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指导思想中明确指出“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中国的排污许可制度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从前期探索到付诸实践,已经运行多年,但始终没有得到应有的管理效果。在国外,排污许可证在环境管理中被广泛采用,是污染控制的核心手段,排污许可证包含了从原料、生产、治理、排放各控制环节,是对污染物产生到排放的全过程控制的综合性管理制度,水污染物排放、气体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噪声、废物产生与利用、交通运输、化学品使用、污染场地管理、自我监测等环节的环境影响都在许可证当中有所体现。企业严格依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管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问题,政府也依据排污许可证对企业进行审查和管理。若想真正建立“一证式”管理模式,将排污许可证管理作为污染源管理的核心环节,亟需从环境管理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排污许可证制度内涵,明晰排污许可证内容设计总体思路,明确排污许可证组成框架及涵盖内容,使企业能够严格依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控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基于环境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内容设计放问题,环保执法部门可依据排污许可证对企业进行证后监管,为实现“一证式”管理模式奠定基础。以强化污染源管理为立足点,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强化污染源事先许可、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将排污许可证作为政府环境监管的执法依据、企业环境行为的守法文书、公众环保监督的参与平台,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2排污许可证含义和法律规定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方式,以及环境管理要求事项及环境管理遵循原则的制度。新时期,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再度兴起,要改变以往许可证制度的形式主义,发挥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职能,在实施许可证规范管理的同时,整合和统筹现有管理制度,实现企业自主环境管理和环境行政管理的一证式管理,实现政府环境管理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实现环境管理数字化与精细化。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实现对企业生产、污染治理、污染监测等环境管理的全过程规范化指导,为污染源管理其他相关制度提供了基础信息和依据,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总量控制、排污收费、清洁生产审核、排污口管理、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都能够体现在排污许可证当中,对其他管理制度能够达到整合的目的,以许可证统领污染源相关管理工作。因此,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概念重新定义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来源、产生、控制、处理、排放全过程管理为核心,规定排污单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以及环境管理要求事项及环境管理遵循原则的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是新《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专项法律的规定,制度的实施要遵循行政许可法,在我国的环境保护管理中,具有明晰的法律地位。新《环境保护法》强化了排污许可证制度在环境管理中的地位,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第六十三条规定了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同时,排污许可证制度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表明许可证制度必将成为我国环境管理的核心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排污许可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许可事项,可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对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许可费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进行依法实施。 3排污许可证作用及职能 3.1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企业环境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企业凭借基于环境管理设计出的排污许可证可以实现企业生产、污染控制、环保法律法规遵守、协调与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等多方面、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降低企业环境管理技术难度、解决环保技术人员匮乏的难题,实施企业自我管理机制,推动企业环境管理逐步走向标准化,真正使排污许可证成为企业环境管理依据。 3.2排污许可证规范环境行政管理职能 我国环境管理涉及的部门、职能、制度较多,针对污染源的管理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污染源排放达标管理、排放总量管理;污染源环境统计;污染源的监督检查;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污染源监测等等。固定污染源环境行政管理主要问题是,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由于各行政管理部门各司其职,造成“数出多门”,数据权威性降低,管理职能不规范;各管理体系“交叉而不衔接”,多头管理,制度协调性差;重审批轻批后管理,环境管理资源的“头重脚轻”;末端排放责罚为主,技术支撑不足等问题。基于“一证式”管理理念,通过整合现有制度,重构管理框架,改变许可证只管理总量控制工作的传统思维,简化环境审批和验收、合并排污申报,理顺环境统计、排污收费、污染设施监管等。从环境管理角度出发,设计完善排污许可证形式内容,使许可证统合环境管理“数出多门、相关数据不统一”的问题,实现“数据统一”;解决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交叉、信息不衔接”的问题,作为政府环境监管的执法依据,实现“傻瓜执法”;解决污染源环境管理“档案缺失、不健全”的问题等。基于上述分析,从环境行政管理需求及企业环境管理需要两个方面确定排污许可证记载内容具有现实意义。排污许可证应系统集成固定源的各项管理规范要求,将现有涉及到环境管理部门对固定污染源管理及企业应遵守的相关环保法律和标准通过许可证的形式阐述明确,使管理部门及企业双方都清楚自身应做什么、如何做,实现每个企业的“量身定制”。通过排污许可证内容设计的逐步完善化、规范化,推进固定污染源管理的专业化进程,真正使排污许可证制度发挥实效。 4排污许可证主要内容 按照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管控、体现企业生产全过程管控、许可证管理数据可核查、严格企业环境管理节点和管理要求、分行业设计排污许可证的5项基本原则,完善排污许可证内容设置,以解决问题、满足需求。排污许可证首先载明持证单位整体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地理位置、所属行业及代码、污染源类别、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种类、厂区平面图等。在此基础上,将水污染物排污许可及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分别独立于许可证中。排污许可证内容包括,持证单位基本情况、许可限值、环境管理要求和记录与报告事项,文章仅以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证为例进行详述。 5排污许可证在企业环保工作中的作用 控制污染排放总量,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调动公众的参与积极性。排污许可证之中对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不同生产规模以及生产类型的企业在排放量上有着不同的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严格按照该证件中的相关规范保障自身的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应的要求。各个地区的环境保护部门会对某一个地区的环境容量进行分析,以此来界定该地区之中不同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综合考虑治理方案、地区污染程度、企业的经济效益资源以及当地的地理环境,根据以往企业污染治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指标,并进行不同企业以及经济单位的污染排放量的分配,通过这种形式来积极地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有效地实现环境保护。 6结论与建议 基于环境管理角度设计的排污许可证应融入“一证式”管理理念,系统化的涵盖企业生产全过程行为,体现企业全生命周期管控原则,将以往“申报水平”的排污许可证过渡到“管理水平”,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的固定源管理模式。真正使排污许可证成为政府环境监管的“执法依据”、企业环境行为的“守法文书”和“百科全书”、公众环保监督的“参与平台”。配套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安排;确保以排污许可制度为龙头,实现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的有效整合。排放源的管理是环境管理的根本,许可证制度担负着环境保护核心的管理职能,重塑排污许可证制度体制,理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重要地位,有效整合现行环境管理制度,实施一证式管理,代表着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的形成。突出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全面监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理念,同时体现了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融入到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之中。作为一项环境保护措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控制环境污染程度和行政管理制度方面的贡献,被人们广泛认可。由于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实际的应用中使用的较晚,所以想要充分得发挥自身的管理作用,必须要与总量控制制度协同使用。我国国土面积巨大,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统一实施带来了阻碍,使各省市行政区在制度颁布部门、法律实施等级、相关政策的联系程度、适合的制度设计、确实可操作性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所以完善以上缺陷,不仅可以使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我国能够顺利实施,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和预防起到助益作用,为我国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信息安全问题一直是信息技术发展中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云计算模型应运而生,为信息技术发展提供了新的推动力。在云计算的环境下,人们对信息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升,现阶段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了人们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一旦发生数据信息泄漏的情况,就会给企业或者个人带来巨大困扰,甚至导致经济财产损失情况的发生。 1云计算 云计算是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基础衍生而来的新型网络应用概念,是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成果,是一种分布式的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方式,通过网络“云”,实现对巨大网络信息数据的计算处理,通过对大数据模块的分解,将之分解成无数的小数据模块,再通过由多部服务器共同组成的系统对小数据模块进行分析处理,并将分析处理结果反馈给用户,大大提升了网络数据信息的分析处理速度,推动了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与进步。现阶段,云计算经过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已经不再是单一的分布式运算,而是分布式运算与效用计算、负载均衡、并行计算、网络储存、热备份冗杂以及虚拟化技术等技术的有机结合,是信息技术跃升式发展的重要体现。 2云计算环境下信息安全影响因素 云计算环境下信息安全的影响因素主要包含两个方面:(1)网络环境方面的信息安全影响因素;(2)网络系统方面的信息安全影响因素。 2.1网络环境方面的信息安全影响因素 随着我国互联网信息技术在人们工作生活中的高度普及,电脑等互联网信息设备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在人们对网络需求不断增长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网络环境发展也逐渐偏向于多元化发展,因此导致了我国的网络环境建设愈加复杂。而由于人们的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意识不足,因此在进行互联网应用的过程中,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往往形同虚设,导致了网络信息风险的时常发生。再加之人们在互联网使用中盲目授权的不科学使用情况,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就更要容易导致网络信息泄漏的情况发生,给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靠扰与影响。 2.2网络系统方面的信息安全影响因素 网络系统方面的信息安全影响因素表现在几个方面:(1)网络通信系统建设安全防护措施缺乏,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通过网络通信系统就能够实现对用户信息的采集与窃取。(2)计算机的安全防护系统构建不足。计算机自身的安全防护系统搭建能够有效降低信息安全风险,但是由于人们在日常网络使用中,对安全防护系统搭建的重视程度不足,因此导致了病毒与木马在网络系统中的肆虐。(3)网络数据库的防护建设不足。网络数据库是网络系统中数据储存的主要位置,信息防护系统的搭建极为重要,但是在目前的网络系统安全中,数据库安全性较低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以此导致了数据库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攻击,导致信息安全受到威胁。 3云计算环境下信息安全技术的重要性 云计算环境下,人们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逐渐提升,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也不断上升,云计算环境下对信息安全技术进行开发已经成为了推动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网络生活的必然举措。云计算环境下信息安全技术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3.1信息安全技术可以实现对用户信息数据的保护 云计算环境下,网络信息中个人信息数据以及企业信息数据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一旦发生信息安全风险,就会导致企业或个人受到巨大影响,甚至导致经济损失情况的发生。而通过信息安全技术的应用,则能够实现对用户信息数据的安全保护,提升数据安全性,降低信息数据泄漏的可能,避免用户的个人利益受到威胁。 3.2信息安全技术可以提升网络系统安全性 信息安全技术能够通过网络系统保护软件的安装,提升用户的网络系统安全。网络系统作为信息安全风险发生的主要因素,一旦网络系统安全防护构建不足,就容易导致信息安全风险的发生。而通过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则可以对网络系统进行全方面的保护,提升用户信息的安全性。与此同时,信息安全技术也能够对用户的电脑等信息设备进行安全防护,避免因为设备保护不足造成病毒木马的入侵,导致信息安全风险的发生。 4运计算环境下存在的信息安全不足与解决措施 云计算环境下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4.1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足 我国的互联网信息网络环境中,黑客攻击以及病毒木马传播较为严重,这也是导致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导致这一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国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足而导致的。针对于此,在云计算的时代背景下,政府要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约束与监管,落实严格的法律法规,给予不法分子严格的法律惩处,降低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 4.2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不足 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是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发生概率的重要保证。但是在现阶段云计算环境下的网络信息技术发展中,我国的网络信息产业中还存在着网络安全信息技术研发不足的现实情况,因此无法给予网络环境更加完善的保护,因此导致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发生概率较高的现实情况。针对这种情况,相关网络技术机构要加大对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通过安全技术开发,为网络环境提供更加完善的系统保护,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 4.3用户的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有待提升 用户作为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直接使用者,其自身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而用户对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足直接导致的信息安全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面对与此,要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提升用户对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降低信息安全风险的发生概率。 5云计算环境下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1智能防火墙技术 智能防火墙技术是云计算环境下实现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的主要技术体系,以模型数据库为基础,进行网络防火墙的构建,通过信息识别技术的应用,对用户的访问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控,保证用户的网络访问安全性。通过智能防火墙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实现对用户访问情况的控制,还能够通过对用户网络环境以及计算机设备进行保护,避免病毒木马的入侵。在用户进行数据包下载时,智能防火墙能够对数据包进行全面扫描,并进行安全性分析,然后通过阻断的形式将含有病毒的数据包进行阻断隔离,避免病毒混入,导致用户的信息安全受到威胁。 5.2虚拟技术隔离 虚拟技术隔离是云计算环境下的“以技治技”理念影响中开发出来了信息安全技术,通过对各项虚拟技术的隔离,利用多层防范体系进行数据安全防护,然后通过对VLAND的IP段划分能力,实现对影虎数据信息的保护。云计算环境中,虚拟隔离技术是主要的信息安全技术体系,能够有效提升用户信息安全,降低信息安全风险的发生概率。 5.3反病毒技术 病毒是信息安全风险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而反病毒技术就是针对病毒入侵的一种信息安全技术,通过对网络环境中病毒信息的时时监测,并根据病毒的特点进行信息安全保护,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反病毒技术主要包含两种,一是实时反病毒技术,是指在用户网络设备的系统层进行资源控制,对病毒进行防护,是云计算时代反病毒技术的最新成果;二是静态反病毒技术,但是随着云计算时代的到来,已经被淘汰。 5.4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是较为常见的信息安全保护技术,也是世界网络体系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技术体系,是以加密算法为核心,通过对网络信息的转变,以不同的密码形式进行信息安全保护,将原始数据信息进行隐藏,只有通过相应的密匙才能够打开网络数据库,对数据信息进行读取。加密技术也分为非对称加密技术以及对称加密技术,非对称加密技术的信息安全性和信息处理效果更高,对于信息安全保护效果更好。 6结束语 云计算时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人们对信息安全技术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升。在云计算时代下,网络信息的重要性也不断提升,必须采用专业的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对数据信息进行保护,才能够避免因为信息泄漏而对企业或个人造成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张国峰.基于云计算环境下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发展研究[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8,No.210(6):57-57. [2]韦银.基于云计算环境下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8(1):58-59. [3]罗旭.基于云计算环境下网络信息安全的思考[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8,No.211(7):72+85. [4]李晓龙.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平台信息安全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7(18):276-277. 作者:高倩 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论文 一、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概述 整个工程项目管理最关键的部分就是土木工程项目管理,由于土木工程是整个工程的基础建设,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水平也就决定着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当今时代的潮流就是借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来提高土木工程的施工质量,所以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因此得到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的大量建设,尤其土木工程的大量建设,造成很多没有科技管理水平的单位的进入,拉低了整个土木工程的管理水平,进而影响到了土木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不安定的隐患。这些不稳定的因素归根结底,还是人的原因。比如没有专业技术的员工进行操作,没有管理经验的人员进行项目管理,而且一些非法的单位为牟取暴利,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屡禁不止。甚至部分验收单位蒙混过关,给不合格的土木工程项目放行等等。这些行为都非常可能影响土木工程项目的正常有序的管理。 二、引发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问题是由多种原因共同引起的:第一点是由于当前土木工程项目较多,造成了很多没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加入到土木工程施工中去,激烈的市场竞争引发土木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的下降,也就是很多的豆腐渣工程,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效益。没有资质和能力单位往往在土木工程施工中盲目追求工期,只重视短期利益,而忽视了工程的长期安全性;第二点就是我们的施工单位表面上打出“安全第一”的旗号,事实上没有实际的付出行动,没有在施工单位内部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制定详细可行安全标准,而且对于破坏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个人和行为,没有严格的制止和教育。而且在质量和工程进度相冲突的时候,果断选择了工程进度为先,所以会导致一些安全问题的发生;第三点就是我们的工程建设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没有做到居安思危,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安全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从而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在施工和操作中,不带安全帽,不遵守操作章程,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置若罔闻,不仅对潜在的安全风险缺乏认识,更重要的是没有规避风险的能力,往往在事故发生后不能有效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三、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意义 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首先,我们的土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仅是在践行安全第一的理念,更是保证土木工程施工项目长远质量的实现。因为只有安全管理,安全的施工,我们土木工程所建造的项目才不会盲目追求进度而忽视了质量。而且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能够创造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不仅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更能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感,进而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也就是加强土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不仅可以降低施工单位发生人员财产损失的可能性,还能提高工作的品质和效率。另外一个方面,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管理理念落实到工作的中去,当每个员工都在践行安全管理时,整个施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也就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因此施工企业必然拉大和不注重安全管理的企业的差距,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毕竟施工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长此以往,必然会生产出质量安全的产品,建造的单位也会长期稳定,那么施工企业的信誉一定会得到显著的提升。所以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百利而无一害”,所以施工单位越快行动就越快有效果,安全管理的效果不仅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回报,也能促进整个土木工程施工行业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的提高,从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四、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措施 1.做好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在正式施工开始前,要召开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讨论,对于土木工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一一做出相应的备案。同时对设计图纸仔细研讨,确保设计图纸不存在诱发安全隐患的问题。然后便是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并且制度要以人为本,不能过高或者过低。当然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管理标准都离不开所有员工的遵守,所以在正式施工之前,施工企业必须召开相应的大会,让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和认同安全规制制度和安全管理标准,并且根据跟单位的不同情况,组织单位员工认真学习相应的内容,通过一些列培训活动,加强土木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避风险的能力。除此之外,相应的采购部门,必须做好安全物资设备的采购贮存,做到供应充分及时。以上就是做好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前期准备的核心内容,简而言之,就是从物质基础和安全理念两个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 2.实行分阶段,分区域的针对性安全管理。土木工程施工中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一阶段都有不同的情况和特点。比如在混凝土施工阶段,要重点做好水泥和钢筋的安全监测,规范操作平台的设置,注意相关车辆的进出管理,纠正其中的一些不合理搅拌技术。比如在后期验收阶段,要统筹兼顾,对施工建筑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尤其是平时不留意的细微地区,认真检查,不放松一点安全标准。至于分区域的安全管理,要求不同施工区域的单位,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出个性化的安全标准。在管理上也有所区别,比如经常夜间施工的区域和单位,必须做好灯光的照明和噪音的控制,尽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夜间施工带来的影响。 3.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必须要做到赏罚分明。对于违反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的个人和单位,不论身居何种职位,还是哪个单位,都必须按照规章严惩不贷。如果施工企业放纵这些行为,并将引发整个施工质量的剧烈下降,进而影响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对于遵守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施工企业应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并在单位内部大力宣传,争取在施工企业形成全体员工争创安全标兵的氛围。只有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发挥制度的激励和抑制作用,才能逐渐提高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理念,进而提升施工企业的质量和水平。 五、结束语 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是整个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关键。所以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全社会凝聚共识,依靠整个社会的力量,推动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同时,我们更要做到以人为本,无论是安全管理的目的,还是安全管理的决定力量,都离不开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总之安全无小事,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刻不容缓。 作者:高婷单位:黑龙江哈尔滨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油田项目承建的安全管理形式探究 1油田项目承包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1.1职工分工非常混乱 对于油田项目承包建设的安全管理来说,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还经常会出现职工的分工混乱、权责不明的情况发生。有很多施工人员上虽然拥有娴熟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但却并不了解自己对于施工任务所负有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很多环节和工序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脱节或者是衔接不完善的情况。因此,一旦有问题发生的时候,不能立刻就找到相关的负责人,很多职工由于没有明确自己的职责,因此对于事故的责任都是采取相互推诿的态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极大的拖延了事情解决处理的时间。从而导致工作效率底下,很多工作都不能很好的完成。从当前我国的油田项目承包建设企业来看,虽然大部分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细节问题仍然做得不到位、不完善,这些问题直接导致油田项目承包建设的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1.2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 在油田项目承包建设的安全管理方面,造成油田作业中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就是监督部门及人员不能严格、认真地对工程作业安全性进行全面、有力的监督和控制。特别是监督部门及人员对油田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的认识不足,在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工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态度散漫、消极,不能积极、主动、有效地对油田作业工程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再加上相关人员对安全管理的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度不足,最终造成安全监督工作的失效。 1.3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管理基础 在油田项目承包建设的安全管理方面,我国目前的油田企业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基础上较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这种现象具体表现在:工作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防护用具、防护技术、机械设备等较发达国家落后很多,其作业安全的工业化、定型化、标准化程度又特别低;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参差不齐;对油田生产安全的技术研究工作薄弱,安全科技的成果用滞后,缺乏能够有效的解决油田作业安全问题的关键性技术。 2分析油田项目承包的安全管理模式 2.1明确甲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针对油田项目承包的安全管理模式来讲,最重要的是要明确甲乙方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做到权责分明,将每一个工作环节更好的衔接起来。 2.2管理人员一定要多面协调 如果要想有效率、更好的完成一个项目,那么就需要各方面的管理人员进行多面的协调,加强各个方面的合作,使每一个部分都能很好的衔接起来,成为一个完成的战略合作体系。比如说,在设计的过程中,不要只是单纯的依靠设计公司,同时也要吸收施工方的意见,讨论出一个更加合适的方案,让设计的方案能够更好的实施,这样才能将工作更有效率的进行下去。 2.3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重视钻前准备 比如,相关油田项目承包的管理人员一定要多进行一些资料的收集和调研,这样才能更好的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即将到来的项目做好准备。对于项目的各个方面都应该有一个周详的计划和安排,不论是从时间方面、还是从资源管理方面或是从费用以及沟通方面都应该有一个具体的计划,并应该筹备出几种不同的方案,这样在项目真正实施的时候才能更加的顺利。 2.4在进行科学油田项目承包安全管理的同时注意创新 在油田项目进行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到有理有据,不管什么方面都要拿出科学的数据,进行理论的分析,这样才能让整个的施工过程变得更加的精确,不容易发生偏差。同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油田项目进行的过程当中,我们要吸取之前项目的一些优秀的经验,注意总结,但也要把握好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未来的需求,做到与时代的发展同步,不要让项目的建设成为一成不变的,而是要在变化中求发展,在创新中求生存。 3探讨油田项目承包的安全管理方法 3.1提高安全意识,降低风险 在各个行业之中,油田项目承包工程并不同于一般的工程建设,这是由于油田项目的建设具有非常多的危险性工作。因此,安全管理问题在油田项目建设当中就成为了首要关注的问题。只有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能够确保安全,才能保证项目建设更好的进行下去。而如果在项目实施的过程当中,一旦出现了安全问题,那么不仅项目本身会收到非常大的损害,同时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因此,在油田项目承包工程进行建设的过程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要提高安全意识、将风险降到最低。不仅是管理人员要将安全意识放到第一位,同时还要让施工者认识到安全问题的严峻性。在工程开始实施之前,一定要进行认真的核对和检查,力求排除一切不安全的因素,从意识上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生产建设的进行。 3.2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在油田项目承包建设的安全管理中,对于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也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制定一个相对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在项目的实施中成为一项必须执行的制度,让大家能够充分的重视起来。这样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工作人员就能够做到权责分明、分工明确,安全管理不再是口头上的承诺,更是明文规定的制度。这就在无形当中让工作人员对于安全问题有了足够的认识。同时,如果一旦有安全问题出现,就能第一时间找到相关的负责人,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能够极大的提高施工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助于工作人员发现在工作当中所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 3.3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明确 由于油田项目的建设不同于其他工程的建设,具有特殊的危险性,因此在油田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就更要注重安全监管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对于施工项目当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严格的安全监管,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指定的负责人。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安全意识,同时还能提高职工自身的责任感。在项目实施的过程当中,不能忽视任何一个细节。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会影响到整体工程项目的质量。另外,作为工程监管人员不但要加强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还要在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上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在每一个细节上都要符合施工要求和工程标准。油田项目承包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在油田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从目前施工企业的管理体系来看,专职的安全管理以及安全负责人员一般都是负责项目的整体安全工作,但却很难深入到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微的环节当中。但是,这些细微的环节以及工序也同样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将这些细微的环节都做得更好,才能使整个项目更加顺利的进行下去。因此,我们就要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在油田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仅要通过优化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同时还要加强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力度,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并结合现场实际,及时调整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在工序交接时,考虑增加安全施工交接一项,工序交接应报请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人员参加。 3.4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因为我国当前大多数油田工程项目承包的一线生产作业人员文化层次和受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再加上其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技能不完善等特点,给油田生产作业带来了很多的安全隐患。因此,油田企业要组织专门的人员定期的为他们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身防护能力和业务素质水平,打造一支安全意识强、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现代化的油田工程项目人才团队。 4结束语 总之,为了全面落实油田企业项目承包建设在安全管理工作上的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化,必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油田企业还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民效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油田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的最终目标。 作者:邢洪涛刘江涛王麟汉单位:大港油田滩海开发公司中国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勘探公司华北物探处大港油田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环境工程项目质量的安全管理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环保观念的提高,对于环境工程项目工作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况且在现代化社会当中,环境工程项目质量在满足业主需要的同时还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这其中不论是经济性、安全性、适用性还是与环境的协调性都应该得到保证。所以对于参与到环境工程项目当中的管理者和实施者来说,都是需要保证项目的质量。环境工程相对于其他企业的工程来说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建设过程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其用户也需要全程参与到建设当中,因而这也就对其资源和方法的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在本文当中我便会对相关问题进行具体的说明。 关键词:环境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由于目前市场竞争机制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越来越注重经济效益的提升,对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和卫生工作的关注程度远远不能够满足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求。我们生活在一个大众的社会当中,地球上任何生物的进化、演变以及环境的变化都会影响到生态系统的循环。作为生态系统运转当中最高级的生物,人类以其高智商和高操作性具备更大的能动性和创新性,这对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具备更大的优势。在现阶段当中,经济发展还需要与环保相结合,所以在对环境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时候就需要对于项目当中的所有阶段和工作内容进行整合和科学的规划,这样不仅能够对其工程实施质量有更好的保证,同时还能够保证其与环境的协调。因而在本文当中我便会对相关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仅希望能够起到一些借鉴的作用。 一、树立正确的质量和安全观念 观念对于行为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因而在进行环境工程项目的时候就需要从多个方面帮助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质量和安全观念。从目前社会观念和人们的心理活动来看,环境卫生工作和环保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并不体面,因而不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当中都会受到一定的非议或者是不公对待,长此以往在环境工作当中工人们便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心理,从而影响实际的工作质量。所以不论是在岗前培训还是实际工作阶段性管理当中都需要注意到这些工作人员的心理变化并对其进行调节和纠正。况且人们认识一个城市更多是从城市面貌开始的,而环境卫生作为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视觉舒适度,所以就需要让环卫工人们认识到环卫工作对于城市形象维护的重要性,这样才能够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对于城市发展的影响。试想如果一个城市的街道、路面以及公厕当中的卫生脏乱差,那么便会在潜意识当中拒绝与该城市的经济或者是工作进行更多的交往。通过这种环卫工作重要性观念的树立,不仅能够让环卫工人们认识到自身工作的质量是与城市文明程度相关的,同时还能够从心理上让他们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况且任何事情都是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环卫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当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街道和路面进行的,因而在工作过程当中来往车辆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由于工人们长期与垃圾或者是其他污染物接触,因而就很容易影响到他们的生理安全,所以工人们在工作之前就需要做好防护措施,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证其工作质量和个人安全。 二、层级管理,明确责任 从人的本性来看,“三个和尚没水吃”在工作当中存在一定的生存空间,人的心理和潜意识当中都存在一定的惰性和私心,因而如果在工作中不能够对工作任务和项目进行明确安排就很容易会导致工作人员对于工作项目和区域相互推诿,这样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工作项目完成的质量,同时还不利于城市形象的提升。从整个城市的工作岗位来看,环卫工人承担着最为重要且最为繁重的任务,而且由于环卫人员的数量比较多,因而在工作当中的管控性并不是特别科学合理。所以在对其进行管理的时候就可以采用层级化的模式,这样不仅能够将区域化的环卫内容落实到不同的部门和个人,同时还能够通过一定的奖罚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种内在的约束,因而在管理的时候就需要对从事路面清理、车辆对路面保洁、垃圾收运以及公测卫生保洁等内容明确到人,这样不仅能够使他们各司其职,而且由于从事某一内容的长期性和经验的积累也会使得他们的工作更加有效,工作质量会更高。 三、加强事后的监督管理 环境工程主要是惠民的,由于它的整体性和内容的庞杂,因而就需要定期对于工作的质量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考察和总结。环境工程项目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因而对于它的监管也必须从多方面进行加强。对于管理部门来说需要对于环卫工人所使用器械的质量和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这样才能够从其内部减少环卫工人工作的安全隐患。同时由于百姓才是环卫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因而也应该在人民基层设立监管委员会,这样才能够从外部,从建筑工程的直接受益方加强工程的监管,促使其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够做到内外兼修,从两部分加强监管的力度才能够有效避免管理混乱。况且事后的监督管理能够督促环保工作的质量意识,而且采取专业部门进行验收的话能够保证其质量。四、小结本文是基于我的工作经验和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展开的,在文章当中分别从树立正确的质量和安全观念;层级管理,明确责任以及加强事后监督管理这三个梯度对环境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了系统化的分析。然而宥于个人知识水平的限制,在文章当中我并未能够就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详尽的阐释,仅希望能够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 作者:王冀 单位:青岛李沧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化工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探析 【摘要】分析化工项目的特点、全过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介绍项目前期、设计、采购、施工、试车、开车阶段的安全管理,突出上下游之间安全管理的相互影响,明确各阶段安全管理的要点,探索化工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 【关键词】化工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 1引言 化工项目一般具有工艺技术复杂、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管理要求高等特点。目前,针对化工建设项目,国内外通常选择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工程公司通过优化设计,项目各阶段的合理交叉与融合,达到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的目的。在安全管理方面,工程公司受安全管理理念、安全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和安全意识等因素的影响,站在项目的整体角度,从前期、设计、采购、施工、试车、开车等各环节全过程考虑安全管理,进而提高项目整体安全管理水平,这方面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2项目前期阶段的安全管理 2.1总承包投标阶段 2.1.1全面了解与安全管理相关的信息工程公司应通过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澄清等全面了解与项目安全管理相关的信息,如项目所在国、所在地的政治、经济、宗教、环境、医疗卫生、治安等环境;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设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水纹、地质、自然环境;项目建设装置的周边设施和环境、地下设施情况。 2.1.2合理设定各项管理目标全面了解关于安全管理相关的信息后,根据业主的要求,投标时合理设定工期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安全管理目标(创优与否),不应为了中标而向业主承诺违背建设客观规律的工期目标,造成项目中标后项目存在先天性不足,为项目实施带来不可避免的安全风险。 2.2项目策划阶段 2.2.1全面识别安全风险不仅要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车、开车等各阶段、各环节、各工作自身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还要对外界因素给项目执行带来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如自然灾害、恐怖袭击、战争风险、疫情等。根据识别出的安全风险,对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然后依据风险控制原则制定有效、可行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 2.2.2组织上保证全过程安全管理成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时,应保证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可实施性,使得安全管理人员在组织结构和知识结构上能够全过程深入参与设计、采购、施工、试车、开车等各阶段工作,消除各阶段安全交互管理之间的障碍,保证各阶段安全管理信息之间的有效传递。 2.3设计安全管理 2.3.1提高设计的本质安全在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试车、开车、运行等生命周期内,相较其他生命周期,在设计阶段消除装置的不安全因素是最简单、最可靠和最合理的做法。在投资、工艺技术允许的情况下,应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性、试车和开车安全性、运行安全性及操作便利性,在设计过程中坚持事故预防优先原则、可靠性优先原则、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尽可能达到“本质安全”的目标。 2.3.2从体系上保证安全设计设计安全管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设计安全管理的依据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具有较强的法规性、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工程设计质量是建设项目质量的基本保证,严格制定并认真执行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保证设计安全管理质量的重要手段,工程公司应给予充分重视。 2.3.3改进设计理念在制造能力、运输条件和吊装资源允许的情况下,设备尽可能模块化、壳装化,甚至对装置进行模块化设计,减少现场施工活动,缩短施工周期,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2.4采购安全管理 2.4.1采买阶段做好设计人员和供货商人员的桥梁,确保设计的各项要求能够准确地传达给供货商;根据运输方式、装卸次数等情况,明确设备材料的包装要求,确保设备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选择大型设备制造厂时,既要考虑厂家的设计制造能力,也要考虑厂家的地理位置。 2.4.2催交和检验阶段项目核心设备、长周期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周期对项目的总体进度有非常大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应高度重视核心设备、长周期设备的催交和出场检验、运输前包装检验,必要时应派专业人员进行驻厂监造,监督厂家的制造进度和质量。进度拖延会引起现场赶工,甚至会改变整体的施工策划,大大增加施工安全风险。 2.5施工安全管理 2.5.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1)施工招标阶段。施工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细化施工阶段的安全要求,提前让投标单位了解施工阶段应达到的安全标准,以便在报价时考虑达到相关标准所需的安全费用;明确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和安全经理的任职要求;对投标单位、所选项目经理、安全经理的安全业绩进行考察,对不重视安全和所执行项目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淘汰;合理划分标段,尽量减少中标单位间的交叉作业,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2)施工动员阶段。在施工动员之前,完成安全预动员,审查施工活动的范围、与活动相关的安全风险、安全管理计划,特别关注现场动员工作的早期阶段。保证HSE管理体系是可靠的、有管理和监督管理体系运行的组织结构。确保所有监督人员清楚项目的安全要求。 2.5.2施工实施阶段1)施工组织要合理。加强施工分包商的监督管理,严禁施工分包商将工程层层分包;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劳务分包的管理,尽可能减少劳工的流动性;统一协调各单位的施工时间和施工空间,尽量避免垂直交叉作业和多单位在同一区域的横向交叉作业;调整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能在地面上完成的工作就不安排到高处进行,尽量避免高处作业。2)管理关口要前移。坚持和贯彻“预防为主”这一方针,将安全管理工作由被动应付变为主动控制,将工作重心由事故管理、应急管理转为事前预防和控制,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通过完善的制度、有效的宣贯和强力的执行,施工前做好各项安全措施。3)进出管理要重视。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管理,场内道路尽可能人车分流;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门禁系统,由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加强进场前检查,避免存在缺陷的车辆、施工、机具、设备进入现场。4)培训监管要强化。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培训;改进培训方式,通过亲身体验、真人演示、视频动画、图片、案例分享等更直观的方式,提高培训效果;不仅要重视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更要重视劳动技能培训,这是降低个人违章和操作失误的根本保证;加强作业过程中的行为观察和监管,找出作业人员发生违章的原因,即安全意识差、劳动技能差,还是兼而有之,以便对症下药。 2.6试车、开车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特点。试车、开车期间安全管理具有风险隐蔽性强、不可控性强等特点。试车、开车的风险除常规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外,还包括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液体、高温高压气体、高压电源等。安全事故的原因除试车、开车工作本身产生外,很大一部分是由上游工作的不到位引发的,给风险控制带来困难。2)专业人干专业事。试车、开车工作的专业性很强,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为了避免因误操作而引发安全事故,专业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完成,即专业事由专业人干。3)统一协调指挥。试车、开车工作涉及的单位多、人员多且工作程序复杂。为了使试车、开车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应成立包含各试车、开车参与方的组织机构,以便统一协调指挥。 3结语 化工项目各阶段的安全管理,即相互独立,又密切相关,必须站在项目整体的角度考虑安全管理,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车、开车工作的有机结合,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才能降低项目整体的安全风险,提高项目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化工项目安全运行。 作者:孙宝亮 单位: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水利水电项目安全管理策略 摘要: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一般工期长、作业面多、现场环境复杂,因此对安全管理工作也同样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项目部通过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 1引言 水利水电工程一般由具有综合功能的水工建筑物群组成,在其施工过程中,往往同时涉及大型明挖爆破、立体交叉作业、金属结构安装、地下洞室开挖及其它多种专业领域,而项目部作为工程现场的实施主体,是水电行业施工企业生产的最前沿阵地之一,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实体。如何在现场环境复杂、作业面多的水电工程项目中保证生产安全,使之一直处于受控状态,是评价项目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2安全对于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与生产两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起着促进和保障作用,它是确保生产任务能否顺利实施和完成的基础,如果因为安全管理不善发生事故,则会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效益。 3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水电行业工程项目一般工期长、工作面多、现场环境复杂,客观上造成不可控风险因素增多。因此,在这种复杂环境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就不能仅仅依靠项目成员自身的素质和责任感,而是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约机制,并严格地加以执行,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目前,我院从事的工程项目均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的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制度来规范生产行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体系、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等。只有把这些体系和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使生产工作的每个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并持续改进,才能从根本上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体系、制度和方法进行简单介绍探讨如下。 3.1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机构、各级负责人、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质量安全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以各作业组组长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并将项目部所有成员都纳入到安全管理的范围。项目部负责人与各岗位成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使每名员工都认识和牢记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作用。 3.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之本,也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项目部建立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安全理念和价值观被项目部全体成员所认同和共同遵守。安全教育工作应长期系统的进行,培训内容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其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深度也应有所不同。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方法,一线员工的培训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安全教育切忌只注重表面形式,不注重学习效果,培训内容“假、大、空”,使安全教育效果流于形式。所以,安全教育培训也要不断推出新颖活泼的教育方法,让员工容易理解接受,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3危险源辨识及预控 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危险源辨识就是识别危险源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危险源辨识既要识别危险因素、产生条件,又要判定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只有对危险源进行准确辨识才能有效地采取措施加以预防。项目部应建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对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方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或危险后果进行评估、制定控制措施,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编制应急预案。危险因素预控必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定期检查。所制定的措施必须注意危险因素的动态变化,随时加以修定、补充和完善。 3.4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调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有必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会议主要内容包含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检查上阶段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落实解决措施和办法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5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设备设施也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部建立了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并建立设备台账,对每台设备的正常使用、调校、维护、故障、处理等情况逐一记录备案。 3.6全员参与、共同监督 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如果缺乏全员参与,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所以要想尽一切办法来充分调动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热情,使员工们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一切与生产有关人员的共同责任,动员他们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从各部门负责人到作业班组直至操作岗位,都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共同监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避免上紧下松、层层衰减,从根本上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3.7落实安全生产费 用必要的安全投入是项目安全管理有序可控的一个重要前提。安全生产必须有相应的投入作为保障,在新《安全生产法》中将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列为企业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体现了安全生产投入的重要性。项目部一般按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8建立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由上级主管部门或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等的要求,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发现问题、改进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相关部门和岗位兑现奖惩,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形成“人人管安全、人人重安全”的群众性氛围。 4结语 安全管理与项目部的所有员工都息息相关,需要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共同参与。安全管理的内容、方式也很多,关键要结合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全员参与,共同监督,持续改进,这样才能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作者:邬昱昆 谢新宇 赵元忆 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居民进入城市生活,对居住条件的需求逐步增多,建筑行业随之迎来了发展期。但是,在土木工程施工中,安全问题频发,不但给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还造成了公共财产的损失。因此,建筑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关键词: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事业高速发展,高楼大厦拔地而起,高速度带来的是安全事故频发。影响土木工程施工安全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建筑单位应该明确问题,树立高度安全意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的高质量和顺利竣工。 1影响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的因素 人是决策者和操作者,在土木工程施工中起着重要作用。施工人员素质的高低、技术水平的强弱,都直接影响着施工进程和安全性。建筑材料是决定施工项目安全性的决定因素。如果建筑材料的质量不过关,不但容易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也会给居民的日常使用留下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与安全施工紧密相关。明确的规章制度,不但能进行指导性规范,还可以形成约束和制约,保障施工安全。施工预算体现了建筑单位的综合实力,也决定了人力成本和材料成本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他们的品质,对施工安全有着较为直接的影响。 2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树立安全意识 明确的施工安全意识,是土木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中的首要指导性思想。建筑单位在组织建筑队伍,准备启动工程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统一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安全施工的意义,为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引导安全生产。如果中途有临时加入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也要单独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不能忽略任何一个人。对于频繁变换工种的施工人员,建筑单位要及时对其进行安全培训,传达新工种的注意事项,使施工人员熟悉操作规范,做到心中有数。为了加深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筑单位可以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安全施工宣传。比如,悬挂安全标语、绘制安全生产板报等,营造安全施工氛围;编写安全生产之歌,在开工前由所有施工人员共同演唱;组建安全生产指导小组,定时开办安全讲堂;利用节假日开办小型安全生产晚会等。 2.2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除了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还要建立、健全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将规章制度落实到纸面上,以制度规范行为。安全管理制度要以工程的实施进程为基础,具有全面性、针对性,确保能够得到有效贯彻。首先,建筑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时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过程,明确施工中较为危险的岗位,将其作为重点观察对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同时,施工人员按照工种分组,定时组织安全生产自我检查和安全生产建议会,形成详细报告,上交安全生产负责人。其次,在土木工程准备施工前,应制定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规范。对于土木工程施工中准备应用的技术,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只有通过审批后才能投入使用。在土木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技术人员须对施工技术进行交底。例如,向相关施工人员提供技术资料,跟进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程。当出现违反技术要求的施工行为时,要及时指出,并进行纠正指导。当出现技术缺陷时,要马上修改或完善。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由于某些因素发生变动时,要立刻制定或调整相关安全生产措施。再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安全技术的有效应用,建筑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岗,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处理。最后,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根据土木工程施工进程,建筑单位可以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奖励,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则视情节轻重进行惩罚。 2.3加强生产环境管理 在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环境的好坏也是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因此,建筑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环境、施工场地的管理。首先,施工现场要保持规范、有序,建筑材料的摆放需井然有序,道路要保持通畅,确保安全通道的疏散作用。其次,建筑工地中不必要的设备和多余的材料,要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废物、垃圾等要尽快清除,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避免发生磕绊。再次,建筑单位要对危险设备进行安全处置。对于施工用电、危险设备等,要上报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只有审批合格的设备才能投入生产。 3结束语 如今,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房地产事业高速发展。但是,在土木工程施工中,由于多方面因素,施工安全问题频发。因此,建筑单位应该明确这些问题,树立高度安全意识,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作者:房贤亭 单位:山东省寿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中外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比较 [摘要]现今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状况较之以前已有了大幅度改善,但仍然有些不足和亟待完善的地方。本文通过对比分析找出我国和一些发达资本在安全管理上的差异,并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来进一步提高我国安全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对比研究 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步增长、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还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保障以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汲取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促使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1中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差异 从18世纪中叶到现在,美国和英国等发达的国家经过长足发展,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们关于安全管理的制度和经验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我国与这些发达国家在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体制、法制以及机制上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的理念不同。安全理念也叫安全价值观,是在安全方面衡量对与错、好与坏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思想,是企业安全文化管理的核心要素。 (2)相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程度不同。英国健康与安全法律拥有150多年悠久的历史传统。美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相关法律属于整个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律体系的一部。美、英两国的法律体系在基于职业安全与健康基本法律体系基础之上,根据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律的要求进一步制定了相关辅助的条例、标准、规范等,从而形成了较完整统一的综合安全法规体系。我国自建国以来,针对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约,只有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2004年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了法规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够强和存在着交叉重复等现象的缺陷和问题。 (3)安全管理机构的健全程度不同。我国对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条件无明确规定,导致一些规模较小的建筑企业中缺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我国专门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配备多是依据建筑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承揽工程的建筑面积来确定配备人数,而以施工作业人员人数为配备依。 (4)安全管理的相关投入力度不同。这里所指的安全管理的相关投入主要指在安全教育、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现场安全设施四个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情况。英国建筑业用于安全防护设施的开支要占工程造价的6%,国外最低的投入率也达到2.74%。而我国的安全管理相关投入率平均为2.26%,低于国外最低标准。 2对中外项目安全管理差异的启示 (1)树立更为清晰明确的安全理念。安全管理是要做到尊重生命,为生命负责的,所以安全理念中应更多的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在这点上,我们不妨借鉴一下“零容忍”的安全理念。 (2)完善我国的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现有的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在借鉴国外优秀经验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整合。还要做到查缺补漏,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来填补相关空白。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有效监督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情况。对不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从严处理。 (3)促进安全管理机构的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对安全生产负有重要的责任,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我国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并加强监管的力度。 (4)增加安全管理的相关投入。保证相关安全投入,如安全防护设施的开支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已落实,并做到了专款专用。只有如此安全管理才能落到实处,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也能做到细致周全。 3结语 发达国家的先进安全管理经验无疑给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捷径,只要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加以甄选扬弃,就能有效解决我国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促进我国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作者:秦炜 熊晓强 王峥 牛欣欣 单位: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石化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管理探析 1承包商安全管理问题 1.1施工人员素养不高 随着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转移,大量的农民工与外包工进入施工队伍,这些人员的进入为工程施工提供了重要的生产力,为建设施工队伍补充了新鲜的血液。不过,这些农民工与外包工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工程施工培训,在施工安全方面没有专业知识。特别是农村与城镇的非工业劳动人员,这些人员不但没有经过良好的专业培训,还缺乏劳动安全保护能力。由于工程现场中临时人员占据较大部分,如果务工人员不能掌握安全施工要求,会使工程质量产生问题,还容易引发现场施工事故的发生。 1.2工程转包影响质量 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常常会出现工程项目层层转包的现象,工程转包的情况将会降低工程质量及安全控制的能力。所谓的工程转包就是一些有项目建设资质的企业将承揽到的工程项目转包给了其他施工队伍,在工程转包的过程中工程承包价格将会降低一部分。在这种层层转包的过程中,实际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将会大幅减少,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石化建设项目中承包商一旦也进行这种工程转包的行为,将不利于石化建设项目实现安全管理。 1.3施工偷工减料 一些项目工程承包商在投标、招标中,由于财政方面存在压力,在工程投标中,迫于财政压力为了迅速获得资金,容易接受较低的报价,以低价中标后为了弥补低价中标,在施工中会通过偷工减料,牺牲质量安全作为代价。另外,每个项目中合格供方不能少于两个,而一般供方数量要在三个以上。由于合格供方单位数量少,通常会出现施工方投入资金少的情况,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管,承包商会减少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在追赶工程进度中为工程项目安全留下隐患甚至会引发安全事故。 2加强承包商管理 2.1选择承包商 选择安全管理能力强,具有责任感的承包商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在施工之前应做好承包商选择工作,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评审,保证进入企业的施工单位合格。承包商的评审首先要审核承包商的施工能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等。不但要评审承包商的施工资质,还要看其安全管理资质,对其安全管理机构、应急体系、特种作业操作证明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等进行审核。对承包商进行全面的了解,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机制进行评价,在选择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将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承包商淘汰,选择最优者。承包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承包商的名单后,才有参加项目招投标会的资格。企业选择了合适的承包商后,要签订正规的施工合同书,同时还要与安全环保部门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企业与承包商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分清权限,以免日后发生纠纷难以寻查责任人。承包商在进行工程施工之前,应该向企业缴纳一定金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这样一来在承包商在进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可以有所约束。企业可以通过风险抵押金来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有效的规范。 2.2加强合同管理 承包商成本石化工程项目是根据与石化企业签订合法合同后,建立了合法的合同关系才能够进行施工,为企业进行服务并获得经济收入。企业与承包商合作,是经过严格专业的审核,并通过招投标方式来选择出了满意的承包商,因此双方才签订了完善的合同,企业应保证在合同中必须有安全协议,才能对合同进行盖章,合同中的安全协议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在石化工程项目中,施工节奏快,工期紧张,要办理的手续繁复。为了节省时间,一些企业在工程开工之前就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可以与长期合作并有良好资质的供方签订年度安全协议,建立长期合作。 2.3对承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工程项目在施工之前,企业要组织承包商的管理进行工程安全讨论会议,对承包商管理者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承包商具有安全知识、重视施工安全对于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有着重要意义。石化工程项目中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需要人来完成,工程承包商在与企业进行交流后,应该明确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到工程项目安全的重要性,对自身队伍进行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者在对自身队伍管理上对员工的能力进行了解,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组织员工接受石化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针对不同职级和责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交底,一定保证参建项目的全体员工对石化工程项目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有所了解,并对其岗位工作的性质、内容、特点和潜在的危险因素都有详细的认识。为了使施工人员建立安全责任,承包商员工应该签订安全承诺书后再进行作业。 2.4建立安全监控部门 为了使工程施工能够得到有效的安全管理,企业要建立工程安全监控部门,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各种手续,对承包商员工进行培训。另外,为了保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安全管理人员应该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以往,施工现场管理工作都是由项目负责人来执行,但是当前石化工程项目工期紧、任务重,项目负责人为了尽快完成项目重视施工速度而忽视质量安全。因此必须派遣专业管理人员监督,发现现场的施工隐患后,必须采取措施并监督补救措施的进行。工程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安全监控人员对项目进行实时的监控,从而防止项目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为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承包商应该制定一套具有可行性、合理性的作业管理控制流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及时汇报,让施工环节与管理监督良好合作。严格遵守工程项目要求的规范性、安全性,对承包商的施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保证石化工程项目质量安全。 3结语 石化工程项目复杂而且具有危险性,自进行施工中不注意安全管理将产生威胁,甚至是酿成工程事故。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是从施工源头进行把关,承包商注重安全施工,遵守安全准则不但能够使工程项目顺利完成,还能保证项目用于良好的安全质量。 作者:朱梦楼 单位: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安全监督站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论建筑项目的安全管理方式 针对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本文对安全管理模式和安全管理制度两方面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和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创新 1“合理双赢”模式 “合理双赢”模式是建立在企业和政府之间寻求自愿协议均衡的一种模式,它将缓解企业与政府双方之间的矛盾,减少由于安全评估标准不同,安全评估要求不明确等等问题所带来的安全管理系统的混乱。这个模式是将政府和建筑企业对安全管理的参与当作一种投资行为,政府和企业分别从各自的角度进行利弊平衡,然后双方确定收益分配和风险投入,最后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后,开始遵守合约履行各自相应的职责,全方位投入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中,最终实现双方共赢的目的。 2“安全小区”模式 “安全小区”模式是建立在整个建筑项目系统上的,由于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是建立在国家法律法规上的,而在法规之外,我们的项目负责人很难对安全管理实行自己的权利,一般项目安全管理是由专人来负责的,而施工现场工作人员与安全管理人员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导致不必要的冲突等等。此模式是要求建筑项目各关系方共同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主管,施工员,工人组成,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相应的职责和义务,都必须严格履行,否则将受到委员会制裁,由监理单位和国家相关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整个建筑项目就像一个小区一样,每个人都会参与其中,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创新 目前在我们的建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上存在权,责,利不平衡的问题,要完善制度,就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创新。 1建立权责分配制度 我们必须遵守权利与义务和利益之间的平衡对等原则,使建筑项目各方都可以获得各自应得的利益,当然这是建立在履行相应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上,否则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项目的直接负责人,有设计,勘测,施工各单位,我们可以直接将法律上安全许可条件列入到项目安全管理中,明确三者对于项目安全的长期责任。而业主单位也有保障项目后期维修和落实事故维修的责任。监理单位必须要有第三方的直接监督等等。 2完善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随着保险业加入到建筑安全这个大家庭,建筑行业伤亡事故受害者有了一定的保障,但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我提出建立一种及时赔偿保险制度,其特点就是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索赔程序而可以及时快速的得到保险公司应有的赔偿,同时通过事后的事故调查组来确定责任分配,此时需要国家政府强制性的进行“赔偿再分配”,如果企事业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可需向相应企业要求退回部分赔偿款,这当然需要国家司法机关的保障。同时,我建议企业的安全业绩与“赔偿再分配”挂钩,如果业绩比较差,可在原分配上再增加分配比例,否则反之。 3建立安全业绩评估制度 建立安全业绩评估制度,首先我们必须建立一个系统的国家评估机构,其次是制度的建立和加强,要求必须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制度,而且要求是建立在科学的分析基础上,必须是详细的、系统的评估制度,结果应在国家相应机构存档。 结语 针对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领域所表现的现象和突出问题,本文结合了目前国内的制度做出了探究性的创新方案,从模式、制度两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究,希望能对目前的安全管理的提高有所贡献。(本文作者:程敏 单位:攀枝花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建议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电力企业也重点发展电力项目。但电力工程项目有着一些鲜明的特点,这就导致施工过程可能出现一些安全隐患。通过实践工作当中,我们可以发现,如果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这会严重影响整体施工效果。 【关键词】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引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日渐加快,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问题也被重视起来,这影响到电力工程能否稳定运行,并且也促进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我国目前电力工程施工管理还不是很完善,还有一些没有结局的问题,所以,综合目前工程施工管理情况,使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对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改革,这是我国电力企业目前面临的一大问题,我们应对其高度重视。 1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案例的基本概况 某电力工程项目为中型变电站工程,此工程属于当地的首个全室内变电站,具有土建工程楼层高、结构复杂的特点。工程的作业面比较广,需要较大的施工量,是施工单位以往所没有遇到过的,不管是质量方面、工期方面还是安全方面都是非常大的挑战。考虑到此工程安全管理难度比较大,所以在正式施工前通过项目经理对本项目施工管理进行了规划设计,特别是对于安全管理工作设置了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成立了安全风险管理小组(包括专门的技术人员、专职的安全人员),策划组织安全风险识别、分析评价以及重大安全风险专项应对工作等等。虽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安全情况分析,但是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需要对其进行分析研究。 2电力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团队建设不力 以我国现代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团队来说,很多都不能认识到管理工作的正确含义,被传统管理思维框架严重影响,不仅是管理方法,也包括管理手段,都不能满足现代工程管理的要求。并且,合同管理意识相对薄弱、经济效益观念也比较浅薄,这直接关系到施工管理工作的效果,容易给工程施工带来了一定的质量问题,导致电力工程施工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 2.2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缺乏有效沟通 众所周知,在电力工程中,涉及到的职员比较多,所以我们要把这些专业以及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进行更好的开展电力工程施工。但是,现代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还不是很理想,业务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以及运行部门,分割单独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各个部门之间没有进行相应的协调管理,出现了“多头管理”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容易导致资金流动性差、材料供应不畅,施工进度慢等现象,使电力工程施工整体目标和任务很难达成。 2.3电力工程施工管理中流程不合理 为了提高管理效果,我们就要确保施工管理流程的合理性,但我国现代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整个流程还有一定的不足,有时较为混乱,不具有合理性,大部分流程存在一些不切合实际的问题,这就容易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的现象,使整个工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直接关系到电力工程建设质量。 2.4安全施工管理不完善 安全施工是输电线路能够能否正常运营的先决条件,更是输电线路施工管理的重点项目。不过在输电线路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安全问题,出现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主要是因为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在施工管理中没有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导致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安全理念,在施工中没有使用合理的安全措施。并且在有些电力工程中,没有相应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一些施工单位只考虑经济收益,安保措施并不落实,导致施工人员不具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发生安全事故。 2.5忽视施工现场管理 输电线路中现场施工管理一般是指,对施工进度,施工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管理工作,保证顺利合理施工。有些时候施工管理不是很全面,一部分输电线路施工中容易发生施工工艺问题以及施工材料问题,导致施工质量不不达标。在施工中也进行一些不合理的操作,因为一时的管理不善,某些职员偷工减料,直接导致输电线路无法使用。严重影响了整体施工质量。 3优化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措施 3.1做好工程图纸会审工作 图纸是工程施工中的根本依据,不过电力工程施工工艺较为复杂,所以,图纸设计工作也比较繁琐,导致图纸会审工作就尤为重要。所以在施工之前,组织参与施工的各个部门要对图纸内容进行审查,对图纸进一步完善。只有这样,不仅可以防止施工过程发生图纸变更的现象,并且也可以加快施工进度,同时也能保证工程质量。 3.2做好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 工程的初始工作就是招投标工作,选取施工单位施工尤为重要。①着重考虑相关单位的施工资质;②观察其在类似工程中的具体表现、信誉、经济效益等。在实际招标的时候,要保证招标文件内容的合理性,在制定内容过程中,主要是对施工内容、资金结算方式以及安全问题等进行明确规定,并且也涉及工程进度、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除此之外,还要对参与施工的各个部门开展现场答疑,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招标文件内容更加全面、更加合理,使其在工程建设中发挥出参考作用。 3.3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 施工过程中的科学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整体质量,所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监管就非常重要。管理部门要充分了解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对每个环节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保证施工的规范、合理性。并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大力开展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进而为提高工程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3.4认真总结工程施工管理的经验 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时候,可能护设计到一部分与施工管理相关的资料,主要是施工合同、工程图纸,施工设计、招投标资料、会议记录、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以及验收报告等。工程施工管理人员要把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从中总结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吸取经验和改正不足,进而为日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5重视安全管理 输电线路作为整个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这不仅仅涉及到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也涉及到输电线路的安全供电。一方面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在施工前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一些缺乏施工经验的人员可以由一些经验丰富的员工指导施工,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输电线路施工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同时还需要注重材料的管理,确保施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6注重输电线路的现场施工管理 电网建设施工过程中,尤为重要的就是输电线路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施工能够顺利进行。首先要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加强,在对输电线路管理的时候,要重点管理好混凝土施工和架线工程施工,混凝土施工的时候,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标准比例施工,架线施工必须选取最适宜的材料,最合理的技术施工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并且做出相应的施工计划,保证施工进度。在输电线路施工前,设计出完善的施工计划,把各项施工任务进行规划,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输电线路的施工中可能受到的影响较多,主要是天气,地势以及施工技术等,在实际施工的时候,要对施工进度定期进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修改工作计划,改变工作方式,尽量避免出现工程延期的现象。 3.7强化技术培训力度 对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进行培训,对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来说,在单位内部选取技术高超、具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协助培训。同时,也可以加强其自身的专业素养,可以组织他们进行专业指导,也选取一部门人员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交流。这批培训员要把他们参观学习到的先进知识,通过培训的方式分享给单位其他职员,发挥带头作用。在单位内部,培养一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良好学习氛围,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与此同时,在具体施工中,也可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演习、演练,能够使员工更好的掌握事故应对方法和处理措施,确保施工人员本身,同时也保证了工程质量。 3.8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 在实际施工中,队每个环节的责任进行仔细划分,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甚至每个人身上。这样才能使管理责任更加到位,进行安全施工的重点就是明确自身的责任。在电力施工型企业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并且,由于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是以国家整体全局去考虑的,然而每个区域都有所不同。所以,施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本身的特点,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部门和管理人员都需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施工的义务和责任更加明确,也更加规范化,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这样能够保证施工企业所有人员具有工作积极性,确保施工安全。 4结束语 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也日益丰富,对于电力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所以就要大力建设更多的电力项目。这就使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在现场实际施工的时候,一定不要忽视一些细节问题,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方案。并且电力施工人员要在施工中总结经验,弥补自身不足,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管理能力以及专业素质,保证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的更好更快的发展。 作者:邓松 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市游仙供电分公司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路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工业的飞速发展,城市轨道、桥梁交通也发展迅猛,由此而引出的道路桥梁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受到业界的高度重视。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和城区市民的生活精密相关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家提出“一带一路”战略口号的提出以及“亚投行”的成立,道路交通和桥梁事业发展迅速,国内以及国外市政工程项目不断增加,因此道路与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备受各方重视。道路与桥梁工程作为一项基础性设施工程,其施工技术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道路安全的好坏,道路与桥梁工程事关日常民众出行的便捷与安全,因此,对道路与桥梁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将探讨道路与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与当中存在的不利因素分析。 关键词:道路与桥梁;安全管理;工程 1路桥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1.1建筑市场管理比较混乱 近些年来,我国路桥工程飞快发展,道路与桥梁工程扩建迅速,然而,与工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却并未完善,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使得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疏于控制,造成了很多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路桥工程参建各方单位在对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问责机制,设计方、监理方与业主方签订合同没有将各方安全职责划分明确,以至于出现安全隐患时,各方互相推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参建单位的人员资质审查、单位业绩、劳动力方面审核不严谨,对于建设方开工报告以及工程招投标过程有时候疏于管理等等都会影响到工程后期的安全管理工作。 1.2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化 在施工现场,作为生产技术工人,往往“坚守”在施工第一线。对于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方面起着直接的影响作用,在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虽然现场施工受到监理、施工方的监管,但施工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的好坏起着重大影响作用。施工技术人员要了解施工现场概况、设计人员的意图、工程的施工进度等等,在施工的过程当中,总会遇到各种安全问题。比如高空作业、雨季施工、基坑开挖作业、降排水工程等等。往往有很多安全问题,现场作业人员因意识淡薄,没有及时发觉并反映解决。 1.3现场机械安装设备管理不到位 道路和桥梁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往往会使用到较多的机械和设备。像挖掘机、铲运机、泵送运输车、钢筋弯曲机等等。这些机械设备对于整个道路与桥梁工程的运营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施工单位有时候总是没有注意对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为追赶施工进度,使得机械出现重复作业,造成机械超负荷运转,使得机械设备出现安全隐患。 2现场安全管理的组成内容 2.1安全政策的制定 道路与桥梁工程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有明确的安全政策。安全政策的目标应保证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且减少发生经济损失和承担责任的风险。安全政策的制定能够影响施工单位很多的决策,包括资源和信息的选择、产品的设计和施工以及现场废弃物的处理等。 2.2安全管理计划和实施 优秀的施工单位是能够按时完成所制定的安全政策,计划和实施的目标是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过程当中的事故损失。计划和实施的重点是使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并强有力的去实施和执行,确定清除危险和规避风险的目标以及应该采取的方法和先后顺序,建立有关标准以规范各种操作。 2.3安全生产管理业绩考核 任何一个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成功与否,应该由实现订立的评价标准进行测量,以发现何时何地需要改进哪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应采取涉及一序列方法的自我监控技术,用于判断控制风险的措施成功与否,包括对设备材料、系统程序、个人行为的检查评价,也可通过对事故及可能造成损失的时间进行调查和分析,识别安全控制失败的原因。 3提升路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 3.1加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要增强现场从业人员对于路桥工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并定期对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让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于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予以转岗或辞退。每个工程项目要视规模大小配备安全员,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加强对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 在现场施工的过程当中,要强化对机械设备的规范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加大机械设备投入经费,对于机械设备的租赁、购买都要选择正规厂家,并开具相关发票。要根据每台机械设备的人员配备要求,合理配置作业人员,做到不浪费,有效的降低工程投入成本。 4结束语 随着我们国家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增大,“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道路与桥梁工程势必会走出国门,其安全生产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也关系到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对人们的生活生产有着重要的影响。道路与桥梁工程涉及的单位、人员和施工环节众多,政府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建筑施工各方在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的同时,还要做好各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相应制度的落实,齐心协力、目标一致,确保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作者:陈帅冰 单位:徐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建筑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探索 摘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对建筑工程管理非常关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的程度,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具有较大的影响,直接影响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可是目前在我国施工单位并未意识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令我国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能力较低。文章对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自身属于十分繁琐的工作,周期较长,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对环境具有较大的影响,施工现场管理是为了把施工项目合同目标良好完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安全管理工作属于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系统工程的问题,安全管理中风险防控最为关键,减少安全风险,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安全性问题,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予有效的保障。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的方法,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提出了一些意见。 1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概述 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下,城市的规模在持续扩张,建筑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较为混乱,安全生产事故时常发生,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为了可以达成预定的生产目标与经济效益,需要通过有效的方式提升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如此才可以掌控好安全生产的状况,预防建筑安全事故的产生。 1.1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项目可以顺利完成的根基,也是审查施工现场管理能力的主要方法。假如施工管理当中存在安全问题,会提高项目工程施工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到施工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削弱建筑施工单位的工作效率,严重影响到建筑企业的名誉及效益。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升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与专业作业技术,能加快建筑行业的发展,提升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1.2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 1.2.1国内现状。我国政府与施工单位均十分注重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可是在国家经济的繁荣下,建筑企业逐渐增多,诸多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达到承建项目的标准,让未参与过正规安全教育培训、不具备安全防护意识的务工人员担任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的一线人员。1.2.2国外现状。国外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均创建了多元化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严谨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条例,以免建筑企业追求最大化利益,忽略安全生产人员的利益,确保安全生产可以依照程序操控。安全生产法规融会于整个建筑施工生产当中,为安全生产的执行给予法律保护。根据各类施工作业人员的特征,建立专门的培训方式,从而进行现场技术操控。政府和安全生产相应部门应当创建全面的工伤保险制度,监管工伤制度,强制性要求建筑企业对所有从业人员参与建筑工伤保险。需要所有建筑企业均应针对预防工伤事故,制定出具备针对性与指导性的安全生产技术制度,对工伤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工伤事故的伤残人员给予妥善赔偿。 1.3建筑安全的发展趋势 我国建筑施工当中的安全事故时常出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以及建筑行业对安全生产需要更加重视,提升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力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安全事故的出现率与建筑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结合,创建层次结构清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从而达到全面细致的管理。通过现代化智能体系给予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把最新的安全管理信息融会到建筑安全管理当中,通过建筑安全平台中大型的生产数据,创建一体化安全综合管理。 2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问题 2.1不够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透过经验可以看出,近些年来,我国建筑业持续发展,诸多相关法律法规随之出台,可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各类安全问题时常发生。在当前现场管理工作当中,检查不到位、违章办事、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十分普遍,这些均不是透过制度、法规实施工作的结果。并且有些地区尤其是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当前安全管理制度均趋于形式化,有些地区政府太过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忽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2建筑市场紊乱,分包、挂靠状况普遍 透过分析能够看出,当前建筑市场秩序十分紊乱,诸多无资质单位与承包团队为了获得不法利益,挂靠在具有资质的单位中,以此完成越级承包工程,在这一状况中,会产生一些偷工减料的现象,还会酿成各类安全事故。最为普遍的状况则为把大型工程项目分别进行转包,欠缺安全管理机制,诸多各自为政的状况为建筑施工留下安全隐患。对于挂靠小承包队而言,其不具备施工专业管理团队、技术较差、制作粗糙,比如施工当中的钢索、缆绳不符合标准,安全防护网质量较差,在运用塔吊、升降机时,会酿成安全事故。 2.3建筑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目前大部分工程现场的施工人员均源于农村的农民工,这些人具有鲜明的特征,通过地缘、血缘、业缘等原因汇聚到一起,透过其亲友介绍而跟随包工头进行工程的承接,从而无法谈及高素质、专业施工技能等方面,对如此特殊群体而言,不但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并且就业状况也不够稳定。对于传统理念而言,农民工具有较差的安全防护能力,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所以如果出现安全事故,通常会威胁到生命。 3提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 3.1确保建筑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规范化 实现建筑工程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化,则需做好以下工作:3.1.1运用好PE线,由于PE线通电当中的漏电电流通路,是确保施工现场技术人员的生命安全的硬件。如果PE线欠缺或出现问题,则较易产生触电问题。3.1.2将二级漏电保护工作做好,通常漏电保护设备均设定于总电箱或开关箱当中,其与PE线相互配合,一同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给予保护。3.1.3将三级配电工作做好,最关键的为确保布设线路层次的清晰度,不但对后期维护与修理工作十分有利,还可以确保发生线路故障,从而确保其他分路的安全运转。3.1.4将四大保护功能做好,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电施工工作做好,对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的体系尤为关键,确保内核功能的正常运行,保障施工人员与用电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2将建筑工程施工设备管理工作做好 透过当前建筑工程施工问题的分析,在当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当中,并未有效规划和掌控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运用时间,这是因为档案不够完善。通常来讲,对于建筑工程内的施工设备而言,需要归档的方面包含了工程机械设备的设计使用时间、机械设备在平时养护与工作操控是否符合标准、机械设备在工作中的运用强度、机械设备的级别乃至机械设备的维护与拆装是否符合维修标准等方面。以上均会对建筑工程内的施工设备使用安全产生直接的影响,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忽视了这些数据的采集工作。对于以上问题,需要强化机械设备管理的有效性与合理性,可以通过选购一台全新的机械设备,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的档案,档案中需要包含以下方面:首先,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以及产品合格证;其次,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养护记录、改造运行问题乃至做好定期维修记录;再次,生产安全问题的记录与隐患排查问题;最后,机械运转的次数以及使用方法。 3.3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工作 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控制。首先,对一切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均需进行严格把控;其次,依照实际所需,创建较为全面的可行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控体系与制度,从而在施工当中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最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管现场的状况,且对监管记录以及汇报工作做好。可以通过设定条例的方法,提高对安全事故的惩处力度,从而有效控制违章状况,降低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几率。同时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通过科学的规划,在施工现场危险处设立警示牌,将安全防护工作做好。 4结语 总而言之,施工现场的安全属于尤为繁杂的技术管理工作,在当前具有较大的安全管理难度,技术风险持续提升,在人员数量有限的状况下,将建筑安全施工工作做好,从而提升管理效率、在工作方法中投入较大的力量,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加快安全施工整体能力,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去除行业内落后的传统施工管理方式,把经济利益与安全管理相融合,令相应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给予重视,打造出安全的工作环境,以此防范安全事故的产生,加快企业安全管理目标,为企业打造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作者:姜勤 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安全管理论文:投入产出理论与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研究 摘要:建筑工程行业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呈现出加速前进的趋势。现阶段我国的建筑行业由于技术的进步已逐渐接近成熟,建筑工程项目也在不断向规模更大、结构更复杂以及先进技术运用更多的方向发展。而与此同时,上述变化也导致了施工安全问题逐渐加大,由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各种损失也更为严重。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影响着项目的预期收益,也影响着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对于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效率以及投入产出理论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对两者的融合方案进行了探讨,希望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投入产出;工程项目;理论融合;安全管理效率 1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效率概述 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关键,它不仅可以保证工程的进度,保证项目施工的正常进行,还可以减少安全事故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企业务必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足够重视,努力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不能因为担心成本增加而在安全防范措施的施行上有所疏忽或者减少必要的投入。但另一方面,虽然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企业也不能盲目的一味地进行安全建设,同样要对投入的成本进行仔细的斟酌和权衡。在安全措施方面投入过多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会影响到企业的预期收益,导致资源的过度投入和浪费,这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如何对安全管理投入的多少进行合理把握,从而进一步提升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效率,是很多企业所面临的一大困境。 2安全管理投入理论内涵分析 2.1安全管理投入概念的界定。安全管理投入指的是在工程施工中,管理人员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方面所投入的各种资源,其目的是为了保障项目施工的安全,降低事故发生所带来的危害。建筑工程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具有很大的必要性,虽然该投入不像在质量和进度等方面的投入那样可以给企业带来较为明显的效益,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看到效果,但它却是企业建筑施工项目的最为重要的一道保障,可以极大地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同时,这也是对企业利润的一大保障。2.2安全管理投入相关的经济学特性分析。在进行安全管理的投入时,有必要对所投入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优化资源分配方案,从而使较小的资源投入带来较大的安全保障效果,为企业降低成本。因此,有必要对投入的资源进行经济学方面的分析,从而对其经济特性有较好的了解。安全管理投入的经济特性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收益不确定性。由于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否属于概率性事件,其所造成的损害同样也是不确定的,这就使得安全管理投入的收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投入的多寡并不会直接对项目收益造成影响;第二,保障性。该特性指的是安全管理投入在施工项目中实际所起到的是一种保障作用,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并不能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出现;第三,有效产出的确定性。虽然安全管理投入并不能直接带来明显的效益,但它在减少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隐患以及降低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损失方面的巨大作用是可以确定的;第四,边际效益降低性。该特性属于一般的经济学范畴,在此指的是当安全管理投入达到一定程度时,再对其进行增加所带来的效益将会出现逐渐降低的态势,即安全管理投入存在最优值,可作为企业在把握安全管理投入力度时的参考。2.3安全管理投入辐射范围的界定。在现阶段,由于计算方式的缺陷,使得安全管理投入的估算只能包括直接性的投入成本,而不能将间接的投入成本进行反映,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安全管理成本的准确性大大降低。另外,在安全管理的成本投入中,不仅包含了在对事故进行预防和处理时的费用,还要包含事故发生之后所造成的财产等的损失以及为减少该损失所投入的费用,这样一来才能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所有费用都囊括进来。2.4安全管理成本体现主体项目分析。安全管理的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设备和设施的购买费用。在实际施工中,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有时会需要购置一些特殊的安全防范设备,从而抵御管理失误或者自然环境所带来的风险;第二,相关机构和部门的费用支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在进行安全管理时难免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这对于安全生产来说是必要性支出,可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第三,信息系统费用。在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在安全管理中引入了信息系统,这一举措极大地提升了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信息系统的信息收集、分析、风险监控等功能,极大的保障了施工安全。 3安全管理产出理论内涵分析 3.1安全损失的组成项确定。工程项目在发生事故时所产生的安全损失主要分为两类: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前者又包括了直接性和间接性损失,直接性损失指的是事故直接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属于事故带来的最主要的损失,是相关部门应给予足够重视的地方,而间接性损失则指的是相关设备的损坏所带来的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的支出,属于较次要的部分。无形损失的度量比较困难,它对于企业的影响无法用实际的数字进行表现,一般指的是企业为了提升自身应对风险的能力而采取一定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其特点表现为:获利空间的减少、信誉的受损、施工生产率的降低以及心理上的影响。3.2安全管理产出辐射范围的界定。安全管理的产出主要是在事故发生时及发生后所造成的安全损失的大小,包括上述的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当安全管理水平较高时,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无形的效益,例如提升企业的信誉,从而间接增加了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4投入产出理论与安全管理效率融合的分析 将投入产出理论与安全管理效率进行融合,即将安全管理投入与安全管理产出之间的比率作为安全管理效率的值,从而可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首先要对投入和产出进行一定的计量和合理的评价,通过将整个工程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进行统一核算来计算投入总成本,再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以及安全损失的衡量等对所避免的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估算,可求得安全管理产出的大小,其次是计算二者的比率,得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效率,最后可得出各组成因素间相互关系如下图所示现代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它不仅关系到工人的安全和企业的财产,还对整个行业甚至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本文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效率以及投入产出理论进行了仔细分析,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了一定帮助。 作者:常江 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校档案是学校在日常管理、教学、招生、大赛、交流、科研、学生、财务、党政活动以及其他各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是高校历史备以查考的真实凭证,承担着特殊的神圣使命。目前档案的存在形式易丢失、不容易存储、不易管理,日益增长的需求对传统档案馆提出了巨大挑战,也推动了档案馆数字化的产生。 1档案馆数字化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 目前,大部分高校的档案主要包括纸质、奖杯、奖牌、纸质照片等,甚至有一些纸质档案年代久远,纸张泛黄,数量多且无序,非常容易丢失损坏,导致档案中大部分综合性档案都是在长期的封闭式管理中的,因此我国大部分高校中的档案馆意识低,基础设施建设弱,档案资源结构不合理,档案采集模式和管理方式落后,档案工作效率低,服务水平滞后。近几年,当地政府也多次印发文件要求档案数字化,大力推进建设新型档案馆。 2高校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意义 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是将传统形式的学校档案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数字化存储,在经过标准的加工,保存在电脑硬盘中,即解决了传统纸质档案易损坏、难查找、易丢失等问题,提高了档案的保存和查找利用效率,为高校档案信息提供了规范平台,提高了高校办公的透明度。 3建设数字档案馆面临的问题 3.1技术方面 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过程,在系统研发前期,高校开发人员要开展充分的校内外调研,统计各方面的服务需求,设计档案馆数字系统的功能,建设集存储、检索、安全、数据库等技术为一体的,依托于学校CRP的集适应高校一定时期内的网络平台。并组织专项档案人才队伍,对现有的纸质档案进行信息化采集,导入系统,对系统进行初步运行。组织各类客户对系统进行访问使用,对系统进行测试和不断完善。 3.2安全方面 档案馆数字化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就是档案安全防范体系,这个体系中包括专业的档案人员、信息化技术、专业设施、法律法规等,从各方各面,从源头做好工作,保护档案,杜绝破坏。(1)要制定档案法律法规,对损坏档案、丢失档案的人进行相应处罚。(2)要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有危险时,能第一时间妥善处置。(3)要建设标准库房,具备消毒、安保、温湿度、消防等专业设施设备,延长保存年限,确保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安全。(4)要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实现专人专岗专责,培养复合型、高技术人才队伍。(5)要加强网络安全,配置数据服务器,建立安全保密系统,提高加密技术,设置档案安全等级,建立安全保护体系,严禁数字档案在网上随意传播或盗取,防止恶意的网络攻击。 3.3观念问题 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是要分阶段、有步骤的进行,需要高校档案馆为主导,各系部、各处室共同参与。这就需要提高全体档案人员的观念,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学习”的良好氛围,才能推动档案馆数字化建设。 4数字档案馆馆内建设 4.1数字档案馆的建设目标 高校档案数字化建设是根据各类客户需求,充分依托当地电子政务平台或校内CRP,利用专门的软件硬件设备,开发符合高校档案工作的网络系统,该系统实现了在线归档、在线存储、查询、管理等功能,提供高质量、规范化档案服务。 4.2档案馆数字化的建设内容 4.2.1数字化系统管理平台。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建立一个数字化系统管理平台,该平台的功能要以各类客户的需求出发,设置安全保护、档案采集、加工、管理、应用、恢复等功能,要有较高的可靠性、安全性、可用性、可操作性,能为高校档案工作服务。其次,该系统平台也可以依托于当地或高校本有的网络平台,比如电子政务平台、学校CRP等,来建立软硬件设施。4.2.2建设数字档案信息资源。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最核心的工作是建设数字档案资源,通过扫描、电子文件接收、视频图像收集等各种方式,对实物档案进行标准存储,然后通过档案技术标准处理加工,分类存储和科学管理已经规范化、有序化、有价值意义的、合理的、科学的数字档案。4.2.3建立保障体系。为了保障档案馆的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就是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1)建立专项专业档案管理人才队伍,通过培训和实践等手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大力培养适应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的各类人才。(2)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加大资金投入,保证专款专用,购买设置专业软硬件设施设备,防止网络恶意攻击,防止档案数字资源丢失、损坏等事件发生。(3)制定紧急预案,确保危急时刻,对档案进行拯救和保护。(4)制定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制定档案技术标准,严格实施,是档案工作有序合理的进行。 4.3数字档案馆的功能需求 通过系统软件开发前,开发人员要对高校档案服务的各类客户进行需求调研,从而统计出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系统平台应该具备“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安全、保存、应用”六项基本业务功能。档案采集功能主要包括接收、征集、寄存三种形式,按照制定的接收制度,采用多形式的采集方式,认真严格筛,将各类各种形式的档案进行集中。档案加工功能是必不可少的,采集的档案有的不符合存储标准,就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在系统平台中对档案进行技术转换和处理。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核心就是档案管理,就是要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增删改查,还要对系统日志、档案资源库的处理、档案用户权限等等进行规范管理。档案安全功能主要是网络安全和恢复功能等。应用功能是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的目的目标,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实现查询、、统计、打印等操作。保存要符合国家标准的格式,还要具有检测、备份和迁移等功能。 5结论 档案服务十分重要,在互联网+背景下,信息化不断发展的新趋势,依据当地电子政务平台或高校CRP平台,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具有“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安全、保存、应用”等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使馆藏数字化档案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有序化、可靠化、可操作化,更好提升高校档案服务水平。档案馆数字化建设需要高校上下各个部门、各个系部、各个处室共同整合,人人参与,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也是未来不久必然发展的趋势。 参考文献: [1]缪秋君,毛少伟,瓮丽娟.常州市数字档案馆建设探索与实践篇名[J].档案与建设,2016(01). [2]杨蕾.基于“三网一库”的高校数字化档案馆建设[J].兰台世界,2016(17). [3]康云霞,张小绒.论高校年鉴与高校档案[J].兰台世界,2007(04). [4]山东省各级数字档案馆建设情况调研小组.山东省各级数字档案馆建设情况调研报告[J].山东档案,2018(02). [5]张淑霞.数字档案馆项目建设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档案,2018(06). 作者:景燕敏 单位: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0引言 当前,随着国家融资监管力度的加大,PPP项目准入和退出要求不断提高,项目再融资动力不足。虽然P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基建投资快速增长产生的融资缺口,但基建领域庞大的资金缺口与当前有限融资渠道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急需加强PPP市场融资模式、资金来源、融资机构的多元化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REITs)将PPP项目作为底层资产,通过证券化的模式引入二级市场流动交易。在PPP-REITs的创新模式下,PPP项目为公募REITs提供了优质资产来源,公募REITs为PPP项目社会资本退出提供了便利通道。然而,我国当前PPP资产证券化市场尚不成熟,开展REITs模式受到诸多限制。相关学者为此开展了大量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工作,在PPP-REITs模式可行性、运作路径、模式设计等热点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系统了解PPP-REITs模式研究现状,本文对近年来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并提出未来基建领域研究主题与方向。 1文献数据来源与分析 1.1文献数据来源 基于CNKI数据库,以主题词“PPP+REITs”或“PPP”+关键词“REITs”进行检索,并剔除影响因子低、与主题不相关和缺乏代表性的文献数据。此外,检索部分国内金融领域期刊发表的相关论文,以期更加全面地了解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研究内容。截至2022年4月27日,共检索得到219篇文献,剔除与研究主题偏差较大的85篇文献,最终得到有效文献134篇。其中,学位论文41篇,期刊论文93篇,总被引数1365次,篇均被引频次10.19次。2007—2022年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相关文献发文量趋势如图1所示。 1.2文献分析 发文数量如图1所示,2007—2015年,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文献发表数量较少,说明该模式相关研究尚未引起业界关注。2016—2019年,PPP-REITs模式的文献数量呈缓慢上升趋势,说明PPP-REITs融合发展理念得到关注,学者们开始探讨推动优质PPP项目资产转向REITs模式的可行性、合规性与演化路径。2016年,《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公布实施,鼓励并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这促使相关学者开始研究PPP与REITs融合发展的制约因素、制度障碍等,以期找出两种模式融合发展的有机衔接。2019—2022年,受益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推动,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生态链构建相关发文数量大幅增长,年均发文量在35篇左右,内容涵盖模式设计、实操要点、回报机制、ESG责任投资等方面,反映出基建项目PPP-REITs融合发展模式研究得到重视。发表期刊和机构通过梳理样本文献可知,与基建项目PPP-REITs融合发展模式相关的研究成果大多发表于《建筑经济》《中国金融》《金融理论与实践》等核心期刊,这三本期刊的发文量分别占期刊发文总量的10.5%、6.7%、4.5%。从文献发表机构来看,江西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高校发文量较多,基建项目PPP-REITs融合发展模式的研究学者具有明显的集中分布和内部团队合作特点。该领域的主要研究团队为清华大学王守清、王盈盈团队,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郭上、聂登俊团队,华北理工大学林永民、陈琳、赵金江团队等。此外,国家和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文献数量达到31篇,这不仅反映出国家对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重视程度与推广力度,而且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基建项目融资领域的创新和实践探索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1.2.3关键词从134篇有效文献中梳理出311个关键词,部分高频关键词统计结果见表1。将所选期刊文献导入VOSviewer软件进行可视化分析,得到关键词共现网络分析图,如图2所示。由图2可知,与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关联密切的主要节点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运作模式等。 2研究理论和方法 2.1研究理论 通过对134篇研究文献进行归纳整理发现,基建项目PPP-REITs融资模式理论基础涉及较广,包括公共物品理论、导管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项目区分理论、金融功能理论、项目管理理论、基础设施可销售性理论、破产隔离理论、优序融资理论[1-4]等。其中,公共物品理论和破产隔离理论应用较为广泛,多用作解释PPP-RE-ITs融资模式底层逻辑和风险控制的理论基础。相关学者也对上述理论进行了丰富与拓展,从而完善了该模式的收益与风险设计,构建了符合我国国情和项目特点的底层生态链。 2.2研究方法 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研究方法主要有解释结构模型(ISM)、风险价值模型(VaR)、套利定价模型(APT)、模糊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HP)、CAPM模型、蒙特卡洛模拟法、多元回归分析、因子分析、案例分析等。在研究样本中,使用案例分析法的文献达39篇,主要用于阐述不同类型项目中PPP-REITs模式的结构设计、运行路径、契合度和可行性。同时,结合传统融资模式或PPP运作方式进行融资成本、优劣势对比,以增强或验证研究结果的可信程度。例如,在研究融资决策、融资风险中的影响因素[5]以及各因素间的中介与调节作用时,往往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解释结构模型(ISM)则被用来构建影响因素间的层级结构,分析影响PPP-REITs模式的直接因素和根层次因素。此外,还可将ISM与层次分析法(AHP)相结合,确定各因素结构层级及权重;利用CAPM模型估计REITs的系统性风险,配合风险价值模型(VaR)和蒙特卡洛模拟法进行量化计算,分析该模式下金融资产所面临的风险。 3研究内容 通过对样本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可行性、适应性、制度障碍、影响因素、运行机理、收益机制、风险管控、模式设计等方面。下面从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可行性与适用性、发展路径、风险管理和设计4个方面进行阐述。 3.1PPP-REITs模式的可行性与适用性 可行性与适用性研究是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有效路径研究和模式设计的基础。谢松等[6]从盘活存量、降低杠杆、推动产业和盈利模式转变升级等方面分析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必要性;聂登俊[7]从完善PPP项目退出机制、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的角度分析REITs在破解PPP项目发展困境中的积极作用;东仑等[8]从当前PPP项目发展结构、REITs发行要求等方面阐述PPP与REITs融合发展模式的契合之处;徐苏云等[9]从政策鼓励和金融机构诉求角度,揭示PPP与资产证券化交易模式之间的契合;刘成云[10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PPP项目滚动开发、证券化程序检验倒逼PPP规范化的角度,提出二者融合发展的可行与适用。此外,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健全,部分学者开始探讨养老地产、保障性住房[11-13]等热点领域应用PPP-REITs模式的可行性。 3.2PPP-REITs模式的发展路径 在对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发展障碍和实施路径的相关研究中,王东等[14]认为,政府应加快制定专项法律法规,明确以监管和回购为核心的政府部门义务清单;鲁筱等[15]借鉴国外市场发展经验,提出底层资产和经营管理的优质性是我国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融合发展的核心问题;黎毅等[16]基于文献回顾,指出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税收优惠政策、信息披露与监管机制不完善是当前REITs应用于基建项目PPP模式的制约因素;刘志东等[17]基于对投资者吸引力和基金流动的角度,建议在不改变现有REITs交易结构的前提下,逐渐放宽基金杠杆率限制,尝试不同基础设施领域REITs交易结构,从而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叶剑平等[18]利用CiteSpace软件进行可视化计量分析,指出应进一步规范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参与主体资质、产品定义、证券化流程、监督管理、信息披露等实施细则。 3.3PPP-REITs模式的风险管理 针对PPP-REITs模式的风险管理,陈静怡等[19]建立VaR+NPV模型,对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风险价值进行量化评价,有效降低了PPP项目向公募REITs转化过程中的风险;杜妍慧[20]采用定量分析方法,以产业园REITs为例,分析影响收益因素的两级关键风险指标,提出产业园PPP-REITs模式中预期现金流分派率对预期未来出租率较为敏感,短期内价格回报可能为负的风险分析结论;何丹莹[21]基于法律视角,认为在PPP项目收益权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政府扮演着行政主体+民事主体的双重角色,应防范在PPP项目运作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违约风险。 3.4PPP-REITs模式设计针对 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设计,叶露[22]认为,应当将PPP证券化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纳入PPP-REITs交易结构,根据PPP项目初始合作文件中是否对股权转让、资产抵质押做出限制,设立“PPP-REITs类REITs架构”和“PPP-REITs‘公募基金+ABS’架构”两种模式。章锐[23]指出,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结构的大背景下,应适当引入私募基金参与,搭建“股+债”交易结构以有效节税;对于存在后续资产抵押的项目,应优先选择“公募基金+专项计划+私募基金+项目公司”的4层交易结构。此外,部分学者根据产业类别的不同,对基础设施、养老地产、保障住房、城中村改造[24-26]等项目进行了个性化模式设计。 4研究方向 通过梳理上述文献分析结果,本文提出未来基建项目PPP-RIETs模式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4.1研究主体 当前,针对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相关研究忽视了对基础设施领域的细分。由于不同行业的利益诉求和法律约束存在一定差异,项目运作的底层逻辑虽然相似,但运作模式不能一概而论。因此,今后可以结合行业特点,研究某一类别的基建项目PPP-REITs联合运作模式[27-29]。 4.2研究内容 目前,相关研究主要侧重于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宏观层面的可行性与适用性、风险管理、实施路径和模式设计中的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忽略了现实管理中REITs的个体收益和风险差异。今后,可以从微观层面进一步研究REITs自身因素的影响作用,如REITs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比率、资本结构等[30]。 4.3研究方法 当前,针对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基于文献回顾或案例对研究方向进行定性描述;另一类是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得到研究数据,在此基础上采用SEM等方法进行建模。上述研究方法多用于事前设计和事后分析,缺乏对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动态控制[31]。因此,今后可引入动态控制理论和智能算法对基建项目PPP-REITs运作模式进行序贯决策。 5结语 本文通过对基建项目PPP-REITs运作模式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发现当前研究主要侧重于宏观视角,定性研究占比较高;运作模式设计实操性不强,主要体现在概念层面。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建议:(1)基于微观视角,从基建项目PPP-REITs运作模式的个体收益、项目风险差异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研究不同领域的PPP-REITs模式运作差异,以丰富和完善该领域研究成果。(2)在基建项目PPP-REITs模式设计过程中,大多数指标为定性指标,不能客观反映PPP-REITs模式设计的优劣性。今后,可采用定量分析或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量化分析PPP-REITs运作模式收益和风险。(3)PPP-REITs运作模式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一方面,可以利用PPP-REITs项目数据,通过实际案例探讨行业问题和相关对策;另一方面,应加强学界和业界的互动交流,发挥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协同作用。此外,应重视培养工程融资领域专业人才,提高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 作者:顾振伟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投资工程管理学院
雷电是最为常见的自然灾害,不同季节有不同的雷电发生频率,雷电灾害会给社会人民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与人身安全的威胁性,防雷工作迫在眉睫不容忽视。气象防雷检测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必要工作,目前还是存在许多的策略性不足问题,各项工作条目仍旧不太完善,需要进一步探索提升。该次针对邹城市气象防雷工作检测时的常见问题和防护策略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1雷电气象的分类及危害 闪电是一部分带电云和另一部分带电云的放电现象,带电的云和大地间强烈的闪电伴随着响亮的声音。根据雷电危害模式,分为以下几类。 1.1直接雷击 直接雷击是当带电云(雷云)和地面突起之间的电场强度达到空气击穿强度时的闪电现象。每个放电过程分为3个阶段:先导放电、主放电和余辉。先导放电是雷云对地面非明亮放电的一种。当先导放电接近陆地表面时,从地面到雷云产生非常明亮的主放电。主放电具有微弱的残余光。通常的直接雷击具有重复放电特性。平均而言,每一次雷击都会产生3~4次冲击,并且可能会发生几十次冲击。第一次冲击的先导排放为一阶先导排放,第二次冲击后的先导排放为箭头先导排放。先导放电时间约为20ms,箭头先导放电时间为1ms,主放电时间不大于0.1ms,余辉持续时间小于50ms[1]。 1.2静电感应闪电 静电感应闪电是指当雷云靠近地面时,相邻的金属设施特别是长金属设施(如架空线路),会感应出大量的束缚电荷,与雷云相对,雷云放电到其他地方后,这些金属设施上的电荷失去约束,以雷波的形式扩散,形成静电感应。静电感应电压的幅值可达数万至数十万伏,经常对一些空间开阔、地面较高的建筑物、接地不良的金属导体和大型金属设备中的导体进行放电,造成电火花、触电、火灾和爆炸,危及人身安全,严重危害供电系统。 1.3电磁感应雷 磁感应闪电是闪电放电时因周围空间巨大的冲击、雷电流产生的快速变化的磁场引起的。这种强磁场会使周围的金属导体产生较高的感应电压,而电磁感应雷就会对建筑物内的电子设备造成干扰和损坏,从而使周围的金属部件产生感应电流,产生大量的热量而引发火灾。 1.4闪电侵入波 雷电侵入波是指雷电对架空线路和架空金属管道产生的冲击电压。闪电波在管道的两个方向快速传播。入侵波的闪电在架空线路上传播得非常快,电缆的速度是架空线路的一半。 1.5球形雷 球形雷可分为线形、片状和球形。常见的是线形,少见的是片状雷,特殊情况下会出现球形。线状闪电是一种曲折的巨大电火花,长度约3km,有的长达10km。线状闪电是一种强闪电,对电力、通信系统、人、动物、建筑物等构成极大威胁。线状闪电主要是雷云和地面之间的放电,也有一些是雷云和地面之间的放电。这种雷击一般分为先导放电和主放电,它们在不同的地方。在大多数情况下,雷云和地球之间的放电过程不是单一的,而是由在同一通道中连续发生的成千上万次单一放电组成。重复放电次数一般近30次,单次放电持续时间一般可达20ms,最大放电间隔50ms,最小放电间隔10ms。 1.6片状雷 云层表面有时会出现片状雷,云层上的闪光可能是云层中隐藏的火花和闪电的延伸,也可能是云层上部发出的特殊放电光。这种闪电说明云的电场能量足以产生放电效应,新增功率较小。但是在闪放电转化为火花(线性)放电之前,原有的储能已经耗尽,所以片状闪电一般只会对电力系统造成感应过充的危害。 1.7球形闪电 球状闪电雷是一种特殊的闪电现象,简称球状闪电。球形闪电是一个明亮的火球,直径约0.5m,直径可达1m,只存在几秒到几分钟。球形雷通常沿着地面滚动,漂浮在空中。它们可以通过烟囱、门窗的小缝隙进入居民家中,有时甚至从原路返回。大多数球形地雷会随着爆炸而消失,但爆炸会对建筑物和设备造成极大的破坏,甚至造成人和动物的伤亡。 1.8雷区面积 雷击区的形成与地理位置有关,与平原相比,山区更有利于雷电的形成和发展,更容易遭受雷击。闪电对地放电的位置与地质构造密切相关,不同的岩石边界带、具有地质结构的断裂带和地下金属矿床都有局部导电性好的区域,容易遭受雷击破坏。雷电灾害区对低电阻率土壤有明显的选择性,在沼泽、低洼地区、河岸、地下水出口、山坡与水田交界处不受雷电影响[2]。闪电到地面的放电路径总是沿着最大电场强度的方向向前推进。如果有高耸的尖塔、铁塔等,在地面上,由于塔尖的电场强度较高,更容易被闪电击中。在农村,房子、亭子和树都不高,因此这些高耸的建筑被隔绝在荒野中,经常成为雷击的目标。烟囱排出的热气中含有大量的导电颗粒和自由流动的离子蒸汽。它比普通空气更容易导电,烟囱更容易被闪电击中。建筑物的雷击部位一般是墙角、屋檐和屋顶。 1.9雷击损坏 电气产品遭受雷击后,雷电产生的几十万到几百万伏的冲击电压会破坏电气设备的绝缘,导致大规模、长时间停电。绝缘损坏引起的短路火花和雷电放电火花可能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电气设备绝缘的破坏导致巨大的雷电流流入地面,会在电流路径上产生极高的电压,在流入点周围产生强磁场,可能导致附近触电伤亡。闪电伤害也是由热伤害造成的,热损伤是由于巨大的雷电流通过导体,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的热能,熔化和飞溅金属,引起火灾和爆炸。如果闪电击中易燃材料,火灾更容易发生。另一种雷击伤害是机械伤害,是指当巨大的雷电流通过被击中的物体时,会立即产生大量的热量,蒸发掉被击中物体中的水和其他液体,剧烈膨胀成大量气体,导致被击中物体内部直接损坏甚至爆炸,因为雷击产生的静电斥力和电磁推力对雷击过程中的空气波有破坏作用。 2气象防雷工作的常见问题 2.1防雷检测技术水平不足 防雷检测技术水平不足的原因包括检测设备技术落后、员工的思想和工作能力不足。防雷检测设备在有些方面不能够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效率不高,不利于处理检测工作。员工的工作能力不足体现在对机器的使用技术不达标、工作态度不积极、缺乏工作热情等。 2.2检测所投入的资金 气象防雷检测工作本身关乎到人民的生活安全保障,为此应当给居民居住的建筑物都安装防雷设备,从基础层面保护社会人民的人身安全。可是如果把每个建筑设施都安装上防雷设备,所花费的经济消费算下来是笔不小的支出,而且很难做到全面覆盖,这个问题目前很难解决。 2.3防雷的检测设备问题 飞机的每个部分在飞行前都必须检查,闪电探测工具应该经常保持在精确的水平。如果长时间不进行雷电检测,一旦有一天发生雷电灾害的问题,设备将无法正常工作,造成的损失将是极其巨大和不可控的。可以通过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来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换句话说,在仍然可以控制的前提下,将此类问题的风险降到最低,因此定期检查防雷设备是必要的,也是有价值的。 2.4防雷意识整体水平不足 雷电给受灾地区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但是在没有接触过雷电的地区,很多人对这些灾难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一些地区遭受雷电袭击后,一些人会感叹自然灾害带来的灾难暂时与自己无关联。因此,我国人民的防雷意识远远不够,等到灾难发生才普及相应的气象防雷知识就为时已晚。 2.5防雷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雷电检测技术升级迫在眉睫,但关于雷电检测的相关法律制度仍不完善。雷电探测运行中的事故将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这需要考虑所有可能的情况。因此,完善雷电探测规律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只有法律法规完善了雷电检测的操作,气象检测工作人员才能变得更加自信,才会有更强大的工作能力。 3气象防雷工作的常见问题的解决措施 3.1解决防雷检测技术落后的局面 完善防雷检测系统的升级和防护措施是提升雷电探测技术的重大课题之一,也是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雷电探测技术的重大任务。因此,要提高雷电检测技术,需要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检测,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帮助员工在雷电检测工作中更好地了解相关技术,更加富有责任感,雷电检测工作也需要经常进行相应的实践。 3.2解决雷电探测经费问题 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防雷检测的资金投入,一旦资金到位,防雷检测工作就有了前进的基石。此外,防雷检测相关部门要想出合理有效的办法,把防雷工作做到最好,并能适当考虑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位置实行不同的防御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各地区的优势[3-5]。 3.3解决防雷设备的检测问题 气象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定期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到达防雷检测设备所在地进行检测,定期检测和定期维护。工作人员要尽心尽力,用心对待每一项工作,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设备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稳定生活。 3.4提高人们的防雷意识 如果人民群众有很强的安全意识,一些自然灾害完全可以避免。政府应当大力宣传雷电对人们造成的危害,向公民普及雷电灾害的知识,增加他们的防雷意识,帮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把防雷作为保护自身安全的一部分。 3.5完善防雷检测法律制度 提高和完善防雷检测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防雷检测机构和国家有关部门重视这一问题,出台相应的问题和法律法规,帮助人们预防和解决防雷问题,做到兼顾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认可和接受[6-8]。 4结语 虽然我国气象防雷监测存在诸多问题,但我国现今的防雷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离不开每一个防雷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雷电探测工作上能够做得更好,技术会更先进,技术人员会更优秀,资金会得到更充分、更合理的利用,人们的防雷安全意识会更先进,法律制度会更完善。 参考文献 [1]申积良,岳千均.雷电的形成和发展机理[J].高电压技术,1996(1):62-65. [2]张绍忠.雷电的形成及危害[J].农村电工,2005(3):29.[3]王丽娟.特大城市雷电灾害风险防控的路径优化研究[D].上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18. [4]吴琼,吴瑾,姜紫阳,等.气象防雷检测工作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J].农业灾害研究,2021,11(4):96-97. [5]曹满,李宝庆,李锦顺.浅论气象防雷检测工作常见问题及措施[J].科技风,2019(4):113. [6]马高晨.风力发电机桨叶避雷线断线检测系统设计[D].包头:内蒙古科技大学,2020. [7]毛成程.自能式压缩灭弧装置的防雷运行机理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20. [8]赵文哲.气象防雷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J].新型工业化,2020,10(8):59-60. 作者:宋峰 单位:邹城市气象局
在云计算广泛应用的同时,云计算服务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迫切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本文针对云计算环境下的信息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云计算的信息安全策略做了相关讨论。 1云计算信息安全现状 过去常用云来表示电信网,现在用云来贴切地表示互联网以及其底层的基础设施。云计算技术模式按需求提供可用的、便捷的网络访问,使得在计算资源共享池中能快速提供这些资源,各种应用系统能按需获取存储空间、计算力和信息服务,云计算是一种新型计算方式。云计算机作为一种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兴的技术,具有初期投资较少,运行成本较低,有灵活的扩展性和服务的可持续性等优点,云计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一些不足。云计算的开放性也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如是否能充分满足用户提出的隐私要求,能否保证设备全天不间断运行;一旦出现突发灾难或者故障时,如何能够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急计划并执行;能否确保服务商提供服务的兼容性;在不同国家、区域,云计算环境下数据面临不同的条款和法规,这些都是云计算面临切实的问题。 2云计算信息安全问题 2.1数据的存储安全 在云计算环境下,用户将数据传输到任意分布在全球各地的云服务器上,上传后用户便失去了对数据的完全控制,而云计算服务商有优先访问数据的权限,当用户数据隐私一旦被泄露、篡改或删除时,如何立即对数据进行隔离、备份、灾难恢复是一种重要的应对机制。 2.2数据的传输安全 在云计算环境下,如何保证数据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受到黑客、病毒的攻击,是保证信息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经济化时代,黑客已经不再是单纯以好奇、捉弄为目的,而是为了窃取商业隐私或者数据,从而获得经济利益。一旦黑客侵入到云系统中,他们可能会随意修改、删除数据,更改用户名、密码,导致用户密钥无法解密,而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甚至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3数据的访问安全 数据访问的安全因素包含有:对身份管理、用户权限、访问控制等。云计算服务商对数据超出权限的访问是数据访问安全的一大问题,只有划分明确的权限范围以及必要的身份认证才能解决这一问题。云计算服务商依据数据信息的敏感度、用户不同的类别将用户划分成三大类:政府机构、商业部门、私人用户,再依据用户对信息的重要性作为参考指标,对每类用户进行信息分级管理。 2.4数据的审计安全 为了保证数据审计的安全,通常会引入一个在安全技术领域有一定权威和优势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用户和云计算服务商进行约束和监督,以此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在云计算环境下,需要对云计算服务商的技术能力的综合评估,以评判其能否提供长期稳定的云计算服务,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3云计算环境下信息安全策略 3.1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鉴于互联网其独特性,导致云计算服务商的用户在无法固定在具体某个区域,而是在全球范围流动,显然没有机构能为云计算服务商提供通用的法律服务。为了确保云计算服务下信息的安全,国家应该尽快制定数据云端的管理规范,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云计算技术的相关技术标准。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信息安全法律体系,但与欧洲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律中对隐私保护的条款较少,修订的《著作权法》对复制数字产权的界定还存在空白。 3.2加强信息安全的审计与监管 要实现对云计算环境的审计与监督,可以引入有具备一定技术权威的政府部门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政府的主导作用对第三方监管提供了可靠性和权威性的基本保障。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除了日常监管之外,还应对云计算服务的可用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地审计和评估,从而确保云计算服务商的服务质量。云计算的安全问题大部分来源于传统IT系统和新系统构架的管理方面,因此在加强新的安全保障技术应用的同时,需要结合有效地传统安全保障技术,实现对云平台安全的全面保障。 3.3加大云计算技术的开发 我国在云计算技术方面对系统操作系统、底层硬件的开发较为薄弱,须加大云计算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有利于提高我国云计算技术的自主性。 3.4培养用户信息安全素养 在一些云计算信息泄露的事件中,相当一部分是用户将自己的生日、电话号码、银行密码等重要个人信息作为云计算服务器端的登陆密码或存储在云服务器端,被不法份子盗取,导致重要个人信息丢失或被盗取,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目前,云计算服务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不成熟,也一定程度反映出用户在数据使用上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用户是否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素养,体现在用户对信息安全知识了解程度、对信息的安全能力、对信息的安全意识这三个方面。用户应了解最新的病毒信息,了解信息安全技术等相关知识,尽量避免使用自己生日、电话、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等关键数据作为登陆密码,能定期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备份。一旦发生信息安全问题,能及时采取合理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4结语 云计算与网格运算相比,具有更专业、应用更广泛等特点。云计算近年来快速的发展,对互联网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与此同时,也数据安全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挑战。只有尽快建立相关的云服务体系标准,从多个方面来保证云计算的信息安全,才能更好地推动云计算的发展。
1前言 工业固体废弃物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留下的各种废渣和粉尘等等,其堆积也占据了很大的土地面积,也是一种对土地资源的浪费。而循环经济是将这些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加工,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得到资源化,以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促进工业发展。在很多工业发达的国家,早已经对循环经济进行研究,并投以运用,取得了不错的成果。我国也要紧追其步伐,重视循环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的出现,遏制了传统的高消耗、低回报、高排放的情况,而工业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循环经济概述 2.1循环经济的概念 对于循环经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见解。但是其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有的学者认为,循环经济就以生态学为指导,对废弃物和清洁生产进行综合,是一种生态经济。也有的学者认为,循环经济就是把废旧的固体废弃物和物资进行二次回收利用,不浪费的同时也制造了原料,创造了经济效益,减少了土地占地和对生态的破坏。最大程度的做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循环经济就是打破了传统的单线的生产方式,传统的即找到资源,对其进行加工制造,然后有残余废弃物的出现。而循环经济就是在残余废弃物的后面再进行回收利用,再转换成有用的资源,这样就形成了生产循环。最大限度的对资源进行利用,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生态环境,提高了经济效益。也是秉持着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循环经济也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因此,其科学性和先进性是不言而喻的,还拥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循环经济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因此其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 2.2循环经济处理中的原则 在循环经济中应用的是3R原则。Reduce,Reuse,Recycle,即为减少数量、重复使用、注意回收。3R原则帮助我们更加明确了循环经济的工作,为我们更好的进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做了铺垫,也为我们能够更加完美的做好循环经济工作奠定了基石。 (1)减量原则。减量原则,对应的是Reduce减少数量,而这个数量指的是,减少在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数量。在生产中,在保证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减少原料的使用,以防止过多的污染和排气的产生,也控制了生产的固体废弃物剩余量。还有在消费中,尽量选择耐用还有包装较少的产品。 (2)再利用原则。在利用原则,顾名思义,就是对物品进行再次利用,这也需要我们的精心的对待,在物品出现故障的时候,对其进行维修,尽可能的延长其使用年限,使物品不被浪费,不会过早的成为垃圾。再者,人们可以将自己不用的物品返还到市场,让有需要的人可以更好的把它利用起来。 2.3资源化原则 资源化原则,就是将其变废为宝。通常在资源化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加工制作,制作成其原本的产品,把其将废料变为精品。还有一种就是对其进行改造,在自身的条件上把它改造成另一种产品。 3建立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循环经济体系的措施和对策 3.1加大科学技术投入力度,提高利用率 科技是生产的第一生产力。科技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拥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要全面支持固体废弃物的循环经济的发展,还要对生产中的技术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投入力度的加大,意味着先进的生产技术的出现,我们的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也会在一定程度的提高。我们对于原料的处理会更加的得心应手,也会减少对废弃物的排放,降低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因此,国家应该把支持落到实处,给予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提高科技研究的经费,使研究人员拥有充足的研究经费,全身心的投入研究。还要鼓励各个企业与高校联手合作,全民行动,致力于研究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循环经济。 3.2完善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管理体系 我们要建立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管理体系,因为只有在管理体系下才可以把能力发挥到最大。“无规矩,不成方圆”。建立专门的废弃物综合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协调运作。大力整顿废弃物市场,提高资源利用率。还要对废弃物垃圾进行管理,对其进行收费。减少废弃物的出现,还要构建再生资源的产业链。还要出台各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规范对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等等一系列的工作。 3.3建立全国性固体废物信息网站 互联网的传播是非常迅速的,而且可以忽视地域等等的各种影响因素。我们要建立全国性的网络,把固体废物信息在网络上面,然后在全国各地进行交换或者拍卖。因为有可能你不需要的正好是别人所需要的。正所谓“我之砒霜,彼之蜜糖”。这样形式的交换方法,可以在网络上担保进行,也就是在全世界进行交换,经济范围加大,总可以换到你所需要的物品,一举两得。这样不但延长了产业链,还提高了经济效益。符合我们循环经济的要求,是我们建立的新型模式,为工业生产节省了成本。物品交换还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减少了资源的浪费。 3.4借鉴先进技术 技术在生产中是焦点,因此,我们要发展技术,对其重点关注。在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循环经济利用中,国外的发达国家是应用的比较早的,各方面的应用也比较成熟,因此,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借鉴,来弥补我们自身的不足。我们要虚心求教,遇到不会的不懂的,都要去研究去请教,这样才可以进步。在吸取国外先进技术时候,不可以盲目的照抄照搬,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来具体的实施,要有自己的侧重点。我们在借鉴的同时,还要有竞争的心态,在同一件事上,我们要在一定的基础上,努力比其他国家做得好。我们的上进心不可以泯灭,要积极向上的工作。在良性的条件下,公平的努力竞争。 3.5建立奖惩制度 在工作过程中,必然有做的表现优异的,也有做的一般的,可是都需要鼓励,政府应该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异的人员进行表扬,做得一般的人员进行鼓励,对做的差的给予处罚。对于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循环经济来说,要设立很多奖项,来奖励优异的相关部门、企业、个人。以此来鼓励,提高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使我们更加活力的工作。对于那种忽视废弃物的存在,存在乱扔情况的人,要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背负刑事责任。以处罚来约束那些对工业废弃物不放在眼里的人们,要使他们意识到严重性。 3.6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 法律是具有威慑力的,也是权威的。在循环经济中,要建立工业固体废弃物有关的详细的法律法规,让我们可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今我国法律众多。对环境和资源的相关法律也有很多。可是对于循环经济来讲,内容广泛,现有的不足以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建立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的规范和章程。让我们可以在法律的条框下,更加有条不紊的进行循环经济的工作。努力把工业固体废弃物做到更好。 3.7加强环境教育和循环经济的宣传 思维是行动的先行者,只有思维上有了意识,才会有行动的后续。因此,我们要想全民共同努力,必须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循环经济,了解它的好处,才可以付诸于行动。我们要加强环境的教育,提高人民大众的环保意识。地球上环境是我们整个世界共同的话题,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工业固体废弃物对其有着污染,这就对我们的生活有着不同程度的损害,而循环经济可以帮助环境的改善,还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我们要清楚这一点,才可以更好的理解我们为什么要致力于循环经济的应用。要通过各种途径对环保意识和循环经济进行宣传,不仅是传统的口头宣传,还有网络、电视宣传等等。多途径的宣传可以使人民大众不断地从各种渠道获得了解,了解的更加深刻。这样,循环经济的应用才会更加顺利,还获得了人民的支持,接而从小事做起,为循环经济出力。 4结束语 如今循环经济是我们的热门话题,为我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好处,为我国带来的不仅是工业固体废弃物上的处理,还有我们人文上的益处。循环经济使我们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贯彻,促进了我们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让我们的环境可以得到保护。我们在做工业固体废弃物工作的时候要秉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还要坚持三大原则。我们要创新,让脑力活起来,创造更多的方法来为循环经济出力,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出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技术也会越来越先进,我们的工作一定会越来越顺利,对环境的影响会越来越少,工业发展也会越来越好。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及对策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是上市公司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椤U庖恍形严重损害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使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行为,同时也弱化了政府宏观调控效果、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它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因此本文从上市公司自身角度分析其造假动因并对治理财务造假这一问题提出治理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造假诱因;资本市场;投资行为 一、引言 无论对于投资者、债权人还是与上市公司有经营往来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来说,分析该公司的财务数据是认识和评价一家上市公司的过去、现在及未来的经营状况的必要路径。而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基本上都反映在财务报表上,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实质上是对其财务报表的分析。若企业对其财务报表做手脚,掩盖其真实的财务信息,那么带来的危害小到投资者债权人,大到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了解上市公司造假动机并提出治理方案刻不容缓。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 1.融资筹资,吸引投资者 上市就是该公司达到指定的标准后被给予发行股票的权利,股票是用来集资的,因此公司获得上市资格就代表其不仅可以向银行贷款或是内部融资,还可以吸引股民的资金来筹资,有了充足的资金,企业就发展的很快。而投资者投资通过参考公司的财报来判断该公司的发展前景,决定是否要对该公司进行投资行为。上市公司为了圈钱制作了“漂亮”的财务报表,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股民,骗取股东的信任,从而获得超额资金来帮助企业自身发展。 2.保持上市主体身份 上市公司造假有一个很大的动机来自于资本市场的压力,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佳,达不到招股说明书中签订的预测业绩,若经营业绩一直亏损,就会遭到证券市场退市的处理,所以很多上市公司为了保住上市主体资格,在财务报告上做文章来掩盖其财务困境。另外,上市公司在成本、费用中人为调节利润,也在某些层面上减少税收的缴纳。 3.上市公司股权治理结构不合理 公司治理结构的制衡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绿色通道。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所占比重过大且股权高度集中,社会公众股比重小且股权比较分散。国家股通常掌握在企业高管经理人手里,经理层和董事会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独立董事接受了上市公司经理的高额报酬,不仅不对经理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给予监督,甚至还内外勾结,在内部控制人得到实在的好处,却损害了众多没有话语权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外部监管有漏洞,上市公司有机可乘 我国也缺少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对于中小投资者利益没有法律支持与保障。让上市公司钻了制度的空子。甚至有些政府官员与企业高管私下勾结,加大了查处难度,且因为法律的空白,导致很少有受损的投资者维权,给予企业造假动力与野心。 三、治理建议 1.调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改变“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为了一己私利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问题,因此要分散股权结构,形成制约机制有效实现内部监管,减少资产转移、内部交易等问题的出现,将财务造假扼杀在摇篮里。另外,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完善内部控制建设,从各个角度对公司内部管理实施有效的改革,防止财务造假行为。 2.加强外部监管,提高外部审计独立性 加强监管一直是资本市场发展势在必行的大趋势。在过去频繁的财务造假中,证监会也经常反思股市异常波动股市灾难带来的教训,因此要治理这一问题,监管者就要依法全面监管,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切实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日趋复杂的经济市场下,守住底线,维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持续进行。另外,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客观真实独立的外部审计是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首先,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以往的审计工作记录,对其成果和失败的案例进行评级,信用等级差的事务所以末尾淘汰制面临被惩罚的后果甚至解散。以此方法提高审计质量。第二,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素养,注册会计师要诚信做人,诚实做事,遵守职业道德操守,在利益面前坚定信念,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及执业水平。 3.加大惩罚力度,提高造假成本 纵观外国经济市场,会计舞弊行为少之又少,因为国外对于造假的惩罚力度和惩罚金额让心存幻想的上市公司望而却步。因此,我国也应该严惩造假的企业和个人,在立法上,要进一步修订《证券法》,细化法律惩罚条例,把惩罚标准提高到企业无法接受的程度;对于已经出现造假行为的公司给予近乎破产的处罚,对造假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实际收益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所有参与造假的相关者给予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终身不得进入该行业。 财务造假论文:剖析财务造假手段及法律防范措施 [摘 要]目前,全世界存在着一个普遍的财务造假问题,然而中国也面临着财务造假的危机,一些专业的人士对这种问题采用了多种方案,但财务造假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良好的解决。在我国这种财务造假事件已经对资本市场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不但给那些投资者带来财务损失,且对金融市场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有序发展带来了巨大危害。会计诚信的危机大部分都是财务造假的问题,因此有效识别财务造假的手段及防止出现财务舞弊这类现象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前提。本文运用规范研究方法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分析财务造假的手段及其发生的原因,并且对这一现象的产生进行阐述,提出如何运用法律手段防范财务造假行为。 [关键词]财务造假;会计核算;法律防范 1 财务造假的概念 财务造假,是指一些会计从业人员或者和会计行业相关的职业工作者为了实现自己的欲望,满足自己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择手段地通过会计财经法规、相关会计准则的漏洞和从未涉及的一些法律空白,随意删改会计程序、财务数据和报表、会计相关数据资料,根据自己的需要增加或减少,甚至捏造会计信息,策划违法乱纪的经济活动,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从根本上说,财务造假行为使会计信息资料数据缺乏真实性和可靠性,使用价值降低,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会计错误(也称差错)是会计人员由于自身某些因素的限制(如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或者因会计行为人对会计业务技术不熟练和对财务政策不熟悉及管理组织不完善所致。可见,财务造假是不加掩饰地故意实施犯罪行为,而会计错误则是过失行为,两者一个是主观意念的过失,一个是客观环境的限制,从本质上说是截然不同的。 2 分析财务造假的成因 2.1 财务造假的内部原因 2.1.1 利益驱动 许多公司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谋求发展,明示或者暗示企业会计人员做假账,对财务信息造假。最常见的两种情况:对于中小型企业,报盈为亏,瞒报利润,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对于一些上市企业和大型公司,通过虚增利润,制造企业盈利能力较好的假象,以骗取更多的贷款,另外,也可以从股市筹措更多资金。 2.1.2 财务造假的成本低 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惩处手段主要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为主。对大部分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主要是给予企业及主要责任人以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很难达到真正的处罚目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于那些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也只是限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公司因会计信息失真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刑事责任的追究是一种威慑力量,是防止市场危机爆发或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一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无法形成日常的监督力量。若想形成日常的监督机制,必须依靠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来实现,这也正是我国目前惩罚手段中所缺乏的。 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依法行政的随意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执法不严、执法的随意性大,助长了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朝量化的方向发展。 2.1.3 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为造假提供平台 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企业财务价值的评估、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选择有所不同。会计工作人员往往是通过自己的工作经验做出自己的相关财务判断,并进行数据信息分析,最后总结归纳出数据信息,进行下一步处理填报。这样一来,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可靠。 2.1.4 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审计形同虚设 目前,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具有局限性,内部监督不到位,会计人员不独立,受单位领导指使被迫做假账。社会监督仍处于起步阶段,会计事务所虽然脱钩改制,但仍缺少标准的执业制度,政府O督大于社会监督力度,职责交叉,经常重复检查。企业领导同时管理会计与审计,内部审计不是处于董事会的领导下。审计监督对保障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活动,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具有其他经济监督无可比拟的作用。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与飞速发展的经济仍有许多不适应。 2.2 财务造假的外部原因 我国对企业财务信息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但是这些重要的监督管理部门是按规定的权限划分管理范围。各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由于人力、物力的不足,导致其不能全面的监管所有的财务造假行为。 3 财务造假的法律防范措施 3.1 加大造假成本 对财务造假的企业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如关停、整顿、罚款),对于有关部门领导,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法律惩罚,特别是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与人员,给予刑事处分。对于造假的会计人员,吊销其从业资格,并禁止其在未来从事相关工作,加大惩罚力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用法律的力量对财务造假行为给予重击。 3.2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作为财务造假的经办人,要加强业务水平的学习,明白财务造假的严重性。企业也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能力水平。同时,也要加强诚信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从而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职业操守。 3.3 完善相关会计法律制度建设 会计准则是一个会计人员进行会计行为的基础,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必须要熟练掌握相关的会计知识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达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要求,进而更好地进行财务数据处理和信息数据分析工作。随着宏观大环境的飞速发展,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也随着其变化而不断完善,所以与时俱进,完善会计规章制度刻不容缓。我国为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如《企业会计则》《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因为公正地实施法律法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财务数据的精确度,对财务造假的行为形成约束。由于会计准则的不完善是让财务造假人员抓住漏洞进行财务欺骗的原因之一,因此,为了治理和防范财务造假所带来的危害,我国应该重视完善会计相关条款,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加强法律法规及道德文化建设,提升会计相关从业人员的爱岗敬业和职业道德素质,让会计人员在财经法规的约束下工作,避免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无法抵制利益诱惑而进行财务造假,害人害己。另外,对于通过财务造假可能获得诸多利益的人,要特别设定相应的条约限制他们的个人行为。完善现有的会计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精确规范法律的相关条约内容,让想钻法律漏洞的不法分子无所遁形。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及治理措施 摘要:近年来,我国财务造假案件频繁发生,财务造假的方法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端。纵观我国A股市场,之前有 “万人坑”的银广夏,后来又有绿大地以及被称作“稻米加工第一股”的万福生科。本文分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并深入探讨其原因,最终提出治理财务造假的一些具体措施,以完善和改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的治理。 关键词:财务造假;表现形式;原因;治理措施 财务造假,指在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做假账及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欺骗社会公众的行为。财务造假不仅严重侵犯了国家和相关利益方的利益,给社会各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扰乱社会秩序,使经济、财务市场混乱。因此,整治财务造假,加强各方监督,促使企业自觉遵守会计准则和制度,建立起一个制度健全、监督完备、惩罚得当、健康有序的财务市场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着关键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 (一)伪造单据,虚构交易 虚构交易主要是虚构收入,这是许多公司财务造假最常用性质恶劣的财务造假手段。 虚构收入主要有以下方法:虚构各种交易对象,然后伪造出一些不存在的单据,比如像原材料购入发票和采购合同、材料运输发票和入库验收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或以以前存在的真实客户为依据,编造销售合同,虚拟订单;企业还可以通过关联方之间的内部交易确认收入;或者在每年报告日前的一两个月里,提前确认收入,在报告日后再以销售产品质量不合要求等理由做退货处理。 (二)隐瞒营业成本 隐瞒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造成少结转营业成本,就会使利润增多。例如,对于已经销售的产品,不进行出库记录,然后不进行成本结转;或者是在产品的成本计算中,故意漏记一些项目致使成本降低等。 (三)调节费用 调节费用最常用的就是在处理上市公司发生的费用时将其资本化。一般来说,企业的费用应与收入相配比,对于当期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应当计入损益,冲减当期收入,而不应予资本化。企业的广告费用、借款利息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等经常会被管理者不适当地资本化,这将对利润造成很大的影响。 (四)骗取出口退税款 骗取出口退税款,是指企业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骗取数额较大的将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出口退税不同于一般的退税,这种退税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增强企业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而给予的优惠待遇,骗取出口退税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严重 的危害。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一)利益的驱使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般都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上市公司粉饰会计财务报表,提供高盈利能力、高营运能力、高发展前景等虚假的财务信息可以骗取债权人、投资者、政府、银行和往来客户等的信任,满足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条件、避免被ST或退市、银行贷款等方面的需要,进而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很多上市公司股权都高度集中,股权集中于大股东手中,造成“一股独大”的局面,客观上为财务造假提供了条件。同时,董事会结构也不合理,“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人员经常相互兼任,权利和责任划分不明确,不仅不能发挥董事会的约束作用,往往还会出现董事和管理层联合舞弊的现象。另外,由于监事会成员不能保持独立,其职位、薪酬都要依靠管理人员,难以担当起监督的责。 (三)制度不完善,惩罚过轻 目前在我国,因为法律不健全,舞弊处罚过轻,舞弊收益大于舞弊成本,这是很多上市公司钻法律空缺并进行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年的南纺股份虚构数亿元的利润,却仅被警告和罚款50万元;对牵扯的12名企业高管也仅是警告和处以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惩罚。这个事例,让我们看到,我国目前的法律对于证券市场上很多违规的行为处罚过轻,经常对企业施以行政处罚,导致其对法律缺乏敬畏,更加放纵了那些企业的违法行为。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合谋 经过注会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为社会各方所使用,牵扯的利益关系广泛,所以会计师事务所不应该只对委托人即上市公司负责,更应该对社会公众负责。而社会大众一方面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揭露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自己承担揭露舞弊给事务所带来的成本,自负盈亏。因此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利益,很难不和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合谋,不仅发挥不了应有的揭露作用,还一起进行财 务造假。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措施 (一)提高社会的道德及诚信意识 首先,公司高管要懂法和守法,只有他们遵纪守法,才能组织企业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其次,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监控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对违规违纪的会计人员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另外,还要建立完善的股票发行规则、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经常围绕股票发行上市、增发等,建立科学的股票发行机制,可以遏制上市公司因利益驱使而进行财务造假。 (二)加强公司治理结构 第一,强化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减少职位权利的交叉,加强公司高管人员权、责、利的制衡。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避免董事和高管联合操纵公司。第二,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股权不能过度集中于个别股东手中,避免“一股独大”局面的出现,同时又要防止股权过度的分散和不稳定致使股东无法联合起来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影响。第三,加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建设,增强外部约束,提高证券市场的监管效力。证监会可以对企业建立社会诚信档案,记录企业造假行为,实行信息高度透明。另外,对于有漏洞不完备的会计法律法规,立法部门要积极完善,不能让企业钻法律的空隙。 (三)完善会计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的法律制度对财务造假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不能对企业和管理人员形成足够的威慑,应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引入民事赔偿和民事诉讼机制,一旦发现造假,相关责任人要以数倍的代价赔偿因其舞弊而遭到损失的投资者,这在经济上将对造假者形成压力。此外,更要加强刑事处罚,因为行政和民事处罚只能对财务造假形成威慑,却不能从根本上阻止。企业如果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就应该从长远考虑,合法、诚信经营。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发挥审计的作用 首先就是要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注册会计师才能在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准确快速地发现其中的问题。还要培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做到在利益诱惑面前仍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对注册会计师实行强制轮换制度,防止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企业“日久生情”,然后和企业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财政部门应对注册会计师严格监管,细分财政部门、审计署、证监会的监管职责,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督其是否严格执行审计业务,有没有进行虚假陈述,对执业有问题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从 严处理。 四、结语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再高明的造假手法都会有漏洞,都能够从企业的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中看出来,所以应从上市公司内、外两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处罚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财务造假。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财务造假论文:财务造假中的审计风险与控制 【摘要】近年来财务造假事件频出,而财务造假事件背后一方面有投资者的重大亏损,另一方面中介机构也是深受拖累,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其负责的注册会计师自然更不必说。一个个财务造假案例给审计人员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如何识别公司财务造假,其中的审计风险多大,应该如何进行审计风险控制?本文以欣泰电气为例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财务造假;审计风险;审计风险控制 一、案例回顾 欣泰电气(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9年9月,欣泰电气首次提交IPO申报材料,但没有成功,2011年再次尝试,由于模拟财务报表发现有“应收账款较多”、“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等问题,便开启了欺诈发行上市之路,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并于2014年1月27日成功上市。2015年7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历时近一年,2016年7月,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虽然之后公司和胡晓勇提起了行政诉讼,但于今年5月4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二、欣泰电气公司的审计风险 (一)虚增应收账款收回的审计风险 1.重大错报风险 从图2可以看到,应收账款逐年上升,特别是2014、2015年,占总资产的比重到2014年已经超过35%,2015年更是达到41.38%的高水平。应收账款上涨如此之快,上升幅度又比较陡峭,就应该对公司是否真是披露应收账款的情况保持怀疑。我们都知道,应收账款只是账面上的资产,存在着坏账损失的风险,应收账款太高会引起股东对公司的怀疑,从而影响股价,这样的情况下,欣泰电气自然存在较大的应收账款重大错报风险。 2.检查风险 如果公司及财务人员刻意伪造相关合同、协议、票据等,制造出虚假的应收账款收回数据,而审计人员在函证时,一般是针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而不会对已经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这就会存在相信其应收账款已经收回的假象,从而提高检查风险。 (二)虚增利润的审计风险 1.重大错报风险 欣泰电气的重要采购原材料是硅钢片,原材料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不是根据日常经验就可以判断的,因此,公司存在极高的提供虚假原材料信息的动机,通过虚低的原材料成本实现生产成本的压缩,从而虚增利润;另一方面,公司的税收优惠较多,项目繁杂,金额有大有小,公司就有动机通过障眼法让利润在税收优惠中实现,通过营业外收入提高利润,增加公司的重大错报风险。 2.检查风险 由于原材料的专业性,获取原材料价格信息的途径比较有限,可能让审计方付出很大的成本(时间、金钱、精力),从而可能导致审计人员不能获得合理证据证明原材料价格合理性的检查风险。对于税收来说,一般审计人员查看了相关文件之后,便确定税收优惠的实现,由于欣泰电气税收优惠种类繁多,可能存在在抽查^程中漏掉虚假税收优惠的查证机会,从而增加检查风险。 (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审计风险 1.重大错报风险 从企业持股情况来看,温德乙先生持有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77.35%的股份,温德乙的夫人刘桂文持有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13.33%的股份,两人加起来合计90.68%,而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是欣泰电气的控股股东,持有欣泰电气32.5778%的股份,另外刘桂文个人持有欣泰电气13.0050%的股份,其他单个股东持股均不超过8%。温德乙为欣泰电气的实际控制人,与刘桂文合计持有欣泰电气45.5828%的股份。股权非常集中,股东很难形成相互制衡的作用,董事会一旦被控制人所控制,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难以起到监督的作用。 2.检查风险 由于大股东拥有很大的持股比例,能够实际控制公司,其可能指使财务人员协助掩盖其掏空公司的行为,从而难以让审计方发现。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独立性也容易导致检查风险。如果审计人员因为公司为此付出的审计费用而放松审计程序,比如把函证交于公司员工寄送等,就会导致审计程序失效,从而提高了检查风险。 三、针对审计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可能存在虚增应收账款收回的审计应对 对应收账款绝对额和相对额进行趋势分析,当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而且不断上升时,一定要关注应收账款收回问题。所以,在对应收账款进行检查的时候,不仅要检查应收账款的余额情况,还应该对近期发生的大额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以尽量减少虚假应收账款收回的现象出现。 (二)可能存在虚增利润的审计应对 当客户的原材料有专业性,不能通过一般生活经验判断时,(比如欣泰电气的重要采购原材料是硅钢片),审计人员借助专业网站和相关专家的数据与工作,进一步还可以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原材料变化情况,从而确定原材料成本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当公司税收优惠、政府补助较多时,一定要仔细排查虚假的税收优惠,特别是当公司营业外收入比较多且处于增长态势时,更要关注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来增加的利润。 (三)可能大股东占用资产的审计应对 查阅公司股份及股东情况,重点关注前十大投资者,特别是实际控制人。当出现“一股独大”时,要特别关注大股东“掏空”行为。关注大股东的关联公司、配偶、亲属与本公司进行的双向交易,查看相应资料;关注大股东亲属在本公司的任职情况,是否掌握财务等重要方面的审核权,仔细分析,大股东与亲属之间可能存在的勾结与不良行为。 四、结语 由于现在财务造假案例的不断涌现,注册会计师更应该提高对这方面审计风险的关注,进一步采取审计措施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审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只有提高审计风险意识,并采取相应的审计风险控制措施,才能避免一次又一次跳进公司“财务造假”的陷阱中。 财务造假论文:基于伦理原则对东芝财务造假事件分析 摘要:在信息化时代,常常有企业被曝出财务丑闻。这些财务丑闻不仅给企业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也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风气。日本东芝公司在2015年被曝出财务造假。这次事件提醒了人们注意个人伦理道德、企业伦理以及社会伦理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影响。本文结合日本东芝公司的财务造假事件的进行分析,对其公司的人员职业道德、个人伦理道德、企业伦理以及社会伦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伦理原则;财务造假 1.伦理原则 1.1什么是伦理原则 伦理原则主要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与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伦理原则。伦理原则是社会中形形色色的道德规范的最基本的起始点和指导思想。 1.2企业伦理 企业伦理是用于规范企业的社会行为的原则。是将企业经营活动规范化、合理化的核心原则。 企业伦理可以通过社会公众的舆论、传统的习俗、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多方面对企业行为产生约束规范作用。 企业伦理为社会衡量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供了一个价值尺度。通过这个价值尺度可以衡量企业的社会价值,引导企业正确发展,承担社会责任。 2.东芝简介 2.1东芝公司 东芝公司成立于1875年7月, 东芝公司已经有140多年的历史。公司最开始是一个以家用电器、重型电机为主体的企业。后来渐渐涉及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电等业务。日本东芝公司目前全球约有580多家子公司,20 万名员工,年销售额 6.7万亿日元。许多年来,日本东芝公司一直处于公司治理改革的领头地位。 2.2东芝财务造假事件 东芝公司在2015年被媒体曝出,从2008年第二季度到2014年第三季度期间进行财务造假,总共虚假报告了2248亿日元的税前利润。 该公司自2008年起不正当使用完工百分比法,采取推迟确认损失的手法,虚增利润。这次财务造假主要起因是高官的贪心,不断追求高利润,为追求利润而不断向下级部门施加压力,最终导致公司内部集体参与造假。日本东芝这次财务舞弊丑闻是典型的违反个人伦理道德、违反企业伦理原则的会计违规行为。 3.对东芝财务造假事件的伦理分析 3.1东芝公司违背企业伦理 东芝公司违背了企业伦理原则,不仅没有能承担起企业责任,反而为了公司利益进行财务造假,欺骗利益相关者,违背了企业伦理。东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目标通常影响着企业整体作为一个独立会计主体的目标。 3.2东芝财务人员违背财务伦理 东芝公司的财务人员违背了企业财务伦理原则,东芝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不断向下施加压力,财务人员在这样的压力下、违背了个人伦理原则,没能坚守职业道德,进行财务造假,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导致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极大影响。 3.3内部审计人员违背伦理原则 日本东芝公司虽然有内部控制制度,但却形同摆设,内部审计人员违背伦理原则,未能认真履行职责,配合领导共同造假。东芝公司有的曾经任职于公司管理部门的人又去担任监事,东芝公司内部关系相当复杂、混乱,这一问题很可能导致董事会做出不合理决策,以及监事会职能起不到作用。 3.4外部审计机构职业道德缺失 防止企业进行财务造假的最后的关键一步就是进行外部独立的审计。对东芝进行审计的事务所违背社会伦理原则,没有认真履行其应尽的外部审计职责。从 2008 年开始,东芝长时间未更换审计机构。事务所不可能对东芝长期的财务造假一点都没有察觉。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考虑投资者利益、没有考虑社会公众对利益,没有保持客观公正的进行审计,而是纵容了东芝的财务舞弊行为。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置公众利益于不顾,纵容了东芝公司财务造假。 4.建议 4.1加强管理层及财务人员伦理意识 管理层和财务人员都需要进行必要的伦理知识学习,增强伦理意识。正确引导企业各层级人员能够坚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以社会利益为重。通过伦理知识教育,使公司高管能够正确树立经营目标,尊重各级部门的工作,不以主观意愿影响下级工作,真正努力实现企业目标。财务人员只有严格遵守财务伦理,遵守职业道德,才能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对于对与错做出正确的判断,才能抵御上级领导对财务的干涉做出合乎伦理的财务行为及选择。 4.2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企业伦理意识 目前我国董事会制度运作尚不规范,不能及时对经理层实施监督,导致监事会责任不够明确,监事不能积极及时、公正地完成监督职能。 东芝优化内部治理结构需要建立健全董事会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有效性。不断修改完善和不断健全监事会制度,逐步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还应优化监事会成员的构成;规范监事的任职资格,不仅如此,还要对违反监督义务的失职行为必须予以大力处罚。 4.3完善外部审计监督体系 我国现行的监管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制建设仍有缺陷,特别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强制惩罚力度不够,使其为了高收益不惜冒险纵容企业的财务造假行为,所以需要不断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职业道德行为的惩罚力度。 目前大多数审计机构害怕因过于客观公正而失去长期合作的客户,从而减少收益。鉴于此,建议我国应强制要求企业定期轮换外部审计机构。我国政府应定期对审计机构进行全面考核,并加大考核力度。 财务造假论文:涉嫌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银河投资遭投资者实名举报 通过媒体获悉自己投资的股票银河投资(000806SZ)不仅涉嫌操纵业绩扭亏摘帽,而且还涉嫌操纵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某F先生决定向证监会实名举报。该投资者在《举报信》中将媒体已经公开的相关事实一一引用,而且还在此基础上继续深挖,发现了更多的可疑线索。 大股东银河集团有违法大量买卖控股子公司股票的前科 举报信中提到银河投资的大股东银河集团曾经因为大量买卖控股子公司的股票,被证监会处罚一事。经过记者查证得知,贵州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112SH)是银河集团控股的另一家上市公司,与银河投资系兄弟公司。早在2003年到2007年间,银河集团及关联方通过实际控制的其他账户在二级市场大量违法买卖天成控股的股票,后因媒体曝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0年10月9日,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银河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潘琦等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等处罚。 举报信中提及这次银河投资股价上涨与增发消息时间点高度吻合,内幕交易或为铁板钉钉。 5月14日是银河投资停牌谋划增发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天,该股股价突然放量上涨,涨幅达到4.81%,成交量也从平时的1%换手率异常放大到5.85%。5月27日,银河投资公布了定向增发方案,该股股票也是一度封住涨停,换手率更是放大到了9.92%。此后,银河投资股价节节攀高,截止记者截稿时,股票价格已经越过6元,相比增发方案中确定的2.87元的增发价格,银河投资股价翻倍。 除了增发消息出台前后股价的“配合”外,主要股票成交席位与被举报人银河投资同处一地。 5月27日、6月3日、6月19日、7月4日,银河投资都因为涨幅很大被交易所公开成交席位,在前五位的成交席位中,国海证券的北海某营业部每次都上榜,而银河投资所在地就是广西北海;另外,东北证券的南宁某营业部也先后两次上榜,而被举报人银河投资的大股东银河集团的所在地就是广西南宁。 十年被处罚两次整改一次银河投资堪称“坏孩子”典范 十年生死两茫茫,银河投资的造假故事伊始于2002年。 2006年1月,由于媒体报道,银河投资被迫董事会公司公告称,2002、2003年公司通过与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确认为收入的方法,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不含税收入2.25亿元)、虚增净利润4300万元。2003年,银河投资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累计3.93亿元,其中包括未披露的银行贷款2.7亿元,另1.23亿元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就上述行为,银河投资被处罚款1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原财务负责人、原财务部总经理分别处罚5万元。如果不是媒体报道揭露真相,投资者或许永远等不到银河投资的致歉公告。 尽管银河投资2006年的公告中对2002、2003年的财务造假和大股东挪用资金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但之后依然我行我素。 2011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河投资和潘琦等15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银河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潘琦等6人分别给予30万罚款。 处罚书中披露银河投资在2004年虚增销售收入1.79亿,虚增利润6931万,隐瞒2004年向关联方巨额划款累计达5.44亿元。在2005年虚增销售收入3475万元,虚增利润795万元,隐瞒2005年向关联方巨额划款累计3.85亿元。同时在2004和2005年未如实披露为关联和非关联放提供银行担保共计6.52亿。 而在证监会广西监管局2011年12月 30日的《关于对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其中提及银河投资自2008年12月以来,利用实际控制的“南宁市桂亚商贸有限公司”和“北海正联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两个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流转,累计金额约3.1亿元,形成资金账外核算。 举报信还提及,其梳理被举报人历年的年报后发现,除了已经知道的北海正联、南宁桂亚这两个公司外,四川鼎立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凯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公司都具有走账公司的类似特征。 为再融资 银河投资敢于“系统化、团体化”造假 今年5月,银河投资非公开增发预案,公司拟增发不超过4亿股股票,募集不超过11.5亿元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且这些新股将由其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全额认购。显然,对于货币资金不足6000万元但却存有高达5.92亿元短期贷款需要偿还的银河投资来说,大股东此次无疑是为其解决了燃眉之急,属于重大利好。 大股东银河集团系唯一发行对象,认购完成后,将通过直接方式持有不超过45.80%的公司股份,而目前集团持股比例为14.75%。银河集团由潘琦持股52.27%。 历史资料显示,银河投资从2002年到2005年的连续多年的业绩造假也是因为再融资的目的。2002年增发5000万新股,2004年计划发行可转债9.5亿元由于监管部门未批及股东大会否决而未遂。 银河集团董事长潘琦、董事兼总裁姚国平、副董事长王国生、副总裁龙晓荣、副总裁徐宏军、副总裁顾勇彪、财务总监黄巨芳因银河投资2004年、2005年虚增销售收入、隐瞒对外担保、隐瞒关联交易等行为,于2011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和罚款等行政处罚。潘琦、姚国平被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期限分别为10年、7年。 在证监会2011年对银河科技及潘琦及15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本案是系统性、团体化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大案。银河科技为了骗取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资格,贪短利而忘大义,有策划、有组织地通过制作虚假出库单据、开具虚假销售发票并按比例虚构成本的方式,连续多年实施大规模的虚构营业收入、虚构成本、虚构利润活动。此外,银河科技还存在不及时披露受到地方政府处罚的事项。银河科技的上述行为,既包括定期报告披露违法,也包括临时报告披露违法,持续时间长,涉及事项多,涉案数额巨大,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之大成,情节特别严重,市场影响非常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财务造假论文: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与对策思考 摘要:以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财务造假为案例,分析其造假手段,提出审计对策,指出此次审计失败暴露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以期为防止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提供一些指导。 关键词:九好集团;财务造假;审计失败 九好集团是2017年第一家因“忽悠式重组上市”而被证监会处以顶格处罚的后勤托管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作为中介服务平台为客户寻找后勤服务供应商,根据成交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手段,可以代表我国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普遍存在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总结审计对策,对其他财务造假审计具有指导意义。那么,九好集团是通过何种财务手段来虚增收入的呢?又该如何去治理和防范财务造假行为呢? 1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手段分析 九好集团在其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财务数据中,虚增服务费收入2.65亿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5万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银行存款质押。 1.1虚构业务以增加服务费收入 九好集团造假作案手法的隐蔽之处在于将虚增的服务费收入分散到大量的供应商和客户中去,实地走访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财物,调查难度大。九好集团与125家供应商单位或个人、以及84家供应商对应的46家客户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改变业务性质等方式增加服务费收入2.65亿元。此外,九好集团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虚假业务合同来确认业务收入,在收到这些服务费后又从个人银行账户退回到供应商法定法人或其指定银行账户。尽管这些业务收入是真实的,但九好集团充当资金掮客的角色帮助19家供应商套取资金的业务模式并不属于九好集团的经营模式,不应该计入收入,可见九好集团虚构业务以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 1.2虚增贸易收入 杭州融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康信息)通过向九好集团采购货物存在业务往来,根据九好集团披露的《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可以发现,其账务上确认了57.5万元来自融康信息的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收回。然而,通过审计小组对融康信息的实地走访获知,融康信息并未对该笔采购业务确认收货,九好集团也退回了已支付货款。从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来看,该笔业务不满足确认销售收入的实质,因此可以得出九好集团通过虚增贸易收入粉饰报表的结论。 1.3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银行存款质押 九好集团运用的财务造假方式在实践中非常典型,即通过银行流水体外循环的方式虚增3亿银行存款。2015年九好集团通过虚构其他应收款、虚构银行存款转入、虚构退回购房款以及虚假记载收到上海九好等单位其他应收款的方式使得其账面存在3亿元虚假资金。同时为了掩饰账面3亿的虚假资金,九好集团首先通过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然后再将取得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最后将承兑汇票以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并归还借款,九好集团通过如此反复y行流水体外循环的方式使其账面一直保持3亿银行存款。截止九好集团公开披露《审计报告》附注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时这3亿银行存单仍然处于质押状态,但是九好集团并未披露这一事实。 2就好集团财务造假审计对策 九好集团自2013年开始财务造假至2017年初被证监会顶格处以60万元的处罚,此次九好集团造假也将其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推到了风口浪尖。相关专业人士指出尽管九好集团商业模式较新,但如果审计人员能够保持职业怀疑精神,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得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就能够能合理的审计报告。 2.1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风险导向审计中,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必要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观察和检查、分析程序以及询问内部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九好集团是一家后勤托管服务公司,号称“中国首席后勤管家”,主要业务模式是作为中介服务平台为客户寻找后勤服务供应商,根据成交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商业模式较新多为互联网平台业务,整个业务往来没有采购、生产、销售环节,没有具体的实物流。特殊的商业模式决定了采用如观察企业生产过程、询问企业的销售人员、盘点库存等传统的审计手段不能评估其重大错报风险。再者九好集团作为中国后勤管理第一家,缺乏行业对比及专业的机构分析数据,加大了了解其行业发展和环境的难度。因此了解九好集团的性质及环境可以从企业规章制度入手,如看企业是否有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查看内部审计人员对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评估报告;职责分离的相关规定;企业的组织文化等。 2.2执行有效的实质性程序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是一种职业判断,其质量多取决于审计人员自身的实务经验,因此,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有必要针对所有重大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实施实质性程序。由于九好集团特殊的商业模式,审计人员应该从企业合同、财务资料入手,找到频繁、大额、异常的交易,再通过走访、函证等外部调查取证核实九好集团和供应商、客户交易的真实性,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全面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通过对15年九好集团披露的财务报表分析可以发现,九好集团15年末企业总资产为9.2亿元,货币资金为5.3亿元,货币资金占总资产57.54%。根据三大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可知,如果虚构营业收入,不仅会在利润表上体现,资产负债表上的科目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甚至是在建工程也会有异常变动。由于九好集团的不存在存货、在建工程科目,因此应该将审计重点放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科目上。 其次,执行有效的细节测试。一是通过查询启信宝、公司官网甚至是实地走访可以获知与九好集团业务往来较为频繁的供应商和客户的真实情况。九好集团提供的1200家供应商联系方式中,错号、空号263家,查无此人或长期无人接听的210家。二是调取企业信用报告和已开户清单。通过企业信用报告可以获知九好集团在银行的开户注销和贷款情况,以及隐藏的九好集团对借款关联方担保行为。将调取的已开户清单和九好集团账面的银行账户进行双向核对,可以发现以公司名义开户,但是账面没有的账户,如果存在销户,应该向被审计单位取得销户证明。三是实施有效的银行函证程序并核查银行流水。实施有效的银行函证可以获知九好集团定期存款被质押的情况。对已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定期存款并与相应的质押合同核对,同时关注定期存款存单对应的质押借款有无入账。对于未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开户证实书原件,确认该笔定期存款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目前的金融环境下,银行流水造假难度大,通过核查银行流水可以发现九好集团通过银行流水体外循环的方式虚增存款。 3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成功暴露的问题 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不仅是自身审计程序和方法的问题,与其所处的审计职业环境也密切相关。 3.1处罚不力下的违规成本低 此次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根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证监会责令九好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60万的罚款,与“忽悠式重组上市”成功将带来的数十亿、甚至是上百亿资金相比简直微不足道,如此低额违规成本与巨额的利益诱惑助长了企业财务造假行为的频频发生。反观证券法第202条、2013条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企业处罚金额是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在“唐汉博案”中,证监会对其处以高达12亿元的高额罚款,与九好集团60万元的罚款相比,12亿元的高额罚款足以让企图违法人员望而却步。而从以往发生的财务造假案例中可以发现,上市公司通过虚假陈述给证券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往往并不亚于甚至比企业通过局部内部交易、市场操纵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更为恶劣,但证券法对前者的处罚力度却远低于后者,可见证券法的处罚条例并不合理。 3.2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 我国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规模小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不平等关系,为了获得审计业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往往不能保持独立性,满足被审计单位不合理的要求。A上市公司对审计质量的需求主要与政府的管制行为有关,如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将终止上市、上市公司配股需要满足一定的盈余条件,多次暂停IPO发行等。上市公司对高审计质量的需求并不是由于市场行为,而是为了满足政府管制的条件,获得最佳利益。因此上市公司在选择事务所时考虑的不是计质量的高低,而是经审计后公司是否能够满足有关部门的管制要求以及是否有助于公司实现利益最大化。 4思考与建议 4.1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一是要修改证券法条例。对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进行修改,即加大对虚假陈述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顶格罚款数额,使之与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相协调。二是完善会计师职业标准规范。改变因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导致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但注册会计师基本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现象。加大对涉嫌财务造假注册会计师的处罚数额。三是建立集体诉讼制度。行政处罚力度有限,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其高额的民事赔偿足以杜绝大部分企业的投机心理。目前我国集体诉讼制度还不够完善,可以通过借鉴美国股市中的集体诉讼制度,或者设立代表中小投资者向上市公司集体索赔的总机构等方式完善我国集体诉讼制度。 4.2加强监管措施 一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管。改变我国大多以年检、整顿清理为重的监管方式,加强事前监管和治理,严格监管签字会计师资格和审计师任期,不断进行风险提示,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二是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措施,建立高效快速的投诉通道,如网上匿名举报窗口、举报专线、举报专设邮箱等。对举报人员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且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人们对财务造假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三是监管机构介入拟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改变拟上市公司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现象,转为由证监会、证件交易所等第三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拟上市公司向第三方交纳审计费用,再由第三方与审计机构进行结算,同时严格遵循审计费用的高低取决于审计质量的高低,防止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合谋造假行为。 财务造假论文:农业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及动因分析 【摘要】农业公司财务造假一直是资本市场的一个热议话题,加之我国对农业非常重视,因此研究农业公司造假现象就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通过辉山乳业的案例,来分析农业财务造假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一些应对策略,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农业公司;财务造假;动因 一、前言 近年来,农业公司造假现象层出不穷,诸如万福生科、银广夏、蓝田股份,绿大地、新大地、獐子岛、参仙源等都是近几年发生的引起投资者恐慌的例子。农业公司如此喜欢造假,其背后必然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且农业类公司还具有生产周期长、库存核查困难、现金交易量大、交易对象分散、性能不稳定等特点,与其他行业比较而言,产品周期长并且产量不稳定,因此致使,农业类企业资金来源困难重重,必须做出更好的财务报告来吸引投资者。故此,研究农业公司财务造假现象显得尤为重要。本篇文章通过对辉山乳业案例的分析,来找出造假背后隐藏的原因,并对该原因背后的策略应对提出一些见解。 二、辉山乳业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06863.hk,以下简称“辉山乳业”),成立于1951年,是一家覆盖全产业链的乳制品公司,业务涉及草料种植、奶牛养殖、液态奶和奶粉的生产及销售,于2013年在香港上市。 2017年3月24日,辉山乳业在半个小时之内股价暴跌90%,最终跌85%后停牌,股价只剩0.42元,该事件的直接导火索是一份流落在外的文件显示,辽宁省金融办定于3月23日14点召开辉山乳业集团债权银行工作会议,23家债权行与辉山乳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出席。而早在2016年12月,美国知名做空机构浑水(Muddy Waters)针对辉山乳业报告,称辉山乳业至少从2014年开始虚假财务报表、夸大其资产价值及负债颇多,并称该公司估值实际接近零。 (二)案例分析 根据浑水机构的几个月调查,共访问了35个牧场,5个生产设施基地和2个完全没有建设迹象的生产基地。发现辉山乳业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牧草来源欺诈。辉山乳业宣称其用于奶牛饲养的苜蓿是自产自足,近而来夸大利润率。但大量证据表明这是个谎言,这家公司长期从第三方供应商手中大量购买苜蓿。 2.资本开支造假,辉山乳业在其奶牛养殖场的资本开支方面存在造假行为,其夸大了这些养殖场所需的花费,夸大程度约在8.93亿到16亿元人民币之间。资本开支造假的主要目的很有可能是为了支持公司收入报表舞弊。 3.董事会主席转移资产,辉山乳业董事局主席杨凯从公司窃取了至少1.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当中涉及将一家最少拥有四个乳牛牧场的附属公司向一位未披露的关联方转移。 三、农业公司造假频发背后的原因 (一)税收政策降低造假成本 国家对农业的税收政策,为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农业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减免幅度都很大,这样虚增收入和利润就没有成本,所以农业企业造假成本很低。以一个工业企业为例,虚增1个亿的销售收入,通常需要拿出2000多万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但是在农业行业,由于流转税和所得税都有很多优惠,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可能虚构一亿元的销售收入,公司连一分钱的税也不用交,造假者就会使劲往大了造,反正也不怎么花钱,用农业公司作为平台来造假,可以一下就省掉几千万的造假成本。 (二)农业类公司交易较零散,且以现金收付为主,难以核查 农业企业的上游以分散的农户为主,单笔交易额度很小,且以现金收付为主,这样事务所进行审计时很难进行核查。如蓝田股份采用伪造产权证明与银行账户来虚增资产,采用钱货两清的现金交易模式伪造销售数据、虚增收入;万福生科通过虚构交易,并在银行存款、应收~款、预付账款以及在建工程等多个科目倒账,最终把虚增的收入计入到在建工程项目。 (三)存货以生物性资产为主,难以盘点 獐子岛价值几十亿的虾夷扇贝不翼而飞,第二年又回来了,这个事件刚公布的时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而这些资产作为专业的审计师也是很难去进行排查的,辉山乳业的苜蓿草种植也是这个道理,盘点的时候存在很多障碍,这就为造假提供了机会。 (四)频发的自然灾害和特殊的行业性质 绿大地以2009年云南持续干旱为由巨亏,与獐子岛的虾夷扇贝不翼而飞手法如出一辙。农业企业的增长依赖自然资源的限制,很难追得上资本市场的步伐,达不到业绩预期的,就有造假的冲动。这也就是市值管理给予农业公司的压力,也间接地使这些公司业绩不够,造假来凑。 四、结论与启示――财务造假策略应对 (一)重视收入的审计和存货的核查 农业公司造假主要是在收入和存货两个方面。在收入造假方面,主要是倾向于通过关联交易来进行造假。所以在审计时,要关注企业往来款项的波动情况;关注企业同行业、上下游行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对比;结合函证、走访的形式对客户及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关于存货的盘点,应该注意不同的存货利用不同的方法,尽量去做到真实盘点;其次是要关注估约数的合理性;最后就是要注意界定生物资产的所有权。在审计识别的过程中,审计师应积极采纳农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二)适当修改相关的农业税收政策 我国在流转税与所得税方面关于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过大,这大大降低了农业公司的造假成本,也为农业公司造假提供了便利。所以我国应该适当地修改相关的政策,比如不同时两方面都进行税收优惠等,这也是阻碍农业公司造假的一个途径。 (三)加大对农业公司造假的惩罚力度 纵观这些年发生的农业公司造假事件,当公布出来以后会对该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事件过后也都没有影响公司的运营,有些是换了董事长,有些是改了名字继续经营,受到处罚的也大多是罚金。而我国对于造假处罚的力度远远小于美国,这就使得农业公司造假事件屡禁不止。 农业的发展关乎着国泰民安,是稳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础性产业。农业公司造假现象要想根除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可以通过国家和证监会的相关政策规定,来一步步约束和改善造假事件,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分析及治理 摘要:本文就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展开分析和探讨,总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和问题原因,并提出了具体的治理建议和策略,希望对于上市公司财务监管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交易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主要手段 虚构交易经营、关联交易等是目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 虚假经营不但导致企业各项数据无法准确的反映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问题,同时也会导致企业形成造假习惯,不断编造谎言去掩盖原有的谎言,最终使企业名誉扫地,被消费者和投资者所抛弃。 关联交易是指关联双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产生实际的价款收取。关联交易并不被我国法律所禁止,而关联交易也不全是违背市场规则的。但如果上市公司缺乏自律意识,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或不出现价款收取的情况下,非常容易出现数据虚构和失真等情况。此外,会计政策不恰当利用、空壳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等,同样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造成影响,产生财务造假的问题。 二、上市公司务造假问题原因 (一)内部原因 自律意识的不足,是造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下,上市公司对于利益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为保证股票收益,公司股东非常注重炒作机会,并利用各种虚假会计信息刺激市场,从而提高股民信心,收获可观回报。可以说,上市公司急功近利、对利益的过度追求是财务造假的最本质原因。 其次,财务人员作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关键,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位,也给财务造假带来了可乘之机。目前,我国财务人员岗位能力、职业道德参差不齐。一些财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而摒弃严谨、公正的工作态度,与上市公司管理者相互串通,捏造虚假财务信息,最终损害了大量投资者的利益。 (二)外部原因 国内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也缺乏足够的监督。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国家并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控制,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也相对较弱,违法成本非常低。 财务监管职能部门,如证券监管、交易所、财政和税务等部门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也没有形成综合监管的良好局面,造成部分上市公司有恃无恐,造假问题百出。 其次,我国会计准则也存在诸多漏洞,针对上市公司会计行为没有形成有力的约束,这无疑为一部分不良上市公司造假制造了可乘之机,大量造假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一定缺陷,许多上市公司都无法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披露的信息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甚至给投资者造成较大误导,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治理策略 (一)加强会计人员道德监管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首先必须要加强会计人员道德监管,规范财务人员的工作行为,切实规避造假问题的发生。财务人员是公司财务数据的直接负责人,一方面,必须要明确各项约束财务人员的规范、制度,完善当前会计法规,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制意识。其次,加强会计岗位监督,在加强对会计岗位人员技术考核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检查,真正帮助上市公司财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品德和工作纪律,避免公司管理者与财务人员相互串通。 (二)完善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规范公司会计行为的关键,会计准则必须要适时优化和修订,保持足够的先进性。一方面,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围绕《会计法》建立操作性较强的会计准则,另一方面建立全面的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约束。而企业也应该发挥自主作用,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切实保障会计准则的落实,确保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 (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猖獗,很大程度上是由处罚力度不足所造成的。与财务造假获利相比当前对于该违法行为的处罚显得微不足道。比如,当前《会计法》中对于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仅为10万元,对具体负责人的最高处罚为5万元,处罚之低,与获利相差甚远。对此,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根据造假程度和市场影响情况,在没收上市公司一切造假收益的同时,处以造假收益20%-50%罚款。同时,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还应处以一定的刑事处罚,以坚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违法行为。 (四)规范上市公司交易行为 虽然,国内并没有明令禁止关联交易,但不合理的关联交易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对此,有必要从源头处罚关联交易,必须要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机构和股权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合理的方式优化上市公司股权配置,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杜绝违规关联交易的发生。另一方面,必须要加强对上市公司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监管,降低不良交易行为的影响。 四、总结 上市公司作为国内优秀企业代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非常大。对此,国家必须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关注,加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而上市公司自身也应该加强内控,规范自身财务行为,为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研究 【摘要】中国经济通过几十年不断地改革与进步,资本市场制度不断完善,环境不断优化,上市公司数量也呈现不断上升,规模日益发展壮大,在我国市场经济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巨大的利润的诱惑面前,低成本造假和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日益突出,欺诈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在违反金融秩序的案件频繁地发生,有些公司在市场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的经济秩序,使得投资者不能真正地了解该公司的实际经济情况,做出了错误的投资选择,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会计市场发展缓慢的问题。这是对国家相关法规公然挑衅,是对会计法规无礼的践踏。本文从当前的经济环境和现状出发,对上述问题,从多角度进行分析。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造假 治理措施 内部约束 会计准则滥用 一、财务造假的特征和成因 (一)财务造假的特征 (1)造假主体一般是位居公司高位的管理决策人员,他们为了自己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通过自己在公司的权力,指使会计财务人员在财务方面造假。最高管理层舞弊,往往是精心策划的,掩埋了相关的证据,为了避免被暴露,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2)财务造假不能改变真正的盈利能力和财务数据,因为企业往往容易忽视一个铁定的事实:他们捏造的财务数据不存在,妄想以为公司的衰落状况是可以扭转的,企业的地位和盈利能力在现实中是可以改变的。但现实恰恰相反,虚假信息会受到负面干扰,扰乱正常的经营决策,导致企业的恶性循环。 (3)掩饰交易事实真相,财务造假是一个经过涉事人员“精打细算”的,程序相当繁复的过程,在财务报告发表前,会采用各种手段,虚构会计事项,编造会计凭证,利用相关权利资源联合各部门编造出一系列完整的经济活动,这种司管理层介入参与的造假行为隐蔽性强,不会轻易被会计事务所从中发现破绽,暴露造假的事实。 (二)财务造假的成因 (1)目前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法律还不健全,社会经济环境还存在许多灰色地带,现在的会计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导致会出现一些制度上的漏洞,让谋利者有机可乘。没有对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导致他们在进行财务造假的时候很少被发现,助长了他们造假的风气。 (2)我国对企业财务会计没有统一完整的监管部门,由于各个监管部门都有不同的监管范围和标准,导致了监管部门不能在监管环节上进行很好的衔接,大大地降低了监管的效率,造成造假现象频繁地发生,在质量和职业道德自律水平中,存在着人员素质低的问题,职业道德松散,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环境,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的监督管理,滋生了部分公司非法舞弊的行为,也促使财务造假的蔓延。 (3)反映一个公司经营能力的高低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的高低,就要从对它的业绩考核结果来评定。因此,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升职,为了时公司自身能在业绩上更“好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就有可能指使下级和相关部门舞弊会计报表。 (4)公司在进行各方面发展时,例如扩大经营规模、采购设备或营运周转的过程中需要源源不断的经济支持。而想要获得资金一定程度上需要依赖对外融资,能够引起融资方注意的就是公司的财务信息。由于这些原因,有些公司进行财务上的造假来获得市场上更多的资金投入。 (5)上市公司股价的上涨不仅能够提升公司企业形象,还能体现其潜在的发展能力赢取投资者的信任。而股价是由公司每股收益和市场盈利率来决定的而且两者存在成正比例关系,因此,有的企业就利用虚增利润等诸多舞弊行为提高每股收益来抬升股票价格,误导投资者又由于相应的连锁作用,利润的虚增使公司的市值上涨,导致价值虚高存在严重的泡沫。股票的价格提升了,自然使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有了更大程度的信任,从而放松对该公司的质疑和考察,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增加投资金额,公司也能蚧竦酶大更广的资金流,这种诱惑导致了上市公司通过抬高股价进行财务造假来获取利润。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及危害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 (1)虚构收入,上市公司是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情况在市场上进行公布的,为了掩饰自己财务来源不正当的那部分,他们通常会对自己的经营情况在财务上造假。他们造假以掩人耳目的主要措施是:第一,提前确认收入还没有得到物品所有权的买卖合同;第二,将公司的库存商品数量报的比实际库存数量高,让公司外的人以为公司的利润收入比较高,虚报公司的资产。在这方面典型的公司的例子就是银广夏事件,该公司通过通过伪造商品买卖合同书,提高自己财务报表上财务的数据,来提高对税收的进项抵扣额,大大地减少了自己的应缴税额,是公司获得不正当的利润七亿多元。该案件一经报道后,引起了中国股市的轰动。 (2)不上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有些公司为了在市场上的地位和利益不受影响,不会如实地将公司的某些不良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比如有些公司可能会涉及诉讼,他们会对这个事件进行绝对地保密。上市公司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维护自身名誉和形象,因为这类事项一旦遭披露曝光,公司的股价可能会较大幅度的波动,给投资者和自身的利益带来不利的影响。例如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它上市后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就出现了巨额亏损,尽管它前三年的经营状况都是良好的,曾经被各大媒体捧逐如潮的上市公司已经颓势难减,短期内扭转现状变得困难重重,红光实业于上市的第二年就申请退出了股票交易市场。后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的重要生产设备如彩管玻屏池炉和彩管玻锥池炉早在上市前两年已经达到使用寿命并且是在超寿命期运行,设备老化严重导致产品合格率低,生产成本也大幅度的增加。而公司在对外公开的相关报告书中竟然闭而不谈,红光公司已经涉嫌隐瞒固定资产无法正常运作的事实,自身暴露出的问题也决定了公司最终的命运。 (3)不能真实、客观地披露自己的会计信息,一个企业的会计相关信息是其它企业进行投资选择时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它也能给公司的决策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可见,会计信息对一个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有些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的资金投入,会在自己披露的会计信息中作假,不如实地反映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广东东莞勤上光电有限公司自2011年上市以来,整体实力提升,前景似乎一片光明。然而却被查出其通过隐瞒关联方交易,涉嫌造假上市。这其中,勤上光电是于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买卖合同关系的,因而,广东品尚光电是勤上光电有限公司的大客户。而勤上光电通过在其控制之下的其他同类型公司在2010年和2011年间不断地输出利润,使得业绩量因而增加。所有发生的这一切勤上光电都没有公开披露其相关的会计信息,隐瞒了事实。 (二)上市公司造假的危害 (1)弱化市场对资源的分配能力,要充分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就必须保障财务数据的内容具有可推敲性。若是对其进行私自篡改等不实操作,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会打乱经济市场的正常运行,无法尽到改善国企现存状况,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责任。 (2)导致信息接收方产生误解,同时不利于债权方合理决策的制定。公司的基本情况通过其财务报告得到展现,此外还为投资者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奠定着重要基础。并且会根据报告中涉及到自己利益的信息来作出一定的决策和措施,判断该项目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或者分析该公司企业的偿款能力来决定是否收回借款或继续借款。包括政府部门也会根据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对市场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规划,以制定一系列更适用的方针策略。若是未能以真实有效的信息作为投资的基础,则很大程度上会导致相应的方案策划失去可行性,从而增加投资风险。不仅如此,对于国家来说,这样缺乏真实有效性的内容极有可能阻碍政府决策,为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国家经济安全。 (3)导致证券市场呈现恶性发展势态,对于证券市场来说,企业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就是决定其内部运行能否保证平稳顺利的决定性因素。若是无法予以肯定保证,则会对证券市场的发展造成消极影响,甚至导致运行终止。即使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在发展初期的先天条件不足,但其发展效率值得肯定。但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以财务信息造假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否则对其健康正常的发展会起到严重的阻碍作用,并且不同程度的打击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改善和抑制,必将会使得我国证券市场收到越来越严重的干扰而失去其应有的功能。 (4)不利于公司发展,财务报表对一个公司长远发展的作用和意义非同一般,反映出公司发展的方方面面。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通过表中直观信息进行一系列的战略分析,实行一系列的战略措施。如果财务信息虚假不可信,并且被公司管理层采纳参考并实施相应的措施后,毫无疑问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这就会使企业的发展脱离实际并导致连锁的不良后果。 三、整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有效制衡约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 企业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构建出合理有效且系统化的管理框架,其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就如股东大会缺乏实际意义,股权缺乏分散性,使得小额投资人无法按股获取既得利益;监事会缺乏对公司实行决策的权利,仅保留其能够监管督促以及控制的权利内容。此外,高层的人事变化以及董事等层级的任免没有决定权,这恰恰反映出管理层面缺乏严重漏洞;内部董事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很小的比例,这将导致董事会结构不合理,独立性较弱,容易导致舞弊。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必须要建立责任明晰、产权清晰、科学管理的企业制度,提高股东财产信息需求的地位,同时强化其对公司能够监管督促和控制的权利,对现行的董事会制度予以深化和完善,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力度的加强。这样才能有效保障中小规模投资者利益的获取,以及财务活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法制监督,加大处罚力度 全面推动立法的健全工作,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实例的研究分析,针对目前仍处于模糊形式下的条例规定以及制度体系等实行进一步的革新使其完备。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修订与更正,使得法律保障范围更为全面。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新增由于财务造假案而受到p失的受害者可以进行索赔,要求参与造假者承担赔偿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造假公司承担,因为公司造假的收益远大于成本,只有依法实行利益反夺,严惩造假行为,才能从根源处有效抑制造假动机,减缓造假的泛滥。 (三)健全内部外部审计制度,确保审计质量 内部审计在本质上归属于内部控制结构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对公司的财务和核算制度的建立健全予以监督和管理。其中内部控制主要是对管理阶层在行为规范性以及可完善问题进深度剖析,重点关注其具有的本质特征以及缘由等内容,并结合审计单位的工作予以制定新的发展战略。此外,还要对其现行管理规定进行完整性调整,强化的同时提高有效水平。实行外部审计则是使得财务报告的信度更高,从而维持市场稳定和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强化审计制度,改进审计程序已经迫在眉睫,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进一步遵循独立、客观和严谨性原则,不违反相应的职业行为规范,努力杜绝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 (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国家市场运行的高效性和高质量的建设都必须遵循诚信这一原则,可以通过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为其提供行之有效的理论依据,同时建立健全信誉记录制度以实现对理论有效性的保障。此外,结合新闻媒体的传播性质,使得诚信理念深入人心。把信用作为工司企业最根本的生命底线,净化经济市场的环境。 (五)加强财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对众多造假案件的分析,不难看出该行为的目的性极强,且受决策者主观意识的驱使。主要通过对交易过程复杂化的运用,结合改变相关政策等措施与关联方实行联合舞弊。事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但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由此可见,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对其进行道德教育强化的方面,要实现这一目标,第一就是要进行相关道德教育知识框架的建构,完善其认知的正确性。从而使其从自我内在的反省中得到醒悟,最终将可能出现的非正确性动机扼杀在源头处。再者就是要重新调整行业内的从业标准,注重等级考试中的道德层面的分析。注册会计师也应注意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拒绝一切财务造假行为,向社会递交公平公正的审计结论,向职业道德提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财务造假论文:浅谈公司财务造假及其防范对策 摘 要:随着经济一体化的进行,大量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浪潮之中。在面对具有较强实力的对手面前,中国的企业面临着重大挑战,特别是企业的管理模式需要不断进阶,以适应于需求的新形式。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环境之中,不能够适应竞争大环境的企业便逐渐将视线转向财务造假。当然,企业财务造假的原因不仅仅是企业为了融资而欲求上市。企业财务造假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目的,企业对于财务造假的手段也会有相应的不同,有的企业会故意虚增收入,有的企业却会故意增加费用。会计是一门极其细致的实用技艺,它需要学习者从会计目标和会计假设入手,对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过程”,仔细体会其内在的逻辑联系。因此,识别会计造假是一个需要功底的事情。通常人们会将财务造假划分为不同的级别。低级别的造假自然好辨认,但高级别的复杂而老练的造假则需要有极其专业的业务能力的人才能够识别,具体在正文中会被谈到。 关键词:财务造假;手段;防范对策 一、前言 我国资本市场在近几年出现了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在证监会官网行政处罚栏目中可以发现不少有关于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决定书。这也从另外一方面反映了现今财务欺诈问题作为一个很早就出现但却从未褪色的热点问题,在人们的生活之中所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 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在于:第一,通过对于一般性财务造假事件的目的、手段等进行归纳,呈现出一般情况下,公司在进行财务欺诈时的动态性描述,进而也对于其他受困问题的公司提出建设性建议。第二,从国家角度看来,由于我国相对于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资本市场形成的相对较晚,在此情形之下,研究财务造假课题对于我国具有相对重要的现实价值与借鉴意义。 二、财务造假相关概述 (一)财务造假的概念 财务欺诈是金融活动中组织整体或者个人的一种故意行为,以获得不公平的优势而实施的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欺骗非法行为。通过对财务与会计准则之中的漏洞策划其行为,同时也包括故意制造对企业有利会计信息的行为。财务造假作为社会上的一股不正之风,在社会和经济大环境中已经成为一大公害。这样的行为不仅对于社会和经济秩序进行干扰,误导了投资者和消费者,也激励其他财务欺诈,甚至导致更多的腐败和犯罪。 (二)财务造假背景分析 1.当今经济发展大背景 一直以来,虽然从经济道路来看,中国的发展路途崎岖。但是,却在另一方面,中国作为一个全球吸引外资最具受青睐的经济体而存在。这也正说明了现今中国的经济发展形势多变而复杂。 2.财务造假的行业现状分析 谈及经济,绕不开企业;谈及企业,无法绕开每一个企业的财务。每一个企业都有着各自的财务问题,财务问题也是企业自身的核心问题。因此,无论是哪一企业的高管,对其企业的财务会显得非常重视,越是大而强的企业更是如此。 稍微认真些观察,我们可以发现,海外的企业(如美国、日本等)会把公司的财务报表在网上,甚至会细到每个季度的状况,而中国上市公司却不会将其财报公布于自己的官网,只是将其公布于第三方(证券交易所)官网之类的地方。当然,上市公司有义务公布自己的财务状况于证券公司,但也可以从中隐晦地看出我国的企业对于自己的财务问题还是相对于国外的企业对于自身的财务状况稍显轻视。 企业的每一行为都离不开其资金的流动。众所周知,资金涉及到企业运行的每一方面,这也正说明着财务问题是企业自身的复杂与综合性之所在。这时,企业财务造假便开始进入企业的眼帘。“每个企业有两本账,一本真账,一本假账”,这基本是在会计业内是公开的秘密。假账是给外面人看的,真账是给公司内部的领导看的。 财务造假,这一资本市场上古老的话题,在最近几年总是在各个领域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由于非上市公司媒体关注度相对较低。仅从上市公司来说,在近几年,财务造假事件层出不穷,例如皖江物流虚增收入91亿元。特别是2013年万福生科和绿大地等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遭证监会以及证监局处罚。这些事件相对财务造假的总体数目来说,真可谓九牛一毛。从财务欺诈的影响力度上看来,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相对典型。作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万福生科在2012年的半年报中虚增收入1.88亿,虚增利润4023万元。此外,在公司上市前三年的财务报表中,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抛开其伪造的面具,我们看到这些数据确实是非常吓人。在我们所接触的资本市场里,实在较为少见。本来是一个“贫农”身家,却装作“大地主”的架势,直到最后被戳穿,也令资本市场的各个角色进行反思。好在于其被及时发现,否则结果可能会更加严重。当然,对于万福生科这一公司,我们也可以看出,它在上市之前(前三年)也做了相当细致的工作。 在上述论述中,不难感受当今财务造假的手段多样,各行各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颇高。 (三)财务造假的危害 在本世纪以来,在全球经济背景下财务欺诈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其复杂程度上都越来越变本加厉。展望国外,安然、世通等知名大公司的财务造假相继被曝光使整个全球资本市场被金融诈骗的阴影所笼罩。在中国国内,连续不断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持m更新着投资者对于财务造假的认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猖獗,不仅仅带给投资者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撼动着投资者对于起本市场的信心,更为严重的是对证券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作用造成严重损害,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财务造假也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以及治理的滋扰,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打击与防范是市场经济之必须。 三、财务造假的分类及其识别 谈及“财务造假”,其范围之广泛显而易见。细致观察,定义区分“假”的概念相对困难。因为会计本身在记账时是一个可以争论的学问。对于不同有经验的会计师来说,对于同一个企业的思路不同,对于一个企业的同一个业务,他们可以呈现出完全不同的会计分录进行表示。 举一个生动形象的例子,就像一个人走在路上丢失了1000元钱,(1)当其被计入“管理费用”时,它表示的是因为个人对于财产的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失;(2)当其被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它用以表示在日常生活的范畴意外所损失的财富,作为一个非常性损失而存在;(3)当其被计入“其他应收款”时,它表示这笔钱暂时没有找到,但是在以后总有一天能够将其找到;(4)当其被计入“长期投资”时,它表示这笔钱算作捐献给了社会,造福群体等;(5)当其被计入“无形资产”时,它表示习得“吃一堑,长一智”的智慧,吸收了掉钱的教训,促使以后走在路上更加谨慎。(1)(2)种做法是一般情形下企业的做法,也算作初级做法,越是靠后的做法越是高级,当然越是高级的做法,被认定为会计操纵的可能性也会越大。在这个例子之中,我们也可以发现,资产和费用在会计上同为“借增贷减”的科目,在一定条件下资产也可以变成费用,费用亦可以化作资产。 (一)财务造假大体分类 财务造假的形式多种多样,从不同的层面去看待它,亦可以有其不同的方式去进行类别上的划分,笔者仅列举两个层面而进行大体上的分类,一方面希望促使读者对于财务造假的方式有其整体性判断;另一方面,也希望激发读者对于财务造假方式的思考,更进一步推进读者对财务造假方式的识别。 1.根据财务造假的目的而进行分类 做假账也不仅仅是为了虚增收入或者虚增资产。每一个企业,它所持有的目的不同,所做的假账也会用以不同的方法和策略。 有些企业为了少交企业所得税会选择尽可能少的确认收入或者提前确认成本或者将可以分年度确认的成本一次性计入损益。总体来说,多结转成本,多列费用,将可以多年摊销的费用一次性结转,并将其美名曰“谨慎性原则”。 而且一些企业在考虑利润调节的时候,不单单考虑本年度要做大做强,而是考虑几年之后的情况。比如本年新开的商场对业绩没有考核指标,管理层就会倾向于多确认成本(比如商场的折旧等),为之后几年的业绩考核铺路。 当然对于相对大些的企业来说,或许是未来上市的需要,或许是国有企业对于收入的考核要求,或许是银行融资的需要等。它们会倾向于少结转成本,少列费用,将明明可以一次摊销的费用进行多次摊销,将一些潜在性的盈利挂在往来款项之中,按照需要的期间进行结转,用以做到其利润相关的数据可以根据上层的期待而进行调整。 2.根据财务造假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 将其假账的类别从低级到高级进行分类,是笔者考虑到会计师的业务水平不同,对于假账的表现形式也会存在区别。 对于较为初级的会计师来说,他们通常会通过单据或者凭证的造假以达到其财务数据上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拿一个想要做大收入的企业来说,造假些银行对账单,虚增银行的期末金额;虚构些政府文件用以说明有政府的补助;还有买些假发票开出做收入等。 对于较为资深的会计师来说,会计本身的条文里就有许多可以去主观判断的东西,在上面“走在路上掉了1000元现金的会计表现”的例子中也有所呈现。有经验的公司管理层和会计人员会利用这些模棱两可的条文,使得会计的处理令其财务报表变得好看,以满足公司上层对于公司财务方面的要求与期待。这种情形是否能够将其定义为会计造假也是一个值得争议的问题,在客观上也只能说其运用了不合理的会计估计,且带有一定自身偏见地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其会计处理本身却也是满足会计条文的要求以及处理方式。这种手法,业内人士也相对青睐。 但对于技艺高超的会计师来说,“业务模式”造假一般情形下是其选择。这一类造假在财务数字变得好看的情形下却没有实质性商业交易的支撑。在业内,“业务模式”造假也被称之为最高水准的造假。例如通过极其复杂的关联方交易与体外资金循环对其收入流水等进行造假等。美国“金融界的911”安然事件,也是通过其业务模式的造假,最终导致了安达信的解散,“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不复存在,孤留“四大”尚存至今。 (二)财务造假的识别 上面已有列举由两种不同的层面来对于财务造假进行区分,笔者进而亦从上述表达中进一步来论述有关于财务造假的识别问题。以上述“根据财务造假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来说明其财务造假的识别问题。 首先,面对上述通过单据、凭证等文件类别的造假,外界对其识别也相对容易。通常,可以通过给银行发询证函,去政府网站查一查,通过税务系统检测发票的真伪等相应手段均可以进行辨别。通常,面对这样公然违抗“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行为,企业的负责人与负责审计的人员均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因为,这类操纵是一种恶意的欺诈,触犯了法律。很早之前的红光实业就是如此。 其次,面对会计准则中模棱两可的条文所造成的报表里的水分,这也是审计难以核定的地方,例如一个涉及高新科技产业的公司来说,其开发一个新技术需要许多步骤,其中决定多少费用化进损益表,多少资本化计入资产负债表,都是相对难以界定的。再例如獐子岛集团“逃跑的扇贝”,利用生物学专家进行对于存货的评估,让投资者今天看到存货的消失,明天却又看到存货的回归,这样类型的闹剧,可以说真是让人为中国的资本市场捏把汗。进言之,这种类型的会计操纵时常出现。通常,外部审计就算发现了企业这样的表现也唯有叹服于企业精巧的“会计技艺”。因为,面对这样类型的“盈余管理”,法律和准则也是无可奈何的。 最后,是关于业务模式方面的造假。@类造假,对于会计界的审计新人来说必然是无能为力的。对于这类造假的识别需要全局性思维缜密的资深会计界人员,并且能够从整体方面对公司的架构模型和商业模式对其财务报表的影响力进行判断。 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 (一)内部动因分析 1.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会计人员个人素养缺乏(主要因素) 经营管理权被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所掌控,对于本公司的经营状况较为了解,所掌握的财务信息也相对全面。在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时,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自己在公司的地位,促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当然,也存在公司会计人员迎合公司高管,主动出谋划策,有意识造假,从中间谋取私利。 2.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三者之间,当其形成相互推进,相互制衡的关系时,可以增进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在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所有者缺位和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二)外部动因分析 1.会计准则、制度相对国外还不够完善 在我国,各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粗线条、框架性的,只能对于会计操作起到总体性指导作用,而缺乏细则性指导。例如,主观影响对于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以及减值准备具有重大作用。另外,当会计准则和税法不同时,还是得依照税法,比如递延所得税。 2.外部审计的选择性失明 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取更高收益,抛弃其自身职业道德,与被审计单位狼狈为奸,一同进行财务造假。众所周知,就会计知识的理解程度来说,注册会计师可谓行业内的首屈一指。如此高超的技艺进行财务上的精雕细琢,促使财务造假手段五花八门,也增加了会计财务造假的不可辨认性。 3.外部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主要体现于三大方面:一是受会计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制约;二是中介机构与企业的利益来往密切,使之不能及时有效地披露公司财务数据的欺诈行为;三是政府部门的监管相对不力,没有起到相应监督的作用,受其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其相对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实现逐一进行调查。 五、财务造假的防范措施 在现如今这个经济环境里,中国作为全世界范围内吸收外商投资最受青睐的经济体,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在随之不断扩张。在这种情形下,具备一双慧眼去看清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是必不可少的。财务造假亦不是一天就可以做成的。企业对其长时间的运作必然会漏出其中的蛛丝马迹,使外界有据可循。因此,对于财务造假的防范工作,笔者认为应该去找寻更多的防范措施以减少被企业“忽悠”的可能性。在此,笔者也归纳了一系列措施,给读者进行参考。 (一)企业内部防范措施 1.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上市公司的结构在大体上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所构成。对于公司股权结构来说,在我国的中小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是一个并不稀奇的现象。当一家上市公司某股东占据其公司较大的股份,处于对该公司绝对或者相对控股时,优势在于应急反应速度快,也有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但缺陷在于公司内部的权力得不到制衡,相对来说其不利于民主决策。 因此,在我国的各个企业中,应该优化股权结构,加强权力的制衡,在工作效率与民主决策之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促使企业能够在现如今的经济环境之中有条不紊地发展。 2.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提高内控有效性 谈及公司内部的监管机制,主要强调的是以监视会对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的监督为主的监事审计制度。在公司改制以后,虽然内部审计设置于公司内部,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致使内部审计工作效率极低。一方面是由于机构设置本身不合理,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内部人员本身的素质较为低下。在公司实际运作中,内部审计人员一般只通过查账这一手段履行着自己的监督职能,然而对于其公司内部出现问题的员工却没有弹劾权,从而限制了内部审计于公司的监督力度。 因此,健全其公司内部的审计机制,适当增加其公司内审的职权,以提高其公司内控的有效性是尤为关键的。 3.加强业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职业道德建设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为什么要在现今这一时点政府上层不断在各个主流媒体强调职业道德建设?答案显而易见,因为在当今环境下,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极具缺乏的。因为缺乏,才会加大力度以提倡;因为严峻,才会加大力度去重视。 当然,从根本上来看,道德并不能治本,它能够做的是给社会大环境引领一种暖人的风貌。关键问题还是关乎公司制度的合理化运作。 (二)企业外部防范措施 1.完善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许多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基准,对于会计实际操作的意义不言而喻。但是,由于我国的现阶段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政府的经济管理工作有时必须依靠其行政手段才得以维持。在这一情况下,会计准则亦是较为急切的需要其制定者更进一步进行完善。 当然,会计准则的每一次修订都是一次具体化的进步。例如近一段时间,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联营与合营单位判断等作为新的准则而单独,说明其在经济领域的重要性。 2.完善业绩评价指标 企业的业绩评价主体包括其企业的利益的相关方。通常在对于企业进行指标评价时,他们会更加看重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以及营运能力。 但是,在现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却有不少地区将其对于企业的业绩评价体系片面的集中于企业单方面的利润以及收益等,而忽视了企业的环境生态效益,长远期发展能力等整体性能力的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企业的发展偏离其健康的轨道。 3.加大审计工作力度 通常,注册会计师在对于上市公司审计的过程中,时常为了节省时间,以经验主义取代一些原有的审计流程,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外部审计质量不能够得到确切的保证。 因此,在此情形下应该督促外部审计师保持谨慎的怀疑态度去面对其审计业务的每一个过程。从而敦促审计师克服其自身对财务经验依赖的心理,以保证审计质量。 4.加大财务造假惩治力度 财务造假对小到投资者,大到社会环境都有其巨大的影响。中国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对于其各个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愈加严格。与此相应,对财务造假的惩治力度也应该不断加强,一方面能够推动各个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也能够使更多妄图以财务造假而进行牟利的企业更多地畏惧于《刑法》的权威而放弃自身最初对于会计造假的念想。 (三)投资者防范措施(从属外部防范措施单列) 1.关注审计意见 非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在没有对外公布必要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挂出来,企业外界也可以联系他们提供。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一般在其年报和公告里(巨潮资讯网)。 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能力,作为投资者没有理由不去相信。当一份财务报表里未曾出现审计意见时,表示这一家公司的财务造假可能性是相对较低的;但是,在财务报表中,一旦出现了注会所发表的审计意见时,作为对于关注这家公司的投资者来说,则需要更多关注该公司大多数时间的业务往来以及其账务的表现。 2.加强自身风险意识与维权意识 投资者风险意识与维权意识的加强可以从侧面提升被投资单位的财务信息质量。同时,通过加强投资者的维权意识于风险意识教育,亦可以促使投资者在投资时,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目与跟风。由于国外的资本市场历时已久且相对发达,国外投资者的其相应所具备的投资意识也显现得较高一些,例如国外投资者相对于中国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会更多选择进行实地走访,以获取相对直接而真实的证据,支持其自身投资以获取更多价值。 六、结束语 本文先从现今经济的大背景出发,对当今财务造假的现象进行了相关行业方面的大体分析。然后,通过对于财务造假手段的相关叙述,在了解财务造假的表现方式后,从而告诫读者对于其手段的相关识别方法。最后,对公司财务造假的目的进行分析,分别从内部与外部角度分别进行剖析,以至于能够尽可能地说明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与其同时归纳对于公司财务造假的防范措施。 总体来看,公司财务造假实则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而存在于当今经济大背景下。唯有社会上各个相关方团结一致,共同担负才能够从根源上对其当今财务造假之风进行扭转,从而维持一个正常的经济持续,促使各个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提高,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向一个更加兴旺而繁荣的时代前行。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其防范 [提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财务造假乱象也层出不穷。财务造假不仅会导致会计信息的诚信危机、扰乱会计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也会给国家以及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本文通过欣泰电气财务造假欺诈上市案例,分析其财务造假的手段以及我们该如何防范。 关键词:欣泰电气;财务造假手段;防范措施;会计信息;证监会 一、案例背景 2016年6月1日晚,欣泰电气公告称公司IPO财务造假,涉嫌欺诈发行以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从2011年11月开始,欣泰电气就开始了IPO申请,与此同时也开始了它的造假之路,其主要手段有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以及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等。在不停的造假之下,终于在2012年7月3日,欣泰电气通过了创业板发审会的考核,并于2014年1月3日获得批文,随后在1月27日登陆创业板,发行价格为每股16.31元,募集资金超2亿元。 但是,欣泰电气的造假并没有在成功上市之后就停止。经过证监会查证,欣泰电气《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3年年度报告》中继续故伎重施,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虚增货币资金等。并且,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以员工名义从公司借款6,388万元未被披露,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在2015年7月14日,证监会向欣泰电气发出了《调查通知书》并立案调查。在历时11个多月的调查之后,欣泰电气造假上市的手段与历程终于逐渐浮出了水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开出了罚单,合计处以832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处以892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处以60万元的罚款,其他多名高管和责任人也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温德乙、刘明胜两人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对两人采用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由此,欣泰电气有可能成为第一家从创业板退市的公司,也将成为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而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欣泰电气上市的保荐单位,也难逃重罚的命运。欣泰电气上市前财务造假,完全不符合证券法关于IPO的条件,无论是兴业证券秘而不宣还是毫无察觉,兴业证券都难辞其咎。 二、欣泰电气的造假手段 欣泰电气造假手段主要有IPO造假和年报造假。 (一)IPO造假。想要成功上市,就必须要降低应收账款的余额,于是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采取“用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的做法,从而导致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录。而实际上又是怎么操作的呢? 1、个人借款来充当公司回款。除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以外,温德乙个人向其朋友以及第三方公司等进行了大量借款,甚至有时候不需要经过客户的账户就完成了资金的回转,从而达到美化公司财务报表的目的。 第一种方式是温德乙向他人借款,公司的出纳在银行柜台一边办理现金提取一边办理现金交款,只不过在填写现金交款单的时候,付款人上则直接填写客户公司的名称,充当客户支付给欣泰电气的应收账款。而在报告期过后,再去银行办理现金提取和现金交款,如此一来资金就又从欣泰电气回到了借款人的手中。 另一种手法是温德乙向外部第三方公司借款,通过银行汇票走账。简单地说,就是由温德乙借款的第三方公司开具银行汇票,经过客户盖章背书给欣泰电气,算作收回的应收账款。等到报告期过后,再由欣泰电气开具银行汇票,通过客户盖章背书,转回给第三方公司。 为了掩人耳目,欣泰电气的造假十分谨慎与小心,不仅会把造假分散给不同的客户,且真假混合有零有整,比如把同一对象的借款分散成数十笔,分给各个不同欣泰电气的客户来开具银行汇票,以充当应收账款,等报告期过后再转回借款企业或者个人。例如,2012年6月温德乙就曾用此手法向丹东某企业借款9,000万元,以此达到报表上“收回”9,000万元的目的。 2、自制伪造银行单据。由于借款需要支付利息,如此大额的借款导致造假成本骤升,利欲熏心之下,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连银行进账单以及付款单也开始自行伪造,从而降低倒账成本。 在调查中发现,想要自制单据的流程并不复杂,工作人员先在电脑上制作银行单据的格式,然后填入相应的客户名称、金额等信息,再打印出来就完事了。 第二步就是带着这些自制账单会交给出纳去银行补盖章。因为公司和银行关系好,另外一方面公司业务多,出现遗漏也很正常,所以一般来说都可以成功盖章。 不过实际上,欣泰电气在自制假单据时也是费尽心思。所涉及客户都与公司有实际的业务往来,所以并不是一味单纯的造假,而是在真实的业务单据中混入假的,并且金额大小不一,最小的也就万余元,有的假数据会精确到小数点后好几位,所以十分具有迷惑性,y以分辨。除了通过造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之外,欣泰电气还通过少计材料成本来虚增利润。 根据中国联合钢铁网的数据显示,2010年硅钢片的价格为17,000~21,000元每吨,而且前6个月价格则在19,000元每吨以上。 如果按照每吨19,000元来算,根据欣泰电气的招股说明书,2010年硅钢片的采购平均单价为每吨14,905.8元,其采购价格比市场每吨低出4,000元左右,而采购量为6,310吨,说明欣泰电气通过少计硅钢片的成本在报表上减少了约2,500万元的材料成本。而招股说明书同时显示欣泰电气2010年的净利润为5,900万元左右,那么由此计算,欣泰电气则涉嫌虚增其报表显示其净利润的40%以上。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税收优惠政策也构成了欣泰电气利润“虚旺”的一部分。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是福利企I和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享受福利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各项税收优惠,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15%。那么2010年其税收优惠约为1,350万元,也就是说,欣泰电气2010年的净利润有1/5都是由税收优惠政策贡献的。 通过造假来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通过少计材料成本来虚增净利润,都是无视法律、为所欲为、利欲熏心的行为,其数字之大以不能简单的以“游戏”来形容。对于任何公司来说各种各样的问题都是难以避免的,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补救,并适时予以披露,而并非通过造假来掩饰,假的终归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 (二)年报造假。除了IPO造假、虚构财务数据等行为以外,在2014年年报里,还存在有重大遗漏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以员工名义借用公司6,388万元供其个人使用,并且未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交易。监管机构历来不允许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何况数额如此之大,并且不在报告中披露,那么该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三、对于财务造假该如何防范 由欣泰电气造假事件我们可以从两个问题入手提出建议: 一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在案例中,首先是由欣泰电气的总会计师刘明胜向温德乙提出了外部借款冲减应收账款余额的建议,随后在接下来的造假之路中,上到总会计师,下到出纳无一不参与了这次造假。那么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资质考核就显得十分重要了。除了教育会计从业人员要遵从道德底线之外,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十分重要的。科学、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准则,是防范遏制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制订、修订并颁发了数十项法律、法规、条例等,无法可依的状态是结束了,可还应及时制订出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违反《会计法》的处罚制度,使会计法规更加具有操作性与实践性,使各项会计工作可以有法可依。 二是会计信息的披露问题。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必须要如实完整,并且准确披露公司的各项相关经营信息,特别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讯息传播异常迅捷与广泛,对于重大信息及时准确地披露比想尽一切办法造假与掩饰重要得多。即使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合理,但是适时的披露,至少可以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并且一定程度缓解公众的反感情绪。不仅仅是企业自身要加强内部审计、注意披露信息的真实与完整,同时改善审计体系、强化审计监督也是势在必行的。根据我国当前财政审计税务等监督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各监督机构职责,互相协调好工作,既要增加审计工作的覆盖面,又要想办法避免重复提升效率,通过提升审计工作来降低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除此之外,对于防范财务造假,还得从企业领导人方面做文章。对于企业领导的真实业绩,不能只靠考察数字结果,更得从其领导的过程来判别其工作的好坏,然后将考察的结果与企业领导人的奖惩相结合。换句话说,就是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任命相结合,才有便于进一步落实诚信的原则,从而从源头上减轻以致杜绝财务造假的行为。 总而言之,遏制财务造假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各个方面都得进行统一和协调,才能使会计信息的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希望各企业与其负责人,能以欣泰电气为鉴,收起那些舞弊的花拳绣腿,实打实的想办法提升经营业务的能力才是关键,不要自毁前程酿成大错。 财务造假论文:西南证券两度卷入财务造假案 高歌猛进的投行接连栽跟头 西南证券再次因上市公司作假未能勤勉尽责被证监会暂停了投行业务,20余个在审项目面临证监会的全面复核。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继去年6月被立案调查之后,不到一年,西南证券公告称,“因在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再次被证监立案调查。 西南证券称,根据相关规定,处于立案调查期间,证监会暂不受理该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暂不受理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这意味着公司投行多项业务再次被叫停,两次调查之后,也让原本发力投行业务而高速发展的西南证券业绩蒙上阴影。 西南证券方面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当前调查过程中在审项目有20余个,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全面复核。经复核,拟继续推荐的,可同时申请恢复审查;对于已过发审会的项目经复核,拟继续推荐的,可继续依法履行后续核准发行程序。这样看来,此前有媒体称,相关项目可能被“连坐”当属无稽之谈。 同时,西南证券方面表示,预计该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在立案调查期间将受到影响,并可能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有分析人士指出,比投行业务业绩受影响更深远的是,公司在今年7月份的券商评级中可能被降级。 或踩雷“忽悠式”重组 西南证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只表示在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中涉嫌违规被立案调查,并未指出具体公司。不过此前早有预兆。3月初,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准备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负责人员做顶格处罚。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两者企图以此“忽悠”重组成功,谋求借壳上市。西南证券恰好是九好集团的财务顾问。 监管层将九好集团定性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作为财务顾问的西南证券未能做好尽职调查自然难辞其咎。 这不是西南证券第一次被上市公司“忽悠”,2016年6月,因大有能源定增涉嫌欺诈发行,西南证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暂不受理”公司投行业务材料。 盈利将受重创 在会项目将被复核重审,新增项目被按下暂停键,业绩“支柱“的投行业务被罚⒍怨司业绩产生较大冲击。 目前,西南证券2016年年报还未做披露,不过从2016年中报数据可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20亿元,投行业务贡献近9.5亿元,占比约为48%。在其他券商还在想尽办法减少对经纪业务依赖之时,西南证券投行业务已经占据营收的半壁江山。原本业务结构优势明显,转型之路顺畅,虽然A股交易量下滑,但在去年IPO发行提速的背景下应大有可为。 不料去年下半年投行业务被暂停,错失良机,根据1月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6年1月至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5%~75%。而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公司2016年净利10.99亿元,同比下滑达68%,成为上市券商下滑之首。 西南证券相关负责人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目前公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管业务和新三板挂牌业务等正常开展。 除了业绩受挫,券商评级是悬在西南证券头上的另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每年7月,监管层都会综合券商上一年的表现给出等级评价,券商评级不仅直接影响创新业务的开展,影响两融等业务规模,每降一级,券商将增加0.25%的比例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按照西南证券2015年的收入来算,每降一级,则需多缴纳2124万元的投资者保护金,对公司资本金消耗巨大。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立案调查并不是纳入评级考核,扣分降级还需要看调查之后监管层是否给出处罚。 中介监管更加严格 去年以来,兴业证券、信达证券、中德证券等多家券商和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等机构因在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审计等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受到相应的处罚,中介机构违法现象受到监管层的重视。 为了完善证券中介机构被立案稽查与行政许可申请挂钩机制政策,强化证券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勤勉尽责,今年2月,证监会就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定》,一是当证券中介机构或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证监会将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其出具同类业务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二是建立中止审查的恢复审查机制。在审项目被中止审查的,证券中介机构应当指派与被调查事项无关的人员进行复核。经复核,申请事项符合行政许可的,证监会可以恢复审查;否则,终止审查。 目前,相关监管举措还未落地,但从西南证券的调查来看,未来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将持续加强,对中介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也将加大。
构建科学完善的经济管理体系是企业经济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经济管理各项工作开展的基本前提,也是保证企业有序经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企业间的竞争也呈日益激烈之势。由于经济管理在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实现企业盈利增收方面无可替代的作用,加强经济管理也成为当前企业应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必然之举。根据长期的企业经济管理实践,本文从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能分配、文件资源管理、管理体系评价、目标策划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对经济管理体系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和阐述,以期促进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科学完善,实现企业稳定盈利、健康有序发展。 一、企业经济管理体系概述 1.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概念。企业经济管理体系是指企业经济管理各项活动中的各种参与要素和管理体制,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应当遵循的各种经济制度、组织机构形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方法的总称。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企业经济管理手册、经济活动制度章程、经济工作总则和流程、企业经营发展的目标和方针,以及企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和记录。这些都是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必然要涉及的内容,也是确保企业经济管理规范运行的关键,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认真记录。2.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作用。一是规范企业经济管理运行。企业经济管理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在繁杂琐碎的企业管理事务中,如果没有相应制度措施对管理活动加以规范和约束,必然会导致企业管理运行的混乱。经济管理体系中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规则和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捋顺了企业管理流程,使企业各项工作能够按照管理体系的规则运行,促进了企业管理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有序化。二是促进企业管理科学决策。经济管理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数据图表等,都客观、翔实地记录了企业经济管理各阶段活动中的各种事务、各种数据,为企业管理层的管理决策提供了可查依据,为管理工作总结得失、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提供了分析资料,从而促进了企业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三是回避企业经济管理风险。企业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财务管理,经济管理体系通过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机制,使企业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客观反映了企业经营中的成本支出、资金流动和投资收益情况,使企业管理者可以更准确地把握企业经济管理脉络,更为客观准确地分析企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回避投资风险,确保企业稳定盈利。 二、企业经济管理体系内容的探究 1.企业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机制就是在既定的规章制度和职权范围内,企业内部各部门间的相互控制与制约,是保证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安全的必要措施。建立科学完善的企业内控机制,企业决策者必须要树立内控管理的意识,在完善各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各部门间相互沟通联系、协同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内控机制后,管理者应定期对企业经济管理体系进行审核把控,包括既定的经营目标、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组织运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客户评价等多个方面的审核。管理者只有依据企业发展经营目标和制度,定期对企业经济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才能及时发现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才能及时对经济管理体系进行修正,为企业健康发展指路领航。2.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设置与相关职能。(1)机构管理者的设置与职能。企业管理者是企业的掌舵人,是企业发展经营的决策人,也是企业经济管理的最为核心的角色,对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企业经济管理对于领导者的领导能力、分析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都有非常高的要求,如此才能胜任其位。企业最高管理层的职能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结合企业制度措施,对企业内控管理查偏纠错,适时进行审核与调控,使企业内控管理与企业自身发展实际相吻合。二是注重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企业经济管理内容的宣传教育,管理和约束企业员工的行为,确保企业员工对法律法规和企业经济管理制度的高效执行,努力提高员工绩效。三是根据企业经营发展形势,以经济管理相关文件材料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对企业经济管理制度进行调整,确保企业科学决策和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稳定盈利。四是协调内部管理,确保企业内经济管理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的确定和沟通,捋顺管理流程,确保各部门高效协作。五是客户管理,就业务合作与企业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从而对企业产品进行革新,对经营销售策略进行调整,尽量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企业对客户的良好反馈。(2)企业员工设置。如果说企业领导层是掌舵人,那么企业员工就是舵手,就是执行者,因此企业员工设置同样重要。一是要注重员工的合理调配,确保人岗相宜,人尽其才;二是重视员工培训,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的提升,树立员工的执行意识,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优势,确保经济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目标的完成;三是制定员工提升机制,积极为员工提供展示才干的机会和平台,构建完善的企业人才上升通道。3.经济管理体系文件。一是经济管理手册,内容应包括经济管理体系的范围,对经济管理体系参与各方和参与过程的表述,确定相关工作程序。二是经济管理工作章程,包括各种制度和条款,用于规范经济管理行为。三是文件控制,主要是对文件批准、更改、修订,确保文件前得到批准,文件更新、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确保文件使用者及时获得所需文件的相关有效版本,文件字体清晰。识别外来文件,并控制其分发,防止过期或作废失效文件的非预期使用。经济管理记录主要包括有关企业经济管理各类资料、图表、会议纪要、管理日志等,作为管理者的决策依据,其特殊性要求在记录文件的管理上必须程序规范,记录清晰,易于检查和识别,并确定记录文件的保存方式、检索条件、保存期限和密级等内容。4.经济管理体系评审。对经济管理体系评审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内部对经济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调查;企业各部门员工对管理体系意见的反馈;对一定阶段内,经济管理体系下企业和员工绩效的评价。5.资源管理。企业经济管理中涉及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和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应以人员综合素质适应岗位工作,满足企业未来发展规划为基本要求,通过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积累,确保从事影响经济管理结果的人员所必须的能力。同时做到人员的合理调配,确保人岗相宜、人事相宜。对企业资金与债权的管理应以账目清晰、杜绝坏账、消除财务失真、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企业现金流的安全为基本要求,建立相互制约的财务工作机制,必要时可引进第三方审核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的审核,杜绝各类财务风险。对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的管理,应避免各项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在使用中不必要的损失和损坏,保持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达到经济管理所需条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企业所属的各类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及经济活动相关的软硬件设备的保养、修缮和维护。6.经济目标的策划与实现。企业经济目标实现的策划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有关项目经济目标实现的策划,如为实现企业经济目标的相关活动和数据;企业目标的实现与客户要求的确定;经济管理过程中,企业为实现管理目标而与客户进行的沟通。7.内部审核。企业应对经济管理体系的策划和有效实施及时进行内部审核,企业要对内审人员的组成、审核方法、审核范围和时间等做出确定。对审核内容应翔实记录,对形成的有关记录文件要妥善保管,便于查看。8.计量装置的控制。企业应有效管理经济管理和与客户业务往来中所需的计量设备和核算设备。经常性地检查各种计量器材,确保其计量准确、良好可用,防止在搬运、存放或是使用中造成损坏或失准。9.材料采购环节的经济管理。在进行生产资料及相关设备、器材的采购中,应保证其符合经济管理体系要求,保证为企业生产所需;采购前应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和价格查询,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不花冤枉钱。采购前还应对供货单位的资质、信誉、运输方式、计量方式等进行确认;到货后对采购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10.生产和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经济控制。一是对企业运营过程的经济核算。该环节核算的内容主要是确认生产与服务过程中人员、设备、程序与方法是否符合既定的项目策划要求。二是对特殊过程的确认。在产品技术不断革新的条件下,企业在日常的运营管理经济活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没有接触过,或是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新产品、新方法,对此类问题应对新产品、新技术的适用性进行专门的研究,反复确认,可先在小范围内尝试使用。三是对产品物资防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对采购的原材料物资,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科学妥善的贮存保管,针对有特殊贮存要求的材料物资,应小心搬运,采取专门的防潮、防锈措施,避免因存放、搬运、使用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丢失、损坏、挥发和霉变,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三、结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必然也不能摆脱法律的束缚。企业在各类经济管理活动中,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办事依据和准绳,凡事绝不触碰法律红线,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规划企业的经济管理行为。 参考文献: [1]杨芯毅.关于企业经济管理体系内容的探讨[J].山西农经,2016(13):74. [2]陈小静.企业经济管理体系内容及管理创新研究[J].四川水泥,2017(02):306+314. 作者:马楠 单位:安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主题词:建筑施工 安全监管 对策建议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2005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6.5%。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业没有大桥拱架施工安装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三)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目前与建筑安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1997年颁布的现行《建筑法》,关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造成企业在招投标中,不规范竞争,为保证低价中标,压减应有的安全投入,埋下大量事故隐患。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从严执法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及时;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等。 (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量农民工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不务实、不严格,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从其特点看,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层次较多,事故易发,属高危行业;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多个环节;从政府监管主体看,涉及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电监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应积极推进“四个转变”:一是由对单一部门管理转向对全行业统一监管;二是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转向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依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铁道、交通、水利、电监等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有关专业监管,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加强相应的全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三)研究和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的治本质之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本途径。一是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增加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明确其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在从业资格和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应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修订、完善“两个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和实施办法,发挥经济政策对建筑安全生产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和各项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督查,相互配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严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取消相关资质。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隧道坍塌、透水、瓦斯爆炸、桥梁坍塌、塔吊坍塌、深基坑坍塌、高大棚架坍塌、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2005年总体下降3%的目标。 (五)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从源头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重要手段。用足用好这一有力武器,必须狠下决心,严把建筑市场安全准入关。一是对逾期未取证的施工企业,依法责令退出建筑市场。截止今年3月底,已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6.4万余家,颁证率88%,仍有2.5万余家企业未申领许可证。尽快制定和实施有关规定和具体办法,对2006年6月30日前,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颁证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从事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等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坚决依法撤消其建筑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对持证施工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许可证日常动态监管制度和监管程序,实施许可证年检制度,对持证企业进行抽查和回检,加大对持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事故的持证企业,必须重新审核安全生产条件,责令整改。同时针对不同情况,依法暂扣、吊销许可证,并进行经济处罚。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仍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清除出建筑市场,决不能放任自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律的权威性。 (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从事安全培训教育强制性的规定和办法,明确政府及企业的职责、任务,以及从业条件、培训教育内容、考试考核办法、违规处罚责任等。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引导施工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做到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生产的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同时,建筑业也是一个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行业,是国家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之一。近年来,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建筑施工现场的诸多不安全因素影响了整个建筑业效益的提高,也是建筑业及建筑施工现场不能吸引高素质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管理具有系统性、连续性等特点,本文将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模式应用于建筑安全管理,探讨了建筑业安全管理的全新方法及其操作过程,借以降低建筑安全事故率,提高建筑业生产率,增加琢益。 关键词:全面质量管理;建筑安全管理;PDCA循环 长期以来,建筑业一直是各国职业安全事故率较高的工业部门之一。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英国平均每周有1名建筑工人死亡,建筑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项目成本的3%~6%;美国平均每天有2名建筑工人死亡,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项目成本的7.9%[1].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天死于建筑事故者有3人,我国虽然还没有有关建筑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统计数据,但实际经济损失也不会低于其它国家。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建筑业市场上,这一比例已经超过了承包商的平均利润率(我国2000年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为1.5%)[2]“。由此可见安全问题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2000年基本建设投资达到14820.10亿元,总从业人数达2110.66万,约占全国工业企业总从业人数的1/3“[2].与此同时,近年来重大恶性事故发生频繁,引起我国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落后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已成为阻碍国家基本建设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建筑行业较差的安全管理状况导致了生产率降低、成本上升、工程质量水平降低、建设周期加长等。图1说明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健康条件与建筑产品的质量水平、建筑业的整体形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对高素质人员的吸引力之间的关系。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是整个建筑业发展的关键,建筑业的效益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施工现场,而建筑施工现场的诸多不安全因素及安全管理现状是建筑业乃至建筑施工现场不能吸引高素质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建筑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国内外很多学者从20世纪60~70年代就开始对建筑业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研究,结果表明,建筑事故的发生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绝大部分事故与管理因素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安全技术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但安全管理却是安全技术与安全规程实施的保证。本文将全面质量管理(TQM)中PDCA循环的方法运用于建筑安全管理,以期保证安全技术、安全规程、安全措施等在建筑企业中得以正确实施与贯彻,从而达到降低建筑业安全事故率、提高建筑企业效率、改变企业形象,吸引并留住高素质人才的目的。 一、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 全面质量管理[3](TotalQualityManagement,TQM)或全面质量控制(TotalQualityControl,TQC)是已经得到普及的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其实质是依靠全体员工对生产、经营、服务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系统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改进产品、工作以及服务的质量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依据TQC(TQM)原理建立起来的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模式是企业质量管理中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1SO)也把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引用为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系列标准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中通用的管理模式,而且PDCA循环也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如果将其有效地运用到建筑安全管理之中,将使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过去的“群众运动式管理”、“安全月、安全年式管理”转化为连续、动态循环式的过程管理,由此将大大强化企业全方位的、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建筑安全管理的PDCA循环 2.1安全决策阶段一计划(Plan) 该阶段包括企业制订某段具体时间如一年、一个季度、一个月的安全管理计划;分析建筑安装生产系统的安全现状;提出安全工作指标;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四个方面。 选定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依据主要是企业该时期的安全工作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安全管理的目标一经选定就应成为企业该时期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题。 分析生产系统安全现状的目的主要是根据安全工作目标编制安全措施实施计划。在进行现状分析时,应从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状况着手,通过与历史上最好阶段、一般阶段、最坏阶段以及与本企业具有可比性的其它企业的同类状况相比较,经过周密调查、细致分析和充分论证,确定出企业该段时间内具体的、可以量化的安全工作指标。在安全指标已经确立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关联图、因果图(鱼刺图)等工具对前期(一般为上一阶段)曾发生的事故(或隐患)进行分门别类的统计和汇总,找出导致事故(或隐患)发生的全部末端因素(可采取措施预防的因素),进而运用排列图、“0~1”评分法等工具找出其中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在施工生产现场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依据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企业的总体安全措施计划内容,然后依据企业各部门的职能划分情况,将其逐层细化到职能部门、项目部、工程队、班组以及个人的职责范围内,并指定各自的负责人、检查人和完成期限,同时绘制出目标管理图。 2.2计划实施阶段一实施(Do) 依据细化后的安全措施计划,企业中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层层负责、逐级落实,按照既定进度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或个人可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也可在自身的工作范围内进行新的PDCA循环(该循环包含于企业的总的PDCA循环之中)。经过一定阶段的实施后,企业安全管理计划的总目标负责人应召集各分目标负责人,分析和汇总各部门的实施情况,以便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实施进程进行分析、协调及修正,必要时还可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最后确定出下一阶段的实施计划,通过几次反复循环直到所制订的目标最终全部完成。 2.3效果检查阶段一检查(Check) 当制订的安全目标达到或计划进行了一段时间后,企业各部门、各单位均针对自身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其最终的、整体的效果如何,还需在生产过程中检验和确认。这种对初步实施效果进行检验或确认的过程称为成果巩固期(一般需数月-之久)。巩固期过后,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或其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最终的检查和评估。最终的检查评估与实施过程中的工作检查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正式的、全面的和最终的。 检查评估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安全计划的实施程度(哪些目标完成了,哪些目标没有完成,原因何在?完成的效果(与企业历史上最好阶段比较,与基期比较,与安全工作目标比较)。使用的图表一般有:排列图、控制图、折线图、柱状图等。 2.4汇总总结阶段一处理(Action) PDCA循环的关键环节是总结阶段,它是安全水平改进与提高的基础。具体做法为:对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后,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召集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对整个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讨论、汇总和总结,并将有效的经验或措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依照既定的工作程序纳入企业有关的技术或管理标准之中。 三、结语 PDCA循环是全面质量管理的一种工作方式,它是指一项工作的开展要经历计划一实施一检查一处理四个阶段。把PDCA循环运用到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中,即:计划是根据建筑安全需要,结合本企业、本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实施是按照安全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执行等各项工作;检查是按照建筑安全计划的要求检查验收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处理是根据安全计划的实施、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处理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保证安全计划的实现。对于一些重大的安全问题、安全事故隐患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对策,使安全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并作为新一轮PDCA循环的开始,从而形成了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改进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图2)。把质量管理中的PDCA循环工作方式运用于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可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工作质量水平,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而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信息机制构建措施 摘要:在建筑企业实际发展中,安全机制的构建较为重要,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全面分析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内涵,并对其进行分析与构建,以此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性。 关键词:建筑安全信息机制;分析;构建 建筑行业具有高危险特征,在实际施工与管理期间,相关部门必须要做好建筑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提升自身工作质量,满足现代化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需求。 1建筑安全信息内涵分析 在建筑企业实际发展中,相关部门必须要对安全信息的内涵进行分析,保证可以根据安全事故的原因等开展分析工作,除了可以提升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性之外,还要保证建筑管理工作的安全性符合相关规定。在此期间,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设完善的安全管理模型,对安全信息进行管理,提升施工工作的安全性,将文字与图像等作为主要载体,利用先进的沟通渠道等,对信息进行传播,保证组织机构与施工人员都能全面了解安全管理信息,并制定完善的决策与规划方案,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提升自身工作质量。对于建筑安全信息而言,具有预防、控制等特征,可以弥补传统建筑信息的不足,并预防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全面开展法律培训、制度培训与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质量。第一,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主体。对于建筑信息安全机制而言,主要就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及时获取其中的数据信息,并分析其安全性与经济效益,在数据信息处理与交流之后,根据其实际特征开展相关管控活动,明确信息机制使用者与管理者的职责,并完善安全信息机制[1]。第二,传导模式。对于建筑安全信息而言,其传导模式较多,主要为时间与空间方面的沟通,满足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并构成完善的信息流或是网络机制。目前,我国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信息传导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难以突破传统传导模式的局限性,甚至会出现信息机制主体各自为政的现象,无法在相互合作与联系的情况下,提升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完善性与可行性。部分建筑企业在建立安全信息机制之后,会出现各类损耗问题,导致出现信息量缩减的现象,无法提升数据信息真实性与合理性,缺乏一定的指导价值,甚至会导致建筑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甚至会导致施工企业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一些建筑施工企业还没有明确安全信息传递负责人,甚至会出现隐瞒真相的现象,难以提升安全信息机制的运行效率,无法增强其可靠性。 2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构建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全面构建安全信息机制,将其应用在实际施工中。但是,我国建筑安全信息机制属于初步建立阶段,在实际工作中,安全信息机制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完善与创新,提升自身管理工作质量,优化其发展体系。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1)建筑安全信息机制设计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需要做好安全信息机制设计工作,根据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制定完善的信息搜索与传输系统,并拓宽信息处理渠道,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工作技术,明确安全信息机制的核心内容,保证可以提升自身工作质量,优化其发展体系。相关部门需要提升安全信息机制的构建效率,科学控制建筑企业的运行成本,同时,还要利用安全信息机制,规避施工事故,减少施工事故对于企业带来的危害,并为建筑施工人员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性,并提高施工工作效率。另外,施工企业必须要重视自身经济效益,利用安全信息机制等,防范安全问题,降低事故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施工企业在设计安全信息机制的过程中,必须要建设系统工程,并对安全信息系统等其他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处理,设计总框架图,然后利用框架图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如图所示,施工企业在设计安全信息机制的时候,必须要明确整体信息核心,构建完善的信息系统,提升自身工作质量。相关设计人员还要对法律法规、组织信息、先进技术、经济效益、企业文化与其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将其设计在安全信息机制模型中,并建设其他子系统,规划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各类项目。同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完善相关系统,保证各类项目之间的配合密切性,并构建完善的安全信息机制,提升自身工作质量与可靠性,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2)建筑安全信息机制构成措施。在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信息机制进行设计之后,需要全面分析其构成要求,并将其分为核心系统与外围系统,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等,建设完善的数据库,然后对各类安全信息数据进行共享,并构建统一的信息机制。同时,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对建筑施工经济效益、技术与法律等进行管理,制定阶段性的培训方案,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持建筑施工企业的长远进步,逐渐优化其发展体系,满足施工企业安全信息机制的建设要求。(3)制定安全预警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安全信息机制之后,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预警方案,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等,全面开展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对事故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事故萌芽,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问题,例如:建设专门的事故预防监测系统,对建筑四个进行全面的分析,获得原材料质量数据信息、施工人员施工水平数据信息、施工机械设备质量数据信息与地质安全数据信息等,并对其进行简易化处理,构成完善的信息处理模型,在提升事故预防工作效率的基础上,规避建筑企业事故安全事故问题,满足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完善需求。 3结语 在建筑安全信息机制实际构建期间,相关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创新安全信息机制的构建方式,明确自身工作要求,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自身管理工作质量,满足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 作者:贾佩 单位:西安科技大学基建处 建筑安全类论文:安全目标管理在建筑安全管理的运用 摘要: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不仅保障了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建筑工程进度,还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以及企业的效益。本文通过对安全管理目标的概述研究,深入分析了现阶段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探讨了安全目标管理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应用的有效措施,以供相关企业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考研究。 关键词:管理;安全目标;概述;现状;应用 1前言 随着人们需求的不断提高,对建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在质量上要高标准,在安全管理上的要求更要严。因此,建筑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中变得尤为重要,并受到极大的关注。建筑安全管理不仅是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管理,更是对建筑安全以及质量的保障。无论是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还是企业的安全目标管理,其最终目的都是对施工安全的约束以及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实现建筑施工的零问题零事故,为建筑行业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2安全目标管理的基本概述 安全目标管理,简单地讲就是一种企业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是企业上下围绕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分层次的制定各自目标,并根据这一目标安排安全工作进度,制定实施有效组织措施,通过安全成果的严格考核,实现管理的一种方式[1]。安全目标管理是企业管理模式中的一种形式,是企业实现科学民主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是我国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安全目标管理作为企业长期发展的一项艰巨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整改与落实、总结与实施的循环管理,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3现阶段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 3.1缺乏严格的科学管理体制 建筑安全管理是保证整个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以及质量的重要环节,其发挥的作用更不容忽视。建筑工程在管理上本身就具有多而杂的特性,而在安全管理上又缺乏严格的科学管理体制,使得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相关部门没有得到合理的协调,导致了施工现场一再出现混乱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建筑工期的进度,并对建筑工程在社会上的评价产生不良的影响。 3.2对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认识不清 在建筑工程中,一方面由于施工人员自身对施工安全的认识不清,更不具备专业作业的能力,另一方面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作的认识不清,所以导致施工现场事故频发[2]。另外,由于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不重视,对于工人在作业时是否穿戴齐全安全防护工具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督,使得施工人员对安全认识水平提不上去。建筑企业对于安全知识的普及不到位,更没有落到实处,也导致了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影响工期的同时给企业带来损失。 3.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哪一项工作都要有系统严格的监督机制,安全管理也是一样。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过多的关注在工期的进度上、工程的质量上以及企业的效益上,却对施工安全疏于管理,没有形成系统的监督机制,导致了一些施工作业的违规操作,给建筑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还对人员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有些单位建立了相关的监督机制,但在落实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了现场施工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导致事故频繁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对企业的形象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3.4对施工中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管理不规范 建筑施工中运用最多的就是起吊机,因为一些工作是人力没有办法完成的,所以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来完成。对于施工设备的管理主要包括机械的安装、定期的维护以及检修、使用技术的培训与指导等等方面,但往往在建筑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少有企业注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使得机械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 4安全目标管理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应用的有效措施 4.1安全目标管理的制定 在建筑安全管理中,依据上级相关规定以及建筑工程实际施工的安全需要,制定企业内部安全目标管理的总体任务[3],然后根据这一总任务,各个施工环节的相关部门在落实总体目标上的具体工作目标,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力与职责,基层部门再根据施工作业的特点与性质,确定自己的安全工作重点,并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争取实现“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安全目标。 4.2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 在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后,具体的实施措施可以保障其落到实处,发挥其功效。首先,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完善责任制以及监督体制,明确管理人员的应该享有的行使权以承担的责任,完善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体制,对工作人员以及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实现建筑安全管理的合理科学性。其次,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以专业水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保障其落到实处,更要做到公平公正以及严厉,禁止一些违规操作,保证施工安全以及人员的安全。第三,做到施工现场随时随地的安全监督与检查,防患于未然。 4.3安全目标管理的评测 安全目标管理的最终成果如何,关键在于对其综合评测与反馈上,这也是管理工作的收尾阶段,更是发挥安全目标管理激励作用的最终体现。在对各个安全目标管理的评测上,必须建立科学合理化的评测机制,认真分析影响安全因素,总结经验教学,对于评测结果突出的进行一定的物质与精神上的奖励,对于完成不好的应给予鼓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应严重警告,实现企业员工对安全目标管理的更高追求,与此同时及大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结束语 无论建筑在施工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不仅保障了人身安全以及工程进度,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以及降低了施工的风险,还保证了工程质量以及企业的效益。因此,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以及企业总体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出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目标,规范安全管理模式,完善以及健全相应的安全监督体制,是实现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 作者:缴立强 单位:廊坊市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 摘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系统性高、综合性强的管理体系,它涉及到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而且事关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体安全。在现阶段的管理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和措施,不断完善施工管理体制,才能提高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性。文章对建筑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管理理念;施工管理体系;建筑行业 近些年来,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在当今建筑施工行业中的竞争也越来越大,而在这激烈的竞争过程中经济效益则是企业竞争力的具体体现,所以尽可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已是企业最主要的施工目标。目前,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施工中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往往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高,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给建筑施工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建筑行业发展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球建筑行业中,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与其他行业相比,其人身受到伤害的概率要高出将近一倍,而严重的导致身亡的概率则要比其他行业高出两倍。另外,在我国由于安全因素而引发的施工事故每年高达500多起,造成1500多人伤亡。建筑施工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威胁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还给整个建筑领域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为了能有一个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能够进一步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在建筑施工中一定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把好安全关。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意义 2.1提高生产安全规范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日趋成熟,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出现不正当的行为时,也有权利责令其整改或制止。工程监理单位作为监督整个工程的委托单位,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控制,发现参建单位的错误并能够提出有效可行的方法,在整个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2.2提高生产水平,保证施工安全 在整个安全生产进行过程中,承建企业负有重要的责任,尤其是在施工中的每个安全环节中更是安全责任的第一负责人,而且还承担着大多数安全责任事故。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通过现场抽查、施工监督等方式,加强对承建企业的监管力度,从而促进施工单位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完善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断提升施工技艺水平,从而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2.3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不断增多,施工规模更是发展迅速。其中,在安全管理方面,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方法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尤其是监理工程师发挥的作用更重要。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技术水平高,而且还拥有丰富的法律、经济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因此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安全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此外,还可以责令施工单位对不当的施工操作进行整改,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所以监理人员的配置可以提高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作业质量,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3目前建筑安全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3.1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贯彻落实到施工中 在施工单位中都有相关的施工作业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有制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章制度往往得不到落实,在施工现场的一些环节仍存在着不规范操作的现象。在企业中,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造成了管理的弱化,使得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良因素。对于这些因素,工程安全管理人员不能进行及时的管理,未能制止违规操作,也不能很好地消除安全隐患。由此可见,规章制度得不到严格落实,必将会扰乱正常的管理秩序,从而造成许多潜在安全问题的出现。 3.2安全重要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工程负责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施工观念,而存在严重侥幸心理,在进行作业时忽视安全生产,只关注生产效益,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表现为:忽视管理,被动应付。一些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体制不完善,在工程建设中也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还有一些企业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但是专职管理人员数量缺乏,配置不合理,而且在企业中管理人员多为兼职,这使得不能在组织方面保障生产的安全。 3.3安全投入满足不了实际需求 在安全投入力度方面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第一,为了提高生产效益,建筑企业肆意压低造价,减少施工工期;第二,工程建设主要负责人生产观念不正确,侥幸心理严重存在;第三,在施工中只看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而忽略了施工生产安全;第四,工程款拖欠现象存在严重。 3.4安全培训教育有所欠缺 工程施工一线作业员工大多为农民工,他们受教育时间短,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整体综合素质也不高,他们在施工过程中遵循规章制度的思想意识不高,违规操作行为比较严重,而且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也比较差。比如:施工中不按严格的流程进行;也没有良好的佩戴安全帽的习惯等。出现这类现象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多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到生产中;另一方面,需要培训的员工未得到全面的安全培训,尤其是一些安全意识比较低的新员工,他们大部分都没有进行过全面的安全学习,施工前也没有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这些都很容易造成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4建筑安全管理的解决措施 4.1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调节机制 如果建筑安全生产只是依靠法律法规进行制约,效果非常有限。要改变安全生产管理被动的局面,可借助市场经济的调控作用,使被动为主动。利用企业追逐利益的行为,充分调动建筑业主自发追求良好安全业绩的动力。将企业资质、招投标与安全生产业绩进行挂钩,并且可以作为保险公司根据安全生产业绩上下浮动保险利率的重要参评因素,使安全业绩良好的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让安全业绩不好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慢慢给淘汰出去。 4.2建立建筑安全业绩评估指标 大多数发达的国家都建立了权威的建筑企业信誉和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还专门设立了一系列企业安全量化的评估指标,包括劳工索赔率、损失时间事故率、经验调整系数、伤害事故率等,这些指标能够从不同的侧面完整地反映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为建筑企业提供了安全状况的可比量化数据,并作为保险公司、业主、政府部门、考察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的重要依据,因此被称之为建筑施工单位的重要安全指示器。 4.3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例如具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熟悉工伤保险的法律、劳动保护法知识;掌握应急处理措施事故、现场勘验报告及调查处理方、伤死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统计技术;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法;学习先进的行为科学、人际关系学、心理学、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知识。除此之外,还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敬业精神,还需具备解决矛盾冲突的能力。 4.4建筑安全责任需要重新进行划分 因为建设单位无须承担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所以导致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上随意降低工程造价,将工程项目违法发包给了低资质或无资质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改变图纸,随意改变工期,拖欠工程款、垫资工程更是经常发生。而让建设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也是符合国际惯例。很多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建筑单位对工地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单位须承担相当大的安全责任,因而业主或业主代表直接参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5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建筑行业经济也有着自己的发展规律,也在进行一定程度的建设转型,因此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大管控强度,以此来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生产安全是建筑安全管理的终极目标和核心宗旨,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提升工程施工建设的水平,从而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水平。另外,监理企业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监管职责,并对建设过程中常出现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全面的把握,从教育培养、监督管理、风险管控、安全思想认识等方面入手,对安全管理改革策略不断进行完善,从而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作者:王凌燕 单位:威海市文登区建筑工程管理处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与建筑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行业对于国家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建筑行业也是一种高危险的行业,其中的安全问题一直是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以及建筑工程量的增加,安全事故问题也呈现上升的趋势。本文主要是进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探讨。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主要事故包括机械打击、坠落、触电等。这些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1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以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安全生产以及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安全交底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缺乏完善性以及相应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1.1安全交底过程存在问题 在安全交底的过程之中,存在安全检查成效很低的问题,当前,很多的技术交底工作存在交底不完善以及缺乏针对性的严重问题,大部分人员在工作交底的时候都是进行口头上的交底,这样的形式难以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企业中的员工根据自身的个人经验进行建设施工工作,在工作的交底上缺乏严肃性,对于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很多工程施工没有相关技术交底的环节,也有小部分人员通过伪造的交底记录去蒙混过关,这样就导致施工生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特别容易出现某些工程安全施工。此外,也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交底工作,相关负责人也需要对施工的设备机械等进行必要的检查,从而有效降低工程出现安全施工问题的概率。 1.2相关安全管理机构缺乏健全性 在实际的工作中,相关的安全机构缺乏健全性,以及其中的教育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当前,依然存在很多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没有做好人员的配备问题,也存在一些项目管理体系缺乏健全性,比如说,某些项目的管理人员是身兼数职业,这样就导致难以周全把握好工程的施工。此外,甚至很多企业缺乏安全教育工作,或者是安全教育工作仅仅是停留在口头宣传阶段,并没有在现实的施工中得到有效落实,很多企业对员工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工作,在工人安全教育这一方面没有加强投资力度以及强化培训工作,从而导致工人素质偏低以及工人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 1.3相关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施工安全意识,因为当前是市场经济,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很多施工单位经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上十分被动,面临严峻的生存压力。所以,某些施工企业在安全经费上相关缺乏,无法保障对安全经费的支出。甚至某些项目管理人员采取减少安全经费的做法,从而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这样就导致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此外,当前的建筑工人流动性较大,工人们的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对于工程施工也缺乏必要的经验,所以,这样的形势之下,就需要加强对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提升其安全施工意识以及职业素质。 2针对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对策 2.1完善安全监督制度 首先,应当对监督机构的职能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需要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其次,应当建立村政府的安全管理相关机制,由于我国的农村建设不断发展,所以,很多工程也是在农村进行,但是许多工程并没有相关的开工手续,对此,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以及法规进行必要的规范。 2.2加强隐患排查的工作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最担心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存在于施工的过程中,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就应当加强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以及准确找到工程施工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并且对这些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必要的控制。在建筑施工以及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列出风险因素清单。通常而言,施工现场主要的危险主要来自于经验主义的风险,但是单纯依靠经验并不是最为保险的方式,因此,应当完善隐患排除工作,比如,编订风险清单、组织员工学习等,加强对员工的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隐患因素,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 2.3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第一,对电器设备等进行防护,各种施工设备需要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防雨水装置,可以安排相关人员对施工设备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设备进行保养以及维护。第二,进入施工现场之后,相关工作人员都需要佩戴好安全带,这也是对工程施工人员的硬性规定。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应当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者是高跟鞋。在建筑高层进行施工,尤其需要佩戴安全带,此外,相关高空作业的人员需要操作证书才能进行工作,设置安全网以及踢脚板等。第三,应当做好文明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做到不损害附近居民的切实利益,施工现场应当采取封闭式的施工,其中施工所需要的沙子、石头以及钢筋等都需统一摆放整齐。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建筑行业对国民经济意义重大,需要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本人认为,应当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加强隐患排查的工作、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作者:韩华 单位:贵州安科劳动保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谈建筑安全管理目标与手段 摘要:在施工建设过程当中,只要稍不留神就会造成安全事故,而根据数据显示,造成事故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力度低,而这种情况甚至占了九成的比例。为了减少建设过程中会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的概率,我们必须要加强管理力度。而首先我们要做的就是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才能确保施工过程的相对安全,达成“开开心心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最佳理想,推动社会平稳进程。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目标;手段 1引言 社会不断发展,人类的需求时刻都在产生着变化,对需要的建筑物也有所不同。同时对工人的需求量也增大了,再加上政府部门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安全问题的频繁发生。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旧的管理观念已然行不通。不能满足二十一世纪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曾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提出。而此后,我们做的一系列工作就是完善加强建筑行业的安全,推动保障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对此,我们应当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设立符合中国当前国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 经理负责制,是一项工程中的“地基”。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保证工作可以安全有序的进行下去,在确实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还要确保施工成效以及施工质量。将各方面严格把控和配合,以确保质量和安全同步。现代社会科技发展进步,我们要与时俱进,利用新时代的管理手段和技术,将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和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二者同时,将工作顺利展开,实现企业自身价值。这也要求企业要将旧的传统观念扬长避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开展工作,以完成整个施工进程的绝对速度,绝对安全。根据国家对于施工安全方法所进行的一系列规定和管理条例,要将人身安全建立在工作标准之上,科学地将两个工作适当的调整展开。 3提升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手段 3.1完善安全监督和责任机制 当发生事故时,不应当出现“踢皮球”的事。在日常情况下,各业务主体要明确分清责任,而国家已经颁布的各法律法规与有关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我们必需严格执行和拥护。举个例子,当建筑事故安全真实发生的时候,通过详细的事故鉴定结果,我们不仅要将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的责任找出,而且要将这次事故中业主的间接责任找出,并且给对于实施监管力度没有起到作用的监管单位一定的责任惩罚。只有将责任明确,才会有效遏制“踢皮球”事态的发生,才会让人民的生命安全有所保障,才会有一套科学完整的监管体制。而对于宣传工作也不能停滞,必须加强一切有关于施工建筑安全责任和技术的宣传。比如:正式入职之前要进行事故安全培训,模拟体验事故发生,开员工安全大会等一系列指导工作。 3.2完善建筑安全事故的申报制度 当建筑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时,存在有意隐瞒不报,虚报,谎报的现象。从而将法律视而不见,《安全生产法》中有明文规定,国家要加强管理力度,为了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我们应当将违法乱纪现象扼杀在摇篮里。首先,要加强社会监督,使安全管理及施工事故明确,必须实行将文本公示。其次,事故发生时,企业为了不影响自身影响,会选择和当事人私下解决,而这却成为企业逃避责任的途径,以及受害人并没有安全保障,对此,为了扼制这种状态,可以适当提高受害人的可获偿额度。最后,当将事故上报时,有些人员存在非法操作,要大力检查监督,发现之后绝不姑息,并加大处罚力度,对人民真正的负起该负的责任。 3.3利用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若要将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高。只是依据法律约束是行不通的,社会协调也不容忽略。调动社会方面情绪,自觉主动的加入到生产建设中来。为保障权益,可以将保险作为建筑工地的硬性要求,每个人都上一套保险,让建工时期收到的伤害能够有所保障,根据每个项目的业绩决定此项保险的费用。将市场经济很好的合理调节,而此举更是将保障与权益相结合,提高安全水平并且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可能。 3.4普及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不得不承认,为了可以多挣一点钱部分黑心企业省略了对于建筑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他们不进行生产前培训和危险体验,从而忽视了情况的严重性,侵犯工人权益。情况严重的,施工条件下甚至不给工人配备任何护具,不仅如此,并没有实行每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使得工人超出体力承受范围,这更加大了施工期间的难度和发生生产事故的几率。而建筑工人普遍文化水平低,不懂的劳动者保障法,导致无法有效保障自身利益,甚至有苦也无处可说。这种状况需要改善,第一:要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第二:企业需要将安全知识普及,增强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文化。第三:开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知识座谈会,让劳动者知法懂法,懂得面对不公待遇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四:建筑企业不应当忽略安全问题,企业内部要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强调,各单位领导要起到表率作用,尽可能的建立安全的工作空间,以保障安全施工。 3.5运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科技技术 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越来越多的电子设施可以运用到施工环境系统和安全管理当中,运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科技技术不仅可以对网络安全系统的建立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还可以在进行施工期间实时监控,发现哪里情况不对立即采取措施,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而加快全面的网络系统建设,还可使责任明确,还可给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从而提高整体建筑行业的管理。可以为每位施工工人配备电子设备,从而实时监控位置和此前的施工状态,保证施工工人安全。 4结束语 如此看来,权益、安全和保障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安全才能产生利益,建筑行业的安全更是不容忽视,它关乎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现今社会竞争态势越来越严重,而企业的稳定发展,意味着国家稳定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但是,人身健康安全永远是在第一位的,决不可将其放在利益之后。所以,我们要格外重视安全,加强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让每个工人都有所保障。 作者:庞世文 单位: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建筑安全管理对策 摘要:随着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深入,各级都将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安全责任放在工作首位,处处保安全,事事讲安全,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深入到企业文化,渗透到职工心中,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然而受各种因素影响,建筑企业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与管理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不仅影响到企业安全生产,还给建筑工程施工埋下潜在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威胁到人员的生命安全。本文主要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完善。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化与系统化的建筑工程项目,不仅是单个部门与个人的工作职责,也需要全员参与配合。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建筑企业领导与全体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对施工有序进行与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贯彻到施工每一个细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才能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完成。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企业法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整个经营管理中起到促进作用,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在于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前提是做好施工的安全生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将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认真管理每一个施工生产的环节,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然而在实际情况下,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业安全人员的配置不足,加上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建筑施工管理过于混乱,工程施工无法得到保障。1.1.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导致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应聘廉价劳动力,通过与民工队的“包工头”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明确双方工作的职责权限,安全制度由民工队自行管理,而企业只注重施工进度与经济利润,忽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给工程施工带来安全隐患。此外,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结合自身需求,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安全生产科学知识理论不足,安全操作技能水平较低,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1.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汇总,部分建筑企业还未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导致施工的安全机构设置、安全人员配置、安全资金配备、安全操作程序以及安全事故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给建筑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具体体现在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使得有关人员在执行任务中,无据可循,只能依靠以往工作经验与工作积累进行管理,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工作缺少计划性、规范性与预见性。加上在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安全管理执行力度不足,没有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导致应急预案形同虚设,安全管理混乱,没有发挥应急防范效用。1.2.2施工过程缺乏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施工进度与人员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具有随意性,施工过程缺乏安全管理,对部分违规操作的情况视而不见,发现隐患问题没有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给现场施工埋下潜在安全隐患。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 2.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应对对策 2.1.1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作为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了解安全生产不仅影响到自身企业发展的信誉,还给国家财产与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应提升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当生产、效益、安全以及进度发生冲突时,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效益、进度之间的关系。并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牵头,由各级分层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各项工程安全员负责管理,认真落实劳动保护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结合自身具体需求优化配置专业安全人员,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此外,还应定期组织研讨会,分析讨论安全生产中的难度,加强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对负责人的处理意见与改进措施,并做好施工班组的安全学习工作,组织交流安全生产中的工作经验,为工程施工奠定扎实基础。2.1.2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必须改善有社会零散人员自发组织的无序状态,通过签订负荷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方式,明确安全生产双方的工作职责、权利。进行施工前,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核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任职。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施工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和工后讲评的工作,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建筑工程施工有序进行与人员安全。此外,还需建立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手中,做到谁在岗、谁管理、谁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与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施工的氛围。例如为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有效解决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和直接作业环节监督不力的问题,建筑企业应从学习、观察与落实上形成一体化的保证体系,严抓岗位安全制度学习,每月阅读组织开展岗位责任制学习,提升员工对岗位制的认识。并将“一岗一责制”落实到位,对岗位安全负起责任。此外,还应建立完善奖罚制度,如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部门负责人、安全员与违规操作人员都受到相应的处罚,通过规范岗位责任制的行为,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 2.2.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与行业规范,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与工程项目的需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权限,真正做到有规必依,严格执行,违规必罚。此外,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应加强安全管理执行力度,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制度与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隐蔽工程的安全管理,通过辨识危险源、定期安全汇报、有效防范等方法,从根源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2.2加大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胜于救灾,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有序进行的关键与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大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与权限,加大隐蔽工程的监管力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对于施工中违规操作的行为,必须根据规定要求给予相应处罚,通过通告批评方式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警醒,提升安全管理效率与质量。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应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对于脚手架的搭建不规范、没有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问题,应及时安排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同时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对电气、设备防护和各种器械设备进行管理,严格使用“三相五线”连接电缆线路,并在电源箱上悬挂警示牌。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应提醒佩戴安全帽与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员施工的安全性。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作,主要负责施工现场人员、机械、环境、材料以及设备的综合管理,要想提升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效率,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贯穿到施工过程的始终,让全员参与进来,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等方式,对建筑工程施工加以规范,从而提升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水平。 作者:张俊 单位: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对策及思考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建筑安全现状,分析建筑领域内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认识和思考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安全生产;建筑;标准化;对策 前言 建筑行业是一个危险系数较高、安全事故频发的领域。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全球建筑施工量最大的国家。数据显示,仅2010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就达9.6万亿元,从业人员达4100多万人,约占全国工业总从业人数的三分之一。 一、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背景与推进情况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建筑业的不断进步,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法规、标准系统化更加健全,建筑业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从多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建筑业体量大、范围广,高空、交叉作业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且流动性大,施工场地管理状况良莠不齐,建筑业安全事故发生率依然较高。以2013年为例,我国共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85起,其中死亡320人(事故类别统计见图1)。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在我国正大力开展,各地区结合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标准化落实成果,积累了一定标准化建设经验,极大地改善了工地面貌,有效地减低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率,在环境保护和循环利用等方面展现出较大的优势。全面深入推进有利于提升建筑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存在的问题 看到成果的同时,也应清晰地认识到,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法规、规范的系统衔接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二是监督管理主体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各地监督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中更加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实体工作的管控,对于标准化工作的关注度不够。三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缺乏有效引导和激励机制,对监管主体和施工单位的开展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缺乏系统配套的激励机制,各方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不足。四是技术保障不足,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科技创新支撑缺乏,未能协同利用好现有资源。五是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力度不够,未形成长效机制。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方面高度关注,但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面不够重视,无制度化的落实举措,加之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实体经济乏力,原材料、用工成本大幅度上涨,施工企业经营困难,施工单位压缩成本,减少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能力受到制约[1]。六是舆论宣传方面,全社会尚未形成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浓厚氛围,各方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有效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 三、相关建议与对策 根据自身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学习、认识和理解,针对目前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对策和建议,供读者指正。 (一)深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优化标准化的顶层设计 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强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研究,包括通过细化研究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状态等方面持续发力,夯实标准化的实施基础。第二要继续优化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系统衔接配套,加强行业间的协调沟通,使建筑行业的标准化与其他行业良性互动。同时强化建筑行业内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衔接配套,确保法规、规范层次清晰,配套完善,执行有力。第三要继续健全完善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规定为核心的考评体系,科学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将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 化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各地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改变以往各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中更加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实体工作的管控,忽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动,各地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可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出台相应的落实方案、措施,将推动建筑安全标准化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利用监督检查现场反馈,召开月度、季度监管例会,文明工地检查以及约谈等形式,全力推动,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逐步引向深入。 (三)完善推进标准化奖惩机制,提高各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3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意见》明确了考评目的、考评主体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有序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2]。应继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并推广经验,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工地可授予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示范工地”等称号或予以其他形式的加分奖励(图2),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可予以通报批评,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可予以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并在新闻媒体或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曝光。通过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推动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改革创新,增添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动力与活力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也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的着力点,按照参与各方职能特点,全面开展创新。一是建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开展制度和服务创新,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大胆进行创新,成果逐步推广,使监督管理更加有效,服务引导更加精准,标准化工作更加深入。二是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发挥主体作业,在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上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创新及实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满足标准化要求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可重复利用的设备装置,做到安全可靠、降低事故风险,兼顾环保、经济性和美观。三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甚至个人积极参与创新。建筑安全相关的高校、院所在建筑安全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优势,施工企业有现实需求,做好供需对接,协同创新,必将产生一大批符合施工现场需要的先进实用的优秀创新成果,而个体或团队参与也是创新一种有效补充(图3)。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创新更有动力与活力。四是积极吸收国外在相关领域取得的最新技术成果和经验做法,洋为中用。目前欧美国家的行业协会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模式,企业每年向行业协会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除日常管理外,其他费用则可用于建筑业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 (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图2某建筑施工工地使用工具化围挡也是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从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人员素质、改善作业环境等多个环节入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协同发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3]。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人心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深入推进,核心在人,关键在落实,各地宜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监督检查、评比、观摩等活动,扎实开展、全面深入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人心,努力提升建筑安全生产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形成政府推进引导、企业参与落实、群众知晓支持、舆论正面宣传的良好氛围。 四、结束语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预防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强化源头管理的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推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提升建筑行业安全保障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现状的简要概述,分析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以此抛砖引玉,供各位同行指正。 作者:袁金虎 单位: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与考核的合理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建筑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使得建筑业仍处于我国高危行业,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善考核制度,以促进效能的提升,保证我国建筑业的安全、持续发展。 关键词: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考核;合理建议 前言 近年来,有关部门逐渐意识到建筑安全的问题(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等),并开始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也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分析总体形式,可以发现安全问题依旧严峻。如:安全生产问题严重,不重视安全监管,以及考核制度不完善等。以上问题就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了施工进程与质量,不利于建筑业的长足发展。因此,以下笔者就对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中的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调查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可以发现是复杂多样的。以下笔者从中抽取常见的三种原因进行分析。 1.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分析当前我国建筑业的施工人员,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施工人员学历不高,文化水平有限,且基本没有接受过科学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通常是以“老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入行。“师傅”将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徒弟”,使其在实际的工作中一边学习,一边摸索,以掌握工作的技能。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师傅”自身缺乏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故而“徒弟”的安全意识也不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将更多将重心放在“通过工作获取利益”上,忽视了安全操作生产规程。因此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 1.2施工工期制定不合理 目前,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如:《合同法》)仅仅提出了超过工期应如何处罚,并未提出如何制定合理的工期。导致我国一些参建方为保证自身利益,与建筑单位制定了不合理的工期。为在规定内完成建筑任务,很多建筑单位会盲目缩短建筑工期。施工工期的不合理就会导致一系列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单位要求施工人员加班加点赶工,进而导致施工设备出现磨损、施工环境恶化。以上情况使施工人员处于一个不安全的施工环境,故而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1.3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 另外,也是事故高发的原因就在于,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具体如下:建筑施工是露天的施工场所,所包含的施工项目众多,施工人员众多且工种繁杂。为保证建筑施工的进度,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临时设备较多,人员流动性大,且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施工现场存在一些高强度的施工作业交叉进行,不但增加了施工指挥、调配的难度,同时隐藏了很多安全隐患(如:高空坠物、设备撞击等)。这也正是由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系统不足,安全监管不够,力度不严造成的。 2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问题 2.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现有的建筑安生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点:①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时,有关部门通常是要求建筑单位整改方案或是进行罚款(大部分违法成本较低,罚款不高),无法有效引起单位重视。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不严厉,且震慑力不足。②处罚条款不明确。建筑单位在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标准时,无法根据标准执行罚款。③责任不明,无法确定责任。安全事故发生后,通常工程建设各个参与方互相串谋,包庇,导致事故安全责任不明。 2.2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同样是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具体表现在: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在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大多是采用“评分制”的标准。且没有制定评分后的具体措施,导致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与安全责任重视不足。这一情况下,及时相关部门限令整改,起到的效果也依旧不高。 2.3管理人员专业度不够 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专业度不够,也是安全生产监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且在职人员专业素养存在明显差距。很多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有效信息的交换(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统计信息),且信息整合、汇总意识不强。正是管理人员的专业度不够,导致监管联动机制不畅通,进而导致监管职能履行效率不够。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对策 3.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首先,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可以“有法可依”,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以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如:有关立法部门在立法的过程中,应根据当前社会的发展与当前建筑发展的现状与前景考虑,去除或修改一些与时代不符、落后、陈旧、实际执行困难的规则、条款。增加一些符合时展,可执行度高的标准,以提高法律、法规的标准性、规范性,使其符合且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与发展。 3.2确定事故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 为改善“执法不严,监管不力”这一问题。在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中,有关部门应积极确定建筑安全的事故责任制,并积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可以:有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并积极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与程序,要求建筑单位权责明晰,信息透明,以方便监管工作的落实。针对一些安全事故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制度中应细化处罚条款。具体条款的制定,部门可以参考国内外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政策,然后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参考,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政策,并积极加大执法力度。 3.3提高队伍建设,强化工期控制与监察 为从根本上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队伍建设;而监管部门应积极强化工期控制提高监察效率。在提高队伍建设中施工单位可以:重视对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帮助其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可聘请相关专家对施工人员进行科学培训,并进行考核,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与观念。在强化工期控制与监察,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人员素质建设,提高人员监管能力,丰富人员监管技术手段(如:借助网络技术实施现场监控),以提升监管效能。 4建筑企业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4.1建筑企业考核中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下:①考核概念不明确。如:部分建筑单位没有意识到考核是对一个员工的评估,没有考虑到通过考核可以和员工进行全面的沟通,更没有意识到通过考核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②考核方法不科学,影响考核结果。如:部分建筑单位将考核作为选拔干部的一种途径,而员工则将考核作为升职、加薪的一种方式。这样有目的的考核范围不够全面,内容比较单一,往往无法发掘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安全观念。③考核内容与实际的工作脱节。如:负责考核的管理人员没有下基层观察与分析,那他制定出的考核方案无法满足员工的安全需求。 4.2改善建筑企业考核中问题的对策 企业可以:①制定考核人员应对岗位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关注各部门的协同贡献,了解岗位特点与要求,注意各岗位间的绩效平衡。②在考核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与培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的安全管理与施工培训,以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观念。 5总结 总而言之,尽管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从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的角度分析,其中仍存在很多需要解决、改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了建筑施工进度与质量。因此,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鼓励其改革自身的考核制度,以提升建筑施工的安全性,以促进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安全、持续发展。 作者:祁凯 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结构设计与建筑安全性研究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我国国力迅猛增强,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提升,人们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对于衣食住行的需求和要求越来越大,其中,对居住生活环境的要求也逐渐提高,进而给建筑工程提出了更严峻的考验,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其在很大程度上受建筑结构设计的影响,是整个建筑进程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因此,如何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是需要考虑的重要课题。文章主要基于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安全性的措施,希望可以为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提供理论帮助和借鉴,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结构设计;提高;安全性 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普及和应用,我国各行各业都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趋势,其中建筑行业的发展颇为迅猛,建筑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并且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进而促进了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随着人们对建筑工程功能要求的越来越高,导致其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大大增加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复杂性,因此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问题,大大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即使建筑结构设计水平很高,但是其安全性往往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从而降低建筑工程质量。基于此,如何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就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了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对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为促进建筑行业的安全和长久发展夯实基础。 1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1抗震度不够 我国建筑的抗震性很差,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遭遇较大的地震灾害时无法抵御,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及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麻烦。因此,为了有效提高建筑的抗震度,就要在建筑结构设计中提高抗震水平,这也是提高建筑结构设计的主要方式。对于建筑抗震性能的设计,我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标准,为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抗震设计提供了依据。但是有些建筑企业对于建筑物的抗震性能不够重视,导致施工时不注重抗震性能的设计,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对于抗震性能的设计认识不足,致使在设计时忽略抗震性能的设计,最终导致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大大降低。针对这个问题,建筑结构设计人员要根据实际建筑环境进行分析和考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相适应的抗震标准,以此提高建筑物的抗震度。 1.2结构设计中偷工减料 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施工材料,但是部分建筑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节约支出,就会在结构设计中偷工减料,忽视建筑物的质量及其安全性,导致建筑物种的材料不能有效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功能,造成建筑物的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降低建筑物的安全性。钢筋作为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材料,我国对于建筑物钢筋的配筋率有着明确的规定,并针对建筑物的不同部位具有不同的钢筋配筋率。因此,建筑结构设计人员要高度重视建筑物的配筋率问题,全面了解和掌握施工的全过程,以此设计出适合建筑物的配筋率。另外,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仍然使用冷轧变形钢筋,其具有强度高、脆性大、韧性小等特点,不利于抗震性能的实现。 1.3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 建筑物的安全性不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建筑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建筑结构设计人员的技能知识以及经验不足,就会造成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其他缺陷。在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一些设计人员没有意识到建筑物安全性的现实意义,过于重视建筑设计的美观,而忽视了建筑的质量,降低了建筑物的安全性,严重时甚至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开展建筑结构设计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建筑物的实际特点和施工技术来进行设计,把不合理的设计行为以及只顾设计美观而忽视建筑质量的错误设计理念消灭在萌芽之中,以免造成资源浪费和人员伤亡。 2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安全性的措施 2.1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对抗震性能的重视意识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设计人员作为建筑结构设计的基础和核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因此,为了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安全性,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对抗震性能的重视意识,重视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每个基础环节的设计,并随时掌握施工动向,并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建筑结构设计进行更新,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避免错误的再次发生,意识到建筑物抗震性能的重要性和现实性,摒弃传统的设计理念,提高建筑结构设计的现代化水平,以此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 2.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规范设计建筑结构 建筑行业是提升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工程之一,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建筑结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国家也对规定了相应的建筑规范,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进行完善和更新,促使建筑规范与时俱进。因此,在进行建筑结构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规范设计建筑结构,提升建筑施工质量,杜绝一切建筑安全隐患的发生,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另外,还要及时指出建筑结构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行为,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以此避免或者减少建筑安全隐患的发生率,提高建筑结构设计水准,从而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2.3开展科研 科技创新是第一生产力,要想设计出好的成果,就必须要提高创新水平,建筑行业也不例外。目前,建筑行业有了蓬勃的发展,在这种趋势下,建设结构设计的内容也更加复杂多变,设计难度也随着增加,现有的结构设计程度已经无法满足设计人员的相关需求,进而在一定水平上影响着建筑物的安全性。同时,计算机程序的内容和功能直接影响结构设计水平。有时为了解决生产问题,配合软件的能力,只能把计算过程简化以满足计算程序的能力。所以,提高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首先要开发出一款高精度软件,不断推新创新,提高建筑行业中的科研能力。 3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越来越迅猛,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大大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以及建筑功能。但是与此同时,建筑结构设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设计人员进行解决和改善,消除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安全隐患,以此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基于此,设计人员首先要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设计水平,促使建筑结构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建筑规范,从而为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贡献出一份力量。 作者:白为民 单位:黑龙江省轻工设计院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管理问题及相应对策 摘要:介绍了建筑安全管理的含义,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监督等方面,分析了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了具体的解决策略,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的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施工现场 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从2001年起建筑业总产值就以10%以上增长速度高位运行。2014年我国建筑行业总产值高达176713亿元,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推动力。然而快速发展下隐藏的是建筑业安全隐患,各种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给建筑行业发展带来严重阻碍。安全事故发生所带来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大量人员伤亡,如2016年11月24日江西电厂施工平台倒塌事故,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此次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也引发人们对建筑安全的反省和深思。 1建筑安全管理的含义 建筑安全管理具有广义和狭义区分。狭义是指建筑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关于建筑安全的工作和意识。广义而言不仅包含施工过程中建筑安全的有关工作和管理,还包括施工前、施工完毕之后有关建筑安全方面的所有管理行为和意识,及国家政府对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问题的讨论和监督管理工作等[1-5]。建筑安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安全管理原理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以及建筑安全管理方法的实施。宏观来讲,建筑安全管理主要指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城市建设管理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微观来讲,主要由直接参与施工过程的建筑企业、监理机构以及中介组织对项目施工安全的计划、实施、控制等管理工作[1-5]。 2建筑安全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建设单位方面 1)忽视建设工程基本程序。依据《建筑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国项目建设工程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并进行备案相关手续。但是,很多建筑单位对这些基本程序不予重视,没有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和备案登记。有的工地甚至是先施工再进行相关手续审批及申请,往往会出现环评或施工条件不达标问题,致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长期停工现象。还有一些建筑单位为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对项目进行低价招标,和施工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压缩建筑材料成本,使用以次充好的方式蒙骗建筑单位,埋下建筑安全隐患造成现场安全管理混乱。2)压缩合理工期及不合规的施工技术。建筑单位为能尽早交付项目,强行压缩合理施工工期,忽视施工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人员在管理层要求之下,采取高压作业、交叉作业方式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工作强度大、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给项目施工带来威胁。3)施工安全管理费用没有专款专用。不少建筑单位直接将该款项归为施工费用,将该款项直接挪为项目施工材料费或是人工费、管理费,没有用来购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时,施工人员缺乏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增大了危险性。 2.2施工单位方面 1)安全管理意识较低。有些施工单位重视项目的经济效益增长,安全管理意识较低,安全管理多偏于形式。即便制定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但实际中难以贯彻执行到位。有些安全管理员自身都不重视施工过程的安全,自身的安全管理素质较低。2)安全管理水平较低。目前国内安全管理水平整体较低,建筑单位比较注重对施工技能的培养,忽视安全管理培训。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没有结合自己单位的施工特点,对工程安全意识的建立和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做的较少。3)忽视重大安全管理源的管理。重大安全管理源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部分和薄弱环节,这些环节和地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几率较高。施工单位对这些重大安全管理源的安全管理跟其他环节和地方的管理方式一样,并没有着重管理,也没有编制关键部分和重点施工环节的安全计划书。 2.3施工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 1)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意识较低。建筑从业人员多为进城务工农民,其对安全操作的认识不明确,安全生产意识不高,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导致建筑单位整体的安全管理意识较低。2)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管理要求较低。建筑施工中有不少岗位都需要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如起重机、信号工种等岗位。这些岗位的很多从业人员根本就不具备上岗资格就进行施工操作,这种违章行为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3)安全培训较少。建筑单位为提高工程施工效益,比较重视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但对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却比较少。即便组织培训也只是为应付检查工作,并不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目的,对员工的培训也比较零散,不具备系统性。 2.4建筑安全监督方面 目前我国各地工程安全管理机构人数不能满足监督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监管人数也跟不上现代建筑工程扩充的数量。而且,监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管理水平也没有跟上日益增长的建筑专业知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方式以突击性检查为主,缺乏对建筑工程的日常监督。 2.5其他 1)市场违法转包和分包交易。建筑市场交易的操作不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内存在着违法转包、分包交易现象,不少资质较低甚至是不具备施工资格的建筑单位参与到建筑项目中,使建筑安全事故案例激增。2)建筑安全技术仍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建筑安全技术仍比较落后,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检测方面水平仍较低。一些建筑施工工艺新科技和先进管理方法仍没有普遍适用于整个施工过程,针对安全管理的评价方法也不够全面和系统。 3解决建筑安全管理问题的有关对策 3.1建设单位安全管理 1)树立安全施工观念。以整顿建筑安全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建筑单位安全管理意识为目标。针对先施工后审批,没有依法进行建筑施工申请手续的建筑单位进行严格查处。依规定对建筑生产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划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施工观念。2)严查违法违规的建筑行为。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有关法律,堵住安全生产的法律漏洞,提高建筑行业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对施工中任意压缩工期、肢解发包工程等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和整改。要求任何建筑企业都须在审核手续批准完成之后才能开工,要求任何企业的施工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追求利润。3)建筑单位要积极参与到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当中。建筑单位应积极参与到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在施工单位可以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安全的管理力度。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费用要求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来使用,禁止安全管理费挪做他用,对安全费用的财务管理进行严格的监督。 3.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1)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施工单位要根据建筑市场的发展形势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完善安全制度来规范工作人员的施工操作,提高施工团队安全管理意识。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时,要以严格、公正态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明确,保证人人有责、各司其责,从而真正做到安全生产。2)改变落后管理模式。配备相应数量和质量的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人员进场和就职后的安全管理培训。注重安全管理制度在工地上的推广和执行,并匹配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号召施工员工安全生产、生产安全,提高施工单位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3)抓好关键施工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对施工现场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对工地上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对关键施工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对危险源的施工情况要随时报告给监理单位和建筑单位领导,对关键施工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和监控,还可以采取定期排查的方式强化监督力度。 3.3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管理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筑企业应该在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前和日常工作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进场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才能允许上工,并要求人员持证上岗。2)强化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管理。对特种作业岗位,应该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持证上岗的规定进行作业,对这些特种岗位的工作行为成立工作日志,及时的登记、记录特种岗位工作情况。 3.4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依据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建筑安全监督部门作为施工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巨大。为保证我国建筑的安全,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应树立严谨的管理态度,忠于自己的岗位职责,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的监督原则,在既不影响施工单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及时消除各施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保卫好我国建筑安全质量管理的底线。其次还应该要不断的提高自身建筑安全管理知识的累积,逐渐打造出一只素质高、稳定性强的建筑安全监督队伍。最后,在监督管理方式上,也不能仅依靠突击检查这一种监督方式,应该是突击检查、日常检测和定时定点监察三种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和灵活使用。以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及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保温系统防火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工地消防装备建设为监督管理目标,逐渐提升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监督水平。 4结语 我国的建筑安全仍存在着安全生产意识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力度不严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建筑安全的管理工作也在不断的得到改善和提高,笔者也提出了几点关于解决我国建筑安全问题的建议,以期能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作者:郁斐 单位:上海市第四中学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材料对高层建筑安全的影响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材料得到加大水平的发展,建筑的功能越来越多,建筑的节能、环保性能更加优异。但是在高层建筑中新型建筑材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的火灾隐患是高层建筑的安全的重大威胁。对新型建筑材料在高层建筑中对建筑安全影响进行分析,可以提高建筑安全性能。 关键词:新型建筑材料;高层建筑;建筑安全 1新型材料的特点 新型建筑材料不仅能够满足人类居住的需要,还能实现防水、防火、防腐、采光、吸音等特性,建筑材料更加符合现代生活的需要,建筑的观赏性更高。随着人们对资源、能源的重视,国家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优化环境,发展绿色建筑,通过建筑材料实现能源的节约。新型的建筑材料具有更好的力学性能,能够满足建筑功能的使用要求,建设更加温馨的建筑环境,同时对废弃物进行利用。 2新型保温材料发展状况 保温隔热材料的使用能够减少建筑的热能耗,在建筑内外使用保温隔热材料,可以提高建筑的保温性能,聚苯乙烯泡沫板、绵延矿渣棉、玻璃棉等材料都是重要的节能材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大分子有机材料得到大量应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可以实现良好的保温效果,成本低,但是施工性能差,强度比较低。从材料燃烧性能上,可以把保温材料分为无机类复合保温材料、有机无机复合保温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无机类保温材料主要包括岩棉、玻璃棉、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等,具有不然性能。有机无机复合材料主要包括胶粉聚苯颗粒等保温材料,属于难燃材料。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主要包括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CEPS)、硬质聚氨醋泡沫板(PU)和酚醛树脂泡沫材料等,具有一定的可燃性。 3建筑装修材料对高层建筑安全火灾影响 2010年11月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11.15”特别重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建筑过火面积12000m2,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事发是由于在进行项目改造过程中,无证电焊工作人员违规在10层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金属点燃9层脚手架架上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引发火灾。聚氨酯保温材料属于易燃材料,在现行的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已经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外保温材料。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是重要的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新型建筑材料虽然提高了建筑的性能,但是也带了危险,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大,火灾损失常常特别大,因此,要重视新型建筑材料的使用。 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火灾安全 4.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火灾成因 (1)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原因建筑外保温系统通常是由墙体基层、保温层、保护层和饰面层几个部分组成。建筑的外保温系统对建筑进行包覆,在不同的防火分区需要设置相应的防火隔离带,根据高层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每层建筑间应用300cm的不然材料进行分隔,在建筑立面和屋面之间设置500cm的不燃材料进行分隔,在每层建筑的窗口应设置防火挑檐或者设置不燃烧墙体进行处理,以防止屋内火灾通过建筑洞口向外蔓延,防止建筑层间蔓延。建筑墙体基层内部空腔和幕墙施式建筑,以及建筑保温层同建筑墙体间空腔,都会在发生火灾时形成烟囱效应,为火灾补充空气,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楼板见空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外保温材料很多都是有机高分子材料,具有一定的燃烧性能,在最新的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易燃外保温材料,但是在进行施工时,一些施工企业为了降低工程施工成本,仍存在使用易燃材料施工的情况,这就给建筑施工和后期使用带来了很多火灾隐患。一些未经防火处理的有机保温材料长期使用过程中,逐渐开始脱落,裸漏出有机可燃材料,造成火灾隐患。(2)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管理问题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火灾可能在保温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存储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在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在保温系统使用过程中,上海“11.15”重大火灾,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引燃大面积外墙立面保温材料发生燃烧。这反映出施工过程施工技术人员管理意识淡薄,没有依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缺少安全教育,相关监管不到位。 4.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火灾危险性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火灾蔓延速度快,大量使用的有机高分子材料会迅速燃烧,造成建筑火灾。EPS板、XPS板、PU板这三种可燃有机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使用量较大,发生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会造成人员窒息死亡。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救援困难,一些高层建筑防火系统年久失修,在发生火灾时无法投入使用,对救援造成困难。燃烧产生的低落物,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并可能引燃二次火灾。 作者:王喜悦 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建筑安全类论文:谈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式 摘要:为了有效保证建筑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实施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非常必要。在建筑安全上健全法律、法规,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提出相关要求。施工安全技术主要包括脚手架、土方及模板等工程建设,这些方面的施工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有必要对建筑安全问题加以考虑,因此,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正在探索标准化的管理模式。文章从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式进行了充分地探讨。 关键词: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式 1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的内容 明确项目施工方和项目设计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将对双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写在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中,在建筑施工过程坚定不移的执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管理者需按照以往项目经验对施工危险情况进行预测,识别项目的潜在危险点和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将其编制在施工危险源的分析报告中,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管理办法。除此之外,还应将项目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措施编制在规范中。项目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要制定好,现场施工人员需要遵守规定来执行操作,监督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施工作业行为标准。管理者需要监管项目施工安全的情况,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价。管理者需要将施工情况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标准之一,定期组织进行安全评定工作,并将考察结果报告上级管理者。管理者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施工安全方面的状况,需及时整治。除此之外,管理者需要定期开展有关施工安全的讨论会,不断完善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2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环节难点分析 (1)对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认识尚需强化。在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中,企业可以在建筑施工某一阶段的管理做到安全标准化,但是从宏观的角度观测,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应该是一种全面的综合性体系。在建立这一体系中,应以建筑项目全部完成时间的总体性角度来看待。如应从项目的立项分析、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到施工完成后的运行为一体系,对每个环节都应该制定安全标准化管理细则,从而建立并完善建筑工程整体性安全标准化体系。(2)建筑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力度不强。我国已经颁布了一些权威性的指导型法规,而建筑工程内部也了许多关于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融合了以上两个部分法规。除此之外,建筑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等实际问题,还没有法规对其进行论证、约束与规范,即还未标准化。而已有的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案的编制与修订,还存在很多缺陷,整体性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仍需完善。(3)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没有及时跟进相应的监督及奖惩机制。在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中,施工标准化管理流程以及具体的实施操作规范需要由实际参与到建筑施工的人员予以编写和拟定。鉴于此,我们不难发现建筑施工标准化的编写数量是极其庞大的,同时内容也比较细等特征。从我国的建筑安全标准化的整体管理流程方面来看,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内容的编写方面,还具有很多的问题,比如信息与操作不相匹配,以及随意编写的现象。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及时跟进监督与奖惩机制,由此使得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编写施工安全标准化操作规范时,积极性与主动性、责任意识都不是很强。3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构建(1)组织机构标准化管理。项目经理应对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负责人、技术保证体系负责人等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管理意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在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制定各级安全人员职责,以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安全保证体系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应做好施工管理工作中的管理、组织及协调等工作,并贯彻执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细则。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安全技术负有直接责任,参加安全生产监察,从技术上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2)现场施工标准化管理。为了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任务和目标,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现场施工管理细则。现场管理标准化。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平面布置图,明确划分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等,在主要通道设置不同安全警示牌,有触电危险场所标识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应实施临时设施管理标准化,临时宿舍建设必须满足消防及环保要求,室内用品及设施应摆放整齐,食堂、洗浴间等设施应满足要求,现场应配备药箱、绷带等急救器材。现场各种机械、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不同类别应分区堆放,存放材料场地应平整,现场材料应结合材料特点采取保护措施。(3)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项目建设中使用的悬挑平台、脚手架及防护网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布设,此外,建筑外侧应结合规范挂上安全网进行封闭,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通道口、电梯井口及楼梯口等位置,应结合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棚、防护门及防护栏杆等,必要时还要加装安全网,并设置标识起到提醒的作用。必须拆除或改变安全防护设施时,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以后,应提前将替代安全措施做好,在作业完成以后立即将安全防护措施恢复。(4)安全信息标准化管理。在日常的运行中,有关部门要对安全信息进行充分记录,并把国家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内容实施科学地储存,此外还要对国内外有关安全施工设备及技术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地搜集,以供企业领导者予以使用与参考。该信息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拥有较高的可靠性与稳定性,以便确保以下工作能够有效实施:①需要构建建筑设计的鉴定与验证标准;②对施工进度与相关设备状况进行有效的记录;③纪录特殊作业与相关建筑工序进行。(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全面性。由于建筑项目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内容涉及到多个方面的使高层建筑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监控的范围内,从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7)基于BIM技术的安全培训。在传统的安全培训过程中,主要是对安全监管人员、施工人员等进行岗前的教育培训,其培训手段单一,培训信息过于口头化,培训内容缺乏实践意义。因此,其培训效果也往往不如人意,尽管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单一的培训模式,但是由于培训数据库的不完善和实践性较弱的情况,导致培训的形式化,操作性不强。对于BIM技术而言,由于BIM技术的可视化特点,因此,BIM技术不仅能够协助施工安全管理部门解决高层建筑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还能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安全培训数据库,高层建筑施工人员可以通过安全培训数据库,学习最新的施工方法,掌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这些学习,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机械设备使用水平,保证技术的规范性,从而让安全培训达到预期的效果,有效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结束语 综上所述,BIM技术具有信息数字化、空间化、全面化、定量化等重要特点,在高层建筑施工中,BIM技术通过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场地的规划、施工安全的评估、施工过程的监控、施工措施的制定等,来达到了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显著效果,对安全管理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此,要充分利用BIM技术显著的优势,将其全面地应用在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切实保证安全管理的效果,从而为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也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李洋 单位:中国中铁航空港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事故原因与风险管理方法 时代的发展异常迅猛,建筑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已占有重要的位置,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建筑行业涉及领域广,在建筑中,施工周期长、人员流动性大、工种复杂等,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威胁着我国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还给建筑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建筑业应高度重视起安全事故,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将所有影响建筑安全的因素扼杀在摇篮中,从而推动建筑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种类型的建筑物应运而生。在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下,势必会带来很多安全风险问题。通常而言,在建筑施工中存在很多难以预测的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会威胁着人类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建筑造型具备多样性、复杂性等特征,造成在建筑中频发安全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工作人员需要长期在露天高空中施工,这无疑有着很高的危险性。同时,在施工中会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在工程后期作业规划和工程实施中,很多时候都由自然条件所决定,因此,很难预测出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很难预测风险对于建筑工程所带来的影响,这些不可预测的风险,不但会对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而且也会为整个建筑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结合建筑工程特点,不管是工程监理工作者,还是具体施工工作人员,都应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树立起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唯有施工工作者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确保施工的顺利、安全进行。 二、建筑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1.设备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设备在不安全状态中,也会频发事故。具体表现在:设备使用中缺乏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不及时、设备超负荷运作;开挖土方、脚手架、模板等工程缺少相应规范的、合理的设计计算资料;防护装置缺乏安全警示标志、强度低、报警装置、安全保险装置等不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有缺陷。在设备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影响了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2.施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表现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完善等。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管理状态杂乱无序,有很多违反规定的操作,这些情况在不同程度上引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其企业对安全施工重视力度不够,项目管理工作者过度追求工程质量,而忽略了操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其中有很多无证上岗的施工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者没有按照有关要求监督施工,没有及时处理施工隐患,这些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致使建筑工程安全施工频频发生,想要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有关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起这些问题,从而完善解决好这些问题。3.施工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建筑施工中,大多数施工项目都是在露天中完成的,在具体施工中,人员多、道路状况复杂、堆积各种生产资料、生产设备较多等,这些都是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但自然环境是引发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雨、大雪、高温等环境下,会提高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4.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浅薄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也为建筑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安全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施工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浅薄。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必须要有大量的人力来进行,这就导致施工人员素养高低不一,技术水平不一。劳动分工没有互相配合,也互相干扰,施工人员没有按照施工要求进行认真施工,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三、加强建筑安全的风险管理方法 1.加强管理施工机械对一些重机械严格把关,严禁这些设备进入施工场地,在需要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障特种机械操作工作人员定岗、定机。在施工刚刚进行中,使用单位结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机器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和清洁施工设备,及时解决施工故障,更换受损的施工零件。在施工现场中,应悬挂警示牌,在一些作业危险区域,如:电梯口、临时用电设备等区域,应悬挂上安全警示牌,提醒施工作业人员,从而提高他们的施工安全意识;建筑材料、建筑配件等材料应整齐堆放,专人负责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确保施工的安全,同时,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也要达到施工要求,确保生活设施符合施工的要求,为顺利施工奠定坚实的基础。2.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应精细化管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切实的、积极的履行自身职能,加强监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审查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工作,严格把关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严禁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混入施工现场。在此基础上,施工企业还需要构建起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施工现场,消除一些不安全的状态,避免一些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和施工水平。3.精密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控制,这是由安全环保部门管理的,一般施工企业中,项目部生产经理都是由安全总监负责,这样就可以免去很多职位。但很显然,这种组织机构存在问题,很难保证安全管理的优先性、权威性,对安全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效果都会起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秉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施工原则。唯有这样,才能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如:在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后,在安全管理机构将所有项目部责任人纳入其中,并明确各个责任人应负的责任,避免权责不清。将各个施工队伍的责任人作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担任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对其进行严格教育。此外,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次安全会议都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前一段时间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及时的、有效的解决好问题。4.对施工人员展开安全培训用人企业应对现场施工工作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唯有达到了安全培训的一系列要求后,才能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另外,一些特殊岗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上岗,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发现有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实施安全教育,从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对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鼓励,鼓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施工企业必须要意识到,唯有从根本上找出影响施工安全的原因,才能真正地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安全风险贯穿于其始终,想要将所有安全风险消除,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建筑企业应尽可能地控制安全风险,将施工风险系数降到最低。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起安全风险管理,不断整合和优化风险管控机制,积极地、主动地消除安全风险,唯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从而推动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李康
一、企业并购中税务规划的常见问题 从当前的市场环境与国家经济政策来看,企业想要快速地扩张与发展,需要对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转变,但是此举会让企业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与难题。在当前相对饱和的市场环境下,企业迫切需要开展资源整合工作,以此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转型。企业并购是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式(图1),在其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税收相关问题。科学的税务规划是推动并购成功的先决性条件,但不少企业在并购中都存在以下常见问题。 1.人员风险意识有待提升 税务规划是一种合理的避税手段,它与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企业在开展税务规划工作的过程当中,经常需要以相应的税法和章程作为主要依据,但在规划过程中出现把控不到位的现象,容易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现阶段,我国整体的市场监管力度还处于不足状态,不少企业都没有形成良好税务规划,加之我国税收政策在部分内容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部分企业税务风险意识处于较低水平。 2.企业税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与企业自身类型日渐多元化的影响下,我国的税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是不少企业在开展税务规划工作的过程中,未能依据实际状况制定出合适的税务规划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现阶段,我国的不少企业对相关税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认识与解读都处于较低水平当中,无法正确使用相关条款,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税收规划方案的适用性,继而造成企业经济受损等问题。想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需要正确使用相关税法,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提升其应用精准性与有效性。 3.并购方案设计不合理 企业并购的常见方案即公司合并、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三种形式,此外还有现金收购股权、资产等并购的手段。企业在并购重组的过程当中,比较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未与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就随意选用并购方案。但是不合理的并购容易让企业的税务规划与原有的目标产生一定的偏移,容易出现增加企业税务支出等相关问题。我国企业在实际并购当中,经常以股权为主,未能综合考虑自身因素,易对战略化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想要在企业并购中发挥出税务规划方案的真正价值,必须要从并购方案的相关设计入手,合理选择并购标的公司与交易方式,完善并购布局。 二、企业并购中税务规划完善策略 1.大力培养税收专员,提升专业素质 税务规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在整体推进的过程中容易表现出一定的难度,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因此需大力培养税收专业人员,提升税收规划的完整性与专业性。首先,要帮助税收专员树立科学的态度,需要在日常的人员管理中树立起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各项工作,让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都可以得到强化。同时还要注意税收规划人员的敏感性培养,一旦出现相关政策变动的时候需要及时组织人员接受相应培训,强化掌握各类政策知识,进一步提升税务规划能力。其次,企业需要制定出相应的人才培养制度,将已有的制度与人才储备作为基础,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来强化原有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将其培养成为企业专属的税务规划团队。在开展培训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就是培训的内容,不仅要包括税务方面内容,还应涉及企业的运营与管理,比如风险与战略管理等,通过此种方式来强化税务规划的整体性,降低风险问题的发生率。最后,企业需要建立起相应的考核机制,将考核相关结果纳入到人员晋升机制当中,对于政策落实到位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综合能力突出且具有较大潜力的员工给予优先晋升的通道,这些措施的应用都可以起到一定的激励性作用,在提升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责任心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重视信息分析与评估,合理选择目标企业 企业在开展并购税收规划工作时,需要目标企业进行科学且合理的选择,一般可以从行业地位、企业规模、资源配置情况等出发,做好整体性、战略性的思考。我国的不同地区会存在经济发展水平呈差异性的现象,使得我国不同地区在税收政策方面也会存在一定差异。政策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协调发展均衡性的重要性手段,在选择并购目标企业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各类信息的收集与评估,在此基础上设定出合理的并购目标。首先,要在并购重组之前做好充分且全面的税务尽调工作,必须要使用真实且完整的信息作为税务规划的支撑,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欠税等问题,造成损害并购企业的现象出现。并购企业在正式展开并购工作之前,不仅要对自身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以及资金运营能力实施全方位的分析,还要重点关注标的公司的企业价值、财务信息等,其中税收问题就是决定标的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性因素,比如是否含有大额度的欠税问题,是否存在未结束的税务稽查等问题,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价值。在对上述信息进行收集的过程当中,一定要重点考虑到各类信息的相关性与真实性,若存在信息采集成本过高的问题,企业需要注意谨慎投入。其次,要在并购重组之前做好股权问题的处理。企业的内部重组一般会涉及股权的划转与股权投资,在开展并购之前必须注意到股权方面所涉及的税务风险,做好事先防控工作。针对股权购买而言,在对企业投资价值进行判定之前,要考虑到的就是税收方面的问题,要充分了解到企业欠税与否以及欠税的数量,同时还要明确企业是否存在没有完成税务稽查,若存在上述问题就需要依据涉及的税种与性质来对潜在风险进行有效判定。最后,要注重并购目标的有效设定,因为不同的标的物会直接影响到支付、筹资的形式。鉴于此种背景,企业在并购重组的过程当中,可以优先选择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较大区域的公司,同时要选择优质的目标企业,将与自身企业上下游供应链相关联的公司作为标的公司,依据此种目标来制定税务规划方案,以达到最佳的规划效果来促进企业的集团化发展。 3.完善交易环节,选择合理支付方式 现阶段我国在并购重组方面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这些政策进行合理应用可以将交易的税负降低到最低的水平,因此需要对交易环节多加关注。首先是增值税。在企业并购重组的过程当中,主要是利用合并分立、出售以及置换等方式将资产以及相关联的职权等全部都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此种情况下可以不征收增值税。其次是企业所得税。在企业并购重组的过程中,如果是利用企业采取股权支付的方式进行股权收购等相关操作,可以使用特殊重组的相关政策。最后是契税,此种方式就是在并购过程中利用母、子公司的划转来实现契税的重组。总体来说,在对交易环节进行完善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税务规划方案的制定阶段,一般是在此阶段中依据整体税负来做出合理化的测算,然后与实际的情况结合在一起,选用更加合适的规划方案来降低税负。在企业并购重组的过程当中需要选择合理化支付方式,通过此种方式来解决其企业并购所产生的财务方面的问题。支付方式主要有非股权支付、股权支付以及混合支付三种形式(如表1所示)。其中的非股权支付是利用现金或银行存款方支付,具备便捷性特征,在对此种方式进行应用时,经常是通过并购协议约定的方式先支付部分现金,剩余部分分期支付。对于大部分的企业而言,若资金规模过大,采用非股权支付不仅会对企业的资金链条与正常的业务产生影响,也会无法很好地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但是对于上市企业而言,现金支付可在不影响股权的情况下简化审批程序,显示出一定的优势。股权支付实际上就是双方企业进行的股权置换,由收购的企业成为控股的股东。一般对于未上市的企业而言,主要是由目标企业向收购企业定性增资,利用此种方式来获得收购企业的股权。对于上市企业而言,一般是通过定向股票发行的方式起来发起收购。混合支付是将上述两种支付方式结合在一起进行使用,灵活性是其最大特征是。采取混合支付的企业多会因两种支付手段占据的比例而影响到后续的利益分配与对价成本,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大税务规划的难度。 4.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加强企业税务制度建设 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必须要关注的就是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税收的主要作用即调整国家的经济发展,对经济发展的方向进行一定的引导,因此各大征税主体都需要依据国家的经济运行状况而实施相应的调整。由此可看出,税务规划均有明显的前瞻性特征,需要于经济行为真正发生之前就进行规划。当国家税收政策出现一定变化时,企业的税收规划方案也需要随之进行一定的调整,若企业未能依据实际调整好税务规划方案,就会存在违反税收法规的风险。企业在开展税务规划工作之前,要保证相关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并购交易事项可能会涉及的不同税收政策,并重点关注并购交易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种细微的税收政策变化,时刻关注政策发展动向,确保税务规划的方案处于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当中。同时还要给规划方案留有一定的调整空间,便于依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调整处理。对于企业的税务规划工作而言,它与国家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之间都存在极为密切的联系,若在日常的制定与规划当中都未重点关注到国家的相关政策,就很有可能造成企业经营与国家法律法规产生抵触的现象,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在开展企业税务规划工作的过程当中,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了解到企业的具体状况,制定出与政策发展方向、企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税务规划方案。企业自身也要关注到制度制定的相关问题,制定出与自身经营发展相适应的制度规范,为员工的工作提供有效的参考。企业要针对税务规划相关部门与人员制定出相应的工作规范与风险控制标准,要求相关人员依据标准与规范来工作,时刻保持风险观念,降低企业税务规划方案的错误发生率。除了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分析与研究,动态化关注税法相关变更情况之外,还需要企业积极地与税务相关部门保持在良好的沟通关系当中。通过多种先进技术来形成完善化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最新政策信息的有效获取,为税务规划工作的优化和整改提供参考依据。 5.优化税务规划布局,完善并购方案 税务规划方案布局的完善性与合理性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并购重组的成功与否,因此必须要重视税务规划的方案优化,通过精细化分析税法来确定出最终的选择,保证税务规划方案处于合理性状态。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将核心放在宏观层面,重点考虑税务规划的系统性,一般需要遵循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合法性,这是企业开展并购税务规划的基本性原则之一,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来保证规划方案的合法性。二是成本效益,这是企业并购税务规划工作的核心,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在保证获利的情况下展开税务规划工作。三是事先规划,需要在企业并购活动实施税务时,开展企业内部活动的规划与布设,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保证目标达成。企业在并购税务规划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强调并购战略筹划,其本质即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一般来说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实现:一是要从战略管理的层面出发,将税务规划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为企业的并购与长期发展提供一定谋划,让企业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实现共赢。二是要关注成本与实际收益之间的均衡性关系,将是税务规划作为企业并购得以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重要新举措。因为在实际的并购过程当中,经常会受到不同影响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关注重点来布设相应的并购方案和税务规划方案。三是将当下的利益与长远的利益均衡在一起,综合性考量收益与成本之间的关系,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当中,更好地获得综合性收益。 6.强化监督管理力度,降低税务风险 无论是何种企业,在其经营和管理的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不同类型的风险问题,因此必须要强化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规范税务相关风险的评估,以此为基础来实现税务风险的有效规避。企业并购作为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具有较长的周期性,并且会涉及不同的税务种类,使得税务管理也呈现出相应的复杂性,需要动态化的风险防控机制来降低税务方面风险发生概率。 首先要注意的是企业并购之前财务风险评价以及降低并购重组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一般是全面收集被并购企业的各种信息,需严密考察的内容即并购企业的股本结构,判断企业内部的大股东是否属于同一个权利体系,是否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若存在异议需要谨慎考虑。还要对被并购的企业市场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准确把握好相关的财务状况,若在审查过程中存在问题,需要谨慎并购,避免受到财务风险影响。其次要进一步提升决策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税务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可以通过设立宣传岗位的方式,定期进行税收知识与相关政策的宣传,让企业中的不同人员税务风险意识都能得到有效提升。在开展企业战略规划的过程当中,需进一步强化税务风险管理,通过构建严格的监督与管理体系,确定好长期的税务规划管理目标,积极且有效地监督日常风险内容,才可更好地实现控制风险的重要目的,让企业并购重组的价值达到最大化。最后要构建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组织,利用岗位权责制来从本质上实现税务风险的有效防控。一方面要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评估指标,以不同指标的结果差异作为依据来实施相应的评估与预警;另一方面要完善企业税收相关资源库,配合专门的税收规划部门来获取不同的数据信息,并将其作为依据来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税收风险防范预案,将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当中,然后依据实际的业务情况来制定出针对性的规划方案;此外,还要建立起科学的信息沟通机制,积极掌握完整且精准化的数据信息,将企业并购中存在的不同问题作为重点,制定出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案,并以此作为依据来保证税务信息的实时性,降低税务风险发生率。 三、结语 总之,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企业出现的偷税漏税问题,不仅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还会对企业的形象与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企业并购的过程中容易受到税务风险的影响,因此,需要并购重组的过程中做好各项工作的优化,强化税务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实现自身最大价值。 参考文献: [1]张燕.企业并购重组中财务风险的防范策略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2(11):94-96. [2]邓志成.房地产企业并购重组税收风险及应对策略[J].城市住宅,2021,28(03):217-218. [3]魏艳珍.企业并购中的税务筹划风险与对策[J].商展经济,2020(10):102-104. 作者:李娜 单位: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林业资源管理问题及解决措施:林业资源管理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摘要:生态林业建设是社会生态系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现阶段我国林业资源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制约着生态林业的发展,需要积极创新,加强林业资源管理,推动生态林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林业;林业管理;生态林业;健康发展 1林业资源管理内涵概述 (1)林木管理。林业资源作为森林系统的重要组成,同属于自然资源范畴,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和生态作用,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对于调节自然生态平衡、改善森林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就目前林业管理而言,部分地区存在较为严重的砍伐过度问题,需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控制和管理。此外,我国地域广袤,不同的地区林业资源实际状况不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影响,以提高管理有效性和效率。(2)林地管理。科学的林地管理是林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直接决定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工作质量,因此加强林地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相应增加了对于林业资源的需求量,部分林业经营者为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通常会产生过度开垦或侵占林地行为,致使林地遭到严重破坏。针对这一问题,林业经营者需积极探索林业经济发展和生态发展的平衡,在保护林业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加强林地管理,从而科学提高林业经济收益。(3)林权管理。林权管理在林业资源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直接影响着林业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集体林权改革促进了我国林业产业发展,但后续制度更新较为缓慢。因此,相关部门应全面加强林权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林权管理行为,切实发挥林权管理的实际作用,从而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 2生态林业健康发展的意义 在我国党的十八大中,全面部署了生态文明建设,且在党章中加入了本方面的内容。我国也针对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等领域提出了相关战略思想,其指导着生态文明建设、林业事业可持续发展。生态、民生是林业核心功能,而林业的本质属性则是改善生态,因此,林业发展的必然方向是发展生态林业。生态林业健康发展,既可以促进林业资源转型升级,又能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的步伐。 3现阶段我国林业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遵循利益当先原则。部分部门在使用林业资源的过程中,目光短浅,一味考虑利益,不注重保护林业资源,导致林业资源越来越少。没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存在着严重的滥砍滥伐现象,不仅破坏林业资源,水土流失等灾害也很容易出现,林业资源的防洪抗涝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无法真正落实林业资源管理。(2)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法律及规范。人治状况依然存在于制度、法律及规范等领域,没有完善的森林资源管理法规,部分不法分子很容易钻法律的漏洞,且普遍存在着有法不依的问题;部分地区没有对责权利三者关系科学处理,无法均匀分配国家、集体及个人之间的利益。(3)管理不够科学。现阶段在各个环节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考查不够全面、计算不够明确、策划不够整体等,动态监察制度没有完善构建,开采砍伐管理条例没有合理制定,减弱了管理功能的发挥。 4林业资源管理强化措施分析 (1)加强林业资源管理队伍建设。①强化基层林业资源工作站建设,并交付于专职人员监管,同时面向社会选拔高素质、高技能的林业管理人才,科学强化林业资源日常监管力度,从根本上杜绝一切违法的林业资源破坏行为。②完善林业资源巡查制度。林业经营者应在加强林业资源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林业资源巡查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林业资源生态保护意识,从而提高生态林业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林业健康发展。③全面建设林业资源与林业生态建设管理队伍,完善管理机构。林业生态建设基层区域需要将基层的林业工作站构建起来,大力监督宣传资源保护、林业生态建设以及科技推广等工作,将林业工作站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林政部门要积极关注乡镇林业站,做好流动巡查,完善林业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以便对当前林业资源管理行为有机规范和约束。政府部门要积极传播林政资源观念,拓展资金渠道,稳定林政工作。此外,要积极提升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注意吸收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优秀人才,优化林业生态建设管理队伍。(2)推动信息化管理发展。林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不同地区的林业资源实际情况不同,仅依靠人工进行管理,无法满足现代林业发展的实际要求。因此,林业经营者应充分意识到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林业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推动信息化林业资源管理发展,通过引入先进的管理设备、管理理念,规范林业管理操作,科学提高林业管理水平。一方面,现代信息化管理可有效减轻林业管理人员工作强度,使其工作经历放在林业管理方面;另一方面,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可为林业发展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数据,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3)积极应用先进管理设备和管理技术。时代的飞速发展,要求不断提高现代林业建设的科学技术水平。我国深入改革林业生态建设,提升了工作成效;在未来的林业生态管理中,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制定民主的林业生态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过程中的权利运行,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林业生态建设决策。要积极引进先进管理设备,选择科学的管理技术,促使林政资源管理效率得到提升,加强林业生态管理工作的可持续性。同时,在现代林业生态管理中,需要积极运用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提升林业生态管理的现代化程度。(4)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在林业资源管理方面,已经制定出来了较多的法律法规,涵盖了丰富的行业与领域。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目前出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而现代林业生态建设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不能够准确指导林权管理、湿地保护等工作的开展。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建设,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现代林业生态建设实践状况,结合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不足,从法律法规角度给予科学引导,提升林业生态资源管理水平。只有构建了完善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工作人员方可根据各项法律来规范管理林业活动,更加高效地利用林业资源。(5)大力宣传现代林业生态建设。通过宣传工作的开展,帮助更多人重视现代生态建设,以便更加顺利地开展林业生态建设事业。基层的林业资源管理机构需要积极传播生态建设意识,增强林业居民的认知水平,以便更加有效的组织管理林业资源管理活动。同时,林政部门要积极联系媒体,综合采取多样化的媒介形式,如广播、电视、网络等,加深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在全社会营造林业生态建设良好舆论,加快现代林业生态建设进程。 5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林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结合现阶段林业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创新理念思维,革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宣传力度等,提升林业资源管理水平,推动生态林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明确认识到,森林资源保护是全社会公民的基本责任,每一个人都需要积极保护森林资源,其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作者:杨辉 单位:贵州省大方县对江镇林业环保站 林业资源管理问题及解决措施:林业资源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要:森林是整个林业系统的主体,能够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保障。因此,林业资源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基于此,通过分析林业资源的现状及管理存在的问题,阐述林业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可行性意见,以期对提高林业资源管理的工作效率及预防管理矛盾产生起到一定的保障。 关键词:林业资源;管理;可行性建议 森林生态系统中存在着极其丰富的物种和巨大的生物能量,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必要的木材与产品,加强林业资源的管理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我国越来越重视林业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但仍然存在着管理上的漏洞,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针对我国林业资源管理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意见,旨在解决林业资源管理问题,保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林业资源现状 我国幅员辽阔,地跨不同温度带,因此我国具有多样的树种,由国家第六次与第七次的森林资源普查对比可知,我国森林资源呈稳步上升的趋势,森林覆盖率上升了2.15%,而国家投入的天然森林保护工程也不断增多,人工林木种植力度不断加强,都说明我国对林业资源的重视。我国森林资源居世界前列,但人均森林面积落入世界较低行列,中国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偏低,但我国人工林发展迅速,人工林的面积居世界前列。据统计,我国林业产业总值高达5860亿元,出口家具13亿件居世界首位,经济林业产品也已达7000多万t。目前林业产业已经成为当地农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中国林业的发展每年可解决4500多万人的就业问题。但林业资源管理方面仍存在着很多劣势,因此要重视林业建设与林业的资源管理,保证我国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林业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 传统林业资源管理工作中往往将林业发展建立在森林的无偿使用上,不利于产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可优化林业资源的配置,降低对林业资源的破坏,推动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改变传统林业木材垄断收购的局面,培育多方收购的竞争力量,调动森林资源的培育的积极性,促进林业产业的良性发展。加强林业资源的管理,可以有效保证林业资源物种丰富性,是林业发展的制度保证,组织开展有效的管理工作,保证天然保护林工作的顺利展开。同时,林业资源起到很好的防风固沙作用,加强林业资源的管理可以调节水土资源的平衡和对气候的调节,林木的光合作用可产生氧气,林木的种植对噪声也有有效的隔离作用。因此,加强林业资源的管理,不仅可以促进林业产业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林业资源自身的净化、防风固沙功能对环境的改善也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林业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林业资源总量不足,人均面积非常低,管理难度大,破坏严重,林业资源的损失给国家林业产业资源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危害。具体来说,我国林业资源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对于林业开发者来说,林业损失、征占面积严重,由于工程建设、耕地占用、矿石开采等因素的影响,每年有近56.2万hm2的林地被占用为非林业用地,使得每年的新增人工林地中很大一部分付之流水,森林资源的覆盖率增长缓慢;林业资源的质量逐年下降,由于人工破坏,天然林向次生林转化,林业功能明显下降,我国现有的1.0亿hm2的天然林只有不足20%为原始林,树龄结构的低龄化对后备资源造成浪费,林木的单位面积储集量降低;同时,企业开采林业破坏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无序开采造成林业资源的严重破坏,只开采不种植破坏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林业资源的管理与保护主要依靠政府部门展开,而政府的管理工作往往忽略林业资源的保护,不重视经济利益少的林业管理,同时对于企业泛滥开采林木的行为没有严格的管理与惩罚机制,也没有林业资源监督的健全、有效机制,使得林业资源管理陷入困境。 四、林业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由于企业及政府部门对林业资源的不重视,只为谋取短期经济利益而忽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得林业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修复的灾难。同时,缺乏林业资源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使得资源破坏的行为得不到制止,而林业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趋于形式化,管理手段落后,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实施;林业资源管理民众意识薄弱,参与度低,很大程度浪费了民众监督的参与力量。其中,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薄弱是导致管理困难的重要原因。 五、解决林业资源管理的措施 (一)严格规范 森林采伐管理标准严格规范森林资源的采伐标准是保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森林资源的高利用率与森林资源的合理的结构调整,严格遵循“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管理标准,同时提高林业单位面积的林业产量,对天然林业资源保护的同时加强人工林业的种植,保证林业资源的质量,对林业资源的采伐建立统一管理系统,认真监督核查林业资源的采伐量,对于过度开采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与惩罚。 (二)管理维护 林地权要保证林业资源的持续供给就必须保证林地的资源面积,对林地的占用额进行严格控制,保证林业发展的空间,对于林业占用情况进行合理保护,对林业占用进行登记制度,做好林业的规划工作;同时,对于林业占用严重地区采取退耕还林,严格限制占用林业土地的行为,协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可对某些地区林业使用地进行试点分析,对林业地进行合理规划,提高林地产出量,保证林业资源的质量,促进林业资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林业资源的监督及惩罚制度的完善 现阶段,我国林业资源的管理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对于林业资源的监督,政府部门可以建立专门的林业资源监督工作队,保证林业资源监督工作的落实,定期进行各部门的监督报告,规范监督工作的实施,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汇报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制止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惩,同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民众积极举报林业采伐违反行为,做到全面监督、严格执法;对于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压,政府应加大惩罚制度,完善林业资源的法律体系,严格按照法律制度进行林业资源管理,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同时采取公众曝光,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四)提高林业资源管理的意识与宣传林业资源的管理 同时也需要民众的参与,提高民众的保护意识,才能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增强林区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更好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而意识的培养需要从小做起,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教材,从小培养民众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同时,还可建立专门的保护森林资源的社会团体,集合环境保护自愿者,组织形成有制度、有目标、有活动的社团,对有破坏资源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以团体的力量进行制止,或用法律的武器进行资源的保护。此外,林业资源的管理还需要宣传与舆论的引导,林业管理部门设立网上宣传公众号或微博,对地区林业动态进行及时公开,让民众意识到林业资源情况,还可以林业资源保护为主题开展网上宣传视频、摄影等活动,使民众参与并认识到资源浪费的严重性,对于林业资源破坏情节严重的进行舆论曝光,对破坏行为进行舆论谴责并起到警示作用。 六、小结 林业资源作为我国生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越来越重视林业资源的管理,推动林业资源的资产化改革,从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的角度,加强对林业资源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保护林木资源的多样性,加强资源管理,保证林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林业资源管理的问题,推进林业工作的发展。 作者:郭明智 单位:吉林省城市建设学校 林业资源管理问题及解决措施:新形势下林业资源管理探析 摘要:新形势下,从当今林业资源管理的要求、存在的问题、措施几方面进行了阐述,以期为搞好生态林业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资源;生态;管理 林业资源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对于维护当地生态系统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启动了生态红线保护行动,保障人民基本生态需求的底线,全面增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动力,对新形势下林业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林业资源管理问题分析 1.1资源破坏现象严重 我国森林资源的增长速度和结构、质量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与破坏严重、增长缓慢的矛盾十分突出。超限额采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林业资源现象屡禁不止[1]。在林业生产过程中,常有建设项目、农房、农家乐、乡村道路建设等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就占等蚕蚀林地现象,同时,无证运输木材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也时有发生[2]。 1.2思想认识淡薄 过去人们都认为林业资源森林为再生资源,砍伐后再造即可,便对其的开采毫无节制,殊不知再造成林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更需要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辅助才能长成森林。一般树木成林需要5~10年。同时,一些生活在国有、集体林周边的农户常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对其加以利用,导致滥砍滥伐现象频生[3],裸露的土地则进行建房、开发,从而导致林业资源的大量流失。 1.3权属复杂管理困难 2009年,我国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使林业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但集体林权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在国有林、集体林交界处往往存在林权界限不清,难以确权,特别是涉及到林地占用导致价值提升时,相互争夺林地现象更为突出。另外,一些森林资源归属复杂,非林部门和单位占有相当数量的森林资源,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林地和农地犬牙交错,插花地较多,人地矛盾突出,监管困难。 2林业资源管理措施 2.1依法做好林地管理工作 近几年来,国家开展了“绿剑”、“绿盾”、“非法侵占林地”等专项清理行动,对林业资源实行“定目标定机制定人员”管护模式,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违法侵占林地、破坏林地等行为,及时制止,确保林业资源安全。另外,通过新闻媒体、专题座谈、送法律下乡、送科技下乡、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加大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民众尤其是工程建设单位的生态意识,从而提升林地管理效率。 2.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遭到破坏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在惩处不合法问题的同时,适当开展保护资源奖励性工作,用正反两个实例对广大林业工作者和其他人员进行教育,树立正确认识,最终实现林业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目标。 2.3加大采伐管理力度 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加强林木采伐分类管理,建立差别化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科学分配采伐指标,实行限额管理;规范采伐审批制度,对取得征地许可证或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法办理采伐,并严格执行采伐上网审批制度。在采伐过程中,强化监管,做好采伐前公示、过程中监督以及采伐后的验收等,对于违规的采伐要严厉处罚,对采伐后露出的“天窗”,要及时组织造林,维持生态平衡。 2.4提高林业资源监测管理能力 在林业资源管理上,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使传统林业向数字林业转变,利用ARCGIS技术进行林地资源管理,林业行政审批实行上网录入、审批,森林防火采用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林业技术,真正提高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及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林业生态建设。 3结语 林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应提高新形势下对生态林业建设的认识,自觉维护生态建设,合理利用林业资源,促进现代林业生态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彭承霞 单位: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委员会 林业资源管理问题及解决措施:林业资源管理与林业造林方法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的认定已经不断的渗透在人们的心中。但是,有些地方的人们为了促进经济的发现,对林业资源进行大量的破坏,使得植被的覆盖率严重降低。面对这些情况,人们开始保护自然植被,加大人工造林力度来改善这种情况,但是,仅仅的保护植被和加强人工造林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我们应该从林业资源的管理和林业造林的方法出发,寻找更加科学有效的方式,来科学造林为社会服务。 【关键词】林业资源管理造林方法应用分析 引言 林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有很重要的地位,林业可以通过对森林的保护和培育来获取木材以及其它的林木产品,将林木的自然属性发挥出来。林业建设的类型有很多种,比如造林、护林、育林以及树木的砍伐和木材的加工等。林业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而林业资源主要指的是森林资源。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总量的不断增长以及社会发展对于木材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这严重影响了林业的发展,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对林业资源的管理与林业造林方法的应用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来促进林业的发展。 一、林业发展的现状和前景 (一)我国林业资源现状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林业产业的总产值已经达到了5800亿元左右,尤其是这几年来,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林业产业的年产量越来越高,林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农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为农民朋友们带来了大量的福利,并且,林业的发展也为很多农民朋友们解决了就业难的问题。不过我国目前的林业发展还存在很多的不足,需要我们积极的对林业资源的管理方法和造林方法进行研究,来促进我国林业的发展。 (二)我国的林木资源发展空间较大 我国人民开始注意保护环境,政府也加强了对林业资源的管理我国的森林面积在逐渐增加。目前来看,我国森林的年增长量也在不断增加,并且超过了我国对林木资源的使用量,这就缓解了我国森林资源不断短缺的情况,这使我国可以使用的林木在数量上不断的增长,我国森林的面积也在不断增加。对于我们来说,想要促进林业的生产和发展,就要增加我国的森林资源。森林资源还是林业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的首要原材料,对林业的发展非常重要。由于近年来我国森林资源的增加,我国的林业的发展前景很可观。 (三)我国的竹资源丰富 我国的竹产量是世界上最大的,而且,我国竹子的种类也非常的多,目前来看,我国的竹类资源面积及产量居世界第一,世界竹子中性能最优良、利用价值最高的毛竹约90%分布在我国。除此之外,我国的竹业副品竹笋的出口率也非常高,促进了农民的收益。 二、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的森林资源相对数量少,质量较低 我国的森林资源虽然在总面积上看比较多,但是我国的人口非常多,我国的森林资源人均面积就非常少了。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森林资源数量缺少、质量较低的问题,除此之外,我国的森林资源还存在着地域分布不均匀、林业资源管理水平低等问题。这使得我国很难满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木材的使用需求,而且,我国由于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足以及我国对森林资源管理的不当,我国森林资源的质量比较低,严重的影响着我国木材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的人造板相关产业发展落后 我国的木材加工工业尤其是人造板加工工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工业规模小、工厂设备陈旧以及在技术方面落后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的影响着人造板产业在对人造板的生产质量,也使得我国人造板技术一直很难提高,再加上人造板产业对企业内部管理的不恰当,严重影响着我国人造板产业的发展。 三、林业资源管理和造林的方法 (一)植苗造林法 植苗造林法就是用把已经培育树苗进行移植的办法,植苗造林的方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很好的对新的环境进行适应,生长比较稳定。这种种植方式所受到的条件限制很少,是最值得广泛推广的造林方法,在植苗这种方法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在移植的时候最好将生长一年以上的播种苗、移植苗、营养繁殖苗来进行造林,这样更加有利于植苗造林的成功。 (二)播种造林法 播种造林法主要是将树木的种子直接种植在需要造林的地方,这种方法是造林的所有方法中最简单的方法,但是风险也很大。这种方法施工容易,也节省了对树苗进行培育再移植的时间和精力,更加利于我们大面积的进行植树造林。但是,为了保证造林的成功率,这种造林方法对土地、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除此之外,采用这种方法进行造林,对播种后树木幼苗的抚育管理要求也非常严格。想要采用这种造林方式,就要在造林的土地上种植颗粒大、发芽容易的树种,在造林地的选择上,要选择土壤肥沃、水资源充足、自然灾害少的土地来进行造林,这样更加有利于树苗的成长,增加树苗的成活率,从而促进造林工作的发展。 (三)分殖造林法 分殖造林法主要是将树木的干、跟、枝等其它的营养充足的部位直接进行造林。采用这种方法进行造林,不仅简单方便、成本低,而且树木还非常容易成活。但是,这种造林方式对于造林地的选择也有一定的要求,采用这种造林方式在选择造林地的时候要选择条件比较好的造林地,在树木的选择上,要选择比较容易成活的。 总结: 虽然我国的林业产业在不断发展,但是,我国的林业资源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森林资源相对数量少、质量较低以及资源管理不当的问题,这造成了我国的林业的缺乏。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对林业资源管理与林业造林方法的应用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并且,总结出了植苗造林法、植苗造林法以及分殖造林法更加有利于造林成功所具备的条件,来进一步的促进我国林业的发展。 作者:苏蕻 单位:吉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林业资源管理问题及解决措施:林业资源管理与林业造林方法的应用 摘要:指出了在我国的林业资源中,林业资源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在进行林业资源的管理中要注意总结方法。对林业资源管理中的造林方法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在进行林业资源管理中结合相应的实际经验进行了分析,造林是林业资源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在进行造林工作中,要注意相关的规程和管理职责,就林业资源管理和造林方法作出了相应的分析和总结,以供参考。 关键词:资源管理;造林;应用 1我国当前的林业资源状况 1.1森林资源开发空间 在我国的森林资源的发展状况良好,在我国的林业资源发展中,随着森林的面积逐渐增加,林业资源也在不断的扩大。从而对林业资源的增长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此外,森林面积也在逐年增加。以每年200万hm2生长速度进行生长,在森林资源的开发中逐渐走出“低谷”,森林资源在很长一段时间,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资源的双生长。在林业资源的发展过程中,森林资源是林业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元素。加入世贸组织后,森林资源的工作得以广泛落实,在落实的过程中,林业资源的焦点在于林产品,林产品的主要材料则依附于森林资源。 1.2丰富的竹资源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竹类资源,是栽培和加工的竹子最多的国家。竹林的面积达到700万hm2,占据世界竹林面积的1/3,木材总体积约9700万t。在出口以及竹产品生产的产量上,我国都占有第一位。竹笋和竹子是一种天然的保健食品,也是我国对外出口的重要资源。 1.3森林资源及人造板工业现状 在我国的森林资源中,管理的水平较低,树木的生长率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很难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有利的森林环境。在我国的森林资源中,由于森林资源的短缺以及资源质量的下降导致林木供应不足。高质量木材短缺直接影响着我国林木的市场竞争率。在我国的人造板工业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人造板的工业中的不足使得我国很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人造板的加工中,我国存在着规模小,设备落后,技术力量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在进行人造板的工业中,由于我国的国产水平落后从而导致了在人造板生产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进行人造板的加工时,我国还存在着管理水平落后的问题。在突出的问题上体现了我国人造板工业的不足之处。导致我国人造板的制造和生产离世界平均水平有着明显的差距。由于没有竞争上的优势,加上我国整体人工造板结构上的低水平,很难使得我国人造板工业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维持稳定。 2造林方法 2.1播种造林方法 播种造林是将林木种子直接栽种在地上进行种植。在进行种植的过程中,不需考虑育苗程序,一定程度上能使得施工的难度降低。在播种造林中,对造林场地的要求相对比较严格,而在造林的抚育工作中,也较为严格。进行播种造林中,适用于对种子较大的树种进行种植,种植的过程中要求水分充足,水分充足能充分保证种植的成活性。进行种植时,要求对各种灾害因素进行考虑,对边缘地区的造林更为适宜。 2.2分支营造的方法 在分支营造法中,是利用树木的营养器官(茎、枝、根等)和土地的竹子下干直接作为的造林材料进行造林。在造林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进行造林中,其特点是能够节省足够的时间和苗圃的费用,在进行绿色技术的造林中,其主要的特点是简单,易于操作。在分支营造方法中,幼苗的存活率很高,且幼苗在早期的生长中,能保持本身的遗传性能。在进行分支营造方法中,需要较高的条件和平台,分支营造方法受到母树的分布情况以及数量的限制。该方法主要用于对树种的实施,如松树,杨树等。 2.3进行植苗造林方法 进行播种造林法和接木造林法的同时,大多数采用植苗造林法,植苗造林法也是主要的造林方法。 2.4因地制宜造林 进行造林时,要选择因地制宜的方式进行造林,在造林时,要重视森林建设技术。在进行造林技术的同时,根据当地的条件,对不同的树木进行不同的植树造林选择,对造林工作,进行合理安全的布施,在种植植物或对块体混配原则进行选择时,进行适当的土壤改良工作。进行环境结构与森林质量的改良工作中,进行对阔叶林的大量种植,阔叶林能保持土壤水分湿润,在落叶的同时,由于落叶的腐殖质,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强土壤的肥沃能力。从而使得树木在一定程度上能充分的汲取营养,加强土壤的营养元素。 2.5选择植树造林的最佳时机 在进行造林时,大多以种植时间主要是在春季。近年来,由于物种的多样性不断增加,在引进和推广技术中,要做好相关工作。在进行植树造林的相关工作中,主要的选择地点分布为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湖南等地。造林时间主要选取十二月到次年二月造林,不迟于3月(桉树可以推迟到6月)。在此间进行造林,能对造林的效果达到很好的成效,并且在此期间内进行种植,能使得林木的生存率普遍得到提高。在冬季结束时,气温较低,在这种气候中容易导致部分幼苗呈休眠状态。在种植中要控制部分幼苗的休眠,使得其在载苗后易成活。进行树苗根系活动的保护过程中,要使其先扎根,后长叶,从而使得抗寒能力增强。幼苗的根系在种植中活力相对较强(冬季造林后,先经过根系、长叶、抗旱处理),春季能达到20%的增长率。在进行植树造林的过程中,由于冬播时间较充裕,有利于对其劳动的相关安排,同时能充分保证其产品的质量,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值得推广。在进行植树的选择上,要选择在阴雨天或者在晴天雨后进行,从而使得种植的效率大大增加,对种植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进行种植的过程中,遇到冷风气或者对流的过程中,不适合种树。 2.6造林方法以及混交林的栽种 无论是栽植纯种植物还是混交植物,长度和宽度都不小40cm~60cm,在种植中要先挖30cm~50cm深的坑,坑底部是平的。珊株行距规格是1.7m×2m,密度达到180~200/亩。阔松间距为2m×2m,密度达到160/170m2。在栽种木材时,要保证其端正性,根要向横向延伸,要适当的浅载并注意适当的栽种方法。同时一定程度上进行种植混交林能促进林业的发展。 2.7养护管理 在进行养护管理时,要科学调整林业结构并注重林业的生态效益。 3结语 在林业的发展中,林业资源管理和造林技术是管理中主要的因素。在进行林业的管理中,相关的人员要加强对林业的相关的管理工作。对于造林,要根据相关的地理条件进行栽种。冬末夏初的气候比较温和,在此种情形下进行造林对林木的成活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进行造林时,要注意科学的调整林业结构,同时要注重林业生态的综合效益,从而使得林业造林工作能够有效的发展。 作者:周辉 黄小林 陈颜颜 单位: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林业局
安全生产论文: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1、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力度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一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加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设备。二是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凡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都要把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三是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四是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涵盖社会方方面面,只有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才能有效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要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意识,有关部门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强化对他们的学习教育。各单位、企业要把对职工的安全学习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监察,督促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3、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保障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工作,各级政府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制定政策,加强对安全监察机构的建设,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在我国步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只靠政府部门显然不行,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成立由各行各业组成的安全协会组织,制定行业安全规则,在行业内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对那些工艺落后,安全条件差的企业进行淘汰。 4、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社会劳动保障体系,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劳动保障。要在社会建立覆盖全社会劳动的保障体系,要引导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部门也要制定适应于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保险办法,降低门坎,让劳动者享有一个基本的工伤保险待遇。 安全生产论文:实施安全精细化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煤矿) 煤矿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管理者的尽心尽责, 全体员工的广泛参与,更需要资金、技术的支撑和法律法规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涉及到方方面面,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缺陷,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四大因素,只要其中一个环节断链,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安全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需要有一整套完整的制度和机制去加以约束和激励,并在生产实际中加以落实,并严格兑现。下面就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员工作业行为的规范以及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谈谈我们的一点看法。通过不断实践,我们认为:安全管理的精细化离不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员工作业行为的不断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及现场监督检查的经常化和具体化来实现。 一、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制度是企业的宪章,是企业的治本之策,也是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它具有规范性,同时,更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可以很好地形成全方位管理、全过程控制和全员性参与的安全管理格局,真正实现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从下到上一级对一级负责。 按照“安全、安定、提升企业素质,全力打造平安 、和谐 、精益毛郢”的工作思路,制定全年的安全目标管理规划。制定了安全管理精细化实施细则,分别就安全风险抵押金及联保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安全质量考核、“三违”的定性和管理。停止作业牌管理等共七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成为全年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强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科区联席会议制度、班前会责任确认制度、关于加强干部工作作风的管理规定、科(区)长、书记记分考核制度、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制度,作为五项制度并严格考核,提高全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不定期的对地面,井下单位进行抽查,并每月进行通报。真正从源头上确保“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有严谨、规范的制度来约束。相反,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必将在安全管理中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和不足,定会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的影响。上半年,全矿井下消灭了重伤以上事故,轻伤1人次,安全形势较为稳定。 二、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提高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大力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当然离不开有严格的检查验收标准、具体的目标管理、完善的考核办法等等。但是,加强员工业务技能培训,规范员工现场作业行为,增强员工质量标准化意识尤为重要。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使每个职工做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增强三个能力,即有计划地抓好文化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职工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技能的能力;坚持课堂教育、现场教育相结合,抓好安全基础知识、三大规程、安全技术和典型经验的学习培训,使井下职工人人熟记安全知识,精通安全技术、做到准确判别和预测现场安全隐患,提高自我防护和互保能力;切实抓好质量标准、岗位作业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培训,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提高职工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操作的能力。真正把安全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了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载体,在生产一、二线单位利用班前会、周六安全学习日时间,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案例”、“每月一考核”、“每季一评比”的“四个一”活动,严格考核,检查制度。对取得优胜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了广大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责任意识,为打造一支“精一、会二、通三”的员工队伍奠定基础。 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消除临时、突击达标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以井下环境治理为突破口,提高员工按章操作的自觉性。合理优化、量化施工工艺流程,在采掘区队现场悬挂作业流程图板,每一道工序都有具体的规定说明,每一道工序都有规定的时间段并可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进行调整,真正做到细化、量化、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精细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量可计、有质可考。 在井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专业实施“亮点”工程培育,采煤可以是两巷、工作面车窝大棚管理等,掘进可以是头面七条线管理,斜巷设施等;机电、运输可以是系统、管线吊挂,硐室设施等;通风可以是风筒管理、通风设施等。通过实施,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矿质量标准化水平。 相反,如果我们不重视提高职工操作水平,不重视规范职工作业行为,不重视增强职工安全质量责任意识,有的职工就会持有经验主义、侥幸心理,就会埋下安全隐患;将给安全生产带来各种不安定的因素,最终酿成各种事故。 三、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管理精细化工作深入实施 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干部现场跟班,跟班的时间、汇报的地点均作了明确规定。跟班干部与工人同上同下、跟班到点,做到及时发现并处理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大动态检查力度,不定期对井下各生产系统、采掘头面进行动态抽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联系到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安监处与劳动人事部门联合对干部现场跟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与矿工会一起组织职工代表井下巡视安全。另外,安监处还充分利用休息日时间,组织大班 安监人员对井下出煤系统进行突击检查,对“三违”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使“三违”和事故均有了明显下降。 为真正实现“控制全过程,班班达标准”,强化班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观点,在采掘区队开展班评估验收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提高区队现场管理水平,强化现场跟班区队长的安全质量意识,本文来自中国美术高考站网真正实现在现场消灭安全质量事故,在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重点对现场交接班验收及现场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对收集上来的评估表,对照安监员小班监察记录,大班监察记录,井口信息卡进行综合、评定,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 加强小班安全巡回检查工作,严格控制生产全过程。为此,专门印制了《安监处精细化实施标准》小册子,要求每一个安监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对照标准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督检查职责。《实施标准》分别就安监员的首要标准、应知应会、各专业必查项目及要求、基本行为、工作责任、工作程序、评价考核等七个方面的具体标准进行了规范。另外,小班安监员每班下井随身携带本专业检查表,对沿途及头面的安全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落实整改,现场不能马上整改的及时反馈,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做到隐患闭合管理。同时,实行走动式管理,对小班安监员现场交接班、每班三汇报等时间、地点都作了具体规定。 通过对现场管理定量规定和全过程监控,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持续稳定的发展。总之,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是煤矿最大的政治,是职工最大的福利。安全工作是煤矿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抓好煤矿各项工作的前提,我们只有进一步完善管理、做到以人为本,细化、量化各项安全指标,并认真进行落实实施,才能更好地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论文:浅谈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尽管有人淡化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其实,不知不觉中,工程技术人员已经为安全生产做了大量的工作,也为安全生产负起了很大的责任。如图纸自审、会审、主要原材料的检验、测(计)量仪器和仪表的年度报检(审)、开(停)工报告的报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特别是其中安全技术措施如模板支撑设计、设备吊装方案、深坑坑壁支护等)、网络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工程质量验收等等,哪一项工作都和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千丝万屡的关系。 其实,从本质上讲,技术工作和安全工作是紧密相连的。工程技术工作的全过程中都含有安全工作。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的质量。当产品(半成品)质量缺陷小的时候,就表现为不合格产品(半成品)或出现质量事故,当产品(半成品)质量缺陷增大或累积迭加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质变为安全隐患,甚至酿成安全事故。 20__年9月,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在浇筑混凝土屋盖时,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模板支撑系统整体坍塌事故,这起事故造成了6人死亡、1人重伤、33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这次事故已经给我们广大的工程技术人员敲响了警钟。大家都知道,混凝土浇筑用模板施工,必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支撑加固的设计计算。但是在很多施工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为了省事,往往没有真正进行详细的计算,而是根据经验进行指导施工。甚至有的工地完全是由架子工自己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施工。而另一方面,现在的许多施工企业都已经完全转变为管理型企业,工人大部分都是临时雇用,工人的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这样就造成了施工安全技术的严重脱节,如此酿成事故早在情理之中了。 从施工企业现有的管理体制上来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也不可能施工现场每个专业的施工、每道施工工序都完全介入和监督;从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范围上来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同安全管理业务有完全的融合性。因此,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有着不可推卸的联系和责任。 一、优化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 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自然环境条件、材料机具劳力的供应情况,紧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出最经济、最安全的施工方案,编制便于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和合理的进度计划。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现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施工方案和生产工艺,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工艺),如模板支撑加固、吊装施工、深坑支护以及采用新的施工工艺等,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分析和论证,制定出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加强检查和验收力度,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 二、加强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力度 作为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并结合现场实际,及时调整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在各道工序进行质量验收时,安全质量一定要摆在首位。因为没有安全,就无法保证正常的生产,更不要谈质量和效益。很多技术人员在检查验收时,往往会偏重于有关技术质量指标的检查,因为业主和监理最关心的正是这些方面。而作为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其实更需要注重的恰恰是验收标准中的牢固性、稳定性等安全要求部分。在工序交接时,应明确各个工序的工作职责,要在检查确认的基础上进行对接,在中间交接表上也可考虑增加安全施工交接一项,必要时工序交接也可邀请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十倍”规律:如果上道工序产品质量的缺陷的处理费用为“1”的话,那么等到下一个工序完成时,相应缺陷所须的处理费用就为“10”,依次类推,到再下一道工序完成时,所须的处理费用将达到“100”。并由此兴起了“零缺陷”产品运动。如果我们对每道工序工作在安全方面也这样严格实施的话,我想安全事故必定会大大降低。 三、认真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和特殊施工工序,除安全管理部门的综合性检查外,应组织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前应明确检点、检查手段和检查方法。如对电气焊、起重、运输车辆、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高空作业场所、深坑施工场所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以确保安全生产。 总之,工程技术人员作为直接组织生产、检查生产质量的重要环节,一定要时刻要牢记安全,结合现场实际,用科学的方法指导生产,控制质量和安全,杜绝违章指挥、消除违章作业,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安全生产论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促进我矿安全生产 矿安监处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之根,发展之本。近几年来,随着井下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安全生产长周期也不断提高。通过实践证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一个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对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职工安全思维、安全行为、安全价值观的养成,对推动职工自觉的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有着巨大的潜移默化作用,加强煤矿企业文化建设,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升煤矿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塑造煤矿企业的良好外部形象,是增强煤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一个安全管理工作一团糟的煤矿企业,生存必然是困难的,当然就谈不上发展了。因此,只有抓好安全生产,才能发展先进生产力,调动起职工的积极性来,才能推动煤矿企业的全面发展。那么,煤矿企业只有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才能使企业不断的进步。在煤矿企业深化改革发展过程中,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文化素质,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保证。就如何抓好安全文化建设,提几点看法: 一、安全文化建设要以安全生产为目的 安全生产状况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文明程度。实现我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既要依靠必要的物质基础,更要赖于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素质。一季度我矿共发生人身事故5起,非伤亡事故13起,造成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教训也是沉痛的。我矿井下机械化水平很高,为什么还会发生事故呢?通过分析查找原因,就是因为有一些人安全意识不高,有麻痹思想,认为条件好,机械化水平高,只追求生产效益,忽视了安全思想意识教育,没有充分的利用好班前会和周一的安全例会等活动。因此在很好的条件下,发生了事故。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要充分运用教育培训等手段,普及安全哲理,安全知识和技能。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造就人、约束人的目的,致力于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水平,通过增强安全意识,理顺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才能促进我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创出好的经济效益。 二、安全文化建设要“以人为本” 在生产的诸要素中,劳动者是第一可宝贵的因素,人的安全意识如何和安全文化素质高低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具体工作上,我们的职工经过长期的教育和多年的培养,经过几年或几十年在井下的实践工作,有良好的吃苦精神和敬业精神,掌握了大量的科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煤矿企业的中坚力量,如果我们的安全工作没有做好,发生了人身事故,即使不亡、不残,也必然会使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可怕记忆,这不仅会影响本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会给周围的人带来负面影响。如果我们安全工作抓的严,抓的细,抓的实,抓的好,职工就会有一种安全感,就一定能增长爱岗敬业意识,就会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主动的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出来,所以我们只有“以人为本”启发、引导、强化职工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增强防范意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才能做到自主保安,遵守纪律,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三、安全文化建设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 建设安全文化,需要在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观念、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技术、安全法律及法规的教育,要加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培训,因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紧密结合。因此,一方面要健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安全文化建设要树立新观念,安全文化建设要面向广大职工,要充分利用班前会或脱产学习时间,着眼于新形势下,安全工作创新的教育,把法规、制度要及时宣传到职工中去,使职工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应该干的,什么是不应该干的。其次,安全文化建设要突出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人文关怀,唤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为安全生产提供思想保证。要通过向广大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灌输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进行安全生产文化教育,下功夫在全矿职工范围内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从而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不断进步。 我矿要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就要把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维护好、落实好,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没有安全作保证,职工队伍就难以稳定,就不能形成发展的动力,没有安全保证,设备就难以创造出应有的效能,企业就会降低信誉,就必然会失去发展的后劲,企业就没有竞争力,因此我们必须抓好安全文化建设这个基础教育,使职工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的方针落到实处,为企业竞争树立牢固的安全文化意识。 安全生产论文:分析某污水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论文关键词:污水治理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隐患 技术措施 论文摘要: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施工,主要目的是对城市某区域污水进行治理,承包人利用某市水污染源调查成果作为工作底图,进行排水管网检测、清障、修补测、修复、设计及改造,完善管网以提高污水管网服务能力。由于需要对排水管网进行检测、修复和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遇到排水管道内存在有毒有害气体,交通干道的车辆对施工产生干扰等安全隐患,因此本项目的开展一定要注意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检查;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员、各专业组长等。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长负责。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本项目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解决办法。项目专职安全员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并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检查结果,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做好安全检查整改记录。物探、测量、建设施工、内业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各自专业的安全工作。各作业组长对本班组安全负责,保证按照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手册》要求、业主的安全规定以及测区所在地政府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公司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坚持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杜绝一切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 该工程有涉及范围广,存在不安全因素多,因在施工前需要做好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写测区技术设计书、技术交底、仪器检验等准备工作。同样,项目安全工作也必须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包括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配备齐全安全防护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也是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之一。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对临时雇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参考以往项目的安全工作经验,通过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针对该项目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保护工程附近建筑物和财产的安全 各项维修工程进场施工前,使用探测仪器或与产权部门沟通了解查明施工区域及影响范围内的管线、水利设施、道路、铁路、河道、树木、光缆及其他设施情况,施工时采取必要的有效的保护。在靠近上述公用设施处进行开挖、拆除作业时,事先通知当地有关产权管理部门,在产权部门的代表在场时进行作业。 2、在挖方及拆除作业时,采取支撑、沉陷位移监测、加密支护等防护措施,以防塌方造成对附近建筑物和财产的损害。 3、作业时间超过半小时、一个月以下,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上的养护维修施工应按照有关规定,施工采用半通透式围栏进行连续围蔽,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牌及导向标志,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夜间张挂警示红灯。 4、如遇交通流量高峰,做好协助交警疏导交通的工作。 5、如遇紧急抢险抢修,必须在出现险情的现场设立抢险警示标志,并按要求进行现场围闭,并做好行人、行车的疏导、劝解工作。 6、遇到特殊气候条件影响时,应做好防台风、防洪工作,制定完整的防备措施计划,并在三防机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7、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相片,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8、建立安全小组,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找到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克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所有安全措施中使用的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所有的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9、安全事故的处理,在发生危害本单位人自己安全或公众安全事故时,本单位有关人员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监理工程师视察了事故现场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本单位有关人员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批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查明事故责任及原因并恢复作业。 三、管线探测作业危险源(点)辨识与防范措施 1、交通道路上作业。存在危险因素有测站周围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测站设于机动车道上,正确的防范措施交通道路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摆放警示标 志,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衣、戴反光帽;非特殊需要禁止测站设于交通道路上,特殊情况需有人指挥。 2、井下作业。在单人作业,没进行氧气浓度和有毒气体检测,没戴防护用品时,很容易引发窒息、中毒等事故,因此在下井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按井下探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每天出测前都要交代井下作业要求;打开井盖未做保护,下井未带安全,无人看护,未及时将井盖复位时,很容易引发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正确防范措施应打开的检测井必须有人看管或加防护,作业完成后及时将井盖复位,下井必须戴安全帽,井口做好防护。 3、高压电线电缆附近。存在危险因素有工具或身体与线缆距离超过安全标准,碰到电缆破损处,使用金属插钎,正确防范措施应工具或身体与线缆保持安全距离,注意电缆破损处,杜绝使用金属插钎探。 4、易燃气体、液体管道。存在危险因素有违章使用电法作业,违章用火或吸烟,正确防范措施应加强机械班组人员监督教育,严禁在可燃气等易燃、易爆管道上充电、进行直接法或充电作业,严禁对电力线缆、光缆及塑料管道使用钎探。 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检查安全制度和责任制落实的情况 管网巡查检测与施工建设,这两项工作的作业环境多变,在交通道路上施工的情况较多,安全隐患也较大。贯彻落实安全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是此阶段贯彻始终的工作,前面提到的安全制度和岗位职责不能光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是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落实和执行。落实的情况如何,需要通过全面认真地进行安全检查予以检验。安全检查应做到:公司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督导;项目每月开展一、二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做到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改;各级检查及整改措施要有记录。 2、通过具体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岗位的安全保护规定,外业施工中,穿戴安全警示服和号帽,作业地点设置醒目警示牌,遵守交通规则。 2)进入深井、人防工程应先进行通风和含氧量、有害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试验并做好防护措施。 3)作业人员配绝缘、防砸、防穿刺鞋、手套及其他防护工具。 4)夜间作业时,应配备照明设备,打开窨井时,在井口应有安全照明设施,并设警示灯和警示桩等标志。 5)工作中按操作规定施工,注意对管线的保护。 6)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当遇到特别的作业条件时(如天气恶劣、交通堵塞)外业应调整施工安排,防止发生事故。 7)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要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到附近医院急救,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 项目人员(含临时用工)安全培训教育率必须达到100%,教育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公司安全制度、岗位安全职责、管线探测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预防措施、同行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教育重点应该放在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掌握上,尤其是对临时用工要突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严格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准备,是项目开工前安全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备合格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防线,项目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不能图省钱,不配或不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因小失大,造成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论文:安全生产信息开发的两个问题 摘 要 认为信息开发要面向关键的技术问题提供相关信息和分析建议,要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信息资源的建议和应用。要加强安全网站的建设。 关键词 安全生产信息 信息资源开发 1 信息化的核心是开发信息资源 信息化有6个要素: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其中,信息资源处于核心位置。 信息资源开发要面向生产、面向企业、紧密结合国家安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中提出的关键技术问题,及时、准确地提供国内外有关信息和分析建议。信息资源的开发要按照市场化要求,打破部门、单位分割和封闭的状况,开门合作办信息,建立信息采集、加工与的完整机制,要建立多层次的信息资源采集渠道,形成多种形式的信息采编队伍,建立和保持与国际劳动安全及职防信息机构的交流合作关系,要形成多层次的信息加工体系,通过电子刊物、光盘产品及网上等形式提供服务。 要加强安全生产办公信息、业务信息、决策信息、基础服务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应用。遵循“统筹规划、分层管理”原则,按生产、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开发建设数据中心,满足对安全生产管理、科技、经济和决策信息日益增长的需要。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行业性基础数据库,如煤炭、化工、冶金和建材企业的技术参数信息库,安全生产设备产品信息库,安全装备供货厂商数据库等,为信息加工、分析、预测提供基础数据。 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网站是信息交流和的重要形式,网站建设应服务于国家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营的需要,注重网站建设的市场定位和公众形象,建设好安全生产宣传网站,跟踪各行业安全生产的改革动向,加大反映经济信息力度,增加网站各类栏目,发挥数据库的作用,丰富上网信息内容,塑造各行业、各企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同时还要建立为系统服务的商业性网站,促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商务网站的市场化运作。 加入WTO打破了关税壁垒对我国企业和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限制,但是非关税的因素随时发挥着制约作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人身安全、产品对自然和环境的破坏等安全问题需要生产者高度重视。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平台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必将大大提高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改变目前安全生产状况和彻底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使我国安全生产面貌产生质的飞跃。 2 科技信息工作者是利用安全信息的主力军 信息的利用包括整个信息生命周期,即信息的识别、获得、组织、数字化、公布、访问、传播、保存和归档等,这正是科技信息服务的广阔用武之地。当前,因特网的内容建设问题突出,网上资源无限制膨胀正在恶化网上信息环境。网上精品的成长率远远低于次品的膨胀率,精品正在被次品淹没,寻找精品的成本直线上升,资源的组织成本也不断攀升。科技信息服务工作者是加工信息内容的行家里手,他们在长期整理和组织科技信息的实践中建立的理论和方法,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科技信息服务从来就是信息服务业的中坚力量,同时与网络服务其他领域具有天然的兼容性和互补性,因此在网络服务市场里具有宽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商机。随着因特网上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结合,科技信息服务应面向全社会,全方位地开放它的服务范围,调整和扩大原来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内容,选择最适合自己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要利用原来宏观战略研究、决策支持、情报分析等优势,在网络咨询顾问等新型信息服务领域中发挥中坚作用。科技信息服务机构通过与现代信息服务业的结合或融合,围绕信息资源开发的中心任务,从提供信息向提供知识转移而重新设计和运作,将为自己的重建和改革开辟广阔的发展前景。 安全生产论文:展OSH体系认证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 摘 要:本文介绍了上海石洞口煤气制气有限公司开展OSH体系认证所做的工作及其成效。 我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它集城市煤气生产、石油液化气、氯乙烯、轻油等油品贮运和经营销售服务。于1993年和 1997年先后投入生产经营,系上海市重点防火单位。 公司领导根据企业易燃易爆及煤气连续性生产特点,在做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时,参照了当今世界各国都在广泛地开展OSHMS(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它应用了系统安全的思想为基础,从企业的总体出发,把管理的重点放在事故的预防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意外事故的工伤率和发病率下降,企业达到最佳安全卫生状态。于是在2月公司向国家OSHMS中心申请体系认证。 1 开展安全性评价 公司领导为了使体系认证工作做到扎实,在体系认证启动前,先进行工艺流程和生产装置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安评), 把“安评”工作的核心内容“危险辨识、危险评价、危险控制计划”作为实施体系认证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公司在国家石油与化工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予评价中心的老师指导下,将公司划分为生产运行、储存运输、公用工程、生产辅助、厂区布置和作业环境、工业卫生、消防和综合管理等8个系统,把石油液化气球罐区、危险品码头、轻油贮槽区、轻油制气装置四个主体部分作为公司重点危险源进行‘安评”。通过确立危害辨别和危险评价等建立了46份共 600条危险因素安全检查表,并用ICI 蒙德危险指数法计算,确定这些危险因素发生的频率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搞清了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对OSH可能产生的影响,制订了预防危险、控制风险和危机控制计划,使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把握了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为有效实施体系认证打下基础。 2 OSH体系建立 OSH体系的策划。主要是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危险辨别、危险评价、控制计划(在第一部分),以及方针目标与管理方案和体系文件。为实施管理体系做好启动准备。 (1)落实组织,明确职责 为加强OSHMS认证工作,公司成立了以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OSH体系认证领导小组,由管理者代表(生产副经理)负责的由安保部、办公室部门组建的日常工作机构。工作组结合公司实际,根据体系认证的“计划、实施、监测、评审”等四个阶段的工作要求,拟订了15项工作分步实施计划,逐项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职能部门在体系运行中还制订了监督、检查、考核条例,运用经济扛杆,来激励广大干部为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而自觉做好贯标工作。 (2)制定方针,明确目标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是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宗旨和方向,公司经理根据企业生产性质,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亲自了“安全第一扎根人心,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安全卫生方针和“职工伤亡、火灾爆炸、设备有责、泄漏中毒、行车有责事故为零”的五个零目标及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实现公司提出五项安全工作持续改进的承诺。充分体现了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决心。 (3)全员培训,转变观念 推行OSH体系管理,首先是新旧思想理念的碰撞,观念的转变需要系统的培训。为此,我们对中层以上干部及内审员重点学习标准中的基本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认识到OSHMS中危险源是管理核心;法律法规使体系持续改进;组织机构是实施体系的必要前提;目标和管理方案是持续改进的重要途径;实施运行是控制风险的关键步骤;监测是体系运行重要保障。通过培训和考试,形成了一批实施OSHMS领导力量。对基层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培训的重点是同自身工作相关程序文件的要素和作业指导书,培养他们自觉执行体系文件的好习惯。公司工会还将江总书记对安全工作重要批示及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内容,以广告标语牌形式醒目竖立在办公大楼旁进行 宣传和展示,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培训、教育,使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明白了在体系认证过程中,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收到了明辨是非的成效。 3 OSH体系文件的编制 OSHMS文件是组织实施OSH管理和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也是OSHMS审核和认证的主要依据。为此,公司着重做了以下工作: (1)结合实际,建立体系文件。因为 OSHMS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编写体系文件时,凡是OSHMS需用到ISO9002策度和检查记录表格的,我们就直接将 ISO9002体系文件引用到 OSHMS文件中去,逐步做到“二个标准、一个体系”,实行全面管理。 (2)优化组合、编制体系文件。OSHMS是由 17个管理要素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优化组合和裂解重组为15个要素,按照简化、明了、完整,将要素内容转化为企业安全活动的具体行为。 (3)在体系文件编写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此,我们到市标准情报部门收集了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方面法律、法规 52项,安全技术标准 130个,下发给部门和车间相关法律、法规33项,技术标准 40个,并将它充实到安全生产制度内容,强化了体系文件的法治力度。同时还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写了从劳动保护的“安全帽使用和管理规定”到现场作业的“设备大修安全管理规定”和防火管理“消防栓、消防池维护保养制度”等29项规定,修改了“外来施工人员人厂安全教育制度”等23项制度,还健全和完善了86份各类安全检查表。使安全管理工作从人治变为法治,确保体系文件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 (4)集中优势力量,编制手册和程序。我们集中熟悉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的管理骨干参与文件编写,编写的程序文件都经过集体讨论和要素相关部门去反复征求意见,通过三次较大幅度的修改,使文件与标准在符合性和相互之间接口衔接保持一致。还对动火作业等重要操作票证,编制了工作程序流程图,增加程序文件的可操作性。 4 OSH体系实施运行 OSHMS标准的实施运行,主要检验OSH体系文件符合性和有效性,确保体系持续、正常有效地运行。我们做了两个方面工作。 (1)为了使OSH体系做到扎实有效实施运行。公司经理亲自和颁布了OSHMS文件,还要求各部门、车间要以五个到位:文件发放到位、学习理解到位、运行实施到位、检查监督到位、规范记录到位,来做好OSHMS实施运行。生产副经理一管理者代表则提出要充分认识OSHMS“运行的复杂性、操作的艰难性、审核的科学性”,他在全体员工中反复强调要确立“重在贯彻文件,实在体系运行、贵在消除隐患”的正确思想,使体系运行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2)抓好持续培训和具体指导来推进体系运行。我们一方面将OSHMS标准的基础内容用“一问一答”的形式,汇编成百题辅导材料,分三批发给基层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学习,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要适应新建立OSHMS的运行,就必须掌握涉及到各自岗位的操作标准,并按标准正确操作;另一方面,由管理者代表率领贯标工作组深人要素责任部门,同车间领导和有关人员一起学习程序文件,对不明确和不切合部门实际等问题,予以当场修正和解决,使他们能很好地掌握体系要素的和具体要求,从而减少了工作上随意性。 5 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内部审核是为了验证和评价公司在OSH工作的计划,以及方针目标实现和运行情况。为了有效实施内部安全审核,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做到三个结合:①公司审核与部门自我审核相结合,②集中审核与专业审核相结合,③定期审核与专题审核相结合,不仅促使部门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改善工作机制,而且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整改有困难,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r协调解决,如技术部提出关键设备运行要进行状态监测,公司经理当场拍板决定投入资金5万元,购买红外线测震测温仪11台,使关键设备事先做好事故的预防预测工作。这样就较快地消除内审中发现的安全卫生不合格项,并为管理评审创造了有利条件。 管理评审是最高管理者对OSH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全面评审,是实现OSHMS持续改进的保证。为此,经理亲自检查和评价体系现状和适合性。①对OSHMS在实现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对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评价;②公司在体系内审中审查出的问题做出处理结果,判断内审的有效性。③对体系文件在执行中意见和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从而找出OSH体系的薄弱环节,对其进行完善,使其适合于变化后环境,为体系认证响准备。 通过公司职工近五个月的努力,于去年十二月七日经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对公司实施OSHMS情况进行现场审核验证合格,成为国内城市煤气行业首家获证单位。 6 OSH体系认证的收获和体会 由于公司领导坚持有计划、有组织抓好OSHMS工作深化和完善,坚持在内容、措施、责任上一一落实,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日趋完善,煤气生产任务比去年增长6.4%,液化气、氯乙烯储运1万多吨。安全生产从 1993年至今实现了七年无事故目标。特别是对OSHMS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显著提高。 通过OSHMS的实施,使大家认识到要规范公司安全卫生管理,不仅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体系文件,而且还要不断制定和落实风险削减措施,使安全生产确实做到预防为主。如去年11月初公司停产检修项目25个,在时问紧、任务重情况下,技术部、生产和检修车问仍能按设备检修(施工)管理规定,风险大小进行分级,并按项目管理等级进行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及预分析的结果,编制施工安全预案,经技术部、安全部门审核通过后组织职工反复讨论和严格实施,并每天安排现场抽查施工过程安全预案实施情况,由于大家在大修中坚持“按照规定做,沿着程序走”科学工作原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没发生大小工伤和设备事故。同时还把一些不符合现代安全管理习惯做法改进,使“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得到进一步落实,初步建立健全的OSH管理体系。并进入良好运作轨道,为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台阶。 安全生产论文:浅谈新时期安全生产管理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作的优劣,尤其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管理工作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笔者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际谈谈安全管理的肤浅认识。 每一、抓安全生产管理,就必须首先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除进行必要的正常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营造一种警钟长鸣的氛围。首先在全局范围内建立强有力的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做到安全生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党政工团一齐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横到边、纵到底的上下左右都配合的管理体系。其次,还要大力开展“抓活动”,“开好会”,落实“三个不”的安全生产系列活动。 抓活动,就是要抓好每年开展的“交通安全百日赛”、“安全行车万里行”、“全国安全生产月”、“黄河车辆专项整治”、“安全演讲”、“安全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以活动的开展带动全年安全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 开好会,就是坚持开好“月、季、年”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联系会,年初召开好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与年终召开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部署全年安全生产与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分析安全生产中的不利因素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落实“三个不”,就是制定出“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在生产第一线首先必须仔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其二、作业人员身体素质、精神状态是否胜任工作。其三、在作业中该设专人监护时必须设专人监护,随时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规》,严格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二、抓安全生产管理,就必须对职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 要充分利用时间,经常组织他们学习掌握常用的安全知识,吃透《安规》的内容。要设置两道关卡,一是严把新上岗工作人员的《安规》知识关,严格实施岗前培训,通过岗前培训与考核,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与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严把持证上岗关,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验证,无证不能上岗,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还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第三、抓安全生产管理,就必须做到超前预防。 为做到安全无事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分析安全形势,找出防范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有目的的开展检查。检查时要从严从细入手,深挖细查,不留死角,避免走马观花。以“宁听职工骂,不听职工哭”的原则,严厉查处违章行为,对于可查可不查的要坚决查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与事故苗头要做到跟踪整改,对有严重的违章事件坚持上挂下联,上至主管领导,下至班组成员,一追到底,决不迁就。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突出其“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主题。但是,事故是绝对的,安全是相对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安全工作只要我们做到超前预防,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象黄河防汛一样“只准水不来,不准我不备”。这就要求我们树立积极的预防思想,常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第四、抓安全生产管理还应注重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众所周知,“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如果一个单位的安全秩序良好,生产就能顺利进行,经济就能不断发展。反之如果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力,事故频繁发生,生产就会受到严重影响经济效益也就无从谈起。良好的生产环境,给人以安全感、自豪感。试想,没有安全保障的单位,生产要想得到较快发展是不可能的。只有安全工作做好了,生产发展才会有保障,才能突出其安全生产的最基础的地位所在。(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两个不可缺少系统,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的长效机机制。(4)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超前预防,减少和消灭事故。(5)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或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 。如防汛专用车辆与防汛专用设备均为如此,确保设备安全。 第五、结论 安全生产是单位的头等大事,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事情很多。当前,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应遵循科学规律,着力从管理体制、制度、责任、教育培训等方面入手,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办法与途径,开辟未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天地。 安全生产论文: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与经济效益关系 安全生产与实现经济增长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两大根本性问题,实现安全生产是人类最大的、也是永恒的主题。随着世界安全运动的兴起,人人渴望安全,国家治理安全,人类呼唤安全,世界需要安全,国家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之高,对安全讨论之多,对安全投入之大,可能是前所未有,那么安全与经济效益到底是一种什么的关系呢? 对企业而言,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既相互矛盾,又辨证统一。作为一个企业特别是我们煤矿企业,由于煤炭行业开采的特殊环境对人的自由度的限制,较之其他行业大的多。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五大自然灾害时时刻刻威胁着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煤炭行业的职工相对较低的文化素质,简单的劳动技能和闭塞的社会视野,又制约着安全生产开采科学开采,所以说,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就更为重要。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也不能忽视安全而单纯去追求经济效益,这也是任何一个企业的责任。没有安全,企业很难维持正常运转,事故发生后,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处理,直接影响经济效益,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企业会不为提高效益而努力。实践中,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矛盾始终存在,合理的安全投入,能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也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安全管理与企业经济效益的理想状态是“双赢”。随着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投入的增加,安全意识的增强,安全生产有了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随着提高。因此,如何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是煤矿企业面临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 首先,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要做好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首先在思想认识上有足够的提高,应当时时刻刻把我们的生命,企业的效益和社会的责任联系在一起。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安全工作,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生产理念,更体现了安全的重要性。当然,作为一个企业只讲安全,不追求经济效益是不切合实际的,应该说,安全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安全是不能用经济效益来弥补的,它是我们对自己、对他人的责任,在现代化的生产建设中,它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保障地位。只有大家都充分意识到安全生产对人、对企业、对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才能通过社会全员的主动、积极参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负面经济效益。 在煤矿企业,只有有了健康的安全文化氛围,正确的安全文化理念,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和方法,才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间接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其关键是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制度,开展活动采取激励措施等来转变员工的安全价值观,使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的价值观,保证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成为员工共同追求的目标,实现企业生产价值与实现员工自身价值的高度统一成为全体员工共同的行为准则。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就是要在企业各个方面,所有活动,一切生产过程中营造出一个强大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全体员工在这个文化氛围中,其行为被潜移默化地规范在崇尚安全价值取向和安全行为准则之中,用安全文化造就具有健康完善的心理定式和正确的安全理念,科学的思维方式、高尚的行为取向和文明的生产秩序的现代化员工队伍。 其次,要从安全经济学角度看待安全投入。 谈到安全投入,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增加安全投入就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减少了收入和利润。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安全投入不应该是企业的负担,它所产生的决不是简单的成本增加。但是,就其本质,安全投入应算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对安全投入所产生的效益不象普通的投资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的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改进上,而是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保证生产的正常和连续的进行,这种投入的直接结果是,企业不发生或减少发生事故和职业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这个结果是企业持续生产,保证正常效益取得的必要条件,安全与效益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从经济的角度看,如果安全生产做好了,我们的企业效益就有保证,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秩序才能有保证,从而可以发挥极大的社会效益。如果安全生产工作做不好,不但会危及个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会给企业造成狠大的经济损失和浪费,并危及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人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甚至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比如,阜新孙家湾矿难,承德暖儿河事故,陕西陈家山矿难等等,都充分证明这一点。我矿近年来,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完善了防尘系统、灌浆系统和安全监测系统,购置了便携式瓦斯断电仪、自救器,完善了安全设施,加大了安全培训力度,壮大安全监察队伍。因此,杜绝了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全矿的各项工作能够在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中连续运转。所以,安全投入并不是单纯的支出,只是安全效益的间接性、滞后性、长效性和实效性。这就是安全投入的特殊性。 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合理控制安全投入,从哲学的角度看,在任何一对矛盾的事故间都可找到最佳平衡点,从经济学角度看,安全投入并非越来越好。合理的安全投入可以与经济效益成正比增长,如果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变成无所谓的损失浪费,甚至可能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正常的安全投入都应该在安全的失稳点与安全的保障点之间,超过安全保障点的安全投入可能就是盲目的投入,得到的效果,必然会适得其反,不但会增加安全管理的难度,还有可能真的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按全资金投入不足,企业盲目生产,从根本上不能消除事故的发生,将直接影响安全工作,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企业对安全的投入应该有预算,力争使用合理的安全投入,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还需要用监督检查等手段对企业安全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另外,企业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且通过加大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培训力度,以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做最合理的投入,最大限度的发挥安全投入的作用,减少事故经济损失。以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就是安全工作所追求的最佳状态。 企业的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安全生产就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保障。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我们绝不能为一时的眼前利益去铤而走险,而是应该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实现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安全生产论文:钻探施工中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探究 安全工作是钻井机台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一方面要求我们不断的加强和完善技术安全措施,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之人人知晓,时时注意。只有保证安全,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创造经济效益。 随着地质钻探事业的迅速发展,新设备、新机具不断增加,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涌现。这对提高钻进效率,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减轻工人劳动强度,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施工成本,起到了促进作用。所以熟悉掌握钻探施工中生产安全技术,减少钻探施工中人身事故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造成人身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种类 在施工过程中多数出现的重伤和死亡事故,都是因为违反地质勘探工作安全技术规定造成的。为加强机台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勘探施工单位还专门设有安全生产科,以保证抓好安全,促进生产。尽管这样,还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人身事故,只有把所有发生人身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方能预防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野外钻机施工安全检查,出现的问题基本上可分为以下六种: 1.1为节约开支施工中使用不宜再用的升降设备和工具,这是最常碰到的违章现象。有些机台为途便宜使用已淘汰失去工作能力的钻机。自行设计加工塔架,购买不合格的材料。 还有购买处理旧的钻铤、钻杆。最后导致出现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例如:提钻过程中,在把立根提起放到垫叉上时卷扬钢丝绳夹楔在提升游动滑车的侧面和辊轴之间,为了设法取出钢丝绳和放下滑车,钻工把钢丝绳紧绑在天车上,在用卷扬机继续解脱钢绳和滑车时钢丝绳被拉断,下落的滑车、缓冲器及提引器砸伤了机台工人。平时在工作中忽视安全技术规定,对钻塔、设备,滑车系统不注意检查。违反这些规定就成为产生人身事故的愿因。 1.2司钻人员在操作钻机时,精力不集中,当有钻工还在设备旁干活,或者钻工在不停钻的情况下丈量立轴余尺,防护设施不健全等出现的隐患。 1.3机台个别工人对个人防护用品轻视,不使用安全带,护目镜,不戴安全帽,以致发生不幸事故,如从钻塔上摔下来、头部砸伤、被下落物击伤、金属块伤害眼睛等。在一些深井机台曾发生过提钻中把立根放在立根盘上时,立根向右边偏倾,钻工在不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进行扶定时从高空的地方掉下来。 1.4在设备和机件运转状态下进行修理或润滑,招致严重后果的人身事故,这些都是违章操作。 2加强机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分为三大块,而重中最重的是安全生产工作,应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上来。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过去的一些规章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制度等。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措施,千万不能放松督查。 三是突出重点项目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生产。 四是逐步向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过渡。 3抓好机台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针对机台发生的一些问题,必须搞好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是生产施工过程中保证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一定要高度重视。所以为搞好机台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必不可少:3.1建立钻机生产岗位责任制;3.2生产岗位交接班制度;3.3机电设备的班、周、月、维护保养制度;3.4事故分析汇报制度;3.5专业会议;3.6钻机生产分析会议。 4结语 综上所述,在钻探工作中违反安全技术规定是一些领导和执行人员不重视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问题的结果。对设备和器具的使用状况未能及时进行检查,存在着对个人劳保用品忽视使用的情况,在使用电气设备和在输电线保护地带内施工常常违反安全技术规定。所以在完成对事故分析和预防治理的基础上,只有各级领导重视,经常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使钻探职工能够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地质钻探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施工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安全生产论文:应用安全人机工程技术提高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摘要】本文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进行了界定,简单回顾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历史,阐述了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位,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并对应用安全人机工程技术促进我国安全生产,提高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中小企业安全人机工程技术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 1.中小企业简介 我国中小企业为数众多,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以上,据统计,1997年我国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中,大型企业数量占1.5,产值占39.6,工业增加值占43.9,资本金合计占51.2,产品销售收入占42.9,利税总额占60.8;与此相对应,中小企业上述各项指标分别为数量占98.5,产值占60.4,工业增加值占56.1,资本金合计占53.1,产品销售收入占57.1,利税总额占39.2。中小企业越来越受到关注,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使之成为拉动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另一部引擎越来越成为共识。 1.1.我国中小企业概念的界定标准 我国企业规模的界定标准,建国以来历经四次调整。五十年代,企业规模的界定主要以企业拥有的职工人数来划分。1962年,我国企业规模的界定指标调整为按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划分。1978年和1988年两度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凡产品单一的行业,能以产品生产能力划分的按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划分;凡产品品种繁多,难以按产品生产能力划分的则以固定资产原值作为划分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我们现在实施的仍然是1988年的界定标准,该标准规定:(1)凡生产产品比较单一的企业,一般以生产能力的大小作为界定参照系,例如钢铁联合企业,年产钢在100万吨以上的为大型企业,10万——100万吨的为中型企业,10万吨以下的为小型企业;煤炭开采企业,年产原煤500万吨以上的为大型企业,200——500万吨的为中型企业,200万吨以下的为小型企业:汽车制造厂,年产汽车5万辆以上的为大型企业,0.5——5万辆的为中型企业,0.5万辆以下的为小型企业;此外,炼油厂、手表厂、水泥厂等也都是以产品的年产量为标准进行规模界定:(2)对有些习惯以生产设备数量的多少来界定企业规模的仍按生产设备数量为参照系,例如发电厂的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以上的为大型企业,2.5——25万千瓦的为中型企业,2.5万千瓦以下的为小型企业:棉纺织厂的纱锭在10万锭以上的为大型企业,5——10万锭的为中型企业,5万锭以下的为小企业;(3)对产品、设备比较复杂的企业,以固定资产原值数量为参照系进行界定,例如通用设备制造厂,固定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型企业,800——3000万元的为中型企业,8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目前对企业的规模的划分中还习惯用“大中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即将中型企业中的中上部分与大型企业组成“大中型企业”,将中型企业中的中下部分与小型企业组成“中小型企业”。 1.2.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由于可以获得的统计资料的限制,无法直接把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数量化。但可以以迂回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成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和非国有两大部分,而从非国有经济的规模构成看,按我们现在的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只有1731家大企业,其余都属中小企业。同时,非国有中小企业又是整个中小企业群体中最具活力、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部分,以它为代表更可以反映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可以用关于非国有经济的统计数据来推断验证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贡献。 从1978——1995年,我国GDP平均增长率为10.83,其中国有经济贡献率为9.54,集体经济为13.5,其他经济成分为55.89,1996年全国GDP增长了9.7,国有企业仅增长6.1,其他非国有经济增长14.2;1996年我国全部社会零售总额中,国有经济只增长2.8,集体经济增长17.7,其他经济增长33.9;从工业产值的创造看,1996年国有经济产值减少2859亿,非国有经济增加10560亿,不仅弥补了国有经济的下降部分,也使工业总产值维持了7700亿的上升,成为新增产值的唯一贡献者。 中小企业数量多,主要聚集在劳动密集型产业,虽然每个企业雇佣的人员有限,但作为总体,其就业容纳能力相当突出,尤其是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小企业对解决就业的贡献更为明显。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国有企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提供了重要渠道。1983年国有经济提供的就业机会还占将近六成的比重,到1997年,国有和非国有经济对就业的贡献正好对调了位置,国有占四成,非国有占六成。 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存在形式的非国有经济通过多种要素组合方式,利用国内外各种资源,特别是引进外来资金、技术和管理方式发展我国经济。国家不再是唯一的投资者,投资力量的加强是带动改革以来高速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从总投资额的变化看,国有经济的比重由1980年的81.89下降到1997年的52.49,虽然仍维持半数以上,但 非国有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增长,经过十几年的追赶,投资力量已经基本与国有经济持平。由于单一所有制形式被突破,在国有经济身旁逐步发展壮大的非国有经济使国有经济的弊端凸显,推进了国有经济改革的进程。 非国有经济在实力不断壮大的过程中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贡献也越来越大。1978年,非国有经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度仅为13.02,到1995年己达到28.85。在部分地区,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较早、非国有经济发展较快的东南沿海地区,非国有经济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更大,以福建省为例,1994年工商税收的50.5由非国有经济提供。 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是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它们在依靠科技创新获取高额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为重要的利税贡献者。“中关村”是我国高科技产业的聚集地之一,中小企业是中关村实验区的主角,如果将中关村的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三个世界,联想、四通和方正组成第一世界,1996年创利税3.42亿元,46家中型企业组成第二世界,1996年创利税15.96亿元,其余的4000多家小企业构成第三世界,1996年创利税4.47亿元,可见中小企业作为整体对国家和地方财政带来的贡献远大于大型企业。 2.我国中小企业安全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是发展最迅猛的经济力量,为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中小企业由于工业基础薄弱和安全技术落后,事故隐患多,作业环境差,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相对也最为严重。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不但会限制中小企业向高层次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都会带来重大影响。 众所周知,煤矿是我国伤亡事故最为严重的行业,据国家煤炭工业局初步测算,全国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年约在70起左右,平均5天发生一起。1996年,我国当年产煤13.74亿吨,死亡10,015人。而美国每年生产标准煤9.6亿吨,死亡38人;俄罗斯产煤2.6亿吨,死亡172人;印度产煤2.9亿吨,死亡137人。与其相比,我国百万吨死亡率高出十几倍。此外,死亡事故损失每年也约在15亿元左右;全国煤矿尘肺病患者达12.1万人,医疗费用每年约为12亿元。而中小煤矿(主要是乡镇办或私人办)则更为严重,重(特)大事故频率高,死伤人数多,职业危害也十分严重。在1998年10月1日至12月17日仅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我国连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20起,死亡504人,这其中几乎都发生在中小煤矿,当时严峻的形势引起了国内外的震动和广泛关注。在全国7.3万个乡镇煤矿中,无证煤矿有2.2万个(约占30),未实现“五消灭”(即消灭独眼井、自然通风、井下明火照明、明火放炮和明刀闸开关)的矿井有4.7万个(约占64.5)。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导致乡镇小煤矿恶性事故频频发生。乡镇小煤矿的原煤产量已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近50左右,而事故死亡人数则占到全国煤炭行业总死亡人数的3/4以上,其百万吨原煤死亡率为地方国营煤矿的2~3倍,是统配煤矿的10倍以上,尤其是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和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死亡人数更是远远高于地方国营和统配煤矿。仅以1995年为例,乡镇小煤矿全年共发生3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418起,死亡2,493人,分别占全国煤炭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9和74。 乡镇小煤矿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方式落后,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从业人数多,且大部分职工长时间在含有高浓度的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工作,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是粉尘(煤尘和岩尘)和噪声,加之缺乏基本的防护措施,因此乡镇小煤矿的职业危害十分严重,尤其是尘肺,表现在发病工龄短,发病年龄小,病程发展快,发病率高。 对乡镇煤矿的调查结果表明,在全国30个县选择代表性的乡镇煤矿,测定不同采煤和煤层掘进面的煤尘浓度以及岩层掘进面的岩尘浓度,在93个测定点中,仅有23个测定点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占测定点总数的25,可见乡镇煤矿作业环境中的粉尘危害十分严重。对北京等15个省(市)30个县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所调查的127个乡镇小煤矿作业点中,岩尘、煤尘、噪声三种作业环境的不合格率平均为82。我国现有乡镇煤矿职工200万人以上,按有害环境作业从业人数占现有从业人员总数的86.6计算,有约173万以上的工人暴露在煤尘、岩尘和噪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危害环境之中工作。 中小型非煤矿的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与煤矿一样严重,岩石落顶、井下水患、高温热害、职业中毒、尘肺病等的发生率都明显高于同类大型矿山企业。近年来,非煤矿的一次死亡3人的重大事故中几乎都发生在中小型矿山,在江西某地的小金矿中,尘肺病的患病率高达50;在另一个仅开采十几年的小金矿中矽肺患病率竟高达90以上,除矿主外几乎无一人幸免于难! 在国内外建筑业都是事故多发的行业,我国建筑行业工伤事故发生频率很高,居非矿山企业首位,占35左右,但事故主要还是发生在中小企业,估计每年在建筑业死亡3,000人的事故中,70以上是发生在乡镇建筑企业。目前我国中小型建筑企业大约有80万个左右,从业人数近1,600万,其中还不包括大量的流动工。有的中小型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技能,施工机械设备陈旧、简陋,大多为手工作业,未经过最基本的安全培训,违章操作、冒险施工屡见不鲜,事故隐患十分突出,工伤亡率很高。这种状况不但威胁建筑工人的生命与健康,而且由于工艺水平低下,施工质量不良,还经常造成建筑质量事故,导致人员伤亡,震惊中外的重庆彩虹桥事件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小化工在中小企业中占有很大比重,也是职业危害最严重的行业之一。江苏省对1,700户生产有毒有害化学品,如苯及其衍生物和氯等的乡镇企业进行的调查表明,28的调查企业不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乡镇化工也涉及到易燃、易爆物品,它们经常导致重大事故和大量人员伤亡,例如1996年6月26日,天津市郊某乡镇企业发生一起化学品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4人受重伤的恶性事故。 有些小化工企业人员由于缺乏基本的安全卫生知识,竟然在不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大量使用剧毒、强烈致癌的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例如有一化工加工企业竟把氯甲醚这种强致肺癌化学品作为有机溶剂的一项新技术来利用。 在其它各类中小企业,如机械、建材、钢铁和运输等行业的情况也大体相近。例如石棉制品的生产,尤其是青石棉不但可以导致石棉肺 frac34;尘肺的一种类型,还可以引起肺癌与间皮癌这两种恶性肿瘤,是世界公认的强致癌物,在许多工业化国家已明令严禁使用,但在我国东部的江浙地区和西南的滇川等地竟把它作为致富门路来发展,使小石棉纺织作坊遍地开花,危害极其严重。 由于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方面尚未建立完善的报告与统计分析系统,并且在事实上还存在着多头统计的弊病,而官方对统计数字未按企业规模进行过分析,也未对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的乡镇企业按行业分类进行过事故统计,所以要了解我国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工伤事故现状极为困难。根据劳动部所公布的全国职 业事故的统计,每年乡镇企业总死亡人数近万人,占职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一半。据劳动部的另一项研究表明,乡镇企业的死亡率约为千分之一,比国有企业高出4到5倍,情况十分严重。 从另一方面看,在已经统计上来的伤亡数据中,往往出现死亡人数多于重伤人数的不符合实际的现象,而从各个行业主管部门方面得到的信息是,我国对中小企业,尤其是乡镇小企业的事故统计,由于管理队伍弱,管理手段不利,在部分地区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政绩,对事故统计进行行政干预,所以存在事故不报、隐瞒、私下处理的情况。因此,我国现有的职业伤亡事故统计并不全面,事故统计资料还不能客观地反映我国的职业安全现状。 3.在中小企业积极推广人机工程学技术 工业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改善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安全现状,必须首先从观念上改变以往的只以安全为核心的做法。作为一个生产企业,首要任务是生产,一切改革和进步必须围绕着这个核心进行。安全工作同样也是这样。经验还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都需要高额的经济投入。实际上,在中小企业进行的非常有效的改革措施中,大多数都是低成本的,这些措施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给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同时能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这又进一步地减少了生产成本(因事故造成停工损耗工时,设备损害,职工伤害和疾病的治疗和赔偿),职工因企业效益提高而自身收入增加,因工作更加安全、舒适而对工作更加满意,使企业更有吸引力,进而形成一个健康的企业氛围,推进社会进步。 我国中小企业事故多发,安全状况差的原因很多,从存在的问题和技术需求上分析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安全管理水平低和安全技术装备落后,急需加强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中小企业安全卫生形势严峻的状况。 工业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在中小企业中进行以人机工程学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最有效的措施。人机工程学被人们称为90年代和新世纪的科学。在新世纪到来之际,人们注意到了一个明显的趋势,人机工程学在推动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以安全、高产、高质量为目的的先导性研究领域中,人机工程学已经占据了一席之地。人机工程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以工作中的人为研究重点,通过设计使工作与人相适应,在保护人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它也是一门应用科学。 人机工程学的技术方法是在不需要企业做很大成本投入的前提下,通过改进劳动管理、作业状态、生产工具和提供劳动保护技术来提高安全卫生技术水平。由于人机工程学所具有的投资低、见效快、易推广和技术创新前景广阔等优势,十分适合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对我国大多数工业企业来说,人机工程学是新的技术领域,而在中小企业几乎是一个空白。为使人机工程学的先进技术在我国中小企业逐步得以引进、推广、普及和应用,首先应制定周密的规划,在此基础上做好各类人机工程学技术需求调查分析,提出适合我国经济技术现状的技术指南和逐渐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体系,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里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技术工作。 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和安全技术水平现状,在安全生产中主要技术需求表现在三个方面。 (1)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安全技术落后的现状,急需对具有共性与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技术问题给予技术指导。其产出形式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指南。该指南可分为综合指南和各类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南。指南中给出在现阶段生产发展水平条件下如何采用科学、简便、有效的安全技术预防伤亡事故,控制职业危害,该指南也可以作为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的大纲。 (2)在中小企业中广泛推广人机工程学的技术方法,减轻工人负荷,改善人机环境,使工人从劳累、危险的工作状态中解脱出来。设计出不同行业、不同工作方式的人机工程学方案及相应的工具与设备,以最低廉的投入,最科学的方法,争取获得最佳的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改变因设备条件差,经费投入不足就难以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这样一个过时的观念,使人机工效学这项最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和最适合于中小企业的先进技术在中国的中小企业得到发展。 工业发达国家在人机工程学的研究与应用方面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并正逐步扩大与完善,在工作场所、机器和工具以及工作的设计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实践证明,人机工程学对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方面已经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在人机工程学的研究和应用方面也已经开展过一些研究,但发展不平衡,尤其在改善中小型工业企业方面的应用研究几乎还是个空白。在1997年出版的《工业安全卫生基本数据手册》中,可以查到的唯一的关于安全手用辅助工具的介绍只有5种,使用在机械行业。可以说,在我国,人机工程学应用在发展生产、促进社会进步方面的潜力非常巨大,但是还远远未被发掘出来,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我国,研究与应用人机工程学必须注重以下原则:以发展国家社会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为方针,以国家基础条件为出发点,以发展生产、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以投资少、涉及面广、见效快的项目为重点,以实用、简单、灵活的方法为主要手段,以培养各层次的技术人才为长远之计,以标准化为努力方向。 具体讲,人机工程学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应以作业现场人机工程改进方案为基础,包括从人机工程角度设计的手动工具、推车、材料装卸技巧、工作台布置、工作场所的福利设施和小组工作方式,此外,还有由胜任的专家和受过良好培训的技术人员开发的人机工程方面在生产的实际应用,并把在基层进行的成功的现场改进措施在同行业中推广。可以预见,这些措施的实施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建立适合于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系统,如在中小煤矿集中地区,采用高瓦斯矿井区域治理计划,从科学管理入手,提高事故多发地区、多发行业的规划、监测、治理、信息交流和紧急救援的能力。为使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可建设若干类型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模范实验小区,对实验区内的中小企业实施区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在工作中注意以提高生产效率为目的,在中小型工业企业开展的低成本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开展以人机工程学应用为重要技术手段的低成本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应用研究试点,主要针对企业中造成生产效率低下,劳动条件恶劣的工艺过程、生产设备以及生产方法,应用人机工程学原理,通过设计和改造,使之达到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生产的本质安全性和预防事 故发生的目的。 值得提出的是,由于中小企业地域分散,类型各异,技术水平低,而且财力、物力也较弱,很难单独进行较综合的科技创新活动,也很难对安全生产新技术预研和试用投入很大力量,这就需国家科技部门和地方政府能给予较大的指导与支持。只有保证了一定的科技投入强度之后,才可能促动中小企业的安全科技真正的有一个大的飞跃。(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论文集20__,10) 安全生产论文:行政管理革新促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是公共安全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安全生产监管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施行以来,我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推动安全发展、施行依法治安、实现依法兴安、转变经济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目前,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部门规章已有100多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约有几百件之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和健全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职责依法确立,机构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安全保障能力日益增强,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明显好转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 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体系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现有的安全生产立法,是体制转型时期的安全生产立法。安全监管体制几经变化,立、改、废等立法活动频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稳定性较差,法律、法规及规章之间衔接不够、内容有重复交叉现象。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应急性、临时性较多,尚未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法制建设机制,无形中降低了法规质量及其适用性,缺乏法律体系的整体设计和完整性。二是执行法律不严问题比较突出。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方面仍存在两个问题,一方面是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精神不全面、不到位,导致宽严不一、主客体偏差,“重实体轻程序”、超过法定时限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用“下位法”顶替“上位法”,使法律的规制作用降低;另一方面,该制订规范性文件的不按程序制订,怕麻烦、图省事,甚至用上级指导性文件、一般性文件作为法律法规加以运用,主次颠倒、本末倒置。三是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艰巨。一方面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严作风不实。少数安全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淡薄,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法治意识,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各项规章制度更多是写在纸上,挂在口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责任意识淡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即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也有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责令整改,没有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更没有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执法违法甚至徇私枉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执法监察和事故调查处理中,违反规定滥用行政裁量权,对该处罚的不处罚或处罚过轻、该移交刑事司法的用行政处罚,或妨碍事故调查处理和不执行事故处理决定的行为;个别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监管人员在审查行政许可、颁发许可征以及前置审批过程中违规收取企业或安全中介机构的好处或费用,接受企业提供的财物或宴请等违法违纪行为,从而放松发证条件,乱发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在培训考核发证方面把关不严,存在乱发证、乱收费现象;干预插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执法、中介活动等行为;违反统一市场原则和国家或省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等问题。这些问题虽不带普遍性,但有代表性。四是法制素养有待提高。一些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的能力不强,有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仍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上述问题的出现,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公众利益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其实,安全生产领域法纪松弛由来已久,社会上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也有一些批评,认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种情况,固然与全社会安全法制意识较为淡漠,现行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某些法律条文较为宽松等有关,但根本上还是执法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存在不到位现象,特别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欠缺,需要继续解决好工作不实、执法不严等问题。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因素复杂。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同时又处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以及从业人员整体法制意识较差的特殊时期,严格实施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为此,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着力创新法制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一,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社会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普遍要求,进一步完善坚持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有效实现形式。倡导安全生产阳光法治、法治惠民的准则,继续探索建立与国情和艰巨繁重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实现“三个切实”: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落实到监管监察全过程;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切实把“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实施到安全生产每一个环节。坚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第二,切实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发达国家普遍重视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各国工业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伤亡事故显着增加,立法也进一步加快,并由单一的安全生产立法逐步过渡到综合性的、适用范围广泛的职业安全健康立法。美国于1970年颁布了《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日本于1972年颁布了《劳动安全健康法》,英国于1974年10月、1975年1月和4月分三批颁布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其后德国、加拿大等国也分别制定并颁布了职业安全健康法律。研究表明,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和执法监察,是国家干预的基本途径,对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等,都可以对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2006年3月27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制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紧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因此,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等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调结构、保民生、保稳定”为核心、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为中心、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为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工作为基础、推进依法科学决策为重要任务、加强劳动者尤其是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基点,在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扩大安全生产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证监管监察对象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第三,在法律贯彻执行上要动真从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普遍的违法行为一旦得不到纠正和惩处,则可能导致法不责众的后果,使法律形同虚设。2006年1月23日,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本靠法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紧修改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彻底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安、依法监管、法治兴安的理念。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争做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表率,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要牢记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法制原则,依法办事,把“预防事故、拯救生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天大的责任,时刻把人民利益装在心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安全稳定作为执法的唯一目标,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最高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注重把握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内涵和要求,自觉防止偏差,尤其要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以及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问题。同时要继续强化内部层级监督,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公正透明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知情权。 第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一方面,要切实增强制度供给能力,不断完善法定职责与实际安全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履职方式,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作出影响监管对象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凡是通过教育能够达到执法目的的,要慎用或者不用强制和处罚手段。同时要根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程序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各方反映强烈的拟决策事项,要按照隶属关系,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另一方面,要健全决策后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定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其次,对于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尤其对出现违法、违纪执法行为,以及在行政管理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及贪赃枉法等问题,要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从严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维护法律权威、强化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五,进一步增强综合治理的能力。首先,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抓好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关键要素,实现安全发展。其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安全管理和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三个体系”,切实做好加大公共安全投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企业安全责任三个层面的工作。再次,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引领作用,拓展宣传方式,扩大覆盖面,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加强对当事人依法维权的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预防和减少缠访缠诉现象。 最后,要全面学习贯彻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根本目的、基本任务和重点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 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维护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科学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论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事关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体现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例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出台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严格了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等等。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与小康社会的目标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各类安全事故高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是人为所致,而人为原因与管理又有着直接的联系,它不仅涉及到企业,而且还延伸到各级政府及管理职能部门。因此,这些问题无疑与安全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一直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伤亡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据统计资料分析,最近几年,全国各类事故每年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以上,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每年死亡人数15000人以上。形势严峻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职业危害严重。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约有50多万个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达2500万人以上。以粉尘危害为例,目前全国尘肺病患者约1万人。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有些企业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致使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规章制度松驰,有的企业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存在大量事故隐患。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目前仅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帐就高达40多亿元。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又十分恶劣和危险的条件下作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不重视安全生产 在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说是企业法人代表,行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并不重视安全生产,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企业老板“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违法生产经营或者知法犯法,导致事故不断,死伤众多;二是有些企业由于产品对路,适应市场的需要,效益较好,再加上多年没有发生大的事故,对安全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无关紧要;三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熟视无睹,疏于监管,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走马观花。如每年年终组织的安全责任考核验收,可操作性差,流于形式,容易给企业负责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安全管理就这么简单,不用创新与投入,就能获得地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由此可以看出,企业负责人往往只要经济效益和“票子”忽视甚至不要安全生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没有意识到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需要进一步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它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但是,很多企业并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有关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我们都知道,安全工作既是一项管理工作,同时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所涉及的内容和领域非常广泛。另外,企业机构合并、人员裁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首当其冲,导致安全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缺乏安全生产保障 企业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对于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非常重要。目前,部分企业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审批制度,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留下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有的企业采用比价采购的办法,降低成本,导致采购的劳保用品质量低劣;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从业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无法获得医疗救治、职业康复和经济补偿,有的企业出了工伤事故不进行工伤鉴定,不享受工伤待遇,更严重的是造成工伤或疑似职业病就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直到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的是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安全条件极差,粉尘、噪音超标严重,通风不符合要求,照明很差或不足,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条件下作业,导致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居高不下。 4、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低,缺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我国劳动者文化和技术素质普遍较低,受教育阶段缺乏安全培训,参加工作又缺乏安全教育,并且大部分劳动者还是考虑如何赚钱养家糊口的问题,希望多挣一些钱来改善家庭的经济生活而忽视了平安即是福的简单道理。另外,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业病)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比例发生在进城的民工身上,他们 从农村的环境一下转换到陌生的工业环境,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有些民工(特别是生产忙时招来的季节工)未经培训就上岗,甚至从事一些特种作业或者危险作业,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违章作业,如工业气瓶在无防震圈、防护帽的情况下,猛摔猛碰,野蛮操作;车工操作时违章戴手套,不戴防护眼镜比比皆是;更严重的是无证人员从事行车、叉车、喷漆、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二是很多劳动者缺乏安全知识和意识,认为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必要,往往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由此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职业病时有发生。5、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存在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安全责任制是安全部门的事,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没有多大关系;有的企业对安全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再要”的现象,不出事故,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也被忙碌的生产所冲淡,引不起领导足够的重视。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及时修订,检查时拿出的规章制度都是十几前计划经济时代制订的,早已不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要了。有的企业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每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不能认真进行整改,又没有制订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事故不断发生。很多企业对外进行承包或租凭,而部分承包单位和个人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的资质。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用品,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全方位、全员和全过程做好工作。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以市场为导向,安全工作也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由传统的安全管理向需求管理上转变,由落后的“事后调查”向“超前预防”管理转变。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其原因大多是因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人为原因造成的,如生产经营活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保证安全生产规定,设备、设施、工具、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等。因此,企业应通过广播、报刊和网站等各种舆论工具,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然后通过执法检查,抓好其各条款的落实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后,进行调查时,才发现存在很多问题。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必须要由企业“一把手”挂帅领导,统筹协调,负全面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安排副职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依法持证上岗。通过培训,让各级领导干部逐步掌握要求设置的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章指挥,并在企业安全生产决策和投入中表现出决断能力,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其工作效率。另外,对普通职工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要狠抓班组安全建设、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变换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教育,坚持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性 我国已建立了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设立专门的帐户或者科目,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且要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的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管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必须及时更新。在工伤事故中,因为设备本身不安全导致的工伤事故不在少数,应定期对设备的传动部分、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修。购买新设备时,必须同时购买与其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企业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企业职工的劳动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相距甚远,而劳动环境的好坏,是导致伤亡发生与否的因素之一,改善劳动条件,不但可以减少伤亡事故,大大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而且还可以提高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增加企业凝聚力,从而增加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甚至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使劳动者健康、舒适、愉悦地工作,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5、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构筑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桥梁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许多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需要由具有相关的专门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来完成。很多企业缺少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希望能从社会上的有关中介机构聘请到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而有些企业配备安全生产专门机构和人员会造成经济不合理,可以与中介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的形式,由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政府也可以组织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或者企业安全专家进行安全检查或诊断,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状况。 6、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为一种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其管理思想机制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其管理思想最能体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又具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的特点,要求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仅可以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达到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目的,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消除国际贸易壁垒和改善我国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国际形象。 安全生产是一项艰巨、长期、复杂的工作,“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不能有麻痹思想,企业要警钟长鸣,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争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状况的根本好转,保障人民更好、更快地建设和实现“安全小康”社会。 安全生产论文:实施系数制考核制度——强化内在安全生产管理的治本之策 【摘 要】 安全生产管理科学有其建立背景和发展历程。对传统的、以外动力为主的管理模式,经长期实践和反思后,笔者主张改变动力方向,在管理上发挥内在动力的作用,并根据人产生内驱力的功利心理原理,创意地提出系数制的科学考核制度,利用人的心理因素和行为规律,激发、引导人有目的的进取行为,增强其良好动机推动力和对不良倾向的抵制力,从根本上调动、激励企业和职工搞好生产的积极性,使管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关键词】 内在管理 系数制 按分奖罚 1 引 言 近十年来,企业运作已进入市场经济,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实行了强化手段。对出事故或没搞好生产的职工采取扣奖、重罚、调离等强硬手段,其结果是企业安全生产上不去,事故仍不时发生。少数职工违章违纪,工效低、吃大锅饭的顽症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究其原因,安全生产管理有个用力方向、用力着重点的大学问,很值得反思。 哲学的基本原理指出:从内因和外因作用看,内因是根本的、能时刻起作用的原动力之本,蕴藏着巨大的潜能,是内动力之源。然而,现实工作的思维方式、管理理论、工作方法、手段及人力、物力的使用,却忽视了内因的动力作用。长期以来,企业管理着重在外因即干部对职工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管”、“卡”甚至“压”的成分不少,而欠缺从内因上推行明智有效的激励政策,致使职工自律安全和搞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没有从根本上调动起来。 其实,靠干部管、卡、督促检查手段等是一类“隔靴搔痒”的外在做法,是“浇叶不浇根”的传统的、低效率的控制手段。如单靠这些手段管好现代企业的安全生产就显得单薄了,特别是对现代大工业高速、高能、高温、高压的设备和工艺,瞬息万变的安全运作与控制必须采用全新的安全管理方法。 历史经验值得借鉴,例如,解放后中国的农业生产,尽管干部们费力不小仍一直落后,但在实行家庭承包制这一明智的激励政策后,却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实际上,采用外在管理法是靠外因来管内因,而后来突破了外因管理上的局限性,党中央突出内因制定了政策,实行了家庭承包制,调动起亿万农民内因积极性,一个政策就使困扰中国的粮食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改革以来,企业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实行明智的内在激励政策已势在必然。笔者认为,在各行业制定和实施一种称为系数制的制度,定能在干部、职工内因深层引发强劲震动,从根本上广泛调动和激励其工作积极性。具体做法是定期将其在工作上的功过得失累计加减成一个系数分,按分数高低,分配活工资、奖金、择优上岗、提升、分房、记功、福利待遇和处分等,并法定成章按年月累积,沿袭下去,最好直至退休。 从科学管理的角度看,建立科学的评定制度很重要、很迫切。进大学要有考分,才能使学生勤奋,如没考分制,就会出现懒散状态。同样,制定系数制考核、打分的办法,能使干部、职工的表现、企业的经营状况能定量地反映出来,并直接影响到物质利益和荣誉,于好于差者都会产生很大的推力和压力,改变了吃大锅饭的环境,并实现“要我做好”为“我要做好”的转变。特别是实施系数制能抓住当前减员增效的机遇并与下岗相结合,按分数说话,再辅以必要的外在管理手段,能有效地解决安全生产经营难题,使大局明显改观。 系数制因工作不同而异。有的可搞安全系数制,有的可以从产值、效益、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建立生产经营系数制。制定和实施系数制,以安全系数制为例,示明了制定和实施的内容,其他工作可参照此法制定。 2 安全系数制度的基本做法 1) 参照八大项内容定期计算,对每个职工的安全成绩评定出一个安全系数分。 八大项目内容是: ①安全年限长短的得分。 (累计+或-分) ②日常执行标准化作业的规范综合得分。 (以当次评分为据) ③技术考核成绩。 (以当次考分为据) ④发生事故或者违章的件数和大小。 (在基数分中累计一分) ⑤防止责任事故及苗头的件数、大小。 (累计+分) ⑥工作质量综合得分。(以当次评分为据) ⑦举报违章、违纪的件数和大小。 (累计+分) ⑧其他有关安全内容得分。 (累计+分) 系数得分可以超过1 计算公式:(1项 2项 3项 4项 5项-6项 7 项 8项)×1‰=系数得分 2) 按系数分的高低,给予择优上岗、提升、分配活工资、奖金、分房、记功和福利待遇等,并法定成章,按年月累积,沿袭下去,最好直至退休。 3) 对系数总评分或第4项违章扣分后,基数分低于限界分数的职工,被停发一切奖金,下岗,严重者按劳动法和合同制规定给予除名或留职察看处分。 4) 对于第4项,只在基数分中扣。每年全体员工固定补充加一次分,用以补充扣的基数分,超出的部分与基数累加不封顶,以提高系数总得分。但当年基数分被扣低于限界分,同样按规定处罚。基数分每年为300分;补充加分按各工种不同而不同,一般每年为30分。 5) 对于第1项,每安全一年加10分;不足200分的预支加够200分,用于提高系数总得分得到物质分配,但必须是工龄不足20年,又没出过事故的员工,以后扣回。20年以上安全年的员工在200分基础上累加。 6) 对发生事故者,在第1、4项中扣分,标准按实际情况制定;以往的一次性处罚依然进行。第1、4项的扣分标准为:出一般事故扣50分;出险性事故扣100分;出大事故扣150分;出重大事故扣200分以上。 (八大项目有不同的小项目和得分标准,应按各个工种实际,研究权衡后再设立制定,特别是要测算按评分标准对奖的是否奖得高兴,罚的是否罚得疼痛,不痛不痒会影响效果。同时要易于操作。实施时要做好宣传,让大家明白系数制对切身利益的影响所在。为了使实施能稳定进行,开始可先只评分,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调整评分方法后,再结合物质利益分配实施,并力所能及地由粗渐细进行) 3 安全系数制的作用分析 1) 能对惯常违章者起到警醒棒喝作用。因为一出差错就会影响很长时间,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有吃不消、兜着走的后果,而不是象以前,难受一阵,以后又跟别人一样,没事了。 2) 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得多、得少、上岗、下岗甚至,解除劳动合同有据可查,数字说话,避免凭印象办事并增强了结论的科学权威力度,使人心服而后畏。 3) 鞭策职工上进的光荣榜。系数分寄托着人一生的精神和物质追求,不仅是每月收入的依据,更是衡量人的能力高低和一生对企业功过大小的尺子。能明显地用数据反映出来,分数高时是人们处身立世的脸面和荣誉,分数低时就象一块黑招牌。这些到老时,更会有不同的意义,一生功过被人们评说,因而会被多数人看重。 4) 约束落后职工行为的“紧箍咒”。在这里也可以将系数制比喻是约束落后行为的“紧箍咒”,在漫长的日子里,只要你落后你就受损失,就难受。同时,系数制象一副治根的中药,能在漫长的日子里,不断调养人们的安全意识。 5) 能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管理是一个繁杂的庞大运作系统,各子系统和要素时刻在相互作用,而任何要素都可在瞬间对安全大局构成致命的灾难。系数制通过有效的计分参照,对人们日常具体工作进行约束和激励,从而增强关键环节上的控制力度。 6) 能激发人们预防事故,主动查隐患,举报违章的积极性。 7) 使有功者一辈子受奖。以往对防止事故的有功者,仅一次奖励就打发了,防止事故的甜头并不明显。实行系数制后,就能提高系数得分,使其一直受益(产生物质利益),因而能激发人们从被动防止事故转变为积极主动地去发现并防止事故。 8) 使出事故者一辈子受罚。以往出事者受罚顶多痛恨一年半载后,就放松自己,又接二连三地发生事故。实行系数制后,就会使出事故者长痛下去,短痛易忍,长痛难捱,因而能强有力地制止胆大妄为者。 9) 能鼓励出过事故的人立功。出事故者为了求回正常的物质分配,争回面子,回到正常的系数分水平,就有个压力压他要比别人更要注意安全,更要找机会防止事故和举报违章事件,这样才能加分;同时对没出过事故的其他人,为了提高系数分以便得到更多的利益和防止一旦出事故扣分,也会去寻找机会防止事故和举报违章。这就会在群众中树立正气,使大家处于相互监督之下,造成人人抓安全、查隐患、揭违章的局面,并遍及各个领域和角落。这些互控效果,单靠干部盯管是绝不可能达到的。 10) 能促进职工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提高队伍整体安全素质,还能减轻干部的工作量并缓冲与群众的矛盾,也不会因更换领导人而使安全工作出现波动。而且系数制的实施,是直接从内因本源抓起,因此,比传统管理更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4 结束语 实施系数制,有人会认为打分工作量很大,但细致分析后,此种担心会自行消除。凡事都要相对而言。实施系数制能减少许多低效率的外在管理工作,变成用电脑进行核算。虽然要统计的数据也不少,但有一、两个专业人员,就能胜任上千人单位的日常统计工作。同时,一个单位可选关键和重要的工种实施,工作量便减少了大半。分析安全系数制八项评分内容可看出:第1、3项可以半年统计一次,这有现成数字可查。第5项和第7项每个月里并不会很多。第8项在开始时可粗略进行。只有第2、4、6项统计量会多一些,但其实也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半年或一个季度评分一次,届时召集班组长以上干部,对每个职工评分。职工的表现,干部们心里会有数,因此,分可以很快评出来。如果召集职工(10人以上)采取不记名对全体同志互相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得出的分和干部们评的分综合,则更能服人,更可减轻干部的正面压力,更能使大家处于相互监督的大环境里,这是经过笔者多次实践倍尝甜头的很好做法。 实施系数制时,可先粗放一些,在完成了由外在管理为主向内在自我约束为主的管理模式过渡后,整个企业情况将大为改观,那时再进一步细化评分将会更有成效。 安全生产论文:在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 管理新体制 安全生产已成为制约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瓶颈能源是工业化发展的基础,在我国也是工业化进程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一直是影响经济较快发展的制约瓶颈。而安全生产又是煤炭企业的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抢险排险困难重重,一般具有毁灭性和不可逆性,往往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和经济损失无法挽回,导致生产经营企业瘫痪,短时期内很难恢复生产。由此可以看到,安全生产搞不好势必制约经济发展的速度,影响经济发展质量,在煤炭企业发展中确实具有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的属性。 对于安全生产的深刻理解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有经济、社会、文化多方面的深刻背景,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多年来积累沉淀的大量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因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危态势,仍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自觉把安全生产置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和落实。坚持始终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研究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力度,树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艰苦攻坚的思想。社会在发展进步,随着我国经济基础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的逐渐富足,伴随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逐步实现,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安全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客观上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在思想上跟上时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从长期以来排查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的局限中跳出来,把安全生产工作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个层面,科学应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调动社会各种资源,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现阶段,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发挥好理念先导作用。 心态安全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人本思想。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只有心态安全才会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以安全价值观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是心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追求健康是人皆有之的基本需求,可是为什么在一些单位“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比如说,一些企业盲目追求效益,迫使或诱发本单位职工拼设备、拼体力,违章冒险蛮干;又比如,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是帮助下级查出隐患,预防事故,这本是好事,可下级往往百般应付,恐怕查出什么问题,查出问题便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职工本能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瓢泼管理者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如果上述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树立,那么,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建设就永远是一座空中楼阁。 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 企业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员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因此,如何认真地确立起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必须拓宽宣传教育形式,建立起整体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环境。通过电视、报刊、板报、标语、读本等媒体和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攻势,做到寓教于乐,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广为传播,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发挥好亲情感染作用。 从理论上讲,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适应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讲职工是愿意接受的。但是以往的安全教育大多是“你说我听,你打我通”,不是大道理满堂灌,就是家长式的训斥。要解决安全问题入心入脑的问题,还应注重情感投入,可采用亲情教育法,如在会议室设立“全家福”牌板,把每个家庭对亲人的安全企盼写在照片的下面,时时提醒职工牢记亲人的嘱托;如为职工过生日,送警句,恳谈会,兄弟交心等方法,不失时机、潜移默化地向职工宣传安全思想;再就是开展安全共保活动,基层单位定期向职工家属发出安全承诺书,号召家属发挥好安全第二道防线作用,真诚邀请家属参加到安全共保活动中来。 发挥好管理规范作用。 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的。过去、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和经济加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三违”现象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个别管理人员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很容易使职工感情上受到伤害,进而对安全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使经济处罚的有效作用大打折扣。为了增强管理效果,管理者应该在严格执行刚性制度的同时,注重柔性管理方法的使用。如在基层单位会议室设置“不规范行为警示台”,让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站到台上,将违章经过及危害说清楚,促使其自我反思,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企业管理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当生产条件达不到安全、危害员工健康时,不得盲目指挥、违章指挥。尤其当威胁到员工生命安全时,要把保障员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此外,要为员工创造 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心情舒畅、精力充沛地去工作。 落实制度“严”字当头。 人即是安全工作的受益者,又是出事故的受害者,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从我们每个人成长的艰难性,可以看到父母之心难违;从失去亲人悲痛的难忍性,可以看到交织之情亦难违;从党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性,我们深知党心民心更不可违。因此,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基本出发点,看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要抓好制度的教育和落实,使广大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经过多少人的鲜血和生命及沉痛教训写成的,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运做就是珍惜生命、珍惜父母的养育之恩,珍惜家人和儿女的情感。教育员工自觉用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把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要狠抓一个“严”字,要“严”当头,要严制度、严标准,严明劳动纪律。各单位都要按照矿《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那些日常违章人员,在对其作到教育的基础上,利用暴光、经济重罚等措施,督促本人增强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坚持好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值班制度,如不能做到,不论涉及到谁,都按规定进行考核及处罚,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还要着眼于一个“全”字。 综合治理,总体推进,要求各级领导都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盘棋”的思想。值班、顶岗和一线指挥都要即使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想为安全生产所想,急为安全生产所急,积极为生产一线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优质活动,从而在全矿的范围内形成安全工作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安全生产论文:煤矿安全生产中计算机的运用 文章重点从人员精确定位。瓦斯气体检测等安全生产监测系统、计算机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系统、计算机煤矿安全生产自动检测系统几个方面对计算机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实际应用展开论述。 开发科学、高效的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系统,其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做好对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进行精确定位、对井下瓦斯状况进行精密测度。(1)计算机对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精确位置检测技术分析“煤矿井下工作环境复杂,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地区。一旦井下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其最大的原则就是保证人员在第一时间升井或组织自救,将伤亡数量降至最低。”[2]实现这一目标,对井下人工作人员的数量及其所处位置进行精确定位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开展安全营救的重要参考标准。计算机对井下工作人员精确定位技术的工作原理及流程如下:工作原理:在矿井下布设网关以及参考节点,(需要指出的是:所布设的这些网关必须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布设好节点之后,需要再进一步设定一些位置已经固定的参考节点,通过该方法以保证每一个移动的节点都处于多个参考节点的射频信号范围之内。对井下工作人员精确定位技术通过利用集中定位的方法,能够将人员具体位置、数量、活动情况等详细信息及时发送到地面,为开展营救赢得时间、提高效率。(2)计算机对井下瓦斯气体监测检查技术分析煤矿井下瓦斯气体浓度直接关系到矿工工作环境、甚至是矿工的生命安全。基于计算机对于井下瓦斯气体检测技术是充分运用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的工作原理;计算机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应用于瓦斯浓度的检查对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具有重要意义;伴随着这项技术的逐步成熟,更加显示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此项技术主要涵盖传感器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微电子技术和嵌入式系统技术,是一项综合性的计算机网络监测应用系统。工作原理:通过计算机监测技术实现对瓦斯气体浓度实时监测,将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及时传输,通过远程服务器的高性能处理器对检测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进一步处理,通过无线电传播技术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一线员工,为现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参考。计算机对井下瓦斯气体监测检查技术最大的特点就是具备长距离的传输、高可靠的性能、低消耗的功率,能适应煤矿井下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由于该项技术对计算机传感器要求比较高,所以在设计与应用该项技术时,要在网络节点的硬件设计上实现低功耗、确保工作稳定性,并按照节点的特征对嵌入式操作系统进行裁减、实施功能优化措施,在占有最小CPU的基础上实现对节点的全面控制。 计算机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该项技术工作原理是:首先,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由计算机底层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中的实时数据进行采集,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综合性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实际生产过程实施调度、监控,以实现对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优化,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其次,对煤矿井下管理者及员工的工作效能、规章制度执行状况、采煤质量、井下运输状况进行及时反馈,在此基础上形成与之相对应的绩效汇报;再次,对煤矿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设备设施状况进行有效监控,为实现设备安全运转提供有效保障。通过计算机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系统的工作流程,不难发现,该项技术具有强大的实际应用功能,具体体现在:(1)对煤矿生产管理者、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周密检测,实现对事故隐患的实现预警与排查;(2)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调度实施有效管理,充分实现在第一时间排查安全隐患、启动应急处理机制;(3)对煤矿生产设备工作状况进行全方位监测,通过建立设备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详细记录设备运转状况;(4)对煤矿生产计划实施有效管理,实现生产过程全环节的持续性计划管理监测。 计算机煤矿安全生产自动检测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的作用最大,本身具有科学技术含量高、研发难度大,目前正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有巨大的应用潜力。构成该项系统的主要子系统及其主要功能:中心站点、井下分站、传感器集群、通信接口的终端设施。(1)在整个系统中,中心站点始终处于最核心的位置,发挥着全程操控的作用;(2)井下分站作为中心站点的子站点,分布于煤矿生产的各个区域和各个工作流程,主要任务是收集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在第一时间反馈到中心站点,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煤矿生产区域广泛、作业环境复杂,需要对子站点的自动智能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目前这一技术还有很大的欠缺性,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平;同时,井下分站要充分发挥灵活、智能的优势,当出现故障时可以实现即时查修、及时调整;(3)在整个系统中,传感器处于系统的神经感应地位,主要功能是将各项信息实现无干扰化、高质量化传递。传感器自身具有的特殊功能,对传感器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比较高,因此,在整个系统中的造价也相对较高。 计算机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1)计算机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方面存在很大不足,"信息孤岛"现象依然严重存在。由于计算机应用技术的供应商相对较多,应用系统繁多,型号、性能很不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有效联动,就需要检测系统、控制系统和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而现实是,一些信息不能共享,系统应用价值大打折扣。[3](2)重建设、轻维护现象依然严重。由于计算机应用技术系统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需要及时维护,避免出现各种隐患,毕竟煤炭生产直接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一旦计算机检测系统自身出现故障,为整个煤炭生产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因此,要对煤炭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计算机检测设备进行 经常性检修,要有相应的制度、相应的人员进行专门维护。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只有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应用到煤炭安全生产过程中,加强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加快计算机与煤矿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技术研发力度,才能充分实现现代计算机技术为安全生产服务,实现煤矿生产安全化、人性化、效益化。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大数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浅论 摘要: 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推广和普及,对人们的传统生活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数据分析以及计算机功能都打破了传统地域上的限制。而大数据时代下大部分用户的机密信息大多储存在网络平台上,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作者希望通过文章来探究大数据时代下如何能够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 个人数据;大数据;信息安全 随着目前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城市的智能化水平更加完善,移动设备功能上的健全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更加便利。往往足不出户就能够购买到想要的东西。通过移动智能设备,人们也能够完成基本的水电费的交付、社交等。同时通过互联网,人们将大量的个人信息上传到各种社交软件上与他人进行分享,在分享信息的过程中可能就潜移默化的增加了信息被窃取的概率,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乘机提取有效的信息进而获得用户的核心数据,最终造成用户信息被盗取,影响到用户的正常生活。 1对大数据的看法 大数据的特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点就是数据信息量极大,类型较多并且运算效率高,能够产生一定的价值。就以一个最为常见的案例来说,当前大部分的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上限都由MB发展到了GB,再从GB发展到了TB,统计数据的信息量逐年上升。其次,大数据时代下,不仅数据信息的总量不断上升,数据的类型和样式也变的多样化。以前可能我们身边接触到的数据信息就以文字、图片为主要形式,但是当前视频、音频、电子邮件等的发展大大拓宽了大数据信息的类别。同时在大数据时代下运算的效率速度也明显上升,各种现代化的搜索引擎以及数据挖掘技术都为数据的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数据时代下人们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 前面我们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简单的分析和探究,大数据时代下人们的信息数据共享化,很容易在网络上泄露一些机密信息,从而影响到个人的生活。个人隐私的泄露:首先在跟前大数据时代下出现个人隐私的泄露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用户在进行一些软件的使用过程中一般都会与自己的手机号或者电子邮件绑定,一方面通过绑定电子邮件与手机能够非常便捷的进行相关操作,另一方面有的人认为绑定手机或电子邮件能够降低账号被盗的概率。其实不然,一旦黑客通过非法途径入侵到用户的计算机内部,将用户的信息数据盗取,很容易连带效应将用户的大量数据信息泄露。比如说,常常有人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进入一些不安全网页,网页中存在木马,而这些木马会入侵到计算机内部潜伏一段时间,一旦木马爆发,在短时间内计算机不会出现故障,但是用户的个人数据信息会黑客盗取,这种现象对用户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损失。因此,目前来看,在大数据环境之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而必要的。 3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途径 目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控制程度远远不如过去,很多时候个人隐私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暴露在网络上,这些数据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没有什么作用,但是有的人可能从其中找到一些非法的牟利手段,间接的影响到用户的财产安全。因此我希望能够提出一些有效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来提高用户对信息的重视思想。 3.1匿名保护 首先,目前大数据匿名技术应当得到更新和改善,在我看来,传统匿名技术根本无法有效的对用户的信息数据进行保护,用户在匿名发送相关信息数据的过程中依然会被黑客窃取。换句话说传统匿名技术往往无法有效的保护用户的信息来源,黑客能够通过发送的信息数据直接搜索到用户机上,再通过移植病毒和木马的方式对用户机进行入侵。因此,首要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就是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匿名保护装置的建立,使得匿名保护设施能够直接将用户发送数据的来源进行修改,使得黑客无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到用户机的具体IP地址,从而实现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保护。 3.2个人提升一定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二点,现在很多人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互联网安全已经逐渐完善了,但是实际上其中的暗流涌动现象还是非常普遍,很多潜在的危险无法辨别就容易使个人信息遭到窃取。因此对于用户个人来说,我们首先应当从自我做起,提升对互联网的警惕心理,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在建立相关账号的过程中能够仔细辨认出网站的安全性,同时不浏览具有安全隐患的网络。计算机定期的进行木马、病毒的查杀工作,安装杀毒软件,保证计算机的安全,从而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护。 3.3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第三,政府内部专门的网络监控部门应当实施对网络的有序监管,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信息的容量以及内容逐渐增加,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的网络监控措施能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专用网络实现对大部分公网、子网的监控和审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址予以严肃的处理,如果存在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人们的财产安全的则应当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最大化的保证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3.4国家构建全面的法律法规 第四,国家也应当逐渐重视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通过构建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来避免黑客钻法律的空子。很多情况下黑客之所以敢去窃取用户的信息一方面认为警察无法追捕到自己,所产生的影响不至于受到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非法分子认为即使被抓到,也只是简单的惩罚一些金钱,而不是负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应当严肃处理网络非法事件,对于非法入侵他人用户机的黑客予以严肃处理,不仅应当惩罚金钱,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在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黑客技术的不断上升以及互联网的不断推广和普及都影响到了人们的信息安全。个人应当逐渐提高对网络使用的警惕心理;政府有关部门则应当重视网络的监管,降低黑客入侵现象的发生;最后国家有关部门构建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黑客不敢如此猖獗。从这三面来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保证人们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中发展。 作者:任凯 单位:莱芜市莱城区凤城高级中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大数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摘要: 步入大数据时代,如何从刑法角度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作出了相关修改与补充。立足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问题,分析现行刑法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并提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刑法保护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大数据;个人信息;犯罪主体;刑法体系 0引言 随着云计算技术等新兴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量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趋势,大数据逐渐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也意味着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因其数据量极大、速度较快、种类多样、价值密度低等特点,所含信息量较高,就个人信息保护而言,传统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已经不能满足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保护的需要。据《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网民个人身份信息及个人网上活动信息受侵害极为严重,高达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遭泄露,导致垃圾信息泛滥、非法诈骗猖獗等严重问题。大数据时代下,仅仅依靠民法、行政法对个人信息安全施以法律保护,已不足以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如何有效预防及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逐渐成为我国目前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问题 1.1受侵害风险增大 当今社会网络极为发达,日常生活中看似非常普遍的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每一次浏览网页,查询相关信息等都会在网络上留下“印记”,极易被其他个人或组织、机构获取。其他个人或相关机构对数据进行收集、筛选、分析、提炼,从中获取相关信息为自己所用,甚至会获知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如真实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并将这些以数据化的形式予以留存。无论这些信息是否在网络上公开,是否以非法方式加以使用,都已成为“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存在潜在的风险。 1.2受侵害途径增多 《2015年第一季度网络诈骗犯罪数据研究报告》显示,社交工具、电商网站、搜索引擎、分类信息及游戏网站是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所使用的主要途径。恶意程序、钓鱼网站、诈骗短信、诈骗电话等网络违法犯罪手段屡禁不止,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非常严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个人非法获取他人信息。黑客会使用一些新型的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息,最为常见的即为利用伪基站给手机用户发送诈骗短信,诱使其登录钓鱼网站,盗取他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有些犯罪人在实施诈骗犯罪时,在对受害者个人信息十分了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行为,令人难以防范。 2)商业机构泄露他人信息。较多公司及相关机构如快递公司、大型商场、教育培训机构、保险公司等,需要登记详细个人信息,以便于为用户提供服务。部分公司将用户信息予以出卖获取利润,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侵害客户的隐私权。 1.3受侵害后果加重 首先,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导致即使公民并未与这些商家有过接触,也会接收到大量推广、营销类的垃圾短信及邮件,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其次,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导致公民的有些信息被用于实现电信诈骗、虚假交易、信用卡套现等,使公民财物遭到损失,甚至会诱发敲诈勒索、绑架等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在获知大量他人信息后,筛选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以此确定犯罪目标,并实施具体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一旦泄露,会被反复倒卖、反复使用,公民会受到多次骚扰,公民的个人权利不断被侵害,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只会不断加重,难以挽回。 2现行刑法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 刑法是我国保障人权、打击犯罪的基础性法律。由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事案件频频发生,如何控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成为刑法需要考虑的重要课题。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首次构建起防范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基本框架,填补法律空白;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其进行了细致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其基本体系。本文将以《刑法修正案(九)》为重点,探讨我国现行刑法对个人信息犯罪的法律规制。 2.1《刑法修正案(九)》中针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规定 1)扩大犯罪主体范围,加重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两种罪名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金融、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即将其限定为特殊主体。这种限定虽然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产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司法实践中,法律上的漏洞仍然存在。事实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主体不应限于特殊主体,日常生活中的网络账号注册、网上购物、办理会员卡等行为均有可能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限定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使得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将其犯罪主体的范围进行了扩大,规定一般主体及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扩大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主体范围。此外,特殊主体较一般主体而言拥有更多的资源及资金,渠道多样,更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九)》对特殊主体犯罪规定了从重处罚情节,加重处罚力度,有利于对其产生威慑力,全面遏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预防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生。 2)扩大犯罪对象范围,完善法律体系。我国原刑法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限定在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而现实生活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不仅限于这些领域,其他领域也存在大量此类行为,也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刑法修正案(九)》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一词,不再将其限定于特定领域。《刑法修正案(九)》在扩大犯罪主体及犯罪对象的同时,相应增加了对非法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法律规定,弥补了法律空白,完善了规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法律体系。 2.2现行刑法规定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存在的瓶颈 1)相关条文设计有待修正。首先,《刑法修正案(九)》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犯罪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分别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附加刑予以规定。虽然这种刑罚设计正视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但存在过于重视之嫌疑。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刑罚设计有些甚至高于一些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比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拘禁罪等,刑罚配置过高,存在权利失衡的隐患。其次,《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设置较少,现如今新型犯罪频发,犯罪种类不断增多,已有的罪名不仅规定较为松散,而且不能涵盖需要被刑法所规制的犯罪行为,即使设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是对何为“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比较模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再次,虽然《刑法修正案(九)》的条文使用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一词,但是并未对何为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作出解释,法律适用时存在障碍。 2)刑事立法模式较为单一。国外个人信息犯罪立法模式主要有五种类型: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典与附属刑法相结合,特别刑法与附属刑法相结合。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刑法典的模式,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规定均存在于刑法典之中,方式较为单一,这种方式为司法适用提供了便利。此外,通过定期颁布刑法修正案对即存的刑法进行修改,可以使其符合时展的需要。但是,过于频繁地修改刑法典会损害刑法权威,降低刑法的公信力。虽说立法机关已经逐步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置于重要地位,但是新型犯罪层出不穷,频繁修改刑法典,颁布刑法修正案只能解一时之渴,难以适应时代变化,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仍需完善。 3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刑法保护的对策建议 3.1明确相关概念,细化量刑标准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实现犯罪和刑罚的法定化和明确化,不论是定罪量刑,都应当在法律中作出详备的明文规定,以此为司法机关的定罪量刑构建一个合理合法的标准。在设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时,首先应对相关概念予以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等概念,均应当进行明确的界定。例如,对“公民”概念在进行界定时,应当区分其法律含义和社会含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不仅包括中国国民,还需要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等相关刑法的效力原则,具体界定此处“公民”的适用范围。“公民个人信息”等概念也同样如此,需要通过有关司法解释对其明确界定。其次,应当细化量刑标准,对“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应当进行明确规定,便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否则将会导致司法实践中问题频发。 3.2改革立法模式,完善刑法体系 我国目前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保护仍是以刑法典相关条文的方式来规定,条文设置较为松散,条文规定较为单一。因此,应当完善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采用附属刑法与刑法典相结合的方式,重视附属刑法的作用。如果不法分子实施了严重违反民商事法律、行政法的犯罪行为,立法机关可以在民商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规定相应的罪状及应当施行的刑罚。现如今犯罪日益复杂化,仅仅靠刑法典很难达到预防及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通过设立附属刑法,可以根据大数据时代瞬息万变的社会现状对个人信息犯罪进行及时地规制,对相关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进行详细的规定,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保证了刑法典的权威与公信力不会丧失。 作者:赵今 周阳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民法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作为一种资源越来越体现出其不可取代的价值,但是与此同时侵权现象也变得愈发严重,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我国法律目前对于这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文章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个人信息权的产生、发展和现状几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现状分析 一、个人信息权的发展和现状 (一)个人信息权的概念 信息在我国古代的含义是音信、消息的意思。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传递的手段从原来的口头转述或文字表达转变为高新技术作为载体的传播。在这个过程中,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产生为信息传播创造了便捷条件,大大促进了个人信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进步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个人信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相关行业的服务效率,降低了行业服务的成本,所以个人信息作为商业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另一方面,在个人信息越来越受到追捧的同时,在利益的驱使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愈发缺失,个人信息被随意滥用,出现了个人信息贩卖产业,这对个人信息的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从法律上讲,个人信息权的主体属于自然条件诞生下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活人和死人在内。而人格利益则是个人信息权的客体。一般来说,个人信息权主要包括信息查询权、信息保密权、信息删除权,等等。 (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 近些年来,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和政府部门在活动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收集个人信息行为,但是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又十分便捷,这就给恶意泄漏信息和篡改信息等行为提供了条件。具体来说,个人信息泄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政府的一些职能部门可以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它们具有这个权利,同时也具有这个能力。但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就会存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为。第二,一些商业机构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同时需要消费者提供个人的信息。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商业机构就可以顺利收集到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有偿信息交易,使得个人信息泄漏范围不断扩大,消费者经常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垃圾邮件或垃圾短信的骚扰。第三,医疗方面的个人信息泄漏。在患者就诊的过程中需要填写个人信息,这些信息的准确度非常高。但医院在获得患者的个人信息以后却没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导致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 这种行为会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造成患者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第四,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金融行业、电信行业的依赖度变得越来越高。在办理金融业务或者电信业务时需要人们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但这些个人信息却会因金融企业、电信企业管理不善而出现严重的泄露现象。虽然,我国有相关的法律对金融行业和电信行业的保密工作进行限制,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金融行业和电信行业中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在公民信息泄漏如此严重的今天,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应当受到重视。因为,保护个人信息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对公民个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国家信息权的保护。大量的实践已经证明,保护个人信息权具有重要的价值。第一,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价值体现了保护基本人权的思想;第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可以促进信息共享;第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相关行业的发展;第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可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侵害个人信息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法律中有关于侵害个人信息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即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信息权,并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种损失可以是财产损失也可以是非财产损失,那么行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不利后果。在法律上,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主要包括下述几种。第一,行为人非法收集他人的个人信息;第二,行为人对他人的个人信息采取了不合理的处理方式;第三,行为人非法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如果行为人侵害了他人的个人信息权,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侵权责任,另一种是违约责任。 (一)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 通常来说,侵权责任主要是由四部分构成,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地介绍。首先,是损害事实。即行为人的行为损害了信息主体的权益,给信息主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一般情况下,损害事实的认定是通过信息主体自身进行举证的,损害事实发生于信息财产方面还较易于认定,但是若损害发生于人格的精神和心理上,造成了信息主体遭受精神创伤则较难进行举证,所以一般来说将个人信息的损害事实认定为事实状态,而不要求具体表现出实在损害结果,即:只要认定存在损害事实,无论是机会利益、期待利益或者精神方面的利益都可将其认为是造成了个人信息权的侵权。其次,是侵权行为。当侵权主体不同时,侵权行为可以划分为公务机关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和非公务机关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当采取方式不同时,侵权行为又可划分为自动化方式和检索式方式的个人信息侵权行为。归结到一起,个人信息权的违反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侵害个人信息权的包括个人信息提供者和个人信息使用者在内的自然人侵权主体;第二种是包含各种机构的单位侵权主体,这里所说的机构包括金融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查询机构等。这两种侵权行为主体都是违反了具体法律规程的违法行为。 再次,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一直都是侵权行为中判断的难点,通常来讲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因与果的判断条件存在分歧。基于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对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首先,要判断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条件,然后在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经验对这些条件进行辨别。如果只是简单地对案件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那么很容易出现牵连过宽的问题。简单来说,在判断因果关系时只要判断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是否增大了被侵权人损害的概率即可。最后,是主观过错。所谓的主观过错就是指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权益。在这个情况下对于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认定一般只要满足下述条件即可:首先,当行为人推定自己无过错时,却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则可以认定过错成立。其次,在进行过错推定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作为支持则可以直接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当上述条件具备时,主观过错就变成认定责任时的不必要条件了。 (二)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违约责任和其他责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个人信息的认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个人信息的财产性权益,将其视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其内涵价值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所以个人信息在信息市场的受欢迎程度也逐渐增加。但我国现有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在处理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案件时大都参照的是侵权责任法。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说,侵害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也损害了公民其它的权利。例如将个人信息贩卖给收集人以获取某种利益,与当事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当当事人双方不遵守合同时,就形成了合同的违约行为。这种违约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规定行事,收集信息者不按合同的约束范围使用个人信息,此时就会构成违约责任。因此,在处理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案件时,应从两方面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分别为侵权责任和侵害人格利益。 三、我国个人信息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完善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侵害个人信息权的现象越来越多。但我国法律在相关方面发展的速度却是比较慢的,无法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持。而且,现代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在相关方面的建设可以促进我国信息化的发展。 (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民法立法现状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有关于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条款,但这些法律条款大多是分散在各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形成统一的整体。在民法方面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中,但《民法通则》中并没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明文条款,而是通过保护姓名权、名誉权等对个人信息权保护进行了规定,这种保护模式存在很大缺陷。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我国也要迈开脚步,向高水平法治国家迈进。 (二)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第一,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权保护法的制定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要求的,对于我国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各个法律体系还是分散的,民法中的各种保护手段并不能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保护。基于现在这种情况,在学界专家起草了个人信息权保护法建议稿,这部建议稿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立法上的空白,但是仍存在很多缺点,应当明确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中的归责原则,对信息主体和行为责任人进行法律上的平衡保护。所以侵害个人信息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是对信息主体的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民事责任,而非刑事和行政责任。另一方面,要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但该监督机构要和其它的机构独立开来,这样可以让该机构在受理侵权行为案件时能够公正公平的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为进行调查,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 第二,完善个人信用征信法律制度。现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存在操作性不明确,协调性不好的问题,而且这些条款对于银行等机构的监管职责也不明确,所以最终导致法律制度无法顺利执行。基于此,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对于一些细微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规范;明确划分出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征信业务和征信管理职能,对银行机构的职能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处理工作也就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这些机构应当适时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减少工作的纰漏。 第三,建立和规范个人信息交易和共享的法律制度。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价值属性,但是与此同时暴露出来的安全问题也让我们不得不引起重视,这些问题关系到了我国个人信用建设的进程和个人信息共享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所以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从法律层面保障个人信息实现共享,规范商业网站个人信息公开需要注意的问题。只有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定,才能规范个人信息共享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个人信息共享平台的顺利建立不能只依靠政府和法律的规定,还要有媒介机构的支持。例如,征信机构、金融平台等,这样既规范了信息共享制度又让个人信息管理操作变得更加便捷。 四、结语 总而言之,从民法角度出发来看,我国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仍存在很多问题,但个人信息保护对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问题又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所以我们要对日益严重的侵权现象予以关注,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从法律方面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进行立法完善,尽力改变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缺失的现状。 作者:刘香月 单位:辽宁理工学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分析 【摘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互联网金融的受众比较广泛,规模也比较庞大,因此社会各个领域会对其产生重点关注。在较短的时间内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扩张速度比较快,使社会资金的运行效率得到了提高,同时也会有一些安全隐患,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面临的问题是交易欺诈,泄露隐私,资金被盗和账号被窃取等问题。互联网发展的现状是个人信息权缺乏法律保护。笔者根据相关工作经验,主要探究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相关问题,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1前言 信息时代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也使个人信息的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很不乐观,利用个人信息进行非法获利的地下产业链已渐渐成形,严重金融信息泄密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国金融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可以激发个人金融信息包含的经济价值,商业市场价值比较大。面对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商业也能够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他人金融信息,使消费者的隐私得到侵犯,金融消费者的资金损失较大,影响着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因此保证金融的稳定性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非常必要。 2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技术基础,利用现代互联网资源实现融资、支付以及信用中介目的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包括的服务主要是互联网支付,互联网融资和互联网理财等。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互联网金融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交易成本,推动金融脱媒,有助于个人企业和小型微企业的融资。同时有助于将储蓄向投资方面转化,这样可以使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和快速,也会冲击传统金融机构,有助于金融市场的拓展。互联网金融对宏观调控会产生影响。互联网平台可能变为影子银行,出现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涉及投资者保护和合法性等问题,因此监管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使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加强对我国信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金融是建立在数字载体上的,有信用也有风险,技术很容易改造表现形式,近些年出现的社交网络和移动支付等工具使金融的外在表现形式发生了改变。新的金融方式冲击着传统的金融机构,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金融业监管要加强对监管体系的更新和发展秩序的规范,预防金融风险的出现,推动金融行业平稳,较快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是金融互联网化和互联网金融化。互联网金融的特征是记录和处理各种信息,可以使交易成本降低,超越间接融资的资源配置效率,这样经济增长也会更加持续和稳定。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推动金融脱媒。同时有助于个人和小型微企业融资。 3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概述 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在法律上还没有做出对金融信息的明确界定。但是理论界和务实界从不同角度界定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个人信息。中国人民银行从信息来源的角度定义个人金融信息。1890年,美国法学家在《法学评论》上发表文章《论隐私权》,将“隐私权”的概念提出。以后经过了一百多年时间,各国通过立法程序加强了对隐私权的保护。我们一般认为隐私权指的是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和私人生活,私人不对个人信息产生侵扰,加强对人格权的收集,利用和公开,对他人来说,权利主体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介入私生活,决定是否向别人公开隐私。按照相关理论,隐私权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的特征,首先,自然人是隐私权的主体。其次,个人信息和个人活动是隐私权的客体。最后,公共利益会限制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在我国金融领域,个人信息包括以上三个方面的特征,其本质是具有财产和人格利益。所以隐私权应该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在经济发达程度较高的美国,隐私权包含个人金融信息。在隐私权中纳入个人金融信息有两方面的好处。首先是加强对隐私权内容的丰富。其次,人们对隐私权的敏感程度较高,在隐私权范畴纳入个人金融信息,可以强化人们重视个人金融信息,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从广义的角度来说,个人金融信息主要有银行机构掌握的信息,还有期货,证券和保险机构掌握的信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个人信息指的是证券业务机构,银行机构和保险业机构等在业务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对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的获取和加工。个人信息包括的范围比较广,主要有个人财产信息,个人身份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等。 4保护我国金融领域个人信息的对策 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看,我国个人金融的信息保护立法工作可以从两方面完善。首先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在这个法律条文中通过专门章节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在法律条文的规范过程中要加强对立法原则和金融信息保护的明确,个人是金融信息的主体,加强对部门和职权的监督,采取相关救济措施强化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 (1)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是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促进金融业对自身经营状况的改善,保证金融行业具有较强的稳定性。金融机构掌握着大量的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并且两者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如果国家不能加强对金融机构行为的规范,那么金融机构很可能非法使用掌握的信息,这样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会被侵害。因此,在确定立法理念时,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设计制度过程中可以赋予金融消费者一定的权利,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内控制度,做好信息的保护工作,加强对监管,加强对管理机构职能的强化,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2)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维护。 维护个人信息可以保持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个人信息的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处于矛盾状态,对个人金融信息的强调很可能造成公共利益的损失。对个人信息保护要明确界定,加强对执法和司法的规定,有权部门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规定,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金融信息的平衡。 (3)对个人信息主体权利要明确。 在建立个人金融信息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加强对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明确。同时,金融机构的义务也在于此。根据国际立法规定,个人金融信息享受的权利包括,本人信息的处理,使用和收集需要金融机构决定。对本人金融机构信息的处理情况进行修改和删除。如果信息主体被损害,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4)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机制的健全。 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并将信息的处理情况告诉当事人。金融机构要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保密化处理信息,保证信息的安全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信息的监控。金融机构持有个人信息,金融机构要对个人金融信息保密。如果个人没有同意,不能将本人的金融信息公开。同时,站在我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如果金融机构可以免除保密义务,也要明确免除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授权同意法律明确规定和对犯罪的打击等。另外,面对国际化的金融趋势,个人金融信息传输于跨国集团内外部之间,其中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就是流动。管理层要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管理。首先,管理层要和国家、地区签订多边协议,使境内个人信息流向境外。境内会出现跨国金融集团,通过法律程序审查个人金融信息,防止将个人境外信息向境外机构传输。 (5)加强对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明确。 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就是加强金融消费的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的搭建非常重要,可以保证顺利推进相关工作。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这也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的职责,包括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范的建立,现场检查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个人数据库的管理,避免出现滥用信息的现象。如果金融机构出现泄漏个人金融信息的情况,就会损失客户,需要加强监管。 (6)加强对侵权救济手段的完善。 加强对侵权救济手段的完善,可以保证法律责任的明确性。个人金融信息侵权行为是对信息主体的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的侵害。如果个人金融信息收到侵害,其包括两方面的赔偿责任,主要是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和财产方面的损害赔偿,可以从精神和经济方面赔偿,保证个人的合法权益。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但是有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取个人互联网金融信息,给个人带来巨大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文章首先概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再分析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最后提出保护我国金融信息的对策。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作者:黄伟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溧水支行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及保护措施 【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近些年来同样如火如荼地发展着,于2012年已实现8万亿元的交易金额。但获得巨额经济利益的同时,电子商务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其中消费者个人信息缺少完善的保护措施成为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结合当前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状态,分析了其到侵犯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为人们带来诸多利益,另一方面也有部分不法分子为谋求更多利益不惜泄露或出卖消费者的信息,或者存在各种黑客盗用消费者信息从事各种活动,总之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完善消费者信息的保护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1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内涵 国内外对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有不同的定义,笔者认为归纳起来有三种定义:一种是广义而泛泛的定义,美国Parent教授认为个人信息就是一种隐私;第二种是互联网电子商务中常用的信息,也就是我国学界普遍认为的个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不与他人重合的信息;第三种是指互联网上浏览过程中留下的浏览网页、交友等网络活动信息,以及电子邮箱、移动硬盘等网络空间储存信息。 2电子商务中侵犯个人信息的类型及原因分析 2.1不当的收集行为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受到威胁的一个关键因素是非法的搜集,换句话讲即是消费者个人信息在不当的信息采集过程中易存在风险。例如部分电子商务本身技术存在漏洞,消费者在下载相关软件的过程中需要根据要求填入个人信息,然而在填入信息的过程中即有可能受到木马软件的侵袭。使得消费者的信息在不知不觉中流失,出现消费者信息被盗用的现象。因此维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好消费者信息的搜集存入是十分重要的。 2.2不当的处理行为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电子商务的安全规范并不严谨,这也是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容易流失的因素之一。在当前的电子商务行业部分安全规则意识缺失的公司他们为谋取更多利益甚至会利用相关软件搜集消费者的信息,通过收集的信息更多的了解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从而服务于商业营销。为促进行业间的交流消费者的信息会在不同的商家之间尽心流转,然而流转的程序及规则并不完善,导致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转移过程中被泄露或盗用。因此必须对私自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私自转移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管控。 2.3不当的泄露行为 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往往是由于电子商务内部工作人员的盗窃、贩卖行为造成的。电子商务内部工作人员在管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程中“监守自盗”的现象非常严重,包括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和出售消费者重要信息。另外,个人信息也时常遭受黑客的盗窃。一旦遭受了黑客的入侵,电子商务系统中的消费者信息会面临巨大的漏泄威胁。当电脑感染病毒同样是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的因素之一。 3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3.1国外相关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与经验 欧美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比较成熟,因此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综合考察两个地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均颁布了相应的法令,如丹麦的《个人数据处理法》及美国的《消费者网上隐私权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国际形势。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快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3.2国外相关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3.2.1强化安全保护意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十分被动。但为避免因个人信息丢失而造成损失,作为消费者应该强化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在进行电子商务环境下,谨慎下载不明确的软件。而在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需要提高警惕,做好相应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一旦个人的信息出现丢失或泄露要及时找回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补救。总之消费者加强防范意识是保护好个人信息隐私的重要组成,安全消费,安全运营是构建健康电子商务环境的客观要求。 3.2.2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与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不同步。因此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要做好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政府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是提高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有关规定比较形式化,对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效度并不高。因此我国政府有必要结合本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同时学习国外先进的有效的管理经验,尽快出台详尽的,可操作性较强的法规政策。一旦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受到威胁或被泄露、盗用,能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2.3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近年来为提高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电子商务行业在内部开始实施认证制度。电子商务公司对通过考核的公司发放认证的资格标志。获得通过的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应把认证资格的标识展示出来。如此一来有助于提高认证公司的可靠性以及自律性。同时也表明电子商务公司对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在做出努力。电子商务公司一方面在源头实施认证制度,严格电子商务公司运行的标准。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公司运行过程中完善网上监督制度。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及时发现运营的漏洞及威胁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隐患。总之认证制度的实施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有效的维护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4结语 综上所述,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信息的保护措施对于电子商务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当然做好电子商务消费者信息保护工作需要政府、电子商务内部本身以及消费者自身三方共同努力。政府需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而电子商务内部本身需要提高电子信息技术,明确行业道德修养,加强网路安全监督;作为消费者本身增强安全意识和隐私意识,并且当个人信息受到威胁时应及时维权。完善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作者:郭明齐 单位:辽宁省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公民个人信息存在严重被泄露的风险,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无疑是我们必须直接面对并且要积极解决的问题。《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更加完善了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但目前刑法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将从我国目前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进行分析,系统阐述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在犯罪主体、客观方面、刑罚配置等方面的立法完善,指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权存在的个人信息界定不明确、“情节严重”标准模糊、罚金刑没有规定相应额度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从而提高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 关键词:公民的信息;出现问题;刑法保护 一、引言 近几年来,许多企业及个人乱用公民个人信息给公民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甚至危及人身安全,这就要求各国政府在发展本国经济的过程当中加快刑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步伐,同时制定更加严厉的手段,防止不法企业或个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但是现在我国刑法对公民信息的保护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许多细节问题还存在不明晰的情况,例如,个人信息概念界定不明确,“情节严重”标准模糊等问题,因此司法实践的过程也存在着巨大的阻碍。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以便全面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犯罪的发生。 二、公民个人信息概述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属性 公民的个人信息是与公民的人格权、人身权相关,并且和公共生活没有相关联的客观信息。主要包括公民个人的自然信息,如姓名、电话、体重身高、既往病史、情感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公民个人的社会信息:如家庭住址、家庭关系、社会状况、工作单位、个人履历等信息。首先,我们要了解关于个人信息法律属性的学说。目前主要分为所有权说、人格权说、隐私权说等三种观点。以上的几种学说都是根据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地域而形成的。但是我国目前范围内关于个人信息权是刚刚兴起的,对于其主要的法律属性没有明确的定位,现在主要支持的是人格权说。其次,认清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以及财产属性。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向前发展,人格权的物质利益逐渐凸显出来,某些不法的组织为追求利益,就公然擅自开发人格利益的财产价值。因此在司法的过程之中我们要不断地进行实践,并且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权。 (二)明确与个人信息相关联的概念 首先,明确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联系。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我们要在刑法设置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障公民个人领域的平稳、安定并且必须保障公民个人的隐私不受到任何不合理的侵害。但是在目前情况下,每个人都依赖隐私权得到维护从而获得平稳的生活,同时隐私权又与人的尊严和性格相连接,因此对于公民信息权的保护要不断进行加强。其次,理清个人信息与个人资料、个人数据的关系。两者既相互关联也存在区别,两者所关注的重点不同,具体来说个人资料关注是具体的表现形式,具体的内容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十分关注。但是个人信息关注的重点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三)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的现状 在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主要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是手段十分多样化。比如:通过传播“木马”病毒窃取、通过设立虚假或假冒网站窃取、通过非法手段对用户的电子邮件进行跟踪等等;其次,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次数多。据公安部2012年到2013年开展的专项打击侵害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成果显示:破获案件4300余起,打掉团伙近1000个,查获公民信息高达50亿条。由此可见,犯罪程度之深。[1]再次,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的范围十分广。比如:通过网络购物、支付平台、社会交往、商业贸易等等。百姓在网上实名注册并提供个人详细信息的现象也越来越流行,使这些单位很容易地获得了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急需法律严格规定。 三、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 关于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1997年《刑法》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是由《刑法修正案(七)》开始的,《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了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由条文中规定可知:《刑法修正案(七)》对此罪所采取的是特殊的犯罪主体,即仅限于“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并且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只能采用在上述法条列举的几种情况。[2]但《刑法修正案(九)》第17条新规定删除了上述限制,将犯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及单位,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二)犯罪客观方面包涵所有的“提供”行为 在犯罪客观方面,《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前,刑法条文指出“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这三种本罪行为方式。一些笔者甚至一些从事法律的工作人员认为条文的规定是不完善的,其中所列举的太过于局限,并不能完全解决现实社会中所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过程之中,侵犯公民的信息权利的行为方式确实不只有这几种。最常见就是,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或者擅自披露个人的信息。这样的行为一样会是公民的信息权造成危害。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人肉搜索这种擅自披露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将公民的个人信息完全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内,并且自身的隐私权受到严重的危害,而且还会遭到辱骂,这样的行为,给公民带来严重的危害。《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出售或者违反规定提供,情节严重的都要追究。恰好弥补了这一空白点,体现出对个人信息有了更大边界的保护,目的就在于扩大了此类犯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加大了惩罚犯罪的范围,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三)刑罚配置相对完善,加大处罚力度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凡是构成此罪的最高刑期均为三,但是这样的规定也是不完全合理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罚配置方面做出了明确的完善,把最高刑期提高至七年,加大了惩罚力度,由此可见立法机关在刑罚上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打击方式。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对“253条之一”的修改,将会使得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情形相对减少,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四、我国个人信息权在刑法保护中的缺陷及对策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不明确 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并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做出明确的界定。我国首先是在《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一词,但目前刑法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还没有就什么才是公民个人信息做出更加准确的规范。因为没有权威的认定,导致现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之中出现诸多的困难,学术界也是存在着百家争鸣。但是最终关于哪些信息才是本罪的犯罪对象,才能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我们还是根据刑法之中的立法原意进行判断和界定。目前,在我国现在的司法实践之中还是普遍存在人为对刑法之中的模糊概念不加限定,这样虽然利于目前的司法实践,符合刑法增加此罪的目的。但是最好还是要对刑法进行完善,明确指出本罪的犯罪对象。首先,我国应该尽快正式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目前,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制定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刑法的强制性规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给予法律的规制。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已有《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国家和地区达到了50个。[3]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要加快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步伐。其次,明确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内容。法律应该明确:在某一范围内什么样的权利义务是允许个人信息使用的。一旦超出这样的领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次,个人信息保护的事前管理和事后救济制度都要完善。比如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管部门,事前进行管理宣传。事后完善我国的司法救济制度。 (二)“情节严重”具体标准模糊 我国《刑法》第253条第2款对侵犯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明文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某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就构成了违法犯罪,如果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达不到“情节严重”,则不构成犯罪,反之则构成犯罪。但是对于区分情节严重与不严重的标准却没有完整的阐述,这种没有完整的标准形式对司法实践是具有重大的阻碍。何为情节严重,对于大量的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来说,由于该问题尚无立法或者司法上的解释,司法实践在具体的工作中难以有书面的文件作为裁判的标准,从而影响审理效果,容易出现标准不一、出入人罪的情况。对于一些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形需要通过立法解释给予明确规定,从而为日后案件审理提供保证。因此,务必通过立法解释完善“情节严重”的具体界定。下列情形可以认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第一,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的或者有恶劣的影响的视为情节严重。具体来说就是造成公民的人身权以及财产权的损害,对公民以后再社会上发展造成阻碍。第二,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以及非法获取公民大量的信息数量较大并且次数较多的视为构成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行为人在出售或者非法泄露公民的信息之后,取得较高的利润。此上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表现形式,也是明确情节严重的标准。拥有这些标准之后,可以使司法实践更加公正化,从而避免司法实践的过程之中出现不一致的现象,保证了司法公平。 (三)罚金刑没有规定相应额度 随着时代的不断地向前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不仅体现在精神属性而且体现在物质属性,因此刑法对侵犯公民信息的行为规定了罚金刑。在司法实践当中,由于没有规定具体的惩罚额度,法官会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扩大裁量权,在某种程度上有悖于刑法当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单纯只是由法官进行判罚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性。因此,应该将无限额度罚金改为有限额度罚金,这样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平等的适用法律,对犯罪人进行更好地追究,同时也更加符合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五、结语 在信息化的时代,公民对于个人信息也越来越重视。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包括刑法的保护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所不可忽视的问题。只有每个人的信息得到保护,公民自身才能具有更大的安全感和满足感,法律才会更加进步,社会才会稳定发展。本文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阐述了目前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完善,并且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希望能够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完善有所帮助。 作者:杨芳 单位:渤海大学经法学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探讨 摘要:在现代制造环境下,传统成本计算系统的局限以及作业基础成本会计对此的改善已是不争的事实。作业基础成本法在精确成本信息,改善经营过程,为资源决策、产品定价及组合决策提供完善的信息等方面,都受到了广泛的赞誉。在中国,作业成本法在理论上的研究比较深入,然而在具体应用上尚处于探索阶段。为此,本文将对成本基础作业会计的理论、计算程序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探讨。 关键词:作业基础成本;会计;计算程序 1作业成本的核算 1.1划分作业中心 作业成本系统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划分为不同的作业中心,在每个作业中心要汇集其发生的各种费用,从而计算出该项作业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最后分配给每种产品负担。这与传统的成本核算有很大的区别,传统的成本计算是将某一个生产部门作为一个成本中心,而作业成本法是将某一项作业作为一个成本中心。 1.2成本费用汇集和分配的程序 (1)设立作业中心。在进行作业成本核算时,首先应找出成本驱动因素,建立成本中心。由于企业的生产活动较多,发生的费用也较多,若将每一个作业活动的费用都作为作业成本进行分配,虽然比较准确,但却比较复杂。所以,可对作业活动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个作业中心。 (2)将间接费用按作业进行汇集,然后将作业成本分配到各种产品成本上。应正确确定作业成本与产品之间的关系,以便将作业成本分配于各种产品的成本上去。在进行成本的分配时,应注意其相关性原则,以某项作业与产品成本的关系为基础进行分配。 2作业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作业成本法可以比较好地解决间接费用的分配问题,使成本计算所提供的资料更加准确可靠。不是所有间接费用都可以归属于不同的作业,采用作业成本法进行分配。在一般情况下作业成本法只适用于由于生产作业所引起的成本费用,而与作业活动关系不大的间接费用则不能采用此方法。从成本的构成来看,在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不但制造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增大,而且它的构成也大大复杂化了。 作业成本计算的优点是能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间接费用的来源,提出新的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并且通过该系统,找出不能产生价值增值的作业,借以降低成本。 作业成本计算以作业为基础,其计算工作贯穿于作业管理的全过程。由此实现对所有作业活动追踪地进行动态反映,从而充分发挥其在决策、计划和控制中的作用,促进作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业成本计算不仅是先进的成本计算方法,同时它也实现了成本计算、成本管理相结合的全面成本管理制度。 3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基础 根据调查显示,能否成功实施ABC,关键取决于如下几方面:(1)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系统的目标决定着系统的设计及其运行结果,目标不同,系统的结构设计、实施方法及其运行结果均会不同。如果没有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必将导致不明确甚至混乱的设计和结果。(2)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ABC系统的运行涉及面广,并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与否,是ABC系统能否实施的前提。(3)与业绩评价和报酬计划对接:变革常常会遭遇抵制。通过提供必要的激励,引导员工支持并参与ABC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并保证依据他们的业绩进行恰当的评价和奖惩,将有助于系统的推进。(4)非会计所有:ABC系统是贯串公司的所有成员的实践运用,而不是仅仅针对并依赖于会计部门。(5)培训:对管理阶层及全员进行有关ABC设计、实施及系统有效性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明白其概念并正确评价其优势,有利于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 摘要: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最初的隐私、尊严和自由的人格权要求到现在流行的财富积累保障的要求,很好地体现人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从而影响到人们对这些发展的保障要求。本文阐述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现状,并进一步提出个人信息立法的社会发展要求。 关键词: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隐私社会发展;要求 一、个人信息的概 个人信息,从字面上解释为有关个人一些状况的信息。更严格的定义是有着特定内涵的法律概念,他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的识别本人的信息。1首先,从个人信息的性质上看有个人私权利的属性。但是又并等同于私权利中的隐私权。现在讨论中的个人信息的滥用和非法使用不少人认为是隐私权的侵害。实际,这是一个错误的认同。混淆了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概念。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2隐私权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两种属性并存的个人性权利。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区别在于,个人信息是个人数据,隐私是个人活动。个人数据和个人活动的有重叠的内容。 二、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现状 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我国也不是一片空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民法上通过对个人人格权的保护表现出来。我国民法中对人格权的保护见于民法通则的各个章节。这些条款表明了对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有了立法上的体现。虽然人格,隐私、名誉、自由、信用等人格权的概念和范围各有不同。但是,对个人信息的非法使用侵害了以上或是更大范围的私权利。对这些权利的保护就是对个人信息的间接保护机制。在信息时代到来之前,个人信息的传播途径和方法比较原始和单一,个人信息的内容和保存的方法也比较单一。一般,个人信息只有个人的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住址、单位、电话、学历、信仰。保存的方法有保存于单位的和学校的档案或是家庭户口所在的街道及村组织中。信息发达以后,不仅通信、通讯这类信息交流的方式上飞速发展,个人信息的内容从20世纪60、70年代的一般信息扩展到个人金融信息、交友信息、商业信息等更广阔的领域。对这些信息的非法使用已不仅仅是侵害个人人格权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保护,个人信用的损害。在网络个人信息立法上已在不少规范电信活动和互联网活动上已经作了规定。例如: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九此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 比较个人信息的保护已不是间接和侧面的保护能够保护全面的,而是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加以详细的规定才能够实现法律的价值和达到法律的作用。目前,我国已将个人信息的立法纳入立法议程。在最近几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立法建议和立法议案每年不下10个,涉及代表或委员几百名。4通过获得某个人的个人信息对其隐私予以公布,对名誉进行侵害,对自由加以限制和影响,对信用予以损坏的行为不论是对个人信息的实际利用还是将个人信息作为一种达到不法目的的手段,都是对个人私权利的侵害。对要求个人信息保护法订立意愿反映出个人信息立法已经有一定的法律基础。 三、个人信息立法的社会发展要求 在西欧自由主义运动开始之前,自由主义不是非常盛行。虽然也有对自由的追求,但是积极的尊重私人生活的观念还没有形成。要求国家和政府及他人的行为不侵害和影响个人私人生活的愿望不是很强烈。温饱没有完全解决之前,精神和思想也没有存在的空间。古代人的自由是参与集体决定的自由。自由观念和思想没有市场和发展空间。经过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在物质利益满足的情况下,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和个人自由权利的保护的要求也极大提高。从霍布斯、洛克到贡斯当和密尔的自由理论,最终确立了人们有不受干预的私人生活自由的隐私观念。贡斯当认为“制度必须尊重公民的个人权利,保障他们的独立、避免干扰他们的工作。”5对公私领域的划分和对人性尊严的尊重使得对个人权利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对公民个人而言的意义。对个人的信息的保护,可以维护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参与正常进行,维护社会民主和稳定,维护国家的正常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对公民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个人隐私、自由的保障。个人信息的内容中有不少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个人信息,按照我国有关专家起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规定的内容,个人的医疗记录、人事记录、照片等可以与其他信息对找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信息可以归类于个人隐私的范围。6对个人医疗记录等信息的非法利用,侵害隐私权的言论,侵犯个人的私权利。另外,在侵害了个人的隐私权,还限制了个人的自由。通过获得他人信息的方式后通过该信息向他人干扰个人生活和交流、交往、选择的自由的信息的手段,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从通俗意义上,通过个人的信息向该人有关信息是扰乱个人的私人空间。从自由的论断,是对消极自由权的侵害。限制和影响了公民在社会中对自己个人事业和情感的追求。是对个人私人空间和时间的压制和侵害。制约了个人可以从社会生活中积极加入,也可以从喧闹繁杂的社会生活中消极的退出。制约了实现对个人生活整合的自由。7转二、个人尊严的实现。个人尊严没有权利的属性。从尊严性质的角度属于荣誉感的范围。对个人信息的非法利用,可能会产生对个人名誉权侵害的后果。也可能不构成对个人名誉权的侵害。但会造成对个人名誉感和荣誉感的损害。当他人利用某个个人的信息向公众传达了某种消息,在不确定多数的人群中造成了对某个个人的不好的印象。在对个人信息非法后,损害了个人的名誉和荣誉感。并对个人拥有这些私密资料产生的安全感和自我尊严和保护自我尊严的能力的侵害。尤其是在生命和生物科学发展的现代社会,以个人生物信息为代表的个人信息一但被非法侵害将是对个人尊严的严重侵害。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收集整理。 三、个人自由沟通的实现。个人信息中的电话、住址、邮箱是人际交往和沟通的工具。个人进行正常的交往和沟通,相互交换个人的电话和住址、邮箱是正常的社会和个人行为,并且是必须的行为。在信息化越来越重要的社会里,这些个人信息的交换也是重要的。但是,社会毕竟不会如天堂般纯洁和安宁。个人有规律的生活常常被一些“非常及时”,甚至紧逼、陌生的信息而打扰。使得个人正常的生活规律和价值判断受到干扰,作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在时间上和方式上和正常的沟通相冲突,影响了个人自由的交流和沟通。 四、个人财产的保护。个人信息的一些信息属于个人财产信息。这些信用信息本身就具有财产属性。在民法理论上,信用权是财产权,信用的财产属性可以从信用的内容、用途、作用上得出结论。信用作为一种经济能力的评价本身体现了一定的财产价值。8一方面,信用是对经济能力的社会评价,能够使权利人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信息资源,可以给其本人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信用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其本身可以通过信用评估机构的评价折算出一定的财产价值,信用也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进行等级的量化和评价。9对信用信息的超出合法利用的范围,即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侵害。带来的后果是预期的损失。所以,在现代信息社会,对个人信息的非法和超限度利用已经不仅仅是对人格权的侵害,而是对财产权利的侵害。尤其在电子商务和网上贸易越来越发展的今天,对个人信息的利用尤其频繁。从一定的程度上,个人信息已是人际交往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和重要资源,对它的利用程度和利用频率已经是可以影响到商务和业务乃至个人的财富的一个重要因素。 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最初的隐私、尊严和自由的人格权要求到现在流行的财富积累保障的要求,很好地体现人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从而影响到人们对这些发展的保障要求。而且在越来越提倡民主、文明和交易规则的现代社会,对个人信息予以全面完整的保护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强烈。对订立一部个人信息立法也是应时之宜。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法律保护论文 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使个人信息的资源性日益彰显,个人信息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促进个人信息的合法运用,首先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准确的定位,是在传统民法体系内保护,还是以特别法的形式予以补充,目前还处于争议阶段。本文将从个人信息的性质,以及个人信息与相关权利的区别入手,来探讨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及其法律保护途径。 一、个人信息的法律性质 个人信息,有的学者将其称为个人资料;有的干脆将其称为隐私。其实,个人资料和隐私这两个概念都不够准确,均不能表达所要保护的对象。首先,信息和资料之间是有差别的,资料是代表人、事、时、地的一种符号序列(不以文字为限),是一种客观事实状态;信息是指资料经过处理后可以提供为人所用的内容,能够直接起到识别的功能[1](P13),是有价值的,只有具有一定价值的资料才能够作为资源,也才能够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属于法律的价值判断范畴。正因为信息和资料所指称的对象有差别,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个人资料都能够成为保护的对象,只有具有价值的能够为人所用的资料,也就是信息,才能够成为被保护的客体。其次,隐私这个概念,来源于英文“Private”,对于这个词是否应该翻译为隐私,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但一般认为,隐私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不愿向外界透露的信息,而且这个信息一旦泄露则会给他人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隐私只是相当于个人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而不包括琐细信息(注:以个人信息是否涉及个人隐私为准,个人信息可以分为敏感个人信息和琐细个人信息。参见齐爱民主编:《个人资料保护法原理及其跨国流通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由此可见,资料和隐私,一个所指称的范围过宽,一个则过窄,均不如个人信息准确。个人信息这一概念准确地表达了所要保护对象的特点,具有识别效果和资源价值。因此,个人信息是指可以直接或者间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现代社会个人信息占有量往往与一个企业的竞争力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 首先需要对个人信息的权利性质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才能够把握法律保护的方法和途径。对于个人信息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个人信息属于物的范畴,适用所有权的保护模式[2]。有的人认为个人信息属于隐私利益,应该适用隐私权来保护个人信息[3]。有的人则认为,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利用涉及该个人的人格尊严,个人信息所体现的利益是公民人格利益的一部分,这一利益是一种独立的、新型的法律利益,应该被赋予新的权利,这一权利就是资料权[4](P109)。资料权从权利归属来看,属于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是资料权的上位权利[4](P115)。笔者认为,个人信息的拥有者对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权利,在权利归属上并不是人格权的一种,而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权利。首先,从权利内容上看,人格权的典型特征就是不直接表现为财产利益,而个人信息权的行使往往是为实现直接或者间接的财产利益。其次,从权利的表现方式来看,人格权一般都表现为消极的不受侵害的权利,相对人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负有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而个人信息权在很多情况下都表现为该个人对其信息予以自由支配和控制的积极性权利,该个人得以完全基于自己的意思自由地行使该权利,该权利表现为确认、了解个人信息的存储、利用与流通情况,并排除第三人对信息的不法侵害。再次,从权利的行使情况来看,人格权是与人身密不可分的,人格权不能转让,不能作为交易的客体,而个人信息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个人信息能够作为商业交易的对象,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将成为个人信息权的主要实现途径。最后,从救济方式来看,对人格权的保护通常采用事后救济的方式来实现,而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是采用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济相结合的方式来达到的。显然,个人信息权与人格权是不同的权利类型,尽管隐私权也是保护个人信息的,但隐私权所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非常有限,仅限于一些可能对本人造成损害的敏感信息,而且隐私权的保护仅仅是从精神利益角度出发所作出的规定,所以,以隐私权来实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设想是行不通的。那么,个人信息能否通过所有权的模式来保护呢?也不行,因为个人信息权与所有权毕竟是不同性质的权利类型。首先,从权利的设立目的来看,所有权是为确保权利主体对物本身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本身就体现了所有权的价值,具有直接的财产利益。而个人信息权的设立则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不受他人的侵害,个人信息的商业化运用虽然也表现一定的财产利益,但个人信息的立法宗旨仍然是以保护人格独立和人的尊严为终极目标,个人信息的价值也具有不确定性,其价值的实现有赖于不同的商业运作模式。其次,从权利客体来看,所有权的客体为物,而作为个人信息权客体的个人信息则不具备物的一般特性。再次,从权利行使方式来看,所有权人在正常情况下都能够以自己的意思来直接实现对物的支配,而个人信息权人在很多情况下,要实现对个人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则必须通过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如确认、了解个人信息的存储、利用和流通情况。最后,从侵害后的救济方式来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行使物权请求权来恢复对物的支配,不受时效限制;而个人信息权人在受到侵害以后,只能够通过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不存在恢复原状的问题,而且受到时效的限制。 个人信息权之所以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不仅因为其与所有权、人格权都存在重大差异,更重要的是,个人信息权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权利内容。个人信息权的权利主要表现为:第一,个人信息决定权。指本人有权决定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与利用或者进行更新,以及个人信息在什么领域、基于何种目的、以何种方式被处理。第二,信息保密权。是指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保持信息隐秘性的权利。对个人信息的保密途径一般来说有两种,一是自律,一是他律。他律是指通过政策、法律等消极手段间接地约束信息处理主体的行为,解决信息内容被截取或者泄露的责任分担问题。自律则是由信息处理主体主动采取保密措施来防止信息内容被截取或者泄露,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提供了安全的环境,自律是个人信息保密权得以实现的基础和保障。第三,信息查询权。是指个人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告知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处理的相关情况,有的学者也将其称为请求告知权[5](P121)。信息查询权是个人信息权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个人要实现对信息的支配和控制,必须首先了解哪些个人信息被收集,这些信息又是如何被处理和利用的,才可能知道这些信息是否保持完整,是否准确适时。第四,信息更正权。是指本人在发现其个人信息错误、不完整或者过时时,可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更正和补充的权利。一般来说,行使更正权的事由有三类,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从新。我们此处的更正权包括了补充权。信息更正权中最有争议的就是个人信息中有关本人价值判断的内容,本人能否请求更正或者补充,从个人信息的客观性来看,有关个人价值判断的内容如果本人能够举出充分的相反证据,可以予以更正或者补充,但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时候,是不能够变更或者补充的。第五,信息封锁权。是指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主体以一定方式暂时停止信息处理的权利。第六,信息删除权。是指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权利。信息封锁权与信息删除权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一般来说,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可以行使封锁权;而在个人信息收集目的实现的情况下,则可以行使删除权。第七,信息报酬请求权。是指本人在因其个人信息被收集、处理与利用的情况下的一项信息处理主体请求支付对价的权利。 综上所述,个人信息权不仅不能归入人格权,也不能够归入物权的范畴,个人信息权在权利属性上看,是一种独立的复合性权利,具有人格和财产的双重属性,而且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权利内容,应以民事特别法的形式对之予以保护。 二、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现状 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前提是个人信息的收集,个人信息的收集按照收集的主体,可以分为“公的部门”的收集即由国家机关为主体进行的信息收集,和“私的部门”的收集即由非国家机关为主体进行的信息收集。由国家机关进行的信息收集活动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依职权或者执行国家公共事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在此我们不作讨论(注:当然,对于国家机关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也存在如何合理使用的问题。2003年5月8日《南方周末》法治版刊载了一篇《建行贿人资料库供招标方遏腐败——宁波检察院悄砸行贿商饭碗》。在该篇报道中,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率先建立了建筑行业的行贿人员“黑名单”,“黑名单”中既包括已经被判行贿罪的行贿人,也包括虽未判刑,但行贿数额巨大的人员,甚至将那些检察机关已经掌握行贿事实,但本人还未交待或者拒不承认的人员也列入其中,这些对于行贿人来说都是保密的,也就是说这些个人信息是通过间接的方法获得的。北仑区检察院使用这些个人信息为社会提供“诚信咨询”,招标单位可以事先向其咨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的污点,检察院将审查结果予以反馈;对长期与该院合作的国家机关或者特大型国企提供部分行贿人名单;还对反贪部门以及有关的法纪部门的侦查行为提供必要的资料帮助。这种做法迅速在宁波市检察院系统推广,并将范围扩大到医药行业和政府采购领域。本来检察机关为了预防犯罪在其权限和工作必须的范围内收集、利用个人信息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其扩大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虽然在目的上是为了遏制腐败行为,但毕竟是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凭借公权力介入私法秩序,这种行为本身值得商榷,同时反映出我国个人信息合理运用的法律问题亟需解决。)。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主要发生在由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的场合。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一般都是出于营利目的,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的营利性就决定其可能在商业利润的驱使下肆意收集、传输个人信息而践踏个人信息权。为规范非国家机关的信息收集行为和信息利用行为,就需要对非国家机关的信息运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下面就目前几个典型的涉及个人信息收集和运用的非国家机关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和运用情况予以介绍。 第一,网络商家对于网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无论是在线电子交易还是传统商务经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都学会一项关键的营销策略,即锁定顾客群体,提供个人导向服务,巩固消费者与商家自身之间的关系与忠诚度。网络空间给商家们提供了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收集顾客个人信息和挖掘潜在顾客群体的平台。经营者收集个人资料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是消费者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二是消费者并没有主动提供信息,是由网络商家利用信息技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消费者主动提供个人信息,通常是商务网站以登录网站、加入会员的例行程序或者提供优惠等方式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消费者一般有选择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注:这种方式从程序上看,虽然是尊重了消费者的意愿,属于个人信息的合理收集,但不排除有些网络商家在收集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一些隐蔽性的欺骗手段;或者虽然赋予消费者选择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商家有时候会通过文字游戏使得消费者忽略该项权利的行使,以默示推定或者行为认可的方式来视为其已经接受;或者收集的信息的使用超越事先承诺的范围,这都在事实上对个人信息权造成侵害。)。个人信息权遭受侵害的最大威胁就是商家未经消费者的同意而利用信息技术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此时的个人信息完全处于失控的状态。目前,网络商家经常通过“网络小甜饼”(cookies)及其他一些追踪软件,来追踪消费者的网上行为,收集其个人兴趣和偏好。利用cookies技术,网站的服务商能够在消费者访问网站时,在消费者的电脑中以文本文件的形式设置信息代码,该信息代码对于每一个上网的消费者来说都具有唯一性、识别性,而且只有网站服务商才能够识别。只要消费者随后再次访问该站点,就可以被识别出来。网站还可以通过隐藏的导航电子软件收集被访问网站的信息,包括哪些网站被访问,哪些信息被下载,哪种类型的浏览器被使用,以及消费者所上过的网站网址[6](P95)。通过网站所记录的这些信息,我们就能够知晓该消费者的e-mail、ID号码、消费习惯、阅读习惯等兴趣和爱好,甚至可以知晓其信用记录和通信记录,进一步核证其交际范围和能力。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是有价的,个人信息的交易也日渐成为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有些网络商家除了将这些信息作为自己广告宣传和营销的资源外,还可能将这些资源作为交易的对象。对商家来说,谁掌握的个人信息越多,谁就拥有越多的潜在消费者。因此,众多商家普遍存在“信息饥渴症”,不惜通过各种手段来窃取或者购买他人的个人信息。而通过网络可以低成本获得个人准确而详尽的信息。商家往往对个人信息进行仔细的分析,然后有的放矢,甚至有可能采取有差别的价格,把无差别的产品卖给不同的顾客,如果对这类现象不加以规范,低成本、高利润的引诱就会使越来越多的商家效仿,个人信息权就无法保障,我们就要遭受大量垃圾信息的干扰。由于个人信息的充分暴露,商家对你的消费情况了如指掌,有时还会使个人遭受网上歧视。当网上企业知道消费者的消费历史和习惯时,便可以选择性地服务某些消费者。比如,当网上销售商通过你的个人信息查知你并不是一个十分阔绰的消费者时,他们会先服务其他人,而要你在客户服务热线上久等,你甚至对这种不公平待遇全然不知。有的网络商家就根据他们所收集的客户信息,把客户分成不同等级,而最低等级的客户就只能最后得到服务。 第二,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了大量关于生理、疾病、生育等方面的个人信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如何处理和对待患者的个人信息缺乏系统完善的规范,仅一句概括式的宣传意义上的“为患者保密”,这是远不能适应信息社会发展需要的。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医疗技术日益发达,有些医疗技术的实施可能会影响人伦关系,如人工授精技术虽然解决了因生殖能力所带来的困扰,但同时也引发了人工授精子女日后可能因为寻找生理父亲所可能引发的一系列人伦和法律问题,如实施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应该如何记录和保存该信息,哪些相关人员可以查阅有关信息,由信息泄露所导致的损害应该向谁进行赔偿,由谁进行赔偿,如何赔偿,这些都需要进行规定。再如,现在许多人进行美容整形手术,还有的甚至进行变性手术,实施这些手术的机构是否应该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采取何种措施在多大范围内进行保密,都是亟需进行研究的问题。现在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医疗机构将患者的个人信息卖给药商、保险公司,有的医院将产妇的信息出售给婴儿用品公司、奶粉商等,获得这些信息的商家还可能将这些信息再次整理出售给各级教育培训机构以及与孩子成长各个阶段密切相关的各个商家,个人信息的价值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挖掘,而我们个人的正常生活将因此受到无穷的干扰。 第三,金融机构和电信机构也是个人信息的汇集地。为保护金融活动参与人的利益,《储蓄管理条例》、《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都对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保密义务作了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缺乏操作实效,这些义务的履行有赖于金融机构业务流程的规范,金融工作人员即使泄露信息,也无法查证,而且当事人也很少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是否侵犯其个人金融信息提出疑问。电信机构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电信服务项目,事关通信的机密性,如果电信机构对服务客户的通信进行收听、窃听、存储或者其他形式的监听或者监视,将会对客户的隐私构成巨大的威胁,有时甚至会被有些商家作为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使用,比如,某些关键性的电话谈判,就可能被竞争对手通过监听的办法截取,从而先发制人。 综上所述,我国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规范,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构成巨大的威胁。 三、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 从目前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现状来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 首先,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离不开专门法律的调整,当务之急就是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原则必须遵循信息社会发展的规律,在保证个人信息自由流通的前提下,对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加以合理的限制。很多国际组织认为,个人信息保护原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核心内容(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理事会于1980年9月23日通过《关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跨国流通的指针》,以及联合国于1990年12月14日通过的《关于自动信息档案中个人信息的指南》中都持这种看法。)。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综观世界个人信息立法较为完善的美国、德国,个人信息的立法一般来说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直接原则。即个人信息的收集原则上应坚持向本人收集,间接获得的个人信息具有获得上的不正当性,不能够被利用和处理。第二,目的明确原则。指个人信息收集和利用时必须有明确目的,禁止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超出目的范围收集、储存和利用个人信息。第三,安全保护原则。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主体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可能发生的个人信息的泄漏、意外灭失和不当使用。第四,公开原则。指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一般应保持公开,本人有权利知悉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情况。第五,耕种原则。指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完整和正确,本人有权利对个人信息进行适时修正。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必须明确保护对象,如1990年德国资料法第3条第1项规定:“个人资料是指可以直接或者间接识别自然人的任何资料”。该条规定就将个人资料保护的主体限定于自然人范围,排除了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也应仅限于自然人(注:仅限于自然人的规定,从表面看起来非常简单,事实上有关自然人的问题还很多,比如,自然人是否包括死者,是否包括胎儿,以及以后可能出现的克隆人等。),有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可以通过商业秘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有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该区分琐细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并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规定不同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模式。个人信息法规范的重点应该在于信息收集人、处理人和利用人的权利义务、个人信息权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追究机制和赔偿标准以及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监督机制。 其次,加强业界自律。法律尽管可以规定个人信息应该如何被合法收集和运用,但法律只能够起到外部约束的作用,很多情况下,侵犯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仍然防不胜防。ISP业者、征信者、直销业者以及其他销售业者等涉及个人信息的行业可以通过订立行业成员应遵守的收集个人信息应该遵守的行为标准和同业惯例,鼓励行业成员与消费者个人达成信息处理的契约,根据行业惯例,行业成员应该措辞清楚地在网页或者明显的位置公开其信息收集的原则,或者张贴有关的隐私政策,并明确告知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目的,使消费者可以明确自己的信息将得到如何的保护和处理,再来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业界自律可以通过取消成员资格或者某种具有商标性质的认证来作为督促或者惩罚手段,来达到约束行业成员自觉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 再次,可以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来缓解商家和消费者在个人信息权上的激烈矛盾。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实行的是直接原则,未经消费者同意,商家是不能够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然而要直接取得消费者的同意是非常困难的,消费者没有义务来配合商家的任何商业目的的实现。例如,某全球性公司在一次直销活动中,消费者最高的回复率仅为52%,且是在以免费电影票吸引消费者回函的情形下才得以达成的(注:详见王郁琦:《“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与个人资料的商业利用》注释7,载《信息法务透析》1996年3月。)。所以,商家可以通过提供一些诱因,来吸引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如提供免费阅览、提供赠品等方式来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认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是有经济价值的,是否通过提供个人信息来换取利益,由自己衡量得失后作出决定。比如,欲出售订户名单给广告业者作邮寄名单的杂志社,就可以拟定两种不同的订阅费率供消费者选择:一种属于正常费率,适于要求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的订户;一种是较正常费率更为优惠的费率,适于同意将个人信息作商业利用的订户。如果订户觉得两种费率的差价利益大于因信息作为商业利用可能带来的不便,那他就会选择后一种优惠费率。相反,如果经验告诉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也就是说,信息收集主体没有严格按照承诺兑现隐私政策的话,那么,消费者就可能放弃这些优惠而选择保密个人信息,这样就不利于信息的自由流通。市场机制的采用一方面有助于克服信息收集的程序困难,同时也给商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执行严格的隐私政策,才能带给消费者实际利益并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生存下去。 最后,必须对消费者进行自我保护教育。通过宣传和示范,让广大的消费者树立个人信息保护的观念。在购物时,商家时常要求我们填写一些有关个人信息的卡片,如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有的商家甚至要求登记信用卡号、银行账号等,并引诱你说是为了便于参加抽奖或者累积积分换奖。此时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控制个人信息,要在详细了解该商家所执行的隐私政策,并确认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能否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再决定是否提供相关信息。尤其是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访问个人信息保护比较完善的站点,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尤其是信用卡号、银行账号以及手机号码,能够匿名的尽量匿名,能够设置密码的一定要加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个人信息的防护屏障。在发生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情况下,要积极主张权利,从而推动个人信息权保护的进程。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加快立法步伐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但对隐私而言,阳光却并非总代表着正义。”的确,对个人信息而言,需要的不是“阳光”,而是法律“保护伞”。 所谓个人信息,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课题组介绍,是指现实生活中“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一切信息”,其范围很广,有文档、视频音频文件、指纹、档案等,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等方面,即指有关个人的一切数据、资料。个人信息同我们个人生活密切相关。 然而,我国目前个人信息频繁受到侵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却很缓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令人担忧。 一、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我们来看几则报道: 《新京报》:一家名为“上海OK信息有限公司”的网站显示,该公司正在出售“*年最新全国股民资料”,资料系由证券公司内部获得,内容包括全国100万股民的姓名、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记者调查后发现,该份资料中的股民信息基本属实。 新华社合肥电:上网求职资料屡屡泄露,安徽省教育部门提醒学生对个人信息应加强自我保护。 《羊城晚报》:一个名为“Ucloo”的网站在网上叫卖9000万华人私人信息,而价钱仅仅是1元人民币!随后,《北京青年报》、《新闻晨报》等国内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进一步得知这些个人隐私信息可能来自中国第一大同学门户网站“中国同学录”。 《市场报》:“手机监听王”惊现京城威胁个人信息安全。 《新快报》:500中学生隐私泄露网上家长频遭电话诈骗。 …… “商业推销‘指名道姓’,陌生拜访铺天盖地”。个人信息越来越多地被别有用心地进行着种种操作。个人信息安全正受到严重威胁。现代人在享受信息社会带来的诸多便利、好处的同时,也开始品尝接踵而至的烦扰。 1、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 在今天这信息网络时代里,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繁多,在各行各业都有可能存在:如各电信运营商、银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保险公司、证券营业部、航空公司、互联网公司、人才市场、中介公司、物业公司、房地产交易市场以及各类零售商等等登记有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2、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和途径。 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也是有很多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出于商业目的而被恶意套取,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一己私利而恶意泄露。 ②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还没引起我们一些机关、单位、企业的足够重视,对个人信息管理不善,信息安全工作还处于被动的状态,没有形成“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的意识,信息系统的整体防护能力低。 ③社会个体对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也给了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为日后信息泄露埋下隐患。 ④现有的法律规定显得比较滞后,不足以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现象。 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主要有利用关系网络帮忙收集、利用问卷调查、网络注册、会员登记等方式自行套取、利用金收买等等。 3、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信息泄露,将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个人信息泄露后将导致很多不良后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损、人们经常受到各种骚扰、安全感丧失、政府管理受干扰、为刑事犯罪提供了土壤。 特别是在信息社会里,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但会侵害个人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导致人人自危,严重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专家称:“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基本人权问题,也极有可能成为某种新的贸易壁垒,一个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不健全的国家肯定会在国际贸易方面受到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打压。” 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 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由于个人信息泄露给当事人带来侵害或损失的案件屡屡发生,所以个人信息保护变得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对个人隐私的尊重与保护,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体现着社会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那我们要怎样来保护个人信息免遭侵害呢? 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以法为本,事前保障,多管齐下,多方努力。 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的主要措施: 1、加强自我保护。 ①我们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 ②要多学习了解一些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加强行业管理,增强行业自律性。 掌握了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象各电信运营商、银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保险公司、证券营业部、物业公司、房地产交易市场等等这类掌握了较多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模范守法,提高行业对个人信息的管理技能和水平,制定相应的管理个人信息的制度、规范,增强行业对个人信息管理的自律性。 3、加强技术保护的研究,实施技术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相关行业、部门要增大投入,研究开发更先进的技术,如,数字签名技术、数字证书技术、身份鉴别技术、信息加密技术、反病毒技术等等技术,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4、制定、完善法律制度,撑起法律“保护伞”。 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关照。在《民法通则》、《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一些经济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都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具体条款。 例如,《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又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又如,最高法院在《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然而,现有的法律规定仍然显得比较滞后,不足以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现象。“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侵犯他人名誉权只能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个人信息保护法》一旦正式出台,侵害他人信息的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世界上已50多个国家建有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我国自*年以来,正在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但该项立法尚处研究阶段,无实质进展。 因此,我们要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尽早出台,以更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现在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个人信息保护已刻不容缓,让我们从多方面、多角度共同努力,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相信我们的社会也将会进入一个安全、高效、文明的新时代。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论大数据征信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 摘要:大数据征信使个人信息安全处于空前的威胁与挑战,本文简述了大数据征信的概念与发展,探讨其在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为完善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征信;保护;个人信息 一、大数据征信的概念与发展 大数据征信是指对海量在线交易记录、社交网络数据等个人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运用大数据分析和刻画出信用主体的违约率和信用状况,进而控制金融信用风险。解决了传统征信因信息分散导致的采集成本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与传统征信天然互补。由于大数据采集的覆盖面广、信息维度丰富,评估个人信息的信用风险全面而广泛,成为互联网金融和众多相关行业的基石。 二、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互联网征信企业极度依赖于大数据技术的收集与分析,一切信息皆信用,使得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受到了空前挑战和威胁。近年来违法倒卖、泄露个人信息事件屡见不鲜,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由于个人信息在我国立法中仍处于薄弱环节,相关法规的制定存在较大的不足与滞后,商业化的大数据征信可能会成为侵害个人信息的工具,需用法律手段加以规制。 (一)立法保护滞后于现实需要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尽管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断出现在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过于分散且层次效力不一,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无法满足当前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高质量法规的需求。现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与大数据征信的发展不适配,对于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等环节缺乏明确的界定,条例规范范围过于狭窄,对于涉及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未作出合理规范。 (二)征信信息泄露严重监管缺乏 大数据征信涉及大量用户敏感信息,随着越来越多的数据被采集利用,用户面临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变得更加严峻。与普通个人信息相比,征信信息由于价值和敏感性,泄露的危害更为严重。当前信息泄露已经形成产业链,数据黑市犯罪成本低利润高。再加上互联网征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业务操作和人员道德双重风险,近年来许多互联网公司人员存在监守自盗的风险,例如京东泄露了12G的用户数据造成其严重后果。2016年的“5•26信息泄露案”,湖南银行行长非法出售个人信息257万余条,包括身份证号、征信记录、账户明细等众多敏感信息。而在国外全球第一大个人征信机构益博睿涉及2亿的身份信息泄露,涉案金额超过6500万美元。 (三)个人维权法律救济困难 随着未来信息开发和利用的日益成熟,个人信息尤其是信用信息具备相当的商业、社会和法律价值。大数据时代使个人信息的权利边界消失,给个人信用信息主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带来巨大的挑战。由于个人信息主体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与征信信息管理机构存在着信息和技术不对称,让受侵害的个人信息举证维权之路难上加难。在个人信息受到非法收集泄露等侵害时,由于通过法律救济途径解决纠纷可能产生的成本和风险过高,只好选择放弃诉讼维权,使得本应该成为最终保障的司法救济渠道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三、大数据征信中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个人信息立法保护 针对大数据征信的特点,以征信业规制和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现有成果出发,通过立法出台统一的个人信息国家技术标准,给已有的普遍分散立法以操作的指引,制定最低标准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个人隐私的信息、个人信息采集基本原则和使用目的,采集收集的负面清单制度,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通过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为征信体系安全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 加强数据安全体系和信息监管体系建设,防范非法入侵造成信息泄露,对于信息泄露问题完善危机应急预案和补救措施。加强信息安全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泄露、买卖信用数据的行为,加大对泄露个人信息企业的问责和处罚。对征信管理机构开展内部安全认证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征信行业协会其协调沟通征信机构与监管机构的作用,加强征信行业业务交流和制定技术标准,开展征信信息保护宣传提高民众意识。 (三)探索多元化个人信息保护救济方法 建立征信机构内部的纠纷处理机制,完善信息异议处理解决机制,缩短错误征信数据信息的更正时限,提高征信信息录入质量。完善个人对征信机构的投诉渠道,引入征信行业调解、仲裁和第三方纠纷非诉解决的法律机制。对于公民维护个人合法权益面临取证难、诉讼难等问题,完善互联网情景中个人信息侵权赔偿制度,并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和集体诉讼机制,优化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程序,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救济渠道。 作者:林周 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途径 摘要:本文首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与特征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分析了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最后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法上提出了几点具体途径。 关键词:公民个人信息;刑法;特征;必要性 在信息化时代下,各种信息成为了一种资源被广泛利用。但是随着互联网逐渐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中,个人信息的隐私问题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公民个人信息作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故,研究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有对公民个人的权力保护直观重要。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就公民个人信息来讲,从不同角度分析,其概念理解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讲,公民个人信息即是公民的隐私,社会学上,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的一种社会符号。而法律上公民个人信息,有直接法律条文对其进行了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公民个人信息是“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医疗记录、认识记录、照片等单独或其他信息对照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公民个人信息特征大概包括以下社会属性、法律属性和价值属性三点。从公民个人信息概念不难看出,作为社会符号,公民个人信息本质与公民一样具有社会属性。而法律上又将公民个人信息划分到公民权利中,与公民人格利益直接相关,故具有法律属性。基于以上两个特点,公民个人信息在社会中就被视为一种隐私而受到法律保护,并且这种隐私在法律上是不可被侵犯的,可作为识别公民身份的一种标志。此外,由于利用公民信息可以获取一定经济利益,很多人通过非正常手段将公民出售给他们而获得利益,故,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价值特征。 二、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和途径 (一)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有现实的需要,也是刑法立法的要求,也关系到公民权利的保护。首先从社会现实角度考虑,目前社会上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存在较大的隐患,某些行业出于管理或业务上的便利,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在这些行业被记录,因公民个人信息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在利益驱使下,并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反而将本应属于公民隐私的向公众出售,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利益,公民个人信息没有得到安全保证。其次,立法上,目前我国法律在公民个人信息立法逐渐严厉化。公民个人信息在社会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求法律发挥其调整作用,急需通过严格的立法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性。最后,从公民个人信息劝你保护上来说,公民个人能信息刑法的保护实际上就需要满足了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在法律的权利义务中,公民个人信息权利是其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故权利的行使就需要法律条文作出规范,并要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作为基础。总体上来说,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即对公民行使个人权利有了明确规范,且对侵犯公民信息的不法分子来说也有了相关的惩治办法。 (二)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途径 1.明确罪名 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有两个罪名,但在法律定规定上,只要是侵犯了公民信息的行为都可以定义侵犯公民信息罪,因此,为了使罪名更加明确没必要将公民信息本罪单独设为两项,而为了保证其独立性,可以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253条单独列为一条罪名。同时,为了保证公民信息本罪明确化,法律上首先要对公民个人信息全作出明确规定,法律制定才会有一定的前提条件。 2.突出情节严重的适用性 就危害结果来说,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之后,影响周期较长,侵害主体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呈现出不稳定情况,生活环境也会很容易被侵犯。故,公民个人信息最应设置为一项抽象性犯罪行为,而不是实害犯。虽然作出这样规定后提高了入罪门槛,但在认定犯罪情节时就可以将公民的危险状态纳入到定罪情节严重性的考量因素,而在考量危险状态的所造成的影响上来说就更为简单直接,正常成年人社会经验即可作出评判。 3.增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附属性立法 附属性立法可以从考虑以下两点。 第一点是双轨立法模式,法律在对行业管理上,刑法并不能照顾到各个方面,故,行业内部需要有相关制度与标准作为行业约束,则需要行业有一定的自律性。所谓自律性即自我控制,个体或者组织能够自觉将诚信等作为道德标准。故,如果要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权力的有效保护,除了需要刑法立法外,还需要行业制定相关的制度,这就是双规立法模式。 第二点,衔接好行政与刑事处罚的关系。本质上,可以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行为定为行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越轨行为,加上针对处理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上,行政机关在处理方式与处理效果上有优势,故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行政处罚也可以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处理手段,且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上的行政与刑事处罚衔接更顺畅。 三、结语 公民个人信息具有社会性和法律性的特征,加上一些行业的需要,这些信息还具有一定的经济特性。但本质上来说,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私有部分,不应该作为一种产品用于商业用途。为了加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就有必要通过刑法的手段。 作者:王春霞 单位:河南豫润律师事务所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保护 一、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概述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 从基本概念进行分析的话,首先,个人信息的主体是公民,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通过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个人信息的主体并不仅限于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还包括获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在这些人的个人信息权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一律享有我国刑法的保护。其次,关于个人信息的解读,各学派一直存在着争议,无论哪种观点,都没办法准确涵盖个人信息的全部。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个人所拥有的,能够直接或间接的识别本人的特定资料所反映出的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肖像、身份证号码、职业、教育状况、联系方式、家庭背景等等和本人人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还包括着隐私范畴内的如既往病史、财产收入等信息。与此同时,对于个人信息的定义,还需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在日后的立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 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中,其法律属性一直颇具争议,成为法学界研究的重点。就目前来说,关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所有权学客体说,他们认为个人信息具有实际利用价值,所有者对其具有支配权,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出售,从而为信息的所有者带来经济上的收益,具备财产属性,因此被列入所有权范畴;二是以隐私权客体说,认为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个人隐私包含个人信息,在这方面美国是最早将个人信息纳入隐私范畴进行立法的国家,比如《隐私权法》和《联邦电子通讯隐私权法案》中对个人信息都有详尽的保护措施;三是人格权客体说,将个人信息划分到人格权中,认为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就是维护公民作为人最基本的尊严,体现的是公民个人的人格利益,因此应该受宪法和其他法律的严格保护。 (三)公民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公民的个人信息涉及内容较广,和很多专有名词的概念都有着相似之处,通过分析,笔者主要将目光集中在个人隐私上面。个人隐私指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比如我国在《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以及“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等行为,都属于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由此可见,个人隐私大多是公民不希望被外人所知的、敏感的信息,而个人信息不仅包括禁止他人干涉的敏感信息,还包括可以向大众公开的信息。因此,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是两个相互交叉,又在外延方面相互区别的名词概念。就对公民的立法保护工作来说,个人信息的保护比个人隐私的保护更加全面。 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现状 (一)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侵害的具体表现 当今社会,互联网的使用,让人们的生活被手机、电脑等各种电子产品包绕,在这种大环境下,人们在从事购物、交友、出行、入住宾馆等各种社会活动时,很多情况下都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告知与商家,进行登记,这就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和隐患。对于商家而言,信息就是资源,信息就是商机,那么利用信息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就应运而生了。一些机构疏于管理再加上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致使我国公民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大量兜售车主房主信息、大学毕业生应聘人员信息、商务人士信息、患者信息、电信用户信息的现象在社会上层出不穷,一些商家将自己搜集到的客户信息进行出售,甚至形成了一个新兴的“信息倒卖”产业。商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推销,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甚至通过“人肉搜索”对当事人进行名誉侵害,通过某些编程窃取网银密码盗取用户存款等等,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应当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二)现有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宪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是构建我国法律框架的四个关键部位,对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该由这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个人尊严不容侵犯,任何侵犯公民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这一规定虽然没有出现“个人信息”的字眼,但个人尊严与个人信息紧密相关,从此种意义上来讲,宪法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原则性的保护;其次是民法,对与公民的个人信息有关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和荣誉权做出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任何人如果侵害公民的这四项权益,都将受到民法的制裁;另外,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近些年才开始颁布施行,有《居民身份证法》、《物业管理法》、《电信条例》等等;直到《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才首次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定罪入刑,填充了我国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空白。 (三)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必要性 刑法作为法律的最底线,只有在其他法律都无效的前提下,才会实行刑事处罚,给予犯罪分子最沉重的打击。在我国现有阶段,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的制定还不到位,虽然宪法、民法以及行政法都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所涉及,但通过施行效果可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的法律条文尽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触及到根本,仅仅提供了一些原则性的间接性的保护;民法虽然明确提出了对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以及名誉权的保护,但公民的个人信息涉及的内容远远不止于此,过于零散的法律规定,削弱了民法的可操作性,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裁;行政法对于破坏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实施主体限制范围相对狭小,主要针对行政机关人员,而且处罚力度较小,不能对公民的个人信息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因此,加强刑事立法,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着显著的现实意义。 三、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完善建议 (一)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犯罪主体范围 要解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事立法问题,首先要明确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和犯罪主体范围。现阶段,我国在这方面的刑事法律还不够完善,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指出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但同宪法、民法、行政法一样,没有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做出具体的解释,不管是公开信息还是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在量刑规定中没有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做出清晰的界定,以至于不法分子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同时,在条文规定中使用“等”字,也让犯罪主体模糊化。为了避免法律上的漏洞,给犯罪分子以严厉的打击,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以及犯罪主体的范围,是当前完善刑法的重中之重。 (二)根据犯罪的行为和情节细致刑罚 《刑法修正案(七)》中,第七条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区别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就是情节是否严重。而根据我国的立法情况来看,当前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对情节是否严重划分出明确的界定范围。因此,在裁判过程中,对于“罪与非罪”就存在争论,司法机关必须根据案情酌情评判情节的轻重,给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带来不小的难度。如果出台的法律能够将犯罪行为细致量化,司法机关审判案件的压力将会大大减小,比如立法机关可以根据公民个人信息被出售的份额,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所得利益对刑事处罚的幅度进行划分,份额由小到大对应犯罪情节由轻到重,相应的刑罚也会逐渐增加,尤其是给当事人带来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失时,犯罪行为更不可姑息。如此一来,犯罪主体都能够得到与之犯罪情节相对应的惩罚,不会出现钻法律漏洞的现象,实现司法的公平性。 (三)构建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工作一体化机制 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过程中,必须要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因此,首先从立法层面上讲,立法机关要深入社会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构建法律条文,尤其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刑法的完善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其次从执法层面而言,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侵害的犯罪分子,绝不姑息养奸,让犯罪分子有机会逃脱法网;从司法层面来说,法院及检察院在裁定犯罪结果的过程中,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立法、执法、司法机构要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才能有效打击此类犯罪。 (四)借鉴学习国外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经验 在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中,不仅要完善刑法,宪法、民法、行政法都要同时完善,只有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才能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坚实的堡垒。将来随着立法的逐步完善和条件的逐步成熟,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无疑是明智的选择。从立法模式上,笔者比较倾向于以德国为代表的统一交叉立法模式,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案,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整体归类,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避免了法律零散化带来的不便。 四、结语 综上所述,刑法作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它的完善对于公民个人权益的保护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于刑法涉及到的“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对核心的工作人员做好监督工作。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只有提高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行为的产生。 作者:王晓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信息化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讲,信息化方式与社会管理具有紧密的联系,对其具有决定性作用。对于信息来讲,具有透明化的特点,最终导致公民信息受到了侵犯。对于个人信息而言,归属于财产利益。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是十分重要的。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受到侵犯这样的问题层出不穷,针对这样的情况应进行有效的解决,进而才能保证公民权益得到保障。 关键词:公民信息;刑法保护;具体分析 信息时代的带来,进而导致人们工作日常对信息运用逐渐增加,换言之,信息已经融入在人们生活之中。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其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从当前形势上看,一些人经常利用一些非法手段进而获得公民信息,这样的现象较为严重。信息泄露对公民正常生活具有重要影响,同时也导致经济损失的发生。因此,加强公民信息刑法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但当前法律并没有明确性的法律法规,缺少一定的约束力。进而针对公民个人信息应进行有效的保护,采用相关的方式给予公民提供一定的保障。本文将针对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进行针对性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概述 在日常生活之中,个人信息具有较多的表现形式,同时与人们生活也具有着紧密的联系。当前我国并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存在着一定的薄弱性,公民个人信息滥用这样的情况十分严重。相对而言,各国对个人信息界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从总体上看,公民个人信息主要是个人相应的资料以及数据。其中个人信息包含两方面内容,一种是公民自身产生的信息,而另一种是他人对个人信息进行评价。另外,个人信息涉及丰富的内容。因此,在新的形势下,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应受到广泛的关注,同时给予一定的重视。 二、当前公民信息保护面临的现状 (一)个人信息保护较为薄弱 对于公民而言,在其思想意识中,认为个人信息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与其它问题不存在关联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计算机应用不断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信息具有了新的内涵,归属于财产属性。从当前情况看,公民个人信息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其实际收集以及利用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另外,从信息保护安全角度为主要出发点来讲,公民意识极为薄弱,一些特殊方式能够将个人信息进行获得,其对信息保护没有受到一定的重视,进而导致公民信息泄露的情况发生。针对这样的情况,大多数公民不知应怎样进行维护权益,最终导致经济损失的发生。 (二)个人信息侵犯行为具有复杂性的特点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侵犯公民行为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讲,收集信息具有全面化特点,进而具有向非法机构提供一些个人信息这样的条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是十分容易的,通过一些案例进行观察,这样的情况是经常存在的。另外,对于商业机构而言,一些商业机构通过一定的渠道,将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但这些机构对信息保护并没有给予一定的重视。还有一些机构将信息进行泄露,最终导致危害的发生。 三、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具体措施 (一)将公民个人信息范围进行有效确定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公民个人信息并没有有效的界定,之所以造成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刑法理论中没有对公民信息进行有效研究,同时缺乏相关经验。相对而言,个人信息缺乏明确的界定,在司法实践之中具有一定的困扰性。因此,针对个人信息进行刑法保护过程中,应参照一些立法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将公民信息类型进行有效的列举,进而才能将公民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二)积极完善刑罚体系 对于犯罪行为来讲,不仅对个人造成极大的危害,同时对社会也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对其行为主体应进行一定的刑罚。就整体而言,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因此,对社会危害也具有较大的差异。因此,针对刑罚体系进行构建时,应具有轻重这样的区别,进而才能在公民信息保护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在刑罚体系中应将资格刑融入其中,例如:信息收集主体如果犯罪,将取消从事工作的资格。另外,作为信息保护主体,具有这保密这样的义务,假如出现泄露这样的情况,将承担相关的责任。 四、结语 总而言之,当前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信息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在这样的情形下,应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使其不被泄露。但当前刑法规定较为不足,同时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针对这样的情况,因应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强有效监管。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受到有效的保护,还能在真正意义上使公民利益得到保障。 作者:谢腾 单位: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民法规定如何针对个人信息保护 摘要:在数据化时代的发展中,个人信息是尤为重要的一项资源,同时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载体,其包括了个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教育水平、婚姻状况等重要信息。但是,在如今社会发展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激发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例如常见的电话电话诈骗,网络推销,骚扰短信等情况的发生,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从而使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陷入了危机因此,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凸显出其重要作用。就目前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而言,我国仍存有很多缺陷,至今为止也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主要实行的都是民法、宪法、刑法等保护机制,其保护范围不全面,没有双重性保护机制。本文基于民法的视角出发,对现今受害者在民事侵权行为中的民法规定保护方面作出了详细的研究,围绕个人信息在民法规定中的一些不足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个人信息权;民法规定;民法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指的就是个人隐私,自发展以来,个人信息就在整个资源系统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当下信息化的便捷发展中给人们经济上带来了推动性发展作用,因此,伴随着信息化快速发展,个人信息的利用和收集也变得异常便捷化,然而,在利益的熏陶下,个人信息侵害的问题也接连发生,给人们精神和财产上面带来了负面影响。许多国家依据国情也制定出了相对的个人隐私保护规定,但是我国对其制定的法律保护规定尚不明确。总而言之,目前学术界的讨论学者对此问题一直没得到一个统一的答案,许多学者也都是只停留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当中,对民法上的保护方面没有做出进一步研究,因此,在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时,民法规定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彰显出了其重要作用。综上分析所述,基于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系统理论中,总结出了信息侵权的民法保护存在的意义。 一、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 个人信息的概念可大致分为隐私型、关联型、识别型,这三大类型。但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因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受各地语言习惯和法律传统差异的影响,所传递出的基本概念也不尽相同,就目前对个人信息的界定学术界也尚未统一,但是从主要发生问题上分析,主要还是基于这三大类型之上。隐私型的基本概念是,个人信息不愿意向社会群体透露,不想外界人知道有关自己的一切信息。关联型的基本概念是,个人基本资料和私下生活方面与参与社会活动相关联。识别型的概念是,个人的基本信息能直接或间接显现出该人的一切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籍贯等。 二、民法规定中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中没有实行统一立法,多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纵观当下,现有的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群众的发展需要,因此,加大民法规定中对信息信息保护是当下势在必行的一种制约方式。 (一)个人信息保护在民法规定制度中不规范 目前,我国民法规定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是对隐私权的一种保护,但是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两者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对个人信息的概念也没有没明确的界定,因此民法规定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使用范围相对狭窄,不足以能够解决当下繁琐的信息侵权问题。站在社会实践的视角分析,个人信息涉及面要比个人隐私涉及面广,但是,对于明面上的个人信息不论怎么利用,保护隐私权的方式终究还是行不通,从而导致了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偏低。在民法规定制度中个人信息保护不规范具体可以划分为如下几大点:1.信息主体权力义务不明确;2.人身财产利益缺乏有力保护;3.侵权责任规定不健全。 (二)救济机制在民法规定中不完善 个人信息侵权事件在我国民法规定中属于小型事件,未达到刑法保护的层面,因此,民法救济机制是尤重要的。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短信骚扰和电话推销等问题,但是却道泄露渠道不知情,因此造成了信息主体举证困难的现象发生,其次,受到行政轻民救济的影响,导致了民事救济机制得不到空间发挥,在发生侵权问题之后,受害人在经济上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三、个人信息民法规定的完善建议 (一)制定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应尽力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此为基准,开展民事单行法,制定出更有力与保护信息主体的一项权力,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民法规定的整体建设。 (二)明确个人信息的权力范围 在民法规定中要尤为表现出信息主体的权限,以个人信息权力为中心建立合法权益。其次,还要明确保护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确立侵权责任制度。 四、结论 当下社会个人信息侵权问题频频发生,本文基于民法保护现状的分析,总结出了民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为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中提出了小小的宝贵意见。 作者:周宁 单位: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微博信息传播与个人信息保护 摘要:分析了微博信息传播中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新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微博;传播信息;个人信息保护 微博(MicroBlog),即微博客的简称,始源于美国的Twitter,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换工具,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创建个人社区,通过手机、计算机向微博客信息。与传统的博客相比,微博信息的传播速度、互动程度都得到了极大提高,满足了人们快餐式的文化消费需求,符合快节奏生活的时代特点。微博作为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一种新生事物得到了广泛使用,改变了已有的大众传播格局,并且在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报道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而受到越来越多行政部门、企业、公司等各行业以及个人的关注与应用,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分享信息的重要新媒体。 1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新问题 微博的广泛流行不仅导致个人信息呈爆炸式增长和信息潜在价值的惊人凸显,而且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1)信息传播广,难以控制。微博信息传播之快可以用秒来计算,用户只需按动一个按钮就可实现信息上传,其内容就即时出现在网络上。虽然一些微博经营者建立了网上个人隐私工具与平台,设置了全部限制、全部允许或者部分限制的选项,并由用户决定是否将信息公布于众,但是仍改变不了个人信息被公开的事实。其一,除了信息主体之外的第三方可以浏览、复制、、传播信息,不受信息主体的控制。其二,搜索引擎可以自动从网上收集信息,在对其进行组织和处理后编入索引,通过关键词就能快速检索到相关信息。其三,微博的优势在于公众参与感强、影响力大,但是这一优势极端化之后也可能变成劣势,导致事件的扩大化,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也很大。(2)个人信息易暴露,威胁信息安全。当用户使用微博时,商家可以毫不费力地收集用户信息,并且这些信息被商业化地交易、买卖后,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其一,窄告。窄告就是“窄而告之”,目的在于为用户提供与浏览内容相匹配的网络广告。为了实现精准化定向广告的投放,窄告服务商会检视用户的消费倾向、购买习惯、个人喜好、网络行为等信息。其二,网络跟踪软件。为了了解用户的活动,经营者会利用ElectronicFootprint、Cookies软件跟踪或检测用户的地理位置、操作系统,记录用户的登录、浏览、消费习惯及个人信息等,并可能引发第三方的介入。其三,调查工具。微博开发了投票模块,可做产品调查和企业市场调研。一些营销机构利用投票模块向用户发放产品的问卷调查或者数据统计,或者使用用户消费行为和贡献行为产生的数据进行商业调查。(3)信息容易、删除难。虽然微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容的多少,但它给了使用者将所想、所拍的信息第一时间发到微博上去的自由。然而,这往往存在着不客观、不完整,甚至误报、失实的可能。虽然信息主体可以请求把信息删除,但殊不知信息可能早就被复制匿名化了,无法实现真正的清除。当一件不公平事件得不到及时处理,不满、愤怒的情绪一经在微博中复制、转发后,就会迅速散播开来,个人就很容易陷入群体意见的漩涡,公众辩论一旦极化成情绪化的激愤,势必给社会或当事人带来伤害。当信息永久存储于网络空间之后,随时可能被人重新翻出以作为谴责的依据,那时再删除微博来平息事态发展,往往事与愿违。 2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概念 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并不完整,因此对个人信息、信息主体、信息控制者的法定概念界定不明确。探讨微博信息传播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首先要明确以下概念。 2.1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一个与个人数据、个人隐私、个人资料通用的概念。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为信息系统所处理、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单独或通过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该特定自然人的计算机数据”[1]。笔者认为,在微博上与个人或者他人身体特征或身份有关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均视为个人信息。从涵盖的内容上看,个人信息不只是家庭私人信息,也包括个人所参与的各种活动,如工作关系、经济、社会活动等;从表现形式看,个人信息不仅包括数字、文本,还可能是视频、音频、图像等信息;从信息内容的产生方式看,个人信息不仅包括原生信息,如信息主体发表的评论、使用服务的日志数据等,还包括衍生信息,即他人采集信息主体遗留下的信息痕迹经过算法加工、聚合而成的系统的、有使用价值的信息;从信息的准确性来看,个人信息不仅包括真实准确的信息,还包括尚未证实的或者错误的信息。 2.2信息主体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关于个人数据处理中个人权利保护及促进个人数据自由流通条例草案》中对数据主体定义为:数据主体是指其身份可以直接或间接,特别是通过身份证号码或者一个或多个与其身体、生理、精神、经济、文化或社会身份有关的特殊因素来确定的自然人[2]。在微博上的文字、图片等信息一旦能直接或间接识别信息的主体,该自然人即是信息主体。信息主体是个人信息的来源,法律应赋予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知悉权,知悉收集的主体以及利用等有关事项;同意权,对信息的收集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表示;更正、删除权,个人信息发生瑕疵或信息失效时,有权进行修改、更正、补充或删除;安全保障权,上述各项权益受到侵害时,信息主体有权向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管理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2.3信息控制者 信息控制者是指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决定个人数据的处理目的、条件和方法的自然人、法人、公共机构或其他实体[3]。在不同的环境中,与信息控制者相关的概念很多,比如信息持有者、收集者、经营者、处理者、使用者等。据此,微博经营者、用户都可以成为信息控制者。信息控制者可以拥有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保护中承担主要责任,直接对信息主体负责。对于具有资金与技术优势的经营者来说,他们当然地属于信息控制者。当他们开发了微博平台就意味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加工、传递、处理等服务,这样商家就可以利用用户的信息寻找潜在客户,从而有针对性地推销广告和营销业务。就用户而言,虽然一般都视为信息主体,但也有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可能被视为适合的信息控制者,例如:当用户被赋予了较大的自主权,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在微博上;当用户的行为超出个人或家庭之外,以单位名义信息;当用户使用这一平台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思表示”。 2.4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是针对大量的、可能是杂乱无章的、难以理解的个人信息,利用计算机或者人工对各类型的信息进行处理。其过程包括对信息的采集、整理、鉴别、加工、存储、检索和利用等,或者其他使个人信息可被他人利用的方式披露、排列或者组合、更正、删除等。微博上无论是经营者还是用户凡参与他人个人信息进行以上操作的都属于个人信息的处理范畴。 3微博信息传播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对策 基于上述个人信息相关概念的分析,为了用户更好地利用微博信息传播平台,应当采取符合微博特点的个人信息保护对策。 3.1立法保障 法律是保护个人信息最根本的手段。我国直接对个人信息加以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数量相当有限,有关打击泄露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散见在我国《宪法》《侵权责任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在微博环境下出现的许多具有全新特点的违法行为则无能为力,缺乏可操作性,已无法有效地保护信息主体的权利。显然,为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完善国家法律制度势在必行。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特别是欧盟等国家的法律准则、规则对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从民法、刑法上进行进一步的完善。2005年我国启动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理论界也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与印证,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稿,较为有影响的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受国务院信息办委托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此为基础,相信我国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也会逐渐建立并愈加完善。 3.2用户自我保护 普通用户是微博的主要使用者,在其信息保护上是第一责任人。虽然微博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开放平台,但是提供个人信息时还是要持谨慎态度,要主动了解经营者及第三方是否有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声明和政策、收集信息的内容和种类、信息处理的机构、目的等核心要素。此外,要依靠技术手段加强个人信息的控制,如利用匿名软件、伪装软件、个人信息访问账号密码设置等防止非授权的跟踪。在每次浏览之后要及时清理上网痕迹、删除网站Cookie。再者,虽然微博服务大部分是免费的,但还是会给经营者带来一定的市场利益。经营者的盈利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关联广告、电子商务、产品销售分成等。因此,个人信息越频繁,经营者越是能够通过秘密跟踪技术监视和分析使用这些信息,从而帮助广告商更好地发现目标客户,定点推送相关广告。因此,为了用户自身的利益,上传个人信息时要有所节制,避免成为共享信息时同情况不同对待的情况发生。对于视为信息控制者的用户,虽然与经营者不同,但也应知晓未经授权人同意擅自将他人信息上传可能会造成对其隐私和个人信息权利的侵犯,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当然的信息控制者,在微博信息交流平台中,充当着把关人的角色,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是其应尽的义务。一是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可以用来规范对个人信息的管理与使用,但是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这项标准提出了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的八项基本原则:即目的明确、最少够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和责任明确[4]。这些都是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注意的。二是遵循“告知原则”。首先,经营者在用户注册过程中应告知用户所注册信息的安全性,并经过用户明确同意或认可,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其次,以适合的方式告诫用户过多地个人信息所存在的风险,未经信息主体许可、授权其有关微博内容时存在的利害关系,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侵权诉讼。三是建设高级别隐私权保护设置。用户在注册微博之后,很难从繁杂的默认选项设置中配置出最适合自己的安全选项。因此,经营者应该在没有明确提醒用户注意之前,预先安排好高级别的默认隐私设置和安全选项,由用户自主地选择是否让非联系人浏览自己的内容,降低第三方非法进行信息处理的风险。如果用户要求开放部分权限,那也应将此项操作有可能造成的后果予以告知。传统的隐私设置都是一维的,设置中的评论、私信、@功能、邀请等设置只关注浏览对象,如果再加上时间限制,设置为家人、朋友、同事不同的时间浏览,将大大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这样,既实现了微博的分享特性,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个人信息不被窥视、侵入。四是提供更新、删除服务。牛津大学网络学院互联网研究所治理与监管专业教授维克托•迈尔-舍恩博格说:数字技术已经让社会丧失了遗忘的能力,取而代之的则是完善记忆,这些被记忆的信息带来了诸多问题[5]。为此,欧盟委员会首先提出了“被遗忘权”,也被称为“删除的权利”。为了保证信息主体能够更好地控制在线信息风险,当信息主体不希望个人信息在互联网或其他领域再被使用、传播,或者这些信息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并且也没有保存这些信息的合法基础,信息主体有权要求信息控制者和使用者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包括技术性的手段,删除关于个人的任何信息。为此,当用户提出永久删除有关个人信息时,除非信息控制者具有充分保留的合法理由,否则应将其网上的个人信息删除干净,使其在网络世界中被切实消除至“被遗忘”。 作者:刘强 单位:济南大学图书馆
水利工程建设篇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制度、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监督管理。监理作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的密集型服务行业,是水利工程建设中不可缺的重要组成。监理制的实施,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但目前水利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文就监理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监理工作创新进行探讨。 一、水利工程施工特点分析 (一)水利工程施工条件较为复杂 相较于其他工程项目而言,水利工程项目的规模较大、施工周期较长,各环节施工的落实,都很有可能会受到地质因素、水文因素和气候因素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承受水带来的浮力、推力与冲刷力,工作条件复杂,导致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具有一定难度。 (二)水利工程项目技术要求较高 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包含很多不同内容,比如堤坝施工、水闸施工等,这些单项水利工程是水利工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相辅相成,关系比较紧密。由于要承担挡水、蓄水和泄水的任务,因而对稳定、承压、防渗、抗冲、耐磨、抗冻、抗裂等性能都有特殊要求,需按照水利工程的技术规范,采取专门的施工方法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水利工程项目与自然环境之间有着密切联系 水利工程项目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发展也会产生直接影响。尤其是水利工程要利用枯水期进行施工,有很强的季节性要求,有些工程受气候影响还需要采取温度控制措施。因此在水利施工过程中需要把握施工时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和进度。 二、水利工程项目监理职责 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理职责,根据业主要求开展具体的监理工作,并协助业主做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方面工作。在日常的施工管理工作中,监理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监督上,要根据“监帮结合”的原则,从工程建设大局出发,努力提高监理工作的预见性和指导性,发挥监理人员管理和技术特长,为业主和施工单位出谋划策,从而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工程建设监理的控制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三大内容。其中投资控制是基础,进度控制是条件,质量控制是核心。监理工程师要对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控制,并协调处理这三者的相互关系。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工期为重点,施工质量为保证,投资效益为目标”的原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协调工程进度、质量与合同支付的关系,促使合同管理目标得到优化。 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 (一)监理制度不规范 由于建设监理制在我国推行时间仅30余年,虽然建筑相关法律法规有涉及到监理的规定,如《工程质量项目管理规定》《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条例》等,但缺少针对监理工作制订的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无法提供明晰的法律法规依据。同时施工现场监理制度以及监督管理机制存在较多的不足,对监理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施工监理的认识有偏差 水利工程建设中,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的观念仍然部分存在。有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监理单位职责缺乏正确的认识,使得监理人员无法根据实际展开各种工序的调度,为工程建设埋下质量隐患。监理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等问题的处理缺乏影响力,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监理服务职能的发挥。 (三)监理队伍水平参差不齐 监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经济、法律、合同、信息管理人才和复合型及具有全方位控制能力的人才,大多专业监理人员都是直接来自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缺乏设计、施工和监理经验,缺乏事先控制的能力。加之需求的监理人员过大,监理费用相对低廉,大量非专业和非院校毕业人员加入监理队伍,部分监理人员监理职业道德水平较低,使得监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业配套不合理,现场施工监理能力较差。 四、水利施工监理发展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监理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法》明确了我国在建筑行业必须推广监理制度,水利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行政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进行监督。但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理的职责范围和内容缺乏明确规定,因此有必要通过制订和完善专门的监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监理行业提供准确明晰的法律依据。同时管理层要加强监理履约的强制要求和奖惩规定,真正体现监理工作责、权、利的独立性,为监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水利工程监理机制 一是坚持标准化管理,监理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监理人员在实际施工中的行为,强化行为规范。二是建立责任制度,将任务划分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身上,方便检查各项责任主体是否按照规定完成任务,也更能反映出实际的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在其监理活动中应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坚持质量标准;坚持以人为核心;坚持以预防为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监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准则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相关解决方法和措施,减少和消除各种隐患。 (三)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养 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同时加强监理人员管理,提升监理综合素养。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监理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开展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做到公正、廉洁、守法,不可损害各方利益,更不能以权谋私,危害工程建设。 (2)提高监理质量管理能力。监理要对工程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提早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将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多发病和常见病等作为重点,严抓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发现质量与安全隐患的能力,有效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增强协调关系能力。监理人员需协调工程参建各方关系,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结语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因素,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安全,也关乎着工程能否顺利开展。为此,必须不断加强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健全监理工作机制,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养,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为我国水利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汪海涛 崔立柱 水利工程建设篇2 近年来,大型建筑水利工程满足了人口的一定需求,但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生态环境退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主要全球挑战之一。随着自然资源利用的增加,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如何改变现有的生态环境,从不平衡转向新的平衡,并采取适当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当前,水利的发展方向是使工程水利成为新资源,而生态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1水利工程建设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分析 随着对水资源需求的增加和对水资源的不可持续利用,许多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缺水现象。缺水地区缺水,工农业和家庭缺水以及群众饮用水短缺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水利设施的建设与区域水资源重叠,为区域的发展和生存提供了基础,在这方面,水利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水资源分布不均,水资源稀缺地区发展相对滞后,需要合理配置水资源,才能实现均衡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从水利系统的角度看,它们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水利工程能够有效启动防护模式,既保证了环境的正常运行,又有效减少了灾害造成的破坏,从而保证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建设水利工程可以改善当地恶劣环境。鉴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气候也存在明显差异,在高度干旱地区,降水是水资源的主要来源,而水利工程的建设可以显著增加降水量。水利工程建设通过太阳能蒸发和其他步骤收集水并改善空气中的湿度,因此降水可以满足环境的需要。当区域经济稳定时,水库也出现了轻微的气候效应,这对确保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作用[1]。 2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2.1水利设施建设是环境综合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它不仅为人民提供粮食和其他生产、生活手段,而且为我们提供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并在维持水循环、净化空气和灾害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总是依赖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支持,由于水是万物之源,具有孕育和调节生命的强大潜力,水利设施建设归根到底是以水资源为中心的人类活动,而且只有水利设施的建设才能改善和弥补自然环境的原始缺陷和伴随而来的破坏,这是环境综合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2.2健康的生态环境是水利工程的保护伞 水利工程是在自然生态环境中建设起来的,虽然人类具有改造世界的巨大能力,但大自然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为水利工程提供保护伞;同时,如果水利工程处于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环境问题造成的恶劣自然条件下,是不可持续的,面对自然灾害,人类面临的损失更为严重。 2.3以人为本的工程建设,是恢复自然包括生态环境的活动 水利工程是管理和分配自然地表水和地下水以谋取利润的设施.水利工程是在自然生态的基础上,在自然生态环境中建设的.水利设施的建设实质上是人类恢复自然、融入自然生态环境及其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的活动[2]。 3水利工程建设的作用和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自古至今,水利设施建设一直在进行中,其存在的意义在于为人民的利益合理利用水资源。同时,水利设施建设还可以提供有效的防汛保障,更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经济财产。但在水利设施建成后,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1影响水文条件 水库建成后,河流下游的水流发生变化,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水库不仅可以存储汛期的洪水,还可以拦截非汛期基流。水库建成后,河流下游的水位将显著降低,甚至下降。与此同时,周围的水位也将下降,许多环境和生态问题将发生变化:下游的天然湖泊或池塘将干涸;地下水位也会下降;河口易形成海水回流;河流自净能力降低;在发电高峰负荷下,承担发电任务的水库日流量变化较大,导致下游河道水位发生较大变化,影响许多相关行业(如航运、灌溉、水产养殖等);如果停水和水位下降,水质也可能恶化。 3.2影响气候条件 一般来说,地区气候受大气控制,然而,当大中型水库或灌溉设施建成后,由于原有土地变成湿地或水体,其所在区域的空气状况改变,亦可能会带来一些轻微的气候影响。到水库建设时,陆空能量交换强度因陆地变为水而发生变化,进而对个别地区的温度产生一定影响,年平均气温普遍上升。水库建成时,由于蓄水量大,当阳光蒸发时,会产生大量降雨,导致降雨区降水分布发生变化。 3.3影响土壤条件水库蓄水后库区周边土地被淹没,盐渍化、沼泽化严重。 (1)水库区域的地面浸没。在洪水地区和周围地区,土壤通风条件恶化,土壤微生物活性降低,土壤肥力降低,作物生长将受到严重损害。 (2)库区土壤沼泽化。土壤沼泽化是由于地下水位随库区水位上升而引起的。周围环境湿度过高也会导致植物根系腐烂和呼吸困难。 (3)库区土壤盐渍化。库区土壤入渗补给的地下水通过毛细管上升至地表。由于蒸发,水中的盐集中在水面上,导致库区盐碱化。由于土壤溶液的高渗压,植物会发生生理性干旱。 (4)当水库水位上升时,它会造成邻近地区的土壤沼泽化。这导致了巨大数量植物的根部腐烂,造成严重的呼吸问题,最终死亡。 (5)由于水库的建设,周边大部分地区被水淹没,无法继续提供良好的土壤呼吸条件,极大地抑制了土壤微生物的活动,降低了土壤肥力,严重阻碍了作物种植。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自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我们更加关注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政府条例指出,兴建中大型水利设施时,必须首先考虑环境因素。 4.1对水利工程的负面影响 (1)由于有些水技术工作是在区域间一级进行的,目的是转移水资源,因此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渗漏而可能增加地下水的水平,从而导致大片土地的沼泽化和盐化。在高斜坡地区,有时会出现山泥倾泻。 (2)水库的建立会破坏当地生物的自然栖息地,破坏旧的生态平衡体系,破坏当地的食物链,并引发瘟疫等灾难。例如,当其水库达到正常水位时,“三峡”工程可能会淹没广阔的人文景观。 (3)由于水库已建成之后,蓄水量大,导致库区地壳结构荷载变化,容易引发地震。例如,印度科因水库发生6.5级地震;地震发生时,美国发生了5.7级地震。 4.2对水利工程的积极影响 无论是南水北调工程或另一项水资源规管工程,双方都可以取得双重效果。一方面解决了干旱地区缺水问题,另一方面也解决了“积水区”的洪水威胁。例如,我国正在实施的“南水北调”项目,无疑是对严重缺水的北方居民的一个重要好处,满足了他们迫切的饮用水需求。同时,也减缓了南方洪涝灾害的蔓延,大大改善了南方、北方和南方的生态状况。此外,我国黄河底部、三峡建设等大型水库不仅具备防洪除沙能力,而且提高了库区空气湿度,改善了周边植被的生存条件[3]。 5实现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可续持发展的措施 5.1转变思想观念 要保证水利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完善生态水利建设方法等。根据这一科学发展理念,通过合理协调水利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可以实现这两个方向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还必须对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采取综合办法,使与防洪、灌溉、供水、恢复等有关的水利工程得到加强。有效地恢复和改善了水资源的生态环境。换言之,优化水利生态系统可以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因此,环境保护必须在施工阶段全面实施,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 5.2建立基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补偿机制 水利工程的建设必然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在竣工后恢复生态,必须建立基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补偿机制。笔者认为,首先要设计合理、科学的方法来计算水利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损害成本,进一步研究相应的补偿机制,尤其是水利设施建设前移民的补偿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水利功能,在周边地区和库区上游进行供水,既能促进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又能保护周边地区的环境;第三,利用水利设施开发水资源,要兼顾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活用水需求,特别注意科学利用水资源,兼顾生态和水条件,确保充足的供水,保持生态平衡,平衡基本需水。 5.3创新施工工艺 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产生影响,但为了确保可持续的环境发展,通常有必要将这种影响降至最低,优化并创新施工过程。在施工技术的创新和优化过程中,首先应详细分析传统施工机械应用的风险因素,然后对其进行相应的规范和改进,以确保施工技术的应用更符合要求。例如,在水利工程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我们应尽可能降低影响深度,以避免对工程地质结构造成严重破坏,或根据需要在主要处理过程中加强保护,以促进有效缓解。此外,为了有效控制以往水利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各种环境污染因素,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需要及时进行现场保护,在恶劣地区需要高渗透性保护层。避免大量粉尘泄漏;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噪声,最大限度地优化机械设备,确保隔音保护,使其免受环境生物的影响和威胁[4]。 5.4谨慎考虑水利设施的施工地点 水利工程可以改变河流流向,适当地进行联合,以满足施工需要。因此,有必要先勘察环境,组织专家对河流进行全面评估,充分了解河流的环境和条件,以及项目是否可以进行建设。根据收集到的数据,以环境保护为出发点,讨论科学的方法。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并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和土壤的破坏。 5.5建立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为了确保有效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在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时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估体系。在建设水利工程项目之前,必须对现场和环境进行检查,以评估环境影响。同时,在水利工程的设计中应引入环境保护原则,并制定适当的措施,以有效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环境影响评估体系要求对经济、生态等进行多边评估,确保水利关系项目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见图1)。一般来说,还应考虑负载系数。至于水资源的承载力方面,虽然一些流域资源丰富,但不能随意使用。超过水资源承载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环境变化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水资源的开发应低于流域水资源的安全承载能力,在环境承载力方面,经济和发展不应损害环境,但应确保能够维持河流本身的生态需求,并确保维持河流系统最基本生态功能所需的最低水量;保持河流形态和盐度的动态平衡,以及湖泊和低地水体的功能。这是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条件。因此,在设计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时,应考虑环境和社会因素,以确保水利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在此之前,有必要检查设备和环境,并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将环境保护原则引入水利工程项目设计中去,制定适当的措施,以有效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关于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有必要进行经济和环境评估。为了保证水利工程项目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还应考虑与水荷载相关的荷载系数。虽然水资源丰富,但在一些集水区,水资源没有得到定期利用。我们需要维持河流的生态需求和基本生态功能;维持河流和咸水之间的动态平衡以及低洼湖泊的蒸发功能是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条件。因此,在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系统时,必须考虑许多因素,例如环境和社会因素。确保节水项目的可行性[5]。 6结语 因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涌现。总的来说,无论从正面或负面来看,兴建水利设施对环境的影响,都需要重新重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尽量减少负面影响。一是要建立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二是要注意水利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最后建立水利设施建设对环境造成损害的赔偿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我国水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戴成根 王正 张平 辛虹 单位:连云港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工程建设篇3 农村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基础,与当地居民的生活有着重要的联系,其影响着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农田水利的灌溉,对于当地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其进行建设与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对农村地区的水利的运行造成一些不利的影响。由于农村地区的地势相对复杂,面积广阔,在建设管理时期属于一项比较复杂的过程,因此出现一些问题也是在所难免。面对如今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问题,做好相关的优化研究,避免问题持续恶化,逐步实现管理全面化。 1安徽省阜阳市概述 安徽阜阳市属于我国黄淮海平原南端,淮北平原西部,安徽省西北部。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季风气候比较明显,四季分明,气候相对温和,降雨量适中。同时由于阜阳市南临淮河,而在淮河以南属于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所以在阜阳市内部的气候具有以暖温带向北亚热带渐变的过渡带气候特征。其水资源优于北方,但是又具有南北方气候的变异性,旱涝灾害比较频繁。其地区降水特征通常为南部降雨多,北部降雨较少;季节分配十分不均,年降水以夏季最为集中,春季降雨较次,秋季降水略少,冬季降水最少,并且年度之间的降雨变化比较大。安徽阜阳地区由于其雨热同季,比较适宜种植农作物,但是其自然灾害比较频繁,常有旱涝灾害、干热风灾害、晚冻霜灾害等。并且阜阳市的主汛期为7月~8月,在此时段,洪水相对比较多,并且多为锋面雨,非常容易造成一定的洪涝灾害。雷雨的高发时期为6月~8月之间,雷雨的时间比较短、强度大、范围小,如果遇到强对流的天气,将会形成一定的特大型洪水,为农作物种植带来众多的不确定因素。 2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论述 2.1农村水利工程概述 农村水利工程属于以农村地区为建设地点和服务区域的水利工程,其主要的目的是能够有效的帮助农村地区提升自身的抗旱以及防洪涝的能力,从而调节农村的水利条件,是农业种植生产可以获得更为优质有效的水利基础设施的支持[1]。从而有效的改善农村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业的良好发展,保护当地农村的生态环境,是一项有利于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业生产的高效基础措施。随着新时代农村振兴的概念推广以来,对于农村地区的发展也逐渐的开始重视,农村水利工程也随之趋向丰富,为农村区域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在以往,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当地的农业生产,增强农田的灌溉以及排水。经过近年来对于水利职能的扩展以来,农村水利工程也逐渐的开始为居民提供生活用水,保障居民的饮水安全,辅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区域对于自然灾害的防御水平,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基础。在农村水利工程中,农田水利属于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关键的功能。也可以实现农田科学的排水灌溉,增强水土保持问题,同时还能有效的应用在盐碱地以及沼泽地区的土壤改良方面。 2.2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发展的重要意义 首先,能够有效的促进水利工程管理时期的效率性,保障水利工程能够有效的运转。增强当地的树立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能够为其稳定的运行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及时的发现水利工程的不足之处,同时快速的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满足农村地区的农田与生活用水、排灌,为农事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促进当地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进一步良好发展。在水利工程的建设时期,可以有效的实现对于水资源的配置有效性,对于区域内的快速发展有着推动作用。所以说,在安徽阜阳地区进行优化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于维护当地稳定发展,增强农业经济增长方面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3目前农村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缺点 3.1需求满足性不强 在部分农村区域,现有的农村水利工程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的发展需求。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已经由原本的散户经营逐渐走向集约化、规模化的承包管理,对当下农事灌溉排水提出了更高、更为严格的要求。并且,由于现代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效的提升了当代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条件,对于生活用水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是在当下阜阳市内农村地区的水利工程仍停滞在20世纪60年代左右建设的水利工程,一部分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已经经历了约30年的风霜[2]。在上个世纪的水利工程建设时期,由于其标准比较低,后续管理不足,导致目前一些水利工程已经无法投入使用,出现老化,丧失功能性。 3.2水利工程建设效果不佳 还有部分地区的水利工程存在着一些建设责任主体不明确、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等不良的现象。为了能够实现短期项目完工的目标,有些水利项目承建人在建设时期,违反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在进行项目资金投资、功能性规划、工程质量、应用安全、工期把握等方面无法实现全面有效的管理,导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下降。此外,部分水利项目的施工单位其专业技能性水平不足、工作能力有限,在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实际需求与协调能力上无法有效的进行平衡,在施工时期,对于出现的问题不能够解决、资金的短缺以及工程质量保障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水利工程的建设效果不佳。 3.3缺失监管力度 在阜阳地区一些农村水利工程的发展期间,并未形成相对比较系统、完善的农村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制度,同时没没有相对能够向量化的技术指标,检测管理技术比较落后,同时监管的力度也不够充足。如果在进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时期,只是以单一的施工进度作为其控制的主要目标,不重视运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那么将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当下我国已经颁布了有关实施农村水利建设的法规制度,但是落实到农村地区的配套技术规范以及行业中的施工标准还不够全面完善,对于水利工程的监管工作难以落实,为农村地区的水资源合理的应用与发展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3.4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在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时期,缺乏其相应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现代水利工程发展不良。首先,在部分农村地区的水利工程管理部分缺乏相应的分工不明确的问题。在进行水利管理过程中,常会由于自身部分的绩效而出现盲目性,导致一些比较小的问题没有专人进行处理。一旦出现洪涝灾害等问题,各部门之间推卸责任,完全忽视了管理的高效性。其次,没有专人进行定期的监管与查验。许多水利工程在建设投入使用之后,并没有相应的定期监管制度,对于其运行状况并不关心,一些部门在出现严重的问题之后,才开展相应的管理,促使安全风险性一直存在,形同虚设。 3.5管理效率低下 由于农村部分地区水利工程管理的工作职能落实不到位、管理方式单一无效化以及相关机构不健全等关键性的问题,导致当先农村水利工程的使用效果不佳,甚至于到了荒废的程度。除此之外,相关管理单位缺少相应的培训,一部分的监管人员其自身的素质能力低下,管理责任心不强,对于专业的工程设备运用不够了解,从而出现了相应的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在一些相对比较偏远的区域,例如小型水库、塘坝、小流域、河道防洪设备等水利工程没有人员进行管理,导致其水利工程丧失正常运营管理以及功能性。 3.6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足 在部分农村区域,进行水利工程管理负责的人员其专业素质能力并不高,并且自身的能力水平比较有限,管理人员的总体数量十分欠缺,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在农村地区,由于其区域面积比较广阔,会出现一个管理人员同时监管较大区域,对于巡视、维护管理难以实现全面化,因此导致其无法满足具体的管理需求。并且在进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期间,仍有部分管理人员对其进行使用比较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在现代快速发展的阶段满足当下的发展需求。部分具有科技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也难以实施,从而导致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出现低效性。 4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优化措施 4.1优化建设力度 优化农村区域水利工程的建设力度,在建设之初就能够进行高效的水利工程规划以及建设,满足较好的建设质量问题。首先,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将水利工程的建设与当地的发展战略进行融合,对应当地居民的用水需求,强化建设的力度。特别是在修建一些大型的灌区,充分规划,满足现代农村发展所需的用水需求管理。其次,对于长久未进行管理的水利工程区域,要结合当下地势。气候条件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导致其长时间未进行运行的根本原因,并且结合原因进行整体处理,提升水利工程的运行效率,增强抗旱防洪能力水平。还需要强化部分老旧的抗旱防洪的水利工程设备设施的建设程度,提升整体的运营效率。 4.2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职责问题 对于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主体负责人需要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责任制度。在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期间,对于项目负责人的实施严格的考核管理进行约束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为。只有基于明确的责任制度之下,才能够有效的避免在建设期间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4.3完善对于水资源的配置问题 完善对于农村地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也是对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的良好方式。首先,相关部门在宏观上进行全面把控各区域对于水资源的需求,在基于当地整个农村水资源的需求之上,进行完善水资源利用的有效配置需求,从而建立适宜当地农村发展的方式,为水利工程的长久、高效奠定相应的发展基础[3]。其次,相关部门在进行政策的落实管理期间,结合农村区域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相应比较完善的水资源配置条件,合理的进行人力、财力以及物力的分配管理,增强其水利工程的应用效果。 4.4增强施工监管效果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期间,其质量的监管团队中不应当只有施工单位以及监理机构,还需要有相应的设计人员全程进行参与,项目负责人实施过程上的监督,施工完成之后,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最后的验收。在开展建设工作时期,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责任在工程的统筹和质量监管方面,对于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有效的进行督促,实现整个项目建设的高效性。同时,在施工时期,应当全面实施施工质检机制,进行系统化的督促检测。以农村的水利工程特征为出发点,完善科学的建设机制,进行科学的质量把控,强化各部门对于质量管理的意识性。在进行水利工程项目设计时期,除了保障设计的高效性,还需要确保其符合当地的气候需求,满足农事排灌能力,明确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规范性,从而对于设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优质的把控管理。 4.5增强水利工程管理能力 综合当下我国的水利工程实践经验,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完善其管理能力;①高效合理的进行创建适当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通过相较系统完全的管理体制进行转变当下农村水利工程没有有效的领导的局面。②在农村地区年度用水计划需要进行组织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协商管理,以当地的需求为准,进行全面高效的掌控实际年度用水量,实现有计划、有全面性的用水管理。③对于农村各下属水利部门,应当遵守自己的岗位职责,充分的运行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工作内容,以保障当地能够顺利的实施水利资源管理,充分体现调度的高效性。为了能够全面实现以上的几点管理能力,相关部门首先需要对管辖区域内的用水需求、蓄水的阶段时间、可用蓄水量以及实际用水量进行详细的规划了解,从而实现高效水利数据规划,从而提升最大的用水效率。其次,相关部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来全面实现农村地区的水利资源统一调度问题,对于各个农村地区的水利工程调度管理方式,进行采取有效的灌溉系统规划,从而实现对于水资源的合理运用效果,将水资源管理效益实现最大化。最后,为了能够充分的节约水资源,杜绝因为水资源的浪费而影响其水利管理的效果,相关部门可以结合现代先进的灌溉技术和排洪技术,在满足生态环境用水需求为前提之下,有效的调控农作物生理用水量。从而高效的将有限的水资源用于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居民生活用水需求等,避免出现水资源的浪费。 5结束语 随着当下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徽阜阳市地区的农村水利工程获得了有效的发展。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时期,当地部分区域仍旧存在着一些缺陷,严重影响到当地的水利工程运行的质量。目前,当地农村相关部门应当引起重视,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对其进行完善,从而提升农村区域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能够以高效化服务当地居民,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钰.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后续管理与维护研究[J].农业开发与装备,2020(3):19,23. [2]洪荣.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分析[J].安徽建筑,2019,26(8):256-257. [3]李喆,谭德宝,张穗,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开发[J].长江科学院院报,2014,31(1):66-71. 作者:汤日 单位: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迪沟镇水利站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安全管理研究 [摘要]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要求对施工企业的财务进行制度化和精细化管理,而财务管理安全性和资金运转安全性是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施工企业项目分散、垫资施工、资金管理分散等特点要求企业更加关注财务和资金的安全性。企业员工应以安全管理这个理念指导日常的工作,尤其是财务人员,更需要加强财务安全管理的资金管理意识,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财务管理安全;资金安全;施工企业 一提到安全字眼,建筑施工企业想到的就是施工安全,主要是人员、设备的安全,个人身体、生命与生活的安全,进而达到企业经营活动和社会运作运转的安全。而现阶段每个行业、各个企业的生产经营都无法脱离财务管理工作,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也是如此,财务管理安全工作以及资金安全流转会对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极大影响。 1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和资金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施工企业不同于生产、贸易企业,具有经营范围广、资金占用金额大、周期长等特点。工程项目有可能遍布全国或者其他国家,不便于公司对资金集中管理,尤其近两年建筑市场竞争尤为激烈,许多企业需要采取自筹资金垫资施工才能获得项目,导致企业的资金风险更大,如果工程款无法及时、全额收回,企业将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一直以来,施工企业管理水平都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但是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必须要进行企业管理体制的变革,制度化是提升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利器。财务管理和财务安全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因此,通过制定和实施财务安全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推进企业不断提高内部管理,也可以提升施工企业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和理解财务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安全和资金流转安全不仅仅是施工企业实现利润的重要保证,也是我国建筑和工勘市场发展的要求,是保证我国市场经济稳定的要求。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安全与政府各职能部门、施工项目的业主、项目未来的收益方和项目未来的服务对象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市场的发展需要能保证财务安全管理的施工企业,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工的施工企业,这样才能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合理权益。施工企业财务安全管理工作中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安全的提供,也是工作的重点,很多施工企业都存在着财务管理信息失真失实的问题,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不仅可以为企业管理层做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也能够给政府各个管理部门及时提供财务信息,帮助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 2施工企业的财务安全管理 财务报表和财务系统中最先涉及的会计科目就是现金及其等价物,财务管理的安全工作首先也就是保证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安全。做好货币资金的安全工作,要求财务人员必须有优良的会计职业道德――财务人员在从事会计活动时,既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又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同时要有会计工作纪律,保密性、廉正性(正直、诚实、廉洁)与超然性是维护和贯彻会计职业道德的保证。另外,还要具有良好的会计工作作风,在工作中严谨仔细,一丝不苟,勤俭理财,严格按会计规范办事,自觉抵制非首先因素的侵袭等。 财务信息和财务数据的安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若企业的财务信息和数据被盗窃,这可能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和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保护财务信息和财务数据的安全,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和保密,是会计人员有意识、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尤其是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财务人员在做好保密和安全工作的同时,也要提供给企业管理层安全、可靠、准确的财务信息和财务数据,为企业领导做出正确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给财务安全管理带来了更多的挑战,网络黑客可能通过网络盗取存储在计算中的商业机密和财务信息,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威胁;网络病毒可能会导致财务系统或者计算机系统的瘫痪,严重影响财务日常工作。 面对这些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安全管理:一是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动用系统资源、减少因外界因素导致的计算机故障;二是订立内部操作规程,禁止非会计人员操作财务专用电脑;三是定期备份财务软件数据,并存储于专用的硬盘中由专人保管;四是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系统检测、更新、杀毒处理;五是引入数据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认证技术等,尽量使用光纤传输。 施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着许多弱点,如财务人员分工不明确,财务手续不健全,会计与出纳员分工不明确,内部财务管理控制混乱等。要避免项目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引发的安全问题,首先应当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次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另外在施工过程中有意识地培养和提拔素质高、精通业务的会计人员,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非专业会计人员因业务不精而造成的失误。 3施工企业的资金安全管理 31施工企业资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施工企业资金安全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施工企业资金安全管理意识不足,一般来说财务部是资金安全管理的对口部门,但许多财务人员缺乏相关资金安全意识和资金管理知识,也就降低了企业资金管理和安全控制的水平。 二是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资金存在安全隐患。资金管理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了管理部门设置、人员责权利的分配、资金管控流程和标准、内部沟通等管理机制,而大部分施工企业这方面都是缺失的。 三是施工企业垫资情况较为普遍和严重,资金风险大,垫资增加了企业的施工成本,坏账风险加大,直接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四是资金难以集中管理,项目经理各自为政,不能统一调配资金,企业难以将某项目的闲置资金运用到需要资金的项目上,造成一边资金闲置以及一边需要企业另行筹资,企业筹资成本增加,利润降低。 32加强施工企业资金安全管理的措施 加强企业资金安全管理首先要全体动员,领导表率,将资金安全管理的理念植入每个员工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一步,培养管理层的资金安全管理意识,提高高级管理层的资金管理水平。 第二步,对资金安全管理的主要实施部门财务部进行培训和教育,制定和完善财务人员选拔机制,提高财务人员整体资金管理素质。 第三步,培养全员资金安全管理意识,每个人都可能是资金流转的主体,只有每个人参与资金安全管理,管控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才能真正保证资金流的安全。 建立企业的资金管理体系也是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资金管理体系的建立让员工有了一个资金管理标准和管理流程,从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回收等所有涉及的方面制定相关的制度来对资金进行管理,同时设定每个部门的责任和权利,将资金管理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资金分级管理,各个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权限进行审批和使用,这个准绳可以防范资金风险,并实行奖惩措施,提高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企业的项目评审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保证企业资金安全回收。项目评审管理是为了在项目进行前就对施工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尤其对于需要垫资的项目编制资金预算。对于不能盈利的项目和垫资金额超过企业筹资能力的项目不进行投标和签订合同,已经施工的项目要随时关注垫资情况和工程款回收情况,企业要尽量降低垫资的金额,加快回收工程款。合理、有效地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是帮助企业催收工程款的手段之一,账龄分析虽然作为一个较为成熟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已经被许多企业所用,但是在粗放式管理的施工企业中仍没有作为一个日常管理的方法。做好账龄分析,有助于企业了解应收账款的整理分布情况,对每一笔逾期的应收账款,做到心中有数,进行及时催收,将逾期情况录入客户资信档案中,作为以后是否合作考虑因素,利用账龄分析表,进行应收账款的跟踪管理。 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构建是资金统筹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施工企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导致了资金分散在各个项目或者分公司,在网络和通信手段飞速发展的今天,资金集中管理不存在技术问题,需要各个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的配合,并做好项目的预算工作,在保证各项目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对闲置资金进行合理调配,提高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集中管理进一步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可以规范各个项目开户资金的使用,统一对这些账户进行监控,提高了企业资金安全管控水平。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安全生产是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设备的运行安全,产品使用的安全,既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需要。本文从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点出发,阐述了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一、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特点 1、施工作业的非标准化使得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增多。工程的建设是有许多方参加,需要多种专业技术知识,加上地区差异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建筑企业数量多,其技术水平、人员素质、技术装备、资金实力参差不齐。这些使得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增加,管理层次多,管理关系复杂。而当前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手段较单一,很多仅依赖经验、安全检查等方式,技术标准难以统一,难以形成详细的统一管理标准。 2、建筑施工活动空间狭小使不安全因素增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造成在有限的场地和空间内集中了大量的人力、材料和机具,当场地窄小时,由于多层次的主体交叉作业,很容易造成物体打击等伤害事故。同时,建筑物体积庞大,外部形体形式多样,使得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防护措施随着工程类型和进度发展要作调整。对于目前在城市施工的超高层的建筑、特殊形体的建筑。其围护工作更受到空间狭小的限制,使得操作者危险度增加,高处坠落事故增多。 3、生产工艺复杂多变要求有配套和完善的技术措施予以保证,现代建筑物每个都有其特定的功能要求,形成了产品多样性的特点,导致每一建筑物的各道工序均有其不同的特性,其中的不安全因素也就各不相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上的不安定因素也在随时变化,故为了完成施工任务,就必须针对工程进展和现场实际情况不断及时地采取安全措施,这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4、施工周期长同时露天作业使得工作条件十分恶劣,由于建筑产品的体积特别庞大,施工周期长,从基础、主体、屋面到室外装修等整个工程的 70%均在露天进行作业。同时要忍受春夏秋冬的风雨交加,酷暑严寒的气候变化,环境恶劣,工作条件差,容易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落实安全检查与激励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一般分为常规性安全检查、特殊性安全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常规性检查具有长期性,安全作业人员对那些带有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长期地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特殊性安全大检查是在某一特定时段和区域进行参加人员层次多、检查范围广,有时带有针对性。定期检查是施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制定的一项检查制度,有固定的时间属于例行检查范畴。不定期检查带有突击性检查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先通知和施工现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所接受的安全检查,它更有实际性这样反映的安全问题更真实更客观,解决处理的安全问题更有效,作为施工企业尤其是 施工现场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和指导,目的在于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机构第二个内容就是主要安全的负责人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的第三个内容是企业安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必须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三、加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制定完善的相关安全管理法规 健全岗位责任制,用制度法规约束人。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针对我国建筑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和完善统一的法律法规,明确各个环节、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监察,不走过场,做到依法监督、秉公执法。实施依法管理安全生产,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依法查处责任事故,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加强安全教育 这里所指的教育为重点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特别是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 80%左右是农民工,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低、流动性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极其容易出现事故。他们安全与否直接制约着项目的发展,乃至企业的发展。对这些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成了直接制约着项目的发展,乃至企业的发展。对这些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督促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成了企业的当务之急。 (三)加强监督管理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要通过检查监督,形成一个自检、互检、抽检、专检的控制体系,。实行签字负责制度,出了质量问题,直接追究责任人。同时要对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试验检测,检验频率是否满足,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对易出现安全隐患或对安全有疑问的部位、地方及时安排工地现场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严重影响建筑质量、安全的停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般的建筑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来确定由谁来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地进行,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干预招投标工作,对于插手干预招投标工作的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十条禁令”执行,不姑息、不偏袒。招投标应全面实行市场化、社会化,让更多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竞争,这样才能真正找到一个水平高、实力强的企业来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参建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防御为主”的方针,已经有效地消除了施工生产事故存在的隐患,遏制了事故的发生。但是,我们仍应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来提升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问题与相关方法 【摘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属于一项非常繁琐又细致的工作,首先,必须让每一位施工人员都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建筑施工企业也要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打造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对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并且提出相关的方法,希望能够对有关企业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方法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 1.1、工程项目具有不固定性 建筑工程的流动性,主要体现在施工项目和施工队伍这两个方面。建筑企业的生命力就在于施工项目,所以,企业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会承接各个地区的施工项目,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具有不固定性特点。而作为建筑企业的施工人员,则需要跟随项目从一个地区转换到另一个地区,使得企业出现人员大幅度流动的现象。 1.2、管理工作复杂 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各企业在规模、资金实力以及技术水平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复杂的情况使得建筑企业很难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另外,从地形构造来看呢,我国各地区的差异性很大,地区发展也存在不平衡的状况,从国土面积来看,我国具有幅员辽阔的特征。施工项目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在这种作业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容易引发不安全因素,这就直接加大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的难度。 1.3、管理人员密度大 我国建筑行业的工业化发展步伐比较慢,其工业化水平低,尚且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所以,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依靠大量的劳动力。在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大量涌入该行业。由于农民工队伍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技能训练,使得建筑企业施工队伍存在综合素质水平低下的状况,这对建筑企业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来说,是个非常大的挑战。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2.1、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技术标准有待完善 我国政府在多年前,就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力求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促使建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些政策法规已经无法适应时展的需求,其在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弊端也日益突出。 2.2、关于建筑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伴随现代工程建筑越来越复杂化,都是由很多的分包商交叉进行施工作业的,这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是一个新的挑战。现代各种大大小小的承包商和分包商良莠不齐,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也具有差异性,有些承包商在现场施工中经常出现违规指挥,为了加快进度冒险作业,更有甚者为了自己的利用偷工减料,但是由于施工人员的分属情况十分的复杂,很难形成统一的管理,具体责任也很难划分到对应的单位或是个人,阻碍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3、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落后 有关的检查技术和设备短缺。建筑行业正在快速的发展,安全监督部门的管理体系已经无法满足现在建筑行业的具体形势。这主要是安全管理部门在人员编制上受到限制,没有办法满足现在建筑规模变大的需求,为了降低建筑施工的成本,一些工程管理人员一般都是身兼多职,在监管安全的同时还要管理质量问题。在施工中,质量问题是一种外在因素,很容易被发现,导致监督人员只是在注重质量问题忽视了安全管理。 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改进相关方法 3.1、建设规范的制度 政府部门首先要完善新时期的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加强对总包和分包资质上的认证,对于之前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企业和没有规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投标时要扣除相应的商务分,对于之前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给予一定的处分。将企业的存在的问题、安全业绩以及市场行为都列入到管理的范畴中,合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建立起诚信管理的结构体系,将法律处罚与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结合,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企业本身也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和施工人员的准入制度,在刚刚进入施工现场的新人员,必须要通过专业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以及通过严格的知识考核之后才能进入到施工现场从事工作,班组的交底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避免违章情况发生。 3.2、着眼长效机制,强化治本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和落实建设领域安全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规章制度。总结施工新技术、新设备使用经验,及时将其转化为标准规范。二是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施工,不断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及时制定公布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目录。 3.3、转变兼管工作的模式,明确兼管责任 政府各级部门在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事,努力转变兼管工作的模式,明确各自的兼管责任,贯彻落实“层级监督、重点监督、重点监控”的原则,促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朝着超前性、及时性、有效性方向发展。另外,建筑企业自身,也需要做出努力,通过引进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生产设备的方式,将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化、规范化。 3.4、强化重大危险点源监管,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全面做好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单位管理办法》,建立《超过7年的老旧设备监控台账》,积极开展人货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的学习、试点工作,规范起重设备构配件使用管理。推行深基坑变形监测自动化试点,提前介入指导深基坑施工,加强质量安全预防控制。强化对高大模板工程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模板支架材质的监督抽查,规范模架租赁行为。严防火灾隐患,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活动板房坚决要求整改。 3.5、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 开展监督质量评价,提高监督效率,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评价制度。通过每月目标考核、站领导带队督查并结合交叉检查情况对各监督小组质量安全监督质量进行评价、考核,提高监督工作质量。进一步明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操作标准,规范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序,促进监督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监督检查执法的公正廉洁。加强监督队伍素质建设,加强政策法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宣传培训,优化人员结构,改变“重土建、轻机电”的现象,要求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互相学习,既管质量也管安全,实现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一。 4、结束语 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里面工作的重点,对于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都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安全管理的工作在不断的受到重视,作为管理部门,严格执法,依法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作为建筑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内容,只有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繁荣发展。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相关问题探讨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建筑业已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建筑业因其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交叉作业多、作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等多种因素,导致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多发,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本文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希望提出的相应对策能够为同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相关问题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筑相关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点进行管理,主要安全事故表现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等,这些事故发生的频率、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也不尽相同。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具有流动性、复杂性、法规性和渐进性等管理特点,流动性是指施工单位在完成一个工地施工后迁至另一个工地,这就要求管理机构要不断跟踪建筑企业的生产过程;复杂性是指我国幅员辽阔,建筑企业数量众多,其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使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也变得非常复杂;法规性是指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必须通过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来规范;而渐进性是指宏观管理部门需要针对新问题做出反应,包括政策、措施、法规等,这些相对滞后的只能走渐进式的发展过程。 2、安全管理相关问题 2.1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日常安全检查成效较低 目前很多时候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完善,缺乏针对性且大多采用口头传达形式交底,很多施工人员不重视安全交底,主要凭借个人经验进行施工操作,没有起到安全交底的实际作用,甚至有的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群中根本就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通过伪造交底记录蒙混安全检查人员,这使得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也就很容易发生了。同时存在着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尤其严重的是即使检查出问题也不能彻底解决,这使现场隐患长期存在。因此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日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2安全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教育落实不到位 目前仍存在许多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部分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有些项目的安全员身兼多职,甚至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往往也只停留在纸面上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导致施工生产发生安全事故。此外,还存在大部分施工企业对三级安全入场教育不到位、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够、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没有起到实效等问题。因此施工企业要充分重视安全入场教育工作,充分完善相关教育内容,向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3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较低 由于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施工单位常处于市场中的被动地位,以致很多建设项目所需的安全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有些项目管理人员以减少安全经费的投入来增加项目经营效益,导致施工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同时施工企业的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安全生产自我防护意识淡薄,甚至缺乏相应的安全经验。针对这种情况,施工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 3、安全问题相应对策 3.1实行安全责任主体多元化 施工安全管理不应是施工企业一家的事,应形成参建各方齐抓共管,共同防范施工过程中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作为建设项目的投资方要对施工安全加强重视。其次,建设方应进一步明确业主应承担的建设安全责任。再次,政府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现有法律法规的作用,切实落实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的安全费用。除此之外,工程设计方案的成败也会直接影响建筑施工安全,因此要求设计方也要参与到施工安全管理中来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只有落实这样的安全责任,才能使设计师必须学习使用通过设计决策帮助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的各种方法,在设计中附加施工安全的多种设计方案。另外,加强与建筑施工相关的物资供应及设备租赁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以致最终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2加强施工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安全文化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相对稳定性,其建设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意识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和行为文化建设。其中,思想意识建设包括对从业人员进行思想意识、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教育;制度文化建设包括贯彻法律法规,建立制度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制度发挥实效;物质文化建设包括组建管理机构,改善施工环境等;行为文化建设是指在日常生产中形成“我要安全、我要健康”安全意识和作业氛围。总之安全文化建设要为安全生产服务,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有效途径,为安全生产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3.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及时准确地辨识各种危险源,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首先,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建筑施工单位应针对建筑工程情况,充分辨识出本工程各施工阶段所要控制的危险源并列出清单。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主要是通过经验分析和方案分析来辨识,因此加强危险源工程的管理办法主要有编制清单、组织学习、危险源工程施工必须实行公告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加强安全检查及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等几个方面。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使安全隐患得以避免。 3.4清除对安全有影响的设备 要加强对安全管理的资金和设备的投入,该更换的设备要更换,该淘汰的设备要淘汰,安全管理资金投入要有保障,积极采用适合工程项目的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近几年,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和“三相五线制”为预防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要进一步淘汰施工中安全存在隐患的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特别是对于预防高处坠落和起重事故的设备要认真落实检查制度,加强检查频率,做到万无一失。对于危险系数较大的作业工种,应采用自动化或机械化的方式取代手工操作,进一步改善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将建筑作业事故降到最低。 3.4建立各级应急预案 建立各级应急领导组织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的职权范围,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在工地办公现场公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联系电话。遇突发安全事故能第一时间联系到相关负责人。施工现场还必须配备应急救援物质和各类器材,在突发安全事故时有机械设备能提供,尽量将安全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一旦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和破坏应立即停止施工,会同相关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技术管理措施,防止影响或破坏的进一步扩大,险情重大的应全力施救并争取社会救助。应在处置后复工前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和加强措施,有效控制危险源,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5加强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首先,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具体实施,能够解决当前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执法资格等问题。其次,建立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随着我国农村建设市场异军突起,许多工程并不具备相应的开工手续,因此应尽快出台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再次,建立一种新的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制度,实行过程控制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全面评价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考核政府安全监管效果。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刍议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基础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建筑业得到蓬勃发展,但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业施工伤亡人数居高不下,建筑业成为伤亡事故较多的行业之一。如此严峻的安全形势不仅影响建筑施工单位经济效益,而且关系到我国社会和谐的大局。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任重而道远,建筑施工企业要将施工安全摆在首位,加强管理,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建筑行业需要。 关键词:建筑企业;施工安全;问题;对策 一、加强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 1、安全生产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头等大事,保护职工的安全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我们开展正常挥动的必须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时高效益,高效率的前提,也是降低成本消耗,获得做大价值的体现。 2、建筑业施工生产流动性大,产品形式多样化,体积庞大,架构复杂,季节性较长,机械化程度低,安全系数小,其中隐患较多,很难控制,所以,必须要全员参加安全管理工作中,协调配合,综合治理。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安全交叉管理问题突出。因为政府机构多次改革,新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替,导致政府部门安全管理的职能交叉,多方插手,多头管理及处罚的现象比较多见,可能造成企业在同一事件上,同时受到来自几个政府职能部门、机构的不同标准、要求的监管与处罚,企业的意见与压力很大。 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的设在建筑管理部门、有的设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安全监督站等等,导致有些安全监管机构没有独立的安全执法主体资格,缺乏权威性,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足,造成安全监督执法弱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3、施工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大多数都是由农民工组成,普遍都缺乏安全意识技术培训也远远不够。目前我国已经在人员培训工作上加大了力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人员培训的方式、力度和考核等方面都有困难。另外,建筑业施工技术复杂,企业更应该重视施工人员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能力培训。因此,施工企业应从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这两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意识。 4、、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素质欠提高。虽然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已经提到很高的地位,但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依然不重视,主要表现有:一是“只管自己赚钱,忽视他人性命”的意识依然存在,违法生产经营或者知法犯法,导致事故不断,死伤众多;二是思想上不重视,对安全存在着侥幸心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束之高阁;三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检查活动流于形式,结果让企业负责人认为安全管理无须创新与投入,同样可以获得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5、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虽基本形成,但存在着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可操作性不强,配套的法规还不完善,安全施工标准系统性不好等问题。导致安全施工行政执法在企业的违反行为没有出现事故的情况下,该处罚的没有处罚。安全执法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未得到完全落实,安全强制措施变得苍白无力,安全监管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6、建筑安全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落后,缺少必要的监管手段,因为经费不足,技术装备、检测器具短缺落后等因素,安全监管人员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仍然用的是眼睛看、耳朵听、手摸的传统方法,影响着安全监管的科学性。 7、安全检查走过场。在施工现场,有许多违反安全操作的问题。例如,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带电操作、无证上岗等。检查人员处于老好人,没有说到位,也没有达到教育本人和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三、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产生问题的原因 1、建筑施工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为节省资金,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不认真,现场安全能管理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缺乏,这些都制约了他们更好的完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建筑施工条件差导致了许多技术人员不愿意从事建筑行业。 3、建筑施工行业人员大多数是农名工,他们都是到处打游击,工作不稳定。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 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工程施工安全的准备工作要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地形、地貌进行勘查、记录,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素,并依据实地记录、设计文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现场安全警示的工作。其次施工企业的管理层,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及容易发生事故的场所,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实施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狠抓施工生产安全计划,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3)确保材料供应的质量,建立健全进场前检验验收和取样送检制度。材料员、各工程技术人员,都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好常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性能,熟悉材料在保管和运输过程的规定,做到分门别类的保管和堆放,凡属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以确保材料质量合格; (4)临时用电、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首先是规定操作者,必须经过岗前职业培训,并持有省住建厅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其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作业制度、纪律,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管理档案,实现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从体制上完善安全生产保险制度,保障了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社会起到了稳定作用;从机制上健全了职工生命和健康的补偿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运作上强化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宣传这部分费用不足的情况,起到了推进提高企业安全素质的积极作用。 3、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因为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个合格的建筑安全管理人员应该要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行为科学等知识。主管部门要分期分批的进行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培训,经培训合格的颁发相应从业资格证书。与此同时,要对监督人员进行法纪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弄清部门的职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坚持严格执法依法监督管理。所以,安全监督人员应该不断地学习,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提升自身素质。 4、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当前,建筑安全违法成本太低是造成当前频频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建筑企业大多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逃脱检查,而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前的检查力度而言,在必须停工的工程中只有一小部分工地被发现并停工,并且这种违法成本与一旦成功逃避检查而减少的安全投入相比较,是很低的。所以,必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使企业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提高。创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培育多元管理体系,理顺市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的责任,对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整体管理水平,开创新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局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语 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群众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必须从确保安全、服务生产、技术创新、降本增效等多个角度进行定位。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在提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这要求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管理者以及施工人员等对安全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方齐心协力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建筑业的竞争愈演愈烈。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做好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因为质量及安全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基,也是企业的立足之本。通过对目前建筑企业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分析,阐述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及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监督;对策及措施 作为建设工程产品的工程项目,投资和耗费的人工、材料、能源都相当大,投资者付出巨大的投资,要求获得理想的、满足适用要求的工程产品,以期在预定时间内能发挥作用。建筑施工安全及项目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建设的速度,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安定。因此,建筑工程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必须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 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质量管理的不科学性 目前我国已有相当多的企业已在设备水平、工艺水平上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但这些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却又远远没有达到生产本身存在的客观要求。在施工企业中很多应该通过数据分析进行理性判断的问题在靠感觉进行,典型的如过程质量的评价、数据的假设检验、抽样方案的确立;而国外发达国家企业对待许多感性的问题却在用理性分析,例如感性质量的定量评价、用户意见措辞的矢量分析。这样造成的质量差距也就不言而喻了。 1.2 施工单位管理上的问题 目前分包单位众多, 施工中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执行,管理层人员执行力不强,管理环节薄弱,未形成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经营,缺乏企业的竞争力。导致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资金投入、施工进度方面的恶性循环,形成许多工作滞后的局面,为以后的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就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形成不良的企业品牌口碑,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就要注重产品的工程质量,注重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 2 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 2.1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包括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等没有针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均为挂名、未到工地现场参与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上行为很不规范,使责任并没有落到实处。而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方案不认真审批,对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等规范不熟悉,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2.2 安全检查、整改落实不到位 安全日常检查不仔细,走过程、走形式,未能发现安全隐患的存在,或即使发现安全存在隐患也不重视。为了节约施工成本,不愿意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去整改。 2.3 盲目抢工 施工单位为了完成产值,无计划安排甚至在施工条件及施工环境尚不具备的前提下要求工班盲目抢工。这样的盲目抢工,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当然得不到保障。 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3.1 完善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职能 保证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政府的作用应该完善立法,公平执法,建立和完善一个有效的、公平的、能够互相监督和制约的建筑市场环境, 为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一是根据国家和部门(地区)颁发的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二是监督工程承包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检验与项目各有关的单位上报的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报告;三是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承建工程的资格;四是监督对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正确执行,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五是督促本地区建设企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六是审定和考核建设企业质量检验测试人员的资格和按规定应配备的检测手段;七是抽验或查验本地区建设项目的器材,供应出厂合格证明或化验单是否符合规定。 3.2 相关单位要相互协作,建立质量监督机制 建设单位除了依照有关规定研究项目可行性、立项、报建、招标、选择施工和监理队伍外,还要与质监、监理、施工人员一起投入到项目施工中,长期进驻工地。作为甲方代表参与对项目工期、质量、进度、合同等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要过多干预,应给他们充分的自主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三方要在遵照设计、遵守规程和规范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共同努力搞好工程质量,形成监督、互助、促进的协作关系。 3.3 抓好材料的质量管理 一是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就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这是企业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二是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是提高供应效益、确保正常施工的关键环节。三是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是确保材料质量、节约材料的重要措施。四是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的材质化验单, 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影响时,应补作检验;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验,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分析研究,经处理鉴定后方能使用;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还应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4 强化施工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是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一方面直接关系到质量管理在项目上运作中的成败,另一方面,质量控制也包括了制定与实现项目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与质量计划等各项内容,因此要高度重视项目施工的质量控制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质量要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就是要保障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部应当对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确定各工序的质量管理标准,并积极落实到班组与个人。同时,要注重采购工作,以保证建筑原材料的质量。工程材料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一旦缺少高质量的建筑原材料,就难以建设出令人满意的优质工程。因此,从材料计划的编制、采购,再到进场之后的验收、复检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进行规定与控制。 4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4.1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前提和依据,完善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责任的落实、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只有全面到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指导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才能确保建筑工程各方面的安全。 4.2 加强运用信息化和IT技术进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开发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信息技术的引进和应用不仅节约了管理成本,而且提高了管理效率,有效的避免了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现阶段,还应当扩大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范围、包括研发和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管理的现代化和科技化、还应当努力创新安全管理手段,进行实时、现场监督、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损失降到最低。 4.3 增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不仅领导要高度重视,而且要亲自抓,要有专人负责,要使施工技术、管理及一线工人对安全生产有高度认识,同时,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管理方针、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此外,还要加强安全宣传,高度重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使安全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4.4 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主要包括:第一,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严格检查,没带安全帽的禁止进场,安全保护措施不合格的严禁进行工作,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第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施工作业,对任意改变安全要求的作业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并改正,施工作业只有按要求进行,才能保证安全;第三,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使安全理念更加的深入人心。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对考核不过关的重新考核。 5 小结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将质量及安全意识贯穿于建筑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不仅要严格把好质量关,而且要健全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参建各方工作的正常运转;建筑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效提高工程质量,为企业快速发展,创建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精品工程,才能实现企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目标。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浅析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 摘 要:伴随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长,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由于其独特性,历来都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之一。虽然建筑安全管理在我国己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客观地讲,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一直比较低,如何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幅度减少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是我们每一个安全管理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关键词:建筑施工;特点;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是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安全管理就没有效益,就没有企业形象,就更谈不上企业的发展,安全管理是关系到企业兴衰成败的重要因素,是社会稳定的需要。只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抓好安全工作。 一、建筑施工管理现状 1.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部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也未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最终导致安全意识薄弱,安全事故频发。 1.2企业方对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到位 安全经费和安全设施的投入,是进行安全生产,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目前,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垫资,不正当竞争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等因素,部分施工现场无任何脚手架及安全网等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现场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未能认真执行。不注意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出了问题才去处理,影响工程施工安全。 二、建筑施工的特点 2.1建筑施工的特点 建筑施工拥有庞大的从业人员队伍,具有生产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多、劳动繁重、产品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机械品种繁多等特点, 2.2建筑施工常见事故类别 建筑施工的伤亡事故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土方坍塌5个类别。这5个类别的伤亡事故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五类事故占95%以上。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管理离不开管理的组织、手段和方法。企业必须要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领导和管理体制,这是组织、指挥现代生产的需要,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重要保证。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3.2完善建筑业法规 施工企业对目前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应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公司、项目部、班组均有人负责安全,责任明确,层层把关。对危险较大的部位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地方应有应对措施。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3责任人负责制 整个项目工程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监理人员要仔细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是否有相应的安全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施工。 3.4提高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的素质提高管理、操作人员素质及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管理及操作人员自身的素质的高低对安全施工起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拥有高素质的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那么企业的施工安全才会有保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想使自己承担项目的安全得到保障,领导者必须要有“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提高管理及操作人员素质,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5抓全员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公司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干部员工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同时认真落实各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专项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教育普及到企业、施工现场的每一位员工。 新进企业员工必须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达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目的。公司所有员工都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特殊工种均经专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最大限度地提高安全系数,为防止安全事故提供有力保障。 3.6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时须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说明书,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时,须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来安装,安装完毕后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设备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监理人员定期检查安全保险装置、防护装置,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7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由于工程的复杂性,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种较多,作业面广,对每一个操作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是不现实的,在工程中往往会由于某个操作人员的疏忽而产生安全问题。因此,施工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交底及日常检查制度,在施工前对每个操作人员做好交底工作。施工时,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巡查。监理人员加强日常巡视,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从而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不断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材料、施工机械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把安全关,才能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3.8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 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就是安全的价值观、信念、理想、最高目标、传统、风气、行为准则的复合体。安全文化包括三大要素:一是安全物质文化,是指安全设施、装备所体现出来的文化品位和文化的价值。二是安全制度文化,是指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条例等。三是安全的精神文化,这是安全文化最高层次、最具有活力的核心部分。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前提。重视安全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从而发掘出蕴藏在员工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强大力量,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健康地发展。 3.9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安全文化实质上是一种经营文化、竞争文化、组织文化。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不同的信仰、价值观,会干扰环境和资源对组织的影响作用。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明确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效率。 四、结束语 建筑施工安全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和稳定大局。如何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幅度减少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是我们每一个安全管理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本文针对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从安全制度建设、责任分工落实、现场监督检查等方面探讨安全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希望能为将来参加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提供一点点经验,大家共同努力改善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探讨 【摘 要】本文对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对如何有效进行安全防护提出建议。 【关键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意义;方法;建议 0.前言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施工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妨碍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且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 1.安全管理的意义 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控制生产因素,消除不安全行为,保障施工项目顺利进行。在建设工程领域,安全就是企业命脉,安全管理决定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做好安全管理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等的控制;有利于业主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2.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安全事故的发生可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麻痹、失误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设备老化、建材不达标)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二是不良的生产环境会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负面的影响;三是管理的欠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由此看来,要有效避免建筑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平安建设,就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防控综合体系。 3.做好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3.1提高安全意识是根本 建筑企业应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级施工管理者、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工人要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力宣传并认真学习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技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从思想上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施工安全。 3.2强化安全责任是关键 安全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灵魂,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途径。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主体,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等措施,实施安全绩效严格考核,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真正落实。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施工企业的责任,维护建筑安全生产秩序,减少事故数量,积极发挥安全管理作用。 3.3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是保障 3.3.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从制度上保证安全措施实施,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质量就有保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处罚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宣传培训制度,规范施工行为,做到“早规划、早安排,早控制”,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体制,使各级安全生产经营责任更加明确和具体达到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3.3.2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制度 从经济上保障安全措施顺利进行。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承发包、监理部门、安监机构责权关系的不明确,造价管理部门动态考评机制的不健全,致使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吝啬安全成本的投入,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要使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得到有效落实,就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措施:一是发包方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认证,并签认计量认证单,从技术层面监管;二是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标底时,按规定单独列项,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费用;三是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合同约定的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否则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做到以科技兴安、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行提供稳定而有力的经济保障,确保一方平安。 3.3.3开展安全检查,推动落实安全防护 安全检查是安全监督管理者和各级领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的规章制度和特点要求,对施工现场和员工生活、工作场所安全状况进行清理检查的手段。特别对高空施工机械吊装、临街施工、消防设施等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其危害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灾害及后果进行客观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并形成检查记录。通过检查,使管理者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强化管理,使施工企业提高认识,促进发展。 3.4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基础 文化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影响着人的思维方法和行为方式。安全文化建设是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一种“软”力量;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创造一种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境,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等形成从无形到有形的影响,从而对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控制作用,以达到减少人为事故的效果。安全文化有导向、凝聚、激励和辐射同化功能。①导向功能:企业安全文化所提出的价值观为企业的安全管理决策活动提供为企业大多数职工所认同的价值取向,它们能将价值观内化为个人的价值观,将企业目标“内化”为自己的行为目标,使个人的目标、价值观、理想与企业的目标、价值观、理想有了高度的一致性和同一性。②凝聚功能:当企业安全文化所提出的价值观被企业职工内化为个人的价值观和目标后就会产生一种积极而强大的群体意识,将每个职工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这就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③激励功能:企业安全文化所提出的价值观向员工展示了工作的意义和目标,激励职工奋发向上。④辐射和同化功能:企业文化一旦在一定的群体中形成,便会对周围群体产生强大的影响作用,迅速向周边辐射;而且,企业安全文化还会保持一个企业稳定的风格和活力,同化一批又一批新来者,使企业安全文化得以传播和发展。企业在安全文化建设中,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内部和外部文化特征,充分认识安全文化的功能,引导全体员工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在企业中形成重视安全、重视生命的价值观,形成统一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而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持续提高。 4.结束语 安全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事,企业只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是效益,安全是财富”的意识,强化主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探索引进新的管理和技术方法,提高管理者和作业者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运用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企业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问题始终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和健康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意义、内容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安全文化建设的途径。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管理 现代企业在其完善和发展中,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律性,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达到生产、效益双盈的目标。安全文化成了企业安全形象的重要标志,成了凝聚员工的强力磁石和树立企业安全精神的动力。因此,搞好生产安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客观需要。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强调用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企业员工、机械设备及其运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消除其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但员工在这种管理中只会被动地服从,员工缺乏预防事故、消除隐患的自觉性,不能使安全观念落地,而安全文化建设可以使这种观念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比硬性的管理制度更具有持久性和影响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2、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现代管理科学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注重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它把一系列安全观念或者目标,以多种形式灌输到员工的思想意识中,此为导向激励或约束员工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员工可以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创造性,而不是被动的执行。在企业里,如果员工的生命得到尊重爱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受到关心,这样员工就会感受到自己生命的重要,就会自觉地增强安全意识,更好地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的能力,从而使得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1、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 建筑施工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负责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要求配备科室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及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企业各下属项目部要分别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的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做到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安全目标,项目开工时,企业总部应与项目部、施工班组、职工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且在施工中严格进行考核。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建设安全文化必须要建立良好的安全物质条件和作业环境。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办法,成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小组,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用。每年年初要制定下发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严格按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现场文明施工支出现场临时设施支出、安全施工支出,安全防护设备购置、改造支出,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类保险支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保证体系认证及安全评价及检验检测支出、安全隐患整改支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的研发支出,购置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救援演练及事故处理、赔偿支出,安全管理机构工作经费的支出,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资金的及时到位,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得到实施的有力保障。 3、制度完善工作措施有力度 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制定并以正式文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员负责贯彻落实,使一线职工熟知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在日常工作中,企业决策层要以身作则,严格遵 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认真落实。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宣传教育。建筑施工企业应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职工教育培训,全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方针,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规范等。办公区、家属区应设置宣传栏、展板及黑板报,专人负责更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施工现场应建有农民工夜校,设有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等安全文化园地。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等做到规范齐全,另外还要不定期召开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倡导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贯彻企业安全文化,使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高,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实质性改变。 5、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技术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部要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取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现场电工、焊工、塔机司机、信号指挥、架子工、起重机械拆装工等所有特种作业均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单位工程开工前企业要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施工中进行季节性、节假日、转场和转岗安全教育,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内容应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及安全科技等方面。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提高各层次人员的安全综合素质,为创造企业持久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提供保证。 6、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项目工程开工前,企业和项目部应对工程安全风险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设置监控牌,对危险点进行重点监控,并要按要求制定管理措施,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现场实施监督。工程开工后,定期要对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将救援设备和器材配备齐全,针对施工现场易发的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援措施,并定期组织学习、进行演练,以备事故突发时救援工作能及时有效地开展。 结语 企业作为安全管理的主体,要使生产进入安全高效的良性状态,不论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还是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安全文化都是最根本的基础。在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时, 有必要加强行为安全管理的研究,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的层次,不断创新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打造安全型企业。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建筑业的竞争也无可避免地愈演愈烈。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做好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因为质量及安全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基,也是企业的立足之本。通过对目前建筑企业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分析,阐述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的的对策及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监督;对策及措施 作为建设工程产品的工程项目,投资和耗费的人工、材料、能源都相当大,投资者付出巨大的投资,要求获得理想的、满足适用要求的工程产品,以期在预定时间内能发挥作用。建筑施工安全及项目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建设的速度,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安定。因此,建筑工程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必须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 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质量管理的不科学性 目前我国已有相当多的企业已在设备水平、工艺水平上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但这些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却又远远没有达到生产本身存在的客观要求。在施工企业中很多应该通过数据分析进行理性判断的问题在靠感觉进行,典型的如过程质量的评价、数据的假设检验、抽样方案的确立;而国外发达国家企业对待许多感性的问题却在用理性分析,例如感性质量的定量评价、用户意见措辞的矢量分析。这样造成的质量差距也就不言而喻了。 1.2 施工单位管理上的问题 目前分包单位众多, 施工中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执行,管理层人员执行力不强,管理环节薄弱,未形成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经营,缺乏企业的竞争力。导致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资金投入、施工进度方面的恶性循环,形成许多工作滞后的局面,为以后的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就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形成不良的企业品牌口碑,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就要注重产品的工程质量,注重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 2 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 2.1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包括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等没有针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均为挂名、未到工地现场参与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上行为很不规范,使责任并没有落到实处。而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方案不认真审批,对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等规范不熟悉,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2.2 安全检查、整改落实不到位 安全日常检查不仔细,走过程、走形式,未能发现安全隐患的存在,或即使发现安全存在隐患也不重视。为了节约施工成本,不愿意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去整改。 2.3 盲目抢工 施工单位为了完成产值,无计划安排甚至在施工条件及施工环境尚不具备的前提下要求工班盲目抢工。这样的盲目抢工,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当然得不到保障。 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3.1 完善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职能 保证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政府的作用应该完善立法,公平执法,建立和完善一个有效的、公平的、能够互相监督和制约的建筑市场环境, 为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一是根据国家和部门(地区)颁发的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二是监督工程承包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检验与项目各有关的单位上报的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报告;三是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承建工程的资格;四是监督对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正确执行,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五是督促本地区建设企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六是审定和考核建设企业质量检验测试人员的资格和按规定应配备的检测手段;七是抽验或查验本地区建设项目的器材,供应出厂合格证明或化验单是否符合规定。 3.2 相关单位要相互协作,建立质量监督机制 建设单位除了依照有关规定研究项目可行性、立项、报建、招标、选择施工和监理队伍外,还要与质监、监理、施工人员一起投入到项目施工中,长期进驻工地。作为甲方代表参与对项目工期、质量、进度、合同等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要过多干预,应给他们充分的自主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三方要在遵照设计、遵守规程和规范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共同努力搞好工程质量,形成监督、互助、促进的协作关系。 3.3 抓好材料的质量管理 一是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就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这是企业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二是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是提高供应效益、确保正常施工的关键环节。三是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是确保材料质量、节约材料的重要措施。四是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的材质化验单, 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影响时,应补作检验;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验,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分析研究,经处理鉴定后方能使用;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还应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4 强化施工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是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一方面直接关系到质量管理在项目上运作中的成败,另一方面,质量控制也包括了制定与实现项目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与质量计划等各项内容,因此要高度重视项目施工的质量控制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质量要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就是要保障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部应当对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确定各工序的质量管理标准,并积极落实到班组与个人。同时,要注重采购工作,以保证建筑原材料的质量。工程材料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一旦缺少高质量的建筑原材料,就难以建设出令人满意的优质工程。因此,从材料计划的编制、采购,再到进场之后的验收、复检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进行规定与控制。 4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4.1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前提和依据,完善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责任的落实、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只有全面到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指导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才能确保建筑工程各方面的安全。 4.2 加强运用信息化和IT技术进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开发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信息技术的引进和应用不仅节约了管理成本,而且提高了管理效率,有效的避免了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现阶段,还应当扩大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范围、包括研发和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管理的现代化和科技化、还应当努力创新安全管理手段,进行实时、现场监督、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损失降到最低。 4.3 增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不仅领导要高度重视,而且要亲自抓,要有专人负责,要使施工技术、管理及一线工人对安全生产有高度认识,同时,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管理方针、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此外,还要加强安全宣传,高度重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使安全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4.4 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主要包括:第一,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严格检查,没带安全帽的禁止进场,安全保护措施不合格的严禁进行工作,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第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施工作业,对任意改变安全要求的作业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并改正,施工作业只有按要求进行,才能保证安全;第三,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使安全理念更加的深入人心。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对考核不过关的重新考核。 5 小结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将质量及安全意识贯穿于建筑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不仅要严格把好质量关,而且要健全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参建各方工作的正常运转;建筑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效提高工程质量,为企业快速发展,创建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精品工程,才能实现企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目标。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浅析建筑企业如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摘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其管理还能够保证工程顺利的进行,避免出现各种问题而导致工程延误,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与社会经济效益。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到工程的正常施工,这就需要我们对其加以分析,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引言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最为重要的一环。施工现场的安全不仅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施工进度,还关系到所有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我国的经济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建筑施工的需求蒸蒸日上。建筑施工是一个具有危险性的行业,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必将给群众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威胁生命安全。为了杜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就需要从源头上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唯有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才能真正让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不在发生。 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施工的现场的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 建筑施工的主体并不是单一的,存在在多个主体,其中主要包括总、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租赁单位。如此多的主体就会产生一个很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划分问题。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各主体自然不会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的问题,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就会推脱责任。一部分企业在转包与分包工程中,把安全责任一同转移,签生死合同;这种做法直接使国家的财产与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 2、缺乏对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一般来说,施工企业在建设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一般需要通过岗前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及知识水平,等到审核过关之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操作。但是目前很多施工现场农民工居多,他们的安全意识过于淡薄,不具备专业的知识水平,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各种安全事故,威胁到其生命财产安全。 3、监督监管的机制缺失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是因为相关的监督监管不到位,而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根本原因是缺乏监督监管机制。建筑施工现场没有日常监管机制,只是为了应付突击性检测,没有真正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安全生产禁令难止。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问题的有效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制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制,要知道何为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目标即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它是安全控制的方向。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是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的前提条件,也是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安全生产目标应该根据建筑工程的情况来设定,要做到科学、合理。安全生产目标不能照搬其他工程项目的目标,是要有针对性的,这样才能保证其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安全生产目标的设定是为了明确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到个人。还需要有一套考核机制,来督促工作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目标来进行工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制要把立全体工作人员纳入其中,要体现责任意识,即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安全意识,安全生产。通过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整个建筑工程安全责任得到明确,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有序的进行。 2、加强安全教育 对每一个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知识培训,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凡是进行施工的人员都要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知识的考核,考核合格之后,才予以雇佣。对需要专业知识的岗位,一定要严格审核,检查其操作岗位上岗证;对于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定期的现场指导操作示范;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也要对施工生产中的违章操作员工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处罚。 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是要及早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及早的消除施工现场的潜在的危险因素。要对施工现场的各环节仔细检查,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促进施工人员按安全施工规范进行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务必要按规章执行,对违章行为务必要及时给与纠正与指导。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要变以前的突击检查为日常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到位。 4、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保养 施工设备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设备,只有保证其质量以及处于最佳的运转状态,才能够保证工 程顺利的进行,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而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对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以及技能,这样才能够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机械设备操作的规范性,避免遭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降低了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5、要不断的对建筑施工的危险源进行控制 所谓危险源,指的就是能够引发建筑施工事故的源头。因此,建筑施工单位一定要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进行之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仔细认真的检查。要充分的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考虑,并且还要对建筑工程施工所用到的设备进行科学的检查和测验。只有都合格之后,才能够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前进行检查的过程中,要对引起建筑施工事故的危险源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考虑,并且应该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应对方案的设计。其中,主要包括对危险源的检测、对危险源进行的控制以及应急的策略等内容。 6、合理划分功能区,并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依据建筑施工项目要求,将施工现场划分成作业区、办公生活区与材料堆放区等,其中,办公生活区域作业区要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办公生活区则应安设在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并设立防护措施,将其隔离划分,避免人员误进危险区,功能区划分时,还要考虑水电、交通消防、环保及卫生等因素。除此之外,还应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特点与阶段,对危险部位进行针对性标志,可悬挂显著安全警示的标志,其危险部位包含施工现场的入口位置、临时用电设施、桥梁口、起重机与桥梁口等,警示标志类型与数量要依据危险部位性质的不同进行设置。 7、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管理系统应当完善到包含施工现场的所有项目,并能够指挥整个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使现场人员在日常施工中拥有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施工单位要对将要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包含施工现场的环境和状况、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和防护措施,以及相关施工技术和安全操作流程等,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建设。并且现场施工人员只有在安全生产教育和施工技术考核合格之后,才能够到施工现场进行工作;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除了以上的普通安全生产教育及施工技术考核外,还需要进行特种工种的相关知识及技术培训。只有在安全教育和施工技术审核合格之后,才可以上岗工作,并严格确保其持证上岗。 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对于施工现场的管理还不是太重视,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系统。但是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安全管理重要性已经成为了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施工单位投入巨额的费用到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也正在逐渐完善,相信未来我国的建筑行业会发展的更好。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摘要: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越来越多建筑工程项目投入施工中,建筑工程一多,安全问题就层出不穷。所以如何保障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成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目标。因此,加强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管理,防范安全隐患,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概率,降低工程风险系数,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建筑施工安全与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企业的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还影响着建筑工程的项目进度。本文就如何防范建筑工程风险,提高施工安全系数进行探究。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涉及面十分广泛的工作,贯穿于建筑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这给工程承办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带来了重大的责任,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的飞速增加,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越来越大,如何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保障建筑工程安全,应主要从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着手。 一、建筑企业安全概论 (一)、具有社会性 人是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实现对人的尊重与价值的文化,因而,他是人与人根据一定的规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产物。安全问题渗透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也包括平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伴随员工生活的所有空间,体现在工作环境的各个领域。 (二)、以人为本 建筑施工安全文化是以员工的安全文化为素质基础,以人为管理重心,以保护企业员工的健康安全为服务宗旨; (三)、具有超前性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重点在于防范,防患于未然,注重采用控制论、风险论与安全目标论,控制事故发生率,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具有独特性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是在生产活动中形成,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形成不同的安全文化。不同企业之间的安全文化也不尽相同,具有独特性。 (五)、具有目的性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是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与意识,实现员工安全生产生活,同时保护企业经济不受损失,对国家、企业的经济发展建设进行有力的保护。 三、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一)、增强了对建筑安全施工的行业管理 法律的设立和执行是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建筑行业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国家已经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多部法律,有效地抑制了事故的频繁发生,近年颁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已经对在全国建立系统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的决定做了明文规定,这意味我国对建筑安全施工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二)、建立了建筑安全施工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行业对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行业安全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因此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格外重要,我国在2012年11月一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对企业在安全方面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要求、整治施工过程不规范因素、以及群众对建筑安全监督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逐步完善了安全检查机制 安全检查是对法律设定的实践,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能有效减少施工违规,加强对施工安全的控制,通过对施工工地的突击检查、不定期检查,坚决维护安全法规的权威,对维护我国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四、建筑企业安全建设策略 建筑企业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机器等客观因素,可能发生事故与伤害。这中间不含人为因素而引发的物的不安全因素。也就是指人为操作违备了物的本质安全,而埋下的安全隐患。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建设包括物的安全建设与人的安全建设。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是起点 提高安全意识,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起点和基础,只有所有人都树立了正确的安全意识,才能真正自觉地去维护施工安全。加强施工安全实施培养,不仅限于工作在第一线的工程作业人员,还包括工程管理人员,只有管理人员清楚地意识到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在工程管理和监督过程中重视安全问题,将安全建设作为工程各项作业的目标。施工单位一方面应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准则,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管理明确到个人;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二)、施工安全措施的改善 要加强安全施工的管控,谁出问题谁负责,严格落实安全施工的责任制,设立由技术人员组成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安全施工的管理力度。在编制施工计划时,要根据建筑施工法规和大量现场勘测资料及技术条件制定施工计划,并根据施工计划严格进行施工,保证建筑施工安全。要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一些安全警示牌,给施工人员传递安全提示,加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测,定期对施工设置进行检查,防止设备在施工中出现意外。施工现场会设置临时建筑物,因为在结构上和标准上要求不高,要经常对临时建筑物进行安全排查,这样可以确保施工员的安全。及时给施工人员发放安全防护设备,并不断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三)、建筑施工企业物质安全建设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首先要确保投入安全,是物质安全文化建设的前提条件。建筑施工企业的物质安全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工程设备的安全建设 建筑施工生产过程多是高空,露天以及交叉作业,工程机械众多,同时设备又具有流动性,由机械设备引发的安全事故,占建筑行业安全事故很大的比重。因此,需要在设备采购与租赁的过程中,必须符合工程机械设备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特殊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保障使用安全;定期检查维修,排除安全隐患;对陈旧设备及时更新,确保使用性能。 2、施工环境的安全建设 施工环境安全建设主要是指,企业根据安全生产之需要,创造安全的人工环境,需要企业确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包括:施工现场的围墙建设、工程标识牌的配备、原材料的安全堆放、现场场地与道路设施、粉尘控制、噪音控制、对现场卫生的改善等。环境安全会对工人情绪造成直接影响,甚至威胁人身安全,加强环境安全建设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四)、建筑安全防护建设 建筑工程对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是减少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安全防护工作,要从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人安全的防护设备着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是对机械设备自身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效补充,在安全防护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根据要求安装安全网,防止人与物的坠落。其次,加强塔吊、起重机机等物料运送机器的安全运行。最后,加强楼梯口、通道口、电梯口、预留洞口以及临边位置的防护建设。这些地方在建筑工程中危险系数最高的部分,不加强防护,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五)、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行为建设 引发事故的原因,大多是员工缺乏安全知识与意识,缺乏安全行为习惯。发生安全故事的主要因素,是不安全为的人与物,然而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大多也是人为失误而造成的。如何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控制,这是建筑施工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强安全行为建设必须得端正态度,一个人的做事态度,决定其行为方向,态度决定行为。行为与态度相辅相承,态度与行为互相影响,必须保持一致性。 结束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内容,它对一个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是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安全事故是偶发事件,然而它的发生根源在于施工安全管理不力,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可以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要不断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管理研究 [提要]本文从员工、企业以及分包队伍等角度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分析和介绍;结合相关理论与实际,逐一提出对策。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一、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松懈。目前,我国多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领导干部和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素质低下,思想麻痹,有的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第一”的思想树得不牢。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等学习、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安全质量意识淡薄、素质低下、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愚昧无知、麻木不仁、违章施工、盲目蛮干的现象。 2、企业扩张过快,安全保障能力不够。当前,我国多数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抢夺建筑施工,采取规模扩的手段,并且扩张速度过于迅速,从而导致安全保障能力跟不上,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达不到。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快速发展,致使规模高度分散、管理难度大,人、财、物等生产要素与工程管理、安全管理水平和企业持续、快速发展不适宜,规模与资源不匹配,规模过大,超过施工能力的单位较多,现场有经验的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太少,安全监管力量更弱,这种局面导致施工企业处于事故的高发期和易发期。 3、安全机制不健全、体制不完善。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机制不健全、体制不完善,安全生产执行力层层衰减,有关上级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不到实处。三个责任没有到位,即合同主体责任、法人代表第一责任、项目终端责任。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了“高位截瘫,层层衰减”。越是到项目部、生产班组、作业面,安全生产工作就越薄弱,根本原因就是多数施工项目生产依靠的是未经培训的低素质民工。不管上边怎么要求,下面时常是我行我素,无动于衷。致使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突出。现在我们花在处理事故的力量比事前预防力量大的多,疲于应付,本末倒置。 4、工程施工大包现象普遍,缺乏约束。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生产依靠外包队伍进行,多数工程采取大包管理。但是一些外包队伍素质不高,经常包而不管,包而不问。这不仅是分包队伍的问题,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市场出现合同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从而致使对分包队伍缺乏应有的约束力,甚至被包工头牵着鼻子走,动辄以停工、封隧道等,管理失控。以包代管是事故发生的根源,大量使用外部劳务的事实短期内难以改变。 二、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管理的对策 1、强化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即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此同时,教育培训还应以项目和施工现场为重点。对作业层的教育培训,要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应知应会为内容。这次安全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标语、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不图形式,讲究实效。各级领导干部不能只在口头上讲安全,而要在行动上投入,用自身的行动来维护集团公司安全理念。 2、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企业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一是明确三个责任,落实三个责任,合同主体责任,谁签合同谁负责;法人代表和第一管理者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和项目的终端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传递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工程项目部、落实到作业一线员工。二是逐级签订包保责任状,分级管理和逐级负责。三是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力量。首先各级要下派一级安全总监,集团公司、工程公司项目都要增设安全总监。其次工程公司成立安全检查组、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监察组、总公司成立安全督查组,分片检查,层层落实,严防死守。四是完善安全机构,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就是一句空话,上行下效,层层减弱,一直到作业面,无人管,一群乌合之众在蛮干、乱干、制造事故,出了事惊天动地。亡羊补牢,为时已晚,血的教训必须吸取,我们再也不能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没有真正把“安全第一”当作最大的政治。希望各单位认真研究,把机构成立起来,把人员配备起来,把责任建立起来,不要自己欺骗自己。五是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3、必须狠抓标准化管理。要以人员配备标准化建设为动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现场管理标准化为手段树立企业形象,以过程控制标准化为抓手提升安全质量管控能力。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是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高标准就是落实制度规范,讲科学就是按规律办事,不懈怠就是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以理念熔铸标准,以标准提升管理,以管理严控过程,以过程成就精品。要牢固树立“信誉强企、标准建企”的观念,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夯实管理基础。要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持久推进标准化维护,使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结果达到标准。要通过狠抓标准化管理,形成一套适应市场需求,比较系统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建设一批标准化项目部、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化施工队;建成一批高难度、高质量、具有国际水平的标志性工程。 4、必须严格工程分包安全责任。一个项目中标后,应当严格执行二次招标,择优选用分包队伍。严格审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三是要逐步转变企业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模式、管理体制、用工制度,当前较为盛行的是架子队制度,采取架子队管理模式。 5、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世界上没有夕阳企业,只有落后和不思进取的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大力推进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创新管理方法,改进管理手段,规范管理行为,实现科学管理、高效管理和可控管理。“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要坚持一切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靠制度管方向、管过程、管结果,用制度约束行为,使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行为规范。要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制度,处处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时时能受控,建立起权责清晰、流程顺畅、运行高效、行为规范的管理架构。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做到不看佛面,不分亲疏,不留弹性,照章管理,依法治企。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督导检查,把规章制度落实到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位职工,人人养成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6、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创造一流工作业绩。责任出动力,责任出智慧,责任出成果。责任意识强,再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责任意识差,细小的问题也能惹出大祸。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工作的艰巨性,深刻理解工作的复杂性,看重责任、不辱使命,展示作为,千方百计地抓住机遇、开拓市场、严格管理、推进改革,义无反顾地抓好各自工作;全体员工要加倍维护企业,倍加珍惜岗位,吃苦奉献,奋勇拼搏,以只争朝夕、战斗不息的精神,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企业命运的核心问题,只有在安全有保障的基础上,施工企业才能实现长治久安,才能完成发展和进步的既定目标,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如果工程质量安全有问题,这一切都将是空谈。因此,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重视安全管理,着重人的培养、机制的完善和制度的贯彻,将安全问题作为施工生产的首要问题来抓。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问题和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作为一个危险系数相对较高的行业,它的安全管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整个项目的实施和进程,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环节。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探讨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安好全第一,生产第二,这是我国一直倡导的生产理念。作为高危行业之一,建筑企业中的安全问题是建筑业共同面对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关系着建筑行业是否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几年,建筑业一直都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流产业,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其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安全问题。近几年,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的频发给人们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了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因素。由此可见,建筑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水平。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它包括很多方面,主要有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和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建筑工程中会有很过事故易发点,施工安全管理就是针对这些点进行相应的管理、计划和监督。建筑施工过程中主要安全事故有高空坠物伤人,物体机械伤害,电或火等,这些潜在的事故都给工程的实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流动性、复杂性很强的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渐进的工作。其中的流动性是指施工单位的迁移,安全管理单位就也要随之迁移。复杂性是指我国在不同地点,不同建筑企业中,其技术手段等条件大不相同,这就使得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很大的复杂性。 二、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安全管理过于形式化,检查效率过低 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安全交底内容都不完善,管理过程过于形式化,大多都将管理工作付诸于言传身教上。这致使很过安全工作人员从心理上就不重视安全工作的实施,工作中不按条例规定实施,常常凭借个人经验进行操作,根本起不到安全防范的作用,给施工过程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更有甚者,为了逃避安全检查工作而伪造交底记录,这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为了避免以上这些现象的发生,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日常安全检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查,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 安全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教育落实不到位 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需要一个健全的管理机构,需要有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管理体系。但目前,很多施工企业在这些方面做的都远远不够,存在很多问题。在某些施工企业中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身兼多职,根本无法全身心投入安全管理工作中去,此外企业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的开展往往开始于纸上而终止于纸上,这些都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安全培训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企业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完善教育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较低 经费不足也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主要影响因素。当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很多建筑项目的安全经费往往得不到供给,有些工程甚至通过减少安全经费来降低运营成本,这给安全工作的开展制造了很大的障碍。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 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安全监管问题是决定安全管理质量的关键。首先,监督管理机构问题。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质量监督站兼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和工程管理办公室,这三个机构几乎涵盖着安全管理的全部工作。但由于施工单位规模的不同,各个单位采取的监管机制也大多不同,这就使得监督管理机构所采用的模式不统一,从而导致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其次就是管理人员问题,当前我国在这一方面的工资待遇较低,其人员配备等问题无法保障。最后就是监管力度不够,很建筑企业与监管部门关系密切,这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监管不严格,安全问题频发现象的产生。 2 建筑企业领域工会组织不够健全,保险机制有待改进 工会组织时工人们利益的代表,是解决工人问题的主要组织。但是由于近几年人量公有制建筑施工企业的改制,工会组织渐渐淡出了建筑施工企业,这就是的工人们利益的保障越来越不易。此外,由于建筑企业如今还没有健全的统计信息制度,工人们主动投保的意识也普遍较差,在出现安全问题时,常常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事情,降低了施工单位投保的积极性。 3 建筑安全责任主体缺乏多元化 安全问题贯穿于工程实施整个过程,所以安全责任要落实到施工中的各个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等。只有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每个单位都积极应对安全事故隐患,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施工中要通过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来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较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1.实行安全责任主体多元化 安全责任的多元化,也就说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参建各方,形成多方面共同监管、共同防范的局面。首先,投资商要足够重视安全问题,加大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其次,建设方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避免事故后无人管理情况的发生。最后作为政府机关,要切实起到监督的作用,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工人的利益。此外,工程的设计方案也直接影响着安全问题的产生,所以设计方也要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在也要参与到施工安全管理中来,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 加强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就是通过监督管理来解决当前建筑工程中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事发资格等问题。它可以由建设行政朱噶啥呢部门或者奇特有关部门来执行。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地发展,很多工程的实施都没有相应的手续,这在一定程度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为此,政府应该加强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监管管理制度,实行过程控制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全面评价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考核政府安全监管效果。 3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及时准确地辨识各种危险源,对施上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主要是通过经验分析和方案分析来辨识。因此,要加强危险源工程的管理办法,从基础做起,实行公告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而艰苦的过程,需要建筑企业中各个部门共同地维护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建筑企业要加大安全思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教育,建立完整的安全制度管理体系,为安全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摘 要:项目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一个窗口,更是建筑企业想象的体现。项目安全管理的主体是建筑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最基层,最基本的管理。其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文明施工的好坏,与安全施工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建筑企业把项目安全管理作为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来抓。 关键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 引言 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带动我国各行各业也迅速发展起来。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建设,而且在今后的较长时间内保持较快的速度增长。建筑工程投入资金巨大,又是劳动密集行业,所以,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尤其严重。每年工程建筑死亡超过上千人,造成经济损失过百亿,事故发生概率比西方发达国家要高很多。由于建筑行业的特点、施工人员素质、安全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并且又提出了有效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 1、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1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安全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在规定的工期内高质量的完成工程,还要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及设备等进行合理的优化使用配制,而这些都离不开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只有在安全管理的前提下才能够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可以说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自身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1.2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提升自身形象的重要手段 建筑企业只有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够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要求顺利安全的完成,优秀的施工项目会使建筑企业在社会中的形象不断提升,从而赢得社会的口碑,对自身进行无形的宣传。最终保证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的空间,并不断壮大发展。 2、正确处理安全管理的五种关系 2.1安全与危险并存。安全与危险在同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立的,相互依赖而存在的。因为有危险,才要进行安全管理,以防止危险。安全与危险并非是等量并存、平静相处。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与危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进行着此消彼长的斗争。事物的状态将向斗争的胜方倾斜。 2.2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如果生产中人、物、环境都处于危险状态,则生产无法顺利进行。因此,安全是生产的客观要求,自然,当生产完全停止,安全也就失去意义。就生产的目的性来说,组织好安全生产就是对国家、人民和社会最大的负责。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2.3安全与质量的包涵。质量包涵安全工作质量,安全概念也内涵着质量,交互作用,互为因果。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两个第一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因素的角度提出的,而质量第一则是从关心产品成果的角度而强调的。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生产过程丢掉哪一头,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2.4安全与速度互保。生产的蛮干、乱干,在侥幸中求得的快,缺乏真实与可靠,一旦酿成不幸,非但无速度可言,反而会延误时间。速度应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速度。我们应追求安全加速度,竭力避免安全减速度。 3、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安全工作管理 3.1行政管理 建筑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完善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落实到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现场,变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要把传统的经验管理和现代科学结合起来,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实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形成一个企业重视、项目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新局面。 3.2经济管理 企业领导者应树立安全管理观念,并借助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通过保险,安全投入,制定安全生产生产奖惩制度;并与经济责任制挂起钩来,直接影响职工的工资分配、奖金发放和评先、评优等,对达不到规定安全生产指标者行使一票否决权。对于那些为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那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企业必须严肃查处事故,做到举一反三。一旦发生事故,一定要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并采取措施尽可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调查处理事故要坚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从而,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3提高领导者和全体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 领导者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一是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其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安全经济观;二是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格、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同时,要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塑造和传播企业安全文化。使企业员工和家庭树立“安全就是幸福”的安全理念,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4严肃执法,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整顿,严厉惩处违规行为 根据建筑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修补存在缺陷,对建设行政部门所应承担的职责要加以明晰,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行为要酌情进行惩治,制定相关的保险伤害赔偿标准。对管理体制,政府应加以完善,防止一些部门对企业的安全部达标行为坐视不理。提高政府监管力度以及社会信誉。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组织的监督职能,完善注册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进行严厉规定,另外加强对地方政府以及业主的监管。若发现违规行为存在则应严厉惩治,为施工方创造良好施工氛围。 3.5科技管理 要实现企业长期发展,安全管理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安全科学技术,以改造传统建筑业的生产过程,从施工、技术装备、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保障安全生产,从本质上为促进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技术管理支持,从而使建筑安全生产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积极推广建筑安全生产新技术,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的技术含量,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把信息技术应用于安全管理,对增加企业事前预防控制,增强企业安全管理的系统性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要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要抓住关键点,预防事故发生,有重点地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具伤害这五类事故。由于这五类事故占建筑安全事故总数的90%以上,控制住了这五大类事故,将会使事故明显下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6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在企业实行全面、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把企业领导的经济效益和政绩同企业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好坏挂钩,以增强企业领导对搞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同时激励机制还要发挥企业每一个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让每一个职工都能参与到安全管理之中。将企业的安全管理效果,特别是违章行为与每位职工利益挂钩,通过全员参与,起到促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目的。 结束语 安全效益是企业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安全了,发生的事故就会减少,这意味着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而提高了经济效益。因此,必须要建立一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模式,推进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基于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之论谈 一、当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现状及分析 (一)学校教育方面:一是导向的错误。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今天,各中、小学校都以学生升入重点中学或考入重点大学的人数多少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教育导向的错误,必然造成管理重心的偏移,因而无可避免地大面积出现各学校忽视学生交通安全的问题。二是学校交通安全基础教育薄弱。学校主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很少,即使有交警部门来督促,多半都是走走过场而己;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差不多都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学校将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寄希望于家庭和社会;学校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掌握不实,缺乏必要的考试、考核和督导;教育的对象层面窄,仅限于小学生或低年级的学生,中学生很少有上交通安全课的,更不用说参加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了。三是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规范欠思考。学校对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是否无牌、无保或报废全然不知也不闻不问;对学校的安全提示牌、警示牌、人行横道线设置缺乏必要的考虑和规划,各种标志、提示、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很不完善。以富顺县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全县68所中小学,不同程度地共缺少139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二)学生自身因素方面:一是由于中小学生自身具有生性好动、好奇心强、争强好胜、天生贪玩、心理脆弱、记忆力强等特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当前,中小学生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有: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及未满18周岁无证驾车和偷开机动车;过马路时不作前后张望,随意抢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追爬、攀趴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骑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胡闹玩耍、双手离把或单手扶把等;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和农用车、拖拉机等等。二是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通较少。由于中国的应试教育,造成了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现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相对较少,对110、122、120这些常识性的报案电话也不太熟知,因而常常出现中小学生骑车上车、成群结队,步行上路,不守交规,搭乘公车、不守秩序等现象发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而且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及时报警,从而给肇事逃逸驾驶人以可乘之机。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方面:一方面从警力而言,警力严重不足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由于基层中队及一线交警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工作忙,日常交通管理勤务已显得捉襟见肘,因而面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少数同志确实存在为完成任务而走过场的现象。另一方面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枯燥。上交通安全法制课、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报告、播放电视光盘和图片展览几乎是惯用的几种宣传方式。缺少针对性、新颖性,中小学生接收效果相对较差。 (四)各职能部门方面: 一是政府各职能部门漠然对待校园的交通现状。受经济指标和招商任务的压力,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只浮于表面,华而不实。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对这方面的考虑更是乏善可陈,很少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二是社会舆论及各大宣传媒体对校园的关爱缺乏热情。大对数的宣传只是流于行式,没达到预期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开展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曾提出“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方针,在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教育的今天,我们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要求,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要顺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减少并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确实给广大的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宁、安心的学习环境。 (一)政府重视、部门参与、齐抓共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 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1、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制定长期的、全国性的交通安全教育规划,以法律形式加强确定并保障实施。 2、召开定期联席会议。由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安全、公安、教育、学校、交警、公路、交通、农机、保险、医疗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各部门要对学生安全状况进行讲评,对好的作法予以推广,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防止问题已经被发现或虽被发现但由于整改不到位,而酿成不应该发生的安全事故。 3、建立考核机制,严格逗硬奖惩。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二)纳入日常教育日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高度重视对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通过不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提高,远离交通事故、健康成长。 2、建立校园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对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特别对潜伏的隐患,看似不经意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形势分析会得到有力的纠正。真正使“车祸猛于虎,生命不回头”的观念牢记于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心中。 3、建立“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班”、“遵守交规好学生”等评选制度。可采取学生“持卡上路”方式,违法时,由执勤交警予以纠正和教育并记入联系卡中,每月底交警部门将登记的学生违法情况反馈给学校和县教育局。每学期由县教育局牵头,对辖区内的学校实行考核评定,奖优惩劣。各学校也可以根据此对班级、学生进行考评。 4、加强校车管理,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制度。发动学生、家长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校车超载、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拒乘不具备载人资格的交通工具。凡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学校法人的责任。 (三)履职尽责,全面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要立足本职,采取新颖、创新的方式全面开展: 1、针对学生特点,对症下药。要借助其好动性,组织学生开展交警警体操训练;借助好奇性,组织学生开展行式新颖、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在校园设置模拟道口及复杂路况。让学生搞好模拟规范道路交通行为训练;借助学生的好强性,组织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道路交通知识漫画比赛等项活动;借助学生记忆力强的特点,组织他们观录像看展板、搞典型案例剖析,通过直观形象的教育形式增强他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消化吸收。 2、形式新颖、内容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中小学生日趋成熟,以往灌输式的宣传教育方式必将被“按需求接受知识”所取代。这就要求交通民警在宣传教育方式上要推陈出新。一是在内容上。交通安全图片展,可以使用卡通形象设计制作,尽量搜集内容涉及中小学生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要将正确的交通行为用简洁、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和图片学生传播;二是在形式上。可以以开展“少年儿童平安才能回家”活动为载体,推广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小手牵大手”等活动,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3、运用心理学理论,探究宣传教育新方式。一是“护花”理论。教育心理学中的这个理论认为:一个花园,如果都用禁止性、惩戒性的标语来阻止游客采摘花朵,不但起不到任何效果,反而采摘的人会更多,但换上温情式的宣传标语后,游客遵守的自觉性就大大提升。在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上也同样如此,恐吓性的语言、血腥味的图片不仅达不到宣传教育的效果,还将使受教育者出现恐惧、紧张、失眠、忧郁的症状,对于正在成长中的中小学生尤其如此;二是“破窗”理论,心理学中的这个理论认为:如果一座大楼的一块玻璃破了而没有马上修好,那么人们会认为大楼无人照管,不久以后所有的窗玻璃可能就会被打破。同样,如果一个路口,一群人正在等红灯,只要其中有一人冲红灯,那么跟着冲红灯的人就很多,那么集体的冲红灯就会导致信号灯控制事实上的不存在。这就提醒了广大交通民警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时要从抵制“小”(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始,从“平常”不经意的交通违法开始,从纠正个别交通违法开始。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起正确的道路交通安全观,让“遵守交通法规,从小做起,从我做起”的理念根深蒂固。 (四)发挥新闻媒体力量,营造社会宣传阵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杂志、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信息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法规、交管动态、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在社会中营造一种“交通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定时播出提示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的宣传画面,特别是推出动画片等中、小学生喜欢的节目时,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此种宣传方式长期坚持,久而久之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广播电台的交通频道,是广大驾驶人最喜爱的一档节目,在学生上、下学的重点时段,连续播出提示驾驶人集中精力注意观察路面学生行走动态及谨慎驾驶的语言,使驾驶人即觉得温馨又不致感到枯燥乏味。新闻、出版要充分发挥本行业的独特优势,刊发一些事故案例,供广大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在平时阅读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 电信、移动等部门,也可以借用短信的方式,向广大驾驶人群发提示短讯,提醒其在特别的时段应倍加提高警惕,慎防一不留神闯下滔天大祸。 (五)娃娃教育,从家庭开始。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家长有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法定职责。 在家庭里,长辈们的言传身教,给中小学生带来的影响绝不亚于其他人。因此,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积极配合学校,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行车走路方面的自我保护教育,以避免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给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家长要结合学生的年龄、生理、心理特点,注意言传身教,以自己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行为影响子女,使交通安全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扎根。 (六)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师夷长技以治己。我们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借鉴一下国外的先进交通管理理念:学习新加坡文明从我作起的交通理念,在有学生上学的道路上,将车速均限制在60km/h;学习美国监控无处不在的严格管理模式,全方位进行校园交通安全管控;学习德国人性化的清晰标牌标线设置,为驾驶人的安全行驶提供有力的警提示帮助;学习加拿大发达的公共交通体系,使校园学生出行免遭交通危险的威胁和事故的损害;学习瑞典礼让行人的良好通行道德,毋为一己之利而去做侵害学生通行权利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与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我们通过教会一个人,可以带好一个家庭,促进一个村庄、一个工厂、一个学校,从而辐射整个社会。因此,在对中小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持用制度规范各自的履责行为,恪尽职守,亲力亲为,坚持用机制管理校园的交通安全,内外结合,标本兼治。让我们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携手,为孩子打造一片安全的天空。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浅谈农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现状与对策分析 【摘要】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那么,如何做好农村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降低交通事故对农村中小学生的侵害。 【关键词】交通安全中小学农村学校现状对策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农村交通条件逐渐变好,各种交通工具在城乡逐渐普及,各种大车、小车、摩托车、自行车飞速的在公路上行驶,在给人们带来交通方便的同时,各种车祸也在不断发生,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无情的吞噬,特别是近年来发生在小学生的车祸不断增加,引起了人们的警觉,那怎样抓好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所以说,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那么,如何做好农村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降低交通事故对农村中小学生的侵害,下面从当前农村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现状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农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现状及分析 (一)学校教育方面:交通安全基础教育薄弱,由于教育教学压力过大,学校主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很少,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差不多都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学校对学生的违规行为情况缺乏详细的了解和掌握,学校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掌握不实,更是缺少这方面有针对性的讲座。 (二)学生自身因素方面:由于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生性好动、好奇心强、争强好胜、天生贪玩、心理脆弱等特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当前,农村中小学生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有:中小学生偷开机动车;过马路时不作前后张望,随意抢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追爬、攀趴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骑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嬉闹玩耍、双手离把或单手扶把等;另外,农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较少,这就造成了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现象,对110、122、120这些常识性的报案电话也不太熟知,因而常常出现农村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或超员超载的车辆以及在公路上成群结队不靠右侧路边行走等现象发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及时报警,从而,给肇事逃逸驾驶人以可乘之机。 (三)家庭教育:农村中小学生中,大部分家长文化知识水平较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不能对子女进行较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多数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甚至为了图一时之方便和利益而违规驾车或乘车,学生接触的家庭教育、社会现实和学校的宣传教育有时是互相抵触的,导致学生的价值观念、是非观念模糊。另一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问题凸显。在农村,很多家庭都是夫妻外出打工,只能把未成年的儿女留在老家,交给年迈的父母看管。由于疏于监护,安全教育缺位等问题严重,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二、开展农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在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教育的今天,对农村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要顺应时代潮流,形成人人都讲交通安全的好风气,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给广大的农村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宁、安心的学习环境。 (一)学校要强化学生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精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要采取行之有效教育活动方式,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一: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组织学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第二:组织学生观看有关交通安全宣传片,通过电影中一些场景感染学生,并通过写观后感提升安全意识。 第三、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 “文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交通安全教育读本》下发至学生每生,做到人手一本,班内黑板报出“交通安全专版”进行宣传让学生制作交通安全手抄报、漫画在学校宣传栏进行展示。校园设置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和宣传画组织等。 (二)、学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把《交通安全常识》熟记于脑,牢记于心,并且落实在行动上,从而,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三)、家长要高度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教育孩子不乘无牌照车辆,走路不玩耍,不强行穿越马路等安全常识,形成家校联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总之、加强学生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规范学生交通安全行为,是学校、家庭和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实际教育工作中,只有我们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携手,内外结合,标本兼治。才能为我们孩子打造一片安全的天空。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认知现况 【摘要】 目的 了解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小学生对交 通安全相关问题的认知情况,为进行健康教育干预和探索行之有效的干预模式提供参考。方法 应用自行设计的“浦东新区交通安全相关问题调查表”,对随机抽取 的浦东新区2所中学高二、初二年级学生和2所小学五年级学生共1 208名进行调查。 结果 被调查的学生大多数都能够认识到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车辆不按车道 行驶等是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有62.3%的学生接受过交通伤害预防与急救方面的教育,但 随着学龄的提高,接受教育的比例呈下降趋势,高中生接受过教育的比例最低,仅为51.9% 。不同学段学生对部分导致交通事故高发的相关因素认识存在差异,且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中小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了解不太充分,容易导致危险交通行为的发 生。建议针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开展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以预防交通伤害的发 生。 【关键词】 事故,交通;安全;认知;学生 近年来,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儿童和青少年人口的主要死因之一。据公安部交通局统计 ,2004年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4 205人,有21 000多名学生在交通事故中受 伤[1]。儿童和青少年的交通伤害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了解不同学段的学生对交通安全相关问题的认知情况,为探索相应的健康教 育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伤害预防干预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随机抽取浦东新区1所普通中学、1所民办中学、1所普通小学和1 所民办小学,整群抽取各中学高二、初二年级的2个班,2所小学五年级的2个班,对被抽取 班级的全部学生共1 208名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 208份,收回有效问卷1 207份 ,有效回收率达99.9%。其中小学男生191名(47.9%),女生208名(52.1%);初中男 生209名(52.5%),女生189名(47.5%);高中男生171名(42.1%),女生235名(57.9% )。 1.2 方法 自编“浦东新区交通安全相关问题调查表”,内容包括基本信息 、学生对交通安全相关问题的认识等。采用自填问卷法调查,由经过培训的调查人员在调查 现场进行指导,问卷填完后当场收回。 1.3 统计分析 采用Epi data 2.1软件建立数据库,应用SPSS 11.5统计软 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上下学交通方式构成情况 小学生上下学以步行(29.6%)和公交 或地铁(19.1%)为主,初中生以公交或地铁(27.2%)、骑自行车(24.2%)、步行(22.8% )为主,高中生大多数选择乘公交或地铁(57.4%)。经χ2检验,不同学段学生上下 学交通方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2.2 对最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认知情况 见表2。 53.1%的学生认为行人或车辆闯红灯是最不文明的行为。小学、初中、高中学 生对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的认识基本一致,前5位排序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2。 2.3 对交通事故相关因素的认知情况 被调查学生中,有86.9%的认为 行人乱穿马路是引起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其中小学生的比例最低(79.3%);60.2%的 学生认为助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是引起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小学生的比例最低(57 .8%);只有36.3%的学生认为骑自行车带人是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高中生的比例最低(33 .8%)。不同学段的学生对骑自行车人闯红灯、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机动车驾驶员随 意变道是引起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的认识存在差异,且有统计学意义。见表3。 2.4 在校期间接受的交通伤害预防与急救教育情况 有62.3%的中小学 生接受过交通伤害预防与急救方面的教育,没有接受过此类教育的学生占24.4%。随着学龄 的增长,学生接受过交通伤害等方面教育的比例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调查结果表明,浦东新区中小学生对交通安全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列出闯红灯、乱穿马路 、随意变道等交通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且大多数学生能够正确地判断这些不文明行为是造 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有一部分学生未能认识到自行车及助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骑自 行车带人等也是引起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因素。 大多数小学生是使用非机动车上、下学的,但是分别只有34.8%和57.8%的学生认为骑自行车 带人、助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是引起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考虑到小学生平均年龄在 12岁以下,还未达到我国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可以上马路骑车的年龄,可能是部分学生由家长 骑自行车送他们上下学,导致有关骑自行车带人方面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够,以及有些家长骑 助动车接送孩子时不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给孩子造成助动车可以在机动车道行驶的错误认识 。 初中生接受过交通伤害预防与急救教育的比例低于小学生,可能与初中生学习任务较重,学 校对开展健康教育方面没有小学重视程度高有关,应引起重视。有近50%的初中生上下学是 以骑自行车和步行为主,而国内报道在车祸中骑自行车人与行人易受到伤害,且受伤害的以 青壮年为主。虽然,初中生已经到了可以独自骑车上下学的年龄,但由于比 较好动,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因而容易发生导致事故的危险行为。特别是有超过1/4的初中 生不认为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更提示交通伤害预防干预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 有大约30%的高中生不认为骑自行车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关系密切。这反 映高中生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还很不够。虽然只有近1/3的高中生上下学是骑自行车或步 行,但高中生容易有侥幸心理和逆反心理,一旦不注意,极易发生危险的交通行为。调查亦 显示,高中生中接受过交通伤害预防教育的比例最低(51.9%),这可能与高中生学习压力 大,学校和家庭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有关。尽管 高中生在自我保护能力、判断能力等方面都明显好于小学生和初中生,但他们年轻气盛,更 易冲动行事,因此应引起高度重视。这与李延红等[5]的调查结果一致。 学生对交通事故原因的认识不足应该引起重视。如何将认识转变为积极的态度,并保证落实 到行为上,则需要应用相关的理论进行探索。建议针对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探索不 同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其开展形式多样、易于接受的交通伤害预防干预。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重庆市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与行为调查 【摘要】目的 了解重庆市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 识及行为状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供依据。 方法 采取整群抽样方法,使用自编的“重庆市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现状调查表”进行调 查。 结果 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分不理想,平均分为70分(P 50);交通安全行为得分较前者高,平均分为98分(P50);行为得分 随学生年级的升高呈逐渐下降趋势。 结论 应结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及认知水平,加强对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行为”教育,提 高其预防道路交通伤害事故的能力。 【关键词】 事故,交通;安全;知识;行为;学生 据WHO报道[1],我国的交通事故问题非常严重,每年因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的人 数居世界首位,且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仅以小学生为例,据教育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 提供的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因交通事故造成小学生死亡2 656人,受伤10 819人[2] 。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危害小学生健康的一个重大公共卫问题[3]。重庆市是一 座山城,道路坡多、弯多、狭窄,且雨天、雾天相对较多[4],加之近年来重庆城 市建设步伐加快,流动人口及车辆倍增[5],造成交通事故频发。本文旨在通过现 状调查,了解重庆市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行为状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教育提供参考。 1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按照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及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不同,将重庆市主 城区小学分为经济发达区、文化区及近郊区三大类,从每个区域中随机抽取1所小学,共抽 取小学3所;再采取整群抽样方法,从3所学校每个年级中分别随机抽取1个班,共抽取18个 班的全部学生为调查对象。发放学生问卷920份,回收有效问卷833份,有效率为90.5%。学 生年龄为6~13岁。 1.2 方法 采用自编的“重庆市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行为问卷”。问 卷包括基本情况、交通安全知识、交通安全行为等3个部分共29个条目。问卷印制完毕后, 按统一规则(包含学校、年级及学生序号等信息)编号,用标准打码机对每一份问卷进行打 码。 为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采用无记名方式调查。调查前经预调查修订统一调查表,然后在每所学校挑选联络员,并对参与此次调查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查前专项培训,重点阐述调 查的目的、对象、步骤、表格填写要求、调查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等。 1.3 问卷评分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测试题共10道,每题10分,总分为100分 ,评分标准见表1;道路交通安全行为测试题共10道,每题10分,总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 表2。 1.4 统计分析 合格问卷按照编号整理后,将所有数据用Epi Data 3.0软件 录入数据库,用SPSS 11.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处理,对评分结果进行探索性分析,非正态分 布数据用最小值(Min)、第25百分位数(P25)、第50百分位数(P50)、 第75百分位数(P75)和最大值(Max)表示,差异性检验采用Kruskal-Wallis检 验。 2结果与分析 2.1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行为得分 由于小学生的知识及行为得分皆 呈非正态分布,用中位数(P50)表示其平均水平。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得分比较低,P50为70分;交通安全行为得分较前者高,P50为98分。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分不理想,主要是由于小学生对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含义、步行规 则、年满12岁才能骑驶自行车或乘坐摩托车后座、交通事故报警台的电话等掌握不好。小学 生交通安全行为主要表现为闯红灯、车未停稳上下车、未满12岁在马路上骑自行车等。 2.2 不同学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行为得分 抽取的3所学校分别代表 了重庆市的经济发达区、文化区及近郊区,3所学校学生人数分别为316,279和238人。经Kr uskal-Wallis检验,3所学校学生知识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8.40,P< 0.001),提示经济发达区的小学在道路交通安全较好;3所学校学生行为得分差异也有统计 学意义(χ2=21.58,P<0.001),提示经济发达区的小学在道路交通安全方 面的教育开展较好,而近郊区的道路比城市单纯,且多数学生上学不经过公路,故在交通安 全行为方面的问题还不能很好地暴露出来。 2.3 不同年级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行为得分 各年级小学生知识及行为 得分见表3。经Kruskal-Wallis检验,不同年级学生的知识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 2=48.24,P<0.001),学生随着年级的上升,知识得分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不同 年级学生行为得分差异也有统计学意义(χ2=54.87,P<0.001),中小学生随 着年级的上升,行为得分呈现下滑趋势。主要原因是随着年级的升高,小学生的活动范围加 大,冒险性增强,而自控能力却减弱,从而造成行为得分逐渐降低。提示应着重加强对中高 年级小学生的交通安全行为教育。 3讨论 重庆市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行为状况不佳。知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交通安全意识 不强,对交通规则不熟悉,对特殊情况处理缺乏应有的知识,如在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地 方如何过马路、在马路中间恰遇车辆临近怎么办等[6]。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闯红灯、在马路上嬉戏玩耍、在车行道内停留、翻越马路旁隔离带、车未停稳上下车、骑 自行车带人等。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除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开展较晚有关以外, 还与社会对小学生的行走教育关注不够等有关[7-12]。 在知识与行为的关系方面,国外有文献报道,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能够增加儿童的知识,提高 他们在道路穿行过程中的实践能力[13]。然而他们的安全知识和穿行能力会随着时 间的推移下降,因而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进行安全教育很有必要。另有研究报道,增加儿童 的安全知识并不等于提高了他们的安全穿行能力[14]。因此,有必要把儿童拥有的 道路安全知识和安全行为区别开来。笔者通过比较各年级小学生知识及行为发现,知识随年 级上升呈逐渐上升趋势,而行为却随着年级的上升呈逐渐下降趋势,与相关报道[15] 类似。因此,建议加强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与 配合。在教育过程中还应结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及认知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 行为”教育,提高小学生预防道路交通伤害事故的能力。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加强当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思考 近年来,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不仅干扰了学校的教学活动,而且对社会生活安宁造成一影响。因此,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教育必须加强。 一、当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交通安全教育缺乏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参与的社会职能部门众多。 (二)教育经费短缺,交通安全教育缺乏系统性。一些地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所需的经费难以保障,使得交通安全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三)专业负责人匮乏,交通安全教育缺乏有效性。目前,无论是教育部门还是交通部门,特别是公安交管部门都存在着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负责人缺少现象。 二、当前中小学学生交通行为的特点 首先,中小学生精力充沛,活泼好动、自控力相对较差。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得他们的交通行为呈现出在道路上追逐、蹦跳,玩耍等现象。尤其是他们的行走路线变化无常,行进中不顾前后左右,不理车辆行人,任意穿行,极具突然性,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其次,中小学生出行较多,安全风险系数高。其交通活动的路线虽不复杂,但是每日需往返通行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道路,另外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还经常上路玩耍,中小学生是参与交通活动比较频繁的群体。 第三,中小学生处在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知识面窄,加之只注重文化课的学习,缺乏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和了解,不懂得机动车辆的行驶特点,不明确行人的行走规则,不知道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对违章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预料。 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要适时建立五种制度 一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政府要把本地区有关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财政预算,各职能部门、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要把对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所需经费专款专用,防止教育经费被挤、被挪,把有限的经费确实用在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资料的开发、制作、采购,师资力量培养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等各方面。 二是建立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辖区交警大队、中队分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的负责人,每月或是每季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对照本地区有关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和学校周边的通行状况进行深入分析,特别要对潜伏的交通安全隐患,看似不经意的违法行为,通过形势分析会得到有力的纠正。 三是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当地政府要定期组织安监、公安、教育、路政、交通、人社、医疗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例会,各部门要对学生安全状况,特别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研判,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防止问题已经被发现或虽被发现但由于整改不到位,而酿成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 四是建立考核评定制度。要建立起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公安交警共同组成的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落实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考评。在具体做法上,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抓本系统与本校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对交通安全教育的考核评定。 五是建立评比先进制度。要建立开展交通安全“优秀学校、优秀班级、优秀学生”的评比活动,坚决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出现,并对评选出的先进适时进行表彰。 (二)要全力坚持“三位一体”同步联动 保护学生出行安全,必须从教育入手,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同步联动。一方面,学校应建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学校建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做起: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学校要设立交通安全教育组织体系,由教师队伍和学生群体里有一定领导能力的人员构成;二是要建立专业师资队伍。学校要聘请交通民警担任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常识,以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规范学生的交通行为,并形成制度;三是学校可自编教材,使交通安全知识系统化。另一方面,多部门联动扎实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交警、家庭和社会共同来主动参与,齐抓共管。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光靠学校或是交通管理部门等任何一方,力量都是十分有限的,应多部门各方联动。 (三)要切实讲究方式方法。 一是要针对特点、对症下药。中小学学生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在这个年龄段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能使其终身不忘,深刻铭记。因此,要充分利用其感性认识强的特点,一方面进行警示片的观看,另一方面做好交通信号和标志的识别。 二是要用好心理理论,探究教育新方式。教育心理学中有两个理论:一个是“护花”理论,另一个是“破窗”理论。这两个理论运用到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中是最恰当不过了。重视纠正个别的交通违法,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起正确的道路交通安全观,让“遵守交通法规,从小做起、从我做起”的理念根深蒂固。 三是要激发兴趣,引导学生轻松接受教育。教书与育人是密不可分的,教师课堂教学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的环节往往蕴涵着不少的道路安全知识与哲理。因此,教师在平时课堂教学中也应该有意识地加进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这样不仅会增长学生的文化知识,还会使学生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一举二得。交通管理部门把交通安全宣传送进学校,在上交通安全课、展示教学图板、播放光盘等活动前,也都要精心准备,尽力用“鲜活”的方法真实生动地感化每一名学生,激发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轻松接受教育,从而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学校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论文 一、完善学校安全意识与知识教育 学校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应尽快改善教学内容与方式。在教学内容方面,选择与开发合适的教材,对不同年段的中小学生开设不同内容的课程。在教材选用与开发时,要体现兴趣性、直观性、系统性、因材施教及因地制宜的原则,内容可包括交通故事、游戏等。增加对一些较为少见的交通安全标识、安全规范只是内容,如认识环岛标志、禁止通行等交通标志,懂得“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安全常识。在教学方式上,采用形象直观的教学方法,贴近小学生生活实际,选取直观形象的内容,让小学生在理解中领悟。多设置适合小学生特点的教学方法,如创造相应的环境,让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如在校园设置交通安全活动设施,包括模拟红绿红、斑马线及其他交通标志等。二是提供实践场地,在体验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如开展“十字路口”、“汽车站”等游戏,让中小学生把学习的交通规则运用到实践中。选择与开发合适的教材,对不同年段的中小学生开设不同内容的课程。在教材选用与开发时,要体现兴趣性、直观性、系统性、因材施教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内容可包括交通故事、游戏等。要采用形象直观的教学方法,贴近中小学生生活实际,选取直观形象的内容,让中小学生在理解中领悟。如认识环岛标志、禁止通行等交通标志,懂得“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安全常识。 二、学校与交警部门及政府部门积极合作 学校作为学生交通安全行为教育的主导,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应由学校主动提出。在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过程中,要理顺部门关系,明确各自教育职责,建立以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机制。教育部门应把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列入小学教育大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经常对所辖区域内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只有各部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形成良好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氛围,保证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长期化、规范化,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教育部门可以探索将交通安全课程纳入学生学习考核体系中的措施。交通安全课程作为一门必修的考试科目参与到学生的日常学习中,考试成绩甚至可以作为学生奖励及升学的依据之一,以此提高学校、老师、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积极性和紧迫性,并最终转化为学生的切实行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三、通过家长会等联动方式引导家长参与到安全教育活动中 在前文分析中了解到,家庭教育在小学生安全教育中的效果良好,更容易实现,并且学生家长更愿意参与到安全教育中。但家长由于受教育程度差异、时间问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对教育方法、教育理念的认知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由学校主动练习,通过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发放安全教育材料、沟通教育方法、交流教育心得等。通过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一方面可以改善家庭安全教育的成效,消除家庭教育中的一些误区。另一方面可以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特点,从而制定更适合学生的教学方式、引导方式等。而且两方合作过程中,教育方式、方法、成果的交流能让双方不断完善自身教育策略,同时对学生本身的认知有更全面的认识,规避“自己认为已经说明过,学生、孩子并未真正注意”等同类问题。 作者:李景卓 单位:北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创建思路 当今,交通安全教育日益受到社会重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是我们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理念,同时也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以交通安全为主要目的,以交通法规、规定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依靠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向中小学生普及交通法规、安全知识、法制观念,培养中小学生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社会公德的重要举措。交通安全教育是一种意识养成教育,也是文明道德教育。 近年来,人们从一些中小学生重大交通事故中积极吸取教训,大力加强和改善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中,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完全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教学大纲之中,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得不到有效落实。宣传与教育内容单一。教育部门在课程设置上,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毕业,交通安全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缺乏必要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由于学校交通法律法规书籍较少,影响了教育活动的开展。家庭教育及社会环境影响。调查中发现,中小学生的一些不良交通行为经常受到身边人们言行的影响。例如,父母随意乱穿马路,孩子也会耳濡目染,形成成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习惯。在道路交通参与过程中,中小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交通群体,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行为极具突然性。中小学生精力充沛,一举一动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他们的交通行为变化较大,经常发生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参与交通时段危险性大。虽然中小学生交通参与范围窄、参与路线简单,但由于参与时段均在每天早、中、晚的交通高峰时段,加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差、交通认知能力差等原因,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识较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过程中,要理顺部门关系,明确各自的教育职责,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机制。教育部门应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列入中小学教育大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经常对所辖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只有各部门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形成良好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氛围,保证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长期化、规范化,深入持久地深入开展下去。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从内容上看,包括交通知识、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意识与能力等;从教育形式来看,需要各种资源的整合,不仅是从校内获得知识与行为能力,还需要社会、家庭的积极参与。一要取得社会的支持与配合。现代交通是社会多部门参与、共同作用的社会行为,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能仅限于在学校内部,而应让孩子们走向社会,在学习参与交通管理的过程中加深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二要让学校教师、家长参与到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中来。中小学生的学习多数是从书本和榜样的引导中获得的,中小学生教师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中小学生起着一定榜样作用;而家庭则是启蒙教育的第一站,因此,培养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教师与父母要共同配合。 这样才能使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得以全面开展。同时,丰富交通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一是创设相应的环境,让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如在校园设置交通安全活动设施,包括模拟红绿红、斑马线以及其他交通标志等。二是提供实践场地,在体验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如开展“十字路口”、“汽车站”等游戏,让中小学生把学习的交通规则运用到实践中。三是选择与开发合适的教材,对不同年段的中小学生开设不同内容的课程。在教材选用与开发时,要体现兴趣性、直观性、系统性、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原则,内容可包括交通故事、游戏等。四是要采用形象直观的教学方法,贴近中小学生生活的实际,选取直观形象的内容,让中小学生在理解中领悟。如认识环岛标志、禁止通行等交通标志,懂得“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安全常识。总而言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不断探索与完善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使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并逐步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与交通安全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企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教育厅交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明电〔2005〕55号)精神,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公安厅、教育厅、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团省委等六部门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于今年9月份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简称“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宣传月活动”,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月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二)中小学生参与“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五)中小学生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六)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9月1日至6日),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会;三是全县各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别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9月7日至9月20日),主要是组织开展十项活动: 1、举办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漫画竞赛。活动按中学生、小学生两组进行。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每人创作一幅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各教育学区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推荐作品各30幅,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评选,分别产生中学组、小学组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其他推荐作品为优秀奖。县教育部门将获得中学组、小学组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作品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2、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向小学生发送“小黄帽”,开展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活动。 3、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编印《小学生交通安全漫画手册》,下发至各中小学校。 4、公安部门负责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发放至各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并开展相关交通安全教学活动。 5、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公安交警上交通安全课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给学生上课要达到2次以上。 6、公安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和团县委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发送交通安全宣传品、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等宣传活动。 7、公安部门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司法、电视台和团县委等部门,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少年警校”创建活动,组织“少年警校”进行交通指挥手势会操训练、协助公安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等活动。 8、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窗(栏),定期刊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9、交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完善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口安装缓冲带、安全警告标志,施划学生人行横道等。 10、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金点子”短文评选活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撰写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金点子”短文。各教育学区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评选,确定20篇“金点子”推荐短文,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评选,产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其余推荐短文为优秀奖。县教育局要精选获奖中的优秀短文在《今日永嘉》上刊登,同时将获得全县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金点子”短文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9月21日至25日)。各乡镇要对本地“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并将本乡镇“宣传月活动”小结(书面材料)和组织奖推荐名单(每乡镇2至3名)于9月25前上报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漫画竞赛获奖作品、“金点子”获奖短文,县里适时予以表彰奖励,并将获得“宣传月活动”组织奖人员名单上报市公安局参加全市、全省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车辆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等矛盾日趋突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01年以来,全县中小学生死亡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2004年,全县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学生8人,受伤105人。经分析,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永嘉”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郑小小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胡佐光、县电视台程爱兴、团县委胡铿、县公安局郑连松、县教育局陈益杰、县司法局李敏、县交通局邵永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伟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胡伯枢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反馈和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巡警大队,由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吕建新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联系协作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宣传月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公安、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司法、电视台和团县委等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建立联系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教育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指导,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特别是交通安全宣传漫画竞赛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金点子”短文评选活动,做到全员动员、人人参与。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报道,介绍交通安全法制常识,报道“宣传月活动”的动态,增加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播放量,营造全社会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交通部门要完善通校公路、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等交通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宣传月活动”的有关协调工作。团县委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的领导,指导开展适合学生自身特点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电视台要积极派出新闻工作人员,及时宣传报道“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司法部门要将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并协助公安、教育部门做好漫画、“金点子”短文评比等相关工作。 (四)建立机制,巩固成果。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当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及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有效结合,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以“宣传月活动”的成果,促进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从明年开始,每年3月、9月下旬,全县各中小学校都要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要积极推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规范化建设,将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列入教学计划,中小学生每学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课达到两课时以上。要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由基层公安交警担任辅导员,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并且每学期上两次以上交通安全教育课。要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探索和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以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为突破口,推动全县“五进”活动迈上新台阶,全面推进全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积极的作用。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浅谈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一、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现状及分析 第一,学校教育方面:从学校自身的地理条件看,学校大多数都修建在交通要道边上,也有很多的学校设立在比较窄小的街道旁边。于是,放学的时候,来学校接小学生同学的家长和亲属、车辆全部把特别窄小的街道塞得特别满,道路上基本上水泄不通。也有一些中小学生上下学、回家都要不断横穿几条马路,转乘好几路公共汽车车。交通安全隐患就成了大多数学校的显著问题。还可以从学校的教育目标出发看,交通中的安全在学校规定的教育目标中可能仅仅占小小的一部分。再说,要是发生小学生或者中学生的交通事故基本上通常在校外,对学校自身的规定影响不是很大,当然这样学校就可以推卸直接事故责任的惩罚。故而,大多数学校屡次在交通安全教育重视方面做得往往远远不够,教师也在学校的影响下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干脆不进行完整系统传授,所以造成了很多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不全面,基本上就没有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大多数学生在交通安全中自身因素的方面:一是天生具有的好动、对新鲜事物好奇心特别强、天生贪玩等特点,不规则出行行为经常发生,特别容易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我国,中小学生面临的突出违法行为如下:未满12周岁自己独立骑自行车,过马路时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随便抢占机动车道,上下学不按照人行道走。当车辆临近的时候忽然横穿道路;追赶攀爬公路上来往行驶的大型机动车;骑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嬉闹玩耍、双手离把或单手扶把等;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等。二是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较少。因而常常出现闯红灯、上下学成群结队并排走,不遵守交通秩序等现象频繁发生,给交通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埋下很大的隐患。即使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险情,他们也完全不知道如何及时正确地报警,于是给肇事逃逸驾驶人员带来了以可乘之机。 二、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对策 第一,学校把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成立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广大学生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中能够吸取更多的教训。 第二,广泛的在各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活动。学校可以通过主题队会,标语、黑板报、安全知识讲座、至家长一封信,交通安全知识演讲比赛、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与家长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等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好以学校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每一位学生、家长理解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体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三,加强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必要课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途中安全教育,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四,落实学校领导、值周制度。针对我们学校地处道路边上,车流量大,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学校以强化学生路队管理为抓手,通过值周领导、值周教师、班主任、科任教师、学校保安、路队长等,层层督促,学生放学后排路队时,戴好小黄帽和安全标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学生,如未靠右行走、横穿马路等,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并纳人学校文明之星的活动评比中,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路队习惯,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落实学生家长定点接送制度。放学后,学生站路队,有秩序地走到家长接送处。 第六,推行红领巾“交通安全监督岗”制。设置红领巾“交通安全监督岗”,学生要排队放学,打好班牌,路队长和“交通安全监督岗”学生好戴安全帽,监督和规范师生的上学、下学的出行行为,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超员车上下学。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给乘车学生开会、培训;制订乘车的管理制度。 第八,建立恶劣天气教师护送制度和停课、复课告知制度。遇到恶劣天气,教师要通知家长接送学生安全回家; 三、结语 综上所述,交通安全不是小事情。需要学校的高度重视,才能把学生在交通安全工作列人重要议事日程当中,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制度、措施真正的落实,学生的交通安全定会得到保障。 作者:谈虎年 单位: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民族小学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调查分析 摘要:发生在中小学生身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所有交通事故中占有重要比例,而且学生能否健康成长是关乎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为了解苏北地区中小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出行规律及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等,通过调查走访和问卷的形式,对苏北五市宿迁、盐城、淮安、徐州和连云港的部分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状况展开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并制定出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方案供学校及交管部门参考。 关键词:苏北地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调查 据调查,部分学生上下学乘坐的交通工具安全系数不高,学校对学生开展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学生本身交通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薄弱,学校周边交通设施不完善,这些问题都是引发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2015年4月至2015年11月,我们对苏北五市十所中小学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1200份问卷,回收1034份,有效率达87%。并对学校所在辖区的部分交管部门走访调研,得到2013年至2015年辖区内学生所发事故的数量,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等数据。经分析,该地区内学生的交通安全形势不太乐观。 一、苏北地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一)该地区近年来中小学生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状况 2006年,全国中小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数量占全年各类事故总数的50%,学生死亡人数超过了全年事故死亡总人数的60%。其中,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人数最多,约占全年受伤总人数的46%。而在苏北地区,以其中某一市为例,该市2013年共发生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85起,死亡人数为7人,受伤人数为78人,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2.76%。2014年该市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共67起,死亡人数9人,受伤人数147人,2015年该市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共51起,死亡人数6人,受伤人数47人。某些学校地处闹市之间,车辆来往频繁,而大多数学生都必须穿过马路,但是部分学生安全意识差,侥幸心理严重;骑自行车带人双手离把;而面包车大多属于私营,司机为了盈利而超载,这些情况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更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① (二)该地区中小学生掌握的交通安全知识情况 目前,学校在高考这根“指挥棒”的引导下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没有真正将其纳入法制教育内容,一年仅靠辖区内交巡警到校上一两次交通安全课,传授一些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这样的教育力度显然不够。据调查统计,只有53.98%的学生参加过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的讲座,还有46.02%的学生从未参加过,以至于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了调查苏北地区中小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熟悉程度,小组成员深入到该地区的学生群体、学校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常识性问题的正确率都在50%至90%之间。例如:“没有人行道,行人应靠右边1米行走”,正确率仅53.98%。“您对交通安全法的认识?”其中只有16.81%的同学表示对此很清楚,77.88%的同学知道一些,还有6.19%的完全不知道,1.77%的认为与我无关。由此可见,学生们对交通安全常识知之甚少。② (三)该地区学校附近的交通设施及学生出行的道路情况 资料显示,27.68%的安全事故发生在城市,72.32%事故发生在农村,农村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都明显高于城市。且苏北地区经济欠发达,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影响了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更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出行。乡村道路宽仅3.5米,加之标志标线缺失,而公路部分路段的信号灯和路边的护栏被破坏或是被锈蚀,路面不平整,甚至路基坍塌,路口处的减速带被磨损程度严重,这都给中小学生的行走和校车通行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交通事故多发埋下了导火索。 (四)该地区中小学生获取交通安全知识的途径情况 小组成员对该地区中小学生如何获取交通安全知识展开了走访,大致了解到学生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获取:一是,学校开展安全讲座。徐州市公园巷小学在2012年举行过“关爱学生,平安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连云港市徐山小学在2015年开展“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等。相比于小学一学期一度高频率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中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就少的多;二是,政府或其他组织举办过关于以交通安全意识为主的教育讲座;三是,学习兴趣广泛的同学会在课余时间通过网络、电视、图书或者报纸来获取交通安全知识。但是以上三种途径由于时间,学校及相关单位重视程度等因素的限制,以至于学生了解安全知识的途径单一,这也是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 (五)该地区中小学生出行乘坐交通工具的情况 在苏北地区,校车尚未完全普及,学生上下学除了乘坐校车以外,还有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面包车或者家长接送等方式。据调查显示,连云港市共有134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约有1590辆。其中校车的安全问题显得较为突出。关于校车安全问题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车辆自身的安全性能低,近些年,校车的普及速度快,苏北地区多个城市的中小学及幼儿园都配有一定数量的校车,但是许多校车没有登记注册,甚至不符合校车规格要求。第二,校车私自改装现象严重,为了节约成本,一些地方学校私自改装校车,未经合格检验就投入使用,给学生带来了安全隐患。第三,超载现象普遍,数量较少的校车对于数量极大的学生来说显得欠缺,超载就成为正常手段了。第四,校车司机的安全意识较差。就安全驾驶这个问题,我们采访了盐城市解放路小学和淮安西南小学中学的校车司机,问及如何看待校车司机这个问题时,得到的回答有二:一是强调细心负责、保证安全;二则是将这份工作看成养老的工作。追究其原因,是专业校车司机难找。找到校车车队的管理人员后得知,较低廉的工资无法招聘到年轻司机,于是便招聘一些退休的司机。 二、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校车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校车司机的专业化建设 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就要在学校新添校车时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注册,并且车管部门应当定期抽查校车登记情况和质量状况。发现校车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修正和更换,更新校车的配置,增强其安全性能③。其次,将校车司机纳入学校职工编制,拥有较好的工资待遇。要求司机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并且身体健康,无影响驾驶的疾病,驾驶技术要过硬,定期进行专业考核和培训,养成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将仔细观察,集中注意力和提前预防三条驾驶原则铭记于心。校车安全不仅仅指的是校车作为车辆本身的安全系数有多高,尤为重要的是,驾驶者的安全意识有多高。让校车驾驶员趋向于健康化,年轻化,专业化,使其有足够能力安全运送学生上下学。 (二)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责任,校方应担负起学生安全教育的重担 一次次血的教训充分说明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和意识淡薄是酿成交通惨祸的根本原因。在当前及未来时期,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到对学生的日常教学之中,应试教育固然重要,安全教育同样不可忽视。老师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学生做好表率。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方式可以不仅限于讲座,可以朝多形式方向发展,比如:开展征文,知识竞赛等趣味活动,激发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让学生切身去感受交通安全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增加交通安全知识在中学生中间的普及度。交通安全教育不能只是一阵风,更不能只做表面工作,要从教育主管部门及校领导这个层次开始重视,校方应组成“安全教育领导小组”,校领导定期对老师的安全教育力度和成果展开测评,在教育时要不断创新,丰富内容,应将安全教育逐步趋于正常化,常态化,使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三)建立警校联合共管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新模式,加强对违规车辆的处罚和学校与该地交管部门的交流沟通 学校所在辖区的交管部门应当担负起校外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向学生通报全国各地的交通事故,以起到警醒的作用,积极宣传国家的交通安全政策。对违规违法的校车及时登记处罚,并将情况告知学校。辖区交警应每天在学生上下学的时间段里到学生必经的路段进行检查和指挥交通,如发现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学生则应对其拍照记录和批评教育,或是将学生送至学校,让相关教师加大对此类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力度。宿迁市泗阳区交管部门表示,学生交通事故多由于非机动车相撞,每天查处违规非机动车辆大约50辆。故严查非机动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章问题是降低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交管部门应在辖区各个路口安排两名警力,对违法者进行扣分罚款,严重者可扣押车辆,对司机采取拘留等④,并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教育,加深驾驶员的安全驾驶理念。面对各个街道因上下学高峰易堵塞的局面,应有一名专门的警力负责疏通,确保学区学生交通安全。面对交管部门的交通管制,学校应给予大力支持,并配合宣传,切实加强学校,家长,交管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有利于学校及时得知校区附近交通安全状况,家长及时得知孩子在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交管部门及时调整交通事故应对措施。 (四)政府在此问题上应发挥其领导带头及组织作用 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在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上起着领导带头作用,那么在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问题上应健全和完善相应政策法律法规,并且协调好交管部门和学校的相关工作。另外政府应积极倡导新闻媒体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宣传。新闻媒体的巨大宣传力度和覆盖能力可以提高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状况的关注。通过向社会群众大力宣传有关交通关安全的政策条令和法律法规,对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预防交通事故具有重要作用。(五)父母应履行好家庭教育的责任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父母在平时的交通出行上应该为孩子做好榜样,开车驾驶的时候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上车系好安全带,转向时要打转向灯,不闯红灯不超速等等,在细节上做好,把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正能量传递给下一代。并且家长不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工作上,还应抽出部分时间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管理。父母自己要增强对交通法规的了解和认识,通过自身行为言传身教,这样的教育效果往往比课本教育效果更明显。 三、总结 综上所述,苏北地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较为严峻,应当引起当局的重视。只有在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才能为学生们营造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才能将交通事故扼杀在摇篮里,使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作者:袁道康 单君妮 王宇轩 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小学生交通安全论文:小学生交通安全作文:我与交通安全 就在道路交通事业飞黄腾达的今天,曾经叹而观止,而今天却不值得一提的私家车,电动车已成为了主宰这整个交通道路的工具。然而,在这些表面华丽的背后,隐藏着多少交通隐患啊? 曾经看到这样 一则公益广告:“爸爸,红灯亮着,为什么这些人还在行驶呢_”“这些都是坏毛病,得慢慢改.”“可是,连我们小朋友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难道你们不知道吗?”这时,会有一句响亮的旁白:“为了言传身教,请注意交通安全!” 这则广告也许说不上经典,谈不上特殊,可就是这么普通的一句话,有几个人放在心上?又有几个人注意到交通安全的重要呢?赶时间,往往是出现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有人为了争时间,拼命地向前冲,当黄灯在眨眼时,人已在马路中央了,真是进退两难!事故就这样无情的发生了。所谓“能等三分,不急一秒”也有人缺乏耐心或因为急事,看周围没有人就放心地前行,有谁能料到事故会不会发生呢?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有什么比生命还重要的呢?何必要拿生命做赌注呢?还有酒后驾车,不系安全带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 经常和马路,交通打交道的朋友们,注意脚下,珍惜好自己的生命!路上匆匆,安全是最重要的,要把握生命的美好,安全驾驶。
一、会计稽核工作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会计稽核工作是对医院所发生的各种经济事项,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对相关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财经制度的执行、相关工作制度与流程的有效落实、报销凭证与会计核算的符合性,相关会计凭证的真实准确性等工作进行全面审核,通过会计稽核工作的开展,及时反映和监督医院各项经济事项的过程和结果,确保医院各项经济事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推进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医院各部门工作制度与流程,有效地进行内部的管理和控制。会计稽核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规范行为,保证工作质量的作用。 二、会计稽核工作的基本内涵及内容范围 1.会计稽核的基本内涵。医院的会计稽核主要是指参照会计法及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会计制度的要求,利用科学的财务管理措施,运用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活动严格的监督及核查,从而确保医院的经营活动达到合法性、真实性及规范性的目标,除此之外,逐渐实现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目的,最终实现医院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同进步的结果。会计稽核作为医院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能够对医院的财务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有助于医院逐渐达到自我完善、自我改进及自我规范的目的。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完整、合理、合法性,避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出现差错,医院财务部门应设置会计稽核专职岗位,对经济活动及账务处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稽核。 2.会计稽核的内容范围。医院会计稽核内容涵盖医院会计核算以及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故会计稽核人员要熟练掌握会计核算方法、核算内容、开支标准和范围以及相关制度、政策、流程、法律法规,其稽核内容主要包括:对医院财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医院的经营成果等方面进行审核和监督;审核各个经济项目是否有违纪、违规业务的办理,检查各项经济业务是否按照计划要求和经济合同进行;稽核医院资金的使用情况,核查是否出现资金挪用或者资金浪费等现象,督促医院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定期检查债权账簿,检查并控制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制定的各项资金考核指标;稽核预算执行情况,审查超预算或无预算事项有无相关批复文件;稽核原始凭证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重点检查设备购置、基建工程、批量物资采购等大额支出是否履行相关制度及采购流程;稽核记账凭证、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记录的经济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稽核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审核报表数字与账簿相关记录的一致性;各种会计报表之间以及各项目之间的一致性;会计报表中所规定的补充资料的完整性;稽核门诊、住院收费、退费手续是否严谨,收费票据的起止号码是否衔接,票据金额与日报表及银行进账单金额是否相符。住院费用结算、退费程序是否规范,对收费员备用金及收据进行抽查盘点;稽核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际盘点金额是否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存款对账单金额是否一致;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出库手续是否齐全,入账金额是否准确;对医院票据购买、保管、领用、核销等情况进行全面稽核。会计稽核人员对稽核过程及内容要进行全面、准确、完整的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同时做好问题整改的跟踪工作。 三、医院会计稽核工作的开展地坛 医院作为一家为政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出突出贡献的三甲医院,为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避财务风险,确保医院经济平稳运行,财务设置了会计稽核专职岗位,几年来,会计稽核工作在发现问题、规范行为、改进建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医院目前对19项财务工作开展会计稽核工作,其中包括:库存现金抽查盘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固定资产出入库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门诊收退费监督检查,以及收入支出的全面稽核等等,重点稽核内容如下: 1.日常支出稽核。稽核人员每月对支出凭证进行全面稽核,稽核主要内容包括:支出项目是否为预算内项目;预算调整是否履行预算调整审批流程;支出项目是否符合授权审批流程,签字是否齐全,三重一大制度是否落实;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的支出标准和范围;发票等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原始凭证上资金来源、支出性质等内容填写是否清晰明确;外来原始凭证中凭证名称、摘要、大小写金额、填制日期、发票专用章等内容是否齐全;自制原始凭证要素填写齐全,报销时,负责人、领款人、经手人签字是否齐全。附件是否加盖附件章,现金银行收付讫章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核算内容是否规范,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记账凭证摘要是否简明扼要、准确,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记账凭证是否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事项,无多借多贷;记账凭证中附件张数填写是否准确;调账的记账凭证是否按照要求填写调账申请单,签字齐全;记账凭证上制单、复核、记账、会计主管、出纳签章是否齐全等等。 2.固定资产稽核。主要稽核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发票是否为合法发票;固定资产类型划分是否正确、入账金额是否正确;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据是否齐全,出库手续是否完备,相关人员签字是否齐全等等。 3.政府采购稽核。稽核内容包括:支出项目是否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采购,是否履行政府采购流程;供货商是否提供政府采购相关手续,资质是否齐全、有效;供货商提供的原始凭证上授权审批签字是否齐全,符合医院相关要求等等。 4.门诊收退费稽核:主要稽核门诊收费票据的起止号码是否衔接连续;门诊退费是否按照规定审批程序执行,原始资料和相关人员签字手续是否齐全;门诊预交金票据的起止号码是否衔接连续;预交金收入合计是否与当日预交金报表、财务账相符等等。 5.预算执行情况稽核:主要稽核设备购置、基建工程、批量物资采购等大额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稽核内容包括:支出项目是否有预算批复;大额支出是否有可行性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论证报告;支出是否按预算进度完成;供货方资质是否齐备、发票等原始资料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医院要求并与合同一致;付款签批手续是否齐全,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等等。 四、医院会计稽核工作取得的成绩 几年来,地坛医院通过会计稽核工作的开展,不断地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医院针对意见与建议,认真抓落实,积极做好整改工作,会计稽核工作为夯实会计基础核算工作,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 1.会计核算工作得到持续改进。会计稽核工作以点带面,不但对重点经济业务进行重点核查,也对会计基础核算工作进行全面稽核,例如稽核人事部门人事存档服务费支出时,首先发现此项支出年初无预算,需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其次,发现存档费支出时列支的会计科目为管理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而每月在工资中扣个人存档费时,却冲减管理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费用,列支科目和冲减科目不相符,前后核算口径不一致。提出整改建议:首先各部门申报预算时,对本部门即将开展的工作要计划全面,本着保基本运行,保安全生产,综合考虑科室发展的基础,科室应按照轻重缓急全面申报预算,对不可能支出的预算不申报,必须支出的经费预算申报不遗漏,当年预算当年支出,确保支出预算的可行;其次对于代收代扣的款项,代扣和上缴时列支的科目要一致,确保前后业务的连贯性,核算口径的一致性,要求修改列支科目。通过以此类推的稽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立即解决问题,夯实了会计基础工作,亦使得会计核算工作得到持续改进。 2.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通过会计稽核工作,将整个会计核算体系的闭环管理串联起来,督导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工作制度是否有效落实,例如:财务制度规定物资会计需对物资盘点进行监盘,实际工作中,物资会计是否做到实地监盘,签字是否真实有效,会计稽核人员通过第三方角度的稽核,督导该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会计稽核人员持之以恒地督导与稽核,会计核算工作流程不断规范,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并落实到位。 3.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伴随着会计稽核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医院会计核算工作在持续改进中得到不断完善,夯实的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为财务分析与决策提供了真实的数据资料,医院详尽、全面、客观的财务分析,不但为医院管理者的管理决策提供了决策依据,也为医院的经济运行提供了预测与预判的理论依据,同时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总之,通过会计稽核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医院会计基础工作扎实,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医院各部门自我约束和监督能力日益增强,财务管理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当然,让会计稽核工作在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会计稽核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与能力的不断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责任心不断增强,以及会计稽核人员人才梯队建设,都是我们今后的努力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为医院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医院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分析论文 一、公共安全管理概念 公共安全是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状态,公共安全管理是对这种秩序状态的维护与保持,对打乱该秩序状态的各类事件的应对,以及对事件后果的消除、对秩序状态的恢复的全过程。在新西兰被称为“民防”(CivilDefense)或“民防紧急事态管理”(CivilDefenseManagement),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公共安全管理被称为“紧急事态管理”(EmergencyManagement)。美国将紧急事态管理的活动、政策和项目分为4个功能区: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这就是紧急事态管理的生命周期理论或四个阶段理论。澳大利亚也用四个阶段将紧急事态管理分为预防/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简称为“PPRR”。从具体内容上讲,与美国的概念没有什么区别。因此西方国家又把四个阶段简称为“PPRR”或“MPRR”。虽然称谓与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不同,但内涵相同,只是管理机构的组织和名称有所区别。 二、中国公共安全现状分析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世界上天灾人祸频发,大众传媒、电子信息使之仿佛就发生在每个人身边。中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如2003年的波及全球的风险事件SARS,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2008年以来自然灾害,食品问题频频出现,使得人们不得不重视并且正视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2)事故灾难;(3)公共卫生;(4)社会安全。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4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Ш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三、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国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有特色的管理体制,但这种体制是以分领域、分部门的分散管理为特点的,政府尚未建立统一的专业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专业化管理,而是沿用“条块”方式将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交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承担。 1.公共安全管理主体缺失。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权威、统一”的应急中心,不同部门管理不同的灾害,涉及灾害管理的部门多达十几个,这些“应急中心”无论在管理主体上、执行主体上还是服务内容上,彼此独立,互不隶属,自成一体。部分职能部门之间于是相互推脱、互不配合,在需多个职能部门协作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往往因为配合不默契或相互推脱而失效。 2.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由于中国政府综合风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条块分割严重,管理技术也相对落后。在危机应对方面,横向上是分散管理,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管理;纵向上是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应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遇重大危机事件,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部门行政领导做决策,组成临时机构(即灾害应对工作组),缺乏专门机构和完善的应对体系。 3.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且进程缓慢。近些年来,虽然中国相继颁布了多个与减灾相关的单项法规,但面对紧急状态,中国仍没有建立一整套减灾法规体系,防灾救灾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造成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中责任不明确,特别是涉及到灾害救助、灾后重建财政补助、灾害保险、灾民减免税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已有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单一灾种法规,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4.职能部门和监管之间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政府信息系统缺乏,信息收集渠道过窄,信息不力,虽然各部门都建立了独立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但这些系统往往自成体系,难以实现灾害信息和减灾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优化配置。媒体部门作用弱化,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严重不足的缺陷在公共危机时期暴露不已。 5.综合危机防范技术薄弱,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目前中国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发生机理、识别理论和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理论及技术等公共安全技术缺乏系统研究和开发,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仍未完善,数据库建设较为落后,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和紧急救护网,缺乏系统和长期规划,缺乏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机制。专业技能培训不够、应急救援人力少、力量分散造成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实力不强,防灾技术、设备、物资和力量处于相互分隔的状态,救援能力严重不足。 6.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危机意识不强,缺乏自救能力。要减少公共安全问题,除了政府与社会的重视,公众危机意识也急需提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与其它工作不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对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现在这方面的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四、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模式改进对策 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己经摸索出一系列有效的应对模式,比如“强总统、大协调”的美国模式,“大总统、大安全”的俄罗斯模式,“强内阁、大安全”的日本模式等。这些国家在应对公共安全时做法虽然不尽相同,但总的看来都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经验,同时针对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新的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以及改进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对策。 1.借鉴国外经验,健全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备的组织机构是政府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进行管理的依托和组织保证,同时也是政府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决策和沟通的前提。不少发达国家纷纷设置了专门领导、协调公共危机管理的机构,对危机处置的各项事情进行统一安排。本文提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首先,在中央政府一级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综合性常设机构。其次,在地方设立“人员代替部门”的组织模式,即指在不扩大政府现有编制的前提下,在政府综合性部门中指定专门人员行使突发公共事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可以解决因专门机构设置而带来的机构膨胀和费用增加等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地方政府缺少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专门管理的职能部门的现实。 2.建立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新模式。在构建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中,必须定位政府职能的界限,划清政府、社会和公众个人所承担的危机风险边界,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互助,共担风险,共度难关的新机制。这里的社会主要是指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本文根据国内外专家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经过不断的理论创新和几十年经验积累,以及中国公共安全管理的复杂性,提出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见图1),这一模式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为方针,在科学减灾的指导下,使灾区政府、社会和公众在灾前备灾、灾中应急、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减灾全过程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明确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正如美国管理学家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所言: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最有效的危机管理是避免危机与灾害的发生。因此,现代政府危机管理的工作重心更倾向于灾前防范。本文提出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见图2):注重事前的预防;事后的处理和总结;构建发达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在中国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措施中,对于工作人员的职能履行效果评价往往是以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为载体来进行。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从以救助为主的管理方式逐渐转化到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与此同时,对现有应急法律规范进行系统的清理。包括修改法律、进行法律解释、废止法律或某些条文等。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管理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征用制度、行政隔离制度、行政指导制度,以及将“公平补偿”作为目标的行政补偿制度,包括行政主导型的或积极采用市场机制(例如保险方式)的各种救济制度等。 5.建设综合危机防范关键技术示范基地,提供人才保障。应针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区域差异,配合行业生产与运行安全建设,开发满足主要行业的综合灾害危机防范所需关键技术,建成若干综合灾害危机防范关键技术示范基地,并形成促进这些典型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的配套政策体系。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应从总体上注重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应出版一些相关的培训教材,建立各种分类的培训机构,对政府的应急部门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专家库”和“资源库”的建设。 6.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公众公共危机意识。首先要建立危机管理教育机制,要树立公众的公共危机意识、提高公共危机的处理能力,就必须进行教育机制的改善,对公众进行专门的危机管理教育。因此,有必要将危机管理教育纳入先进的教育体制之内,通过危机意识教育和案例教学,掌握一定自我保护的方法,通过学习,增强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的能力。其次是加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学习。通过积极开展公共危机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培训工作,建立高素质的公共危机管理人员队伍,为公众树立学习榜样。 五、结论 作为当前中国社会一个紧迫的研究课题,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免于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为方针,在科学减灾的指导下,使灾区政府、社会和公众在灾前备灾、灾中应急、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减灾全过程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为此,仍需做大量的科学研究和广泛的实践,推动公共安全问题进入政府议程、促使重新评估其行为,改进政府管理缺失的作用。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公共安全管理论文 一、公共安全、公共危机与公共安全管理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所谓公共安全管理,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根据联合国的界定,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是:(1)自然灾害,又可分为地质方面,水文气象方面,生物学方面;(2)技术灾难,来自技术或工业事故;(3)环境恶化,人类行为导致的环境和生物圈的破坏;(4)社会安全,包括战争和社会动乱等。其级别分为4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Ш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公共危机指的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公共安全管理的任务与目的就在于解决公共危机问题,它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就客观存在着的。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 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 二、公共危机的特征 1.发生的范围广,国际化程度增强,高频次、多领域地发生。不少公共安全事件涉及范围广,这些事件会突然发生,在何时何地或何种情况下发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2.危害的灾难性和非传统性。在当前社会,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破坏性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难以弥补,而且这种损害是刚性的、不可逆转的。 3.影响的关联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往往会影响和波及社会各领域,并造成连锁反应。如洪灾不仅影响农业,而且影响教育、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商业流通等;洪水退后还可能造成大面积的流行病疫情爆发,房屋和基础设施损毁等。 4.原因的复杂性。公共安全问题的原因非常复杂,有政治的、民族的、宗教的原因;也有经济的、生产的、经营的原因;既有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又有当前出现的新问题;同时还有大自然对人类掠夺性破坏的报复。这些原因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转化。 5.演变的隐蔽性。公共安全潜在的危机常常不易被察觉,常常在人们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爆发。当人类取得了现代科学技术和物质文明的辉煌成就的时候,这些成就可能正在威胁着人类的安全,人类却不能察觉或预测。三、当前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公共安全管理主体缺失。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权威、统一”的应急中心,不同部门管理不同的灾害,涉及灾害管理的部门多达十几个,这些“应急中心”无论在管理主体上、执行主体上还是服务内容上,彼此独立,互不隶属,自成一体。部分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脱、互不配合,在需多个职能部门协作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往往因为配合不默契或相互推脱而失效。 2.管理体系有待健全。由于我国政府综合风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条块分割严重,管理技术也相对落后。在危机应对方面,横向上是分散管理,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管理;纵向上是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应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遇重大危机事件,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部门行政领导做决策,组成临时机构(即灾害应对工作组),缺乏专门机构和完善的应对体系。 3.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且进程缓慢。近些年来,虽然中国相继颁布了多个与减灾相关的单项法规,但面对紧急状态,我国仍没有建立一整套减灾法规体系,防灾救灾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造成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中责任不明确,特别是涉及到灾害救助、灾后重建财政补助、灾害保险、灾民减免税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已有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单一灾种法规,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4.职能部门和监管之间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政府信息系统缺乏,信息收集渠道过窄,信息不力,虽然各部门都建立了独立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但这些系统往往自成体系,难以实现灾害信息和减灾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优化配置。媒体部门作用弱化,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严重不足的缺陷在公共危机时期暴露不已。 5.综合危机防范技术薄弱,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目前我国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发生机理、识别理论和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理论及技术等公共安全技术缺乏系统研究和开发,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仍未完善,数据库建设较为落后,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和紧急救护网,缺乏系统和长期规划,缺乏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机制。专业技能培训不够、应急救援人力少、力量分散造成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实力不强,防灾技术、设备、物资和力量处于相互分隔的状态,救援能力严重不足。 6.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危机意识不强,缺乏自救能力。要减少公共安全问题,除了政府与社会的重视,公众危机意识也急需提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与其它工作不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对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现在这方面的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己经摸索出一系列有效的应对模式,比如“强总统、大协调”的美国模式,“大总统、大安全”的俄罗斯模式,“强内阁、大安全”的日本模式等。我们应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套健全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建立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和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的新模式。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论文 摘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本文从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出发,分析了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观点。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 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加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的研究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如日、美、俄、法等国。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对我国公共安全管理很有启示作用。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建立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在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的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基于海量数据的校园公共安全管理研究 [摘 要]校园公共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教研与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安全与稳定是校园教书育人等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与保证。大数据技术逐渐成熟使海量数据应用成为可能,也为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提供了新思路。校园公共安全管理应在海量数据新技术应用基础上,解决数据收集、加工处理难题,转变事后“应对”模式,具有公共安全“预防”思维,从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构建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关键词]海量数据;“预防”思维;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0 引 言 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是学校教书育人等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与保证,校园管理人员应提高对校园安全的认识,提升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水平。但目前我国各校在公共安全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着诸多隐患:林生指出社会多元思想的交集、宗教势力以及网络技术的推动、网络犯罪等给校园安全带来巨大威胁;陆伟认为学校安全教育不足,治安管理落后,心理健康状况不佳、网络负面信息传播以及社会外部环境都是校园安全问题多发的重要因素。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集中于治安管理、安全教育、心理健康与交通安全等多方面内容,涉及学校的教研、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的各个环节。 大数据时代来临,海量数据的存储与处理技术的日趋成熟,可以消除数据信息的不确定性,在信息产业、交通运输及公共安全等领域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张春艳,2014)。大数据具有规模性(Volume)、多样性(Variety)和高速性(Velocity)等特点,云存储与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让这些数据得以转化为有价值的信息。本文将依托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基于海量数据的应用研究校园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构建海量数据应用下的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分析存在的难点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1 海量数据下校园公共管理管理机制的建立 1.1 大数据环境下海量数据应用的内涵 任何数字化管理领域的海量数据本身都具有巨大的数据价值,但是人们探究某一具体数据时,它自身的数据价值密度却相对较低。多样性的数据包含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数据呈现形式的多样性加大了数据处理的复杂性。 海量数据的应用有两个内涵,一是技术的应用,二是思维的转变。海量数据应用技术既包括诸如数据仓库、数据集市和数据可视化等旧技术,也包括云存储和云计算等新技术;而海量数据应用思维则是从海量数据中发现问题,用全样本的思维来思考问题,形成了模糊化、相关性和整体化的考虑方式。海量数据应用技术和思维的创新的融合发展,给很多领域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科教文卫各个领域的发展都与数据紧密结合,校园公共安全管理也不例外。 1.2 海量数据应用下校园公共安全管理的特点 1.2.1 校园安全管理中新技术手段得以应用 海量数据的应用在校园公共安全管理中所发挥作用,可以从技术手段和思维模式转变角度理解。校园环境内发生的种种事情,都是校园安全危机潜在发生的基础,同时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数据集合。庞大的数据需要有相应的数据处理技术对其进行收集、存储、分析、统计与应用等操作,大数据新的技术手段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结构化数据库表格的整齐排列,而是实现了向“消除僵化的层次结构和一致性”技术的革新,实现了非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数据的处理。 1.2.2 校园安全管理从“应对”到“预防”的思维转变 在能够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之前,人们面对少量数据结果习惯于“因果关系”思考,由“因”到结果进行探究,这是一种传统安全管理的“思维”。大数据技术,可以对海量的数据进行统计与应用,实时实现数据的更新与监控,可以实现校园环境动态可视性,关注事物之间相关关系。在海量数据分析基础上,对校园公共安全影响因子的考量不仅仅需要知道为什么,更需要知道是什么,从而进一步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安全风险,采取防控措施。 1.2.3 海量数据应用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 传统的校园安全管理缺乏海量数据支持,往往局限于单一部门防范措施的推动。一方面单一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够有效整体排查与应对校园公共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不同部门掌握不同的资源与数据,无法实现有效协同配置,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底下。海量数据应用需要校园安全管理的保卫科、警卫处、物业管理、医疗保健与心理健康教育等多部门的联动,实现各部门数据的开放共享。 1.3 海量数据应用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 海量数据应用于校园安全管理务必需要一个完整的数据库系统,这个系统包含校园环境内各种与安全风险相关的数据信息。校园安全管理数据库包含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校内或校外周边常住人口的年龄、户籍、宗教、教育与病历等)、网络信息传输数据库(网络信息记录、通信记录等)、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筑布局、气候、交通道路、人口布局、安全隐患布局与安全设施布局等)、心理健康状况数据库(校内外流动人口心理健康测评数据或心理健康跟踪数据)、医疗卫生监控数据库(校内外流动人口医疗记录、校内食堂等设施卫生监管数据、校外娱乐餐饮服务卫生数据等)、校园安全事件案例库(校内历史安全案件记录或典型安全案例)等。 此外,校园安全管理涉及校内生活的方方面面,安全管理主要相关部门有保卫科、警卫处、物业管理、校医院、心理咨询室、教务处以及当地派出所、城管、卫生监督局等,这些部门不仅负有收集数据的责任还是安全管理防控的关键力量。本文构建海量数据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如图1所示。 海量数据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中,数据收集是所有工作的基础,校内外环境中各种数据信息对校园安全分析具有重要价值。校内外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作,不仅要观察记录基础数据信息,还需要针对数据分析报告实施安全措施。大数据技术实现了海量数据的存储,云存储技术的运用可以有效对各部门收集数据进行整合和存储,分类整理数据便于数据分析和识别。云计算技术可以对校园公共安全数据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得到校园公共安全报告,而实时信息更新与可视化监控使数据处理能够保持时效性。对于校园公共安全报告的问题,需要各部门协同联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例如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咨询、安全隐患排除与安全防护实施布置等。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转型 摘 要:快速城镇化是我国迈入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其中也蕴含着社会矛盾凸显、社会冲突加剧等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需要加快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方式转变,综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三方力量,兼顾效率和公平,构建多方联动、重点突出、全面协调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关键词:快速城镇化;公共安全管理;转型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3个百分点,为推进现代化建设、保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但同时,由于城镇化所用时间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大大压缩,各类矛盾和冲突在短短三四十年内集中显现、交织、碰撞,也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加大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难度。 一、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土地、资金进行再分配、再平衡,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社会秩序进行再分化、再调整,本身就意味着风险和动荡,加上我国城镇化在时间上高度压缩,在动力上过分依赖行政主导,资源要素错配、社会矛盾冲突更为严重。 1.人口流动性上升弱化了社区自治功能。以良好邻里关系为纽带构建的熟人社区是我国传统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社区人口的频繁流动和居住形态的快速变化,对原有稳定的社区结构造成巨大冲击,社区居民在价值观念、文化理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日益明显,沟通交流趋于减少,传统开放式熟人社区逐渐向封闭式的陌生人社区转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随之降低,容易诱发各种矛盾冲突以及犯罪、吸毒、赌博等社会问题,社区公共安全面临严峻挑战[2]。 2.城市内部二元分割激化社会矛盾。二元结构不仅存在于城乡之间,在城市内部也同样存在。突出的表现为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目前,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约有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1],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加上贫富差距拉大,这部分群体社会心理极易失衡。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不断崛起,社会期望不断提高,但受制于自身文化技能,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相对剥夺感和社会不满情绪增加。安徽团省委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有36.5%的人感到得不到尊重,37.2%的人出现过痛苦失望,9.7%的人产生过愤怒报复心理。 3.“城市病”问题突出加大了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由于人口过度涌入,内部空间规划不合理,产业布局失衡等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国大城市普遍出现以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资源短缺为代表的城市病,不仅直接危害人民身体健康,还对公众心理和社会心态造成不利影响。我国655个城市,约有2/3的城市交通在高峰时段出现拥堵[3],每年因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者超过20万人。2007―2015年,超过360个城市遭遇内涝,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外来人口集聚区人居环境较差、社会秩序混乱。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病”还有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扩展的趋势。 4.体制机制不健全诱发矛盾冲突。由于过分依赖行政推动,加上要素产权制度不健全,缺乏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近年来,在土地征用、城区扩建、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冲突事件呈上升趋势[4]。中国社科院法学院研究所报告显示,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中,由拆迁征地引发的占到一成左右。各类“钉子户”时常见诸报端,对社会心理和氛围造成消极影响。同时,拆迁过程中的产权争夺和拆迁后的一夜暴富等也是诱发矛盾冲突的重要因素。 二、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转型的思路和对策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人员结构日益复杂,利益主体更趋多元,矛盾点和风险点增多,需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转型,构建多方联动、重点突出、全面协调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首先,要转变政府治理理念。目前我国内地公安机关的110报警服务台每月接到的报警电话中,属于社会服务性质的已达80%以上[5]。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大包大揽既不现实也无必要,要树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理念,将政府供给的公共安全服务,尤其是社会治安服务从大量低效的非警务活动中解放出来,聚焦在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打击上。其次,要改进评价考核方法,建立从效果、效率、效益三个维度、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第三方机构三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服务成效评价机制,提升政府资源利用效率。再次,要高度社区综合治理。社区是公共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社区安全体系,培育和发展社会团体,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建立社区居民间有效的信任制度,增强社区的凝聚力,逐步重现守望相助的熟人社会文化传统[6]。 2.进一步加强市场供给。长期以来,出于规模经济和特殊的行业性质和服务内容的考虑,我国在公共安全领域实行了比较严格的市场管制,这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是必要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管制成本已逐渐大于管制收益。因此,应逐步放开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安全领域的准入限制。除法律法规和禁毒外,其他产品都可以尝试市场和非政府组织提供。比如,英国就曾以15亿英镑的价格外包警务,包含社区巡逻、犯罪侦查等。同时,公共安全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逐步放开管制的同时,应对市场的准入门槛、质量标准、服务价格等予以明确规定,在让人民享有高质量的公共安全服务的同时,尽可能突出公共安全服务的公平属性。 3.培育壮大社会供给。政府的力量有限,市场供给以盈利为必要条件,在公共安全领域还有大量的“真空”地带,只有通过调动社会资本的力量,有效使用社会资源,才有可能真正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需求。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公共安全服务社会供给的法律基础,给予社会组织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要完善社会供给的资助激励机制,在培训、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公共安全培训制度,成立专门基金会为自愿供给行动购买意外保险等,增强社会供给的能力。 当然,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供给的边界不是绝对的,其中,必然有交叉、有渗透,有学者就提出过城市公共安全服务合作网络[7],这与我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但多元主体之间合作和协调的具体机制、利益如何平衡、权责如何界定,都还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去总结、完善。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研究 [摘要]研究基于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现状,构建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含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2个。应用AHP法确定指标权重后,对乌鲁木齐市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作出评价。结果表明,某社区的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分数为8005分,仅刚达到“较高”水平。最后,针对结果给予评价分析与对策。 [关键词]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AHP 1研究背景与意义 自2009年至今,乌鲁木齐市政府在社区公共安全管理与维护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乌鲁木齐市社会日益稳定和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已由当初的居民自治模式逐渐转为“大政法委”模式。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法与措施也进一步创新,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应用居住证平台、二维码平台、警综平台,加强对社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方面的管理。同时在生产安全、精神文明建设、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加大社区综合治理的力度。社区建立了巡逻防控队伍,对社区公共场所与“六小场所”加强巡逻防控,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习,提高队伍公共安全管理的专业素质,为社区的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基于以上现状,笔者参照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以期通过建立社区公共安全满意度评价体系来调查社区居民对公共安全管理的满意度,从而发现其中的不足,并针对问题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提升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水平,为乌鲁木齐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决策参考。 2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21指标的初选与筛选 目前,国内针对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笔者借鉴安全社区[1]、社区居民满意度[2]相关研究成果,初选了6个一级指标、56个二级指标,作为指标初选集合。 应用专家打分法,参照李克特量表,将初选指标的重要程度划分为5个等级:1分为非常不重要,2分为有点重要,3分为比较重要,4分为非常重要,5分为极为重要,向社区管委会、社区领导及专业负责人征询意见。拟定将高于4分(80%)的指标作为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体系的评价指标。 调查问卷共发放18份,收回18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18份,有效卷率为100%。通过对专家打分结果的分析与排序,综合了多位专家的判断与建议,最终确定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2个,如下表所示。 22权重的确定 通过层次分析法[3]确定指标权重。建立专家打分问卷,通过专家将评价指标两两比较出重要程度,统计分数并建立判断矩阵,最后计算出评价指标的权重。 由于社区工作人员分化程度良莠不齐,问卷难度比较高。因此,在问卷发放过程中集中挑选了若干名对层次分析法有了解的专家进行打分。本次问卷共发放8份,回收7份,有效问卷5份,回收率875%,问卷有效率为714%。经过计算与一致性检验,得出了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的各权重值。 23指标的量化评分 在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体系中,二级指标可直接量化评分,制成满意度调查问卷。参照李克特量表,将三级指标划分为5个等级:很好(95分)、好(85分)、一般(75分)、差(65分)、很差(55分)。根据其分数与权重逐级推算出上级指标的分数,最后得出被评价社区居民对于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的总分。 将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5个等级:很好(≥90分)、好(80~89分)、一般(70~79分)、差(60~69分)、很差( 3对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的评价 基于以上评价指标体系,制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调查问卷。本研究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选取了少数民族聚居的某社区作为被评价对象,对社区内的居民随机发放问卷,进行满意度的实证与分析。 31指标评价的计算与结果 通过实地调研,向某社区的居民共发放调查问卷80份,收回65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65份,有效率为81%。参照下表,将各二级指标得分与权重相乘后求和得出一级指标分数,再将各一级指标分数求和得到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总分,其分析结果如下: 44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体系表一级指标A权重二级指标B权重三级指标Bij权重对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满意度1B1对社区公共 安全的满意度020B2公众参与007B3居民安全素质024B4基础设施与服务040B5对社区安全 工作人员满意度009B11社区民族团结友好度014B12社区居民主观感受所住社区安全程度047B13社区公共场所安全良好度031B14社区公共秩序良好度008B21社区居民群防群治群控参与度1B31社区居民民族团结、反“三股势力”意识059B32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025B33社区居民掌握突发事件应急、避难等安全知识情况016B41社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情况037B42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消防、平安建设等)023B43社区网格化管理情况015B44社区开展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访汇聚活动情况010B45社区治安联防设施完备程度003B46社区治安联防工作严密程度(巡逻防控、十户联保等)005B47社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007B51社区党组织领导与工作能力025B52社区党组织服务意识017B53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工作作风033B54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实绩007B55社区公共安全工作人员专业素质011B56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005B57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32评价结果的分析与评价 (1)对社区公共安全的满意度:居民对某社区的民族团结友好度、社区安全程度都做出了“很高”的评价,但社区公共场所安全良好度仅达到“较高”水平,社区公共秩序良好度得分仅为775分,为“一般水平”。某社区内公共场所安全与秩序是制约提高某社区公共安全的首要因素,某社区应结合社区物业,加大对社区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消防、交通、绿化等方面的治理,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满意度。 (2)公众参与:社区居民群防群控群治参与度得分仅为708分,刚达到“一般”水平。在调研中,有些居民甚至从未听过社区公共安全、维稳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中,群防群控群治是提高整个乌鲁木齐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因此,努力提高社区居民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度,才是提高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的根本所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某社区应将此工作列为重点工作。 (3)居民安全素质:某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得分为8099分,仅达到“较高”水平。某社区在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得分也仅为783,为“一般”水平。某社区应大力开展社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素质,掌握基本的应急、避难等知识,为更好地推进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基础设施与服务:此指标满意度得分为8093分,仅达到“较高”水平。社区虽然开展了各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与服务,但是与社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还存在差距,如综合治理工作、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等,得分都 (5)对社区安全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此项指标的满意度得分为784分,为一般水平。社区居民普遍反映,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工作实绩为一般水平。调研中发现,基础工作人员态度散漫,有聚众聊天等现象。因此,社区党组织应增加社区基层员工专业素质培训的时间与次数,提高其办公效率与服务意识,为社区居民提供更舒心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 综上分析,对某社区的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分数为8005分,介于80~89分,仅达到“较高”水平。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包容性视野下的公共安全管理:维度分析与战略创新 摘 要:包容性作为一个发展性概念,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是一个新的价值基础和行动指南。新时期对公共安全管理的要求中蕴涵着对公平与权利的包容、对多元主体的包容、对民生民富的包容等。而现实中公共安全管理依然存在的公平与公正度缺失、融合度缺失、参与度缺失、共享度缺失等问题,亟需以包容性为切入点,打碎各种排斥性制度,构建高度融合的包容性管理系统,创新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关键词:包容性;公共安全;管理创新 不同学者从制度、意识形态以及政府治理等角度论述过包容性的多方面内涵。包容性作为一个发展性概念,以人本、沟通、协调、参与、共享为核心,体现了经济均衡发展、社会安全稳定、不同阶层和谐共处、制度公平等要义。它不仅与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幸福中国”、“和谐社会”等理论一脉相承,还与新时期我国走入高风险社会、危机社会之际构建全新的公共安全体系密切相连。我们发现如果以包容性为一个新的价值基础和行动指南,有可能降低风险社会的分化与异化,消解传统社会所出现的社会排斥与社会不公,回应公共危机治理中急需解决的社会协调合作等问题,为中国社会建设与公共管理的设计和完善提供一条新的路径。 一、相关概念阐述 (一)公共安全管理的涵义 公共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来,同样,公共安全管理活动也是伴随公共安全问题的产生而产生。现在公共安全已经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公共安全管理指维护公共安全的主体(通常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公共安全政策,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通过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实施预防、处置、恢复等行为,为社会公众提供保障生活、生产等安全的公共服务的活动。公共安全管理的过程就是以政府主要角色的公共安全主体为实现社会安全的意图和目标而实施的持续不断的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等程序的一系列活动。[1]公共安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消除威胁、预防灾难,挽救生命、保护财产,减少损失,迅速恢复、持续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在现代社会的高危险期,传统的与非传统的公共安全事件日益增多,比较突出的领域包含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金融风险、信息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及民族宗教等。特别是民生矛盾突出,反映在城乡就业、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多方面,使公共安全呈现出频发性、高危性、群发性、连锁性等特点,也使得传统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呼唤公共安全管理主体有更包容的心态与机制来应对新问题的出现。 (二)包容性的涵义 包容一般意义上指赞同和促进平等的权利、机会和资源分配,减少社会贫困,改变社会排斥的概念、行动、政策与现实。当包容与“社会”搭配时,就成了社会学的一个常用的概念,一般被表达为“社会包容”或“社会融合”。 在社会学和社会政策学的概念体系中,“社会包容”的反义词是“社会排斥(Social Ex clusion)”。美国社会学家戴维解释说: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力,不愿意别人分享之,譬如他们担心移民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因而感到有必要对这些人加以社会排斥。[2]现在, “社会包容”或者说“社会融合”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消除不同方式的“社会排斥”,打破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性别、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等各种人之间的隔阂和区隔,使所有人被包容到整个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共谋社会发展的路径,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因此,包容性概念的提出表明了一种更新,更加先进、更加科学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不仅仅适用于经济学领域,他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各领域共同研究的模式和价值导向。 二、公共安全管理中的包容性维度分析 (一)公共安全管理中对公平与权利的包容 根据林毅夫的观点,包容性增长强调“参与”和“共享”两个层面,即应致力于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参与”和“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收益。[3]这个观点正是从公平与权利的角度理解经济增长的包容性,笔者认为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这种观点同样适用。公平与权利既是包容性的本质,又是公共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对安全管理条件的包容这一维度,可以以公平与权力为切入点,更为细致地分析安全管理对公平与权利的诉求。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价值,就体现为促进社会公平,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例如在统筹城乡安全协调发展中,城市发展用地、工业发展用地与农民失地成为城乡矛盾的焦点,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需要从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处理好发展用地与农民失地的矛盾,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就是要打破形形色色的社会不公,通过各项制度改革、完善,让社会不同群体平等地共享各种社会资源,协调好利益各方的关系,切实推进社会公平。 (二)公共安全管理中对多元主体的包容 政府在公共安全事务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政府不是万能的,它无法依靠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和信息独自解决所有城市公共安全问题,而且随着社会领域其他社会组织力量的发展,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与政府间的传统界限逐渐被打破,政府已经不再是行使公共权利的唯一中心和行动主体。[4]因此公共安全管理凸现出对多元主体的包容,它代表着在面对公共安全问题时,必须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发挥非政府组织、企业与市场的作用,形成在协调公共安全事件中政府与各类其他组织相互依赖、资源共享,共同构建多中心的治理结构。[5]这种多中心的治理结构就是多元主体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共同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共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公共安全管理中对民生民富的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七部分以“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为标题,清楚地标明了社会建设的两个重点内容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根本。民生是国之根本,民富才能国强。只有民生得以发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只有老百姓感觉幸福了,整个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因此,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就是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就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把社会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救济权等权利始终摆在第一位,建设和谐社会中首先以人的生命为本,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的原则,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也是安全发展的核心。[6]中国的GDP 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 的高位增长, 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 损失高达6%,非典、禽流感、地震、海啸、暴力抢劫等等这些问题每年夺去了20 万人的宝贵生命。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我们也要认识到安全也是稳定、安全也是生产力、安全也是最大的效益,公共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提高人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 三、公共安全管理中包容性缺失导致的现实问题 (一)公平与公正度缺失,导致法律法规不健全 公共安全涵盖了政治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涉及的具体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生产事故、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社会治安、社会保险、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等有关社会政策与制度。我国从1954年首次规定戒严制度至今,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体系己经初具规模,已制定了针对社会紧急危险形势的《戒严法》、针对地震这一特殊自然灾害的《防震减灾法》、针对洪水特别是特大洪涝灾害的《防洪法》、针对火灾的《消防法》、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法》、针对环境保护和环境灾害防治的《环境保护法》以及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没有统一的《公共安全管理法》,这使得各级政府在实施灾害防御、应急救灾以及灾后重建等措施时,由于缺少法律依据,难以把握自己的职责定位,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而最终伤害了救助群体的利益。 另一方面已有的法律法规涉及单一灾种多,涉及综合管理的法规少。通常事故或灾害的发生,往往波及到社会各个层面,涉及许多部门和领域,单一灾种的法律显得力不从心,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特别是在如何实施灾害管理、如何界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管理责任等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明确,这使得政府在面对规模较大的危机和社会风险问题时无法兼顾到所涉群体的共同利益,难以对不同的利益分配进行协调。 (二)融合度缺失,导致职能分散,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安全部门自成体系,由于融合度的缺失,管理分散,指挥职能存在交叉,急需建立协作统一的安全管理平台。安全管理涉及的具体时间包括自然灾害、生产事故、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公共社会司、地下空间、社会治安、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等30多种有关政治、社会、经济和自然方面的安全防范内容,涉及几十个部门。[7]我国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一般根据事故本身的性质,有不同的部门负责指挥应急管理,目前政府没有建立作为统一的关于公共安全管理协调机构,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实际上仍然分散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管委、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药品监督局、技术监督局、人防办等多个职能部门中。 相关职能部门分属不同系统和不同的领导,日常管理中往往习惯分兵把守,各自为战,缺乏管理资源和信息共享,没有统一的预警机制和协调管理平台。在这种分散管理的体制下,政府对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不能全面了解,对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对各种危机的发生不能事先有效阻止,结果造成危机发生,同时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 (三)参与度缺失,导致社会动员力差 以往我国“全能政府”模式下,我国政府已经习惯于运用一体化的“限制型管理”和“配给制服务”方式来应对公共安全危机,形成了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灾情救援体制和应急管理模式,其优势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有限资源,集中统一地解决危机突出问题,防止发生动乱,较快地渡过难关,特别是在应对单一公共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比较强。 但是这种以政府动员为主的形式,在面对如今错综复杂的公共安全危机频发的局面显得效率比较低。社会动员能力的不足导致公民自发地组织和行动起来防范危机、应对危机以及灾后的恢复和重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缺乏。目前,除了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这样的传统组织外,我国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很少在公共安全管理中配合政府开展工作。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中社会公众作用的发挥,同时也超过了政府的承受能力。 (四)共享度缺失,导致信息披露缓慢 鉴于历史的原因、官僚作风以及信息公开制度的缺失,政府的信息不公开成为了一个最为学界以及公众垢病的问题。在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爆发后,各级政府或媒体往往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有意无意地采用“捂盖子”等愚民手段,其结果,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谣言四起、众人心理恐慌的局面,从而给危机扩大化提供了一个温床,使得人民的损失人为地扩大化,政府的公共安全事件处理也陷入更为困难的不利局面。 事实证明,不确定的危机比已经确定的危机更容易引起群众的恐慌,在人们不能得到准确信息的同时,各种猜测、流言开始全国散播,不仅引起人们心理上的恐慌,而且导致了事实上的混乱。在信息多元化的今天,政府不可能完全封锁公共安全信息。如果主流信息不畅,则社会谣言四起,政府信息失去权威导,百姓心理恐慌程度和过激行动大大加剧,从而政府解决危机的难度加大。此外,政府相关人员还存在着意识缺位,缺乏自如应对媒体、有效引导舆论的能力。[8]因此,政府需要构建权威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正确引导。 四、包容性视角下公共安全管理创新的战略对策 (一)加快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为包容性管理提供公平依据 2007年我国公布施行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法,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共同性规范。但是应对突发事件是一项纷繁复杂的工作,仅靠一部基本法律不能完全涵盖。当前,应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公共安全管理各个环节配套的规定,完善公共安全事件等级、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等具体制度;抓紧清理现行有关公用安全管理的单行法律法规,及时修改与公共安全管理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规定。 在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能力方面,有些国家和法律中强调了政府应急管理责任的有限性原则,明确了社会公民的自救互救义务,如日本《东京震灾对策条例》强调了两个理念,一是“自己的生命自己保护”,二是“我们的城市我们保护”。[9]这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公共安全管理中公众参与,第一时间自我管理的理念。在加强基层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方面,一些国家非常重视完善社会应急组织和队伍。 新加坡构建了社区民防系统,倡导全体市民的参与防止危险事件;英国、日本、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大力发展民间应急力量,支持建立各种专业性强、技能高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并把这些力量纳入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系中,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应急资源的不足。西方国家的种种经验告诉我们,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全民参与,联合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能最大限度的预警公共安全事件,才能在危机来临的时候全民出动,最大限度的挽救生命财产,才能最有效的解决突发性事件。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高度融合的包容性管理系统 公共安全管理需要依靠相应的组织机构来实施,从危机察觉与预警、危机决策、事件控制与处理,到提供需要支持和救助、善后等一系列工作,需要相应的机构负责,由这些机构组成一个完整的危机管理组织系统。目前有必要通过进一步的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我国国情设立相应的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的组织系统,基本思路是: (1)通过立法,成立由国家主席领导的国家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处理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危机的指挥决策机构。 (2)在中央政府建立一个负责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危机信息的汇总与报告,危机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策划组织,应对行动的实施监督,对外沟通,组织危机管理的培训和演练等。 (3)通过重组现有的情报信息机构或设立新的部门,完善危机预警系统。具体包括:可考虑建设一个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分布与全国、实行垂直管理的信息情报系统,已搜集、处理和分析传统“国家安全”范畴之外的经济社会文化动态方面的信息;改革规范信访机构、新闻媒体和政策研究机构的运作,使之更好地发挥其职能;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使信息机构的信息搜集、处理和分析工作规范化,使政府信息的报告和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三)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促进包容性管理的参与功能发挥。主要包括: (1)设立负责社会动员工作的专门机构。该机构可设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之内,其职责包括策划宣传策略和计划、制定有关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的政策、新闻和政策宣传、协调传播媒体等。 (2)制定激励、规范社会各界参与应对危机的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例如:为非政府组织和公众参与应对安全管理提供相应的渠道和法律保证,制定社会组织参与应对危机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10] (3)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以及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争取国际社会的协助和支持。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我国政府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便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四)建立整合透明的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包容性管理的信息可获得性 (1)健全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政府要建立完善新闻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首先,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下常设管理公共安全信息的综合职能机构,由一个或几个部门负责人员和专业人事组成。同时建立公共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选定新闻发言人,以保证公共安全信息的科学管理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其次,政府信息公开要做到及时准确。政府要争取在第一时间把公共安全信息公布于众避免公众从非正式渠道获取虚假信息,给政府工作造成被动局面。信息务求准确、客观,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最后,要理顺政府各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内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关系,促进信息的顺畅流通,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2)加强政府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新闻媒体作为公共管理的一个主体,扮演着政府“信息代言人”的角色,政府与新闻媒体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关系,保持畅通的信息联系,形成一种互动的信息交流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共安全的保障工作。比如,日本政府早在1961年制定的《灾害对策基本法》中就明确规定日本广播协会(NHK)属于国家指定的防灾公共机构,从法律上确立了公共电视台在国家防灾体制中的地位。韩国参照日本的做法,于1996年根据《灾难管理法》将韩国公共电视台(KBS)列为报道灾难的指定台。[11]所以,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政府必须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有效引导新闻媒体,使新闻媒体成为传播政府决策的途径,公众获取正确信息的渠道和官民共同解决问题的桥梁。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建设层级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摘 要]城市作为复杂多样的巨大系统,其安全管理工作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概述了现行城市安全管理工作方法的缺陷,在分析影响城市公共安全因素及灾害类型的基础上,简要阐述了建设层级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符合现行城市行政划分的市、区、街道和社区四层级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分析了该管理体系的优点和不足,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方向。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城市化;分级管理 1 前言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结构发展的必然方向。据统计,至2009年末我国的城市数量接近有700个,2011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了50%,即有一半的人口都生活在城市中,而发达国家地区在80年代的城市人口比例平均就达到了70.9%。可以预见,在未来人类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口都将生活在城市中。将城市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研究,则包含了人口、建筑、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水电气管道等生活保障设施、卫生服务设施等子系统,这些系统复杂、多样、多变,极具脆弱性,很容易受到破坏而形成安全隐患,且关联性强,一部分受到损害,极易引发其他系统的病变,从而对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安全问题也变得复杂多样,暴雨大雪等极端天气、地震火山等地质灾害、台风海啸、火灾、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工程事故等都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可能由于城市交通运输、电力通讯设施的瘫痪,而使整个城市的居民陷入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极具灾难性。因而如何实行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方法,建设高效、可靠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城市系统具有复杂性和脆弱性,这就要求城市管理既要从整体上统一规划,又要从细节上逐个处理。整体规划是上层平台,细节处理是落到实处,只有从细节上、在基层上控制了危险有害因素,上层平台的规划才有意义。本文借鉴国外城市安全管理的经验办法,力求构建一种从整体出发、由基层设施支撑的新型城市安全管理系统。 2 城市危险危害分析 传统的城市灾害主要有城市自然灾害(地震、暴雨洪涝、雷电、暴风雪、大气公害等)、生活服务设施故障(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和暖气管道等故障)、各类突发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坍塌等)、城市流行性疾病(SARS、HIV等)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步,城市系统变得更加复杂,也衍生了各种可能的城市灾害,包括有城市信息安全灾害、通讯系统故障、高层建筑和地下设施等空间致灾隐患、公共群众事件、城市污染(水源污染、大气污染和核扩散等)、食品事故、恐怖袭击事件等,甚至还包括由某些因素诱发的城市恐慌,例如2011年3月日本核电站爆炸后,在某些不法分子煽动下引发了中国多个城市抢购食盐事件、在“非典”期间,居民大量抢购板蓝根等事件,这些都是城市恐慌。这些事件既无科学依据,又严重影响城市的正常秩序,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会伴生出各种违法犯罪事件,危害城市安全。如下图1所示为城市灾害发生的动力学过程(如图1)。 3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 我国现有的城市行政管理是一种行政划分的分级管理,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将城市层层分解为市、区、街道、社区,各级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的管理职责。将政治、经济、教育等不同部门的权利层层分解,从而实现对城市的全面管理。但是纵观我国各大城市,在行政分级管理中,并未建设相应的全面城市公共安全分级管理体系。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越来越倾向于大型化、复杂化,为了实现城市的全面公共安全管理,则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城市层级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实际情况,本文提出的城市安全管理体系分为市级安全管理、区级安全管理、街道级安全管理和社区级安全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履行管理职责,将城市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逐层分解,步步细化,将安全管理工作从整体规划落到具体工作,将各层工作责任到人,从而可以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的全面管理。 4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分级规划 4.1 市级安全管理 市级安全管理是整个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策划者、实施者、监督者和评价者。该级管理机构从城市整体出发,规划、分配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设备设施。研究本市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目标,并分解到下层机构。具体来说,市级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基于全市的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是对下级预案的补充,是从整个城市出发,救援对象是全市的任何地方。若一旦发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超过了区级安全管理机构的处理能力,或者发生的事故等级超出了区级安全管理机构的处理范围,则需要启动该预案。 (2)将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行政规划进行工作分配,建立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确定相应责任人,并建立对下级机构的管理、考察和评价制度。 (3)统一规划城市防灾救灾设施的空间。城市的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则要求将必需的城市防灾救灾设施空间成为城市规划的准则之一。此类设施应当包括避难场所、道路网络、消防机构、医疗机构、物资场所、治安机构、废弃物堆放设施等。 (4)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应当简单、高效,反应迅速。将应急救援物资从整个城市的层面进行统一管理,可以精简管理机构。而且在物资储备时,综合考虑各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可以将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在更有利的场所。 (5)建立市一级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的接警人员。该部分是对下级救援工作的补充。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由专业人员和志愿队共同组成,且以专业人员为主、志愿队为辅。该队伍主要承担“110”和“119”救援工作任务。 (6)建立预防预报和警报系统。该系统包括对各类自然灾害(地震、海啸、台风、暴雨、冰灾等)、流行性疾病、各类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和核污染等)和可能出现危险事故场所的预报等,并建立相应的预防措施,建立专门的报警系统和24小时值班接警的工作制度。 (7)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和相应的紧急预案。 (8)对商业区、大型公共设施、娱乐场所、学校等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对两区之间责任不明确的地带建立市级管理方案;对市内安全工作的重灾区、特殊区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 (9)建立灾后处理系统。 (10)其它工作。例如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教育工作、消防演习、消除城市恐慌的行为等。 4.2 区级安全管理 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中间层次,其主要职能是传达上级的安全工作计划、分配和监督下一级的工作,配合上下级的安全工作计划,并传达下级的反馈信息。其具体的工作内容应当包括: (1)设立本区的安全工作站,分配责任人,建立良好的信息系统,及时传达或反馈上下级的信息。建立24小时接警工作站。制定本区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分配工作任务,并对下级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和调动本区的应急救援物质。 (2)建立本区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分配专职的救援物质管理人员。 (3)对本区的事故多发地带建立相应的防护制度,对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建立监测监控制度。开展本区的安全文化宣传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4.3 街道级安全管理 该层相比区级安全管理而言,其工作更倾向于联合社区级安全管理开展具体的安全工作任务,消除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控制事故后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设立本街道的安全工作站,分配2-3个专业安全人员,并制定值班制度。建立良好的信息系统,及时传达或反馈上下级的信息,建立24小时接警工作站。 (2)建立本街道的安全工作队伍。承担的工作主要是管理本街道的事故突发地带,发现和预处理危险有害因素,处理不了则上报上级机构。维持街道的正常秩序。 4.4 社区级安全管理 社区级安全管理是层级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最终的落实点。在将来现代化的大城市中,瞬发性、灾难性的事故发生率应当较低,常见的则会是点发性的事故,这类事故多发于某个点,或者由较难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诱发的,或者由突发性的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社区安全管理就是城市安全管理工作的末梢,从整体规划上,社区安全管理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部分,但从工作落实上,社区安全管理工作却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主体内容。要建设主动的、全面的城市安全管理体系,社区安全管理是其中重要的部分。 (1) 建立本社区的安全工作站,分配1-2个专业安全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值班制度。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传达系统,及时传达上级的危险危害信息,建立24小时警报工作站。 (2)建立本社区的安全巡逻队伍,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有害因素,维护本社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该巡逻队伍由本社区成员志愿组成,通过简单的危险源辨识、紧急搜救、事故的紧急处理等相关安全技能培训。 (3)在洪涝灾害、冰雪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爆发时,带领本社区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地带,配合专业人士搜救被困群众。在灾害期间安抚群众情绪,分发补给品,开展科普教育,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科普知识,消除社区内不必要的恐慌。 (5)管理社区内流动人员,防止群体性事件的爆发。 结论 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系统,信息既能从上至下及时有效地传达,又能从下级反馈到上级,并获得回应信息。从分级上看,该体系管理办法全面包括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各个角落、各个方面,并能从最基本上消除诱使灾害发生的因素。但是,结合现阶段我国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的层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还存在以下不足。 (1)该体系的建立是基于以下两个理想条件:①各层级间信息能够及时有效的传递,并能及时地获得反应信息。②各级工作人员都能坚守工作制度,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地发现处理危险有害因素。这两个条件在我国现阶段还难以实现,也是制约本体系的主要因素。 (2)该管理体系的人员结构中,志愿者占了很大一部分,并强调了他们的工作能力。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现阶段的志愿者组织工作较难展开,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对社会的责任心和对社会活动的参与度,并通过培训,增强其对危险的敏感度,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 (3)本管理体系配置了大量的专业安全人员,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如此多的专业安全人员,另一方面这些工作者都是基层工作,责任大、工作量大,但政府并无力为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而如何协调专业安全人员付出与回报的矛盾,将成为影响本管理体系工作有效性的难题。 (4)如何使城市的层级安全管理体系与现有的城市行政管理体系合而为一,构建精简、高效且职能明确、责任到人的城市综合管理办法,也将有待进一步研究。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与家长、教师等的错误认识以及教师等的职业倦怠不无关系。因此,本文在此基础之上,尝试性地提出: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提高家长与教师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认识并转变错误观念、给予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等解决措施。家长不仅是联系学生与学校的重要纽带,还是联系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之间的重要纽带。对教育公共产品而言,家长是直接消费者,其作为社会子系统可以对教育组织产生直接影响。此外,家长还是政府教育权委托给学校合法性成立的直接负责人。 由此可见,将家长纳入到学校管理是具有合理性的。关于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文件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我国教育部于1952年颁布了《小学暂行规程(草案)》,该草案的亮点之一,是希望通过组建小学家长委员会,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在草案中对家长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举办周期等具体问题给出了意见。1996年国家教委了《小学管理规程》,在该文件中再次提出了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建问题,并进一步肯定了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开展工作的积极作用。20世纪90年代,很多学校已经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各地区的中小学鼓励家长积极地参与到学校管理工作之中。但是时至今日,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成效依旧甚微,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了解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该问题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已迫在眉睫。 一、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主要以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两种形式为主,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推进,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程度也在不断提高。目前,构建一个有效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家长与社会等主体对学校课程建设与学习管理的有效参与,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但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整体而言都相对较差,存在诸多问题。 1.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浅显性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存在浅显性的问题,是由当前学校与家长的合作内容与形式都存在单一化的问题决定的。从家长参与学校合作的内容来说,家长与学校合作的内容比较单一,主要以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为主。已有研究表明,除了参与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活动外,家长极少参与到学校活动之中。对于子女的教育问题,大多数家长仅是为子女检查作业、签字以及缴纳相关的教育费用,极少关注到子女的学业负担问题。除此以外,对于学校的硬件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满足子女的学习需求,家长也极少关注。 2.家长委员会的形式化 学校或教师主要通过家长会与家长联系,但是在举行家长会时,教师始终都处于主导地位,家长很少有发言的机会。也有不少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但是大部分家长委员会只是向家长介绍一些关于孩子生理、心理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识,以帮助家长改善家庭教育。除此以外,家长委员会举办的时间间隔较长,有的是一学期举办1~2次,有的仅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并未开展任何活动。这些原因致使学校委员会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除此之外,在家长委员会的操作上也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家长委员会的成员一般是由班主任直接指定后推荐给学校,学校并不会考虑班主任推荐的成员是否具有成为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能力。 3.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单一性 一般在召开家长会时,班主任首先是简单地介绍班级的整体状况,以学生的学习和成绩为重点介绍内容,有的任课教师会对自己的教学内容做一个简单的总结等,有的则没有。这种以介绍学生成绩为主的家长会耗时长而且效率低,而且以“成绩”为主题的家长会也使得一些后进生的家长对家长会产生抵触心理。此外,目前大部分教师选择的家长会组织方式仍然较为传统,具体组织形式类似于课堂教学,即“教师讲,家长听”,而且家长会大多在开学时和学生的大规模考试之后进行。学校和教师应该采取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家长会,以便让家长更好地参与学校管理。 二、影响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低效的原因 1.家长没有意识到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性 当前,仍有很多家长认为教育学生是学校的事情,自己只要负责孩子吃饱穿暖、健康成长就可以了,因此,在孩子进入学校以后就很少过问孩子的教育问题,更不要说参与其中。有的家长则是过分关注或者是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对于孩子的其他方面如品德或心理则甚少关注,更不要说学校开展的其他活动或者是就管理问题提出新的措施。部分家长表示,自身能力不足是其无法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的主要原因。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家长表示自己的文化程度比较低,缺乏学校管理的相关知识和管理经验。 2.学校管理体制的制约 我国于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对中小学的校长负责制这一学校领导体制进行了明确,其核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由于没有对校长的权利和负责的范围做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对家长委员会等监督机构的职责缺乏明确的说明,以至于出现校长权利过大,监督机构不能发挥其作用并与学校管理实务日行渐远的现象。而且,学校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制约还表现在没有为教师提供充足的支持与帮助。学校虽然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和学校管理,但是却并没有为教师提供相应的鼓励和奖赏措施,对于教师在动员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上取得的成果视而不见,这会打击教师动员及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学校未真正重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而言,学校是重要影响因素,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不够理想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家长委员会为例,当前有很多学校之所以成立家长委员会只因为执行教育局强制性要求,学校不得不完成,因此就急急忙忙凑出一个家长委员会的名单。这样的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起不到任何作用,只是徒有虚名而已。这在一方面反映出学校不够重视家长委员会、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学校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缺乏了解。影响家长委员会发挥作用正常运作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学校管理者对它的认识和态度。因为学校的相关改革和措施是由学校管理者带领进行的,若是学校管理者都没有正确认识到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性,没有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放在正确、合理的位置上,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采取消极不合作甚至是抵触的态度,那么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就只能流于形式。4.学校缺乏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组织与帮助学校管理者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导致关于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相关制度存在问题不健全,而且受家长的文化水平、时间、精力等的限制,家长参与学校管理需要学校的管理指导,并提供一些工作上的支持与帮助。但是学校既没有在硬件的设备设施上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保证,也没有给予其应有的引导组织、帮助指引,使得家长既不了解子女所在学校、所在班级的硬件,也不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从而使得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困难重重。除此以外,每个学生都来自不同的家庭,家庭教育背景不同,而且家长与家长之间也不熟悉,如果没有学校或教师在中间起桥梁作用,那么在缺乏了解与沟通的情况下家长与家长之间的交流沟通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样,在缺乏足够的支持与引导之下,家长即使有再好的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也无法应用到学校教育之中。 三、提高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效能的举措 1.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 就我国立法而言,其关于如何保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为了调动教师、学校以及家长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完善、可执行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当前,已有不少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例如,英国于1988年颁布《教育改革法》,在该法案中对小学董事会的设立提出了要求,并规定,在组建的董事会中,家长代表的数量至少达到成员总量的三分之一。我国在制定关于鼓励、促进、保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时可以参考与借鉴英国的相关规定。而且,对于我国来说,地域辽阔,各地区的教育情况差异较大,在制定全国性的政策法规后,为保障本地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性和积极性,各地区须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从而促进我国和本地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发展。 2.提高家长与教师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认识,转变错误观念 无论采取何种政策、措施,如果家长的思想观念没有发生改变,那么他们终将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就无从谈及改善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现状。由此可见,树立正确理念,是家长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前提条件,即家长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教育孩子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家长要积极主动地与学校交流,并且也可以借此机会提升自己对于学校管理方面的能力。对于教师来说,首先要摒弃教育权威的观念,须认识到家长参与可以使教育教学工作更加和谐有效地开展,以平等的姿态与家长交流沟通。其次,应该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获得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而不是仅将其局限于让家长参与和了解学生在校的日常行为以及学习成绩的变化,应该让家长参与更高层次的学校管理,例如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为了增加家长与教师、学校的接触,学校可以将本校的教学与部分的管理向家长开放,让家长参与到其中。 3.赋予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要求家长共同承担学校管理的责任 为了帮助家长、学校更加明确自己在学校管理中的权力和义务,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学校可与家长签订相关契约。以美国的已有案例为借鉴:在美国加州,学校和家庭在政府相关政策的鼓励下,会自愿签订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说明,并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家庭、教师、学校管理者等参与主体应进行的具体活动进行规定。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也可以通过学校与家长签订契约的方式,使学校和家长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以促进学校的发展。其次,为保证学校和家长都是按照契约规定的责任行事的,可以制订相关的评价和管理机制。可以通过定期开展阶段性评价的方式来制定符合本地区和本校实际情况的评价标准。进行管理可以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进行必要的制约,以防止家长手中的权力过大,从而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大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宣传,引起社会重视 随着网络通信设备的日益完善,教师也会在班级微信群或者QQ群告诉家长孩子在校的情况以及班级的一些新规定,使家长对孩子在校状况以及班级的相关建设有一定的了解。但是,这些做法并没有得到当地教育局和教师所在学校的足够重视,并没有对其进行宣传推广和经验介绍。鉴于此,教育局应发挥它的推动作用,利用网络媒体,宣传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对孩子和学校建设的作用,并积极推广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优秀经验,让更多的学校学习、借鉴这些优秀经验,促进教师和家长开展更多、质量更高的互动。同时,其他学校也可以组织教师去家校管理方面经验丰富的学校去学习。最后,对于学校来说,学校也要积极地像家长宣传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性,可以在班会的时候向学生强调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性,由学生传达给家长;也可以开家长会的时候向家长发放关于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宣传册,鼓励家长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教育安全论文:小议班级小学生的安全教育 小学生由于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不强,往往受到来自多方面的事故伤害。近年来,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各种新情况、新变化、新矛盾不断出现,影响小学生安全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受到交通、溺水、拐卖、人身侵害、打架斗殴、意外事件等事故伤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给社会稳定和小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加强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保障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是摆在我们班主任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所以,不断提高小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如何切实做好班级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我多年的从教经验,下面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1.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教师的职责,在教给他们文化知识的同时,思想、安全教育是不可少的重要的一部份,为了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每一个学期开学,第一节课就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遵守小学生守则、防火、防溺水、不参加打架斗殴、自护自救、注意交通安全等方面进行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同时结合学生在校的实际,把安全教育渗透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天天讲、时时讲,教育学生自己的物品不随意放,课间活动要讲文明,参加各种活动注意身边的人和物。组织开展防震、防火逃生等演练、使学生掌握自护自救的本领。并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期工作计划,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观察,发现学生的不良行为及时教育纠正,真抓实练,不流于形式。让自护自救能力伴随孩子一生,让他们懂得:除了为正义不得已而献身外,任何时候都必须珍爱生命!我们不是在杞人忧天,而是防患于未然,让我们的孩子通过教育培训懂得灾害不可怕, 掌握正确的方法就可以避免或减少灾害的危害。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感染 通过张贴安全标语、设置安全橱窗、出专题安全黑板报、布置安全科普画廊等方式,使小学生从多方面了解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在处处重视安全的浓郁氛围感染下培养重视安全的意识。利用生活中的小事、身边发生的事进行宣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如有的学生一遇到问题就去找老师,找家长,这是学生缺乏协调、解决问题及自我保护能力的一个表现。针对这一特点,班级里开展一些活动,教给学生方法,提倡大家自己能解决的小伤、小问题自己解决,让学生掌握一些简单包扎方法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创设一些情境,教给学生当遇上突发状况该怎么处理,让学生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比如有一次我们班的一位学生削铅笔不小心弄破了手,她哭着跑来找我,我就这件事教育学生遇到类似情况自己应首先进行怎样的处理。如某个冬天,个别调皮的学生在班里烧纸取暖,搞得教室里烟雾很浓,我就趋势利用这个情境对学生进行了着火自救演练。同时告诉学生,遭遇意处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最有效的救助方法、学会拨打“110”、“119”“120”报警电话。遭遇不法分子的侵害,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当然要勇敢地同其博斗;没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可以采取“呼救法”“周旋法”“恐吓法”等及时脱身。万不得已,也要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保住最大的合法利益。这对学生沉着应对突发事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很有成效。 3.建立安全告知制度,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班主任的告知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把学校或班级进行的各种活动中有关安全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告知学生。如实践活动中的行走、乘车、具体的操作注意事项;体育运动中某些项目的危险性,练习设备、器材的安全性能等内容都应在活动之前告知学生。二是把校园及其周边的设施包括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学生。如校园内外维修改造,施工场所或临时搭建的设施,校园内外处所、场地、水电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都应及时告知学生。三是把学生的有关情况告知家长。如学生生病、学生请假离校或缺课、学生间发生纠纷或矛盾、学生的不良习气以及学生发生伤害或意外事故等,都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四是把发现的班级内部、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告知学校领导。班主任履行告知义务,可积极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导之以行,引导学生远离安全事故 安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使 学生形成安全行为,从而在学习生活中远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是未成年学生聚集的场所,是集体性生活、学习的地方安全隐患不可避免,我们要做好的就是防范于未然。重中之重是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规范学生的不良行为,引导学生以安全的行为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成长。注重引导与规范,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规范学生不参与没有安全保障的、没有科学的活动,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活动;培养学生注意观察、善于思考的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之远离安全事故。 5.处处留心、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中度过。但千万不要忽视了那少部分的课余时间和课间活动。我们平时的工作就疏忽课余时间的教师值班管控,我们很多安全事故就是发生在课余时间和课间活动。认为学生该休息,我们也该休息,此时学生失控,最易出乱。因此,我们要善于空档的管理,细致入微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 学校安全无小事。班级安全是关键,只有社会、家长、学生、教师都树立起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才能构建和谐学校、和谐社会,确保教育教学健康有序发展。 教育安全论文:从食品安全看加强企业伦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其中,食品安全问题由于与人们的关系最为密切,因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来看,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食品原材料的污染危害人类健康的问题;二是食品工业滥用添加剂等所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三是食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不诚信的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产生,并且愈演愈烈,有着深刻的原因。但归根结底,企业自身道德责任意识淡薄可以被认为是最根本的原因。政府的管制、法律的约束,舆论和公众的监督,这是规范企业发展的主要外部力量,但如果离开这些制约力量的发达,很难有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伦理规范的作用,一个企业的发展最终还是要通过企业自己的自我约束、道德良知来起作用。不论在任何时候,真正的质量安全线是企业、更是个人自己的道德底线,不论何种管制、约束和监督都只能依赖于那些在这些制度内的人的诚信。因此,唯有加强自身道德约束和增强社会责任感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才能真正的解决我国目前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一,加强企业伦理道德教育可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现代社会,企业竞争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持续发展,而健全的企业伦理道德教育体系,又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企业要谋得长久发展,需建立良好的品牌及口碑,而品牌和口碑的建立则需要时间的不断打磨,健全企业的伦理道德体系会增加顾客的认同感,使得企业不断地扩大再生产,通过逐步的扩大再生产,加之以良好口碑的保驾护航,从而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因此,企业伦理道德体系虽然是无形的,但它无疑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不讲道德的企业,没有消费者会信赖它,那么所谓的“核心竞争力”也就无从谈起。 第二,加强企业伦理道德教育可以使企业谋得可持续发展。 首先,企业盲目追求利润,不讲“义”只讲“利”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短期的利益,但如果长此以往就会导致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不合理的经营模式使企业养成不正当经营的惯性,从而放弃企业自身的理念及追求,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经营与发展。其次,企业不道德会使员工的凝聚力下降,从而对员工的控制力也会下降,最终导致整个企业的气势下降,从而最终导致企业不能谋得可持续的发展。最后,对于企业来说“顾客就是上帝”,如果企业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就会失去它的立足之本。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食品行业工业化起步晚、起点低。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是小企业、小作坊,生产技术水平不够高,食品安全基础薄弱,食品安全的监管机制、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着很大差距,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生产经营食品的企业,都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保障食品安全,关键是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而道德是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是维系社会运行最根本的准则,要让人们“吃的放心,用得安心”,不但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严格的监管体制,消费者正确的消费意识,更需要则是良好的道德教育体系,道德的力量是无穷的,可超越市场,超越监管。要形成良好的食品交易氛围,就必须培养企业家们较好的伦理素养、员工认真负责的职业道德,再加之以健全规章制度的保障,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最终贡献于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只有当所有企业都将伦理道德深入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社会才能继续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 首先,要提高企业管理者的伦理素养。企业伦理道德建设的关键在于管理者的支持、领导和表率作用。管理者的伦理素养不仅仅对员工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而且同时也影响着企业的日常生产活动,因此企业管理者伦理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企业道德建设的建立,企业道德教育首先要加强企业管理者的伦理素养,每个企业都应积极努力认真地建设一支有高素质, 以身作则的管理者队伍, 从而促进全体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其次,要重视员工职业道德的培养。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商品经济迅猛发展,在当前激烈紧张的市场竞争的氛围中,企业文化凝聚了企业经营理念的核心,良好的企业文化是构建企业的重要条件,有了企业文化的精神支撑,才能促使员工更好的工作,并规范员工的行为方式,进而提升企业形象。每个员工都是企业发展的主导因素,对企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每个员工都具有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产品生产过程认真负责,重视质量,对产品的销售过程诚信经营,不弄虚作假,时时刻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精神深深根植于自己心中,那么企业将在稳定的环境中逐步发展壮大。 第三,要强化企业伦理评价体系。政府职能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推行全社会协调的企业伦理评价体系,建立社会公益性企业伦理信息库以及信息传播网络,形成全国性的企业伦理信息网,人们便可快速准确地获取有关企业的伦理信息,防止上当受骗,以便抵制和打击不良伦理行为;同时也迫使各企业加强自身的自律行为,强化诚信责任感,引导企业主动地采取伦理化经营。 总之,企业伦理道德教育把企业自身利益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社会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它是对社会、环境、资源等一种整体的考虑。企业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意识,企业的生产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才会和谐,从而引导企业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 教育安全论文:试谈少先队安全教育的初步实践 在学校教育中,安全教育是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而少先队工作则是小学德育工作的关键阵地。所以,少先队的安全教育工作就成了学校德育的重中之重。那么,如何达到有效的安全教育目的呢?我校的大队部本着让学生自己教自己安全保护知识,主动成为自己的安全小卫士的人本主义理念,设计了“安全小知识大讲堂”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在教师的初步探索中实践着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一、合理利用时间,让活动日常化 首先,要开展“安全小知识大讲堂”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就必须保证一定的时间,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时间,提高活动的效率呢?经过大家的讨论,学校大队部决定在每天出操集会前,利用学生们从教室走下来到操场集中的一、两分钟时间,在进行曲中进行安全小知识的讲话。其次,每天中午的12点50分到13点钟是我校的“午间新闻自主乐园”时间,为了让“安全小知识大讲堂”活动更加日常化,经过班主任会议的一致通过,我们学校每周三中午的“午间新闻自主乐园”时间也会讲相关的安全小知识。 二、精选内容,让活动层次化 要让活动有实效,安全小知识的内容必须经过精心挑选,寻找到最适合他们的,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事例,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组织好讲给学生们听。为了挑选到合适的内容,我从《学生安全条例》、《学生卫生健康知识》等书籍中删选内容,针对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学校现状或突发事件来变更、改进安全小知识的内容。安全小知识的内容为了凸显层次性,符合学生的心理,在内容的设计安排上先是有一个问题提出来,接着是这个问题的生活事例描述,然后是这个安全问题教育的方法,最后用一首符合儿童心理特点的儿歌来结束,让学生们加深记忆。从这学期开始,安全小知识进入了系统化阶段。我们正在把几年来所有的安全小知识内容进行梳理,按照学生的年级高低进行分层,形成我校的安全教育校本教材。 这样一来,每个学期都不用重新搜索安全小知识内容了,各年级各班按照各自的内容进行学习,既节省了时间,又提高了实效。 三、采用不同形式,让活动多样化 为了使“安全小知识大讲堂”的活动充分调动起所有孩子的兴趣,让学生们学得快、记得牢,学校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尽量让每个孩子都参与到活动中来。活动形式有:每天出操集会时在音乐声中进行日常化安全小知识教育;每周三中午“午间新闻自主乐园”的互动性安全小知识;每学期一次的“安全小知识大考场”活动;每学期的班队活动课有一节的主题就是安全教育。 四、学生管理,让活动自主化 为了更好地锻炼学生的能力,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学校采用了聘请“小先生”制来实现学生的自主管理,让“安全小知识大讲堂”活动更加自主化。 首先,出操集会前的安全小知识从老师自己说到请学生当学校安全宣传员来讲。他们自己每天准备好老师搜集好的资料,第二天脱稿来讲,有时还随机和现场的同学甚至老师进行互动问答。其次,每周三中午的安全小知识由每个班的安全宣传员来讲解,他们在每周五都会集中到一起,我对他们进行现代化媒体的技术指导并发给他们下一周的安全小知识资料。在每周三中午的“午间新闻自主乐园”时间中,你都能看到“小先生”们站在讲台上的动人身影。听这些“小先生”的课,孩子们比听老师上课还要认真,因为如果他们表现突出,下一个“小先生”——安全宣传员就会是自己,这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怎能不认真听呢? 重中之重的小学少先队安全教育工作在我校“安全小知识大讲堂”活动中有序而颇有成效地进行着。为了撑起孩子安全的天空,让每个孩子都成为自我安全保护的小卫士,我们一定会继续努力! 教育安全论文:试论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论文摘要]文章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对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并对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作者的一些看法。 [论文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是施工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如何开展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点看法。 一、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发展不平衡,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于认识水平的不同造成了差异。就电力施工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而言,大部分施工单位位的培训管理和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能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都能按时举办安全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了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如山西省电建一公司注重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年来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50余期,培训企业各类人员2万余人次,安全教育基础较好。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在经济上和时间上舍不得投入,导致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则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清楚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由于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建筑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二、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仅仅针对建筑企业职工,并未做到全员安全培训。一些施工企业的领导只重视生产,安全教育停留在表面上,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有些企业领导人只是应付几句“要注意安全”之类无关痛痒的话,至于到底什么地方不安全,应采取什么措施,则避而不谈。职工安全教育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强,技术知识面较广,十分庞杂费力的系统工程,抓与不抓,抓得好与坏,关键在各级领导。此外,安全教育工作者在数量上远远没有达到要求,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现场施工的企业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国目前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最后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大量的事故统计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70%左右是由于企业职工违章作业造成的。这说明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生疏,安全生产知识贫乏,这是造成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暴露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将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在牢固基础上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必须执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但当前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时间不能保证,岗前培训只讲安全注意事项,仅限于背操作规程,缺少现场岗位培训以及职工应急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脱节,职工对岗位的生产工艺、安全问题没有真正理解,安全技术规程不能认真正确执行等。 三、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建议 (一)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三原则 1.全员培训原则。著名的“木桶规律”告诉我们,施工现场一百个人遵章守纪,只要有一人违纪,事故往往就在这个人手中发生。这就决定了安全教育的全员性,企业安全教育必须遵循全员原则。教育对象既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包括他们的家属等。 2.法律依托原则。《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应以全民进行终身安全法制教育为核心,即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教育。 3.经常性原则。这一原则是由安全知识自身具有与时俱进性与适用偶然性所决定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就使得安全知识必须随之更新变化。然而,人们在生产、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学到的安全知识毕竟不多,已掌握的安全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退化。所以在安全教育问题上不能一劳永逸,不能搞突击战,打快拳。必须坚持长抓不懈,经常性学习、经常性教育。 (二)确定培训计划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首先必须制定符合企业安全培训的计划,确定了与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针一致的安全培训指导思想后,企业必须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把每年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作为硬性指标,严把安全教育关。培训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通用安全知识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的培训,企业在对使用的法律法规适用条款作出评价后,应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建筑施工主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同行业或本企业历史事故的培训。 2.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主要是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 3.安全教育培训还应加入企业文化和现场紧急救护方面的知识内容。强化安全意识,使员工真正理解和体会安全的含义,把安全意识带到生活、工作当中,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在培训内容确定后,应确定培训的对象和时间。一般来说,培训对象主要分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般性操作工人。培训的时间可分为定期培训(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年度培训)和不定期培训(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然后是确定培训所需的师资。 (三)确定培训形式 目前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沿袭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多数还是“一张讲台,一支粉笔,一块黑板”,内容枯燥,使学员容易产生厌学的情绪。因此,应积极研究和推广交互式教学等现代培训方法,大力开展运用多媒体技术开展培训。特别是对于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方面,应遵循易懂、易记、易操作的原则,可以采用发放图文并茂的安全知识手册,设置安全教育宣传栏,播放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的方式增加培训效果。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可采用电教化的方式在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施工现场进行。内容应以声、像、画相结合,通过采用多媒体教育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寓教于乐,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 此外,班组班会也可作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补充,应予以充分重视,班组成员通过了解当日存在的危险源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并作为自己在施工时的指南,当天作业完成后由班组长牵头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施工安全讲评。 (四)确立培训内容 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应严格按照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程序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应根据时代的变化有针对性地适时调整、补充。“三级”安全教育可分为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除了“三级”安全教育以外,施工企业在其施工生产中,还应把适应性、季节性、应急性等多方面的安全培训内容纳入日常安全教育中。 (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实效考评机制 培训效果是通过对学员和培训师的测评得到的。为完善安全教育教学质量的测评,应建立以下几项考评制度:一是确定教学工作规范化标准,制订教学达标细则,对教学的各个过程、课程教学内容作出具体要求;二是坚持教学评估,进行量化管理,采用听课、检查教案、民意测评等方式检查培训师的教学情况,量化考核,将考评得分记入培训师考评档案,作为聘用的依据;三是实行考教分离,企业培训部门应建立专业的安全教育试题库,“三级”安全教育由专人统一出题考试,既实现了试题的标准化,又检测了培训师的教学质量;四是开展培训跟踪调查,定期到基层单位了解学员培训后的安全工作、防护情况,进行教学信息反馈,检查培训师的教学质量。 总之,企业只有把安全教育培训落到实处,深入到普通工人心中,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教育安全论文:安全教育培训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动力 摘要: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只有紧紧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对员工培训的内容、形式、深度、广度等进行系统而深入的分析,摸索出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方法,才能使员工培训有生机和活力,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企业才能够得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关键词:安全培训 目标 效果 质量 近年来,我处始终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企业发展建设的重要位置。去年,共开办各类培训班18期/次,参培人员1382人/次。其中新《安规》竞赛培训抽考5次,特殊工种(电工)取证培训两期共71人,特行非电工取证培训120人,企业环境、员工职业健康培训150人,全员计划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100%。获石家庄供电公司标准化建设活动竞赛“十佳”奖一项,“五小”成果推广应用奖一项。主要做法是: 1 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 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是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对员工一年来所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一个缩影。借助年度培训计划这个目标平台,能较好地落实单位培训进度、优化培训管理、检验培训效果。近年来,结合市供电公司、思凯电力建设中心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们自身的教育培训制度,规范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每年召开一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在每年的十二月份开始着手制定下年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次年初按规定时间上报主管部门。从而明确了单位本年度教育培训的内容、重点、目标、步骤、措施、要求。具体操作时易实施、能考核,增强了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还能较好地检查、督导单位所属班组培训的进展以及按计划规定时间组织实施情况,使年度培训计划在保证单位培训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得以按进度逐月完成。确保了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2 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效果 为适应企业改革和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这样一条主线,那就是:注重实际面向生产现场,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实用性。 一是抓安全法规培训。每年春检前的《安规》、“一卡”、“两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单位领导都要亲自授课,其意义就是要通过自身的参与和学习,强化安全意识,从而使每位员工正真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员工安全思想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提高和升华。在本企业范围内营造出人人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彻底从源头堵住了事故隐患和漏洞,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抓工前阶段培训。在每年的季节性施工接点和较大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如城市配网工程、政府里程碑工程等,我们都要事先对其施工管理人员、班组一线员工进行一次标准化作业流程、现场作业注意事项、工程事故预防等相关知识的应急培训。较好的把住了各个工程关键时期和关键环节施工的质量关和安全关。 三是抓转岗员工培训。对新转岗的员工,我们首先对其进行岗前封闭式培训和岗位基础知识培训,提升了他们基本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每年做到有计划地对转岗员工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安全教育知识、专业技术和技能等集中培训授课,并对其要掌握的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本岗位最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现场危险点和常用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等,定期进行理论考试。经考试合格成绩优秀者,公司将优先聘用到重要生产岗位上工作。近两年来,先后有16名转岗员工通过专业理论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评,走上了工作负责人的岗位,另有15名助手工,经考评后也跨进了专业工的行列,转岗培训取得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四是抓常规专题培训。将系统内的基本安全规章、施工作业流程、作业标准、事故处理、实操技能、事故案例、以及非正常气候情况下的作业流程等本岗位应知应会,作为日常培训学习内容,在班组开展“周五一题、一案例”、班前班后会等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了员工个人技能和标准化作业水平。我们的常规专题培训活动富有成效,实现了预期的培训目的。 3 创新培训方式保证培训质量 生产经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着自身的特殊规律,只有把握好从业人员的特点,找准培训工作中的“要点、难点和盲点”,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实质效果。 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与安全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就要做到安全生产现场需要什么人就着力培训什么人,哪些方面薄弱就在哪个方面下功夫,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实际中的关键点,对症下药,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和培训方法。并以岗位为平台,以实践为课堂,做到了“五个结合”。一是把培训计划和施工一线生产实际相结合;二是把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三是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四是把事故案例剖析与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学习相结合;五是以公司集中组织培训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 针对在职员工的特点,“投其所好”,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实行“动态”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即:培训地点不仅仅只放在室内进行,同时也把专业实操培训搬到了敷设电缆工地、线路迁改、箱变安装、高压试验、土建施工等一线场所。增加了员工的感性认识,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让富有生产经验和实践经验的安全专责、班组长在生产现场直接讲授,采取现场提问和互动的培训方式,激励了员工动眼、动脑、动口、动手的积极性,使之寓教于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增强了员工的学习趣味性。这种现场启发式培训方式,得到了各班组的一致认同,提高了员工基本技能和现场识别隐患、排除隐患、自救、互救的保安能力。从而为安全教育培训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支撑,保证了培训质量。 4 今后的改进方向 4.1 加强制度化建设,逐步实现培训工作的标准化,使安全培训工作走上正规化道路。 4.2 坚持围绕本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开展好特色化专题培训。 4.3 针对在职员工的特点,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强化培训效果,切实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和长远发展。 5 结语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正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因此,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任重道远,要坚定不移地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并以此为新的起点,使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教育安全论文:新形势下高校安全教育工作模式探析 摘 要:高校安全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安全防范及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措施。在维护校园稳定、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校大学生人数逐渐增多的情况下,大大增加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难度。加强大学生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学生的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因此,建立高效、和谐的安全教育模式,是确保高校安全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在对待大学生安全稳定方面,一些地方、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各个部门尚未形成合力。少数学校没有把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摆在首位,没有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因此高校安全教育是一项极为紧迫的重要任务。 一、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现状 1、目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使世界各种思潮进入大学生的视野,大学生的生活环境日趋复杂,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反映了时代特征,另一方面也对高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安全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争夺下一代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大学生面临着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使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经受着严峻的考验,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影响不可低估,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同时对校园周边环境复杂化也给维护校园稳定带来了很多隐患。 2、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堪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正在日益加快,竞争越来越强烈,人际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知识爆炸性地增加,迫使人们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人们的观念意识、情感态度复杂嬗变。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他们自己许多特殊的问题,怎么样正确做好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是高校安全教育的迫切的需要和共同关注的问题。 3、高校突发事件的影响不断扩大,对高校自身的稳定发展和大学生的健康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对于学校而言,它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学校管理上的混乱,给高校的声誉带来不利的影响,另外还会给高校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对于大学生而言,突发事件会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由于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的关键阶段,是个人心理成熟和性格完善的重要时期,也是心理和性格不稳定时期,对其心理健康产生消极的影响,容易产生错误极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走上错误的道路,在极大影响社会稳定和法治的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大学生整体心理健康的忧虑,甚至对大学教育产生了质疑。 (二)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安全教育工作模式已不适应当前安全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高校都普遍制定了安全教育管理规定,每年都通过安全课讲座和宣传板报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但由于突发事件每年都会发生,安全教育模式没有针对性,所以安全教育效果不大,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2、对大学生安全教育采取实用主义,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经常是上级安排了,就抓一抓,上级不强调了,安全教育也就搁置一边;对安全教育的检查,也就集中力量应付,检查过后就又束之高阁;在解决完重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后没有吸取经验教训,事情过后就又放松不管。最终致使大学 生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3、管理观念有误区,措施不得力。在治安管理对象的问题上,许多高校一直都把学生作为治安管理的对象,没有真正地把他们当做教育的主体。没有学生的参与,安全教育工作难以获得好的效果。有的学校想通过强硬的行政措施来加强管理,但这种效果往往是堵而不是疏,所以方式效果往往不理想。 二、加强高校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人们认为高校是治安相对安全稳定的地方,安全教育问题远不如教育教学工作受到重视,以至于成为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薄弱环节。多数高校在对大学生进行入学教育时,没有把安全教育作为重点,缺少必须的、基本的心理素质培养与知识技能训练,致使许多学生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所以,在对大学生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方法上,更重要的是要切实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其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 (一)维护校园安全,保护国家的人才资源 加强高校安全教育,对于维护校园公共安全,保证大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保护大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就是保护国家的人才资源。学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的提高,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在遇到危险时成功自救,把危险和损失降到最低,同时也能够使学生对可能发生的危害有高度敏感性,自觉维护校园公共安全。 (二)满足在校大学生的安全需要 加强在校生的安全教育,能够完善在校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其防灾应变的能力。大学生在校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安全常识,不仅可以减少自身在校期间的安全风险,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三)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才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走出高校的毕业生们能否经受得住挫折,是对现代人才素质的一个考验。当他们独立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和社会纷繁复杂的现象时,往往会表现出无知与无奈,不知道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劳动保护、劳动争议仲裁等。加强在校生的安全教育,能够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从而实现职业生涯中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对策 加强高校安全教育工作是国家和谐,高校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高度来看,应该加强大学生党的理论教育,把安全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范畴。 (一)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大学生,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同时,要积极引导大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各民族平等团结教育,培养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要把民族精神教育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中汲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三)开展法制观念与法律知识教育。法制的基本内容是法律,法律是代表阶级利益和意志,保证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的强制手段,也可以说,法律是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大学生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四有”人才的重要手段。大学生想要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目前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淡薄,有些学生不知法,不 懂法,头脑里根本没有法律意识,被违法行为侵害了也不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还有些学生知法犯法,针对这些情况,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严肃性,谁触犯法律谁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提高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杜绝或减少学生无知违法和知法犯法的现象。 (四)以思想品德教育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能规范一个人的发展方向和精神面貌,有什么样的思想品德,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准则。一个具有良好道德风尚的人,才会有良好的行为规范,才能自觉地遵纪守法。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知行统一,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把道德实践活动融入大学生学习生活之中。修订完善大学生行为准则,引导大学生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着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不断修正自己,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五)加强大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不侵害他人利益,自觉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是大学生做人的基本标准。校纪校规教育是学生从上学的第一天就开始接受的教育,但对大学生来说,目前依然存在着突出的问题。这固然与学校管理不严,要求不高有关,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生没有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没有树立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要认真组织开展以校纪、校规为主要内容的新生入学教育,让学生一进校就能全面地了解、熟悉校纪、校规,更要注意校纪、校规教育的连贯性,培养学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对于少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严肃处理以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六)加强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安全教育 加强班级学风建设,以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以寝室长为重点的信息员制度。加强对班干部队伍的培养,有计划地制定学生干部培训方案,对班干部重点开展班级管理和信息研判搜集能力培训;建立健全学生信息档案;健全适合实际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突发事件处理方法培训,使学生工作干部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采用有效方法控制事态的扩大,并按照相关应急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配合领导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 总之,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阵地,高校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国社会高速发展,高校面临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只有深入研究高校安全教育问题,加强高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才能构建一个稳定和谐的校园,使高校能够健康发展。 教育安全论文: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的紧迫性 摘 要:本文首先阐述了网络信息安全的内涵,从当前网路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探讨了网路信息安全教育的紧迫性,进而提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的主要思路。 关键词:网络;信息;安全;教育 一、网络信息安全 网络信息安全是一个关系国家安全和主权、社会稳定、民族文化继承和发扬的重要问题。其重要性,正随着全球信息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重要。网络信息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它主要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因此,网络信息安全具有: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不可否认性和可控性等五大特征。 二、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一)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重 网络诈骗、黑客攻击及攻击我国政府和政治制度、损害党和国家荣誉与利益、危及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獗。据2011年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4.85亿,截止2011年上半年,遇到过病毒或木马攻击的网民达2.17亿人,比例为44.7%;有过账号或密码被盗经历的网民达到1.21亿人,占24.9%,较2010年增加3.1个百分点;有8%的网民在网上遇到过消费欺诈,该群体网民规模达到3880万人。据《2011年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报告》,2011年底,csdn、天涯等网站发生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被公开的疑似泄露数据库26个,涉及帐号、密码信息2.78亿条,严重威胁了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和互联网安全。 (二)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体系尚未健全 多年来,我国一直在为改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御能力进行不懈努力,在法律规范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但相对于互联网产业的突飞猛进,法律法规建设仍然滞后。即便是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也因宣传不足,不能很好地贯彻实施。国防科技大学的研究表明,目前我国与互联网相连的网络管理中心有99%遭到过境内外黑客的攻击或侵入,其中银行、金融和证券机构是攻击重点。当前信息网络安全研究,处在忙于封堵现有信息系统的安全漏洞阶段。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则取决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特别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和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并加强管理。 (三)网络信息管理水平亟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无线上网、手机上网等网络新技术的推广普及,网络媒体日趋贫民化、大众化,现实社会发生的突发事件往往第一时间在网上出现并迅速传播。各种利益群体更多地利用网络表达诉求,借助热点或在敏感时期跟风炒作,甚至借助职业化的“网络推手”和“网络公关公司”有目的地“炒热”事件。网民在网上实时交流互动,各种观点交互碰撞,快速形成舆论热点,使社会不稳定因素空前放大。大多数管理部门靠人工搜索网络舆情信息,舆情信息掌握滞后,发现时已经在网上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网络信息管理要能够及时捕捉敏感信息和热点信息,网络管理水平需要进一部提高。 三、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的紧迫性 (一)网络信息安全形势严峻,提升信息安全意识迫在眉睫 2012年初,qq电脑管家与艾瑞咨询联合《2011下半年个人网络安全报告》,报告分析,2012年个人网络安全形势仍然严峻:2011年下半年相继发生的某微博遭遇“xss蠕虫”事件和由“csdn”牵连出的跨领域、大范围的“泄密门事件”,给中国互联网安全敲响了警钟。报告还指出,在针对2011年下半年网民对网络安全的关注度上,65.8%网民表示会主动留意网络安全;但在网络安全的认识上,52.6%网民表示对网络安全困扰有较清楚的认识,47.4%网民表示对该领域的认知比较模糊。由此可见,目前网民有较高的网络安全意识,但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尚待提高。 (二)网络犯罪时有发生,打击网络犯罪有待加强 严峻的信息安全形势提醒我们,保打网络信息安全,打击网络犯罪己到刻不容缓的地步。根据《2007年中国七城市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网民已经达到1.62亿人,仅次于美国位 居世界第二位。互联网迅速发展,黑客、计算机病毒等对计算机系统的极大安全威胁。曾经泛滥的cih、worm、尼姆达等病毒使许多计算机陷入瘫痪,贮存在计算机中的文件资料全部被删除甚至无法得到恢复;有的内部资料被非法共享;有的部门主页受到黑客的攻击,网页上的数据被更改;有些涉及国家秘密材料和内部资料被窃取等等,凡此种种类似的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可以说是接连不断。这些信息安全现象时常发生,一直在伴随着因特网的发展,其破坏性有时是十分巨大的,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责任心有待加强 在信息安全学术界,通常有这样的说法:信息安全是三分技术,七分管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七分管理中包含着人们的安全意识和内部防范策略。根据biss公布的数据,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因素主要在于:57%由于疏忽,24%来自外部恶意攻击,18%因为电源故障,17%由于用户误操作,17%局域网故障,14%来自病毒……其中超过70%的信息安全事故,如果事先加强管理,都是可以得到避免的。微软内部系统的曾经被侵入就被证明是因为工作人员疏于防护。据comptia(计算机技术行业协会)的安全调查报告,大多数依赖于it运营的企业,其安全事件的发生,并非技术原因,人为因素实际上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其中内部人员安全意识匮乏和安全技能低下的问题尤为突出。在comptia调查的网络安全事故中,约63%的事故是人为错误所致。只有8%的网络安全事故是因技术原因而引起的。 (四)我国信息安全教育培养现状令人堪忧 世界各国历来重视信息安全人才培养,纷纷出台了各类教育项目。譬如美国政府在其“信息系统保护国家计划”中针对联邦政府的信息安全工作制定了:“联邦计算机服务(fcs)项目”、针对研究生和本科生提供的“服务奖学金(sfs)项目”、针对中小学生的“中小学拓广项目”、面向联邦内部所有人的“联邦范围内的意识培养项目”,而针对联邦外部其也制定了“计算机公民项目”。美国政府的这些信息安全教育项目表现出了很强的层次性和衔接性,同时更表现出一种战略性。在国内,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武汉大学创建了全国第一个信息安全本科专业,我国从此开始了信息安全本科生的培养。2001年批准了22所高等院校建立信息安全本科专业,2003年又批准了19所高等学校建立信息安全本科专业。此外,有的院校开办了有关信息安全方向的本科专业,还有少数大学能够培养信息安全方向的研究生,但其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四、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的主要思路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管理协调 美国是互联网最发达的国家,该国通过《通信庄严法》、《儿童网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禁止任何人在公共网络上传播黄色或带猥亵内容的信息,“9.11”事件后,又颁布《爱国法》和《国土安全法》,对网络信息实行严密监控。而在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也十分健全,这些法律制度对监控的对象、监控的内容和监控的方式、方法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这些国家高水平信息社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尽快开展《信息安全法》的立法调研。在这个新兴的领域,大家都还处在探索之中,所以这是我国在立法实践中能够与世界各国做到大体同步的不多的法律领域,因此,在适当的时刻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使之成为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法,以解决我国信息安全领域只有部门规章,而无国家立法的状况。 (二)重视和支持行业自律,促进各项业务规范落实 在政府的支持和影响下,英国互联网行业成立了行业自律组织互联网监看基金会(iwf),主要任务是培养网络用户对网络的信任度,协助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控制色情等违法内容,协助执法机构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美国也充分发挥电脑伦理协会、互联网保健基金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制定各式各样的行业准则,规范各种网上行为;日本在总务省的推动下,相继成立了电信服务业提供商协会、网站所有者协会等信息行业协会,促进互联网企业自我约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管理的缺失。 (三)要加强普法教育,重视人才培养 要把信息安全领域已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纳入全民普法教育 内容认真学习,并注重学习的效果和质量。要结合现有计算机犯罪和违法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使公民和组织对信息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要有针对性地在各类计算机信息领域大中专专业、计算机和信息化知识培训及等级证书考试中加入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内容,并做为重点考核考试内容之一,从而对掌握计算机技能的人员一开始就装上信息法律问题的“安全阀”。要从小学的信息技术教育课程起就加入信息安全法律知识的讲座。使每个公民从小树立信息安全意识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信息安全行为规范意识。 同时,我们还应该适应新形势,与时俱进,在法律类院系中开设信息安全法律专业,在计算机类院系专业中开设信息安全法律课程,为培养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加大对现有公、检、法队伍信息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收集数字化证据的技术,为快速准确查处计算机信息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大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企业技术人员等各类组织、法人,公民的信息安全知识和信息安全法律的培训,使他们掌握正确的操作技能,树立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并能依法正确开展网上业务,防止因自己的不当操作或疏于防范造成的安全漏洞,形成良好的网上操作行为规范,保证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及公民个人权利等信息安全利益不会遭到侵害。 (四)要重视网络伦理道德教育 随着电脑网络的日益发展,一些西方国家的高等学校已将“网络道德教育”纳入教育课程,如美国杜克大学就为学生开设了“伦理学和国际互联网络”的课程。而我国,在中小学当前开设的计算机、网络课程中,学的只是技术理论,基本不探讨网络道德问题,部分学生认为计算机网络与道德无关,网络的使用只是知识技术问题而不存在社会道德问题等等。在这方面我们可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把网络伦理道德教育问题融入当代社会教育的系统之中,为网络安全构筑一道道德屏障,这也是当代社会发展向教育提出的新任务。 五、结束语 促进与保障网络信息的健康发展,需要将技术措施、法律手段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应当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努力在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发展中占据主动地位。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我国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既要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发展,又要大力加强管理方面的建设,加快立法步伐,保障我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为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服务。 教育安全论文:运用物理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摘要]安全教育是青少年生长发育阶段中的一个重要教育,物理课可以依靠自身的优势,利用实验、活动课等多途径多手段使安全教育内容丰富多彩、生动形象。 [关键词]运用 物理知识 安全教育 青少年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是他们受教育的地方,同时也是他们意外事故的多发区。有资料统计,在中小学生的意外事故发生率中,校园事故要占60%。为此,李岚清同志曾指出:“在学校中要注意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在学生中尤应加强这方面的知识教育,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在现代社会环境中自护自救能力。物理课可以依靠自身的优势,利用实验、活动课等多途径多手段使安全教育内容丰富多彩、生动形象。 一、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青少年学生由于受年龄、经验的限制,对许多灾害的发生不够重视,对许多坏习惯不以为然,掉以轻心。教师就可以用物理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分析解释不安全因素产生的机理,加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例如在实验中让学生做一个小实验解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观察几根未熄灭的烟头,烟头燃烧的时间为1-4分钟,测量烟头中心温度800oc左右,边缘温度200-300oc左右。然后依次把几根未熄灭的烟头分别装在放有纸屑、棉絮、腈纶的茶杯里,观察发现烟头引起纸屑期货需要2-3分钟,棉制品3-7分钟,化纤制品1分钟。然后解释烟头有这样的温度,又有这么长的燃烧时间,足以点燃纸张、棉麻、木材、衣物等可燃物而引起火灾。1987年发生在我们美丽的大兴安岭的那场大火就源自于一个小小的烟头。通过实验,用具体的知识让学生认识到事故的隐患就在身边。 二、教给学生安全常识 《新程标准》下的新物理新教材,更生活化、人性化,在注重传授知识的同时,加强了物理知识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更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挖掘教材中与安全教育有关的教学内容,理解其内涵,找准安全教育的切人点,教给学生安全常识。 如在讲《光的折射》时,结合光的折射规律和光路图,向学生讲明看到清澈的水底要比实际浅得多,对自己感觉不太深的水,如果不会游泳千万不可冒然下水,以防眼睛受骗,发生溺水事故; 例如《电学》就有很多用电常识。有很多事故都是不正确的用电行为所导致的。教师告诉同学们任何电器线路的短路、超负荷运行及导线接触电阻过大都会使导线过热,甚至产生电火花和电弧,从而导致火灾。教师要结合每一章节的用电安全知识点,用点穴知识详细讲解,告诉他们正确的用电方法。为了加深理解,最好能和活动课相结合,如让学生自己检查校园内寝教室室内的线路,消除隐患,增加实验经验。有很多安全知识需要教师一点一滴在平时的教学和实际生活中让同学们掌握。 三、培养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 教师要在平时的教学中利用知识有意识地去培养提高学生在突发灾难面前所应有的自救自护能力。如在火灾事故中,根据温度对气体密度的影响,高处温度高、低处温度低,在火灾初期能够逃离房间的情况下,可采取伏地而行的逃生措施,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少吸入浓烟,而且大量减轻高温的直接袭击。《南粤》曾报道一个小男孩在大楼失火中成功逃生的事例。小男孩和一家人身居的大楼失火,他们在高层居住,当小男孩的母亲看到楼上各家各户开门狂逃也准备开门时,小男孩阻止了母亲的行动。他给母亲讲了阴燃及氧气助燃的知识。因为在大冬天里,各家各户门窗紧闭,大火由楼下向上蔓延时,燃烧消耗了大量氧气,房间内的人所处的环境虽然高温却氧气尚足,如果门窗一旦被打开,室内的氧气外流,起到助燃的效果,于是明火就会突然爆发,瞬间便把火魔带进了室内。小男孩一家最终等到消防队员到来,架云梯而获救。小男孩在灾难面前正是掌握了安全知识这把生命的金钥匙才获得了生存下去的权利。 告诉学生—些急救电话,如119(火警电话)、110(报警电话)、120(医院急救电话),万一遇到火灾、抢劫、伤害等事故,应及时拨打电话进行求助,把危害绛到最低程度。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只要我们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始终绷紧安全教育这根弦,就能使学生逐渐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懂得安全是健康生活的基本保证,确立珍爱生命、注意安全的生活态度,遇到危险能够果断正当地进行自护自救,机智勇敢地采取措施。 教育安全论文:浅析安全教育培训 贵在感悟其 心 论文关键词:安全 生产 教育 培训 论文摘要:面对着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是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第一道工序。为此,应从四个方面入手:强化案例教育,以震撼其“心”;将安全心理知识,“内化于心”;进行模拟演练,强化其“心”;社会共育,升华其“心”。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的2009年带着欣慰、带着遗憾汇入了历史的长河。在过去的一年里,那一首首战胜事故灾害的凯歌和一幕幕令人难忘的惨剧,如同一个个符号无声坠入一部永远不会写完的巨著之中,这就是人们与各种事故灾害抗争的历史。当今世界,除了战争、自然灾害以外,已经没有别的灾难能与各种安全事故相比拟。在导致事故频发的诸多原因中,人的因素是最关键的。统计资料显示,70%至80%的事故是由于人的安全素养低下所导致。因此,坚持“始于教育,终于教育”原则,不断强化人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人们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是提升人的安全素养、遏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第一道工序。对此,应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四大措施”,打一场杜绝不安行为的特殊战争! 一、强化案例教育,以震撼其“心” 教育培训的根本目的是对员工进行“行为再造”。因此,在进行职业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法规的教育培训时,要做到以下三点: 1.案例法规,融合渗透。 一起事故所带来的后果,不仅取决于事故的本身,更取决于人们对事故的态度。我们在重温历史事故案例的同时,应将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进行理性地思考和科学的抽象,上升为安全规则,使学员加深对理论知识和安全规则深刻内涵之理解;接着再用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法规对事故案例进行更加深入的剖析,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使二者在互动中得到升华。 2.认清损害,自保安全。 在分析事故案例时,一定要做到严肃认真、刻骨铭心,分析事故案例将会给学员的心灵带来强烈的震撼,使每个人都能树立起“别人事故就是自己事故,别人的教训就是自己的教训”的意识,不断强化自警自律意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3.自我反省,现身说法。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工作中如非得“吃一堑”才能“长一智”,那代价也太大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 “吃别人的堑,长自己的智”。可以让那此事故的当事者或肇事者,进行现身说法,把自己违章的经过、教训、思想和今后改正的决心等感受讲出来,这样更能震撼学员们的心灵,警示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二、将安全心理知识,“内化于心”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发生了事故,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这就要求我们强化安全心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尤其是个体行为原理的教育和培训,使学员掌握人的心理活动规律,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正确地认识自己,感知世界,使每个人都能清楚地认识到,侥幸是靠不住的,从而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为此,要做到两点: 1.采取形象生动的教学方法。 例如,通过讲授 “墨菲定律”的典故来远离侥幸心理;通过讲授 “杯弓蛇影”的典故,来纠正心理错觉;通过讲授“盲人提灯笼”的故事来树立“三不伤害”的理念……这样,喻之以理、动之以情、寓教于乐,使学员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潜移默化地受教育,牢固地掌握了安全心理方面的知识。 2.创新培训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我们都知道,好的方法和手段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培训时可以广泛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积极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采用多媒体教学,将文字、声音、图形、图像等相结合,灵活生动的画面能抓住学员的注意力,使抽象的问题形象化,使枯燥的文字变得生动化,从而提高培训质量。 三、进行模拟演练,强化其“心” 教育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仅仅在课上传授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对安全知识“知道了”,并不等于“会做了”。要想使安全专业知识真正发挥“保护伞”的功能,还必须走出课堂,走进现场,实施模拟演练,把知识落实到行动上。这就要求,对学员进行一体化的教学安排,在实验室或实习场所进行实际操作并考核,使每一课题都能讲授、示范、训练同步进行,如观察演示,按步骤模仿,突出了现场示范,增强了直观性,使学员能够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消化理论,让他们对知识产生亲切感,对设备产生熟悉感。 四、社会共育,升华其“心” 泰戈尔曾说过:“一个人要容忍别人作恶,不加反对,就等于奖励作恶。医治罪恶的正确方法,是与它进行斗争。”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违章行为,还必须依靠全员参与和社会共育。 常言道,管理,就是“管”和“理”的统一体。“管”靠制度,“理”靠感染,感染靠人文环境。行为科学的经典公式是,b=f(p•e)(b表示行为,p表示心理因素,e表示环境影响)充分说明环境、心理因素对人们行为的制约关系。 因此,要营造这种氛围,一要就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各项安全规则和注意事项;二要采用讲座、大屏幕流动展板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安全知识和违章违纪的危险性;三要用镜头记录事故现场,用画面定格安全,将自己身边的鲜活的安全事例以小见大,以点代面地反映给广大群众;四要在显著位置安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五要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六要开展亲情感化活动,通过母爱的安全心、妻子的安全情、儿女的安全愿,打动人们永保安全的心扉,当好本质安全放心人…… 上述的一切,都是营造安全文化浓厚氛围的内在驱动力,能有效地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是确保安全活的灵魂! 五、结束语 安全是一种意识、一种习惯、一种文化,安全更是一种责任,是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必须广泛地渗透到每个人的心中。因此,我们必须持续改进教育培训内容和方法,不断感悟其“心”,强化全员的安全心理素质、丰富安全专业知识、提升安全操作技巧和自救互救能力,就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特殊战争,就能远离各种事故! 教育安全论文:浅谈职业学校学生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 论文关键词:职业学校 社会化成长 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 论文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经常面临一些问题。从职业学校学生社会化成长所面临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问题出发,在论述职业学校学生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影响因素基础上,提出职业学校学生社会化成长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策略。 伴随着我国职业学校教育的快速发展,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这些学生在社会化成长的过程中面临了多方面的现实问题。 一、职业学校学生社会化成长中所面临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问题 对于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来说,仅仅依赖于职校学生入职前的岗位培训是不够的。从职业学校主要偏重于理论教学,对培养职校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工作力度不够。学生存在着对设备与工具认识片面,对法律规定及管理制度知道较少的情况,同时对其自身所面临的作业环境了解不够,甚至没有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从社会化成长来看,所面临的主要是学习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与学生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实习过程中,由于对与此时的工作学习环境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流程知道得极少,而学生在这方面的知识不足,在实习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失误,甚至出现安全事故。而职业学校的教育是以社会需求与技术领域的需求这两个要素为基础的教育,这两个要素要求应对学生进行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方面的知识与能力的培训。 二、职业学校学生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影响因素 从学生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影响因素来看,主要包括学生因素、学校因素以及社会客观因素。从学生自身的因素来看,由于职校学生是作为不同于大学生和高中生的特殊群体存在的,其学习的目的也主要是以就业为核心。因而其自身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学校教学针对学生的心理和现实需求,从学生受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培训。其次,从学校的因素来看,职业学校在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教学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同,以及职业学校硬件与软件设施的不同,包括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能力水平的不同,都会对职业学校学生产生一定的影响。除此以外,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所涉及的内容也呈复杂化与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包括这些变化的发展趋势以及社会上存在的包括法律规定及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的转变等都会对职业学校学生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职业学校学生社会化成长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策略 1.提高职业学校对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 职业学校应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对职业学校学生的教育要求,不断提高重视程度。将对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贯穿在职业学校学生从入学开始到参加工作的全过程中,从而让学生能够在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具有较强的意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2.优化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教学方法 职业学校的教师应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和途径。如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掌握程度组织相应的演练或者演习,从而让学生在虚拟的环境下,明确地知晓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教学内容。在具体的教学中可以综合应用多媒体等教学辅助设施,让学生更直观地了解教学内容。如,学校安排学生进行危险源辨识方面的培训。 3.拓宽学生参加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实践 职业学校在学生社会化成长过程中,应不断拓宽学生实践机会的途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到一些企业进行实习,让学生通过在企业的实践更好地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相应的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内容。比如,班主任通过组织学生到某化工厂参观的方式,让学生明确“企业如何进行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以及“风险控制”,进而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所涉及的运行控制与绩效测量和监视能够更深入地理解。 总之,职业学校学生社会化成长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化过程,职业学校在这个过程中进行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应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托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促进学生在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素质的提升。 教育安全论文:探讨和谐校园视域下高校安全教育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当前社会矛盾加剧,对在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面临新的挑战。由于我国高校安全教育起步晚,缺少成熟的经验,存在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内容不完善、形式单一等问题。因此,只有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认真落实大学生安全教育进课堂,优化教育内容,注重教育效果,才能保证安全教育取得实效,从而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建设和谐校园。 关键词:高校 安全教育 和谐校园 问题 对策 2004年北京林业大学首先把安全逃生作为一门课程开设,此后国内各大高校也相继效仿。2006年北京市将安全课设为高校的必修课,并和其他课程一样记入学生成绩册,这种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目前来看,我国高校的安全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缺少成熟的经验,有些高校对安全教育虽然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与科研、教学等相比,安全教育仍处于边缘化地带。 当前的形势对高校安全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和改进高校安全教育,是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高校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面临的新挑战,认识到安全教育对高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高校安全教育,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建设和谐校园。 一、当前高校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教育认识不到位,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1 对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过去一段时间,我国的高等教育处于一个快速扩张期,高校领导主要关注校园建设、学科建设、科研项目、对外交流等有形的成果,部分高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缺失,致使安全教育在实施中形式大于内容。大部分高校的安全教育由某一职能部门承担,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而且普遍存在重管理轻教育的现象,安全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2 安全教育运行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高校对安全教育重视不够,运行体系不够成熟,安全教育未能规范化、常态化,系统性不够理想。有些高校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安全教育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 安全教育师资不足。当前高校安全教育课程主要由学校保卫干部和部分辅导员承担,而保卫部门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既有复转军人,也有留校的毕业生,还有人才引进时安置的家属,由于教辅部门编制有限,这些人经常是超负荷运转,并且他们的工作中心还是在安全管理上,整天忙于“灭火”。兼职教师的数量都不能满足要求,更谈不上专职的安全教育师资队伍配备了。有的学校主要依靠聘请社会相关人员来学校开设讲座,人员的流动性更大。 2 部分人员素质难满足需要。现有的安全教育队伍中几乎没有科班出身的专业人才,对安全教育教学心有余而力不足,遑论进行安全教育的理论研究。一些学校安全教育的资金投入有限,又很少对安全教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更谈不上对相关人员的实践锻炼,导致安全教育质量难以保证。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高校亟待充实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教育、既能做好具体工作又能开展教学的安全教育师资。 (三)教育的内容不够完善,时效性有所欠缺 1 安全教育课程缺失。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一些高校未能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导致安全教育缺少主渠道;有些高校开设了安全教育课程,却没有把它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安全教育的课时、教材、教师、教学效果等都没有规范管理,教学体系不健全;有些高校经常以讲座、报告、公益宣传等替代安全教育课程,安全教育零敲碎打,系统性不强,因而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2 安全教育内容陈旧。现有高校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内容老化,体现不出时代性。现阶段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增多,与大学生有关联的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化,但是社交安全、网络安全、就业安全等相关内容并未被纳入教育的视野,文化安全、国家安全等领域的新内容也亟待完善。 (四)安全教育形式单一,效果不如人意 1 安全教育形式单一,难以激发学生兴趣。目前高校安全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展板宣传等传统方式,也有的学校通过开设讲座、心理咨询等形式为学生传授一些安全知识,这些传统的教育方式曾经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信息媒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方式。因此,应该创新教育手段,采用贴近当代大学生生活实际的方法,从而使安全教育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 2 当前安全教育侧重于知识的传输,忽视了技能的培养。通过多种途径传输安全理论知识是必要的,如果只限于纸上谈兵,会导致知行相背离的现象,削弱教育的效果。大学生最需要掌握的是处理安全事故的技能、方法,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安全教育的关键在于对大学生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养。 二、加强高校安全教育的对策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1 要提高对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安全教育是高校安全稳定的保障,是高校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也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高校应加强对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的领导机构,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规划安全教育的总体工作目标;加大投入以满足安全教育软硬件的需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安全教育的方法,逐步健全安全教育的运行机制。 2 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高校的管理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从目标规划、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效果考核等方面建章立制;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力求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得到保证,从制度上确保安全教育的有效实施;合理选配授课教师,并对安全教育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统一组织考查,实行责任追究制,以保证安全教育取得实质性的效果,从而使安全教育步入规范化、走向系统化、达到常态化。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 1 安全教育师资队伍的基础建设。在校内建立一支以高校保卫干部、部分辅导员、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等相关课程教师为主体的安全教育教师队伍;同时还需要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聘请公安民警、消防官兵以及各方面专家加入到教学队伍中来。在此基础上要正视物质保障,确保这支队伍的基本待遇、工作条件、职称评定以及今后的发展路径等,以保证队伍的相对稳定和基本的工作热情。 2 安全教育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安全教育师资基本素质的研究,做好岗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确保在岗教师熟练掌握安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要根据外界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及时做好继续教育工作。高校还要关注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优选基础较好的教师,提升他们的能力和素质,帮助他们成为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专业教师。 (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 1 安全教育的课堂教学要做到规范有效。高校应当充分利用天然的教育资源,利用课堂这个主阵地,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落实学分”的要求;要优化安全教育内容,依据制定出的教学大纲,系统、规范地进行教学活动;严肃课堂管理,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引起学生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确保教育的效果。 2 利用已有的教学体系,渗透安全教育。首先要利用成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体系,有意识地渗透安全教育的相关内容。另一方面是要发挥专业教学课堂的作用,任课教师在授课时结合课程内容有意识地渗透一些安全教育的内容,部分专业课程也应当传授一些专业安全教育的内容。根据高校的特点,做好阶段性的安全教育,对重点人物、重点阶段、重点任务要做好专题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应突出重点,注重教育效果 1 理论教育要生动活泼。教师必须根据学生特点,不断丰富安全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效果。在理论灌输时注意结合案例加以解释,把生活中的案例编印成册供学生阅读、借鉴,或选取一些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案例,做到以案施教;对于大学生普遍关注的安全问题,以开办安全知识讲座、安全形势报告会或组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活动、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也可以利用学校的校园网、宣传栏、校报等传播媒体和各种有效手段,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对大学生进行深入的、广泛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使安全意识渗透到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每个角落,并成为一种习惯。 2 积极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要利用学生组织活动的热情,使安全教育进宿舍、进网络、进社团。对学生宿舍中的安全行为进行教育、引导、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学之间相互教育和提醒,增强防范意识,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引导学生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社团活动,把安全教育与学生课外活动、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把安全教育寓于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以达到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目的。 3 强化实践教育环节,帮助学生掌握安全技能。在安全 教育过程中,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化实践教育环节。积极地引导学生开展问题分析、安全演练、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掌握安全技能;通过组建大学生治安志愿者服务队,让学生参与到学校安全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使学生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的同时增强自觉维护学校安全秩序的责任感;也可尝试在校外建立安全教育基地,让学生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五)安全文化的隐性教育 1 注重校园安全环境建设,营造高校安全文化。高校的安全教育,应更多地关注环境和文化对人的影响作用。安全文化教育可以促进大学生安全观的形成,使大学生对安全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在安全教育中,要把潜移默化的环境文化熏陶与直接活跃的教育活动相结合,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2 师生员工共同参与,营造校园安全文化。在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中,物质建设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保障,精神建设是关键。要加强舆论引导,形成一个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关心安全、人人维护安全的文化氛围;搭建一个平台,组织、发动全校师生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创造一个重视安全、宣传安全、保障安全的浓厚氛围;高校还要有意识地引导舆论的方向,不失时机地培养师生员工的安全“忧患”意识,逐渐形成高校安全文化。 教育安全论文:浅谈幼儿园的安全教育 幼儿的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中的首要工作,是其他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孩子们因缺乏相应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知识而误食、磕破、跌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所以,只有积极的教育和保护——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才能使幼儿尽可能地避免伤害。《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幼儿园必须把保证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势在必行。 一 家园同步,共同教育 幼儿园与家庭密切配合,对幼儿实施安全自护的家园同步教育。幼儿的自我保护教育不只是体现在幼儿园,更多的是体现在幼儿的日常生活中。因此,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必须得到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才能顺利进行。我们通过家长问卷了解到100%的家长都认为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是有必要的。但只有部分家长向幼儿讲解过安全自护的知识与技能,还是不够重视幼儿自护能力的培养与教育。所以我们利用家长会向家长讲解培养幼儿自护能力的意义。不定期地向家长进行安全知识和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知识的专题讲座,通过幼儿园的板报和班级的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安全、自救”等有关专栏,和家长共同探讨、交流安全自护的知识。有了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我们的安全教育才能顺利进行,达到了家园同步教育的效果。 二 开展丰富多彩的幼儿园教育活动 1.以教育活动的形式进行 在平时的工作中将幼儿感兴趣的安全自护知识,比如:游泳安全、放风筝、燃放烟花爆竹等,有针对性地设计出相关的教育活动。用活动的形式向幼儿讲解,幼儿通过观察图片、集体讨论等,了解了自己感兴趣的安全自护知识,同时也学会了一些安全自救的技能。 2.以游戏活动的形式进行 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形式。通过游戏《有坏人闯入》,让幼儿知道有坏人闯入幼儿园时小朋友要先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再去告诉老师,小朋友自己不能去抓坏人。 通过这类游戏激发了幼儿脱险自救的情绪,幼儿能主动的参与游戏,积极的获取这类安全自护知识。 3.以区角活动的形式进行 在班级的图书区开设“安全自护知识我知道”的安全知识区。在区角投放大量的安全自护图书及安全标志,幼儿在区角活动时可相互讨论,根据图示理解安全标志。教师在区角活动指导时向幼儿讲解安全标志的意义,使幼儿不仅能认识一些安全标志,而且还了解这些不同的安全标志所表达的不同意义。 4.以专题活动的形式进行 演练是幼儿亲身经历的,也是他们最能接受知识的一种形式。对于消防安全知识、120急救知识、交通安全知识我们都是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每个活动我们都请专业人员给幼儿讲解安全知识并演示一些专业领域的技能。比如:消防安全专题就以火灾演练的形式开始,孩子们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发现有浓烟,这一下就引起了他们的紧张,随后在老师的带领下有序地拿上小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地弯下腰由消防安全通道顺利逃生。在清点班级人数时发现少了两名幼儿和一位老师,这时听见他们在呼救,由几名消防员冲过浓烟将他们救出。这一活动真实让孩子们感受到了发生火灾时保持镇静和快速逃生的重要性。孩子们在认识消防服、空气呼吸器等消防用具后试穿、试戴,并在消防员的讲解下参观了消防车。通过这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活动后幼儿知道了火警电话119,在什么情况下拨打,如何拨打以及一些火灾逃生自救的方法。 5.以随机教育的形式进行 幼儿的一日生活中有许多安全自护的教育,教师要抓住每个教育契机进行随机教育。比如:做手工使用剪刀,教幼儿如何正确使用剪刀。幼儿上下楼梯、上下床、喝水、吃饭等都有安全随机教育的契机。 6.以儿歌、绘画的形式进行 用儿歌、绘画的方式向幼儿讲解和让幼儿表达安全自护的知识。比如儿歌:从幼儿入厕安全、吃饭安全等生活安全,到使用剪刀、尖利的物品学习安全,再到地震安全自救、火灾安全自救等。从多个方面向幼儿贯穿安全知识。 总之,在幼儿教育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安全是工作底线。只靠教师和保教人员的外在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各种教育活动和日常生活的点滴中,对幼儿时时进行安全意识的强化教育,形成安全行为的条件反射。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才能更好地保证幼儿的安全。 教育安全论文:幼儿安全教育之我见 摘要: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可采取集中教育和随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幼儿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关键词:幼儿安全教育;集中教育;随机教育 幼儿园的孩子由于生理、心理发展尚未完善,其自我保护能力相当缺乏,一不小心,便易发生事故,影响健康。因此,教师有责任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了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使孩子顺利成长,我们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应常抓不懈。在安全教育中,坚持集中教育和随机教育相结合。 一、集中教育 将安全知识作为活动主题对幼儿进行集中教育必不可少。鉴于幼儿时期的认知具有直观、具体、形象的特点,集中教育活动可通过各种形式和多种渠道进行。如:向幼儿展示有关安全知识的图片、音像资料。平时我们要做有心人,收集如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雨、防雷、防震、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各方面的图片或音像资料。然后把这些收集到的资料按主题形式分类,在班里给学生观看、讲解,这样图文并茂,调动了孩子的多种感官,记忆深刻,久久不忘。 开讨论会也是向孩子进行集中教育的好形式。班里心雨小朋友在做游戏时头皮被墙角划破了,孩子们在表示关心的同时,纷纷到墙角处查看。抓住这个机会,教师引导幼儿进行了安全教育主题活动:1.讨论心雨为什么会受伤?小朋友在游戏时应怎样做才不会受伤?2.受伤以后有什么感觉?小朋友、老师、爸爸、妈妈的心情怎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注重调动幼儿的主动性、积极性,让他们亲自参与到安全教育之中。像在我班开展的“人人争当安全小卫士”活动中,让幼儿亲自找一找身边(室内、室外)哪些地方易出危险,怎样想办法消除这些危险隐患。我们师生商定:一起来设计标志,并把它们贴到适当的位置上:“小心触电”的标志,贴在了活动室的电源插座旁;“当心滑倒”的标志,挂在了易摔跟头的厕所台阶旁;在园里设计出好多“注意安全”的标志……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安全”两个字已在幼儿的心里生根、发芽。 同一安全问题,多种教育方法,让幼儿留下深刻印象,吸取安全知识。如对于交通安全问题,我们不仅要告诉孩子一般的交通安全知识,还应让孩子们认识交通标记及在出现这种交通标志的地方或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做;邀请交警大队的警察叔叔给我们作了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讲座,让小朋友知道了怎样走路,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等常识,认识了一些标志,禁止行人通行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注意危险标志、步行街标志等等;利用角色游戏《开车》让幼儿进一步遵守交通规则。在此后,我们带幼儿走出校园,走向社会的许多活动中,我们总要和幼儿共同制定几项规则和纪律:如走路靠右边;看见绿灯走、红灯停;过马路要四下张望;小朋友之间手拉手不可掉队……在开展交通安全的系列活动中,幼儿对消防车很感兴趣,我们就接着开展有关消防安全的活动:让幼儿了解火的用途和危害,学习拨打119,学习简单应急措施(用床单塞门缝,用湿毛巾捂嘴巴)开展一些自救演习等。观看消防专题宣传动画片,带领幼儿参观消防队,模拟练习等,我们还组织了疏散演习,幼儿在模拟失火脱离现场时,一个个手捂鼻子,蹲下快速向外面爬去,说明幼儿已经知道了失火时自我救护的方法。在几次的活动中,孩子们都能遵守规则和纪律,使活动顺利地开展,也使幼儿在活动中增强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随机教育 幼儿的日常生活中蕴含着诸多的教育契机,只要我们做有心人,抓住这些机会,随时对幼儿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午睡起床时,教幼儿正确有序地穿衣服保护自己身体;鞋带松了,教育幼儿系得牢固可避免跌倒摔伤,进餐时教育幼儿热汤热水吹一吹再喝能避免烫伤,吃鱼把鱼刺挑干净能免受咽刺之痛,吃饭不嬉笑打闹可避免气管进异物等。外出乘车时,教育幼儿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强化幼儿安全保护意识。 一年来,在老师和家长的共同教育下,我们的孩子从不知道哪些东西能玩,哪些东西不能玩,到现在知道哪些东西是危险的,会伤害身体,不能碰;从不知道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到现在认识了许多的安全标志和紧急情况下可拨打的救援电话;从不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到现在懂得不跟陌生人走,外出要得到大人的同意,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等等。孩子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了,他们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安全系数提高了,我们做幼教的为孩子们又多了一些安全保护伞而高兴。
建筑安全论文: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2005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6.5%。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业没有大桥拱架施工安装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三)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目前与建筑安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1997年颁布的现行《建筑法》,关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造成企业在招投标中,不规范竞争,为保证低价中标,压减应有的安全投入,埋下大量事故隐患。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从严执法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及时;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等。 (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量农民工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不务实、不严格,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从其特点看,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层次较多,事故易发,属高危行业;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多个环节;从政府监管主体看,涉及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电监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应积极推进“四个转变”:一是由对单一部门管理转向对全行业统一监管;二是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转向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依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铁道、交通、水利、电监等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有关专业监管,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加强相应的全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三)研究和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的治本质之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本途径。一是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增加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明确其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在从业资格和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应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修订、完善“两个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和实施办法,发挥经济政策对建筑安全生产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和各项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督查,相互配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严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取消相关资质。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隧道坍塌、透水、瓦斯爆炸、桥梁坍塌、塔吊坍塌、深基坑坍塌、高大棚架坍塌、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2005年总体下降3%的目标。 (五)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从源头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重要手段。用足用好这一有力武器,必须狠下决心,严把建筑市场安全准入关。一是对逾期未取证的施工企业,依法责令退出建筑市场。截止今年3月底,已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6.4万余家,颁证率88%,仍有2.5万余家企业未申领许可证。尽快制定和实施有关规定和具体办法,对2006年6月30日前,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颁证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从事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等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坚决依法撤消其建筑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对持证施工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许可证日常动态监管制度和监管程序,实施许可证年检制度,对持证企业进行抽查和回检,加大对持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事故的持证企业,必须重新审核安全生产条件,责令整改。同时针对不同情况,依法暂扣、吊销许可证,并进行经济处罚。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仍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清除出建筑市场,决不能放任自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律的权威性。 (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从事安全培训教育强制性的规定和办法,明确政府及企业的职责、任务,以及从业条件、培训教育内容、考试考核办法、违规处罚责任等。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引导施工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做到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安全信息机制构建措施 摘要:在建筑企业实际发展中,安全机制的构建较为重要,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全面分析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内涵,并对其进行分析与构建,以此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性。 关键词:建筑安全信息机制;分析;构建 建筑行业具有高危险特征,在实际施工与管理期间,相关部门必须要做好建筑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提升自身工作质量,满足现代化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需求。 1建筑安全信息内涵分析 在建筑企业实际发展中,相关部门必须要对安全信息的内涵进行分析,保证可以根据安全事故的原因等开展分析工作,除了可以提升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性之外,还要保证建筑管理工作的安全性符合相关规定。在此期间,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设完善的安全管理模型,对安全信息进行管理,提升施工工作的安全性,将文字与图像等作为主要载体,利用先进的沟通渠道等,对信息进行传播,保证组织机构与施工人员都能全面了解安全管理信息,并制定完善的决策与规划方案,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提升自身工作质量。对于建筑安全信息而言,具有预防、控制等特征,可以弥补传统建筑信息的不足,并预防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全面开展法律培训、制度培训与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质量。第一,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主体。对于建筑信息安全机制而言,主要就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及时获取其中的数据信息,并分析其安全性与经济效益,在数据信息处理与交流之后,根据其实际特征开展相关管控活动,明确信息机制使用者与管理者的职责,并完善安全信息机制[1]。第二,传导模式。对于建筑安全信息而言,其传导模式较多,主要为时间与空间方面的沟通,满足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并构成完善的信息流或是网络机制。目前,我国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信息传导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难以突破传统传导模式的局限性,甚至会出现信息机制主体各自为政的现象,无法在相互合作与联系的情况下,提升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完善性与可行性。部分建筑企业在建立安全信息机制之后,会出现各类损耗问题,导致出现信息量缩减的现象,无法提升数据信息真实性与合理性,缺乏一定的指导价值,甚至会导致建筑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甚至会导致施工企业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一些建筑施工企业还没有明确安全信息传递负责人,甚至会出现隐瞒真相的现象,难以提升安全信息机制的运行效率,无法增强其可靠性。 2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构建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全面构建安全信息机制,将其应用在实际施工中。但是,我国建筑安全信息机制属于初步建立阶段,在实际工作中,安全信息机制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完善与创新,提升自身管理工作质量,优化其发展体系。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1)建筑安全信息机制设计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需要做好安全信息机制设计工作,根据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制定完善的信息搜索与传输系统,并拓宽信息处理渠道,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工作技术,明确安全信息机制的核心内容,保证可以提升自身工作质量,优化其发展体系。相关部门需要提升安全信息机制的构建效率,科学控制建筑企业的运行成本,同时,还要利用安全信息机制,规避施工事故,减少施工事故对于企业带来的危害,并为建筑施工人员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性,并提高施工工作效率。另外,施工企业必须要重视自身经济效益,利用安全信息机制等,防范安全问题,降低事故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施工企业在设计安全信息机制的过程中,必须要建设系统工程,并对安全信息系统等其他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处理,设计总框架图,然后利用框架图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如图所示,施工企业在设计安全信息机制的时候,必须要明确整体信息核心,构建完善的信息系统,提升自身工作质量。相关设计人员还要对法律法规、组织信息、先进技术、经济效益、企业文化与其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将其设计在安全信息机制模型中,并建设其他子系统,规划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各类项目。同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完善相关系统,保证各类项目之间的配合密切性,并构建完善的安全信息机制,提升自身工作质量与可靠性,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2)建筑安全信息机制构成措施。在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信息机制进行设计之后,需要全面分析其构成要求,并将其分为核心系统与外围系统,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等,建设完善的数据库,然后对各类安全信息数据进行共享,并构建统一的信息机制。同时,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对建筑施工经济效益、技术与法律等进行管理,制定阶段性的培训方案,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持建筑施工企业的长远进步,逐渐优化其发展体系,满足施工企业安全信息机制的建设要求。(3)制定安全预警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安全信息机制之后,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预警方案,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等,全面开展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对事故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事故萌芽,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问题,例如:建设专门的事故预防监测系统,对建筑四个进行全面的分析,获得原材料质量数据信息、施工人员施工水平数据信息、施工机械设备质量数据信息与地质安全数据信息等,并对其进行简易化处理,构成完善的信息处理模型,在提升事故预防工作效率的基础上,规避建筑企业事故安全事故问题,满足建筑安全信息机制的完善需求。 3结语 在建筑安全信息机制实际构建期间,相关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创新安全信息机制的构建方式,明确自身工作要求,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自身管理工作质量,满足建筑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 作者:贾佩 单位:西安科技大学基建处 建筑安全论文:安全目标管理在建筑安全管理的运用 摘要: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不仅保障了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建筑工程进度,还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以及企业的效益。本文通过对安全管理目标的概述研究,深入分析了现阶段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探讨了安全目标管理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应用的有效措施,以供相关企业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考研究。 关键词:管理;安全目标;概述;现状;应用 1前言 随着人们需求的不断提高,对建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在质量上要高标准,在安全管理上的要求更要严。因此,建筑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中变得尤为重要,并受到极大的关注。建筑安全管理不仅是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管理,更是对建筑安全以及质量的保障。无论是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还是企业的安全目标管理,其最终目的都是对施工安全的约束以及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实现建筑施工的零问题零事故,为建筑行业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2安全目标管理的基本概述 安全目标管理,简单地讲就是一种企业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是企业上下围绕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分层次的制定各自目标,并根据这一目标安排安全工作进度,制定实施有效组织措施,通过安全成果的严格考核,实现管理的一种方式[1]。安全目标管理是企业管理模式中的一种形式,是企业实现科学民主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是我国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安全目标管理作为企业长期发展的一项艰巨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整改与落实、总结与实施的循环管理,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3现阶段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 3.1缺乏严格的科学管理体制 建筑安全管理是保证整个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以及质量的重要环节,其发挥的作用更不容忽视。建筑工程在管理上本身就具有多而杂的特性,而在安全管理上又缺乏严格的科学管理体制,使得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相关部门没有得到合理的协调,导致了施工现场一再出现混乱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建筑工期的进度,并对建筑工程在社会上的评价产生不良的影响。 3.2对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认识不清 在建筑工程中,一方面由于施工人员自身对施工安全的认识不清,更不具备专业作业的能力,另一方面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作的认识不清,所以导致施工现场事故频发[2]。另外,由于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不重视,对于工人在作业时是否穿戴齐全安全防护工具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督,使得施工人员对安全认识水平提不上去。建筑企业对于安全知识的普及不到位,更没有落到实处,也导致了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影响工期的同时给企业带来损失。 3.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哪一项工作都要有系统严格的监督机制,安全管理也是一样。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过多的关注在工期的进度上、工程的质量上以及企业的效益上,却对施工安全疏于管理,没有形成系统的监督机制,导致了一些施工作业的违规操作,给建筑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还对人员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有些单位建立了相关的监督机制,但在落实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了现场施工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导致事故频繁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对企业的形象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3.4对施工中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管理不规范 建筑施工中运用最多的就是起吊机,因为一些工作是人力没有办法完成的,所以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来完成。对于施工设备的管理主要包括机械的安装、定期的维护以及检修、使用技术的培训与指导等等方面,但往往在建筑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少有企业注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使得机械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 4安全目标管理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应用的有效措施 4.1安全目标管理的制定 在建筑安全管理中,依据上级相关规定以及建筑工程实际施工的安全需要,制定企业内部安全目标管理的总体任务[3],然后根据这一总任务,各个施工环节的相关部门在落实总体目标上的具体工作目标,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力与职责,基层部门再根据施工作业的特点与性质,确定自己的安全工作重点,并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争取实现“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安全目标。 4.2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 在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后,具体的实施措施可以保障其落到实处,发挥其功效。首先,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完善责任制以及监督体制,明确管理人员的应该享有的行使权以承担的责任,完善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体制,对工作人员以及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实现建筑安全管理的合理科学性。其次,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以专业水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保障其落到实处,更要做到公平公正以及严厉,禁止一些违规操作,保证施工安全以及人员的安全。第三,做到施工现场随时随地的安全监督与检查,防患于未然。 4.3安全目标管理的评测 安全目标管理的最终成果如何,关键在于对其综合评测与反馈上,这也是管理工作的收尾阶段,更是发挥安全目标管理激励作用的最终体现。在对各个安全目标管理的评测上,必须建立科学合理化的评测机制,认真分析影响安全因素,总结经验教学,对于评测结果突出的进行一定的物质与精神上的奖励,对于完成不好的应给予鼓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应严重警告,实现企业员工对安全目标管理的更高追求,与此同时及大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结束语 无论建筑在施工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不仅保障了人身安全以及工程进度,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以及降低了施工的风险,还保证了工程质量以及企业的效益。因此,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以及企业总体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出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目标,规范安全管理模式,完善以及健全相应的安全监督体制,是实现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 作者:缴立强 单位:廊坊市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 摘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系统性高、综合性强的管理体系,它涉及到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而且事关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体安全。在现阶段的管理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和措施,不断完善施工管理体制,才能提高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性。文章对建筑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管理理念;施工管理体系;建筑行业 近些年来,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在当今建筑施工行业中的竞争也越来越大,而在这激烈的竞争过程中经济效益则是企业竞争力的具体体现,所以尽可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已是企业最主要的施工目标。目前,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施工中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往往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高,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给建筑施工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建筑行业发展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球建筑行业中,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与其他行业相比,其人身受到伤害的概率要高出将近一倍,而严重的导致身亡的概率则要比其他行业高出两倍。另外,在我国由于安全因素而引发的施工事故每年高达500多起,造成1500多人伤亡。建筑施工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威胁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还给整个建筑领域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为了能有一个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能够进一步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在建筑施工中一定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把好安全关。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意义 2.1提高生产安全规范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日趋成熟,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出现不正当的行为时,也有权利责令其整改或制止。工程监理单位作为监督整个工程的委托单位,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控制,发现参建单位的错误并能够提出有效可行的方法,在整个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2.2提高生产水平,保证施工安全 在整个安全生产进行过程中,承建企业负有重要的责任,尤其是在施工中的每个安全环节中更是安全责任的第一负责人,而且还承担着大多数安全责任事故。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通过现场抽查、施工监督等方式,加强对承建企业的监管力度,从而促进施工单位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完善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断提升施工技艺水平,从而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2.3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不断增多,施工规模更是发展迅速。其中,在安全管理方面,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方法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尤其是监理工程师发挥的作用更重要。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技术水平高,而且还拥有丰富的法律、经济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因此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安全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此外,还可以责令施工单位对不当的施工操作进行整改,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所以监理人员的配置可以提高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作业质量,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3目前建筑安全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3.1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贯彻落实到施工中 在施工单位中都有相关的施工作业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有制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章制度往往得不到落实,在施工现场的一些环节仍存在着不规范操作的现象。在企业中,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造成了管理的弱化,使得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良因素。对于这些因素,工程安全管理人员不能进行及时的管理,未能制止违规操作,也不能很好地消除安全隐患。由此可见,规章制度得不到严格落实,必将会扰乱正常的管理秩序,从而造成许多潜在安全问题的出现。 3.2安全重要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工程负责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施工观念,而存在严重侥幸心理,在进行作业时忽视安全生产,只关注生产效益,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表现为:忽视管理,被动应付。一些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体制不完善,在工程建设中也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还有一些企业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但是专职管理人员数量缺乏,配置不合理,而且在企业中管理人员多为兼职,这使得不能在组织方面保障生产的安全。 3.3安全投入满足不了实际需求 在安全投入力度方面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第一,为了提高生产效益,建筑企业肆意压低造价,减少施工工期;第二,工程建设主要负责人生产观念不正确,侥幸心理严重存在;第三,在施工中只看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而忽略了施工生产安全;第四,工程款拖欠现象存在严重。 3.4安全培训教育有所欠缺 工程施工一线作业员工大多为农民工,他们受教育时间短,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整体综合素质也不高,他们在施工过程中遵循规章制度的思想意识不高,违规操作行为比较严重,而且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也比较差。比如:施工中不按严格的流程进行;也没有良好的佩戴安全帽的习惯等。出现这类现象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多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到生产中;另一方面,需要培训的员工未得到全面的安全培训,尤其是一些安全意识比较低的新员工,他们大部分都没有进行过全面的安全学习,施工前也没有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这些都很容易造成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4建筑安全管理的解决措施 4.1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调节机制 如果建筑安全生产只是依靠法律法规进行制约,效果非常有限。要改变安全生产管理被动的局面,可借助市场经济的调控作用,使被动为主动。利用企业追逐利益的行为,充分调动建筑业主自发追求良好安全业绩的动力。将企业资质、招投标与安全生产业绩进行挂钩,并且可以作为保险公司根据安全生产业绩上下浮动保险利率的重要参评因素,使安全业绩良好的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让安全业绩不好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慢慢给淘汰出去。 4.2建立建筑安全业绩评估指标 大多数发达的国家都建立了权威的建筑企业信誉和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还专门设立了一系列企业安全量化的评估指标,包括劳工索赔率、损失时间事故率、经验调整系数、伤害事故率等,这些指标能够从不同的侧面完整地反映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为建筑企业提供了安全状况的可比量化数据,并作为保险公司、业主、政府部门、考察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的重要依据,因此被称之为建筑施工单位的重要安全指示器。 4.3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例如具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熟悉工伤保险的法律、劳动保护法知识;掌握应急处理措施事故、现场勘验报告及调查处理方、伤死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统计技术;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法;学习先进的行为科学、人际关系学、心理学、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知识。除此之外,还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敬业精神,还需具备解决矛盾冲突的能力。 4.4建筑安全责任需要重新进行划分 因为建设单位无须承担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所以导致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上随意降低工程造价,将工程项目违法发包给了低资质或无资质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改变图纸,随意改变工期,拖欠工程款、垫资工程更是经常发生。而让建设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也是符合国际惯例。很多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建筑单位对工地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单位须承担相当大的安全责任,因而业主或业主代表直接参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5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建筑行业经济也有着自己的发展规律,也在进行一定程度的建设转型,因此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大管控强度,以此来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生产安全是建筑安全管理的终极目标和核心宗旨,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提升工程施工建设的水平,从而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水平。另外,监理企业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监管职责,并对建设过程中常出现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全面的把握,从教育培养、监督管理、风险管控、安全思想认识等方面入手,对安全管理改革策略不断进行完善,从而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作者:王凌燕 单位:威海市文登区建筑工程管理处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与建筑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行业对于国家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建筑行业也是一种高危险的行业,其中的安全问题一直是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以及建筑工程量的增加,安全事故问题也呈现上升的趋势。本文主要是进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探讨。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主要事故包括机械打击、坠落、触电等。这些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1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以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安全生产以及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安全交底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缺乏完善性以及相应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1.1安全交底过程存在问题 在安全交底的过程之中,存在安全检查成效很低的问题,当前,很多的技术交底工作存在交底不完善以及缺乏针对性的严重问题,大部分人员在工作交底的时候都是进行口头上的交底,这样的形式难以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企业中的员工根据自身的个人经验进行建设施工工作,在工作的交底上缺乏严肃性,对于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很多工程施工没有相关技术交底的环节,也有小部分人员通过伪造的交底记录去蒙混过关,这样就导致施工生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特别容易出现某些工程安全施工。此外,也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交底工作,相关负责人也需要对施工的设备机械等进行必要的检查,从而有效降低工程出现安全施工问题的概率。 1.2相关安全管理机构缺乏健全性 在实际的工作中,相关的安全机构缺乏健全性,以及其中的教育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当前,依然存在很多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没有做好人员的配备问题,也存在一些项目管理体系缺乏健全性,比如说,某些项目的管理人员是身兼数职业,这样就导致难以周全把握好工程的施工。此外,甚至很多企业缺乏安全教育工作,或者是安全教育工作仅仅是停留在口头宣传阶段,并没有在现实的施工中得到有效落实,很多企业对员工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工作,在工人安全教育这一方面没有加强投资力度以及强化培训工作,从而导致工人素质偏低以及工人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 1.3相关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施工安全意识,因为当前是市场经济,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很多施工单位经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上十分被动,面临严峻的生存压力。所以,某些施工企业在安全经费上相关缺乏,无法保障对安全经费的支出。甚至某些项目管理人员采取减少安全经费的做法,从而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这样就导致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此外,当前的建筑工人流动性较大,工人们的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对于工程施工也缺乏必要的经验,所以,这样的形势之下,就需要加强对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提升其安全施工意识以及职业素质。 2针对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对策 2.1完善安全监督制度 首先,应当对监督机构的职能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需要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其次,应当建立村政府的安全管理相关机制,由于我国的农村建设不断发展,所以,很多工程也是在农村进行,但是许多工程并没有相关的开工手续,对此,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以及法规进行必要的规范。 2.2加强隐患排查的工作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最担心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存在于施工的过程中,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就应当加强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以及准确找到工程施工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并且对这些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必要的控制。在建筑施工以及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列出风险因素清单。通常而言,施工现场主要的危险主要来自于经验主义的风险,但是单纯依靠经验并不是最为保险的方式,因此,应当完善隐患排除工作,比如,编订风险清单、组织员工学习等,加强对员工的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隐患因素,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 2.3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第一,对电器设备等进行防护,各种施工设备需要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防雨水装置,可以安排相关人员对施工设备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设备进行保养以及维护。第二,进入施工现场之后,相关工作人员都需要佩戴好安全带,这也是对工程施工人员的硬性规定。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应当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者是高跟鞋。在建筑高层进行施工,尤其需要佩戴安全带,此外,相关高空作业的人员需要操作证书才能进行工作,设置安全网以及踢脚板等。第三,应当做好文明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做到不损害附近居民的切实利益,施工现场应当采取封闭式的施工,其中施工所需要的沙子、石头以及钢筋等都需统一摆放整齐。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建筑行业对国民经济意义重大,需要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本人认为,应当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加强隐患排查的工作、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作者:韩华 单位:贵州安科劳动保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安全论文:谈建筑安全管理目标与手段 摘要:在施工建设过程当中,只要稍不留神就会造成安全事故,而根据数据显示,造成事故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力度低,而这种情况甚至占了九成的比例。为了减少建设过程中会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的概率,我们必须要加强管理力度。而首先我们要做的就是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才能确保施工过程的相对安全,达成“开开心心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最佳理想,推动社会平稳进程。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目标;手段 1引言 社会不断发展,人类的需求时刻都在产生着变化,对需要的建筑物也有所不同。同时对工人的需求量也增大了,再加上政府部门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安全问题的频繁发生。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旧的管理观念已然行不通。不能满足二十一世纪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曾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提出。而此后,我们做的一系列工作就是完善加强建筑行业的安全,推动保障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对此,我们应当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设立符合中国当前国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 经理负责制,是一项工程中的“地基”。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保证工作可以安全有序的进行下去,在确实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还要确保施工成效以及施工质量。将各方面严格把控和配合,以确保质量和安全同步。现代社会科技发展进步,我们要与时俱进,利用新时代的管理手段和技术,将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和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二者同时,将工作顺利展开,实现企业自身价值。这也要求企业要将旧的传统观念扬长避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开展工作,以完成整个施工进程的绝对速度,绝对安全。根据国家对于施工安全方法所进行的一系列规定和管理条例,要将人身安全建立在工作标准之上,科学地将两个工作适当的调整展开。 3提升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手段 3.1完善安全监督和责任机制 当发生事故时,不应当出现“踢皮球”的事。在日常情况下,各业务主体要明确分清责任,而国家已经颁布的各法律法规与有关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我们必需严格执行和拥护。举个例子,当建筑事故安全真实发生的时候,通过详细的事故鉴定结果,我们不仅要将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的责任找出,而且要将这次事故中业主的间接责任找出,并且给对于实施监管力度没有起到作用的监管单位一定的责任惩罚。只有将责任明确,才会有效遏制“踢皮球”事态的发生,才会让人民的生命安全有所保障,才会有一套科学完整的监管体制。而对于宣传工作也不能停滞,必须加强一切有关于施工建筑安全责任和技术的宣传。比如:正式入职之前要进行事故安全培训,模拟体验事故发生,开员工安全大会等一系列指导工作。 3.2完善建筑安全事故的申报制度 当建筑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时,存在有意隐瞒不报,虚报,谎报的现象。从而将法律视而不见,《安全生产法》中有明文规定,国家要加强管理力度,为了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我们应当将违法乱纪现象扼杀在摇篮里。首先,要加强社会监督,使安全管理及施工事故明确,必须实行将文本公示。其次,事故发生时,企业为了不影响自身影响,会选择和当事人私下解决,而这却成为企业逃避责任的途径,以及受害人并没有安全保障,对此,为了扼制这种状态,可以适当提高受害人的可获偿额度。最后,当将事故上报时,有些人员存在非法操作,要大力检查监督,发现之后绝不姑息,并加大处罚力度,对人民真正的负起该负的责任。 3.3利用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若要将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高。只是依据法律约束是行不通的,社会协调也不容忽略。调动社会方面情绪,自觉主动的加入到生产建设中来。为保障权益,可以将保险作为建筑工地的硬性要求,每个人都上一套保险,让建工时期收到的伤害能够有所保障,根据每个项目的业绩决定此项保险的费用。将市场经济很好的合理调节,而此举更是将保障与权益相结合,提高安全水平并且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可能。 3.4普及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不得不承认,为了可以多挣一点钱部分黑心企业省略了对于建筑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他们不进行生产前培训和危险体验,从而忽视了情况的严重性,侵犯工人权益。情况严重的,施工条件下甚至不给工人配备任何护具,不仅如此,并没有实行每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使得工人超出体力承受范围,这更加大了施工期间的难度和发生生产事故的几率。而建筑工人普遍文化水平低,不懂的劳动者保障法,导致无法有效保障自身利益,甚至有苦也无处可说。这种状况需要改善,第一:要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第二:企业需要将安全知识普及,增强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文化。第三:开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知识座谈会,让劳动者知法懂法,懂得面对不公待遇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四:建筑企业不应当忽略安全问题,企业内部要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强调,各单位领导要起到表率作用,尽可能的建立安全的工作空间,以保障安全施工。 3.5运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科技技术 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越来越多的电子设施可以运用到施工环境系统和安全管理当中,运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科技技术不仅可以对网络安全系统的建立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还可以在进行施工期间实时监控,发现哪里情况不对立即采取措施,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而加快全面的网络系统建设,还可使责任明确,还可给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从而提高整体建筑行业的管理。可以为每位施工工人配备电子设备,从而实时监控位置和此前的施工状态,保证施工工人安全。 4结束语 如此看来,权益、安全和保障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安全才能产生利益,建筑行业的安全更是不容忽视,它关乎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现今社会竞争态势越来越严重,而企业的稳定发展,意味着国家稳定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但是,人身健康安全永远是在第一位的,决不可将其放在利益之后。所以,我们要格外重视安全,加强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让每个工人都有所保障。 作者:庞世文 单位: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建筑安全管理对策 摘要:随着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深入,各级都将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安全责任放在工作首位,处处保安全,事事讲安全,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深入到企业文化,渗透到职工心中,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然而受各种因素影响,建筑企业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与管理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不仅影响到企业安全生产,还给建筑工程施工埋下潜在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威胁到人员的生命安全。本文主要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完善。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化与系统化的建筑工程项目,不仅是单个部门与个人的工作职责,也需要全员参与配合。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建筑企业领导与全体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对施工有序进行与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贯彻到施工每一个细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才能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完成。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企业法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整个经营管理中起到促进作用,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在于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前提是做好施工的安全生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将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认真管理每一个施工生产的环节,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然而在实际情况下,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业安全人员的配置不足,加上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建筑施工管理过于混乱,工程施工无法得到保障。1.1.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导致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应聘廉价劳动力,通过与民工队的“包工头”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明确双方工作的职责权限,安全制度由民工队自行管理,而企业只注重施工进度与经济利润,忽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给工程施工带来安全隐患。此外,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结合自身需求,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安全生产科学知识理论不足,安全操作技能水平较低,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1.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汇总,部分建筑企业还未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导致施工的安全机构设置、安全人员配置、安全资金配备、安全操作程序以及安全事故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给建筑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具体体现在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使得有关人员在执行任务中,无据可循,只能依靠以往工作经验与工作积累进行管理,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工作缺少计划性、规范性与预见性。加上在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安全管理执行力度不足,没有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导致应急预案形同虚设,安全管理混乱,没有发挥应急防范效用。1.2.2施工过程缺乏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施工进度与人员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具有随意性,施工过程缺乏安全管理,对部分违规操作的情况视而不见,发现隐患问题没有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给现场施工埋下潜在安全隐患。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 2.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应对对策 2.1.1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作为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了解安全生产不仅影响到自身企业发展的信誉,还给国家财产与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应提升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当生产、效益、安全以及进度发生冲突时,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效益、进度之间的关系。并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牵头,由各级分层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各项工程安全员负责管理,认真落实劳动保护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结合自身具体需求优化配置专业安全人员,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此外,还应定期组织研讨会,分析讨论安全生产中的难度,加强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对负责人的处理意见与改进措施,并做好施工班组的安全学习工作,组织交流安全生产中的工作经验,为工程施工奠定扎实基础。2.1.2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必须改善有社会零散人员自发组织的无序状态,通过签订负荷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方式,明确安全生产双方的工作职责、权利。进行施工前,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核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任职。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施工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和工后讲评的工作,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建筑工程施工有序进行与人员安全。此外,还需建立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手中,做到谁在岗、谁管理、谁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与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施工的氛围。例如为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有效解决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和直接作业环节监督不力的问题,建筑企业应从学习、观察与落实上形成一体化的保证体系,严抓岗位安全制度学习,每月阅读组织开展岗位责任制学习,提升员工对岗位制的认识。并将“一岗一责制”落实到位,对岗位安全负起责任。此外,还应建立完善奖罚制度,如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部门负责人、安全员与违规操作人员都受到相应的处罚,通过规范岗位责任制的行为,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 2.2.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与行业规范,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与工程项目的需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权限,真正做到有规必依,严格执行,违规必罚。此外,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应加强安全管理执行力度,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制度与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隐蔽工程的安全管理,通过辨识危险源、定期安全汇报、有效防范等方法,从根源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2.2加大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胜于救灾,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有序进行的关键与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大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与权限,加大隐蔽工程的监管力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对于施工中违规操作的行为,必须根据规定要求给予相应处罚,通过通告批评方式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警醒,提升安全管理效率与质量。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应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对于脚手架的搭建不规范、没有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问题,应及时安排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同时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对电气、设备防护和各种器械设备进行管理,严格使用“三相五线”连接电缆线路,并在电源箱上悬挂警示牌。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应提醒佩戴安全帽与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员施工的安全性。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作,主要负责施工现场人员、机械、环境、材料以及设备的综合管理,要想提升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效率,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贯穿到施工过程的始终,让全员参与进来,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等方式,对建筑工程施工加以规范,从而提升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水平。 作者:张俊 单位: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对策及思考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建筑安全现状,分析建筑领域内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认识和思考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安全生产;建筑;标准化;对策 前言 建筑行业是一个危险系数较高、安全事故频发的领域。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全球建筑施工量最大的国家。数据显示,仅2010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就达9.6万亿元,从业人员达4100多万人,约占全国工业总从业人数的三分之一。 一、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背景与推进情况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建筑业的不断进步,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法规、标准系统化更加健全,建筑业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从多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建筑业体量大、范围广,高空、交叉作业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且流动性大,施工场地管理状况良莠不齐,建筑业安全事故发生率依然较高。以2013年为例,我国共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85起,其中死亡320人(事故类别统计见图1)。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在我国正大力开展,各地区结合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标准化落实成果,积累了一定标准化建设经验,极大地改善了工地面貌,有效地减低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率,在环境保护和循环利用等方面展现出较大的优势。全面深入推进有利于提升建筑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存在的问题 看到成果的同时,也应清晰地认识到,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法规、规范的系统衔接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二是监督管理主体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各地监督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中更加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实体工作的管控,对于标准化工作的关注度不够。三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缺乏有效引导和激励机制,对监管主体和施工单位的开展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缺乏系统配套的激励机制,各方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不足。四是技术保障不足,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科技创新支撑缺乏,未能协同利用好现有资源。五是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力度不够,未形成长效机制。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方面高度关注,但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面不够重视,无制度化的落实举措,加之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实体经济乏力,原材料、用工成本大幅度上涨,施工企业经营困难,施工单位压缩成本,减少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能力受到制约[1]。六是舆论宣传方面,全社会尚未形成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浓厚氛围,各方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有效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 三、相关建议与对策 根据自身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学习、认识和理解,针对目前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对策和建议,供读者指正。 (一)深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优化标准化的顶层设计 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强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研究,包括通过细化研究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状态等方面持续发力,夯实标准化的实施基础。第二要继续优化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系统衔接配套,加强行业间的协调沟通,使建筑行业的标准化与其他行业良性互动。同时强化建筑行业内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衔接配套,确保法规、规范层次清晰,配套完善,执行有力。第三要继续健全完善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规定为核心的考评体系,科学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将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 化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各地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改变以往各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中更加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实体工作的管控,忽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动,各地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可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出台相应的落实方案、措施,将推动建筑安全标准化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利用监督检查现场反馈,召开月度、季度监管例会,文明工地检查以及约谈等形式,全力推动,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逐步引向深入。 (三)完善推进标准化奖惩机制,提高各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3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意见》明确了考评目的、考评主体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有序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2]。应继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并推广经验,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工地可授予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示范工地”等称号或予以其他形式的加分奖励(图2),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可予以通报批评,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可予以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并在新闻媒体或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曝光。通过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推动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改革创新,增添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动力与活力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也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的着力点,按照参与各方职能特点,全面开展创新。一是建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开展制度和服务创新,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大胆进行创新,成果逐步推广,使监督管理更加有效,服务引导更加精准,标准化工作更加深入。二是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发挥主体作业,在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上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创新及实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满足标准化要求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可重复利用的设备装置,做到安全可靠、降低事故风险,兼顾环保、经济性和美观。三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甚至个人积极参与创新。建筑安全相关的高校、院所在建筑安全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优势,施工企业有现实需求,做好供需对接,协同创新,必将产生一大批符合施工现场需要的先进实用的优秀创新成果,而个体或团队参与也是创新一种有效补充(图3)。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创新更有动力与活力。四是积极吸收国外在相关领域取得的最新技术成果和经验做法,洋为中用。目前欧美国家的行业协会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模式,企业每年向行业协会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除日常管理外,其他费用则可用于建筑业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 (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图2某建筑施工工地使用工具化围挡也是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从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人员素质、改善作业环境等多个环节入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协同发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3]。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人心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深入推进,核心在人,关键在落实,各地宜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监督检查、评比、观摩等活动,扎实开展、全面深入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人心,努力提升建筑安全生产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形成政府推进引导、企业参与落实、群众知晓支持、舆论正面宣传的良好氛围。 四、结束语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预防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强化源头管理的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推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提升建筑行业安全保障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现状的简要概述,分析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以此抛砖引玉,供各位同行指正。 作者:袁金虎 单位: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与考核的合理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建筑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使得建筑业仍处于我国高危行业,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善考核制度,以促进效能的提升,保证我国建筑业的安全、持续发展。 关键词: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考核;合理建议 前言 近年来,有关部门逐渐意识到建筑安全的问题(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等),并开始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也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分析总体形式,可以发现安全问题依旧严峻。如:安全生产问题严重,不重视安全监管,以及考核制度不完善等。以上问题就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了施工进程与质量,不利于建筑业的长足发展。因此,以下笔者就对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中的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调查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可以发现是复杂多样的。以下笔者从中抽取常见的三种原因进行分析。 1.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分析当前我国建筑业的施工人员,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施工人员学历不高,文化水平有限,且基本没有接受过科学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通常是以“老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入行。“师傅”将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徒弟”,使其在实际的工作中一边学习,一边摸索,以掌握工作的技能。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师傅”自身缺乏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故而“徒弟”的安全意识也不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将更多将重心放在“通过工作获取利益”上,忽视了安全操作生产规程。因此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 1.2施工工期制定不合理 目前,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如:《合同法》)仅仅提出了超过工期应如何处罚,并未提出如何制定合理的工期。导致我国一些参建方为保证自身利益,与建筑单位制定了不合理的工期。为在规定内完成建筑任务,很多建筑单位会盲目缩短建筑工期。施工工期的不合理就会导致一系列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单位要求施工人员加班加点赶工,进而导致施工设备出现磨损、施工环境恶化。以上情况使施工人员处于一个不安全的施工环境,故而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1.3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 另外,也是事故高发的原因就在于,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具体如下:建筑施工是露天的施工场所,所包含的施工项目众多,施工人员众多且工种繁杂。为保证建筑施工的进度,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临时设备较多,人员流动性大,且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施工现场存在一些高强度的施工作业交叉进行,不但增加了施工指挥、调配的难度,同时隐藏了很多安全隐患(如:高空坠物、设备撞击等)。这也正是由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系统不足,安全监管不够,力度不严造成的。 2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问题 2.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现有的建筑安生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点:①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时,有关部门通常是要求建筑单位整改方案或是进行罚款(大部分违法成本较低,罚款不高),无法有效引起单位重视。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不严厉,且震慑力不足。②处罚条款不明确。建筑单位在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标准时,无法根据标准执行罚款。③责任不明,无法确定责任。安全事故发生后,通常工程建设各个参与方互相串谋,包庇,导致事故安全责任不明。 2.2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同样是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具体表现在: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在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大多是采用“评分制”的标准。且没有制定评分后的具体措施,导致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与安全责任重视不足。这一情况下,及时相关部门限令整改,起到的效果也依旧不高。 2.3管理人员专业度不够 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专业度不够,也是安全生产监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且在职人员专业素养存在明显差距。很多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有效信息的交换(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统计信息),且信息整合、汇总意识不强。正是管理人员的专业度不够,导致监管联动机制不畅通,进而导致监管职能履行效率不够。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对策 3.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首先,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可以“有法可依”,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以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如:有关立法部门在立法的过程中,应根据当前社会的发展与当前建筑发展的现状与前景考虑,去除或修改一些与时代不符、落后、陈旧、实际执行困难的规则、条款。增加一些符合时展,可执行度高的标准,以提高法律、法规的标准性、规范性,使其符合且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与发展。 3.2确定事故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 为改善“执法不严,监管不力”这一问题。在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中,有关部门应积极确定建筑安全的事故责任制,并积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可以:有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并积极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与程序,要求建筑单位权责明晰,信息透明,以方便监管工作的落实。针对一些安全事故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制度中应细化处罚条款。具体条款的制定,部门可以参考国内外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政策,然后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参考,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政策,并积极加大执法力度。 3.3提高队伍建设,强化工期控制与监察 为从根本上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队伍建设;而监管部门应积极强化工期控制提高监察效率。在提高队伍建设中施工单位可以:重视对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帮助其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可聘请相关专家对施工人员进行科学培训,并进行考核,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与观念。在强化工期控制与监察,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人员素质建设,提高人员监管能力,丰富人员监管技术手段(如:借助网络技术实施现场监控),以提升监管效能。 4建筑企业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4.1建筑企业考核中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下:①考核概念不明确。如:部分建筑单位没有意识到考核是对一个员工的评估,没有考虑到通过考核可以和员工进行全面的沟通,更没有意识到通过考核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②考核方法不科学,影响考核结果。如:部分建筑单位将考核作为选拔干部的一种途径,而员工则将考核作为升职、加薪的一种方式。这样有目的的考核范围不够全面,内容比较单一,往往无法发掘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安全观念。③考核内容与实际的工作脱节。如:负责考核的管理人员没有下基层观察与分析,那他制定出的考核方案无法满足员工的安全需求。 4.2改善建筑企业考核中问题的对策 企业可以:①制定考核人员应对岗位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关注各部门的协同贡献,了解岗位特点与要求,注意各岗位间的绩效平衡。②在考核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与培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的安全管理与施工培训,以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观念。 5总结 总而言之,尽管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从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的角度分析,其中仍存在很多需要解决、改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了建筑施工进度与质量。因此,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鼓励其改革自身的考核制度,以提升建筑施工的安全性,以促进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安全、持续发展。 作者:祁凯 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结构设计与建筑安全性研究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我国国力迅猛增强,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提升,人们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对于衣食住行的需求和要求越来越大,其中,对居住生活环境的要求也逐渐提高,进而给建筑工程提出了更严峻的考验,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其在很大程度上受建筑结构设计的影响,是整个建筑进程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因此,如何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是需要考虑的重要课题。文章主要基于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安全性的措施,希望可以为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提供理论帮助和借鉴,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结构设计;提高;安全性 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普及和应用,我国各行各业都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趋势,其中建筑行业的发展颇为迅猛,建筑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并且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进而促进了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随着人们对建筑工程功能要求的越来越高,导致其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大大增加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复杂性,因此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问题,大大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即使建筑结构设计水平很高,但是其安全性往往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从而降低建筑工程质量。基于此,如何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就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了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对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为促进建筑行业的安全和长久发展夯实基础。 1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1抗震度不够 我国建筑的抗震性很差,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遭遇较大的地震灾害时无法抵御,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及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麻烦。因此,为了有效提高建筑的抗震度,就要在建筑结构设计中提高抗震水平,这也是提高建筑结构设计的主要方式。对于建筑抗震性能的设计,我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标准,为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抗震设计提供了依据。但是有些建筑企业对于建筑物的抗震性能不够重视,导致施工时不注重抗震性能的设计,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对于抗震性能的设计认识不足,致使在设计时忽略抗震性能的设计,最终导致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大大降低。针对这个问题,建筑结构设计人员要根据实际建筑环境进行分析和考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相适应的抗震标准,以此提高建筑物的抗震度。 1.2结构设计中偷工减料 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施工材料,但是部分建筑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节约支出,就会在结构设计中偷工减料,忽视建筑物的质量及其安全性,导致建筑物种的材料不能有效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功能,造成建筑物的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降低建筑物的安全性。钢筋作为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材料,我国对于建筑物钢筋的配筋率有着明确的规定,并针对建筑物的不同部位具有不同的钢筋配筋率。因此,建筑结构设计人员要高度重视建筑物的配筋率问题,全面了解和掌握施工的全过程,以此设计出适合建筑物的配筋率。另外,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仍然使用冷轧变形钢筋,其具有强度高、脆性大、韧性小等特点,不利于抗震性能的实现。 1.3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 建筑物的安全性不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建筑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建筑结构设计人员的技能知识以及经验不足,就会造成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其他缺陷。在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一些设计人员没有意识到建筑物安全性的现实意义,过于重视建筑设计的美观,而忽视了建筑的质量,降低了建筑物的安全性,严重时甚至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开展建筑结构设计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建筑物的实际特点和施工技术来进行设计,把不合理的设计行为以及只顾设计美观而忽视建筑质量的错误设计理念消灭在萌芽之中,以免造成资源浪费和人员伤亡。 2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安全性的措施 2.1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对抗震性能的重视意识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设计人员作为建筑结构设计的基础和核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因此,为了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安全性,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对抗震性能的重视意识,重视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每个基础环节的设计,并随时掌握施工动向,并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建筑结构设计进行更新,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避免错误的再次发生,意识到建筑物抗震性能的重要性和现实性,摒弃传统的设计理念,提高建筑结构设计的现代化水平,以此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 2.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规范设计建筑结构 建筑行业是提升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工程之一,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建筑结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国家也对规定了相应的建筑规范,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进行完善和更新,促使建筑规范与时俱进。因此,在进行建筑结构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规范设计建筑结构,提升建筑施工质量,杜绝一切建筑安全隐患的发生,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另外,还要及时指出建筑结构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行为,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以此避免或者减少建筑安全隐患的发生率,提高建筑结构设计水准,从而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2.3开展科研 科技创新是第一生产力,要想设计出好的成果,就必须要提高创新水平,建筑行业也不例外。目前,建筑行业有了蓬勃的发展,在这种趋势下,建设结构设计的内容也更加复杂多变,设计难度也随着增加,现有的结构设计程度已经无法满足设计人员的相关需求,进而在一定水平上影响着建筑物的安全性。同时,计算机程序的内容和功能直接影响结构设计水平。有时为了解决生产问题,配合软件的能力,只能把计算过程简化以满足计算程序的能力。所以,提高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首先要开发出一款高精度软件,不断推新创新,提高建筑行业中的科研能力。 3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越来越迅猛,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大大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以及建筑功能。但是与此同时,建筑结构设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设计人员进行解决和改善,消除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安全隐患,以此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基于此,设计人员首先要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设计水平,促使建筑结构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建筑规范,从而为提高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安全性贡献出一份力量。 作者:白为民 单位:黑龙江省轻工设计院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安全管理问题及相应对策 摘要:介绍了建筑安全管理的含义,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监督等方面,分析了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了具体的解决策略,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的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施工现场 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从2001年起建筑业总产值就以10%以上增长速度高位运行。2014年我国建筑行业总产值高达176713亿元,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推动力。然而快速发展下隐藏的是建筑业安全隐患,各种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给建筑行业发展带来严重阻碍。安全事故发生所带来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大量人员伤亡,如2016年11月24日江西电厂施工平台倒塌事故,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此次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也引发人们对建筑安全的反省和深思。 1建筑安全管理的含义 建筑安全管理具有广义和狭义区分。狭义是指建筑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关于建筑安全的工作和意识。广义而言不仅包含施工过程中建筑安全的有关工作和管理,还包括施工前、施工完毕之后有关建筑安全方面的所有管理行为和意识,及国家政府对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问题的讨论和监督管理工作等[1-5]。建筑安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安全管理原理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以及建筑安全管理方法的实施。宏观来讲,建筑安全管理主要指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城市建设管理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微观来讲,主要由直接参与施工过程的建筑企业、监理机构以及中介组织对项目施工安全的计划、实施、控制等管理工作[1-5]。 2建筑安全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建设单位方面 1)忽视建设工程基本程序。依据《建筑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国项目建设工程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并进行备案相关手续。但是,很多建筑单位对这些基本程序不予重视,没有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和备案登记。有的工地甚至是先施工再进行相关手续审批及申请,往往会出现环评或施工条件不达标问题,致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长期停工现象。还有一些建筑单位为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对项目进行低价招标,和施工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压缩建筑材料成本,使用以次充好的方式蒙骗建筑单位,埋下建筑安全隐患造成现场安全管理混乱。2)压缩合理工期及不合规的施工技术。建筑单位为能尽早交付项目,强行压缩合理施工工期,忽视施工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人员在管理层要求之下,采取高压作业、交叉作业方式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工作强度大、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给项目施工带来威胁。3)施工安全管理费用没有专款专用。不少建筑单位直接将该款项归为施工费用,将该款项直接挪为项目施工材料费或是人工费、管理费,没有用来购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时,施工人员缺乏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增大了危险性。 2.2施工单位方面 1)安全管理意识较低。有些施工单位重视项目的经济效益增长,安全管理意识较低,安全管理多偏于形式。即便制定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但实际中难以贯彻执行到位。有些安全管理员自身都不重视施工过程的安全,自身的安全管理素质较低。2)安全管理水平较低。目前国内安全管理水平整体较低,建筑单位比较注重对施工技能的培养,忽视安全管理培训。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没有结合自己单位的施工特点,对工程安全意识的建立和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做的较少。3)忽视重大安全管理源的管理。重大安全管理源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部分和薄弱环节,这些环节和地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几率较高。施工单位对这些重大安全管理源的安全管理跟其他环节和地方的管理方式一样,并没有着重管理,也没有编制关键部分和重点施工环节的安全计划书。 2.3施工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 1)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意识较低。建筑从业人员多为进城务工农民,其对安全操作的认识不明确,安全生产意识不高,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导致建筑单位整体的安全管理意识较低。2)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管理要求较低。建筑施工中有不少岗位都需要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如起重机、信号工种等岗位。这些岗位的很多从业人员根本就不具备上岗资格就进行施工操作,这种违章行为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3)安全培训较少。建筑单位为提高工程施工效益,比较重视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但对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却比较少。即便组织培训也只是为应付检查工作,并不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目的,对员工的培训也比较零散,不具备系统性。 2.4建筑安全监督方面 目前我国各地工程安全管理机构人数不能满足监督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监管人数也跟不上现代建筑工程扩充的数量。而且,监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管理水平也没有跟上日益增长的建筑专业知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方式以突击性检查为主,缺乏对建筑工程的日常监督。 2.5其他 1)市场违法转包和分包交易。建筑市场交易的操作不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内存在着违法转包、分包交易现象,不少资质较低甚至是不具备施工资格的建筑单位参与到建筑项目中,使建筑安全事故案例激增。2)建筑安全技术仍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建筑安全技术仍比较落后,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检测方面水平仍较低。一些建筑施工工艺新科技和先进管理方法仍没有普遍适用于整个施工过程,针对安全管理的评价方法也不够全面和系统。 3解决建筑安全管理问题的有关对策 3.1建设单位安全管理 1)树立安全施工观念。以整顿建筑安全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建筑单位安全管理意识为目标。针对先施工后审批,没有依法进行建筑施工申请手续的建筑单位进行严格查处。依规定对建筑生产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划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施工观念。2)严查违法违规的建筑行为。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有关法律,堵住安全生产的法律漏洞,提高建筑行业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对施工中任意压缩工期、肢解发包工程等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和整改。要求任何建筑企业都须在审核手续批准完成之后才能开工,要求任何企业的施工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追求利润。3)建筑单位要积极参与到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当中。建筑单位应积极参与到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在施工单位可以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安全的管理力度。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费用要求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来使用,禁止安全管理费挪做他用,对安全费用的财务管理进行严格的监督。 3.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1)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施工单位要根据建筑市场的发展形势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完善安全制度来规范工作人员的施工操作,提高施工团队安全管理意识。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时,要以严格、公正态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明确,保证人人有责、各司其责,从而真正做到安全生产。2)改变落后管理模式。配备相应数量和质量的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人员进场和就职后的安全管理培训。注重安全管理制度在工地上的推广和执行,并匹配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号召施工员工安全生产、生产安全,提高施工单位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3)抓好关键施工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对施工现场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对工地上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对关键施工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对危险源的施工情况要随时报告给监理单位和建筑单位领导,对关键施工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和监控,还可以采取定期排查的方式强化监督力度。 3.3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管理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筑企业应该在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前和日常工作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进场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才能允许上工,并要求人员持证上岗。2)强化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管理。对特种作业岗位,应该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持证上岗的规定进行作业,对这些特种岗位的工作行为成立工作日志,及时的登记、记录特种岗位工作情况。 3.4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依据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建筑安全监督部门作为施工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巨大。为保证我国建筑的安全,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应树立严谨的管理态度,忠于自己的岗位职责,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的监督原则,在既不影响施工单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及时消除各施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保卫好我国建筑安全质量管理的底线。其次还应该要不断的提高自身建筑安全管理知识的累积,逐渐打造出一只素质高、稳定性强的建筑安全监督队伍。最后,在监督管理方式上,也不能仅依靠突击检查这一种监督方式,应该是突击检查、日常检测和定时定点监察三种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和灵活使用。以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及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保温系统防火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工地消防装备建设为监督管理目标,逐渐提升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监督水平。 4结语 我国的建筑安全仍存在着安全生产意识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力度不严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建筑安全的管理工作也在不断的得到改善和提高,笔者也提出了几点关于解决我国建筑安全问题的建议,以期能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作者:郁斐 单位:上海市第四中学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材料对高层建筑安全的影响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材料得到加大水平的发展,建筑的功能越来越多,建筑的节能、环保性能更加优异。但是在高层建筑中新型建筑材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的火灾隐患是高层建筑的安全的重大威胁。对新型建筑材料在高层建筑中对建筑安全影响进行分析,可以提高建筑安全性能。 关键词:新型建筑材料;高层建筑;建筑安全 1新型材料的特点 新型建筑材料不仅能够满足人类居住的需要,还能实现防水、防火、防腐、采光、吸音等特性,建筑材料更加符合现代生活的需要,建筑的观赏性更高。随着人们对资源、能源的重视,国家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优化环境,发展绿色建筑,通过建筑材料实现能源的节约。新型的建筑材料具有更好的力学性能,能够满足建筑功能的使用要求,建设更加温馨的建筑环境,同时对废弃物进行利用。 2新型保温材料发展状况 保温隔热材料的使用能够减少建筑的热能耗,在建筑内外使用保温隔热材料,可以提高建筑的保温性能,聚苯乙烯泡沫板、绵延矿渣棉、玻璃棉等材料都是重要的节能材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大分子有机材料得到大量应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可以实现良好的保温效果,成本低,但是施工性能差,强度比较低。从材料燃烧性能上,可以把保温材料分为无机类复合保温材料、有机无机复合保温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无机类保温材料主要包括岩棉、玻璃棉、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等,具有不然性能。有机无机复合材料主要包括胶粉聚苯颗粒等保温材料,属于难燃材料。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主要包括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CEPS)、硬质聚氨醋泡沫板(PU)和酚醛树脂泡沫材料等,具有一定的可燃性。 3建筑装修材料对高层建筑安全火灾影响 2010年11月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11.15”特别重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建筑过火面积12000m2,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事发是由于在进行项目改造过程中,无证电焊工作人员违规在10层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金属点燃9层脚手架架上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引发火灾。聚氨酯保温材料属于易燃材料,在现行的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已经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外保温材料。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是重要的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新型建筑材料虽然提高了建筑的性能,但是也带了危险,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大,火灾损失常常特别大,因此,要重视新型建筑材料的使用。 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火灾安全 4.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火灾成因 (1)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原因建筑外保温系统通常是由墙体基层、保温层、保护层和饰面层几个部分组成。建筑的外保温系统对建筑进行包覆,在不同的防火分区需要设置相应的防火隔离带,根据高层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每层建筑间应用300cm的不然材料进行分隔,在建筑立面和屋面之间设置500cm的不燃材料进行分隔,在每层建筑的窗口应设置防火挑檐或者设置不燃烧墙体进行处理,以防止屋内火灾通过建筑洞口向外蔓延,防止建筑层间蔓延。建筑墙体基层内部空腔和幕墙施式建筑,以及建筑保温层同建筑墙体间空腔,都会在发生火灾时形成烟囱效应,为火灾补充空气,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楼板见空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外保温材料很多都是有机高分子材料,具有一定的燃烧性能,在最新的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易燃外保温材料,但是在进行施工时,一些施工企业为了降低工程施工成本,仍存在使用易燃材料施工的情况,这就给建筑施工和后期使用带来了很多火灾隐患。一些未经防火处理的有机保温材料长期使用过程中,逐渐开始脱落,裸漏出有机可燃材料,造成火灾隐患。(2)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管理问题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火灾可能在保温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存储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在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在保温系统使用过程中,上海“11.15”重大火灾,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引燃大面积外墙立面保温材料发生燃烧。这反映出施工过程施工技术人员管理意识淡薄,没有依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缺少安全教育,相关监管不到位。 4.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火灾危险性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火灾蔓延速度快,大量使用的有机高分子材料会迅速燃烧,造成建筑火灾。EPS板、XPS板、PU板这三种可燃有机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使用量较大,发生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会造成人员窒息死亡。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救援困难,一些高层建筑防火系统年久失修,在发生火灾时无法投入使用,对救援造成困难。燃烧产生的低落物,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并可能引燃二次火灾。 作者:王喜悦 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建筑安全论文:谈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式 摘要:为了有效保证建筑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实施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非常必要。在建筑安全上健全法律、法规,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提出相关要求。施工安全技术主要包括脚手架、土方及模板等工程建设,这些方面的施工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有必要对建筑安全问题加以考虑,因此,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正在探索标准化的管理模式。文章从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式进行了充分地探讨。 关键词: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式 1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的内容 明确项目施工方和项目设计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将对双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写在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中,在建筑施工过程坚定不移的执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管理者需按照以往项目经验对施工危险情况进行预测,识别项目的潜在危险点和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将其编制在施工危险源的分析报告中,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管理办法。除此之外,还应将项目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措施编制在规范中。项目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要制定好,现场施工人员需要遵守规定来执行操作,监督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施工作业行为标准。管理者需要监管项目施工安全的情况,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价。管理者需要将施工情况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标准之一,定期组织进行安全评定工作,并将考察结果报告上级管理者。管理者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施工安全方面的状况,需及时整治。除此之外,管理者需要定期开展有关施工安全的讨论会,不断完善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2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环节难点分析 (1)对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认识尚需强化。在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中,企业可以在建筑施工某一阶段的管理做到安全标准化,但是从宏观的角度观测,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应该是一种全面的综合性体系。在建立这一体系中,应以建筑项目全部完成时间的总体性角度来看待。如应从项目的立项分析、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到施工完成后的运行为一体系,对每个环节都应该制定安全标准化管理细则,从而建立并完善建筑工程整体性安全标准化体系。(2)建筑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力度不强。我国已经颁布了一些权威性的指导型法规,而建筑工程内部也了许多关于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融合了以上两个部分法规。除此之外,建筑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等实际问题,还没有法规对其进行论证、约束与规范,即还未标准化。而已有的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方案的编制与修订,还存在很多缺陷,整体性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仍需完善。(3)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没有及时跟进相应的监督及奖惩机制。在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中,施工标准化管理流程以及具体的实施操作规范需要由实际参与到建筑施工的人员予以编写和拟定。鉴于此,我们不难发现建筑施工标准化的编写数量是极其庞大的,同时内容也比较细等特征。从我国的建筑安全标准化的整体管理流程方面来看,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内容的编写方面,还具有很多的问题,比如信息与操作不相匹配,以及随意编写的现象。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及时跟进监督与奖惩机制,由此使得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编写施工安全标准化操作规范时,积极性与主动性、责任意识都不是很强。3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构建(1)组织机构标准化管理。项目经理应对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负责人、技术保证体系负责人等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管理意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在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制定各级安全人员职责,以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安全保证体系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应做好施工管理工作中的管理、组织及协调等工作,并贯彻执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细则。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安全技术负有直接责任,参加安全生产监察,从技术上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2)现场施工标准化管理。为了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任务和目标,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现场施工管理细则。现场管理标准化。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平面布置图,明确划分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等,在主要通道设置不同安全警示牌,有触电危险场所标识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应实施临时设施管理标准化,临时宿舍建设必须满足消防及环保要求,室内用品及设施应摆放整齐,食堂、洗浴间等设施应满足要求,现场应配备药箱、绷带等急救器材。现场各种机械、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不同类别应分区堆放,存放材料场地应平整,现场材料应结合材料特点采取保护措施。(3)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项目建设中使用的悬挑平台、脚手架及防护网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布设,此外,建筑外侧应结合规范挂上安全网进行封闭,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通道口、电梯井口及楼梯口等位置,应结合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棚、防护门及防护栏杆等,必要时还要加装安全网,并设置标识起到提醒的作用。必须拆除或改变安全防护设施时,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以后,应提前将替代安全措施做好,在作业完成以后立即将安全防护措施恢复。(4)安全信息标准化管理。在日常的运行中,有关部门要对安全信息进行充分记录,并把国家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内容实施科学地储存,此外还要对国内外有关安全施工设备及技术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地搜集,以供企业领导者予以使用与参考。该信息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拥有较高的可靠性与稳定性,以便确保以下工作能够有效实施:①需要构建建筑设计的鉴定与验证标准;②对施工进度与相关设备状况进行有效的记录;③纪录特殊作业与相关建筑工序进行。(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全面性。由于建筑项目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内容涉及到多个方面的使高层建筑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监控的范围内,从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7)基于BIM技术的安全培训。在传统的安全培训过程中,主要是对安全监管人员、施工人员等进行岗前的教育培训,其培训手段单一,培训信息过于口头化,培训内容缺乏实践意义。因此,其培训效果也往往不如人意,尽管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单一的培训模式,但是由于培训数据库的不完善和实践性较弱的情况,导致培训的形式化,操作性不强。对于BIM技术而言,由于BIM技术的可视化特点,因此,BIM技术不仅能够协助施工安全管理部门解决高层建筑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还能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安全培训数据库,高层建筑施工人员可以通过安全培训数据库,学习最新的施工方法,掌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这些学习,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机械设备使用水平,保证技术的规范性,从而让安全培训达到预期的效果,有效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结束语 综上所述,BIM技术具有信息数字化、空间化、全面化、定量化等重要特点,在高层建筑施工中,BIM技术通过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场地的规划、施工安全的评估、施工过程的监控、施工措施的制定等,来达到了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显著效果,对安全管理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此,要充分利用BIM技术显著的优势,将其全面地应用在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切实保证安全管理的效果,从而为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也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李洋 单位:中国中铁航空港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安全事故原因与风险管理方法 时代的发展异常迅猛,建筑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已占有重要的位置,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建筑行业涉及领域广,在建筑中,施工周期长、人员流动性大、工种复杂等,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威胁着我国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还给建筑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建筑业应高度重视起安全事故,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将所有影响建筑安全的因素扼杀在摇篮中,从而推动建筑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种类型的建筑物应运而生。在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下,势必会带来很多安全风险问题。通常而言,在建筑施工中存在很多难以预测的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会威胁着人类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建筑造型具备多样性、复杂性等特征,造成在建筑中频发安全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工作人员需要长期在露天高空中施工,这无疑有着很高的危险性。同时,在施工中会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在工程后期作业规划和工程实施中,很多时候都由自然条件所决定,因此,很难预测出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很难预测风险对于建筑工程所带来的影响,这些不可预测的风险,不但会对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而且也会为整个建筑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结合建筑工程特点,不管是工程监理工作者,还是具体施工工作人员,都应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树立起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唯有施工工作者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确保施工的顺利、安全进行。 二、建筑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1.设备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设备在不安全状态中,也会频发事故。具体表现在:设备使用中缺乏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不及时、设备超负荷运作;开挖土方、脚手架、模板等工程缺少相应规范的、合理的设计计算资料;防护装置缺乏安全警示标志、强度低、报警装置、安全保险装置等不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有缺陷。在设备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影响了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2.施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表现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完善等。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管理状态杂乱无序,有很多违反规定的操作,这些情况在不同程度上引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其企业对安全施工重视力度不够,项目管理工作者过度追求工程质量,而忽略了操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其中有很多无证上岗的施工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者没有按照有关要求监督施工,没有及时处理施工隐患,这些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致使建筑工程安全施工频频发生,想要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有关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起这些问题,从而完善解决好这些问题。3.施工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建筑施工中,大多数施工项目都是在露天中完成的,在具体施工中,人员多、道路状况复杂、堆积各种生产资料、生产设备较多等,这些都是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但自然环境是引发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雨、大雪、高温等环境下,会提高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4.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浅薄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也为建筑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安全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施工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浅薄。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必须要有大量的人力来进行,这就导致施工人员素养高低不一,技术水平不一。劳动分工没有互相配合,也互相干扰,施工人员没有按照施工要求进行认真施工,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三、加强建筑安全的风险管理方法 1.加强管理施工机械对一些重机械严格把关,严禁这些设备进入施工场地,在需要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障特种机械操作工作人员定岗、定机。在施工刚刚进行中,使用单位结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机器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和清洁施工设备,及时解决施工故障,更换受损的施工零件。在施工现场中,应悬挂警示牌,在一些作业危险区域,如:电梯口、临时用电设备等区域,应悬挂上安全警示牌,提醒施工作业人员,从而提高他们的施工安全意识;建筑材料、建筑配件等材料应整齐堆放,专人负责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确保施工的安全,同时,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也要达到施工要求,确保生活设施符合施工的要求,为顺利施工奠定坚实的基础。2.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应精细化管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切实的、积极的履行自身职能,加强监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审查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工作,严格把关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严禁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混入施工现场。在此基础上,施工企业还需要构建起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施工现场,消除一些不安全的状态,避免一些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和施工水平。3.精密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控制,这是由安全环保部门管理的,一般施工企业中,项目部生产经理都是由安全总监负责,这样就可以免去很多职位。但很显然,这种组织机构存在问题,很难保证安全管理的优先性、权威性,对安全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效果都会起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秉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施工原则。唯有这样,才能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如:在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后,在安全管理机构将所有项目部责任人纳入其中,并明确各个责任人应负的责任,避免权责不清。将各个施工队伍的责任人作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担任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对其进行严格教育。此外,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次安全会议都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前一段时间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及时的、有效的解决好问题。4.对施工人员展开安全培训用人企业应对现场施工工作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唯有达到了安全培训的一系列要求后,才能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另外,一些特殊岗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上岗,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发现有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实施安全教育,从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对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鼓励,鼓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施工企业必须要意识到,唯有从根本上找出影响施工安全的原因,才能真正地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安全风险贯穿于其始终,想要将所有安全风险消除,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建筑企业应尽可能地控制安全风险,将施工风险系数降到最低。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起安全风险管理,不断整合和优化风险管控机制,积极地、主动地消除安全风险,唯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从而推动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李康 建筑安全论文: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思考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建筑行业逐渐盛行。建筑安全等问题成为了我们要思考的重中之重。只有建筑安全达到了要求,我们的生活才有了一定的保障。但现如今,我们的建筑安全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就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体系;思考;完善 一、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现状 建筑业在近年来成为了我国劳动力最多的行业,我国现在处于大面积的进行建筑施工的境况。建筑业发达虽然能带给国家经济上的发展,但同时安全隐患随之增多。我国虽已明确了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但对于将来的发展来说,我国的管理体系还有待加强,其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1管理不够全面 管理者是保证安全的重中之重,大多数管理者没有意识到建筑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很多人都把不安全的事件归咎为人们的行为上的不安全,没有意识到自身对安全的思考。于是便出现了很多因为安全事故而导致的纠纷。如果上层管理人员能够充分的意识到安全问题,并就此进行分析思考,便有可能消除一些不必要的安全问题。当然这也不能全都归咎于管理者,很多时候管理者作出了相关决策与要求,很多人员也没有认真遵守,大部分人员也没有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很多时候我们都能看到进入施工地区时,很多人都没有戴安全帽,这是最基本的安全措施,如果每一个人都能遵守规则,我们将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1.2相关机构的制度不完善 建筑业的实施是要通过相关机构才可实行,如果相关机构能够尽早完善相关条例,迫使相关人员遵守并实施,安全管理方面将会省去很多力量。但我国现在相关的条例并不完善,即使有了优秀的管理者,在安全管理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执法者在对于安全方面的监督力度不够,过于形式化。在查处到违反安全条例的人员时,惩罚力度不够,违反者意识不到自己的失误,渐渐地人们将会对安全条例漠不关心,安全隐患增加。 1.3企业思想问题 很多企业在实施管理条例时都将利益放在第一位,安全的位置逐渐变得不重要。即使有着明确的安全管理条例,但企业人员还是会放松警惕,全身心投入到利益中,不能够自我约束,可以说在有着完善条例的基础上,自我约束是非常重要的。当利益大于一切时,企业方面在建筑各方面投入的资金会逐渐减少,这就造成了现在很多的“纸片屋”“瘦身钢筋”等安全隐患,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建筑中的材料的低质量,有些承重力度不够,有些抗压力度不够,工人的工作安全性逐步降低。 二、完善管理体系的措施 2.1管理者的自省 在管理层面,管理者是非常重要的人员,他代表着管理条例的实施,工作人员会听从管理者的所说与指令。当管理者真正了解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时,自然会想到很多安全的隐患,那么在管理人员时自然会提到这些隐患并且适时的提出安全管理的意见,那么在作业时的安全隐患将会降低很多,并且消除掉很多不必要的安全事故,这对于工作者的服从方面也起着很大的作用。 2.2激励机制的完善 现如今很多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对于管理者也存在着一些误会。由于工作较累,很多人都将负面情绪发泄到相关工作中。有些人员会不遵守管理者的命令,自顾自的工作,这对安全来说有着很大的隐患,如果管理者能够通过激励机制来带头引领工作者遵守安全条例,规范工作者的行为,适时的给予遵守者奖励与不遵守者惩罚,通过这种外部的激励,工作者大部分会选择遵守管理条例。要想保证安全,并不仅仅是条例完善,更重要的还是工作者自身的遵从。当然所谓的激励机制并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更有社会舆论压力,以及管理者的表率作用。 2.3相关机构的执法力度与企业的遵守 上文中提到了相关机构的执法力度不够,这便导致了很多企业重视利益,而忽略了安全。当相关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更加关心时,企业迫于舆论的压力,对于相关的工作内容将会有着更高的安全标准。投入资金确保能够买到更加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这不仅仅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作人员来说,安全隐患降低,更是保障了将来应用所建建筑的人员的安全。相关机构同时对不符合安全条例的企业给予严厉的处分,为安全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2.4建立培训机制 现如今,工作者应该更多了解安全知识,管理者需要进行培训,工作者更要进行培训。这样可以很大范围的规范工作者安全的意识与行为。任何工作的基本都是人员本身,在培训期间每个组织都能够进行沟通,人员之间能够相互交流,这对于从业者学习安全知识来说是很有效的方法,这样可以提高工作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信任,管理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团结,这对于实施完善的安全管理条例有着良好的保证。人员之间能够得以密切配合,消除了不必要的误会,团结工作,安全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鼓励,安全隐患极大的减少。 三、管理机制的原则 3.1高层管理人员 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执法者、企业管理者、。执法者监督企业管理者,企业管理者又监督着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并对安全管理机制充分了解,这是管理体系的一大原则。每一个人都能够切实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执法者严谨检查,企业人员不拿员工以及百姓生命开玩笑,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安全法规,这样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工作并对管理人员保持信任,切实做到将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尽量做到与各部门人员及时沟通,管理机制会更加简便。 3.2人人做到遵守 任何企业或相关机构的最基本的安全原则都是——人。只有人员本身都意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那么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之后,每一个人都会去认真遵守,切实的思考保障安全方面的措施,那么我们所担心的每一个安全隐患都会不攻自破。整个社会乃至整个世界最基本的元素便是人,不难想到,任何一则法规条例都是由人员编辑与颁发,每一个人如果都能够去认真思考,切实理解法规中的约束内容,不把法规当作约束,而当作安全的保障,那么每一个人都能做到法规中的内容,执法者认真监督,企业认真工作,又怎么会发生那一幕幕令人心寒、心痛的画面呢。 四、结语 建筑行业的兴起,加强并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便成为了重要的内容,这对于我国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希望人人都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乱纪之事,切实将生命安全作为首位,为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
1前言 农机监理工作关乎农机生产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农机监理工作不到位很容易导致农机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威胁农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有效保障社会稳定,提升农机生产安全性,需要深入探究目前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切实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 2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2.1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业生产安全性 农业机械涵盖机具种类较多,普遍应用于农业生产各领域,具有分布较广,作业量大,点多面广的实际,由于土地大多以家庭承包经营方式管理,很难实现农业机械的统一化集中管理,因此,农机安全与管理矛盾日益凸显。而农机监理工作就是根据国家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基层监督与管理农机使用者的具体操作情况,确保农机所有者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规范性的生产,提升生产安全性,并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存在的一些违章操作行为,并加以纠正。基于此,有效的农机监理工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2.2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农机监理工作是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的一系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整个监理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作为执法者对农机生产进行一定监督,还作为农民的朋友充当农机生产的顾问与参谋,帮助农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常识,传授一些维护以及保养农机方面的知识和技巧,解决农户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一些生产难题,使农民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行为规范进行安全生产,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提高农机生产效率。通过有效的农机监理工作,可以在对农业作业协调、监督以及管理当中,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生产质量,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2.3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在农机监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本内容就是对农机操作人员进行有关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农机使用维护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培训。在定期不定期的结合培训农机操作人员业务技能的基础上,可以切实增强农机使用人员操作水平和业务能力,逐步提升农机使用效率和质量,使农民更加认可农机生产,广泛运用农机,逐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我国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耿马县农机概况 耿马县是粮食和蔗糖种植大县,是临沧市较大、较平整的坝区,有万亩连片的蔗园,羊耿公路贯穿蔗园种植主产区,适宜农机化发展,农机化推广应用相对于其他县区要较高,农业机械拥有量及农业机械在册数都居全市之首。截止2017年底,全县共有农机户22761人,有乡村农机从业人员22193名,其中:拖拉机驾驶从业人员16820人,农机维修人员176人,其他从业人员5197人。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5.47万千瓦特,各类农业机械拥有量达29147台套,其中:拖拉机18458台,联合收割机347台,耕整机4462台套,播种机140台套,水稻插秧机18台套,机动喷雾机175台套,茶叶修剪机419台套,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860台套,其他农机具3268台套。共完成农机化作业面积80.31万亩,其中:完成机耕面积24.75万亩,机播面积2.76万亩,机电灌溉面积0.6万亩,机械植保面积43.5万亩,机收面积8.7万亩。农机年运输总量达15000万吨·公里。全县有农机安全监理人员46人,其中:县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17人,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29人。 4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4.1宣传力度不足 在农机不断推广应用过程中,农机推广点多面广,但是农机监理工作缺乏有效的宣传和推广,宣传人员配备不足,监管人员数量也较为缺乏,导致很多农机使用者对监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与理解,只单纯的认为农机监理部门属于拖拉机自评管理单位。由于农机使用者对农机监理工作存在一定误解,导致实际生产作业当中,很多农机户不愿意配合农机监理工作,并且大部分农机户缺乏正确的法制意识,不愿主动配合农机监理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4.2管理者不重视农机监理工作 农机管理部门的管理者不够重视农机监理工作,没有为农机监理配备充足的人员和设备,阻碍了农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农机监理机制不畅 同时,农机监理体制与机制不够顺畅,省级与市级农机监理工作基本上都是参公管理,而县级部门基本上都属于事业单位,执法部门较为欠缺,影响农机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4.4农机监理经费不足 由于管理者的不重视,农机监理工作涉及到的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导致实际工作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持。 4.5基础设施欠缺 目前,县乡级的农机监理缺乏充足的基础设施投入,导致现有的农机监理基础设施比较少,很多设备比较老旧,难以达到现有工作标准。农机监理工作需要配备的农机安全监管设施、事故勘查处理设施、安全技术检验设施、考试设备及档案设施等都不够完善,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阻碍。 4.6执法工作开展不畅 农机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执法队伍是重要主体,农机执法队伍素质高低对农机监理工作水平和成效有直接影响。由于农机监理工作具有突出的服务型、专业性以及法制性等特点,所以要求执法队伍相关工作人员也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但是实际上当前农机执法队伍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甚至一些工作人员在实际农机监理工作中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以及党政理论知识等,综合服务质量相对较低,导致执法工作开展不畅,难以充分发挥农机监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同时,县级执法队伍名不正言不顺,目前委托执法被取消,很难全面开展执法工作。 4.7一些机型无法监管 在农机推广过程中,市场上涌现出大量农机机型,而农机监管的机型范围不可能把所有机型都涵盖进来,导致一些机型无法监管,给农机生产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5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的措施 1)加强宣传,强化对农机监理工作的认识。为了有效加强农机监理工作水平,需要农机监理部门加大自身宣传工作,配置充足的宣传人员和监管人员,以充足的人力支持农机监理宣传工作。同时,要通过现代通讯媒介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增加农机教育讲座的开展,积极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农机监理部门可以借助广播、网络、电视以及各种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农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促进与农机操作人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农村基层正确认识并理解农机监理工作,对农机监理工作给予配合与支持。2)管理者转变农机监理理念。政府部门也要加强重视农机监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时转变农机监理理念,对农机监理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推动农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3)建立和完善农机监理机制。为了有效加强农机监理工作,保障农机安全生产,需要农机监理部门构建完善的农机监理机制,结合当前农机监理工作现状,及时有效的调整各方面农机监理体制,科学指导农机监理工作,有效提升农机监理效率和质量。4)增加农机监理经费。各级政府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文件精神,将农机监理部门经费预算纳入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确保农机安全监理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推动农机安全监理事业全面健康发展。5)强化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建设,是保障农机监理工作水平提升的重要措施,所以在实际农机监理工作中,要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规范化管理,积极组织讲座、培训等活动,对内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化的培训,切实提升监理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监理执法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建立一支执法严明、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且能力突出的优质监理执法队伍。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在实际工作当中,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推动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专业化、文明化与合法化。6)强化农机监理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机监理工作涉及到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直接影响着监理工作水平,基于此,需要上级农机监理机构对监理经费统筹安排,重视监理事业的发展和农机安全管理。农机管理部门需要为农机监理工作配备统一、充足的通讯工具、执法车辆、摄像设备以及检车设备等,全面提升农机监理工作技术装备水平,同时要及时更新老旧的设备,进一步增强农机监理工作的服务能力与执法力度。7)完善监管机型。在农机监理工作中,为了对所有农机机型实现全方位监管,需要充分结合农机生产行业与市场的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监管的机型内容,最大程度的将农机机型全部纳入到监管系统当中,有效提升农机监理水平。 6结束语 农机监理工作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机生产的安全性,基于此,需要切实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目前农机生产中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农机监理工作得到不政府和人民的充分重视和理解,农机监管体制以及各方面基础设施等建设都不够完善,严重影响农机监理工作职能的发挥。因此,未来的农机监理工作需要积极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相关问题,切实提升农机监理工作水平。
浅谈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浅谈急救护理工作中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摘 要] 目的:探讨预防纠纷发生的方法,以减少急救护理纠纷的发生。方法:通过全面的学习参与,提高认识,制订先控措施,监督实施,定期总结考评。结果:防范措施实施一年后医疗纠纷发生率显著降低。结论:提高预防意识,强化先控措施是确保健全医疗安全,减少纠纷发生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 急救中心;医疗纠纷;防范 自2002年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后,各种医疗纠纷案件剧增。尤其急救病人起病急,病情危重,病人及家属渴望紧急救治,促使进入急救情境而产生恐惧、焦虑等一系列心理反应,从而造成机体的持续应激状态,若得不到及时诊治或诊治不当,极易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既可能加重患者病情,又有碍于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降低纠纷发生率,2008年起我科针对急救患儿的特点和工作性质,进行先控防范措施,经过三年的实施,证明效果显著。现介绍如下: 1.方法 1.1建立与健全护理质量保证和改进体系 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小组,用管理小组的管理模式,查找、评估安全管理的误区和盲点,根据安全需要依法重新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提高护理工作规范化、常规化的操作程序和防范护理纠纷的能力,在临床护理操作、用药安全、感染控制、器械设备安全和环境安全等诸多方面保证护理安全。【1】 1.2加强管理工作 1.2.1执行各种优先制度,如病情较重时先抢救后交费。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处理,并给予解释。 1.2.2合理使用人力资源,护士长在授权下属工作时应根据护士工作能力、职称、资历分层授权、护理人员在接受任务时也要仔细评估个人的专业能力,当病人要求超出自己所胜任工作的范围时,护士应主动寻求他人帮助;实行弹性排班,繁忙时段及时调配人手,协助各班尽快疏通病人,减少差错发生。 1.2.3加强岗位练兵工作 1.2.4加强抢救物品、药品的管理,护士长每天不定时进行急救物品、药品的抽查。 1.2.5了解病人信息,及时给予解释、解决。 1.2.6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目的是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使工作忙而不乱,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从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1.2.7定期做好总结考评工作落实奖罚制度。 1.3遵守卫生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法规和各项护理操作常规,避免医疗护理差错,经常开展法律法规规范化培训,进行纪律实例讲座,促使护理人员懂法、守法、依法执业,同事开展警示教育,同各国典型案例吸取教训,以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个别患者及亲友的挑剔和不合理要求,甚至无理取闹,要耐心解释,理解患者的心情,宽容患者的责备,避免过激言行,以免发生医疗纠纷。一旦出现护患冲突,要本着关心患者,对患者负责,有利于患者康复的原则妥善解决。 1.4加强道德修养,提高自身品味 以护理人员的职业风范及形象为前提,从小事做起,重视细节,不断改正不良习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以提高个人修养。与患儿家属谈话时态度和蔼,语气平和,表示理解和同情。 1.5加强护患沟通工作 在护患关系中,应以情感沟通为纽带,以维持和增进亲情感为前提。院前急救的特点是时间短、任务重、人手少、条件差,所以急救人员在实施抢救的过程中,除雷厉风行抢救处理每位伤病员,与死神争时间外,还应随时积极与家属沟通,以减少因家属的误解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沟通不仅仅是谈话,护患沟通应是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总体,尤其急救时护理人员与患者的接触中,我们的语言、表情、动作姿态,无一不是向患者及家属传递着某种信息,传达着我们的感情和态度,这些恰恰是目前护患沟通中易于忽略的方面,因而在急救的过程中,我们应通过每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把急救人员对患者的同情和关爱传达给患者,已达到沟通的最佳效果。【2】 2.结果 在2008、2009、2010年抢救病人数、院前急救人数明显增多的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次数显著降低。(表1) 3.讨论 急救护理工作由于它的特殊性,在言语、行为、接待、时间、环节等方面稍有疏忽,就会引发纠纷。在遵守大条例、制度规则、做好大环节质量前提下,更要注重那些被疏忽的细节。和谐护患关系是搞好护理工作的基础,在护理人员对患者服务的过程中,护患双方相互信任和关怀,对营造和谐亲切的服务氛围,促进患者康复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和谐的氛围同时能使护理人员心情舒畅,积极发挥更大的工作热情,提高护理质量。 浅谈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基层产科工作中护患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摘要] 目的 探讨基层产科工作中护患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方法 回顾性分析我站自2003年开展产科以来,要求全体产科人员严格树立产妇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有针对性采取一系列避免护患纠纷的策略和措施。结果 通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了医疗纠纷的发生。结论 发生医疗纠纷很大一部分并非存在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是由于产科人员与产妇缺乏有效沟通,所以,良好的护患关系是避免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键词] 产科人员; 医疗纠纷; 防范措施 医疗纠纷是指病人或其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了错误的诊断、操作,导致病人出现了不良后果而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发生争议[1]。如今患者的法律意识日益提高,而产科的工作性质是病人多周转快,病情变化复杂,在所有入住医院的人群中惟有产妇是健康人群,同时,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往往是一个家庭关注的焦点,所以助产工作被社会及民众所关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起医疗纠纷,严重影响单位和个人的声誉。我站是基层医疗保健单位,自2003年开展产房以来,全体产科人员严格树立产妇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从根本上杜绝了医疗纠纷的发生,现将经验总结如下: 1 工作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1.1 缺乏有效的沟通 产妇经过9个多月艰苦的孕期过程,对做母亲的期望值非常高,而入院后得不到医护人员的重视,有时因工作忙,不能耐心、细致的解答产妇及家属的问题,随意敷衍几句,有些时候即使有误解,也难以改变产妇及家属的看法,心理会感到失望。 1.2 护理服务不到位 孕产妇在整个孕期一直受到家人的关爱和照顾,而医护人员有时对产妇的照顾并不能很周到,产妇会感到被医护人员冷漠了,往往会使患者的满意度下降,有时医护人员说话声音较大,产妇会认为服务态度不好,严重影响产妇和家属的心情,也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1.3 法律意识淡薄,文书书写不规范 医护人员对医护行为的法律意识缺乏足够的认识,同时对产程记录书写不切实际,随意造假、涂改等,缺乏真实性,对产程的处理方式不详细记录或医护记录不相符,一旦产妇及家属有疑问,必将给医护人员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1.4 专业水平偏低或技术操作不熟练 助产工作承担着一个家庭和整个社会的责任,如果不努力专研业务,提高操作水平,就难以处理产程中的瞬息万变,延误抢救时机,为家庭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2 避免护患医疗纠纷的措施 2.1 掌握沟通技巧,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据统计,医院80%的医患纠纷都是由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不良或沟通障碍所造成[2]。由此可见,发生医疗纠纷很大一部分并非存在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是由于产科人员与产妇缺乏有效沟通,所以,良好的护患关系是避免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产科人员要有真诚的态度,良好的方式,恰当的语言与产妇交流,尤其是在产妇有宫缩时,常常疼痛难忍,甚至对分娩有恐惧感,心里极度紧张,我们产科对每位产妇均选择有经验、技术精湛的助产士,采取“一对一”导乐式助产,配合分娩过程的健康宣教,用一颗同情心、爱心去关注产妇的感受,抚摸她的腰骶部,想办法分散注意力等,减轻宫缩痛,始终守护在她的身旁,认真回答产妇提出的问题,满足产妇的合理性要求,用微笑和实际行动去温暖产妇的心,真正做到心灵上的沟通,使她们信任产科人员,能够在产程中积极配合产科人员的工作,不仅使产妇及家属满意,减少母儿并发症,也避免了医疗纠纷。 2.2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制观念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颁布和实施,病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传统的护理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护理的需要,投诉和付诸于法律的纠纷不断上升,产科工作本身就牵扯到孕妇和新生儿两人的健康,风险较大,极易出现差错和纠纷。为了提高产科工作的有序性,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站要求每位产科人员必须加强法律学习,提高证据意识,改进传统的工作模式,从法律责任的高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懂得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从而减少医患纠纷[3]。 2.3 加强对助产人员的技能培训 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对于产科人员除了加强对责任心的教育,更要注重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对产程的变化做到及时、准确判断,在产妇分娩的关键时刻做到有条不紊、思维清晰、动作敏捷,避免因产科人员自身的主观因素如专业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而错失对产妇及新生儿的最佳处理时间,导致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我科每月由护士长亲自督查每位助产士产程操作,出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与奖励机制挂钩,这样即提高了产科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规范了言行,又可以对新的助产士的快速成长起到促进作用。 2.4 详细交待病情,认真执行产房制度 产妇属于健康人群,产妇及其家属也相信当今医疗技术完全可以安全分娩,而他们并不知道产科的特殊性。产科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医疗纠纷都是在发生不良后果时,由于病人或家属的不理解而造成的,所以在入院时要详细、及时、客观地交待病情,让产妇及家属充分了解、全面认识产程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凶险,适当降低产妇及家属的期望值。产妇一旦出现问题尽快与家属联系,不要隐藏事情的真相,应该站在患者的角度理解他们,使病人家属了解病情和诊断过程,避免激化矛盾[4]。 产科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产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既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又要有慎独的工作态度。因产程因人而异,且易多变,这要求产科人员必要时打破习惯性思维,认真观察产程进展情况,结合产妇存在的实际问题准确、及时、客观的作出评估,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并详细记录。 2.5 严格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医疗护理文书是医护人员对病人的病情观察和实施护理措施的原始文字记载,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科医疗纠纷,产程记录是很重要的法律依据,产程记录是对产妇整个产程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应,要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认真做好产程记录,对每一个细微变化都应详细记录,同时加强各科室间的交流与沟通,产妇需要转院、会诊时要详细书写转院与会诊记录单,妥善保管好病案文书等证据资料,病历文档详尽完整,值班人员与产科人员要注意信息沟通,做到产程记录与病程记录相一致,避免因科室工作人员交流欠缺及医护记录的差异而造成的医疗纠纷。 2.6 尊重病人权利,保守病人隐私 在产程观察中,产科人员必须尊重产妇的知情权、隐私权、身体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产妇均为女性,特别要重视隐私权,助产人员在做产检时,一定要注意隐蔽。有些产科人员,对未婚先孕、性病病人等带有歧视心理,言语中不自觉流露出来,病人难以接受,进而转化为对产科人员服务方面的不满意,产生纠纷[5]。任何产科人员在未征得病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随便向他人甚至病人的亲属泄露病人的情况,如孕娩史、未婚先孕史、先天性生殖系统缺陷、性生活障碍等病人不希望他人知道的情况[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医务工作者的人生安全,但同时也保护了病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产科人员,面对的是两条生命和一个家庭的幸福,更应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时要加强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的学习,认真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总之,要时刻牢记产妇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浅谈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及防范措施 [摘要] 随着我国法律的日益健全及广大患者自身保护意识的增强,医患关系比较紧张,尤其是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名列前茅,为了减少和防范本院妇产科的医疗纠纷,保障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掌握医患沟通技巧十分必要,通过多年的行政管理,探讨妇产科医疗纠纷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防范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妇产科;医疗纠纷;医患沟通;防范 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对医学知识的了解越来越多,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医患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名列前茅,占近年来我国城镇医疗纠纷的17.2%~29.5%[1]。妇产科医护工作是高风险、高强度、高责任心与高负荷,很难得到休息,心身疲倦,易出现疏忽;医护人员还要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患者对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和不可预知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理解,当诊疗结果与期望值出现偏差时,易发生情绪激动而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医疗纠纷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社会风险已逐渐形成对医院冲击和对医务人员攻击的主要原因。本文探讨接待妇产科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使医疗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由此可见投诉接待对于医院来说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工作。笔者通过多年的行政管理,总结出以下医患沟通技巧: 1 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1.1 医院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落实不到位 医务人员不能严格地执行医疗核心制度,行为不规范,违反标准操作程序,不严格执行诊疗指南,医护人员缺乏责任心,接诊患者时不认真倾听病史,检查不够全面,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患者有可能是在不知情或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服从医生的建议或决定而进行某种特殊检查或处理,不能很好地履行告知义务,一旦患者不满意就投诉,随时随地可发生医疗纠纷。 1.2 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自己的健康意识增强,前来就诊的人数增加,其次是老百姓的法律观念增强,使更多人知道应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医院管理不善,法律意识淡薄,书写医疗文书不认真,没有及时准确地记录治疗情况和护理变化,患者对医疗护理质量和安全提出更高要求,用法律来衡量医疗行为和后果的意识不断提升,他们便想方设法制造事端,从而产生医疗纠纷。 1.3 与患者缺乏有效的沟通 分析医患纠纷的发生原因,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和相互理解造成的。由于在诊疗过程中医患所处角度不同,知识水平不同,患者对任何诊疗措施追求完美性,使诊疗结果不能实现患者所期待的理想状态,医生对患者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医患沟通有障碍,妇产科床位周转率快,初产妇多,难产多,不注意说话方式易产生误解。另外,随着物价上涨,医疗收费解释不清,会让患者及家属产生疑虑,引起纠纷。 1.4 疾病状态导致诊疗结果的不确定性 近年来,虽然医疗技术新方法、新技术很多,但应用的同时也有很高的风险性,患者的遗传异质性、患病后就诊时间差异、各种诊断措施灵敏度和特异性的局限、临床表现的不同、各种治疗措施反应的差别,均导致了诊疗结果的不确定性[2]。患者常对慢性疾病发生的风险能理解接受,对短时间内发生的风险如手术风险、分娩期并发症发生风险多难以认同,这正是导致目前产科领域内纠纷的主要原因。多年工作的医生常局限于专科临床工作,遇到较重患者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处理,延误治疗和抢救时机,导致患者不满,引起纠纷。 2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的信任度,减少医疗纠纷 2.1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妇产科对国家和各级政府指定的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必须执行,并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对医生的培训内容应该包括医疗风险的识别、预防、处理和医患沟通的技巧。医疗常规是医务人员工作中必须遵守的,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是医疗护理工作过程的行为准则,医务人员应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2 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良好的医德也是调节医患关系、医疗纠纷的杠杆和准则,是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医患交流应当贯穿于诊疗活动的全过程,通过亲切的目光、真诚的表情、轻柔的手势来主动有意识地与患者进行感情交流[3],因此,医患交流时非语言性沟通方式十分重要,医护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还要注意不能一味地使用医学专业语言,以免患者听不懂,应使用准确、通俗和易懂的语言。 2.3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的信任度 人们普遍认为女人生孩子是一件正常而又简单的事情,当出现产科并发症时,大多数患者及家属都无法理解和接受,如果在这个时候不能进行良好的医患沟通,可能就会导致医患矛盾,甚至发生医疗纠纷。因此,必要和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能让患者很好地配合医疗活动,还能使医生更全面地了解患者的病史,做出准确的诊治方案。从而使患者更满意,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过硬专业技术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改善医患关系的基础。沟通可通过医生在倾听时就表示出对患者的尊重,通过感受正确才能使沟通进行顺利,沟通中强调信息交换不是单向传递,信息交换对临床尤为重要。医生要营造一个和谐宽松的医疗环境,处理好医患关系主要从尊重患者的权利、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出发,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这样就可以得到患者的信任,患者的依从性就可以提高,对患者的康复有利,就能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4 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在当今医疗环境还不是很令人满意的年代,如果能让百姓放心就医,笔者的经验是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患者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的需求。对待妇产科的患者,医务人员要善于关心患者、理解患者,对患者有责任心。注意运用心理学知识, 根据不同年龄、性别的患者,随时随地注意察言观色,通过和患者的谈话,根据患者的不同反映,准确判断患者需要什么,想干什么,有什么要求,有什么顾虑,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及心理状态,以利于疾病的痊愈。 2.5 建立防范机制,树立医务人员法律意识 由于患者的维权意识与法律意识提高,医疗纠纷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医院从自身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上进行改进和提高,要懂法、守法。在良好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文化修养的基础上建立医患双方的互信机制,提高医患沟通,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除了具有过硬的医疗技术和良好的医德医风外,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及有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有关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学法、懂法是利人利己的事,学好医学法律法规有其重要意义[4]。医务人员都应积极主动的学好法、用好法,这对于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意义重大。 浅谈医疗纠纷防范措施: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及防范措施 【摘要】 目的 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过程及医护人员的行为中易造成医疗纠纷的各种因素,探讨减少和防范医疗纠纷的方法。方法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意识。结果 通过教育,增强了护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业务水平,有效地防范护理纠纷。 【关键词】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护理 近来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事件逐渐增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护士如何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更好地保障患者生命健康的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及防范现状做一介绍。 1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概念 1.1 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 举证责任倒置源于200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在这一司法解释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2 医疗纠纷的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因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医院发生的争执,医疗纠纷按性质可分医疗过失纠纷与非医疗过失纠纷。 2 医疗纠纷的形成 医疗纠纷的形成是一个过程,经历潜伏期、显露期、暴发期、善后期等阶段。在潜伏期,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护理、服务、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满意或产生不信任感。如果问题未解决或出现新的矛盾,患者的不满情绪蓄积,不信任感增加,出现收集投诉材料,挑剔医院工作的不足或漏洞,传播不满言论等行为,此期为显露期。如果情况得不到改善,不信任加剧,可能会由一件事或一句不当的语言导致患者不满情绪的暴发,形成纠纷。最后是解决纠纷的善后期。从整个医疗纠纷的形成过程可以看出,患者的不满意和不信任感的积累,是发生纠纷的隐患。医疗纠纷,特别是其中占大多数的非医疗过失性纠纷,虽然表现不一,理由不同,但其深层原因是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不信任。 3 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护士是治疗、护理计划的执行者,在患者的就医过程中,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拟定治疗方案以后,其治疗措施主要是通过护士落实到患者身上,各辅助诊疗科的检查需要护士协助做好准备工作;药房的药物通过护士送到患者的手中等等,可以说患者与医院各部门的关系都是通过护士建立起来的,护士与患者的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广泛。护理关系的直接性,广泛性决定了护士容易引发纠纷。 3.1 因护理行为不当引起的医疗纠纷,因护士责任心不强,不按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办事,引起医疗纠纷,具体表现有:①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致给患者打错针、发错药、输错液等;②交接班不清,遗忘医嘱,造成不良后果;③观察病情不及时,延误治疗和拯救时机;④急救器材性能失灵,延误危重患者抢救时机。 3.2 护患交流沟通欠缺 欠妥的语言往往是引发纠纷的导火索,如一些慢性病或癌症晚期的患者,因住院时间长、费用高、治疗效果不满意,本来就积怨满腹,此时护士的语言不慎,与患者发生争执,就会引发患者的不满情绪的发泄,引发投诉;再如患者对住院费用有疑问,护士解释不清引发费用纠纷;护士在给患者进行静脉穿刺时,如果不能一次穿刺成功,又不做解释且毫无歉意,也会引起患者的投诉。 3.3 护理记录缺陷 3.3.1 护理记录与医师记录不符,由于护士在询问病史和护理体检时不全面,患者提供病史时前后不符或不同家属提供的病史资料不一致,均可造成护理记录与医师记录不符。 3.3.2 护理记录与护理措施不相符,护理计划尤其是标准护理计划中制订的护理措施样本,而实施过程中由于病情不需要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落实,未能及时对计划中的措施进行修改,致使护理记录与护理措施不相符。有时根据患者需要,护理人员已实施了相应的护理措施,却未能详细记录。 3.3.3 护理文书记录不及时或随意记录,护理工作以执行医嘱为基础,护士在从事大量繁忙的护理活动中,普遍存在操作实践多,解释说明少,护理记录随意等情况。再者由于不同学历层次护士在知识水准,护理技能操作上的差别以及法律意识淡薄,对工作中的失误可能引发护理纠纷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使护理记录存在诸多隐患。例如因抢救治疗医嘱多,护士忘记皮试的记录和签名,患者病情稳定时随意编造血压体温等。 3.3.4 医疗收费,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费用的上涨,医疗收费已成为患者非常敏感和关注的问题,昂贵的药物使治疗费用增高,易造成患者的误解,特别是患者治疗效果不理想时,这种高额费用与患者预期疗效的巨大落差,更易造成患者及家属的强烈不满和不信任,个别医疗机构有乱收费现象也是引起患者不满和医疗纠纷的因素。 4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 4.1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护理工作具有独立、直接、连续的特点,许多护理工作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或开放环境中进行,因此培养护士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到严谨自律尤为重要,也是避免护士过失行为发生的重要保证。 4.2 加强沟通改善服务,建立信任,加强护患沟通是建立信任的有效途径,护士应重视做好患者入院时、治疗时、出院时的服务,通过定期召开工休会、调查患者满意度等形式,加强护患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改进服务,完善医院管理,消除误解、减少纠纷。 4.3 规范文书书写,护理文书的书写是患者获得救治情况的真实记录,是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的法律依据。所以护士必须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书写护理文书前要详细询问病史,严密观察病情,已做过的治疗、护理要及时准确记录,尤其是抢救患者和紧急处置后及时补记,同时要妥善保管医疗护理文件,以备举证。 4.4 完善收费管理,对患者医疗收费产生的误解应耐心解释,提供每日收费清单,对患者不明白的项目给予说明,对收费价格有疑问者,可指导他们查看公示的药品或医疗服务价格,消除患者疑问和误解。加强收费管理,避免错收费,杜绝乱收费。 防范医疗纠纷是医疗常抓不懈的工作,以于护理管理者而言,还需要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护理工作完全性及重视人力资源管理,降低护理工作风险方面做更多的工作。 浅谈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医疗行为中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医疗纠纷;原因;防范措施 当今社会,医师是个高风险的职业,随着科学的发展,人民群众及广大患者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同时也对自己的正当权益实行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物质生活、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少数患者对医疗知识的不了解,辅以医疗科学本身的缺陷,注定在治疗服务过程不可能达到如患所愿,医疗纠纷不可避免地发生。 1 治疗工作中,引发纠纷原因分析 1.1 医患沟通欠缺 临床上约80%~90%的医疗纠纷都是由于医务人员没有与患者进行良好的沟通所引起,有时不仅是护患的沟通,重要的可能还是医患沟通。如:某些癌症晚期患者本身痛苦较大,住院时间长,费用高,若医护行为稍有不慎,便引发患者的怨愤,而医生又未能及时地与患者沟通。 1.2 医生责任心不够 医生在执行治疗活动过程中,不遵守规章制度及操作常规,给患者身心健康带来严重损害的行为:①不严格执行制度,术后将器械、纱块、针、线遗留于患者的腹腔等;②急、危、重的患者出诊忘带必需的抢救设施及药品;③值班医师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清楚危重患者病情,病情恶化时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④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离岗,患者病情恶化未能及时抢救导致死亡等。 1.3 法制观念淡薄,忽视患者知情权 患者有权知道病情、治病方案及各种检查的目的、结果等。对病情的评估无远见、武断,尤其是疑难或不治之症,切忌乱下断言,“没问题、能治好、不危及生命”等。 1.4 诊疗记录缺陷 各种诊疗记录是涉及到医疗纠纷的原始依据,它也是公正评价医疗、医师、护士事实的关键证据。现在是循证医学的时代,如医嘱的涂改、签名的随意性,代签名、谈话,该签字未签字等都会导致举证困难、举证失败。 1.5 医生在执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 医生未经注册,单独值班,擅自做主开展诊疗活动。或实践经验不足,业务能力水平低,突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地向上级医师请示,或向科主任汇报,自拟诊疗方案,导致严重后果的。 2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2.1 加强服务意识,减少医患纠纷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是基础,也是有力的措施,临床上初步统计,医疗纠纷多因医疗技术水平、医疗作风、服务态度等主观因素构成,医护服务态度对患者的影响较直接,患者满意衡量标准。 2.2 注意学习和培训,逐步提高整体业务素质 当今新科学、新技术的发展,对患者带来无穷的希望,对治疗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迫使我们要不断地学习,汲取精华,开阔业务视野,扩展知识面,适应时代的潮流,才能具备合格的专业能力,高敏锐的观察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2.3 加强医疗文书的书写 病历是医疗活动的主要载体,是医务人员问诊、体检、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它也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正确、及时、有效、安全的主要证据。因此在病历记录时,必需及时、准确、真实、高效,诊断尽量全面,切勿忽视重要的体征及辅助诊断。 2.4 遵守纪律,规范操作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诊疗操作常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加强医师傅诊疗的责任心,增强对各种差错事故的防范意识,将医疗纠纷的风险降至最低。 2.5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诊疗行为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总之,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医患双方均不愿发生。只要我们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学习法律知识和规范服务意识,逐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或减少的。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 一、关于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的理解 要真正发挥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就要对信息工程项目有关的概念,与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不同区分清楚。 1、何谓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和建设? 信息工程项目:就是以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为依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促进管理工作、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信息工程项目一般可分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和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就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对项目所选择的信息技术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建设的合理时间与经费预算,实现信息技术、人员与业务需求的有效结合,达到项目建设的质量要求和目标。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是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以确保信息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发挥良好应用效果的能力。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就是为增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所作的各项投入和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学法用法、技术研究、项目监管、项目评价、政府采购与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 2、信息工程项目管理与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不同 传统的工程项目是以资源,特别是有形资源,如人力、机械工时、材料的消耗为主要生产形态,项目成果最终通过这些资源的消耗与形态的转化来逐步实现,以有形的建造物为项目目标,其实质是“资源消耗”。传统工程项目的物质资源约束是项目的决定因素,管理核心是资源配置、工程计划、工程组织与协调、成本控制与质量管理等问题。项目的建设目标相对是一个比较明确的问题。项目建设的工期一般是刚性的。质量是可见的(即便隐蔽工程也具有可见的属性)、可检验的、可度量的。项目的建造质量可以与项目运营相对剥离来衡量。 信息工程项目的核心是信息技术,更偏重于知识的运用,项目成果要通过信息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效果来体现,以无形的智力产品为项目目标,其实质是实现“知识转移”。信息工程项目的信息技术知识约束是项目的决定因素,管理核心是在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上更着重于信息技术的选择与应用。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有形资产与无形知识的结合体,项目质量受技术选择与实际应用效果的影响很大,只有将项目建设与运营结合起来,才能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当然,并非说信息工程项目中不存在“资源消耗”,也不是说传统工程项目中没有“知识转移”,这一点应该得到辨证的理解。 目前,从社会整体上看,信息作为工程列入国家投资项目的时间还不长,对于信息工程项目的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诸如立项、评估、定额、监理、效益评价等问题也是近一两年才开始探讨和研究。所以信息工程的管理能力的提高还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需要努力研究的课题。 二、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的内容 通过工作实践的摸索和总结,我们认为加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依法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项目实施依法管理、发挥国家投资效益已经成为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就是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依法管理项目,实现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投资效益和作用。 2、高度重视信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实施好项目的基础。只有把前期工作做扎实,才能保证项目的切实可行,才能赢得投资源头部门的信任和支持,才有可能争取投入。将项目前期工作做稳、做扎实,把好项目遴选关,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得到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3、加强信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项目依法管理和投资收益的关键。信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只有做到信息技术、项目实施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与业务工作的有效结合,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依法监督与管理,才能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4、做好信息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信息工程项目是要做到信息技术的无形知识与计算机、网络等硬件设备的科学、合理、有效结合,才能发挥项目的实际建设效果,真正实现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因此对信息工程项目建设效果的评价要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要做好项目建成后投入运行的技术应用效果、运行管理成本等的综合评价工作,才能得出信息工程项目真正客观、合理、有价值的结论。 三、农业部信息中心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状况 农业部信息中心作为农业部的数据中心、网络中心、通讯中心和信息交换中心,为农业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提供通讯、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着农业部政务内网、政务专网、政务外网、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通信系统等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为更好地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进行信息工程项目的遴选、评估和申报,切实管好用好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建投资和专项资金的作用和效益。 1、学法用法,项目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为适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变化和要求,实现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农业部信息中心对信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制订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和四个配套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项目申报、招标投标、竣工验收、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明确职责、重点管理,提高了项目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对重大信息工程项目,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农业重大招标投标项目廉政监督规定(试行)》,向派驻农业部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项目备案和报告。对财政专项项目的申报、可行性研究和经费预算等工作遵照《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为配合国家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农业部信息中心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农办财[2005]39号《关于做好我部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2004年底国务院颁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都规定了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强化了对责任人的惩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这对加强信息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严格筛选,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 近两年农业部信息中心针对本部门发展计划工作的不同内容分别成立了项目前期工作小组,进行项目需求的深入调研、分析,针对有关技术问题深入讨论、研究,形成基本建设项目草案。项目草案由各自工作小组在中心范围内进行汇报、讨论,并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指导。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事业发展的紧迫程度确定本年度基本建设申报项目。对拟申报项目,由中心领导、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预算编制人员等组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小组,完成项目相关报告的编写工作。对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中心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一同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写工作。 近两年农业部信息中心完成了《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通讯系统同城联网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农业部通讯网络系统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卫星多媒体传播系统(DVB)主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建设二期项目建议书》、《中国农业信息网网站群数据存储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等项目申请报告的编报工作,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批复,已经落实了部分项目投资资金。 3、严慎细实,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领导决策和项目具体执行工作,同时要求计划财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和初步验收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形成项目实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监督的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点信息工程项目引入信息工程监理制度,重大招标投标项目执行向纪检监察机构备案、报告制度。对规定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更加合法有序地进行,以便获得国家投资的最大收益。 对于2004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业部第39号令《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四个配套规定,信息中心非常重视这一个办法和四个规定的学习落实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对照此前的项目管理工作,找差距、找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对农办财[2005]39号文件《关于做好我部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中心主要领导和计划财务部门认真参加培训学习,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能力,增强合理、合法、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确保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农业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 总结 近年来农业部信息中心在信息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理清思路、创新思维、依法管理、注重实效,确保了信息中心事业发展的需要。但也要看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事关项目管理工作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缺乏系统性、领会不够透彻、贯彻执行力度尚需加强; (2)项目申报前期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对项目技术可行性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全面,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材料准备不够充分,前期工作质量有待加强和提高; (3)项目实施中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还需认真理解、掌握,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4)项目财务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和项目后评价工作,以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加强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建议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有关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领会 依法进行项目管理,不仅仅关系到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更关系到分管领导、承担项目工作的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因此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领会,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并贯彻执行绝不是空话,学习也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表面上,而是要真正做到认真学、仔细学、学以致用,才能为推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的提高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对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集中学习和讨论,组织专题报告和讲座等,切实提高依法进行项目管理的能力。 2、进一步做好项目规划、技术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确保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有关规定,项目批准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后,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文件执行,严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等,如确需进行调整,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批。实际项目执行中的调整往往是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造成的,因此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并对争取更多的国家投资产生直接影响。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并进行项目内部评审,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做好项目规划和项目储备工作,充分进行需求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以便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建议成立单位内部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外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内部评审、专家论证,严把申报项目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3、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按照农业部关于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基建项目和财政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与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完全协调一致的问题,研究细化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和工作流程,标注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以便更好地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工作环节,确保项目实施工作的合法有序进行。 4. 进一步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工作,确保信息工程项目投资发挥应有的效益 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验收后的绩效评估工作,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信息工程项目综合效益,增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研究 摘要: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分析,指出了现阶段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弊端,并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与创新。 关键词: 项目管理 建筑经济 1 引言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全球对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希望建筑业产品的成本逐步降低,建筑产品的质量逐步提高,建筑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不断降低。与此同时,投资方希望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而又不损害其利益,并希望建筑业能提供范围更宽的服务,由此必须对不适应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采用何种管理模式与项目的特征、规模、现场条件、业主能力以及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体制等有关,我国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建设单位自管模式、工程指挥部管理模式、总承包管理模式(交钥匙管理,或称一揽子承包方式)、工程托管模式等,目前国内外比较常见的有三角管理模式、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模式等,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存在如BO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模式、+D+B(Develop+Design+Build)模式、D+B+FM(Design+Build+Facility Management)模式等。 2 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弊端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建筑业始终走在改革的前沿,建筑经济国际化也取得进展,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对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也得到进一步完善,管理模式也逐渐更新。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方面较项目业主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项目法人的责、权、利也更明确。1998年试点、1996年全面推行的建设监理制使传统的建筑市场主体由两元结构转化为三元结构,即在两元结构中增加秉公执法的第三方——监理单位,形成了现阶段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商)三元主体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建筑水平为目的,互相协作,互相制约的新模式。 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标投标制作为我国基本建设领域的三大改革制度,对规范建设市场、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毋需讳言的是,在我国建筑业的管理体制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建设领域中质量低劣。工期长,投资“三超”现象还很严重,现行的项目管理模式还远不能适应建筑国际化的要求,具体表现在: 1)投资管理体制出现诸多弊端,集中反映为“高投资、低效益,高积累、低发展” 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地方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但建筑市场上最大的买方仍然是政府,各级政府在项目建设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体现项目的重要性,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项目法人的领导班子大多由各级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质上还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加“工程指挥部制”,投资体制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和极强的计划性。 2)项目法人的管理压力、责任压力、利益动力和行为约束力没有切实落到实处 由于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普遍没有资本金,除项目建设资金外,无其他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因此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项目法人不具备资金的自我积累能力和向外部融资的能力,没有独立的投资决策权,项目建成后如没有工程的所有权,收益权,项目法人通过正常渠道(按概算)在项目建设成本中列支的管理费用和开办费用不能反映其为管理项目所必须的开支,其职工的住房,医疗,养老保险,奖金无合法来源,因而没有控制工程成本的动力。权、责、利失衡,项目法人只管花钱不管还钱,导致投资决策失误后,赔偿责任成为“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 3)项目经理与监理方权限重复过多,不利于工程实施 在《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中,由项目法人聘任的建设项目经理具有从初步设计到项目后评价的管理职权,并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实施和控制工程投资、工期与质量,这与监理方的权限产生了很大的重复。再加上监理费用等原因,监理单位名为社会中介机构,实则受雇于项目法人,建设项目经理的“长官意志”使监理单位“秉公执法”产生了很大阻力。再者,本来监理单位能够负责工程的全面监督与管理,项目法人下面又设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这不仅导致了机构的膨胀,而且从制度上增加了一笔不少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背离了降低建筑产品成本的要求。 4)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总体水平不高,竞争力弱,不能适应建筑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现有的设计单位多为综合性设计单位,包含着建筑,结构,机电等多专业工种,大都组织庞大,少则上百人,多则上千人,这些设计单位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体制。监理单位人员素质不高,许多是东拼西凑的杂牌队伍,对监理的性质、任务、机制认识不够,监理不力,而且往往局限于对施工质量的临控。小而专、大而强的承包单位和项目管理公司不多,使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面临严峻的挑战。由于管理模式、水平的差距,使得国内工程项目管理市场拱手让给国外公司,如鲁布革水电站、小浪底水电站、大亚湾水电站、深圳地王大厦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许多大型项目的项目管理基本上是被西方欧美国家的项目管理公司或项目咨询公司所包揽,更谈不上占领国际市场了。 5)有法不依,执法不力,建筑市场不规范现象令人堪忧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建设主体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置法规体制于不顾,处处钻空子,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反映在:基本建设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不抱建、不招标、搞私相授受,以及任意肢解发包工程,强行不合理压价;行业垄断,一个行业的工程往往是本行业立项、本行业投资、本行业设计、本行业的施工、本行业监理,不允许外行业队伍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成为“可批性研究”;现场签证无中生有、价量不实;不法中介行为严重;还有钱权交易,搞工程腐败等。这些都极大地制约和限制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 2 改革的方向 由上述分析可见,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一种较为混沌的状态,与国际惯例无论从体制上、水平上都相去甚远。因此改革现行建筑业管理体制,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加紧构造适应国际建筑市场发展需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是当务之急。今后的改革中应该有选择地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模式,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1)实行工程保险制度,建立强有力的风险约束机制 遇有国家投资的项目,由一个与投资无关而与建筑企业有关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招标投标,难免产生“掏国家的钱,请自己的客”,使投资效益受到损害。当投资不力、资金无法回收时,经济赔偿也成为空谈。而保险的最大作用就是充分发挥经济赔偿的功能。 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是很常见的一个规避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极为普遍的应用。美国、拉丁美洲对公共投资项目实行强制性保证担保,保函由经批准从事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和专业担保公司出具;在日本和韩国,传统上实行的是替补承包商保证担保制度,它的特征是由竞争者来提供担保。我国目前虽然有北京、上海和深圳作为全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改革试点城市,但我国的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业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建立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是我国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同国际惯例接轨以迎接“人世”的迫切需要。 2)完善监理行业协会体系,确保监理单位“秉公执法” 现阶段监理费用一般是从甲方手中得来,监理单位自然在许多地方都要迁就甲方,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监理单位的中立地位,使监理单位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笔者认为可以考虑让甲方将监理费用交给第三方——监理行业协会,再由监理行业协会对工程的监理情况考铰后,将监理费用转交给监理单位。目前我国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包括国家监理法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工程程序等,即在监理行业的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等几个重要方面与国外监理相差甚远。如监理市场,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愉悦环境,存在着地区保护、违规交易、行政干预等不良因素,监理深度远未到位,当前现场监理普遍还在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这一低水平阶段徘徊,不早日突破这一步,我们的监理业就很难适应建筑业国际化的需要。 3)精简不必要的机构,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如工程项目的三控制,本应是监理单位的职能,却又有建设项目经理的管理班子参与其中,这种“越俎代庖”行为不仅阻碍了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而且增加了多余的管理机构,势必在工程成本中多出一部分管理费用。笔者建议,这部分多余的管理班子应予撤除。 4)健全建筑法规体系,成立建筑法院以及建筑执法队伍 我国的建筑业必须关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需求变化的动向,逐步引进新的建设模式。与此同时,为适应项目管理模式的变化,需要尽快制订我国自己的冈 FIDIC条软和NEC条款,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法规体系,以规范建筑市场,促进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与此同时,建筑法院及专门的建筑执法队伍也应尽早成立和组织起来,这支队伍必须是建筑业的专业人员,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非专业人员是很难做到高效、正确执法的。 3 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提出 结合以上巳述及思想,笔者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对现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提出了改进与创新, 这种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有所变动 这种模式取消了建设项目经理班子,增加了监理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投资方不必通过项目法人,而是直接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进行监管。这样,各主体在更大程度上以经济手段来相互约束,减少了行政化色彩。在施工现场,只有施工方与监理方负责进行工程管理,改变了多头指挥的现状,并节约了工程成本。(承包单位包括设计承包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等,监理行业协会则是为促进整个中国的监理事业而组成的行业性社会机构。) 2)监理费用的获得方式有所改进 投资方先将监理费用交给监理行业协会,监理单位的费用由监理行业协会处获得。行业协会的监理费中转作用消除了投资方与监,理单位之间的明显的雇佣关系,相对于现阶段管理模式而言,监理单位较容易保持中立,有利于“秉公执法”,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 3)强制实行保险制度,风险约束机制加强 这种模式要求强制实行工程保险制度,规定工程建设各方都必须先购买工程保险,否则项目不予批准。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槟发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公司,均须提出投保申请,成为被保险人。由于监理单位疏忽或过失而未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义务或指令错误,致使投资方在保险期限内对其提出赔偿要求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根据规定,赔偿监理单位依法应承担的投资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经保险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而发生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对外承包工程的承包单位,一般要承担从投标开始,施工阶段以至工程竣工移交为止的一系列风险责任,因此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各项保险。如设计承包单位必须购买设计责任险,对外承包工程的险种还有: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保险,如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以及合同规定投保的其他保险等。 通过实行工程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各建设主体的忧患意识。不购买保险就接不到工程,但是对那些实力弱小的“杂牌”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保险公司也不愿意为其承保。优胜劣汰,一部分竞争力弱的建筑企业必然破产或被兼并,保存下来一批富有竞争力的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使我国建筑业的总体水平得到提高。 4 结束语 对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是当前广为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所提出的新模式借鉴了国外成熟的管理方法,结合了我国的国情,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方向上迈开了前进的一步,有利于我国建筑业的国际化发展。但该模式的实施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政府必须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建筑法规体系的健全是当务之急。同时,各建设主体的水平亟待提高,如监理单位必须对监理人员的资质作严格审查与考核,以使我国监理业快速适应人才高素质化,业务宽深化的国际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面向21世纪的中国工程项目管理 摘要: 现代项目管理作为管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学科领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之时产生,并在本世纪50—60年代获得成熟性的发展。 关键词: 项目管理 建筑经济 对于项目管理的定义,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一般说来,项目管理是指以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目标为目的,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能够对工程项目(或其他一次性事业)按照其内在规律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管理系统。 建设领域的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工程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包括立项、规划、设计、建设至直交钥匙的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 目前,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已经进入了跨世纪的历史发展新时期,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国即将进入WTO的竞争态势和国际大承包商的发展趋势,作为工程项目管理运行主体的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着眼于长远发展,坚持以创新为主线,认真研讨新时期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方向、发展态势和发展措施,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迎接新的挑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跨世纪发展的基本内容,可以用“三层关系、两制建设,三位一体,综合运行”这四句话来简要表述。 三层关系指企业层次、项目层次和作业层次之间的关系。它解决的是企业各个层次的相互关系问题,是改革调整企业内部总体运行机制的关键。 企业层次——代表的是一个法人职责的范畴,它具有三个主体特点:一是市场竞争主体,二是合同履约主体,三是企业利益主体。企业层次作为生产要素控制的第一层面,要搞好工程信息市场、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设备材料市场、租赁市场等五大市场的组织协调和动态管理工作。 项目层次——其组织形式就是项目经理部。项目层具有“三个一次性”的特点:即项目层是企业法人一次性的授权管理、一次性临时组织、一次性成本中心。它只负责一个单体项目的质量、工期、成本等,是企业面向市场为用户提供服务的直接责任层面。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层次的代表,是企业法人所中标的工程项目负责组织施工的授权责任人;是实现一个单体项目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等目标的直接责任人;是一个企业面向市场、对接业主、服务用户的岗位责任人。 作业层次——以劳务人员为主体,可以提供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专业施工力量。其发展方向应是专业化、独立化和社会化。 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是,企业层次服务于项目层次,而项目层次一定要服从于企业层次。这是因为项目层次只是成本中心,而企业层次则是利润中心。企业法人层次与项目层次是授权委托关系,而项目层次与作业层次之间是合同商务关系,与供应商之间也是合同关系。 两制建设是指项目经理负责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作为项目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对旧有施工管理体制的否定。从新的施工生产方式分析,两制建设又是前述三层关系的支撑点。 项目经理责任制是解决原来工程项目上缺乏明确的责任人的有效办法。这是因为,随着工程招标制的推行,自然提出了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的要求。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承揽的工程项目,不论其规模大小,都必须任命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为了项目合同目标的圆满实现,必须组建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共同承担项目的责任。这种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项目组织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实现项目合同目标负责的制度,就是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成本核算制则是提高项目管理经济效益的有效制度。它是项目经理部以责任成本为最高控制限额而进行的项目收支核算。因此,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必然推动核算制度的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实行封闭的独立的项目成本核算制。 三位一体指的是“过程精品、标价分离、CI形象”的一体化管理。是以项目为中心的质量、工期、成本、现场文明施工的全面要求,是提升项目经营质量的内在需要。 “三位一体”的提法于西方项目管理学派对建筑产品的三个约束条件,即“工期、质量、成本”,我们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的经营特点,把它转换成“标价分离、过程精品、CI形象”,并用来作为项目管理的综合要求。 “三位一体”的项目管理模式可以用三条线来形象地表述。 第一条线是“过程精品、动态管理、节点考核、严格奖罚”这十六个字所表述的,以“过程精品”为首的质量线。 坚持“过程精品”,由工程项目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过程是保证质量的主战场,过程是强化质量管理的直接对象,过程是实行连续控制的动态目标。因此,只有很好地运用“控制论”的原理,把严格的质量管理贯穿于不断变化的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才能保证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疗位都达到标准、做成精品。从而保证工程的最终质量目标即建成精品工程。一句话,就是以“过程精品”铸“精品工程”。总之,坚持以创“过程精品”作为生产链与市场链的联接环节,能够使企业每一个员工找到了与市场对接的有效载体,使每个岗位、每道工序都能感受到市场传递的压力。这种创“过程精品”的做法,可以有效地解决质量通病和质量隐患,从而确保最终的工程精品。在“过程精品”的质量线中,强调了“节点考核”四个字,节点是网络计划中的进度要求,就这把质量和进度统一起来了,这也是对我国施工企业这些年来项目管理特色的总结。 第二条线是“标价分离、分层负责、精耕细作、集约增效”这十六个字所表述的,以“标价分离”为首的成本线。 第三条线是“CI形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立体标化”这十六个字所表述的,以“CI形象”为首的形象线。 实行CI战略,搞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对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经营理念和经营质量,促进标准化管理,体现企业素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跨世纪发展的基本内容:综合运行。综合运行——就是围绕以“三层关系、两制建设、三位一体”的要求进行的、系统的组织计划、协调管理的经营活动。它所着力解决的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层面的运行;一是项目层面的运行,通过组织有序、管理规范、职责明晰、协调有力的综合运行,实现企业整个系统的高效运转。综合运行状况决定了企业项目管理的状况和水平。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跨世纪发展,要求运行主体建立三个新机制;一是以经营理念为支撑的市场开拓机制;二是以企业内部市场化运行为特点的经营机制;三是以人为本注重素质的用人机制。 这是因为:体制决定机制,机制产生活力。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需要有效的机制来支撑和运行。这样才能保证和促进“三位一体”的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 以经营理念为支撑的市场开拓机制。 第一、坚持“业主、业主、再业主;客户、客户、再客户”的经营理念; 第二、细分业主类型,分门别类采取各具特色的经营对策;如科技先导型业主,政绩先导型业主,经营先导型企业,关系先导型企业。 第三、实施品牌经营战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如明确名牌与品牌的内涵与相互关系;在战略上坚持名牌与品牌并举,告名牌来支撑和托起品牌,以形成“品牌、品牌、再品牌”的经营特色。 以企业内部市场化运行为特点的经营机制。 第一、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总承包机制,对现有施工企业和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筛选,利用总承包的利益机制,真正实现铁面无私的优胜劣汰。 第二、进一步发育和完善企业内部劳务分包、材料供应、施工机具租赁等生产要素市场和实现企业后勤服务市场化。 第三、坚持在企业内部引入竞争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等改革。 以人为本注重素质的用人机制。 第一、积极推进企业人才结构的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保证企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第二、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着力造就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氛围,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与员工个人价值的统一,拓宽各类人才施展才华的渠道。在积极用好内部人才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的人才资源优势,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br 第三、以人才结构的不断优化,大力提升企业的技术和管理含量,促进企业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跨世纪发展,还迫切需要运行主体实现“三个升级”: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的升级;总承包和融投资功能的升级;智力结构和资本运营的升级。 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的升级。确立能够充分反映时代水平的、新一轮的“高、大、精、尖”重点工程,瞄准特种工程技术、大型和特大型工程项目和高技术含量的项目,加企业科技开发,加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为企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按照“科技支撑创新,创新支撑发展”的方针,围绕着增强企业核心业务能力,积极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发挥企业技术中心的作用,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注重提高现有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积极应用各种现代化管理手段与方法,发展网络技术、加快软件开发,提高电子商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与跨国公司竞争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总承包和融投资功能的升级。切实提高与国际大型建筑承包商竞争的能力和水平。重点确立和强化以下功能:一是较高水平的总承包管理协调功能。包括具备详图设计、土建安装装饰施工、物资供应一体化的综合配套能力和总分包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对工程分包单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组装社会专业施工力量的能力,形成专业施工保证体系。二是具有较强满足业主和建筑师设计意图的功能。依靠人才优势和丰富的施工经验,具备较强的准确理解建筑师设计意图,并通过CAD技术与土建、安装详图、机电布线、装饰详图设计等,最终完成业主意图与要求的能力。三是适应市场竞争的融投资功能。依靠自发展,积累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使企业有能力和条件融资带动总承包。 智力结构和资本运营的升级。实现企业的智力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升级,全面提高企业员工尤其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企业内部资产重组,从着力解决企业组织结构合理化提升为全面的资本运营。切实解决企业新一层次的经营方式、发展方向、尤其是“资金流”等重大问题,寻找建筑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的途径,真正实现企业资本运营的突破。 总之,面对即将到来的21世纪,积极推进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创新,努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融合国际管理惯例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经验和新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创新,勇于探索,不断总结,丰富提高,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一定能够创造新的经验,取得新的丰硕成果。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质量控制在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摘要: 当前“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而被广泛采用。近年来,一些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管理中推广了“工程项目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谈几点认识。 关键词: 质量控制 工程管理 一、充分认识项目质量控制是项目经理的重要职责。 在工程项目上,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全权代表,所负责的项目拥有与公司经理相同的责任和权力,所以项目经理不仅要管好人、财、物,要管好工程的协调和工程进度,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要抓好工程质量的控制,创造一定的社会效益,为企业赢得声誉,开拓更广阔的市场,这样企业的发展才能有后劲,才能有出路,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对项目经理而言,项目质量的控制,不单是对项目负责,更重要的是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所以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把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企业质量控制和项目质量控制的界定。 要控制好项目工程质量,就要明确企业质量控制和项目质量控制的关系。企业质量管理同项目质量管相比,其形式、内容和性质都发生了变化,所以在两种质量控制时要分析两者的异同之处,这样才能为项目质量管理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范围,使项目工程质量得到合理有力的控制。 市政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虽然互相密切相关,但又是两个不同概念和层次的管理。其区别表现为在管理主体、对象、内容、手段诸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别。企业质量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的各职能部门,而项目质量管理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及其所属机构或职能人员;企业质量管理的对象是总体施工任务,而项目质量管理是针对具体的施工项目及相应的人和物等生产要素,重点是工序质量的管理;企业从总体角度出发,就质量管理的目标、方针、组织、制度、重点工程等进行管理,而项日质量管理的内容渗透到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它在时空和项目施工交织在一起。因此,项目质量管理是工程合格质量形成的主要因素;企业质量管理则是间接管理和控制,主要以监督、检查、检测、指导为手段。所以,市政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以组织性宏观管理为主导,而项目质量管理以控制性微观管理为主导。项目管理克服了传统的企业管理存在的弊端,使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涵义更明确地阐明了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是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因此,在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中,对一切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特性形成的因素进行管理都是项目质量控制的范畴。 三、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 控制是一定的主体,为实现特定的目标对所控制的对象采取的计划、监督、检查、引导和纠正,使其处于稳定状态的连续管理行为。所以对市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有: 1、项目质量控制要有明确的控制主体。 项目质量的控制主体是项目经理部,为了实施项目质量控制,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起质量管理小组或专职质量检查管理人员,负责项目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将专职质检管理人员设在项目经理部,正是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 2、项目质量管理要有明确的目标。工程总的质量目标已由工程承包合同或任务书所明确规定。为了实现总目标还必须有许多分目标,分目标是实现总目标的具体步骤,例如为了达到某项城市道路工程的优良,就必须要达到各种预埋管线工程、路基工程、基础工程、路面工程等分项工程优良,这样才能形成整体工程的优良。所谓确定的目标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要求被控对象要按预定的轨道和方向进行;二是控制活动不能超出一定的资源限定条件。所以在明确整个工程的质量目标后,项目经理部在制定质量管理计划时, 就要以标为依据,对实施工程过程中的 瞒要素进行科学合理灼分析,制定保证实现目标质量切实可行的、有效的、经济的计划、措施和采取相应的技术标准。 3、项目质量控制要按预定的计划和技术标准实施。控制活动其实质就是检查施工中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预定的计划、技术标准相比较是否存在偏差,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所以没有计划和标准,就无法进行控制。实际施工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准备搞优质工程却没有计划和措施;准备克服某项质量通病却没有预定的标准;甚至有了计划和标准也不执行,施工中只凭经验和想当然,这样工程质量的控制就失去了意义。项目质量控制就是要将人们的质量管理活动纳入到按计划和技术标准进行中来,变不自觉的行动为自觉的行动。 4、项目质量控制要求在时间和空间上是一种连续的,全面的管理。控制应对被控对象的所有要素和投入产生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管理。因此,项目质量控制不能“单打一”、就事谈事,必须从分析项目对象的基本特点着手,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规律性的东西和其主要矛盾,进行全面的和有重点的管理。质量控制管理应随着施工的延续而延续,并随着交叉施工的展开而扩大,在全过程控制中,特别需要重视对工序质量的控制。 四、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 市政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可以依据“TQC”中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管理的理论和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一般性的分析,明确项目质量控制的内容。 l、工作质量的控制。在项目质量控制中,人、机、料、法、环这五大要素,人是决定的因素。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的作用。人员素质高低对丁程质量影响的表现形式就是工作质量,因此对工作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岗位教育和技术交底是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因此要通过岗位教育和技术交底树立全员的质量意识,这样才能在质量上形成你追我赶的自觉行动,才能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个个重视质量的风气,同时要实行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这样才能提高工作质量,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2、工程所用原材物料的质量控制。工程所用原材物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料,也是工程质量形成的基本要素。保证原材物料按质、按量供应和使用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对原材物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 3、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施工机械设备一般不直接用于工程实体,因此对工程质量不产生直接影响,但不能忽视它的间接影响。所以在工程方案的确定中,选用先进的、可靠的、适用的、符合技术要求的设备,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对带有计量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使其达到额定的性能,以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 4、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最基本的内容是工序质量的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偏差和分析影响工序质量的制约因素,并消除制约因素,使工序质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工序质量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不稳定性是因人工操作所致,而不确定性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不象工业产品的工序那样可以事先确定。市政工程施工工程量大,共同操作的人员之多及交叉施工的存在,使市政施工的工序具有连续的相互搭接的特征,控制好工序质量,就要做到对每道工序,每个工作全面实施监督操作、检验把关、预防和检测检验相结合的管理控制方法。 5、产成品保护养护的质量控制。施工周期长和多工种交叉作业的存在,决定丁市政丁程施工产成品保护的重要性。分项工程的完成对单位工程来说仅仅是产品完成过程中的一个工序,对已完成分项工程的保护养护对整个工程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要严格按照规范及操作要求保护养护好已完成的分项工程。 总之,项目质量控制与企业质量控制不同,要控制好项目工程质量,就要赋予项目经理相应的权利,明确其相应的职责;项目质量管理中要以人为本,要以提高全员素质和质量意识为前提抓工程质量:在施工全过程中,要严格目标计划和规范的执行,要严格操作规程,要严格按规范管理,要严格实行奖惩制度,要严格检查检测手段,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项目工程的质量,发挥“工程项目管理”的作用。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探析PDCA法在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论文关键词:市政工程 质量控制 PDCA 管理水平 论文摘 要:市政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但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而且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及社会安定。本文分析了运用了PDCA管理的理论,针对市政工程的特点,提出了质量控制的方法,对提高市政整体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与指导性。 市政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但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而且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及社会安定。施工质量低劣,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潜伏隐患,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施工项目管理的头等大事,把质量管理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1 PDCA管理循环的基本内容 质量保证体系中的活动的全部过程,也就是质量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现的过程,它是反复按照PDCA的管理循环不停顿的周而复始的运转的。这里P表示计划(Plan),D表示实施(Do),C表示检查(Chock),A表示处理(Action)。PDCA循环是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基本方式,它反映了质量保证体系活动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PDCA循环划分为四个阶段、八个步骤。 1.1 计划阶段 第一阶段是计划阶段(即P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活动计划和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措施。这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步骤可以分为四步:第一步是分析现状,找出质量问题。首先,要分析企业范围的质量通病。也就是工程质量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其次是针对工程中的一些技术复杂、难度大、质量要求高的项目,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项目。要依据大量数据和情报资料,让数据说话,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反应问题。第二步是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和影响因素。这就要有召开有关人员和有关问题的分析会议,绘制因果分析图。第三步是从各种原因和影响因素中找出影响质量的主要原因或影响因素。其方法有两种:一是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和图表;二是由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人讨论确定,或者用投票的方式确定主要因素。第四步针对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制订改善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提出措施执行计划,并预计效果。 1.2 实施阶段 第二阶段是实施阶段(即D阶段)。这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第一阶段制订的计划措施,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分头去贯彻执行。这是管理循环的第五步,即执行措施和计划。首先要做好计划措施的交底和落实、落实包括组织落实、技术落实和物资落实。有关人员还要经过训练、实习、考核,达到要求后再执行。要依靠质量保证体系来保证质量计划的完成。 1.3 检查阶段 第三阶段是检查阶段(即c阶段)。这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对比,检查执行的情况,看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并提出那些做对了,哪些没达到要求?哪些有效果,哪些还没有效果?再进一步找出问题。这是管理循环的第六步,即检查效果、发现问题。 1.4 处理阶段 第四阶段是处理阶段(即A阶段)。这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处理。这阶段分为两步,也就是管理循环的第七、八步。第七步是总结经验,纳入标准。经过第六步检查后。明确有效果的措施,通过制订相应的工作文件、工艺规程、作业标准,以及各种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总结好的经验,巩固成绩,防止问题再发生。第八步是把遗留问题转入下期循环。通过检查,找出效果还不明显,或效果还不符合要求的那些措施作为遗留问题,转入至下一管理循环,为下一期计划提供数据资料和依据。 2 PDCA循环的方法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 2.1 市政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编制(P阶段) 2.1.1 收集资料,制定质量管理目标 制定质量管理目标是编制质量计划的前提。首先,施工过程的最终目标流向的是外部的用户,因而搜集项目外部环境的资料是质量管理的基础。由于实现质量管理目标需要项目内部不同环节的成员利用一定的资源去完成,因此也必需收集反映外部有关资源供应情况的资料,为质量目标制定提供依据。 2.1.2 质量管理目标分解 质量管理目标分解是将总体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分部分项,将长期目标分解为各个阶段的分目标。通过分解,确定了项目的各个分部在施工阶段的具体目标以及完成这些目标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分解的结果是形成项目的目标体系,包括目标的时问结构和空间结构。目标体系描述了项目中较高层次的目标(总体目标与长期目标)与较低层次目标(环节、个人目标与各阶段目标)相互间的指导(如总体目标对长期目标、阶段目标)与保证(阶段目标对长期目标)关系。 2.1.3 质量管理目标体系分析 质量管理目标体系分析是研究较低层次的目标对较高层次目标的保证能否落实。即:分析项目在各个施工阶段的具体目标能否实现,从而能否保证长期目标的达成:项目的各个分部的具体目标能否实现,从而能否保证整体目标的达成。如果较低层次的某个具体质量目标不能实现,则应考虑能否采取有关补救措施,否则就应调整较高层次的目标要求,有时甚至可能导致整个决策的重新修订。 2.2 市政工程质量控制(D阶段) 市政工程有许多不同于其他工程的特点,这是由于城市道路范围内有各种管线和地下设施需同时施工,城市交通的需要又不允许工期过长,各种城市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与道路同步建设,加大了工程的复杂性,经常出现一些特殊的质量通病,因此要针对这些问题,加强质量控制。 2.2.1 路基、沟槽回填 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是保证路面强度和稳定性的基本条件,由于城市道路的地下部分铺设了各种不同的管线,因此,其沟槽回填的密实度对道路路基的影响很大,道路路基施工中,路堤填筑和管线沟槽回填是路基施工的关键部位。 2.2.2 路面混凝土 路面混凝土出现开裂、起砂、蜂窝麻面等。可以采取以下施工措施:(1)严格控制水灰比,掌握好面层的抹压光时间,严禁在混凝土表面洒干水泥或水。(2)保证施工现场有一定的水泥存量,以确保水泥安定性的稳定。(3)模板面清理干净,脱模剂涂刷均匀,不得漏刷,混凝土必须按操作规程浇筑,严防漏振,并应振至气泡排除为止。(4)严格控制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水灰比和砂率不能过大,控制砂石含泥量,混凝土振捣密实,及时对板面进行抹压。(5)选用水化热小和收缩性小的水泥,尽量选择温度较低的时问浇筑混凝土,避免炎热天气浇筑大面积混凝土,按规范规定正确留置施工缝。(6)加强混凝土早期养护并适当延长养护时间,覆盖草帘、草袋,避免暴晒,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2.2.3 管道施工 管道通常会出现渗水,闭水试验不合格等原因。质量控制措施主要有:(1)认真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管道基础的强度和稳定性。(2)所用管材要有质量部门提供的合格证和力学试验报告等资料,管材外观质量要求表面无蜂窝麻面现象。(3)选用质量较好的接口填料并按试验配合比和合理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4)检查井砌筑砂浆要饱满,勾缝全面不遗漏,抹面前清洁和湿润表面,及时压光收浆并养护。(5)砌筑前应把管口0.5m左右范围内的管内壁清洗干净,涂刷水泥原浆,同时把所用的砖块润湿备用。 2.2.4 检查井与路面的接缝处 大多数雨水井都设在行车道上,还有不少排水干管及其检查井也设在行车道上,当其井背宽度较小时,回填夯实十分困难,压实度检查也难以进行。施工中经常发生的疏忽或监控不严,必然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常见的雨水井及其检查井与路面接缝处出现塌落缺陷,检查井变形和下沉,造成行车中出现跳车现象。防治措施:(1)认真做好检查井的基层和垫层,防止井体下沉。(2)检查井砌筑质量应控制好井室和井口中心位置及其高度,防止井体变形。(3)检查井井盖与座要配套,安装时坐浆要饱满,轻重型号和面底不错用,铁爬梯安装要控制好上、下第一步的位置,偏差不要太大,平面位置准确。 2.2.5 盲道口道板 由于盲道口在通往人行横道处是下坡,造成了此处的道板需切割且突出人行道路面。一旦安装质量稍微出现一些问题,极易产生道板脱落安装不牢现象。这也是市政道路工程中经常产生的质量缺陷。 2.3 市政工程项目检验(C阶段) 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最终是以工程的质量好坏来衡量的,而这种衡量是以质量检验的结果为依据的。充分发挥质量检验的保障、预防与报告的职能。提高质检水平,充实质检力量。目前不少项目部质量检验工作基础十分薄弱,不能起到保证职能的作用,更不适应全过程质量受控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检测机构很不健全,检验手段比较落后,标准化工作不完善,检测力量相当薄弱,质量否决权并未落实等等。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会影响项目质量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工程的安全。 2.4 总结调整(A阶段) 通过项目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活动,将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施工工艺及有效的管理措施,经过总结,编写成工法,形成项目质量管理的有效文件得以推广应用。对于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方面,需要再次进行PDCA循环,不断的研究改进措施,直至达到预期质量目标。 3 结语 市政基础设施是提升城市品位,健全城市运行功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最主要的内容之一,是保证城市持续发展的前提。优质的市政设施对城市的繁荣、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的质量好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利益,也直接影响着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运用PDCA法来加强市政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显得尤其重要。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探讨—培养项目团队精神的思索 从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可知,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来设置项目组织的结构,成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实际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项目部人员形成具有一定团队精神的团队,将大幅度地提高项目经理部的工作绩效。长期以来,我们忽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团队建设,尤其对施工项目部的团队精神不够重视。笔者认为:有必要探讨项目团队的特点,培养项目团队精神,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开拓一条新思路。 1、工程项目团队的特点 所谓的团队就是指一组个体成员为了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按照一定的分工和工作程序协同工作而组成的有机整体。一个团队要实现其工作目标,重要的是其成员要有团队精神。团队精神主要是指团队成员为了实现团队的利益与目标,工作中相互协作、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尽心尽力的意愿与作风。团队精神对企业管理的重要作用早已被世界各地的各类企业所证明笔者认为工程项目团队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1 伴随着项目的发展过程,项目团队具有一次性的特点 但工程项目与一般的商品有很大的区别。对应于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的特性,项目经理部也具有一次性的特点。项目团队从组建到发展起来主要经历如图所示的五个阶段。 1)形成阶段 项目的团队的形成起始于组建项目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要依靠项目经理来指导和构建团队。一般来说,施工项目部包括的主要业务部门有工程技术部门,经营核算部门,监控管理部门和物资设备部门项目经理在明确总目标的基础上,要确定各部门的分目标!进行责任划分和适当授权,这是形成团队的基本条件。 2)磨合阶段 磨合阶段是团队从组建到规范阶段的过渡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团队成员之间会有一段磨合期,每个成员观念、性格、行为方式各有不同,在工作初期相互之间可能会出现各种程度与不同形式的冲突。另外,团队与企业总部、施工队伍、监理以及建设单位之间都要进行一段时间的磨合。 3)规范阶段 经过磨合阶段,团队的工作开始进入有序化状态,团队的各项规则经过建立!补充与完善,成员之间经过认识、了解与相互定位,形成了自己的团队文化!新的工作规范,培养了初步的团队精神。 4)表现阶段 经过上述三个阶段,团队进入了表现阶段,这是团队的最好的状态时期。团队成员彼此高度信任,配合默契,工作效率有大的提高,工作效果明显,这时团队已比较成熟。 5)休整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休止与整顿两个方面的内容。团队休止是指:本项目的工作已基本结束,团队可能面临马上解散的状况,团队成员要为自己的下一步工作进行考虑。团队整顿是指:项目结束后,准备接受新的任务,为此团队要进行调整和整顿,也可以说是重新构建一个团队。 1.2 工程项目目标的明确性决定了项目团队具有明确的目标 项目的目标有成果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两类。成果性目标指项目的功能性要求,约束性目标是指限制条件,包括期限!费用及质量等。具体来说,任何工程项目都有明确的工期!质量!成本三项基本目标。在实施过程中通过使用PERT等技术和方法,可以确定出各个阶段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目标。项目团队必须在满足约束性目标的条件下,力求达到工程项目的成果性目标。 1.3 工程项目的整体性!复杂性要求项目团队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几乎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工程本身结构的独特性,涉及技术的复杂性之外,工程项目建设的时间!地点!条件等等都会有若干差别,都涉及到某些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建设过程中各种情况的变化带来的风险因素较多。项目部总会面临新的挑战,往往不是某个人单独可以承担的,需要整个项目团队齐心合力,共同攻克难关。团队的形成并不是将项目成员简单组合在一起就能成了的,有的项目则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形成了一个团队,而有的项目可能在项目工作结束时也没能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团队。 2、笔者的观点:项目经理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领导团队成员,有助于培养项目团队精神 目标管理(Managementbyobjectives缩写为MBO),是通过组织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以“迫我管理”和“自我控制”为典型特征来实现企业目标的一种管理方式。1954年,美国人德鲁克在5管理的实践6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张。由于这种管理制度在美国应用得非常广泛,而且特别适用于对主管人员的管理,所以被称为“管理中的管理”。笔者认为,从对工程进行管理的层面上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的过程控制:项目管理中存在明确的最终目标和短期目标,从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成员的管理这一层面上看,项目经理可以对一般的项目管理人员实行目标管理。 2.1 目标管理的特点 1)目标管理是参与管理的一种形式。目标的实现者同时也是目标的制定者,让他们靠自己的积极性去完成。 2)强调“自我控制”。目标管理的主旨在于,用“自我控制的管理”代替“压制性的管理”,它使管理人员能够控制他们自己的成绩这种自我控制可以成为更强烈的动力,推动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工作做好。 3)促使下放权力。集权和分权的矛盾是组织的基本矛盾之一,唯恐失去控制是阻碍大胆授权的主要原因之一。推行目标管理有助于协调这一对矛盾,促使权力下放,有助于在保持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把局面搞得更有生气一些。 4)注重成果第一的方针。目标管理还力求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更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以增强员工在工作中的满足感。这对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组织的凝聚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2 目标管理的基本过程 由于各个组织活动的性质不同,目标管理的步骤可以不完全一样,但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四步。 1)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首先确定出总目标,然后对总目标进行分解,制定出项目各部门、直至每个成员的目标;用总目标指导分目标,用分目标保证总目标,形成一个“目标-手段”链。 2)制定目标。制定目标应当采取协商的方式,应当鼓励成员根据项目总目标拟定自己的目标,然后经项目经理批准。 3)组织实施项目经理对团队成员的管理工作应主要表现在指导!协助!提出问题,以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方面。 4)检查和评价。项目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成员的工作成果,并给与客观正确的评价,建立和运用表彰与奖励体系合理的表彰与奖励将对项目团队士气与团队精神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以上对目标管理特点和实施过程分析可以看出,目标管理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它使得团队成员能用自我控制的管理来代替由别人统治的管理。目标管理把客观的需要转化成为个人的目标,通过自我控制取得成就,这是真正的自由。任何团队必须形成一个真正的整体。每个成员所作的贡献各不相同,但是,他们都必须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作贡献。他们的努力必须全都朝着同一方向,他们的贡献都必须融成一体,产生出一种整体的业绩——没有隔阂,没有冲突,没有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笔者认为,目标管理使每个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注重项目整体的成果,他个人的成果是由他对项目所作出的贡献来衡量的,结合上文分析,可以看到,这种管理方式促进项目团队精神的产生与发展,必将提高项目治理部管理工程项目的绩效。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浅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论文关键词:建设工程 组织管理 主控项目 论文摘要:随着各项管理机制的不断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已经被人们认识,通过组织与动态管理,能够有效的控制施工成本、进度、质量,从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和长久发展。 为了确保安全、优质、按期向顾客提供建设工程项目产品,施工企业一般都会组建集团指挥部、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及其所属施工队的分级管理机构。实践证明,这样的管理模式在施工管理、质量监控、安全保证及资金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也存在管理人员冗余、机械设备和资源不能有效配置等问题。随着生产日益复杂化,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企业家们的共识。搞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建设施工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和组织机构等基础条件已经具备的前提下,具体工程项目施工中主要是抓好“四大控制”。四大控制,实际上就是将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应用于四大控制过程中。 进度控制 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之前,必须事先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使进度计划尽量符合变化中的实施条件。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好工程进度计划。为了搞好土建与安装等相关工种的配合,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请安装等相关人员一起参加。根据进度计划配置人力、物力、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使投入的人力、设备、周转材料确保工程进度需要。 编制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必须实行分段控制,根据总进度计划制订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用旬计划保月计划,用月计划保总计划,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有余地,考虑全面。 实施动态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依据变化后的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调整。 提高劳动效率。提高工效可以在不增加成本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因此,项目经理部要采取一切能够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效的激励政策,对提高工效的职工在经济上给予一定奖励;同时要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尽量做到分层次流水作业,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好文章。 成本控制 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是项目成本控制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和分析盈亏状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项目经理和预算员共同参与投标书的编制。项目中标后,要具体落实到项目部去完成。项目经理与预算员对标书确定的造价和工期最有发言权。 控制人工费用。企业内部要制定劳动定额,根据工程量套用公司内部劳动定额,计算出各工种人工总量。控制好人工总量,就能控制好人工费用,从而达到控制工程成本的目的。 控制材料。加强材料管理,严格用料制度,对施工现场耗用较大的辅材实行专人包干,及时归库;抓好材料进货渠道,减少进货环节,对信誉好的供货单位要设立专门档案,形成长期合作关系。 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实行租赁制。对不常用的设备材料实行租赁制,可以提高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利用率,项目部用完以后立即归还租赁公司,既加快施工工期,又减少租赁费用。 制定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为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正确选择施工方案是关键,在施工过程中努力寻找各种降低成本、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总结经验并形成创新机制。 严把质量关,减少返工浪费。在施工中严格做到按图施工,按合同施工,按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返工造成人工和材料的浪费。 控制间接费及其它直接费。主要是精简管理机构,减少管理层次,控制各项间接费用支出,减少办公和差旅费支出,控制施工管理成本。 质量控制 明确工程质量目标项目。项目部要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以确保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和试验制度。 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生命安全,因此,要从施工项目班组、操作人员执证上岗、材料采购入场及使用,砼、砂浆、承重结构的科学使用等多方面确保主体结构质量。 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注重质量通病环节,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 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室、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点,项目部应设专人负责,高度重视。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随着科技进步,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这些信息、积极应用到工程中来。 样板引路。对每一个工程都要按照设计要求做好样板,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才能大面积推广,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施工企业对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特殊工种人员要执证上岗。 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实行“三检”制度,班组自检、互检,项目部抽检,监理验收,其目的在于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搞好技术交底。班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使工人心中明白所进行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必须把握好的技术难点,对于施工危险点要由安全部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控制 建立安全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订立安全生产责任书。发生安全事故,各级责任人和班组都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确保安全设施投资到位。安全设施投入不能省减,特别是企业改制以后,安全设施投入更不能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比安全投入的费用大得多,而且,造成的影响很大。“安全是第一效益”应成为每一个人的认识。 安全员要落实到位。项目部要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要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特别是对新工人或转岗的工人一定要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抓好关键人员、关键部位、关键设备的安全。对特殊工种等关键人员要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临边、洞口等关键部位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员要天天检、天天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搞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和工作区要分开,材料堆放整齐,道路通畅,标语牌位置要醒目,污水排放要有排水系统。 因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项目管理除了需要做好以上基础工作和“四大控制”之外,还需要进行相关方面的组织与管理,如项目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等。只有将各种管理形成制度严格执行并不断发展完善,才能使建设工程项目的效益显著提高。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在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状态下工作,增强效益意识、开源意识,发挥每一名员工的积极性,真正做到“人尽其责,物尽其用”,才能使建设工程项目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论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 摘要: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建设采用建设单位(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施丁单位、物资供应单伦分工协作的体制,对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员 关键词: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 传统管理体制不适应现代工程项目管理 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建设采用建设单位(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施丁单位、物资供应 单伦分工协作的体制,对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员献。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棋越来越大,上程内容越米越复杂,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涉及的方面越来越广。传统的以工程建设单位(建设指挥部)为主体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日益显示出其各主要环节设计、施工、物资供应之间互相分割与脱节,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效率不高,投资效益低下等缺点。很长一段时间来,建设指挥部的官员或企业领导把工程项目管理视作行政管理或一般企业管理,用行政管理手段或一般企业管理的方法去管理项日,建设指挥部的存在使人们产生了一种误解,认为工程项目建设可以由建设指挥部这种方式来组织实施,而不需要有专业化的工程承包公司或管理公司。 事实上.已有大量实例和经验证明了建设指挥部的弊端:由于它是临时组建的,所以缺乏项目管理的程序和方法;由于它是非专业化的,所以缺乏项目管理的专门人才和经验;由于它是非专营的,项目建成后即撤消或转业.所以积累了经验或有过的教训也不能作为以后项目的借鉴。从整个国家来看.是年年“交学费”,不断地走“前车之覆”,造成建设项目的巨大浪费和损失,导致建设项目巨额的无效投资。 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呼唤专业管理组织 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规律,需要通过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管理程序、管理方法、管理技术去实现,也就是说,需要有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为之服务。这种组织应该有与项目管理相应的功能、机构、程序、方法和技术;有相应的资质、人才、经验,能够为业主提供最优秀的项目管理服务,能够为业主创造最大限度的效益。 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英文简称)推荐的项目管理模式基本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为代表的模式,这种模式业主在委托完成设计的基础上,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但承包商不负责设计。另一种是以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为代表的模式,这种模式业主在完成雇主要求或项目定义的基础上,通过招标选择总承包商,这种模式承包商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开车全过程服务,这就是EPC总承包模式。FIDIC合同条件是在总结近百年来工程承包合同经验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出版的范本。FIDIC合同条件反映了建设项目的共同规律;充分考虑和兼顾了业主、承包商、分承包商各方的责、权、利,力求不偏袒任何一方:它的有关条款以法律为依据,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进,按照国际工程承包的惯例进行编写,许多条款在工程承包界都有共同的理解。它不仅在发达国家被普通采用,也逐渐被发展小国家和地区接受和采用,尤其是被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有权威性的金融机构接受。因此,FIDIC合同条款具有科学、公正、严谨、规范化和国际化的特点。 有关改革的几点建议 我国已经正式加人WTO。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指出:要抓紧做好加入世贸组织的准备和过渡期的各项工作,有步骤地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如何加大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尽快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早日同国际接轨,已成为当务之急并不可回避地摆放在了工程建设界面前。为此.提几点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大力推广采用FIDIC项目管理模式和FIDIC合同条件 FIDIC推荐的项目管理模式和FIDIC合同条件,我国已在一些大型工程和国际承包工程中采用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采用还不够普遍,宣传面也不够广泛。1999年,FIDIC出版了一套新的合同条件范本.对老版本从结构上、定义上和适用范围上作了较大改进,这对我国工程项目承包业将起积极作用。我们应尽快组织制定以FIDIC合同条件为基础的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同范本,加大推广和宣传力度,改变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一些业主单位和部门主管领导观念陈旧.地方和部门条块分割,在项目管理上政企不分,行政干预盛行,保护主义严重的局面。尽快让工程项目管理从传统的自营式管理走向社会化、专业化的市场运作模式,实现同国际惯例接轨。 (二)大力培育EPC全功能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 目前我国设计力量和施工力量总体过剩,设计队伍和施工队伍都存在“僧多粥少”现象,而专门从事EPC全过程项目管理的力量却十分路弱,能为业主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和具有EPC承包能力的工程公司寥寥无几,发育不全,以化工行业为例,全行业仅有成达化学工程公司等少数几家公司基本具有EPC全过程总承包能力,其余绝大部分设计、施丁单位都还不具备单独进行EPC全过程总承包能力。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一是对全过程项目管理能为项目和业主创造可观效益这一点认识不足。实践证明,全过程项目管理是一种高附加值的服务活动,是最能为业主创造价值和效益的一种服务。二是对项目管理要求具备较高的知识和技能,也就是项目管理需要专业化这一点认识不足。国内有相当多的业主和主管领导认为项目管理很简单,谁都可以管理,因而不愿意委托专业化的工程承包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为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必须在我国大力培育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我国大型设计院最有条件改建为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我国大型设计院最有条件改建为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因为设计在工程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设计院人才较集中,人才资源丰富。把一批骨干设计院转变为具有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是当前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 (三)加快落实投资项目法人制,组织业主培训 1992年国家计委颁发了《关于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并随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今年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又指出:全面实行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收理制、合同管理制,健全投资约束机制。这使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二点:一是业主责任问题。业主责任问题的根本还是“真业主”和“假业主”的问题没得到彻底解决。业主是项目的投资主体,而由于所有权和机制上的各种原因,业主真正关心的或者在决策时实际上考虑的,往往不是项目的最终效益,在立项阶段.他们往往考虑怎样使项目能被批准,什么时候能被批准;在决定项目管理模式时,他们必须考虑如何附和政府官员的意志;在决策是否推行EPC总承包时,他们更关心本邪门人员安排及利益等。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浪费和腐败,最终后果是损害项目的效益,造成大量的无效投资。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项目法人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二是业主素质问题。业主是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最大的决策权,能否正确决策取决于业主的素质。业主不一定必须是项目管理专家,但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应该具备必要的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他们应该了解项目管理费用、进度、质量三大控制,他们应该懂得项目的费用不一定越低越好,费用低到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度,工程就会出质量事故。进度也不一定越快越好,建设周期压缩到不合理程度,就会不得不增加费用或影响质量;质量也不一定越高越好,质量的标准应是适宜和合格,质量过剩是一种浪费。也就是说,应该用最终创造的效益来衡量和决定项目的合理费用、合理周期和合格的质量标准。当业土盲目拍板一个不合理的费用、不合理的周期或不合理的质量标准,实际上往往已适得其反,埋下了项目失败的祸根。 业主的项目管理涉及到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设计和承包商的选择、项目的协调和控制、项目的合同管理和接收等诸多方面。业主既不要代替和过多于预专业化的工程公司的项目管理,又不放弃对项目的监督和控制,这要涉及到项目管理方面的许多知识。实践证明,业主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决定项目的成败,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后,对业主(项目法人)进行培训是很有必要的。 (四)组织开展项目管理技术研究开发,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是分离的。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还为数不多。我国现有的工程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是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评估;现有的设计院不负责采购和施工管理.现有的监理公司主要任务实际上是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施工质量监督,因此,对于项目管理作为一门科学,EPC全过程作为一个系统过程以及项目管理技术作为一种科学的先进工具,还缺乏研究、总结和提高。发达国家的某些业主和承包商甚至认为中国的工程公司和承包商目前还不具备独立管理和控制大型工程项目的能力,主要是指我国项目管理技术水平还比较低。提高项目管理技术水平是我国工程建设界的当务之急。为了提高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应重视和提倡工程项目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Project 软件与水利工程项目管理 摘 要:本文介绍了Project软件的主要功能及基本使用方法,分析了当前水利工程建 设中 Project 软件的应用情况,阐明了 Project 软件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资源分配 1 Project 软件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Project 是一个项目管理网络计划软件,它是基于关键路径法(CPM)和项目评审技术(PERT)两种技术,主要用于大中型项目的计划制定、评审、优化、资源合理调配和现场动态跟踪的通用的肯定型网络计划软件包。Project 提供了一套完整的项目描述和计算的方法及模型,通过这个软件生成图、表或文件。 1.1 快速地建立项目计划 建立项目计划,需要完成一份正确的网络计划图,这至少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进行设计、参数计算、核对、成图。如果需要在原方案上做些修改,就不得不重新算一遍。耗费更多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无法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形势。Project则能把这些工作都承担起来,能轻松愉快地完成项目计划的制定工作。如果需要修改、增删、优化,只需要把修改的地方输入给 Project,它会按新的意图重新计算,在几秒内就给出结果。而且 Project 会自动计算出关键路径,计算每个任务的时差和整个项目的开工、完工日期,告诉能否如期竣工,资源分配是否合理。 1.2 按工期管好项目中的任务 Project 把一个任务划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管理,即:比较基准计划(原始计划)、当前计划、实际计划和待执行计划(剩余计划或未完成计划)。它为每个阶段的计划都设置了数据域,用户随时都可以查看。比较基准计划$原始计划’里的计划数据记录了最初制定项目计划时项目的状态情况。这个计划数据在项目调整过程中始终保持不变,无论何时需要原始计划数据时都可以从这个计划数据域中得到。 当前计划是根据实际已经发生的计划和任务间的制约关系面计算出来的,它作为整个计划的重点向用户提供了极为详细的数据。例如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工期、总时差、自由时差、工作量、费用等。 实际计划是指已经开始实施,但未完成或已经全部完成的任务计划。Project 设置“实际计划”数据域,可使用户把已经完成的工作和未完成的工作区分开来。而且一旦一个任务的实际计划生效,Project 会按实际计划自动修正当前计划。并且据此计算和预测整个项目计划。 待执行计划是需要完成的剩余工作量,Project 会根据完 成情况自动计算剩余工作量。 总之,用户把采集到的项目任务完成和变动情况输入到Project 后,系统就按项目实际发生的数据进行整个项目计划的计算,确定新的关键路径,预测整个项目前景,使得项目动态跟踪就变得非常容易。 1.3 对人员设备和资金资源进行分配 Project 把在完成项目任务活动中投入的人员、机械台班设备和材料、资金等抽象化为“资源”,建立起资源库。Project根据每个任务的资源使用情况计算整个项目的资源需求曲线,自动指出“超负荷分配”发生在那些任务上,能够帮助用户自动进行资源平衡,并能自动排出每个资源承担的任务上的日程、工作量和成本表。 1.4 提供丰富图表 Project 提供了与国际上接轨的单代号网络图,中国科学院计算所在 Project 配套的软件 “中文伴侣”中开发了双号网络图处理系统。 Project 把横道图和表结合在一起,这样既能以图形方式形象地查看任务信息,又能看到具体的数据,便于理解项目。横道图上不仅可以显示出工序的关系线,而且工序信息也可直接显示在横道条的四周。 资源图是以反映资源使用状况为重点的信息,Project 为资源分析和跟踪提供了8种图形,即:资源需求曲线图、资源工作量图、资源累计工作量图、超分配工作量图、资源已经分配的百分数图、资源当前可用工作量、成本图、累计费用图。 总之,Project 提供项目各个方面信息,使项目的管理更高效有序。无论用于项目投标、项目计划的组织施工,还是对工程项目实行监理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软件。 2 Project 与山西水利建设 近年来,我省的水利事业发展良好,按国家规定逐步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使工程项目管理日趋规范化。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已成为必然。然而,在我省大多项目管理仍延用传统的方式,依赖自己的老经验,总认为不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工程也照样能进行下去。尽管绝大多数项目部都购买了计算机,但大多数单位使用它打字、制表,由人工画道改成“计算机画道”,计算机没能发挥出其强大优势。项目施工单位用手工编制项目计划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及人力,而且经常是工程已经开工,计划还没有做好,使计划管理总处于被动局面。然而,计算机在优化进度计划方面及时、快速、准确、便捷等特点是人工无法比拟的。针对传统管理的弊端,Project中文版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了众多有实用价值的功能,以及简单且方便的解决方法,使生产计划人员能高效地处理这些变化。 在我国许多建筑单位选择了Project,在应用过程中普遍反映这个软件操作简单,更改、调整非常方便,确实体会到该系统在建筑项目计划的制定管理与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强大功 能,尝到了先进管理方式的甜头,认识到工程项目施工中开展全面的计算机应用,实在是非常必要的。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日益完善的今天,建筑施工行业也面临着优胜劣汰的竞争选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允许任何企业偏安于一隅,任何一个拥有关键技术的小企业,都可以在很短时间里迅速成长为区域性的大企业,技术和管理的创新日益成为企业间竞争的根本,而一些大的水利工程已率先引用了先进管理软件,如我省的引黄工程,利用P3作管理软件。水利水电监理公司利用自己研制的软件进行监理控制等。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我们应在掌握原有技术、经验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管理软件进行高效管理,这应该是山西水利发展方向。当然,把计算机用于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不是一个简单问题,对于选择什么样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也是非常重要的。每项目工程都有各自的特点,Project作为微软的最新项目管理产品,国外项目管理的首选软件,在应用过程中,针对工程中的不同特点也会表现出一定的不足,但计算机用于工程项目施管理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计算机的强大功能必须得到充分发挥。这是我省水利项目管理的需要,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6 Project在工程建设中的前景展望 目前我国采用计算机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建筑施工单位还不太多,这主要是由于有些人还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有些人还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没有建立和制定一套完整的适应计算机管理特点的管理体制,同时也说明把计算机用于工程施工管理不是一个简单问题,它需要多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需要从多方面努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项目管理科学化是大势所趋。Project软件凭借其在项目管理方面所起的显著作用,以及其操作简单,跟踪调整方便等特点,已在中国建筑市场占了一席之地,尤其是Project2000版的推出,使操作更为简单、快捷,人机界面更趋完善,功能更为强大,这必将推进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一场高科技的改革,使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关注这个软件,国家也十分重视科技的推广,尤其是水利部,专门组织培训班,对全国水利单位人员进行Project项目管理软件培训,这将极大地推动软件在水利行业的推广应用。据说水利部将把是否利用Project软件进行项目管理,是否有专职人员进行过Project软件培训,作为监理资质评审的条件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该软件的重视,这也将有利Project软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该软件在国内推广将展现光明光景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简析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造价管理 论文摘要: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大难题。本文系统地分析了工程项目整个过程的造价控制的主要影响因素,并提出了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造价管理措施。 论文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造价管理 在工程项目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如何有效地利用投入建设工程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尽量少的劳动和物质消耗,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控制项目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更在于从项目的整体利益出发,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一个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设计到建成投产包括以下程序: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评估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相应地,工程造价的确定与工程建设阶段性工作相适应,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是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二是设计与计划阶段的造价管理;三是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四是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一、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 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设前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投资方案选择的重要依据之一。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区的选择;建设地点(厂址)的选择;项目的经济规模;工艺评选;设备选用。 决策阶段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在项目的决策阶段必须编制可行的投资估算。因此,可采取以下措施控制该阶段的工程造价: (一)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 造价人员需要收集工程所在地的水电路状况、地质情况、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资料、大宗材料的采购地以及已建类似工程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认真分析,保证投资预测、经济分析的准确。 (二)做好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技术经济论证 要做好可行性研究,就需要作充分的市场调查研究,包括国内外市场在项目计算期内对拟建产品的需求状况、类似项目的建设情况、国家对该产业的政策和今后发展趋势等。 (三)做好方案优化 技术经济人员应该和设计人员密切配合,用动态分析方法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通过方案优化,使工艺流程尽量简单,设备选型更加合理,从而节约大量资金。 二、设计与计划阶段的造价管理 基于对大型工程项目和造价控制分析与研究,发现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方案选择对其工程整个投资影响最大,可以高达80%以上。规划设计水平的优劣,对工程实物的投资、工程进度和建筑质量有着非常大的影响。设计与计划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总平面设计、空间组合(包括层高、层数、室内外高差的确定等)、项目资金、建筑结构型式、建筑材料、建设地点(厂址)及设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等等。 由此可见,只有在设计工作没有完成,设计图纸未交付使用之前把好工程造价管理的第一关,才能为总体工程造价控制打好基础。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性比较分析,对不合理的设计方案提出意见,从而达到控制造价、节约投资的目的。在工程项目中,针对该阶段,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管理: (一)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权责,分工明确,奖惩分明 只有明晰的文件管理制度,把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技术人员的责、权、利与工程造价管理挂上钩,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才能把设计与计划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做细致、准确。 (二)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各方面人员的综合素质 设计与计划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设计人员和经济技术人员要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才行。 (三)把限额设计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 要求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推行限额设计,凡是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均要通过计算,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用数据说话,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要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相适应。 三、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工程实施阶段,在整个项目的建设周期中所占用的时间最长,投入的资金量最大,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也是货币资金转化为建筑实体的关键阶段。实施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工程招投标、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材料管理及竣工结算审核。 尽管工程实施阶段节约投资的比例相对较小,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却很大,因为建筑实体的形成过程是不可逆的,如果在此阶段未能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无法挽回和弥补。在这一阶段,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管理: (一)做好施工项目的经济核算工作 施工项目经济核算是指对施工中发生的物化劳动(人工、机械、材料)及活化劳动消耗量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的方法。 (二)加强合同措施 合同订立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客观上要求合同应内容完整、清楚,用词严谨、准确,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才能保证合同履行、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材料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首先,要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其次,要加强材料使用管理,降低材料损耗量。 (四)做好施工索赔工作 作为建设单位,加强索赔控制,应加强关键环节的管理和控制,避免由于主观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单位索赔;做好施工过程中各种现场记录、报表、日志、会议纪要、备忘、签收手续、监理通知、进度记录、验收资料、工程照片等可作为索赔和反索赔证据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公正、合理、及时地处理索赔的发生,避免产生更大的索赔损失;依据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有理有节地进行反索赔。 (五)做好竣工结算工作 要有详细健全的台帐记录,如材料上涨,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隐蔽工程的验收等。工程量的计量,材料用量的核算对工程造价应求计算准确。 四、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竣工阶段是控制工程总造价的一个关键环节,在工程结束阶段,建设单位要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价,也是对该项目工程造价的总结。一方面总结在整个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管理造价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在控制造价方面的不足,尽可能找出因主观原因而影响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因素,并加以克服。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在结算的编审过程中由于编审人员所处的地位、立场不同、目的不同,而且编审人员的工作水平不同的差异也会影响对工程造价的估算。针对这一阶段,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管理: (一)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主材的合格证、单价等。 (二)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 预算员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才能准确无误。 (三)熟悉掌握专业知识、讲究职业道德 预算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定额计算,掌握上级下达的各种费用文件还要全面了解工程预算定额的组成,以便进行定额的换算和增补。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施工规范与建筑构造方面的知识。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几点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国际建设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由1979年的几家发展到今年的上百家,由最初的单纯劳务承包,发展到今天工程总承包。无庸讳言,中国已成为建筑大国。同时,我国的建筑市场也实行了“门户开放”,许多境外建筑承包商进入我国承包工程,从而加剧了国内建筑市场竞争。但从我国建筑企业实际情况看,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上与国际惯例尚有较大差距,影响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此,改革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是建筑企业的重要课题。本文将就如何与国际惯例接轨试谈以下浅见。 一、建立高素质项目管理班子,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关键 从我国众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经验教训看,要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夺得一席之地,并站稳脚跟,首要的问题就是建立高素质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应作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必须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其成员都要懂技术、会管理、富有国外施工经验、法律知识。这是搞好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关键。尤其要选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班子的灵魂,其素质高低决定着承包工程项目的成败。项目经理一定要头脑清晰,思维敏捷,能审时度势地作出决策。项目经理能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成本预测、管理核算、资金运转周期、材料供应、设备能力以及索赔、保险、当地税务等业务心中有数,能按照国际惯例采取相应对策,防止可能出现的失误和损失。项目经理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和领导水平,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别人的经验,扩大视野,取长补短。另外项目经理要有较好的外语基础,能够与业主、当地专业人员会话,阅读外文资料。具备这些条件,必定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信息掌握,促进与国际惯例接轨。 2.必须熟悉和掌握国际建筑市场状况和动态。当前参与国际工程承包的贯用作法是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分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和熟悉工程所在国对工程总包和分包的政策规定,指导我们采取相应的政策和策略。我国进入国际建筑承包市场的企业尽管越来越多,但是国际建筑承包市场的占有率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以1996年美国的统计资料显示:美国占22.3% , 英国占11.5%, 法国占15%, 德国占8.6%, 日本占11.7%, 韩国占4.5%, 而我们仅占3.7%.在工程项目管理上,与国际承包工程的大公司如英国的克瓦纳集团、美国的福陆丹尼尔公司和法国的布衣格公司相比,我们的总体管理水平还相差很远,管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加上我们国际承包经验不足,有的业主和监理还有故意刁难等情况。面对这种种困难,要想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求生存、求发展,必须按照国际惯例采取相应政策。 3.必须处理好与业主、监理与当地雇员的关系。在对外交往中,既要坚持原则,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和策略性。在外国人眼中,我们代表的是中国,要不卑不亢,维护自身的利益,按国际惯例,寸理必争,寸利必得。对监理,既是对立关系,又有一致的一面,即都是业主的雇员 ,要善于利用这种一致抑制监理的作用。雇用当地雇员必须熟悉当地劳动法规,在不违规的情况下调动雇员的积极性,能为我所用。 二、必须了解和掌握FIDIC合同条款,搞好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精通FIDIC有关合同条款。FIDIC合同条款涉及索赔的内容大致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工期的索赔,主要是业主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供有关图纸、设计变更及其它非正常因素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其二是动用款项索赔,主要有工程变更、单价改动、规范改变及不可预见事件等,如水文地质条件变化、人为干扰等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总之,在FIDIC合同条款中很多规定为承包商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要专门注意与索赔相关事件的发生,及时抓住索赔时机,寻找索赔动因,要做到这一步,不精通索赔条款是很难办到的。做为项目管理班子,特别是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必须精通FIDIC合同索赔条款,才能不失时机地提出索赔,减少流失,提高效益。 其次是及时收集索赔资料,提出索赔方案,FICIC的索赔条款是进行索赔的法律依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索赔条款收集整理的索赔资料是索赔的事实依据。没有后者,或者后者不充分、不祥实是达不到索赔目的的。这要求施工工程主要的管理者要组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明确岗位责任。因为索赔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工作、技术工作和经济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负责索赔的责任人必须熟悉和掌握索赔条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只有这样的责任人才能收集到准确的索赔资料,达到索赔的目的。 当然,真正实现索赔,并非易事,其关键是工程项目的管理者有没有索赔的观念、索赔意识和索赔能力。合同违规索赔是法律赋予承包商的正当权利,不能怕伤和气、伤感情,而忍受应该挽回的损失。国际国内承包工程都可能遇到索赔。因此,要求承包商在树立法制观念的同时,要坚持索赔的信心,更要特别强调索赔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否则将功亏一篑。 三、必须学会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无论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还是在国内工程承包中,施工过程的事故是难免的,往往由此造成的损失也是惨重的,除了事故风险以外,按照国际贯例还有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险和治安风险等。特别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因风险造成损失的频率和概率较国内要高的多。因此,按照国际惯例学会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把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是提高效益的重要措施。 1、项目风险管理的作用,一是提高施工管理的风险意识,增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和风险管理的力度,突出施工技术措施和质量安全操作规程的到位,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要认识到风险的危害性,提高遵规守章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预测、防范和控制,减少风险的发生和发生风险时能采取有效地弥补措施,从而达到防险、避险、减少损失、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风险管理的途径:依照国际惯例就是实行施工全过程的投保,建立施工保险机制。在实施施工保险时,要尽其可能对施工全过程包括相关项目环节都要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对所有可能发生风险的环节,按照国际惯例能投保的全部投保。对不能投保的风险环节要制订相应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3.合同担保的风险管理:合同担保是维护发包人利益的法律行为,在这方面稍有闪失,就会给承包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合同担保的风险也是相当大的,决不可等闲视之。合同担保是独立于合同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它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保证金担保等项目。一般地说,承包商和承保人是关系比较密切的,否则承保人不会给承包商担保。合同担保的关键要认真分析研究发包人的担保文件,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损害国格和承包商利益的苛刻条件是不能接受的。另一方面,作为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者,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和防止业主终止合同的风险条款。同时对担保金额进行技术处理,不能因担保泄漏标价。要选择好履约方式,充分研究保单条款及加强对保函的管理等。 4、施工保险管理,进行施工投保的目的是转移施工风险,以弥补因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保险应包括施工全过程,即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事故保险,材料、设备运输保险等,施工过程的保险要明确各方面的风险责任,明确投保险别和申办方式等,要研究保险合同和保险单的条款是否能保护自身利益。所以在进行施工投保时要充分利用FIDIC条款中关于保险条款的规定,最大限度的减少失误和经济损失。 四、必须掌握国外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 1、成立项目管理软件应用机制。项目管理软件是高新技术,是新兴现代项目管理手段。尽管在国外应用较为广泛,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但是在国内还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因此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尽快的踏上信息快车道。首先应成立项目管理软件开发应用小组,对项目计算机技术进行全面地研究、学习、开发、应用,并且争取尽快国内上网,进而进入国际互联网。 2.将项目管理软件纳入工程项目科学管理轨道。现在一般国外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工程项目,使用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项目管理软件。在复杂的项目管理中使用P3,在一般项目中使用Microsoftproject(微软项目)。另外还使用一些专项项目管理软件,以名冠全球的P3系列软件为例,就有工程进度计划、资源、成本动态管理与控制软件。还有工程合同文书、变更事宜、合同费用演变等管理软件,该软件使用能更好地执行FIDIC合同条款。当前主要代表产品有美国的P3和英国的ARTMIS. 3、培养高素质的软件开发、应用、管理人才。要真正推广国外广泛使用的项目管理软件,其项目管理人员起码应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先进的技术是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驾驭的。所以,与国际惯例接轨,在建立了软件开发应用机制后,就应着手培养微软复合型人才,要求这些人即要懂计算机技术,又要懂管理,才能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人才培养可分层次进行,先培养急用的计算机操作员和程序员,先能操作运行,独立开发编制、调试程序,再逐步推开,进行普及培训,让更多的管理人员掌握应用这项技术。 五、必须学会按国际惯例解决项目承包中的争议问题 不管是进行国际工程承包,还是进行国内工程承包,业主和承建商发生纠纷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一旦发生就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财力。因此,必须要面对现实,依照国际惯例,明智的做法,一是签订好承包合同,二是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1、易于引起争议的问题。 ① 索赔。一是业主向承建商索赔,二是承建商向业主索赔。不管谁向谁索赔,都存在索赔成立不成立的问题,索赔金额能不能达到一致的问题。 ② 违约处罚,一是不承认自己违约,二是指责对方违约,三是不仅要罚违约金,还要追加索赔。 ③ 终止合同,一是业主责任引起终止合同,如事实证明业主拖欠付款,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导致不能继续承包;二是承建商责任引起终止合同,如事实证明工程拖期,无力扭转局面,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导致不能继续承包。 2、减少和解决争议的对策。 ① 签订好承包合同。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熟悉掌握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并严格依法签订。在合同条款上要认真研究、评估、磋商,不能把注意力仅放在造价上,而应主要放在可能引起争议的条款上,特别是违约处罚和风险索赔上。这就要求合同双方必须把双方责任、违约、罚款、索赔、免责等都要做出规范的界定和规定。一旦发生争议问题,就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解决。 ② 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尽管如此,发生合同纠纷仍在所难免,这就要求双方:一是一旦发生纠纷就要及时解决。在纠纷面前,双方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通过友好、合理、合法的协商途径以及时解决,不能让一时一事的纠纷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二是一旦发生纠纷,严格按合同条款处理。按照国际惯例,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可能存在差异,在解决纠纷时,一般采用非对抗式和对抗式两种方式解决。非对抗式采用谈判、调解解决;对抗式采取仲裁和诉讼解决。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在合同中都应做出明确规定。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 一、关于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的理解 要真正发挥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就要对信息工程项目有关的概念,与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不同区分清楚。 1、何谓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和建设? 信息工程项目:就是以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为依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促进管理工作、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信息工程项目一般可分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和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就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对项目所选择的信息技术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建设的合理时间与经费预算,实现信息技术、人员与业务需求的有效结合,达到项目建设的质量要求和目标。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是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以确保信息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发挥良好应用效果的能力。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就是为增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所作的各项投入和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学法用法、技术研究、项目监管、项目评价、政府采购与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 2、信息工程项目管理与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不同 传统的工程项目是以资源,特别是有形资源,如人力、机械工时、材料的消耗为主要生产形态,项目成果最终通过这些资源的消耗与形态的转化来逐步实现,以有形的建造物为项目目标,其实质是“资源消耗”。传统工程项目的物质资源约束是项目的决定因素,管理核心是资源配置、工程计划、工程组织与协调、成本控制与质量管理等问题。项目的建设目标相对是一个比较明确的问题。项目建设的工期一般是刚性的。质量是可见的(即便隐蔽工程也具有可见的属性)、可检验的、可度量的。项目的建造质量可以与项目运营相对剥离来衡量。 信息工程项目的核心是信息技术,更偏重于知识的运用,项目成果要通过信息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效果来体现,以无形的智力产品为项目目标,其实质是实现“知识转移”。信息工程项目的信息技术知识约束是项目的决定因素,管理核心是在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上更着重于信息技术的选择与应用。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有形资产与无形知识的结合体,项目质量受技术选择与实际应用效果的影响很大,只有将项目建设与运营结合起来,才能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当然,并非说信息工程项目中不存在“资源消耗”,也不是说传统工程项目中没有“知识转移”,这一点应该得到辨证的理解。 目前,从社会整体上看,信息作为工程列入国家投资项目的时间还不长,对于信息工程项目的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诸如立项、评估、定额、监理、效益评价等问题也是近一两年才开始探讨和研究。所以信息工程的管理能力的提高还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需要努力研究的课题。 二、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的内容 通过工作实践的摸索和总结,我们认为加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依法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项目实施依法管理、发挥国家投资效益已经成为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就是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依法管理项目,实现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投资效益和作用。 2、高度重视信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实施好项目的基础。只有把前期工作做扎实,才能保证项目的切实可行,才能赢得投资源头部门的信任和支持,才有可能争取投入。将项目前期工作做稳、做扎实,把好项目遴选关,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得到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3、加强信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项目依法管理和投资收益的关键。信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只有做到信息技术、项目实施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与业务工作的有效结合,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依法监督与管理,才能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4、做好信息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信息工程项目是要做到信息技术的无形知识与计算机、网络等硬件设备的科学、合理、有效结合,才能发挥项目的实际建设效果,真正实现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因此对信息工程项目建设效果的评价要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要做好项目建成后投入运行的技术应用效果、运行管理成本等的综合评价工作,才能得出信息工程项目真正客观、合理、有价值的结论。 三、农业部信息中心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状况 农业部信息中心作为农业部的数据中心、网络中心、通讯中心和信息交换中心,为农业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提供通讯、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着农业部政务内网、政务专网、政务外网、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通信系统等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为更好地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进行信息工程项目的遴选、评估和申报,切实管好用好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建投资和专项资金的作用和效益。 1、学法用法,项目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为适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变化和要求,实现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农业部信息中心对信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制订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和四个配套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项目申报、招标投标、竣工验收、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明确职责、重点管理,提高了项目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对重大信息工程项目,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农业重大招标投标项目廉政监督规定(试行)》,向派驻农业部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项目备案和报告。对财政专项项目的申报、可行性研究和经费预算等工作遵照《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为配合国家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农业部信息中心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农办财[2005]39号《关于做好我部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2004年底国务院颁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都规定了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强化了对责任人的惩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这对加强信息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严格筛选,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 近两年农业部信息中心针对本部门发展计划工作的不同内容分别成立了项目前期工作小组,进行项目需求的深入调研、分析,针对有关技术问题深入讨论、研究,形成基本建设项目草案。项目草案由各自工作小组在中心范围内进行汇报、讨论,并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指导。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事业发展的紧迫程度确定本年度基本建设申报项目。对拟申报项目,由中心领导、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预算编制人员等组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小组,完成项目相关报告的编写工作。对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中心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一同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写工作。 近两年农业部信息中心完成了《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通讯系统同城联网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农业部通讯网络系统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卫星多媒体传播系统(DVB)主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建设二期项目建议书》、《中国农业信息网网站群数据存储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等项目申请报告的编报工作,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批复,已经落实了部分项目投资资金。 3、严慎细实,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领导决策和项目具体执行工作,同时要求计划财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和初步验收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形成项目实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监督的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点信息工程项目引入信息工程监理制度,重大招标投标项目执行向纪检监察机构备案、报告制度。对规定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更加合法有序地进行,以便获得国家投资的最大收益。 对于2004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业部第39号令《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四个配套规定,信息中心非常重视这一个办法和四个规定的学习落实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对照此前的项目管理工作,找差距、找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对农办财[2005]39号文件《关于做好我部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中心主要领导和计划财务部门认真参加培训学习,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能力,增强合理、合法、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确保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农业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 总结 近年来农业部信息中心在信息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理清思路、创新思维、依法管理、注重实效,确保了信息中心事业发展的需要。但也要看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事关项目管理工作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缺乏系统性、领会不够透彻、贯彻执行力度尚需加强; (2)项目申报前期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对项目技术可行性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全面,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材料准备不够充分,前期工作质量有待加强和提高; (3)项目实施中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还需认真理解、掌握,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4)项目财务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和项目后评价工作,以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加强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建议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有关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领会 依法进行项目管理,不仅仅关系到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更关系到分管领导、承担项目工作的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因此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领会,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并贯彻执行绝不是空话,学习也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表面上,而是要真正做到认真学、仔细学、学以致用,才能为推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的提高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对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集中学习和讨论,组织专题报告和讲座等,切实提高依法进行项目管理的能力。 2、进一步做好项目规划、技术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确保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有关规定,项目批准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后,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文件执行,严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等,如确需进行调整,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批。实际项目执行中的调整往往是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造成的,因此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并对争取更多的国家投资产生直接影响。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并进行项目内部评审,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做好项目规划和项目储备工作,充分进行需求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以便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建议成立单位内部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外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内部评审、专家论证,严把申报项目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3、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按照农业部关于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基建项目和财政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与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完全协调一致的问题,研究细化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和工作流程,标注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以便更好地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工作环节,确保项目实施工作的合法有序进行。 4. 进一步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工作,确保信息工程项目投资发挥应有的效益 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验收后的绩效评估工作,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信息工程项目综合效益,增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研究 摘要: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分析,指出了现阶段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弊端,并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与创新。 关键词: 项目管理 建筑经济 1 引言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全球对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希望建筑业产品的成本逐步降低,建筑产品的质量逐步提高,建筑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不断降低。与此同时,投资方希望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而又不损害其利益,并希望建筑业能提供范围更宽的服务,由此必须对不适应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采用何种管理模式与项目的特征、规模、现场条件、业主能力以及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体制等有关,我国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建设单位自管模式、工程指挥部管理模式、总承包管理模式(交钥匙管理,或称一揽子承包方式)、工程托管模式等,目前国内外比较常见的有三角管理模式、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模式等,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存在如BO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模式、+D+B(Develop+Design+Build)模式、D+B+FM(Design+Build+Facility Management)模式等。 2 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弊端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建筑业始终走在改革的前沿,建筑经济国际化也取得进展,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对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也得到进一步完善,管理模式也逐渐更新。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方面较项目业主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项目法人的责、权、利也更明确。1998年试点、1996年全面推行的建设监理制使传统的建筑市场主体由两元结构转化为三元结构,即在两元结构中增加秉公执法的第三方——监理单位,形成了现阶段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商)三元主体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建筑水平为目的,互相协作,互相制约的新模式。 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标投标制作为我国基本建设领域的三大改革制度,对规范建设市场、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毋需讳言的是,在我国建筑业的管理体制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建设领域中质量低劣。工期长,投资“三超”现象还很严重,现行的项目管理模式还远不能适应建筑国际化的要求,具体表现在: 1)投资管理体制出现诸多弊端,集中反映为“高投资、低效益,高积累、低发展” 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地方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但建筑市场上最大的买方仍然是政府,各级政府在项目建设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体现项目的重要性,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项目法人的领导班子大多由各级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质上还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加“工程指挥部制”,投资体制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和极强的计划性。 2)项目法人的管理压力、责任压力、利益动力和行为约束力没有切实落到实处 由于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普遍没有资本金,除项目建设资金外,无其他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因此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项目法人不具备资金的自我积累能力和向外部融资的能力,没有独立的投资决策权,项目建成后如没有工程的所有权,收益权,项目法人通过正常渠道(按概算)在项目建设成本中列支的管理费用和开办费用不能反映其为管理项目所必须的开支,其职工的住房,医疗,养老保险,奖金无合法来源,因而没有控制工程成本的动力。权、责、利失衡,项目法人只管花钱不管还钱,导致投资决策失误后,赔偿责任成为“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 3)项目经理与监理方权限重复过多,不利于工程实施 在《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中,由项目法人聘任的建设项目经理具有从初步设计到项目后评价的管理职权,并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实施和控制工程投资、工期与质量,这与监理方的权限产生了很大的重复。再加上监理费用等原因,监理单位名为社会中介机构,实则受雇于项目法人,建设项目经理的“长官意志”使监理单位“秉公执法”产生了很大阻力。再者,本来监理单位能够负责工程的全面监督与管理,项目法人下面又设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这不仅导致了机构的膨胀,而且从制度上增加了一笔不少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背离了降低建筑产品成本的要求。 4)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总体水平不高,竞争力弱,不能适应建筑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现有的设计单位多为综合性设计单位,包含着建筑,结构,机电等多专业工种,大都组织庞大,少则上百人,多则上千人,这些设计单位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体制。监理单位人员素质不高,许多是东拼西凑的杂牌队伍,对监理的性质、任务、机制认识不够,监理不力,而且往往局限于对施工质量的临控。小而专、大而强的承包单位和项目管理公司不多,使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面临严峻的挑战。由于管理模式、水平的差距,使得国内工程项目管理市场拱手让给国外公司,如鲁布革水电站、小浪底水电站、大亚湾水电站、深圳地王大厦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许多大型项目的项目管理基本上是被西方欧美国家的项目管理公司或项目咨询公司所包揽,更谈不上占领国际市场了。 5)有法不依,执法不力,建筑市场不规范现象令人堪忧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建设主体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置法规体制于不顾,处处钻空子,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反映在:基本建设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不抱建、不招标、搞私相授受,以及任意肢解发包工程,强行不合理压价;行业垄断,一个行业的工程往往是本行业立项、本行业投资、本行业设计、本行业的施工、本行业监理,不允许外行业队伍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成为“可批性研究”;现场签证无中生有、价量不实;不法中介行为严重;还有钱权交易,搞工程腐败等。这些都极大地制约和限制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 2 改革的方向 由上述分析可见,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一种较为混沌的状态,与国际惯例无论从体制上、水平上都相去甚远。因此改革现行建筑业管理体制,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加紧构造适应国际建筑市场发展需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是当务之急。今后的改革中应该有选择地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模式,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1)实行工程保险制度,建立强有力的风险约束机制 遇有国家投资的项目,由一个与投资无关而与建筑企业有关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招标投标,难免产生“掏国家的钱,请自己的客”,使投资效益受到损害。当投资不力、资金无法回收时,经济赔偿也成为空谈。而保险的最大作用就是充分发挥经济赔偿的功能。 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是很常见的一个规避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极为普遍的应用。美国、拉丁美洲对公共投资项目实行强制性保证担保,保函由经批准从事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和专业担保公司出具;在日本和韩国,传统上实行的是替补承包商保证担保制度,它的特征是由竞争者来提供担保。我国目前虽然有北京、上海和深圳作为全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改革试点城市,但我国的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业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建立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是我国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同国际惯例接轨以迎接“人世”的迫切需要。 2)完善监理行业协会体系,确保监理单位“秉公执法” 现阶段监理费用一般是从甲方手中得来,监理单位自然在许多地方都要迁就甲方,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监理单位的中立地位,使监理单位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笔者认为可以考虑让甲方将监理费用交给第三方——监理行业协会,再由监理行业协会对工程的监理情况考铰后,将监理费用转交给监理单位。目前我国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包括国家监理法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工程程序等,即在监理行业的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等几个重要方面与国外监理相差甚远。如监理市场,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愉悦环境,存在着地区保护、违规交易、行政干预等不良因素,监理深度远未到位,当前现场监理普遍还在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这一低水平阶段徘徊,不早日突破这一步,我们的监理业就很难适应建筑业国际化的需要。 3)精简不必要的机构,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如工程项目的三控制,本应是监理单位的职能,却又有建设项目经理的管理班子参与其中,这种“越俎代庖”行为不仅阻碍了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而且增加了多余的管理机构,势必在工程成本中多出一部分管理费用。笔者建议,这部分多余的管理班子应予撤除。 4)健全建筑法规体系,成立建筑法院以及建筑执法队伍 我国的建筑业必须关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需求变化的动向,逐步引进新的建设模式。与此同时,为适应项目管理模式的变化,需要尽快制订我国自己的冈 FIDIC条软和NEC条款,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法规体系,以规范建筑市场,促进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与此同时,建筑法院及专门的建筑执法队伍也应尽早成立和组织起来,这支队伍必须是建筑业的专业人员,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非专业人员是很难做到高效、正确执法的。 3 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提出 结合以上巳述及思想,笔者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对现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提出了改进与创新, 这种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有所变动 这种模式取消了建设项目经理班子,增加了监理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投资方不必通过项目法人,而是直接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进行监管。这样,各主体在更大程度上以经济手段来相互约束,减少了行政化色彩。在施工现场,只有施工方与监理方负责进行工程管理,改变了多头指挥的现状,并节约了工程成本。(承包单位包括设计承包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等,监理行业协会则是为促进整个中国的监理事业而组成的行业性社会机构。) 2)监理费用的获得方式有所改进 投资方先将监理费用交给监理行业协会,监理单位的费用由监理行业协会处获得。行业协会的监理费中转作用消除了投资方与监,理单位之间的明显的雇佣关系,相对于现阶段管理模式而言,监理单位较容易保持中立,有利于“秉公执法”,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 3)强制实行保险制度,风险约束机制加强 这种模式要求强制实行工程保险制度,规定工程建设各方都必须先购买工程保险,否则项目不予批准。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槟发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公司,均须提出投保申请,成为被保险人。由于监理单位疏忽或过失而未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义务或指令错误,致使投资方在保险期限内对其提出赔偿要求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根据规定,赔偿监理单位依法应承担的投资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经保险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而发生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对外承包工程的承包单位,一般要承担从投标开始,施工阶段以至工程竣工移交为止的一系列风险责任,因此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各项保险。如设计承包单位必须购买设计责任险,对外承包工程的险种还有: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保险,如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以及合同规定投保的其他保险等。 通过实行工程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各建设主体的忧患意识。不购买保险就接不到工程,但是对那些实力弱小的“杂牌”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保险公司也不愿意为其承保。优胜劣汰,一部分竞争力弱的建筑企业必然破产或被兼并,保存下来一批富有竞争力的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使我国建筑业的总体水平得到提高。 4 结束语 对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是当前广为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所提出的新模式借鉴了国外成熟的管理方法,结合了我国的国情,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方向上迈开了前进的一步,有利于我国建筑业的国际化发展。但该模式的实施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政府必须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建筑法规体系的健全是当务之急。同时,各建设主体的水平亟待提高,如监理单位必须对监理人员的资质作严格审查与考核,以使我国监理业快速适应人才高素质化,业务宽深化的国际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自然辩证法 摘要: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理论体系。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就是从系统整体的观点出发,从系统与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相互作用中考察对象以达到最佳地处理问题的科学方法。 关键词:项目管理;自然辩证法;系统方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科技的进步,工程项目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项目管理越来越系统化、专业化,我们需要一个正确的理论作为依据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地管理。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在项目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自然辩证法简介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理论体系。自然辩证法属于哲学门类,它研究的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而不是自然界发展的某一具体规律、科学技术某一学科发展的特殊规律以及科学技术中具体学科的特殊研究方法。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1]。它吸取了历史上自然观的精华,摒弃了旧自然观的糟粕,研究和认识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科学图景及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特征和规律,并研究和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科学技术观是关于科学技术及其发展的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的总看法、总观点[1]。马克思、恩格斯把科学和技术作为一种社会想象来考察,科学技术发展到现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成果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科学技术方法论是人们对自己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运用的认识和实践方法的哲学概括[1]。科学技术方法论是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常用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一般方法的性质、特点、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理论体系[2]。科学技术方法论对社会认识实践具有重要的自导意义,唯物辩证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系统阐述了我们在实践中所用的方法、技术和逻辑过程。 (二)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恩格斯指出:“一个名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哲学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我们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并通过他的发展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度,需要一个正确的哲学理论来指导我们进行研究,自然辩证法为我们提供这一整套理论,要求我们要用系统的观点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二、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自然辩证法 (一)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一词越来越多地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定义很多,国际标准《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质量指南(iso10006)》定义项目为:“由一组有起止时间的、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所组成的特定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符合规定要求的目标,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 “项目管理”就是以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方法,通过一个临时的、专门的柔性组织,对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以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实现项目的目标[3]。 工程项目是最为常见也是最为典型的项目类型,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对象通常是有着预定要求的工程技术系统。项目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它由许多子项、分项和工程活动构成,项目管理必须包括整个系统的管理。完整的项目管理工作过程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反馈等。项目管理应该包括全部的管理任务,有工期、费用、质量(技术)、合同、资源、组织和信息等的管理。 (二)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就是从系统整体的观点出发,全面地把握和控制对象,综合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以达到最佳的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理念。 系统方法的一般步骤:阐明问题目标选择系统方案系统分析系统选择决策实施计划。系统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着广泛的应用空间。并将给工程项目管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4]。 1.系统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内在要求性 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系统性、产品固定性、成果的不可挽回性、体积庞大、操作空间有限、技术复杂、规模宏大等技术经济特点,从而对立项的正确性和目标的实现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许多的子项目,也包括管理项目的人——管理者。工程项目管理者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技术素质、经营素质与方法等,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主导因素。 (1)现代项目管理具有特征:“1)项目管理理论、方法、手段的科学化。这是现代项目管理最显著的特征。现代项目管理吸收并使用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具体表现在现代管理理论的应用如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行为科学等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现代管理方法的应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最显著的是计算机的使用。2)项目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由于现代社会对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需要职业化的项目管理者,这样才能有高水平的项目管理。3)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项目管理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复杂的工作,要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多,使得项目管理日趋国际化。”[5] (2)工程项目管理过程的内容:包括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采购管理等。 项目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工作,在某一工作区域内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都会对另一个工作区域产生影响。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可能是很明确的、可以把握的,也可能是不确定的、难以把握的。由于存在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所以需要管理者对各种项目目标进行权衡。在各种管理中,要有整体和全局观念。任何一个子系统、子项目都不能脱离整体,一旦脱离整体,其组织就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2.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方法 系统不仅是整体的,也是开放的。系统的内外部环境也会影响到管理者对项目的管理。如何处理系统的开放性问题,管理学中的swot方法为我们提供了工具,其哲学依据就是开放性原理。swot是在进行项目选择时最常见的对项目优劣进行分析的方法。如下图所示: 左右框代表内因,上下框代表外因;ⅰ、ⅱ代表积极因素,ⅲ、ⅳ代表消极因素。框内内容表示:(1)上边的ⅰ为内部积极因素,即自身优势(strength);(2)左边ⅱ为外来积极因素,即外部机会(opportunity);(3)下边ⅲ为外来消极因素,即外部威胁(threat);(4)右边ⅳ为内部消极因素,即自身劣势(weakness)。 在承接一个项目之前,以项目团队为中心进行swot分析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理性,减少决策的失误。其方法是:(1)列出团队自身的优势以及如何充分地发挥这些优势,并填入ⅰ。(2)列出该项目提供了什么外来机会以及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机会,并填入ⅱ。(3)列出可能影响项目成功的威胁以及如何处理这些威胁,并填入ⅲ。(4)列出团队自身弱势以及怎样将影响降至最小,并填入ⅳ。 swot方法就是如何利用内部的变化去适应外部环境。项目目标要能实现,就必须发挥优势克服劣势,抓住机遇避免威胁。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质和量的统一体现在“度”的范畴里。“‘度’是一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是事物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话动范围。辩证法认为,事物矛盾双方的比例、事物发展的过程.都是有‘度’的,事物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它能保持事物的稳定状态,维系事物特定的质。此时,事物总体上处于协调、稳定、有序的和谐状态。”[6]协调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取得一个成功的项目,协调具有重要的作用。 协调可以使矛盾的各个方面居于统一体中,解决它们的界面问题,解决它们之间的不一致和矛盾,使系统结构均衡,使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顺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是协调的中心和沟通的桥梁。在整个项目的目标设计、项目定义、设计和计划、实施控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协调工作。 三、结语 工程项目由于诸如市场条件越来越苛刻,项目变得越来越大,行业变化速度加快等原因,越来越需要更专业、更高级、更系统地进行管理,自然辩证法对项目提供了重要的管理理论基础。运用自然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来指导我们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他学科的学习和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告诉我们一个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自然辩证法贯穿在我们学习工作的各个方面。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与成本管理 摘要: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与成本管理之间的关系,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至上原则,以及如何处理合同或法律来解决工程问题以便对于成本的控制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说明,以期更好的把握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与成本之间的关系,以利于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合同管理中需要有成本意识,要实现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同样,成本管理也需要对合同进行规范,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有助于实现对工程成本控制的最终目标。 关键词:工程程项目管理;合同;成本管理 1 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的概念及关系 工程项目管理是把“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组织的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旨在实现项目的特定目的的管理方法体系”用于工程项目。当前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往往都会涉及到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诸多方面。相应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部分。上述这些方面的管理的核心和主干就是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 成本是为过程增值和结果有效已付出或应付出的资源代价。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获取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表现,成本管理影响着其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由此,成本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项目管理的本质,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可以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都是为了防范由于片面强调减小成本而忽视合同管理成本投入,盲目追赶进度,忽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而导致法律代价的激增,进而从长远的整体性角度提升项目的盈利空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指在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下,从合作方的初步选定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的解决等都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成本的控制目标。 2合同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下列原则:(1)自愿原则;(2)合同的法律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公平原则。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项目经理部要履行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处签订的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及处与劳务承包人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下面,我首先将我们涉及的合同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合同-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其在施工中的作用及有关内容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①该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中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主要依据。合同在工程实施前签订,它确定了工程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和目标相关的所有细节问题,合同确定的工程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项目单价。 ②该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利。签订合同,则双方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双方的总目标是一致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双方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 ③该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都必须按合同办事。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 ④承包商(项目经理部)通过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分解和委托项目服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 ⑤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执的根据。由于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争执是难免的,可以说,合同和争执有不解之缘。合同争执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它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有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地履行合同等。 3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 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项目初期和项目收尾阶段。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合同价格确定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项目收尾阶段,要提高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掌握项目前期阶段的合同价格方法,降低价款成本“招标谈判”法是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采用的常见方法。 尤其是对于一些市场资源相对宽松,可供选择厂家较多,需要较大而消耗稳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招标采购,利用供方的竞争,实行“货比三家”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同时也可避免由于独家供应而带来在资源价格、货款上被牵着走的被动局面。“一调两审”法一调指的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确定后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调查;两审中的一审是指合同具体承办单位与对方的初谈,二审是指由合同管理科召集有关单位与对方正式谈判。这样通过一次调研两次审价,可以将合同价款压低到最低限度。“成本分解”法在实践中,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自己认为很合理的预算报价,当进行洽谈时,对方以依据国家规定作为理由,而我们又没有充分的证据,对方是不会同意降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标的技术含量低,成本构成比较明确的合同,应采用“成本分解”的办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的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 “权力限制”法指的是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对合同管理人员所拥有的可自主决定的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在此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自主决定,超过这个范围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决定。所谓权力限制法就是将相关部门认定的价格,作为领导授予的最高价格与对方摊牌,有意避开人情关系和技术工艺问题,与对方巧妙周旋,达到对方接受相关部门认定价格的一种合同价格谈判方法。 对于高科技含量较高的专业性和垄断性较强的项目合同,由于进行成本分解很困难或因承揽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合同价格谈判往往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权力限制法。使用该办法时,一方面要取得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广泛收集信息,确定一个实际可行的价格。在洽谈过程中,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利用本单位的实力和市场优势打动对方,这样可以取得双方都满意的效果。“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总报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各子项的单价,争取实现既不影响总报价、中标后又可以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对先施工的子项单价可适当提高,后施工的子项单价适当降低,以利于资金周转和增加资金时间效益;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子项单价可适当调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子项单价可适当降低,从而增加工程项目总收入。 4 结语 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与管理水平、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等是相辅相成的,加强施工项目管理,必然能节约项目成本,但过分追求高质量、短工期对成本控制是不利的,只要能满足合同要求,施工企业就要相对“宽松”地对待自己,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做一个诚信的企业,并力争取得最大利益。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成本管理与合同管理 摘要: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主干,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合同管理中需要有成本意识,要实现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同样,成本管理也需要对合同进行规范,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有助于实现对工程成本控制的最终目标。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要处理好成本管理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进而共同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 成本管理 合同管理 互相渗透 工程项目管理是把“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组织的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旨在实现项目的特定目的的管理方法体系”用于工程项目。当前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往往都会涉及到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诸多方面。相应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部分。上述这些方面的管理的核心和主干就是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 成本是为过程增值和结果有效已付出或应付出的资源代价。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获取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表现,成本管理影响着其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由此,成本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项目管理的本质,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可以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都是为了防范由于片面强调减小成本而忽视合同管理成本投入,盲目追赶进度,忽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而导致法律代价的激增,进而从长远的整体性角度提升项目的盈利空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指在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下,从合作方的初步选定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的解决等都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成本的控制目标。 合同管理则是上述其他项目管理组成部分的依据和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要素如质量、进度、安全、范围、成本等因素往往都是通过合同进行规范的,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对相关合同的管理。所以,应该认识到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项目及其成本控制的重要意义,运用合同规范成本管理。通过关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这两个核心要素,合理处理好成本管理与合同管理的关系,既注重合同管理的成本控制,又注重成本管理的合同规范,从而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 1 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 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项目初期和项目收尾阶段。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合同价格确定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项目收尾阶段,要提高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 1.1 掌握项目前期阶段的合同价格方法,降低价款成本 “招标谈判”法是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采用的常见方法。尤其是对于一些市场资源相对宽松,可供选择厂家较多,需要较大而消耗稳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招标采购,利用供方的竞争,实行“货比三家”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同时也可避免由于独家供应而带来在资源价格、货款上被牵着走的被动局面。[1] “一调两审”法一调指的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确定后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调查;两审中的一审是指合同具体承办单位与对方的初谈,二审是指由合同管理科召集有关单位与对方正式谈判。这样通过一次调研两次审价,可以将合同价款压低到最低限度。 “成本分解”法在实践中,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自己认为很合理的预算报价,当进行洽谈时,对方以依据国家规定作为理由,而我们又没有充分的证据,对方是不会同意降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标的技术含量低,成本构成比较明确的合同,应采用“成本分解”的办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的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2] “权力限制”法指的是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对合同管理人员所拥有的可自主决定的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在此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自主决定,超过这个范围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决定。所谓权力限制法就是将相关部门认定的价格,作为领导授予的最高价格与对方摊牌,有意避开人情关系和技术工艺问题,与对方巧妙周旋,达到对方接受相关部门认定价格的一种合同价格谈判方法。对于高科技含量较高的专业性和垄断性较强的项目合同,由于进行成本分解很困难或因承揽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合同价格谈判往往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权力限制法。使用该办法时,一方面要取得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广泛收集信息,确定一个实际可行的价格。在洽谈过程中,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利用本单位的实力和市场优势打动对方,这样可以取得双方都满意的效果。[3] “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总报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各子项的单价,争取实现既不影响总报价、中标后又可以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对先施工的子项单价可适当提高,后施工的子项单价适当降低,以利于资金周转和增加资金时间效益;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子项单价可适当调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子项单价可适当降低,从而增加工程项目总收入。[4] 1.2 树立项目收尾阶段的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 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违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时的由无违约方向违约方提出的费用补偿要求。许多工程项目中成功的索赔成为项目管理获取收益的重要途径。很多有经验的项目管理者非常熟悉“中标靠低价,赢利靠索赔”的策略,因而索赔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受到高度重视。所以,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索赔的类型,积极拓宽合同的利益空间。索赔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索赔依据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合同内索赔是可以直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这种索赔处理容易一些;合同外索赔是索赔的依据难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但可从合同条款推测出引伸含义或从适用的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道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内外都找不到依据或法律根据但从道义上能够获得支持而提出的索赔,这种索赔成功的前提一般是业主对项目承担方的工作非常满意,项目承担方损失很大,业主预期双方将来会有更长远的合作。按索赔目的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中工期索赔是对因非项目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项目方有权要求业主延长工期避免后续的违约和误期罚款。费用索赔是由于业主的违约责任给项目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项目方要求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索赔。 当然,索赔必须有合理的动因才能获得支持。一般来说只要是业主的违约责任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工程项目费用的增加。工程项目承担方都可以提出索赔。常见的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及时提供施工图纸、未提供合格场地、业主指令错误、延迟付款等。 索赔也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合同或工程程序中对索赔的依据也应有明确的规定。提出索赔的主要依据应该是充分的证据和详细的记录,缺少任何一项材料,业主都有权拒绝项目方的索赔。索赔的证据包括业主指令、会议纪要、来往信件、备忘录、工程进度计划表、技术文件、施工图纸、照片、施工记录、各种采购发票、业主工程师签字的日工单和施工方案等。[5]所以,充分利用业主合同中留下的“开口”点,依据施工过程中收集的证明资料,利用业主变更设计等时机,在结算中争取主动,必要时进行索赔,可以拓宽利益空间,从而实现另一种意义上的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向业主索赔以及业主对项目方的反索赔是合同赋予双方的合法权利。但发生索赔事件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要诉讼或仲裁。索赔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正常的合同管理活动,大多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式得到解决,这样,也可以节约一定的诉讼精力和相关索赔成本的投入。 2 成本管理中的合同规范 2.1 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必要性 合同管理则是深化成本管理的突破口,项目成本管理中的成本项目都可纳入项目的内外合同体系,成本管理需要恰当的合法有效的合同规范。 随着经济活动中合作的多元化,根据企业推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及“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企业注重内部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材料市场等内部市场的建设。项目经理部与这些内部市场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它们以外部市场通行的市场规则和企业内部相应的调控手段相结合的原则运行,构成辐射型项目成本核算体系。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项目的成本。[6]合同履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成本发生和成本控制的过程。而项目管理要求以总包合同为行动纲领,各分包合同及内部合同中各项经济条款要服从于总包合同,同时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为此,有必要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各级合同的签订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总要求,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以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来进行工程管理。 2.2 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具体措施 2.2.1 加强合同条款签订管理,做好成本预测预控 无论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成本预控预测的角度出发,都必须签订好合同,合理确定合同需要的各项指标。成本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搞好成本预测。各种合同(包括各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材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构件加工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落实,计划成本就成定数,因此,项目实施前各种合同的签订直接地体现成本预测的结果。 2.2.2 强化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全时段有效控制成本 成本控制的过程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加强合同的履约管理,可以提高成本控制的质量,使成本的预控预测落到实处。为此,要根据各类合同中体现的成本预测结果及自身管理水平,编制详细的成本计划及切实可行的降低成本措施,细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以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核算员为主,项目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要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7] 2.2.3 建立合同履约考察机制,有效掌握项目的成本结果 为确保通过加强严格的合同管理实现有效控制成本的目的,在合同履约终了时,要对合同履约结果进行全面考核,真正落实各个岗位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对管理者、责任人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便对项目的成本结果了然于胸。 本文系河北省建设厅项目“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模式创新研究”(编号2008—215)阶段成果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工程项目管理中分包的探讨 【摘 要】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现代项目管理转变已多年,但与国外先进的管理尚有一定差距。除部分专业程度较高的工程分项由专业分包商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将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组织起来完成的。专业化程度低,劳务队伍素质不稳定,总承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劳务队的管理,总包方的管理水平也被牵制,不能提高。由于缺乏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现代的项目管理工具不能有良好的应用条件,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粗放型的阶段。随着市场开放性程度提高,国外建筑投资商和承包商进入,政策法规逐渐国际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正向现代的项目管理方式转型。 【关键词】工程承包 合同 分包管理 由于项目管理的独特特点,而产生的现代项目管理的工具和思想,对分承包形式的管理有着很强的整合与管理能力,是与分承包体系相适应的。对分包商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分承包管理的必要性 1.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1)社会发展总是向更高效的生产方式发展的,专业化趋势正体现了这一要求。激烈的竞争和市场的多变,要求企业更专注于核心竞争力,市场的专业化程度将越来越高。 (2)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促进了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分包企业的发展。专业化生产是提高附加值的途径之一,必然引发企业走专业化的道路。 (3)国家政策法规促使专业化的分承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业资质划分,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承包企业发展。新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2.建筑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1)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型建筑企业必将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对专业分包队伍或劳务队来说,提高管理能力,培育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机械设备,提高专业化施工能力是必由之路。劳务队将发生分化,其中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员将逐渐稳定下来,成为固定的职业人员;劳务队将由自身技术管理能力的差异,分化为大大小小的专业承包企业,既走劳务承包,又走专项工程承包的道路。专业施工能力是专业分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的需求。大型建筑企业一旦抛弃低端资源,必然更多地依赖于分包商来完成任务,分包管理能力要增强;而专业的分包队伍和劳务队必须提高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使用新型机械设备,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从而获得更高的生产率和利润率。 (3)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的需求。为了适应变化,大型建筑企业会授予项目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更多地依赖外部资源,从而对分包的管理将越来越重要。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项目变得更有效率。小型专业施工队伍和劳务队提高管理和技术能力,加强竞争力,可以在市场中获取更多的业务,这样其企业人力、设备资源能得到更多的利用,生产效率提高。对社会来说,专业化分工,使资源的利用更有效率,多余的消耗减少,基础的施工能力提高,减少了直接的生产物质消耗,变成利润储存起来,社会生产发展总是向资源的更高效利用发展的。 3.建筑市场发达的分包体系是国外建筑业的特点之一 国外大型工程承包公司管理人员比例高,素质高,在承担项目时,将所有的具体施工任务分包出去,专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最终会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中小型的专业分包公司人员专业素质高,专业设备齐全,公司规模小,易于管理,专业划分详细而全面,专业分包商在激烈竞争中求生存、提高自身的同时,也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为了防止过多的分包层次,国外也要求承包商在项目管理中,自己负责施工和分包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二、实践中分包管理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1.分包商工程质量不佳。分包商材料方面质量问题,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符技术规范。对策: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质、品牌、性能参数等,现场严把材料关,总包方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堵住分包商的空子。 2.分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对策:合同询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的办法,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总包方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增加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 3.分包商工期拖延。对策:总包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 4.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对策:在合同中要求分包商承担协调配合义务,现场管理采用奖罚等激励措施,强化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弱化分包商内敛行为,教育分包商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5.总包商逃避自身义务。对策:分包商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承担各自义务;同时建立同期记录,完善书面凭证。 三、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探讨 1.专业化程度更高,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更精分化。总包对分包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强,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要寻找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分包商的一些不重要的辅助性工作将会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2.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总分包将更多地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作。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地组建,分包商会更多地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项目会有更多的补充协议。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作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4.分包商授权度更高,分包商权力会增大,总包商将更趋向于向业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分 包商将趋于更多的自我管理,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更受欢迎。 四、结语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项目业主变得更加专业化,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任何建筑企业都有增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需求,专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企业不会是大而全,而是精而强。这种趋势将使企业压缩规模,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更多使用外包的形式,利用更有效率的资源。现代项目管理有着很强的整合能力,对完成有外包参与的任务有着很强的管理能力。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更好地做好分包形式的管理工作,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天地。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论220kV-500kV电气安装工程项目管理中成本控制 摘要: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就要进行项目成本控制,成本核算过程与施工生产过程同步进行,在时间上保持一致,这样才能保证项目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才能真正做好项目成本控制,提高企业价格竞争力。 关键词:项目管理;项目成本;原则;管理水平;成本控制 1输变电工程项目费用组成 电力安装工程费主要构成包括:(1)直接工程费,有基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现场经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2)间接费,有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施工机构转移费;(3)利润;(4)税金。 2项目管理和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 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费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有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和资金。工程直接成本主要是指在施工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直接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及其他直接费。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对工程施工中所消耗的人、机、材及各类其它费用开支,进行预测、指导、跟踪、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降低成本目标的实现。其目的是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提高对工程项目成本的管理水平,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在项目管理和项目成本控制中要遵循以下原则。(1)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成本控制过程中,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都负有一定的成本责任,从而形成了整个项目成本控制的责任网络。实践证明,只有责、权、利相结合,才能使成本控制真正落到实处。(2)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成本控制的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其途径包括降低成本支出和增加预算收入两个方面。这就需要在成本形成过程中,抓好项目管理水平,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成本节、超的原因。(3)坚持成本最低化原则。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项目经理的各种手段,促进不断降低施工项目成本,以达到可能实现最低的目标成本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通过主观努力可能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4)坚持全面成本控制原则。全面成本管理是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亦称“三全”管理。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应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等。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成本控制工作要随着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连续进行。(5)坚持动态控制原则。施工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应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即动态控制。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为今后的成本控制作好准备,而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由于成本盈亏已基本定局,即使发生了纠差,也已来不及纠正。(6)坚持项目目标管理原则。目标管理的内容包括: 目标的设定和分解,目标的责任到位和执行,检查目标的执行结果,评价目标和修正目标,形成目标管理的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即pdca循环。 3树立新的成本管理理念重要意义 施工企业从工程信息跟踪、投标中标开始,经过组织施工生产到全部工程完工、项目解体为止,整个运行过程都将影响成本的变化。而现代企业成本管理正是紧紧围绕影响成本变化的各个环节,从传统管理模式向成本的事前预测决策、事中控制调节、事后分析考核兑现转变。成本管理范围的变化,决定着成本管理质的变化,而这种范围和质的变化则是成本管理创新上的一次飞跃。因此,成本管理由生产经营决定成本,逐渐向成本干预生产经营的开拓型成本管理方向发展;向企业的预测决策领域渗透;向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扩展。成本管理对象除生产成本外,已逐步扩展到预测决策成本、技术成本、质量成本、安全生产成本、方案设计成本、体制机制成本、人才培养成本等。既有事前、事中的成本管理,又有事后的成本管理;既有对已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又有对未发生的成本或可能发生的成本进行预测;既有以财务收支数据为依据的成本报告,又有以方案、工期、质量、安全、技术、无形资产等数据为依据的成本报告。这些新的成本管理理念,必将从生产成本扩展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扩展。因此,树立新的成本管理理念将是搞好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 4施工项目管理中的成本控制措施 (1)企业在投标时,常用有效报价技巧,以保证报价在具有竞争力的条件下,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项目部应根据中标文件,认真研究中标文件,树立明确的时间和成本观念,编制合理施工水平,有效组织施工,做好宏观成本控制。 (2)技术管理:审核图纸,根据施工经验优化设计方案,组织会审和交底,做好各专业的工序配合,减少返工、窝工、交叉影响等不利因数。如500kv砚山变地质情况复杂,项目部向设计单位提交传统全站主网接地敷设设计方案和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的爆破设计方案报告,设计单位审核后,采用新的设计方案,极大缩短工期,节约辅助人员开支。每道工序施工前,认真编写作业指导书、调试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寻求更经济可靠的施工方案。 (3)材料管理包括材料用量控制和材料价格控制两方面:材料用量的控制包括:①坚持按定额确定的材料消费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班组只能在规定限额内分期分批领用,如超出限额领料,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②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料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③在对工程进行功能分析、对材料进行性能分析的基础上,力求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④认真计量验收。坚持余料回收,降低料耗水平;⑤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降低堆放、仓储损耗。材料价格控制包括:①买价控制。通过市行情的调查研究,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货比三家,择优购料;②运费控制。合理组织运输,就近购料,选用最经济的运输方法,以降低运输成本;③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减少资金占用,合理确定进货批量和批次,尽可能降低材料储备。 (4)机械费控制:根据施工方案,充分利用企业现有机械设备和建设地点机械市场,合理调度,力求提高主要机械的利用率和降低机械成本,合理控制本企业机械及租凭机械费用支出。 (5)质量控制:质量成本是指项目为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及未达到质量标准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之和。优良质量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应加强质量管理,控制质量成本。重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降低检修成本。严格执行电力企业的相关验收工序,杜绝向用户移交不合格工程。 (6)进度控制:注意处理建设工期和成本之间的关系。合理使用资源通过优化施工水平缩短施工工期。及时安排好各方面影响因素,避免窝工。 (7)项目管理全过程控制,施工项目成本的发生涉及到项目整个周期。在投标阶段,做好成本的预测,签好合同;在中标后的施工过程中,要制订好成本计划和成本目标,并采取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有效手段,控制好施工成本;在竣工验收阶段,要办理工程结算及追加的合同价款,做好成本的核算和分析,使施工自始至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下。 (8)做好资料收集,及时办理结算:工程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施工中的变动因数都会对工程造价有影响,项目部必须及时收集及办理有效签证,便于工程结算。 (9)降低成本其他措施。实施工程项目的目的就在于“快、好、省”的完成项目目标,因此降低成本是一项重要工作,成本降低措施主要有:①寻找新的、更好、更省的、效率更高的技术方案;②应考虑项目施工期内的最低采购成本,良好的采购将直接增加公司利润和价值;③重新选择供应商,但选择需要时间,会产生供应风险;④改变实施过程,删去工作包,这会提高风险,降低质量;⑤向业主、分包商、供应商索赔以弥补超支费用。以上措施必须在工程项目合同规定的范畴之内进行且不改变工程项目性质。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浅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进度管理方法 摘要:项目进度管理包括使项目按时完成所必须实施的各项过程,工程项目的临时性和独特性决定了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方法的多样性,同时,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等主要项目目标的管理存在一个交错重叠和交互作用的特点。本人在近几年的项目工程管理实践中,努力实践国际上较先进的进度管理方法,在实际的项目进度管理中取的一定的效果。本文从六个方面论述项目进度管理的方法。 关键词:活动定义 活动排序 资源估算 活动历时 进度计划网路 引言:在开展项目进度管理之前,项目管理团队已经进行付出努力做了一些项目进度管理方面的一些规划工作,这是作为项目管理计划的一个概要性和提纲性的一个规划,本文主要论述作为项目管理详细设计在进度管理方面的一些主要方法。通常在项目进度管理过程中会涉及以下几个管理过程组,在几个项目进度管理活动或过程中都会涉及依据、工具和成果(或者叫管理活动的输出)现分别论述如下: 1. 活动定义 讨论项目进度管理的方法首要的问题就是要确定哪些计划活动(任务)需要确定和记载计划活动需要完成的工作,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活动的定义,或者叫做项目可交付成果。为估算、安排进度、执行以及监控项目进度管理提供坚定的基础。在进行活动定义这个项目进度管理过程组中,我们将依据各个单位具体的资源情况和外部的环境等因素,通过分解技术和滚动式规划技术将项目工作组合进一步分解成更小的,更易管理的叫做计划活动的的组成部分,为我们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提供详实的资料,从而得到本过程管理组的输出---一份详尽的活动清单(或工作内容清单),使我们的计划管理任务明确。 2.活动排序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法中,我们得到的一份详尽的计划活动清单后,第二步就是对已知的活动清单进行排序,活动排序的目的就是对已知的活动清单进行识别和记载计划活动之间的逻辑关系,可考虑适当的紧前、紧后、提前、滞后等等逻辑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和可以实现的项目进度表,在逻辑关系的考虑和安排上要尽量采用项目管理软件,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在排序这个进度管理过程组中,我们主要依据上一个过程组的成果----活动清单,结合本企业的事情和外部的一些环境因素,利用紧前关系绘图法、箭线绘图法、计划网络样板法、硬逻辑、软逻辑、提前、滞后等逻辑排序技术结合计算机辅助设计等等技术,得到一份科学、合理的项目进度管理网路图。从而达到展示项目进度管理中各个计划活动和逻辑关系的一种图形和文件,为计划活动或任务资源估算奠定基础。 3. 活动资源估算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法中,我们得到了各个任务清单和任务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三步就是要考虑为任务资源估算,计划活动资源估算就是确定在实施项目活动时要使用何种资源,每一种使用的数量,以及何种资源什么时间投入到活动中,在向项目活动中分配和估算时,必要考虑到经济性,做到既能满足要求,有经济的原则。在进行活动资源的估算时,我们将以上面的两个管理活动的成果,依据各个单位的资源情况和考虑外部资源的可利用情况进行综合的评估,利用专家判断(或类似项目的经验)、实现此活动的多方案论证、对计划活动的资源使用情况进行自下而上的估算和累加的技术,得出一份详尽的资源需求计划。为活动计划的资源持续时间做好基础,大家知道,不同类型的资源的质量决定资源的使用时间,例如,一个高级职称和一个初级职称完成一个相同的工作所花费的时间是不同的,所以确定资源的类型和数量是资源消耗时间的依据。 4. 活动资源持续时间估算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法中,从以上是那个管理过程得到了活动清单、活动排序、活动资源估算、第四步就是进行活动或任务的资源持续时间的估算,估算计划活动的时间最主要的一个依据就是项目团队最熟悉具体计划活动的个人或集体,持续时间的估算是逐步细化和完善的,估算过程要充分考虑数据的正确性,原始数据的正确与否对活动计划估算准确性至关重要。利用专家判断、类比估算、参数估算、后备分析等技术手段进行活动计划或任务的持续时间估算,得到计划活动的持续估算表,值得注意的是,此估算表必须是一个范围,这样的估算数据表才是科学的,比如:某某活动完成的时间是一周加减两天等。得到的这份活动持续时间表,就为制定进度计划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5. 制定项目进进度表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法中,有了前四个过程管理的成果,第五步就是制定项目进度计划管理进度表,值得注意的是,制定项目进度管理计划表是一个重复的过程,没有一个项目管理的进度计划表是一成不变的,这一过程主要来确定某个计划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这个成果是作为项目经理或其他的管理层最关系的问题和希望了解的信息,利用上面四个管理过程中的成果,我们运用进度网络分析技术、关键线路法、进度压缩技术、假设情景分析技术、资源平衡技术、关键链技术,得到一个项目进度进度表,项目进度表的表现形式一般是项目进度网络图、横道图或里程碑图。此进度表,为项目进度控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我们可以根据进度表,来判断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然后对症下药。 6. 项目进度的控制 在项目进度管理的方法中,通过以上五个过程管理组,得到了项目进度表,最后的第六步就是项目进度管理中项目进度的控制,值得注意的是,进度控制不单单依靠进度表,因为进度超前或之后,有可能是前面五个过程组中的那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说你的活动资源估算不准确,资源的持续时间估算不准确、活动的逻辑在那排上存在错误,活动分解的不够详细等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对进度的控制,要从前面所讨论的几个方面进行综合的评估,往往要将以上的各个过程组进行相互的交叠,才能判断出那个环节出现问题,我们一般在项目进度管理中利用进度报告技术、进度变更控制系统技术、绩效衡量技术、偏差分析技术,得到一份更新的进度基准报告,从而不断的调整进度管理,使项目进度作为指挥棒,引导我们的项目走向成功。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论证,我们可以看到项目进度管理的基本方法,希望能对同行有所帮助和借鉴。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法律风险的控制 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开放,建筑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质量好、工期短、业主满意,同时还追求投入少、产出大,企业获利丰厚的建筑产品。但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等等,一旦风险发生,损失是巨大的。一些建筑企业因为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运用法律手段管理项目,不能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往往容易被牵着鼻子走,在出现法律纠纷后又不知所措,不仅造成巨大损失,企业的名誉、形象也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建筑企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懂得并能熟练运用法律进行风险控制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本文将对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易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进行分析,进而探索在工程管理中如何有效运用法律对风险的控制。 一、必须明确建筑法律关系及其重要性 (一)什么是建筑法律,建筑法律关系。广义的建筑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它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狭义的建筑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本文中的建筑法律是指广义的建筑法律。建筑法律一般属于行政法或经济法范围,调整工程建设活动和建筑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另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时也能成为建筑法律的一部分。 建筑法律关系即建设关系,就是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如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建设活动中的合同关系,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二)建筑法律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法律作为人类社会一个重要的调节手段,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无处不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建筑活动不同于一般生产活动,耗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生产场地移动,生产条件艰苦,社会影响广泛,与人民生命财产相关。《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从投资体制、价格政策、市场机制等多方面予以保障,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为建筑业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支柱产业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条件。有利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依法行政,规范承发包行为,建立健康、效能、有序、统一的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虽然我国用以调整建筑关系的法律还不完备,但在对现实案例的分析来看,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学懂用精建筑法律,对加强施工管理,创造工程效益,减少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项目管理中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与国家行政机关、发包方(业主)、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或其它经济实体的业务交往活动,主要靠法律来调整。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若不注重法律的作用,潜在的法律风险就会会愈积愈多,法律纠纷也会接踵而至,不但耗费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建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下面就简要谈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一些易潜伏的法律风险。 (一)、对国家制定的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某些条款进行合意,意思表示一致后可以达成和约。同样,建筑法律关系中,由于建筑标的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建筑关系各方都要受到国家许多强制性法律的约束。国家用以调整建筑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先天不足”,势必会造成项目实施中的被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 1、资信审查不到位。在订立工程合同前,对合同相对方(不论是发包方还是劳务方)的资信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基础性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大多数建筑企业还是相当重视的,但迫于竞争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做到仔细审查。发包方资信的瑕疵可能会导致我们不能及时得到应得的工程款,劳务方的资信瑕疵可能使我们不能有效管理劳务队伍,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因对方的资信不良而造成法律纠纷,我们始终都是受害者。 2、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忽视特别条款。大多数承包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就工程承包范围、价款、工程款支付、工期、质量等级达成一致后,通常的做法是套用一个现成的标准合同文本,或在当地普遍适用的合同示范文本上填空并签字。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十分不利的,为今后维权埋下了重大隐患。当然,这并不是说以示范合同文本为基础设立合同毫不可取,而是此中存在一个针对具体项目设定特别合同条款的问题。无论合同示范文本或现有法律规定,都是在考虑了一般工程承包活动中共性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所作出的原则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结合个案实际对其加以细化和补充,往往造成签订的合同漏洞多、争议多。另外,对于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的项目,合同中如果不对这种特殊性作出必要的考虑,就难以顺利履行,引发争端的概率就会增多,而且会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3、付款条件不明确。若付款条件不明,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难以证明,则容易成为维权障碍。如在一些分包合同纠纷案例中,分包合同约定质保金的支付以总承包商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为前提条件。分包商施工完毕后,虽单项工程已经竣工,整个工程甚至也已投入使用,但总承包商一直以未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质保金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为理由,拒绝向分包商支付质保金。 4、盲目采用低价策略。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能够在招标中中标,采取低价投标策略。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因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公司感到工程利润空间较小,便与发包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要求多支付工程款。这便很容易被发包商以建筑公司意图变更合同行为的违法性,起诉到法院得到法庭的采纳。非但建筑企业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还还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5、被业主拖欠工程款。被业主(建设方)拖欠承包工程款(包括垫资款)等各类资金已是目前建筑企业面临着的一个重大经济问题,造成拖欠的因素很多,主要原因有:一是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规范。许多建设单位把拖欠承包工程款作为经营手段,通过拖欠承包工程款把大量风险转嫁给建筑企业,导致拖欠问题日益严重;二是由于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管理密集型行业,门槛较低,造成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情况十分严重,市场供求的失衡导致了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地位不平等、交易条件不公平,形成拖欠。三是一些建筑业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工期的拖延,有的还发生了质量隐患,引发了合同纠纷,给建设单位拖欠承包工程款提供了借口。 (三)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除了上述在订立合同中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形外,在履约过程中有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的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工程中间交验或建设单位提前使用工程部分的保修问题;合同外工程量的计价原则和签订程序;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和法律责任;工程款结算的具体程序等等。 三、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进行法律风险的控制 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风险很多是众所周知的。我们不能左右市场风险、自然灾害、政策风险等给我们建筑企业带来的潜在危险。但是我们建筑企业自身有能力通过自身努力来减少甚至化解风险因素。其中在项目管理中加强法律手段的运用,维护建筑企业正当利益、减少法律纠纷,就是重要的方法。 (一)以法律武装建筑企业。近年来建筑企业的法律纠纷的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其原因就是我们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律、不懂得运用法律。前车之鉴,我们要以法律武装自己,运用法律避免法律风险,保持施工正常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做到:一是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的宣传教育。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法律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法律讲堂,着重对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企业整体法律意识和知识。二是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企业法务人员,条件成熟可以组建企业法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法律事务。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行使监督职能,要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有可能产生法律风险的领域加强过程监督,主要是运用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是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的书面依据,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重要的证据,一场官司的输赢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决定了,所以说“官司打得好,不 如合同签得好”所谓合同签得好是指合同条款约定明确,双方意思表示清楚,文字内容无歧义。而我们的具体业务人员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往往凭借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参加合同的谈判和拟订,再加之合同双方一开始合作时关系都比较好,往往在一些问题上抹不开情面不好意思较真,所以难免有考虑不周和失误之处。发生纠纷打起官司来就很被动,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因此必须把好合同签订关。如何把好这一关,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利益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放弃权力等于自残,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建筑企业都应坚持的原则。业主与承包商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授标后商签的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可以以法为据、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 2、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3、多方面严格把审查关。尤其是要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等等。 4、善于合理分配潜在的条款风险。在策略安排上,施工企业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方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方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方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5、谨防发包方设置软条款。软条款是指合同一方掌握关键权力,另一方能否顺利履行,取决于掌握关键权力的一方,该条款对于弱势一方而言即为软条款,软条款实质上就是合同陷阱。比如,合同不规定发包方审核工程量的期限和批准付款的期限,开工日期过于刚性,顺延工期的条件过于苛刻等。工程合同是一种特别需要双方相互协作的合同,对发包方的任何一项协作内容,如果不规定期限,就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另外,工程内容和范围如果不明确,也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 6、合同的一切内容必须书面化。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三)履行合同时依法维权。 1、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合同金额大、周期长、内容多、法律关系复杂等自身特点决定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尽可能的消除隐患,减少纠纷的发生,但不可能杜绝纠纷。所以,任何工程发生纠纷都是正常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在纠纷发生前以及纠纷发生后提高防范意识,争取占据有利主动的地位,最大限度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在履行合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公司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有防范意识,要恪守职责,勤勉谨慎,小心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和工作职责。 2、管好签字的人和笔。我们一定要教育和管理好我们派出签字的人,他们手中的笔重千斤,他们签的字值万金,他们在工程上所签的一切文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一定要慎重,决不可签人情字、糊涂字。采取的最好是将工程中签字的权利相对集中,签字需要授权,没有经授权就不能签字,并且签字的人根据工作需要越少越好,这应当形成我们建筑企业的一项制度严格执行。 3、不轻易承诺或被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往来,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切不可以轻信对方口头表态和承诺,凡是口头上承诺而又拒绝采用书面形式的,一定是不可靠的,也是日后产生纠纷风险的所在。同时,要坚持原则,不能轻易表态或承诺,更不可以随便给对方出具涉书面材料。 4、依法索赔,合理转移风险。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因而合同中始终存在一定的缺陷,双方的责权利不可能绝对平衡,承包人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但业主索赔处理比较方便。相反,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处理较为困难。作为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外,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承包人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要求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努力促进索赔制度得到健康地开展,把开展索赔工作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5、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在法律案件中,所谓有理而说不清的案件是数不胜数的。有理就是当事人自己觉得有理,也就是所谓客观上有这回事,但说不清,就是指无证据加以支持。无证据加以支持的所谓“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理”,也就是仅仅是法外之“理”。因此,证据有无、证据确实充分与否直接决定诉讼的结果。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尤其要加强证据的保留和收集。不论是与业主还是分包方、材料供应商的往来中,对每一份文件、信函、收据借据、照片、语音纪录等都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以备发生纠纷后能有凭有据,据理力争 。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制约条件 1)缺乏安全的施工技术。施工技术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的安全,但是实际施工技术并未达到科学的状态,不能满足建筑工艺的需要。目前,我国在施工技术方面,表现极大的缺乏性,部分工艺施工需要借助国外技术,国内无法保障施工技术的安全度。例如:技术缺乏则会引发安全问题,造成工程欠缺,还会影响到周围施工环境的安全,据有关数据统计,由于技术问题引发的建筑安全事故,在整体事故中的占比非常高,由此可见:施工技术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低。在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影响下,施工人员逐渐降低对安全管理的意识约束,导致行为失控。例如:部分施工人员在工程现场,按照个人意愿和经验,进行施工,没有依照施工规范执行,最终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同时隐含一系列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对安全意识的缺乏,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实际的约束性,施工单位没有将安全意识灌输的工作做到位。虽然国家出台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安全规范或安全制度,但是施工企业不重视,导致施工人员忽视安全意识的作用,发展成为行为自主的状况。 3)安全教育力度不足。建筑施工现场,缺乏科学的管理,导致管理力度方面存在欠缺,尤其是安全教育。我国大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忽视安全教育的力量。目前建筑施工中施工人员基本来自于基层农民,缺乏实质的安全教育。例如:建筑单位为降低成本投入,省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直接安排人员上岗,第一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在工作方面缺乏安全的施工保障,容易忽视施工中的安全细节,引发安全事故;第二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低,一旦遇到安全问题,无从下手,造成慌乱的现场秩序,如遇到突发安全问题,也不能及时处理。 4)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监督是安全管理的直接环节,通过施工监督,可以发现表面或隐藏的安全问题。我国建筑工程在监督方面缺乏有效性,监督机构仍旧保留传统的管理方式,实行多项施工的同时监督,降低安全监督的水平,不能做到安全监督的平衡化发展。受安全监督单一性的影响,既不能保障施工的安全管理,也不能通过安全管理,提升建筑工程的效益性。 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途径 为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优化建筑环境,我国重点针对制约安全管理的因素,提出解决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建筑施工的效益。 1)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技术的研究。提高施工技术的安全度,需要借助一定的科研支持,我国应在建筑施工技术方面,投入大量的科研力量。首先约束技术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在技术上的合理、科学,避免遗漏技术问题;然后针对新技术实行重点培训,保障施工人员熟练掌握施工技术,提高施工技术的性能,促使新技术在建筑现场达到稳定的状态,保障技术与施工的和谐性;最后根据建筑施工现状,改进施工技术,防止施工技术本身的缺陷造成安全问题,利用科研作为技术改进的力量支持,推进技术发展,最终实现施工技术的高效性。 2)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意识在安全管理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可以时刻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保障行为规范。规定施工人员,始终将安全施工作为思想基础,促使施工人员意识到安全管理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帮助施工人员分析安全意识与个人安全施工的关系,保障施工人员在意识上形成安全施工的自觉性。施工人员在安全意识的约束下,会主动规范自身行为,同时还会监督其他施工人员的行为,保障施工遵循建筑工程的要求。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属于工程安全管理的根本,将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人员的责任,由此可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施工管理的效益,保障建筑施工的进行,处于安全、有序的环境内。 3)加强现场安全教育。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定期实行安全教育,利用案例教育的形式,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着重针对施工人员群体,实行教育,可分为两项安全教育的途径:第一是岗前安全教育,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做最基础的培训,保障施工人员具备基本的安全处理能力,详细规划施工环境,提前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促使施工人员明确与安全管理相关的注意事项;第二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的突发情况较多,大多情况下安全事故无法预测,以工程现场为安全管理的背景,实行现场教育。(本文来自于《山西建筑》杂志。《山西建筑》杂志简介详见。) 4)完善科学的监督体系。为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性,需完善监督体系,规定安全监督的内容及条件,促使工程监督处于安全的环境内。例如:结合施工现场,利用监督体系,实现工程施工的有效监督。通过监督体系,对施工现场做合理的反馈,确保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一切与安全监督有关的机构力量,整体监督体系,做好体系完善的工作,由此才可为安全管理提供监督途径,保障建筑工程处于安全监督的施工环境内。 3结语 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涉及多方面的内容,综合控制管理内容,实现工程效益。深入研究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改善处理,保障安全管理适应现代建筑工程的施工发展,避免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施工事故。因此,以建筑施工的实际为出发点,展开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处于安全、稳定的环境内,达到高效益状态。 作者:岳冰 单位:山西机械化建设集团公司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建议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1.1建筑工程大量开展,管理水平层次不齐 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口数量不断增多,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各地建筑工程不断开展,但是各个建筑工程管理水平层次不齐,大多数企业疏于加强安全管理,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安全隐患,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所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 1.2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近些年来,由于建筑工程质量不达标,我国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如火灾、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威胁个人生命,给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严重威胁社会稳定,人民极度呼吁要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家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做出了完善,并取得一定成效。 1.3企业缺少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管理机制 一些企业往往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不重视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与合理性,在管理机制上出现严重漏洞。企业将工程全权承包给个人,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对工人加强安全意识培训,罔顾工人安全,非法生产,偷工减料,使工程在设计与完工后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加之企业没有完善的监管力度,不能及时发现工程的安全隐患。 1.4企业缺乏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保护措施 建筑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大多是从农村而来的进城务工人员,工人文化水平较低,本身就没有安全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技能,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不对施工人员宣传安全知识,加强相关安全技能培训,极易导致工人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一些工人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意识,但是施工方并没有配备相应安全保护设备,建筑工人们迫于生计所需,只得冒险操作。 2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2.1树立安全生产效益观 企业应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置上,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生产流程,加强安全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经济效益”。企业在树立安全生产效益观的同时,以多种形式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保护意识的宣传,积极开展安全保护技能培训,从根本上规范安全操作。建立奖惩制度,加大对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的惩罚力度,对于能够运用自身知识保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工人予以奖励,鼓励建筑工人们积极参加安全技能培训。 2.2建立科学合理工作机制 建立示范性建筑工作基地,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工作单位机构设立:设计部门设计建筑图稿,交由施工部门核查审批,施工过程中设立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施工完成后将工程交由质量监管部门审批,只有审批合格的工程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2.3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包括思想、组织、技术。思想是行动的最高指挥,在思想体系中,把“安全第一”作为总指导方针,在思想由上至下使全企业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规避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组织上,建立专门安全生产责任小组,在施工开始前对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生产指导,在施工进行时监督施工现场,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违规操作及时上报,并作出处罚。在技术上,企业要积极引荐先进生产技术,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完善生产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2.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进行中是安全事故最容易发生的阶段。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具体应做到:严格排查进出人员,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工作,闲杂人等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环境必须佩戴安全帽;清除施工现场环境垃圾,改变施工环境脏乱差的现状。 3结语 安全生产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应主要从企业自身做起,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安全保护体系,加强对施工人员自身技能及安全意识的培训,同时国家也应该予以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建筑法》中关于加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的规范和约束,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创造出出更多优秀建筑工程,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合理发展,促进经济迅速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作者:郝鹏 单位: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因素及措施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业也在不断地进步,与此同时也提高了对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本文主要对建筑安全管理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对此给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我国建筑行业持续平稳的进行发展。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因素分析;措施;对策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面 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自然环境因素、周边环境因素、施工要求因素、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管理意识等因素的影响,而为工程的建立埋藏下安全事故的隐患。随着建筑业不断地发展,建筑的结构更加复杂,为了更好地满足建筑本身的多样性,需要更高的技术来进行支撑,这样就增加了建筑施工的难度,在进行安全的管理上任务也就更为的艰巨。安全管理的方面其具有很强的多角度性,主要的从施工、人员保障和相关制度上进行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管理的特点 (一)建筑施工现场的范围比较小(二)安全管理人员机制上设立不完善(三)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比较多 三、现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出现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并且现阶段建筑行业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建筑的施工企业为了更好地获得收益,将工程的不同部分在进行外包,这样就造成了整体的工程管理具有一定的难度。我国目前应对这种现状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机制,导致进行管理时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作为管理的支撑。如果出现问题,责任无法进行落实,如果只是追究总体建筑工程的承包商,但是施工操作又不是这个承包商进行建设的,这样划分起来也比较麻烦。 (二)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 施工人员是建筑工程建设的直接参与者,但是很多的建筑施工人员都是一些农村的务农人员,或者是一些综合的文化水平不高的人员,对建筑安全的意识不强。施工人员在进行相关的施工设备使用,或者进行新型材料的使用时,由于粗心或对设备的材料的认知不强,导致出现没有按照正确的方式来进行使用的情况发生。例如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没有佩戴安全帽,这样如果发生高空物品掉落的现象就有可能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建筑工程的管理人员是工程施工的管理者也是监督者,但是很多的建筑管理人员是因为施工单位的裙带关系来对工程进行管理,或者直接是施工人员在进行管理的,综合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管理没有得到重视。 (三)管理流程不完善 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是要在工程的设计阶段就对其管理的程序进行制定的,如果在施工前没有制定出完善的管理流程或者即使制定了流程没有严格地按照流程进行执行,也是会存在着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 四、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 要想更好地进行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其中重要的环境就是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机制,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内容。首先要做的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不同的阶段和区域由特定的人员进行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其次是在对国家建筑方面的法律了解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将此制度的条例进行不断的完善,认真的落实执行工作。最后要设立安全的监督和评价的相关制度,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监督。 (二)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 在进行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如果对安全施工没有重视起来,那么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是很大的,所以建筑工程的所有人员都要建立起对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的重视。定时对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内容向工程的建设人员进行讲解。同时还可以在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引入先进的管理技术进行管理,实时的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操作的监督,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提升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提升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保护的意识,从而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去考虑:首先要加强人员的培训,人员的培训上主要的就是从两个角度去考虑,一是施工人员的培训,另一点就是管理人员的培训。施工人员是工程的第一接触人,所以要定期的加强对于施工规范的培训,对建筑使用的新型材料,工程所用的施工设备进行讲解。在管理人员的储备上要提高人才的吸收,任用建筑专业的高水平人才进行工程的管理,或者在进行管理的人群中进行严格的培训;其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可以进行一定的绩效考核,对安全施工做得比较好的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可以开展一些安全知识的讲座和知识问答的活动,增加人员安全施工的意识。 (四)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 针对建筑工程的建设,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要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政府的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为工程的安全管理做好法律规则的支撑。其次建筑施工的单位要对相关法律进行详细了解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管理制度的完善,并做好落实工作。最后要建立安全制度的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到人,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比较复杂且重要的工作,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但是目前随着需要进行建设的项目逐渐地增多,建筑工程安全的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提升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做好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工程安全管理的水平。 作者:徐洁 单位: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对策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规模和建筑体量上日显大型化,由于建筑施工多属露天作业,生产生产、生活环境艰苦,任务繁重,设备设施操作复杂化,生产节奏加快,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也是居高不下。作为建筑企业的主战场,施工现场是建筑企业技术经济目标转化为实体的主要场所施工现场是建筑企业技术经济目标转化为实体的主要场所。文章分析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 建筑项目建筑项目;安全管理;对策 1前言 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可以推动建筑企业各个工作岗位的协调发展不仅可以推动建筑企业各个工作岗位的协调发展,还可以减少工程建设中的突发事故少工程建设中的突发事故,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施工。因此,企业管理者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企业管理者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通过完善建设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管理机构等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安全管理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从而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目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当前建筑项目安全管理现状及原因 2.1安全投入低 我国很多的建筑工程项目我国很多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建设施工的过程中并没有建立科学的建立科学的、完善的安全保障系统,施工现场对于必要的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设备拥有的数量和种类较少,对于工程建设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建设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能够将建筑工程建设施工能够获得的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实现化的实现,常常会大幅度缩减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从而使得工程建设成本降低工程建设成本降低。需要认识到这种工程建设成本的节约理念是不可取的念是不可取的,相应的人员要明确不良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对于安全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正是为了避免不良事故对工程建设经济效益造成的影响事故对工程建设经济效益造成的影响,是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1]。 2.2安全意识淡薄 很多的工程管理人员很多的工程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并没有认识到安全的的重要性的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操作范进行操作。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也没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安全管理理念学安全管理理念,对于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防范技能的培训全防范技能的培训,这样也就导致整体施工对安全意识淡薄,在这种不良情况下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施工在这种不良情况下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施工,建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的可能性很大。现阶段对于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还不够还重视视,往往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如何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上,对安全方面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全方面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 2.3安全管理制度缺失 现阶段在建筑工程项目实际施工建设中现阶段在建筑工程项目实际施工建设中,并没有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因为制度的缺失,使得很多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够得到实际的落实防范措施不能够得到实际的落实。长时间影响下,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只是趋于形式工作的开展也只是趋于形式,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例如: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队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获得的奖励务获得的奖励,要远远的大于施工队伍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给予额奖励给予额奖励,这样也就导致工程建设对于一味的追求工程建设的进度设的进度,对于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因为没有安全意识为没有安全意识,同时,投入安全设施建设投入的资金十分的有限有限,也就导致安全管理制度很难形成。及时一些施工单位建立的相对科学和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的相对科学和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但是也并没有实际的落实实际的落实。受到该情况的影响,不仅不良建筑事故发生的概率很高概率很高,同时在事故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和事故的善后处理方法的善后处理方法。 3加强建筑项目安全管理的对策 3.1加大建筑项目的安全投入 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人员要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识,消除以往存在的错误思想,不能以减少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加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入增加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要按照建筑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的实际需求的实际需求,对于安全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虽然短期内增加了建筑工程建设的成本投入期内增加了建筑工程建设的成本投入,但是站在长远角度考虑虑,能够有效的减小不良建筑事故发生的概率,避免不良事故对工程建设造成的严总经济损失对工程建设造成的严总经济损失。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于各项安全设备的购买和安全,一定要依照我国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硬性标准定要依照我国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硬性标准,对于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全体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程建设的全体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落实,要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应用先进的设备的设备,对建筑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排查效的排查。我国的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大监管力度,设置建筑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布置的应用标准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布置的应用标准,根据工程建设的规模设定安全建设投入资金的最低额度定安全建设投入资金的最低额度。虽然不同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在众多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差异性目在众多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差异性,但是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却都是非常重要的筑工程建设中却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极力的避免因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缩减对于安全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的现象现象。 3.2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宣传 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需要以人为本的科学安全管理工作理念人为本的科学安全管理工作理念,将全体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归纳到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系统中去全归纳到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系统中去,将安全作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开展的基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开展的基础。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的小组组长讲述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工现场的小组组长讲述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使得他们能够明确在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明确在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掌握安全管理的主要方式要方式。对于工程建设施工技术人员需要根据工种进行人员的分类类,建筑企业需要派遣专业的人员和消防人员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使得施工人员能够掌握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事件的处理方法。可以应用多媒体、案例培训方法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工作的开展员进行培训工作的开展,使得他们能够直接的感受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工的重要性,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3完善监管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不断的加强内部监管力度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不断的加强内部监管力度,对于安全生产的责任需要明确的落实生产的责任需要明确的落实,使得责任可以落实到个人头上上。责任人需要对出现的不良安全事故直接负责,并且还需要建立监察小组要建立监察小组,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对于没有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有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要追究其责任,并且要给予严厉的处罚且要给予严厉的处罚,以示警戒。 4结束语 建筑工程建设与人们的生活有着直接的联系建筑工程建设与人们的生活有着直接的联系,建筑安全也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重要性,加大对于安全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对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程建设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加强监管制度监管制度,不断的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事业健康发展发展。 作者:高原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建筑行业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行业,因其工程规模较大、施工技术比较复杂以及施工环境多变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如何提高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效率,是建筑工程行业最为关键的话题。论文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基于建筑安全管理内涵,提出提高安全管理效率的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性。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效率;施工安全;措施 1引言 随着建筑规模的扩大和人们需求的提高,对建筑行业的技术要求更加严格,并且由于施工环境的多变性,施工安全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不仅关系着施工效益,更影响家庭和谐甚至社会安定,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效率,是未来建筑工程行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前提。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内涵 建筑行业是一种高危行业,极易出现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加大对建筑行业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关系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全方位的,包括从项目的动工到最后的验收工作结束,都离不开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事故一般是多种不安全因素同时发生而造成的,其中,施工技术不规范、施工材料、设备不合格、生产要素不安全是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然而,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和安全管理效率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方式是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1]。减少安全事故和安全损失,需要施工单位、业主以及监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项目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国家建设部门的监督下直接管理建筑施工项目。 3建筑安全管理的特点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因其自身特点,使其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独有的特性,总体概括为以下几点。 3.1流动性 建筑施工具有流动性,使施工人员根据共组需要不断地变化工作地点,这也导致施工安全管理具有流动性。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建筑工程根据需要会对工程项目分成不同的工作面,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会在不同工作面进行流动作业,使施工人员长期处于不同环境中,这种施工地点不同的状况使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安全管理的流动性,增加了不确定因素;(2)施工阶段不同导致的流动性,由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方法的不同,施工现场处于动态变化中,导致施工环境和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变化中,从而引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流动[2]。 3.2复杂性 我国土地面积辽阔,地形复杂、南北环境差异较大,导致不同地域的建筑施工条件差异较大。由于不同地区人们的生活习惯、生活理念不同而对建筑的要求不同,造成了建筑施工的复杂性;除此之外,由于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建筑施工企业的水平也相差较大,包括企业的资历、规模、技术水平以及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差异。地区差异性导致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并提出挑战。 3.3法规新 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在国家宏观法律的约束下,因地区环境存在差异性,其管理手段和管理形式并不统一,表现出一定的自主性以适用于企业发展,这就导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出现漏洞。然而,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面向社会的项目,不应有地域的限制,应建立一套系统的、完整的法律法规进行指导、管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具法规定。 4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效率的措施 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效率,完善管理制度,是进一步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安全损失的重要手段。针对现有管理效率不足的现象,提出以下措施。 4.1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提高管理效率的前提,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方针、管理策划、管理实施运行以及管理检查等。建立完善的管理方针,要求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建立一套具体的安全管理方针,使全部的建筑施工工具能普遍适用,并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建筑工程的策划和实施应专门进行审查,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规范的审查方案,工程的策划和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或重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修整;工程最后的检查工作是安全管理的最后一道措施,要求安全管理者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审查,确保建筑施工的质量。 4.2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整个施工过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不仅存在于工程的施工阶段,而是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工程设计阶段、评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质量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决定施工过程的安全与否,设计阶段对工程信息掌握比较准确、设计比较详细、考虑比较周详,这样可以提高施工和施工安全管理的效率。对于工程设计评审也是如此,评审得越详细,施工的安全性也就越高。假如在建筑工程设计、审核过程中没有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或危险,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4.3贯穿安全管理理念,执行奖罚责任制 贯彻安全管理理念是将管理工作细致化、层次化,以提高安全管理效率为基点,将安全管理贯穿到建筑工程的每一个阶段,细致分析、评价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并形成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理念,时刻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工程施工项目的前列;其次,制定奖罚分明的制度,对施工方、安全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考核制,并按考核结果制定薪资待遇,通过这种奖罚分明额制度,让安全管理者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确保安全管理者以最佳的状态执行工作,保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高效完成。 4.4其他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措施,还应采取以下措施,例如根据工程需要及施工阶段的不同制定提高管理效率的计划;管理工作重点控制与全面控制相统一;以工程整体安全为基础进行规划和控制等。 5结论与展望 建筑工程项目作为带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种高危行业,为确保建筑行业稳定、快速的发展,需要大力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效率,以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为前提。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行业的特点进行讨论,提出了提高建筑安全管理的一些措施,包括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整个施工过程、贯穿安全管理理念及执行奖罚责任制等。随着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被重视和完善,建筑行业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 作者:马立英 单位: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不足及对策 摘要:在建筑行业持续发展下,促使人们对建筑施工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需要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而且还应全面提升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若要更好实现以上目标,应重点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本文首先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分析,其次阐述目前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结合某建筑企业管理情况详细研究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意在促进建筑工程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意识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除了属于建筑工程重要施工标准,同时也是促进建筑工程发展的关键,但是就目前建筑工程发展情况而言,许多建筑企业并未真正意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普遍存在管理体系不健全、员工缺少安全意识等问题,促使建筑工程呈现逐渐恶劣的形式,需要建筑企业对其给予高度重视,才能保证建筑工程具有较高安全性。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解析 1.1作用 就建筑工程而言,开展安全管理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建筑企业中若要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需要将安全管理作为前提条件,只有保证安全管理、经济效益得到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实现相辅相成的目的;营造和谐社会,安全管理属于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其主要是因为安全施工环境可以从源头上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工作,从而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与此同时对建筑工程积极开展安全管理,还能为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1]。 1.2发展前景 伴随建筑工程的持续增加,其发展前景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同时也造成安全管理工作难度的不断增加,一旦安全管理和社会发展出现严重脱轨,则极易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其后果无法估量。通过对安全管理作用的分析得出,积极开展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为施工人员提供有力保障,而且还能促进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使其呈现良好的发展前景。 2目前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 2.1未规范施工流程 在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管理时,对施工流程进行合理规划属于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若是缺少科学的规范流程,在施工过程同样会出现较多的安全隐患,例如: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人员未按照相关流程标准进行,则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会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农民工缺少较强的安全意识,深入施工现场后并未应用安全帽等防护,若是建筑材料出现高层坠落情况,会直接出现人员伤亡情况,因此施工人员没有对施工流程进行规范化的制定,或者未遵守安全操作标准,均会造成安全事故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2.2员工缺少安全意识 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属于影响安全施工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施工人员需要拥有较高的安全施工意识,从而保证建筑工程整个施工质量的提升。通过相关数据调查显示,我国2008~2012年期间,在3058项建筑工程中,由于高空坠落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约1577起,且死亡人数更是在1771人左右。由此得出在建筑行业中,施工人员缺少一定安全意识相对比较普遍,而造成该项现象的原因包括施工人员缺少安全施工正确认识;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使用时,经常会出现粗心大意等情况;管理人员缺乏一定安全意识,使其无法发挥自身引导作用[2]。 2.3管理体系不健全 目前在建筑市场中通常会选择“混乱”形容市场秩序,由于每项建筑工程均是通过几个分包商共同配合完成,促使工程转包逐渐成为建筑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根据我国建筑工施工特点来看,我国并未构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促使管理体系难以真正发挥作用,例如:当发生安全事故,很难在短时间内明确事故责任,导致相关责任人员无法受到严厉惩罚,最终造成建筑市场出现“混乱”现象。 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强化措施 3.1案例分析 某建筑公司具有房屋建筑资质,且资质等级满足国家一级标准,在开展季度安全管理时需要各子公司和项目部门做到以下几点措施:(1)进行深刻反思,不断加强危机意识。即各单位应该通过其他安全事故吸取教训,对事故根源进行全面分析后,加强自身危机意识,将本次安全管理作为契机,对传统老旧思想进行技术消除,避免出现安全事故,以实现企业长运发展的目的。(2)认真排查,强化管理工作。各部门应该按照检查表,将建筑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及时查找,从而将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控制。(3)查清和消除隐患。各部门在进行检查时参检人员应对各专业知识进行全面掌握,并对此次管理工作重点进行了解,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全面解决的同时,真正落实安全管理。 3.2加大安全管理重视力度 在对建筑工程开展安全管理时,为了保证整个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实效性的特点,应先从安全管理的重视度方面进行加强,确保该项工作可以受到领导高度关注,从而提升建筑工程整体安全性。另外将相应资金和人力资源投入安全管理,不仅可以更好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而且还能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向工作人员讲解安全管理重要性,或者相关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等措施,强化开展安全管理必要性。 3.3提升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主要是以农民工为主,因其缺少较强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促使安全事故呈现明显增加趋势,所以对施工人员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至关重要,从而保证施工人员整体专业素质的提升,真正实现加强施工人员自救能力、安全防范的目的,其培训方法具体如下:(1)制定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案,并对其进行定期教育;(2)制定考核评分制度,针对考核成绩较高的施工人员给予相应鼓励,确保施工人员可以真正参与安全管理;(3)开展安全常识或经验分享等活动,将安全教育通过特殊形式进行普及,从而实现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目的。 3.4健全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若要更好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至关重要,保证整个建筑工程具有较高安全性,而健全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如下:(1)安全体系的建立需要遵循“安全为主,预防为辅”的原则进行,促使建筑施工过程更具规范化、标准化;(2)对安全责任进行贯彻落实,即对建筑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进行确定后,将其划分与各施工团队、责任人,同时针对积极工作人员给予相应鼓励,反之则需对其进行严惩;(3)对安全事故的应急方案、预警机制进行优化,确保安全事故可以得到及时预防和处理。 3.5营造安全工作环境 结合建筑工程规模,对安全管理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对新型科学技术进行合理应用的同时,还应及时更新施工材料和操作设备,针对陈旧或危险设备应坚持淘汰的原则,同时创新施工工艺,确保建筑工程具有安全的施工环境。4结束语综上所述,通过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分析发现,若要实现建筑工程长远发展的目的,需要将安全管理落实到每项施工环节,并采取加大安全管理重视力度、提升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等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控制,从而将安全事故危害降至最小化,促使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的同时,真正发挥安全管理在建筑工程的价值。 作者:郭翔 单位: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监督研究 摘要: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正在蓬勃发展,正因为如此,也大大增加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生产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与其他行业相比,近年来建筑业虽然伤亡率有所下降,但仍有事故发生。本文依据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详细介绍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些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督;管理 目前在施工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造成的,一些施工企业不能积极地担负起生产安全的主要责任,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资金少,施工现场工作环境差,以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没有整体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还没有得到根本提高。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必须加强安全监管和管理,以达到有效控制安全事故。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建筑企业应该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追求安全生产,作为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秩序和工程进度、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依照由建筑单位负责本公司的管理系统的原则;监理单位履行职责,要做到既不越位、错位,也不能全权负责,监理单位不是“保姆”。对于建筑企业,要保证各项安全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得到严格的落实,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并担负起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的责任。在现场检查中,虽然提出整改要求,但由于企业事后整改不力,同样的问题往往重复出现多次,形成管理上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企业在施工安全工作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已经成为了管理部门的事,不能很好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制”规定。做好安全工作,企业必须到位,机构和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才能切实履行职责。作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安全检查应检查主要项目管理机构,检查人员是否到位,检查资金运行情况,实施安全教育,检大危险源的监督和控制。因此,在进行每个现场检查前,参与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应首先对现场安全管理和保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以验收检查的项目为基础,接受监督检查机制的监督,监督检查机构的检查不能代替自我检查。监督机构要积极落实检查的责任,对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运用绩效考核的手段,对威胁责任制落实的不良行为进行经济制裁,鼓励企业对安全负责,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力度要加强 建设单位的生产责任贯穿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始终,不仅影响整个过程中的安全,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工程施工质量的好与坏。例如,安全费用和施工成本不及时拨付,会导致施工企业的安全不到位;而施工单位会压缩合同工期,造成职工长期加班工作,过度疲劳造成事故。建设单位应该加强管理,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使命,首先,在选择施工队伍时,具有良好信誉的施工企业要成为首选,其次还要有具备现场经验和注重安全的项目负责人,这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关键。除此之外,要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来对施工进行监督,推动施工企业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此外,很多建设单位依靠自己的买方市场的地位,推卸责任,将本该自己履行的责任推给施工方,造成施工监督出现死角,这也是建设单位管理上缺乏监督力度的表现,约束力不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设单位进行认真的检查,包括安全资金、合同期限、提供选择的地下管线信息和产品质量等,使建设单位承担起实现安全建设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激发被监管的积极性,同时,对相关配套措施的管理也应该积极跟进,加大对相关建设和施工部门的监管和监督,促进安全生产局面的形成。 3不断强化监理单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对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且对隐患问题负责提示并督促施工方整改。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职能,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监理单位不重视安全,只重视工程进度和资金,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认识不深刻,在具体工作时,只是对纸面的方案设计进行审批,对执行情况过问较少,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不能及时对施工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管理停留在形式主义,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置若罔闻。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安全监督机构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确定其是否存在履职不严的情况,对于履职不到位的监理机构一定要严肃处理,让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既安全又牢固。 4建立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作为一个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以客观的视角,维护和保证生产秩序和安全状态。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应要求立即停工,进行整改;但对那些管理机制落后的企业,如果只有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很难避免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实施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在这种机制的运行下,有些资质不合格、能力不够的企业和个人,很难进入到建筑工程市场,保证了市场主体的专业性。当然,目前还是存在一些具有资质但能力不足的从业人员,甚至有一些已经没查出没有履职能力的仍在进行管理工作,但是没有任何的处理措施。针对这种情况,一定要将准入和退出机制落到实处,做到“保护先进、淘汰落后”,对于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清除出建筑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使管理到位、机制健全的企业得到发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才能有保障。 5结束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我们坚信有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重视,我们一定会开创出“关爱人、尊重人,良好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作者:曹恋沙 单位: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管理研究 摘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是施工企业必须要提高的,安全管理力度也要提高,做到为百姓谋取真正的福利。要想有效的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层次,一定要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质量,主抓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引入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是不够的同时也要提高员工对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 关键词:施工阶段安全管理研究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建筑工程中安全是最重要的,只有安全保证了,我们才能再谈企业的稳定发展的促进,现在我们国家的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很多地方我们还需要完善。 1.1安全管理中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个人 现在建筑的企业在安全管理的方面大多数都存在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这里面最大的原因就是没有把安全的责任落实到个人,这里面安全问题的解决主要靠安全责任的促进。在建筑时出现了关于安全的问题,因为责任没有落实到个人,所以没有人积极的去处理安全的问题,这样使安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安全隐患越来越多,这样使建筑施工相对变得困难。安全管理中责任落实到人能够最有效的减少安全问题,最快的处理安全问题,落实到人在建筑工程的发展是很重要。所以在我国安全管理中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和部门是重要工作中的一项。 1.2各个建筑的企业对安全不够重视 从现在我们建筑行业来看,大部分都是由综合素质比较低的基层人员组成的施工人员,这些人在安全施工方面的意识不高,所以对底层施工人员做安全培训是很重要的工作,因为很多的建筑企业对安全方面的重视很不缺乏,把对这些人员的培训认为是多余的,浪费精力的,所以不做这方面的培训课程,这些企业是非常目光短浅的,这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是非常有害的。所以企业对安全管理的重视是非常重要的,安全第一应该是每一位员工应该时刻记在心里。 1.3安全方面的培训缺少实质性的内容 目前非常多的企业在安全培训方面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施工企业的培训没有达到实质性的作用,他们的安全培训只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所做的表面上的工作,所以这样的安全培训是非常消极的,那些安全管理没有实质内容的安全培训不利于加强施工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所以我们要正确的态度对待企业的安全培训从而达到大幅度的降低施工时由于人员的失误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1.4建筑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达不到要求 就目前的建筑市场而言,许多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建筑公司或小团体十分活跃,这使安全管理在建筑方面有着一定的影响。员工是负责执行建筑施工的直接人员,他们的综合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能否顺利进行。建筑工作人员自身对安全认识不到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不能达到建筑施工的相关要求,这无疑增大了其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可能性,从而加大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5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制问题 根据建筑工程行业地管理体制来看,专业分包的现象在施工单位还有好多。权威的分包单位不能对本身的建筑施工管理权利范围进行正确有效的限定。从认为意识来看,各个施工的单位都有它自己单位的利益,都想收获更大的利益,而不愿意做过多的安全管理工作。所以很多的建筑在施工的过程中忽视了安全管理程序,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几率出现提高,大大提高了施工管理复杂性。另一方面,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时,还有施工的组织得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施工的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责任分配不明确的问题,员工的思想意识不到位。有些建筑的管理者感觉那么大的工程,难免出现一些小问题,所以对小问题极为不重视。还有建筑的施工人员的水平有限,施工中的不一样的专业的协调的问题也是不牢固基础的一个原因。 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2.1注重员工的安全培训 施工员工的个人能力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因此,企业要有意识培养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以及安全管理意识。想要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需要公司经常组织相关技术学习,而要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需要经常进行安全管理教育以及思想教育。同时,公司常常举办集体活动有利于提高员工的集体意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因此,作为公司的管理层,要将人的培养提升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高度,员工的素质提升对于企业发展是百利而无一弊的。 2.2企业对安全的监督体系的完善 完善的监督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因素,工作人员的监督是一个企业完善的监督体系的一个因素,另外一个因素就是在建筑工程中监督必要的工序。促进工程在保质保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要有效的监督,最大的提升效率,做好建筑的工程安全监督的工作至关重要,制止安全隐患在初期,最大的发挥安全管理的作用,使建筑安全工程能顺利的进行。 2.3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加强 安全可以说是企业的立命之本!然而当下的建筑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大多数建筑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体系,这对建筑企业来说严重的影响了其自身的发展。在建筑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确立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坚强安全培训及安全检查力度,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排除隐患的人员给予积极奖励,对不遵守管理制度的人员应予以惩处。 2.4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筑工程质量能不能达到标准,安全管理能不能顺利的进行,这些与建筑工程的施工员工有着很密切的关系,所以施工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施工作员的综合素质重视。在施工之前,相关的建筑企业对施工员工进行综合培训与考核是很必要的,保证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资质。另外,还要给施工人员机会提高在我专业技能,使员工在专业性上提高。提升安全工作的实施,确保每一个施工人员对于安全以及工程质量的认知保持在一定水平,从而推动工程安全管理的进行。为建筑工程安全进行打下基础。 2.5安全责任制落实的加强 在建筑工程的进行中,要最大的把安全实施的责任落实到员工个人,准确划分责任到每一个员工,当出现建筑安全问题时能准确的找到负责的相关员工,这样就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出现了却找不到负责安全责任的个人。这样能大大提高解决安全问题的效率,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于在安全建筑管理有着很大的作用。从企业盈利来说,安全建筑责任落实到员工个人能大大减少安全问题的产生,所以节省了安全方面得成本,进一步推动了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3结束语 通过分析得知,建筑行业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增长行业之一,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对提升工程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意义。建筑施工安全的强化管理是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为了提高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我们要不断着力构建建筑行业施工管理体系。 作者:陆芳林 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我国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各个行业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安全事故不断的发生,安全性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建筑工程中的安全性尤为重要。针对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建筑施工过程的中的安全问题,应该根据我国再建筑施工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全面提高企业及人们的安全意识。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管理措施 前言 现阶段,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经济密切联系,受到国外经济萧条的影响,我国的经济也受到了冲击。根据我发经济法展的需求,制定出适合建筑工程行业发展的安全管理策略,同时国外的先进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系统的引用,对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应该放在建筑施工的首位,使我国的建筑工程行业持续发展。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1.1建筑施工中,施工人员整体的安全意识差。在我国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员大部分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所受的教育程度不高,而且施工技术水平比较落后,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意识比较差,而企业也没有针对这一现状进行施工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因此,加强对施工安全措施的教育势在必行。同时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年龄分为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年龄在18-25岁之间,这一年龄段的施工人员,因为年轻,做事容易冲动,由于语言冲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较劲,容易疏忽施工安全问题。另一年龄段在40-50岁之间,这一年龄段的施工人员在建筑行业工作的时间长,认为自己经验丰富,在施工中会更偏重相信自己的经验,从而忽略安全问题。 1.2建筑施工中,施工设备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大量的建筑施工器械的应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但是企业为了减少施工成本的投入,应该淘汰的建筑施工器械还会继续使用,这些设备达到使用年限,各种安全问题都会产生,同时企业不能安排技术人员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当发生施工事故时,给企业可持续性经营造成威胁,小的施工队无法支付巨额的赔款,从而破产。同时,在施工建筑工程的建造中,企业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建筑施工中由于建筑质量差,极易出现建筑工程坍塌的现象,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会使企业面临因施工事故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 1.3建筑工程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健全。表现为:首先,建筑施工工程出现安全问题,导致施工事故出现,我国的建筑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当的匮乏,因此当发生建筑工程发生事故时,受害者不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施工工程的负责人因为没有法律的制约,不承担事故造成的施工人员赔偿和经济损失,这样导致施工负责人对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视而不见。其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有的是需要建设一些安全的设施,但是我国的很多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不建设这些安全设施。如:在我国农村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建筑施工团队在施工中,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措施,很容易发生跌落的情况。由此可见安全措施是非常必要的。最后,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企业不能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需要制定工程安全规定,进行违规操作,忽略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2.加强建设施工安全问题的措施 2.1提高建筑施工人员技术及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的重要性。施工团队在建筑施工中,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建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规定的培训,同时要不断对建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强化,从根本上让施工人员意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性。现阶段,我国与国际经济联系更密切,可以吸引国外的高级技术人员参与我国的建筑技术施工,针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进行交流,而且可以让我国的施工人员接触更多更全面的施工安全知识。 2.2采用技术水平和安全性能高的建筑施工器械。现如今,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科学技术在经济生产中占首要位置。先进的施工设备,在设计和生产中,也会考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情况,从而大大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性。同时,在使用高科技的建筑施工机械时,应定期对其进行安全质量检测,确保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避免出现施工安全问题。 2.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的实际需求,完善我国建设施工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是保障人们权利和义务的根本,法律制度的完善,使建筑施工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施工单位在法律的制裁下,支付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及身体损失。对于建筑施工方面法律制度的完善,使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用质量差的材料取代质量好的材料的现象也会减少,全面提高我国的建筑质量水平。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可以根据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从侧面更好地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的发展。 2.4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设施工中的安全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在我国建筑施工工程中,应该借鉴国际先进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技术,根据建设施工工程的安全需求,建设对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筑施工过程中,应该安排相应的负责人对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建筑的质量进行检查,避免因长期使用出现质量问题。同时,建筑施工负责人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的建筑中的行为进行监督,避免施工人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按相应的安全规定要求施工,发生的不要的施工事故。同时,要善于分析安全施工产生的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吸取经验,避免在以后的建筑施工中出现同样的问题。 结语 现阶段经济发展中,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地维护人们的权利,对我国建筑施工的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对于建筑施工的质量和要求也日渐增加,安全隐患也会随之增加,而且现在社会的信息传播速度迅速,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在很短时间内造成严重的后果,这样对我国建设施工安全的提示具有推动性,对现在社会和谐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作者:刘伟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要:本文针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进行探究,以促进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近年来,建筑工程施工中暴露出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因此积极探究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促进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法规执行不力 当前建筑市场中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忽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法规,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将建筑工程项目分解为多个小项目,分包给多家的建筑施工单位。且建设单位还依靠权利逼迫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不公平的建筑工程合约。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将建设工程项目直接承包给没有建筑施工资格的建筑施工单位或个人。此外建设单位还经常存在拖欠建筑施工单位工程款项的行为及拒付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费用等情况,建设单位因为工程款迟迟不能到位,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垫付巨大的工程施工资金款,而建筑施工单位由于资金的限制,其能够投入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资金更少,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条件变的更差,从而建筑工程单位安全管理的水平更低。且一些建设单位为了彰显政绩而大量压缩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工期,其使得施工单位的本来紧凑的施工工期压的更紧,使得施工单位只能牺牲安全管理来进行赶施工进度。 1.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施工进度安全管理问题及施工质量安全监管问题。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往往会通过缩短施工周期而谋取更大的经济效益,然而过分加快建筑工程施工进度会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大打折扣,这种以牺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盲目缩短建筑工程施工周期的现象会大大增加建筑工程施工事故发生的机率。 1.3建筑工程安全保护措施薄弱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对于安全施工的意识较为薄弱,因此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保护措施一般都较差,其大大增加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难度。建筑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再加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思想道德素养与施工理念存在一些问题,及政府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监督力度不严,使得建筑施工单位很少甚至基本不对建筑施工保护设施投入资金,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的建设十分薄弱,其大大增加了建筑施工人员作业的危险性。近年来,建设单位对安全施工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建筑施工单位虽然也投入了一些资金进行施工安全设施的建设,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对施工人员的保护力度还远远不够,施工人员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还不能完全消除,因此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该重视建筑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的建设,从而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分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应该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两个方面进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首先应该做好建筑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建筑工程施工本身就是一项十分庞大的工程,施工项目繁多,施工手续的审核也十分复杂。建筑施工前的准备能够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更加有条不紊的开展,此外,建筑工程施工前的准备还能够帮助建筑施工成本的控制。其次,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要重视施工组织的计划,科学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人员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与使用。施工质量的控制与管理应该积极提升建筑施工单位技术水平及建筑施工人员施工技术,并选择适合的建筑材料且并严格控制建筑材料的质量,此外还要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的监管,从而全面提升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减少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遗留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而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开展。 2.2加强建筑工程安全保护措施建设 建筑工程安全保护措施是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因此建筑施工单位应该积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的建设。建筑安全保护措施的建设首先要提升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施工的意识。建筑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只能对建筑施工人员起到临时保护作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需要建筑施工人员自身充分重视,并积极提升自身安全施工的水平,否则就是在先进的建筑施工安全保护措施也不能够完全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其次建设单位在招商建筑施工单位时要严格审核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保护措施建设水平,将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保护措施纳入招商的要求之一,以督促建筑施工单位积极提升其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建筑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建设应该积极引进国际上先进的建筑施工安全保护设施,此外建设单位还要加大建筑施工设备、工具的安全检测力度,以及时发现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隐患,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2]。 2.3提升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意识,积极引进先进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法 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因此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意识的提升对于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十分重要。此外建设单位还应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以使建设单位严格监督建筑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的主要监管者,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此外建筑施工单位缺乏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会使得其安全施工意识淡薄,因此建筑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安全保护措施的建设工作力度都会下降,这对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因此建设单位应该重视并积极培养安全管理意识,以提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此外建设单位还应该积极学习先进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法,并不断创新出适应建筑施工环境变化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帮助施工单位更好的开展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3结束语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对于提升建筑施工质量,保护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人身安全十分重要,因此本文就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了探究,以促进建筑安全管理进一步发展。 作者:林昭荣 单位: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工程建筑已经作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其安全管理措施是保证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途径。建筑工程不仅会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还会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因此,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安全管理工作是整个建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本文对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措施 近几年来,由于我国改革发展浪潮正在不断深入,人们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也随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施工中现场监督和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要手段,因此,加强建筑工程的现场监管以及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筑工程建设中,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建筑工程建设的具体施工环节、建筑质量的成本控制以及安全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因此,在建筑工程的具体建设中,需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督和管理办法,积极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 1建筑工程中影响质量的主要原因 决定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施工团队的好坏。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领导人员的决策能力,施工人员的水平高低以及专业技能的好坏将会从直接意义上决定整体建筑工程的质量。具体建设过程中,若建筑工程师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决策能力,将会对整个施工过程提出正确的指导,工程的整体质量也会得到一定的保证。影响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原因还包括环境客观因素,其中天气变化以及地质条件等都会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其次,如检测保障体系以及质量监管体制的管理环境也会对整体建筑质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再者,由于施工工具以及施工进程等原因,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环境原因具有复杂多变等特点,因此,需要在进行具体的质量监管工作时,根据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策略进行及时的控制。 2建筑工程在予以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政府管理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政府在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监管机制不够完善、执法力度欠缺以及管理力度薄弱等。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没有办理正规的施工凭证的情况下消极开工,一些建筑企业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管理就开始投入施工建设,会在不同程度上,造成片面节约资金成本而没有考虑到工程安全问题的现象发生。这些问题是我国建筑行业无法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政府还在一定程度上缺少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 2.2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 建筑行业出现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缺少完善的法律监管机制。具体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筑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没有按照法律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建筑企业在招标中压低价格,或者直接将整体工程分配给各个施工企业,缺少相应法律规范的制约,使得建筑工程质量无法得到具体保证;大部分施工企业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和权利包揽建筑工程等。 2.3过于追求施工进度 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一定的比例来完成,不能过于追求施工速度而不顾整体施工质量。但是在我国具体建筑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为了追求施工速度而对施工质量不管不顾的现象发生。因此,施工人员不能够为了施工进度,或者是所谓的质量检查而打破正常的施工进度,不论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各类工种,都应该按照规定的施工程序和进度完成整个施工建设。 3加强施工监管工作的主要对策 3.1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监管意识 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是保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和途径,因此,监管人员的素质高低以及执法力度的强弱是质量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目前,伴随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仍然存在倒塌事件以及工程事故的时有发生。这些工程的质量问题,与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识淡薄存在很大关系。目前,建筑设计不规范、施工市场发展混乱、建材市场经营不善等情况的出现,将会直接导致了建筑行业的发展混乱,因此,人员相对于缺少质量监管意识的现象日趋明显。若对整体监管机制不加以重视,将会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想要保证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需要提高监督队伍的整体监管意识,监督部门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位置,其直接影响到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在新时代的发展趋势下,提高监管人员的整体意识和素质,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充分发挥监管机制的积极作用,是提高整体监管人员素质的关键。 3.2严格把关建筑材料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购进建筑材料的监管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不具备相关牌照以及资质较低的施工部门,相关部门应该不能给予相关的建筑合格证书。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并由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施工、监管以及审核建筑生产厂家的材料质量,检验合格后,颁发相关的合格证书,明确证明建筑企业的材料已经达到使用标准,企业能够保证其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具备质量的保证。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建筑材料生产厂家,将不允许从事建筑工程的相关事务。目前,应该重点检查无证经营、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建筑施工单位,严禁出现非法承包行为。 3.3强化对住宅周期的监管 住宅的整体寿命可以达到十年之久,而工程建设在住宅全部完工后就不再具备应有的义务,住户十年间的人身利益不能够全部依靠开发商来保障,因此,需要加强对住宅寿命的周期进行严格监管。首先,为了避免住宅完全竣工后会出现各种问题,例如,加强住宅建筑的安全性以免在竣工后出现检修工作,加强对住宅建筑中钢筋的检测,减少建筑的能耗以及加强建筑的整体节约性能等;其次,需要开发商减少排水以及电管的铺设等,尽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居民的居住面积,但是却会为以后的检修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后,需要妥善解决施工中的种种问题,创建完善的检修机制,例如,对住宅外墙瓷砖在寿命前进行整修,避免出现墙体脱落导致的伤人事件发生,此外,加强对窗户等各项维修等。可以清楚的看出,住宅在竣工后的很多方面都会给居民的生命安全带来影响和危害,因此,需要注重对建筑寿命周期的质量监管工作。 3.4住户监督 住户则是最终住宅建筑的消费者,住宅建筑的质量好坏,将会直接关系到各大住户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住户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障,绝不会放任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积极调动住户参与到整体住宅建筑的监管工作中,对于提高整体建筑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对于住宅建筑工程的特点,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吸引住户参与到质量监管的工作中,并可以从中推选出具有一定建筑经验和技术的居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若发现存在施工中违反施工合同的现象,则有权利和义务通知施工单位立刻停止施工,或者对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其他住宅居民可以利用有限时间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还可以建立相关的建议投诉机构,住户可以通过电话、信访以及网络互动等形式,积极反应施工过程中的的任何质量问题,投诉机构在收到举报建议后,应该及时对住户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和解决意见。除此之外,还可以举办建筑质量有奖反馈活动,在对工程监管工作中具有重大贡献的住户,并有效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反馈人给予相应的报酬和奖励。 4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正在与时俱进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加强对整体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积极实施科学化以及标准化的安全管理模式,以达到促进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有效控制和监管。 作者:韩伦 单位:山东省胶州市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和对策 摘要:施工安全管理,已经成为了当前众多建筑企业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工程建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建筑工程在进行实际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会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到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对于工程建设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针对建筑工程中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积极提出一些应对策略,能够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解决。本文主要针对建筑工程中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在当前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建筑行业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果。建筑行业,已经成为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对于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现如今的建筑产品种类多样,安全始终是建筑行业重要的建设要求之一,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建筑企业和具体的施工管理者们需要给予足够重视的部分,同样也是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想要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需要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管理。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建设效果,使其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1建筑工程中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没有普遍形成强烈的安全施工意识 安全是第一位的,在进行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时,需要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但是在很多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却存在着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烈的问题。没有较为全面的安全意识,在进行实际施工和管理时,就不会对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当前较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很多建筑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将工程建设的结果放在首位,一味追求工期。同时,很多建筑企业所使用的安全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要求,违章操作和违规施工的问题仍然存在。施工人员,没有做好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形成较为全面强烈的安全意识,遇到这类安全问题时,没有及时与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商[1]。 1.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体系不健全 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这方面的体系不够健全,给很多工作的顺利展开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中,没有对安全施工中的各项施工环节进行包括,造成了很多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际实施的时候,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消防机构、文明施工机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机构以及卫生保卫机构等形同虚设,很多需要这些机构执行的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很多安全施工管理的指标无法完成,这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一定影响[2]。 1.3建筑工程的施工环境较为恶劣 在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时,通常情况下都是在露天高空的环境下完成的。参与到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单位较多,相互交叉的工种又很复杂,因而在进行实际施工时,每个施工单位实际能利用的空间是有限的。立体交叉作业为建筑施工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不利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恶劣的施工环境,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对实际施工人员的安全情况造成一定威胁[3]。 1.4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实际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人员,大多是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人员,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程度不高,能进行的实际管理工作也是有限的。施工人员自身水平,限制了他们积极参与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当中。能够真正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较少,能将其进行有效实施的人员更少,这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管理人员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起到的影响作用是十分大的。但是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却是很多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4]。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对策 2.1加强安全培训工作 建筑工程中的很多从业人员,没有良好的安全管理意识,这对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不利的影响。同时没有充分的安全意识,将会给建筑工程的安全工作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同样也是影响到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因素。因而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就显得很有必要。在进行安全培训工作时,不仅需要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还要逐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因而在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时,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培训机构,做好安全培训和生产、安全和建筑企业自身发展之间的工作,从而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选派专门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丰富他们的业务经验[5]。 2.2建立健全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很多建筑企业中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给建筑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严重和影响,尤其是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较为科学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能够为建筑工程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前提保障。在进行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工作时,需要保证各项建筑安全管理制度能够科学合理,发挥良好作用。建筑安全管理制度,通常都是企业自己编制的管理制度,其中综合考虑到了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企业建筑工程中的要求,以及企业工作人员需要遵守的各项施工规范等等。在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时,可以积极吸取其他优秀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将企业自身发展的情况与其进行有效结合,从而提高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科学性。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应该包含了明确的安全管理思想,融合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参与情况[6]。 2.3完善施工现场环境 施工现场环境较为恶劣,就容易给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情况,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不利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进行现场施工时,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现场清理工作,将可能会影响到施工效果的因素予以排除。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也是改善施工现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部分现场管理人员的态度不够端正,需要予以教育。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涉及到的脚手架搭设问题、模板工程以及基坑支护等问题,要能够及时进行控制和管理,保证进行各项工程建设时的各种施工环境都是安全可靠的[7]。 2.4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在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时,不仅需要保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顺利进行,同时还需要做好日常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日常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实际效果。建立专门的监督和管理机构,为开展监督工作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在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时,要能够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通报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从而保证施工中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3总结 建筑工程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没有普遍形成强烈的安全施工意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体系不健全,建筑工程的施工环境较为恶劣以及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及时采取有效对策予以解决,其中包括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施工现场环境,以及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作者:邓剑平 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浅谈 摘要: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非常必要,有利于避免建筑施工出现安全事故,同时也可以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经济效益乃至社会效益。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息息相关,鉴于此,本文主要结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重点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进行了论述,以期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促使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数量的增多,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契机,近几年来我国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建筑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多,同时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内容。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对建筑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施工人员施工的重要保障,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可以说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可靠保证。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概况 1.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作为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体现了施工单位整体的管理水平,对建筑工程是安全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主要是依据国家建筑的标准和规范,施工单位需采取安全管理手段,以避免和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以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大体涉及下述内容:(1)安全技术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主要是施工单位通过施工现场的情况和施工材料设备,制定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提前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预防,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2)安全施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安全施工制度,主要是制定好工程施工项目以后,施工单位根据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的国家规范和标准制定出与工程实际情况一致的施工安全制度,以此保证施工依照安全制度进行;(3)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建筑工程中进行安全组织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后,施工单位要严格管理,保证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同时还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人员的积极作用。 1.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几方面:(1)有利于提升我国建筑的国际化水平。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和生产力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国家的开放程度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国外的建筑企业开始进入我国的市场,继而提高了我国建筑企业的国家化视野和水平,并且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也需要依据国际化的水准执行;(2)有利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的完善,既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同时也带了一些负面的影响。部分施工单位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建筑工程建设资金不足、设计未完善以及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就提前施工,施工单位采取非法手段进行竞争等,这些都降低了我国建筑行业的质量,暴露出了存在的问题,这也使相关建筑行业规范制度相继出现,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国建筑行业发展;(3)促进施工质量的提高。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进行安全管理有利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和完善,实施安全管理有利于对施工的施工周期、造价、成本费用等进行明确,同时还可以保证施工人员规范施工,从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满足建筑承包方的需求。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安全管理部门缺少独立性 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作为施工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施工单位管理的水平。目前来看我国建筑单位施工的管理部门大部分是通过政府和科研部门建立的,导致管理部门的独立性较差,进而影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不能充分行使管理职权,致使施工单位整个安全管理部门出现问题,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大大降低。 2.2安全管理比较松懈 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低与建筑工程管理的水平密切相关,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很大的关联。目前来看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意识较为缺乏,施工单位过分注重施工的进步和工程成本,把工程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忽略了施工的安全质量管理,往往压缩用于安全管理的资金,由此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另外,在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也比较松懈,整体呈现出消极、不认真的态度,从而为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埋下隐患。 2.3安全管理的法规不够完善 近些年来我国立法不断健全,关于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也在逐渐增多,但是整体来看建筑工程有关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质量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发挥自身的作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这就需要建筑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能做到与时俱进,使其适应建筑的需要。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和规范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并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在减弱,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 2.4施工人员的素质较低 建筑工程施工的工作人员素质与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关系。首先施工人员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者,但是我国施工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同时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掌握较差,不利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实施;其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相关制度和标准的制定经常存在不完善之处,降低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效率。 3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强化安全管理教育 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作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主体,对安全管理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加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是重中之重。首先需要对现有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培训,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施工的知识和了解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广泛采纳施工人员的意见;其次还需要保证施工氛围和施工环境的安全,从而可以提高施工的效率,使建筑工程施工顺利实施;最后还要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不仅需要进行技术和专业知识的教育,还需要增强管理人员的施工经验。 3.2增加安全的投入 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保证足够的投入是十分必要的。安全投入主要从两个方面做起,一是增加安全管理的人员投入,二是增加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目前施工单位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压缩了在安全管理上的投入,所以应该合理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投入的结构,保证安全管理的顺利实施。人员的投入主要是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配备,保证有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能够进行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是安全管理需要一定的资金,进行设备的购置和相关计划的制定,所以资金的投入是非常必要的。 3.3严格做好安全考核 在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过程中,还需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以此促进安全管理的顺利实施。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规范来评价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并且评价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是否复核工作的标准。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与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于工作出现的疏忽立即进行处理和解决。 3.4采取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即使做好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仍然还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应该制定安全事故的紧密处理措施,准备救援物资和相关的药品、设备等,以防事故发生缺少应急机制。 4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作为施工单位管理的重要的内容,与建筑工程的质量息息相关,所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十分必要。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要充分发挥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国家应加强安全管理的立法工作,社会应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则要加强自身安全管理的执行,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作者:李睿 单位: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浅谈 摘要:安全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筑行业本身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建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利砝码,是影响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发展重要因素。由于中国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有着迫切的需求,建筑行业片面追求规模发展,而忽视了安全管理工作,时有安全事故发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对其有清晰的认识,故文章分析了中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具体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施工安全 引言 通过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规划,在指定的地点实现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变成实物的过程就是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受到环境条件复杂、作业条件艰苦、季节气候变化等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所以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一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必要工作,规范安全管理能够减少甚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 建筑安全事故的频发一方面给国家、社会造成了经济损失,浪费了许多社会资源,致使企业的施工成本增加,影响建筑工程行业的良好发展;另一方面影响了伤亡职工家庭的幸福生活,危及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不利于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要涉及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三个参与方,所以造成事故问题的发生也主要是这些参与方,文章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1.1建筑工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措施,但是虽然颁布了这么多措施,事故问题仍在不断出现,说明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完善,仍存有缺陷。现行体制下政府对其只有宏观调控作用,有时候会受到外在原因进行控制时能力反而会潜质或削弱,对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并没有真正的起到完全控制;而企业自身在整个安全生产管理中是起主导作用,但往往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意识不够强、不够重视。故法律政策对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和责任存在局限性,对于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处罚力度不够,执行力度较差。 1.2建筑单位缺乏安全管理的意识和重视 在建筑行业中,彼此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一些企业将竞标的价格不惜一切降到最低只为中标,那么中标后如何让自身获得最大利益呢?施工单位则会在安全生产上节省费用以降低成本,有的甚至忽略这一资金的投入,以一种片面追求利益的态度开展施工,造成施工现场缺乏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设备,这样安全管理肯定无法满足实际条件所需,所以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事故会发生,且当事故一旦发生,都是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此外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经济利益成为两者主要联系纽带。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于劳动市场,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差,在进入岗位前并没有进行过岗前培训,且岗前培训会耽误其工作时间、需要交培训费使其经济也遭到损失,故他们不愿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同时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也只停留在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上,安全生产的意识并没有深入人心,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无形之中这就导致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发生,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隐患。 1.3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存在不足 监理单位在整个施工过程起到监督作用,但是他们并没有能够严格遵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去履行他们的职责,对施工企业的现场条件的安全措施、特殊作业等仅仅是流于形式,使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监理工作没有真正的开展,那么监理职位的设立就等于虚设;当发现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令施工单位整改但是施工单位不听取意见时,监理人员并没有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情也不了了之,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定时炸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导致事故发生,监理人员对责任人的追查和追究力不够,使得本应该受处罚的责任者认为违规操作、违章指挥都是合理合法的,不会真正吸取教训,下次同样的事故还会发生。 2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 2.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道工序相互关联,只有牢靠、踏实的走好每一步才能够保证系统工程的安全生产。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避免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象,明确了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级的负责人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确保了无论哪一环节出现问题都能找到相应的负责人,所以对于安全生产来说这一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强大的保障。 2.2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教育与培训,强化管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尤其是对于新来的施工人员更好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于调换工种的人员进行新的培训,对于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也要进行及时的培训。施工现场的强化管理是必要的,对于没有戴安全帽的施工员禁止进入,安全措施不合格的严禁开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停止,在危险处如临时用电设施、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电梯井口、孔洞口等都必须按规定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保证各项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作业,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3确保各参与方安全职责履行到位 建筑工程涉及勘察设计、建立单位等参与方,参与方应履行自己职责确保自己所参与的工作可以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作业环境。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全面而精准的水文地质资料,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对工程进行安全的设计,确保房屋结构稳定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工程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整体安全控制,对关键部位、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旁站、专项检查等,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严重的话应立即上报主管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做好事故调查严惩责任者;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深入的进行现场检查,防患于未然,秉持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工作态度进行工作。 2.4运用现代化技术开发安全管理技术 安全管理体系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完善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进行。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其已经应用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故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安全管理中,研发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管理的现代化,及时有效地解决管理当中出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可降低安全管理成本,还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安全事故出现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安全管理现状是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都相对薄弱,整体发展中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各个参与方没有有效的完成自己的该完成的责任,所以现阶段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应从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现场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利用现代化技术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从而有效地解决主客观因素所带来的问题与矛盾,实现工程的安全管理,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 作者:王春旭 单位: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效率评价探索 【摘要】建筑行业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行业,因其工程规模较大、施工技术比较复杂以及施工环境多变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如何提高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效率,是建筑工程行业最为关键的话题。论文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基于建筑安全管理内涵,提出提高安全管理效率的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性。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效率;施工安全;措施 1引言 随着建筑规模的扩大和人们需求的提高,对建筑行业的技术要求更加严格,并且由于施工环境的多变性,施工安全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不仅关系着施工效益,更影响家庭和谐甚至社会安定,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效率,是未来建筑工程行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前提。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内涵 建筑行业是一种高危行业,极易出现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加大对建筑行业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关系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全方位的,包括从项目的动工到最后的验收工作结束,都离不开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事故一般是多种不安全因素同时发生而造成的,其中,施工技术不规范、施工材料、设备不合格、生产要素不安全是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然而,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和安全管理效率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方式是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1]。减少安全事故和安全损失,需要施工单位、业主以及监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项目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国家建设部门的监督下直接管理建筑施工项目。 3建筑安全管理的特点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因其自身特点,使其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独有的特性,总体概括为以下几点。 3.1流动性 建筑施工具有流动性,使施工人员根据共组需要不断地变化工作地点,这也导致施工安全管理具有流动性。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建筑工程根据需要会对工程项目分成不同的工作面,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会在不同工作面进行流动作业,使施工人员长期处于不同环境中,这种施工地点不同的状况使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安全管理的流动性,增加了不确定因素;(2)施工阶段不同导致的流动性,由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方法的不同,施工现场处于动态变化中,导致施工环境和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变化中,从而引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流动[2]。 3.2复杂性 我国土地面积辽阔,地形复杂、南北环境差异较大,导致不同地域的建筑施工条件差异较大。由于不同地区人们的生活习惯、生活理念不同而对建筑的要求不同,造成了建筑施工的复杂性;除此之外,由于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建筑施工企业的水平也相差较大,包括企业的资历、规模、技术水平以及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差异。地区差异性导致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并提出挑战。 3.3法规新 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在国家宏观法律的约束下,因地区环境存在差异性,其管理手段和管理形式并不统一,表现出一定的自主性以适用于企业发展,这就导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出现漏洞。然而,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面向社会的项目,不应有地域的限制,应建立一套系统的、完整的法律法规进行指导、管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具法规定。 4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效率的措施 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效率,完善管理制度,是进一步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安全损失的重要手段。针对现有管理效率不足的现象,提出以下措施。 4.1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提高管理效率的前提,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方针、管理策划、管理实施运行以及管理检查等。建立完善的管理方针,要求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建立一套具体的安全管理方针,使全部的建筑施工工具能普遍适用,并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建筑工程的策划和实施应专门进行审查,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规范的审查方案,工程的策划和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或重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修整;工程最后的检查工作是安全管理的最后一道措施,要求安全管理者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审查,确保建筑施工的质量。 4.2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整个施工过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不仅存在于工程的施工阶段,而是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工程设计阶段、评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质量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决定施工过程的安全与否,设计阶段对工程信息掌握比较准确、设计比较详细、考虑比较周详,这样可以提高施工和施工安全管理的效率。对于工程设计评审也是如此,评审得越详细,施工的安全性也就越高。假如在建筑工程设计、审核过程中没有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或危险,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4.3贯穿安全管理理念,执行奖罚责任制 贯彻安全管理理念是将管理工作细致化、层次化,以提高安全管理效率为基点,将安全管理贯穿到建筑工程的每一个阶段,细致分析、评价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并形成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理念,时刻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工程施工项目的前列;其次,制定奖罚分明的制度,对施工方、安全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考核制,并按考核结果制定薪资待遇,通过这种奖罚分明额制度,让安全管理者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确保安全管理者以最佳的状态执行工作,保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高效完成。 4.4其他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措施,还应采取以下措施,例如根据工程需要及施工阶段的不同制定提高管理效率的计划;管理工作重点控制与全面控制相统一;以工程整体安全为基础进行规划和控制等。 5结论与展望 建筑工程项目作为带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种高危行业,为确保建筑行业稳定、快速的发展,需要大力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效率,以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为前提。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行业的特点进行讨论,提出了提高建筑安全管理的一些措施,包括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整个施工过程、贯穿安全管理理念及执行奖罚责任制等。随着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被重视和完善,建筑行业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 作者:马立英 单位: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分析:探究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 摘要:为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平稳运行,各地事业单位都会对内部的会计工作进行控制,以确保单位内部会计信息以及单位资产的安全性。但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内部控制时还是受到了一些因素的阻碍,如何改善内部会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如何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内部会计控制需要我们深入进行研究。 关键词: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监督 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属于政府部门,是按照国家政策为国家以及人民进行服务的单位,对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财务工作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都是各单位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随着时代的变革,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开展质量,各事业单位都开始施行了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但目前这项工作的开展效果却与预期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现状 (一)对于内部会计控制认识程度不深 目前仍然有部分单位对于“内部会计控制”这一概念没有充分的认识,对于控制的内容以及相应制度了解程度都相对较低,对于如何确保会计控制工作的质量更是毫无头绪,错误的认为这只是财务部门的事业,单位其他部门都没有对这项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在工作开展时也会以对财务知识不了解为由推卸相应的工作责任,在这种认识与重视程度明显不足的环境下,会计控制工作很难高质量进行。[3] (二)监督力度有待提高 行政事业单位的这一问题主要呈现为两点:第一点,单位内部的控制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在监督过程中,并没有明确每一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监督工作流于表面的,落实质量并不理想。同时监督制度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对单位的财务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第二点,社会监督力度不足。[2] (三)各部门之间交流性不强 进行内部会计审计工作时,不仅是财务部门要发挥作用,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只有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才能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顺利实施。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由于对内部控制认识程度不足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很多单位的非财务部门都没有对该项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财务部门也没有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进而对控制工作的开展形成了直接的阻碍。[4] (四)预算控制力度不足 预算工作时财务工作中的重点,准确的预算能够帮助事业单位对各项资金合理进行运用,避免贪污或者资金浪费的情况发生,在对内部会计进行控制时,预算也是控制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2]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强化建议 (一)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意识 各地事业单位想要对内部会计工作进行有效的控制,首先就要提高单位内部对于该项控制工作的意识水平,一方面要对每位管理者在内控工作中责任进行明确,要使其能够起到带头作用,使单位内部各个部门都能认识到会计控制的重要性,提高各个部门对于该项工作的配合程度。[3] (二)制定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各事业单位在对内部会计控制形成明确的认知之后,要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制定健全的内控会计控制制度。在制定制度时,各单位首先要对根据单位自身的性质,以相应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出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制度。[4] (三)建立高质量的财务审核机制 在建立财务审核机制时,单位必须要对相关部门的钱币资本进行授权,并要对审核权限、审核发放权限以及审批过程的标准进行确定。同时要实施硬性规定,要求单位产生的每笔开销都要由经手人进行签字,并交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只有各项开销都符合标准之后才能批准,从而减少铺张浪费的情况出现,对单位财务资金有效进行控制。[1] (四)增强内部控制的监督力度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各单位必须要对该项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要实施动态化的监督制度,按照单位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对各项环节的具体监督操作进行调整,以确保内部监督工作开展质量。同时要对监督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公正度,保证监督工作的执行力度,降低徇私枉法情况的出现,保证单位资金的安全性。[2] 三、结束语 虽然现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诸多方面的实施效果还没有达到预期值,但只要各地事业单位能够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不断对单位内部的预算工作、会计监督工作以及审核制度建立工作进行强化,并要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以及外部各单位之间的联系,进而形成高质量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保驾护行。 (作者单位:青岛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分析:浅谈如何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摘 要: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过程中,内部会计控制在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有效的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还能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当前在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实际控制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使的单位在内部会计控制中存在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到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控制的过程中还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会计内部控制的作用和存在着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讨论了提高内部会计控制质量和效率应采取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道德修养 近年来,如何做好内部会计控制早已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它的好坏与否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搞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是十分重要的。然而从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在对其内部结构进行会计控制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出现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阻碍了我国社会的发展,还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效益有着许多不良的影响,所以,我们就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控制,以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 所谓的会计控制主要是单位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保护自身资产的完整和安全运转,通过合法的手段所实施的控制措施。它有效的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过程中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应用。其中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案: 1.1 保证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贯彻实施 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过程中,内部会计控制必须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相应的控制管理,这也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对自身结构进行控制管理的过程中,有着合法经营管理的特点,以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1.2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进行相应的会计控制,不仅真实的反映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情况,还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使得其在运营的过程中可以及时的对其中存在着问题进行纠正,从而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1.3 有效防范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风险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都存在着许多不可抗力的风险意识,这就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就可以采用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来树立正确的风险方法意识,而且人们也可以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来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中存在的分析进行控制,从而降低行政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着风险,将行政事业单位的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1.4 维护行政事业单位财产和资源的安全完整 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控制的过程中,人们也可以将许多新型的会计控制方法应用到其中,这不仅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完治性,有效的纠正了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工作中存在着问题。 1.5 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有效经营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通过对会计信息收集、统计、业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结合,从而使其行政事业单位在产品生产、销售以及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充分的体现出行政事业单位的整体作用,使其行政事业单位在运用过程中达到管理的目标。这样不仅有效的提高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还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整体的发展。 2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问题 2.1 会计控制的内控方面不严谨 总额控制监管有限。虽然总账会计还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等相应的总分类账对会计控制保管和核算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进行总额控制,但这种控制的有效性是有限的,因为它追求的是一种账面数字的平衡,即账账相符。 2.2 会计控制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的经济业务信息 用假发票,假收据等手段,直接将公有的款项纳入私人腰包;有的通过改动领导已经签字的报销凭证的数字,以小报大,以小报多,将多报销的款项归个人所有:有的甚至模防领导的笔迹,将用于个人消费的购物凭证拿回单位报销。 3 提高内部会计控制质量和效率应采取的措施 3.1 严格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鉴于会计控制在会计控制和会计循环中的特殊地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单位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要求会计控制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要求会计控制人员不得担任经济业务的经办,保管等工作。 3.2 做好会计控制人员的选拔工作 正因为内部会计控制重要,肩负的任务艰巨,选拔一个好的会计控制从事内部会计控制就显得特别必要,也就成为做好内部会计控制的先决条件和保证,选拔会计控制员的最重要条件应当是:为人正派,忠诚可靠,不做违法的事情。 3.3 会计控制人员必须勤于学习并模范守法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经方针,模范地执行《会计法》,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制度办事,凡违反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对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的不合法签批,要提出建议予以改正。工作程序化,即每笔经济业务都要经过验收、制单、复核、审批才能据实开票或点钞。熟练细致,提高效率,杜绝差错。及时盘点对账,按规定保管好单据和印章。 3.4 加强会计控制人员职业道德修养 会计控制人员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对照和自我调整,提高觉悟和自我修养水平。必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促使会计控制人员敬业、爱业、并自觉地以法来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就约束力而言,进行职业道德建设,必须辅以必要的监督措施,对会计控制人员的行为进行鞭策和约束。要求会计控制人员在职业活动中,一定要按照国家制定颁布的与内部会计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去工作,不能以权代法,更不能以想当然的主观推断来代替法律。应该顺应时展,借鉴国际惯例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会计控制人员行业自律组织。它可以有效地促使会计控制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模范遵守会计控制员职业道德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还可以维护会计控制人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计控制人员向有关方面反映意见和建议。总之,会计控制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体制应实行行业自律与政府行为的统一,政府管制应在坚持行业自律原则的前提下明确管制的范围和形式,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种违背会计控制职业道德要求的会计控制人员进行惩罚。 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将内部会计控制应用到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当中,这不仅有效的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还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分析: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与对策 摘 要: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性质单位,以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要职能。在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此种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以推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现状;对策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部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着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与社会群体的正常生产生活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加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在推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发展上,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现状 1.1 工作人员不能全面认识内部会计控制 我国当前基层行政职业单位缺乏有效科学的内部会计控制理念,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虽然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建立了内部会计控制系统,但是,这种生搬硬套的行为不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基层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于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力度不够,没有深刻体会到自己相关职责,还有的管理和领导工作人员常常左右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而且,会计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内控的重要意义,只是将内控制度当成限制他人、束缚他人的条例,从而导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受到影响。 1.2 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有效科学的管理控制需要会计基础的支撑,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缺乏薄弱基础,要能够进一步强化,例如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印签保管存在较多漏洞。个别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指定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方法,从而导致财务活动的运作缺乏制度保障,管理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1.3 预算管理得不到相应的控制 目前行政事业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过程中所实施的零基预算没有对预算人员和单位进行有效控制,在实际预算过程中缺乏合理科学的依据和基础数据,不能够正确鉴定现有数据的合理性与真实性,不能够通过科学手段来确认经费定额,这都导致财政资源配置受到影响。预算科目本身就具有粗放型的特征,不规范的编制、不及时的预算批复都会让预算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权威性受到影响。 1.4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缺乏监督 我国当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还没有形成有严格、紧密的法律法规监督体系,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管理工作人员缺乏法制观念,这就导致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形成违章必究、有章必循的格局。财务部门存在重视资金分配预算、轻视资金监督使用的行为将会导致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有的基层行政事业中虽然设置了专业的内审机构,但是,内审工作因为得不到管理和领导阶层的重视,内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难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关权限和职责,不能按照内审准则要求来进行一系列工作,从而导致内部功能得不到发挥,诱发内部控制监督较为薄弱的现象。 2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措施 2.1 建立健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能够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提供可靠的基础,促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预期目标的实现,从整体上提高基层事业单位的服务效率,改善社会群体的生活质量。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过程中,以预防控制为基本发展理念,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通过事后控制来提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效率,最大程度上避免单位内部会计工作中不法行为的出现,全面提高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效率,促进单位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结合当前单位发展实际加以系统化分析,通过规范的程序对单位内部会计行为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授权、执行、检查等工作流程开展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质采购、投标基建项目等进行科学化控制,全面提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效率。 2.2 规范单位内部会计基础性工作 就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情况来看,会计基础工作是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以及单位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通过积极创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监督环境,来规范单位内部会计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应当充分做好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应当充分做好岗位设置工作,确保其满足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争取按时设岗、按岗设人,在明确会计工作人员各岗位职责的基础上,通过人员直接的协调配合、分工协作,完善单位内部会计处理程序,落实内部会计核对制度,提高基层行政单位内部会计信息机财务信息的精准性,强化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2.3 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全面预算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科学的预算管理,有助于促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进行系统化分析,积极制定与资金、业务及财务等相关的工作计划,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中,应当不断对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进行完善,便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依据预算计划执行各项经济活动,最大程度上避免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制约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活动效率,提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服务质量。 2.4 强化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意识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具有一定复杂性和特殊性,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效率,改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效果,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全面提升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规范会计人员的录用标准,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在会计人员工作期间,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水平,确保其熟练掌握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项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及方法。与此同时,应当强化单位内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促使各岗位人员深切意识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重要意义,确保会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单位内部会计工作制度和规范,强化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从整体上推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发展。 结束语 总的来看,为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应当充分做好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制度、会计人员以及内部管控等方面工作,促进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避免形式主义,提高会计控制的灵活性和纪实性,从整体上推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社会的稳定运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分析: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摘要:内部会计控制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运营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构建科学、高效的会计内控体系是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同时科学的会计内控机制可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而高效运行。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管理相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较为薄弱,现有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还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和内控效果。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当前应该关注和思考的问题。由此对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进行了浅谈。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会计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策、公共事务与公共服务的执行者和实施者,具有特殊的地位与作用。其内部会计控制是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有关的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关系到一个单位的管理效率和发展潜力。随着财政改革的日益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只有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重要意义 (一)合理保证单位资产安全 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资金主要来自财政,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强化管理,不仅可以规范单位的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各类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对防止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财经纪律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可以有效地防止各种舞弊和腐败的发生,解决资产配置不合理、资产损失浪费、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一)合理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涉及会计业务流程制定和执行,合理的分工,保障各个职务岗位之间相互牵制,以此确保形成的资料真实、有效,防止会计信息误差,进而有效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资料准确、可靠。假如不采取内部会计控制,或者缺乏高效的会计内控机制,会计信息在实际的传输中极易出现和实际脱节的情况,造成会计信息残缺或者失真。另外,单位会计内控制度若无法得到确切的执行,会使得单位各项制度成为一纸空文,难以落到实处,会计信息真实性有待考量。所以,单位强化会计内控,可以有效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推动整个单位工作顺利进行。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会计控制观念欠缺 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现阶段,部分单位领导对会计内控缺乏正确的认识,不重视内控管理,使得会计内控制度挂在墙上,装在档案橱里,如同一纸空文,得不到落实和执行。并且一些单位对会计内控存在误解,将其误认为预算控制,难以充分发挥会计内控应有的作用,使单位资产遭受损失。 (二)会计内控制度存在缺陷 部分单位的会计内控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对应的规章制度存在较多缺陷,甚至少数部门并没有制定基础性的会计内控制度。例如,内控制约机制,财务处理流程、财务评估机制等。单位内部工作较为散漫、无序,无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常常出现收支方式杂乱无章,票据管理繁杂,对资产没有实行定期盘点,导致内控活动过于形式化,走过场,单位资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三)预算控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推进,预算控制得到了一定程度加强,但仍较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单位预算编制比较粗糙,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单位编报预算时只局限在上年度的收支信息,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大项编报,大部分都还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 达不到预算支出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存在虚报、多报的情况。二是单位内部没有建立对各责任科室人员的责任预算约束,也没有建立明确的费用支出和审批金额权限控制制度。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项目控制乏力。 (四)监督力度不足 单位内控监督力度欠缺表现在两方面,其一,缺乏内控制约机制,监督过于形式化,起不到实质性作用,内部权责模糊,责任监管缺乏较强的执行力,内控管理缺乏相关制约和牵制,损害单位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其二,缺乏社会监督力度,审计、财政等机关对于对于单位会计报表关注欠缺,对单位会计信息的审查常常出现避重就轻的现象,审核力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五)会计工作人员缺乏较高的综合素质 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会计的人员为兼职人员,缺乏系统性的学习和培训,专业素质欠缺,工作的责任感不够强烈,工作效率普遍偏低。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措施 (一)增强会计内控意识 构建、执行会计内控制度,提升会计内控观念。单位领导需要正确认识会计内控,切实了解其推动单位正常运转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内控管理活动以充分的支持,积极组织相关培训活动,努力提升会计人员核算水平,增强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高效的考核机制以及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积极性,推动会计内控的实施。 (二)构建合理的会计内控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单位会计内控,必须在内部建立会计控制制度。同时结合单位实际,根据相关规定,不断对会计内控制度进行完善,对会计内控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约束,使其有法可依,推动单位工作有序进行。建立严格会计内控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权责进行明确,使得各部门人员遵循相关原则开展内控工作,采用科学、合理的工作手段,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以及互相监督牵制,进而以适当的成本实现对单位的有效控制。 (三)增加核算内容 会计内控目的之一为了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性,所以应当合理性的添加部分核算内容:产权核算,定期核算单位资产,对资产情况及时确认、入账,从而有效掌握资产变化情况;债务核算,将单位债务加入预算体系中,可以有效的防止风险;添加年度报表,详细核算单位收支、固定资产变化情况,同时将其归入报表。在预算过程中,必须切实根据标准进行,详细调查核算内容,保障预算的正确无误,最大限度降低收支风险。另外,预算收支项目要尽可能细化,依据和标准要尽可能充分、可靠。财务部门要注重对各部门、各项目进行技术性审查,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并监督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加强对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力度 单位的会计内控活动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动态化的过程,必须制定有效的监督制度对其实施监督。关于内部监督,一旦发生预算违纪,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追加经费使用情况实施追踪调查,适时开展调查工作,将各个季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对比,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完善,同时公开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关于社会监督国家必须对各个部门机构的监督职权进行明确,建立政府、单位、社会一体的监督体系,组织不定期的会计工作审查,及时掌握会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单位会计信息的审查,从而督促会计内控的执行。 (五)积极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任何工作的执行不能与人相隔离,所以,单位在开展会计内控的活动中,必须加强专业会计队伍的建设,会计人员水平和素质的提升可以很好的保障会计数据的正确性。加强会计人员的考核,保障其专业水准和技能,可以邀请专业的会计专家组织会计知识培训活动,更新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强化其业务素质。此外,还要对会计法律法规进行关注,要求会计人员积极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适应性,保持较高的职业素养,切实保障会计数据的真实、有效。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内部会计控制是对于机关的运营和发展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单位必须切实重视会计内控问题,积极建立相关制度,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执行,进而加强监督,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会计内控工作效率,切实发挥该项工作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单位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资产安全。与此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实践经验的积累,逐步完善会计内控制度和机制,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序运营以及长远发展,做到与时俱进!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篇1 城市园林绿化是美化城市环境的重要手段,在社会经济发展、民众环保理念不断加深等客观条件影响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我国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发展时间较短,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管理内容无法满足城市化的发展需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整体水平较低,城市园林绿化效果不尽如人意,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价值发挥也因此备受制约。因此,剖析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问题并制订应对策略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1意义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内容较多,具有长久、复杂、烦琐等诸多特征,包括植被施肥、移植、灌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内容,其以打造优质的城市环境为思路,最终目标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科学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可使园林绿化工程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和价值,反之可能会导致绿植死亡,进而给园林绿化带来巨大损失[1]。因此,需要在养护管理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并及时解决各种问题,使城市园林绿化景观长久保持良好的状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对城市、居民等都十分重要。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需要使用合理的方法和先进的技术,要遵循植物生长的规律。只有保证面面俱到,才能确保绿植茁壮生长,进而打造出层次明确、色彩和谐、布局合理的绿化结构,继而展现绿化工程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在保证各方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同时,高质量完成绿化指标,推动城市文明建设,确保城市未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2]。2)高质量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可以为城市居民创造出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优美环境,可陶冶居民情操、体现城市精神文明。居民的精神需求被更好地满足,对城市的认可度不断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化,提高养护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城市绿化可持续发展,凸显绿化的人文价值和生态价值,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存在的问题 2.1思想不够重视 城市建设过程中,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以破坏环境换取短期经济快速发展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影响了人们的生活,也影响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落实。与此同时,人们对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普遍存在认知不到位问题,很多人不了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自身的关系,这导致相关工作落实难以快速获得人们的支持,甚至会遭遇重重困难。此外,相关企业在完成园林绿化工程之后没有落实管理的思想认知,园林的发展完全由植物特性决定,粗放且不规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影响了管理的效率,也违背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初衷与目标[3]。 2.2人员不够专业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是一项相对艰苦且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需要由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高素质人才全权负责,否则将难以保证工作质量。然而,专业人士对待遇的要求较高,加之很多地区缺乏相应的教育机构,这导致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才稀缺,企业或机构很难聘请到专业人士,再加上难以提供优渥的待遇条件,也容易导致专业人才流失[4]。而以非专业人士为主组建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团队缺乏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思想认知不到位,管理经验也往往比较欠缺,很难在管理的过程中引入新技术、新手段,也难以保证各项管理条例落到实处。除此之外,很多从事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人员为外地务工人员,这部分人员流动性较强,短期的养护管理难以保证城市园林的后续发展,必然会影响预期的绿化效果。 2.3投入资金不足 城市园林中的植物种类较多,且不同植物对生存环境的要求差别较大,必须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供充足的资金,否则将难以长久维持城市园林绿化的效果。然而受思想认知的影响,当前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普遍不被重视,相关工作难以获得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支撑,这容易导致前期的资金投入“打水漂”,并使得城市园林绿化逐步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问题。资金不足对城市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不良影响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1)建设初期政府部门重视度较高,提供了能够满足城市园林建设的相关资金,但随着建设完毕,相关关注度逐渐下降,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不被重视,资金不足制约养护管理工作落实。2)园林绿化建设后期政府资金无法及时下拨,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受阻,以至于养护管理浮于表面,不符合相关要求[5]。 2.4管理政策不全 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宏观调控的作用,能够为各行业中各种工作的落实提供标准和框架,城市园林绿化体系亦是如此。然而,当前我国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城市建设部门对现有的法规文件亦不够重视,这导致很多工作人员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过程中完全依照自身经验办事,管理工作缺乏标准且随意性较强,很多有效的管理措施难以落实,严重影响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与此同时,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对季节、环境有着较强的依赖性,很多城市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都采取异地人员委派形式,这种模式下,管理人员不了解绿化的实际情况,加之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各种工作的开展无法可依,甚至当城市园林绿化区域被非法侵占时,管理人员也难以行使自身的执法权限,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人员,降低了不法者损害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成本,影响了城市园林绿化的价值发挥[6]。 3对策 3.1提高思想重视度 思想决定意识和行为,想要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质量,需要提高社会对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视度。在具体落实时,需要将关注点集中在以下3个方面。1)政府部门要提高对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重视程度,关注重心从城市经济发展逐步向环境保护转移,积极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对策,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2)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环节的干预力度,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不断向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及时解决现存的绿化养护管理不合理问题,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改进并完善管理方案。3)合理使用媒体向广大民众科普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相关工作,提高普通民众的思想觉悟,削减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落实阻力。与此同时,鼓励民众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过程,利用民众反馈、万众监督等措施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覆盖面,确保尽早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合理消除影响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因素,保证城市园林的绿化效果[7]。 3.2提高人员素质 城市园林中包含种类繁多的植物,这些植物来自不同的地域,有着截然不同的生长特性,对环境的要求也有着较大的差别。想要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充分掌握不同植物的生长特性,要明确植物生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办法解决问题。基于此,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须配置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在人才招聘时适当提高门槛,保证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8]。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城市园林的面积不断增加,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很难依靠纯人工完成,管理工作的落实必然会涉及新技术和新设备。所以,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除了要拥有丰富的植物知识外,还要能够熟练地使用各种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想要实现上述目标,相关部门需要给予管理人员以定期的技术培训,必要时可以将管理人员送往高校继续深造。为了能够留住优质人才,城市园林养护管理部门还应适当提高人才的福利待遇,增加人才的归属感,激励人才自主自发地为城市园林事业贡献自身力量。 3.3增加资金投入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中,专业人士的引入需要资金,人才的定期培训需要资金,先进的技术设备引入需要资金,设备的管理养护也需要资金。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部门也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尽可能将钱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技术设备的功能,以机械化和自动化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质量和效率[9]。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不是某一个机构或是部门就能够高质量完成的,而是需要多个部门、社会各界团结协作。为了保证有限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管理部门应强化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降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价值。 3.4完善政策与法规 我国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是现阶段的客观现实,使得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陷入事倍功半的不良局面[10]。基于此,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相关的政策与法规十分重要且必要,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为养护管理工作的落实提供方向和思路。为了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落到实处,还应配置相应的执法监督队伍,要严格防范执法真空区域,对违反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进行严厉惩处,以震慑不法人员,维护城市园林绿化的成果。 4结语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是一项精细、复杂且长期的工程,是城市绿化美化的重要内容,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可提高城市宜居程度、促进社会和谐、提升民众幸福感。然而受客观条件制约,当前此项工作的落实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重要且紧迫,相关人员要围绕问题设计应对方法,从思想、政策、资金等角度出发解决问题,在实践的过程中总结经验,不断研究摸索新的手段,改进并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策略,高质量地推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园林绿化工程的生态功能和价值,带动城市绿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作者:王莹 单位:凌源市园林管理处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篇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不仅要具有美观性,还要满足城市对工程的要求。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工程项目不能违反自然法则,同时工作人员还需要对所建设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管理。通过管理可以提高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施工工作和绿化植被的养护工作之间的联系,从而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达到标准要求,最大程度地发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对于城市环境的改善作用。 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对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但实际上,由于市场环境的影响以及相关施工企业面对市场竞争的压力,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的施工建设和养护管理的过程中,施工单位选择降低园林绿化施工的成本。例如,在进行园林绿化的施工工作前,相关部门需要进行招标工作,使施工单位在进行园林绿化植被的养护工作中经济效益不够显著,一些工作人员因此会选择减少对绿化植被免费养护的时间来降低施工成本。这也是导致园林绿化植被的养护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园林绿化植被的养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会比较复杂,从而也增加了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难度。虽然我国的很多施工企业在进行园林绿化时,也意识到对于绿化植被养护工作重要性,但很多的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过程中依然会选择把关注重点放在施工进度方面,这样就会导致园林绿化植被的质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影响了整个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1]。 1.2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不足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园林绿化在养护工作过程中没有统一、系统的管理措施和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质量。比如最常见的是城市中的草坪没有修剪,且一些树木植被由于没有科学的管理而导致死亡等。 1.3养护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素养较低 在进行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一般都会采用传统方式来进行相关的养护管理,工作人员会定期对城市中的植被进行修剪和浇水工作,并对周围的环境垃圾进行清理,但这样的工作方式对城市绿化的养护效果并不理想。导致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因为参与养护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素养较低,并且相关部门也未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这样就会导致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质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2]。 2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应对策略 2.1提高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 对于我国城市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来说,不仅仅需要相关施工单位的努力,还需要城市居民的配合。相关部门要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可以定期对市民进行园林绿化相关的知识培训,组织市民参与到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工作中,并提高市民对于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视程度,这样才能帮助市民爱护和保护城市中的园林绿化植被。此外,对城市绿化管理人员来说,还需要不断提高对绿化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友好、绿色的生活环境[3]。 2.2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素质 对于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和管理工作来说,离不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因此想要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质量,首先需要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素质。工人要对城市绿化植被的类型有一定了解,以便选择更合适的养护方法。相关部门也可以定期组织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园林绿化养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工作技能。管理人员也可以定期对养护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一些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奖励和表扬,从而提高养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除此之外,管理工作人员可以对养护工作人员进行分区分组管理,这样能够有效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增长,城市的发展速度变快,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对于城市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国的相关部门意识到了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很多的城市也在进行园林绿化的工程建设工作。但是,通过对我国城市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的调查研究,可以发现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我国相关部门需要对这些问题和不足进行调查和研究,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根据城市的环境和地理位置以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现状,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和创新,从而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质量,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张松 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园林工程服务站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篇3 城市园林绿化具有“三分种、七分养”的显著特点,积极做好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可以实现园林设计的造景效果;②可以保证园林施工的持续成果;③可以更好地发挥改善城市园林环境的作用[1]。当前阶段,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重视程度不足、养护管理水平亟须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影响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质量,必须积极地予以解决。因此,分析探讨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要点与策略就尤为必要,务必给予高度的重视。 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工作中暴露的问题也比较多,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健康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总的来说,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重视程度有所不足。从当前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一些主管部门虽然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但是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例如,没有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未能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导致养护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无法正确认识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工作参与的积极性大受影响,植物的成活率和绿化效果均受到较大的影响。(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尤其是对园林绿化养护的一线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如果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足,就势必会影响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从当前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养护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一方面,未能充分地掌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责任意识,无法积极参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3)保护绿化环境理念仍然需要加强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单纯依靠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来落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虽然可以取得较好的成效,但是无法实现最佳的效果。因此,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确保更多的城市居民可以认识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全面的保护意识,日常生活中不随意践踏草坪、不私自采摘花果。从当前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在宣传保护绿化环境理念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宣传力度不足,无法帮助居民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的意识。 2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解决当前阶段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充分认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重要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具有长期性与复杂性的特点,主管部门必须始终认识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且积极参与其中。因此,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科学规划设计,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严格实行精细化管理与全过程管理;另外,要细化分解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权责,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身上,防止出现“无人管”和“多人管”的问题。(2)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员的水平。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的教育培训活动,向一线工作人员讲解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帮助他们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更好地满足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需求。除此之外,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主管部门要把提升一线人员的责任意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确保他们积极参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以此来保证此项工作的开展质量[2]。(3)加大保护绿化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当前,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保护绿化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方面,虽然投入了人力和物力,但是仍然未取得最佳的效果。因此,保护绿化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后续需要投入更大的精力。具体来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做好宣传资金的规划配置工作,为后续的宣传教育提供基础保障;另一方面要做好保护绿化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更多地使用信息化手段,以此来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拓宽保护绿化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途径。 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方案的制订要点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精细化的原则,对涉及的工作做好精细化安排,以此来高质量地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总的来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每年1月,要重点做好冬季修剪、行道树检查、防治害虫、绿地养护这四个方面的工作。在害虫防治工作中,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工作人员要清理土中所潜藏的虫蛹、虫茧,并且集中烧死。每年1月中旬,工作人员要重点消灭蚧壳虫,可以考虑刮除树干上的幼虫。在开展绿地养护工作时,工作人员要重点清理绿地、花坛等部位的野草,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绿地的防冻浇水工作。每年2月,要重点做好修剪、防治害虫这方面的工作。在修剪工作中,工作人员要重点剪除大小乔木的枯枝、病枝,通常需要在本月月底之前完成树木修剪工作。在病虫防治工作中,工作人员要把刺蛾和蚧壳虫的防治作为重点。每年3月,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即植树、春灌、施肥、病虫害防治。例如,在春灌工作中,考虑到春季具有干旱多风与蒸发量大的显著特点,因此工作人员要及时浇水。再例如,在开展施肥工作时,工作人员要在土壤解冻后,及时给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水。每年3月是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一旦发现园林绿化植物出现病虫害,工作人员就要立即进行处理。每年4月,要将植树、灌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绿地内养护作为重点工作,例如,在植树时,工作人员要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要尽快拔除死亡的绿化植物并补种;在施肥作业中,要重点对草坪、灌木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3];为了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需要对草花做好浇水修剪工作。每年5月,要重点做好浇水、修剪、防治病虫害这三方面的工作。考虑到5月是园林绿化植物的展叶盛期,园林绿化植物对水会有较大的需求,因此工作人员要及时浇水。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工作人员要将消灭天牛、刺蛾、蚧壳虫、蚜虫等害虫作为重点工作。每年6月,不仅要重点做好浇水、施肥、修剪、排水、病虫害防治工作,还要做好树木防汛、防台风前的检查工作。例如,在开展修剪工作时,工作人员要重点去对行道树进行剥芽除蘖工作,修剪工作要把重点放在绿篱、球类及部分花灌木上。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中,考虑到刺蛾进入孵化盛期,因此工作人员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可以使用杀螟松乳剂。每年7月,要重点做好移植常绿树、排涝、施追肥、防治病虫害这些方面的工作。每次大雨过后,工作人员都要做好排涝工作,并且在每次下雨前要干施氮肥等速效肥。对于行道树来说,如果与电线接触,则需要及时修剪,并且需要仔细检查每一个树桩,一旦发现松垮、不稳等问题,就需要及时扶正绑紧。每年8月,要重点做好排涝、行道树防台风、修剪、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在修剪工作中,除一般树木夏修外,工作人员还需要对绿篱进行造型修剪。在中耕除草工作中,要清理园林绿化植物周围的杂草,尽量采用人工的方式来完成除草工作。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工作人员要将捕捉天牛作为重点,尤其是注意捕捉园林植物根部的天牛,另外要做好蚜虫与香樟樟巢螟的防治工作。每年9月,要重点做好修剪、施肥、草花、病虫害防治工作。例如,在修剪工作中,为迎接国庆节,工作人员要做好绿篱造型修剪(见图1)、草坪切边、清理死树等工作。另外,要及时更换质量不佳的草花,选择一些颜色鲜艳的花草品种,并且做好浇水工作。每年10月,要重点做好秋季植树、绿地养护、防治病虫害这三方面的工作。在10月下旬耐寒树木落叶后,工作人员便可进行秋季植树工作。在绿地养护工作中,工作人员要及时对绿化植物的生长质量开展全面的检查工作,及时清理死树,同时要做好绿地、草坪挑草切边工作,如果花草生长不良,则要及时施肥[4]。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继续投入大量的精力去捕捉绿化植物根部的天牛,同时要加大力度防治香樟樟巢螟。每年11月,要重点做好植树、翻土、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例如,在翻土工作中,工作人员要重点对绿地土壤翻土,以此来暴露准备越冬的害虫。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因为各类虫害在11月下旬准备过冬,所以整体防治任务会较轻。每年12月,要充分认识冬季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具体来说,工作人员要重点做好冬季修剪、消灭越冬害虫这两方面的工作。 4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专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在实际开展此项工作时,管理人员务必给予高度的重视,切实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对于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尤其是要做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方案制订和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这两项工作,以此来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质量。 作者:赵雯 单位:福建国贸智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浅谈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建筑业得到了飞速发展,然而因为建筑施工带来的安全问题屡见不鲜,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如何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当前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从目前企业建筑安全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探索一些具体的预防对策和措施,为降低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贡献一点微薄之力。 关键词 企业 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是对施工进行安全管理的一个过程,以投入资源和条件为基础,目的是为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将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从而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本文分析当前建设行业和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一、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建筑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减少或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降低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不能很好的满足现实的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被合并、安全管理人员被精简,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知识知之甚少,既不能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2.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没有统一一致的标准 不同的承包商有不同的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在同一工程项目上,总包与分包之间、分包与分包之间、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如不能很好地融和,势必造成安全管理的混乱。另一方面,承包商为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标准会有所不同,公司总部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距。 3.在思想上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企业自主权的不断扩大,企业支配国家财产、追求自己独立经济利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考虑得较多的是生产、经营、效益、利益、利润等硬性指标,而对安全效益的隐形性不甚了解,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造成管理不严,责任不到位。安全教育不落实,现场工人对安全意识认识不够,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远远达不到安全施工的要求。特别是大部分工人都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进场后又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特种作业人员不能持证上岗。 4.随意缩短工期,安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当前,不少工程由于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使得本已紧张的工期变得更加紧迫,无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不少加班时间,特别是夜间施工频繁,增加了安全隐患。其中建设单位安全资金不到位,使施工企业的安全投入捉襟见肘,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安防设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规范。 5.管理模式的不合理 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复杂的人际交往,建筑施工行业为了在微利的形势下保持市场竞争力,迫使相当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实际丧失了自主权和控制权,被动地依附建筑施工项目的承包人,违心听从和放任于项目承建人指挥,从而造成现在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未能很好贯彻落实国家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规范等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件,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长期以来,行业内也一直存在重工程质量、轻文明施工,重经济效益、轻安全保障,抱着侥幸心理对待建筑施工安全的现象。 二、做好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应该重点加强,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加强宣传教育 实施依法管理安全生产,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依法查处责任事故,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清理不适用的法规,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监察,减少效果不大的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而预防就要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的认识,提高劳动者,特别是务工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劳动者具有科学态度,严格作风并遵守纪律。 2 改变不合理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模式的创新 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逐级管理,避免越级管理。做到级级有责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抓好施工安全生产,也要发挥更多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应负的职责,管好施工安全生产,从而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各省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文件。一级管紧一级,级级时刻专注严管,避免政令不通或上紧下松的被动局面。强化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动态管理,并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机制,用保障机制保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文明措施的认真落实,把好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关。 3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根本措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合理安全制度 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坚持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必须结合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开展企业的安全评价,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监察人员的素质,依靠科技进步,为安全生产提供本质的、全新的条件。 (2)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要按照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到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执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对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3)工程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的目的是对工程建设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防护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动态监控管理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督促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 总之, 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给建筑施工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安全投入也不例外,投入的资金少了,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套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 安全防护设施自然做不到位,这就使得建筑业安全事故在所有安全事故里面占据约1/4的比例。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做好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从制度上得到保障,从而实现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探讨 摘要:建筑施工现场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事故,严重威胁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建筑施工;管理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对于促进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本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向现代化、科学化的安全管理模式转变,安全管理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大大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随着建筑业的超常规发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新的挑战。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这些因素决定了建筑施工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对建筑施工安全创新管理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有的企业把工程肢解发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有的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这些原因都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施工单位揽到工程只有委屈求全,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2建筑业施工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建设规模逐年增加,建筑业已经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目前我国建筑业施工人员近四千万,其中农民工的比例占到80%以上,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他们的安全防护操作技能较差,岗前培训也未全部达到要求,但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在各行业中仅次于交通、矿山,居第三位。 2.3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缺失 有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有的监理人员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一套工作形式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还不明晰,不能高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这样没有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作用。 3.防范事故发生的对策 3.1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全面细致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奖励和违规处罚》等等制度。有些制度、规程、责任制应挂在岗位上,警示岗位人员贯彻落实。做到以法治企,以制度管人。在影响安全的众要素之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也是能动的,人的因素决定了其他的因素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在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应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 管理因素则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健全,以及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能否尽职尽责等。施工企业应该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特别是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 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加强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和设备的安全操作程序,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企业要独立制定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及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平时应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严格按规操作,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预见性,落实事前防范措施,将事故隐患或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2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计划 由于施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应该对所有新招工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计划,做到制度化、多样化、专业化。对岗位调动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面要达到100%;未经教育及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这样通过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能操作考核等,使施工人员切实树立安全意识,关注自身安全,掌握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真正做到要安全、懂安全、会安全。 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计划,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主要包括: ①新招聘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且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②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其中变换工种者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③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都需要完成相应的安全培训课时学习与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可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④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3建立管理、监督、监察、施工等全员参与的安全网络 施工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有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诸多单位,多个主体的参与及其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增大,因此需要建立从管理、监督、监察、施工等全员参与的一整套安全网络,不同的单位、人员随着建筑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发展进程,肩负着不同的责任,必须从不同的阶段来分析各参与单位、人员所肩负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使每一个参与者都有安全管理的主体意识,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位、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和每一个人,形成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条,构筑起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建设项目安全水平。各个主体单位与现场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交流、反馈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教训,并认真总结、提高,找出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订近段时间相应的整改决定和防范措施,并对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使之落到实处。 3.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安全档案 施工企业应该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进行归档,以便于安全检查和市有关部门依法监控,证明施工现场安全实施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如安全生产的法规文件、企业的规程制度、各类检查记录和考核统计报表、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记录、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报告等等。 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 3.5加大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 通过加大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对玩忽职守、把关不严、对使企业信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严格处罚,乃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事故层层报告制度,禁止不报、少报、瞒报、漏报。事故处理,一定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所有事故处理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扩大教育整改面,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对事故责任人要从严处理,不姑息迁就,不敷衍了事,可以把施工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与市场准入、资质资格、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建筑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建筑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可以说,建筑安全管理对国家发展、社会稳定、企业盈利、人民安居都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建筑 安全管理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安全能够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安全水平己成为企业之间优劣比较的一个重要参考点,安全水平的提高也为企业提供了增强竞争力的机会和抵御行业威胁的资本。而且,物质资源、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的三大资源。其中,人力资源是企业价值链中最重要的一环。而安全事故最直接的冲击对象便是人力资源,因此,具有安全优势,直接体现为具有人力资源优势。此外,安全事故会损坏企业名誉、增加建设成本、打乱工程进度和增加工人心理负担。其中,损坏名誉最令企业担心。因此,良好的安全业绩是社会信誉的保证,也是一种企业竞争优势。 总之,安全是质量的基础。只有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下,作业人员才能较好的发挥技术水平,质量也就有了保障;安全是进度的前提。只有安全工作完全落实的条件下,建筑企业在加快速度时才不会出现严重的不安全事故;安全是成本的保证。安全事故的发生必会对建筑企业和业主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工程建设也无法顺利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成本这四个目标互相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推动整体建筑工程项目的实现。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安全管理措施。(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筑施工项目部必须要正确处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真正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在工程施工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始终以“预防为主”,环环落实,步步到位,坚决克服那种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的弊端。(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保证的组织机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施工现场,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制定相关的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考核指标,由此做到从管理层到操作层、服务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人人负责,电工、焊工、驾驶、起重、登高五大类别特种工作人员除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外,均需与施工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 2、建立安全文化。安全文化是存在于企业与个人中的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与每个人的文化修养、思维习惯和工作态度,以及企业的工作作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安全文化强调以人为本,通过文化的渗透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规范人的行为,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水平的保证。首先,要持续提高绩效标准。由于安全是作为建筑企业竞争优势被确立起来的,因此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竞争对手的安全业绩,并在此基础上提高,作为职工安全的绩效标准,将市场的竞争的压力传达给每位职工。其次,要激励职工安全作业。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将安全奖惩纳入日常管理中,与经济利益挂钩。奖励安全业绩优秀的职工很容易,重要的是有无严厉处罚安全业绩差或有违规行为职工的勇气,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此外,要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建筑企业应将“安全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价值观确实地传达给每位职工,教导职工在平日工作中遵循该价值观念。这会极大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创造出公平、高效、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同时,开展安全信誉教育。阐明安全与企业信誉、竞争之间的关系,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最后,建立通畅的安全建议反馈通道。安全文化建立的标志之一就是职工能积极主动地向管理层反馈工作中的安全问题与建议,因此,管理人员应该为职工创造便利条件,即开通渠道让职工畅所欲言。 3、加强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技术就是针对不同工程的施工特点,为实现安全生产,保护人身和作业面的安全,从而对作业面和施工人员必须采取的防护、保护的技术措施。 (1)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施工前期指导全局、统筹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全过程的组织、技术、经济文件,是保证各项建设项目顺利地连续施工,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安全生产任务的前提。(2)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书面做出详细的说明,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3)规范现场文明施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项目要重视文明施工的管理,狠抓现场场容场貌,精心做好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易滑鞋和裙子。重视现场防火,工地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派专业管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等。 4、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内容:(1)思想与技术教育相结合。安全思想教育是指结合建筑企业的经验和事故教训,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纪等方面的教育,其主要的手段有安全宣传、办学习班等。安全技术教育是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教育。目的是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培养其正确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主要的手段为现场示范、事故分析会等。(2)教育形式多样化。可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式,或将教学地点由教室移向施工现场,促进教师和学员的互相交流,活跃气氛,提高教学效果。(3)危险预知教育。危险控制的关键之一是作业人员对危险存在的预知,因此危险预知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危险预知教育分危险预知教育和工前教育两步进行。前者主要是教育作业人员如何发现危险因素,后者重点培训如何实施预防措施。 5、发挥政府、保险公司、设计机构和行业协会这些非传统机构在建筑安全管理上的作用。保险公司应完善保险制度,向建筑企业提供安全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可实行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如果建筑企业的安全业绩良好,费率可适当下浮,如果安全业绩较差,费率则可适当上浮,将不安全事故率与保险费率紧密联系起来。这种制度会形成强有力的经济杠杆,大大刺激建筑企业建筑安全管理的积极性。设计机构应将施工中的安全因素纳入设计考虑范围,并建立设计安全管理机制,规范设计过程,约束设计人员行为。 总之,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我们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员,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为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而努力,为构建安全生产新格局而努力。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摘要:本文结合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现状,论述了带来的经济效益及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我国建筑产业规模日益扩大, 建筑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人们对建筑产品的质量要求与日俱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也进一步增多,建筑行业重大伤亡、倒塌事故屡屡发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成为了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的不和谐音符。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建筑事故发生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绝大部分事故与管理因素有关,由此可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确保安全,才能使效益和发展相一致。安全与效益是可以相互促进,实现“双赢”的。这就要看我们如何把握两者之间的本质关系、探寻其中的本质规律,通过有效的作用来达到两者相辅相成, 最终实现我们“既要安全,又要效益”的双赢目标。 1 安全生产概论 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工程,其特点是产品固定而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施工周期长,涉及面广,工程样式多,又是露天作业,受地理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影响大,而且施工作业人员的操作不稳定,使建设工程施工成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高风险的行业就需要有严格的管理,因此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的生产行为意义重大。安全生产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对人、机、物料、环境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消除生产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安全环境、不安全设备和设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在建筑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安全与消耗的关系、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与建筑业管理的关系、安全与建筑业繁荣的关系、安全与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关系,存在着这些关系在相互转换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规律。研究和分析建筑安全经济问题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促进建筑行业推行安全法规,实施安全管理,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2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根据理论研究和大量安全事故分析,发现管理的落后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安全水平在管理制度、评估方法手段、市场主动调节等方面还存在较大不足,现分析如下: (1)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 按照有关规定,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几乎完全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建设单位(业主)承担的责任非常有限。作为业主代表的监理单位按《建筑法》的第四章规定,从法理上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总是不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导致业主和监理单位一般只注重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问题,而对施工过程的人员、机械等安全问题则认为是施工企业内部的事,很少参与管理。事实上,安全事故与图纸设计质量、施工进度要求、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项目技术难度等因素密切相关。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非仅仅由于施工单位管理疏漏造成,而是与项目前期策划及施工准备的缺陷、施工过程的抢进度赶工期、恶意拖欠施工企业资金造成安全投入不足等原因有很大关系。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建议由业主和监理单位承担部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使安全生产活动时刻处于政府安检部门监管之下,从而调动建设各方重视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建筑安全业绩评估指标不健全,安全检查执法力度有待改进。 我国对建筑企业施工安全评估主要由政府安全检查执法部门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打分的方法进行。这种安全检查的方式具有被动性和一定的偶然性,只能静态地反映某一特定时刻的安全施工 状况。“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得分,不能充分反映出企业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企业间的安全状况也缺乏横向可比性。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建立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能充分反映建筑企业安全业绩的指 标体系。再有,我国安全执法检查的方式还存在许多不足:许多地方流于形式;很多地方领导出于对自身政绩的考虑, 对于安全事故总是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使安全事故记录与管理缺乏权威性和真实性;建筑安全事故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现象严重;安全检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能得到及时严厉的惩处;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定损失赔偿标准偏低。这些都严重干扰我国建筑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3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潜在经济效益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一项国策,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在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但是由于安全是依附于生产而存在的,所以安全带来的经济效益是间接的,并不像普通投资所产生的效益那样能够直接反映在产品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上,而是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中。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安全就是效益,而且是最大的效益,其价值是无法用简单的数字来计算的,即安全得到保障,不发生事故, 生产和经营活动能够正常开展和连续进行,避免了安全事故造成的巨大损失和安全事故发生后亡羊补牢式的额外支出, 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此外,在安全生产条件下,职工的安全,健康得以保障,这对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树立企业自身良好的口碑和形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反之,不重视安全, 不能确保安全所造成的损失是惨痛的,也是不可估算的。因此,正确认识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把安全生产看成是潜在的效益,象抓经济效益一样抓安全生产工作,是做好企业安全工作的关键。 4 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济效益的对策 (1)安全需要投资,安全也有成本。 安全投资包括两方面:1)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2)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所需要的投资。实践证明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采取亡羊补牢式的安全措施以及投入远大于为防止安全事故而提前进行的安全投资。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采取了有效的施工安全措施,就可以防患于未然,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未来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安全管理的重点应该是“对安全的管理”而不是“对事故的调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减少损失、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 (2) 建筑安全投资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 但应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地考虑提高建筑安全投资量。 要大幅度地提高系统建筑安全度和建筑安全的总体效益,其根本出路是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 提高人的建筑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硬件设施,从本质上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等方式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 并对症下药,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 适当提高安全投入,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案。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条例,通过制度约束不安全行为,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并培训其安全生产主人翁态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个人,将安全生产作为业绩考核的重头戏,与收入挂钩,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与时俱进,积极创新,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理念,改变旧思想旧作风,从超前性、预防性和根本性上思考解决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的新途径,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 建立宏观与微观并存的建筑安全事故动态控制系统,避免同类安全事故的重复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5)努力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环境。 5 结语 一个施工企业如何才能实现工程效益最大化?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只有生产安全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才有保障;只有施工安全了,施工企业才有可能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如果离开安全生产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必将适得其反、事倍功半,也根本谈不上效益;安全生产是经济效益的前提保证,经济效益是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只有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才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才有经济效益;有了经济效益,安全防范设施才有条件得以保障和改善,两者不可偏废。应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维护企业经济发展大事来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抓安全教育,抓责任落实,抓隐患治理,依靠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的发展;经济效益的提高增加了安全防范设施投入, 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由此形成良性循环,才能在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行政管理类论文:浅论如何建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论文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 乡镇体制改革 乡镇自治 基层政府建设 村民自治 【论文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教育、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 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 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耳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1.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在中国乡镇既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又是满足农民各种需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当前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实质是把它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规范到合理的空间,逐步形成一种“国家、社会、农民”三者良性互动、密切合作的关系。而其核心是解决过去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所形成的“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互相交叉.“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互相渗透。“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事权”与“财权”互相脱节等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无论怎么改革,“乡镇”作为一种地方基层行政建制.应当保持其行政地域的完整性,人口规模的适度性。管理层级的有序性,职能定位的科学性,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人员编制的法律约束性,政权名称的固定性和运行程序的规范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之逐渐成为直接面向9亿农民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政府。 2.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多年来,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乡镇政府体制改革遇到的最棘手问题是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在农村的组织体系,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不能轻易改变的。乡镇党委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是作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前沿指挥部”,与乡镇其他各种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同时,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也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改善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重塑乡镇一级的”政府形象“,使之逐渐形成一种整合的、协调互动的社会政治力量,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3.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干高效的乡镇基层政府。我国下一步的乡镇政府改革重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及运行机制。同时,要按照在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塾础上.整合现有的乡镇事业站所,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其经费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逐步增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走向市场化经营的轨道总之.我国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新体制,光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是不够的,还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突破:光是乡镇一级改而竖立其上的政府机构不改革.也难有实质性的进展.还需要启动市、县政府体制改革。如果仅仅寄希望于”撤并乡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这样的低层次改革,那么很可能陷入“循环改革的陷阱”。 4.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民自治权.这两种权利构成了现阶段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虽然两种权力的运作法律作了清楚、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经常发生矛盾。大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仍把村民委员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以各种方式影响和控制村民委员会的活动,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或继续控制村民委员会的人事权:或对属于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随意发号施令,从而压缩村民自治的空问,使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实亡。为此,村民自治的成长必须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放权.而政府是否放权又取决于整个国家治理体制和政策选择。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交换关系,双方在交换过程中的地位是应该平等的,村民委员会需要乡、镇人民政府的资源,乡、镇人民政府也需要村民委员会所提供的服务。因此,用法律来约束乡、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减弱其对村民自治的束缚是极其重要的。 行政管理类论文:浅谈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问题 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 法律规避现象 客观存在 评析 正确处理 论文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都处在巨大发展变化时期,出现法律规避现象将是相当严重的。其中,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更是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这种现象的存在,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也有其危害性的一面。为了推动行政管理早日走上法制化的道路,对其法律规避现象要采取正确态度,即发展合理的因素、克服消极的影响。这就要求,首先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要依法行政,正确运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处理问题,其次是积极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但最重要的是尽早完善立法体制,力争立法更加周密和科学。 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等监督行政的法律法规颁布施行后,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更加显现,影响着我国法制建设。笔者认为,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应当加以分析研究,既要看到其不合理的一面,也要看到其合理的一面,采取正确的态度,克服其消极的影响,以推动行政管理走法制化的道路。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 (一)行政程序卜的法律规避现象。 1.为争行政主管而进行法律规避。产生这种规避现象,主要原因是有关法律法规关行政管理的规定出现交叉的情况,享有管理权的各行政部门从自己部门利益出发根据有利于自己行使管理权的法律规定主管案件。有的行政部门甚至把同一事实违反了两个以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分别由不同部门主管的案件,自己一并处理,产生法律规避。如深圳市14家药店销售带有“上海牌商标的六神丸假药,被工商部门查获。工商部门以14家药店销售带有“上海牌”商标的假药,侵犯了商标专用权而给予处罚,同时对该批假药进行没收等处罚。结果就存在法律规避问题。药品是特殊商品,对于药品的生产、销售等行为,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应由卫生管理部门主管,工商部门处理是超越职权的,规避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有的行政部门利用法律法规关于违法事实性质的规定小卜分明确清楚的情况,从有一利于自己行使管理权来解释和适用法律规定,避开其他法律规定。比如对于公路路肩栏杆遭到行驶的汽车意外碰撞而破坏的事件,如果按照《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属于破坏公路设施行为,应由公路管理部门主管。但公安部门发现时,便进行查处,其理由是本案属于交通事故,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应由公安部门主管。 2.级别管辖上的法律规避。有的法律法规对行政级别管辖问题规定的比较具体明确,有一的部门为了行使管理权,故意规避法律规定。比如《土地管理法》第25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卜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有的县人民政府为了行使征用土地批准权,故意化整为零,把大项目分解为小项目,使之符合县政府批准征地权限范围,把本应由上级政府行使的批准权自行行使了。 3.自行设立简易程序,避免普通程序。有些行政部门如公路管理部门规定,罚款200儿以下的可以当场处罚。实际工作中,对当事人处罚,发给一张收据,不发给处罚决定朽。有的地方「商部门也采取这种做法,在市场管理中,罚款100元以下的可以当场处罚,处罚时发给一张罚款收据。 4.联合行使行政管理权避免行为违法。传统上,行政管理中存在着行政机关之间没有严格的分_L_,职责不明,遇到有经济利益就争着管,遇有麻烦的问题就往外推等现象。这种现象影响到现在。如现在公安、工商、海关都对走私行为案件行使管辖权,尽管《海关法》和《行政诉讼法》都不允许这种现象存在,但公安机关以其有权侦查走私犯军案为由,继续查处走私行为案件,查获的物品款项没收,不移交海关处理。管理上矛盾很大。广东省政府根据打击走私的实际情祝,为了发挥公安、工商、海关部门的互相协作作用,解决查处走私案件中的矛盾,经召集公安、l商、海关协商后,作出规定,决定走私行为案件依据《海关法》规定应由海关作出处罚。公安、工商在行使职权中查获到走私行为案件的,由海关作出处罚决定,罚没物品和款项按比例部分归海关处理,一部分归查获部门处理。 5.设立专门机构综合行使几个部门的管理权。现代城市管理事务越来越繁杂,行政管理往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专业化管理中也带来一些问题,各有关行政部门在管理中常发生扯皮现象,管理效果不理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的城市设立专门机构行使一定范围的行政管理权。如广州市人民政府制订规章设立城市监察大队,管理广州市的城市建设、环境卫生、绿化保护、生活噪声等问题。对于这些方面的违法行为,监察大队可以行使一定的行政处理权,需要作出处罚的交有关主观机关办理。实践中城市监察大队往往也行使处罚权,如对违章建筑行为责令停建,通知拆除,甚至组织力量强行拆除。 6.临时机构行使主管部门的职权。临时机构林立的情况还未得到改变,各级政府都依赖一些临时机构开展有关工作。如城市道路扩建办公室、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打私办”是为了协调各有关部门关系,解决查处走私案件中的矛盾而设立的。但有时“打私办”手上有案件,也自行作出处理或处罚。又如各级人民政府为了处理土地山林纠纷案件,设立调处土地山林纠纷办公室调处土地山林纠纷案。有的调处纠纷办公室以自己名义作出处理决定,处理之后,其态度是:如果纠纷双方服从处理决定,那么该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起诉,调处纠纷办公室便宣布处理决定是无效的。所属政府也表示调处纠纷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决定不代表政府,应由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才有效。 (二)行政实体的法律规避现象。 1.越权行政时,对实体问题的处理与相对人“私了”。存在这种现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受经济利益驱动,明知不属于自己管辖,但见到有经济利益,仍然插手,在查获财物后,与当事人“私了”。比如有的公安、_工商部门在查处走私案件时,对查获的财物既不移交海关,也不以海关名义作处理,而是自行私下与相对人进行讨价还价了结。据一些地方反映,这种“私了”的情况很严重。法院也接到不少群众来访,反映行政机关越权处理中的“私了”现象。有的原告虽然与行政机关“私了”了,但事后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感到由于行为违法难免承担败诉的责任,便立即撤消其违法的行为,把罚没款和财物退给相对人,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2.为了避免行政争议,重过轻罚,轻过免罚,或者协商处罚。有的行政机关要求工作人员在作出处罚时与相对人协商,采取相对人能够接受的方案处理。如有的地方公路管理部门执法时,把处理方案和理由同相对人说清楚,相对人接受了才作出决定。有的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后,送达时要求相对人在送达回证上写明“同意本决定,保证不上诉”。 3.行政时考虑了不应该考虑的因素,或应考虑相关因素而不考虑,以权谋私,违反法律的目的和宗旨滥用处罚权,构成对法律的规避。有的公安部门对不符合收容审查条件的人员以种种理由进行收审关押;有的卫生监督员对一些饭店不给予他优惠等方便而不满,随意以饭店条件差不符合卫生要求为由给予处罚,或该轻罚的给予重罚,该罚款的却给予停业整顿;有的行政机关以相对人态度恶劣为由对该轻罚的给予重罚。 4.在实体法的运用上,选择适用地方性法规而规避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如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房屋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拆迁范围后,公民不能再迁入户口于拆迁范围。而广东省房屋拆迁办法中规定,公告后,公安机关不得再办理拆迁范围的户口迁入工作,工商部门也不得再办理拆迁范围的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在贯彻执行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定时,广东执行广东省房屋拆迁办法的规定。又如《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追回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4条规定,对个人违法占地建房的,除可按《土地管理法》第舫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并处罚款,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不一致。有的地方的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的实施办法,适用了罚款的规定。 (三)规避行政诉讼法律规定的现象。 规避行政诉讼的现象近几年来比较严重。行政机关怕当被告,怕败诉,怕承担行政责任,因而千方百计规避行政诉讼。上面所例举的法律规避现象中如“私了代协商处罚、联合行使行政处罚权、临时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等也属于规避行政诉讼的问题,此外,还有下列现象: 1.自行设定复议作为提起诉讼的前里条件。《行政诉讼法》第”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选择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法规规定应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见只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复议才是前置条件。而有的行政机关把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复议前里的,也自行决定复议为前里条件,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写明“不服处罚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时,不告知诉权和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不知道起诉。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做法,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根据行诉法第37条、38条、39条规定,在文书上交待诉权和起诉期限。但行政机关不这样做,其目的是让相对人不知道诉权和起诉期限,意在用此法规避诉讼。 3,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制作、不发给书面文书,使相对人难以起诉。行政书面文书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相对人凭此文书可以更方便地依法行使申请复议或起诉权。没有书面文书,相对人起诉,法院也依法受理。但如果没有书面文书,相对人要提起诉讼,首先要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因而起诉权的行使遇到困难。 4.不依法行使行政司法权,使相对人无法行使诉权起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拥有一定的行政司法权,行政机关应依法行使。比如《上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人民政府对仁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有裁决权,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从,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有的政府为了避免行政诉讼,不当被告,对纠纷“调而不处”,调解达成协议的便制发调解书,调不成的便搁置起来不作裁决。有的政府领导,遇到换届选举,怕因起诉案件多影响选票,故意不作处理。由于政府不作处理决定,当事人无法提起行政诉讼。 5.公安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刑事侦查为名,规避诉讼。有的公安机关对不符合收容审查条件的相对人收审,一旦相对人起诉,公安机关便以刑事侦查为名,拒绝参加诉讼。有的公安机关以刑事侦查为名插手经济纠纷案件。如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买卖水泥,由乙公司从广西某单位购进水泥供给甲公司,甲公司直接付款给广西方。交易成功后,由于甲公司未及时将货款付给广西方,广西方向公安局报案指控乙公司诈骗。公安局不顾交易三方为民事货款纠纷的事实,将乙公司的营业员收审,并查封了乙公司的银行帐号。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安局以侦查诈骗案为由以图不应诉。 6.诉讼过程中与原告“私了,威胁原告或者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令原告申请撤诉。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诉讼过程中原告申清撤诉的案件一直占30%左右。在这些撤诉的莱件中,有相当大比例是因行政机关改变了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也有的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对行政争议“私了”或者为了不承担败诉的责任与原告协商解决行政争议;有的行政机关采取报复或以报复相威胁,迫使原告申请撤诉。如某一原告起诉县公安局查处走私的行为,被告县公安局把原告的弟弟抓起来,理由是其弟参加过赌博(没有事实根据)。又如某原告不服公安局以他参加赌博为由罚款2万元的处罚起诉,公安局知道后通知原告谈话说,告状可以,公安如打败官司可以追回2万元,但官司一完就要把原告抓起来,依法迫究刑事责任。原告害怕了,便申请撤诉。 7.行政机关不应诉,不出庭,出庭后退庭,或提供材料不全,抵制诉讼。行政机关不应诉的现象,多发生于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当被告的案件。有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观念未改变,认为当被告受审不好受。如某市公安局一名干部宗收审案件出庭应诉.庭审进行中途退出法庭。他说我从来是审问别人的,今天却被法院审,受不了。有的政府在向法院提供材料时,只提供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证据等材料,不提供对自己不利证据等材料,使人民法院难于全面客观地审查案件事实,作出判决。有的政府对法院行政审判施加压力,要求法院判决支持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否则,在人、财、物方面给法院制造困难。 二、对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评析 1.行政管理中存在法律规避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为何在行政管理中会出现法律规避的现象户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有差别。有的思想比较先进,有的相对地落后些;有的对法律法规精神掌握得好,有的相对地要差些;有的人出于不良的执法动机,以权谋私,或者为部门利益驱动,自觉不自觉地进行法律规避;客观上,存在容易产生法律规避的情况。第一,法律规定留下了选择适用的空间。法律规定存在冲突的情况,行政管理人员可能选择适用一定的法律规定而不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理问题。第二,现实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存在法律规定滞后的问题,给法律规避找到了“理由”。第三,中国是个大国,行政事物务纷繁复杂,各地区的情况不同,在行政管理中,各地区有时偏重考虑地方的情况而适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避中央法律规定。第四,国家法和地方法规对法律规范并不都是合理的。行政管理为了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可能要规避不合理的法律规定。同时,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之处,容易为行政管理人员钻空子,达到在“不违法”的情况,完成其任务。由于卜面所述主客观的原因,不可避免存在法律规避现象。在我国目前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发展变化时期,法律规避的现象将是相当严重的。 2.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合理性。法律规避现象有没有一定的合理性?过去人们是给予否定的回答的。现在我们仔细分析,就不难看出,并非一切法律规避的现象都钱不值,而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理由是:第一,行政机关出于善良的正当的动机,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而作出的符合法律目的的规避行为,有其合理性。比如行政机关设定简易程序的做法,可以避免般程序的繁琐做法,工作方便,对提高行政效率有好处。正因为简易程序有其合理性,《行政处罚法》制订时吸收 简易程序。又如行政机关联合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做法,广东省政府发文让公安、工商、海关联合查处走私行为,在一定程度卜解决了当时公安、工商和海关关于走私行政案件管辖L的矛盾,发挥了公安、工商部门的积极性。第二,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做法,建立专门机构,综合行使若干部门的一部分管理权,解决行政管理中出现的大家都来管,大家都管不好的矛盾,也是合理的。如广州市成立城市监察大队进行城市管理的做法。又如佛山市规定,对城市涉及居民生活的违法案件,统由佛山120巡警处理。生活噪音、环境卫生、治安问题,等等,“有事请拨120巡警电话,”巡警随叫随到,处理问题迅速及时,深受市民欢迎。 第三,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实事求是地改变错误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减少诉累,也是可行的。第四,当法律规定不很符合发展了的情况,或法律规定冲突时,根据社会管理需要,从提高行政管理的社会效果出发,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或选择更加合适的法律规定,也有其合理之处。第五,行政机关的行为所规避的法律规定其实也在对其行为起到了某种调节的作用。比如联合作出行政行为的做法,行为的形式和实体内容都体现了有关法律规定的指导作用。又如行政机关设立专门机构综合行使几个有关行政机关职权的,一般也以有关法律规定为准,不但有关行政法对之起到调节作用,而且行政诉讼法也在起到调节作用。 3.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危害性。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从某个角度看,在某些方面有其合理性,但它的社会危害性也是很大的。主要表现在:第一,为经济利益驱动,越权行政,滥用职权行政,会引起行政管理上的混乱。如县级人民政府为了行使土地征用审批权用化整为零的方法,把征用的大面积上地分化为小面积,使之符合自己审批的权限,从而审批。这样做,势必影响行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几年来出现的乱批地现象,造成耕地锐减,上地资源浪费的后果,就是很好的说明。第二,有悖于法制的统一性原则,不利于依法治国的推行。 按照宪法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行政执法也应当遵守这些原则。实践中产生的适用与法律有抵触的法规,或适用与法律、行政法规有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悖于法律规定统一性原则。依法治国要求保持全国法制统一,全国一盘棋,不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会造成和扩大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不利于两个文明建设。第三,行政部门为行使管理权,解释法律规定往有利于自己方面理解,容易出现主管争议。如违反物价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的行为,《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3条第10项规定“哄抬物价”的,工商部门可按该条例第9条规定处罚;而《价格管理条例》第29条第3项规定,“抬级抬价”的,第6项规定:“违反规定层层加价销售商品”的,物价检查机构应当根据《价格管理条例》第30条处罚。物价部门和工商部门就为这两个法规规定争执主管权。第四,为了规避诉讼而不依法履行国家职责,工作上失职,其后果是损害国家利益。特别是与相对人“私了”,协商处罚而不讲原则,不顾国家利益的做法,危害更大。第五,为规避诉讼而在行政时不制作、不发给决定书,不告知诉权,或以报复、威胁为手段阻止相对人起诉,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六,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还容易出现腐败现象。 三、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问 1.立法上力求高度周密和科学,要符合实际,有利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发挥行政效能。第1,有关行政主管方面的法律规定,要明确具体,方便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职权。有的行政事务需要若干个行政机关合作进行管理的,更应尽可能具体划分各行政机关的权限,否则,不利于各部门行使职权。如《外汇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对违法案件,由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局,或者由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按其情节轻重,强制实行收兑外汇,单处或者并处罚款,没收财物,或者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这条规定各行政机关享有共同管辖权,但各机关权限不清,造成执法上矛盾。 后来1985年国务院颁布该法实施细则,在第13条规定划分各行政机关的职权,才解决了主管问题上的矛盾。第二,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冲突现象。法律冲突容易造成执法上的混乱,应当改进立法体制,加强审议工作,力争立法更加周密和科学,同时也应加强立法监督,建立完善的立法监督制度,及时解决发现的法律冲突问题。第三,解决法律滞后不适应发展情况的矛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出现很多新情况新矛盾,需要适应的法律调整,不适应的法律规定应及时进行修改,及时制订出新的法律规定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第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现实中存在的有利于社会管理的合理的做法,立法_}二应加以研究,开发新的思路,加以解决。比如对建立综合执法部门的立法问题。《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在立法上是一个创新,非常有一益和值得以后借鉴。 2.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正确处理好法律规避问题。第,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其职权和责任。国家职权不能滥用,也不能随意放弃。不认识这点,就不能保证依法行政的实现。同时,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应当实事求是加以分析评价。有的法律规避行为有其合理性,但法律规避的危害性却是不容忽视的。对于规避行为,必须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必须端正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用正确的指导思想指导自己的行为,要追求行为目的和法律目的相一致,避免发生损害我国法制和国家利益的后果。第二,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要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正确运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处理问题。依法行使职权是一般要求,在遇到法律冲突问题和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时,应当正确运用原则性与灵活性相一致的方法处理。 一是要在法律原则指导下灵活处理问题,不能丢掉原则为所欲为;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局部服从全局,地方服从中央;三是执行法律和对法律的解释运用应当公正。不能见到有部门利益就争着去管,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法律规定,规避不利于己的法律规定,而遇到难办的事情就往外推,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调整效果。四是要舍弃为规避诉讼而无原则放弃行政管理权或不严格执法的做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国家负责,讨人民负责,勇敢行使职权,乐意参加诉讼,通过诉讼检验其行为,坚持正确的,改正错误,提高执法水平。第三,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互相配合的机制,解决行政管理中出现的管辖权争议问题。现在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了法制机构,该法制机构应该有所作为,可以建立一定的协调制度,在政府法制机构的卜持下协调解决管辖权争议。对于实际中存在的有其合理性、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一些规避行为,认为应当通过立法解决的,要提出立法建议,希望立法解决。在立法之前,应按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处理。省级人民政府还可以按《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解决行政管辖的一些问题。第四,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临时机构等的管理。由于这些机构没有独立的执法权,应当明确规定他们的工作权限和制度,避免发生法律规避现象,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 (三)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制止行政管理中的刁很的法律规避行为。首先是要发挥好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作用。对于行政机关为了规避诉讼而与相对人“私了”、协商处罚,或者采取报复或威胁手段等等的,如果相对人起诉,应积极大胆受理,并积极做工作消除原告的思想顾虑和排除实际威胁,提供法律救济,通过诉讼纠正行政机关的法律规避行为;坚持严肃执法,对于违反法律原则和宗旨的规避行为,在审判时坚决予以纠正,该判决撤销的判决撤销,对于责任人故意规避法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提出司法建议,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原告申请撤诉的行政案件,要依法认真审查,如果属于行政机关为规避诉讼无原则地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或者以恐吓威胁手段,使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撤诉,依法继续审判;经常保持与政府法制机构的联系,互通情况,共同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以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第一二,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人大应当注意从不同的渠道了解行政管理的情况,应适度安排执法检查工作,善于发现问题,监督解决,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提出要求,令各有关部门协同处理好,推进依法行政。第三,注意倾听群众的来信来访意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规避现象很憎恶,特别是“三乱”问题,违法增加农民负担问题等。对于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和群众关系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严肃处理,不应姑息迁就,通过不断地清洗和净化,使我们的政府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第四,发挥纪检、监察部的监督作用,打击以权谋私,腐败行为,确保行政管理机制的健康,以发挥更佳的管理效能。 行政管理类论文:论入世后我国行政管理与企业的改革 我国已加人Wm,作为一个经济高速成长的、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将使我国经济融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际经济体系当中,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挑战与任务。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人世后我国从对外经济,制度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三个方面面临的机遇;第二部分:人世后我国经济发展的任务;第三部分是人世后我国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入世后政府体制改革 作为WTO的正式成员,我国的出口产品和对外投资项目将在WTO多个成员和地区中享受多边、永久的最惠国待遇。同时,我国作为一个世界经济大国,将获得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与改革方面的参与权。我国可利用WTO的贸易争端纠纷的机会,即在发生较大的与他国的贸易纠纷时,通过多边谈判和国际贸易纠纷仲裁程序去协调和解决,从而可避免一些单方面贸易报复所产生的向题。 (一)有利于我国的制度创新 加入WTO后,要求我国遵守相应的制度和规则,给了我国一个制度供给主导性起主要作用的国家产生制度变迁需求的强大压力,这必将促进我国的制度创新。 WTO规则包括(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四个附件。附件一包括:附件lA即货物贸易多边协议,附件lB即服务贸易总协定;附件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附件二包括:关于战争争端解决规则及程序的谅解。附件三包括:政策评审机制。附件四包括:民用航空器协议,政府采购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国际牛肉协议。这四个附件中,前三个附件对所有成员都具有约束力,第四个附件只对接受成员具有约束力,对未接受的成员不产生任何权利和义务,因此又称为复边协议或诸边协议。 为了与WTO规则和各项协议相适应,我国已对《著作权法》、《商标法》、《对外贸易法》、《保险法》等等进行修改。在货物贸易方面,需制定《反倾销法》、《反补贴法》、《电子商务法》。在服务贸易领域,需制定《外汇管理法》、《旅游法》、《投资基金法》等。在全国人代会修改和制定法规的同时国务院也加快了大量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使之与WTO规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和适应。资料显示:目前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已清理了2300多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一些废止的法规已经公布,其它的将陆续公布。上述的一切标志着我国的制度创新将进人一个新时代。 (二)有利于我国高祈技术产业的发展 在我国加人WTO后,外资将更多地以风险投资形式扩大在中国的投资。因为经济的全球化,已经使国际资本把占领经济制高点、抢占前瞻性领域的范围扩大到世界的每个角落。随着竞争优势向知识和技术的倾斜,跨时空拓展技术应用正成为公司发展战略的核心。中国的高技术产业在未来经济中的作用不可忽略。它不仅会成为中国全盘经济的制高点及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推动力,而且技术力量和市场前景对世界经济将会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取得参与资格后,意味着拥有了重要的市场份额,将满足中国长期发展战略需要。 国际资本市场利率已出现大幅下降,但由于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巨大的市场潜能,形成了大量的增值机会,延伸了资本运作范围,国际资本已经将包括中国在内的这些国家和地区列人了全球最具价值的市场之一,正逐渐加大投资份额。从我国人世前WTO的谈判可以看出来:外方十分渴望扩大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的投资,也提出参与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扩大市场份额、以特定的基金形式投人运作等要求。这些外资可以以风险投资形式实现对我国的资本扩张,进而带动国内民间投资向风险资本的转化,造就足够多的市场参与主体,形成高技术企业发展必须的高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国际资金本身构成新的投资主体,直接扩充民间资本比重,增加民间资本数额,形成有实际推动力的资本支持。 另外,加人WTO后,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外留学人才的回国创业和原有科技人员创业。据统计,海外华人有近三千万散布在世界五大洲。海外华人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高级技术人才就有十万。海外华人尤其是留学生数量多、质量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否争取他们回国创业或者为国服务,关系到中国技术产业发展前途。 二、入世后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中国加人WTO必然牵动中国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其中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换以及服务业的现代化是结构调整中三个相辅相成的方面,这三个方面的任务是否完成,将直接关系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状态和趋势。 (一)发展以信息技术产业为核心的高科技产业 我国目前的进出口结构仍然具有发展中国家的特征。其基本原因是,我国目前的行业内贸易在很大程度上与加工贸易相关。与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制造业的技术等级不高,高技术含量产品市场上占较大比重的是进口品。因此,这几年中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替代进口品。这种替代进口不是对进口品设置政策性堡垒,而是利用市场开放型经济:一是开放市场,允许外国制造业产品进人;二是从国外进口技术和中间品,生产替代进口品;三是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在国内建厂。 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推进工业化时普遍面临的问题是工业低水平严重,在加人WTO的条件下,差距扩大的结果是发展中国家追逐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低于其水准的制造业可能被发达国家扼杀。这可以说是我国制造业发展所遇到的经济全球化的严重挑战。应对的路径只可能是发挥后发优势,瞄准现代最新技术和产业,直接发展现代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这种跨越就是要跨越一个技术时代,直接进人现代技术时代。 因此,我国在加人WTO以后面临的结构转换任务是,抓住时机根据现代化的目标推进产业升级,其基本要求是国际分工结构由目前的比较利益结构转向谋求竞争优势。在发达国家进人新经济的背景下,中国结构转换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高科技产业。由此为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技术、产品和服务进人中国提供巨大的市场。 (二)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 中国是农业大国,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征。中国的农业特别是种植业,20多年虽然相对增长速度较慢、比重呈下降趋势,但其绝对额仍然在不断增长。但是,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和农民收人低下的问题仍然是我国社会经济的突出问题。在加人WTO后,农业在短期内将是受到冲击的最大一个部门。以主要农产品国内外价格比较为例,见下表: 上表清楚表明:(l)我国农业产品中的大宗产品,即谷物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均没有优势;(2)在我国经济作物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大豆、花生及其加工产品豆油、花生油也不具备优势。面对外国农产品进人,中国的对策不一定是以同样的产品针锋相对抢夺市场,而是调整产业结构,减少一部分低效益的谷物生产,转向具有出口潜力的产品(例如园艺产品)。这同时意味着主动让出一部分市场给国外产品。 (三)服务业的提升和服务业的现代化 中国目前的现状是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对外开放程度也低于制造业。中国的服务业的落后不仅在于其总体比重低,还在于其结构处于低水准。目前在服务业中占较高比重的是进人堡垒较低的运输、餐饮、娱乐、房地产等。其中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占25%左右。而具有主导性、现代性的金融、保险、通讯等行业发展相对于发达国家则严重滞后。 根据有关协议,我国将在2005年允许外商独资银行经营银行零售业的全方位服务业务,并开办人民币业务;人世后国外券商和基金公司将进军国内市场,以合资的方式设立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三年后持股可增加到49%。允许国外保险公司拥有50%的股份。初步分析,加人WTO对我国金融产业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1)中资银行的呆坏账没有完全处理,储户的流失可能会导致其流动资金短缺,从而引发财务风险;(2)由于大量呆坏账存在,加上员工素质偏低,在缺乏透明度情况下积累的金融风险在人世后外界力的作用下可能成为威胁金融安全的主要根源;(3)中资银行优秀人才的流失;(4)在资本市场上,对A股和B股市场影响存在巨大差异性,对游资的监管成为一个要害问题。 三、入世后我国政府的主要任务 加人WTO后面对的是机遇、挑战和任务,实际上“锁定”了我国改革的方向,即中国必须朝着开放的市场经济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同时我们承诺的时间表也锁定了改革开放的进程,迫使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加快改革的步伐。 (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1.以产权多元化改造国有企业,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此必须做到:一是对国有独资企业的数量要严格控制。除保留少数必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外,大多数起支柱作用的大型国有企业都应改造为产权多元化的现代公司。二是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其中包括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特别要注意给国内私企充分的“国民待遇”。 2.建立国资委下属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大型集团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实现政企职能分开,保证国有资产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内增值。 3.建立一个使中国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新机制。其要点一是企业家职业化,把经营者同公务员分别开来;二是建立企业家市场。企业家的选择机制主要是市场机制;企业家的劳动力价格应由市场评价,并由企业按照其绩效、风险、责任来自主确定,而不应由政府来确定,不应同外资企业的工资待遇有很大的差距。以市场化的选择、激励、约束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企业领导的短期行为和“59岁现象”。 (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其中包括民营经挤和外资经济,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因为目前我国非国有经济比重小,实力弱,很难承接和填补国有经济的退出部分,也很难支律起“多元化”的一极。 现实中,我国作为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每年有数百亿的境外投资进人,它们都是私人资本。多年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广大私营民营企业表现出了国有企业所无法具有的活力和效率。法规也已制定了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法规,但仍然存在许多避垒,主要表现为: 首先在融资方面的不公正待遇。许多国企和政府工程尽管决策失误、浪费严重,造成资金大量损失,经营长期亏损,无力偿还借款,却仍然可以根据政府部门的指令继续从银行获得信贷,而民营、私营企业却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同时也得不到给予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等。其次,在市场准人方面的歧视。实际经营领域中,准许国有经济进人的行业有80多个,准许外资进人的行业有印多个,而准许国内私人和民间资本进人的行业只有40多个。 (三)国内市场壁全有待消除 国内经济在许多地方及行业中依然存在着对国内产品和投资的种种壁垒。形形色色的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这些国内的地方和行业壁垒,不仅阻挡着外地产品的自由进人,而且使用行政权利为一些质次价高的产品提供庇护。所有这些现象表明,我国经济在诸多方面,还面临不公平、不公开的市场,最终不会培育出具备现代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和企业。因此需要各地各级政府树立新观念,转变旧职能,培育市场功能。 (四)以信息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1.大力发展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产业为先导产业,使中国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带动整个工业结构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2.用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使之成为兼有“劳动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双重特点的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如纺织、轻工等产业。 3.大力扶植高科技中小企业,充实鼓励风险投资,推动产业升级,给予他们一个全面发挥的机会。 (五)迅速提升我国企业管理水平 1.把握最新的管理理论,树立现代经营理念。特别是由物本管理转向人本管理再转向智本管理;由你死我活的刚性竞争转向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柔性竞争;由重视有形资产转向更重视无形资产;由传统的营销系统转向网络营销;由被动的适应环境转向主动的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由企业组成的科层化、凝固化转向企业组织的扁平化、网络化、柔性化和虚拟化等。总之,我们的企业领导者必须更新观念、跟上新的管理形势。 2.以国内外先进企业为样板,推广追赶战略和标杆管理,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在管理方面的差距。企业应建立进步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标杆管理观念,不断完善自己。 3.加强战略管理,建立企业生命理念,加强研发和创新,实施品牌战略,重视核心竞争能力的培植、发展和利用。 4.引进和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生产方面,实行准时生产制,精细管理;在人事管理方面应用测评法招聘选拔和考核干部员工,采用外展训练方法培训员工等。 总之,加人WTO,融人经济全球化是我国的一个契机,它将全面推动我国行政管理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行政管理类论文:试析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乡镇 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 研究 论文摘要: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不能仅仅从行政体制本身考虑如何深化,而应跳出行政体制的局限,调整一切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新体制,推进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己日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在不同的观点中,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已经不能仅仅从行政体制本身来考虑如何深化,必须跳出行政体制的局限,从更高的层面,例如乡镇职能转换等问题上进行思考,力求彻底解决乡镇存在的诸多难题。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归根到底,就是调整一切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新体制,实现改革应有的成效,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创新: 1、克服四种倾向,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1)克服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发端于革命战争年代、建立在体制下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习惯于“一元化”的集中管理方式,大包大揽农村行政性事务,由此造成党、政、群、企不分,产生了行政化倾向。这不仅不利于乡镇政府依法行使管理农村社会经济工作的行政职能,而且还限制了市场中介组织自由发展壮大,从而使广大农民缺乏对市场信息变化的独立判断和自主选择。要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党、政、群、企之间的关系。 (2)克服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弱化倾向。长期以来,党组织对农村基层政权和执法机关干预过多,而“条块”分割又肢解了乡镇政府行政的职能,形成责任大、权力小、部门工作难协调的被动局面。要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这样,有利于强化行政责任意识,充分行使行政职能。 (3)克服其他社会组织的准行政化倾向。乡镇的“七所八站”习惯以准行政组织的身份出现,经常干扰农村的社会经济活动;而村民自治组织又受到乡镇党、政、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等“外部性”因素制约,实际上也无法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工作。要真正实现村民自治,必须克服这些干扰,进一步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克服农村群众性组织的松散化倾向。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民间公益性组织和群体性自治组织(也包括一些非法宗教组织和黑社会组织等),一直处于一种自生自灭、放任自流、自由发展的状态,甚至呈现出迅速蔓延的趋势。这对于长久地保持农村社会秩序稳定构成威胁。因此,今后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大原则。”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的农民党员以及党的群众组织及其成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各自制定的组织章程开展活动,通过增强系统内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来发挥其对农村其他民间组织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推动力,真正起到带领和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核心作用。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乡镇党、政、群各种组织之间的工作关系,尤其是要处理好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目前乡镇党政关系的现状,大体上分为4种类型:第一种情况是党政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职责明确,关系比较协调。第二种情况是党政机构虽已分设,职能划分也比较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仍存在着这样的和那样的矛盾冲突。第三种情况是乡镇党委包揽一切事务,事无巨细都由党委书记一揽子安排布置,而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履行其职能。第四种情况是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之间工作关系不协调,存在问题较多的乡镇还很普遍。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县级以上的党政关系还没有理顺,乡镇党政组织职能划分、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和运行机制又缺乏制度性规范。因此要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此外还要着手解决乡镇各职能部门党组织逐渐脱离乡镇党委统一领导的问题。近年来,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许多乡镇二级机构党组织被上划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垂直领导而陆续脱离乡镇党委统一领导。这些二级机构中的党员归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委管理后,常年很少开展党组织活动。随着这些职能部门人权、财权、物权、事权被上划管理,乡镇党委和政府对“七所八站”的管理出现了“断档现象”,造成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难协调,相互推委扯皮,政令不畅,效率低下。改革方向和具体措施是,下放“七所八站”的垂直领导权限,实行由乡镇党政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以保持乡镇方方面面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逐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农村改革以来,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农民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去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强烈要求行使民主权力来保障经济上的物质利益。因此要从《宪法》和法律上确立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地位,让亿万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让他们自己来当家作主。实行村民自治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善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而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是政治思想上的领导和在重大问题、重要环节上的领导,决不能超越《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去搞包办代替,更不能低估了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去搞行政干预。 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乡、村两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村级,主要任务是推行村民自治,鼓励和支持农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另一个层次是乡镇,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选举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依法行事。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关系,妥善解决乡镇党、政、群组织和各种市场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界定职能,以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破村际间的地域界限和户籍管制,以一定人口规模的农业经营实体和各种社会中介组织为单位,组建新型的经济联合体或村民自治组织,以增强农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内部的亲和力,实现农村集约化经营。 3.完善农村财政制度,创新农村财务管理。 (1)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壮大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经济,是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收的根本出路。目前农民贷款难、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难、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比较突出,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在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深化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金融改革要着眼于两个目标: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要求我们在三个方面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能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共同发挥作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明确: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农村金融财务政策,通过贴息、减税等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贷款,增加对农村的资金供给。 (2)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缓解财政供给压力。机构庞大,财政供养过度,是目前农村财政困难形成的重要原因。现在有少数地方存在“食之者众,生之者寡”,“养民之道,贵在省官为先”。在当代200多个国家中,大多数国家设置是三级政府,而我国机构层次多,又都是叠床架屋分工细,人浮于事。就拿乡镇来说,除(党委、政府、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全套班子”外,还有“七所八站”机构设置一应俱全。另一方面,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为节约行政成本,要大力推进“三项”改革,“省”去许多不必要的官;深化村级管理改革,并村并组,削减领导职数。 (3)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在财政体制欠完善的情况下,农村有限的财政资金如果不能统筹安排在刀刃上,就会导致财力资源浪费。因此,很有必要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让村民直接或间接管理财务;把财政工作纳人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责任目标,使其对“上”负责,对“下”也负责,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强化民众对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对经费的收人与支出,都要有预算和论证,以防盲目投资,逐步实现财政运行体制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4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坚持“小政府、大服务”的改革方向,实行乡镇“七所八站”由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和具体管理的新体制,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而不直接管理下属单位的人权、财权、事权、物权等;让从事经营性的乡镇站所完全脱离行政管理体系和财政供养方式,使其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独立地运行;按照职能分设、机构独立、因岗定员、精简高效的原则,彻底改革乡镇“七所八站”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决不能再留下尾巴;积极地培育农村社区性市场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最后一笔遗产”,成为阻碍城乡人口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出我国对特大城市人口总量规模控制与人口结构调整相结合的新的户籍管理法律制度。放开省会城市(特大都市除外)人为的户籍管制,城乡人口按居住地统一管理。 5.科学规划中心建制镇,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 目前,我国乡镇有党、政、人大组织、群团组织、司法组织、市场监管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种大大小小的组织机构和组织体系,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扩张性组织网络。这既增加地方的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又造成农村社区管理秩序极度的混乱。必须打破原有的乡镇行政建制辖区,按照经济节约、布局合理、资源集中配置的原则,科学规划中心小城镇,坚决撤消不合理的乡镇设置。 农村解体后,原来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虽然改变了名称,但其行政辖区的管理制度基本上仍维持原状。多数的乡镇政府机关仍习惯于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发号施令,硬性分配指标,并责令村、组干部限按期完成任务,因此应当尽快取消村、组两级“准行政”的建制。今后村民组一级不再单独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现有人口占有、使用、继承、处置。 调整合并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节约使用极其有限的农村办学经费。要结合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的特点,打破县、乡(镇)、村行政区划界限,实行规模办学与边远山区办教学点授课相结合的新管理模式。农村中小学调整合并后,师资力量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办学经费纳人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对于不再保留的农村中小学原有集体资产,由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评估拍卖,回收资金缴人县级财政金库,专项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被保留下来的农村中小学原有的全部资产,一律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监管。 行政管理类论文:浅析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性质定位 论文关键词:道路运输 机构性质 管理体制 论文摘要: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绝大多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都是事业单位建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采用事业编制进行管理。这种不科学的性质定位,导致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超编、机构膨胀、道路运输管理不能发挥应有职能。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而分析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性质定{=7=的不科学性,提出我国道路运输机构性质定位和人员管理的理想模式。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是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管理道路运输的专门机构,对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全国除个别地区外,绝大多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都是事业单位建制,运输行政管理人员采用事业编制进行管理。正是由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这种不科学的性质定位,导致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人员超编、机构膨胀,从而形成“养人罚款、罚款养人”的恶性循环。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性质定位的不科学性,提出我国道路运输机构性质定位和人员管理的理想模式。 1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定性不科学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作为事业单位的定性在全国具有普遍性,但从理论上说这种性质定位是不科学的。 1.1事业单位的概念和特点 事业单位是接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国库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组织。一般具备以下特征:①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②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的过程中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或必要设备;③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时由政府支付成本。 1.2行政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组织是国家为实现行政目标而建立的组织,它承担对社会实施公共管理的职责,即通常人们所说的政府组织,包括一级政府及其所属的政府机构”。行政组织具有以下特性:从行政法的角度看,行政组织的特征主要表现在:①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②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③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④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 常的和不间断的;⑤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组织、个人打女 道。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行政组织具有:①完整性。行政组织}` 完整性由国家权力的不可分割性决定。②政治性。行政组织是G 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公务的组织,因而必然具有政泥 性。③法制性。行政组织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的确定、权利}` 划分都必须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④权威性。行政组织代表 国家行使行政权,它的一切合法规定、命令每个公民都必须遭 守。⑤执法性。行政的最大特点是执法性。行政组织作为国家为 实现对社会的公共管理而建立的组织,是国家的执法组织。⑥社 会性。在现代社会国家设置行政组织干预和管理经济、科技、文 教、卫生、交通、邮电、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共事务,这是其社会性的表现。⑦服务性。这是行政组织的根本属性,行政组织产 生于社会,高于社会,又要服务于社会。 1.3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性质分析 从事业单位的概念和特征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最大的特点是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而且这种劳务的成本由政府支付,不实行经济核算。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是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专门行业管理部门,不具有事业单位的三个特征:①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不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尽管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有为客户服务的义务,但这种服务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与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是有本质区别的。②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没有为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尽管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也拥有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和一定的检验检测设备,但这是为管理道路运输市场服务的,而不是为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管理活动的工具是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③既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不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也就不存在政府支付成本的问题。但这里的成本与政府支付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日常的行政管理经费开支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从国家设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目的和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开展活动的过程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属行政组织。国家设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并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的过程,可以概括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以下特性:①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是依法设立的国家专门管理机构。②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行使国家行政职权。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各级交通行政主管机关的专门行政部门,行使国家行政法规所赋予的行政职权,代表国家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管理。③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活动是经常的、主动的、不间断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并随时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监控,积极主动而不是消极被动地打击非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运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④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有上下级机构、有完整的组织体和系统的运作程序。⑤道路运输行政部门的管理活动具有政治性,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维护广大人民参与道路运输的合法权益,打击非法经营。⑥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运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管理,特别是对道路运输经济活动的管理具有唯一性和国家权威性,所以,其依法实施的正确管理活动具有强制性。⑦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几乎涉及社会中的每个成员,最广泛、最经常、最直接地与组织和个人打交道。总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具有行政组织的一般特点和属性。 从以上对事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一般特点和属性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把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定性为事业单位是不科学的。 2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科学的定性带来的问题 从管理实践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被定性为事业单位,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这种不科学的定性给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建国前,中国经济相当落后,政府兴办的事业极其有限,即使有一些学校和医院,一般也由外国教会、商人和私人基金会投资运营。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采取公有化措施,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这种计划体制下,政府控制相应的人权、物权和财权,也必然承担相应的事权和职责。政府直接进行社会资源配置,承接组织生产活动,控制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行。另外,建国后百废待兴,如何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在既不能保留原体制,也不能模仿西方国家管理模式的情况下,全盘引进了苏联的计划经济事业管理模式。我国的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大力兴办社会的产物,是“大政府,小社会”管理方式的现实体现,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就是这一模式的产物。 这种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不科学定性,给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带来了很多的矛盾和问题。 2.1各级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人员超编、机构膨胀 科学的人事行政要求人员编制、考核、工资福利等职权应由专门部门统一行使、系统运作,这样才能保持人事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严肃性,才能使人事行政真正发挥有效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各级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的编制在地方,经费和工资却脱离地方财政,来源于自身收取的交通规费,破坏了人事行政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是人员过度膨胀的根源所在。尽管地方人事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严肃性,但由于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增加不会给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因而地方政府对这部分编制的控制自然不会像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那样严格,基本处于半松半控的状态。再加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工资福利相对较好,大量具有社会背景的人以及交通系统内部的子女被安排到道路运输执法岗位上来,造成运输行政管理人员严重超编。以某省为例,从人员编制执行情况来看,某县的道路运输执法人员达800余人,严重超编,一个县几乎占满了该市所有编制名额。从人员的学历层次看,在该省10176名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4141人,占40.1%,高中(中专)4645人,占45.6%,初中以下1390人,占13.7%。这离现代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执法人员的来源渠道看,大部分是通过社会关系或内部招工安排到执法岗位上的,某县的78名道路运输执法人员中有11名毕业于大(中)专院校,1名转业军人,其余66人则是通过内部招工、部队退伍或通过社会关系安排到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岗位上,约占84.6%:另外,II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全部是在国家实行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下进入执法岗位的,亦即在高校实行毕业生双向选择后,未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吸收高校毕业生进入执法队伍的。作为掌握国家行政权的部门,这样的人员进入渠道是值得深思的。 2.2经费开支制度导致绩效评估编额 1)人员和办公经费的来源渠道导致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罚款轻管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全部来自自身收取的交通规费,省交通厅则根据各市上缴规费的比例返还办公经费。这一方面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征费的积极性,同时也从体制上促进了重罚款轻管理思想的形成,具体表现在:①各地由于机构膨胀,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开支压力增大。为了保证正常支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不断加大征费力度,因为征费数额增多,返还数额越大,越能改变和提高职工福利,而好的福利待遇则越来越吸引更多的人涌向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从而形成“罚款养人,养人罚款’,的恶性循环。②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考核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没有责任追究机制,而且一般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在现有的用人体制下,考核方与被考核方博弈的结果是皆大欢喜,马虎了事。基于以上两个因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重罚款、轻管理的思想在所难免。 (2)重罚款轻管理的思想导致人员激励货币化。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因此,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好坏应当是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绩效评估的主要参考依据,交通规费征收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的内容。但在目前的这种体制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职能基本异化成规费征收,权力与利益挂钩,而不是与责任相连。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了提高规费征收数额,采取各种各样的超任务奖励办法促进规费征收,如前文所说的某县采取目标责任制的办法进行考核。县交通局给所属各交通运输管理站下达任务目标,目标完成领取全额工资,完不成则按比例扣除工资,超额部分按30%进行奖励。阜阳市的某县甚至采取包干制,即按任务完成的40%返还各交通运输管站,作为工资福利和奖励资金。这种人员激励的货币化,完全偏离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 (3)人员激励的货币化造成市场的失控,公路“三乱”久治不愈。人员激励的货币化对掌握公共权利的公共管理人来说,具有更大的破坏性。因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具有“经济人”的基本属性,即使没有激励措施,在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下,他们也会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种人员货币化的激励机制,使得这些‘经济人”堂而皇之地去谋求自身的利益,表现在工作中就是以罚款代替市场管理,根本没有人去进行市场调研和运力调控,想尽一切办法避开“三乱”。 3改革对策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定性都是不科学的。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己经真正地担负起了代表政府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的职责,己由原来政府办社会、为社会提供运输劳务的职能,转变成了代表政府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的行政管理职能,具有行政组织的本质属性。因此,应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列入行政序列进行管理,相应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列为公务员,人员工资和福利保障应列入同级财政或垂直到省级进行管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善道路运输管理的不良现状,保持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同一性、科学性和完整性。 3.1机构性质和建制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专业行政管理机构,应纳入行政序列管理,独立对外实施行政管理职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副厅级建制为宜,市级以副处级为宜,而县级以副科级建制为宜。 3.2人员和经费管理 领导成员管理。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党政一把手应由省交通厅和省委组织部门共同管理,其它成员应根据管理权限分别由省交通厅党组和省人事厅管理:市、县一级依此类推。 普通人员和经费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全部纳入公务员的序列进行管理,人员编制由省交通厅配合人事主管部门按照精简、实际需要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人员经费在费改税前可由省交通厅统一划入省级财政部门,再由各级财政部门逐步核发。费改税以后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3.3绩效考核 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行政服务岗位要制定规范的行政服务标准进行考核,执法岗位要对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准则进行考核。对执法部门业绩的考核,在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管理标准基础上进行。 考核主体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由不同的人员组成,一般由行政主管部门、第三部门和其服务对象代表按有效的比例组成。但对道路运输执法部门的考核,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如其执法对象直接参与,对其考核可能造成失真,可由业务主管部门、人大法工委以及政府法制部门共同进行考核,但应当听取执法相对人的意见。 行政管理类论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行政管理类论文:浅论行政管理与提高政府公信力 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提高;政府公信力 论文摘要: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清楚认识政府角色定位、强化政府信用行为、巩固升华行政文化,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强行政管理,提倡行政“文明”、行政“科学”、行政“人性”,提高政府公信力,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个政府凝聚民心。树立权威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也空前提高。但是,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攻坚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加强行政管理,清楚认识政府角色定位、强化政府信用行为、巩固升华行政文化,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不讲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的遵守和信任。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由此可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 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检验。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原因分析 —些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主要表现在行为信用、政策信用、绩效信用三大层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 没有摆正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位置 —些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由于法制及民主观念淡薄,仍受权力本位、官大于民的传统观念的支配,认为政府的权力是可以不受约束和任意行使的。极少数^甚至认为,政府是为着公共利益行使权力。因而可以享有不守信用的特权,以至于滥用公共权力I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多头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监督不严等问题致使有些地方政府缺乏威性。特别是个别政府l机关及公务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公共权力进行钱、色交易。极大的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在普通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令出多头以及腐败的存在,是造成政府行为信用上降的直接原因。 2 没有正确把握公共政策的各项原则 一些地方政府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制定出违背民众利益和意愿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取向与民众相背离,盲目制定出某些脱离实际的公共政策,并造成严重失误之后,拒不兑现其承诺的责任。如一些地方政府基于所谓的“逼民致富”,盲目出台政策,强制农民种植某种经济植物,对违反行政命令的农民进行粗暴的处罚,同时又不切实际、不计后果地大开空头支票,一旦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农民的损失,不得已就以“打白条”的方式,推御责任。由于领导班子的变换,—些地方政府规制无度,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缺乏必要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形成“—个班子—套思路,一届政府—个政策”的局面。公共政策变更的随意性很大,导致公众无法对政府的行为作出合理的预期。甚至基于地方及自身利益,—些地方政府随意制定同上级政府的政策相抵触的土政策,导致公众因国家公共政策体系的相互矛盾而逐步失去对公共政策的信任。 3 没有准确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和科学发展的关系 片面追求发展,而忽视科学、持续、协调发展,—些地方政府致力于所谓的“政绩”和“发展地方经济”。追求的价值取向背离公众利益,以及这种绩效本身的真实性受到公众怀疑所导致的政府公信力下降。如—些地方以简单的经济增长数字作为官员业绩考核的主要参数,导致—些官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短期绩效,行为取向惟经济指标是从,为了在经济绩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一些官员在行政过程中重索取轻服务,甚至置百姓生活实际于不顾,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使公众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不断加剧。更有甚者,少数地方政府官员为达到个人升迁的目的,大搞所谓的形象工程,熟衷于做表面文章,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这些都严重破坏了地方政府的信用形象。 三、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政府公信力 1 行政“文明”——加强行政法制化建设 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2 行政“科学”——加强行政规范化建设。 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 3 行政“人性”——加强行政文化建设 政府的公信力,应主要通过其代表—公务员自身的行政品性来表现。诚信廉明、公道正派、甘于奉献的公务员队伍,才能很好地代表政府,获得公信力。行政管理需要先进的文化领航,要明确行政队伍的文化素养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政绩观来规范行动,创建文明有序的行政环境,营造诚信和谐的人文环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建设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础。政府的—切工作,都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政府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就如同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通过文明、科学、人性的行政管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透明公开、讲究实效的政府形象,才能获得公信力,才能更好地推进我国政治的文明、社会的文明。 行政管理类论文:浅谈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论文关键词]农业税;政府机构;政府职能;服务型政府 [论文摘要]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只是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导和必要环节,这样的改革是乡镇政府出于财政压力的应急性改革,治标不治本。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各地乡镇政府一定要因地制宜、抓住优势、突出特色,政府职能转变才会成功。构建服务型政府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有利于乡镇政府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农村、农业。 农业税的取消开启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一个新时代,成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起点。农民的经济社会地位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农民权益保护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乡镇政府管理却面I晦着一系列难题。首当其冲的是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缺失。农业税的取消拆除了收费平台,断了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乡镇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随之萎缩。其次是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法定职权缺失。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规定乡镇政府具体的职责范围,事权分配不清。第三是乡镇负债累累。农业税的取消并没能解决乡镇财政运行问题,反而使乡镇债务有增无减。第四是乡镇社会规范及管理能力减弱。取消农业税后,一方面由于不准乡村组织对农民使用强制手段,削弱了乡村组织的权威;另一方面随着乡村干部与群众相互接触变少,村民们对干部的态度变成一种“没事不理你、公事不管你、有事就找你、出事就告你”的局面。 虽然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管理面临一些困境,但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行政机关,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承担着农村众多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地方乃至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地位和作用是其他政权组织无法替代的。因此,必须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一、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机构改革 1、调整机构、精简人员,因地制宜,撤乡并镇 针对乡镇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必要对现有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结构性调整,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经济管理职能,与此相应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机构,合并职能相近的机构为中心站,从而减少部分机构和人员。同时对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农民素质较高的小乡镇,可考虑撤乡并镇,减少行政事业人员,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减轻财政负担。而对一些边远地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应稳定政府机构现状,但调整其内部分工,精简、合并可有可无的作用发挥差的事业服务中心及其人员,加强最能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机构和人员。最后,根据中央要求,实现机构和编制法定化要求,加强对乡镇机构行政事业编制的控制,每过2—3年,核定一次编制,并通过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2、改革乡镇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县乡公务员考录制度 针对乡镇公务员小农意识严重、效率观念差、功利主义盛行而导致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我们认为,首先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革传统干部任免制,推行合同聘任制,打破干部人事制度的铁饭碗,充分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部的业绩考核,指定科学的考核和量化标准。通过考核,让那些有责任感、工作能力强、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干部继续留任或者进入领导岗位。其次是完善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一是扩大县乡公务员选拔录用视野,彻底打破身份、地域限制。第一,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参与社会竞争的同等权利;第二,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地区封锁政策,促进人才交流选拔。二是改革和完善考试方法,努力建立健全规范专业的考试录用制度。第一,采用现代化的结构性考试方法。公务员考试应根据公务员工作的特点采用结构性考试方法,其结构由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考核等构成。不同部分在总成绩中的比率,根据不同的职责尤其是不同的职位要求来确定。第二,建立公务员考试试题库。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建立公务员考试试题库,特别是专业科目试题库。可以按照统筹规划,分头开发,成果共享,有偿使用的原则组织有条件的省市共建专业科目考试题库和面试试题库。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第一,借鉴高校招生考试的经验,建立起相对稳定的监督队伍。这一队伍可以由纪检、监察、公证机构、新闻媒体、群众团体的代表组成,并随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第二,明确监督内容。主要监督招考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是否按招考公告的规定进行、笔试与面试命题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有无泄密问题以及考核录用是否客观公正。第三,完善监督方法。(1)建立考试录用工作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建立录用工作报告制度,接受上级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3)建立咨询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3、合理划分权限,理顺各种关系 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权组织,在很多方面并不是执法主体,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制手段,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很大。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状来看,乡镇政府都不具备独立的决策权和完整的财政权。乡镇承担了大量上级交办的事务,却没有足够的权力,还要为执行结果负责。相对于县级政府的“权大于责”,乡镇却是“责大于权”,以有限的权力承担着无限的责任。乡镇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甚至是某些职能部门的办事机构。因此,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必须合理划分与上级(主要是县级)政府的权限。一是还权于乡镇,解决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问题,严格按照“权随事走,财由事定”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的事权;二是明确与上级(主要是县级)部门的关系。县级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县级部门不应对乡镇政府实施直接发文等行为。三是县级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在工作上应接受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协调、监督,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等,应征求和尊重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其次要理顺各种关系:(1)理顺政府与乡镇企业的关系,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2)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乡镇政府集中精力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同时扩大和强化社会自身管理的功能,由社会的各种组织按照各自的性质和任务,共同承担社会义务;(3)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凡是市场机制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乡镇政府主动退出,只管一些市场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以弥补市场失灵。同时积极培育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只是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导和必要环节,这样的改革是乡镇政府出于财政压力的应急性改革,治标不治本。 二、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1、目前乡镇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进入后农业税时代之后,乡镇政府突出的问题是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情,而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又没做好。首先是在中央转移支付不能足额足量到位的情况下,乡镇政府为了维护正常运转和偿还债务,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财政收入,其中重要的途径就是发展企业和招商引资,有的乡镇甚至通过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获得制度外收入;其次是有些乡镇超越经济能力大搞基础设施建设,而又没进行科学规划和很好地利用市场力量,结果导致许多小城镇成为一无产业基础、二无市场依托、三无居民社区的“空城”,更导致乡镇政府负债居高不下;第三,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低下。南于管理体制、经费保障等许多因素,许多诸如农业技术推广、文化宣传等公共服务功能履行不到位甚至基本丧失,导致农村社会公共事业长期受到冷落,发展滞后。 2、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结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大的方向,这为我们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指明了方向。但具体到基层乡镇政府,我们认为它基本上不具备履行经济调节智能的能力,也几乎没有市场监管的能力,真正需要抓实抓好的应该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因此,体制改革中的乡镇政府的职能应该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削弱、淡化、转移、合并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具体说来,(1)更新观念。这是转变职能的关键。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中国农业走向休养生息阶段,随着原有的乡镇工作格局的打破,旧机制必然被新机制所代替,工作观念,工作方式、方法,工作重点开始发生全新变化。在观念上,要迅速从去强管理、轻服务,重人治、轻法治变为重服务、重法治,主为老百姓出主意、想办法、找路子,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2)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不收农业税了,国家每年都会有数千亿的财政资金转移到乡村,乡镇干部应从收税费转变为农民提供安全、保卫、科技服务和有效信息,乡镇政府应当更直接提供教育、乡村道路建设、社区医疗等公共产品;(3)规划、建设和管理小城镇。乡镇政府要合理规划集镇和新村,抓紧建立和小城镇相配套的劳动保障机构,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有序流动提供保障;(4)培育新型现代农民。乡镇政府通过各种方式用全新的文化科技知识武装农民,特别要做好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培养他们的效益观念、科技观念、法律意识、人权观念及竞争意识,造就出一批具有现代商品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的新农民;(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农村地区仍然是人口超生的重灾区,各地乡镇政府在这一点上的职能一直没有放松,但是在新形式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方式、手段应该向人性化方向发展。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各地乡镇自然、经济等环境千差万别,一定要因地制宜、抓住优势、突出特色,乡镇职能转变才会成功。 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构建服务型政府 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不仅仅是乡镇政府为了履行职责而进行的职能转变,更不仅仅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而进行的机构改革,而应该把这一改革放到国家、社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高度上,放到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去研究,从而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拓展到乡镇政府管理模式转型和创新的高度,用现代治理的角度来审视这一改革,重构国家、社会、农民关系,城乡关系以及体制与机制等各方面的关系,并使乡镇政府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农村、农业。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从纵向分析,其重点在“治官”而不是“治民”,在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约束和规范政府应该干什么,只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和谐统一,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强化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具体表现为:1.乡镇政府职能界定准确。按照“因需设岗”、“因事设人”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职能,界定乡镇机构的责、权、利。(1)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明确落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2)保障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用水、用电、通讯、交通条件,改进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科学配置乡镇机构规模。乡镇机构规模主要由乡镇的个数、乡镇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三部分构成,而乡镇内部机构设置的规模是重点。一般说来,乡镇规模没有统一的标准,它的设置根据政府有效管理的地域、人口而定,要考虑到政府的行政能力、政府的职能、政府的办事效率以及相关的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因素,最终以乡镇能否实现农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和满足农民群众公共需求为准。3.乡镇权力机制的科学管理。权力机制是多方治理的核心部分,只有构建民主、科学、合理的权力机构,才能实施有效的治理,才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乡镇权力的产生要从过去的自上而下,改为自下而上,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其次,乡镇权力的运用必须依法行政,规范乡镇政府行为。 从横向分析,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政府治理应该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强调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参与的结合,强调管理主体的多样性。在管理的性质上强调政府对公民的服务,在管理技术上强调引入市场机制,从而建立起政府、市场、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元治理体制。我们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乡镇政府多元治理的构成,必须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管理和民主参与乡镇社会事务的权利,分清政府应当承担和做些什么事。具体说来:1.强调乡镇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引导作用,这是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机构存在的理由;2.完善农村中间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乡镇政府让渡出来的一些社会事务承担起来,将城市文明导入乡村社会,在政府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市场之间发挥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3.倡导农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和自主管理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最终取决于农民的自主和觉悟,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权益,尊重农民的政治参与和自我管理,尊重农民的自主经营权,也只有政府通过各项政策引导,让近9亿农民获得更多社会资源,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农民建立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行会,扩大它们的生存空间,让农民为自己的事情做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政府才能真正为农村、农民、农业服务。 行政管理类论文:略论邓小平行政管理思想 长期以来,邓小平同志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为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上讲,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他在其一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摸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的思路,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行政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邓小平同志的行政思想有待于我们加以深入地发掘和总结,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行政管理实践中求得理论的指导。 一、社会主义的行政本质在于为人民服务 确立行政本质的意义在于明确行政的基本的性质与方向。正如古德诺所言,政治是政策的制定,行政是政策的执行。一个国家的政治性质决定了这个国家行政管理的本质,因此,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行政本质。社会主义的行政本质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性质所决定。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指出,中国社会主义的行政管理的本质特征,在于服务,在于为人民服务。 中国共产党从其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把为人民服务视作为其生存的最根本的基础资源。为此,她奋斗了几十年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但执政地位的改变,也使得有些人逐渐淡漠了对这一观念的认识。’种种苗头,在建国后的若干年里就逐渐出现了。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中的一员,邓小平同志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他曾尖锐地提出:“我们进了城,是做官呢,还是当人民的勤务员呢?”他说:“如果不是做官,而是当人民的勤务员,那就要以普通劳动者的面貌出现,要平等待人,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同志将这一干部行政作风问题看作是事关我们国家性质的大问题,是与我们党的特点直接相联的大问题。他强调指出,懂得并抓住我们行政管理的本质,我们“就可以避免沾染官气,就可以避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就可以使我们的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并在将来发展到共产主义的道路上去,就可以使我们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04页。以下凡引本书仅指出其卷数与页码) 服务不是说说而已,要真抓实干。对于我们广大的干部而言,就是要贯彻到群众中去的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对于官僚主义的作风,邓小平同志是深恶痛绝的,他详细地指出了其危害性,称之为“令人无法容忍”。(第二卷,第327页)他曾干脆地说:“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服务。”(第三卷,第121页)这里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领导的实质,既包括了上级的领导对下级的领导的服务。也包括了人民的干部对广大的人民的服务。而后者,则正是社会主义中国行政管理的本质问题。 二、社会主义的行政要从大局着眼 行政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微观的枝节,而且在于宏观的视野,在于站得高,看得远,在确保全局的背景下解决细节问题。这就是行政管理所要关注的行政境界问题。在这一方面,邓小平同志是杰出的榜样。邓小平同志在有关中国社会的发展问题上,高瞻远瞩,体现了一个中国共产党杰出领导人的风范。落实到行政管理方面,就是其崇高深邃的行政境界观。 邓小平同志指出:“治理国家,这是一个大道理,要管许多小道理。那些小道理或许有道理,但是没有这个大道理就不行。,’(第三卷,第124页)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强调局部服从大局的观念,这既是历史的经验,更是当代的要求。强调领导集体的同志,“考虑任何问题都要着眼于长远,着眼于大局。许多小局必须服从大局,关键是这个间题。”(第三卷,第298页)邓小平同志深知,当代世界,一个国家的发展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相互联系的,这是一个大局。针对这个大局,邓小平同志在结束十年动乱后又及时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构想,把中国带到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去。从国内来讲,经济建设也是大局,针对这一大局,邓小平同志提出“经济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第二卷,第194页)各方面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对于地区发展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沿海与内地要服从交互支持这个大局。 行政大局不仅是对大局而言的,而且对处理具体的行政事务都有重要的作用。邓小平同志的行政境界观就不仅体现在中国国家发展的大的方面,而且体现在行政管理的各个具体的方面。如基于“要从大局看问题,放眼世界。放眼未来,也放眼当前,放眼一切方面”,(第三卷,第30。页)邓小平同志提出“从长远着想,解决好交接班的问题”。他说,“这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客观存在的迫切需要”。强调从观念解放和制度改革入手,“把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提拔起来,保证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后来居上。”(第三卷,第321一7页)这一思想对于我党人事的新老交替,保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继续推进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社会主义的行政要处理好边界问题 行政管理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区分各个管理条块之间的界限,这就是所谓行政边界间题,它是行政控制的协调的基础,对于行政执行的效率来讲,关系很大。这种行政边界是多层次、多方向的。从纵向来看,有传统的中央与地方等边界,有条条内部的上下边界,等等;从横向来讲,有部门之间的边界,有地方与地方之间边界,有一地方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边界,有党政关系这一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行政边界,等等。这也是我们党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比较注意却始终未能完全做好的事。邓小平同志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注意着这一问题,并在这方面倾注了很大的精力。 远在根据地时期,针对当时根据地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现象,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党的优势不等于党员包办;党的领导不等于“党权高于一切,’;党员多数不等于万事大吉。提出党对政权是采取指导与监督政策,强调党组织和政府机关要相互团结、相互尊重、各施其职。邓小平自己作为军队的高级政治干部,充分尊重军事行政首长的权限,他与同志多年默契和谐的工作关系一直为党内所称道。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又关注起党政关系问题,提出“着手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第二卷,第321页)这些重要构想,对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党政关系在80年代的重新调整起了重要的作用。在他和其他中央领导人的指导和身体力行地带动下,中国的行政机构和人大体制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建设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而在这一过程中,行政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 针对权力过分集中所导致的一些行政边界不清的间题,邓小平同志提出“权力不宜过分集中”,(第二卷,第321页)发起并推进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其中分清职责、下放权力、转变政府职能、维护民主集中制的正确运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重新界定和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条块之间的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社会主义的行政有一定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之间总是有规律可循的,行政管理也是有规律可循的。这里有两个问题:其一,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存在的,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规律就起着作用;其二,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中国的背景下,除了一般的行政管理的规律外,有没有自己特殊的规律,这方面,邓小平同志在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规律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行政管理要从实际出发,是行政规律中最重要的规律。在长期的领导工作中,邓小平同志始终坚持继承思想活的灵魂即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从大的方面来讲,他一贯强调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以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和国外的先进经验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而建设现代化的宏伟事业,实际上是一项巨大的宏观行政管理工程。相应地,行政管理必然的内在要求也必须是从实际出发。正是在这一前提下,邓小平同志才反复强调要学习有用的东西,这实际上是对行政管理内在要求的一项总结。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问题也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的规律。邓小平同志在决策前十分重视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如对于科学家提出的关于跟踪高技术发展的建议,邓小乎同志在肯定的同时,要求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讨论。在充分吸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经常性工作对行政工作的完整性、稳定性与正常开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做好经常性工作,看似简单,其实是行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规律。邓小平同志在各种场合都十分注意强调要做好经常性的工作。“现在党的工作、群众性工作要着重把经常工作建立起来。”“经常工作的制度要恢复,没有制度工作搞不起来。”各部门的工作一定要管本行,议大事。做好经常性的工作,说到底,就是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这就会导致“丢掉了我们各行各业应该死死抓住不放的事情。”(以上见第一卷,第293一296页)。 五、社会主义的行政要有权威 一个行政主体有否权威,将决定其能否有效地运用行政的影响力资源对行政过程中输入输出间各个环节、要素等进行管理、监督、限制、命令、保障或支配。它对行政行为的最终完成有强烈的影响。中国特色的行政权威的要义在哪里?邓小平同志总结我党多年来的行政经验,立足中国的具体国情,从行政主体并最终结合行政行为的制度化,丰富了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控制经验。 中国是个超大社会,中国共产党是个有5000多万党员的大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管理是一个巨大的行政和社会的系统工程。因此,没有一个有力的有核心的党和国家的行政领导集体是不行的。邓小平同志透彻地看到了这一点,在各种场合都强调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中央领导集体。这样一个领导集体,对于中国社会的整合,对于行政的有效运作,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邓小平同志把这一问题看作是“最关键的问题”,认为“国家的命运、党的命运、人民的命运需要有这样一个领导集体。”(第三卷,第310页众邓小平同志在提出建立一个领导集体的同时,指出这个领导集体要有一个核心。他说:“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第三卷,第310页) 有了领导集体及其核心,并不等于行政主体的问题都已解决。这里还有一个行政主体即这个领导集体能不能坚持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个领导集体有没有权威和威信。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也作了非常深刻的思考,提出“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第三卷,第277页)他提出,“不能否定权威,该集中的要集中”,“中央的话不听,国务院的话不听,这不行”。(第三卷,第319页) 行政权威的保障与威信的形成与维护有很大的关系,而政绩对形成威信作用显著。因此,邓小平同志谆谆教导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迅速建立政绩。(第三卷,第30。、317页)同时,维护威信还需要下级主动维护中央的威信。邓小平同志坚决批评了那些不顾组织原则侵害行政威信的现象。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就此对中央权威的维护作了专门的阐述,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邓小平同志行政权威思想的一个贯彻。 六、社会主义的行政是一种技术 列宁曾经指出:“政治是一种科学,一种艺术。”(《列宁选集》第四卷,第234页)作为受政治决定的行政管理也同样是一种科学,一种艺术。作为科学,要遵循一定的行政规律;作为艺术,则要讲究一定的具体管理的技术规则。因此邓小平同志指出:“管理也是一种技术。,’(第三卷,第“页)既然是技术,就与宏观的行政管理不同,它应包括许多细致的方法。基于丰富的行政经验和深刻的理论洞察力,邓小平同志的行政技术观是非常丰富的。 行政技术的最根本的问题是行政的制度化建设。邓小平同志始终十分重视制度化建设的问题。 首先是领导制度何题。早在1980年,针对行政效率的低下、行政领导的老化等状况,他首先提出从制度上着手进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提出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弹劫、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将它提高到十分重要的地位。 其次,在具体的管理办法上,强调克服官僚主义以适应大生产的背景。更鉴于经济建设日益成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邓小平同志要求广大干部“要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同上,第150页)根据不同的部类,用不同的管理办法。要特别注意加强责任制,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再次,由于中国伟大的改革开放的要求,其中许多不适合于发展的技术要抛弃,而外国的先进的方法要学。怎么学?邓小平同志提出:“在全国的统一的方案拿出来以前,可以先从局部做起……逐步推开。”(同上,第150页)中央各部门要允许和鼓励试。 最后,重视信息沟通是邓小平同志行政技术观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当前正实现由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而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要求便是信息问题。邓小平同志早就敏锐地注意到这一点。七十年代末,他提出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的一个初衷就是信息问题。他说“实行关闭政策的做法对我们极为不利,连信息都不灵通。现在不是讲信息重要吗?确实很重要。做管理工作的人没有信息,就是鼻子不通,耳目不灵”(第三卷,第306页)因此,在行政工作中牢牢抓住信息问题,对管理质量的提高意义非常重大。 七、社会主义的行政要有评估标准 一项行政管理的任务如何,直接影响行政目标的实现,为保证行政质量,推进行政发展,就需要对行政的过程、结果等进行评估。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管理,既要反映其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还要注重行政的实际效果。在长期的行政活动中,邓小平同志逐步形成了他的行政评估思想。这一思想的核心是评估标准问题。 邓小平同志曾以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刻把握,提出了评判各项工作标准。他曾经说过,“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第三卷,第23页)在南巡讲话中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第三卷,第372页)“三个有利于”既是各项工作的判断标准,当然也是行政评估的标准。 这一评估标准,实际上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具体化。这样一来就去除了一切唯意志主义的或感情化的标准,使整个行政工作的真实效果明晰化了。本着这一精神,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就能充分地在行政工作中得到具体体现,由此,对行政工作中的其他方面将会有大的推动。 八、社会主义的行政要注重创新 行政的发展与创新是行政工作获得持久生命力的基本保证。邓小平同志始终关注着中国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的成效。早在80年代初期他就针对计划体制下出现的一些弊端,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问题,到80年代中期,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又及时地将政治体制改革提上议事日程,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在80年代后期大力开展的行政改革。邓小平同志行政创新观核心有: 首先,行政机构要增强活力。邓小平同志指出:“党和行政机构以及整个国家体制要增强活力,就是说不要僵化,要用新脑筋来对待新事物。,’(第三卷,第240页)如何增强?邓小平同志从两个方面加以阐述。一个是人的问题,即各级领导班子的年轻化,办法就是废除终身制,建立正常的干部选拔和退休制度。第二个是机构本身的问题,要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机构要简单一点,强调“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对体制的革命”(同上,第396一401页)。 其次,具体工作要敢于试,大胆试。70年代中期,邓小平同志在对国民经济进行整顿的时候就提出“一定要建立一个敢字当头的领导班子”。(第二卷,第25页)尽管当时有其特定的针对性,但这一思想的意义却超越了当时,一直为邓小平同志所看重。因而在南巡讲话中再次提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第三卷,第374页)错了可以改。事实上,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正是他对其一贯倡导的行政创新观的总结。 行政管理类论文: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若干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使检察职能与检察院内部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交叉、混合,造成了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侵入和侵浸,掣肘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实现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必须坚持协调、高效、精减和渐进的原则,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实现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为核心目标,改革检察业务管理,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从而改变检察活动中单纯行政管理方式,还原司法管理方式,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化,保障检察监督职能有效行使。 关键词 行政化 检察职能 行政管理职能 检察官独立性 职能分离 正文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在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时,也总要履行与法律监督有关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但是由于当前我国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弊端的存在,使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侵入、侵蚀了检察职能,造成了检察制度的变形,影响了检察机关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只有将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分离,才能还原和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性。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本文拟就“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分离”的内在动因、核心目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主要途径等若干问题试陈管见,以求教于大方之家,并期有裨于检察改革和司法实践。 一、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 -----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肇因 (一)检察权性质的准确定位是实现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认识基点 检察权性质的准确定位是检察理论研究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它决定着检察改革的方向,也构成检察改革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实行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也必须以此为认识为基点,只有正确理解检察权的性质并予以准确定位,才能深刻认识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内在动因,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分离措施。 对于检察权性质,目前学术界存在“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和“法律监督权说”之分歧。“行政权说”从检察权具有的主动性、国家代表性、命令性和执行性特征上,认为检察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检察官是行政官;“司法权说”认为检察权与审判权具有“接近度”,检察官与法官具有“近似性”,检察官虽非法官,但“如同法官般”执行司法领域内的重要功能,在有些国家,检察官被称为“站着的法官”;“双重属性说”认为检察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但在体制上应将检察权定位为司法权,检察官定位为司法官;“法律监督权说”将检察权作为独立于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第三种国家权力,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法律监督权。 笔者认为,仅从其权力特点和行使方式的角度分析,检察权无疑具有司法性和行政性双重属性。但定位我国检察权性质,不仅要从权力本身发展的共同性规律出发,还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尤其要从我国的宪政体制和司法体制出发进行“应然性”分析,也就是说,必须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集中制”来解释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和特征,而不应以“三权分立”学说作为“应然性”的依据来给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检察权定性,从而墨守司法权只是审判权的成规,否认检察权是司法权。根据我国的宪政体制及司法体制,我国宪政意义上的“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统一。在此意义上,笔者认为我国检察权在基本性质上是法律监督权,在国家体制上仍属于司法权,在行使方式上具有司法与行政的双重属性。因此,对检察活动的管理模式就应既不同于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也应有别于行使审判权的法院,而应根据检察权的性质和特点,按照司法规律,以司法管理方式管理检察活动。 (二)违背司法规律,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是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肇因 但是,检察制度在新时期重建以来,并没有按照司法规律建设检察机关,也没有按照司法管理方式管理检察业务,而是把检察机关视为行政机关,用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管理检察活动,形成了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造成了检察职能同内部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相互错位,影响了检察职能充分发挥。 1、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的涵义及形式 所谓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是指违背检察机关和检察权的性质和特征,按照行政体制的结构和运作模式建构和运行检察活动。它和法院的行政化共同构成我国的司法行政化问题。法院的行政化问题,众多学者俱已做过详细论述,而关于检察院的行政化问题,因对检察权及检察机关的性质在法理上一直没有澄清,且检察权在行使方式上确具司法性和行政性的双重属性,学者鲜有专门论述。同法院的行政化一样,检察院的行政化,也包括外部行政化和内部行政化。外部行政化表现在国家对检察机关的管理方式即检察机关的外部体制上,它涉及检察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检察人事权(尤其是检察长及副检察长人选)和财权的行政任命和行政拨付制。外部行政的直接后果是制约了检察权外部独立的效果;内部行政化是指检察活动内部管理上的行政化,即本文所指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内部行政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的合一,即检察业务活动的完全行政化,也就是说,对检察业务活动管理完全采取了行政模式,其弊端是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同化了检察职能;二是检察机关内部行政管理方式违背司法机关行政管理特点和规律,或者完全行政机关模式化,或者带有行政模式的痕迹,其弊端是造成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制约、干扰和侵袭。在行政化的检察活动管理模式下,检察职能同检察机关内部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交叉和、混合(同一),使行政管理职能侵入、侵蚀了检察职能,颠倒了检察职能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主次地位,造成检察制度的变形,使检察制度成为行政管理职能的附属,也从内部制约了检察权的独立行使。 2、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的主要表现及其弊端: (1)办案体制完全行政化。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沿用的是以行政审批、集体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办案机制,即检察权由检察机关通过层层审批的方式集体行使,再由检察机关整体承担办案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在这种办案体制中,普通检察官只是案件承办人员,即行政垂直线上底部的一个点。检察官办案,决定权集中于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有审核权,这就使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副检察长、业务科(处)长成为决定案件的领导层,行政管理职能同化了检察职能。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暴露出明显的弊端:一是“审而不定,定而不审”不符合司法活动直接性和亲历性的要求,难以保证诉讼决定和诉讼行为的正确性。二是造成了办案人员对领导的依赖,难以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不利于培养精英型检察官。三是办案环节过多,造成办案效率低下,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四是权责分离、责任不明,不利于错案追究责任制的落实。 (2)检察委员会构成和运作行政化。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主持下的议事决策机构,主要任务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是检察机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下,检察委员会的成员几乎全部是检察机关的行政领导(检察长、副检察长、政治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检委会构成上的行政色化,使检委会在运作上也被打上了很深的行政化烙印。由于检委会委员都是行政领导,且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行政职位高的委员的意见往往会影响甚至左右行政职位低的委员的意见。而行政职位低的委员也往往也会因为顾及领导关系而附合行政职位高的委员的意见,其结果就是,往往影响了检委会议事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案件,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检察长在审核案件时,有是并不是因为案件重大、复杂或疑难,而是因为不愿承担领导责任,往往将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使检委会成了逃避责任的避风港。 (3)检察官任免行政化。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助理检察员由检察长直接任命,检察员由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但人大的任命实际上只是一种程序上的审查,检察官的任命事实上由检察院自由决定:首先由其所在业务部门的领导和院领导推荐,再由人事部门考察,然后由院党组最终决定。因此,一个检察官是否能够成为检察官或者继续成为检察官,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其所在检察院内部的别处一些有行政职务的检察官决定的。因此,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也势必会受到这种任免因素的影响。 (4)检察官惩戒手段行政化。根据《检察官法》,我国现行的检察官惩戒制度是一种内部的惩戒运行机制。这种内部的惩戒运行机制的重要弊端之一就是易产生部门保护主义,从而强化检察官对其所在部门及领导的行政依附性,使检察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有所顾忌或者因需“投桃报李”而不能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5)检察官管理模式完全行政化。长期以来,在检察官的管理上,一直把检察官等同于检察院的其他工作人员,等同于行政机关的干部,完全采用行政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其中以检察官行政级别制最为典型。检察官管理模式的完全行政化,一方面,模糊了检察官同一般行政人员的界线,忽视了检察官的司法性,阻碍了检察官职业化进程;另一方面,检察官之间过分行政化的阶位关系,强化了上下级之间的等级服从和责任,增强了下级检察官对上级检察官的过分依赖性,使检察官的独立性难以保障。 (6)检察官职位范围宽泛化和缺乏分类管理。检察院内部由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和法警组成,除行使检察权的检察长外,还有一些不行使检察权的司法行政人员,也具有检察官职位。由于没有建立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制度,检察官职位范围宽泛化使我国检察官队伍非常庞大,检察官比例极不协调,影响了检察权的优化配置,妨碍了检察官素质的提高和办案效率。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使本应成为检察职能的支撑和附属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在实际运行中却浸没了检察职能,掣肘了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实现这二种不同职能的分离,改变检察活动中单纯的行政管理方式,还原司法管理方式,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性。 二、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 -----实现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核心目标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弱化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性,而司法性的核心就是要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因此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内部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就必须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来核心目标。 (一)检察权独立性是检察权司法性质的本质要求 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指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检察权之所以需要独立行使,一是因为法律监督需要一种独立性。二是因为检察机关侦查权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需要一种独立性保障。三是因为检察机关公诉权的行使应当具有独立性。四是因为司法审判权的独立有赖于检察权的独立性。但从根本上讲,检察权行使独立性,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是其司法性的本质要求。因为检察权行使独立性创造了正确运用和实施法律的必要条件,它使检察官能够排除非法干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服从法律,切实地贯彻法制原则。 检察机关的独立性,包括即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两个方面。外部独立性,指检察权运行过程遵循自身的规律而不受外部的非法干涉,它涉及在国家权力运作过程中与其他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关系。在一般意义上,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就是指检察机关的外部独立性。检察权的外部独立是一种集体独立,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 检察机关的内部独立,是指检察官的个体独立性,其主要意义是:第一、检察官的独立性是检察业务本身的特点和规律的要求。检察权以公诉权为基本构成,而公诉是一种司法性很强的活动,是以亲历性为基础的个人判断和个体操作,赋予检察官独立性,可以防止“审而不定,定而不审”的有悖司法认识规律的做法,从而提高检察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检察官独立性是防止不正当干预的重要条件,有助于保障检察权的公正行使。第三、检察官独立性有利于保障诉讼效率。司法的效能,要求办案检察官的职务行为直接产生职务上的效力,而应避免环节过多,造成决定和行为实施迟缓。第四、检察官独立是检察机关集体独立的基础,没有检察官个体独立,检察机关集体独立则得不到有效保障。但是,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它要受到“检察一体制”的限制。所谓“检察一体制”,是指检察机关上下形成一个整体,统一行使检察权,对内要求上命下从的领导关系,检察官服从检察长、下级检察官服从上级检察官的命令,对外则要求“检察权的行使保持整体的统一。因此,检察机关的内部独立是有限的,不充分的。检察官在执行职务时,需接受上级的指示,其行为只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即相对独立性。“检察一体制”虽然限制了检察官执行职务的独立性,但并未否定检察官的独立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他可以合法地对抗检察长的指令,如享有消极抗命权或积极抗命权。 (二)我国检察机关独立性缺乏有效保障 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检察权行使原则。与国外检察权的独立行使相比,我国检察权的独立性具有自身的特点:一是检察机关相对于执政党与权力机关是不独立的。我国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独立性的表述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二是检察管理体制的行政化使检察权的行使受制过多,检察权的外部独立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尚未获得法律的确认。在我国,宪法、司法机关组织法和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种独立性,是一种集体独立,也就是外部独立,而非个人独立即官员独立。在现行体制中,检察官受检察长领导,任何检察活动应服从检察委员会的决定,虽然检察官也是检察权行使的主体,但在法律制度上还没有确立检察官在检察机关内部的独立性,也就是说,法律还没有赋予检察官合法对抗行政指令权的能力。同时,诉讼法还是以人民检察院而非检察官为诉讼主体,检察官是检察院意志的执行者,其本身在诉讼法上还缺乏独立的地位。 综上所述,我国检察制度在新时期重建以来,完全以行政管理方式而不注意按照司法规律管理检察业务,使它难以做到“独立行使检察权”,难以做到“严格执法”,难以保证检察官的高素质,确是我国检察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教训。因此,作为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实现检察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实现检察官的司法官化为核心目标。 三、改革检察业务管理 引入司法管理方式 -----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的根本途径 实行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以改革检察业务管理,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为根据途径,主要措施如下: (一)重新配置检察权,改革办案体制,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制 改革目前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就要对检察权进行重新配置。借鉴国外检察制度,结合我国司法制度的特点,笔者建议对检察权可实行“三级配置”制,即明确规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在检察工作中的权限和职责,逐步取消业务部门建制,变助理检察员为检察官助理,实行主诉检察官直接对检察长负责的办案体制,其核心是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制。 主诉检察官制是指在检察长领导下,在公诉部门实行的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负责人的检察官办案体制。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就是要打破检察活动中单纯的行政管理模式,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使检察官成为对办理案件有一定决定权和独立性的检察权行使主体,形成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权责统一的新的办案体制。主诉检察官制2000年在全国推行以来,在提高办案质量、造就高素质的公诉队伍、明确办案责任,落实错案追究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行政化的办案体制所固有的一些弊端。但是,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成熟的理论指导,在主诉检察官制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上争议较多,分歧较大,影响了主诉检察官制的深入推行,使设立此项制度的初衷没有得到充分实现。 笔者认为,主诉检察官制的推行无疑是正确的,它适应了刑诉法制度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是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要和重要的举措。以“主诉检察官制的设定没有法律依据、主诉检察官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主诉检察官的难以统一”为理由反对推行此项制度的同志,没有深刻认识到主诉检察官制的制度价值,也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此项改革及整个检察体制改革。因此,正确的做法不是否定和反对此项改革,当务之急是对主诉检察官制做进一步的完善: 1、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检察官法》,明确规定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为主诉检察官制的推行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为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提供法律依据。 2、完善检察官具体职权的设置,进一步理顺检察官同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关系。解决主诉检察官制的法律依据问题后,根据相当性和渐进性的原则,逐步扩大检察官的职权,同时逐步限缩业务部门负责人、副检察长及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职权,直到取消业务部门副检察长建制,最终将检察权主要配置给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并明确规定各自职权范围、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权责统一。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目前主诉检察官的激励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这与主诉检察官承担的任务和责任是不适应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诉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主诉检察官的激励机制,为主诉检察官提供切实的职务保障。 4、待主诉检察官制成熟后,可参照主诉检察官制在其他业务部门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制。 (二)改革检察委员会 1、将检察委员会由现在的虚设改为实体制。 2、检察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检察长、副检察长是当然的检委会委员,其他委员由具有五年以上法律职业资历、德才兼备的资深检察官担任。(副检察长和业务部门建制取消后,仅由检察长和资深检察官组成,除检察长外,其他检委会委员在行政地位上都是平等的)。检委会的日常工作由检委会办公室负责。 3、检委人会的职能:一是对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是监督检察官的工作;三是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4、严格限定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的条件和范围,只讨论决定检察长提交的案件。 改革后的检察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既符合检察权中行政性属性和检察一体制的要求,同时又减少或避免了行政性烙印对检察职能干扰和影响。 (三)建立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制度。检察官的分类管理是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分离的必然要求。根据行使检察权主体的不同,可对检察人员实行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等四种序列的分类管理框架。对从事职务犯罪的侦查、审查逮捕、出庭公诉工以及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主要业务部门的主要检察人员授予检察官;改变把书记员当作检察官后备军的管理制度,设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官序列,书记员在检察工作中要服从检察官的指挥。司法警察纳入警官系列。其他检察人员列入司法行政人员,纳入公务员系列。 (四)成立“司法行政管理部”。实行分类管理后,要相应地设立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专门管理检察机关内部的非司法性工作,即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行政管理部”不仅要行使检察机关内部基本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如从事政工、行政装备、档案管理等行政事务,还可负责检察机关同人大、法院及行政机关的联系。在条件成熟后,可考虑将一些服务性的工作推向社会,实行社会化服务。另外,为加强检察官的协调,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内设置“检察官秘书处”,作为检察机关检察官运行的协调机构。主诉(主办)检察官根据办案需要可向检察官秘书处申请配备若干名检察官助理。主诉(主办)检察官在办理重大案件需要提交检委会讨论时,可直接通过检察长按规定程序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而不必经过部门行政审核。 五、将一部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从检察机关剥离。如改革对检察官的内部惩戒制度,在检察机关之外,建立统一的司法官惩戒机构。如前所述,检察官的内部惩戒制度强化了检察官对所在部门及领导的行政依附性,不利于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因此,可设立二级统一的司法官惩戒机构。中央一级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最高司法机关和省级司法机关中的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的行为惩戒;在地方一级,可在省级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省级司法机关(院长和检察长除外)和省级以下司法机关中的法官、检察官的行为惩戒。 四、协调、高效、精减、渐进 -----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是一项涉及理论和体制创新重大司法改革,必须积极慎重,注意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协调原则,即检察官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相协调的原则。 如前所述,由于目前我国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尚没被法律认可,加强检察官的独立性就成为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核心目标之一,但是要受到检察一体制的一定限制。“检察一体制”是检察权行政性属性的表现,而检察官的独立性是其司法性属性的必然要求,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因此,必须协调好检察官的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的关系,划定二者合理的边界,在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和维护“检察一体制”,又要保障检察官的独立性。检察官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如何协调,笔者认为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检察长以及上级检察官对下级检察官的管理要注意尊重检察官的独立性,减少行政命令,使上级的指挥监督权与检察官的独立性相协调; 2由于隶属关系和指令权的存在,一旦检察长或者上级检察官下达指令,检察官一般应服从命令,以维护检察一体制。 3、检察长以及上级检察官的指令权不是绝对的,可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于违法指令,法律高于“上命下从”,检察官有权拒绝服从。 4、建立健全检察官独立性的职务保障制度,包括身分保障、经济保障和一定的特权保障。 (二)高效和精减原则 高效原则是指通过实施“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稳定、和谐、有序、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效益,提高法律监督的效率和质量。效率是现代司法的所要追求主要目标之一。作为法的价值之一的法律正义的一部分,司法效率的实现,在很大意义上就是法律正义精神的实现。因此,实施检察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坚决革除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完全行政化所产生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低下的问题,提高司法行政管理质量,使其真正成为检察职能的有力支撑。高效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减少检察权运行的行政性中间环节,畅通检察权的运行渠道,以消除行政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侵浸,实现检察权的高效运行。 精减原则就是要要根据检察权的司法性规律,尽可能减少检察机关的行政性事务,真正使司法行政管理成为保障检察职能有效实现的辅助功能,从而还原其辅助性。贯彻这一原则,要做到“减”和“精”的高度统一,在减少行政性事务的同时,要提高司法行政管理的质量,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检察职能。 (三)渐进原则 实行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涉及到检察体制的层次问题,一些关键的检察理论问题还存在重大分歧,而且由于历史、体制和观念上的原因,对检察机关的行政式管理方式还不可能在短期得到根本革新,实现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也就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原则,逐步推进此项改革的深入开展。 行政管理类论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态农业建设 [摘 要] 在人们想象中,工业生产和城市化生活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因。但是据环保部做的抽样调查表明农业是中国最大的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是最为重要且分布最为广泛的面源污染,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氮素和磷素等营养物、农药以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形成地表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是我国农业生产与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 [关键词] 防治 农业污染源 生态农业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最好的历史时期,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资源利用的弦绷得越来越紧,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越来越接近极限。面对资源条件与生态环境的双重“紧箍咒”,迫切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切实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文章针对农业的污染源就如何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作一些探讨。 1 当前农业面污染源存在的问题 1.1 农作物施肥过量 主要粮食作物化肥用量基本合理,但是蔬菜和瓜果等经济作物过量施用现象比较突出,总体上化肥消费增长率在下降,但化肥投入量仍然偏大。2015年我国化肥使用量占世界的35%,平均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达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值得指出的是,目前我国主要粮食作物氮肥平均使用量已经低于环境安全上限,但果树、蔬菜的氮肥平均用量还远高于环境安全要求,果园和设施蔬菜化肥过量施用现象还较为突出。 1.2 农作物农药使用量过多 我国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总体使用量趋于稳定,但利用率偏低。近年来,我国农药使用量稳定占世界农药总用量的1/7,比例高于我国土地面积占世界耕地面积的比例,这与我国土地复种指数高有关系。总体来看,我国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低于美国、以色列、日本等发达国家。目前我国农药利用率较低,仅有35%,农药残留会经降水、地表径流和土壤渗入后,严重破坏土壤和水质的,对生态、生物多样性具有很大的破坏影响。 1.3 地膜回收率偏低 我国的地膜总的覆盖率以及使用量位居世界第一,但是残膜的再回收利用技术以及机制欠缺,导致“白色革命”逐步演变为“白色污染”,农田地膜残留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地膜残留危害严重,影响土壤结构,降低耕地质量;影响出苗,造成减产;影响农机作业,造成播种和施肥质量下降;牲畜误食不断发生,危害牲畜健康。地膜回收率较低,破旧农膜残留问题仍有待破解。 1.4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偏低 农作物秸秆是用途丰富的农业资源。据推算全国秸秆总产量及其可收集利用量综合利用率仅为76%。随着农用能源结构的变化,农作物秸秆在生活用能源中所占比例愈来愈少,多余秸秆的出路,一是就地焚烧,造成空气污染,降低大气能见度,妨碍交通,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弃之田沟或堆入河沟或湖中,经风化、雨淋与腐烂,秸秆中的有机物进入水体造成污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偏低,循环利用能力亟待提升。 1.5 畜禽粪便等排泄物的利用率偏低 养殖业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由于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较低,污染排放呈上升趋势。近几年我国畜禽养殖总量不断增加, 规模化集约化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却相对滞后,大量畜禽粪便难以及时处理和利用,使得畜禽养殖废弃物由传统农家肥变成了污染物。 2 如何有效处理农业面污染源 2.1 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启动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扩大推广面积达,深入实施绿色防控,设立国家级绿色防控示范区,陆续淘汰高毒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试点建设,建立示范基地。 2.2 治理农田残膜污染 推动地膜标准修订,解决残膜易破碎、回收难的问题,实施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启动实施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筛选应用效果好的可降解地膜用于示范推广,增加残膜加工能力,扩大回收地膜的面积。 2.3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开展秸秆还田、养畜、秸秆沼气、秸秆代木、秸秆炭化等方面工作,加快推进秸秆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2.4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创建标准化示范场;加大中央财政资金补贴,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工程,提升农村养殖粪便污水处理能力。 2.5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不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常态化、制度化运行。 3 针对上述问题如何有效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实施措施 建设生态农业是利用循环经济理论,生态工程方法,达到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和环境,实施集约节约利用投入和清洁生产,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进而促进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提高现代农业形式的同步发展。要紧紧围绕以农业这个平台,实施生态农业建设,通过构建生态农业产业、培育生态农业主体、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实施生态农业项目,着力形成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有效防治、农业环境持续改善、农产品优质健康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体系。 3.1 调整农业生产布局,构建农业生态多级循环 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主体,创建生态农场、生态农庄和生态企业,通过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等途径,实现主体小循环。以乡镇为重点,创建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通过沼气工程、沼液配送、农业废弃物收集加工处理等节点建设,构建种养平衡、产业融合、物质循环的区域中循环。以县域为整体,统筹布局农业产业以及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动植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有机肥加工企业等配套服务设施,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县域大循环。 3.2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3.2.1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 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大有机肥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广施用配方肥、生物肥料,努力减少化肥用量。严格选择和规范使用畜禽饲料和渔用配合饲料及其添加剂,减少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加快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努力实现病虫害化学防治向绿色防控转变。 3.2.2科学利用农业废弃物 大力发展以有机肥加工、沼气发电、农林秸秆和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生态循环企业,积极培育农村沼气、沼液配送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农作物秸秆用作还田肥料、畜牧饲料、生物质能料,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食用菌。推广综合养殖模式,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快建立畜禽养殖排泄物就近消纳、种养对接机制,推广畜禽养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固液分离和环保工艺等清洁生产技术,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兽药包装物回收机制,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及时回收废弃农膜。 3.2.3推广农业节能节水生产技术 改善农业水利设施,完善田间排灌体系,扩大农业节水灌溉面积,重点推广微灌、喷灌、低压管道输水,鼓励实行综合节水措施和精确灌溉,推进农业用水循环利用。加快建立农机报废更新补偿机制和回收制度,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率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推进太阳能、风能、沼气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及节油装置设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推广农村沼气集中供气模式,不断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 3.3 切实保护生态资源,修复改善生态环境 深入规范实施耕地质量以及提高耕地培肥,加强造林围垦土地的实施改良以及培育,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绿色生态建设和土地质量监测,开展耕地质量状况监测和评价,建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和耕地质量长效管理机制。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研究进展 摘 要:从目前农业发展来看,粗放式农业发展形式促使其与环境存在着非常大的冲突,农业面源的污染问题成为了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随着农业面源污染来源以及结构方面的多样化促使异质化现象非常的明显,社会环境方面的变化以及制度安排方面的不合理性促使农业面源污染现象非常的严重。本文对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进行分析,深入研究农业的面源污染。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农业发展 粗放型农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发展中具有非常密切的关联,这就使得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不断推前。所谓面源污染,实际上就是深入到地表或者是地下水体中的,以一种较为分散的、广域性的并且微量形式所存在的污染物。从目前的调查来看,农业面源污染属于水体污染的一种。结合我国农业发展国情,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由于种植过程中出现了农药以及化肥等过量使用,或者是在畜禽养殖的过程中出现了乱排乱放的行为,出现钾、氮等养分过剩的现象,过剩养分经过雨水进入到水体中,这样就产生了地表水面的污染。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过度施用化肥促使耕地土壤结构受到了影响,养分流失速度不断加快,容易造成土壤板结,同时种植农产品也存在着品质下降,地下的水体系统受到了破坏,人们生命健康受到了威胁。政府需要明确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间的重要的关联,发挥自身的先锋作用,有效缓解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面源污染问题,提升农业发展效率。 1 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分析 1.1 政府强化自身工作责任 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根据相关管理要求,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扩散,在面源控制工作中可以采用源头控制的治理方式,更加强调在更大流于内的农田治理工作,重视养分管理工作,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有效的削弱磷以及氮等的总含量。政府需要认识到农业面源的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以及必要性,同时了解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实现农业工作部门、科技工作部门以及水利工作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各个工作部门的责任以及目标。在进行农业面源的污染防治工作中,需要明确工作目标以及工作人员,实现市县各级政府相关工作的协调,明确自理区以及保护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提升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效率。 1.2 重视农业生产的限定性技术 在进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需要认识到水源涵养地以及保护区的重要作用,重视面源污染源头方面的控制,在施肥过程中需要重视磷成分以及氮成分的有效控制,尽可能减少农业发展中的面源污染。同时,在农业面源控制中需要重视水土流失控制工作,实现水土资源的综合性管理。例如,在进行坡耕地的种植过程中,需要重视耕地的改造工作,通过还林还草等形式来实现土壤养分以及资源的综合性管理。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需要重视施肥技术改进工作,有效推广科学的施肥技术,实现平衡施肥理念的有效推广,提升肥料实际利用率。总之,在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需要坚持资源化、无害化以及减量化发展目标,特别需要重视家禽以及牲畜等粪便的处理利用开发工作,提升技术实用性,提升行业化的污染处理水平。为了能够有效推广污水以及粪便处理效率,可以构建实验示范点,有效带动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污染实际处理效率。 1.3 重视人工干预工作 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需要重视技术操作方面的简单性以及便捷性。在养分管理工作中,需要从轮作类型、施肥的时间、施肥方式等方面进行细化,从源头上来控制面源污染。在进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需要重视单向性治理工作,适当性加入人工干预,提升实际的治理效率。例如,在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植被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考虑到屏障性以及过滤性功能,需要借助植被的过滤以及沉积等来削弱地下水地污染量治理工作,有效降低土壤中的氮磷钾成分,借助粘土矿物来改善土壤类型,提升土壤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吸收能力,同时也能够为植物增长提供了非常充足的养分,提升污染物实际的截留能力。同时,还需要重视面源污染治理思路。结合小流域自然经济情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等,发挥小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的优化生态效益以及经济效益,优化农田产业结构,发挥水土保持的重要作用,构建小流域治理模式。 2 结语 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中,需要重视政策创新工作以及治理政策完善工作,重视农户在政策方面的接受能力以及反应能力,实现农业资本日渐深化。农业资本不断深化促使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倾向,农业的经营主体也出现了家庭式的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与传统的小型农化相区别,农业方面的经营收入成为了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来源,这就需要结合市场发展形势,制定品牌化发展战略,提升生产情节性,满足消费者在农产品绿色化以及有机性方面的实际需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需要重视农业经营模式方面的创新,实现无害化以及减量化生产,有效优化面源污染,提升实际的优化效率。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浅谈利用生态农业产业链技术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摘要】:分析了中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及成因,认为农业面源污染是造成水体污染的最大问题。为了改善水体环境,从生态农业产业链技术的含义和内容出发,提出以“种一养一加一生”循环一体化的产业链技术体系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水环境质量,即以源头无害化、过程资源化、末端生态化和控制规模化为原则,进行控制农田养分流失的生态种植、低污染零排放的生态养殖、无公害的生态饲料生产、以发酵垫料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腐殖酸肥料加工和生态农业产业园区规划与建设等。这些技术的联控应用,能强化养分、食物链的循环延伸,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方法,可以实现农业面源污染的零排放控制,改善水环境质量。 【关键词】:水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生态农业产业链 1、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1.1现状 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结果,2007年某流域TN、TP排放量分别为2.74万t和0.33万t,其中来自农业面源的TN、TP分别占48%和32%;滇池每年氮磷人湖总量为1.72万t,其中来自农业面源污染的有4719.1t,占滇池流域氮磷污染总量的27.4%;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中的估算,来自农业面源污染的TN和TP分别占太湖流域TN和TP总污染量的77.0%和33.4%。农业面源污染的贡献率远远超过来自工业和城市生活的点源污染,已成为中国各重要流域的主要污染源。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必须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环境保护的重要议程引。 1.2成因分析 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途径主要包括农药污染、化肥污染、养殖业污染、农业废弃物污染及农村生活污染等。中国的农药使用量居世界第一位,1990年为73.3万t,到2009年已增长至226.2万t;而且所使用的农药一般毒性大且具有化学和生物稳定性,利用率不到30.O%,未利用的部分则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中国化肥的平均施用量高达400kg/hm,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其中主要粮食作物的氮、磷、钾肥利用率虽已经进入国际上公认的适宜范围,但仍处于较低的水平,未被利用的养分通过径流、淋溶等方式进入环境,污染了土壤、大气和水体。畜禽粪便的淋溶性强,能通过地表径流污染水体。 2、生态农业产业链技术 生态农业产业链技术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农业生产,使农业生产方式由“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的传统模式向“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一产品”的循环模式转变,实现物质能量的相互转换和多层次利用¨。农业产业链适合建设在集种植、养殖、农副产品为一体的农业区域,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将各相关农业产业串联起来,在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利润的同时,还可以达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水质的目的。 3、“种一养一加一生”循环一体化产业链技术体系 “种一养一加一生”循环一体化的生态工业园,是通过集合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生活等各独立链条而构建的循环产业链,以实现物质能量的逐层利用和循环再生。笔者首次提出利用“种一养一加一生”循环一体化利用的产业链技术体系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水环境的思路。该技术体系以源头无害化、过程资源化、末端生态化和控制规模化为原则,通过各项技术的联控应用,实现养分、食物链的循环延伸与农业面源污染物的零排放控制,有效改善当前的水质状况。本体系涉及的关键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无公害的生态饲料生产技术 随着养殖业的集约化发展,高效与防病成为生产中的重要指标,导致含激素与抗生素等的饲料添加剂大量使用,造成了重大的污染和危害。生态饲料具有维持动物体内微生物菌群平衡、增强机体免疫能力、营养促消化和防病治病的能力,具有显著加快畜禽的生长速度、防病抗病、减少饲料用量和提高瘦肉率等作用J。虽然目前生态饲料存在相对成本较高、配方研究和加工工艺缺乏等不足,但是生态饲料对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无公害的生态饲料生产将有利于养殖源头污染的高效控制。 3.2低污染零排放的生态养殖技术 生态养殖是一种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可持续畜牧业发展模式。发酵床养猪技术是结合现代微生物发酵技术提出的一种环保、安全、有效的生态养猪方法,其基本模式是将锯末、谷壳、玉米秸秆等农副产品作为垫料,利用固体发酵剂对垫料建堆发酵,然后铺进猪舍形成垫床。猪粪尿直接排放在垫料上,迅速被垫料中的有益微生物分解转化,整个饲养过程达到零排放、无臭味、无污染。 3.3以发酵垫料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腐殖酸肥料加工技术 废弃垫料富含腐殖酸、有益微生物和作物所需的丰富营养成分(N、P0和K0养分之和大于等于7%),是一种具有潜在价值的资源。废弃垫料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因量选型”,可以将废弃垫料作为食用菌培养基的主料,或经简单粉碎加工后作有机肥。黄义彬等将发酵床垫料堆肥30d腐熟后,pH值和有机质、全氮、全磷、总养分的质量分数分别达到7.2、37.8%、2.5%、3.7%和7.6%,达到了中国农业行业标准中关于有机肥料的相关规定。可见,以发酵垫料为原料的生物腐殖酸肥料不仅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而且还能有效减少农田径流中的污染物,具有可观的环境效益。 4、结论与展望 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是造成当前水环境污染的最主要原因。利用生态农业产业链技术构建“种一养一加一生”循环一体化的生态园区,是改善农业面源污染状况的有效方法。在生态农业产业链条中,在不同的环节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的技术类型,从源头、过程和末端等不同阶段齐力控制。在种植方面,推广科学合理的农药化肥使用技术,提倡生物腐殖酸有机肥的推广和应用;在养殖方面,从生态饲料无害化的源头把控,实施种养区域平衡,力争物质循环利用;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充分利用各个环节中的废弃物,开展生态饲料、生物有机肥等的加工,实现资源再生和链条循环;在农村生活污染方面,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技术实现污水的原位消纳与循环利用,最终实现水资源的保护和水环境的改善。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东北地区农业面源污染产生原因分析 【摘 要】东北地区是我国的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农业生产相对发达,农业面源污染风险也相对较大。本文根据东北地区的区域特点,从大田和保护地种植、集约化养殖生产、作物秸秆、农村生活垃圾等几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东北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原因,以期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面源污染;东北;肥料;重金属;秸秆 环境污染可分为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通过固定排放口产生的污染归属为点源污染,目前,相关部门加强对污染物排放口进行监控,点源污染现象逐渐减少;而没有固定排放口的污染一般归属为非点源污染或面源污染,从监控和管理层面上,面源污染治理的难度远高于点源污染,尤其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面源污染几乎没有监控,更谈不上控制与治理。东北农区是我国的重要商品量生产基地,农业生产投入较高、各种人工农业措施的实施广度和强度也很大,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的风险就更高。本文从我国东北农业集中区域的现状出发,对该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机理及原因进行系统分析,以期根据当地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1 种植业生产 1.1 大田种植方面 东北以玉米、水稻、大豆等大宗作物为主,小杂粮为辅的农作物品种分布特征。在作物种植过程中,需要施入大量的肥料和农药,过量施入的肥料和农药会通过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地表水,通过淋溶作用进入地下水,对水体产生严重的面源污染。污染物主要包括氮磷[1]和有机农药,虽然氮磷不是有毒污染物,但过量排放,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产生水华现象。大田种植中杀菌剂和杀虫剂的比例较低,主要以除草剂为主,因此,毒性相对较弱。 东北地区大田种植业面源污染严重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1.1 地形特点 东北地区的坡耕地比例很大,尤其是东部山区几乎全是坡耕地;即使是中部的平原地区,也多以漫岗漫川为主,这样的地形很容易产生地表径流,氮磷和有机农药很容易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1.1.2 气候特点 东北地区几乎都是雨热同季,降水多集中在每年的6-8月份之间,降雨强度较大,产流量大,而这个时期恰恰为肥料和农药施用最为集中的时期,对水环境产生极大的污染风险。 另一方面,东北地区冬季漫长,在每年的冬末春初,冻融现象明显,土壤易崩解;加之雪冰融化,本应固持在土壤表面的氮磷和残留农药很容易随径流进入水体。 1.1.3 施肥制度 现阶段,农民种地多采用“一炮轰”(将作物一生所需的肥料在播种时一次性施入)的施肥方式,这种方式看似省工省时,但是一种对环境极不友好的施肥方式。因为这样施肥是不符合作物生长规律的。从现有的文献来看,我国农业生产中肥料利用率一般低于35%,即,65%的肥料未能有效利用而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环境,那么这种“一炮轰”施肥模式对环境产生面源污染的可能性更高。 1.1.4 耕作制度 目前,东北农区广大农民通常利用小动力农机进行翻耕,,土壤耕层变薄,后果是保肥保水能力显著下降,污染物流失风险加大;同时,土壤耕层变薄使坚硬的犁底层上移,肥料下渗和作物根系下扎困难,导致肥料聚集于土壤表层,迁移性能增强。 另外,北方地区多为一年一茬,春季地表覆盖度低,刚刚翻耕过的土壤松散,土壤的固持能力最差,风蚀和水蚀概率最高,且施入土壤的肥料和农药尚未被利用,对环境的污染风险最高。 1.2 保护地种植 高度集约化生产设施菜地中接纳了过多的农用化学品,大量农药的使用会引起土壤中有机污染物的增加;化肥和农药中的重金属也会进入土壤[2]。一般过磷酸盐肥料中含有较高的金属,集约化养殖的畜禽粪便中盐和重金属的含量也偏高,因此,施肥、污水灌溉、固体废物和农药的影响是保护地土壤重金属含量较高的主要原因。 保护地土壤中重金属污染来源于矿石类化学肥料和畜禽粪便。氮磷含量过高是由于过量施肥导致的。有机农药残留是由于保护地栽培特点和农药不合理施用造成的,保护地土壤中残留的有机农药以杀菌剂为主,杀虫剂很少,除草剂几乎没有。总之,保护地土壤面源污染主要是由于化肥、农药和集约化养殖的畜禽粪便造成。 2 养殖业生产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畜禽养殖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满足了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目前,畜禽养殖业表现出如下2个特征:一是经营方式由农户分散饲养向集约化养殖场转变,专业化提高、规模化变大,随之产生大量的畜禽废弃物。第二是为运输方便,畜禽场由农村、牧区向城郊转移。这样,导致农牧脱节,畜禽粪便无法就地消化;加之传统的有机肥料逐渐被化学肥料所替代,导致大量畜禽粪便局部集中,未得到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使某些地区单位土地面积的粪便承载量过高[3]。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大量畜禽粪便给环境造成了污染。为实现牧业增效、农民增收、保证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是循环农业产业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已日趋成熟,但利用比例却很低,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风险极大。主要原因有:一是,畜禽粪便清运和贮存不够规范,导致其含水量过高,后续利用难度变大;二是,资源化利用过程中释放一定数量的臭气;三是,延伸产品商品附加值低,企业积极性不高,难以进入流通环节;四是,一些资源化利用技术尚需进一步优化。 东北地区长达4个多月的寒冷期,给畜禽养殖业产生的面源污染赋予了很多特殊性,如冬季数月的污染物冻结在排水区域,直到春天融化,伴随着降雨集中大量进入水体中,造成地表水变黑变臭,甚至对农村地下水产生污染。 3 农业垃圾 3.1 秸秆 现阶段,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农业垃圾主要是作物秸秆。前些年,受农业生产技术的限制,作物生物量较小,秸秆产量也不高,作物秸秆一般作为取暖和做饭用的烧柴。现阶段,农村的能源结构发生改变,秸秆需求量下降;而作物的秸秆产量大幅增加。这两个原因导致秸秆大量剩余,而东北的温度和降水量都低于南方,导致秸秆腐烂极慢,回田难度较大。因此,受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储备不足和禁止焚烧等因素的影响,在东北地区过剩的作物秸秆无序堆放已成为新的污染源头,应值得广泛关注。 3.2 农村生活垃圾 主要是农业人口在日常生活及相关服务中产生的垃圾。包括厨房垃圾、净菜产生的果蔬废弃物、煤灰、塑料、纸类等构成。由于农村一般没有环卫部门对其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和集中处理,因此农村垃圾处置不当,首先通过土壤渗透向四周迁移。其次,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有机物,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被微生物分解,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甲烷和微量的氨气和其它恶臭气体,污染周围大气环境,最后,对水体的污染。如果将有害废物直接排入江、河、湖、海等地,或是露天堆放的废物被地表径流携带进入水体,水体都可溶解出有害成分,毒害生物,造成水体严重缺氧,富营养化,导致鱼类死亡等。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松原市持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近年来,松原市应用新型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强化土壤环境治理,有效遏制了农业面源污染蔓延趋势。 1.重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松原市为保护黑土地、遏制因盲目施肥、过量施肥造成的土壤板结、盐碱化蔓延趋势,加大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农家肥,减少化肥使用,提高耕地有机质量。目前,全市每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约达320万亩,每年可减少化肥投入近2万吨。据检测,测土配方施肥地块的肥料利用率达到43%,明显高于普通地块肥料利用率不足40%的水平。 2.积极采用生物技术防治病虫害。松原市依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对病虫草害优先采用农业和生物措施防治,全市每年利用赤眼蜂防治玉米螟面积达40万亩。 3.利用降解膜取代传统塑料农膜。近几年,松原市一直试图利用易降解膜(液态地膜)取代传统塑料农膜,彻底消除田间“白色污染”。2015年,松原易降解膜示范面积达到5000公顷。 4.合理开发利用地表、地下水源。利用好“三江一河一湖”及自然泡塘,建设堤水排灌系统,提高地表水的利用率,减少受污染地表水残留。同时,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按照800~1000米的井距布局,打深、浅机电井,扩大地下水灌溉面积。 5.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松原市以农田防护林为重点,切实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目前,在严重干旱地区、一般地区的农田防护林网格密度分别达到12.5公顷和25公顷的规定标准。 6.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松原市通过推广使用大型联合收割机,实现秸秆粉碎直接还田。2015年,松原市秸秆还田量约为173万吨,其中玉米秸秆还田量约为100万吨、水稻秸秆还田量约为73万吨,占全市年度秸秆总量的19%。 7.加快推进标准化农业进程。松原市现已发展有机农产品面积达19.5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48 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2.5 万亩。 8.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十二五”期间,松原市累计上报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234个。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物产生量为COD39300.826吨、氨氮733.32036吨,经过治理污染物削减为COD36581.214吨、氨氮558.69416吨,分别下降了6.9%和23.8%。 (松原市政府 供稿)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现状分析 摘要 人口的快速增加和对粮食需求的不断扩大,迫使农田施肥量不断增加,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面临巨大的挑战。为了更好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生态环境和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特性、治理措施和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的方向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以期能为制定合理的治理措施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 农业面源污染;特征;治理措施;问题;对策 广义的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的污染,它是一种常见的面源污染。随着人口数量和粮食需求的不断增加,促使农业中施肥量的不断增加,最终导致了农业面源污染状况日益加剧。为了缓解农业面源污染的不断恶化,许多有效的措施被应用。为了更好地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有必要对目前治理方法、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最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 农业面源污染的特性 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的类型、特点及其影响的对象是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前提条件。农业面源污染按来源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农药、化肥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其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特点:分散性;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滞后性与隐蔽性;不易监测性;防治难度大。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分为3类:水环境、土壤环境及大气环境影响。 对水环境的影响包括以下3个部分:河流水质恶化及湖泊富营养化;污染饮水源,影响人体健康;水体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包括以下3个部分:破坏土壤结构,土壤质量下降;威胁微生物多样性,破坏土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通过食物链影响人体健康。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也包括以下3个部分:增加了温室气体排放;空气质量下降;空气中微生物菌落增加,加速了病原体的传播。 2 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措施 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不同类型和机理,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很多措施和方法,归纳起来主要包括生物措施、化学措施、农业措施。 2.1 生物措施 2.1.1 人工湿地法。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是一种应用较为广泛的污水处理系统。它是以自然湿地为主体发展起来的污水处理技术,通过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三者间的协同作用来实现对污水的净化。该技术的优势在于成本低、排污效率高,因此得到广泛的应用。 2.1.2 蚯蚓生态池。该技术是由法国和智利共同开发,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该方法通过向土壤中接种蚯蚓,实现改善土壤中的环境及土壤结构,提高污水处理效率[1]。李军状等[2]研究表明,该方法对农村污水处理效果显著,化学需氧量(COD)、氨态氮(NH4+-N)、全氮(TN)、全磷(TP)的去除率均在70%以上[2]。然而,目前该方法在应用过程中亟待解决的2个问题:如何使蚯蚓保持长期的活性;长效性的检验。 2.1.3 稳定塘。稳定塘是一种利用天然净化能力的生物处理构筑物的总称,主要通过菌藻类之间的相互作用实现对废水中有机污染物的处理。稳定塘污水处理系统具有投入少、运行成本低、操作及维护便捷、除污效果显著等优点,因此得到广泛的应用。为了该技术的广泛应用,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稳定塘的除污机理进行了深入地研究。Maynard等[3]进行了稳定塘中有机物除污试验,结果发现即使在三级处理塘中,BOD5的去除率能达80%,而在整个系统中对BOD5的去除更可高达90%以上。Babu 等[4]、Silva等[5]研究证明,硝化-反硝化、水生植物吸收、NH3挥发这3个过程是藻类稳定塘除 TN 的机理。然而目前尚未明确哪种机制在去除TN过程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对于稳定塘对磷的去除效果发现,除磷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水生植物及底泥的类型在去除过程中影响显著,但对于是以生物吸收还是化学沉降为主导存在一定的分歧[6]。为了更好地发挥该技术,国内外的专家学者针对稳定塘在应用中出现的水力停留时间较长、占地面积较大、积泥严重等不足之处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使稳定塘的类型更加多样化,例如高效藻类塘[7]、水生植物塘、悬挂人工介质塘、超深厌氧塘[8]、移动式曝气塘;另外,还包括一些复合式塘,如多级串联塘[9]、高级综合塘系统(AIPS)[10]、生态综合系统塘(Eco pond)[11]等。 2.1.4 生物膜法。生物膜法是利用微生物自身的分解功能,通过人为控制的方式提供有利于微生物生长繁殖的环境,加快微生物的繁殖,由此提高对污水中有机物的氧化降解效率。为了更好地应用该技术,一些专家和学者对生物膜法的除污机理和效果进行了研究。Wu等[12]开展了自然生物膜对N、P等元素去除效果和机理的研究,结果发现除污机理如下:首先生物膜将沉积于膜上一部分营养物质转化为细胞质,进行生长繁殖,最终成为生物膜中新的活性物质;生物膜自身有很强的吸附能力。吴 迪等[13]通过试验研究发现,一体化生物膜技术对农村污水中COD、BOD、NH4+-N、TN、TP和SS平均去除率均在70%[13]。生物膜法除了能够去除肥料中N、P,对于去除水环境中重金属也效果显著,而且大大降低了造成二次污染的几率[14]。研究还发现,生物膜法能够有效去除有害藻类,改善水质。这些研究结果充分证明生物膜是一种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措施。 2.2 化学措施 目前,化学措施已成为处理农业非点源污染中一种重要的方法。该方法主要通过向土壤中施加土壤改良剂的方式减少土壤中N、P的流失,改良剂主要包括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PAM)和生物碳(biochar)等。姬红利等[15]对3种土壤改良剂(硫酸亚铁、硫酸铝和聚丙烯酰胺)和1种土壤消毒剂(五氯硝基苯)的改良效果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径流雨水中TP和TDP值降幅明显,上述土壤改良剂的施用对降低P流失效果显著。生物碳由于自身具有良好的吸附能力、成本低廉以及良好的生物亲和性,被广泛的应用到农田养分、盐分的释放控制上。Ding等[16]对生物碳的改良效果进行分析评价,结果发现,将0.5%的生物质炭施入农田表层20 cm后,土壤中的NH4+-N损失量明显减少[16]。上述结果说明化学措施的除污效果,但化学措施是否会造成土壤环境风险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2.3 农业措施 合理的种植结构也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它通过选择合适的作物类型、合理种植模式及种植制度,从而达到合理施肥的目标。对于合理种植结构研究方面相关人员也取得了很多成果。研究发现,将豆科绿肥与稻麦轮作相结合不仅能够减少氮肥的施量,同时还能对稻季的氮素进行补充。Qiao等[17]通过对水稻+紫云英轮作的试验发现,冬季用种植紫云英代替小麦,稻季不施加氮肥,水稻的产量仅比常规种植常量减少5%。如果补充常规施氮量的30%,不仅可以保证产量,甚至还可以增产。王 静等[18]通过对滇池流域蔬菜产地的调查研究发现,合理的轮作方式能够减少菜地中N、P的盈余量,并推荐了适合当地的蔬菜轮作方式和蔬菜花卉轮作方式。对于合理种植结果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研究作物的类型较少、种植模式及种植制度还多以传统方式为主,若想使种植结构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对上述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地研究。 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通过多年调查和总结发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变现为:过分重视点源而忽视面源;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性工作开展不够、缺少对污染的认识和环保意识;尚无完善的政策、立法及相应的管理体制。若想实现土地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加快自主技术的研发;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业面源污染的认识和重要性;建立完善的监测评价标准及预警体系。 4 展望 目前,对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农业面源污染的问题会随着人类对粮食需求的不断扩大而显得越发突出。对于治理措施方面需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拓展思路,对尚未明确的机理继探索;多学科交叉研究;利用先进的地理统计系统、卫星系统、数学模型进行研究。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不仅需要先进的科技手段还需要更加合理的管理体制。为此,对于管理体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职责;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环保意识宣传。只有两者相互协调才能使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更大的进展,加快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云南省山地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摘要 通过节水、节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是一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针对云南省主要农业面源污染氮、磷的流失问题,探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技术和措施。节水灌溉技术、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既可节水、节肥,提高农业抗逆能力,也可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源氮、磷,适合云南省山地农业推广应用。 关键词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山地农业;云南省 云南省土地面积有94%为山区,耕地中48.5%为坡耕地,大面积的坡耕地容易发生地表径流。2007年进行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云南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报告数据显示:云南省农业污染源排放到环境的COD占全省总排放量的11.31%,为8.12万t,总氮排放量占全省总排放量的31.02%,为6.17万t(氮肥径流和淋溶5.60万t,占90.8%),总磷排放量占全省总排放量的63.44%,为6 635.32 t(径流流失5 338.05 t,占80.4%)[1]。笔者就农业面源污染源的氮、流失及控制措施进行分析。 1 农用化肥流失概况 我国农田施用化肥利用率较低,平均总损失率约60%[2]。化肥被作物利用的越少,流失到环境中的就越多,造成环境污染也严重。 1.1 肥料中氮、磷的流失机理 化学肥料中20%~70%的氮被作物吸收,其他的氮一部分与土壤结合或者以硝酸盐形式存在地下水中,一部分残留在土壤中经氨化和反硝化作用挥发到大气中或渗透到土壤的深层,另有一部分则直接挥发进入大气。由于土壤对有机磷的吸附力弱,在土壤中磷即将饱和时,化肥的施用和牲畜粪便将引起有效磷和颗粒磷的流失。 1.2 云南省化肥使用情况及氮磷污染分析 2013年,云南省共销售化肥实物量581万t,施用比例严重失调,加之云南省大多数土壤偏酸性,过多的化肥使用不仅导致部分土壤产生盐化、酸化,农田径流流失的氮、磷更多,易导致地下水和饮用水硝酸盐含量超标,造成水体污染及水体富营养化[3]。 2 氮、磷污染物流失控制措施 通过提高施肥技术、改变施肥方式等措施减少化肥的用量,科学灌溉防止或减少水土流失,可从源头和过程中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近年我国多地也在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及水肥一体化技术,这些技术的推广使用能有效控制氮磷流失。 2.1 节水灌溉技术 开展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不仅可以减少用水量,而且可减少排水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有资料显示,较常规施肥方式,采用节水的薄露灌溉方式,加上合理的灌排技术能够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氨氮、总氮、总磷的减排量分别达到65%、45%、70%,效果显著[4]。 截至2010年末,云南省共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92万hm2,节水灌溉措施既能使粮食增产,也能提高化肥利用率,是一项节水减排的好措施。“十三五”规划中,云南省将投入大量资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借助云南省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的技术,可有效控制云南省山地农业化肥氮、磷流失。 2.2 水肥一体化技术 利用水肥一体化技术肥料利用率可提高30%~50%,该技术因水、肥利用率的提高,大幅度节水、节肥,减少氮磷流失[5]。主要模式如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微喷灌水肥一体化技术、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等都可选择性地在云南省推广使用。 3 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技术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也是一项能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措施,若配合缓释肥料、控释肥料和稳定性肥料的应用,可更有效地减少化肥用量,大幅度削减农田氮磷流失,特别适宜云南省种植的果树、蔬菜、林木等长生育期的经济作物。 同时,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也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繁衍从而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流失,也是控制面源污染的有效技术。 4 结语 大力发展应用节水、节肥技术才可减少化肥用量、大幅度削减氮磷流失,从源头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随着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和庄园经济的蓬勃发展,农业产业化对灌溉用水高效率、高效益的需求日益增大,面对云南省农业用水的严峻形势,在云南省大力发展以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尤其水肥一体化技术,既可减少农业用水、用肥量,缓解云南省水、肥资源供需矛盾,增强农业抵御旱灾能力,又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及防治 [摘 要]黑龙江省的农业发展比较快,由于很多人的环保意识不强,所以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本文对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以及污染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还对防治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的措施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突破黑龙江农业发展的瓶颈,提高其农业发展水平,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可以更快的提升。 [关键词]黑龙江 农业 面源污染 危害 防治 措施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指农药、致病菌、肥料等污染物引起的水质破坏、大气破坏等问题。农业面源污染与人们的农业生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涉及的范围比较大,隐蔽性强,而且很难监测与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农村生态环境有着较大的影响,如果不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会造成严重的结果,会威胁人类的健康生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展开,还需要借助相关法律法规,要建立监督管理体系,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治理。 一、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 农业面源污染是农村比较常见的污染问题,其影响了农业生产,也降低了农村的生态环境,面源污染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会降低水质,威胁着人类的身体健康。近年来,随着黑龙江农业的不断发展,其经济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很多人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为了提高粮食的产量,使用了较多的农药,并且对沉积物、农药残留以及废料没有进行合理的控制以及处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呈现出了不断恶化的局面,黑龙江省受污染的农田不断增多,这不利于保证农产品的安全,这也阻碍了黑龙江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农业面源污染会影响当地蔬菜瓜果的质量,会使蔬菜瓜果的农药残留超标。据统计,在2010年,黑龙江省生产的蔬菜中有机磷类农药残留超标率达到了15%,而铅类金属硝酸盐招标率达到了60%,有的地区蔬菜瓜果有害物质超标率达到100%,严重不合格,这些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部门提出的要求,所以,必须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会对水体、土壤以及大气造成污染,还会破坏人类居住环境的生态平衡,会对人们的身体产生不利影响。 二、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 黑龙江省的农业资源丰富,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也比较优越,所以,其农业经济的发展比较快。黑龙江的农业区域面积比较大,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会使用大量的化肥,会产生较多的农作物秸秆,还会产生很多的农膜残留,由于环保工作不到位,所以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了较大的破坏,水体、土壤以及大气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不利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化肥污染 化肥污染是农业生产中比较常见的污染源,化肥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使用了过量的化肥,造成了土壤的污染,有的化肥淌入河流后,还会造成水体的污染。一般氮肥的利用率为30-40%,磷肥的利用率为10-15%,钾肥的利用率为40-60%,由于很多农民在施肥时都存在过量的问题,所以,当地的土壤结构越来越差,农作物的产量也逐年减少。氮肥在施撒的过程中,会造成氮逸失,这会对大气造成污染,会破坏臭氧层。在施肥的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会增加大气环境中CO2的含量,会造成温室效应,过量的化肥,还会造成农产品重金属超标,不利于保证农产品食用的安全性。 2、农药污染 目前我国农药年产量50万吨,位居世界第二。我国每年农药的使用量在23万吨左右,平均使用农药2.33kg/hm2,其中浙江和上海用药水平最高,分别达9.96 kg/hm2和9.85 kg/hm2。目前我国农药的过量施用在水稻生产中达40%,在棉花生产中超过了50%。我国使用农药中杀虫杀满剂占62%,杀菌剂占21%,除草剂占17%。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在一定时间内或多或少都有部分残留或超量残留在农作物上,导致农产品农药残留量增加,严重影响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出口贸易。 畜禽粪便的污染 3、农膜污染 农膜污染也称为白色污染,是指使用农膜后,没有对其进行回收,造成了农膜随意放置的问题。农膜是一种高分子有机化学聚合物,其在土壤中不易被降解,而降解后也会产生有害物质,如果不对农膜进行合理的处理,会污染土壤环境,还会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影响,威胁了农产品的安全,也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黑龙江省由于气温比较低,所以,对农膜的使用量比较大,很多地区使用的都是不可降解的地膜,具统计,在地膜残留比较严重的地区,农作物减产达到了20-30%,对农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4、畜禽粪便的污染 近几年,黑龙江省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每年畜禽粪便及粪水的排放量逐年增加,畜禽粪便污染问题成为当前农业面源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畜禽粪便不经任何无害化处理就直接排放,这些畜禽粪便携带大量的大肠杆菌、寄生虫卵等病源微生物和大量的氮、磷等进入江河湖泊,不仅污染养殖场周围的环境,而且导致水体和大气的污染,更是我国江河湖泊富营养化的主要污染源。 三、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对策与措施 1、广泛宣传教育,营造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社会氛围 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让农民知道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和原因,认识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于农业环境安全,对于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进而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顺利实现的重大意义。要重视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提高公众的认知度、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 2、进行循环利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的数量 大力推广示范“农田水微循环利用”、“稻田养鱼(鸭)”、“猪-沼-果(菜)”等新的模式和技术,进行循环利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的数量。如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庭院式生态农业模式,将种植业、养殖业与沼气使用相结合,以获得最佳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使用沼液替代传统的农药浸种,减少了农药的使用量,减轻农药对农田的污染;沼液、沼渣是优质的有机肥,沼肥的施用减少了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提高了土壤有机质的含量,减轻了化肥和农药对农产品、土壤和水体的污染。 3、完善法律法规,依法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现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制订和完善农产品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农产品基地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奖励扶持政策,依法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制度建设,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 四、结语 本文对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进行了介绍,还提出了防治的方法,希望对农业工作者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可以在今后的农业生产中,加强环保意识,加强对化肥、农药的控制,还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对农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避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在从事农业生产时,要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还要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做好农膜以及畜禽粪便排放的控制以及治理工作,要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加强对面源污染的认识,从而实现黑龙江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漓江水系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及治理建议 摘要 漓江水系由19条支流组成,是桂林市人民的母亲河,漓江又是中外游客向往的旅游圣地。然而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农业投入品的大量使用,漓江水质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近几年来,农业部门对漓江水系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进行了调查,依据调查提出了还漓江水质原貌的治理建议,旨在保护桂林市人民的母亲河和确保漓江两岸人民生活用水安全。 关键词 漓江水系;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治理建议 漓江水系是珠江水系主要发源地之一,由19条支流组成,是桂林市人民的母亲河。漓江两岸景色迷人,是中外游客向往的旅游圣地,年接待游客数千万人次,旅游收入数百亿元,成为桂林市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漓江流域范围自兴安县境内的猫儿山开始至阳朔县普益乡与平乐县福兴乡交界处,进入桂江流域;覆盖4个县5个城区总计48个乡镇587个村委会,总人口229万人,农业人口160余万人;流域面积5 959 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1.43%。 据统计,2013年漓江流域内耕地面积10.2万hm2,农作物播种面积24.02万hm2,复种指数2.35,低于全市平均复种指数0.42个百分点。粮食产量51.23万t,水果总产量35.02万t,肉类总产量19.56万t,森林覆盖率为54.26%。2013年,流域内农业生产总产值442 902万元,其中:种植业总产值176 25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9.79%;林业总产值25 62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79%;牧业总产值227 47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1.36%;渔业总产值13 55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06%。农民人均纯收入7 625元,低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8 361元8.8个百分点[1]。 1 农业面源污染成因调查 农业面源污染来源于多方面,产生于多种原因。笔者从农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化肥、农药等)方面,以及农业生产带来的废弃物(如垃圾、污水、粪便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将农业面源污染总结为如下几点原因。 1.1 农业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化肥、农药等使用不科学 在施肥方面,根据发达国家公认的化肥折纯量安全值为225 kg/hm2,据研究数据显示,2012年漓江流域内该值为280.5 kg/hm2,远超出国际标准近25%。其中化肥施用量过大问题主要集中于水稻与蔬菜种植,氮、磷、钾施用比为1.00∶0.34∶0.28,其施用量大于该值最佳比(1.00∶0.52∶0.34),加之化肥施用80%以上通过表面撒施方法进行,造成70%以上的氮、磷、钾元素流失,严重降低了化肥的使用效率,并造成了土质板结劣化,是导致农业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农药使用方面,据2012年调查数据显示,漓江流域农药平均使用量约为8 kg/hm2,由于农药喷洒技术相对落后,其中只有20%~30%的农药有效用于农业除害,绝大部分农药流失到了周边的空气、水体与土壤中,这也直接造成了农业面源污染。 1.2 农业生活、生产废弃物处理方式不当,无害化处理力度不足 据统计,2012年漓江畜禽存栏量4 600余万头(只、羽),1年所产生的粪便总量达到6 800万t以上,其中60%左右的粪便直接排放到土壤、水体中。除此之外,漓江流域内农业人口达213万人,1年生活产生的废弃物总量约7 782万t(其中粪便总量约142万t、生活垃圾总量约80万t、生活污水总量约7 560万t),其中70%废弃物未作任何无害化处理。可见,农业生活、生产所产生的废弃物是农业污染的又一重要原因。 1.3 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生产资料循环利用率低 农地膜随地处置,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在漓江流域内较为普遍,据统计,2012年流域内农地膜平均使用量为150 kg/hm2,基本上是一次性使用后便不再回收利用,由于农地膜不宜降解、腐化,残留的农地膜对土壤的土质以及农作物的生长都将带来负面影响,造成土壤环境污染。此外,每年农作物秸秆体量庞大,其中10%~20%的秸秆用于农村生活能源,其余大部分都就地焚烧,燃烧所释放的有毒化学物质直接造成了空气污染。由于环保意识淡薄,部分聚酯类农业包装袋随意丢弃,深入土壤、沿着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环境污染[2]。 2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宣传与落实不到位 广西桂林自治区已于2011年底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但该条例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通过走访调查结果显示,不足10%的流域内农业从业者知悉该条例,由此可见,农业环境保护执法并不乐观,并未切实落实。 2.2 农业环境保护经费不足,政府财政投入欠缺 农业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需要在技术研究、实验创新、成果推广、技能培训、法制宣传等多方面长远布局,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撑。然而,目前政府在农业环境保护方面财政投入占比小、经费少,难以建立良好的农业环境保护体系,使得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稳步推进难度较大。 2.3 农村可持续发展意识薄弱,农业环境保护科技含量较低 由于环境保护教育力度不足、法制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等多方面因素,农业从业人员往往在环境保护方面意识淡薄,导致污染情况随处可见。加之目前漓江流域内农业生产现代化步伐较为缓慢,农业环境监测能力严重不足,无法通过健全的监控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检测与预警,导致农业面源污染处于恶性循环中。 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议 3.1 以可持续农业为核心,发展节约型农业经济 着力实现从传统粗放型农业经济向节约型有机农业模式改变,提高生产废弃物的无害化治理程度,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合理再利用,将废弃物变废为宝,全面提升综合效益,实现现代化农业良性循环。具体而言,大力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沼气综合技术将农业生产废弃物(如畜禽粪便等)转变为清洁能源,降低了能源成本,解决了废弃物处理问题,减少了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锻压技术将秸秆回收制造成装修合成木板,创造附加价值,推动可持续农业稳步发展[3]。 3.2 科学推广农业生产原料使用方法,从源头控制农业污染 一方面注重优化农肥施用格局,利用科学技术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便于施用,提倡用有机肥料代替化学肥料,进而提升土壤土质。另一方面提升农药喷洒自动化程度,实现全面科学施药、安全施药,并科学规划农药使用量与使用频度,提高农药使用率,降低农药施用对农业环境造成的污染。 3.3 建立统筹治理多方协同机制,营造全民防护治理氛围 农业污染防护与治理繁冗复杂,需要政府、社会与全民多方协同,建立完善的统筹治理、高效协同机制尤为关键。其中,政府应不断完善、细化环境保护与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得相关法规切实执行,除此之外,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农业环境保护深入到每一位农业从业人员心中,政府还应考虑对农业从业人员的补贴优惠政策,农民遵纪守法的同时切实得到实惠,使得农业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统一[4]。 3.4 加大农业环境保护投入,深化农业技术变革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强有力的科学技术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的动力。政府在重视综合执法、综合监管的同时,应加大对农业环境污染防护与治理的财政投入,积极推广新理念、新技术,为新产品的研发、试验、应用、推广及宣传保驾护航,鼓励科研院所、社会企业投身到农业污染防护与治理的系统工程中,深化农业技术变革。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的问题及国外经验借鉴 摘 要: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农业资源大省,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十分严重。在阐明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其治理政策中产业政策不尽合理、财政支持能力较弱和环境污染政策缺失等问题;在总结美国、德国和日本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经验的同时,提出完善污染治理政策法令、强化财政治理污染办法和加大技术治理污染力度等对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借鉴措施。 关键词:农业环境;农业污染;污染治理;财政投资;技术治理 面源污染又称非点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施用化肥、喷洒农药、畜禽粪便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通过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水灌溉等方式形成的水环境污染。其特点主要是污染源分散、类型多样、地理边界广泛、控制难度大及治理困难;而点源污染是指有固定排放口的污染源,主要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和城市垃圾处理时所形成的污染。近年来,我国农业环境面源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农业资源大省,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更为突出,这已成为制约黑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 一、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的基本状况 截至2014年底,黑龙江省总人口3 833.0万人,其中乡村1 609.5万人,占总人口42%;农作物播种面积1 477.5万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 422.7万公顷;谷物面积1 079.7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水稻399.7万公顷,小麦12.3万公顷,玉米664.2万公顷,谷子0.8万公顷,高粱2.7万公顷,水稻、小麦和玉米面积3项同比均有下降;水土流失面积1 085.0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0.8万公顷,占流失面积的34.2%。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农用化肥、农药使用、畜禽养殖和塑料薄膜污染等方面,其中,化肥和农药是造成土壤板结、土壤能力下降、农产品有毒污染的重要因素,也是河流湖泊水质不断恶化的主要来源[1]。 (一)农用化肥污染状况 近5年(2010―2014年)黑龙江省农用化肥施用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见表1。 从统计数据及表1上看,2010―2014年黑龙江省粮食产量从5 012.8万吨增加到6 242.2万吨,5年增长了24.53%;化肥施用量从214.9万吨上升到251.9万吨,增长了17.21%。但粮食产量和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如表2所示),导致了农业自然资源的退化和严重的环境污染。 从表2中看,2014年黑龙江省化肥施用量(实物量)依次排序为农垦总局(124.03万吨)、哈尔滨市(118.55万吨)、绥化市(90.83万吨)、齐齐哈尔市(80.56万吨)和佳木斯市(45.49万吨);化肥施用折纯量为251.93万吨,其中,氮肥折纯量占35.31%,磷肥占20.80%,钾肥占15.02%和复合肥占28.87%;化肥流失的重点流域主要是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干流流域、额木尔河流域、乌裕尔河流域、呼兰河流域和三江平原地区挠力河流域等。但不合理的大面积使用化肥,引起了氮磷流入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湖泊、河流的富营养化,水藻生长过剩,导致水生生物缺氧死亡。其土壤中形成的硝态氮还原成亚硝酸盐引发高铁蛋白症及癌症等疾病,危害人们的健康与生活。过量施用化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但为维持粮食高产,农户们又不得已逐年增加化肥投入,导致恶性循环,农业面源污染更为严重。 (二)农药使用污染状况 全球气温变暖导致了严重的病虫灾害,使得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黑龙江省土地面积广阔,农药使用总量居于全国前列,其中部、北部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山区交界处区域农药使用密度高,而松嫩平原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病虫害严重,农药使用量更大。 2010年黑龙江省农药使用总量为7.4万吨,2014年增至8.7万吨,增长了17.57%。目前黑龙江省使用的农药主要是被禁止的高度农药和杀虫剂,而高度农药喷洒农产品的有效率仅为10%―20%,其他成分随着降雨流进河流、土壤中造成污染。佳木斯市、黑河市和大庆市是高度农药重点使用地区,应积极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来控制农作物的病虫害。 (三)畜禽养殖污染状况 我国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畜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其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区域化程度不断提升。畜禽粪便的污染物是工业固定废弃物的2.4倍,但目前无论是大规模的养殖场还是家庭式的养殖散户,对畜禽粪尿处理都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至2014年底,黑龙江省有大牲畜536.6万头、家禽13 940.1万只(详见表3),其粪便的大量堆积导致地块土质过肥,被随意冲洗或堆放的禽畜粪便在降雨后进入地上和地下水中,严重影响了水质安全,易致人畜疾病。因此,随着黑龙江省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加之环保设备不足和资金投入有限等因素,更加大了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的难度。 (四)塑料薄膜污染状况 进入21世纪以后,黑龙江省农业塑料薄膜在大棚覆盖、水稻育秧和蔬菜栽培等方面的使用数量逐年增长。例如,2000年黑龙江省农薄使用数量为5.3万吨,2014年上升到8.4万吨,增长了58.49%。农用地膜覆盖虽具有保水、保温、保肥、抑制杂草生长等作用,但其使用过的农膜往往不能循环利用,而大多数的废弃农膜被弃置于田间地头。 农膜是人工合成的高分子化学物质,主要成分是聚乙烯和聚氯乙烯,自然条件下难以在土壤中自然分解,更难做到彻底清除,几乎需要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才可能完全分解。残留在土壤中的碎片切断了土壤孔隙,影响着水分渗透,降低了土壤抗旱能力,导致土壤次生盐碱化,且长时间使用塑料薄膜还会阻碍农作物正常吸收水分和养分,减少农作物的产量,同时对农村环境景观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在实施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政策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予以解决。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产业政策不尽合理 近年来,我国产业政策的制定偏向于以市场为主导的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从过去的单纯以农业为主体转向农林牧渔多产业的协调发展。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黑龙江省农业得到了快速、稳定的发展。黑龙江省农林牧渔业产值及增长率见表4。 从表4中可以看出,2005―2014年10年间,黑龙江省农业总产值从1294.4亿元增加到4 894.8亿元,增长了278.15%,其中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均有增长,其增长速度分别为319.64%、190.79%、222.22%、274.82%。黑龙江省农业结构的调整虽对农业总产值做出了贡献,但导致的风险是农业面源污染的持续恶化。其原因主要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林业和渔业产值的大幅度增加占用了一部分农业种植耕地,农民为追求单位粮食产量利益的最大化而大面积施用化肥促进土壤肥力,但化肥使用量与强度增加却超过了农业环境的负荷承载力,从而带来面源污染。二是牧业产值的不断增加也增加了畜禽粪便数量,其中一部分通过污水的分离处理排入农田达到了良好的利用效果,但大部分采用露天堆放或直接排入河流的畜禽粪便,却导致了空气及水方面的污染。 (二)财政支持能力较弱 我国政府和黑龙江省地方政府虽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运用财政政策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不足,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政策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从2014年黑龙江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上看,农林水事务支出为487.67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3 434.22亿元)的14.20%,但农林水事务支出中几乎没有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支出。 因此,亟待财政支持面源污染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缺乏有效的财政支持,政府没有设立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专项财政资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是制定并执行限定性农业生产技术,显然目前没有对农业生产及环境技术的财政投资或投资极少;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较少,更缺少力度较大的直接财政投资;财政补贴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和农膜等资料虽支持了农业发展,却导致了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2]。 (三)环境污染政策缺失 目前,无论是国家还是黑龙江省地方政府,都缺乏全面、系统的农业面源污染管理政策法令,仅是针对污染源地区的农药和化肥使用出台了部分限制性政策,以及畜禽废弃物和秸秆环境管理的规章等,缺少针对污染源的全面规制管理,这在客观上也纵容了污染行为的发生,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践中既无章法可依、又存在执行偏软的问题。 因此,必须科学、规范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或实施办法,特别应严格细化面源污染的责任或惩处条款,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费),使之有专法可依,严格依法行政行为。此外,在实际工作中应积极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严格惩处,迫使其增加农业面源污染的成本费用或损失,以避免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发生。 三、国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一)美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充分发挥生态税收功效。美国是最早推行生态税收的国家,20世纪60年代主要是对环保产业实施减免税优惠,70年代对硫化物排放提出征税议案,80年代对环保领域征收生态税收。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主要是发挥生态税收功能,对农村面源污染者征收消费税和环境收入税。1986年美国国会审议通过环境收入税,该税明确规定,企业收入超过200万美元的,就超过的部分计算纳税,并对生产、进口、贮存、流通和使用中产生污染的化学品按不同比例征税。美国1991年开始对购买环保和循环利用的设备给予免征销售税、财产税和税收抵免等优惠,并允许5年内采用加速法计提折旧;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美国州政府也相应实行减免政策,如州政府按其实际人口数及比例予以税收减免等[3]。近年来生态税收的实施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2.专项治理财政资金支持。美国生态税收是在“后工业时代”(以服务型经济、技术阶层、轴心原则、技术控制与评价等为特点)背景下形成的,在此基础上通过直接资助和借贷等方式为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支持。其专项财政资金一般在10%左右,主要由美国财政部将专项财政经费资金分别划拨到信托基金和普通基金预算,并及时转入超级基金中。超级基金是美国环保局的最大基金,也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最大资金链,征缴对象和数额能得到充分保障,基金数额呈现逐年递增态势。 3.实施绿色农业补贴政策。美国的绿色补贴政策是鼓励农民将农业生产方式和绿色产业经营开发结合起来,实质上是政府对生产者环保行为的补偿。美国联邦政府提出了“环境质量鼓励计划”、“草原贮备计划”、“湿地贮备计划”、“资源保护和发展计划”等,其目的是将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以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但在实施绿色农业补贴政策时,各州政府对受补贴农户要采取严格的限制性措施,生产者必须自觉、定期对其经营的农田、牧场、植被、水质、空气等进行检测,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有关部门经过实际考查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农民补贴及补贴金额。 4.制定排污许可交易制度。由于农业面源污染(非点源污染)受地理环境、气候和降雨等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法对污染排放指标进行明确的限定,因此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排污许可交易制度(又称点源――非点源信贷交易政策)。该制度在控制大气污染方面效果显著,进而被用于水污染治理中。其具体办法是:限制某一特定地点一种养分的排放总量,并允许其与面源污染者进行交易;点源污染者如果从污染物排放量低的非点源污染地区购买这种所谓的信贷,会比自己通过购买环保设备、增加技术投资来降低污染所需的成本费用更低,因而他们会积极地进行信贷交易。 (二)德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在欧盟共同体农村政策的引导下,20世纪90年代开始德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土地资源保护法》、《种子法》、《肥料使用法》、《垃圾处理法》、《水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保护法》等,这些法律规范从不同视角详细规定了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此外,欧盟对有机农业还制定了《欧洲生态农业法案》,德国根据该法案制定与实施了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态农村管理办法。上述的法律规范对肥料施用、废弃物排放和农业设施安装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如果农户或企业违反其规定,政府将给予严厉惩罚,因而农业面源治理收到了良好成效。 2.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德国生态补偿政策主要是政府补贴给农民,促使生产者采取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其补贴是有机农业办法:农业生产活动和产品符合有机农业要求和标准;根据土地用途,每公顷土地最高补贴450―900欧元;多年生植物放弃使用除草剂(生态补偿的生植物包括葡萄和各种水果);耕地转为粗放型草场使用,大幅度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降低草场畜牧量(每公顷在0.3―1.4个畜牧单位)[4]。通过上述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农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促进了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 3.制定综合管理办法。德国政府在不断探讨与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综合经济管理办法。即在治理农业污染环境的同时,融合田埂和道路的治理,并将土壤资源和环境气候调查也列入其中;在品种的选择上,注重其品质、产量和抗逆性,将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防止化学元素过量产生有害物质;在土地利用方面,采用科学轮作方式,通过少耕或免耕方式保护土壤结构,以抑制土壤肥力下降。 (三)日本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日本对农业面源污染规定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虽不是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但客观上发挥了作用,促进了生态农业发展。在防治农业生产污染方面包括《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肥料管理法》、《农药取缔法》等,防治畜禽养殖包括《家禽排泄物法》、《恶臭防治法》等,防治固体废物包括《关于促进费类收集容器包装及在产品化的法律》、《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等,保障城市生活环境安全包括《水质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对策法》等[5]。面源污染治理由于其特殊性质导致难度大、成本高,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治理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更有效地治理面源污染问题。 2.实施循环经济政策。日本对农业废弃物采用循环利用模式,即积极利用当地有机资源能力减少环境压力。主要做法是:将污染物经处理后用于农田间的灌溉,畜禽粪便在堆积发酵后就地还田给土壤做肥料使用等,体现了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特点。如图1所示。 图1所示是日本一种减少化肥、农药栽培型循环模式。它是在保证现有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已有技术合理减少化肥、农药等对环境污染产生危害的化学品用量,降低食品中有毒物质含量,施用缓效性肥料,以建立面源污染全方位防治体系。 3.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为促进环保型农业发展,日本在部分地区采取环境直接补贴办法。即对“环境友好农产品”直接补贴,每1 000m2(约合1.5亩)的补贴为:水稻面积以3hm2为基准,在其面积以下补贴5 000日元,超过3hm2的部分补贴2 500日元;设施蔬菜(主要指温室栽培的蔬菜)补贴3万日元,露天蔬菜补贴5 000日元;果树(梨、桃、葡萄和无花果)补贴3万日元,其他果树补贴1万日元。此外,日本对“环保型农户”即农业年收入超过5万日元的农民,可向农林水产省申请环保型农业种植,经审查合格后,银行可为其提供15年的无息贷款,政府每年给予7%―35%的农业税费减免,农协提供50%的农业设施补贴。至2014年底,日本从事环保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达到了48.9%[6],有效促进了绿色农业的发展,较好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的范围。 四、国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对黑龙江省的借鉴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既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建设,也是国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美国、德国和日本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政策经验,如美国的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农业补贴和排污许可交易,德国的完善法律规范、生态补偿政策和综合管理办法,以及日本的健全法律法规、循环经济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值得我国及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所借鉴。 (一)完善污染治理政策法令 德国、日本等国家极为重视各类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包括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应从省情和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与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法规和信息管理机制,如地方性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以及化肥、农药和农膜等使用管理办法,细化化肥和有机肥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同时,加大对化肥等化学品监管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力度,避免或减少其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性[7]。 此外,应完善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秸秆还田管理等相关法规,有效控制城镇和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水排放;积极推进农业生态示范村建设,建立健全省级、市县级清洁生产的技术规范,并完善与之相关的政策法令;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生态农业发展新模式,注重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农业环境评价体系等,确保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践中有法有章可依,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二)强化财政治理污染办法 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上,其投资方式主要是以财政投资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辅助,如美国和日本重视财政资金支持或财政补贴政策的作用。黑龙江省可借鉴其农村环境保护财政投入机制,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科目,建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同时吸引社会或民间投资,加大对农村环保建设的投入力度。今后一定时期应着重支持基层环保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增强农村饮用水、小城镇等环保基础设施及农村环境科技的财政投资。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应建立综合性的农村环保投融资促进机制。如制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政策,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参与,带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等多渠道投入,逐步形成城市扶持农村的新型农村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资金扶持力度,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户参与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还应给予采取环保政策的农村合作社、畜禽养殖场等投资补贴和税收减免优惠等。 (三)加大技术治理污染力度 影响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原因复杂,包括土地类型及利用、农田基础设施及管理方式、地质地貌特征、气候水文条件和氮磷污染物等因素。如近年来黑龙江省秸秆焚烧导致雾霾等问题日趋严重,除严格依法焚烧禁令外,其技术治理是关键。各级地方政府及农业、科技部门应积极加快新技术的推广进程,如在秸秆处理、生物农药、绿色化肥、可降解农膜等产品方面,加大研发与生产力度,同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强化黑龙江省技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措施主要包括: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积极创建“环境友好型农业”,取代传统农业的高污染、高能耗模式;在重要水源保护区实行限定性技术标准,如施肥平衡、适量使用农药、建立生态沟渠,进一步减少农田和畜牧业氮磷径流和淋溶;利用面源污染的试点地区,构建人工湿地与植物过滤带的综合生态工程,以稀释农田中的氮、磷、泥沙和除草剂等物质,过滤泥污和污染物,从末端上防治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昆山地区农业面源污染区域性“零排放”模式研究 [摘 要]随着昆山市污水管网的健全,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得到逐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全市水功能区达标的重要因素。多年来,昆山市一直致力于生态灌区的建设和推广,但受限于污染物总量和上游来水影响,现有模式很难实现区域水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本文尝试利用昆山境内发达的河湖水系以及数量众多的沟渠塘堰,针对圩内低田(半高田)封闭灌区和圩外高田开放灌区,构建两种典型水循环生态运转模式,通过灌溉站的水动力驱动,持续削减区域内农业和养殖业尾水中的N、P等污染物,并利用净化处理后的尾水作为灌区用水和养殖补水,实现水资源和营养物质的循环利用,并为区域内农业面源污染零排放的实现提供可能。 [关键词]田间排水沟 尾水湿地 生态河道 水循环 零排放 昆山地处太湖流域,境内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河道纵横交错,湖荡众多。作为典型的苏南平原河网地区,昆山自古就蕴育了发达的农耕和渔业文化。其中,以锦溪大米为代表的生态农业和巴城阳澄湖大闸蟹为特色的水产养殖,已经成为昆山现代农业、养殖业的响亮名片。随着区域内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已经取代点源成为水环境污染的最重要来源,据研究显示,即使在点源污染全面控制之后,江河、湖泊、海洋的水质达标率也仅为65%、42%和78%[1]。杨林章等在对上海淀山湖、安徽巢湖、云南洱海等湖泊的调查表明,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污染的贡献率已经全面超过点源污染,成为水环境污染控制的重要内容[2]。 1. 昆山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昆山农业面源污染主要由水稻种植和水产养殖尾水造成,由于昆山市本地水资源充沛,水稻种植方式传统,灌排方式较为粗放,以及规模庞大的水产养殖业,造成农业及养殖尾水直接排入就近河湖的现象十分突出,不断透支区域水环境容量,对全市水环境质量造成了较大影响。根据2013年昆山市水功能区断面监测数据显示,全年监测未达标次数中,超标因子中含有氨氮的占比高达82%,特别是作为水稻主产区的昆南和水产养殖集中区的昆北,这一比例更是接近100%。考虑到全市污水管网在城区、镇区和乡村覆盖率已达96%,90%和100%(截止2013年底),截污已逐步完善,因此基本可以推断超标的氨氮大部分来源于农业生产的复合肥使用和水产养殖的饲料投放。 2. 应对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控制全市农村面源污染,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昆山市通过建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广商品有机肥使用和大宗农药补贴,有效减少了N、P投放总量。通过利用稻田高效水肥,节水灌溉和减污技术,结合灌区更新改造、河湖生态修复工程以及人工湿地构建,系统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扩散。2007-2013 年期间,累计改造生态灌区275 个,改造面积6.5 万亩,构建各类湿地50 余处,改造生态排水骨干河道31.3 Km。累计节约灌溉用水4326.2万m3,减少氮肥使用量2669.2吨,并大幅削减了稻田排水及其氮磷输出量,其中TN 和TP 输出量分别减少1472 吨和420.8吨。 虽然现有的节水灌溉控污减排工程模式实现了N、P等污染物的削减,但处理之后的尾水实际进入自然水体的污染物总量仍然较大。根据2011―2013年度昆山市水功能区监测年报数据显示,三年内氨氮的超标率分别为:55.3%、52.7%、44.1%,超标率虽有逐年降低趋势,但仍处于较高比例。究其原因,一是现有的节水控污工程模式采取的都是单向模式,利用的是从“生态排水沟净化―人工湿地处理―生态河道排放”的单向处理方式,并未实现灌区内部的水循环处理,导致仍有大量污染物外排;二是区域内农业尾水污染物总量早已超出水环境承载力,虽实现了总量的削减,但仍然无法完全将其控制在区域水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因此对整体的水环境质量的提升贡献有限。 3. 水循环零排放模式探讨 昆山是太湖流域典型的低洼圩田平原,对圩区和灌区的划分十分清晰,灌排水利工程设施相对完备,为灌区的水循环生态处理提供了有利条件。针对全市圩内低田(半高田)封闭和圩外高田开放两种类型的灌区,本文提出利用昆山发达的河湖水系以及数量众多的沟渠塘堰,构建两种生态处理水循环运转模式,通过灌溉站的微动力驱动,持续削减区域内农业和养殖业尾水中的N、P等污染物,并利用净化处理后的水作为灌溉用水和养殖补水,实现水资源和营养物质的循环利用,并为区域内污染物零排放的实现提供可能。 3.1 圩内低田(半高田)封闭型灌区水循环模式构建 圩内低田(半高田)封闭型灌区地处低洼地带,为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和正常农业耕作,全年排涝站的进水闸门和出水闸门基本处于关闭状态,为水循环创造了先天优势,通过构建“灌溉站―农田―田间排水沟―尾水小型湿地―圩内生态河道―灌溉站”的水循环系统(图1),使灌溉用水通过农田作物吸收,田间排水沟自然吸收,尾水小型湿地二级净化,最后排入封闭圩区内的生态河道进行深度处理,河道各处的灌溉站利用净化后的尾水循环灌溉农田,实现水资源和营养物质的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零排放。 “田间排水沟+尾水小型湿地+圩内生态河道”组成的净化系统具有节水、防污双重功能,对灌区水循环系统十分必要。系统通过构建三级净化,分层次消减以N、P为代表的农田面源污染:第一级净化――田间排水沟的节水减污作用,由于渗漏与地表排出的水量减少,随水流出的污染物量减少,大约可削减N、P15%~25%;第二级净化――尾水湿地,通过水生动植物、微生物的转化和生物吸收等作用,可削减N、P约40%~60%。第三级净化――圩内生态河道,也可将其视为另一种带状形式的湿地,可削减N、P约15%~25%。通过三级净化的处理,N、P污染物总量可减少70%以上[3]。 3.2 圩外高田开放灌区水循环模式构建 圩外高田开放灌区由于地势较高,区域内防洪排涝压力较小,为保障水系畅通,排涝站的进水闸门和出水闸门一般保持开启状态。相比圩内封闭型灌区,开放型灌区构建水循环系统的难度要大,因此,本文提出在排水支沟末端设置防污型溢流闸门,将尾水湿地出水引入灌区内改造之后的沟渠塘堰,将其作为尾水湿地出水的“蓄水池”和“净化池”,替代封闭型灌区内圩内生态河道的功能,形成封闭水环境,从而构建了“灌溉站--农田―生态排水沟―尾水湿地―沟塘湿地―灌溉站”的水循环处理模式(图2)。通过人工生态改造,使沟渠塘堰变为净化能力强、蓄水容量大的沟塘湿地,同时,利用灌区各个位置,不同方位的沟渠塘堰,可以搭配改造成多种形式、多样水生植物优势种的沟塘湿地,有条件的灌区还可把各个沟塘湿地疏通连接起来,形成生物多样丰富的区域性人工湿地,进一步增强蓄水调节和生态净化功能。 “田间排水沟+尾水小型湿地+沟塘湿地”组成的净化系统同样具有节水、防污双重功能,系统通过构建三级净化,对 N、P污染物总量的削减效果明显。另外,在沟塘湿地构建时可以考虑结合当地水产养殖业,通过引入周围水产养殖尾水,丰富水体中营养物质种类,为水生动植物形成一个完整的食物链,也为农业尾水和养殖尾水治理提供一个完整的经济系统。 3.3 灌溉站水动力循环 封闭灌区和开放灌区内的水循环驱动都依赖于灌溉站的动力输出,利用水泵沿水流方向输出动力,形成水动力循环,持续对灌区内的污染物进行净化处理。水循环方式分为两种,分别针对灌溉期和非灌溉期。其中,在农田灌水期间的路径为:“灌溉站――农田――田间排水沟――尾水湿地――圩内生态河道(或沟塘湿地)――灌溉站”,在非灌溉期间为:“灌溉站――尾水湿地――圩内生态河道(或沟塘湿地)――灌溉站”。这就要求灌溉站除了具体日常直接向农田灌水的功能外,还需具备向尾水湿地排水的能力,这也是保持整个系统持续运行,高效发挥生态净化功能的必备条件。 为了探究灌溉站输出动力、循环周期与净化效率的最适比,根据昆山市水利局联合河海大学在花桥天福灌区开展的《高效节水灌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研究得知,农田排水在田间排水沟、尾水湿地和圩内生态河道的最适水力停留时间为分别为田间施肥后的第4、第5和第6天,三者对TN的降解率能够达到83.7%、77.2%、86.1%。因此可以推断,封闭型灌区内水循环周期大致在15天左右,在灌溉站输出动力时,保持尾水在15天内完成一个周期的运转,理论上能够发挥出整个生态系统最高的净化效率。另外,在开放型灌区内,因沟塘湿地存在构建形式和改造数量的差异,最佳水循环周期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4.组合模式各单元环节设计 4.1 田间排水沟 昆山地区一般为小型灌区,田间排水沟尺寸较小,宽度较窄,排涝降渍为其首要功能,因此不宜人为种植各类植物,可在格宾网、三维植被网或蜂窝状水泥板基础上保持原生态面貌,有选择性地在沟中水体污染严重地段或沟渠系统末端摆放拦截箱以加强沟渠系统的去处功能[4]。在部分排水降渍要求较低的灌区,可适当考虑低密度栽种酸模、莎草等体积小、净水效率高、土保持能力强的植物。 4.2 尾水小型湿地 尾水小型湿地是指对围绕灌区四周的排水支沟进行适当拓宽和生态改造,使其成为具备抗污染冲击负荷的封闭式小型人工湿地。经改造后的尾水小型湿地作为承纳尾水的第一个蓄水池和净化池,是田间排水沟与生态河道或沟塘湿地之间的一个缓冲带,既可以利用农田尾水在其中相对较长的水力停留时间,通过植物吸收和湿地内部微生物作用,消减农田面源污染,同时,又能够在降雨时吸纳短时激增的农田面源径流,减轻了下级净化系统的抗污染负荷压力,提高了系统整体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由于小型尾水湿地仍然要承担排涝降渍的功能,在有限的空间中同样应布置体积小、密度适中、抗污能力强、耐受性高的水生植物。 4.3 圩内生态河道 具有减污功能的圩内生态河道主要包括生态护岸及护底工程,生态护岸、护底可采取网垫植被复合型、水生植物护岸等技术,护底可采用植物型防渗砌块等[5]。昆山的圩内生态河道总长约2800公里,普遍在河岸上栽种香樟、柳树等,常水位以上堤设置草皮(高羊毛草或结缕草)覆盖,河道中选择芦苇、再力花、菖蒲等。要注意的是圩内生态河道首先应具备的特征是其水利工程属性,也要满足排滞排涝及水流的不冲不淤要求[3],在降雨时还应具有行洪的作用,因此圩内生态河道的挺水植物种植面积要适中,平衡生态需要和行洪要求。 5. 结语 针对圩内低田(半高田)封闭和圩外高田开放灌区的特征,构建的两种典型水循环生态运行模式,通过对田间排水沟、圩内河道以及沟渠塘堰的生态改造,加以灌溉站的水动力驱动循环,持续性的消减农业面源污染,为区域零排放的实现提供可能。圩内低田(半高田)封闭灌区在实现区域水动力循环和污染物零排放上条件更为优越,可行性更高;圩外高田开放灌区在沟渠塘堰较多的灌区同样具备区域内污染物零排放的可行性,但针对部分条件受限灌区,可利用周围具备改造条件的灌区,在规划设计时统筹考虑。 灌区各级湿地的规划和布置还应充分考虑湿地面积与其所承受排水的农田面积比,太大则占用过多农田,太小则又对N、P等污染物没有去除效果或去除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尾水小型湿地,在不具备拓宽改造条件时,应首先保证其作为生态型支沟的排涝降渍功能。 昆山境内境内沟渠塘堰星罗棋布,加以众多改造完成的景观湿地,如在在生态灌区设计时,一并将其纳入生态水循环体系,不仅节约了土地占用面积,而且可以充分发挥现有景观湿地的生态功能。 农业面源污染论文:宜春市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及对策 摘要 通过对宜春市农业面源污染进行调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对策。 关键词 农业面源污染;现状;问题;对策;江西宜春 近年来,农业面源污染已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为此,宜春市在全市开展了一次农业面源污染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并剖析原因,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对策。 1 宜春市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宜春市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种植业污染。全市耕地总面积为35.33万hm2以上,水田29.33万hm2,年施用化肥达90万t,流失氨氮达990 t,年使用农药达20万t,年使用地膜达0.9万t,残留达320 t。育秧盘、农药瓶及化肥、种子包装袋等废弃物形成的白色污染严重。年产秸秆达2 560万t,除部分用作饲料或肥料,其他的被用作燃料或焚烧。二是水产养殖业污染。全市水面养殖面积4.67万hm2,年投入饲料达60万t、药物0.5万t,产生废水达42 500万t以上。水库养鱼投饵施肥养殖后,虽然产量得到大幅增长,但水质日趋恶化。三是生猪养殖业污染。随着全市生猪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生猪养殖排污成了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的一个主要因素。目前,全市生猪年出栏达600万头以上,据结算养猪场年排污水量达1 600万t以上,有的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赣江、袁河、潦河、锦河等主要水域,已影响该流域附近人们的正常生活。 2 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体系不完善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近几年刚启动的工作,尚未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在管理、评估、监测、技术、信息、教育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 2.2 养猪场建设不规范 早期建养猪场不需环评和审批,随着市场利益的驱动导致无序竞争、乱建养猪场、滥排污随处可见,尽管近年来进行了整治,但力度不够。 2.3 治污资金投入不足 养猪排污治理投资大,设备运行费用高,回报率低,业主投入很少,近几年虽然靠项目资金进行了排污治理,但资金有限,远未达到预期目标。 2.4 农民环保意识不强 农民关心的是经济利益,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所以种植业中超标超量使用农药化肥、乱丢废塑废膜和焚烧秸秆现象以及养殖业中任意增肥养鱼、养猪场污水直排等现象时有发生。 3 对策 3.1 种植业污染整治 3.1.1 进一步健全农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进一步健全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监督与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环境监测体系,特别是要提升化肥农药监测能力,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有效的常规监测和评估;要进一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预警预报体系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确保对化肥农药使用的全程监管。 3.1.2 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以“三减一禁一提高”(即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和畜禽粪尿污染,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提高农业“三废”资源化利用水平)为重点,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对违法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药、化肥、动植物生长激素等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资废弃物回收,修建废弃物收集池,对农膜、农药瓶、育秧盘及化肥、农药、除草剂包装袋和残膜等进行就地堆放、集中回收、集中销毁,由农村保洁员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大力推广使用降解农膜,提倡人人拾捡农资废弃物的文明行为,鼓励商家进行兑换回收[1]。 3.1.3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通过节肥、节药、节水、节膜、节能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普及,达到源头减污的目标。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新型肥料产品,推广种肥同播、化肥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大力实施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引导农民施用农家肥;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加大绿色防控示范和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力度,倡导生物防治,有效保护害虫天敌,切实减少农药的使用量。 3.1.4 推进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严格规范农业生产操作行为,通过创建环保型农业生产模式,典型引路,示范推广,带动农民按规范规程进行清洁生产[2]。 3.2 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 3.2.1 加强管理,严把审批关。严格落实生猪养殖“三区”规划,实行生猪规模养殖场准入制度,控制养殖总量。开展3项整治行动:一是对禁养区域内的规模养殖场要采取责令拆迁行动;二是对限养区域和可养区域内的规模养殖场要开展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行动;三是对可养区域内新建猪场要实行限批严审行动。今后凡兴建猪场必须报县级畜禽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审批,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养殖场。严格执行落实“四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工程建设要与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估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的才允许建设[3]。 3.2.2 完善治污设施,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要以标准化建设项目为抓手,依托项目助推养殖场转型升级和粪污防治设施改造,重点促进规模养殖场完成减排任务;要强化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措施,杜绝病死畜禽乱抛乱弃造成的环境污染,积极推动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要积极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点,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农牧结合、达标排放、发酵床养殖、有机肥生产等粪污处理与利用模式;要精心培育养殖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生猪养殖场栏舍智能化控温、自动喂料、防疫消毒、排泄物处理和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改造和完善,建设一批起点高、科技含量高、设施先进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进一步提升养殖场设施化装备水平[4]。 3.2.3 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企业的治污工作要进行定期督查,将治污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治污设施监管机制,定期对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用;要建立退养监管机制,组建退养监管队伍,对退养猪场定期进行检查;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治污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跟踪问责;要健全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制度,全面开展养殖场登记备案工作,强化规模养殖场的规范化管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建场、违规排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3.3 水库养鱼污染整治 3.3.1 加强水库渔政监督管理。全面实行水库养殖《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约束渔民养殖行为。 3.3.2 开展渔业洁水保水行动。对大中型水库和饮用水水源所在地水库要实行“人放天养”,合理增养滤食性鱼类和土著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库水质。 3.3.3 建立水库水质监测体系。在大型水库设立水质监测点进行水库水质检测,适时掌握水库水质变化动态。 3.3.4 加强水库渔业生产监管。禁止水库网箱投饵养鱼,禁止使用化肥、复合肥、畜禽粪便等进行肥水养鱼,禁止使用违禁药品,保护水库水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为了增加销售收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降低存货成本,提高竞争能力,普遍采用商业信用进行赊销,从而使企业产生了大量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必然会造成企业大量的坏账、呆账,以致企业占用于应收账款上的资金大大增加。应收账款作为企业流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点。怎样合理地、有效地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对企业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应收账款在企业流动资金管理中的重要性出发,通过对现阶段应收账款管理现状的详细分析,找出企业产生大量应收账款以及造成应收账款坏账率、呆账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的方法和应对措施。 1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应收账款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事前管理方法和事中控制方法、事后管理方法。事前应收账款的管理方法是在企业进行货物销售前所做的准备工作,这是从根本上控制应收账款坏账、呆账的有效措施。事中控制方法是指企业在与客户签订赊销合同至应收账款收回之前这段时间内所采用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事后管理方法是指企业在客户不能按期归还货款时所采用的补救手段,典型的有法律诉讼和债务重组。尽管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已有所提高,但与国外发达国家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1.1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1.1.1应收账款占企业流动资金比重过高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是衡量一个企业资金被占用情况的重要指标,可以反映出企业资金周转次数和流动速度,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权重过大,则说企业资金周转次数较少、应收账款回笼率低,这都反映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质量不高,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的比重为50%以上,有的企业甚至高达90%,远高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企业20%左右的平均水平。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造成正常流动资金被大量的应收账款所挤占,企业只好借助于银行贷款。由于企业的应收账款不能回收,就不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甚至连银行资金也被逐渐转化成了应收账款,这种企业资金不良性循环,最终导致银行资金的大量沉淀。 1.1.2应收账款融资力度不够 近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应收账款保理、抵押和质押等新型融资方式在我国企业中得到了一定的运用,但是受企业传统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以及传统的融资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应收账款融资仍然发展缓慢,融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就目前的整体趋势来看,企业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大都停滞在如何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成本上,进而大量的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是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对那些可能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所做的善后处理工作,对于提高企业承担坏账损失风险的能力、分散坏账所造成的风险、增强公司的自我保护能力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事实上,对应收账款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对于企业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首先,计提坏账准备后,企业如果不能如数地收回应收账款的话,也就得不到经济意义上的补偿;其次,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在计提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只能形成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必须等到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准许扣除,这就造成了企业早纳税所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差,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种机会成本。 1.1.3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尽管我国部分企业已经成为国内一流,甚至是世界一流企业,但是也存在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和技术革新等方面不具备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艰难,为获得市场份额,不惜采取赊销这一冒险的营销策略。现实竞争中,很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为达到销售目标,大量赊销产品,不重视流动资金被购货客户大量占用的问题,造成企业运行中因流动资金周转率低而潜藏风险、困难重重、举步维艰。一般情况下,企业通过商业信用实现的销售额越大,所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但企业的管理者关注销售额的力度更胜于销售所带来的风险。 1.2应收账款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1.2.1单纯追求营业收入的增长 我国的大多数中小企业多数时候都是单纯地追求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对于真正意义上实现的利润额不够重视。按照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应该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来进行会计核算和计量。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本期发生的产品赊销收入应该全部计入本年利润,但事实上赊销的货款的收款时间并不一定是在当期或者即使是在当期企业也一定能够保证在当期按时收回,对此企业还要承担早纳税的时间成本。因此,赊销增加的只是企业当期收入和利润的账面价值,其现金并未真正地流入企业,进而夸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果,掩盖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粉饰了企业的财务报表,使企业陷入“有利润、无资金”的泡沫繁荣景象。另外,盲目地赊销必然会造成大量的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或者产生大量的坏账和呆账,加大了企业流动资金在应收账款上的投资占有量,造成企业资金紧张,使得企业之前所做的努力变为无用功,更有可能产生负收益。最终的结果是企业的资金流脱节跟不上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1.2.2企业信用管理意识比较薄弱 赊销管理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加速器,将极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波特提出了一维即按时间划分的赊销管理模式,注重赊销过程的严密性,从各个赊销环节严格监控和管理企业的赊销,降低企业的信用风险。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一些中小企业快速诞生,由于企业自身尚未成熟,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争夺客户资源,对客户不加以严谨选择,对客户生产运营状况、支付货款的能力及财务状况等缺乏必要的科学分析和评估,不能有效地针对不同的往来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然而,对往来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科学分析与评估却是企业从根源上扼制应收账款坏账增加和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的有效措施,所以才会造成企业的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延长,资金周转慢,效率低,资金占用数额增大,坏账损失发生的概率增大。 1.2.3不合理考核机制,设置的职能部门缺乏有效沟通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健全的市场竞争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市场经济本身的滞后性、盲目性等导致市场参与主体公平竞争意识薄弱。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条件下,大多数企业都是“销售额至上的观念”,均以销售额作为考核销售人员工作能力的唯一标准,误认为赊销就等于销售,而忽视了应收账款的质量问题。赊销虽然具有一般商品的买卖性质,但是作为一种具有融资性质的商品交易行为并不等于销售过程的真正完成。另外,我国大部分企业在机构设置上,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相对独立,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没有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和奖励机制,造成出现问题之后各个部门之间互相推卸责任,导致应收账款得不到有效的管理。 2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应对措施 应收账款的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综合的管理工作,影响应收账款收回时间和金额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内部的应收账款管理策略和管理强度;第二,对方企业的信用等级以及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等;第三,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总的来说就是企业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因此,企业进行应收账款的管理也主要从企业的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采取应对措施。 2.1企业内部方面 2.1.1制定严格的信用政策 信用问题的症结不在于不守信用的债务人,而在于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低下的债权人。所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效率好不好,关键在于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针对现阶段我国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较差的情况,企业应该在销售商品以前对客户的信用品质进行科学的调查和评估,严格制定行之有效的信用政策,进而防范客户违反信用的风险,从源头上降低企业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企业进行企业信用评估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以下三种:5C评估法、信用评级法、信用评分法。 2.1.2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减少应收账款成本 提高应收账款的收账效率的措施除了要聘请专业的收账人员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和监督外,还应该有效利用大数据优势,采用和推广电子数据交换技术进行应收账款管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在企业进行与银行等各方之间进行财务信息传递,建立起企业与银行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良性互动机制,从而降低由于采用纸质的支票、发票和邮寄等方式进行结算产生的收款浮游量成本。 2.1.3积极利用债权进行企业融资 保理是指以提供融资便利,或使卖方免去管理上的麻烦,或使卖方免除坏账风险,或以上任何两种或全部为目的而承购应收账款的行为。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保理商,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的支持,加快资金的周转。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理业务在我国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企业应该充分地利用有利的融资环境去发挥应收账款的融资功能。 2.1.4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机构 内部控制是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组织内部经营活动而建立的各职能部门之间对业务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方法、程序和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机构,首先要组织建立企业应收账款专门的管理部门机制,其次要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最后树立正确的营销观念以改变传统的绩效评价标准。 2.2企业外部方面 2.2.1国家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信用营销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要求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政策公平对待不同的市场主体。完善的法制体系是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保证;只有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现代市场经济才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富民强国的有效途径。国家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它的宏观调控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国家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创造有利的法制环境,为解决企业之间由于赊销而产生的信用纠纷以及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提供法律依据。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现有法律不能完全对社会日益增多的各种形式的失信行为实现必要的法律规范和约束。良好的司法环境能够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法律保障。国家在制定营销法律的同时还应该大力进行普法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经济参与主体的法律意识,进而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经济。 2.2.2全社会应该树立良好的信用道德体系 诚实守信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价值观念,对于规范人们的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守信对于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尤其重要。传统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是以现货交易作为基本的交易方式,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不存在赊销的概念。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大量剩余产品的出现,市场供求关系的改变,市场经济的交易方式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发展成为以信用为基础的赊销方式占主要地位。信用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采用信用营销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克服时间及空间的分离对交易的限制,从而大大扩宽了市场交易的范围和渠道。但作为交易基础的信用必须是交易主体双方的诚实守信,否则交易就无法正常完成,还会加大企业进行信用交易的成本和风险,并且对于扩宽市场交易的广度和深度也会产生不利影响。良好的信用是以文化教育为基础的,所以国家应该在全社会大力推行诚信教育的宣传,以自己的行动去引导其他市场主体,为良好社会信用的形成起到模范作用,以此提高我国国民的诚信意识,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结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收账款的管理越来越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通过目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分析,找出企业产生大量应收账款以及造成应收账款坏账、呆账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包括单纯追求营业收入的增长、企业信用管理意识比较薄弱、不合理考核机制和设置的职能部门缺乏有效沟通等。并在基于前人和西方学者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应对措施,主要从企业内部、外部两个方面试图找到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措施,力求找到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收益和成本的均衡点,进而改善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应收账款管理的状况。从而提高企业流动资金运营效率,降低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近年来,城乡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人口流动速率增加,乡村人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对自身的利益诉求也在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由土地承包、土地征收等项目引起的经济纠纷以及邻里生活中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加,乡村的社会治理迫在眉睫。加之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和人才双流失,导致农村“空心化”和农村治理主体能力减弱,成为目前乡村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十八大以来,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发展的主心骨,逐渐形成以自治、法治、德治互助互补的治理体系,即“三治融合”体系,在此思想的指导下,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1“三治融合”体系的内涵 乡村治理需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1]。“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是党和政府在新时代下,针对乡村治理问题而提出来的战略部署。把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综合到一起,既能实现三者优势互补,又能相互制约,共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自治是指在一个乡村地域范围内的全部成员形成一个自治组织,通过自己制定的规则来管理内部成员的活动。自治的主体是村民,客体也是村民,极大地体现了村民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同时也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德治是把社会上普世的伦理道德用来引导和约束社会成员行为的一种价值评价。德治主要表现在主动和被动两个方面。主动的德治是个人以普世的价值观来引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被动的德治在乡村治理上往往通过村规民约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发挥作用。村规民约一般是“村两委”与村民们共同制定的,以传统的伦理道德为中心,用以规范村民的行为。村民共同遵守村规民约,自我约束。村规民约在我国历史上有着长远的演变历程,在“皇权不下县”的时代,村规民约在教化民众、规范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中道德建设的切入点,应该跟上时代的步伐,更好地融入乡村现代化治理体系当中。法治是以国家制定认可的法律条文为基础来进行乡村治理,以基层党组织为主导,结合当地风俗特点制定相关的村规民约。法律只是众多社会规范中的一种,并不能覆盖社会中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一些道德方面的矛盾,法律就很难介入。村规民约可以有效地作为国家法延伸的一种载体,宣传国家法的内容,实现乡村移风易俗。将国家法的部分内容融入村规民约中,既以国家外在强制力来约束村民的行为规范,也以道德的方式来引导其行为,共同维护乡土社会的稳定。有学者总结指出,“三治”在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是有具体工作划分的,其中自治激发了治理的活力,法治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手段,德治则是纠正失德行为的武器[2]。乡村自治是让村民成为治理的主体,大大增强治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但也容易产生违法违规现象,此时法治和德治就可以约束其行为。法律只是社会规范中的一种,能规范法律范围内的行为,对于法律范围外的情况,就需要自治和德治来补充。三者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构建了一个完善的“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在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冲击下,传统乡村共同体日渐式微,我国乡村治理实践面临着乡村社会结构变迁带来的诸多挑战[3]。 2“三治融合”建设中的困境 2.1自治的困境 2.1.1自治能力有限,乡村事务繁杂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乡村在多个方面都面临着发展,如在乡村环境、乡村集体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少数民族村寨传统文化的保护、乡村合作社等一系列公共事务都亟待发展,这些事务涵盖了社会、经济、文化、生态、民生等各方面,有的事务还是多元交叉在一起的,这就对乡村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村民文化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对现代公共事务的认识略显滞后,而且也缺少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此外,“村两委”也存在后劲不足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他们在某些公共事务上过度维稳,缺乏创造力;二是少数村干部存在不作为、懒政的现象;三是乡村治理内容的增多对部分干部来说具有一定难度。2.1.2乡村人口流失在以前,乡村的发展模式以小农经济为主,社会结构和人口比较稳定,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乡村的年轻劳动力大部分选择进城务工,造成乡村常住人口数量减少。从乡村人口年龄结构来分析,外出务工的多是青年人、中年人,剩下老年人和孩童在乡村生活,造成乡村人口“空心化”,这就导致乡村主要劳动力严重缺失,亦导致乡村自治主体缺失[4]。 2.2法治的困境 2.2.1自治主体的法律意识淡薄村民是乡村自治的主体,很多村民的法治意识比较弱,体现在人们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上。村民们较少会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因为他们习惯了乡村内部调解纠纷的方式,而且如果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还得考虑司法程序在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的效率问题。另外,法治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要求相关人员从学习法律到了解法律再到法律实践,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的。2.2.2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我国要建设法治国家,前提条件就是民众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素养,那么法治宣传就是最有效的方式。乡村法治宣传常见的形式主要是乡村公告栏的法治宣传,普法工作人员的定点宣传,网络平台的法治宣传等。这些宣传形式较为零散,没有形成系统的宣传模式,群众也缺乏学习的积极性,这样法治宣传的效果可见一斑。除了法治宣传外,法治教育的缺失也是当前法治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2.2.3乡村缺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为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主要承担化解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等职能。虽然这些机构对法治建设有促进作用,但目前数量有限,对于庞大的服务对象来说略显不足。此外,缺乏资金保障,法律人才的输送也是限制法律服务发展的问题。 2.3德治的困境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道德是法律的最高追求。“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5]乡村治理中的德治主要体现在乡村的村规民约上,为了加强乡村的组织建设,促进乡村的文化发展,在乡村中充分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凸显村民自治的主体作用,指导村民依照法律法规参与本村的事务,促进乡村和谐发展,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维护乡村事务的正常运转,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调动广大村民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根据各乡村的文化特点来制定村规民约,用来作为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虽然村规民约的制定方式科学民主,但其短处在于缺少外在强制力的保障,约束力不强,在一些问题上,道德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就明显不足。如今社会上浮躁之风渐起,又受到金钱至上的观念的冲击,极大地削弱了道德的规范作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私德皆受到一定的影响,从而阻碍了乡村的德治建设。 3乡村治理中“三治融合”的实践路径 3.1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以自治为核心的治理体系 乡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以村民自治为核心,能有效地调动村民参与本村事务和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乡村中精英成员治理乡村的热情。在乡村发展过程中,少见有外资企业或大型企业来乡村附近投资建厂,那么如何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精英治村或许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贺雪峰[6]通过对村庄精英的调查发现,村庄精英分“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体制精英”是对村委会内部干部的定义,“非体制精英”是对一般精英村民的代称。在现代乡村中,乡村精英一般都是进城打工后又回来建设家乡的建设者、私有企业的经营者、土地种植的承包大户,这些精英都具有开阔的视野、先进的经营理念、相对雄厚的资金等。这些优势对乡村的发展来说,无不是给予乡村在发展经验和资金上的支持。除了精英治村之外,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人员还应组织村民积极参与乡村的自治实践,鼓励村民对村组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此外,应积极开展教育宣传工作,欢迎乡村精英分子回乡建设,参与乡村自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效果。把纸上的理论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一个复杂且冗长的过程,其中各种利益之间的碰撞、人们主观上的认知以及各种因素的干扰,都是这一过程中的难点,因此要建立一个相应的自治体系来培养村民的法律意识、参与意识,从而解决这些问题。 3.2以法治作为乡村治理的保障 法律既是乡村治理的制度保障,也是监督治理主体的主要工具。“人际交往附带了商品属性,朝着利益化发展,为了利益和好处,道德感、羞耻感、荣辱感正在逐渐褪去。”[7]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多元主体治理混乱、责任划分不清、“半熟人社会”导致腐败现象等,需要法治来应对。为更好地推进乡村治理工作,需要制定一定的规则和监督体系对其进行维护。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是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为基础的。基层党组织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是其本质属性[8]。基层党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领导者必须要保持党的纯洁性,除了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要起带头作用外,还要组建一个多元的监督体系,发挥村民作为乡村自治主体的监督职责。从村民中推选代表建立村一级监督小组作为群众监督,基层党组织行使党内监督,乡政府的行政人员行使行政监督,社会组织行使社会监督,从而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来促进乡村治理工作的发展。 3.3以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 乡土文化是乡村社会发展的产物,在乡村治理中,德治体现在村规民约中,而优秀的乡土文化为德治铺垫了优秀的文化底蕴。在乡土社会中,家族成员之间的主要规则以家法、族规为依托,如女子的“三从四德”、亲子的负责与服从等[10],以此构成了传统乡土社会中德治的组成部分。在现代乡村社会发展中,以德治为基础,积极推动乡土文化的发展。具体如下:第一,对乡村社会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不法势力进行打击,防范其阻碍乡村建设的发展;第二,保留并发展乡土文化中优秀的传统文化,去除或变迁不良的乡村风俗,以此来维护乡村社会的健康发展;第三,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标杆人物和红色历史人物的宣传,为村民建立道德模范,并鼓励全体村民学习;第四,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符合社会主义道路的路线。要实现乡村的德治资源的挖掘和发挥,需要以规立德、以文养德、以行树德,同时完善相应的组织管理机制、教育引导机制、激励实践机制以及评价监督机制[11]。 作者:杨博程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房地产估价论文: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问题及对策 摘要:笔者通过本文阐述了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的现状,分析了现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行业学会、估价公司、估价师个人、高等院校和社会机构等不同层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现状;问题;对策 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是指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后,房地产估价师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是对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更新补充知识,扩大视野、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本职工作的需要。 一、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的现状 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目前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强制性继续教育,二是自愿式继续教育。 1.强制式继续教育。强制式继续教育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中房学)组织,采用学时制,要求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3年为一个注册期)应当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未完成者到期后将不能注册、不能执业。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组织实施各为30学时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继续教育,主要采用网络视频教育的模式开展;其余各为30学时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继续教育,由省级学会或协会组织实施,选修课采用网络视频教育模式、必修课一般采用现场面授方式开展。 2.自愿式继续教育。自愿式继续教育,一种是由房地产估价公司自行组织,依据各公司情况不同,包括半年度、年度、专题业务培训,一般不强制要求,也没有学时限定,一般采用现场面授方式开展。大型房地产估价师公司一般会定期开展培训,而小型公司限于时间、经费等往往较难开展;另一种是房地产估价师本人根据个人需要,自行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等提高个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从而更好地开展估价工作。 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强制式继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1学习动机偏差。由于执业注册的需要,部分学员在参加强制性继续教育时抱着混学时的态度,上课时旷课、迟到早退、找人替课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得继续教育变成例行公事,导致学习效果不理想。 1.2针对性不强。由于房地产估价师专业技术上已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和水平,希望通过继续教育查漏补缺、增强估价中实战能力,而每个学员的知识、能力各不相同,但学会统一的继续教育很难满足所有学员的不同要求,众口难调,导致学习效果大打折扣。 1.3教育形式单一。不管是网络教育还是课堂面试,缺少交流互动的过程,教育过程缺少对多样化实际案例的探讨,房地产估价师参与度不高,效果不显著。 2.自愿式继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学人员单一。一般估价公司培训时由内部房地产估价师担任授课教师,一方面带来教育的便利性和低成本性,另一面限于个人的经验和精力,可能带来对估价的理解可能不够深刻或有偏颇。 2.2师资力量薄弱。如果说大型公司由于与行业部门接触紧密、专业人员较多,较易开展内部培训的话,中小型公司由于师资缺乏、业务单一,较难针对性地开展继续教育,即使估价师有学习的强烈愿望,也不知从何学起。 2.3学习渠道狭窄。由于估价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尚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学习方案,并且由于涉及业务的竞争,各估价公司技术人员之间缺乏交流,房地产估价师学习的渠道较为狭窄。 三、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未来发展对策 针对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考虑从行业学会、估价公司、估价师个人、高等院校、社会机构等多方面进行改革。 1.行业学会。中房学及各省学会应改变原有行政管理的模式,真正变身成为房地产估价公司和房地产估价师服务的基地、娘家人。①加强对估价师培训需求的调研,切实了解估价师的需求,提出适合房地产估价师学习的时间、方式、内容;②按不同估价师的需求分专题针对性的开展继续教育;③多开展典型案例实超培训;④建立房地产估价公共技术数据库,引导估价师自主学习等。 2.估价公司。估价公司应视估价师为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分布单位和个人两个角度考虑,对估价师开展继续教育。①分析每位估价师的知识和技能,结合公司目标,制订有针对性个人培训计划;②分不同知识点、技能点增加外聘专业教师;③建立公司内部的估价技术数据库特别是模板数据库,方便估价师随时随地查阅学习。 3.估价师个人。结合公司的业务,估价师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继续教育。(1)对自己的知识结构进行自我评价,确定学习需求,制定学习目的,寻找并开展合适的学习活动;(2)加入能解决工作实际技术问题的人际圈;(3)建立属于估价师个人的知识库,便于查漏补缺,随时随地学习。 4.高等院校。高等院校,不仅承担着初级人才的培养任务,更担负着专业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任。①专业教师应走进企业第一线,总结和批量传播估价新知识、新技能;②对各公司估价师碰到工作难点,进行一对一的解疑释惑;③对于普遍性的专业问题,可以将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上网共享。5.社会机构。目前社会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师考前培训的很多,但从事继续教育的并不多,但机构培训也有其优势。①市场化运作,可以很好地满足估价机构和估价师继续教育的个性化要求;②可以组织到各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的讲解和剖析;③可以组织系统化的教材和随时总结估价经验。 房地产估价论文:房地产估价与交易税收管理工作交流 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秩序,区地税局要加大对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对纳税人采取“阴阳合同”方式瞒报交易价格偷逃税款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杜绝“阴阳合同”现象,为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减少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某〕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和《某市地方税务局某市财政局某市物价局关于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渝地税发〔某〕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有关工作交流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杜绝“阴阳合同”堵塞税收漏洞、增加财政收入的有效手段。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开展房地产估价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二、形成合力,精心组织。 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宋葵任组长,成立区房地产估价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区地税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房管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为成员单位。 办公室设在区地税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地税局局长阎健任主任,税政科科长霍永红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地税局相关人员和某同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分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房地产估价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的征收管理。 区地税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税源调查、数据采集与建库、制订评估技术标准、开发和完善评估系统、建立争议处理机制、依法征收存量房交易税收等工作。 参与评估政策制订。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并提供工作经费保障。 区发改委:负责对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进行价格认定工作。 协助开展评估技术标准制订及相关评估参数论证等工作。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负责提供房屋交易数据信息及房屋产权证的查询。 区城乡建委:协助开展房屋建安造价、成本费用等测算和论证工作。 区规划分局:协助做好电子地图建设等工作。 三、稳步实施,完善体系。 制订适合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技术标准,区地税局会同区发改委、城乡建委、财政、国土、房管、规划等有关部门。建立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组织专家对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进行评审,待软件定型后,按照“循序渐进、稳步实施”原则,从2012年1月1日起实现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推广应用。正式上线运行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后,应全面取消房屋交易政府计税指导价格。对存量房交易环节征税,区地税局应通过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对交易存量房进行全面评估,以评估价比对分析纳税人的申报价格。申报价格高于评估价的以申报价格作为计税价格;申报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又无正当理由的以评估价作为计税价格。 四、完善服务,加强宣传。 尤其是对“阴阳合同”风险宣传,区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区地税局开展存量房交易税征收政策宣传。要通过办税服务厅、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要建立计税价格争议解决机制,以提高征管效率、评估的社会公信力和纳税遵从度。有关部门在开展涉税房地产交易价格认定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纳税人收取费用。 房地产估价论文:房地产估价行业状况以及发展决策 一、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现状 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行业起步较晚及我国的特殊国情,整个房地产估价行业一直处于政府主导的状态,因而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其应用范围也相对狭窄。近年来,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活动以及房地产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日益频繁,房地产估价业务得到了广泛的拓展,服务对象和服务形式也日趋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估价服务成为涵盖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个人融资、司法诉讼、拆迁、课税等经济活动中小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从无到有,已发展为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朝阳行业。2008年,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从业人员已经超过25万人,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人员约3.7万人,约3.3万人注册执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近5000家,其中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168家,一批具有高素质的房地产评估师队伍已经基本形成,估价机构的业务活动也进入了市场竞争。 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较快,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要,一些非市场化和有悖于估价独立、客观、公平原则行为的出现,制约着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 二、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有关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建设尚不健全。 目前在房地产估价中存在许多行业的估价机构,一些估价机构并没有完全走专业化的道路,一些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缺乏自律和执业能力。国家虽然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基本上是针对供给主体的约束,对估价市场构成中的需求和协调等主体的约束性法规尚未建立。而目前需求主体对房地产估价市场的影响较大,因而只约束供给主体,不但无法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反而会给供给主体增加许多麻烦,以致影响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 (二)行业监管不力。 审批管理部门把关不到位,流于形式。不少从事业务的估价机构,工商局未经严格审查随意发放《营业执照》,缺乏规定数量的专职估价师,估价师在注册时开具虚假的劳动人事档案虚假转移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只要估价师数量达标,均许可通过其资质,而且长期缺乏业务监管,造成“非法”的估价机构数量泛滥,具有执业资格的估价师通过挂靠形式沦为“假”估价师。 (三)房地产估价市场不规范。 目前部分脱钩改制的评估机构凭借与原管理部门的关系,同时兼营事业性评估和中介性评估,背离了脱钩改制的目标而一些行政部门则对执业活动进行行政干预,与之产生了权钱的交易,超出了行政机构本身的行政职权,引发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由于估价机构的“非法”成立、估价师的非法挂靠,导致出现“印章随便盖、签名随便代”的虚假估价报告。为了迎合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房地产估价规范》形同虚设,估价机构普遍存在重视业务招揽、忽视报告质量的情况,歪曲甚至捏造事实的“客户定价法”成了估价方法中无奈的方法。 同时也有一些估价机构为了多争取业务,估价机构之间往往在评估结果和收费上大打价格战、关系战、回扣战,形成了估价机构的恶性竞争,导致估价收费越来越低,回扣形式的商业贿赂戏愈演愈烈。 三、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并且法律法规的建设要有利于房地产评估业的长远发展。当前我国的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都不太健全,某此领域甚至是空白的。为了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能够健康的发展,应该颁布相关的一此法律规范,从而解决房地产评估的管理问题,实行统一管理;解决房地产评估行业的竟争问题,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使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地竟争;解决房地产估价师职业道德不高问题,提高房地产估价师的责仟感和风险意识;解决房地产评估结果客观合理问题,规范房地产评估力一法和程序。 (二)建立健全行业协作,共同监管体制。 由于受我国体制所限,房地产估价师、资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各出自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估价师主管部门是建设部,资产估价师主管部门是财政部,而土地估价师主管部门是国土资源部。尽管“三师”各自主管部门不同,但“三师”的职能却有许多共同之处,估价业务领域没有非常明显的分界线,相反“三师”间估价业务的相互渗透日益加深。这种各管各摊的方式容易造成混乱局面,给估价执业人员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所以我们应尽快促使房地产估价师行业组织、资产估价行业协会及土地估价师协会三会联盟,相互协作,共同监管。这样不但可以有效杜绝一部分估价师挂靠现象,还能进行相互间技术交流,促进行业稳健发展。 (三)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执业水平。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壮大,要求执业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房地产估价师应积极提高业务素质,在理论研究、实务分析、政策法规、学术与国外动态等力面进行培训和学习,还应强调的是,作为房地产估价师,不应仅仅钻研业务知识,还应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把握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房地产估价论文:小议房地产估价的性质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01年11月16日、2002年2月22日出台了《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司法解释。国家司法部自2000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前已有黑龙江、重庆、吉林、深圳、四川等十几个省市颁布了地方性的《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上述各个部门和机关分别出台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其目的均是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规范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活动。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上述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相互之间存在着相当多的矛盾和冲突,将司法鉴定当中的房地产估价与一般的资产评估、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相混淆,并且在涉及司法鉴定中的房地产估价的机构管理、鉴定人的资格以及与现有管理体制的衔接方面均未有周详的考虑与制度设计。 一、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性质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属于经济鉴证类行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相应地,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分别出台了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实行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注册制度。但是,房地产估价除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两条原则性规定之外,无法可依。有关房地产估价的司法鉴定,各个部门、各个省市更是各行其是,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自2002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建立司法鉴定人名册,几乎与此同时,各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陆续司法鉴定人名册。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司法鉴定人的模式选择上采取的是大陆法系国家的鉴定权主义,即由国家有权部门核准并颁发从事司法鉴定的资格证书,并且建立司法鉴定人名册。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从司法鉴定人名册以外选聘专家临时从事司法鉴定。作为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也应当与其他各类鉴定一并纳入司法鉴定人名册统一管理,只是因其行业的行政管理可能涉及多个部门,而需要在管理体制上进行创新。 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对于房地产估价的定义: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断的活动。对于司法鉴定的概念,一般认为是指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指派司法鉴定人对与诉讼活动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检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活动。由此,可以给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作如下定义:具备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指派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房地产估价师对委托估价的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判断并作出结论的活动,房地产估价师除遵循普通房地产估价的有关规定、执业规范以外,作为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出庭义务,就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接受法官、双方当事人的质证。 (一)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与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关系 据笔者掌握的资料,与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计办[1997]808号)《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费[1996]2654号)《价格评估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费[1996]2655号)《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费[1998]775号)《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费[1998]776号)《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全国各地有部分省市针对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2000年前后国家推动的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由于清理整顿办公室最后未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纳入经济鉴证类中介行业,继续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各级物价部门按照行政级别分别设立的价格鉴定中心(或事务所)得以保留而未进行脱钩改制。 就现有的涉及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地方性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价格鉴证中心(或事务所)的实际情况来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未解决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性质和定位。2000年前后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脱钩改制虽未涉及物品价格鉴定行业,各地物价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中心(或事务所)得以继续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但是,当时分管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的领导只是同意“暂时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待条件成熟时再脱钩改制纳入中介机构管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从本质上讲,应当属于经济鉴证类中介行业,并且应归属于司法鉴定当中。 2.对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进行了任意扩大的解释。最初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本来只涉及刑事案件,并且是就刑事案件当中的动产而言。计办[1997]808号《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各自管辖的刑事案件,对于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需要估价的,应当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案件移送时,应当附有《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实际工作中,各级物价部门按照行政级别分别设立的价格鉴定中心(或事务所)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从刑事案件扩大到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从归属于动产的“物品”扩大到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3.存在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不但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司法部针对包括资产评估(不动产估价)等经济鉴证类中介行业管理出台的部门规章之间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还存在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冲突、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冲突。举四川省的现实状况为例,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笔者认为,这两个地方性法规是有一定冲突的,在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与司法资产评估的范围、从业主体、主管部门等诸多方面存在矛盾,并且有关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与司法资产评估的地方性法规与不动产估价、资产评估的部门管理规章有冲突。 总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应归属于经济鉴证类中介行业,归入司法鉴定的类别当中,它可以被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针对不动产)和司法资产评估(针对动产、无形资产)所替代。即使暂时不能取消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也应将其限制在刑事案件当中涉及动产的价格鉴定。当然,要从根本上理顺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与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之间的关系,消除与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有赖于全国人大尽快出台《司法鉴定法》,通过立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与一般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的关系 广义地讲,资产评估包括了房地产估价,因为广义的资产肯定包括房地产在内。受制于个人的知识和能力的局限,同时以西方发达国家评估行业的发展历程来看,没有可能通过考取一个评估资格就可以评估包括不动产、动产和无形资产在内的各种资产的全能的评估师。结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规定,人事部、财政部组织考试的资产评估师资格,定位在对于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比较合适,人事部、建设部组织考试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定位在对于不动产的评估。因此,虽然广义的资产评估包括了房地产估价,但资产评估师专司对于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房地产估价师专司对于不动产的评估。 笔者认为,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为诉讼、仲裁、行政裁决服务)属于第二类房地产估价,立足于为解决房地产纠纷服务,不同于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房地产保险所涉及的一般房地产估价,它对于估价机构和估价师有更高的要求,即要求有更高的执业水准和更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普通的估价师和资质一般的估价机构不能胜任这一类的估价,因为其公信力不够。因此,有必要对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机构进行分等定级,实行执业资格的二次准入,以确定资质较好的估价机构当中的资深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而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当中的“司法资产评估”、“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均不够明确,司法鉴定的类别应当区分为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动产评估司法鉴定、无形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人事部、原国家计委组织考试的价格鉴证师资格,可按一定方式与资产评估师并轨,从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当中筛选出合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动产评估司法鉴定和无形资产评估司法鉴定。 二、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现实状况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鉴定结论作为解决纠纷的法定证据,对诉讼、仲裁的公正性起着十分重要乃至决定性的作用。但由于我国至今尚无一部专门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的法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与其他类别的司法鉴定一样,存在着鉴定机构设置分散、鉴定机构缺乏独立性、鉴定程序不规范、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等现象,并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 (一)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缺乏准入制度 现在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机构包括三类:一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司法鉴定所,这类机构是按照地方性法规《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组建设立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该类鉴定机构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统一管理,但存在的不足和局限也是比较突出的,比如与房地产估价的行业管理部门缺乏协调,估价师可能存在跨机构执业,没有充分利用行业管理部门对估价机构和估价师的管理信息,等等。 二是司法机关内部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凡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第10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目前有大量的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挂靠在司法机关内部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这除了带来自审自鉴这种影响司法公正的后果,还扰乱了中介机构的执业环境和管理秩序。 三是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这第三类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机构,要说没有准入也不一定准确,只不过不是按照客观标准确定资质较好的估价机构当中的资深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而是由法官凭个人偏好来确定哪些机构可以准入,而对于评估人员却完全没有考虑准入的问题,资产评估师可以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甚至连会计师、房地产估价员、助理会计师等也在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 应当说目前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状况,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规定,急需管理部门的协调统一,严格执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二)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启动制度尚未建立 公检法在各自的诉讼活动当中可以独立地决定司法鉴定的事项,关于司法鉴定启动的规定不够明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几个条款涉及鉴定机构以及鉴定的启动。《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行政诉讼法》第35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启动制度包括鉴定的申请、鉴定的决定、合格鉴定机构的确定,以及鉴定的委托。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现行的包括房地产价格评估在内的司法鉴定的启动制度可以说尚未建立。目前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启动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鉴定机构的选择没有依据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的原则。鉴定的委托主要表现为法院指定(其实是法官指定),在一定程度上,现行的做法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没能给当事人提供分门别类的鉴定人名册。应当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司法鉴定启动方面有长足的进步,该规定第25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但是,人民法院没有给当事人提供鉴定人名册,当事人既不知道哪些事项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也不能参与鉴定机构的选择,却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3.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是否具备房地产估价的鉴定资格不确定。虽然《若干规定》在第27条规定了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当事人可以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但是没有法律、法规对于从事房地产估价的鉴定资格加以明确规定。 (三)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结论的质证、采信缺乏程序和标准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59条规定了“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但是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还没有形成鉴定人出庭制度。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认为,鉴定人亲自出庭作证的比例不足5%.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审查标准不一。对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其效力与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一样。《若干规定》第27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而对于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只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四)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管理部门不统一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法释[2002]8号《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规定,已陆续受理、审查了十几个省市的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评估机构的申报材料,并已在《人民法院报》公告。毫无疑问,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有越权嫌疑,把本来属于行政权范畴的事情(对于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管理)揽在法院来做。因此,有部分省市的专家、律师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上述司法解释进行违宪审查。 总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管理与其他各类司法鉴定一样,政出多门,导致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急待统一和规范。 三、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制度创新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制度创新的目的,在于提高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确保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中立地位,体现追求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提高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鉴定人的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启动制度公正,即程序公正,赋予当事人应有的司法鉴定启动权;建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结论的质证制度,包括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质证的程序和标准。 (一)建立统一、协作的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制度创新的第一步是改革目前的多头管理的体制,建立统一、协作的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房地产估价作为经济鉴证类行业,其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应当充分借助行业管理部门和学会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和估价师的管理信息和成果,实行估价机构和估价师个人的执业资格二次准入制度。二次准入制度的具体做法包括:1.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二次准入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机构实行注册制度。申请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机构,应当是房地产估价专业机构,其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等级在省会城市等大城市可限定在一级资质,在其他地区可限定在二级资质以上。房地产估价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学会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推荐给省级以上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省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核准注册并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机构实行年检制度。房地产估价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对于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年检结束后一个月内,省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年检结果对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机构办理年检。 2.房地产估价师的二次准入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房地产估价师实行考试注册制度。申请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应当是具备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资质的估价机构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其个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作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年限在三年以上,由其所在机构推荐,参加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组织的鉴定人全国统一资格考试合格的,颁发司法鉴定人资格证书。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估价师,由鉴定机构向省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省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予以注册并颁发鉴定人执业证。 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实行年检制度。房地产估价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学会对于房地产估价师的年检结束后一个月内,省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学会的年检结果对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办理年检。 (二)建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启动制度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启动制度,应当从程序上尽可能避免鉴定腐败的产生。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虽然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它毕竟是一种把科学知识运用到诉讼活动中来的科学实证活动,鉴定不应当沦为一种商业活动,鉴定人之间也不能相互竞争去“揽活”。否则,有可能使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丧失其对诉讼当事人的证据效力和公信力。 启动司法鉴定的权利究竟是赋予法院,还是赋予诉讼(仲裁)当事人?在传统的对抗制诉讼模式下,法官在诉讼中是消极中立的第三者,本身不负有查明事实的积极义务,当然也就没有提出证据的责任。只有当事人,才负有提出证据并说服审判者的责任。鉴定结论是证据,鉴定人属于证人,那么由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并提供鉴定人乃是诉讼的应有之义。因此,便有“当事人启动制”一说。然而,由当事人委托鉴定的一个最大弊端就是容易导致鉴定的滥用。鉴定人往往根据聘请他们的当事人的需要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般都有利于委托人。这种做法的代价就是阻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在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的纠问式诉讼模式下,法官在诉讼中不再是消极中立的第三者,司法鉴定方面是实行鉴定权主义,法官主导司法鉴定的启动和司法鉴定人的选任。因此,便有“法官启动制”一说。法官启动制有其优点,一是鉴定人受法院委托,可以不受当事人的影响而客观地进行鉴定,二是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鉴定,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但是,这种启动制度有其固有弊端:其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鉴定人容易受法官的影响,容易导致鉴定腐败,此其二;其三是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可能流于形式,因为鉴定的启动和鉴定人的选任系由法官决定,法官可能相信鉴定结论正确无误。 司法鉴定启动制度的最佳选择是法官启动制与当事人启动制的相互借鉴和融合。在鉴定人的选任方面,在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鉴定人名册内,实行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当事人有举证责任的事项,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尊重诉讼双方当事人的选择,人民法院应当委托诉讼双方当事人在鉴定人名册内协商一致选择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或者人民法院依职责决定委托司法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鉴定人名册内随机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种启动制度安排,既尊重了诉讼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又避免了鉴定的滥用,使得鉴定人可以真正立足于客观事实,运用科学知识,为法院发现客观真实、进行公正裁判服务。 (三)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程序制度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程序制度,包括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申请、决定、委托、受理、实施、鉴定结论的出具,以及鉴定人出庭作证。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申请,是指附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并预交鉴定费用,但申请不是司法鉴定的必经程序。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决定权,形式上在人民法院的法官手中,但法官不同意委托鉴定的情形很少,并且对于不同意的决定应给出书面说明,另外法官的决定权只是针对鉴定事项是否需要鉴定的决定,而不是对于鉴定人选任的决定。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机构受理人民法院委托后,应当指派2名以上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实行第一鉴定人主要负责制。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实施应当符合执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了解案情、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和市场调查。鉴定机构应在委托书约定的时限内及时出具包含鉴定结论的鉴定书,鉴定书应当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机构的盖章。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程序制度,应当特别强化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官和诉讼当事人的质询,通过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对法官的采信与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 复核鉴定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具有科学性、鉴证性,从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机构和鉴定人实行执业资格二次准入之后,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就不应再有任何等级上的差别,鉴定人依合法程序出具的鉴定结论在法官认证之前,其效力是相同的。这是因为,鉴定人不同于证人,并非不可替代;鉴定结论也只是证据的一种,只有经过质证,查证属实的才能为法官采信而成为判案的依据;鉴定活动作为一种科学实证活动,其科学性要求鉴定结论不应当划分等级。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补充鉴定,只能在原委托的鉴定已经作出鉴定结论,但尚未进入庭审质证阶段,由当事人申请,法官裁量决定。当事人申请补充鉴定的情形包括:当事人补充了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者提出新的鉴定项目,或者发现原鉴定结论的计算或表述有明显错误等等。补充鉴定由原鉴定机构的原鉴定人进行,鉴定机构可以指派新的鉴定人参加。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重新鉴定,不得由原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在鉴定人的选任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之后,重新鉴定应当慎之又慎,以尽量减少重复鉴定,避免当事人和法官对鉴定的滥用。但是,在庭审当中发现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鉴定: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格的;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失实的;3.鉴定的委托程序不合法的;4.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5.鉴定人通过鉴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6.鉴定的实施严重不符合行业规范和标准,足以影响鉴定结论的。另外,重新鉴定的委托,仍然应当遵守一般鉴定的程序规定。 一些地方性立法规定了司法鉴定的复核鉴定,并且规定经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复核鉴定的案件,省内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再受理。其实,只要在司法鉴定的启动制度方面规定得合理,辅之以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就完全没有必要再规定复核鉴定。复核鉴定本身与司法鉴定的科学性、鉴证性特点是相冲突的,使得复核鉴定的效力在质证之前就高于了其他鉴定结论。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制度创新,还包括:修改现行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建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技术标准;建立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错鉴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鉴定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在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建立鉴定人分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等等。 房地产估价论文:房地产估价经济发展探讨 摘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房地产市场在我国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在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专业人员,在完善房地产市场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行业现状发展对策 一、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现状 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行业起步较晚及我国的特殊国情,整个房地产估价行业一直处于政府主导的状态,因而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其应用范围也相对狭窄。近年来,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活动以及房地产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日益频繁,房地产估价业务得到了广泛的拓展,服务对象和服务形式也日趋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估价服务成为涵盖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个人融资、司法诉讼、拆迁、课税等经济活动中小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从无到有,已发展为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朝阳行业。2008年,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从业人员已经超过25万人,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人员约3.7万人,约3.3万人注册执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近5000家,其中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168家,一批具有高素质的房地产评估师队伍已经基本形成,估价机构的业务活动也进入了市场竞争。 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较快,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要,一些非市场化和有悖于估价独立、客观、公平原则行为的出现,制约着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 二、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有关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建设尚不健全。 目前在房地产估价中存在许多行业的估价机构,一些估价机构并没有完全走专业化的道路,一些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缺乏自律和执业能力。国家虽然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基本上是针对供给主体的约束,对估价市场构成中的需求和协调等主体的约束性法规尚未建立。而目前需求主体对房地产估价市场的影响较大,因而只约束供给主体,不但无法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反而会给供给主体增加许多麻烦,以致影响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 (二)行业监管不力。 审批管理部门把关不到位,流于形式。不少从事业务的估价机构,工商局未经严格审查随意发放《营业执照》,缺乏规定数量的专职估价师,估价师在注册时开具虚假的劳动人事档案虚假转移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只要估价师数量达标,均许可通过其资质,而且长期缺乏业务监管,造成“非法”的估价机构数量泛滥,具有执业资格的估价师通过挂靠形式沦为“假”估价师。 (三)房地产估价市场不规范。 目前部分脱钩改制的评估机构凭借与原管理部门的关系,同时兼营事业性评估和中介性评估,背离了脱钩改制的目标而一些行政部门则对执业活动进行行政干预,与之产生了权钱的交易,超出了行政机构本身的行政职权,引发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由于估价机构的“非法”成立、估价师的非法挂靠,导致出现“印章随便盖、签名随便代”的虚假估价报告。为了迎合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房地产估价规范》形同虚设,估价机构普遍存在重视业务招揽、忽视报告质量的情况,歪曲甚至捏造事实的“客户定价法”成了估价方法中无奈的方法。 同时也有一些估价机构为了多争取业务,估价机构之间往往在评估结果和收费上大打价格战、关系战、回扣战,形成了估价机构的恶性竞争,导致估价收费越来越低,回扣形式的商业贿赂戏愈演愈烈。 三、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并且法律法规的建设要有利于房地产评估业的长远发展。当前我国的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都不太健全,某此领域甚至是空白的。为了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能够健康的发展,应该颁布相关的一此法律规范,从而解决房地产评估的管理问题,实行统一管理;解决房地产评估行业的竟争问题,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使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地竟争;解决房地产估价师职业道德不高问题,提高房地产估价师的责仟感和风险意识;解决房地产评估结果客观合理问题,规范房地产评估力一法和程序。 (二)建立健全行业协作,共同监管体制。 由于受我国体制所限,房地产估价师、资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各出自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估价师主管部门是建设部,资产估价师主管部门是财政部,而土地估价师主管部门是国土资源部。尽管“三师”各自主管部门不同,但“三师”的职能却有许多共同之处,估价业务领域没有非常明显的分界线,相反“三师”间估价业务的相互渗透日益加深。这种各管各摊的方式容易造成混乱局面,给估价执业人员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所以我们应尽快促使房地产估价师行业组织、资产估价行业协会及土地估价师协会三会联盟,相互协作,共同监管。这样不但可以有效杜绝一部分估价师挂靠现象,还能进行相互间技术交流,促进行业稳健发展。 (三)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执业水平。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壮大,要求执业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房地产估价师应积极提高业务素质,在理论研究、实务分析、政策法规、学术与国外动态等力面进行培训和学习,还应强调的是,作为房地产估价师,不应仅仅钻研业务知识,还应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把握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房地产估价论文:房地产估价报告拍卖底价与保留价分析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什么是拍卖;拍卖底价与拍卖保留价;拍卖底价的法律地位;房地产拍卖底价确定中的几个问题;实践中的拍卖底价与拍卖保留价五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和两种不同的形式、底价即最低商业价值、拍卖委托人是拍卖标的的所有人、底价即保留价、底价是由法定的评估机构依法确定的、底价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更改、拍卖底价是确定保留价、起拍价的依据、拍卖底价不可随意更改、拍卖底价就是抵债价、客观、准确地评估房地产拍卖底价、求,准确把握所评房地产因强制快速变现等因素对其公开市场价值的影响、住宅成交价总能高于拍卖底价,接近市场价、要注意保护被拍卖财产所有人的利益、深圳市各级人民法院均采用抽签委托评估机构的作法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作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要为司法机关处置涉讼房地产出具估价报告,报告中往往要涉及三个最基本的概念:一个是公开市场价值,一个是拍卖底价,一个是拍卖保留价。对于前者,由于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严格规定,一般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后二者,由于《房地产估价规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因此,对于什么是底价,什么是保留价,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它们与起拍价、抵债价又是什么关系,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的拍卖底价或保留价的法律地位如何,目前有一些不同看法。本文仅就拍卖底价、保留价的准确称谓及其法律地位作一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什么是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拍卖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和两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性质的拍卖是基于自愿原则的,即拍卖委托人将自己所有的财物或权利委托拍卖人进行拍卖。常见的有古董、字画、邮票等的拍卖,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也属于这种性质。另一种性质的拍卖不是基于自愿原则的,往往出现在破产清算、涉讼涉案的情况中,是一种被迫的强制拍卖。与此同时也存在两种不同形式的拍卖:一种是英格兰式,报价由低到高,不断加价竞买,直到无人再加价时,即以最后应价者竞买成功为基本特征。我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般都采用这种拍卖形式;另一种拍卖形式则是荷兰式,报价由高到低,不断减价,以第一位应价者竞买成功为基本特征。荷兰阿姆斯特丹鲜花批发市场和日本东京海鲜批发市场都采用这种拍卖形式。近日,深圳市福田区“子悦台”商住楼在建工程也以这种拍卖形式成功地进行了拍卖。 与房地产估价有关的拍卖主要是第二种性质的拍卖,即强制拍卖。我们主要针对这种拍卖情况下的底价或保留价进行探讨。 二、拍卖底价与拍卖保留价 《房地产估价规范》第6.10.2条规定: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首先应以公开市场价值标准为原则确定其客观合理价格,之后再考虑短期强制处分(快速变现)等因素的影响确定拍卖底价。 底价即最低商业价值。在此基础上确定拍卖保护价、起拍价。最高应价低于保护价的,重新拍卖或变卖。(《海商法大辞典》1988年版第414页) 保留价主要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第五十五条规定“拍卖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可以看出,底价是标的物的最低商业价值,或者说是第三方(房地产估价机构)确认的标的物在拍卖市场——这样一个受强制快速变现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一个不完全市场上的最可能的成交价,相对于拍卖委托人来说是一种客观性的价格;保留价则是拍卖委托人在底价基础上根据评估底价确定的,相对来说更具有主观的意味。 在第一种性质的拍卖,即基于自愿原则的拍卖情形下,拍卖委托人是拍卖标的的所有人,有权自行确定拍卖标的的底价或最低商业价值,自行确定拍卖保留价。通俗地说就是:我就打算按这个价钱卖,低于这个价钱我就不卖了。此时,底价即保留价。在拍卖未成交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降低自己的底价(保留价),因为最低商业价值是他自己确定的,他自己可以更改。在第二种性质的拍卖,即强制拍卖的情形下,作为最低商业价值的底价就不能与保留价等同了。这是因为:第一,这两个价格是由不同的主体确定的,底价是由法定的评估机构依法确定的;保留价则是由拍卖委托人,即司法机关或清算组、债权人委员会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第二,底价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更改;保留价则可以在多次拍卖中向下调整,以期能够成交,但不能低于底价。第三,底价的更改必须由法定的评估机构依据变化了的条件做出新的评估;保留价则可以在底价之上,根据市场和拍卖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 总之,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确定的拍卖底价是拍卖的最终保留价,是不可突破的价格底线。 三、拍卖底价的法律地位 以拍卖为估价目的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确定拍卖底价)作为价格鉴证文件,在诉讼中的作用相当于法医鉴定、笔迹鉴定这一类专业技术鉴定,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严格的法律意义,即在没有相反的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据此作出判断。而这种判断对当事人的利益将产生最直接的影响。拍卖底价的法律地位还表现在以下几点: 1、拍卖底价是确定保留价、起拍价的依据; 2、拍卖底价不可随意更改; 3、在拍卖不成交的情况下,以物抵债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种选择,此时,拍卖底价就是抵债价; 4、拍卖底价的确定必须由法定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完成。 5、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拍卖房地产底价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四、房地产拍卖底价确定中的几个问题 1、拍卖底价的法律地位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全体估价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客观、准确地评估房地产拍卖底价。 2、不能简单地一律打几折,必须依照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准确把握所评房地产因强制快速变现等因素对其公开市场价值的影响。从拍卖底价标的物在拍卖市场上最可能的成交价这个角度考虑,拍卖无法成交和成交价大幅偏离底价都或多或少与房地产评估机构未能准确把握所评房地产因强制快速变现等因素对其公开市场价值的影响有关。 3、尽可能多地收集房地产拍卖市场行情,仔细分析拍卖成交价与市场价、拍卖底价之间的关系。以目前深圳房地产拍卖市场为例,一般来说,住宅成交价总能高于拍卖底价,接近市场价,办公楼却常常无人竞拍。多套住宅整体拍卖无人问津,拆零再拍,就可以以高于底价的价格成交。这种状况说明:一种可能是机构尚未重视拍卖市场,另一种可能是整体拍卖,机构买下后再拆零来卖,中间有约10%的税费,其他风险还在外,使机构投资者却步。但我们也可以从中得出不同用途房地产拍卖底价与市场价的差距应有不同;整体拍卖与拆零拍卖,拍卖底价也应有不同这样两个结论。 4、评估报告一定要披露被拍卖财产存在的瑕疵,并在确定拍卖底价时加以考虑。涉讼房地产一般都经过一个查封和诉讼的过程,有的甚至长达数年;有的欠交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的有租约限制;有的涉及另外的诉讼;有的还要补地价,这些情况都使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受到影响。评估报告一定要将被拍卖财产存在的瑕疵加以披露,并根据影响大小对被拍卖财产的市场价值特别是拍卖底价做向下修正,以保护竞拍人的利益。 5、要注意保护被拍卖财产所有人的利益。被拍卖财产的受偿人(一般是抵押权人)总是希望拍卖底价低一些,以便尽快变现,收回现款;司法机关出于尽快结案的考虑,也可能希望拍卖底价低一些。这时,合理确定拍卖底价,就是对被拍卖财产所有人(败诉方)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当被拍卖财产所有人还有其他财产时其意义更加明显。 五、实践中的拍卖底价与拍卖保留价 1、目前,深圳市各级人民法院均采用抽签委托评估机构的作法,即法院将部分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为定点评估机构,每月两次举行摇珠抽签会抽签决定具体案件的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不与拍卖行和原被告双方接触。这个作法保证了评估机构能够独立、客观地出具评估报告。在确定拍卖底价和拍卖保留价的问题上,虽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曾经有过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在评估市场价的基础上降15个百分点确定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如果拍卖不成交,则再降15个百分点确定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如果拍卖仍不成交,则以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作为抵债价格,裁定将该房地产过户给胜诉方(债权人)。但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各级法院仍以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拍卖底价作为拍卖保留价。经两次拍卖仍不成交的,即以拍卖底价作为抵债价格,裁定将该房地产过户给胜诉方(债权人)。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只确定该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拍卖底价,并不确定拍卖保留价(部分评估报告中提到的“拍卖保留价”实际应当是拍卖底价)。拍卖保留价由法院在委托拍卖时确定。 2、在当前深圳房地产拍卖市场上,商铺的拍卖底价一般应当在市场价的6-8成之间;住宅的拍卖底价一般应当在市场价的7-8成之间;写字楼、厂房的拍卖底价一般应当在市场价的6-7成之间。具体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正确认识房地产拍卖底价的准确含义,将它与拍卖保留价区分开来,坚持它的权威性和应有的法律地位,同时在相关法规和规范中加以确认,逐步使社会各方面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权威性和法律地位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当然,这也离不开我们所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全体房地产估价师的共同努力。 房地产估价论文:房地产估价分析论文 1还原利率的实质 经济学上,还原利率是将纯收益还原或贴现为价格的比率,实际是一种投资收益率或投资报酬率。用马克思的地价公式表示还原利率,则V=a/r,其中V指不动产价格,a指纯收益,r指还原利率。由于房地产具有投资和消费的双重属性,购买房地产(尤其是收益性房地产),实质上就是一种投资,其投资额就是该房地产的价格,而其收益即为每年的纯收益,这就像在银行存款能获得利息一样。 在市场规律作用下,投资收益率的高低与投资风险成正比,投资风险越大,投资收益率也就越高;反之则越低;同等的投资风险,其收益率应该相同。基于此,还原利率的实质可阐述为下列四个方面: (1)其值必须为正值,如果还原利率r 0,则表示该宗房地产投资收益亏损,不能取得年纯收益,那么收益还原法的应用将丧失其基础,计算毫无意义;(2)其最小值必须高于银行同期定期储蓄利率或国债利率,否则此项投资不合算,不如将资金存人银行或购买国债;(3)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其应能弥补物价变动所造成的货币贬值或增值;(4)与投资风险成正比,即投资风险越大的项目,其值应越大,反之则越小。 3还原利率的类型 照评估对象的不同,即单纯的土地估价、建筑物的估价或房地产的估价,可将还原利率分为3类:(1)土地还原利率(rL):求取土地价值时所使用的还原利率,其对应的纯收益是由土地单独产生的净收益。(2)建筑物还原利率(rB}:求取建筑物价值时所使用的还原利率,其对应的纯收益是由建筑物单独产生的净收益。(3)综合还原利率(r):求取房地产价值时所用的还原利率,对应的纯收益是土地与建筑物共同产生的净收益。 4确定还原利率的原则 4.1确定还原利率应遵循的原则 4.1.1口径一致原则 同一类房地产的收益水平是个客观存在的值,其现值亦然,尽管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都只应反映那个客观存在的值。因此,不同口径的收益必须取用与其口径相对应的还原利率,计算出来的收益价格应相等。 4.1.2客观性原则 收益法中房地产纯收益的求取值是客观纯收益而非实际纯收益,与此相对应的还原利率的确定值也是客观的,而非实际的投资收益率。因此,还原利率的确定应剔除人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反映出该房地产投资行业的客观、平均水平的期望报酬率。4.1.3实用性原则 实用性原则是指还原利率的选取和计算要切合实际,具有较好的操作性,能为人们所接受并自觉地在评估实践中加以利用。 4.2确定还原利率需考虑的因素 4.2.1区域因素 所谓区域因素是指某收益型房地产所处的区域环境对其投资收益所产生的影响。由于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不同地区经济状况不同,其房地产的收益也不同。比如,沿海地区收益型房地产的纯收益与还原利率均要比内地高。 4.2.2时间因素 房地产估价须依据估价时点原则,即时间因素对房地产的影响不容忽视,在确定还原利率时,也应考虑时间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就是通货膨胀率和在不同时间段存贷款利率变化,对还原利率的影响。 4.2.3政策因素 一般估价是在市场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的,但是一些优惠政策因素会对房地产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例如“三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因此,对于有受政策性影响的收益型房地产,其还原利率须做相应调整,以剔除政策因素的影响。 4.2.4社会经济因素 社会经济因素主要指政治经济稳定状况和社会治安程度。一般而言,一个政治经济不稳定的国家或房地产所处地区经常发生犯罪案件的,其还原利率较高,因为只有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投资者才会冒此风险进行投资。 5求取还原利率的方法 5.1累加法 该方法的基本公式是:还原利率=无风险还原利率+风险还原利率。无风险还原利率又称安全利率,是指无风险投资的报酬率,是资金的机会成本。风险还原利率是指承担额外风险所要求的补偿,即超过无风险还原利率以上部分的还原利率,具体是估价对象房地产存在的具有自身投资特征的区域、行业、市场等风险的补偿。 5.2市场提取法 该法是利用收益法公式r=a/V,通过搜集市场上相同或相似房地产的纯收益a,价格V等资料,反求出还原利率r,然后对各个交易实例的r进行调整,最后评定出一个客观的还原利率。在此,应注意纯收益a是由房地产带来的,不应包含行业经营带来的收益,因此,其求取公式为a=行业经营总收入——经营总费用——行业目标收益,但这样求出a仍不精确,因它难免包含行业管理好坏和政策因素带来的收益与损失,而这些均与房地产无关,若用受这些因素影响的a来求出还原利率是不精确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常用租金纯收益来代表房地产带来的纯收益,即租售比来表示r,但须注意,由于我国目前房地产租金价格水平偏低,在使用租售比时须对其进行适当修正。 5.3投资报酬率排序插入法 由于具有同等风险的任何投资的报酬率应该是相近的,所以,可以通过与估价对象同等风险的投资报酬率来求取估价对象的报酬率。该法首先将社会上各种类型的投资及其年投资报酬率找出,并将投资报酬率从低到高按顺序排列,制成坐标图,而后将本地区某行业收益型房地产与各种类型的投资进行比较分析,该过程可请房地产估价师参与,并根据经验判断所要评估的不动产的投资收益率与风险应该落在哪个范围,最后把结果在坐标图上进行定位,从而确定所要求取的还原利率的具体数值。 6结论 综上所述,从还原利率的实质出发,综合考虑确定还原利率的原则与因素,利用以上三种方法来确定不同收益型房地产的还原利率,最后综合确定出一数值,若不发生较明显的经济或利率变动,则这些还原利率将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可供估价人员在平时估价时使用。 房地产估价论文:案例教学法在房地产估价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本文介绍了案例教学法的起源与发展,阐述了案例教学法在房地产估价课程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了房地产估价课程案例教学法实施的要点。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案例;案例教学法;案例库 一、案例教学法的起源与发展 1.案例教学法 即围绕一定教学目的,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生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常为书面形式),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员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在当今世界的教育和培训中受到重视和广泛的应用。 其操作流程为“以例激趣――以例说理――以例导行”。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不像是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是一位很有学问的人,扮演着传授知识者角色。 2.国内外案例教学法的发展 案例教学法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希腊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在教学中采用“问答式”教学法可以看作是案例教学的雏形。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此基础上将问答积累的内容编辑成书,并将一个原理对应于一个例子,这些例子就是案例的雏形。而我国古代教育思想中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史为鉴”、“举一反三”其实就也是最早的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在课堂上的真正运用始于1910年美国哈佛大学的医学院和法学院。从20世纪40年代中期开始,哈佛大力向其他商学院推广案例教学法,如今教学这种新型的教学方法不仅已遍及美国,其影响也早已波及美国以外的国家。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案例教学在我国开始得以重视。 二、房地产估价课程实施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估价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如果在教学中只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注意培养学生运用房地产估价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出来的学生就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高校教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理论脱离实际,尤其是房地产专业的学生,实践锻炼的机会明显不足。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应是房地产专业积极采用的教学方法,它具有启发性,实践性特点,是提高学生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有效方法。 1.案例教学法更适合房地产估价教学活动的开展 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必须面临两个焦点问题:一是如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二是使用什么教学手段来达到比较好的教学效果。 房地产估价课程包含了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原理、房地产价格、几种常用的房地产估价方法、房地产估价基本程序、房地产估价报告撰写和房地产案例分析等主要内容。课程在内容安排上既保持一致的连续性,又有一等的独立性,特别是在房地产估价方法的教学中,可以针对特定的估价案例结合相应的估价方法,更适合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2.案例教学法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传统教学方法往往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讲授,考试往往从本本出发,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往往是生吞活剥,不一定真正地理解它,应用它。而房地产估价案例教学法是有针对性地运用估价理论知识和具体估价方法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它不仅要求学生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了解这种方法用于何处,适用于什么样的估价对象,实际估价中可能会遇到的哪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从而既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又增长实际操作的才干。 3.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由于案例教学的特殊性,它要求每个学生都要独立思考,事先分析案例,从中发现问题并拟定方案,然后参与课堂讨论,交换意见,最后形成有创意的方案,这样就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案例问题的解决方案可能有多种,由于案例教学法非常重视其结论的思考过程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可以不断培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案例教学法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传统的教学方法只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强调理论的系统性,这种以灌输式 为主的讲授,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只是被动地吸取知识,学习积极性不高。而案例教学法大多采用与实际生活紧密相连的事例,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 “师生互补,教学相辅”,要求学生以“当事人”身份身临其境地解决问题,从而能促进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索,认真参与案例讨论,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这样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培养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 通过协作学习、问题探讨及合作研究等方式,营造有利于人际交往的良好氛围与环境,帮助学生学会分享信息、创意和研究成果,培养其团队合作精神。 在中国传统的教学方法中,严谨认真、基础扎实是其主要特征,但由此而来的高分低能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学生缺乏创新精神。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竞争日趋激烈,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对我国 21 世纪的发展至关重要,社会对高校培养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挑选人才的标准不再只看学生考试成绩的高低,关键是看他们在纷繁复杂的现实面前,是否具有处事、交往、决断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因此,深化教学改革,构建新的教学模式,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关键。 三、房地产估价课程案例教学法实施要点 1.认真备课,精选案例 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是决定课堂教学效果的核心。选择好案例,备课是关键。目前有关房地产估价案例的教材迄今未有,这就给教学备课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备课不仅要将教材内容精化,而且还要翻阅大量的报纸杂志,收集房地产估价的案例,以保证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真实性、启发性、针对性。 在选择房地产估价项目案例时,其背景材料的来源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国内已经成交的知名房地产项目的评估案例;(2)一些房地产评估企业公开发表的某房地产项目估价报告;(3)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某房地产项目公开成交案例;(4)因法涉及律纠纷而被媒体广泛关注的某房地产估价项目;(5)房地产专业杂志、报纸上的典型案例介绍等。 另外,案例材料的选择一般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真实性原则。材料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切不可胡编乱造,这样会没有信度,我们选取的材料大多数应该是身边具体估价实例。(2)时效性原则。案例背景材料的选择必须具有时效性,尽量选择最近最新的材料,这样才不会让学生感觉所分析的案例可望而不可及,以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3)典型性原则。案例材料的选择要具有典型性,既可以是业内津津乐道的成功项目,也可以是因某种原因致使项目估价结果受到严重质疑的案例。(4)结合性原则:案例材料的选择要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特别是与教学内容的重点相结合。如果教师能准确地把握教材,紧扣重点,于此处选材,就可以使学生在整节课中保持思维的连续性,同时激发思维能动性,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2.设计富有思考性的问题 富有思考性的问题或设问,总能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提出一些带有启发性的问题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设问的设计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关键,是把材料与知识结合起来的纽带。好的设问既能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能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问题,要围绕课堂教学目标,通盘考虑,全面安排,使之区分主次,先后有序,发挥整体功能。一般来讲在案例教学中设问的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1)由浅入深。问题的设计要有梯度,要由浅入深,这样有利于学生“入题”,符合人的逻辑思维规律,也有利于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展。(2)选择切入点。从提问的流程看,在明确为什么问的基础上,要善于确定问题的切入点,解决问什么。多角度设问。设问要体现学科综合性和知识的整合,现在的题型一般是一个材料多个设问,而且往往是从法律、道德、心理等不同角度进行设问的。 3.组织好案例的分析与讨论 通过多媒体等手段呈现案例后,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是案例教学法的关键。由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是紧扣教学内容的,要求每个学生都要结合教材内容认真分析,自己作答。而讨论既可以采用分组讨论,也可以在全班范围内讨论。此时,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引导学生讨论,让学生各抒已见,并不要求有统一的标准答案。 4.及时做好案例的总结 在讨论过程中,有些同学的观点也许并不是正确的,作为教师首先要肯定学生的劳动,在进行案例总结时并不是简单地给出答案,而是要指出讨论的思路,应用到的原理和知识点,同时评述学生讨论中成功或不足之处。 5.建立房地产估价项目案例库 由于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时间不长,国内高校房地产相关专业的教学尚属薄弱环节,学习中能够应用的典型的案例十分缺乏,虽然近年出版了一些房地产估价方面的教材,但教材中很少安排房地产估价项目的案例材料,这给教学带来一定的不便,因此建立案例库尤为重要。案例库的建立在于平时积累,贵在坚持。 6.注意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方法的结合 案例教学法在能力培养上有着突出优势,但也存在不足。它仍然不能取代系统性知识的传授,学生只有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才能实施案例教学。另外,还要创造条件让学生接触社会、了解项目,实地参观、调研等,积累感性认识和直接经验作为实施案例教学知识储备。这也是各高校房地产专业安排大量实践教学环节的原因之一。 四、总结 在实际的房地产估价的教学中,要求教师需要认真准备,精心挑选适宜案例,通过合理安排让学生切身体会估价理论本质所在,最终掌握估价方法,使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发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真正能达到学以致用。 房地产估价论文: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下的房地产估价教学教学模式设计 [摘要]房地产估价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构建主义学习理论对该学科的教学改革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文根据《房地产估价》教学的特点,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指导下设计了《房地产估价》课程的教学目标,并将《房地产估价》教学环节分解为:理论认知、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实践实训、评价反馈和考核五个环节,并且设计了这五个教学环节中教法、学法以及师生角色的定位问题。 [关键词]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房地a估价;教学模式 目前,房地产估价业已成为社会需求量最大的社会中介行业之一。《房地产估价》也成为高等院校资产评估和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一门必修或选修专业课程。由于房地产估价业在我国的起步较晚,以及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房地产估价》课程的教育教学规律还在探索当中。《房地产估价》课程主要介绍房地产估价的基本知识、估价方法以及估价程序等,通过学习能使学生熟练掌握房地产估价的知识体系和估价技能,培养学生的良好的职业素养。使学生掌握并熟练运用常用的估价方法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初步具备独立完成简单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能力。 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在房地产估价教学中的借鉴意义 (一)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建构主义理论认为教学是一个由教师帮助学习者依据自身的经验建构意义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传授知识的过程。《房地产估价》作为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理论内容抽象不太容易理解,更应重视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重视实践性教学。学习过程应是一个了解-理解-实践内化-提升理解、巩固的循环积累过程,而不是简单地从A到B,通过实践教学加深学生对学习意义的构建,缺乏实践积累的短平快教学模式模式无疑会给教学效果带来负面影响。 (二)为学习者创造合适的学习情境。建构主义学习理论重视学习情境的构建,适合的学期情景使学生能潜移默化地领悟所学的知识,并不断随着实践经验的增长而扩展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在房地产估价教学中,教师应当实际出发,建构与学习内容相关的、尽可能真实、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热情的情境。积极创建校内外的实践实训基地,让学生直接接触企业,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学习活动和情境化内容,使学习者对房地产估价知识的构建,估价能力的提高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三)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学生对知识的阐释和反思。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者对学习内容不仅要能够进行阐释、表达或展现,还应该认真思考他们在学习什么,并阐释其中的意义。阐释的过程就是一个反思的过程,所以,房地产估价教学要有效利用多媒体现代教育工具外,作为一门应用型的学科,更应强化实践 二、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下的房地产估价教学模式设计 (一)理论认知环节教学设计 房地产估价课程具有知识综合性强,技术性强,实践性要求高,但理论的生动性不足等特点,学生头脑中的知识体系较为凌乱,往往严重打击学生学习的兴趣。在理论认知环节,学生并不是处于一种机械学习的状态。教师的任务是主要是通过设问方式调动对学生解决问题的思考,通过解释、分析以及归纳推理性地讲解,帮助学生对核心问题与理论难点的理解。同时,教师可以通过网络技术、现代电子通讯技术辅助教学给学生创造一个丰富多彩的学习空间。而学生则采用学生自助式方式预习理论知识,学生在课前做好预习准备,带着问题进入课堂,这样就能让学生在其所思考的问题上引起关注。这种自助式学习环节,能让学生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提高教学效率。在理论认知环节,教师可以通过设问教学的方法来激发学生的思考。比如,在讲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条件时,笔者给学生设问三个问题:(1)你想在郑州拥有一套房子吗?(2)你为什么没有去买房子?(3)你的需求属于什么需求呢?通过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但又是学生感兴趣的问题引起学生的思考,使得学生对理论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加深其理论的理解。在教师采用设问教学的方式时,一定要注意设计问题要有趣味,要贴近生活,不要过于深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就行。 (二)案例分析环节教学设计 案例教学是课堂教学常用的教学环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通过新的学习活动与原有知识经验的相互作用以此来丰富和改造学习者的知识经验,使学生建构对新知识的理解。也就是说,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更重视对知识建构的过程。案例教学就是通过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以当事人的身份,结合房地产估价实际问题,引导学生自觉进行意义建构。房地产估价案例教学的目的,在于根据房地产估价课程的教学目标,加深理论教学的理解,培养学生运用数据和资料分析推理的能力。因此,教师在案例教学中所扮演的角色应该是编导、教练、或者是顾问,在教学过程中主要是对学生进行启发、引导、讲解、训练和指点。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学生主动学习的重要性,案例教学环节必须打破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被动接受信息的学习模式,建立起以学生为本,主动获取信息的学习理念。教师在案例教学中主要起组织和引导的作用,激发学生参与讨论的兴趣,引导学生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在讨论结束后进行概述性归纳和总结。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也可以要求学生自己寻找案例,让学生自己寻找一处房地产作为样本进行评价,老师根据该房地产通常的价格状况和该学生具体评估情况对其进行评价。 (三)情景模拟环节教学设计 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中情境是关键点,建构主义学习理论重视学习的情境的。在情景模拟环节,让学生参与设计学习情景,组织学生进行探索。培养学生适应不同的情境的适应能力,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也能形成更广泛的迁移。所以,情景模拟的仿真性要强,在房地产评估实践性教学体系中,特别强调仿真性,各个层面的模拟,能让学生在仿真性很强的环境下完成全面的房地产估价业务。从学生而言,主要采用合作学习法。为增加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团队合作精神,在房地产估价学习中采取分组模拟对抗形式,教师可以把学生分为若干个学习兴趣小组开展教学活动。教师根据学生个人以及小组完成情况来进行评价。各个小组拟订本组个性化的组名和目标,学生根据具体目标共同搜集和分析学习资料,共同学习、评价和反思学习成果,最终达到组内学习者共同提高和进步的目的。而在不同的小组之间,则可以采取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相互激发的对抗措施,这样会促进和提高了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四)实践实训环节的教学设计 在实践实训环节,根据房地产估价学习过程依次分为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分析、市场调查、评估方法的运用、编制评估报告几个阶段。在实践实训环节,教师可以采用项目式实践教学法和顶岗实习教学法开展教学。所谓项目式实践教学法,是指教授者给学习者指定一个项目任务,学习者根据所掌握的理论知识,根据每一个工作流程,让学习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使学习者把理论知识与实践不断结合起来,提高学习者实际工作能力。所谓顶岗实习教学法是让学生去企业进行实习,让学生直接地接触实际工作,在顶岗实习中,学生承担适当的业务角色,通过顶岗实习法,不仅可以巩固学习者的理论知识,还可以让他们切身体会到具体的工作实务,能大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及时总结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及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五)评价反馈和考核环节教学设计。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学习过程是由学生自己主动建构的,学习评价的重点在于知识的建构而不是为了检测结果。传统的教学评价反馈和考核形式比较单一,一般是口试、笔试、开卷考试或闭卷考试,无法全面检测学生的真实水平。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下的评价模式则是更加人性化的自我反省为主的评价方式。评价和考核更注重学生的参与。在房地产估价课程中,要根据房地产估价的人才培养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教学考评,形成一种综合性的考评体系。在考评体系中,既有学生的自评,通过学生自评让学生发现自己的问题并改正;也有学生之间的互评,提升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对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和把握。还有那些比较贴近学生的学习过程阶段性的学习报告、实验报告、课题型作业、小论文展示灯学习成果,也作为辅助部分考核学生,使得考评结果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 三、结语 在构建主义理论指导下,《房地产估价》教学设计中的理论认知环节、案例分析环节、情景模拟环节、实践实训环节、评价反馈和考核环节相互结合,形成了一个系统的教学体系。充分体现了建构主义以学生为主导,以意义建构为过程,以能力培养为目的的教学思路。高校《房地产估价》教师应注重在各教学环节中应加强建构主义理论的\用,激发学生兴趣,训练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出满足社会需要的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良好的职业素质的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