑工程中独立出来。 【关键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研究 前言:建筑装饰工程是建筑工程的最后一步,建筑装饰工程的存在使得建筑的美观性更好,居住价值更高。建筑装饰工程在整个建筑工程中是成本比较高的一个环节,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所以建筑工程的企业要想节约成本,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就要进行合理的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在本研究中,笔者将主要针对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进行一定的研究。 1、关于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简介 建筑装饰工程重点体现在装饰上,这是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一种表现。建筑装饰工程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从建筑工程中独立出来,成为一项单独的工程,这个过程中涉及到很多的项目,这也是建筑装饰工程需要造价管理与控制的重要原因。建筑装饰工程不仅仅需要考虑建筑装饰材料的成本,还需要考虑整个过程中的人工成本以及一些设计成本,整个过程涉及的资金流向十分的复杂,所以如果不进行合理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将会造成建筑工程成本很大程度上的增加。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仅仅是材料这一个方面便需要涉及材料的正确选择,材料的运输,材料的合理使用等方面,以及这个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都是可能导致建筑装饰工程的成本增加的。建筑装饰工程在整个过程中就算是顺利进行,其成本也是在一定的区间内波动的,是不能准确的确定的,所以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还存在动态性这一个特点。动态性还体现在材料的价格上,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价格受到市场的影响,就算是一样的材料,因为运输、季节以及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也可能存在不同,所以建筑装饰工程在制定造价时只能制定一个价格区间。建筑装饰工程的出现是为了满足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建筑装饰工程需要在整体上满足人们对于美观性的需求。必然的在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便是建筑装饰工程的整体造价,而不是某一项或者某几项的造价,只有从整体上对于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进行管理与控制,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建筑装饰工程的成本。 2、关于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存在的不足。 2.1建筑装饰工程在设计方面存在不足 目前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呈现出巨大的潜力。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成立,但是大部分的建筑企业只是一些小企业,这就意味着,这些企业在接受任务时,其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都是同一个企业运作的。这样确实可以减少费用的支出,但是因为是同一个企业进行的建筑装饰工程,很可能出现一些为了满足企业的私利而使用劣质材料的现象。并且这些企业一般在造价管理与控制方面并不完善,会使得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出现比较大的偏差。正常情况下,设计的企业应该与施工的企业分开,这样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控制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支出。还有一种在建筑装饰工程中比较常见的现象便是一些设计的企业在设计的过程中并没有将装饰的设计图完整的、详细的画出来,而只是一些软件设计出来的效果图。这样的做法使得在施工的过程中很多的细节得不到完善,设计图不完善在进行造价估算时就不能保证估算的准确性。这些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更加困难。 2.2建筑装饰工程的人员专业素质不够 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装饰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这个大环境的支撑之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建筑装饰技术不再是传统的那种大部分工人都可以掌握的技术,需要专门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学习。目前我国的建筑装饰工程的工作人员存在的特点便是良莠不齐。建筑装饰工程的工作人员不仅仅需要建筑学的相关知识,同样需要艺术方面的知识作为依撑,也就是说建筑装饰工程需要的是复合型的人才。这样的人才需要多年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相关的实践经验才能设计出让客户满意的建筑装饰。所以,目前建筑装饰工人最为需要的是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与增加相关的实践。 2.3建筑装饰工程的材料选择不恰当 在建筑装饰工程中费用的支出方向是比较多的,但是其中占据首位的便是材料,所以材料的正确选择至关重要。材料在选择的过程中一般是施工的单位直接选择的,最后只是让业主确认,这个过程中因为是施工企业单方面决定的,会出现为了企业的利益而增加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现象。还有一些客观因素的存在,一些材料尽管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因为生产的因素造成了造价的不同,施工的企业在选择材料时一般应该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但是这样做的施工企业少之又少。还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材料出现更是为材料的选择增加了难度,同时也增加了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 3、关于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措施 目前,我国建筑装饰工程发展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存在不足是在所难免的。针对建筑装饰工程存在的不足,笔者给出几点建议。首先便是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阶段是决定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有很多的建筑装饰工程在设计阶段不能拿出让人信服的方案,使得在施工以后还要进行改动,最终导致各项造价的支出增加,造成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困难。因为建筑装饰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门,所以目前很多的施工企业并能正确的将二者进行区分,导致在材料的采购时,一些材料重复采购,或者是因为采购的目的不同,使得采购材料时的成本不同,最终导致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增加。前面笔者也已经涉及到,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各样的新材料不断地涌现,很多的企业在采购时,不能正确的认识各种材料的性能,也不能正确的评估材料的成本,导致在材料采购时,成本大量赠加的现象。所以应该加强对于新材料的认识,正确的使用新材料。当然施工企业方面不管做的多么出色,都需要政府的支持。在政府方面,应该加强各种材料的监管,防止材料市场同一种材料价格出现太大的波动,以及政府应该加强对于施工企业的监管,不仅仅在质量方面,应该防止企业因为满足自己的私利,而故意增加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现象出现。总而言之,要想加强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需要多方面的配合。 结语:在本研究中,笔者重点论述了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建筑装饰工程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新技术。在本研究中,首先笔者对于建筑装饰工程进行了一定的介绍,使得读者对于建筑装饰工程有一个大体的了解,然后笔者介绍了目前我国建筑装饰工程存在的不足,并且给出了一些建议。总而言之,目前我国的建筑装饰工程还处于发展的阶段,存在问题是在所难免的,只要正确的对待,便能取得更大的进展。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新时期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因素研究 【摘要】建筑装饰工程对于提高人们的居住环境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控制好工程的造价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因此,做好工程的造价预算至关重要。新时期,对工程的设计方案和工程的施工材料等都有了更好的要求,影响工程造价预算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预算的必要性和预算影响因素进行详细分析。 【关键词】装饰工程;造价预算;影响因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建筑装饰的质量也有了新的要求,建筑装饰企业一方面要注重对建筑装饰质量的保证,同时还有控制好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而目前建筑装饰材料种类多,更新快,每种建筑材料都有着不同的特色,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对整体影响相对较大。因此,做好装饰工程的造价预算势在必行,不仅能够更好的提高工程的质量,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也有着非常好的作用。 1、做好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重要意义 1.1 从促进企业发展来看: (1)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算是投招标的重要依据。企业在进行投招标的过程中,要对工程的具体细节进行详细的了解,结合自身的财政预算,从而确定投招标的价格。另外,业主在此基础上通过工程质量要求、施工进度和相关费用等来确定具体的标底,以此来衡量投招标的尺度。 (2)合理的建筑装饰工程预算是签订施工合同和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凡是承发包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都必须以经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签订施工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装饰施工企业也应以装饰工程预算为主要依据向建设单位办理中间结算及竣工结算。 (3)合理的建筑装饰工程预算是企业编制施工计划和加强经济核算的依据。装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材、机的需求计划及施工进度计划也是以装饰工程预算为依据,同时施工企业为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必须在预算价格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以实现降低工程成本的目标。 1.2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 有效的装饰工程造价预算是控制成本的关键环节,其从根本上降低了消费者的工程投入费用 2、新时期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因素 新时期,建筑装饰材料的种类更新快,装饰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影响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的因素也较多。在进行工程造价预算时,需要考虑对工程的管理、造价数量的大小、功能以及出现的变化等,如果要保证工程预算造价发挥正常的作用,就要科学的全面的来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更好的造价结果。通常来说,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主要有材料的费用、人工费用、施工器械的使用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等,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对这些具体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 2.1 使用材料费用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使用材料是影响工程预算造价的重要部分,现如今,装饰工程的使用材料多种多样,更新速度也较快,并且自身都有着不同的优势和特点。在大部分的装饰工程中,材料的费用都占据了工程造价预算的大部分,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整个工程预算造价影响的较大的。而装饰工程的规模越大,材料使用的费用也就越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装饰材料的价格变动幅度也较大,这就对整个工程的造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因此,做好装饰工程的预算造价首先要从材料的费用入手,比如对装饰材料市场进行适当的了解,熟悉使用材料的各项性能和费用等。很多企业在进行材料的选择时,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都会加强对材料的管理和使用等,这也是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的重要方式。 2.2 人工使用费用对预算造价的影响 人工费用即在工程施工中,对人员开支的费用,这部分费用虽然没有材料使用费用比重高,但是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装饰工程中,施工单位对于工程的工作量和人工的单价决定着人工费用的高度。由于工程相对较为复杂,需要人工操作的部分较多,因此,这部分费用也相对较高。影响这部分造价的因素伸缩性较大,比如工人工作的费用也有最低的底线,国家在对工人工作有着相关的政策规定,并且这个底线也在逐渐上升,若要控制好人工费用的造价就需要从个人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时间来进行考虑。施工单位首先要明确工人的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时间,其次还要对特殊的工作进行特殊调整,比如特殊的技术工作人员的工作也要与其他的工作人员进行造价区分。虽然人工费用波动幅度不会太大,但是对工程整体的预算造价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2.3 施工器械对于预算造价的影响 施工器械的使用造价的影响主要是根据施工的难易程度来决定的,工程的施工相对简单这部分的造价影响相对较小,而工程施工较为复杂的前提下,这部分对整体造价的影响就相对较大。产生这部分费用的主要原则还是在器械的使用程度上,首先,工程的施工难度较高,对使用器械的依赖性就较强,机械费用占用的比例就高,而相对来说,人工的费用就会相对减少,在这里,机械使用的来源也是影响造价的重要部分。其次,对于台班费的估价合理,即要保证准确无误。最后,在使用器械的过程中,尽量的避免无效的使用,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率。另外,机械的使用方式和维护等,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部分。这需要施工单位对施工器械进行细致的管理和维护。 2.4 经营管理因素的影响 经营管理因素包含了计价依据、计价方式、合同种类、结算方式等。 (1)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的影响。对于投资者和承包商来说,计价依据并不完全相同,但最基本的计价所依据的是图纸和市场价格水平。图纸的详略影响计价的准确程度。计价方式有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竞争定价等,不同的计价方式会产生不同的计价结果。 (2)各类合同的影响。合同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可调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种类的合同会使定价有不同的结果,也会影响装饰工程施工中合同价格变更的结果和合同的结算方式。 (3)结算方式的影响。装饰工程结算方式很多,不同的结算方式及结算时的调整会导致竣工结算价格的差异性。 2.5 其他影响因素 除以上相互要因素外,影响装饰工程造价的其他因素还有许多,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2)国家的法律、法规、价格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建设政策、外汇政策等;(3)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结构及方式;(4)国家及行业的技术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及宏观管理水平等。 结束语 新时期下装饰工程造价预算效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控制成效也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相关人员要在不断借鉴国内外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在深刻理解影响造价预算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市场经济条件下装饰工程造价预算现状,勇于探索、创新成功有效的造价预算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我国的装饰工程事业。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探讨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管理措施 摘要:近些年来,由于时代的不断进步,让装饰行业快速发展,此时对装饰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工程的实际造价调控在获批的限额以下,就能够确保对项目的投资能够获得良好收益。本文将对如何合理监控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做出阐释,并对其现状提出建议。 关键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 引言: 建筑装饰的优劣,会直接显现此建筑物的功效、美感、艺术等特点,装饰工程对于建筑总工程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当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人们对建筑装饰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同时这一新兴行业也处在蓬勃发展中。一般情况下,建筑装饰工程的耗资占总工程造价的1/5-1/4,直接影响着对工程预期目标的实现,以及业主入住情况。 一、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与现状 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建筑装饰工程具有其独特性:(1)建筑装饰工程依据的是美学原理,应用各种装饰材料,应用施工技术,以实现其实用价值的艺术品,因此它的装饰方案是无法简单判断好坏的;(2)在建筑装饰方案开始的初期,业主的装饰构思和投资限额都只有一个大概轮廓,在对装饰的艺术性和功能性也只停留在表面概念;(3)建筑装饰工程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尤其是高级装饰,普通的建筑单位和设计公司都需委托专业水平较高的装饰公司和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和实施;(4)装饰过程所需构建和装饰材料的品类很多,且价格差异大,在进行选购时,需要考虑清楚;(5)建筑装饰的设计过程和施工过程是一体的,不能刻意割裂;(6)建筑装饰会因流行趋势、个人喜好、个人意识和生活水平等的变化而改变,具有动态性;(7)在装饰方案的定稿上需要的改动较多;(8)在建筑装饰方案实施时,需以总价限额为基础,围绕工程质量、功能、工期以及装饰效果等开展工作。 二、造价人员对建筑装饰工程投资控制的影响 1.造价控制基本准则 项目成本控制,指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肥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在于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保证以最低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在担负起为社会提供合格的建筑产品的同时,又要担负起为所属企业创造尽可能多的效益的使命。 2.装饰工程中投资失控主要因素 在装饰工程的设计阶段,如果单单追求高标准和豪华装饰,就会严重增加投资。而如果过于片面考虑投资问题,一味节省成本,若将装饰的功能也节省下了,就会造成建筑装饰不能达到理想效果。 3.合理控制设计成本,提升设计质量 一般情况下,装饰工程的设计费是按照工程总投资额的比重计算的,所以设计费也会因投资费的增加而增加。所以,在对设计合同进行签署时,应注意不要为求付较低的设计费,而最终使设计费与设计质量脱节。在签署设计合同的过程中,可以按工程投资的原估计值进行付费,与此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对无故收取过多设计费的现象予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4.技术经济的比较和设计审核 在工程初期,业主对装饰工程的费用及功能考虑都停留在构想阶段,能够为工程确定投资限额。而设计阶段也是构想的实施阶段,对投资额具有决定作用,而对包括施工在内的整个装饰工程而言,其影响力在整个工程中占80%以上。设计阶段控制投资的方法主要是以装饰功能、投资和设计质量作为综合目标,应用价值工程法与限额设计法等方法处理经济与技术间的关系。要做到:(1)真正体会到业主对装饰工程的期望要求,协助业主确定总投资额;(2)从投资、环境、功能和可预见效果等角度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帮助业主在优选方案时作出正确、合理的选择;(3)在对限额进行设置时,要避免应分项目的成本控制不当而造成投资额失控,应及时对所完成的分项目投资额进行评估,并与总投资估计值进行比较,以避免投资额失控;(4)在对装饰工程进行投资预算时,其经济技术所达到的标准必须在90%以上,这样才能够确保方案造价设计准确;(5)作为工程方案设计和实施人员,需要实时掌握市场信息,对装饰材料的材质、价格、功能等都要有准确和全面的了解,以便准确评估投资额;(6)由于主要使用的材料和主要设施、设备等占总投资额的60%-70%,所以了解业主的意向后对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成本、用途等进行充分了解就会对造价设计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5.招标和签订合同 如果在获得装饰工程造价合同时,是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的,那么要注意应依据具体情况的不同选取合同。有些工程具有所需工艺繁杂、投资大、工期短、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交叠等特点,选择这样的工程便于控制总投资,可以很好的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矛盾。这样的工程可以采用定价或固定单价的方式签订合同。 在签订中小型装饰工程的合同时,应采用定总价合同;对可以列出工程量明细表的、图纸完备的大规模工程,也应使用定总价合同;对图纸不完善,且工期较长的工程而言,这样的工程在最初阶段无法准确估计工程量,这样的工程需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个别艺术品的造价不要一次定死。如果有些艺术品的价格事先难以定夺,那么就不应一次性确定其投资额,应以切实价格为准。 6.加强与完善装饰工程定额管理 目前,装饰工程定额仍然没有摆脱传统定额的束缚,继续沿用“定额+取费+文件”陈旧方法进行编制滩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难以与国际市场接轨。因此应按照国家有关部提出的当前造价工作改革的主调,理顺现有定额,实行量价分离,量不变,价动态管理由政府工程造价工程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计价计量法组织编制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通过定期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 7.提高装饰材料价格信息管理 由于装饰材料的价格特点,对材料的管理应当是造价管理的核心。对于装饰材料价格,要事前考察定价,事后审查结算,就是说事前详细了解考察材料市场行情,对工程主要材料的质量、规格及单价做到心中有数,并会同监理、承包商一起签订购货合同,由承包商进行采购,结算时加上相关的运杂费、采保费等项费用以确定工程结算价格。 三、总结 总而言之,建筑装饰工程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项目工程,关系到业主的自身效益。在项目工程的造价评估阶段和设计阶段,工作人员应控制好投资,并处理好经济与技术的关系,确保控制在造价限额内。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研究 摘要:建筑装饰也叫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是指在建筑工程主体完成后,对建筑工程内、外部进行装饰装修的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地面工程、内外墙抹灰工程、饰面砖工程、门窗玻璃工程、保温工程、内外墙涂料工程、厨卫屋面防水工程等保护主体结构、完善主体性能、美化建筑的工程。由于建筑装饰涵盖的范围较广,工艺复杂,为确保建筑工程目标的实现,需加强对建筑装饰施工活动的进度、质量、成本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装饰装修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才能使建筑装饰施工得以顺利进行,才能实现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本文对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 一、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1、建筑装饰施工项目造价成本控制的概念 项目成本控制,指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快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在于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建筑装饰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指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依照成本标准对实际发生的生产耗费进行严格的计算和审核,发现并克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现象,并实现或者超过预期的成本目标。 2、建筑装饰施工项目造价成本控制的特点 成本控制具有综合性的特征,成本目标只有和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效率以及工作量要求相结合才能发挥出其自身的价值,所以,成本控制不是孤立的。项目参加者和项目承担责任的联系度决定了项目参加者对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程度。成本控制的周期不宜太长,通常按月进行核算、对比、分析,而实施中的控制要以近期成本为主,这样才能提高控制的准确性和详细程度。 3、建筑装饰施工项目造价成本控制的内容 3.1成本预测。所谓成本预测,就是根据成本特性以及有关信息资料,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对成本水平及其变动趋势作出科学的测算和逻辑的耦断与预计。 3.2成本决策。所谓成本决策,是指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在充分占有必要的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借助于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进行估算和判断,比较各种备选方案并从中选优的过程。 3.3成本计划。所谓成本计划,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总预算的一部分,它以货币形式规定企业在计划期内产品生产耗费和各种产品的成本水平以及相应的成本降低水平和为此采取的主要措施的书面方案。 3.4成本控制。所谓成本控制,是指企业根据一定时期预先建立的成本管理目标,由成本控制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在生产耗费发生以前和成本控制过程中,对各种影响成本的因素和条件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调节措施,以保证成本管理目标实现的管理行为。 3.5成本核算。所谓成本核算,是指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就是利用会计核算体系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消耗进行记录、分类,并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出各个成本核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从控制流程上来讲,具体的控制内容包括。(1)确定目标,制定控制标准;(2)建立成本控制中心系统(或控制体系);(3) 明确规定各控制级别的职责;(4)建立信息传递和信息反馈系统;(5)对施工项目成本进行跟踪、检查、分析、纠偏。 二、加强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1、科学合理地划分土建与装饰项目的施工界线 科学合理地划分土建与装饰项目的施工界线,是加强装饰工程造价管理的首要问题土建与装饰工程在施工中,都存在工序的衔接和接口问题,如果项目界线划分不清,就会出现交叉矛盾和重复施工。从传统的土建工程施工方法,其土建与装饰工程是融为一体的,也就是说,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土建与装饰是由一个施工单位承担的。但是,随着时展和技术进步,新型装饰工艺的日新月异,从客观上形成了一个新兴的装饰专业。因此,出现了在土建与装饰工程项目施工中交叉矛盾。比如,普通抹灰中的自灰砂浆,水泥砂浆抹面层;装饰抹灰中的水刷石、水磨石、干粘石等,从项目划分的理论上和传统的施工方法上,均属装饰工程项目,但在现实施工中,这些项目绝大部分由土建单位施工,装饰施工单位不承担或承担不了,这就形成了理论划分和实际施工中的矛盾。又如,墙柱面贴瓷砖、楼地面铺贴大理石、花岗岩等装饰项目,土建可以干,装饰施工单位也可以干,那么究竟应当如何划分更为科学合理呢?也存在一个交叉矛盾口。更为突出的是门窗安装中的门套子,当土建将门安装后,装饰工程又要做门套,包门扇,将原有的门全部拆除,重新制作等等。值此,建设部在编制全国统一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之际,科学合理地划分土建与装饰项目的施工界线,是加强装饰工程造价管理的首要问题。 2、统一规划土建与装饰设计,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土建设计应与装饰设计密切结合,同时进行。现实施工中土建设计不能涵盖装饰装璜项目,当土建及安装将要完工时,才进行装饰设计,单独进行装饰施工,造成拆除冲凿,重复投资浪费资金等问题,故统一设计规划,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 3、加强装饰市场材料价格的管理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 建筑装饰工程时代感很强,所以装饰工程新工艺新材料不仅发展快,而且更新换代周期短,从材料的品种、规格、品牌、产地,国产的、进口的名目繁多。一些新型的装饰材料,其产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以及材质的优劣很难判定,产品说明书中内含着大量的广告色彩。在装饰材料的质量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造成市场价格的混乱。有些饰面板同一产地、同一品牌,而价格每平方米却相差6--7元。装饰材料价格的昂贵,是土建砖、瓦、灰、石不可比拟的,其价格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装饰工程的造价。因此,加强装饰市场材料价格的管理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 4、加强定额管理,规范计价依据 定额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是装饰分项工程一定计量单位工、料、机消耗量的数量标准,是确定与控制装饰产品的计价依据。装饰工程除部分项月外,大部分饰面项目不受荷载和应力的约束,所以在施工方法上随意性很强,加之装饰工艺、装饰材料变化较快,尽管全国各省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不断地补充和完善了《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但依然存在着缺项和滞后,由于定额的缺项,给装饰承包商带来了可乘之机,在执行定额中,左套右套漫天要价,任由施工单位说了算。因此,加强定额管理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4.1加强缺项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补充:各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应积极搜集资料,协同装饰施工单位不断地补充缺项定额,通过实践后及时公布,以充实和完善定额内容,减少工程结算纠纷。 4.2严格定额的质量要求,加大质检力度。定额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条件下,生产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料、机消耗量的数量标准。这就明确了定额规定的工艺标准,材料质量所生产的产品必须是合格的。因此,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地加大质检力度,尤其对于涉及环保、防火、防潮等隐蔽部分的检查更应一丝不苟。诸如铝合金门窗型材的壁厚,定额规定一般为1.2---1.4毫米,实际使用0.8--1毫米的以薄充厚,窗框与墙体固定的连结件必须采用的铁件而用薄铝片代替;墙、柱面装饰的基层板以次充好,以薄充厚;术材面的不刷防火涂料;面层的接搓不严密,纹理不顺翘曲等;抉料面层的空鼓、缝隙不匀、纹理不顺等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现象,必须严格制止,从而保证定额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体现装饰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投资的实效。 4.3加强装饰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规范计价依据。装饰材料材质的优劣,价格的悬殊是人所共知的。为了规范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和控制装饰工程造价,各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必须加强市场调查,定期(有条件时按月)装饰工程主要材料指导价,实行动态管理。对于甲、乙双方议定价,超越了指导价的材料,以及珍贵稀有材料,应报请各级定额站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从而规范装饰材料价格管理,维护定额在计价中的严肃性,以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装饰工程造价的目的。 结束语 随着我国建筑装饰施工管理逐步规范的同时,应积极转变成本管理的观念,改进成本管理方法,改进项目成本控制方法,实现项目的利润最大化。 装饰工程造价论文:论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的不断增多,建筑业也在不断深入,不断扩展。在建筑行业中占投资比重最大的就是装饰工程,但是现在的建筑公司和居民对工程造价依旧缺乏系统的、全面的、深入的控制和了解,本文将从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存在问题、管理措施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让人们更深层次的理解建筑装饰这个行业。 关键字: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管理 当今社会由于经济的发展,科学的创新,人们的生活水平相较于几十年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不再满足于简单的温饱,对衣食住行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些要求体现在如一些大中型的公园、公厕等装饰水平的越来越高;居民生活的住宅区的绿化越来越多;居民家中的装饰工程也越来越多样等等。当下在建筑行业里面装饰工程占得比重最多,但是因为装饰公司和人们对于工程造价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所以或多或少都会有着资金的流失和浪费。因此,人们对于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建筑装饰工程有着哪些特点。 1.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 1.1建筑装饰工程本身具有独立性和个体性 因为建筑装饰工程必须要跟建筑所在的环境和业主的个人喜好等多方面相结合,所以就对选材、施工的环节产生了差异,也就形成了建筑装饰工程多变的风格。所以我们就会在不同的地区看到属于当地的建筑,例如到了欧洲你可以看到古罗马的城堡型建筑,到了北美你可以看到具有哥特式或者巴洛克式的教堂,到了中国你也可以看到古朴的北京四合院,宁静祥和的水乡古镇以及现代化的高楼大厦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建筑装饰的独立与个性。 1.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差异性 因为建筑装饰工程的特殊性,所以对于选料、施工的难易、施工环节、施工投资和审美方面都有些许不同,这些不同就导致了每个建筑装饰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差异。 1.3建筑装饰工程选材上的差异性 巨大的市场需求导致了建筑行业的供不应求,也就让建筑行业得到了飞快的发展。如今的显著行业已经是一个工艺多样、材料丰富、水平多样的市场。由于近年来,科技的发展,许多的低能高效的新型材料也加入了选材市场,比如纳米、太阳能等等。导致了工程选材上的差异。 2.建筑装饰工程市场的现状 说到底建筑装饰工程就是一个投资大、施工翻、用人难的工程。相较于建筑安装工程,装饰造价显得更加困难。 2.1建筑装饰工程本身的不规范 当前,人们对建筑装饰的标准越来越高,样式不断创新,正是如此,许多的新新工程只一昧的追求建筑物的美观和装饰效果的华丽,忽略了最重要的实用性、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考虑,这样就会在装饰工程中产生大量的不必要的资金的浪费,并且会给将来的建筑的安全埋下一颗“定时炸弹”。还有就是,现在的一些装饰工程在开工前都没有全部的图纸,甚至有些还没有施工图纸,这就让承包商有了可乘之机,偷梁换柱、偷工减料的事情时有发生。 2.2装饰材料品种繁多、价格混乱 现在的建筑装饰市场材料是五花八门,有国产的有国外进口的,而且在价格上悬殊巨大,单单一个大理石,每平方米就有200元的、300元的甚至还有一千以上的。但是真假如何?不是专业人士还真会被销售人员骗走。并且那些可能上千的材料实质还不如几百的,盲目使用也会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的隐患。 2.3建筑装饰工程价格不统一 因为建筑装饰承包商的增多,导致了装饰的设计多种多样,进而使得一些施工单位在拟定装饰工程预算的时候,不按照规定拟定,私自拉低太高价格或者以次充好蒙混过关,将不懂行的业主蒙在鼓里,造成了日后的建筑安全问题。 3.建筑装饰工程的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对装饰市场的管理,使得业主的资金得到合理的使用,我们应该从装饰本身抓起,例如图纸、报价、施工、结算等等,建立起一个完整地管理体制。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规范工程设计,与其它建设设计相结合 装饰设计是一个艺术性很强的专业。所以建筑公司应该明确一个“建筑装饰价目表”明确规定多少价位配备多好的装饰,可附上一些构造图或者效果图加以说明,从而杜绝不规范的设计行为。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装饰工程项目,还可以同其他的设计相结合,克服一些在安装、调色等方面不和谐的问题,使得整体建筑工程更加美观大方漂亮。 3.2加强装饰材料以及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现在的市场,装饰材料的价格异常昂贵,是一般建筑材料不可比拟的。然而这些价格是否真的合理,也会影响装饰工程的好坏。所以,业主或者开发商在招标时,就应该对工程的用料看看样品,施工单位也应该提供该样品的品种、品牌、价格、在行业中的档次等等进行说明,以便双方公平公正的进行。此外,在招标档案中,业主或开发商还应明确标明所招地方的使用类型,是居住还是办公场所亦或者商场等等,不同的用途有着不同的设计思路。并且还需说明付款方式、结算方式、验收方式和保修方式等,其内容必须详细且真实有效,并且复印一份存档。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要保证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质量问题。加大监理力度,业主或者开发商应该进行现场跟踪检查,督促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施工且将现场用料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样品进行比对,防止施工单位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发现问题就是指出,让他们解决好之后才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以便事后发生抵赖不认的现象。 3.3加强定额管理,规范计价依据 定额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了预算定额、人员定额、物资消耗定额等等。在建筑装饰工程中预算定额是很重要的部分,它是确定与控制装饰产品的重要依据,。因此,施工队伍应该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强定额管理,这样就可以既克服计量的无规范,计价的无规范,也可以减少许多设计弊端,有利于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管理。 结语: 当代社会建筑装饰工程已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不仅要认识不同的装饰手法,还要学会怎样辨别好的装饰材料,这样才会使得我们居住的场所的安全更加有保障。本文讲述了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现状以及管理措施,以期能够更加有利于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浅论当前我国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已变得十分激烈,而且还面对着国际大企业集团的冲击。建筑企业面临更大的挑战,而首当其冲的是对人才的竞争。建筑企业不仅要防止国外大的承包商和施工企业挖走人才,更重要的是还必须使自己的企业比竞争对手拥有更多的更高素质的人才。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将对建筑企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当前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缺乏 领导层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都未能认识到人力资源的特殊性,没有把员工视为影响组织发展的宝贵资源。加上建筑企业的角色定位,事业编制人员占很大一部分,“单位人”、“官本位”的思想观念普遍存在,员工缺乏竞争意识,使得企业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没有从根本上加以重视。目前人力资源管理局限于工资的发放、出勤情况的统计,员工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没有得到改变,对建筑企业的发展没有任何的实质性促进作用。正是思想上的错误认识,导致实施岗位管理、聘用管理、绩效考核等一直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降低了建筑企业的活性。 (二)人力资源管理方法落后 在建筑企业中,由于未能树立现代人力资源的理念,对于人力资源的认识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将人力资源等同于其他物化的资源,造成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仍以管事为主,缺乏对人的关注与关心,忽视员工主观能动性和个性化需求,背离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同时,人力资源管理在工作中没有创新,只是按照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任务开展工作,导致职工学非所用或大材小用或小材大用等,人力资源流动优化配置的机制仍未形成,影响了人力资源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人力资源开发、培养不到位 主要体现在未能将员工培训与组织战略紧密结合,造成了人才发展的非持续性及缺乏长远规划;缺乏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不到位,尤其是培训预算工作往往起不到作甩培训内容单一、教条化、针对性差,以思想品德教育和政策理论学习为主体,忽视职业自身的实际需求和潜能的全面开发,导致建筑企业员工产生反感情绪,以致形成恶性循环,使建筑企业开发培训的积极性越来越低。而部分领导过分强调投入和回报成正比,也使得单位对于人力资源的培训开发工作持消极态度,缺乏培训资源。 (四)人才流失严重 生活条件艰苦、工作环境恶劣、薪酬待遇不高、社会地位较低等令高素质人才避而远之,甚至连已有的人才也逐渐流失。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目前国内的建筑市场僧多粥少,且管理不规范,建筑企业几乎处于找米下锅、饥不择食的被动局面,因而社会地位也相对较低。加之奖惩力度不足,个人利益未能与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有效地结合起来,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再加上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造成了建筑企业关键、重要职位上的人才大量流失,引进也较为困难。 (五)奖惩机制不健全,影响人力资源管理效果 首先,当前大多数建筑企业激励机制仍未建立,即使大力推行绩效考核等措施,但真正发挥实际作用的少之又少,平均主义、大锅饭思想在仍普遍存在,从而导致人员尤其是核心人员的流失。其次,激励方式过于简单化,缺乏对不同层次员工不同需求的考虑,激励效果不佳。第三,绩效考核不仅为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各种基础性信息保障,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激励效果。但当前建筑企业绩效工资制从提出到现在,在全国范围内仍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仍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尤其是缺乏一个明确的针对不同层次与类别的可具体量化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造成建筑企业绩效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结果往往放置一边,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起不到激励的作用。 目前建筑企业的员工,特别是在一线工作的员工,只有用良好的奖惩激励措施才能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的质量。但现实情况,往往是对员工重考核,轻奖惩,特别是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奖励激励措施,极大的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甚至有的企业出现了拖欠员工工资等问题,造成了人才的外流,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另外,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工作薄弱,工作分析缺失,组织内部岗位职责、任务及人员的任职条件没有明确规定,给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巨大的困难。 二、改善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分析 结合我国建筑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在国家继续深化和推进建筑企业人事与劳动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建筑企业自身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变思想认识,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 人力资源在组织的生存发展中既有基础性、又起决定性的作用。尤其在目前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中,人力资源在组织发展中所起的战略性作用更加凸显。因此,建筑企业要更加注重发挥人才的作用,真正做到以人为本,重视员工,关注员工,尊重员工,激发其潜能,实现组织与员工共同发展。 (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化水平 建筑企业作为各类高级人才的集聚地,对人力资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建筑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需求,设置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以负责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同时,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三)夯实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完善人力资源培训开发体系 根据建筑企业行业特点和要求,提高工作分析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拟定岗位说明书,对岗位人员所需的知识、技能、经验等做出明确规定,防止因人设岗现象的出现。在全面梳理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的基 础上,做好人力资源规划,保障人力资源规划的前瞻性及合理性,避免人力资源选择、培训开发等工作的无序性和随意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为重要的内容是对单位现有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开发,实现人才为组织所用。要继续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有利于人才才能发挥的氛围,调动人才实现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为人才的成长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发展平台。 加大对单位内中高层管理者的培训与开发力度,促使其更新与转变理念。丰富培训内容方式,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培训的内容不仅要包括相关技能的提高,也要包括职业道德的强化、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等。同时,人力资源的培训开发工作要结合员工个人成长发展的需求和个性化需求。 (四)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 从上到下设定一定的淘汰比例,“疏通出口渠道”让不称职的人退出岗位。严把“进口关”引进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平的人才。坚决制止为照顾关系、人情而接纳无用甚至有害的人员进人企业。形成以“品行用人、凭政绩上岗”员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竞争机制。适时地根据企业发展目标需要、市场竞争的需要合理进行人员的更换和调整。真正做到岗有所需、人有所值。更新观念,择优录用。面向社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聘企业经营者。对大型企业来说,也可在企业内部建立经营者人才市场,公开竞争,择优选聘经营者,提高项目经理的积极性。 (五)进一步深化建筑企业的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筑企业对各层次人才的巨大需求,要求企业必须能为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能够创造出留人、引人的氛围,因此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必须要建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将人才的引进、培养、发展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方面。通过企业文化、上下级沟通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是员工能够切实感受到企业发展与自我发展的统一性,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积极借鉴和吸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工具和方法为我所用,如平衡计分卡BSC、KPI绩效考核等,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对员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考核,强化对整个人才使用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薪酬的调整、岗位的调动、培训开发的开展等、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发其潜能,提高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水平。尤其要加强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健全,培育内部人员的危机与竞争意识,提高激励效果。 总之,在当下一个充满竞争与挑战的时代,采取积极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才能使我国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尽管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误区,但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力度的加强,中国建筑企业一定会在本世纪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 摘 要:近年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越来越重视人才潜能的开发,而不断的学习就成为必须。首先对“学习型组织”进行了解释,然后分析了其在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建立“学习型组织”,最后,提供了一个成功运用这一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企业案例。 关键词:学习型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1 “学习型组织”的含义 一般来说,学习型组织包括: (1)“自我超越”(Overstep Oneself):指企业内的员工能做到终生学习、不断进取、磨练意志和品质,全身心投入,最终不断创新和超越自我。 (2) “共同愿景”(Building Shared Vision):其中“愿景”是指期望未来实现的一种状态并描述这种状态的蓝图、景象。“共同愿景”可以是企业文化与价值观的一种体现,它在组织中会创造一体感,并遍布到组织全面的活动中,使不同的活动融合起来,淡化组织成员之间的个人利益冲突,从而形成一种巨大的凝聚力,使员工产生使命感。 (3)“团队学习”(Team Learning):指发展组织成员整体配合与实现共同目标能力的过程,是建立在“自我超越”和“共同愿景”基础之上的。团队学习在企业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上,①善于汇集组织成员中众人的思想火种,使之开花、结果,即集思广益并使其形成更高的团队智力。②团队学习要求成员在学习过程中形成良好的默契,以取得更高的效率。③团队学习要通过训练,长期坚持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4)“系统思考”(System Thinking):它是“看见整体”的一种修炼,使人看清隐藏在复杂现象背后的结构,并且能够敏锐地感觉到属于整体的各个互不相关的因素之间的联系。 2 学习型组织在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T.Sehultz)在1960年当选为美国经济学会会长时发表了题为《论人力资本》的就职演说,在此次演说中,舒尔茨指出,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经济增长必须依赖于物质资本和劳动力资本的增长,但他认为人的知识、能力等人力资本对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贡献更大。工业经济时代实物资本和资金是企业运作的核心,而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管理在企业运营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科技的发展和各种外部因素,在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建立“学习型组织”引起了企业界的广泛重视。在美国排名前25位的企业中,有80% 的企业建立了“学习型组织”,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企业中,也有40% 的企业是按“学习型组织”的模式来进行人事管理的。“学习型组织”在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显示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学习型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是动态的、柔性的,并可以保持企业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知识经济时代,现代企业最稀缺的是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科技人才,一个企业的成败主要取决于其拥有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学习型组织”最直接地决定了一个企业员工和组织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和更新。同时,“学习型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是动态的、柔性的,以发展的标准实行的,它为企业的人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企业未来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学习型组织”是现代企业创新的源泉。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技发展的速度大大地加快,企业产品的生命周期将大大地缩短。现代企业要保持不灭的技术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每个现代企业必须拥有不断学习的能力来保持这种创新能力的获得。“学习型组织”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成为企业创新的源泉,也正成为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新的模式。 (3)“学习型组织”是一种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能极大地促进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益。 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一些传统的企业组织形式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环境的变化,许多现代企业正努力寻求一种更新的组织管理模式。“学习型组织”是顺应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内在要求的一种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它更多地强调“以员工为中心、发挥员工的潜力、培养持续学习的能力和实现自我管理”。这种“地方为主”的扁平结构是“学习型组织”的一个显着的特点,这种组织结构较之传统的组织结构(如职能制、事业部制等)能更好地保持上下级之间的不断沟通以及发挥员工的个人能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效率。例如,在日本丰田公司,为了使一位新员工成为一个“丰田人”,首先要对其进行至少为期3个月的培训和学习。同时,公司的哲学体现在“事业在于人”和“自我管理”,这不仅很快地提高了员工的技能和素质,也培养了员工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增进相互了解和交流的机会,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处于一种高效、宽松、有序的环境中。 3 建立“学习型组织”的主要途径 在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许多企业对“学习型组织”这一形式表现了浓厚的兴趣,并将这种管理方法用于实践中。建立“学习型组织”主要的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努力塑造企业文化和共同愿景。 企业的发展除了资金力量、技术力量等,更重要的是人力资源,而企业的员工既是以个体形式而存在,是以各种群体的形式而存在,努力塑造企业文化和共同愿景,就是利用企业的共同价值观念使这一特定的群体产生凝聚力。正如彼得·德鲁克所说的那样,所谓“企业管理最终就是人力管理,是对全体员工进行管理和协调,人力管理成为了企业管理的代名词”。 因此,企业员工之间的共同愿景加之共同协作,在企业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一个企业在建立“学习型组织”中真正达到这种和谐,就能从实践中获得更多的知识。 (2) 以员工发展为导向,培养持续学习和团队学习。 一个现代企业,如果没有员工的发展,就很难有企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结合企业战略,构建“学习型组织”,通过“工作中学习,学习中工作”不断开发员工的潜能,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以促进企业最终目标的实现。以员工的发展为导向,培养员工持续学习和终生学习的能力 ,尤为重要的是组织学习和团队学习,它能使员工更好地协作去完成任务,使组织有一种整体性以及具有更大的战略潜能。 (3)积极进行企业管理创新。 现代企业的持续竞争能力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环境条件,二是自身状况。环境条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而本身的状况中除了资金、技术等因素,最重要的一条是体现在企业的管理创新方面。企业管理创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①观念创新,包括对企业战略管理和经营管理的认识以及对先进管理方法、技术的认识。这是建立“学习型组织”的客观要求,因为不论是对经营管理的认识,还是对先进技术的掌握,都是以不断学习和教育培训为前提的。②制度创新,包括建立新的企业考评制度、人事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奖惩制度、激励制度等,这是涉及到建立“学习型组织”的全局性的问题。③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无疑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源动力,而一个企业要在技术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必须做到:有计划地增加对科研和员工培训的支持力度;鼓励一切有创造能力和愿望的员工创立自己的事业;努力营造宽松、自由、兼收并蓄、鼓励个性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从而焕发个人的聪明才智等。④领导创新,在“学习型组织”中,首先要领导者带头学习,带头超越自我,努力奋斗,领导群体要成为团队学习的典型。 4 “学习型组织”的一个现代企业案例 日本松下是成立于1918年的一家家用电器公司,由松下幸之助夫妇和妹夫井直岁男三人创建。从20世纪开始,经历了80余年的奋斗,松下电器产业公司已发展为一家世界一流的大型跨国公司,在美国《财富》杂志1999年全球最大500强企业排行榜上,松下名列第26位,年营业收入597.71亿美元,利润10.59亿美元,资产额670.22亿美元。 松下公司的成功已成为企业管理方面的一个成功的典范,而这一成功归根到底是松下人力资源战略的成功。其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的精髓体现在人力资源的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措施方面。正如松下幸之助所说过的一段名言:“松下电器公司是制造人才的地方,兼而制造电器产品”。可以看出:“学习型组织”作为一种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虽然是在近年来才被明确提出和广泛重视的,但其作为一种企业经营管理哲学早已体现在松下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了: (1) 共同愿景。松下公司十分重视强化企业员工的共同愿望和价值观(即共同愿景)的建设,它是日本第一家有公司歌曲和价值准则的企业。每天早晨,公司的经理和员工都要一起朗诵本公司的“纲领、信条和七大精神”。正如松下的一位高级管理者所说的那样,“在松下公司,全体员工已融为一体了”。 (2)团队学习。松下幸之助认为,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如果只靠一个人的智慧去完成工作,即使一时取得惊人的进展,也肯定会有行不通的一天。另外,公司的经营不仅仅依靠总经理或干部,还要依靠全体员工的集体智慧和团队合作精神。因此,松下公司不仅每年对职工进行大量的技能培训(1964年松下公司在大阪建立了19.2万平方米的大型培训中心,全公司有三分之一的员工在这里接受了培训),而且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可以看出松下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除了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外,其人力资源管理中对人才的培训和团队精神的塑造奠定了其事业成功的基础。 (3)自我超越。松下公司的成功管理经验在许多方面都值得借鉴,但最根本的还是它的人才观及其在人才培训和使用方面的思想。松下公司一直把对人的培训放在首位,它有一套独特的培养人、团结人、使用人的方法。松下十分重视培养员工的竞争意识和不断学习、自我超越的奋斗精神。松下的总公司设有“教育培训中心”,下属八个研修所和一个高等职业学校。现今,松下公司科长、主任以上的干部多数是公司自己培养起来的,在事业部一级的干部中,有许多通过学习掌握了一门或几门外语,他们知识面广、业务精湛,并且十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了自我超越,也为松下公司实现高效率运营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系统思考。在松下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中,怎样教育和培养人才一直是其不断探索并形成独特见解的一个方面。一般的公司主要是注重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和道德品行的培养,而松下公司在这两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之外,进一步提出要培养员工,特别是高层管理人才的价值判断能力(即系统思考),松下公司认为,如果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就不能满足工作上的需要,但对企业的价值观和对事物的正确判断能力更为重要: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就会浑浑噩噩,无法促进公司繁荣,没有敏锐的判断能力,就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内容 提要:加入WTO使 中国 企业 的人力资源管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也暴露了一些 问题 。其中,重管理、轻开发的现象普遍存在;只强调对员工的开发而忽视对各级管理者素质的提高的问题亟待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 发展 战略严重脱节;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作人员综合工作能力的差距较为突出。为些,笔者认为应采取:引导管理者转变观念、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大力提高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搞好全员培训、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在创新中求发展、合理控制人员流动、规进人员流动风险、全面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精神等有力对策,以壮大竞争实力,迎接严峻挑战。 加入WTO对中国企业的发展将会产生深刻的 影响 ,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当今世界, 科学 技术突飞猛进,知识 经济 已见端倪,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综观世界各国之间以经济、 科技 、国防实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都是对人才的竞争。自对世纪90年代以来,一场世界范围的设有硝烟的人才争夺战此起彼伏,愈演愈烈。在这场争夺战中,我国人才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显露了出来。由于人才频繁跳槽而导致经济失败、企业破产的也不乏其例。种种迹象表明,知识经济必将加剧人才供求的矛盾,推动着世界范围内人力资源的重组。人世以后,我国的国际交往将更加频繁,人员往来将更加便捷,信息共享、人才共用将会表现的更加明显,国际间的人才争夺战将会进一步加剧。面对人世的挑战,我国企业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届时高素质的人才将会大量流失。企业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决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企业如果没有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和充足的而且是高品质的人才资源作支撑,那将无法适应经济市场化、知识化和全球化的要求。 一、人力资源是存在于人身上的 社会 财富的创造力.亦是人类用于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体力、技能和知识的反映。现在,美国的企业,尤其是成功的大型跨国公司,其人事管理已发展成为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的人事部门已转变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战略性角色。但在我国企业中人事部门及其管理仍存在很不适应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有四: 1.重管理、轻开发的现象普遍存在 有些单位在做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工作时,许多领导往往抱怨国外的管理经验不起作用,单位的职工管不了,没法管。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我们忽略了开发的过程。 目前 ,我国的人力资源整体素质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O从开发利用方百来看,我们国家的劳动力资源数量众多,但是整体素质确实不高。一个人的潜质有赖开发,大量潜在人才有待开发。人只有开发好,讲管理才容易出效益,许多跨国公司的老板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他们相信对人力资源的投资能产生成倍的经济效益,投入越多回损越大。然而,我们许多的企业却盲目地强调向管理要效益,而没有把员工的前期培训开发工作做好,结果许多工作没法进行,最后导致效益低下。 2.只强调对员工的开发而忽视对各级管理者素质的提高。 国外人力资源的开发,首先强调开发管理者,其次才是开发员工,我们现在的企业只强调开发员工而忽视管理者自身观念的改变和素质的提高。目前我们的企业搞得不好,关键是管理者的问题。因为管理者占企业员工总数的5—10%,而他们的作用却远远超过过90%的员工在企业组织中的作用。所以,管理者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当官者”做的好,员工也会跟着去做,如果做的不好,很难去要求员工,因为管理者在群体中的影响力显然要强于普通员工。如果管理者没有更新观念,只用老一套来要求员工,必将导致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陷入困境。企业的成功取决于领导者的综合素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管理工作的好坏,已成为企业能否适应市场并在竞争中取胜的重要因素,而企业管理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企业领导者的综合素质。据权威统计:1997年中国企业家创新的综合素质水平列世界46个主要国家的41位,能胜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开发市场的素质能力列46位(最末一位)。由此可见,中国企业家的素质状况是较差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美国哈佛大学着名的管 理学 教授约翰科特曾在(变革的力量一领导与管理的差射一书中指出, 现代 企业家应是售现代技术、伍现代管理、有国内外的经营经验、善于运用归纳恩维和统计 方法 进行现实观察、 分析 和 研究 发展战略的能力的人才。“将帅无能,系及三军”,一个好的企业肯定有一个好的领导。大量事实也证明,那些能使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的人都是高素质和高管理水平的。培养选拔优秀的职业经理人才是提高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和必要途径。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发展战略严重脱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虽进行过一系列的改革,但其人力资源管理仍处于传统的人事管理阶段,其职能多为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人员调配、晋升、培训等,还没有完全按照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将员工包括管理层作统一的规划,更未制定出符合国家政策的选择、任用、激励等规定,以达到尽可能地利用人的创造力,增加企业及社会财富的目的。传统的人事管理使我国企业人员很难做到人事相宜,人事配制手段较弱,形不成合理流动的优化配置机制。企业的人事安排往往因人设岗,情大于法的人事管理仍然很普遍。在我国,企业培训工作通常是与人事部 门分离的,一般都由业务部门举办短期培训班。这种培训仅限于岗位培训,常着眼于眼前。这常见于企业引进先进设备和ISO9OOO系列达标验收等的应急培训。企业人事部门还没有从开发人的能力的角度,制定培养符合企业未来发展需要的、有潜质的经理人的规划。就目前企业人力资源现状看,职工自身素质不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人才得不到发掘,企业的兴衰多系于主要领导人身上,而且工资的激励作用得不到发挥。在美国,企业给雇员的工资不是一风不变的,而是逐年有所变化。同一职位都有上限下限的浮动工资。刚进入同一职位的人,无论能力怎样,都处于下限工资水平,每年有所上升,但升幅不一定相同。工作好的升幅大,反之则小,愈在上,则升幅愈大,达到上限则需要晋升职务才可能升工资,这就不断地激励员工向价值高的职位挑战。在职工工资类别等级上,我国国有企业与之多有相似之处,但在职工升资上却缺乏激励他只要企业有效益,职工干好干坏都能升资。对职工的业绩考评,则更是情高手法,激励作用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4.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作人员综合工作能力的差距较为突出。 我国企业人事部门未把企业文化纳入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在一个企业中所具有的动力功能、导向功能、凝聚功能、融合功能、约束功能都没有被很好地挖掘出来,没有被作为经济发展本身的一种科学 规律 加以 总结 和 应用 ,职工的责任感成了一句空话。职工个人的价值取向与企业的管理理念、发展战略不易形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必然使企业的奋斗目标和经营理意难以达成全员共识。企业精神缺乏鲜明特色,凝聚力明显不足。同时,我国企业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综合工作能力。当前我国大中型企业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关键知识和能力主要有:(1)具有善于交际的技巧,能够倾听和理解他人的想法和要求;(2)具有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3)具有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即协调雇员关系);(4)能运用统计技巧阐述劳动及相关状况;(5)具有法规方面的知识(如劳工法、雇佣标准法及相关法规);征消理领导的能力(即能导慢和培训各层管理者建设性的做好工作);(7)对公司情况要熟悉,对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要了如指掌,并参与职能部门的目标制订工作。人力资源是国际竞争、企业竞争的最主要的资源,这就使人力资源成为企业管理方面最具有决定意义的内容,人力资源部门也上升为战略部门。新 时代 的人力资源部门需要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来帮助企业提高经营效能,促进其成长和发展。这就要求人力资源部1的工作人员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二、入世给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带来了许多难得的机遇。入世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将更加融为一体,我国的产业结构及产品结构都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人世后,我国的经济活动空间将会大大拓展,这将给企业的各类人才尽情地施展才华,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舞台。在21世纪,技术创新水平和人才创新能力将是企业制胜的关键。人世后,国际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中国企业也有了更加广泛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的机会。来自外部强大的竞争压力将迫使中国企业把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提升到关系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继而转变观念、突破体制、营造机制,增强中国企业的忧患意识,更加激发起企业员工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1.引导管理者转变观念,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 认为“人作为个体,有能无能并不重要,关键还在于有没有权力支持”,这是以“权”为本的思维方式,在中老年阶层里的影响很深,反映在企业组织活动中就是争权夺利。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则与之完全不同,其核心理念就是把人力资源看作企业最重要的资源,管理的重点是创造一个好的环境,让每个员工充分的发挥所长,做出更大的绩效。在对待所属人员时,应特别注意他们希望公平,追求平等的愿望。为了给职工的这些要求以最大的满足,而同时又不忽视任何原则,不忘掉总体利益,企业领导者应经常把自己最大的能力发挥出来,努力使公平感深入各级人员心中。要把那些传统的旧观念彻底摒弃,要尽快确立与当今时代相适应的人事人才新观念,包括人是资源的新观念、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人力资本投入优先的观念、员工与企业同步成长的观念、引才借智的观念、市场配置的观念、社会评价的观念、法制管理的观念等。任何一个企业,元论其规模大小,都应尽快制定出迎接入世、面向未来的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包括稳定人才队伍,提高员工素质,增大人才含量,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增强员工的活力等。 2.提高人力资源整体素质,搞好全员培训。 我国人力资源数量多但素质低,入世后,对人力资源的素质将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即知识复合型。未来的员工不仅知识面要宽,而且知识的融合度一定要高,掌握多种技能,既要提高人的智商,也就是做事的本领;又要提高人的情商,也就是做人的道德。 中国 的 企业 在未来的 时代 里,能不能从容地走向世界,越来越取决于人的素质的提高。产品竞争的背后,是人的素质的较量,面对人世的挑战,尽快培养一批“外战内行”的外向型人才,努力提高我国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搞好全员培训,已成为当务之急。 3.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在创新中求 发展 。 针对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 问题 ,力求避免进入误区,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才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一是努力形成企业全员创新意识。“企业 现代 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一个企业即使有先进设备,而掌握它们的人缺乏先进技术,墨守成规,企业终将步入死亡。所以企业必须努力培养创新意识,特别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二是建立以市场为最终导向的创新体制。需求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源泉,用户与市场是创新成功实现的最终落脚点。企业应积极建立面向市场的技术创新信息系统,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创新。三是建立完善的创新机制。首先是企业制度更新,包括企业产权制度、经营制度、管理制度等,建立一个有效的企业创新机制,保证创新顺利进行。四是增加技术创新投入,提高企业整体技术水平。企业 经济 实力直接决定着技术创新的规模强度。要增加技术创新投入,一方面企业应依靠自身的实力,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外界融资能力。五是加强和科研机构的联系,实行企业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联合。 4.合理控制人员流动,规避人员流动风险。 “户枢不蠢,流水不腐”企业保持活力的条件之一,就是不断改善人员结构和人员素质。人员流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企业而言,既可以给企业增添活力,也可能给其发展带来负面 影响 ,这就是人员流动风险。因此,应采取措施,将人员流动风险限制在可接受的规范内。首先要进行风险预防,在风险事故发生前为消除或减少可能引起损失的各项因素采取具体措施。其目的在于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在招聘过程中,要预防团应聘者提供不真实信息引人的流人风险。此外,依据员工流动的必然性,可采取内部流动的方式来减少员工的流动倾向。内部流动能够一定程度地减少员工的流出数量。其次,要进行风险减轻。在处理人员流失风险时,与员工面谈必不可少,通过面谈可了解其离职的真正原因,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挽囹措施。即使挽留失败,企业也可从谈话中获得有用的信息,从而有利于对其他员工流失的防范。另外,当流失事件不可挽回时,企业需设法减少损失,甚至采取 法律 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再次,是进行风险转移。其目的不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而是借助合同或者协议在风险事故一旦发生时,将损失的一部分转移到公司及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上。最后,进行风险回避。当潜在威胁发生的可能性太大,不利后果也太严重又无其他策略可用时,主动放弃行动或改变行动方向,从而规避风险的一种策略。它虽简单却较为积极,其意义在于设法回避更大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5.全面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精神。 企业文化是以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与发展的带有本企业特征的企业经营 哲学 ,即以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为核心 所生成外化的企业经营规范、道德准则、风俗习惯和传统的有机统一。它可以分为企业精神文化、企业制度文化和企业形象物质文化三大层次。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精神文化即它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企业文化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导向作用,主要指这种企业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导向作用。 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特有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一方面是由一些特定的与企业有关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所构成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个人在 社会 化过程中带到企业里去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结果。企业文化是亚社会文化,企业的员工走进企业时她不是一个抽象的 自然 人,而是一个社会人,是一个具有一定意识、信仰、价值观念的人。以企业文化为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就是要把企业文化赖以形成的这两个方面更好的结合起来,营造一个更好的企业文化环境,从而有利于人力资源有效管理。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人力资源管理要为企业增值服务 近年来,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高层经理也越来越重视人力资源的作用。但是,在很多企业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即无法说清人力资源部门到底是干什么的,无法说清“人事管理”(PersoelManagement)与“人力资源管理”(HumaResourceManagement)有何区别。这种混沌看法对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来说既是一种伤害,又是一种警示。它提醒我们思考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和价值到底是什么? “人事管理”之所以演变成“人力资源管理”,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人力资源管理事实上存在着两种职能,分别是行政职能和战略职能。 从行政职能的角度上看,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多属于战术性和行政性的工作,例如组织招聘员工、新员工培训、基本技能的培训、工资的计算与发放、考勤管理、组织文体活动、人事档案管理等等。这些大量的日常工作通常被称之为“人事工作”。由于这部分工作几乎无法从本质上对企业的核心价值产生影响,在一些发达国家,有些公司已经将这部分职能转交给社会上的专业服务公司或顾问人员。 从战略职能的角度上看,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之一,是将企业中的员工视为非常重要的资源,是企业价值的重要体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就是将这些资源加以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使之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推动力。其常规工作包括制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协助企业进行改组和业务流程的设计、提供公司合并和收购方面的建议、参与提供业务信息与企业竞争、制订人才保留计划、帮助业务人员提升解决难题的能力等等。令人遗憾的是,不少人力资源管理者仅限于履行其行政职能,而忽略了战略职能。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价值,是通过提升员工的效率和组织的效率来实现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只有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结合,并将日常工作融合到业务中去,才能创造自身工作的价值。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为企业的增值服务,为直接创造价值的部门努力创造达成目标的条件,才能赢得相应的尊敬。下面我把自己在这方面的一点儿体会与大家分享。 我所服务的公司尚洋电子是一家以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为主体业务的高科技企业,在保险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业务方面,它的策略是“以软件为主、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强化优质服务”。但是,在快速成长过程中,像许多高科技企业一样,尚洋公司曾经被人才流失、顶尖人才难以成林、新任主管重业务轻管理等问题所困扰,也曾出现过员工不满、客户抱怨的情况。分析过去几年的经验和失败教训,公司管理层在去年的总结会上达成共识:“客户的需求决定着公司人才的需求,组织与队伍的稳定是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客户增值的基本保障,良好的人才机制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力资本的增值必须高于财务资本的增值”。于是我们确立了尚洋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战略职能——让客户、股东、员工三方共赢,即“3W原则”(Win-Win-Win)。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则主要围绕着“三个增值,三个满意”这一核心思想进行变革,即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要能使客户增值,使公司增值,使员工增值,目的是要让客户满意,让股东满意,让员工满意。 为实现上述职能和目标,公司加大了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并在人力资源部的人员配备、培训经费、咨询费用、员工薪资福利调整方面予以保证。人力资源部的职责,开始从发工资、收集简历、选择培训课程等传统的人事管理,重点转移到人力资源开发、提升公司业务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内容上。人力资源部的员工也从日常办公室工作中,体验到了工作中所蕴藏着的高弹性、高含量的业务增值潜力。其主要思想是,通过员工个人的优化工作和组织团队的优化工作,来改善人员和组织的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劳动效率(劳动生产率)。文秘站版权所有 所谓员工个人的优化,是指通过吸引、保留、激励、发展员工,提升其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使其个人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使业绩不断提高。这被视为人力资源部的日常行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选择(Staffing,人员招聘和调配)、使用(PerformanceManagement,ositioEvaluatioamCompetencyAnalysis,绩效管理、职位分析与评估、个人能力分析)、培育(TrainingandDevelopment,培训培养与职业发展)、保留(Compeatioandenefit,报酬和奖励)、行为管理(PolicyandHRI,员工行为规 范与员工信息系统)、企业文化建设(EmployeeRelatioandMotivation,员工关系和员工激励)。 而组织团队的优化,是指通过参与企业的业务决策、组织决策,企业文化设计和变革,使企业总体组织高度优化,从组织效率方面促进公司节约成本、增加产出。这是人力效率的组织体现,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深层职能。相应的工作内容为:人力资源方针制订(HRDirectioetting)、高绩效组织建设(High-PerformingOrganization)、工作流程改进(WorkroceChange)、企业文化建设与变革(CultureuildingandChange)。人力资源部在寻找业务伙伴、提供市场信息、建立行业规则、提供建议和外脑咨询方面,扮演穿针引线、相互呼应的角色。例如,人力资源部作为牵头人,组织了两次电子商务行业人事经理联谊会,许多著名的电子商务公司负责人踊跃参加,不仅为规避行业风险、促进有序竞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时也有效地防止了软件开发人员盲目跳槽。 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实施一段时间以后,客户、股东、员工都感到尚洋电子发生了很大变化。尚洋电子的一位销售人员,在给西北的一位保险公司总经理谈起尚洋的发展变化时,这位很有事业心的老总非常感兴趣,希望能得到尚洋在管理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和培训内容。人力资源部立即将相关材料整理给这位老总,并就他所提的问题给予帮助。事后,我们的销售经理很有感慨:“想不到良好的管理不仅作用于内部,还可以赢得客户。” 而在公司内部,经理层也逐渐了解到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人力资源管理决不单单是人力资源部的事,而是每一个管理者的事,一线经理(LineManager)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执行者,并开始主动承担更多的人员管理责任。从今年所做的员工满意度调查来看,“回顾过去的一年,您认为公司取得了哪些变化?”大多数员工把“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与“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和职能大大改善了”并列为前两项成就。从专业顾问公司对客户的调查、公司董事会对企业的评价来看,满意度均有明显提高,公司效益也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如同对待销售、生产、财务部门一样,对人力资源部门的评价也必须以它对企业增加值的贡献为出发点。虽然对人力资源部门效益的定义和衡量不如其他部门那么容易和直接,但仍然是可以做到的。除员工满意度调查、客户调查等方法之外,较为简易的一个办法就是采取其相对顾客的做法。即:将企业内的其他部门、经理人员、员工都视为人力资源部门所服务的“客户”。如果人力资源部门的各种服务有欠缺、太贵或质量太差,那么企业就不得不考虑从外部购买人力资源的服务性劳务。同样的服务,如果外部相对本企业内部更低廉的话,宁可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另一个做法是用企业参照法,即拿本企业工作情况与那些“表现最好”的企业的各项标准进行比较,当然,这需要较丰富的外部资源。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美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 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发源地之一的美国,其人力资源管理也在实践中更迭、创新、进步,不 断地发展完善。以下将介绍当今美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新形式和新特点。 一、美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已从辅助职能转变为企业的战略经营伙伴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从一种维持和辅助 型的管理职能上升为一种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管理职能,并且成为许多美国企业赖以赢得竞 争优势的重要工具。美国的人力资源管理非常重视人力资源配置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企业 的人事部门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策略性角色,其工作重点不是对雇员问题进行急救处理 ,而是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发展策略的拟定。从雇员招聘到使用都作为企业发展战略举措来 认真对待,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挑战性,满足其成就感;不断投资于 培训和发展工作,营造员工和企业共同的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使雇员更有效 地进行工作,帮助企业、公司等部门成功地达到企业战略目标。如美国的微软公司,自成立 之初就对招聘非常重视。公司的招聘宗旨是“招聘不是针对某个职位或群体,而是着眼于整 个企业”。即要确保招聘到长远来看适合企业、适合整个组织的人选,而不是考虑让他们负 担某个具体的职位。 二、美国企业的人力资源虚拟管理趋势越来越明显 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使美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行政管理事务方面所花的时 间比重越来越小,一些人力资源服务可以越来越多地通过自助形式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外包 现象在美国的企业中也越来越普遍。通过将日常的管理工作交给企业外包专业化程度更高的 公司或者机构去管理,美国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得以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在对企业价 值更大的管理实践开发以及战略经营伙伴的形成等功能上。如今在美国,很多企业已经把人 力资源管理部门最基本的业务——工资发放外包给企业以外的专营业主/,!/,使得薪金支票发放 率大为提高。同样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福利与津贴管理业务、档案保存、工作安置与咨询以 及信息系统等也外包给专营业主或专业咨询公司。很多美国公司还将招聘工作交给专营业主 ,让他们帮助公司对众多的应聘人员进行前几轮的筛选,但是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公司手中 。人 力资源的虚拟管理)一方面会提高双方的效率,享受各自规模经济而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 还会因此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所以,可以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力资源管理虚拟 化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三、制度化、规范化是美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 美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非常完整健全,对个人素质和技术要求、工作职责,对 每一个人的分工、职责、权利和突发性问题处理的过程和政策都有具体的规章可循。职务分 工极为细腻是美国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最大特点。这种细腻的职务分工提高了管理效率 ,降低了管理成本,是现代企业经营的基础,同时也为美国公司高度的专业化打下了基础, 特别是对员工的录用、评定,工资的制定,奖金的发放,以及职务提升等等提供了科学的依 据 。 四、美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非常注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 美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非常重视不断改进和完善员工工资福利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形成 了比较灵活、有效的分配制度。美国企业的工资分配具有两个特点: 1.合理拉开员工的收入差距。美国企业十分重视人才,给予人才十分优厚的经济条件,如 :给人才以公司股票、提供交通、住宿补贴,提供401K保险(相当于中国的补充养老保险)和 比较昂贵的牙齿保险等,对外国人才还可帮助办理移民手续。相反对没有技术、管理专长的 人员,如工勤人员、普通雇员,仅提供十分有限的收入,甚至只提供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而且一般没有机会得到公司的股票,很少有机会得到公司的特殊的医疗保险。 2.收入显性化、福利社会化。美国公司提供给雇员的收入主要是薪金(工资)及各种保险, 薪金和保险均直接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贡献,而住房、医疗等福利则完全是雇员个人与社会 房产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事,与公司无关。这种灵活的分配制度有效地调动了雇员的工作 积极性。 五、美国企业将员工培训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美国企业视人才为公司发展的第一决定力量,因此非常重视员工培训。一般只要员工在工 作中有成绩、对公司有所贡献,美国企业都会鼓励和帮助雇员进行各个层次的培训和教育。 美国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新员工培训(new employee orientation),主要由富有经验的辅导教师对公司的基本情 况和规章制度进行言传身教。 2.基本业务培训(on-the-job training),主要 培训员工所在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等。 3.继续教育工程(continue education),主要帮助优秀雇员再修学位、提高学历层次的学 习,并由公司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 4.职业发展(professional development),主要帮助优秀雇员选择更好的职业。 5.特殊培训(special training),主要对一些特殊岗位上的雇员进行特别的培训。 六、美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素质非常高 美国密歇根大学商学院乌里奇教授提出了人力资源管理职能角色模型,他明确地将美国人 力资源管理职能所扮演的角色划分为战略经营伙伴、行政管理专家、员工激励者以及变革推 动者这四大角色。同时指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要想在未来有效地承担起这些角色,从而 实现对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他们就必须在原有能力的基础上具备一些新的能力:经营能力 、专业技术能力、变革管理能力及综合能力。这些观念被美国企业广泛接受。 可见,美国对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要求是很高的。从业人员不仅需要具备相关的教育水 平、从业经验,还要经过人力资源证书考试(分为人力资源专业人员和人力资源高级专业人 员两级)。“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是美国人力资源专业人员的专门管理机构,它负责向会员 提供教育和信息服务、研讨会,向政府和媒体表达心声、在线服务和出版物,把人力资源专 业人员训练成其组织的领导和决策者。“人力资源证书机构”是世界上最大的致力于人力资 源专业的组织,该机构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标准,负责颁发新证和换证,监督证书考试操作机 构——评价系统有限公司的运作等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管理与认证机构在美国是 一个庞大而完善的系统,这对美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知识经济视野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思考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的竞争则成了知识的竞争和人才的竞争。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到拴心留人不仅是企业决策管理层思考的问题,而且是现代企业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的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本文就知识经济视野下的企业人力资源做了一些简单的思考,以期得到广大老师的指正。 关键词:知识经济;人力资源;激励;个性管理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核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管理过程中,首要追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与管理内容的平衡,其次要注重管理的优化;再有就是要注重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才能适应知识经济的需求。以下是笔者在长期工作中,根据经验积累总结的几点思考。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化 知识管理时代也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转换角色,为组织的知识管理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要求无论是从管理理念还是管理方式,管理环境上,人力资源部门都要这是因为人力资源部门专门负责获取、分析、跟踪公司最宝贵的资产—员工的信息,如果人力资源部门能紧密与各业务部门经理合作,将对员工信息的了解充分地运用于为公司项目寻找最合适的员工或为员工寻找最合适的项目!就能最好地利用公司的人力资本。这就对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他们必须适应新的任务导向,促进公司文化向着共享、合作、跨功能小组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注重树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中心。人是知识的载体,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企业中的配置、传播和商品化过程,实际就是对人的配置、培训和管理过程。而员工大脑智力的开发、知识共享的实现,正是知识管理区别于信息管理的关键所在。“以人为本”要求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及其实现过程的监督,必须有人力资源经理的参与。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把对人的能力的培养和积极性的发挥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部将以“学习中心”取代“福利中心”,培训也将成为它的主要职能;传统管理以管理财、物、技术为主,在知识经济时代转变为人本管理。实现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有效运作,使人力规划与企业战略实施相匹配,将人本管理,现代管理的核心理念和目标贯彻到企业管理的每一项细节当中。通过提供共同远景,将企业的经营目标与员工的个人价值实现结合在一起,重视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生涯的设计,满足员工的事业发展期望;其次要创建多元化、人性化和柔性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及管理亦面临着新的环境、新的问题与新的趋势,需要管理突破原来的思维模式和运作方式,进行革命性的创新。 二、突破传统模式,增强现代人才资源管理意识 企业要想在新的挑战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突破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增强现代管理意识,以带动企业经营绩效的改善。首先,在管理观念上必须改变将人视作一种工具、一种成本的传统观念,而要将其视为一种资源,一种稀缺的资源。企业一旦拥有了丰富的和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就拥有了成功之本;其次,在管理职能上要改变只见“事”不见“人”适应制度的做法,而注重把对人、对事和对物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并以对人的管理为中心,在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综合素质的基础上,使制度、规范适应人的能力和人的发展,做到人与物、人与事的统一发展;第三,在管理活动上要改变先制订企业规划,再制订人事劳动计划的做法,而将人力资源管理纳入企业的战略规划,同时根据企业的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制订相应的发展战略,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进行各种合理的筹划。 三、积极实施人力资源战略 企业要想在新的国际竞争领域占得先机,并长期维持已获取的竞争优势,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来推行现代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在确定人力资源战略时,首先必须明晰企业的远景规划和近期发展目标,并将人力资源战略与其紧密结合起来,使人力资源管理自觉地成为各级管理人员的共同职责,而不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任务,力争让每位管理人员都成为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家。加强人力资源专业人员与业务管理人员的协调配合,将使企业内部各级人员形成亲密的伙伴关系。 四、完善激励机制 一是建立起能够真正体现人才价值的薪酬体系,改变目前企业内部工资、福利基本持平的状况,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拉开报酬档次,对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市场调节,以保持企业的竞争力。二是充分考虑不同职工的需求差异,灵活采用多种形式满足其需求,以达到良好的激励效果。例如,可以通过员工参与管理、工作丰富化等来提高其积极性和满足其成就感;还可以借鉴国外 的自助式奖酬制度,即由企业提供一套包括多种形式的奖酬办法,职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最渴望得到的某种奖酬,如提薪、奖金、休假、退休待遇或当众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三是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树立用人所长、能者居位的观念。避免人才闲置,尊重其工作意愿,对已取得的成绩及时予以肯定和鼓励。同时,在企业内部营造竞争气氛,树立凭借努力和才能可以获得发展机会的范例,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掘其潜力,在不断超越中产生成就感、满足感,实现优胜劣汰。 作者单位: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的分析 在这个优胜劣汰的社会市场,如何让企业成为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人们思考的难题。企业想要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要建立起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而绩效评价就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存在,它的科学有效和可行性都得到了人们的认可,绩效评价是否建立完整关系到了企业的未来发展状况。 一、企业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理念分析 企业最关键的组成部分是企业的人力资源,为了让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进一步让企业自身的管理更加科学。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尤为必要,还要使尊重作为前提,对企业的员工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在目前,国内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将员工作为最为珍贵的人力资源,用更为人性科学的方法,肯定员工的努力和追求。这样才是真正做到了了解员工的需求,为员工着想,不断的进行自我的激励,也帮助员工进行自我的完善,实现自我的价值目标。而且,该理念是将人作为企业的核心,对员工进行不断的培育和锻炼,来达到最终的目标和宗旨,这样实现了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员工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企业的核心力量也得到了升级。当企业拥有了优秀的人力资源体系,用以人为本作为工作的核心理念,充分对员工肯定,也要时刻掌握员工的需要。这样的企业才能得到发展和提升,然而这其中最为重要的绩效考核,在其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企业的核心发展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的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分析 绩效评价的管理体系也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关键,这一构建还需要吻合以下的原则: 第一,这一制度的构建要确立该企业的核心战略的目标和宗旨,绩效的管理制度也在企业之内有完整的落实,这一实施要用企业的战略指导目标作为引导,这一引导具有主要的地位。企业发展的目标也是企业的绩效管理的基础内容,一个企业的经济水平发展可以促进社会水平的发展。企业的绩效管理可以让企业之间的不同部门具有相同的目标和意识,采取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来完成企业发展所确立的目标,从而让企业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第二,绩效的管理制度也要遵守平衡客观的原则。企业的绩效管理的建立有严格的制度,要遵循企业内部发展的规律,不光要兼顾到下层的员工,也要顾及到上层的领导者。因此该制度要具备全面性,才能让企业有整体的效果,还要达到客观的标准,能够在企业的各个部门的执行过程里,更为鲜明,没有模糊的工作界限,也不会产生相互推脱的情况。 第三,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还要有相应的赏罚原则,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的实行还要与企业的现实职位进行结合。精神上的奖惩要与物质上的奖惩相互融合,在职位的升降上有所联系,这样企业的员工能在实际的工作里得到应有的奖惩。如此一来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效率都得到了提高,因此在进行奖惩设定的时候,还要根据不同企业中的发展情况和不同岗位的需求进行有效的结合,这样才能让不同的员工都得到相应的鼓励。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1.没有对企业资源管理制度充分的认识。我国企业的管理者和相应的领导对绩效考核的评价制度都没有鲜明的认识,也不能提起足够的重视和肯定。国内的大部分企业在引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之后,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一般意义上的企业都停留在非常浅显的层次,不能深刻的挖掘制度的意义。大部分的企业都处在非常浅显的层次,只是在特定的时间上使用这个制度,来进行一定的数据上的支持。所以国内的绩效考核制度的最大功效是数据库的功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对于该制度的认识和了解还十分的浅显,没有深刻的了解到该制度的优势。因此想要取得更好的企业效益,还要不断的深挖该制度的深刻意义和内涵,唯有了解该制度才能更好的使用,这还需要我国企业的共同努力。 2.评价制度所反馈的信息无法发挥其功能。国内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运作之内,与体系联系最为完整的是企业的员工,国内的体系还处在非常低的水准,各个部门之间没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并不能深刻的发挥该制度的优越性。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国内的大部分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评价体系没有实现,也没有办法实现资源的共享,因此资源形成了浪费,所以评价制度的信息没有办法发挥功能。 3.评价制度的技术支持不完善。国内的大部分的企业所采取的评价体系都过于单一,大部分采取的是静态的数据系统,没有将这个系统之中的关键功能进行开发,在真正的数据决算上还是使用了人工,因此企业内的效率没有得到很好的提升,这也会导致企业的效率降低,没有办法实现自动生成的功效,还有更多的功能没有办法实现,这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其中对应的技术知识没有完备。企业还要适当的挖掘先进人才,培养创新奖励制度,这样才有更多的后备人才涌出。 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绩效评价体系改进的措施 国内的制度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其中最为主要的原因是国内的企业在进行制度的引进之后,没有进行对应的研究和深入的了解,因此这部分所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想要针对这部分的问题,让国内的体系得到更好的使用,可以通过下面几个方法来完成: 1.明确管理者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的认识。企业想要实现该制度,光靠领导层的努力还是远远不够的,这也不是短期之内能够完成的,这是系统的工程,因此想要在企业之内真正实现该体系,需要企业各个层次之间的使用,还需要企业的各个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与企业的自身情况相结合,制定出真正吻合企业制度的方案,来进行实际可靠的评价,将各个部分的工作进行完整的落实,也要进行更为全面的体系建设。 2.增强绩效评价信息的对称性与时效性。针对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建设体系,不能很好的发挥功能的问题,企业还需要将评价的体系落到实际的部分,也要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行。企业应该先将评价的制度体系所反应的内容放到实际的工作之中,还要采取实际的方案。在具体的实行中将评价的体系和内部的制度进行有机的结合,将部分的优秀政策适用在成绩优秀的员工上,制度起能够激励员工的考核制度,这一类的体系才能更好的开发。 3.开发更为先进的评级软件支持系统。在企业的实施人力资源的体系之内,由于技术支持所产生的问题,还可以适用企业内部优化的软件支持来进行解决,具体方面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来进行整合,提升绩效评价的体系,逐渐开发起了更为高级的功效,运用技术来实现更为优秀的支持,从此可以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得到更好的提升。 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企业能更好的发展,必须要以人为本,构建更为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更为完善的国内市场秩序。这一点还要企业自身和企业的员工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各类政策的大力支持。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策的要点 论文摘要:文章从以人为本,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转变思想,构建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树立现代“双赢”的价值观等三个方面,分析论述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往往是决策水平和人才素质的竞争。企业领导者怎样选好人、用好人,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使企业的骨干力量形成一个团结合作、奋发向上的优秀团队,这是一个企业是否能够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乘风破浪、胜利前进的关键。 民营企业要做好人力资源管理,首先必须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事,所有管理者,上至总经理下到每个主管以至员工都应承担人力资源管理责任,并强调企业管理者应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因为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其各项职责如招聘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培训规划等都需要各主管的贯彻配合和直接参与;同时,各级管理者直接承担着下属的辅导培养、企业文化建设等职责;员工也越来越多地负起自我管理的责任。因此,如果认为人力资源工作只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事情,员工的高流失率等是人力资源部失职的看法是片面、错误的。其次,做好人力资源管理,更重要的还是企业高层领导者的重视、支持甚至亲自推动。一些民营企业寄希望于参加一两次培训,或请咨询公司在某个操作点上提出一两个改进方案是很难奏效的,这种零散、不完整的管理方式正是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主要原因。 加强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除了要注意上述所讲问题外,民营企业的决策者们还必须树立以下观点。 一、树立现代“双赢”的价值观 民营企业的老板们应该知道,企业的法人是你,这只意味着企业过去是你的,企业的现在和将来是属于大家的,属于全体员工的。民营企业的老板们只有勇于面对这一点,舍得与别人分享自己的经营效益,舍得把“我的公司”变为“我们的公司”,同时要做到以德服人,在权利的分配上做到客观公正,使得员工心甘情愿的为你工作,企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做成“百年老店”。民营企业必须同时兼顾业主利益、社会利益和员工利益,树立“双赢”的价值观,才能摒弃落后、陈旧的管理意识和管理方式,自觉接受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现代化管理方法,自觉地了解、尊重和满足员工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保障员工的权利和利益。对员工而言,只有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在企业中得到体现和保障,才能对企业产生忠诚感和向心力,才会从根本上意识到自身的业绩与企业的效益和前途关系是直接相关的,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共同体。其具体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让企业核心层和骨干员工拥有企业的股份。企业的核心层和骨干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知识人才、营销高手等。这部分企业的中坚力量人数上虽只占整个员工人数的20%,但他们创造的企业价值和利润却占企业总利润的80%,报酬应向这20%倾斜,并和这些中坚力量结成利益共同体,建立“分享报酬”体系和“持续激励”机制。企业可以拿出一定的股份或“让购”、或“奖配”、或采用“职位股”、或采用“期权股”等形式配售给这部分员工。 2.实施公平、合理和多种价值的分配奖励体制。依能力强弱、责任大小、贡献多少、工作好坏,按绩按劳分配,分配形式应多样化,既有工资(岗位工资、职能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突出功效奖、科技创新奖、特别贡献奖)、股份(奖励股份、职责股份、配售股份)、福利津贴(特岗津贴、住房福利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物质奖励,又要有职位升迁、荣誉称号、旅游休假、教育培训等非物质奖励。企业要针对不同员工、不同人才,实行不同的分配和奖励政策。对普通员工采用多级别职能工资,每年按考核情况适时提升工资和给予绩效奖励;对知识型员工应依据可持续贡献才能、品德和职责采用职能工资为主,结合股份奖励等分享式分配形式;对中高层管理员工宜采用以职务、责任和绩效价值为本位的职务工资、年薪效益工资加股份分享制报酬体系,年薪效益工资部分按所负责部门和工作的实际绩效确定。需特别强调的是,要做到使报酬与奖励公平、合理、科学,真正起到激励员工发奋向上、团结和凝聚员工的积极作用。 3.要依法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体现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劳动职责、劳动时间和基本报酬标准,要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住宿及伙食条件,要依法落实员工的社会保险。 4.勇于放权,让“干部”责权一致。企业“干部”或称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是企业的中坚力量。用好这一批人,使其成为能同企业一起抗击风浪的不可动摇的层层核心,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的重要内容。民营企业的老板要转变人才观和人力资源管理思想,要超越自我、信任人才、放手放权。在加强审计稽核和严格各种绩效考核的前提下,让“干部”有职有权,能说话,能拍板。老板要注意在下级员工面前维护“干部”的权威,不能只突出自己,总是向员工暗示“我才是老板,我才能决定一切”。如果这样,员工就会“看轻”干部,使层级管理流于形式,事无巨细都去找老板,去讨好老板。 二、转变思想,构建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作为现代管理思想的一部分,把人当作一种使组织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特殊资源来刻意挖掘、科学管理。民营企业的大部分决策者还没有对人力资源管理有一个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所以民营企业的决策者要转变思想,把人的管理从简单的人事管理上升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上来,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起一套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比如,进行人力资源规划、招聘计划、职务设计与职务分析,对员工进行科学的招聘、选拔与任用、对员工进行事业生涯的设计、进行绩效评价、对员工进行培训与开发、制定薪酬政策、缓和劳资关系、关心员工的安全及保健等。在这里主要谈以下几点: 1.建立动态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建立一套人才竞争机制,无论是家族内部、还是家族外的人才,都应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企业应大胆选择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担任要职,并使家族外的管理人才应有职有权。对员工实行“三工转换”,优秀员工、合格员工、不合格员工不是终身的。对中高层干部实行公开竞聘上岗、职务转换和定期述职,干部能上能下。对知识型员工解决好人才流动与稳定骨干人才的矛盾,对能给企业创造持续价值或可以作出突出贡献的知识员工,应采取领导与被领导角色置换的互动式情感化管理体制。 2.把人才当作一种资源来进行管理和开发。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人才管理首先应从直接控制式转向间接遥控式,建立良好的劳资之间的沟通与信任,要让员工认同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淡化过程控制,强化结果评价,创造一种宽松的又可有效评价工作实绩的工作环境和管理环境。增加人才对企业决策的参与性,按人才的知识、能力、贡献确定其在企业的地位和权威性,让人才的知识、能力充分为企业创造价值。 3.建立严格、公正、准确的考核制度。民营企业的考核应规范化、制度化。考核是奖惩的依据,奖得不公正、罚得不公正,都会挫伤员工积极性。考核应以关键业绩为主,对不同类型岗位制定不同的关键业绩指标体系,使考核尽可能量化。 4.重视员工的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培训,受益的是企业和员工。使员工在培训中接受到新的观念、新的方法,能够认识到企业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对自己及企业的发展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把个人的发展目标同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在一起。对期望接受继续教育,并愿意学习后返回企业服务的员工,企业可通过签订公证合同等方式,资助其深造。 三、以人为本,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破除家族式经营和家长式管理,尊重和信任员工,打破老板与员工之间特别是高层员工之间的管理屏蔽,平等相待,了解员工的心愿和要求,倾听员工意见,提高员工在企业中的“参与性”,加强员工与企业的双向沟通和感情联系,从根本上消除员工的心理障碍。人是最宝贵的资源,尊重你的员工,爱你的员工,他会加倍爱你的企业。从感情上关心员工,生日、节日给员工送上祝福,婚、丧、孕、产给员工带薪休假。从远利益上为员工做好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解决员工后顾之忧,体现管理人情味和人本主义精神。民营企业内部一定要有竞争机制,使员工有紧迫感,有工作压力,但又绝对不能让员工觉得随时都有被扫地出门的感觉,感到人人自危,无所适从。民营企业不搞终身制,但也应该有员工为企业终身服务。一个企业创办5年,其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时间最长的只有3年;一个企业创办10年,在企业供职最长的只有7年,一个企业创办了50年,而没有一个在本企业退休的员工,这样的企业,很难让员工有“归属感”。有的民营企业甚至害怕员工在企业工作时间过长,企业将要给予其较多的福利待遇,而有意借故解雇资深员工,结果伤害了大批员工的感情。在解决员工“归属”问题上,日本企业建立企业与员工“命运共同体”战略颇为成功。松下电器在每批新员工加盟时的迎新会上,总会请几位在松下退休的元老在首排就坐,这实际上是给新员工一种“提示”,是一种精神激励。 总而言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应从选人、育人、用人及留人等几个方面着手,才能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要点。更多精品:3edu文书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国有交通施工企业如何改进人力资源管理 摘要:通过对交通施工企业人力资源危机的现状及成因分析,阐述了人力资源发展的战略与对策。就是对人力资源进行科学的选拔与配置、培养与开发及合理的考评与激励政策。如何科学地做好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治理,已成为国有交通施工企业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交通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作为最宝贵的资源,在企业经营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作为中国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就必须重视人力资源治理。然而,国有交通施工企业现在普遍存在着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总体素质偏低以及人才流失严重等现象。如何科学地做好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治理,已成为国有交通施工企业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危机的现状 1.缺乏高素质的经营治理人才。企业需要人才,但缺乏高素质的经营治理人才却是国有交通企业的一个通病。“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专业技术人才受到重视是理所当然。但是,经营治理人才的重要性也不可小视。国有施工企业治理者大多是技术起家,重技术、轻治理往往是他们的特点。他们认为经营治理人员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吃闲饭”,因此不予重视和培养。长此以往,导致有能力的经营治理人才要么被埋没,要么跳槽,而那些没有经营治理能力的人员却通过种种“关系”占据治理岗位,使治理部门成为养闲人的场所。 2.人力资源流失严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人才主体意识的增强,人力资源流动逐渐频繁。合理的人力资源流动不仅是正常的,甚至是必须的。但是,假如企业的人力资源在大量流失的同时又缺少补充,无疑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大量的中高级经营治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流失,不但使以前对这些人员的培养投入得不到回报,而且重新招聘、培养相应人员所花费的成本也非常高。此外,人力资源的流失还可能造成企业商业机密外泄等后果。因此,人力资源的大量流失,会直接削弱国有交通施工企业的竞争力。 二、人力资源危机的成因分析 1.企业人力资源治理观念落后。一是对人力资源的理解存在片面性,缺乏科学的人才观。企业决策者应认识到,德才兼备、有创造力、有贡献的就是人才。不仅高工是人才,技艺精湛的工人也是人才;不仅受过系统教育的硕士是人才,从基层摸爬滚打成长起来的技术工人也是人才。二是将现代的人力资源治理和传统的人事治理混为一谈,未能建立起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投资、保障体制。很多国有企业虽然把“人事部”的牌子换成了“人力资源部”,但思想上还停留在传统的人事治理的层面上。现代人力资源治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它不仅涵盖了传统人事治理的内容,而且在理论上和操作上更加丰富、深刻和全面。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是为员工的自我发展提供帮助的服务部门。企业应当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视员工为最宝贵的资源,用科学的、人性的方式尊重员工的人格和选择,关心他们的需求,帮助他们自我完善,实现自身的目标和价值。企业在员工成长的同时也得到了成长,实现了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2.缺乏合理的淘汰机制。国有交通施工企业的两个突出问题是冗员过多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由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施工企业普遍缺乏合理的淘汰机制,导致一方面富余人员较多,劳动生产率较低,人工成本不堪重负;另一方面,熟悉市场经济的高素质经营治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却十分短缺。 3.激励手段单一,缺乏科学的激励机制。国有施工企业在员工激励政策上存在误区:注重人力资源职位的提升,忽视人力资源专业技能的发挥。国有施工企业往往以专业技术作为提升行政治理领导的依据。诚然,有不少的优秀技术人员在走上领导岗位后,表现很出色,但这并不是一个必然规律。治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素质和能力结构上的要求差别是很大的,一名优秀的技术人员,不一定就是一名优秀的治理者。曾有报道,一名专业能力很强的博士被聘任为某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经理后,却因治理不善,最终被免职。对这位博士来说,他的特长是研究而不是治理,所以其治理的失败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伏笔。对企业来说,这种用人方式是人才的浪费:其一技术人员并不一定适合治理工作,将他放在治理岗位上,可能把真正适合这一工作的人员挤走;其二技术人员走上领导岗位后,他本人的专业在延伸开发和利用的程度上必将受到一定的制约,而人的精力却是有限的。对企业和个人,这都不是一件幸事。 4.人力资源培训落后。在对人力资源的使用上,很多国有施工企业没有认识到人力资源是一种通过不断开发而增值的增量资源,没有认识到人力资源像所有资源一样会发生损耗,只重视对其使用,而没有考虑到补给和折旧,不舍得把人力资源培训作为重点投资与投入对象。 三、人力资源发展的战略与对策 1.人力资源的选拔与配置。首先要完善人才招聘制度,引进竞争机制,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目前,多数企业的经营治理者还是由上级行政部门指定任命,有些名曰竞争上岗,实际上早已拟定;在招聘中出现各种“不正常”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出台有关经营者招聘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选择适合的经营治理者,通过竞争择优选择经营者,使大批有胆识,有事业心,有创新精神和开拓意识的人才得到合理配置。其次要制定选拔的标准。例如国有施工企业治理专业性很强,从事这种职业的人不仅要懂得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而且要具备经济理论、企业经营治理、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还要具备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诸方面的业务能力。因此,在制定对国有施工企业治理者的选拔标准时,就必须把这些作为必备条件考虑进去。其他的岗位也是一样。只有制定完善的选拔标准,并严格地按标准执行,才能选拔出真正适合这一岗位的治理者。 2.人力资源的培养与开发。成功的企业领导层十分重视对人力资源培训的投入。他们认为,只有人力资源的潜能得到开发,企业的潜能才会得到开发;只有人力资源的素质得到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竞争力才会得到提高。合理开发出现有人力资源的潜能,相当于在不增加人员数量的条件下,增加了人力资源的总量。这对企业效益的增加和员工自身素质的提高都是非常有利的。作为人力资源流失比较严重的国有施工企业,更要重视人力资源培训,把人力资源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做到舍得投资、舍得开发、舍得培养,真正把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进而转化为科技优势和产业优势。在进行人力资源培养之前,应分析企业现有人力资源结构,结合未来发展需要,科学地设计培训体系,建立并完善培训与用人相结合的机制。 3.人力资源的考评与激励。在人力资源治理方面,国有施工企业应注重在人力资源的选拔、绩效考核等方面应用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 (1)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使激励更加有效和充分的基础是对工作绩效的科学考评。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包括目标任务、任职标准、考核制度。目前凡是员工积极性高的企业,一般都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与个人收入挂钩。 (2)建立适合国有交通施工企业的激励机制。可使员工清楚认识到自己在企业中的价值所在,了解在企业中扮演的角色,最终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激励是企业人力资源治理的核心,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针对国有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激励方式: 薪酬激励。企业可以通过工资、福利以及股权等方式,把员工的薪酬与绩效挂钩,以经济利益的形式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让他们感到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息息相关,愿意为企业整体利益服务。不过,这种激励假如过量的话,会加大企业的负担,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因此,薪酬激励必须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精神激励。精神激励包括对企业员工的尊重、理解与支持,信任与宽容,关心与体贴。正确运用精神激励可以有效地培育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信任度。企业假如做到真心为员工着想,就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事业激励。人都有强烈的成就动机,以科技人才为例,他们都希望在专业上有所建树,对提升专业领域的成就、名声、荣誉以及相应的地位比物质利益有更强烈的需求。因此,对他们来说,事业激励主要就是创造机会和条件保证他们能够施展才华。 企业文化激励。通过企业文化激励能使员工体验因能力差异而引起的收入和地位差异,激励员工不断自我完善,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这种以人力资源价值的良性循环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激励,反过来又促进企业形象的自我完善。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中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分析 【摘 要】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如何有效的开发和科学合理地管理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走向成功的关键,为了实现经营目标,民营企业应该切实从自身的条件出发,依据自身的条件,合理借鉴不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进而为企业更好的服务。本文就人力资源管理在我国中小民营企业中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基础上,提出一些实际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民营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现状 对策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企业异军突起,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并逐渐成为决定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民营企业承担着吸纳大批劳动力就业的作用,因此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也影响着社会稳定的大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管理上,中小民营企业开始重视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并因此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大多数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还没有形成一套适合本企业发展的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造成企业在管理方面出现了种种问题,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因而在新形势下,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是摆在每一个中小民营企业面前的首要任务。 一、中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是企业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是组织生存发展并始终保持竞争力的特殊来源;是企业经营战略实施的保证;更是企业创造利润的源泉。可以说,企业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人力资源对企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中小民营企业主也逐渐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但由于中小民营企业低水平的管理模式和落后的管理意识,以及制度上的缺陷,使得人力资源管理并没有真正的在企业中发挥其应有的更大的作用。因此,民营企业要想获取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必须顺应新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不断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只有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民营企业才能提高其效益,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处于不败之地。 二、中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科学的人力资源战略 人力资源战略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是组织的重要战略资源,它在相当程度上直接决定着组织战略的成败,人力资源战略对组织具有持久、长期的影响。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认识到人力资源对企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并着手制定本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但由于意识与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差异,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时,往往忽视人力资源的规划,不考虑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及本企业的人力资源体系能否有效地支持企业发展战略,导致人力资源与企业发展战略不匹配。 (二)家族式控制,导致管理混乱 现代企业管理必须有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中小型民营企业在管理方面突出的问题便是家族式管理。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使用的这种家族式管理模式,在一定阶段和范围内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诸如内在的凝聚力和团结、能提供可充分利用的信用资源,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弊端就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企业发展的历史习惯使得他们在用人方面常表现为对外人不放心、任人惟亲、过分集权、论资排辈等。对企业的局限性可表述为: 1.“自己人”的文化层次和管理素质偏低,缺乏科学的现代管理知识和管理思想,对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智了解甚少,导致高层决策短期化,无法顾及企业长远发展,甚至导致决策失误,从而为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2.企业内部中高层管理者大多数是“自己人”,在本来就缺乏管理制度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内,更难于进行科学化管理和指挥。 3.近亲繁殖导致获取信息量小,思路狭窄。 4.容易导致人员配置不合理,由于某些岗位被“自己人”占用,导致真正有用的人力资源无法进入,而“自己人”的素质又不高,不适应专业化的工作要求,造成企业工作的低效率,低效益。 5.由于企业内部中高层管理者大都是由“自己人”任职,造成招聘进来的员工缺乏对企业认同感,感到缺乏成长空间,难以得到提拔,对自己的职业前景充满担忧,久而久之产生跳槽的念头,不利于公司的长治久安。 (三)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人员素质不高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战略,完善的激励、薪酬机制,必须依靠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和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来实施。但由于民营企业管理的基础薄弱,人力资源部门功能定位不清,一些民营企业主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认为人力资源部就是人事部,只是名称更改一下而已,领导人照旧,管理制度照旧,管理模式照旧,工作范围也照旧。同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各个直线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协作。但许多企业主不了解人力资源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对人力资源地工作支持不到位,致使人力资源工作开展困难,不能深入到各个层面,人力资源管理滞后。 (四)缺乏长期有效的薪酬与激励机制 为了能够吸引和保留有能力的员工,公平的薪酬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在中小型民营企业,员工的报酬一般采用基薪加奖金或基薪加提成的办法。这对于一般员工效果可能比较好,或者在企业发展初期没有太多不足。随着企业的发展和人才结构的复杂化,对核心员工来说,这一方式并不一定起效,报酬对他们来说不仅是一种谋生手段,更是一种自我满足和自尊的需要。单一的薪酬体系已不能满足核心员工的多样化需求,原有的薪酬体系必须做出调整。 (五)注重培训的形式和数量,忽视培训的内容和质量 随着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企业发展靠人才这个道理差不多人人都懂,但是不少民营企业老板出于对员工忠诚度的疑虑,只重视使用人而不重视培养人才,只愿意在用人上花钱,却不愿意在培养人上投资。即使认识到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许多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搞培训,结果却是受训者对培训内容兴趣不大,参训的 积极性不高,培训对促进管理及人员素质的提高作用不明显,最终导致培训的整体效果并不理想。 (六)人事法规政策淡漠 我国中小民营企业中,由于部分企业经理只知道技术、产品与市场的重要性,而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认识较少,所以选用人力资源管理人士随意性很强。这些人力资源管理者基本上既不懂劳动人事政策的具体应用,又没有劳动人事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在管理上轻视人事法规政策。 三、解决措施 (一)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战略性定位 首先,民营企业要对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有正确认识,在观念上摆脱传统人事管理观念的束缚,深刻认识到人力资源是一种资本性资源,人力资源的投资收益高于其它一切形态资本的投资收益,而并非单纯的成本耗费部门。另外,还应认识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不再只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事情,企业的各项工作都与人息息相关,必然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密不可分。其次,企业要树立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观,要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战略性定位。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经营战略的一部分,要求企业围绕战略目标,从企业战略的角度出发,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到整个企业发展战略中,系统看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以促进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再次,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力资源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突破原有的思维模式,投入时间和资金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直线经理和员工的观念也要转变,力争将民营企业非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转变为适合企业发展的规范化管理模式。总之,只有结合我国民营企业的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民营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所谓优化配置,简单地说就是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最有效地工作。企业通过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能有效地挖掘企业潜力,提高企业人力资源使用的效率。为求得人与事的优化组合,企业人员配备应遵循因事择人、量才使用、动态平衡的原则。因事择人就是根据岗位的要求,选择具备相应的知识与能力的人到合适的岗位,以便卓有成效地完成工作;量才使用就是根据人员的不同特点来安排工作,以便使人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动态平衡就是企业要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观念,不能论资排辈,使企业的员工处于一个竞争的环境当中,这样员工既有压力也有动力,从此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企业才有不断向前发展的推动力。 (三)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实效 当前企业处于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就要不断的进行培训。对管理人员要经常的进行培训,这些培训既要包括经济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的培训,也要包括对管理理念、专业技术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形势等内容的培训。对员工则是要依据市场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而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持续不断地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以保持和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 (四)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考核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从其内涵上说,就是对人与事的评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人及其工作状况进行评价;二是对人的工作结果,即人在组织中的相对价值或贡献程度进行评价。现阶段中小企业在考核上还比较粗放,定性考核多,定量考核少,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绩效管理应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员工,制定尽可能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估流程,评价方法则可以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企业目前拥有的资源及能力等各方面加以制定。 一是薪酬激励。薪酬多寡应与个人业绩挂钩,切实做到按劳得酬,公正合理,促使企业和所有员工共同进步、发展。 二是期权激励。现阶段许多企业的员工已不限于获取短期的利益,需要长期利益保障,以分红、股权为代表的期权制形式是目前增加企业凝聚力的主要方式之一,也让员工感到是为自己的未来工作。 三是授权与民主参与激励。民营企业应冲破家族任用,大胆启用具有管理特长和专业技能的人才进入企业中、高层,让员工享有建议、投票、决策参谋等民主权利,从而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员工愿意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产生与企业荣辱与共的责任感。 四是职业生涯规划激励。对于员工来说,职业发展是人生大事,帮助员工实现自己的理想,会让员工在企业中获得自我实现的动力,那么员工就会心怀感激,为企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用忠诚和业绩来回报企业。 五是情感激励。管理者是做人的工作的,而人是有感情的,管理者必须用自己的感情去打动和征服下级的感情。要对下级尊重、信任和关怀,多帮助他们、赞扬他们、理解他们,从感情上赢得下级的信赖,推动工作的进展。 六是对员工要有职位升迁、荣誉称号、旅游休假、教育培训,提供优良的办公环境等非物质激励。 (五)培育优良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建设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一只无形的手,通过精神和文化的力量,从管理的深层来规范企业的行为,引导人力资源发挥出巨大的潜在能量。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激发员工的创造热情,培育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与企业共命运的精神,发挥出其他管理制度所无法比拟的激励力量,产生超常的激励效率。而我国民营企业大多都没有把企业文化纳入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在一个企业中所具有的功能没有很好地挖掘出来。因此,民营企业应注重培育优良的企业文化。民营企业要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二是依靠员工的力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三是要共建员工与企业的“心理契约”,即企业能清楚每个员工的发展期望,并满足之,每一位员工也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全力奉献,因为他们相信企业能实现他们的愿望。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企业文化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功能。 (六)改变经营管理理念 民营企业管理者要走出思想上的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不能分离。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主未接受过专门的企业管理培训,实践感受较为丰富,而理论知识却比较缺乏,当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时,会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此时民营企业主应适时聘请职业的经理人,让那些真正拥有较多管理经验、技术的职业经理人来负责企业的经营发展。同时,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敢于在国际市场上用优秀的理念,高薪高酬,实职实权聘请一流的高薪技术人才和企业所需要的其他人才,从而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得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四、结论 总之,民营企业的成长不是一帆风顺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没有理想状态,只有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最佳状态,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注重人力资源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不断地结合我国民营企业的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以优秀的人力资源配置为企业发展服务,建立和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在管理中不断总结经验,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才意识,才能留住人才,培训人才,任用人才,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民营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分析激励机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价值体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现代企业也越来越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激励机制是人力资源管理中常用的措施,其对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强化企业的整体管理具有明显的作用。但部分企业由于缺乏对激励机制的正确认识,导致其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时对激励机制运用不当,造成激励机制的效应无法正常发挥。 激励是心理学上的一个术语,也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激励机制是指单位或组织为实现自身目标,根据内部成员的个人需求,通过制定适当的分配制度与行为规范,用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的一致。员工行为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所受到的激励程度。员工受激励程度越深,表现就越积极,行为效果也越显着。 一、激励机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激励机制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手段,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激励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向心力。为了使企业有秩序及高效的运行,就要使用激励机制中的人性化模式与员工以诚相待,满足员工合理的需求,使员工感受到被尊重与重视,从而增强企业全体上下的向心力。 2.激励有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积极机制可诱导员工将个人的利益统一于整体的利益,激发员工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全力投入,从而促进个人目标与整体目标的实现。 3.激励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运用激励机制,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及企业人员素质的提升,同时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形成多元化的管理机制,员工生产与工作的积极性极大地调动起来,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效率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 二、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措施应用存在的问题 1.激励机制的片面性。目前仍有许多企业将对员工的激励措施理解为单纯的物质奖励,例如升职、加薪、发放奖金等形式,但是马斯洛需求论认为,人在生存权利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还有一定的精神需求。也就是说,员工在得到其应有的物质奖励时,同时也渴望得到企业或他人的认同与尊重,得到上级的赏识,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企业仅以物质奖励为激励措施而不重视员工精神层面的需求,不仅不能让激励机制发挥其应有的效应,也不利于激励措施的正常应用。 2.绩效考核系统尚不完善。这是大多数企业所共有的问题,集中体现在绩效考核中缺乏一定的公平性与公正性。绩效考核流于形式,造成考核的结果无法真实地反映出每位员工的工作成效与结果,自然无法对员工的工作做出合理的评估。再者,企业中除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均认为员工的绩效考核与自身无关,可不参与到考核的工作中来,使得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孤军奋战,无法为后续的评估、反馈与改进给予强有力的依据,也无法实现其基本的激励作用。 3.评估标准尚不规范。评估是激励的前提条件,有评估才会有激励,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体系才能保证激励机制更具针对性,激励机制的作用才能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然而,许多企业并未意识到评估的重要性,只是单纯地采取激励措施,这样不但不能保证激励措施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反而可能因为激励工作不全面,打消员工的积极性。缺乏科学的评估标准就会导致激励措施在实施中过于平均,没有体现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视。由此,员工有可能产生不满,对待工作散漫懈怠,对企业的公正度产生怀疑,员工认为自身的价值无法在该企业得以实现,从而造成一部分人才的流失。所以,企业对员工的评估必须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再配合以激励措施,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激励措施缺乏差异性。许多企业在运用激励措施时,对待企业全体员工均采用同样的激励措施,丝毫没有考虑到员工的岗位特征与精神需求,造成激励措施实施后有人欢喜有人忧的局面。试想一下,若将企业领导与普通员工的激励措施以同化处理,将无法对企业领导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或者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也会受到一定的打击。所以,企业应根据员工的特征与岗位特征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这样才能使激励措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措施的正确应用 1.物质激励。物质激励是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激励方法,它符合员工对于物质条件的需求与满足。对员工进行物质奖励是对员工物质层面需求的满足,满足了员工基本生活的需求,还有助于改善其生活条件与质量,提升其社会地位。物质激励在机制中占据主要地位,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物质激励必须公正公平,但不搞“平均主义”。为了做到公平激励,必须对所有职工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按统一标准进行奖与罚,否则将会产生负面效应。此外,必须反对“平均主义”,平均分配奖励相当于无激励。对不同类型员工,不同工作性质的部门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使之能发挥激励作用。比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等,他们的物质激励措施应区别对待,以升职加薪、发放岗位津贴、奖金、礼品等方式来满足员工的物质需求及体现其价值。 2.精神激励。精神激励即内在激励,是指精神方面的无形激励,这是一种深层次的激励方式。当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一定的满足后,自然就会萌生精神层面上的需求。情感是影响人类行为最直接的因素,这就要求企业领导多关心员工工作与生活,关注其身心健康,营造出一种信任、关爱、和谐的工作氛围。如企业可派领导适时深入生产的各个岗位进行慰问,如夏季高温时可开展“送清凉’活动,年底帮员工代购车票等措施。另外,企业可采用榜样激励法,对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没有人甘居人后,一旦有了榜样,员工就会制定努力的方向与目标,从榜样中得到激励。企业可定时召开员工表彰大会、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授予先进称号等方式使员工体会企业对于人才的重视。 3.企业文化的激励。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加剧,企业除了追求物质利益以外,也开始重视企业文化的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可增强企业的向心力。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下与企业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养成积极良好的工作态度。企业文化建立的核心目标是使企业拥有共同的价值观,价值观可对员工起到导向作用,使员工将企业的发展目标当作自己的目标去实现,得到员工的普遍认同与主动参与,实现企业与员工目标一致,利益一致。 4.完善绩效考核与评估。绩效考核与评估的实质是实现人尽其才,使人力资源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企业制定战略目标后,为了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就必须将目标分阶段分配至各部门与各人员的身上,每个人都有任务。而绩效考核就是对企业每位员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追踪、记录与考核,绩效考核和评估能够可反映出员工的真实工作状况,基于此,企业才能对激励措施进行合理的运用,才能保障企业激励措施效果的实现。企业首先要使被考核者了解考核的程序、方法和时间等,提高考核的透明度。不同类型的员工的考核内容要体现差别性,考核的目的是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与发展,而非惩罚。目前也有一 些企业尝试根据员工的特点帮其制定相应的职业规划,使得员工目标明确。员工有了自己的工作目标后,工作更有激情,企业还可根据每位员工的规划举行相应的职业培训,帮助员工实现其目标。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创新的浅谈 1、概述 1.1人力资源理念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影响员工的行为、态度和绩效的各种政策、制度和管理实践。大多数公司将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归结为与人有关的管理实践,即组织为获取、开发、保持和评价人力资源的一切活动[1]。 1.2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特点 (1)建筑业从业人员数量多,整体质量不高:建筑业从业人员数量多,且呈上升趋势,然而从业人员整体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科技人才队伍力量薄弱。同时,经营管理人员缺乏,从业人员的培训显得不足; (2)流动性大、结构不稳定:建筑行业是一个以所承包的工程、项目为依托的特殊行业。建筑行业人员多以施工现场为工作场地。工程一结束,职工就从现场撤回。只要新工程一开工,他们又面临新的搬迁。 2、建筑企业内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存在问题 (1)缺乏整体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当今时代,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实际就是人才之间的竞争。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核心资源,理应有一个完整强大的机构来进行管理。而现在多数建筑企业,并未形成完整的管理机制,仅把人力资源管理当作一个事务工作,缺乏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2)冗员过多、结构失调:由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人员往往数目庞大,工作效率比较低,而随着建筑企业改制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筑企业一线工人由固定自有职工转变为临时农民工,民工成为建筑施工现场一线操作工人主力,工人队伍严重缺乏培训,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技术能力、整体素质低下,高级技术员工相对比例低,造成结构失调; (3)职位分析不到位,分析方法滞后:职位分析是通过确定不同职位的任职资格而为甄选、培训提供标准和依据。现在,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一直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员岗位制度,缺乏灵活性; (4)薪酬水平长期偏低,缺乏激励和有效地考核体系:一个企业的薪酬水平是其吸引、竞争、保留和开发人力资源的竞争力的体现。普遍来说,建筑企业薪酬水平长期偏低,这成为制约其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关键瓶颈,同时建筑企业很少思考企业自身的分配制度是否合理,缺乏“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有效的激励手段。 3、主要创新策略 3.1更新人才观念,建立完善管理体系 创新是建筑企业得以发展的不竭源泉。国有建筑企业管理者需要创新人才观念,除了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吸收,对企业相关部门的优秀人才也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以企业员工为本,关爱职工,解决好职工普遍关心、跟他们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现实问题,才能让员工有归属感,才能吸收并保留优秀的人力资源。 3.2树立市场观念,建立动态管理模式 经济全球化时代信息和知识的发展、更新是飞速的,只有适时更新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以动态的方式管理人力资源才能符合全球经济飞速发展的市场规律。建筑企业应该打破人力资源招聘的地域限制,积极推行真正意义上的全员竞聘上岗制度和外部招聘制度,同时放宽晋升条件,鼓励有能者参与岗位竞争和职务竞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人才合理流动机制。 3.3加强企业文化,创建学习型组织 企业发展,管理先行,良好的企业文化,能促使员工产生文化认同及强烈归属感,使企业士气高涨,为企业提高绩效,保留优秀员工及吸引外面的优秀人才起着很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企业的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对企业成员能力的培育,且能本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发挥和提高个人能力。因此,企业要创造一种促使员工不断学习的氛围。建筑企业要将企业发展的目标与员工自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完善的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并提高员工的忠诚度,避免优秀的人才的流失。国有建筑企业员工数目比较大,层次差别比较大,企业应对各个层次的人力资源进行相适应性的培训,提高各层次的人力资源的操作技能和技术水平,使企业人员的管理意识、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 3.4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必须有激励措施的存在,这是激发员工创造性的最好办法,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以让员工感觉到自我价值的实现[2]。在制定激励方案时,可以灵活选择业绩工资、表现花红和期权作为激励手段。如果条件成熟,最好选择股票期权作为激励手段。人才激励机制不能仅仅停留于物质激励方面,精神方面的激励也不可或缺,要在实现企业长期发展的目标同时实现员工的自身价值,使员工的成就感得到极大的满足。 3.5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 企业必须选择能够比较完全、客观员工表现且能具体量化的指标,这样使得考核机制更为有效且具有良好操作性。建筑企业人员分布复杂,评价标准要以企业员工为本,对每一位员工做到一视同仁,不能够偏向于某个部门或者特殊群体,造成不必要的矛盾,评价流程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以具体的规范和实施准则杜绝暗箱操作的存在以及人际关系导致的评价尺度倾斜。 4、结语 目前,我国大多数建筑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存在着:缺乏整体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冗员过多、结构失调;职位分析不到位,分析方法滞后;薪酬水平长期偏低,缺乏激励和有效的考核体系等问题。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一直是建筑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解决我国目前建筑企业效率低下,企业竞争力较弱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针对以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诟病,提出了:更新人才观念,建立完善管理体系;树立市场观念,建立动态管理模式;加强企业文化,创建学习型组织;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等具体的创新型应对措施,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企业资源管理论文:浅谈中国建筑企业国际化的人力资源管理 [论文关键词] 人力资源 国际化 管理 [论文摘要] 世界建筑企业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使国际化的人力资源匮乏成为我国建筑企业国际化的最大瓶颈。为了推进我国国际化,本文结合工作实践浅谈如何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政策,将优秀人员吸引到国际市场。 当公司刚开始扩展到国外时,通常把所有的海外活动集中在一个海外事业部。由海外事业部牵头协调总部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对接各海外区域。当海外业务扩张到一定程度后,总部协调和管理的难度就会变大、效率也会降低,实行分权式的组织机构,将绝大部分生产经营决策权交给各个区域公司,以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所以需要外派大批骨干人员、确定市场定位和管理模式、逐步推进机构属地化,实现我国建筑企业的国际化道路。 一、人力资源基本概念 人力资源是人类用于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总和。是生产要素中最积极、最活跃的一种要素。现在的人力资源狭义范围来理解,主要是指那些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研究能力、创造能力和专门技术能力的人,而非广义的劳动力资源。 市场竞争的本质是人才的竞争。只有重视人才,建立有凝聚力、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形成共同追求的理想和价值观,才能形成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发展。所以进行合理人力资源规划,才能适应竞争激烈、危机四伏的国际市场。 二、目前国际化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 事实上,对于大多数国际化公司而言,国际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都是一件重要而困难的事情,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中国企业国际化人才难觅。目前,我们国际化的主要目标市场锁定在亚洲、非洲和中东等区域内的那些我们有比较优势的国家。这类区域我们无法招募到足够的中高层专业管理人员,所以需要外派大量优秀的管理人员。但是因为中国经济发展非常快,人才需求的增长已经超过供应的增长,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才奇缺。虽然很多大学生毕业后都很难找到工作,但对于中国希望走向国际的企业来讲,却要首先面临国际化人才缺乏的考验。对于这些企业来讲,他们需要的是充分理解国际竞争的规则,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的有关实践并能有效管理员工的高级管理人才。 2.中国企业国际人才流失严重。员工外派到国外工作对任何企业来讲都是个难题,由于难以适应国外的环境和融入当地文化,当他们感到失意的时候就会提前回国,或者由于对收入与机制的不满而跳槽,加大了企业人力资源的重置成本,给企业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失。 3.影响员工是否接受国际任命的五点主要因素(1)子女教育。(2)对配偶职业发展和就业不利。(3)回国后再安置政策中忽视配偶。(4)无法为再安置提高足够的信息和支持。(5)健康问题。(6)长期两地分居;从中我们可以至少看出解决外派人员问题,是一项很庞大的系统工程,有很多工作需要企业努力去做。 三、如何合理做好人力资源规划,保证公司国际化可持续发展 1.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与储备。发展国际化人才就必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必须选拔对国际化感兴趣的,喜欢到海外工作和生活一段时间的人;第二要日益增加派往海外做国际业务员工的数量,要把更多年轻人送往海外做国际业务;第三要让企业管理人员更多参加国际型商业管理培训项目,增加他们的国际化管理知识和经验。国外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都要经过MBA教育的培训,但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却受到了管理教育方面的挑战。如果企业需要管理人员获得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了解管理实践,就必须要他们参加MBA学习。但目前中国MBA教育存在很多难题。首先是中国大多数MBA项目成立的时间很短,还不够完善。其次是中国商学院的教授很少带给学员参与现代化管理实践的机会。最后是由于中国发展太快,很多管理人员认为自己太忙,没有时间参与学习。企业应该鼓励管理人员参加MBA学习,与此同时也要开展短期培训,掌握最现代的管理知识,增加经验。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突破辽西北”战略中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研究 摘 要:辽西北地区包括阜新、朝阳、铁岭三个市,多年来由于地理位置及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致使该区域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健全环保法律制度体系,加强环保法律执法力度、改善环保法运行环境等是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推进该地区经济转型和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突破辽西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一、“突破辽西北”战略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地位分析 2015年2月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意见》出台并再次强调,“十三五”期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实现绿色发展是突破辽西北战略的重点任务之一。 在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过程中,要正视资源环境承载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突破辽西北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 二、辽西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辽西北地区长期以来工业发展相对缓慢,再加上该区域农业经济的粗放经营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水资源浪费等生态破坏加剧,资源环境承载力极其脆弱。脆弱的生态环境极大地制约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辽西北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在立法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其对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缺乏,使得许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以开展。 2、在执法层面,执法手段和措施单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统分结合的分层管理体制效率低下,且极易导致各执法部门互相推诿和争权夺利现象产生。农业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都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加之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违法失职现象,使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陷入一个异常混乱和尴尬的局面。 3、在运营环境上,相关制度协调性较差。许多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虽已建立,但制度之间的配套性和协调性较差。在有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如土壤污染防治、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等。 4、在法律归责上,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规定不协调,法律责任规定相对较为宽泛不够严苛,使得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既不足以震慑违法的当事人,也不能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5、在法律监督上,相关部门认识,行政管理手段单一,过分偏于经济处罚,缺乏对于建立长远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的重视,致使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威胁当地农业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辽西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议 辽西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所存在的问题使得改善该区域农业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才能更好的发展辽西北地区的农业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制定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面对辽西北地区农业生态环境的困境,应制定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范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对现行环保法的修订,完善对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定。 2、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1]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立垂直管理体制,以求增强管理和执法效率,避免部门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的发生。通过赋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较多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权,来增强其执法和管理权威;此外,应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严格执法,对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行政和司法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和司法保护。 3、明确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中“无法可依”的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农业环境保护法必须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完善相关处罚指标体系,从重从严处理相关违法行为,保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开展。 4、采用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信息不公开、不对称是妨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根源。要不断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积极构建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公开法律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才能使得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公众的参与下得到有效监督。 结语 “突破辽西北”战略有利于提升全省经济整体实力,促进区域发展,也践行国家政策。因此,在这一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十足的动力。(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辽西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一、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近年来,虽然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生态环境现状仍然让人堪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工业污染程度较重,而且对本地区环境的污染还有继续加重的趋势。其次,城市生活污染问题日益显著,大量现代工业消费品垃圾处理困难。再次,农村环境污染继续加重。农村地区生活中产生废物如污水和垃圾均没有消灭办法及相关设施。畜牧养殖工艺落后,动物粪污尚无处理办法。部分农村地下水源以及土壤受到污染,威胁当地居民以及农副产品的安全。最后,生态环境破坏未得到控制。水土流失问题严重,土地沙化继续扩张。自然湿地大面积萎缩,生态功能减弱。矿产资源“杀鸡取卵”式的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水资源过量开发,地下水超采严重,水污染已相当严重。 二、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从生态环境角度看,辽宁西北部地区地处科尔沁沙地东南边缘,气候为半干旱季风型大陆气候。该地区热量资源充足,水资源严重匮乏,气候条件较差。目前辽西北地区沙尘频起、干旱时发,但据历史记载,辽西北地区曾经是一个森林茂密的地方,山于战争、人口增多、乱砍滥伐、放牧和无度开垦,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导致山林退化、水土大量流失。①辽西北地区是指辽宁省阜新、朝阳和铁岭三个城市,长期以来该地区工业发展速度较落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较低,“三农”问题较明显,生态环境较差,与辽宁中部及沿海地区相比,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社会发展差距日益突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压力大。由于不合理的开垦草地造成该地区土地沙化严重,植被覆盖率低并质量较差,对于沙漠化屏蔽功能较弱。城市中矿产资源濒临枯竭,使得城市工业发展资源缺失,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工业污染严重,8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来自于工业产业。并且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高能耗、重污染产业仍是该地区的支柱产业。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工业垃圾处理率低于各城市平均水平。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就是集全省之力共同促进三市快速发展,也是辽宁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主要是深入挖掘和全力释放辽西北地区的发展潜力,通过推进经济转型和生态建设,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② 三、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不足 首先,关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观念较为落后,我国现有立法的观念有先污染后治理,重治理轻监控等问题。其次虽然我国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总体来说不成体系,现有的法律也较为单一,仍需不断完善,构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再次对于矿产资源的开发缺乏严格的资质审查,虽然现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是制度对于综合的指标和对环境长期的影响尚未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最后,对于矿区生态环境破环后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没有法律责任的追究和国家强制力实施很难让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对违法者产生威慑力。破坏环境的违法者应该对自己的破坏行为承担强制性法律后果,并由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 四、完善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一)树立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 对于环境治理的各国立法都存在环保治标不治本的问题,重视污染的防治而轻视环境的保护,同时忽略在整个过程中监管的立法思路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所以针对辽西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中存在的先污染后治理轻污染缺乏监管的现象,应该树立全程监管的立法观念,将矿区环境污染治理落实到资源开发利用的每一个阶段中去。 (二)提高矿区环境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力度 基于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继而设个专门的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管理矿山企业遵守各项规定的情况,并要求有关部门在破坏行为产生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次,此部门须对矿产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 (三)完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治理功能 矿产项目成本较高、进行时间长、不可抗力多,而且,矿业的不合理生产往往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破坏。为有效降低采矿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应使复垦政策与立法须条理清晰,细节明确,增加可操作性。其次,应当建立矿山复垦基金会,负责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及相关辅助工作。 (四)制定矿产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在开采实施前对该行为对开采区域附近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将负面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的预防措施。设立专门监督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部门,开采方须向提供减少环境污染相关数据,并由该部门进行评审,这将成为矿产开采方申请矿山开采的重要指标。 (五)制定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度 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首先此标准是对矿区污染情况的评估和法律责任的追究有据可依,其次作为衡量矿区开采造成污染后是否积极进行恢复工作的标准。我国其它方面的生态环境标准较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应针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定相应的规定。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应迅速着手制定有辽西北特色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作者单位:1.沈阳师范大学;2.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我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对策分析 摘 要:近年来,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增进环保、崇尚绿色、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旅游理念和发展模式在我国蓬勃兴起。但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扩大,伴随而来是生态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的日益破坏。针对我国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法律解决方案对我国生态旅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高校科研立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以广西为例”(项目编号LX2014462)项目资助。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已不满足经济高速所带的物质享受,开始追求以满足精神需求为目的的“生态化”生活方式。于是,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时尚。生态旅游是人类社会认识自然,重新审视人类自身行为的一种必然选择。它体现的是一种社会的进步,是一种人类保护环境、陶冶情操的高尚的社会经济活动。在人类环保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生态旅游市场在未来社会发展中前景广阔。但是,人们在享受大自然的同时也给大自然带来了各种生态破坏。因此,如何解决生态旅游市场的壮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焦点。广西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国内外的游客,但其在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将以广西为例,立足于法律视角,对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研究,以期能找到一条生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1 广西生态旅游面临的生态环境困境 1.1 广西生态旅游资源现状 广西壮族自治区处于祖国西南边陲,西临五彩云南,北临湘黔,东临粤港澳琼,南接东南亚,是我国大西南重要的出海通道,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从“十一”五开始,广西旅游业正式迈入旅游强省建设阶段,初步形成了以桂林山水和百色大石围天坑群等喀斯特地貌景观为代表的自然风光,以北海银滩、钦州三娘湾和防城港金滩为代表的滨海情韵,以大新德天跨国大瀑布和凭祥友谊关为代表的中越边关揽胜,以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为代表的民俗风情以及以兴安灵渠、宁明花山壁画、刘三姐文化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风采和以“邓小平足迹之旅”、“长征之旅”和“抗战文化”为主题的红色旅游等广西旅游的六大特色。2013年8月1日,广西已评定国家A级旅游的景区共计191家(3家5A,91家4A,76家3A,21家2A)。①2014年,全区新增A级旅游景区42家, 7个生态旅游示范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令广西成为最令游客向往的地方之一。 2006年11月,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努力建设旅游强省,使旅游业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的口号,2014年全年实现接待国内游客2.86亿人次,同比增长17.7%;国内旅游收入2495亿元,同比增长27.2%,入境过夜游客421万人次,同比增长7.5%,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7.3亿美元,同比增长11.7%,旅游总人数2.9亿人次,同比增长17.4%,旅游总收入2602亿元,同比增长26.5%。真正实现了旅游强省的目标。 1.2 广西生态旅游活动中的环境问题 在生态旅游建设中,人们长期认为发展旅游不会造成生态破坏,极力主张大力开发,一些自然风景区被“开发”后变得“满目疮痍”。广西生态旅游发展中也遇到许多环境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内源性的破坏,一类是外源性破坏。以桂林市为例,内源性环境问题主要是不合理旅游开发造成的自然景观的破坏,比如:市内景区,由于风景点周边建筑密度过大,造成对敏感区域的景观破坏;漓江景区、兴坪码头体量过大的建筑物,冠岩景区的滑道影响整体景观;阳朔田园景区,开发景点类型与整体环境不协调,如遇龙河附近的寺庙,破坏整体景观环境;龙胜矮岭温泉区,宾馆建设过度,造成景区景观杂乱;资江景区,由于没有详规指导的开发活动,对自然景观造成严重的破坏;荔浦丰鱼岩景区,溶洞开发活动过度,如恐龙乐园,对洞内自然环境的破坏;龙胜龙脊梯田景区,修建公路、村民建旅馆,公路修筑、旅馆选址不当可能会导致山体滑坡;喀斯特溶洞,溶洞灯光设计、布置和使用不当,对钟乳石的破坏。外源性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游客的旅游行为造成的环境破坏。比如在桂林、阳朔等主要景区,由于流动人口的激增导致排污量增多,造成水污染、固体垃圾增多;在漓江、资江、遇龙河景区,由于大量水上娱乐项目造成水体污染;在龙胜龙脊梯田,大量的游客造成自然保护区内土壤板结、植被遭到破坏;在各景区由于车辆增多,造成大气污染严重,交通事故频发;在龙脊梯田、资源八角寨景区,由于游客增多,造成薪材林用量激增导致森林遭到砍伐等。 2 生态旅游环境问题的法律原因分析 2.1 生态旅游法律体系建设滞后 广西生态旅游目前正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其发展也就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从生态旅游法律渊源上来看,在法律层面,我国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生态旅游法律,生态旅游的发展缺乏制度保障;在国务院和各部委制定法规规章层面,各种生态旅游法规规章都很不完备,带有明显的暂时性、应急性特征。在地方立法上,如广西,首先,2008年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但生态旅游建设也是近两年的事情,地方性法规也已明显滞后;其次,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及具有可操行的实施细则,使该条例缺乏可操作性。由于法制建设滞后,生态旅游发展找不到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依据。 2.2 生态旅游管理无序 首先,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科学。广西生态旅游管理体制主要依据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当然也包括了《自然保护区条例》、《文物保护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一些列污染防治法等等。各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及利益的不同,出台的规范条例导致生态旅游管理机构分工不明确,各自为政。其次,管理职能定位不清。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行政管理并存的模式,造成了行政分割、体制不顺的格局。一个景区的管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导致生态旅游管理的主体混乱,影响到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经营以及保护。还有些景区处于多个行政区域管辖范围,这些景区不仅要按照部门分别管理,而且还要按照行政区划由各地政府领导,而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各地政府疯狂进行开发利用,以期在开发中占的先机。 2.3 生态旅游监督机制失效 生态旅游法律监督机制存在缺陷,无法实现预期监督目的。旅游业法律监督主要对象应该是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而在广西生态旅游法律实践中,被监督的对象往往是生态旅游的开发者、经营者及消费者,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则很少受到监督,这与设置法律监督的目的存在一定的偏差。这一方面是由于监督主体在面对强大的国家行政权力时,存在畏难情绪。另一方面是旅游主管部门或者领导干部权利意识严重,对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采取不配合,避重就轻。从而是法律监督功能弱化。 2.4 生态旅游环境教育不足 生态旅游应该是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旅游模式,这就要求人们普遍具有良好的环保理念,自觉的环保意识。但纵观广西生态旅游的实践,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大都停留在表面,比如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不得随意刻划等等。生态旅游景区很多环境问题,其根本原因也就是游客和景区当地社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目前我国还没有环境教育法律法规,广西生态旅游环境教育也还停留在表面教育、悬挂环境保护标语等口号式传统环境教育模式上,很难为广西生态旅游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 2.5 社区参与力度不够 景区社区居民是生态旅游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和开发者与游客相比,社区居民熟悉当地情况,因此生态旅游的发展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旅游景区大都位于偏远地区,当地经济落后,生态旅游开发不仅有助于拓展社区居民的经济来源,而且也有利于增强其环保意识,还有利于当地土著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相互交流,实现生态旅游地生态、经济及社会效益“三赢”。但现实是在广西甚至是我国其他地方都存在着对社区参与的忽视,社区居民在生态旅游项目的论证、立项过程中没有话语权,仅仅是被动的参与到生态旅游活动中去,不利于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3 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3.1 加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 在完善立法上,应综合考虑生态旅游的经济效益、生态旅游资源整体价值,树立可持续利用理念制定生态旅游法及实施细则,明确生态旅游资源所有权、生态旅游管理权与开发利用权,从而规范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以取代政出多门的法规和规章。在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时,在立足于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应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生态旅游立法的成功经验,如旅游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旅游认证制度、生态旅游规划制度等等,不断健全促进我国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改变我国生态旅游法治建设滞后的情形,推进我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治化。 3.2 明确生态旅游管理机构 为了有效的对生态旅游区进行管理,应在生态旅游区设置权限统一的管理机构,以便于处理景区各类管理事务,建立完备的生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在生态旅游法制建设中应明确生态旅游主管部门的权限划分,以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同时,生态旅游主管部门应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以保护生态旅游区生态环境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目标,实现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管理队伍的建设上,要挑选那些懂法律、懂管理、懂旅游的有高度责任心的人充实到管理上来,并且要对管理队伍进行必要的经常性的培训,以提高其履职能力。 3.3 完善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监督机制 我国宪法赋予了我国公民具有的监督权,人民有权监督相关国家机关实施的各项生态旅游活动,有权监督旅游参与者公平公正地运用法律。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作为生态旅游景观所有权行使的代表,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及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作为生态旅游资源的主管部门,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对其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职权范围和管理的需要,可以设置专门的派出机构到各生态旅游区进行日常事务的监管,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派出机构的管理活动也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当然,通过国家机关的内部监督对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作是不够的,还需要充分发动农林业、环境保护部门以及一些民间环保团体的监督作用,对生态旅游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广泛的监督,防止公权力滥用。将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统一起来,同时强化各种监督力量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生态旅游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3.4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在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上,教育对象应该具有广泛性。但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开张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使其认识到景区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宣传教育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一是可以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教育,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可以发挥少数民族民俗的作用,利用少数民族地区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比如各少数民族的民歌、歌圩等。二是还可通过在生态保护区的展厅、标识牌及导游引导对游客进行环境教育。 3.5 建立有效的社区参与保障机制 由于传统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不考虑景区当地社区的利益,在生态旅游活动中,一旦出现生态旅游开发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时,社区就缺乏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因此,在生态旅游开发中,应保障社区在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中的利益诉求,保障其合理合法的利益,提高其参与生态旅游区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社区居民也应该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生态旅游区大多处于边远山区,经济落后,居民大都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很难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引导社区群众参与到生态旅游活动中去,并对当地的教育给予积极扶持,对社区群众进行相应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突破辽西北战略实施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分析 摘要:“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体,矿产资源属于非可再生资源,其储量是有限的。同时矿产资源也是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相当重要的环境要素,在维系生态系统这一有机体的平衡及可持续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辽西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 1.辽西北地区矿产资源概况 辽西北地区涵盖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这三座城市,是辽宁省区域经济中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同时这一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区位条件和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制约,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社会保障和就业压力巨大。但此地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其概况如下: 朝阳市矿产资源种类繁多,分布也较为广泛,同时开发潜力很大等特点。目前,境内已发现有益矿藏五十三种,产地五百七十余处,已探明储量占全省的百分之七十,其中锰储产量在东北各城市中位居第一位,钼产量在全国排名第二位,此城市黄金产出量在全国总产量中占很大比重;膨润土、大理石等总量大、质地好,具有非常好的开发前景。 铁岭市矿产资源丰饶有煤炭、白粘土、硅灰石、灰石、花岗岩石、大理石、锌、铁、铜、金等各类矿产共二十九种,开发利用已有二十多种。其中,煤炭储量二十二亿吨,占辽宁省储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作为全国八大煤炭基地之一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铁法煤业集团,年生产能力达一千五百万吨万吨。 阜新市这座城市盛产煤、玛瑙、石灰石、膨润土、玄武岩、金、铁、硅砂、萤石、沸石、地热、风力等四十多种资源。其中,萤石、沸石、硅砂储量居全省首位。阜新作为各种玛瑙制品的生产基地,玛瑙产量与销量占中国的二分之一,被誉为“中国玛瑙之都”。而且阜新是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至今已有一百余年的煤炭开采历史,并建有亚洲地区最大的露天煤矿――海州露天煤矿。 2.矿区生态环境问题产生原因 首先是由于矿产行业本就是属于高污染的行业,只要对资源进行开采就需要占用大面积的土地,不但破坏地表环境同时也会破坏地下环境。由于煤矿资源的采取必然会产生采空区域就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引发矿震或滑坡等灾害。并且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物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进一步的破坏。同时由于很多企业的开采技术较为落后,设备陈旧导致在开采中的废物尚无污染处理工艺。其次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为追求经济的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造成自然生态失衡,资源极度浪费,矿区生态环境问题也越发严重。最后由于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尚不健全,现有的相关法律只是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提出原则性的规定,或者相关规定单一不具体,没有对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惩罚措施进行详细的成体系的规定,使得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相关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不能得到具体的法律制裁。 3.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第一,矿产开采开发体系缺失 辽西北地区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行政授予面过大;以及探矿权人取得探矿权资历要求低、项目资金要求低等问题,圈占地盘、囤积居奇、投机牟利现象较为多见;采矿权人掠夺式、低效率和高污染式的开发资源方式,损害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既破坏了资源,又大大的污染了环境。 第二,开采企业资质低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 辽西北地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大多数的开采企业规模较小,超大、大、中型矿产企业较少,个体企业占多数等情况。小型或者个体企业多存在开采设备落后造成多浪费,多污染等问题。 4.完善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1)树立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 对于环境治理的各国立法都存在环保治标不治本的问题,重视污染的处理而轻视污染的预防,同时忽略在整个过程中进行监管的立法思路都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所以针对辽西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中存在的先污染后治理轻污染缺乏监管的现象,应该树立全程监管的立法观念,将矿区环境污染治理落实到资源开发利用的每一个阶段中去。 (2)提高矿区生态环境监管执行力度 基于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继而设个专门的矿区环境污染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管理矿山企业遵守环境保护各项规定的情况,并要求有关部门在破坏行为产生时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次,此部门须对矿产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的程度随时进行检查监督。 (3)完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治理功能 矿产项目成本较高、进行时间长、不可抗力多,而且,矿业的不合理生产往往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为了减少开采矿产资源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应使复垦政策与立法须条理清晰,细节明确,增加可操作性。其次,应当建立矿山环境恢复基金会,负责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及相关辅助工作。 (4)制定矿产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在开采实施前对该行为对开采区域附近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将负面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的预防措施。设立专门监督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部门,开采方须向提供减少环境污染相关数据,并由该部门进行评审,这将成为矿产开采方申请矿山开采的重要指标。 (5)制定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度 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首先此标准是对矿区污染情况的评估和法律责任的追究有据可依,其次作为衡量矿区开采造成污染后是否积极进行恢复工作的标准。我国其它方面的生态环境标准较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应针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定相应的规定。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应迅速着手制定有辽西北特色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作者单位: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2.沈阳师范大学;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我国新农村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与此同时,新农村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暴露无遗。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产业格局。同时也到,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由此可见,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重视,中央和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寻找对策来解决现有的新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环境问题表现 新农村建设的几十年来,出现了许多环境污染的问题。限于篇幅,本文将只论述农业遗留物带来的污染和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这两种污染也体现了新农村建设中两个较为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一个是农村原有的农业活动所带来的污染源;另一个则是城乡一体化导致的产业转移活动而带来的污染源。 (一)农业遗留物带来的污染 农业遗留物包括农作物秸秆、农膜等,这些农业遗留物的不完全处理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我国的地膜、棚膜使用量和覆盖量均居世界首位。地膜适用多年后,会使土壤中残膜增加,影响未来耕种,并造成土地污染、视觉污染等。 (二)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 我国新农村建设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基本同步。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则导致了城市向农村的产业转移,大量乡镇、村办工业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对农村水质的影响最大。部分工业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使得农民的饮用水和灌溉用水都受到了直接地影响。除了水质,产业转移的活动也直接影响到了农村的空气质量。一些重工业工厂的驻扎,导致农村工业烟囱林立,这严重地危害了农村的空气质量。 这些由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问题,不仅使得农村的环境遭到了破坏,更使农民的生命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二、新农村环境污染产生的法律原因 (一)立法不足 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已经颁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仍然不足。例如,我国在环境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着偏向,在农业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尤为突出,使得农业环保工作难以做到“有法可依”。 我国于1989年正式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并于同年实施。至此以来,可以说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环境保护立法越来越完善。但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仍然存在一些真空地带。如涉及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屈指可数,而且零星地分散在不同法律之中。如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章,共七个条文涉及农业环境保护问题;又如2004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仅第38条、第39条等提到了土地开发的生态保护问题。 除了立法存在空白,立法层次较低、没有统一立法也是一个较大的问题。如2007年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各省人大常委会也出台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条例。从中不难看出,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并非由全国人大制定,且规定松散,没有形成一个从预防到治理再到责任承担和问责机制的完整体系,这也给新农村的环境保护带来了难度。 除此以外,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多为口号性、宣誓性的条文,这也是一个明显的问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66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防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诸如此类的规定可操作性差、针对性不强,也使得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显得薄弱。 (二)执法不力 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政策相继出台,但是新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却日益恶化,相关部门也应该为其执法不力承担责任。 现阶段的政绩考核机制,导致了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成果,而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直接放任不管。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如江苏省环保厅在2011年公布了10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而在通报中,这些企业要么被关停整改、处以罚款了事,要么企业负责人停职检查,公开检讨,无一例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此种做法放任了有关企业的污染行为。在新农村建设中,众多大型企业转移到农村也就意味着污染源转移到了农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使得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严重。 (三)司法缺陷 上文所述,在环境污染的相关事件中,最终进入司法管辖的例子少之又少。这其中有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执法问题,但同时也暴露了我国司法制度的相关缺陷。 首先,新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顾名思义是发生在新农村,而这些新农村的基层司法建设显然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村民诉之无门使得他们得不到司法救济。 其次,环境污染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不妥。环境污染案件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倒置却又仅仅局限于“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从这个规定来看,由于双方经济、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排污方证明自己排放合法比受害人证明排放非法要来的简单的多。 最后,环境污染案件的诉讼成本较高。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往往遍布多户村民,甚至遍及整个村庄,因此环境污染的危害大、诉讼标的额较高,这也就导致了诉讼成本过高的问题。且受害者可能需要预先支付损害评估费等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对他们来说也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三、新农村环境污染的解决思路 上文提及了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若干原因,从这些原因着手,新农村环境污染的解决思路可有以下几种: (一)完善相关立法 上文提及,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存在规定松散、不成体系等众多问题,因此应制定统一、完善的法律来保护农村的环境。并应构建完善的问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 我国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仍有许多不足,法律法规之间相互矛盾、抵触的情形也不鲜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文将受到环境污染并提起诉讼的主体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这显然是不妥的,因此也就有了近期兰州水污染事件公民诉讼无门现象的出现。法院以居民不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为由,拒绝受理这起影响重大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不可否认的是,一般农村环境污染事件影响的都是一个地区内的农民,因此有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可参照国外群体诉讼的模式,由一定数量的公民组成共同原告提起诉讼,而不必拘泥于“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的框架。 同时,鉴于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层次较低,全国人大也应考虑统一立法。全国人大统一立法既提高了立法层次,加强了法律的影响力,同时也统一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大程度地避免了法律冲突的出现。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立法还存在条款内容实践性差的问题,针对这一点,立法者应该着重修改相关条文的内容,尤其是应做好对责任性条款的具体化。有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笔者认为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些欠妥。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如日本的法律规定,对于公害案件,受害者部不掌握证明因果关系的资料,证明因果关系的导读盖然性有困难。针对这些受害人证明困难的情况,通过提高加害人的注意义务、预见义务的导入、因果关系的事实推定来降低原告的举证义务。日本法官在遇到这一系列公害案件时,对于举证困难的案件,一般由法官采取心证,适用经验原则,从而完成案件事实因果关系的推定。我国立法也可借鉴他国立法的成功经验,着重提高办案法官的素质,并从保护弱者的角度来分配此种案件的分配责任,如规定由加害者承担证明责任,则应提高其证明标准。 (二)构建完整执法体系 有了相对完善的立法,在做到“有法可依”的基础上,仍需相关部门依法执法。 第一,分配各部门的执法内容十分重要。以水污染防治保护为例,现阶段我国的水资源保护体现出“九龙治水”的现象,即有九个部门共同进行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由此可见,当一个地区的水资源受到污染时,各部门之间容易产生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情况,不利于该污染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有此问题可以窥见出,不只是水资源,农村环境的各个方面都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治理部门。前文所述,农村环境保护与政府绩效考核挂钩,而为避免这个制度带来的弊端,新成立的环境治理部门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同时,应贯彻数据公开的原则,将该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数据公之于众,受公民监督。 第二,在明确了农村环境治理的执法主体后,也应落实地方环境质量问责制。从目前的数据来看,如前所述,江苏省环保厅在2011年公布了10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中,大多数违法者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第五章规定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其中对于地方环境主管部门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的规定却少之又少。地方环境主管部门是监督各公民、组织实施环境污染行为的主体,但其行为也应当受到公民、有关组织的监督。笔者认为,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与其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主体形成连带责任机制。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应当向污染主体追责,也应当向该部门追责。这样做可以有效的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时的“地方保护主义”,使环境主管部门的权力受到限制。 (三)减少诉讼障碍 除了立法、执法上的问题,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司法问题也不容小觑。因篇幅有限,本文将主要论述其中的司法障碍的消除思路。 第一,对于一些农村环境污染诉讼,可以有条件地减免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的财产案件按诉讼标的的比例分段累计缴纳。但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动辄影响几十户农民,其提出的损害赔偿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若固守按标的比例分段缴纳的观念,农民将会承担一笔庞大的诉讼费用,这显然不能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种环境公益诉讼,法院应当有条件地减免诉讼费用,如根据农村村民的平均收入、该地区的贫困等级等多方面考量,最终确定该案件的诉讼费用。 第二,政府可以对从事环境公益诉讼的律师给予补贴。农村环境污染的案件常常发生在偏远地区,律师办理案件容易遇到交通不便、农民无法交纳足额律师费用等问题。为了使农民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政府部门应当给予律师补贴,提高律师办理这类案件的热情。 第三,政府部门应当在农村开展普法活动。农村农民一般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也比较欠缺。政府开展普法活动可以告知农民的基本权利,让他们明白他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生存环境,这也能够促使他们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机制研究 【摘 要】伴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日益严重。乡镇企业的污水和废气、生活垃圾等污染源都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危害百姓健康,制约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严重阻碍。而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在1989年制定的,时代背景的变迁,对目前日益严峻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暴露出种种的不足。为此,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完善我国保护环境方面的法律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合作,实现政府为主导,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局面。 【关键词】农村环境;法律;研究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 农村环境问题区别于城市环境问题,其污染源不仅仅有工业污染,而且还涉及到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并且不合理的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呈现出面广点多的特点。具体来说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养殖业污染面广且量大。农村的畜禽养殖由于生活理念和技术条件的原因,大多呈无序状况,大量的牲畜粪便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排放掉了,不仅造成空气质量下降,而且造成水质出现了富营养化污染和有机污染。 (二)农业生产造成土壤污染日益严重。我国是农业大国,土地资源有限,为了解决供给问题就要不断的提高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产量。因此,化肥、农药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产量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副作用。首先是化肥的用量过大导致土壤富氧化,耕地质量下降。同时,农药的过量使用导致农作物上药物残留,而且一些农药成分不溶于水,在食用时难以彻底清除,从而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三)农村水源污染严重。在2006年的一份环境公报中指出,农村每年约生产超过2500万吨生活污水。而与此同时农村缺乏基本的污水处理系统,大多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沟渠或者地面,常年累月的积淀最终导致饮用水受到影响。目前,农村饮用水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社会经济发展的严峻问题。 (四)乡镇企业生产污染问题严重。乡镇企业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它转移了剩余劳动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乡镇企业也在同样消耗着农村的自然资源,牺牲着生态环境。其粗放式、低技术、轻环保的经营方式使一些农村地区污水横流、烟尘漫天,这些未达标的污染物严重影响了厂区周围村里的身体健康,致使一些严重地区出现癌症村。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地区的环保意识淡薄。农村很多人都意识到了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但是更多的人认为治理环境是政府的责任,自己需要做的是挣钱养家。一些乡镇企业更是追求高利润,无视环保法律的存在。因此,农村地区缺乏对环保法律的认知,更没有严格遵守环保法律的意识。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不健全。目前我国缺乏一部详细、明确、适用性强的法律来规范农村环境,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对于农村地区的一些规范过于泛泛甚至出现空白,导致一些执法者难以依据法律法规对一些破坏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基层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目前很多地区都存在着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这些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直接原因是环保部门没有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能。但是,一些地区的基层执法人员缺乏,不能有效的对监督地区进行管理。执法频率低,往往导致企业和环保部门“捉迷藏”,当执法人员到来时打开环保设备,但检查结束后却照常生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四)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往往涉及到很多个区县,甚至是省市之间的利益问题。一些地区为了追求GDP,提高政绩和财政收入等利益,对本地企业的污染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是充当这些企业的保护伞,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法机制建设策略 (一)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要加快推动农村环保保护法律法规的标准化合规范化,针对实际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有效的法律依据。尽快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并对农村环境的监测方法、评价标准进行修订,真正做到农村环境保护在法律上得到有力的支持,有法可依。 (二)整合农村环保执法力量。首先要对现有的农村环保执法部门进行明确的分工,协调各管理体制,将农村环境管理责任目标化,并且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从根本上避免各部门在环境问题上相对推诿。提高联合执法力度,健全基层单位的环境机构,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开展多种渠道促进公众参与。(1)要广泛征求公众对农村环境问题的意见,了解百姓的合理诉求,使大家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的讨论中;(2)加强农民的自我管理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对环保执法的支持力度,积极的提供有关信息;(3)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民对农村环境保护法的意识,使其意识到农村生活环境对自身生活的重要性,进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且建立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强化基础干部和民众的集体观念,使其认识到环境靠大家,必须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中。 (四)加强科技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业。控制农业污染的恶化必须大力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充分发挥我国各部门之间的技术优势,依托高校、科研单位积极开展实地调研,针对相应情况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对畜禽粪便、秸秆等合理回收利用。如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加工有机肥料,尽量降低化肥对土壤的负面影响。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摘 要:农村的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我国的农村环保工作起步较晚,在新农村进程中环境问题更加突出,如果任由其发展,不但会影响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而且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本文以可持续发展为独特视角,较为全面、系统地提出,我国农村环境的保护应当注重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应当把农村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从而探究切合我国农村发展的法律制度安排。 关键词: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1 农村环境可持续发展概况 9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其发展理念已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在可持续发展的行动层面上也有着明显的进展和成绩。在可持续发展的地域层次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自1994年我国政府颁布《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以来,农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农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广泛的领域,涉及面非常广,而且内容复杂、系统庞大,村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1]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农村环境立法,就要对现行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进行更新和完善,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的协调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2 农村环境可持续发展法律对策 2.1 公众参与,树立新型农村环境保护法治理念 在传统的政府主导的环境管理理念里,社会公众参与不足,这种管理理念带有极强的行政集权色彩,更多的突出长官意志,易于导致权力的滥用和权利的被漠视,不利于我国农村环境法治建设。环境治理理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西方政治学提出来的,其实际含义却有很大的不同,“治理从头起便须区别于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2]治理是建立在社会各经济法主体互动合作,平等协商基础上的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方式。这是一种把公众参与发挥到极限的模式。有利于权力与权利的平衡与制约,有利于全面地培育农村城镇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有利于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的法治化程度。因而,转变旧有的环境管理理念,积极引导依法治理理念,对于推行农村环境保护善法善治具有积极的意义。 2.2 解决农村环境立法对策 2.2.1 填补农村环境立法空白 第一,弥补现有农村环保法原则性强、不易操作的缺陷,逐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化肥、农药、农膜污染防治,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小城镇开发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相配套的农村环境单行法律规范;第二,抓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等滞后领域的立法,抓紧制定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和公共环保工程设旅布拌服务等方面法规,通过法律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平衡发展。 2.2.2完善新农村环境规划法 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小城镇环境规划,关键在于完善农村区域规划法、国土整治法、村镇规划法等,推进生态新农村环境管理进程,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建设部联合的《城乡规划法》为指导,推动各地做好新农村环境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各地应根据当地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乡镇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垃圾禁烧与综合利用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规划,并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调整和完善有关规划。 2.3解决农村环境执法对策 2.3.1明确环境执法依据 明确环境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消除法律、法规相互之间的冲突,同时理顺环境执法体制、消除监管体制障碍,对环保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的权限分工、监管方式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可以保证环保部门有效地实现统一监管,避免因职责不清而影响执法效力。 2.3.2完善环境执法程序 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形成强有力的齐抓共管执法程序机制;同时要充实、完善农村环境执法的各项程序规范,如行政处罚程序法律规范、环保审批和验收程序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规范等,使农村环境执法程序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执法质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人为性。 2.3.3落实地方环境质量问责制 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领导环境质量问责制,加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环境法制教育,在具体操作上实行目标管理,对完不成任务者,年终不能评先进,不能提干,对严重失职的降级、撤职,减少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使环保部门敢于执法,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绿色GDP考核制度等,使地方行政领导环境质量问责得到严格执行。 2.3.4强化农村环境执法力量 首先,建立一支素质高的环境执法队伍,是目前农村地区迫切要解决的问题,环境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具备法律、经济、环境科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其次,执法不能离开执法装备,环境执法对装备的依赖性很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执法通讯工具以及调查取证所需要的专业工具,在农村地区,交通、通讯等条件受地域限制,远不如城市畅通,环境执法更需要先进的技术设备,因此,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到新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当中。 2.4加强农村环境司法 做好环境司法解释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解释到目前为止仅有6部,远远不能适应环境司法实践的需要,在目前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均不利于环境司法工作进行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应充分针对环境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运用司法解释权,加强环境司法解释工作,以解决农村环境司法工作中出现的尴尬,比如上文所述,行政诉讼能否支持行政相对人对不服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的赔偿责任和金额的处理决定而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的问题,在环境民事诉讼中的环境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结论作为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都应该利用环境司法解释予以解决。 2.5加强农村环保法律监督 2.5.1加强内部法律监督 加强内部法律监督即加强上级环境行政机关对其下级环境机关以及环境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环境行政执法的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廉政工作制度、便民措施、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将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实行环境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对经考核评议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于考核评议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要限期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实行末位淘汰、进行离岗培训;要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过错行为给予责任追究。 2.5.2加强外部法律监督 由于农村地区环境意识水平低,加强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环保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环境的监督就显得尤其重要,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社会组织监督,其中环保组织就是最重要的监督力量之一,为这些组织提供有力的资金扶助和政策支持,以鼓励它们更好的为农村环境法制建设服务;二是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纸漏、曝光,形成社会舆论,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达到环境法律监督的效果;三是加强农民自身的监督作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农村环境法治建设中同样应发挥其主体作用。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从西方生态主义视角探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摘 要 生态主义是一种在发达国家新兴的以生态为中心的政治运动与思想理论。本文通过对西方生态主义的各种流派及其观点的深入比较研究,在分析评述的基础上,提出发展中的中国应正视生态环境进,进一步为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 生态主义 政治运动 生态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 一、西方生态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科技革命使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得到空气提高,它所引发的产业革命在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同时,对自然界的平衡生态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人类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能源枯竭、核战争威胁等负面现象越来越忧虑,由此在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发起了以维护生态平衡为宗旨的生态运动,其后来与政治运动相结合,逐渐成为一种区别与其他派系的理论体系。 生态主义产生以来,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针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第二阶段主要针对人类社会的思想进行批判。第三阶段回归到关于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的批判。 生态主义认为生态危机是人类自然观造成的,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任何个体都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换取的经济发展最终将使人类走向灭亡。 二、西方生态主义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我国环保法律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西方生态主义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源,资本主义的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加重了自然界的负担。西方生态主义对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关系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1)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根本性质决定了资本主义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 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的社会性质决定了资本家竭尽一切手段获取剩余价值,这些手段不可避免的污染了环境,加重了自然界负担,生态主义认为现阶段的生态危机正是由于人们对待自然的特殊资本主义造成的。 (2)资本主义国家剥削和掠夺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生态资源,借此转嫁生态危机,加剧了全球生态破坏。 现阶段,经济发达国家利用其政治经济优势,在发展中国家投建高污染企业,进行垃圾废物排放,以生态殖民主义的形式向世界扩张,是造成全球性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 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从根本上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 从各国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经验来看,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条规定为公民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形式行使控告权利提供了空间。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这条规定为刑事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的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阶段,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已经具备,我国应从诉讼管辖、举证责任、诉讼主体等方面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其一,在诉讼主体方面,将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展到公民,以全民监督的形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二,在举证责任方面,在认定侵权的归责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分配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在因果关系、免责事由上负有举证责任。在行政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负有证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举证责任。其三,在诉讼管辖方面,由于民事、行政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的理论及实践问题较多,疑难复杂程度较大,因此该类一审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方面,可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跨省市行政区域的河流污染案件,可由高级法院指定某中级法院或海事法院集中管辖。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用人类历史的发展趋势,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实现全人类共同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期,借鉴西方生态主义的理论观点与实践经验,建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对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论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义务,要根据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因此,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只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必须有危害环境的行为存在;其二,必须有环境损害的事实存在;其三,危害环境的行为与环境损害的事实有因果关系。环境行政责任分为环境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责任和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责任。行为人违反环境保护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者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环境刑事责任。从《环境保护法》的具体规定来看,以下法律责任值得注意。 1.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①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②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③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④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⑤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2.建没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人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3.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4.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5.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这里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6.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8.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另外,我国《刑法》第338、第339和第408条是关于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内容。 其中,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3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152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408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06年出台了《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包括: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 “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包括: (1)致使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以上重伤并且5人以上轻伤的; (2)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3)其他致使“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后果特别严重”情形包括: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致使水源污染、人员疏散转移达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环境事件分级Ⅱ级以上情形的; (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1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30亩以上,其他土地6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4)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1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7500株以上的; (5)致使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30人以上轻伤,或者3人以上重伤并10人以上轻伤的; (6)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Ⅱ级以上情形的; (7)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雾霾天气与健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思考 摘 要 进入2013年以来,中央气象台陆续霾黄色预警,雾霾天气多次“光临”中国大部分城市,随着连续雾霾天气的出现,公众逐渐从关注保护自身身体健康,转变为反思如何用法律手段来治理空气污染,思考现今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足以解决出现的问题。笔者从社会热点雾霾天气出发思考现今中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提出了我国环境保护在立法、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借鉴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提出了解决当前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 雾霾 环境保护法 清洁空气法 立法 2013年1月13日北京了第一个“霾”橙色预警,整个城市陷入一片灰色的阴沉之中,不管是天安门还是长城都完全消失在视野之中,无法辨识,只有独有的“北京咳”不断响起,提醒你身在何处。事实上,不仅仅是北京,整个华北都陷入一片雾霾之中。现代化的发展所带来的环境之殇,清楚明白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富起来的中国究竟应该怎么处理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方面的漏洞到底在哪? 2012年8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环境保护法》修正草案。草案调整了原环保法的篇章结构,突出强调了政府责任、监督(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公众对政府排污单位的监督、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人大监督)及法律责任(重点补充了依法追究相关行政机关及其责任人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此外草案完善了环境质量标准制度、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行政区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等等。草案从整体上看来无疑是很大的进步,然而它能在现实中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迫在眉睫的雾霾天气吗?环境污染的防治仅仅靠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就足够了吗?从人们对雾霾天气等环境问题的直观感受上,不言自明。 一、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漏洞 (一)从环境保护的立法体系上来看,不够细化、不够专门化。 虽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都涉及到空气问题,但从很多侧面可以窥见,至少现有法律不能称之为有效的清洁空气法律体系。 两百年前,英国开始成为世界工厂,而首都伦敦也被冠名“雾都”。1952年12月,伦敦发生了严重的空气污染事件,含有多种有毒气体和固体颗粒的厚重雾霾笼罩伦敦长达5天造成多达12000人因为空气污染而丧生,史称“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这成为了英国人大规模保护环境净化空气的开端,并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的出台。政府颁布的关于控制大气污染的法令还有《公共卫生法》、《放射性物质法》、《汽车使用条例》和《能源法》等。法律虽不是一朝一夕完善,但全面系统而又有强硬措施的特征明显。这一系列法律,不仅细化到对每种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约束,并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对标准不达标地区进行严惩,甚至在《环境法》中要求制定治理污染的全国战略。上述各种法令、通告的颁布,对控制伦敦的大气污染和保护城市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污染预防、监管和追责每一个环节的法律及其配套制度仍然存在不足。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但却对环保不作为缺乏细化的问责办法,此次雾霾,虽然来源地区可以大致判断,但并无可能追责到具体决策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排放标准都有,但行政控制的因素明显,无法避免地方为GDP而按照自己的空气评价标准。 (三)在环境污染执法方面,执法的力度、开放性、民主性不够。 执法往往受制于各种复杂的利益制约从而偏离法律的规定,而一般公民又很难参与进来,难以有效调动社会力量。英美的《清洁空气法》就非常细致,执行得非常严格,并特别强调公众参与,公众可以对侵害自己权益的环境污染行为提起诉讼。虽然新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大气污染因其受害群体不特定、损害后果不明显,很难提起公益诉讼。 (四)全国上下的污染治理观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 部分地区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仍坚持“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观念。有些地区在污染治理取得一些成效后就放松了监督和治理,最关键的是,国家整体及地方没有很好地把全民作为污染治理的践行者,没有全面宣传空气污染对个人影响及每一位居民如何从自身做起改善空气质量。英国在改善伦敦的空气状况方面不仅有政府的努力,英国各大高校、环保组织与媒体也在形成合力,全民都是治理空气污染的践行者。今年1月16日,伦敦国王学院、伦敦盖伊医院与伦敦圣托马斯医院联合组建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基金会将联合主办一个有关“如何降低空气污染对个人影响”的研讨会,专门探讨的是伦敦市每一位居民如何从自身做起改善空气质量。为了让伦敦居民对城市空气质量有进一步了解,伦敦国王学院于2010年3月12日在多个手机操作系统平台上推出了一款名为“伦敦空气”的手机软件,每小时向用户免费推送伦敦空气质量,该软件数据基于的是设于大伦敦地区100个观察站的数据。一名用户在评论中写道:“数据的上下起伏都在督促我过更环保的生活”。环保不再是对短时间重度污染的反应,而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迫在眉睫的空气污染问题 (一)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体系。 《环境保护法》作为基本法不动摇,在《环境法》中制定治理污染的全国战略,并且细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尽早制定出专门针对大气污染的《清洁空气法》。 (二)提高立法的质量和内部关系,完善污染预防、监管和追责每一个环节的法律及其配套制度。 治理污染光靠人们的自律是完全不够的,更要靠法律点强硬手段;交通污染不亚于工业污染,因此治理也不应该仅仅限于工业企业,个人也要包含在内;空气污染监控必不可少,学习欧共体和英国,政府制订国家空气质量战略,规定空气质量标准,对于不达标的城市征收巨额罚款,并且对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政府必须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严格划分各部门的责任,规范问责办法。 (三)加大执法的力度、开放性、民主性。 国家应给环保部门放权,加大环境污染执法力度,充实相关的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避免依口谕、手谕、会议精神执法的现象,各部门的执法应该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良性的协同;增加执法透明度和开放性,调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与参与。学习美国将维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等公共利益的诉权广泛地赋予政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包含公民个人,学习法德规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规定公民的知情权。 (四)从根本上转变污染治理观念。 不再把经济发展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唯一标准,完全抛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坚持环境污染的监督与治理;加强社会各方的合作,全面普及环保知识,让环保理念渗透居民的日常生活,成为环保的真正践行者。 告别雾都,伦敦没有捷径,我国依旧没有,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污染治理的保障,强硬有效的执法手段是污染治理的关键,60年后伦敦已从当年的“雾都”变为国际花园城市,成为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典范,我国也一定可以。 (作者: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关于私营企业环境保护法律问题探究 摘 要:私营企业所创造的财富也为我国的经济提供了有力补充。但是在私营企业高速发展生产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一系列的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也不断凸显。本文探讨了私营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些意识以及环境保护法针对私营企业体现出的不足,提出一些改进意见和私营企业应该在环境保护中履行的社会责任,并在建立健全环境立法的同时探讨私营企业应如何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规 关键词:私营企业;环境保护;法律不足建议 一、私营企业的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尤其在近20年来发展势头迅猛。企业发展追求什么目标呢?私营企业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达到自身的高速发展呢?答案当然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所有的企业都希望在低投入的前提下获得高收益。这样的原始想法会导致一些企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减少投入,他们中的很多人想到了减少环境方面的投入。认为外部环境的破坏对自己企业来说影响不大,环境污染是企业外的事情,脏污排放出企业便万事大吉了。这样一来治污设备变成了摆设,有的企业仅仅在检查人员来检查时打开设备做做样子。 以独山县为例: 1995年独山县被确立为国家贫困县。但是当地矿产资源却异常丰富。三利公司便是在这样一个县城靠冶炼金属而立足的公司,它依靠地域矿藏优势渐渐发展成为当地私营企业中的佼佼者。 但正是这样一个“优秀的私营企业”,给当地带来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略的环境问题。 二、环境侵权问题及我国环境保护法存在的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侵权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的应排除这种行为。有权利要求环境侵害的一方赔偿损失。 但是,我们很难去界定环境污染,尤其是在环境污染初期的时候,我们中的很多人都不会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顶多会抱怨一下污染的严重。况且我们生活中的法律法规对这些污染的某些界定不够明确。一些私营企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明目张胆的污染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认为没人会拿起法律武器要求赔偿。这样的私营企业根本认识不到环保的责任与义务,是环境的严重威胁者。 以刑法为例,我们来探讨一下现行法律的欠缺使得私营企业对环境造成的侵权行为。刑法的宗旨是对人身或财产权的保护。同时它也对危害环境的犯罪行为作出规定,但是刑法保护是针对对人类有经济价值的自然资源以及动植物资源。这样一来强调了经济价值的同时就使得一些问题出现疏漏。导致刑法对侵害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比如说:我国的刑法,可能会因为经济价值不高树木物种而不够定罪量刑条件,有些私营企业扩地建厂,砍伐的就是这样的树木,此时环境破坏已经形成,却无法量刑。这样一来就失去了环境保护的意义。 三、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建议 在一个正常发展的社会环境中,每一个负责任的个体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私营企业也不例外,生产违规造成环境的破坏更加严重,因为环境的污染之后再治理相当困难,一朝破坏,要花费十倍百倍的投入去弥补,有时还收效甚微。所以它们理应为其行为负责。 环境保护离不开环境标准的建立,建立一种高效率的评价标准尤为重要。这里的环境标准不仅仅是简单的规范,而是更加量化、细化的标准。环境标准在我国的环境法体系中,是一项主要的技术基础。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在环境保护方面,特别是资源高效率利用方面,我国制定和实施了一些经济鼓励政策。在经济刺激和限制制度的基础上,鼓励私营企业发展。对有优势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加以适当的鼓励。 四、环境保护应提升到社会责任的高度 (一)社会责任提出及其并未完全建立起来 中国经济迅速腾飞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一些我国的私营企业也在竞争中发展壮大。私营企业具体怎么做才能在竞争中生存,只有具有良好企业形象,得到社会高度认可的企业才具有持久的竞争力。为此,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即企业责任就是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要对员工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尤其对社会资源环境负责。[3] (二)政府应该对私营企业进行良好的管理和监督 怎样使得私营企业在生产的同时将环保问题真正的重视呢?私营企业经营者自身的道德良知需要不断建立。怎样建立这种认识?我认为此时政府法制规范的引导约束很重要。政府应当灌输一种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者要定期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公示,评出典型优秀和不合格排污的企业,用实例来规范环保排污不合格的企业。而且,要让企业知道并且理解经济利益绝不能高于环境保护。 (三)舆论导向及一些必要的法律规范约束 同时,在舆论导向上,应当扩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可以通过电视新闻、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扩大环保意识宣传,提出污染环境企业的处罚措施,甚至可以公开批评一些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的行为。引导社会关注和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积极评价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营造一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靠你我共同努力,私营企业的环境保护达到一定的要求,才能使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私营企业的依法经营才能为整个国家法制建设增添活力。(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谈怎样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旅游业呈现突飞猛进的发展状况,但是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对我国资源与环境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可弥补的,现在针对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法律还不是十分完善,所以应该尽快加以完善,以便保护我国的资源环境。 关键词: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 人们要想旅游,所选择的一定是有着丰富旅游资源的地方,但是人们的旅游往往给环境带来比较大的压力,对旅游资源过度的开发和浪费,还有部分没有素质的旅游者的破坏,导致了我国现在旅游资源的紧张,但是现在我国针对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法律没有健全,从这一点上来讲是非常不利于我国环境保护的,所以对于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政策迫在眉睫,笔者就针对怎样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做相关阐述。 一、我国现如今旅游资源的现状 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旅游业呈现非常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在旅游的过程中,自然资源与环境会遭到比较大的伤害,所以现在我国倡导的是将旅游产业当做无烟工业进行,这一点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旅游行业给地方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通常情况下,地方都会极力支持旅游业的开发与扩展,但是有些时候地方进行了多度的开发和利用,对资源和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旅游行业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但是仍有少部分人没有从根本上认识这一点,仍然对自然资源毫无顾忌别的破坏,而现如今的法律针对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政策不健全,导致了自然资源仍处在一种被动的破坏之中,所以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理发,逐渐的完善相关的法规,不让破坏者有可乘之机。 二、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意见 1.确立生态保护的相关地位。一直以来,我国都坚持生态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这样才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的良好措施,一般情况下,旅游者在游玩,观赏自然景观的同时,应该树立一种保护这种珍惜资源的理念,这种理念的形成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贯穿和引导,在进行观赏的时候,有关部门应该适度的提醒游玩者要对社会,经济和文化负责,并树立相关标语,这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体现,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像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学习,通过相关的保护制度和生态评估和审计来对自然生态景观的观赏进行界限的限定,有一些珍惜的自然景观在接受游客游览的时候要注意建立保护措施,为生态旅游在条文和实际行动上提供有力的保障。 2.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目前,在纽约已经有一项关于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并且逐步向全世界推行,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没有相关的草案,所以基于这一点应该尽快建立关于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在国际影响力的作用下合理的对生态资源进行保护。 3.生态旅游的评估体系。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的生态旅游一直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相关的管理者也一直在被高额的利润所牵制,没有从根本上进行思考,也没有基于我国现在的旅游资源现状进行出发,有关的管理者应该基于我国现在生态旅游对环境的影响上出发,对于一些在生态旅游上对环境进行破坏的行为,对其追究法律责任,这有落实到这一点上,才可以有效的控制对资源环境的破坏。 4.生态旅游的审计标准。要想更好的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就应该制定切实有效的生态旅游审计标准,只有通过标准的制定才可以很好的控制这种局面,在进行制定审计标准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然后再考虑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环境的保护。 5.关于我国资源环境的旅游开发。近些年来,由于过度的旅游开发,导致了我国资源环境的严重破坏,所以要想切实有效的保护环境和生态首先应该制约旅游资源的乱开发状况,并且确定立法。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的时候应该注意几点,首先应该有资源开发许可证,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开发与保护是紧密相连的,所以如果想要进行合理的开发,就应该从源头抓起,在进行开发的时候,首先应该具有被开发许可证,并且有开发的担保制度,也就是说想要开发一片资源旅游的地点,首先应该具有保护它的能力,否则就是破坏,在进行开发的过程中,绝对不允许出现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应该起到严格的监管作用,来规范相关的行为。针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还有一点就是开发使用的担保制度,这也是对旅游资源开发的一种制约,首先,如果没有能力的人员要想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不能够起到保护的作用,就会对自身造成巨大的风险,所以从这一角度上讲,对资源旅游的开发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6.健全法律的救济机制。如果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的会给资源和环境带来冲击,所以救济机制的建立是不可缺少的,这一点需要三方面的监管,首先就是国家办的监管,国家在监管上起到的是主体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和支撑。第二方面就是开发者的保护,既然进行了旅游资源的开发,就一定要对自己的事情负责,所做的工作一定要具体。第三方面就是人们的监管,从实际上讲,人民的监管力度是很大的,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起到公民应尽的义务。 总结: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最切实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立法,完善机制,才能更好的保护资源和环境。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 摘要 在资源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矿产资源无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但矿业是高污染行业,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矿产资源持续大规模的勘探开采,引起了一系列严重的矿山环境问题,矿山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其影响已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制度建设至关重要。文章首先介绍了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机制的现行制度框架,在此框架的基础上,对我国矿山环境状况恶化的现实进行了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剖析了目前我国针对矿山环境问题的意识、立法执法、资金技术的现实状况。接下来,对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机制进行了宏观构建。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对我国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机制进行构建。首先是调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第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机制;第三,建立矿山企业自身环保机制。 关键词 矿山;环境问题;制度 不论是现在还是在将来一段时间,我国经济的发展模式都是资源主导型,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特别是矿产资源的开采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甚至是破坏。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矿产品出口也已经面临进口国增加关税的挑战,其理由是矿产品成本构成不全,主要是不包括环境成本,可以说,矿山环境问题不仅危害到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也已成为制约我国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矿业活动中贯彻“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指导思想,强化矿业主体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义务,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 我国现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框架 我国现行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1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度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指根据国家或各地区的环境保护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环境资源的保护活动的目标和行动进行的总体安排。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综合平衡,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和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环境资源管理,推动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促进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我国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10月12日颁布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为使开发环保并重,提高利用率,必须编制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矿区开发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矿区开发利用的“三废”处理、矿区土地复垦与土地保护利用、矿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及矿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进行统筹规划并保障实施。 1.2 “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对环境资源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资源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国独创的一项重要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防止新污染和生态破坏产生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资源管理的有效手段。我国在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水土保持法》中规定,开办矿山企业必须遵循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这样对保证建设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减轻周围环境资源破坏,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黄德林等: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8年 第5期1.3 土地复垦制度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我国在矿区环境保护中十分重视土地复垦,特别是保护耕地。我国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2004年两次修订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以及早期的国务院在1988年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都对此制度有规定。其中《矿产资源法》规定,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根据《土地复垦规定》,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此外,《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以及《黄金矿区砂金生产土地复垦规定》中也都规定了“谁破坏、谁复垦”、“谁复垦、谁受益”的土地复垦原则,并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和个人,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 1.4 污染物集中处置制度 污染物集中处置制度是我国近年来矿区环境保护领域提出的一项新的管理制度,它既可以降低排污单位处理污染物的成本,促进处理污染物向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提高污染物处理技术,也可以加强政府管理部门对污染源的监控效力。我国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土保持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对固体废弃物实行集中定点处置,矿业权在设立前须明确解决相关的废物填埋方案与处置场所。除此之外,我国现行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还包括基本农田保护、重大事故紧急处理、限期治理、经济赔偿等制度。 1.5 污染防治制度 我国环境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9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标准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矿山企业排放污染物是在开采期间而不是生态恢复期间,但是,废渣尾砂堆放和土地污染等问题对生态恢复影响巨大,因此,在考虑矿区生态恢复时仍应溯及污染防治管理。此外,我国在《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都对矿山企业污水达标排放进行了明确限制。对超标排放罚款,达标排放征收排污费,严禁有毒废水排放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2 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 2.1 我国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在: (1)长期以来,我国缺乏系统性的矿山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上,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只对矿山环境保护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缺少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规章。也就意味着,在法律规制中缺乏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很多场合,环境保护法被人们称为“软法”,原因是其法律规定内容太原则化而难以实施,大多只有号召式的规定。并且,大部分资源环境法律仅是针对某一种或几种资源要素立法,这种点源性的规定适用范围狭窄,功能单一,不能全面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和破坏,对单个环境要素的保护绝对化,缺乏对整体生态环境效益的保护;但是,矿业环境污染却是全方位,面源性的。 (2)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还未建立起严格的环境准入机制。我国矿区环境保护在环境准入机制方面虽然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通过),但是由于这部法律缺少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上的不足,故而没有做到严格的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导致了矿区环境准入机制的不完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源头和过程控制”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深入的分析预测和科学评价,是采取预防措施或者其他补救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立法思想上就缺乏对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而仅对矿山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则不能阻止矿区环境破坏的发生。但矿区周边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生态破坏的范围仍在扩大,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究其原因,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只关注评价和控制一两个项目的“点”上的环境问题,而没有对影响全局的“面”上的环境问题做出评价和控制。 (3)矿区环境保护中缺乏有力度的法律制度。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第7条和第三章都有广义的有关矿区环境保护的内容,但缺乏操作性,其各种环保要求大多只有号召性的规定,对不履行义务者,并没有规定有效的制裁手段,最多属于“软法性”规范。《环境保护法》的“软法性”特征使法规难以具有实效性,法规太原则化而难以实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以污染控制为重点,以污染环节控制和“排放控制”为基本内容,依然是以末端控制为主,不注重源头控制,功能单一,适用范围过窄,不能全面有效地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别是对于矿区环境这一十分繁杂的环境领域,并没有设立相应明确而又十分有力度的条款,却等同于一般的污染进行规定,这是很难奏效的。矿区环境污染是全方位、面源性的,故而要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重视矿区整体生态环境的保护。总的说来,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形成过程采取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途径,对我国目前自然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都极为不利。 (4)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条款分散,缺乏有机联系。我国现行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中,各种制度散见于不同的法律中,例如:《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等十余部法律法规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不能形成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不利于环境保护法律的落实,而且其内容也存在不完整、不配套、不规范问题,可操作性较差。此外,由多个法律法规构成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必然存在多个执法主体,多个部门管理,职责交叉,造成彼此间推诿扯皮,法律责任不清,对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违法处罚责任追究制的监管责任不到位。 2.2 “末端治理”收效甚微 矿产资源的开发会给采矿主带来经济收益,因此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就会与团体的关系密切,使人们趋之若鹜;而矿产资源的环境价值因其具有间接性、长期性、隐晦性及社会性等特征,往往被人们忽视或熟视无睹。因此,我国矿山环境治理多为“末端治理”,重开发利用,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虽然环境保护法规制定了各项损失补偿费制度,但“先破坏,后补偿”往往会使补偿落空。其结果只能是,采矿主将开采煤炭资源所获取的经济效益装入了自己的腰包,而将开采煤炭资源所导致的对环境的破坏留给了社会和子孙后代。 2.3 技术投入与资金支持不足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地质灾害治理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但目前缺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所必需的技术投入和支持,矿山地质环境预测滞后并缺少生态环境恢复手段。矿山企业往往重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因而在生产技术设计中考虑环保不足,同时防治环境污染科研技术投入较少,使得防治环境污染的设备和技术较落后,治理赶不上污染。在个体企业中,这一点表现得更为突出。 环境问题同时也是经济问题,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决定了这个国家的环保投入能力。我国目前人均GDP约800美元,这是总体上制约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的重要因素。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投入,而目前国家整体经济实力不强,不少矿山企业负担重、经济效益不好,使得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困难重重。 3 对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若干建议 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机制,首先要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立法;建立并完善环境听证制度,通过论证、辩论等形式保障环境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控制环境权力的滥用,避免因环境权力的滥用或环境机关的不作为而给环境相对人带来不公正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构建一整套矿山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并注重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可操作性。环境保护和治理是一项成本很高的活动,并且往往牵涉较大的公共利益,因此能否保障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顺利进行,也至关重要,因此应以制度的形式保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来源,并督促矿山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担负起其应尽的社会责任。针对目前我国矿山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我国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机制,主要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构建: 3.1 调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3.1.1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立法 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立法是加强环境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没有环境立法,就没有环保法体系,环境司法就无从谈起。因此,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是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 根据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文献记载,当时立法的初步设想就是“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可见,在《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之初,我国就拟将该法定位于国家基本法,从《环境保护法》立法思想的沿革与发展看,通过修改将其上升为高位阶的国家基本法的时机己经成熟。但遗憾的是,1989年《环境保护法》修改草案在征求意见和讨论中依然逐步偏离了这一指导思想,使其既没有在最终通过时成为国家基本法,影响其权威性;又没有在内容上对环境与资源保护作出全方位的调整。因此根据我国环境法体系的现状重新对《环境保护法》的功能予以定位,将其作为国家基本法予以颁布施行,以实现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原初立法设想,从而从法律效力上解决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与《环境保护法》不相协调的问题,从宏观上指导现实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发活动的矛盾和冲突。因此无论从立法实质和立法程序上都应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法》为国家基本法。 3.1.2 确立并完善环境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原是环境行政程序法中的核心制度之一,有人在比喻行政听证时曾经指出如果一部行政程序法不规定听证制度的话,就不足以称之为行政程序法。可见听证制度在行政程序法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同样,听证制度在环境行政中也是非常重要的,此时应称其为环境听证制度。 我国首次对听证做出规定的是全国人大于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随后在2000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法》和2003年8月通过的《行政许可法》中发展了这种制度。本人认为,我国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也应当确立环境听证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首先,实行环境听证制度通过论证、辩论等形式既保障了环境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控制、限制了环境权力的滥用,避免了因环境权力的滥用或环境机关的不作为而给环境相对人带来不公正的影响。同时这也是对公众参与原则的具体化和程序化的具体体现。其次,环境听证制度可以使环境决定以充分、全面的信息为基础而做出,保证其最终决定的正确性。再次,环境听证制度可以减少环境机关自行调查的时间、降低成本,提高环境决策的效率。 3.2 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机制 3.2.1 明确矿业权属制度 良好的产权制度是矿业健康发展的源泉,也是矿业环境保护的基础。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起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机制。国内外经验表明,良好的产权制度明确了矿业权主体,明晰了权利与责任的归属,不仅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更重要的是界定各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损益,确立了资源补偿和环境治理的机制,减少了矿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负外部性,使原来由社会或公众承担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成本内部化,促进矿山企业提高治理污染和恢复环境的意识和能力,将环境治理费由纳入企业的成本会计核算,改变从前由企业享受收益而由社会承担损失的不良后果。所以,良好的产权不仅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还能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3.2.2 完善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是一项专门针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而设计的制度,许多矿业大国都在其矿业法中对此项制度进行了规定,我国部分地区,如云南、广东、宁夏、黑龙江、山东等地,也在试验性地实施这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果。要使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更加完善和健全,笔者认为应明确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明确保证金的收取依据。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通过的《担保法》规定,债务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交付债权人作保证金,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保证金抵偿,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将保证金如数退还。所以,一旦矿山企业没有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没有恢复治理或者恢复治理不达标,就可以启动矿山企业缴纳的保证金来开展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如果矿山企业较好地完成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那么缴纳的保证金将在规定的时限内连本带息全部返还给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主要适用于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土地复垦规定》,由于矿产资源开采、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的土地破坏,依据“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需要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出资进行土地复垦。 其次,确定保证金的收缴标准。目前国内外收缴标准的确定大致有2种:①根据矿区面积来确定,操作比较简便,但对于不同的矿种对矿山环境造成的破坏程度不同这一点考虑不够充分。②根据矿种来确定,体现了不同矿种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程度不同,但是在矿种复杂而保证金制度又刚刚建立的情况下,具体操作难度很大。鉴于以上情况和我国矿山现状,我国的保证金收缴标准可按以下方式确定:保证金收缴总额=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单位面积缴纳标准×影响系数。其中,影响系数根据矿种、矿产资源开采方式和矿山的地质、地貌、水文、植被等情况来确定。 最后,选择保证金的收取方式。保证金的收取一般有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2种。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对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短的小型矿山,采用一次性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因为这类矿山需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不大,采矿权人负担起来难度不大,也可以促使采矿权人积极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同时减少矿山开采过程中弃矿现象的发生。对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长的大型矿山来讲,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巨大,一次性缴纳比较困难,可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 3.2.3 健全矿山环境许可证制度 目前我国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审批过程中,有关主管部门向勘探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颁发的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从环境法上对环境保护许可证的分类上来讲,这种许可证属于防止环境破坏的许可证,是以保护自然资源为主要目的的许可证,而就污染物排放这一方面,仍采取的是排污收费的制度,即并没有对矿山企业勘探、开采过程中产生、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事先要求其申报排污量,根据环境容量确定该单位的排污量并发给许可证的监管内容。当然,这也是由排污许可证制度目前尚未在全国各地区、行业推广普及实施的现状造成的。 3.3 建立矿山企业自身环保机制 改善矿业环保,应从每个矿山企业做起,应当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环境目标评估程序和决策模式,鼓励企业对自身环保行为进行评价和反思,督促企业本着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和整治。在这一方面,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矿山企业的做法,建立“矿业公司环境管理系统”,由矿山企业管理层对矿山环境管理作出全面的承诺,并把对矿山环境管理的承诺综合到组织战略和日常规划及运作中。矿山环境管理系统适用于任何大、中、小型矿山企业,从矿区勘探阶段、矿山建设可行性阶段、规划阶段、开发运作阶段直至矿山闭坑后整个矿山开发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都纳入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系统”中。依法加强我国矿山环境保护管理,采用矿山环境管理系统,必将使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统一。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外空资源利用与外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摘要 外空具有重要资源价值,各国开发和利用太空资源的活动已经对外空环境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国际间通过签订国际条约等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太空法律,但在外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外空环境保护方面的直接规定却不系统。为了实现人类对太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对外空环境的保护,在太空资源和环境立法方面应该订立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专门性国际条约、实行外空活动 “准入制度”、建立外空天体资源的国际开发制度。 关键词 外空资源;太空环境;外空环境保护 从1957年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上天至今,人类探索宇宙的脚步愈来愈快。在科技的进步推动我们走向地球之外,构建地球人的第二家园的同时,人们应当意识到,其行为已经给外空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而且,随着各种先进的空间技术不断将人类送往更遥远更广阔的外层空间,外空资源与环境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潜在威胁。因此,完善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法律体系,为将来人类有序地开发外空、利用外空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应当引起科学界和国际环境资源法学界等的重视。 1 外空资源开发利用及引发的环境问题 如果说人类探索外空的活动始于美、苏“冷战”初期,其最初目的主要是军事竞争和国力比赛,那么随着对外空探测、勘探的加强,以及地球可利用资源的剧减,各国逐渐意识到外空的资源价值。我们可以把外空资源分为以下两大类: (1)具有实体形态的矿藏。主要是指地球以外的其他天体上蕴含的,为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的能源和其他矿物质。相对于地球上现有的资源来说,它们或是储量非常大,有助于解决能源不足的问题,或是属于稀缺而又急需的资源。 目前,科学研究已经知道,月球和其他行星上,存在着大量铁、硅等资源。科学家对从月球上采回的样品分析结果表明,月球表面的尘埃里含有大约4万亿t铁、55种矿物,其中6种是地球上从未发现的矿物。另据发现,月球表面还存在有储量为100万t的氦-3物质,氦-3是核聚变反应堆的理想原料。如果用氦-3取代核聚变中的氘,不仅能解决能源短缺的问题,还可以大大减少核污染。专家称,仅数十吨氦-3核聚变所产生的能量,就可以满足全球21世纪所需要的全部电能。现在氦-3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已引起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密切关注。 小行星和彗星上的资源。金属型小行星上有丰富的铁、镍、铜等金属,有的还有金、铂等贵金属和珍贵的稀土元素。彗星上有丰富的水冰。这些资源和月球上的资源可用于建设航天港和太空城,也可供地球上使用。 (2)无具体形态的“位置和条件”资源。在外层空间中,无论是在远离天体的飘浮状态下,还是靠近其他天体时,同一物体由于所处位置已不受或微受地球的作用,其表现的状态与在地球引力直接作用下是不一样的。而这种状态,正是人类在地球上所难以甚至无法得到的。这种特殊的“位置”和“条件”,也是人类可以利用的重要资源。 太空中的“位置和条件”资源之一是空间高远位置资源。 外空的微重力也是一种宝贵资源,利用这种资源可以进行地面上难以实施的科学实验、新材料加工和药物制取等。 高真空环境和强宇宙辐射是另一种“位置和条件”资源 。40年来的空间研究向世界证明,外空资源是发展研究新材料、新工艺、新的微生物制品的理想场所。 此外,如果太空旅游观光真的成为一种普遍的需要的话,那么,太空空间便成了“旅游”资源。 徐祥民等:外空资源利用与外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7年 第4期外空所具有的资源价值吸引人们开发和利用太空资源,而人类的这种利用和开发活动与地上的生产活动一样,也会对周围施加某种影响。到目前为止,外空活动还处在利用外层空间,从外空索取人类所需物质的阶段。虽然还没有大规模开发月球、火星等天体资源,但此类太空活动不可避免地会给太空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人类外空活动对外空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空间碎片。空间碎片是太空垃圾的一种,是人类空间活动的产物,包括完成任务的火箭箭体和卫星本体、火箭的喷射物、在执行航天任务过程中的抛弃物、空间物体之间的碰撞产生的碎块等,是空间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四十多年来,人类进行的空间发射超过4 000次,送入空间并曾经被跟踪观测的物体超过26 000个,大约还有三分之一也就是8 000多个仍遗留在空间沿轨道飞行。目前可被地面观测设备观测并测定其轨道的空间物体超过9 000个,其中只有6%是仍在工作的航天器,其余为空间碎片。随着航天事业的发展,空间碎片将不断增加。这种碎片在太空滞留的时间相当漫长,而碎片之间相互碰撞或爆炸还会产生新的、体积更小的空间碎片。据估计目前太空中散布的直径大于1cm的空间碎片数量超过11万个,大于1mm的空间碎片超过3 500万个。 空间碎片的存在对航天器和航天活动会产生严重影响,对载人航天器的潜在危害最大。①极小的空间碎片由于数量多,能严重改变航天器的表面性能。②稍大的空间碎片会损坏航天器表面材料,造成撞击坑,对表面器件造成损伤。③高速撞击的空间碎片会使自身及被撞击的航天器表面材料气化为等离子体云,最终会形成航天器故障。④大的空间碎片高速与航天器碰撞时,将巨大的动能传递给航天器,会使航天器的姿态改变,甚至改变航天器的运行轨道。⑤空间碎片的能量足够大时,有可能穿透航天器表面,打坏航天器内部的控制系统或有效载荷。⑥空间碎片撞击可以使航天器表面强度降低,甚至出现裂纹,高压容器的舱壁受损,引起爆炸。⑦大的空间碎片撞击航天器桁架结构时,可能将整个结构打散。另外,空间碎片再入大气层时,会对地面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以核能为动力的航天器陨落时,放射性物质的扩散会对环境造成化学和放射性污染。 (2)外空核污染。现在的航天器一般都使用核能。航天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核泄漏会对太空造成核污染。这种情况不仅会污染外空空间或天体的环境,也会对地球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另外,美国和前苏联等核能大国,曾试图将地球核废料运送到外空进行处理,以避免因无法在地球上有效处理而给人类带来的威胁。如果实施这样的处理,被“处理”的核废料将严重威胁太空环境。在外空特殊的空间条件下,物质的活性与在地球上相比有很大的差异,核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可能比在地球表面更严重。 (3)外空生物污染。目前,人类正在积极地利用外空高真空、微重力、光辐射和重粒子辐射较强等资源进行一系列的生物实验,培养新的生物物种。同时也在月球、火星等其他天体上寻找生命迹象。但是,这些试验有可能造成地球――太空之间的双向污染。地球的生物在外空的条件下有可能会产生变异,培养出的新的微生物,如真菌、细菌、病毒等重返地球可能会使人类健康受到威胁。另一方面,假使在外空天体上发现的微生物带回地球进行研究,或不经意间通过宇航员或航天器沾染上有害生命物质,处理不当也会污染地球的生物圈。 除以上已经被科学界广泛证实的污染外,还有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高空化学污染等等。这些情况说明,人类的太空活动已经给太空环境造成了污染,而且还将带来新的甚至更大规模的污染。 2 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现行法律 国际上关于外层空间的管理和立法的工作始于联合国成立后。1958年12月23日,联合国大会决定设立由18个成员组成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特设委员会”。特设委员会的任务是就本年度联合国在外空活动领域的作用作纪录,并向次年的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第一份报告是关于人造卫星所造成损害的责任问题。联合国大会在上述报告的基础上,通过了1721(XVI)号决议,就各国的外空活动提出了两个指导性原则:一是确定外层空间和天体适用国际法(包括《联合国宪章》);二是外层空间和天体供所有国家自由探索和利用,任何国家不得据为己有。 1966年,在当时美苏两国外空军备竞赛的背景下,两国分别向联合国大会提出订立《外空条约》的建议,并同时提出“自由探索月球和天体,不得提出主权要求,科学考察自由,相互合作,防止环境污染”等原则。 自1963年12月13日联合国通过《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宣言》起,国际上陆续签订了一系列关于外层空间的国际条约。 这些关于外层空间的立法为外空资源和环境的管理提供了最初的法律依据。它们确认外空资源为全人类所共有,各国都可以对其自由勘测、利用和开发;对于外空环境全人类都有保护其不受破坏的义务。这些法律文件内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有关外空的条约、决议和协定中涉及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条款 (1)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的条约》(简称《外空条约》)。该公约分原则性条款和具体条款两部分,其中原则性条款第一条规定了人类在外空的共同利益,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资源与环境关系到全人类,各国间应予以合作,并必须照顾到他国利益。第三条将探索和利用外空及其他天体上资源与环境的活动归于国际法的框架下加以约束。 条约具体条款中的第四条规定,各缔约国承诺不在环地球轨道和外空空间、天体上放置核武器装置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本条在客观上具有防止外空核污染的作用。 第九条是保护外空环境的具体规定。“各缔约国对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进行的研究和探索,应避免使他们受到有害污染以及将地球外物质带入而使地球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并应在必要时为此目的采取适当措施”。该条款不仅要保护外空本身不受污染,而且要保护地球不受外来物资污染。不过,该条款并未明确“有害污染”的标准;“地球外物质”的说法考虑了避免从太空携带微生物物质污染地球的问题,却没有注意到太空活动可能引发的化学、光学等“不利变化”等。此外,该条款后部分规定的各国间主动磋商以及单方面提出磋商制度用了“应进行”和“可请求”等软性措辞,不具有足够的强制性,也没有进一步阐明磋商结果是否应该经过全体缔约国一致同意,或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1963年《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简称《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该条约明确禁止缔约各国在大气层和各自管辖以外的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爆炸或其他任何核爆炸,以免给人类及其环境造成放射性污染。虽然该条约提出了“外层空间”的问题,但其基本出发点还是地球,偏重于保护地球本身的环境,而不是防止对“外空”本身的核污染。 (3)1979年《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简称《月球协定》)。《月球协定》于1979年12月15日通过,到1984年才正式生效。该协定可以称得上是《太空条约》的补充。它对保护外层空间的资源和环境有较明确的规定。 《月球协定》第一条宣布,“本协定内关于月球的条款也适用于太阳系内地球以外的其他天体”。这一规定把对外空天体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月球之外。这为保护后来外空科技发展能够达到的更远天体,如火星、木星奠定了法律基础。第三条第三款中关于禁止在月球(或其他天体)轨道上放置核武器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规定,对外空空间、天体和地球的环境安全都有重要意义。 《月球协定》对外空天体资源的归属有以下原则:月球资源为全人类共有;和平开发和利用并为人类一切国家谋福;缔约国公平分享资源利益;对发展中国家及对探索做出贡献的国家给与特殊照顾。对保护月球(也包括太阳系内的其他天体)的资源与环境做了如下规定:缔约国在外空天体的活动有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国际公众和科学界的义务;有义务防止对天体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缔约国有承担活动带来的国际责任的义务;对采集到的资源标本应当共享或合作;避免“各种情况”引起天体现有平衡遭到破坏。 《月球协定》第四条有“充分注意今世与后代人类的利益,以及提高生活水平以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的规定。这一规定反映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但非常可惜的是,这样一个对外空资源和环境保护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的国际法律文件,参加的国家却屈指可数,使它在太空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作用大受限制。 (4)1972年生效的《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简称《责任公约》)。该公约对空间物体给地球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的损害规定了赔偿责任。《责任公约》关注的主要是从外空对地球上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责任内,以及飞行器损坏的责任,而对有关空间物体对空间环境的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缺少实质性规定。 此外,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在外空利用核动力源的原则决议》从航空器动力源的角度强调了避免外层空间的放射性污染的重要性。 2.2 对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有积极作用的原则性规定 从1963年《外空宣言》到1967年《外空条约》形成的外层空间法框架确立了指导各国探索和利用外空的活动的十一条原则,其中五条在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方面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它们是: (1)共同利益原则――在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时,应为所有国家、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 (2)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所有国家应在平等、非歧视的基础上,自由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并可自由进入天体的一切区域。 (3)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各国不得通过主权要求、占领等任何措施,将外层空间以及包括月球在内的其他天体据为己有,也不许对所能到达的区域主张排他性权利。 (4)保护环境原则――各国在从事探索外层空间及天体的研究活动时,应避免使其遭受有害污染,避免因地球以外的物质使地球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并应为此采取措施。 (5)国际合作与互助原则――国家间应相互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以促进利用和探索外空的活动,妥善照顾他国有关利益,不能对其活动造成潜在的有害干预。 3 完善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法的构想 人类空间探索的已有成果显示,人类似乎是整个宇宙中仅有的高等生命。这样的科学结论主张了人们把人类当成宇宙的主宰者的观念。这种观念引导外空活动向以地球为中心的实用性的方向发展。从追求人类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观念和这样的科技活动都无可厚非。但人类的发展史也告诉我们,急功近利、先破坏再保护的发展模式对地球资源与环境危害是巨大的和难以弥补的。为了避免人类在外空空间、月球、火星上重蹈覆辙,我们似乎应该换一个出发点――“站在外空看外空”。外空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应树立空间整体(地球只是一部分、人类也只是其中生命的一种)的概念,应体现空间可持续发展的精神。为了实现人类对太空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在太空资源和环境立法方面应该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订立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专门性国际条约 外空法作为国际法的一部分产生40多年来,通过不断发展和完善,在指导人类和平探索、开发与利用外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人类走向外空的最终目标是自由遨游太空,开辟人类生存与繁衍的新空间。追寻这样的目标,国际间应当把合理利用外空资源,保护外层空间及天体的环境免遭破坏作为制订有关国际条约的目的。但是,就目前的外空法来说,对保护“资源”与“环境”的规定都比较笼统,或只是多多少少“体现”这一目的。现有的国际条约已不能满足保护外空和环境,实现对外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需要。为解决这个问题,国际间应单独制订全面的、系统的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国际条约。新条约应突出以下几方面: (1)明确有关概念。现有各条约中有关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条款中,许多概念的规定都不明确,对一些制度也无具体规定。如何种变化才是对外空的“不利变化”,“有害污染”中的“有害”的标准是什么,怎样判断外空是否受到污染,等等,都需要明确。 (2)制止外空的一切武器试验。和平开发外空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而外空武器试验会给外空带来化学污染、核辐射污染,在太空留下难以清除的空间碎片,影响人类对太空的和平利用。新的条约应当将反核武器试验作为重点加以规定。 (3)充实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责任公约》调整的范围主要是各国所属飞行器相互碰撞的损害责任赔偿,以及坠落飞行器对一国的损害赔偿。新的条约应当加强对外空及本身环境污染的调整力度。对一国外空活动进行观察评估,即使没有直接地排放有害污物,或者并无过错的行为引起的外空空间或天体环境平衡的改变,也应当负有无过错责任。比如承担额外的空间碎片打捞、恢复空间环境原状等义务。 此外,还有一些有关外空资源与环境的“软法”,如联合国历次会议确立的原则、宣言、决议等,凡被实践证明符合科学要求的,有利于保护太空环境和合理利用太空资源的,应在新的条约中具体化为条约内容,以增强其规范性,提高其法律约束力。 3.2 实行外空活动 “准入制度” 以往先进的外空科技只掌握在少数几个发达国家手中,太空活动也主要是为了实现有关国家的国家利益或国内利益。从保护太空环境的目的出发,遵循实现全人类和平利用太空的总的原则,建议建立太空活动准入制度。基本设想如下: (1)成立一个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领导下的外空环境影响评估专家组。根据外空由全人类共同开发的原则,该组成员应由联合国各成员国选派的外空科技专家经过选举产生。其工作职能是发现危害外空环境的各种诱因,收集整理各国外空活动情况。研究人类各种空间活动对外空已知的或潜在的危害。制定有关空间碎片、核污染、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等国际技术标准,以衡量各国外空活动的危害程度。 (2)各国在实施外空活动前,应当将活动时间、航天器的种类、航天器使用的燃料、空间活动要进行的科研项目、航天器回收处理的办法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报告,提交给外空环境影响评估专家组。由该机构根据国际认可的技术标准进行审核、评价,对该国此项空间活动对空间环境是否具有危害性、属何种危害类型、危害程度如何、有无相应的防治措施等技术性问题做出评价。 (3)外空环境影响评估专家组将评价结论以及被评价的太空活动是否可以进行的建议提交给外空委员会,由外空委员会召集各成员国进行讨论和磋商,决定是否许可有关国家实施拟议中的太空活动。 “准入制度”虽对各国的空间活动构成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但并不违背国际公认的“探索、开发和利用外空自由”原则。因为各国在依据有关国际条约获得自由的同时,也被有关条约加给了和平利用外空、保护外空环境的义务。各国不能因自己享有的“探索、开发和利用”的自由而不履行“和平利用外空、保护外空环境”的义务。而准入制度则是要求有关各国履行上述义务的一种约束。 3.3 建立外空天体资源的国际开发制度 外层空间条约体系中,直接涉及外空天体上资源的是《月球协定》。但是,条约中并没有规定资源开发制度,国际上也没有其他被普遍采纳的建议。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借鉴国际海底区域的平行开发制度,建立外空天体资源国际开发制度。 早在《月球协定》1984年生效时,国际上曾经根据协定的规定提出建立国际开发制度,但是俄、美等少数发达国家对第11条关于“月球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财产”的规定持反对态度,甚至以此作为拒绝加入协定的理由。国际间的这种不一致多少反映了一些国家对太空资源的“私有”的愿望。然而,私有将导致资源争夺和开发的无序, 对保护太空环境和太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都是不利的。与其将来为争夺月球等天体上的资源进行无序的太空竞赛,引起这一领域新的纠纷,不如及早建立外空天体资源的国际开发制度。 建立太空资源国际开发制度可成立专门的“外空资源管理局”或赋予“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以外空资源管理的职能。国际“外空资源管理局”对各国的外空活动进行组织和控制,尤其是对外空天体的资源进行管理。管理局成员为外空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国。其机关主要有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大会是管理局的权利机关,由全体会员国组成,主要职责是制订政策及讨论重要的管理问题。理事会由成员国中的若干国家采用选举或轮值的方式产生,有一定的任职期限。它是管理局的执行机关,有权依公约、协定以及大会的决议制订具体的规则,讨论和议决经常性事务。秘书处的秘书长由选举产生,秘书处和秘书长向大会和理事会负责,并执行两级决议,行使与开发有关的监督、协调等具体职能。 在外空天体上进行资源开采作业的国家,应当首先向外空资源管理局提交开采计划书,内容包括资源的种类、资源区的面积、作业方式、加工和运输方法等。管理局经过一定程序,对该计划书作全面的审核评议,划出该资源的一半(资源价值的一半或资源面积的一半)为该国的独立收益区,开采成果归本国享有,对另一半的资源开采后分配给管理局其他成员国享有。 国际上对外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其动机、目的和技术水平、国内政策有极大差别,其中更含有政治、军事等因素的影响。以此可以预见,需要国际社会的长期合作协商并逐步达成共识,才能使这项国际制度发展完善。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煤矿资源开发活动带来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然而,随着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消耗量的逐年增加,矿区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日益严峻。通过对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分析研究,探讨了煤炭城市存在土地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大气污染、生态系统受到破坏问题成因。同时指出,由于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体制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因此改善法律方面的制度设计和监管机制,是改善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效调控措施、 关键词:煤炭城市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法 一、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及问题 1 土地及植被破坏。在煤炭开采和煤炭城市建设过程中开发利用资源必然占用和破坏土地,采煤挖掘地表、废渣堆放,地面塌陷、矿区修路及建设厂房等破坏和占用土地。在对土地破坏的同时,也破坏7地表的植被。形成村庄被迫搬迁,大量农田塌陷咸水塘或沼泽地,形成大片采煤塌陷区,耕地不断减少,造成局部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而植被覆盖率的减少又改变了地表径流和地表的糙度,使土壤抗蚀指数降低,加剧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和干化。同时也给煤炭城市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安全威胁。 目前,七台河矿区从1958年开发,在50年不到的时间里,全市下沉2.5m-6.5m;鸡西矿区经过80多年开采,已形成地表采煤沉陷区193平方公里;鹤岗矿区有63.73平方公里的沉陷区,其中最深的地方下沉了30m,在地面上造成6米多的裂缝,而且现在仍在以每年1.3米的速度下沉。另外,经调查统计,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4大煤城有工矿点2735个,各类矿区占地面积26692,46hm,水土流失面积高达22688.59hm,其中采矿场6266.88m,弃土石渣场14967 84hm,尾矿库坝271.05hm,厂区1075.28hm,道路107.54hm,年均排弃总量1961.97万吨,年均水土流失量392.38万吨,而且仍呈上升趋势。 2 资源的浪费及水资源的短缺。据统计,全国有711%的煤炭城市缺水,其中40%属严重缺水。黑龙江省水资源不够丰富,人均占有水量2093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鹤岗市为例,人均水量拥有量为1880立方米,分别比全国和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14.5%和8.6%,而鸡西市是贫水区,市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省的1/4,而且时空分布不均,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得不到保证,地下水严重超采,在黑龙江省,一些煤炭城市由于管理及工艺不完善,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矿井水、洗煤水和矸石淋溶水等未经完善净化就被直接排放,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另一方面,大量的地下水资源因煤系地层破坏而渗漏矿井并被排出,这些矿井水被净化利用的不足20%,对矿区周边环境又造成了新的污染,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据估计,黑龙江省煤矿每年产生的各种废污水约占全省总废污水量的25%左右。同时地下水位的严重下降,也使区域内的作物大面积减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严重危害农业生产。 3 大气污染严重。煤矿开采、煤炭炼焦、煤炭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排放以及煤炭燃烧所导致的大气污染,每年都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烟尘等有害气体。在黑龙江省鹤岗市,2004年煤炭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84%,烟尘排放量占全市烟尘排放总量的80%,煤矸石产生量占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85%。据鸡西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调查和监测,2002―2006年的5年间,全市重点煤炭工业污染源共向大气中排入烟尘为14876吨,二氧化氮为74288吨,二氧化硫为53398吨,一氧化碳为5725吨。这些大气污染物在空气中飘游,既能形成酸雾污染,又能吸附致癌的碳氢化合物等有害物质,形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对人体、动植物及建筑物造成很大的危害。目前,鸡西市大气污染物标准指数(PSI)在100-120之间,表明大气污染浓度已达警戒水平。同时鸡西市每年生产550万吨煤矸石和粉煤灰,不仅占用大量耕地,而且因长期的风吹雨淋,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尘埃和污水,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4 生态绿地系统的简化与缺乏。为了满足城市景观、环境及释氧功能的需求,城市的生态绿地系统应是一种协调而复杂的生态系统。然而中国大部分煤炭城市,尤其是像黑龙江省这样的北方城市却普遍存在树种选择单一、忽视垂直绿化及市区防护与隔离林带薄弱等问题。如鸡西市城市人均绿地面积为4.8m/人,远低于国家标准(7~11m/人),与联合国标准(50~60m/人)相差更远;花费昂贵资金买回大量进口草种却由于草坪的管理困难和生态功能有限而未达到预期效果;城市树种单一,虫害防御能力差;林密铁路从市中心区穿越,但却缺乏防护与隔离林带,整个城市即将面临“绿色贫困”的境地。 二、黑龙江省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实施存在的问题 1 环境保护法理论陈旧及体系不完善。我国环境立法始于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法制阶段,同时也意味着我国环境法律体系建立的开始。此后,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环境保护法》。这是我国环境立法一个阶段,其对健全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7重要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环境保护法制定、修订的速度明显加快,一批新的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实施,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得到了修订。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已经形成一个以《宪法》为根据,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以单行环境保护法律为主题,以环境保护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适用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补充,并与我国缔结和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相协调的法律体系。但由于《环境保护法》过于原则和滞后,国家不得不在环境政策、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层面进行了众多调整和革新,一些新的法律制度,如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在层次较低的法律法规中被确立;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已在其他法律法规中被修改。单行法随意突破、违背基本法且各单行法间互不协调给环境保护法制带来了深刻危机。 2 关于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律规定过于笼统、权责不明确。我国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律体系中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多,具体可操作性规范少。环保法律条文过于笼统化,口号化,对 违法责任规定不明,甚至对执法主体的权责分工都不明确,不仅导致守法主体有法不依,并且致使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执法中互相推诿扯皮。他们最终执行的是从部门利益出发根据法律条文精神所做的大量解释性的规章、文件而非法律本身。而各主管部门对法律解释形成的规章、文件又多从本部门、本行业利益出发,不能正确体现法律的本义,甚至故意歪曲法律的本义,最终导致法的目标不能充分落实。 3 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律制度空白点较多,立法层次较低。一方面,缺乏针对煤炭城市区域环境问题的专门性法律,虽然对煤矸石、粉尘,土地塌陷、资源浪费等问题都有相应法律予以规范,但多属部门及地方规章,层次过低,引不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也缺乏技术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明显缺乏环保行政专门立法,致使环保行政执法存在较多问题。具体法律制度中,尤其是资源开采法律制度中环保规定太笼统。空白点较多。如井下废气的排放无强制性排放标准、井下环境保护问题无具体和明确的法律规制等。很多具体执法标准和依据从法律中难以查找,只能借助于行业主管部门的规章、文件解释来执行,环保基本法、污染防治法、煤炭法等法律并未充分发挥作用。 三、黑龙江省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实施的对策 1 增加环境押金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国家确定和收取环境押金,煤矸石、粉尘排放,土地塌陷、地下水污染等行为必须出具押金,从而使矿山环境得到治理。生态补偿制度是指对由于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行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矿区资源生态补偿机制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以利于其生态环境的恢复。 2 增设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倡导正确的政绩观。将辖区内环境质量的优劣纳入行政主管领导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2)在明确各级政府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职责的基础上,相应增设各级政府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创建环保模范活动,树立典型,推动环保和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3)在行政责任方面只规定原则、程序与方法,不规定具体处罚措施,以统合指导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行政处罚规定;完善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增设暂扣、没收、行政拘留等种类,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的效率。各级政府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由于行政立法失误、决策失误、执法不当造成或者间接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导致辖区或者相邻地区环境质量下降的,应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3 明确规定公众参与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是指公众及其代表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一定的途径、方式和方法参与环境保护的过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制度。公众参与包括预案参与、过程参与、行为参与以及末端参与。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环境保护法》却没有规定公众参与的条款。因而建议增设公众参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