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类论文:农业类企业资源性资产会计 关键词:农业企业资源性资产会计 一、问题的提出 2000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了《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以下简称IAS41),已于2003年生效。IAS41的得到了一些国家、地区的好评和积极响应。借鉴IAS41,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规范与农业活动相关的生物资产和农产品以及农业企业社会性收支的会计核算办法近日即将由财政部正式。但是,对于同样与农业活动相关的土地(已列为固定资产)、滩涂等稀缺自然资源的会计处理,由于不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范围而未能对其作出规范。作为资源性资产的土地是农业活动不可或缺的,是农业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号)强调指出,国有农场的土地是国有农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2年12月制定的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虽然将农业企业使用的土地明确为固定资产,但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对其会计处理、列报和披露,均未能作出规定,因而只能在账外造册登记,即仍然未能完全摆脱传统自然资源价值观的影响,因而未能将土地资源的价值量化并真正上升到资源性资产的阶段。显然,时至今日,现行农业财务会计制度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处理,已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党的十六大强调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在我国不同所有制的农业企业即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专业核算办法之后,借鉴国内外资源资产理论研究成果,按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要求,尽快制定《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资源性资产(探讨)》(以下简称探讨办法),采取资产化方式来经营和管理自然资源,使自然资源从实物管理过渡到价值管理;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列报和披露作出规范,从会计核算制度的层面上防止土地等国有资源资产的流失,就显得十分迫切。可以说,这也是首先在农口将资源性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一次创新性的尝试。但是,探讨办法的制定,既涉及资源资产理论和会计技术问题,也涉及相关的法规问题,尤其是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正在拟议修改中,所以,必须广泛征求意见,使之切合我国各地农业企业的实际情况,更具有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二、资源性资产的定义 要制定好一项会计核算办法,首先要对办法所依赖的基础性概念作出科学、准确而明晰的定义,并从经济学、会计学的角度给以界定。探讨办法应该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和生物资产办法的有关规定,需要作出补充界定的只是“资源性资产”这一概念。在探讨办法中我们拟将“资源性资产”定义为:指农业活动所涉及的具有稀缺性和不可移动性的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包括土地资源资产、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其他农业资源资产等。 这里我们先把这一拟定的定义与生物资产办法中的生物资产定义作一比较。该办法将“生物资产”定义为:“农业活动所涉及的活的动物或植物。”而“资源性资产”,则是指“农业活动所涉及的……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这样下定义,与“生物资产”概念一样,首先,抓住了资源性资产的本质物征,是人类劳动参与的天然形成的自然资源,比如,大自然恩赐的土地须经过开垦才能成为农用地。其次,从经济学、会计学的角度,将其限定在农业活动范围内,即既将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等明显非农业活动适用的资源性资产排除在外;也将不须对其进行生物转化管理(指人为提供营养、湿度、温度和光照等条件,促成或加强转化的发生)的天然生物及其衍生自然物,即虽属于自然生成物但不属于农业活动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包括林区内的森林、林内动植物以及森林环境等)排除在外,同时,也为“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留下了空间。再次,自然生成物属于有形资产,这样定义也就把通过国家出让、补地价方式取得或通过市场交易取得以及接受投资者投入等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有一定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排除在资源性资产之外。 再看这一定义对“自然生成物”的两个限制性定语,首先是“具有稀缺性”,稀缺性是资源成为资产的必要条件,比如,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空气、太阳能等资源,显然不能成为资产;而具有稀缺性和有限性的土地资源就可能转化为资产。其次,“不可移动性”将农业活动不可或缺的、同属自然生成物的水资源资产也排除在外,因为水资源具有流动性。 总之,我们设想这样定义,既能揭示农业活动所涉及的资源性资产的本质特征,又将其限定在土地资源资产、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业资源资产的范围之内。 但是,这一定义是否与《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存在交叉甚至重复的情况呢?不错,《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都涉及到土地,但上述制度和准则都仅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表述中提到了土地,并规定: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制度讲解》在固定资产的分类中也提到土地,并指出:土地,主要是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可见,《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所提到的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一般指已估价入账的建设用地或拟改变土地用途的农用地;而探讨办法所要对其会计处理作出规范的土地,是指按现行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仅造册登记而未入账且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即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探讨办法所要对其会计处理作出规范的土地资源资产,在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中,与《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并不存在交叉或重复的情况。 应该强调的是,列入资源性资产的土地必须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完成了土地确权与登记、发证工作的农用地。 按照拟定的资源性资产的定义,资源性资产一般包括农用地、水库、水渠、已开发用于养殖的滩涂等;至于湿地,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角度看,应强调其生态价值与环境价值,不宜将其开发列为其他农业资源性资产。对于国有农场目前账外的防护林等人工林资产,有的同志主张也应作为资源性资产入账,但考虑到因其非属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而符合生物资产的定义,故应适用于生物资产办法。此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有关规定,涉农企业向国有农场或农民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农用地也不能列入资源性资产。至于农业企业建设的机井、水泥晒场、养殖池、公路、桥梁、输变电线路等,因其不符合资源性资产的定义,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或社会性收支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处理拟分别从确认、初始计量、后续支出、折旧、处置、减值准备、会计科目等方面予以表述。 1.资源性资产的确认 资源性资产应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因过去事项而由企业所控制;与该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入账价格能够可靠地计量。 确认的第一个条件,之所以不提“由企业拥有或控制”,而仅提“由企业控制”,是因为企业拥有,一般是指企业拥有该项资源的所有权,但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资源产权采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二元结构的公有资源产权制度。如《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因此,农业企业,如国有农场,对土地的实际控制,体现在依法确认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据以获取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指出:在确定资产的存在时,所有权不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企业控制了得自不动产的利益,则该项不动产就是一项资产。再者,“控制”这一概念的外延比较宽广,在这里,可以涵盖了“拥有”,因此,《框架》在阐述资产的定义时,也是仅提“由企业控制的”。同时,明确必须“由企业控制”,对于自然资源来说,强调对其产生利益的控制,也是资源转化为资产的必要条件。因为,资源如果没有特定主体控制,比如太阳能、空气,是无人控制的共享品,显然,这样的自然资源也就不可能转化为资源性资产。 资源性资产确认的第二个条件,是与一般会计学上所说的资产确认共性的条件,不需赘述。至于第三个条件,由于国有农业企业使用的农用地,通常都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因而其入账价格如何可靠地计量,既是资源转化为资源性资产必须解决的难题,也是探讨办法会计处理的难点,以下将在初始计量部分进行探讨。 2.资源性资产的初始计量 作为自然生成物的资源性资产的计量,与一般会计学上所说的资产的计量不同,由于其稀缺性、非交易性,其计量有一套特殊的方法体系,理论界往往采用收益还原法、成本法、市场价格法、剩余法等基本方法对其价值评估,或构建边际机会成本模型和模糊数学模型等数学模型的方法对其价值计量;此外,对于单纯性资源,如土地资源的价格,理论上还可以采用马克思的地租资本化价格法,即:土地价格=地租÷利息率。但是,上述理论评估、计量方法,大部分还只局限于学术交流阶段,认知程度较低,距离可实用性还有相当的差距,这也正是将资源性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困难所在。 我们认为,对于资源性资产的初始计量,既要考虑资源性资产的特点,更要从我国国情出发,遵循相关的法规。如对于资源性资产中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的法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交易,因而土地使用权存在市场价格;而法律规定不准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而土地不存在市场价格。那么,应如何确定农业企业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农用地初始计量的入账价格呢?由于土地资源资产入账后将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资产列示,因此,在确定土地资源资产的入账价格时,就应该考虑到因国家建设(如国家修建高速公路)的需要,农业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经批准可能会被“征用”(即指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国有农场历史上场队合并或以场带社并进来或带进来原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则是指土地由集体所有转化为国家所有),此时须将其从资产负债表中注销,并将处置而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为收益或费用。显然,土地资源资产的初始计量不可能按照土地中介服务机构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入账,也不能采用上述理论界对资源资产评估或计量的结果作为初始计量的入账价格。但是,我们注意到,农业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被征用时,可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得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如《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土地,……应当根据原使用单位的投入情况,按不高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同类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给以适当补偿。依照上述法规,我们设想,土地资源资产初始计量的入账价格可以参照《土地管理法》和各省、市(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征用农业企业土地时应给以补偿的标准确定。我们认为,对于土地资源资产,采用征地时的土地补偿费作为初始计量的入账价格,既具有可实用性、可操作性,又具有充分的法规依据;而且,在理论界,这也是得到认同的。 至于土地资源资产以外的其他资源性资产,可按其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如水库建设的支出,滩涂开发修建挡潮闸等支出作为初始计量的入账成本;其所占用的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另按土地资源资产确认和计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土地以外其他资源资产自然生成物部分的价值。为了与现行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相衔接,1993年以前建设的水库、水渠,因其实际成本难以可靠地计量,宜仍按现行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3.资源性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资源性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因对低产田改造提高了土地的肥力、使其单位面积产量有实质性提高,或者因水库的扩建增大库容而改善了农业的水利条件、增加了旱涝保收的农田面积,则应将这些后续支出资本化,增加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此外的任何后续支出都应该费用化,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这里之所以未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IAS16改进后对初始成本和后续支出运用单一确认原则的做法,主要是考虑到遵循固定资产准则的相关提法,同时这样规定也更适应资源性资产后续支出的特点。 4.资源性资产的处置 资源性资产转让、报废、毁损,或由于国家建设需要被征用时,应将其从资产负债表中注销,并将处置收入,包括企业获取的征地补偿费等补偿收入(在补偿成为应收款项的期间)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作为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将与划出土地资源资产对应的土地资源资本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后续支出已资本化的农用地在被征用时,其资本化价值应体现在据以计算该幅农用地征用补偿费平均年产值的相应增加值上。 5.资源性资产的折旧 理论界对资源性资产的价值及其服务功能的补偿称为折补。“所谓资源性折补是指为了维持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功能恒定而进行的价值、技术等方式的补偿”(姜文来等,2003)。对于农业企业资源性资产中的土地资源资产,从其特性来看,虽然具有质量的可变性,但从其可永续利用的自然属性看,通常具有无限的使用期,且只要利用得当,可以使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功能恒定”;从有关法律规定看,国有农业企业的农用地,其使用也不存在期限。因此,土地资源资产可不计提折旧。 土地资源资产以外的其他资源资产,由于其初始计量的入账价值是按其建设过程的实际成本,因此应当对其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可采用固定资产准则所允许的年限平均法等折旧方法。 6.资源性资产是否计提减值准备问题 考虑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以及我国法律关于“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不准买卖土地等有关规定,资源性资产中的土地资源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其他资源性资产,由于其可收回金额在现阶段难以可靠地计量,也拟不计提减值准备。 7.资源性资产核算的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为了规范资源性资产的会计核算,拟增设“资源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折旧”“资源性资本”三个一级科目,分别核算各类资源性资产的原价、折旧和土地资源资产的资本来源。同时,在“资源性资产”科目下设置“土地资源资产”、“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其他农业资源资产”等三个二级科目,分别核算土地资源资产、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其他农业资源资产的原价;在“资源性资本”科目下设置“土地资源资本”二级科目,专项核算土地资源资产入账价值形成的国家权益,以明晰土地资源资产的国有产权。土地资源资产初始计量入账时借记“资源性资产—土地资源资产”科目,贷记“资源性资本—土地资源资本”科目;处置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资源性资产—土地资源资产”科目,同时借记“资源性资本—土地资源资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土地资源资产以外的其他资源资产,其资本来源仍然在原有的所有者权益科目核算。 四、资源性资产的列报和披露 农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列示和披露下列与资源性资产有关的信息。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资源性资产的原价、折旧应分别归并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项目中反映,同时,在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下,增设“其中:土地资源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土地资源资产的账面余额;企业“资源性资本—土地资源资本”应归并在资产负债表“资本公积”项目中反映,同时,在“资本公积”项目下,增设“其中:土地资源资本公积”项目,反映“资源性资本—土地资源资本”的账面余额。将企业“资源性资产—土地资源资产”和对应的“资源性资本—土地资源资本”的账面价值单独列示,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农业企业资产构成的分析,也有助于各级国资委对国有农业企业经营者及管理层考核指标依据的确定和对其国有资产占有量构成的分析。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农业企业还要披露资源性资产的分类、计价依据和折旧方法;土地以外的其他资源性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折旧率;已报废、处置和准备处置的资源性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需要进一步向信息使用者披露的相关信息。 农业类论文:农业类企业资产会计处理 关键词:农业企业资源性资产会计 一、问题的提出 2000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了《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以下简称IAS41),已于2003年生效。IAS41的得到了一些国家、地区的好评和积极响应。借鉴IAS41,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规范与农业活动相关的生物资产和农产品以及农业企业社会性收支的会计核算办法近日即将由财政部正式。但是,对于同样与农业活动相关的土地(已列为固定资产)、滩涂等稀缺自然资源的会计处理,由于不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范围而未能对其作出规范。作为资源性资产的土地是农业活动不可或缺的,是农业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号)强调指出,国有农场的土地是国有农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2年12月制定的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虽然将农业企业使用的土地明确为固定资产,但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对其会计处理、列报和披露,均未能作出规定,因而只能在账外造册登记,即仍然未能完全摆脱传统自然资源价值观的影响,因而未能将土地资源的价值量化并真正上升到资源性资产的阶段。显然,时至今日,现行农业财务会计制度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处理,已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党的十六大强调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在我国不同所有制的农业企业即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专业核算办法之后,借鉴国内外资源资产理论研究成果,按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要求,尽快制定《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资源性资产(探讨)》(以下简称探讨办法),采取资产化方式来经营和管理自然资源,使自然资源从实物管理过渡到价值管理;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列报和披露作出规范,从会计核算制度的层面上防止土地等国有资源资产的流失,就显得十分迫切。可以说,这也是首先在农口将资源性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一次创新性的尝试。但是,探讨办法的制定,既涉及资源资产理论和会计技术问题,也涉及相关的法规问题,尤其是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正在拟议修改中,所以,必须广泛征求意见,使之切合我国各地农业企业的实际情况,更具有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二、资源性资产的定义 要制定好一项会计核算办法,首先要对办法所依赖的基础性概念作出科学、准确而明晰的定义,并从经济学、会计学的角度给以界定。探讨办法应该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和生物资产办法的有关规定,需要作出补充界定的只是“资源性资产”这一概念。在探讨办法中我们拟将“资源性资产”定义为:指农业活动所涉及的具有稀缺性和不可移动性的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包括土地资源资产、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其他农业资源资产等。 这里我们先把这一拟定的定义与生物资产办法中的生物资产定义作一比较。该办法将“生物资产”定义为:“农业活动所涉及的活的动物或植物。”而“资源性资产”,则是指“农业活动所涉及的……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这样下定义,与“生物资产”概念一样,首先,抓住了资源性资产的本质物征,是人类劳动参与的天然形成的自然资源,比如,大自然恩赐的土地须经过开垦才能成为农用地。其次,从经济学、会计学的角度,将其限定在农业活动范围内,即既将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等明显非农业活动适用的资源性资产排除在外;也将不须对其进行生物转化管理(指人为提供营养、湿度、温度和光照等条件,促成或加强转化的发生)的天然生物及其衍生自然物,即虽属于自然生成物但不属于农业活动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包括林区内的森林、林内动植物以及森林环境等)排除在外,同时,也为“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留下了空间。再次,自然生成物属于有形资产,这样定义也就把通过国家出让、补地价方式取得或通过市场交易取得以及接受投资者投入等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有一定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排除在资源性资产之外。 再看这一定义对“自然生成物”的两个限制性定语,首先是“具有稀缺性”,稀缺性是资源成为资产的必要条件,比如,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空气、太阳能等资源,显然不能成为资产;而具有稀缺性和有限性的土地资源就可能转化为资产。其次,“不可移动性”将农业活动不可或缺的、同属自然生成物的水资源资产也排除在外,因为水资源具有流动性。 总之,我们设想这样定义,既能揭示农业活动所涉及的资源性资产的本质特征,又将其限定在土地资源资产、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业资源资产的范围之内。 但是,这一定义是否与《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存在交叉甚至重复的情况呢?不错,《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都涉及到土地,但上述制度和准则都仅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表述中提到了土地,并规定: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制度讲解》在固定资产的分类中也提到土地,并指出:土地,主要是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可见,《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所提到的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一般指已估价入账的建设用地或拟改变土地用途的农用地;而探讨办法所要对其会计处理作出规范的土地,是指按现行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仅造册登记而未入账且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即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探讨办法所要对其会计处理作出规范的土地资源资产,在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中,与《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并不存在交叉或重复的情况。 应该强调的是,列入资源性资产的土地必须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完成了土地确权与登记、发证工作的农用地。 按照拟定的资源性资产的定义,资源性资产一般包括农用地、水库、水渠、已开发用于养殖的滩涂等;至于湿地,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角度看,应强调其生态价值与环境价值,不宜将其开发列为其他农业资源性资产。对于国有农场目前账外的防护林等人工林资产,有的同志主张也应作为资源性资产入账,但考虑到因其非属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而符合生物资产的定义,故应适用于生物资产办法。此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有关规定,涉农企业向国有农场或农民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农用地也不能列入资源性资产。至于农业企业建设的机井、水泥晒场、养殖池、公路、桥梁、输变电线路等,因其不符合资源性资产的定义,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或社会性收支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处理拟分别从确认、初始计量、后续支出、折旧、处置、减值准备、会计科目等方面予以表述。 1.资源性资产的确认 资源性资产应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因过去事项而由企业所控制;与该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入账价格能够可靠地计量。 确认的第一个条件,之所以不提“由企业拥有或控制”,而仅提“由企业控制”,是因为企业拥有,一般是指企业拥有该项资源的所有权,但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资源产权采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二元结构的公有资源产权制度。如《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因此,农业企业,如国有农场,对土地的实际控制,体现在依法确认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据以获取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指出:在确定资产的存在时,所有权不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企业控制了得自不动产的利益,则该项不动产就是一项资产。再者,“控制”这一概念的外延比较宽广,在这里,可以涵盖了“拥有”,因此,《框架》在阐述资产的定义时,也是仅提“由企业控制的”。同时,明确必须“由企业控制”,对于自然资源来说,强调对其产生利益的控制,也是资源转化为资产的必要条件。因为,资源如果没有特定主体控制,比如太阳能、空气,是无人控制的共享品,显然,这样的自然资源也就不可能转化为资源性资产。 农业类论文: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分类 摘要:目前我国在进行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的分类时,依据的资料主要包括《中国水土保持概论》、《旱农学》等。在此背景下,本文对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的分类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其分类方案进行了一定的探讨。 关键词:农业技术措施;水土保持;分类研究 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在水土保持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得到了水土保持学的高度关注,还与旱农学、耕作学和作物栽培学等存在紧密的联系。但因专业、学科之间的不同,一些基础技术措施的分类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方便我国水土保持农业方面的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必须对其进行深入的探究与统一。 1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的分类 1.1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在《中国水土保持概论》中的分类 在《中国水土保持概论》中,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属于耕作技术措施,并且将其进一步划分成改变小地形、增加地面覆盖、改良土壤耕作措施。其中,改良小地形耕作措施又可细分为沟垄种植、区田等。而增加地面覆盖、改良土壤又可划分为草田带状间作、间作套种等措施。 1.2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在《耕作学》中的分类 在《耕作学》中,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被划分为土壤耕作技术、栽培技术与养地技术三类。养地技术的运用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建设、保护农田与土壤。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如果有需要,还可将其进行进一步细分。 1.3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在《旱农学》中的分类 在《旱农学》中,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被划分抗旱节水播种和保苗技术、土壤耕作技术、抗旱品种鉴定和栽培技术、集水和节水技术。其中,对于抗旱节水播种和保苗技术,还可将其细分为打垄添墒播种、坐水添墒播种等技术措施;对于土壤耕作技术,还可将其划分为浅耕及中耕、覆盖耕作法等技术措施;抗旱节水播种和保苗技术还可划分为作物栽培技术与轮作技术,栽培技术为作物栽培技术和轮作;对于集水与节水技术,可进一步细分为等高耕作、等高带状间作等技术措施。 1.4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在《水土保持学》中的分类 对于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在《水土保持学》中的分类,具体如下:第一类为改变微地形,如果有需要,还可进一步划分为沟垄种植、等高耕作等耕作技术。其中,沟垄种植还可更进一步细分为平沟起垄、水平沟种植等耕作措施;第二类为增加植物覆盖,在此类技术措施中,间作、混种、套种、等高状间作、草田轮作等是此类别中较为主要的措施;第三类则为增加地面覆盖,若有需要,还可细分为秸秆覆盖、青草覆盖等措施;第四类为改变土壤物理性质,此分类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少耕与免耕,而少耕还可细分为少耕深松、马尔采夫耕作等措施。 1.5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在《中国水土保持》中的分类 对于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在《中国水土保持》中的分类,具体为:农牧复合系统、水土保持耕作措施、水土保持改土培肥措施、水土保持集流节水农业技术措施。其中,对于水土保持耕作措施,还可细分为保护性种植法、保护性耕作法以及复式水土保持耕作法。对于水土保持改土培肥措施,如果有需要,还可将其进行进一步细分,主要包括坡耕地平衡施肥措施与新修梯田改土培肥措施,而其中的新修梯田改土培肥措施还可进一步划分为深耕松土、有机肥增施等技术措施。对于水土保持集流节水农业技术措施,该技术措施是通过结合水土保持、旱作农业措施而形成的,可细分为覆垄微集流栽培技以及隔坡梯田集流技术。农牧复合系统本质上是指在既定土地范围内,将木本植物、牧草类植物进行有效的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多重保护措施系统。近年来,我国诸多行业的专家学者虽然对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的分类进行了一些研究与分析,但依据存在一些分歧,这主要是因为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现如今还在不断的发展与统一。基于横向的研究可以发现,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近年来正在从狭义上的耕作技术措施逐渐向广义上发展。此外,基于纵向的研究可以发现,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逐渐由原先的单项技术措施向复合式技术措施、区域性农业发展模式上发展。 2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分类方案 基于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理念,该技术措施主要由耕作结合、少耕作或者是不耕作的方式,实现改变小地形、提高土壤抗蚀能力等目的,满足农业蓄水、保土要求,并在此前提下,进一步改造、利用水土资源来保证粮食等作物的高产与稳产。基于此,水土保持技术措施还可依据其落实方式、作用与目标,并在对耕、种与收等农业工艺进行有效结合的前提下,进一步划分为以改变微地形为主要措施的蓄水保墒技术,实现提升土壤抗蚀能力目标为主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措施,及以增加植物覆盖为主要技术措施的栽培技术。如果有需要,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 3结语 通过合理的、科学的将各种类别的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进行分类,可形成统一的分类系统,此系统可为业界专家学者、有关工作人员就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的研究与分析提供有效的、宝贵的参考与依据。因此,有关人员应对当地农业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考虑,真正实现因地制宜为目的,采用适宜的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进行农业作业,确保水土保持与农业增产。 作者:张兴娥 涂金斌 单位:思南县文家店镇农业服务中心 农业类论文:农业类大学科技创新管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形态正在发生重大变革,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依赖度日趋提高。农业高校作为农业科技和农业科研人才的集合体,是支撑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最重要的主体。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态文明等,农业高校正积极主动日益提高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服务社会,努力为建成高水平的农业类大学而努力。正如南京农业大学秉承百年优良办学传统,在2011年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目标,制定实施“1235发展战略”,大力引进高水平人才和青年教师,积极推进科研组织创新,优化资源统筹配置,发展势头良好,综合实力稳步上升。同时,农业类大学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培养创新性人才和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的重任。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在推进大学建设与提升发展水平的过程中,发现教学是立校之本,科研才是强校之路。不管是社会外部要求,还是自身内在需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成为最有效的战略抓手,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构建适应农业类大学发展的科技管理体制是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农业类大学科技创新、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因此,现通过调研、论证,开展一场“科技创新大讨论”,共同研讨制约发展的瓶颈和破解发展难题的路径,谋划新一轮学校发展的新突破、新跨越。 1方案设计 1.1指导思想与目标 围绕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建设目标,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以明晰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建设过程中学校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为重点,以完善与研究大学建设相适应的学校科技管理体制为抓手,以“更新观念、完善制度、优化资源、提升能力”为目标,充分尊重和调动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与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科技管理体系;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学校科技资源,形成有利于构筑大平台、组织大团队、承担大项目和培育大成果的人文、制度和政策环境,全面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1.2主题与内容 大讨论的主题是进一步认识科技创新在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与提升的路径和举措。主要内容包括创新理念和创新精神的培育、科技创新队伍和条件建设,尤其要加强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实施科技创新要靠人,要建设一支符合研究型大学需要、富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教师队伍。同时,加强创新型校园文化建设,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科技创新大讨论,作为开展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一个阶段,其基本内容包括:总结回顾过去的科技工作;分析找出科技工作的不足;明确今后科技工作该怎么做,如何把科技创新工作做得更好。 1.3实施步骤 创新大讨论主要分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学校正式发文启动科技创新大讨论活动,并以分级动员形式部署科技创新大讨论工作。同时邀请部委领导和兄弟高校领导来校作报告,介绍高校面临的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指导科技大讨论工作。第二阶段是讨论交流,围绕科技创新大讨论主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本学院科研工作实际,与国内外有相同学科的高校对比,按照建设研究型大学和研究型学院的要求,以外出调研与内部座谈相结合,把握学校、学院目前科技工作现状,找出制约学校、学院科技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探讨学校、学院向研究型大学、研究型学院转型过程中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谋划学院、学科的科研交叉领域和科研新的增长点,提出发展思路、发展规划、保障措施。讨论交流分为3个层次进行:各学院组织座谈讨论,大学科组专题研讨,相关产业链内相关学科交叉研讨。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交流,各学院、各部门形成总结报告,并在全校大会进行交流。第三阶段是总结提升,学校根据科技创新大讨论取得的成果,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科技政策,将科技创新大讨论达成的共识物化为科技管理文件,逐步形成有利于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为搭建大平台、组建大团队、承担大项目及培育大成果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推动学校向研究型大学转型。 2实践成效 1)以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学校工作主线,是在新形势下适应国家和学校发展需要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对加快推进南京农业大学研究型大学建设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切实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机遇,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对学校整体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 2)清晰地认识到学校自身科技工作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增强学校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和使命感、危机感、责任感。学校提出“重点突破”的战略思想,符合南京农业大学实际,也符合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要求。 3)人才、平台、团队是提升学校创新能力的三要素,对学校发展来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应成为学校资源配置的方向和重中之重。通过重点投入、政策导向和体制制度创新,使这些群体和平台能加快出人才、出成果,同时培养出一大批创新能力突出、学术思想活跃、发展潜质明显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骨干。 4)切实加强制度创新,逐步建立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学校管理政策和制度体系。制度创新是关键,是落脚点,科技创新,制度先行。制度创新既包括科技管理制度创新,也包括学校其他管理政策和制度创新,要形成“教学”和“科研”并重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5)科技创新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创新文化和创新环境。学校应营造良好的、长期的、宽松的科研环境,不能盲目追求短、平、快,要让科研人员、特别是年轻教师能潜心自己的研究。学校要以各种方式和渠道弘扬和倡导科研过程中年轻人尊重老同志,老同志爱护、提携年轻人的风气。各个学科要选好德才兼备的学科带头人,使其成为团结和调动其他教师的核心力量,形成一个有凝聚力和创造力的团队。 3思考建议 3.1加强顶层设计,实现重点突破以人才、平台和团队建设为抓手 选好主攻方向,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等平台建设不同层次的创新团队建设,以及在拔尖人才培养引进方面做好整体规划,集中优势资源,通过前期投入和政策引导,争取有重大突破。 3.2凝练研究方向,争取大项目,产出大成果 围绕当前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需求,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积极加强前期策划和主动设计,选择和凝练若干重大研究方向,加强先期培育,加快形成优势和特色,提早确定重大项目和重大成果的培育方向和培育对象,为争取大项目、产出大成果做好战略储备。 3.3加快研究型学院建设,促进学科交叉创新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加强科技战略研究,制订并明确学院科技发展规划、目标和具体措施,有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以产业链为导向,积极推进自然科学学科和人文社科学科的交叉,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内部学科以及与加工、工程学科间的交叉,通过有效组织和政策引导,组建新型创新组织,凝聚新的研究团队,创新协作机制,培育新的创新领域和研究方向。 3.4按照循序渐进、统筹兼顾、重在激励和方便管理的原则核定和计算科研工作量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学校拟增加若干科研工作量核定到各学院,由学院按经费和业绩分配给教师。同时,拿出部分工作量统筹使用,作为院科研秘书、科辅和青年教师的工作量补贴。 3.5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对外科技服务持续发展 拟对学校横向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支出比例进行调整,即研究类项目的管理费与纵向课题相同,转让类项目适当增加课题组的绩效支出。3.6提高科技平台共享水平和使用效率创新管理政策和管理方式,实行服务型管理和全方位有偿开放,促进平台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平台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建立一支责任心强、实验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实验技术人才队伍。设立平台开放运行专项基金,对实行开放共享的平台基地在测试费、维修费和开发费上给予适当补贴。 作者:姜爱良 朱新星 陶书田 农业类论文: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论文 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面对的群体主要是我国农村的广大农民,做好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对于发展农村经济、活跃农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各地的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普遍存在着优质节目少、播出频率低等问题,在当前新的经济形势下,如何做好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的现状以及如何做好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的现状 (一)优质节目少,播出频率低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2/3以上,农村就成了我国最大的电视受众市场。但针对农村、农业、农民的优质农业类电视节目数量匮乏。一方面各地电视台特别是城市电视台电视节目大多走的是城市化、娱乐化的路子,娱乐性节目及各类电视剧充斥荧屏,从而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就稀缺、报道频率低。另一方面农村的传输资源处于劣势地位。一些现有的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不能很好地为农民收看到,特别是在许多偏远的地区,一些优质的农业节目农民都收看不到。因此,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农民观众数量很多,但是,真正属于他们的农业类电视节目却相对较少。 (二)农业类电视节目缺乏实用性 我国的农村观众大多数没有读报纸和杂志的习惯,他们获取外界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广播电视。目前,农业类电视节目普遍存在着节目形式单一、呆板,缺乏灵活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播出频率不高等问题。多数电视台自办的农业类电视节目,没有深入了解农民朋友的需求,只是停留在农业新闻和科技信息服务的较浅的层面。再就是很多的农业类电视节目策划者不能够深入到农村、农民当中去,无法获得第一手的受众资料,这样做出的节目就脱离了实际需求,缺乏针对性与全面性。而且这类节目数量少,档次不高,所以就造成收视率不高。随着党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网络传媒的普及,农民的收入逐步提高,他们的思路和眼界越来越开阔,一些制作水平低、较为单纯的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已经无法满足新型农民的需求,因此,将农业电视节目向关注农民、服务农民的更深的层次延伸,便成为电视新闻工作者的必然选择。 (三)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在节目编排上存在问题 近几年随着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关注与一些政策的落实与执行,使得整个农村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但是基本的生活规律依然没有改变,因此,在农业节目编排上就要充分考虑这一规律。然而,目前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编排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当的情况。农村观众大多数有“早起早睡”的生活习惯,所以作为农村观众的黄金收视时间应该集中在晚上7点到10点之间,但是各地的电视台在这个时间都没有相应的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可供收看。 二、如何改变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的现状 (一)打破思维定势,转变观念 1.节目要注重内涵要有新意。中华民族有灿烂辉煌的农耕文明史,劳动人民在历史的长河中用汗水浇注出了光辉灿烂的文明,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如果以农业文化为基础,一定会让更多的受众接受。同时,节目要注重文化内涵,要推陈出新。 2.要力争做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农业电视节目。能否制作出好的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是关系到能不能被农民喜欢和接受的大问题。由于历史、地域条件的限制使得农村观众的综合文化素养不高,这就要求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在策划时就要注重实际,紧密联系农民群众的生活。要注意研究农民朋友想看什么题材、什么类型的节目,做好栏目策划与制作的统一性与连续性。大数据媒体曾经对“什么样的电视节目最受农民欢迎”做过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党和国家对农村的各项政策、农民发家致富的各类信息、农民身边的新鲜事,这些最受农民欢迎。所以,当前的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也应该重视对农村农业政策的宣传,把国家的一些好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到农民群众中去。另外,农业类电视节目在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服务、科技传播的同时,还应该及时地反映农民的心声,积极搞好舆论监督。 3.报道要采用平民化的视角,加大情感含量在我国的一些偏远的农村信息相对闭塞,农民获取外界信息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电视。要真正做好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就必须在“走转改”上下功夫,扑下身子,深入到农村、深入到农民当中去,与农民朋友平等交流,语言一定朴实,要有亲和力。当前一些省市台的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他们没有用农民的视角与农民对话,在电视荧屏上出现时显得高高在上。其实,农民更爱听的是最朴实的语言,所以,报道要采用平民化的视角,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这样农民朋友才会喜欢。 (二)要加强服务意识,千方百计为农民群众做好服务。 1.指导农民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总理在农村工作会议中曾经提过:“调整种养结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可现实是一部分农民在种植养殖调整上,跟风盲目的上,看到别人种什么他就种什么,不好好考察市场,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农民朋友迫切需要电视媒体在报道中能科学地分析,指导农民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电视新闻工作者要多与农业专家交流,多了解农业市场行情,围绕市场做出科学的分析,为农民朋友提供指导。 2.为农民科学种养提供指导当前,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完善,广大农民对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很难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在强化农业政策理论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推广手段的提升。农业电视栏目策划者应该平时注重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在科技推广实践中把农民与科技工作者联系起来,实现通过电视节目让科技示范户面对面、手把手地开展指导服务,使理论知识得到更新和丰富,沟通能力,推广技术得到提高,增强入户指导的信心和能力。农业栏目成为一座很好的沟通桥梁。 (三)在栏目的“新”“活”“快”上下功夫 1.深入农村,贴近农民,贴近生活。作为新形势下的电视新闻工作者,应该立足服务“三农”,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农村,投向农民。深入农村,贴近农民,贴近生活。做出的节目多带有泥土味,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农民,吸引观众。 2.语言要朴实,形式要灵活。当前,在新的形势下,随着广大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他们对国家的政策、对市场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电视节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在农业类电视新闻节目制作中,语言要朴实,形式要灵活。主持人的语言都应该通俗易懂,用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语言,节目形式上要不断创新,体现多样性,贴近农民,贴近生活。运用多种表现手段来服务农民,指导农民。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更多的农民喜欢。 3.在节目中要学会讲故事。我国的广大农民有喜欢听故事的传统,从这个层面来说,要使农业类电视节目真正吸引农民,就必须通过一个个真实、鲜活而富有典型性的生动故事来吸引农民接受新事物,接受新观念。讲述故事是一种手段,传播科技信息、科技知识才是真正的目的。也就是说,用一些真实的事例,特别是发生在农民朋友身边的真人真事作为知识的载体,通过生动的叙述让观众在收看节目的过程中自然就掌握了知识。比如,中央电视台第七套播出的《致富经》栏目,就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事例、一个个曲折但成功的人生经历来感染观众,向他们传递致富信息,教他们如何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抓住商机、发家致富。节目平中见奇,让观众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教育,学到了知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另外,为保证传播效果,要力求使节目形式多样,增加节目形态,如纪录片,访谈类节目等。比如,可创办一个农民企业家风云榜节目,以访谈的方式介绍率先致富的农民的亲身经历,创办打工见闻录,以纪录片的形式反映在外打工农民的所见所闻。 作者:尉增 单位:莒县广播电视台 农业类论文:生态农业层次聚类区划思考 1东北地区生态农业区域划分指标体系的构建 1.1东北地区生态农业区域划分原则 1.1.1生态关系原则。生态关系是生态系统中各生物组成成分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关系。生态农业系统是一个人工的生态系统,也有其特定的结构和功能,其中各个组成成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人为设定的,人为设定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生态系统功能实现的程度,并最终影响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发挥[11]。不同的生态条件下,采用的生态农业经营模式是不同的,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必然有所不同。在生产实践中,经常采用增加食物链长度及数量的方法来提高农业生态系统对环境资源的利用率。因此,在进行生态农业分区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生态农业系统中的各种不同的生态关系。 1.1.2一致性原则。一致性原则要求在划分出的农业区域内必须注意其内部各单元间的一致性,包括自然资源、农业生产结构及发展方向、社会经济条件等。要求区域间差异最大化和区域内各单元差异最小化。当然,不存在完全相同的生态环境单元,一致性是指在“一定水平”上的相似,因此也称为“相对一致性原则”。至于保持多大相似程度,则要根据区划目的、分区对象、区域分异程度、分区等级体系等因素确定。 1.1.3综合分析和主导因素相结合的原则。农业生态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进行区划时必须全面考虑构成生态环境的各种要素及其综合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使用综合性原则,目的是要保证所划分出的区域是一种具有自身特点的综合体。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再确定区域分异的主导因素。主导因素原则强调选取反映区域分异主导因素的主要指标作为确定区域划分的主要根据。 1.1.4共扼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划分出的区域是连续的地域单元,不能有空间上存在于某区域之外,但又属于该区的分区单元。 1.1.5保持行政区界的完整性。在许多自然地理区划中,行政区划作为一个“人为”的现象。是许多地理学家在进行研究时不予以考虑的。但在许多经济现象的研究中,行政区划往往占有重要的位置。农业生产是在自然过程和人类社会双重作用之下进行的,因此,在进行区划时应该尽量保持行政界线的完整,便于正确的管理和规划,避免产生纠纷。由于本文研究范围较大,同时又考虑到绝大多数县市生态环境条件存在明显的差异,因而首先考虑保持县级行政范围的完整性[12]。 1.2东北地区生态农业区划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以上原则,结合东北地区的实际情况,突出东北地区的气候、地貌、土壤、植被等自然环境分异的特点、人类活动强烈程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数据的可得性与可靠性,从自然条件、生态条件以及社会经济条件等三方面设计东北地区生态农业区划的评价指标体系。 2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层次聚类分析法是聚类分析法中比较常用的一种重要方法,是对一组样本或变量进行层层分类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基本思想是,首先在聚类分析的开始,每个样本自成一类;然后,按照某种方法度量所有样本之间的亲疏程度,并把其中最亲密或者最相似的样本首先聚成一小类;接下来,度量剩余的样本和小类间的亲疏程度,并将当前最亲密的样本或小类再聚成一类;再接下来,再度量剩余的样本和小类(或小类和小类)间的亲疏程度,并将当前最亲密的样本或小类再聚成一类;如此反复,直到所有样本聚成一类为止。对样本距离测度方法是采用欧氏距离(EuclideanDistance),即两样本(x,y)之间的距离是各样本每个变量值之差的平方和的平方根(k个变量)。运用层次聚类分析方法进行东北地区生态农业区划的具体路线如下:①根据东北地区平原、丘陵、山区分布特征,光、热、水、土等自然资源不同组合以及农林牧副渔发展水平,较均匀地选择了41个单元(县、市)作为一级生态农业区划分的代表样点,在定性和定量基础上,将样本粗分为K类,计算每一类的聚类中心。②应用欧式距离模型:EUCLID(x,y)=∑(xi-yi)2。计算其他各县市到聚类中心的距离,根据判别函数逐个将各县市样本归入与其距离最近的聚类中心。③计算新类别的聚类中心,如果与原聚类中心相近,则聚类完成,否则回到第二步重新进行。 3评价结果分析 3.1与稳定的农业分界线划分的东北地区农业地域格局基本一致 东北地区比较稳定的农业分界线有:①东北、北部山区与半山区之间以及半山区与中部平原之间的分界线;②中部平原和西部半干旱区之间的分界线;③三江平原分界线以及以热量为主导因素南北分异的暖温带、温带和寒温带的分界线[13]。由这几条分界线可以把整个东北区域大致分为东部山区—半山区农业区、北部农业区、三江平原农业区、中部平原农业区、西部半干旱农业区、南部农业区。其中北部生态区由大、小兴安岭地区和小兴安岭南部过渡区共同组成。这与由层次聚类法划分的东北生态农业划分基本一致。 3.2区域特色明显 东部生态农业区主要指东北地区东部的长白山区,是山区、半山区林、粮、药混作生态农业区。三江生态农业区主要是三江平原地区,是以农为主的农林综合生态农业区。中部生态农业区主要是指东北平原主体区域,拥有自然肥力高,土层厚的黑土层,这为种植业的大规模经营创造了良好的自然条件。北部生态农业区是指黑龙江北部的大小兴安岭山区及部分周边地区,为我国独有的温寒带冷凉湿润或半湿润林区气候,是典型的冷凉生态农业区。南部生态农业区主要指辽东半岛以及辽河三角洲等地区,是多雨渔、果、粮复合生态农业区。西部生态农业区主要包括黑龙江三省西部地区和蒙东地区,是半干旱生态农业区。 4结论与建议 东北的振兴绝对是绕不过农业的复兴。作为全国最大的商品粮基地,东北农业发展不仅要面临来自生态、社会和经济方面的严峻挑战,而且还将经受日益严峻的国际竞争所带来的压力。只有充分发挥地域生态优势,打破国际农业贸易绿色壁垒,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才能把东北地区建成我国最大的优质农产品基地,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这也是东北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一,发挥区域生态优势,实施农业生态系统优化管理。东北地区土地、水、森林资源比较丰富,地貌和气候差异比较大,导致区域生态环境多样,具有突出的区域组合优势,开展农业生态系统优化管理,运用生态农业、生态经济、农业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东北区进行整体化及层层优化设计,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同时,使农、林、牧、副、渔协调发展,把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建立在和谐与稳定发展的基础之上,对于东北地区生态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虽然东北地区农业自然资源十分丰富,但却存在着资源利用不合理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因而在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开发农业自然资源潜力,发展集约、高效农业经营是东北生态农业的一个首要问题。建立起具有相当规模的专业化、区域化农产品生产带[14]。 第三,在振兴东北的历史机遇面前,东北农业发展要破除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界限,把东北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发挥各地区位优势,整合农业资源,建设以品牌农业和绿色农业为标志,以粮食、畜产品及其加工业为载体的现代农业,把东北地区建设成为国家粮食安全基地与绿色农畜牧业基地。 农业类论文:郊区休闲农业园发展分类 1引言 休闲农业是以传统农业为基础,农业和农村为载体,集休闲、观光、科普、示范、旅游于一体的新型产业,是传统农业内涵的充实与外延的扩展。近年来,我国休闲农业项目发展迅速,休闲农园是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休闲农业园建设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直接反映着一个地区休闲农业发展的好坏。休闲农业园的称谓很多,如观光农业园区、都市农园、农业园、都市农业园、农业观光园、休闲农业园区、生态农业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名称都是从不同角度对休闲农业园的理解。学者们分别从不同侧重点和不同深度对休闲农业园进行定义,学界尚未形成公认的、统一的定义,但普遍认为休闲农业园是以农业为基础和核心,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集观光采摘、科技示范、休闲度假、农业教育于一体的特殊农业形态。休闲农业园大多位于大都市郊区,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建立起来的有明确空间边界、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主,辅以农村观光游览以及与之有关的旅游经营、旅游服务等内容,为游客提供具有乡村特色的吃、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的服务和和农业科技示范、青少年农业教育等服务,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游憩、观光娱乐的需求。休闲农业最早起源于19世纪30年代的欧洲,它是适应现代人逃避工业城市的污染和快节奏生活方式而发展起来的。在德国、奥地利、英国、法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休闲农业旅游得到了蓬勃发展,并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我国的休闲农业是在市场需求促动下,在农业发展急需调整产业结构、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十分迅速。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大都市区休闲农业园经历了萌芽和初期发展阶段,现在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种类型农业园区就有3000多个,遍布全国31个省市[1],这些农业园由于所处的地域不同,区域环境、经济条件、民俗习惯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因此其发展模式、内容、形式都呈现出多元化、多类型的趋势。不同分类模式可以把休闲农业园划分成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园区发展路径、发展重点、优化途径不同。对这些类型繁多、特色鲜明的休闲农业园进行类型划分、分类分析和分类管理,可以深层剖析休闲农业园的本质和特点,可为休闲农业企业发展提供宏观决策依据,根据现有条件和客观需求分类制定发展战略和扶持政策,也可为相关部门决策和园区建设提供较为科学的参考[2],避免出现类型趋同和产业同构。对于类型的研究大多可划分为两类:第一类以宏观视角出发(自上而下)[3-5],采用一定的指标、方法,如特尔菲(Delphi)法、主成分分析及聚类分析法,对研究区进行类型划分;第二类是以众多零散的样本发展轨迹为素材(自下而上),依据一定原则、标准进行归纳,以期获得不同的发展模式[6]。休闲农业园由于开发时间短,尚未规范发展,数据获取较困难,因此休闲农业园的类型划分较少采用第一类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归纳出不同的类型,如学者根据研究需要按分布地域模式、资源属性、发展阶段模式等几种分类方法对休闲农业园进行类型划分,但较少对此进行不同分类方法的归纳总结并进行类内对比分析。该文归纳总结前人按不同分类方法的休闲农业园类型划分,结合北京市休闲农业园区近几年的具体建设实践,补充休闲农业园类型划分方法、完善类型组成,并分析不同类型休闲农业园的特征并进行类型间的比较,以期对大都市区休闲农业园区建设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2休闲农业园的类型划分 由于休闲农业园所处的地域不同,经济条件、民俗习惯、区域环境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因此,其发展模式、内容、形式都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形态。国内外对休闲农业园的研究中对其分类模式也是多种多样,大致有按资源属性[7-9]、开发内容[10-12]、发展阶段模式[13]、分布地域模式及服务类型等几种分类方法,现对其进行归纳总结,以适用于不同的需要,对休闲农业园的规划和设计提供参考。 2.1按照阶段模式分类 将休闲农业的发展过程描述为自发式、自主式和开发式3个阶段,通过北京休闲农业园建设与实践来看,休闲农业的发展开始向集业集群的阶段发展。自发式:20世纪80年代以前,位于市郊农村的许多农户利用庭院、堰塘、果园、花圃、农场等农业资源,利用区位优势,自发开展各种形式的休闲农业活动。如北京郊区农村利用农民自家住房开办的农家乐、农民自家果园引入的采摘活动。自发式的休闲农业园经营和开发各自为政,普遍规模小,片面强调对乡村自然资源的开发,而忽视了对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的开发利用,整体接待水平偏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卫生环境差,管理比较混乱。自主式:自发式休闲农业园经营和开发过程中暴露出的经营、生产和管理问题,以及农业旅游需求多样化使得休闲农业园有强烈的自身整合、自我发展的需求及意愿。20世纪90年代以后,很多休闲农业园调整园区定位,丰富农业旅游产品内容,增加农业文化内涵,注重项目的参与性、娱乐性和知识性,如北京、成都、广州等大都市区周边开展的采摘游、民俗风情游等活动。开发式:21世纪以来,随着休闲农业旅游的兴起,一些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到休闲农业园的建设之中,在明确的主题定位、策划下进行园区规划和建设,资金投入大,配套设施完善,并且,企业灵活高效的运营机制为休闲农业园提供了有效的经营管理保障。如成立于1998年北京蟹岛绿色生态度假村,走的是“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农户参与”的开发经营模式。集群式:经过休闲农业园几十年的实践发展,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按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的要求[14],从相互独立的休闲农业园单一的产业局部空间聚集升级到在地域和空间上形成的农业产业链互补、集群式发展的模式,是现阶段最高级的休闲农业经营阶段,形成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如延庆县小丰营村的延庆蔬菜产业群具备都市农业产业集群的雏形,蔬菜协会联络蔬菜市场和各个蔬菜园,为蔬菜园提供技术培训、信息收集与分析、信用社贷款以及运输、肥料种子供应、包装等,另外,蔬菜产业群的发展也促成了休闲农业旅游和民俗旅游的发展[15]。从发展阶段模式来看,休闲农业园已经经历了自发式、自主式和开发式3个阶段,处于产业集群的初期阶段,随着休闲农业园产业集群的不断发展,将会出现很多涉农企业,延长、拓宽农业产业链,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与区域内的二、三产业交织、融合,形成关系错综复杂的地方产业群网络体系。 2.2按照地域模式分类 地域模式代表的是同一阶段休闲农业旅游在不同地域空间上的表现,它反映了开发者的区位与市场策略[13]。舒伯阳[13]通过对不同地区休闲农业旅游开发项目的对比,将主要类型可归纳为依托自然型和依托城市型。通过分析北京市休闲农业园近10年的多元化发展,按照休闲农业园地域模式进行分类,可分为依托城市型、依托景区型、依托传统农区3种类型,其中依托传统农区型又可划分为依托区域传统民俗、依托区域特产两种类型。 2.3按照经营主体分类刘洋[16] 认为休闲农业园存在分散农户、企业集团、政府3种经营主体。综合北京休闲农业园的经营实践,其经营主体有个体农民、村集体、企业、科研院所、大学或事业单位、政府五种经营主体。 2.3.1个体农民为主体 专业种养大户在自家承包地,或以转包、租赁、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鱼塘、林地)得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上开发的休闲农业园。个体农民为主体开发的休闲农业园占地规模相对较小,几公顷至10hm2;由于个体农民资金有限,贷款途径不畅,园区投资少;园区渐进式建设;园区配套设施简陋,接待能力差。如北京庄户人家种植园,占地面积6hm2多,园内建有阳光温室大棚3座,面积约6000m2,大棚内设有餐厅、客房、会议室等。 2.3.2村集体为主体 村委与涉及自愿流转土地的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再将流转出的土地承包给村内外专业种养大户,同时,以园区为依托,成立专业合作社,带动全村乃至周边村民共同致富。一方面通过村集体参与入股、分红,解决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的问题;另一方面,村民以保底收入、盈余分红形式入股休闲农业园,村民还可承包园区内的农业项目,也可以在园区就业或加入合作社,也可外出打工;同时,投资大户也拥有了更为广阔、更加坚实的发展空间和管理基础。北京市双河果园是顺义区南彩镇河北村的村办农业园,果园总面积67hm2、果品产量50万kg的一个综合性果园,供采摘品种有30多个。 2.3.3私人企业为主体 园区规模较大,资金投入多;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经营效益明显增加;园区经过前期策划和规划,分期滚动建设;园区配套设施齐全,接待能力强。蟹岛产业集团是北京一家集生态农业与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大型品牌企业,旗下有北京蟹岛种植养殖有限公司、北京蟹岛绿色生态度假村有限公司、北京蟹岛开饭楼餐饮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蟹岛龙凤农产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还有一部分休闲农业园区作为企业土地战略储备,园区作为企业招待客人的私家会所,经营效益不佳,很多园区需要企业贴钱维持,维持不下去就关门或卖出。 2.3.4科研院所、大学或事业单位为主体 以科研院所、大学或事业单位为主体的休闲农业园区并非以经济效益为经营目标,更重要的职能是新品种引进、培育以及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四季青果林所樱桃观光园隶属于市农科院果林所,位于北京西郊风景区香山脚下,占地14hm2,是集大樱桃研育开发、精品高效生产、良种苗木繁育、栽培新技术推广、产品苗木营销及旅游、观光、采摘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集体企业。观光园主要以大樱桃生产为主,兼种有杏、油桃、海棠、枣等其它果品,先后引育国内外樱桃品种百余个,园区强化了早中晚品种的配套,延长了园区樱桃的成熟期。 2.3.5政府投资主办型 “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管委会+企业的运行模式,园区设立管委会作为主管机构,利用园区自身的优势资源和优越区位,借助园区管理机构的土地、税收、租金等优惠政策,通过招商引资进行开发经营。政府作为开发建设的主体,政府负责园区规范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园区内部招商引资,政府为农业园区的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后勤等服务。园区设立管委会作为主管机构,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其主要职能是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入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对园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整个园区的未来发展,协调企业与周边村镇、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吸引更多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入区。例如北京顺义三高科技农业试验示范区,2002年11月,为加快首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有特色的首都现代农业经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决定“委区共建”北京顺义三高科技农业试验示范区,以“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专家参与、农民受益”的模式发展。经过近10年时间建设顺义三高科技农业试验示范区集现代农业展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青少年科普教育和农业旅游观光等多种功能于一身,形成了以畜牧籽种、精品花卉、树木种苗、旅游观光、物流配送和信息服务为主的产业群,入区企业已达26家。 2.4按照产业结构分类 刘慧平[17]、郭焕成[9]和辛国荣[18]认为按照农业结构可将休闲农业划分为观光种植业、观光林业、观光畜牧业、观光渔业、观光副业、观光生态农业6类,其中的“观光生态农业”着力强调林果粮间作、农林牧结合、桑基鱼塘等生态农业的概念,通过对北京休闲农业园的调研和分析,发现在“绿色”和“生态”概念日渐普及的今天,食用安全无污染、高品质的食品已成为众多消费者的共识和追求,走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已经成为“绿色经济”大背景下休闲农业园的必然选择,几乎所有的休闲农业园都提供“不施农药,无公害”的绿色、无公害、有机产品,因此,生态农业成为所有休闲农业园的共性,不适宜单独成为一个种类。北京市休闲农业园的主导产业按照第一产业的产业结构划分为以下5类。 2.4.1观光种植园 指采用现代化农业技术,以种植、展示观赏价值较高的农作物品种或新颖的栽培技术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园区。如北京通州区的观光南瓜园种植展示280多个品种的南瓜,在此可以欣赏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观赏南瓜。 2.4.2观光林业园 指合理开发森林(如具有休闲观光功能的人工林场、天然林地、果园等)的旅游功能和观光价值,为游客观光、野营、探险、避暑、科考、森林浴等提供空间场所,融农林业和旅游业为一体的农业观光园区。如四季青果林所樱桃观光园以樱桃生产为主,兼种有杏、油桃、海棠、枣等其它果品。 2.4.3观光牧业园 指将农牧业生产、农牧产品加工、新技术应用和游客参加农事活动等融为一体的农业观光园区,如牧场、养殖场、狩猎场、森林动物园等,开展草原放牧、马场比赛、猎场狩猎、挤奶和制作奶产品等参与养殖业生产及加工的体验项目。如锦绣大地农业观光园以畜牧业、种植业、休闲农业为园区三大支柱产业,通过牛胚胎工程产业化、转基因动物产业平台建设发展畜牧业。 2.4.4观光渔业园 指利用滩涂、湖面、水库、池塘等水体,开展水产养殖生产、科研、教育等活动,并利用渔业进行垂钓、捕鱼、餐饮、休闲观光等活动的农业园区。如朝阳水产科技园占地28hm2,拥有养殖水面17hm2,是水产养殖、孵化基地,兼有垂钓、娱乐休闲功能,鱼的种类有鲤鱼、鲫鱼、草鱼、鲶鱼、蓝鲨、彩虹鲷、武昌鱼、罗非鱼,其中淡水鲨鱼已被市农委定为本市重点推广养殖品种。 2.4.5观光副业园 指以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品及其加工制作为经营特色,开展可观光、参与的观光副业园区,如观赏或参与研习农民画、刺绣、土布纺织、草竹编织、木雕、竹根雕、石雕、制陶手工艺制作技艺,购买旅游纪念品。观光副业园一般不单独作为一个休闲农业园出现,而是作为综合性休闲农业园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北京顺义三高科技农业试验示范区中的神笛陶艺村,游客在此可以参观陶瓷艺人精湛的表演,还可以亲身感受拉坯、手捏、刀刻、浮贴、肌理、着色等制作工序。 2.5按照功能类型分类 目前,大都市郊区休闲农业园的功能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因此,按照休闲农业的功能进行分类也是比较常用的方法之一,舒伯阳[13](1997)、郭焕成[9](2000)将之划分为7类———观赏型休闲农业、品尝型休闲农业、购物型休闲农业、务农型休闲农业、娱乐型休闲农业、疗养型休闲农业、度假型休闲农业。傅琴琴[19]从休闲农业的实践出发,认为休闲农业可以分为休闲型、体验型、教育型、贸易型、节庆型等5种功能类型。刘洋[16](2010)从休闲农业的功能出发将之分为观赏型、品尝型、购物型、娱乐型、参与型、科普型、度假型、疗养型8种类型。刘嘉[20]根据主要服务内容分为务农型、观赏型、品尝型、购物型、娱乐型、疗养型和度假型等7种基本类型。综合以上分类方法,并结合北京近10年的休闲农业园具体实践,归纳休闲农业园的10种功能类型)。 2.6按照产业数量分类 如果休闲农业园以单一功能类型组园,就是专业型园区;如果休闲农业园将多种不同的功能类型按照功能分区组织在一个园区内,就成为综合性休闲农业园(表3)。 2.7按照资源属性分类 根据休闲农业园的资源属性,可将休闲农业园主要分为资源特色型休闲农业园和文化特色型休闲农业园。 2.8综合休闲农业园的规模、功能和特点进行分类 有关中国休闲农业类型划分的研究主要有:根据德国、法国、美国、日本、荷兰等国和我国台湾省的实践,范子文[11]认为规模较大、对市民具有较强吸引力的主要有休闲农业园、市民农园、教育农园、农业公园、休闲农场、森林旅游、农村留学、民宿农庄、民俗旅游9种类型;韩丽[22](2000)认为规模较大的主要有观光公园、农业公园、教育农园、森林公园、民俗观光村5种类型;殷平[23](2002)认为我国休闲农业园根据性质、定位、经营情况等可划分为高科技休闲农业园、“农家乐”形式的观光园两类;郭春华[24](2002)认为,根据各地的条件,采用相应的开发方式,可形成生态农业村、旅游农庄、休闲农业园、科技农园4种类型的休闲农业。袁定明[25](2006)认为,规模较大的有农业公园、观光休闲农园、教育与科技农园、森林公园、民俗观光村五类;从休闲农业建设实践出发,陈彪[2](2009)将休闲农业划分为观光采摘园、教育农园、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农家乐、生态农业园、市民农园、森林公园、休闲农庄、民俗文化村9类;在调查了多个休闲农业园和参考相关的研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休闲农业园的功能和特点,郭莉[26]将北京市的休闲农业园主要分为观光采摘农园、农业科技园、休闲农业园。以上各位学者对休闲农业园的不同分类各有其标准和角度,但仔细探究,发现在休闲农业具体实践中,有些类型是休闲农业园中普遍具有的功能,不应单独成为一种类型,所有类型的休闲农业园对于不谙农事的城里人来说都具有教育意义,教育农园不应单独成一类。农家乐和民俗村属于农业观光和农业旅游产品,但不应归入休闲农业园范畴。森林公园可作为农业公园内的一类,不应单独成类。依据北京休闲农业园的经营实践,休闲农业园主要有观光采摘园、农业科技园、市民农园、休闲休闲农业园、生态农业园、文化创意农园和农业公园7种类型。 3结语 不同分类方法得出不同的休闲农业类型,其特色和主题各不相同,服务对象、目标定位和构成元素也各异。因而,休闲农业园类型是休闲农业经营业主对园区发展的具体发展定位,它将决定休闲农业发展建设的内容和发展趋势。该文综述按照发展阶段、地域模式、经营主体、产业结构、功能类型、产业数量、综合规模、功能和特点对休闲农业园进行的类型划分,补充完善类型组成,并分析不同类型休闲农业园的特征并以表格对比形式进行类型间的比较、举例,为下一步对不同类型休闲农业园进行深入研究奠定基础,以期对休闲农业园区建设开发提供参考作用。由于旅游资源具有多样性和无法穷尽性,任何分类方式都无法覆盖或涵盖休闲农业园的全部资源类型。由于该文是基于北京休闲农业园案例研究进行的休闲农业园分类模式和类型研究,肯定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以待将来通过对其它城市休闲农业园的研究来充实和完善其分类模式和不同类型。 农业类论文:综合类农业学术期刊半衰期研究 1数据采集方法 具体的数据采集方法是:登录中国知网首页,点击“评价”进入评价中心,选择“中国学术期刊国际国内影响力统计分析数据库”,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对18种综合类农业学术期刊的下载量逐一检索并汇总。需要说明的是该数据库只提供2006年至今各期刊的下载量统计值,因此,本研究的下载量半衰期的统计数据是2006年至2015年的数据。其它文献计量学指标,如复合他引影响因子、期刊他引影响因子、复合即年指标、期刊即年指标、基金论文比、引用半衰期、被引半衰期、Web即年下载率、总下载量等,均是来源于《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2016版)》。 2期刊下载量半衰期计算方法 期刊下载量半衰期是指某种期刊的所有论文被下载的总次数中,较新的一半是距离发表当年多长一段时间内累计达到的,其计量单位为年其中:HD是指所求的下载量半衰期,X为累计百分比小于且最接近50%的年份序号(统计当年年份序号为0),A为统计年至X年的下载量累计百分比,B为统计年至X+1年的下载量累计百分比。以《中国农业科学》为例(表1),其具体算法如下:HD=2+(50%-49.77%)/(61.29%-49.77%)=2.02003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采用的统计学处理软件为spss18,下载量半衰期、引用半衰期和被引半衰期数据正态性检验采用单样本Kolmogoro-Smirnov检验,三者的差异性比较和多重比较分别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和LSD检验。各指标间的相关检验采用Spearman等级检验,检验水准α=0.05。 3综合类农业学术期刊 2015年下载量半衰期及其他文献计量学指标的比较据统计,18种综合类农业学术期刊的总下载量达170.66万次,Web即年下载率为44次/篇,基于下载量的半衰期HD(Half-lifePeriodofDownloads)的范围是2.0359~3.4167年,极差为1.3808年。由附图可知,在被统计的18种期刊中,2<HD<2.5的有4种,2.5<HD<3的有8种,HD>3年的有6种,可见有44.44%的期刊HD集中在2.5~3年之间,有33.33%的期刊HD分布在3~4年之间,其中以《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的HD值最高,达3.4167年。 4下载量半衰期与引用半衰期和被引半衰期的比较 引用半衰期的范围是7.2~9.1年,均值和中值分别为8.261、8.200年;被引半衰期的范围是5.1~10.4年,均值和中值分别为8.317、8.850年;下载量半衰期的范围是2.02~3.4128年,均值和中值分别是2.8560、2.9185年,可见引用半衰期和被引半衰期的值均明显高于下载量半衰期,平均高出5~6年。该结论符合人们引用文献的习惯。如在综合类农业学术期刊中较有影响力的《中国农业科学》,其下载量半衰期为2.02年,被引半衰期为7.0年,相差5年左右,说明《中国农业科学》的文章从被读者下载到被学者引用大约需要5年的时间。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文献被引用从下载到引用,需要一定的沉淀,而下载是整个过程的开始,也是最能较快反应期刊以后被引情况的重要指标,因此,该指标被用于期刊评价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5下载量半衰期与其他文献计量学指标相关性检验 期刊下载量半衰期与复合他引影响因子、期刊他引影响因子、引用半衰期、Web即年下载率、复合即年指标、期刊即年指标、总下载量等均呈负相关关系,说明下载率半衰期越小,以上文献计量学指标值越大。但除总下载量p值和被引半衰期小于0.05外,其他p值均大于0.1,说明除了总下载量和被引半衰期,上述其他指标均与期刊下载量半衰期的相关性不显著。由表3还可看出,期刊下载量半衰期与基金论文比、被引半衰期成正相关关系,特别是与被引半衰期,r值为0.681,p值为0.002,说明期刊下载量半衰期呈现出一致的变化趋势,且相关性显著。 农业类论文:农业科普类期刊的生存与发展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年9月的新闻出版业统计公报得知,我国于2015年共出版农业科技类期刊565种,总发行数1351万册,与2014年相比,种数增长0.13%,总发行数下降7.78%。其中农业科普类期刊为49种,总发行数为118万册,较2014年,种数增加0.02%,总发行数下降8.85%[1]。这仅仅是近两年的数据对比,自出版业改革以来,我国农业科普类期刊发行数量已连续下跌,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 1农业科普类期刊生存危机产生的原因 我国大多数农业科普类期刊创办于改革开放之前,公有制体制下,国家的资金支持是期刊社生存的重要保障。然而,随着所有制的改革、市场经济的运行,期刊社不能继续依靠国家资金进行运转,不得不通过增加广告版面、扩大期刊发行量等途径来维持自身的生存,许多期刊社由于经营不善而面临倒闭的危机。农业科普类期刊面对的受众主要是农民。虽然我国农民人口众多,但是农民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收入水平低,很少主动阅读和订购农业科普类期刊。加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民涌入城市,重视农业生产的农民越来越少。农业科普类期刊的次要需求者是需要职称评定的人。但是随着职称评定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少的工作单位或学校认可农业科普类期刊的论文资格,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业科普类期刊的发行量造成了冲击。当前,我国农业科普类期刊共有49种,除西藏自治区外,几乎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1种,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拥有2种或2种以上。这些期刊之间内容同质化现象严重,且均向全国发行,几乎面对同一消费群体,这必然加剧市场竞争程度。由于市场份额稳定,且难以开拓,经营不善的期刊社很难存活下去。在信息载体快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智能电视、智能手机等媒介可以迅速地将农业科学知识传送到农民手上。除被动接受新兴媒介传送的信息外,农民还可以主动通过互联网搜索、电话专家咨询等途径快速地获取需要的农业科学知识。这对于农业科普类期刊来说,确实望尘莫及。 2农业科普类期刊发展对策 期刊社应充分调动编辑人员的主动性,实行采编合一的机制,精简人员,保留能力强、办事效率高的编辑;裁撤或合并不必要的行政、人事机构,提高期刊社运行效率。通过精简人员、缩减机构这一措施,可以达到减少期刊社工资开支的效果,最大效率地保证期刊社的资金运转。 增加推广路径,拓宽发行渠道 若农业科普类期刊想要为人所知并订购,必须通过有效的推广途径,向受众宣传期刊的价值。除借助互联网、报纸、电视台等传统途径进行宣传外,还可以通过举行座谈会、农机展等活动扩大期刊的知名度,增加期刊的影响力。关于发行渠道,期刊社应综合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发行。除线下的邮政、书店、农业协会、报业集团发行站、农家书屋等方式外,也应采取线上的互联网发行渠道。 提高内容质量,优化期刊差异 内容质量是期刊的生命,没有质量,就得不到受众的认可,没有受众就会减少发行量,发行量减少则会减少广告收入,期刊社便会陷入到生存危机之中。在农业科普类期刊内容同质化严重的今天,如何做到差异化是“求生”的重要方向。期刊社应努力做到与同类期刊的差异化,如求“新”,向受众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新经验、新信息,提高时效性、可读性、针对性便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实行媒介融合,丰富渠道媒介融合,即同一内容 通过多种媒介推向受众。农业科普类期刊在保留纸质期刊的同时,可以借助互联网将内容同时推向PC端和移动端。如期刊社可以通过自身的官网,电子版期刊;通过微信订阅号或服务号,推送期刊精选内容等等,以此弥补纸质期刊信息传播的滞后性。 3启示 农业科普类期刊作为出版业的“弱势群体”之一,除了期刊社自身进行“自救”外,政府也应大力扶持。“农家书屋”或许是一个很好的扶持项目,但力度明显不够,许多农业科普类期刊社并不能享受“农家书屋”的优惠,政府需要加大扶持力度,对期刊社进行精准扶持。 农业类论文:农业耕作机械主要类型与特点 近年来,我县农业耕作机械的发展十分迅速,加快了机械深松联合整地、精少量播种、化肥深施、作物秸秆和根茬粉碎还田等先进技术的推广,汤原县已成为农业机械化实力和水平居全省的农业大县之一。其中旱田作物机械播种面积接近100%,水稻机插占30%以上,机械中耕、深松100%,机械深施化肥90%以上,机械根茬粉碎还田90%以上,机械化连片整地50%以上,伏秋整地60%以上,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做出了直接的贡献。 1主要机具和机型 当前农业生产上主要机具和机型包括:1LXX-435型新型悬挂四铧犁;1GHL-280A型松旋起垄机,1GSZ-210/280型组合式旋耕多用机,1GZJ-210型旋耕灭联合整地机、1GSC-4型灭茬耕作机、1FCH-4型根茬粉碎整地机,1LZGH-6型根茬还田部件,1DZG-195型大垄灭茬深松改垄机,1GL-4.2型大小垄灭茬深松改垄机,1GSC-4型灭茬耕作机,1GQN-210型多功能旋耕机,1GLT-4型松旋灭茬起垄通用机,1GQN-280D型灭茬旋耕多用机,1GS-210型组合式高速旋耕多用机、GZM-2.1型悬挂式耕整灭茬机,1DL-3型大垄耕作机,1SQ-350型全方位深松机,1ZS/3.700-2.1、1ZS/2.975-1.95凿齿式全方位深松机、1S-4.5双翼型超深松机、1ZSB-2.4(B)、1ZSB-2.4(X)凿齿式全方位深松耙茬机,1FS-470/935型深松施肥机,1LZ-770B型悬挂式垄作七铧犁Ⅲ型,1GSZP-2.1/2.8型大垄整地铺膜机;2BT-6型大豆精量播种机,2BQS-4型气吸式精密播种机,GBL-4型耕整播种联合作业机;1QF-2型轻便粉茬机,GZM-1.4型悬挂式多用耕整灭茬机,1GH-2A型根茬还田机,1GD-70型根茬切碎还田机;3WQ-200型气压式喷雾机;小四轮拖拉机轮距变换装置;2BMS-1(2)型大垄滤水覆膜精播机,GTX-2(3)A型通用耕作机,2BYD-190型大垄玉米播种覆膜机,2BQS-2(1)型气吸式精密播种机,2BQS-2型气吸式精量播种机,2BT-2(3)B型通用精播耕作机,2BYD-1型大垄玉米播种机,BJ-4型精播机,2BJ-2B型精密多用耕播机,2BJD-1型大垄双行精密播种机,GBX-2型小型通用耕播机,2BT-1型单体通用播种机,2BT-1A型大豆精量播种机,2BT-1B型通用单体播种机,2BN-2型穴精播机等。 2我县农业机具的主要特点 2.1种类较多,功能较全 耕整地、播种、中耕、植保等主要作业环节都有代表机型。既有组合多项作业功能的联合作业机具,也有单一用途的机具;既有常规垄距作业机具,也有大小垄通用的机具。播种机中,既有机械式、气吸式播种机,也有适应抗旱灌水的滤水覆膜播种机。尤其是旋耕机、根茬粉碎还田机和精密播种机所占比例较大,达到64.9%。 2.2组装多项农业先进技术,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在大型联合作业机具中,GBL-4型耕整播种联合作业机是黑龙江省目前新一代大型联合作业机具。该机一次进地作业即可在原茬地上完成“旋耕灭茬、垄体深松、多层施肥、开沟精播、覆土镇压、喷洒农药”等多项作业;另外通过更换工作部件可实现根茬还田、深松施肥、起垄镇压、中耕趟地追肥等多项或单项作业,具有一架多具、一机多能、节本降耗等特点。在小型机具中,2BMS-1(2)型玉米大垄滤水覆膜精播机独具特色。它与安装有轮距变换装置和JS-650型多功能节水灌溉机的8.8kW小四轮拖拉机配套,一次作业既能完成玉米大垄双行深施化肥、开沟、滤水、精播和覆膜联合作业,也可进行常规垄距联合作业和起垄、中耕、松土等多项或单项作业。该机体现了专利技术的集成,采用了黑龙江省农机工程科学研究院的五项专利技术,即齿翼垄作犁体、内充式精密排种器、防风排肥器、、钢丝螺旋镇压器以及为解决播种灌水时种子飘移而专门设计的分隔滤水开沟器。 2.3传统作业机具性能有所提高 1LXX-435型新型悬挂四铧犁,是在已应用多年的老式机具牵引式五铧犁的基础上,对总体配置加以改进,重心前移,而其犁体与原机通用的新型机具。由于消除了偏牵引,平翻时使拖拉机始终走在未耕地上,消耗功率少,作业效率高,制造成本低,几年来已有几百台投放市场,受到一致好评。引进外省市技术生产的1SQ-350型全方位深松机设计独特,其梯形框架式深松部件,具有阻力小、深松效果好、促进耕层蓄水保墒、不打乱土层、保护地表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等特点,是对我县传统深松机具和工作部件的重大突破。 2.5旋耕机和根茬粉碎还田机形式多样,应用广泛 目前,全县旋耕机和根茬粉碎还田机形式多样,应用广泛。在多种机型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机具:一是1GSZ-210/280型组合式旋耕多用机,可一次完成深松、旋耕、起垄、施肥作业,可组成组合式旋耕机和作畦旋耕机两种状态。二是1GLT-4型松旋灭茬起垄通用机,通过更换一对锥齿轮改变刀辊传动速比,实现旋耕与灭茬兼容,明显地提高了机具利用率。三是小型根茬粉碎还田机,如1QF-2型轻便粉茬机,灭茬部件采用新结构,作业阻力小,工作质量好。 作者:姜兴和 单位:汤原县太平川乡农机站 农业类论文: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分类方法 摘要:我国的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渐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体系,对设施农业工程技术进行分类,有利于推动设施农业工程的建设工作,促进农业工程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文章分析了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的分类方法及其各自的特点。 关键词:农业工程;设施农业;分类方法 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一直是我国发展社会经济的长期战略任务,其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发展设施农业。数十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研究设施农业工程技术,从简单的工程技术,一直发展到如今的系统性强、科学、合理的综合体系,并在其中融合了多学科、多门类科学知识,作为我国设施农业技术发展的战略指导。尽管我国大部分学者归纳和综合研究设施农业技术,但是对于其充分把握的程度还是比较低,无法更加完整和深入地研究整个设施农业工程技术体系。对设施农业工程技术进行分类,能够充分掌握其中存在的规律,为建立完善的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学科体系打好基础。 1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的含义 所谓设施农业工程是指综合工程手段和某种保护设施,合理控制和调节农业环境因素,为农作物改善和创造合适的生长环境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效率和产量。设施农业工程技术选用的都是先进的农业技术、新型的生产材料,以及优良的工程技术措施,充分利用光热资源作为主要生产能源,调节和控制农作物的生长环境,如光照时间、环境温度、湿度、营养等各种条件,实现设施农业的优质高产高效生产。 2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分类的概念 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可分为生物技术、环境技术和工程技术,但这一分类方法是根据技术的类型进行划分,只能体现出宏观层面的特征,不能够充分体现设施农业技术中更深、更细的层次结构、时代特点等各方面的特征。所以需要在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广义概念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设施农业工程一直是我国农业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所以其包含的要素也具有一定的广义性,不仅需要根据农业工程的生产工具进行分析,同时还需要根据生产者、生产对象以及生产环境进行分析。研究和分析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的广义要素,有利于构建一个联系性强、相互作用的以设施农业工程技术作为主体的有机整体,其主要内容涉及到自然技术、社会技术和人文技术等多种社会学科内容,形成合力的技术系统,并有效体现系统的人文科技精神。所以总的来说,要充分发挥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的重要作用,首先要提高农业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增强生产者的综合素质,才能有效促进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发展方式的转变,并随之解决转变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3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分类的主要特征 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实际上是一个繁杂的技术系统,系统内部的各项技术相互之间都有一定的联系性,既能够相互作用,也能够相互影响,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的特定功能就体现在这些技术相互作用下,所以对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系统进行合理的组织结构,能够有效放大各项技术的功能,所以在对设施农业工程技术进行分类时,应注意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的主要特征:3.1层次性复杂的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系统由多个小系统组合而成,所以在进行分类时,需要通过解释不同层次设施农业工程技术之间不同的结构和功能,从而完善研究内容,同时提高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系统结构的稳定性,层层递进,从低到高逐渐增加分类的层次。3.2稳定性分类时,全面根据设施农业产业的发展情况、技术创新的过程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研究,增强系统结构的独立性、长期性和基础性,放大细分技术的功能,提高系统的功能水平,充分发挥设施农业工程技术。3.3开放性开放性是推动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分类工作的本质要求,能够有效长期保持技术系统的动态性和成长性。设施农业工程技术体系,是一个融合了多领域科学知识的应用型交叉社会学科,确保技术系统具有一定的开放性,能够有效保持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知识的积累和实践运用的动态平衡。其次,还可以帮助技术系统不断吸收新的技术环境积极因素,提高系统自身的组织水平,增强设施农业工程技术进步的效率,但要注意的是,在吸收新型设施农业工程技术时,不宜分层太多,要注意为每一层次预留更多的延伸空间,避免降低技术系统的稳定性。 4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分类方法 设施农业工程是一门典型的交叉社会学科,所以其技术系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为了帮助我国的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系统适应技术环境的多变,尤其是合理的分析和总结某些高新农业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等新兴技术,然后根据结果进行分类。4.1横向分类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的功能运行,主要是在农业产业链有效运转的基础上,同时也是我国设施农产品使用价值的重要体现,所以实现我国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目标,实现和发挥农业工程技术功能作用的主要途径是实现设施农产品商业化,把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内容覆盖设施农业产业链的全过程,并根据这一特征在不同层次上进行横向延伸,丰富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系统的层次内容。4.2纵向分类进行纵向分类层次,能清晰、简介地解释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我国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常用的纵向层次划分方式是线分类法,根据所选定的属性或者特征分次把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分成相对应的类目,然后排成层次性强、逐渐开展的分类体系。一般可以分成4层,分别是大类、中类、小类以及子类,能够有效反映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的链条、技术环节、技术功能以及具体技术和措施等属性。4.3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分类定位方法采取这一分类方法,需要根据分类工作的稳定性特征和原则,鲜明地体现不同层次上的技术内容的特点和功能,在横向发展的同时形成并列关系,所以这种分类方法的依据是农业工程技术的主要属性和功能作用,便于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设施农业工程技术,为农作物改善甚至创造更好的生长环境。 5结语 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系统是一个复杂的技术系统,所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更,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的动态性、成长性以及开放性必定会越来越鲜明,同时作为农业学科研究和建立完善学科体系前提,技术分类方法会随着社会农业工程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累积不断提高,逐渐体现出设施农业工程技术集成化、手段人文化等多种现代特征。在进行分类工作时,要充分尊重农业工程技术的特点,在动态组织中把握其功能和特点。提高对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分类水平,能够有效揭示存在技术系统中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同时还可以为我国的农作物改善其生长环境,提高我国的农作物生产质量和效率。要不断地发展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就要不断地推进农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通过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和合作机制,组建大团队、搭建大平台,实施大项目,有效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有效促进农业生物技术、农业工程技术、农业信息技术、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的协同创新,从而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不断提供先进可靠的设施装备和科技支撑。科学合理的技术分类,可以在专业设置、研究方向把握、复合型科研教学人才培养方面提供全面系统的指导,特别是通过分类过程中揭示技术内在的矛盾关系,对解决不同的学科间融合与支撑的难题、形成设施农业大学科格局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作者:张晓敏 单位: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类论文:管理类农业经济论文 1创新农业经济管理,实现对农业经济管理的分类 创新农业经济管理,打破制约农业经济管理的各种瓶颈,对于调动农业科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作性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要创新对农业经济的管理,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分类和科学化管理,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 1.1加强对农业经济管理体制的创新 农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受农业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而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状况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农业经济管理对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的影响是最大的,也是主要的影响因素。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创新,实现农业经济的分类管理是经济管理的根本任务,也是农业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自从改革开放实施以来,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一直都是处在较平稳的状态下,但在社会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还处于比较薄弱的位置,我国对农业科研人员以及农业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农业科研人员的工资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对农业科研设备的投入也较少,使得我国的农业研究和设备跟不上时展的步伐。这一系列现象的存在就要求我们要加强对农业经济管理体制的创新,要对农业研究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大对农业的资料投入,提高农业研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更好地顺应时展的需求,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1.2对农业管理进行创新 要实现对农业经济管理的创新,就要对科研单位管理的内容进行创新。一是要对农业科研单位的条件和资金的管理进行创新,农业科研单单依靠国家给予的资金来对农业进行研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科研单位要拓宽农业科研资金的来源,保证农业科研的研究有充足的资金来运转工作,加大对农业的科研力度,不断开发出新的产品,通过新产品的上市和推广来获得部门经费。通过这样的形式,才能实现农业科研经费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农业科研单位的正常开展和运行,确保有足够的经费来购买新的科研设备,为科研工作人员对新产品的开发提供保障;二是要加强对信息管理的创新。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更新较快的时代,科研单位也要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利用当今时代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以及高效化。于此同时,农业科技研究工作人员还应该加强对技术方面的创新,科研单位要对科研人员进行适时的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多先进的高技术知识,提高农业科研成果的含金量。 1.3在农业经济管理中渗透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 农业经济创新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对科研人员工作是具有重要影响的,因此科研单位要努力营造出人性化的管理氛围,让科研人员在这种良好的氛围下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性,进而实现对农业经济管理的创新和分类管理。 2结语 在农业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加强对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农业经济管理以及农业经济管理理念的创新,实现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对实现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让我国农业经济跟上时代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农业经济水平的距离。国家要加大对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支持,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孙玉成 李冲 单位:榆树市环城乡经管站 农业类论文: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论文 一、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与类型 在长期的农业生产生活实践中,中国人民发挥聪明才智,不断创造、发明并对农业工具进行改进和改良,在制作材料、造型、使用功能、动力和机构等方面由简单到复杂不断丰富发展。同时,人们发明创造了大量造型丰富,适合各地地理、地质、气候条件的农具类型,与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农业产区生产要求以及当地物产条件想匹配。其中既有以曲辕犁、龙骨车、耙、耖、耘荡为代表的适合水田稻作的工具,也有耧车、麦钐、麦绰、麦笼、耙耱等适合旱地麦作的工具,有以、稻床、连枷、等为主的收获农具,以砻磨、碓为代表的加工农具,也有与滨海地域风力资源丰富等自然条件相适应的风车机械,与水网密集相适应的筒车灌溉工具,还有适合淡水养殖、捕捞、水上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相适应的鱼船、渔网等渔业生产工具,适合陆地运输的板车等。此外,在长期的农业生产过程中,人们创造发明出独特的农业生产保护辅助工具,如秧马、竹马甲等。概而言之,中国传统农业工具经过长期的发展改进,基本形成了北方以旱地耕作为主的耕-耙-耢农业工具体系,南方以耕-耙-耖为主的水田农业工具体系。同时,在西部多山地区林业工具类型品种较多,在北方畜牧业发达地区分布有丰富的畜牧业工具,在沿江、沿海及水网密集的江南地区则发明使用了大量的淡水渔业工具、海水渔业工具。按照其功能和使用范围,实物形态的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大致可分为17类(表1)。 二、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 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凝聚着劳动人民的智慧及其不屈不挠改造世界的精神,具有重要文化价值。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现代机器大生产的发展进步虽然让传统农具在生产中走向衰落,逐渐退出舞台,许多传统农耕器具被废弃、毁坏、消失,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但此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却不会因为其逐渐远离农业生产而有所削弱,相反,它在农业文化遗产的宝库里散发出愈加迷人的光彩。它们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又具有良好的艺术审美价值和经济、教育价值。 (一)历史文化价值 传统农业工具的发明和进步,反映出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自然生态状况、生产力发展状况、科技发展水平,反映出人类认识水平和创造能力不断提高的发展过程。夏、商、西周时期,农业耕作逐步摆脱原始农业的刀耕火种,进入粗放耕作阶段,人们发明出了木榔头、石刀、杵臼、青铜犁、锸、耒、耜、铚、镰、铲、锛、钁、斨、桔槔、戽桶、吊桶等。春秋战国时期,农业生产逐步走向精耕细作,制造农具的材料从非金属转为金属,铁制农具以其特有的坚硬、锋利、易造型特点,逐渐取代了木、石材料的农具。秦、汉至隋、唐、五代时期,农具的种类增加,全铁农具代替木心铁刃农具,出现旱地整地工具耱、耙、碌碡、石磙,中耕的锄、铲,收获的钩镰等,功能不断细分和专业化,形成比较完善的农具体系。西汉时,发明出世界上最早的条播工具———耧车、碓和磨替代杵臼成为重要的加工工具。工具的发明使得人力、畜力、风力和水力等自然力被应用到生产加工过程,出现了辘轳、龙骨水车、借助水力转动轮轴汲水的高转筒车等。宋元之后,中国农业工具的发展在动力的利用、机具的改进、种类的增加、使用的范围等方面日趋成熟。元代《王祯农书·农器图谱》中详细记载的农具达105种。农具进一步细化,出现了适应区域耕作的的专门工具,如江南水田平土用的刮板和中耕农具———耘荡,播种和施肥联合作业的下粪耧种,由麦笼、麦钐、麦绰3部分组合成的收割作业农具,高效的耧锄,以及一机多用的水轮三事等。一些农具附件的发明扩展了农业的动力来源,使得畜力、水力、风力在灌溉、排水和农产品加工中得到普遍运用。明清时期,传统农业精耕细作程度愈来愈高,农具得到新的改进发展,一方面,发明出新的精细区分功能的工具,如明末的代耕架、北方的露锄、南方的塍铲、虫梳和除虫滑车等。另一方面,随着钢铁冶铸技术的发展,既有的农具相关部件的质量也不断改进。早期简陋农具的发明让人类告别依靠采摘和渔猎生存的生活方式,传统精耕细作农业时期的精细农具则让人类的生产力发生质的飞跃。农业工具不仅适应了精耕细作农业生产的需要,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历代劳动人民的勤劳、聪明与智慧,是记录人类征服自然、利用自然,提高繁衍生命能力,形成人类文明的重要记忆载体,这类农业文化遗产积淀深厚、内容丰富,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艺术审美价值 人类为生产而发明的农具同样也体现着人们对美的追求和认同。在各类展览馆、博物馆中,无论是古代的壁画、画像砖、陶器表面的纹饰,或是绘画、诗歌、文学作品,或是缩微工艺品等,大量的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艺术美感被广泛运用,给人们带来视觉和心理的美好感受。一方面,农具丰富的造型、材质、色彩、工艺、功能等,体现了其所在区域浓郁的乡土文化气息,其简练优美造型、美观大方的样式,与当地的文化风格相吻合,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美感。另一方面,农具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农民生活方式紧密联系,与各地区地貌、气候等自然地理条件相适应,代表了当地的风土人情,具有强烈的乡土审美取向。如江南地区木质的水车、风车、船型的秧马;中原旱地农业区的三脚耧车、木质平板车;山区的水磨、水碾、水碓等,无不具有鲜明的地域美感。《中国民间美术全集·器用编·工具卷》中收集有大量农具实物图片,较为全面地记录和反映了农具的美学鉴赏价值。农具体现出朴实、低调、不张扬的美,它与现代文明的时尚美、潮流美不同,内敛而沉着、质朴而灵动,它象征着农耕时代人们恬静、自足的生活状态,能使人体会平静、悠远与和谐的心境。 (三)文化旅游价值 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具有参与体验性、农耕象征性等,与旅游活动的“游、购、娱”三要素充分契合,体现出丰富的文化旅游价值。传统农具是乡村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展示农耕文明、参与农事操作等,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和多彩的旅游体验。例如灌溉用的脚踏水车、手摇水车,整地的曲辕犁、铁搭,平整水田的耙耖,插秧的秧马,除草的草鞋耙,保护用的竹马甲、蓑衣斗笠等,不仅制作精巧、造型独特、富含智慧,也适合作为旅游活动的参与项目进行开发,这也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提供难得的优势资源。利用农具优美的造型制作旅游购物品,丰富旅游购物活动是农具文化旅游价值的又一体现。农具象征着与人们渐行渐远的农耕文明,农具造型的工艺品具有良好的纪念价值和审美价值,开发与农具文化遗产相关的工艺品,可以使传统技术能得到传承,产生经济效益。如,山东临沂一家传统农具工艺品厂,把过去的农具按照比例缩小成微型工艺品,然后推向市场,让这些土掉渣的传统农具工艺品走向了全国。[1]一些微缩农具还可以作为幼儿玩具、教具、收藏品、旅游纪念品、展品等等,成为进行传统文化宣传、教育、研究、保护,以及弘扬当地农业文化的良好载体。旅游业是文化与经济相交融的新型产业,也是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实现其重要经济价值的领域。现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认识到“无论是有形文化遗产,还是无形文化遗产,都应该在确保文化遗产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尽可能进入市场,并通过切实可行的市场运作,完成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潜能的开发”[2]。通过开发利用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文化旅游价值,可以实现保护和经济开发的良性循环。 (四)教育传播价值 传统农业时期,农具充分考量了特定历史时期农业生产的宏观环境、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社会的审美旨趣、使用人群的生理特征以及农具自身发展的历史等诸多综合因素,其中蕴含的历史文化、科学知识、艺术审美等都具有重要的教育传播价值。优秀的传统文化以历史文化遗产为客观载体,是弘扬民族精神活力不竭的源泉,以传统农具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农耕文化,凝聚了传统农业文化的精华,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直观、形象、生动的特点,通过参观历史文化遗产展览,认识掌握传统农业工具的使用方法,可以从中了解历史、陶冶情操,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劳动人民创造的精巧农业工具文化可以广泛用于个体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传统农具的设计理念,精巧构思可以为启发现代农业科技教育提供思路。近代以来,随着以机器生产为主的现代大农业的发展,传统农业工具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实际功能已经逐渐衰退甚至消失,一些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巨大贡献的农具,如风车、水车等,由于体积庞大、功效有限,很难跟上工业时代的农业生产步伐,在生产中逐渐淘汰,但仔细考察农书著作,如《耒耜经》、《王祯农书》以及相关其他考古记载,人们发现中国古代农具设计蕴含着朴素的生态自然观思想,在设计制作上表现为追求易于使用、从已经认识的自然界中寻找动力代替或减轻人的劳动、就地取材、仿生设计、融入自然等一系列“天人合一”的理念特点。[3]所有这些传统农具中体现的低碳环保理念、广泛的材料和动力源利用思路等,都可为人类设计制造出新的科学、环保、高效的现代农具带来启发,提供借鉴,其现代教育传播价值依然丰富。 三、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方式 目前,收藏和展示农具实物、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作农具艺术品、在相关的节庆活动中展示利用等,成为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主要保护与利用方式。 (一)博物馆、农具馆、私人藏馆收藏传统农具 实物类的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主要分散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村)”“馆藏文物”等各个彼此不同的遗产保护体系中。博物馆及园区展示式保护是目前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主要保护利用方式之一。各级政府、科研机构和乡村集体等是这些机构的主要建设主体。除中国农业博物馆(约有藏品10000余件)、中华农业文明博物馆(有古代农业生产工具1000余件)外,政府和集体在贵州、云南、广西、内蒙古等省、区建立了10多个生态博物馆[4],同时还建有农耕文化博物馆、农耕文化生态园、农具博物馆、农具展览馆等项目(表2)。其中,农业发展较早、经济较为发达的华东、华北地区的农具收藏保护机构较多。这些机构通过建造博览园、文化生态园等方式集中保护和展示农业文化遗产,把农具展示与旅游休闲活动紧密结合,将“固态”的农业文化遗产加以“活化”。此外,在工具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过程中,一些热心文化事业的个人积极参与保护,其中既有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的有识之士,也有关注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社会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收藏家,还有与农业生产关系密切的农民个人,他们在全国各地收集、保存了大量农具实物,并开展专题性遗产展示(表3)。如,农业考古和茶文化专家陈文华在江西婺源上晓起村发现并建立了传统水力捻茶机园[5],江苏盐城风车展示园复制展示已失传的16部大风车、牛车、踏水车等传统农业生产工具,让珍贵的农业文化遗产得到从实物到制作和使用技艺的系统保护和传承。 (二)政府部门将部分农具制作技艺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9年,国务院批准文化部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多个省市区的文化厅、文化局设置非遗处、非遗科,并在下属机构设立非遗保护中心。一批有关农业工具的制作工艺被列入全国及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蒙古族勒勒车、拉萨甲米水磨坊、兰州黄河大水车和竹编、柳编、木船制作、马具制作等农业工具制作技艺入选名录(表4)。此外,入选各地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传统农具制作技艺还有:木船、乌篷船、渡水腰舟、木帆船、桷蓬、桦树皮船、哈萨克族“独木船”、羊皮筏子、撒拉族皮筏子等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及船模;柳编、竹编、草编、篾编、蒲编、藤编、竹芒编、柳荆编、条编、杞柳编、苇编、蒲苇编、瓷胎竹编、竹麻编扎、旺草竹编、竹木编、朝鲜族稻草编、玉米皮编织、麦草编等编制农用工具;鱼簖、渔网、鱼叉、渔灯、船用绳结等渔具;风车、水车、龙骨水车、戽桶、手摇水车、吊乌、维吾尔族库甫(水瓮)、水力机械、天车等工具;斗笠、马尾斗笠、瓦寨斗笠、凉帽、蓑衣、草鞋、棕衣等劳动保护工具;木垄、木犁、谷桶、麦梗、麦梳、耙、箍蓝、桑杈、飏车、石碾、水磨、石磨等农业收获加工工具;太平车木制四轮车、古马车、大轱辘车、风匣、俄式马车、木轮牛车、达斡尔车制作、爬犁等陆上运输工具;马具、驼具、畜力车套具、驴套具、马鞍具;镰刀、双王镰、猎刀、阿昌刀、藏腰刀等刀具。一些富有地区特色的农业工具制作技艺也被列入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如莛子编织、麻绳制作、藤甲胄编织、鱼囤子编织、糜子笤帚扎制、麻鞋编织、箍桶技艺、风箱制作、铁器铸造、橡木酒桶、酒篓制作、弹棉花工具、匏器制作;糊仓技艺、竹扎技艺、制缸烧造技艺;连杆、扬叉、钎棍,扁背、短打杵,塘窝、簸箕等。广西南宁市隆安县的那桐农具节、山西繁峙耕作工具交易大会、云南保山市丙麻犁耙会有三大农具节也被列入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对传统农具进行艺术品制作 农具艺术作品的制作体现了普通民众的创造力,也是对农耕文化的记录,主要包括实物或微缩农具模型制作、农具工艺品制作、农具绘画、农具的制作使用专题记录片、农具图鉴绘制等。小农具模型制作是指以模型的形式将传统农耕时期使用的农具进行缩微艺术制作,既可用木、铁,也可采用其他工艺品材料如竹、芦苇、稻草、铸铜等。通过制作微缩农具模型,一些地方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如海宁市将小农具模型制作技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浙江平湖市新埭镇鱼圻塘村退休老教师于照发利用编织条、稻草、竹子等废弃物精心制作70多件农耕器具模型,自发办起一个古农具模型展,传承农耕文化。重庆市合川区退休工人刘池明制作千件农具模型予以集中展览。另外,通过绘画或视频的方法,将一些传统农业工具的结构、使用方法、美术和工艺价值等进行完整的展示和呈现,这些画作和专题片成为一种新的农具文化遗产的保护载体和方式。如山东济宁市农机所周昕编绘的《中国古农具图鉴》百米长卷,在“首届农业考古国际学术讨论会”上进行了展览,受到专家、学者的肯定和好评,被誉为科技与艺术合一的巨幅古农具科技图谱画卷。深圳地区的老木匠文业成在空闲时间把自己用过、做过、见过的老宝安地区的传统农具样式及其制作方法一一绘制出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材料收集,制作出一部分老农具,举办农具展览。2011年“农业遗产的启示”专题片中也有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制作使用的动态展示。 (四)通过节庆活动对传统农具进行活态化保护 农具是生产工具,与农民的生产、生活高度关联,百姓在农具的制作、卖卖、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大量地方习俗也是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构成内容,单独举办的农具文化节庆,或与各地农耕文化节庆、开耕节等结合起来的农具节庆活动等,均成为对传统农具文化进行活态化保护传承的主要形式。各地开展农具节庆活动的内容、方式和重点各有不同。始于唐代的广西桂林灌阳“二月八”农具文化节,起初民众只是相约二月初八到灌阳县城赶庙会,并借此机会进行各种农具交易。随着参加庙会的人越来越多,逐渐演变成农具及农副产品交易会,农具节也因此形成并于清朝达到顶峰,形成灌阳一道独有风景[6]。农具文化节上,不仅有专门的农具实物展示,还有农具使用竞技活动,如扭扁担、板鞋竞速、挑担子比赛等。广西隆安县那桐“四月八”农具节是明朝万历、天启年间古骆越人举行“石铲祭祀”活动的延伸,至今已有几百年历史,该节庆活动集民俗、文体、商贸活动于一身,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7]。农具节上安排独特的“祭石铲”“祭稻神”“招稻魂”“驱田鬼”“求雨”等一系列娱神文化活动,将稻作农具的使用与稻作文化融为一体,成为节日的核心活动。云南纳西族棒棒节是丽江的传统节日也是竹木农具的交流会,各种竹、木、铁农具品种繁多,既展示了当地的农具文化,也促进了农具的进化发展。在一些综合性的农耕文化节中,农具文化遗产的区域特色展示成为重点内容,如北京密云农耕文化节、甘肃庆阳农耕文化节、湖南耒阳农耕文化节等都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农耕文化节,这些农耕文化节有各自的区域代表性,展示的农具也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如密云以北方农耕文化为主,庆阳以西北农耕文化为主,耒阳以南方农耕文化为主。再如,浙江云和举行云和梯田开犁节,有大量江浙地区的农具实物和农具使用的展示,反映出云和梯田原生态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历史遗存,提升和丰富了云和梯田的文化品质。随着时代的进步,农具节活动也增加了现代元素,如浙江余姚农机博物馆每年举办农机文化节,有百米长卷现场作画、农机文化探源及体验实践、农机知识竞赛、收割机操作技能大比武、“农机杯”中国画大奖赛、“农机杯”征文比赛等[8]。这些都是对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活态化保护传承的新方式。 四、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改进 近年来,政府和公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开始关注农业文化遗产,有关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调查和研究也正逐步展开。文化主管部门、科研机构、旅游经营管理单位、村镇集体、村民个人等,都在不同层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保护活动,推动了对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开发。然而,工具类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存在途径方法单一、缺乏系统性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保护对象偏重器物层面,开发利用形式过度依赖旅游业。提高对此类遗产的保护利用的能力和水平需要从工具收集、制作到理清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的关系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梳理,深入挖掘其历史和区域特色,同时,要将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融入到农业遗产保护的整体体系中,多途径、多方式开发利用,避免过度依赖旅游。 (一)深入挖掘时代和区域特色 中国传统农业工具具有典型的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的农具造型、功能各有千秋。从石制农具到铁农具再到风力、水力、畜力工具;从点播棒到三脚耧车;从杵臼到碓臼再到石磨;从“二牛抬杠”到直辕犁再到曲辕犁,中国传统农具的改进发展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这其中包含着大量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值得深入挖掘和梳理。在区域特色方面,中国南北农具、水旱农具特点鲜明,如,南方农具经过长期的改良发展,逐步适合江南水田耕作的地理、地质、气候条件,发明了江东犁、龙骨车、稻床、连枷、砻磨、风车等,种类齐全、数量众多,自成体系,极具典型的区域文化特色。而北方旱地农具、滨江滨海地区的渔业农具、草原牧业农具等都同样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区域特色明显,但由于文化生存的土壤发生了根本上的变异,原本突出的特点和优势也逐渐消失。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人们摆脱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众多传统农具被现代生产所淘汰和丢弃,在生产中难寻其踪;另一方面,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温室、保护地生产技术的发展,现代农具的改进使用等都使得农具的区域特色不再明显。目前,各地的农具文化的保护和利用由于大多停留在器物层面,缺少与农具发明使用地区区域文化的结合,因此,保护和利用好此类农业文化遗产,需要深入梳理挖掘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时代和区域特色,还原和再现农具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制作、使用、改进和传承,在注重农器实物的收集的同时,对制造工艺、名称演变、使用范围、使用特点、对区域农业价值,以及人们在使用农具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信仰进行同步的整理、提炼,才能达到系统保护利用的目的,从而让各地的农具文化的光彩再现。 (二)多途径、多方式保护利用,避免过度依赖旅游 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既是一种文化资源,又是一种经济资源,在以文化事业和旅游业为代表的社会事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为工具类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寻找出更广的途径、更优的方法来解决保护方式单一、保护手段单纯的问题是目前研究者主要面临的问题。目前,乡村旅游中的农具展馆和与农具相关的节庆活动是我国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的两类主要形式。笔者发现,在走访调查的30多个有代表性的农具馆、农具博物馆过程中,绝大多数保护者注重对传统农具实物的收集、收藏,却缺少对农具的制作技艺价值、生态价值、历史文化传承价值的关注与保护。一些农业文化爱好者和投资者主要从工艺美术的角度关注传统农具,对其造型价值的认同远高于其他文化价值。保护形式也多以建设展览馆、农具馆、博物馆收藏展示农具实物本身,而对农具的制作过程、使用方法、使用特点缺乏了解,更遑论整理和保护,一些特殊的农具制作使用的技艺甚至面临失传的风险。甚至一些部分已开发的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因其利用方式单一而处于进退维艰的境地,一些工具类农业展览馆因游客稀少而出现难以维持的状况。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有利于激发人们的保护兴趣,延缓传统农具实物因农业转型而不断消失的速度。但过度依赖旅游业对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带动作用,会容易忽视遗产本身的历史文化价值、教育价值、生态价值、科学价值,让这类遗产的保护陷入唯经济利益是从的误区。保护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要拓宽视野,放眼教育、科技、生态等领域,把保护与利用上升到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高度,多途径、多方式发掘和保护其具有的多种价值。例如,可以建立农业生态教室,把农具的使用与农事活动结合起来,打造立体的农具文化空间。可以更为广泛地应用包括制作模型、数字化演示使用在内的保护技术,如3D再现制作技术、虚拟成像技术等,将高新科技运用到保护与利用活动中,为未来对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进行系统保护提供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我国对农业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起步较晚,发展缓慢。2012年4月,农业部才首次在《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农业文化遗产的活态性、适应性、复合性、战略性、多功能性和濒危性等特征,并对“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农业产品,丰富的生物资源,完善的知识技术体系,较高的美学和文化价值,以及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进行保护。[9]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公共文化事业,需要庞大的组织力量和社会资源才能系统完成,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其保护与利用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过程,需要我们既要充分考虑到、并且积极维护当前受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同时也需要我们考虑后代子孙拥有同样公平的享有农业文化遗产权益的权利,需要我们不断探索,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法来实现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最大化。 作者:丁晓蕾 王思明 庄桂平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遗产研究室主任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农业类论文:农业类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研究 1结果输出 运用SPSS19.0输出结果,得到主成分特征值和累计方差贡献率如表2所示,并对成分矩阵进行正交旋转得到旋转成分矩阵如表3所示,运用回归法对因子得分计算得到成分得分系数矩阵如表4所示. 2结果分析 从表2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在特征值大于1的条件下,可提取四个公因子,且四个公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82.585%,丢失的信息较少,可以用它们来替代原有的指标变量进行农林渔牧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分析.通过表3可以看出,公共因子F1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和精力润增长率上载荷值较大,体现的是公司的盈利能力,F2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总资产增长率上载荷值较大,体现的是公司的偿债能力,而F3与F4在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率上和应收账款周转率载荷值较大,体现的是公司的运营能力。 3聚类分析 聚类分析就是把某一个对象划分为若干个组的过程,使得同一个组内的数据具有较高的相似度。聚类分析主要有二阶段聚类,即K中心聚类和层次聚类.而本文对我国农林渔牧业上市公司将采用K中心聚类.所谓的K中心聚类就是事先指定类别数K,然后不断的调节分类中心,直至收敛。根据因子分析结果有4个因子,故类别数K的取值为4,把数据带入SPSS19.0结果如表6与表7所示.本文来自于《陇东学院学报》杂志。陇东学院学报杂志简介详见 4结束语 通过因子分析与聚类分析对我国农林渔牧业上市公司综合业绩的评估,我们大致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第一,从表5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公司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与运营能力等各项指标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登海种业、开创国际、壹桥苗业、百洋股份股份等公司存在较强的盈利能力;福建金森、天山生物、神农大丰和大康牧业有较强偿债能力;而中农资源、万向德农的公司运转能力较强.第二,结合表6与表7,可以看出类别4在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增长率等方面得分较高,可以推断出这类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而这类公司在42家上市公司中占到33家,这表明我国农林渔牧业上市公司普遍具有较高的盈利水平,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投资者可以结合自己的投资偏好,根据表5中的综合排名选择投资对象.第三,类别1,即国联水产、民和股份、敦煌种业、香梨股份四家公司在各项指标中的得分都较低,这类公司不管是在盈利、偿债、还是在运营能力方面都表现较差,表明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太理想,从表5的排名中也可以看出这四家公司排名都比较靠后,因此此类公司并非理想的投资对象。 作者:黄培根 廖宜静 单位:安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浅谈现代畜牧业发展:现代畜牧业发展探究 济源市位于河南省豫西北,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市。近年来,积极实施退川进山、龙头带动、科技兴牧、依法治牧“四大”战略,加快双汇生猪、伊利奶牛、柳江蛋鸡、阳光肉兔“四大”集群建设,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四化”进程,实现了济源畜牧业跨越式发展。2015年,济源畜牧业产值预计达到1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44%,畜牧业已成为全市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支柱产业。 1济源市现代畜牧业的发展现状 1.1标准化养殖快速发展 按照“提猪、扩牛、壮禽、重兔”的思路,深度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加快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目前,全市规模养殖场(区)600多个,生猪、奶牛、家禽规模养殖比重均达到90%以上。1.2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双汇集团、伊利集团、赛科星集团、柳江集团、六合集团等国家级龙头企业入驻济源,引领济源畜牧业迈向现代化的制高点。目前,拥有省、市级龙头企业10家,畜牧专业合作组织100余个,经纪人200余名。 1.3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明显 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完善了市镇两级防疫阵地,探索建立了“一条主线、四级网络、六位一体”的防疫责任制,“强制免疫六同步、检疫监督四把关、监测预警三结合、防疫工作两督查”的6432防控机制;投入1500万元建成了2个大型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按照“谁上交补贴谁、谁运输补贴谁、谁处理补贴谁”的原则,在河南省率先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养殖保险实现全域覆盖,保险联动创造了“济源模式”,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介,迅速在全国推广学习。 1.4畜产品质量监管到位 大力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加大宣传教育,严格综合执法,注重检打结合,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实行常态化监管,实行“风险分级、量化监督”和“提前申报、属地检疫”的检疫规定,实施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从源头保障了畜产品安全。 1.5畜牧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 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生猪、奶牛、家禽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猪、牛、羊出栏率分别达到128%、70%和96%;蛋鸡个体年产蛋量高达14kg;奶牛个体年产奶量高达7.5t。 2济源市现代畜牧业的实践 2.1始终坚持生态发展 一是着力壮大集群。先后投入1.8亿元,从法国引进伊普吕曾祖代种兔1600只,兔肉生产线投产,引进高品质的奶牛1100头,双汇生猪、伊利奶牛、阳光肉兔、柳江蛋鸡四大集群产业链条更加完整,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二是启动综合整治,9个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23个养殖场区进行治污整治,新建猪舍1.8万m2、羊舍500m2,建设沉淀池3.8万m3,储粪场1.6万m3,实现了生态养殖。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青贮秸秆17.2万m3,流转饲草用地667hm2;生猪、奶牛、家禽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 2.2始终坚持保护发展 以养殖保险为突破口,以无害化处理为抓手,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建立“新机制”。建立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目标责任、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分段补贴、保险联动、全程监督”等六大体系,采取“主动报案、双方到场、统一运输、集中处理、全程监管”方式,对全市病死猪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实现了“随报、随查、随收”,无害化处理厂已经投产,具备日处理30t的能力。二是育肥猪保险取得“新成效”。探索了“清查登记三签字、投保处理两集中、死亡查勘两到场、保险理赔一卡通、防保督查两到位”的工作机制,实施养殖保险和无害化处理联动,破解了养殖保险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许多难题。保险联动模式引起全省乃至全国的关注,山东、河北和开封等省内外100多个考察团到济源市参观学习。三是监测预警得到“新提升”。建成集检验业务管理、检测结果统计与分析、预警功能等19个功能模块于一体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统计高效化、预警预防智能化、结果应用便民化、实验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在全省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四是检疫监管实现“新跨越”。出台了生猪产地检疫工作模式、执法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执法服务。生猪产地检疫率、耳标佩戴率、应免畜禽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育肥猪保险覆盖面达到了6个100%,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2.3始终坚持安全发展 严格落实“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的日常监管机制,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进行拉网式排查。以瘦肉精、生鲜乳、饲料、病死畜禽等为重点,先后开展了春季畜产品整治、夏日行动、秋季畜产品严打等活动,大力宣传培训,进场、进户、进企业进行生产许可技术指导,每季度了1期“红黑榜”涉牧企业,促进了养殖企业主体责任制的落实。探索了“公示、规范、提醒、劝导、约谈、说理、回访、衔接”16字工作法,打造了1个省级示范点,办理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初步实现了由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 3济源市现代畜牧业的展望 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济源畜牧业将以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工程为载体,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为契机,以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工作为抓手,启动国家级免疫无口蹄疫示范区创建,深入推进农牧业综合执法、屠宰管理两项改革,着力实施集群壮大、生态畜牧业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监管、科技推广工程,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向着创新畜牧、绿色畜牧、安全畜牧的方向迈进。 作者:惠永华1;王路2 单位:1.河南省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省济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浅谈现代畜牧业发展:剖析现代畜牧业发展存在问题及措施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推动我国各行业的进度与发展,现代畜牧业也迎来自己的春天,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虽然现代畜牧业获得发展,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其存在一些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对其进行及时解决,将会对影响到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将对现代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对其提出相应的措施,促进畜牧业发展。 [关键词]现代畜牧业;综述 畜牧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为了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畜牧业不断进行自身的改革。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已由传统的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现代畜牧业主要是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展自己,应运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畜牧业,最终实现区域特色、养殖规模化以产业化经营的模式。为了促进现代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加强对现在畜牧业发展的研究,寻求科学、有效的方法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 1现代畜牧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以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促进畜牧业的发展,畜牧产品需求量逐年增加,使得畜牧业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及时处理,将会直接影响到畜牧行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现代畜牧业发展主要是存在以下问题; 1.1当前畜牧养殖方式以及品种需改进 当前,虽然我国畜牧行业发展迅速,但是在我国许多地方的畜牧养殖仍旧采用的是传统的养殖模式,主要是以农户为主体的饲养模式存在,个体农户畜牧养殖存在一些不足,其规模相对较小,抵抗外界风险的能力低,同时,个体农户在进行饲养与管理中相对比较随意,缺乏科学的管理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缺乏必要的动物防疫措施,不利于动物疫情的防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畜牧养殖风险。畜牧的品种趋于老化,没有能够加大资金投入,引入优良的畜牧品种,个体农户养殖技术落后,畜群结构不合理,以上各种因素限制了畜牧业的发展,急需要对其进行改革。 1.2畜牧产业结构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肉牛、肉羊以及奶牛等饲草类畜牧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其规模化发展相对比较缓慢,而我国作为农业大国,每年都会生产出大量的农作物秸秆,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使得我国畜牧业出现种养结合不够密切,整个饲养循环不够畅通。当前,畜牧行业缺乏大型的畜牧加工企业,大型畜牧企业能够实现规模化生产,保证畜牧产业上下通道畅通,最终实现企业的发展,但是,在目前的情况是畜牧产业链短,缺乏相应的深加工配套措施,产业上下通道不通,饲养、生产以及销售衔接不紧密,畜牧产业结构不合理。 1.3国内畜牧产品价格波动大 畜牧养殖的经济效益与畜牧产品价格密切相关,由于改革开放,我国畜牧产品的市场受到外国价格的强力冲击,比如,我国国内畜牧产品生产成本高,而外国畜牧产品由于技术、管理等方面比较先进,其畜牧产品的价格低,这样一来必然会造成进口量增加,国内畜牧产品受到冲击,为了将产品没出去,只有不断的降低价格,最终损失的是养殖户的利益。国外的优质低价畜牧产品对国内产品产生严重冲击,使得国内畜牧产品价格不稳定,价格波动大不利于畜牧养殖户把控市场。 1.4畜牧产业化程度低 由于社会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促使我国畜牧业的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畜牧产品仍旧存在一些不足,其中主要包括传统的饲养模式仍旧占据主导地位,更多的是农户个体饲养为主,同时畜牧产品多样、产量小。价格低以及品质差等不足,阻碍我国畜牧业的发展。由于我国当前畜牧业还未形成产业化,尚未形成自己的品牌无法吸引客户,难以获得市场的认可,极易受到外国畜牧产品的冲击。 2优化现代畜牧业发展之路 为了促进畜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需要结合实际国情,要能够做到因地制宜的发展本地畜牧业,响应国家科学发展观,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畜牧行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完善畜牧产业结构,只注重动物防疫工作,全面提升畜牧产业化,促进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措施如下: 2.1加快规模化养殖 畜牧业若要想快速发展,就要将畜牧规模化养殖作为重点进行发展,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政策,利用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推动其规模化发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中小规模的养殖户进行养殖场改造,不断完善场房建设,最终达到产业升级,合理划分生产区、生产区以及隔离区,完善基础设施,合理布局。 2.2优化畜牧产品深加工 当前,我国畜牧产品的发展的缓慢,仍旧沿用传统的饲养模式,产品加工落后,优化畜牧产品深加工可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畜牧产品的竞争力,可以抢占更加的市场份额。加快畜牧产品的经营策略,实现产品的升级,积极推广产业的品牌,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畜牧产品附加值,丰富产品的种类,最终实现产品的多样化,提高畜牧养殖户的经济效益。 2.3注重动物防疫,提高畜牧业抗疫病能力 国家要不断加大对基层动物防疫的资金投入,推荐基层畜牧防疫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防疫人员的待遇,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坚持同进同出等养殖策略,实行自繁自养,尽可能减少从外地引入种苗,减少外源性疾病感染,加强基础免疫,提前做好免疫工作,减少疾病的发生。 3结语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对畜牧业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畜牧业的发展必将呈现出规模化、产业化的趋势。对于当前畜牧业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发进行解决,促进畜牧产业的发展。 作者:毕广敏1;毕淑珍2;王杭花3 单位:1.临海市畜牧兽医局,2.遂昌县农业局,3.永康市畜牧兽医局 浅谈现代畜牧业发展:现代畜牧业发展现状及建议 摘要:在充分分析庆阳市畜牧业发展历程、现状及成就的基础上,剖析了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多渠道整合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化组织发展;加大从业人员科技培训,实施畜牧业科技创新工程;健全信息服务网络,拓宽产业发展平台;农牧结合,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确保畜产品安全等促进甘肃畜牧业发展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现代畜牧业;发展现状;问题;建议;庆阳市 畜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畜产品需求不断增加,加快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牧业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1-2]。畜牧业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发展水平体现人民生活殷实状况。庆阳市作为甘肃省级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试点,近几年畜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处在现代化规模养殖、小区养殖和农户分散养殖并存的阶段,畜牧业处于由传统向现代化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如何选择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体现科学发展理念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战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对庆阳市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资金、技术需求等方面进行了综述,并提出了发展对策与建议。 1发展现状 1.1特点 1.1.1养殖数量稳步扩大 近几年,庆阳市畜牧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畜牧业总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已成为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据统计数据显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庆阳市畜牧业生产力在2008年出现了一定的下降,但从2009年以来,肉蛋奶产量、畜禽存栏量总体呈稳步上升态势,特别是2013年,肉绒羊饲养量比2008年增加了将近100万只,6a饲养量增加了52.62%。2013年,庆阳市全市肉牛饲养量62.20万头,肉绒羊饲养量287.50万只,生猪饲养量93.30万头,肉蛋奶总产量10.20万吨[3],鸡540万只[4],种畜禽生产企业30家[5]。同时,在政策扶持下,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变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环县、庆城县、华池县、镇原县、宁县被列为甘肃省牛羊大县。 1.1.2规模养殖步伐加快 全市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规模户分别达到804个、6.8万户,规模养殖比重由2006年的39%提高到46%。其中肉绒羊规模饲养量达到78.40万只,占全市的31.0%;肉牛规模饲养量达8.75万头,占14.0%;生猪规模饲养量达85.00万头,占87.8%。同时,一大批畜禽品种好、养殖规模大、经营效益高、品牌意识强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脱颖而出,形成了“宁州肉羊”、“东紫”牌早胜牛、“天兆种猪”、“解玉花羊绒”、“中有”牌鸡产品、“嘉仕”牌豆奶粉和液态奶、“古象奶粉”等诸多品牌,有4家养殖场被评为部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14家养殖场被评为省级示范场[6]。 1.1.3产业化经营取得实质性突破 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等方式,畜禽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全市现有从事草畜产业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30家;草畜产品加工企业20个,其中肉类加工企业6个、草产品加工企业5个、乳品加工企业5个、绒毛等其它加工企业4个;活畜交易市场91个;创建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640个[7]。主要体现在下两方面,一是投资经营模式多元化。国家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庆阳市关于肉牛、肉羊等畜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出台后,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纷纷返乡兴业,建办规模养殖场,畜牧产业融资规模逐步扩大。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4种类型。①集中经营。养殖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成员共同投资建设,如环县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产业示范园是由各生产企业联合投资建设,如以西峰区鄢旗坳为代表的循环农业示范区。②独自经营。如环县世强牧业公司,由个人投资兴办,目前已完成投资800余万元,完成肉绒羊养殖、繁育、育肥、屠宰加工和销售的全产业链建设。如宁县甘肃陇牛乳业有限公司,是由个人投资兴办的一家集饲草销售、奶牛养殖、鲜奶加工配送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生产酸奶饮品5万t,养殖奶牛500头。③股份经营。如镇原县甘肃中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是由董事长张华等几个股东投资兴建的集饲料加工、孵化养殖、屠宰加工、有机肥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肉鸡养殖企业。④技术合作经营。如庆城县甘肃天兆猪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加拿大的养猪公司Hylife合资建立的专业从事种猪繁育、销售和服务的现代养猪(育种)中外合资企业,引进866头优质种猪资源,同时买断了FAST在中国的种猪基因改良技术和成果,确保种猪主要性能与北美同步改良。二是养殖标准化。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庆阳市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广泛宣传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政策和创建内容,引导广大养殖场户积极参与。对养殖场生活办公区、生产区、隔离区、粪污处理区等进行合理布局,对畜禽养殖圈舍、水电路设施、消毒防疫设施、粪污处理设施、饲料间配套设施、畜禽养殖档案以及各类技术规范、规章制度等软硬件设施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化建设,大部分养殖场实现了“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的要求,全面保障了“菜篮子”畜产品的有效供给,提升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1.4综合效益明显提升 立足资源优势,围绕“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广科学饲养措施,畜禽养殖综合效益明显提高。2013年,全市畜牧业增加值达到8.1亿元,较2006年增长65%。农民人均从畜牧业中获得的纯收入为35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1%,畜牧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之一。 1.2畜牧业发展的主要模式 1.2.1养殖大户经营模式 养殖大户经营模式的特点是以家庭为经营单位,一般养鸡规模1000~2000只,养猪50~60头,养牛20~30头,既具备散户饲养的灵活性又有集约化饲养的规模性与专业性,是“家庭农场的雏型”,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如环县养殖大户朱晓峰,2013年通过双联惠农贷款30万元建立了标准化的羊舍,年出栏肉羊1000余只,年毛收入达100万元以上。 1.2.2肉羊养殖的“30+1”模式 庆阳市坚持标准化发展方向,创新经营模式,逐步形成了以宁县为代表的“30+1”模式(户养30只母羊+1只公羊,村30个农户+1个龙头场户),如宁县宁州肉用种羊场、甘肃大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县良平肉用种羊扩繁场,现已发展规模养羊户超过3100余户,走出了“小群体、大规模”和“公司+农户”的路子。 1.2.3“合作社+农户”模式 按照品种良种化、养殖舍饲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秸秆饲料化、粪污无害化的“六化”标准和“统一养殖品种、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饲料配方、统一疫病防治、统一青贮饲草、统一销售服务”的“六统一”管理模式组建专业合作社,带动发展规模养殖,形成“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如环县六合碧专业养殖合作社吸纳社员75户,合作社开展良种繁育,生产优质二元杂交羊,为全县养殖户提供良种肉羊和饲草料,提高了养殖饲养科技含量。庆城驿兴养殖专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社,不但在农民和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还把一个个单打独斗面对市场的农民“捆成捆”,帮助他们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和发家致富的能力。 1.2.4“公司+基地+农户”模式 “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形成了企业和养殖户的利益共同体,由企业和养殖户共承担市场风险,延长了畜牧产品的价值链条,有益于畜牧业收益水平的提高[8]。以镇原中盛为代表的“公司+基地+农户”的肉鸡全产业链,建成标准化种鸡场6个、鸡苗孵化中心1个、标准化肉鸡养殖小区90个、有机肥加工厂1个,饲料加工厂1个,实现了肉鸡全产业链经营,延长了产业链。不但促进了畜牧业从传统的放养型向依靠科技、兼顾规模和效益的现代化型转变,而且有效克服了过去散养模式资金短缺、技术落后、防疫困难、销售不畅等各种弊端,为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模版和持久动力。 2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庆阳市畜牧业在转型过程中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和丰硕的成果,但从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系统发展的角度衡量,还存在以下问题。 2.1融资困难,资金周转不足 由于受金融体制和融资政策的限制,企业普遍反映融资比较困难。养殖企业融资主要靠农行、信用社的贷款。庆阳的畜牧产业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抵押物少,又难以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且养殖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正常周转所需流动资金数量大,致使资金供需矛盾非常突出。融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贷款难。主要表现为银行贷款难度大(商业银行贷款一般要求房产、土地等不动产作为抵押,而许多中小型养殖企业是租赁经营,房产、土地、设备等有效固定资产不足,造成贷款难度大)、手续繁杂、审查周期长(据养殖户普遍反映,贷款落实到位一般在3~6个月);二是贷款期限短。一般贴息贷款在1~2a,不能满足畜禽生产周期需要;三是贷款资金量小,各种惠农贷款一般是2万~10万,而养殖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正常周转所需流动资金量较大,远远不能满足企业正常经营需要;四是融资渠道窄。商业银行贷款难度大,其他私募基金贷款管理不规范且利率高,养殖效益绝大部分用以支付贷款利息,严重影响养殖企业的积极性;五是金融秩序混乱。银行乱收费、乱放款,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高息揽存、高息放贷,产业资本大量流向民间信贷,中小企业融资越来越难。 2.2缺乏大型专业交易市场和精深加工企业,产业链条短 目前,庆阳市活畜销售主要靠小商小贩的贩运,销售过程中中转环节过多,互相压价、层层剥皮现象严重,一个萝卜几头切,致使养殖效益低下。同时,外地商贩入场入户收购对防疫也造成很大压力。另外,尽管庆阳市有肉类加工企业6个,但加工能力小,年屠宰加工肉牛能力仅1万头、肉羊10万只、猪30万头、肉鸡3600万只,冷藏库容5000t,绝大多数牛羊以活畜形式调往外地,产品附加值低,影响养殖业的效益。 2.3养殖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专业人才缺乏 目前庆阳地区从事畜牧养殖业的人员主要有三类,一是回乡创业人员,二是从事传统养殖且具有一定经验的养殖带头人,三是大学生创业人员。前两类人学历层次比较低,专业知识极为匮乏,而刚从学校毕业的创业者没有在养殖第一线的从业经历。技术和管理方面的经营风险对养殖户造成了最大的威胁,畜禽乱用药、超量用药、盲目治疗等现象没有彻底杜绝,致使养殖效益低,畜产品安全存在隐患[9]。 2.4良种体系不健全 庆阳市有供种能力的种畜禽场少,良种供应大部分靠外引,成本高,效益差。现有的70多个冻配点,能正常开展冻配改良工作的不到1/3,大部分黄牛冻配点基础设施落后,设备陈旧老化,严重影响着品种改良工作。肉羊、绒山羊良种自繁能力不足,供种能力不够,人工授精技术应用范围非常低,限制了良种公羊的改良潜能,严重制约着肉羊、绒山羊的良种化进程。 2.5缺乏信息平台 养殖业缺乏信息平台,从业人员不能及时了解科学养殖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等[10]。特别是一些养殖户只顾养,不看市场需求,不能及时调整产业结构,致使出现宰杀母畜的现象,畜产品价格常出现周期性波动,养殖业风险加大。 2.6养殖小区重建轻管 近年来,政府、企业、农村种养殖大户,技术能人、农民经纪人利用技术、资金和营销网络等优势,创建了多种形式的养殖小区和合作社。但许多养殖场仓促上马,以套取政府财政补贴为目的,项目没有得到科学规划,造成许多养殖小区和专业合作社存在“空壳化”现象。甚至一些中小企业和农户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在养殖圈舍建设上,等圈舍建好以后,缺乏流动资金,无力购买畜禽和饲草料,致使一些养殖场户的圈舍空置,造成资源浪费。 3发展建议 按照“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以发展现代畜牧业示范点和牛羊产业大县建设、国家良种补贴和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甘肃省财政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等项目建设为切入点,着眼于实现布局区域化、园区特色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循环高效化,壮大以草食畜牧业为主的循环高效农业,强化畜牧业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支持和保护,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努力将庆阳市建成省级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样板。 3.1多渠道整合资金支持 畜牧业发展资金是发展现代畜牧业重要保障。应利用省上草食畜牧业专项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大户牵头、银行支持、农户参与等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畜牧业发展。 3.1.1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多元投资 一是要强化信贷保险支持,大力开发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以畜牧养殖场(活畜、居民房屋等)为抵押的信贷业务,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加大对畜牧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二是积极引导相关保险企业开展畜牧业(特别是肉牛肉羊生产)保险试点(或以财政资金支持养殖保险),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吸引社会资本发展畜牧产业,促进多元投融资机制的形成。四是政府搭建平台,鼓励民间资本成立专门投资公司和担保公司,解决养殖场户临时性周转资金困难的问题。五是实行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养殖场户进行补贴或奖励。 3.1.2全面审计养殖专项资金 对养殖专项资金进行全面审计,严格审查资金安全,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下级向上级虚报现象,或者上下串通、部门单位间串通虚报数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是否存在保险公司骗取保险补助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其次,要进一步落实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补贴政策需要平稳持续,母畜补贴、棚圈建设补贴、青贮池建设补贴以及机械补贴要根据各地区的畜牧业发展水平而各有侧重。各种政策性补贴不仅仅要为养殖户带来实惠,更要对畜牧标准化、良种化、机械化发展予以有力支持。 3.1.3利用财政资金对牛羊猪产业实行 “四补一贴”应对牛羊猪良繁体系建设、标准化养殖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养殖户种草和秸秆青贮、氨化进行补助。对投入养殖的企业贷款进行贴息,贴息由省、市、县和养殖户按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贴息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3.2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化组织发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多样化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化组织发展。一是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出一批畜产品品牌,使其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确实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二是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的“五化”要求,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或联合其他生产经营组织兴办加工、流通服务业,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提升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和组织带动能力。三是加快配套产业建设,扶持企业或合作社建立畜禽专业交易市场(调运中心)、畜禽产品屠宰、仓储等设施,发展生鲜畜禽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实现收购、加工、包装、冷藏、批发、零售网络,促进养殖业全产业链的发展。 3.3实施畜牧业科技创新工程 一是开展院地、院企合作,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等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良种、饲养管理、饲草料种植加工、畜产品加工、副产品研发等方面开展合作。二是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养殖业科技含量,把科研、试验、示范、推广、服务融为一体,推动养殖业实现产业化发展。 3.4健全信息服务网络,拓宽产业发展平台 一是以农业信息网、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为平台,通过现代化的信息管理,加强对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建立手机短信信息网络平台。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畜禽产业运行的监测预警,组建畜禽产业信息服务中心,实时提供国内外政策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信息、产品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等多层次、多领域的信息服务。三是健全中介服务机构,组建养殖协会、屠宰协会、经纪人协会。四是重点围绕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疫病防治,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衔接、跟踪问效的科学服务网络。 3.5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确保畜产品安全 饲草料是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一是大力种植紫花苜蓿,在全市大面积退耕种草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台塬地、庄前屋后空地种植紫花苜蓿,每个草食畜规模养殖场都要配套紫花苜蓿种植基地。二是充分利用全市20万hm2全膜玉米等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按照1只羊青贮0.5t、1头牛青贮2.5t饲草的标准推广玉米秸秆青贮。三是抓好一年生牧草种植,推广“秸秆-养畜-沼气-有机肥-特色优势产业”等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模式、“青贮银行、青贮合作社、代贮、揉丝打捆”等秸秆加工利用模式,促进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农村能源(沼气)的有机结合,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同时要强化畜禽疫病防控。按照“完善市级、加强县级、建设乡级”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突出抓好防疫队伍建设,完善技术人员对本辖区内较大规模养殖场分片包干、定场定人负责制度,做好防疫监督、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重点做好畜禽重大疫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消毒灭源、检疫检测等综合防控措施。强化对活畜及产品上市、流通环节的监管,防止外来疫情传入,实现“有病不流行、有疫不成灾”和“外疫不传入、内疫不发生”的目标。 作者:宋淑珍1;魏玉民1;郎侠1;王彩莲1;宫旭胤1;潘发明1;王斐1;刘立山1;杨发荣1;鲍宝忠2 单位:1.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2.甘肃省康乐县流川乡畜牧兽医站 浅谈现代畜牧业发展: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思考 摘要:发展现代畜牧业,必须要有完整的产业链条才能拉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的进一步提高,实现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加,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如何打造从生产基地到消费者餐桌的畜牧业全产业链,是摆在畜牧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文章通过分析肃南县在畜牧业全产业链的开发建设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产业实际,借鉴其他县市的成功经验,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肃南;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对策 甘肃省肃南县是一个以天然草原放牧为主的畜牧业县,兼营少量的种植业。畜牧业是全县的主导产业,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近年来,肃南县深入贯彻全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大会和全市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工业化思维谋划畜牧业,以生态保护为核心,以提高发展质量为主线,以舍饲半舍饲养殖为主要模式,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目的,强化完善“政策扶持、示范引领、项目驱动、金融创新、品牌带动”机制,推动畜牧业由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向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转变,提升畜牧产业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大力发展以细毛羊为主的羊产业,着重从养殖、加工、营销三大环节入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在标准化规模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创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发展环节取得一定成绩。 1肃南县畜牧全产业链开发建设情况 1.1调整产业布局,提升主导畜种 肃南县立足本县资源优势,突出细毛羊特色畜种,着力调整畜牧产业内部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大力实施产业化经营战略,基本建成了70万只甘肃高山细毛羊生产基地、6万头牦牛生产基地、800头祁连山马鹿驯养基地和3333hm2(5万亩)优质牧草种植基地。实行舍饲育肥、错季销售等方式,年育肥出栏肉牛肉羊50万头(只)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季节性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大力支持发展甘肃高山细毛羊,积极引进优良品种开展细毛羊改良,年改良细毛羊20万只以上,细毛羊数量逐年扩大,品质稳步提升。2016年6月末,全县细毛羊饲养量达到70.1万只,只均产毛量达到3.93kg,羊毛综合品质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 1.2突出标准化生产,打造特色品牌积极推广应用 引种改良、人工授精、舍饲喂养、绵羊穿衣、机械剪毛、分级整理、标准化标记等畜牧业实用技术43项,全面推行优质细羊毛地方生产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畜牧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累计推广绵羊穿衣15万件、机械剪毛89万只,组织化销售细羊毛2330t,每千克价格均比分散销售价格高2元左右。着力推进品牌化经营,提升天然畜产品绿色品牌优势,“祁尔康”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赛美奴”(毛)、“九排松”(肉)2个商标被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惠成”牌鲜冻牛羊肉和风干牛肉取得绿色食品认证;全县7个乡(镇)通过无公害牛羊肉一体化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肃南高山细毛羊、肃南牦牛、肃南马鹿鹿茸获得农业部地理标志认定登记证书,以“草原惠成”、“赛美努”、“九排松”等商标为系列的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品牌效应进一步发挥,“三品一标”养殖规模占总量的45%以上。 1.3强化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依托项目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力度,畜牧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累计建成养殖小区85个、暖棚羊舍12535座、绵羊人工授精配种站160座、药浴池134座、剪毛棚32座、储草棚950座、大小青贮氨化池224个、高标准细毛羊育种棚4座、高标准羊毛存储棚6座,建成加工、储存为一体的饲草料点16处,发展人工草地1.13万hm2(17万亩),95%以上的小畜和50%的大畜越冬实现了暖棚化,舍饲养殖率达到70%以上。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推动规模化互动互促的发展目标,带动畜牧产业提质增效,已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场4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场7个,标准化规模养殖主导作用日趋凸显。 1.4积极开拓市场,稳定销售渠道 先后建成1个综合市场和4个乡(镇)农贸市场,积极扶持畜产品运销经营大户,初步建立起稳定的销售渠道。推进畜牧业与生态工业、特色文化旅游业的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开发以绿色原料为主的保健产品、以牛羊肉精细化分割包装为主的冷鲜和熟制系列产品、以裕固族传统美食为主的民族特色餐饮新产品,推动畜产品加工销售的系列化、品牌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1.5培育经营体系,延伸产业链条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社+基地+农牧户的基本模式,支持规模养殖户和能人参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鼓励土地(草原)向合作社、种养大户合理有序流转,先后组建农牧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297个,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创办了以草原惠成肉食品加工厂和皇家牧场等为主的肉食品加工企业,以祁连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主的食品保健品加工企业。 2现代畜牧全产业链开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肃南县在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基础设施薄弱,饲草料基地建设滞后,生产方式转变进程缓慢,设施装备落后,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弱。二是畜产品加工企业少,产品精深加工不足,带动能力弱;专业合作运行不规范,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缓慢的态势没有明显改进;缺乏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规模小,流转程序简单,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常流转,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三是市场建设滞后,流通渠道不畅,农牧民买难卖难和增产不增收的问题仍然存在。加之农牧民参与市场、走向市场的意识不强,产品进入消费领域的中间利润被多层分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收入。四是受气候条件、地理位置的影响,产业布局落实措施不到位,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牧民受短期利益驱使,随意调整畜种,细毛羊整体发展速度受限,同时,产业发展中,初级生产的多,加工增销的少,存在一头强、一头弱的情况,影响了产业规模的提升和整体效益的发挥。五是缺乏新型经营主体,土地(草原)流转规模小,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 3对策和建议 3.1提升畜产品加工能力,增强生产竞争力 在抓好现有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的同时,采取招商引资、民间投资、合作入股等形式,广开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渠道,开发以绿色原料为主的保健产品、以牛羊胴体精细化分割包装为主的冷鲜和熟制系列产品,有效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畜产品加工销售的系列化、品牌化。积极推行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支持企业参与生产基地建设,确定区域发展订单生产,制定饲草料使用、疫病防治、规范出栏等方面的统一标准,严格生产环节管理,确保产品绿色优质,提高市场影响力、占有率,带动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3.2推行舍饲精养技术,促进生产方式转变 坚持规模发展、适度集中的原则,按照一次规划布局、分步推进实施的思路,整合项目和资金,连片推进养殖小区建设,不断完善养殖棚舍、饮水供电、饲草料储备、牧草加工机械等基本设施,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效应显著的养殖场(小区),走以细毛羊产业为重点的舍饲精养之路,有效壮大舍饲半舍饲养殖规模,积极推广科学补饲、多胎繁殖、四季均衡出栏技术,改变产品供应季节性短缺、效益受限的局面,推进传统放牧生产方式向现代舍饲发展方式转变。鼓励支持农牧民群众利用现有耕地、圈滩种植优质牧草,在适宜地区建设草原打草场,用好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增加饲草料产出规模。加大饲草料加工储备点建设力度,配套饲草料加工设备,推广牧草加工调制技术,降低生产成本,保障舍饲养殖饲草料有效供给,促进养殖方式转变。 3.3健全市场体系,拓展销售渠道 按照“巩固周边市场、开拓国内市场、瞄准国际市场”的要求,抢抓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化经济合作,紧紧围绕主导畜产品,巩固发展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研发应用新产品加工技术,扩大系列产品生产规模,在条件具备的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网点,并主动开展出口创汇销售工作,壮大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市场主体,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形成稳定的绿色有机畜产品供应体系。创新新常态下的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导向,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面向农村的电商网购业务,拓展特色优势畜产品销售平台,建立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开展网上展示和网上洽谈,增强信息沟通,搞好产需对接,以品牌的有效运作不断提升品牌价值,扩大知名度。推进电商与实体流通结合,拓宽销售渠道,畅通各种形式的对接直销,促进绿色、有机畜产品销售。 3.4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内生活力 全面开展土地(草原)确权工作和农牧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工作,创新农牧村融资途径,推行农牧村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农牧业生产设施质押贷款,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建立土地(草原)流转服务中心,为土地(草原)依法有序流转搭建平台,引导和鼓励群众通过转租、承包、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依法向养殖大户、经营能手、专业合作社有序流转,进一步释放生产要素潜能,激发内生活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经营方式加快转变,提升发展能力。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合作社,以示范社为载体,加强合作社监管,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创建培育家庭农(牧)场,带动产业提质增效;依托优美的自然风光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带动农牧村发展、农牧民增收。 作者:袁毓锋 单位:甘肃省肃南县农牧业委员会 浅谈现代畜牧业发展: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和政县委、县政府按照临夏州委、州政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壮大特色经济的意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明确了把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全县夯实特色经济发展基础,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点和突破口,使全县畜牧产业呈现出速度加快、规模扩大、产业链延伸、效益提高的良好态势。 关键词:和政县;现代畜牧业;养殖 近年来,和政县把现代畜牧产业作为特色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优势产业,坚持走区域化发展、产业化经营和科教兴牧的路子,加快建设肉牛、肉羊及奶牛三大产业和瘦肉猪、良种鸡两大基地,把和政建设成全省重要的牛羊集散地和清真肉乳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临夏州委、州政府在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中,把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促进全州农村经济发展和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产业,为和政县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1现代畜牧业发展现状 1.1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基地初步形成 2016年,和政县草食畜饲养量达到36万头(只),肉牛存栏5.8万头,奶牛存栏0.5万头,肉牛出栏2.2万头,出栏率为40%;肉羊存栏29.2万只,出栏18.5万只,出栏率为62%;牛羊肉产量9750t,鲜奶产量750t。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600元。 1.2市场流通日趋活跃,屠宰加工持续发展 全县有牛羊大小交易市场10个,长期从事牛羊贩运人员500多人,2016年全县交易量为牛5.3万头、羊22万只,其中1.5万头牛和13万只羊产自本县,3.8万头牛和9万只羊来自外地。全县建成的牛羊肉加工企业5个,年屠宰加工能力1万多吨,其中牛肉5850t,羊肉4800t,产品远销兰州、广州、北京、贵州、福建、西宁等地。全县已建成的日加工能力10t以上的乳品加工企业1个,年鲜奶加工能力3000t,2016年加工鲜奶2750t,生产干酷素2572t。 1.3饲草料资源丰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临夏州天然草原总面积2.004万hm2,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1.91万hm2,累计人工种植面积0.642万hm2。全县现有青贮氨化池6.2万m3,青贮秸秆达5万t。秸秆利用率达到45%。 1.4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支撑作用不断提高 一是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县、乡配套的畜牧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全县共有各级畜牧兽医服务机构17个,其中县级3个,乡级14个。从业人员107人,其中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82人,工人25人;在专业技术人员中,本科学历45人,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35人,初级职称31人。二是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全县现有种羊场3个,年提供种羊500多只;牛冻配点26个,年冻配改良和纯种授配1.4万头;绵羊常温人工授精点2个,年改良授配1360只。全县牛、羊良种率分别为85%、98%。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规模化养殖数量小质量不高 据统计,和政县的牛羊饲养量只相当于发达地区一个乡的总量,在规模养殖中,肉牛户户均饲养肉牛6.11头,肉羊户户均饲养肉羊13.32只。牛羊良种率徘徊不前,全县出栏肉牛、肉羊胴体重虽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很大,与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求很不适应。全县日产鲜奶15kg以上的奶牛只有505头,占奶牛总数的1%。 2.2产业化程度不高 现有的肉乳加工企业设计生产规模大,但原料不足,企业对自身建设考虑得多,对原料基地建设考虑得少,争取优惠政策的力度大,对农民利益关心得少。作为产业化纽带的合作组织建设在和政县刚刚起步,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与企业地位不对等,致使企业没有与牛羊养殖场(户)结成利益共同体,产业经营步伐缓慢。同时,和政县还没有专业化的牛、羊交易市场。 2.3标准化养殖水平低 对粗饲料普遍未经加工直接饲喂的比例占70%;在精饲料利用上,全价配合饲料应用率仅占21%,饲养管理粗放,一些优良品种未能发挥应有的生产性能。绝大部分牛羊养殖户圈舍简陋,奶牛户没有专门的运动场,不少农户以养黄牛的办法养奶牛,普遍进行手工挤奶,管道挤奶和机器挤奶仅占10%。 3今后发展草食畜牧业的建议 现代畜牧业发展,应按照“扩繁增量、改良提质、完善体系、转变方式、产销衔接、健康发展”的思路,抓住临夏州实施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试点建设项目发展行动的有利时机,以良种为核心,草料为基础,饲养为关键,防疫为保障,产业化为方向,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和能繁母牛养殖,实现扩繁增量目标,坚持实用技术普及推广和高新技术引进示范相结合,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加大专业市场建设和肉乳龙头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经营优势,努力促进产销衔接,推进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3.1积极转变饲养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 以养殖小区建设为突破口,切实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突出规划设计的同时,坚持规模养殖与千家万户养殖相结合、整乡整村养殖与专业小区养殖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农户利用小额信贷等发展规模养殖,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有效形式,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村和养殖小区建设。积极扶持引导养殖户出户人园,建设高起点、标准化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示范园区,大力创建千头牛、万只羊、万头猪养殖乡镇,百头牛、千只羊、万只鸡养殖专业村。 3.2实行良种补贴政策,加快品种改良步伐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良种奶牛补贴和甘肃省草食畜牧业发展行动肉牛改良补贴,争取更多的补贴资金。二是根据和政县牛羊改良实际,结合国家和省上的良种补贴政策,长期实施和政县畜牧良种工程,加强高产奶牛性控冻精配种、牛冻配点和人工绵羊腹腔镜冻配受精点建设及技术培训工作,重点推广奶肉牛冻配改良技术和肉羊杂交改良技术,扩大名优品种的引进数量,不断扩大改良范围,持续提高品种质量。 3.3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 一是由政府牵头,加工企业、养殖场户人股,成立畜牧业投资担保公司,切实解决畜牧产业发展中信贷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县上将各类涉牧资金整合起来,集中用于品种改良、草料开发、技术推广、小区建设、疫病防控、龙头培育、合作组织和奖励激励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使有限的财力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三是通过项目支持等办法,激活民间资金,拉动社会投入,使之成为发展现代畜牧业投入的主体。四是大力推广联户担保信用机制,切实解决千家万户养殖的投入问题。 3.4大力推进产销连接,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 一是转变观念,把专业市场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把扶持重点放在专业市场建设和本地原料利用量大、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强、对产业和农户带动能力大、税收贡献率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上,使之尽快发展壮大。二是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大力发展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发挥联结企业与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制定行业标准,行业行为,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协调、服务、自律和维权等职能。三是实行畜产品保护价政策。根据市场价格及原料生产成本,政府确定合理的保护价,防止生产的大起大落。 3.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的保障机制 加强和政县现代畜牧产业开发领导小组职能,切实做好产业规划计划制定、政策措施落实、项目申报实施、合作组织建设、龙头企业考核扶持等工作,全力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县政府要把扶持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把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作者:钟世雄 单位:甘肃省和政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下的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政策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农业政策制订与的主体是执政党或政府,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也包括各级政府的涉农机关。由于农业政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一直以来就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农业政策的不断调整改革,我国的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单是近三十多年来在农业政策改革的带动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就取得了喜人的成果,其中不同时期不同的农业政策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些政策虽然基本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以家庭联产承包为核心的土地政策改革(1978-1984)。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历史上一件开天辟地的事情,通过这次农业政策的调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革之后,虽然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但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证了农民的土地支配权和对剩余产品的受益权,从根本上解放了农民,使其积极性大大提高,也因此在很多时期内中国解决了全国的温饱问题,堪称一个世界壮举。第二,以农产品流通和乡镇企业发展为核心的农村政策改革(1985-1997)。经过前一阶段的政策调整,我国的农业生产有了大幅提高,但是由于市场体制不够灵活,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收受到了一定影响,于是国家及时出台“购销同价”、“保量放价”等政策放开市场,促进农产品的流通,从而巩固加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同时又出台产权改革、技术革新等政策加快乡镇企业改革,为整个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第三,以“粮食保护价”为代表的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1998-2001)。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粮食价格波动相对较大,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国家于是出台了“粮食保护价”的农业补贴政策。这是我国第一个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的农业政策,其初衷是好的,而且在初期一定程度上坚定了农民种粮的信心,但是由于实施过程中诸多问题的出现,它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农民增产增收的双重效益。第四,农业税的减免(2002至今)。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同时对农业的依赖性也更趋强烈。为了强化对工业的支撑,更是为了解决多年来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改革政策,其中以“取消农业税、反哺农业”、“两减免三补贴”为典型代表,同时从国家预算层面加大了对农村的财政支出。这些政策及时地解决了农民增收问题,也保证了工业化的继续推进,但是从长远来看,它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第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的农业政策改革(2006至今)。随着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我国的农业政策由纯粹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导向转变为农村社会全面发展的导向。这一阶段,国家除了深化农业增收和农民增收的政策改革外,还从教育、环境、医疗等多个方面出台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的转型发展,虽然由于实施时间不长、效果不是多么显著,但是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 二、农业政策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机制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一系列农业政策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尽管有些政策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核心问题,但是大部分政策还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那么这些政策是如何发挥效应的呢?这就涉及到农业政策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机制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农业政策对农村经济的引导。首先,农业政策可以有效引导投资流向,比如农业税取消以后,中央财政成了农村公共投资的主要来源,这样大批资金就直接流向农村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其次,农业政策可以有效引导农村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另外,农业政策可以有效引导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第二,农业政策对农村经济的调控。首先,农业政策可以调控农产品的供求关系,这既包括农产品的进出口政策,又包括国内供给政策;其次,农业政策可以调节价格,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政府的“农产品保护价”政策,我国粮食生产在1998年至2001年连续减产,很大程度上就在于粮食收购价格偏低,于是国家及时出台“粮食保护价”政策保证农民收益;另外,农业政策可以调节收入,比如我国2006年废除农业税以后,又先后出台了种粮直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政策,同时大兴水利建设,这些政策都直接或间接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第三,农业政策对农村经济的激励。首先,农业政策从产权方面激励农村生产,比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明确了农民的主体地位,从而使农民很自觉地进行农业生产,而不再依靠以前的行政指令计划;其次,农业政策从需求方面激励农业生产,比如国家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经常合理运用保护价政策,这样即使是粮价下跌到接近或低于生产成本时,政府会通过粮食专属系统买进,从而保证需求关系的平衡;另外,农业政策从创新方面激励农业生产,这包括技术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比如我国在实施“发展现代农业”政策以来,就通过生产经营模式、农业科技运用的创新大力发展集约型农业和生态化农业。 三、如何利用农业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政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而且是在特定机制下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这样以来,农村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从农业政策入手,尤其是从机制方面着手,寻求一套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政策体系,从而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积极发挥农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农业政策引导的根本在于通过提高要素投入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加快深化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规范承包、租赁、转让、入股等土地流转形式,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集中,从而提高土地要素的利用率;其次,优化农业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具体的财务管理、财务监督等手段,使得农业财政支出增加的前提下,保证农村生产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开发等支出的效用最大化;另外,强化农村科普知识的教育工作,既要吸引青年学生回到农村创业,又要对现有的农业生产者进行有效培训,在实现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的基础上,通过科技提高各个要素的利用率。第二,积极发挥农业政策的调控作用。农业政策调控的根本在于站在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注重各个政策的整合统一,实现最大的政策合力,首先,通过户籍制度、工业反哺农业等政策的完善,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和谐的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其次,通过对建筑工业用地和农业用地使用的调控、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种植的调配、国家投入与社会投入的调配以及科技投入的调配,建立一种长效农业投入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的综合性发展;另外,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引入构建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并结合传统的农产品营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实现农业生产成本最低化,构建一个高效低廉的农产品城乡流通网络。第三,积极发挥农业政策的激励作用。农业政策激励的根本在于保障农民没有后顾之忧的前提下,实现增产增收,首先,巩固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和农产品保护价政策,最好实现二者联动机制的构建,避免过大的浮动性,保证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长效性;其次,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从而降低农民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引起的损失,这样农民从事生产就少了后顾之忧;另外,强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既要保证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资金来源的广泛性,又要保证农民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从而激发农民扩大生产或增加投入的动力,尤其以更优惠的金融政策鼓励农民从事生态高附加值农业生产,使其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有助于自然生态的保护。 四、结语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可持续发展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原则,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导向,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我国的农业政策同样不例外。当前形势下,农业政策已经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因此在以后的农业政策制定中,我们要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心怀问题意识,更要兼具发展眼光,探索一套适合国情的农业政策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孔玉生 谢沅辰 单位: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演变经济影响 本文作者:李岩 孙宝玉 单位:陕西教育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考虑到农业在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作用以及农业的天然弱质性,从建国开始,我国政府就开始实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一方面通过对农业扶持,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为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积累。我国农业支持政策的选择与我国政府重要的战略决策以及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有关。为此,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经历的主要转折,可以将我国的农业扶持政策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分别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后、建立市场经济以后、加入WTO以来至今。通过对我国农业扶持政策的回顾和梳理,可以更清晰地反映我国农业政策的发展路径和规律,总结其经验和教训,为我国今后的农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思路和启示。 一、1949年建国——七十年代末: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萌芽阶段 解放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央政府一直把大力发展农业作为中央政府的主要目标,逐步发展互助合作组织和彻底进行,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因此农业恢复和发展较快,并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以及“”时期,这一阶段的中央农业扶持政策的特点如下: 1.以农业信贷和财政支农为主要手段 虽然该阶段的中央政府财力有限,但是农业信贷余额和财政支农总额基本上是不断增长的。据统计,支援农村生产支持和财政安排的农业事业费从“一五”的37.23亿元增长到“五五”的345.7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从“一五”的2.9%提高到“五五”的6.6%。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从“一五”的40.91亿元增长到“五五”的238.03亿元,占国家计划内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比重从“一五”的7.10%提高到“五五”的10.5%。同期,农业信贷资金余额也从82.1亿元增长到616亿元。 2.其主要目标是以农支工,为工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解放后,我国确立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建设思路,为此,必须依靠农业剩余的转移来实施这一工业化战略。1953年政府实施了以低价收购和销售为主要特征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通过“剪刀差”的方式为工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1953-1978年间,农民为国家工业化建设积累了高达3376亿元的资金,平均每年达135亿元,这笔资金是1953-1978年间全民所有制各行业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总数3680亿元的92%。从农业支持角度分析,该阶段的农业政策实质是以农支工。1980年与1949年相比,农业增长了2.8倍,而轻工业增长了25倍,重工业增长了98倍。 3.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性增长 解放后,农业发展是中央政府的工作重点,虽然国家的农业扶持力度不大,但依靠的强制“均平”机制,还是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农业发展的恢复性增长。粮食总产量和农业总产值虽有徘徊,但仍逐年增长。1949-197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由11320万吨增加到30476.5万吨,年均增产660.5万吨,年递增3.4%。在此期间,粮食增长率超过了人口增长率,为18%城市人口的低水平工业化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通过逐步发展互助合作组织和彻底地进行,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为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了基本保障,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的生产行为。 二、改革开放——九十年代初: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调整阶段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从原有重点优化发展重工业转变到产业协调平衡发展上来,重点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制度进行改革。这一时期的农业扶持支持往往和农村改革是密切相关的,农业政策的主要特点如下: 1.放开农产品价格 在农业生产向商品经济的转化中,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已经不再适应市场消费需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弊端日益明显。由于商品流通遇到阻碍、产量增加而质量不高、地区优势不能发挥以及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原因,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此,政府采用放开农产品价格的政策,陆续通过减少统购的数额、范围,提高定购价格;除少数重要农产品,其余全部放开价格,由市场调节,让农民在市场交换中受益,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保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2.加快体制制度创新 除了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和农业信贷外,政府开始重视通过体制建设和完善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农业和农村生产。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开始试点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该制度的确立克服了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的弊病,是推动近年来我国农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支持政策,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制度性政策支持,极大释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经济社会意义远远超过了农业集体化和。 3.开始矫正剥夺农业的方式 1979年开始,国家开始矫正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为核心的农业政策。在部分农产品市场已经开放和农业生产连年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棉、油、粮等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并开始对农产品价格管理体制和流通体制进行改革,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农业的支持。虽然从1978年到1990年间里,我国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绝对量仍呈不断增加的趋势,由1987年的261.2亿元增加到1990年的726.1亿元,但不论是工业品价格高于其价值的幅度还是农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的幅度,都呈逐步下降的趋势,因此其决定的“剪刀差”的幅度也由1978年的54.5%下降到1990年的25.2%。 4.投入农业的资金支持有限 虽然国家提高了对农业的资金支持规模,然而1978年以前的20多年时间里,农业基建投资平均占基建投资总额的11%,而1980年到1987年的7年时间里,则下降到5.3%,1988年更低,仅为2.9%。虽然从1989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对农业的投入比以前有所增长,还建立了农业发展基金,但实际上农业生产所需要的诸如柴油、化肥等也不充足,其真正投入的资金不到30%。农业资金的匮乏,加剧了农业的脆弱程度,阻碍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农民收入的提高。 三、1992年——2001年: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改革阶段#p#分页标题#e# 前一阶段,通过“剪刀差”,从农业中拿走了大量的“原始资本积累”,但这一阶段状况开始改善,农业从为国民经济“纳税”开始变为接受保护和扶持。90年代以后。这一阶段我国农业支持政策有如下特点: 1.以价格补贴为主要措施 这一阶段的农业扶持政策以价格补贴为主要形式,大部分用于降低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降低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虽然这项政策反映了政府对农业和农民生产的保护,但是,价格补贴是给国有农产品流通部门,不是直接补贴给农民,导致农民收益有限,补贴收益大部分落入国有商业部门。据测算,国家每补贴1元,农民只能得到0.14元。 2.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国家通过自上而下的政策传递方式,将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保护农民利益和农民生产积极的首要目标。由于长期农业资金大量流向工业部门,导致农民利益受到剥夺,负担过重。90年代以来,农业资金非农化流失仍在继续。1991-1996年,通过赋税流失的农业资金为2750亿元,以农业信贷方式流失的农业资金为4177亿元。为了保证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家开始强调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一方面国家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另一方面,国家连续大幅度增加了农业投资。政府坚持多予少取的支持政策,赋予农民更多的实惠,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四、加入WTO——至今: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完善阶段 长期以来,我国出台的农业政策涉及农业生产的,但是随着加入WTO,我国逐渐认识到:要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问题不只是农业生产方面,还必须重视农村经济的综合发展和农民利益。这一阶段我国农业支持政策有如下特点: 1.财政支农的绝对数量增加迅速 中国财政支农的绝对数量呈现出迅速增加的趋势。财政支农总数从2001年的1456.73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2900.87亿元,每年以13.76%的速度增长。这种支持水平的迅速上升,说明自从加入WTO之后,我国越来越重视利用国内支持的方式来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尤其是2004年,由于我国政府提出“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当年财政支农的增长速度达到了33.24%。 2.国内支持的结构有待完善 在微量标准之内,我国对于黄箱支持利用不充分。根据我国对WTO的承诺,我国的微量免除水平为8.5%。但是据统计,我国现在的微量支持水平只用2%左右。在WTO规则允许的12种绿箱政策措施中,我国只使用了6种,包括政府的一般服务支出、食物安全储备、国内食物援助、自然灾害救助、生态环境保护和地区发展援助,其余6种我国还未涉及。 3.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主要政策目标 由于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环境不宽松、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速度减缓,有的地方农民负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等原因,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针对此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成了各级政府处于每年工作的中心位置,并制定了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搞活农产品流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和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等。 五、未来“三农”政策走向 针对我国“三农”问题的现状,本文认为,我国“三农”政策将会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强化。具体包括:第一,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我国作为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粮食安全问题需要时刻注意,特别是在目前全球存在粮食危机的状况下,政府必将加大对粮食生产扶持,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种粮效益。第二,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近几十年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老化严重、投入欠账太多。发展现代农业就必须继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强化农业发展的基础。第三,建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政府正在努力建立一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包括“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农民就地拓展与外出转移相结合的就业创业机制;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农产品流通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监督管理机制,村民自治和乡镇政务公开的乡村治理机制等。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性银行会计营运风险防控探析 从近几年的披露报告来看,很多出现问题的企业,大多是由于其资金出现了阻滞,无论是资金的来源问题还是调配等等各种,越来越凸显出会计营运在其中的重要性,当然其风险防控的探析是很有必要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主要是服务我国的农业,包括各类农产品,畜牧业等等,所以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保障我国的基础农业的健康运行,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做出调整,不应该为拓宽自身的业务而忽略了重要的会计营运中的风险防控,因为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不能预料的后果,所以进行探析是很有必要的。 一、农业政策性银行会计营运风险防控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会计管理模式层级传递。 我们都知道,如果做一件事,需要传递很多层次,这样就会使效率下降,而且还不确保在传递过程中会出现传递内容是否全面的情况,所以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的现在,很多企业会下放其权力。农业政策性银行由长期以来的,总行,省行,市分行,县支行的会计管理模式,就会使得在制定和实施相关的会计管理中存在着我们所说的,很多制定的政策和管理方案滞后的情况,同时也不方便对下面的支行进行相关的管理,例如下面哪个支行出现了会计营运方面的风险,要经过各级向上传达,而且也不排除在这个过程中,有些领导为了不被批评,而封闭消息的事件,这样小事可以封锁,但是一旦碰到大事件纸包不住火的情况下,被总行知道后,这时候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而且是不一定能弥补的,这会给整个银行带来负面的影响,这种声誉风险是不可估量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就是多层级传递的坏处。 2.会计营运风险控制系统落后。 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会计营运部一般是负责会计营运方面风险的防范,但是一般这些网点在配备中一般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一个网点一个综合柜员要负责这个网点很多涉及的风险,这个是很难控制的。可能很多在柜台进行的交易还可以发现是否会存在可疑之类,但是如果自身通过其它方式例如电子银行之类进行的话,其风险就很难进行控制了,而且一旦出现这个综合柜员不是那么负责,或者对于风险防范的意识没有那么强的话,对于网点的损失是不能挽回的,这不能说是综合柜员没有尽到职责所在,人在很多时候会多少出些差错,不能避免人没有任何的差错,但是对于网点来说,这个差错是不能有的,不能出现的,那么这样的风险控制系统就是有待加强的。 3.事后监督系统落后。 所谓会计营运风险,并不是只有一个风险,它是涉及到会计营运方面的工作所一起组合出来的一个概念。农业政策性银行各项前台,后台都可能会出现会计营运的风险的,但是当前的时候监督系统没有给予一个归类,或者哪类业务容易出现什么类型的差错,在出现错误的时候,找到错误和解决错误是针对问题本身,但是作为一家银行的发展来说,从宏观总体来说,应该看到的是进行一个归集,但是现在其事后监督系统仍处在落后的阶段。 二、农业政策性银行会计营运风险防控途径和方法 1.减少会计营运风险管理层次。 针对农业政策性银行逐级传递,层级过多的问题,在会计应该管理中,应该缩减这其中的步骤,由总行统一制定会计营运管理目标,这样给予总行有更好的对下面支行和网点的控制能力,这样的措施一旦实施,效果是明显的,这中间层次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例如传达不到位,不完善,没有真正做到等等,就由总行直接知晓,不会使得下面各支行负责人之类有更大权力去掩盖住存在的问题,方便对会计营运风险的控制。 2.加大专业人员控制风险。 对于会计营运部来说,控制风险是核心,也是整个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中心,所以不妨在这一块加大对综合柜员的使用情况,多设两名这样的综合柜员,让每个柜员都有固定的负责的项目,例如负责印章,负责单证,等等这类,让这样的使用更加规范,具体的权责也会是各项业务更加规范,出现差错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 3.设置预警风险系统。 其实很多风险发生之后,对其进行分析的过程中会发现,其实在某些业务交易中已经存在有这样或那样成为风险的苗头,如果设置有一些提前的警示,就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预防了一类风险的发生。例如,有些进行大额交易的,或者大批进行大额交易的应该自动列为可疑的交易对象,还有通过内部的设置,有些错误会不会生成需要的东西,或者弹出来这个业务需要有怎样的资料才能完成,像这样给予只能的事前预警风险的防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使得会计营运中的风险减少。 4.建立健全的事后监督机制。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如果没有一个监督的部门存在,那么就会乱套。农业政策性银行也不例外,其在操作处理的过程中如果要更好的规避风险,使得前台后台人员有风险的意识,认识到风险发生的严重性,就需要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事后监督部门来进行督导和指引。或者是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可以向事后监督部门进行反馈,让其给予一个正确的解决方法,也让整个业务发展进行得更加顺畅,不至于会出现所有人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5.建立会计运营风险评价和反馈系统。 这个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看到的,在进行了一系列的完善会计运营的过程中,不会说就不会出现风险了,而是尽一切可能来规避风险。所以,如果在进行了完善后还是出现了风险,不要否定说这些措施是不好的,只是需要完善和改进,在不断的摸索中使风险出现得越来越少。有一个对于会计营运风险的总体的评价和反馈,这样更有利于对找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更加完善解决的方法。 三、结语 会计营运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实实在在存在的,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在其不断发展的道路上,不能看到更好的发展就忽视了存在的风险,而是更应该来对会计营运风险进行防控,本来从其现状和问题出发,探究了对于农业政策性银行会计营运风险防控可能有用的一些途径和方法,希望对其发展是有益的。 作者:胡建军 单位:青岛科技大学 农业政策论文:中国农业政策发展与选择 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与农业政策回顾 19世纪四十年代到20世纪初,是全世界实现农业现代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渡时期,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现代农业的确立时期。在这个时期,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继全面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到了八十年代,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还只是处于走向现代农业的起步阶段。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50多年的农业建设,我国农业现代化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对农业现代化内涵的理解也在不断变化,按照对农业现代化内涵的理解,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开始现代农业建设的初期,处在学习苏联模式的时期,现代农业的基本内涵是指实现“四化”:农业机械化、农业化学化、农业水利化、农业电气化。第二阶段是20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处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总结了过去的历史经验,思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有了发展,即实现“三化”:农业基本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和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化。第三阶段是20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有了明显的新发展,表现为要实现六个方面的现代化:农民生活消费现代化、农业经济结构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和农业资源环境现代化。其评价范围已经扩大到农民生活消费和农业资源环境,注意了吸收发达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我国的农业经济建设是以半封建的农村生产关系为起点的,它具有分散性、落后性、劳动生产率低等特点。中国革命的胜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建立起完全新型的农村生产关系。要使我国农业迅速进入现代农业的运行轨道,一靠政策;二靠科学;三靠投入。而政策处于首要地位,回顾新中国农业发展史,每一个成就的取得都是正确政策引导的结果。鉴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变化和农业部门的表现,我国的农业政策已经从增加生产(尤其是谷物生产)转向了农业收入支持和环境关注。1990~2005年的我国农业政策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97年以前以提高产量为重点,1998年以后则将重点转向了农业收入,并且加大了对环境的关注。经过两年的试点工作后,2004年在全国范围实施的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是我国新农业政策的开始。 二、关于农业政策的探讨 政策总是根植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的。如果要分析一种农业政策,就必须对这个政策所在的具体社会政治经济环境进行深入了解。成功的农业政策必须与它所处的环境找到适当的平衡。这种平衡体现了综合意义上的要求,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就其内部联系的层次性而言,农业政策首先是直接受制于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即政府的农业政策源于一定时期政府确定的宏观发展战略和政府对特别时期具体情况的判断,后者为农业政策的特殊取向或变化提供了解释,前者则体现了一种随处不在的常规性影响。换言之,政府的发展战略给农业政策进行了角色定位,它影响着农业的制度基础、运行机制和社会利益结构,从而为农业政策的选择划定了空间。这样一个高度的概括有一个很重要的现实条件,即农业发展尤其依赖于国家的宏观调控,不仅是对农业本身的调控,更重要的是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调控;实现农业发展目标和解决落在农民头上的经济困难,必须纠正农业和其他部门之间的不平衡关系,必须依靠农业以外的国民经济政策。农业政策从来都不是孤立的现象,除了与环境之间的密切联系和某种契合外,各项农业政策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并通过这种关系的运动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农业政策结构中,每一项具体政策都起着维持和平衡整个政策体系的功能的作用,当某项政策的性质发生变化时,其他各项政策以及整个政策体系都会受到压力并发生变化。换言之,一项政策安排的作用和效率极大地依赖于其他有关政策的存在。由于各种政策安排是彼此关联的,因而不参照体系中其他相关的政策安排,就无法估价某个特定政策安排的效率。很显然,政策单项可能是有利的,但如果与政策体系中其他政策安排不能相容,则最终也是不实用的。因此,成功的农业政策不仅要与特定的环境达到平衡,而且还必须达到政策体系在结构上的均衡和协调。具体而言,农业政策的整合过程或政策之间的实际契合过程应当满足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完整性原则。每项政策都存在着一定的适用范围,而且一项具体政策往往只能解决有限的问题或者有其特殊的针对性,因此需要政府尽可能找出政策制定对象的可能性空间,尽量弥补政策间的空隙,减少政策结构上的明显漏洞,为各种农业问题提供相应的政策控制或解决方法;二是协调性原则。由于各项政策蕴含着不同的损益信息,从而对资源配置构成了不同的影响;三是互补性原则。一种政策设置不仅生成特定范围的产物,而且还可能产生种种副产品,从而导致政策风险或效应偏差,因此需要政府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来化险和防偏,以阻止或控制负面后果的发生及其累积趋势。 三、我国农业政策的选择 在我国农业发展的政策选择中,有一点是必须把握住的,那就是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能否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将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要达到这三个目的,农业政策必须有利于全国统一农产品市场的建立、有助于农民融入市场和市场经济、有助于农民转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生产、有助于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一)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具有以下意义:一是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是充分利用区域比较优势的关键;二是统一的农产品市场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手段;三是统一农产品市场的建立可以使市场信号真正作用于农业。只有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各个地区的农业才能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来布局。如果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中西部就能够从东部让出的市场中获益,形成东部拉动中西部农村发展的良性循环。如果国内市场分割,就会出现东部地区农业生产比较优势丧失以后,直接从国外进口农产品,和国际市场形成循环。如果中西部农村无法分享东部发展带来的好处,东、中、西部的差距就会不断扩大。 (二)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要素市场的发展是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源泉。如果农业政策的制定仅仅孤立在农业范围内,就不会有大的突破,农业也不会有大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的含义不应当仅仅理解为把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出来,应当理解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民收入显著提高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于创造新的非农就业机会;迅速降低农业人口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必要途径。这项政策与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数量相结合是唯一的、无可替代的政策选择。只有持续的经济增长以及城乡之间更加合理的资源配置才能真正成功地稳定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政府的农业政策往往更倾向于对农产品价格的干预。事实上,从长远看,对资源及要素市场产生影响的农业政策对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业的发展更具重要意义。 (三)改革农村金融政策,为农业部门融资提供便利。从长远的观点看,要从农业变革中获得利益,就必须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让生产不具备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转向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但是,农业生产资金的获得是影响转型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即金融和信贷问题是影响农民生产和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必须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目前正在进行的改革,本质上是通过注入国家资金对现有体制进行维护和维持,并没有改变体制和机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村金融改革的最终方向和出路应当是市场化。这包括两个方面: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和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化。农民在农业转型中,需要资金支持,在经营中更需要农业保险的保障。因而,改革我国农村金融政策,让信贷效率高的农业部门获得更多的信贷;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让风险性较高的农业获得生产经营的保障。 (四)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建立农业支持体系。建立农业支持体系,根据对我国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对我国农业支持水平、农产品比较优势及其国际竞争力的系统评估,我国农业保持可持续发展应考虑选择比较优势战略————根据市场需求,依托地区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确定农业的发展战略与方向。对于缺乏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战略调整的基点应在保证安全供给的条件下,适度减少生产;有效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供需缺口。对于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战略重点应是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发挥和实现比较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四、对农业进行适时的综合政策支持 我国应当建立一个促进农业发展的综合支持体系。农业政策综合支持体系对于推动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农业政策支持体系是根据对我国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对我国农业支持水平、农产品比较优势及其国际竞争力的系统评估而做出的结论。纵观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都适时地对农业进行了综合支持。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到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阶段,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也要求为农业提供实质性的有力支持。农业支持政策应当形成一个体系,包括农业基础设施支持、农业生产支持、农业营销支持和农业收入支持四个子系统。 第一,农业基础设施支持体系是最重要的一个部分。这里的基础不单单是指硬件上的基础设施,它包括农村的道路、水利、通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可以给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者的生活提供保障的各种软硬件建设。这一部分的经济效益是最不直接的,但是它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却是最长远的,因而它是农业支持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提高农村居民的教育水平和质量,提高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的关键是国家要增加经费投入。农村教育的重要性有两点:首先,如果农民能得到像城镇居民那样的小学和初中教育,在他们得到的工作中,就会有更高的生产率,从而对经济增长做出更大贡献;其次,如果他们的教育背景和城里人类似,他们调整到城镇的生活也将更加容易,并且城镇人对他们的抵制也会减少。 第二,农业生产支持是农业支持体系中直接推动农业发展的部分。建立和完善国家对农业的信贷扶持,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政策,继续在资金、技术上优先支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商品基地建设,加强对农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里最重要的是农业技术研究的投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支付和农业信贷的提供。 第三,农业营销支持是农业支持体系重视农业生产转化成经济效益的部分。价格支持显然是不能再使用了。况且,营销支持也不是价格支持这么简单,正如市场营销不是销售产品这么简单一样。这方面的措施应当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市场的建设;其次,信息的提供。建立全国和全球性的农产品生产、消费、价格等市场信息系统,有重点地研究与我国农产品出口有竞争的国家农产品政策及供需平衡变动情况与对策,把开拓国际市场作为开拓市场的重点工作来抓;再次,政策的调整。有关农产品生产、市场和价格以及国际贸易的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管理制度和政府职能都要有相应的调整;最后,合作社的组织。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建立地区以至全国性的分产品的农民协会组织(如农民大米协会、农民小麦协会、农民蔬菜协会、农民水果协会等),使千家万户的农民能同全国以至国际大市场联结起来。 第四,农业收入支持体系是农业支持体系中增加农业收入的重要一环。“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农民的收入问题。单靠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增加农业产出是不能持续提高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关键在于减少农民的数量,减少农村劳动力,让剩余的农业劳动力转变成非农业劳动力。在解决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上,需要解决农民的户籍问题。 我国目前的情况仍然是按照户籍来享受社会福利的,从这一角度,农民的户籍是需要解决的。但是,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真正目的是让他们能在非农岗位上找到就业机会,而不仅仅是享受福利。因此,对农民的教育支持是这一工作中重要的环节。否则,即便有很好的就业机会,也由于知识和技能的欠缺而不能胜任,创造再多的就业机会也不能解决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问题。 农业政策论文:中国农业政策调整思路 一、农业政策调整的基本背景 2004年农业形势好是相对前几年粮食减产和农民增收缓慢来讲的;2004年农业政策针对性强是针对前几年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来讲的。对2004年的农业政策调整要有深入的理解,必须先对我国农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所处的宏观环境有所了解。 (一)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差距扩大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这几年,虽然农产品供给充裕,但农民增收非常困难。由于农产品供大于求、农产品价格连年下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许多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1997—2003年的7年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年增长速度为4%,只相当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的一半左右。虽然国家“九五”和“十五”规划目标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均为5%,但这7年中没有1年达到规划目标。从收入增长的绝对数来看,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22元,比1996年的1926元增加了696元,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从4838元增加到8472元,增加了3634元。城乡居民收入比值1996年为2.51:1,2003年扩大为3.23:1。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差距扩大是农业政策调整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二)粮食产量下降,供求关系趋紧2003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4.9亿亩,是历史上最少的年份;总产量4307亿公斤,减至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低水平;人均粮食产量334•4公斤,降到1982年以来的最低水平。从1996—1999年,我国粮食连续4年丰收,从2000—2003年,粮食连续4年减产,后4年平均产量与前4年相比,粮食产量下降500亿公斤以上。同时,粮食消费量逐年增加,粮食产需平衡的年度缺口逐年扩大。弥补粮食产需缺口主要靠挖库存。在粮食总量关系趋紧的同时,品种结构矛盾逐步暴露,特别是大米短缺的问题较为严重。粮食供求关系由供大于求向供求趋紧转变,主要标志是2003年10月份和2004年3月份粮食价格出现两次较大幅度上涨。2003年10月中旬后,国际市场大豆价格上涨引发国内粮食价格上升,主要是大豆、小麦及面粉价格明显上涨,涨幅达20%左右。2004年2月下旬到3月份,南方部分地区大米价格大幅上涨引发全国大米价格上升,带动粮食价格上涨。2004年3月中旬,与上年同期相比,3种主要粮食品种平均价格上涨50%左右,其中大米价格上涨60%~70%,小麦上涨40%以上,玉米上涨21%以上。粮食价格由长期持续低迷到连续出现上涨是粮食供求关系出现新变化的重要信号。 (三)生产要素流失,资源约束增强近几年我国农业和农村生产要素大量流失,给农业发展带来严重的“硬伤”。生产要素流失突出表现在耕地和资金两个方面。从1996—2003年,由于退耕还林、农业结构调整和非农建设占用等多种原因,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1亿亩,平均每年减少1400多万亩。耕地减少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造成实质性的、不可逆的损害,使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矛盾更加突出。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偏离“三农”的倾向十分严重,农村资金大量通过金融机构流入城市。农村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四)农民权益受损,社会矛盾突出低价征用农民土地导致农民利益大量流失,而且征地补偿款拖欠严重。以土地换取发展资金,随意以低地价甚至“零地价”招商引资,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引发诸多经济和社会矛盾。拖欠农民工工资极为普遍,仅建筑领域2003年底以前的拖欠工资就高达几百亿元。农民工的要求并不高,回家过年能够足额领到微薄的工资就心满意足。农民因征地问题的上访增多,农民工以极端方式讨要工资的事例增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投资规模膨胀,通胀压力较大200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6.7%,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7.2%,为建国以来的最高水平。特别是钢铁、水泥、电解铝、汽车、纺织投资增长过快,投资规模过大,导致运力紧张,能源和部分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2003年国内生产资料市场销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8.1%,其中钢材价格上涨21.1%。在整个经济已经绷得很紧的情况下,农业特别是粮食供给和价格又发生大的问题,与煤电油运紧张、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交织在一起,出现“两碰头”,加剧了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甚至影响稳定的大局。出于对这种局面的担心,政府加大了对农业政策的调整力度。 二、农业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推进,对我国工业化发展已进入中期阶段认识的统一,政府已经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对农业政策逐步进行了调整。2004年中央发出1号文件和其他多个文件,农业政策调整的步伐明显加快,集中出台了一批新的带方向性的政策措施。 (一)“多予”政策(1)增加粮食生产投入。全国共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16亿元对部分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在前两年对部分地区的大豆和小麦实行良种补贴的基础上,把良种补贴试点范围扩大到部分地区的水稻和玉米,中央财政安排粮食主产区的良种补贴资金28亿元。对部分地区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给予适当补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安排这方面的专项补贴资金4.7亿元。(2)增加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中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达到550亿元,农村“六小工程”的投入超过280亿元,农村扶贫开发投入达到122亿元,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达到89亿元。正式启动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第一次明确了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纯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规定市、县将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3)增加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坚持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启动西部地区农村教育“两基”攻坚计划,重点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远程教育示范工程,对农村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支持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 (二)“少取”政策(1)少收农民的税。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5年内在全国取消农业税。后来鉴于粮食生产形势的严峻,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国家决定加大减免农业税力度。在黑龙江、吉林两省进行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在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1个百分点。一些沿海省份及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县也自费进行了免征农业税的改革试点。全国减征免征农业税233亿元,取消农业特产税68亿元,农民由此减轻负担共计301亿元。中央财政新增转移支付216.6亿元,加上以前基数,用于农村税费改革的资金达到520多亿元。(2)少征农民的地。严格保护耕地,全面清理整顿开发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暂停半年审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在全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特别是突破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级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三)“放活”政策(1)放活粮食流通。在前几年放开主销区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了主产区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实行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粮食期货市场进一步发育,玉米和黄大豆2号期货品种正式上市。(2)放活农村金融。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减轻历史包袱,完善产权结构,健全内控机制,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着力增强农村信用社活力。鼓励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3)放活农民就业。消除不利于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障碍,继续清理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歧视性政策和各项乱收费。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研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上学问题,一些城市已出台了具体的办法。为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对外出务工农民技能培训的“阳光工程”。 从2004年的实践来看,我国农业政策调整表现出3个基本特点:(1)对市场取向的改革更加坚定。面对2003年10月和2004年3月两轮粮价上涨,人们担心粮食流通市场化的进程会中断。但政府毅然出台酝酿已久的市场取向的新一轮粮食改革政策,在粮食流通市场化道路上迈出了最后一步。(2)对市场经济的驾驭能力明显提高。理性对待粮食回升,既没有过早平抑、扭曲市场信号,也没有向管制体制复归。这与1993年第四季度国内粮食市场出现波动以后当时政府所采取的应对策略形成明显反差。(3)对经济手段的运用更加娴熟。利用市场粮价的回升刺激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充分运用补贴等经济手段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特别是对水稻加大良种补贴力度。对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府先后公布了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和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提前发出价格信号,引导农民发展水稻生产。 三、农业政策调整的走向 2004年虽然在农业政策调整上迈出了一大步,并且实际效果很好,但这并不表明农业政策调整已经完全到位。下一步还有很大的调整空间,总的走向是稳定、完善、强化。下一步农业政策调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政府要与市场合理分工,市场解决起来更有效率的就由市场去解决,政府解决起来更有效率的就应当由政府来解决。比如2004年对化肥价格的管制效率就很差,是典型的政府越位。由于化肥的上游产品煤、电、油、运、气价格全面上涨,以及国际市场化肥价格上涨,控制国内化肥价格造成企业开工不足、化肥出口增加和进口减少,结果加剧了国内化肥供求失衡的矛盾。 (2)既不能只讲成本,又不能不讲成本。任何政策工具都是有成本的,对政策工具的选择必须进行成本效率分析,并且要完善政策成本的分担机制。有人认为2004年出台的补贴政策成本太高。实际上,据对一些县的典型调查,粮食直补的行政成本约为补贴总额的5%~10%。与国外农业补贴项目相比,我国的粮食直补项目是非常有效率的。问题在于,粮食直补项目中没有列支行政成本,而是完全由地方政府自行承担,这样地方政府就会感到成本很高。 (3)既不能照搬国外做法,又不能不理睬WTO规则。政策要符合我国国情,要与国际惯例接轨。2004年出台的政策中,既有与粮食生产挂钩、直接影响粮食生产和贸易的干预政策,又有不与即期生产挂钩、对生产和贸易没有直接影响的补贴政策,还有旨在促进结构调整的支持政策。对这些政策要进行准确定性,要注意8.5%的黄箱支持上限。 (4)既不能不保持连续性,又不能过分路径依赖。农业政策一经采行,无疑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但也要注意克服路径依赖,跳出现有思路,出台新的政策措施。目前各方面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呼声很高。我国农业政策正处于十字路口,是步日本、韩国之后尘走向高补贴、高保护的不归之路,还是选择比较优势战略、建立高效率的农业产业体系,亟待作出理智抉择。按照以上考虑,笔者的政策主张是:“多予”方面应当更多地重视公共产品的供给,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少取”方面应当加快取消农业税的步伐,并更加重视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流失,彻底放弃靠剥夺农民利益积累城市建设资金的做法;“放活”方面应当进一步消除束缚农村发展的各种体制障碍,赋予农民全面发展的权利。 建议近期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大以下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 (1)加强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长期以来中央只对大型水利工程投资,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靠农民劳动积累和地方政府的少量补贴。鉴于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和基层对劳动力资源的行政动员能力降低,以及需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地方正是财政最困难的地方,中央财政应该逐步承担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职责。 (2)加强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扩散,一定程度上可以依靠市场的力量,但相当多的农业技术如果由市场进行推广则效率很低,必须由政府推广。对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农业技术活动,国家财政在经费上应予以保证。 (3)加强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治。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靠市场无法有效进行,国家必须承担这一职责。应重点加强畜禽主产区、优势生产区域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善疫情诊断、监控、测报的设备和设施条件,全面提升以动物疫病免疫预防、应急反应和重点疫病控制为主的公共服务能力。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拥有是不对称的,靠市场机制难以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政府应当加强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及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这些才是政府应该干的事情。 农业政策论文:诠释大灾对农业政策保险的反省及启发 摘要:文章以明溪县为例,对大灾之后如何提高农业保险的灾害补偿功能、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进行了分析和反思,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大灾;农业保险;反思;启示 一、主要启示 第一,农业保险的灾害补偿功能和社会稳定器作用至关重要。农业保险是对农业生产在遇到自然灾害、疫病、意外事故等风险时遭受的损害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服务,是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明溪县从2007年试点农业保险以来,按照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为方针,以“三者兼顾、两低一保”为基础(即:兼顾投保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实行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的总体思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据统计,至2009年末全县农业保险共收入保费169.86万元,同比增长527.95%,理赔支出30.87万元,同比增长239.23%,尤其是2010年上半年因为出现大灾保险理赔数激增,共支出理赔款347.62万元,赔付率高达300.06%,为前三年理赔总额的8倍多,有力地支持了辖区农村抗灾防险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器作用。 第二,农业保险宣传不够,农民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参保意识淡薄。近年来农业生产虽然体制改进了、技术进步了、产量提高了,但大都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现状,大部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意义和作用及保险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并没有认识到投保是转嫁农业风险、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一是保险公司宣传力量不足,如明溪县人保财险公司目前仅有4名正式员工,营销员14人,保险队伍不足,难以深入千家万户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宣传。二是农业保险本身点多、面广,业务量大,单户保险收入少的特点,使得营销队伍对营销农业保险积极性不高。三是与农户直接接触的乡镇等基层一级政府机构,由于不是农业保险的直接受益者,推广农业保险的热情不高,推动农业保险的方式方法流于形式、不注重效果,产生农户由于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认为合理范围内的灾害损失,基本可以承受,大范围的毁灭性灾害保险公司也赔不了,如果参保交了钱又没有发生灾害,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支出,宁愿抱着侥幸心理,祈望老天给一个好收成,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加重了他们的负担,因此普遍保险意识淡薄,参保积极性不强,虽然开办以来农业保险有了很大发展,但与全辖保险总量相比,农业保险占比始终偏小。 第三,农业保险缺乏法律法规支持。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要使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就离不开相应的法律的支持,目前世界上各国的农业保险都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如美国,早在1934年就通过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日本有《牲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等,法国有《农业互助保险法》,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明确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予以支持,仅在《保险法》第150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农业保险业务开展主要依靠上级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诸多问题形成了法律真空,陷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第四,险种设计不合理,种类少,经营成本高,风险可控性弱难以满足农业发展需求。在农业保险险种设计上,险种结构不合理,种类偏少。如明溪县是传统的农业县,种植作物主要以水稻、烟叶等为主,但农业保险只开办了水稻种植险而无烟叶种植险,一旦受灾,根本无法满足广大各类农作物种植户的需求,如上半年二大灾害明溪全县烟叶生产损失惨重,据相关部门统计,烟叶损失甚至已超过了水稻损失,但由于未开设烟叶种植险而使广大烟农未能参险只能自己承担全部损失。另外农业保险面向广大农村,承保、勘险、理赔等一系列工作都需要保险人员到场,手续烦琐,工作量大,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保险机构经营成本高,尤其是碰到突发的大灾,灾后查验灾情时间紧、任务重,查勘定损难度又大,单纯依靠本地保险人员根本无法满足理赔需求,抽调异地人员和车辆,势必增加经费开支。而且农业生产除受自然条件影响外,受市场环境和政策因素影响也较大,具有相当程度的风险不确定性,同时,还不排除农户信用和道德因素形成的风险。面对诸多客观存在的风险,在对被保险标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上,保险公司缺乏必要的创新和手段,监督和防范风险能力相当有限。 第五,缺乏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但据了解目前全国尚无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农业保险试点之初就着手建立巨灾补偿准备金的,只有部分试点的省、区、市安排了诸如大灾基金的区域性风险基金,但与农业保险需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无论从规模上还是运作模式上都相去甚远,既无巨灾赔偿准备,也无分散风险的其他安排,巨灾风险只能由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独立承担,若真的发生了大的自然灾害,理赔支出大大超出了保费收入,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严重亏损,势必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农业保险持续发展前景堪忧。 二、对策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法律保障机制。农业险属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政策性保险业务,迫切需要政府扶持,建议尽快修改《保险法》,增加对农业保险的有关条款规定,从法律上明确农业保险的定位、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和地位、对农险的扶持原则、对农险投保人利益的保护、对保险公司的保护等条款,条件成熟后再制定《农业保险法》,为农业保险提供法律保障,真正实现开展农业保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第二,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保险宣传的主导作用。政府的宣传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地发展,需要政府出面通过新闻媒体等大张旗鼓地宣传,使更多农民了解党和政府支农惠农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和参保的积极性。二是承保主体要主动担负起农业保险的推广职责,改善服务态度,通过柜台咨询、摆摊设点、上门推销等形式大力宣传业保险开办的目的、意义、风险责任、保险条款、定损标准以及参保的各项好处等等,以案说法,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政府开办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保,促进降低农业经营风险,有效抵御自然灾害。第三,科学设计农业保险险种,满足农业发展需求。根据各地农业产业发展特点设计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保险险种,扩大承保范围,在承保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科学设计,尽可能满足农业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为农业发展保驾护航。对为专项产业发展提供原材料种植的农民,还可试办行业性或产业化保险组织,由保险机构对为专项产业发展提供原材料种植的农民提供专业化的保险支持,如建立“烟叶产业专项保险公司”等,以解决农民产业化发展的后顾之忧。 第四,加大财税补贴力度,提高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现有财政补贴政策,确保各项有关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足额、及时到位。二是要继续提高财政对农业保费的补贴力度,扩大财政补贴范围,对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主要农产品,要在现有基础上再适当提高补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产品要实现财政补贴全覆盖。三是要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亏损的保险公司,视其亏损程度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第五,引进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和农业再保险机构。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和极强的破坏性,在短时间内会对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造成猛烈冲击,引起连锁理赔反应,甚至超出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必须引进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提高承保主体应对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性发展。一是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对遭遇大灾、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确保保险公司能及时开展农业保险理赔,参保农户能尽快获得农业保险赔付恢复生产。二是成立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承担起国家农业再保险的职能,为各家从事农业保险的机构分散风险。 农业政策论文:简议农业政策性金融研究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中外农业政策性金融组织结构、制度、资金来源和运用、功能、市场环境和外部关系的比较,提出完善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体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灵活资金运用、完善其功能和理顺外部关系等对完善和发展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启示。 农业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食物和工业原料,它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农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投资期限长,盈利能力相对较低,因而一些农业生产经营项目难以得到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各国政府为了弥补金融市场的不足,普遍设立了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于1994年设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简称农发行),专门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活动,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农发行的业务范围较窄,经营亏损严重,因此很有必要通过中外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比较分析,借鉴国外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经验,促进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完善和发展。 一、中外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比较 国外农业政策性金融各具特色,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日本、法国、泰国和印度等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现就这些国家及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进行比较分析。 1、组织结构比较 各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组织结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种类型:第一类为单一结构,即只有一个金融机构,没有或只有很少的分支机构。这种结构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组织形式简单、灵活,但因为没有延伸到广大城乡地区的众多分支机构,难以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的零售业务,因而往往只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批发业务。这类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自己筹集资金,然后委托在广大农村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其它金融机构发放农业政策性贷款等业务。印度国家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属于此种类型。第二类为复合结构,即该类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有许多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可以直接从事一部分或全部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贷款等零售业务。由于农业政策性金融贷款对象为国内的广大农业企业、农产品经营单位或普通农户,而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在全国各地遍设分支机构成本太高,所以大部分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除直接贷款外,还把一部分业务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美国的农业信贷体系、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国的农业信贷银行、泰国的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和我国的农发行都属于复合结构类型。 2、制度和政策比较 从中外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实践活动来看,各国一般都有其相应的法规、制度来规范本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活动,如美国的《农业信贷法》、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和中国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等。美国、日本、泰国等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一般比较灵活,能够随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如美国的农民家计局成立之初是为了应付农业危机,帮助新创业的农民以及低收入农民家庭建立农场维持家计等融通资金。随着美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家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该局业务重点逐步转到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村开发,配合政府农业政策的贯彻实施。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信贷资金的投向根据农产品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从20世纪60年代以前支持粮食生产,到60-70年代支持粮食、果树、蔬菜和畜产等多种生产经营建设的需要,发展到80年代以后,支持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1994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创立了“强化农业经营基础资金”,用于支持核心农户的发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有一定的灵活性,能根据20世纪90年代后期粮食生产过剩的实际情况,从2000年开始退出部分品种粮食的保护价收购,减轻了财政负担,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 3、资金来源比较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主要有借入政府资金、发行金融债券、借入其他金融机构资金、吸收存款和国外借款等。但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有所差异。美国农业信贷系统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金融债券,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资金主要来源于邮政储蓄和邮政简易保险,金融改革后拟发行金融债券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资金来源于吸收存款和借入金融市场资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银行的再贷款。 4、资金运用比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类似美国的商品信贷公司,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政策和金融支持措施,但美国的保护价政策是和限耕政策配套实施的。当前,美、日、法、泰、印等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主要支持农业生产的多样化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而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还主要是支持粮、棉、油等农产品的收购和配合执行粮食的保护价政策,在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比例还相当有限。 5、功能比较 农业政策性金融具有融资功能、弥补功能、扶持功能、倡导功能和服务功能这5项功能。从中外农业政策性金融活动的比较来看,美国、日本和泰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功能比较完善,不仅具有融资、弥补、扶持和倡导功能,而且具有服务功能,即除了提供贷款外,还提供一些技术和信息服务,以确保所发放贷款的使用效益和效率。而我国的农业发展银行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扶持功能和弥补功能上,融资、倡导和服务功能尚未能较好发挥。6、市场环境比较 美国、法国、日本都是发达国家,金融市场发达,资金比较充裕,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拆借资金相对容易,比较容易筹集低成本资金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而泰国、印度和中国都是发展中国家,国内自有资金比较短缺,金融市场相对落后,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不容易筹集低成本资金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而且,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财政实力较弱,农业人口较多,不可能象美国、日本那样投入巨额财政资金扶持农业,因而客观上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必须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实现农业扶持目标的同时实现保本微利的目标,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7、外部关系比较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外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与政府的关系。美国、法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政府的关系较为松散,自主性较强;而日本、泰国、印度和中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都或多或少受到财政的扶持,农业政策性金融活动中贴息贷款的贴息一般来源于财政。第二、与中央银行的关系。有些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受中央银行的领导或监管,如印度的国家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附属于印度储备银行(中央银行);有些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第三、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关系。一些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还向其它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或者委托它们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第四、与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关系。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除了与农业生产经营者发生借贷关系外,还向他们提供一些技术、信息服务等。 二、中外农业政策性金融比较对我国的启示 1、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体制 美国、日本、泰国等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制比较灵活,能根据农业生产和供求情况及时调整金融服务的范围和领域,很值得我国借鉴。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政策性太强以至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上缺乏应有的灵活性,难以发挥农发行作为金融机构的功能,因而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体制必须加以完善。具体措施如下:第一、要明确农发行的企业法人地位(企业管理经济的效率优于行政、事业单位)。农发行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法人财产权授权企业法人代表(总行行长)经营管理,总行行长然后再逐级授权给各分支行行长以适当的经营管理权限,政府财政部门对所委托的财政金融有一定的监督权限,但不得随意干预。第二、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由农发行统一管理比较合适。农业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职能定位和经营目标都不同,如果由同一个金融机构(如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容易产生不协调问题。1998年5月,国务院为了更好地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把农业开发和扶贫等贷款划给中国农业银行管理。这应该是权宜之计。一方面,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一家商业银行,追求的目标是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要求尽可能地提高资金的盈利能力。而农业开发贷款、扶贫贷款的目标是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贷款人一般要求能得到低息贷款的支持,这与中国农业银行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是相违背的。另一方面,把政策性业务划给中国农业银行经营,将引起其总资产盈利水平的降低,不利于其商业化经营和应付金融市场的竞争。因此,在粮食经营体制改革取得一定进展、农发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有一定的提高,并能腾出部分人、财、物、力从事其它农业政策性金融活动时,还是应该把农业开发和扶贫贷款等政策性金融业务划归农发行统一管理,在农发行保本微利的经营目标下,将更有利于保证其对农业的扶持。但是,农发行的分支机构只设至县一级,农业政策性金融由其统一管理后,对一部分离农发行机构较远的乡、镇、村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可以由商业性或合作性金融机构,有利于提高信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对于农发行机构所在的周边地区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由农发行机构自行办理。第三、农发行作为金融企业,应该归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更有效率,更有利于中央银行的监管,更有利于督促农发行按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而国务院作为政府行政部门,并不适宜直接管理金融企业;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金融(如贴息)的委托方,有监督权但也不适宜直接管理金融企业。 2、拓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来源 从国际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主要来源于金融市场上发行的债券,而我国农发行从1994年成立以来,资金80%以上都来源于向中央银行借款,到1999年底,长期债券余额只占总资产的5.98%。一方面资金期限短、成本高,另一方面给中央银行货币发行增加压力,因此很有必要拓宽筹资渠道,减少对中央银行再贷款的依赖,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发挥。在筹资上,首先应该主要靠发行金融债券来筹集所需资金,其次应该多筹集一些成本较低的财政存款等。此外,政府应该不断充实农发行的资本金,降低其资金成本,扩大政策性金融的服务范围,提高其金融服务的能力。 3、随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资金运用 中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日本、泰国等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相比则显得不够灵活,主要还是支持粮、棉、油收购和一小部分的扶贫、开发贷款。近几年,中国农产品市场已经从粮食短缺市场发展为粮食生产过剩的市场,随着农业生产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单位面积的农产品产量还将不断上升,而且,从国际市场来看,美国、巴西等国家都有大面积的耕地休耕,国际市场粮食价格比国内市场还低,在世界相对和平的环境下,中国可以进口较多的粮食,而不会引起国际粮食价格太大的波动。从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提出了农业结构调整的发展策略,这是顺应农产品市场变化需要的明智抉择。2000年开始,国务院决定退出部分粮食品种的保护价收购政策。农发行除了继续支持其它粮食品种保护价收购资金的需求外,还支持粮食企业商业性收购资金的需求,但却没有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的资金需求。因而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很有必要学习国外经验,随市场变化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的内容,在缩减粮食收购资金金融支持的同时转而支持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较大比例地提高对农业开发、生产、产业化服务等的贷款比重,对经济与生态能协调发展的农、林、渔业等一些获利能力较低的生产经营项目给予低息贷款的支持,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政策论文:国内外的农业政策发展分析 中国入世在即,随着世界农产品市场形势变化及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就农产品市场开放谈判的进一步进行,我国必须及时有效地制定“十五”期间农业发展政策,积极应对入世冲击,加快农业发展。美国是我国最大的农业贸易伙伴之一,分析研究美国政府农业扶持政策,对我国“十五”期间农业政策制定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政府农业扶持政策发展状况分析 美国农业政策由来已久,早在南北战争期间,美国政府就制定了一系列农业发展政策,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国内外需求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到了20世纪20~30年代,由于国内外市场收缩和严重的生产过剩,美国农业经历了空前严酷的危机。为了避免农业部门的全面崩溃,从1933年罗斯福政府开始推行“新政”农业政策,支持农产品价格和农业收入,到这些政策和技术进步使生产发展大大超过需求增长时,政府转而制定扩大内外需求的政策。所有这些政策的汇集,成为战后历届政府推行的联邦农业政策体系。该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发展农业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的政策。 1.发展农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联邦政府向农业地区提供或资助发展交通运输、供电和通讯事业。20世纪30~60年代,政府累计农业投资88亿美元,使680万农户受益。 2.推动农业科研和技术普及。联邦政府通过各地建立起来的农业院校、农业试验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三级机构推动农业生产水平和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此外,农户还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站获得有关市场、管理、气象、病虫害和技术方面的信息和指导。 3.提供农业信贷和农产品保险。农业信贷系统可以从政府获得低息贷款转而提供给农户。农产品信贷公司则为参加价格支持计划的农场主提供短期优惠贷款。农户信贷管理局的贷款则带有很大的补助性质,它向受灾地区提供利率很低的紧急贷款。1981年《农业法》把这种紧急贷款作为援助遭受自然灾害农户的主要方法,取代了70年代的直接补助。政府还为保险费用提供多至30%的补贴。 4.税收优惠。农户可以在收益多的年份提前支付开支,收益少的年份提前出售农产品,以少缴所得税。此外,农户还享有资产的“加速折旧”优惠。 5.补贴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政府资助水利设施的兴建和维修,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为保护土地,政府还出资修造递田,按等高线平整土地,施用石灰,等等。政府补贴的结果使农户在不增加农业生产要素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多的收成。 (二)价格和收入支持政策。 1.价格支持。为防止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政府成立了农产品信贷公司,着手实施农业价格支持计划。支持计划主要包括“直接收购”和“无追索权贷款”两项。“直接收购”是指农产品信贷公司为了支持某些农产品价格,随时准备以最低保证价格(即支持价格)从市场上收购任何数量的剩余农产品。“无追索权贷款”是指农户以农产品为担保从农产品信贷公司获得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多为一年之内),如果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贷款,农户可以还本付息,重新得到他的农产品以投放市场;反之,在贷款到期时,则可以用担保的农产品来抵偿,而不必归还本息。政府通过价格支持政策,总可以让农户获得高于市场的售清价格(即长期均衡价格),获取利益。 2.限制生产。价格支持政策只是使剩余的农产品转入政府仓库,并不能根本解决生产过剩问题。为此,政府又出台了限制生产的三项政策:限耕、限售和休耕。限耕主要是限制农户生产某些农产品的最大面积。限售即“配额销售制”,每个农户的销售配额按历史销售情况决定,从而使有关产品的生产结构固定化,政府亦可以防止农户之间的恶性竞争。所有限耕和限售的规定农户都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要受到政府严厉处罚。休耕则是把限制生产与水土保持相结合,保持生态环境。 3.保证供应。为了满足20世纪70年代出口增长的需要,联邦政府担心“贷款率”(即支持价格)会限制美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于1973年制定了《农业和消费者保护法》,以便使价格支持和收入支持这两重目标分离开来。70年代中期,由于市场价格持续偏高,政府担心库存不足而引起价格剧烈波动,又于1977年出台了《食品和农业法》,建立起新的农产品信贷计划——“农场主储备”,以刺激农产品生产。 (三)扩大需求的政策。 1.扩大内需。由于“农场主储备”政策效应,农产品生产过剩,产品销售成为农户面临的首要任务。政府为保护农户利益,推出最庞大计划——“食品券计划”,即向低收入者发放只能购买食品的“食品券”、“学校免费午餐”等政策,以扩大农产品的国内需求。 2.扩大出口,限制进口。根据1954年的《480号公法》实行的“食品用于和平”计划,美国政府把减少农产品信贷公司的库存同开拓国外市场和推行对外政策结合在一起。向第三世界国家赠送剩余农产品,或者向那里低价销售,换取当地货币转作援助资金或美国驻那里的官方机构的开支。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粮食出口几乎有40%是通过《480号公法》进行的。为了维护国内农业集团利益,《480号公法》对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农业和经济产生了不良影响。从20世纪60~70年代,美国政府一直通过出口补贴来减少库存农产品,但由于受到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限制,该政策不可能大规模进行。80年代以来,为了迫使其他出口国(尤其是欧共体)减少出口补贴,美国政府开始采用“混合贷款”和特殊补贴的办法来扩大出口。所谓“混合贷款”就是把无息政府贷款同有政府担保(或无担保)的商业贷款“混合”提供给买主。仅在1981~1983年三年间该项贷款金额就由15亿美元增加到48.7亿美元。另外。农产品“目标价格”也起到出口补贴作用。通过“目标价格”压低市场价格,以刺激农产品出口,农户因价格下降所受的损失则可以从“差额支付”中得到补偿。据联合国统计数据,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对小麦的出口补贴率为5.4%,水稻为30%,烟草为23%。在进口方面,为了保护国内生产者,政府对某些农产品实行严格的进口配额限制,例如,规定每年进口的乳制品不得超过国内市场的2%。其他实行进口配额的农产品还有食糖、棉花和花生等。在牛肉贸易方面,美国政府要求主要对美出口国实行“自愿限制”,否则美国也将实施进口配额。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世界农产品市场形势变化和欧美农业摩擦的双重影响下,美国政府更加注重制定和实施生态农业、科学技术、信贷支持、信息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农业支持政策。 首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府早已意识到生态环境对农业发展的巨大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向农户讲述改进土地使用方法,聘请水土保护工作人员为农民讲解新技术。此外政府还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及改进土壤、改善环境的资金。例如,目前美国农业中广泛使用的农业生物技术,具有降低自然灾害发生率的功效,美国目前还具有耐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基因改性农作物。它们已占到全部农作物的67%。这些作物的开发极大地降低和取代了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化学品的使用,直接改善了生态环境。 其次,在科技信息支持方面,政府允许农户使用GPS,即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辅助生产。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是通过地面接收装置,接收卫星信号 ,来确定地面方位的设备。这项技术是美国在海湾战争中打击伊拉克时才运用于军事上的一项新技术,而目前在美国已有15%以上的农户将其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农户可以依据定位系统测得的有关土壤的技术数据对耕地“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施肥、浇水,大大提高了整片土地的生产率。目前以基因工程为核心和以全球定位系统为代表的高科技设备正在推动美国农业的高速发展。 再次,在信贷支持方面,美国政府对农业投入更加巨大。由于农业生产向现代化发展,农户已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的资本来发展生产,加之农业生产风险大、利润低,私人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向农户提供贷款,因此,政府承担起农业信贷支持这一重任。目前美国农业资本投入中约有40%依靠信贷来解决,70%以上的农场每年需要借款来维持与扩大生产。政府成立了规模庞大的农业信贷体系,它包括12家联邦土地银行及地方联邦土地银行会(向农场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12家联邦中间信贷银行(向农场提供中、短期贷款)、12家生产信贷公司以及由他们组成的地方生产协会(向农场提供生产贷款)以及13家合作社银行(向合作社提供贷款)。此外,政府还推出出口信贷担保,即由“农产品信贷公司”负责实施各类出口信贷担保项目,使美国农业出口商和银行避免出口销售货款未能按期支付的风险。出口信贷担保,即在进口商未能付款的情况下,按美国出口货值的一定比例予以担保;设施和设备担保,即向进口商提供为销售农产品而设立的仓储、分拨、加工设施和设备等项目的信贷担保。 最后,在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方面,政府更是大力协助。农业部下设“经济研究所”、“农业合作局”、“食品安全和技术服务局”、“食品和农产品出口检验局”、“农产品贸易和销售信息中心”等部门,为农户提供有关市场信息、农产品政策、出口对象国贸易政策、环境、运输、检疫、卫生标准等多方面的信息,以帮助扩大生产与出口。此外,农业部下属的“美国促进出口办公室”还负责向出口的农户提供关于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安排、国外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出口咨询和世界各国市场准入状况的分析,同时负责为农户出口牵线搭桥,使之与国外买主直接建立联系。 美国作为最大的农业现代化国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高度重视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工程技术等高科技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有利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使美国农业正在发生一次新的革命性变化。我国与美国虽然国情不同,但美国农业扶持政策仍有许多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内容。 二、目前我国农业与发达国家存在的主要差距 随着我国入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将融入国际市场激烈竞争中。这种竞争虽然表现在农产品价格上,但其核心却是农业生产条件和综合生产能力的竞争。改革开放使我国农业生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无论在生产能力还是在发展水平上与欧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薄弱。 我国目前人均耕地面积仅1.2亩,尚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且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一二类耕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21%,79%的耕地属于中低产地。不仅如此,耕地面积还因自然环境变化及人为因素正在逐年减少。每年因灾害废弃的土地在600万亩以上,每年干旱、半干旱地区沙化面积拓展达2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水资源严重缺乏,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水平的l/4,是全球13个缺水国家之一。我国农业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极强,农民到现在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 (二)我国农产品结构单一,品质低。 我国农作物种植结构不合理,品种单一,品质不高,且更新换代周期较长。低质产品充斥市场,而优质产品供给不足。小麦以生产面筋含量不到30%的软麦为主,面筋度超过35%的硬质小麦仅占国内产量的20%左右。专用小麦品种较少,能与美国、加拿大硬质小麦相比的品种仅十余个,产量不足总产的8%,且价格高于国际市场30%。我国现有的二百多条专用小麦加工生产线所用小麦几乎全部依靠进口。玉米蛋白质含量、含油量、赖氨酸含量均低于美国,含水量高于美国2~3个百分点。油料的芥酸、硫代物含量均高于国际卫生组织的标准,很难走向国际市场。农产品的综合优质率仅占1596左右,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一些粮食品种质量过于低劣,不仅在国际上没有市场,在国内也找不到市场。 (三)农业生产方式落后。 美国等发达国家20世纪初就开始积极推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并实现了机械力对人力和畜力的替代,20世纪70年代实现了全面机械化,进入90年代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广泛应用于农生产中,农业工人的装备水平已经接近或超过产业工人。而我国仍实行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农业机械虽有一定程度的推广和应用,但人力、畜力以及传统的耕作习惯和耕作方式仍占主导地位。据《国际统计年鉴1998》统计,我国平均每个经济活动人口占有耕地面积0.2公顷,仅占亚洲平均水平的31.5%,占世界平均水平的44.1%,占美国平均水平的0.7%;每千人拥有收割机1.4台,占亚洲平均水平的31.5%,占世界平均水平的8.8%,占美国平均水平的10.1%;每千人化肥施用量64.6吨,略高于亚洲平均水平,但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67.5%,占美国平均水平的1.2%。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虽逐年增加,但应用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不够,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份额只占27%一35%,较美国等发达国家低四十多个百分点。 (四)农业生产力水平落后,劳动生产效率低。 由于我国尚未普及机械化耕作方式,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农业生产效率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据世界粮农组织统计,按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生产的实物计算,1994年我国为1194公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71%,日本的33%,意大利的10%,美国的1.25%。可见,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与发达国家存在极大差距。 (五)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发生频繁。 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越来越严重的问题。每年我国受灾害面积都在8亿亩左右(占全部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3以上),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都在400亿公斤以上,经济损失每年都在600亿元以上。近两年灾害不断加重。1999年,中国气候继1998年度之后再度异常,沙尘暴发生频繁,且范围广;降水北少南多,大部分地区冬春连旱,夏季南涝北旱,秋季旱涝并存。北方地区降水出现了建国以来的最小值,江淮、黄淮、华北等地大部分地区夏旱严重。2000年旱情持续加重,全国大部分地区遭受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旱灾,加上调整种植结构粮食播种面积减少的因素,全国粮食减产450多亿公斤,减幅达10%以上。如受灾较重的河北省春季受旱面积560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5.9%;秋季粮食成灾1740万亩,占播种面积的76%;绝收553万亩,占播种面积的24.1%。由于干旱少雨,河流和地下水得不到及时补给,全省372座水库干涸(占全省水库总数的1/3),48412眼机井出水不足,765万人(占全省总人数的12%)和70万头大牲畜发生饮水困难。 以我国目前农业发展现状,很难应对人世冲击。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长远看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但我国如不能在人世之前,及时有效制定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必然会使我国农业发展承受更大压力,面临严峻挑战。分析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经验,尽快制定“十五”期间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的政策是当务之急。 三、“十五”期间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一)政府应加大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美国为改善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每年都出资兴建维护大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休耕、限耕等措施改善土地品质。要实现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政府必须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土壤条件,改良农作物品种。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政府应出巨资兴建和维护水利设施,在干旱时期通过蓄水工程或人工降雨等方式为农户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解决干旱地区农业生产的缺水困难。政府还应定期拨款改良土质。虽然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农户拥有几十年的经营权。但对于土质的改良等生产要素的资金投入,政府仍然有责任负担部分投资费用,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准确、快速的信息对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时,不仅要注重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而且要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各级政府可以有线电视网络为基础,尽快建立上下畅通、灵敏快捷的信息网络体系。同时,全面开发利用国内外信息资源。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加入因特网,加快以因特网为代表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农业的步伐,让农民通过因特网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解决自己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农业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与保险机制。 从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通过实行农业保险制度,规避农业风险非常必要。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减少农民突遇自然灾害的损失。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农业支持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应首先制定灾害救济制度。 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政府应给予农民往年平均收成一定比例(如60%)的补贴,以便维持农民的正常生活及来年对生产的再投入。其次,政府可以推行多种灾害保险制度。每年由农户自愿申请参加多种灾害保险,农户缴纳一定费用给政府作为保费,如果本年度农业生产状况良好,政府不退费;如果本年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天灾人祸,则政府承担保险责任,偿还农户全部损失。此外,政府还可以对农业保险实行多种形式的补贴,使农业保险成为有别于一般商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 (三)发展农业教育与科技进步。 近年来,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农业科技革命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和以全球定位系统为代表的高科技设备被运用于农业生产领域,使农业的自然再生产越来越多地受到人类的直接控制,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21世纪农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农业科技尤其是高科技的竞争。为适应21世纪农业发展的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创新步伐。改革目前我国农业科研与推广相脱节的体制和机制,积极创新,使教科农紧密结合。政府应专门拨出经费,形成农业教育、科研、科技推广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各地区应设立至少一所农业技术学校(推广站),承担本地区农民的技术普及教育。技校还应承担起当地农业科研任务,把平时的科研成果及时用于当地的生产中,提高技术转化速度。此外,技校科技人员还应深入到田间地头,随时解决农民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通过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我国农民的素质与技术水平。 农业政策论文:简述农业政策科技创新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由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正确的政策,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我国农业有了快速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实现食物自给有余。目前,我国的农业已经呈现出由依靠政策向依靠科技、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趋势。我们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通过改革、发展,以科技创新推动农业跃上新台阶。 当今世界,农业的国际竞争空前激烈,农业对科技的需求也空前巨大。我国要在人均零点零六七公顷的耕地上解决十三亿人口的吃穿问题,根本出路在于以科学技术武装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解决我国农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将农业的发展从保证食物安全的单一目标转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其效益的多重目标,在保证我国农业持续发展的同时,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都需要科学技术强有力的支持。 同志高瞻远瞩地指出“要进行一次农业科技革命”,为我国农业指明了发展方向。科技创新将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进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就一定能够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 十多年来,我国在依靠科技振兴农业、振兴农村经济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全国大部分的县(市)已开展“星火计划”,共实施了十万多个科技示范项目,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十五”计划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加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应用,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扶持农业科技产业的发展。在此期间,我国农业科技工作将围绕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国际竞争力,重点组织实施作物良种物质行动、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等“十大科技行动”;从农业的基础研究、农业高新技术、农业资源环境、农业基础生物学与生物高技术,到农业新材料、农业信息技术到区域农业综合开发,组织科技队伍着重解决上百项重大关键技术;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基地,国家级农业重点实验室、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科技园区和区域性农业研究开发中心;并培育一批农业科技企业,造就一支懂科技、善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家队伍,建立队伍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培育农业技术市场,建立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示范基地。 以科技创新推进农业发展,一方面需要以现代信息技术、科学技术装备、改造传统农业,并造就出一代能运用科学技术经营和管理农业的新农民;另一方面,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创新机构、创新基地、创新机制、创新资源和创新环境的建设,建立起新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宏大的、高效精干的、富于创新精神的农业科技队伍,使之更好地担负起科技支撑的重任,把农业发展不断推向新高度。 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以科技创新支持农业的发展,更需要做大量、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实际工作中,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原则,又做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加强领导,善于引导,通过典型示范和科学普及的方式,引导农民自愿地学科技、用科技。防止一哄而起、一窝蜂、一刀切,强迫农民用“科技”;杜绝一些人好大喜功,假科技之名,搞“面子工程”;更要防止某些人借科技以营私,败坏科技的名声。这样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国的农业一定能够完成这个伟大的历史性的转变。 农业政策论文:国内外农业政策对比探讨 中国入世在即,随着世界农产品市场形势变化及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就农产品市场开放谈判的进一步进行,我国必须及时有效地制定“十五”期间农业发展政策,积极应对入世冲击,加快农业发展。美国是我国最大的农业贸易伙伴之一,分析研究美国政府农业扶持政策,对我国“十五”期间农业政策制定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政府农业扶持政策发展状况分析 美国农业政策由来已久,早在南北战争期间,美国政府就制定了一系列农业发展政策,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国内外需求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到了20世纪20~30年代,由于国内外市场收缩和严重的生产过剩,美国农业经历了空前严酷的危机。为了避免农业部门的全面崩溃,从1933年罗斯福政府开始推行“新政”农业政策,支持农产品价格和农业收入,到这些政策和技术进步使生产发展大大超过需求增长时,政府转而制定扩大内外需求的政策。所有这些政策的汇集,成为战后历届政府推行的联邦农业政策体系。该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发展农业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的政策。 1.发展农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联邦政府向农业地区提供或资助发展交通运输、供电和通讯事业。20世纪30~60年代,政府累计农业投资88亿美元,使680万农户受益。 2.推动农业科研和技术普及。联邦政府通过各地建立起来的农业院校、农业试验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三级机构推动农业生产水平和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此外,农户还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站获得有关市场、管理、气象、病虫害和技术方面的信息和指导。 3.提供农业信贷和农产品保险。农业信贷系统可以从政府获得低息贷款转而提供给农户。农产品信贷公司则为参加价格支持计划的农场主提供短期优惠贷款。农户信贷管理局的贷款则带有很大的补助性质,它向受灾地区提供利率很低的紧急贷款。1981年《农业法》把这种紧急贷款作为援助遭受自然灾害农户的主要方法,取代了70年代的直接补助。政府还为保险费用提供多至30%的补贴。 4.税收优惠。农户可以在收益多的年份提前支付开支,收益少的年份提前出售农产品,以少缴所得税。此外,农户还享有资产的“加速折旧”优惠。 5.补贴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政府资助水利设施的兴建和维修,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为保护土地,政府还出资修造递田,按等高线平整土地,施用石灰,等等。政府补贴的结果使农户在不增加农业生产要素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多的收成。 (二)价格和收入支持政策。 1.价格支持。为防止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政府成立了农产品信贷公司,着手实施农业价格支持计划。支持计划主要包括“直接收购”和“无追索权贷款”两项。“直接收购”是指农产品信贷公司为了支持某些农产品价格,随时准备以最低保证价格(即支持价格)从市场上收购任何数量的剩余农产品。“无追索权贷款”是指农户以农产品为担保从农产品信贷公司获得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多为一年之内),如果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贷款,农户可以还本付息,重新得到他的农产品以投放市场;反之,在贷款到期时,则可以用担保的农产品来抵偿,而不必归还本息。政府通过价格支持政策,总可以让农户获得高于市场的售清价格(即长期均衡价格),获取利益。 2.限制生产。价格支持政策只是使剩余的农产品转入政府仓库,并不能根本解决生产过剩问题。为此,政府又出台了限制生产的三项政策:限耕、限售和休耕。限耕主要是限制农户生产某些农产品的最大面积。限售即“配额销售制”,每个农户的销售配额按历史销售情况决定,从而使有关产品的生产结构固定化,政府亦可以防止农户之间的恶性竞争。所有限耕和限售的规定农户都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要受到政府严厉处罚。休耕则是把限制生产与水土保持相结合,保持生态环境。 3.保证供应。为了满足20世纪70年代出口增长的需要,联邦政府担心“贷款率”(即支持价格)会限制美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于1973年制定了《农业和消费者保护法》,以便使价格支持和收入支持这两重目标分离开来。70年代中期,由于市场价格持续偏高,政府担心库存不足而引起价格剧烈波动,又于1977年出台了《食品和农业法》,建立起新的农产品信贷计划——“农场主储备”,以刺激农产品生产。 (三)扩大需求的政策。 1.扩大内需。由于“农场主储备”政策效应,农产品生产过剩,产品销售成为农户面临的首要任务。政府为保护农户利益,推出最庞大计划——“食品券计划”,即向低收入者发放只能购买食品的“食品券”、“学校免费午餐”等政策,以扩大农产品的国内需求。 2.扩大出口,限制进口。根据1954年的《480号公法》实行的“食品用于和平”计划,美国政府把减少农产品信贷公司的库存同开拓国外市场和推行对外政策结合在一起。向第三世界国家赠送剩余农产品,或者向那里低价销售,换取当地货币转作援助资金或美国驻那里的官方机构的开支。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粮食出口几乎有40%是通过《480号公法》进行的。为了维护国内农业集团利益,《480号公法》对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农业和经济产生了不良影响。从20世纪60~70年代,美国政府一直通过出口补贴来减少库存农产品,但由于受到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限制,该政策不可能大规模进行。80年代以来,为了迫使其他出口国(尤其是欧共体)减少出口补贴,美国政府开始采用“混合贷款”和特殊补贴的办法来扩大出口。所谓“混合贷款”就是把无息政府贷款同有政府担保(或无担保)的商业贷款“混合”提供给买主。仅在1981~1983年三年间该项贷款金额就由15亿美元增加到48.7亿美元。另外。农产品“目标价格”也起到出口补贴作用。通过“目标价格”压低市场价格,以刺激农产品出口,农户因价格下降所受的损失则可以从“差额支付”中得到补偿。据联合国统计数据,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对小麦的出口补贴率为5.4%,水稻为30%,烟草为23%。在进口方面,为了保护国内生产者,政府对某些农产品实行严格的进口配额限制,例如,规定每年进口的乳制品不得超过国内市场的2%。其他实行进口配额的农产品还有食糖、棉花和花生等。在牛肉贸易方面,美国政府要求主要对美出口国实行“自愿限制”,否则美国也将实施进口配额。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世界农产品市场形势变化和欧美农业摩擦的双重影响下,美国政府更加注重制定和实施生态农业、科学技术、信贷支持、信息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农业支持政策。 首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府早已意识到生态环境对农业发展的巨大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向农户讲述改进土地使用方法,聘请水土保护工作人员为农民讲解新技术。此外政府还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及改进土壤、改善环境的资金。例如,目前美国农业中广泛使用的农业生物技术,具有降低自然灾害发生率的功效,美国目前还具有耐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基因改性农作物。它们已占到全部农作物的67%。这些作物的开发极大地降低和取代了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化学品的使用,直接改善了生态环境。 其次,在科技信息支持方面,政府允许农户使用GPS,即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辅助生产。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是通过地面接收装置,接收卫星信号,来确定地面方位的设备。这项技术是美国在海湾战争中打击伊拉克时才运用于军事上的一项新技术,而目前在美国已有15%以上的农户将其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农户可以依据定位系统测得的有关土壤的技术数据对耕地“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施肥、浇水,大大提高了整片土地的生产率。目前以基因工程为核心和以全球定位系统为代表的高科技设备正在推动美国农业的高速发展。 再次,在信贷支持方面,美国政府对农业投入更加巨大。由于农业生产向现代化发展,农户已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的资本来发展生产,加之农业生产风险大、利润低,私人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向农户提供贷款,因此,政府承担起农业信贷支持这一重任。目前美国农业资本投入中约有40%依靠信贷来解决,70%以上的农场每年需要借款来维持与扩大生产。政府成立了规模庞大的农业信贷体系,它包括12家联邦土地银行及地方联邦土地银行会(向农场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12家联邦中间信贷银行(向农场提供中、短期贷款)、12家生产信贷公司以及由他们组成的地方生产协会(向农场提供生产贷款)以及13家合作社银行(向合作社提供贷款)。此外,政府还推出出口信贷担保,即由“农产品信贷公司”负责实施各类出口信贷担保项目,使美国农业出口商和银行避免出口销售货款未能按期支付的风险。出口信贷担保,即在进口商未能付款的情况下,按美国出口货值的一定比例予以担保;设施和设备担保,即向进口商提供为销售农产品而设立的仓储、分拨、加工设施和设备等项目的信贷担保。 最后,在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方面,政府更是大力协助。农业部下设“经济研究所”、“农业合作局”、“食品安全和技术服务局”、“食品和农产品出口检验局”、“农产品贸易和销售信息中心”等部门,为农户提供有关市场信息、农产品政策、出口对象国贸易政策、环境、运输、检疫、卫生标准等多方面的信息,以帮助扩大生产与出口。此外,农业部下属的“美国促进出口办公室”还负责向出口的农户提供关于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安排、国外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出口咨询和世界各国市场准入状况的分析,同时负责为农户出口牵线搭桥,使之与国外买主直接建立联系。 美国作为最大的农业现代化国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高度重视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工程技术等高科技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有利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使美国农业正在发生一次新的革命性变化。我国与美国虽然国情不同,但美国农业扶持政策仍有许多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内容。 二、目前我国农业与发达国家存在的主要差距 随着我国入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将融入国际市场激烈竞争中。这种竞争虽然表现在农产品价格上,但其核心却是农业生产条件和综合生产能力的竞争。改革开放使我国农业生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无论在生产能力还是在发展水平上与欧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薄弱。 我国目前人均耕地面积仅1.2亩,尚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且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一二类耕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21%,79%的耕地属于中低产地。不仅如此,耕地面积还因自然环境变化及人为因素正在逐年减少。每年因灾害废弃的土地在600万亩以上,每年干旱、半干旱地区沙化面积拓展达2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水资源严重缺乏,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水平的l/4,是全球13个缺水国家之一。我国农业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极强,农民到现在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 (二)我国农产品结构单一,品质低。 我国农作物种植结构不合理,品种单一,品质不高,且更新换代周期较长。低质产品充斥市场,而优质产品供给不足。小麦以生产面筋含量不到30%的软麦为主,面筋度超过35%的硬质小麦仅占国内产量的20%左右。专用小麦品种较少,能与美国、加拿大硬质小麦相比的品种仅十余个,产量不足总产的8%,且价格高于国际市场30%。我国现有的二百多条专用小麦加工生产线所用小麦几乎全部依靠进口。玉米蛋白质含量、含油量、赖氨酸含量均低于美国,含水量高于美国2~3个百分点。油料的芥酸、硫代物含量均高于国际卫生组织的标准,很难走向国际市场。农产品的综合优质率仅占1596左右,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一些粮食品种质量过于低劣,不仅在国际上没有市场,在国内也找不到市场。 (三)农业生产方式落后。 美国等发达国家20世纪初就开始积极推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并实现了机械力对人力和畜力的替代,20世纪70年代实现了全面机械化,进入90年代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广泛应用于农生产中,农业工人的装备水平已经接近或超过产业工人。而我国仍实行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农业机械虽有一定程度的推广和应用,但人力、畜力以及传统的耕作习惯和耕作方式仍占主导地位。据《国际统计年鉴1998》统计,我国平均每个经济活动人口占有耕地面积0.2公顷,仅占亚洲平均水平的31.5%,占世界平均水平的44.1%,占美国平均水平的0.7%;每千人拥有收割机1.4台,占亚洲平均水平的31.5%,占世界平均水平的8.8%,占美国平均水平的10.1%;每千人化肥施用量64.6吨,略高于亚洲平均水平,但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67.5%,占美国平均水平的1.2%。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虽逐年增加,但应用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不够,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份额只占27%一35%,较美国等发达国家低四十多个百分点。 (四)农业生产力水平落后,劳动生产效率低。 由于我国尚未普及机械化耕作方式,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农业生产效率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据世界粮农组织统计,按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生产的实物计算,1994年我国为1194公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71%,日本的33%,意大利的10%,美国的1.25%。可见,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与发达国家存在极大差距。 (五)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发生频繁。 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越来越严重的问题。每年我国受灾害面积都在8亿亩左右(占全部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3以上),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都在400亿公斤以上,经济损失每年都在600亿元以上。近两年灾害不断加重。1999年,中国气候继1998年度之后再度异常,沙尘暴发生频繁,且范围广;降水北少南多,大部分地区冬春连旱,夏季南涝北旱,秋季旱涝并存。北方地区降水出现了建国以来的最小值,江淮、黄淮、华北等地大部分地区夏旱严重。2000年旱情持续加重,全国大部分地区遭受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旱灾,加上调整种植结构粮食播种面积减少的因素,全国粮食减产450多亿公斤,减幅达10%以上。如受灾较重的河北省春季受旱面积560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5.9%;秋季粮食成灾1740万亩,占播种面积的76%;绝收553万亩,占播种面积的24.1%。由于干旱少雨,河流和地下水得不到及时补给,全省372座水库干涸(占全省水库总数的1/3),48412眼机井出水不足,765万人(占全省总人数的12%)和70万头大牲畜发生饮水困难。 以我国目前农业发展现状,很难应对人世冲击。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长远看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但我国如不能在人世之前,及时有效制定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必然会使我国农业发展承受更大压力,面临严峻挑战。分析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经验,尽快制定“十五”期间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的政策是当务之急。 三、“十五”期间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一)政府应加大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美国为改善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每年都出资兴建维护大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休耕、限耕等措施改善土地品质。要实现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政府必须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土壤条件,改良农作物品种。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政府应出巨资兴建和维护水利设施,在干旱时期通过蓄水工程或人工降雨等方式为农户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解决干旱地区农业生产的缺水困难。政府还应定期拨款改良土质。虽然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农户拥有几十年的经营权。但对于土质的改良等生产要素的资金投入,政府仍然有责任负担部分投资费用,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准确、快速的信息对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时,不仅要注重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而且要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各级政府可以有线电视网络为基础,尽快建立上下畅通、灵敏快捷的信息网络体系。同时,全面开发利用国内外信息资源。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加入因特网,加快以因特网为代表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农业的步伐,让农民通过因特网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解决自己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农业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与保险机制。 从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通过实行农业保险制度,规避农业风险非常必要。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减少农民突遇自然灾害的损失。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农业支持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应首先制定灾害救济制度。 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政府应给予农民往年平均收成一定比例(如60%)的补贴,以便维持农民的正常生活及来年对生产的再投入。其次,政府可以推行多种灾害保险制度。每年由农户自愿申请参加多种灾害保险,农户缴纳一定费用给政府作为保费,如果本年度农业生产状况良好,政府不退费;如果本年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天灾人祸,则政府承担保险责任,偿还农户全部损失。此外,政府还可以对农业保险实行多种形式的补贴,使农业保险成为有别于一般商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 (三)发展农业教育与科技进步。 近年来,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农业科技革命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和以全球定位系统为代表的高科技设备被运用于农业生产领域,使农业的自然再生产越来越多地受到人类的直接控制,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21世纪农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农业科技尤其是高科技的竞争。为适应21世纪农业发展的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创新步伐。改革目前我国农业科研与推广相脱节的体制和机制,积极创新,使教科农紧密结合。政府应专门拨出经费,形成农业教育、科研、科技推广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各地区应设立至少一所农业技术学校(推广站),承担本地区农民的技术普及教育。技校还应承担起当地农业科研任务,把平时的科研成果及时用于当地的生产中,提高技术转化速度。此外,技校科技人员还应深入到田间地头,随时解决农民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通过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我国农民的素质与技术水平。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体制改革 一、美国政府农业扶持政策发展状况分析 (一)价格和收入支持政策。 1.价格支持。为防止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政府成立了农产品信贷公司,着手实施农业价格支持计划。支持计划主要包括“直接收购”和“无追索权贷款”两项。“直接收购”是指农产品信贷公司为了支持某些农产品价格,随时准备以最低保证价格(即支持价格)从市场上收购任何数量的剩余农产品。“无追索权贷款”是指农户以农产品为担保从农产品信贷公司获得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多为一年之内),如果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贷款,农户可以还本付息,重新得到他的农产品以投放市场;反之,在贷款到期时,则可以用担保的农产品来抵偿,而不必归还本息。政府通过价格支持政策,总可以让农户获得高于市场的售清价格(即长期均衡价格),获取利益。 2.限制生产。价格支持政策只是使剩余的农产品转入政府仓库,并不能根本解决生产过剩问题。为此,政府又出台了限制生产的三项政策:限耕、限售和休耕。限耕主要是限制农户生产某些农产品的最大面积。限售即“配额销售制”,每个农户的销售配额按历史销售情况决定,从而使有关产品的生产结构固定化,政府亦可以防止农户之间的恶性竞争。所有限耕和限售的规定农户都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要受到政府严厉处罚。休耕则是把限制生产与水土保持相结合,保持生态环境。 3.保证供应。为了满足20世纪70年代出口增长的需要,联邦政府担心“贷款率”(即支持价格)会限制美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于1973年制定了《农业和消费者保护法》,以便使价格支持和收入支持这两重目标分离开来。70年代中期,由于市场价格持续偏高,政府担心库存不足而引起价格剧烈波动,又于1977年出台了《食品和农业法》,建立起新的农产品信贷计划——“农场主储备”,以刺激农产品生产。 (二)发展农业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的政策。 1.发展农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联邦政府向农业地区提供或资助发展交通运输、供电和通讯事业。20世纪30~60年代,政府累计农业投资88亿美元,使680万农户受益。 2.推动农业科研和技术普及。联邦政府通过各地建立起来的农业院校、农业试验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三级机构推动农业生产水平和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此外,农户还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站获得有关市场、管理、气象、病虫害和技术方面的信息和指导。 3.提供农业信贷和农产品保险。农业信贷系统可以从政府获得低息贷款转而提供给农户。农产品信贷公司则为参加价格支持计划的农场主提供短期优惠贷款。农户信贷管理局的贷款则带有很大的补助性质,它向受灾地区提供利率很低的紧急贷款。1981年《农业法》把这种紧急贷款作为援助遭受自然灾害农户的主要方法,取代了70年代的直接补助。政府还为保险费用提供多至30%的补贴。 4.税收优惠。农户可以在收益多的年份提前支付开支,收益少的年份提前出售农产品,以少缴所得税。此外,农户还享有资产的“加速折旧”优惠。 5.补贴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政府资助水利设施的兴建和维修,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为保护土地,政府还出资修造递田,按等高线平整土地,施用石灰,等等。政府补贴的结果使农户在不增加农业生产要素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多的收成。 (三)扩大需求的政策。 1.扩大内需。由于“农场主储备”政策效应,农产品生产过剩,产品销售成为农户面临的首要任务。政府为保护农户利益,推出最庞大计划——“食品券计划”,即向低收入者发放只能购买食品的“食品券”、“学校免费午餐”等政策,以扩大农产品的国内需求。 2.扩大出口,限制进口。根据1954年的《480号公法》实行的“食品用于和平”计划,美国政府把减少农产品信贷公司的库存同开拓国外市场和推行对外政策结合在一起。向第三世界国家赠送剩余农产品,或者向那里低价销售,换取当地货币转作援助资金或美国驻那里的官方机构的开支。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粮食出口几乎有40%是通过《480号公法》进行的。为了维护国内农业集团利益,《480号公法》对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农业和经济产生了不良影响。从20世纪60~70年代,美国政府一直通过出口补贴来减少库存农产品,但由于受到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限制,该政策不可能大规模进行。80年代以来,为了迫使其他出口国(尤其是欧共体)减少出口补贴,美国政府开始采用“混合贷款”和特殊补贴的办法来扩大出口。所谓“混合贷款”就是把无息政府贷款同有政府担保(或无担保)的商业贷款“混合”提供给买主。仅在1981~1983年三年间该项贷款金额就由15亿美元增加到48.7亿美元。另外。农产品“目标价格”也起到出口补贴作用。通过“目标价格”压低市场价格,以刺激农产品出口,农户因价格下降所受的损失则可以从“差额支付”中得到补偿。据联合国统计数据,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对小麦的出口补贴率为5.4%,水稻为30%,烟草为23%。在进口方面,为了保护国内生产者,政府对某些农产品实行严格的进口配额限制,例如,规定每年进口的乳制品不得超过国内市场的2%。其他实行进口配额的农产品还有食糖、棉花和花生等。在牛肉贸易方面,美国政府要求主要对美出口国实行“自愿限制”,否则美国也将实施进口配额。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世界农产品市场形势变化和欧美农业摩擦的双重影响下,美国政府更加注重制定和实施生态农业、科学技术、信贷支持、信息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农业支持政策。 首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府早已意识到生态环境对农业发展的巨大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向农户讲述改进土地使用方法,聘请水土保护工作人员为农民讲解新技术。此外政府还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及改进土壤、改善环境的资金。例如,目前美国农业中广泛使用的农业生物技术,具有降低自然灾害发生率的功效,美国目前还具有耐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基因改性农作物。它们已占到全部农作物的67%。这些作物的开发极大地降低和取代了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化学品的使用,直接改善了生态环境。 其次,在科技信息支持方面,政府允许农户使用GPS,即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辅助生产。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是通过地面接收装置,接收卫星信号,来确定地面方位的设备。这项技术是美国在海湾战争中打击伊拉克时才运用于军事上的一项新技术,而目前在美国已有15%以上的农户将其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农户可以依据定位系统测得的有关土壤的技术数据对耕地“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施肥、浇水,大大提高了整片土地的生产率。目前以基因工程为核心和以全球定位系统为代表的高科技设备正在推动美国农业的高速发展。 再次,在信贷支持方面,美国政府对农业投入更加巨大。由于农业生产向现代化发展,农户已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的资本来发展生产,加之农业生产风险大、利润低,私人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向农户提供贷款,因此,政府承担起农业信贷支持这一重任。目前美国农业资本投入中约有40%依靠信贷来解决,70%以上的农场每年需要借款来维持与扩大生产。政府成立了规模庞大的农业信贷体系,它包括12家联邦土地银行及地方联邦土地银行会(向农场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12家联邦中间信贷银行(向农场提供中、短期贷款)、12家生产信贷公司以及由他们组成的地方生产协会(向农场提供生产贷款)以及13家合作社银行(向合作社提供贷款)。此外,政府还推出出口信贷担保,即由“农产品信贷公司”负责实施各类出口信贷担保项目,使美国农业出口商和银行避免出口销售货款未能按期支付的风险。出口信贷担保,即在进口商未能付款的情况下,按美国出口货值的一定比例予以担保;设施和设备担保,即向进口商提供为销售农产品而设立的仓储、分拨、加工设施和设备等项目的信贷担保。 最后,在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方面,政府更是大力协助。农业部下设“经济研究所”、“农业合作局”、“食品安全和技术服务局”、“食品和农产品出口检验局”、“农产品贸易和销售信息中心”等部门,为农户提供有关市场信息、农产品政策、出口对象国贸易政策、环境、运输、检疫、卫生标准等多方面的信息,以帮助扩大生产与出口。此外,农业部下属的“美国促进出口办公室”还负责向出口的农户提供关于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安排、国外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出口咨询和世界各国市场准入状况的分析,同时负责为农户出口牵线搭桥,使之与国外买主直接建立联系。 美国作为最大的农业现代化国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高度重视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工程技术等高科技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有利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使美国农业正在发生一次新的革命性变化。我国与美国虽然国情不同,但美国农业扶持政策仍有许多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内容。 二、目前我国农业与发达国家存在的主要差距 随着我国入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将融入国际市场激烈竞争中。这种竞争虽然表现在农产品价格上,但其核心却是农业生产条件和综合生产能力的竞争。改革开放使我国农业生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无论在生产能力还是在发展水平上与欧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薄弱。 我国目前人均耕地面积仅1.2亩,尚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且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一二类耕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21%,79%的耕地属于中低产地。不仅如此,耕地面积还因自然环境变化及人为因素正在逐年减少。每年因灾害废弃的土地在600万亩以上,每年干旱、半干旱地区沙化面积拓展达2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水资源严重缺乏,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水平的l/4,是全球13个缺水国家之一。我国农业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极强,农民到现在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 (二)我国农产品结构单一,品质低。 我国农作物种植结构不合理,品种单一,品质不高,且更新换代周期较长。低质产品充斥市场,而优质产品供给不足。小麦以生产面筋含量不到30%的软麦为主,面筋度超过35%的硬质小麦仅占国内产量的20%左右。专用小麦品种较少,能与美国、加拿大硬质小麦相比的品种仅十余个,产量不足总产的8%,且价格高于国际市场30%。我国现有的二百多条专用小麦加工生产线所用小麦几乎全部依靠进口。玉米蛋白质含量、含油量、赖氨酸含量均低于美国,含水量高于美国2~3个百分点。油料的芥酸、硫代物含量均高于国际卫生组织的标准,很难走向国际市场。农产品的综合优质率仅占1596左右,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一些粮食品种质量过于低劣,不仅在国际上没有市场,在国内也找不到市场。 (三)农业生产方式落后。 美国等发达国家20世纪初就开始积极推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并实现了机械力对人力和畜力的替代,20世纪70年代实现了全面机械化,进入90年代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广泛应用于农生产中,农业工人的装备水平已经接近或超过产业工人。而我国仍实行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农业机械虽有一定程度的推广和应用,但人力、畜力以及传统的耕作习惯和耕作方式仍占主导地位。据《国际统计年鉴1998》统计,我国平均每个经济活动人口占有耕地面积0.2公顷,仅占亚洲平均水平的31.5%,占世界平均水平的44.1%,占美国平均水平的0.7%;每千人拥有收割机1.4台,占亚洲平均水平的31.5%,占世界平均水平的8.8%,占美国平均水平的10.1%;每千人化肥施用量64.6吨,略高于亚洲平均水平,但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67.5%,占美国平均水平的1.2%。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虽逐年增加,但应用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不够,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份额只占27%一35%,较美国等发达国家低四十多个百分点。 (四)农业生产力水平落后,劳动生产效率低。 由于我国尚未普及机械化耕作方式,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农业生产效率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据世界粮农组织统计,按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生产的实物计算,1994年我国为1194公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71%,日本的33%,意大利的10%,美国的1.25%。可见,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与发达国家存在极大差距。 (五)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发生频繁。 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越来越严重的问题。每年我国受灾害面积都在8亿亩左右(占全部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3以上),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都在400亿公斤以上,经济损失每年都在600亿元以上。近两年灾害不断加重。1999年,中国气候继1998年度之后再度异常,沙尘暴发生频繁,且范围广;降水北少南多,大部分地区冬春连旱,夏季南涝北旱,秋季旱涝并存。北方地区降水出现了建国以来的最小值,江淮、黄淮、华北等地大部分地区夏旱严重。2000年旱情持续加重,全国大部分地区遭受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旱灾,加上调整种植结构粮食播种面积减少的因素,全国粮食减产450多亿公斤,减幅达10%以上。如受灾较重的河北省春季受旱面积560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5.9%;秋季粮食成灾1740万亩,占播种面积的76%;绝收553万亩,占播种面积的24.1%。由于干旱少雨,河流和地下水得不到及时补给,全省372座水库干涸(占全省水库总数的1/3),48412眼机井出水不足,765万人(占全省总人数的12%)和70万头大牲畜发生饮水困难。 以我国目前农业发展现状,很难应对人世冲击。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长远看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但我国如不能在人世之前,及时有效制定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必然会使我国农业发展承受更大压力,面临严峻挑战。分析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经验,尽快制定“十五”期间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的政策是当务之急。 三、“十五”期间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一)政府应加大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美国为改善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每年都出资兴建维护大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休耕、限耕等措施改善土地品质。要实现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政府必须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土壤条件,改良农作物品种。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政府应出巨资兴建和维护水利设施,在干旱时期通过蓄水工程或人工降雨等方式为农户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解决干旱地区农业生产的缺水困难。政府还应定期拨款改良土质。虽然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农户拥有几十年的经营权。但对于土质的改良等生产要素的资金投入,政府仍然有责任负担部分投资费用,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准确、快速的信息对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时,不仅要注重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而且要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各级政府可以有线电视网络为基础,尽快建立上下畅通、灵敏快捷的信息网络体系。同时,全面开发利用国内外信息资源。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加入因特网,加快以因特网为代表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农业的步伐,让农民通过因特网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解决自己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农业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与保险机制。 从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通过实行农业保险制度,规避农业风险非常必要。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减少农民突遇自然灾害的损失。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农业支持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应首先制定灾害救济制度。 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政府应给予农民往年平均收成一定比例(如60%)的补贴,以便维持农民的正常生活及来年对生产的再投入。其次,政府可以推行多种灾害保险制度。每年由农户自愿申请参加多种灾害保险,农户缴纳一定费用给政府作为保费,如果本年度农业生产状况良好,政府不退费;如果本年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天灾人祸,则政府承担保险责任,偿还农户全部损失。此外,政府还可以对农业保险实行多种形式的补贴,使农业保险成为有别于一般商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 (三)发展农业教育与科技进步。 近年来,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农业科技革命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和以全球定位系统为代表的高科技设备被运用于农业生产领域,使农业的自然再生产越来越多地受到人类的直接控制,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21世纪农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农业科技尤其是高科技的竞争。为适应21世纪农业发展的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创新步伐。改革目前我国农业科研与推广相脱节的体制和机制,积极创新,使教科农紧密结合。政府应专门拨出经费,形成农业教育、科研、科技推广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各地区应设立至少一所农业技术学校(推广站),承担本地区农民的技术普及教育。技校还应承担起当地农业科研任务,把平时的科研成果及时用于当地的生产中,提高技术转化速度。此外,技校科技人员还应深入到田间地头,随时解决农民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通过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我国农民的素质与技术水平。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发展 中国入世在即,随着世界农产品市场形势变化及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就农产品市场开放谈判的进一步进行,我国必须及时有效地制定“十五”期间农业发展政策,积极应对入世冲击,加快农业发展。美国是我国最大的农业贸易伙伴之一,分析研究美国政府农业扶持政策,对我国“十五”期间农业政策制定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政府农业扶持政策发展状况分析 美国农业政策由来已久,早在南北战争期间,美国政府就制定了一系列农业发展政策,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国内外需求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到了20世纪20~30年代,由于国内外市场收缩和严重的生产过剩,美国农业经历了空前严酷的危机。为了避免农业部门的全面崩溃,从1933年罗斯福政府开始推行“新政”农业政策,支持农产品价格和农业收入,到这些政策和技术进步使生产发展大大超过需求增长时,政府转而制定扩大内外需求的政策。所有这些政策的汇集,成为战后历届政府推行的联邦农业政策体系。该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发展农业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的政策。 1.发展农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联邦政府向农业地区提供或资助发展交通运输、供电和通讯事业。20世纪30~60年代,政府累计农业投资88亿美元,使680万农户受益。 2.推动农业科研和技术普及。联邦政府通过各地建立起来的农业院校、农业试验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三级机构推动农业生产水平和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此外,农户还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站获得有关市场、管理、气象、病虫害和技术方面的信息和指导。 3.提供农业信贷和农产品保险。农业信贷系统可以从政府获得低息贷款转而提供给农户。农产品信贷公司则为参加价格支持计划的农场主提供短期优惠贷款。农户信贷管理局的贷款则带有很大的补助性质,它向受灾地区提供利率很低的紧急贷款。1981年《农业法》把这种紧急贷款作为援助遭受自然灾害农户的主要方法,取代了70年代的直接补助。政府还为保险费用提供多至30%的补贴。 4.税收优惠。农户可以在收益多的年份提前支付开支,收益少的年份提前出售农产品,以少缴所得税。此外,农户还享有资产的“加速折旧”优惠。 5.补贴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政府资助水利设施的兴建和维修,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为保护土地,政府还出资修造递田,按等高线平整土地,施用石灰,等等。政府补贴的结果使农户在不增加农业生产要素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多的收成。 (二)价格和收入支持政策。 1.价格支持。为防止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政府成立了农产品信贷公司,着手实施农业价格支持计划。支持计划主要包括“直接收购”和“无追索权贷款”两项。“直接收购”是指农产品信贷公司为了支持某些农产品价格,随时准备以最低保证价格(即支持价格)从市场上收购任何数量的剩余农产品。“无追索权贷款”是指农户以农产品为担保从农产品信贷公司获得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多为一年之内),如果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贷款,农户可以还本付息,重新得到他的农产品以投放市场;反之,在贷款到期时,则可以用担保的农产品来抵偿,而不必归还本息。政府通过价格支持政策,总可以让农户获得高于市场的售清价格(即长期均衡价格),获取利益。 2.限制生产。价格支持政策只是使剩余的农产品转入政府仓库,并不能根本解决生产过剩问题。为此,政府又出台了限制生产的三项政策:限耕、限售和休耕。限耕主要是限制农户生产某些农产品的最大面积。限售即“配额销售制”,每个农户的销售配额按历史销售情况决定,从而使有关产品的生产结构固定化,政府亦可以防止农户之间的恶性竞争。所有限耕和限售的规定农户都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要受到政府严厉处罚。休耕则是把限制生产与水土保持相结合,保持生态环境。 3.保证供应。为了满足20世纪70年代出口增长的需要,联邦政府担心“贷款率”(即支持价格)会限制美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于1973年制定了《农业和消费者保护法》,以便使价格支持和收入支持这两重目标分离开来。70年代中期,由于市场价格持续偏高,政府担心库存不足而引起价格剧烈波动,又于1977年出台了《食品和农业法》,建立起新的农产品信贷计划——“农场主储备”,以刺激农产品生产。 (三)扩大需求的政策。 1.扩大内需。由于“农场主储备”政策效应,农产品生产过剩,产品销售成为农户面临的首要任务。政府为保护农户利益,推出最庞大计划——“食品券计划”,即向低收入者发放只能购买食品的“食品券”、“学校免费午餐”等政策,以扩大农产品的国内需求。 2.扩大出口,限制进口。根据1954年的《480号公法》实行的“食品用于和平”计划,美国政府把减少农产品信贷公司的库存同开拓国外市场和推行对外政策结合在一起。向第三世界国家赠送剩余农产品,或者向那里低价销售,换取当地货币转作援助资金或美国驻那里的官方机构的开支。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粮食出口几乎有40%是通过《480号公法》进行的。为了维护国内农业集团利益,《480号公法》对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农业和经济产生了不良影响。从20世纪60~70年代,美国政府一直通过出口补贴来减少库存农产品,但由于受到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限制,该政策不可能大规模进行。80年代以来,为了迫使其他出口国(尤其是欧共体)减少出口补贴,美国政府开始采用“混合贷款”和特殊补贴的办法来扩大出口。所谓“混合贷款”就是把无息政府贷款同有政府担保(或无担保)的商业贷款“混合”提供给买主。仅在1981~1983年三年间该项贷款金额就由15亿美元增加到48.7亿美元。另外。农产品“目标价格”也起到出口补贴作用。通过“目标价格”压低市场价格,以刺激农产品出口,农户因价格下降所受的损失则可以从“差额支付”中得到补偿。据联合国统计数据,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对小麦的出口补贴率为5.4%,水稻为30%,烟草为23%。在进口方面,为了保护国内生产者,政府对某些农产品实行严格的进口配额限制,例如,规定每年进口的乳制品不得超过国内市场的2%。其他实行进口配额的农产品还有食糖、棉花和花生等。在牛肉贸易方面,美国政府要求主要对美出口国实行“自愿限制”,否则美国也将实施进口配额。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世界农产品市场形势变化和欧美农业摩擦的双重影响下,美国政府更加注重制定和实施生态农业、科学技术、信贷支持、信息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农业支持政策。 首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府早已意识到生态环境对农业发展的巨大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向农户讲述改进土地使用方法,聘请水土保护工作人员为农民讲解新技术。此外政府还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及改进土壤、改善环境的资金。例如,目前美国农业中广泛使用的农业生物技术,具有降低自然灾害发生率的功效,美国目前还具有耐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基因改性农作物。它们已占到全部农作物的67%。这些作物的开发极大地降低和取代了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化学品的使用,直接改善了生态环境。 其次,在科技信息支持方面,政府允许农户使用GPS,即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辅助生产。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是通过地面接收装置,接收卫星信号,来确定地面方位的设备。这项技术是美国在海湾战争中打击伊拉克时才运用于军事上的一项新技术,而目前在美国已有15%以上的农户将其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农户可以依据定位系统测得的有关土壤的技术数据对耕地“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施肥、浇水,大大提高了整片土地的生产率。目前以基因工程为核心和以全球定位系统为代表的高科技设备正在推动美国农业的高速发展。 再次,在信贷支持方面,美国政府对农业投入更加巨大。由于农业生产向现代化发展,农户已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的资本来发展生产,加之农业生产风险大、利润低,私人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向农户提供贷款,因此,政府承担起农业信贷支持这一重任。目前美国农业资本投入中约有40%依靠信贷来解决,70%以上的农场每年需要借款来维持与扩大生产。政府成立了规模庞大的农业信贷体系,它包括12家联邦土地银行及地方联邦土地银行会(向农场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12家联邦中间信贷银行(向农场提供中、短期贷款)、12家生产信贷公司以及由他们组成的地方生产协会(向农场提供生产贷款)以及13家合作社银行(向合作社提供贷款)。此外,政府还推出出口信贷担保,即由“农产品信贷公司”负责实施各类出口信贷担保项目,使美国农业出口商和银行避免出口销售货款未能按期支付的风险。出口信贷担保,即在进口商未能付款的情况下,按美国出口货值的一定比例予以担保;设施和设备担保,即向进口商提供为销售农产品而设立的仓储、分拨、加工设施和设备等项目的信贷担保。 最后,在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方面,政府更是大力协助。农业部下设“经济研究所”、“农业合作局”、“食品安全和技术服务局”、“食品和农产品出口检验局”、“农产品贸易和销售信息中心”等部门,为农户提供有关市场信息、农产品政策、出口对象国贸易政策、环境、运输、检疫、卫生标准等多方面的信息,以帮助扩大生产与出口。此外,农业部下属的“美国促进出口办公室”还负责向出口的农户提供关于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安排、国外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出口咨询和世界各国市场准入状况的分析,同时负责为农户出口牵线搭桥,使之与国外买主直接建立联系。 美国作为最大的农业现代化国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高度重视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工程技术等高科技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有利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使美国农业正在发生一次新的革命性变化。我国与美国虽然国情不同,但美国农业扶持政策仍有许多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内容。 二、目前我国农业与发达国家存在的主要差距 随着我国入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将融入国际市场激烈竞争中。这种竞争虽然表现在农产品价格上,但其核心却是农业生产条件和综合生产能力的竞争。改革开放使我国农业生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无论在生产能力还是在发展水平上与欧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薄弱。 我国目前人均耕地面积仅1.2亩,尚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且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一二类耕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21%,79%的耕地属于中低产地。不仅如此,耕地面积还因自然环境变化及人为因素正在逐年减少。每年因灾害废弃的土地在600万亩以上,每年干旱、半干旱地区沙化面积拓展达2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水资源严重缺乏,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水平的l/4,是全球13个缺水国家之一。我国农业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极强,农民到现在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 (二)我国农产品结构单一,品质低。 我国农作物种植结构不合理,品种单一,品质不高,且更新换代周期较长。低质产品充斥市场,而优质产品供给不足。小麦以生产面筋含量不到30%的软麦为主,面筋度超过35%的硬质小麦仅占国内产量的20%左右。专用小麦品种较少,能与美国、加拿大硬质小麦相比的品种仅十余个,产量不足总产的8%,且价格高于国际市场30%。我国现有的二百多条专用小麦加工生产线所用小麦几乎全部依靠进口。玉米蛋白质含量、含油量、赖氨酸含量均低于美国,含水量高于美国2~3个百分点。油料的芥酸、硫代物含量均高于国际卫生组织的标准,很难走向国际市场。农产品的综合优质率仅占1596左右,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一些粮食品种质量过于低劣,不仅在国际上没有市场,在国内也找不到市场。 (三)农业生产方式落后。 美国等发达国家20世纪初就开始积极推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并实现了机械力对人力和畜力的替代,20世纪70年代实现了全面机械化,进入90年代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广泛应用于农生产中,农业工人的装备水平已经接近或超过产业工人。而我国仍实行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农业机械虽有一定程度的推广和应用,但人力、畜力以及传统的耕作习惯和耕作方式仍占主导地位。据《国际统计年鉴1998》统计,我国平均每个经济活动人口占有耕地面积0.2公顷,仅占亚洲平均水平的31.5%,占世界平均水平的44.1%,占美国平均水平的0.7%;每千人拥有收割机1.4台,占亚洲平均水平的31.5%,占世界平均水平的8.8%,占美国平均水平的10.1%;每千人化肥施用量64.6吨,略高于亚洲平均水平,但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67.5%,占美国平均水平的1.2%。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虽逐年增加,但应用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不够,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份额只占27%一35%,较美国等发达国家低四十多个百分点。 (四)农业生产力水平落后,劳动生产效率低。 由于我国尚未普及机械化耕作方式,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农业生产效率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据世界粮农组织统计,按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生产的实物计算,1994年我国为1194公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71%,日本的33%,意大利的10%,美国的1.25%。可见,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与发达国家存在极大差距。 (五)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发生频繁。 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越来越严重的问题。每年我国受灾害面积都在8亿亩左右(占全部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3以上),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都在400亿公斤以上,经济损失每年都在600亿元以上。近两年灾害不断加重。1999年,中国气候继1998年度之后再度异常,沙尘暴发生频繁,且范围广;降水北少南多,大部分地区冬春连旱,夏季南涝北旱,秋季旱涝并存。北方地区降水出现了建国以来的最小值,江淮、黄淮、华北等地大部分地区夏旱严重。2000年旱情持续加重,全国大部分地区遭受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旱灾,加上调整种植结构粮食播种面积减少的因素,全国粮食减产450多亿公斤,减幅达10%以上。如受灾较重的河北省春季受旱面积560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5.9%;秋季粮食成灾1740万亩,占播种面积的76%;绝收553万亩,占播种面积的24.1%。由于干旱少雨,河流和地下水得不到及时补给,全省372座水库干涸(占全省水库总数的1/3),48412眼机井出水不足,765万人(占全省总人数的12%)和70万头大牲畜发生饮水困难。 以我国目前农业发展现状,很难应对人世冲击。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长远看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但我国如不能在人世之前,及时有效制定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必然会使我国农业发展承受更大压力,面临严峻挑战。分析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经验,尽快制定“十五”期间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的政策是当务之急。 三、“十五”期间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一)政府应加大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美国为改善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每年都出资兴建维护大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休耕、限耕等措施改善土地品质。要实现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政府必须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土壤条件,改良农作物品种。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政府应出巨资兴建和维护水利设施,在干旱时期通过蓄水工程或人工降雨等方式为农户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解决干旱地区农业生产的缺水困难。政府还应定期拨款改良土质。虽然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农户拥有几十年的经营权。但对于土质的改良等生产要素的资金投入,政府仍然有责任负担部分投资费用,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准确、快速的信息对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时,不仅要注重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而且要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各级政府可以有线电视网络为基础,尽快建立上下畅通、灵敏快捷的信息网络体系。同时,全面开发利用国内外信息资源。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加入因特网,加快以因特网为代表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农业的步伐,让农民通过因特网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解决自己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农业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与保险机制。 从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通过实行农业保险制度,规避农业风险非常必要。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减少农民突遇自然灾害的损失。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农业支持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应首先制定灾害救济制度。 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政府应给予农民往年平均收成一定比例(如60%)的补贴,以便维持农民的正常生活及来年对生产的再投入。其次,政府可以推行多种灾害保险制度。每年由农户自愿申请参加多种灾害保险,农户缴纳一定费用给政府作为保费,如果本年度农业生产状况良好,政府不退费;如果本年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天灾人祸,则政府承担保险责任,偿还农户全部损失。此外,政府还可以对农业保险实行多种形式的补贴,使农业保险成为有别于一般商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 (三)发展农业教育与科技进步。 近年来,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农业科技革命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和以全球定位系统为代表的高科技设备被运用于农业生产领域,使农业的自然再生产越来越多地受到人类的直接控制,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21世纪农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农业科技尤其是高科技的竞争。为适应21世纪农业发展的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创新步伐。改革目前我国农业科研与推广相脱节的体制和机制,积极创新,使教科农紧密结合。政府应专门拨出经费,形成农业教育、科研、科技推广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各地区应设立至少一所农业技术学校(推广站),承担本地区农民的技术普及教育。技校还应承担起当地农业科研任务,把平时的科研成果及时用于当地的生产中,提高技术转化速度。此外,技校科技人员还应深入到田间地头,随时解决农民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通过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我国农民的素质与技术水平。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调整管理 对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政策演变而言,2004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年份。这一年,不仅粮食大幅度增产、农民收入增速明显提升,更重要的是,政府在宏观调控中对农业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支持农业的政策措施,市场化和国际化背景下的我国农业政策框架的轮廓初步形成。对这一轮的农业政策调整进行深入分析,对下一步的农业政策走向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一、农业政策调整的基本背景 2004年农业形势好是相对前几年粮食减产和农民增收缓慢来讲的;2004年农业政策针对性强是针对前几年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来讲的。对2004年的农业政策调整要有深入的理解,必须先对我国农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所处的宏观环境有所了解。 (一)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差距扩大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这几年,虽然农产品供给充裕,但农民增收非常困难。由于农产品供大于求、农产品价格连年下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许多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1997—2003年的7年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年增长速度为4%,只相当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的一半左右。虽然国家“九五”和“十五”规划目标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均为5%,但这7年中没有1年达到规划目标。从收入增长的绝对数来看,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22元,比1996年的1926元增加了696元,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从4838元增加到8472元,增加了3634元。城乡居民收入比值1996年为2.51:1,2003年扩大为3.23:1。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差距扩大是农业政策调整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二)粮食产量下降,供求关系趋紧2003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4.9亿亩,是历史上最少的年份;总产量4307亿公斤,减至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低水平;人均粮食产量334.4公斤,降到1982年以来的最低水平。从1996—1999年,我国粮食连续4年丰收,从2000—2003年,粮食连续4年减产,后4年平均产量与前4年相比,粮食产量下降500亿公斤以上。同时,粮食消费量逐年增加,粮食产需平衡的年度缺口逐年扩大。弥补粮食产需缺口主要靠挖库存。在粮食总量关系趋紧的同时,品种结构矛盾逐步暴露,特别是大米短缺的问题较为严重。粮食供求关系由供大于求向供求趋紧转变,主要标志是2003年10月份和2004年3月份粮食价格出现两次较大幅度上涨。2003年10月中旬后,国际市场大豆价格上涨引发国内粮食价格上升,主要是大豆、小麦及面粉价格明显上涨,涨幅达20%左右。2004年2月下旬到3月份,南方部分地区大米价格大幅上涨引发全国大米价格上升,带动粮食价格上涨。2004年3月中旬,与上年同期相比,3种主要粮食品种平均价格上涨50%左右,其中大米价格上涨60%~70%,小麦上涨40%以上,玉米上涨21%以上。粮食价格由长期持续低迷到连续出现上涨是粮食供求关系出现新变化的重要信号。 (三)生产要素流失,资源约束增强近几年我国农业和农村生产要素大量流失,给农业发展带来严重的“硬伤”。生产要素流失突出表现在耕地和资金两个方面。从1996—2003年,由于退耕还林、农业结构调整和非农建设占用等多种原因,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1亿亩,平均每年减少1400多万亩。耕地减少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造成实质性的、不可逆的损害,使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矛盾更加突出。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偏离“三农”的倾向十分严重,农村资金大量通过金融机构流入城市。农村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四)农民权益受损,社会矛盾突出低价征用农民土地导致农民利益大量流失,而且征地补偿款拖欠严重。以土地换取发展资金,随意以低地价甚至“零地价”招商引资,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引发诸多经济和社会矛盾。拖欠农民工工资极为普遍,仅建筑领域2003年底以前的拖欠工资就高达几百亿元。农民工的要求并不高,回家过年能够足额领到微薄的工资就心满意足。农民因征地问题的上访增多,农民工以极端方式讨要工资的事例增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投资规模膨胀,通胀压力较大200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6.7%,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7.2%,为建国以来的最高水平。特别是钢铁、水泥、电解铝、汽车、纺织投资增长过快,投资规模过大,导致运力紧张,能源和部分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2003年国内生产资料市场销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8.1%,其中钢材价格上涨21.1%。在整个经济已经绷得很紧的情况下,农业特别是粮食供给和价格又发生大的问题,与煤电油运紧张、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交织在一起,出现“两碰头”,加剧了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甚至影响稳定的大局。出于对这种局面的担心,政府加大了对农业政策的调整力度。 二、农业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推进,对我国工业化发展已进入中期阶段认识的统一,政府已经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对农业政策逐步进行了调整。2004年中央发出1号文件和其他多个文件,农业政策调整的步伐明显加快,集中出台了一批新的带方向性的政策措施。 (一)“多予”政策(1)增加粮食生产投入。全国共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16亿元对部分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在前两年对部分地区的大豆和小麦实行良种补贴的基础上,把良种补贴试点范围扩大到部分地区的水稻和玉米,中央财政安排粮食主产区的良种补贴资金28亿元。对部分地区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给予适当补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安排这方面的专项补贴资金4.7亿元。(2)增加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中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达到550亿元,农村“六小工程”的投入超过280亿元,农村扶贫开发投入达到122亿元,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达到89亿元。正式启动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第一次明确了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纯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规定市、县将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3)增加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坚持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启动西部地区农村教育“两基”攻坚计划,重点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远程教育示范工程,对农村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支持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 (二)“少取”政策(1)少收农民的税。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5年内在全国取消农业税。后来鉴于粮食生产形势的严峻,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国家决定加大减免农业税力度。在黑龙江、吉林两省进行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在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1个百分点。一些沿海省份及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县也自费进行了免征农业税的改革试点。全国减征免征农业税233亿元,取消农业特产税68亿元,农民由此减轻负担共计301亿元。中央财政新增转移支付216.6亿元,加上以前基数,用于农村税费改革的资金达到520多亿元。(2)少征农民的地。严格保护耕地,全面清理整顿开发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暂停半年审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在全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特别是突破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级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三)“放活”政策(1)放活粮食流通。在前几年放开主销区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了主产区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实行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粮食期货市场进一步发育,玉米和黄大豆2号期货品种正式上市。(2)放活农村金融。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减轻历史包袱,完善产权结构,健全内控机制,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着力增强农村信用社活力。鼓励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3)放活农民就业。消除不利于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障碍,继续清理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歧视性政策和各项乱收费。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研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上学问题,一些城市已出台了具体的办法。为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对外出务工农民技能培训的“阳光工程”。 从2004年的实践来看,我国农业政策调整表现出3个基本特点:(1)对市场取向的改革更加坚定。面对2003年10月和2004年3月两轮粮价上涨,人们担心粮食流通市场化的进程会中断。但政府毅然出台酝酿已久的市场取向的新一轮粮食改革政策,在粮食流通市场化道路上迈出了最后一步。(2)对市场经济的驾驭能力明显提高。理性对待粮食回升,既没有过早平抑、扭曲市场信号,也没有向管制体制复归。这与1993年第四季度国内粮食市场出现波动以后当时政府所采取的应对策略形成明显反差。(3)对经济手段的运用更加娴熟。利用市场粮价的回升刺激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充分运用补贴等经济手段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特别是对水稻加大良种补贴力度。对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府先后公布了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和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提前发出价格信号,引导农民发展水稻生产。 三、农业政策调整的走向 2004年虽然在农业政策调整上迈出了一大步,并且实际效果很好,但这并不表明农业政策调整已经完全到位。下一步还有很大的调整空间,总的走向是稳定、完善、强化。下一步农业政策调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政府要与市场合理分工,市场解决起来更有效率的就由市场去解决,政府解决起来更有效率的就应当由政府来解决。比如2004年对化肥价格的管制效率就很差,是典型的政府越位。由于化肥的上游产品煤、电、油、运、气价格全面上涨,以及国际市场化肥价格上涨,控制国内化肥价格造成企业开工不足、化肥出口增加和进口减少,结果加剧了国内化肥供求失衡的矛盾。(2)既不能只讲成本,又不能不讲成本。任何政策工具都是有成本的,对政策工具的选择必须进行成本效率分析,并且要完善政策成本的分担机制。有人认为2004年出台的补贴政策成本太高。实际上,据对一些县的典型调查,粮食直补的行政成本约为补贴总额的5%~10%。与国外农业补贴项目相比,我国的粮食直补项目是非常有效率的。问题在于,粮食直补项目中没有列支行政成本,而是完全由地方政府自行承担,这样地方政府就会感到成本很高。(3)既不能照搬国外做法,又不能不理睬WT0规则。政策要符合我国国情,要与国际惯例接轨。2004年出台的政策中,既有与粮食生产挂钩、直接影响粮食生产和贸易的干预政策,又有不与即期生产挂钩、对生产和贸易没有直接影响的补贴政策,还有旨在促进结构调整的支持政策。对这些政策要进行准确定性,要注意8.5%的黄箱支持上限。(4)既不能不保持连续性,又不能过分路径依赖。农业政策一经采行,无疑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但也要注意克服路径依赖,跳出现有思路,出台新的政策措施。目前各方面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呼声很高。我国农业政策正处于十字路口,是步日本、韩国之后尘走向高补贴、高保护的不归之路,还是选择比较优势战略、建立高效率的农业产业体系,亟待作出理智抉择。 按照以上考虑,笔者的政策主张是:“多予”方面应当更多地重视公共产品的供给,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少取”方面应当加快取消农业税的步伐,并更加重视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流失,彻底放弃靠剥夺农民利益积累城市建设资金的做法;“放活”方面应当进一步消除束缚农村发展的各种体制障碍,赋予农民全面发展的权利。建议近期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大以下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1)加强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长期以来中央只对大型水利工程投资,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靠农民劳动积累和地方政府的少量补贴。鉴于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和基层对劳动力资源的行政动员能力降低,以及需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地方正是财政最困难的地方,中央财政应该逐步承担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职责。(2)加强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扩散,一定程度上可以依靠市场的力量,但相当多的农业技术如果由市场进行推广则效率很低,必须由政府推广。对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农业技术活动,国家财政在经费上应予以保证。(3)加强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治。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靠市场无法有效进行,国家必须承担这一职责。应重点加强畜禽主产区、优势生产区域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善疫情诊断、监控、测报的设备和设施条件,全面提升以动物疫病免疫预防、应急反应和重点疫病控制为主的公共服务能力。(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拥有是不对称的,靠市场机制难以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政府应当加强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及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这些才是政府应该干的事情。 农业政策论文:国外农业政策管理 中国入世在即,随着世界农产品市场形势变化及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就农产品市场开放谈判的进一步进行,我国必须及时有效地制定“十五”期间农业发展政策,积极应对入世冲击,加快农业发展。美国是我国最大的农业贸易伙伴之一,分析研究美国政府农业扶持政策,对我国“十五”期间农业政策制定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政府农业扶持政策发展状况分析 美国农业政策由来已久,早在南北战争期间,美国政府就制定了一系列农业发展政策,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国内外需求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到了20世纪20~30年代,由于国内外市场收缩和严重的生产过剩,美国农业经历了空前严酷的危机。为了避免农业部门的全面崩溃,从1933年罗斯福政府开始推行“新政”农业政策,支持农产品价格和农业收入,到这些政策和技术进步使生产发展大大超过需求增长时,政府转而制定扩大内外需求的政策。所有这些政策的汇集,成为战后历届政府推行的联邦农业政策体系。该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发展农业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的政策。 1.发展农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联邦政府向农业地区提供或资助发展交通运输、供电和通讯事业。20世纪30~60年代,政府累计农业投资88亿美元,使680万农户受益。 2.推动农业科研和技术普及。联邦政府通过各地建立起来的农业院校、农业试验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三级机构推动农业生产水平和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此外,农户还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站获得有关市场、管理、气象、病虫害和技术方面的信息和指导。 3.提供农业信贷和农产品保险。农业信贷系统可以从政府获得低息贷款转而提供给农户。农产品信贷公司则为参加价格支持计划的农场主提供短期优惠贷款。农户信贷管理局的贷款则带有很大的补助性质,它向受灾地区提供利率很低的紧急贷款。1981年《农业法》把这种紧急贷款作为援助遭受自然灾害农户的主要方法,取代了70年代的直接补助。政府还为保险费用提供多至30%的补贴。 4.税收优惠。农户可以在收益多的年份提前支付开支,收益少的年份提前出售农产品,以少缴所得税。此外,农户还享有资产的“加速折旧”优惠。 5.补贴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政府资助水利设施的兴建和维修,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为保护土地,政府还出资修造递田,按等高线平整土地,施用石灰,等等。政府补贴的结果使农户在不增加农业生产要素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多的收成。 (二)价格和收入支持政策。 1.价格支持。为防止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政府成立了农产品信贷公司,着手实施农业价格支持计划。支持计划主要包括“直接收购”和“无追索权贷款”两项。“直接收购”是指农产品信贷公司为了支持某些农产品价格,随时准备以最低保证价格(即支持价格)从市场上收购任何数量的剩余农产品。“无追索权贷款”是指农户以农产品为担保从农产品信贷公司获得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多为一年之内),如果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贷款,农户可以还本付息,重新得到他的农产品以投放市场;反之,在贷款到期时,则可以用担保的农产品来抵偿,而不必归还本息。政府通过价格支持政策,总可以让农户获得高于市场的售清价格(即长期均衡价格),获取利益。 2.限制生产。价格支持政策只是使剩余的农产品转入政府仓库,并不能根本解决生产过剩问题。为此,政府又出台了限制生产的三项政策:限耕、限售和休耕。限耕主要是限制农户生产某些农产品的最大面积。限售即“配额销售制”,每个农户的销售配额按历史销售情况决定,从而使有关产品的生产结构固定化,政府亦可以防止农户之间的恶性竞争。所有限耕和限售的规定农户都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要受到政府严厉处罚。休耕则是把限制生产与水土保持相结合,保持生态环境。 3.保证供应。为了满足20世纪70年代出口增长的需要,联邦政府担心“贷款率”(即支持价格)会限制美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于1973年制定了《农业和消费者保护法》,以便使价格支持和收入支持这两重目标分离开来。70年代中期,由于市场价格持续偏高,政府担心库存不足而引起价格剧烈波动,又于1977年出台了《食品和农业法》,建立起新的农产品信贷计划——“农场主储备”,以刺激农产品生产。 (三)扩大需求的政策。 1.扩大内需。由于“农场主储备”政策效应,农产品生产过剩,产品销售成为农户面临的首要任务。政府为保护农户利益,推出最庞大计划——“食品券计划”,即向低收入者发放只能购买食品的“食品券”、“学校免费午餐”等政策,以扩大农产品的国内需求。 2.扩大出口,限制进口。根据1954年的《480号公法》实行的“食品用于和平”计划,美国政府把减少农产品信贷公司的库存同开拓国外市场和推行对外政策结合在一起。向第三世界国家赠送剩余农产品,或者向那里低价销售,换取当地货币转作援助资金或美国驻那里的官方机构的开支。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粮食出口几乎有40%是通过《480号公法》进行的。为了维护国内农业集团利益,《480号公法》对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农业和经济产生了不良影响。从20世纪60~70年代,美国政府一直通过出口补贴来减少库存农产品,但由于受到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限制,该政策不可能大规模进行。80年代以来,为了迫使其他出口国(尤其是欧共体)减少出口补贴,美国政府开始采用“混合贷款”和特殊补贴的办法来扩大出口。所谓“混合贷款”就是把无息政府贷款同有政府担保(或无担保)的商业贷款“混合”提供给买主。仅在1981~1983年三年间该项贷款金额就由15亿美元增加到48.7亿美元。另外。农产品“目标价格”也起到出口补贴作用。通过“目标价格”压低市场价格,以刺激农产品出口,农户因价格下降所受的损失则可以从“差额支付”中得到补偿。据联合国统计数据,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对小麦的出口补贴率为5.4%,水稻为30%,烟草为23%。在进口方面,为了保护国内生产者,政府对某些农产品实行严格的进口配额限制,例如,规定每年进口的乳制品不得超过国内市场的2%。其他实行进口配额的农产品还有食糖、棉花和花生等。在牛肉贸易方面,美国政府要求主要对美出口国实行“自愿限制”,否则美国也将实施进口配额。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世界农产品市场形势变化和欧美农业摩擦的双重影响下,美国政府更加注重制定和实施生态农业、科学技术、信贷支持、信息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农业支持政策。 首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府早已意识到生态环境对农业发展的巨大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向农户讲述改进土地使用方法,聘请水土保护工作人员为农民讲解新技术。此外政府还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及改进土壤、改善环境的资金。例如,目前美国农业中广泛使用的农业生物技术,具有降低自然灾害发生率的功效,美国目前还具有耐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基因改性农作物。它们已占到全部农作物的67%。这些作物的开发极大地降低和取代了除草剂、抗虫剂、杀虫剂等化学品的使用,直接改善了生态环境。 其次,在科技信息支持方面,政府允许农户使用GPS,即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辅助生产。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是通过地面接收装置,接收卫星信号,来确定地面方位的设备。这项技术是美国在海湾战争中打击伊拉克时才运用于军事上的一项新技术,而目前在美国已有15%以上的农户将其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农户可以依据定位系统测得的有关土壤的技术数据对耕地“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施肥、浇水,大大提高了整片土地的生产率。目前以基因工程为核心和以全球定位系统为代表的高科技设备正在推动美国农业的高速发展。 再次,在信贷支持方面,美国政府对农业投入更加巨大。由于农业生产向现代化发展,农户已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的资本来发展生产,加之农业生产风险大、利润低,私人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向农户提供贷款,因此,政府承担起农业信贷支持这一重任。目前美国农业资本投入中约有40%依靠信贷来解决,70%以上的农场每年需要借款来维持与扩大生产。政府成立了规模庞大的农业信贷体系,它包括12家联邦土地银行及地方联邦土地银行会(向农场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12家联邦中间信贷银行(向农场提供中、短期贷款)、12家生产信贷公司以及由他们组成的地方生产协会(向农场提供生产贷款)以及13家合作社银行(向合作社提供贷款)。此外,政府还推出出口信贷担保,即由“农产品信贷公司”负责实施各类出口信贷担保项目,使美国农业出口商和银行避免出口销售货款未能按期支付的风险。出口信贷担保,即在进口商未能付款的情况下,按美国出口货值的一定比例予以担保;设施和设备担保,即向进口商提供为销售农产品而设立的仓储、分拨、加工设施和设备等项目的信贷担保。 最后,在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方面,政府更是大力协助。农业部下设“经济研究所”、“农业合作局”、“食品安全和技术服务局”、“食品和农产品出口检验局”、“农产品贸易和销售信息中心”等部门,为农户提供有关市场信息、农产品政策、出口对象国贸易政策、环境、运输、检疫、卫生标准等多方面的信息,以帮助扩大生产与出口。此外,农业部下属的“美国促进出口办公室”还负责向出口的农户提供关于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安排、国外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出口咨询和世界各国市场准入状况的分析,同时负责为农户出口牵线搭桥,使之与国外买主直接建立联系。 美国作为最大的农业现代化国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高度重视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工程技术等高科技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有利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使美国农业正在发生一次新的革命性变化。我国与美国虽然国情不同,但美国农业扶持政策仍有许多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内容。 二、目前我国农业与发达国家存在的主要差距 随着我国入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将融入国际市场激烈竞争中。这种竞争虽然表现在农产品价格上,但其核心却是农业生产条件和综合生产能力的竞争。改革开放使我国农业生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无论在生产能力还是在发展水平上与欧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薄弱。 我国目前人均耕地面积仅1.2亩,尚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且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一二类耕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21%,79%的耕地属于中低产地。不仅如此,耕地面积还因自然环境变化及人为因素正在逐年减少。每年因灾害废弃的土地在600万亩以上,每年干旱、半干旱地区沙化面积拓展达2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水资源严重缺乏,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水平的l/4,是全球13个缺水国家之一。我国农业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极强,农民到现在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 (二)我国农产品结构单一,品质低。 我国农作物种植结构不合理,品种单一,品质不高,且更新换代周期较长。低质产品充斥市场,而优质产品供给不足。小麦以生产面筋含量不到30%的软麦为主,面筋度超过35%的硬质小麦仅占国内产量的20%左右。专用小麦品种较少,能与美国、加拿大硬质小麦相比的品种仅十余个,产量不足总产的8%,且价格高于国际市场30%。我国现有的二百多条专用小麦加工生产线所用小麦几乎全部依靠进口。玉米蛋白质含量、含油量、赖氨酸含量均低于美国,含水量高于美国2~3个百分点。油料的芥酸、硫代物含量均高于国际卫生组织的标准,很难走向国际市场。农产品的综合优质率仅占1596左右,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一些粮食品种质量过于低劣,不仅在国际上没有市场,在国内也找不到市场。 (三)农业生产方式落后。 美国等发达国家20世纪初就开始积极推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并实现了机械力对人力和畜力的替代,20世纪70年代实现了全面机械化,进入90年代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广泛应用于农生产中,农业工人的装备水平已经接近或超过产业工人。而我国仍实行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农业机械虽有一定程度的推广和应用,但人力、畜力以及传统的耕作习惯和耕作方式仍占主导地位。据《国际统计年鉴1998》统计,我国平均每个经济活动人口占有耕地面积0.2公顷,仅占亚洲平均水平的31.5%,占世界平均水平的44.1%,占美国平均水平的0.7%;每千人拥有收割机1.4台,占亚洲平均水平的31.5%,占世界平均水平的8.8%,占美国平均水平的10.1%;每千人化肥施用量64.6吨,略高于亚洲平均水平,但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67.5%,占美国平均水平的1.2%。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虽逐年增加,但应用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不够,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份额只占27%一35%,较美国等发达国家低四十多个百分点。 (四)农业生产力水平落后,劳动生产效率低。 由于我国尚未普及机械化耕作方式,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农业生产效率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据世界粮农组织统计,按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生产的实物计算,1994年我国为1194公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71%,日本的33%,意大利的10%,美国的1.25%。可见,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与发达国家存在极大差距。 (五)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发生频繁。 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越来越严重的问题。每年我国受灾害面积都在8亿亩左右(占全部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3以上),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都在400亿公斤以上,经济损失每年都在600亿元以上。近两年灾害不断加重。1999年,中国气候继1998年度之后再度异常,沙尘暴发生频繁,且范围广;降水北少南多,大部分地区冬春连旱,夏季南涝北旱,秋季旱涝并存。北方地区降水出现了建国以来的最小值,江淮、黄淮、华北等地大部分地区夏旱严重。2000年旱情持续加重,全国大部分地区遭受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旱灾,加上调整种植结构粮食播种面积减少的因素,全国粮食减产450多亿公斤,减幅达10%以上。如受灾较重的河北省春季受旱面积560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5.9%;秋季粮食成灾1740万亩,占播种面积的76%;绝收553万亩,占播种面积的24.1%。由于干旱少雨,河流和地下水得不到及时补给,全省372座水库干涸(占全省水库总数的1/3),48412眼机井出水不足,765万人(占全省总人数的12%)和70万头大牲畜发生饮水困难。 以我国目前农业发展现状,很难应对人世冲击。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长远看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但我国如不能在人世之前,及时有效制定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必然会使我国农业发展承受更大压力,面临严峻挑战。分析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经验,尽快制定“十五”期间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的政策是当务之急。 三、“十五”期间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一)政府应加大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美国为改善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每年都出资兴建维护大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休耕、限耕等措施改善土地品质。要实现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政府必须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土壤条件,改良农作物品种。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政府应出巨资兴建和维护水利设施,在干旱时期通过蓄水工程或人工降雨等方式为农户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解决干旱地区农业生产的缺水困难。政府还应定期拨款改良土质。虽然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农户拥有几十年的经营权。但对于土质的改良等生产要素的资金投入,政府仍然有责任负担部分投资费用,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准确、快速的信息对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时,不仅要注重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而且要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各级政府可以有线电视网络为基础,尽快建立上下畅通、灵敏快捷的信息网络体系。同时,全面开发利用国内外信息资源。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加入因特网,加快以因特网为代表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农业的步伐,让农民通过因特网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解决自己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农业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与保险机制。 从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通过实行农业保险制度,规避农业风险非常必要。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减少农民突遇自然灾害的损失。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农业支持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应首先制定灾害救济制度。 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政府应给予农民往年平均收成一定比例(如60%)的补贴,以便维持农民的正常生活及来年对生产的再投入。其次,政府可以推行多种灾害保险制度。每年由农户自愿申请参加多种灾害保险,农户缴纳一定费用给政府作为保费,如果本年度农业生产状况良好,政府不退费;如果本年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天灾人祸,则政府承担保险责任,偿还农户全部损失。此外,政府还可以对农业保险实行多种形式的补贴,使农业保险成为有别于一般商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 (三)发展农业教育与科技进步。 近年来,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农业科技革命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和以全球定位系统为代表的高科技设备被运用于农业生产领域,使农业的自然再生产越来越多地受到人类的直接控制,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21世纪农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农业科技尤其是高科技的竞争。为适应21世纪农业发展的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创新步伐。改革目前我国农业科研与推广相脱节的体制和机制,积极创新,使教科农紧密结合。政府应专门拨出经费,形成农业教育、科研、科技推广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各地区应设立至少一所农业技术学校(推广站),承担本地区农民的技术普及教育。技校还应承担起当地农业科研任务,把平时的科研成果及时用于当地的生产中,提高技术转化速度。此外,技校科技人员还应深入到田间地头,随时解决农民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通过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我国农民的素质与技术水平。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法规会讲话 这次会议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下一阶段的农业政策法规工作。刚才,闫科长传达了省平顶山会议精神,各县都对前段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尤其是灵宝市和湖滨区,转变观念,调整思路,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探索综合执法的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效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下面,我受局党组的委托讲几点意见: 一、转变观念,增强法制意识 当前,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加强农业法制工作,依法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已成为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但由于认识不到位,农业部门没有真正把自己视为执法主体,有时甚至主动退让,遇到违法事件不积极去查处,往往是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去查处了我们才知道。而没有认识到不履行就是法律上的不作为,如同公安局不管社会治安,医院不给病人看病一样,农业部门不认真执法就是失职、渎职。新修订的《农业法》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能,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执法是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权力,从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把农业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从过去主要抓生产转向抓市场、抓流通、抓执法、抓管理上,用法律手段规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各个领域的活动,保障农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农业政策调研工作 政策调研是制定政策、法律、法规的基础性工作。农业政策法规系统作为政府的决策服务部门,肩负着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映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的艰巨任务。去年,我市的农业政策调研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根据省农业厅的部署,市局拟定了22个调研题目,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调研报告32篇,为领导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明两年,我们要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着重关注、研究五个问题。一是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与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由市局农经科牵头,调查农民收入情况,分析农村小康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和主要对策措施,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二是农业结构调整问题。由市局综合科牵头,调查了解农业结构调整现状和存在问题,系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提出战略性调整的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三是提高优势农产品竞争力问题。由市局区划办牵头,重点调研优势农产品生产潜力、科技发展水平和贸易状况,掌握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价格、贸易、进出口情况等,提出扩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出口的政策意见。四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问题。由市局农业农村工作科牵头,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如何落实政策,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和调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问题进行系统调查,提出具体政策措施。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牵头,调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检验检测手段、产地和市场管理情况等,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策。各县(市)区可以从中选择1—2问题进行调研,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其他调研题目,组织开展政策调研,每年每县至少提交1篇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 三、加强农业法制体系建设 农业法制体系建设,尤其是综合执法,是我市农业法制工作的薄弱环节。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只有市农业局和灵宝农业局专门设立了政策法规科,湖滨区成立了执法办公室,其余4个县(市)均没有专门的政策法规机构,有的县甚至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直接影响了农业执法工作的开展。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都把开展综合执法作为今后农业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对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国务院国办发[*2]1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规定》和国办发[*2]56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相对集中的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目前,全省已有7个省辖市农业局和40多个县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省厅正在积极准备,力争明年经省编委批准成立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求市、县农业部门,尤其是县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要求,加大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力度。市局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非常重视,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之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并成立了市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承担各项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管理任务;依法管理全市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市场;负责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绿色食品等农产品生产、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犯农业法律法规的案件。借鉴各地农业综合执法试点的经验,在县级实行大综合,即将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部门的职能全部集中起来,由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在市级实行部分综合,即将法律赋予农业行政部门职能中的处罚权集中起来,由市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专业机构仍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如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逐步向大综合过渡。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厅的部署,尽快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并于8月底前拿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局。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近两年,市、县每年都组织农资市场联合打假行动,今年4月初,由农业局牵头,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和经营户564家,整顿和规范市场74个,查处假冒伪劣农资14万公斤,收到了明显效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农业行政执法的深度和广度还很不够,一些地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仍然十分猖獗,尤其是中药材种子市场比较混乱,问题突出。今年6月30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卢氏县“广告骗人、药种坑人”的问题,引起国务院、农业部和省、市的高度重视。7月1日至10日,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调查组对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主要原因在于一些职能部门受利益驱动,对不具备条件的所谓信息户办理了有关证件,这些个体经营户既没有种子经营资格,也没有经营场所,靠邮寄、虚假信息,违法销售、邮购假劣种子。农药市场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灵宝市今年7月16日至19日连续出现三次毒鼠强中毒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为了治理和整顿市场秩序,今年下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尽快建立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商户逐个进行摸底排查,查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人员状况、场地情况、农资产品进货渠道等,登记造册,实行档案管理,及时掌握农资经营动态。二是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采取综合执法和分散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植物检疫、动物检疫、为重点的农资市场大检查,同时要向食用菌菌种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农业转基因产品管理等方面延伸。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9月底进行抽查,对查处的违法案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三是加强执法统计工作。根据部省要求,每季度和半年、全年上报一次打假情况统计表,每年上报一次执法统计数据,各县要确定一名统计人员,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统计表。 五、加强农业法制宣传 今后一个阶段,要重点做好《农业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农业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法律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要采取送法下乡、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深入宣传,确保农民了解、掌握法律规定的内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使干部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及生产经营者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比较充分的认识,自觉做好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形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民的社会意识。 六、加强执法监督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贯彻执法与经营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增强执法的公正性。二是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公示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和统计制度等,逐步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要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出发,从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出发,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对执法人员实行考试录用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明天举办农业法制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农业法、标准化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产安全管理条例等,通知已经下发,希望各县(市)区认真对待,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为了加强执法监督,市里决定11月份在全市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重视农业法制工作、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是否健全,农资市场治理整顿是否到位,案件处理是否合法规范,监督制度是否完备。 总的来说,我们农业部门的责任重大,在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中,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执法主体地位,树立农业执法的良好形象,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影响分析: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研究 摘要:伴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货币需求已不再相对稳定;货币供给结构和数量已发生变化;货币政策传导更趋复杂;货币供应量与实际经济变量失去了稳定的联系;货币数量不再简单地与物价和收入呈比例关系。就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着重分析财富效应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得出现阶段我国货币政策应关注股票市场发展,但不应完全依据股票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股票市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一、引言 中央银行要使货币政策的效用最大化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完全充分地掌握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市场经济国家的银行主导着金融体系,银行信用的成本和可得性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机制,但是,随着股票市场的深化和发展,银行体系在一国融资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对下降,股票市场作为融资渠道、资源配置和产权交易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增强,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更加复杂;另外,传统上大多数国家都把抑制通货膨胀即保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稳定作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主要最终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对经济增长日益重要并且与消费价格水平相关的资产市场价格股票价格是否纳入货币政策的目标之中引起了经济学界的激烈争论和中央银行的极大关注,这就使以稳定币值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受到挑战;以及随着证券市场深度与广度的扩大,股票市场成为银行信贷渠道以外的影响货币政策的又一重要渠道,从而对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再贴现、准备金制度和公开市场操作产生了影响;最后还包括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的有效性在下降。 二、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 一般而言,货币政策传导经历如下过程:当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将影响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超额准备金的变化一方面通过影响银行的贷款扩张能力直接使企业和消费者增加支出从而增加总需求,另一方面,通过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引起货币供给的变化,从而引起金融市场利率以及金融资产收益率的变化,进而影响支出和总需求。在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银行信贷渠道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通道,银行信用的成本和可得性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机制。但随着股票市场的深化和发展,大企业以及原来主要依靠银行信贷才能获得资金的大量中小企业都能低成本地进入股市直接融资,银行信贷渠道传导货币政策主通道的地位将大打折扣,而股票市场传导货币政策的功能则日益突出。在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中,传统的、教科书式论述的是凯恩斯的理论,即央行的政策调整先影响市场短期利率,再传导到长期利率,影响投资水平,进而影响实际经济。股票价格的上涨会通过财富效应影响消费,从而影响社会信用规模和实际经济活动。财富效应,根据生命周期模型,居民的消费支出由居民的毕生财富决定,人的毕生财富由人力资本、真实资本及金融财富组成,而金融财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普通股;当股价上升时,金融财富增加,在边际消费倾向一定的情况下,居民的消费支出将增加,从而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当然股价的短期爆发性上扬,对消费者而言只是暂时性收入的变动,对消费的刺激作用较小。但如果股市的繁荣是长期而稳定的,居民的金融财富将持续增长,居民的消费支出将会增加。此外,长期稳定发展的股市还会改变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从而增加人们的边际消费倾向而增加消费支出。从最近几年的情况看,新经济的出现使劳动生产率持续提高,带动股市持续上涨、活跃,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利率对消费与投资需求的影响。一般地讲,升息会增加企业的利息成本而减少投资需求。但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使公司盈利和价格――收益比率上升,同时投资者从股市的回报率高于利息成本,这必然会削弱利率对消费和借债入市需求的影响。从这几年美国经济走势和货币政策操作结果来看,利率对股市价格的影响已有所改变,表现在:一方面利率对股市的影响在下降,另一方面股市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在加大。以前,美联储调息对股市影响很大,当利率上调,股市价格通常是大跌;当利率下调时,股市价格上涨。而近几年从美国联储利率调整的影响力来看,股市投资者是透过利率的变动来预期美国经济走势而非利率本身的含义,也就是说,当利率上调时,股市也同时大涨(个别情况除外),因为利率上调意味着经济的增长趋势;如果利率下调,其意味着经济的疲软,股市也随之下跌。利率与股价的关系已经有所改变,美联储的利率政策对股市的影响力已在下降。相反,美国的货币政策调整经常要考虑股市走势的因素。如2001年3月20日美联储调整利率多少与股市的发展动向有关,尤其是考虑到调整前股市财富缩水对消费支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又如2001年4月18日,美联储在降息的公告中表示,持续下跌的股票价格、制造业疲软以及全球经济环境的不景气是促使联储今日降息的主要原因。 三、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影响 传统的货币政策立足于保持币值稳定,多将商品和劳务的一般价格水平作为目标。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股票价格的变动已经开始对一般价格水平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并直接关系着投资者的生活水平(在此意义上与商品价格的作用一样),因为股票价格对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具有重大影响。一方面,股票价格的上升会改善企业、居民的资产负债表,从而通过财富渠道带来一般商品和劳务价格水平的膨胀,同时,股票价格的膨胀与消费品价格的膨胀一样会歪曲价格信号,误导实体经济的投资与决策,从而造成实体经济中的资源配置不当。股票价格的快速攀升还可能会促进企业过度投资或促使投资者过分贷款投资股市,助长股市泡沫。从理论上说,股票价格的膨胀有可能造成一般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膨胀,因为财富效应会增加居民的资产负债表,刺激消费者花费他们的股票收益。即使在产品市场的买方条件下,股票价格的猛涨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膨胀没有什么影响,中央银行也仍然应该关注股票价格的膨胀。因为股票价格的膨胀与消费品价格的膨胀一样会歪曲价格信号,从而造成实体经济中的资源配置不当。股票价格的快速攀升可能会促使公司过度投资或促使投资者过分贷款,因为他们可能在未来的资本收益上下赌注。股票价格膨胀的另一个巨大风险在于它的高度波动性。这种高度的波动性在更大的范围内引起金融与经济的不稳定。历史的经验证明,股票市场持续的泡沫时间越长,它爆破的声音就越大,对实体经济的损害就越严重。另一方面,一旦股票价格剧跌,则会使企业和个人的财富大幅缩水,从而动摇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并大量减少投资和消费支出,同时,由于银行抵押品价值的缩水而使银行陷入财务危机之中,诱发信贷危机,这些情况在极端的情况下会引发严重的通货紧缩。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急剧下跌引起的通货紧缩才是真正可怕的通货紧缩。因为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剧跌意味着个人和企业财富的急剧减少,严重动摇人们的消费信心,减少消费支出。同时,由于银行抵押品价值的缩水而使银行陷入财务危机之中,这会引起整个社会的恐慌。因此,至少从理论上看,将一般物价水平作为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是不完全的。实践中,人们还发现,股票价格的过度上升往往出现在一般价格水平比较稳定的时期,股票价格与实体经济价格水平的背离往往使央行的货币政策处于两难局面。 四、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目前,被大多数国家金融当局采纳的主要是以弗里德曼为首的货币主义学派的货币数量理论,即货币供应量与名义收入成有规则的正比关系,比如,每年增长6%~7%,以保证经济在无通货膨胀下按自然率水平稳定增长。但随着货币流通速度变化、金融市场自由化与国际化、电子信息技术发展,收入型货币数量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日益下降,人们发现货币数量不再简单地与物价和收入呈比例关系,而是与经济体系中所有需货币媒介的交易(包括金融市场交易)有重要相关性。特别是在一个开放的市场化的经济中,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其可控性、可测性和相关性都越来越令人不满意。股票市场的发展使货币需求函数发生变化,使实际货币需求与货币政策的数量目标之间出现较大差异,而在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框架中,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仅仅考虑的是货币总量与一般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没有充分考虑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的需求,因而货币总量与一般价格水平间的关系并不能反映整个经济的全貌。从货币供给看,货币供给量是由央行、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共同决定的,而后三者对信用创造的影响在日益增强,而股票市场的发展状况也是影响这三者行为的重要方面。股票市场的发展改变了货币的供需,使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做法受到挑战。 五、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再贴现、准备金制度和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传统货币工具的三大法宝,这三个工具都可以通过影响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有效地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从而影响消费、投资乃至整个宏观经济。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深度与广度的扩大,股票市场成为银行信贷渠道以外的影响货币政策的又一重要渠道,金融结构的变化使再贴现、准备金制度的作用弱化,而公开市场操作则以其更富弹性、更具市场化而受到各国央行的青睐,因此,可以说股票市场的发展使公开市场操作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六、小结 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股票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股票市场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同时,也对货币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尤其在货币政策传导,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等方面,然而对其影响的深度与广度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影响分析:我国货币政策与股票市场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的股票市场经历了十几年的浮浮沉沉,已经日益发展壮大,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被称作经济的“晴雨表”。作为为我国政府宏观调控重要手段之一的货币政策,目前由于存在传统渠道弱化和传导机制不畅等问题,对经济的调控效果受到明显制约。随着股票市场的蓬勃发展及其与国民经济的联系日益密切,货币政策的实施必然影响到股票市场的走势和发展。本文在对货币政策和股票市场作相关基本概念分析的基础上,从货币供应量、利率、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三个方面对我国货币政策与股票市场发展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并就提高我国股票市场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出了一些意见。 关键词:货币政策股票市场传导机制 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金融结构演变的一个突出趋势是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得以持续发展,随着世界范围内股票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股票市场对国际经济、国内经济的影响也迅速加大。作为现代市场金融经济的主要宏观调控手段,货币政策对于熨平经济波动、促进一国经济金融的良性持续平稳发展已举足重轻。当然,货币政策与经济金融的具体演进态势是相互作用、互为影响的,货币政策的运用会对经济金融的发展造成巨大影响,反过来经济金融格局的演变也必定会作用于货币政策,引起货币供求、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乃至政策效果的变动,所以无论如何货币政策的制定都必须以现实的经济金融结构为前提和条件,否则货币政策可能将受到极大的制约甚至出现错误决策,从而对经济金融的发展造成巨大动荡。中国加入WTO之后,如何维持本国金融系统的稳定,以及如何提高国内金融系统配置货币资源的经济效率等问题的理论阐述和政策含义已经是国内经济理论界和政府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 一、基本理论解析 (一)货币政策相关理论解析 货币政策是货币当局或中央银行为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而采用各种方式调节货币供应量和货币运行环境,并以此影响宏观经济变量的方针和政策总称。货币政策实际上是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别称,它是一个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构成部分,服从于总的经济政策的要求。 第一,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目标是货币政策所包含的首要内容,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最终目标和中介目标。最终目标是指货币政策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与要求,它的确立与经济社会所发生的经济问题密切相关中介目标应具有可测性、可行性、相关性等条件,它是指为了达到最终目标,货币当局必须先掌握的一些指标,这些指标在一定时期内应达到一定数值。 货币政策作为宏观经济政策之一,通常有四大最终目标: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它们的提出和确立是经济形势变化和经济政策转变的结果。对于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各经济学派理论分歧颇大,远未取得一致意见,但实际操作机制中,西方货币当局主要以利率和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第二,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工具是指货币当局用以控制货币供给量和货币运行环境,并经由中介目标去逼近最终目标所借助的方法和手段。货币政策工具分为两大类: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和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前者指以整个商业银行系统的资产运用与负债经营活动为对象,影响整个经济社会的信用和货币状况的货币政策工具;后者指以某些个别商业银行的资产运用与负债经营活动或整个商业银行系统的某种资产运用与负债经营活动为对象,只影响某些特殊经济领域中的信用和货币状况的货币政策工具。西方国家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贴现率政策。通常采用的政策工具是公开市场业务,即货币当局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的活动。公开市场业务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几乎可以实现货币当局的任何中介目标,因此为许多经济学家所推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直接影响商业银行可贷资金的多少,对经济作用的威力巨大但弹性效果低下,故不常采用。贴现率政策使货币当局只能被动等待,不能主动出击,同时还会产生难以测度的告示效应,干扰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道义上的劝告、法定保证金比率、消费信用管制、房地产信用管制和利率最高限额等,它们对经济的调控作用微弱且存在一些难以避免的弊端,因此许多也已逐步取消。 第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如何引起社会经济生活的某些变化,最终实现既定的货币政策目标,就是所谓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分析,在西方主要分成凯思斯学派的传导机制理论和货币学派的传导机制理论。 凯恩斯学派认为,从局部均衡观察,货币政策的作用首先是改变货币市场的均衡,然后改变利率,通过利率变动,改变实际生产领域的均衡,其基本传递过程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实施,首先是引起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数量发生增减变动,然后引起货币供应量发生增减变动,这必然会引起市场利率的变动,进而引起投资发生增减变动,通过乘数效应,最终将影响到社会总支出和总收入的变化。 货币学派强调货币供应量变动将直接影响名义国民收入的变动,其基本传递过程为:中央银行运用一定的货币政策工具,如在公开市场上购入证券,则商业银行准备金增加,使商业银行贷款能力增强,于是利率降低,扩大投资和放款。利率降低,使金融资产价格上升,这就相对地降低了耐用消费品和房屋等真实资产的价格,从而增加了人们对这类真实资产的需求,使其价格上涨,并且会波及到其他的一些真实资产,这样循环下去,又增加了新的货币需求,使其社会的名义收入提高。 (二)股票市场相关理论解析 股票市场是指股票发行和买卖的场所,股票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中居于重要地位。股票市场分为股票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和股票流通市场(二级市场),前者指发行人经证券承销商包销或代销,将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以供交易的市场;后者指已发行的股票在投资者之间相互转移的市场。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流通市场的发展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共同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第一,股票价格。股票市场的行为通过股票价格得以定量反映。股票价格是股票市场上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它代表了股票市场的一切走势和行为特征。股票价格包括股票发行价格和股票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股票公开出售给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所采用的价格,通常由发行人依据股市行情及其他有关因素决定。它受发行人的收益状况、社会声誉、地理位置、股市供求状况、二级市场股价状况、政府政策等因素影响,常见的发行价格有面值发行和溢价发行两种。股票交易价格是指在股票交易市场上流通转让时的价格,它能够对货币政策做出直接的反应和变化。股票交易价格是股票的持有者(让渡者)和购买者(受让者)在股票交易市场中买卖股票时形成的股票成交价格,目的是完成股票交易过程,实现股票所有权的转移。与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股票的价格也是由其内在的价值和外在的供求关系所决定。 第二,股票市场的作用。股票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产权交易、风险分散和公司治理的市场机制,对经济增长和其他经济变量的影响日益突出。股票市场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为企业筹集资金,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更新,增加其市场化程度,促进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化金融改革,改善宏观调控手段;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等。 二、我国货币政策与股票市场发展的相关性分析 当中央银行变动货币政策时,就通过货币政策有关手段促使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水平波动,使流入股票市场的社会信贷资金、社会游资和储蓄分流资金相应增多或减少,从而引起股票市场规模和股票价格指数相应变化。股票价格决定于股票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上的供求关系,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主要是指货币政策对股价指数影响。从股票价值角度看,当松动性货币政策启动,社会货币供应量增加时,企业和居民所持有的货币资产总额相应增加。增加的货币数量打破了原先货币数量供求的均衡状态,导致货币资产短期内收益下降。由此,社会货币资产和实物资产价格比例引起变化,企业和居民负债和资产结构也要发生相应变化。就是说,随着人们手中货币数量的增加和货币收益率的下降,人们必然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实物资产,从而引起实物资产价格的随之上涨。股票价格是实物资产价格的缩影。确切的讲,股票价格体现代表着实物资本的价值,当实物资本价格因货币数量增加而上涨时,其价值的虚拟代表股票价格因其敏感度强,早就发生了变动;另一方面,从资金面角度看,任何货币政策的实施,在使社会货币总量变动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影响股市中资金量。股市中增量资金的增加会改变股市供求关系,引起股价指数上涨。松动型货币政策一旦实施,既使是企业和个人的投资倾向没有发生变化,人们的资产结构也保持不变,股市中的资金绝对量也会相应增加。这是因为,社会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将按照原先股市资金与外围资金相同比例流进股市和其他领域。同样,紧缩型货币政策又以相同比例和方式减少着股市资金量。当然,不同的货币政策手段,或货币政策实施长短,对股市资金量影响特征会有区别。因此货币政策的实施可以同时改变股票内在价值和股票市场上的供求关系,从而对股票价格也有明显的改变作用。(一)货币供应量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第一,调节货币供应量对股市的影响。中央银行可以通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从而影响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资金供求,进而影响股票市场。如果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体系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并通过货币乘数的作用,使货币供应量大幅度地减少,股票行情趋于下跌。同样,如果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商业银行资金成本增加,市场贴现利率上升,社会信用的收缩,证券市场的资金供应减少,使股票行情走势趋软;反之,如果中央银行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或降低再贴现率,通常都会导致股票行情上扬。 货币供应量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有三种表现,一是货币供应量增加,可以促进生产,扶持物价水平,阻止商品利润的下降;使得对股票的需求增加,促进股票市场的繁荣。二是货币供应量增加引起社会商品的价格上涨,股份公司的销售收入及利润相应增加,从而使得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股利会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使股票需求增加,从而股票价格也相应上涨。三是货币供应量的持续增加引起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带来的往往是虚假的市场繁荣,造成企业利润普遍上升的假象,保值意识使人们倾向于将货币投向贵重金属、不动产和短期债券上,股票需求量也会增加,从而使股票价格也相应增加。由此可见,货币供应量的增减是影响股价升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公开市场业务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以此来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政策行为。当中央银行认为应该增加货币供应量时,就在金融市场上买进有价证券(主要是政府债券);反之就出售所持有的有价证券。当中央银行大量购进有价证券时,市场上货币供给量会增加,从而推动利率下调,资金成本降低,企业投资规模扩大和居民消费增加,生产扩张,利润增加,这又会推动股票价格上涨;反之,股票价格将下跌。我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的运作是直接以国债为操作对象的,这会直接影响到国债市场的供求变动和国债行市的波动,进而影响股票市场的行情变化。公开市场业务包括债券正回购和逆回购。正回购是指央行在向商业银行卖出债券的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约定的价格再买回上述债券的业务,其实质是央行用债券做抵押借入资金,目的是为了回笼货币;逆回购则与正回购相反,目的是为了投放货币。由于正回购和逆回购的操作会影响市场的货币供给量,往往对股市会产生一定影响。如2002年的6.24井喷行情后,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立刻由投放资金的逆回购转成回笼资金的正回购,长达半年,总计回笼资金2430亿元,其间行情一路下挫。可见公开市场业务的调控工具最先、最直接地对股票市场产生影响。 (二)利率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利率并不是单向地通过商业银行和货币市场来传导其作用过程,它还会通过股票市场这一中介传导其对实质经济的调节作用。利率是股票市场的一个敏感指标,中央银行的每一次利率调整,甚至投资者对利率走势的预期或市场对利率变动的谣言都极易造成股票价格的波动。利率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实现的:首先,利率发生变化会使不同投资工具的收益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当中央银行降低利率时,持有债券所得到的收益相对于股票而言就会降低,那些债券持有者将卖掉债券转而投资股票,从而推动股票价格上涨,而股票价格的上涨必然会为企业的股票筹资活动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企业股票发行和筹资量的增加,企业的投资会相应扩大,通过投资乘数的作用,进而会带动社会投资、消费和收入的增长。相反,中央银行提高利率,则会导致股票价格下行,进而降低企业的股票市场筹资能力和实物投资积极性,在投资乘数的作用下,进一步引起社会收入、消费和投资规模的收缩。其次,利率的变化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当利率提高以后,公司贷款成本提高,公司利润下降,这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从而降低股票价格。再者,对于投资者而言,利率的提高会给靠银行信贷进行股票抵押买卖或实行保证金买卖的短期股票交易带来较大影响,增大交易成本,引起股票需求下降,从而使股票价格下降。 股票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使储蓄分流成为可能,而利率下调则使储蓄分流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我国中央银行自1996年5月至2002年2月8次下调了存贷款利率,使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名义利率降为1.98%,扣除利息税后的收益率仅为1.584%。在预期股票价格在较长时间内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由于股票投资的预期收益率远远高于存款的报酬率,部分居民将一部分存款转化为股票和基金投资。 实践表明,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整极易造成股票价格的波动。从1996年至2002年,为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和投资,中国人民银行连续八次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1996年5月1日,央行首次降息,上交所股市对这一利好做出了积极反应,步入持续上升的态势;1996年8月23日,央行实施第二次降息,企业一年期存款利率降低1.71个百分点,幅度之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受此消息刺激,股指屡创新高,并在当年年底冲上804的高点。1998年3月25日和7月1日,央行再次降息,虽然力度没前三次大,但对准备金利率做出大幅下调,下调幅度分别为2.34和1.71个百分点。1998年12月7日,央行第六次宣布降息,一年内三次降息的间隔之短,在我国银行利率调整史上也实属罕见。但降息当日,上交所股指从前番降息时的1316点下跌到1260点。2002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第八次宣布降低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上交所股指也于消息宣布后开市首日应声而涨。 (三)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指的是银行同业之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利率。它有两个利率,拆进利率表示银行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表示银行愿意贷款的利率。一家银行的拆进(借款)实际上也是另一家银行的拆出(贷款)。同一家银行的拆进和拆出利率的利差就是银行的收益。 在20世纪初80年代开始的金融体制改革只能感,金融组织结构进行了大规模调整,通过“分立”和“扩容”两条途径,改变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的局面。各家专业银行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客观上要求进行资金借贷,调剂余缺。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形式中央银行职能后,实行“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新的银行信贷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利用资金的行际差、时间差、地区差进行拆借。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专业银行之间可以相互拆借,同业拆借市场得以真正启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上海、武汉、广州等城市为中心的有形市场。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在经济过熟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拆借市场上出现了严重的违规现象,大量短期拆借资金被用于房地产投资,炒股票,或用于在开发区上项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延长拆借期限,哄抬拆借利率,干扰了金融宏观调控,扰乱了金融秩序,而且市场内存在系统分割和地区分割,降低了融资效率。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撤消了各商业银行及其分行开办的融资中心、资金市场等同业拆借中介机构。在此基础上,1996年1月3日借助于全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交易系统和信息服务,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在上海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立的融资中心停止自营业务,并逐渐淡出市场。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在增加入市主体、完善相关法规等方面积极推进同业拆借市场建设。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数量不断增多,类型更加广泛,资金供求趣同的矛盾有所缓和,交易规模日趋扩大。 银行同业拆借说明资金的流向和需求,当市场资金需求大的时候银行同业拆借的利率就会上涨,利率上涨将会导致股市看淡,但这都是技术上理论。对股市实质的影响并不大,要结合其他很多因素一起看,比如远期利率,或导致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上涨的真正因素或汇率等。单研究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意义不大,只能知道市场近期的资金需求情况和是留入还是留出,那对股市的影响也不直接的指导作用。 三、提高我国股票市场货币政策传导效率的对策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股市在转化储蓄、刺激消费、优化资源配置和传导货币政策,进而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的功能将会逐渐显现出来。因此,积极借鉴国外已有的理论与成功经验,构筑股票市场传导货币政策的基础条件,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是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和货币政策实践中的重要内容。 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影响分析: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研究 摘要:伴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货币需求已不再相对稳定;货币供给结构和数量已发生变化;货币政策传导更趋复杂;货币供应量与实际经济变量失去了稳定的联系;货币数量不再简单地与物价和收入呈比例关系。就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着重分析财富效应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得出现阶段我国货币政策应关注股票市场发展,但不应完全依据股票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股票市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一、引言 中央银行要使货币政策的效用最大化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完全充分地掌握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市场经济国家的银行主导着金融体系,银行信用的成本和可得性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机制,但是,随着股票市场的深化和发展,银行体系在一国融资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对下降,股票市场作为融资渠道、资源配置和产权交易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增强,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更加复杂;另外,传统上大多数国家都把抑制通货膨胀即保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稳定作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主要最终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对经济增长日益重要并且与消费价格水平相关的资产市场价格股票价格是否纳入货币政策的目标之中引起了经济学界的激烈争论和中央银行的极大关注,这就使以稳定币值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受到挑战;以及随着证券市场深度与广度的扩大,股票市场成为银行信贷渠道以外的影响货币政策的又一重要渠道,从而对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再贴现、准备金制度和公开市场操作产生了影响;最后还包括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的有效性在下降。 二、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 一般而言,货币政策传导经历如下过程:当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将影响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超额准备金的变化一方面通过影响银行的贷款扩张能力直接使企业和消费者增加支出从而增加总需求,另一方面,通过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引起货币供给的变化,从而引起金融市场利率以及金融资产收益率的变化,进而影响支出和总需求。在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银行信贷渠道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通道,银行信用的成本和可得性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机制。但随着股票市场的深化和发展,大企业以及原来主要依靠银行信贷才能获得资金的大量中小企业都能低成本地进入股市直接融资,银行信贷渠道传导货币政策主通道的地位将大打折扣,而股票市场传导货币政策的功能则日益突出。在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中,传统的、教科书式论述的是凯恩斯的理论,即央行的政策调整先影响市场短期利率,再传导到长期利率,影响投资水平,进而影响实际经济。股票价格的上涨会通过财富效应影响消费,从而影响社会信用规模和实际经济活动。财富效应,根据生命周期模型,居民的消费支出由居民的毕生财富决定,人的毕生财富由人力资本、真实资本及金融财富组成,而金融财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普通股;当股价上升时,金融财富增加,在边际消费倾向一定的情况下,居民的消费支出将增加,从而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当然股价的短期爆发性上扬,对消费者而言只是暂时性收入的变动,对消费的刺激作用较小。但如果股市的繁荣是长期而稳定的,居民的金融财富将持续增长,居民的消费支出将会增加。此外,长期稳定发展的股市还会改变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从而增加人们的边际消费倾向而增加消费支出。从最近几年的情况看,新经济的出现使劳动生产率持续提高,带动股市持续上涨、活跃,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利率对消费与投资需求的影响。一般地讲,升息会增加企业的利息成本而减少投资需求。但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使公司盈利和价格——收益比率上升,同时投资者从股市的回报率高于利息成本,这必然会削弱利率对消费和借债入市需求的影响。从这几年美国经济走势和货币政策操作结果来看,利率对股市价格的影响已有所改变,表现在:一方面利率对股市的影响在下降,另一方面股市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在加大。以前,美联储调息对股市影响很大,当利率上调,股市价格通常是大跌;当利率下调时,股市价格上涨。而近几年从美国联储利率调整的影响力来看,股市投资者是透过利率的变动来预期美国经济走势而非利率本身的含义,也就是说,当利率上调时,股市也同时大涨(个别情况除外),因为利率上调意味着经济的增长趋势;如果利率下调,其意味着经济的疲软,股市也随之下跌。利率与股价的关系已经有所改变,美联储的利率政策对股市的影响力已在下降。相反,美国的货币政策调整经常要考虑股市走势的因素。如2001年3月20日美联储调整利率多少与股市的发展动向有关,尤其是考虑到调整前股市财富缩水对消费支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又如2001年4月18日,美联储在降息的公告中表示,持续下跌的股票价格、制造业疲软以及全球经济环境的不景气是促使联储今日降息的主要原因。 三、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影响 传统的货币政策立足于保持币值稳定,多将商品和劳务的一般价格水平作为目标。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股票价格的变动已经开始对一般价格水平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并直接关系着投资者的生活水平(在此意义上与商品价格的作用一样),因为股票价格对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具有重大影响。一方面,股票价格的上升会改善企业、居民的资产负债表,从而通过财富渠道带来一般商品和劳务价格水平的膨胀,同时,股票价格的膨胀与消费品价格的膨胀一样会歪曲价格信号,误导实体经济的投资与决策,从而造成实体经济中的资源配置不当。股票价格的快速攀升还可能会促进企业过度投资或促使投资者过分贷款投资股市,助长股市泡沫。从理论上说,股票价格的膨胀有可能造成一般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膨胀,因为财富效应会增加居民的资产负债表,刺激消费者花费他们的股票收益。即使在产品市场的买方条件下,股票价格的猛涨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膨胀没有什么影响,中央银行也仍然应该关注股票价格的膨胀。因为股票价格的膨胀与消费品价格的膨胀一样会歪曲价格信号,从而造成实体经济中的资源配置不当。股票价格的快速攀升可能会促使公司过度投资或促使投资者过分贷款,因为他们可能在未来的资本收益上下赌注。股票价格膨胀的另一个巨大风险在于它的高度波动性。这种高度的波动性在更大的范围内引起金融与经济的不稳定。历史的经验证明,股票市场持续的泡沫时间越长,它爆破的声音就越大,对实体经济的损害就越严重。另一方面,一旦股票价格剧跌,则会使企业和个人的财富大幅缩水,从而动摇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并大量减少投资和消费支出,同时,由于银行抵押品价值的缩水而使银行陷入财务危机之中,诱发信贷危机,这些情况在极端的情况下会引发严重的通货紧缩。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急剧下跌引起的通货紧缩才是真正可怕的通货紧缩。因为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剧跌意味着个人和企业财富的急剧减少,严重动摇人们的消费信心,减少消费支出。同时,由于银行抵押品价值的缩水而使银行陷入财务危机之中,这会引起整个社会的恐慌。因此,至少从理论上看,将一般物价水平作为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是不完全的。实践中,人们还发现,股票价格的过度上升往往出现在一般价格水平比较稳定的时期,股票价格与实体经济价格水平的背离往往使央行的货币政策处于两难局面。 四、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目前,被大多数国家金融当局采纳的主要是以弗里德曼为首的货币主义学派的货币数量理论,即货币供应量与名义收入成有规则的正比关系,比如,每年增长6%~7%,以保证经济在无通货膨胀下按自然率水平稳定增长。但随着货币流通速度变化、金融市场自由化与国际化、电子信息技术发展,收入型货币数量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日益下降,人们发现货币数量不再简单地与物价和收入呈比例关系,而是与经济体系中所有需货币媒介的交易(包括金融市场交易)有重要相关性。特别是在一个开放的市场化的经济中,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其可控性、可测性和相关性都越来越令人不满意。股票市场的发展使货币需求函数发生变化,使实际货币需求与货币政策的数量目标之间出现较大差异,而在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框架中,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仅仅考虑的是货币总量与一般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没有充分考虑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的需求,因而货币总量与一般价格水平间的关系并不能反映整个经济的全貌。从货币供给看,货币供给量是由央行、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共同决定的,而后三者对信用创造的影响在日益增强,而股票市场的发展状况也是影响这三者行为的重要方面。股票市场的发展改变了货币的供需,使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做法受到挑战。 五、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再贴现、准备金制度和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传统货币工具的三大法宝,这三个工具都可以通过影响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有效地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从而影响消费、投资乃至整个宏观经济。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深度与广度的扩大,股票市场成为银行信贷渠道以外的影响货币政策的又一重要渠道,金融结构的变化使再贴现、准备金制度的作用弱化,而公开市场操作则以其更富弹性、更具市场化而受到各国央行的青睐,因此,可以说股票市场的发展使公开市场操作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六、小结 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股票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股票市场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同时,也对货币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尤其在货币政策传导,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等方面,然而对其影响的深度与广度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影响分析:探讨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文章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股票交易市场呈现新的发展态势,货币的需求也不是稳定不变的,货币的流通量以及供给结构也不断变化,货币政策也顺应市场需求而不断变化,实际的经济变量与货币的供应量不再有着稳定不变的联系,货币数量也不单纯的以收入与物价的关系而变更。本文就目前股票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就目前中国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进行了相关阐释。 【关键词】 股票;发展;股票市场;货币政策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不断发展,货币政策逐渐成为产权交易、资源配置和风险定价的市场监督机制,并不断推动着经济的增长。同时,股票市场越来越成为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不断深化了其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我们还要注意到,股票市场的发展不仅对货币政策产生直接的影响,而且它还会产生间接影响。虽然这种影响程度还不够深,但是在将来一定会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我们需要不断的了解和剖析股票市场的发展,这样有利于我们对货币政策的深入了解。 1 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目标的影响 1.1 股票市场发展影响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始终保持物价的稳定是我国实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的。我国的中央银行需要加强对货币流通量的控制,保持货币供给量的稳定,最终才能保持物价相对的稳定。当企业的潜在生产要素未被发现及充分利用时,可以适当增加货币投入,充分发挥潜在生产要素的作用,实现经济的不断增长。许多国家在反复实践的基础上得出,股票市场的发展对实现国民经济的增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一般情况下,股票市场的发展规模越大,股票价格影响宏观经济的程度越深。许多经济学家认为,要加大对股票市场的重视力度,股票价格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动会对GDP、物价等产生深远影响。股票价格的变动是由很多方面因素共同影响导致的结果,价格的异常波动可能给金融市场及国家经济带来严重威胁,一定程度上阻碍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第一,股票价格的上涨,会促使劳务价格及商品价格的持续上扬,劳务价格及商品价格的上扬又会促使生产企业不断扩大再生产。生产部门要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必定会投入大量资金,那么企业需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例如:银行贷款、发行股票或债券以及内部融资等等,容易给股票市场造成假象,从而导致股市泡沫;第二,股票价格在一定时期内大幅下降,会给企业及居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他们将减少投资,消费能力也会进一步下降,使他们对股票市场大大的失去信心,进而阻碍了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除此之外,股票价格的下降,还会减少企业的资产价值,从而增加了逆向选择的风险,极其容易引发银行业的危机,可能诱发金融危机,这样一来后果就会比较严重了。 1.2 股票市场发展影响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一直以来都是稳定货币供应量,其主要表现为M1和M2。目前,市场经济处于一个比较开放的平台,货币供应量的可测性、可控性以及相关性越来越难以把握,而且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货币供应量的内生性也随之不断强化。 我国的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居民和企业的经济行为共同决定了我国的货币发行量,而且后三者在信用创造方面的价值越来越明显。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逐步削弱了其它控制因素的作用,金融创新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货币的供求关系,中央银行在货币总量的控制方面作用日益削弱,对经济的反映能力也下降了。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一)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的现象不断普及,使得金融“脱媒”现象愈演愈烈。同时,目前的金融制度主要采取分业管理、分业经营的模式,证监会直接控制了企业直接融资的规模,中央银行对直接融资领域的货币量及货币供应量的变更无法在第一时间进行预测和把握。 (二)基础货币受证券市场的影响。由于证券市场吸引了大量流动货币,从而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实际增长无法与名义需求相符。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逐步影响了社会大众及金融机构对货币的需求量,进一步导致基础货币在社会公众及金融机构中的比重变化,阻碍了基础货币创造力的发挥,进一步加大了相关部门的调控难度。 (三)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制约货币的相关参数不断变化,并加剧了其不稳定性。货币市场进一步强化与资本市场的互动,能加强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运作能力,同时银行的资金运用及来源也会相应的受到影响,从而导致货币乘数的变化,削弱了货币供应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加剧了货币参数的不确定性。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能否较好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货币乘数的稳定与否。[1] 2 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货币政策工具的三大制胜法宝即准备金制度、开放市场业务以及再贴现,它们通过对商业银行融资成本的有效控制,能合理控制银行的信贷规模,最终逐步影响消费、投资以及宏观经济。目前,股票市场不断扩大了深度与广度,他们已逐渐成为影响货币政策的重要因素,同时,金融结构的不断变化逐步削弱了再贴现以及存款准备金的作用,公开市场业务由于其更符合市场需求且具有较大的弹性,正逐步为世界各国所认可。由此可见,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强化了公开市场业务在货币政策业务中的作用。[2] 2.1 股票市场发展对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政策的影响 货币市场不断强化了与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互动,不断增加了社会公众在股票交易市场上的资金运作,增加了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资金流量,从而不断影响商业银行的准备金。股票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逐渐改变了社会的融资结构,所以中央银行不得不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实现货币参数的改变,同时扩张或者收缩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对货币量的调节能力,而且金融机构可以逐步削弱对再贷款和再贴现的依赖程度。 2.2 股票市场发展对公开市场业务的影响 股票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加快了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一体化进程,从而为实现公开市场业务的良好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且进一步拓宽了公开市场业务的影响范围,大大提高了公开操作的效率。中央银行不断调整货币政策,在公开市场进行有价证券的买卖,实现基础货币的有效吞吐,优化市场的货币供应量,同时提高市场利率水平。股票市场的发展,可以实现利率的及时调整,而且股票市场与实体经济是相互联系的,所以货币政策操作目标变量的变更对实体经济会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能逐步提升货币政策的强度和传导效率。[3] 3 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作为一种货币政策传递过程,能通过相应的货币政策手段对经济变量进行控制,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深远影响。 3.1 股票市场的发展导致了全新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出现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传统机制主要以银行信贷为主要渠道,即中央银行通过相应的政策变更,不断缩紧或放松银根,合理控制商业银行的可贷资金规模和成本,对各经济主体的消费活动及生产活动产生深远影响,促进货币政策预定目标的实现。股票市场的出现以及发展,极大地改进了传统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金融机构对原有的机制进行创新,催生了新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即“中央银行——市场——企业与社会公众”的产生和发展。在新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下,证券市场逐渐以中介的地位出现,证券市场能及时反映中央银行的相关货币政策,并能实现金融价格的调整,调控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消费行为及投资行为。新型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传导效率高且政策效益好。随着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新型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日益显著,正作为一种重要的传导渠道被广泛运用。[4] 3.2 股票市场的发展导致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复杂化 两个互相关联的传导环节构成了完整的货币政策:(1)证券市场进行货币传导的过程;(2)证券市场将货币传导到实体经济的过程。首先,证券市场的跨越式发展加快了整个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从而增强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用。目前,金融公司、广大居民以及养老基金等正逐渐成为证券市场的重要导体。而且随着国际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的一体化及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外国投资者越来越成为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力量,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次,各经济变量在传导过程中的关系日趋复杂,货币政策在经济主体上的反应越来越不稳定,导致预期目标的改变,加剧了货币当局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管理难度。除此之外,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逐步改变了传统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使得其方式、功能及效率发生显著变化,削弱了传统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实效性,致使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的经济活动与中间目标脱节,加剧了货币政策的不可预测性。[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不断完善和进步,由此提升了其在金融市场的地位。目前,货币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股票市场的影响,所以货币政策必须不断顺应经济发展趋势。由此,我国在制定相关的货币政策时,对金融资产价格有一个全面具体的考核过程,不断提升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力度,并建立健全货币市场与证券市场的资金流动渠道,为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实体经济论文:美国金融海啸的实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失调 【摘要】本文从美国 金融 海啸的形成过程进行分析,认为这场金融海啸的实质是虚拟 经济 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失调,最后探讨了金融海啸对金融工具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 【关键词】金融海啸;金融工具;虚拟经济;实体经济 一、美国金融海啸的形成与实质 美国当前的金融海啸,始于2006年出现、2007年2月首次披露的次级贷款危机。次贷危机的产生,是由于疯狂追求高额利润的资本主义的痼疾,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无限制地运用杠杆化,资产证券化过度,衍生金融工具过分膨胀,最终致使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失调,这是此场金融海啸的实质。 美国的多数居民一贯超前消费、寅吃卯粮。因此在美国,向银行抵押贷款、 贷款买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不过,原本只有收入可观且稳定的居民才可以贷款,但10年前,美国房市一片大好,在正常的房贷得到满足以后,投资银行及金融机构为了增加利息收入,扩大消费群体,又再次降低贷款的条件,扩大贷款的范围,向信用等级达不到标准和收入不稳定的一族发放抵押贷款。为使次级贷款者有能力还款,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零首付、利率优惠(前期固定利率,后期浮动利率或是提供一定的低利率优惠期)等。贷款公司成功开拓了次级贷款市场,但因为次贷风险较高,于是找来投行(高盛、摩根、雷曼兄弟等)分担风险。在格林斯潘主持美联储期间,一再降息,致使房贷资金充裕,购房需求愈增,房价上涨,房地产升值。持有房产者对其房产增值部分,再次申请增加抵押贷款,这部分涨价增值抵押贷款的风险较大,信用等级低,与之相对称,金融机构也就提高它的风险收益的预期,提高它的利息率。其利率曾高达10%—12%,比普通抵押贷款利率高一倍。投资银行及金融机构为了增加、扩充它的资金来源,运用杠杆化的原理,再引入资产证券化,运用新产品债务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cdo),其本质就是债券,通过发行和销售cdo债券,让债券的持有人来分担房屋贷款的风险。由于cdo是以次级贷款为基础的,风险较高,很多投资者不敢问津,于是将cdo分成优先cdo与普通cdo。发生债务危机时,优先cdo享有优先求偿权,因此相对于普通cdo而言,优先cdo风险较小,很快得到市场认可。普通cdo则风险更大,主要销售给偏好风险的对冲基金。2001年末,美国的房地产一路飙升,短短几年就翻了一倍多,使得以次贷为基础的优先cdo与普通cdo均市场红火,对冲基金除按照协议从投行处购买普通cdo,更将普通cdo抵押给银行,获得更多的资金,加大普通cdo的购买力度。而投行为了分得利益,又从对冲基金处回购普通cdo,同时投行开发出信用违约交换(credit default swap,cds),即在cdo中取出部分资金到保险公司投保,让保险公司分担风险,提高cdo的信用评级,将次贷的资本链进一步拉长,也使得风险级数进一步提高。 由于房价仍高涨,cds市场销量可观。华尔街在cds的基础上又开发出一种新型基金,专门投资买入cds的基金。 只是将基金资本分为不同的切片,其中一个部分作为support tranche,即在亏损时先由support tranche进行垫付,不足时才由其他切片依次支付。support tranche其本质是一种保证金。新型基金大卖,各种养老基金、 教育 基金、理财产品,甚至其他国家的银行也纷纷买入。新型基金大量增发,但保证金support tranche并没有增加,导致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大为下降。从次贷到cdo,再到优先cdo、普通cdo、cds、新型基金,这一系列的衍生品的创新过程,华尔街不是在遵循贷款证券化最初的分散风险的目的,而是在一味地追求高额利润。 这些抵押贷款,还有股票、债券、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等等,他们都是实体经济的“纸质复印件”,称之为虚拟资本,他们的运行形成了大大超过实体经济的虚拟经济。以2006年的估计数据为例,美国2006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3万亿美元,而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债券、期权、期货等的价格总额估计为400万亿美元,也就是说,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的30倍,虚拟的繁荣令人眼花缭乱。统计资料显示,1994—2007年,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水平大幅提高。美国抵押市场全部抵押贷款的证券化率由1994年的55.8%提高至2007年的74.2%,而所有次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率则由1994年的31.6%大幅提高到了2007年的92.8%。据美联储统计,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规模从2000年的3.0万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5.83万亿美元。据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次贷危机报告》,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从2000年的4.8万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9.8万亿美元,年增13%,形成了庞大的住房抵押贷款。其中,次级贷款2003年4 000亿美元,2004年突破1万亿美元,2005年增加到14 000亿美元;次级抵押贷款比例从1993年开始起步 发展 到2005年的20%。在高度证券化的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上,次级抵押贷款的呆账和坏账,恶化了庞大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的资产池,增加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收益的不确定性。抵押品赎回权的丧失率(delinquencies)在2005—2007年短短两年时间内激增50%。 这样连续不断自我膨胀的虚拟资本总有一天要达到充分饱和的状态,泡沫太大终究会破裂的,金融资本的链条也就会断裂。诸如由房产供给逐渐扭转大于需求,房价下跌,房产及二手房卖不出去。房产抵押贷款中原先凭房产上涨增值而增加的贷款,就会难以继续还贷。这种情况逐渐多起来,使信心不足,房地产资本链就会断裂。 美国最大的金融信贷机构是“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房利美(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fanny mae)是在1938年根据美国国会颁布的法令成立的;房地美(federal home loan mortgage corporation, freddie mac)是1970年成立的竞争机构。他们只收购二级抵押贷款市场上的房贷资产(信贷凭证),然后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取得的房贷资产打包向投资人出售。他们虽然不直接提供房贷,但提升了信贷市场的流通性,使美国中低收入的家庭得到房贷。从1994年到2006年,次级房贷使900万户的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房屋拥有率从64%上升到69%;从2002年到2005年美国房价以每年10%的升幅一路上涨,2005年上升达17%,累计涨幅超过50%,更加刺激了次级房贷市场的大发展。2005年达到6 250亿美元,比较2001年扩大了5倍,到2006年,美国次级房贷高达12 210亿美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繁荣,使参与房贷的金融机构收益丰厚。在经营过程中,不断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增加信贷资源,也被社会所推崇。 必须指出的是,次贷市场及相关衍生品市场等虚拟经济的繁荣是以实体经济房地产的价格上涨为基石的。但是,自2005年以来,美联储由于对通货膨胀的担忧,连续17次提升基准利率,从1%到5.25%。风光了整整5年的美国房地产终于从峰顶摔下,2006、2007年跌跌不休,城市房价跌幅高达17%,最小也有11%。次级房贷的还款额因利率上调而逐步增加,低收入的不能偿还贷款的家庭大增,至2007年6—8月形成冲击市场的次级房贷危机。至2008年,比尔斯登破产、雷曼兄弟公司也被迫破产,房利美和房地美被美国政府收购,美林也被美国银行收购,扩展为2008年的金融海啸。 二、 金融 海啸对金融工具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分析 美国的金融海啸及次贷危机是金融衍生工具闯的祸吗?这样提问题和看问题是值得再度思考的。因为这种认识,不利于我国的 经济 发展 ,不利于我国的金融创新。金融工具以及金融衍生产品,他们只是一种工具,其性质是中性的。任何工具,特别是有效工具,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用来为人民造福,也可以用来闯祸。诸如在房价上涨阶段,可用来集中资本,让众多中小收入者凭所购房产作抵押取得房贷,拥有住房,繁荣房地产市场,其功不可没;但是在房价下跌阶段,那些凭房价上涨、房产增值取得房贷从而套现者,以及没有提供收入证明而取得房贷者,则成为房贷市场资本链的薄脆环,有断裂爆破引发危机的可能。又如,金融期货,可以用来套期保值,对冲风险,又回避风险;也可以用来投机,追求高风险的高收益,引发高亏赔。这是违规操作追求高收益的贪婪造成的,是信贷缺少应有监管和风险管理不到位所致。在金融资本市场上,如果监管缺位或监管不力,正常的经营者也会流入投机者流。凭房价上涨增值发放贷款,是种没有实际抵押品的抵押贷款;没有收入证明发放抵押贷款,是将抵押贷款变成了没有信用的信用贷款。滥发信贷,就会使房贷市场的泡沫膨胀,其膨胀倍数大大脱离实体经济,增大了泡沫爆破引发危机的风险。 次贷危机发生后,众多学者、政界和 企业 界资深人士,特别是一些损失惨重的金融机构对按市价调整的 会计 准则发起猛烈抨击,纷纷指责金融机构实行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是引发此次危机的罪魁祸首。美国及欧盟在金融海啸的冲击中,一些银行家抱怨由于会计准则规定衍生工具要以公允价值即按照市场价格计量,严重低估了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加剧了金融危机。美国国会2008年10月3日通过的美国政府救市方案中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暂停公允价值计量;10月15日欧盟正式决定第三季度起金融机构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改用成本估值计量。10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宣布对国际会计准则作出紧急修改,允许金融机构对一些以前必须以公允价值或当前市场价值入账的金融资产“重新分类”。 其实,公允价值计量只是个会计技术问题,与金融危机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而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达到客观、透明、真实的高质量要求。改用成本计量也不能降低实际亏赔,只是账面和报表上好看一点而已,并不能解决价格下跌的问题,也不能改变危机的本质。首先,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更符合资产与负债的定义。例如,资产是指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由于资产必须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而预期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不可能以 历史 成本方式进行计量, 而只能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这是符合逻辑的。 因此,运用公允价值模式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计量更合乎资产定义。同理,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由于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以未来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的现值计量负债,也合乎负债的定义。其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会计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会计核算的前提之一物价稳定这一假设难以成立。尤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价值随时间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幅度也越来越大,历史成本信息的相关性逐渐降低,其决策有用性也大打折扣。公允价值计量能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能较准确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面向未来的公允价值要比过去的历史信息更有用于决策,从而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能更好地获知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帮助其作出理性的决策。因此,按公允价值计量能为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投资者的经营、决策提供更为有用的信息。 实体经济论文:中国金融要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 众所周知,2008年美国金融创新的滥用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大海啸,不仅中断了世界经济在失衡结构中的增长势头,而且也让缺乏抗周期调整能力的南欧产业和支撑其高福利水平的财政赤字平衡都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尤其是今天由此造成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正在迅速影响到欧元区整体的经济活力及其银行业的稳健性,从而会进一步损害到长期以来由美元与欧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虽然,四年来为了修复金融危机给美国金融体系的借贷双方所造成的资不抵债的巨大压力,美联储不惜余力地大搞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并取得了经济缓慢复苏的效果,但是,美国今天高失业率状态下的经济复苏,不但不给中国经济缓解外部的压力,而且还在以更加频繁的制造中美贸易摩擦的保护主义方式来遏制中国的出口,以实现大选之年奥巴马提出的、能够给美国本土带来就业曙光的“再工业化”目标。 另一方面,这些年来由于中国和其他崛起的新兴市场国家都陆续加入到了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分工体系中,从而依靠美元与欧元所提供的巨大流动性,渐渐确立了本国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发展模式。而如今欧美经济需求的深度疲软和美元与欧元币值及其流动性的巨大波动,却给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 应对错综复杂的形势金融改革刻不容缓 面对这样错综复杂的世界经济的动荡格局,我们一定要清醒地梳理清楚三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对症下药。否则,盲目行事,不仅事倍功半,而且事与愿违,得不偿失。 首先是结构性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全球化红利、资源红利、和人口红利开始出现程度不同的单边衰竭趋势时,中国现有产业结构和制度安排下的外需主导增长方式是否会面临巨大的阻力?而跳过客观的发展阶段和无视禀赋约束下的比较优势原理来推进企业自律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是否能如愿以偿? 其次是周期性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实体经济部门企业利润下滑,融资困难,投资意愿不足;而在虚拟经济部门却出现流动性泛滥,价格扭曲,投机行为加剧的现象。虽然这里提到的流动性泛滥是前期泡沫经济膨胀和事后政府大规模救市所产生的后遗症,但是,脱离经济基本面支撑却被大量“激活”的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今天一起绕开了正在不断“去库存”和“去杠杆化”的实体经济部门,而奔向稀缺的全球资源市场,或去波动的国际金融市场与脆弱的新兴市场寻求短期套利的机会,这种投机现象给各国生产部门的复苏造成了成本上升和销售环境恶化的不良后果。尤其作为世界制造大国的中国,更是出现了让宏观调控政策左右为难的“钱流”和“钱荒”并存的状况。 最后是外部性的矛盾。由于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各国消费、投资、贸易和政府支出之间的“相互平衡机制”被打破,于是针对自己不同性质的经济结构失衡所带来的尖锐的矛盾,各国政府都采取了程度不同的救市干预政策,甚至很多向市场注入流动性的货币救市政策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拥有货币主导权的发达国家。而且,欧美发达国家更是利用他们在国际金融和世界经济舞台中的“话语权”,而不顾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阶段对现有 “一刀切”的平衡调整思路的消化能力,一味强化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和国外利己性的市场开放要求,以达到缓解他们结构调整所带来的财政压力和经济硬着陆风险上升的效果。这种只站在自己国家利益至上的立场上所推进的缺乏“共赢”的国际政策协调方式,确实增添了世界经济利益不断分化的复杂性,给中国带来了不可低估的挑战。最突出的问题莫过于来自于大宗商品市场的输入型通胀与通缩压力,以及海外游资短进短出所产生的外汇占款的大幅波动,从而导致既要保持币值和价格稳定又要确保经济增长和就业目标的我国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措施的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认识到全球“失衡发展”的格局一旦破裂,上述各种矛盾的叠加效应就会接踵而来,从而不能抱有幻想,而是应该抓紧时间,抓住机遇,从制度改革着手去打造市场活力,化解矛盾,消除矛盾。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发展规律,选好调整时机,谋求共赢的国际合作方式。 二、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就是未来金融改革的切入点 中国金融的发展从规模和结构上看今非昔比,随着改革开放30年所创造的丰硕成果的日益积累和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的不对称冲击,中国银 业的资产规模和股市的市值水平等,和中国经济的生产总值一起都跃居到了世界的前列。尤其是中国加入wto融入到了全球化体系之后,大量为了分享中国全球化红利的外资金融机构都纷纷汇聚到上海,从而进一步提升了上海金融中心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影响力。 但是,尽管如此,和中国制造业的国际定位一样,我们创造高附加价值的金融服务能力和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家发生危机是金融创新滥用过度造成的后果,我们受到牵连是金融创新不足惹上的麻烦。佐证这一判断我们可以拿出很多具体的案例加以说明,比如,在国有股份制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的发展模式中,对长期以来一直靠垄断的息差盈利方式和在过度的行政监管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中国银行业而言,普遍缺乏金融创新的动力来提升金融服务的附加价值。于是,金融服务的缺位也造就了民间金融的发展空间,但是一直以来这片土壤没有很好的规范、引导、培育乃至必要的保护,所以它表现出来的脆弱性是最直接的,一点儿经不起外部冲击的考验。今天,有相当一批“新派金融家”,在不同程度上“痴迷”上了“以钱养钱”的金钱游戏,并没有花精力去打造一批具有发展潜力、代表中国未来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和为新农村发展的农民企业家团队。当然还有社保基金的空帐问题,商业保险的信誉问题等等都在不同的角度折射出中国金融“软实力”严重匮乏的问题!它具体表在六大方面: 一是金融资产价格扭曲。比如,中国目前以利率和汇率为代表的核心金融资产价格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再加上市场分割问题又并行存在,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国的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国债和企业债等市场还没有整合在一起,无法为利率的合理水平提供有效的市场依据(收益率曲线)。这就会进一步严重影响到其他各种金融服务中合理的价格水平的发现和制定,从而使得很多金融服务的收费价格存在严重不合理的现象。另外,若在这种扭曲的价格体系下完全开放中国的金融市场,那么,在目前欧美货币宽松的环境下,就非常有可能会造成这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利用少量的自有资本和大额度的金融杠杆来华进行无风险的价格套利,从而有可能轻而易举地夺走中国大众长年辛苦积攒的储蓄(很多金融危机发生的新兴市场国家,就是没有顶住来自于投机机构所在国家的政府要求市场开放的压力,在没有充分完成其价格体系改革情况下,贸然开放了自己脆弱的金融市场,结果引火烧身,惹来民族的灾难)。 二是市场流动性不足。虽然股市的市值规模名列世界前茅,但是投资者换手率极高,价格波动非常明显,无法形成价值投资的格局,这就使得二级市场无法向一级市场传递融资条件的正确信号,从而也催生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公平的格局。尤其是当经济周期下行的时候,这种矛盾就更为突出,于是很容易出现别人股市下行调整的时候,我们会跌得更惨,而别人股价反弹的时候,我们却还在为市场流动性不足而苦恼,刚拉起的股价片刻就被无情打下。当然,有人认为这种情况是因为中国投资者避险情绪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所致,而进一步的原因就是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国大众财富的实力没有他们那么雄厚,所以很容易过度反应。 三是风险分散能力不强。无论是违约风险还是流动性风险,无论是市场风险还是操作风险等,我们的管理方式比较单一:银行体系凭借抵押和自身流动性准备来应付可能遇到的各种麻烦,而市场体系基本上由投资者自身来承担全部的风险(即使基金出现账面上“损失”也会通过信息不对称的保护伞来转移实际利润和靠垄断的服务费征收来把损失转嫁给弱势的大众股民)。这两种传统的“顺周期”风险管理模式都可能造成信贷过度和信贷不足的问题。比如,对(以实物或政府信用为靠山的)抵押实力雄厚的国有大企业,进行过度的放款,而对有着良好的投资机会却没有足够抵押能力的中小企业出现惜贷的行为。事实上,日本泡沫经济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一旦系统性风险爆发,那么所有的抵押品瞬间就会失去变现的能力。美国次贷危机中唯一值得我们借鉴经验的地方就是他们“逆周期”的风险分散意识:在市场繁荣的大好时机进行资产证券化,起到了很好的分散风险的作用。 四是信息披露不充分。内幕交易,粉饰报表,错误引导等都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顽疾。在这方面要通过“事前”的机制设计尽量杜绝利用“信息不对称”盈利的一切漏洞,而在“事后”要对可疑的现象 ,彻底追查,严厉打击。另外,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常常是阻碍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因素,由于他们抵押能力不足,加上在它们又处在产业链的末端,准入门槛低,竞争十分残酷,盈利能力就十分有限,所以,缓解违约风险就全靠银行自己去加大对客户事前的信息管理和事后的资金跟踪,这样就使得银行信息生产的成本大大增加,从而挤压了他们相对于大企业而言本来就微薄的利润。于是,这批群体融资难的问题就很自然在中国这样银行主导的国家中发生了。 五是公司治理机制缺位。今天无论是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还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无论是强化金融业高管薪酬体系的改革,还是坚定不移地引入股市的退市机制等,都让大家越来越意识到引入竞争机制和对金融机构奖惩分明的制度安排,对改善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提高企业的业绩表现有着多么重要的促进作用。农村金融之所以发展不快,除了盈利模式严重受到抵押能力不足的阻碍以外,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现代金融机构的管理模式还没有得到充分确立。其中,作为激励机制的政府扶持力度还需要有很大的提升。 六是价值创造的取向有偏。如果金融服务不能为实体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那么投资者的价值创造就是一种“零和博弈”。而且,最终财富要么会集中到在不公平竞争的市场中获胜的少数人手里,要么就会因为不愿意介入这种投机行为充斥的市场而被迫温存在没有效率的银行体系,从而使得实体经济的平均融资成本大为上升。当然,中国股民习惯跟随“政策市”来抓住资本利得的短期上升机会,也改变不了中国资本市场价值创造能力长期不足的现状。所以,引进价值投资的专业化金融机构和完善中国金融体系的制度建设以及打造各类创新产品以满足由此产生的对各种高端金融服务需求,才是中国金融发展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必由之路。只有企业做强了,金融服务取向明确了,那么,大家才能真正致富。而且,那个时候投资盈利模式的选择对绩效的影响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 三、 金融改革方案的选择要继续立足服务于实体经济 未来上海金融的发展一定首先要重视价值创造的取向,即要为创新驱动(提高附加价值)和转型发展(降低对外依存度)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也要充分认识到金融改革必须依靠国家一盘棋推动的重要性,稳中求进。要把国家引领的对现有金融体系所进行的“优化调整”的“存量改革”和上海自发的利用 “先行先试”的制度红利所推进的“市场创新”的“增量改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率先打造出一个依靠“要素服务软实力”创造高端价值的全新增长模式,努力改变上海长期以来依赖“商品制造硬实力”进行同质化竞争的不利格局。 我曾在去年5月10日在《解放日报》的思想版上,较为详细地比较了“商品制造大国”和“金融创新大国”之间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模式,解释了为何东亚国家在充分放开金融管制、满足金融现代化发展所需要的“要素价格自由波动”的时候,却失去了过去商品制造中依赖“要素价格保持稳定”所带来的“性价比”竞争优势——从而导致这些国家不仅出现了制造产业空心化的倒退现象。鉴于历史发展的经验教训,我也强调了中国金融改革要充分重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探索多元化改革道路和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重要性。为此,我提出了上海金融改革与金融发展未来所需要“做实”的七种金融服务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其一,企业家金融。发挥上海高等教育、研发环境、金融人才和专业技术等各种知识型要素较为集中的比较优势,把过去控制要素投入成本的盈利模式尽快转变为发挥要素创新能力的价值创造方式,大力培育像美国硅谷那样的“企业家金融”的发展模式,即这类由天使基金和公共基金主打的金融服务,享受政府优惠的税收待遇并同时受到投资方式的严格监管,促使他们靠不断增长的企业实际利润来作为自己发展的收益来源,而不是靠“推动”企业未来“利润潜在增长的预期”,来谋求自己在退市过程中的高额资本利得。显然,对于后者的发展模式,一旦监管不到位,就很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投机行为。今天中国的创业板,在这方面就有很多教训值得反思。只有把社会资本、企业金融家和创新人才三者牢牢地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成长,才能化解上海“大学生就业难、海归成海带”的资源浪费现象,从而实现“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 其二,关系型金融 效仿德国银行业的普遍做法,即依靠专业化、差异化的银行资金扶持和量体裁衣的投资管理计划,使得银企关系十分稳定,避免了同质化的盈利模式和银行之间恶性竞争。通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资本回到实体经济的舞台上。 其三,供应链金融。上海要为汇集而来的银行家创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努力塑造像日韩银行业那样的“供应链金融”,即大企业和小企业的产业链和利益链通过激励机制和产业组织的设计将其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由大企业为小企业做融资的抵押担保的格局,这样就会大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 其四,消费者金融。充分利用上海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集聚一身的明显优势,在确保让优质上市企业稳定主板市场价值以及完善和规范各种激励与风险防范的制度基础上,营造一批富有责任感的真正“为民理财”专业化金融机构,开拓符合中国现在发展阶段所呈现出来的理财目的为主的“消费者金融”的服务模式和风险管理模式,从而让日益稳定增长的“财富效应”来推动中国内地市场消费水平的显著提升。同时,也要兼顾在上海较为集中的高端收入群体改善生活质量目的的财富管理需求,为此,尤其要依靠金融创新来支撑这种“差异化、个性化”的高端服务。 其五,全球化金融。掌握“先行先试”的主动权,利用上述“企业家金融”平台、“关系型金融”环境和“消费者金融”模式所提出的多元化市场和金融服务的高要求,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尤其要促进以四个中心建设为代表的“要素服务型行业”在上海的集聚,行政服务效率的提高和对异地而来的金融人才的人文关怀将是一个重大的考验。另外,上海和中央的金融政策协调、信息沟通也是打造国家“金融安全”所需要的、以“人民币国际化”为目标的“全球化金融”模式的必要条件。尤其是要重视与各国之间、全球各大市场之间、国际货币所在的主要区域之间的金融开放与合作模式,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努力打造人民币在海外越来越宽广的安全流通与结算网络。 其六,政府金融。在上海提供的得天独厚的“企业家金融”平台和“消费者金融”的市场环境以及“全球化金融”的运作体系中,探索管理外汇储备和社保资金等公共财富资金进入海内外市场的“政府金融”运营模式,提高诸如“主权财富基金、社会养老基金等”的资本运作绩效水平。同时,还要结合未来“藏汇于民、公私合作”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来优化“政府金融”运作效率的管理方式,从而分担社会大众的后顾之忧,释放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压力,确保中国经济依然能够保持可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 其七,国家金融。充分利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上海较为集中的现象,主动与国家相关部委提出“以上述国家资源为主导,以市场运营机制为基础,以民间资本和海外先进技术为补充” 这样一种“政企紧密合作”的“国家金融”发展模式(一种和国家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的、有益的“信用配给”模式)——即使银行的收益来源主要还是来自于受到政策保护的息差收益,但是其核心任务就是大力扶持中国“资本密集型”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全力打造“中国标准”支撑下的国企和国有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上海经济“转型发展”的艰巨任务。 上述七大“金融业务模块”虽然侧重点不同,服务对象不同,风控方式也不同,但是,如果内在的激励机制和监管方式安排得体,它们一定会相互促进,有效地完成中国金融成功转型的艰巨任务,实现“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价值取向。 实体经济论文:虚拟经济不能离实体经济太远 摘 要: 房利美、房地美被国有化,贝尔斯登、雷曼兄弟倒闭,美林证券被收购,美国国际集团命悬一线。众多百年老店的迅速消失,宣布华尔街过度虚拟经济的失败。没有基础的衍生市场将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市场,而加强基础“标的”的多层次市场的建设,避免虚拟经济引发危机的灾难性影响,坚持伴随实体经济发展而持续发展的方向,是新兴市场用沉重的代价换取的最重要启示。 关键词: 资本市场,虚拟经济,衍生市场,新兴市场 次贷危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危机,而是一次资产价格泡沫破灭的危机。所谓资产价格泡沫,就是资产的价值与价格离得太远。这里有一个常识的判断,泡沫是非常脆弱的,泡沫的破灭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实上,华尔街金融巨头,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美林证券,已经在虚拟经济的泡沫中灰飞烟灭。 衍生产品与虚拟经济 这次美国华尔街爆发的次贷危机的泡沫,包含很多内容,从信用泡沫--产品泡沫--资金泡沫--价格泡沫--市值泡沫,形成一条长长的泡沫链。 最底层的标的次级贷款是一个巨大的信用泡沫。抵押贷款是一个信用产品,信用产品应该带给有信用的人。但是,次级贷款把一个信用产品贷给了一些低信用,甚至没有信用的群体。而且附加了许多加大信用风险的优惠条件,比如零首付,比如,延迟本金还款等等。次级贷款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信用泡沫。 基于这个1.5万亿美元的信用泡沫,创造了超过2万亿的资产证券化产品(mbs),超万亿的债券抵押凭证的所谓结构化产品(cdo),近万亿的信用违约互换产品(cds),为了这些证券的高评级,债券保险公司产生2.4万亿担保产品,以及各自近万亿的信用卡证券化产品,汽车消费贷款证券化产品。眼花缭乱的产品泡沫以及伴随的价格泡沫,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值泡沫。超过美国4.3万亿的国债市值两倍。一旦那些一厢情愿的假设,比如房价不断涨、利率长期低发生变化,次贷违约率上升,危机就爆发了。 价格泡沫和市值泡沫的制造与巨大的杠杆交易放大资金泡沫密切相关。在次贷危机中倒闭的著名的凯雷资本下面的凯雷基金,泡沫高峰期间,其6亿多的资本金,把管理的资产放大到200多亿,杠杆倍数高达32倍。当市场下跌3%,凯雷基金面对巨大的流动性风险,不得不黯然退出曾几何时还叱咤风云的华尔街历史舞台。 我们看到,这里最关键的部分是,这些也冠名为“产品”的东西,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上的价值,并没有创造任何真实的财富。产品链越长,越不知标的为何物。次贷衍生品数万亿上十万亿的市值,是被虚拟货币托起的泡沫,是杠杆交易方式放大的虚拟财富,使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到危机四伏的地步。 美国前财长保罗·奥尼尔认为,“通过扰乱世界货币市场获益的人是投机者。在我看来,他们并没有提供多少有用的价值。”奥尼尔对金融市场的观点以及其为金融市场制定规则的重要的职责,挑战了金融机构的巨大利益,这可能是其被迫从财长位置上辞职的重要原因之一。 价格泡沫结局是危机 我们已经看到,次贷泡沫最后只可能是两个结果。第一个结果,就是泡沫破灭,瞬息之间,数万亿数十万亿的虚拟财富消失,化为乌有,引发全球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几乎摧毁华尔街。次贷危机从新世纪抵押贷款公司的关闭开始,次贷违约,沿着次贷产品的证券化产品、结构化产品、保险互换产品、债券保险、债券市场、信用卡证券化产品、消费信贷证券化产品直至债券保险公司,都深陷危机。贝尔斯登倒闭,把危机的严重程度提高到红色警报,几乎所有金融公司都陷入了次贷危机的漩涡。 政府支持的最大的房地产抵押担保机构--房利美、房地美被接管,雷曼兄弟已经成为贝尔斯登第二,全球最大的投资银行美林证券公司被美国银行收购,美国国际集团命悬一线。这些百年老店迅速从华尔街消失,宣布华尔街过度虚拟的经济的失败。试想,如果不是在美元本位的国际货币体系下,美联储可以随心所欲发美元,华尔街大大小小的金融公司,完全可能重现1997年泰国一天关闭58家银行,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一幕。 次贷危机把另外两大经济主体拖入衰退。受次贷影响英国北岩银行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挤兑行为,最后英国政府对其实施了国家收购。因为直接持有大量次贷衍生产品,欧洲成为重灾区。虽然欧洲央行的大规模注资,使欧洲所有金融机构有了喘息的机会,但是因次贷延伸影响,一般滞后美国一年的欧洲经济已经开始面对衰退。日本经济也重返了负增长之途。 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通货膨胀,全球经济危机一触即发。次贷危机爆发,华尔街以及全球金融市场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买,证券投资资本大规模撤出华尔街和其他国际金融市场,进入商品市场,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推高了石油粮食价格,全球通货膨胀急剧恶化,超过70个发展中国家通胀超过两位数。美国的通胀已经5.6%,欧洲的通胀大大超过警戒线,使美联储和欧洲央行都处于经济放缓与通胀的两难之间。全球通胀是否最终引发全球危机还要拭目以待。 新兴市场发展应“脚踏实地” 次贷泡沫使华尔街伤筋动骨,使全球经济陷入深重的危机。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连华尔街都难逃劫数,新兴市场国家在经济基础和相应金融体系不足以与金融资本一较高下之前,切不可以身犯险。 新兴市场多是初级市场,或者是不成熟的市场,夯实金融市场基础,是初级市场的根本大计。次贷泡沫的危机给新兴市场最大的启示是,新兴市场最应该夯“实”的基础,就是不要远离实体经济,不要过度虚拟,要成为实体经济的晴雨表。 新兴市场要扎扎实实发展与实体经济联系最密切,有效把资源配置给有成长、有价值的行业和公司的不同层次的市场,比如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主板、三板、企业债、公司债市场。只有以上市公司的价值增长和发债公司的价值增长为投资目标的市场,才是金融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金融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培育优质上市公司和发债公司,使公司业绩不断增长,做实做强做大基础“标的”的市场,才能分享企业和公司的成长,才能分享经济的成长,而不会被过度虚拟的泡沫经济伤害。 新兴市场的衍生产品市场应该以对冲风险管理风险为目标发展,切忌以投资为目标推出。而多层次衍生产品的市场要审慎渐进。衍生产品是衍生出来的,虚拟的成分随着衍生的层次增加而增加。虚拟经济离实体经济越远,泡沫越大,泡沫破灭后的灾难也越大。 如果像次贷那样,被衍生的基础产品也存在巨大的风险成分,衍生出来的整个衍生品市场就是建立在一个“虚拟资产”的基础上。这样没有基础的衍生市场将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市场,而加强基础“标的”的多层次市场的建设,避免虚拟经济引发危机的灾难性影响,坚持伴随实体经济发展而持续发展的方向,是新兴市场用沉重的代价换取的最重要启示。 实体经济论文:房地产业的虚拟化及其向实体经济的复归 摘要:房地产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产业。一方面,它是实体经济的一个子部门,另一方面,又有非常强烈的虚拟经济属性,这主要表现在价格的强波动性、资本增殖的自主性和产业资本的虚拟化等方面。因此,在分析房地产市场价格是否偏离其价值时,不仅要从房价收入比、房地产空置率、房价租金比等实体经济的角度出发,也要从货币供应量、利率、信用、金融自由化等虚拟经济的角度出发。以美国次级债危机为例,从实体经济因素分析美国泡沫的生成虽有意义,但存在缺陷,美国的次级债危机不仅是一种价格泡沫,更是一种以货币、金融衍生产品为基础的信用泡沫。本文发现,从虚拟经济的角度来判断和预测房地产市场的走向,较之实体经济更有意义,而且,房地产泡沫的治理也离不开货币金融政策的支持配合。 关键词:房地产 虚拟化 实体经济 美国次级债 一、传统一元分析框架的缺陷 房地产被称为“不动产”(property),是指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永久建筑。在人类的其他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房地产提供的住宅或厂房是保证这些活动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在传统的理论视野中,房地产一般都被认为是实体经济中的一个子部门。长期以来,人们也习惯于用实际收入、家庭与人口数量、就业量等实际经济因素来解释和预测房地产经济的周期波动。就房价而言,是否已经产生了泡沫,或者,是高了还是低了,有没有偏离其本身的价值,从目前学术界各种观点来看,主要是从四个方面来衡量。第一个标准是房地产价格收入比(housing price-to-income-ratio)。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根据1993年联合国对107个国家的调查,一般居民可支付收入跟房价比大概是3到6倍左右,这是一般的标准。 第二是房地产空置率(vacancies),是指某一时刻空置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的比率。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之间为合理区,商品房供求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空置率在10%~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大商品房销售的力度,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空置率在20%以上为商品房严重积压区。 第三个标准是房价租金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国际上用来衡量一个区域房产运行状况良好的租售比一般界定为300:1~200:1。如果房价租金高于300:1,意味着房产投资价值相对变小,房产泡沫已经显现;如果低于200:1,表明这一区域房产投资潜力相对较大,后市看好。房价租金比无论是低于200:1还是高于300:1,均表明房产价格偏离理性真实的房产价值。 第四个标准是经济基本面。如果整个经济处于过热的状态,那么由于其内在的相互关系,可以相信房地产业也会有一定的过热的现象。 不可否认,以上这些指标确实可以解释一些房地产经济活动,但是,研究表明,仅有这些因素不足以对房地产波动给予充分的解释。quigley使用1986-1994年美国41个大城市截面数据,根据居民收入、家庭数量、人口数量、就业量、每年房屋建造许可和开工数量、空房率等实际经济变量及房地产价格滞后变量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这些解释变量对房地产价格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但是,难以预测价格变动的拐点,预测最准确的模型错误率也高达52.73%。19(见表2-1)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只根据实际变量无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很好的解释和预测。显然,房地产价格的变动已经不能仅由实际经济方面的一元分析来解释,必须联系货币和资本市场等虚拟经济领域的因素。 二、房地产业的二重性 在当代社会经济中,房地产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产业。一方面,在传统产业理论中,它是实体经济的一个子部门,强调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物理特征和物质价值,认为房地产作为实物资产的一种形式,价格和经济增长以及物价水平大致平行发展。另一方面,却具有非常强烈的虚拟经济属性。在我国,中国证监会(csrc)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主要是以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94)为主要依据。在证监会的分类指引中,房地产业作为单独的一个门类,在所有产业中排行第15位(分类代码:j)。证监会是将房地产业单列出来,不仅是为了突出房地产业的重要性,更是由于房地产行业产业属性的这种复杂性使然,总体来说,证监会是将房地产业列入实体经济的部门。但是美国、英国等国家,不论是摩根斯坦利和标准普尔公司的全球产业分类标准(gics),还是伦敦金融时报的全球分类体系(gcs),都将房地产业列入金融产业的范畴。在这些虚拟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房地产业的虚拟化已经非常深刻,所以,房地产业与银行、保险、综合金融等一起被列入的是虚拟经济的范畴。房地产业的二重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地产的资本化定价特点使房地产价格具有强波动性。从实体经济的角度,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中,一件商品的价格应该等于其成本的加总,是其生产要素投入的总和。以边际成本定价法为例,方法就是使产品的价格与其边际成本相等,即p=mc,当某一产品的价格与其边际成本相等时,实现了帕累托最优。但是,当房地产不再是一种纯粹的消费品或耐用消费品,而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品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时候,房屋的销售价格就不再是建筑及土地成本决定的供给和由消费者效用决定的需求的一种均衡,而是以未来收益现金流的贴现方式出现,反映的是投资于房地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和资产升值的潜力,这是一套与成本定价法完全不同的资产定价理论。在这种定价方式之下,房地产与股票一样,具有了强波动性。传统上人们认为房地产价格波动要远远小于股票价格波动,大约只相当于股票价格波动的五分之一,但是,投资专家、学者和基金管理者认为现在的房地产价格波动要远远高于这一水平,他们估计房地产价格波动大约要相当于股票波动的57%。 第二,房价脱离实体经济因素,资本增值表现出强烈的自主性。由资产价格理论得知,房地产价格由房地产租金收益流的贴现值决定,两者呈正相关关系。假如两者发生背离或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幅度大于房地产租金的波动幅度,就表明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但是,在现实中,房屋销售价格与租金的背离已经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区,房地产价格的增长速度都远远超过了租金的增长速度。在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欧洲房地产周期波动中,房地产的价格与租金价格相比,也呈现更强的波动性。这说明房地产作为虚拟资产发展到一定阶段,房地产业的资本增值和实体经济领域的产品生产和劳务提供无关,这也体现了虚拟经济运行的相对独立性。 第三,房地产业资本的虚拟化倾向。房地产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传统的房地产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这使银行系统性风险不断增加,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储蓄与贷款协会纷纷倒闭就是一个教训。于是,为了分散风险,抵押贷款证券和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等直接融资方式纷纷发展起来。截止2007年末,国按揭贷款市场规模已经接近110,000亿美元,年增长速度甚至一度达到近16%。(图1)基于1.5万亿美元的信用泡沫,美国创造了超过2万亿的资产证券化产品(mbs),为了这些证券的高评级,债券保险公司又产生2.4万亿担保产品。眼花缭乱的产品泡沫以及伴随的价格泡沫,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值泡沫。在美国。与房地产有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造就了一个倒置的金字塔,(图2)房地产虚拟资本的规模大大超过了房地产实体经济的规模。 三、房地产市场二元分析框架 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有三条路径,一是从实体经济层面进行研究,二是从虚拟经济视角展开,三是从产业经济学和政府规制经济学角度进行研究。周建军、鞠方的研究表明,货币政策、利率政策、信贷波动及股价等对房地产的价格存在显著的影响。他们认为,房地产市场的高波动性与经济基本面关系不大,而更多的来自金融因素,主要与金融风险的增加有关。进一步地,他们提出了房地产泡沫的虚拟经济决定假说。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房地产价格波动基本上是取决于经济基本面或者实体经济决定论,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虚拟经济包括房地产市场的展壮大,经济虚拟化愈来愈明显,金融危机和房地产价格波动越来越明显,房地产波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而更多的与金融发展有关。现代经济实际上是货币经济,货币是连接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活动的纽带。房地产泡沫归结到底是一种货币现象,因此,应该从货币资金循环和货币政策角度研究房地产泡沫,这有别于一般的强调实体经济因素和金融因素的分析,也有别于存量分析方法。货币资金的流转循环变化是导致房地产价格波动的根本原因。 房地产泡沫既有实体经济的因素,又有虚拟经济的因素,这与现代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虚实两重性密切相关,而且,在房地产泡沫中,虚拟经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引入虚拟经济因素可以较好地解释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部门同步发展时所存在的房地产泡沫现象,即使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部门没有出现背离,如果房地产和其他虚拟资产之间的结构不合理,发展速度不平衡,房地产市场和虚拟经济出现背离,同样可能由于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在房地产市场上而造成房地产泡沫。可以说,二元结构分析框架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个角度来判断房地产泡沫,改变了传统的实体经济判断泡沫的局限和不足,为研究房地产泡沫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四、美国的房地产泡沫与向实体经济的回归 1、从实体经济因素分析美国泡沫的生成有意义,但存在缺陷 首先,从美国历年来的房价收入比来看,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2.7-5.2之间,07年底为4.9(见图图2-5)。根据1993年联合国对107个国家的调查,一般居民可支付收入跟房价比大概是3到6倍左右。显然,美国的这个房价收入比尽管近年来有所上升,泡沫风险确实在提高,但是,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仍还在国际承认的安全范围之内。要知道,在我国,10年来,我国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估值,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8以上。08年6月北京的房价收入比为21.0;上海的房价收入比为15.6;广州的房价收入比为13.6;深圳的房价收入比为19.4。而且,相较之下,图2-6数据表明,与美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美国的单套房价也不是很贵。为什么在中国没有发生次金融危机,而美国却成为金融危机的引爆点呢?显然,从房价收入比等来解释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次级债危机,说服力并不强。 其次,在次级债危机爆发之前,美国的房价租金比虽有所上升,但仍在安全范围之内。从图2-7中我们可以看到,从1989年到2007年间,美国的房价租金比大体上是上升的,毫无疑问,这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风险。但是,我们也可以发现,直到2007年,美国的房屋租金比不到300:1,应该还是在合理的区间内。 再次,次级债危机前,美国的经济基本面向好。首先,从美国gdp增长率来看,直到2007年,美国gdp增长率仍然保持在2%以上,这说明,在2007年以前,美国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经济衰退。从就业人口数来看,在危机发生之前,美国就业人口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而且,我们也从中可以发现,在次级债危机爆发的2007年7月,美国全就业人口就有所下降,相应的失业人口增加。 毫无疑问,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分析,不论是房价收入比、房价租多比,还是gdp增长率、失业率等,这一系列传统的实体经济因素尽管都有或多或少的征兆,但都无法在根本上解释次级债危机的发生。显然,仅从实体经济因素考察美国次级债危机存在缺陷。 2、金融自由化与货币循环流视野下的美国房地产泡沫 从房地产虚拟经济属性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次级债危机则是一种金融或货币现象,即房地产市场和虚拟经济部门发展背离,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于房地产市场造成的房地产价格膨胀。但除此之外,美国房地产泡沫不只是单纯的价格泡沫,我们从前文中已经得出结论,美国房价尽管已经开始与其实体经济相背离,但价格泡沫并不是想象中的严重。美国房地产泡沫的本质,还在于它是一种以货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为基础的信用泡沫。 首先,我们可以从图2-10中看出,房价的走势与货币供应量是正相关的,而且,从图中,我们也可以大约推算一下,房价一般要滞后于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换句话说,货币供应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房价的上涨或下跌。此外,利率作为货币的价格,无疑对房地产市场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1)在利率水平较低的时候,购房者的月供较少,促进了房地产的需求,同时低利率水平也促进了经济的加速增长,居民收入预期增加,也促进了对于房地产的需求;在加息的过程中,人们对于经济前景普遍非常乐观,居民收入预期进一步增长。同时房价的上涨也促使居民进一步购买房产,进一步促进了房价的上涨。(2)在利率水平较高的时候,购房者的月供较大,抑制了房地产的需求,同时高利率水平也促进了经济的增速的下降,居民收入预期减少,也遏止了对于房地产的需隶在降息的过程中,人们对于经济前景普遍非常忧虑,居民收入预期进一步下降。同时房价的下跌也促使居民的观望乃至抛售房产,进一步促进了房价的下跌。从图2-11中可以看到,美国联邦基金利率与美国住房价格存在强烈的反向作用。这说明,房地产泡沫的受货币政策的影响很大。 其次,近年来美国房地产的房屋价格与通胀率背道而驰。根据belke和wiedmann(2005)的观点,房屋的价格增长应与通胀率的走势大致一样。一般来说,从货币循环流的角度,当通胀率高企的时候,投资者会以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工具以对冲货币随时间的贬值。因此,房价增长率与通胀率相差的过大正是房屋根本价值与市场价值不相称的表现。从图2-10中,我们可以看到,1995年以来,美国的通胀率均保持了比较稳定的水平,按道理说,从实体经济的角度,这意味着宏观经济较为稳定。但是,从1995年以来,美国房屋价格开始大幅背离通胀率,直到2005年,这一差距被放大到了最高点。房屋价格与通胀率背道而驰的加剧表明,尽管国家通货膨胀并不明显,但房地产领域仍聚集着大量的投机资金,而这,正是房地产泡沫化的一个重要征兆。 在我看来,美国这一次次级债危机的大背景,是上世纪以来的“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加剧了货币在各个虚拟经济部门之间自由、快速地流动并投机、套利。毫无疑问,住房金融制度的改革和住房金融约束的放松,为大量货币流转于房地产市场形成房地产泡沫提供了原材料。金融自由化使信贷约束放松,造成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货币资金增加,也就是需求增加,在供给刚性的情况下,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信贷约束的放松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对房地产泡沫负责。美国这一次次贷危机,本质上是一种以资产价格泡沫破灭为特征的信用危机。房地产抵押贷款本来是一个信用产品,但是,由于金融自由化和近乎疯狂的金融创新,由于管制的放松,由于法律的不到位、缺位或者刻意被规避,银行的抵押贷款被给了一群没有信用的人。信用标准的降低,次级债款越来越多,使银行的信贷资金过度流入到了房地产市场,制造出了一个巨大的资产泡沫。 更重要的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按揭证券化在美国经历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见图2-11)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以及商业银行等整个金融市场通过抵押贷款证券化、担保债务凭证(cdo)等金融衍生产品紧紧联接在一起。在按揭项目不断进行证券化的过程中,银行及其它机构把原本一部分的借贷款及相对风险转移给按揭证券的持有者,由于证券可以在市场自由流通,在货币循环流的作用下,更多人可以间接投资于房地产市场,按揭证券的资金来源也不再只局限于本地的存款金额,也可以来自证券市场,毫无疑问。这又变向增加了房地产及其衍生品市场的资金来源渠道,在扩大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范围的同时,也在放大房地产的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时候,房地产泡沫就会通过这种具有“传递”性质的证券,将房地产领域内的风险转嫁给固定收益市场。很容易理解,这是一整条的泡沫镱信用泡沫一产品泡沫一资金泡沫一价格泡沫一市值泡沫。 3、泡沫的破灭:向实体经济的复归 什么是房地产泡沫,我们知道,所谓泡沫指的是一种资产在一个连续的交易过程中陡然涨价,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在这时的经济中充满了并不能反映物质财富的货币泡沫。然而,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基础,虚拟资本虽有其独特的定价方式,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但决不能背离这个基础而孤立的发展。如果虚拟资本的市场价格大大背离它的内在投资价值,形成泡沫,而泡沫作为一种财富幻觉,终有醒来的一天,泡沫被挤出后,虚拟资本的价格会立刻回到其自身价值的水平之上。泡沫破灭之日,就是向实体经济复归之时。从图2-13中可以看到,在房价开始下跌的情况下,股票也开始下跌,泡沫破灭。虚拟经济逐渐向实体经济回归还表现在美国住房投资占gdp的比重上。在图2-14中,从2002年开始,美国住宅投资占gdp比重开始越过均值,比重逐年加大,这意味着,货币更多地流向房地产市场,最终的结果是造成了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由此而来的次级债危机。紧接着,2006年-2007年间,受次级债危机的影响,美国住宅投资占gdp的比重开始重返均值。 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对实体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造成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滑甚至经济衰退。进入2008年以来,美国第一季度的gdp增长率为0.9%,第二季度为1.9%,第三季度为-0.3%,都远低于去年的2.2%。从目前来看,虽然美国经济陷入长期、深度衰退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中性的观点认为,美国会经历2-3年的低迷期。二是失业率呈上升趋势。自2008年1月份以来,受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非农就业人数就开始下降。2008年10月份,美国非农就业岗位减少24万个,9月份则降28.4万,8月份降127万,这使得美国失业率升至6.5%,创下1994年以来最高纪录。 五、政策含义与建议 通过传统实体经济角度来分析房地产泡沫尽管有一定的解释力,却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基于房地产市场的二重性,从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两方面来看待房地产市场及其泡沫问题,则有着极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显然,房地产泡沫的治理离不开货币金融政策的支持配合。加强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货币金融的控制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信用的治理,防止大量货币积聚在房地产市场进行投机活动,消除房地产泡沫的货币根源,是治理房地产泡沫的关键。 事实上,以货币循环和金融自由化为切入点,通过对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生成和破灭,以及美国次级债危机传导过程的分析,证明了美国这一次的房地产泡沫不仅与实体经济有关,更与货币向房市的过度集中有关。对于我们国家,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是两方面的。首先,站在国内的视角,我们应逐渐认识到,金融自由化不是不切实际的金融创新,不是单纯的放弃政府管制,而是改变政府管制的作用方式与政策工具;金融自由化所抛弃的仅仅是妨碍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金融抑制政策,而不是放弃所有正当而必需的金融体系游戏规则。事实上,要使得金融自由化导致真正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必须有一整套完善有效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则,以此来支撑金融体系的自由化过程。 其次,鉴于虚拟经济泡沫的破灭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巨大影响,笔者还认为,有必要在二者之间构筑一道防火墙。这里所指的防火墙,是指在当前的货币政策的调控中,作为监管部门的央行,应特别关注虚拟资产价格,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建立起虚拟资产价格监测等相关指标体系。 实体经济论文:研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 摘要:本文从讨论虚拟资本入手,论述了虚拟经济的形成机理、发展和规模;接着研究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侧重研究了负面作用,即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会引发泡沫经济;随后分析了我国经济中的泡沫风险,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虚拟经济、泡沫经济 一、虚拟经济:形成机理、发展与规模 虚拟经济是与实体经济相对应的概念。所谓实体经济是指物质资料生产、销售以及直接为此提供劳务所形成的经济活动,其主要构成部分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建筑业、邮电业等产业部门。虚拟经济则不同,它是指与虚拟资本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也即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活动。因此,讨论虚拟经济可以从虚拟资本入手。 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与实际资本相分离的,本身无价值却能带来“剩余价值”、并具有独立的价值增值运动规律的各种资本凭证。虚拟资本的形成是与货币的产生分不开的。货币开始是为突破物物交换的缺陷而产生的一种交换媒介,但货币发展到由纸币取代金属货币,成为一种价值符号以后,在交换媒介功能之外,又增加了价值储藏功能,从而使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可能。在信用关系出现后,资金借贷双方联系日益密切,资金需求者愿意向资金供给者支付利息,货币产生了“收益”,从而转化为了虚拟资本(借贷资本)。借贷资本的大规模发展产生了银行信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便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企业的规模日益扩大,必然寻求新的融资渠道,于是股票和债券应运而生,它们是最明显的虚拟资本。在当今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虚拟资本呈现出越来越丰富的趋势,资本的虚拟化程度越来越高。继股票、债券之后,又出现了证券化资产和金融衍生产品。证券化资产是因资产证券化而发展起来的。银行将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各种信贷资产经过重新包装后实行证券化,或者在一些低信用等级的证券中加入较高信用等级的证券,并用其作为抵押发行新的证券,从而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这样等于是在本身就是虚拟资本的信贷资产及初级证券的基础上,又产生的虚拟资本,大大提高了资本的虚拟化程度。金融衍生产品是虚拟化程度最高的金融产品,金融期货、期权合约的买卖者并不真的拥有合同中规定数额的证券或货币,也不必在交易清算时真的买入或者卖出这些证券或货币。特别是指数期货和期权交易,实际上是就指数的涨落打赌,无任何实际对应物,是最彻底的虚拟资本。 与虚拟资本的发展相适应,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来考察,虚拟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闲置货币资本化。这是虚拟经济的最初阶段。例如,当某人持有暂时不用的闲置货币,而另一人却急需生产经营资金时,前者便可将其闲置货币让渡给后者去使用,后者则承诺对借入资金按期还本付息。在这种货币的直接借贷行为中,由于贷方并未从事现实的生产经营,而是仅仅凭借代表借贷行为成立的借据或凭证获取利息收益,因此,这种借据或借贷凭证便成为虚拟资本的雏形,贷方据以获取利息收益的活动也就是一种虚拟的经济活动。 2、借贷行为中介化。这一阶段的标志就是银行的产生。在这一时期,货币资金借贷主要不再是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而是表现为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借贷。此时,对广大的存款人而言,其持有的能够带来利息的存款凭证就是虚拟资本。因此,借贷行为的中介化实际上意味着虚拟经济活动的社会化,这种社会化由于能够扩大社会的资金借贷规模,提高社会范围内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因而,对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证券交易的市场化。随着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大量发行,客观上要求形成一种便于有价证券实现流动性的机制或场所,于是,证券市场应运而生。虚拟资本交易的市场化可以引导资金向预期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从而有利于优化社会资金的配置结构,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4、虚拟经济国际化。进入20世纪后,较大规模的跨国证券投资开始出现,虚拟资本的发展由此进入新的阶段。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布雷顿森林协议和关贸总协定推动下最终形成的规模巨大的国际金融市场,更加便利了虚拟资本的跨国交易,从而使虚拟资本交易日益呈现为一种国际性的经济活动。虚拟经济活动的国际化可以促进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并使资本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5、金融工具创新化。20 世纪60年代以后,虚拟经济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国际性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规模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包括各种金融期货、期权等在内的金融创新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工具的创新化使得虚拟资本的交易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并使虚拟经济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而日益呈现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活动领域。 80年代以来,各主要工业国家的金融资产迅速膨胀,交易规模迭创新高,使得虚拟经济的运行愈发脱离实体经济而扩张。据报道,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平均年增长率仅为3%左右,国际贸易平均年增长率为5%左右,但国际资本流动却增加了25%,全球股票的总价值增加了250%。1997年全世界虚拟经济的总量已达140万亿美元,约为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总和(28.2万亿美元)的4倍。全世界虚拟资本每天的平均流动量已高达1.5亿美元以上,约为世界日平均实际贸易额的50倍。可以预计,随着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的发展,虚拟经济的规模还会膨胀。 二、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 从历史的发展过程来看,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在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中,实体经济是第一位的,虚拟经济是第二位的。虚拟经济是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但同时也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极大地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麦金农,1973;格利和肖,1960)不仅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且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提供的套期保值等服务,还为实体经济提供了稳定的经营环境,降低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本和因价格或汇率波动引致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使实体经济能够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虚拟经济自身产值的增加本身即促进了gdp的增长,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直接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具体而言,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率。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通过发行并交易虚拟资本,发现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价格,是实现增量资本在实体经济各部门之间优化配置的主要诱导工具。同时,金融市场还为存量资本优化配置提供了有效途径,通过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可以实现存量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再次优化配置,盘活因投资决策失误或市场需求结构转变而闲置的存量资本,提高社会资本的利用效率。 2、有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其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使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同时也使企业产权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相对分离,企业所有权的转让与处置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弱化,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增强。其二,资产证券化、abs(资产担保证券)、期权交易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对企业资金安排、投资选择、规避经营风险等具有重要影响,如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可使企业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等。 3、虚拟经济规模的扩张,在增加gdp规模的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虚拟经济日益发挥出对实体经济巨大的促进作用的同时,虚拟经济自身亦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与1980年相比,1996年西方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总额均成倍增长,特别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的增长迅猛,并带动了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但是,虚拟经济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隐藏着极大的风险。这是因为:虚拟经济要正常运转,需与实体经济的规模相适应。然而,虚拟经济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却越来越表现出相对独立性。在证券市场中,人们对于证券市场未来价格的预期往往并不是基于公司的财务状况,而是基于一种心理预期和想象空间。这种投机者的“市场接力棒理论”(金德尔伯格,《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生动地描述了投机者普遍存在的“博傻心理”,即投机者见到大家都看好某一金融资产,自己也加入这一行列,期望自己的“接力棒”下传,由于大家有相同的预期,在相反的预期未形成主流之前,市场接力棒就不乏接手者,从而带来市场的火爆,使市场价格脱离客观价值,形成泡沫。前面所提及的虚拟化程度较高的证券化资产和金融衍生产品,更是在虚拟资本基础上的再次虚拟化,几乎与实体经济没有联系,易形成泡沫是显而易见的。此外,投资中也可能存在着泡沫成分。企业为解决 资金不足问题,可以向银行贷款,也可以发行股票和债券。但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遇到经济全面衰退,企业破产倒闭,实际资本创造的“价值”得不到实现,企业先期的银行贷款和股票债券等虚拟资本较之实际资本来说,就成了空中楼阁。实际上也是一种泡沫。 经济中出现泡沫并不意味着泡沫经济的出现,经济泡沫对经济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并且可以通过市场供求机制而自动恢复均衡,只有当虚拟经济中的泡沫成分不断加重,资产价格普遍大幅度地偏离或完全脱离由实体经济因素决定的资产价格时,才会导致泡沫经济。泡沫经济会扭曲资源配置,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泡沫经济所造成的虚假繁荣现象,会扭曲消费行为,恶化国际收支,破坏经济均衡;泡沫经济所造成的混乱的信用关系,会影响金融系统的运行,最终导致金融危机,并引发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譬如1978-1981年发生在墨西哥的泡沫经济,在1981年股市崩溃之后,引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债务危机和持续的通货膨胀,导致大批企业和个人破产,失业率上升,社会贫富差距增大,整个墨西哥经济一片萧条;80年代日本房地产和股市泡沫的迸裂同样使经济实力雄厚的日本经济陷入长期衰退之中,至今难以自拔,所谓的“日本神话”由此破灭。 泡沫经济的产生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从主观上看,主要是由金融投机引起的。人们在“博傻”心理支配下,金融资产价格越高越买,越买价格越高,导致金融市场超常规膨胀,引发泡沫经济。从客观上看,实体经济的内在失衡是导致泡沫经济的根本原因,由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可见一斑。发展中国家在实体经济实力不强、结构性问题突出的情况下,金融市场过度开放,会导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发泡沫经济。七十年代以后,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经济快速增长,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受金融深化理论的误导,上述各国相继开放金融市场,企图通过金融完全自由化,依靠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刺激实体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但由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偏低,且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虚拟经济过快发展超过了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最终引发了泡沫经济并导致了一系列金融危机。以泰国为例,泰国工业基础设施落后、建设资金匮乏、出口以资源型产品而非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虽然泰国政府力主投资并着重发展重化工业和高科技产业,但受教育和科技水平限制,严重制约了泰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实体经济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性问题和金融监管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泰国政府却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外汇管理上推行了一系列激进的改革措施,加速了金融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步伐,使虚拟经济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该国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特别是短期外资大量流入,且被投入到房地产和股市炒作而非实体经济领域,使泰国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趋严重,并成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三、我国经济中的泡沫风险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商品价格由国家决定,基本不受市场影响,而且金融交易近乎为零,基本不存在泡沫现象。但进入90年代以来,深沪股市的建立和房地产市场的开放,使“泡沫”的威力大大发挥出来。 我国股票二级市场上的泡沫是众所周知的。我国股市上有很多股票的市盈率都达到50倍以上,大大高于美国的水平(nasdaq的平均市盈率虽已经高达90倍,但美国工业类股票的平均pe(市盈率)仅为25倍,运输业股份的pe平均为12倍,银行业平均为13倍,公用事业股为20倍)。今年st板块的几番上涨,也有利地说明了我国股市的投机性强,不可避免地会引发泡沫。 在股市泡沫严重膨胀的同时,也出现了房地产泡沫。股市泡沫较之房地产泡沫,犹如小巫见大巫,这是由于体制漏洞而导致的疯狂炒作的结果。而且,股市炒作的参与者绝大多数是居民个人,而房地产的炒作主要是由有实力的企业进行的,资金量大,泡沫膨胀更加厉害。时至今日,房地产泡沫导致的后果依然是触目惊心的。 股市泡沫和房地产泡沫都是泡沫的表现形式。在我国,除了这两种泡沫以外,还存在更严重的泡沫形式,即由于实体经济结构存在问题,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而造成的泡沫。这种泡沫集中反映在银行的不良贷款上。目前,我国企业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作为中介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只有企业经济效益好,银行、存款人和企业之间的资金循环才能正常进行。企业效益不佳则会给银行带来风险。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清算价值无法还清贷款,银行会出现坏帐,若拖欠贷款,则会形成呆帐。企业风险只是单个风险,但当它通过不良贷款转 嫁给银行以后,就成为金融系统风险。我国企业由于体制原因、经营管理不善所导致的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存在,使我国经济潜藏了危机。 四、结论和建议 以麦金农、格利和肖为代表的众多经济学家认为,金融活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随着金融深化而不断增加,因此主张通过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促进经济增长。但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这一主张是片面的。西方发达国家自80年代以来已相继实现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资产总量迅速膨胀,目前均已大幅度超过本国的gdp,但在金融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gdp并没有随之快速增长,其增长速度反而有所下降,而且,在欧洲还引发了90年代的货币危机,在日本则产生了严重的泡沫经济现象。许多发展中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等在80年代中后期推行金融自由化之后,金融深化程度迅速提高、虚拟经济膨胀速度超过发达国家,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益严重,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 金融深化和金融自由化确实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但盲目的金融深化和金融自由化却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在我国这样一个内部经济存在一系列问题的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应当慎重,我国对金融市场的开放应是逐步的。我们应当下大力气进行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金融体系的完善,以适应加入wto后的国际环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在加快资本市场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应着力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这不仅包括扩大证券品种的规模,也不仅包括增加新的证券品种,而且包括拓展和开辟新的市场,扩大居民投资渠道和企业获得资本性资金的渠道。其中,存量股份制、债权转为社会股权、将建设国债建立在运用资本经营方式运作国有资产的基础上等,都是应当重视的具体措施。 2、 积极推进创业投资,加快高科技产业化步伐。知识经济是将知识转化为经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创业投资的功能极为重要。在资本市场的配合下,积极推进我国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国家的经济结构。 3、 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实物经济的货币化和资产证券化。实物的货币化和资产证券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实物的非货币化,有着诸多弊端;资产的非证券化,严重限制着资产的准确定价和资产存量的盘活。 4、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关键的问题是,运用何种机制和规范。在双重体制并存的条件下,运用计划经济机制,虽一时抑制了某些现象,但不利于金融市场的成长,结果可能造成更大的风险。为此,应特别重视运用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则,强化金融监管。 实体经济论文: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 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体经济的发展、经济机制运行效率的提高,均与虚拟经济的扩张发展密切相关,但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又会引致泡沫经济,损害实体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在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由于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了比较严重的泡沫经济,导致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不仅对有关国家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破坏作用,也对世界经济形成了很大冲击;即使经济发达国家也存在诸多泡沫经济的隐患,日本的泡沫经济破灭后,至今未恢复增长;美国经济不断积聚的泡沫成分,让全球经济界人士忐忑不安。如何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泡沫经济,已成为国际经济学界的热点。目前,我国正处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入wto后,金融服务业将被迫对外开放,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进程将日益加快,研究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联机制,以便在充分发挥金融深化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的同时,防止金融深化过程中发生虚拟经济过度膨胀进而引发泡沫经济问题,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的重要课题。 一、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涵义 实体经济是指物质产品、精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经济活动,不仅包括农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建筑等物质生产活动,也包括了商业、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 虚拟经济是指相对独立于实体经济之外的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活动。虚拟资本是市场经济中信用制度和货币资本化的产物,包括银行信贷信用如期票和汇票、有价证券如股票和债券、产权、物权及各种金融衍生品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金融活动占总经济活动的比例也越来越大,金融深化的程度日益提高,其结果是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大量创新。由于证券市场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存在大量的投机活动,金融市场的交易额和金融活动本身的产值迅速增长,形成规模不断扩张的虚拟经济。 泡沫经济是指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的股票和房地产等长期资产价格迅速的膨胀,是虚拟经济增长速度超过实体经济增长速度所形成的整个经济虚假繁荣的现象。其形成过程为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在一个连续过程中陡然涨价,价格上涨的预期吸引了大量新的买主,这些新买主一般只是想通过投机获取价差、牟取利润,而对所买卖的资产的实际使用价值或盈利能力不感兴趣;由于新买主的不断介入,价格节节攀升,形成泡沫经济现象;一旦价格上涨的预期发生逆转,价格暴跌,泡沫破裂,便引发金融危机并导致整个经济衰退。历史上著名的泡沫经济案例有1636年发生的荷兰郁金香泡沫、1791??1720年发生的巴黎密西西比泡沫、在伦敦发生的南海泡沫等,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的泡沫经济案例拉美地区的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日本金融危机等。 在讨论泡沫经济时应严格区分泡沫经济和经济泡沫,泡沫经济并不等于经济泡沫。经济泡沫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不均衡现象,具体表现为上下起伏的经济周期。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市场机制会对经济泡沫起制衡作用,无论速度快慢,最终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总会出现一个均衡点,突出表现为价格上升,需求将下降。但市场机制对泡沫经济则无能为力,因为泡沫经济中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均衡点,突出表现为价格上升,需求随之上升,市场充溢着买涨不买落的投机气氛,泡沫经济运行不遵循市场的基本运行原则,是市场失灵的特殊典型。1846??1847年英国铁路狂热,1919??1920年伦敦和纽约股票和商品价格暴涨暴跌,1920??1923年德国物价剧烈波动,1982年黄金价格从每盎司850美元跌至350美元等,均是比较典型的经济泡沫的案例。 二、虚拟经济的特征 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为最终目的。随着虚拟经济迅速发展,其规模已超过实体经济,成为与实体经济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与实体经济相比,虚拟经济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高度流动性、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和高投机性等四个方面。 1、高度流动性。实体经济活动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即使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其从生产到实现需求均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但虚拟经济是虚拟资本的持有与交易活动,只是价值符号的转移,相对于实体经济而言,其流动性很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股票、有价证券等虚拟资本无纸化、电子化,其交易过程在瞬间即刻完成。正是虚拟经济的高度流动性,提高了社会资源配置和再配置的效率,使其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不稳定性。虚拟经济相对实体经济而言,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这是由由虚拟经济自身所决定的,虚拟经济自身具有的虚拟性,使得各种虚拟资本在市场买卖过程中,价格的决定并非象实体经济价格决定过程一样遵循价值规律,而是更多地取决于虚拟资本持有者和参与交易者对未来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的主观预期,而这种主观预期又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前景、政治及周边环境等许多非经济因素,增加了虚拟经济的不稳定性。 3、高风险性。由于影响虚拟资本价格的因素众多,这些因素自身变化频繁、无常,不遵循一定之规,且随着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交易规模和交易品种不断扩大,使虚拟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变得更为复杂和难以驾驽,非专业人士受专业知识、信息采集、信息分析能力、资金、时间精力等多方面限制,虚拟资本投资成为一项风险较高的投资领域,尤其是随着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等大量投机性资金的介入,加剧了虚拟经济的高风险性。 4、高投机性。有价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的交易虽然可以作为投资目的,但也离不开投机行为,这是市场流动性的需要所决定的。随着电子技术和网络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巨额资金划转、清算和虚拟资本交易均可在瞬间完成,这为虚拟资本的高度投机创造了技术条件,提供了技术支持。越是在新兴和发展不成熟、不完善、市场监管能力越差,防范和应对高度投机行为的措施、力度越差的市场,虚拟经济越具有更高的投机性,投机性游资也越容易光顾这样的市场,达到通过短期投机,赚取暴利的目的。 三、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内在联系 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经济范畴,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虚拟经济的产生源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无论虚拟经济发展多快、规模多大,其根本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实体经济,则虚拟经济将无从谈起,即实体经济是第一性的,虚拟经济是第二性的。同时,实体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中的货币、资金、电子货币、股票、债券、abs等金融工具,已经渗透到实体经济的各个环节,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转和快速发展,离不开虚拟经济的支持,落后的虚拟经济会成为快速发展的实体经济的障碍。 但是,我们应看到,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虚拟经济的超前发展,并不能带动实体经济的超速发展,款增加了20%以上。由于大量新增资金并未投入实体经济部门,而是流入了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导致投机活动日益猖獗,并使日本经济迅速泡沫化:日经指数1985年为12000点,1986年开始急剧上升,到1989年底已突破39000点,四年之内翻了二倍多;日本土地价格以1980年为100,1985年上升为154,1990年上升为626,日本土地面积只有37万平方公里,按当时市值计算,1990年日本的土地总值已达15万亿美元,比美国土地资产总值多四倍(美国土地面积为93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五倍多。日本的泡沫经济与其货币政策的失误是密切有关的。 2、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扩张过度,金融资产质量低下,大量呆账、坏账的存在是引发泡沫经济的重要原因。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追逐高利率的利益驱动下,放松金融监管和金融审查,银行信贷过度扩张,大量信贷缺乏必要的可行性论证,贷款抵押品手段非常软弱,许多贷款以被高估的股票和房地产作抵押,当泡沫经济迸裂,股票和房地产价值回归其合理价格时,被抵押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票和房地产等抵押品出现大量缩水,不仅高息无法收回,而且贷款本金亦难以到期收回,致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帐面出现大量呆账、坏账,金融资产质量低下,当广大民众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失去信心,便会发生挤提,致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危机,进而引发金融危机。如泰国银行坏帐占银行总信贷的比例,1996年为9.8%,到1997年就上升为11.9%,1997年8月国际债信评价机构认为,泰国金融贷款中25%付不出利息。银行体系存在的大量呆帐、坏帐已经严重扭曲了泰国的金融体系,积聚了极大的金融风险,引暴了金融危机。 3、发展中国家在实体经济实力不强、结构性问题突出的情况下,金融市场过度开放,会导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发泡沫经济。七十年代以后,拉美和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经济快速增长,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受金融深化理论的误导,上述各国相继开放金融市场,企图通过金融完全自由化,依靠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刺激实体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但由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偏低,且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虚拟经济过快发展超过了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最终引发了泡沫经济并导致了一系列金融危机。以泰国为例,泰国在工业基础设施落后、建设资金匮乏、出口以资源型产品而非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虽然泰国政府力主投资并着重发展重化工业和高科技产业,但受教育和科技水平限制,严重制约了泰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实体经济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性问题和金融监管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泰国政府却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外汇管理上推行了一系列激进的改革措施,加速了金融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步伐,使虚拟经济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该国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特别是短期外资大量流入,且被投入到房地产和股市炒作而非实体经济领域,使泰国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趋严重,并成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1980-1996年期间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占gdp 的比例(%) 资料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统计年鉴1997》 4、国际游资的大量存在也是产生泡沫经济的重要因素。国际游资属于短期投机资本。从新兴工业化国家泡沫经济的形成及其破裂过程看,国际游资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增长较快,金融市场开放度较高,且在金融监管方面经验不足,使国际游资有了大肆进行投机牟取暴利的机会。 1988-1997年新兴工业化国家股票证券投资流入(亿现价美元)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99年世行发展指标》 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必然引发泡沫经济,但并非说虚拟经济快速发展中形成的经济泡沫即为泡沫经济。由于美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发展举足轻重,且美国股市最近持续高涨,引致全球经济学界对美国经济是否泡沫化的担忧。事实上,美国目前仅仅是存在一些经济泡沫,整体经济并未泡沫化:其一是美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是由实体经济中高科技、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的,80年代之后一直维持较低的通货膨胀率(80年代后为5%,90年代为1-2%,目前为1.5%,失业率不断降低,98年跌至4.3%,消费持续旺盛,兼并收购浪潮风起云涌等,使美国实体经济稳步、持续增长,足以支撑美国虚拟经济中的金融泡沫;其二是美国虚拟经济中存在一些金融泡沫是合理的。首先,美国股市虽然频频创出新高,但主要是由nastaq科技股的强劲上扬所带动,工业、运输业、银行业等行业的股票走势较为平稳。nastaq的平均市盈率虽已经高达90倍,但以美国工业类股票的平均pe(市盈率)仅为25倍,运输业股份的pe平均为12倍,银行业平均为13倍,公用事业股平均为20倍,均处于合理区间,不能仅仅因为一个科技股板块市盈率偏高而认为泡沫成分过大。其次,科技股板块整体市盈率偏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根据现代的现金流量模型,股票价格更多地反映了投资者对该企业的成长性的预期,股票的内在价值由拥有这种资产的投资者在未来时期所预期并接受的现金流所决定,等于预期现金流的贴现值。其公式为: v=d1÷〔1+k〕 若按此方法计算,除个别市盈率过高的股票,如有的科技股市盈率达2900倍,存在过度投机现象,大多数科技股若长期保持现在的增长势头,则美国科技股的定价尚不太高。其三,美国拥有全球最为健全、规范、高效的金融体系,具有较高的金融监管水平,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较好,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强。因此,美国经济虽然存在一定的金融泡沫,但并未泡沫化。 反而会引发泡沫经济,而泡沫经济破裂又会引致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破坏。以edwards.shaw为代表的众多经济学家认为,金融活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随着金融深化而不断增加,因此主张通过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促进经济增长。但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这一主张是片面的。西方发达国家自80年代以来已相继实现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资产总量迅速膨胀,目前均已大幅度超过本国的gdp,但在金融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gdp并没有随之快速增长,其增长速度反而有所下降,而且,在欧洲还引发了90年代的货币危机,在日本则产生了严重的泡沫经济现象。许多发展中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等在80年代中后期推行金融自由化之后,金融深化程度迅速提高、虚拟经济膨胀速度超过发达国家,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益严重,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程度不断加强,这些金融危机的发生,不仅对本国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损害,还通过国际贸易、汇率变动以及资本流动等渠道,对周边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形成区域性或世界性金融危机。 四、虚拟经济的功能及其对实体经济运行的影响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一方面,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不仅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且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提供的套期保值等服务,还为实体经济提供了稳定的经营环境,降低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本和因价格或汇率波动引致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使实体经济能够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虚拟经济自身产值的增加本身即促进了gdp的增长,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直接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具体而言,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率。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发现的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价格,是实现增量资本在实体经济各部门之间优化配置的主要诱导工具。通过发行并交易虚拟资本,使发行主体如企业等能及时并充足地获得发展所需资金,促进优良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获得社会资金的企业有义务提高其经营透明度,由广大虚拟资本投资者予以监督和审查,通过市场的力量,自动调节资金流向,使社会资本流向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经营效益好、管理规范的行业和企业,使没有前途的企业由于资金匮乏而自生自灭,提高社会资本配置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同时,金融市场还为存量资本优化配置提供了有效途径,通过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可以实现存量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再次优化配置,盘活因投资决策失误或市场需求结构转变而闲置的存量资本,提高社会资本的利用效率。在这一方面,一个颇具说服力的例子是美国经济近十年的强劲增长。美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与技术进步、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变化和经济结构的成功转换有关,但风险资本市场提供的巨大支持也起到了同样重要的作用:风险资本市场为美国的网络经济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充足的发展资本,使其在短期内能够迅速发展,并成为美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2、有助于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其一,虚拟经济在促进社会资本优化配置的同时,也带动了劳动力、技术以及自然资源在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使有限的经济资源流向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部门,提高整个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其二,股票、债券等证券市场的发展,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的规模扩张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股权置换、控股收购等产权交易方式的创新,为企业低成本规模扩张提供了便利渠道,有助于社会规模经济的发展。其三,制度创新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虚拟经济的发展是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源泉。世界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对社会经济发展最具影响也最具推动力的企业组织形式就是股份制,而股份制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股权的分割、设置和股权交易,这些均是虚拟经济的重要范畴。 3、有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其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使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同时也使企业产权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相对分离,企业所有权的转让与处置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弱化,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增强。其二,资产证券化、abs(资产担保证券)、期权交易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对企业资金安排、投资选择、规避经营风险等具有重要影响,如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可使企业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等。其三,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反映了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的未来转变,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经营战略,选择正确的经营方向;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现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发展战略,规避投资风险。 4、虚拟经济规模的扩张,在增加gdp规模的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虚拟经济日益发挥出对实体经济巨大的促进作用的同时,虚拟经济自身亦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与1980年相比,1996年西方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总额均成倍增长,特别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的增长迅猛,并带动了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金融资产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增加值的变化(1995年不变美元)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变化(%)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中经网数据处理中心 五、虚拟经济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是通过将储蓄有效地转化为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实现的。但虚拟经济的发展与投机活动始终是共存的,虚拟经济所提供的资本配置的高效率,取决于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而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是依靠投机活动实现的;虚拟经济所提供的风险规避功能如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等,风险也是通过投机者分摊的。虚拟经济相对于实体经济所具有的高风险、高收益特点,很容易吸引大批资金滞留于虚拟经济领域进行投机活动,而投机过度会引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并形成泡沫经济。从日本、东南亚各国以及墨西哥等拉美国家的经验看,泡沫经济的产生是虚拟经济过度膨胀的直接结果,但与实体经济也有密切关系。引发泡沫经济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货币政策失误与金融监管不当是产生泡沫经济的体制性因素。在金融监管不利的情况下,低利率和超量的货币供给会使大量资金流入股票、房地产等容易产生泡沫经济的领域,导致投机活动猖獗,引发泡沫经济。如日本货币供应量在1982??1985年期间十分稳定,经济也稳步增长,出现大量外贸顺差,导致本币升值;且由于日本居民储蓄率始终很高,银行拥有大量过剩资金。为了继续保持其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日本央行在坚持零利率政策的同时,多次放松银根,增加货币供应量,1987??1990年日本货币供应量(m2+cd)超过了10%;日本银行积极向房地产经营者提供贷款,1985-1987年间对房地产的贷 六、泡沫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危害 在看到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产生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的泡沫经济,对实体经济发展造成的巨大危害。泡沫经济产生后,无论其持续时间有多长,最后均会发生破裂并引致严重的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构成多方面的损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扭曲资源配置方式、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阻碍农业、工业等实体经济的发展。在泡沫经济兴起阶段,投资于股市、汇市和房地产等可以得到远非实体经济能够企及的很高的回报率,高回报率使大量资本从实体经济部门流入股市、汇市或房地产,使股市、汇市和房地产异常繁荣,资金供求失衡又会引致利率大幅上升,使实体经济部门的发展因融资成本过高而萎缩甚至停滞;同时,股市、汇市和房地产业的高收益使大批人才流入泡沫经济领域,使劳动成本因人力资本短缺而迅速提高;生产成本的过度膨胀会降低实体经济部门的国际竞争力,阻碍出口贸易的增长。泡沫经济所扭曲的资源配置方式,会严重损害一国的综合经济实力,阻碍一国的经济增长。 2、扭曲消费行为,恶化国际收支状况。泡沫经济引致的虚假繁荣景象扭 曲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产生过度消费现象的重要根源,而过度消费又容易引致进口大量增加,同时,企业由于借贷成本过高,劳动力成本加大,会降低出口竞争力。进口的大量增加与出口的急剧下降,破坏经常项目的贸易平衡,经常项目出现巨额逆差,外汇储备剧减,使国际收支状况恶化。 3、破坏金融系统运作,降低银行抗风险能力,引发金融危机。泡沫经济中投 机活动盛行,资金需求剧增,诱使银行不断提高利率以获得更高的收益。高利率促使银行扩大信贷,放松对信贷质量的审查和可行性研究,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量资金涌入股市、汇市和房地产等过度投机市场,实体经济由于无法承受过高的银行利率而使其正常资金需求受到极大抑制,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既得利益集团,对股市、汇市和房地产投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不良作用。经济泡沫的破裂不仅使大批个人或企业陷于困境甚至破产,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带来巨额不良信贷,造成银行等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低下,抗风险能力减弱,引发金融危机与经济危机,破坏宏观经济稳定。 4、泡沫经济可重新分配国民收入,加剧社会贫富两极分化,严重的会引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对社会安定构成威胁。譬如1978-1981年发生在墨西哥的泡沫经济,在1981年股市崩溃之后,引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债务危机和持续的通货膨胀,导致大批企业和个人破产,失业率上升,社会贫富差距增大,整个墨西哥经济一片萧条;80年代日本房地产和股市泡沫的迸裂同样使经济实力雄厚的日本经济陷入长期衰退之中,至今难以自拔,所谓的“日本神话”由此破灭。1998年俄罗斯泡沫经济崩溃时,产生了许多俄罗斯新贵族的同时,是物价飞涨,人民生活水平的急剧下降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迄今为止,俄罗斯经济仍未见起色。 七、结论与建议 当前,国际经济学界和imf等国际金融组织在处理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过程中,已取得了应对泡沫经济的一些经验,如加强国际协调、督促有关国家优化调整实体经济结构等,但对如何从体制上扼制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和防止发生泡沫经济问题,还远未形成一致的观点,对应对泡沫经济的许多措施的有效性,也存在很大的争议。我国目前即将加入wto,必然面临金融、服务等被迫对外开放等问题,更应积极致力于该项课题的研究,汲取他国发展经验,在充分发挥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的同时,科学把握虚拟经济发展的“度”,对泡沫经济防患于未然。 1、大力培养金融人才,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建立稳定、健全、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体系是一国宏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稳定、健全、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而培养一批高水平、高素质、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金融人才又是建立这样一个体系的先决条件。我国改革开放前,金融发展相对滞后,改革开放后,金融业发展才获得生机,金融监管水平是在金融发展过程中边干边学中提高的,缺乏一批既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因此,应尽快培养或引进一批高水准的专业人才,为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机制和探索先进的监管办法创造必要条件。 2、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实体经济的稳步发展。实体经济的坚实发展,能有效化解虚拟经济中的泡沫,防止产生泡沫经济。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虽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因素。 实体经济论文:对中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关联性的实证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了1998年到2006年的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各自的变动规律和它们之间的关联性,利用 gdp指标与股市的相关指标进行一般性的实证分析。股票市场作为经济增长中的一种融资和资源配置,作为虚拟经济的代表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借此以研究我国股市对经济的促进、表征与预测作用。 关键词:虚拟经济 实体经济 关联分析 滞后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国内学者对中国股市的波动做了一些研究,其基本结论与经验判断证明,目前我国股市仍然是“政策市”,推动股票市场发展的直接动力源仍然来自相关政策。也有一些学者利用 1990—1998 年的沪深股市数据资料,分析了中国股市的运行特征,认为我国股市目前已经初步具有了成熟股市的基本特征,股市运行曲线基本上与宏观经济运行相吻合。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活动可以发现,gdp 增长率、gnp增长率等反映经济基本状况的指标呈现周期性特征,同时零售物价指数也在短期内表现为周期循环。经济活动的周期性变化必然会对股市产生影响,从而使得我国股市与其他发达市场一样,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而呈现一定的周期性运行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中国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即二者有着某种长期均衡关系。 2. 无论是短期抑或长期,经济增长对股票市场都存在着单向granger 因果关系。 3. 就长期历史平均而言,中国股市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宏观经济态势;但就短期历史动态而言,并未达到可作为“经济晴雨表”的程度,甚至出现了背离宏观经济的现象。 二、实证分析 1. 指标和数据的选取 本文采用的数据是1998年-2006年的gdp值、上证指数以及二者之比:证券化率。 证券化率(securitization ratio)作为衡量一国(或地区)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测度了证券市场在该国(地区)经济中的重要性,当证券化率越高,证券市场在该国(地区)经济体系中越重要。一般,发达国家(地区)的证券化率较高,而发展中国家(地区)的证券化率较低。尽管短期或许存在不稳定性,证券化率仍不失为权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关度的较好参考指标。 2. 对反映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数据关联性进行实证分析 ① 主成分分析:第一个主成分(以下称实体经济主成分)可以解释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累计、进出口总额年度累计、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业增加值这四个变量,是和实体经济相关的指标,称之为实体经济主成分; 第二个主成分(以下称金融市场主成分)可以解释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m1、金融机构存款总额、金融机构贷款总额这四个变量,是和金融市场相关的指标,称之为金融市场主成分; 第三个主成分(虚拟经济主成分)可以解释收盘价、上证指数、股票总市值这三个变量,是和虚拟经济相关的指标,称之为虚拟经济主成分。 本文只研究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也就是第一类主成分和第三类主成分)各自的发展规律和他们之间的关联性,对于金融市场方面我们在这里不做研究。 ② 建立arima模型,以显示虚拟经济的变化规律: 可得出虚拟经济变动规律方程式表示为: xt=-0.131+0.077 xt-1 依据方程式(1)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虚拟经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在宏观方面,其预测结果分析可以减少股市不规则波动对经济发展的负效应,一定程度上避免股市的大幅度波动所导致的经济危机。微观方面,预测结果也可以作为投资者们进行投资的一个参考。 ③gdp时间序列变化规律分析: 可得出gdp变动规律方程式表示为: xt= 64.863-1.002xt-1-0.973 xt-2-0.951 xt-3 依据这个方程式(2)我们可以对gdp发展趋势进行简单预测,其预测结果分析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经济策略的制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④滞后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成熟的股票市场的总体走势与其国家的政治环境及经济景气状况的变动周期是高度相关的,人们对未来经济发展走势的预期心理会首先从股市上反映出来,因此人们称股票市场为反映一国经济发展状况的“晴雨表”. 但是股市预测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滞后性。 所以,我们选取股票总市值作为虚拟经济的一个代表指标,gdp作为经济发展状况的代表指标,检测股票总市值变化反映gdp变化的滞后性。 三、研究结论 第一,可以反映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和回归分析,虚拟经济中具有代表性的股票总市值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对实体经济的一些指标如: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进出口总额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行解释。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是显著相关的,虚拟经济指标的变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实体经济的变动。 第二,虚拟经济主成分和gdp的变化规律都符合arima模型。利用该模型得出的虚拟经济变化规律可以对虚拟经济发展趋势进行简单的预测。预测结果可以反映股市的未来变动,政府根据这个变动可以对股市做相应的调整,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减少股市的大幅波动所导致的经济危机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这个预测结果也可以作为投资者们进行投资的一个参考,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用gdp作为实体经济的代表指标,构建gdp变化规律的arima模型。它可以作为一国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一个依据,使国家宏观经济快速、平稳地发展。 第三,股市虽可作为一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但它的预测作用往往是具有滞后性的。根据我们滞后回归分析的结果,我国股市对经济发展预测的滞后期是三个季度。滞后期的验证为经济发展状况的预测做了进一步的优化,使经济预测的结果更合理,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制定都是一种很好的补充。 实体经济论文:股市正进入与实体经济脱钩期 2008年金融危机至今已经四年了,还有很多疑问依然在那里,无人能够赢得共识。这直接导致了一个根本问题上的分歧——我们究竟处于危机后时期的哪个阶段?在今天的研究中,我试图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只有确定“我们在哪里”,正确预测“我们正走向何方”的概率才能最大化。 趋势一:全球经济陷入“死亡螺旋” “危机后”实施的临时性政策刺激,正在面临“信心危机”——当刺激政策药效逐渐消退,经济状态依旧疲软的时刻,更多的人开始怀疑“政府,本身或许是问题的根源”。迅速积累的、庞大的国家债务,让每一名国民感到失望,这决定了他们手中的选票会投向谁!即便非民主选举国家,民心所向的变化也会让政治家们感到恐惧。 凯恩斯主义被纳税人终结,只是时间问题。财政政策“被迫”收紧,给脆弱经济带来的潜在影响不免令人担忧。不过,完全放弃努力,却又是任何政治家无法做出的抉择,因此,无休止的谈判、结构化的政策,会令经济数据看上去陷入“下降螺旋”,而非猝死。 货币刺激,成为最后的救命稻草。不过,最大问题是,刺激成本的上升会逐渐体现,通胀周期开始缩短,经济增长幅度开始收窄,各国央行如同吸食吗啡的瘾君子为了追求同等快感而不得不逐渐加大用量。 过量货币投放,可以恢复经济增长吗?这个问题没有共识。美联储认为“可以”,其他央行“不反对”或者被迫“弃权”。没有通胀预期,货币流通比率就会下降,经济活动就会减少,经济增长率就会下降。尽管货币过量投放不一定能够促使经济出现持续性增长,但却可以做到维持实体经济基本稳定,虽然每一轮货币投放的力度必须加大。 相比未来可能发生的“世纪通胀”,眼下通缩造成的失业率上升更令货币决策者担忧。因此,量化宽松上各国央行的“一致性”体现得尤为明确。 凯恩斯主义完成了“家庭债务”向“国家债务”的转移,量化宽松则完成了“近期债务”向“远期债务”的转移(前提是以新增国家债务为抵押的货币发行方式比如美元)。本质上,它们都是财务技巧——将债务展期的一种方式。债务从来没有消失,政策刺激的根本作用是“减轻负荷、争取时间”,只有真正的经济增长出现才能在未来对冲掉一部分债务。 不过,真正的经济增长不会来自任何政策刺激,政策刺激只能是作为“诱因”或“债务转移”;真正的经济增长来自于创造性需求或替代性需求的持续出现(技术革命或战争)。“自发性复苏”何处会出现呢?没有人能够预料。上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的结束,可以归功于罗斯福新政,但如果没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创造需求”,也许结局会是另外一个答案。 如何甄别“自发性复苏”来临呢?可以通过金融市场来发现,当游戏规则依然是“危机逻辑”——以流动性数据是逻辑主线,那么说明全球经济还没有走出衰退阴霾。阶段性的经济数据可能具有“欺骗性”,而游戏规则的变化则更为“诚实”。 趋势二:中国经济“减速换效率、减税换增长” 从长周期看,中国经济增长处于趋势性放缓。人口红利、全球化红利、城乡劳动力转移红利的消退,带来了生产效率持续下滑。从短周期看,主权债务危机恶化,发达经济体增长前景黯淡,使得中国经济外生增长动力严重不足。货币过量投放导致的通胀高悬以及房地产泡沫,抑制了长期政府主导下的内生增长。推动经济高速行驶所引发的成本(人力、物力、环境)上升,使得“宽松货币拉动投资、财政刺激主导投向”这套组合策略的边际利润已经下降至临界点。 值得庆幸的是,当下“减速”已达成共识——在没有寻找到新的可持续增长点之前,“减速”是最保险、最经济的选择。由此引发的失业率上升压力,可以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以及创造就业能力强的部分产业政策放宽来有所分流。减速不是目的,效率增长才是目标。这是所谓“调结构”的初衷。不过,“减速”同时,需要做一件事情——让“大政府模式”寿终正寝。否则,“减速”换不来效率。 主动减速,意味着不可能再出现“四万亿”刺激政策;意味着不可能再依赖房地产投资来拉动gdp;意味着经济目标彻底转向效率增长。这等同于宣告“大政府模式”的终结。高投资、高税赋是过去十年“大政府模式”的经典特征。我们要观察“大政府模式”是否终结,投资增速、税赋比率的变化趋势将是实证。 政府职能的转换,是实现效率增长的唯一出路,是应对全球经济“死亡螺旋”的唯一办法。通过全方位减税,交出投资主导权,改善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不平衡,逆转财富循环方向,进而推动中国经济步入新周期——即减税换增长。 “政府并非我们问题的解决办法,而政府则恰恰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对于其他国家,“危机后”时期的中国政府债务水平并不高,如果要继续坚持走“大政府模式”并非不可以,但必经地方债危机或房地产泡沫破灭——政策刺激一发力,房地产在产业链前端,泡沫化必然更上一层楼,随时可能捅破。所以,某种程度上,房地产泡沫是当下放弃“大政府模式”的现实原因。 趋势三:“危机模式”证明真实复苏还没有出现 丑陋的经济数据与金融市场的繁荣并存,存在即合理。有人称之“非理性”繁荣——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周期不吻合,所以既有趋势脆弱且不可持续。我不同意上述带有“道德色彩”的教科书式观点。 趋利避险,是人性所归。资本的秉性一定是选择安全边际较高的区域。资本流向只是在说明——自发性复苏并没有真实出现,政府主导的人工复苏缺乏足够安全边际,没有形成足够稳定的趋势。因此,资本更愿意选择驻留在虚拟经济,而非实体经济。 为了拯救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为了刺激经济复苏而不断输入流动性,在过去四年,美联储资产负债表扩大了三倍,中国广义货币年增长20%,欧央行提供了过万亿欧元的长期贷款……放眼望去,几乎所有国家都在铆足劲印刷货币,以维持实体经济平稳。 不过,“凯恩斯”也好,“量化”也罢,货币创造不等于需求创造。当经济不景气,需求不振,货币乘数下降,新增流动性只能暂时“平衡”货币流量,但无法改变实体经济中货币流通速度减缓的周期趋势。 相比实体经济,虚拟经济的货币需求相对容易“创造”。接连不断的货币扩张计划,使得货币贬值预期上升,大量货币追逐有限资产的未来图景令投资人慌乱。金融资产的快速变现能力相对于固定资产更具有吸引力。所以,从投资人的选择,我们可以鉴别出当前经济所处周期——“危机逻辑”而非“复苏逻辑”——危机逻辑中,流动性数据是逻辑主线;复苏逻辑中,经济数据是逻辑主线。只有当自发性复苏出现,投资人预期影响下的资本流动才会逐步形成向实体经济转移的趋势。在此之前,货币扩张预期会支撑虚拟经济的阶段繁荣,与实体经济“脱钩”。 实体经济“空心化”、虚拟经济“泡沫化”作为周期性现象,是证明经济尚未出现真实复苏的“论据”。当前金融市场的表现只能说明流动性状态,而并非经济晴雨表。投资人只会为各大央行货币政策的宽松紧缩投票,而漠视各国疲弱不堪的经济数据。 简而言之,金融层面的流动性危机已经过去,经济层面的螺旋式衰退还看不到尽头。危机逻辑下,流动性是考量金融市场趋势的核心要素——这是投资人处于不同周期下的预期偏好所决定。 实体经济论文:小议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反作用 【摘要】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体现在正反两个方面。一方面,虚拟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本集中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虚拟经济的过度投机会扭曲消费行为,影响实体经济的运行安全。因此,研究二者的关系,积极发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正向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实体经济与在其基础上产生的虚拟经济是现实经济中并行的两个经济体系,它们相互作用,共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自由化以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体现在正反两个方面。我国虚拟经济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其本身还存在诸多不健全和不稳定的因素。因此,研究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反作用,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积极发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正面积极作用 有利于促进资本集中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体现和发挥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是由于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尤其在现代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环境背景下,虚拟经济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和方便快捷的交易支付。虚拟资本的流动引导社会资本由效益较低的企业、行业和地区流向效益较高的企业、行业和地区,进而带动社会资源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持续的重组和再分配。从宏观上看,虚拟经济优化了经济结构和促进了经济增长。 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有助于扩大内需和增加就业机会。虚拟经济通过其财富效应刺激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拉动实体经济增长。例如,股市上涨造成的财富效应能够有效地扩大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企业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同时,对劳动力的需求也相应增加,从而带动就业增加。此外,虚拟经济的扩张,需要大量的金融等专业人才补给,促进了以劳动密集型为特征的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的振兴将进一步刺激内需,吸纳一大批城市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有助于实体经济分散和重新配置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是虚拟资本为风险配置发展起来的风险配置载体。它可以为大量的投资者分散风险,也可以提供具有各种不同风险等级的虚拟资本,把它们分配给对风险持不同偏好和不同感受程度的投资者。① 有助于解决实体经济信息不明晰的问题,提高资本运营能力。虚拟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可以通过信息披露和金融创新,来处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问题。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投资业绩的优劣,可以通过资产价格的信息功能来判断。虚拟资本的高速流动,加快了货币周转、转移和结算的速度,同时也提高了实体经济部门内部的资本运营能力。② 有助于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企业制度创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资本市场支持着现代股份公司的创建和日常运转。此外,虚拟经济的发展还是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源泉。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主要形式,它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股权的分割、设置和交易,而这些都是现代虚拟经济运行的重要范畴。 反面消极作用 过度投机危害实体经济。在金融活动中,投机和投资都直接表现为金融工具的买卖行为。投机活动是一种必然的市场行为,随处可见,然而一旦过度投机,势必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巨大的负面作用。一、扭曲资源配置,挤占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二、导致国民收入再分配不合理,拉大贫富差距。三、过度投机必然会滋生经济泡沫。虚拟经济运行的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脱离实体经济独立发展,自行扩张,一旦其规模和发展速度大大超过实体经济,就会使经济泡沫的成分不断增加。 扭曲消费行为,恶化国际收支状况。当人们看到所持有的虚拟资产价格高涨,预期未来收入将大大增加,就会增加现期消费,若消费过度增加容易导致进口大幅增加,加之企业借贷成本居高不下,劳动力成本加大,会削弱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进口大量增加的同时出口会受到抑制,这将导致该国经常项目的贸易失衡,使国际收支状况恶化。③ 虚拟经济过度发展可能会影响实体经济的运行秩序。虚拟资本发行过量、流通频繁,加上杠杆的放大作用导致银行信贷呆账坏账激增,使银行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大大高于其实际价值而产生金融泡沫,进而会扭曲正常的信用关系,有可能引发债务危机。 由于自身的不稳定性和高流动性,虚拟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蔓延会严重威胁世界经济安全,阻碍各国的经济增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由于一些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不合理因素,像对冲基金这种虚拟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张可将外部的金融风险和危机传导到一个国家的内部,引发该国的金融危机,并将危机传播至其他国家。④ 反作用的机制分析 投资效应。一、托宾q值的变动。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托宾在1969年提出了所谓的q值的概念,这个值是企业的市场价值(market value)与其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之比,它反映了股票价格与投资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企业市场价值与其重置成本是不相等的,因此q值一般不等于1。那么q值的变动是如何影响实体经济活动的呢?当股价上涨使得企业的市场价值高于其重置成本时,也就是q值升高至大于1时,此时增加资本的成本将小于资本收益贴现的市场价值,即企业购置新厂房和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资本就会低于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进行投资有利可图,于是扩大投资,产出增加,经济繁荣起来。当股价下跌导致企业的市场价值低于其重置成本时,也就是说q值下降至小于1时,企业增加资本的成本会大于资本收益贴现的市场价值,也就是说企业投资者认为继续投资会无利可图,甚至会亏损,于是就不会购买新的投资品,投资不振,以致产出下降。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虚拟经济可以通过股价的变动来改变企业的q值,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最终作用于实体经济。二、资产负债表效应,即通过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影响信贷水平。它指的是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会影响到企业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从而对投资产生影响。若金融资产的票面价值大幅上涨会使得企业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好转,如企业权益增加、负债比例降低等,企业方面的净资产上升,增强了本企业的还款能力和信用度;银行方面的不良资产状况得到好转,银行也就会相应地放松对债务人的信贷约束,放贷意愿增强,企业筹资更加容易,筹资成本也大大降低。因此,金融资产价格上升最终导致银行放款增多,企业筹资增加,投资更加活跃,进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增长。⑤ 虚拟经济对消费的作用。财富效应,也被称为消费效应,指有价证券等资产价格的波动,导致资产持有者财富的变化,进而导致其消费的变化。最早提出此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庇古(pigou),他指出货币余额的变动会使消费者的支出引起变动,财富是消费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然而,对于财富效应应该重新思考和认识。股市上涨时,人们似乎更多地关注自己账面财富的增加,因为账面财富的增加意味着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货币收入。此时投资者可能会出现两种行为:其一,大部分投资者将虚拟资本的变现所得用于增加现期消费。而通常情况下,人们不会去考虑其账面财富的增加是否会有与之相对应的实体经济部门产品的增加。若流向实体经济领域的货币过多,而实体经济本身的规模又没有及时得到相应的扩张,这就可能有产生通货膨胀的压力。其二,由于投机心理的驱使,投资人将增加的账面财富再投入到虚拟经济领域,如再购买股票、债券等,也不会给实体经济的增长带来任何作用。因此,财富效应究竟有多大作用或其产生的条件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股权变动效应。股权变动效应的作用途径是投票机制。人们在股票市场上“用脚投票”,投资者认为某公司的股票有上涨的潜力,预期能够获益,便买进并持有该股票,反之就卖出。通过这种方式,投资者的买卖交易行为就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这是因为投资者的行为反映了社会公众对该公司的经营业绩的评价,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较多地体现在其发行的股票走势上,进而反馈到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另外,由于大股东掌握着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权,他们通过用“手”投票来实现其权利,加之大股东自身条件的差异(如财富状况、投资经验、持股份额,风险偏好等方面)从而使得大股东在投资经营决策时有所不同,结果由于股份的变动而导致股东的变换,就必然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方向、经营规模等经营策略。通过股权的这种变动效应,可以看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资源的配置作用。(作者单位:河南安阳师范学院) 实体经济论文: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关系之辩 论文关键词:实体 经济 虚拟经济 关系 论文摘要: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必须保持适度平衡,否则会出现经济危机。当前欧美发生的 金融 危机 ,正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背离的结果,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国务院总理在2008年10月14日应约与英国首相布朗通话时表示,要认真 总结 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积累与消费的关系, 金融创新 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温总理向西方发达国家首脑提出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的呼吁,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不论是深深卷入危机中的欧美金融强国,还是需要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的 一、虚拟经济的概念与特点 虚拟经济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词语,其释义尚无定论。最为普遍的解释,是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虚拟经济”的概念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他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中,特别是在论述信用和虚拟资本的第25章及其后,对此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他认为虚拟资本是在借贷资本(生息资本)和 银行 信用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包括股票、债券、不动产抵押单等。虚拟资本本身并不具有价值,但它却可以通过循环运动产生利润,这是它与实际资本的共同之处。 虚拟经济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私人间的商务借贷行为。例如某甲急需购买某种货物,但他本人没有足够的资金,而某乙手头正好有一笔钱闲置未用,于是某甲便向某乙借一定数额的钱,许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某乙手中的借据就是虚拟资本的一种雏形,它通过借款与还款的循环活动而取得增值。这时某乙并未从事实际的经济活动,只是通过一种虚拟的经济活动来赚钱。 由此可见,虚拟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闲置货币的资本化,即人们手中的闲置货币变成了可以产生利息的资本。第二个阶段则是生息资本的 社会 化,即由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将人们手中闲置的货币借入,再转贷出去生息,人们还可用闲置货币购买各种有价 证券 来生息,这时人们手中的存款凭证和有价证券也就是虚拟资本。生息资本的社会化可以引导资金从不能用于生产、流通等实体经济活动的人们手中,转移到能将其用于实体经济活动的人们手中,并可以将分散在各人手中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较大规模、收益较高的经济活动,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个阶段是有价证券的 市场 化,即有价证券可以根据其预期的收益而自由买卖,从而产生了进行虚拟资本交易的金融市场,例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等。市场化不仅能使人们手中的有价证券可以随时变现,大大提高虚拟资本的流动性,还能引导资金向预期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第四个阶段是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即虚拟资本可以跨国进行交易。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能在国际范围内引导资金向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可以大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还形成了一种新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 虚拟经济发展的第五个阶段是国际金融的集成化,即各国国内的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相互间的影响也日益增大。随着因美元脱离金本位而导致浮动汇率制的形成、金融创新的增强、信息技术的迅速进步、金融自由化程度的提高,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虚拟资本的流动速度越来越快,流量越来越大,从而使得虚拟经济的规模不断增大。 虚拟经济具有五大特性: 1.复杂性。虚拟经济是一种复杂系统,其主要组分包括 投资 者、受资者,以及金融中介者,他们按照一定的规则在金融市场中进行虚拟的经济活动。虽然每个人都有按照自己对 环境 及其发展前景的了解及其预定目标独立决策的自由,但每个人的决策又不能不受其他人的影响。 2.介稳性。所谓介稳系统是指远离平衡状态、但却能通过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而维持相对稳定的系统。这种系统虽能通过自组织作用而达到稳定,但其稳定性很容易被外界的微小扰动所破坏。虚拟 经济 是一种介稳系统,必须要靠与外界进行资金交换才能维持相对的稳定。 3.高风险性。虚拟资本的内在不稳定性导致其价格变幻无常,而 金融 市场 交易规模的增大和交易品种的增多使其变得更为复杂;人们对市场及 环境 变化的预测能力不足,从而较易导致决策错误;还有许多人因为追求高收益而甘冒高风险,从而促使各种高风险、高回报的 金融创新 不断出现。 4.寄生性。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虚拟经济由实体经济产生,又依附于实体经济。实体经济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及相关的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可看成是资本的循环运动。 5.周期性。虚拟经济系统的演化大体上呈现周期性的特征,一般包括实体经济加速增长、经济泡沫开始形成、货币与信用逐步膨胀、各种资产价格普遍上扬、乐观情绪四处洋溢、股价与房地产价格不断上升、外部扰动造成经济泡沫破灭、各种金融指标急剧下降、人们纷纷抛售实际资产及金 融资 产、实体经济减速或负增长等阶段。但是这种周期性并不是循环往复,而是螺旋式向前推进的。 二、实体经济的概念与特点 实体经济并不是一个专用术语,至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这样的词语,有时候这个词语甚至被应用得很通俗化。 金融危机 爆发后,美联储频繁使用实体经济这个词语,与之相关联的是除去房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之外的部分,就美国经济数据的构成来看,其中包括制造业、进出口、经常账、零售销售等的部分被美联储笼统地概括为实体经济。由于不包括房市和金融市场这样的特殊的部分,所以实体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国内市场运行的“流水账”部分。之所以这样来描述,是因为虽然实体经济往往不是要害部门,而是民用普通领域。 尽管不是要害部门,但实体经济显然对于美国市场的日常运行具有关键意义,一旦实体经济出现震荡或反复,往往反映到美国人的生计问题上,像美联储十分关注食品价格指数和消费者核心物价指数以及库存和零售销售等指标,这说明美联储所谓的“实体经济”反映的是市场运行基本面的状态好坏。 我们还可以认为,美联储把核心能源消费这一块也排除在实体经济之外,理由就是美联储所谓的“实体经济健康”往往与能源价格走势相反。而且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美联储所关注的实体经济指标往往同时反映大量中小企业的运行态势。这样看来,美联储所谓的实体经济与 三、准确把握实体 经济 与虚拟经济的关系 虚拟经济是和实体经济相对应的一种经济活动模式。当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匹配良好时,虚拟经济将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 融资 渠道,转移 市场 运作的风险,从而有效保障实体经济的发展。然而,当虚拟经济过度膨胀时,就会产生泡沫经济或者 金融 危机 。因此,必须准确把握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以维护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就是实体经济借助于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 1.实体经济借助于虚拟经济。这表现为三点:第一,虚拟经济影响实体经济的外部宏观经营 环境 。实体经济要生存、要发展,除了其内部经营环境外,还必须有良好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这个外部宏观经营环境中,就包括全 社会 的资金总量状况、资金筹措状况、资金循环状况等。这些方面的情况如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生存和发展状况,而这一切都与虚拟经济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第二,虚拟经济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后劲。实体经济要运行、尤其是要发展,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资金的来源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向以 银行 为主体的各类 金融机构 贷款;另一条则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各类有价 证券 筹措资金。从发展的趋势看,相比较而言,通过第二条途径解决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问题,会更加现实,也会更加方便、快捷。这样,虚拟经济就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后劲。第三,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制约着实体经济的发展程度。从 历史 上看,虚拟经济的发展过程经过了五个阶段,即闲置货币的资本化、生息资本的社会化、有价证券的市场化、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国际金融的集成化等。事实证明,虚拟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就不同,亦即虚拟经济发展的高一级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总比虚拟经济发展的低一级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要大一些;反之,则会小一些。 2.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理由是:第一,实体经济为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虚拟经济不是神话,而是现实。因此,它不是吊在天上,而是立足于地上。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无论是它的产生,还是它的发展,都必须以实体经济为物质条件。否则,它就成了既不着天也不着地的空中楼阁。第二,实体经济对虚拟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整体经济的进步,实体经济也必须向更高层次发展。否则,它将“消失”得更快。实体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对虚拟经济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对有价证券的市场化程度上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上。也正是因为实体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对虚拟经济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所以才使得它能够产生、特别是使得它能够发展。否则,虚拟经济就将会成为无根之本。第三,实体经济是 检验 虚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虚拟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实体经济,即发展虚拟经济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实体经济,而最终的结果也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因此,实体经济的发展情况如何,本身就表明了虚拟经济的发展程度。这样,实体经济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检验虚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我们在制定宏观政策时,首先要健全 法律 法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虚拟经济系统中的主体行为;其次要规范、完善资本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规避和转移风险;其三要加强监管和严格执法。 实体经济论文:融资水平助推实体经济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直接融资水平,充分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全市实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加快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到2020年末,全市直接融资水平显著提高,社会融资结构明显优化,全市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不低于35%,在全省的排名超过地区生产总值(GDP)排名,国民资产证券化率达到30%,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交易,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50%以上规上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新增主板或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1户,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户,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数累计达到80户。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全力推动股权融资。 1.推动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大力实施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四年行动计划”,自2017年起,每年改制比例不低于10%,努力做到应改尽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改制企业“一户一策”给予指导,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改制企业提供财务、投资及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服务,或根据地方财力给予完成改制的企业适当费用补助,积极推动企业加快改制步伐。 2.做大做实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依托省上“五千四百计划”和“创业板行动计划”,健全充实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筛选推荐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强、龙头引领作用明显、运行机制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的重点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支持。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每年对重点培育企业进行补充、调整和更新,实行一年一报、动态筛选、重点跟踪、动态管理,确保全市重点培育企业数量长期保持在150家以上。 3.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融资。支持重点培育企业选择合适上市途径,引导其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对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助,力争更多企业纳入全省“五千四百”计划。鼓励和支持资产规模大、盈利水平高的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板上市;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公开转让股份,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并购重组,促进股权与资本对接;支持有意拓展海外市场、吸引国际资本的企业境外上市。 4.支持上市企业做优做强。鼓励上市企业充分依托资本市场,通过公司债、可转债、定向增发、配股和优先股等多种方式实现再融资,扩大企业融资规模、投资规模和生产规模,提高上市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并购重组海外产业链核心资产以及研发、品牌与技术资源。 5.着力提升资产证券化率。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市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推进有条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全力推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整体上市,利用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 (二)大力推动债券融资。实施债券优先战略,扩大债券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改善我市直接融资结构,力争到2020年末,50%以上市县两级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上市企业及其大股东实施债券发行计划,发行规模累计达150亿元以上。鼓励企业综合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推动优质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债、集合债、私募债等。各区市县、园区要加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债券承销机构与发债企业无缝对接,为企业发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驻市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各自法定经营范围内开展债券发行、承销和结算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 (三)加快推动基金组建。鼓励和支持小平故里发展基金采取“1+N”模式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实做大小平故里发展基金,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动我市基金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力争2017年底基金授信总规模达50亿元、提款达12亿元,2018年底基金授信总规模达100亿元。加大与央企、省属国企合作力度,积极对接系列基金等省级基金,合作设立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基金。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引入保险、银行理财等资金投入到全市经济发展建设。市本级设立3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参照设立。鼓励重点产业园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型和创新型企业的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着力优化我市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环境,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到我市设立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基金,开展各类投资合作,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托上市公司与产业引导基金发展工作组,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直接融资协调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要主动与重点培育企业沟通对接,优化行政服务,特别是在重点培育企业实施改制、资产重组、上市挂牌、发债等过程中,要建立“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制度,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培育和提升直接融资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优先吸引行业排名靠前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驻我市,帮助开展企业规划、实施境内外首发上市、债券发行和兼并重组等业务。积极引进和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金融资讯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建设机构较为齐备、功能完善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整合,提升行业整体实力。支持驻市证券营业部拓展业务领域,增设业务网点,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服务能力。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并积极为全市重点企业依托资本市场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加强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加快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和诚信档案,引导中介机构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履行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奖补政策,扎实做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类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税务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出台的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相关税费支持政策。 实体经济论文:银行业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发展问题分析 摘要:如何围绕我国经济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的大局,加大金融科技产业融合的效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无疑是商业银行必须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在对科技型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银行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实践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建议 近年来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无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经济工作。而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载体和作为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科技型企业,无疑需要加快发展步伐和加大支持力度。可见,提升银行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意义十分重大。因此,银行必须重视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在服务机制完善、质押模式探索、担保体系创新、财政资金投入和资本市场建立等方面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一、科技型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加大了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某市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该市银行业机构为150多家科技型企业授信130亿元,占全部授信的15%。然而,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影响到了科技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状况无法满足贷款条件 大部分的科技企业为发展中的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不稳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发企业,获取一个项目从研发到投入生产需要大概2年时间,期间客户只预交少量订金,研发成功即可获的全部研发资金,如不成功则合同失效,企业自行承担研发费用,企业因生产周期长、研发费用高、经营风险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 (二)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少 通常科技企业自有资产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担保,如某市科创园区为近年来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但大部分科技企业为租用园区工厂,自有资产不足以提供抵押担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因技术性强、专业性高,难以评估作押。 (三)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 银行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特色化还不够,对科技型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目前,大部分银行基于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贷款资金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某市仅有商业银行在试行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未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有区别的信贷业务系统,也没有相应提高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需完善 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担保机构能力偏弱,部分担保机构对企业发展评估专业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业是否有担保、抵押为评判标准,弱化了为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效果。 (五)政府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有限 虽然有政府“两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但这些资金在高新技术发展资金中所占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对一些好项目大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资渠道单一 调查显示,银行信贷仍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占企业融资的80%以上。社会性的投融资渠道不畅、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会资本积淀,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企业投资风险大,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资产少,相应负债能力也比较低,风险较大,难以吸引投资者。企业获取资金困难,致使一些好项目因缺少资金支持,难于做大做强,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实现产业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实践 (一)加强监管引导 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引导银行加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业务流程;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基层机构的审批权限;三是在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信贷规模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四是对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进行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五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品、融资渠道、担保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 各地紧紧抓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搭建科技专营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银行机构成立了科技专营支行,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才,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 针对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大的特点,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试点信贷融资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实现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改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办法》通过对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数额的坏账风险补偿和奖励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四)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品种 根据科技型企业市场状况,各地银行业机构及时开发出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新产品,如某市商业银行与市中小企业创新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合作,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并推出针对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仓储通”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推广互助式会员制担保贷款,为9家科技型企业授信5200万元,累计投放资金3700万元。 (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上市辅导 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对有上市预期的科技型企业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规划与辅导,募集资金监管与使用,后期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智力支撑,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某市为例,在银行的帮助下,该市有2家科技企业将于2年内实现上市,企业发展即将步入新阶段。 (六)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以某市为例,为帮助企业实现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2014年度由浦发银行该市支行主承销的1家科技企业的5亿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为企业拓展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开展好间接融资服务 进一步推动科技专营支行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核算独立化、风险分散化,指导科技专营支行坚持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理念不变。探索科技支行“一行两制”模式,坚持并完善科技支行“五个单独”管理体制——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拨备政策和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推动贷款审批权限的下放;坚持信贷评估时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兼顾、重大项目的联合评审、风险管理前移、团队责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风险管理机制。 (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 指导专营机构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处置方式;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绿色通道”;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探索“评估+担保+信评+辅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模式。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进联合互保贷款;探索“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小额贷款模式。推进质押贷款创新,不断创新保理融资模式。推进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贷款、应收租金保理、债权保险融资等方面的创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 大力推进科技担保机构的创新。推进科技担保在担保模式和反担保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互助担保、补贴资金贴现,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无形资产质押;推进科技担保在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担保、担保换分红和担保换期权。探索贷款银行、产业园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政府专项支撑资金、科技担保机构共同担保的“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与机制 统筹市县(园区)两级支持金融、科技等相关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政府、金融机构联动的风险共担机制,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创投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债务发展、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导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发展。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及采购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新模式;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依托当地区域优势,积极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组建产业重组基金,促进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提高和衰退期企业的整合重组。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等政策优惠,创造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为PE、VC等风投资本提供通道,拉动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跟进。完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统,通过上市奖励、土地优惠,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返还和提供中介桥梁、历史遗留解决、协调服务等,促进科技企业上市。搭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有组织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协调,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作者:何虹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新野县支行 实体经济论文:有关扶持实体经济的意见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有效性,促进实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四大一高”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重点,促进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扩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质量,建立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扩大信贷投放,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明显提升,持续提高企业满意率、贷款满足率和贷款覆盖率,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各项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四大一高”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破解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要抓住我市成为中原经济区和豫晋陕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两个国家级经济区叠加区的难得历史机遇,有效发挥货币信贷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四大一高”重点项目、产业转移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强我市实体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 (二)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努力提高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比重,切实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难问题。要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落实有扶有控的要求,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着力加大信贷投放,着力建立完善机制,着力创新服务方式,着力突出差异监管,务求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显着提高涉农信贷投放比例。要进一步推进“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健全“三农”金融服务网点和网络,以保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为中心,落实“三农”金融服务政策,探索构建“三农”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加大对各类群体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其自主创业。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上述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微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促进就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要充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资源优势,继续稳步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的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对“四大一高”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重大项目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2.对符合国家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重大投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沟通协商,扎实高效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3.对重大项目要建立起快速决策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有针对性地设计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提供包括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债券承销、融资顾问等全方位服务,并在利率优惠、规模调配等方面给予倾斜。4.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为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提供有效信贷支持,发挥各家银行的优势和品牌特色,形成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风险分散、合作共赢的信贷支持合力。 (二)鼓励引导信贷资源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杜绝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同时考虑小型微型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设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和服务收费标准,适度进行让利。要建立小型微型企业项目库,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科技政策的优质小型微型企业;支持科技含量高、特色鲜明和具有创新能力的小型微型企业;支持有助于增加就业和具有可靠偿债能力的小型微型企业。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优先将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争取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规模不受限制。鼓励和支持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券,监管部门要做好相关的组织推动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处理机制等“六项机制”,并在2012年底前全部建立完善并实施到位。要坚持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的“四单原则”。对从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人员建立专门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科学设定尽责、问责和免责条款。各农村法人银行机构要学习银行的经验做法,在2012年底前确保做到“四专”,即建立专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专营机构;配备专门从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工作的专业人员;制定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授信的专项考核;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的专项规模。各国有商业银行和洛阳银行分行要大力发展延伸专营机构,切实解决小型微型企业信贷管理部门挂靠和没有单设专营机构的问题,凡是有县域银行机构的,争取在县域设立专营机构。 (四)提升小型微型企业金融产品适用性。1.加快担保和抵质押方式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抵质押担保形式,逐步由单一抵押扩大为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突出的“不敢贷”、“不能贷”等问题。2.加快小型微型企业信用评级方式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避免对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传统评级方法的过度依赖,将“三品三表”(人品、产品、抵押品,电表、水表、报关单表)纳入综合评定,以此作为发放贷款的相关条件,扩大小型微型企业授信面。3.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小型微型企业成长周期、行业特点、风险状况、资金特点和盈利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行(社)制宜,研发有针对性和特色化的金融产品,探索金融产品多样化,提高金融服务个性化,逐步由提供信贷资金向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转变。4.加快业务流程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简单、方便、快捷的服务原则,积极推进业务流程再造、规范操作标准、集成信息决策,不断缩短审批链条,提高放贷效率,逐步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横向功能集中、纵向时间缩短,满足小型微型企业“短、小、频、急”的信贷资金需求。 (五)积极推进服务“三农”金融体制改革。1.积极推进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改革,按照单独信用管理、单独信贷考核指标、单独能力资源配置、单独的激励考核安排、单独贷款政策扶持体系等要求,推进改革进程,加大支农力度。2.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步伐,做大做强农村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3.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实现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各县(市、区)全覆盖,发挥其支持“三农”的补充作用。4.大力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民间合作组织,引导民间闲散资金的合理流动。力争用2-3年的时间推动农村逐步建成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资金需求。 (六)努力形成金融支持“三农”合力。农业发展银行分行要在及时足额供应粮棉油收储信贷资金,维护主要农产品市场稳定的基础上,大力支持水利和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农业科技等信贷业务,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等。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农业银行分行要下大力气抓好农业产业化贷款的投放,要在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筛选一批经营效益好、示范效应明显的企业作为目标客户进行重点营销,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覆盖率;同时要选择一批信誉良好、项目可行、有公司依托的种、养、加工业大户,稳妥发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市农信办要把广大农户作为基础客户群,适当提高信用农户的授信额度,发放循环授信凭证,切实为农民贷款提供便利;实施批量营销、批量评估授信、批量放贷相结合,主动对专业村、专业户集中营销贷款;确保信贷资金向特色农业倾斜,集中培育壮大果品、食用菌、中药材、烟叶等优质特色产业。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要扩大“百亿送贷活动”的成果,继续依托特色村信贷服务模式,着力提高涉农贷款比重。 (七)探索建立“三农”信贷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1.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2.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地方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财政部门以上一年度县(市、区)涉农贷款的实际余额为基数,按新增涉农贷款的一定比例予以风险补偿。3.建立农业贷款保险制度。引导农村保险与农业信贷相结合,建立职能部门间的联系机制,共同解决经营风险和农民投保的承受力问题。在政策性保险缺位的情况下,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财政部门根据承保与赔付的情况对保险公司给予补偿。 (八)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完善配套政策,主动融入金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有关部门和经办银行要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手续,明确办理各项手续的具体流程和时限。同时,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掌握小额担保贷款相关的工作流程、时限和要求,提高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效率。经办银行应建立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考核制度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经办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可实行单独考核,不影响经办银行和信贷人员的年终评比、奖励和晋级。 (九)建立健全再就业贷款联动机制。建立“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成功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银行要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面向所有创业者的项目开发、创业指导、融资服务、创业孵化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快信用社区建设,利用社区劳动平台为小额担保贷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银行和经办银行要加强配合协作,积极开展个人信用意识教育,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和失信惩罚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和社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有效降低小额担保贷款的成本和风险。 (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个人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前景好的项目,要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满足房地产开发的合理融资需求,增强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优先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和购买改善型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需求。对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可执行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要严格执行对第二套购房的贷款条件和所规定的政策,对非自住、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适当予以提高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切实改进风险定价水平,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实体经济论文:金融与实体经济跨越发展 一、把握经济发展主流。拓展金融服务空间 湖北经济具有其他区域难以比拟的优势,也有相对的不足。把握自身特点,趋利避害,发扬所长,弥补所短。是湖北经济实现后发增长过程中需要把握好的重点,也是湖北银行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难点。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湖北要加速经济步伐.就要抓紧形成促进经济增长的产业基础和公共基础。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主两副”个中心建设以及长江经济带、鄂西生态旅游区开发、大别山革命老区开发以及湖北立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汽车产业升级建设、长江汉江水资源利用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等,都是支撑湖北经济未来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建设项目.具有重中之重的地位。金融支持湖北经济发展,就要针对省情区情,抓住突出矛盾,解决主要问题,真正对这些关系湖北经济民生内生增长的基础工程加大投入.保证丁程尽快实施,加快建成。积极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未来竞争力和发展增长点。对湖北而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加快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符合湖北的经济文化特点,具有其他区域不可比拟的优势,应当率先优先发展。金融在服务这两个领域发展过程中应当把握三个方向:第一,紧紧抓住新兴产业与湖北传统产业的结合点和升级通道,把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支持湖北主流实体经济结合起来;第二,把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与加大科技创新手段结合起来。支持文化加科技的文化龙头企业向市场化、产业化、资源化发展和转型;第,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首先需要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发展。调整服务布局,积极推动“一主两副”战略实施。建设武汉国家中心城市与平衡湖北省内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并行不悖的原则。理解和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通过金融手段,促进资源要素在不同功能区域的重组流动,提升经济的活跃度和整合集聚能力。湖北自身经济和金融资源毕竟有限,实现区域协同发展,需要挖掘经济金融存量,更需要提升经济金融增量。区域经济金融政策应当充分鼓励和调动两个副省级中心城市的资源聚集和资源利用能力,这就需要在政府科学决策、金融监管部门合理引导、金融机构主体变革图新、地方政府创新机制方面共同作用。武汉则应重点打造多层次、多主体、交叉融合的现代金融市场化服务体系,引导金融市场各个主体突破传统模式.实现金融服务跨越发展.引导区域以外金融要素向武汉集聚,提升武汉经济金融总量。 二、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的可持续成长模式。基础来源于银行服务市场的定位与银行发展的核心战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监管政策的变化、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银行业传统发展方式.特别是核心价值理念与实现业绩可持续增长的模式。都面临着深刻的考验。同时,银行机构在资本约束背景下,也在推进着盈利模式转变,努力形成多元化收入和利润来源。因此银行机构越来越重视在制定发展规划中,以实现资本运用效率目标为基础,把自身发展规划与经济发展环境和金融发展需要进行比较,从而在确定发展区域、业务重点、业务结构、资源投入、组织架构、绩效管理等进行综合考虑。银行服务价值的核心是在满足核心客户经营需求的同时,实现银行自身的价值目标。服务的竞争必然带来服务的差异化和专业化,银行通过加强客户关系管理,了解核心客户的核心价值诉求与实现银行经营目标的契合点,不断明辩和调整客户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x,t银行服务需求的变化,从而获得属于自己的核心目标客户。所以在服务湖北经济跨越发展的过程中。发现和寻找属于自己的目标客户,形成针对核心目标客户的客户服务策略。是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最重要基础,也是保持业务持续增长的关键所在。在确定自身核心客户策略和服务目标之后,就必须努力提升和巩固在这一领域内的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满足客户的要求。在发展自身专业化服务能力过程中.银行机构既要遵循银行基本服务功能与内控管理原则。更要通过金融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满足客户对服务品质、服务价格、服务效率的更高要求.在金融服务中保持竞争优势。湖北主流经济发展为银行提供了丰富的客户市场资源,但这些客户自身也在实施着产业升级、行业整合、市场网络建设等工作,也需要在现代融资市场中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商业银行不仅要满足于较为传统和单一的金融服务功能,把传统业务做专做精。而且更要抓住客户发展提升的机会,向提供综合服务解决方案的方向转变,通过创新业务、搭建平台、拓宽渠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面对日益复杂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从总体上提出加快湖北创新型、复合型、综合型金融人才培养计划也属当务之急,这既是各家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兴行之策。要发挥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的各自优势,提高各级政府对金融产业和金融发展的认识;调整各级政府对金融产业、金融机构的评价视角,完善考核办法;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模式创新,积极鼓励引进创新金融人才和创新金融机构。湖北的银行机构在培养金融创新人才或者建设专业化服务团队方面不应当与发达地区有太大的差距。在实现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的过程中,银行应当优先发展创新型人才,通过创新服务的方式促进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提速、上规模。 三、加快区域金融强省建设。促进经济金融共同繁荣 湖北各级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应当围绕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充分互动.将金融服务升级、经济结构升级和微观主体培育三者放在一个宏观框架下进行统筹规划,为湖北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金融、企业共同实现跨越发展。金融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运行过程,高度关注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发展的趋势变化,提升自觉响应能力。为此应当把金融经济运行纳入全省经济活动、经济调度和经济分析的体系内。在体系内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信息交流、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同时,围绕建设区域金融强省的目标,政府层面应当把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强化金融市场环境建设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加以规划和管理,引导出台支持金融优先发展的政策和机制.从招商引资式的金融业发展政策向引导、服务和支持的金融业发展政策方向转变,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和服务升级搭建政府服务平台和政府合作平台。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应当首先把武汉自古就有的区域以外资源导入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用区域经济发展的良好条件,吸引区域外部甚至境外机构向武汉积聚,在做大的基础上形成做强效应。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应当确立服务全省的发展目标。发挥出辐射和脯养湖北全省特别是重点发展区域的作用.发挥资金加管理加人才的优势.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武汉城市发展向现代服务业方向转型。应当充分发挥国家批准武汉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强大政策优势,结合湖北的优势资源,以科技金融、产业金融的机制体制创新和发展模式突破,服务于湖北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也在我国金融产业发展过程中走出湖北的特色模式。在这一最有可能实现突破发展的金融模式创新中.有两个重要内容应当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良好的竞争性发展的创新环境和集群化生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通过强化专业化风投团队市场发现机制建设和银行对成熟技术产业化的支持,湖北完全有可能培育出有中国特色和湖北特色的硅谷银行发展模式。湖北拥有丰厚的文化历史积淀.加上湖北拥有的信息、传媒、通讯、多媒体技术优势,也完全有可能打造出像湖南、江苏、北京、上海等地的文化产业集群,为湖北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更丰富内涵。打造湖北金融的信用高地。有关各方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和环境建设,强化湖北诚实、守信的信用文化,有效防范各种类型的区域金融风险,营造让党和政府放心、让金融机构安心、让人民群众舒心的金融发展环境。加快中小金融服务组织的制度化发展建设.加强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规范发展民间金融,优先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构筑多层次满足中小企业、社会居民正当合理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使湖北成为金融资产质量最高、金融服务效率最好、金融法制环境最优的区域经济发展的信用高地,促进湖北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篇1 “三农”问题是我国政府多年以来格外重视的问题,农村经济要发展、农民经济收入要提升、农业要实现产业化发展,要实现这一宏伟的战略目标,农村金融服务一定要跟得上,而且要保证服务质量。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全面铺开,金融支农层次不断加深、覆盖面越来越广,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与发展、深化与全面显得尤为重要。 1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新挑战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从多方挖掘资源并进行整合,要让农村市场在发展中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国家从生态建设、乡风改良、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群众生活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方面工作也有了起色,在市场结构快速转变的当下,农村需求、土地流转等都呈现出新特征,金融支农要积极应对挑战。 1.1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变化 乡村振兴战略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一战略在我国当下与未来农村建设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是现代化经济建设中的一项主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将使我国农村地区发生不可估量的改变,满足农村多元化的发展需求,金融机构也由此获得了发展良机。金融机构适时创新产品与服务,这是我国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需求发生了改变,农村金融机构在如下几方面受到了影响:一是农业产业现代化转型要求金融支农力度切实提高。优化与调整了产业结构,经营发展模式明显不同于过往,要想开创良好的产业发展格局,资金及各种资源都要跟得上,金融服务需求量在短时内快速增加。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不能盲目而随意,要采用科学的方式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二是农村经济主体实现了创新,向金融服务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经济主体结构实现了创新,随之而来的就是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变,衍生出大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催生了新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村金融机构要及时研发出新业务,也要调整服务方式,构建专业化与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三是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牵绊了普惠金融的发展脚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就是要让农村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断提速,最终目的就是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然而,地区与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满足不了农村居民在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加之服务网点数量较少,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受到了制约,这些都是普惠金融不能快速发展的原因。 1.2“农地改革”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变化 农地改革需要享受到良好的金融服务。在这方面,国家对农地改革提出了合理建议,但由于缺乏完善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农地改革制度在推行中遇到了障碍。一是没有指明农地法律属性。由于没有在法律法规中对农地属性做出明确解释,导致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了困难,价值评估、处置变现都找不到法律依据。农地流转过程中,特别是抵押担保后需要全面评估与预测将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同时也要分析农民与金融机构会受到怎样的影响,总之,要求研判要全面、细致。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将对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金融机构的服务热情与有效性造成影响。二是在为农地改革提供服务时需要创新。农地改革是金融机构过去并没有接触到的,怎样才能在这个全新的领域中发挥出金融的杠杆作用、协调作用,怎样才能促进农地市场的发展,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农地市场本身较为特殊,在为农地改革提供金融产品时,要符合农村属性,要设计出特色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1]。三是政府要在农地改革推进中起到引领作用,实现模式创新。顶层政策设计固然重要,也离不开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但更为关键的就是要利用金融力量挖掘农地潜能,要在政府的牵头下汇聚多种力量,从政策方面提供指导,让农地改革取得更好的成效。 2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现状 近几年,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显现出智能化、现代化的特征。农村金融组织实现了创新,创建的服务体系覆盖了所有农村。从总体看,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依然存在不利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农村金融服务业务较单一 农村经济实现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亟待获得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从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情况看,却依然在运用之前的运营模式,信贷、存取款是主要业务,期货、证券、保险等类型的金融服务项目较为匮乏。农村金融服务如果不能扭转单一服务的局面,将难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电商、对外贸易业务也在农村地区实现了快速发展,有些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已推出了相关业务,但多数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却没有实现突破,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 2.2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能否实现提升,与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政策扶持有关。最近几年间,政府已经意识到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性,而且制定了扶持政策,然而,农村经济在建设中,保险、租赁等金融工具的供应量有所不足[2]。金融服务工具严重不足,势必对农业经营生产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其积极性的提升、流动性的增强,这是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也是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障碍。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在制定、实施、贯彻政策的各个环节都有所体现。有些地区并没有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出台激励政策,现有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人才培养效果不佳,这都导致扶持政策未发挥出应有作用,对农村金融服务推广造成了不良影响。 2.3乡村金融服务创新动力不足 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占据着主渠道、发挥出主体作用的依然是商业性与政策性金融机构。要意识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具有层次化的特征,非正规金融是有机组成部分,要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要为农户生产经营提供帮助,要对正规金融渠道的不足起到弥补作用[3]。尽管我国金融市场中出现了各种新模式、新产品、新机构、新服务,但农村与县一级金融服务建设速度却比较慢,问题如下:一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数量不足,对金融服务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成为最大的制约因素。当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几是局限于农行、农村合作信用社、邮储三类,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并不多,根本未能覆盖偏远地区,农民要办理金融业务时需要到城镇网点,如果服务网点数量不能及时增加,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将成为空谈。二是在培育中小金融机构时没有体现出地方特色,不能更好地服务于周边地区经济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的发展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其发展过程中监管不力、引领不足,互联网金融企业参差不齐,没有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目前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势头虽然较好,特别是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但是在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方面仍存在问题,没有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激励作用不足,无法提供特色服务,有些机构甚至在发展中出现了脱农向城的情况,把资金投向其他领域,对实体经济服务不到位。 2.4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出金融科技与大数据科技等手段的优势,传统授信模式在农村金融服务中依然有广泛应用,风险管理手段也较为滞后,总体风险控制能力较低[4]。农村与县级领域,基础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都有明显不足,包括评估、财产抵押、不动产转让等方面,服务“三农”融资担保机制在推进中存在着不能及时补充资本、合作不充分等情况,有些业务在推进中遇到了严重问题,不能顺利处置抵押物,业务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农户保险意识淡薄,对保险产品未建立正确的认知,这些不足的存在,导致保险机构服务不能下沉,产品保障能力弱,不能起到分散自然灾害风险的目的,不愿、不想、不敢购买保险产品的农户数量较多,现有的保险工具没能发挥出作用。 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路径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金融机构要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提供更好更强的服务,在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要把握住方向,要体现出金融的本源,把全面振兴当成重要目标,在改革创新的引领下,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让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能拥有更多金融资源,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使“三农”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5]。 3.1持续加大差异化信贷政策和产品创新力度 一要为乡村振兴构建完善的信贷政策体系。乡村振兴需要得到商业银行的支持,要从政策层面进行引领,指定重点、设定合理的准入度,还要在抵押担保、信用评级等方面制定合理政策[6]。要把握住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生产企业精深加工、休闲康养农业、治理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田园综合体建设、仓储保鲜物流、返乡创业群体、农村合作社等各种新业态、新主体的基本特征,根据其需求制定合理的信贷政策。二要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打造良好的产品线。乡村振兴过程中向金融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不管是农村消费升级还是“三农”幸福产业的发展,抑或是粮食金融、绿色金融、产业金融等在发展中,都要对产品线建设予以足够重视。为脱贫人口提供小额信贷产品,特别要为一些返贫可能性高的农户提供信贷产品方面的支持,确定合理的优惠利率,为贷款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三要对新型金融工具进行创新,特别是投贷联动等,使之能为新业态、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项目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对产业基金、投贷联动之类的新型金融工具进行大胆创新,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提供良好的信贷支持,让“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6]。四是对涉农普惠金融服务进行创新,这是脱贫攻坚成果得以稳固的前提,也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切实增强的前提。要把农村低收入人群当成服务重点,为其提供分散化、小额度的金融产品,对模型化、批量化产品进行创新,发挥出政府增信与银政共管农户贷款之类产品的服务作用,在风险、成本、收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3.2发展互联网金融,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社会经济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着,先进的信息技术以较快的速度推广着,人们在生活中把移动互联网当成一种有效工具,移动互联网得到了运用,为金融服务创新带来了可能,凭借着强大的信息交互能力使资金融通双方之间的匹配性不断提高,提高了资金融通效率且节省了成本,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金融机构要建设好线上渠道,特别是网银、掌银等,增强安全性能,打消农村群众的安全顾虑,对操作流程进行精简,使农村群众能充分利用便捷化的线上渠道及时获得良好的金融服务。同时也要建设好科技服务平台,对其进行及时创新。金融科技要把城市与乡村两大市场整合到一起,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积弊,使城市多样化的工业品能及时送到乡村,而乡村良好的农产品也能及时提供给城市居民,实现两者的融合发展。金融机构要大胆进行改革创新,发挥出互联网的桥梁沟通作用,在普惠金融的导向之下,发挥出科技创新成果的作用,包括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城乡金融协同发展搭建“四融”服务平台,在该平台的辅助下联结农村与城市市场,不仅要发挥出金融基础功能,也要拓展到衣食住行等方面,为农村社会提供综合化的便民服务,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新载体。此外,要对普惠金融的发展拓宽渠道,为了让偏僻地区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满足,要根据地域特点引入金融科技,既要发挥出自助银行、营业网点、惠农服务点、便利店等的优势,也要推广“四融”,平台要及时升级当前的惠农服务点,使每个服务点都能具备强大的电商、金融服务、物流配送、便民服务能力,而且要促进移动终端的发展,推出APP等便捷服务,借助强大的科技手段把基础金融服务推送给每一位农民,实现金融服务的全面覆盖,不管距离远近,确保所有农户都能享受到零距离服务,让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民生金融能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带来有力支撑[7]。 3.3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具有综合性、复杂性的特征,其构建要长期进行,要充分发挥出多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立体化,使服务水平能得到显著提升,开启新征程。在保护农村金融并促进其发展过程中,法律法规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强大力量,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对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有效指导作用。农村金融服务在创新中,还要增强风险防控力度,特别在实施信贷业务过程中,更需要对每一种客户产生了怎样的信贷需求进行精准分析,不仅要体现出自身发展优势,还要思量怎样才能让用户需求得到满足[8]。与此同时,在发展农村金融过程中,一定要有完善的风控体系,从整体上增强风险防控有效性。例如,在进行分析或是做出判断时,要利用好大数据技术,要以数据为支撑优化服务质量。 3.4立足“三农”,提供综合多元服务 金融机构要把为“三农”提供服务当成本职工作,要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贡献巨大力量,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全方位、多视角地为农村建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使乡村具备更强的“吸力”,让乡村在发展中充满“活力”,从更深层次与更广的范围内挖掘“潜力”,让农村真正成为人人向往的地方,在这一过程中提供完善的金融方案,注入强大的金融力量。一要做到基础设施到乡,增强金融服务的综合性。关于防治污染、建设美丽中国,党中央已经做出了规划与安排,要按相关要求,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充分的支持与帮助,除了与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移动网络等有关的项目以外,也要重点关注与民生保障、产城融合发展有关的项目,为特色小镇建设、产业开发、公共服务、保护古镇等项目的落地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让乡村成为适合居住的乐土[9]。二要做到产业集群进乡,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在农业发展方面,国家确定了主基调,即品牌化、绿色化、特色化,对农业生产力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不仅要实现农业增产,也要实现农业提质,尤其要对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骨干企业等的发展提供支持,采用“以一带十”、“接二连三”等方式构建完善的乡村产业链条,实现业态创新与全面发展。在农村地区,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及各方面的条件,对一二三产业进行适当调整,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促使农村产业早日实现突破式发展。对绿色生态产业、技术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打造数量较多的有较强带动与辐射能力的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农产品加工基地,促进龙头企业发展,使之对农村经济建设与产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10]。三要做到农村电商遍乡,突显金融服务系统性。在电商进农村方面,中央层面设定了综合示范点,要及时推广经验,结合农村流通现代化要求,把电商平台拓展到乡村,为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双向流通提供有效通道,让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能与加工企业、电商企业紧密对接,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商主体,使农村电商的发展更加标准、规范。 作者:李健鲁 宋蔚 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篇2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重中之重,各大金融机构依托资金的流通融合,以提升农村经济活力,为农场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对保障农村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及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凸显,金融服务单一、组织结构不合理、资金流失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发展。尽管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建设,然而在实际发展中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些问题及局限性显然对各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带来了极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经济的有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因此,发展农村经济应立足于农村金融,通过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目标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当前我国众多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较为单一,难以满足广大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所提出的多元需求。通过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可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多元需求,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二是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资本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影响因素,资本流动可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比如,资本可与劳动力、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实现流通融合,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农村金融可为农村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可促进资本在农村的自由流通,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则有助于提升这一流通的自由度,进而助力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三是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1]。金融行业是一个有经营风险的行业,倘若金融风险未得到有效及时解决,局部风险极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从而对社会稳定及国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不仅可实现金融产品创新,还可实现农村信贷、农户抵押贷款等方面的创新,进而有效减少金融市场风险,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 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原则 (一)需求导向原则 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向多元化、层次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农村经济相互间的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相同地区内的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这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产业化建设等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需求各不相同;农业发展与农户个体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需求也各不相同。在此情形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应遵循农村经济主体实际需求导向原则,应把握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发展趋势,从农村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性、科学性,让农业、农村、农民获得更优质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的有序转变。 (二)风险可控原则 农村金融机构在推进金融服务创新过程中,面临着各式各样的风险,因此,应开展好风险防范工作。农业作为一个风险较高的行业,对于农村金融机构而言,首先,在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研发推行中会面临技术操作风险,为此,应强化风险测试,在使用时不仅要严格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还要加强员工培训,防范各种风险。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在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中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面对市场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应依托技术升级,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变化,以防范市场风险;面对自然风险,应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面对信用风险,应对农户还款能力进行有效评估,综合评估农户机械、土地种植面积等一系列因素,评估结果作为发放信用贷款与否及分配多少资金的重要指标,完善客户评级体系,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筑牢“三道防线”。 (三)良性互动原则 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紧密联系。倘若离开了金融服务,农村产业发展便只能凭借内生资源的逐步积累,不易于实现有序健康发展;同样,若是农村产业发展缓慢,则会影响农村整体经济发展,使一系列金融业务风险提升,显著加大金融服务系统性风险,不仅让整个金融系统变得尤为脆弱,还不利于发挥其推动经济发展、配置资源的各项作用。因而,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不可小觑,应紧扣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要求,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换言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旨在依托推进农村金融发展,进一步推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金融机构不应局限于某款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更应明确农村金融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致力于依托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以实现农业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三、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路径 (一)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 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为此,应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首先,相关部门可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升区域范围金融服务相关数据信息的透明度,并将该部分金融服务与相关利益主体合作者开展优化整合及生成金融大数据信息,借助大数据技术分析处理,有效把握不同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信贷需求及发展规律[2]。其次,相关部门可加强与地方第三方机构的交流合作,结合区域农业发展特征及产业结构升级需求,颁布各式各样具有实用性的信贷产品,不断推进各种模式的创新应用,切实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元金融需求。比如,日前掀起的面向新市民的金融服务浪潮,其不仅是监管部门为各大金融机构提出的一道新命题,还是各大金融机构的发展机遇。基于此,农村中小银行可发挥其在服务新市民中的风控优势,为该部分群体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作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对提升各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风险防控能力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首先,丰富农村金融机构主体。针对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较为单一的问题,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积极倡导金融机构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另一方面,应合理调整新型金融机构进驻市场的准入门槛,为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提供必要扶持,让其与其他金融机构构建起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3]。其次,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实践中,应结合农村实际发展情况,把握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创新改革,同时为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有力扶持,鼓励其他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为这些金融服务机构注资。就我国一些农村地区的发展情况而言,表现出经济总量规模偏小,且缺乏集中性等问题,在该种情况下,倘若将商业性、政策性金融服务用以辅助,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开发,则势必有助于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因而,该部分地区应严格落实民主管理、非营利性及合作化制度。 (三)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金融监管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过去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已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为此,应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制。首先,应突破传统固化模式,将以往的合规监管转化成风险监管。同时,各监管部门明确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对于各监管岗位,树立明确的服务宗旨、目标,可采取轮流换岗方式以积累管理经验[4]。其次,应综合分析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特征,制定科学可行的风险评估指标,依托预警系统及安全预警机制,防范金融服务创新中潜在的金融风险。同时,建立完善非现场监管制度,对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有效覆盖,进而全面有效地掌握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防范金融风险。 (四)优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丰富信用担保机构类型,完善信贷担保方式。其不仅有助于提升农户获得信贷的几率,为农村经济主体创造便利,还可解决农户抵押物不足,农村金融机构放贷困难的问题。为此,在丰富信用担保机构类型方面,可实行不同类型主体承担担保责任,包括许可农户、个体户、企业等投身农户信贷贷款担保活动,以此有效提升农户获得信贷的几率。同时,在完善信贷担保方式方面,应发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相互间的联合担保作用,有效扩大担保对象范围;还可通过将诸如宅基地、牲畜、农机设备、仓库等财产纳为抵押物范畴,以此有效创新抵押物范围。其次,推进农业保险创新。为防范农业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减少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涉农贷款所遭受的信用风险,推进农业保险创新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手段。为此,可结合涉农贷款对象制定相匹配的农业保险,基于农业保险相关内容要求保险公司采取对应的补贴措施。同时,为优化农业保险模式,还可引导社会各种商业性保险公司涉足农业保险领域,依托政府引导、多方合作,构建起更为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进一步提升涉农贷款覆盖率。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中仍面临着诸多的难点、问题,为此,相关人员应围绕如何更有效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进行探索研究,明确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目标,遵循需求导向、风险可控、良性互动等原则,从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制等不同方面入手,积极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作者:周晓婷 单位:泉州农商银行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篇3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农村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三农”问题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安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04—2020年,国家连续发布了17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同时针对农村金融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针对农村金融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促进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而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农村金融改革相对滞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低、农村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农村金融资源流失较为严重的问题仍然存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缺乏竞争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当前农村金融供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提升形成了一定的制约,已无法适应“三农”对农村金融日益增长的需求。围绕农村金融发展采取何种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1]。 一、农村金融的基本概念 (一)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的本质是信用化制度下的产物。农村金融是建立在海量信息、社会责任、良好信誉、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应用金融产品及其衍生产品,将各式农村社会资金整合到一起借贷给需要发展的农村机构的大规模交易活动[2]。 (二)农村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与产品。在我国,农村金融主要以提供传统的银行信贷服务为主,这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所决定的。一般农村金融服务地域指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类别大致可以分为正规金融服务、非正规金融服务和创新型服务三个大类[3]。 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实践 1.宏观政策环境总体宽松 第一,稳健支持的货币信贷政策。央行在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政策工具以及MPA监管上提供支持,推动市场主体对“三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存款准备金率方面,从2017年9月开始,央行将原有对“三农”和小微企业实施的定向降准拓展至脱贫攻坚、双创等普惠金融。第二,持续完善金融政策措施,从信贷、直接融资等方面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4]。 2.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和金融体系长期以来是相互依存、共同促进的关系,没有信用的支持,信用卡、贷款等基本金融服务难以开展,而没有金融服务的支持,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也无从谈起。与城市地区人人开户、工资与消费数据丰富相比,农村信用体系存在一些短板[5]。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政府部门政策引导下,各金融机构共同发力,“三农”信贷投入保持稳定增长,有力支持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截至2019年年末,县级及以下区域贷款余额28.84万亿元,增长8.3%,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的18.84%。农户贷款余额10.34万亿元,增长12.1%,占比6.75%。农业贷款余额3.97万亿元,增长0.7%,占比2.59%[6]。按大项划分,“三农”贷款当中大部分是农村贷款。按照用途划分,其他类(主要是指有明确统计用途之外金融机构发放给企业和各类组织用于支付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各类贷款)所占比重超过50%。 (三)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化程度偏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动力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依然是以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国资背景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发挥主渠道作用的,但从全球来看,非正规金融是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对解决农户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可以有效地弥补正规金融渠道的短板和不足。虽然我国金融市场上各种产品、机构、模式创新不断涌现,服务越来越丰富,但是客观来看,农村和县一级金融服务建设仍然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较少,这是制约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有农村合作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三大类,农村金融服务网点非常少,导致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2.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还无法跟上内外部环境变化 金融服务创新的步伐有待提高。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持续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效率,需要持续创新产品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抵押贷款业务需要更好地考虑农村公共基础服务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改进,酌情考虑将土地经营权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合法资产抵押权纳入考虑,拓宽抵押贷款模式[7]。 三、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建议 (一)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农村金融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个是农村金融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通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能够促进农业生产、减少贫困人口、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社会稳定,但农村金融业务本身并不具有很强的盈利性;二是农村金融具有很强的规模效应,当金融基础设施投入达到一定量级,将会实现农村金融从量变到质变,从而极大地降低农村金融的平均成本,提高农村金融的运行效率和吸引力。因此,有效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单纯依靠商业性主体、走市场化运行的道路固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所需要的时间跨度将明显拉长,因此政府介入就显得十分必要。适当扩大地方政府政策自主权,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完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分担模式。在保证税收政策普惠性的基础上,应当适度扩大地方政府政策的自主权,让更了解实际情况的地方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应的制度,结合财政状况研究合适的资金扶持力度。农业较为集中的中西部省份,可适度提高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第二三产业较为发达的沿海省份,地方采取其他方式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尽量按照正常的商业模式有序开展[8]。继续以税收优惠政策为主体,同时进一步提高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补贴政策相比,税收政策明确具体,与企业经营实际联系紧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支持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国家也针对创新产品及其相关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流转税以及所得税优惠政策。稳定和连续的政策能够给予金融机构盈利和未来业务发展稳定的预期,是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的最重要手段。完善再贷款支持与存款保险制度。推动央行发挥银行的职责,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业务保障,逐步增加涉农再贷款的总量,简便再贷款操作流程和时限。同时,对再贷款的结构和投向持续优化,以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切实流向更需要的经济领域。通过再贷款释放政策信号,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此外,发挥好存款保险分散储户风险的作用,有序支持经营困难的涉农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损失分摊,或者向经营困难机构的收购方提供资金支持。在监管职责上,建议理顺各监管主体各自的责任,盯住核心指标,实现有抓有放。鉴于银监会和保监会已经合并成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农村金融服务的监督主体已经相对清晰和明确。因此,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过程中,央行和银保监会需要响应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在监管手段上,建议持续创新金融监管手段,以信息化为切入点,增强金融科技在监管领域的应用。监管创新需要与农村金融创新保持基本同步。 (二)扩大资本引入,增强创新意愿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多头竞争,共同促进的市场环境,通过竞争不断激发银行家的创新力,是完善当前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命题。一方面,财政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方案,科学完善对银行家股权激励的措施。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强对银行人员的范化培训,提升银行人员的硬本领,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注入新鲜血液。根据国内外银行业激励经验教训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结合农村金融产品特征,激发全员智慧,打破传统思维束缚,科学界定各部门员工创新成果,形成“人人想创新,人人敢创新”的新局面。同时,聚焦优势创新资源,完善内部创新评价机制,设立必要的创新风险基金,由单一化向差异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多维度实现对创新人员的持续激励[9]。 (三)加快探索和构建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发展和培育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监理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大型银行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业务,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设立专门针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部门。学习先进的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让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实现更好地发展[10-12]。 (四)优化外部环境 首先,完善农村信用环境的法治制度。为使农村经济主体能够得到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就必须发挥出农村信用中介组织的作用。为进一步保证农村良好的信用环境,需要有关司法机关完善立法,使农村信用有法可依,并对农村信用中的失信行为及时做出严厉惩罚。其次,要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信息平台。以中央银行为主体,收集各种信用信息,拓宽农村信用渠道;各县级人民银行要为农村企业和农村农户建立良好的信息获取平台,通过征集并筛选各类农村主体在信用方面的众多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库,推动农村各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相互联系与相互沟通。同时,要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有偿共享制度,完善农村农户和企业的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再次,要修改抑制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为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农村经济、改善农村金融的发展,需要集中力量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对现行的一些政策做出修改,使农村的各类资产得到相应的保护,从而真正解放农村生产力[13]。最后,要提高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力度。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交易成本,金融机构可以将抵押、质押的办理登记手续集中到同一部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传统的行政手段和财政手段并不能有效推动资金流向农村,必须建立起强制性的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一方面,市场要扩大农村资金供给总量;另一方面,要优化农村资金供给结构。监管部门应当制定较为具体的考核指标,通过制定强制性的指标来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回流;政府部门要结合当地特色和实际情况,建立农业风险补偿机制,同时也可以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 四、结语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现状,通过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指标体系,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并指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出现“迟滞”的主要影响因素,最后提出了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路径及对策建议。本研究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资金配置的效率、农业生产率的提升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对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也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意义。 参考文献 [1]魏岚,成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研究[J].农业经济,2019(11):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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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浅谈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的不足及完善 摘 要 简易程序的理念就是要求效率优先的,但在公平的基础上。我国的简易程序在适用范围、以及规范性以及法律规范方面存在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来对简易程序进行分析,进而促进简易程序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 适用范围 转换 简化 一、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基本理念 关于“公正”和“效率”谁优先的问题现在已经公认,两者兼顾是民事诉讼法追求的目标。诉讼效率使诉讼公正变得更加可信和更加具有说服力。司法是非常重要的在追求诉讼效率面前,它不仅在保证公正的裁判,而且在保证公正的,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以此来提高诉讼的效率。总之,民事简易程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理论基础。简易程序的要求是合理的利用司法资源,迅速的解决纠纷,同时降低诉讼的成本,案件的简单化也是保证效率的前提,在此基础上来提高诉讼的效益。在效益的基础,也要把握好公正的程序。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可以把民事简易程序的价值和经济效益凸显的更加明显。 二、在我国诉讼简易程序出现的不足 (一)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规定的不足 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应范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规定》则补充罗列了五种除外情形,即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发回重审的;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这种对适用范围依然过于抽象和原则,确定性不足的问题。任何标准,无论多么合理和周密,如果本身不够确定,都不具有标准的资格。当事人的争议情形如何只有通过一定的审理才能得到了解,但是根据要求应作出怎么样的决定适用何种程序,也存在一定问题。 (二)司法实务中适用的简易程序也存在规范性不足的问题 首先是有些案件是需要延长,在审理过程中有些简易程序转换成普通程序有时候是为了规避法定的审限的,有些程序转换缺少 严格和必要的手续,转换后也没有通知当事人;在适用简易程序是,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左后,在审理时简易程序是很难掌握它的要求,难以控制程序,甚至又回到普通的程序中啦。以至于简易程序失去其应有的简洁和迅速,无法发挥其效益的功效。 (三)简易程序在法律规范层面的结构上存在不足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用五条来规定简易程序,内容有适用范围、起诉方式、受理程序、传唤方式、审理及其期限。从条文中并未对简易程序做更深一步的规定。这样在实践中有很多时候都没有法律的依据,产生了法律的盲区。 三、怎样对民事简易程序来进行发展和完善 (一)对于适用范围的界定,从其它地方的法律做一点借鉴 首先,可以适用法定类,即直接有法律明确列举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以法律性质来进行列举借贷案件、房屋租赁案件、赡养抚养费得案件等等;有些案件可以按照诉讼的金额来进行分类,根据一定的标准计算出一个标准值来进行规定,可以在这个标准来划分是属于简易程序或者是适用普通程序。由于我国地大区域多,各个地方的经济收入都差别很大,要实行这个标准必须具体地方居停情况具体分析。这样界定清楚地,操作起来会更加省时省力。其次,也可以适用当事人的合意类,对于不在上述法定范围内的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话,可以由此来启动简易程序。或者法院均无异议也可以启动简易程序。可悲的是在我国若要启动简易程序,都是由法院作出的,当事人并无真正的选择权。普通程序漫长的诉讼周期,由于当事人可能希望快点结案的需要。而且诉讼的成本也是非常的高,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负担的起的。最后,是除外类,在不适合以上两种之外,可将但书的否定标准进一步具体化。列举出那些民事案件是不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完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间的转换 首先,应该提高法官的驾驭能力,要提高法官对案件情况灵活的安排调查、辩论等庭审步骤,进一步大胆的省一些庭审不必要的不中,不要止步按部就班,一定不进行思考。其次,加强在适用简易程序时法律的支持,在送达、庭前准备法律文书制作和执行等许多诉讼程序仍然需要法律来加强,进行便利的规定,在“立案、审理案件、执行案件”这些方面还需要加强法律的立法进行完善。最后,法院内部也要增加工作规范和考核的严格要求,这样可以增加办案的效率及简易程序适用率。 (三)切实的简化各种简易程序 首先,裁判文书的简化式简易程序的重要环节,更快的出现一个处理结果也许是纠纷最需要的。大家对于法援的简化裁判文书,都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线性有关文书的格式固定,大多难以作出突破性的尝试。在繁简分流后,简化裁判文书可以使法官集中精力办理繁案,真正做到简案简审简写,繁案精审精写。其次,增设审理的期限的限制,这样法院就不能以任何借口来拖长案件的时间,有利于当事人及时进行诉讼。最后,把答辩期进行缩短,但是在相关立法中并未提出,但是我觉得可以根据简易程序的特点在礼法是直接写一个答辩期限,如七天以内。对于缺席判决和法庭调查等方面,可以再进一步的做简化。 四、结语 民事简易程序是为了提高审判的效率而为一些简单案件设置的,由于在适用仍然需要进行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的不足,不能更好发挥它的在公正的前提下的效率,进一步来进行更好的完善,使我国的民事简易程序更好的突出它的优势。切实做到简单,迅速,快捷。 探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我国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 摘 要 我国民事诉讼中存在着一些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情况,但我国现行的法律对此规范的并不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来填补我国立法上的空白,并且对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予以规范。 关键词 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 转换 一、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的现状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并没有作出规定,而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对程序的转换进行了规定,但仍然有些粗陋,导致程序的转换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程序转换的滥用 我国立法只是规定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转换为普通程序,但是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滥用转换程序的情况的发生。有些案件可能由于法官的拖延,在三个月内不能审结,因此,法官自行的将案件转换成为普通程序。 (二)法官继续审理普通程序 法律对于转换程序后合议庭的主体并不明确,实践中往往是简易程序的法官继续担任案件的主审法官,这主要出于是我国目前法官的案件比较多,司法资源稀缺的考虑,并且简易程序的法官相对于其它的法官而言更了解案情,有利于案件的快速审理。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做法很容易出现法官对案件先入为主,导致在普通程序之后的诉讼活动流于形式。 (三)举证期限适用不合理 由于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法律规定不得少于30天,但是我国的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在简易程序中举证期限一般为15到20天,但是转为普通程序后,又重新指定了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这样有可能一个案件的举证期限突破两个月,给当事人增加了诉累,不利于效率的提高①。并且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失去的权利都将“复活”:如原告可以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提起反诉、失权的证据将变为有效、当事人可以重新举证甚至申请法院取证、申请鉴定等等,由此可能给少数法官恶意帮助一方当事人带来机会②。 (四)简易程序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效力不明确 在司法实践中,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之后,要进行重新开庭,但是对于简易程序已经确认的事实、争议是否还有必要再次审理,已经进行质证的证据是否可以直接使用,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是比较混乱的,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就很容易导致当事人对案件的公正产生质疑。 二、国外关于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的规定 关于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德国、日本都有规定。德国民事诉讼法第504条规定:“初级法院在事务管辖或土地管辖两方面都没有管辖权时,应在本案辩论前将此点向被告指出,并告以不责问而进行本案辩论的结果”。 日本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一款规定:“因移送而显著地拖延诉讼程序时,或者该申请是在简易法院向管辖其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申请移送以前被告对本案已经辩论或在辩论准备程序中已经陈述之后提出时,则不在此限”。其第二款规定:“对于简易法院管辖的有关不动产的诉讼,如果被告提出移送申请,简易法院应当向管辖其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移送③。”我们可以从日本民事诉讼法中看出,由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要受到三条限制,即:“显著地拖延诉讼”;“被告对本案已经辩论或在辩论准备程序中已经陈述”;“专属管辖”。 三、我国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的完善 (一)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的启动权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掌握了程序的启动权,笔者认为,法官在转换案件程序之前,要向双方当事人说明原因,并且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在向双方当事人说明转换程序的原因时,还要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不转换程序的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是否转换,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转换就不得转换程序,即把程序的启动权赋予当事人。 (二)另行指定法官审理案件 转换后的普通程序必须要经过开庭审理,如果法官审理案件流于形式,那么也会导致诉讼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必要另行指定法官审理案件,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相比于流于形式的浪费,重新指定法官审理案件要更加合理。当然,对于由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的案件,也可以采用独任制来审理,但是法官一定要重新指定,对于何时适用独任制,何时适用合议庭,按照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选择。 (三)举证期限的适用 由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另定举证期限的,法院应当允许。而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协商的或者协商不成的,那么应该分情况规定。如果法院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当事人在举证期间或法庭调查前对简易程序提出异议,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应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将举证期限延长,以不低于30日。而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才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除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之外,都不得另定举证期限④。 (四)简易程序中所进行的诉讼活动的效力 对于简易程序中的一些诉讼活动还是有效的,比如立案,在简易程序中已经立案了,当转换为普通程序之后就没有必要再进行立案。而对于是否应当重新进行答辩、证据调查,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双方当事人在简易程序中已经予以认可的事实、证据,就可以不再进行质证。对于双方之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者是在简易程序中没有查明的事实应当在重新开庭的时候予以举证、质证。当然,具体的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探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不足和完善 摘要:当前我国民事纠纷和诉讼的数量在与日俱增,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设有利于快速解决纠纷,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但是由于缺少一套独立的简易程序规则,简易程序在运行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认为可以从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审判程序等方面来进行完善。 关键词: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 程序 裁判文书 当前,我国民事纠纷的案件数量增长给法院造成巨大的压力,如何提高诉讼效率,成为当下诉讼程序改革的一大热点。由于缺乏程序和制度的支持,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因此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完善。 一、民事简易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独立的程序规则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虽然设立专门的章节对简易程序的运作做了一些规定,但是其规定过于概括和笼统,缺乏操作性和明确性,面对诉讼案件不断增长的形势,远远不能解决目前的审判需要。为了弥补应对诉讼纠纷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这两个法律文件,但这两个文件并不能很好的解决诉讼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而且某些方面出现操作上的混乱,因此建立独立的简易程序规则已经迫在眉睫。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标准无明确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但这种标准显得有些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司法实践中相当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为单纯求得案结事了的效果,任意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于好多事实不清楚,权利义务关系不太明确的案件,通过强制调解来达到表面的结案,这种做法容易使当事人对法院审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明确简易程序的操作标准,才能体现公正性和效率性的统一。 (三)缺乏专门机构 我们简易程序现在是实行独任审判,并沒有专门的法官,实际审理中的的随意性很强。通常,当事人可以同时向基层法院和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法院和法庭审理受理案件后,应该会规定一定的审判日期,但事实上的情况往往不太理想,案件材料在受理几天后,才会转到法官手中,因此当事人往往会产生很多厌烦和焦急情绪,引发好多不该产生的矛盾。 二、完善我国简易程序的初步设想 (一)明确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 1、数额标准 这主要是针对经济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来考虑的,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虽然设专章对简易程序的立案数额标准做了规定,但规定过于广泛,远不能满足审判大量简单民事案件的要求。在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财产数额的标准时应考虑综合考虑。简易民事程序确定数额的标准应适度统一,标准过高,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标准太低,容易限制简易程序的范围。由于中国地区收入差距较大,可以授权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发达省份的具体数额标准,制定本地域内的数额标准。 2、以案件性质为标准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并沒有立法明确说明什么类型的案件可以适用,但在实践中,各地法院经常总结审理中的实践经验,结合本院实际,规定哪些类型的情况下直接适用简易程序,通常婚姻和家庭纠纷、经济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比例很高。 3、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标准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当事人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由法院决定是否同意。因此,简单的程序选择最终决定权仍在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充分尊重自主权,切实保障其合法权利,并不能限制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 (二)进一步简化运作程序 1、缩短审理期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区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但在实践中,由于立案庭工作繁忙,工作人员并沒有区分的案件提交的期限,当案例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才会集中审查案件并移交给每个审判过程,通常花费太多的时间。因此简单的登记程序时间应该缩短,可授权法官对当事人的起诉即时审查,即时决定是否立案验收等。《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简易程序中的被告的答辩期限和责任的规定的期间未作出特别规定,这也影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使。我们可以单独规定简易程序请求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从而更好的维护好当事人的权利。 2、简化审判程序 简易程序审判程序在以下方面进一步简化:(1)审判之前,不要像普通程序需要在规定的日期内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院可以即时的公告日期;(2)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不需要严格依照普通程序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官不应该局限于一个固定的程序,可以自行调整相应的顺序。(3)对于简单案件的审判程序,应该允许法官自由裁量,不一定要遵守程序法规定严格的证明过程。此外,一些轻微的案件的识别和判断,并不完全取决于实体法,法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由心证。当然,要完全做到这一点,将来取决于法官的素质的提高。 3、简化裁决文书的制作 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裁判文书的制作沒有特别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裁判文书制作过程,简化制作程序,由法院作出统一的判决书空白格式。使用时,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可以在判决书只记录当事人的姓名、所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双方的主要观点以及应支付的金额等。综上所述,完善简易程序应遵循程序公正的理念,尽可能提高诉讼效率这一原则,不要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诉讼的公正,牺牲整个诉讼的公正性和程序性。 总之,在法治社会中,民事简易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毫不夸张的说,法治社会的形成离不开受简易程序制度的建构与运作。民事简易程序解决民事纠纷,既快速,有能减少诉讼,因此法院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来处理其他的矛盾,这一制度值得我们去尝试与努力。 探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浅议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摘 要: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是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在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民事简易程序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解决机制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简易程序修改的法理基础出发,简要评析《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简易程序的修改,并就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事简易程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法理基础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加之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极为广泛的应用,但因为立法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规定的不足,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近年来简易诉讼程序的修改也引起了学界的更多关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对简易程序部分进行了修改,虽然本次修改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仍有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要概念,但立法上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界对此也各有观点。章武生认为简易程序可从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狭义的民事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简易程序三个方面理解: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包括狭义的民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狭义的民事简易程序也称普通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它不仅排除了民事诉讼中的公示、催告等简易程序,也排除了小额诉讼简易程序。赵秀举认为,在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包括争讼简易程序和非讼简易程序(非讼程序多为简易程序)。通常所谓的简易程序,指争讼简易程序,包括通常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有时,简易程序仅指通常的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并列[1]。笔者更赞同章武生教授的观点,文章中所指的简易程序是狭义的民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这也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通常所谓的简易程序。 二、简易程序修改完善的法理基础 任何程序机制的发展及不断完善的过程都有其必要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撑,简易程序也不例外,笔者认为简易程序修改完善的法理基础有以下三个基本方面: (一)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 新《民事诉讼法》规定,除了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以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以立法的形式赋予当事人民事诉讼程序选择权,是法律对双方当事人在处理纠纷事项中所达成合意的充分尊重。程序选择权与国际司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一脉相承,都是对当事人人权的尊重。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内法的修改日益向国际私法靠近之趋势,是立法不断进步,不断追求最大程度一致性的体现。 虽然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享有诉讼权,公民在其合法的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受侵害时,享有通过诉讼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平等保护和救济的权利,但是如何使公民最大限度地行使诉讼权以获得更广泛的正义才是立法的根本目的。民诉修改之前当事人对于简单民事案件以外的案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程序选择权,如果对于某些纠纷当事人投入的诉讼成本大于其获得的诉讼收益,或者让大多理性的中低收入的普通民众投入超出其承受范围的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来获得可能的公正不仅是不合情理的,也会使他们极有可能放弃通过诉讼获得正义的权利,事实上就导致了当事人不能平等地行使诉讼权,获得平等的裁判。“司法不能亲近请求救济之人,使其有利用纷争解决制度(司法制度)之机会,宪法上所保障之财产权、诉讼权、平等权反而不能落实。”[2]程序设计的意义也就无从谈起。程序选择权给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更为广泛的自由空间,允许其选择符合自身经济条件、客观环境等要求的方式解决纠纷。其设置在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获得裁判,行使诉讼权,实现司法大众化上凸显了重要意义。 (二)体现效率与公平相适应的原则 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调解前置、一审终审、程序选择权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为了使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纠纷的合理解决,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相适应的原则。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法律必须追求效率,不追求效率的法律不是有利于社会的法律。从经济学的观点出发,法律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和反映,法律本身具有内在的经济属性、经济机制、经济逻辑。一部好的法律是以实用性和获得最大效益为基础的。效率和公平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社会价值,许多情况下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公平,因此效率和公平经常处于深层的张力之中,但是在良好的制度与机制之下,尽量扩大它们之间的适应性缩小它们之间的矛盾性是可以做到的:在良好的社会制度下,效率和公平本质上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效率属于经济范畴,公平属于伦理范畴,作为伦理范畴的公平自然应当来自于并服务于作为经济范畴的效率[3]。简易程序作为效率与公正的体现,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有观点认为,在适用简易程序时,当事人有时是以牺牲实体利益为代价换取程序利益的,违背了公平原则。其实持此观点的人通常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衡量效率与公平相适应的原则的。公平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以当事人的主观标准而定。当事人舍弃了较小的实体利益却收获了较大的程序利益,实际上总的利益价值仍是正的,实际上仍是公平原则之体现。有时当事人自愿舍弃一部分实体利益,使自己及时摆脱诉累,从而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创造更大的价值,对当事人而言简易程序正是效率与公平原则相适应的最佳体现。 三、简易程序修改内容之评析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本次修订中涉及简易程序的有以下方面: (一)简易程序修改之亮点 1.以立法的形式设置调解前置程序 调解作为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种极为重要且极具中国特色的解决方式,具有程序简便、方式灵活、自觉履行率高等优点,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类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新法为进一步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增加了先行调解的规定。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至此调解制度在立法上确立了自己的法律地位。调解的设立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简易程序的层次设置;同时较简易程序而言,调解是一种更为简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如果有更多的纠纷能够通过调解解决,那么对于缓解基层法院办案压力,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将产生极为重要的意义。 2.设小额诉讼制度实行一审终审 近些年,随着我国公民日益增长的对司法的需求与司法服务难以应对之间矛盾的不断升级,再看到各国小额诉讼制度的逐步成熟对新时期法治社会的巨大贡献,理论界和实务届开始有愈来愈多的人呼吁借鉴并引进国外的小额诉讼制度,完善我国当前的诉讼制度。新《民事诉讼法》针对这一呼吁做出了回应,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增设了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设立小额诉讼程序,且标的额的设定依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是吸收借鉴外国先进制度与结合我国实际国情相结合的重要体现,也是谨慎修改完善法律制度的表现。对一定标的额内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在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防止当事人滥诉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一审终审,有观点认为这样侵害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会危害当事人的实体利益。事实上,对于事情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加之其他诉讼制度的约束和法官职业素质、能力的不断提升,此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即使真的偶然出现也有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弥补。 3.赋予当事人实质意义上的程序选择权 意思自治原则中作为私法的基石,不可避免地延伸到诉讼领域,在诉讼法上体现意思自治原则不仅有助于维护司法秩序,使民法上的私权得到自始至终的贯彻和落实,也是对当事人人权的充分尊重与保障。《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该规定取消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2条中的当事人选择适用简易程序还需法院审查同意的权利,使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不再是一纸空文。程序自由选择权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诉讼法领域的体现,它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符合我国当前司法需要,也使得纠纷可以更好地柔软化、弹性化地解决,对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二)简易程序修改之不足 1.立法结构失衡,对简易程序的规定不够系统 民事简易程序虽在立法上已经有自己的专章规定,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是目前各基层法院审理民事案件80%以上适用简易程序的事实与20世纪90年代初普通民事案件占多数、简单和复杂案件占少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控制在20%左右的立法初衷已经相去甚远。《民事诉讼法》第13章对简易程序仅六条之规定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现在司法实践的需要。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相继颁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四部司法解释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程序转换、审限、开庭审理、宣判送达等各方面进行补充完善。虽然大量的司法解释在极大程度上丰富了简易程序的法律规范,弥补了立法的不足,但也有其不足之处:第一,司法解释过多,使得立法结构失衡;第二,司法解释与立法存在冲突,在司法实践中因其刚性较弱的不足,发生冲突时,使用何种法律规范则受法官主观意识左右,在法官素质仍亟待提高的我国,这样不利于严格执法,易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滋生腐败现象。但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于简易程序存在缺少系统性法律规范、立法结构失衡的缺陷仍未涉及。因此,对于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其仍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2.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过于狭窄 新《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当事人选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但毋庸置疑,其审级适用范围仍然局限在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事实上,在采用案件标的额作为划分级别管辖标准之一的我国中级、高级法院仍然存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另外,如果当事人依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和客观条件对在基层法院以外审理的民事案件自愿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就不应为追求可能的完美正义将当事人限制在对其意义不大的普通诉讼程序中。结合司法资源的稀缺性与当今社会大众对司法正义之需求的矛盾现实,简易程序在审级上的适用限制不仅给法院造成了办案压力,也使得部分当事人不能及时获得纠纷的解决,甚至因有限的司法被不合理地占用而导致一些民众不能通过司法寻求正义。 3.缺乏适用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简易程序已经是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民事案件使用的主要程序,但我国仍未设立适用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因此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兼具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职能,其审判人员也是一身两职,审理案件时,很容易造成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混用,使普通程序不规范,简易程序不简易,危及程序的公正,最终可能危害当事人的实体利益。缺乏适用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的不足,导致司法资源不能合理地优化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是浪费了本就稀缺的司法资源。 4.审理期限过长 尽管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审限且不能延长与普通程序的审限相比已经足够短,但是不可忽略的前提是二者案件性质的差异性。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约定使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对于案件的审查、处理双方已经基本不存在很大争议,重要的是法律的适用问题,用三个月来办理这样的案件不能说是效率与公平原则的体现。《民事诉讼法》的立案规定:人民法院受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这里并未区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作为弥补,《民事诉讼法》在简易程序一章中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却以择日审理为普遍原则,以当即审理为例外。而简易程序仅有三个月审理期限,立案在司法实践中就占了七天,这显然不合理。此外,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就审期间即送达诉状与言辞辩论期之间的一段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这也是导致法院任意拖长诉讼时间的重要原因。 四、简易程序的进一步完善 (一)平衡立法结构,构建体系化的简易程序规范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是法学界永恒的辩题,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呈现的实际问题,其实发生的不少冤假错案,除了法官自身素质问题外,很大程度是因为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约束所致,即因为缺失了程序正义可以依赖的基础导致实体正义的丧失。如果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在立法层面已经有极详尽的处理方案作规定,那么法官就很难知法犯法了。因此,建立起一套独立系统化的法律规范是完善民事简易程序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根据目前司法实践对系统化的简易程序法律规范的现实需求以及我国当前的立法水平,立法部门可以针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专门制定一部单行性法规,将现有的立法条款与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统一起来。 (二)在审级上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在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不仅可以满足当事人及时获得裁判的需求,也可以使中级、高级法院有更多的精力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精审理,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事实上,从广义的简易程序看,我国上诉审程序中的迳行裁判也属简易程序范围,由此,简易程序的适用事实上已经延伸到了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之外,这也可窥视到我国在审级上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立法趋势。 (三)设立适用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借鉴世界范围内对适用简易程序机构设置的两种主要方式:一是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设置专门的简易法院,裁判机关的法官任用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二是在以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在普通法院内设立专门的简易庭。基于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状况复杂,交通不便,司法资源紧缺的实际情况,在普通法院内设立专门简易庭,配备专业的独任法官才是切实可行的方案。另外,近些年,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的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组,北京朝阳区和房山区法院的简易法庭,江苏连云港新浦区法院的简易纠纷诉裁处等率先实践取得的实效已经为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充分说明了设立适用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四)缩短审理期限 缩短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并不意味着牺牲审判质量,而是从立法上对简易程序的立案期限、就审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防止一些法官以立法对此规定不明作掩护,推延办案时间,超出办案时限又以超过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理期限为由将案件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不仅浪费了稀缺的司法资源,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违背了民事诉讼法“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方便法院办案”的基本原则。 为合理地缩短审理期间,方便当事人及时行使诉权,立法应当对此有明确规定。基于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的简单性及当事人的合意性,笔者认为将立案期限定为3天为宜,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5天;而就审期间,除当事人可以要求尽快审理外,至少应有5天,确有特殊情况的一般也不应超过10天。总的办案期限应以两个月为限比较合理。
探讨创业投资风险管理: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风险管理分析 摘要: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现状,包括运作模式和参与方式。探讨了商业银行的传统风险在参与创业投资中的表现形式,重点从逆向选择、道德、技术等方面剖析了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新增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成立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对创投业务进行管理,实行组合投资、联合投资以分散各种风险等。 关键词:商业银行;创业投资;直接投资模式;风险管理 1 引言 创业投资是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投资机制,它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我国的创业投资存在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的问题,而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总量占有社会资金的绝大部分。虽然商业银行与创业投资的经营目标相矛盾,但两者之间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相互促进、互利共生的关系,作为长期资本之一的商业银行资金面临着保值和增值的压力,而创业投资又急于寻求新的风险资本来源。所以商业银行通过适当的方式参与创业投资在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同时也可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我国目前对商业银行介入创业投资的研究比较少,而且基本上是对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方式和模式分析,对具体运作过程中的问题探讨甚少。本文在借鉴美国硅谷银行运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分析商业银行在直接投资模式下参与创业投资的风险管理问题。 2 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现状 总的来说,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模式主要有直接投资模式、间接投资模式和风险贷款模式。外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历史比较长,经验也比较丰富,其参与模式比较全面综合,其中比较典型的是美国的硅谷银行。硅谷银行的投资模式涉及到了直接、间接和风险贷款部分,是非常典型的综合运用风险投资各种模式的银行,其成立至今的运作也是非常成功的。其运作模式如图1所示。 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主要采用的是“投贷联盟”模式,即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签订“投资联盟协议”,协议规定由商业银行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既定的授信额度里,风险投资机构所投资的高科技企业若遇到资金短缺,可由商业银行直接贷款,而无须经过再次审查。其运作模式如图2所示。除此之外,深圳市采用的是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的独特模式。但在为企业提供担保时,高新投担保额度为90%,其余的10%由银行承担。这10%的额度主要是为了强化银行的责任心,而不是为了分担风险。 从方式上看,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方式主要包括:(1)为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贷款。即商业银行根据贷款申请者从事行业或项目的特点、发展趋势和盈利前景,提供数额不等的贷款,满足创业者的资金需求,主要有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2)通过附属机构参与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这是我国商业银行规避管制、间接参与创业投资基金创设的一种组织机构上的创新。例如,中国建设银行就通过旗下的建银国际筹建了中国第一家医疗保健投资基金,从事医疗保健行业的股权投资。(3)托管创业投资基金。即商业银行以独立的中介机构的身份参与创业投资基金的托管和监督,制约和审计资金的流向,保证创业投资基金的专款专用。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可以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托管费用。(4)提供创业投资相关的中介服务。目前各个商业银行密切关注创业投资带来的机遇,纷纷推出了对创业投资一站式的中介服务,通过提供中介服务提升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盈利水平。 从整体上来看,由于受监管体制的限制、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以及商业银行自身等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广度和深度都比较低,参与方式相对单一,商业银行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不够,也难以获得创业投资带来的大量利润。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主要方式是贷款,但这种方式并不能很好的推动商业银行和创业投资的共同发展。加之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必然趋势,我国应当对当前的政策和制度进行创新,探索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新模式。 3 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风险分析 3.1 商业银行传统风险在参与创业投资中的表现形式 商业银行的传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当商业银行以直接投资模式参与创业投资时,对信用风险没有多大的影响,其主要体现在风险贷款模式中。当不涉及境外投资时,对汇率风险也不会有影响。所以,商业银行以直接投资模式参与创业投资将主要给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带来新的变化。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没有足够的现金来弥补客户取款的需要以及未能满足客户合理的贷款需要或其它即时的现金需求而引起的风险。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对风险企业进行的是权益投资,投资周期长,将长期占用部分银行资金,使银行的信贷资金规模减少,如果控制的不好,将有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的爆发。此外,风险企业多是未上市企业,股权缺乏流动性;而且如果投资失败,将给银行资金带来重大冲击。因此,参与创业投资将使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明显增加。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后对银行传统风险影响最大的一种表现形式。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由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商业银行持有的资产发生资本损失以及对银行收支的净差额产生影响的金融风险。利率风险主要源自资产负债的不匹配。在权益投资模式下,银行的负债多是计息负债,一旦利率上升,银行的负债加重,而权益资产不可能随利率调整而获得更多的利息收入。因此,这种不匹配可能会加重银行的债务负担,这样便会带来银行的利率风险。不过,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对利率风险的影响相对较小。 (3)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使商业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遭受损失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商品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不动产市场、期货市场等多种市场行情的变动程度。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不够健全,当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后,受多种市场变动的影响,可能会增加其市场风险。 3.2 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新增风险 当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后,除了会对自身传统风险产生影响外,还会增加一些与创业投资相关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逆向选择风险。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商业银行可能对风险企业和风险企业家的信息了解不够全面、真实、准确,只是聆听风险企业家的一面之词,而风险企业家提供的信息往往会过于夸张、不够真实。这种错误或虚假的信息会导致错误的选择,从而使选择的风险企业偏差,带来投资风险。这种错误投资可能会给投资后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包括技术上的可行性、产品的市场化、企业管理者素质等。这类投资风险体现在整个投资期。 (2)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指风险企业管理者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与投资者的目标产生偏差,从而侵蚀投资者的利益。企业经营者由于急功近利和从事一些高风险的获利项目,会导致创业投资的风险资本陷入困境。这类风险一般出现在管理者素质不高或者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的企业。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相一致,银行将不能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 (3)技术风险。 新技术能否通过研发得以成熟和完善,并达到应有的功能和效果,达到可商业化应用的程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是创业投资中最为突出的一种风险。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同样面临着技术上的风险,包括技术前景的不确定性、技术效果的不确定性、技术的外部环境风险等等。这主要体现在创业投资的初期。倘若技术上不行的话,创业投资只有失败,银行的风险资本也将血本无归。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而使银行投资面临亏损的可能性,是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可行性与市场不匹配引起的。市场风险是导致新技术、新产品商业化和产业化过程中断甚至失败的核心风险之一。包括市场进入风险、市场容量风险和市场环境风险。这类风险体现在创业投资的成长期和扩张期,这也是银行的风险资本能否获得高额回报的重要阶段。 (5)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又称为经营风险,是指风险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经营失败所带来的风险。管理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管理团队身上,此外,企业治理结构、组织文化等也是影响管理风险的重要因素。银行参与投资后,主要是靠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的合理运作和管理来实现资金的增值能力。如果商业银行投资的是一个管理团队不佳的企业,就很有可能导致经营失败,面临管理风险。 4 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风险防范措施 由上述分析可知,商业银行以直接投资的模式参与创业投资时,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如何控制防范这些风险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风险控制方式,结合风险管理理论知识,对我国商业银行在参与创业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提出几点意见、措施。 4.1 设立“防火墙”,隔离创投风险与一般业务风险 由于创业投资固有的高风险特征,商业银行必须将创业投资业务和传统的存贷业务分割开来,独立运作。在资金运用方面必须通过设立“防火墙”进行严格的分离,创业投资不从一般业务中提取资金,而一般业务也不从创投基金中挪用,避免相应的风险影响,防止创业投资的高风险向存贷业务领域扩散。商业银行还可设立子公司或子部门管理创业投资基金,以保证创投的正常运作以及与一般业务的风险隔离。 此外,必须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从事创业投资的比例或资金规模进行限制,把参与的资金控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这样即使投资收益或损失导致资金量有大的波动,在乘以这个比例以后,也不会对商业银行造成重大冲击,达到一定程度控制风险的效果。 4.2 成立创投管理部门,避免和减少逆向选择风险与道德风险 为了便于创业投资业务的管理,商业银行可成立专门的创业投资管理部门,研究、协调与管理商业银行的各种创投业务。商业银行从事创业投资前,必须对投资对象进行详尽的调查,调查对象及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层、已经向这些企业投资的风险投资公司、企业的财务公司、法律顾问、现金流等。通过调查研究,对项目进行严格的把关,避免风险高而收益却低的项目,选择可行性高的企业项目,避免逆向选择风险。创业投资管理部门还将负责投资后对创投业务的管理工作,因此可以预防和减少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还应加强与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因为创业投资机构往往参与企业的经营程度较高,而且具备专门的人才,对风险企业的信息了解较多较准确。通过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准确选择投资项目。 4.3 进行组合投资,主要分散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投资风险 通过组合投资的方式,可以很好的分散风险。其包括不同企业、不同阶段、不同投资工具的投资组合以及分期投资等方法,具体如下: (1)不同企业的项目组合投资。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可对不同的行业进行投资,如信息与电子技术行业、软件与网络服务行业、生命科学行业、新型技术行业等。也可同时投资于多个企业,而不是集中于一个企业,以避免一个企业倒闭时全部资金的流失。 (2)阶段组合投资。创业投资不同阶段的风险大小不一样,所以商业银行应对不同阶段的项目进行组合投资,以综合风险。也可以通过规避风险较大的投资阶段(如种子期、初创期),选择风险较小的投资阶段(如成长期、扩张期和成熟期)来实现风险的规避。 (3)投资工具的组合。创业投资的投资工具除了债权、优先股和普通股外,还包括可转债、可转换优先股和认股权证、期权等,不同的投资工具有不同的特点。通过这些工具的组合运用,可以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分享投资成功的巨大收益。 (4)分期投资。即周期性的提供风险资本,分阶段为风险企业注入资金,而不是一次性的注入。通过分期投资,一方面可以避免一次性投资过多而造成的重大损失,另一方面也能激励被投资企业完成各期业绩指标。 4.4 实行联合投资,转移、分散各种传统风险和新增风险 集合多个投资者,联手进行投资活动,可以转移分担投资的风险。商业银行可以联合其他银行金融机构对同一企业进行投资,以分散风险。也可以和创业投资机构联手进行投资,如硅谷银行的投资前提是有创业投资支持的公司,这也是一种联合投资的表现。 联合投资可以是两个机构之间的联合,也可以是多个机构之间的联合。 联合投资是风险损失和风险收益的一种分摊。在联合投资中,风险的分摊意味着风险的一种转移,风险转移又必然伴随着收益的分摊与转移。 4.5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和管理风险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和管理风险,在投资之后,商业银行还应积极参与风险企业的经营管理,参与方式可以是参加董事会以及向风险企业监事会中派出财务监事,随时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管理层素质进行监督和评定。这样可以监督和控制风险企业的决策,帮助风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在内部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商业银行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使风险企业家的努力方向与商业银行的投资目标相一致,实现资本收益。还应加强监管力度,防范道德风险。 5 总结 由于受监管体制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采取风险贷款方式,参与程度比较低。然而,混业经营将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加之我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对创业企业进行权益投资将是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的必然趋势。因此,本文就商业银行以直接投资模式参与创业投资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问题进行了分析。然而,本文只是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定性层面的分析,研究深度比较浅,对具体分析中的模型方法等还有望做进一步的研究。 探讨创业投资风险管理:农业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综述 一、人才问题:缺乏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 人才是农业科技创业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由于我国创业投资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发展不成熟,目前多层次、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少之又少。一方面,缺乏创业企业家,未形成创业企业家队伍。很多商业案例充分说明:一流管理与二流技术结合,可以获得成功;一流技术与二流管理结合,则极可能失败。另一方面,缺乏既懂高新技术又能开拓市场,敢冒风险寻求高额收益的综合型投资者。我国存在不少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但由于我国的市场开放时间不长,以往高等院校的专业分工过细以及现行的人事管理体制和教育体制等,不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所以目前能满足创业投资要求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很少。 二、运作问题:科学管理运作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运作机制不完善,随意性强。首先,风险投资管理未按照风险资本的办法管理,存在“首长贷“”人情贷”现象[3],未建立对投资对象系统的筛选和评估体系,资金利用率较低。其次,面对各种风险管理机制,创业投资家对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投资后不再关注企业经营管理,缺乏规范的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使得农业科技企业不能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不能满足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需求。再次,公司治理机制不合理。农业科技企业国有投资比例一般在70%以上[4],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少数大股东掌握着实际权力,其他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这些系列问题严重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公司还存在管理体制陈旧、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创业投资作用的发挥。 三、中介机构问题:中介服务机构不完善 近几年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迅速,但是有实力特色并与农业科技创业投资相匹配的中介机构还未真正形成。中介机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多数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独立公正性和科学权威性差,它们往往只是提供价值较小的参考信息,造成资源浪费。二是中介机构信用缺失。我国对创业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和准则较少,虽然2005年出台了《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暂行办法》,但是关于创业投资中介机构的管理未做规定。中介机构缺少统一规范的执业标准,致使中介机构缺乏信用认知度,增加了交易成本[5]。三是中介机构中涉及创业投资业务的较少,对农业科技的创业投资业务更少,大概只占2%~3%[6]。再加上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对创业投资的研究,阻碍创业投资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发展。 四、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 加大融资支持,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银行资金。为鼓励银行资金进入农业科技领域的创业投资行业,我国政府可以借鉴美国SBA(小企业管理局)采用“杠杆融资”的模式来引导银行富余资金参与创业投资[7]。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民间投资,充分利用民间的闲置资金。培养我国居民的风险投资意识,减少对个人、企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参与风险投资的限制,让更多的民间资金融入到农业科技创业投资领域,扩大民间融资的渠道,丰富融资的多元化,实现了双赢。再次,健全资本市场,减少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OTC)与发达资本市场的差距,早日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降低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门槛,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海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同时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积极引进国外资本从事风险投资业务,拓宽投资领域。 (二)畅通资本退出渠道 风险项目退出渠道不畅通是制约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障碍之一。有效的资本退出是创业投资成功的基础,成功退出意味着从一个项目退出后可以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去,循环推动高新科技成果不断转化,从而实现高额回报。根据先进发达国家经验,公开上市是资本退出的主要形式,在美国约有30%的风险资本采取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8],因此我国要加快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尽快开设创业板、国外二板市场或香港创业板上市,设立和发展柜台交易和地区性股权转让市场,为规模较小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转让和交易市场,并充分利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并购方式,积极培育投资银行,充分发挥其在资本市场中的中介作用。要完善法律制度,对私募市场进行规范,并放松对股权回购、清算退出、买卖上市等场外交易的限制。 (三)培养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 创业投资跨越科技与金融两大领域,涉及评估、投资、管理、审计和高科技专业知识等多学科,实践性、综合性强[9],需要具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金融投资知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具有国际视野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和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当下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尤为重要。首先,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快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对其提供优厚的薪资待遇,加强人才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拓视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其次,推动教育改革,加强与国外农业科技创业投资企业的合作,学习先进的知识和管理经验,培养在农业科技、管理、金融和法律等方面具有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再次,高薪聘请国内外优秀的专家来企业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著名创业投资机构及专家到企业内部交流和座谈。 (四)完善创业投资运作机制 为了保障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的顺利进行,改革和完善创业投资运行机制是关键。要加强对农业科技创业投资的科学管理,建立一套严格的、适应我国国情的农业科技创业投资资金管理制度,构建农业科技风险项目的筛选、评估体系,提供系列化管理和增值服务,合理利用各方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视,制定运营管理规章制度、产权保护制度和先进的信用体系,减少交易成本和投资风险,使创业投资在农业科技领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农业科技企业健康发展。必须调整、改变农业科技企业的股权结构,降低国有股比重[10],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增加控制权在市场的竞争。要建立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规范农业科技企业行为,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完善中介机构服务体系 完善的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建立一批适合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中介机构,如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农业科技项目评估机构、投资顾问公司等。提升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专职服务于农业风险投资,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流通,使之更好地为农业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服务。二是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政府应健全中介机构在农业科技创业投资方面的法律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用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明确中介机构的职能,约束中介机构的行为,使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改变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混杂以及机构人员信用缺失的现状,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三是加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知识、较强管理能力的高素质员工,为农业科技企业创造更多的交易机会。 作者:苏明明 王建中 高祥 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商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 长城学院 探讨创业投资风险管理: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性质的创业投资越来越多,需要对创业投资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才能确保其经济效益。一般情况下,创业投资产生的风险是来自财务、技术、市场等多个方面,因此,企业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需要有一定针对性,才能真正促进投资企业长远发展。本文就创业投资的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创业投资的风险管理策略,以推动投资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创业投资;原因;风险管理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剧的新形势下,创业投资受到了很多人士的关注,给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带来很多动力,对于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对创业投资的风险管理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有利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对于降低创业投资的风险性有着极大作用。 一、创业投资的风险产生的原因 对创业投资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其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创业投资选项方面在进行创业投资选项的过程中,其风险主要来自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两个部分,其中,客观因素带来的风险主要是信息方面。在各种信息技术不断推广的情况下,其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增加创业投资的风险,致使创业投资主体无法获取可靠、准确的信息,从而无法制定可行性的应对策略。所以,创业投资需要加强信息质量的管理,才能避免创业投资风险过大带来严重影响。与此同时,主观伊苏值得是创业投资开始前,项目的选择需要由金融、技术、法律、财务等多个方面的专业人士进行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投资目标可行。但是,参评人员综合能力不够高、对市场走势判断不够准确、相关技术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大大降低创业投资选项的科学性,最终增强创业投资的风险性。(二)创业投资过程方面对创业投资过程进行全面分析发现,其产生风险的原因主要来自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种子期。在创业企业的整个发展中,种子期的风险最大、困难也很多,主要是来自财务和技术两个部分,特别是技术选用带来的风险,必须注重新技术的科学运用,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创业投资。二是,导入期。在这个时期,创业投资最需要考虑的是产品的二次开发、市场定位、企业的初步经营模式等,特别是产品开发是否符合市场需求,给创业投资带来很大风险。三是,成长期。在这个时期技术的变化速度非常快,产品的设计已经全部完成,不但可以进行规模化的生产,还能更好的提高产品质量。因此,这个时期的风险主要是市场带来的,必须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四是,成熟期。这个时期是创业投资变得比较成熟的阶段,企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且,创业投资也带来了一定利润,因此,创业投资面临的风险已经较小,需要保持风险管理的持续性,才能避免创业投资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 二、创业投资的风险管理策略 在创业投资过程中,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与所能获得的收益通常是成正比关系的,如果风险较大,则企业有可能获得更高的利润。因此,在创业投资面临巨大风险的情况下,创业投资企业必须最有效的控制和规避来自市场、技术、产品等多方面的风险,才能真正实现风险规避,最终提高企业创业投资的成功率。在实践过程中,创业投资企业必须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才能在选择最合适的项目的基础上,确保企业能够获得最大收益。目前,创业投资的风险管理策略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创业投资前期的风险管理策略由于创业投资前期的风险主要是各种信息不确切、不准确等引起的,会给创业投资的后期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因此,在这个时期,创业投资的风险管理主要是确保企业可以获得更多、更完整、更可靠的信息,才能真正提高创业投资的风险防范能力。在实践过程中,创业投资项目的合理确定,可以通过对商业计划书进行科学分析,并依靠中介机构的帮助、专业队伍的评估等,才能确保企业能够获得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准确的真实信息。与此同时,在对创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考察的时候,需要对被投资企业的企业家进行评估,尤其是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等,才能真正保障创业投资的合理性、可靠性,最终降低创业投资的资金风险、失败率等。根据创业投资前期的整体情况来看,风险管理应采取的具体投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分散投资方式。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创业投资的风险性比较高,因此,企业在某个项目中的投资不能超过整个创业资本的10%和20%之间,对于提高创业投资的成功率有着重要作用。二是,跟投投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项目的全部参与人或是部分参与以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内部部分员工不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所带来的损失,对于保障创业投资的利润有着极大作用。三是,分段投资方式。在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进行投资,将资金分阶段的投入到项目中,不仅可以避免企业资金损失较大情况出现,还能给是否继续进行投资提供一定可靠参考。四是,辛迪加投资方式。在进行创业投资时,几个企业对同一个项目一起进行投资,通常被称作是辛迪加投资方式,在很多情况下被看作是有效防范风险的重要投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资金不足情况引起的投资失败问题出现,最终提高项目的市场竞争力有着极大作用。(二)创业投资过程的风险管理策略随着创业投资的不断进行,各种因素带来的风险给创业投资带来很多困难,特别是创业投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问题,因此,加强创业投资过程的风险管理,采取最合适的风险规避策略,对于提高企业的投资利润有着重要影响。在实践过程中,需要采取的策略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1、金融工具的合理选用和科学运用目前,创业投资过程中必须常用的金融工具主要是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与创业投资的经济效益有着极大联系。其中,可转换优先股的金融工具指的是将企业投资的股份设定为可转换优先股,以获取固定的股息,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发生改变,其也不会发生变化。同时,还能拥有比其它股东优先获得领取股息的权利,如果出现企业破产的情况则能优先提出相关要求。根据我国创业投资的相关规定来看,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享企业在快速发展阶段所获得收益,是将创业投资风险转移到创业家身上的有效途径,已在有效约束和激励创业相关人员的基础上,实现创业投资风险的合理规避。与其相比,可转换债券的金融工具是通过创业投资机构的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照一定的要求和规定将贷款金额转换为企业的股权,因此,需要事先将转股的实践、价格计算方法、价格等约定好。在实践过程中,如果企业进行创业投资选择的金融工具是可转优先股,一般是不具备投票表决权的,则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创业投资风险。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创业投资企业需要将表决权的相关条款附加在投资契约中,不但要拥有和普通股一样的表决权,还必须具备优先股加超额投票权、重大问题的否定权等,才能确保创业投资企业拥有足够的控制权,对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2、创业投资后续管控的有效加强在企业创业投资的过程中,需要对后续管理进行有效加强,注重各种信息的质量、技术与市场等带来的风险,才能促进企业内部结构更加完善,最终达到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的目的。在实践过程中,针对创业投资的项目派遣驻董事,并向总部及时汇报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才能确保相关监督机制的合理构建,从而实现企业对项目财务报表、采购数据、经营状况等的全面掌控。在创业投资项目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偏差情况或不遵守相关契约的问题,则可以更换总经理或派遣更专业的管理人员,以提高重大决策的可靠性和可行性,从而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降低创业投资面对的各种风险性。另外,企业创业投资也需要注重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最有效利用,通过增值服务的方式提升经济效益,也是加强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要途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创业投资的整个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风险,因此,根据创业投资的具体情况,注重前期和后续的管理,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考虑的情况下,促进企业创业投资利润不断提高,最终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卢显文 单位:丽水广播电视大学
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探讨篇1 1.幼儿教育内涵 (1)幼儿教育的含义 幼儿教育是指对年龄阶段为3~6岁的幼儿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广义的幼儿教育是指一切能够对幼儿身体及心理成长,主要包含情感、认识、性格等方面发展能产生良好影响的有目的的教育教学活动,如通过专门机构的幼儿教育、社会幼儿教育及家庭幼儿教育的思想、体育、语言、认识环境、图画、手工、音乐、计算等指导下,幼儿能够自主进行家务劳动、娱乐活动及参加社会活动等,这样的幼儿教育称为广义的幼儿教育。而狭义的幼儿教育则特指幼儿园和其他专门开设的幼儿教育机构的教育。幼儿园教育在中国属于学校教育系统,和学校教育一样,幼儿园教育也具有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所没有的优点,如计划性、系统性等。幼儿园教育以幼儿园教师为主要对象,致力于宣传党和国家的幼儿教育政策,反映幼儿教育研究与改革成果,交流幼儿园、托儿所、家庭教育经验,介绍国内外幼儿教育信息,提供幼儿教育活动材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幼儿教育的含义没有十分具体的标准定义,具有多样性特征,可以被理解为是对3~6岁这一年龄阶段儿童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也可以被理解为是对0~6岁这一阶段儿童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但是不管针对哪一年龄段的儿童进行的幼儿教育,也都需要社会、幼儿园及家庭的相互配合,在三方共同的努力下才能有效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 (2)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概述 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主要是指将小学的管理标准、课程资源、教学方式、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及教学评价等融入幼儿教育教学活动,使整个幼儿教育教学活动逐渐呈现出状态化及教学化特征,长此以往,形成一种极具功利性的错误教育倾向及扭曲的教育现象。现阶段,我国的农村地区也逐渐加强了对幼儿教育的重视,创办了越来越多的幼儿园,但是这些幼儿园在发展的过程中,都受到了来自社会、幼儿家长及幼儿教师等错误幼儿教育思维的制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小学化现象。主要体现在实际的幼儿教育教学活动中,幼儿教师采用小学化的教学方式,将大部分的教学时间都用于提升幼儿的学习技巧及知识掌握上,这样的教学理念及教学方式都对幼儿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是不符合幼儿成长规律的错误教学行为。 2.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对幼儿造成的影响 (1)不利于幼儿的成长发育 处于学龄前的幼儿是初步形成其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初步形成良好学习习惯的关键时期,但是处于这一时期的幼儿各个器官和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且不具备自我管理意识,自控力较差,所以如果在幼儿教育教学活动中强制性地要求幼儿进行常规化学习,会给幼儿造成心理和生理上的压力,引起幼儿的反感,不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发育,所以农村幼儿园教学活动必须要在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开展和进行。 (2)遏制幼儿的个性发展 处于学前阶段的幼儿心智尚未发育完全,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及探索欲望,且还未形成系统的学习能力,所以小学化的幼儿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利用强制性的方式锻炼幼儿听、说、读、写的能力是错误的观念,这不仅使幼儿丧失了游戏的时间和权利,还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幼儿的创造性、主动性及探究性发展。另外,过早地要求幼儿背负学习压力及沉重的作业负担,会导致幼儿活泼好动的天性受到压抑,在成长的过程中难以形成乐观、积极且向上的健康人格。 3.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形成的原因 (1)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较低 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的第一负责人,不仅肩负着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重任,还承担着整个幼儿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决策、制定、规划及落实的责任,所以幼儿园园长对待幼儿教育的态度是决定农村幼儿园在教育过程中是否存在小学化现象的重要因素。在农村,一些幼儿园园长对幼儿教育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认识度不高,且缺乏相关的重视,忽视了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意义和内涵,这是造成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形成的主要原因。 (2)幼儿园教师的综合能力欠缺 幼儿时期是人在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对幼儿的性格养成、智力发展和创造力形成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能力及专业的技能知识水平,谨慎把握这一幼儿成长的黄金时期来开展幼儿教育教学活动。但是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因为农村学校的发展较慢,待遇不高,幼儿教师岗前培训机会不多,即使有专业能力强的幼儿教师,在农村幼儿园简陋的环境下,幼儿教师也难以发挥出其授课优势;一些幼儿教师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认识存在误区,普遍认为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只是对幼儿进行小学教育的普通教导方式,没有必要专门学习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相关知识及技术指导,更没有意识提升自身相关的教学能力,并且幼儿教师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提升幼儿知识及技能的掌握方面,没有深入了解幼儿的实际需求。 (3)幼儿家长存在滞后的教育观念 在农村,大部分的幼儿家长对幼儿的学前教育认识浅薄,且受到传统教育观念及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单一地认为学前阶段的幼儿教育也应该以培养幼儿文化知识及学习能力为主,这些知识技能的储备能够为幼儿顺利步入小学奠定基础,在观念上支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小学化教育,不愿意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所以在面对实际的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开展这一问题时,都保持刻意回避或直接忽视的态度。家长忽视了幼儿教育教学活动会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性,错误的教育观念导致幼儿教育教学活动难以顺利开展。 (4)缺乏相关的幼儿教育设备设施 农村幼儿园由于距离城市较远,经常存在硬件设施配备不到位的现象,因为相关活动设备设施的耗材对农村幼儿园来说想要及时补充都是十分困难的,且长期使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简陋的幼儿教育设备设施难以支撑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这也是导致幼儿园小学化的原因。 4.改变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教学的策略 (1)增强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视程度 在农村的幼儿园中,为改变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首先就要从提升幼儿园园长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视入手,以此为基础改变整个幼儿园的教学风气。幼儿园园长作为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主要引导者及监督者,应该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提升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认识,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认真和深入地学习,始终保持对幼儿教育事业的热爱,积极研究和进修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支持力度,以自身为模范带动幼儿园教师充分认识到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意义,积极鼓励幼儿园教师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在此基础上,幼儿园园长也可以定期举办一些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培训会及交流会,组织全园的幼儿教师积极参与,邀请村级以上的优秀幼儿教师到农村幼儿园分享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安排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及协调能力强的幼儿教师对能力较弱的幼儿教师进行指导,这样的方式不仅能为幼儿教师营造一个全园学习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知识的氛围,还为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实际开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幼儿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创造了条件。 (2)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幼儿教育设备设施 为改变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幼儿园单方面努力是不够的。相关部门要提升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视,结合现阶段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及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的实际情况,在幼儿教育财政的支出方面做出调整和优化,为农村幼儿教育提供个更多有利条件,使幼儿教育教学活动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处理闲置幼儿园不动产、发动社会捐助等渠道筹备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幼儿教育的设备设施。在此过程中,政府在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增强经费支出的同时,也要不断完善幼儿教师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尽可能满足教师对于文化和生活上的需求,让幼儿教师全身心地投入幼儿教育教学活动中,积极转变功利化教育的错误观念,有效避免出现农村幼儿园的小学化现象。 (3)以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前提 为改变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幼儿园方面要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教育保育工作,对幼儿一日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安排。幼儿教育开展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所以定科学的教育保育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具体来说,幼儿园方面要有明确的教学与教学目标,且保持与教学计划及教学内容相一致,提升对幼儿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整体教育,不能“厚此薄彼”。另外,幼儿园方面也要结合学期计划、月计划及周计划为幼儿设计与之相匹配的教学氛围,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主题,以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前提灵活采用集体、小组等多元化方式,提升幼儿的身体健康情况,激发幼儿的学习积极性,养成良好的品德与习惯,这样的方式更有助于促进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 (4)因地制宜,保证足够幼儿教育教学活动时间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明确指出:“要正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所以为改变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需要农村幼儿教师对此概念进行深入解读,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结合幼儿贪玩好动的天性,及喜欢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游戏和学习的性格特征,为幼儿提供充足的活动时间及足够的活动场地,以此提升幼儿的参与积极性。另外,在农村幼儿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因为幼儿的认知水平及学习能力都不相同,教师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游戏和学习的时间,制定幼儿教学活动时间及空间的要求,充分了解和掌握幼儿参与教育教学活动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幼儿的个性差异及兴趣爱好,规划合理的教学活动时间和场地。确保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场地及时间的有效性,真正发挥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意义,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避免出现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另外,因为农村幼儿园的相关设备实施较为匮乏,教师可以结合农村特有的地理环境资源及相关人文风俗等开展农村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例如,开展户外游戏活动时,以“送给妈妈的礼物”为活动主题,在对这一教学活动进行设计时,教师就可以引导幼儿抛开传统的母亲礼物形式,结合自己母亲的喜好亲自动手制作一个礼物,如画一幅妈妈的画像,用自己的项链、手串等为妈妈制作一个胸针,利用田间的花草为母亲编造一根手链等,这样的形式更具有新意,既激发了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拓展了幼儿的思维,也能有效培养幼儿的感恩之心,让幼儿在未来的生活及学习之中对父母更加感恩,这些都是避免出现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的有效措施。 (5)优化幼儿园教师的师资队伍建设 在加强师资培训方面,可以通过开展教学活动研讨会,将农村幼儿园教师的教学重心转移到幼儿教育教学活动中来。首先,幼儿园可以组织全体教师参与教学活动设计,鼓励教师编写多元化的幼儿教育教学活动方案,提升教师对教学活动的重视,并结合教师的活动方案展开探讨,共同研究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主题、流程、形式及目的等,潜移默化地提升幼师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视程度及活动参与责任心。其次,要想有效开展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幼儿园还要注意提升幼儿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及综合能力,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由专业教师定期对其他幼儿教师进行培训,或组织一些游戏技能比赛等,丰富幼儿教师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认知。最后,幼儿教师自身也要学习和研究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相关理论知识及技能,提升自身的组织策划能力,不断完善自身的综合能力,承担起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责任。另外,为避免农村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出现,可以对农村幼儿教育的课程教材进行统一科学的编制,因为农村幼儿园的一些客观条件限制,导致其发展建设远不如城市幼儿园,不能按照相关的国家幼儿教育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幼儿教师在教学方面没有树立正确的教育意识,导致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明显。对此,相关教育部门就可以结合实际的农村幼儿教育特征、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及当地村落发展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完整且合理的课程教材及相关教育体系,为农村教师开展幼儿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理论保障,以帮助幼儿教师找到正确的幼儿教育方向,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积累更多的教学经验,从根本上避免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的蔓延。 (6)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观念 在农村的幼儿园中,为改变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一方面需要政府、幼儿园及幼儿教师的努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幼儿家长的鼎力配合和认同,所以幼儿园及幼儿教师就需要积极与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传输正确幼儿教育观,引导家长正确地认识幼儿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及游戏观念。例如,幼儿园可以组织家长观看专家讲座,让幼儿教师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内涵及本质有初步的了解,帮助家长纠正错误的教育观念。在此基础上,幼儿园可以多组织一些亲子类型的幼儿教育教学活动,让家长真实地参与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切实感受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给幼儿带来的欢乐和成长,打消家长担心幼儿户外安全问题及过度保护幼儿的心态,这不仅促进了亲子间的交流和沟通,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同时也使家长形成了正确的教育观,有助于促进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7)强化幼儿教育沟通渠道,合理应用网络优质课程 在农村幼儿园中,受到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导致农村幼儿园的师生资源都很短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上的整体水平偏低。针对这一问题,在改变了政府、幼儿园、幼儿教师及幼儿家长对待幼儿教育教学活动认识的基础上,幼儿园方面还可以通过利用网络优质课程弥补农村幼儿教师的不足,课程开展不齐的短板。当代是网络信息化时代,针对农村幼儿园出现小学化现象的现状,可以建立农村幼儿园与市级以上幼儿园之间的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市级以上优秀幼儿教师将自己授课的整个过程录制下来上传到网络信息平台上,分享自己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也可以让其他幼儿教师在视频下方留下宝贵意见,并分学科、分层级地将视频资源进行整合分类,幼儿教师与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达到资源共享的教学目的,为农村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发展添砖加瓦。 5.结语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花朵,那么幼儿就是祖国花朵的萌芽。一个人在幼儿时期,就要打好优秀的行为基础,所以在幼儿园时期,教师要正确帮助、正确引导,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更新教学管理方法,有效地帮助幼儿成长。因此,在农村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视,通过多方面的协调,制定可行的发展策略,避免出现农村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不断提高幼儿的综合素质。 作者:李红霞 单位: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第三幼儿园 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探讨篇2 众所周知,幼儿园是幼儿初步认识世界的地方,是幼儿一起玩耍、享受童年快乐的场所,更是幼儿释放天性的“天堂”。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文凭”的重要性,不少家长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了幼儿的学业成绩方面,再加上教育焦虑的下移,一些幼儿园表现出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而“双减”政策的颁布,为幼儿减轻学习负担指明了方向,更为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敲响了警钟。因此,文章将对“双减”政策进行简要解读,探讨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表现,分析导致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原因,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提出扭转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有效策略。2018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了国内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重的问题,并规定禁止在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和英语等小学教育的内容。《道德经》中讲“道法自然”,也就是自然万物都有着自身运动的规律,需要做到“无为而无不为”,尊重自然发展规律、方能实现健康成长。幼儿园“小学化”教育是一种“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直接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幼儿的生理与心理发育,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双减”政策针对3~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提出了治理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活动,有效遏制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的发展,为促进幼儿教育生态良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双减”政策解读 “双减”政策是《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简称,于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直指义务教育阶段儿童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重的社会问题,注重减轻儿童的作业负担,让儿童在繁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专业素质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学校和家长都在采取有效的方式来提升孩子的学习成绩,幼儿园是小学教育的基础,“赢在起跑线”等片面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幼儿园的教育也逐步变得“小学化”,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更是承担着繁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使相当一部分学生失去了本属于童年的快乐和童真,同时家长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直接影响着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双减”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是坚持教育公益属性的必然选择,也是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它有效消除教育功利化、市场化、短视化的问题,通过减轻幼儿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让幼儿能大胆想象、快乐创造,才能实现身心健康成长的目标。 二、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表现 毋庸置疑,教育是一个自然有序的过程,需遵循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急于求成和盲目推进的教育模式会对孩子们的成长与发展产生很大的消极作用。结合自身教学经验发现,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小学化”。幼儿教育“小学化”是多年来存在的不良现象,受到社会、家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教学内容“小学化”是最主要的表现。教师通过排课表的形式来开展集体教育活动,甚至制定了小学化的学习内容,引导幼儿采取死记硬背的方式学习知识,尤其是汉字书写、古诗背诵和加减运算等小学阶段的知识,本应该出现在小学课堂中的知识,却在幼儿教育活动中出现,与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不适应,直接挤占了幼儿园的游戏活动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幼儿童年的快乐,影响着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的教学,不利于幼儿的全面发展。二是教学形式“小学化”。在人才竞争逐步加剧的新时期,“从娃娃抓起”“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成了部分幼儿教师和家长认同的观念,为了更好地促使幼儿学习和接受小学阶段的知识,教室内的整齐桌凳、讲台和黑板都是小学化的特征,在具体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幼儿老师甚至总是在不同环节约束幼儿的行为举止,定下了不同的规矩,若是违反,还有可能遭到一些小的惩罚或者批评,剥夺了幼儿美好的探索、体验空间,制约着幼儿个性化思维和探索性意识的发展,难以促使幼儿形成健康的思维品质和个性特征。 三、导致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原因 (一)应试教育思想根深蒂固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幼儿教育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幼儿的入学率和幼儿园数量也呈现出逐年增加的态势,为幼儿的健康成长营造出了良好的条件。良好的幼儿教育,将更好地促进幼儿学习品质、道德意识的发展。在高考指挥棒的作用下,应试教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导着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竞争的逐步加剧,传统应试教育思想也开始向学前教育领域蔓延,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也变得日益普遍,过于追求眼前的教育效果,却忽视了幼儿发展的自然规律,在幼儿教育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拔苗助长”的现象,急功近利的心态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形成。与此同时,应试教育是以成绩作为衡量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长期存在的应试教育理念在各个阶段的教学中影响深远,也直接导致了幼儿教师对幼儿个性与天性认识的不足,习惯于采用“灌输式”“填鸭式”的模式开展教学活动,以此来让幼儿掌握更多的知识,如让孩子们背诵故事、做算术题目、默写单词等,都是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体现,也是传统应试教育思想在幼儿园阶段带来的影响。 (二)家长教育焦虑推波助澜 受到教育焦虑“下移”的影响,绝大部分家长唯恐自己的孩子落后其他孩子,一味地让自己的孩子学习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提升孩子在学业方面的竞争力。受到传统应试教育理念和社会教育焦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现在的家长看来,学习文化知识是幼儿成长历程中的重要任务,唯有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进入更好的小学学习,为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甚至错误地认为孩子学习了文化知识,能读、写、算才是教育的效果,部分家长在幼儿的卧室或者其他区域,专门为幼儿布置了学习角,从语言和行为方面引导幼儿学习知识,而忽视了幼儿学习兴趣和个性特征的开发,让幼儿长期成长在充满学习压力的环境中,不符合幼儿的自然发展规律,这将直接影响幼儿良好品质的形成。另外,相当一部分家长在培养幼儿时,过于追求眼前利益和效果,在幼儿教育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拔苗助长”的现象,直接违背了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不利于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针对幼儿园而言,家长们的教育思想成为他们幼儿园选择评判的重要标准,幼儿园唯有迎合家长的教育需求,才能得到更多的生源、促进自身幼儿园的发展,在无形之中助长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普遍性和广泛性。 四、“双减”政策下扭转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策略 (一)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育儿观念 “双减”政策的落地,旨在减轻儿童的学习负担和学习压力,促使孩子们享受快乐的童年,对于扭转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有着很大的参考价值。幼儿老师作为专业的学前教育工作者,需要正确地看待幼儿的成长和发展,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关于幼儿教育的要求。《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五个方面描述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对每个阶段的孩子提出了教育指导要求,也就是3~4岁、4~5岁和5~6岁的幼儿应该学会什么与应该做什么,同时针对3~6岁三个年龄段幼儿的教育与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在增强自身专业素养的同时,认识到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表现及对幼儿的成长带来的影响,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有意识地扭转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营造出良好的条件。家长的教育观念直接影响着幼儿园的生源与教学方式,在“双减”政策背景下,若想改变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必须要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通过开展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专题培训活动,改变家长以幼儿掌握知识多少来评价幼儿园教学质量的现象,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立家长交流群,利用视频等方式向幼儿家长普及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危害,促使广大家长深刻地意识到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潜在危害,端正自身的教育态度,在幼儿期着重培养孩子们的学习习惯和兴趣,同时在家庭生活中营造出轻松、愉悦的教学氛围,才能有效改善幼儿园“小学化”的现象。 (二)创新教学方式,注重幼儿品质培养 传统呆板、枯燥的教学模式不利于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我们要以“双减”政策为指导,切忌盲目地传授小学阶段的知识,给予幼儿更加宽松、愉悦的成长环境,注重幼儿学习兴趣和良好习惯的培养。我们根据幼儿的身心发展特征,组织实践性的主题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如组织“讲故事、听故事”活动,在向幼儿讲述《狼来了》这一故事时,在幼儿初步掌握故事情节后,幼儿教师可以提出问题引发幼儿思考:孩子们,你们觉得欺骗别人可以使自己变得快乐吗?通过这一活动培养孩子们认真倾听、问题思考和语言表达能力,这样更有利于培养孩子们良好的学习习惯。为了培养孩子们的阅读品质,我们将游戏精神与幼儿阅读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增强幼儿阅读的乐趣,并能为幼儿阅读能力的培养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孩子们对于文字的敏感性,幼儿天然的好奇精神可以在游戏中得到释放,并在游戏中通过孩子们的想象力构建阅读认知系统,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这对于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我们也可以将文明礼仪的培养渗透幼儿的一日生活中,引导幼儿在入园和离园的过程中践行文明礼仪,主动向老师、家长和小伙伴问“早上好”“您好”“老师好”,通过一日生活强化幼儿的文明礼仪习惯,增强幼儿的社会能力,相对于“小学化”的教学内容和形式,培养良好的习惯和品质,更有利于幼儿的全面、健康成长。 (三)聚焦立德树人,坚持以幼为本原则 “双减”政策的焦点是立德树人,幼儿老师需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健康发展的教育观念,促使幼儿教育回归立德树人的初心,让幼儿摆脱过重学习负担的束缚,逐步地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意识。如在母亲节到来时,教师鼓励幼儿的妈妈来幼儿园接孩子,并通过校园广播播放《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曲,鼓励幼儿向自己的妈妈唱这首歌曲,鼓励幼儿说出自己对妈妈的爱,在生活化的情境中,培养幼儿热爱妈妈的情感意识,更有利于和谐家园关系的形成,增进幼儿与家长之间的情感交流。同时,为了培养幼儿保护环境、爱护生态的意识,在花园内做一些保护环境的标识和漫画,如“别踩我,怕疼”“不随处丢垃圾,做一名好孩子”等等,让幼儿在学习和自由活动之中,自觉地注意自己的行为,有效培养幼儿爱护环境的意识。幼儿有着很强的榜样意识,希望得到老师和其他同伴的认可,为了在校园内形成浓厚的德育氛围,强化幼儿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教室内开辟“我是小小明星”主题墙,定期引导班级内的幼儿评选出自己心中的好学星、助人星、勇敢星、卫生星和守纪星,并将获得“我是小小明星”称号的幼儿照片张贴在主题墙上,利用榜样的力量来影响幼儿,从而让幼儿德育在“双减”政策背景下绽放光彩,让幼儿在“双减”政策背景下快乐、健康成长。 (四)完善自身素质,关注幼儿健康发展 幼儿教师的职业素养对于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幼儿园的发展有着很大的作用,幼儿教师是与幼儿接触最为亲密的人,一举一动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幼儿的行为,特别是在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方面,教师更需要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水平,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对舞蹈、音乐、心理学和美术教育知识的学习,注重艺术教育课程的开展,只有掌握了丰富多彩的教学技能,才能为打造“多彩幼儿课堂”奠定坚实的基础,才能促使幼儿教育回归本位,促使幼儿享受多彩童年的快乐。幼儿园也可以组织幼儿教师统一学习、统一培训,也可以协同其他幼儿园建立“幼师教育教学协会”,鼓励教师们相互交流自身的教学经验,以实际案例分析幼儿园“小学化”带来的危害,以科学的育儿观念开展教学活动。另外,教育主管部门也需要对幼儿园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管,一旦发现幼儿园存在教育“小学化”现象,要给予幼儿园一定的惩罚,并在年度考核中明确指出,从而推动学前教育朝着更加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方向发展。五、结语总而言之,“双减”政策犹如教育事业的指南针,引导教育生态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面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新时期的幼儿教师需要认识到“双减”政策的内涵,深刻地分析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表现以及背后的成因,创新教学方式,有效转变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让幼儿体会到童年时期应有的天真与快乐,这样才能实现快乐成长的教育目标。 作者:王栋英 单位:江苏省扬州大学幼教中心 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探讨篇3 一、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小学化”倾向的表现及成因 二幼是2017年8月新建的一所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来源比较多元,以转岗的中小学教师居多,幼儿专业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在平常的集体教学活动中大多存在教育目标定位不准确,教学内容脱离幼儿年龄特点,教学过程中不以幼儿为主体、教师过多讲解、教学活动形式单一、幼儿操作探索内容少、过分强调纪律性等“小学化”倾向,严重影响了幼儿的健康发展。而且,此类现象在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普遍存在,乡镇园、民办园尤为突出,成为制约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造成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小学化”倾向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幼儿园管理欠规范 幼儿园管理者自身素质不高,观念陈旧落后,个别管理者甚至根本不懂学前教育,管理水平低下,管理方法简单,评价方式不够合理。有些管理者以中小学管理模式管理幼儿园教学工作,以学科知识掌握程度评价幼儿,以幼儿“考试成绩”为标准考核教师,导致教师盲从,在集体教学活动或多或少产生“小学化”倾向。 (二)教师专业素质偏低 转岗教师专业知识欠缺,保教经验不足,专业技能薄弱。在集体教学活动时存在目标定位不准、教学方法单一、教学过程中不以幼儿为主体、过多主导讲解等问题,导致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跑偏离题。 (三)活动时间安排不合理 教师不能正确认识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不能遵循幼儿接受知识的规律,导致幼儿实际操作、探索的内容少,有些教师甚至以计算和书写代替探索与发现,以分析讲解代替游戏益智,严重影响幼儿健康发展。 (四)家长教育观念落后 个别幼儿园为了迎合家长的需求吸引生源,将小学低年级的教育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管理模式、教学评价办法渗透于幼儿教育实践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也影响了健康的教育生态。 二、纠正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小学化”倾向的途径与策略 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二幼结合幼儿园实际,以促进教师树立科学保教观念为突破口,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理念,以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2],探索出了纠正“小学化”倾向的“情景引趣、幼儿为本、多维教学、拓展延伸、创新模式、共促发展”六种方式,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收到了积极成效。 (一)创设情景,激情引趣 情景式教学的核心在于“情”和“境”,以“情”为经,以“境”为纬。通过巧设富有感情色彩的具体场景氛围,让幼儿进入情境,充分调动幼儿的视、听、触等感受,使其相互沟通,产生共鸣,激发学习兴趣。例如,在开展“垃圾的家”活动时,教师事先在活动室创设出一个垃圾满地、杯盘狼藉的场景,让幼儿深入环境感受并设疑提问:“你们来到了哪里?看到了什么?感觉怎么样?”让幼儿身临其境,直观体验,亲身经历,在直观和形象思维中学习知识,获得经验。 (二)注重主体,以幼儿为本 一是妥善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准确把握幼儿的认知方式,站在幼儿的立场上,以幼儿能理解的方式呈现教学内容,以幼儿学的方式来考虑教的方法;二是充分利用生活中的教育资源,让幼儿体验生活的丰富、世界的神奇,形成探索精神,提升学习兴趣;三是让幼儿成为集体教学活动的主人,活动选材和设计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预设目标明确,本着创新与高参与的原则,避免少数人忙乎表现的情景,要使每个幼儿能在活动中充分展现自己。例如,一位教师开展集体教学科学活动“奇妙的影子”时,活动目标是通过探索活动让幼儿了解影子的发生、大小的变化,对科学活动产生浓厚兴趣。本节科学活动,从课程内容选择上尽可能贴近幼儿生活,因为幼儿对影子现象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因而教师充分利用了生活资源。在开展活动时,教师从皮影游戏导入激趣,让幼儿利用手电筒、身边的物体、小荧幕等材料自主探索影子的发生、大小等现象,幼儿兴趣高涨,课堂氛围轻松愉悦,目标达成度高。 (三)多感官参与,体验并感受 3-6岁儿童是以形象思维为主,决定了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形式要多样丰富、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兴趣,如形象生动的手偶、多媒体课件、色彩鲜艳的玩教具等,能充分调动幼儿多种感官通道,使其在听、看、摸、闻等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中获得经验和成长。以幼小衔接下的数学教学活动为例,教师将故事插入其中,幼儿在操作中探索数量的组合与分解,通过多感官感知图形和立体图形,抽象的数学变得具象化。幼儿会亲身体验到——数学是可以用来玩的:摆一摆、挪一挪,狐狸到底偷走了多少鸡蛋?数学是可以用来观察的:不同角度、不同发现,我的位置在哪里?数学是可以用来探索的:不同长度的数字纸条背后隐藏了什么规律呢?数学是可以用来做选择的:我更期待第几个上台表演,为什么?数学是可以用来做设计的:设计我的房间,如何空间布局,家具安置?形式多样且丰富的教学方式,打开了幼儿对数学学科的第一扇窗,发展了幼儿的数学思维。 (四)延伸拓展,想象创造 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要有拓展和延伸,从而更好地保证幼儿发展的完整性、循序性。它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缺少的,既可以延伸到下一个活动,将内容较多的活动分为几个活动来进行,各有侧重;也可以延伸到区域活动,将教学内容的教玩具投放到区域活动中,根据幼儿的需要去操作。对于绘本阅读,可以在阅读区提供相应绘本供幼儿再阅读、表演、讲述,达到阅读深入化的目的;还可以延伸到家庭、生活、社会等各个方面,实现家园共育,共同促进幼儿发展。如,在开展了集体教学活动“交通安全”后,让幼儿走上街道,认识斑马线、红绿灯等交通标识,将课程内容延伸到社会,使幼儿经验获得更直观化、生活化。 (五)转变观念,创新模式 1.发现兴趣点。浓厚的兴趣是幼儿积极参与的前提与基础,教师要注重观察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感兴趣的内容,实时生成教学内容,预设的教学内容要根据幼儿兴趣点及时调整。2.预设变生成。要求下功夫做到“三备”:备教材,备教法,备幼儿。备教材就是深刻研究教学内容,捕捉相关信息,确定教学的重点难点、深度和广度;备教法就是在解决“教什么”的基础上落实“怎么教”,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幼儿实际设计教法;备幼儿就是要充分了解幼儿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兴趣爱好、性格气质,从学习方式、学习习惯和思维特点入手,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3.提升有效性。通过教师组织的教学活动,让幼儿成为活动的主人,得到经验,获得发展。不搞“一刀切”,杜绝“齐步走”,承认个体差异,分层确定发展目标,设计多种游戏方式,让每个幼儿都得到符合自己实际的身心发展。4.以评价促发展。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遵循,摒弃书写、记诵、计算等评价维度,让幼儿评价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实践证明,“发现、预设、提升、评价”四步教学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作用,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有利于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能有效改变集体教育活动中的“小学化”现象。 (六)结对联盟,共促发展 天祝县2018年成立学前教育区域发展联盟,二幼牵头的第二联盟所属10所幼儿园之间通过集中研讨、实地指导、线上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共同参与研究,发现诊断集体教学活动中的“小学化”问题,改变集体教学活动模式,将“发现、预设、提升、评价”四步教学模式在各园推广和使用,提高了集体教学活动的有效性,让幼儿得到更好更全面的发展。通过共享优秀教学设计和案例,让教师在参考和使用的过程中达到学习、反思、提高的目的。我们在纠正集体教学活动“小学化”的同时,对办园行为、教育内容、评价方式、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小学化”现象也进行自查整改,达到了办园行为更规范,评价方式更合理,教育内容更科学,管理更规范的目的。 三、纠正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小学化”倾向取得的成效 (一)在一所公办幼儿园的实践结果 天祝县某公办幼儿园办园时间早,是省级示范性公办园。但近年来,由于教师老龄化严重,转岗教师居多,教师整体素质不高,部分老教师观念陈旧,也存在集体教学活动“小学化”现象。二幼与其通过两园互学共促、交流研讨,将改变集体教学活动“小学化”倾向的策略加以推广应用。一是为幼儿园实施游戏化课程创设必要的学习环境,从儿童活动的实际需求出发,合理规划室内外的空间,创设适宜的环境,切实满足每日户外两小时的活动需求;二是配齐配足各类玩教具,支持室内外各类自主探究性活动;三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抓好园本培训等多种方式的培训,转变教师理念,改变课堂模式,去除“小学化”行为。 (二)在一所民办幼儿园的实践结果 天祝县某民办幼儿园,现有200余名学前适龄幼儿就读。作为民办园,最大的问题在于师资力量薄弱,教师中社会临聘人员多,学历不高,素质不等。而且,还要迎合家长需求吸引生源,集体教学活动中的“小学化”行为尤为明显。例如,在联盟听评课活动中,一节集体教学课“保护牙齿”,教师设计的流程为:观看牙齿受损图片→讲解牙齿用途→讲解刷牙方法→活动延伸结束,整个活动中幼儿扮演听众的角色,只是坐着听,没有操作,没有体验,没有材料,小学化明显。在加入了二幼实施的游戏化教学试点后,借助已经形成的教学模式和策略,转变教师观念,提高教师素质,转变家长观念,优化管理模式,规范保教行为,对该园教科研工作、教师专业成长、办园质量的提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为今后保教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近两年,该园两位教师在市县级学前教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奖,幼儿园在学前教育区域发展联盟工作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三)在一所乡镇幼儿园的实践结果 天祝县某乡镇幼儿园现有教职工26名,设大中小9个班级,有280多名幼儿。园里师资匮乏,全为转岗教师,普遍年龄较大,专业性不强,工作量较大且繁杂,老教师扮演“看孩子”的角色,转岗教师扮演“小学老师”的角色。而学习应用二幼的集体教学模式后,该园逐步去除了“小学化”,改变了教学模式,教学效果明显提升。近年,该园教师在各级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10人次,多篇有关整治“小学化”倾向的论文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幼儿园在游戏化教学试点工作中成效显著,保教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声誉良好。纠正幼儿园集体活动“小学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任重道远。幼儿园应坚持走规范办园之路,可从改变集体教学活动着手,全面检视自己的教育行为,从教育目标、内容、途径、形式和方法等方面全方位去除“小学化”倾向,以“游戏化”治“小学化”,把游戏还给幼儿,把课堂还给幼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 作者:叶多杰才让 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 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探讨篇4 面对角色的突然转变,小学新生对小学学习、生活存在不适应情况,表现出适应困难,甚至厌学现象。厌学是指厌倦、厌烦学习,是学生对待学习的一种消极心理状态,包括学习兴趣的减弱或消失、学习动机的不足以及对学习活动和学校生活的逃避甚至是抗拒[1],厌学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焦虑的一个问题,这种厌学现象在每年入学的小学新生中较为常见,大约三至四成小学新生存在厌学倾向[2]。一年级新生厌学的主要表现有对学习厌倦、冷漠、失去兴趣、积极性普遍不高等,甚至会产生厌恶以及逃避心理,从而导致学业失败率较高,严重影响学生今后的学习与发展。小学新生厌学与幼小衔接教育“小学化”倾向有着较大关联。“小学化”倾向是指在幼儿教育的过程中,不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特点,向小学教育标准看齐的倾向[3]。这种倾向在教育目标、内容、方法以及评价等方面以小学为标准,是一种“超前”的教育,是一种幼小教育主体异化的结果。教育是一种快乐的事情,因此不能让儿童还未热爱学习时就产生厌恶学习的心理,下面从幼小衔接“小学化”倾向出发,分析其危害与成因,并提出防止“小学化”倾向、预防和克服小学新生厌学的建议,以助力幼儿持续高质发展。 一、幼小衔接“小学化”倾向的危害 幼小衔接“小学化”倾向看似能让幼儿提前学到小学的知识、提升一定阶段内的成绩,却依旧摆脱不了拔苗助长的问题,对幼儿的危害不容小觑。在“小学化”的教育中,教师用简单的强化、填鸭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忽视对他们快乐的游戏、好奇的探索等自我的建构,学习一些自己不感兴趣、不符合自身发展阶段的内容,幼儿虽然学会了一些拼音、计算等知识,却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形成“未上学就已厌学”的心理状态。过早灌输给幼儿这个年龄承受不了的知识与压力,不仅对幼儿的心理还会对幼儿的生理增加负担,久而久之导致幼儿的学习积极性降低,增加畏惧与厌烦心理。幼儿如果从小养成不爱学习甚至畏惧学习的习惯,其在进入小学之后会更加突出。格赛尔双生子爬梯实验也表明,在人身心尚未成熟之前对他们进行“超前”教育是无效的,提前学习的知识不仅不会让学生顺利适应小学的学习和生活,相反重复的内容学习不仅会使幼儿骄傲、自满,逐渐失去学习兴趣,甚至还会使幼儿产生懈怠与厌烦的心理,降低他们的自信心与自我效能感,导致幼儿出现人格问题,对其发展极为不利。 二、幼小衔接“小学化”倾向成因探析 (一)家庭方面 1.家长不当教育观念影响 家长的不当教育观念影响着幼小衔接“小学化”的形成。研究表明,家庭内的许多因素会对幼儿产生潜在的影响,父母教养观念、行为和方式等会对幼儿行为养成、技能培养和学业成绩等有着明显的预测作用,还会影响幼儿的认知与情感发展。家长的教育观念影响着幼儿衔接的效果,而其所持有的错误观念是影响幼小衔接“小学化”的直接原因。受我国长期存在的高考制度影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深入人心,“优异成绩单”成为普遍追求,不少幼儿家长认为孩子零基础入学容易跟不上小学进度安排,于是让他们提前学习小学基础知识,尤其关注拼音、运算和英语学科领域的学习,想让孩子更加轻松适应小学,反而成为“揠苗助长”式教育,加重了孩子的负担,制约幼儿培养良好学习习惯与兴趣,导致孩子对知识学习产生厌倦。 2.家园合作功能异化 家园合作是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家庭和幼儿园双方都作为施教主体,相互了解、帮助、支持和配合,在双向的互动、协作中为幼儿提供良好学习环境以及成长空间,从而达到幼儿全方位发展的过程[4]。家园合作的过程是一个双方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过程,家庭、幼儿园作为施教的重要主体,只有各自发挥自身的优势,才能发挥实际效用,促进幼儿发展,但家庭和幼儿园良好合作功能的异化成为减少和消除“小学化”倾向的阻碍。一方面受家长的强制观念影响,家长认为把孩子交到幼儿园,幼儿园就应当承担孩子的教育责任,家长们要求幼儿园提前开设小学相关课程,学习相关知识,如拼音、算数、英语等,一样也不能落下;另一方面,幼儿园则认为家长理应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幼儿园做好教育工作,双方观念的不一致导致教育难以发挥合力。在幼儿园尽力保护幼儿独特性之时,家长却在大兴应试教育之道,缺乏双方交流合作的良好教育机制,最终使得家园教育合力分化,加剧衔接教育不良影响产生。 (二)幼儿园方面 1.幼儿教师专业素质低下 目前,存在幼儿教师专业素质低下、无法满足幼儿实际发展需求的现象,对幼小衔接“小学化”具有重要影响。据调查,北京专任教师约有40%的缺口[5],因此对教师的学历水平与教学素养要求普遍偏低,甚至一些未经过专业训练的人也可以进入幼儿园工作,成为幼儿师资队伍中的一员,诸多幼儿教师未达到合格教师标准,极易将本身不当的思维模式和教育方式运用到幼儿教育实践中。另外,由于转岗现象的存在,一些小学教师会被调到幼儿教师岗位,他们缺乏对幼儿教育的理解,在实践过程中极易采取不适宜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把具有小学特征的教育内容与方式运用到幼儿教育中,加剧“小学化”倾向的出现。因此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化素质是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一个重要路径与前提。 2.民办幼儿园的有力助推 目前,虽然国家教育部门一直在倡导要规范社会力量办园,但一些私立幼儿园以利益为导向的教育策略使其成为幼小衔接“小学化”倾向的有力助推者。私立幼儿园是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承办,以盈利为目的进行招收幼儿的社会机构,一般来说他们以市场需求为建立导向,而不会认真去思考其教育内容是否为幼儿真正接受。很多私立幼儿园为了获利,一味地迎合家长多学知识的需求,毫不顾忌幼儿的发展规律与特点,教授超出其年龄阶段和认知范围的内容,以“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你可以不是天才,但你可以是天才的父母”等类似的宣传口号向家长传达着应试教育的思想,无疑造成了家长的恐慌,于是家长将过度学习的思想施加到孩子身上,使得教育起跑线提前到幼儿园阶段。 (三)小学方面 1.小学承接工作的实施匮乏 小学作为幼小衔接的主体之一,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幼儿的顺利过渡,然而小学却缺乏真正为学生考虑的观念和行为,生搬硬套小学的要求和节奏,在促进衔接教育工作方面流于形式甚至是空白。很多小学教师在观念上存在误区,认为衔接工作就是入学准备工作,较少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将幼小衔接的主体责任移驾到幼儿园单方面,使得衔接缺乏延续性和统一性。幼儿园教育以游戏为主,而幼儿进入小学后,教学以课堂讲授、课后作业巩固的方式进行,导致有的幼儿难以承受如此巨变,教师亦不采取适应小学新生学习特点的措施,导致各种不适接踵而来,幼儿厌学情绪由此产生。 2.小学教师教学方法欠缺 小学的教学与学习方式和幼儿园有着显著区别,学生需加以适应才能顺利过渡,幼儿在进入小学之后能否适应取决于小学教师能否对幼儿进行正确适当的引导和教育。小学教学以文化课程的学习为主,相较幼儿园时间延长,有的教师为了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大多采取说教而不是适合学生学习的方式,这种单一、枯燥的教育方式难以调动小学新生学习的积极性,忽略新生学习兴趣和习惯的培养。且在应试教育制度下,教师亦会以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注重教育结果而忽略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表现,导致学生的课业负担日益严重,使得幼儿愈发不适应小学的学习与生活,产生厌学情绪。 三、防止幼小衔接“小学化”倾向的建议 (一)家长积极主动参与衔接 家庭作为幼儿成长的第一重要环境,为其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家长作为幼儿成长路上的第一引路人,其产生的影响效果是外界任何干预都无法达到的,家长对于缓解和解决幼小衔接“小学化”倾向、防止学生厌学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家长参与不仅可以帮助减少孩子的行为问题、增加幼儿在学校的适应性,还在帮助提升幼儿技能以及学业成绩方面有重要引领作用。因此,家长应认识并重视“小学化”的弊端和厌学导致的不良后果,积极主动关注幼儿的变化,与他们对话,给予适当引导,让幼儿能够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和体验;协助并积极参与家园活动,并要突破以往只注重知识学习的局限,注重教育培养的生活性和启蒙性,从生活中引导幼儿逐渐体验到轻松和快乐,促进幼儿在心理、生理以及社会性等方面的良好发展,不再被小学教育“绑架”。 (二)增加教师专业发展的连续性 教师作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关键人物和影响因素,对其成长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具有专业的连续性,对于增强双方对教育的理解、防止幼儿衔接不良与入学不适具有重要作用。幼儿园、小学机构具有显著差异,为了加强幼小教师的交流与合作,可以将幼儿园和小学设置在相同和相近的地点,使他们在地理空间上获得便利,增强幼小双方教师的共建项目与共促学习,还可以让他们分别在对方所在的教育机构中体验工作,增进对另一机构的深刻理解,促成互相交流的契机,建立一种长效沟通机制。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职前学习、在职培训等方式丰富教师有关幼小衔接的知识,弱化双方教师在教育观念上的差异,帮助他们形成共识,合力消除对幼儿发展的不良影响因素。 (三)增强小学的重视与参与意识 幼小衔接,既涉及幼儿园机构又涉及小学教育部门,需要双方共同重视、共同参与、共同承担,这就需要打破传统意义上幼儿园的单向衔接,小学也要增强主体意识,承担起衔接的责任。幼儿园单方面向上衔接小学,不仅弱化了小学作为衔接主体的责任意识,而且极易导致幼儿园忽视幼儿教育的独特性而单纯模仿小学的教育教学方式,从而助长“小学化”倾向。为此,小学应主动向下衔接幼儿园,加强与幼儿园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从“幼小衔接”向“小幼衔接”的战略转向[6,7],以更多的实际行动促成小学向幼儿园的主动合作,帮助小学新生顺利实现过渡、顺利适应小学的转变。 (四)根植幼儿主体,塑造良好教育生态 幼儿是幼小衔接教育的重要主体,其想法和态度对幼小衔接成效具有重要影响,只有以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教育才能塑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所以,家长和教育者应根植幼儿主体,给予幼儿更多的话语权,重视他们的观点和看法,把幼儿的观点看作是活动开展的起点,让他们有自由表达的机会,帮助幼儿实现生理、心理上真正地成长,探寻面向幼儿且更加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资源,努力塑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总而言之,幼小衔接“小学化”倾向是一种不顾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急于求成的教育倾向,最终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幼小衔接教育是科学、是艺术,是一个共同的、具有较强社会性的过程,需要家庭、学校以及儿童多主体的相互协调与配合。我们要关注衔接教育的根植背景,注重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各主体的努力,填平幼小衔接之间的“鸿沟”,解决当前关于“小学化”倾向、厌学问题的困扰。 作者:赵玲玲 邓惠连 单位: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问题管理论文:区总工会关于留守儿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农民工及留守儿童问题得到了全社会广泛关注。农民工做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服务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是工会组织的职责,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__区总工会从关爱留守儿童特别是困难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入手,用主动作为探索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使命。 生活学习方面。生活上缺少关爱和照顾,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困难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生活上仅限于温饱,在吃、穿、用等方面与其它孩子存有差距,给孩子带来自卑感;学习上缺乏必要的监管,学习成绩普遍不佳。 心理品质方面。由于缺乏亲情教育和心理沟通,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道德行为方面。留守儿童的家长及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培养教育不到位,经济条件好的对孩子纵容溺爱,物质关心多、精神关注少;经济条件差的,整日为了生计忙碌,更是疏于对孩子的管护和关爱。从而造成留守儿童情感世界和价值观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部分存有迷恋网络、打架、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严重的引发青少年犯罪现象。 __区总工会把关爱帮教留守儿童特别是困难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做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的成功人士、基层工会组织,协调乡镇、相关科局、企业的力量,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强大合力。给予留守儿童“五心”关爱扶助,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悉心呵护,做留守儿童的“家长”。学校工会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为留守儿童当“家长”和“爱心妈妈”。全区各学校工会组织及时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思想情况,从育人成材的大局着眼,从生活学习的细微处着手,给留守儿童过生日、帮孩子洗衣梳头、检查作业辅导学习,让孩子在无忧无虑中快乐的学习和生活,促其健康成长。 热心引导,保证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全区学校工会组织发动广大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让广大教师在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引导教育。组织城镇中小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子、交朋友,让他们相互帮助、增进友谊,克服心理障碍,培树健康心理。 诚心扶助,利用社会力量帮助留守儿童。区总工会加大对困难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帮扶力度,在每年为其提供一定的资金扶助的同时,重点在精神层面给予关爱,经常性地与孩子面对面谈心、心贴心沟通,让孩子感受的社会的温暖与关心,培树孩子学习生活的信心。区总工会积极与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齐心协力,积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一)发展农村经济。着力发展农村经济,培育壮大乡镇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变外出打工为当地务工,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帮助监护人掌握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对留守儿童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安全知识等教育,使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构建监护网络。建立保护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完善政策体系,建立政府的主导地位,加大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打造完善的“留守儿童”关护网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监护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问题管理论文:浅谈旅游管理学学科研究的主要关键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旅游管理学 研究对象 学科性质 论文摘 要:旅游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主要研究了其概念、研究对象、性质、研究方法等等。通过对旅游管理的几个角度来诠释旅游管理的内容。 旅游业是在19世纪40年代后开始走上规模经营、产业化发展道路的。从那时开始,旅游经营者一直都在积极地寻求如何借鉴、吸取管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工商企业管理的一些好的做法来改进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但在学术界中,旅游管理研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一直没能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70年代以来,这种现象有了比较大的改变,旅游管理研究领域公开发表的论文、刊物、专着已日渐增多。旅游管理学学科建设问题也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兴趣。有些学者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设想与建议。但人们对学科建设的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如对学科研究对象,学科原理命题,学科的性质与理论框架,学科的前沿问题,学科的研究方向与研究方法的确定等问题的认识,至今仍然是模糊不清的。 一、旅游管理的概念 旅游管理是指为发展旅游事业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旅游管理活动,具有多层次、多结构、多方面的内容,它贯彻于旅行游览管理事业的全过程之中,从旅游管理的过程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确立旅游管理目标的活动,建立旅游事业信息系统的活动,进行旅游事业开展预测和决策的活动,制定旅行游览事业发展计划的活动,以及对旅游事业发展的监督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内容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旅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旅游物质资源管理活动,旅游财力资源管理活动,旅游科学技术管理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业务经营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旅游资源管理活动,旅游设施管理活动,旅游服务管理活动等。旅游资源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风景名胜管理,旅游文物管理,旅游建设成就管理活动,旅游设施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交通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路管理,旅游宾馆、饭店、餐厅、游乐场所管理活动旅游服务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客房服务、餐饮服务、导游服务、司机服务、引导购物服务管理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方法手段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用行政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经济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法律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思想政治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科学技术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等等。 二、旅游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旅游是由那些出于和平目的、不是为了定居与就业的人,离开其常住地外出旅行与逗留而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旅游资源、旅游者与旅游业是旅游活动产生与发展的三个基本组成要素。所以,广义上的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应包括对这三者的管理。由于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激励、活动导向及其在旅途中的组织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受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影响与制约,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主要也由当地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因此,狭义上的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主要指的是对旅游业的管理。 三、旅游管理学的学科性质 旅游管理学究竟是一门科学,还是一种学科?或者只不过是管理学底下的一个研究领域?学术界曾为此争论不休。一门科学,它必须要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一整套从实践、大量的研究成果中总结出来、并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科学原理。旅游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尽管与其他科学或学科的研究对象有明显的不同,但考察国内外大量的研究成果,人们所沿用的研究方法绝大多数是其他一些科学或学科,如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管理学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其完整、独立、清晰的理论体系架构也尚未建立起来。如果把它定位为管理学或是其属下某个分支的一个研究领域,又明显地让人感到忽视了它的特殊性,低估了它在现代管理科学中的地位与重要性。事实上,如果人们认真思考一下它的学科原理基本命题,回顾旅游管理研究所走过的漫长历程,就容易明白,旅游管理学的根基在管理科学中,管理学的理论与基本原理对旅游管理实践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旅游管理学是管理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应用学科。 与其他部门、行业的研究或者说管理对象相比,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旅游活动的异地性:旅游活动 的产生与发展总与旅游者的外出旅行与逗留分不开;接待同一对象通常必须由不同地方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共同协作来完成。(二)旅游产品的文化性:旅游产品表现为直接的或间接的、物化在旅游消费品上、有针对性的旅游服务。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旅游产品它都必须蕴涵着较强的文化性,这是因为旅游者在要求旅途中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同时,他们的精神需要也需要得到满足。(三)旅游消费的综合性:旅游者的消费需求通常是综合性的,虽然他们绝大多数都有比较单一的旅游动机,但在旅途中的食、住、行、游、娱、购六个方面的消费一般都会有。而且,近年来旅游消费需求还在向其他服务领域内延伸。(四)旅游服务的社会性:旅游服务离不开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供需双方的沟通与情感、思想交流,不仅有可能影响到彼此原有的意识倾向与价值观念,而且还可能从中缔造出一种新的公共或人际关系。(五)旅游经济活动的普遍性:在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发展旅游业,首先是为了创汇、创收。旅游业在许多国家里已成为当地国民经济的重点产业甚至支柱产业。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以就业人数比例、所创造的利税等社会经济指标来衡量,旅游业已超过汽车、石油和化工等行业,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六)旅游资源的二重性:凡是能造就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任何因素,都可构成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既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文的;既可以是历史的,也可以是现代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有些在空间上是不可以移动的,而且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修复,如名胜古迹;另有一些则是可以移动的,而且是可以不断地充实与更新的,如体育赛事、文娱节目表演、节日喜庆活动等等。 四、旅游管理学的研究方向与研究方法 由于旅游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文化现象,旅游管理学的研究方法也应视具体研究问题的不同,分别采用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来研究问题。 从定性分析描述问题到定量分析描述问题,这是一门学科日渐成熟的一个重要的发展标志。在信息时代,旅游管理研究人员要能熟练地掌握、使用计算机,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用统计学、经济数学、管理数学的定量分析方法来分析描述旅游管理研究所碰到的问题,以推动旅游管理学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问题管理论文:财会信息管理的问题以及对策 一、财会信息的特征 1.财会信息是存在着一定的层次性,很多的企业在经营存在着所有者和经营者关系的,这样就使得财会信息在产生的时候出现了不平等的情况。2.财会信息在生成的过程中,是有一定的过程,这样就使得财会信息在生成中是要经过一定的时间。财会信息在生成的过程中是对发生过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这样就使得财会信息在使用的时候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为了更好的使用信息,可以对财会信息的加工时间进行缩短,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3.企业管理人员对财会信息管理缺乏认识。企业管理者作为领导的核心,在思想上应该在企业的最前端,怎样发挥企业财会信息管理是企业管理者必须重视的问题,现在企业的管理者还认不清财会信息管理的重要性,认为财会信息就是公开企业的信息,企业的管理者这样认为是不对的,就会导致财会信息管理没有主管指导,在工作中就会止步不前。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财会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并做的更好。 二、财会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会信息失真。科技信息的发展使得企业的财会管理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企业在财会管理方面的变化可以更好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进行收集,同时对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判断。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出现了很多的因素影响财会信息的真实性,企业为了更好的确保企业的发展,经常会出现财会信息造假的情况,同时很多的企业在财会信息透明度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很多的企业负责人为了保证企业更好的发展,就在财会信息形成的过程中对财会信息进行影响,这样就会导致财会信息出现失真的情况。不同的企业在财会信息失真程度上也是不同的。2.监管力度不够。企业在发展中,对财会工作的监管力度存在着不够的情况,这样就使得企业在发展中经常会出现挪用资金的情况,或者是出现转移资金的情况。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外进行投资也是非常重要的,很多的企业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存在着约束机制不到位的情况,同时很多的投资存在着个人因素过大的情况,这样就导致企业在经营中资金控制方面出现严重的问题。很多的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着子母公司的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并不能很好的掌握,这样就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3.资金使用效率低。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也是企业可以进行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没有资金的流动会使得企业无法在继续经营。很多的企业在经营中,要面临的市场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一定要有良好的营运状况,同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要以资金作为核心,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提高。很多的企业在发展中,会出现资金监管不力的情况,使资金的管理工作非常的混乱,这样的情况下,资金使用效率也会下降。4.财会工作人员素质较差。 目前,财会工作人员素质低下也是影响财会信息管理的因素之一。由于受到政治、经济管理体制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或者是受到会计从业人员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等的影响,使会计信息失去了客观性,从而人为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5.加强财会信息管理信息化的建设。目前,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给我们企业的管理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与机遇。因此,企业管理者应该妥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管理模式的创新,把信息化贯彻到企业管理的每个角落,财会信息管理工作是最应该信息化建设的。我们应该针对财会信息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先进的计算机管理软件,这样计算机的计算、统计等功能的使用能够节约大量人力,缩短财会信息工作人员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与精度。 问题管理论文:税务: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重大建设项目随之此起彼伏地出现。重大建设项目,因其天文数字般的投资额和功能巨大的“辐射作用”,既是边远山区县经济腾飞的“催化剂”,也是地方税收的最重要来源。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对地方财政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地方财政收入来说,可谓非常重要。笔者结合凌云县的实际,就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地情况介绍(此处省略) 1.税管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中国的行政体制,要求上级单位有什么业务部门,下级单位就需成立相应部门对接。边远山区县地税部门人员本来就少,如此一来,能够安排在征收一线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人员就更少了。以凌云县地税局为例。目前,凌云县共有144个在建重大建设项目,其中,市级层面36个,其他层面108个。然而,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员仅2名,其中1名还兼负责“基层建设年”“和谐建设年”活动日常工作。如此一来,每名税管员平均需负责72个项目,工作量非常大,人手严重不足。 2.电脑水平亟待提高。国地税分设时,大部分年轻人都进入地税部门工作。弹指一挥间,十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年轻人如今已迈入不惑之年甚至知天命之年,而近些年新招录进地税部门的人员又比较少,年龄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当前身处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岗位的,多是年龄50岁左右的人。这部分人,受时代和年龄的限制,接受新事物速度比较慢,电脑操作水平比较低,在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今天,其所掌握的电脑知识就显得捉襟见肘了。这在报送相关税收统计数据报表等资料时就显得更为明显。 3.征管软件尚需完善。在广西,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主要使用的软件有2个,分别是“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和“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由于边远山区的纳税人受电脑技能及经济条件所限,无法进行自助开票,重大建设项目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皆需税管员录入相关涉税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在正常情况下,当纳税人就某个项目第一次申请代开发票时,税管员需要在以上两个软件中录入5个版块共49项以上涉税信息,耗时8分钟左右。其中,2个软件之间以及同一软件的不同版块间存在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可以说,需录信息过多,所耗时间过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了不便。 4.信息来源过于单一。在日常管理中,受限于人手不足等因素,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级发改部门和纳税人的主动申报。当发改部门的项目责任表出台后,税管员便按图索骥地到项目施工地巡查采集涉税信息。然而,发改部门的项目责任表出台时间受多方面因素限制,出台时间不定,如20__年凌云县的项目投资责任表,因恰逢领导换届选举等直到6月30日都没有正式出台,导致地税部门无法及时全面地掌控全县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5.税收分析质量不高。按照现行的“二级联动四位一体”税源监控和税收分析工作制度要求,每个月月初,都需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然而,因未与相关项目业主单位真正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导致税管员只能采取实地查看和电话询问两种方式,获得项目工程进度等信息,然后据此作出当月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由于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受较多因素影响,如领导的签字速度、项目审计速度等等,导致很多项目的月度税收预测得不到落实。 6.统计口径值得商榷。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的规定,所有自治区级层面和市级层面推进的重大建设项目,皆需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录入“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上报相关数据。然而,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发改部门提供的项目建设信息如重点项目的数量、开竣工情况、资金到位率、实际完成应税投资情况等,与地税部门实际需要的信息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项目总投资额,发改部门提供的数据几乎都大大超过实际投资额,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与年度计划投资额也出现类似情况。更有甚者,一些项目仅处于前期准备状态,与承建方仅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或仅是项目业主自己的计划,变化性还很大,如把这些项目也纳入日常管理,不仅增加税管员的工作量也不能产生任何税收,意义不大。据发改部门的数据,20__年凌云县拥有市级层面的重大建设项目36个,然而,真正能够产生地方税收的仅有16个。 另外,一些地方的发改部门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法,把众多小项目合并成一个重大建设项目。如按照发改部门的信息来管理,就需要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中的建设方版块录入该重大建设项目涉税信息后,再在建筑业版块分别录入该重大建设项目包含的所有子项目涉税信息。对于一些项目来说,工程量非常大。如凌云县20__年的市级重大项目“凌云县地头水柜工程”和“凌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是由各乡镇的农户自己建设,并以各农户的名义申请代开发票。换句话说,这两个重大建设项目都是由几百个子项目组成,每个子项目仅有几千元左右投资,然而,按照要求,在建筑业版块中仍需分别录入这几百个子项目信息,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量非常大。 二、做好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对策 1.整合机构增加人员。在做好招录新员工工作同时,整合县一级特别是边远山区小县地税局局机关机构,合并业务联系紧密的股室,降低行政管理人员比例,增加基层征收一线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数量,做到部门分工明确,员工各司其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2.搞好培训倾向年轻。各级重大办经常开展针对性培训,着重传授重大建设项目录入程序与报表填写上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税管员综合素质。同时,在税管员人选选择上,向工作热情高、电脑水平好、业务知识强的年轻人特别是刚毕业大学生倾斜,拥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则主要安排在行政管理岗位,做到人尽其才,各发其光。 3.精简数量完善软件。不断研发和完善征管软件功能,实现不同软件间和同一软件的不同版块间涉税信息共享,杜绝项目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力争做到仅使用一个软件的一个版块即可完成重大建设项目的全部 信息录入,减少项目信息录入时间与程序。同时,全面考虑纳税人需求,圆满解决代扣代缴单位用自己本单位帐户替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纳税问题。在此基础上,税管员还应该有提前介入意识,通过走访项目业务和施工地现场或群信息,提前把相税信息录入征管软件,以便纳税人首次申请代开发票时可马上办理,无需等待。4.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在加强与发改、交通、国土等部门协作获取建设项目信息的同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主动走访项目工地,积极关注媒体动态,善于从各种媒体上特别是网络上获取最新项目建设信息。同时,搞好内部门协作,及时从各种税务稽查与举报案件中,发现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并立即将其纳入管理范围。 5.切实推行综合治税。重大建设项目税收预测分析存在误差的原因,主要在于部门之间未真正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对于边远山区县来说,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业主主要是政府各部门,只要这些部门能按时提供真实的月工程款拨付计划,就可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税收预测误差值逐渐趋于零。因此,地税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切实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并由政府出台涉税信息交换工作考评细则,增强各部门参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6.出台地税统计口径。参照发改部门数据,研究制定出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重大建设项目认定标准,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切实可行与高效便捷。如把已实际产生税收即真正开工建设了的项目作为认定是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提条件之一,把拥有几百个子项目且每个子项目投资额都比较小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零星项目管理,同时以项目审计结算价款为总投资额,以工程进度款实际拨付总数为实际完成投资额等等。 问题管理论文:论我国中文古籍数字化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古籍属于非再生性的文化遗产,古籍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数量上将会不断减少。如何保存好现有古籍,已成为档案和图书界最为严峻的任务。国外收藏的中文古籍数量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但大部分古籍正遭受残损亟待抢救的情况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图像扫描技术具有简单快捷、成本低廉且保存长久等优势,古籍数字化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 径。 一、我国古籍数字化的研究现状 为了传承中国传统文化,香港、台湾和大陆地区的古籍数字化形成了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局面。 1.港台地区的古籍数字化情况 20世纪80年代,台湾和香港就开始了古籍的数字化工作。上世纪80年代,台湾中央研究院开始了“史籍自动化计划”,建立了廿五史全文资料库。1988年,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所研究成立“汉达古文献数据库中心”,是研究所“古文献数据库研究计划”的专门出版单位,也是香港从事古籍数字化工程的中坚力量。 2.中国大陆古籍数字化研究现状 与港台相比,大陆的古籍数字化工作起步稍晚,但发展迅速,大有后来居上之势。北京书同文数字化技术有限公司制作了文渊阁《四库全书》(与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合作,2000年完成)、《四部丛刊》(2001年完成)、《历代石刻史料汇编》(2004年完成)、《十通》(2004年完成)、《大清五部会典》(分别编撰于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大清历朝实录》等电子文献。北京爱如生数字化技术研究中心是大陆很有实力的古籍数字化专业公司,它制作完成的数字化古籍总数在3万种以上,是目前大陆制作数字化古籍最多的公司。同时,一些大型的网站也在开发古籍数字化的工作。比如,国学网依托首都师范大学组织国内一批文史专家,经过长达多年的资料搜集,电子化校勘, 建成了一个总字数达8亿的大型中华古籍全文数据库——《国学宝典》。 二、中文古籍数字化存在的问题 1.版本众多,底本的选择优劣不一 中华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各种典籍版本众多,仅《红楼梦》的版本就可分为两个系统:一是八十回抄本系统,题名《石头记》,大都附有脂砚斋评语,又名“脂本”系统。另一种是一百二十回本系统,即程高本,有所增删。 这两个系统中又有甲戌本、乙卯本、庚辰本、戚序本等等。古人强调,“书非校不能读也”。因此在进行古籍数字化时如何选择善本作底本,同时也要和其他的一些版本精心校对拾遗补阙等。并且由于保存条件以及纸张本身的原因,各种善本藏书很多已经受到了损毁,字迹不清、残缺等等现象严重。 2.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及着录规则 从2002年开始,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21家单位制定了一些与中文古籍数字化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如:《古籍描述元数据着录规则》、《古籍描述元数据规范》、《舆图描述元数据着录规则》、《舆图描述元数据规范》、《拓片描述元数据着录规则》、《拓片描述元数据规范》、《家谱描述元数据着录规则》、《家谱描述元数据规范》等等。但各馆及数字资源生产商都是各自为战,给将来的统一检索留下隐患。因此,古籍数字化工作亟须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 3.古籍数字化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 汉字的处理是古籍数字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这与电子文本需要字库支撑的特点有直接的关系,而字库中汉字容量是有限的。古籍中众多繁体字、异体字、通假字、避讳字的存在,前人编撰古籍技术的不规范,都使计算机的文字编码不敷应用。目前业界大多采用Unicode作为文字处理的标准,但Unicode定义的汉字也只有7万多,并不能囊括现有古籍中的全部汉字,可以说缺字是古籍数字化的瓶颈。 OCR虽然是一种较为先进的自动化信息资源输入技术,但对图像质量、文字规范化程度要求较高,在对近现代文献的数字化工作中应用较广。由于古籍普遍存在字迹模糊,墨点、污渍和霉斑较多的特点,如果在OCR处理过程中,不能有效识别这些信息,在电子文本上就会留下大量乱码和不规则暗痕。部分手抄本古籍则无法通过OCR识别原文内容。 三、关于古籍数字化的相关建议 1.加强古籍数字化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要想建立一个完整的中国古籍数据库,使用户一上机就能纵览古籍全貌,按图索骥,用其所需,就要实行统一的、行之有效的机读目录格式,重视统一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是古籍数字化资源共享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古籍数字化只有在题名、编着人、卷册页码、刻工、文献形态等条目上 实现系统完善的着录,执行统一的分类标准和分类原则,才有可能使制作出来的产品易于读者操作和便于读者访问,实现古籍数字化成果和价值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这些标准的制定不仅要由图书情报界、信息产业界和与标准相关的软件开发商参与而且也要有从事古籍整理的专业人员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为读者提供一个共享古籍文献的统一平台。 2.慎重选择底本,搞好古籍资源库建设,实现古籍档案检索网络化 在底本的选择上,慎之又慎,优中选优,善本的损毁程度直接决定了所制作的电子产品的优劣,所以如何选择底本,应以善本为要。善本,通俗的说,就是古书中保存较好的书。善本是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合理利用,认真选择,利用电子版本保存更加有利于我国文化遗产的保存。 3.提高人员素质 从事古籍数字化工作的人员既要掌握古籍整理的专业知识,又要精通现代信息技术。因此古籍资料数字化是传统学术方法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要确保古籍数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急需培养一批既具备古籍整理知识又能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仅要意志坚定,不为金钱名利所动,而且要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崇尚科学的精神。 作者单位: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问题管理论文:公安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机遇的同时又迎接新的挑战,公安工作应如何革旧鼎新、与时俱进、开创新的辉煌呢?只有克服旧的公安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谋划构建现代公安工作新机制。 主要问题: 一、在公安管理中,树立“稳定压到一切”的政治观念不太强。在日常公安管理工作中,有些基层派出所只顾做好手头工作,搞好学习教育整顿,处理日常事务,没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因此在工作起来目的性、针对性不强,一旦忙起来,有时有些手忙脚乱,手头工作似每项都重要,没有中心工作,这样以来,也没少出力,但是仍不见成效。 二、在基层的管理工作,有些基层派出所没有以“发展”为中心,没有从部门权力和利益的狭隘观念中解放出来,工作的出发点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重管理轻服务,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等现象。 三、派出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主要体现在派出所硬件装备不够强,警力不够下移,科技强警还没有真正在基层派出所得到充分体现,另外有得建立合理科学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公安机关的领导主要从基层派出所听中逐级产生的制度。 主要对策: 一、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观,坚持把维护稳定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全力维护稳定是职能所在,所以要坚定不移地稳定的各项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公安工作实线中,重点做到四个始终。一是始终保持对国际国内形势清醒的头脑。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和制胜权。要坚持信息先行,建立起国保、治安、文保、户政、出入境、技侦、网监等部门组成的信息会商机制,强化对信息的综合分析预测,研判和跟进核实,为现实斗争领导决策提供高效的信息预警服务。二是始终坚持“露头就打,先发制敌”和掐尖打头的斗争策略。要针对敌对分子,刑事犯罪的新特点,分层次加大对他们的侦控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打压他们的活动空间,绝不能让他们形成气候。三是始终保持对建立反暴力恐怖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反恐专门力量建设。四是始终坚持妥善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当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牢固树立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观念,为经济建设打造优质的平安环境。公安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发展这个中心,从限制型向保持型的转变,着力实施三个突破。一是在编织以“三张网”为主体的治安防控体系上有新突破。坚持公开预警,源头控制,精确打击,动态防控,市场运作的思路,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城市社会面治安防控网络,提高防控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和科技化水平,确立“整体防控”的基本思路,尽快实现由静态管理型向主力防控型的根本性转变,重点建设的“警防,民防,技防”三张网,即建设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的打击逃控网,建设以社会、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为主的群防群治网,建设以普及技术防范为主的技术防范网,全面推进打防管控建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打造以“服务型”为核心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上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就是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三是在实施“阳光型”警务工作新机制上有新突破。通过建立社会治安信息定期制,警方发言人制,主动公布社会治安状况及公安工作运作过程和结果,让人民群众了解与自己密切相关的社会治安信息,并建立起社会公共监督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向公众征询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评判,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三、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观,切实把基层派出所基础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一是把派出所工作置于优先考虑,优先发展,优先配置,警务保障等方面向基层派出所倾斜,逐步实现公安工作重心下移,权力下放,保障下倾,警力下派,增强基层派出所的实力,激发基层活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建立起公安机关的领导主要从基层派出所中逐级产生的制度。二是要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深化派出所改革的核心是推行社区警力战略。要抓住社区建设这个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将社区警力建设与社区建设在区域划分,机构设置,组织保障,硬件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实现警务工作社会化,要最大限度配强社区民警,把会不会做群众工作作为检验民警基本素质重要标准,并明确把抓好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阵地控制和以创建安全社区为重点的治安防范作为工作重点。三是要以改革重塑派出所警务工作机制。要在派出所辖区编织“封住边”、“控住线”、“守住点”、“管住块”、“护住院”、“看住门”等六道治安防线,从辖区内周边到居民楼、院门层层设防,以派出所警力为骨干,以群防群治为补充,以社区和内部单位防范为基础,形成全面覆盖,点线面结合的控制网络。 问题管理论文: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问题和策略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主导的价格趋向使得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呈上涨趋势,并且持续攀升,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科学制定合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成为当下讨论的焦点。本文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旅游景点门票科学定价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国内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制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建议和对策进行表述。反映了旅游景区价格管理的进展,今后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学术研究发展的方向。 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是对门票这一凭证进行可行性的管理,只有在大的社会背景下,遵循价格规律,科学定价,才能保证旅游景区市场的扩大,才能为景区吸引游客和合理化的管理做好调控。 一、我国目前景区门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景区定价缺乏灵活性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普遍没有根据市场需求量资源变化量和旅客实际需求来进行定价。而是在市场经济价格利益的推动下盲目一味的最求高价来提高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通过恶意竞争的手段来提高旅游景区的收入。忽视了对旅游景区门票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对于旅游景区来说,他们出售核心产品应是集景区观赏娱乐及相关旅游服务为一体的产品,不宜采用成本导向定价法,而应从游客的角度出发,采取需求导向定价的方法来制定。陈芸、黄远水(2011)认为我国旅游景区门票定价总体而言是不够灵活的,许多景区在季节段、游览时间段上没有价格变化;门票形式的多样化和不同游客群体的差异化更为少见。同样曹三强、潘秋玲(2011)也指出许多景区旅游环境容量超载,不是整个旅游景区的超载,而是景区内部某些旅游点超载,或是一天之中某一时间段景区旅游环境容量超载,需要运用灵活多样的价格杠杆有效调控旅游客流。例如在五一和十一的黄金周期间实行差别定价,以灵活的定价来吸引不同群体的游客。可以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调整,推出学生票,团体票,老人票等多种形式的门票。同时也可以利用网络来销售门票,并给予一定的优惠。这样既给旅游景区带来了收益,也发挥了旅游景区门票的灵活性起到调节客流的作用。 (二)国家对景点涨价从制度上缺陷,听证会制度有待完善 向荣(2011)认为部分景区调高门票价格的程序和过程没有充分体现出公平性。表现在:地方政府既是门票涨价的受益者,又是门票涨价的裁判;参加各景区价格听证会的代表主要是本地人,外地消费者几乎没有或者比例很低,但门票价格上涨主要与外地人利益相关。国内多数景区尚未完全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景区市场竞争相对并不激烈,很多景区仍然依靠原有的知名度,景区经营主体在经营思想上存在靠资源的理念,市场意识不强,经营存在短期行为,景区长期的发展考虑不多,生产效率低下,在管理方式、产品项目的更新、形象营销等方面努力不够,却积极找各种理由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提高门票价格。 (三)景区收入来源过于单一 我国旅游景区经营尚未形成有效的社会参与模式和景区多样化经营体系。在地方财力匮乏的前提下,旅游景区未能主动寻求和获得企业的赞助;我国尚未形成以社会捐助、社会基金等方式支持率由景区维持低廉门票价格的氛围;旅游景区投资经营的单一性明显,未能调整经营理念,想方设法从游客的购物、食宿、娱乐等方面获得经济效益。目前我国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旅游产品链尚未建立,景区门票之外的旅游综合收入少。旅游产品开发长期停留在观光旅游产品层次上,休闲度假产品较少,旅游娱乐、旅游购物不发达,在旅游营业收入中,商品性收入所占比重很低。例如,在我国最早发展旅游业且把城市定位为旅游城市的桂林市,传统观光产品占整个旅游市场份额的78%,而度假、商务、会展、体育、养生等旅游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却不足25%,其产品结构现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旅游产品结构失衡的严重状况。由于观光旅游产品缺乏体验性、创收性项目,因此使得景区经营者选择上涨门票价格的方式来增加效益。 二、关于旅游景区门票调控的若干建议 (一)国家对景点涨价从制度上制约,听证会制度有待完善 着重完善旅游景区门票听证会制度,将民主制原则切实运用到实际的定价机制中。建立定期价格审核和申报制度。景区门票改革和价格调整不得少于两年,限制重大接待和必要的公务以外的免票。坚决禁止景区自身进行的违规实行价格折扣,压价竞争等不正当行为。那些不可替代的、特殊的、稀缺的景区资源,应该将其定价权收归中央,是否涨价,应该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来组织听证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听证代表,管理旅游资源的地方政府只能派代表参加听证会陈述涨价理由,最终是否涨价,应由全体代表作出决定。 (二)旅游景区应该形成产业经济的发展道路 当前,我国的旅游业的发展阶段从初级阶段上升到高速发展的阶段,呈现出产业转型,产业升级以产业融合的三大发展趋势,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旅游景区应该放弃门票涨价获得的短期的经济效益,应该把眼光放远,关注旅游景区的发展。将关注点转移到旅游景区的资源保护,放弃原有的门票经济策略。走产业化经济发展道路,不断加强完善设施和服务,为旅客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景区产品,努力优化旅游景区产品结构才能满足旅客的不同需要,加速旅游业的发展。 (三)加大政府的财政投资,争强旅游景区的供给能力 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上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旅游市场的供求关系,也反映出我国旅游景区在数量和质量上不能满足旅客的需求。从支撑我国旅游景区的产品体系来看,我国旅游景区的核心组成仍然是传统的风景名胜,长期缺乏投入。长期接待旅游比较频繁,使得我国旅游景区发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旅游市场需求。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必须要对传统的旅游景区进 行改造提升。并要规划建设新的旅游景区,加快各类旅游景区休闲产品的规划和建设。旅游经济要打破门票经济的误区,开发相关产业,增加旅游收入。不要只看景点门票收入,要看综合效益,综合开发,科学规划。增加旅游收入除着眼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外,还应增加非基本旅游产品的供给,继续加强那些吸引力大的旅游产品,开发有潜力的新产品,转换一些缺乏活力的产品。要以旅游景点的开发为中心,向特色产品开发、旅游商品开发、风土文化开发等多项目开发转变,由单一景点开发带动相关产业的开发,做到有看的、有买的、有玩的,突出地方特色。国内旅游黄金周“旺季、旺丁、不旺财”,也就是说除基本旅游消费外,游客在其他方面的消费不多。世界旅游发达国家旅游购物收入的比重一般高达50%以上,如新加坡,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60%以上。我国的旅游购物创汇仅占总收入的20%左右,可见开发新的旅游商品,增加非基本旅游产品的消费潜力很大。 (四)鼓励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体制的改革创新 实行旅游景区门票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资源整合,实现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国家相关政策为依据,并将其量化,统一全国景点门票定价评估体系;以景区价值等级、知名度、观赏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管理水平、游乐设施等为项,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层上,从下而上实行“打分评估定价”制度,每年重新评估一次,不合格的降级或取消营业资格证。同时,建立起定期价格审核和逐级呈报制度,明确门票价格合理调整幅度和调价间隔时间。实行“打分评估定价”制度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首先,必须将“打分评估定价”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搜集群众意见,并将反馈上来的意见逐条归纳,及时对“打分评估定价”制度内容予以调整。其次,实行景区门票定价的维权监督员制度,即消费者代表合法介入门票价格决策听证过程。维权监督员的选定必须要走规范、严谨的程序,并向社会公布,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得当选,确保维权监督员纯洁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维权监督员不得与地方政府和相关经营方、管理方沾亲带故,以杜绝表决会上“装聋作哑”或“同流合污”现象出现,致使维权监督员制度失去存在意义。在举行门票价格听证会前,应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其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布。建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联合组成“景点门票价格管理排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严明制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深入地方景点,每年定期两次排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问题景点予以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各景点不定期实行“回头看”,并实行暗访制度,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地方政府应予以配合建立旅游市场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促进发展机制,以规则的完善和配套来约束和引导景区门票价格的合理形成。 三、结论 综上所述,旅游景区门票的合理化管理对于景区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旅游业的产业推动,对于有限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都起着重中之重的地位。旅游景区门票需要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的管理,只有通过建立完善健全的社会制度使得公众利益和景区利益得到很好的协调,才能真正的解决好旅游景区管理的问题。 问题管理论文:浅论物业管理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住宅与非住宅房产商品化 、服务化而出现的对居住、使用住宅小区、商厦的单位、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新行业。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出现,在物业产权人(又称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的受托管理人 (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也面临如何对物业管 理业进行行业管理的新问题,因物业管理发生的纠纷随之出现,并呈现纠纷数量上升、新类 型案件多的特点。而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除了建设部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暂行办法》这两份部门规章外,我国尚无统一的或专门调整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使物 业管理纠 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难等问题。本文试就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 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值得探讨的问题略陈管见。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 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 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 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 1990年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海南的房地产更是超 常规发展,形成了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作为商用写字楼的大厦(以下简称 为住宅小区和商厦),各类住宅小区、商厦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做法 不尽一致,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缺乏约束各方的合同、公约或法律规范,使业主与物业管 理者、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渐生,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向房产、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投诉 大量增加,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不完全能解决纠纷后,当事人转而向法院起诉。以海口市 新华区法院为例,该院于1995年开始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5件,至1996年上升为20件,这两 年来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的各类纠纷有增无减。诉讼标的额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2.因物业管理产生纠纷的案件类型多,且多是新类型的案件。 物业管理纠纷是物业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据统计,目前海口市所受理的物业管理 纠纷,已从刚开始受理时物业管理公司追索物业管理费的纠纷,发展到涉及民事诉讼、行政 诉讼的各类型纠纷。主要有:(1)物业管理者(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 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纠纷,这类纠纷数量较多;(2)业主或使用人要求 物业管理者承担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行为的侵权赔偿纠纷;(3)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 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纠纷;(4)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委托管 理纠纷;(5)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 务损失的纠纷;(6)业主或管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7)业主诉房产 管理部门行政侵权纠纷。这些类型的纠纷,涉及到民法关系中合同之债(包括服务管理关系 、关系、承包关系)、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以及行政诉讼中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如海口市顺发新村小区的部分业主因认为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业主选票未过半数 的情况下,海口市房产管理局批复同意成立管委会属违法行政,侵犯了原告作为业主的利益 ,而提起行政侵权诉讼。这是该市所受理的第一宗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 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对纠纷的审理有一定的难度。 物业管理纠纷案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该类案件的主体,既有我国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又有外国公民、外国企业、港澳台同胞;参与诉讼的既有业主、使用人或小区管 委会,也有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或行政管理部门。既可能涉及业主与使用人的关系 、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又可能涉及到房地产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业主、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 司与房产管理部门的关系。由于物业管理纠纷案属新类型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又无现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无专门调整物业管理的规定,只能依据民法通 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依据有关部门和地方性规章进行处理,而有关规章的规定又不 详尽或明确,给正确处理该类纠纷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 确定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 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依《行政诉 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 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 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 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产生的合同纠纷,应 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注意审查何处为被告住所地、何处为合同履行地。业主作为被告的, 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 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 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 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均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 ,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物业管理纠纷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纠纷, 但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应注意审查涉及物业管理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审查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关系到正确处理纠纷,维护法律严肃性的问题。在物业管理 纠纷中,主要涉及三类合同,一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或开 发商签订的由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 议:通常所说的物业管理合同主要是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二为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即房地产 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另一物业管理公司承 包 的书面协议;三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即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 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书面协议。在审理中,应区分合同的不同性质,注意判定合同 的效力,以正确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1.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效力。 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称聘用管理合同)时,应主要从当事人是否具备民事主体 资格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来审查其效力。物业管理 权是因业主享有物权所派生出的权利,行使物业管理权的应是物业的所有权人,或是与业主 约定可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使用人,而非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 由业主(或特定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委托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能力的管理公司而形成。由 于我国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刚起步,在购房者购房时,物业管理多是作为商品房售后 服务的一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约定购房者接受房地产开发商的物业管理服务 .随着物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呼声日甚,越来越多的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作为行使物 业管理权的一方,续聘或选聘房地产开发商属下的物业管理机构或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 业管理有偿服务。因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格的当事人,一方为业主或依法成立的业主管 理委员会,另一方为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的企业。原由业主或无物业管理经营权的 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效力应以建设部的《办法》施行之日起划分 ,在此之前(即1994年4月1日前)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宜以房地产开发商无物业 管理经营权来认定无效,房地产开发商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可继续实施物业管理 ,但不得以继续履行合同为由,阻挠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19 94年4月1日后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因《办法》已规定住宅小区应由物业管理公司统 一实施专业化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就应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 理,或注册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所以,1994年4月1日后房地产开发商仍与业主签订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 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效力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物业管理服务合 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必须在 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保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行使物业管理权和委托权。对于业主不能 在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其物业管理权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对易引起纠纷的物业管理费,其收 费标准、范围要依据物价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报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超过标准收取费用 和滞纳金,未经批准扩大收费范围的条款,应确认为无效条款;对属于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 墙体、屋顶等的使用、收益,如不允许业主管理、使用、收益,或赋予房地产商使用权而不 向业主交付相应对价的,均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实践中,房地产开发商或发售房产的大业主 ,未经业主同意随意使用属于其他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墙体、屋顶等并获取收益的侵权行为 常常发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中出现侵犯业主权益的不平等条款的,应确认部分无效 . 2.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效力。 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往往认为物业管理权在其手中,而在无能力或精力实施物 业 管理时,或为牟利,在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将受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经营权发包 给其他的物业管理公司,坐收承包金,由此产生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收取、上缴物业管理承 包金及业主拒向承包管理人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纠纷。建设部《办法》中规定,小区物业管 理权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业主或者代表业主的管委会才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 供有偿服务。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只有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实施管理,其 由此所享有的受托权实质上不是物业管理权,而是受托管理权,将受托管理权发包、转让给 他人经营,这种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应确认为无效合同。有受托管理 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其管理权发包,其无权收取物业管理承包金,承包人则未依法取得受托 管理权,其要求业主向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3.注意审查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效力。 在考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和合同的内容。业主或代表业主的 管委会委托、聘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据此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实质上是 属于前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无其它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应确 认有效。但在实践中引起纠纷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则大多不是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 签订的合同,而是由正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由正在对物业进 行管理的公司委托别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的合同,这种类型的物业委托管 理合同,其性质与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相似,都是未经业主同意,将取得的委托管理权转让给 他人,由他人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所不同的是物业委托管理合同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 业主将物业委托给其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是基于业主对所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 理能力的信任,物业管理公司既无权将享有的受托管理权转包、转让,也无权另行委托他人 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而且,根据民法理论,转委托成立的前提必须是经委托人(即业主 )同意,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将管理权转托他人行使,所签订的物 业委托管理合同,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实施了无权转委托的行为,应确认合同无效。在审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其与物业管理公司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的合同区分开 来,后者依《办法》及物业管理的需要,是允许的。 问题管理论文:对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探析 论文关键词:旅游管理 体制改革 探讨 论文摘 要: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业的管理者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有质量的服务,运用管理的各种职能,对旅游业的人、财、物、部门、地区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本文主要是从重要性、问题、对策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相关问题,为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进而为促进了我国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 一、我国旅游管理的理论分析 1、旅游管理的定义。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业的管理者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有质量的服务,运用管理的各种职能,对旅游业的人、财、物、部门、地区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 2、旅游管理的必要性。首先,旅游管理是是协调旅游部门与其他部门、国内旅游业与国外旅游机构和旅游市场的关系的需要。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独立的部门,同时,旅游业又是一项综合性的专业,与国民经济的许多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其次,旅游管理是协调旅游业内部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之间关系的需要。旅游业内部各部门、各企业是从事旅游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是旅游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旅游业是综合性服务行业,需要对旅游者的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加以组合设计,制成整体的服务路线,向旅游者出售,并保证供应。再次,旅游管理是发展旅游业的需要。在我国旅游业是一个新兴产业,是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旅游业的发展,不仅能带来经济效益,而且更有不可忽视的社会效益,它从一个侧面带动了交通、民航、饭店、餐饮、保险、娱乐业的发展,同时也提供相当数量的劳动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旅游业具有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先导、服务、桥梁的功能。 二、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困境 1、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随着加快第三产业尤其是旅游业蓬勃发展,许多部门和单位都创办了旅行社、饭店、旅游交通服务等企业,这些企业产权和人事权分别归属不同的投资部门。除了国旅、中旅、青旅三大集团以外,其余几乎每一个旅行社就属于一个系统。以致旅游业系统林立,多头建设,各自为政。尤其是在客源不足、市场疲软的情况下,彼此之间跌价竞争,行业内部矛盾导致市场混乱。而旅游管理部门既无建设项目审批权,几乎也无企业登记管理权,缺乏宏观调控的权力和手段。很难从宏观上协调、平衡和控制。 2、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旅游法律法规具有暂时性,缺乏后续法规。比如说:《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旅游投诉管理暂行条例》等这些条例都具有暂时性,但是后续的法律没有及时跟上,这样就造成了旅游行业法律规范约束力的减小;其次,法律法规的涉及范围不能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比如说:在酒店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旅游管理的条文比较少,大部分还是侧重于酒店的治安管理;再次,在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中,涉及旅游者人身权利保护的法律条文比较少,对旅游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害。 3、旅游产业结构失衡。首先,旅游商品业开发滞后。旅游商品业是旅游创汇的大头,具有成本低、效益高、劳动密集度大的优势,也可促进工商业的发展。但由于生产、销售的体制上,旅工贸不协调,使旅游商品长处于自发状态,产品品种老化、单调,创新不足,运输、包装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使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其次,旅游交通问题。旅游交通受短线制约的紧张局面,原来主要集中在国内城市交通上,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由于客源形势较好,国际航班也出现了来华游客“一票难求”的状况。另一方面是交通口岸配置和发展滞后。 三、完善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1、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体制。行业管理是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旅游业的部门管理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所属企业的微观活动,显然已不适应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只有将部门管理体制改变为行业管理体制,才能适应旅游业迅速发展的需要。行业管理是根据产品或劳务的不同特点对企业进行分类,然后由政府相应的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也就是说,无论是归属于哪个部门的旅游企业,从行业角度来说,均应统归旅游局管理。这种行业管理需要改革主管部门的职能,实现三个方面的转变: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 2、完善旅游 企业管理体制。旅游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先清理一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而全面推行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自负盈亏的主体。积极推进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形成国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主导市场,中小企业纳入序列的格局。落实《全民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优化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创造企业平等竞争的基本条件,统一税赋,搞活用工条件。进一步推 行和完善旅游企业的经营承包责任制 进行旅游企业股份制经营试点。 3、深化旅游计划与投资管理体制。在国家旅游局的领导下,全面规划管理全国旅游基本建设工作。确定国家和地方的投资分工和投向重点。国家主要负责非盈利的重点工程的基本配套,地方负责重点项目的资金配套和一般性项目的投资;盈利性的项目将由企业按照经济规律投资经营,自负盈亏。建立旅游业有偿投资制。 问题管理论文:对水利工程管理的问题研究 1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责任制度的不完善 在水利工程管理中,还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责任制度不完善。在施工过程中,责任制度是一项很重要的科学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只有把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员工才能在知晓自己责任和权限的基础上,提高管理的效率和速度,进而把施工管理的工作做得更好。就拿水利工程中的农田水利来说,由于地方政府与农民在农田水利建设责任主体的问题上无法做到统一认识,而政府又单纯地从局部利益出发,只注重形象工程建设却不重视农田水利工程,再加上政府没有相应的奖励机制和有效组织的形式,施工单位的建设积极性自然不高。所以,责任主体缺位不仅是目前水利建设的最大问题,也是根源性问题。 1.2管理不善引起环境问题 这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同地点的水利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具体的地理位置来分析。水利施工难以避免对土地、水、空气等造成影响,再加上噪音以及蓄水之后环境的改变,不仅会对人群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还容易引发自然疫源性疾病、地方性疾病、性传染性疾病等的传播。而且,水利工程会对移民搬迁、文化传承等产生影响,既增大社会矛盾激发的几率,又可能会对自然景观和人文古迹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失。 2解决水利工程管理问题的对策 2.1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2.1.1施工企业要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作为发展的第一任务,重视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建设程序的完善,还需要建立相关的规划审批制度。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对水利工程的内容广泛宣传,做到合理规划和布局,促进建设程序的完善。在此基础之上,按照申请、审批、施工、验收交付的具体流程,使水利工程建设不断规范化。另外,水利工程必须按照规定,从申报工程的地点、投资、投工、规模、受益范围、人口以及效益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在得到县级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才能实施。 2.1.2要做到在工程招标制度和设计资质认证制度上的严格把关。工程的招标需要招标办组织有施工准入证的3家以上建设单位,引进竞争机制,并规范施工的管理,把工程招标制度落到实处,避免贪污腐败的现象在工程建设中出现。对于设计资质认证制度,就是以工程规模的大小为依据来聘请有一定资质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从业人员,坚决抵制通过不正当渠道取得工程设计权利的现象,把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排除在招标范围内,确保建立健全的资质认证制度。 2.1.3要想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可以通过建立政府监督制度的方式来实现,也就是把监督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结合在一起,在财政、审计、水务、纪检等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建立起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奖惩,并把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写进施工合同中,做好服务工作。竣工后的验收,上级水政主管部门以检查建设单位的竣工报告为主,同时,施工单位需要通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施工的保证资料,汇总之后把完整的材料进行备案。在对所有水利工程统筹时,可以将一年内新建的工程集中在一起进行选拔和评奖,对得到“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工程建设质量的良好风气。 2.2重视对经费、人才以及技术方面的管理 小型水利工程的设施和经费都应该采取登记造册制度,在设施的管理方面,需要绘制相应的工程分布图,使工程设施能够分类管理,对于那些重点工程以及重点部位还要采取挂牌的方式,并设专人看管。由于水利工程的效益是长期的,人才是帮助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发展的新鲜血液,所以施工单位不能鼠目寸光,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来对水利工程的建设进行规划,在加大对水利管理人才培养投入的基础上,以多种培训形式共同使用来做到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也帮助管理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不仅如此,施工单位还要在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方面下工夫,让水利建设更加适应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2.3重视环境管理问题,加大对水力资源的保护 施工过程中,水力资源的保护应该是重中之重,而要想改善水利工程对水的污染,就要从源头做起。首先,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严格控制,也就是在严格控制排放量的基础上,降低所排放污水的浓度。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需要在经过化粪池处理之后,才能将其引入农田,做到物尽其用。其次,水库淤积应及时处理,水库淤积的危害很多,总的来说,就是在减少蓄水库容的同时,不断地抬高河床,日积月累之后,最终影响到航运。而要想解决这种危害,最根本的做法就是在河流的上游适当地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再次,通过修建闸坝来防治水污染。修建闸坝作为防治水污染众多方法中的一种,是通过对水量的合理调节,在保证水位和流量满足环境要求的基础上提高河流的自净能力。 2.4“投资型”移民政策 帮助移民共享水利开发利益,又被称为“投资型”移民政策。这种政策想法是将土地、房屋及生态补偿化成股份,让当地移民参与水力水电的建设,成为水利开发 工程的一分子,使其与水电开发形成一个利益整体,长期共享水电开发的利益。就目前而言,这种移民政策还没有广泛实施,所以需要不断完善。 2.5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 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都是水利工程面临的问题,这就要求在防止洪水等自然灾害侵袭的同时,还要把人为破坏纳入预防范围,把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宣传和普及《水法》,加快水行政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 问题管理论文:关于乡镇财政管理的问题与思考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入, 作为最基层一级财政的乡镇财政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更好的服务“三农”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但乡镇财政收入渠道不多,总量不大,负债沉重,财政运行艰难,大部分乡镇财政属于典型的吃补助财政。乡镇财政的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关系到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笔者认为,稳定乡镇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管理效益,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树立财政意识,转变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改革 乡镇财政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认清新形势,紧紧围绕上级财政工作的安排布署,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着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树立大财政意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围绕“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的目标,加强财政监管,在财政支出与管理做到量出为入,量力而行,力求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转变自身职能作用,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团队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建设,创新财政预算管理,强化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有节有力地推进乡镇财政改革。 二、加强财源建设,优化税收结构,依法理财治税 保证机构运转和经济发展是财政收入管理的主旋,加强财源建设是乡镇财政收入增长的根本途径。要合理划分收支范围,明确乡镇财权与事权,调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升本级财政实力。一是向税源结构挖收入。对税收增减影响较大的税种深挖盘活,如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餐饮娱乐业等营业税税种,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财产税、行为税征收面广的税种,优化税收结构,广聚税源。二是培植财源,带动税收收入的增长。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乡镇财政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要把握机遇,紧跟国家产业方向和政策投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把财税增长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切实加强财源建设的领导,着力研究发展本级财力,制定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狠抓落实。乡镇要因地制宜发展有特色的农、牧、渔业和旅游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引导和大力培植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三是协同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向税收管理要收收入。加大财税宣传力度,坚持日常与集中相结合,大力宣传财税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营造宽松的纳税氛围。同时,把好税收减免关,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对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办到底。开展专项税源调查,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利用费改税后的政策做好难管村、钉子户的工作,尽量减少税源流失,杜绝税费改革后出现新的尾欠。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广大群众协税护税的作用,做好税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求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减轻财政负担,合理支出。一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利用农村税费改革的契机,积极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分流人员。事业单位如农业、水利、建设环保、畜牧、广播电视等与政府脱钩,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结合“撤村并村”,使乡镇机关人员向村级流动,并鼓励乡镇人员兴办、领办企业和实体,减轻乡镇财政负担;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会议、学习、差旅、接待、通讯、下乡补助、加班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控制报刊订阅费用,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离任审计制度。在审计结论没有出来时,乡镇领导不能提拔、调动;纪检、监督、审计等监督部门检查出的违纪违规,不能以罚代法、以罚代纪,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严格执行不提拔、 不调动、不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的规定。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四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争取上级对乡镇承借承还的周转金中经审核确定无法收回的呆帐、坏帐予以豁免,化解乡镇财政风险,避免新的赤字债务的发生。不断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效益。在乡镇财政改革的过程中,不免会出现一些逆流,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乱支滥用现象时有发生,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漏洞使得财政资金大量流失。具体表现为:制度执行不严,超标准发放各种奖金、补贴;相互攀比,滥发钱物现象较为严重;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够规范,经常移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提高非生产性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乡镇财政要建立专帐,搞好跟踪与监督管理,防止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检查票据的使用是否正确,收入是否按收支两条线要求全部入账,支出条据是否合法,本着“基本满足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核定经常性经费,确定财政支出基数,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 问题管理论文:乡镇财政管理的问题与思考 摘 要:乡镇财政的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关系到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转换乡镇财政管理职能,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培植财源,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行为,是解决乡镇财政管理问题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乡镇财政 管理 财源建设 规范支出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入, 作为最基层一级财政的乡镇财政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更好的服务“三农”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但乡镇财政收入渠道不多,总量不大,负债沉重,财政运行艰难,大部分乡镇财政属于典型的吃补助财政。乡镇财政的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关系到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笔者认为,稳定乡镇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管理效益,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树立财政意识,转变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改革 乡镇财政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认清新形势,紧紧围绕上级财政工作的安排布署,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着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树立大财政意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围绕“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的目标,加强财政监管,在财政支出与管理做到量出为入,量力而行,力求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转变自身职能作用,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团队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建设,创新财政预算管理,强化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有节有力地推进乡镇财政改革。 二、加强财源建设,优化税收结构,依法理财治税 保证机构运转和经济发展是财政收入管理的主旋,加强财源建设是乡镇财政收入增长的根本途径。要合理划分收支范围,明确乡镇财权与事权,调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升本级财政实力。一是向税源结构挖收入。对税收增减影响较大的税种深挖盘活,如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餐饮娱乐业等营业税税种,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财产税、行为税征收面广的税种,优化税收结构,广聚税源。二是培植财源,带动税收收入的增长。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乡镇财政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要把握机遇,紧跟国家产业方向和政策投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把财税增长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切实加强财源建设的领导,着力研究发展本级财力,制定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狠抓落实。乡镇要因地制宜发展有特色的农、牧、渔业和旅游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引导和大力培植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三是协同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向税收管理要收收入。加大财税宣传力度,坚持日常与集中相结合,大力宣传财税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营造宽松的纳税氛围。同时,把好税收减免关,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对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办到底。开展专项税源调查,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利用费改税后的政策做好难管村、钉子户的工作,尽量减少税源流失,杜绝税费改革后出现新的尾欠。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广大群众协税护税的作用,做好税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求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减轻财政负担,合理支出。一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利用农村税费改革的契机,积极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分流人员。事业单位如农业、水利、建设环保、畜牧、广播电视等与政府脱钩,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结合“撤村并村”,使乡镇机关人员向村级流动,并鼓励乡镇人员兴办、领办企业和实体,减轻乡镇财政负担;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会议、学习、差旅、接待、通讯、下乡补助、加班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控制报刊订阅费用,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离任 审计制度。在审计结论没有出来时,乡镇领导不能提拔、调动;纪检、监督、审计等监督部门检查出的违纪违规,不能以罚代法、以罚代纪,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严格执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的规定。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四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争取上级对乡镇承借承还的周转金中经审核确定无法收回的呆帐、坏帐予以豁免,化解乡镇财政风险,避免新的赤字债务的发生。不断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效益。在乡镇财政改革的过程中,不免会出现一些逆流,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乱支滥用现象时有发生,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漏洞使得财政资金大量流失。具体表现为:制度执行不严,超标准发放各种奖金、补贴;相互攀比,滥发钱物现象较为严重;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够规范,经常移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提高非生产性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乡镇财政要建立专帐,搞好跟踪与监督管理,防止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检查票据的使用是否正确,收入是否按收支两条线要求全部入账,支出条据是否合法,本着“基本满足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核定经常性经费,确定财政支出基数,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 问题管理论文:论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问题和策略 关键词: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对策 引言 一般我们将与人类社会用水有密切联系而且能够不断进行更新的淡水统称为水资源,这其中也包括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土壤水。在这众多水资源中,地下水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而且它更新的周期也是最大的,因而对于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在环境保护中的首要任务。通过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地下水资源具备两种特性,一个可再生性,另一个是不可再生性。另一方面,地下水的更新周期一般是一千四百多年,因而对其在参与现代水循环中的补给速度就比较小,而且地下水的大部分储存资源都不能进行到现代水的循环之中,所以这部分水资源就是地下水中的不可再生部分,所以我们在对地下水的利用和开发过程中就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在含水系统中,地下水资源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统一水力的联系,而且对于地下水资源本身来讲就具备着系统性,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整个含水系统中,地下水的任何一部分水资源的加入或是排出,所造成的影响都会涉及到整个含水系统,这也正是地下水资源系统性的体现。 1 当前我国地下水资源的现状分析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近二十年内,我国的地下水的平均开采量都是逐年增长的,与此同时,我国百分之九十城市的地下水都遭到了污染,这其中包括有毒物质的污染。地下水资源污染的状况由而向面的进行扩展,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高达近百亿。近几年来,相关部门对我国的一百一十八个大中型城市进行了地下水的监测,从检测的结果来看,地下水污染情况比较严重的城市就占据了百分之六十四,而污染较轻的城市占据了百分之三十三,从区域上来看,我国地下水的三氮污染最为严重。在农村中,有近三点六亿的人已经喝不到健康的、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了。另外从我国的地质环境公报中可以看出,我国的三十一个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地下水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污染,因而也存在些由于水污染而造成的疾病,由此可见,地下水污染所带来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随着工业化发展的推进,众多环境问题纷纷涌现出来。森林的无休止砍伐,大气污染程度的加剧,使得沙漠化,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逐渐上升为国家的政治问题。其中水污染的严重性引起了人们的恐慌,成为当下社会最热点的话题。 由于工业用水量之大,排污及处理污水的系统的不完善,商家环保意识薄弱,人们用水危机意识的淡薄,导致地下洁净的水资源越来越少。随着地下水水位的不断下降,原有的生态环境遭受到巨大的威胁。许多生态景观遭到破坏,例如闻名遐迩的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湖面几经干旱,水面大起大落,严重影响到鱼虾的繁殖,破坏了原有的自然景观。驰名中外的济南泉水,山西的晋祠泉等都因水位年年下降,最终导致泉水的枯竭。由于气候干旱,蒸发量过大,周边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使得青海的湖水水位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青海主要补给的河流出现多次断层,甚至有些小河已经干涸。这一系列自然生态景观的破坏都源于地下水资源供给的不足,导致环境不断恶化及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 2 我国地下水资源/!/稀缺恶化的原因 我国的建设的起步相对于西方国家较晚,许多专家学者称,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都是要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如今我国工业的发展正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水资源被大量的开采,工厂的污水处理系统不能被很好的使用,导致工业污水大量排入江河湖海,最终导致水污染的产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节约用水的意识比较淡薄,对地下水污染的危害认识存在欠缺,没有把对地表水的保护灌输到对地下水的保护中来,这导致地下水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加之我国降水量分布不均,很多城市的地下水得不到及时的补给,当地人们对地下水的依赖需求不断增加,导致了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 3 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对策与措施 3.1 加快地下水资源组织结构的建设步伐,构建水资源开发与利用中心 从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机构的建设可以分析,尚需完善的水资源组织结构在联网系统构建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还有所欠缺,往往生态灾难之后水资源流失问题才被发现。从避免水资源灾难性后果方面考虑,关于地下水的开采问题需要积极构建专业的国家地下水资源保护中心,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来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行管理,合理设置地下水资源动态管理网络,在不间断动态网络监控过程中实现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从储量及水资源更新速度我们可对水资源的利用量进行合理估算,并在此基础之上加快地下水资源预警系统及地面预警系统的建设步伐,完善地下水资源的早期预警工作。此外,针对西部水资源严重匮乏地区还应采取严密的水资源监控管理制度,及时预警沿海地区的海水倒灌问题,尽可能阻止地下水资源生态灾难等严重问题的发生。 3.2 做好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统筹规划工作,平衡水资源的利用率 从我国地下水资源的基本格局不难看出,南多北少的基本趋势已然决定了地下淡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状况。我国南方地区地下淡水资源的可开采量达到了1991亿立方米,这一数额占到了全国总地下淡水资源的近百分之七十,而北方地区的地下淡水资源可开采量仅仅为南方资源总量的77%,由此可见,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还应当考虑到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统筹关系,平衡地下水资源的利用率,这对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 从我国淡水资源分布的基本状况分析,这一南多北少的格局对于淡水资源的利用有着重要影响,因此资源联合调度制度的实施是现阶段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有效举措之一。通过综合管理来尽可能降低环境对水资源的破坏,控制地下水资源的开采速度,进而实现对地下水资源的有效保护。过量开采是地下水资源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出于城市工业用水与生活用水的基本需求,引水入市自然成为了缓解水资源压力的主要途径。由于北方地区雨季和旱季之间的划分极为明显,因此少雨季节地下水就难以得到及时补给,相应的这一时期地下水的供应就会减少,地表水的利用应当作出适当补充,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地下水的供给压力,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地下水位下降带来的水环境问题。此外,在雨季之前做好库容准备对于扩大蓄水量也有积极作用,是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有效举措。
房地产行业论文:房地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对策研究 摘要:人力资源管理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本文从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及其作用出发,结合房地产行业的现状以及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讨论了加强房地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途径和策略。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 人力资源管理 人才短缺 目标责任制 1 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及其作用 “人力资源管理”(hr)的定义为:“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与一定物力相结合的人力进行合理的培训、组织和调配,使人力、物力经常保持最佳比例,同时对人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进行恰当的诱导、控制和协调,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以实现组织的目标”。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和愿景是通过对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投资于人力,实现人力资本的升值,进而为企业创造更好的价值。 人力资源部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创造适当的组织文化氛围;2)保留组织所需的人才;3)明确员工培训的指导方向和内容;4)缓解员工工作压力,维护并提高士气;5)培养员工对组织的认同感和献身精神。 由此可见,人力资源对于企业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的房地产行业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必须认清房地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来进一步提高房地产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2 房地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及其问题 2.1 房地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研究资料表明,目前,我国大多数房地产从业人员受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童年生活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其人格特征较为内向,个人主观意识起决定作用,情绪稳定性较差。在具体的企业行为中,从业者能够依据客观和理智作出判断,决策比较果断,但领导者过于主观和独断,缺少组织和计划,总体上偏向于独断型和安逸型的领导行为。在工作中,从业者普遍存在业务素质不高,缺少政策和理论学习,有一定的盲目性,人与人之间存在戒备心理,缺少民主气氛和凝聚力,缺乏对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受外界因素的影响,男性的成功比率高于女性;年长者较年轻者决策更为理智和果断,但缺乏竞争意识;文化程度高的从业者更利于企业的决策和发展。 2.2 存在的问题 (1)企业机制中存在问题 企业的重大决策权集中在政府行政部门,企业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职工进出、工资标准等方面自主权不够。更多的人事变动时因为企业制度存在问题。由于制度的原因,员工在工作岗位上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找不到努力工作的远景目标。 (2)人才短缺 对于现阶段的房地产企业而言,核心人才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核心人才的特质是具备综合型经营能力,既要具有一定的工程建筑、规划设计专业知识和项目统筹管理能力,又要具有开阔的思维视野和经营决断、市场把握、社会关系协调、资金运作等综合能力,而这些能力都需要较长时间的锤炼才能培养起来。因此,很多企业都不惜重金四处猎取这类人才。同时,随着房地产产业链分工的日趋专业化,企业对细分的“专业化经营人才”的需求也显著增大。包括项目经营人才、物业经营人才、金融投资运作人才、跨区域经营人才、国际化地产经营人才等。 (3)人才匮乏制约组织管理模式建设 中国大多数的房地产企业仍处于项目运作阶段,人员规模小,公司的组织模式基本围绕项目展开,组织机构灵活,组织管理相对简单。而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则是从区域公司或项目公司扩张发展而来。随着规模的扩大,组织管理与运营模式越来越复杂,组织管理能力成为大型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同时,囿于关键人才的缺乏,科学理想的组织架构很难真正有效运行。因此,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的组织模式普遍处于探索实践中。 3 强化房地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 针对以上提到的房地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强化房地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 3.1 坚持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的原则 企业的主管领导要把人才问题当成一种战略来考虑,授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成立由高层管理人员、资深技术专家、企业优秀骨干和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专门评选机构,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出严格的评选标准和要求,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把权力交给人力资源部门的相关人员,使其感受到自己的重要性,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热情,将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汇报。 3.2 提高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特别要加强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 培养选拔优秀的房地产职业经理人才是提高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和必要途径。应通过对现有企业领导层人力资源的发掘和培养,使一般的企业经营者上升为知识型领导。也可以招聘引进知识型领导,为他们创造宽松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便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才干。同时,注意对决策层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规定年度或项目利润指标,适度激励,奖惩分明。这样做既增加了他们的压力,也增强了他们的活力。使他们在实现企业目标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需要,增加了满意程度。 3.3 房地产企业应对决策层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 规定年度或项目利润指标,完成指标,有奖;反之,则罚。这样做既增加了他们的压力,也增强了他们的活力。这种外在压力转化为内在动力,可成为激发他们活力的源泉。使他们在实现企业目标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需要,增加了满意程度。 3.4 采用“适才原则” 把适当的人安排在适当的位置上是用人的最高准则。正如管理理论不论先进只论适用一样,适才比优秀的人才更重要。把一个能力不足的人安排在一个他不能胜任的职位上,那是强人所难,被用人也不必受宠若惊,这决不是件好事,经受了不适应的折磨,才知道那滋味的确不好受。而把一个能力非凡之士安排在一个平凡的职位上,那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没有哪个公司可以经得起这种浪费,杰出人才最终也只会弃你而去。 3.5 注重科学有效的培训,开发人力资源 当下房地产业的新技术、新理念、新的管理模式层出不穷。要注意提高现有人才的素质,特别是要重点培养房地产专业技术人才与中高级管理人才,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对新员工、工程技术类人员、管理类人员、主要客户进行相应的培训课程设计,分层次地对专业知识、技能、企业制度文化等内容进行深度培训。要依据组织的战略,在与员工全面沟通的基础上,为员工设计富有弹性的职业生涯,同时结合企业的发展需要和员工工作内容、职业生涯,为其设计培训和开发的系统计划,提供员工开发技能和自我管理的机会。 3.6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致力于创建学习型组织 内部培养人才,有利于企业文化的传承,有利于组织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打造配合默契的管理团队。因此,一些地产企业集团构建了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针对不同类别和层次的人员,采取不同的培养方式,营造学习氛围,致力于创造学习型企业,孕育企业核心能力。 4 总结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和企业的加速扩张,房地产企业的高管激励与约束、规模化发展遭遇的人才瓶颈、国企改制中人力资源管理的和谐转型等成为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焦点问题。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想在复杂环境中驾驭自己的市场经营活动,求得经济效益的提高,必须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房地产行业才能保持持久的发展。 房地产行业论文:基于战略群组理论的房地产行业竞争分析 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历程短,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实力弱,呈现出极其不成熟的局面(姚玲珍,2008)。为了解房地产行业的竞争态势,很多学者基于整个行业或个别企业进行研究。但是整体分析过于宏观,而个体分析工作量大并且没有整体性。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发现竞争分析中,还存在着一个中间层次,即战略群组。 战略群组是指一个行业内执行相同或类似竞争战略并因此具有类似战略特征的一组企业,是迈克尔·亨特在1972年用于描述美国家用电器行业的绩效差异时提出的(杨鑫、金占明,2011)。现在很多学者也都倾向于使用战略群组分析方法,从而能更准确地识别行业竞争结构的实质(魏成玲,2009)。战略群组的研究已经覆盖了it、航空、家电、医药等多个行业。因此,为更深入地了解房地产行业的竞争格局,本研究基于战略群组理论,以深沪a股上市房地产企业为例,并利用战略群组图来进行研究。 战略群组图 战略群组图,是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一种竞争分析工具,其作用在于明确企业在群组内外的市场地位,认清各群组所建立的移动壁垒。具体操作是:选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键战略变量,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将实施相似战略的公司聚类到同一个群组内,并表现于二维坐标平面上(张璐阳,2009)。 选择不同的战略变量,将产生不同的战略群组的划分(罗辉道、项保华,2005)。战略群组理论认为,应依据行业的特点及研究目的来选择。因此,本研究选取企业规模、房地产业集中度和经营地理分布三个变量,分别由总资产、赫芬达尔指数(hhi指数)和子公司所占省份个数来衡量。 为简化研究的复杂性和保证研究的准确性,本研究只针对a股市场,并剔除房产业的主营业务占比小于50%的企业,最终确定样本为101家深沪a股上市房地产企业(孙先定、杨锡怀,2002),并查阅其2011年财务报表,获得相关数据后,用excel绘制气泡图,见图1(气泡的大小代表总资产的相对大小)。预计可分为4个战略群组,分别为多区域经营集中度高群组、少区域经营集中度高群组、多区域经营多元化程度高群组、少区域经营多元化程度高群组。 图2即为本研究的战略群组图,预计的4个群组确实存在,但由于万科a和保利地产的行业龙头地位,要分出第五个群组——全国性经营集中度高群组。 (一)战略群组a 群组a仅有万科a和保利地产2家龙头企业,都是全国范围内经营,且专注房地产业,规模大,资金雄厚,品牌知名度高。使用swot分析法分析群组a,如表1所示。 (二)战略群组b 群组b为仅次于龙头企业的20家全国重点城市经营且专注房地产业的规模较大的企业,如金地集团和招商地产等。使用swot分析法分析群组b,如表2所示。 (三)战略群组c 群组c为50家单一区域经营且专注房地产业的规模较小的企业。代表性企业有滨江集团、金融街等。使用swot分析法分析群组c,如表3所示。 (四)战略群组d 群组d由9家企业组成,规模有大有小,全国多区域多元化经营,房产业占比不大。代表企业有新湖中宝、华侨城a等。使用swot分析法分析群组d,如表4所示。 (五)战略群组e 群组e由20家落后企业组成,规模小,单一区域多元化经营,房产业占比不大。代表企业有张江高科、华夏幸福等。使用swot分析法分析群组e,如表5所示。 战略群组组内竞争分析 处于同一群组内的企业由于具有相似的战略特征,其商品便互相成为了最直接的替代品。因此,企业最直接的竞争对手便是位于同一群组内的企业。据此,本研究进行战略群组组内的竞争分析,如表6所示。 战略群组组间竞争分析 由于房地产商品位置的固定性,房地产行业中不同供需市场的商品是很难成为替代品的。因此,只有在特定的区域内,房地产企业才存在竞争。据此,本研究进行战略群组组间的竞争分析,见表7。 战略群组间移动壁垒分析 战略群组间的移动壁垒是企业在群组间移动所面临的壁垒障碍,是由于不同企业执行不同战略后的结果。分析群组间的移动壁垒,有助于企业了解所处群组的市场份额的稳定性及所面临的潜在竞争者。 为便于分析,我们提出3个假设:一是所有企业的管理者均会追求更高的利润和更大的市场份额;二是企业只能移动至其邻近的群组中而不能跨越邻近群组移动到其他群组里;三是企业逆向移动到相邻群组内是不存在壁垒的(陈武进,2006)。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得出5种正向移动方式,如图3所示。 ①项移动。由于群组d的多元化经营导致其进入壁垒较低,该项移动可能性很大。群组e的企业可通过扩大规模跨区域经营来实现移动。而群组d面临来自群组e的潜在竞争者。 ②项移动。由于群组c集中于房地产业,进入壁垒很高,故该项移动的可能性不大。但也不排除群组e中的具有较强实力的、与竞争者处在同一区域的企业通过去除其他业务而专注房地产业来打破这个壁垒。 ③项移动。群组b集中于房地产业,该项移动的可能性也不大。但也不排除群组c中的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通过扩大规模跨区域经营来打破这个壁垒。 ④项移动。同②项移动。 ⑤项移动。群组a因规模大,资金雄厚,存在着很高的进入壁垒。故该项移动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结论 本研究能得出以下结论:战略群组是一种有效的研究单元;房地产行业内确实存在着战略群组;房地产企业的实力参差不齐,小企业居多,缺乏高知名度的龙头企业,区域性企业竞争激烈。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处于结构性转变的时期,房地产企业面临机会与挑战。因此本研究有以下建议:确立规模化的发展方向,建立品牌优势;建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引进先进管理理念与方法;注重企业文化。 房地产行业论文: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探讨 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2006年11月财政部的一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通报了39家房地产企业存在会计失真问题。面对我国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事实,研究如何提高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给我们提供了现实的土壤和机会,这不仅是会计实践研究的问题,也是会计理论研究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1 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 (1)房地产行业会计人员自身素质较低。会计活动的主体是会计人员,它贯穿于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等全过程。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敢于坚持原则,是财会人员最起码的职业素质与道德规范要求。但由于现在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大多是聘用来的,不听从企业领导安排就有可能随时被解雇,不得不按领导意图行事。另外,房地产企业普遍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并不重视,有的企业任人唯亲,聘用没有受过正规训练的专业知识人员,会计人员的学历层次高低不等。这些素质不高的会计人员即便遵守了会计法规,但由于受到自身素质的影响或迎合上级的需要,也可能使计量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2)企业各期的业绩信息可比性较差。房地产开发从选址立项直至销售移交的过程生产周期较长,确认收入的时间短则一年,长则几年,企业投入产出比例呈阶段性不合理。在项目建设期内,由于一些项目并未完工,即使开发产品已预售完毕,其预售款项也无法确认为收入。而又因为在项目建设期内,存在大量的资金投入,大量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看来,如果用一般公司的业绩评价来反映房地产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是缺乏全面、正确、客观性的。因而会计理论中的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在房地产业的运用造成了困难,利润在不同时期会出现波动较大的现象。 (3)风险披露不足。为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01年2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1号)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其中该规定的第五条规定“发行人在预收款项目注释中,除按账龄列示余额外,对预售房产收款,应按下列格式分项目披露”,其目的就是要督促房地产企业披露的信息中尽可能多地展示其行业特性。但是从这几年来看,不同的房地产企业有不同的披露标准与会计核算方法,致使执行情况并不太理想。由于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高风险,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1号)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中第八条还规定了“发行人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的,应披露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并说明风险程度”,其目的就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披露有关风险事项。但从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风险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来看,对质量保证金信息基本上未加披露。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保证金信息风险披露的不足,不仅不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本身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也不利于其外部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相关决策。 2 提高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1)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会计职业判断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要素的准确掌握以及相关的确认、计量要求,房地产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起着重要的作用。面对当前日益复杂及多样化的交易和事项,确认和计量对房地产行业的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他们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在执行会计准则时,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房地产企业每年可拟出学习计划,组织并实施学习计划,大力支持每一位会计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和职称资格考试,提高其专业素质,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让会计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的道德思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使其敢于抑制歪风邪气,同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完善房地产行业的会计规范体系。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构成上还较缺乏完整和系统性,其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一些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学术界和政府财政部门已开始考虑和探讨建立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质量成本会计、人力资源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物价变动会计等。但是,目前房地产行业会计的一些特殊事项还没有相关具体准则或会计制度加以规范,使该行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和一致,极大地影响了房地产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因此笔者认为,可建立房地产行业收入确认准则指引,让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统一标准的确认方法。例如,2005年1月香港会计师公会推出第24号——房地产行业收入确认准则指引,规定房地产行业的收入确认以《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四个原则为原则,项目主体完工并且买方收到入伙纸后,房地产企业才可将预售款全部结转当年收入,该指引明确了收入确认的办法,统一了房地产行业收入的确认原则。 (3)扩大信息披露内容。房地产企业除了必须按现行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外,还应增加企业的预售情况及政策信息、土地储备量及成本构成信息、分项目的现金流量信息、质量保证金及风险等披露信息。增加披露信息一方面可促使房地产企业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提高风险的透明度,为房地产商品的质量提供保证;另一方面可使投资者在财务报表信息不足的情况下,帮助他们更准确、更全面地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作出评价,额外提供具有可比性的资料,也是治理信息失真的重要举措。 (4)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核算。我国在《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中已明确规定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是会计信息监管体系的基础。但目前许多房地产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财务会计规范,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对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尚未足够的重视。因而房地产企业在执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时,还应根据其管理要求和经营特点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包括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以使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 随着我国入世以及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房地产行业越来越充满了信息的不对称和不确定性。因而创建良好的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环境,综合治理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将对房地产企业会计的规范化和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房地产行业论文: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治理 2006年我国颁布新会计准则,房地产行业开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但发展至今,行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始终存在。因此,加大力度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成为当前一项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一、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的紧迫性 会计信息失真不仅不能真实反映房地产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还会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使政府部门的决策缺乏真实信息的支持。我国房地产行业从兴起至今,发展的历史还比较短暂,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始终存在,这对行业长期的健康发展是不利的。虽然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颁布对行业会计信息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也呈现动态的变化,从而增加了治理的难度。例如,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在各个时期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企业不能随意调整利润的分布。这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抑制了传统的盈余管理行为,但是企业可以通过调整资产的性质,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这说明随着房地产领域会计准则的发展,企业会计操纵行为呈现出更加隐蔽的特点,会计信息失真治理工作艰巨而紧迫。 二、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既有外部原因的影响,也与房地产企业自身的管理有着紧密的关联。 第一,外部环境原因。由于我国房地产业的历史短暂,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仅仅是促进行业会计工作健康发展的新起点,企业外部环境中在政策、制度、法律上的不健全等客观因素仍然存在,这也是导致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存在模糊。新会计准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应采用行业所公允的市场价格作为资产价值评估的依据。这在本质上属于一种量化的需求。但是新准则中并未具体规定房地产行业如伺确立公允标准,各地区房地产市场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更需要系统的指导标准作为会计信息计量的依据。所以会计准则规定的模糊相当于为会计信息失真创造了可操纵的空间。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制度和法律建设还不够健全,现有的审计制度也存在漏洞。《会计法》中只规定了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没有规定民事责任,审计范围局限,这些都给会计信息失真带来可乘之机。 第二,企业内部原因。在房地产行业,企业对利益的追逐、内部的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素质等都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首先,企业为实现避税、上市、增发等目的,或是追求高额的利润,会采取会计信息操纵的手段。其次,房地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弱化,致使会计信息监督被忽视。最后,在会计工作人员方面,或是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导致会计信息评估不准确,或是企业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会受到决策层的制约。需要按决策者的意志行事。 三、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治理方法 会计信息失真不仅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隐患,也会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在外部环境建设方面,政府应完善现有的会计准则,并制定更加严谨的制度规范,同时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内部管理改革,营造崭新的会计风貌。 (一)外部环境建设 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首先应从外部环境建设人手,为行业会计工作营造一个严肃、健康、有序的氛围。 第一,完善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出台应用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相关部门应以此为基础,紧跟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借鉴其中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行业公允价值核定的参考标准或是参考方向。明晰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依据。政府应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定我国各地区房地产公允价值标准出台的部门,从根本上解决公允价值计量缺乏量化标准和公估机构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实施资产计价时必须依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将资产价值评估确定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借公允名义随意波动资产价值。 第二,严格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制度建设。相关政府部门应从制度上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内部会计核算,使企业在国家的统一指导下加强会计核算的系统性。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与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有着紧密的关联,企业往往会从现行制度中寻找漏洞,所以信息披露制度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例如,拓展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范围。使审计人员能够从更长的时间范围内考察企业是否存在隐性的盈余管理行为。 第三,完善法律法规建设。相关政府部门应从法律约束的角度,明确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特别是要增加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认定,以提高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机会成本。降低违规操作的概率。 (二)企业内部改革 在宏观层面的政策、制度、法律不断健全的同时,房地产企业也需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及时转变观念,增强行业自律,以严谨的态度开展会计工作。首先,企业应改善内部治理结构,设立财务监督部门专门负责对日常会计工作的把关,时刻监督会计信息记录、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其次,企业应改进内部控制系统。针对会计信息容易失真的环节实施改革,杜绝风险漏洞。抑制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最后,房地产企业应聘请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从事工作,会计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资质认证。持证上岗,更重要的是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抵制房地产行业会计工作的歪风邪气。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颁布应用是促进行业会计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需要,企业应在政府的改革推动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改进现有的会计工作,实现行业整体的规范发展。 房地产行业论文:论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治理办法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越发重要。房地产行业会计工作只有提供可靠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才能为经济管理服务。如果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就不可以客观、如实地去反映房地产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的状况,不能给决策者提供宏观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的依据,也不能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关键字:房地产 会计信息 失真 一、影响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会计信息失真就是指会计信息对它的使用者而言失去了真实客观性,它可以分为主观会计信息失真和客观会计信息失真。客观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物价指数变动、币值变动,会计原则之间不协调导致主观方法介入等客观因素导致的会计失真。一般说来,会计人员无意识的失误也被称为客观的会计信息失真,它是无法避免的。主观会计信息失真是相关人员由于利益驱使而人为制造的会计信息失真。导致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比较多,在宏观方面有政策不配套、法律制度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的客观因素,也存在微观上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房地产行业管理制度不严密、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差和房地产行业业内部对自身利益的追求等。 (一)会计法规制度和会计法规尚不完善 我国的会计制度的缺陷集中表现对没有对新出现的会计业务做出规定,对某些经济业务和事项的核算不明确或不科学。正是由于应用会计科目不合理及使用上的串项等一系列的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了房地产行业成本不实,会计信息失实,收入、支出和结余虚假。我国目前的《会计法》的规定尚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会计法》中只规定了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没有规定民事责任,降低了违法人员承担巨大成本的风险。此外,对会计人员的奖励和保护的法规还不明确。房地产行业的会计人员在违背单位、个人利益而遵守《会计法》要求时,国家要从法律上给予保护。如果缺少这方面的保护,很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二)房地产行业监督机制不健全 房地产行业的监督机制可分为内部监督机制与内部监督机制两种。第一,房地产行业的内部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房地产的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决策者,但是会计负责人又是由决策者直接聘任的,会计人员的薪酬也是由决策者直接决定的。也就是说,会计工作某种程度上是在为企业的决策者服务,随着决策者的意志而变化。所以,不少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没有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第二,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也不健全。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外部监督还是由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实现的,而主管部门往往考虑到的是本部门的利益,对其下属的房地产行业采取保护的态度,不能够很好地监督。第三,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彼此间进行不正当的竞争,或者是一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差,出具虚假的会计验证报告。这就使有些会计信息即使被确认了但仍缺乏真实性。 (三)房地产行业会计人员自身素质较低 总的来说,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并不高。会计活动的主体是会计人员。会计信息要经过会计人员对相关要素的计量和确认后才能生成,必然要对经济活动中的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加以估算、推理和判断。所以,会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的质量。一直以来,房地产行业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并不重视,致使会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得不到提高,常发生原理性和操作性的错误。近年来,会计制度变化特别大,新增的内容很多,更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这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素质不高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守了会计法规,但受到认识水平的局限,也可能使计量处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使会计信息不实。有些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不按会计法核算,迎合上级或自身利益需要,做假账、受理假凭证和编制假报表,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二、对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办法分析 (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立科学的会计法律体系 会计工作的技术性极强,有它自身的工作规律。因此,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当符合会计工作反映出的客观规律,特别是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判定标准和判定方法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国家要进一步制定实施会计法规的细则和详细的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的法规,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为管理人员的责任提供明晰的法律依据,严肃财经类法规,切实贯彻好以《会计法》为核心的整个会计法律体系。修订后的《会计法》明确了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加大了打击会计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力度。有关部门在执法时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者受到法律的惩罚,力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二)强化房地产行业的监督机制,建立会计信息管理体制 一方面,房地产行业要建立起强化其内部管理的会计管理体系,制定内部稽查和财务监察制度,加强对内部的控制,为真实会计信息的提供打下良好的会计基础。完善内部监督,还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并明确相关责任,实行好内部监督岗位责任制,增强内部会计监督的真实有效性。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会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全面性。大力倡导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充分突显出社会审计的客观公正作用。同时,也要增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律责任的监督,促使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准和职业道德水平。注册会计师审查鉴定会计信息的法律责任要明确,对违反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要加以惩处。财政、审计和税务机关都要依法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审计监督和财务检查。各个主管部门也要担当起相应的责任,要对所属的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做好指导,监督和检查其核算情况,纠正其已经查处的问题,严肃处理有问题的会计人员。 (三)提高房地产行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过硬的会计队伍 房地产行业要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职业道德、遵守法律和业务素质等的思想教育,让每一个会计人员都牢牢树立起会计行业的诚信信念,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首先,要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会计人员接受再教育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教育。对会计人员要进行职业化的管理,完善他们的从业制度,严格遵守会计人员的从业和任职资格条件,由专门的机构定期考察。其次,要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计算机知识的普及,改变传统的单一的会计工作方式,转变为现代的全面的工作方式,逐渐从核算型过渡到管理型。最终使会计人员的素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合,并能与国际接轨。最后,要适当提高会计人员的经济地位,保护其合法权益。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充分调动起来,将其会计职能充分发挥。人们已经意识到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要治理这一现象需要较长的时间,只有在国家、社会和房地产行业的一起努力下,才能彻底解决好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房地产行业论文: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如果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就不可以客观、如实地去反映房地产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的状况,不能给决策者提供宏观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的依据,也不能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特别是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问题的亟待解决,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一、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导致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比较多,在宏观方面有政策不配套、法律制度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的客观因素,也存在微观上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房地产行业管理制度不严密、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差和房地产行业业内部对自身利益的追求等。 (一)会计法规制度和会计法规尚不完善 我国的会计制度的缺陷集中表现对没有对新出现的会计业务做出规定,对某些经济业务和事项的核算不明确或不科学。正是由于应用会计科目不合理及使用上的串项等一系列的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了房地产行业成本不实,会计信息失实,收入、支出和结余虚假。我国目前的《会计法》的规定尚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会计法》中只规定了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没有规定民事责任,降低了违法人员承担巨大成本的风险。此外,对会计人员的奖励和保护的法规还不明确。房地产行业的会计人员在违背单位、个人利益而遵守《会计法》要求时,国家要从法律上给予保护。如果缺少这方面的保护,很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二)房地产行业监督机制不健全 房地产行业的监督机制可分为内部监督机制与内部监督机制两种。第一,房地产行业的内部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房地产的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决策者,但是会计负责人又是由决策者直接聘任的,会计人员的薪酬也是由决策者直接决定的。也就是说,会计工作某种程度上是在为企业的决策者服务,随着决策者的意志而变化。所以,不少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没有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第二,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也不健全。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外部监督还是由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实现的,而主管部门往往考虑到的是本部门的利益,对其下属的房地产行业采取保护的态度,不能够很好地监督。第三,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彼此间进行不正当的竞争,或者是一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差,出具虚假的会计验证报告。这就使有些会计信息即使被确认了但仍缺乏真实性。 (三)房地产行业会计人员自身素质较低 总的来说,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并不高。会计活动的主体是会计人员。会计信息要经过会计人员对相关要素的计量和确认后才能生成,必然要对经济活动中的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加以估算、推理和判断。所以,会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的质量。一直以来,房地产行业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并不重视,致使会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得不到提高,常发生原理性和操作性的错误。近年来,会计制度变化特别大,新增的内容很多,更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这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素质不高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守了会计法规,但受到认识水平的局限,也可能使计量处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使会计信息不实。有些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不按会计法核算,迎合上级或自身利益需要,做假账、受理假凭证和编制假报表,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二、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立科学的会计法律体系 会计工作的技术性极强,有它自身的工作规律。因此,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当符合会计工作反映出的客观规律,特别是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判定标准和判定方法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国家要进一步制定实施会计法规的细则和详细的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的法规,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为管理人员的责任提供明晰的法律依据,严肃财经类法规,切实贯彻好以《会计法》为核心的整个会计法律体系。修订后的《会计法》明确了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加大了打击会计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力度。有关部门在执法时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者受到法律的惩罚,力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二)强化房地产行业的监督机制,建立会计信息管理体制 一方面,房地产行业要建立起强化其内部管理的会计管理体系,制定内部稽查和财务监察制度,加强对内部的控制,为真实会计信息的提供打下良好的会计基础。完善内部监督,还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并明确相关责任,实行好内部监督岗位责任制,增强内部会计监督的真实有效性。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会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全面性。大力倡导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充分突显出社会审计的客观公正作用。同时,也要增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律责任的监督,促使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准和职业道德水平。注册会计师审查鉴定会计信息的法律责任要明确,对违反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要加以惩处。财政、审计和税务机关都要依法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审计监督和财务检查。各个主管部门也要担当起相应的责任,要对所属的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做好指导,监督和检查其核算情况,纠正其已经查处的问题,严肃处理有问题的会计人员。 (三)提高房地产行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过硬的会计队伍 房地产行业要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职业道德、遵守法律和业务素质等的思想教育,让每一个会计人员都牢牢树立起会计行业的诚信信念,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首先,要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会计人员接受再教育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教育。对会计人员要进行职业化的管理,完善他们的从业制度,严格遵守会计人员的从业和任职资格条件,由专门的机构定期考察。其次,要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计算机知识的普及,改变传统的单一的会计工作方式,转变为现代的全面的工作方式,逐渐从核算型过渡到管理型。最终使会计人员的素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合,并能与国际接轨。最后,要适当提高会计人员的经济地位,保护其合法权益。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充分调动起来,将其会计职能充分发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越发重要。房地产行业会计工作只有提供可靠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才能为经济管理服务。人们已经意识到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要治理这一现象需要较长的时间,只有在国家、社会和房地产行业的一起努力下,才能彻底解决好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房地产行业论文:关于我国房地产行业周期统计的几点思考 一、分析房地产行业周期的必要性 在经济社会里,周期性的经济波动现象势必会直接影响到各种产业经济的发展。会使其出现同样的周期性波动现象。其中,房地产经济的增长和国民经济的增长一样,是呈现波浪方式来前进的,这种在波动中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出现的扩张和收缩交替反复运动的过程,就被称为房地产经济周期。 中国自从在1995年对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业就逐渐走向市场化,成为我国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对于房地产行业进行周期性的分析研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研究周期波动规律既可以为宏观调控提供参考性依据,使政府能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又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除此之外,也有利于国家制定更准确完善的房地产相关政策,以使能选择合适的投资时机。避免遭受因周期波动而造成的损失。 总的来说,研究房地产周期能更有效地进行调控,延长上升期。缩短下降期。 二、我国房地产周期的波动原因 在研究房地产周期的波动时,必须注意到一点,就是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既处于产业恢复期,又处于宏观经济高速成长期,需求极其旺盛。由此可见,除了受市场本身的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之外。房地产业投资过快扩张,引起宏观经济失调,使得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措施等等因素,都同样对房地产周期波动有所影响。 如图1所示,我国房地产经济周期一般认为是5年。自上个世纪90年代房改以来总共出现了四个明显的波峰,分别是1993年、1998年、2003年以及2008年,恰好是5年为一个周期。我们仔细研究就不难发现到,1993年、2003年房地产业从波峰下滑,均是由于房地产投资扩张过快,超越了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而使得国家对其进行宏观调控的结果,与供大于求的市场效应无关。另外,1998年的下滑则是因为亚洲金融风暴的波及,使得投资和需求都下降。现在许多城市里的“烂尾楼”,大部分都是那个时期所遗留下来的,直到现在仍然有待解决。至于2008年的下滑,表面看来似乎是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但实际上却是因为房地产投资过热和宏观调控的结果。 自进入21世纪以来,从2000到2008年这九年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平均增长率达到24.1%,而同一阶段内的gdp平均增长率为9.6%,比之高出了足有14.5个百分点,并且比全社会的固定资产平均投资的增速21.1%高出了3个百分点。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率当中,房地产开发投资一直稳定在17个百分点左右。 下面我们以2008年的楼价波动来举例: 在2008年1月23日,备受瞩目的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f地块公开出让,以底价67.5亿元、折合楼板价仅为7502元/平方米成交。这一成交数据可谓震惊国内,仅仅就在一个月前,媒体还预测此地块成交价约在180亿元左右,如今地价却已从2万多元,平方米骤降到7502元/平方米,下跌的幅度确实很大。 然而实际上从2007年9月份开始,我国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就在迅速下降,住房投资变现难的弱点逐渐浮现。由于房价持续快速的上涨势必损害民生、累积房地产泡沫,政府从民生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只能加大抑制炒房行为的力度。以出台严厉的调整政策或是促使银行提高贷款利率和首付,以及加大对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力度等方法,来对地价、楼价进行宏观调控。 三、房地产行业周期研究状况的分析 1.外部宏观政策分析 首先我们应该要意识到,宏观政策本身就存在着周期,那么房地产政策受整个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同样也会出现周期性波动,并且房地产政策的波动会直接导致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波动。基于中国的国情,政府不单只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者和经济制度变迁的供给者,更是产业政策的制定者和宏观经济的调控者。政府行为将成为影响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结合中国现行的制度和经济情况,这种因为产业调控不当、宏观管理失误而对房地产经济正常运行的冲击就会特别明显,它会加剧房地产经济波动趋势与波动振幅。 我们以深圳的情况来举例,2007年楼价迅速攀高,仅仅深圳一市的房价,在短短半年内的涨幅就超过了50%,其中还有大部分属于投机性购房。因此国家在2008年不断出台严厉的调控政策。并加大了实施住房保障的力度,迫使房价下跌。根据深圳房地产信息网的统计数据,2008年深圳楼市整体呈低迷态势,其商品住宅的销售面积为408.75万平方米,与2007年同比减少18.3%,销售套数为44315套,同比减少12.4%,成交均价是12657元/平方米,同比下跌达5.3%。到了第四季度,深圳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救市措施,《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纳入政府未来重要的职责范围,放开改善性质的二套房贷政策,降低和减免房产交易的营业税等。这样的政策扶持和房地产商的主动降价促销。就催生了岁末的井喷行情。其中11月成交59.2万平方米(6345套),12月成交72.9万平方米(7898套),这两个月的成交量之和占了全年成交量的近1/3。 其中,我们需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原则和民生本位的矛盾,二是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的矛盾。 (1)民生本位和市场原则都是房地产市场的根本基础。当前,政府应该落实其承担社会保障住房的责任,并结合市场需要制定好土地出让计划并完善其制度,以减轻在宏观调控时期各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购房者的经济负担。房地产开发商也应该主动下调价格以重启市场需求。重新建立起良好的市场规则,让民生本位得到回归。对此,政府应该要更有作为一些,对政策的出台应该更具有前瞻性才对。宏观调控政策必须以保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目的,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防止房地产业过热或过冷,关注民生本位。实现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我国各地房地产业发展周期的差异性。与宏观调控政策的统一性之间具有一定的矛盾。当前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都有所不同,也有着发挥各地经济特点的侧重性,特别是东、中、西部差距很大。因此导致了房地产业具有极其明显的区域性特点,使得各地房地产业发展程度不一。由此分析,不难看出房地产业在我国的周期特征上来讲,既拥有着全国性的周期,也有着各地的发展波动周期。而且,宏观调控政策是我国经济的指导性政策,那么在进行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时候,就应尽量保证地方政府能有效地执行,让各个地方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来参照实施。 然而在实际上,房地产市场价格并没有调整到以消费者为主导的价格水平上来。当地居民基本收入的水平才是以消费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基础,当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脱离于当地居民实际收入水平,那么这个价格就不会被市场所认同。可以说这点是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一大顽症。我们对影响房地产周期的宏观政策进行分析,就希望能使这些引起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及认识 2.从内部经济进行分析 当前我国的宏观经济周期属于投资主导型,因此投资波动是导致经济波动的主要原因。从短期效果来看,投资规模及结构可以通过投资需求总量和结构去影响社会供给与需求的总量及结构:而从长远来看,供给总量结构的形成将对社会供给与需求的总量及结构产生重要的决定作用。投资是促进总供给增加的第一推动力,而投资规模是要受到社会需求总量的约束的。在经济萧条阶段,产业结构慢慢调整至趋于平衡。投资就会开始抬头,然后启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认知,我国房地产周期波动的主要原因就是房地产的投资状况。尤其是结合我国当前投资主导型的经济周期来看,就知道投资波动对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影响作用会更加明显。由于受过去一段长时间里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我国经济增长也具有资源约束的特征。那么房地产投资作为关键的投入要素,就将是引起房地产经济周期波动的主要因素。 3.房地产业与经济周期波动的互动效应分析 因为房地产的独特性质,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周期性波动对房地产的供求关系将会产生较强的影响,而同样的,房地产业的周期波动也会通过对建筑、建材、冶金等其他上下游产业的影响,从而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周期波动产生作用。然而,提高利率、紧缩通货等等银根紧缩性政策却会使得社会资源迅速从房产领域中退出。使得房地产市场先于宏观经济调控作用的产生进入到行业收缩期。 在这种互动效应下,一旦房地产经济的泡沫发生崩裂,房价急转直下,甚至是跌破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的首付款。那么,银行系统必将会出现大量不良贷款或坏账,而当坏账比例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很有可能拖垮银行系统,从而最终造成整个国民经济的危机。 4.世界经济波动造成的影响 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世界经济格局对于中国的经济尤其是房地产业的发展起着很大的影响作用。现在最紧迫的是美国的金融危机,它不但影响到美国的经济发展,也波及到世界经济的状况,并且同样对中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这些变化都不可避免地会对中国房地产业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特别是人民币受美国经济衰退的影响而不断升值,也会对中国房地产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力。尽管在短期内,人民币升值是个负面因素,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却利于房价整体水平的上升。 四、我国房地产行业周期未来几年的走向预测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在2010年里全国商品住房销售的面积同比增长了10.1%,价格同比上涨为6.4%。其中,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在去年7、8月环比持平之后,从9月开始直到年底连续4个月呈现出上涨之势,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总量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多增了近10%。到了201 1年,部分热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再度升温,在2011年1月份得前三周。北京新房的成交套数同比增长了17%,其成交均价同比上涨率达19%。上海方面,新房的成交套数同比大涨76%之多,而豪宅成交价格更是持续不断地攀升。由此可见,在这些经济热点的城市,房产刚性需求压力较大。 未来五年里,预计因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所带来的新增城镇人口约达到8000万,也就是说将有近2500万个家庭需要新增住房。其总需求预计大概在9亿平方米左右。同时,受人均收入快速增长的影响,预计在未来五年将出现近18.4亿平方米的改善型购房需求。 五、结语 通过全文的分析论述,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两点内容: 1.中国房地产业的周期现象总是客观存在的,尤其国家政策出现变化、国内或国外的金融市场环境也发生改变的时候,人们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就会发生根本性改变,房地产市场就会出现价格调整。 2.房地产市场调整不是可以一步解决到位的事情,而且房地产市场的结构变化,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演变,都对这个周期有所影响。 我们应该通过分析国内房地产的周期,对其下滑时机进行预测,以防止房地产业在繁荣期后急剧下滑,做到防患于未然。 房地产行业论文:海南省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成因及对策探析 摘要:房地产业作为海南省主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海南省经济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在分析海南省房地产发展的现状及特殊性的基础上,对海南省房地产操作风险的历史、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等进行了系统分析,从而为有针对性的控制操作风险提供了思路,以期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旅游岛做出新的贡献。 关键词:房地产;操作风险;对策 一、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概述及特征 由于房地产经营性质的特殊性,在现代复杂的信息社会中,房地产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房地产信用风险和房地产市场风险是学术界长期以来研究的重点,但操作风险却很少引起关注,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正在成为房地产业面临的重大威胁之一。房地产营运的主体以及参与者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购房者等,他们的操作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所以房地产操作风险就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国内房地产业在房地产操作风险管理观念和风险管理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的欠缺。首先对房地产操作风险认识不足,很多人将房地产操作风险理解为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在各自的房地产业务操作中的风险,或者误解为操作性风险,更有甚者称为房地产犯罪。其次国内房地产业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由于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职责分散,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不同的操作风险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缺少协调统一,致使各部门高层管理者无法清楚了解房地产业面临的操作风险整体状况,有些操作风险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状态。 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大多内生于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地产中介的业务活动,覆盖面大,不宜区分和界定,除具有地产风险的多源性、唯一性、隐蔽性、滞后性、风险控制牺牲性等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有特征:一是风险内生性。根据操作风险定义,由于程序、人员和系统都是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操作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的管理活动中,可以说是一种内生于内部各层次范围内的系统性风险。二是风险诱因与风险损失的相关性难于判断。房地产操作风险与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的整个体系有关,只要有各个机构和人员存在的地方都有可能发生,有时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管理过程中的一点小疏忽就会将操作风险遗漏,增加了管理的难度。三是损失无限性。操作风险涉及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各个层面,有时可能导致他们整体严重受损。四是损失数据不完整。操作风险的发生不会立即呈现,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都具有回避已发生风险的动机,有时记录不及时或根本没有相关记录。五是计量的困难性。操作风险的评估除考虑直接损失,还需考虑经营中断、法律成本等间接的损失,有时还有无法计量的损失。六是风险不易分散。操作风险难于通过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自身内部机构对冲和分散风险,因为它与不同的区域文化、素质不同的员工、特定的经营机构,甚至是信件收发人员都有关系,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二、海南省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历史回顾 1988年4月,国务院批准海南建省办特区。在新设省级经济特区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各地投资商都看好海南省。1992年我国改革开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海南省在一夜之间成为投资者的乐园,各级部门甚至一些高校、研究所都在海南省设有办事处,投资商、投机者云集海南,房地产需求有了惊人的增长,从而形成了房地产的集中开发热潮。由于包括银行在内的机构参与,多方炒作。许多盲目的投资决策与非理性投资行为相互作用使海南省经济陷入恶性循环。1993年我国针对投资膨胀采取了紧缩银根的金融政策,金融机构的资金迅速退出海南省房地产,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急转直下,房地产泡沫开始破裂,严重影响了海南省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1]。 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计划至2020年初步将海南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2010年新年伊始,随“国际旅游岛”登场,海南房地产市场迅速“井喷”,商品房成交量成倍放大、价格飙升。透过快速攀升的数据,可以看出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一些乱象苗头:开发商违规操作,职业炒家操控市场,购房者浮躁、恐慌、盲目跟风,部分媒体大肆炒作、片面报道,导致市场短期内出现供求失衡、房价大幅上涨的现象。面对形势,海南省政府及时干预市场,做出暂停审批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新的土地成片开发和大型主题旅游公园项目要待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后再行启动的决定,并宣布2010年将动工建设10.09万套保障性住房。一系列调控措施取得了立竿见影成效,民众恐慌性购房逐步消停,开发商采取暗中打折促销,炒家开始抛售囤积房源,引发房价下调,商品住房成交量开始下降,市场逐步回归理性。目前海南省商品房入住率过低,这既是对资源的浪费,最终还是需要当地居民、企业或政府来承接、管理,从这个角度分析,也说明海南房地产的供给在目前的消费水平上已足够多,并且房价与当地的收入水平相比显然较高。加上第一批炒房者已经获利撤出,一部分年轻的购买者可能因为房价陡升利益空间变小处于观望状态,从而抵消了一部分有意愿来海南省购房者的需求量。因此,海南省房地产的需求量增加最快的阶段已过去,此后增长速度将减缓,房地产需求逐渐减少。同时海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面临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世界经济未来的走势还不明朗,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在短期内还难以有大的改观;二是开发商房价追涨会影响今后的市场成交量,进而影响到企业资金的回笼。由于房地产规模较大,投资期长,具有投资品和消费品双重属性,其风险变化就变得更加复杂,房地产市场营运主体即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等的运营运作导致的操作风险以及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问题将逐渐暴露出来。 三、海南省房地产行业主要操作风险问题及原因 从海南省房地产历史可看出,海南省主要存在以下操作风险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商操作风险问题 由于缺乏房地产发展的总体规划,一直以来对城市性质、功能等方面的定位比较模糊,功能分区不清楚,开发商对城市的未来发展缺乏有效想象空间,难以根据城市规划把握开发热点。在海南省房产商中,许多发展中的中小房地产商更多的是纯机会选择,而不是战略性的谋篇布局。同时在房地产热过程中的房地产开发商以银行借贷融资为主,自有资金很少,甚至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或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和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盲目圈地,占地为牢,土地闲置严重;捂盘惜售、炒地炒房,房价死扛、明降、暗降,高房价低成交乃至零成交已逐渐成为了一个常态;私自加建楼层、抢建、改建的现象十分严重,更有甚者把违章建筑当商品房对外销售;肆意占用公共空间,压缩休闲空间;豆腐渣工程,各种偷工减料、破墙漏水的质量问题,建筑质量存在问题违章建筑现象严重;沿海公共海域布满海景别墅和星级酒店,“私属化”现象严重,毫无节制的圈地破坏;优质海岸线基本被抢占一空,在一线海景填海造地,对海底环境及海底生物造成巨大破坏。总之城市土地开发具有随意性和低水平性,各种违规操作现象严重,既给海南省长远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又给开发企业带来其自身难以控制的操作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问题 这种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第一,贷前审查经办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审查流于形式,随意简化手续,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严,对明显存在疑点的资料不深入调查核实[2];第二,抵押物管理不规范,办理抵押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力,不按程序操作,或过分依赖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造成抵押品贬值或抵押无效;第三,个别基层行贷后管理混乱,个人贷款客户资料不够全面和连续,缺少相关的风险预警措施;最后就是内外勾结,一起金融舞弊。近几年海南省银行房地产金融大案要案的接连发生,从某一层面说明海南省银行对操作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3]。金融案件正在朝着高职务、高科技、高案值,发案数量基层多、内外勾结作案多、作案手法多的“三高三多”趋势发展,并呈现出“同类案件屡次发生”的特点。因此,银行加强操作风险防范仍是重中之重。 (三)海南省房产中介操作风险问题 海南省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房地产中介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中介准入门槛低。其次,行业监管存在漏洞。中介公司新老替换快,还有不少是无资格的“黑”中介,所以中介行业的直接主管部门难以掌握所有公司的资料,监管容易出现漏洞。再次,服务不到位,品牌意识较弱。中介公司规模总体偏小,多数是靠差价赚钱。那些规模和实力较强,能够引导市场发展的中介公司的品牌意识比较弱,经营缺乏长期发展的考虑。最后,人员素质及信誉偏低,从业人员多是没有房地产评估师和经纪人资格的,并不懂得房产的专业知识。小中介公司在相当程度上没有按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操作,这些问题从不同程度上影响房地产市场。 (四)海南省政府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房地产已成为海南省的支柱性产业。一方面海南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促进房地产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还存在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人员出现以下主 要违法违规行为:第一,公权私用。主要在土地增值环节,税收环节,开发资金的获取环节,存在着官本位、情本位、钱本位甚至性本位的现象。第二,行政权越位。行政体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在再分配方面的权力减小了,但在财政的支配权、经济审批权、建设项目的决定权等方面仍没有完全隐退,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对市场推进的程度、地方资源的控制、地方市场规则的制定以及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是具有实际的决定权的,因此会发生为了保护和扶持与自己有共同利益的产业而滥用权力的情况。第三,征地补偿。以前各地利用《海南经济特区基础投资综合补偿条例》的规定,投资公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者可以从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补偿政策,出现补偿政策过滥、补偿土地过多、地价过低、土地闲置过大等问题,同时关于补偿款的纷争也显得十分混乱,因补偿款发生暴利事件的事情时有发生。第四,税费不合理。海南现实行许多税费收取标准过于严格和不合理,如房地产企业要缴交的营业税、预征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达到总销售额的11%,其中预征土地增值税2%。预征土地增值税,迫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增加预算成本和流动资金,导致房价升高。第五,规划不合理。由于缺乏全省房地产发展的总体规划或因为城市规划经常变化,导致一些地产商以破坏式的方式乱开发或囤地不开发,从而导致土地浪费闲置现象严重。第六,监督管理不到位。海南省九十年代建设的商品房不能保值增值的原因,除了规划设计落后外,房屋质量差、管理不严是最大的缺陷。海南近年来建设的房屋规划、质量有很大提高,但还不完美,由于管理上不够严格,建筑设计部门设计降低标准,开发商有使用劣质材料,建筑商有偷工减料等行为,政府部门运作缺陷导致了一系列房地产操作风险,阻碍了海南省房地产和经济的发展。 (五)买房人操作风险问题 买房人容易犯的错误主要有:不关注国家政策,买涨不买跌,盲目跟风炒房;迷信权威专家;迷信媒体;有些人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买房囤房,如此等等容易陷入操作风险。引起购房者疯狂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有如下几条:首先就目前而言,我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与加速城镇化时期,工业化用地与城镇化用地“需求”的不断膨胀,是造成地价与房价节节攀升的最直接原因。只要工业化不止、城镇化不歇,人们对房地产的投机需求就没有尽头,地价与房价就会不断上涨。其次随着中国入世带动经济发展,居民就业机会增多,收入增加,购房支付能力相应提高。但是商品房供应量却跟不上居民需求的脚步,导致出现好多人抢一套房子的局面。再次在中国,股市与房市均未开征资本所得税,这也是人们炒股、炒房行为疯狂的重要原因之一。最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摸索和“修理”中,养老面临太多问题。中国股市投资风险太大,因此人们更偏好“买房储值”,当然,贪婪者更希望能够通过“炒房”获得暴利,现在已变成“买房养老”的时代。 四、海南省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控制策略分析 面对房地产业操作风险发展的现状,海南省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对开发商、银行、中介机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风险管理控制,以促进海南省房地产业持续、稳健、高效发展。 (一)加强政府部门操作风险规避 为了避免相关政府部门和人员的操作风险,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劣质材料进入市场、进入工地。第二,要通过税收、信贷、融资等渠道控制和稳定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改变房价猛涨的局面,增加中低位商品房的供给,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并尽力改变目前价格泡沫,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第三,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稳定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加强住房市场分类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交易行为。大力发展廉租房,制定政策鼓励扩大廉租房的供应范围,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要求,形成售租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进城农民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第四,政府要起到主导作用最重要的就是通过完善危机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市场秩序,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体系和有效的信息系统,加强房价控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措施预防危机的发生,使危机的各种影响减至最小,为房地产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五,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对海南省主要城市进行重点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建设,详细规划一经形成不得随意变更。坚持用科学规划引导商品房开发,用科学规划规范商品房建设,制定防止出现积压商品房政策,极力培育高端市场、“精品”市场、品牌市场,优化投资环境,彻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第六,政府要给予旅游房地产发展的大力支持,组建与旅游房地产相关的信托、保险、金融等配套服务机构以分散旅游房地产的经营风险,提高旅游房地产市场的可信度、信誉度,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旅游房地产发展的法治环境。第七,海南省应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及市场交易信息,成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集中办公,大幅度缩短办事时限,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营造“亲商、富商、安商”投资环境,大力降低开发商的“制度交易成本”。第八,应尽快建立房地产信用体系,以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监管和调控效率、防范金融风险。第九,在房地产开发建设方面,使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相协调,体现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新理念[4]。 (二)开发商需要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定位 根据海南城市规划把握开发热点,从机会主义导向转向战略驱动导向开发,对海南省房地产发展进行战略性谋篇布局,开发商必须自觉地进行战略管理,寻找并发现新的需求和新的市场领域。在房地产开发上,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合理布局,准确定位;对旅游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进行相关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将旅游房地产产品与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历史等因素相融合,运用到旅游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注重“借势”去发展旅游房地产,达到最大经济效益;不搞掠夺式开发,要注意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注重旅游景点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经济利益、生态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旅游房地产项目要科学设计,精心策划,突出文化品位,注重旅游房地产产品的文化含金量。同时要突出旅游房地产的主题形象,努力挖掘内涵,避免项目雷同,强化品牌形象,运用商业和市场的运作方式将旅游房地产产品推向市场。在旅游房地产营销方面,要满足旅游房地产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广开营销渠道,加大营销宣传力度,促进销售,努力赢得回笼资金;不盲目圈地,不闲置土地,杜绝假按揭,提高建筑质量,不搞违规建筑和豆腐渣工程,同时配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适度降低房价,不搞虚假炒作。要想主导海南未来的楼市,海南省房地产商们还需加快自我升级的速度,制定防止出现积压商品房政策,极力培育高端市场、“精品”市场、品牌市场,优化投资环境,彻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转变及其商品房供给严重大于需求的状况,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操作风险。 (三)加强银行的操作风险控制 由于银行业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的内部程序、人员失误、系统故障或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因而具有较强的内生性,难以在事前充分预期。实践表明,相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更加难以事先计量和预测,这即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管理滞后性特征,也说明了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尤为重要。风险不可完全消除,但可以降低。笔者认为贷前审查经办人员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严格审核,对明显存在疑点的资料深入调查核实;办理抵押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按程序操作,规范管理抵押物;建立相关的风险预警措施,防止内外勾结、一起金融舞弊;海南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应对各种房地产金融创新手段和由此衍生出来的投资产品加强监管,重视各种金融机构可能会对市场造成的潜在风险,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海南省各家银行应及早建立房地产金融数据库,对发生的每一次风险事件进行监控和记录,并分析导致每次风险的因素和产生风险的环节点,度量这些因素对风险的具体影响,同时对风险的程度进行数量化的度量记录;按照不同的风险事件和其所发生的业务部门不断积累风险识别经验,进而提高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四)避免中介服务所带来的操作风险 健全房地产中介行业法律法规,让海南省房地产中介机构走组织市场化、正规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资源共享化的现代管理模式,学习国内外一些先进管理模式,加强对中介服务的管理,扩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遏制中介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忽视操作风险管理的短视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操作风险。海南省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土地、工商、税务、公安、人事劳动保障、价格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让房地产中介适应时展,向国际管理靠拢,创一流品牌和建设更高的产业平台。同时加强房地产中介信用道德建设,教育是基础。广泛深入地开展信用道德教育,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诚信氛围,引导中介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强化信用观念,形成一种诚信为本的良好气氛,使他们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断提高信用道德观念,将信用风险管理作为房地产中介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中介企业内部形成诚信为本的文化氛围,在企 业外部树立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提高房地产中介经营管理的透明度,逐步取得全社会信赖[5]。 (五)买房人规避操作风险之道 对于许多手头宽裕、有理财需要的人而言,房产投资是实现个人财产保值增值,获得良好收益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一种花费大的投资行为,在进行房产投资之前必须认真研究,考虑多种因素,规避风险。首先研究宏观政策变化走向,积极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研究政策走向,适当收缩投资战线,集中资金于少量优质房产,这样虽说收益减少,但风险可有效降低。其次防范城市规划带来风险,注意媒体上有关城市建设方面的信息,登录当地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网站,了解城市规划动态,小心决策。同时,如果能多注意城市规划的方向,嗅出潜在的机会,不仅可以规避风险,还有可能大赚一笔。再次警惕房产商圈套,购买房产时尽量找那些诚实守信、有良好品牌形象的房产商。对于购买过程中的陷阱,房产投资者不妨借外脑,多咨询房产法律专业人士,必要时聘请专业法律人士陪同购买,识别合同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避免中了房产商的圈套。最后评估自身远期支付能力,不少房产投资者希望“以小博大”、“以房养房”。天有不测风云,如果还贷额占资产比重较大,将来一旦出现没有预料到的事情而发生还贷困难,房子则有被银行收走的风险。买房人必须慎重决策,把预期收入的估计建立在较切合实际的基础上,有偿付能力,以便从容还贷,规避房贷风险。最后就是买房人不要盲目跟风炒房,小心炒成房东;学会投资理财,敢于贷款买房;租房不如买房,但是在当前楼价非理性上涨情况下还是租房更划算;买房时自己审慎,不要迷信权威专家和迷信媒体等等,从而规避操作风险。 (六)未来房地产操作风险应对之策 在国际资本市场信用形象遭受重创、各国经济面临大衰退的非常时期,作为海南省经济的支柱产业、龙头行业,海南省房地产业面临着市场与资金的双重煎熬。房地产业在海南省是一个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需要实体经济特别是全社会实际购买力作支撑,“暴利”不是其应有的特征,它是一个与海南省资源利用和城市品质、人民生活质量息息相关的行业,区域经济价值决定房产价值。针对海南省未来可能面临的房地产市场风险,海南省房地产应适度降价,加快资金回笼,避免资金链断裂,回避毁灭性打击[6]。同时海南省应结合建设国际旅游岛,抓住历史机遇,站在更高的层面,以战略的眼光来谋划适合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房地产业,走高端路线和品牌路线,大力发展高端旅游房地产、度假地产和休闲地产,实现住宅建设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提高住宅低碳化水平,逐步建立低碳生态社区、低碳生态集镇、低碳生态城市等多层次低碳生态节能框架;逐步推进全装修房建设,减少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充分利用太阳能优势,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发展生态、节能建筑,提高房地产产品的附加值;逐步建立低碳生态社区、低碳生态集镇、低碳生态城市等多层次低碳生态节能框架;逐步推进全装修房建设,减少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以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低碳房地产产业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房地产行业论文:浅谈两会闭幕后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 摘 要:在本次两会中,房地产行业受到广泛关注。两会闭幕后房地产行业 发展 状况将走向何方呢?本文就此进行探讨,本文首先分析了房地产能否长期作为我国 经济 的支柱产业,其次对两会闭幕后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谈了自己的看法,具有一定的 参考 价值。 关键词:两会闭幕;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 一、前言 嘹亮的国歌声中,2010年全国两会相继胜利闭幕。此时,已是3月中旬,距离春分时令也只有几天的时间,这意味着一年之中已经过去了将近1/4的时光。切实贯彻两会精神,扎实做好两会确定的各项工作就显得尤为紧迫。根据 二、两会闭幕后房地产行业 发展 状况 第一,住房供给将有所增加。 首先,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将增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2010年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其开工建设的套(户)数要比2009年增加三分之一,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安排建设的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安置住房规模将比2009年增加一倍,以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其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大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和供应。第三,2009年下半年,房地产土地购置面积、开发土地面积和新开工面积增长速度逐步回升,1—11月新开工面积同比增长15.8%。2009年开发商盈利丰厚,资金宽裕,新建商品房供给将保持继续增长态势。 第二,住房销售将趋于平稳。 金融 危机中出台的鼓励住房消费的政策,使一部分住房刚性需求在2009年得以释放;2009年末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促使一部分潜在需求进人“抢购”行列,购买力被提前预支;高起的房价,超过了普通居民的购买能力,加之年末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有实际需求者将会暂时选择观望。2009年末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表明了中央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政策调整加大了炒房成本,炒房投机行为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二手房市场受到营业税调整的影响,销售平淡。2010年年初,住房需求将有所减少,住房销售将趋于平稳。 第三,住房价格将由高位盘整转向回落。 2010年初,虽然大部分需求者持币观望,但开发商手中资金宽裕,并不急于销售,供需双方将呈僵持和胶着状态,房价将在高位盘整。随着调控政策进一步落实,普通住房供应增加,投机需求被进一步抑制,房价涨幅将回落。 第四,房地产开发投资将保持稳步增长。 继续向好的宏观 经济 ,增强了开发商对未来的信心;继续宽松的货币政策、活跃的房地产市场,使开发商有较大的投资积极性和再投资的资金实力;因此,房地产开发投资速度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房地产行业论文:从中美两国房地产行业看两国经济模式 一、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现状 住房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即是牵涉发展大局的经济问题,有事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设的政治问题。房价问题则是社会关注的另一个焦点,房价的大起大落都会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房地产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从2003年的18.27%增加到2007年的21.5%。由于房地产投机和住房需求的双重影响,从2003年以来,尤其是2009年至2010年,我国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出现过快上涨的局面。2003年全国平均房价为2359.00元/平方米,2005年全国房价平均上涨16.7%,其中有19个城市房价涨幅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至2007年,同比增幅达17.95%,这使得投机性购房异常活跃,严重影响了我过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大局。 在经历了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房地产行业受到较大冲击,这次危机从表面上看是由于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但从根本上看,它暴漏出了以美国为代表的经济模式的弊端,这就使得世界各国开始讨论以中国经济发展为代表的模式与以美国为代表的模式之间的异同与优缺点。 二、中美两国经济模式的特征 美国的经济模式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它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其理论依据,突出自由竞争,主张放松政府对市场的管制。他们相信不受干扰的市场机制是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所以政府大大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和管制。 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它既具有市场经济所具有的一般共性,又具有社会制度的特征和烙印。中国的经济可以通过市场调节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双重手段来引导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中美两国经济模式的异同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使世界公认为中国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但也有西方学者指出,中国是“全球最具活力的资本主义”,他们认为中国是仿效和推行美国市场经济模式而搞的资本主义。但是,通过仔细的比较这两种经济模式,我们不难发现,两者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共同特点之外,还有许多本质上的差别,中国的经济模式不是美国经济模式的照搬,而是中国的自我创新。 (1)中国经济模式与美国经济模式的相同之处 首先,两者都运用价格、财政,金融等市场调节杠杆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调整相关的政策,因此两者的经济策略都表现出很大的灵活性。 其次,两者的物质资源都是在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下自觉配置到效益最好的地区和部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在市场竞争的激励之下,企业都会自主地改进技术,以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两者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都显示出了市场调节经济的不足和弊端,其中包括效率和公平不可兼得的矛盾,经济秩序的失范性和无序竞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 (2)中国经济模式和美国经济模式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 首先,两者的所有制的基础不同,这也是最大的不同,美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中国的市场经济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国有大中型企业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美国则认为,私有制是确保市场充分竞争的前提,而公有制则是一种必然有损于个人自由的制度。 其次,对市场的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的功能认识不同。美国的自由主义认为“市场是万能的”而“政府是恶的”只有市场支配国家的经济生活,国家的经济生活才会具有活力,才会繁荣,因此对市场极为推崇,排斥国家干预。中国的市场经济观则认为,市场不是万能的,其本身具有自己无法克服的缺点,因此国家的经济生活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是调节经济的两种手段,两者并非相互排斥。 最后,两者的市场分配制度不同。中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美国实行的是以非劳动为主的分配方式。 结语:自2010年始,中国政府采取了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调控手段,出台了如“国四条”、“国十一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限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调控住房的消费结构,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这些政策手段,实现房地产行业的“软着陆”,更加注重“量”的增长,而非“价”的非理性上涨。 由此可知,中美两国的市场经济模式是两种在不同历史条件和不同社会制度下形成的市场经济模式,有着不同的理论基础,由于美国市场经济模式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祸始乱源而饱受诟病,同时中国市场经济模式取得的巨大成就而受到推崇。 房地产行业论文: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行业税收筹划分析 摘要:我国大力推行营改增,主要目的是消除长期以来我国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推动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本文主要分析基于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行业税收筹划。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税收筹划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税收制度和相应的应对措施也在不断发展。营改增措施的出台和实施,能够有效减轻企业纳税负担,规避以往出现的重复征税问题,充分发挥出税收制度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达到促进房地产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战略目标。 一、房地产业营改增发展现状 我国分税制格局(即增值税和营业税)于1994年初步形成,这与我国当时的产业链短、服务业不发达以及全能型企业经济特点有直接的关系。在当时,重复征税矛盾并不突出,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传统服务业迅速向现代服务业过渡,现代服务业呈现出分工精细化、产业融合化、业态新型化、服务国际化的特征,逐渐向专业化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出现了传统服务业税制无法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重复征税的矛盾愈演愈烈。党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而推行营改增税收政策,正是解决这一瓶颈问题的有效措施。所以,大力推进营改增既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促进我国经济稳步增长的“关键点。”大力推行营改增税收政策,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的矛盾,促进产业融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在楼市不景气的背景下,“营改增”让不少房企感到恐慌。目前房地产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情况不一,上下游行业增值税抵扣情况不明朗,这些使得新政策的推行遭遇阻力。作为本次“营改增”新政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减轻房地产业负担,财税部门特别就房地产“老项目”引入过渡性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老项目”及出租现有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征收率实质上仅为4.76%,与之前营业税相比税负有所降低。对于房地产业来讲,还有一项利好政策就是2016年5月1日之后新建造的房地产项目,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只对其增值的部分进行纳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土地价款往往是很大的一笔成本,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为房地产业在“营改增”之后开发建造的“新项目”带来了切实的利益。 二、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风险 (一)政策更加复杂,应对能力不足 相比营业税而言,增值税抵扣计税方式更为复杂,房地产业经营业态多变,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各不相同的经营模式、财务核算方法,决定了其税务处理方法也复杂多样。行业的多样性伴随着政策设计的复杂性,税率或征收率包括11%、5%,还有部分业务预缴适用3%或5%预征率。与此同时,一些临时性过渡政策使得现行增值税制度体系变得更加庞杂。目前房地产业在营改增政策规定和业务处理较为复杂的情况下,税收筹划经验和能力欠缺的问题更为凸显。 (二)票据获取困难,进项税额抵扣不足 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采购的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水泥、砖瓦等,涉及领域极为广泛。在营业税体系下,房地产企业倾向于向小商家购买材料,但营改增后,企业在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交易的过程中,往往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房地产企业在建造过程中,许多都是来自底层的工人和农民,无法为企业开具专票。这些问题使房地产企业很难有进项税的扣减,使其无形中承担着更高程度的税负压力。 (三)税收风险增加 目前房地产行业并不景气,不少三四线城市的楼盘滞销严重,如果无法及时确认销售收入,将会出现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倒挂”的情况,造成大量留抵税额无法抵扣,这也是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一大税收风险。除此之外,对于一些已经完工但销售尚未结束的项目,或者持有型商业物业而言,此时已经不可能取得原材料等进项抵扣发票,而房屋的销售合同已经确定,这种情况下企业税负将明显加重。 三、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一)实现与建筑行业的剥离 建筑安装业务作为房地产企业进项税额的最主要来源,在营改增背景下通过增加进项税额实现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实现房地产业与建筑业务剥离就成为一项不得不进行的战略调整。建筑安装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房地产企业就可以进行抵扣,从而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充分争取抵扣 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为了降低税负,最主要的途径就是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对于房地产业来讲一定要选择适当的原材料供应商,充分争取抵扣。同时,企业在制定与建设安装工程、装潢工作息息相关的合同时,需要尽最大努力把“甲供材”方式作为最终结果,明确房地产企业的采购材料的比例,取得更多的进项发票。此外要选择适当的劳动服务供应商,加强对供应商的增值税纳税人的情况调查,审核其相关的资格条件,选择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充分争取抵扣。 (三)适当调整企业管理 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还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营改增的特征,做好企业内部调整应对工作。例如对会计账簿科目的调整等等,由于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基本由进项税额决定,所以房地产企业必须加强对票据的管理,通过进项税额抵扣,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税负。 四、结束语 房地产企业推行营改增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而房地产企业作为推行营改增工作的难点,实现营改增政策在房地产业的贯彻落实,可以推动我国营改增税收政策进程,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提高我国的综合实力。 作者:张原 杨烨 单位: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房地产行业论文: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要:房子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居住条件,其是人们生活幸福指数提升的重要标志。在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房地产行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并且也带动了一大批上下游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房地产行业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密集型行业,通常涉及到巨额投资,并且其项目开发的周期也比较长,这就对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实际核算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制约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为此,本文将对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进行介绍,并分析房地产行业开展会计核算的意义,最后在此基础上探究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问题;对策;分析 一、房地产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 通过对相关文献研究以及结合笔者工作实践来看,会计财务核算作为房地产企业中重要工作之一,其主要具有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现有固定资产核算 对房地产财物核算工作来说,现有固定资产核算是它的一项重要基本职能。结合笔者工作实践来看,房地产现有固定资产核算职能中,固定资产台账编制和修正及其总量核算是它最基本的两项业务。除了这项基本业务外,固定资产总量折损与降值等变化情况登记、日常清理盘点以及流动监管也是房地产现有固定资产核算的主要工作内容。此外,为了确保现有固定资产存量数据准确与完整,我们还应当做好各项核算工作的系统规范化管理。 (二)建筑用材核算 建筑用材核算是房地产会计财务核算另外一项基本职能,其工作重点在于针对建筑工程各种用材采买、提前预处理和储备保管这三项内容编制出相应的安排计划。除此之外,在开展建筑用材核算工作时,根据所采购建筑物资款项与支付程序制定并一套相对应的核算方案。 (三)房地产运营成本核算 房地产运营成本核算上,其会计财务工作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与经营成本支付安排,并依据相关规范做好这两项工作中监督管理;二是各项建设运营费用地调整、归类以及划分;三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与开发成本核算,并对开发期间所投入各项资金予以评估与测验。 (四)经营单位营销利润核算 经营单位营销利润核算是房地产会计财务核算最后一项工作内容,结合工作实践来看,此项会计财务核算重点在于计算现房销售与经营所得利润、已售现房总量以及应缴税款额度精算这些内容,为此这就要求房地产财务人员充分参与到销售规划及利润目标制定中去。另外,经营单位营销利润核算工作中还应做好以下两点工作:首先,财务人员需要特别注意做好财务账目修正与推算工作,这样一来能够为确保房地产企业获取最大利润奠定坚实基础。其次,结合本房地产企业会计财务工作实际,构建或完善财务管理监督体系,从而保障资金得以科学合理运用。 二、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的意义 对房地产行业而言,会计核算是房地产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会计核算的任务主要在于对房地产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核算,通过及时、准确的统计企业日常经营数据,经过核算与审核所得数据后来给房地产企业提供有效的数据参考依据,进而为房地产企业今后经营方案的制定提供便利。会计核算不但能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会计各类财务报表,而且还可以给房地产企业内部发展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有利于企业制定出科学的发展策略。然而随着国家不断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抑制房价的不断上涨,使得房地产行业利润不断下降,并且竞争也日渐激烈,而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则能够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运营成本,进而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对房地产行业而言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科学设置过于繁杂 会计科目指的是通过系统划分、编制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目标、任务或是房地产经营运作而成的会计项目。会计科目是对不同房地产企业的组织构架进行分类管理的重要工作,能够对监督与控制房地产企业会计业务运作情况。为了确保能够有效监管企业会计活动情况,企业必须要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来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严禁随意增减。同样,房地产行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也应当依照相关法规来进行,且需要在年底对全部经营账目进行结账,并在年终结账之后建立新账。但是房地产行业具有结算周期长、资金巨大、施工地点分散等特点,在实际核算过程中该种方法不但会让企业账目处理变得复杂,而且还会与房地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不相符,从而导致了会计核算难度加大,致使其核算准确性下降。 (二)收入、费用等税收核算的实际操作不合理 销售房子是房地产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但是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等各类费用。就目前看来,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就是部分房地产企业对于费用以及手速来源及去向并未进行严格的核算。不仅如此,对于费用以及收入的税收则存在不少不合理的地方。如,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采取的是预先销售的模式,也就是通过政府所审批下来的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来开展相关市场销售活动,且收取一定的预订保证金。此时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均把销售房产所取得的预收暂时款当做其收入来源。然而,在专业角度看来,这预收暂时款并不可当做收入进行确认。除此之外,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会采用银行贷款按揭支付的销售策略,在核算该方面收入时,我国税法明确规定,必须要在首付款实际到账时才能够将其是为收入予以确认,并且余款需要在银行办理转账后方能将其是为收入进行确认。然而该项策略在具体操作时则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仅如此,在确认成本以及费用上也有着许多不合理之处,急需改进。 (三)会计核算工作内容繁复缺乏配比性 不同于普通企业,房地产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所涉及的业务类型比较繁杂,且经济活动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房地产行业具有经营周期长的特点,只有具有较高的单位价值才可以盈利,并且其消费对象类型较多,所以导致了房地产企业在经营时难以准确确认其费用、收入以及利润。尤其是在大额投资或是经营周期较长的环节,资源的投入以及来源就更为复杂,从而大大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在实际核算过程中,配比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不但要确保确认费用、收入以及成本时要满足因果关系,而且还需保持一致性,以便于能够将各类费用以及收入的来源及去向全面的反应出来。但是在实际核算过程中,往往难以落实配比性原则,房地产企业在核算收入与成本时往往难以做到合理匹配。通常情况下,如果房屋层数较低,且层与层之间销售价格较为相近时,计算单位面积成本则可以通过总成本除去总面积的方法得出。而如若房屋层数较高,则不能使用该种方法。并且楼层的位置、采光等都会对房屋售价产生影响,如若依旧使用总成本分摊的方法来核算高楼层成本,则会导致成本与收入不匹配的情况发生。 四、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的对策 (一)优化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科目 优化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科目即合理分类与简化有关规定中所必须出现的科目,让会计科目的核算变得更为明确与简单。首先,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规模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其次,应优先考虑项目开发成本,再考虑房屋开发成本。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进行实地调查工作,并将核算重点放在土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等二级科目。在核算时开发成本过程中,应当将单项工作视为实际对象。除去必须的成本项目核算,可以根据实际项目开发时的情况来对科目进行合理的增减。再者,对房地产企业运营时所产生的资金进行核算时,应当要站在宏观的角度来对整体项目进行规划,还可以采用表格或是图表的方式来将资金的情况反映出来,从而让企业管理人员更为直观的了解企业财务情况。 (二)加强收入、费用等核算工作的落实开展 确保房地产企业的收入、费用等核算工作得以有效开展与落实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首先,应当明确房地产企业的收入核算,尤其是销售收入的核算范围。其次,应当严格依照我国现行税法中的规定来明确房地产企业收入范围。并且严格按照房地产企业实际拥有商品房、土地面积和有关配套设施在市面上销售所得的收入作为参考来确认企业按揭贷款以及预先销售的实际收入。再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交房协议、预收账款、后期付余款等环节当中,房地产企业务必要依据实际签订协议中的内容和后期实际交易金额来进行入账与核算。不仅如此,在核算费用、收入以及成本等工作时,还应当要提升房地产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确保能够全面披露出企业各项项目中生成的现金流量以及经营好活动中的信息,从而有效提升企业财务信息的有效性与实用性。此外,房地产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发展特点以及管理模式来建立起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且确保其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最后,必须要专户存储预收到的暂时款,做到专款专用。 (三)确保房地产会计核算工作具有配比性 因为房地产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涉及到诸多领域,所以其会计核算内容也较为繁杂。所以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要确保其配比性。首先,应当要确保财务人数充足,从而可以确保可以对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各类费用、收入以及成本等核算工作能够精细化开展。并且还需要定期开展财会培训工作,确保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我国市场发展相适应。其次,应当大力引进以及应用现代化技术来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积极应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促进能够确保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录入与传递的实效性,而且能够提高相关数据的精准性,提升会计核算效率。再者,应当做好各类会计基础工作,并将相关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在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基本建设项目均需要逐一开展会计核算,且使用正确的会计科目,以便于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向各级部门提供系统、准确、详细的财务报告。此外,应当形成社会、政府以及企业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并做好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三个阶段的监管工作。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行业也必定会得到更好的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依旧会有许多问题出现,这就需要相关财会人员全面掌握会计核算的内容,并妥善处理会计核算中的问题,提高会计核算效率与质量,进而促使房地产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作者:黄元丽 单位:南宁港航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房地产行业论文:房地产行业纳税筹划发展 【摘要】随着房地产市场趋于饱和的状况以及房地产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在房地产行业还存在着高昂的纳税,高税收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对于房地产企业本身的特点来讲,工期长、投入大风险系数高是该行业非常显著的特点,资金的巨额投入以及长期的被占用,使得房地产商承受了非常大的压力。作者从房地产业纳税筹划的角度来对房产地产行业的纳税进行研究,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研究,以期为房地产业合理的利用减税政策来减少企业自身的纳税,保证企业自身的利润。 【关键词】房地产;纳税筹划;措施;意义 2013年2月20日出台的楼市调控“国五条”,这无疑给房地产行业的销售带来一定的影响。这时,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来减轻税负就显得十分必要。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在不同时期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但是,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必须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从企业整体上进行筹划,避免由于纳税筹划方案失误或失败而导致的财务风险。 一、房地产行业的财务特点 房地产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为国家的经济建设贡献了较大的力量。但这个行业有自身的特点,那就是房地产销售的投入很高,然而其见效是缓慢的,在生产的过程中,遇到的风险系数也很大,例如债务繁重。国家对于房地产业所征收的税种以及税费都是比较多的,主要的税种有营业税、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房地产业的经营模式有其特殊性,所以其资产负债率一般比较高、从事房地产业不仅需要较大的投入而且还要承担较为重的税。因而作为国家层面应该着重从减轻房地产行业的税来着手,使得企业自身的利润得到保证。 二、房地产行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对于纳税筹划来讲较为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企业需要进行纳税筹划的话就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或者对现行的会计制度进行完善,以此来对企业的财务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得企业的管理者能够来通盘的对企业的管理进行考虑,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的规范化。 2、有利于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企业的财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企业所面临的主要的问题还是经济效益不高,其发展还往往借助的是规模效益也就是规模化的发展来形成的企业效益,最为重要的体现就是在核算的过程中没有分开,因而这会使得企业所要缴纳的税费增加。作为企业可以选择合适自身的会计核算方式,企业的纳税筹划是企业完善其财务管理制度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 3、可以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对于从事房地产的企业来讲其最大的问题就是企业的税赋,这对于企业来讲是一个非常大的负担。早在2012年我国的房地产的几种税的税收就达到了10128元,这个额度比上年增长了23%之多,房地产在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中的比例甚至占到了17%之多,因而可以看到房地产业的税还是比较重的。通过合理合法的纳税的筹划,可以使得企业能够减少大量的税,通过这笔钱就足够能支撑起房地产业的发展,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三、房地产行业主要税种的纳税筹划 房地产业的纳税筹划和平常所讲的偷税漏税不同,房地产业的纳税筹划是在符合我国税法的相关前提下进行的,通过对房地产业中涉税的业务进行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来形成较为科学合理的纳税的方案,从而能够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合理的减少企业的纳税,进而实现企业纳税减少使得企业的自身的利润得到保证。本文从房地产中较为重要的税种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三种税种来对企业的纳税进行筹划。 1、营业税纳税筹划 按照我国的税法的相关的规定,如果企业的投资是以无形的资产或者是不动产进行登记的,并且和主要的投资方进行利润的分配以及风险共担,那么这种情况就不需要征收营业税。房产地开发行业是资金密集型的企业,其每年的营业税是一项很大的开支,如果能够在营业税方面利用国家的减税政策来减税,对于企业来讲是非常有效的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一种方式。以下来对营业税的延期缴纳进行分析:案例:某房产企业对外签署了一份销售合同,进行分期收款,在合同中,房产品总额为500万,共4次分付,首付25%,后面三次付款均为25%,需要缴纳的税率为5%。在首期付款完成后就进行商品房产权的转让。分析:A在首期付款后财务开始确认收入,应缴营业税:500×5%=25(万元)B若对分期收款进行分期确认,依次的营业税:500×25%×5%=6.25(万元)后面3次付款所交交营业税:500×25%×5%=6.25(万元)这种延期纳税是依据有关税策进行推迟延缓的纳税方案。在纳税款方面总额相同,但由于是分期缴纳,中间节省了一些利息。纳税依据为国税发[2003]83号,政策名称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建设出售的是普通的住宅,并且增值额度并没有超过规定额度的20%的话,就能够免除相应的土地增值税。如果增值税部分超过规定规定的20%,那么就应该缴纳全部的增值额度。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既开发了普通的住宅,又进行了其他类型的房地产项目,那么对于两种不同的类型就要进行单独的核算;如果不对这两种类型的住宅计算增值额度或者无法确切计算增值额度的就不能够享受减税的政策。增值额的临界点为20%,因而可以对房地产企业所开发地产项目的类型不同来进行分别的核算通过纳税规划来有效的减少需要交纳的税费。案例:甲公司要购置房屋一栋,承包给某房地产公司建设。该房地产公司预计建成该房屋的售价为11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660万。甲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应如何进行合作规划纳税?这里有两套方案(单位:万元):方案1:由甲公司出资,房地产公司承建该项目。由此房地产公司纳税与收益情况如下:(1)土地增值税:(1100-660)/660=66.7%(2)应纳土地增值税:440*40%-660*5%=143(3)应纳营业税:1100*5%=55(4)应纳附加税:55*10%=5.5(5)所得税前利润:1100-660-143-55-5.5=236.5方案2:甲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合作建房,由甲公司出资970万元,房地产公司出地,在房屋建成后甲公司会分得房屋95%的所有权,房地产公司会分得5%的房屋用作办公用,甲公司花费52万元承租房产的5%,租期为50年。根据当前的税收政策财税[1995]48号的第二条规定,则合作建房的一方出资、一方出地的,建成后自用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以及营业税。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公司纳税、收益情况是:(1)所得税前利润:970-660=310(2)应纳房产税:1*12%*52=6.24(3)应纳营业税及其附加:1*5.5%*52=2.86(4)甲公司减少支出:1100-970-52=78(5)房地产公司增加利润:310-236.5-6.24-2.86=64.4由此,甲公司和房地产公司通过合作来建设房屋,房地产公司可以节省纳税,对于甲公司来讲,也节省了78万元的支出。 3、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目前国家针对房地产业的税务的减免政策较少,对于企业的纳税筹划来讲就是通过对涉及业务统筹安排使得企业能够减少税额。纳税筹划的主要思路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向来进行。 (1)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 最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律中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如果按照直线折旧法进行折旧的可以依法给予免除税务。所以对于纳税的筹划只能够从企业纳税固定资产的折旧的年限以及相应的预计残值来进行纳税的筹划。第一种方式是尽量减少纳税的年限。折旧对于企业的纳税筹划是重中之重,如果折旧的额度越大的话,那么企业所应该缴纳的税款中扣除折旧费用,能抵税,从而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就越少,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折旧抵税的纳税筹划的方式。通过将固定资产的折旧的年限进行缩短有助于企业能够迅速的回笼资本,使得企业在前期所能够预定的花费增多,但是企业后期的成本将会大量的减少,但是对于固定资产来讲所扣除的折旧的额度还是不变的;另外还要对残值进行合理的计算预测。新的企业税法没有对预计的净残值进行合理的名词解释,企业可自行对企业的净残值进行分配,只要该数值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就是可行的。 (2)对于销售环节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的税额一般可以分为按实际扣除项目和按标准的限额扣除的项目。如果房地产业企业能够合理的利用政策对二者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对限额扣除政策的有效的运用,那么企业的只能够在企业的纳税之后的政策就能够变为税前的限额的扣除。房地产的广告费也是较大的一项支出,其目的就是为了销售房产而进行的一种推广的行为。根据税法的规定,房产企业每年有15%的销售收入的广告费可予扣除,这是针对那些有子公司的房地产企业将广告费由总公司支付,无疑增加了子公司的纳税额。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竞争异常的激烈,作为房地产企业如果想要建立自己的品牌,那么如何赢得群众的信任就是最为关键的,如果想要实现这个目的,那么企业做一定的推广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企业最大的费用的列支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也是人们急切要求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的税务法的相关的规定,房地产企业用于宣传支出的广告费如果不超过其收入的15%那么是可以在纳税的过程中进行扣除的。因而企业应该积极地申报自身广告费的支出,作为企业自身申请扣除的广告费和企业所赞助的广告费用应该严格的进行区分。由总公司进行统一广告费的列支会增加子公司的税费,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让企业的子公司来承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使得所有的广告费能够实现统筹规划尽量不超过15的限额。 综上所述,因而作为房地产企业来必须要学习和利用好国家的减税政策,使得企业的合法的利润得到保证,为其进一步的发展提供资金的基础。在各个地区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开发过程中,通过财务纳税筹划,有利于将企业的财务会计水平进行提高,同时为房地产企业赢得政策调条件下允许的合法利益,这能有效提高企业的资本增值和增强竞争力。不仅如此,它还为国家的政策调控进行有力的发挥,配合大政策实现税收这种隐形的杠杆功能,为国内房地产企业走向国际大型企业迈进。 作者:柏萍 单位:三友集团
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与发展:浅谈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 摘要: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企业运作的中枢。财务管理主要包括投融资环节和运营环节。通俗来说,如何“赚钱”和“花钱”并能使其创造效益,就是财务管理的内涵。财务管理的科学、高效、合理能够为企业带来投融资上的收益和对风险的规避。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之下,不少企业由于在财务管理上的不善,导致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因此,创新企业财务管理尤为重要。从企业自身来讲,发现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并能够及时改革创新,就能扭转财务管理中的不利局面,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价值。 关键词:企业管理;财务创新;市场机制 财务管理的内容十分丰富,包括招商引资、预算规划、薪酬标准、激励制度等在内的企业运营环节都与财务管理有着直接关联。财务管理正是通过为企业理财,来达到企业利润、股东利润、企业关联者利润的最大化,以及企业价值和社会责任承担最大化的目的。 但是在我国,企业又有国企和民企之分,二者财务管理的方式和理念不同,表现出的弊端也不同。面对经济下行的新常态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危机,无论是具有资本薄弱、体量微小、技术短缺等短板的民营企业,还是体量庞大、资产雄厚、背靠政府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危机都是首当其冲的。这迫使我们不得不审视这些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乱象,并探索出创新财务管理的具体途径,以化解危机,获得更好的发展。 一、财务管理创新的内涵及其重要性 财务管理创新并不是抛弃原有的管理制度另立门户,而是在原有的财务管理体系的优劣暴露得比较全面,同时自身发展也比较充分之后,通过对原有财务管理体系各要素的重新组合,并借助引进其他新的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而形成的新的管理模式。这种变化符合由量变到质变的要求,因此需要重视分析前期旧有制度的利弊;同时要求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及时抓住时机,促成此类财务管理体制创新的质变。 在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在财务管理工作上没有实质性的创新,这一点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竞争力有待加强就可以看出。时代所要求的财务管理创新应当主要体现在财务机构设置与布局、财务预算控制与管理、财会人员队伍素质这三个方面。通过这三个方面的革新和优化,企业财务管理将能够开阔投融资渠道,达到资金安全,并为长足发展提供动力;能够准确评估并且规避市场风险,确保战略安全;能够科学合理地决策,做到企业资源与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高效率、高效益地运营。由此可以看出财务管理之于公司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能够显示出财务管理创新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财务管理创新的原则 (一)优化企业财务管理环境 任何管理创新首先要有基本的外部环境和氛围做推动,财务管理创新也不例外。对于那种“现行财务管理体制也能生存”、“财务管理创新浪费精力”、“财务管理创新可有可无”的错误观点,必须通过培训进行纠正。把企业上下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创新财务管理上来,才能够集思广益,做出成效。另外,还要辅之以合理、公平的奖励和支持政策,对于那些开展财务管理创新的个人和团队,适度给予鼓励并提供需要的支持。这样的体制机制氛围也是财务管理环境优化的一个方面,能够提供良好的示范效应,通过大范围辐射来激励企业员工或部门主动在财务管理方面有所作为。相应地,有关的人才待遇、人才引进政策等配套制度也应当及时制定,从各方面为企业财务管理优化创新制造契机。 (二) 遵循财务管理基本规律 要想对财务管理的手段、理念等进行革新,首先要懂得财务管理的基本规律。不但要对传统财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有所了解,还要对其优势与弊端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经验和教训之后才能明晰那些需要继承、那些需要革除,从而找准财务管理创新的具体方向,精准发力。遵循财务管理基本规律还要求对特定的政策环境和时代特点有着及时而敏感的认知与把握。对市场大环境的趋势进行观察总结,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实事求是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创新,才能体现出财务管理革新的目的性,而不是盲目革新或为了创新而创新。急功近利和照搬照抄只能失去创新的原始意义,出现欲速则不达的情况。 (三)打造专业财务管理队伍 要着力培养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应该明确,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作为财务工作的直接践行者,深处财务管理一线最能了解其中的短板和弊端。要使他们最先认识到财务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树立以公司战略大局为重的意识,全心全意为财务管理创新而付出努力。还要通过学习培训等途径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水平,不能仅有热情而欠缺能力。财务主管队伍也要提高自己的金融财会素质,对财务管理和市场竞争有敏锐的洞察力。 三、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举措 (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通过引进先进的内部控制管理理念,建立财务管理和监督的完善制度,对公司在各个经营环节的收入和支出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对税务分划、资产分殖等理念进行引进和培育,做到财务经营有根有据,记录在案,就能起到查漏补缺,堵住漏洞的作用,同时有助于企业设立的经营目标能够有保障地完成。一旦建立了规范制度,企业各内部机构将对职权进一步明确,在财务区块的责任界定就会更加明晰,促使财务管理人员更加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对于公司运作的关键环节,比如采购、销售等,应进行特别关注,实施多轮级监督,确保企业财产收益不流失。 (二) 提高信息化核算水平 当前市场竞争的一大趋势就是数据化、信息化,互联网金融的潮流是不可逆的,对大数据、云计算等概念的熟悉和掌握是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必修课,这在企业管理中也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方向,因此财务管理的创新更加离不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通过引进或研发更加优化、合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使财务管理信息更加真实、及时,不仅是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而且避免了信息滞后导致管理脱节的情况出现。同时,财务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对公司核算系统也有很大的帮助,可以在财务管理中更好地规避传统手段带来的核算失误。在成本规划、预算设置方面,通过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也能更加科学、合理,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三)提高财务管理的集权程度 为了突出财务管理在公司运营中的调控能力,并在必要时候快速进行金融反应,应当提高财务管理的集权程度,这也是财务管理创新的一个举措。一些企业公司部门架构本身就不合理,导致财务管理权责不明,财务区块划分不清,财务程序拖沓冗杂,财务效率不高。这将影响公司领导层的财务决策和战略制定调整。因此,财务管理必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重视其关键地位。相应地,也要提高对财务管理的集权程度,以便在财务布局中统一规划,在财务运营上高效运转。 四、结论 新时期,财务管理将是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财务管理的创新是保证财务管理有效发挥公司\营中枢作用的一条途径。公司企业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风险意识,创新财务管理模式,通过人才引进、培训、考核,拓展投融资渠道,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成本核算等多个方面来实现财务管理的创新,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应当树立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识,建立相应的企业规划和战略,将财务管理创新放到战略首要位置上来。在财务管理创新的征途中,一定要遵循财务工作的基本规律,重视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和人才队伍的建设,并利用其他领域的改革助推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为财务管理创新营造出适宜的外部环境来。 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与发展:浅议新经济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 摘要:由于市场经济形势的变化,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墨守成规不仅会造成企业资产的损失,更会造成企业发展的隐患。新的经济环境下,财务工作者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介绍了新经济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地位,提出了财务管理创新建议。 关键词:新经济背景;企业;财务管理 新经济体制在不断的改革,从而导致经济环境也在随之变化,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也应该与时俱进,根据当前的经济背景做出创新和改变。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的管理水平的提升离不开财务管理的变革。因此,如何进行财务管理创新来主动适应新经济下市场的变化,积极服务于企业的战略发展,是企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一、新经济背景下财务管理对企业的影响 (一)直接影响生产经营活动 企业要想实现正常运营,就要建立良好的资金管控体系,确保充足资金对运营项目提供必要支持,企业要在资金筹措阶段进行管理结构的优化调整。财务管理部门不仅要利用企业内部管控机制集中解决财务缺口问题,也可以利用借贷措施进行集中解决。总之,要建立资金管理措施,既要缓和企业实际资金压力,也要进一步扩大企业运营规模,真正提升企业整体质量。 (二)直接影响企业发展目标 企业运行过程中,经济增长是最基本的目标,企业要实现良性发展,就要利用多种渠道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企业财务管理项目就是针对企业管理核心建立的全方位管理,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和企业运营管理目标高度一致。企业要强化经济管理行为和经济管理策略,以创收更多的企业价值和利益。 (三)直接影响人力资源结构 企业利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人员的布局和安排,往往借助的指标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经验论,只是通过岗位经验和绩效结构进行人员岗位调动。但是,财务管理人员要利用其实际能力和价值进行定岗,能进一步发挥岗位实效性,促进管理人员对员工建立进一步了解,真正实现人力资源结构的优化 (四)直接影响企业风险管控 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定会遭遇不同的经济风险,其中包括政策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市场金融风险等,企业只有运行有效的的实际措施,并且对企业面临的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对利润以及亏损结构集中研讨,才能从深层次解决企业实际的投资风险。 二、新经济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 (一)财务管理制度创新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活动的核心,贯穿于整个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一般包含了企业的融资活动、资金运作、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现金管理,还有企业利润分配、投资活动等方面的内容。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率,只有良好的企业财务管理才能有效的保障企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化的协调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就是有效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关键性制度。一个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需要涵盖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能够保障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稳定,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严格执行。创新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需要从企业经济活动的核算方式、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具体过程着手,在确保企业现金流合理安排和审计监督的基础上,实现企业资产的安全稳定,进一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一个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应确保制度设计的全面性和合理性,保证财务管理的工作过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制度还应建立在一套完善的监督核算体系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之上。 (二)财务管理方法创新 财务管理方法经历了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发展过程,也经历了从定性、定量分离再到两者相结合的阶段。当前,企业在财务管理方法创新的过程中,将关注点从物转向了人,体现了财务管理方法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创新的过程。企业财务管理方法主要是指企业财务管理者在筹资、投资和利润分配中所采取的具体方式方法。如今,财务管理方法的理论模型、研宄内容也越来越多样化与精细化,统计学、运筹学等其他学科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也越来越成熟,这也为财务管理方法创新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在财务管理筹资和投资活动的创新发展过程中,自从20世纪中期以来,由最早的资金成本、时间价值等概念理论,发展到当前的筹资数量和成本分析模型,以及利用混沌市场理论研宄市场的随机性和确定性等投资理论,均展现了财务管理方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创新的脚步。以基础的筹资、投资和利润分配为起点,利用各种金融衍生工具进行筹资、投资和权益分配,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财会管理,为公司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财务管理流程创新 新经济背景下,企业的交易活动和经营决策几乎可以在瞬间就完成,可见,信息成为了企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媒介。谁掌握的信息更加完全,谁将能够更好的在竞争中取得主动权。与传统的经营活动相比,新经济时代的企业经营活动范围由自然空间,演变成了“媒体空间”,企业财务管理流程越来越依赖于信息化的模式。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可以延伸到世界的任何一个网络接点。只要财务管理信息化流程良好的运行,企业的财务管理就能够顺利进行。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特征,创新财务管理信息化流程,实现对下属部门的各种远程信息交换和即时监控,管理者可以随时掌握企业产品的生产信息、销售状态、库存现状。让过去静态化的财务管理走向了动态化的局面,实现了企业在信息化环境下的即时沟通和有效协调,最大化的提高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财务 管理效率,促进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三、结语 面对新的经济背景,企业要能深刻认识到新经济背景对企业管理的影响,并根据其影响制定良好的管理措施,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要能够进行创新,从而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外部竞争力。 (作者单位: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与发展:金融工具创新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探讨 摘 要:在我国各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规模逐渐扩大,这样的企业发展态势一方面为市场经济繁荣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市场竞争,在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传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受到了金融工具创新的影响,所以财务管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本文从金融工具创新的相关内容、金融工具创新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的影响以及如何在金融工具创新下做好企业财务管理三个方面入手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金融工具;创新;财务管理;影响 金融市场是众所周知的高利润与高风险并存的市场,参与金融市场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时刻关注市场态势,及时规避风险,否则就很有可能卷入金融风险中,进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即使金融市场风险较高,但此市场发展依然较为快速,伴随着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也逐渐地创新,创新后的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对这些影响进行分析,更好地利金融工具来开展企业财务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对金融工具创新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1.概念 所谓的金融工具,就是指双方在金融市场中进行交易所应用的金融资产。而金融工具创新则是指金融工具不断向多系列化以及多形式方向发展。创新后的金融工具应用更加灵活,而且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将会逐渐增多,这样企业就可以更好地利用金融工具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2.意义 金融工具的创新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对这些意义进行了系统分析,内容如下: 第一,能够为企业规避金融风险提供依据。在金融市场中,金融风险可以说是“第一杀手”,若是企业没有在第一时间规避风险,那么企业即使“不死也会受到重创”,面对这样的情况,企业有效规避金融风险是非常有必要的。金融工具的创新可以使金融市场主体有更多的选择,能够促使金融主体在投入市场之前完成自己的资金组合,这样金融主体规避风险的能力就会增强,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会让更多的人投入到金融市场中,实现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第二,能够提高企业的经营实力。当金融工具实现创新之后,我国金融将会和世界金融联系更加紧密,这样我国企业就可以引入世界企业中的一些先进财务管理模式,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同时,和世界金融市场的密切联系还可以拓宽我国企业的资金、客户来往,这样更有利于企业提高自己的经营实力。 二、对金融工具创新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 1.对投资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原有的金融工具种类比较少,而创新后的金融工具种类繁多,类型不断增加的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了更多可以选择的机会,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金融市场等方面的因素然后确定金融工具组合,这样企业就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取经济收益,同时又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是一举两得的措施。比如说,企业在实际进行投资之前,可以对不同类型的金融工具进行思考,实物期权能够帮助企业有效地对冲风险,适合企业在不确定的环境下进行投资;回购协议的流动性十分突出,而且投资周期也比较短,相应的风险较低,所以企业可以开展滚动隔夜回购协议投资,这样企业就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取经济效益。 2.对融资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是离不开资金支持的,若是企业自身的资金周转不开,那么企业就需要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以此来维持企业正常的资金运转。当金融工具创新之后,企业就可以以此为基础来创新权益性工具,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内部现有的资本结构进行有效地改善,这样企业的融资渠道就更加的宽广,多样化的融资渠道能够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 3.对风险管理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近些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越来越成熟,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信用以及市场风险却变得日益复杂,这样就增加了企业规避市场风险的难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创新的金融工具为企业规避风险提供了帮助,企业可以通过应用信贷掉期类似的新型风险管理工具来将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信用风险有效转移出去,同时企业还可以对外汇期货以及商品期货等创新的金融工具进行有效地应用,以此来帮助自身有效地规避金融市场风险。 另外,金融工具在实际创新过程中也会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尤其是衍生工具,这一工具在发展过程中蕴含着极大的风险,若是企业在应用衍生工具过程中出现了操作失误等问题,那么企业就会面临着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说,企业在应用金融工具创新过程中必须要注意好其中的度,在合理范围内应用创新工具,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规避金融风险,提高自身经济收益的目标。 三、如何更好地利用金融工具创新开展财务管理 1.对融资管理进行有效优化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若是缺少流动资金,那么企业的很多生产经营活动都无法有效地开展,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若是不对现有的融资管理进行优化,那么企业融资困难这一问题将无法得到解决。所以说,利用金融工具创新来对融资管理进行优化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企业可以构建新的金融财团融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是非常关键的部分,企业若是想要有效地融资,就可以构建新的金融机构,然后由此机构开展企业特定范围内的融资工作,此种类似自我滚动的融资方式一方面可以确保企业经济利润不会减少,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企业资金被充分利用。 其次,应该采用认股权融资方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股票是非常重要的存在,董事会成员所持股票份额多少直接影响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同时,股权也可以通过转让方式来为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认股权的方式来吸引更多投资者,以此来增加企业周转资金。 2.对财务风险管理进行优化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严峻的财务风险,若是对财务风险的管理不到位,那么企业就无法及时有效的规避风险,而和风险直面相对的后果是十分严峻的。因此,企业可以利用金融工具创新来对财务风险管理进行优化,这样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促使企业能够稳健地发展下去。 企业在利用金融工具创新之后,应该先对金融工具进行深入地了解,然后将金融创新作为发展中的重点,通过对企业经济进行转变的方式来融合金融工具创新,实现两者的强强联合,以此来促使企业财务风险管理能够有效落实到位。 同时,金融工具创新过程中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所以在对其进行利用过程中,需要考虑企业的承载能力,然后权衡风险以及利益一体化的金融工具,以此来实现对财务风险管理的优化。 另外,企业还应该强化流动性管理,通过这一管理的有效优化促使内部资金能够实现转移,企业能够有更多的资金周转。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过程中,相关企业即迎来了发展的机会,同时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在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企业想要规避风险,就必须要对金融工具创新对自身财务管理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然后在此分析的基础上对金融工具创新进行有效地利用,这样企业才能够优化财务管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 作者简介:刘久阳(1994.03- ),女,河北省唐山市人,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 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与发展:商业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及模式创新 摘要:本文围绕商业企业财务管理现状、财务管理对于商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如何创新现有商业企业财务管理模式三个方面展开讨论,对商业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及模式创新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理论建议。 关键词:商业企业 财务管理 财务指标 商业企业管理的成功很大程度都取决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成功。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财务管理在商业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企业资金的管理与分配工作都与财务管理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资金进、销、调、存等环节都由财务部门实时管控。因此,商业企业必须充分利用财务管理中的内部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以及预算管理工作,创新企业财务管理模式。 一、商业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一)融资困境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逐渐出台了一系列商业企业融资扶持政策,但目前我国中小型商业企业数量居多,注册资本较低,用于贷款抵押的不动产甚少,即使在国家扶持的大环境下也很难实现融资需求,融资难逐渐成为了我国商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阻碍。 (二)未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发展目标 目前,我国很多商业企业为了实现经营利润,不惜在短期内进行企业转型,忽略国家调控政策,从而与发展机遇擦肩而过,导致这一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企业未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发展目标。虽然企业立足于市场的基本条件是创造利润,但这种不考虑长远发展而随意转型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企业要想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必须结合自身情况与国家政策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发展目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发展目标开展日常运营及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对于商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在商业企业中全面加强商业管理,无论是对商业企业自身发展还是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业企业财务管理是我国财政信用体系建立的根本 财政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国家根据计划对资金进行配置以及监督的组织系统,由国家财政、银行贷款以及企业财务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国家财政是国家政府依照经济建设与管理的需求,利用行政权力以及预算管理等方式强制性整合并配置社会资金的行为,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是决定我国资金配置方式的主要方针,同时也是主导财政信用体系的环节。银行信贷是政府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以借贷的方式筹集资金,对社会资金进行重新组合与分配,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且适用范围相对广泛,是我国银行体系中的关键调节手段。企业财务是财政信用体系运行的根本,首先我国财政资金大部分都来源于企业所创收的利益,国家财政配置资金通常使用在我国经济建设当中,包括对扶持企业发展。其次,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存款是银行发放信贷的来源之一,银行的信用贷款资金又主要是面向企业发放的。 (二)商业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综合性管理 商业企业的经营过程主要是通过商品购销的形式来实现的。企业要想实现有效的经营效果,就必须做好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营销管理、储存管理、物流管理、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环节。这些管理环节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形成了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在这些体系当中,财务管理并不是对某一项经济活动进行直接管理,而是通过货币的方式,并利用自己配置、全面体现、决策参与等职能,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与协调,确保商业企业的经营目标顺利达成。 三、如何创新现有商业企业财务管理模式 (一)建立财务管理计划 商业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步是建立财务管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财务管理工作,这不仅是政府对商品流通计划的要求,同时也是组织实现计划经营并达成预期效益的手段。商业企业的财务管理计划由财务指标与落实举措两个部分构成。财务指标又由各种经营收支及利润指标组成,它是企业企业开展一切财务活动的最终目的。落实措施是在财务指标以及企业经营条件的基础上建立的,它是企业经营活动中需重点实施的各种方案和计划。财务管理计划建立之后,需要进一步对计划中包含的各项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部门甚至每一位员工身上,建立企业员工责任制,将分解目标的达成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落实财务控制工作 财务计划的落实仅仅是计划期商业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开端。商业企业为了能够确保财务管理计划的有效达成,必须利用控制手段及方法对日常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控制,这一活动又被称为日常财务管理活动。在商业企业中实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不仅是财务管理计划的延续,同时也是商业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步骤。财务控制系统的建立,能够充分确保财务管理计划指标的达成,并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 (三)评价分析企业财务计划达成情况 企业财务情况的评价与分析是商业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商业企业必须针对财务活动的运行情况、经济效益的获取情况等进行评价,以评价结果作为企业经营方式创新以及企业发展的导向。因此,企业必须通过定期检查及随机抽查两种方式对财务计划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这是企业财务日常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财务考核工作是指通过相关财务指标对财务计划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例如财务指标实际达成值与计划值的对比、与企业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指标的对比、与同类企业指标的对比等。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实体商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将会真正实现自主经营、盈亏自理、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实体经济形态,而财务管理在商业企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也将会日益显现出来。 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与发展:互联网+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分析 摘要:互联网+的概念已经在全国范围快速的普及,它充分地利用了时展的特征,在互联网的技术下出现越来越多的应用技术,为人们的工作以及生活提供了良好的便利性,其中对企业中财务管理工作而言,需要在互联网+的时代中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从而使得企业能够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占据优势,本文首先阐述互联网+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理念的创新,然后简述财务创新的管理模式,最后分析了企业财务创新的内容。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 企业 财务管理 创新 在互联网+的时代中,许多企业需要在传统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不断地改变策略,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要求,逐步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这是在信息生态洪流中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企业需要进一步创新与优化财务管理,从而推动财务管理能够在飞速发展的互联网+中实现成功转型的目标,而财务作为企业中关键性部分,也必然需要进行相应转变,使得企业能够在“互联网+”的时代中实现社会效益以及经营活动提升的双重目标,因此,在充分利用“互联网+”特点,逐步开展以及创新有别于我国传统企业中财务管理的体系,在本文中对这一新型的财务管理体系的构建进行详细地阐述。 一、企业财务管理中理念创新的背景 在当前互联网+的背景下,企业需要积极地应对创新管理模式,使得企业能够在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的技术中良好地掌握企业的运营状况,这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财务管理的问题,它作为企业中关键性的部分,必然要在当前的时代中不断增强技术的管理水平,目前的互联网+就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契机,企业可抓住这一机会构建良好的财务管理模式,推动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体现出财务管理工作中对互联网+的应用。 在未来的发展中,互联网+的技术能够对财务管理模式以及共享中心的建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而实现财务管理方面的一体化,例如财务业务、市场管理、人力资源以及信息技术,都可以在互联网+的环境中获得良好的发展,这对企业的发展而言,第一是提升了企业自身管理的精细化;第二是推动企业中财务管理的共享性;第三是优化财务工作人员的管理模式,进而使得财务管理的工作能够较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这是企业在互联网+的时代中进一步地优化财务管理模式,通过梳理其中的组织架构,进而改善其中所存在的不足,更好地适应当前企业发展模式。 二、简述企业财务创新管理的模式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企业中的财务管理需要不断地创新,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处理。 (一)坚持用户至上的原则 当前的财务管理中,需要逐步实现共享性服务的目标,在不断地转变客户参与方式,对于企业而言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员工,使得员工能够参与到财务管理以及服务中。 (二)构建平台化的理念 主要有两个方面需要充分注意,一是处理信息技术的平台,二是构建共享性服务的平台,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而实现财务管理的共享性。 (三)社会性的思维 这主要是在构建财务共享的目标,离不开一个具有共同性的财务机构,借助互联网+的模式把各个方面都集中在一起,从而实现物理上的分散性、逻辑上的集中性双重目的[2],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增强财务管理中的共享性问题,同时增加不同区域员工对财务管理的参与度,并且在互联网的支持下及时完成交流。 三、分析财务管理中创新的内容 (一)创新筹资的活动 在互联网+的时代下,许多的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需要逐步创新活动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三点:第一点是创新筹资的观念,逐步地改变单纯性的“筹资”转向“筹知”的转变,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通过观察企业是否能够获得持续性地发展,其中的关键之处在于企业能否真正地掌握知识和技能,同时把它们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二点是积极拓展筹资的工具,例如优化产权结构以及组件一些“虚拟企业”等方式增加对企业控制权,此外还可以借助于互联网开展证券投资等工具,从证券网站中及时咨询以及分析浏览报告,这能够为投资者进行决策提供依据;第三点是通过网络技术的优势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因为在企业的发展中,可以通过多途径积极地筹集资金,所以在当前的互联网+环境中,降低成本的问题更是显得十分重要。 (二)创新企业中投资的活动 首先是充分地利用当前的互联网优势,能够较好地提升企业中的投资的收益,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各个企业都在其中寻找各种发展的机遇,因此,这就可以较好地提升企业在投资中的机会与能力,这更加便于企业能够在网络的平台中获得良好的投资项目,不断推动企业的发展;其次是需要进一步地优化企业中的产权结构,这主要是针对企业中的投资者而言,把控制的权利以及部分产权进行科学化的组合,进而实现企业合理的结构分配,例如可以通过互联网+建立一个“虚拟性质的”企业,从中吸收许多优秀的企业在不断发展中实现资源共享;最后,在互联网+的时代中构建一个多元化的环境[3],例如证券投资、金融工程以及网络平台等,它们能够在企业的投资者中归属于寻找投资项目,进而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的服务,从而使得企业在财务管理中能够更好地优化资金走向,此外,还可以在投资的范围方面进行扩大,一方面是对于证券的投资者而言,可以在各种网站中找到良好的方式,进而为企业中财务的优化管理提供了一个良好突破,另一方面是对投资的回报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从而使得传统的模式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下逐步地改善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三)创新企业成本的管理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企业可以通过不断增加精细化的方式实现有效成本控制的目的,这对企业而言不仅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且是传统企业逐渐走向现代化发展之路的关键之处,因此,在当前的环境下可以借助互联网+模式加以控制企业中的成本,第一是采取个性化以及小批量产生的方式,从而较好地为企业成本问题的解决提供方式,例如针对企业中的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因此,可以采取科学计算方法之后才能够接受此生产订单,从而使得企业财务管理方面能够在优化产生成本中找到良好的解决途径;第二主要是针对互联网+的时代中,对于制造业的发展而言需要不断地提升网络技术的应用能力,因此,在企业实际运行中,可以自身加强对库存问题的处理能力,例如通过订单式的模式实施产生,或者是把产生中的货物进行处理,通过各个供应商不断地拓展各种途径,实现企业中积货问题处理成功解决的目的,此外,还可以借助定价决策以及成本核算的方式进行财务管理;第三是应用智能化的技术和物联网结合起来,比较常见的做法是通过作业成本的控制方法、数据分析等方式实施企业财务支出与管理。 (四)实践开展创新策略 基于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动态变化的走向,制定出企业发展的系统管理机制,其中财务管理的工作就需要积极地适应会计数据以及资料分析的结果,从而使得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能够更好地适应历史的过程,进而可以客观地再现企业如何转型发展,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得数据资料能够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指导企业的发展,在企业未来的财务发展中,其中的战略性方案地制定是一个十分关键性的过程,同时这也是一项积极、客观性适应互联网+环境的需要,通过不断完善资料的收集以及分析,为企业发展中的财务管理作出有效地指导,同时提出真实、完整与准确性的资料,这在企业正确认知“互联网+”背景之下,企业发展需要在科学、可行性的方法中逐步找到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 (五)财务人员工作的创新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对于财务管理人员而言,需要逐渐跳出传统工作模式,首先是管理理念方面,不能简单地认为财务管理工作只是关注企业各种支付以及收入等;其次需要积极转化工作思维,创新财务管理的模式;最后加强学习以及掌握互联网+这一新时代中财务管理的理念以及方式,从而使得财务人员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好的财务数据分析,因此,财务人员的创新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个方面基于基础性的财务核算,也即就是财务的共享性,第二个方面是构建财务生态,体现在资金运作、企业合并以及税务筹划等工作中,第三个方面在财务管理以及会计管理方面,密切地关注市场动态以及发展环境的状态,因为企业中一切的经济行为都是指向预期日标的现实,所以这需要在客观地市场运作过程中,给予冷静地、客观性地分析实现情况,从而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机制中适应优胜劣汰这一生存法则,在未来的工作中,财务人员需要优化基础性的财务核算工作,此外还需要构建一个生态型的财务体系,从而提升资金的运作效率等,为企业能够较好地预测今后转型的方向,进而有目的性地实施财务管理方案。 四、结束语 在互联网时代,全球的经济逐步走向一体化,这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可以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技术、管理理念以及经验分享的目标,除此之外,在二零一五年,我国首次提出的互联网+这一概念,更是对企业地发展以及创新管理模式注入了新的活力,其中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创新模式,从而使得企业能够较好地适应数字化以及自动化发展的需要,在互联网+的时代中,企业需要加强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积极推进财务活动能够进行全面的革新,在技术以及网络的支持下,全面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同时创造出更大的社会价值。
酒店网络营销研究:基于消费者行为模式的酒店网络营销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以消费者行为模式为切入点,提出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新时代,酒店应树立互联网思维模式,针对消费者新的消费习惯的变化在营销管理活动上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以更好适应消费者需求,获得顾客满意。 【关键词】酒店营销 网络营销 消费行为模式 随着互联科技和电子商务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技术深刻改变着世界。人们的工作、生活越来越依赖网络。它不仅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如果说第一代互联网(Web1.0)扮演着与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相类似的信息者的角色,那么第二代互联网(Web2.0)则带来了全新的变化:搜索引擎技术使得消费者可以主动、精确获取消息;网络工具,如博客、微博、朋友圈的迅猛扩散,使得消费者不仅能够通过网络主动地获取信息,还可以变身成为信息者,将自己获取的信息和周围的人进行更密切的分享和交换。尤其是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使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互动、定向、即时和个性化。基于互联网背景下经济活动的这些特点,我们应该去重新审视企业的营销活动,使之更符合如今消费者的习惯。 一、理论基础 (一)由AIDMA到AISAS、SICAS的消费行为模式演变 以前,受到通信技术等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想要获取信息非常困难。花费大量的时间,但是能收集到的信息却十分有限。美国营销广告专家山姆・罗兰・霍尔(Samuel Roland Hall)在1920年提出的理论模型AIDMA描述了在传统模式下消费者从获取商品信息到最终实现购买所经历的过程。具体解释为:Attention 引起注意Interest激发兴趣Desire唤起欲望Memory 留下记忆Action 促成行动。 然而随着网络的普及,人们所处的信息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今天,借助互联网,人们不仅能够轻而易举的接触到形形色色的各种信息,而且可以在看到自己所感兴趣的信息之后,利用搜索引擎等等方式主动地去挖掘和获取更多的相关信息,并且通过社会化媒体(社交网站、微博、微信等)将获得的信息与更多的人进行交流和分享。在购买行为发生的过程中,人们由单向、被动的接受企业的信息,向更主动去搜索信息和分享信息转变。人们不再单纯的是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可以成为信息的者。人们不仅可以与自己相关的个人信息,也可以把与企业和产品相关的信息拿出来在社会化媒体上跟其他人一起讨论。在这种全新的传播方式的影响下,日本电通公司对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商品认知阶段、商品理解和比较探讨阶段、商品购买阶段这几个不同阶段做了一系列的调研与探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传统的消费行为模式进行了重构,提出了AISAS模式,即:Attention 引起注意Interest 产生兴趣Search 主动搜索Action 促成行动Share 信息分享。这个模式指出了人们需求产生之后行动上的变化,即在互联网环境里,消费者在获取商品信息产生需求之后,会通过互联网搜集与目标商品相关的信息,会参考其他消费者对于该商品的购买体验和感受,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比对,再做出购买决定。并且,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社交媒体的互动交流功能跟其他消费者进行交流和分享。这种模式里,消费者成为了口碑传播的信息者,这使得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的影响范围大大扩展,其受众远高于传统消费模式中的消费者。 但不管是AIDMA模式还是AISAS模式,究其根本还是以广告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这源于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过去有着互联网所无法比拟的覆盖率。而这种情况正在发生改变。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网民上网设备中,手机使用率达83.4%,远高于其他设备上网的网民比例。互联网的渗透率越来越高。同时,数字时代、web2.0、移动互联网提供的用户关系网络LBS位置的服务、实时通讯技术和CRM数据汇集等技术创造了全新的营销生态系统。在这个全新的系统里,消费者需求的唤醒不再单纯依靠广告,商品信息的获得甚至也不再是主动搜索,而是一种关系匹配、兴趣耦合产生的化学反应的结果。基于这样的理解,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在《2011社会化营销白皮书》中,指出了营销驱动力从广告到对话的变化,提出了SICAS模型(Sense-Interest Interactive-Connect Communication-Action-Share)。依然强调分享在新的网络时代的重要性,同时指出,模型里的几个步骤之间并不是完全时间递进的关系,借由移动互联技术,他们可以随时随地跳过其中一个或几个步骤,做出购买决定甚至是单纯的对商品或者企业进行评价和探讨。企业只有不断去发现和理解消费者行为模式的发展变化,才能不断改善自己的营销方式、营销手段,更好的实现企业目标。 (二)接触点管理 配合传统消费行为模式而实施的营销,着力点在整合企业能利用的各种资源,力图形成一种“无缝传播”,向消费者灌输与企业和商品相关的信息。企业的重心在研究“说什么”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而今天,消费者处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干扰的声音大为增加,企业单方面“说什么”能达到的效果越来越不明显。同时,今天还是一个买方市场的时代。对企业来说,l能抓住消费者,l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与消费者沟通,建立良好的关系,塑造企业和品牌形象,更好地实现顾客满意从而提高顾客忠诚度,成为企业关注的重要议题。于是接触点管理的理论应运而生。 接触点管理理论讨论的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或通过什么媒介),如何与消费者及潜在消费者进行接触。无论是通过互联网、传统媒介亦或是面对面,消费者与企业和商品接触的方式不计其数,比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使用过程中接触的产品本身、企业所的广告、网络上各类消费者评价网站以及消费者与家人朋友之间的购物经验交流等等。任何企业都没有力量去控制所有的接触点。每一个接触点,都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而如果这千千万万的接触点中,无论其中某一个点出现了问题,也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不良的影响。这也使得企业通过学习接触点理论,找到正确的时间,通过恰当的媒介,运用适合的方式与消费者进行有效的双向沟通变得尤为重要。 二、互联网时代酒店营销对策 (一)酒店要建立自己的官方网站 互联网为酒店与消费者之间距离的拉近提供了条件。然而在现实中,大多数消费者选择酒店进行预订的时候,接触的往往是渠道商。消费者对酒店的信任,依赖于消费者对渠道的信任。这反而使酒店远离了消费者。携程和去哪儿之所以能做得风生水起,也就是建立了一个生态圈,把信息的传播、消费者的购买和评价、分享,把交通、餐饮和娱乐跟消费者住宿的基本需求有机联系在了一起。2013年,携程、艺龙、去哪儿3家渠道商的酒店佣金收入达31.503亿元,而同年我国11678家星级酒店净利润则亏损20.88亿元。在今天的市场里,消费者握有选择权。建立并与客户维持良好的关系是企业极为重要的任务。酒店需要摆脱对渠道商的依赖,找到一种在线上与消费者直接进行沟通的方式,把客户资源和信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以免沦为渠道商的供应端。也就是说,酒店要建立自己的官方网站。并且在官网上提供一些极具吸引力的、独有的促销活动,并且通过多种渠道,比如社会化平台、网络媒体和电子邮件等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到这些信息。在一定的积累后,消费者会逐渐相信,要想找到最有价值的酒店产品,酒店官网是他们的最佳选择。从而使消费者在选购酒店产品时更倾向于使用酒店官网来进行预订。在建立官网的时候,要把官网不只作为一个向消费者展示的窗口,还是一个交易的通道、交流的平台。消费者既可以通过官网找到他所需要的信息,自助进行产品和服务的选择和预定,当消费者有任何疑问想与酒店进行沟通与交流时,无论采用什么媒介,如电话、电子邮件或社会化平台等都能够即刻进行。另一方面,酒店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来收集和管理客户信息,更好的了解客户需求。 (二)利用网络平台,注重口碑营销 今天的人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热衷于分享。人们恨不得把每天的状态、经历、想法等都拿出来展现给他人。所以如果消费者能把对酒店产品和服务的满意体验分享出去,经过社会化媒体的传播,能爆发出令人炫目的能量。根据CNNIC《2013年中国网络市场购物研究报告》的调查,在购买不熟悉的产品时,用户评价在现阶段的网络购物决策中占据主导地位,37.5%的网购用户在决策时主要考虑因素为用户评价,其次是网站知名度和口碑。即使在购买熟悉的商品时,用户评价、网站知名度和口碑也仍然占据重要地位,重视这两个因素的人群所占比例分别为25.0%和22.2%。在广告泛滥的时代,人们对企业信息的真实性抱有怀疑。用户评价由于跟企业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比较容易得到人们的信任。同时现实中“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例子也比比皆是。与好评相比,负面的评价更容易被消费者记住,传播开来造成的影响难以抚平。酒店要重视网络口碑营销的价值,利用好各个社会化媒体平台,对消费者点评进行及时妥善的回复和反馈,把良好的服务态度传达给广大的消费者,降低负面评价的不良影响,形成正向的口碑循环。 三、小结 酒店作为一种不动产和酒店服务的无形性,使酒店作为一种商品无法在购买之前展现在消费者面前。借助互联网,酒店可以运用图片、视频、音频等方式,向远在千里之外的潜在消费者展示自己的各种服务设施和环境,给消费者以身临其境的感受。同时,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了互相间交流消费体验的诸多平台,帮助消费者做出更好的购买决策。然而,不论采取什么样的营销方式,酒店都必须始终专注于产品和服务,给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体验,这才是良好口碑的来源。互联网的发展对酒店业来说,不仅意味着营销工具的更新换代,也意味着营销思维模式的转变。 酒店网络营销研究:酒店网络营销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摘 要】酒店开展网络营销是进行市场竞争、实现可持续化发展和对未来客源市场的战略考虑。从我国酒店网络营销的现状来看,建议从规范网络营销市场、提高网络营销服务质量、增强网络安全支付认可度、加强网站建设等方面入手,积极开拓酒店电子智能市场。 【关键词】酒店;网络营销;现状;策略分析 20世纪90年代,网络营销作为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在美国出现。90年代后期传入中国,并快速发展应用至今。2014年1月,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网民人数已达到6.1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5.8%[1]。由于互联网迅速发展,酒店管理者对网络营销逐渐重视,争先恐后开辟新的销售方式,使酒店运营逐渐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1.酒店网络营销现状 1.1网络营销模式多样 根据艾瑞网2012年10月到12月对全国380家酒店进行的调查显示,全国酒店客房销售渠道主要有两种,即直销渠道和分销渠道,这两种销售渠道所占的比例相当。直销主要有与酒店有协议的企业或个人、会员、前台散客、自身预订方法等部分组成,采用淘宝直营店、搜索引擎营销和移动应用客户端三种营销模式。分销主要有OTA旅行社团客、新型模式和全球分销系统等组成,主要有团购、尾房、模糊定价和反响竞拍等模式。 1.2发展空间良好 2013年,全球网民总量接近27亿,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规模庞大的网民数量,给酒店带来了巨大的商机。我国网民对各类网络的应用规模大,种类多,虽然网民对于旅行预订量较少,但旅游预订用户比例上升最快。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网络购物和微博的年增长率最高,搜索引擎、博客/个人空间、网络视频和微博的网民使用率位居前四名,网民中旅行预订、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微博的用户比例较上年底提升的百分点大于等于六。虽然电子邮件与论坛/BBS的网民使用率比去年有所下降,但总体来说,我国网民对各类网络应用的使用率是上升的,网民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 1.3网络营销平台提升空间大 网民有过与旅游预订相关经历的人数超过1.8亿,占全部网民总数比例的29.3%。与其他应用相比,我国酒店网上预订用户数量相对较少,应用渗透率还很低,但未来发展空间不可限量。如:搜索引擎一直是互联网中的基础应用,随着现阶段智能手机的普及,网民以年增长率8.5%使用手机进行相关搜索,因此作为酒店网络营销的直接渠道,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其次类似博客等渠道也可作为酒店网络营销的重要方法,发展空间也不容小觑。 1.4选择网上安全支付比例小 2013年网上银行和网上支付的网民使用率均比2012年有了大幅度的提升,网上购物和网上支付的使用人数分别为3.0189亿人和2.6020亿人,网民使用率分别为48.9%和42.1%。但总的来看,选择网上支付的网民比例较小。 1.5酒店网站建设处于初级水平 在欧美国家,拥有自己网站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90%以上。虽然目前中国很多酒店已经意识到了网络营销的潜在商机和好处,也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但大部分酒店官网依然停留在门户网站阶段,仅提供一些基本的信息服务,这直接导致了对第三方网络预订平台的依赖,丧失了一定的控价权[4]。 2.酒店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网络营销市场不成熟 一个城市的酒店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当地旅游业及经济的发展水平。酒店销售模式多种多样,虽然新模式可以给酒店带来利润、消化尾房、提高出租率,但由于我国网络营销市场不够成熟,导致大多酒店对新型销售持谨慎态度。首先,新模式所带来的客源不稳定;其次,销售新模式所占的比重较小;第三,酒店采用分销新模式所获得的利润较低。第四,佣金过高,通过第三方预订平台所达成交易的成本太高,因此提供的服务也令顾客不甚满意,最后导致顾客对酒店网络营销渠道的不信任。 2.2网络营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因为具有强大的中央预订系统可以让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国内高星级酒店和连锁酒店的网络营销做的较好。而其余酒店因为网络营销大量依赖第三方预订平台,网络营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致使有的交流信息没有及时解答,造成顾客满意度降低,忠诚度不高。 2.3用户对网上支付不够信任 根据2013年CNNIC的数据显示,网上支付的网民使用率为42.1%,相反,有57.9%的网民不会选择网上支付,而这其中不知道怎样网上安全支付的用户占比为57.6%。可以看得出来,大部分网民不愿意选择网络支付,是认为网络支付不安全。这部分网民对私人信息警惕性高,当接到电话需要告知对方自己的真实信息,包括:姓名、账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真实信息时,只有极少一部分的用户会告诉这些人真实信息。 2.4网站建设功能滞后 由于我国酒店业的网络营销多由各酒店的销售部门负责,跟专业网络营销团队相比没有优势,甚至有很大的差距,导致国有酒店官网的建设单一、功能滞后,经常出现各种状况,比如网上预订成功与现实中已经做好有一定差距[5]。许多酒店的网页设计单调,网站营销目标不准确,主页只有几幅图片和繁琐的文字介绍,并且网页信息更新速度慢。 3.酒店网络营销的对策分析 3.1规范网络营销市场 一方面,酒店要正视网络营销,不能因为这种渠道导致酒店获利少,而怠慢了顾客。电子商务是未来的趋势所在,不管通过什么渠道入住酒店并消费,顾客之间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来源而有所歧视,否则只会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出面协调现在第三方预订平台与酒店之间的尴尬状况,规定佣金应该收取的比例和形式,在保证第三方预订平台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佣金,给中小酒店运用网络营销提供一些存活的空间。 最后,鼓励单体酒店加大在网络营销渠道上的投入,提高互联网普及率和宽带接入比例,提升单体酒店互联网接入水平的“量”与“质”。 3.2提高网络营销服务质量 酒店网络营销具有互动性、非强势性、针对性、低成本及快捷性等诸多特点,为酒店通过互联网平台给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创造了可能。在服务上,可以想方促进与客户之间的网上沟通交流,充分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结合酒店资源,提供令客人满意的服务与产品。在时空上,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超越时空限制的服务,也就是要24小时提供服务,跨越时间的限制[6]。 3.3增强网络安全支付认可度 2011年中国央行首批了《支付业务许可证》,之后又陆续出台了各细分业务领域管理方法的政策。传统金融领域的支付结算业务已经向第三方支付企业开放。酒店要加强这一政策的宣传,可以在酒店官网的首页用精炼的话语概括一下新政策,顺便还可以给一个新政策的链接地址,使网民相信政策的真实性,逐步加大客户对网络支付安全的认可度。 3.4加强网站建设 酒店要开展网络营销,加强监督酒店网页的建设与设计,最后发展成为独立网站,并提升独立网站各方面的功能与质量,达到令网民满意的地步。在初期阶段,酒店可以运用酒店预订系统与酒店官网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营销模式,通过酒店官网配合酒店预订系统实现销售;同时酒店预订系统也能链接至酒店官网,从而不断积累网站的点击率,增加网站的知名度;再则,增加网站建设的技术力量,有效提升网站功能,逐渐减少对第三方网络预订平台的依赖,做到合理利用但不依赖第三方网络预订平台。待酒店官网发展成熟,便可以成为集信息的收集与、咨询、预订、支付与结算等为一体的酒店综合网络营销平台。 酒店网络营销研究:关于我国酒店网络营销渠道选择的思考 【摘要】21世纪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对酒店的原有营销模式带来巨大的冲击,网络营销方式进入了酒店经营者的视野。目前酒店业的网络营销渠道主要有GDS、直销及三种,不同的网络营销渠道各有特点,也同时存在着竞争,应如何选择科学合理的网络营销渠道并充分利用成为网络经济时代我国酒店业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酒店;网络营销;渠道选择 1.酒店网络营销现状 网络营销就是利用有效的网络手段向用户传递有效的网络营销信息[1]。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了4.57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4.3%。在相关旅游网站上,用户通过各种方式不断交流自己的旅游体验和旅游信息。景区、旅行社和酒店也都纷纷注意到网上营销带来的经济利益,开使不断使用网络进行营销。根据中国酒店2008-2010年的业务统计数据,2008年到2010年中国主要酒店订房来源比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下图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顾客直接订房与旅行社订房所占比例都出现了下降或者不增长,而网络订房方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由此可见,网络营销不仅为酒店业所看好,也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据统计,就个体酒店而言,有些酒店的预订有 30% 以上都来自网络预订。但是中国有30%的酒店连网站和网页也没有,占全国酒店总数的97%之多的酒店没有加入网络的酒店。 虽然酒店都意识到了网络营销的优势和美好前景,但是加入网络的酒店在进行和运用网络营销时,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很多已开展网络营销的酒店对网络营销的认识不深入,缺乏有效的调查研究,使酒店网络营销的人才和技术方面都不完备。目前在网上营销更多还只是提供网上的住店信息和网络预订,更有相当一部分酒店的网站成为虚设。 2.我国酒店网络营销的渠道及特点 2.1 GDS(全球分销系统) GDS(Global Distribution System)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是CRS不断进行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结果。它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来获得迅速的发展,由国际性航空公司联合组成,它链接的服务企业广,包括酒店、旅行社、度假村、汽车公司、铁路公司及其他旅游企业,尤其在酒店预订方面有较大的客源市场。GDS建立了全球的传播标准和新的旅游电子分销渠道,经过多年的市场整合,现在国际上具有代性的四大GDS公司的全世界市场份额占93%,在全球旅行社的普及率达到98%。总体来看,GDS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GDS系统不能直接与单体饭店运行,所以单体饭店必须通过专业的公司或加入某个饭店集团来实现全球市场分销。这需要单体饭店向GDS代表机构缴纳一定的进入费,但是如果不发生预订的话也不需要支付佣金。一般对于普通酒店来说这样的加盟费用算是比较高的,普通酒店很少选择这种平台进行网络营销。对于向国际市场进军的大型饭店集团,通过与GDS相接是较低成本地进入全球市场,但是如果酒店知名度低,加之GDS所提供的高价格,酒店很难被终端客户所选择。 2.2直销模式 直销是指独立饭店或饭店集团通过自己组建网络来实现网上订房。建立独立网站及在搜索引擎排名是目前我国酒店的网络直销主要模式。直销模式能够充分向客户展示自身形象和实力,并且可以适时地根据需要变更价格,持久的直销将形成自己稳固的客源市场。不足的是,在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中如果酒店的的排名不靠前的话,实际的效用会大打折扣。目前我国酒店与银行的担保体系不建全,NO SHOW率较高也是酒店直销的一个问题。 2.3中介 中介是指酒店向专业机构(如携程,e龙等)支付佣金,中介将各酒店信息发部到网站,由中介机构负责销售渠道的开发,属于酒店网络营销渠道的外包。这种中介的网络辨识度高,产生的订单量比较大,存在的问题一是中介不是独家,其所的众多酒店肯定会有激烈的竞争,尤其是价格方面的竞争;二是消费者通过中介比较来选择酒店,他们更乐于在几个中介机构中选择自己信任的一个,有利于培养消费者对中介机构的忠诚度,而不是对酒店的忠诚度,容易形成酒店对中介的依赖。 3.酒店网络营销渠道冲突 酒店业的网络营销渠道各有优势和不足,不同的酒店可以因地制宜地选择相应的渠道。但是从酒店业的整体来看,我国酒店的网络营销渠道中中介的比重较大。据有关统计显示,在全国酒店大全名录收录的全国( 包括港、澳、台) 10865 家星级酒店中,有自建网站的并且能通过自建网站接受网上预订的比例仅占10. 3%。[2]我国三星级以下酒店占我国酒店数量比重较大而且多为单体酒店,实现自建网站有相当大的困难,即使拥有自建网站,也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目前我国90%的酒店都没有建立自建网站来进行在线的直销,中介渠道的网络营销也都只停留在拿佣金换客源的“初级阶段”,对中介的依赖性较强。 不同利益争夺趋使中介商与酒店、各中介商之间产生冲突。2009年的“携格事件”引发酒店业的巨大回响,而2010年携程做出“酒店预订3倍差价赔付”的承诺后,与艺龙旅行网等之间的“价格战”使酒店业陷入了直销与分销的纷争中。这些冲突影射出酒店营销商业模式存在的矛盾。酒店凭借中介渠道商的实力,确实推动了客房销售,但也同时压缩着自己的利润空间。在大多数以处中介为主要网络营销渠道的酒店来看,酒店具有较低的讨价还价能力,酒店需要向中介商支付8%-15%的佣金,如果被要求提高佣金,酒店由于对其客源的依赖,处于被动地位而没有理由拒绝。中介渠道商在推动酒店行业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中介模式的弊端,酒店面临网络营销渠道选择的现实问题。 4.我国酒店网络营销渠道选择 4.1对于规模较大,服务水准高的酒店集团建立自己的中央预订系统(CRS) 这要求酒店与订房中心联网,对技术的要求高,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来建立统一的联网终端。如香格里拉花费300万美元开通Merlin系统。目前我国旅游业正处于改制阶段,各饭店都在积极组建饭店集团,有的大型饭店集团已经走向国际化经营。建立自己的中央预订系统不但可以吸引更多的国内客源,也有利于饭店集团参加国际竞争,如锦江国际(集团)已建立自己的的CRS系统来参与国际竞争。 4.2对于没有能力建立中央预订系统的星级酒店可以自建网站 如果星级酒店对于建立大规模的的销售网络无能为力,又不想完全依赖于中介实现网络营销的话,可以建立实用且可以拓展的网站来分散对中介的投入风险压力。网站建设相对投入较少,能够充分地代表酒店的形象,其内容可以涵盖酒店的大部分业务。酒店的自建网站能为顾客提供丰富的信息,工作人员能与客户在线交流,真切的了解客户的需求。另外,电话、Email等功能与网站联合使用,就可以形成酒店自身的营销方式。 4.3非品牌的酒店加入平台联盟 非品牌的酒店可以利用中介公司开展委托预订或加入网络预订平台联盟。[3]依托中介机构的非品牌酒店企业,由于知名度不高,在中介公司的其他酒店的竞争下,营销效果并不好。因此,结合非品牌酒店的特点,组建平台联盟,尤其是地方性酒店,可由各省市的旅游管理部门发起,从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将非品牌或地方性的酒店企业以市或省为单位联合起来,统一宣传地区旅游形象,建立协作联盟平台。如各高校的交流中心或各行政单位下设酒店进行同类别联盟,客户实行会员制,某地域范围内都可以享受会员制度等。 酒店网络营销研究:新媒体下酒店网络营销方法探析 摘 要 新媒体时代下,酒店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强势突围,运用网络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本文以大媒体视角,通过对注意力媒体营销、社交媒体营销、平台性媒体营销、软性媒体营销以及整合营销五大类的归纳性阐述,透析新媒体背景下,网络营销对酒店品牌塑造与实际销售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现酒店网络营销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引导酒店管理者与营销人员进行恰当的营销行为,为酒店经营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 新媒体 酒店 网络营销 方法 从注重信息共享的Web1.0时代,到现在注重知识分配的Web.4.0时代,信息的共享、共建、传承与分配已经成为网络社会的重要标签。在网络时代的更迭中,酒店的营销手段也经历了多番转变。如今,普通的线下营销已经不能为酒店带来更多的收益,越来越多的目光被投向了网络营销,原因不乏为以下三点:(1)大势所趋。互联网时代,媒体俨然已经成为人们肢体的延伸,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网络休戚相关,对酒店而言,团购、在线预订、微信支付等方式已经逐步渗透进顾客的消费习惯,网络与酒店营销的结合,势必成为酒店精准营销的强势手段;(2)竞争所趋。近年来,社会环境的转变,对酒店行业有着巨大的冲击,酒店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若要在众多对手的“围剿”中突围,必须转变经营意识,在营销上与时俱进。(3)创新所驱。酒店要想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常常翻新营销花样是必不可少的方式,网络则是很好的创新平台,它载体多样、互动性强,灵活性高,成本也较线下营销低得多,能满足酒店创新发展的要求。 1信息爆炸时代,有效信息最给力 注意力经济时代,抢占注意力的战争在酒店行业绝对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厮杀,将酒店信息推送到消费者面前是突出重围的第一步,在这种情况下,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搜索引擎优化)显得尤为重要。SEO为网站提供生态式的自我营销解决方案,利用搜索引擎的搜索规则来提高目的网站在有关搜索引擎内的排名的方式,让网站在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从而获得品牌收益,当消费者搜索此类型酒店或相关关键词时,能在搜索中快速获取贵酒店的信息,进而进一步了解,并产生消费意向。这种方式最好配合酒店官方网站使用,能将顾客所需信息详细推送到顾客面前,并使顾客产生品牌好感。 2社交媒体为王,渗透式营销为上 社交媒体并不局限于哪一种媒体,而是一类媒体的代称,这类媒体的特征是碎片化人群利用碎片化时间碎片化信息,通过社区式的关系网裂变传播。其代表媒体有博客、微博、微信、电邮、SNS、QQ、IM等,在这样的媒体中,由于人际关系网的影响,信息的质量与可行度通常较高。酒店在营销过程中,要抓住这一特点,为顾客准备惊喜,促发其发微博、朋友圈、QQ心情的爆点。前台一把贴心的精致雨伞、房间一瓶浪漫的红酒、露台一张古朴的秋千椅都有可能点燃他与朋友分享、炫耀、求关注的欲望,让顾客告诉他的朋友,朋友告诉朋友的朋友,这种满意润物无声的渗透式扩散方式,岂不是比酒店自说自话好上许多? 此外酒店也要注重自身官方社交方式的管理,那微博为例,微博要想办法做到娱乐化,把自己的酒店产品做得更娱乐化一些。具体包括四种娱乐化办法:第一种是吵架,人们关注争斗,这是天性!第二种是揭密,窥探是人的另一个本能,第三种叫游戏,游戏的本质在于其非功利性,游戏追求的是“自成目的性”。第四种叫公知,既然微博是一个时间的游戏,那么,如何把时间花在有价值的事上,就是大家都喜欢的事。而为大家提供知识与捷径的人,就叫“公共知识分子”――他们的目的为了大家受益。 在微信营销大潮的渲染下,布丁酒店也加入了微信营销的行列。在微信管家套餐中可以实现个性化的菜单定制,如在布丁酒店的案例中,可以在微信底部的对话栏中设置“我的布丁”、“预订”、“最新活动”三个菜单选项,这相比原先用户主动式发起的对话式交互有了很大的进步,更好的提高了用户的体验度。 门店详情页 当用户选择某一件产品时,必先好好了解下产品。而布丁酒店也不例外。在布丁酒店官网中,每家门店都有单独的门店详细介绍页面,为用户预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通过不断研究与优化现在布丁酒店微信端同样也加入了每一个门店单独的主页(门店详情页),更适合移动端用户体验,也更适合微信用户人群习惯。页面涵盖:门店基本资料(门店照片、价格、地址、电话等)、特享优惠、交通、美食 餐馆、旅游线路等。 入住前定制化消息 布丁酒店精简了入住前的一些繁琐信息,在布丁酒店中已经实现入住前定制化消息的推送。用户只要通过微信订房即可在成功预订后及入住当天收到一条微信图文消息。当然,图文只是第一步,后面还会可以做成图、文、声结合的内容消息。既节省了营销成本,又提升了用户体验。 3站在巨人的肩上,以平台推动平台 在这个资源互通的社会,平台对于个体实力的发挥存在着重要意义,酒店亦是如此,各大团购网站、旅游资讯网站与旅游酒店APP终端都可以成为酒店营销的平台,这些平台的受众与酒店的受众存在着大范围重合,将酒店与这些平台绑定,借助平台的点击访问率与行业集群性将酒店信息呈现在潜在顾客面前,促使顾客做出消费决策。阿里巴巴、慧聪网、携程、去哪儿、这些平台的成功运作,充分证明了酒店行业B2B(Business-to-Business)与B2C(Business-to-Customer)商业模式的可行之处,同时为未来酒店营销平台化绑定发展的趋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软性植入式营销,给酒店穿件衣裳 建立营销产品与人们现实生活的联系是营销的重要方法,软文、电子杂志、微视频、影视作品这些载体都能将酒店软性植入,以故事情节、剧情或者图文的形式呈现酒店,突出酒店品牌,淡化广告痕迹,降低消费者的心理防线,使他们在观看时潜移默化的接受广告渗透。例如桔子酒店的“十二星座”系列微电影,一经播出,获得了强烈的市场反响,同时其时尚、年轻、创新的品牌形象瞬间深入人心,博得了年轻人群体的热烈推崇。尤此可见,软性植入的力度比强硬灌输更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因为品牌的力量大于产品本身。 5维护就是创造,整合就是力量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开发一个新顾客的成本是维护一个老顾客的五倍,如果想要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最好的方式就是是维护好现有顾客。建立顾客数据库,通过收集和积累会员(用户或消费者)信息,经过分析筛选后针对性的使用电子邮件、短信、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客户深度挖掘与关系维护,建立详细的客史档案,对其进行点对点定向营销,以此保证客户好感度与忠诚度。同时,整合酒店现有营销平台,通过各种营销方式的组合与搭配,选择最适合酒店的营销方式,达到资源的最优化使用。 酒店网络营销并没有一概而论的标准,没有哪一种好哪一种不好的明确界限,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并不是说所有方式都用上了就是成功的营销,每个酒店的品牌、定位、消费群体、规模、特色不一样,其选择的营销方式也不一样,选择与酒店消费群体相匹配的网络营销组合方式,才能创造高质量的营销成果,这就是各位酒店营销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工程测量学论文:工程测量学发展管理论文 摘要:本文对工程测量学重新进行了定义,指出了该学科的地位和研究应用领域;阐述了工程测量学领域通用和专用仪器的发展;在理论方法发展方面,重点对平差理论、工程网优化设计、变形观测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扼要地叙述了大型特种精密工程测量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结合科研和开发实践,简介了地面控制与施工测量工程内外业数据处理一体化自动化系统——科傻系统。最后展望了21世纪工程测量学若干发展方向。 关键词:工程测量工业测量精密工程测量测量机器人工程网优化设计 一、学科地位和研究应用领域 1.学科定义 工程测量学是研究地球空间(地面、地下、水下、空中)中具体几何实体的测量描绘和抽象几何实体的测设实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它主要以建筑工程、机器和设备为研究服务对象。 2.学科地位 测绘科学和技术(或称测绘学)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和现展的一级学科。该学科无论怎样发展,服务领域无论怎样拓宽,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无论怎样增多或加强,学科无论出现怎样的综合和细分,学科名称无论怎样改变,学科的本质和特点都不会改变。总的来说,整个学科的二级学科仍应作如下划分: ——大地测量学(包括天文、几何、物理、卫星和海洋大地测量); ——工程测量学(含近景摄影测量和矿山测量); ——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学; ——地图制图学; ——不动产地籍与土地整理。 3.研究应用领域 目前国内把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测量按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行管理三个阶段划分;也有按行业划分成:线路(铁路、公路等)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桥隧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矿山测量、海洋工程测量、军事工程测量、3维工业测量等,几乎每一行业和工程测量都有相应的著书或教材。 由Hennecke,Mueller,Werner3个德国人所编著的工程测量学,主要按下述内容进行划分和编写:①测量仪器和方法;②线路、铁路、公路建设测量;③高层建筑测量;④地下建筑测量;⑤安全监测;⑥机器和设备测量。 由于工程测量的研究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发展变化也很快,因此写书十分困难。目前国内外没有一本全面涉及工程测量学理论、技术、方法和实际应用的现代专著或教材。 国际测量师联合会(FIG)的第六委员会称作工程测量委员会,过去它下设4个工作组:测量方法和限差;土石方计算;变形测量;地下工程测量。此外还设了一个特别组:变形分析与解释。现在,下设了6个工作组和2个专题组。6个工作组是:大型科学设备的高精度测量技术与方法;线路工程测量与优化;变形测量;工程测量信息系统;激光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电子科技文献和网络。2个专题组是:工程和工业中的特殊测量仪器;工程测量标准。 德国、瑞士、奥地利3个德语语系国家自50年起组织每3~4年举行一次的“工程测量国际学术讨论会”。过去把工程测量划分为以下几个专题:测量仪器和数据获取;数据解释、处理和应用;高层建筑和设备安装测量;地下和深层建筑测量;环境和工程建筑物变形监测。 1992年第11届讨论会的专题是:测量理论与测量方案;测量技术和测量系统;信息系统和CAD;在建筑工程和工业中的应用。 1996年的第12届讨论会的专题是:测量和数据处理系统;监测和控制;在工业和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数据模型和信息系统;交叉学科的大型工程项目。 从以上可见,工程测量学的研究领域既有相对的固定性,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笔者认为,工程测量学主要包括以工程建筑为对象的工程测量和以设备与机器安装为对象的工业测量两大部分。在学科上可划分为普通工程测量和精密工程测量。工程测量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种工程建设提供测绘保障,满足工程所提出的要求。精密工程测量代表着工程测量学的发展方向,大型特种精密工程建设是促进工程测量学科发展的动力。 二、工程测量仪器的发展 工程测量仪器可分通用仪器和专用仪器。通用仪器中常规的光学经纬仪、光学水准仪和电磁波测距仪将逐渐被电子全测仪、电子水准仪所替代。电脑型全站仪配合丰富的软件,向全能型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带电动马达驱动和程序控制的全站仪结合激光、通讯及CCD技术,可实现测量的全自动化,被称作测量机器人。测量机器人可自动寻找并精确照准目标,在1s内完成一目标点的观测,像机器人一样对成百上千个目标作持续和重复观测,可广泛用于变形监测和施工测量。GPS接收机已逐渐成为一种通用的定位仪器在工程测量中得到广泛应用。将GPS接收机与电子全站仪或测量机器人连接在一起,称超全站仪或超测量机器人。它将GPS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与全站仪灵活的3维极坐标测量技术完美结合,可实现无控制网的各种工程测量。 专用仪器是工程测量学仪器发展最活跃的,主要应用在精密工程测量领域。其中,包括机械式、光电式及光机电(子)结合式的仪器或测量系统。主要特点是:高精度、自动化、遥测和持续观测。 用于建立水平的或竖直的基准线或基准面,测量目标点相对于基准线(或基准面)的偏距(垂距),称为基准线测量或准直测量。这方面的仪器有正、倒锤与垂线观测仪,金属丝引张线,各种激光准直仪、铅直仪(向下、向上)、自准直仪,以及尼龙丝或金属丝准直测量系统等。 在距离测量方面,包括中长距离(数十米至数公里)、短距离(数米至数十米)和微距离(毫米至数米)及其变化量的精密测量。以ME5000为代表的精密激光测距仪和TERRAMETERLDM2双频激光测距仪,中长距离测量精度可达亚毫米级;可喜的是,许多短距离、微距离测量都实现了测量数据采集的自动化,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铟瓦线尺测距仪DISTINVAR,应变仪DISTERMETERISETH,石英伸缩仪,各种光学应变计,位移与振动激光快速遥测仪等。采用多谱勒效应的双频激光干涉仪,能在数十米范围内达到0.01μm的计量精度,成为重要的长度检校和精密测量设备;采用CCD线列传感器测量微距离可达到百分之几微米的精度,它们使距离测量精度从毫米、微米级进入到纳米级世界。 高程测量方面,最显著的发展应数液体静力水准测量系统。这种系统通过各种类型的传感器测量容器的液面高度,可同时获取数十乃至数百个监测点的高程,具有高精度、遥测、自动化、可移动和持续测量等特点。两容器间的距离可达数十公里,如用于跨河与跨海峡的水准测量;通过一种压力传感器,允许两容器之间的高差从过去的数厘米达到数米。 与高程测量有关的是倾斜测量(又称挠度曲线测量),即确定被测对象(如桥、塔)在竖直平面内相对于水平或铅直基准线的挠度曲线。各种机械式测斜(倾)仪、电子测倾仪都向着数字显示、自动记录和灵活移动等方向发展,其精度达微米级。 具有多种功能的混合测量系统是工程测量专用仪器发展的显著特点,采用多传感器的高速铁路轨道测量系统,用测量机器人自动跟踪沿铁路轨道前进的测量车,测量车上装有棱镜、斜倾传感器、长度传感器和微机,可用于测量轨道的3维坐标、轨道的宽度和倾角。液体静力水准测量与金属丝准直集成的混合测量系统在数百米长的基准线上可精确测量测点的高程和偏距。 综上所述,工程测量专用仪器具有高精度(亚毫米、微米乃至纳米)、快速、遥测、无接触、可移动、连续、自动记录、微机控制等特点,可作精密定位和准直测量,可测量倾斜度、厚度、表面粗糙度和平直度,还可测振动频率以及物体的动态行为。 三、工程测量理论方法的发展 1.测量平差理论 最小二乘法广泛应用于测量平差。最小二乘配置包括了平差、滤波和推估。附有限制条件的条件平差模型被称为概括平差模型,它是各种经典的和现代平差模型的统一模型。测量误差理论主要表现在对模型误差的研究上,主要包括:平差中函数模型误差、随机模型误差的鉴别或诊断;模型误差对参数估计的影响,对参数和残差统计性质的影响;病态方程与控制网及其观测方案设计的关系。由于变形监测网参考点稳定性检验的需要,导致了自由网平差和拟稳平差的出现和发展。观测值粗差的研究促进了控制网可靠性理论,以及变形监测网变形和观测值粗差的可区分性理论的研究和发展。针对观测值存在粗差的客观实际,出现了稳健估计(或称抗差估计);针对法方程系数阵存在病态的可能,发展了有偏估计。与最小二乘估计相区别,稳健估计和有偏估计称为非最小二乘估计。 巴尔达的数据探测法对观测值中只存在一个粗差时有效,稳健估计法具有抵抗多个粗差影响的优点。建立改正数向量与观测值真误差向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可对多个粗差同时进行定位和定值,这种方法已在通用平差软件包中得到算法实现和应用。 方差和协方差分量估计实质上是精化平差的随机模型,过去一直仅停留在理论的研究上。实际中,要求对多种观测量进行综合处理,因此,方差分量估计已成为测量平差的必备内容了。目前,通用平差软件包中已增加了该功能,但还需要在测量规范中明确提出来。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测量作业单位喜欢采用附合导线进行逐级加密,主要依据目前规范中有关一、二、三级导线和图根导线的规定。无疑附合导线具有许多优点,但由于多余观测少,发现和抵抗粗差的能力较弱,不宜滥用。建立一个区域的控制,首级网点采用GPS测量,下面最好用一个等级的导线网作全面加密。从测量平差理论来看,全面布设的导线网具有更好的图形强度,精密较均匀,可靠性也较高。 2.工程控制网优化设计理论和方法 网的优化设计方法有解析法和模拟法两种。解析法是基于优化设计理论构造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解求目标函数的极大值或极小值。一般将网的质量指标作为目标函数或约束条件。网的质量指标主要有精度、可靠性和建网费用,对于变形监测网还包括网的灵敏度或可区分性。对于网的平差模型而言,按固定参数和待定参数的不同,网的优化设计又分为零类、一类、二类和三类优化设计,涉及到网的基准设计,网形、观测值精度以及观测方案的设计。在工程测量中,施工控制网、安装控制网和变形监测网都需要作优化设计。由于采用GPS定位技术和电磁波测距,网的几何图形概念与传统的测角网有很大的区别。除特别的精密控制网可考虑用专门编写的解析法优化设计程序作网的优化设计外,其他的网都可用模拟法进行设计。模拟法优化设计的软件功能和进行优化设计的步骤主要是:根据设计资料和地图资料在图上选点布网,获取网点近似坐标(最好将资料作数字化扫描并在微机上进行)。模拟观测方案,根据仪器确定观测值精度,可进一步模拟观测值。计算网的各种质量指标如精度、可靠性、灵敏度。精度应包括点位精度、相邻点位精度、任意两点间的相对精度、最弱点和最弱边精度、边长和方位角精度。进一步可计算坐标未知数的协方差阵或部分点坐标的协方差阵,协方差阵的主成份计算,特征值计算,点位误差椭圆、置信椭圆的计算等。可靠性包括每个观测值的多余观测分量(内部可靠性)和某一观测值的粗差界限值对平差坐标的影响(外部可靠性)。灵敏度包括灵敏度椭圆、在给定变形向量下的灵敏度指标以及观测值的灵敏度影响系数。将计算出的各质量指标与设计要求的指标比较,使之既满足设计要求,又不致于有太大的富余。通过改变观测值的精度或改变观测方案(增加或减少观测值)或局部改变网形(增加或减少网点)等方法重新作上述设计计算,直到获取一个较好的结果。 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下述优化设计策略:先固定观测值的精度,对选取的网点,观测所有可能的边和方向,计算网的质量的指标,若质量偏低,则必须提高观测值的精度。在某一组先验精度下,若网的质量指标偏高了,这时可按观测值的内部可靠性指标ri,删减观测值。ri太大,说明该观测值显得多余,应删去;若ri很小,则该观测值的精度不宜增加。这种根据ri大小来删除观测值的方法称为从“密”到“疏”,从“肥”到“瘦”的优化策略。 从模拟法优化设计的整个过程来看,它是一种试算法,需要有一个好的软件。该软件除具有通用平差软件的功能外,在成果输出的多样性、直观性,在可视化以及人机交互界面设计方面都有更高要求。同时也要求设计者具有坚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用模拟法可获得一个相对较优且切实可行的方案,可进一步用模拟观测值作网的平差计算,同时可模拟观测值粗差并计算对结果的影响。这种方法称为数学扭曲法或蒙特卡洛法。对于一个精度、可靠性以及灵敏度要求极高的监测网或精密控制网,作上述优化设计和精细计算是十分必要的。国内在这方面的应用报道较少。多是为了安全起见,有较大的质量富余,建网费用偏高。网优化设计费用很少,所带来的效益较大,凡是较重要的工程控制网,都应作优化设计。 3.变形观测数据处理 工程建筑物及与工程有关的变形的监测、分析及预报是工程测量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其中的变形分析和预报涉及到变形观测数据处理。但变形分析和预报的范畴更广,属于多学科的交叉。 (1)变形观测数据处理的几种典型方法 根据变形观测数据绘制变形过程曲线是一种最简单而有效的数据处理方法,由过程曲线可作趋势分析。如果将变形观测数据与影响因子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和逐步回归计算,可得到变形与显著性因子间的函数关系,除作物理解释外,也可用于变形预报。多元回归分析需要较长的一致性好的多组时间序列数据。 若仅对变形观测数据,可采用灰色系统理论或时间序列分析理论建模,前者可针对小数据量的时间序列,对原始数列采用累加生成法变为生成数列,因此有减弱随机性、增加规律性的作用。如果对一个变形观测量(如位移)的时间序列,通过建立一阶或二阶灰微分方程提取变形的趋势项,然后再采用时序分析中的自回归滑动平均模型ARMA,这种组合建模的方法,可分性好且具有以下显著优点:将非平稳相关时序转化为独立的平衡时序;具有同时进行平滑、滤波和推估的作用;模型参数聚集了系统输出的特征和状态;这种组合模型是基于输出的等价系统的理想动态模型。 把变形体视为一个动态系统,将一组观测值作为系统的输出,可以用卡尔曼滤波模型来描述系统的状态。动态系统由状态方程和观测方程描述,以监测点的位置、速率和加速率参数为状态向量,可构造一个典型的运动模型。状态方程中要加进系统的动态噪声。卡尔曼滤波的优点是勿需保留用过的观测值序列,按照一套递推算法,把参数估计和预报有机地结合起来。除观测值的随机模型外,动态噪声向量的协方差阵估计和初始周期状态向量及其协方差阵的确定值得注意。采用自适应卡尔曼滤波可较好地解决动态噪声协方差的实时估计问题。卡尔曼滤波特别适合滑坡监测数据的动态处理;也可用于静态点场、似静态点场在周期的观测中显著性变化点的检验识别。 对于具有周期性变化的变形观测时间序列,通过Fourier变换,可将时域内的信息转变到频域内分析,例如大坝的水平位移、桥梁的垂直位移都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在某一观测时刻的观测值数字信号可表示为许多个不同频率的谐波分量之和,通过计算各谐波频率的振幅,最大振幅以及所对应的主频率等,可揭示变形的周期变化规律。若将变形体视为动态系统,变形视为输出,各种影响因子视为输入,并假设系统是线性的,输入输出信号是平稳的,则通过频谱分析中的相干函数、频响函数和响应谱函数估计,可以分析输入输出信号之间的相干性,输入对系统的贡献(即影响变形的主要因素及其频谱特性)。 (2)变形的几何分析与物理解释 传统的方法将变形观测数据处理分为变形的几何分析和物理解释。几何分析在于描述变形的空间及时间特性,主要包括模型初步鉴别、模型参数估计和模拟统计检验及最佳模型选取3个步骤。变形监测网的参考网、相对网在周期观测下,参考点的稳定性检验和目标点和位移值计算是建立变形模型的基础。变形模型既可根据变形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地质信息选取,也可根据点场的位移矢量和变形过程曲线选取。此外,前述的时间序列分析,灰色理论建模、卡尔曼滤波以及时间序列频域法分析中的主频率和振幅计算等也可看作变形的几何分析。 变形的物理解释在于确定变形与引起变形的原因之间的关系,通常采用统计分析法和确定函数法。统计分析法包括多元回归分析、灰色系统理论中的关联度分析以及时间序列频域法分析中的动态响应分析等。统计分析法以实测资料为基础,观测资料愈丰富、质量愈高,其结果愈可靠,且具有“后验”性质,它与变形的几何分析具有密切的关系,是测量工作者最熟悉和乐于采用的方法。确定函数法是根据变形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立力(荷载)和变形之间的函数关系如位移场的微分方程,在边界条件已知时,采用有限元法解微分方程,可得到变形体有限元结点上的变形。采用有限元法,可以计算混凝土大坝、矿山地表以及滑坡在外力(表面力和体力)作用下的位移值。这种方法不需要监测数据(监测数据仅作检验用),具有“先验”性质。只要有限元划分得当,变形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如杨氏弹性模量,泊松比,内摩擦角、内聚力以及容重等)选取得较好,该法无疑是一种多快好省的方法,目前有许多有限元计算软件如COSMOS/M供用。但变形体的物理力学参数的确定和所建立的微分方程都带有一定的假设,有时用有限元法计算的值与实测值有较大的差异,这就导致了将两种方法相结合的综合分析法,以及根据实测值按一定理论反求变形体物理力学参数的反演分析法,通过反演解算,重新用有限元法作修正计算。相对于有限元法,条分法用于边坡稳定性分析、计算和评价更为简单,其中萨尔码(SARMA)法应用最普遍,根据力学模型、几何条件和静力平衡方程,对平衡条件作迭代计算,可定量的得到边坡稳定性评价指标——稳定安全系统。一般要求对条分法和有限元法同时使用。上述方法对大多数测量工作者来说较为陌生,用确定函数法进行地变形的物理解释和预测属于学科交叉领域,需要与地质和工程结构方面的人员合作。 (3)变形分析与预报的系统论方法 用现代系统论为指导进行变形分析与预报是目前研究的一个方向。变形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具有多层次高维的灰箱或黑箱式结构,是非线性的,开放性(耗散)的,它还具有随机性,这种随机性除包括外界干扰的不确定性外,还表现在对初始状态的敏感性和系统长期行为的混沌性。此外,还具有自相似性、突变性、自组织性和动态性等特征。 按系统论方法,对变形体系统一般采用输入—输出模型和动力学方程两种建模方法进行研究,前者系针对黑箱或灰箱系统建模,前述的时序分析、卡尔曼滤波、灰色系统建模、神经网络模型乃至多元回归分析法都可以视为输入—输出建模法。采用动力学方程建模与变形物理解释中的确定函数法相似,系根据系统运动的物理规律建立确定的微分方程来描述系统的运动演化。但对动力学方程不是通过有限元法求解,而是在对系统受力和变形认识的基础上,用低阶的简化的在数学上可解和可分析的模型来模拟变形过程,模型解算的结果基本符合客观事实。例如用弹簧滑块模型模拟地震过程的混沌状态和高边坡的粘滑过程,用单滑块模型模拟大坝的变形过程,用尖点突变模型解释大坝失稳的机理。对动力学方程的解的研究是系统论分析方法的核心,为此引入了许多与动力系统有关的基本概念,这些概念与变形分析和预报密切相关,它们是:状态空间或相空间(称解空间)、相轨线、吸引子、相体积、李亚普诺夫指数和柯尔莫哥洛夫熵等。例如相轨线代表相点运动的迹线,每一个相点代表状态向量(变形、速率或影响因子)在某一时刻的解;吸引子代表系统的一种稳定的运动状态,它可以是一个稳定的相点位,环或环面,也可以是相空间的一个有限区域,对于局部不稳定的非线性系统,将出现分数维的奇怪吸引子,表示系统将出现混沌状态。李亚普诺夫指数描述系统对于初始条件的敏感特征,根据其符号可以判断吸引子的类型以及轨线是发散的还是吸引(收敛)的。柯尔莫哥洛夫熵则是系统不确定性的量度,由它可导出系统变形平均可预报的时间尺度。对变形观测的时间序列(如位移量)进行相空间重构,并按一定的算法计算吸引子的关联维数,柯尔莫哥洛夫熵和李亚普诺夫指数等,可在整体上定性地认识变形的规律。另外,也可根据监测资料,反演变形体系统的非线性动力学方程。 系统论方法还涉及变形体运动稳定性研究,这种稳定性在数学上可转化为微分方程稳定性的研究,主要采用李亚普诺夫提出的判别方法。 系统论方法涉及到许多非线性科学学科的知识,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突变论、协同论、分形、混沌理论、耗散结构等。上述理论远不是工程测量工作者所能掌握的,将系统论方法与变形分析与预报相结合的研究只是初步的,希望有更多的青年学者加入到这一研究领域来。 四、大型特种精密工程测量 大型特种精密工程建设和对测绘的要求是工程测量学发展的动力。这里仅简单介绍国内外有关情况。 1.国内览胜 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变形监测和库区地壳形变、滑坡、岩崩以及水库诱发地震监测,其规模之大,监测项目之多,都堪称世界之最。不仅采用目前国内外最成熟最先进的仪器、技术,在实践中也在不断发展新的技术和方法,如对滑坡体变形与失稳研究的计算机智能仿真系统;拟进行研究的三峡库区滑坡泥石流预报的3S工程等,都涉及到精密工程测量。隔河岩大坝外部变形观测的GPS实时持续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点的位置精度达到了亚毫米。该工程用地面方法建立的变形监测网,其最弱点精度优于±1.5mm。 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的精密控制网,精度达±0.3mm。设备定位精度优于±0.2mm,200m直线段漂移管直线精度达±0.1mm。大亚湾核电站控制网精度达±2mm,秦山核电站的环型安装测量控制网精度达±0.1mm。 上海杨浦大桥控制网的最弱点精度达±0.2mm,桥墩点位标定精度达±0.1mm;武汉长江二桥全桥的贯通精度(跨距和墩中心偏差)达毫米级。高454m的东方明珠电视塔对于长114m、重300t的钢桅杆天线,安装的垂准误差仅±9mm。 长18.4km的秦岭隧道,洞外GPS网的平均点位精度优于±3mm,一等精密水准线路长120多公里。目前辅助隧道已贯通,仅一个贯通面的情况下,横向贯通误差为12mm,高程方向的贯通误差只有3mm。 2.国外简述 国外的大型特种精密工程更不胜枚举。以大型粒子加速器为例,德国汉堡的粒子加速器研究中心,堪称特种精密工程测量的历史博物馆。1959年建的同步加速器,直径仅100m,1978年的正负电子储存环,直径743m,1990年的电子质子储存环,直径2000m。为了减少能量损失,改用直线加速器代替环形加速器,正在建的直线加速器长达30km,100~300m的磁件相邻精度要求优于±0.1mm,磁件的精密定位精度仅几个微米,并能以纳米级的精度确定直线度。整个测量过程都是无接触自动化的。用精密激光测距仪TC2002K距离测量,其测距精度与ME5000相当,对平均边长为50m的3800条边,改正数小于0.1mm的占95%。美国的超导超级对撞机,其直径达27km,为保证椭圆轨道上的投影变形最小且位于一平面上,利用了一种双重正形投影。所作的各种精密测量,均考虑了重力和潮汐的影响。主网和加密网采用GPS测量,精度优于1×10-6D。 露天煤矿的大型挖煤机开挖量的动态测量计算系统(德国)。大型挖煤机长140m,高65m,自重8000t,其挖斗轮的直径17.8m,每天挖煤量可达10多万吨。为了实时动态地得到挖煤机的采煤量,在其上安置了3台GPS接收机,与参考站无线电实时数据传输和差分动态定位,挖煤机上两点间距离的精度可达±1.5cm。根据3台接收机的坐标,按一定几何模型可计算出挖煤机挖斗轮的位置及采煤层截曲面,可计算出采煤量,经对比试验,其精度达7%~4%。这是GPS,GIS技术相结合在大型特种工程中应用的一个典型例子。 核电站冷却塔的施工测量系统。南非某一核电站的冷却塔高165m,直径163m。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求每一高程面上塔壁中心线与设计的限差小于±50mm,在塔高方向上每10m的相邻精度优于10mm。由于在建造过程中发现地基地质构造不良,出现不均匀沉陷,使塔身产生变形。为此,要根据精密测量资料拟合出实际的塔壁中心线作为修改设计的依据。采用测量机器人用极坐标法作3维测量,对每一施工层,沿塔外壁设置了1600多个目标点,在夜间可完成全部测量工作。对大量的测量资料通过恰当的数据处理模型使精度提高了一至数倍,所达到的相邻精度远远超过了设计要求。精密测量不仅是施工的质量保证,也为整治工程病害提供了可靠的资料,同时也能对整治效果作出精确评价。 瑞士阿尔卑斯山的特长双线铁路隧道哥特哈德长达57km,为该工程特地重新作了国家大地测量(LV95),采用GPS技术施测的控制网,平面精度达±7mm,高程精度约±2cm。以厘米级的精度确定出了整个地区的大地水准面。为加快进度和避开不良地质段,中间设了3个竖井,共4个贯通面,横向贯通误差允许值为69~92mm(较只设一个贯通面可缩短工期11年)。整个隧道的工程投资预计约15亿瑞士法朗,计划于2004年全线贯通。 高耸建筑物方面,有人设想,在21世纪将建造2000m乃至4000m的摩天大厦,这不仅是建筑师的梦想,也是对测量工程师的挑战。 五、科技研究开发实践 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是科研的最终目的,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这种转化尤为重要。它主要表现在软硬件的开发研制上。 基于掌上电脑的地面控制与施工测量工程内外业数据处理一体化自动化系统(简称科傻系统)是我们近年来所作的一项科技研究开发实践。科傻系统是对电子全站仪实现在线控制数据采集。掌上电脑上可固化两个软件包,一个用于地面控制测量数据采集、检查、预处理、概算以及网平差等(称科傻一);一个用于工程放样、道路测量以及碎部点数据采集(称科傻三)。另外,在微机上研制了一个“现代测量控制网数据处理通用软件包”(称科傻二)。上述3个软件包既可独立使用,又有密切的联系(特别是科傻一与科傻二之间)。科傻一可用于任意2、3维工程控制网,国家及城市等级网,一、二、三级导线网以及图根加密网的在线或离线数据采集到网平差,实现了内外业数据处理的一体化。同时也可作一、二、三、四等和等外水准测量从数据采集到网平差的数据处理。科傻二除具有任意网形、任意规模的地面平面、高程控制网的平差功能外,还包含近似坐标计算,稀疏矩阵压缩存贮,网点优化排序,闭合差自动计算,概算,粗差定值计算和改正,方差分量估计,贯通误差影响值估算,工程控制网模拟法优化设计,控制网数据管理,网图显绘,成果报表输出,以及与掌上电脑、全站仪的数据通讯等功能。 科傻系统集成了测量学、控制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测量平差等课程的有关专业知识和长期科研成果,可广泛应用于生产、教学及科技开发活动。 基于科傻系统的主要功能,在索佳Powerset2000电脑型全站仪上,已成功地开发了全中文版软件包,这种全站仪通过软件开发,功能得到大大增强,故称为全能型全站仪。结合专业测量特点,我们在科傻系统的基础上还研制开发了“铁路施工测量数据自动化处理系统”。该软件包也通过了铁道部的鉴定,将在整个铁路系统的测量单位推广应用。对于城市工程测量、地籍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等各种测量,只要对科傻系统稍加修改,都可以满足测量工程数据采集和处理的一体化自动化要求。同时,可将科傻系统移植应用到不同型号的电脑型全站仪上和商品化掌上电脑上,进一步扩大用户。如果移植到测量机器人上,并进一步开发各种智能化应用程序,可应用到滑坡监测、施工测量中以及工业测量。若再开发与GPS网平差和实时动态定位软件的集成软件包,并研制开发相应的软件,可望大大改变目前工程测量领域的面貌。 通过科技研究开发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感受到了为社会作贡献的人生价值的乐趣。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必须有具备以下特点:是真正的转化而不是抄袭,必须有自己的研究成果;有一定特色;既要有通用性也要专业化;易于扩展和维护,要不断完善并推陈出新;要有市场观念、竞争意识和为用户服务的态度。 六、工程测量学的发展展望 展望21世纪,工程测量学在以下方面将得到显著发展: 1.测量机器人将作为多传感器集成系统在人工智能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其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影像、图形和数据处理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在变形观测数据处理和大型工程建设中,将发展基于知识的信息系统,并进一步与大地测量、地球物理、工程与水文地质以及土木建筑等学科相结合,解决工程建设中以及运行期间的安全监测、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各种问题。 3.工程测量将从土木工程测量、3维工业测量扩展到人体科学测量,如人体各器官或部位的显微测量和显微图像处理; 4.多传感器的混合测量系统将得到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如GPS接收机与电子全站仪或测量机器人集成,可在大区域乃至国家范围内进行无控制网的各种测量工作。 5.GPS、GIS技术将紧密结合工程项目,在勘测、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6.大型和复杂结构建筑、设备的3维测量、几何重构以及质量控制将是工程测量学发展的一个特点。 7.数据处理中数学物理模型的建立、分析和辨识将成为工程测量学专业教育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工程测量学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从1维、2维到3维、4维,从点信息到面信息获取,从静态到动态,从后处理到实时处理,从人眼观测操作到机器人自动寻标观测,从大型特种工程到人体测量工程,从高空到地面、地下以及水下,从人工量测到无接触遥测,从周期观测到持续测量。测量精度从毫米级到微米乃至纳米级。工程测量学的上述发展将直接对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起重要作用。 工程测量学论文:民办应用型高校非测绘专业《工程测量学》教学改革探索 【摘要】随着测绘学科的发展,非测绘专业原有的知识系统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测绘的需要,作者通过分析测量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通过教学实践的验证,得出其可行性与必要性,为今后测量学教学的改革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工程测量;教学改革;课程建设 1.引言 《工程测量学》是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概预算等专业的技术性、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基础课。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老的知识体系和教学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工程建设对测量人员"懂测绘、会应用、能测绘"的要求;另一方面随着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进行,课时压缩得越来越少[1],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兼顾教学内容的实用性,成为每一名测量教师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市面上几乎所有非测绘类《工程测量学》教材的安排都按照:绪论、水准测量、角度测量、距离测量、小区域控制测量、地形图的测绘与应用、施工测量的基本工作、民用建筑工程测量、工业建筑施工测量、线路测量与桥梁施工测量、建筑物变形监测和竣工图的编绘等来编排。 毕业生就业岗位分析表明,80% 以上学生在施工企业从事施工技术工作,它要求学生具有 "放线""抄平"及地形测量等职业能力[2-3]。但是由于课时量的压缩导致与土建类专业结合紧密的测设(放样)部分,只有极少课时甚至课时为零,造成"学"与"用"的脱节。因此,对工程测量学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2.非测绘专业《工程测量学》教学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测绘知识增加而课时减少的矛盾 工程测量课程教学一般包括理论课教学(含课内实验)与测量实习两部分,课程内容基本兼顾了传统与现代测绘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随着测绘"新理论""新仪器"、"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工程测量的信息量也越来越大,但是随着高等学校课程的改革,在非测绘专业工程测量教学的教学课时不断被压缩,比如按照学科设置工程测量学的理论课时应该安排在60个学时才算合理[4],但是多数高校在课程改革后课时数都减少了不少,以WF科技学院为例,目前建筑工技术和工程概预算专业课时只有48个,刨除因法定节假日而减少的课时,实际上课时长还达不到48学时。 2.2 教学内容陈旧,与生产脱节 在工程测量学的理论教学中,部分教学内容陈旧,严重滞后于实际测量工作的需要:如在生产中已普遍采用全站仪进行角度测量、距离测量和测设工作,而在教学中仍以介绍光学经纬仪、钢尺量距等内容,明显滞后于生产实际,导致工程测量课程的"学"与"用"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此外,测量实习内容以测绘地形图为主,而实际上,非测绘专业学生毕业后大部分接触到的是施工测设工作,很少专门从事测图工作,而在校学习过程中对测设和施工测量的锻炼则明显不足! 2.3仪器设备老化,跟不上科技的进步 测量仪器是工程测量学教学必不可少的设备,它的数量和先进性直接影响《工程测量学》实践环节的教学效果,此外工程测量教学中许多仪器比较贵重如陀螺全站仪、超站仪、三维激光扫描仪等,许多学校经费投入不足,尤其是民办院校甚至不愿意投入这么多资金,造成仪器落后,品种不全,教师上课时只能简单地用图片介绍,从而影响到实践教学效果。 另外,随着高考扩招,班级逐年增多,仪器由于常年使用经常损坏,却得不到及时修理,存在误差较大的严重问题,有些甚至已经没法使用,造成学生实验结果不准确,以至于迷惑不解,甚至对测量方法产生怀疑。以WF为例:13级土木有18个本科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21个专科班,都需要用到测量仪器,仪器的使用率较高,维修效率跟不上。 2.4考核形式单一,不能完全反映出学生的水平 传统的工程测量考核方案是平时成绩+课内实验成绩+期末考试成绩,这样的考核方法不利于考查学生的实践技能,比如实习过程中同组的6-8个人有些同学能够按照课前要求进行实验,还有部分同学没有实训只是借用同组其他人的测量成果,不能反映出实习的真实效果,同组实习数据都是一样的,这会造成吃大锅饭的情况,成绩好坏与学生在操作过程中的表现影响不大,打击了好学生的积极性。 3.《工程测量学》教学实践改革的措施 为了解决以上矛盾,拟从以下各方面着手,采取措施: 3.1整合教学内容,优化教学体系 为了解决内容多课时少和教学内容陈旧,与生产脱节的矛盾,专业教师应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合理取舍有关内容,确定授课的重点、次重点、选学内容,对教材上已经过时的内容,予以删减。对于新的测量理论和测量技术属于了解和选学的内容,比如GPS测量技术、遥感技术、摄影测量技术等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这样不仅可以让非测绘专业同学对测量的前沿知识有一定的认知,也可以节省课时学习与生产实际结合紧密的知识。 3.2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力度 对于仪器不足的问题,学校层面上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通过深入生产企业调研,准确定位生产中常用仪器的型号和种类,充分利用有限资金购置与生产对接急需的仪器。对于部分特别贵重的仪器,比如超站仪、测量机器人、垂准仪等,可以同仪器的生产企业合作,采取展销会的形式,由校方提供场地,仪器生产商展摆仪器,并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讲解。这对双方来讲都是一个双赢的事情,仪器生产商通过展销调高了自己的知名度,学校不仅节省了资金,同时也达到了让同学们认识了解先进仪器的目的。 3.3多途径考核,避免一考定"生死" 鉴于传统考核采用平时+实习+期末成绩的局限性,对此进行细化:平时成绩以课堂出勤情况作为考核指标;实习成绩为避免同组人员吃大锅饭的现象,采取教师与组内成员打分相结合的方法,即专业老师针对实习的结果的正确性给出相应分数,同组人员根据操作过程付出工作量的大小,给出一个阶梯化的分数,二者所占权重各占50%;对于期末成绩可以采用试卷的形式,或者其他能反映专业能力的方法。例如,WF科技学院,鼓励在校专科生报名参加测量员考试,凡是取得测量员证书者,提出申请可以不参加最终的结课考试,期末成绩按照优秀对待。此外还鼓励学生参加学习举行的测绘技能大赛,凡是能够取得三等奖以上者,同样可以不进行期末考试,成绩依然按照优秀处理。 4.教学改革的成果 从2013年开始进行的教学实验以来,共经历了12级建筑工程技术,12级工程概预算,12级工程测量与监理及12级土木工程(还未毕业),这几个专业学生已经参加工作或者正在工作单位进行顶岗实习,从用人单位反馈的情况来讲看,现在的学生要比改革之前从事测量工作时,上手更快,经过简单的培训即可独立从事测量工作。由于实行以证代考,多数的专科学生在毕业之前已经拿到测量员证书,通过顶岗实习,使所学知识有一更大的提升。部分同学因为在顶岗过程中的优异表现,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毕业之后只要愿意就可以到单位上班,称为一名正式员工。 5.结束语 实践证明,WF科技学院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的非测绘专业《工程测量学》教学内容、教学体系、实践教学的改革,是成功的。在改革后的教学体系下,能使学生更容易接受测绘理论,增加测绘技能,培养的学生更符合生产实际的需要,适应市场对人才的要求。同时也符合WF科技学院"素质教育五项工程"----思想品德提升工程、书香校园工程、应用文写作与口才锻炼工程、社会实践工程、身心素质训练工程中,要培养"坐下来能写,站起来能讲,走出去能干"的"三能人才"的要求。 工程测量学论文:“工程测量学”课程教学方法 [摘 要]本文主要针对当前工程测量学课程已经不能适应测绘技术的应用发展趋势现象所进行了“工程测量学”这门课程的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究,从而对“工程测量学”课程的教材编写、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上的改革提出了研究对策,希望工程测量学课程教法能适应实际工程建设需求,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与综合能力。 [关键词]工程测量学 教材 事例型教学方法 引言 对于测绘工程专业的学生来讲,工程测量学是一门必修的专业主课。当前测绘技术得到了发展,测绘技术及其实际的生产作业设备都已经得到了改变,使得工程测量学这门教学滞后于现代测绘,需要测绘专业教学进行相应的教学改革,通过教学内容和方法上的革新来适应现代测绘技术的发展进步,从而培养出优秀的适应社会需求的测绘专业人才。改革“测量工程学”这门课程,就需要对其教材、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都进行改革,补充先进的测绘技术,适当增加测量工程学的教学课时,这是“测量工程学”改革的必然趋势。 一、教材编写改革 工程方面的教材种类不多,很多高校所用的工程教材基本是《工程测量学》(武汉大学出版),这是由于这本教材具有全面、科学、先进的优点,具有编排特色;然而这本教材内容上有一些重叠的地方,整体内容篇幅过大。由此,需要在此基础上编订新的工程测量学的教材。 在编订新的工程测量学教材时,必须要根据时代要求将新的测绘技术与测量仪器编入教材中,并作为重点的教材内容进行简绍,对那些过时的测绘技术与仪器,只作概略介绍就可以。其次,对于测绘设备和方法的编制必须要符合实际工作,是实际工作中用到的,要从基本原理、工作步骤、方法、注意问题、适用场合等都进行详细的介绍,要求学生能够通过学习达到会用、管用和够用的目的。第三,针对前面教材篇幅过大问题,新教材的编订要求精简,要让学生容易掌握到教材中的重难点知识和技术,适当缩减重叠的篇幅内容,并上调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学分。第四,教材内容编订要体现出综合性,反应出工程领域中普遍的测绘技术,并能对特殊的测绘理论技术进行介绍,将工程主要类型得到全面覆盖。第五,对于应用性极强的工程测量学课程来讲,必须要使得教材内容要以实践为基础,描写总结实践,并提升为理论、原理以及工作流程。第六,对于内容编排上要显示教材的特色,以凸显出教材的鲜明个性。 二、教学内容分析 “工程测量学”这门课程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主要分为三部分的教学内容,分别是规划设计中的测量工作、施工中的测量工作和运营管理中的测量工作。以工程进度作为工程测量学教材的编排内容,其出发点在于考虑到将工程过程中所有的测量内容都能全面、有条理地反应出来。然而这就使得教材内容不能突出工程测量的重点和要点,并且对于这三个过程中的工作内在联系没有得到明显的阐述。 规划设计阶段。由于其他课程已经专门介绍了数字化测图知识点,该阶段的测量工作重点则只是对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进行测绘,由此,只需简要介绍此阶段的测量内容与方法,对另外的测量要求做好概述即可。 施工阶段。此阶段的测量重点是施工放样,由此,需要对施工控制网的建立理论和方法、放样原理和方法、特殊测量方法进行介绍。基于当前测绘技术的发展,有一部分过时的内容可以省去,只作大概介绍,但要补充一些新工程类型的相关内容。 运营管理阶段。变形监测是该阶段的重点内容,这个知识点在不同版本的教材中有不同的详略介绍,这主要是基于学时设置考虑的,学时较少,那么教材将重点集中在施工测量内容的讲解介绍上。运营管理中的变形监测内容与施工测量有着同等重要的作用,由此,必须要加强该教学内容的详细讲解学习,这部分内容的学习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工作适应能力。然而事实是过去的教材对这部分内容的介绍比重较小,所阐述的知识点不够全面完整。 在工程建设中,必须要对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做好建设服务,即从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到运营管理等阶段都需要做好相关准备接洽的工作,使得每一个阶段的工作都能得到有机联系,从而服务好工程建设,做到一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能够在工程始终都能将资料进行共享利用,加强工程测量的信息化管理,教材内容与授课需要体现出这样的内容。同时,还需要注意学生在测量中的责任心的培养,确保其在施工放样中做到数据结果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三、教学方法探讨 (一)专业素质和生活理念的并重教育 在校大学生一般是年轻的90后甚至00后,他们有自己的个性特征,优点与缺点并存,例如较为灵活、变通,但缺乏吃苦精神。所以测量工程学的授课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教学方法,根据该课程的内容、教学进程以及实际工作特征来进行介绍,让这些学生们做好对学习本专业课程和未来本专业工作的心理准备。该课程的应用性极强,要求教师要多对测绘工作的特点、胜任本专业工作的业务能力和必备的素质进行介绍,使得学生能够了解现代测绘技术人员必备的专业技能和其它综合能力,让学生能有有一个明确的学习目标和现代生活理念。 (二)创建轻松活泼的课堂教学氛围 针对实践性极强的技术学科而言,采用传统教法来教授学生工程测量学很难让学生产生学习共鸣意识,由此,必须采取启发式教法来吸引学生的学习注意力,让学生能够有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制造课堂教学气氛,促进教学效果的提升。 (三)发挥事例型教学方法的优势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应用到的工程测量技术,实践性极强,对工程建设的作用非常重要,由此,必须要紧密联系工程实际,在教学中充分利用工程实际中的测量学的例子,进行典型的案例教学,通过案例教学的分析来加深对工程实例中的相关工程测量原理、方法、注意事项、数据处理技巧等,使得学生能对工程测量有一种直观的感知和理解,从而升华测绘相关知识理论。这可以在某个工程建设阶段中的特殊类型工程实例进行介绍,使得学生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测绘专业基本知识。 四、结束语 综述,“工程测量学”学科与工程建设实际联系密切,必须要根据当前已经有的先进测绘技术与仪器、学生自身的特征等进行该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适时更新教材教学内容,舍弃一些重叠的教材内容,使得内容编排上要合理、有特色、全面,能区分重难点,在教学方法上注意采用现代化教学方式理念,吸引学生的专业学习注意力,制造课堂氛围,充分发挥实例型教学法的优势,促进学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全面了解和掌握。 工程测量学论文:“以岗导学”土木工程测量学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摘要:近年来,社会上“就业难”与“用工难”的矛盾日益突出,究其主要原因是学校教学与工程实际脱节,工程测量学作为土木工程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也不例外。按照“以岗导学”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工程施工测量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和土木工程测量学教学现状分析,提出基于“以岗导学”的“三段式”土木工程测量学教学模式,把教学过程与岗位职责要求对应,构建了工程测量的“三段式”教学方案并进行了实践,使学生的测量技能实现阶梯式提升,形成岗位职业能力,有效缩短了毕业生的就业适应期。 关键词:工程测量;以岗导学;教学模式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工程测量,它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始终,从项目规划、设计到施工,乃至运营管理阶段都离不开测量工作。在设计阶段,场地地形图、平面图是设计的依据;在施工阶段,将工程设计图纸转化为工程实体、测量放线等都属于测量的范畴;在其运营管理阶段,建筑物的变形观测离不了测量。目前,像我们这类二本院校的土木工程专业学生,毕业后直接去现场从事项目施工工作的较多,即使几年后晋升为工程师甚至高级工程师,也离不开测量工作或管理工作。因此,测量技能就成为了土木类专业学生的最实用、最急需的基本技能。 一、工程施工测量人员的岗位职责 所谓“岗”就是指任职岗位,即从事这个岗位的职责、最需要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等[1]。对于建筑行业的施工测量岗位,基本可归纳为三类[2]:一是测量工,他们只负责仪器具体操作,是在技术员、测量员的详细具体操作指令下,应用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或RTK等测绘仪器设备来完成具体测量任务,而自己并不具备独立完成工程测量任务的能力,在工程中往往只是作为测量辅助人员来使用的。二是测量员,既掌握测量仪器操作技巧,也具备独立完成一定的工程测量任务的能力。在工作中,他们只需技术员发出简单总体的任务指令,而无需详细的具体操作指令,便可完成一定的测量任务。在工程测量实际中,他们是可以独当一面的。三是测量工程师,他们既具备仪器操作技能,可以完成一定的工程测量任务,也具备完成一定的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能力。在实际工程中,他们无需别人发出工作指令,自己可以根据工程进展来安排相关的测量具体事项,可以独立完成单项工程的测量工作。在具体工程实践中,具有双重身份,即测量员和技术员或施工员。目前,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特别是一线施工人员)步入工作岗位后,一般都需经历从低到高的岗位转变工程。第一阶段,就是一般的“测量工”,这个阶段所经历时间的长短与毕业生掌握的仪器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和所接触的工程项目难易程度有关,有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当然也有1~2个月的。跨过这个阶段,就进入了“测量员”阶段,这时他们就成为技术部的一员,与技术员一起工作,其所需时间长短同样由个人的工程素养及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最后阶段,即成为“测量工程师”=“技术员+测量员”,也成为了技术部的主要成员、骨干甚至负责人,开始指导其他技术员、测量员开展工作,这个阶段时间的长短主要与个人的具体岗位升迁有关。 二、工程测量教学的现状 工程测量是土木工程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内容包括测量学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和各种测量仪器工具的技术性能、操作方法及其使用技术等,具有覆盖面广、实践性强、更新速度快的特点。课程教学目的就是要通过课堂教学、实验、实习等各个环节使学生掌握测量和放样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正确分析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各种测量技术问题,使其毕业之后达到就业“零适应期”。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测绘科学领域的理论、技术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土木工程测量工作中电子全站仪、测量机器人、数字水准仪、GPS测量、激光三维扫描技术等已被广泛使用。这些技术的应用,使得控制测量、地形图测绘、施工放样、高程传递等技术已经与传统方法截然不同,而目前工程测量课程教学大多数仍然使用传统模式,以测量的基本理论为基础、以传统的水准仪、经纬仪等仪器为根据、以高差、角度、距离测量为内容开展教学,对新兴的工程测量仪器、技术等内容介绍甚少,即使有些院校已经购置了全站仪、电子水准仪等现代测量仪器,单由于课时、场地等原因,只是在实验课上以观摩的形式进行,学生对这些仪器的了解往往仅限于简单的使用,对一些深层次的原因甚至不知,更谈不上结合岗位、部位、阶段的具体要求来制定测量方案并实施,致使很多毕业生工作后遇到工程实践时无从下手。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多年教学工作的体会、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就业和行业岗位的需求,构建了“以岗导学”的“三段式”工程测量教学模式并进行实践。 三、“以岗导学”的“三段式”土木工程测量学教学模式构建与实践 1.“以岗导学”的“三段式”教学模式。为了达到教学为实际工作服务的目的,我们根据课程特点和岗位要求,从岗位职业能力要求出发,以岗位执业能力为核心,构建了递进的“三段式”土木工程测量学教学模式。将他们工程测量学课程教学与工程测量的三个不同层次岗位要求对应,将其划分为三个时间阶段,即基础理论教学、基本操作技能训练(课程实习)、综合任务实训(专业实习)三个阶段,以项目作为任务驱动教学,实施全过程考核,引导学生在真实生动、严谨有序的训练中提升测量综合技能,加快学生在工作中不断实现岗位提升。 2.“以岗导学”的“三段式”教学模式的实施。以工程测量岗位职业能力为核心,将工程测量课程教学内容与岗位职责要求相对应,开展工程测量课程教学改革研究。①根据行业特点和土木工程专业教学的具体情况,依据国家相关职业标准,将岗位技能需求与教学内容对照,设定土木工程测量学课程教学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②通过对同类院校和企业调研,对测量工作各层次岗位和一些典型测量工作任务进行分析,针对职业能力需求不断优化项目式教学内容。③结合毕业生就业去向,按照不同层次岗位技能需求,选择对应的教学内容,构建了“三段式”的模块化课程。④组织编写“三段式”教学方案并在土木工程专业学生中开展实践,同时,不断总结优化,与企业技术骨干、相关院校专家一起编写“三段式”教学的配套教材,共同使用。 四、结语 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训练与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工程项目现场所需要的知识、能力为内容[8],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原则,将现场测量人员的不同层次岗位要求与教学各阶段相对应,构建了特色鲜明、与国家(乃至国际)行业标准紧密接轨的“三段式”土木工程测量学课程教学模式。自2001年以来,我们按照“三段式”教学模式在99-13级土木工程专业学生中开展课堂、实验、实习等各个环节教学,使学生的测量技能实现阶梯式提升,逐步形成岗位职业能力,使其毕业之后达到就业“零适应期”,直接步入第二层次(测量员)开展工作。 工程测量学论文:工程测量学的发展探析 摘要: 本文对工程测量学进行了定义,指出了该学科的地位及研究应用领域,阐述了工程测量学领域通用和专用仪器的发展。结合科研和开发实践,简单介绍了地面控制与施工测量工程内外业数据处理一体化自动化系统―――科傻系统。最后展望了 21 世纪工程测量学若干发展方向。 关键词: 测量学;工程测量;测量机器人 1 学科地位和研究应用领域 1.1 学科定义工程测量学是研究地球空间(地面、地下、水下、空中)中具体几何实体的测量描绘和抽象几何实体的测设实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它主要以建筑工程、机器和设备为研究服务对象。 1.2 学科地位测绘科学和技术(或称测绘学)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和现展的一级学科。总的来说,整个学科的二级学科应作如下划分: ①大地测量学(包括天文、几何、物理、卫星和海洋大地测量); ②工程测量学(含近景摄影测量和矿山测量); ③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学; ④地图制图学; ⑤不动产地籍与土地整理。 1.3 研究应用领域工程测量遍布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方面,按照工程建设的对象可分为:建筑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桥梁工程测量、矿山测量、军事工程测量等;按照工作顺序可分为:勘测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测量和竣工结束后的工程测量这三个阶段。 工程测量在不同的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有着不同的职责,它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的工作之一,它为建筑工程的其他相关工作提供服务,同时也是保障施工建筑工程质量的最基本工作。由于工程测量学的研究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很多的学者就工程测量的某一行业进行著书立说的比较常见,而全面涉及工程测量学理论、技术、方法和实际应用的现代专著或教材则尚未出现。 工程测量学的研究领域既有相对的固定性,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笔者认为,工程测量学主要包括以工程建筑为对象的工程测量和以设备与机器安装为对象的工业测量两大部分。在学科上可划分为普通工程测量和精密工程测量。工程测量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种工程建设提供测绘保障,满足工程所提出的要求。精密工程测量代表着工程测量学的发展方向,大型特种精密工程建设是促进工程测量学科发展的动力。 2 工程测量仪器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应用 测量仪器伴随着测绘科学发展而不断发展,工程测量仪器可分通用仪器和专用仪器。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精密机械技术的发展,通用仪器中常规的光学经纬仪、光学水准仪和电磁波测距仪将逐渐被电子全测仪、电子水准仪所替代。专用仪器主要包括机械式、光电式及光机电(子)结合式的仪器或测量系统,具有高精度、自动化、遥测和持续观测的特点。 2.1 GPS 系统的应用在工程测量的工作中,GPS 技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以卫星为基础的无线电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它具有全能性、全球性、全天候、连续性和实时性的精密三维导航与定位功能,而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和保密性。RTK 技术对传统逐级布网的理念进行了更新,具有点位选择限制少,作业时光短,结果精度高,工程费用低等优势。过去测地形图时,都需要通过在测站上测出四周地貌的碎部点来完成,最少需要2-3 人才能完成该项工作。RTK 技术只需要一人背着仪器在要测的地貌碎部点呆上两秒钟左右,并同时输入特性编码,通过手簿能实时知道点位精度,把一个区域测完后回到室内,由专业的软件接口就能输出所要求的地形图,省时省力,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2.2 地图数字化技术早期的纸质地图不利于保存和使用,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各工程测绘部门开始对早期的纸质地图进行数字化的处理工作,方便存取、传输、修改和排版。利用扫描矢量化技术进行地图数字化是提高数字化质量与速度的必由之路,针对大比例尺地形图,大多数扫描矢量化软件能自动提取多边形信息,高效、便捷、保真地对地图进行数字化处理。 2.3 数字化成图技术传统的成图方法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测绘向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数字测图取代模拟测图将成为必然。数字化成图技术以其精度高、劳动强度小、便于保存和管理的特性受到了工程测绘人员的青睐。目前数字测图有内外业一体化和电子平板两种模式,主要设备为全站仪、电子手簿等,操作方便,成图效率高,现场可以方便、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错误和遗漏的信息,这是传统测图方法所无法比拟的,是一种理想数字测图模式。 2.4科傻系统科傻系统(COSA)是“地面测量工程控制与施工测量内外业一体化和数据处理自动化系统”的简称,它使工程测量行业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该系统由两个子系统组成:“基于掌上型电脑的测量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简称COSA-HC),该系统的最大特点是自动化程度高,通用性强,处理速度快,解算容量大。该子系统具有水准测量、二、三维控制、碎部测量、道路测设、工程放样等测量作业模块;具有小规模水准网、二、三维工程网的平差功能;具有文件管理和数据通信功能;该系统灵活方便,适合外业环境。其自动化表现在通过和COSA 子系统COSAHC相配合,可以做到由外业数据采集、检查到内业概算、平差和成果报表输出的自动化数据处理流程;其通用性表现在对控制网的网形、等级和网点编号没有任何限制,可以处理任意结构的水准网和平面网,无须给出冗余的附加信息;其解算速度快,解算容量大表现在采用稀疏矩阵压缩存储、网点优化排序和虚拟内存等技术,在主频166MHz 的586 微机上,解算500 个点的平面和水准控制网不到1 分钟;在具有20MB 剩余硬盘空间的微机上,可以解算多达5000 个点的平面控制网。 3 工程测量学的发展展望 ①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RTK、CORS 测量技术的广泛应用。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带来了现代测量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工程测量领域广泛应用GPS、RTK、CORS 等现代的数字化测绘技术,不但加大了工程测量的精确度,而且降低了在野外进行工程测量的难度。②测量机器人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③工程测量将从土木工程测量、三维工业测量扩展到人体科学测量,如人体各器官或部位的显微测量和显微图像处理。④大型和复杂结构建筑、设备的三维测量、几何重构以及质量控制将是工程测量学发展的一个特点。⑤数据处理中数学物理模型的建立、分析和辨识将成为工程测量学专业教育的重要内容。 工程测量对于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工程测量人员的参与,工程的施工人员也将无法开展施工工作。在信息社会里,工程测量学的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对测量工作要高度予以重视,大力提高我国测量的技术水平。 工程测量学论文:创造性思维模式在《工程测量学》课程中的应用 【摘要】《工程测量学》是一门工程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以宿州学院“厚基础、强技能、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基准,基于创造性思维模式展开了《工程测量学》教学改革研究,通过师生角色转换、创造性思维教学活动设计来改善课堂教学效果,对课程改革提出建设性策略。 【关键词】创造性思维模式,工程测量学,应用 一、引言 目前,高等教育的人才有创新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三个层次。第一类主要由国家所属的研究型大学和省属研究型大学培养,第二类由普通本科院校培养,第三类由高职、中职院校培养。新建本科院校一般应定位于研究型大学与职业院校之间,属于应用型大学。宿州学院作为新建本科院校,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目的,确立了“厚基础、强技能、高素质”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测绘用人单位倾向于聘用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生。鉴于此,本文基于创造性思维教学模式对《工程测量学》展开课程教学改革,以学生为中心,从师生角色转变、课程教学设计入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创新能力的养成,使其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过硬的实践技能,培养基础广、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创新测绘人才,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满足社会和用人单位所需。 二、社会对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需求 学生是否掌握测绘相关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测绘技能及创新思维能力,解决实际工程中所遇问题,是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关键所在。应用型创新人才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基本能力: 1.扎实的理论功底。只有具备深厚的基础知识,才能多渠道汲取知识,综合运用知识思考问题、敏锐地发现问题本质,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在大学四年本科学习生涯中,不仅要一如既往重视英语、数学、计算机等课程的学习,打好公共基础关,扩大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还要打好专业基础课,积极关注学科领域前沿知识,才能激发创造思维,不断丰富、更新自身的知识架构。 2.过硬的实践技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重要方式。《工程测量学》课程从根本上说,其主要任务是运用测绘仪器解决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三阶段的测量工作,具有很强的工程性和实践性。实践出真知,注重社会需求调查和岗位分析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需求,面向市场,以应用为主旨,把好实践环节项目设置关,狠抓实践技能训练,使学生在有深厚的理论知识下,具有过硬的实践技能。 3.树立创新意识。学生不仅要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还要具备创新观念,能够生产新知识。通过积极关注国内外学术研究动态,扩大知识面,关注面对一些工程实际问题,能大胆提出新思想、新方法。显然,只有那些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过硬的实践技能的人才,能正确地把理论研究应用到实际工程中,才能有效表达创新意图,将书本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实现知识向生产力的转化。 三、创造性思维模式概述 人类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从某些事实中进一步找出新关系、寻求新答案,这样的思维活动属于人类思维的高级阶段,即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概况起来主要具有新颖性、综合性、突跃性、变通性、独创性和价值性等特征。 创造性思维教学是为培养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教学。其存在创造问题性解决的教学模式、问题解决型教学模式、多元才能发展教学模式、创造性思维教学三段模式四种形式。ATDE创造性思维教学模式在学生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通过“问(Asking)”“想(Thinking)”“做(Doing)”“评(Evaluation)”四步训练,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包括敏锐力、流畅力、变通力、独创力及周密的思维能力等“五力”)。 四、《工程测量学》课程教学中创造性思维的应用 工程测量学是测绘学的重要分支。它是继《测量学》、《数字测图原理与方法》、《误差理论与方法》、《控制测量》等专业课程之后的又一门主干课程,其理论与实践并重。 1.教学过程中,师生角色转变 在创造性思维教学模式下,教学的中心从过去的“教”转移到“学”, 学生则由过去被动的接受者,成为问题主动探究者。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重在引导,说明思维和推理的过程,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重视并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能力,激发其创新与创作热情,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进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使得教学达到理想的成效。 2.创造性思维教学活动设计 (1)课程教学目标: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培养学生掌握工程测量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带测绘仪器和相关专业软件的操作技能,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较强人际交往能力,形成爱岗敬业、踏实肯干的专业素养。 (2) 课程教学内容优化。教学内容优化是课程教学改革的核心问题。目前,该课程选用武汉大学张正禄教授的《工程测量学》教材,主要是围绕工程建设的三个阶段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中的测量工作来编写。《工程测量学》应结合测绘发展方向,以社会实际需求为依据,明确课程线路测量、建筑工程测量、桥梁工程测量等几条脉络主线。并搜集工程案例,将近年来的一些新仪器和测绘新技术穿插到教材相应章节,让学生了解新测绘仪器和大型工程案例,贴近社会生产实践,领会理论的产生是源于对实际工程的总结。 工程测量的实践内容要贴合工程实际情况,侧重于知识和技术创新,注重应用型测绘人才能力的开发与培养,诸如:掌握控制网布设原则及布置要求,完成测设任务,进行场地平整测量,学会土方量计算,学会坡度线测设,一般高程法放样,建立回归方程对变形监测数据进行处理等。 (3)教学方法革新。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从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的层面来看,迫切要求改变旧的教学手段与观念,在教学中,以学生为中心,教师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案例法、讲授法、小组教学法等。针对典型工程进行分析、研究,积极开展体验式教学,以使学生在掌握工程测量学的基本理论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熟悉将来要工作的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业务素质。 (4)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教学过程是师生双向互动的过程。积极开展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综合工程测量学课程特点,构建学生评价、教师互评、督察组评教相结合的教师评价方式与教师对学生学习评价长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确保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改之,督促教师全面提高个人业务素质,学习积极投入学习,提升教学质量。 基于创造性思维模式,学生首先带着疑问如何实测高程进行土方量计算,然后借助相关实验器材,设计方案用仪器测得高差信息,进而付诸实施实地测量高程。各小组依据各自方案比比哪组测量的更精确,方法更甚一筹,最后对实测的高程基于方格网进行土方计算,对手工计算方法和cass软件计算结果进行比较看有无差异。教师结合各小组实验方案实施可行性、实测高程时仪器操作熟练程度、计算土方过程严谨性及绘图质量等综合评价小组表现,完成“问-想-做-评”创造性思维活动训练。 五、结论与建议 基于创造性思维模式践行《工程测量学》教学改革,在教学活动中进行师生角色转换、优化课程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方法、构建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来提高教学质量。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教学改革建议: 1.制定新的教学大纲,编写实验讲义。宿州学院作为新建本科高校,成立专门的编审组每两年为一周期对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工程测量学实验重点通过实验项目训练,掌握典型工程中测量工作,为学生将来从事生产、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打下了必要的基础。为了提高实验教程实用性,方便教学,进行自主编写,在确保教材内容具较强学术性的同时,也要注意与实际的联系。 2.强化师资队伍创新意识培育。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是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教师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具备创新意识,把创新作为组织教学的出发点,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几方面入手着手研究创新,以适应教学环境的变化并重新塑造自己,有意识引导学生养成创新的学习方法。 3.建立严格的教学管理机制。严格的教学管理是保证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学生学了获取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养创新意识之外,尤为重要的是养成良好的纪律观。依据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学习态度、学习纪律遵守情况、仪器操作熟练程度、完成任务的实习任务的质量、爱护仪器等情况对学生学习全过程进行合理考核、评价,严肃考风、考纪,形成公平竞争良性的教学管理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工程测量学论文:工程测量学的发展评述 摘要:本文对工程测量学重新进行了定义,指出了该学科的地位和研究应用领域;阐述了工程测量学领域通用和专用仪器的发展;在理论方法发展方面,重点对平差理论、工程网优化设计、变形观测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扼要地叙述了大型特种精密工程测量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结合科研和开发实践,简介了地面控制与施工测量工程内外业数据处理一体化自动化系统——科傻系统。最后展望了21世纪工程测量学若干发展方向。 关键词:工程测量;工业测量;精密工程测量;测量机器人;工程网优化设计 工程测量学是研究地球空间(地面、地下、水下、空中)中具体几何实体的测量描绘和抽象几何实体的测设实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它主要以建筑工程、机器和设备为研究服务对象。 研究应用领域 国际测量师联合会(FIG)的第六委员会称作工程测量委员会,过去它下设4个工作组:测量方法和限差;土石方计算;变形测量;地下工程测量。此外还设了一个特别组:变形分析与解释。现在,下设了6个工作组和2个专题组。6个工作组是:大型科学设备的高精度测量技术与方法;线路工程测量与优化;变形测量;工程测量信息系统;激光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电子科技文献和网络。2个专题组是:工程和工业中的特殊测量仪器;工程测量标准。 德国、瑞士、奥地利3个德语语系国家自50年起组织每3~4年举行一次的“工程测量国际学术讨论会”。过去把工程测量划分为以下几个专题:测量仪器和数据获取;数据解释、处理和应用;高层建筑和设备安装测量;地下和深层建筑测量;环境和工程建筑物变形监测。 从以上可见,工程测量学的研究领域既有相对的固定性,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笔者认为,工程测量学主要包括以工程建筑为对象的工程测量和以设备与机器安装为对象的工业测量两大部分。在学科上可划分为普通工程测量和精密工程测量。工程测量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种工程建设提供测绘保障,满足工程所提出的要求。精密工程测量代表着工程测量学的发展方向,大型特种精密工程建设是促进工程测量学科发展的动力。 二、工程测量仪器的发展 工程测量仪器可分通用仪器和专用仪器。通用仪器中常规的光学经纬仪、光学水准仪和电磁波测距仪将逐渐被电子全测仪、电子水准仪所替代。电脑型全站仪配合丰富的软件,向全能型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带电动马达驱动和程序控制的全站仪结合激光、通讯及CCD技术,可实现测量的全自动化,被称作测量机器人。测量机器人可自动寻找并精确照准目标,在1 s内完成一目标点的观测,像机器人一样对成百上千个目标作持续和重复观测,可广泛用于变形监测和施工测量。GPS接收机已逐渐成为一种通用的定位仪器在工程测量中得到广泛应用。将GPS接收机与电子全站仪或测量机器人连接在一起,称超全站仪或超测量机器人。它将GPS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与全站仪灵活的3维极坐标测量技术完美结合,可实现无控制网的各种工程测量。 专用仪器是工程测量学仪器发展最活跃的,主要应用在精密工程测量领域。其中,包括机械式、光电式及光机电(子)结合式的仪器或测量系统。主要特点是:高精度、自动化、遥测和持续观测。 综上所述,工程测量专用仪器具有高精度(亚毫米、微米乃至纳米)、快速、遥测、无接触、可移动、连续、自动记录、微机控制等特点,可作精密定位和准直测量,可测量倾斜度、厚度、表面粗糙度和平直度,还可测振动频率以及物体的动态行为。 工程测量理论方法的发展 1. 测量平差理论 最小二乘法广泛应用于测量平差。最小二乘配置包括了平差、滤波和推估。附有限制条件的条件平差模型被称为概括平差模型,它是各种经典的和现代平差模型的统一模型。测量误差理论主要表现在对模型误差的研究上,主要包括:平差中函数模型误差、随机模型误差的鉴别或诊断;模型误差对参数估计的影响,对参数和残差统计性质的影响;病态方程与控制网及其观测方案设计的关系。由于变形监测网参考点稳定性检验的需要,导致了自由网平差和拟稳平差的出现和发展。观测值粗差的研究促进了控制网可靠性理论,以及变形监测网变形和观测值粗差的可区分性理论的研究和发展。针对观测值存在粗差的客观实际,出现了稳健估计(或称抗差估计);针对法方程系数阵存在病态的可能,发展了有偏估计。与最小二乘估计相区别,稳健估计和有偏估计称为非最小二乘估计。 2. 工程控制网优化设计理论和方法 网的优化设计方法有解析法和模拟法两种。解析法是基于优化设计理论构造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解求目标函数的极大值或极小值。一般将网的质量指标作为目标函数或约束条件。网的质量指标主要有精度、可靠性和建网费用,对于变形监测网还包括网的灵敏度或可区分性。对于网的平差模型而言,按固定参数和待定参数的不同,网的优化设计又分为零类、一类、二类和三类优化设计,涉及到网的基准设计,网形、观测值精度以及观测方案的设计。在工程测量中,施工控制网、安装控制网和变形监测网都需要作优化设计。 变形观测数据处理 工程建筑物及与工程有关的变形的监测、分析及预报是工程测量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其中的变形分析和预报涉及到变形观测数据处理。但变形分析和预报的范畴更广,属于多学科的交叉。 工程测量学的发展展望 展望21世纪,工程测量学在以下方面将得到显著发展: 测量机器人将作为多传感器集成系统在人工智能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其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影像、图形和数据处理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变形观测数据处理和大型工程建设中,将发展基于知识的信息系统,并进一步与大地测量、地球物理、工程与水文地质以及土木建筑等学科相结合,解决工程建设中以及运行期间的安全监测、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各种问题。 工程测量将从土木工程测量、3维工业测量扩展到人体科学测量,如人体各器官或部位的显微测量和显微图像处理 ; 多传感器的混合测量系统将得到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如GPS接收机与电子全站仪或测量机器人集成,可在大区域乃至国家范围内进行无控制网的各种测量工作。 GPS、GIS技术将紧密结合工程项目,在勘测、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大型和复杂结构建筑、设备的3维测量、几何重构以及质量控制将是工程测量学发展的一个特点。 数据处理中数学物理模型的建立、分析和辨识将成为工程测量学专业教育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工程测量学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从1维、2维到3维、4维,从点信息到面信息获取,从静态到动态,从后处理到实时处理,从人眼观测操作到机器人自动寻标观测,从大型特种工程到人体测量工程,从高空到地面、地下以及水下,从人工量测到无接触遥测,从周期观测到持续测量。测量精度从毫米级到微米乃至纳米级。工程测量学的上述发展将 直接对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起重要作用。 工程测量学论文:工程测量学科进展 摘要:工程测量技术有着悠远的历史,它的服务范围也极其广阔。在国民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以及科学研究领域,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工程测量、GPS、GIS、发展 近十几年来,随着信息科学和空间科学的快速发展,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已经成为当前工程测量技术的核心。并且,随着工程测量的数字化,为测量服务的相关软件也孕育而生,如:ARCGIS、MAPGIS、AutoCAD等。 一、工程测量学定义 工程测量学是研究在工程建设、工业和城市以及资源开发中,在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各个阶段所进行的控制测量、地形和有关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即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地籍测绘、施工放样、设备安装、变形监测及分析和预报等的理论、技术和方法,以及研究对测量和工程建设有关的信息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学科。[1] 二、工程测量学的研究应用领域 从应用的角度看,工程测量是一门服务性技术。除了其本身的理论与技术体系外,主要面向广泛的工程应用,为工程建设服务[2]。工程测量学的研究领域既有相对的固定性,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工程测量学主要包括以工程建筑为对象的工程测量和以设备与机器安装为对象的工业测量两大部分。在学科上可划分为普通工程测量和精密工程测量。工程测量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种工程建设提供 测绘 保障,满足工程所提出的要求。精密工程测量代表着工程测量学的发展方向,大型特种精密工程建设是促进工程测量学科发展的动力。 三、工程测量仪器的发展 工程测量仪器可分通用仪器和专用仪器。通用仪器中常规的光学经纬仪、光学水准仪和电磁波测距仪将逐渐被电子全测仪、电子水准仪所替代。电脑型全站仪配合丰富的 软件 ,向全能型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带电动马达驱动和程序控制的全站仪结合激光、通讯及CCD技术,可实现测量的全自动化,被称作测量机器人。测量机器人可自动寻找并精确照准目标,在1 s内完成一目标点的观测,像机器人一样对成百上千个目标作持续和重复观测,可广泛用于变形监测和 施工 测量。GPS接收机已逐渐成为一种通用的定位仪器在工程测量中得到广泛应用。将GPS接收机与电子全站仪或测量机器人连接在一起,称超全站仪或超测量机器人。它将GPS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与全站仪灵活的三维极坐标测量技术完美结合,可实现无控制网的各种工程测量。 专用仪器是工程测量学仪器发展最活跃的,主要应用在精密工程测量领域。其中,包括机械式、光电式及光机电(子)结合式的仪器或测量系统。主要特点是:高精度、自动化、遥测和持续观测。 用于建立水平的或竖直的基准线或基准面,测量目标点相对于基准线(或基准面)的偏距(垂距),称为基准线测量或准直测量。这方面的仪器有正、倒锤与垂线观测仪,金属丝引张线,各种激光准直仪、铅直仪(向下、向上)、自准直仪,以及尼龙丝或金属丝准直测量系统等。 在距离测量方面,包括中长距离(数十米至数公里)、短距离(数米至数十米)和微距离(毫米至数米)及其变化量的精密测量。以ME5000为代表的精密激光测距仪和TERRAMETER LDM2双频激光测距仪,中长距离测量精度可达亚毫米级;可喜的是,许多短距离、微距离测量都实现了测量数据采集的自动化,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铟瓦线尺测距仪DISTINVAR,应变仪DISTERMETER ISETH,石英伸缩仪,各种光学应变计,位移与振动激光快速遥测仪等。采用多谱勒效应的双频激光干涉仪,能在数十米范围内达到0.01μm的计量精度,成为重要的长度检校和精密测量设备;采用CCD线列传感器测量微距离可达到百分之几微米的精度,它们使距离测量精度从毫米、微米级进入到纳米级世界。 四、工程测量现阶段的发展状况 1、空间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与发展 GPS的出现使定位、导航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目前GPS伪距单点定位的精度为2~10m;载波相位单点定位为厘米到分米级;差分GPS(Differential Global Positioning)定位为亚米级到米级;实时动态定位(Real-Time Kinematic,RTK)为亚厘米到厘米级,而载波静态相对定位为毫米级。 2、数字测绘与空间信息的系统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我国数测绘技术从20世纪90年代处开始,经历十几年的发展已日渐成熟,形成了自己的方法和多个具有自主版权的国产软件。现在的数字测绘正在从二维向三维发展,形成三维测绘技术。 3、变形检测理论和方法的发展 变形检测是一项跨学科的研究,它是研究变形信息的获取、分析和解释,以及预报变形的理论和方法。 变形分析包括变形的几何分析和物理解释。前者用于模拟时空的特征,后者用于解释变形和引起变形原因之间的关系。 4、工业测量 现代工业生产要求对产品的设计、仿真、生产的自动化流程,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与监控等进行快速的、高精度的测量和定位,并给出复杂形体的数字模型或运算轨迹等,这对工程测量提出了新的任务,兴起了工业测量。工业测量技术发展飞速,技术设备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的方向迈进。[3] 五、工程测量学的发展展望 随着科学的进步,工程测量学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快速的发展: 1. 测量机器人将作为多传感器集成系统在人工智能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其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影像、图形和数据处理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 在变形观测数据处理和大型工程建设中,将发展基于知识的信息系统,并进一步与大地测量、地球物理、工程与水文地质以及土木建筑等学科相结合,解决工程建设中以及运行期间的安全监测、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各种问题。 3. 工程测量将从土木工程测量、三维工业测量扩展到人体科学测量,如人体各器官或部位的显微测量和显微图像处理。 4. 多传感器的混合测量系统将得到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如GPS接收机与电子全站仪或测量机器人集成,可在大区域乃至国家范围内进行无控制网的各种测量工作。 5. GPS、GIS技术将紧密结合工程项目,在勘测、设计、 施工 管理一体化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6. 大型和复杂 结构 建筑、设备的三维测量、几何重构以及质量控制将是工程测量学发展的一个特点。 7. 数据处理中数学物理模型的建立、分析和辨识将成为工程测量学专业教育的重要内容。 工程测量学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从一维、二维到三维、四维,从点信息到面信息获取,从静态到动态,从后处理到实时处理,从人眼观测操作到机器人自动寻标观测,从大型特种工程到人体测量工程,从高空到地面、地下以及水下,从人工量测到无接触遥测,从周期观测到持续测量。测量精度从毫米级到微米乃至纳米级。工程测量学的上述发展将直接对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起重要作用。 工程测量学论文:精密工程测量学在现实工作中的详细运用 摘要:我国的经济的发展是很快的,很多的工程上都是会运用测量的,精确的测量对工程的实施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常用的测量方法有很多,精密工程测量在较为科学的地面测量仪器、三维工业测量技术、GPS定位技术、数字化测绘技术、数据库技术与GIS技术和大型精密精密工程测量的运用。最终提出精密工程测量科学的未来发展。 关键词:精密工程测量学;运用;发展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精密工程测量科学是探索地球空间中详细几何实体的测量描绘和抽象几何实体的测量实现的理论办法及科学技术的一项运用行科学。它着重对建筑工程、器械和设施加以探究服务对象。 精密工程测量科学关键包含工程建筑为对象的精密工程测量和以设备与机器装配为对象的工业测量两个主要方面。在学科上可划分为普通精密工程测量和精密精密工程测量。精密工程测量科学的重要工作是对各种工程建设供应测绘保障,满足工程所提出的要求。精密精密工程测量代表着精密工程测量学的发展方向,大型特种精密工程建设是促进精密工程测量学科发展的动力。 一 精密工程测量学在现实工作中的详细运用 1、先进的地面测量仪器在精密工程测量中的运用 ⑴ 电子经纬仪和全站仪的运用,是地面测量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电子经纬仪具有自动记录、自动改正仪器轴系统差、自动归化计算、角度测量自动扫描、消除度盘分划误差和偏心差等优点。全站仪测量可以利用电子手簿把野外测量数据自动记录下来,通过接口设备传输到计算机,利用“人机交互”方式进行测量数据的自动数据处理和图形编辑,还可以把由微机控制的跟踪设备加到全站仪上,能对一系列目标自动测量,即所谓“测地机器人”或“电子平板”野外直接图形编辑,为测图和工程放样向数字化发展开辟了道路。 ⑵ 激光水准仪、全自动数字水准仪、记录式精密补偿水准仪等仪器的出现,实现了在几何水准测量中自动安平、自动读数和记录、自动检核测量数据等功能,使几何水准测量向自动化、数字化方向迈进。激光准直仪和激光扫描仪在高层建筑施工和大面积混凝土施工中是必不可少的仪器。国产JDA系列多功能自动激光准直仪,具有6种自动保持精度的基准,可用于高层和高耸建筑的轴线测控;滑模测偏、测扭、水平测控;构筑物与设备安装放线控测;各类工程测平,结构变形观测等。 ⑶陀螺经纬仪是用于矿山、隧道等精密工程测量的另一类主要的地面测量仪器,新一代的陀螺经纬仪是由微机控制,仪器自动、连续地观测陀螺的摇动并能补偿外部的干扰,观测时间短、精度高,如Cromad陀螺经纬仪在7min左右的观测时间能获取3″的精度,比传统陀螺经纬仪精度提高近7倍,作业效率提高近10倍,标志着陀螺经纬仪向自动化方向迈进。 2、三维工业测量技术的兴起和运用 80年代以来,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代工业生产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许多新的工业生产要求对生产的自动化流程、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与监测等工作进行快速、高精度的测点、定位,并给出运行轨道或复杂形体的数字模型等,这是传统的光学、机械方法所无法完成的。三维工业测量系统是以电子经纬仪或近景摄影仪为传感器,在电子计算机的支持下而形成的三维测量系统,主要运用于以下的工业领域:汽车、飞机工业及空间技术等方面设计、试验、制造、组装过程中的测量和定位;工业用机器人的检测;卫星接收天线安装和维护的精度检测;生产自动化过程、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质量检验与检测的动态测量;负荷试验中变形与应变测定。 三维工业测量系统分为两大类,以电子经纬仪为传感器的工业大地测量系统和以近景摄影机为传感器的工业摄影测量系统。 工业摄影测量系统,通常是以近景摄影的方式实现的,其优点是通过像片提供大量信息,施测周期短,可在瞬间完成测量全过程,可对动态目标进行测量,可以多重摄影,有多余观测值,精度可靠。西欧北美一些国家的高精度工业摄影测量系统,最好的相对测量精度已达到百万分之一。在我国的工业摄影测量系统一般精度较低,但也较多地得到运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如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用于测绘大型飞机外型;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用于葛洲坝船闸变形监测、龙口及上下游水面流速动态测量;武钢“4号高炉”煤气管道变形监测等。 3、GPS定位技术在精密工程测量中的运用 80年代以来,随着GPS定位技术的出现和不断发展完善,使测绘定位技术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为精密工程测量提供了崭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长期以来用测角、测距、测水准为主体的常规地面定位技术,正在逐步被以一次性确定三维坐标的、高速度、高效率、高精度的GPS技术所代替,同时定位范围已从陆地和近海扩展到海洋和宇宙空间;定位方法已从静态扩展到动态;定位服务领域已从导航和测绘领域扩展到国民经济建设的广阔领域。 在我国GPS定位技术的运用已深入各个领域,国家大地网、城市控制网、工程控制网的建立与改造已普遍地运用GPS技术,在石油勘探、高速公路、通信线路、地下铁路、隧道贯通、建筑变形、大坝监测、地震的形变监测、海岛或海域测量等也已广泛的使用GPS技术。随着DGPS差分定位技术和RTK实时差分定位系统的发展和美国AS技术的解除,单点定位精度不断提高,GPS技术在导航、运载工具实时监控、石油物探点定位、地质勘查剖面测量、碎部点的测绘与放样等领域将有广泛的运用前景。 4、数字化测绘技术在精密工程测量中的运用 大比例尺地形图和工程图的测绘,是城市与精密工程测量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常规的成图方法是一项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的艰苦的野外工作,同时还有大量的室内数据处理和绘图工作,成图周期长,产品单一,难以适应飞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和现代化工程建设的需要。 随着电子经纬仪、全站仪的运用和GEOMAP系统的出现,把野外数据采集的先进设备与微机及数控绘图仪三者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从野外或室内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图形编辑和绘图的自动测图系统。系统的开发研究主要是面向城市大比例尺基本图、工程地形图、带状地形图、纵横断面图、地籍图、地下管线图等各类图件的自动绘制。系统可直接提供纸图,也可提供软盘,为专业设计自动化,建立专业数据库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打下基础。 根据调研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60%城市与精密工程测量单位已不同程度的运用数字化测绘技术。目前存在的难题是数字化测绘系统的数据规格、标准还不能满足GIS的要求,所以,要制定一套标准化数据格式,使得数字化测绘成果既能满足地形图和专业图的需求,同时又能通过数据交换满足各类GIS的运用,才能更好地推动数字化测绘技术的发展。 5、摄影测量技术的运用 摄影测量由于高质量的摄影机,高精度测量仪器和GPS以及计算机技术的运用,加上软件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测量精度和效率显著提高。摄影测量技术由于可以提供实时的三维空间信息,无需接触被测物体,以及野外工作量少、效率高和成果品种多等优点,具有广泛的运用前景。 采用的仪器除利用高精度的模拟测图仪和解析测图仪成图方法外,还用立体坐标测图仪与微机连接进行数据采集,经微机数据处理输入绘图机自动绘图。近几年由于全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的出现,为摄影测量技术运用提供了崭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同时,由于GPS技术在摄影测量中的运用,大量减少野外控制点的连测,大大提高了航测的效率与效益,开创了摄影测量向自动化、数字化方向迈进。在国际上,如瑞士、美国、加拿大一些仪器厂商都先后研制和推出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并得到有效的推广与运用。 工程测量学论文:数学在公路工程测量学上的具体应用 摘要:数学在理工科学科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主要讨论数学与测量学的关系,数学在测量上的应用,尤其是在公路工程测量上的具体应用。最后说明数学思想对测量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数学、公路工程测量、应用 1.引言 数学,是自然科学之首,是一门研究数与量的学科,同时也是一门研究空间形式的学科。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历史悠久,伴随着人类文明进步不断发展完善,至今数学这门学科的内容丰富,其下门类分科众多,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不可分割。 与其他学科相比,数学是比较抽象的,但其应用又是十分广泛的,其应用范围遍及几乎所有学科,几乎每门学科都用数学解决自身的实际问题。实际问题为数学提供应用背景,数学为实际问题提供理论基础。数学在研究数量、结构、空间及变化上有一个很重要的分支——测量学。 2.公路工程测量学 工程测量学是研究工程建设和资源开发中,在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各阶段,进行的控制测量、地形测绘和施工放样、变形监测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的学科。由于建设工程的不同,工程测量又可分为矿山工程测量学、水利工程测量学、公路工程测量学以及铁路工程测量学等。 公路工程测量是一门重要的应用学科,在生活中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以社会与经济效益为依据,按照自然条件和预期目的,进行规划设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在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选取一条最经济、最合理的路线,首先要进行路线勘测,绘制带状地形图,进行纵、横断面测量,进行纸上定线和路线设计,并将设计好的路线平面位置、纵坡及路基边坡在地面上标定出来,以指导施工,当路线跨越河流时,拟设置桥梁跨越之前,应测绘河流及两岸地形图,测定桥轴线的长度及桥位处的河床断面,桥位处的河流比降,为桥梁方案选择及结构设计提供必要的依据,当路线纵坡受地形限制,采用避让山岭绕线平面线形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而选用隧道方案时,测定隧道进出口大比例尺地形图,为隧道洞口布置选择提供必要的数据。 3.数学与测量学的关系 数学在测量中的应用历史悠久,数学与测量的关系源远流长,数学在测量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广泛应用。其应用总体上都是围绕“数”和“形”这两个数学的基本概念进行的。而测量的各个方面在数学的“数”和“形”的应用上又各有侧重。 数学与测量的关系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人类最早丈量土地就与“数”和“形”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科学的产生和发展是有生产决定的。测量科学也不例外,它是人类长期以来,在生活和生产方面与自然界斗争的结晶。由于生活和生产的需要,测量工作在远古时代的人类社会中就被用于实际。早在公元前21世纪夏禹治水时,已使用了“准、绳、规、矩”四种测量工具和方法。埃及尼罗河泛滥后在农田的整治中也应用了原始的测量技术,几何学应用而生。数学为测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解决问题的工具。长期以来,像其他学科一样,测量学就不断应用各种数学方法,几乎所有的数学分支都在测量中取得了重要应用。 测量学中的大地测量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地球科学的一个分支。大地测量系统包括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和重力系统。其中,大地测量坐标系统规定了大地测量起算基准的定义及其相应的大地测量常数,是大地测量的尺度标准和实现方式。在我国成立初期,我国暂时采用了克拉索夫斯基参考椭球,并与前苏联于1942年坐标系统进行联测,通过计算建立了我国大地坐标系统,称为“北京1954大地坐标系”。由于采用了前苏联的参考椭球使得与我国的大部地区产生了偏差。基于测量工程精确的要求,20世纪八十年代,我国采用国际大地测量和地球物理联合会的IUGG75椭球作为参考椭球,经过大规模的天文大地测量网计算,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我国独立的参心坐标系统,称“西安1980坐标系统”。其克服了前一系统对我国大地测量计算的某些不利影响。这充分体现出测量学对于准确、精确客观的要求,这与数学对于其自身的客观准确性的要求是密不可分的。 4.数学在公路工程测量学上的具体应用 水准测量是测量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用水准仪测量高差,用到了数学中最基本的几何关系,后期对水准测量成果的处理,如:高差闭合差的计算,高差闭合的调整,都是根据数学原理中的求和求差而计算出来的。 角度测量也是测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测量角度的仪器——经纬仪,其本身就与数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仪器架设,水平度盘、竖直度盘的刻度设置。另外测量成果的处理,也有着统计学的数学思想。 测量学上的坐标正算和坐标反算,跟数学上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的坐标算法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测量误差的处理方面,利用到了数学中的算术平均值、众数、相对数等。 同样,导线的测量,也是测量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导线的测量过程中,各种复杂的计算,各种公式的代换,以及为减小误差而做的各种计算,都是以数学为基础的。 平面曲线测设中,利用数学中的回旋线作为缓和曲线,在曲线的计算中用到了三角函数、微积分、角度弧度转换、坐标系转换等数学知识。 归根到底,测量的很多方法,背后都离不了数学的支持。在工程测量的这门学科中,从仪器的使用到对所得数据的处理,从对误差的减小到对计算结果的最终检核,始终没有哪一个步骤,哪一个环节,能离得开数学的支持。未来,随着工程测量学的不断深入,知识的不断增加。相信数学和测量学的融入会更加的广泛。正如德国大数学家,号称“数学王子”的高斯曾说:“数学是科学的皇后”。从上述可见,就数学为人类提供精密的测量而言,“科学的皇后”这顶桂冠,数学是当之无愧的。5.数学思想对测量的指导 几乎所有学科都应用到了数学,用数学来解决自身的实际问题,而数学又以此为背景为实际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可见数学在其发展的同时促进了其他学科的发展,而其他学科的发展也促进了数学的进步,当然测量也不例外。将数学与测量相结合,对数学与测量都有重要的意义,有效的利用数学及其新的分支学科,更有利于测量的发展。 相信随着数学思想在测量应用的不断加深,一定会使得其有长足的进步与发展。 工程测量学论文:浅析工程测量学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城市工程测量正处在从模拟方法测绘到数字化测绘的变革时期。本文对工程测量学重新进行了定义,指出了该学科的地位和研究应用领域;阐述了工程测量学领域通用和专用仪器的发展;结合科研和开发实践,简介了地面控制与施工测量工程内外业数据处理一体化自动化系统——科傻系统。对工程测量学发展作出了展望。 关键词:工程测量、工程测量学仪器 1、概述 由于工程测量的研究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发展变化也很快。工程测量学的研究领域是相对的固定性,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工程测量仪器可分通用仪器和专用仪器。在学科上可划分为普通工程测量和精密工程测量。工程测量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种工程建设提供工程保障,满足工程所提出的要求。 解析法和模拟法是网优化设计方法的两种方法。解析法是基于优化设计理论构造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解求目标函数的极大值或极小值。在工程测量中,施工控制网、安装控制网和变形监测网都需要作优化设计。由于采用GPS定位技术和电磁波测距,网的几何图形概念与传统的测角网有很大的区别。根据设计资料和地图资料在图上选点布网,获取网点近似坐标(最好将资料作数字化扫描并在微机上进行)。除特别的精密控制网可考虑用专门编写的解析法优化设计程序作网的优化设计外,其他的网都可用模拟法进行设计。 多元回归分析需要较长的一致性好的多组时间序列数据。也可用于变形预报。变形观测数据处理的几种典型方法。变形模型既可根据变形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地质信息选取,也可根据点场的位移矢量和变形过程曲线选取。变形的物理解释通常采用统计分析法和确定函数法。统计分析法包括多元回归分析、灰色系统理论中的关联度分析以及时间序列频域法分析中的动态响应分析等。系统论方法还涉及变形体运动稳定性研究,这种稳定性在数学上可转化为微分方程稳定性的研究,主要采用李亚普诺夫提出的判别方法。 科傻系统集成了测量学、控制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测量平差等课程的有关专业知识和长期科研成果,可广泛应用于生产、教学及科技开发活动。科傻系统是对电子全站仪实现在线控制数据采集。掌上电脑上可固化两个软件包,一个用于地面控制测量数据采集、检查、预处理、概算以及网平差等称科傻一;在微机上研制了一个“现代测量控制网数据处理通用软件包”称科傻二。一个用于工程放样、道路测量以及碎部点数据采集称科傻三。 2、学科地位和研究应用领域 2.1 学科定义 工程测量学是研究地球空间(地面、地下、水下、空中)中具体几何实体的测量描绘和抽象几何实体的测设实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它主要以建筑工程、机器和设备为研究服务对象。 2.2 学科地位 测绘科学和技术(或称测绘学)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和现展的一级学科。该学科无论怎样发展,服务领域无论怎样拓宽,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无论怎样增多或加强,学科无论出现怎样的综合和细分,学科名称无论怎样改变,学科的本质和特点都不会改变。总的来说,整个学科的二级学科仍应作如下划分: 大地测量学(包括天文、几何、物理、卫星和海洋大地测量); 工程测量学(含近景摄影测量和矿山测量); 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学; 地图制图学; 不动产地籍与土地整理。 2.3 研究应用领域 目前国内把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测量按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行管理三个阶段划分;也有按行业划分成:线路(铁路、公路等)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桥隧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矿山测量、海洋工程测量、军事工程测量、3维工业测量等,几乎每一行业和工程测量都有相应的著书或教材。 由Hennecke,Mueller,Werner 3个德国人所编著的工程测量学,主要按下述内容进行划分和编写:①测量仪器和方法;②线路、铁路、公路建设测量;③高层建筑测量;④地下建筑测量;⑤安全监测;⑥机器和设备测量。 由于工程测量的研究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发展变化也很快,因此写书十分困难。目前国内外没有一本全面涉及工程测量学理论、技术、方法和实际应用的现代专著或教材。 国际测量师联合会(FIG)的第六委员会称作工程测量委员会,过去它下设4个工作组:测量方法和限差;土石方计算;变形测量;地下工程测量。此外还设了一个特别组:变形分析与解释。现在,下设了6个工作组和2个专题组。6个工作组是:大型科学设备的高精度测量技术与方法;线路工程测量与优化;变形测量;工程测量信息系统;激光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电子科技文献和网络。2个专题组是:工程和工业中的特殊测量仪器;工程测量标准。 德国、瑞士、奥地利3个德语语系国家自50年起组织每3~4年举行一次的“工程测量国际学术讨论会”。过去把工程测量划分为以下几个专题:测量仪器和数据获取;数据解释、处理和应用;高层建筑和设备安装测量;地下和深层建筑测量;环境和工程建筑物变形监测。 1992年第11届讨论会的专题是:测量理论与测量方案;测量技术和测量系统;信息系统和CAD;在建筑工程和工业中的应用。 1996年的第12届讨论会的专题是:测量和数据处理系统;监测和控制;在工业和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数据模型和信息系统;交叉学科的大型工程项目。 从以上可见,工程测量学的研究领域既有相对的固定性,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笔者认为,工程测量学主要包括以工程建筑为对象的工程测量和以设备与机器安装为对象的工业测量两大部分。在学科上可划分为普通工程测量和精密工程测量。工程测量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种工程建设提供工程保障,满足工程所提出的要求。精密工程测量代表着工程测量学的发展方向,大型特种精密工程建设是促进工程测量学科发展的动力。 3、 工程测量仪器的发展 工程测量仪器可分通用仪器和专用仪器。通用仪器中常规的光学经纬仪、光学水准仪和电磁波测距仪将逐渐被电子全测仪、电子水准仪所替代。电脑型全站仪配合丰富的软件,向全能型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带电动马达驱动和程序控制的全站仪结合激光、通讯及CCD技术,可实现测量的全自动化,被称作测量机器人。测量机器人可自动寻找并精确照准目标,在1 s内完成一目标点的观测,像机器人一样对成百上千个目标作持续和重复观测,可广泛用于变形监测和施工测量。GPS接收机已逐渐成为一种通用的定位仪器在工程测量中得到广泛应用。将GPS接收机与电子全站仪或测量机器人连接在一起,称超全站仪或超测量机器人。它将GPS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与全站仪灵活的3维极坐标测量技术完美结合,可实现无控制网的各种工程测量。 专用仪器是工程测量学仪器发展最活跃的,主要应用在精密工程测量领域。其中,包括机械式、光电式及光机电(子)结合式的仪器或测量系统。主要特点是:高精度、自动化、遥测和持续观测。 用于建立水平的或竖直的基准线或基准面,测量目标点相对于基准线(或基准面)的偏距(垂距),称为基准线测量或准直测量。这方面的仪器有正、倒锤与垂线观测仪,金属丝引张线,各种激光准直仪、铅直仪(向下、向上)、自准直仪,以及尼龙丝或金属丝准直测量系统等。 工程测量学论文:《工程测量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摘要: 《工程测量学》实践环节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针对传统实践教学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教改团队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并本校学生中进行实验,这是对商丘师范学院办学定位的有益探索尝试,不仅巩固和加深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教学效果良好,更激发了学生们学习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关键词: 土木工程测量;课程改革;实验改革 0 引言 《工程测量学》是土木类专业必修和专业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实践与理论结合严密的学科,因此要求其理论与实践教学并重。商丘师范学院是一所应用型本科院校,其中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现有专业土木工程和建筑学两个专业,培养大量应用型人才,由于建院时间较短,在《工程测量学》的教学上存在很多不足,比如,最初由于设备有限,只注重理论教学,学生实践教学较少,后有所改善,但实践教学方面不足之处仍较多。如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后实验和课后实习,随着测绘行业新技术、新设备的出现,校园教学设施更新速度远不及行业进步,因此实践教学与实际工程脱节,教学目标中的要求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也难以实现。 1 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 1.1 教材内容落后,理论与实践脱节 教材内容一成不变,如水准仪和经纬仪构造部分,仍以微倾式水准仪和光学经纬仪为主,而在行业中,这两种设备已经尽乎淘汰。本校所用的水准仪也是自动安平水准仪和电子经纬仪。这就导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脱节,学生不知所云。 1.2 实验内容单一,实验基地建设不足 实验学时少,课后实践环节仅停留在仪器的基本使用上,并且由于没有完善的实验场地,学生仅会进行仪器操作,却无法在实际工程中应用。 1.3 实验设备不足,实验学时少 由于建院时间较短,教学设备十分短缺。正常情况4-5人一组使用一台设备,而由于我院学生较多,设备严重不足,实际的实践环节甚至达到10人一组,又因实验课时较少,很多学生甚至还没轮到其操作就已经下课。两周的测量实习,由于学生多,不得不分批次进行,一学年中第一学期的实习时间,排到后面的学生不得不推到寒冬腊月,而第二学期的实习时间则推到酷暑,这两个时间均不利于测量工作的进行。 1.4 实习内容落后,与行业脱节 测量实习还停留在绘制大比例尺地形图,而在行业中多采用数字测图,且在建筑行业中,从事施工放样的人的比例远高于测绘地形图,因此实习环节与行业应用脱节。 2 实践教学改革内容 针对我院往年在上述实践环节中的不足,本教研团队就如何做好实验和实习,如何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了探讨和实践应用。 2.1 从思想上重视实践环节 教师必须首先从思想上重视实践教学,因为实践教学是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基本途径和方法,也是反映课堂理论教学效果好坏的一面镜子。教师不能把实践教学仅仅当作一个教学程序,对学生的实践过程放任自流,而应结合实际,思考理论和技能的应用问题,真正站在学生的角度来考虑学什么、教什么、怎么教和怎么学的问题;同时应重视新技术手段的应用,从观念上提高实践教学的自觉性,增强探索改革的意识。[1]从而帮助学生了解测量实践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实践兴趣,变传统的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2.2 教学设备革新、实训基地建立 学校非常重视测量学的实践教学环节,为解决以往测量设备少,学生多的问题,学校大量采购先进的测量仪器,电子水准仪、电子经纬仪、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激光投线仪等一批土建施工中常用先进仪器被购进,一方面解决设备数与学生量不成比例问题,另一方面,使学生能接触工地常用仪器,提高上手速度。测量仪器除学生上课时可以使用外,只要有空闲,学生可随时借用。每种仪器都配有内容详尽的功能介绍和操作说明,配有专门的仪器管理老师,即使专业课老师不在,仪器老师也可进行指导。 建立实训基地。测量学实践教学环节应包括实验室、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三个方面。[2]为了提高实习质量,我们在校园内建立了一片独立的校内实习场地。并与国家水准点进行连测,建立了可长期使用的标准固定点。实习场地模拟土建工地实际情况建立,使学生在必做的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等实验项目上完全与工地接轨。学校与多家建筑企业建立联合培养学生计划,校外实习与建筑施工相结合,让学生能切身参与到施工的各个环节,为将来学生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2.3 实践教学内容改革 传统实践课都是验证性实验,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观察、思考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独立设计实验的创新意识。因此需要减少验证性实验,探索开设设计性实验,注重发挥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在实践课中,教师根据实际土木工程中所用到的测量知识,提出一个测量任务,如一个建筑物的基础放样,某栋新建筑物的变形测量等,让学生根据所学知识自己设计测量计划并进行实施,教师对学生的设计进行启发式指导。这种实践教学方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其打破了实验依附理论的传统教学模式,使实验教学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知识、培养能力的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径。[3]另外,根据对用人单位调研后得出的结果,可以适当减少地形图测绘方面的实验课,多增加施工放样、变形观测、竣工观测等工地应用较多的内容。 2.4 实践教学方法改革 多媒体课件多应用于理论教学环节,在测量实验环节,借助多媒体以三维动画的形式来模拟测量仪器的构造、测量的原理与过程,从而缩短了实验课教师的讲解时间,也使得教学内容更直观,学生更易接受,从而更好地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同时还可向学生展示新仪器在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引导学生将测量课程与所学专业紧密联系。[4]另外,将平时上课情况拍成教学视频,放在校园网上,方便学生学习。 3 结语 以上改革内容在我校11级土木工程专业进行实验,实验结果表明:学生上交的实习成果规范、数据可靠。不仅巩固和加深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教学效果良好,更激发了学生们学习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地实习发现,学生对仪器操作熟练度,解决工地实际问题的能力明显高于往届。另外,学生的团队意识、团队协作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提升。 工程测量学论文:论工程测量学的发展及测绘新技术的应用 摘要:工程测量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种工程建设提供测绘保障。满足工程所提出的要求,精密工程测量代表着工程测量学的发展方向,大型特种精密工程建设是促进工程测量学科发展的动力。本文主要对工程测量的发展历程作了简要概述,阐述了在工程测量中采用的新技术。 关键词:工程测量;测绘技术;展望 工程测量学新定义 工程测量学科是一门有着悠久历史的应用学科,它直接为各项工程建设服务,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是测绘科学中最活跃的一个分支学科。对工程测量学科的一般定义是:城市建设、大型厂矿建筑、水利枢纽、农田水利及道路修建等在勘测设计、施工放样、竣工验收和工程监测保养等方面的测绘工作,统称工程测量学。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求,有必要对工程测量学科进行新的定义。对工程测量学科的新定义是:工程测量学是研究地球空间(地面、地下、水下、空中)中具体几何实体的测量描绘和抽象几何实体的测设实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它主要以建筑工程,机器和设备为研究服务对象,工程测量学科的研究服务领域主要包括以工程建筑为对象的工程测量和以设备与机器安装为对象的工业测量两大部分,在科学上可划分为普通工程测量和精密工程测量。 二、工程测量学的发展简介 工程测量学是的发展历史悠久,它是从人类生产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在很久以前的古代,工程测量学与测量学并没有严格的区分。直到发展到近现代,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工程建设的大规模发展,才逐渐形成了我们所谓的工程测量学。 从工程测量学的历史来看,它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手工操作到测量自动化、从常规测量到精密测量的发展道路,它的发展始终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相同步,并且能够不断满足大型精密工程中对测量所提出的愈来愈高的需求。 三、工程测量仪器的发展简介 跟工程测量学一样,工程测量仪器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自80年代以来,已经出现许多先进的测量仪器,为工程测量提供了先进的技术工具和手段。 在高程测量方面的发展,表现最为突出的应该是液体静力水准测量系统。这种测量系统通过各种类型的传感器测量容器的液面高度,可同时获取数十乃至数百个监测点的高程,具有高精度、遥测、自动化、可移动和持续测量等特点。传感器测量容器间的距离最长可达数十公里,可以用于跨河与跨海峡的水准测量;通过一种压力传感器,允许两个容器之间的高差从过去的数厘米达到数米。 工程测量专用仪器发展中最具显著特点的是多种功能的混合测量系统,该系统是采用多传感器的高速铁路轨道测量系统,用测量机器人自动跟踪沿铁路轨道前进的测量车,测量车上装有棱镜、斜倾传感器、长度传感器和微机,可用于测量轨道的3维坐标、轨道的宽度和倾角。 从上面看来,工程测量专用仪器具有高精度(亚毫米、微米乃至纳米)、快速、遥测、无接触、可移动、连续、自动记录、微机控制等特点,可作精密定位和准直测量,可测量倾斜度、厚度、表面粗糙度和平直度,还可测振动频率以及物体的动态行为。 工程测量中的测绘新技术 4.1 数字化成图 传统测绘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对大比例尺图形的测绘和对工程图的测绘。与传统的测绘手段相比,数字化成图不需要大规模的野外作业,改善了作业环境恶劣和出图周期长的弊端。数字化成图是一种精度高、劳动力小、测绘工作更为便捷的一种新技术的测绘方法。目前,数字化成图分为两种模式,他们分别是内外业一体化成图模式和电子平板成图模式。内外业一体化是一种精度高、分工明确的数据采集方法,与传统的成图技术相比,具有更高的成图效率。 4.2 工程测量中的卫星定位技术 卫星定位技术简称GPS技术,GSP全球定位系统也是由两大系统组成的,这两大系统分别是空间卫星群和地面的监控系统。用户使用的GPS则是由GPS信号接收器、数字处理器、和终端软件组成。GPS接受器可以有选择的接收某个卫星的信号,并对接收的不同卫星的信号进行交换。当GPS设备运作以后,系统会自动产生一个GSP卫星观测文件,观测文件经过终端处理软件的处理,最终形成准确的测量数据。在使用GSP技术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一些问题,有些地方是不适合应用GPS测量技术进行量测的,比如短边测量。如果一定要用GPS测量技术对短边进行两侧,为了保证测量精度,一定要经过多次测量。 RTK是以GPS技术为基础的一种能观测到实时动态的测绘新技术,是GPS技术发展的里程碑。RTK测绘技术是在一个点上安装GPS信号接收机,通过定点的GPS信号接收机接收GPS卫星发出的信号,当GPS接收机接收到卫星发出的信号以后在把信号通过基准台发射出去;流动站在在接收GPS卫星信号的同时也能接收到基准台发出的信号,从而得到基准台的观测量。RTK可以根据控制一定量的基准台就可以测得高精度的地形点和相应物体的坐标等,在利用测图软件的基础上就可以生成电子版的地图。近年来RTK测量技术被广泛的应用到地基和房地产测绘领域。 4.3 工程测量中的地理信息技术 地理信息技术简称GIS,GIS是一种新型的科学,它具有集计算机科学、空间科学和环境科学等学科于一体的特点。GIS已经成为了集多学科于一体的不可缺少的信息显示手段。GIS不仅在数据采集、分析可视化方面发挥这巨大的作用,同时GIS也具有空间提示、预警预报和辅助决策的重要测绘功能。经过近些年的发展,GIS早已成为一种成熟的技术在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GIS、内外一体化测绘等测绘技术的应用,真正实现了工程测绘的科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4.4 工程测量中的数字摄影测量技术 数字摄影测量技术是以数字影像和摄影测量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测绘技术。数字摄影测绘的过程应用了许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它广泛的使用了计算机技术、数字影像处理技术的科学技术,也是一种集多种技术于一体的测量方法。航空摄影测绘是数字摄影测绘中的一种测绘方法,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准确的测得比例尺较大的地形测图,通过这种测绘方法可以获得数字、影像等多种地图版本。目前,我国有100多个城市或工测单位利用航测技术制大比例尺地形图和地籍图,最大比例尺为1/500。全数字摄影工作站和GPS技术在工程测绘中的综合利用,使得摄影测量技术更加自动化和数字化。随着数字摄影技术的快速发展,摄影产品正在向4D(数字高模型、数字正射摄影图、数字线切图和数字栅格图)摄影产品转变,数字摄影技术为工程测绘提供了准确的数据。 过去我国只有海图和陆地地形图,没有测量方法测绘海岸带地形图,对中越划分北部联合测绘的难度更是很大,利用传统的测绘方法最少也要两年,现在广州军区某测绘大队里利用航空摄影等高技术手段,并在测绘生产中第一次大胆采用全数字摄影测量作业,作业效率提高一倍多。他们用时7个月就测绘出了两种规范文字的海岸带地形图,为我国海岸带地形测绘建立新的规范和图示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 4.5 工程测绘中的遥感技术 遥感技术简称RS,RS技术有着自身的优点,它依靠着大面积同步观测、提供更实时有效的数据等优势正在快速发展,近些年来RS也被广泛的应用到卫星技术上去,利用遥感卫星可以获得到更多的地理信息。小比例尺的地图也可以应用遥感影像技术来获取,遥感影像成为了测量城市地图以及种大、中、小图片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国土资源局利用遥感技术对土地进行动态监测:利用遥感技术,对土地的变更、土地调查和动态进行相关的检测。可以及时的发掘违法用地情况,对违法用地的情况上报给有关部门,随着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的成熟和完善,利用遥感技术的动态监测技术必将带来更大的方便。 结束语: 工程测量技术是工程施工的前提条件,现代化的工程技术为工程的施工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但是,现代化测量技术相对传统的测量技术对测量人员的技术和素质要求的更高,这也迫使我国应该加快对现代化工程测量技术人员的培养,通过工程测量技术人员技术培训,能够使得工程测量技术人员正确的使用新的测量技术和设备,为工程建设提供更加准确的工程测量数据。 工程测量学论文:关于工程测量学的探讨 摘要:工程测量学主要是研究工程建设和自然资源开发中各个阶段进行的控制和地形测绘、施工放样、变形监测的理论和技术。本文主要对工程测量的发展历程作了简要概述,指出了该学科的研究应用领域,阐述了工程测量学领域涉及到的测量仪器的发展。本文针对多年以来相关领域科研和开发的实践经验,对工程测量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以及一系列基于工程测量的产品应用做了相应的研讨。最后,展望了工程测量在21世纪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关键词:工程;测量;应用 1、工程测量的发展 1.1工程测量的概念与分类 通常,工程测量是工程建设中的所有测绘工作,实际上它包括在工程建设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等阶段所进行的各种测量工作的统称。工程测量是服务于各项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安装、竣工、监测以及营运管理等一系列工程工序的测量学。 可以将工程测量按照其工作顺序和性质分为以下几种:勘测设计阶段的工程控制测量和地形测量;施工阶段的设备安装测量和施工测量;竣工和管理阶段的竣工测量、变形观测及维修养护测量等。 1.2工程测量学的发展简介 工程测量学是的发展历史悠久,它是从人类生产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在很久以前的古代,工程测量学与测量学并没有严格的区分。直到发展到近现代,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工程建设的大规模发展,才逐渐形成了我们所谓的工程测量学。 从工程测量学的历史来看,它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手工操作到测量自动化、从常规测量到精密测量的发展道路,它的发展始终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相同步,并且能够不断满足大型精密工程中对测量所提出的愈来愈高的需求。 1.3工程测量仪器的发展简介 跟工程测量学一样,工程测量仪器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自80年代以来,已经出现许多先进的测量仪器,为工程测量提供了先进的技术工具和手段。 在高程测量方面的发展,表现最为突出的应该是液体静力水准测量系统。这种测量系统通过各种类型的传感器测量容器的液面高度,可同时获取数十乃至数百个监测点的高程,具有高精度、遥测、自动化、可移动和持续测量等特点。传感器测量容器间的距离最长可达数十公里,可以用于跨河与跨海峡的水准测量;通过一种压力传感器,允许两个容器之间的高差从过去的数厘米达到数米。 工程测量专用仪器发展中最具显著特点的是多种功能的混合测量系统,该系统是采用多传感器的高速铁路轨道测量系统,用测量机器人自动跟踪沿铁路轨道前进的测量车,测量车上装有棱镜、斜倾传感器、长度传感器和微机,可用于测量轨道的3维坐标、轨道的宽度和倾角。 从上面看来,工程测量专用仪器具有高精度(亚毫米、微米乃至纳米)、快速、遥测、无接触、可移动、连续、自动记录、微机控制等特点,可作精密定位和准直测量,可测量倾斜度、厚度、表面粗糙度和平直度,还可测振动频率以及物体的动态行为。 2、 工程测量的应用研究 随着工程测量科技的不断进步,传统测绘技术向数字化测绘技术转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工程测量的应用发展趋势和方向是,GPS技术、RS技术、GIS技术、数字化测绘技术以及先进地面测量仪器等将广泛应用于工程测量中,并发挥其主导作用。下面介绍几种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 2.1 GPS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 GPS测量的技术是依据1999年建设部的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1997年建设部的行业标准《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制定的。 相对于常规测量来说,GPS测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测量精度高、测站间无需通视、观测时间短、仪器操作简便、全天候作业、提供三维坐标等特点。因此,GPS被广泛应用于房地产测绘、数字化测图及施工放样等各种工作中。 2.2 RS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 遥感(RS)技术在工程测量中快速的普及,是因为其具有大面积的同步观测、时效性、数据的综合性和可比性及经济性等优势,多光谱航空摄影和高分辨率的遥感卫星将成为对地观测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重要手段。另外,各种中小比例尺地形图都可以利用遥感影像来获取,为应用于工程测量领域的城市基本地形图、地籍图以及各种大、中、小比例地形图的快速更新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方法和手段。因此,RS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意义非凡。 2.3 GIS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 GIS技术是一门集计算机科学、空间科学信息科学、测绘遥感科学、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等学科为一体的新兴学科。GIS技术,现在已成为多学科集成并应用于各领域的基础平台和地学空间信息显示的基本手段与工具。GIS技术的优势不仅仅在于它集地理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分析、三维可视化显示与成果输出于一体的数据流程,还在于它的空间提示、预测预报和辅助决策功能。现在,GIS技术已经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技术科学,而且已经成为一门新兴的产业,它已经在在测绘、地质矿产、农林水利、气象海洋、环境监测、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区域开发与国防建设等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采用数据库、GIS、扫描矢量化及全数字摄影测量等技术,为专业信息系统提供及时、准确、标准化、数字化的基础空间信息,以建立各类专业信息系统,从而实现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 3、 工程测量学的发展前景 展望现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局势,工程测量学将在以下方面将得到显著发展: 3.1测量机器人将在多传感器集成系统的人工智能方面取得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图形、影像和数据处理方面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3.2在大型工程建设和变形观测数据处理中,工程测量学将发展基于知识的信息系统,并进一步与大地测量、地球物理、工程与水文地质以及土木建筑等学科相结合,解决工程建设中以及运行期间的安全监测、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各种问题。 3.4工程测量将从原来的土木工程测量扩展到人体科学测量方面。 3.5GPS、GIS技术等相关的技术将紧密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在勘测、设计、施工等领域发挥重大作用。 3.6数学模型和物理模型的建立、分析与辨识将成为工程测量学领域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总结 综合上面的结论,可以看出工程测量学的发展与应用,主要表现在从点信息到面信息的获取,从静态到动态,从后处理到实时处理,从人眼观测操作到机器人自动寻标观测,从大型特种工程到人体测量工程,从高空到地面、地下以及水下,从人工量测到无接触遥测,从周期观测到持续测量,测量精度从毫米级到微米乃至纳米级。工程测量学的发展将直接对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乃至生活方式产生影响,以及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起重要作用。 工程测量学论文:工程测量学课程CAI多媒体课件设计 摘要:在简要分析工程测量学的教学特点和计算机辅助教学优势的基础上,探讨了工程测量学课程研制课件的必要性,并对工程测量学课程CAI课件设计的理论依据、课件选题和设计制作原则和方法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和实践。 关键词:工程测量学;计算机辅助教学;CAI;课件 一 、引言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技术也得到了广泛应用。由于其交互性好、表现力强、信息量大、视觉听觉效果突出等特点,逐渐成为现代教学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测量学课程教学涉及大量的图形表达,注重学生空间想象力的培养,强调由空间到平面、由平面到空间的思维过程。这些特点决定其课堂教学不仅信息传输量大,而且包含了大量的抽象理论和方法。因此,在工程测量学的教学实施上,单纯依靠传统的教学手段已经很难达到教学目的,需要运用CAI课件等新的教学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在工程测量学教学中使用CAI课件能把工程测量学的基本原理、重要的公式推导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使教师节约黑板书写时间,提高教学效率,更重要的是让学生看到相关模型的建立和利用数学工具解决实际问题以建立工程测量学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整个过程,增强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科学素质[1]。在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计算机辅助教学时,还必须根据工程测量学的教学特点和相关学习理论进行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的优化设计,以真正体现计算机辅助教学的优势。 二、工程测量学CAI课件设计的理论依据与基本原则 (一) 多媒体课件设计的理论依据 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及基于该理论的CAI课件的设计原则为指导进行工程测量学课件的设计,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过程是人的认识思维活动的主动建构过程,是人们通过现有的知识经验与外界环境进行交互活动以获取意义建构的过程,学习者的知识是在一定的情境下借助他人的帮助,通过意义的建构而获得的,理想的学习环境应包括情景,协作,交流,意义的建构四个部分, 意义的建构是教学的最终目标,一切教学过程都要围绕这一最终目标, 学习者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者的促进者,辅助者,引导者,他的任务就是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导和帮助学生完成意义的建构,要为学习活动的开展尽可能多的创造有意义的学习环境,例如,学生对学习抽象的工程测量学课程往往感到枯燥无味,如果创设有意义的环境,使学生对该课程抽象问题的学习感到具体,形象,生动而乐意主动去学,这就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兴趣。 因此,一个好的课件是要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指导下设计的, 在课件中,利用多媒体课件提供某种符合学习要求的外部刺激,使学生积极主动同外部环境发生相互作用,完成知识结构重组的方法和策略,创设符合教学内容要求的情景和揭示新旧知识间联系的线索,用生动,活泼的方式呈现信息并与学生进行相互交流。 (二) 课件的设计原则 CAI课件的设计离不开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专家克拉克说过:“在教学中真正起作用的实际上不是媒体, 而是教学设计。”其含义不是贬低媒体作用,而是指导我们要运用“教学设计”的理论来设计CAI课件, 即CAI课件设计要体现设计者的教学思想,体现教者对于学与教的资源及过程进行系统规划的一套整体性操作程序的主要意图[2],科学严谨的教学设计是制作优秀课件的前提条件。在多媒体CAI课件的设计中, 要想在促进学生认识能力发展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体现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优势,在工程测量学的课件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教学目标的合理安排。 教学目标主要是通过教与学使学生在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动作技能领域达到的既定标准,要求在教学设计中必须明确给出, 此外,教学目标应该与学生学习环境中的目标相符合,教师确定的问题应能使学生感到就是自己的问题,建构主义认为学生不再是教学内容的被动者,而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因此,教师针对教学主题所采用的策略,方法要有利于体现学生为主体的学习这一特点。 2、设计真实的任务。真实的活动是学习环境的重要特征, 建构主义理论提倡从现实情景中学,知识依赖于具体情景,脱离具体情景的抽象,枯燥的知识对学生来说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利用多媒体和仿真技术设计虚拟现实软件就可以模拟现实世界的真实环境,使学生身临其境,如同在现实生活中,这对知识的建构是很有好处的,一般来说,虚拟现实软件学习效果比较好,但开发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它要求能够根据学生的输入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出相应的场景变化,这是工程测量学教学课件开发的重点。 3、注意设置协作学习的环境。使学生成为独立自主的学习者,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对知识的建构不仅依赖于自身原有的水平和经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同伴之间的对问题的共同讨论和理解,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多媒体与计算机网络结合起来,设计出支持合作学习的软件将会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同时,课件的设计要支持学生对所学内容与学习过程的思考,发展学生自我控制能力,成为独立的学习者,例如:对工程测量学中有些学习主题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分析过程的教学内容如影像匹配理论和技术,可采用探索方法,发现法去创设学习环境, 以利于适应认知过程的发展,使学生主动完成对主体知识的意义建构,还可以根据选题的特点,设置多种与以前学习主题不同但相关的情况,以便学生有多种机会在不同的情况中应用所学知识,从不同侧面来认识同一个主题。 4、要充分注意多媒体技术的特点。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中, 意义的建构是学习的最终目的,它靠学生自觉,主动地来完成,教师和外界环境的作用都是为了帮助和促进学生的意义建构,在这一点上, 多媒体技术的优势是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因此,在课件设计中应注意到:以多媒体方式呈现教学信息,心理学认为,人的学习活动是多种感受共同参与和协调的结果,调动多个感觉器官共同参与学习活动,其效果最佳, 因此,在CAI课件设计中, 应根据需要尽可能用多种媒体呈现教学内容[3],如符号,语言,文字,声音,图形,动画,视频图像等,把各要素按教学要求进行有机的结合,呈现在屏幕上,为学习提供多样化的外部刺激,使学习效果更佳; 以超文本方式来组织教学信息, 学习者可通过节点间的链接关系方便地进行知识点间的切换,并对有关提问,反馈及帮助信息,提示或导航的呈现环节力求准确、可靠、规范, 方便学习者的学习。下面即是CAI课件设计流程图: 图1工程测量学CAI课件设计流程图 (三)工程测量学课程课件选题的重要原则 在整个工程测量学课程课件设计与制作中,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是最基本的原则,但这些原则在实际的课件制作过程中,却难以直接操作,因此,在教育理论,因材施教,充分发挥CAI课件的优点,提高教学效果思想的指导下,应制定一些浅显易懂, 操作简便的课件选题原则。 工程测量学CAI课件设计的选题应该遵循这些原则,选题的过程就是一个判断决策的过程,什么样的知识内容作为课件制作的对象,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其作为选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是一个大原则。分析工程测量学教学内容的特点以及制作的可行性和效益性,确定课件选题判断决策流程图, 针对工程测量学教学内容,该流程图最大程度地体现了选题的大原则,克服了常规手段不能很好表现的弊端,任何一节课或一个知识点, 如果按照流程前进,能走到最下层模块,便可以作为课件制作的对象,该节内容或知识点制作成为课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充分的、反之,如果走到右边模块,建议放弃选题,因为该选题已经失去了制作成为课件的价值或者实际意义[4]。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三、工程测量学CAI课件的制作步骤 (一)教学设计 制作电脑课件的目的是为课堂教学服务,在制作课件时,应首先写出授课教案,其内容包括教学目的、教学流程设计、问题和习题,并根据课程讲授的要求确定课件演示的表现手法。 (二) 脚本的设计 根据教学教案和表现手法,设计的课件脚本主要有课件简介、前言、课堂主题内容、总结、习题和退出6大模块。各模块内部包含电脑板书显示方式的过渡效果、画面背景图案、动画演示、重点突出、细节描绘等,并使各模块之间可相互连接和跳转。 (三)课件制作工具的选择 目前,多媒体课件制作工具多种多样,经比较,选择了Macromedia公司的Authorware 6.5。Authorware是一个规模较大、功能丰富、高效的多媒体创作工具,利用其函数变量能完成一些复杂的控制功能,很容易实现人机交互的过程控制,作品结构也比较清晰。Authorware的简单易学、易上手、效率高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除此之外,选择Windows自带的绘图工具和Photoshop软件来制作电路图,使电路分析的各个环节能更明确的体现,使同学们在课堂获得更多的理性认识[5]。 (四) 课件的运行、修改和打包 当课件的制作告一段落时,就要检验课件设计的效果,可一边运行课件看其效果,一边进行针对性修改。为满足课堂教学的需要,在教学课堂多次让学生观看,找出存在的问题,设计出更加直观的教学效果。在课件打包时,若的课件脱离Authorware平台的运行环境,就无法单独运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重组设置,生成可以单独运行的exe文件,使课件成功。 图2工程测量学CAT课件系统总体框架 四、结论 工程测量学的发展为工程测量学课程教学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计算机辅助教学停留在对传统课堂教学的补充上,对网络学校、虚拟学校、远程教育等概念还朦朦胧胧,但计算机在学与教过程中的优势,已被教师共识, 如何在现代教育科学理论指导下,完成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制作过程中的模式选择,整体策略,制作出符合教学规律,高效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课件是目前工程测量学课程在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过成中亟待研究的课题, 当前,新的教学手段,新的教育理念得到大力推进,在这个良好的氛围下,探讨工程测量学CAI 课件设计具有现实的意义,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坚持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课件制作实践,未来计算机辅助教学中高质量的课件将不断出自学校教师之手,为培养具有创新素质的人材,提供新的活力。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断开展,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中小企业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从客观上来说,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支柱力量之一,中小型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而且为我国众多的人口提供了数量可观的就业岗位。因此,中小企业不论是在经济发展还是在社会维稳方面都有积极正面的作用。然而,受限于中小企业的本身特性,许多中小企业只局限于眼前的利益,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关心很少,使得当前形势下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突出。并且,这些客观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正在制约着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笔者将在本文中与读者讨论现代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且结合工作经验以及社会实际来谈谈应对之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一、引言 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了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在国家的政策刺激以及鼓励之下,全国各地出现个各式各样的中小企业,其行业涉谷广泛,并且不断成长为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资料,我国现有中小企业超过2000万家,并且在2010~2014年这五年内,中小企业的数量增长率均超过了10%。正是这些中小企业,构成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基础与基石。但是,从客观上来讲,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性,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便是其财务管理。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在现代的管理学中早有定论,而且相当多的案例已经证明了制度对于一个企业的细节管理等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而我国中小企业现实的情况却是:一方面,许多企业缺乏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甚至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与其他行政管理人员存在着职责不清的情况。而在财务管理中出现贪污腐败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另一方面,正是缺乏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得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工作时显得“毫无章法”,而且带来的另一个负面影响就是财务人员在工作时无所顾忌。正是制度的缺乏,使得中小企业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会觉得“力不从心”。 (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模式僵化 在我国,中小企业有一个普遍的特征便是家族化经营。这样的经营模式在企业初期对于企业的外部发展是有较大的帮助的。而对于内部调整来说,正是家族化经营的特征使得几乎所有内部调整改革的工作难以展开。正是家族化经营的种种阻碍,使得财务管理制度的开展甚至改革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阻力。而且,客观上来说,几乎所有的中小企业的管理权以及资本所有权都高度集中在一个或者几个人手中,使得企业内部“一言堂”现象严重,财务管理模式很容易在这样的客观环境下被架空、僵化,成为摆设。 (三)企业领导者缺乏关心以及重视 客观上来分析,我国的中小企业普遍开创于上世纪90年代末以及本世纪初,正是这样特殊的时间节点,决定了当代中小企业的主要领导者的文化水平不高的现状。领导者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其难以拥有高瞻远瞩的目光以及对财务的重视程度,其对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往往只局限于企业所能够获得的利润以及社会名声,而对于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缺乏关心以及重视甚至不闻不问。而且许多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与企业所有者或多或少存在着亲缘关系,而将工作交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更加使得企业领导者对此类工作缺乏关心以及重视。 (四)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资金支持 当前,企业如果仅仅靠自己的资金来完成发展的案例是少之又少甚至是不存在的。许多企业都靠银行的融资以及自身的集资来完成资金的募集。而现实的情况却是:一方面,众多的中小企业在发展时都需要相当数量的资金,而在社会上寻求资金帮助时,银行往往对中小企业多有刁难,使得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甚至致使生产线的崩溃,最终导致企业的覆灭;而另一方面,尽管我国的政府意识到中小企业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并且着手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然而,仅仅靠政府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实在难以满足当前众多的中小企业的需求。而从银行的角度来说,银行的首要目标也是盈利,在面对众多的融资申请时,银行会对企业的资质以及发展趋势、信用情况以及还贷能力做一个系统的分析。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这一方面做的都比较差。因此,许多中小企业都在银行处吃了“闭门羹”,而相比于向银行贷款,社会融资不仅难度更大,而且数额也极其不稳定,同时也充满了诸多不确定因素。正是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当前的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资金支持,融资困难正成为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重要原因。 (五)缺乏财务管理监督体系 财务管理工作如果仅仅靠相关财务人员的自觉性来保障是远远不能取得成功的。因此,在财务管理人员本身的自觉性以外,还应该加强财务管理监督体系建设。而我国的现实情况却是:相当一部分企业缺乏良好的财务管理监督体系,甚至一些企业的管理层明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缺陷漏洞,却将相关的监督体系流于形式,使得企业的财务工作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三、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改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财务管理体系 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的因素。首先,应该将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职责做一个明确的区分,双方之间不应该存在权限、职责相互重叠的地带。同时,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切实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同时对于现有的财务管理体系的漏洞作出修补,使得制度得到健全。例如对于企业内部的动产、不动产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公费报销制度以及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等,都要形成全覆盖的完善体系;其次,财务管理部门的另外一个职责是对企业现有的资金流做一个明确的管理与分配,使得企业能够在一定的资金数量的基础上发挥最大的竞争力;最后,如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发生错乱甚至发生纠纷等情况,应该积极落实相关的责任,使得企业内部控制成为保障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坚实防线。 (二)积极对现有的财务管理模式作出创新改革 一方面,对财务管理模式做出创新改革需要相关管理人员以及从业者拥有先进的财务管理思想。所以,当前中小企业应该对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一个全面而又科学的评估,通过科学理论来指导先进财务管理模式的建立。 另一方面,从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的实践来说。现代中小企业主要是通过财务控制以及财务治理这两个方面来完成的。对于财务控制,即通过对整个财务流程实施监控,在发现漏洞的同时及时补救,在发现腐朽的同时及时创新,使得整个财务流程成为几道独立的防线,成为现代中小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坚实保障。对于财务治理,应该将财务结算与财务检查的责任分开,使得责任分工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最大程度放大企业内部控制的作用,为企业内部树立清正廉洁之风提供一个客观的环境。 (三)企业领导者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 我国现代中小企业很大程度上是管理人员的“一言堂”。因此,要想解决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最有效的做法便是使企业的领导者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这样才能够使得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的运转中收到重视。具体来说,企业领导者应该以身作则,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关心,使得企业内部形成一股自上而下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以及认同的氛围,这样的气氛有利于企业良好的资金运转,有利于企业合理的资源分配,能够促进企业解决各类财务管理问题,促进企业发展,最终使得企业成为我国市场主义经济建设的“齿轮”。 (四)努力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 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途径。 一方面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说的,政府应该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合理的方式来寻求资金支持和融资,并且,政府应该适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来使得银行、基金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同时,我国沿海地区的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建立中小企业的资金保障体系:第一,通过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使得在中小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及时地得到帮扶;第二,以政府税收等作为担保,形成有效的担保体系,以帮助企业更快地筹集到更多的资金以解燃眉之急。 另一方面是从企业自身的角度来说的。这一点可以借鉴德国以及美国等地区的做法。在1994年,美国经历了第十次金融危机之后,众多的美国中小企业深深地感受到了其在金融危机时的脆弱,因此,全美共计60余万家中小企业联合成立了基金会,以入会费为担保,在入会企业遭遇到融资困难或是资金链断裂时,基金会拥有足够的能力保障企业能够尽快完成资金的回笼。而基金会的管理权则集中在第三方集团或是政府手中。很快,这种中小企业风险抵御模式就被资本主义社会广泛接受,并且在广大的西方社会上大放异彩,在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中,资本主义社会的广大中小企业没有大面积崩溃很大原因归结于这种模式。因此,笔者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些地区也应该对这种模式作出借鉴,同时结合地区的特色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对这一模式作出一定的调整,以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对于资金风险的抵御能力,最终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稳定性得到提高,使得中小企业更好地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 财务监督体系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有着相当大的帮助。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对财务管理的监督体系建设。一方面,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做好监控,使得财务人员的工作被监督体系所束束缚,使得监督体系成为一种行业规范。另一方面,应该对企业资金的使用过程以及使用结果作出监控,保证企业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使得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监督体系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 四、总结 在我国的市场环境下,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资金压力以及社会压力只会越来越大。因此,加强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解决财务管理工作的种种问题,以解决企业在财务方面的问题。总而言之,在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之下,中小企业应该不断完善自身的财务问题。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通过政策、资金等支持形成全方位的支持保障体系;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自身也应该积极应对自身的困境,通过联合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双管齐下,才能使得中小企业在发展的洪流中乘风破浪,在完成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共同富裕,以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但是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也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精诚合作才能实现。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小企业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支柱,财务管理的能力直接决定着中小企业的正常运行及长远发展,但由于中小企业的企业规模、管理水平、专业人才等方面存在着一些缺陷,其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方面就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财务基础的薄弱,往往成为企业迅猛发展的绊脚石。本文先对中小企业中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进行剖析,然后深入总结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再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切实可行对策,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中小型企业向大中型企业发展,向跨国公司发展,将是我国下一阶段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但中小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国有企业所具备的专业人才,主要凭借创始人的战略计划和个人能力。由于人力资源的缺乏、税收环境紊乱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不容乐观,“无法留住人才”导致中小企业的发展直接受阻。另一方面,国家关于中小企业的现行税法体系不完善,制定的税收制度也不全面,征收与管理存在诸多不合理、不平的内容,缺乏对中小型企业的实质性支持,导致中小企业的纳税环境不容乐观。中小企业只有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找出内部及外部的影响因素,投资财务专业人员,努力改变自身的财务管理现状,才能不断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让中小企业走向健康的发展道路。 一、财务管理在中小企业的作用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规模较小,防范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小,再加上企业创始人的个人思想未跟上时代变化的步伐,以及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意识薄弱,不少中小企业都在一波又一波的经济低谷中消失。我们不难发现,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缺失,领导专权任人唯亲,无法吸引财务专业人才,导致财务部门无法发挥应有的职能来控制企业在资金收付和投资融资过程中的风险;二是融资筹资困难,融资风险与大型企业相比较高,成本较大,这其中影响因素既包括企业自身的内部环境,也包括国家经济的环境;三是税收环境复杂,特别是一些正在发展关键期的中型企业,处于三不管地带,很难享受到有力度的税收优惠。如何才能加强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盈利,增长中小企业的寿命,也就成为我国重点研究的一大课题。 中小企业如能不断增强对自身财务管理的重视,加大对财务专业人员的投入,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必然能达到降低企业各类成本的效果。科学的财务管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投资、融资活动,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飞速发展。所以,中小企业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对财务管理的重视跨上一个台阶,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积极作用。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的目标不明确 在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其财务管理的目标不明确。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生存的压力相对于大企业而言还是比较大,其工作重点主要放在提高企业效益的销售环节,财务工作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效益,财务人员在公司中的地位就比较低。中小企业中财务人员往往对管理目标很模糊,基本只知道记账和报税,先进一些的企业中会发挥一些成本控制职能。多数管理人员不懂财务,并不清楚财务管理其实能为企业资本持续有效增值的目标作出大量的贡献;也不清楚财务管理还能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起到大量的控制和监督作用。这些职能往往不能直接让管理人员体味到其对公司的实际作用,往往到产生损失后才意识到财务系统的薄弱。 (二)财务管理的制度体系不完善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离不开管理制度体系这个框架,但由于中小企业对企业管理制度不够重视,现代化管理信息系统覆盖面低,导致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也就相对不够完善。财务管理贯穿于企业各项业务的方方面面,没有固定、具体、科学的实施操作规范,严重影响到财务管理所发挥的作用,使得中小企业在管理方面出现大量缺陷,也给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造成大量风险,有些可能是毁灭性的。再者,中小企业由于人员流动性大,没用固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导致了财务管理非常不稳定,也给企业带来不少麻烦。财务操作主要按个人经验和习惯,也让财务管理工作失去了客观性,容易产生消极作用,影响企业的采购、销售环节,导致企业面临更大的风险。 (三)财务基础工作意识薄弱,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偏低 中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问题是一直以来存在的,导致会计工作的人员的岗位分配不合理,权责不明确,不相容岗位兼职等。而且中小企业中对财务管理的认识比较狭隘,主要停留在记账与核算职能,众多中小企业为了减少工作负担,往往自己不设立会计机构,直接找会计事务所来记账,这也导致财务部门无法完整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核心作用。纵观当前情况,诸多中小企业在岗位人员的选择上也比较偏重于自己亲属担任,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重视不足。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缺少专业培训,无法发现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隐患。而且中小企业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对税收风险意识不强,再加上各地税收征管环境参差不齐,大多数财务人员只懂得随大流,满足中小企业领导者的需求,容易让企业不知不觉中背负了大量的法律风险。 三、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 目标是人们前进的方向,方向明确才会有动力有结果,因此在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首先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中小企业的董事会作为制定决策的最高机构,只有他们的方向、定位明确,认识到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才能制定出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董事会在制定财务管理目标之前应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研活动,针对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企业自身需求和发展方向进行选择,保持财务管理目标从根本上与企业的发展目标达成一致,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监控,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目标的指导作用,建立稳定、可操作、有层次的财务管理目标,实现对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强财务制度的建设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需要通过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来实现,主要是指财务控制与财务治理方面。当前许多的中小企业在财务控制的流程设置方面与企业自身的销售及生产业务处理不相适应,无法对销售和生产业务活动进行控制。中小型企业可以学型企业及其他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去粗取精考虑自身人员缺乏,进行适当的修订,首先先建立起稳定可行的财务制度。制度的建设必须考虑其实现载体,现阶段主流企业都会选择企业ERP管理系统来实现财务管理,逐步建立全方位的财务制度体系,通过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从而监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过程中的效率。 (三)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在现在这个知识迅猛更新的时代,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更新专业知识,调整知识结构,才能跟上企业发展需求。财务人员必须需熟知国家相关的财务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专业素质。一方面财务人员需要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突破传统财务习惯的影响,树立现代化的财务观念,其中包括风险观念、成本观念、盈利观念、效率观念等,特别要注重法制观念。另一方面,中小型企业需要为财务人员提供学习的机会,不定期进行相关财务培训,更新他们自身的财务知识,重视对突出人才的培养,给予他们足够的发展机会和空间,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奠定扎实的财务人力基础。同时还需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确定合适的工作报酬,用丰厚的待遇吸引财务人才,用积极温馨的企业文化留住财务人才。企业保持财务人员一定的稳定性,才能让企业在腾飞的过程中无后顾之忧。 四、结束语 财务管理始终贯穿着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作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能否走上长远发展的道路,这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尤为重要。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财务风险控制,不断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必将发挥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研究 摘要:中小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往往片面追求企业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财务管理对提高企业长期经济效益的真正作用。为此,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根据相关内容分析研究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改进措施 近年来,市场竞争越演越烈,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说,市场竞争环境的白热化无疑是一把双刃剑,既要求我国中小企业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又给我国中小企业的增加了经济利益。所以,合理使用财务管理的职能,对于企业的发展十分有必要。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缺乏财务风险意识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中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中小型企业的资金有限,技术含量不高,企业的融资渠道没有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虽然最近几年,中小型企业发展速度很快,但是鲜有发展规模较大的企业出现。当前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很多,首先是企业缺乏财务风险意识。比如说,企业不从自己的举债能力出发,过多的举债,导致大大超过了本企业的偿债能力,对获得贷款后需要履行的义务却置若罔闻,认为获得银行的贷款就等于是套现,眼光短浅,没有好好研究如何发挥资金周转的作用,用来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偿还能力受限严重影响企业的信用。有的甚至以企业的财产重复做担保。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冒险做法,会导致企业的信用危机和加大财务风险。 2.企业缺乏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 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在管理方面缺乏经验和管理专业知识的培训,管理的观念比较落后。在管理过程中过于重视生产经营的管理,而忽视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更没有把财务管理看作是企业的常规管理内容之一,在财务管理方法方面显得捉襟见肘,长此以往,财务管理就失去它在企业中本身应发挥的作用。现在很多中小企业根本接触不到先进的财务管理技术和方法,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缺乏优秀的财务管理人才,即使有,人才流失也是非常严重的。 3.企业缺乏便捷的融资渠道和资金支持 中小型企业由于得到的政策性支持比较晚,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过程中,几乎都是单兵作战,这种相对孤立无援的状态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闭塞,其他融资渠道也很难想到去开发中小企业的金融市场,两方面的原因导致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是需要大量资金的,如果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整个生产经营就会限于瘫痪,更谈不上企业扩大规模再生产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有些经营状况不太好的企业甚至会出现资不抵债的结果,面临破产的境地。中小企业要想发展和壮大起来,可靠的资金保障是首要条件,企业只有在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才能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化。因此,融资困难的现象必须要得到解决,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保障问题的关键。从我国的金融行业来看,融资困难的现象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病,国有四大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据了绝大多数的业务,使得中小企业要想获得发展,就必须要获得这些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支持,但是,银行也属于企业,企业经营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国有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和避免金融风险,更青睐于和大型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合作,同时,中小企业的融资手续过于繁杂,往往耽误了抓住商机的机会。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非常强劲,但是得不到我国立法部门的法律支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名不正言不顺”,监管也不到位,使得中小企业在民间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面前犹豫不决。种种以上因素,加大了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二、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1.增强财务风险意识 管理水平提高的前提是意识水平的提高,这就要求企业工作人员尤其是管理层要增强财务风险意识。虽然最近我国的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是无论从管理水平还是技术水平上,都不能和大企业同日而语。比如说,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避免盲目的行为,贷款的数额应该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偿债能力,不能以追求不当利益为目的。同时,企业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制定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保证企业的决策能够及时的施行,规范的操作采购销售等于财务有关的各种流程,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2.确立财务管理先进思想 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管理,而财务管理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中小企业的管理层要高度重视解决财务管理问题,并要求所有部门都要充分重视。企业还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对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认真监督各项财务收支的明细,完善管理体制上的缺陷。 3.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自身筹集资金的能力 作为中小企业的管理层,要重点关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融资渠道畅通的问题,这是企业能够长远发展并壮大实力的保障。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努力。首先,国家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外部环境,对中小企业实行分层管理,集中领导;其次,中小企业要加强自己的信用度建设,得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信任,降低获得贷款的难度,并通过提高商业信用,规范财务报表使用等手段来提高自己的融资能力。 三、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形成,中小企业将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只有通过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加强财务控制,简化财务会计报告,规范会计秩序,提高融资能力,才能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竞争实力,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而这些措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努力才能实现。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研究 摘 要:中小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往往片面追求企业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财务管理对提高企业长期经济效益的真正作用。为此,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根据相关内容分析研究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问题 改进措施 一、导言 近年来,市场竞争越演越烈,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说,市场竞争环境的白热化无疑是一把双刃剑,既要求我国中小企业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又给我国中小企业的增加了经济利益。所以,合理使用财务管理的职能,对于企业的发展十分有必要。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财务风险意识薄弱 中小型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由于中小企业自身技术水平较低,企业规模较小,融资渠道单一,尽管企业的数量巨大,但是发展较好的企业却为数较少。分析当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企业的财务风险意识薄弱。例如一些企业不顾自身的偿还能力,而一味地向银行申请贷款,甚至不明白“借债还钱”这一最浅显不过的道理,认为从银行获得贷款就是获得利润,只考虑如何将贷款弄到手,而并没有认真考虑如何能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效益,更没有考虑如何偿还。再者企业之间互相担保,这种行为往往是“拆了东墙补西墙”,一些企业的财产重复抵押做担保,却未曾考虑过担保后的信用危机和财务风险。 2.财务管理观念落后,先进的财务管理技术和方法往往得不到应用 中小企业管理者管理能力不足,管理思想落后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中小企业管理者在管理时没有将财务管理放在核心位置,并且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之中,缺乏现代化财务管理的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目前先进的财务管理技术和方法在中小企业往往得不到应用,主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很难吸引所需人才,财务管理人才缺乏。 3.企业财务信息化程度低 传统会计核算模式下,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自身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以及企业主为了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企业难以采用科学的手段对财务信息进行分析,从而造成财务管理的混乱,如现金的混乱、现金的不足以及现金的闲置等。这些情况在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时有发生;此外,中小企业在对账款进行控制时,并不能及时的对应收账款进行确认以及催收,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资金运转难度;此外,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面,中小企业并没有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及时登账工作,一些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还没有登记入账就已经投入了生产,而有的固定资产在购买时候又没有按照固定的流程去完成,造成企业固定资产因缺乏必要的账面凭证而无法登记入账。而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中小企业难以形成统一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账实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 4.融资难度大,资金支持力度低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中小企业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都是以一种相对独立的姿态存在的,这种相对独立的状态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从而弱化了其它资金渠道对其的资金支持,进而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多渠道融资。中小企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一旦资金周转不过来,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支持,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持续发展,严重的甚至会引起企业的资不抵债,只能宣告破产。而中小企业要想实现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才能保证中小企业生产活动中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困难的现象长期以往的存在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就中国当前的金融体系来看,国有大中型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据了垄断地位,而中小企业要想获取发展的资金,就必须要向这些银行进行借贷。但是,国有大中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避免自己的经济利益损失,往往会更倾向于与大中型企业进行借贷合作,此外,中小企业借贷业务的程序复杂,往往是中小企业的商机已经失去了,向银行借贷的资金才到位。虽然,近几年民间金融机构的蓬勃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规范并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中小企业也不敢冒险向民间金融进行筹资。这些因素的存在,无形中加大了中国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1.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 为了改进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虽然中小型企业数量众多,但是在发展水平上仍没有达到大型企业的水平。例如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偿还能力而定,不能一味地追求利益,而忽略企业长期欠下的债务。另外还需建立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保证企业已经制定的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在物资采购、领用、销售及样品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堵住漏洞,维护安全。 2.确立财务管理先进思想 中小企业想要跟上社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所以,中小企业要把解决财务管理问题当成现阶段发展的重要目标,并落实到各个部门当中去。除此之外,企业还应聘请专业人员对公司财务进行风险评估,完善管理体制上的不足,合理控制各项财务,适应当下经济的发展。 3.加强财务专业人才对财务管理活动的参与度 中小企业不愿意聘用过多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领导对财务管理活动的不重视,二是领导不愿意将资金更多的分配在员工薪酬上。改变这种现状,上文已经提到了提高管理者的财务管理意识,这里就不加赘述,而主要强调人才的聘用与人才的培训方面。中小企业可以加强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吸引更多的财务人员到部门内部进行实习,从而给予财务专业的高校学生一个将理论与实践进行结合的平台。 4.扩大融资渠道,加强自身筹集资金的能力 资金不足是制约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也是近期国家管理层一直关注并致力于改善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企业自己的努力。一是国家应加强外部管理,增强政策扶持,对中小企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发展;二是中小企业要从提高自身信用等级出发,首先取得银行的信任,降低获取贷款的难度,并通过提高商业信用,规范财务报表使用等手段来提高自己的融资能力。另外,应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金,将其用在刀刃上,为企业尽可能争取在资金上取得主动地位,这样能够对一部分资金的压力进行缓解。 四、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形成,中小企业将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只有通过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加强财务控制,简化财务会计报告,规范会计秩序,才能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竞争实力,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近年来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本文基于我国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对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推动中小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0 引言 中小企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发展势头迅猛,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的特殊性,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容易引发多种问题,影响了企业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降低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研究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为相关的研究提供参考意见。 1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融资途径单一,缺少资金支持 融资是广大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障碍因素,由于企业本身具有较大的经营风险、实力不强,不能顺利的通过银行贷款方式顺利获得经营所需的资金。再加上中小企业的性质,无法同金融机构、信贷等融资途径实现有效的整合,贷款的额度较小,银行一般不予以受理,融资效率不高,影响了企业的发展[1]。 (二)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专业程度低 中小企业中财务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人才管理结构存在很大的弊端,不能合理的配置人才,导致人才、岗位不协调,浪费了人力资源,同时还降低了工作质量。内部财务管理员工由于缺乏基础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财务管理信息准确性不高,也会阻碍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缺乏健全的企业内部管控制度,财务管理力度不大 民营企业是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形式,经营管理权多掌握在个人手中,能够自主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大的盲目性。中小企业内部缺少健全的财务管控体系,对员工的具体职责、义务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越权、推卸责任等现象的发生[2]。在缺少财务管理机制的情况下,还无法保障企业各项财务核算、清查和审批工作效率,不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 提高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中小企业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 应从根本上提高中小企业领导层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度,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观念,将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摆在重要的传略位置上,使企业领导具备较高的风险和竞争意识。中小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发展优势,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和改进财务管理体制,借鉴其他优秀企业的财务管理经验和理念,优化财务管理流程,对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实时性的监督和管理,构建同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模式,增大企业融资的途径,强化企业对财务风险的抵抗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二)优化调整中小企业资金结构,增强资金保障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资金风险大的问题,要求企业必须要对资金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使其同企业的发展策略相统一,做好基础的资本结构规划工作,有效的应对经营风险。要将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深入贯彻到整个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保障每位员工都了解财务管理工作的意义,借助员工集资支持的方式来推动企业的进步[3]。企业还要对市场状况进行充分的考虑,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规划,利用政府政策条款的有利条件,减少成本投入,不断开拓市场,增强资金保障,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三)构建一套完善的法规政策制度,增强内部管理 政府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颁布和实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体制,通过政策的扶持和正向引导的方式,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塑造良好的氛围,保障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小企业也应当尽其善、利其器,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和企业内部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财务的集中化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改善财务管理水平,从而以更好的状态迎接更多优秀财会人才的加入,抓住发展机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社会的发展做贡献。 (四)提升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企业财会人员良好的综合素质关系到中小企业的顺利发展,需要企业格外加强重视。中小企业应当注重引进和培养为己所用的合格的财会人员,同时对这些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管理体制和制度,用来监督和规范其工作内容和行为[4]。 3 结语 财务管理作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繁琐而艰巨的任务,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在实际财务管理过程中,可以采取强化中小企业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优化调整中小企业资金结构,增强资金保障,构建一套完善的法规政策制度,提升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措施,来有效的解决财务管理工作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中小企业的高效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分析研究 摘 要: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中的企业面临着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的变化,新兴产业不断冲击着传统产业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渐加强,世界市场也在不断的完善,中小型企业的战略管理观念日益受到了重视,逐渐形成了管理思想融入到财务管理中去。本文主要就是从价值创造与财务战略的关系着手展开分析,结合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对解决的方法进行研究,以实现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为目的,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融资;分析研究 引言: 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经济发展速度空前得到了加强。新型的产业不断地占据着市场,全球化的竞争趋势逐渐加强。企业的管理模式由传统的内向型管理模式转向了企业的战略管理模式。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协调企业战略管理的核心,对于企业能否取得更好的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国的大多数的企业管理中,没有实现战略管理同企业的财务资源管理相联系。 所以,如何将价值创造性财务管理同企业的战略管理目标结合起来成为了企业发展的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基于价值创造型财务战略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突出价值创造的作用,适当的对企业的战略目标作出调整,优化产业发展目标,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品牌竞争力。 一、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以及核心内容 近几十年来,财务会计以及管理理论界的科研人员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外部环境,提出了许多的新的管理办法改善落后的会计体系,在传统的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中只重视到用以往取得的企业效益去衡量近期的企业效益,不能够反映出来企业的未来发展过程中潜在的问题与缺陷有哪些。 于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提出了现代企业的价值理论体系的构建,经过了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其在企业的战略管理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其构建的管理体系在欧美发达国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现在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开始运用于企业的管理中。 企业的价值最大化日益成为企业最先进的管理模式,更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这种具有管理优势的理财目标逐渐形成了新型的企业管理模式,即价值管理。经过了几十年的实践与结论的总结,对于“价值管理”形成了几种不同的观点,对于其核心内容的理解也有着不同的见解。 第一,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结构,这种管理模式以企业的价值作为管理的基础内容与核心,主要就是通过企业的成本的主要投资人,企业的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管理的基础。主要就是为了计量出企业所取得的效益多少,方便出资人能够更好的控制与管理企业的一切业务,从而能够使得出资人能够取得更多的利益,在长期的发展中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了满足市场中的需求。 第二,这种管理模式重视的是价值最为管理基础的过程,这种管理手段属于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其管理的核心主要体现于,重新设计管理结构以及构建体系,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模式不是局限于一种简单的管理方案,而是要重视其在管理的发展中的过程,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找出企业的不足,需要长期的投入与发展。 第三,这种管理模式的核心内容主要就是结合了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过程以及所取得成果相结合起来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考虑到的最多的就是如何增加投资人的财富。企业未来的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制定,管理体制的制定,企业业绩取得都是围绕着如何促进出资人的利益最大化开展的,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出资人最大化自己的财富价值而不断完善着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制定,同时,也决定了企业的管理者的报酬以及如何对企业的绩效成果的控制。 二、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方针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的经济开始发生重大的转变,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我国的经济发展开始同世界接轨。价值管理体系也在我国的企业中开始引用不断地得到了发展。从目前来看,我国的价值管理理论主要就是借鉴了西方一些先进的管理理念,没有在其理论基础上加以发展与完善。 但是,我国的价值管理理论的相关研究工作人员正在不断地进行完善,使其财务管理方法以及理论体系的构建能够同我国的国情相适应,也取得了很大的效益。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取得更多的价值管理为基础的竞争优势,要从企业的客观环境出发,逐步的挖掘出企业的竞争优势,形成资所特有的竞争优势,财务战略环境也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去考虑即外力作用以及内部因素两个方面考虑。 第一个方面是:外力作用,企业财务战略环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与稳定性,在对于企业的财务战略管理分析的过程中,要将几个不同的因素有机的结合成一个整体,充分考虑到外力作用对企业财务战略管理的影响。 第二个方面是:内部因素,中小型企业的财务战略管理是一个多层次的组合体,其组成成分十分的复杂,对于资金的流动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对于财务管理战略的一切影响因素都考虑的很周全,但是,要尽量避免企业价值创造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对企业的影响力。 所以,企业在进行财务战略决策以及环境对其影响的分析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具体的环境影响,以最好的为企业的财务战略目标制定而服务,从而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三、如何加强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工作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企业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企业财务管理资金的投放于使用决定着企业的未来发展的方向,企业财务资金的使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成本的高低以及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作为企业的管理制度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财务工作不是简单地做好账单的记录,而是要参与到主动的支配与管理企业资金的流动工作中去,满足资金增值的需要。管理者要改变以往的旧观念,更要不断强化财务的知识,充分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才能重视起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在许多企业当中都缺乏审计制度,虽然许多的企业都在内部成立了具有监督作用的经济机构,但是,这些机构只是单纯的对本部门进行简单的核算与监督,更会促进了产生作弊串通的现象,所以,必须要建立强化企业整体的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最重要的就是独立性,审计部门只有独立才能够保障其作用以及有效性。整个企业才能在资产的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化,企业的财务管理所面临的环境变得更加复杂,传统的财务管理已经无法同现代的经济发展相适应,其管理模式上存在着很多的缺陷与弊端,占率管理同财务管理相融合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趋势,于是财务战略管理也应运而生,为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奠定了发展基础。只有加强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才能更好的提升企业的业绩,从而为企业赢得更好的效益。 四、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 价值管理体系属于一种管理控制系统,首先,要制定一个整体的发展战略总目标,目标的制定要围绕着企业的价值开展,如何进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其次,要对于企业内部的不同部门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再次,要选定一个合理的企业绩效评价的标准与最基本的尺度;最后,要定期对企业所取得的绩效用合理评价制度去进行评价,以促进企业能够不断地完善与发展。 此外,企业的价值管理体系的构建目的十分的明确,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企业的一切发展都要紧紧的围绕着如何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开展,保证企业能够实现最终的价值目标。将价值管理理念贯穿于企业的战略规划中,为企业的整合以及实现其管理功能的作用奠定一个基础,为企业塑造一个以及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优秀企业文化,从而实现了对企业价值的管理。 要想实现企业的价值管理体系的构建,必不可少的就是要对企业的内部员工开展一系列的培训工作,要加强对于企业内部员工的教育工作。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宣传工作,使得企业的员工都能够重视价值管理体系的重要性,自觉地去发展以价值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模式,要把价值管理体系融合到企业的管理阶层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 最后,要在企业的全体员工中实行相应的绩效奖惩制度,企业员工所获得的报酬要与期为企业创造的价值相关联,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企业中已经开始正式成立了这种管理办法,倡导要制定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与短期经济效益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同的员工要设定不同的收入与责任的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以及员工所获得报酬要多样化发展,总而言之,都是为了促进企业的价值最大化而设定。在构建整个价值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要确保价值创造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让企业的管理阶层的人员能够意识到财务目标最终都是为企业的价值最大化而服务的。(作者单位:大连财经学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研究中心)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摘 要:现今社会大型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的比较顺利,而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尤其是财务管理问题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本文研究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分析了其解决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资金结构 一、中小企业的含义及其发展现状 中小企业,是指在经营规模上较小的企业,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此类企业通常是由单一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业主直接管理而较少受外界干涉。在中国,中小企业已经是最具有活力的经济群体,是促进就业以及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企业,中小企业已成为了中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推动力,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中小企业经济也面临很多的问题。从中国的经济大环境看,目前令中小企业裹足不前的主要原因包括:劳动力成本上升,低劳动力成本优势被削弱;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能源、原材料等成本大幅度上升,中小企业的利润被大幅压缩;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造成中小企业筹资困难,在资金链方面中小企业面临比较大的压力;企业的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面临的风险较多,企业筹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包括项目风险、公司风险和市场风险。项目风险是指某一投资项目本身特有的风险――特定项目未来收益可能结果相对于预期值的离散程度。公司风险是指不考虑投资组合因素,纯粹站在公司的立场上来衡量的投资风险。市场风险是指与整个经济市场的波动相联系的风险,它是由影响所有投资项目的因素所导致的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的变化。如果不能准确的分析、发现和管理投资项目中的风险,就会对投资方造成经济损失。中小企业因为规模小,规避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风险问题的能力较低,难以取得投资者的信任,所以筹资困难。而商业银行在其资产管理过程中,必须考虑成本费用问题。而中小企业对贷款的需求,具有贷款要得急,贷款需求频率高和贷款需求量小的特点,再加上中小企业的每一个项目自身就存在风险,所以商业银行贷款给中小型企业的话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高,商业银行大多不愿意放贷或是投资给中小型企业。 (二)财务管理会计在中小企业中的发展没有适应信息经济的需要。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有三分之一左右开展了管理会计工作,但是由于多数中小企业管理手段传统老旧、管理方面的制度不健全,这让财务管理工作难以在企业中进行开展。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通过计算机技术与网络系统,让经营者们用低廉成本获得了财务、市场、经济、管理的各方面信息,这对中小型企业是非常有帮助的。但是,中小企业的会计计算机系统更加着重于收集财务信息,为了编制财务报表,因此,基本上没有考虑到财务管理的作用,是在为财务会计服务,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的职能目标、会计主体、资料时效、核算依据、信息精确度不、编报时间、法律效力都相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滞后的会计信息容易给管理者带来错误的决策。 (三)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协调较差。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是会计专业中的两个学科,二者共同作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管理会计所需要的很多信息来自财务会计,但是在中小企业的实际工作中,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协调较差,缺少信息沟通,财务信息不真实,给企业的管理会计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影响了中小企业通过管理会计进行经营决策。 (四)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成本不足。因为自身的经济实力有限,中小企业难以承担市场交易中昂贵的交易成本与巨大的信息费用。因此在同大型的企业交往,通常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地位。 (五)中小企业过度负债经营,资金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为了能够快速扩张规模,都会选择负债经营的策略。负债经营在可以弥补企业在运营和长期发展中资金的不足、降低企业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给企业带来财务杠杆效应的同时过度负债经营会引起财务杠杆的负效应、要承担到期及时偿债的财务风险、造成企业再融资困难。 三、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中小企业要增强筹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企业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要注重应对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包括防范和降低项目风险、公司风险和市场风险。在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引导下,收集充足的信息,选择出最佳方案,确定项目的发展战略和目标,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增强抵御政策风险的能力。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提高企业的组织能力,确保企业投资项目战略的实施。实行严格的资金运用审批和借贷操作制度,以便能够根据资本市场的成本变化和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时作出对资本结构的调整。在管理方式方面,可以通过加强约束条件,来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以保证及时规避风险和防范风险。企业应该树立现代的企业管理文化,通过有效的管理模式与管理手段,让企业的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在应对策略方面,对于前景基本不看好的项目,应该时刻注意它的发展情况,以便于及时止损。对即将支持不下去或者是已经无法继续下去的项目,要及时采取合并、清算等措施,达到止损的目的。 (二)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辅助财务管理 工作进行。现在是信息时代,网络系统提供各种信息只需要非常低廉的成本,网络给人们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信息,包括管理会计所需要的理论信息与案例应用信息。利用计算机与网络计算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动成本、固定成本、边际贡献、盈亏平衡点、沉没成本、差别成本,进行本量利分析、做出短期决策、进行全面预算是非常方便快捷准确的。通过计算机可以对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进行快速处理与运算加工,形成有助于管理者进行决策的管理会计信息。有关部门应该积极推动管理会计实现计算机网络化,开发适用于管理会计的应用软件,推进管理会计的发展。 (三)完善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为财务管理提供准确信 息。运用法律法规的约束限制手段,加大打击会计做假的行为。重视配套的法规,要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监管力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只有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才能为管理会计提供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思想品质的继续教育,规范会计行业。 (四)压缩财务管理信息成本。与大型企业的实际情况不 同,中小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与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采集流程,删减不必要的环节与步骤,只选取本企业需要的内容,压缩财务管理信息成本,做到与大型企业之间的信息对等,加强与大型企业之间的交流。 (五)优化中小企业的财务结构。企业财务稳健的关键是优化财务结构,企业应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来确保财务结构的优化。企业应优化资本结构,在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之间明确一个合适的比例,保持负债水平始终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比例不能超过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优化负债结构,仅仅关注资产负债率还不够,还要关注负债结构,尤其是短期债务、长期债务的匹配,这样才既能规避短期支付的风险,又能发挥债务的最大经济效用;优化投资结构。 结语:未来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应该是是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理论体系逐步趋向完善,灵活进行实践应用。财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明显提高,虽然目前管理会计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应用仍然受到种种限制,但随着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必将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并在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研究 摘要: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政策的改变,社会上出现很多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对于就业率的提高付出很大,但是对于这些中小企业的发展方面的确还是有些不足,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的好坏决定着一个企业的命脉,财务是企业的生命,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做出相应的改进,使企业更好的发展,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发人深思。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存在问题 新世纪的中国已然处于全球经济快速发展国家的行列。中小企业的不断崛起与发展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很大的贡献,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虽然带动了我们的经济,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它应有的问题,面对这些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企业管理者也相应的做出了改进的对策与方法,以此才促进企业的长久发展。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以及制度 (一)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内容 财务管理的内容有主要有四大方面: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运营管理以及分配管理。 筹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减少相应风险。投资管理是指企业为短期或长期的发展所进行的增加资金总量,扩大经营规模的管理活动。资金运营管理是指企业在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收付活动。分配管理是指对净利润的分配。 (二)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表现在:资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财务印鉴的管理、银行支票的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监收制度、坏帐管理制度、应收账款交接制度)、存货管理及保管制度、财龄分析法。 (三)中小企业的现状 在当今激烈的经济竞争中,中小企业的发现显现的不足主要的是: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比较低下、资金比较短缺,融资比较困难、还有就是由于当地政府的大量干预也是造成企业滞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企业的自身内部原因才是真正造成企业的源头所在。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不足,融资比较困难 中下企业在发展初期在资金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的,起步之出,对于设备的置办等等都需要花费资金,中小企业虽然规模不大、技术不算深厚,员工不算很多,但是对于资金不是很充足的创立者来说在起步之出,由于信誉不是很高,影响力也不是很大,资金确实是有些匮乏的。对于这些现实性问题,银行方面也不是能够为它们提供高额的贷款 ,它们的资金有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民间,靠个人的关系群体和信誉借来的,这就时得很多融资人头痛,这是企业发展的不可忽视的一大问题。 (二)尚未形成企业风格,对于专业的取向有一定的盲从 现在的一些企业盲目追求高额利润而追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当今社会流行什么他们就追求什么,完全失去了自己风格,没有自己的独创,有的只是随波逐流,这样企业很难让广大人民群众记住他们,人们只会认为大众的企业不过又多了一家而已,甚至是有的人完全就不会记住这些企业究竟是什么。因此,这样的企业怎会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上立足从而寻求长久发展呢?所以说企业应该形成自己的特色,有自己的企业风格,有自己的专业性,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从而让更多的人记住这样的企业,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追风都能在人民群众的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只有那些有特色的企业才能经久不衰,所以说,企业要有自己的风格是一件多么重要而有意义的事! 由于中小企业管理模式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这就使得企业在决策和经营管理方面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缺乏一套比较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控制方法。这些企业并有建立严格的财务及赊账管理制度,没有正规的内部审计部门,这样很难做到企业的职权统一,也很难使相关不滥用自己的职权,从而造成财政上的匮乏,使得财政很难规范以及对账,这会使资金造成大量的浪费和流失,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职责不明,资产浪费严重。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当然现在的有些企业也是管理观念老式化,他们还在保留着原有的封建式思想,这样很难带动大家的劳动积极性,企业应该顺应时代要求,增添一些活跃而又积极的当今文化,作为增添企业的新鲜血液,同样也作为自己的特色发展,我想这才是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的前提吧。 三、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改进措施 首先优化企业外部环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然后根据自身的不足,改良自身的缺陷,,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制度,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提高员工专业素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要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作用,还有就是要加强对资金的控制,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制度,要让资金的使用程序化、法律化,加强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中小企业的发展要面向市场,要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要采用科学的策略进行合理的投资与融资。最后,就是应该呼应政府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中小企业的规模比较小,抵抗风险的能力相对的薄弱一些,它们的相应体制还没有特别健全也比不上大型企业的管理,这时就需要政府的相应的好的政策的扶持,通过供给专业性质比较强的专业人员来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逐渐的使企业的内部员工素质提上一个档次,为企业内部的良好改革不断的注入新鲜的血液,不断地使企业树立人本化理财观念、树立资本多元化理财观念、树立风险理财观念。 四、结束语 对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要给予高度的重视,无论是企业的管理者还是政府,只有大家都给予了重视,这样企业才能更好而长久的发展,这样才能不断带我们的社会经济的繁荣与昌盛。所以企业也应该认识与改善自身的不足,以此来谋得发展。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资本和技术相对较低、财务管理不够完善等原因,导致中小企业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然而,中小企业对于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小企业的作用,应对中小企业进行强有力的财务管理。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策;重要作用 由于国际政策和企业自身的发展原因,导致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许多的问题,如资金不足、筹资渠道窄、管理者财务意识淡薄、企业财务核算制度不完善等。这些问题都阻碍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应将中小企业财务问题防盗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上,结合中小企业的特点,不断探索财务管理方法,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带动国民经济的进步。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缺乏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支持 目前,我国很多关于财务的法律法规都是根据大型企业所制定的,国家忽视了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在法律中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大多侧重政府对小企业的管理,并没有对中小企业进行保护。尤其是在资金方面,中小企业缴纳的费用较多[2]。 (二)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融资能力较差 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比较小、资金和技术成本都比较低、信誉也不高,国家商业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权限或与集中,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够健全,国有商业银行也不得不考虑风险的存在,这就导致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融资能力差的现象的发生。 (三)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比较薄弱 中小企业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不科学,企业大多出现家族化管理或者集权管理,对企业财务状况无法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估。在企业中没有对于财务管理方面严格的程序规范,是财务管理处于无秩序状态,大大提高了企业财务的风险。企业内部设置的财务部门比较简单,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会出现账目混乱、报销作假现象的出现。 (四)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信息化程度较低 想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人员就必须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然而,我国中小企中财务管理人员无法用用先进的财务管理技术,管理方法比较落后,效率也相对较低。出现这种现象不仅仅是因为财务管理者没有掌握现代化的财务管理观念。也是因为大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在一些使用信息化的财务管理软件中,对于数据的分析不够认真,导致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程度低。 (五)中小企业疏忽了对资金的管理,财务控制能力薄弱 首先,中小企业对现金的管理不到位,导致现金闲置或者不足。许多中小企业不重视对现金的管理,一旦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现金就无法发挥起作用;而有些中小企业将现金都用于购置不动产,在急需现金时,无法提供,是企业陷入财务困境[3]。 其次,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应收账款收不回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小企业为了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都会采取不同的促销手段,但由于财务收账体系的不健全,导致许多钱款都收不回来,造成大量的应收欠款沉淀,使企业资金周转不开。 最后,中小企业的存货控制能力薄弱。存货的控制力影响企业资产的流动、资产管理的效率和盈利能力,并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二、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改进措施 (一)政府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出台相关政策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明显不如大型企业的财务管理,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对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进行政策扶持,这可以保护中小企业健康的发展。由于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也渐渐重视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推行了不少小的政策,虽然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法规,但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以带动国民经济的增长。 (二)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 企业可以选择发行优先股,加强直接的融资。由于政府对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要求较高,一般中小企业很难发行股票股票和债券。但是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这种融资渠道,保证企业资金的需求。优先股的收益稳定,没有表决权,又能保证公司经营的自主权。 (三)中小企业应优化财务结构,保证企业稳定发展 优化企业结构就是使企业的综合成本低、财务杠杆效益高、财务风险适中。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财务结构保持企业健康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优化资金结构、优化负债结构、优化资产结构、优化投资结构。 (四)开展财会、法律、信息化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综合素质 企业应在企业内进行考核调查,分析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需对企业经营者进行金融投资方面的知识教育,使其了解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充分重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门要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 (五)树立现代化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合理确定企业目标 中小企业的目标应根据企业发展的自身特点和情况来设定。企业想要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就必须坚持客观、可比、合理的原则确立企业的价值观,既要注重企业效益,又要注重企业文化。 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的逐渐浮现出来。政府与企业都应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这有利于中小企业内部的完善和管理,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使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中稳步发展,并将带动国民经济的增长。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近几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越来越重要 ,已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在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7%来自中小企业。此外,中小企业是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因此,做好中小企业的管理至关重要,而企业管理的基础正是财务管理,可见,关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关键词】中小企业 发展 问题 对策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对项目投资缺乏科学论证 一是片面追求“热门”产业,不顾客观条件和自身能力,无视国家宏观调控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二是对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结构、建设周期以及资金来源等缺乏科学的筹划与部署,对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将要发生的现金流量缺乏可靠的预测,仓促上马。一旦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收紧银行信贷,使得建设资金不能如期到位,企业就面临进退两难的境地,甚至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二)资金短缺,融资困难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由于投资规模小、资本和技术构成偏低,在融资的过程中遇到许多的困难,为此制约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来自于企业自身的素质,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信誉不高、信用等级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审批权限过于集中,加上目前不良贷款比重较高,收贷难度大,而国家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方面目前尚不健全,使得金融机构无法对不良经营行为进行有效防范,为降低贷款风险,金融机构不得不持谨慎的态度。 (三)管理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严格 由于中小企业管理模式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这就使得企业在决策和经营管理方面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缺乏一套比较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控制方法。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二是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 (四)财会人员素质偏低,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缺乏,财务机构设置不合理 大多数中小企业财会人员都没有经过专门化、系统化的知识教育,无证上岗的现象极其严重。财务与会计不分,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会计人员或企业主管人员兼职,导致内部管理混乱,责任不明确。 二、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面向市场,采用科学投资策略 为了回避投资风险,中小企业一方面应稳健理财,适时扩大规模。对风险程度大的项目、决策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方案应主动回避。在实践中,中小企业应尽可能采取中、短期投资模式,加强投资项目的考察和论证,不断优化投资方案。另外,中小企业要拾遗补缺,用自己的产品去填补市场空白,充分利用小企业“船小好掉头”的灵活性特点,按照“人无我有”的原则,寻找市场空白点进行投资,进而可以扩大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优化企业外部环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一,政府应尽快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小企业促进法》,可见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希望政府能加快进程,不断完善政策法规,给中小企业更多平等竞争的机会。中小企业可以成立带有金融性质的机构,如成立中小企业基金,这样就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能解决融资难的困境。 第二,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是以服务为宗旨的中介组织,担保费的收取不能以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为代价,在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过程中要把信用担保制度和其它形式结合起来,为企业的融资担保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以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第三,金融部门要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推动器。为了更好的发挥金融部门的作用,金融机构要切实转变观念,突破传统观念和制度的障碍,加快信贷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适应民营经济发展需求。 (三)全方位转变企业财务管理观念 财务管理观念是指导财务管理实践的价值观,是思考财务管理问题的出发点。面对新的理财环境,若企业不能全方位转变财务管理观念,就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第一,树立人本化理财观念。企业的每项财务活动都是由人发起、操作和管理的,其成效如何主要取决于人的知识、智慧和努力程度。因此,在财务管理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扬弃“以物为中心”的观念,要理解人,尊重人,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充分调动其科学理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树立资本多元化理财观念。入世后,资本市场开放,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大批外资银行和外国企业都将进驻中国,大量的外国资本将涌入中国市场。中小企业应抓住这一契机,积极寻求与外资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四)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全员的管理素质 目前,不少中小企业会计账目不清,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企业领导营私舞弊、行贿受贿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设置账外账,弄虚作假,造成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的假象等等。究其原因,一是企业财务基础薄弱,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又受制于领导,无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二是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为解决好上述问题,中小企业首先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以吸引更多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到中小企业发挥作用。其次财会人员要加强培训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监督意识,只有通过企业财务人员和领导人员甚至全员的共同努力,才能改善企业管理状况,提高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我国绝大部分企业为中小企业,一直以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地位,但是中小企业中也普遍存在着孵化周期长、生命周期短等现象,这一现象是由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造成的,其中财务管理水平是重要的内部因素之一。在商品经济环境下,财务管理历来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经济管理活动,对于企业的生命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通过对中小企业盲目投资、财务控制薄弱、财务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的分析,提出加强领导的理财意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等解决措施,以保证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健康、稳步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在机构设置上所采用的大多是财务、会计为一体的财务管理机构,这种财务管理组织形式在企业发展的初期阶段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效的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组织形式已经逐渐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障碍,造成了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财务管理混乱;在岗位设置上,大多数中小企业属于家族企业,任人唯亲是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尤其是企业的财务管理岗位上为了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更是将家族财务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混为一谈,使得财务管理失去了其在企业中应有的地位,造成了企业亏损家族富的现象;在融资方式上,近年来国家虽然一直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放宽了对中小企业的借贷政策,但是受习惯性思维的影响,中小企业主要还是以自身劳动积累、亲友借贷、合伙集资为主要的融资方式,筹资渠道比较单一。综上所述,为了促进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有必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进行分析与完善。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明确的发展方向,盲目投资 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这么两种现象:一是片面的追求所谓的“热门”产业。很多中小企业的领导者往往不顾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的客观条件限制,看到市场上哪种产业热门就在没有充分调查实践的前提下投资那种产业。企业发展方向的不断变化不仅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更使得企业失去了最好的发展时机;二是缺乏对项目投资、资金结构、建设周期的科学规划和部署。这种情况下,一旦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收缩银行信贷,那么企业的建设资金就不能如期到位,进而造成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者甚至会将银行拖入泥潭。 (二)财务风险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过度的负债。一般来说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就不可避免的要负债经营,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但是部分中小企业不顾自身的承受能力,不顾风险的从银行获取贷款就不可取了,这种做法往往会造成企业债台高筑;二是短债长投。如果国家实行较强的宏观调控力度的话,企业就很难获得固定资产贷款,部分企业于是改变贷款用途,将短期借贷用于长期投资,导致企业的负债高于资产,面临支付危机;三是“拆东墙补西墙”现象严重。目前很多中小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相同的资产重复抵押形成一条复杂的债务链,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很容易导致企业的崩溃。 (三)财务控制薄弱 当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财务控制薄弱的现象,部分企业过于重视对现金的掌握,这样一来不仅容易的导致企业内部的资产流失、浪费严重,更使得大量现金闲置,未参加生产流转。此外,中小企业还普遍缺乏对收入、成本、利润的分析,管理者只关注现金流,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往往无法挽救。 三、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者的理财意识 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企业领导者必须重视财务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作用,企业的管理职能部门应当不定期的对企业领导者进行财务管理的培训,最好把能否有效的进行财务管理作为领导者的考核指标,使企业领导者深刻的认识到不懂财务管理的领导者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不重视财务管理的企业不是一个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 (二)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中小企业目标存在的财务管理混乱现象,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从而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合理的利用资金、合理的分配公司收入、积极纳税。同时应该构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报销制度、现金和银行存贷款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以保证企业的财务战略和财务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对企业资产的控制 关于如何加强对企业资产的控制,笔者认为首先要建立一个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保证企业的财务政策得到有效的实行;其次管理者应当转变思想,把关注重点放在企业的物资上而不是现金流上,对于物资的采购、领用、销售和样品管理要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防止物资的流失和资金链出现问题;最后企业应加强对应收账款管理,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调研评定,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账龄,对死账、呆账,要在取得确凿证据后,再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离不开保证国民经济的重点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崛起也在市场经济中起到了特别重要的作用,财务管理随之也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之重。但是,在我国,很多中小企业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以至于产生诸多问题。本文就我国财务管理在中小企业管理中的现状,阐述剖析了财务管理在中小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显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优化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一、引言 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国民经济的地位也与日俱增。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一些中小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出现问题,最为突出的原因在于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与企业发展需要不一致,严重阻碍企业的规划,导致企业举步维艰,失败告终。 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这对于改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中小企业概况 (一)中小企业的概念和界定标准 中小企业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与大企业相比规模较小的企业。一般而言,对于中小企业的界定,国际上有定量界定和定性界定两种方法,定量界定主要是根据某种定额标准来划分中小企业,这些标准主要有资产总值,销售额、职工人数、生产能力、实收资本等。定性界定是以企业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等因素为标准。独立所有、自主经营和占据较小的市场份额,是中小企业定性界定的主要标准。 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2003年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行业特点,以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三个指标为依据,重新确定了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综上所述,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不是唯一的,我国还没有法律形式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因此,在中小企业的划分上更多借鉴了国外的定量标准。 (二)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对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深远的,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具体来讲,中小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中小企业数量巨大,分布涉及各个行业,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促进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与信息资源、财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的优化整合。同时中小企业的发展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对推进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中小企业大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其数量多、分布广、成本低,劳动密集大,可收纳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等特点,这些的企业存在,大大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对社会稳定起到很大作用。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走上了自主发展道路,今天的中小企业很可能成为将来的大企业。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支撑作用。中小企业发展了,有利于大企业进行合理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使大企业更好地发挥优势,专门从事规模较大的生产。 三、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务管理是整个企业管理的核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中小企业因为各种因素而导致他们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在财务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缺乏国家政策支持 国家政策支持主要是指各级政府的政策扶持、国家法律支持、资金支持。首先,缺乏政策和法律支持。其次,缺乏资金支持。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如融资、税收等政策倾向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受到行政干预,国家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担保的中介机构。中小企业的税费较多。 (二)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中小企业的性质是私营、个人企业,投资与经营往往都是一个人说了算,经营很随意,在内部管理上很多环节缺失,管理层一般也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整个企业缺乏正确的财务理念,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财务管理制度混乱 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一种情况,一些企业根本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或没有针对性的财务制度,造成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没有严格的制度遵循,也没有任何约束,这样很容易形成财务上的漏洞,后果可想而知;也有一些企业虽然也完善了相应的财务制度,但由于一些企业的构建基础是家族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有一定的血缘关系,造成制度的约束力不强,执行困难。还有一些企业,因为规模小,员工不多,内部结构单一,财务部门很多是一人多兼,会计核算制度形同虚设。 (四)融资能力差,资金匮乏 中小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其他借款和股权投资三种。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使其融资能力受到限制。 由于中小企业注册资金不多,实力不雄厚,可担保的不动产相对很少,因此其成功贷款的几率很低。中小企业借款能力也是有限的,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差、信誉低,一般不容易取得借款。中小企业取得股权投资的难度也较大,没有好的、收益稳定的项目很难吸引到资金。同时很多中小企业都处于成长发展时期,资金短缺问题成为其发展的瓶颈。 (五)盲目投资,缺乏战略性 在中小企业中,投资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部分。本文的投资广义上讲,是企业内部的资金投放和使用以及对企业外部的投资。这些企业在投资过程中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是管理决策者综合素质较低,缺乏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很多投资都是投资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决定的,很少去调查和收集数据,依赖科学的分析方法进行可行性分析,即使有少数企业会做可行性分析,但由于财务人员水平的限制,可行性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比较低,在投资决策时没有准确估算投资风险和收益的大小,未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太过盲目,造成投资失败。 二是很多中小企业稍微有了一些实力后,就盲目扩张,寻求新项目,没有全面考虑企业实力,大量资金不能及时回笼,造成投资失败。 四、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方式: (一)国家应加快相关政策的出台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相比于大型企业明显不足,国家应加快针对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确保中小企业稳步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小企业占到了95%以上,小企业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近50%。因此,近年来政府对中小企业也有所关注。例如,政府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但在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二)重视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意识 企业只有充分重视了财务管理,才能获得良好收益和健康快速的发展,管理者只有认识到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才会为企业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将财务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但中小企业因为自身条件的限制,很难吸引到高素质的人才,为了解决人才问题,中小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企业管理者要有革新思想,要提高对财务管理的观念转化,勇于突破家族式的管理思想与方法。不断地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与修养,尤其是提升在财务管理上的素质。 其次,努力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一方面重视现有企业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长期培训,严格执行《会计法》有关财会人员在职培训的规定,对会计人员进行适时知识更新,鼓励财务人员创新。另一方面择优录取一些专业人员,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对一个中小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制度与措施,才能是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具体如下: 第一,中小企业管理者要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保障规范各项财务操作。同时还要提高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为企业的顺利发展奠定坚实的财务基础。 第二,针对企业中有家族血缘关系的员工,阻碍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作为管理者一定要严格约束下属,绝对不能因为员工是自己的亲戚就放松原则,降低执行的标准,这对企业的危害是极其巨大的。 (四)扩大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 中小企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就是融资能力弱,所以,中小企业要想迅猛发展,必须想方设法获得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增加资金的来源,想法如下: 中小企业应该完善自身,积极解决贷款难问题。首先作为中小企业为了改变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诸多不信任和偏见,企业应该及时的向银行通报企业的经营状况,让银行对企业有十足的了解,加深印象。其次,应当努力争取现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支持。第三,企业要不断提高资信状况。第四,努力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 除此之外,中小企业融资应该采取多元化的方式,争取来自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有效促进企业发展。在目前体制下,中小企业融资有以下几个渠道: 1.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政府或民间设立的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的专项投资基金。在西方国家,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就是在风险投资的帮助下成长起来的。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性股权投资,与风险企业的企业家密切配合,一般不以分红为目的,而是在退出时以资本增值作为回报。尽管风险投资在我国从1985年起步至今孕育了十几年还处于创始阶段,我国多方面的体制因素导致了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缓慢,但是不可否认,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确实给予了很大的资金支持,促进了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2.国家资金。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和作用,财政大力支持,主要体现在国家财政直接拨款和国家对企业“税前还贷”或减免各种税款上。 除了以上几种融资渠道外,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融资渠道:金融租赁融资,典当融资,变卖闲置资产融资等。所以,对中小企业来说,融资渠道很多,关键在于能不能利用以及如何去利用的问题。 五、结论 总之,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应该清楚地意识到财务管理在整个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不断地完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将财务管理优化理念应用到企业经营中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研究 【摘要】本文主要在分析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所具有的经营特点基础之上,并且指出了当前中小企业在实施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比如融资渠道较窄,内部控制缺乏相关制度约束,还有会计基础比较薄弱等等,并且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改进意见,比如创造优良的政策以及服务环境,加强财务制度创新以及更加重视专业财务人员的培养等等。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不畅、资金不足。 当前我国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普遍创建了相对独立的、融资渠道比较多元化的融资体系,但是目前融资难依旧是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我国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办法以及经营机制,还有融资需求方面都和中小企业不相适应。从一方面来看,大部分的银行都是为了能够尽可能地降低放贷成本,并且降低放贷风险,因此,根本不愿意给经营规模较小,而且信息等级不高,尤其是资信较差的企业放贷。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大部分的中小企业由于融资时间比较急,而且融资频率也比较高,尤其是融资金额比较小等众多特点,再加上向银行贷款的手续非常繁琐等等原因,中小企业很难向银行获得贷款。 (二)内部控制制度缺失,财务控制薄弱。 我国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这类企业通常都是有单个个人或是少数几个人组织起来的,因此,在决策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而且针对财务管理方面的理论办法也是缺少了认识以及研究的,最终导致企业内部职业不分,出现了各种越权的情况,最终页造成了企业内部出现财务混乱的情况,再加上中小企业财务监管不力,出现各类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后。 大部分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都还是停留在较为传统的管理模式之下的,虽然购买了电脑,但是也只是作为摆设放置在办公室内,根本没有发挥出其功用,根本没有利用相关财务软件来创建微机网络,更做不到把所有业务方面的信息进行对比,无法做出比较正确的预测以及决策。此外,因为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内部以及外部存在各种限制导致企业很难运用比较科学的、合理的分析工具对此加强财务管理,主要的原因在于:第一,中小企业缺乏管理资源,很多经营人员都是没有经受过专业训练的,无法适用财务分析工具进行财务分析;第二,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其组织结构比较简单,而且管理行为非常不清晰,大部分的管理人员都只是在应付日常需要处理的事务,根本没有过多的时间利用分析技术;第三,利用贴现技术进行分析需要支付太高的成本;第四,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关心的是起生存问题,因此很少在财务管理方面下功夫。 表1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内容 二、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相关法规的建设。 可以创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会,主要包含了特定用途基金以及担保基金,还有互助基金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等等。这部分的资金来源主要应该由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出资,还可以是各个中小企业出资会费,并且是管理方面采取的是基金封闭式管理,用这部分资金来支持中小企业未来发展。全面贯彻《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思想,积极引导我国中小企业加强信用观念,不断改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 (二)进行财务制度创新,强化资金管理。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创新财务制度主要包含了对财务治理以及财务控制这两个比较重要的方面的创新。对于企业管理人员而言,应该兼顾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并且还应该让这一关键性资源的所有管理人员都参与到企业财务治理当中去,不断创新激励以及约束机制,进而为我国中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多的专业化资源。创建全范围的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体系,比如预算管理以及财务结算等等。 (三)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职业教育。 中小企业应该重视对财会人才的培养以及激励,并且还要要求所有的财会人员都应该熟悉以及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应该做到遵纪守法,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尤其是要注意对财会人员个人素质的提升,主要包含了创新意识以及创造能力,还有创新精神等等。企业内部的所有财会人员都应该树立较强的理财观念,比如竞争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还有负债观念以及盈利观念等等。为企业财会人员创建良好的激励制度,不断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总结 虽然中小企业人员在选用人员上多依赖血缘关系,但是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债权人之间依然形成了企业的财务和经济关系,为此企业必须建立为防止经营管理者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形成的财务风险办法。在企业内部建立相互监督评价以及企业上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信息沟通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其职权客观、独立、公正、负责对企业经营者行为、业绩监督考核,对企业投资者负责。在企业外部监督上,可以不定期的聘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加强审计监督,发现问题。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 目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加强,经济结构也在不断变化调整,中小企业也因此遇到了大好的发展机遇。本文通过对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讨论,针对这些问题,中小企业更加应该重视财务管理的指导作用、努力寻找多种融资渠道、提高营运资产附加值,加强财务控制环节让我国中小企业走上继续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财务环境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般的商业企业的规模普遍很小,但是相比而言,工业企业在结构比较全面合理的情况下模式也比较大,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当使用工业企业的数据来对企业的管理水平做出一个详细的解读。以湖南省为例,通过以下表格可以清楚地看到2012年、2011年,201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 从以上数据可以清晰的看到由于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不管是企业数量方面,还是工业增加值方面,还是就业人数方面,中小企业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且呈继续上什的趋势。所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 二、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政策支持不够 国家政策的目的是在旨在对我国中央和地方以法律和资金方式进行不同程度的扶持。但是我国以国有企业为主的情况就决定了我国政府政策主要是保证我国国有企业以及大型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对我们的中小企业则是有一定的忽视。中小企业的这种情况主要有三方面的体现,一是缺乏政策支持和法律指引。二是融资渠道相对狭窄,政府的税收政策也比较保守。三是承担政府摊派的其他费用比较多。 (二)财务管理意识落后 以中小企业目前的管理模式来说,是基本达不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这一要求的,这往往会让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就直接被企业所忽视。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基本都是以投资者和经营者为同一人的模式存在的,如果投资者不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知识,就无法给企业做出合理正确的财务风险评估以及对策,甚至还可能因为没有及时预计财务风险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三、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目前,中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措施。近年来,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且出台了政策来扶持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些政策和措施已经成功的帮助了中小企业继续发展,但笔者认为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支持力度:①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解决问题的政府机构。为了保证中小企业能够一直发展下去,政府应该成立相对应的服务机构,如可以在中小企业创业初期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定期提供员工各种技能培训等服务。②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政府要创造企业良好的形象,吸引各方面人才为企业所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二)完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服务 我国的各级金融机构应该改变对中小企业的偏见,同时更应该为中小企业提供合适的金融服务。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制。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帮助解决我国中小企业不会因为融资难而面临破产的情况。但信用担保不一定完全可以保证没有风险,首先,这就需要金融机构根据担保业务的增长来增加中小企业的担保资金;其次,要对担保企业有所选择,没有必要对所有的中小企业都要求提供担保,我认为如果某些企业只是因为特殊情况而导致临时缺少资金无法周转,导致的无法银行的担保条件时,担保机构也可以为其提供担保帮助企业能度过难关;再次,金融机构要有控制担保风险的意识,因为有些企业可能会有道德风险的存在,担保机构如果提前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风险,从而减轻风险发生的概率。最后,政府应减少干涉,有些担保机构的资金来自财政,因此地方政府或许有意或无意都有可能进行行政干涉。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论文:“后经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 【摘要】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后经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将面临更加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虽然我国现有的中小企业群体数量庞大,但由于其普遍存在的经营规模小、管理模式集权化与传统化、片面追求短期效益等问题导致企业内部财务管理问题一直不容乐观。本文通过研究“后经济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升财务管理战略地位、加强专业化财务管理团队建设、建立现代化财务管理模式、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和政府政策支持等五个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问题 路径 一 引言 目前国内外对于中小企业的定义并未达成一致的说法,一般是指企业的人员规模、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与同行竞争者相比都比较小的企业。2011年我国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对我国中小企业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以工业企业为例,从业人员数100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到42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1%。 200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从中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然而,在“后经济危机时代”,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则关系着企业的长期的生存发展。财务管理管理状况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它将直接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片面追求短期效益等问题的存在使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问题一直不容乐观。如何更好地改善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已然成为企业实现长期快速发展需解决的的关键问题。 二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与问题 1.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目前现状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所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就内部而言,不少中小企业单一追求短期利润和市场份额,忽视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在企业中的战略地位,没有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大作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粗放、无序,会计核算能力薄弱,管理水平低及管理成本高等现象普遍存在。此外,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缺乏自身的独立性,更多地使服从于企业“老板”。就外部而言,虽然政府已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是政策支持力度远不及大型企业,如融资难一直是中小企业的“心病”,它间接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无法完善,然而政府现有的政策却无法合理有效地解决此问题。并且地方政府对于中小企业财务短期化也有一定的影响。在“后经济危机时代”背景下,提升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是缩小我国中小企业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增强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实现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关键所在。 2.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财务管理在企业战略规划中所处地位不高。对于我国中小企业而言,财务管理在企业整个发展战略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中小企业中有较多的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往往表现出较强的“集权”特征,企业经营者是即是公司战略的决策者,又是公司财务管理的统筹者。虽然公司经营者具有较强的领导力,但是他们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缺乏深刻认识,往往单纯地以公司利润为导向进行决策投资,从而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的长期发展,无法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与此同时,财务管理者本身缺乏市场信息收集的参与行为,无法结合市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决策意见,这也是财务管理的作用被弱化的重要要原因之一。因此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和企业的“集权化”的管理结构导致财务管理在企业战略中的地位不高。 第二,缺乏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我国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财会制度不健全。很多中小企业缺乏一个完整的财会制度,无论是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还是财务的处理程序都比较混乱。一般大型企业都会制定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有利于整个公司的统筹规划发展,而中小企业的“草根式”财务管理往往会限制企业的壮大与长期发展。也有学者提出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还包括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指出政府政策的制定和相关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够是导致了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不健全式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已成为一个普遍且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三,企业资产管理缺乏规划,资金周转利用率不高。目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存在着资产管理混乱,缺乏科学管理规划的问题,表现突出为流动资金管理混乱,资金呆滞现象普遍、资金回收困难等问题。中小企业对资金的使用缺乏合理的规划,往往会导致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会导致造成现金闲置,使企业资金无法参与流动周转;另一方面是会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困境,使企业在需要大量现金支出时出现资金短缺的状况。此外,由于缺乏合理的资金规划,很多中小企业往往出现月末存货占用大比重资金的问题,从而造成了企业资金呆滞,使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企业的业务发展。此外,由于中小企业缺乏一个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很多产品销售出去后未能及时回收账款,往往只能靠财务人员电话催款,应收账款周转缓慢。以上情况表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资产管理缺乏一个科学的规划,资金周转利用率不高。 第四,企业财务部门“会计”职能大于“财务管理”职能。我国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缺乏一个专业的财务管理团队,所设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更多的是履行“会计”职能而非“财务管理”职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财务部门人员没有真正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是按照收集的材料进行简单的财务上的记账行为,而财务管理中的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职能却没有真正体现出来。于此同时,很多中小企业的财务部门还需处理公司日常性的行政性的工作,这导致财务部门的职责不明晰,财务人员的精力分散,使得财务管理更加不专业,仅停留在“记账”这一简单会计行为上。因此,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仍停留于“会计”职能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现状。 第五,投资能力薄弱,缺乏风险意识。受企业规模和“集权”化管理结构的限制,我国中小企业投资判断能力较为薄弱,缺乏对投资风险的控制力。有学者通过调查问卷方式对中小企业财务问题进行研究,发现39.2%的被调研企业认为企业投资能力薄弱。目前,不少中小企业的决策权集中于企业的创立者,使企业的战略和投资受个人意志的主导,因而有时会因经营者自身的投资风险意识薄弱或者投资判断盲目而给企业的投资带来较大的风险。此外,由于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比较匮乏,再加上融资难,使得其投资能力比大型公司相比较为薄弱,这也限制了企业的壮大和成长。因此,投资能力薄弱也制约了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 第六,企业融资困难,政策支持力度不足。融资对于中小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而融资难一直是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拦路虎”,它已成为“后经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并且缺乏足够的抵押资产、正规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业绩,从而导致金融系统不愿也不敢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即使提供,也总是提出比较苛刻的附加条件,这使中小企业常常出现“钱荒”的现象。同时,我国银行业还是以国有垄断企业为主,这并不利于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近年来,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但是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以“重灾区”――温州的中小企业为例,新的“国家金融试验区”方案的出台效果还有待时间考验。因此,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解决路径 1.提升财务管理在企业战略中地位 目前,财务管理在中小企业中的战略性地位普遍不高,追其根源在于企业经营者财务管理意识薄弱,传统的经营理念主导着企业的发展。然而在“后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财务管理应当成为企业国际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5年时间,“观念革命”是企业生存和长期持续发展的基础,中小企业经营者应该提高财务管理的自觉性,打破传统的运作模式,积极引进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模式,加大对人才的投资和培养力度,建立专业化的财务管理团队。鉴于此,政府应该发挥政府职能,扮演好支持者的角色,定期性地组织以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为课题的研讨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普及财务管理的知识,提高财务管理在中小企业经营者心中的地位。于此同时,中小企业经营者应主动学习财务管理理念与相关知识,可选择进入高校进修以增强自身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财务管理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提高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战略性地位,以更好应对经济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2.建设专业化财务管理团队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如何发展归根结底还是依赖于财务管理团队的专业化水平。目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团队的专业化水平仍然比较弱,并且很多企业并没有形成一个专业化的财务管理团队,财务管理人员只是以 “记账”方式简单地运作着整个企业的财务。构建专业化的财务管理团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提升财务管理部门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其责任感。这是对一个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最基本的素质要求,唯有达到这个要求才能使其对公司的发展壮大做成积极贡献;二是积极引进专业化财务管理人才,实施新的财务管理措施,从而打破中小企业原先陈旧的财务管理模式,带动整个财务管理的建设。三是对现有的财务人员进行现代化财务管理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财务管理团队的专业化水平。人才的建设无论对于财务管理部门的发展还是对整个企业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专业化的财务管理团队的构建是一项紧急且重要的任务。 3.建立适用于我国中小企业的现代化财务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并没有一套适用于中小企业的现代化财务管理制度模式,现有的运作模式是传统的僵化模式,因此必须建立一套适用于我国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来支持企业的发展。首先,应该建立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制度。任何好的管理模式都是建立在一个完善的制度之上的,而我国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随意性比较大,个人意愿往往左右着财务的规范性行为,这样对于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十分不利;其次,应加强对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监控。现在多少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大权是掌控在企业经营者手中的,而企业经营者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有限,并且对财务的利用随意性较大,无论是项目的投资还是资金的流转都是由经营者所决定,并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这会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发展受限于企业的经营者。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模式,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担保体系 资金是企业的血脉,如果企业融资出现问题,那必然会导致企业运作瘫痪,甚至致使企业走向倒闭。经济危机所产生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企业资金进入紧张状态,从温州中小企业“钱荒”就可见一斑。因此,必须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寻找新鲜血液。有学者提出政府可以建立一个中小企业的专项基金,这个基金的资金来源是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的入会费用等,从而为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问题时提供担保,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笔者认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于银行业对于中小企业贷款要求苛刻,导致正常的融资渠道出现阻碍。因此,政府需要从政策上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并且建立一个比较稳定的担保体系,让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有可靠的后盾。 5.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利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良性发展的政策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虽然我国已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如《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但是却没有提出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政府可以立法的手段来规范化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发展,定期地检查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化情况,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在制定法律法规的同时,政府还应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鼓励和优惠政策。此外,还应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近年来,我国虽然已一系列政策,但是政策的落实情况可却普遍不乐观。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一个中小企业反馈监督机制,来保障政策的积极落实。建设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提供经济的财务管理政策支持,将会成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将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在“后经济危机时代”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推助力。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应用 金融投资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利于企业筹集资金,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同时也能够帮助企业领导作出正确的决策。本文首先对金融投资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作用进行了分析,其次对应用策略进行了探讨,仅供参考交流使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为了能够在企业面临困境时,及时解决问题,企业领导者需要采取合理有效的管理对策,而金融投资管理必不可少。金融投资管理虽然并不能解决企业潜在或正在面临的所有问题,但是却可以引导企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一、金融投资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1.企业经营发展期间,资金是不可缺失的重要因素,没有充足的资金,企业经营势必会遇到各种问题,因此能够筹集到大量的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正常情况下,企业有3个途径可以得到资金,第一个是自己发展过程中积累的资金;第二是通过银行贷款筹集资金;第三通过负债的形式来完成融资。企业融资最为重要的方式的途径就是股票,因此企业领导者对股票要有非常详细的了解,比如了解股票发行的特点与管理机制等。从中可以发现,融资管理能够帮助企业顺利集资,实现发展。 2.企业所进行的每一次投资,都会选择不同的方式,比如买卖股票、信托,虽然这是一种投资行为,但是却也是一种融资,如果不进行良好的融资管理,企业投资也可能会归于失败,因此金融投资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十分关键,也十分必要。 3.企业长久发展的实现,既要企业自我付出,还需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借助外界因素,同时还需要按照我国规定的金融管理条例进行规范经营,合理高效的利用资金。而要做上述这些,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必不可少,也正是因为如此,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可能缺少金融投资管理。 二、企业经营管理中金融投资管理的应用措施 1.具备金融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自我金融管理体制。 企业金融投资管理主要包括企业投资规则管理、投资结构管理、投资内容管理等。无论那一项内容都涉及到风险,如果不加以预防,风险就会成为现实,使得企业陷入发展困境。为此,企业有必要建立健全自我金融管理体制,树立风险意识,这样即便风险来临,也不会使得企业无法解决。 2.加强人员建设,与此同时明确企业金融投资方向。 企业投资过程中,资金尽管是最重要的因素,但是除此之外,管理人才也十分重要。毫不夸张的说,企业发展的根本就是人才,要想保证企业每一次投资决策都正确,投资管理人才必不可少。为此,企业必须加强人员建设,吸引专业素质的投资管理人才,同时还对员工进行投资方面的培训,以此保证投资管理员工能够胜任资金的工作岗位,帮助企业领导者作出每一次正确的决策,形成企业的投资方向,这样企业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才能够保持稳步发展。 3.重视预算编制工作。 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主要是与企业预算管理是否优良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企业预算编制工作也关系到企业绩效,因此企业必须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以便能够为金融投资管理提供基础条件。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可以从如下方面入手:第一,企业开始新一期的预算之前,预算管理人员要做好大量的前期工作,比如取证,调查等,以便能够为预算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第二,企业预算一旦决定,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即便变更也要有合理有效的变更数据,按照统计数据依照有关程序展开变更,以便能够保证预算编制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拥有一定的制约力,使得企业融资管理更具科学性;第三,企业领导必须严厉惩罚虚假预算的部门,无论是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预算结果错误,领导者都不能姑息。 4.采用ERP系统进行企业金融投资管理。 现代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尤其是金融投资管理,通常都会选择应用ERP系统,该系统既能够使得金融管理更趋合理性,同时也能够帮助人力资源管理更趋科学性,使得人力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ERP系统与其他系统相比,更具标准性,领导通过ERP系统既能够了解到在企业现有资金的流通情况,同时也能够了解到企业产品销售情况以及企业在市场中所具有的优势与劣势,以此帮助企业领导作出合理有效的决策。另外,ERP系统的应用,可以实现管理者的远程调控,即便管理者在异地也能够进行管理。ERP系统应用于企业中,还可以实现驻外管理人才跨地域管理企业的经营状况,实时沟通企业经营信息,增加企业通过精细化管理后的企业金融管理成果。只有保持信息的实时交流才可以使企业管理人员全面掌握企业运行情况,给企业提供全面、正确的实时信息。比如,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摒弃了传统的企业账务管理方法,应用了具有现代化技术的ERP企业财务管理方法。降低了由于人为因素而影响的企业精细化金融管理效果的实现。对于精细化管理软件,企业还要及时更新软件,还要以此基础进行研究企业金融管理软件,提升企业金融软件的信息化、办公自动化。 5.评定企业信用。 当企业在进行交易时,需要将交易对象的详细情况调查清楚,根据交易方的企业运行状况、企业生产质量进行评定交易方的信用度、生产价值的盈利度,这也是企业的必需要求。减少企业风险,使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经营资金、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平稳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正确合理的利用金融投资管理,既能够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也能够促进企业向着更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企业借助金融投资管理会不断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引进大批优秀投资管理人才,以此保证企业面对困难能够游刃有余。 作者:郭一雄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教育中心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对策 一、固定资产具有的基本特性 (一)固定资产的回收期限较长 固定资产投入会变为一种回收期限较长的企业资产,通常来说资产的回收周期会达到几年甚至十几年,而最短的资金回收周期也会在一年以上。然而,造成上述现象是因为企业固定资产的投入数量过大,而这部分资金在企业的日常运转过程中会占到较大的比例。另一方面来说,企业的固定资产通常是以计提折旧的方法完成价值的评估的,而这种方式会将固定资产核算入成本之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回收期限的增加。基于上述分析,在实际的固定资产策略制定中,必须对整个项目进行仔细认真地分析,只有完成推论之后才能够决定是否进行固定资产的投资。 (二)流动性差是固定资产的基本性质 在企业的所有资产之中,流动性最差的就是企业的固定资产。这部分资产缺乏基本的变现能力,并且在实际的固定资产售出过程中,企业需要付出一定数量且根本不可能再收回的投资作为代价。对于企业来说,对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有两种,即闲置或者产生实际损失,在两种因素的限制下,固定资产在投资过程中具有不可逆性。 (三)固定资产投资次数极少 由于固定资产的难回收性,致使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现象逐渐减少,往往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才会进行一次。因此,在投资之前必须制定详尽的计划,保证所有的资金投入能够发挥价值。 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投资缺乏有效的整体规划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当前,很多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投资管理认识不到位,规划企业的战略目标时,不重视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投资,致使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缺乏经营目标。在实际操作中,容易过多偏重短期经济利益,缺乏对于风险控制的科学管理,影响长期效益。产生该种现象的原因是:第一,企业整体战略管理存在缺陷;第二,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中缺乏有效的整体规划。 (二)专业技术储备不足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作涉及研发、制造、信息化管理、财务、报关、设备选型、建安工程、节能环保等众多专业。由于对行业发展的方向不清晰、政策制度了解不深入、投 资需求梳理分析不足,先进技术应用掌握不全面,投资风险预见性不足等原因,使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存在盲目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方案反复调整、建设投资超概算、建设周期超期现象的出现,将严重影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按期竣工验收工作的开展。非理性、不科学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但不能提升企业的收益,还会使固定资产折旧系数变大,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会使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降低企业的利润。 (三)投资建设过程管控不规范 国家及各主管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计划管理、招投标管理、建安工程现场管理、项目调整审批、财务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制定了完整的管理制度,随着审计监察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过程的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避免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违规操作事件的发生,保证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急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机制。 (四)融资渠道有限,建设资金压力大 企业投资资金主要包括贷款、自有资金、国家拨款等。近几年来,较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享受了国家的财政支持,但贷款、自有资金仍然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企业的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于收益留存,由于外部市场、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的收益难以准确预测。如果企业资金紧张、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资金筹集难度将会非常大,必将影响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开展。 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改善 (一)统筹考虑,做好长期顶层策划工作 第一,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应当加强企业战略目标的制定,只有企业树立起科学的管理意识,并且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以战略管理的方式完成企业的管理,才能够有效保障企业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处于一个正确的位置之上。第二,加强战略和企业风险以及所能获得的效能之间的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只有依赖于牢固的战略意识才能够在企业发展需求、风险控制、企业效益追求之间找寻平衡点。在平衡点的寻找过程中以战略思想为第一出发点,将眼光放长远,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统筹管理,将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妥善解决。 (二)借助内外部资源,为投资决策把关 第一,为保障投资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应按照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建设涉及的各专业具备的能力、存在的问题及与行业竞争者之间的差距,掌握先进研制工艺技术,深入论证,不断细化建设方案,降低投资风险。第二,建立项目储备库,并开展前期投资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实现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并为后续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第三,组建企业内部专家团队,解决资产投资项目中遇到的难题,为项目建设提供扎实的理论依据,借助外部专业资质力量,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对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工作进行预评估,减少经济损失。 (三)完善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并结合以往项目建设经验,不断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及比价采购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等制度,使项目管理有法可依,保障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按照合理投资、科学规范、长期效益的管理目标,重点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及建安工程管理,确保投资项目建设规范,为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条件保障。 (四)加强市场投资环境分析,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集建设资金 1、分析投资微观环境 市场投资的微观环境与企业的发展和项目投资密切相关,包括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企业自身所掌握的技术、地理环境、基础设施以及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等。基于上述分析,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对于影响项目发展素进行调查和分析。缺乏足够的市场调研是影响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失败的重要因素。缺乏足够的市场调研可能会造成企业资金投入出现阻碍。 2、分析投资的宏观环境 固定资产投资是一种受宏观环境影响而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上述几种因素是影响企业项目生存以及发展的基本要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有紧紧跟随经济发展的趋势,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当满足上述因素时,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所有困难和障碍都能够克服。比如,在法律保护和宗教文化允许的项目建设方面,企业应当加强和外界投资之间的联系,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3、抓住机遇,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十二五”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平稳较快增长,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保障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有序开展,企业应抓住国家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机遇,围绕国家“调结构、增能力、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借助区域经济圈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加强与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沟通和联系,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缓解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压力。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固定资产作为企业资产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有着较大的影响。所以,企业要认真分析自身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的管理力度,并对固定资产的投资管理机制进行完善,认真分析市场环境,确定合理的投资方向,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作者:蓝勇 单位: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对策 一、企业年金特点及概念 企业年金指员工与企业在依据法律参与养老保险基础之上,自愿设立补充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企业年金的投资原则与性质跟基本的养老保险不一样,工具和投资领域也有所不同。基本的养老保险在投资上强调的是保障安全,而企业年金只是对基本的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只有拥有好的收益,才可以吸引到更多的职工与企业参加到企业的年金计划,也就决定了我国企业的年金投资一定要同时兼顾安全性与收益性,这就使得企业的年金投资相对于养老保险的投资来说,所涉及的领域更宽广,工具也相对较多,其面临的各种投资策略也会更加复杂。 二、企业年金投资的管理现状 (一)企业年金覆盖率虽低、但发展迅速 近些年来,国内设有年金的相关企业也呈上升趋势发展,其中参与计划的员工不断增多,资金的投入量也加大。企业的年金增长速度非常快,可是年金企业的覆盖率却和企业年金投资的发展速度不符,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只是一小部分,导致企业年金投资的发展速度和企业年金投资的覆盖率产生矛盾,以至于给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造成了许多阻碍。 (二)企业年金投资监管不善 就当前来看,国内企业设立的年金投资管理还处于起始阶段,许多方面存在着不足与缺陷。通常国内企业的年金都是由经办机构来承担,利用政府的监管机构来实施管理的一种单一的管理模式。这样的管理模式致使我国企业年金管理的力度较弱。此外,有监管能力的信用的评级单位、律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等,也发挥不了监管的作用。 (三)我国企业年金在地区的发展达不到平衡 由于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我国企业的年金发展呈现出区域不平衡的现状。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如厦门、上海等沿海城市,经济的发展水平就比较高,企业年金投资的管理制度发展就比较迅速。但如果在一些偏僻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企业没有充裕的资金用来进行年金的管理与投资,以至于企业参保的年金比例较低,企业基金的规模也不大,更甚于在比较落后的地方企业不会设立企业的年金。 三、我国的企业年金投资的管理策略 (一)企业要对年金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完善与建立跟企业的年金制度有关的法规及法律系统,使企业年金法律的地位可以得到明确,同时制定相关的对投资管理进行解决的措施。监管与限制都需要在企业基金的管理机构里进行,尤其在比例、条件、投资方向等方面都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还要对资金风险的补偿机构进行完善。在企业投资的管理人与投资企业之间可以互相宣传教育与学习,让投资的管理人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年金管理投资体系的有关知识和掌握企业操作规范,尽可能避免与减少因为不合理的操作而致使受益人的风险投资提高。此外,尽可能制定更好的优惠税收政策,在企业的年金投资的收益上给予延迟税收或是税收减免,防止因为企业的年金短期的逐利行为对资本市场制成了冲击。 (二)企业要对投资的管理人采取监管 首先要建立一个风险的控制流程,在投资方面要控制好风险,并做好事前的预防,再建立好相互对应的监管体系。例如,企业的管理机构中内部的监察部门可以通过对投资资料进行检查,全面、实时的对投资相关部门的业务实施监控,不定期或定期的检查,还要出具对应的反馈书面报告。其次,投资的管理机构必须要对部分投资的物品制定一个相对应的限制,可以更有效对介入的关联或是内幕交易采取防止措施。最后要对事后的信息进行反馈,企业的管理机构应该建立并且严格地执行有关监控报告,让内部的监察部门跟踪投资进展状况,编制相应的监控报告,便于及时的进行业绩考核与评估。 (三)企业要尽可能发展年金投资的渠道 为了使企业的年金实现增值和保值,首先就要把安全性作为前提,把拓展作为投资的渠道,使收益得到提高。在证券的市场上,合理的对证券市场的结构品种进行调整,使市场在合理的搭配下得到更好的收益。还要重视金融的衍生产品的创新与开发,引入到期货市场,使股票在现货市场的竞争力得到提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指数基金进行发展,可以作为企业的年金投资的有效投资策略,更有效的减少管理的成本与风险。尤其在通货膨胀期间,适当的对国家的基础设施与不动产进行投资;也可以在经济一体化的前提下,适当的进行海外的投资。 (四)企业要大力培养比较专业的管理投资机构 企业的年金投资管理与其他开放方式的基金不一样,年金管理的机构一定要有专业投资资格。自从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的管理机构也逐渐得到更好的发展,一些专业人才与机构不断的从国外引进来。通过国外投资银行或是基金经理参加中国养老金的管理,从而对企业的年金资产采取规范化投资运营,可以提高基金管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还可以更好的促进我国基金企业的进步与发展。 四、结束语 我国企业年金管理制度还在起步时期,发展的时候还很短,所以存在很多的不足和缺点,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目前工作的重心是对企业年金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同时制定相关的有效措施即合理的建议,随着企业的年金制度发展与不断完善,相信我国企业的年金投资将会取得更好的发展,进而带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作者:赵飞 单位:平安信托基础产业投资事业部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论文 一、我国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现存的问题 随着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投资体制逐渐显现出一些与市场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1.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长期以来,每当国家颁布一系列的产业提振规划时,由于不能正确看待和处理自身发展定位与产业发展规划的匹配,企业集聚上马新项目,最终导致个别行业迅速陷入产能过剩危机。企业在项目投产后,预期效益不佳,投资难以收回,承担起巨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在行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发展后劲严重不足。而在防止重复建设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目前我国也还主要依赖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忽视了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 2.市场应变能力不足。 由于肩负的特殊使命,国有企业以往的投资行为一般都是自主性投资占多,受市场变化的影响并不会太大。即使是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国有企业依然在资源配置上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条件,对当前的市场发展和技术革新方向、愈演愈烈的市场竞争态势认识不够,尤其是对自身技术水平与国际一流水平之间的差距认识不足,往往使得对投资的判断与实际情况相比容易出现较大偏差,具有明显的主观意识。 3.投资审批效率不高。 效率问题是国有企业饱受争议的话题之一。从项目发起到项目真正得以批复实施,层层上报,层层审批,行政管理思维仍是影响国有企业管理效率提升的羁绊。尤其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推进,形成了诸多的多主业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的大企业集团。若仍延续过去主业单一、公司结构相对简单时期的管控模式,势必造成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降低,增加管理内耗。 4.投资实现方式仍较单一。 主要还是采取国有资本直接投资、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 二、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深化改革的有关建议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深化改革的目标是要使得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充分体现和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提高投资审批和管理效率,增加有效投资,减少无效投资,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和放大作用,进而推动国有企业整体改革。 1.坚持战略引领,加强顶层设计。 发展战略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全局性谋划,投资规划是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应当坚持战略引领作用,围绕自身发展的优势条件,正确把握企业发展与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关系,准确定位未来一段时期内投资的重点,科学合理地建立投资项目库和投资规划,做好投资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 2.强化市场研究,提升应变能力。 市场风险是竞争性行业经常遇到的重要风险。项目目标产品的市场容量、竞争态势、价格趋势等市场因素对投资项目的目标定位有直接影响,是决定投资成功与否的基础。遵循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经营发展的普遍规律,要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必须要突破原有思维定式和传统观念的束缚,不断强化市场研究,准确把握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和技术革新方向,客观公正地做出投资决策,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从源头上抓起,提升市场应变能力。 3.优化投资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在大企业集团模式下,国有企业投资管理一是需要重新梳理和优化现行的管理流程,可按照投资分类和投资额度给予子公司一定的决策授权,适当的“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二是要把握投资管理过程的关键环节,突出强化项目论证与评估;三是逐渐转变与投资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能,向服务型、高效能职能部门转变。 4.创新投资实现方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 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和放大作用,积极探索利用外部资本,推动股权多元化。可以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引进外部资本,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融资能力,加快产业发展,形成机制灵活、股权结构合理的现代企业产权结构。 作者:安衡 王文良 单位: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论文 一、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现状 1.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及其发展。 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二支柱,是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以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为目的,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也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或职业年金。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改革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的。1986年我国政府就开始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探索,并于1991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提出建立企业年金的前身――补充养老保险。1995年劳动部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行了初步规定。2000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明确了年金的市场化管理这一政策要点,此后企业年金开始逐步发展。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确立了建立企业年金的主要规则。2013年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为企业年金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2014年国务院正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至此,我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从制度上实现了覆盖全体劳动者的目标。 2.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特殊性。 2004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的第十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明确了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采取缴费确定型(definedcontribution,DC)模式。在这种模式的运行中,职工的退休收入取决于退休前的缴费额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因此,在缴费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企业年金基金是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企业和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缴费,即企业年金基金本金;二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而形成的收益。企业年金基金实质上是商业基金的一种,与证券投资基金相类似,但是由于年金基金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这一特点,其投资原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根据其特性加强投资管理。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在预测未来时期企业年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时期内维持收支平衡的总平均缴费率,并将基金积累需求分摊到计划参与职工的整个工作期,使在职职工把一部分劳动收入积累起来,并在职工退休后,用基金积累兑现当初的企业年金承诺。因此,计划参与职工在工作期间的缴费积累就会形成具有长期稳定性的储备基金。但在企业年金基金的累积期间,由于金融市场上各种风险的存在,必须要求企业年金基金进行投资运营,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让企业职工“老有所养”。 3.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及投资管理现状。 随着企业年金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社保机构、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逐渐参与到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中来。2004年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及2011年修订出台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为规范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营与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特别是明确了企业年金基金可以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营。目前,我国使用的企业年金投资工具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1年公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47条规定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从年金基金的规模来看,自2000年以来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博时基金的数据显示,在2000年底,中国只有16000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560万人参加,但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已经积累了191亿美元。至2009年底,我国已有超过33,500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与人数达到1179万人,基金规模为2533.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226.18%,年均增长率33.27%,远远高于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速度。人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30日,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管理的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为72171个,参加职工2210.46万人,积累基金7092.39亿元,投资管理机构实际投资运作的企业年金基金金额为6855.99亿元,投资组合数为2689个。2014年三季度以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累计收益额为368.24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2.46%,累计收益率为6.01%。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增长迅速,其投资管理体制正在逐步健全。 二、我国现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年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企业年金在我国开始运作已有十余年,但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却仍未完善。例如,我国法律法规中缺乏对自我投资的限制。目前我国企业年金运作模式基本上分为三个部分,即企业自行管理、社保机构经办和保险公司经办,在这三部分中都会涉及到自我投资的问题,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除了规定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以及各种投资工具在投资组合中所占的最大比例外,并未限制企业年金的自我投资,即并没有对养老金投资于购买基金缴费人(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和债券进行限制。而对企业年金的自我投资不加约束,一旦该企业经营发生危机,将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年金资产的安全性。 2.企业年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年金基金的投资过程中必须有由受托的投资管理机构提供的,作为风险补偿的风险准备金。但是风险准备金毕竟有限,从国际经验来看,我们还可以考虑由企业年金理事会或受托人在企业年金年度投资实现收益高于最低投资回报率时,从高出的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形成盈余准备金。当风险发生,企业年金实际回报率低于最低投资回报率时,可以先用盈余准备金进行弥补,再用风险准备金弥补。 3.企业年金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涉及到财政、税务、劳动社会保障以及专业监管部门等多个监管部门,虽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些监管法规,但规定比较分散,不够统一,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部门,企业年金协同监管协调的机制还不健全,这就使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安全性得不到充分保障。同时,现阶段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风险分散主要是靠政策明确投资比例限制来完成的,这就使得风险分散机制缺乏灵活性,一旦出现政策性风险,风险分散机制必将难以迅速适应,导致投资风险的增加。 4.资本市场发展水平有限,投资工具可选范围狭窄。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市场机制不完善等种种原因,我国资本市场存量远远小于世界水平,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发育均落后于发达国家,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债券甚至落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因此,我国资本市场上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品种不多,缺乏有效的避险工具。发达的资本市场是企业年金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证。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营运选择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金融监管水平不高,证券监管部门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行政干预等各种原因,使得本来已经受限的投资渠道变得更为狭窄。 三、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方式改进探讨 1.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对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进行规范。 目前,我国还未建立完善的专门规范企业年金的法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市场的发展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则,不同的投资主体探索着不同的模式,市场存在无序状态。因此,我国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统一的政策和规定,从立法角度对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进行规范,给予企业年金明确的法律地位和实施办法,其中最重要的是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管理机构的资质条件、基金投资方向、比例限制以及基金投资监管等方面做出更为详细、严格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严格界定企业年金同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及其保障范围,确立企业年金的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等。同时,注重有关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配套立法。其次,在完善律法的基础上,还应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缺失与年金基金收益率低下是很多企业积极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巨大阻力,税惠政策的实施已经是刻不容缓。从国外实践来看,EET税制模式最为符合我国企业年金现状。第一,在企业年金缴纳时给予税收减免;第二,对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给予税收减免或延迟征税;第三,在受益人领取资金时征税,以规避税收漏洞问题的出现。目前这方面已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13年底实施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为企业年金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2.建立完整的企业年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 我国在《企业年金管理管理办法》中提出了企业年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的概念,它是真正意义上的由受托的投资管理机构提供的风险补偿,但在欧美等国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会被要求建立投资储备和盈余储备两种储备金,以防止重大风险的突然发生。因此,借鉴国外经验,我们可以建立同时包括盈余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的风险补偿机制。风险准备金由相当于基金管理资产1%的自有资本构成,盈余储备金则由基金一年的实际投资收益率超过所有的年金基金平均收益率的1.5或2个百分点以上的差额部分构成,是年金基金的资产,不属于基金管理公司。而当基金的年实际投资收益率低于所有的年金基金平均收益率的0.5到2个百分点以下时,基金管理公司首先要用盈余准备金弥补差额,如果不足,再用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弥补;如果仍然不足,则公司要被强制进行破产清算,由政府来弥补基金收益率的剩余差额,个人账户余额被转移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 3.加强投资管理人的监管,健全企业年金风险管理机制。 3.1事前预防,加强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 第一,由投资管理人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如基金管理公司一般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总体上对投资策略进行把握;第二,投资组合经理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根据研究部门提供的研究成果以及其自身对市场的分析判断,进行投资。投资组合原则上应由备选库选定的投资工具构建,超过此范围的也应由报请批准。 3.2事中监控,贯穿投资管理全过程。 第一,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的内部监察部门应实时、全面地对投资部门的投资业务进行监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出具书面反馈报告;第二,为防止操作风险,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内部应对一些投资品种做出限制,或者直接禁止;第三,借助一系列投资分析及风险控制软件,对投资风险做出定量化分析,做到对风险的提前规避。 3.3事后反馈,总结此前风险控制工作。 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建立并严格执行监控报告制度,由内部监察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跟踪投资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并编制监控报告,这一环节不仅保证了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的完整性,而且也可作为对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公司进行评估和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 4.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组合。 4.1逐步增加权益类产品的投资比例。 从国外企业年金投资经验来看,股票及基金投资是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率的重要途径。适当提高权益类产品在企业年金投资中的比例可以增强企业年金投资的盈利性。我国经济正在稳定快速发展,我国股市也在向理性,成熟的方向迈进,因此,可以逐步加大股票及基金等权益类产品的投资,使企业年金基金充分获取投资成熟市场带来的收益。 4.2投资不动产、国家基础设施等产业经济。 以我国目前经济形势来看,产业经济方兴未艾。一般来说,当经济周期发展到成熟阶段出现通货膨胀时,债券、存款方等投资会有贬值的风险,但产业投资会出现上涨空间。因此,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可在对宏观经济形势做出正确的判断的前提下,投资技术含量高、产业回报率较好、继续发展和有市场潜力的产业,追逐其中市场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效益好、有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以提高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收益率。 4.3适当进行海外投资。 现在是经济金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时代,在这个背景下,企业年金进行跨国投资是十分可行的。由于全球资本市场并不同方向发展,各国产业发展周期也不同,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暂时减缓可能在其它国家反应出来的相反的效应。因此将企业年金进行国外投资可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同时,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才刚刚起步,政府监管制度并不完善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的上下限做出严格规定。 作者:席悦 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论文 1企业年金的分类及比较 根据企业年金的积累与支付的方式来划分,企业年金可以分为两种基本形式,即待遇确定型计划以及缴费确定型计划。在选择企业年金类型时,要进行认真的分析与规划,因为年金的类型与员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直接影响了企业员工养老保障的形式和程度。对于企业自身来说,企业年金类型选择的正确合理与否,将会给企业财务风险、竞争能力及税收等方面带来深远的影响。待遇确定型计划的特点是企业为员工设立统一的账户,其总的费用依据多种因素进行相应的估算,而基金投资和运营的风险则由雇主来承担。影响到费用估算的因素很多,如员工工龄、投资回报、就业、死亡等等。通过分析可以知道,企业缴纳费用的多少可以作为评判企业养老基金投资质量的标准,雇主缴纳费用越高则投资质量越好。为保障养老保险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信托基金,使养老基金资产与企业资产相分离,进而建立相应的担保机构。与待遇确定性计划不同的是,缴费确定型计划是企业为员工设立私人账户,其费用则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缴费确定型计划充分体现了积累制度,只有多缴纳和多积累,退休后才能享受理想的保障。在这种形式下,员工对于企业年金的投资方式和组合可以自主选择,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同时,缴纳费用的多少决定了退休后养老金的金额,因此这种计划方式也使员工的自我资产保护意识获得提高。 2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现状 2.1企业年金发展迅速、覆盖率较低 近几年来,我国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参加计划的在职员工人数也有所上涨,资金投入量剧增。企业年金增长得十分迅速,而与之不相适应的则是其覆盖的企业数仅占我国企业总数的很小一部分。具体则体现在企业年金的快速发展与覆盖范围和参保人数偏小之间存在的矛盾。 2.2管理与监管力度问题 当前,我国的企业年金的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通常由各类企业年金经办机构承担,采用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的单一的监管模式。这就决定了其监管力度不够、单一化的现象较为严重,而具有监管作用的会计师及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单位等没能发挥其监督和管理的作用。 2.3企业年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激励机构和税收优惠政策缺乏 我国目前没有设立专门针对企业年金的单项法律法规,在企业年金新办法中也没有关于税制方面的新举措。 2.4企业年金各地区发展不平衡 当前,企业年金在我国的发展呈现不平衡的状态,并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在经济发达地区,如沿海城市,其经济水平较高,企业对于年金投资参保的比例和基金的规模也较高。而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一些内陆省份,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企业因此没有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年金的投资和管理,因此企业年金参保比例不高,基金规模较小,甚至一些落后地区并没有设立企业年金。 2.5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行模式 2.5.1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企业年金由社保机构经办,企业年金等同于社会保险。 通常来说,社保机构会将主要的资金存入银行,留下少量的资金用于国债的购买。还有一些社保机构则直接将资金交由专业的金融机构来进行投资和运营。 2.5.2企业年金由保险公司进行管理,企业年金等同于商业保险。 在这种运行模式下,年金设计方案的制订和保险产品的选择,都交由保险公司来策划和完成,年金的投资和管理也是由保险公司内部的资产管理部门来进行投资和运营。企业只需为员工购买团体养老年金保险。 2.5.3企业设立专门的部门进行企业年金的投资和管理。 这种投资运行模式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很少有企业具备投资的特长,主要的优势基本体现在生产和运营上,尤其是对于企业年金这类不具备成本和收益可行性的投资来说,很可能被企业所忽视,并出现企业年金被占用和挪用的现象。 3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对策 3.1对企业年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的不足进行完善,同时加强学习及宣传教育 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年金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企业年金的法律地位并制定相应的投资管理解决措施。对基金管理机构中的条件、投资方向、比例的限制和监管方面做出明文规定,完善资金风险补偿机构。在投资企业和投资管理人员中开展学习和宣传教育,使其了解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相关知识,掌握操作的规范,从而尽量减少和避免因不合理操作而导致的受益人投资风险的提高。 3.2对投资管理人进行监管 在投资方面要做好事前预防,控制风险。然后建立其相对应的投资管理监管体系。投资管理机构要对一些投资品做出相应的限制,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介入内幕交易或关联交易。 3.3拓展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发展其资本市场 为了实现企业年金的保值与增值,首先要以安全性为前提,拓展投资渠道,提高收益。要合理调整证券市场中的品种结构,使其搭配合理得到应有的收益。 4结束语 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因此存在着很多的缺点和不足,这些都在所难免。当前的工作重心则是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文章对此提出了一些建议,相信随着企业年金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我国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将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并带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作者:李鑫 单位:沈阳铁路局企业年金办公室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企业风险投资管理研究 摘要:在当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同时企业面临的投资风险也越来越大,所以需要对企业的投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尽可能把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投资风险管理不仅要求企业加强前期投资风险控制和管理,同时还要提高对风险和投资不确定性的认识,发挥投资风险管理的主动性,通过规划、组织以及实施、控制等管理活动来应对投资风险,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关键词:风险分类 投资管理 财务素质 多元化 在目前的企业战略管理中,各企业为了达到领先水平,都在努力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投资风险的管理影响着企业的发展速度。企业的投资管理环境指企业的客观活动对企业投资外部环境的作用,它是客观的。投资管理环境难以改变企业投资决策的外部约束,企业投资决策更难满足其环境要求和变化。 一、投资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一)企业相关领导风险控制意识薄弱,财务素质低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机制的设置是否完善,与企业最高管理层有无风险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最高管理者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无财务风险管理的专业技能,也不可能拥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机构。目前的企业投资越来越重要,市场竞争力受到投资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企业投资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投资风险管理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任何管理都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投资管理要求财务人员要有较高的数学知识、统计和分析知识以及数据处理能力,现在企业中的财务人员的素质根本达不到这个要求。 (二)投资管理水平不能迎合多元化的投资方式 对于任何一个媒体而言,其资源资本总是有限的,市场机会是无限的。分散资源资本的方法之一就是进行多元化的投资。在企业集团中,资本运作情况不良的集团,容易陷入困境,这种情况在媒体多元化投资中并不少见。当今社会,多元化经营已经成为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共同追求,多元化投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投资风险,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保证哪一个行业永远是“朝阳产业”。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任何投资都有风险,盲目的多元化投资也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金融风险。 (三)财务管理的局限性 企业财务预测信息只能尽可能地接近真实情况,但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事实的现状,所以财务风险的存在是由于投资管理的不可靠性决定的。在财务管理中采用不同的财务分析方法,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同的。决策者要确定哪种方法更科学、哪种选择更可行,这些选择决定了投资风险的高低。 (四)企业投资管理环境具有客观性 所有企业面临的投资环境,都是客观存在的,所以投资管理也就有一定的客观性。投资环境受到消费和市场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国际投资管理表现比较突出。要适应投资环境的客观性,投资者必须对准备投资的企业或项目进行考察和调查,对投资环境的利弊进行分析,发现良好的适合自身条件的投资项目。另外对国外投资也要加强关注程度,并且为自身创造良好的集资条件。一旦投资风险降低了,自然会吸引相关的投资者。 二、如何管理企业投资风险 (一)增强管理人员的风险控制意识 1.企业要认真研究相关投资政策 市场经济大环境变幻莫测,企业只有建立合理、高效的投资管理体系,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以市场为主体,不断开发新产品。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正常运行需要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为了维持合理性原则,企业进行利益分配时要考虑多方利益。激励机制的作用不能忽视。只有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才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有利于企业员工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2.加强经营管理,增强投资风险的防范意识 要降低投资风险,需要使企业管理者和投资管理者充分认识到财务风险的存在,要做好企业投资管理的各个方面。企业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必须有所提高,只有这样,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才能降低。 (二)灵活应对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变化 1.不断完善投资管理系统 财务管理环境不断变化,企业要提高适应性。增强对宏观环境的投资管理能力和投资应变能力,虽然有外部的企业,但是企业不能受到其他企业的影响,由于投资环境的变化,企业也要做出相应的改变。 2.改变防范投资风险管理的方法 企业想要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的变化,就要对宏观环境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把握事态的变化趋势,掌握变化的规律,根据总结的经验制定应急措施。同时财务管理政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管理方式的调整不是凭空产生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改变。只有提高企业投资管理环境的适应能力,才能降低投资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投资风险。 3.设置高效的投资管理机构 面对不确定的投资管理环境,企业配备高素质的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是必要的,还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加强,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有效进行,从而保持财务管理体制随着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投资管理者要明白,财务风险存在于投资管理的各个方面,而任何一部分管理工作中的失误都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因此财务管理者必须始终把投资风险的防范工作做好。 (三)利用闲散资金进行投资,保持企业健康运转 许多企业选择多元化的投资方式,这也是投资新时代的产物,一定程度上能够分散资金和风险,多样化的投资可以使不同的产品同时进行。然而现实中企业的闲置资金在不同的时间段也是不同的,企业闲置资金的确定要科学合理。如果企业部分资金的闲置时间较短,可以选择资金回收周期短的投资项目。还可以选择通知存款或短期质押式回购,不管哪种,唯一的共同点是尽可能地恢复资金,并能在短时间内收回资金,正常生产经营。如果空闲时间较长,可以选择一个较长的投资周期投资品种。 (四)建立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投资风险管理 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投资预警系统 早期预警建立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可行性原则,选定指标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以获得相关的统计信息,并能连续动态地进行比较;二是重要性原则,要选择对投资收益有重要影响的指标;三是敏感性原则,这一原则有利于反映变化的敏感投资项目运行状况。选定指标可以发生超前的实际投资项目的稳定性,指的是变化的预警指标,对不同国家的划分标准可以保持相对稳定;四是效率性原则,遵循效率性原则可以监测指标的选择。 2.建立“Z-Score”模型,完善预警系统 金融危机的发生存在着很大的可能性,所以企业对破产必须采取措施。Z模型并不是凭空建立的,与企业的流动性、企业盈利能力、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资产规模、企业偿债能力等都有一定的联系。企业的财务状况主要通过资产利用效率表现出来,这一模型的建立能够推动投资预警系统的完善。 (五)转移投资风险 金融保险投资风险转移是一种最常用的方法,是指投资者对保险公司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费,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来规避风险,以保证风险转移给他人。根据保险合同,一旦发生投资风险对企业造成影响,保险公司将承担被保险人所造成的损失,这样一来企业的投资风险就转移给了保险公司。非保险金融投资风险转移指的是使用不同的媒介、不同的方法,将风险转移到企业合作伙伴的投资上。非保险投资的风险转移是通过转移风险源或签订合同来实现的,同时,也是一种金融担保的一般非保险投资的风险转移。 (六)缩短投资期限降低风险 投资风险与投资期限成正比,投资期限越长的,风险也越大。所以相对于长期投资来说,短期投资是比较理想的投资选择。在选择投资证券时,应采取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在分析股票投资风险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采用β系数或资产定价模型的分析方法,来确定投资组合的风险系数,尽可能选择风险系数较低的投资。 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的意义 对企业投资风险进行管理,有利于企业资本资源的合理利用。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发展的初期,资源配置不够完善。分析、预防、控制投资风险,可以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并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周期,在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同时,实现资源效率的增长。分析预防和控制企业的投资风险,有利于企业产品的高科技发展和创新,并通过促进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实现企业成长的价值。投资活动是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风险投资,探索投资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对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是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有效的投资可以为企业带来收益,在企业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四、结束语 在投资过程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目前,关于企业投资风险管理的研究很多,投资风险分析以及防范已成为风险分析的重要内容之一,投资风险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支持。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已成为企业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可以用于指导投资实践。本文分析投资风险的原因,并探讨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的措施,对实现企业财务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避免投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应树立投资活动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引导企业将各种投资灵活组合,探索一种可以降低风险的投资模式,从而使企业的投资风险更加科学、合理和有效。 作者:王文彬 单位: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企业金融投资管理思考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的今天,企业的融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金融投资促使了企业自主性经营的有效提高,成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新时期企业金融投资要具有更高的前瞻性,这就需要有效的金融投资管理,以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文章立足于此主要对企业金融投资管理进行了有关的论述,为提高企业金融投资管理水平提供了一些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金融投资;管理;措施 目前企业面临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里,如何增强企业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使企业不被时代淘汰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者高度重视的问题。金融投资是企业取得高效利益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对其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企业金融投资概述 1.1企业金融投资 金融投资是在社会经济不断进步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商品经济概念,是一种在实物投资基础上形成的投资行为。企业金融投资的对象是金融信贷以及发行股票、债券等,其有别于实物投资是一种虚拟领域的投资。 1.2企业金融投资管理 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又称为资产组合管理,是以企业投资资金为对象的管理活动,其具体的管理内容主要涵盖了以下方面:一是综合多方面信息,全面系统的分析投资项目,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程序;二是合理有效的分配投资资金,形成最佳投资组合,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保障企业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三是针对众多的金融投资方式,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需求,以获得最大化的企业利润为目标,确定企业金融投资方式和投资规模。同时必须做好前期投资项目的市场调查,对比分析可行性投资方案的性价比等工作,以保障投资项目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1.3企业金融投资管理的意义 第一,金融投资管理能够有效完善企业的运转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投资是实现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手段,合理高效的金融投资,能够支持企业的发展并获得最大化的利润,促进企业运转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第二,优化企业环境。企业的金融投资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与支持才能完成,那么相应的投资管理工作就要涉及企业的各个相关部门以及人员。在综合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投资计划,在此前提下要想真正做好金融投资管理工作就必须从企业的投资项目、企业资金以及所需的人才等多方面入手,积极协调和沟通各个部门的相关工作,加强其合作,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优化企业管控。第三,提高投资回报率。科学合理的金融投资管理,可以实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的金融投资项目所处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投资风险,进而促进企业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处理,保障企业的投资利润,提高投资回报率。 2加强金融投资管理的措施分析 2.1完善金融投资管理环节 企业应建立健全金融投资管理制度,并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为企业的投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投资方案。金融投资方案是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首要任务,企业应制定风险防范机制,在掌握国家政策和科学评估市场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投资方案,这有利于企业有效规避盲目投资以及不合理的市场竞争带来的各种投资风险。第二,投资分析。专业工作人员根据收集及整合的投资项目市场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市场的发展现状及评估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制定出最合理的投资策略。企业通过投资分析工作,对市场的走向有了具体的掌握和了解,有效避免了各类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保障企业投资利润实现最大化。第三,组建投资组合及其业绩评估及修正。根据市场的反馈情况,制定投资方案时将各类投资进行科学的组合,这有助于分散企业的金融投资风险。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投资风险在所难免,但是科学的投资组合能够分散风险,有助于企业避免因单项投资失败带来的巨大损失。另外,市场是瞬息万变的,这就需要企业对投资组合中组成部分进行业绩评估,从而准确地把握经济环境的发展动态和趋势,对不合理的投资组合及时进行修正,确保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里不被淘汰,高效实现企业的最大化利益。 2.2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可以为企业制定金融投资方案提供理论依据,保障企业的发展战略符合企业的发展需求。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一是专业人员要通过实际考察和取证,掌握准确、全面的资料信息,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建立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强大的约束力,杜绝随意调整和更改预算数据,若要更改和调整,必须具有强有力的相关证据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障预算结果的准确度,为企业金融投资管理的相关工作提供正确的数据,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和中立的态度以及不受外界因素干扰进行预算编制工作,严厉惩罚相关部门的虚报、谎报,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根据预算编制的正确结果制定出满足发展需求的投资方案。四是科学统计和详细记录各项目的数据,为企业考核绩效提供可靠的数据,指导各部门的后续工作,另外还能够提高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资金稳定的基础上有序进行。 2.3加强金融投资管理队伍的建设 人才是目前各个企业竞争的根本,是企业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原动力,所以金融投资管理应重视人才这种软实力的支撑作用。企业的金融投资首先要有专业的投资市场分析人员,同时还要具备相关工作的高技能、高素质和高专业水平的人员。另外金融投资管理队伍建设也不容忽视,企业可以增加薪资以及福利待遇等方式来招纳优秀的金融投资管理人才,并且要做好在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再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此外要明确具体职责,使每个管理人员清楚认识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企业的金融投资管理能力。 3结束语 总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金融投资必须符合市场的发展趋势,才能保障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里和激烈的竞争氛围中,立于不败之地。具体来说企业可以在准确研判宏观经济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金融投资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以及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金融投资的管理,实现企业的多方位多角度的长远发展。 作者:邢毓杰 单位:黄河水电工程建设分公司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企业投资管理问题分析 作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发展中大国,我国企业的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而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命脉,在不断深化发展进程中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而言,更呈现出了比以往更加复杂的发展趋势。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相比较而言,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注重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外资企业间的合作,因而投资的增长动力也来源于此。综上所述,确保企业未来投资规划的可行性,让企业的资金能够得到最佳管理,并能在此过程中让企业投资管理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得到高效解决是当前每一个企业管理者对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所必须要面对的当务之急。 一、企业投资管理的发展现状 1.投资过程充满主观盲目性。 投资活动是一项充满了风险性的经济活动,因此,在投资决策的过程中,作为决策者的企业管理层必须首先掌握相关投资知识并结合自身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再进行投资,在实际进行投资之前,投资者还必须要进行可行性方案的调研,最后才能在此基础上选取最佳方案。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很多企业的投资决策者却将自身长期积累的工作经验作为投资的判断标准,这样不但造成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由于缺乏专业指导,对企业的整体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2.投资过程缺少健全完善的监督体制。 对于企业投资决策者的有关决策而言,正确与否都需要一个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监管。但在实际进行投资过程里,多数情况的企业投资者都只注重投资前期的决策以及注资,严重忽略投资项目后期的总结以及归纳,一些管理决策的严重失误,都是由于缺少相对完善的审计监管制度,投资决策者大权独揽,将企业的利益置于脑后,令企业处在危机重重的发展状态中,增加了企业的总体投资风险,严重者甚至为企业带去了严重经济损失。相关审计活动开展目的也是由于迫于外界压力,因此缺少可操作性、完整性以及强有力的总体机制。 3.缺乏合理的投资与发展计划。 大多数企业一般都尚未形成一套与自身实际发展状况相契合的总体发展规划,通常情况下都单单只是凭借自身所处区域亦或政府的相关发展政策来决定投资范畴,据此来做出的决策也具有临时随机性,这不但会间接令企业的资本限额缺少制约,而且一旦企业超预算限额进行投资,就会令企业处于一种高风险的运营状态之下。与此同时,企业极有可能选择一些短期之内就会取得收益的项目进行投资,对投资规模进行盲目扩张,最终会造成资本的滥用。 二、三种投资模式下的投资管理问题解决手段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我国鼓励施工企业进行BT、BOT、PPP模式的投资。施工企业因其自身特点,为在多元化经营中依托主业,实施向纵向延伸经营提供了机会,很多施工企业采用BT、BOT、PPP等模式的投资,以此投资带动施工主业的开展,这不仅促进了企业经济增长,也提高了施工企业的综合实力。但同时也为施工企业带来了风险,面对风险,施工企业需要理性认识和有效防范,以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1.BOT模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指标体系必须要遵从四项原则,即科学性、系统性、独立以及风险控制性,一般BOT模式下投资建设基础设施评价的具体流程主要是:第一,目标确定,施工单位通常经过三种渠道得到相关项目信息:政府的邀请、投资公司主动寻求以及中介关系的介绍;第二,寻找出可行计划,项目公司需要对资源、财政、建设团队、政治经济环境等状况提出具体可实施的建设方案;第三,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选取恰当的评价指标是评判一个项目是否可行的关键所在;第四,设立专家讨论会,在评价过程中所牵涉的相关主观判断,这就需要成立专家小组进行评价以及商议;第五,通过综合分析,综合分析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性,二是定量,综合以上两种分析,最终得到评价结果。BOT模式下投资建设网所产生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财务所带来的压力,BOT模式所产生的好处是双向的,不仅可以解决政府资金的不足之处和基础设施建设之间所产生的各种问题,而且也可以为施工单位带去经济利益;第二,可以使国际金融压力可以因此缓解。对于国际BOT项目而言,因为与项目相关的资金是通过项目公司进行筹集的,所以,和国家政府没有任何联系。因此,不会为国家带去相关债务问题。 2.BT模式。 对于BT模式而言,不同的运作方式下,其参与主体及履行的相应职能不尽相同。通常情况下,完整的BT模式包括以下六大参与主体:(1)项目发起方,(2)项目投资方,(3)项目公司,(4)建设方,(5)监理方,(6)回购担保方。具体BT模式运作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时期:第一时期,项目发起方确定以BT模式进行保障房项目融资建设之后项目投资方通常会进行项目的立项准备。包括确定项目的总体规划,进行初步的勘察设计工作和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专业机构确定项目的技术方案以及投标准备等。第二时期,项目招投标和协议订立时期在本时期,项目投资方根据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对发起方提出投标申请。具体进行投标过程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把各种法律文件予以明确,并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回购价款、回购期、回购担保等相关合作条件。投资人中标后,通常与发起方或其指定机构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第三时期,项目开发建造时期在本时期内,投资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需要完成一系列建设活动,确保项目高效、优质、安全的完成。投资方需要做的工作包括筹集建设资金、确定项目施工承包方和原材料供应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等。第四时期,项目转移以及付款时期项目建设竣工之后,发起方组织相关单位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投资方按约定移交已完成的项目,与此同时,发起方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方亦或项目公司支付回购价款。 3.PPP模式。 从我国PPP模式来看,对于PPP的分类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外包类、特许经营类、私有化类,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国有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主要适用于外包类。外包类PPP项目主要是指有政府部门投资,和私人部门订立相关合约,私人部门承担对应的职责,并对所属的工作进行完成。比如承担的前期工程建设以及后期管理修护。外包类PPP项目中,私人部门所需承担的风险与政府部门相比较小。外包类PPP项目主要包含模块式外包和整体式外包。模块式外包指承担项目一个或某几个工程项目,包括服务外包和管理外包。整体式外包指项目的整体外包,包括DB(Design-Build,设计—建设)、DBO(Design-Build-Operate设计—建设—经营)、DBMM(Design-Build-MajorMaintenance设计—建设—主要维护)、O M(Operate Maintenance整体运营和维护)。PPP模式的主要益处主要有风险转移和分担,在PPP融资项目中,私人部门和政府部门进行合作的目的不同,私人部门追求更多的是利润需求,政府部门追求更多的是将风险转移、降低政府部门整个项目花费的总成本。 三、结语 虽然投资存在着很大风险,通过三种投资模式的主要运用,不但可以令投资方式变得多元化,而且投资者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与私企之间的合作也使得投资的风险得到一定程度地减轻,从眼前看,融资成本会因此得到一定降低,从长远看,可以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以及经营的良性发展,企业也因此可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放到其他方面,比如科技开发、创新及社会、职工福利等。伴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快,投资模式的多元化,对企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企业只有加强投资管理,增强风险控制意识,方使企业的投资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施翊慈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新时期企业金融投资管理策略 1新时期强化企业金融投资管理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1.1有利于优化当代企业的金融结构 一般而言,加大对企业金融投资项目的管理力度是科学合理地优化当代企业金融结构的关键基础,是行之有效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前提,而且对于现阶段国内各行各业的发展现状而言,科学恰当的金融投资确实可以让企业获取更优化的经济回报,从而最终使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基础。 1.2有利于优化国内企业的管理系统与制度 事实上,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务必要使得企业内部的广大领导管理者在行为与心理上关注与重视企业管理工作,通过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自己实际的企业管理能力,从而为更好地提高经营效益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基础。而且企业内部所制定与落实的规章制度都是基于领导管理者最终决策的基础上作出的,由此可见企业领导管理者所制定的决策问题直接与企业的投资效益、管理现状等多方面有所联系,甚至还可能导致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与名誉损失,为此企业内部的领导管理者务必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学习途径来进一步地加强自身的风险意识与管理能力。 1.3有利于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新时期企业在开展一系列金融投资项目的过程中,必定会通过定期的教育培训工作来提升当前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让其能够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作出更为科学、合理、高效的管理决策,最终让企业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为实现可持续战略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企业要贯彻落实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就务必要事先改进与优化内部的工作经营环境,从而为实现企业的和谐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外界条件,例如开展良好的人才培养投资项目等。 2新时期强化企业金融投资管理的策略 2.1制定规范化的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制度,树立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般而言,新时期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工作包括如下五方面内容:一是制订金融投资计划,二是深入地分析与探究金融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三是构建行之有效的投资组合,四是科学恰当地修正投资组合,五是准确有效地评估投资组合的效益,而对于上述五个投资管理工作而言,制订金融投资计划则是重中之重。在正常情况下,作为进一步开展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工作的行为指导,金融投资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该投资行为的准确性、有效性以及可行性,但是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工作的投资计划的制订步骤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难度与决策隐患的,一旦在决策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就很可能会导致企业面临一系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会使企业遭受严重的“灭顶之灾”。由此可见,新时期企业在制订与落实金融投资管理计划的过程之际,务必要由企业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发展的角度着手,把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作为进一步经营投资的重要目的,通过科学合理的市场分析与风险防范,行之有效地提升当前企业金融投资管理项目的有效性、科学性与效益性,从而在根本上降低企业的风险性。 2.2明确指出企业金融投资的具体方向,加大企业金融投资管理队伍的建设力度 众所周知,人力资源是新时期国内各行各业急需获取的发展条件,企业要实现健康和谐的发展计划,就务必要依赖于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基础上,通过多元化、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精英队伍来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的金融投资管理力度。所以新时期企业的领导管理人员务必要通过多样化的渠道与形式来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力,并且通过定期开展一系列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内部各业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从而在根本上提升企业自身的决策能力与业务分析能力,为明确指出企业金融投资的具体方向奠定具体化的人才基础。 2.3贯彻落实标准化、规范化的企业预算编制工作 加强企业内部预算编制工作的落实质量与执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企业其他工作项目能否得到有效的落实,所以为了更好地强化企业内部金融投资管理工作,企业务必要着重关注与重视内部的预算编制工作。首先,企业应当清楚地指出财务主体在预算编制中的整体作用与地位,例如在开展销售财务制定工作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的工作进度与负责内容,对不同部门不同工作人员安排相应的销售财务管理工作,从而为更好地做出财务预算提供良好的销售依据。而对于建筑类企业而言,贯彻落实企业预算编制工作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充分发挥企业管理职能的影响作用,加强各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力度,促进企业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从而使企业内部的金融投资管理工作获得更为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持。其次,通过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式,落实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企业预算编制工作。一般而言,预算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整体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其所涉及的内容范围比较广,为此企业要作出准确高、合理性强的预算编制,就务必要为之配置充足的落实时间,而且对于预算编制而言,“零基预算”是一种较为合理、高效、准确的预算编制方式,其所具备的独特优势是能够将一切从零开始,依据企业内部实际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做出行之有效的经费压缩行为,从而在根本上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等现象。 2.4定期开展金融投资的专项培训项目,不断提高企业金融投资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与专业素质 首先,面对新时期竞争愈演愈烈的发展形势,企业务必要着重优化内部的人才结构,进一步拓宽企业内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当根据当前的内部产业结构,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培训人才(比如采取良好的校企合作等方式),从而为企业获取稳定、持续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前提。除此以外,企业在增强内部金融投资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同时,还应当进一步保障内部的人力数量,行之有效地控制好企业内部新入职人员和离职人员之间的比例、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之间的比例,最终为有效地拓宽企业发展规模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条件。 3结语 总而言之,新时期企业的金融投资管理工作时刻面临着不可预知的风险与难度。企业要想获取稳定、良性、持续的发展,就务必要在行为与观念上关注与重视有关金融管理项目的强化工作,从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加大预算编制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标准化管理制度、确定准确有效的投资方向等各方面着手,不断为企业实现健康和谐的发展计划提供行之有效的前提基础。 作者:智小平 单位:呼和浩特市力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电力企业投资管理论文 一、电力企业投资管理面临主要问题 1、投资决策能力有待加强。一是部分电力企业投资论证不够深入,符合项目审核要求的申报材料较少,一些企业出现“先生孩子、后上户口”无序开工情况。二是投资部门相关人员的项目审核能力有待提高,不少电力企业报送的投资协议、章程、评估报告、调查报告等资料存在较多错误和漏洞,且缺乏必要的专业审核意见。三是投资审核信息不对称,受人员紧张的制约,部门相关人员难以到现场了解第一手情况,无法核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影响投资决策质量。 2、投资业务管控能力有待加强。一是企业投资制度有待健全,大多电力企业偏重决策管理,忽视了对过程的控制和项目的实施。缺乏一套从立项、决策到实施、运营、后评价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二是部门职责有待理清,总部部门之间投资职责分工有待细化,管理边际存在交叉,一些职能部门在投资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三是投资管理环节存在脱节,总部部门之间、总部与附属企业间交流不够,缺乏有效的上下联动机制。 3、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亟待加强。一是投资项目的责任部门长期缺位,企业也没有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对投资实施过程的监管在总部层面仍是空白。二是需要加大成本控制,企业的投资概算管理不到位,部分人员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随意超概、任意追加投资。三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缺乏统一的项目招标与物资设备采购平台,企业难以选择到最优秀的设计、监理、施工队伍。四是投资项目建设存在较多问题,如安全事故、工期滞后、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责任制度不落实、不严格执行合同、工程变更随意等情况。 4、投资考核与责任追究亟待加强。一是考核不到位,企业未建立科学的投资绩效考核体系,企业员工缺乏应有的行政和经济约束。二是投资项目的竣工审计、决算、验收及后评价等一些投资效果评价有关的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决策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三是对投资违纪违章行为追究不严,一些电力企业存在“处罚过轻,奖罚不明”的情况。 二、电力企业加强投资管理的主要应对措施 1、坚持“四严”要求,切实加强决策管理。一是严密论证,作好投资可行性分析与论证,对市场发展前景、投资环境、面临的风险与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不经过充分论证的项目不得上会决策。二是严把投向,遵守项目“三不投”原则,即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不投、投资回报率低的不投、风险难以掌控的不投。确保“投有所产出”。三是严格决策权限,按照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四是严守程序,所有投资项目的报批必须遵守内部决策程序,不得越级上报、审批,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2、流程管理再造,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管理机制再造,总部各部门应明确自身职能,担负起投资的决策、实施和运行等不同阶段的管理职责,改变以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状况。二是业务流程再造,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严格推行投资的决策与执行、概算编制与审查、项目实施与资金支付、竣工结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分离管理。三是管理机构再造,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组建项目公司,不断优化项目公司的运行机制,细化项目公司的职责权限,硬化项目公司的考核内容,规范项目公司的运作。四是管理制度再造,构建涵盖投资业务全过程、全周期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约束力,作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把好五道“关口”,主动掌控过程控制。一是工程设计关,精心挑选设计单位,并使其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必要时可采取限额设计。二是概算审查关,通过对投资概算进行专家评审,以此作为投资考核的依据,改变“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状况。三是招、投标关,所有投资项目都必须按照流程进行招投标,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招标。四是项目资金关,优化项目融资方式,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和费用,同时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支付工程价款时要严格审核合同、支付申请等相关凭证。五是变更索赔关,凡需要增加投资的生产型变更和非生产性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索赔,须报上级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严禁擅自进行合同变更。 4、各职能部门相互联动,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一是投资管理部门是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核并检查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二是财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资金的落实以及会计核算、账户资金管理等工作。三是审计部门负责执行投资定期盘点和竣工审计工作。四是监察部门负责投资效能监察,重点检查投资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操作。五是法律部门负责执行投资项目的法律审核,对投资涉及的合同、章程等文书提出法律意见。六是人事部门负责考核,将投资完成情况和投资回报率等指标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做到奖惩分明。综上,电力作为今后主要能源,电力企业投资建设会持续较长时期,在实际投资管理中将会出现各种各样问题。因此加强电力企业投资管理已经成为许多电力企业的研究课题。 作者:马俊超单位:四川美姑河水电开发公司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优化提升集团企业投资管理论文 一、集团企业投资管理模式现状 目前,我国多数的大型集团企业的投资管理模式是参照政府行政审批管理模式,即,按照投资规模、投资类别为主要区分标志的分级审批管理模式。投资审批与管理流程有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几个环节。在这种模式下,投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管理规定,逐级履行投资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再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如,中国南车的投资管理办法就是按照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地点、投资性质为界定标准的分级审批管理模式,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均须报南车总部审批。 二、集团总部投资管理职能 定位集团总部作为最终投资主体,在分级审批管理模式下,是重大投资项目最终审批机构,是投资管理链条上最为重要的部分,是整个集团战略投资中心。集团企业由于一般具有涉及产业多,地域分布广,下属单位层级多的特点。集团总部作为整个投资管理的枢纽,最为重要的管理职能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服务于集团战略目标,打造核心竞争力。集团总部基于其拥有的投资决策权,根据集团战略目标,应通过投资活动的安排来实现调整集团公司产业、产品结构,优化集团的资源配置,保障并强化集团的核心产业竞争优势,从而打造和提高企业集团核心竞争力。其二,建立完善投资管理体系,调控投资活动。集团总部从集团管控模式,战略实现需要情况下,建立一套适合集团管控需要的投资管控体系,对投资活动的领导机制、管理职责、决策权限及程序、年度投资预算、项目实施与监控,责任监督与考核,以及风险管理等环节予以相对详细的规定,形成一个多层级参谋、决策、管理的投资管理体系,并从集团高度调动相应人力、物理、财力及技术力量为投资活动创造更优条件。其三,实现投资项目经济上保值、增值。投资的根本目的是为提高企业综合经济实力或经济技术水平,集团总部作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机构,其决策结果是否合适,对企业经营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 三、当前集团企业投资管理存在的不足 尽管当前集团企业投资管理体系包含了“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投资评价”及“投资风险控制”等内容,但由于我国大多大型集团企业具有“行政撮合”色彩,存在企业层级多,业务分布广特点。在这种审批制下投资风险认识不够、存在审批流程长,决策效率不高、投资后验收及后评价执行不到位、实施过程监管困难的问题。 1.投资风险认识不够投资项目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决策时,往往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或者投资产品介绍等二手资料进行,没有深入进行市场、营运、技术、法律等风险评估,风险类型分析考虑不全面,影响投资行为的其他因素却很少涉及,增加投资风险。部分投资项目,跟随政府发展政策或招商引资进行,有可能存在因为政府政策变更而出现的投资收益突变情形。 2.审批流程长,决策效率不高在审批权限的投资管理模式下,限额以上的项目决策及项目调整,均需要从项目承担单位到集团总部,层层调研、汇报,审批流程冗长,缺乏市场敏锐性及灵动性。同时,由于集团总部的投资管理人员对下属单位业务具体情况不清楚,存在项目审批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信息上不对称,需要花不少时间去沟通了解,导致决策效率不高。 3.验收及后评价工作落实不到位项目的验收是投资管理的最后一环,是检验投资完成,督促项目资料归档及权证办理的重要手段。投资后评价更是检验投资是否得当、投资管理是否有效的事后总结,是集团进行战略修订的基础。在目前投资管理模式下,项目承担单位更为重视对项目前期审批,而对投资后的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缺乏积极性,导致部分项目验收和后评价工作上没有真正得到落实,投资效益也得不到保障。如,株洲所“十一五”来,实施并完工重大投资项目几十项,而完成投资项目验收及后评价的确不足十项。 4.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困难由于大多数项目不直接由集团总部提出、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集团总部投资管理部门也往往缺乏积极有效的监管措施、信息反馈机制,使得投资管理信息易断流、投资控制链易中断,进而有导致风险失控的可能。如,企业投资活动一般引入预算管理,但实际情况是投资预算管理流于形式,项目安排时对投资的领域、方向、金额及项目运营等问题没有深入研究测算,未建立定性与定量、刚性与弹性的预算管理体系,导致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安排情况差异大,预算过程控制也疲于应付,甚至“救火”状况,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四、优化集团企业投资管理的思考 在现有投资审批管理模式下,集团企业总部自上而下的探索建立一套适用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投资管理体系并进行完善是十分必要的。基于集团企业总部的战略实现管理价值考虑,个人认为可从如下方面优化集团投资管理活动。 1.制定合理的投资战略投资战略是根据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要求,为实现总体发展战略而对投资活动制定的全局性谋划,是企业较长时间内投资管理活动指南。合理的投资战略,需要集团总部投资管理部门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在对包括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状况、企业自身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基础上,比较和选择投资方案或项目,制定获取最佳投资效果、切合企业实际的投资战略。合理的投资战略可以避免只考虑眼前状况和短期利益,简单满足生存与积累的项目,确保投资项目的实施是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2.建立内部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机制建立投资项目风险预警、识别、评估和报告机制,并根据种子期、创立期、成长期、扩张期和成熟期的分类方法将投资项目产品进行合理定位,对不同投资时期的不同投资产品全面进行风险控制点分析,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如,针对新产业的投资,设立专业的新产业投资委员会,进行投资项目选择,风险评估。同时,落实投资责任,建立合理的投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项目投资责任及投资收益落实到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有效强化投资风险责任意识,降低投资风险。 3.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针对不同业务板块、下属单位业务规模及投资性质,可以制定差异化的审批额度或流程。如,对于业务规模较大,且管理能力较强的单位,可以赋予较大的决策权;对于已纳入企业投资战略的项目或实施内容简单的限额以上项目,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4.建立合理的投资评价体系合理的投资评价系统应包括投资前评估和投资后评价两部分。投资前评估主要依靠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对于投资金额大,新进入的行业,应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集团总部在投资前评估上,需更多注重投资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发展战略、集团是否有能力和资源实施该项目、如何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障碍与风险,进而调配集团内外资源支持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要全面分析总结项目实施过程的经验教训、评价项目是否实现预期确定的战略目标、财务效益目标等情况,为未来投资管理提供参考和投资战略的修正提供支持。 5.建立投资管理信息化监控手段由于集团总部在手管理的项目数量多,实施周期长,且大部分投资项目实施单位为下属主体单位承担,依靠传统的简单统计表格及简报或财务会计系统已很难满足投资管理需要,存在对项目信息收集难、投资数据汇总难、投资控制及分析难、资料共享难等问题,也影响投资决策效率及投资效益的提高。因此,建立投资管理信息化系统,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管控,将投资管理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实现投资管理的流程规范及管控到位。 五、总结 总之,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经营环境多变的今天,企业投资活动也越来越复杂,集团总部作为整个企业投资活动的中心和灵魂所在,如何建立和优化投资管理体系,更好的实现投资管理的价值创造,避免投资风险,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企业管理的新课题。 作者:刘君华单位: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管理论文:企业发展项目投资管理 【摘要】项目投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而无论是项目的搜寻还是决策都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才能提高项目投资的成功率。同时,在项目评价过程中引入投资组合、实物期权的概念对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投资战略;投资组合;实物期权 企业的生存靠发展,企业的发展却要依赖于投资。这里的投资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企业在新领域的拓展,同时也包括企业原有领域内的创新。固然,企业要进入一个新的领域,需要依托于某个项目,并投入大量的资源。但是,企业在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创新,无论是产品线的延伸还是现有产品的改良,都会面临来自技术、市场方面的风险,并耗费大量的资源,这就具备了投资项目最基本的特征。因此,项目投资是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这种选择和决策,无论是扩大再生产或是开拓新市场都将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投资战略的制订 企业投资战略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是和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相应于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稳定发展两种基本战略,投资战略也有两种基本战略,即创新型投资战略和稳定型投资战略。企业选择创新发展还是稳定发展,取决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取决于对市场前景和企业态势的把握。而选择投资战略方向(产品-市场选择)与确定投资战略态势(竞争分析)构成了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它们构成了企业投资战略选择的前提。在明确了企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投资战略的选择包括投资战略类型、投资时机选择和投资项目的优化组合。 二、投资项目的选择 企业投资项目的选择决不是漫无目的的搜寻,而是应该根据企业既定的投资战略,以企业自身投资能力为基础,围绕企业核心竞争力进行项目选择。没有方向性的项目选择不但浪费大量的财力、物力,而且往往无法发现真正适合企业的项目,错失良好的投机时机。 1、基于企业投资战略的项目选择 企业的投资战略为项目的选择指明了方向,稳定型投资战略要求企业的投资围绕企业现有业务领域、现有市场进行核心多元化或者至少是相关多元化投资。因此,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必然会围绕现有产品进行纵向或横向的信息搜寻。所谓纵向是指向现有产品的上游或下游延伸,横向是指丰富产品类型以覆盖更多的细分市场。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都要求企业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内搜寻项目信息;与此相对应,创新型投资战略要求企业跳出现有的业务框架,开发全新的产品或拓展新的市场,甚至是在完全陌生的领域进行投资。但这种投资并不意味着四处开花,毫无方向,它必须以企业的投资能力为基础,以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延伸。 2、基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项目选择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同时也决定了企业拓展的能力边界。企业必须明确的知道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是品牌影响力、管理能力、人才储备、技术水平,抑或是规模实力。无论是稳定型投资战略下的纵向、横向扩张,还是创新性投资战略下的完全多元化都不应该脱离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控制范围。例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品牌影响力,那么企业就应该在原有行业领域内,而不应该和原有业务脱离过大,否则品牌影响力就无法得到有效的延伸;如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人才储备,则需要进一步明确人才结构,技术人才充足的企业显然适合投资于产品的研发,而销售人才充足的企业则适合新市场的开拓。由此可见,在企业投资战略为项目选择提供了基本的方向后,企业核心竞争力再次确立了信息搜寻的范围及中心。 3、基于企业投资能力的项目选择 企业投资能力是由企业资金实力、现金流状况、筹资能力等因素共同决定的,投资能力决定了企业的投资规模,包括单个投资项目的规模和企业总体投资规模。投资项目规模的确定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投资能力决定了投资规模的可能性,就总体投资规模而言,企业投资能力决定了它的边界,超越自身能力的投资规模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对于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它必然是在总体投资规模内的,另外从分散风险的角度,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资源投资于某一个项目,这种项目风险将会是致命性的,一旦项目失败将威胁到企业的存亡。因此,企业对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的确定必须在投资能力的基础上考虑风险分散的要求;其次,客观条件决定了投资规模的可行性,这里的客观条件包括物质技术条件、市场规模以及经济效益等。物质技术条件决定了投资项目的性质,资本密集性、技术密集性和管理密集性行业所要求的投资规模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市场规模决定着项目发展的空间,进而决定了投资规模的边界。经济效益通过项目不同规模下的边际收益率和企业资金成本间的比较,准确地界定了项目投资规模的临界点。企业总体投资规模及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的确定再次缩小了投资项目选择的范围,这不仅有助于企业提高项目选择的效率,而且大大的节约了企业资源的耗费。 三、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整个项目投资的核心部分,是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因此,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着企业投资的成败。一份良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该做到对项目的前景和项目未来的运行轨迹作出精确的估算,从而保证项目决策的成功率。 可行性研究有三种类型: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科技可行性研究。机会研究的主要任务是为项目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即在一个确定的地区和行业内,以市场调查为基础,选择项目,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对机会研究认为可行的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并据此作出是否投资的初步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 机会研究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更多的是对项目的风险、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等要素给出粗略的评价,往往限于数据选择的补充分,评价局限于定性的层次,无法精确的描述项目前景。而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才是整个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核心部分,它必须在收集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各项要素给出完整的定量分析,用准确的数据对项目进行评价,它是项目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是项目或方案抉择的主要依据之一。 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前景预测、技术方案评价、财务评价、社会和环境评价等重要内容,每个部分都拥有许多成熟的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法和工具,本文不欲对此做简单的罗列,而将重点对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忽视的环节进行讨论。 1、项目风险评价 一般而言,项目风险评价包括自然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诸多方面。在进行风险评价时,我们往往采用单因素分析和多因素组合分析。这种分析方法可完整的给出各类风险对项目的影响,但往往忽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从而影响了评价的准确性。首先,我们在利用单因素风险分析中所确定的相关性以及根据各风险因素的重要性所确定的权重进行多因素组合分析时,忽略了各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影响了整体风险评价的准确性。 其次,我们在风险评价时只局限于项目本身的风险分析,而忽视了企业同时投资的多项目之间,甚至是项目和企业自身所从事的业务之间的相关性。这关系到企业整体运行的稳定性和企业风险分散的有效性。 因此,我们在进行项目风险评价时,必须要对各项目风险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合理的估算,以准确的分析项目风险的影响程度。同时,要对各项目之间以及与企业已有业务之间的风险相关性,从整体上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2、项目能力分析 项目能力分析同样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它包括技术、管理、资金等各方面的因素。企业实际可行性研究中关注最多的往往是技术和资金能力的分析,因为这两个方面是最为直观,同时也是无法逾越的,但其它方面的因素同样是不容忽视的。 管理能力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容易被忽视,一方面是因为管理能力本身就无法准确的度量。另一方面,项目本身对企业管理能力的要求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评价上的难度使得企业往往忽视这方面的考量,或者倾向于过度自信地评价自身的管理能力。这必须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对某些项目而言,管理能力往往比技术能力更为重要。这是因为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决定着技术成果能否成功的实现商品化。 我们在进行资金能力分析时,注重的是企业的资金实力和筹资能力,这决定着企业能够向项目投入的资金量。但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及的,在能够提供项目所需资金量的同时还需考虑风险分散的要求。同时,企业自身不同的状况也制约着项目资金的使用能力。对于自身业务现金流不充分的企业,如果新增投资项目有着同样的状况必然会进一步恶化企业现金流动性。而对于负债率过高的企业,不适合投资建设期长、资金回收慢的项目。 3、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经济分析是可行性研究的核心,这方面有着大量成熟的方法和工具。在现行的方法中,一般采用的是静态和动态相结合,以动态分析为主的分析方法,采用了能够反映项目整个计算期内经济效益的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指标,并用这些指标作为判别项目取舍的依据。 净现值法的特点是强调对投资运转期间货币的时间价值和现金流量风险的考虑。其最常用同时也最完善的做法莫过于利用经过风险调整的现金流量和资金成本率计算净现值。然而,在实际中,一项投资的实施除了能带来一定的净现金流量外,还会带来其他无形的收益(资产)。因此,作为对传统方法的补充和纠正,实物期权法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被越来越广泛的采用。这种方法要求企业将项目的每一步投资看作一个期权,项目给企业带来的除了直接的经济收益外还包括对进一步投资或在新的领域发展的期权。例如,对一项新技术的投资,目前来看经济效益不佳,但如果不投资,企业或许就永远失去了在这一技术路线上的发展机会,因此这一项目的投资意味着企业购买了一份未来继续投资的机会和权利。 四、投资项目的决策 投资项目的决策包括对单个项目的取舍和多个项目投资额度的确定和优先次序的选择。 对于单个项目,企业需要考察的是项目内部收益率是否能够达到要求,相对于企业筹资成本,能否取得正的净现金值,项目投资所带来的期权价值以及项目投资所带来的项目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对于多个项目的决策,企业往往会根据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指标对项目进行排序,以此确定项目的投资次序。这种决策方法的问题在于忽略了项目之间风险的相关性,无法实现收益和风险的最佳均衡。因此,我们在多项目决策,即决定资源如何在项目间分配时,不仅仅需要考虑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和风险特征,还需要衡量各个项目以及新项目和企业现有业务之间风险的相关性,在确保投资效益的同时实现投资风险最小化。 鉴于项目投资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的选择和决策时一定要遵循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坚决杜绝决策程序的随意化和形式化,要深入的考察和权衡项目的方方面面,并将项目纳入到企业整体中加以系统的考量。这样才能确保企业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本文对项目投资的选择和决策做了简要的思考,并对企业实际操作中容易忽视的环节进行了探讨,以期能对企业的实际工作有所帮助。
投资理财论文:农村家庭投资理财研究 摘要: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与资金积累水平大幅递增。然而相关研究表明,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农民投资理财观念滞后,金融理财渠道不宽,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多种问题的存在,造成了我国农村投资理财状况较差的整体局面。因此,需从多种渠道着手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农村家庭投资理财的发展。 关键词: 农村;投资理财;对策 农村家庭投资理财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合理利用家庭的财务资源,针对农村家庭各个阶段制定财务计划,将资金投资于各种投资渠道,如储蓄、股票、债券、保险和物业等,以取得合理回报,提高家庭的生活品质。 一、农村家庭投资理财的必要性 从宏观方面看,我国农村人口占国家总人口的60%,通过农村家庭合理的投资理财,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客观上必然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从微观方面看,虽然农民现在还不是很富裕,但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收入的不断增加,居民个人储蓄能力的不断增强,家庭理财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强烈。培养农民的投资理财能力不仅有利于家庭经济效益的增长,而且有利于农民思想观念的更新,使他们更加易于接受新事物、探索新知识。 二、农村家庭投资理财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理财主体素质较差 广大农民作为投资理财的主体,其自身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接受外界的信息也受到了一定限制,这就导致他们的整体素质不高,投资理财的能力有限。具体来说,表现在2个方面.1.农民投资理财观念滞后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基本会选择将多余的资金存入银行,先是选择活期存款,积累到一定数额后再转为定期存款。在大多数老百姓眼中,“投资理财”就是银行存款的代名词,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就已经很满足了,甚至还有很多年纪较大的人根本不知道“投资理财”为何物。2.农民的专业分析能力不强实现低风险、高回报的有效手段是有一套适合的交易系统,并严格按信号操作。但是,农村居民绝大部分不懂技术分析,没有自己的交易系统。在有限的投资活动中也基本是“道听途说”,凭借自己的经验分析来作出决策,而且容易被他人的看法所左右,影响投资效果。 (二)理财客体数量不足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家庭的大规模开支依次是盖房子、娶媳妇、看病、购买生产资料,家里有大学生的,还包括供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对于收入不高的农民来说,扣除上面几项开支外,剩余的资金已经非常有限,这就决定了农民可以用来理财的资金数额小,而且是不固定的。所以,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三)理财工具种类单一 当前我国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只针对城市居民设计金融理财产品,而适合于农村市场的金融理财产品却比较少,广大农民享受不到商业银行的“大众化”服务。虽然证券投资基金的总量在不断上升,但目前农民首选的金融资产仍然是银行储蓄,许多收益比较好的金融产品由于在购买规模、购买条件等方面的限制使许多农村居民望而却步,享受不到投资理财的好处。 (四)理财的保障性制度不完善 虽然现在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解决基本的看病问题和大病费用的有限额度报销问题。但是,在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居民养老主要仍然依靠土地和家庭,没有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前提下,一旦农民的财富遭受较大的损失,他们的未来就难以保障,这就使农民在作出投资决策时有很多的顾虑,他们首先考虑的不是投资收益率而是资金的安全性,这就使很多具有高回报率的金融工具遭受白眼,不被农村金融市场所接纳。 三、农村家庭投资理财的改进措施 (一)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 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需要多管齐下。首先,政府应在这方面发挥最大的积极作用,定期举行免费金融理财课程的推广,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推出投资理财服务专栏知识。其次,银行、证券公司也应安排投资理财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开展投资理财讲座,在和农民的接触中关注他们的思想意识的变化,消除他们的一些偏见和顾虑,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最后,农村居民自身也应多接触新鲜事物,紧跟信息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勇于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理财习惯,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合理配置资产,弥补资金短缺问题 一是通过盘活农村家庭已有资产,使资产保持一定的流动性。目前,农村生产用固定资产及经营土地的投入较多,变现能力较低,资产的流动性仍然不足,这就需要农村居民切实做到合理调整自身经济收入的分配,盘活已有的资产。二是灵活调整理财产品,随“生命周期”选择适当的理财产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应不时之需。 (三)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 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居民的理财需要,针对农村居民经济收入低、抗风险能力差、思想保守等实际状况,开发一些迎合农村居民理财需要和理财心理偏好的金融理财产品。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入门槛高度、操作难易程度、收益的稳定性、手续成本费用量、风险大小以及变现和流通能力等,增强金融产品的吸引力,让更多的农村居民参与进来。 (四)发展理财人,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 结合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银行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理财人,在贴近农村居民的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帮助农民进行专业的理财指导和业务活动。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政府应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种类和覆盖面,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险体系,使农村人民的生活更有保障性和安全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免除或减少农民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忧虑,从而更加勇敢地进行金融投资,增加资金收益。 作者:张艳 单位: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 投资理财论文: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趋势探讨 摘要: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由此每个家庭都重视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同时对家庭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结合我国当前家庭投资理财情况,论述了当前家庭理财重要工具的应用,展望了我国资本市场在今后的发展。 关键词: 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未来趋势 1普通家庭开展金融投资理财的意义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每个家庭的财产数量日益增多,如果存到银行当中可能会出现贬值现象,因此可以充分利用投资理财为自己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1.1有利于保证目前及以后的收支平衡 本文认为当前我国普通家庭经济收入不但可以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也可以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每一个人都具有40~50年的劳动时间,可以拥有较高的工资收入,更多的人在考虑自己不能从事劳动以后,日常生活如何解决?我国当前人口数量迅猛增长,一味将自己的养老问题交给政府解决可能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过多依靠自己的儿女也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因此开展家庭投资理财活动,可以收到可观的经济收益,有利于保障自己今后的生活。 1.2可以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 普通家庭要重视自身经济收入与支出的均衡,这是家庭存在的基础。任何一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都希望自己的工资越来越高,希望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本文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普通家庭在解决当前温饱问题的同时,也在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来增加家庭收入从而拥有更好的生活。 2我国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现状 2.1大量普通家庭参与到金融投资理财当中 当前中国普通家庭普遍要求开展金融投资活动,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银行储蓄资金日益减少,有专家提供的数据表明,当前人们不再一味将自己的财产存入银行,传统储蓄观念已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国内股市行情不断走高可以看到,大量炒股爱好者将自己家庭的资金投入股市当中,在最初几年这种现象并不明显,但在经济形势回暖的情况下,股市同样有了显著性变化,对这种现象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由于大量股民在炒股中获得了较大收益,从而拉入更多的股民,因此股市行情日益走高,这种情况人们习惯称之为“跟风行动”。这是中国民众最为普遍的思维模式,认为炒股可以收到较高的经济收益因此不顾一切全部涌入其中,更多的人将家庭的全部资金投入股市。本文认为这种想法具有一定的风险,不但要考虑到可能收到较高的收益但同时也要考虑可能面临诸多风险,以及自身可以承担的风险能力。当前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行情持续走高,为投资人员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因此可能会吸引更多的人群加入。 2.2投资产品市场涌现出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 自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当前很多家庭已不再着力于储蓄,自最近一次中央人民银行降息可以发现,开展投资理财活动的家庭日益增多,只经历了几年的发展时间,便涌现出大量的投资理财专家。如股票、基金、理财保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大量涌现,人们在几年前不会想到银行部门也会着力发展金融理财,人们普遍认为保险也只局限于车险与寿险。但当前这些想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出现上述情况无可厚非,当广大民众不再喜欢将钱存到银行时,为了保证自身正常运转只有进行改革与创新,着力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才能促进自身健康发展。保险公司的发展与此相同,如果局限于车险与寿险那么购买人群则日益减少,但如果引入投资理财产品的话则可以吸引更多的人群前来,有效推动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理财活动就是从保险业逐步发展而来的,因为国内民众还不能正确认识保险业,才出现了上述现象。 2.3投资理财从固定资产实现了向无形资产的过渡 本文在调查中发现,20世纪初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每一个炒房的人都获得了巨大收益,由于开发商的压盘,涌入城市的人群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导致国内房价不断上涨。因为我国自古以来就对住房情有独钟,所以一旦国家养老与养儿防老等情况不能实行,更多的中年人将自己资金全部投入炒房当中,同时各地政府大力支持楼房建设,大量楼盘不断涌现,提供了丰富的房源。前几年,楼房的价格不断暴涨,政府部门及时出台管制政策限制了房价的疯涨。当前投资又逐步回归到无形资产方面,股票、基金、期货等再次成为人们投资的首选,这些项目易于操作、及时获利,人们在家中只需拥有一台电脑即可操作,当前很多工薪阶层利用中午或者晚上休息时间开展此类投资。 3展望普通家庭投资理财未来发展 3.1大量家庭必将加入投资理财活动当中 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人口,每个人都在经济发展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自身也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财富。但因为财富不能平均分配到每一个家庭当中,只能依据劳动人员的不同贡献进行分配。因此普通家庭得到的资金不但来自于自己的劳动而且也可以利用投资得到。但不管哪种形式的投资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有时进行了投资并不一定收到回报,但如果不参加投资则必然收不到回报。随着可观资本的不断增值,普通家庭拥有的资金如果不开展投资理财活动,那么财富则会发生贬值现象,所以普通家庭只有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才能保证自身财富不断增加。当前国内证券股票基金要求有着较大的开户基数,但只有极少部分应用于运行。由于股市存在较大的风险,本身不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很多股民认为专家投资是自己最好的选择,因此购买了大量基金希望得到较多收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投资受益人群日益增多,本文认为将来必然会有更多的人群参与其中。因为政府不能及时制订资金管制政策、普通家庭不具备投资技能,我国很多普通家庭只能投资于那些风险较小、收益较低、变现能力较强的产品,如基金与股票等。对那些有着较高专业技术要求的购房、黄金、期货等各个方面,可能普通家庭还不具备充足的条件。 3.2展望普通家庭的金融投资情况与投资理财发展情况 3.2.1金融投资必须与投资理财相协调 在公司投资理财与普通家庭金融投资过程中,都要遵循市场客观规律,要能准确控制市场运行的方向,防止过多存在投机心理。本文认为当前市场运作方向主要包括基本运动、中期趋热、日常波动三类。基本运动指的是基本牛市,如股市不可能始终处于上涨阶段也不可能始终处于下跌阶段,才是较为正常的状态。对于普通家庭投资人员来说要更多关注股市的中期趋势,这是由于股市确定了基本运动,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中期趋势。所以普通家庭投资人员要更多关注中期趋势,以市场发展情况为标准及时调整行情,调整的时间与范围是不确定的,通常以几个月为标准,一旦大盘进入调整期,投资人员则需要及时转变投资思维,改变投资方式。 3.2.2储蓄与有形投资将会持续减少 普通家庭具有一定的投资理财观念以后,将会把自己的资金大部分投入其中。不管家庭拥有的经济实力如何,必须要预留一部分资金,将这些资金放于银行当中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因此本文认为短时期内普通家庭不会将注意力放在银行部门。在分析房产实例时可以发现,当前人们关于炒房行为有所收敛,这一现象不只表现在房地产业,而且也表现在整个有形投资市场当中。几年前人们认为只有购买自己能够看到的资产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但随着多种无形投资形式的出现,人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较大改变,这种想法还将持续较长时间。 4结语 总之,国内普通家庭开展金融投资理财的数量将会日益增多,当前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都已得到了普通家庭的关注,银行储蓄已与人们的投资需求相分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币值持续稳定的形势下,本文认为将会有更多的普通家庭参与到风险小、收益稳定的投资活动中,同时普通家庭的投资技能与风险意识也会不断提高。 作者:常维沪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的策略探讨 【摘要】在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和人民货币财富的影响下,创收方式呈现了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很多人开始选择个人投资理财,个人选择投资理财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做好个人投资理财规划可以保障个人获得满意的金融增值。 【关键词】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策略 一、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释义 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是指通过合理的安排将个人资金进行储蓄、基金、保险、股票等个人业务的科学规划,使得个人资产获得合理的增长,进而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储蓄是将个人现在用不到的货币暂时交给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进而从中获取利息的投资方式,是银行经营业务的主要方面,主要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外汇储蓄,相对于其他的理财方式来说比较安全,但是收益较小。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或者企业,通过社会募集资金的一种金融契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用户支付一定的本金和利息,是一种有效的债券凭证,在债券投资中,政府最可靠但是收益比较低,企业债券收益相对较高,但是保障度低。基金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设立的转向资金,主要有退休金,公积金等。保险是通过合同的方式,保险人与保险机构形成的一种财务赔偿关系。股票是股份企业为了从社会中募集资金而发出的股份证券,股东可以以此为凭证并获得相应的收益。理财产品是金融机构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而的一种产品,并将获得的收入相应的回馈给用户,保证用户的理财收入,主要包括理财收益和非理财收益。 二、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现状 个人投资理财就是通常所说的管理钱财,根据个人的自身经济情况以及可以承受风险的能力,将自己的资金财产选择合适的理财方式,实现自己财富的积累和资产的增加。由于我国金融领域的不断发展和个人财富的增加,个人选择投资理财也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传统的理财观念和现在理财观念产生了冲突,影响着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发展。个人选择投资理财受中国传统家庭生活模式的影响。我国自古的传统孝道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应用到理财生命周期中,由于每个人的收入支出的情况不尽相同,要做到个人的收入支出和生命周期相匹配,对自己的投资理财方式进行合理的规划,传统的财务观念影响了个人投资理财的选择,对个人理财的发展有一定的制约作用。西方的理财观念是保持资产和生活水平的稳定发展,这与中国传统的理财观念有很大的差别,但是中国人对个人财富有着很强烈的需求,容易造成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畸形发展。理财和储蓄的投资理念是不相同的,理财在高收益的同时伴随着高风险,但是很多人在投资理财方面往往忽略了这一点,在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时盲目投资,同时也缺乏应对投资风险的意识,严重影响了个人投资理财的理性选择,对投资失利也是盲羊补牢并不是未雨绸缪。我们都知道投资理财可以带来高收益,投资理财方式的多样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金融风险,我国在金融政策方面主要还是实行的分业经营,也就是银行、保险和证券分开经营,对个人投资理财来说,增加了选择方面的困难,不利于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发展。 三、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原则 (一)规避风险 投资理财都会伴有不同程度上面的投资风险,但是这种高风险也会带来高收益,因此,在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时要把握好机遇和挑战,学习一些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在投资的过程中注意规避风险,在把握投资理财机会的同时,降低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风险,从而获得高收益的增值服务。 (二)量入为出 坚持量入为出的投资理财原则,就是要注意结合自身的经济水平条件,合理规划自己的投资理财方式,将有效增值的银行储蓄和有风险的金融投资相结合,保证风险投资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尽可能的减少风险增加收益。 (三)注重整体效益 在个人选择投资理财中坚持注重整体效益的原则,最主要的是将个人的投资理财做好整体规划和阶段性规划,保证投资理财都有增值服务,所有的投资也更有意义,促进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收益的增加。 四、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策略 (一)明确个人投资风险和预期收益之间的关系 投资风险是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时有可能带来的资金损失,投资收益是在除去风险投资的本金和损失之后得到的资金收入,在进行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时要知道高风险会有高收益,低收益的同时相应的投资风险也会很低,因此,投资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例关系的,在进行投资理财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需求做出合理的选择,明确各种理财方式之间的风险和收益,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确保最大的收益。 (二)注意个人选择投资理财资金的流动性和投资周期 投资周期指的是个人投资理财将资金投入到回收的所用全部时间,现金和资金的转换率是由资金流动性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投资的周期越短,资金的流动性就越强,资金的周转速度也就越快,相反的,投资周期越长,资金流动性就越差,资金的周转速度也就越慢,银行的活期储蓄可以实现随时随取,提取现金的速度比较快,但是相应的收益就会很低,定期储蓄时间较长,取现不灵活,但是会有较高的收益,承担的风险越大,收益也会越高,在进行个人选择投资理财一定要明确资金的流动性和投资周期,对个人投资理财进行合适的选择。 (三)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同,选择投资理财的方式也会不同 大额的投资会有更多的产品投资理财方案,小额的投资理财方案相对就会少一些,要根据自己资金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个人投资理财是增加人们收益的一种重要渠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金融行业为迎合不同人群的投资方式,推出了多种多样的理财产品,居民在进行个人投资理财选择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 作者:盛子杨 单位:驻马店高级中学 投资理财论文:大学生投资理财能力与方式的调查研究 【摘要】大学生作为一个尚不能自食其力的消费群体,投资理财能力匮乏且理财意识较为薄弱因而时常沦为“剁手党”“月光族”。为了使当代大学生及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并注重培养自身投资理财能力,为未来财富的积累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文以南航金城学生为主体展开调查研究,倡导大学生制定符合自身的理财计划、注重培养投资理财能力。 【关键词】大学生;消费特点;投资;理财方式 一、大学生消费现状分析 怎么没有任何导入问题的陈述?为何调查,目的和问题是什么?对于刚刚步入大学的人来说,他们有着依照自己的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独立支配生活费的能力。由于不懂得如何理财,如何合理支配生活费往往陷入过度消费以至影响到正常生活的窘境。为了培养广大学生投资理财观念,树立正确消费观,结合他们实际生活状况对其理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我们开展了本次调查研究。我们采取问卷调查法,共发放调查问卷345份,主体调查对象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在校学生及部分研究生。初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大学生除必要生活开支外,资金仍有较大结余,存在理财空间。第二,冲动消费广泛存在于大学生之中,对理财的敏感性不强。第三,大学生消费金额集中,结构成橄榄型。第四,大学生消费主体依然为饮食日常方面,理性消费依然是主流。调查统计显示:南航金城学院学生生活费普遍集中于1000~2000元之间,生活费刚好够用或略有结余者占84%,一半以上学生表示有自己的小金库,由此可见半数以上大学生手头较为宽松。分析消费去向发现,伙食与日常用品支出普遍占据65%~85%的比重,社交娱乐方面支以18%的平均水平位居第二。大学生对品牌认知度提高,对生活品质追求提高,这一部分也占据相当消费额。六成以上同学表示自己偶有冲动消费但并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少部分同学会由于冲动消费导致生活费入不敷出而向父母、同学求援或节衣缩食弥补漏洞。近半数的同学表示受奢侈攀比之风的裹挟、媒体宣传引诱时常有盲目消费、过度消费的行为,2.3%的同学曾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贷款但都及时还清。部分学生消费金额巨大,内部存在明显差异。结果上来说:第一,大学生理性消费为主流,理财为需求学习。第二,大学生消费水平明显提高,消费数额和方式差异较大。第三,“攒钱”品牌消费成主流。 二、大学生投资理财能力与渠道分析 (一)大学生理财意识薄弱,存在认知误区 在调查问卷中,认为自己理财能力较强的只占6.67%,理财方式则大量集中在银行储蓄和余额宝等理财app之中。有记账节流行为的有76人。对于理财的看法中,有些同学认为自己资金紧张无财可理,有些觉得众多理财平台风险性大,也有少部分学生认为投资理财会耗费大量的精力致使学习分。由此可以发现,大部分同学对于理财持相对激进的观念。学生们知道理财可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但是理财包含很多方面,往小了说就是开源节流,理性消费。 (二)大学生理财能力不强,方式单一,倾向于学习成本较低的理财方式 通过分析该院学生生活费来源,仅有2.6%的同学通过投资渠道获得收入,具体的理财方式则局限于银行储蓄和余额宝生息,超过七成的大学生表示由于缺少相关知识,担忧投资风险等问题对股票投资望而生畏,在基金、债券投资方面浅尝辄止,反映出大学生投资理财能力比较薄弱。对于目前采用的投资理财方式,余额宝等应用app占了40.2%,银行卡储蓄在其次,占36.71%,记账节流占12.62%,而采用股票债券的则很少,仅10%左右,可见余额宝等app是目前投资理财的主流方式,这是一股新兴势力,正一点点取代传统的银行卡储蓄等方式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互联网金融产品,股票,债卷等学学习成本高,鲜有人问津。 三、大学生投资理财现状及存在问题总结 经由以上分析发现,该院半数以上大学生有意愿且有一定资金基础进行投资理财。一是大学生在财务上缺少独立性,行为模式没有转变,认为有需要可以找父母,家长也愿意为自己的孩子提供帮助,大学生也就没有要自己准备资金的必要,以家庭供给为主导、资金数量受限高因而对资金流动性有较高要求。二是大学生普遍缺乏相关理财投资知识,在这一方面缺乏一定的专业教育,都是以非专业的广告、宣传等渠道得以了解,加之资金数量限制故而对理财产品稳健性有极强的偏好;传统的认为理财就是储蓄,储蓄就是存钱,对于何种储蓄没有概念,忽视了其他能够获得更多收益的途径。三是由于理财观念薄弱,相关知识的欠缺,诸多理财方式对于大学生而言难以操作并且市场上针对大学生的投资理财极少,致使投资理财行为囿于储蓄生息。四是该院仅有6.67%的同学自认为投资理财意识较强。大部分人则认为理财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投资理财应该是父母做的,在理财意识、理财渠道方面,经管类学生对比其他专业并未体现出任何优势,学校整体投资理财氛围寡淡。四、针对大学生投资理财现状的建议 (一)社会层面针对高校大学生的理财特征设计出多元化的理财 产品满足他们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理财氛围,出台一些优质的财经类节目并在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提高财经类节目的占有率。提倡金融机构与学校合作推出对大学生具有针对性的理财产品。 (二)大学生自我突破层面 1.端正理财观念,理财目标。大学生炒股、买基金、买理财等方式进行投资,并不是为了“一夜暴富”。参与理财最主要的动机了解理财工具和“练手”,其次才是“提高个人生活水平”、“为下一步创业积累资金”等。2.改善消费习惯,提高理财意识。大学生尝试自立,适当的尝试兼职活动对培养理财意识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激发上进心同时弥补钱不够花的尴尬,制定生活预算并抽空整理开支以掌握自己的资金去向,减少冲动消费,合理安排生活费3.丰富投资理财知识,进行尝试性投资行为。仅仅记账节流的方式理财并不能实现财务的保值和增值,大学生的资金量虽比较有限,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但还是可以尝试购买一些中低风险、起点低、高流动性、投资比较便捷的理财产品。了解一些高口碑的理财机构购买合适的理财产品,按照自己的风险偏好分散投资,摆正心态谨慎操作。 (三)学院层面,营造良好的投资理财氛围 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有利于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理财习惯。金城学院通过组织创业协会,进行“大智慧”杯金融挑战赛等项目积极引导大学生金融理财能力,通过宣传或利用理财方面影响力较大的校园网站作推广。金城学院开设的证券投资选修课,近年来积极组织的炒股的大赛都为全院学生提高投资理财能力提供机会。针对本文的研究结果,我们认为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高校大学生是对新知识新产品的积极追逐的活跃群体,要及时观察他们对市场产品的反应行为的变化,便于及时更新相应的理财产品满足他们的需求。 作者:杨盼兮 马文敏 陆彬 李步玢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问题与处理对策 在社会金融不断发展的今天,人们的金融意识随之发生改变,人们的投资理念在逐渐增强,投资理财已经成为了日益重要的问题。理财并不是说经济水平一定要进行到某一程度之后才能进行,一般情况来说,合理的投资与理财规划可以用来抵御风险,创造一定的价值。因此,人们应该学习投资理财的相关知识,来保障个人和家庭未来的发展需求。 一、什么是个人投资理财 个人投资理财简单来说就是对个人或者家庭所拥有的财富进行合理的、有计划的、科学的、系统的安排和管理,通过各种投资手段增进现有的财富值,以满足个人或家庭的正常生活需求。投资理财的形式包括:储蓄、证券、期货、收藏、保险、住房投资等等。个人投资理财是长期的对财富的一种管理的过程,一蹴而就是不可能实现财富短期的累积,需要人们从长期打算来考虑。 二、我国个人投资理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个人投资理财通不仅是财富的积累的过程,还是对财富的一种保障。我国的个人理财由于各种经济和文化的因素还处在发展阶段,存在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接下来介绍一些个人投资理财中常见的问题。 (一)人们对个人投资理财的认识不够 一方面,人们对投资理财的观念很多都还停留在传统的理财上,对理财的认识不够,缺少理财技巧导致理财水平过低。在我国,人们的投资方式相对比较保守,很多人都只接受储蓄这唯一的方式,在他们的潜意识中,除了储蓄,其他的投资理财方式都是风险投资。另一方面,盲目的跟从他人选择投资理财的方式,可能会使个人或家庭的状况失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个人经济状态不同、要求不同,对理财的选择也是不同的,人们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选择适合的理财方式确保个人和家庭的现实需求和未来支出的满足。 (二)专业的投资理财知识宣传不够 在我国,理财意识没有深入人心,金融教育知识缺乏普及,或普及范围相对较窄,一般个人和家庭都不够了解投资理财。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主要是对收益的宣传,大部分都没有宣传理财的风险知识,致使普通居民对理财的风险和收益没有足够的认识,在这样一个未知的选择下,人们往往不会去进行选择。相对而言,人们容易接受那些没有任何风险或者银行承诺能够保本类的基本的理财业务,比如储蓄,但这仅仅只是理财的一小个分支而已。人们只是浅显的认为,在银行进行的这些业务就是理财,从而导致了投资理财行业的发展仅仅是这些低风险或者说是无风险的理财产品上,不利于投资理财稳定全面的发展。投资理财的宣传不应只局限于小范围宣传,停留在传统媒介进行宣传,二应该拓宽宣传的渠道,加大宣传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一定的宣传效果让人们更全面更具体的认识到投资理财。 (三)理财产品不丰富 理财类型过于相似,选择性不高是制约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比如在一些商业银行里,普遍都会给客户提供业务,代缴各项费用、保险等;定期为客户提供股市行情,国内外经济形势等信息;在客户办理业务时,银行适当的进行一些减免或其他优惠等。这些业务相对来说层次比较低,没有新颖性,容易造成同类似产品的出现。 (四)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员 投资理财业务的发展需要更多专业的高素质人才。现在很多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服务的人员很多都是在银行工作的员工,他们大多都是从事银行的基础的业务,对投资理财的认识不够深入,只会处理一些简单的业务,满足低层次的理财业务的需求。一旦涉及较为复杂的金融、资本、贸易等多个领域的业务时,难以满足客户的正常业务需求。具有高素质的理财专员还可以对产品进行开发和对投资进行组合设计。 (五)金融市场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 各行各业的运作都需要有相应的规范和体系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才能保证正常高效的运作。个人投资理财也是如此,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各方的利益,促使其规范运转。在我国,金融市场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体制,我们可以看到,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都在不断的完善各自的法律法规制度,但是由于这些体制的建设还处在初期阶段,只是对其理财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相应的指导,但是要想完全解决在这些行业的理财服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远远不足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涉及的行业范围比较广,所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要求更为严格,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阻碍着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如何应对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出现的问题 (一)投资理财者应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个人投资理财中个人的了解和认识是很必要的。目前在我国,人们对投资的意识和风险意识比较缺乏,投资者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多方面的了解理财的有关信息,树立正确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自觉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正确理财产品。另外,对投资理财有了足够的认识和了解之后,理财者可以对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有基本的认识,发现自己被侵犯权益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政策和体系,加强监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壮大,个人理财业务也在不断的发展。因此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证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序发展,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虽然,我国通过法律法规对理财业务进行了规范和管理,但是仍然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适应不了日益发展的个人投资理财业。为了保障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可以建议理财业务的法律法规制定以下的内容: 1、对从事理财业务资质的要求。 应该具备能够专业理财的能力与素质,能够尽职尽责,诚信的履行受托的义务。 2、签订理财合同。 理财业务参与者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承诺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理财机构加大信息公开。 理财机构应当诚信、真实、完整、及时、准确的向投资者说明相关的信息,比如投资风险、机构的资质、业绩、委托者的各项费用等等这些信息都要准确无误的及时的向投资者进行表明。法律法规可以规范的内容还有很多,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继续不断的完善。 (三)丰富理财业务内容,发展独立理财服务 想在竞争如此激烈的金融市场取得成功,需要树立具有竞争优势的理财精品,金融品牌已经成为现在金融行业竞争的核心所在。传统的理财产品容易模仿,发展寿命比较短,要想在客户心中留有印象,必须大力发展品牌效应,不断推出品牌化的理财产品,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才能在竞争中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在竞争中强化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是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主力,因为商业银行拥有绝对的客户群体,利于发展投资理财客户,目前商业银行一直在业务上发展,力求达到多方跨行的结合,商业银行已经是很多人理财投资的不二选择,但是为了金融市场的良性竞争发展,在大力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同时,也应加快发展独立理财服务,比如投资公司或理财公司,这种专门独立的理财机构的出现,是更专业高要求的投资者的选择,商业银行有其优势,但是毕竟它还需要涵盖自己分内的业务,所以,独立的这种中介机构的发展也是一种正确的趋势,在这样的一种良性竞争下,可以促使理财行业剑圣发展。 (四)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理财人员素质 不论是商业银行还是独立机构,对人才的需求都是一样的。专业的理财服务是具备金融、保险、税务、法律、证券为一体的,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合适的个人理财业务是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所需要的,合理的个人理财可以实现资产增值最大化。因此,要加强这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才能满足不断发展着的更专业的理财服务。对于这个行业来说,应该建立有公信力的理财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机构,以保证为金融市场的专业人才输送。 四、结束语 个人投资理财是以不断提高个人或家庭的生活品质为目的的一种经济活动,成功投资理财可以实现财富值的增加,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改善个人或家庭的经济水平。个人的投资理财行为还可以保证社会资金的循环,实现社会再生产,所以合理的投资理财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王家心 单位:绍兴银行绍兴分行 投资理财论文:案例研究个人投资理财建议 1个人投资者投资理财偏好调研 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对全国27个省市地区的280名个人投资者进行了实地调查访问。并将部分调查结果统计如下:280名投资者中42.5%的个人投资者选择将收入的5%以下投资理财,随着投资额占收入比例的增长,投资人数呈下降趋势,将收入50%以上投资理财的仅有4人(1.43%)。由此可见,投资者的理财观念是比较理性的,绝大多数个人投资者仅将自己收入的较小部分购买理财产品,在资本保值的基础上寻求资本的增值。同时,在调查的280名投资者中,投资理财目标为“兼顾资本增值与保值”的个人投资者占据了48.93%;追求“资本增值为主”和“资本保值”的投资者人数相当,分别占据20%和19.29%;投资为了追求高风险的个人投资者仅占11.79%。由此可见,大部分投资者不仅仅为了实现资本的保值,也不是盲目的追求高收益而忽视了潜在的高风险,而是能够将保值与增值相结合,合理看待理财的收益与风险。有三成以上(36.43%)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损失的承受力不超过5%,风险承受能力在5%~25%的投资者人数最多,占到39.29%,随着损失比例的升高,能够承受该比例的投资者人数下降,仅有5.71%的个人投资者能承受损失超过50%。可见,大部分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观是较保守的,这也给金融机构推出理财产品起到了导向性的作用,与其推出年化收益率高达15%以上的理财产品,不如提供年化收益率稳定于5%~10%的理财产品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此外,有45.36%的个人投资者“希望理财工具不仅要保证本金,且收益最好高于储蓄”,同时,有52.86%的投资者“关心资产保值多于增值”,这也体现了购买理财产品的价值所在:在保值的同时,尽可能地追求高额回报,不盲目追求高利润而忽略可能存在的高风险,也不仅仅希望回报额等同于储蓄利润。通过上述的研究统计,笔者还发现,不同个人投资者由于家庭财富、投资时机、投资取向等因素的不同,其投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同一个人投资者也可能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年龄段及其他因素的变化而表现出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 2个人投资者理财案例分析与建议 笔者在对我国个人投资者理财特点的调研过程中,针对不同经济状况、投资目标及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投资者进行了详细的个案探究与分析,并针对不同投资特点的个人投资者制订了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投资理财方式,以下便从中选取两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2.1职场新人的投资理财计划 小程大学毕业后已在上海工作两年。最近,小程打算辞职寻找新工作,但是未来找工作期间,可能出现没有收入的若干个月。小程想在上海成家立业,除去父母提供买房首付,之后的月供则要求小程自己负担。小程现在每月税后工资有7000元,每月房租1500元,每月日常开销花费约3000元。除去其他开销,工作两年后,小程存有1.5万元的活期存款金额。此外,小程将父母提供的5万元进行股票投资,现已盈利约1万元。小程目前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每年可结余下3万元左右的存款。但是,辞职后的几个月将不再增加收入,并且投资的股票收益也有较大的波动性。对于小程的资金现状,笔者在分析后提出了如下建议:小程应该提高存款数量,建议预留6个月的支出(约2.7万元)作为活期存款备用。同时,小程还欠缺1.2万元的存款备用金(现有1.5万元存款),这需要将部分投资的股票暂时变现以供现需,今后则可以考虑再次入股投资。最重要的一点,建议小程投资其他理财工具。调整存款后,小程仍将4.8万元资金投资在股票上。因为小程目前的可支配资金有限,建议他选择银行理财工具和基金产品等。小程可将部分或者全部股票投资转移到代客理财的公募基金或者银行理财工具上去,前者的风险偏好和小程之前的股票投资较接近,后者则是一种稳健的理财方式。以公募基金为例,小程风格偏激进,可将大部分仓位放置于偏股型基金。建议小程可以把原有股票调整到配置于大盘股和中小盘均衡的基金中,这些基金以往的年化收益率约在10%~20%。从长期来看,小程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会持续增加收入,各项财务指标也会逐渐宽裕。因此,小程应该转向稳健型理财工具。例如,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度较低,适合小程这样初入理财市场的保守稳健型个人投资者。现在,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大多为5万元起,小程可以将每月剩下的2500元结余以滚动的方式做定存,在积累到资金达到投资门槛5万元时,再一次取出,从而投资银行理财工具,这一累计过程大致需要1.5年。通过以上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的投资理财计划,小程对未来的理财收益与生活质量都拥有了很强的保障。 2.2望女成凤父亲的投资理财计划 凌叔叔家有个17岁的女儿,妻子和他都是企业员工,两人每年税后收入约30万元。家里共有存款30万元左右,并且有两套房,一套市值200万元左右,用于居住;另一套是闲置状态的旧房子,市值在60万元左右。另外,凌叔叔多年淘货得的宝贝价值约有50万元。凌叔叔希望送女儿出国留学,并且希望买一辆家用车。笔者就凌叔叔的基本情况,经多方研究分析,得出如下建议:首先,建议凌叔叔将30万元存款中的20万元留在银行理财产品等流动性较高的存款中,以应对日常家庭支出和可能急需用钱的突发事件。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相对较低,且流动性较高,是一种稳健保守的投资方式,建议不要冒进地把大笔资金投入到股票等高风险产品中。同时,一般结构型的理财产品多数会有保本协议,能够给个人投资者与理财者提供一定的资金安全保障。其次,凌叔叔把相当大的资产用于当铺淘宝,虽然可以淘到一些价值高昂的玉器等,但是很多收藏品价值难辨,且流动性较差,不适合作为家庭急需资金时的理财工具。建议凌叔叔将这部分钱做一些更加实际的投资。减少了这部分支出后,家庭净结余每年可以增加约2万元,并将这部分资金以稳健为前提,投资于各类基金产品,这样也为女儿未来留学提供了资金保障。按照目前家中的收支情况来看,每月大概有1.3万元的净结余。这笔资金是定期定额流入的,因此适合定投,可以分摊市场风险。同时,为了获取较高收益,凌叔叔可以适当采取进取型投资,每月将5000元投资到偏股型基金、5000元投入到偏债型基金之中,剩余的可以投入到货币型基金或存入银行作为保本方式。当货币型工具内的资金达到一定量后,可选择合适的市场时机,转入股票型或债券型基金中。通过上述分散投资的方式,凌叔叔可以为女儿留学及购车计划提供客观的资金支持。 3结论 通过以上研究分析,笔者希望能够帮助我国的个人投资者更加透彻全面地了解理财市场的信息。同时,希望银监会能够时时做好金融市场的监管工作,保证投资理财市场的交易秩序。并且,各大金融机构在推出理财产品的同时建议能够提供相应的理财培训,帮助个人投资者掌握理财知识,提高理财工具收益的辨识度,真正为我国的个人投资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理财计划。 作者:赵旻琪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投资理财论文:高中生投资理财论文 一、样本基本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于2014年6月~2014年7月在天津英华国际学校进行。采用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15份。受访者以高一高二学生为主,年龄平均在17岁,性别比例相当,男性受访者257人,占总数57%,女性受访者193人,占总数的43%。调查问卷包含三部分内容:高中生群体的投资能力、投资偏好及主观评价。 二、高中生投资理财现状相关数据及分析 (一)高中生投资能力 1.年平均储蓄额 调查发现:20%受调查的同学有超过5000元的年储蓄额,61%以上同学有超过1000元的年储蓄额,平均年储蓄额为2963元/人。由此推断:天津高中生储蓄需求为4.9778亿元,全国高中生(不含港澳台)储蓄需求约为150亿元。以上数据说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高中生确实具备了一定的自己。 2.储蓄方式 关于储蓄方式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3%受访同学选择了保留现金,36%的同学选择了银行储蓄,选择不同形式投资理财的同学只有14%。上述结果表明:虽然高中生具备了一定的资金实力,但大多数同学投资理财观念滞后,高达79%同学仅仅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只有不超过14%的同学听说或者尝试过其他方式的储蓄方式。 3.储蓄动机 当被问到“为什么储蓄”这个问题时,有近40%的同学回答有未来打算。而未来的资金使用需要保证现期储蓄的保值增值,考虑到受访同学在储蓄方式中的回答,作者发现高中生的投资理财能力还不能满足他们的理财愿望,说明有必要对其进行投资理财教育。 4.综合分析 结合储蓄额跟储蓄方式综合分析,作者发现拥有较高收入的同学群体更容易接触到股票、银行理财、不动产等多种理财方式。这种联系或许跟不同理财方式的入门门槛有较大关系。 (二)投资特征分析 1.风险偏好 在调查的学生群体中,78%的同学对公平赌博表现出对风险厌恶的态度。这种对风险厌恶的态度在投资的时候会表现在对风险和收益的取舍。在使用不公平赌博测试风险厌恶情况时,所得结果与公平赌博测试结果相似,也有一部分同学呈现为风险中性。 2.投资比例分析 大部分同学都愿意将一定比例储蓄拿出来用作投资资金。有99%的同学愿意拿出10%以上的储蓄进行投资理财。通过将投资比例跟储蓄动机、储蓄额交叉分析,拥有高储蓄额、投资动机强的同学更愿意拿出更高比例的额度进行投资,这符合基 3.投资期限偏好 从投资期限偏好方面来看,61%的受访同学可以接受1年以上的投资期限,因而在设计投资理财产品时,可以考虑更长期限的投资,如股票、长期债券和不动产投资。结合储蓄额度分析,作者发现储蓄额度高的同学更容易偏好超短期和最长期两种投资期限,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支出水平比较高,所以消费动机和投资动机都更加强烈。 4.对投资损失的容忍度。 (1)大部分同学对风险损失的容忍度比较高,65%的同学可以接受10%以上的损失度,50%的同学可以接受15%以上的损失度,说明同学们对风险的厌恶实际上没有那么大。在投资理财产品设计上,可以适当考虑风险较大的投资品种。 (2)不同储蓄水平受访同学对于不同损失容忍度的比例各不相同,能够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受访者比例最大。50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储蓄额受访者都有62%以上比例同学可6%~50%损失容忍度。在2000~3000元储蓄额受访者中间,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同学比例高达88%。其他储蓄水平受访者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同学比例在62%和88%之间。 (3)不同期限偏好受访同学对于不同损失容忍度的比例各不相同,能够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受访者比例最大。3个月以内期限偏好受访同学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比例在52%以上,1~3年期限偏好受访同学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比例高达88%。其他期限偏好水平受访者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同学比金融inanceNO.2,2015(CumulativetyNO.579)例在52%和88%之间。大体上说,超过3个月以上期限偏好受访同学的损失容忍度随着期限的增加而加大。 5.是否愿意借贷投资 在是否愿意借贷投资时,有45%的同学愿意负债进行借贷。当将是否借贷跟风险厌恶进行交叉分析时,我们发现风险爱好者更加偏好借贷,但是这种偏好并不十分显著。愿意借贷对于设计投资组合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可以放大资金量。 三、总结和建议 (一)以被调查的500名天津市高中生为代表的投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储蓄和投资能力。高中生群体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储蓄实力,同时在进行储蓄时已经具备了比较明确的动机,并希望未来能有一定的资金支持。但是从储蓄和理财渠道上来说,大部分同学只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缺乏应当具备的投资理财知识。 2.投资特征。高中生群体在投资时对流动性要求较高,需要有一部分随时可以支取的现金或者存款。不同储蓄额的同学之间的投资诉求差异比较大。一般而言,储蓄额高的同学更容易接受风险高、期限长的投资方式。整体上看,同学对损失的容忍度比较高。 3.主观态度。有90%的同学愿意拿出10%以上的储蓄进行投资理财。绝大部分受访者认为一定程度的投资理财知识普及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限制中学生投资理财的一些问题 1.投资理财教育不到位 这种教育的缺位跟中国传统思想有关,也跟大陆的应试教育环境有关。社会、学校和家庭对孩子们的希望都是认真读书,重心都放在如何在应试教育中取得优异成绩,从而不重视对学生在投资理财方面进行必要教育。但是必要的投资理财教育不仅能够从小培养孩子们正确的金钱观,而且能够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为孩子未来的教育、创业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和基础。因此,本文作者认为有必要对高中生进行基本的投资理财教育。 2.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位 因为高中生作为一个群体,尚不具备独立的经济实力,所以不太能够得到金融机构的关注。就目前而言,市场上还没有针对高中生的投资理财产品。但是,从本文的调研结果来看,高中生作为一个群体是有投资理财的能力和需求的。希望高中学生能够成为被金融系统所关注的一个群体。 (三)建议 1.加强对高中生的投资理财教育 培养投资理财意识。高中生作为即将独立生活的群体,应树立投资理财观念,主动学习金融知识,培养自己投资理财能力,以提高自己在未来的社会竞争力。 2.金融机构应当重视中学生群体 为他们量身定做投资理财产品。中学生是未来社会的主人和消费主体,开发针对中学生的产品,在这个未来最具潜力群体里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美誉度,可为金融机构在未来赢得巨大消费群体和商业利润,并在竞争中占得先机。 3.根据本文的调研结果 作者抛砖引玉建议开发如下针对中学生的投资理财产品,供金融机构参考。 (1)“压岁宝”:针对中学生压岁钱,定存定取,500-1000元起存,1年期理财,收益应达到现有银行同期理财产品平均值。主要吸引风险厌恶,无流动性需求的高中生群体。为吸引高中生投资理财,每1000元投资每年赠送1张福利/体育彩票,多者以此类推。到期如果续存,续存之日起可转化为“未来宝”。 (2)“快乐宝”:针对消费性储蓄高中生群体,流动性要求高,随用随取,收益高于活期储蓄,类似“余额宝”。 (3)“未来宝”:针对远虑性储蓄高中生群体,1年以上理财期限,收益高于“压岁宝”,类似“零存整取”。每1000元投资第一年到期赠送1张福利/体育彩票,多者以此类推。每1000元投资第二年到期赠送2张福利/体育彩票,更长期限类此赠送。 (4)“财富宝”:针对投资性储蓄高中生群体,可考虑设计投资组合,包括购买基金、股票及房产,高风险高收益,期限3个月到一年,1000元起存,每个投资者每3个月赠送1张福利/体育彩票。 四、结论 作者认为有必要对中学生进行投资理财教育并开发特定金融产品。针对中学生投资理财,作者认为有深入研究的必要。并建议在后续研究中,在调查问卷的设计上适当增加一些调研指标和相关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拓展研究,同时把调查范围扩大到初中生群体。希望在后续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学生的投资理财特点,尝试构建几个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具体投资组合金融产品。 作者:李婉晴单位:天津英华国际学校高二(1)班 投资理财论文:金融法律投资理财论文 一、我国个人理财和个人投资的长期发展对策 (一)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 针对国家在构建金融法律体系上的误区,本文建议我国应该构建一套综合性较强的金融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点内容:1.理财业务的门槛设置。法律体系中要指明理财业务的门槛:一是理财公司的理财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二是理财公司的财务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三是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足够完善;四是公司的资本达到一定的要求。2.信息公布的规范。法律体系中要说明信息公布的规范:一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理财收费、投资类型和收益率等信息;二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公司业绩、管理能力和公司资质等信息;三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支付方式、计费方法和计费标准等信息。 (二)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 在保险行业、证券行业及银行行业中,理财人员几乎都是对自身所在行业的情况了解较多,而对其他两大金融行业的了解偏少。因此,当这些行业的理财人员在面对行业跨度较大的金融产品时,往往很难给出客户较为准确的参考建议。于是,本文建议这三大金融业都要充分认识到理财人员的这种不良现状,除了要求理财人员熟知本行业的知识,还必须要求理财人员多学习另外两个相关金融行业的知识,从而打造出一批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的综合性理财人员。 (三)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 本文建议三大金融业可以采取“守旧创新”的基本发展策略。所谓金融业的守旧是指:金融业拓展现有的宣传渠道,尤其在新兴媒体上多做广告,让更多居民熟悉行业所拥有的金融产品,从而吸引和拉拢更多居民来选购理财产品,保持行业的持久竞争力。所谓金融业的创新是指:各大金融业在坚持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一些新的理财服务或理财产品,让这些新服务和新产品来进一步吸引客户,从而让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能够更上一层楼。 (四)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虽然,理财投资者在选购了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之后,理财公司都会给理财投资者配备一名专业水平较高的理财人员。但是,理财投资者不能依赖于理财人员的看法和建议,而是应该加强自身理财与投资水平的修养。本文建议理财投资者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修养:一是理财投资者一定要树立理财、投资都有风险的意识,而不要一味相信理财人员所说的毫无风险;二是理财投资者要尽量学习每款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具体内容,通过自我分析来正确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与投资产品;三是理财投资者要多向理财人员了解所选购产品的真实情况,时常关注选购产品的最新动态;四是假如理财投资者碰到了理财公司或下属的理财人员侵权的情况后,要立刻向理财公司或下属理财人员提出索赔的请求,假如对方拒不索赔,那么理财投资者最好跟监管部门反映真实的情况,请监管部门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二、结束语 首先,本文阐述了在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中最显著的几个误区:一是法律上的误区;二是人员配置上的误区;三是产品种类上的误区;四是宣传上的误区。其次,本文具体阐述了解决的方案和对策:一是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二是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三是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四是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作者:罗文平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投资理财论文:我国个人投资理财论文 1个人投资理财相关知识 所谓投资理财是指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进行储蓄、债券、基金、保险、股票、银行理财产品等个人财务的合理规划,从而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获得财务资产的合理增长,目前常用的几种个人投资理财方式主要以储蓄、债券、基金、保险、股票、银行理财产品等为主。储蓄是个人将暂时用不到的货币结余交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存款利息的一种投资活动,是我国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定期、活期存款与外汇储蓄。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为了向社会筹集资金所的一种金融契约,在限定时间内按照一定利息向用户支付本金与利息,是一种有效的债务凭证。相对而言,债券收益一般企业最大,政府最低,保障程度则与之相反,政府最可靠,最后则是企业。基金是为了某种目的而特地设立的转向资金,比如信托基金、公积金、退休基金、保险基金等。保险是指通过合同契约保险人与保险机构之间形成的财务赔偿关系。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为了筹集资金所的股份证书,股东以此作为凭证获得收益的有价债券。理财产品是金融机构设计并的相关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入市场获得收益并回馈给用户利益,以保证理财收益与非理财收益产品为主。 2个人投资理财现状分析 个人投资理财即通俗的管理钱财,是个人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所选择的未来财务规划模式,在个人投资理财选择支持下获得理想的额外收益,从而完成财富的积累与个人资产的增长。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的不断进步革新以及个人财富的不断增长,我国个人投资理财领域也迎来了繁荣发展期,虽然个人投资理财模式备受关注,但是仍旧存在不少困扰着其继续发展的负面问题,尤其是传统理财观念与现行理财观念的冲突愈加明显,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中国传统家庭生活模式影响着个人投资理财选择。我国自古以来提倡孝道文化,父母对子女的养育、子女对父母的奉养理念深入人心,理财领域生命周期理论中提到个人一生收支状况不同,要做到收入支出与生命周期相匹配必须有合理的财务投资规划。面对这种规划要求,我国根深蒂固的财务观念和传统家庭生活模式就直接制约了个人理财的发展,尤其是父母子女相互馈赠的局面严重影响了个人投资理财的选择与需求。西方文化中强调的理财观念是资产保值并维持生活水平的稳定,这与中国传统储蓄理财观念大不相同,在理财方面中国个人对财富保值增值的需求极为强烈,因而导致了个人理财领域的畸形发展。理财作为与储蓄不甚相同的一种投资观念,本身收益就伴有一定的金融风险,我国众多居民在个人理财方面盲目追求高收益但是却忽略了高风险,在应对投资风险方面也缺乏相应意识,因此一旦出现投资失利后往往是亡羊补牢而非未雨绸缪,这种风险意识上的缺失也严重影响了个人理财的理性选择。众所周知,理财投资可获得经济收益,同时分散金融风险,但是我国金融政策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即银行业、保险业与证券交易行业分开经营,对个人投资理财而言在选择方面增加了困难,不利于个人理财的发展。 3个人投资理财策略分析 当前我国个人投资理财领域产品众多,不同产品的投资风险与收益率都不同,投资者个人对于投资收益率的期望及风险承担能力也各不相同,因此做个人投资理财选择时要有科学的策略予以指导,从而获得收益与风险的平衡。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原则与策略具体如下。 3.1个人投资理财原则我国个人进行投资理财时要遵循三大原则,分别是规避风险、量入为出与注重整体效益。任何金融投资都不同程度伴有金融风险,但是这种风险也意味着投资者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因此个人投资理财要注意把握机遇与风险,在投资过程中要善于规避理财风险,做到未雨绸缪,从而在把握机遇的同时有效降低风险,获得满意的增值服务;量入为出原则是指个人注意自身经济条件与理财需求,合理规划个人财务,将安全保值的银行储蓄与带有金融风险的增值投资做合理规划,确保投资风险控制在个人承受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减少损失提升收益;整体效益原则是指个人投资理财规划中要做好阶段性财务规划与整体性财务规划,确保所有投资都有意义,增值服务有保障,金融投资风险可控,从而实现股票、储蓄利息等的增值,保证个人投资收益。 3.2个人投资理财策略面对众多收益与风险各不相同的个人理财产品,在选择时要遵循三大指导原则,科学地做出选择决策,保证个人投资收益。首先要明确认知个人投资风险和预期收益之间的关系。所谓投资风险是指个人投资过程中可能损失的收益,投资收益是去除个人本金与损失后的净利润,面对投资风险与个人收益之间的正比关系,高风险高回报、低风险低回报是指导个人选择的重要因素。对于我国传统居民储蓄习惯而言,国库券与银行储蓄是风险和收益都最低的投资方式,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安全低风险意味着投资收益低,因此个人投资理财时要针对个人经济条件、个人需求做出合理选择,明确股票、金融债券、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合理控制风险与增值服务。其次要注意个人投资理财资金的流动性与投资周期。所谓投资周期是指个人理财从资金投入到回收的全部时间,资金流动性决定了资金与现金之间的转换率。一般而言,资金周转速度越快,投资周期越短,资金流动性越强,反之则周期长,流动性比较慢,比如银行储蓄可随时取、变现速度快,但是收益偏低,与之相比,定期储蓄周期长但是收益高。像股票、债券、保险、理财产品等投资周期就偏长,一般很难按时拿回投资资金,但是相对收益就较高,承担的风险也大,因此个人投资理财方面要对自己的投资周期与资金周转速度有明确认知与需求,从而指导个人进行投资理财选择。最后是个人用于投资理财的金额大小不同,在选择投资理财时的门槛也不同,大额投资可选择理财产品方案多,小额投资产品则相对较少,要根据个人可用投资资金做出正确选择。 3.3个人投资理财实践目前我国个人理财领域最活跃的投资理财产品是基于网络平台的投资,这种金融上的创新对我国金融投资格局的变化产生了较大影响。网络个人投资理财模式的兴起促使金融制度与金融工具积极创新,以余额宝、招财宝等大批个人网络金融理财产品为代表的新型投资模式悄然兴起,成为当今最具活力、辐射面最广的个人投资理财选择。对于追求低风险、稳健收益的个人来说,银行储蓄、保险与货币型基金是较好的理财选择,这些产品虽然收益相对较低,但是风险小,投资保值服务有保障,因此较为适合投资周期长、稳健保值的客户,可达到预期收益,像活期与定期储蓄存款、国债、保险产品、货币型基金是这类人群的主要选择。对于收益增值要求较高的客户,可选择有一定风险但是收益高于银行同期理财产品的信托产品、混合型基金与银行发售的相关产品等。余额宝与招财宝作为高收益个人网络理财产品,目前已经拥有上亿用户,尤其是余额宝,依托淘宝与天猫这个巨大的网络平台,成为阿里巴巴旗下最受人瞩目的个人理财产品,也直接影响了国内个人理财储蓄格局。与余额宝相类似的个人投资理财产品美国也曾出现过,但是由于美国储蓄率较低且美联储降息,最后被迫关闭。但是在中国这个人均储蓄率较高的国家,余额宝作为与最大网络消费平台淘宝天猫相联系的理财产品,其收益率高于银行,风险相对较低,是一种备受认可的货币型基金,尤其是其打出的无风险口号和高于银行储蓄的利率对于广大居民有强烈吸引力。作为货币型基金产品,余额宝理财风险相对较低,但是同样也存在金融风险,尤其是随着阿里巴巴的美国上市计划成功完成以及与国内众多金融巨头的合作,更是进一步增强了这款理财产品的吸引力。余额宝这款个人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低成本性、获利性决定了其在当前个人投资理财领域的竞争实力,尤其是余额宝与阿里巴巴支付宝的合作运营模式,对于用户而言其所代表的增利宝基金可有效集中个人闲散资金,不仅收益高,且具备一定安全性,实现了支付宝用户、销售平台和结算平台的三者共赢,不过这种理财产品的发展要着重应对网络金融风险,这也是目前困扰国内金融理财模式发展的瓶颈,需要慎重应对。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个人投资理财还处于不甚成熟的发展阶段,解决个人理财领域的发展瓶颈是关键,理财作为拓宽人们金融收益的重要渠道,发展前景广阔,因此要积极对我国个人投资理财领域加强管理创新与新兴互联网金融合作,让更多的个人用户获得理想的投资理财选择。 作者:张文鹏单位: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论文:通货膨胀下的个人投资理财论文 一、个人投资理财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量入为出原则在个人收入一定的情况下,量入为出尤为重要。只有满足个人正常的生活开支之后,才能进行更为高级的投资理财,千万不能拿个人的生活费进行投资。 (二)投资分散化原则投资学中最基本的一项原理是,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一定要做合理的资产配置,即投资分散化,利用投资组合把财富投资于不同的项目,并确定各种投资资产的比例,从而保证投资的收益性,尽量减少风险。同时,还应当短、中、长三种理财方案配合使用,注重进行组合投资,把握好各期限种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力求收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通胀带来的损失。 (三)坚持“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三性协调原则为了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合理应对通货膨胀,首先要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方式,安全性是投资理财的首要原则,所谓安全性是指个人资产的购买力不因通货膨胀而受到损失。其次,应该保持一部分灵活的流动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即要做到流动性。在通货膨胀条件下,货币出现贬值,购买力下降,因此个人投资者需要保持相当数量的流动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因为在面临通货膨胀时,通常个人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流动性是为了保障在物价上涨迅速的同时能够保证生活水平,补贴生活所需,或者看准时机选择正确的投资方向。最后,投资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盈利,将个人资产投资之后要实现增值,收益越多越好,这是投资理财的根本原则。个人投资者可以尽量通过投资组合来提高盈利性,以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使投资者的效用最大化。 (四)具备投资理财专业知识术业有专攻,虽说不可能每个人都成为专业理财师,但要想在金融风暴中顺利平稳的度过,必须要了解和掌握一些投资理财方面的专业知识,否则不仅达不到资产增值保值的目的,还会被金融危机的大潮所淘汰。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和头脑进行投资,就是正确的应对方式。 二、个人投资理财的工具 (一)储蓄金融资产中,银行存款是最传统、最普遍的投资方式。存款具有增值的稳定性、安全性以及操作上的简单性等特点,最受广大投资者欢迎,但在当前利息较低,又有高通胀风险的情况下,银行存款所能代表的购买力在缩水。虽然国家为了抑制通货膨胀会不断调高银行存款利率,但在通货膨胀时期,利率的调整一般会有“时滞”,利率调高往往比通货膨胀慢一拍,这时居民存款会出现负利率的现象,居民储蓄实际上是在不断贬值的。因此,在通胀时应尽量降低银行存款在资产中的比重,有少量短期银行储蓄、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就足够了。 (二)股票良性的通货膨胀对股价影响较小,甚至还会对股市有利好效应;恶性的通货膨胀则对股市的抑制效应明显,此时经济被严重扭曲,货币加速贬值,这时人们会囤积商品购买房屋进行保值,此时会出现资金流出证券市场,股票价格下跌;同时企业生产资金短缺,而原材料、劳务成本等价格飞涨,使企业盈利下降,股价下跌。虽然我国目前不可能出现恶性通货膨胀,但自2007年的牛市结束后,我国股市一直处于调整状态,股市陷入熊市,投资者难以获利甚至亏损。投资者投资股票,除去获得买卖差价,还可能获得较高的股息回报,但是投资股票,伴随着高收益的是高风险。所以,股票投资适用于那些能够承担风险,并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个人投资者。 (三)债券债券的收益介于储蓄和股票之间,具有保值能力,其利率高于一般银行储蓄利率,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安全性比较高,适合于相对比较保守的理财投资者。 (四)保险保险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投资方式,它是对被保险人的意外损失和经济保障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方法,它并不能保证人不会生病、不会发生意外、不会衰老。但是一旦有灾害和事故的发生,就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从理财角度来看,保险或许不能带来像证券投资那样的丰富收入,但它的保障功能是其它理财工具无法比拟的。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应的保险产品:人寿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五)房地产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房地产最为抗通胀。尤其是在通货膨胀比较温和、房地产泡沫较少时,比如CPI 3%,房地产投资是最为明智的应对通货膨胀的方法。同时,房地产还可以用作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从这个层面上讲,投资房地产不仅能够保值,如果用于抵押贷款,还能获得一大笔流动资金。房地产投资适合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资者,是否投资得考虑自己的财力和能力。投资房地产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若通货膨胀比较严重,CPI 5%,物价上升水平比经济发展水平高许多的话,房地产容易出现泡沫市场,不宜投资此领域。 三、总结 当然,除了以上几种投资方式以外,还有许多适合个人投资的方式。总之,只要个人投资者选择和把握好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就可以在通货膨胀发生的情况下保障资产财富不缩水,同时达到增值的目的。 作者:王月然赵展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投资理财论文:现代工薪阶层投资理财论文 一、工薪阶层投资理财存在的问题 (一)工薪阶层理财意识弱、容易陷入理财误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工薪阶层的理财意识普遍较弱,认为理财就是储蓄,买国债、拿利息等,往往容易陷入理财误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财就是把钱存在银行里。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银行储蓄是最安全、最稳妥的理财方式。但现实中衡量债权人的收益、债务人的成本,最合理指标是实际利率,而不是名义利率,两者的关系为:实际利率=名义利率-物价水平变动率。具体讲,当物价上涨幅度超过银行给储户的收益率时,则实际利率为负值,也就是说把钱存在银行不仅不能增值,反而本金的购买力也会呈现下降的趋势。 2.理财是高收入家庭的专利。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持有“有钱才有资格谈投资理财”的观念,他们认为固定的收入扣除日常开销后几乎没有剩余,哪来的闲钱可理?但在实际生活当中,所谓真正的有钱人毕竟占少数,工薪阶层仍占大多数,因此理财并不是富人的专利,钱多钱少都需要好好打理,而实际上,越是没钱的人越需要理财,通过科学的理财可获取资产的保值、增值,要严肃而谨慎地对待。 3.对理财时间的错误认识。理财应该在结婚之后开始,这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普遍认知,而事实上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理财,年轻单身时,收入有限,应将其用于娱乐教育以及婚前准备中;壮年时,收入相对较多,应将子女的教育、父母的赡养及退休后的储备作为其理财的重点;进入老年,则老有所养就成为其理财的主要目标。因此理财应贯穿于人生的全过程,宜早不宜迟。 (二)工薪阶层的理财技巧匮乏工薪阶层理财技巧差,普遍存在着羊群行为。工薪阶层进行理财时,不是自己分析,而是随大流,带有盲目性,且忽视潜在的风险,这在前几年的股市当中表现尤为明显,如典型的“跟庄”、“政策市”、“消息市”等非理性投资。这不仅不利于个人财产的保值与增值,还会因为投资的失败而失去对理财的信心,阻碍理财业的发展。 (三)理财环境的制约由于我国工薪阶层普遍缺乏进行理财时应具有的理财技能和相关的金融知识,因此迫切需要专门的理财机构和专家的指导,或者直接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设计的理财产品,以此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由于我国理财业起步比较晚,加上诸多因素的制约,所以针对工薪阶层的服务只停留在很浅的层次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就目前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推出的理财产品大部分都是传统业务的组合,种类、结构和服务功能上大同小异,缺乏自身的特色,含金量低。 2.专业理财人才的缺乏。理财业务的特征是:集技术、信息、资金、信誉和网络于一体,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业务,因此它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尽管国内有理财规划师的培训,但是国内符合标准且具有国际执业资格、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才还很少。 3.注重产品推销,轻理财规划。目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理财产品销售额度与理财人员业绩直接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使从业人员存在着重产品推销、轻理财规划的倾向。此外,近期国内金融机构推出的外汇理财、基金代售等业务,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属于真正的投资理财,因为这些产品与服务并不是从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其生命周期特征、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设计的,与客户的真正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4.风险披露不全面。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对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说的多,对存在的风险说的少,存在误导客户购买其产品的现象。 二、对策与建议 (一)工薪阶层个人角度 1.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投资理财其实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念,一种价值观。工薪阶层在参与时,应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避免陷入误区,此外还应客观分析自己的综合条件,设定合理的预期收益目标,同时坦然接受现实,理性地看待一时的得失。 2.学习投资理财的相关金融知识,提高理财意识和投资技巧。建议工薪阶层应从自己最熟悉的产品入手,通过不断的积累经验,逐渐拓宽理财领域。 (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国外,投资理财的专业机构和中坚力量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他们对理财质量的好与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理财业起步比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又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与国外同行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理财产品的创新。随着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也发生了改变,更趋于多元化,因此为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增强吸引力,商业银行应积极进行理财服务产品的创新,建立永久创新机制,为实现此目标,银行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密切关注客户的潜在需求以及市场的变化趋势,并进行详细分析,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第二,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细化、评估,确定自身的核心产品,并围绕核心产品进行结构调整;第三,为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应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重新包装。与此同时售后还要长时间的跟踪,一旦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理财方案。 2.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在投资理财业务上,商业银行要想打造出自己的品牌、形成特色,就应该实施人才战略,积极地选拔和培养人才,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实行准入制,提高社会公信度。即理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第二,将一批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第三,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例如在薪金待遇上给予理财人员一定的倾斜,以此增强该岗位的吸引力。 3.根据客户的生命周期,综合考虑,量身订做理财方案。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现金流要求、财富保值、增值的要求是不尽相同的,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能够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以确保理财资产的安全性。 4.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告知义务。商业银行要定期进行内部调查,督促从业人员在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制度流程,严格自律,不应为本部门、本岗位的一时业绩而无视制度;在销售产品时,应与客户签订必要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提示所面临的风险。 (三)其他方面的建议 1.政府及相关部门。政府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我国的国情,抓紧研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避免无效竞争和欺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大学等培训机构。大学等培训机构作为高等人才的培养基地,在投资理财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一方面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各高校理财学历教育的发展经验,开设相关的专业和课程,从而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培养跨学科、懂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紧跟理财需求热点,及时调整课程的设置,做到密切联系实际,准确把握社会需求。以此推动我国理财业的发展,应对国外同行的竞争。 作者:李晓红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投资理财论文:工薪阶层投资理财论文 一、工薪阶层投资理财的现状 (一)投资理财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民收入在不断地增加,除去日常开销,人们手中出现了大量闲置的资金,而这时人们不再满足于将钱存入银行获取利息,而是尝试各种新的、更具吸引力的投资方式,对投资理财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二)投资理财产品日益多样化由于投资理财需求量的大幅增加,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尽快占领此市场,积极推出各种理财产品,并创建自己的品牌,这样使得理财产品的品种日益多样化。例如人们熟知的银行存款,形式单一,而近几年各大银行对其进行了创新,推出了各种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汇理财产品,其中人民币理财产品既有准储蓄型产品;还有与股票市场挂钩的产品。 二、工薪阶层投资理财存在的问题 (一)工薪阶层理财意识弱、容易陷入理财误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工薪阶层的理财意识普遍较弱,认为理财就是储蓄,买国债、拿利息等,往往容易陷入理财误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财就是把钱存在银行里。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银行储蓄是最安全、最稳妥的理财方式。但现实中衡量债权人的收益、债务人的成本,最合理指标是实际利率,而不是名义利率,两者的关系为:实际利率=名义利率-物价水平变动率。具体讲,当物价上涨幅度超过银行给储户的收益率时,则实际利率为负值,也就是说把钱存在银行不仅不能增值,反而本金的购买力也会呈现下降的趋势。 2.理财是高收入家庭的专利。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持有“有钱才有资格谈投资理财”的观念,他们认为固定的收入扣除日常开销后几乎没有剩余,哪来的闲钱可理?但在实际生活当中,所谓真正的有钱人毕竟占少数,工薪阶层仍占大多数,因此理财并不是富人的专利,钱多钱少都需要好好打理,而实际上,越是没钱的人越需要理财,通过科学的理财可获取资产的保值、增值,要严肃而谨慎地对待。 3.对理财时间的错误认识。理财应该在结婚之后开始,这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普遍认知,而事实上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理财,年轻单身时,收入有限,应将其用于娱乐教育以及婚前准备中;壮年时,收入相对较多,应将子女的教育、父母的赡养及退休后的储备作为其理财的重点;进入老年,则老有所养就成为其理财的主要目标。因此理财应贯穿于人生的全过程,宜早不宜迟。 (二)工薪阶层的理财技巧匮乏工薪阶层理财技巧差,普遍存在着羊群行为。工薪阶层进行理财时,不是自己分析,而是随大流,带有盲目性,且忽视潜在的风险,这在前几年的股市当中表现尤为明显,如典型的“跟庄”、“政策市”、“消息市”等非理性投资。这不仅不利于个人财产的保值与增值,还会因为投资的失败而失去对理财的信心,阻碍理财业的发展。 (三)理财环境的制约由于我国工薪阶层普遍缺乏进行理财时应具有的理财技能和相关的金融知识,因此迫切需要专门的理财机构和专家的指导,或者直接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设计的理财产品,以此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由于我国理财业起步比较晚,加上诸多因素的制约,所以针对工薪阶层的服务只停留在很浅的层次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就目前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推出的理财产品大部分都是传统业务的组合,种类、结构和服务功能上大同小异,缺乏自身的特色,含金量低。 2.专业理财人才的缺乏。理财业务的特征是:集技术、信息、资金、信誉和网络于一体,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业务,因此它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尽管国内有理财规划师的培训,但是国内符合标准且具有国际执业资格、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才还很少。 3.注重产品推销,轻理财规划。目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理财产品销售额度与理财人员业绩直接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使从业人员存在着重产品推销、轻理财规划的倾向。此外,近期国内金融机构推出的外汇理财、基金代售等业务,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属于真正的投资理财,因为这些产品与服务并不是从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其生命周期特征、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设计的,与客户的真正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4.风险披露不全面。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对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说的多,对存在的风险说的少,存在误导客户购买其产品的现象。 三、对策与建议 (一)工薪阶层个人角度 1.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投资理财其实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念,一种价值观。工薪阶层在参与时,应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避免陷入误区,此外还应客观分析自己的综合条件,设定合理的预期收益目标,同时坦然接受现实,理性地看待一时的得失。 2.学习投资理财的相关金融知识,提高理财意识和投资技巧。建议工薪阶层应从自己最熟悉的产品入手,通过不断的积累经验,逐渐拓宽理财领域。 (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国外,投资理财的专业机构和中坚力量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他们对理财质量的好与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理财业起步比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又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与国外同行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理财产品的创新。随着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也发生了改变,更趋于多元化,因此为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增强吸引力,商业银行应积极进行理财服务产品的创新,建立永久创新机制,为实现此目标,银行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密切关注客户的潜在需求以及市场的变化趋势,并进行详细分析,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第二,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细化、评估,确定自身的核心产品,并围绕核心产品进行结构调整;第三,为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应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重新包装。与此同时售后还要长时间的跟踪,一旦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理财方案。 2.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在投资理财业务上,商业银行要想打造出自己的品牌、形成特色,就应该实施人才战略,积极地选拔和培养人才,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实行准入制,提高社会公信度。即理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第二,将一批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第三,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例如在薪金待遇上给予理财人员一定的倾斜,以此增强该岗位的吸引力。 3.根据客户的生命周期,综合考虑,量身订做理财方案。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现金流要求、财富保值、增值的要求是不尽相同的,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能够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以确保理财资产的安全性。 4.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告知义务。商业银行要定期进行内部调查,督促从业人员在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制度流程,严格自律,不应为本部门、本岗位的一时业绩而无视制度;在销售产品时,应与客户签订必要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提示所面临的风险。 (三)其他方面的建议 1.政府及相关部门。政府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我国的国情,抓紧研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避免无效竞争和欺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大学等培训机构。大学等培训机构作为高等人才的培养基地,在投资理财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一方面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各高校理财学历教育的发展经验,开设相关的专业和课程,从而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培养跨学科、懂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紧跟理财需求热点,及时调整课程的设置,做到密切联系实际,准确把握社会需求。以此推动我国理财业的发展,应对国外同行的竞争。 作者:李晓红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投资理财论文:金融投资理财问题与策略 存在问题 1.政策变化快,今年以来投资理财业务产品和流程较往年发生较大变化。省行明确投资理财业务审批流程,但因为理财业务已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投行客户需要解决授信覆盖问题,目前我行大部分客户需追加专项理财额度,授信额度追加需要一定时间及精力。2.项目推进缓慢,投行业务对中间业务的拉动作用未能明显显现出来,尤其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差距较大。受外部监管政策及内部审批体制变化的影响,虽然上半年也做了很多工作,储备了一些投行项目,但推进困难,投行业务对中间业务的拉动作用未能明显显现出来。3.辖区内各支行发展不均衡,行际业务收入差距比较大。除去LC地域经济发展问题,一些欠发达地区无适合投行业务客户,本身资源限制发展。还有一些领导和员工主观未能重视投资理财业务,对新业务没有深入研究,对客户需求没有仔细把握,借由宽松的信贷政策,更倾向于用传统信贷产品解决客户融资问题。再加上投行业务流程时间跨度较大,审批趋于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对支行投行业务发展积极性有所影响。 发展建议 1.加强对投行业务新政策、新变化的认知把握。投行政策变化非常快,一直处于跟监管机构赛跑的状态,需要有效规避政策的限制和监管风险。作为分支行要时刻关注新政策,遇到可做的产品立即启动,早动手,早受益,免得错过时机,后悔莫及。投资理财产品一般都是厚利产品,周期长,获利高,对中间业务贡献度高,抓住投资理财产品,抓住厚利产品,对各行业务发展都很重要。2.强化优质项目储备,加快投资理财项目推进。随时关注外部监管及上级政策变化,根据LC行下发的重点产品分析,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拉出名单,经常对接客户需求,长期跟踪客户,做好优质项目储备。根据LC行的客户群体情况,对于什么样的产品适合什么样的客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投资理财业务营销方向要有个整体把握。3.强化培训、加大激励,为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一方面加大业务培训频率,提高业务培训人员覆盖面。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针对性培训,通过聘请省行专家等形式举办行长、业务经理、业务骨干等多层次的培训班,侧重于营销技能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全行系统内条线人员投行业务素质和营销技巧,提高队伍专业市场竞争力,塑造理财精英团队。另一方面完善投行业务发展激励政策,强化团队化运作机制。根据省行下发投资理财任务指标,中间收入进度,在前期全面调查的基础上,LC行成立投行业务任务型团队,提高中间业务贡献度。加强对团队的激励力度,提高团队积极性,定期调度投行项目推进情况,加快投行业务发展。4.加强产品创新,提高投行业务发展优势。目前金融机构存在同质化服务问题,各家银行产品大同小异,只有价格、期限区别较为明显。LC行想要在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还得依靠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只有不断创新,推出个性化产品,差别化服务,才能把握先机,抢占市场,目前其他银行已发展了普洱茶、红酒、贵金属、电视剧等相关题材理财产品,专门针对个人高端客户发行,收益率可观,我行也要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客户需求与当地经济特点,借鉴同业先进做法,利用好产品创新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学习,积极创新,争取为投行业务开创新局面。5.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确保投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业务发展的同时要加强风险防范,结合今年内外部监管机构检查出的问题,结合总行、省行制定的投后管理方案,坚决落实,积极整改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把投后工作作为今后重点工作来抓,改变以往重投中,轻投后现象,确保投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王文明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投资理财论文:职校投资理财教学变革思考 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高职教育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专业实践目标、实践教学计划、师资配备、实训教材、考核办法等要素。高职院校可根据自身情况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确立书本内书本外、学期内学期外、学校内学校外三结合的全方位实践教学体系。在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时既注意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又注重与理论教学体系的融合,以便帮助学生将掌握的知识向能力转化,为学生搭建理论知识和实际交互验证的平台。实践教学体系由基本素质实践教学和专业实践教学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素质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国防军事训练、普通公益劳动、通用技能训练和大众社会实践构成,专业实践教学则由专业课程基本技能训练、专业素质技能实训、第二课堂和毕业实践等内容构成。整个实践教学过程紧紧围绕着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展开,各个环节依次贯穿于三年高职教育教学进程当中,并且对每一阶段应培养的专业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量化相应的目标、内容、课时和考核标准,最终真正使实践教学体系落到实处。 优化实践教学内容。高职院校投资理财专业在实践教学内容上应当遵循坚持夯实基础、强调专业技能、突出综合能力运用、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培养的基本原则,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先导,以产学研为纽带,加快教学资源建设,优化实践教学内容。以中高职称教师、专业主讲教师、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从专业技术核心课程入手并且逐步拓展,编写完整的突出自身特点的教材、讲义、多媒体课件、实训大纲与指导书,建立一整套完备的课程资源库,努力为学生创造立体学习的环境,提供自主学习的平台。学校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两手抓,建立落实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新进教师脱产进修和挂职锻炼制度,同时常年从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校外机构聘用一支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实训指导、参观交流和教师下企业学习等方式,确保本专业师生能紧跟行业潮流,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搞活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培养创新人才,方法比知识更重要。首先,在实践教学中要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充分利用教学设备,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实现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高职院校应鼓励教师采用电子教案、CAI课件、网上教学、答疑与讨论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得教学方式由灌注式向启发式、讨论式和问题引导式转变,形成教学互动,以此力求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参与意识及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其次,基于高职教育规律、采取“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教学模式。根据目标岗位的知识与能力需求,以典型教学案例为主线,重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将课程学习的场地安排在实训室,实施现场仿真教学,老师边讲解、边演示,学生边实践、边提问,使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同步进行,既保持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又贯彻理论知识的应用性,实现了知识与技能的有机融合。再者,拓宽培养途径,重视第二课堂的开发。可以研究在专业教师指导下,以本专业在校生为主体成立学院投资理财协会,以其为载体带动课外的实践学习活动。投资理财协会每学期定期举办模拟证券期货交易大赛,学生可从中体验和掌握诸如投资策略分析、实战时机选择、实战技巧运用、投资理念与纪律等内容,从而加深对书本知识的理解与领会。 建立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高职院校实践教学基地是一个集教学、科研、生产、培训、模拟就业于一体的多功能的结合体,是实施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和载体,是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在学院内部可考虑建立银行柜台实训室、证券期货分析实训室和保险经纪实训室等校内主体实训中心,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步形成“金融一条街”。在学院外部可积极谋求与本地区域市场中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联系合作,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利用寒暑假双休日,安排教师带队,在基地内相关业务经理的帮助下开展各种形式的客户开发和管理实践教学活动,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兼职(如兼职证券、期货和保险经纪人等),尝试熟悉金融市场全流程的实际操作,将书本理论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使得个人的客户开发和管理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也检验了校内实训的效果。 完善实践教学考核机制。校内实践方面,减少卷面考核范围,加大实际操作的考核比重。将平时操作时的表现与效果记入成绩,注重加强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指导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未来的就业意向,有目的、有选择地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使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完善学生素养与能力结构,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校外社会实践方面,可考虑实施顶替学分制度,即当学生进行校外社会活动时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且提前录用,可提出申请,经教学院系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可以用社会实践的相关成果来顶替校内专业课程的学分,同样顺利圆满地毕业。在毕业实践(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时,所有毕业生一视同仁,毕业答辩时间相对充裕,做到既有答又有辩,同时包含适宜的深度和展开合理的广度。答辩成员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指导与答辩分开,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领导(或指导师傅)评价综合确定,毕业实践的最终成绩由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综合评定而成,最终客观公正地确定校级优秀社会实践毕业生。 本文作者:刘学军作者单位: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价格高涨的政治经济学解释 摘 要: 运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分析我国房价高涨的原因及治理对策。我国房价高涨虽然全国层面看泡沫不大,但京津沪等发达城市泡沫严重。房价高涨乃至形成泡沫的根源在于地租过高,直接原因是房地产业的行业利润过高吸引了社会资本的过度集中,资本虚拟化和银行的信贷支持则成为其加速器。房价高涨会产生严重的民生问题,泡沫破灭又会对实体经济带来灾难,因此降低地租和有比例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间均衡发展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高涨;形成机制;政治经济学视角;地租 一、相关文献综述与问题的引出 房地产价格高涨及其泡沫问题是目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自2010年初至今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效果甚微。据天相投顾统计,2010年8月全国的商品房销售均价为4 430元/平米,到2011年8月则为5 196元/平米,涨幅达17.3%,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的房价则上涨更快,有关我国房地产是否存在泡沫的争论也充斥着学术界、政府和媒体的视眼。根据资本定价理论,房地产的当前价格等于其未来收益的贴现值。但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房地产的当前价格很难反映其市场价值,也就较难对泡沫作出识别和预警。难怪很多西方学者也承认:由于很难判断资产价格是由其基本面引起的还是由投机因素引起的,因而泡沫只有当它破灭后才能发现。国内相关文献主要用西方经济学原理来寻求我国房价高涨的原因。易宪容认为金融制度不完全性、效应的滞后性及利益的渗透性,金融交易制度安排的缺陷为我国房价波动的制度性根源,并认为信贷扩张过度是房价过快增长的主要原因 [1]。昌忠泽则指出信贷扩张、土地财政以及住房预售制度是中国房地产泡沫形成的三大根源,其中隐藏着巨大的双重风险:一方面导致财政风险加剧,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导致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并认为房地产业从长期来看不应该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加大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关系是抑制房价泡沫的可能途径[2]。周彬、杜两省认为土地财政必然推动房价持续上涨,从而降低居民个人的效用并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房价越高,地方政府的效用就越大,因而地方政府有推动房价上升的内在激励,给定土地财政现状,在地方政府互相竞争情况下,中央政府通过商业银行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存在极大的困难[3]。 上述文献的不足之处是只从某一个角度来解释我国房价泡沫形成的原因,不能将影响房价高涨的因素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将商品价值的研究作为其核心任务之一,尤其是对价值和价格的概念在理论上作了严格区分,加上其平均利润理论、地租理论及虚拟资本理论,构成了研究房地产泡沫的最有说服力的理论框架。因此,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角度来把握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度量、判断房地产价格高涨的根源,对我们认识现实情况、把握政策方向、掌握投资力度,以及引导和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关于“泡沫”的定义与解释 1.关于泡沫的定义。关于“泡沫”,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没有明确定义,最为经典的关于泡沫的定义要数《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泡沫状态”就是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在一个连续过程中徒然涨价,开始的价格上升会使人们产生出还要涨价的预期,于是又吸引了新的买主——这些人一般只是想通过买卖牟取利润,而对这些资产本身的使用和产生盈利的能力不感兴趣。随着涨价而来的常常是预期的逆转,接着就是价格的暴跌,最后以金融危机告终。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格是其价值的表现形式,价格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在垄断市场中,商品的价格形式表现为垄断价格,而垄断价格也不会脱离商品价值,也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4]47102,871。据此,可以将泡沫定义为商品价格对其价值的严重背离,泡沫的大小与其背离的程度成正比。 2.房地产价格的构成。房地产价值由房产和地产两部分构成。房产是人类劳动的结果,地产则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未经开垦的生地,没有经过人类的劳动,没有价值;二是经过人类开垦的熟地,具有价值。依据商品价值公式c+v+m,预付资本C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购买生产资料而支付的货币额c,属于不变资本;二是购买劳动力而支付的货币额v,属于可变资本。在房地产价格的构成中,不变资本主要由建筑材料和设备折旧构成,钢筋、水泥和装修材料等建材一次性转移到房价中,而用于盖房子的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以折旧的形式多次转移到房价中,不变资本不产生价值。马克思认为只有可变资本v才能创造剩余价值,按照产业分类,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由此可以判断房地产价值由建筑工人创造,这里的建筑工人应是广义的,房地产的设计、建造、管理、营销等诸多劳动是否应归于可变资本范畴需要区别看待。对生产劳动的定义主要从增值资本角度和增加使用价值角度来看,前者是资本交换劳动,后者是生产物资产品或具有物资载体的非物质产品的劳动。从马克思“总体工人”的概念来看,“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须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它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按照此定义,建筑设计工人的劳动是生产工人劳动的向前延伸,尤其是建筑设计师的劳动属于创造性脑力劳动且能创造出更大的剩余价值,应被纳入到创造性物质产品的总劳动过程中,为资本增值服务,应算作生产性劳动。同样,房地产的管理人员也应属于生产性劳动,而营销人员的劳动属于流通环节了,不属于生产性劳动[5]。 房价中的m部分为剩余价值,m/v则为剩余价值率,如果用m/(c+v)则变成了利润率,马克思认为由剩余价值率向利润率的转变掩盖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本质。利润为预付资本的增值额,在货币形式上表现为生产资料价格、生产性劳动工资和利润。利润作为资金使用的回报,房地产企业也需要利润以维持资金流通和生产继续,其利润的计算应是平均利润,但不是房地产业的平均利润,而是社会平均利润。房地产企业的定价是在平均利润的基础上加上一个行业超额利润,以此造成房价的虚高,再加之房地产业具有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属性,从而更加剧了泡沫的产生。 3.我国房地产价格泡沫的度量。衡量房价是否有泡沫的思路之一是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一般认为房价收入比为H/In=1左右为房价的合理区间,11.5则为恶性泡沫。 注:ΔH为房价的增长率,H/In为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其中2011年的数据为前三季度数据。原始数据来源为天相投顾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融数据库 我国2007~2011年房价增长率和泡沫的度量如表1。全国的房价增长率2007~2011年分别同比增长16.1%、6.4%、16.3%、8.1%和11.1%,除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2010年我国房地产调控增幅有所放缓外,其余年均增长率均超过10%。全国的房价收入比则变化不大且在1上下波动,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全国的房价是比较合理的,不存在泡沫。我国4个直辖市的房价则差异性很大,京、津、沪三市均存在严重的房价泡沫,尤以上海、北京最为严重,且房价波动剧烈。房企与政府间存在多重博弈,在紧缩政策下,房企采取不降价的行动,而在宽松政策下,房企则加快房价的上涨。重庆的房价也在快速上涨,但还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不存在泡沫。事实上在类似于重庆的二线城市,房企在近几年加快了涨价步伐和开发力度,尤其是在政府对一线城市加大宏观调控的背景下。 三、房地产泡沫产生的根本原因: 绝对地租与级差地租 房地产业是地产业和房产业的总称,它作为一个统一的组合产业在国际上已成为惯例,其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是始于资本主义社会。但人类对土地的使用自有人类就开始了,且人类文明的长足进步与土地密切相关,正如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进入商品经济社会后,商品经济和生产力的空前发展使得国民经济的部门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土地和土地上建筑物也迅速商品化。房地产业不但成为与其他一切部门、行业并立的一个独立行业,而且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它甚至成为经济兴衰的关键,牵动着整个经济的消长变化。房地产业除了正常的经营业务外,还出现了投机经营,这既危害了社会生产的正常发展,又加速了资本和生产的集中,刺激了更大规模的扩大再生产。 土地私有制与生产关系密切相关。人类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且这种生产关系是以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的,它同时又是决定社会形态性质的基因。土地不是人类劳动的生产物,它作为人类生产不可缺少的要素,作为人类生产和生活的自然载体,在生产力尚未发展起来之前是自然而然地被人类共同所有,但并不存在所有和占用问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使用土地,使生活上能够定居下来,形成所谓部落、氏族,因而就占有一定范围的土地,再加上土地是不可人为移动的,部落氏族彼此定居和占有的土地就不能互相移住,形成了土地在部落氏族范围内的公有,这便是土地所有制产生的原因。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生产资料都私有化了,土地也出现了私有化,于是就产生了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的分离或结合,租赁关系也随即产生。土地的资本主义租赁形成了土地所有者、土地资本主义经营者和生产工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是土地使用者经营成果的一部分。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并依据土地肥力的优劣、离市场的远近和土地上的生产设备,向土地租赁者收取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地租即为土地所有权的报酬,实质是将土地分期分次进行买卖,如果将若干年的地租一次性付,就成为土地的价格,使没有价值的土地成为可以买卖的商品,实现了土地商品化。土地价格与地租成正比,与银行利息率成反比。人们根据利息率的高低来预测地租和地价的变动趋势,也就为土地炒作提供了可能。 我国的土地制度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地价为零或者非常低,但土地的国家所有并不等于无所归属,也不意味着全由国家及其政府利用行政手段统包使用,而是也存在土地使用权、占有权、支配权等分离的经济条件,与之相关的房地产业就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土地的开发过程逐步实现低地价向高地价的转化,地租同样存在着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前者是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土地的绝对垄断有关,后者是由土地位置和投资不同而产生,在市场经济下通过不同地段的不同价格表现出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把大部分级差地租收上来,作为专用款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便又产生了更大的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这几种地租在要素市场化过程中逐步显现并在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分配,加上强制拆迁和占用耕地,形成了“圈地剪刀差”,便成为房地产业超额利润的来源,这就既成为其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泡沫经济产生的特殊因素[6]。 地租在我国表现为土地购置费 2007年全国的土地收入为4 866亿元,到2010年则为9 992亿元,上涨幅度为101%。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的涨幅则更大,北京2007年的土地收入为293亿元,到2010年则达到1 292亿元,涨幅为341%,上海2007年的土地收入为131亿元,2010年则为449亿元,涨幅为243.7%。 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不断地增加,从土地收入与财政收入之比来看,全国2007~2011年分别为0.19、0.19、0.19、0.25和0.20,说明我国的财政收入也是不断增加的。像北京、重庆等市的财政收入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很严重,北京的土地收入/财政收入比2007~2009年为0.2左右,但到了2010年则达到0.54,重庆的这一比重最高达到0.39。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土地成交价格的持续上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等对土地的需求大大增加,导致地价不断上涨,尤其是土地政策2002年由划拨制度转为“招拍挂”制度后,地价更是突飞猛进,而地价的上涨,直接带动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导致很多地方政府依靠卖地来增加收入,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也越来越大。其次,货币政策的变化也导致土地价格过快上涨,尤其是从2003年开始的宽松货币政策。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地价上涨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房价的过快上涨,所以,要稳定房地产市场,主要措施之一就是使地方政府逐步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地价的过快上涨是房价飙升的主要原因。全国土地成本占房价的比重为0.45左右,在2010年则高达0.52。而北京、上海两市的地价/房价比则更高,北京2007~2009年为0.6左右,到2010年则达到0.99,2011年上升到1.23;上海2007~2009年为0.9左右,到2010年则达到1.22,这说明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在于土地购置成本过高,加上对商品房过度炒作,全国各地惊现“地王”,严重歪曲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注:土地收入为房地产企业的土地购置费,地价为房地产企业土地购置费除以购置土地面积,L/H为地价/房价比,L/I为土地收入/财政收入比,L为土地收入。原始数据来源同表1,2011年为前8个月份的数据 绝对地租的背后表现为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在我国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其名义所有者为各级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使得地租上涨过快;建筑地段的级差地租表现为其地理位置的好坏,建房用地的稀缺性助长了地产商的投机性,地租包括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是房价高涨的根本原因。 四、房地产高涨的直接原因:行业 平均利润差距过大 马克思认为平均利润率就是社会总资本的年利润率(亦称一般利润率),是指资本家阶级每年生产的剩余价值同社会范围内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它体现了职能资本家之间分配剩余价值的关系。平均利润率是由全社会各个产业部门不同的个别利润率,在竞争规律作用下,趋向平均化而形成的。各个产业部门不同的利润率的形成取决于三个主要因素:剩余价值率、资本有机构成和资本周转速度。由于各个产业部门获得不同的利润率使得等量资本获得不同的利润,必然导致不同部门之间的竞争,也就会出现资本在不同部门间的转移。这种转移包括资本增量投向高利部门与资本存量由不利部门抽出投向高利部门。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过程是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将全部利润在各部门间重新分配的过程,表现为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即平均利润[7]。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虚拟经济获得了无可比拟的高回报,资源大规模地从实体经济抽出流入房市、股市、债市等,推高了资产价格,而虚高且不断增高的资产价格更进一步吸引着更多的资源向虚拟经济部门集中。资源向房地产市场高度集聚会使其资源相对于利润率来说严重供过于求,实体经济部门因资源抽逃而难以为继,且实体经济部门对资源的使用成本由于虚拟经济的拉动而不断提高。在房价泡沫破灭之前,一个共有的规律就是流动性在虚拟经济领域过剩而在实体经济领域奇缺,投资于资产的回报畸高,经济规律强行发挥作用,新的平衡以生产力的巨大破坏为代价,通过财富与收入分配格局重新调整而重新趋于均衡。由于股市的熊市要多于牛市,而债券的收益率远低于通货膨胀率,故社会上的资金疯狂地向房地产市场聚集,造成了房价的高速上涨。 我国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与房地产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如表3。全国工业企业的行业利润基本上为6%左右,历年变化不大;而房地产企业的平均利润率要高得多,考虑到数据收集的便利性,我们以中国证监会的房地产行业中的132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其采取简单的算术平均,结果发现2007~2011年房地产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分别为344%、99.4%、190.9%、69.5%和174.8%。用马克思对资本家贪婪的描述:“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胆壮起来;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它就会不顾人间的一切法律;有300%,它就敢冒绞首的风险。”[4] 我国房地产行业不但吸引着原来从事房地产的企业,还吸引了大量的国有企业,全国有约70%的国有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加上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以及置业者对从事房地产的投机的热情,加剧了房价的高涨,尤其是非理性对房价泡沫的推动。 自2002年以来,我国商品房改革加快,房价上涨也随之加快,房地产业作为基础行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日益显著。一方面它加剧了社会资源向房地产企业、政府和银行聚集,结果便是政府越来越富而人民相对来说越来越穷,在城市里很多需要购房的年轻工薪阶层有许多成为了“房奴”或买不起房子成了“城市飘着的一族”,造成民生问题严重;另一方面社会资本过度地向房地产业聚集,不但加剧了房价泡沫,一旦破灭则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的负面作用,而且资本向房地产业的过度集中剥夺了其他行业的发展,尤其是作为基础行业的现代制造业,这是造成国民经济“生产性缺失”、增长乏力乃至导致债务危机的主要根源。 注:原始数据来源同表1。截止2011年11月25日,沪深两市共有房地产企业132家(剔除掉被ST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房企的平均利润率为2007~2011年的净利润率做简单算术平均五、房价高涨的加速器:虚拟资本与 信用杠杆 马克思指出:“交换过程同时就是货币的形成过程”,“货币的根源在于商品本身”。资本最初表现为货币,但货币不一定是资本,资本与货币的区别在静止状态下看不出来,只有通过运动状态即流通才能显现出来。资本流通公式是:货币-商品-货币(G-W-G),在这里资本家用货币购买商品,然后把商品卖出去,重新获得货币。资本流通过程从买(G-W)开始,以卖(W-G)结束,其结果不是发生在这种商品价值上,因为交换是等价的,所以只能发生在购买到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也即要获得剩余价值,货币持有者必须在市场上找到一种特殊产品,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创造价值的能力,并且它所创造的价值能够大于自身的价值,这种商品就是劳动力,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转化为资本,使货币资本化。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资本作为纯粹的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职能日益凸现,虚拟化的资本形式不断涌现,虚拟资本不是现实资本,只是资本的“纸质复片”。虚拟资本不但包括以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能够定期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而且还包括银行券和不动产抵押,其中就包括房地产[8]249253。 房地产的剩余价值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房产,表现为建筑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二是地产,表现为土地价格的剪刀差。房地产业的虚拟化与金融机构对其的信贷支持,加速了房价的高涨和泡沫的形成。Bernanke,Gertler和Gilchrist也提出了“金融加速器机制”原理,信用市场各个变量的内生变动会放大和扩展宏观经济的动荡[9]21。房地产业的投资和投机,从供需双方来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作为供给方,使得房地产企业获得的信贷支持占全部资金投入的50%~80%,在京沪深等发达城市房企获得的信贷支持更高;作为需求方的置业者一般也是从银行获得贷款,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为30%~40%,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在50%左右。据此推算,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使得房价上涨的速度提高了2~5倍。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视角解释了泡沫的定义、房价的构成和度量,并对我国房地产价格高涨乃至泡沫形成的根源、直接原因和加速器进行了分析。房价泡沫可以定义为房地产价格对其价值的严重背离,背离程度越大泡沫越严重。房地产价格由房产价格和地产价格两部分构成,房产利润的来源是建筑工人的剩余价值,从事房地产设计、管理等脑力劳动者创造出的剩余价值更多;土地本来没有价值,随着土地商品化也有了价值。我国房地产价格自2003年以来持续快速上涨,从房价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来看,全国房价包含的泡沫不大但京津沪等一线城市中则存在恶性房价泡沫。我国房价高涨的根本原因在于地租过高,即土地成交价格快速上涨,加上土地成交量的快速放大,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增加迅猛,出现了地价与土地财政收入双双快速上涨的格局,“圈地价格的剪刀差”成为房地产业超额利润的另一个来源。我国房地产价格高涨的直接原因是其平均利润率过高而吸引了过多的社会资本,而房地产价格的虚拟化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提供的金融信贷杠杆则成为房价高涨的加速器。 我国房地产价格高涨会造成一系列的后果:一是社会资本过度地向房地产行业聚集,造成资源过度地向政府、银行和房企集中,造成了国富民穷,出现了典型的民生问题;二是房价过高乃至出现泡沫,泡沫一旦破灭则会给实体经济带来灾难;三是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乃至支柱性行业,资源过度在房地产业聚集会剥夺了其他行业的发展机会,尤其是起着基础性作用的现代制造业,造成了生产性缺失和社会经济增长乏力;四是伴随着房价高涨地价也飞速上涨,形成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一旦房价泡沫破灭会导致严重的政府债务危机。 因此,要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让房价趋向合理,首要的问题是控制过高的地租,主要途径有二:一是逐步摆脱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可以尝试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制改革来实现,让地方政府有更多的财权;二是降低地租甚至使地租为零,土地本身并没用价格,国家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就是较好的举措。其次是要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间有比例地协调发展,降低社会资本在房地产业的过度集中,让国有企业退出房地产领域,鼓励资本向新兴制造业转移,同时也要丰富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并拓宽投资领域,避免过度炒作房地产。再次,抑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过度,合理利用信贷杠杆和虚拟资本,避免金融机构对房地产泡沫的过度放大,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应对信贷流向进行合理引导和管理,比如更多地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市场“限购令”的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思考 摘要:限购令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二次调控中,经中央宏观调控部门授权,由地方政府行使行政职权制定并在一定期限内执行的,针对本区域内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势,以限制一定条件的居民家庭從事商品房屋自由交易的权利能力的方式,降低市场投机成分,從而达到规范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目的的政府行政干预市场的政策措施。限购令本身具有丰富的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基础理论支撑色彩。运用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相关理论评析限购令,有利于從更深层面理解限购令内涵及其本质。当然,限购令在手段运用上存在着诸多不足甚至争议,也须從两方面理论的深层次上进行反思与推敲。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调控;限购令;法经济学;经济法学 楼市新政之中,限购之令频出。在法律层面探讨限购令,通常的路径必须先從政策文本的具体规定中来提炼其概念或内涵。出于立论与探讨重心的异样,本文对限购令内涵的论述将予以简化,而将着重对限购令的法律属性进行探究,由此阐明其实施的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若干理论基础,以從正反两方面来对其进行全面审视其“利弊得失”,以推进健康、合法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一、限购令之政策起源、法律属性和实施概况 (一)政策起源及其依据 中央宏观调控机构分别于2010年4月和9月,2011年1月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意见。從内容上看,三项政策,层层递进,旨在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运行出现良性变化,通过继续有效地遏制房市投资投机性因素,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最终逐步解决城镇居民家庭住房问题。除了沿用及完善传统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利率政策、住房交易环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外,为了应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房市运行背景,后者《通知》中的第二条第二项中“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中关于“限购令”政策出台的授权性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这就是“限购令”政策原始“文件”和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限购令的“法律(或政策)依据”。 (二)法律属性及其认识 对限购令内涵的认识,可從各地出台的政策文本的内容中予以探究提炼。從各地版限购令的具体内容来看。本人认为,限购令是指限制或禁止构成一定条件的民事主体通过(或不通过)融资手段来购买(或交易)商品房屋权利的普遍性行政指令。尽管限购令本身不是通过专门的政策文件出台的,但相比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手段相比,其具有法律属性上的特殊性。正确看待限购令之价值属性,必须做到两点,一是将限购令界定为一种法律手段,并将其“政策法律化”;二是限购令作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中的一环,而不是孤立地将其看待。并且不能简单地通过房价涨跌来评判其价值。限购令只有和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手段协调一体,才能真正從积极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目的。 (三)实施概况与趋势 截至目前,全国至少有50个左右城市在本区域范围内实施房屋限购措施。总结归纳各个城市限购令的具体内容,可以对限购令做出如下几点基本认识:第一,限购令基本上都是规定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居民购房套数,但具体限购期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城市规定了明确的实施期限,如福州、海口、温州三个城市均将限购令实施期间届满之日定在2010年12月31日;第二,大多数限购令区分户籍内外来规定不同程度限购政策,一般是对户籍外的居民给予了更严格的限制;第三,限购令不仅规制一手商品房市场,而且将二手房也纳入其规制的客体范围:第四,有些城市在基本限购措施外还施加了其他相关规定,如广州的“未满18岁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境外购房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等;第五,有些城市明确规定了违反限购令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办理)房地产登记”。從目前实施的效果来看,“限购令”确实起到了抑制房价非理性的上涨趋势。加之房地产市场调控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能预见限购令将在一段时期内继续实施下去。 二、限购令的经济学与经济法学分析进路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限购令内涵较为简单,无非是各地方政府在全国房地产二次调控中,经由中央调控规制部门授权,针对本地区房价上涨过快的现状,由各个地方城市有关市场调控和规制的有权机关出台实施的临时性的旨在遏制本地区房价过快上涨,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居民购房数量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规制干预的政策措施。那么,如何在国家针对楼市的调控政策整体框架中從更加深的理论层面认识限购令的内涵、现状、缺陷以及完善。笔者认为可以從经济学与经济法学若干理论出发来深入探究限购令的本旨与内涵。并且提出完善我国当前楼市宏观调控政策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限购令的出台在社会上充满着争议,在学术界引发了关于合法性与合理性纷争。在经济学界普遍所持的观点认为,限购令是对市场运行与市场机制的粗暴干预,是用计划的手段干预自由的市场,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本旨目标相违背,并且已经是对居民个体的民事基本权利一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民事法律行为自由等的无理限制。在经济法学理论界,则似乎存在着与上述观点不同“味道”的见解,市场机制從来就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带来经济机制充分运行与发展的同时也会产生不可避免的诸多“负外部性”,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市场的失灵将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因此,需要通过国家某种形式与程度上的外部干预来消除市场机制的这种缺陷,而限购令可能正是体现这种国家适当干预的“一剂良药”。“合理的现代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技术生产手段,而且需要一种可靠的法律体系和照章行事的行政管理制度。”笔者认为,在当今中国存在的经济运行制度市场化趋向转型与现有制度结构与内在运行机制逆趋向型本性体制矛盾下,衡量任何一种针对这种转型市场运行的规制措施的标准应当是多元化的,具体应当做到“四个统一(或协调)”:一是转型目标与转型手段的统一(或协调);二是多元价值利益与核心价值利益的统一(或协调);三是社会总体利益与个体局部利益的统一(或协调);四是政策意图的扩充性与法律规定的局限性统一(或协调)。文章则将具体针对这四个“统一(或协调)”,分别從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人手来论证限购令所具有的“工具合理性”。但是不能对限购令的合法性就予以认定,限购令在行政法制领域自身就存在问题,在私权法制与经济法制领域也存在着诸多超越法规限定的情形。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行政调控的经济学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认为,由于房地产作为商品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特殊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不是也不应该是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单纯的经济调控手段效果有限。目前我国政府实施的行政调控手段应该常态化、广泛化、制度化。 关键词:房地产 市场 行政调控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是属于不动产范围,它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不可或缺性、稀缺性、地域性、不同质性、使用价值的稳定性和价值的相对增长性的特点。基于房地产作为商品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特殊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不是也不应该是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目前我国政府实施的行政调控手段应该常态化、广泛化、制度化。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可能也不是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 (一)从理论上来讲,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不能完全市场化 作为完全市场化的条件,商品必须是同质的,供给随着需求的发展而发展,通过前面的分析,很显然,房地产市场不可能具有此特点。住房需要是老百姓的基本需求,而且由于供给是有限且确定的,如果完全市场化,势必会有相当数量的老百姓无钱买房,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另一方面,鉴于资本逐利的本性和投机性,导致有钱人投机房产,占有大量的住房资源,并借机抬高房价,造成房价的非理性上涨。目前我国的粮食市场就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还没有完全市场化。 (二)从市场结构看,房地产市场是个垄断市场 作为房地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土地市场,目前只有一个卖家,即政府,而有众多的买家(房地产商),这无疑是一个完全垄断的市场;而房产市场,虽然从表面上来看,有无数的卖家(开发商)和买家(消费者),但由于以下方面的原因,也是一个垄断的竞争市场: 从整体上看,买方的数量大,力量小,且分散;信息不完全,而相对于卖方的数量而言,是一个很小的数字,且实力雄厚、集中、信息充分,最重要的是,由于房地产的地域性,不能跨地域流通,区域外的其它买家和商品对它的影响较小,从而使某一特定地区的房地产供应具有相当垄断性。 从供求关系上讲,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的中期,加上我国人口数量极度庞大,以及安家乐业的传统思想观念,使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房地产作为商品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加剧这种供求的不平衡,因而从总体上看,供给的规模相对于需求而言是一个很小的数字,从而使供给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垄断的性质。 (三)从市场行为看,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诸多问题 土地买卖虽然实行招拍挂制度,但由于土地供给的唯一性和稀缺性,土地价格基本上是垄断价格。 房屋价格虽然实行市场价格,但是,由于极度庞大的需求和相对较小的供给,从而形成房屋价格总趋势不断上涨,开发商只要竞标得到土地就有利可图;价格失去了市场经济中应有的杠杆调节作用。 由于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在同一条利益链上,加之其强大的行政资源和经济资源,从而使他们能达成默契和同盟,并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倾向,哄抬价格。 消费者行为的非理性。房屋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满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这种需求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个人的经济实力相适应,它虽然具有一定的保值、增值功能,但是它与传统奢侈品是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强调“居者有其屋”,但这个屋不一定要为自己所有。消费者消费行为的非理性主要表现在对房屋所有权的过度追求和对未来保值、增值的过度预期,基于此,目前有人拥有二套房、三套房甚至多套房。 (四)从市场绩效看,政府应调控房价以避免带来不利影响 如果中央政府不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房价持续的、快速的上涨,它将社会财富从居民向地方政府、开发商和银行等机构转移,其不利影响表现在四个方面: 进一步增加社会分配不公和低效率。高房价使大部分购房者在长时间内沦为房奴,社会财富向开发商、银行和地方政府转移,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房地产市场的垄断行为必然会产生低效率,过度投机,必然造成大量房地产资源闲置。 滋生腐败和其它寻租行为。高房价以及由此带来的超额利润使房地产业成为我国的暴利行业,垄断为腐败和寻租行为提供了现实的制度基础。在所有行业中,房地产业产生的富豪最多,腐败现象也最严重。 积累社会经济风险,并引发全面的经济危机。房地产业的虚假繁荣必然吸引大量产业资本聚集,从而形成产业空洞化,社会经济结构畸形。而一旦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必然会引起其他相关行业的连锁反应。 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社会公众不满情绪,如果两极分化超出了人们容忍的底线,或者两极分化对绝大多数中下层民众生存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压迫和威胁,社会将有可能失去理性而陷于动荡和混乱。 单纯的经济调控手段不能解决我国房地产业存在的根本问题 (一)高房价的原因分析 第一,土地价格畸高。尽管宏观调控措施密集出台,但2010年末各地的“地王”仍不断刷新纪录。从竞拍的激烈程度看,南昌地王加价逾200轮,广州地王历经222轮抢牌竞赛,南京地王更在350轮竞拍中决出;从总价来看,武汉地王近54亿,广州地王值86亿,北京地王开标总额超过238亿;从楼面单价上看,南昌地王每平方米2万,杭州地王2.5万,而温州地王以3.7万创下了全国住宅楼面价的新高纪录(骆海涛,2010)。 第二,开发商的超额利润。2009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平均毛利润率为55.72%。即便遭受金融危机的冲击,2009年房地产行业仍大受其益。万科实现净利润53.3亿元, 同比增长32.1%。开发商的暴利关键不在成本,暴利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土地升值。 第三,总体上需求大于供求,尤其是少数游资的炒作在一定程度上也推高了房价。 (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经济手段只着眼于调整总需求,没有涉及总供给;尤其对高房价的重要因素―土地成本没有影响。熊方军、马永开等人(2009)借鉴货币交易方程,形成了一个分析房价和供求关系变化的理论分析框架,并运用2003年以来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梳理十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后指出,各项政策对需求的抑制效果有限,这样不仅没有实现房价平稳的政策初衷,反而加剧了市场的供求矛盾,致使房价迅速上涨。 调控手段对开发商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不能影响开发商追求超额利润的行为。因为大多数开发商经过一定的积累,资金实力雄厚,即便是银根缩紧,对其影响也不大。尽管历经多次调控,尤其2010年内两次严厉调控,但开发商的资金处于可控状态: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1-10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5.69万亿,同比增长32%;其中,国内贷款1.04万亿元,同比增长26.3%。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加倚重自筹资金,加上预售制、销售回笼以及加快流入的海外资金,开发商不至于陷入窘境,所以有实力的开发商敢于大胆竞标获得土地使用权(骆海涛,2010)。根据2011年6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地产数据,2011年1-5月,房企利用外资266亿元,增长幅度达57.3%;自筹资金12486亿元,增长达到30.9%,而来自国内贷款的资金为5803亿元,增长仅为4.6%(周祺瑾,2011)。 这些手段一定程度上能影响消费者群体中的中产阶层的消费行为,但对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没有太大影响。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20%提高到30%;2005年10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交纳个税,征收契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2007年3月到9月,5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最初的2.52%提高到7.29%;2007年9月27日,央行出台新政,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2010年4月,国务院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无论提高住房贷款利率,还是提高首付款比例,或者是纳税,影响的主要是中产阶级,对原本就无力购房的低收入家庭更使其无力购房,而对资金充裕的高收入阶层没有根本性影响。 这些经济调控手段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总需求的趋势及预期,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需求。2011年第二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50个城市进行的2万户城镇储户第二季度问卷调查同样显示,在各主要投资方式中,“房地产投资”仍为居民投资首选。在各主要投资方式中,选择“房地产投资”的居民占22.2%,仍为居民投资首选。“债券”取代“股票”升至居民投资第三选择。这充分说明,在房地产的需求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投资需求而非居住需求。 笔者认为在一个非完全市场化的环境里,单纯的经济手段一定会产生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而且不可避免地会误伤一部分本来应该得到扶持的消费者群体。我国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比较多,而且错综复杂,表现形式和后果都比较严重。其产生的原因已经超越了房地产行业以及市场体制自身,寄希望在行业内和市场体制内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理论上不成立,时间上不允许。 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构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对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要,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缺乏弹性和缓冲。1998年以前,我国主要提供纯福利性住房制度,而1998年实行住房货币化改革后,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住房实行完全的市场化供给。我们将所有的房地产需求都推向市场,同时让这个不成熟的市场来解决一切供给和需求问题,结果在供给和需求严重不平衡的情况下,导致房地产价格连年上涨。 西方各国的经验表明,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必须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管制。即使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大多采用市场性住房供给和福利性住房供给并举的模式。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英国和德国等的成功经验表明,单一的房地产市场从来不是解决住房问题的唯一出路,建立一个包含房地产市场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才是满足广大民众需求的有力保障。综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当务之急是阻止房地产价格的上涨预期,并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房地产价格回归到理性的水平。从2010年开始的限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显现了效果,但有关利益集团的博弈使这种效果并不明显,甚至个别地方还出现了取消限购令的行为。其实,限购令不仅不能取消,甚至应该有决心在特殊情况下采取限价政策。地方政府应该有全局观念、长远观念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局部的、短期的利益损失换来的是全局的、长期的社会发展,这是转型中不得不经历的过程。 切实做好房地产价格下降后所引起的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这是行政调控能否坚持以及取得成果的重要保证。重要问题是两点,一是房屋价格下降后,消费者会断供,这种违约行为会带来类似美国次贷危机的金融危机;二是价格下降后,所引起的老业主的群体抵制。这个问题必须在遵从法律的基础上讲究原则性和灵活性,兼顾各方利益,减少矛盾。否则又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大量加强社会保障房的建设。有资料表明,2013年我国要新建3600万套保障房,但仍然只占需求的20%。保障房建设要从制度上解决资金来源、分配体系、管理体系以及继承问题。 改革土地供应体制。传统的招挂拍制度在垄断体制下一定会导致高地价、高房价。可以考虑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时,土地实行划拨制、限价制等。对高端市场的用地要继续实行招挂拍制度。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经济学思考 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明确指出政府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主要包括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落实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这既表明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延续性同时也表明了调控的难度和政府的决心。政府之所以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作出的选择。 一、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在各个生产部门的配置主要通过价格的涨落以及供求的变化来实现。价格的变化对生产具有调节作用,当某种商品由于需求变大导致价格上涨时,这种商品的生产者获利就会增加,在高利润的刺激下,社会上的资源就会向该行业流动,使这一商品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从而满足人们对这一商品的需求。相反,如果某种商品由于需求量减少导致价格降低,生产者的获利就会减少,于是社会资源就会从该行业流出,从而使该产品的生产规模减小,这样就达到了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价格若在一个合理区间内变化会,它就会在需求和供给之间起一个平衡的作用,在保证人们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又能让有限社会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不被浪费。 前期房价的过快上涨,刺激了对房地产的投机性需求,许多部门和个人纷纷把“炒房子”当成自己的投资渠道,房地产业的投机性需求越来越大,在这一需求的刺激下,房价出现过快非理性的上涨。此时价格的合理变化区间已经被突破,价格已不能正确的反映供求之间的关系,它不但失去了平衡供求关系的作用而且还对供求失衡起了推动作用,对房价的上涨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在虚高的价格的刺激下社会上大量资金源源不断地涌入房地产业,致使房地产业规模空前扩大,房地产业的发展远远超出了人们真实的需求,推高房价的已经不是人们的真实需求而是人们的发财梦。如果政府不及时的挤出房地产业的泡沫,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就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致使经济结构呈现畸形发展,甚至会影响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要想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使房价步入理性的轨道。 二、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 商品房既具有普通消费品的属性又具有投资品的属性。房价上涨对不同家庭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对无住房的家庭而言,房价上涨会增加用于住房的支出,使生活的成本增加,收入相对减少。对于有房且用来投资的家庭而言,房价上涨可以使出租和出售的收益大大增加。所以,房价过快上涨会导致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初是由不均衡发展起步,但是最终的路径却必然是走向均衡发展,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当下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所在。房地产市场的畸形发展恰恰导致均衡发展之路被人为阻滞,不同社会群体间会因为拥有房产数量的不等而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甚至由于高房价而失去了依靠自身努力改变人生的机会。所以要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必须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三、保障改善民生需要 房价的持续上涨造成了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一方面是房地产的规模超出了人们真正的需求,另一方面是许多中低收入者很难改善自己的居住质量。这中间一部分人通过贷款购买了房,却由此背负上沉重的债务负担变成了"房奴",生活质量反而下降。近年来居民用于住房的支出不断增加。在收入一定的前提下,用于住房支出的增加必然会挤占其他消费支出,特别是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的支出。这样要提高和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要改善民生必须要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把普通中低收入者从高房价的重压下解放出来,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由于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特点,所以如果单纯依靠市场对社会资源进行调节会导致资源浪费;社会经济不稳定;收入分配不公平等现象。所以政府必须要及时的对市场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政府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可以说一直就有,但在不同的阶段调控的内容和重点是不同的。这次的重点很明显在于稳定房价,抑制投机。相信通过政府的这一系列调控措施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的腾飞、社会的稳定以及民生的改善。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从经济学理论看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 [摘要]中国房地产的价格一路走高,可谓是风光无限。但也让无数的潜在购房者望而却步,造就了无数的“房奴”为房梦而奔波。是什么造就了中国房地产价格的居高不下?本文作者首先从需要的推动、高基尼系数下的贫富差距、土地的稀缺性、国际热钱的流入等四个方面介绍了我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然后对如何控制房地产价格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需要 需求 经济学 房地产高价 作者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首先对我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进行了简单的分析,然后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探索了如何解决我国房地产价高居高不下的现状。 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 中国房地产的价格一路走高,可谓是风光无限。但也让无数的潜在购房者望而却步,造就了无数的“房奴”为房梦而奔波。是什么造就了中国房地产的居高不下?下面作者将从四个方面解释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 (一)需要与需求 1.理论分析 需要是人的本能反映,它源于自然性要求和社会性要求。是有机体感到某种缺乏而力求获得满足的心理倾向,它是有机体自身和外部生活条件的要求在头脑中的反映。 经济学中需求是在一定的时期,在一既定的价格水平下,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 在经济学中,必须区分需要不等于需求,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求是指既有愿望,又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如果没有支付能力,则不能将需要称为需求。形成需求有三个要素:对物品的偏好,物品的价格和手中的收入。需要只相当于对物品的偏好,并没有考虑支付能力等因素。一个没有支付能力的购买意愿并不构成需求。需求比需要的层次更高,涉及的因素不仅仅是内在的。所以在经济学中,必须注意不要将两者混淆。经济学的基础分析工具是需求与供给理论,而非需要与供给理论。 同时由于文化习惯等原因,中国人对于购买房屋等类的固定资产是有着强烈的心理偏好的,即商品房是缺乏弹性的,需求量对于价格变动的反映欠敏感,需求量随价格的变动变化下。同时,对于缺乏弹性的商品,提高商品的价格会使厂商的销售收入增加,这也为商品房价格的提升奠定了理论基础。 2.实际分析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快,而且城市化水平低,农村人口多。因此,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迁移到城市中来,形成了对商品房的庞大需要。但是有了需要并不一定能形成需求,因为刚刚进入城市的很多人并没有购买商品房的经济能力。所以,我国房地产市场上,商品房的需要量大于需求量。 通过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可知,商品价格是指有市场上商品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决定的均衡价格。但是,现实中往往将需要和需求混淆,错把需要当做需求,而没有注意到两者的差别。由于房地产供给的有限性和房地产商的极力宣传,大家错把需要曲线看做需求曲线,需要曲线的需求量大于需求曲线,同等供应曲线条件下,商品房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形成了高房价。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对商品房的需要量不断加大,而需要住房的居民收入的增长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商品房的高价位一次次被刷新。 按照常理推断,既然我国商品房价格形成是由市场需要曲线和供给曲线决定的,市场需求量被高估了,那么多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会冲低商品房的价格并形成商品房滞销的局面。但现实为什么常常出现商品房热销的局面?其根本原因在于利润的趋势,大家认为商品房的价格会持续走高。因为按照现实中参照的市场需要量,商品房市场的供应量还较小,商品房市场处于供小于求的局面,存在升值的空间。而且商品房是缺乏弹性的商品,需求量的变动随价格变动不敏感。同时,由于受土地等因素的制约,商品房不可能实现无限的供给,这就进一步坚定了大家对商品房升值的信心,这样就造成了我国商品房极度热销的场面。 (二)高基尼系数下的贫富差距 在前半部分的介绍中作者指出,由于经济承担能力的因素,我国众多对商品房的需要没有转化为需求。那为什么多开发的商品房还是依旧被销售出去了呢?这是因为我国居民贫富差距大,富人虽少但富裕程度相当高,趋于利润的追逐,他们把商品房作为一种投资的手段,大量买进并炒作商品房,进一步加剧了商品价格的居高不下。 2009年我国的GDP总量位于世界第三位,表明我国的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我国的贫富差距大,穷人太穷、富人太富。社科院的2011年《社会蓝皮书》中指出,2010年我国人均GDP预计超过4000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从这里可以看出,中国并不缺钱。在本书中还指出,全社会总收入差距一直在扩大,基尼系数目前在0.5左右。按照国际通常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的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危险状态。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富人的富裕程度和穷人的贫穷程度都会超乎我们的想象。由于城市化进程等原因对于城市商品房的大量需要,商品房存在升值的空间,富人为了获得升值利润,将房地产作为其投资的一种手段,大量买进炒作商品房,待高价时卖出商品房以赚取差价。 由于较高的基尼系数,中国富人的资金持有量相当可观,同时商品房的升值空间比较明朗,所以中国富人的大量买进和炒作房地产,极大地促使了中国商品房价格的提高。 (三)土地的稀缺性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依赖于土地,甚至可以说地理区位因素可以决定房地产的价格及档次。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供应量是有限的,而且每一区位的土地都是独一无二的。可见,土地在房地产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土地具有不可再生的稀缺性和独一无二性,加剧了房地产开发商对于土地市场的竞争,竞争的加剧促使了土地价格的不断提高,“地王”的记录也一次次的被刷新。土地的价格最终会分摊到商品房的消费者手中,这进一步加剧了商品房价格的攀升。 同时,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管理者,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央政府对于地方的考察基本上还是“唯GDP论”:GDP高,地方政府的绩效则高;GDP低,地方政府的绩效则差。因此地方政府为了创造更高的GDP和更好的绩效,也在推动土地价格的持续攀升,进而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四)国际“热钱”的流入 热钱的流入也在推动中国房地产价格的一步步持续走高,在所有的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因素中,热钱的流入是最可怕的,它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甚至中国整体经济的打击可能是致命的。我国尚未发现境外“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境内。违规流入的“热钱”多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呈现多点式、渗透的特点,从去向上来看,部分“热钱”流入后直接或辗转流入房地产市场,推动房地产价格继续走高。 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解决措施 认清原因是途径,解决问题才是目的。下面作者将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探索解决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途径。 1.认清房地产市场的需要与需求。需要是人的本能,需求才会创造市场。因此,应该分清房地产市场上的需要与需求,以需求为基础来对商品房进行定价,避免因高需要、低需求造成商品房市场价格的居高不下。 2.创造社会公平,避免两极分化。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一直是专家学者探讨的重点,但也是众口难调,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但是,我国的基尼系数太高,两极分化太严重似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因此,国家要进一步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注重效率的基础上也要注重公平的因素。 3.改变地方政府评价指标体系。中央政府在对地方政府的评价过程中,要改变“唯GDP论”的方法,更加注重地方政府的综合执政能力,防止地方政府为了追求高GDP而提高转让土地的价格。 4.抵制热钱,发展正常跨境资本流动。国家相关部门在发展正常的跨境资本流动过程中,也要严查热钱,抵制热钱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甚至是整个经济体系的打击。发展正常的国际贸易,抵制不合理因素对我国经济体系的打击。 论文中,笔者从需要的推动、高基尼系数下的贫富差距、土地的稀缺性、国际热钱的流入等四个方面分析了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并对如何解决房地产价格的居高不下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为推动房地产高价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当今房地产价格的经济学解释 摘要: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的飙升以及政府出台的各种调控政策成为了人们街谈巷议的话题之一,房价的微小变动牵动着很多人的神经。对于房价的走势尽管已有很多的方法和角度进行预测,但都过于复杂,本文意在从最基本的供给需求曲线角度给予一解决方案。 关键词:供给需求曲线 房价 限购 经济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十分强的学科,它在人们寻求对社会经济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中产生,并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变化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在现代,经济学的应用已经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并也对普通人的生活观念产生巨大的影响。而整个社会对房地产价格的关注和讨论就是其中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明。由于房地产价格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人们不由自住的想要从经济学中寻找到答案,期望能够对当今社会高昂的房价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且能够预计未来房价的走势。 本文主要是从经济学最基本的供求原理角度出发,解释当今社会房地产价格形成的原因,以及社会上一些热点问题对未来房价可能造成怎样的影响。 一、 经济学中的供给需求理论 在整个经济学中,价格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价格又是由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决定的。需求在经济学上被定义为在一定的时期内,在一定的价格水平下,消费者愿意而且有能力购买的商品的数量。可以看出,满足需求的条件一般有两个:一是有购买的欲望,二是有购买的能力,所以需求有时又被称为有效需求。只具有购买的欲望而并没有购买能力并不算作需求。 供给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一定的价格水平下,生产者愿意而且有能力提供的商品的数量。行业的短期供给曲线一般是向上倾斜的。但是从长期来看,行业的长期供给曲线产生多种情形,不再是必然向上倾斜的:对于成本不变行业,供给曲线是水平的,表示厂商能够在给定的价格内提供任意量的商品,例如饮料行业;对于成本递增行业,供给曲线是向上倾斜的,表示随着供给量的提升,商品的价格也会升高,例如房地产行业;对于成本递减行业,行业供给曲线向下倾斜,表示随着供给量的提升,商品的价格会逐渐下降,例如需要大规模基础投资的铁矿石开采行业。而生产成本的变化是直接与生产要素的稀缺性以及其他原因相关的。 商品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共同决定了市场上商品的价格和成交量。 二、 房地产价格决定中的供给需求因素 房地产作为一个在市场的交易的商品,它的价格也主要由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共同决定。但是与其他商品不同的是,房地产作为一项不动产,无法移动,所以不同地方的房地产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可以看作是不同的商品。并且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它的供给和需求曲线也有着自己的特点。 1.房地产价格决定中的需求因素 在需求方面,由于住房是每个人最基本的必需性需求,所以普遍认为中国的住房需求十分巨大,但其实这种观点并不完全准确。根据需求的定义,购买的欲望和能力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称之为需求。购买的欲望每个没有房子的人都有,但是在购买能力方面,由于房价较高,其实已经超出很多人的购买能力,所以并不能全部都认为是需求。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要推出政策性住房的原因,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只有购房的需要而没有购房能力的这部分群体的居住问题。 具体的可以把具有住房需求的人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有完全能力承受房地产价格的人,比如拥有一套以上房屋的人,在房地产市场上的投资(机)者亦属此类;第二类是基本能够承受房地产价格的人,比如那些个人房屋价值占到个人总资产的主要份额,每月按揭支出占当月收入中重要份额的人;第三类是没有能力承受房地产价格的人,既对房屋既有需要,但是在目前和可预见的将来没有购买能力的人,政策性住房的主要照顾对象就是此类,这点将在后面做详细说明。第一类和第二类可以看作是符合需求定义的有效需求,但是他们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对于第二类,基本具有购房能力的人,这部分人购买房屋与否的主要考虑因素除了有未来房价的预期之外,更重要的是自己是否具有承担当前房价的能力。虽然他们是否买房的决策也受到未来房价预期涨落的影响,但是这更多在短期内起作用,由于对住房的需求有一定的刚性,当能够承担当前的房价并且未来房价走势较长时间内仍然不明朗时,这部分群体会较多的选择进行买房。相比较于未来的房价走势,他们更多的是考虑对住房的刚性需求以及当前的房价是否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因此,当前的商品房的价格对需求有直接的影响。由于对当前房价的敏感性,所以当总需求主要是有这部分组成时,需求曲线相对平坦,即价格的较小变动可能对房屋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 相比之下,对于第一类有能力承担一套以上商品房的房屋需求者,由于已经拥有自己的必需的居住性住房,多余的房屋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投资品而不是生活必需品。所以对于这类商品房的需求不只受到当前房价的影响,还更多的受到未来房价预期的影响,并且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也要高得多。即使当前的房价较高时,如果有对未来良好的预期,这部分的需求仍然会十分旺盛。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们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市场上普遍预期未来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仍将十分巨大,这也直接导致了当前这部分需求的庞大,并且与第二种需求相比,这部分需求对当前房屋价格的敏感度也较低。如果市场上总的需求主要是由这部分需求构成的,则需求曲线相对于第二种需求情况下更为陡峭。 综合而言,当房屋价格较低时,较多的人能够承担房屋价格,需求以第二类为主,而当房屋的价格升高时,很多第二类需求者被排除在需求的行列之外,从而需求中第一类所占的比例将会增加。总体的表现为房屋价格较低时,需求曲线趋向于平缓,随着房屋价格的逐渐身高,需求曲线的斜率也变得越来越陡峭,如上图所示。 2.房地产价格决定中的供给因素 房地产作为一项比较特殊的商品,它的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土地具有非常大的稀缺性,这也直接导致了房地产的稀缺性,它不可能向许多其他的商品那样具有较大的供给弹性。当房地产的价格升高时,土地的价格也会水涨船高,导致成本增加,成本的增加反过来会抑制房地产的供给,所以对于房屋价格的供给弹性相对较小,供给曲线相对陡峭。 三、供给和需求曲线的移动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在经济发展的一般过程当中,整个社会的收入是随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而逐渐增加的,人们的购买能力也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逐渐的增长。但是,收入的增长对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造成的直接和间接地影响是不同的,最终也会对房地产的价格和一定时期内的房地产成交量产生不同的影响。 1)在需求方面,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增强人们对商品房的购买能力,但是由于现在社会收入分配结构中,资本所带来的收入要远远大于劳动所带来的收入,收入分配不均现象将在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而在以上的对住房需求者的分类中,第二类基本能够承受房地产价格的人主要是以劳动收入为主,第一类完全能够承受房地产价格的人是以资本所带来的收入为主。所以虽然收入的增长都会增加两类人的购买能力,但是对两类人的影响并不完全相同,总体上看,对第一类人收入的增加幅度会大于第二类人收入的增加幅度。供给曲线会向上移动,并且需求曲线左侧陡峭的区域会变得更加的陡峭。 2)在供给方面,收入的逐渐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一步步推进导致房地产需求的逐渐增加。房地产需求的增加又会促进房地产的供应并且会抬高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成本,即在同一价格水平下,土地的成本增加会导致房地产的供应量会减少,供给曲线也要向上移动。 3)在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都向上移动的情况下,成交价格和成交量也会随之增长,但是两者增长的幅度和产生的影响也决然不同。从长期看,房地产的价格终归是要由收入来支撑的,所以在同一价格水平下,房地产需求的增加幅度要大于房地产供给的减少幅度,才会使总的收入影响为正。需求曲线的上移幅度要大于供给曲线的上移幅度。但是具体的,由于收入分配的不均导致高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幅度大于低收入者的增长幅度,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对第二类需求造成的影响要大于对第一类需求造成的影响。同时,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也会给第一类投资性的住房需求产生未来仍有可能进一步上涨的良好预期,需求曲线左侧部分的斜率趋向于陡峭。最终造成第二类需求占总需求的比例下降,投资性的需求占总需求的比例逐渐上升。 另外由于房地产供应的有限性,房地产成交量的增长幅度也要小于房地产价格的增长幅度。总体上看,收入的增长最终表现为价格的大幅上涨和成交量相对的小幅上涨,自住性房地产需求在总需求中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 四、政策性住房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分析 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的特点。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房屋价格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对正常市场中的商品房造成的影响是一样的。一方面,政策性住房的对象主要是没有能力在以市场的价格在购买商品房的住房需求者,所以主要是指第三类的住房需求者。由于政策性住房的照顾,他们不需要再以市场价格购买商品房,可以说把这部分住房的需求分流出去。但是实际上对市场上商品房的有效需求并没有产生想象中大的影响,因为对于这部分需求,即使是不分流出去的话,这部分群体仍然没有购房的能力,所以并不算作是有效需求,他们的分流对市场上的有效需求没有影响。 另一方面,供给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是需要大量土地的。土地的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不改变原有商品房土地供应的情况下,另外对政策性住房进行土地供应;第二种情况是把原本应供应给商品房的土地拿出一部分转作政策性住房用地。虽然两种情况都存在,即一方面增加土地的总的供应量,同时另一方面又把原本属于正常房地产的用地划作是政策性住房用地,由于土地的有限性,更多的是以第二种为主,这就相当于是减少了商品房土地的供应。进而对商品房的供给产生负面的影响。 一方面是需求的不变,另一方面是供给的减少,综合两方面可以看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政策性住房会对正常市场上的商品房房价产生正向的影响,推动房地产价格的上涨。 五、限购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分析 现阶段,由于住房价格的过快上涨引起了社会的普遍不满,各主要城市纷纷出台政策,限制外地人以及第二套住房的购买,被俗称作是“限购”。“限购”政策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在需求方面,“限购”对第一类需求产生了重要影响,导致第一类需求者即使有购房的需求及能力,但也无法实际实施,因此第一类需求大额减少。对于第二类需求,基本生活需要而购房,对于本地人基本不会产生影响,而外地人在本区购房会产生较大影响,但鉴于一般外地人购房比重占总购房比重不大,并且很多外地人购房是属于第一类需求范畴,因此可以合理认为“限购”政策对第二类住房需求产生了较小的影响。具体到需求曲线上,需求曲线向左移动,即在同等价格下需求量减少,并且对于价格较高的住房的影响程度大于对价低的影响程度,需求曲线上部分左移量要大于下部分左移的量。 在供给方面,“限购”政策对供给的影响较小,并且更多的是间接的通过影响需求进而影响供给,因此暂且忽略不计。 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最后的结果就是成交量的大幅下降以及价格的小幅下降,如果政策长期持续下去,将对房地产供应者的现金流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供给曲线。 以上就是从最基本的供给需求曲线出发,探讨房地产价格的决定机制,如果要更加准确的研究,还应该考虑很多其他因素,但是这些因素最终也是通过影响供给需求进而对最终的价格产生影响。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住房保障制度的经济学评价 摘要:住房保障制度作为当前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抑制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上涨过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文章从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出发,重点分析了住房保障制度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内在机理,揭示了其在增加住房供给、拉动住房需求方面的经济学作用机制。 关键词:房地产;宏观调控;住房保障;评价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提速、土地价格不断飙升,高房价已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民生问题,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房价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拦路虎。作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重要组成部分的住房保障政策,已紧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11年6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全国将在今年完成建设保障房1000万套,未来5年开工建设约3600万套保障房,这为我国未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明了方向。因此,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如何正确理解及评价住房保障制度的经济学作用,对保持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 住房保障制度通俗地讲就是住房领域的社会保障,是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以保障满足国民基本住房需求所做出的多种制度安排。在一个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中,住房保障的对象,从狭义上讲是对少数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的特殊保障;从广义上讲,是对广大社会成员以提高其住房消费能力而提供的普遍的住房保障。特殊保障是对少数贫困群体的一种社会救助;普遍保障是对广大社会成员提高住房消费可支付能力的一种扶持。换言之,普遍性的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基石,而特殊性住房保障制度则是为了救助弱势群体,体现的是社会公平与互助,而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应是特殊性住房保障与普遍性住房保障的有机结合。因此,保障性住房可以定义为那些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价格、租金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 政府救助和扶持的保障对象不同,保障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可以是实物保障,也可以是货币保障;而从保障切入点或方式上讲,又可以将住房保障分为住房供给面和需求面的保障,前者主要是由政府直接出资兴建住房并分配给保障的对象,后者则是政府通过收入补贴、税收减免、信用担保、金融扶持等方式增强保障对象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尽管住房保障的对象不同、政府救助和扶持的方式不同,但政府实施住房保障政策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让“人人住有所居”。 二、制度评价的理论依据 住宅保障制度作为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应符合经济规律。因此,了解相关经济理论对制度评价具有特殊重要作用。 (一)“准公共物品”理论 经济学所谓的公共物品是指政府为社会提供集体利益的物品和劳务,具有消费的排他性、使用效益的外部性和所需费用的共同分担性特征,如国防、教育等。而所谓私人物品指那些消费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而且能够准确地识别其受益产品,如食品、服装等。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就是“准公共物品”或“准私人物品”,如煤气、通信等。 在解决居住问题时,居民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与家庭收入水平息息相关。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就越高,住房就越接近于私人物品;反之,依靠政府优惠政策扶持的程度越高,住房就越接近公共物品。显然,在我国现阶段,对于中低收入人群而言,住宅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具有“准公共物品”特征。 (二)供求理论 供求理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描述供求数量和价格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价格与供给数量正相关,与需求数量负相关。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不完备性,使得仅靠价格机制的作用难以实现市场均衡,因此需要借助政府的干预来影响市场的供给、需求的数量和价格,引导各市场主体对房地产市场形成合理预期,以实现房地产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 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是必需的,但这种干预并不是取代市场本身的自行调节机制,而是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和缺陷。因此,政府制定市场干预政策时,必须准确把握已存在的供求关系,分析房地产市场供给弹性、需求弹性等市场特征,遵循房地产市场短期和长期的供求变化规律。 三、住房保障制度的经济学评价 在当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背景下,住房保障制度作为调控的手段之一,一方面增加了住房供给;另一方面拉动了住房需求,对平衡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失衡,平抑居高不下的房价,避免房地产市场因国家调控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起到了内在稳定的作用。 (一)保障住房供给 保障住房供给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修建公有住房,直接增加住房供给;二是减少投资者的成本,间接增加住房供给。 1.直接增加住房供给 如图1所示,政府直接增加住房供给时,住房供给曲线向右移动,与住房需求在E′点相交,在较低的价格水平上使供给与需求达到均衡。 政府直接提供住房充分发挥了政府行政调配资源的优势,能够在短时间内扩大住房总量,缓解住房短缺。但其弊端也很明显,如政府财政压力过大,而且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作用,不利于发挥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因此,政府直接提供住房仅限于在住房供求矛盾尖锐、住房严重短缺的环境下实施,同时还要注意保持适度。 2.间接增加住房供给 当前,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提供优惠贷款、减免税收、降低土地成本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等形式来减少投资成本,间接地增加了住房供给。 政府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减少修建住房投入要素的成本,降低住房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如图2所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建设成本由于各种供给政策而下降,住房的平均成本曲线和边际成本曲线分别从AUC0和MC0下降到AUC1和MC1,成本减少使住房供给量从Q0增加到Q1。 减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成本,间接地在更大范围内增加住房供给,同时也存在着某些缺陷,如低息贷款政策不仅需要国家不断的财政支持,而且这种金融制度与整个国家的资本市场分割,不利于提高国家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同时,减少土地成本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会使享受政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状态;另外,减税政策扭曲了市场信号,降低了微观经济效率。 (二)拉动住房需求 政府实施保障住房需求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府补贴来提高中低收入购房者的住房有效需求。这里,我们依据一般消费理论对政府的住房补贴政策进行分析。 基本假定:家庭全部收入用于住房商品和非住房商品消费,且住房商品正常消费数量q和非住房商品消费数量z时效用最大;家庭初始选择住房商品和非住房商品的消费数量分别为q0(最低为qmin)和z0;得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住房补贴s时,家庭消费住房商品的数量增加到q1。 对于接受补贴的家庭,还必须假定其家庭收入的某一比例固定地用于住房消费,图3中q′表示这一固定的住房数量。显然,只需考虑q′点竖线右方的区域。根据qmin、q0和q1之间的关系,可以得出以下三种情况:如图3(a)所示,初始消费q0超过要求的最小值,即q0在qmin的右方,对于其进行补贴,这种家庭会将这种补贴当作额外收入,而由于住房收入弹性较小,因此预期拉动住房支出的增加较小;如图3(b)所示,初始消费q0没有达到最低限度要求,即q0在qmin的左方,对于其进行补偿,收入就会使住房消费增加,达到最低限度的要求qmin,从而预期会拉动住房消费;如图3(c)所示,初始消费也没有达到最低限度要求,即q0在qmin的左方,对于这种家庭进行补贴,住房消费仍然小于qmin,因此预期:除非政府给予更多的补贴,否则原有的补贴不会拉动住房需求。 由此可见,住房补贴政策,一方面能保证真正补贴给中低收入家庭,从而更能控制和减少政府的住房开支;另一方面,它还能避免对房地产市场自身运行规律和运行效率的干预。但同时,这种方式只能在一定限度内拉动住房需求,并不能对住房供给产生任何作用,并且在住房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发放住房补贴会引起房租和房价上涨,从而增加申请住房补贴的数量,增加政府财政支出压力。 四、结论 房地产业由于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和广泛的市场,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投资。而通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一方面可以平衡因宏观调控导致房地产业的投资下降,避免经济的剧烈震荡;另一方面也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因此,从经济学理论角度看,住房保障制度对于稳定社会投资,拉动住房消费,保持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学意义。但同时,因其实行政府严格的价格管制,虽然在一定时期能够达到“满足中低收入家庭需要”的目的,但会对长期住房问题的解决带来压力,如会影响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导致长期市场供给的减少,不利于房地产市场自我调节机制的形成,所以住房保障制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作者单位: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经济学分析 [摘 要] 针对房价的持续上涨和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从2003年起我国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本文在对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分析的基础上,列举了国家陆续出台各项调控措施,并用四象限模型对其影响效果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进行了客观的阐述。 [关键词] 房地产宏观调控 调控措施 四象限模型 2003年是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初显之年,当年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央行“121号文”)。自此,长达四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拉开了序幕。 一、宏观调控的背景分析 1.各种因素导致地价和房价持续上涨,房地产泡沫显现。政策因素。纵观我国二十年来房地产的发展,不难发现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是一个政策市场,政策取向决定供求结构,供求结构决定市场走势。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制度,199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自此多年压制的房地产需求迅速释放,需求的增长自然会促进房地产的增长。 需求因素。人民生活的改善,人均住房(“十一五规划”达到25.2平方米)的提高;旧城改造,全国每年增量为1亿平方米的大规模旧城拆迁;每年1%的城市化进程;人口增长和家庭结构的变化等等,都会导致房地产需求的增长。 成本因素。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管理费用、各类固定收费税金及其附加、开发利润。在上述成本因素中,土地成本上升幅度尤为突出,特别是在土地批租实行招拍挂以后。以浦东新区为例,在2003年6月到2004年12月的一年半中,地价指数上升了1.76倍~3.72倍。 市场预期。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2010年广州亚运会,这些都会象强生剂一样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繁荣。 货币发行量。我国M2(Broad Money,广义货币供给的一种形式)的发行量很大。03年增长19.6%,约3.7万亿;04年增长了大约22%,增长4万亿人民币;05年增长17.6%, 增长约4.5万亿;06年到目前为止同比增长18%左右, 利益集团左右。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利润、银行需要利息收入、媒体需要广告收入、地方政府需要财政收入、已购房者需要差价收入等等;再加以市场信息目前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仍然具有很大的不对称性,这些都对房价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2.金融体制的脆弱、资本市场的低迷和人民币升值预期,导致房地产投机凸现。中国的金融体制的脆弱和因之而导致的房地产金融、信贷政策漏洞给房地产投机提供了契机。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在计划经济时代留下了大批呆坏账、不良资产等,另一方面历史和现实的数据都显示银行的房地产放贷属于银行优良资产,于是银行为了迅速降低自身不良资产率,快速扩大房地产放贷规模,整个银行业普遍存在着给房地产商、购房户提供贷款的强烈冲动。此外,还有低迷的资本市场和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因素。 3.政策不健全和监管不力,导致整体市场发展混乱。土地交易市场混乱。我国经营性土地尽管都规定必须通过招拍挂进行土地批租,但由于其的垄断性,使其在市场机制表面下,普遍性地执行着行政性土地资源配置。 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和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相对于房地产商的高额利润,住房保障严重缺乏,导致社会矛盾加剧。房地产是否是高额利润行业,一直是众说纷纭,房地产开发商只承认15%左右的利润,但不可否认的是富布斯中国财富排行榜中50%都是房地产商。一边是房地产商的高额利润,一边是因为高房价而买不起房的普通民众。大规模的城市拆迁建设改造、因病残、智弱等原因形成的经济困难家庭、年轻创业者和来自农村的城市新移民等弱势群体,其的知情权、话语权等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社会矛盾加剧。 二、宏观调控手段分析 自2003年开始长达四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房地产业界人士用“连续的组合拳”来描述其密集性。 1.行政手段。土地使用制度和政策:经营性用地和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动工开发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别墅用地批租;建立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派驻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将用于农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两倍等。 房地产综合开发和综合经营政策: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规模;对中小套、中低价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等。 房地产交易政策:房地产交易实行网上备案制;一年内购房转让停办转按揭;上手抵押注销和房屋转移登记,下手设立抵押,不再并办;取得新建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需销售商品房;未取得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预售广告等。 房地产价格政策:对房价上涨过快,控制不力的城市实行问责制。 住房保障政策: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大力推行重大工程配套用房;申请动迁必须掌握70%的安置房源;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等。 涉外房地产政策:外商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未全部缴付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办理境内、境外贷款,外汇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该企业的外汇借款结汇。 2.经济手段。针对个人二手房买卖的有:开始征收营业税(购买不足五年住宅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征、土地增值税等。针对开发企业的有:销售非普通商品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和契税;清算土地增值税等。 3.货币手段。针对个人的有:上调房地产按揭贷款利率;对多套房屋购买限制贷款;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个人按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收入的50%等。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有: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发行房地产信托必须满足相关申请贷款条件;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等。 三、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经济学分析 四象限模型可以比较恰当的分析宏观经济因素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如下图所示)。 1.宏观调控对商品房的短期影响效果分析。 第一象限的需求曲线向下平移。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推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大量建设和上市,使得一部分对商品房的租赁需求转换为购买经济适用房和承租廉租房,商品房租赁需求相对减少。第二象限的房地产资本化率上升ii绕原点顺时针转动。按揭贷款利率的提高和条件的限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买卖环节税率的提升,都会使得在市场商品房租金不变的情况下价格下跌,或相同的房价下租金上升。第三象限的供给曲线cc向左上方平移。土地招拍挂成本的上升,开发贷款利率的上升,土地增征税的清算,房地产金融渠道的单一,法律的健全和管理的规范都会使得在房价不变的情况下开发量减少,或开发量不变的情况下价格上升。第四象限存量调整曲线逆时针旋转。虽然我国每年的城市改造相当可观,但由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开发量必然会大于拆迁量,造成存量增加。从四象限模型可以看出,在宏观调控的初期,租金下调,价格下调,开发成本增加,假设减少,但市场整体存量还是增加。应该说,国家宏观调控的措施和调控目的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应该是完全符合的。 2.宏观调控对商品房的长期影响效果分析。长期来看,宏观调控对房地产的影响会越来越小。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通货膨胀,第一象限的租赁需求曲线必然向上平移;随着税法的健全和房地产的回归理性,租金和房价的比值会逐渐接近社会平均利润率,导致第二象限的房地产投资回报率上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成熟,房地产开发量将会逐渐稳定,但其的开发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大于城市拆迁量,导致房地产存量增加。 四、解译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几个误区 1.宏观调控的核心是稳定房价而非打压房价。2.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人人有房住而非人人有产权房3.宏观调控的原则是打击投机而非投资。4.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而非劫富济贫。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行业价格泡沫的经济学模型设计――基于改进的CAPM模型 [摘要] 中国的房地产价格是否存在泡沫是近年来大家持续关注的一个话题,而用哪些指标来评价一国的房地产行业价格是否存在泡沫是很多学者关心的课题。在本文中,笔者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利用改进的CAPM模型,设计出了判断房地产行业价格泡沫的模型,希望能抛砖引玉,引起相关研究者的重视。 [关键词] 房地产 房地产泡沫 CAPM模型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价格持续攀升,特别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中下游地区、以深圳为代表的沿海地区、以北京为代表的华北地区、以乌鲁木齐为代表的西部地区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为甚,各城市房价全线上涨至高位。虽然目前中国的房价增速放缓,甚至有些地区的房价出现下调,但整体仍维持高水平,使得不少购房者望房兴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7月16日的调查结果,今年6月份,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2%,涨幅比5月低1个百分点;环比价格与上月持平。同时,中国的CPI持续攀升,屡次创下新高,瑞士信贷首席经济学家陶冬在5月份做出预测,2008年中国CPI或将达到7%。如此之高的CPI,如此高的房价,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不少业内人士明确指出,中国的房地产存在泡沫。 一、房地产泡沫的概念 所谓泡沫指的是一种资产在一个连续的交易过程中陡然涨价,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在这时的经济中充满了并不能反映物质财富的货币泡沫。资产价格在上涨到难以承受的程度时,必然会发生暴跌,仿佛气泡破灭,经济开始由繁荣转向衰退,人称“泡沫经济”。房地产泡沫是泡沫的一种,是以房地产为载体的泡沫经济,是指由于房地产投机引起的房地产价格与使用价值严重背离,市场价格脱离了实际使用者支撑的情况。最早可考证的房地产泡沫是发生于1923年~1926年的美国佛罗里达房地产泡沫,这次房地产投机狂潮曾引发了华尔街股市大崩溃,并最终导致了以美国为首的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经济大危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积累,到90年代初期破裂的日本地价泡沫,是历史上影响时间最长的房地产泡沫,从1991年地价泡沫破灭到现在,日本经济始终没有走出萧条的阴影,甚至被比喻为二战后日本的又一次“战败”。中国的房地产行业目前也面临着相似的严峻形势。 二、房地产泡沫的特征以及判定 房地产泡沫的主要特征有:(1)房地产泡沫是房地产价格波动的一种形态;(2)房地产泡沫具有陡升陡降的特点,振幅较大;(3)房地产泡沫不具有连续性,没有稳定的周期和频率;(4)房地产泡沫主要是由于投机行为,货币供应量在房地产经济系统中短期内急剧增加造成的。 房地产泡沫的判定并无定论,在任一特定的时点上准确判定房地产的泡沫程度实际上非常困难。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的倪鹏飞认为,一般一国的房地产价格是否存在泡沫可以从以下指标或状况判断: 1.房价表现:售价畸高,全面高涨,实际租金下降。而在当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下列问题:(1)房屋的出售价格过高:房价收入比是表现房地产价格高低的基本指标。过高房价收入比意味着房地产价格脱离需求基础。国际上合适的房价收入比一般在1∶2~6之间,我国平均房价收入近1∶8;不少城市在1比10以上。(2)出售价格上涨过快:房地产价格持续急剧上扬是房地产泡沫的重要表现,合理的出售价格增长不应高于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否则这个增长将不可能长期持续,而在中国这个情况不容乐观。(3)实际租金下跌:2006年~2007年,房屋的租赁价格增长率为1.8%,远低于城市居民消费价格11.2%增长,表明房屋的实际租赁价格在迅速下降。上述现象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在房价方面表现为泡沫。 2.需求表现:房屋销售急剧增长,抵押贷款大幅增加,国内外资金大量进入。在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存在如下问题:(1)房屋销售额超常增长:房屋销售额增长率应以略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的速度增长,过高的增长意味着存在真实需求以外的投资需求。近年来,由于对房地产过热预期,房屋销售额增长率达到42%~56%,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25~27.5个百分点。这表明房地产销售市场存在着大量的投机需求。(2)抵押贷款爆炸性增长:房地产真实需求依赖于家庭收入的增长,房地产投机需求膨胀主要依赖于住房抵押贷款的增长。因此,住房抵押贷款增长与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从需求的角度反映房地产泡沫的发展程度,指标值越大,说明投机程度越高。近年来,个人住房贷款高速增长,已明显超过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3)国际热钱与民间游资大量流入:目前国际游资以各种隐蔽的方式大量进入中国,并投资房地产,带动投机需求。据有关专家估计:目前我国约51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中,贸易顺差约1000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约3000亿美元,余下来的1000亿美元就是热钱,其中部分游资就流入到房地产市场领域。上述现象说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在需求方面表现为泡沫。 3.供给表现:供给超常增长,房屋空置率过高。在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存在下列问题:(1)投资性购房的比重高:投资性购房资金占总购房资金的比重是判断房地产泡沫的重要指标。国际上这一指标的警戒标准为10%。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各地投资性购房比重增长过快。(2)供给超常增长: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超常增长、开发贷款超常增长、开发贷款超常增长、施工面积超常增长。(3)房屋空置率过高: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是10%,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中房屋空置率达到25%。这些现象说明了中国房地产市场在供给方面也表现为泡沫。 从房价、需求、供给三个方面来判断,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都存在明显的价格泡沫。 三、房地产行业价格泡沫经济学模型的设计――基于改进的CAPM模型 泡沫是价格问题,价格又决定于供给和需求。房地产行业的泡沫本质上是一种供求失衡现象,是价格狂热的向上偏移。但到现在为止,一国的房地产行业是否存在泡沫只能从上述的指标来判断,一直没有建立一套系统的模型。在本部分,笔者结将结合倪鹏飞等人的研究成果,并参考借鉴CAPM模型,试图建立一个综合评价的模型来测定房地产行业的泡沫。 CAPM(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的缩写,中文意思: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由经济学家威廉-夏普(William F. Sharpe)、约翰-林特纳(John Lintner)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自那时起,一直对财务界产生重要的影响,该模型假设非系统性风险可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掉,不发挥作用,只有系统性风险发挥作用。就特定证券而言,相关风险不是总风险,而是个别证券的系统性风险。 CAPM的公式为: 其中是证券J的报酬率,是无风险资产的报酬率,是市场均衡组合的报酬率,β是证券J的贝他系数。β越大,系统性风险越高,要求的报酬率越高;反之,β越小,要求的报酬率越低。证券组合的β是个别证券的β的加权平均。 借鉴CAPM模型,笔者建立的测定房地产行业泡沫的经济学模型如下: 其中,表示未来一期的房地产价格,表示现期的房地产价格, 表示前一期房地产价格,表示现期的房地产价格比前一期的价格变化。特别要指出的是,常数,因此,随机项u具有异方差性。而值与值正相关,值越大,则值越大,反之,值越小,则值越小。 房地产泡沫究竟有多大,主要取决于值,值则主要取决于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值也受房地产市场供给的影响。可设: 表示影响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函数,而表示房地影响产市场供给的函数,并设α>β,(α,β均为常数),表示房地产需求对值的影响比房地产供给对值影响要来得大。则有: 其中,表示现期人均年收入,表示现期房地产价格,表示房价收入比弹性,E表示恩格尔系数,a、b为常数,表示各变量对该需求函数的影响度;v是随机项,表示影响需求的其他决定因素,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结构、政府有关政策等等。 表示现期对房地产业的投资,I表示现期的总固定资产投资,表示房地产投资增长比固定资产投资增长,K表示空置率,c、d为常数,表示各变量对该供给函数的影响度,F表示负债率,n次幂表示负债率对供给的影响(影响有正向有负向,主要看房地产企业从什么角度看待负债与盈利预期);w是随机项,表示影响供给的其他决定因素,包括房地产价格、利率、政府有关政策等等。 四、模型的分析与评价 上述模型很好的将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拟合,剔除了一些不易量化的指标,可以达到一个综合评价的效果。该模型克服了以前的判断房地产行业是否存在泡沫只是使用租售率、收入房价比等单一指标的方法,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这是文章的一个创新。但由于该模型的建立是基于CAPM的启发,而CAPM模型在应用存在着检验的可观察性问题,因此,检验的可观察性问题是房地产泡沫分析模型无法克服的一个不足;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何有效量化政府的有关政策也是我们不得不面临的一个挑战。总之,该模型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待在实际运用中进一步进行修正。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经济学分析 摘要:本文基于消费者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不对称,剖析了两者之间的委托――关系,阐述了两者委托――关系的经济学特征和基本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信息不对称 委托― 房地产中介是联结房地产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以及房地产经济内部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纽带,包括房地产咨询、评估和经纪。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为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收取一定费用,提供各种媒介的有偿服务的总称。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是仍不够成熟和规范,出现了大量消费者投诉中介机构的事件。本文试图从研究房地产中介服务过程入手,运用委托理论分析中介机构损害消费者利益而造成的后果,并由此提出几点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 委托理论起源于20世纪60~70年代,是伴随西方企业人问题的出现而产生的。委托―是一种基于契约分工关系,通过契约,一方(委托人)授权另一方(人)为他们的利益而从事某些活动,其中包括授予人一定的决策权利。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消费者委托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评估和经纪,同时消费者授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一定的决策权利,并依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报酬。这在合同上形成了一种委托―关系,消费者是委托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人。 依据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业务范围,委托关系有如下三种:咨询公司和消费者的委托关系,经纪公司和消费者的委托关系,估价公司和消费者的委托关系。由于房地产中介市场中咨询、经纪服务比较活跃,下文就以这两种委托关系为研究对象,其中消费者指开发商和作为自然人的消费个人。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的经济学特征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产生的,这种委托―关系的经济特征主要表现为: (一)消费者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不对称性 传统经济学认为:经济行为人具有“完全信息”,即市场上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体(买者和卖者)都对有关的经济情况(或经济变量)具有完全信息。但是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由于交易双方占有信息和知识量不同的差异,致使拥有信息优势房地产中介结构在交易中处于强势地位,而相应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即信息不对称现象。 (二)中介服务结果的不确定性 房地产中介服务是一种市场行为,要遵循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市场规律,同时还要受一些相关的行业法规约束。中介服务结果并不一定能满足消费者的预期设想,并且由于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可能与预期完全不一致。如咨询服务中项目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也许结果表明投资并不可行。 (三)中介服务的非连续性和有偿性 房地产中介服务从双方达成协议签订契约为标志开始,到中介服务活动完成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务机构酬金为止结束。如果再次发生委托中介服务,可以再一次建立新的关系并相应支付酬金,但是前后两次中介服务关系间没有任何联系,因此中介服务具有非连续性和有偿性。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的运行模型 房地产咨询、经纪服务是房地产中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咨询服务包括市场调研、方案策划、投资管理、产品营销和项目运营等,经纪服务包括二手房房屋买卖、租赁、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按揭贷款等等。目前,市场上咨询公司的业务也包括商品房销售。 以房地产中介市场主要的服务业务:咨询、营销和二手房买卖租赁为例,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自身的知识、信息、市场优势,为开发商和消费者提供咨询、营销和二手房买卖租赁服务。开发商为了降低销售成本和降低市场风险,把房产项目的咨询、销售任务委托给专业的咨询公司,咨询公司则全权负责房产项目的销售,并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利,如销售进度控制、价格的优惠折扣等。开发商则根据咨询公司完成销售任务的数量和时间给予一定的报酬。在二手房市场,消费者为了降低搜寻成本,委托经纪公司房产项目的买卖租赁。经纪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提供给消费者满意的买卖租赁服务,获得消费者支付的酬金。 综上所述,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的运行模型见图1所示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的基本问题 消费者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但是由于两者目标函数(经济效益最大化、品牌美誉最大化等)的差异,导致作为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可能从事只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有悖于消费者目标和利益的非协作、非效率的活动,致使消费者的风险成本增大,从而造成消费者的利益损失,即产生委托问题。 (一)逆向选择问题 消费者与房地产中介结构达成协议,其委托―关系就已经产生。在这种契约下,中介机构要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而消费者则要配合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和支付相关费用,双方分工明确。然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房地产中介机构滥用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优势, 以低价合同获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如图2所示:开发商委托专业的咨询公司、营销公司从事楼盘的,开发商并不了解营销公司的真实实力、经验和以往的销售业绩,营销经纪公司则可以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以低报价合同获得营销任务,造成逆向选择问题。 (二)道德风险问题 消费者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建立委托―关系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隐藏行动和信息的可能性,引发道德风险问题。在信息不对称严重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将会转化为机会主义行为,即人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隐瞒信息或隐藏行动,通过减少自己的资源(时间、精力、信息等)投入或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即不诚实的利己主义行为),来达到自身效用极大化的目的,从而影响服务效率。如图3所示:在二手房市场,有的经纪人为了取得售房委托,往往不管委托人所开底价偏高,都先与卖方签下委托协议,而后再找些理由与屋主议价等。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基本问题的几点解决措施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信息不对称,由此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 (一)解决逆向选择的措施 建立信号传递系统和信号筛选系统,诱使人披露真实信息,委托人则根据某种可观测的信号判断人的真实信息,可以有效解决逆向选择问题。 1.建立信号传递系统 信号传递是指拥有信息的一方主动向交易对方提供信息。对于人弄虚作假,传递虚假信息,委托人要在调查的基础上,利用信号筛选系统,加以甄别。从长远来看,建立信号传递系统即是要建立网络化的信息平台,促进信息的顺畅流转,实现行业信息共享。如美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实行的多种挂牌服务(Multiple Listing Sevice , 简称MLS),实现了行业成员之间的有序联系、信息共享等,改变了房地产经纪服务业的格局。 2.建立信号筛选系统 信号筛选指委托人主动搜集和分析交易人的信息。为此可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建立房地产中介市场评价体系。对从事房地产中介的机构建立诚信档案、诚信度指标,并定期在网络上披露,方便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人中介机构。二、建立和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不是喊口号,必须有配套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使得信用管理有理可循、有法可依,真正具有可操作性。三、加大信用管理力度。就需要加强监管的刚性、严格执法,避免管而不治、治而不力,使得信用管理形同虚设。 (二)解决道德风险的措施 1.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 加快、加强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律法规建设,使该行业的发展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坑害消费者,使得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发展有一个良性的循环。同时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制定行业服务标准,严格贯彻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运作。 2.建立人信用担保机制 为了确保房地产中介公司促使其诚信、规范操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让该公司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作为信用基金,一旦有纠纷时,以此基金补偿消费者。采取这种形式,降低了消费者委托人的风险,提高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危机意识。 3.加大败德处罚力度 明确惩罚条件、惩罚标准,加大败德处罚力度,人在严厉处罚的形势面前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败德,这样就可以最大可能使得委托人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4.设计激励合同 契约是委托人和人就各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激励与约束的主要手段。基于此,笔者设计了一种激励合同,使得人和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 消费者和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设立最高合同价S,最低合同价P,中介公司的收益为R=P+θ(S-P) ,市场合同价R*。且0≤θ≤1,P 签订合同时,双方就对服务结果质量、效率满意度达成一致写入合同,并约定完成服务后组织评审专家组(由中介公司服务人员、消费者和邀请专家组成。特别的,销售和经纪服务不需要专家的参与),根据质量、效率满意度指标就服务结果给θ评分,从而确定中介机构的收益R。θ取值见下表1。 当中介公司努力工作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质量指标完成消费者的委托任务,付出努力的成本为C,并且有R* +C 基于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委托―关系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必须得到有效的治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才能繁荣发达,才能为房地产业走向成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对房地产问题的经济学理解 一、房地产涨价不影响社会成员中低收入者的利益 低收入者从来就不可能是买房一族的中坚力量。不错,低收入者也需要有栖身之所,然而,正是因为收入不高,他们不会对栖身之所过分挑剔,甚至不奢望拥有房产,更没能力进行房地产投资。因此,房地产价格变动对低收入者不构成直接的影响。 那么,房地产价格变动带动相关物价变动会不会对低收入者产生间接影响呢?答案同样也是否定的。低收入者是社会分配体制中的弱者,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就是绝对的弱者,在劳动力市场中他们有着强势的一面。低收入者是社会劳动构成中不可缺少的组成要素,多从事最基本的低层劳动。没有了低收入者,这个社会在很多的领域中将没有生产者,也没有服务提供者。因此,在得到至少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益要求方面,低收入者有足够的分量向社会提出要求,包括栖身之所。低收入者是靠什么自动获得其基本权益呢?低收入者靠的是流动。如果做人最基本的物资权益都得不到足够保障时,低收入者就会选择离开,即使在有严格的户籍制度约束的条件下,他们也会作出同样的选择,农民工现象就是典型的例子。一旦足够多的低收入者选择离开,社会就不得不做出妥协。换句话来讲,为什么在商品房价极高的地区低收入者没有选择离开呢?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在那儿低收入者的待遇没有越过他们所要求的底线,甚至就其个人纵向比对来看,在那儿其物资权益要求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这其实解释了现实中为什么房地产价格越高的地区越是低收入者选择的流入地区。进一步的理解是:正是基于对低收入者的社会妥协(当然还有其他因素),商品房价高的地区工资率普遍要高于商品房价低的地区。地区商品房价低,其居民收入相对较低,商品房价高其居民收入亦相对上升。这种社会群体平衡的市场化调节,一方面维持着低收入者的社会基本物资诉求水平的平衡;另一方面,也给向低消费地区流动的跨地区消费低收入者带来一定的超额物资权益。 二、房地产涨升是自然规律,可引导不可抑制 土地是唯一受到总量严格约束的要素,在社会经济受到激励的初始时期,局部或全面性的劳动要素和资本都会以相当高的速度递增,而土地的绝对供给往往不增反减。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当一种要素被严格约束住以后,那么,另外两种要素的增长就必然会被自动强制调节,调节的方式就是相对价格的变化,稀缺资源价格将不断上升。也就是说,土地价格的上涨是我国当前经济增长之必然结果。当然,土地价格的上涨并不一定代表商品房价格必然上涨――土地价格的上涨有可能被土地本身利用率的提升消化。然而,基于对两个方面的认识:1.计划体制下的地产价格几十年来都未曾充分调整,地价(或地租)相对较低;2.前期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资本积累相当丰厚;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国本轮土地价格的上涨从其绝对幅度上看正是当前商品房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那么,商品房价会不会无休止地单向上升呢?可以说在商品房价没有达到其合理匹配时,的确会单向上涨,但绝对不会无休止。一旦地价(地租率)得到合理提升,并且与资本赢利率相匹配时,商品房价格的涨升就会趋于平静。 当然,现实中,市场调节从来就不可能是精确调节,因此,市场中商品房价只会以波浪的方式逐步迫近其合理匹配值的。这也就是说:商品房价有可能在剧烈的调整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调整惯性。而房地产是具有投资功能的特殊商品,赚钱的示范效应很容易诱导人们盲目投入。中国的市场经济运行不久,人们的市场经济意识普遍不强。盲目地抢购会导致巨大的伤害,一旦涉及面过广则会危及社会。自始至终我们并不认为现在某些地区商品房价的畸形上冲是合理的现象。但经济的粗放性高速增长必然导致土地以及土地上房产价格的提高,这是经济规律,也是市场中“看不见的手”在调理人们高效运用土地资源的体现。 我们若盯住商品房价,将思维定格在如何驱赶投机者、抑制投机收益上,采取简单的、表层性的经济手段抑或是僵硬的行政方法,结果却要么徒劳无功,要么约束了经济,压抑了自然规律。比如:在房地产交易环节课以重税。这种方式看似能剥夺投机暴利,打击投机,但同时也导致了对存量房产的严格锁定,客观上造成了对房地产供给能力的抑制,在需求既定的情况下,这种抑制反过来又转化为推高房地产价格的动力。进一步提高的投机收益补偿了税收对投机者的利益剥夺,顺利地实现了税收向最终住房消费者的转嫁。因此,交易环节税不但不能抑制投机,挟着某种程度的恐慌甚至有可能更大幅度地提高投机收益。在这一方面,我们应该理性地承受房产价格涨升所带来的社会压力,戒除简单思维下的社会尝试,借鉴发达经济社会建立在严格税收理论基础上的合理的、成功的方法,从房地产持有方向调整税收结构,规范人们的合理投资行为和房地产的持有行为。除非我们又彻底回到计划经济时代,试图将房地产从投资品的名单中剔除掉是根本行不通的。另外,从维护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大多数市场经济社会从来不将土地完全地市场化、商品化,这也是我国目前的政策取向,有些地方政府如北京市提出的安居房政府回购就是很具创意性的设想。 三、结论 现阶段房地产价格的持续涨升归根结底是经济滞胀下的资本相对过剩所致。基于这一认识,从长远来看,政府应该通过进一步加强医疗、养老等福利制度的健全和增强其社会覆盖力度,努力增加人民消费信心;同时由于低收入者收入的增长几乎不会转化为对房地产的需求,因此,更应特别注重提高低收入者(下岗、退休工人)以及农民收入,以增强非房地产类的产品需求,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全面的产能出口,从而拉动内需,提高资本赢利率,进而促进产业资本需求增长,最终从根本上缓解房地产投资需求的压力。从短期来看,政府一方面应该开源节流,大力推进证券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发展,拓宽资本投资领域,疏导富余资本合理流动;另一方面,要打击非法资金对房地产市场的恶意炒作,改善房地产税收结构,通过房地产持有方向调整税降低房地产持有的资本利得,淡化房地产投资利得期望,疏导和抑制套利性投资对房地产的巨大需求,最终实现房地产行业的平稳发展。 (作者单位: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泡沫效应的经济学分析研究 陈海秋(译) 阿伦・格林斯潘认为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存在着一定泡沫――几年前他也曾指责与高科技相关的证券市场存在着“非理性的增长”。联想到1997年底到2000年3月,纽约股市的市值增加了5.5万亿美元,其中11只最主要的科技股占了增加额的一半。2001年3月14日,道琼斯工业指数开始跌破10000点,达到13年来的最低,纳斯达克已由5000多点跌到2000点以下,接着又跌到1700点以下,损失惨重,美国高科技股泡沫破灭。那时美联储频频加息,挤压股市泡沫,促使了高科技股市回归理性。现在,联邦基金利率每上涨25个基点,都伴随着人们对地产泡沫是否形成的进一步猜测,以及美联储挤压房地产泡沫的疑虑。这种现象阻碍了债券投资商的脚步,同时也使抵押贷款利率一步步地上涨――目前已经上涨到与缓慢复苏的经济不相符合的程度。房地产价格仍然在以远远超出预期的速度增长――目前已攀升至租金成本的很多倍。 过去两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普通的小投资者们――他们中间有些人正是因为经济结构转型或者说衰退才被迫提前退休――已经开始极力追捧房地产市场的种种优越之处。这些小投资者们以前也曾极力鼓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他们在1998-2000年之间对高科技股票评价也非常高――那段时间恰恰就是在泡沫破灭之前。目前,购置第2套住房对很多家庭来说似乎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错过的投资机会。当然,我们很清楚的记得,当年我们的邻居、朋友将资金投入飞速狂奔的网络经济、通信产业和全球性的电信公司的时候,那是怎样一个景象。这些投资对象被疯狂追捧同时疏于监管,他们是高科技产业经济泡沫的助推器,储蓄组合甚至养老账户与这些投资对象相比都失去了价值。当年那些在鸡尾酒会上吹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利润如何之高的朋友们在面对现在房地产市场时,都变得沉默了。 现在,我们听到那些并非专业的小投资者们又在开始商量着某种赚大钱的内部途径,但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把现在低利率推动的市场与10年的经济低迷和强迫性的利率提升联系在一起考虑。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主要分为几大类。大量的金融机构介入其中,如养老基金、保险公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等。大部分投资者青睐于商业地产,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及其与住宅开发商组成的合资公司开始大举进军商品住宅和多户型住宅项目。尤其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其给与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回报要远远高出一般的股票分红,这种现象在高科技经济泡沫破灭之后5年来是从未有过的。公众拥有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数量通过共同基金或者经纪账户保持着持续增长。 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投资于那些大型房屋建造商――这些企业正在积极地购买农田和废旧的商业及工业地产,甚至已经把触角伸到了新修建的洲际高速公路,利用其周边的土地开展建筑项目,通常都包含游泳池、俱乐部会馆及其他设施。便宜的燃气、优惠的汽车信贷条件、便利的抵押贷款等等客观条件都使得人们能够从租用住宅、老房子、高层公寓中搬出来,搬进富有戏剧般的梦幻色彩大房子里,这些大房子要带有两个宽敞的客厅、高高的天花板、大大的后花园……或者搬进联排别墅,告别过去拥挤的空间,享受高高的屋顶和一系列配套设施。至于那些旧房子和高层公寓,则可以成为年轻家庭负担得起的新居所,从而告别拥挤吵闹的城区。这一切听上去都是如此的美妙! 一、低利率和高需求是新的房地产投机者推动房地产泡沫的基础 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要有一系列的基本条件,这些基本条件主要有两个:较低的利率和较为旺盛的需求。较低的利率使得房地产的投机者和实际需求者能以低成本支付住房低押贷款,较高的住房需求使得房地产价格上升成为可能。 但是应该注意到,真正的泡沫,是被那些新的投机者们吹起来的。这些投机者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发力,但最终带给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却是基本相同的。 “自助型”的投机者很快发现了在新一轮行情中建立一个房地产帝国的可能――他们积极购入那些被取消了赎回权的或者是价值被低估了的住宅房产。通常这些投机者与当地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承销商合作,选择那些价值被低估的房产加以重新装修,以期获得高额回报。 当然,这种投机方式获得的回报取决于每一个环节增加的价值,取决于投机者套利的能力,取决于投机者讨价还价,降低交易费用和房屋翻新费用的能力,但是只要利率仍然能维持较低的水平,而房屋售价又不是太高,这种投资策略就会奏效。购房首付款可以通过低利率且免税的抵押再融资及低利率的房屋抵押贷款来解决。这套投机策略的回报是明显的,但也不乏损失,而且目前来看损失的可能性越来越凸显出来。整个这一系列投资活动就像是击鼓传花,最后花落在谁手里,谁就会赔得一塌糊涂。 第2类投机者注意到旨在迎合婴儿潮一代口味的奢华社区越来越多,并且从这中间嗅到了机会。据联邦住房企业和观察办公室日前公布的数据,2004年,美国房价大幅上涨,平均涨幅为11%,创下1979年以来的新高。其中,内华达州在赌城拉斯维加斯的房产市场强劲需求带动下,全州房价一年之内上涨了32%,涨幅居全美之首,夏威夷、加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房价涨幅也达20%。美国南部和西南部的“阳光地带”、水岸、山脚以及美国东海岸和西海岸沿线的有些房屋价值近3年来已经上升2-3倍,原因就在于低利率的抵押融资、低利率的房屋抵押贷款、买断工龄的提前退休还有积蓄已久的对于购置第2套住房的渴望。这样一个淘金热似的局面让房屋租赁者都开始蠢蠢欲动,谋划着将自己的小型住宅或高层公寓推向市场以求获利。而投机者们更是坚信,凭着自己的洞察力,能够在这一轮淘金热潮结束之前取得巨额的利润。 二、提高利率是紧缩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途径 阿伦・格林斯潘是我们对抗通货膨胀的伟大斗士。持续不一致的经济统计数据让人们不得不去怀疑目前的通货膨胀究竟到了一个怎样的水平,即将卸任的美联储主席应该为将来要发生的事情负责。 的确,房地产泡沫与通货膨胀、利率都有直接的关系。推动通货膨胀的原因多种多样,从美联储的态度看来,现在的美国可能处在通货膨胀率正在快速上升时期,房地产正像前几年的高科技泡沫一样,是推动这次美国通货膨胀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而降低通货膨胀率就可能降低经济增长,减少人们在房地产上的投资,同时使得房地产投机者的成本提高,挤压房地产泡沫。现在,我们可以从美联储调控利率的步伐来猜测挤压房地产泡沫的路线。美国消费者越来越依赖住房抵押贷款来为他们的消费提供资金,抵押贷款利率上升将会引发消费支出的降低。最近的调查数据显示,消费者靠房屋抵押贷款而增加的支出高达6000亿美元,相当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7%,而2000年和1994年的这一比例分别仅为3%和1%。联邦基金利率“以稳定的步骤”上升25%,这毫无疑问地会提升短期伦敦同业拆借利率,相对应的,那些大银行也会提升自己针对浮动利率贷款的优惠利率。这样做的后果是降低消费者购买欲望、减少大金额采购项目,并最终导致制造业存货增长,长期来看会影响未来的产出。可以看出来,美联储计划让利率在5年期、10年期和30年期国债利率之间浮动,继而控制受利率影响的抵押贷款数量――尽管这是有待证明的,但美联储的做法看上去真的是计划让房地产市场陷入紧缩,而不是让贫血的经济步伐慢下来,或许这是因为房地产价值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个人资产净值,目前来看还代表着可支配净收入。 2005年春天的前几个星期,综合经济成长报告将美国10年期基准国债收益率从4.40%提高为4.65%。这使市场对10年期、30年期国债和抵押贷款利率预期都提高了。大的房地产投资者和开发商们都开始考虑如何处理手中的存货和在建项目,并考虑今后的发展前景。6月上旬,报告指出消费者价格指数和生产者都有下降,经济增长疲软,美元处于相对强势,这些消息对债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来说可谓利好。这里预期在继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消费指数的下降和经济增长乏力,给美联储继续提高利率增添了压力,降息或至少是保持利率不变似乎成了联储合理的选择。以至于一位颇有胆识的官员建议美联储在6月底的会议后就该停止提高利率的计划,并把10年期国债收益率降低至3.85%。 执着的格林斯潘在国会听证会上阐述了长期低利率带来的问题――低利率毫无疑问会影响抵押贷款利率。10年期国债利率依旧低得让人无法理解,格林斯潘坚持,并且暗示了他的意愿――要让短期利率持续上升,直到目前过于宽松的利率环境回升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这一过程的需要持续的时间目前还无法预计,但一旦达到了 预期的目标是可以被发现的。上述内容就是所谓的“格林演说”。 三、利率变动与住宅需求之间关系的市场反应机制 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债券利率和抵押贷款利率都在升高,那么我们从房地产市场上又能看出些什么呢? 首先,利率调整这种货币政策的效应有一定的迟滞。这些迟滞表现在已经购房者不会因为利率的提高而导致低押贷款利率的提高,及时把手中的房地产卖出去;也有的因为购房合同还没有到期,必须要执行合同,这样利率提高的政策就不会立即发生明显的作用。 其次,在正常的政策效应迟滞过后,新的住宅开发和建设都会戏剧性的减缓,同时,符合抵押贷款条件的首次购房者数量会减少。前文中提到的投机者中有些会不得已以低利润或零利润售出手中的房产,其他的则会赔钱。借入浮动利率抵押贷款的自住和非自住房产拥有者,在目前利率调整的环境下,会发现自己的处境相当被动,有些甚至不得不选择重新住回小房子。筹资的困难、合格消费者数量的减少,让房地产市场供给相对过剩,价格也出现了下跌――但在高档住房领域并非如此。一般的针对高收入贷款者的放贷风险比率可高达90%,这听上去让人很舒服,但事实上放贷者和评估方现在都倾向于高估物业价值。在高利率环境下,在银行紧缩银根的放贷评估准则下,曼哈顿区的一间两室公寓可能被评到130万美元,这足以让购房者和大部分投机者望而却步。当然,一些潜在的住宅购买者会拒绝高房价,转而选择省下首付款并且宁愿选择高租金也不选择高持有成本――尽管这样的成本可能最终会带来较好的资本回报。如果消费者调低对市场的预期,不期望自己的股票红利能永远上涨,也不期望用“巨无霸似的贷款”换来一栋“巨无霸似的豪宅”,市场价格可能会保持稳定或稳中有降。事实上,一些市场上新开发的高层公寓项目已经出现了上述迹象。 四、利率与商业地产的关系 商业地产事实上也受益于投资热潮和低利率环境――尽管受益程度可能比住宅项目稍低。新开发的住宅项目需要周边有零售中心配套,同时也需要旧中心的现代化改造。低贷款利率同样也对新的工业地产和写字楼项目起到了推动作用。在近20年的低迷后,房地产市场供给重新又活跃起来,而且并未伴随实质性的通货膨胀现象,这不能不说是低利率带来的一个良好效果。 在一些新的市场中,写字楼和工业地产的租赁业务开始繁荣起来,但总的来说这部分业务依然稳定在城市中心商业区和那些主要的郊区市场。由于机构投资者从股票和债券中获得的回报越来越低,因此投资越来越多的转向房地产市场――统计显示,机构投资者投向房地产市场的资金占其总投资额的比例已由原来的3-5%上升到目前的8-12%。这些现象都意味着可能有越来越多的资金在追逐同一处房产,越来越低的资本化率以及越来越低的投资回报。类似于个人住宅市场的投机者――投资的基本前提是认为资本参与能够获得巨额利润回报。通过低成本的抵押贷款可以获得更高的杠杆投资效应,更有利于获利,但是,许多大的机构投资者都在控制投入,同时把贷款率控制在60-65%,相比之下,一般的企业投资者贷款率都高达80-85%。持有大量资本的对冲基金和非传统的房地产投资者进入市场后,提供的夹层融资和补充融资也使投资杠杆效应进一步提高。 最近的房产交易显示营业收入相当的高,而与此相对的,租赁业务收入提高的前景有限。这就意味着,特定区域的特定房产可以经过改造实现商住两用,这样一来租金业务和销售收入就不构成矛盾了。 五、利率的变动对房地产与宏观经济的影响 美联储现在越来越重视利用利率来调节经济了。但是利率对于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一般说来,商业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主要受两个因素的影响。其一是过去十几年来年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资本值的增加,增强了商业地产市场的资金流。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市场规模从1991年的90亿美元,以每年增长速度增加。另一个影响商业地产价格的因素就是美国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创历史新低。近年来大量资本流入商业地产市场与低利率和投资选择单一有关。纳斯达克泡沫破裂之后,人们开始关注不同资产类别的风险/回报比较,他们看到房地产市场有利可图。于是利率成了一个“巨大的引擎”,推动人们进入商业地产俯拾巨利。 较高的利率不仅会影响未来的发展,而且,商业贷款利率的重新设定会在经济扩张之前压低租金。较高的利率会降低企业利润,同时,低利率会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直接影响销售增长。在这种背景下,较高的租金水平会促使承租企业将自己原本可能分散在各地的业务合并于一个地点以减少租金成本,当然,这个过程会带来裁员。紧缩的银根和房地产市场上资金流动的减少会轻易使经济接近衰退边缘。 如果我们审视过去几年的经济运转情况――从合理的高利率以及蓬勃的股票市场到伴随着高失业率的低迷的经济,似乎可以发现,美联储为衰退的经济增添动力的办法就是将利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例如,自2001年第4季度以来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私人消费的强劲增长,而促进私人消费强劲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住房抵押再贷款(refinancing)、零息汽车贷款、商品销售打折、减税和退税、燃料价格的下跌和历史少见的低利息率。这种措施的直接后果就是股票市场的缓慢复苏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把利率恢复到以前的从理论上看较为合理的水平,现在的房地产泡沫就会破裂,但是与此相伴的,美联储为了拯救上一轮经济衰退而提出的低利率措施也将走向终结。 六、从上一轮经济衰退看目前房地产的走向 1980年受里根减税刺激,美国房地产投资大规模扩张,1980年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占贷款总额40%。1986年国际石油价格暴跌,1987年股市“黑色星期一”加速房地产萧条,23个大城市房屋空置率为20%。通过机构关闭和银行信贷收缩,美国房地产泡沫破灭了。目前的情况与20世纪80年代后期房地产市场的崩溃有很多明显的相似之处:大量的个人投机者随着专业投机者、国外的企业投资者和小的商业投资者一起涌入房地产市场。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迷信程度甚至堪与算命师和选股师相比;生怕失去投资机会的淘金热潮;过热的银行信贷;资金贷款人和借款人都过于关注未来可能获得的利益,而忽视了眼前利率调整可能带来的风险;没有对借款者的现金流加以足够重视,尤其是对1946年出生的一代人和那些提前退休的人――这部分人的现金流事实上是不够安全稳定的;过热的股市催生出的投资思想影响了房地产市场――这种思想认为房地产本身并没有什么稳定的、合理的价值水平,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方向只有一个――就是上涨;坚信投资房地产是永远有利无害的,而且房地产投资能够不受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影响。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目前的状况将重复1987-1995年间银行破产、信托公司陷入困境、发展停滞的可怕局面。美联储应该富有远见,应该认识到他为了平抑新一轮通货膨胀而采取的措施应该是多样性的、多角度的,而不仅仅是抬高利率让消费者感到难受。上次房地产市场低迷受到了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案深刻影响――这部法案不鼓励个人投资,同时通过影响房产抵押出售使整个市场陷入萧条。毫无疑问的,抑制投机行为是个值得称赞的目标,但是美联储不应该把利率推升到过高的水平,以至于影响到经济健康运行的程度和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流动性。强制抵押品赎回、拍卖,房地产减值、增值,房地产市场资金流动等等这些问题不应该受到旨在抑制通货膨胀的政策的不良影响。 七、对于合理的利率水平的探讨 利率的变化无论对房地产的投机者还是消费者的收益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房地产的相关者和其他经济组织应为利率的变化导致他们经济行为的改变,这种改变可以促进经济繁荣或衰退。如果提高利率,可以挤压房地产泡沫,但有可能导致经济衰退;如果要抗击经济衰退,就要降低利率,这有可能推动房地价格上涨。那么究竟怎样的利率水平才是合理的呢?美联储的官员说合理的利率水平到来时我们自然会感觉到,是否真的是这样呢?根据理论定义,合理的利率水平应该能够使市场上的投机行为与消费行为取得平衡,既要保证投资需求不会过热,又要维持市场活力。很显然的,这样的利率水平依赖于人们的预期水平。如果消费者预期经济发展势头很好、市场价格会持续走高或者自己的收入会提高,那么他们就会愿意在高利率环境下贷款购买房地产、轿车还有液晶电视之类的商品。这种情绪在20世纪80年代初是十分普遍的,1981年时的优惠利率高达21%,抵押贷款和汽车信贷甚至可以容忍16%的高利率。但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美国的经济状况发生了根本上的转变,普通消费者的收入也不再可能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支撑着美国经济正常运转的正是那些已经退休的或正在工作着的普通消费者,因此,考虑到他们有限的收入,利率确实应该恢复到一个合理的较低的水平。 能源消耗量上升到正常水平的两倍,而且没有任何降低的迹象,这种背景下,7%的优惠利率出台了,与之相伴的是接近6%的浮动利率和7%左右的汽车信贷利率,这样的利率水平会将自由可支配收入引入市场――自由可支配收入正是投机行为的资本基础。但是,一旦发现消费者购买力下降,失业率重新抬头,美联储官员们短暂的成就感就会消失殆尽了。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下,新的工作机会在不断出现,而与之相矛盾的是,整个社会的可支配净收入却是在不断下降,因此,如果要避免拖欠贷款行为出现和房地产价格侵蚀,6.25%的优惠利率和4.25%的国债利率可能还是显得太高了。或许,合理的利率应当更低一些。 八、可资借鉴的澳大利亚经验 房地产崩溃给美国经济上了惨痛的一课,尽管美联储看上去并不为此担心。我们从别的国家也可以学习到类似的经验,比如近年来澳大利亚稳中有降的房地产市场。当然,由于两国现实情况的不同,我们不能将美国的市场完全与澳大利亚对比,但是这种比较是有借鉴和学习价值的。澳大利亚在经济衰退期间,失业率曾高于10%,利率则高达17%,在这之后,1997年,房地产价格开始缓慢上升,失业率开始下降,与此同时,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开始调低利率。加之澳大利亚税法对房地产市场收入比较宽容,房屋净值贷款为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活动提供了资本支持。 从2003年开始,澳大利亚联邦各储备银行开始酝酿调高利率,同时开始强迫借款者向银行证明其还贷能力,这无疑提高了放贷标准。2004年底,澳大利亚开始提高利率,至今已加息3次,每次加息25基点。这一措施明显软化了房地产泡沫,但并未使之破裂。过去几年澳大利亚的房价年均上涨20%,而目前全国平均房价仅上涨了0.4%,其中悉尼上涨了0.2%,而墨尔本下跌了5.2%。提升利率带来的最大影响是受投机需求驱动的房地产投资骤降了10%――这一点从美国的现状也可以看到,同时,房屋净值贷款几近停止,直接导致了消费者支出下降,人们开始关注未来利率继续提升可能带来的影响,消费支出下降带来的失业现象也开始出现。时至今日,基本可以判断澳大利亚的房地产市场实现了软着陆。 九、对美联储下一步所要采取的对策的建议 对澳大利亚来说比较合理有效的利率,放在美国可能就显得太高了,而且,消费者价格指数上涨仅仅是一份临时报告得出的结论,单凭这个判断经济过热,继而决定摧毁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价值,这样做付出的经济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利率问题永远是个悖论,理论上看来无懈可击的利率升降措施有时候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所以,美联储现在真正应该关心的并不是如何把房地产价格压低,或者提高利率以惩罚那些投机者,而是如何采取措施给高涨的投机需求降降温。如可以通过强制证明借款者还贷能力来提高放贷标准――当然这一措施在目前看来显得为时已晚了。但是中央银行系统还可以采取些别的措施――如根据借款用途来决定放贷政策,这就像证券市场上通过收取保证金来抑制投机行为一样。这样一来,银行可以要求那些出于投资需求购置房产的借款者提供更高的净资产额作为担保,同时,通过对二次抵押贷款和房屋净值贷款加以限制来抑制投机行为。这些措施都能够使房地产市场泡沫逐渐萎缩下来,同时降低了利率政策引发消费者损失的风险。 注:本文译自2005年8月的《房地产金融》,原作者:(美)吉尔・桑德勒。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作者为博士、助理研究员)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市场中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一、行为经济学 1、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行为经济学是一门运用行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个人或群体的经济行为规律的科学。从20世纪五十年代起,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工作在美国等西方国家迅速发展起来。行为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适应实践需要产生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它将行为分析理论与经济运行规律、心理学与经济科学有机结合起来,发现了传统经济学模型中的错误或遗漏,修正了主流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完全信息、效用最大化及偏好一致等基本假设的不足之处。它的崛起,既对主流经济学提出了挑战,也对其进行了补充和拓展。 2、行为经济学的特点。行为经济学在进行研究时,通常采用实例研究、实验研究和现场研究,而最重要的方法是抽样、谈话调查,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借助了可靠程度较高的抽样调查法和谈话法,才使行为经济学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分支学科。(1)它的出发点是研究一个国家某个时期消费者和企业经理人员的行为,以实际调查为根据,对在不同环境中观察到的行为进行比较,然后加以概括,并得出结论;(2)行为经济学的研究集中在人们的消费、储蓄、投资等行为的决策过程,而不是这些行为所完成的实绩(如花了多少钱,存了多少钱等);(3)行为经济学更重视人的因素,因此也可以认为它是管理方面的经济学。它分析研究经济活动的心理上的前提条件,例如人们在做经济决策时的动机、态度和期望等;(4)行为经济学研究的成果是以实际经验为根据的,它有助于修正传统经济学的某些基本假设,像关于理性行为人假设、效用极大化的假设,等等。行为经济学在利用心理学及社会学的成果方面已取得长足进展。 3、研究行为经济学的作用与意义。行为经济学对管理、金融、营销、政府宏观政策的制定都有显著的影响。行为经济学是在心理学的基础上研究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的经济学分支学科。行为经济学主张用过程理性来代替实质理性,并致力于把被价格、收入等经济变量牵动的经济木偶还原成富有人性的人,使经济学成为研究人的行为的科学。 二、基于行为经济学的房地产市场分析 1、心理预期与“羊群效应”。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上,需求可分为投资购房和消费购房,前者又可分为投机性炒房和投资性买房。但无论需求的构成如何,在短期内,需求各方都存在着“买涨不买跌”心理。“预期理论”认为,人们的获得和损失是相对于“参照点”而言的。在房地产市场中,参照点就是人们对房价的期望。假设房价一直上涨,人们若现期以低价买房,则末期高涨的房价就是“获得”;反之就是“损失”。因此,在长时间房地产积极看好的舆论影响下,消费者对于房价的参照点不断提高,很容易产生一种急躁与盲从的心理,从而产生一种“羊群效应”:房价越涨,越要跨级消费,借钱买房;买的人越多,越要加入到买房者之列。结果便是房价持续攀升,直至需求不能给价格足够的支撑乃至产生泡沫。因此,人们心理预期是在供求关系背后影响价格的决定因素,预期的改变造成了市场的波动性,而“羊群效应”起到了放大波动效果的作用。同时,启发式偏向说明了心理预期的形成过程对于决策环境的依赖,而决策环境则包括决策者所面对的政策导向、群体压力和舆论环境等。 2、投机心理与市场泡沫。与股票市场类似,房地产市场也存在着同样的泡沫。房地产市场泡沫的最大特征便是房价的高涨与消费者的购买力相脱节。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来看,除了普通购房者,其他参与者都从不断攀升的房价中直接获利。中央政府一方面缩小土地供给;另一方面却享用着由于房价虚高所带来的经济高速增长。地方政府把握着土地一级市场,高地价和高税负收益的利益驱动,使其成为高房价的坚定支持者、房地产开发商的忠实伙伴。房价上涨使商业银行在短期内将获得更多的利润,从而形成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与房价攀升互相刺激、互为因果的局面。开发商作为土地价格的接受者,一方面高价格增长使其形成了高利润回报的预期,从而采取一切方法抬高房价;另一方对购房者鼓吹房价上涨,改变购房者的参照点。炒房者则形成了虚假的需求繁荣,放大房地产市场的潜在风险。综上,房地产市场的各方参与者共同造就了房地产的市场泡沫,多方的投机心理共同吹大了泡沫,形成所谓的房价泡沫、地价泡沫、供求泡沫和资金泡沫,直至“蝴蝶效应”的发生。因此,房价的持续上涨是由参与多方的投机心理所造成的。正是这种投机性行为所形成的泡沫,增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性。 3、市场波动的形成机制。行为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强调将“行为决策”引入传统的经济学分析框架。心理预期、“羊群效应”、投机心理等因素是造成房地产市场波动的深层原因,以下就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如何系统地影响房地产市场做进一步的阐述。非理性繁荣的形成机制归为四类:引发性事件、反馈性的机制、“新时代”的经济思想和“心理依托、从众行为”。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引发性事件主要有:国家刺激消费、加快经济建设的主旋律激活了房地产市场的投资热情,各地纷纷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同时,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使人们形成了积极的预期,加之媒体的报道和地产商的鼓吹,都推动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就此而言,国家的政策导向是房地产市场中最为主要的波动源。同时,房地产市场存在着反馈机制:当看到过去的增长,参与各方会调整自身的信心和期望。从而引起需求的增加,这样最初的价格上涨的结果又反馈到了更高的价格中(正强化作用)。第二轮的价格增长又反馈到第三轮,以此类推。反之亦然。反馈机制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它影响着房地产市场波动的振幅。最后是“心理依托”和“从众行为”。 综上所述,政策导向或其他事件引发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形成了波动的源泉;消费者依托于近期的价格做出行动选择,确定了波动方向;价格的反馈机制、消费者的从众行为则决定了波动的振幅和影响范围。 三、从行为经济学角度分析消费者购房行为 我们可以将认知、信息、环境理解为影响或决定理性选择行为的三个基本要素。消费者在购买房产过程中的理性选择行为,根源于收益和风险的比较。消费者在处理每一项交易时,风险和收益会促使他进行认真的理性思考,他要对市场的信息和环境的不确定性进行调查和分析。但是,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常常会干扰个体的理性选择,当个体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而无法对风险和收益做出清晰的判断时,他就有可能放弃理性思考而在感情机制的作用下作出选择。这里所说的感情机制,是外部环境诱导、直觉判断、历史经验、从众心理等的综合体。 一个相对成熟的理论在描述某种社会现象时通常是以该种现象的基本表现形式为基础的,至于该理论研究的侧重点,则是可以选择的。个体选择行为时而理性、时而非理性的情景,还表现在理性选择向非理性选择的转化方面;或者相反,先采取非理性选择后却因发挥了自己的认知、对信息和环境等不确定性做出了分析和判断而采取理性选择。 四、如何运用行为经济学监管房地产市场 基于以上行为经济学的分析,为有效控制市场的波动性及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新思路。 1、监管的对象和重点应有所改变。从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形成机制来看,监管的对象应包括所有的参与者,包括政府自身、商业银行、开发商、炒房者和购房者,而非其中之一或几个。可以针对不同的参与主体采取不同的措施,但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改变参与者非理性的心理和行为。 2、监管的手段和措施应更加多样。在明确了房地产市场波动性的深层原因后,政府可以通过令非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来改变参与者的心理因素。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房地产管理论文:谈房地产销售队伍管理问题与措施 论文摘要:本文基于工作实践,分析了目前房地产销售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着重介绍了房地产企业应该加强销售队伍的专业知识培训,积极树立良好的房地产销售服务态度,提高房产销售的营销策略和技巧等具体的解决措施。希望有关人员加以借鉴和参考,从而探讨出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案去完善房地产销售队伍的管理工作,提高房地产行业的效益。 近些年来,房地产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关注的主要热点之一。由于房地产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当中,房地产的销售管理问题因而也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房产销售队伍的管理问题直接关系到房产企业的利润和信誉,针对目前房地产销售队伍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不足之处,房产企业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而能够促进房地产销售额的提高,增大企业效益。 1 房地产销售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销售人员专业知识不强 很多房产公司的销售人员都是直接源自于一些院校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对具体的房地产知识没有一个深入的研究和了解,这样就造成了销售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全面的现状。这种情况下,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面对客户很难对房地产产品有一个系统的介绍和展示,没法让客户掌握产品的信息。销售人员专业知识不强可能会直接导致整个房产企业的形象下降,对于房产企业的声誉也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消极影响。 1.2 销售过程中服务态度不好 房产销售过程中,很多企业的销售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缺乏足够的耐心和亲和力,这样让很多的看房和买房者极度反感,对销售额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很多房产企业在销售人员的培训过程中,缺乏相关的心理素质培训。由于销售人员没有意识到房地产销售的特殊性,因此他们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销售理念和销售态度,使得销售过程中他们的心理状态表现的不够成熟,进而会出现一些服务耐心度不够甚至与客户产生矛盾之类的现象。 1.3 营销方面技巧单薄 营销技巧是任何销售队伍都必须掌握和研究的。然而,很多的房地产销售人员对于相应的房地产营销技巧都略显单薄。在销售过程中,很多销售人员没有针对在营销方面遇到的失败案例或者受到的挫折等进行具体的分析,去研究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以及了解他们在买房时所具体看中的信息,这样对他们营销技巧的提升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此外,房产企业没有在销售培训中针对营销技巧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无法引起销售人员对营销技巧的重视。 1.4 销售管理制度混乱 第一,资料管理混乱。有些知名项目的样板间,堆着认购书和客户签署的购房合同,杂乱无章,根本无法准时查阅客户的履约情况。实际上这种常规的资料管理很容易做到。 第二,员工管理混乱。在有些房地产公司,不同的销售小组由于和总监的关系有远有近,折扣也有大有小,容易造成压低折扣抢客户的现象,这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当公司面对员工投诉时,没有任何相应管理措施,导致销售工作混乱无序,销售人员乱给折扣,让客户对项目失去信心不敢下订单。 第三,销售部和其他部门沟通无序。许多项目的销售部门与工程、财务等其他部门的沟通不足,某公司因此出现过严重违约事件。国内某知名房地产公司在其深圳某着名楼盘第七期开盘的当天,发现9套房屋与楼书说明不一致。负责销售的副总经理当时惊出一身冷汗。事后经查明,原来工程部因设计变更直接取消了原有阳台,而销售部竟然没有接到任何变更的通知,依然给客户签署了有阳台的平面图的预售契约,几乎造成公司无法履约的严重后果。 2 加强房地产销售队伍管理的具体措施 2.1 加强销售队伍的专业知识培训 针对目前很多房地产企业的销售队伍专业知识不强的现状,为了提升房产企业的销售份额,加强销售队伍的专业知识培训显得尤为必要。首先,应该加强销售人员对具体的房地产产品的知识的了解。比如说,销售人员对商品房的户型特点、房产合同的具体注意事项、银行的按揭程序以及一些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知识。这样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才能针对消费者的具体情况作出一系列的房产介绍,提升销售环节的效率,使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买房的信息。其次,销售人员还应该掌握一些楼盘的大致销售规律。数据显示,新盘开市后,许多的消费者因为地理位置、升值空间和投资效益等问题,会购买40%到60%的商品房,这段时期也是房地产销售的高速增长阶段,此后房产企业会进入一个较为平稳的销售阶段。房产销售人员掌握了大致的销售规律,就能在销售过程中,针对不同的销售时期做好相应的销售安排,避免销售进程显得盲目的情况,最大程度的保障商品房的销售份额。最后,房产企业还应该提高销售人员的具体的内部装修知识,这样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消费者在选房购房中提供一些更加人性化的意见和建议。总而言之,在房产销售过程中,房 产企业应该加强相关的房产专业知识培训,才能形成一个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的销售队伍。 2.2 积极树立良好的房地产销售服务态度 一个良好的销售服务态度是房产企业高信誉高水平的体现,但是很多房产企业的销售队伍对于销售人员的工作服务态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为了让消费者在选房和买房过程中能够拥有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房产企业应该积极树立良好的房地产销售服务态度。培养销售人员的耐心和亲和力,是为消费者提供贴心服务的一个重要途径。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该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微笑待人,这样就能让消费者在选房买房过程中感觉亲切。同时,销售人员对于一些房产的细节应该进行耐心的讲解,不能够因为一些消费者的繁琐问题而不耐烦,进而出现反感等问题。此外,对于一些在销售环节中销售人员与消费者产生的矛盾,销售管理部门应该要找出来进行相关的心理指导,对于情节恶劣的人员,企业应该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应该时刻谨记消费者就是上帝的原则,通过成熟的心理状态和良好的服务态度为销售工作作出更多的努力和贡献,提升房产企业的销售水平和实力。 2.3 提高房产销售的营销策略和技巧 提高房产销售的营销策略和技巧是保障销售效益的另一个重要手段。目前,很多房产销售人员的营销技巧都略显单薄,这样对房产企业的销售竞争力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针对房地产客户的一些购买心理,销售人员应该作出具体的营销策略,采用一定的营销技巧来成功推销自己的商品。比如说,一些消费者会专门打电话来询问相关的房产信息,这个时候销售人员要关注消费者具体重视的房产信息,扬长避短,作出自己的房产商品相关优点的具体介绍, 巧妙地引导消费者去关注商品房的巨大投资优势等问题。当然最好的推销途径就是能够邀请客户来亲自看房,这样就能在具体的看房过程中进行相关的介绍了。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一方面要引导消费者去积极了解房产信息,另一方面要配合消费者去发现相关的房产细节问题,并作出具体的解说,这样既能体现了销售人员的真诚态度,又能不断满足消费者的购房需求。只有销售人员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通过销售过程中的不断摸索,逐渐提高房产销售的营销策略和技巧,才能够提升整个销售队伍的水平。 3 总结 总之,目前房地产的销售队伍管理中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房产企业应该努力提高销售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树立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不断提升销售人员的营销技巧,才能形成一个高水平的房地产销售管理队伍,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 房地产管理论文:房地产房地产企业管理模式的研究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环境的剧烈波动和竞争的加剧,房地产企业开始进行大规模跨区域扩张和并购整合,规模化、集团化成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向和重要特征。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房地产企业的竞争日渐加剧。当前,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已成为房地产企业的重要特征,而这种发展趋势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价值链理论为视角,在分析房地产企业的价值链构成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企业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房地产,价值链,房地产企业,管控模式 1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趋势 规模化经营是“指企业采用生产要素凝聚和重组的经营方式以及由此所决定的经济效益”。规模化发展要求房地产企业从以往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向集约式、精细化转变,它特别强调企业管理的专业化能力,同时要求企业的组织结构清晰、各组织模块职能明确,业务单元划分适当,并且相互之间的联系通道顺畅,业务流程管理高效。 集团化发展对房地产企业的管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以及专业化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它要求集团总部能够从整体上保证各职能模块和业务单元的有机运转,且高效地掌控不同区域的多项目运作;同时,不同区域的项目在开发时还要保持协调运转、规范运行,以保证高效顺利地完成。另一方面,必须更好地配置企业资源,做到优势互补,互相推动,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规模化、集团化已成为当前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在其促动之下,母公司的管理幅度迅速加大,母公司不能身兼项目操作者和管理者双重角色,企业从“母公司―项目公司/项目部”的架构向“总部―区域联动”的集团模式转型成为必然。相应地,现有的房地产企业的组织管控模式也应做出必要的调整与创新,否则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 2价值链理论 1985年,迈克尔?波特首次提出“价值链(Value chain)”管理理论,其认为,企业的价值产生于包括生产(投资)、经营、销售、服务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及各环节协调运作产生的整体价值增值,而这一相互联系、彼此促进的价值产生的动态过程就是价值链。 价值链具有如下特性:(1)企业的价值活动只要包括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个方面,其中基本活动主要是直接创造价值的业务环节,而辅助活动主要是企业的内外部管理活动;(2)企业的价值活动其各环节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环节完成自身的工作内容后,传递到下一环节。价值链上的参与者通过纵向上和横向上的分工协作,实现价值增值。(3)企业竞争优势来自于成本领先和差异化,而从价值链角度来看,企业竞争能力和效率的提高主要来自于价值活动本身和最优化、协调的价值链活动。 3房地产企业价值链构成 按照价值链理论,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作业流程,同样也可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个方面。 3.1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基本活动 (1)前期研究决策阶段:通过缜密细致的市场调研,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对目标地块的购买与否进行可行性分析。对于已购买地块进行前期研究,确定项目业态和开发模式,进行价值研判与决策。 (2)规划阶段:根据前期决策,委托设计单位对已获得地块进行策划设计,形成良好的功能规划和市场识别,将土地最大限度实现增值。确定设计方案后,依法对拟建地块进行规划保健,获得许可。 (3)工程建设阶段:通过招标比选,选择最优施工企业,使其有能力完成设计方案,实现低成本、高质量施工,并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是对土地、建筑材料等原料通过作业投入成本,使之转化为产品价值。 (4)销售阶段:在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推广与销售,并根据客户需求反馈,对在建和后期拟建产品设计和建造进行修正,实现销售价值最大化。 (5)物业管理阶段:产品开发、销售完成后,对产品进行物业管理、保修和后期维护。 3.2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 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中的辅助活动都是围绕具备房地产特有产业价值链特性的基本活动的开展而开展的,它穿插、融合于房地产价值链运作的整个过程。 (1)战略定位管理:确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宏观战略,作为具体经营方针制定的依据,保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发展。 (2)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力和资本是企业发展重要支撑要素。人力资源管理就是要利用合理的薪酬、培训、晋升等机制,促进知识资源的积累和应用;财务管理是就做好企业的投资管理、营运资金和筹资管理以及 税务筹划。 (3)企业文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企业文化是企业重要的价值附加值来源,在凝心聚力、品牌推广、市场评价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企业创新:在激烈竞争的房地产市场中,技术、产品、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是企业不断获取竞争优势和获得价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4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 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是以房地产价值链为核心,按项目开发流程实现一体化协同。公司所有职能模块和业务单元均基于价值链定位,从业务线、职能线及战略、管理、审计线三个层次各自承担相应职责,整个价值链上横向的各个协同单元成为利益共同体,互为依存,互为客户,各自形成可以量化的对整体价值链的贡献,通过协同提高效率,从而实现整个价值链的价值创造最大化,形成横向一体化。相互协同又相对独立的各个业务单元和模块作为“小价值链”,通过积累形成各自的专业化优势,提高专业化能力,形成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相互作用提升集团整体优势,从而形成集团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上述价值链理论,将房地产企业的价值链条整合为横向一体化协同和纵向一体化协同。横向一体化协同注重提高运作效率、降低成本;纵向一体化协同注重知识积累、专业能力的提升。 4.1横向一体化协同 首先由四大中心――战略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制造中心和营销中心串成项目开发业务链条,这是地产企业价值链的核心和主干;由财务、人力资源、企管等职能部门搭成资源提供、职能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支持平台;业务链条以支持平台为依托开展经营活动,相互作用,形成立体协同的价值链。这条链延伸到企业外部与战略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如:供应商、建筑商、设计公司、装饰公司、销售等)对接串联起来,就构成了房地产企业的整条价值链。 基于价值链,四大中心作为业务单元分工明确、准确定位。战略研发中心侧重于集团战略研究,目标计划及项目的高、精研发和经营环境分析;产品设计中心侧重于项目规划与设计,致力于环保、节能、舒适、温馨、有品味的品牌诉求和产品设计;制造中心侧重于产品制造过程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以及产品制造的高效率、低成本;营销中心侧重于营销和服务,基于消费者心理,研究需求趋势和营销方式,建立营销管理和服务特色;与客户、合作伙伴相互尊重、关注共赢;实现价值链创造价值的做大化。 基于价值链,业务单元与资源提供和职能支持模块互为依存,互为客户。创造是所有业务单元和模块的共同取向。这样,就会产生协同效应,并打破部门和业务单元之间的界限,实现价值链的价值最优。具体工作中,各业务单元和模块在各自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和领域内首先努力做得最专业、最有效率,然后主动地参与价值链其他环节的工作,从不同的视野贡献智慧,避免漏洞,防止风险。 4.2纵向一体化协同 纵向一体化协同就是在价值链分工明确的前提下,各业务单元和模块工作范围相对固定,业务聚焦,打造专业化团队,提升专业化能力。纵向一体化使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有参与更多项目、更多业务的机会,有利于员工个体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成为专业化人材,并通过专业化发展的通道成长,实现自身价值。同时,各业务单元和模块作为专业化团队,有了人才培养的途径和良好机制,团队内更容易培养知识分享的气氛,从而更有利于知识的积累,进而形成专业化优势,提高价值创造的能力,能为价值链的价值贡献更大。 价值链运营管理模式一种以价值为核心的管控模式,它将整个项目运作过程都纳入到集团的管控范围之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集团的管控能力;并且通过业务单元和职能模块的设置,一方面使得房地产企业组织的架构更为清晰,业务流程更为顺畅,另一方面这种调整弱化了职能部门的权力,强化了职能部门对项目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意识。因为在一体化趋势下,各部门只有通过不断的沟通与协调才能实现价值,进而也避免了各职能部门高高在上,缺乏服务意识的现象,使项目运作过程中公司的各种资源可以达到最大化利用。此外,重要的是将各职能部门对应于相应的业务单元使各部门的专业化优势能够更好地发挥,而且这种围绕业务流程的专业化优势整合促进了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使其更加能够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竞争与压力。 房地产管理论文: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全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 投资大、周期长,成本构成比较复杂以及控制的难度比较大是房地产企业的几个显着的特点,在当今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各行各业的竞争越来越为激烈,房地产虽然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但是随着这些年的不断发展,它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竞争的激烈程度也愈演愈烈。要想使得房地产企业的投资收益得到明显的提高,那么对于房地产工程项目能够有效地控制其工程造价,使其在一定的预期范围内上下波动,并且通过控制工程成本来降低房地产工程的成本,这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关键因素所在。对于每一个房地产企业而言,加强房地产项目的全过程成本管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其最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预期利润目标,为了达到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每个房地产企业都必须将重点放在如何在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中有效实施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防止投资的突破限额不仅仅是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促进并加强建设管理体现了控制工程造价更为积极的意义,这样就能够使我们有限的使用资源在一些造价管理措施的作用下得到最为充分以及合理的利用,使其充分发挥体现它们的价值,最终使得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达到最佳的效益,促进社会的不断的发展。 1 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现状 我国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中进行了国家的宏观政策调控,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竞争随着国际金融风暴的扑面而来,变得愈加激烈,房地产激烈的竞争形势导致了房地产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销量下降以及售价下跌这一直接的后果,由此可以见得对于房地产企业成本管理进行进一步的管理显得非常的必要的。我们可以看到在实际工作中房地产企业当前的状况并不是太乐观,在成本管理方面明显的还比较滞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下是问题的具体的体现。 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是一种典型的会计成本,目前我国的成本控制基本还处于事后控制,事后往往只是注意后期项目结算的成本管理,施工前施工图纸的设计及其优化才是成本控制的重点却总是被忽略。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缺乏投入成本竞争意识的原因主要是房地产开发者受传统观念以及房产开发企业高回报的利润率的影响较大,房地产企业的管理人员往往忽视了成本的控制和管理,造成了很大的浪费,财务人员对开发产品形成全过程的成本控制却显得力不从心,他们仅仅只是根据合同来控制项目的开发成本。除此之外,我国的很多房地企业并没有将成本控制、人人有责落实到位,似乎认为房地产产企业的成本控制只与老板和造价工程师有关,只需要他们操心和管理。但是这种观念是非常不利于房地产企业的更快更好的发展的,我们必须认识到,如果想要做到科学的成本管理工作,那么就需要公司的全部人员共同参与其中的;如果要想使得使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开展顺利并且可以有效运行,那么只有公司中各个部门员工都发挥自己的长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各尽所职,才能不断地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 2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 只有努力的坚持把重点转到前期阶段上来, 才能够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工程造价控制方面,未雨绸缪,及时的对于一些关键的控制要点和主要因素进行更好的捕捉,进而做到更好的控制和管理,这样往往可以使得前期阶段的工程造价的控制更好的被掌控,起到的将是事半功倍的结果。很多时候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前期的策划管理阶段的重要性是完全不容的小觑的,只有做好了前期的准备阶段,才可以对房地产项目的全过程有一个全局的了解。在前期的阶段中,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不同的措施做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一直以来,控制工程造价最为有效的手段就是技术与经济的相互结合,但是在我国因为工程造价的发展时间和状态的各种因素,所产生的技术和经济相互分离的现状是一种不太好的现状,这种状态亟待改变,使得工程造价能够不如技术和经济相互结合的正常轨道中一直发展下去。则应该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同时做到了技术的先进,只有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按照原先就已经拟定好的计划和一系列的标准,采用有效方法,并且把对于工程造价进行有效以及合理地控制之一观念积极地渗透到建设项目所运行的各项设计和施工的措施中去,才能真正做好房地产企业的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合理的管理。 3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理 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而言,主要是指行为主体按照事先所做好的策划能够实现预期的目标,它在建设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使房地产企业能够在各个建设项目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并且进行合理的分配,就必须在投资的各个阶段做到随时纠正产生的偏差,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目的。 4 房地产企业如何有效实施工程造价的管理 4.1 房地产项目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对投资机会选择和进行可行性研究就是工程项目的决策阶段,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使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这两项,决策阶段并没有包括在其中,但是它的各项技术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其影响程度根据有关的研究和调查以及相关的数据,能够达到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九十。 4.2 房地产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规划并且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这一具体的过程,百分之九十房地产项目对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影响房地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这一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更好的保证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以及正确性,应通过设计招投标来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这样才可以很好的避免因为设计质量问题而出现的 工程洽商这一环节,在建立完整的限额设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和管理。 4.3房地产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房地产的施工阶段的工作是招标阶段的一项往外扩展的过程,在房地产的建设全过程中,各个阶段所投入的金钱是不一样的,这是以项目的建设个阶段为依据的,同时各阶段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也活多或少的起到了一切投资的数量大小的决定作用。建设单位应该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出一个合理实用的方案,我国房地产的工程造价的成本控制和管理水平将会不断的提高。 5 结语 在房地产开工程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应该致力于对那些影响到了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突破传统的管理模式,继而采用更为先进更为系统的的科学管理方法对其进行严格的投资和造价控制,从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入手,找出控制要点,突出重点管理,才能达到有效地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的预期目的,同时为了使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利用,则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房地产管理论文:浅谈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行业 税收征管 一体化管理 论文摘要: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是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本文对房地产行业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和管理方法。 随着城市建设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己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但由于建筑房地产业涉及的税种多、征管的难度大.税源管理仍存在较大漏洞。为了提高该行业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通过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的衔接。进一步做到应收尽收。现结合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实际。就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谈几点意见。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行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行业企业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这些企业曲解地方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得到“照顾理所应当: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有关税收政策不清楚.特别是对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特殊税收政策更是知之甚少。 (二)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一是财务制度混乱。账务不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账。二是收入不实。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在账上.不作收入.有的甚至无账可查。三是虚列成本。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施工结算不及时.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贲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有的仍然按收付实现制即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对末售房面积。收入未转但成本已提前列支.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因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有的按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账。造成成本虚增.同时存在大置的不合法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三)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政策执行不能到位。目前。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房地产开发、转让诸环节分别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由于涉及的税种较多,房地产方面的税收政策又不能及时、全面地送到纳税人手中,使一些纳税人无法对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有所认识。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税收法律意识淡薄,又不积极配合也增加了征收难度.导致房地产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 (四)税收征管力度不够,漏洞较为明显。由于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复杂,涉及税种相对较多.使得征管难度加大,再加上税务部门征管手段的落后。房地产行业税收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使得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存在较多的缺失。主要原因:一是税务人员管理的不衔接。如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前期主要涉及施工企业的建安营业税,开发中期主要涉及到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而在开发中后期涉及企业所得税。在通常的税收日常管理中,税务人员偏重于营业税的征管.而忽视了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二是行业税收管理措施不到位。如目前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有核定征收、查账征收,还有以工程为单位.待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征收等.而土地增值税则由于提供税款不多.计算程序复杂,以及预征政策落实问题.使得征管上存在较大的漏洞。三是发票控管力度不强。主要表现在:其一.施工企业结算不开具建安发票,无法确定工程成本。其二,房地产公司不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在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时.难以确认收入,从而影响税款征收。其三.房地产公司与施工企业大量使用白条结算.混淆纳税义务时间.少申报收入。四是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强。流云力JIl生强是房地产行业的共同特点,目前,全市外来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外地的固定业户.往往以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为由.不愿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但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他们中无一符合回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条件.并且在我市累计经营期限大都超过了180天.应该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稍有疏松.极易形成漏征漏管。 (五)税收违法打击不够.检查工作力度不到位。 目前,地税机关检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性管理较弱,给那些少缴、不缴、甚至偷逃税款的人有机可乘。造成税源的白白流失。另外,对偷逃税的处罚不严.虽然刑法、税收征管法又寸偷逃税行为有明文处罚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往往以补代罚,以罚代刑,使偷逃税的人总存有侥军的心理。如契税是一次性的行为税,涉及的纳税人面宽且复杂.事后监督检查.追缴税款相当困难。目前.产权交易双方或者中介机构采取瞒报成交价,t丁立假合同等手段降低计税依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由于税法对这类偷逃税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加上查处不严,致使开发商、中介机构以及产权承受人肆无忌惮地弄虚作假,偷逃国家税款。 (六)部门配合缺乏合力,税收管理外部环境有待改善。虽然新的税收征管法对有关部门协税护税职能作用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现实中由于部门利益驱使.造成部门配合不力,协税护税组织不够完善.更增加了管理难度。税务部门在具体进行房地产税收征管过程中.一些基础信息来源于房管、土地等部门。但由于彼此不属于同一领导部门.以及没有一个具体的法律或规蕈来约束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业的协税护税行为。致使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乏力。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业税收的征管工作.普遍需要依靠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才能掌握房地产企业的税源资料.但在买际工作中。出于种种原因很难形成部门合力.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其各自又有各自的管理程序,目前相互之间的合作只处于相互约定和协商的状态。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必须召开部门间的协调会议才可解决.缺乏相应的激励制约手段,未能实现信息共享.难以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源的源泉控制。 二、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针对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通过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实施一体化管理。 (一)优化服务,加强有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财务核算的辅导。一是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在新闻媒体、税务网站上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专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将国家房地产政策特别是相关税收政策传达给每一个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二是主动深入企业宣讲有关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减少房地产行业企业的纳税风险。还可通过设立招商引资绿色通道,优先为外来房地产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三是经常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将房地产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向有关领导宣讲房地产税收政策,帮助分析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通过依法开展热情、规范的税收服务,提高企业自觉纳税的意识.使之熟练掌握税收知识和办税技能.用诚心、诚信营造良好经济税收环境,赢得地方政府、社会各界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理解和配合,留住外来商家。 (二)革新税收征管措施,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一是全面推广分户全程管理模式。对房产开发项目实行“栋号管理".按施工栋号或商品房销售的栋号登记台账.一栋一档.全面掌握每一栋号的成本、核算和销售情况,实施税源监控:同时对房屋土地权属进行普查并建立征管台账:实现房管、土地部门的产权档案信息与税务部门共享.由档案建台账。通过三套台账完善管理模式。二是加强发票管理工作.把房地产企业向用户收取订金、预售房款的票据全部纳入地税发票管理。定期检查房地产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核对发票的金额是否与房屋实际销售的价格一致,对违规操作填开的发票.严格进行处罚。三是加大税收检查力度。打击房地产业涉税违法行为。重点对无证户、挂靠户、承包户以及以房易地、以地易房或私下交易方式从事经营开发的业户进行重点监控。同时抓好房地产行业专项稽查.堵塞漏洞。可以采取一条街一幢房产逐个清理的拉网式清查办法:对不依法接受税务管理或偷逃税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确保房地产业税收不流失。 (三)有针对性地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对那些财务核算不健全.税基不真实,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的纳税户.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管理方法.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对挂靠户、承包户应按照同行业同规模水平从高核定征收.在具体操作方面可以按照核定应纳税所得率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商品建筑面积乘以市场价格核定计税营业额等方法。 (四)加强联合控管力度.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管理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因此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的控管网络.严密监控房地产行业税收的税源动态。首先.加强与土地管理、房产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传递制度。把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项目审批、预售及销售、产权登记、二手房交易五个关键环节.全面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资料。建立房地产税收电子档案,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其次.以契税征管为契机.全面掌握税源信息。实施一体化管理。主要是以契税征管为把手.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以证控税.堵塞漏洞.把住税源控管的关键环节。再通过征收机关闻的配合。准确、快捷传递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凡不持税务部门监制发票和税票.房产、土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照。从制度上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信息.明确责任人。跟踪掌握有关房地产税收的税源情况.对有关税收实施有效管理.提高税收的管理质量和效率。 (五)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库。按照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流程。在房管、规划、国土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健全部门联动的税收监控网络。多方采集房地产企业的涉税信息.对房地产权属转移双方的名称、识别号码.房地产的位置、面积、转移时间、转移价格等相关信息.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在登录入账的基础上全部输入微机进行管理.并及时传递、比对、整理、归集.按日录入.按周核对.按月订册,初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使之成为涉税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综合利用房地产转让信息.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随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让各种房地产信息归入税源管理档案.逐步实现各管理部门之间、各税种之间最大程度的信息互通共享。利用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及时掌握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土地坐落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信息.了解或控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源,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对占用耕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及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交易信息,掌握单位、个人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源信息.将转让方名称、识别号码,转让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与有关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漏缴税款的.及时进行追缴.切实加强在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收的管理。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有关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税源台账和征收台账,跟踪掌握有关房地产税收的税源变化和征收情况,严格实行以票控税.促使购房者主动向房地产开发商索取不动产销售发票。从而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 (六)进一步细化房地产一体化管理流程。以契税为把手.从房地产有关信息的获取及处理.到房地产业有关税种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台账登录及相关资料的传递反馈。对每个税种的征管环节和办理程序进行细化.绘制《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征管岗位贯任.形成一条有序操作的传递链条。为搞好征收管理.实行“三个跟踪”: 一是通过建立管理台账.分户跟踪了解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投资、施工单位、出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施工进度等情况,及时登记掌握从事建设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各税种税源情况,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有关税收征管的信息从立项到用地建设以及税收征纳入库等情况一目了然。二是跟踪了解并掌握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商品房预售和实际销售进度、收款方式、收款时间等情况。监控商品房的存量变化,跟踪监控商品房的销售进度.并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信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税情况进行纳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三是跟踪了解涉税执法程序.按照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规范执法文书。严格税收征管.对税收征管过程环节、税务部门岗位衔接环节、征纳事项告知受理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做到环环相连.程序公开透明,充分发挥了一体化管理的效能。 房地产管理论文: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摘 要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投资需求,启动房地产市场,我国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但透视房地产业税收本质,繁荣背后仍有隐忧,其存在的偷逃税活动,扰乱了税收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重点对房地产税收面临的问题作一点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 房地产市场 税收秩序 公平竞争 1 房地产业税收征管面临的问题 1.1 倒挂往来不入“收入账”,随意调剂收入 这是房地产企业最常用的偷逃税手法。主要表现为:一是将预收购房款或当期售房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作为调节利润多少的工具,不及时结转收入,不及时申报纳税;二是收到银行按揭款时,长期挂在“预收账款”等往来账上,不入“销售收入” 账,推迟纳税;三是对外投资分回的收益,账务处理上挂在“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上,不入“投资收益”账,逃缴企业所得税。 1.2 税前扣除项目不真实,虚列或高估成本 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发票监管的漏洞,抬高建筑成本,减少应税所得;二是不按项目设立成本明细,将完工与未完工的项目成本混在一起,造成完工项目成本虚增,导致企业账面亏损或隐瞒巨额利润;三是在进行道路铺设、小区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时,设法高估配套工程成本及其相关费用;四是人为地将开发项目中的自用部分成本缩水,扩大用于销售部分的成本,以减少销售部分的营业利润,逃避相关税收;五是多列利息支出和预提费用,隐瞒实际利润额。 1.3 以房抵债、抵费用或弄虚作假不计销售收入,偷逃相关税收 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商品房抵顶银行借款本息;抵顶应分配给投资方的利润;抵顶应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款;抵顶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价款等相关债务,直接计入往来科目。二是以商品房抵顶应支付的广告费用、电力费用等支出,不计销售收入。三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开具假发票,少计收入或减少应税所得额。 1.4 以代收账款或其他名义为由不按规定申报纳税,偷逃税款 主要表现为:一是代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企业收取的费用,如煤气管网费、市政建设费、邮电通讯配套费、房屋交易费、水电增容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电话电缆安装费、绿化费等。企业往往以代收款项全部付给了委托单位为由,在财务处理上不计收入或直接冲减开发成本,导致营业额减少,偷逃相关税收;二是利用关联关系,非法转移利润;三是自建房屋销售或出租,取得收入不入收入账;四是以工程尚未决算,收入、成本无法准确反映为由,不申报纳税;五是伪造审批手续,假借“委托开发”、“合作建房”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名义,骗取税收优惠等,也都是房地产业偷逃税常用的主要手法。 2 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现状透视 2.1 从房地产业税收收入来看 虽然房地产业实现的各项税收不管是分税种,还是收入总量以及收入结构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都是由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税收管理得到强化,成为房地产业税收增长的强大动力得来的,但进一步深层次地分析必将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涉税信息失真,计税依据可信度小,导致房地产税收大量流失;二是纳税人申报意识和申报质量不高。销售收入不实、成本虚列、费用列支不合理,隐瞒、虚报成交价的现象突出;三是房地产市场不规范,投资结构单一,后劲不足;四是税制改革不彻底,制约了房地产业税收可持续增长的规模。 2.2 从房地产业纳税人来看 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必然铤而走险。利益是柄双刃剑,具有腐蚀性,过度地追求往往产生非理性的偷逃税行为。如果偷逃税不被发现,必然大赚一笔,即使被发现了、查处了,也只是补足税款,缴纳少量的罚款和滞纳金而已。收益与成本的巨大反差,助长了部分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的主观故意,并且房地产业所特有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的特点又给偷逃税留下了可以操作的空间。一些房地产企业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惜以违法犯罪为代价,在申报纳税、拖欠税款、延迟纳税、偷逃税上大做文章。 2.3 从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为来看 政府及部门处于转型时期,为了谋求“地方和部门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为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当地政府在招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附加一些配套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税费上做出允诺或让步。一方面任意减免地方性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另一方面要求税务部门提供税收“优惠”,支持地方房地产业的发展;二是由于房地产业在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企业与政府之间“关系密切”。在纳税上企业总想寻求政府“庇护”,而地方政府的个别领导也认为企业与税务部门都是自己的两个“钱口袋”,企业发展与税收增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种想法影响了税务部门的公正执法;三是在土地管理上呈现两个相反趋势,一方面为了招商引资,各类开发区纷纷以低价甚至免费出让土地,另一方面,为获取资金,政府设法高价出售经营性用地。有人认为房地产是城市的小金库一点也不为过,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大肆开通相关收费,据有关资料统计,一般情况下仅土地出让金就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0%以上。相反的趋势形成相同的结果,即牺牲国家利益,政府从中得到更多的收益,地方政府在看重并依靠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房地产企业的偷逃税行为淡然视之,造成房地产业税收大量流失。 2.4 从地税部门自身来看 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经过多个行政部门的审批、许可与监督,这些部门都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房地产开发信息。一是由于税务部门与这些行政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和沟通制度,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难以有效地参与管理和监控,给房地产企业提供了偷逃税的机会。二是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税务部门限于人力、物力,建筑安装购进的各种材料来源、数量和价格难以查实;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数量、价格和销售进度难以摸清;银行对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支付时间和数额难以掌握的现象十分突出,增加了遏制房地产业偷逃税行为的难度。三是受各种因素的干扰,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偷逃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往往以补代罚,以罚代刑,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助长了偷逃税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3 强化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对策 3.1 加强部门配合,实现税收管理的社会化 密切与计委、建委、土地、规划、房产、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方采集房地产企业涉税资料。从计委、建委收集经济适用房、旧房改造等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开发许可等情况;从规划局收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调整等情况;从房管局收集项目开发建设投资进度、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许可证发放、房地产产权出租、转让、变更等情况;从房改办、房地产交易(招标)中心等部门收集各种形式的联建、集资、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资料,搭建信息交流整合平台,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协税护税网络和社会监控网络。 3.2 强化管理措施,实现税收征管规范化 具体规范包括:①规范加强“可售商品房面积”的审核,通过落实已竣工验收的开发项目实际“可售商品房面积”的真实情况,掌握能够给企业带来效益的商品房数量;②规范和加强主营业务收入的审核,核实审核对象的收入情况、销售单价、结算方式;③规范和加强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审核主要成本项目的真实情况,落实已结转经营成本的正确性;④规范加强成本和收入的配比性审核,验证成本和收入的配比程度,核实成本或收入的真实性;⑤规范和加强期间费用的审核,确认期间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⑥规范和加强投资收益的审核,确认投资属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收益属于投资收益还是转让收益;转让收益的计算是否正确等,通过审核,根据税法规定做出补税处理,构成偷税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3 加大稽查力度,实现税收治理法制化 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如下方法:①销售成本率及利润率配比法。以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成本率或利润率为依据,配比当期销售成本或利润,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已售房总成本÷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当期实际销售收入;②当期销售收入比重配比法。以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占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比重为依据,配比当期销售成本,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已售房总成本;③单位成本配比法。以可售房单位成本为依据,得出已售房总成本占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比重,配比当期销售成本。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可售房总成本÷可售房完工面积)×已售房合同总面积÷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当期实际销售收入。④分项目单位数量配比法。以已售房总面积占可售房完工面积的比重为依据,得出已售房总成本,再按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占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比重,配比当期销售成本,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已售房总面积÷可售房完工面积)×100%×可售房总成本]×(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注:前两种方法适用于商品房全部完工并全部订立销售合同,款未全部收回时的计算。后两种方法适用于商品房全部完工而部份未销售;已售商品房全部订立销售合同,但款未全部收回时的计算)。二是要对稽查案件的检查质量实行跟踪抽查。严格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将所有的偷税案件办成“铁案”。三是要严格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税款拖欠不缴的房地产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如房地产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预计收入的利润率不低于15%)计算出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进行结算调整。按此规定,房地产企业想延迟纳税,利用申报亏损躲避税收这条路已经行不通了,这就给税务稽查提供了法律保障。四是要对大案、要案严格按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是要完善投诉举报网络,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偷逃税者,形成综合治理局面。 3.4 建立监控体系,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 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提高税务管理的效能和水平,已成为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点工作。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同样需要以信息化为导向和支撑,要把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放到中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大背景下考虑,坚持“内引外联”的基本方向,既要加快网络建设和软件开发、用信息手段整合资源、再造流程、简化环节,提高管理和稽查工作的现代化、智能化、高效化、程序化水平,又要加快与计划、土地、城建、房管、工商等部门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联网步伐。要做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保证税务部门能够及时收集到房地产企业的各类信息,只有税网严密,偷逃税者才无可乘之机。 房地产管理论文:浅谈房地产项目的风险管理 摘要:房地产项目的实施过程存在着很多风险,正确地对待、评价、处理过程风险,必须站在项目管理的战略高度,从项目启动组织到实施过程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地的控制,加强对风险的管理,是保证项目目的、项目目标实现的关键。 关键词:房地产 项目管理 一、 引言 以2004年8月31日为分水岭,我国的房地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随着国家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围绕着行业是否有“泡沫”,业内、业外争论的此起彼伏、沸沸扬扬,结果还是迎来了以“土地施行招、拍、挂”和非常严厉控制措施的“协议转让”,迎来了中国人民银行 121号文件对房地产更为严格地贷款规定和银行利率的增调,迎来了一系列规范建设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要求的政策。业内的“一个前提、两条链”都出现了与以往区别很大的变化,风险因素不断增多,风险存在于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使中小房地产企业更是处于极为艰难的处境。因此,加强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保证项目目的、目标的实现,是实现企业突出包围、稳步发展的关键过程。 二、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分析 风险是在特定的客观条件下,在特定的期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实际上就是实际结果与计划结果的变动程度,这种变化程度越大,所谓的风险就越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实际上是开发商实施开发过程中固有的风险,在现在的经济大环境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的定位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定位包括项目的产品定位、建筑产品的质量定位、建设环境的品质定位,都是根据市场调查、项目的经济技术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出的,是指导项目决策、项目设计、项目营销策划方案等前期工作的依据。可以说,项目的市场定位确定以后,基本上就敲定了项目的建设风格、建设成本、营销推广方案,就决定了项目的销售前景,一旦市场定位不准确,项目的指导思想出现失误,是后期无法或者是非常困难弥补的风险,也是项目开发过程中,最大的风险,属项目建设的决策性失误风险,按照风险影响范围划分属于总体风险(决策风险),从某种程度上讲,其结果也是不可管理风险。 2、 项目的投资支持能力风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台前后,由于对市场定位的认识模糊或者自相矛盾;或者是没有真正做到“量体裁衣”、“量力而行”;或者是对企业资金筹措(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过高地估计,或者项目成本分析存在着严重的失误;或者没有吃透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行业政策,对大的经济环境把握的不准;或者是成本过程控制严重失控(突发性事件)、意外因素过多等等原因,导致的项目资金支付能力达不到计划要求,给项目建设造成的风险(可控制风险和决策风险)。 3、 项目的质量风险。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由于经济技术分析失误,出现品质与价格矛盾导致的质量问题;在设计阶段,向设计提出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又通过“关系”关照通过造成的“投机性”质量问题;施工阶段,从业人员对设计知识认识有重大错误,擅自改变设计造成的质量风险;施工管理过程中,不重视关键部位和关键过程的跟踪检查处理,对一些容易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特别是一些虽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对正常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没有做到“事前”控制的“永久性缺陷”或者给售出交房后造成的质量“隐患”(实际上就是“质量通病”造成的纠纷);交房实物与销售承诺、广告宣传承诺不相符造成的“实物质量”问题等,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纠纷冲突形成的风险(可控制风险)。 4、 项目的合约履行能力风险。在项目运作和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转让、融资、设计、监理、工程地质勘察、设计与勘察设计成果审核、招标、施工、材料设备供应、质量检测、销售委托、购房等合同或协议签约、履约过程,由于项目的一次性(不可重复性)特点,建设周期又比较长,涉及的方方面面又比较多,如果在关键的过程出现控制失误,那将给项目造成相当大的麻烦。比如,在目前土地供应体制和贷款政策条件下,寻找土地、找寻资金是企业试图突出“瓶颈”制约的普遍方法,有时候在“饥不择食”的景况下,可能会因“省略过程”不慎跌入“陷阱”。 5、 项目建设的 “创新”风险。当前的经济大环境,使项目建设的土地、资金条件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在有限资源的条件下,要使企业能够持续稳步发展,追求计划利润,获得既定利益是非常有必要的。这种情形下,为了服务目的,追求项目与周边项目的“差异性”,选择自己企业不熟悉或者认识尚不足以完成追求的“创新”,也是极具风险的,更何况正常地创新本身就是有风险的。 6、 项目的“政府”风险。“政府”风险多发生在政策的不连续性、突变性和漏洞的存在,对于企业来说,主要发生在违规操作的投机性过程、对政策不理解的盲目性过程失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必须掌握相关地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必须掌握地法规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必须掌握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操作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 三、 开发商项目风险管理的内容 风险管理是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导致后果,期望达到以最少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证的目标。风险管理的主体是企业决策层,其核心是选择最佳风险技术管理的组合,目的是实现最大安全保障效能。因此,开发商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为: 1、 合理界定项目覆盖的范围,加强对项目范围变动的控制,将项目的任务细分的更具体、更明确、更严密、更便于控制,以免遗漏而产生风险。 2、 合理确定项目管理目标,在企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的总体要求下,按照项目《经济技术分析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依据,用科学的方法和态度进行项目决策,确定项目目标,避免出现决策失误风险。 3、 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对项目工作进行结构分解,对项目的目标、实现目标可能存在的风险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识别、分析和评价,按照一般规律拿出解决问题、规避风险的方法、措施,用《项目管理规划》指导项目建设,指导项目的计划管理。 4、 根据实现目标的外部环境情况,坚持“事前控制”、“事中控制”的原则,对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比照《项目管理规划》给定的方法、措施进行适应性、符合性识别、分析(评估或测算)、评价,实事求是地给予适当地、合理的调整、优化组合各种风险技术,拟订应对措施,设法消除、缓和、转化、转移风险,避免过程控制风险。 5、 强化风险管理的计划手段,把可以管理的风险分解到各个不同的过程,对计划要求的基本目标、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必须给予满足,搞好风险的监控。过程中,利用动态管理,合理配备资源,按照目标管理、节点考核、专业监督的方法,减少项目执行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导致的风险,规避潜在风险转化成显性风险的可能。 6、 合理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理顺管理关系、反馈关系,建立项目的沟通职能,在项目管理内部以及与建设相关的各方接口,特别是在经常出现误解和矛盾的职能和组织间接口,为风险管理提供信息保障。 7、 加强合同契约的管理。及时沟通信息,消除履约过程的不稳定、不信任影响,围绕项目的最大利益(计划利润),按照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开展工作,避免冲突造成的履约风险,控制建设成本;利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已知风险通过合同分解、索赔和反索赔等手段,进行回避或风险转移。 8、 在项目内部加强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管理),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强化财务监督和计划实施的专业监督,强化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监督,对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跟踪检查,及时向决策层提供修改计划的依据,向计划实施层提示计划执行的偏离情况,对预料中的风险或风险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四、开发商规避项目风险的对策建议 1、 建立或附设企业经常性信息收集和处理机构,研究国家和区域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对本地区各个区(段)域的规划、土地、项目(包括在建和意向)、适宜项目情况,做及时、准确的分析,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准确依据。经常性从容分析,比较临时“抱佛脚”分析的依据和理由会更丰富;合理安排资源,把“功夫”下在事前,在时间管理象限里,开展“重要而不紧急”的工作,肯定比做“重要又紧急”的工作会从容、更周密,提供的决策依据会更科学,规避决策依据错误造成风险的能力会更强。 2、 合理配备具备基本岗位技能和知识的营销、开发、技术工作人员,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知识能力,提高风险的分析、识别、评价能力,培养知识面宽、具有科学态度又有主动工作热情的“研发”队伍,结合企业文化建设,结合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用支持、鼓励、监督、检查、改进等方法,把企业产品的研发作为“龙头”对待。 3、 由于决策失误所造成“决策风险后果”的严重性,企业决策层必须有合理知识结构的高级经营、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必须具备一定的本行业专业、综合知识和风险识别、判断、处理能力,有计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行业工作的基本规律,了解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简单地说就是会经营、懂管理、知法规,唯如此才可能避免投机、政策、担保等风险,才可能妥当地处理风险造成的后果。 4、 积极推进企业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设,逐步实现企业的体系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制定适应于ISO9000:2000族质量管理标准的企业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建立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用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①以顾客为关注焦点;②领导作用;③全员参与;④过程方法;⑤管理的系统方法;⑥持续改进;⑦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⑧与供方互利的关系。)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真正地实现工作质量的提高。用管理体系管理,用工作标准、程序、制度规范职业行为,使工作有依据,效果有证明,追究有线索,也就减少了不确定性和盲目性带来的风险。 5、 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及时掌握国家及地方政府在本行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了解政策规定,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能力,规避“政策风险”,避免出现投机风险、政府风险(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罚)。 6、 加强项目的招标管理、合同管理,提高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能力。在招标过程中,准确核定标的,利用竞争、价格、供求机制,合理制定工期、质量、造价、安全投标的条件,为项目合同管理营造工作质量环境;在合同契约签订的过程中,善于利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可管理风险进行合法的消除、缓和、转移;在合同契约的履行过程中,合理应用《合同法》、《建筑法》和其他法规规定,利用风险管理技术、财务手段,将“承包商风险”、“业主风险”、“供应商风险”、“担保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决不允许在过程中因出现“违规”或“违约”现象而导致“意外”风险失控。 7、 利用计划管理、目标管理、过程监督、节点考核等技术手段,对风险管理过程实施“事前”“事中”的有效控制。在编制计划时,就对风险存在的种类、影响的范围、时间、效果进行识别、分析、评价,按照一般规律制定规避风险、分解风险、控制风险的措施、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就风险的客观性、不确定性、可变性、相对性、同利益的对称性影响,加强计划的监督,按照目标管理、节点考核的原则,及时组织实施效果的评价考核,用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地调整计划和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关闭阶段性管理目标,是保证风险管理达到既定目标的有效途径。 8、 重视“过程控制”,加强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消除“质量风险”、“协议、契约履行风险”的影响。在策划、决策阶段,正确把握行业发展的规律,客观地进行项目可行性评估、建设环境评价和经济技术分析,准确进行市场调查和企业投资支持能力分析,正确决定项目的产品定位、品质定位,合理确定投资额度,避免出现品质与投入矛盾的风险;在设计阶段,坚持按照产品的市场定位要求、规范标准要求监督设计,进行设计评审,把投资控制(一般占项目产品投资的90%--95%)的最关键一步控制好; 在招标、签订合同阶段,准确编制标的,合理把握投标优惠条件,签订一个有效且有利的协议(合同),作好投资控制的关键的第二步(一般占项目产品投资的5%--!0%);在项目实施阶段,加强“投资、质量、工期、安全”控制,加强“合同、信息”管理,强化建设过程与项目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对关键部位和容易产生“质量通病”、对结构和使用功能有影响、对投资、小区环境质量有重要影响的过程加强监督,把实施过程的风险作有效的控制。 9、 重视项目完成过程中阶段性工作(过程、活动)、实施结果的评价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关闭阶段性计划,为企业正确认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下步工作持续改进创造基础。阶段性工作的考核评定有项目管理层组织进行,也可以由职能主管领导组织分阶段或者按照计划的节点控制目标进行,考核的内容是计划的节点控制目标完成管理情况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结果是决定是否调整计划、调整目标,是否决定关闭阶段性管理任务。项目管理考核评价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层或者是组织结构中的部分,考核评价的对象是项目管理层(主要是项目经理),考核的内容是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和指标,对项目实施情况(包括节点关闭情况)、项目管理水平、管理绩效进行终结评价,确认阶段性考核的结果,确认最终结果,确认项目管理组织(项目部)的职能是否具备“解体”。 五、结束语 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是一个有较长周期的过程,项目的一次性、不可重复性特点和过程中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构成了项目过程的各种风险,风险充斥在每个过程(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讲,项目建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风险管理、规避风险的过程,而风险管理(识别、分析、评价、处理)是靠企业的“团队”的力量,靠管理水平、管理经验、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进行的,每个风险的规避、缓和、转移都是综合管理的结果。因此,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和适应于市场环境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按照ISO9000:2000族和ISO10006:1997标准(《质量管理 项目管理质量指南》),重视过程中每个环节的管理,重视企业的体系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建设,客观看待风险,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就会减少或规避风险对企业经营目的和效果的不利影响。 房地产管理论文: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摘 要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投资需求,启动房地产市场,我国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但透视房地产业税收本质,繁荣背后仍有隐忧,其存在的偷逃税活动,扰乱了税收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重点对房地产税收面临的问题作一点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 房地产市场 税收秩序 公平竞争 1 房地产业税收征管面临的问题 1.1 倒挂往来不入“收入账”,随意调剂收入 这是房地产企业最常用的偷逃税手法。主要表现为:一是将预收购房款或当期售房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作为调节利润多少的工具,不及时结转收入,不及时申报纳税;二是收到银行按揭款时,长期挂在“预收账款”等往来账上,不入“销售收入” 账,推迟纳税;三是对外投资分回的收益,账务处理上挂在“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上,不入“投资收益”账,逃缴企业所得税。 1.2 税前扣除项目不真实,虚列或高估成本 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发票监管的漏洞,抬高建筑成本,减少应税所得;二是不按项目设立成本明细,将完工与未完工的项目成本混在一起,造成完工项目成本虚增,导致企业账面亏损或隐瞒巨额利润;三是在进行道路铺设、小区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时,设法高估配套工程成本及其相关费用;四是人为地将开发项目中的自用部分成本缩水,扩大用于销售部分的成本,以减少销售部分的营业利润,逃避相关税收;五是多列利息支出和预提费用,隐瞒实际利润额。 1.3 以房抵债、抵费用或弄虚作假不计销售收入,偷逃相关税收 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商品房抵顶银行借款本息;抵顶应分配给投资方的利润;抵顶应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款;抵顶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价款等相关债务,直接计入往来科目。二是以商品房抵顶应支付的广告费用、电力费用等支出,不计销售收入。三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开具假发票,少计收入或减少应税所得额。 1.4 以代收账款或其他名义为由不按规定申报纳税,偷逃税款 主要表现为:一是代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企业收取的费用,如煤气管网费、市政建设费、邮电通讯配套费、房屋交易费、水电增容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电话电缆安装费、绿化费等。企业往往以代收款项全部付给了委托单位为由,在财务处理上不计收入或直接冲减开发成本,导致营业额减少,偷逃相关税收;二是利用关联关系,非法转移利润;三是自建房屋销售或出租,取得收入不入收入账;四是以工程尚未决算,收入、成本无法准确反映为由,不申报纳税;五是伪造审批手续,假借“委托开发”、“合作建房”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名义,骗取税收优惠等,也都是房地产业偷逃税常用的主要手法。 2 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现状透视 2.1 从房地产业税收收入来看 虽然房地产业实现的各项税收不管是分税种,还是收入总量以及收入结构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都是由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税收管理得到强化,成为房地产业税收增长的强大动力得来的,但进一步深层次地分析必将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涉税信息失真,计税依据可信度小,导致房地产税收大量流失;二是纳税人申报意识和申报质量不高。销售收入不实、成本虚列、费用列支不合理,隐瞒、虚报成交价的现象突出;三是房地产市场不规范,投资结构单一,后劲不足;四是税制改革不彻底,制约了房地产业税收可持续增长的规模。 2.2 从房地产业纳税人来看 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必然铤而走险。利益是柄双刃剑,具有腐蚀性,过度地追求往往产生非理性的偷逃税行为。如果偷逃税不被发现,必然大赚一笔,即使被发现了、查处了,也只是补足税款,缴纳少量的罚款和滞纳金而已。收益与成本的巨大反差,助长了部分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的主观故意,并且房地产业所特有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的特点又给偷逃税留下了可以操作的空间。一些房地产企业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惜以违法犯罪为代价,在申报纳税、拖欠税款、延迟纳税、偷逃税上大做文章。 2.3 从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为来看 政府及部门处于转型时期,为了谋求“地方和部门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为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当地政府在招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附加一些配套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税费上做出允诺或让步。一方面任意减免地方性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另一方面要求税务部门提供税收“优惠”,支持地方房地产业的发展;二是由于房地产业在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企业与政府之间“关系密切”。在纳税上企业总想寻求政府“庇护”,而地方政府的个别领导也认为企业与税务部门都是自己的两个“钱口袋”,企业发展与税收增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种想法影响了税务部门的公正执法;三是在土地管理上呈现两个相反趋势,一方面为了招商引资,各类开发区纷纷以低价甚至免费出让土地,另一方面,为获取资金,政府设法高价出售经营性用地。有人认为房地产是城市的小金库一点也不为过,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大肆开通相关收费,据有关资料统计,一般情况下仅土地出让金就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0%以上。相反的趋势形成相同的结果,即牺牲国家利益,政府从中得到更多的收益,地方政府在看重并依靠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房地产企业的偷逃税行为淡然视之,造成房地产业税收大量流失。 2.4 从地税部门自身来看 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经过多个行政部门的审批、许可与监督,这些部门都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房地产开发信息。一是由于税务部门与这些行政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和沟通制度,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难以有效地参与管理和监控,给房地产企业提供了偷逃税的机会。二是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税务部门限于人力、物力,建筑安装购进的各种材料来源、数量和价格难以查实;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数量、价格和销售进度难以摸清;银行对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支付时间和数额难以掌握的现象十分突出,增加了遏制房地产业偷逃税行为的难度。三是受各种因素的干扰,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偷逃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往往以补代罚,以罚代刑,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助长了偷逃税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3 强化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对策 3.1 加强部门配合,实现税收管理的社会化 密切与计委、建委、土地、规划、房产、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方采集房地产企业涉税资料。从计委、建委收集经济适用房、旧房改造等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开发许可等情况;从规划局收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调整等情况;从房管局收集项目开发建设投资进度、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许可证发放、房地产产权出租、转让、变更等情况;从房改办、房地产交易(招标)中心等部门收集各种形式的联建、集资、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资料,搭建信息交流整合平台,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协税护税网络和社会监控网络。 3.2 强化管理措施,实现税收征管规范化 具体规范包括:①规范加强“可售商品房面积”的审核,通过落实已竣工验收的开发项目实际“可售商品房面积”的真实情况,掌握能够给企业带来效益的商品房数量;②规范和加强主营业务收入的审核,核实审核对象的收入情况、销售单价、结算方式;③规范和加强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审核主要成本项目的真实情况,落实已结转经营成本的正确性;④规范加强成本和收入的配比性审核,验证成本和收入的配比程度,核实成本或收入的真实性;⑤规范和加强期间费用的审核,确认期间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⑥规范和加强投资收益的审核,确认投资属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收益属于投资收益还是转让收益;转让收益的计算是否正确等,通过审核,根据税法规定做出补税处理,构成偷税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3 加大稽查力度,实现税收治理法制化 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如下方法:①销售成本率及利润率配比法。以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成本率或利润率为依据,配比当期销售成本或利润,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已售房总成本÷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当期实际销售收入;②当期销售收入比重配比法。以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占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比重为依据,配比当期销售成本,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已售房总成本;③单位成本配比法。以可售房单位成本为依据,得出已售房总成本占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比重,配比当期销售成本。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可售房总成本÷可售房完工面积)×已售房合同总面积÷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当期实际销售收入。④分项目单位数量配比法。以已售房总面积占可售房完工面积的比重为依据,得出已售房总成本,再按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占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的比重,配比当期销售成本,即当期实际销售成本=[(已售房总面积÷可售房完工面积)×100%×可售房总成本]×(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已售房合同定价收入)×100%。(注:前两种方法适用于商品房全部完工并全部订立销售合同,款未全部收回时的计算。后两种方法适用于商品房全部完工而部份未销售;已售商品房全部订立销售合同,但款未全部收回时的计算)。二是要对稽查案件的检查质量实行跟踪抽查。严格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将所有的偷税案件办成“铁案”。三是要严格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税款拖欠不缴的房地产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如房地产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预计收入的利润率不低于15%)计算出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进行结算调整。按此规定,房地产企业想延迟纳税,利用申报亏损躲避税收这条路已经行不通了,这就给税务稽查提供了法律保障。四是要对大案、要案严格按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是要完善投诉举报网络,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偷逃税者,形成综合治理局面。 3.4 建立监控体系,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 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提高税务管理的效能和水平,已成为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点工作。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同样需要以信息化为导向和支撑,要把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放到中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大背景下考虑,坚持“内引外联”的基本方向,既要加快网络建设和软件开发、用信息手段整合资源、再造流程、简化环节,提高管理和稽查工作的现代化、智能化、高效化、程序化水平,又要加快与计划、土地、城建、房管、工商等部门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联网步伐。要做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保证税务部门能够及时收集到房地产企业的各类信息,只有税网严密,偷逃税者才无可乘之机。 房地产管理论文:工程管理专业中房地产类课程的教学与实践 内容提要: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全球化的影响,中国房地产业对房地产专业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本文在回顾中国房地产专业教育发展历史、介绍工程管理专业中房地产类课程教学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课程教学的实践,指出了影响中国房地产专业教育发展的问题,尤其是在学科设置上存在的矛盾。本文还从完善房地产专业教育,建设和发展房地产学料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妥善处理好与工程管理专业的关系、用发展的眼光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发展房地产专业教育、加强研究生层次的高级房地产专业人才培养、发展和规范房地产专业继续教育等建议。对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与国际互认问题,指出互认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房地产教育已经与国际接轨,真正的接轨在于我们培养出的人才具有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房地产,高等教育,工程管理 一、房地产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与服务的行业。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各类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房地产投资经营等活动)、房地产管理业(住宅物业管理、土地批租经营管理和其它房屋的管理活动)、房地产经纪与业(房地产与经纪人服务、居间买卖、租赁服务、房地产交易保证服务、房地产估价等)。日益发展壮大的房地产金融保险业虽然不包括在房地产业中,但其在人才需求上也与房地产人才需求有着密切的关系。 中国房地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兴起,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00年末已经达到20,5平方米(户均住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农村达到27平方米。据有关部门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5%左右,城镇人口达到6.3亿人,比2000年净增1.7亿人。如果到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25平方米计算,将需要新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6.1亿平方米,平均每年约5.6亿平方米。如果再计入非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未来10年中国胸地产市场发展潜力巨大。2000年,城镇住宅与房地产业增加值约5400亿元,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6%左右,在国民经济、尤其是国民经济增长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到2001年末,中国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2.7万个,从业人员100多万人,房地产估价和土地估价机构8000余家,从业人员约15万人(其中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数30000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约2.7万个,从业人员30多万人:物业管理企业2.5万个,从业人员260多万人。此外,如果加上在政府从事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房地产教育研究机构、房地产信息服务与咨询机构、房地产投资顾问与策划机构的就业人数,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就业总人数预计超过550万人。 房地产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其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来自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建设管理、投资与金融等相关专业,真正受过系统的房地产专业教育的人才只占很小的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消息表明,目前上海包括信息产业、金融保险和房地产在内的一类专业,最受考生青睐;《深圳晚报》在未来人才市场上最走俏的将是金融、保险,高级管理、物业管理等13类经济专业人才。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对北京市有关高校房地产专业毕业生的调查显示,30.77%的同学认为就业前景非常乐观、毕业生供不应求,69.23%的同学认为就业前景一般、但是可以找到合理的工作,没有同学认为就业形势不好。 二、中国高校房地产专业教育发展的历史回顾 1、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教育的变革 1989年,经过国家教委批准,中国高等学校开始设置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到1998年教育部颁布新的专业目录为止,全国设置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的高等学校达到了114所。1998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原有专业讲行了调整,专业种数由504种减少至249种,将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调整到工商管理类的工商管理专业。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于1999年开始对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归属进行了调整,部分高校将该专业并入工程管理专业,也有部分高校并人了工商管理专业。 建设部作为中国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于1994年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与房地产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在1998年过渡到“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过程中,继承了原对房地产专业教育指导的职责,并将“房地产经营管理”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一个方向延续至今。将“房地产经营管理”并人工商管理专业的院校,目前尚没有纳入“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的范围。另外,目前中国专科教育的专业目录中,目前仍然保留有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和物业管理专业。 2、中国高校与房地产相关的本科教育 到2000年底,全国共有77所高校开设有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的工程管理专业。此外,还有一些本科生专业与房地产教育相关。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共有以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等在内的32所高校开设了地理学学科门类下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地质学、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国土规划、地图学、遥感应用、管理科学、环境科学、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水资源计算与管理、生态环境规划、环境化学、地理信息系统、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 城市规划:共有以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等为代表的43所高校开设了属于建筑学门类的城市规划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城市规划行政法规与城市规划管理。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遏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 土地资源管理:以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为行表的34所高校(以农业类院校为主)开设了公共管理学科门类下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土地资源学、土地规划学、土地管理学、土地经济学、地籍管理学、测量学、土地信息系统。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类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内容 1、课程设置 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方向之一,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与工程项目管理等其他专业方向一起,共同使用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平台。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课程包括: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营销。在培养目标上,要求该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初步具有分析和解决房地产经济理论问题的能力,具备从事房地产开发与评估、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投资与融资、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和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本技能。 2、各专业方向课程的教学内容 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概述、房地产经济学基本理论、房地产制度(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与价格、市场特性与功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因素、市场运行规律)、房地产市场的依存基础(区域和社区分析、城市发展模式、土地利用分区、土地价值)、分类房地产市场(住宅市场、商业房地产市场、工业房地产市场、其他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空置问题、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政府干预(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房地产税收)。 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估价概述(概念、作用、估价制度、估价标准、房地产估价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市场价值与价格、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房地产估价原则)、房地产估价程序(程序、估价目的与价值类型、房地产类型及其特点、房地产价值时点)、市场区域和邻里分析(市场区域与邻里的含义、市场环境分析的主要内容)、估价对象的确认与描述(估价对象的范围、政府法例限制与权益性质、场地描述、场地使用经济性分析、建筑物及其它地上改良投资描述)、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土地估价、房地产部分权益估价、估价结果与估价报告、信息技术在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及房地产开发程序、政府对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管理(投资计划管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管理、土地管理、项目开工及建设期间的管理、项目销售与产权管理、项目竣工及入住管理、市政及配套设施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形式、价值链,发展战略)、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宏观因素分析、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场地选择、产品功能定位)、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中的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融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经营税费、物业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资产管理、物业管理、设施与设备管理、资产管理、组合投资管理)。 房地产市场销售:市场概述、市场营销、市场调查、市场分析、市场营销战略、房地产项目前期策划、房地产定价策略、房地产分销与促销策略、市场营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四、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课程教学的实践 1、与学校、学院教学平台的关系 清华大学的工程管理专业设置在土木工程学院。为了体现通才教育、拓宽学生知识面的总体要求,在培养计划要求的总共140个学分中,有70个学分为校级教学平台提供(包括数理基础、外语、计算机等,本专业要求的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法律基础等课程也由该平台提供),有35个学分由院级教学平台提供(包括建筑材料、工程测量、工程力学、工程结构等土木工程技术课程,也包括本专业要求的工程经济学、施工技术与组织等),与工程管理专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占35个学分。为了体现贯通教育的宗旨,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没有再进一步细分专业方向。 2、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中房地产课程设置 由于历史的原因,横跨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的清华大学房地产 研究所挂靠在土木工程学院,该研究所的教师与工程管理研究所教师一起,组成了目前隶属于土木工程学院的建设管理系。因此,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虽然没有细分专业方向,但也纳入了一定数量的房地产相关课程。目前面向工程管理专业本科生设置的房地产相关的课程包括: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经济类专业基础课,2学分)、房地产概论(专业主干课,2学分)、房地产评估理论与实务(专业选修课,3学分)、物业管理(专业选修课,2学分)。 近10年的实践表明,面向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开设房地产课程,拓宽了学生的视野,在保证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较强的专业技术基础的同时,强化了其经济、管理类的知识和技能,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性。 3、房地产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宏观与微观经济学分析;区域增长;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经济学分析(讨论课题目: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变化及比较);土地市场与土地价格;住宅市场(讨论课题目:住宅市场需求预测);商业房地产市场(讨论课题目:写字楼市场的租金与空置);工业房地产市场;国际房地产市场;(讨论课题目:中外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征的比较分析);住房政策(讨论课题目:政府住房补贴与住房支付能力);城市增长与房地产开发;城市发展与房地产市场中的政府干预。 房地产概论:土地制度与土地政策、住房制度与住宅产业、房地产及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市场及市场研究、房地产开发及项目评估、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金融(开发项目融资、抵押贷款、证券化)、中国房地产主要税制、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法规体系及其分类、土地管理制度、开发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金融管理制度)。 房地产评估理论与实务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房屋修缮管理、房屋设各管理、物业管理综合服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益性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收益性物业管理中的财各与成本管理、写宇楼物业管理、零售商业物业管理、工业物业管理。 五、发展中国房地产专业教育的建议 房地产专业是重要的专业科目之一,这是由社会经济生活中对房地产专业人才的广泛需求和学生的良好就业前景所决定的。政府和半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债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等)、房地产投资和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房地产咨询机构(含房地产评估机构、机构、投资咨询公司、信息公司、产权保险公司、建筑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均对房地产专门人才有着巨大的需求。 从中国房地产业对人才需求前发展趋势及中国越来越融入全球化经济体系的角度看,中国必须逐步建立起满足市场需要的、与国外高校基本一致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的学科设置 工程管理(建设管理,下同)与房地产分别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在国外,建设管理专业通常设置在工学院与土木工程相关的学系内(如得克萨斯奥斯订大学土木工程系、斯坦福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也有些学校在工学院中独立设系(如佛罗里达大学建设管理学院、英国里丁大学建设管理与工程系)。房地产专业通常设在商学院,有时独立设系(如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房地产系、麦迪逊威斯康辛大学商学院房地产与土地经济系),有时与金融、保险等为同一个系(如纽约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佛罗里达大学商学院金融保险与房地产系)。 从学科领域覆盖的内容看,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在建筑技术与管理技术方面有所交叉,只是前者强调技术与管理,后者强调金融与投资。因此,英国多数大学及受英国学科设置影响较大的大学,通常将房地产和建设管理设在同一个学院或同一个学系中。例如,但英国里丁大学城市与区域学院(Faculty)分别设立有建设管理与工程学院(shool),由建设管理与工程系与工程系合并)和土地管理与开发系,香港大学在建筑学院设立有房地产与建设系,新加坡人学在设计与环境学院分设建筑管理系和房地产系。 目前中国与房地产专业学科设置的模式,英国模式相似,但随着中国房地产业从开发建设阶段逐渐过渡到资产运营与管理阶段,对开发、建设方面人才的需求会减少,而对投资、金融方面的人才会逐步增加。因此各高校从房地产专业学科设置上,应该关注这种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做出调整。 2、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是房地产专业教育的主要发展方向 房地产专业是一个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如果要求学生在本科阶段学习广泛涉及经济、管理、法律、金融、环境和技术等方面的课程,很难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也很难使学生具备某一方面的专业能力。当前房地产业最紧缺的,是那些在某一领域有较坚实的基础,又在更多的领域有广泛知识和素养的人才。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为例,在其所管理的整个开发过程中,需要市场分析、投资分析、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物业与资产管理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如果企业的工作人员对各专业领域的内容都是一知半解,则这个团队是没有竞争力的。企业所需要的员工肯定是对某一两个专业领域比较精通,对其他相关领域有基本的解,能够形成优势互补的团队共同工作,这样组成的开发队伍,才有竟争力。 为了适应这种需要,高等学校应该面向房地产相关专业背景的学生,开设房地产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含MBA)课程。为其提供“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金融”、“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创业学”、“房地产资产管理”、“房地产案例分析”、“城市公共政策”、“房地产法”等比较深入的房地产专业课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虽然没有设立房地产专业,但该专业方向的研究生教育,完全可以借助经济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等多个专业平台来完成。当然,由于专业方向所在的学科分散,也为房地产学科建设带来了比较大的难度。 3、妥善处理好与工程管理专业的关系 虽然目前我国工程管理专业内包含房地产经营管理方向,但并不表明工程管理学科就是房地产的上级学科,也不表明我们的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方向就等同于国外的房地产专业。从目前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议的培养方案看,与建造技术、土木工程相关的课程占据了50%以上的比例,房地产经营管理方向的学生得到的实际上也是一个营造师应该获得的专业基础,不是房地产专业所需要的社会、经济、金融、投资和工商管理专业基础。 从国外房地产学科发展经验来看,房地产学科更多地属于工商管理学科。例如,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房地产系房地产专业,是美国排名第一的房地产专业,其本科生课程计划中的37门课程中,有33门课程与沃顿商学院其他18个专业的要求一致(含9门工商管理基础课程),房地产专业的4门专业课中(“房地产法律、金财与开发”、“房地产金融:投资与分析”为必修,在“城市房地产经济学”、“住房金融与住房政策”、“高级房地产投资与分析”、“国际住房比较”、“房地产开发”、“国际房地产比较”等课程中选修2门),没有涉及任何工程技术类课程。英国里丁大学土地管理与开发系的土地管理、房地产投资与金融专业本科生课程,也是以社会、经济、管理、法律和房地产类课程为主,对城市规划和建筑技术相关课程只是少量涉及。 国内财经、师范类院校的工程管理专业多是由原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转化而来,在遇参照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议的《工程管理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培养方案时,就到了很大的矛盾:遵循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这些学校不具备开设土木工程技术类课程的条件;不遵循这个指导性意见,又找不到一个有效的专业出口。在未来的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过程中,这个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地表现出来。例如,天津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培养计划中,将土木工程概论、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建筑测量、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列为主干课程,但实际上该校并无土木工程专业,任课教师要从天津理工大学聘请。 4、关于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与国际互认问题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事管理制度也在发生着重大的变革。国家对专业人员的管理逐渐从专业技术职称、职各的管理,转向对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这就为社会评价学校、制约学校专业设置的方向和规模成为可能。房地产专业本来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出现的新兴专业,如果以改革和向前看的姿态对诗这个专业,让市场对房地产专业人才知识结构的需求来制约学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充分发挥行业学会、协会在评估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将对房地产专业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房地产专业的执业资格,目前有房地产估价师,正在筹备中的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和物业管理经理。目前美国的CCIM(Cetified Commercial Investment Member)在中国与有关单位合作,颁发“商业房地产投资分析师”资格。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也有一个庞大的中国会员发展计划。当然,CIOB也将在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结果方面,中国NBCMA的评估结果互认。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不具备在国际建筑与房地产市场上工作的能力(主要是语言问题),互认的结果很可能是国外的“洋资格”,伴随着中国国内服务市场的开放,逐渐占领国内的市场。但中国的相关专业资格,几乎不可能凭借互认的机会走向世界,而且还有可能失去国内的市场份额(因为中国的客户大多具有“求洋”心态)。因此,如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人才,是专业资格互认过程中,能否从“名”到“实”的关键。 5、继续教育工作不容忽视 继续教育是国外房地产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国的继续教育显然还很不规范。从事与房地产相关工作的人并非都是科班出身,许多学习其它专业的人士也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加入到房地产专业队伍中来,他们需要补充房地产专业知识。另外,即使房地产专业科班出身的人士由于房地产市场、法律、政策环境的变化和新的分析手段、技术与方法的出现,也有着迫切的更新知识的需求。在继续教育领域,除了相关学会、协会和各类公司举办的各种短期陪训课程外,高等学校也应发挥中坚作用。 房地产管理论文:浅谈房地产项目的风险管理 摘要:房地产项目的实施过程存在着很多风险,正确地对待、评价、处理过程风险,必须站在项目管理的战略高度,从项目启动组织到实施过程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地的控制,加强对风险的管理,是保证项目目的、项目目标实现的关键。 关键词:房地产 项目管理 一、 引言 以2004年8月31日为分水岭,我国的房地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随着国家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围绕着行业是否有“泡沫”,业内、业外争论的此起彼伏、沸沸扬扬,结果还是迎来了以“土地施行招、拍、挂”和非常严厉控制措施的“协议转让”,迎来了中国人民银行 121号文件对房地产更为严格地贷款规定和银行利率的增调,迎来了一系列规范建设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要求的政策。业内的“一个前提、两条链”都出现了与以往区别很大的变化,风险因素不断增多,风险存在于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使中小房地产企业更是处于极为艰难的处境。因此,加强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保证项目目的、目标的实现,是实现企业突出包围、稳步发展的关键过程。 二、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分析 风险是在特定的客观条件下,在特定的期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实际上就是实际结果与计划结果的变动程度,这种变化程度越大,所谓的风险就越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实际上是开发商实施开发过程中固有的风险,在现在的经济大环境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的定位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定位包括项目的产品定位、建筑产品的质量定位、建设环境的品质定位,都是根据市场调查、项目的经济技术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出的,是指导项目决策、项目设计、项目营销策划方案等前期工作的依据。可以说,项目的市场定位确定以后,基本上就敲定了项目的建设风格、建设成本、营销推广方案,就决定了项目的销售前景,一旦市场定位不准确,项目的指导思想出现失误,是后期无法或者是非常困难弥补的风险,也是项目开发过程中,最大的风险,属项目建设的决策性失误风险,按照风险影响范围划分属于总体风险(决策风险),从某种程度上讲,其结果也是不可管理风险。 2、 项目的投资支持能力风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台前后,由于对市场定位的认识模糊或者自相矛盾;或者是没有真正做到“量体裁衣”、“量力而行”;或者是对企业资金筹措(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过高地估计,或者项目成本分析存在着严重的失误;或者没有吃透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行业政策,对大的经济环境把握的不准;或者是成本过程控制严重失控(突发性事件)、意外因素过多等等原因,导致的项目资金支付能力达不到计划要求,给项目建设造成的风险(可控制风险和决策风险)。 3、 项目的质量风险。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由于经济技术分析失误,出现品质与价格矛盾导致的质量问题;在设计阶段,向设计提出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又通过“关系”关照通过造成的“投机性”质量问题;施工阶段,从业人员对设计知识认识有重大错误,擅自改变设计造成的质量风险;施工管理过程中,不重视关键部位和关键过程的跟踪检查处理,对一些容易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特别是一些虽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对正常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没有做到“事前”控制的“永久性缺陷”或者给售出交房后造成的质量“隐患”(实际上就是“质量通病”造成的纠纷);交房实物与销售承诺、广告宣传承诺不相符造成的“实物质量”问题等,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纠纷冲突形成的风险(可控制风险)。 4、 项目的合约履行能力风险。在项目运作和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转让、融资、设计、监理、工程地质勘察、设计与勘察设计成果审核、招标、施工、材料设备供应、质量检测、销售委托、购房等合同或协议签约、履约过程,由于项目的一次性(不可重复性)特点,建设周期又比较长,涉及的方方面面又比较多,如果在关键的过程出现控制失误,那将给项目造成相当大的麻烦。比如,在目前土地供应体制和贷款政策条件下,寻找土地、找寻资金是企业试图突出“瓶颈”制约的普遍方法,有时候在“饥不择食”的景况下,可能会因“省略过程”不慎跌入“陷阱”。 5、 项目建设的 “创新”风险。当前的经济大环境,使项目建设的土地、资金条件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在有限资源的条件下,要使企业能够持续稳步发展,追求计划利润,获得既定利益是非常有必要的。这种情形下,为了服务目的,追求项目与周边项目的“差异性”,选择自己企业不熟悉或者认识尚不足以完成追求的“创新”,也是极具风险的,更何况正常地创新本身就是有风险的。 6、 项目的“政府”风险。“政府”风险多发生在政策的不连续性、突变性和漏洞的存在,对于企业来说,主要发生在违规操作的投机性过程、对政策不理解的盲目性过程失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必须掌握相关地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必须掌握地法规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必须掌握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操作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 三、 开发商项目风险管理的内容 风险管理是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导致后果,期望达到以最少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证的目标。风险管理的主体是企业决策层,其核心是选择最佳风险技术管理的组合,目的是实现最大安全保障效能。因此,开发商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为: 1、 合理界定项目覆盖的范围,加强对项目范围变动的控制,将项目的任务细分的更具体、更明确、更严密、更便于控制,以免遗漏而产生风险。 2、 合理确定项目管理目标,在企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的总体要求下,按照项目《经济技术分析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依据,用科学的方法和态度进行项目决策,确定项目目标,避免出现决策失误风险。 3、 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对项目工作进行结构分解,对项目的目标、实现目标可能存在的风险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识别、分析和评价,按照一般规律拿出解决问题、规避风险的方法、措施,用《项目管理规划》指导项目建设,指导项目的计划管理。 4、 根据实现目标的外部环境情况,坚持“事前控制”、“事中控制”的原则,对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比照《项目管理规划》给定的方法、措施进行适应性、符合性识别、分析(评估或测算)、评价,实事求是地给予适当地、合理的调整、优化组合各种风险技术,拟订应对措施,设法消除、缓和、转化、转移风险,避免过程控制风险。 5、 强化风险管理的计划手段,把可以管理的风险分解到各个不同的过程,对计划要求的基本目标、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必须给予满足,搞好风险的监控。过程中,利用动态管理,合理配备资源,按照目标管理、节点考核、专业监督的方法,减少项目执行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导致的风险,规避潜在风险转化成显性风险的可能。 6、 合理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理顺管理关系、反馈关系,建立项目的沟通职能,在项目管理内部以及与建设相关的各方接口,特别是在经常出现误解和矛盾的职能和组织间接口,为风险管理提供信息保障。 7、 加强合同契约的管理。及时沟通信息,消除履约过程的不稳定、不信任影响,围绕项目的最大利益(计划利润),按照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开展工作,避免冲突造成的履约风险,控制建设成本;利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已知风险通过合同分解、索赔和反索赔等手段,进行回避或风险转移。 8、 在项目内部加强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管理),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强化财务监督和计划实施的专业监督,强化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监督,对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跟踪检查,及时向决策层提供修改计划的依据,向计划实施层提示计划执行的偏离情况,对预料中的风险或风险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四、开发商规避项目风险的对策建议 1、 建立或附设企业经常性信息收集和处理机构,研究国家和区域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对本地区各个区(段)域的规划、土地、项目(包括在建和意向)、适宜项目情况,做及时、准确的分析,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准确依据。经常性从容分析,比较临时“抱佛脚”分析的依据和理由会更丰富;合理安排资源,把“功夫”下在事前,在时间管理象限里,开展“重要而不紧急”的工作,肯定比做“重要又紧急”的工作会从容、更周密,提供的决策依据会更科学,规避决策依据错误造成风险的能力会更强。 2、 合理配备具备基本岗位技能和知识的营销、开发、技术工作人员,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知识能力,提高风险的分析、识别、评价能力,培养知识面宽、具有科学态度又有主动工作热情的“研发”队伍,结合企业文化建设,结合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用支持、鼓励、监督、检查、改进等方法,把企业产品的研发作为“龙头”对待。 3、 由于决策失误所造成“决策风险后果”的严重性,企业决策层必须有合理知识结构的高级经营、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必须具备一定的本行业专业、综合知识和风险识别、判断、处理能力,有计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行业工作的基本规律,了解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简单地说就是会经营、懂管理、知法规,唯如此才可能避免投机、政策、担保等风险,才可能妥当地处理风险造成的后果。 4、 积极推进企业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设,逐步实现企业的体系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制定适应于ISO9000:2000族质量管理标准的企业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建立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用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①以顾客为关注焦点;②领导作用;③全员参与;④过程方法;⑤管理的系统方法;⑥持续改进;⑦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⑧与供方互利的关系。)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真正地实现工作质量的提高。用管理体系管理,用工作标准、程序、制度规范职业行为,使工作有依据,效果有证明,追究有线索,也就减少了不确定性和盲目性带来的风险。 5、 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及时掌握国家及地方政府在本行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了解政策规定,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能力,规避“政策风险”,避免出现投机风险、政府风险(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罚)。 6、 加强项目的招标管理、合同管理,提高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能力。在招标过程中,准确核定标的,利用竞争、价格、供求机制,合理制定工期、质量、造价、安全投标的条件,为项目合同管理营造工作质量环境;在合同契约签订的过程中,善于利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可管理风险进行合法的消除、缓和、转移;在合同契约的履行过程中,合理应用《合同法》、《建筑法》和其他法规规定,利用风险管理技术、财务手段,将“承包商风险”、“业主风险”、“供应商风险”、“担保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决不允许在过程中因出现“违规”或“违约”现象而导致“意外”风险失控。 7、 利用计划管理、目标管理、过程监督、节点考核等技术手段,对风险管理过程实施“事前”“事中”的有效控制。在编制计划时,就对风险存在的种类、影响的范围、时间、效果进行识别、分析、评价,按照一般规律制定规避风险、分解风险、控制风险的措施、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就风险的客观性、不确定性、可变性、相对性、同利益的对称性影响,加强计划的监督,按照目标管理、节点考核的原则,及时组织实施效果的评价考核,用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地调整计划和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关闭阶段性管理目标,是保证风险管理达到既定目标的有效途径。 8、 重视“过程控制”,加强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消除“质量风险”、“协议、契约履行风险”的影响。在策划、决策阶段,正确把握行业发展的规律,客观地进行项目可行性评估、建设环境评价和经济技术分析,准确进行市场调查和企业投资支持能力分析,正确决定项目的产品定位、品质定位,合理确定投资额度,避免出现品质与投入矛盾的风险;在设计阶段,坚持按照产品的市场定位要求、规范标准要求监督设计,进行设计评审,把投资控制(一般占项目产品投资的90%--95%)的最关键一步控制好; 在招标、签订合同阶段,准确编制标的,合理把握投标优惠条件,签订一个有效且有利的协议(合同),作好投资控制的关键的第二步(一般占项目产品投资的5%--!0%);在项目实施阶段,加强“投资、质量、工期、安全”控制,加强“合同、信息”管理,强化建设过程与项目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对关键部位和容易产生“质量通病”、对结构和使用功能有影响、对投资、小区环境质量有重要影响的过程加强监督,把实施过程的风险作有效的控制。 9、 重视项目完成过程中阶段性工作(过程、活动)、实施结果的评价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关闭阶段性计划,为企业正确认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下步工作持续改进创造基础。阶段性工作的考核评定有项目管理层组织进行,也可以由职能主管领导组织分阶段或者按照计划的节点控制目标进行,考核的内容是计划的节点控制目标完成管理情况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结果是决定是否调整计划、调整目标,是否决定关闭阶段性管理任务。项目管理考核评价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层或者是组织结构中的部分,考核评价的对象是项目管理层(主要是项目经理),考核的内容是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和指标,对项目实施情况(包括节点关闭情况)、项目管理水平、管理绩效进行终结评价,确认阶段性考核的结果,确认最终结果,确认项目管理组织(项目部)的职能是否具备“解体”。 五、结束语 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是一个有较长周期的过程,项目的一次性、不可重复性特点和过程中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构成了项目过程的各种风险,风险充斥在每个过程(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讲,项目建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风险管理、规避风险的过程,而风险管理(识别、分析、评价、处理)是靠企业的“团队”的力量,靠管理水平、管理经验、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进行的,每个风险的规避、缓和、转移都是综合管理的结果。因此,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和适应于市场环境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按照ISO9000:2000族和ISO10006:1997标准(《质量管理 项目管理质量指南》),重视过程中每个环节的管理,重视企业的体系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建设,客观看待风险,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就会减少或规避风险对企业经营目的和效果的不利影响。 房地产管理论文: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管理难点剖析 【摘要】通过对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总结, 结合项目管理实际感受,参考国内项目管理研究成果,从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管理角度、运作流程方面,来分析影响工程建设项目进展的主要因素,探讨解决开发项目管理的关键难点。 【关键词】项目决策;项目设计;施工合同;供方资源;甲方供料 近几年来,本人在经历约60万平方米三个房地产项目的管理实践,经历工程建设准备、建设实施、工程验收、项目交付等过程,也通过对其他开发项目建设管理的考察和调研,发现有一定开发规模、多个项目同时实施的开发企业,其项目建设经常是慌慌张张开工、忙忙碌碌施工、紧紧张张交工,项目管理目标总不能如期实现。结合当前房地产开发流程及组织管理状况, 针对开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出改进开发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的思路,降低项目管理难度,充分用好工程合同,规划好项目开发组织,促使项目进行得稳健有序。 1 项目决策阶段要重视加强市场调研工作和提高决策效率。 项目决策阶段开发商担心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负面影响,以及公司人力资源的缺乏和管理机制不健全,项目市场定位及决策机制不完善,项目前期市场可行性研究工作不深入,是影响项目管理有效实施的根本。 1.1 项目前期对市场研究和决策 由于没有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使得项目规划设计不能如期进行,即使进行了多方案的概念规划设计,也会因为市场研究工作不充分细致、评判标准不明确、犹豫不决致使项目决策慢、效率低。开发商有些领导以“市场是变化的,项目定位不能太死”为借口不重视前期的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决策迟缓浪费了项目时机。决策高层犹豫一段时间后匆忙决策,这样决策确定的项目产品导致不科学、不系统、不全面,也不完全可行。 1.2 决策机制的完善 决策阶段的犹豫和匆忙,引起的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造成管理诸多困难,一定会在项目建设、销售、交付及使用过程中反映出来。当工程匆忙上马、待定内容久拖不决时,因产品研究方面资源匮乏,所谓决策就成个别领导临时仓促“拍脑袋”,领导成为具体工作的操作者和矛盾的焦点,也成工程建设等待的关注点,前期的市场调研和产品研究问题此时就演变成工程技术问题。例如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原则性、功能性的“伤筋动骨”大变动,在销售阶段才意识到户型单一、户型偏大等市场定位偏差问题,重新进行产品定位,重新设计而修改户型,在建商住楼改成公寓楼等功能的修改,详规设计经常调整建筑面积、建筑楼层、楼体布局、景观布置、道路系统等。 1.3 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 决策阶段工作效率低导致项目实施丧失机遇,效率就是效益,只有纵观全局综合性地算大帐,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前期可行性研究是项目的灵魂,据此进行的项目设计是龙头,龙头有魂才能使工程建设管理有章可循。重视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就要重视前期研究决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科学投入;要建立完善的决策支持机构,收集、整合决策支持性资源,必要时要“借脑”、“借力”;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使得项目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科学化、市场化、系统化。 2 项目实施阶段要重视加强设计管理和计划工作。 市场研究阶段进行得不细致不规范,项目决策阶段的问题拖到实施阶段来解决。本属设计师的工作,却受到开发商的过多干预和限制,做出的规划和建筑效果的确是完全体现了开发商意图,但项目整体设计不系统、产品功能不配套、效果上不协调等方面设计失误的责任也由开发商承担。 2.1 设计阶段的盲从 开发商认识到一定要在设计阶段严格把关,某几个领导的“感觉”就成为了规划、建筑设计的评判依据。项目规划和建筑方案是开发商“包办”的,设计师成了开发商的工具,使得设计师无法创意。建设内容经常变化,施工图提供慢,工程变更多,造成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项目管理目标无法如期实现。如某小区的变配电房、水泵房、停车位是临时加上,分期建设的小区供电问题经常临时性解决,经常调整建筑立面材料、颜色及窗型,景观设计不系统、无主题等。设计师成了“改图师”,工程人员成了“改图员”,无论是工程管理部门,还是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方面都不满意。 2.2 设计资源的简单拼凑 细微创造差异,细节决定成败,项目设计资源整合不足,影响项目设计质量、供应时间、工程内容对接等工作,从而影响项目管理。当今住区开发建设,景观园林工程已成为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景观设计资源整合不足,设计工作滞后造成整个小区景观不协调,景观设计意图粗略,无层次地繁杂添加,设计图纸内容做法不具体,景观工程实施滞后,失去了景观促销的作用。住宅公共部分精装,装修设计在施工图中得不到体现,建筑装修设计滞后,往往后期装修仓促上阵。 2.3 有效整合设计资源 招标或委托有相应资质、有类似业绩、与项目匹配的专业设计资源进行整合,要求设计单位按照已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进行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并以可研报告的预设要求评价、审核各阶段设计文件;此阶段要依据项目可研和设计文件编制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对关键性的设计文件要进行相关部门的预审和讨论。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凡涉及建筑功能性等的原则性工程变更,一定要慎重,并经过必要的程序才能进行。 3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力求严密,重视项目收尾阶段的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不严密,从建设方手中直接分包的单位过多。项目收尾阶段交叉施工作业时,发包工程内容及交接口界定不清,没有采取措施重视工程收尾阶段的工作,造成项目管理难度大大增加。 3.1 工程总分包管理难协调 工程建设前期主要是总承包单位进行的土建施工,管理工作比较单一,容易进行;对于施工合同有约定的纳入施工单位管理的专业分包,管理工作也正常。到建设后期,专业配套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和交接问题上,矛盾越来越突出,成为项目管理的难点。因大型小区的参建施工单位众多、交叉作业多,进场、退场的时间也各不相同。甲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中无工程配合、交接内容等要求或约定不详细、不严密,总承包单位对甲方分包的项目不承担“总承包”责任,对甲方分包工程配合问题“斤斤计较”,使工程管理困难重重,总是在交接环节的工序细节、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水电、垃圾清运、成品保护、使用费和配合费、安全管理、交接验收、工程资料衔接等方面纠缠不清,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分包单位有了需协调的问题也往往直接找甲方,甲方成了真正的“总承包”,出现工程质量和拖延工期问题后相互扯皮、推诿,责任不好界定。在项目收尾阶段甲方很多精力花费在“协调”工作上,即将竣工交付客户入住之前,售房签订的交付日期日益临近,出现乙方不急甲方着急的尴尬局面,甲方现场代表总要“求”完这个乙方,再“请”另一个乙方,还要准备组织进行项目整体验收和交付等工作,现场管理的工作压力、工作难度可想而知。收尾阶段现场大打乱仗,焦头烂额,使得项目建设虎头蛇尾,留下诸多问题。 3.2 甲方的分包项目要尽量少,施工承包合同要严密。 对于甲方分包各工程合同内容要系统化,细化各自之间配合条件,全面系统地进行建设合同管理。尽量让总承包单位完成组织施工,需要分包的由开发商主持分包工程招标工作和确认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这样有利于甲方及监理的协调管理,规避质量、工期、安全、保修责任等风险。对于必须由开发商组织发包的工程,要细化发包工程的内容,事先研究各分包工程的建设时段、交接、场地、协作、安全、验收、保修、资料、费用等配合条件,以及各工程之间可能产生的管理难点。事先制订对策和要求,在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减少甲方协调工作量,使得工程合同更具操作性,充分体现业主的主导性。 3.3从整体运作上真正重视项目收尾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 在项目收尾阶段可建立一个由开发商主管工程的领导牵头、整合工程管理、销售、技术、开发、材供、物业管理等内部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收尾巡查复查的临时机构,与工程项目管理现场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工程收尾阶段的项目管理及项目交付、移交工作。 4 开发商应重视对供方资源的整合和管理。 对于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者来说,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是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工程实物由施工单位承建,现场“四管控”工作委托监理单位实施,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由材料设备供应商提供,开发商是社会资源的组织者、整合者和调动者。在项目实施阶段,开发商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是需方和供方的合同关系,供方资源的整合和组织就成为甲方项目管理的关键所在,是房地产项目管理预控主要内容。开发商工程计划不完善,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流于形式,平时资源积累不足,参与的单位与工程建设不匹配,使得工程管理难度加大。 开发商是工程项目建设的主导者,是工程建设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在建设中应发挥主导性作用。有时开发商自身工作没做好,影响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其实,平时注意收集整合各种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社会资源,建立严密的工程及主材、设备招投标制度,通过考察、鉴别、比较、评估、洽商等方法,建立适合自身需要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资源库,然后再通过规范的招投标工作,选择中意的供方,与供方建立责、权、利分明的合同关系。 有时开发商片面认为是买方就要高人一等,与供方合作诚信意识差,过度使用“主动权”,对供方提出超出其承受能力的不合理要求,过度挤压承包方的赢利空间,拖延支付工程款,向承包商转嫁现金流压力,“主动”违约,忽略了供方的价值和伙伴作用,影响项目正常进展。开发商应当把承包方看成是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双赢的、平等的、诚信的合作伙伴。 5甲方供料的范围、交接方式要事先周密确定,不影响项目管理。 开发商为了集中整合利用社会资源,集中采购节约成本,保证设备质量和进场时间,经常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有甲方供料的内容。甲方供料主要是电缆、电梯、水泵、变配电、空调等主要机电设备,而有的开发商甲供料越来越细,还存在供料交接、验收、保存、结帐等方面的环节,加大开发商工作量,造成承包方的依赖性,而且承包方很容易将工程质量、工期问题责任归结于甲方,产生承包商索赔,加大工程项目成本。甲方供料的范围、方式选择和实施效果不当,也会加大开发商工程项目管理的难度。 甲方供料的范围、交接方式要计入工程招投标合同条件,并严格按合同履约。工程主要设备可由甲方组织招投标,由甲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也可增加部分采保费交由施工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总之,归纳影响工程建设进展的主要因素来看,开发商项目管理的主要难点有:首先,开发商决策阶段的市场可行性研究不到位,导致施工图设计文件供应慢且变更多;其次,事先整合的项目建设供方资源少,甲方发包工程内容及接口界定不清,不重视工程收尾阶段,导致工程收尾阶段项目管理困难;最后,甲方供料不当。开发商只要制定成熟的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编制其实可行的项目开发组织设计,建立与之配套严密的组织和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并围绕项目管理工作任务,加强各流程阶段工作的计划性,注重预控,就一定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减少项目管理的难度,提高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房地产管理论文:浅议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 房地产行业一向被认为是高利润、高回报的行业。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的房地产业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一个行业是稳赚不赔的,在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背后,其所带来的开发风险也在日益增加。本文以房地产开发各个阶段为脉络,对各阶段的风险因素进行了识别,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希望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房地产开发是一种通过预测未来需求而进行的产品开发过程,不确定性贯穿整个开发过程。房地产开发具有空间上的固定性、投资规模大、开发周期长、开发过程环节多、涉及面广等特点,决定了其进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给企业造成的不良后果。 (一)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风险因素众多。加强风险管理有助于开发商识别风险,认清风险本质,适应现时房地产开发市场充满变化和不确定性的环境,以保证项目开发的成功。 (二)风险管理的整体目标在于以最少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安全保障。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在风险发生前采取规避措施,可以避免因风险突发事件造成的巨大损失,并在损失发生后尽可能多的获得各种必要的资金补偿,以保证企业的生存和经济效益。 (三)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的本质是对不确定性的管理。不确定性会给房地产开发带来威胁,但同时也意味着机会,因此加强风险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发现新的机会。 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应贯穿于各项业务的整个业务过程,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越早发现风险、越早采取措施,则风险管理的成本就越低,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也就越大。 二、房地产开发各阶段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风险识别就是确定何种风险事件可能影响项目,并将这些风险的特性整理成文档。通过风险识别,才能把风险管理的注意力集中在具体的项目上来。房地产开发过程通常分为投资立项决策、土地获得、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四个阶段,由于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不同,其风险表现也不同。 (一)投资立项阶段的风险识别。投资决策阶段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环节。本阶段的任务是通过对国家、地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研究,综合考虑市场的供应、需求等经济环境,制定自己的开发策略,以确定开发的区域、类型和时机,即决定在何地、何时,开发何种房地产。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政策环境风险是指由于政策的变化可能给开发企业带来的各种形式的经济损失。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很大,国家产业政策、土地管理政策、住房政策、金融税收政策、城市规划等从不同方面影响着房地产开发的各个层面。 2、项目定位风险。当开发企业被迫告别拿地就等于赚钱这个简单的盈利模式之后,准确的房地产项目定位便成为保证项目开发成功的关键因素。我国城镇住房制度从国家无偿分配和使用到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仅仅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许多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还存在对市场供需分析不足、项目定位不明确等问题,导致了商品房的大量积压和空置。不但投入开发的资金不能及时回收,而且会造成项目运作的艰难,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二)土地获得阶段的风险识别。在土地获得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面临的风险是土地状况风险、征地安置风险和融资风险。 1、土地状况风险。土地风险主要来自土地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及规划部门对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设计指标认可的不确定性。土地的自然属性风险来源于地块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及地下埋藏物等的不确定性;土地的社会属性风险是指地块的区位条件及配套设施状况对项目投资额的影响程度;规划部门对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设计指标认可的不确定性来源于城市规划设计的滞后性和规划管理的透明度低。 2、征地安置风险。征地拆迁补偿涉及许多法律和社会问题。一方面我国现行拆迁安置法规规定太笼统,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法规可操作性比较差;另一方面地块上原房地产所有者基于各种原因不愿出售,千方百计阻挠提出大大高于原房屋实际价值的卖价。此时,开发商将面临艰难的选择,要么接受高昂的卖价或苛刻的不公平条件;要么无限期拖延时间,丧失宝贵的开发时机;要么放弃开发项目,前功尽弃。 3、融资风险。房地产开发所需巨额资金的筹集是开发商最为关切的问题。筹资手段合理,可以减少筹资成本,降低筹资风险;筹资措施不当,可能造成筹资成本大幅上升,资金周转困难,企业面临破产。 (三)项目建设阶段的风险识别。项目建设阶段是指开发项目从正式开工到竣工验收形成建筑物实体的工程施工建设阶段。这个阶段的风险主要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当引起的规划设计风险、工期拖延风险、项目质量风险等。 1、规划设计风险。规划设计风险类似于项目定位风险,包括小区整体规划、户型比例、建筑面积等风险;设计风险是指由于各专业设计(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和通风空调等)方案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方案选择不当,结构和设备器材选型不合理等,导致建筑工程不能满足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和可靠性要求,以及设计进度不能满足工程要求。 2、工期拖延风险。房地产开发建设阶段每个环节的时间损失,都会使工期拖延。而工期延长,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状况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错过最佳销售时机;另一方面工期延长会增加投入资金利息支出,增加管理费用。 3、项目质量风险。房地产开发良好的投资效果要通过优良的房地产质量来实现,地段只是诱人的手段,而地产质量才是吸引客户的法宝。影响质量的不确定因素主要来自施工环节,施工时承包商的技术水平、施工方案的选择、建筑材料的质量以及监理的控制水平等都能影响项目的质量。 (四)销售阶段的风险识别。房地产开发销售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房屋出租或出售,尽快实现投资的回收,并获得利润。这个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销售时机风险、销售合同风险、销售税收风险。 1、销售时机风险。房地产租售时机一般有三种情况:预售、即时销售和滞后销售。采用预售可以提前回收款,节省利息,降低开发成本。但一旦房价上升,开发商也失去了房价上升可能增加的收益。房地产即时销售指房地产建成后即推入市场进行销售的做法,其受销售价格随机波动的影响很大,这取决于投资决策阶段房地产开发时机的选择。房地产滞后销售指在房地产需求呈上升趋势时,开发商拖延一段时间,等到继续上涨至峰值时抛出销售的做法。但滞后销售存在不能及时收回资金,承担较大资金成本的风险。 2、销售合同风险。房地产租售交易的合同务必条文详尽、清楚,对交易双方的行为要有明确的规范,切勿模棱两可,因为房地产这种特殊商品价值量巨大,一旦遇到被侵占或被骗取,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合同纠纷风险是一种概率较高的风险,并且一旦出现后,风险结果也较大。 3、销售税收风险。房地产销售税收风险是指纳税人在销售房屋时纳税方面承担的各种风险,即纳税人在计算和缴纳税款时,因各种原因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主要的税收风险包括税款负担风险、故意性违法风险和过失性违法风险。 三、房地产开发各阶段风险应对措施 房地产开发风险应对的主要措施有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等。 (一)投资立项阶段风险的应对 1、规避国家政策环境风险,抓住开发时机。国家政策的变更是任何房地产企业公司都不可回避的,只能采取风险承受。因此,房地产开发要尽可能地及早开发,及早销售,争取早日收回投资,避免进一步紧缩的政策环境给房地产企业公司带来更大的压力。 2、进行认真细致的可行性分析,找准项目定位。房地产公司要通过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查,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了解消费者对住房的需求和意见,以此确定项目开发的定位、房屋品种的选择,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二)土地获得阶段风险的应对 1、重视前期土地勘察工作。聘请专业地质勘探公司对项目地域进行全方位地质勘探,了解该地域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基承载力、软弱土层、地质断裂带、地下水深浅、水质污染等的不确定性。注意收集原有地下条件资料,包括防空洞、通信、供电、给水、排水、燃气等地下管线和文物古迹、坟墓、废弃矿井等的不确定性。然后,要认真对待勘察结果,做出下一步的规划设计方案。 2、最好取得净地,规避安置风险。大量的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涉及许多法律和社会问题,为规避土地拆迁及安置风险,要尽可能取得净地。在无法取得净地的前提下,首先要掌握当地拆迁安置法规;其次要对地块上的居民、企业和建筑物状况了解清楚,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拆迁安置摸底工作,估算出拆补安置成本。当预计的安置成本大于可承受风险范围时,果断放弃该地块的投资。 3、合理选择资金来源、筹资手段。开发商获得土地时最大的难题是资金问题,在自有资金较为充裕的情况下再依靠部分银行贷款,会使企业资金压力较小,摘牌的可能性大;若拿地资金绝大部分依靠银行贷款,一旦银行政策收紧,会使开发商拿地计划泡汤。 (三)项目建设阶段风险的应对 1、开展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优选,满足消费者需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践中,设计阶段决定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大格局,设计质量是规划设计阶段的首要控制要素,设计质量不仅是投资项目达到国家规定,功能达到某些要求,更重要的是决定项目建成交付后能产生多少经济效益。因此,在项目设计方案的选择上,一定要做到优中选优,满足客户的需求。 2、重视合同管理,规避工程延期风险。房地产企业可利用工程承包合同与工程监理合同将该部分风险转移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严格制定相关工程工期条款,在该项条款中,明确指明工期拖延所造成的后果及相应承担的责任,将该部分风险转移到主体承包单位。 3、充分发挥监理职能,加强施工质量控制。房地产企业应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来进行施工过程控制,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对设计变更建立健全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审制度,一是使施工单位和各参加单位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制定解决方案;二是为了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四)销售阶段风险的应对 1、通过营销,转移销售时机风险。为了规避销售时机风险,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营销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商,规避预售风险。采取营销方式,不仅可以规避因滞销带来的资金回笼风险,还可以通过设置不同费率的手段,鼓励商随着市场行情适时调高房价,规避房价上升时的低收益风险。 2、充分利用法律顾问,规避销售合同风险。房屋作为家庭价值最大的一笔财富,对消费者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旦消费者认为合同中存在对自身有利的条款,就会奋起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根据以往诉讼案件经验,因销售合同文本一般由房地产企业自己提供和起草,当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法院通常按不利于房地产企业的解释来执行。因而,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合同应由房地产专业人士起草,并经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审查,做到合同条款明确、详尽、合法。 3、通过税负转嫁与纳税筹划,减轻税收风险。税收筹划就是指纳税人通过预先的筹划和安排,特别是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分析比对,然后选择一种既不违反税收法律政策,又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税收经济利益的最佳方案。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有利的经营方式、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投资筹划等办法来缩小税基、降低税率或增加抵扣税额,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房地产管理论文:房地产项目优化技术管理 [摘 要] 房地产项目优化管理就是紧紧围绕工程成本控制这一主题,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大原则下,结合理论、技术、经验、科技等,对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进行比较、分析和判断,以求得工程成本经济合理,对社会技术资源进行沟通、整合、利用。 [关键词] 成本优化; 设计优化; 现场工程技术管理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国家房地产政策变化的形势,国内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逐步呈现出从粗放型向技术型、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的发展趋势。近几年来,各地产公司在重视完善规划、建筑等专业设计管理的同时,加强了对结构等专业工程技术工作的管理,提高了设计管理工作的系统性,使设计技术管理更加全面、专业、精细,从整体上增强了房地产企业的竞争力。 1指导思想 工程技术管理的指导思想,就是紧紧围绕工程成本控制这一主题,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大原则下,结合理论、技术、经验、科技等,对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进行比较、分析和判断,以求得工程成本经济合理,对社会技术资源进行沟通、整合、利用。在结构设计过程中,大力提倡和推广结构工作性能设计新理念,加深对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条文理解和消化,用活规范条款。做好与建筑专业配合工作,积极参与项目设计各阶段控制工作,把设计各阶段的事前、事中、事后技术管理与工程成本控制落实到实处。规划方案阶段积极主动参与规划方案设计阶段的技术管理,在为营销、规划、建筑服务的同时,对工程成本加以控制,从结构专业角度对方案提出建议。 [例1] 某项目十几栋高层建筑方案,在高宽比、错层等方面超过国家结构规范相关规定,必须首先做结构整体模型振动的试验,分析试验结果后才能确定结构设计上的非常技术措施,最后还要通过专家委员会的评审。这样必然会增加项目开发时间及工程成本。结构专业提出上述意见后,营销和设计经过综合考虑,最后对规划、建筑方案进行修改,项目开发时间和工程设计成本得到控制。 [例2] 某项目5万平方米地下室设计,由于规划设计方案中没有考虑消防通道在地下室顶板上位置,设计院结构工程师为了建筑师日后随意布置消防通道而将消防车荷载满铺地下室顶板来进行地下室结构和基础设计(每平方米2吨消防车荷载),此做法使地下室及基础工程设计成本大为增加。公司审图时发现了此问题,建议建筑专业首先布置消防车通道,结构专业再重新进行地下室和基础结构设计,避免了多花冤枉钱。另外一个项目正好相反,也是5万平方米地下室,规划方案将消防车通道完全布置在社区地下室上,结构专业看图后,提出完全可以结合社区外市政道路而不必在社区地下室顶板上设置消防车通道,建筑专业接受此建议,减少了地下室结构和基础设计工程成本。 2桩基础与地下室设计研究与优化 2.1桩基础承载力取值 目前,国内设计单位对桩基础承载力取值是参考地勘单位提出的建议值,再根据土壤物理指标进行理论计算而确定。多数情况下,设计单位确定桩承载力设计值比较保守,取值偏低,普遍存在桩基承载力强度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桩基础工程设计成本偏高现象。近两年来,在地产公司项目的桩基设计中,推广以试桩的方法来确定单桩承载力设计值,从结果来看,这种设计值普遍比以理论计算确定的设计值高出20%以上,相应减少桩基础工程成本支出20%以上。如苏州某地产公司湖滨一号项目二期14栋高层建筑桩基础设计中,以试桩方法确定桩承载力设计值为250吨,比一期以理论计算确定设计值170吨提高了47%,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长春某公司水岸春城项目,2003、2004年桩基设计取值以理论计算来确定为45吨,2005、2006年采用以试桩来确定桩基设计值方法,设计取值提高到55吨,桩基承载力设计值提高了22%;宁波某公司东湖观邸一期桩基原设计值为40吨,后经过试桩将设计提高到55吨,提高了37%;西安某公司项目通过试桩修改原设计,使桩基工程成本降低200多万元。 2.2地下室 由于地下室面积较大、工程成本较高,对地下室设计进行了重点技术管理跟踪。在柱距布置、层高、半地下室或全地下室比较、消防车荷载取值等方面实现了有效控制。如广州某地产公司地下室采用扁柱形式,合理利用空间;佛山某公司5.2万平方米地下室,公司对设计院设计成果进行优化调整,工程设计成本每平方米减少59元,工程成本少支出300多万元;南京某公司2.5万平方米人防地下室,从结构设计角度优化设计,取得170千克/平方米用钢量的好成效。 社区地下室顶板上普遍放置1~1.5米厚覆土以便绿化。对处于覆土上的消防通道的消防车荷载取值,经过受力分析,建议在进行地下室结构设计时考虑消防车荷载在覆土竖向扩散作用,消防车荷载取值比“规范”值小于覆土厚度的倍数,一般在1~1.5倍,从而减少地下室和基础工程设计成本,此建议已在许多项目的地下室结构设计得以应用。由于消防车荷载比较大,对此折减后可取得比较好经济效益,以上项目地下室均采用了此建议。 2.3抗浮(拔)基础设计研究与优化 抗浮(拔)基础作用是抵抗水浮力,目前国内抗浮(拔)基础根据具体情况,常用抗浮桩基础和锚杆(minipile)抗浮基础。广州某公司4个项目均有较大地下室,其中d7-6项目地下3层地板水浮力达12吨/平方米,均采用锚杆抗浮基础。由于锚杆抗浮基础工程量极大,工程成本较高,公司对4个项目的锚杆抗浮基础设计方案进行了重点技术管理和研究,主要从锚杆入岩长度、锚杆平面布置、锚杆中钢材选取设计3个方面入手,打破常规设计方法,使锚杆抗浮基础设计方案更加经济合理,取得了非常可观的经济效益。 锚杆入岩长度常规设计方法是以理论计算来确定,以试验方法来确定锚杆入岩长度的创新得到设计单位认可,应用于上述4个项目。如k2项目原设计为入岩8米长,公司通过试验确定为6米,比原设计降低2米(180元/米)。 锚杆中钢材设计常规做法是将理论计算结果乘以2倍安全系数。公司认为钢材本身性能稳定、离散性较小,锚杆中钢材安全系数不应取2,而应取结构设计中1.25倍安全系数,这样,锚杆中钢材可以节省37%。此项建议在上述4个项目中得到应用。 锚杆平面布置常规设计方法是将锚杆布置在柱子下部,作用于地下室底板上的水浮力通过底板传递给梁,再由梁传递给柱下承台与锚杆相平衡。经研究,常规锚杆布置设计方法存在两个传力路线,需要在底板和梁中配置大量钢筋去承受和传递水浮力荷载,设计成本较大。由此,产生了对常规设计方法进行改良的想法,即通过减少传力路线来降低工程设计成本思路。结合地下室锚杆抗浮基础设计,对锚杆3种布置方案进行设计和分析:方案一,锚杆均匀布置于底板;方案二,锚杆均匀布置于梁下;方案三,锚杆集中布置于柱下。对上述3个设计方案进行了定量经济比较,可以看出不同锚杆布置技术方案对工程成本有较大影响,方案一比常规设计方法方案三工程成本支出少54%。鉴于此,项目地下室锚杆布置均采用方案一,即锚杆均匀布置在底板下;k2一期锚杆布置采用梁下布置,即方案二。 3上部建筑结构设计技术管理 上部建筑面积大,对整体工程成本影响较大,因此,对此结构设计技术管理与工程成本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结构设计是否经济合理很大程度依赖于设计单位结构工程师的技术专业水准、责任心和心态,从理论上讲他们有义务为业主负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只对《规范》负责而没有对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负责,甚至有意无意加大钢筋用量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因此,如何使设计单位结构工程师既要保证结构安全、品质,又要保证工程设计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是房地产企业设计技术管理人员职责所在。 近几年来,地产公司加强上部建筑结构设计技术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举几个案例。 [例3] 广州某公司项目在国内开发的第一个超高层住宅项目(近150米高),原预计上部结构标准层土建工程成本为1 000元/平方米。公司加强该项目结构设计管理工作,在结构设计中密切与设计单位沟通交流,通过调整结构体系、减低荷载、设计技术等,最后达到结构工程土建设计成本仅为900元/平方米,与普通高层建筑上部结构标准层工程成本基本一样。 [例4] 苏州某公司湖滨一号项目二期开发14栋高层建筑方案,均为适合市场需要的南北通透的板楼结构,建筑高度与宽度比最大达9.6,远远超过结构设计《规范》所规定的6的限值,通过努力,苏州市政府审图中心领导同意将建筑高宽比只能放宽到8。若按高宽比8来设计,项目二期将有8 000平方米面积无处放置,必须对二期重新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而二期地块和时间限制又给重新规划设计带来了极大难度,最好还是在结构设计方案上加以解决。首先,公司要求和指导设计单位以结构工作性能设计理念进行结构方案设计,通过加多剪力墙、调整计算荷载、加宽基础宽度等技术措施使结构方案达到可行。之后,该公司对苏州市政府审图中心领导进行技术上的说服工作,经过一段技术交流后审图中心领导终于同意上会。由于方案准备充分,专家在评审会议上没有提出原则意见,结构设计方案获得顺利通过,由此保证了该项目营销定位、原规划方案得以实施,保证了项目开发进度。 上海某大厦项目为超高层写字楼项目(近150米高,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设计单位结构施工图设计中,标准层用钢量为85千克/平方米,在技术管理参与下,设计单位对原结构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后使标准层用钢量降至70千克/平方米以下,取得比较满意结果(4.5元/千克工程造价)。 4现场工程技术管理 长春某公司两栋楼位于10米深回填土上,每栋建筑面积为4 000平方米。桩基承载力设计值为45吨,扣除10米深回填土作用在单桩上负摩擦力的理论计算值36吨后,单桩承载力仅剩下9吨,必须对回填土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经过对几个回填土地基处理方案可行性、经济性进行比较,确定采用碎石桩处理方案。设计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中的碎石桩数目为2 052根,公司独自对此方案进行优化,碎石桩数目减至332根,仅为设计公司的16%,工程成本减少84%,同时保证了工程进度。 南京某公司为配合销售先建会所,环绕会所三面地下室工程是在会所竣工后才开工的。会所三面离地下室距离在2米左右,地下室开挖前对会所支护就显得极为重要。施工单位设计支护方案为直径800毫米联排灌注桩,入土坎固6米,悬挑6米,共计12米,灌注桩作为悬臂梁工作。公司考虑由于土质较差,对桩的堪固作用不会太大,对该方案提出在联排灌注桩上部加设压顶梁以保证联排灌注桩共同工作,同时在会所3个侧面压顶梁之间设置水平钢筋混凝土桁架为悬臂桩提供支点,如此,支护方案由灌注桩平面悬臂结构转变成受力性能更好的空间刚架结构。施工单位采纳公司意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确保会所在地下室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佛山某公司项目含有4栋高层、12栋小高层,建筑地仅5 000平方米。在这5 000平方米地块上的地质情况极其复杂:上部土层液化严重、地下砂岩层深度变化急剧、地下有岩洞和土洞、砂岩层深度在8~35米间变化无规律。目前,16栋建筑分别采用了预制管桩、冲孔灌注桩、夯扩桩以及由伐板、夯扩桩、搅拌处理的复合地基3种基础组合,共计4种基础形式。如此复杂的地质情况和采用多达4种的基础类型,在开发中史无前例,技术管理难度可想而知。 某项目一期有8栋100米高层建筑,基础采用桩基础。1 700多根桩施工完成后,在工程桩检测中发现桩基承载力仅为设计特征值的一半,经复压桩基承载力可达设计特征值80%。设计公司采用补桩方案进行处理,第一轮补桩设计方案每栋楼需补近90根桩,公司对此提出不同意见,经过技术交流沟通,设计公司对补桩方案进行重新设计,最后确定补桩方案为每栋楼45根左右,8栋楼补桩总数减少320根。 总体来说,节能降耗是我国的一项国策,而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大量的能源消耗了。正因为如此,企业加强了对结构等专业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提高了设计管理工作的系统性,使技术管理更加全面、专业、精细,从整体上增强了竞争力,减少了浪费。 房地产管理论文:房地产造价可视化管理及造价工程师职能管理 摘要:房地产造价管理区别于建筑企业造价管理的最大不同是在施工过程中,主要针对进度款、签证、材料认价进行管理。采用节点支付进度款,使得造价人员将更多精力用于成本的预测及造价控制方面;通过限额签证,使得签证可控;将材料认价管理放到招投标环节中,进行事前控制,避免施工单位故意拖延或不签认,从新的角度阐述了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及造价工程师职能管理,并实现成本预测及进度款(现金流)管理的可视化。 关键词:房地产;造价管理;可视化管理;造价工程师 1前言 如何让房地产造价管理更加直观,实现可视化管理,如何让决策层更方便管理造价,造价管理人员该如何做,造价工程师该如何做?这些问题常困扰房地产业决策层及管理人员,而这些正是笔者要在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本文阐述的可视化管理主要是关于成本预测及进度款(现金流)管理。 房地产造价管理及造价工程师职能管理等方面已有许多文章进行过讨论,但大多数文章都没有关于具体操作的描述,本文内容更侧重对房地产造价可视化管理及工程师职能管理做一个系统的可操作性论述。 2房地产造价管理及造价工程师的现状 纳帕地产是一家主要从事精装别墅项目开发的房地产公司,项目涉及北京、昆山、武汉等地。现以纳帕地产昆山项目为例简要描述一下房地产造价工程师的现状:纳帕地产昆山项目设一合同预算部,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下设土建造价员3名,安装造价员2名。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工程的成本预测、招标、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认价、签证核实、工程结算等。造价工程师的职能主要为编制工程概算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细化,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近期使用材料配合物资部进行询价及编制价格确认单、按工程部签认的月形象进度编制工程进度预算书提供月进度款支付依据,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变更进行签认,编制工程结算书。 3存在的问题 经过半年多的参与,由于进度款的支付、材料认价、工程签证贯穿了整个工程。这三方面历时长,涉及人员广,工作复杂繁琐不易管理,所以,本文从这三方面进行叙述,分析常见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进而实现房地产造价可视化管理及造价工程师职能管理。 3.1进度款,计算繁琐,疲于应付,无暇其他 月进度款公司流程为:施工单位提出形象月进度表,工程部按照实际发生的内容审核,然后交与相关人员进行相关预算书的编制,完成月进度款审批表。但由于施工方的完成节点不是完整的段,预算人员无法利用以前编制的预算书,只能重新进行工程量计算,房地产涉及的施工单位很多,施工内容也非常多,这部分工作占用了预算员的大量工作时间与精力。另外,由于每月发生的工作量,财务部也不能事先有个预判,对资金的准备不能做到合理到位,不利于公司总部对现金流进行合理分配。 3.2 签证,归档简单,总量失控,无法预判 一般来讲,房地产项目的变更签证会比较多,原因多种多样。设计图纸不完善、市场的变更、客户群意见的反馈、现场施工情况的改变等等,其流程一般为施工单位提出签证表单,工程部与预算部现场认可,各部门签字归档,结算时计算汇总。这样的流程往往会造成施工现场不合理签证非常多,公司高层只有在结算时才知道签证到底花去了多少钱,常会出现严重超预算的情况,总部更无法对工程造价有个提前的预判,往往也就无法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控制了。 3.3 材料认价,重复认价,工作繁杂,效果甚微 材料认价流程一般为施工单位提出材料认价单,工程部确认品牌规格型号、物资部进行市场询价,预算部确认价格,相关部门审核签认。看上去很完善的流程为什么有麻烦?房地产项目一般有多家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相似项目施工,为尽可能少地承担了价格波动风险,施工单位并不是将合同中所有可能用到的材料价格一次性进行认价,而是随着施工过程逐步提出。当进行到该项工序,才对将要发生的材料提出材料认价单。而每家施工单位进场的时间不同,使用材料的时间也不同,市场价格又不断变化,所以每家提出材料单的单价不同,认价也不同。这对物资部的询价,预算部的核价都带来了大量重复劳动。2008年钢材等材料价格变动很大,房地产商更多地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 4解决方法浅探 造价管理的最根本目的是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所以造价管理人员应将最主要精力放在成本预测、成本控制上而不应在一些细枝末节上下功夫。 4.1 成本预测 成本预测应包括项目成本测算及现金流预测,重点在现金流预测,所以不应简单地按图纸算出工程预算就算是成本预测了,那样的预测只能给决策人员提供一个项目投资比采用指标概算更准确的决策支持,不能让管理人员对成本控制有实际指导意义。现金流预测结果准确与否,决定企业决策层能否制定出更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 可如何做出准确的现金流计划?我个人认为还得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做好施工图预算,即项目成本测算,翔实的预测成本数据能对现金流计划提供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是制度的变革,当然还需要各部门配合。制度变革体现在进度款支付方式的改变,传统的进度款支付方式一般是如上文所描述的按月形象进度进行支付,现要改成按工程节点进行进度款支付。按节点支付工程款,我们要求预算人员的成本测算按节点进行计算,只要施工单位完成到该节点,由工程部验收签认后,真接按节点的工程预算额约定比例支付,工程完工后再结算。 这样做及设置节点有几个好处,既不必担心施工单位故意拖延工程进度,他只有完成节点才能拿到工程款,他比我们更关心进度;同时造价工程师也不必再做这些繁琐而无意义的劳动,可以节省更多精力做造价管理工作;而对公司管理层而言,对工程款支付也会心中有数。设定节点原则,一是时间要求:原则是不能太长,施工单位太久拿不到工程款,会影响实施效果;也不能太短,这样工程款支付过于频繁,对房地产公司也不利,一般应设置成接近于月进度款支付时间点,这样开发商及施工方都能接受;二是内容要求:节点设置要求应清晰明了,便于确认。节点犹如里程碑,如采用基础结构完工,结构封顶等等,无论是谁,都能很直观地知道进度款将要支付的大致时间及进度款数量,很方便领导层进行现金流分配。 在设置好工程节点,并按节点完善施工图预算,改变进度款的支付方式这些工作做好后,还不能开形成可视化的图表。对管理层而言也不能对现金流进行很好的预测,因为不知道每个节点大概什么时候完成,以及在某一时间点上有多少工程完成节点,这需要配合。主要是要求工程部提供按节点制作的时标网络计划图,这样就可以很好地与预算部做的节点施工图预算衔接上。只有将资金支付计划置于时标网络图上,决策层一目了然就能看到现金流的使用情况,这样才能算是可视化的造价管理。 4.2成本控制 这里讲的成本控制主要是关于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因为这一部分的持续时间比较长,管理也比较复杂,管理不善对工程的影响也很大,如何对施工过程中的成本进行控制?还应从两方面进行描述:一方面是讲对变更签证的管理,一方面是对材料认价的管理。 在上文中提到在纳帕地产预算部没能很完善地处理好这些问题,显得有些被动。谈到对变更签证的管理,好多公司的预算部门都是对现场发生的情况只是做一个记录,因为变更不变更,需不需要签证都是工程部的事情,好像与预算部没太大关系,只要确认其确实存在并将发生的金额在竣工结算时汇总到结算书中就行了。预算部如想最终控制好施工成本,必须做好变更签证这一块。因此,当每份签证单发生后,由相关预算员做好签证金额计算并对同一项目进行累计。如累计额超过一数额,则预算部上报公司管理层,由管理层招集工程部,设计部、预算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看是否是设计上出了问题,是否要重新设计,还是工程部管理上出了问题,或是现场情况特殊。通过更改设计或改善现场管理使得签证费用可控,而不是让签证管理流于形式。 另一部分是关于材料认价的管理,事前控制要比事中及事后控制容易得多,所以对材料认价的管理应放到招投标环节中去。如何在招投标环节对合同中所涉及的主要材料进行管理,涉及到多部门配合及合同文本的重新设计,如它要求设计部门在图纸出来后同时列出工程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技术要求,工程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品牌,并将之附入招标文件中让施工单位在同一技术要求及品牌下对各材料分别认价。同时,材料部进行询价,其结果用于与最终中标单位各种主要材料价格签认,这样主动权在业主方,如在施工过程中认价,价格如对施工单位不太有利他就会拖延或不签认,这样会造成认价难度有时还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主动权在施工单位。 5造价工程师职能管理 从造价管理的角度来看,造价工程师最重要职能是配合管理人员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还是从进度款、材料认价、工程变更签证三方面进行描述。 5.1进度款 进度款支付如要达到造价控制的目的,这就要造价人员能按与工程部协调的各个施工节点并做好节点概算,不必要求精确。因在施工前的时间会很短,既要确定施工节点,又要将各结点的工程造价计算出来,工作量不小。为给造价人员合理的时间分配,不必将整个工程的施工节点预算造价计算出来。此间,工作重点是在节点的合理设定,并完成时标网络图,匹配好节点概算后,决策人员对现金流就有了感性的认识。随着招投标进行,在每项目合同签定后,造价人员只须根据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确认的进度计划重新规划节点时间点,并将合同中商定的每个节点的合同金额标注在时标网络图上,替换掉以前的节点概算内容,这样工程款的实际支付就显得更加明晰。如果施工单位的进度提前或推后,这时要求工程部在施工单位每完成一节点时就调整一次时标网络计划,使得后续的节点进度相对准确,决策层就能一目了然下一期的现金流计划。造价人员结合合同,按工程部节点核定单,直接填写进度款报审表就完成进度款审核的内容了,简单、易操作。 5.2签证 为保证与签证管理步调一致,这就要求造价人员做好基础工作,不单单是现场确认签字就完事了。要求每一份变更签证下来后,即刻完成工程变理费用单,对同一工程项目进行累计,达到一限额时(由造价管理人员定,如假定为5 000元),做好分析表,上报上层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相关部门碰头会,决定修改设计或重新组织现场管理等。 5.3材料认价 如要达到上文中描述的材料管理要求的话,造价人员要多做部门间联系纽带作用。材料认价的工作涉及多部门,如公司管理层将材料核价权交给造价部门,由造价人员敦促设计部门在图纸出来时,相应提出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规格型号,由工程部根据现场及公司相关要求提出材料的品质要求、品牌并放入到招标文件中,同时由物资部进行市场询价。造价人员要在这三部门间多穿插沟通,取得物资部门询价资料后,交由招投标负责人与投标单位进行主要材料价格谈判核定。 6结论与总结 近几年房地产业的篷勃发展,全国涌现了大量的房地产商及造价管理从业人员,造价管理涉及的范围很大。我参照施工过程中影响造价最大的三个方面对房地产可视化管理及造价工程师职能管理进行论述,希望能给同行们起到些启发,将文中有益的部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让房地产造价变得更易于管理。 在多年运营过程中,各地产商都已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造价管理体系,尽管会有相对不完善的地方,但大家都已习惯并认可了这种制度。如要完成房地产造价管理体系方面的改变,则需从管理层面及制度上进行改进,这会增加一些部门额外工作量。变革涉及的相关方如不积级配合,就会对整个造价管理效果造成非常大的影响,甚至会使造价管理变革流于形式。所以要实现目标,需要公司决策层的挺力支持,进行一系列从上而下的变革,并形成一套造价管理制度,约束项目相关方之间能形成密切的配合,这样才能实现房地产造价可视化管理及造价工程师职能有效管理。 房地产管理论文:浅谈标杆房地产公司成本管理 【关键词】:成本、策划 【文章简述】:本文分析、对比了万科、金地、中海在规划设计环节、施工环节、结算环节的成本管理制度,并提出了可以供我们借鉴的成本管理思路。 做为一家上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有着专业的品质,且产品拒绝复制。随着房地产各项新政的不断出台,国家对房地产的不断打压。在当前情况下,如何做到在有限的成本下控制项目的建造成本呢。笔者就目前房地产行业中排名前列的几家单位,及借鉴万科、龙湖和中海几家房产开发公司的成本管理制度,并依据项目的不同实施阶段对三个标杆公司的成本管理制度进行了对比,总结出了可以供我们借鉴的成本管理制度。 一、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1、万科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应首先上报集团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2、龙湖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方案设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研发经理负责完成《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方案)》和《项目产品配置标准(方案)》,项目成本经理据其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 方案设计完成后应作好造价咨询单位的委托,以便进行相关指标的测算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 方案设计完成后应委托造价咨询单位、面积测绘单位对规划建筑面积、销售建筑面积、造价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根据审核通过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由项目研发经理负责完成《初步设计任务书成本控制附件》,并报项目成本经理、项目负责人、公司造价采购部经理、公司研发部经理审核,作为《初步设计任务书》的附件。 初步设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研发经理负责完成《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初设)》和《项目配置标准(初设)》。如无初步设计,可省略此项工作。 初步设计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依据《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初设)》、《项目配置标准(初设)》,项目成本经理组织项目团队参加,共同开会充分讨论,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如无初步设计,需在招标图纸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 初步设计图纸应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量、价计算 ,并提出技术经济优化措施建议; 根据审核通过的《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由项目研发经理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书成本控制附件》,并报项目成本经理、项目负责人、公司造价采购部经理、公司研发部经理审核,作为《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附件。 3、中海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前期费用成本控制的重点为设计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1)无论是规划设计还是一般的装修设计均采取多单位、多轮次招标,以争取最佳的性价比;2)严格控制设计质量,在项目前期即尽可能确定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参数,防止因设计自身失误原因导致成本增加,设计费用的审核、支付亦与之挂钩;3)在满足设计质量的前提下,限制钢筋含量、砼含量、节点设计等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的内容;4)在满足建筑效果的前提下,控制装饰用料和建筑材料封样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二、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1、万科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现场签证必须按当时发生当时签证的原则,在事后五日内办理完毕,严禁事后补签。签证内容、原因、工程量必须清楚明了,涂改后的签证及复印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凡实行造价大包干的工程和取费系数中已计取预算包干费或不可预见费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办理任何签证。 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帐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2、龙湖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编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成本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照集团合约规划体系对目标成本进行分解,形成《项目目标成本分解及合约规划》。 项目成本经理负责将审批通过的《项目目标成本分解及合约规划》录入到成本系统。 在施工图完成后45天内,项目成本经理应负责组织完成施工图预算,并对目标成本进行预算调整。预算调整由项目成本经理负责录入成本系统。 每月25日前由造价采购部指定人员将库存材料费用进行结转,转入项目成本。项目成本经理负责审查。 合同变更( 包括:经济签证、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所产生的合同金额变化,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确认及审核后7天内,由项目成本经理负责录入成本系统。 每月28日前,由合同责任人负责对未发生合同进行清理、预估,对已发生合同金额调整(如合同预算调整、合同变更调整)进行确认,并汇总提交给项目成本经理审核,最后由项目成本经理在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负责形成《项目成本回顾报告(月度)》。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由合同责任人负责对未发生合同进行清理、预估,对已发生合同金额调整(如合同预算调整、合同变更调整)进行确认,并汇总提交给项目成本经理审核,最后由项目成本经理在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负责形成《项目成本回顾报告(季度)》。 3、中海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中海推行的控制措施主要是:严格变更前的成本评审,明确相关人员的签字权限,由设计院签发的设计修改图纸必须经过公司设计管理部门的书面确认,如涉及变更金额较大(20万元以上),则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后再予以实施。建立成本分析预警制度,预测成本变动趋势,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如成本控制小组会议制度)及时进行调整、消除造成成本异常波动的不合理因素。另外,在项目完工前,由财务部、合约管理部共同牵头,对项目开发成本的组成、分布、变化过程进行深入分析,并做出合理的评估。 三、工程结算阶段成本管理制度 1、万科工程结算管理 工程结算要以我方掌握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为准,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一般只能作为参考;审算部门应详细核对工程量,审定价格、取费标准,计算工程总造价,做到资料完整,有根有据,数据准确,也可聘请建行或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复审;审算部门应对主体工程成本进行跟踪分析管理,进行“三算”对比,找出工程成本超、降的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在审算部门提供的结算资料基础上,财务部门应当结合预付备料款、代垫款项费用等债权、债务,对照合同详细审核并编制工程财务决算书。 2、龙湖工程结算管理 项目竣工成本,是指在项目竣工验收时点上,项目的全部成本,包括确认的已发生成本和估算的未发生成本。已取得结算书的,按结算书反映,没有取得结算书的,由合同责任人进行专业判断、估算。其费项包括开发成本、营销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项目成本经理负责提供开发成本、营销费用的数据,计财部负责提供分摊到该项目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公司层面发生的营销费用。最后由项目成本经理汇总形成《项目竣工成本》。 项目成本经理应将《项目竣工成本》与上一版《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比较,分析、说明差异原因,并同《项目竣工成本》报表一起书面确认。 每年1-6月竣工项目,须在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成本》,并通过审批;每年7-12月竣工项目,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成本》,并通过审批。 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成本经理负责,按规定格式形成《项目成本总结和分析》,并输入成本系统。 四、我们可以借鉴到什么? 1、规划设计阶段可借鉴的成本管理制度 方案设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规划设计部完成《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方案)》和《项目产品配置标准(方案)》,成本管理部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 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据此编制《建造成本概(预)算》。 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且公司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务必指导限额设计。 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在满足建筑效果的前提下,控制装饰用料和建筑材料封样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工程施工阶段可借鉴的成本管理制度 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现场签证必须按当时发生当时签证的原则,在事后五日内办理完毕,严禁事后补签。签证内容、原因、工程量必须清楚明了,涂改后的签证及复印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凡实行造价大包干的工程和取费系数中已计取预算包干费或不可预见费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办理任何签证。 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帐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合同变更( 包括:经济签证、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所产生的合同金额变化,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确认及审核后7天内,由项目成本经理负责录入成本系统。 项目成本经理在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负责形成《项目成本回顾报告(月度)》,在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负责形成《项目成本回顾报告(季度)》。 3、工程结算阶段可借鉴的成本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要以我方掌握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为准,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一般只能作为参考。 审算部门应详细核对工程量,审定价格、取费标准,计算工程总造价,做到资料完整,有根有据,数据准确。 项目成本经理负责提供开发成本、营销费用的数据,项目财务经理负责提供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销费用,最后由项目成本经理汇总形成《项目竣工成本》。 项目成本经理应将《项目竣工成本》与上一版《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比较,分析、说明差异原因,并同《项目竣工成本》报表一起书面确认。 每年1-6月竣工项目,须在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成本》,并通过审批;每年7-12月竣工项目,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成本》,并通过审批。 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成本经理负责,按规定格式形成《项目成本总结和分析》。 4、三公司成本管理制度给我成本管理部工作思路的启示 通过对比、研究三公司的成本管理制度可以发现,三公司在成本管理方面的精度、时效性、制度全面型、规范性都领先于我们公司。受其启示,成本管理部认为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与规划设计部协同,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管理,要求设计单位给出设计概算,对钢筋含量和砼含量进行限制,并严重执行相应的奖罚措施。 2)、与项目公司协同,加强对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单的管理,明确不可签证的事项和签证的办理完毕时间限制。 3)、要求项目公司加强对项目成本的梳理,按时编写《项目成本回顾报告(月度)》和《项目成本回顾报告(季度)》,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编写《项目成本总结和分析》。 4)、成本管理部加强不同项目成本对比分析、与周边项目成本对比分析,通过对比分析发现成本指标偏高的事项,并采取措施降低成本。 5)、成本管理部工作不能只是成本核算,要实现对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并努力向价值创造性成本管理模式迈进。
房地产分析论文:分析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创新 摘 要: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发展,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也在不断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在另一个方面,随着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很多的房地产企业的自身的财务状况也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本文将针对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且给出一定的对策的分析。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管理方法 房地产的开发在我国现在仍然还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是一个发展速度比较快并且发展的过程相对比较特殊的行业。现在由于房地产的市场出现了很大的变动性以及我国的房地产的企业的发展十分的迅速,在我国的房地产的市场中也逐渐的建立起了一整套的产业模式。 一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现代化的经济运行模式不断的发展以及我国在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带来的国外的行业的冲击,面对复杂的市场变化以及市场形势,我国的房地产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也慢慢的变大。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主要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收支的审批的手续以及手续的办理过程都相对不够规范,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造成了收支的标准的混乱的问题,往往都是按照一些相关的领导的个人意志的方向进行班里。这就使得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形式上的管理的问题。 其次,一些房地产企业在项目的规划的过程中虽然也进行了一定的建设的计划,但是,由于其本身的内部资金管理的科学性有问题,所以很多的时候就造成了其属下的子公司的资金不能够及时的到位的问题,也就无法对这些应该到账的款项进行合理的规划。 第三,我国的房地产的企业在资金的流量上相对比较大,是属于一种资金量比较大,金融风险比较高的行业,其所需要负担的税务额度也是比较大的,但是我国的很多的房地产企业对于相关的税务法律以及在会计上的建制还是相对比较欠缺的,这就是的其不能够合理的进行税收的规划,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讲,就使得企业自身增加了不少的税务负担。 最后,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在企业的发展的过程中普遍的对于企业的工程决算比较重视,但是对于项目的决策不够重视,在企业的项目投资的过程中很大的程度上都是依靠项目本身的负责人的主观上的推断,这样的缺乏科学合理的市场分析的现象必然使得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干缩接受的项目缺乏一定的可行性的论证,无形中也就使得企业的战略意义降低了。 二 加强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创新探索 房地产企业由于其本身的生产经营的过程比较特殊,所涉及到的面是比较广的,并且其开发的周期相对比较长,投资的额度也比较大,所以在资金的回收的过程中是需要相当的时间的。 首先,要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进行统筹的管理工作。也就是说,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统筹中,目前因为受到了国家的货币政策的影响,这就是的其主要依靠的银行贷款的一个资金来源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 其次,由于房地产企业的全面的成本管理以及在控制的方面都存在比较大的问题,所以就必须加强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的成本管理和控制的工作。 最后,由于房地产企业在具体的项目开发和实施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比较多,这就需要企业对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正确的控制和对待,带着一定的战略性的原则实现对于项目的过程的全面的分析和控制管理。在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以及预警的工作。在工作中要积极的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针对财务的过程实施全方位的风险的规避和预警,从而建立起针对房地产企业自身的财务风险的预警和管理体制。 房地产分析论文: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分析 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分析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与渠道分析 (一)房地产资金来源现状 房地产资金现在主要来自七个方面,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外商直接投资,自筹资金,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购房者的定金和预付款以及其它资金。1~11月,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全部资金来源的76.4%,其中直接国内贷款融资占所有资金来源的26.4%,与去年同期相比,国内贷款金额同比增长5.75%,利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长10.12%,增幅很大。行业资金来源结构存在严重缺陷,银行贷款数量巨大。 (二)本期不同渠道融资金额变化 8月份以来,房地产投资的各种渠道中,自筹资金、定金及预付款、利用外资、外商直接投资和其他资金均呈现回落趋势,而国内贷款和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在10月止跌反弹,略有增长。 (三)现有七大融资方式剖析 受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都提高了对房地产行业贷款的要求,开发商通过其它渠道融资的需求大增,面对资金的瓶颈,现行解决的途径并不是很多。 1.国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房地产开发商趋之若鹜的主要融资渠道。虽然央行121号文件规定,银行贷款现阶段从紧,对于项目开发程度和开发商自有资金的开门槛,将大多数开发商排除在门外。但是,对于企业而言,便捷,成本相对较低,财务杠杆作用大的银行贷款有着致命的诱惑,更何况,其还债压力大等缺点还可以通过调整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负债结构加以规避。同时,房地产信贷业务目前仍普遍被银行视为优质资产,商业银行的信贷热情丝毫未减。 2.信托项目融资: 信托是目前房地产业新兴的融资热点,从到,全国共发行房地产信托163只,融资额175.8亿元。信托资金的分量远不足以支撑行业的发展,之所以大受青睐,主要是它在串接多种金融工具方面独具优势:一可以引入海外基金,二可以充分国内的产业投资信托基金,三可以以固定回报的方式,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项目公司,四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将项目公司包装上市,五可以完成项目前期建设,使项目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对融资渠道的整合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 3.海外房产基金: 国外房地产基金看好以上海为主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摩根士丹利下属房地产投资基金rsref、荷兰国际房地产、瑞安集团、新加坡嘉德置地等纷纷出手。目前国际资本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基金上,借财务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介入。海外基金虽然前景远大,但对于如饥似渴的中国房地产来说难解近渴,更何况,现行政策和法律的障碍以及国内企业动作的不规范和房地产市场的不透明,都造成了国际资本的进入。 4.国内产业基金: 毫无疑问,利润率相当丰厚的房地产市场对证券市场上现有的6000亿元的私募基金而言,吸引力是致命的,然而,有关产业基金法律的缺位,却难以让人无视风险的存在。目前这些资金也是借财务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存在,自然,在具体运作上缺乏规范,留有隐患。 5.非上市股权融资: 土地储备丰富的没有资金,资金充备的拿不到地,强强联合似乎给房地产融资开辟崭新的渠道。然而,股权投资虽然可以充实自有资金,但一般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额较小,不会轻易出让控股地位,也不甘心将大部分开发利益拱手相让,只能眼巴巴的看一场城市运营商和专业房地产开发商等实力雄厚公司的并购秀。 6.上市融资: 上市是企业获取资金,实行资本运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企业品牌提升的良好应。然而中国证监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让大多数房地产公司只能望洋兴叹。新规则面前,真正有实力,守规矩的开发商方可顺利上市,然而在目前开发商数量过多、信用水平普遍低下的情况下,欲通过大规模的上市解决行业性的资金短缺,并不现实。 7.债券发行: 先不说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相对较小,交投清淡,发行和持有的风险,因为根据《公司法》,发行债券主体要求严格,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而且对企业资产负债率、资本金以及担保等都有严格限制,这同样注定了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对发行债券只能好梦难圆。 总而言之,房地产融资额度巨大,单纯依靠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都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需要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组合。同时,构建房地产证券公的法律体系,尽早出台《产业基金法》,完善现有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搭建房地产企业融资领域制度平台,才能有效支撑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房地产企业融资新动态 1.与海外基金的合作: 海外的房地产基金一改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观望态度,投资的欲望转强。目前雷曼兄弟、德国房地产投资银行、英国grosvenor、美国凯雷、荷兰rodamco等海外基金正在变得非常积极。上海复地已与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将合作投资约5000万美元建设“复地雅园”项目。顺驰中国控股公司和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宣布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房地产。由荷兰国际集团和北京首创集团在海外共同募集成立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基金”在京投资的“丽都水岸”项目正式进入市场。金地集团与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ⅳ(下称msref)、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出资55%。 2.筹备赴港上市: 赴港上市将使地产公司增加国际化的色彩,通过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来提升自身的运营能力,故继首创置业之后,上海复地也在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顺驰与香港汇丰银行签订上市保荐人协议,也启动香港上市之旅。 广州富力地产、中山雅居乐集团均在港上市。北京soho中国、上海仲盛地产等内地知名地产商,均有意在条件成熟时到香港发行h股。内地首支地产信托基金越秀 城建在香港上市了,它的上市为地产融资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 3.土地资金强强联合: 从华润成功入主万科之后,房地产行业大开强强联合之风。soho中国和华远集团签订关于尚都项目合作的系列协议。双方采用股权合作的形式,soho中国负责二、三期开发,华远持负责一期销售。天津泰达集团全额认购万通地产增发的3.08亿股,拥有了万通地产27.8%的股权,成为万通地产的战略投资人。 国内十余家知名房企联手打造的行业连锁的组织——中城联盟的第一个实质性地产项目也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郑州联盟新城在郑州破土动工。 8.31之后,“收购兼并”也是一波刚息一波又起,合作开发似乎成了房地产行业有别于其它行业的特色之一。10月1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地产在深圳蛇口签订协议,双方各自投资675万元分别取得45%的股权,联合开发位于天津西城区的占地342.81亩的住宅项目。 (五)房地产融资渠道再添新品 1.典当融资: 典当以其快速、短期、便捷的特性,成为中小开发商的融资渠道之一,利用手上包括不动产在内的不易变现资产来换取企业所急需的后续发展资金,典当行业作为银行信贷融资的拾遗补阙,已开始显现出其灵活便捷的特性,为房地产个人投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全新途径。 一些手中已经有新项目开工的发展商,由于前期资金尚未回笼,银行贷款又迟迟未到位,因此短期资金压力对地产来讲也很难度过。所以为此目的而走进典当行的地产企业也在增多。以上海为例,在华联、恒隆等典当行里,各企业都在融资。恒隆典当行日前就刚刚接受一笔房产整体项目的典当抵押融资,融资协议总额度达到万元。“土地典当”的方式也受到许多城市开发商的追捧。 2.外资银行贷款: 外资银行放开人民币业务为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新添又一渠道,但外资银行普遍认为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很不规范,存在风险较大,不会轻易开办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因此经营人民币业务对于缓解目前国内开发商融资困难的作用不大,同时外资银行对其贷款的审批和评估远比中资银行严格。 二、股权融资渠道选择与分析 (一)nasdaq上市融资 优点:如果上市融资成功则迅速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并解决企业发展的资本瓶颈; 难点:1)从已在nasdaq上市和准备上市的中国企业来看,均为处于行业上升阶段的高科技类公司,目前尚无中国的房地产公司在nasdaq首次公募发行上市的案例,海外投资者对该类公司的投资兴趣与估值预期难以判断,至少尚未形成市场热点。因此,若想通过ipo在nasdaq上市,应先与有关的投资银行和海外基金进行实际沟通,摸清自己的市场定位;2)若通过反向收购借壳在nasdaq上市,可暂时避开行业问题和投资者预期,但买壳上市法律风险较高,需支付一定成本,而后期进行增发融资难度并未减轻,仍会面临上述提到的各种问题。 分析判断:nasdaq上市融资成功收益最大,操作难度最高。 (二)香港上市 优点:1)如果ipo融资成功仍可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解决企业发展的资本瓶颈,转变身份;2)地产类的行业概念不会成为上市障碍; 缺点与难点:1)香港市场对国内地产类公司估值水平较低,融资额度被降低,成本提高;2)上市审查严格、监管力度均比国内市场高。 分析判断:从收益角度而言较为中庸,但从操作角度以及短期内给公司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看不失为一个选择。 (三)国内a股上市 优点:1)市盈率估值水平仍较海外市场高,融资成本低;2)股权分置办法已启动,发起人股的流通性问题基本解决;3)从案例看,6月,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获批。其后,金地集团(600383)的增发获通过;万科a(000002)和金融街(000402)的再融资申请皆获批准,a股市场对方地产企业融资需求持欢迎态度; 缺点:1)a股市场股票未来形势难以判断;2)审批严。 分析判断:上市收益较高,但短期内ipo不具有可操作性。 (四)私募基金 国际资本市场有大量资金,它们十分看好中国的高增长性和增长空间,非常乐意到中国来进行私募投资。战略私募是指通过非公共市场的手段定向引入具有战略价值的股权投资者,即战略投资者。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以帮助企业改善股东结构,同时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法律框架和财务制度。 其次,可以帮助企业比较好地解决员工激励问题,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员工激励制度。 第三,可以通过引入战略资本帮助企业迅速扩大规模,从而在未来上市的时候更容易获得投资者的追捧。 第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国际战略投资者)所具有的市场视野、产业运作经验和战略资源可以帮助企业更快地成长和成熟起来,也更有可能产生立竿见影的协同效应,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善企业的收入、成本结构,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带来企业业绩和股东价值的提升。 最后,比较而言,战略投资者更加着眼于未来市场的长期利益,而不像金融投资者那样往往寻求短期的投资回报。笔者一直认为,中国大多数企业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其实不是资金的问题,而依次是产权结构、治理结构、运营机制以及产业运作经验的问题。战略性私募恰恰在这几个方面都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的助益。 私募的3种模式 *增资扩股:企业向引入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融资所得资金全部进入企业,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比如兴业银行通过私募引入香港恒生银行、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资公司以及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获取资金27亿元人民币; *老股东转让股权:由老股东向引入的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新东方股权(当然是高溢价),满足部分老股东变现的要求,融资所得资金归老股东所有;比如,易趣在去年3月由美国最大的电子商务股份公司ebay出了3000万美元买了30%的股份,今年又花1.5亿美元买了余下股份,前提是ceo邵亦波必须留在公司服务至少5年。 *增资和转让同时进行:可以两全其美。今年2月,当当网完成第三轮私募,老虎科技基金以1100万美元的代价入股,占到当当15.7%的股份。而idg等当当网的老股东也顺利套现350万美元,获利3倍以上。 在进行战略性私募的时候应该着重考虑以下几类目标投资者: 第一类是全球领先的产业巨头,它们既是我们标杆也是我们的一个潜在出口,同时它们的参与对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能够起到巨大的拉升作用。 第二类是亚洲或者港台地区急于或已经进入中国的同行,它们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 第三类是同自己有上下游关系的、或者虽然没有上下游关系但是在资源和业务上能够形成互补的境内外企业,从协[:请记住我站域名/]同效应和多元化发展的角度看,它们可能会对募集企业有相当大的兴趣。当然私募相对于公募市盈率较低,募股价格偏低,这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方毅,北外商学院客座教授,国内金融学院科班,澳洲新南威尔斯mba,就学著名经济学家董辅仍攻读博士。历任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总行信贷主任、行长;95年挂职地方,谓当时全国中央党校地厅级班最年轻的学员。96年赴香港出任中国海外财务公司总 经理,并担纲两家上市公司总裁,市值飙升近10倍,一时为资本市场热门。新千年赴美国继续深造,回来后出任中国西部最大证券公司主管国际业务的总裁。国内著名购并专家,一直在资本市场颇有作为。) 房地产分析论文:加强房地产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措施分析与探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加之我国住宅政策的变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房地产市场,成就了一大批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产业链较长,投资周期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要在众多、激烈的房地产市场中发展,就必须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内部财务管理 水平。 1.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特点 1.1 周期长,筹资难 房地产业的最大特点就是开发周期长、投资大,因此筹资的任务比较难。房地产企业往往不只开发一个项目,而且时间、地域等跨度大,进行项目决算等时间长。企业文化的建立、知识的积累、对相关数据的分析等决定着房地产企业的业务流程管理、工作运转的高效性、准确的市场分析、项目的科学管理。 1.2 财务关系复杂,管理难 房屋购买者、材料供应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土地转让单位、被迁单位、承包单位、投资者、债权者等,财务关系比较复杂,而且还要与税务、工商、土地等多个部门协调,因此管理难度大。 1.3 形式多样 财务关系的复杂性使得财务形式具有多样性。但就购买房屋而论,有分期付款的,也有一次性现金支付的。在对外支出上,有承包商在建设完工程后进行一次性付款的,也有货到付款的原料供应。 2.加强房地产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措施 2.1 强化基础工作 财务管理得到加强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做好财会基础工作。小型房地产企业要有一名总会计师,行驶会计师职责,大中型房地产企业要建立总会计师责任制。要建立良好的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分级核算,这对大型房地产企业尤为重要。按照开发经营管理体制和核算体制适应的原则,给予不同地区开发经营单位相应的权利,以便其对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在企业内部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审核、登记、报表的填制、帐薄、保管等要分工明确,安排专人负责各种核算工作。 2.2 提高人员素质 房地产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房地产企业的人员对相关的业务知识要了解,还要掌握成本控制、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应知识。为了提高人员的素质,提高其业务水平,掌握必要的财务管理技能和方法,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更趋合理,降低企业投资,节省企业资金,房地产企业要组织财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其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应对出现的各种问题、情况。财务人员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房地产企业财务方面的整体水平。 2.3 加快制度建设 国家有关单位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规则,房地产企业要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另外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制定企业自己的制度。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照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及财务管理的特点,对从征地、搬迁、施工、商品房营销、物业管理等房地产经营全过程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积极的进行探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我国房地产发展时间还比较短,很多措施、制度不够完善,没有比较成熟的、能够直接借鉴或可用的财务管理体系和方法,所以,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要借鉴成功企业的先进经验,学习国外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方法,加快我国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速度。 2.4 对财务行为进行规范 房地产企业要从自身的开发能力和自己所服务市场的需求出发,对开发业务进行合理安排。企业的财务行为必须要符合相应的要求、规范,严格对投资开发项目的程序做好可行性研究。严格按照规定制度进行管理资金的运行。例如,对必要的固定资产进行购买时,一定要在自身资金做基础,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向购房者预收的买房资金,要在商品房开工后用在商品房的建设上,尤其是在开发小区时,要预先进行周密的计划,使收支平衡。 2.5 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提高利用率 财务管理的中心是资金管理。在使用资金的过程中,房地产企业要做好统筹安排工作,对资金进行合理调度和运用。房地产企业要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机构,以结算中心的形式进行资金的管理,使得使用的资金能够统筹安排。对资金进行合理调度后,能够使得货币的时间价值充分发挥出来,使资金得到合理的应用。在进行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管理时,要将所有资金收支、货物的转移和发送等都记录填票,并对资金、货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记录下来,定期或不定期的根据经济责任制进行清查,一旦发现有账目不实的要尽快找出原因,追究相应个人或组织的责任,避免出现财务问题,同时提高资金利用率。 3.结语 总之,房地产企业能够平稳运行的前提是有一套有效的财务管理方法和措施。通过了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特点,财务一系列的措施、方法,加强房地产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就能很好的保障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行,加快房地产企业良好发展的步伐。 房地产分析论文:房地产投资财务分析论文 1993年到23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从1937.5亿元,增长至116.1亿元,1年间增长了4.2倍,平均每年增长17.96%,尽管比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低约1.5个百分点,但却远远超过了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4年1-5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速度虽然逐月回落,但是1-5月同比增长仍达32%,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26.1%。在新一轮的投资增长中,房地产业占有非常突出的位置,在进入统计的19个行业中,房地产业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仅次于制造业居第二位。 与此同时,我们面临着以下两种形势:一是全国各地商品房库存量高达近亿平方米,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拖欠民工工资、违规占地,暴力征地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多数地区住宅价格与居民收入的比例关系失衡;二是投资高增长引发了自23年下半年以来的钢材、水泥、煤炭、电力等原材料和能源供应紧张,目前仍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认识、调控和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便成为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基本趋势 1. 资金向大企业集中 中国房地产大中型企业完成的投资额占大部分,而中小企业完成的投资额相对较少,同时这种相对集中的趋势仍在加强。21年,规模在5万元以上的开发企业完成的投资额占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79.6%,22年这一比例上升到82.4%,绝对额达到6421.7亿元,而规模在5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完成的投资额总计1369.2亿元,占全部房地产投资的17.6%。在大中型企业中,以规模1-5亿元的企业完成的投资最多,占全部房地产投资的38%。 2. 所有制结构日益多元化 截至22年底,中国已经拥有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32618个,其中,国有企业515个,集体企业2488个,港、澳、台资企业2884个,外商投资企业177个。从企业数量上看,私人企业占64.9%居首位,国有企业占15.4%居第二位,港、澳、台资企业占8.8%居第三位,集体企业占7.6%居第四位,外商投资企业占3.3%居第五位。与1999年相比,国有和集体企业有明显减少,相应地私人企业的数量迅速增加,3年中国有企业个数减少了2355个,减幅为32%;集体企业减少了1639个,减幅为4%;私人企业增加了11229个,增长了113%。 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主要问题 1. 资金来源结构存在严重缺陷,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数量巨大 1997年以来,房地产投资的各种资金渠道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债券、利用外资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均呈现回落趋势,最低点分别出现在23年和21年。而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则迅速上升。23年,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例高达98.5%,3项总计12932.29亿元。24年1-5月,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例上升到98.7%,而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两项合计就达3772.13亿元,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1.1%。 2. 资金投向结构不合理,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不足 1997-23年,住宅开发投资稳定增长,23年达到6782.41亿元,占当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7.1%;虽然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投资规模在各类住宅建设中所占的比例并不是最低的,但是与我国的收入结构比,这一比例明显偏低。24年1-5月,在房地产和住宅开发投资增长分别高达32.%和32.2%的同时,经济适用房开发投资的增长只有9.1%。因此造成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有加剧之势。一些城市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高档商品房却不同程度地空置积压。据统计,截至24年6月末,全国各地商品房空置面积高达9697万平方米,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达5673万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总面积的58.5%;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同比增加.2%。 房地产开发投融资体制面临挑战 1. 降低国内贷款和预售筹资比例带来的融资渠道相对收缩 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和预售货款,企业自有资金在开发投资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这种依靠银行贷款和预售款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做法不仅没有受到质疑,反而成为一种通行的模式。但随着中国银行体制改革,房地产投融资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出台的关于住宅开发贷款和住宅按揭贷款的限制性文件的进一步落实,各家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将更为慎重。另外,由于期房销售受到限制,依靠预售房款筹集开发资金的渠道也越来越狭窄了。上述变化表明,我国房地产投资体制正在发生变化,将扭转长期以来房地产开发过度依靠银行贷款和预售货款,从而加大金融风险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贷款难度加大,使开发商面临开发资金紧张和还贷的双重压力,不仅会迫使开发商调整价格策略,以维持企业的有效运转,同时也推动有关方面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上述制度性变化所产生的效果已经显现出来,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已经有一些处境困难的小房地产公司,为了避免破产而积极寻找大企业收购。 2. 自筹资金比例居高不下,债券融资拓展缓慢 1997年以来,自筹资金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的比例不断上升,23年占到当年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28.6%,24年1-5月占比上升到31.1%。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所占的份额一直很低,而且1997-21年一路下滑,22年虽然有较大反弹,但是23年却下降到1997年以来的最低点,绝对值为34万元,仅占当年资金来源总额的.26%,24年1-5月绝对值为23万元,占比仍是极低的,这与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是不适应的,应当大力拓展债券融资的空间。24年伴随《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国家对于债券融资的态度会有实质性改变,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券融资空间将会增大。 3.经营性欠款数量巨大,其中蕴藏的风险需要及时化解 统计表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性欠款自1997年以来一直处于上升中,1997年经营性欠款占当年资金来源总额的38.1%,到23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6.1%。由于24年以来各地清缴拖欠工程款的力度加大,加之有关部门对房屋预售做出了相对严格的规定,促使经营性欠款的比例有所下降,24年1-5月经营性欠款占下降到38.3%,比例仍偏高。经营性欠款的主要部分表现为待出售的房地产项目,但是由于价格原因,供给和需求在低水平上维持均衡,短期内似乎难以改变,因此及时降低这部分比例成为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内容。 4.房地产业应对国际、国内冲击的能力亟待提高 1997-21年我国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额持续走低,22年这一数字开始回升,24年1-5月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4%。结合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这预示着外商对中国房地产的投资有可能持续回升,并成为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力量,从而必然对我国的房地产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而外资以何种形式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必须加以注意,以便妥为利用,并防范其负面影响。 种种迹象表明,近一段时间以来,流入中国的国际投机资本一部分存在银行,另一部分则进入到房地产市场,并已形成对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干扰。分析表明,我国几个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同境外资金的涌入有直接关系。因此说,防范国际资本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冲击已经成为我国必须面对的一种现实。尽管目前投机资本的相当数量只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但是其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影响仍不可轻视,尤其是\热钱的投机性给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带来的整体性风险必须加以防范。 除了境外资本的大量进入,国内游资对房地产的投机也值得关注,目前一些省份的游资有千亿元之巨,如何利用其有利的一面,防范其负面影响,也是有关各方不可忽视的问题。 结构性矛盾源于体制与制度的不完善 1. 体制弊端造成管理秩序混乱,成为房地产开发畸形发展的根源之一 首先,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有关管理部门政策、政令的颁布实施缺乏必要的征询程序,部门之间的长效对话协调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对于政策实施后可能引起的各种结果考虑不足,政策之间的连接不好,断档与冲突多有存在,结果造成一些政策出台后副作用过大,反而引起市场秩序混乱,许多地方甚至政策刚刚颁布就又不得不收回。凡此种种,加剧了市场的不确定性,造成理性预期难以形成,引起市场秩序的混乱。 其次,政府不当参与和干预过多,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当前国内的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相当比重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绩工程,这些工程并不代表多少市场信号,反而对正常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造成挤压,扭曲了投资结构。加之操作中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普遍存在,其危害远远超出了房地产行业。 再次,政府监管缺位,助长了开发商违规行为的蔓延。在政府干预过多现象存在的同时,还存在政府监管缺位的现象,应该加以监管和规范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规范。例如,房地产开发、交易行为不规范问题,商品住宅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市场信息系统不完善的问题。再比如,房地产开发中普遍存在的靠巨额银行贷款或变相集资开发楼盘的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而国际上已有成功经验的房地产金融创新却得不到支持。 2. 法制不健全导致房地产开发行为失范 房地产开发必须有法可依,然而直到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方面的法规还很不完善。这势必造成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甚至有法不依的混乱局面。 首先,涉及房地产开发、交易的法律规定少,体系不健全,且不够具体。历年出台的涉及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法律、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在执法过程中难以把握合理的尺度,客观上造成有关各方的无效博弈,增大了交易成本,并产生严重的不确定性,最终导致投资的市场配置失灵。不仅如此,有些亟需出台的法规尚未酝酿成熟,比如,由于我国关于财产税的法规不健全,使得持有财产不需要承担税负,长时间以来我国土地、建筑物等资源的呆滞状态与此有直接关系,客观上造成资源配置无效和严重浪费。 其次,身份歧视导致垄断,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政策法规带有明显的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例如,在许多地方由于有关政策的规定,外地房地产开发商无法以同等价格水平获得必要的土地,而本地一些开发商却可以凭借某些政策获得大量廉价土地,这种不公平破坏了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的原则,从而诱发许多违规、违法和腐败现象。 再次,对于诸如土地交易、资金投向缺乏明确合理的规范。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中普遍存在的非法侵占、征用土地的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不仅对于合法开发土地资源、保护正当开发产生严重消极影响,而且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其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不合理。另外,对于开发商擅自改变投资方向的现象,法律缺乏相关的明确规定,造成监管不利。 3. 金融市场不完善降低了市场总体效率 (1) 金融市场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一个健康的房地产业,需要公平竞争的多元化主体存在,健全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是实现多元化利益主体公平竞争的基本平台。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根本指标是市场能够满足多层次主体多样化需求的程度。按照这一指标衡量,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远远不够,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与此并存的另一现象却是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居高不下,且并未因为金融抑制政策而有所改善,说明金融市场的体制建设存在重大缺陷。让各类企业都能享受到比较充分的金融服务,是今后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基本方向。 (2) 金融创新滞后,金融产品缺乏。金融市场上的产品十分有限,几乎没有留给企业任何选择余地。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看,渠道非常有限,最主要的就是股票市场和银行贷款。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两个渠道并不畅通,尤其是股票市场。在这样的金融环境下,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不可能很高,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难以形成。 (3) 金融运行机制和市场参与规则的单一化,扼杀了竞争性融资的最后一条出路。相对灵活的金融运行机制和市场参与规则能够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提高市场的配置效率,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但是由于市场参与规则的不合理、简单化,使得这一调整机制也未建立。以资本市场为例,不同级别的市场在参与规则上应有所不同,但是我国的各类资本市场在参与规则上却高度雷同,造成不同的市场只是名称不同而已,与满足多层次主体需求的初衷形成鲜明反差。 (4) 市场的不完善为行政干预提供了依据,政府的调控作用似乎得到了发挥,但同时市场的效率损失得更大。在当前的市场体制下,各级政府仍然能够很容易地通过行政手段对投资实施干预,这本身已经说明市场还不完善,这样的状况,近期看似乎很有效,但与我国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矛盾的。 完善房地产投资相关政策建议 1. 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是根本,行政手段须慎用 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生长点,对国民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如果政策过猛,调控力度过大,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抑制经济增长。因此政策力度选择应适当。此外,我国房地产开发的公平竞争环境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应当努力为房地产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市场功能,以期在实现调控目标同时兼收培育市场之功效。 总体而言,我国房地产开发的风险不在开发商的数量上,而在于不公平竞争上。目前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3万多个,有人担心这么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造成房地产投资过热的人为因素,并呼吁加以清理。目前各地针对土地供应、“烂尾楼”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是其中相当部分带有明显的行政强制色彩,对市场的作用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明确提出“提高门槛”、“治理城市疤痕”等对策。其实关键在于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强迫开发商服从政府意志,如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地推行某些政策主张,甚至采取所谓的提高门槛等歧视性政策,不仅无助于降低市场风险,反而加重市场的扭曲,导致更大的风险。可取的政策导向是化解结构性矛盾,增加市场的公 平性。具体而言,要让不同类型、不同经济实力的开发商接受同样的市场规则,而不应由政府部门依靠行政力量施以不同待遇,这样依靠市场竞争机制确立的资源配置才是有效的,也因此结构性矛盾会有所缓解;要置供给方与需求方于对等的地位,两者的均势地位是市场机制的基石,如果政府运用行政力量打破了这种均势,市场发挥作用的基础就彻底被动摇了,市场的有效性也将无从实现。目前我国在上述两方面均存在较大的缺陷,应当尽快加以改善。 2. 近期主要目标是结构调整,以结构优化促进总量调整,控制空置面积继续增长,消化存量商品房 房地产业目前的金融风险不在规模上而在结构上。首先是资金使用的结构。很明显,直到目前我国广大城镇家庭的居住面积仍没有达到基本的标准,对房屋的购买欲望仍非常强烈,有购买力的需求也十分庞大。另一方面,空置一年以上的房屋在56万平方米以上,庞大的需求和供给由于价格因素而无法有效实现。其次是资金来源结构。房地产开发投资中,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所占比例过高,23年两项合计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的大约7%,24年1-5月,两项合计占比仍高达61.1%。有效地改善供需结构、资金结构,是近期调控房地产市场,降低风险的最有效的着力点。央行“121号”文件以及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传达了房地产产品结构调整的强烈信号。因此,应抓紧出台实际措施,消化存量商品房,控制空置面积继续增长,使房地产市场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3. 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力度,把好土地源头关 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表明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从以往简单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制手段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效率。在此基础上,应更深切体会土地资源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实施更严格、高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控制,进一步完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面盘活土地资产,加快建立健全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土地产权制度。 4. 完善财产税制度,打击过度投机和资源浪费并存的痼疾 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另一个深层次顽症是资源的无效配置,而这种无效配置的原因就在于占有资源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因此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与此同时由于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便可以拥有财产,刺激了以投机为目的的财产集聚和沉淀,导致投机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两种现象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危害极大,必须加以改变。根据国内外已有的经验和理论分析,适时改革和完善财产税制度是一项有效的措施,建议有关方面抓紧研究,及早出台可行的方案。 5. 差别化引导市场,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23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美元,这些都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实的购买力基础。随着需求结构的细化,房地产市场产品结构调整也应当跟上,不同城市、不同群体对住宅档次的需求差异也较大。一个健康的房地产业,需要公平竞争的多元化主体存在,健全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是实现多元化利益主体公平竞争的基本平台。与此相适应,应丰富金融产品品种,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6. 防范和化解风险并重,关注市场变化,提高预警能力 防范风险的根本原则是减少不确定性。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广泛搜集房地产市场信息,建立动态的统计、分析和监控体系,加强房地产的政策研究、市场研究和需求方面研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与此同时,对已经存在的风险,必须加以化解。当前的重点应当放在限制过度投机上,尤其是限制gsgj的违规投机炒作行为。应当认识到,限制投机就是保护合理消费,有助于房地产的长久发展。从长远看,加强市场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是防范和化解房地产业风险的根本出路。 房地产企业的网络营销之路 一、房地产顾客购买行为的特殊性 房地产作为商品具有其特殊性,如位置固定、生产周期长、非标准化、对环境和区位的要求程度高、价值高额等,并且房地产商品的价格比较高,一般来说,消费者在购买时都会进行较多的理性思考,因此房地产作为商品是一种理性商品。消费者在购买这种商品时会采取一些比较特殊的行为。一般来说购房者在购买房地产这种商品时要经历如下几个阶段: 1、确认需求水平,制定购房预算。购房者一般都有自己的目标商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和负担水平,在考虑可获得的各类贷款和借款等因素的基础上,来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确定可能购买的房屋类型。 2、收集房地产商品信息。购房者一般在确定了购房意向以后,就将着手开始收集房地产商品信息。一般是通过以下几个渠道来获得:一是媒体广告,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广告等;二是亲友介绍;三是开发商或商邮寄发送的宣传资料;四是现场售楼处的资料及现场周边的广告;五是房地产交易会;六是通过互联网检索;七是通过其他渠道。 3、进行实地调查。购房者在选定了几个目标后,进行实地调查,以比较各个项目之间的优劣,以及房地产的各种资料,如产权情况、环境情况、物业情况、价格情况、配套设施、交通情况、户型、面积、工期、建筑质量、装修情况、朝向、通风、采光等因素。 4、签订认购书、房屋购买或租赁合同。购房者在确定了最终的购买目标后,将进入购房的实质操作过程。在此阶段,购房者要交付定金,提供自己的资信和收入证明,交付首期款,并办理金融贷款。 5、入住并体验。签订合同以后,开发商应严格地按照合同规定,按期提供房地产商品,购房者也会按期入住,在入住期间,购房者会对自己以前的决定进行验证,他会拿自己的居住感受跟供应商的说法相对照,这是整个购买过程的延续。 在这些过程中房地产提供商就可以在一定的环节和阶段采用网络技术手段进行,例如在市场调查、广告传播、营销组织管理、营销效果评价等过程,从而可以充分发挥网络技术的优势,改进传统营销的不足之处,并且将那些适合在网络上进行的一些管理过程和交易过程通过网络来进行,可以缩短交易过程、减少交易手续,节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二、房地产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基本过程 房地产企业为了更好的应对其所面对的顾客的特殊性,就应该引入网络营销的理念,利用先进的技术为其顾客提供商品。具体来说房地产企业进行网络营销时应经历如下过程: (一)做好基础工作 为了很好的将网络优势与房地产营销过程结合起来,企业必须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1、建立企业局域网络应用系统,实现公司内部信息交流网络化。具体来讲,是建立公司自己的网站、主页及项目信息库,开发企业的MIS系 统,实现公司内部的信息共享。 2、积极应用现有网络技术平台的现有服务,如各个ICP服商和ISP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如各个房地产网站和综合型网站。由于他们具有各种专业的网络技术服务能力,能够发挥聚集效应,使得房地产企业能够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同等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在一个网站上就可以查到更多的房地产信息,这大大提高了信息检索的全面性,降低搜索的时间。 (二)制定网络营销总体战略 房地产企业在制定网络营销战略时应考虑:网络营销目标;网络营销的管理部门和财务预算;网络营销方案的设计及执行;反馈信息的管理;保持企业网上形象的一致性等。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应该结合自己的产品特点来确定合适的网络营销目标,网络营销目标制定要建立在充分的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所定的目标来确定网络营销预算,在营销部门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协调人员来进行营销信息的控制和客户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网络营销计划。网络营销计划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进行网络营销对本企业意味着什么;二是企业为什么要进行网络营销;三是企业如何进行网络营销。一个企业在回答了以上的问题后,就可以着手进行网络营销战略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和实施等工作了。 首先,要制定好市场营销总体战略,企业必须进行市场调研。利用网络进行市场调研具有一般媒体调查无法比拟的优势,这是因为网络在市场调研方面具有信息的及时性和共享性,便捷和成本低,样本容量大等特点。利用网络进行市场调研,其基本过程与原来的市场调研并无多大的差别,同样也具有调查目的与调查对象的确定,调查问卷设计,调查数据结果整理分析,形成调查结果等过程。与传统的调查方法不同的是,利用网络进行市场调查,可以将调查问卷设计成电子表格的形式,由网页的浏览者或访问客户填写后提交,自动地存储在计算机的数据库里,调查结果直接存入电脑,免除了传统的调查问卷的人工输入数据的处理过程。而通过编写好一定的程序或利用现有的统计分析软件即可以自动的进行有效问卷的筛选,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到调查结果。由于调查过程采取在线的方式,甚至可以超越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省却了大量的人工劳动,调查成本大大降低。 其次,要制定好市场营销总体战略,企业还必须确定目标客户。在目标客户的定位问题上,运用网络提供的针对性强、筛选速度快、能够判断被调查者的来源地等技术手段可以迅速地应对市场的变化,甚至可以将市场细分到更小。针对某个特定年龄、某个特定社会阶层、某个特定职业、某个特定区域甚至某个特定家庭提供个性化极强的房地产产品。例如,专门针对22-27岁量身定做的单身公寓、针对广告人、自由职业者等设计的办公居住和二为一的单套居室住宅。 (三)确定网络营销基本策略 在具体的营销策略上,房地产企业也可以从网络技术上发现巨大的能量。 1.网页宣传策略 房地产企业或房地产项目的网页,可以涵盖项目书的全部内容,利用先进的互联网多媒体技术,可以多角度、多层次、全面地介绍项目的情况。一个完整的网页应该包括文字介绍、图片、声像等内容,具有信息检索、信息拷贝下载、信息在线打印、提问、转发、下载有关法律合同文书、在线预订等功能。例如:在介绍项目的网页中可以通过色彩的变化来表现某个房间一天24小时的光线变化情况,利用三维动画技术可以36度地展示项目周边的实际情况。可以说,网页技术可以弥补纸媒介的不足,能够更加逼真的显示项目的真实情况,并且所提供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全面。 2.网络公关策略 在制定市场营销策略阶段,我们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来开展网络公共关系:一是建立企业自己的平台或应用现有的网络平台企业消息;二是设立专门的制度,由专人负责网络公关,或拓展现有的公关人员的业务内容;三是利用网络无地域限制的特点,与各个门户综合型知名站点、房地产网站、新闻媒体、网络社区开展信息互换、共享服务;四是建立反馈意见处理制度,在了解顾客评价的基础上,改进与顾客之间的关系;五是不定期的举行网络活动,激发访问者参与的积极性。公务员之家 3.网络广告策略 房地产企业的网络广告策略首先要明确企业网络广告的标。不同的目标对应的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和广告预算都不一样。其次,要确定广告的互动程度,即广告设计成是单向还是双向交流,一般而言,网络广告大部分为双向交流。最后要确定广告的形式和整体方式,企业常用的网络广告形式有网页、专业销售网、旗帜广告(Banner)、视觉广告(View)、三维动态广告、文字链接和电子邮件等。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网络广告具有极强的互动性,可实现多种交流功能,例如查找、咨询、提出意见等,其针对性大大高于一般的传统媒体。同时,网络广告还具有声音、图像、文字、动画等多种表达方式,可以传递丰富的信息。网络广告的成本低,效率高,消除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几乎可以影响到每一个有购买欲望的消费者。 三、房地产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好处 网络营销改变了传统营销中信息的“推送”(Push)方式,而提供了一种“牵引”(Pull)方式,网络上的消费者既可以是信息接受者,也可以是信息发送者,营销信息针对的消费者可以有很大的主动权,可以自主决定在什么时候浏览、到哪个网页去浏览、浏览什么内容的信息。另外,消费者如果对互联网上的房地产广告感兴趣,可以点击相关的内容,得到更加详细的资料,这样营销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房地产企业利用这种新型的营销方式可以获得如下的好处: 1.节省营销活动的费用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网络营销时如果采取建立互联网上的WEB站点方式,其成本主要包括设立站点的成本、网络服务器软硬件费用、网络使用费和日常维护费用(包括网页的设计和维护费用),这些与开设专门房地产销售店面的昂贵的租金、装饰费用等相比显得很不起眼。如果直接应用已有的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商(ICP),或利用网络服务提供商(ISP)租赁网页空间,则成本更为低廉,同时房地产企业在互联网上从事有关房地产营销活动,参与服务商提供的各种营销工具,也将大幅度降低房地产广告信息制作和成本。 2.提供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以网络为媒体的专事营销服务的计算机系统能实现24小时服务,3W(WORLD WIDE WEB)站点能够全天24小时,全年365天不知疲倦地持续工作,随时响应来自全国各地甚至全球的消费者的要求,这给平时白日工作繁忙的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他们可以下班以后在家里连接互联网络,浏览房地产网站内容,了解房地产信息,选择自己 需要的房地产。 3.消费者可以互动地参与营销活动 在精心设计的网络站点上,消费者可以方便地把自己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营销者,可以在网页上留言,可以填写网页上的市场调查表格,进行购买要求登记。每一个消费者都可以在网页上得到他所需要的详细资料,同时,营销者也可以收到各个消费者的反馈信息,并相应地调整网上的营销行为,使网上的营销活动更有效。这种沟通是双向交互式的,在给予消费者有关房地产商品信息的同时,也回收了消费者的反馈信息。 4.利用多媒体的功能全面介绍房地产项目 与昙花一现的电视广告片段、小篇幅的报刊广告相比,房地产的网上营销可以做到立体式的全景信息展示,能更加充分生动地表现房地产的特质,作到有声有色,图文并茂。现在互联网的软件技术能集现有各种媒体的功能于一体,利用文字、图形、图像、声音等多种表达形式来传递信息,甚至利用计算机虚拟技术让消费者能“身临其境”地体验自己所选房屋的大小、光线明暗、周围环境等。因此,精心构思和设计的3W站点会给每一位访问者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记忆,激发每一个潜在的购房者的购买欲。 5.网络营销突破房地产营销的地域界限 由于房地产为不动产,具有地域的固定性,因此传统的房地产营销活动一般在房屋所在地进行,而今后商品房的出售,特别是高档别墅的出售,往往打破了地区的界限。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房销售对象不再局限于某些地区和某些部门,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想把自己建造的各类商品房让全国各地的,甚至境外的购房者都知道,完全可以借助互联网这种远程信息传递形式。通过详细地介绍商品房设计方案、装饰材料、设施功能、交通环境、价格、付款、购买方式等内容,到营销房地产的目的,及时连通国际市场,让原本地区性极强的房地产营销活动的空间拓展到全球范围,突破房地产营销活动的地域界限。这一点尤其有利于开发档次高、目光远大、营销定位目标高的房地产企业 四、房地产企业实施网络营销可能遇到的障碍 前面已经分析了网络营销的基本过程以及优点,下面将对目前房地产网络营销和网络交易中存在的一些障碍加以分析。 1、安全障碍 网络交易安全是制约着网络营销和网络交易发展的最大障碍。网络营销的安全障碍主要来源于网络的安全漏洞。网络技术最初设计时采用的是开放性的设计标准,所采用的TCP/IP协议最初是建立在可信环境之中,在局部范围内应用的,而后来的全球化推广却忽略了这一点,造成对网络安全方面的考虑不足,形成了安全隐患。虽然后来人们采用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但是效果甚微。 网络营销要在解决安全性问题的同时,还要解决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数据完整性,交易的不可抵赖性以及身份的可确认性等问题,这样才能保证网络交易活动的顺利完成。 2、交易制度和交易政策上的障碍 目前关于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在理论上还落后于实践。一些网络交易的税费收取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需要尽快制订出一个符合网络营销发展规律的管理办法。同时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网络营销的管理、安全、保密、认证等方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延缓了网络营销的发展。 3、法律障碍 世界各国至今还没有制订出有关互联网方面的完备的法律。传统上的贸易合同都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签订,或通过手写签名和印章来辨别。但在网络营销活动中,电子货币、电子签名会使与有形合同相关的法律很难再适用于网络交易,因此,网络合同的权利、义务和法律效力尚待进一步明确。 4、基础设施障碍 网络营销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企业网络化、商业网络化、金融电子化、以及政府电子化等。在大规模的商业网络、金融网络和政府网络形成之前,网络营销的发展空间是有限的。整体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的快慢,影响着网络营销发展的步伐。 5、网络支付障碍 目前,国内的银行业务虽然在技术上已经实现了互联互通,但是在用户的利润分享和资源的使用调配等问题上,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方法。通常是一个消费者同时拥有各大银行的信用卡,却无法统一使用,本来应该是很方便的信用卡,反而不是很方便;而且国内的各个银行的网络应用平台与世界其他国家银行的不统一,更加不利于银行之间业务的互联。 6、消费习惯障碍 网络交易不直观,气味、光、风景等无法亲身体验。尤其是目前我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仍然是实地消费,这种多年来的消费习惯和购物心理已经根深蒂固,一时还无法逆转。培养和建立新的消费方式还要花费一定的时间。 7、信用障碍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个人信用体系,与此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未制订。个人信用难于评估,而且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使网上交易的成功充满了疑问。此外,企业之间的信用体系也不完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机制也不健全。 五、房地产企业网络营销的理想模式 在上述问题解决后,房地产企业就可以采用B2C的网络营销模式来开展网上营销业务,办理网络交易。房地产企业实施B2C网络营销的完全模式如图1所示: 图中各个步骤的具体内容是: 1、消费者在房地产网站(企业自建或房地产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查询房地产品信息。比较后,发出购买请求,并通过网络银行在线支付首付款。 2、网站把消费者支付信息发送到电子货币网关上加以验证。 3、网站在验证后向消费者发送支付首付款确认信息。 4、由支付网关将支付信息发送到房地产企业开户行。 5、企业开户行接到信息后向发卡行发出确认请求。 6、发卡行转帐到企业开户行。 7、消费者将必要的资料及贷款请求发送到提供房地产按揭贷款的银行。 8、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做出答复。 9、消费者将该答复信息反馈到网站,由网站将信息传递给房地产企业。 1、直接将该信息传递给房地产企业。 11、房地产企业与消费者共同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12、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提供产权登记证书。13、房地产企业将产权证书信息传递给提供按揭的银行。14、按揭银行根据收到的证书及有关资料,向企业开户行转帐。 以上是理想的房地产网络营销的流程,消费者可以完全的通过网络,以在线的方式完成交易。在目前实际的经济生活中,由于存在有网络安全性、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消费习惯、网络信用以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原因,距离这样的理想状态还很遥远。特别是我国消费者比较喜欢亲身体验,拥有“眼见为实”的消费习惯,使得房地产在线销售困难重重。但是,我们可以积极的探索传统的房地产业务中哪些部分是可以利用网络来进行的,从而充分利用网络工具,促进房地产品的生产和交易。 总之,网络营销在我国任重而道远,房地产商品网络化经营的发展道路尤其复杂而艰辛。但是我们相信这个过程不会很久。现在,企业就应积极的调整经营思路,探索那些可以适合在网络上开展的业务;同时,政府要积极地加快相应的立法工作,建立统一的标准,促进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试论房地产市场失败的边界界定 西方学者在对市场缺陷的认识过程中不断深化和系统化,逐步形成了“市场失败”理论。所谓“市场失败”,首先是指市场机制运作未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其次是指市场运行虽然实现了帕累托效率,但未能满足其他的社会目标,也就是说在市场机制正常运作时出现的资源配置失效或其他不良后果。在市场失败的情况下,从理论上讲,通过非市场力量的作用(主要是政府干预),或者可以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的静态效率,获得帕累托改进,或者可以在不降低效率的前提下实现诸如改善收入分配等社会目标 。因此对房地产市场失败的边界加以界定,实质上是划清了政府进行理性干预的范围。 运用“市场失败”理论界定房地产市场上可能市场失灵的区域,及确定政府应该承担职能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房地产商品的严重信息不对称现象 在房地产市场中,商品房的成本和质量等信息在买卖双方的分布是不对称的,即买主和卖主对商品房情况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不同,卖主比买主占有更多的有关商品房的质量、成本、权属关系等方面的信息。这就导致了卖主对价格的垄断和绝对的信息优势,而买主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被迫地接受价格和承担风险。以下将不对称信息归纳为三类: 1.1权属关系信息不对称 住宅商品具有空间固定性的特点,所谓住宅买卖只能是附着其上的各种权利的买卖,因此明晰产权是房地产买卖的重要前提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产权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特别是在旧的住房福利体制被打破,公房纷纷入市的背景下,住宅产权关系变化迅速,产权类型日趋复杂多样。在理论上,住宅产权可分为所有权利与限制性权利两方面。单从所有权利来看,又可分为完全所有权利和不完全所有权,后者包括住宅的福利性产权、有限产权、部分产权、共有产权(林增杰,1999)。具有什么样的产权才能上市流通,不同省份和地区出台不同的规定。此外,附属于所有权之上的限制性物权也纷繁复杂,如是否已被所有者典当、抵押、留置。作为一个外行的购买者不能轻易了解到该宗住宅具备的产权信息,这为房地产开发商或原所有者的qz行为埋下了伏笔。 1.2价格信息不对称 房地产价格不仅仅取决于征地成本、土建成本、地理位置,还取决于环境、区域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从而不同区域和地段里同等使用功能、同等规模、同样结构的房屋价格差异巨大。即使在同一个供给圈内,由于地理位置、建筑设计、建筑工艺、地质状况不同,价格个别性仍是最主要的特征。一般而言,购买者对所欲购买的房产成本及其同类物业的价格都不甚了解,使得房地产商哄抬房价牟取暴利的可能性有所增加。 1.3质量信息不对称 西方学者(卡尔顿、佩罗夫,1998)认为商品可分为“搜寻”商品、“经验”商品、“信任”(credence)商品。如果消费者能在购买之前检查并确定产品质量,则该产品具有搜寻质量;如果消费者必须通过消费该产品以确定它的质量,该产品被称为具有经验质量;还有一些商品的质量即使在消费后也不能断定,达比和卡尼(Darby and Kami,1973)称之为“信任”商品,消费者对此类商品的判断必然依赖于商品提供者作出的良好工作保证。 住宅作为特殊商品同时具备以上三种特征。在购买阶段的查房过程中,隔音效果、地面平整性、设计工艺、门窗密实度等初级质量问题可以通过目测显现出来;而渗漏、地面起砂空鼓、房屋沉降引起的诸多中级质量问题只有消费过程中才能发现;在特殊事故场合,如火灾、地震中,建筑设计合理性、防火防震要求、混凝土标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高级质量问题才会露出马脚。购买者只是根据初级质量作出购买与否的决定,不免给建造商偷工减料提供了机会。简言之,质量显现的特征为其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条件。 不完全信息经济学认为,不对称信息主要从两方面降低了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一是信息成本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额外扣除。消费者要购买合意的商品房,必须掌握足够的信息,这要花费一定的时间、精力、交通费和支付专业咨询人员的费用,于是产生了搜寻成本。二是容易形成不合理的决策。经济信息理论的基本原理认为,“有效率的信息安全程度”是当获得的“信息增量”所能带来的收益与为获取这一信息增量而付出的成本正相抵消时所实现的信息安全程度。因此在成本高于收益的情况下,去追求完全和对称的信息是不经济的。信息费用过高,使人们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会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匆忙决策,这样的决策不一定是最优的,而且还可能使大量有利有效的房地产交易无法实现。 因此,政府必须进行干预。相比于市场中分散的主体来说,政府无论是在信息量获取,还是在改变信息不对称状态方面,都有着更大的优势,可以发挥信息的规模效果。因此,政府的介入能够弥补市场的这一效率缺陷,包括向购房者同类房产的价格信息、审定建筑商的资质、对商品房的质量进行检测、提供权属关系变迁的档案等。 2外部性 所谓外部性,是指人们的经济行为有一部分的利益不能由自己享用,或有一部分成本不必自行负担。前者称为外部经济性或外部收益,后者称为外部不经济或外部成本。 土地利用中的外部性十分明显。合理的农地保护产生的良好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大部分体现不到农地保护和利用者身上,从而使市场调节下对农地的保护量小于社会最优量。从而导致城市土地或其他非农建设用地的增加,造成耕地数量锐减,对农业乃到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完全的市场条件下也未由责任者负担责任,使得理性的人对农地的占用大于社会最优量。这样,城市土地的市场均衡量必然大于社会最优量,这就需要政府制定详细的用地计划,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逐年编制农转城市用地的数量,并在总额、用途上加以严格控制,对征地金额设定最低的界线。 房产生产过程的外部性主要表现为施工阶段产生的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和打桩做基础对周围地基承载力的危害。减少房产生产的外部性必须从提高施工技术上着眼,而技术水平的提升依赖于资金的支持,这必然间接提高住宅的建造成本。在广大建筑商技改资金不足的前提下,房产生产以周边居民的福利骤减为代价。庇古认为政府通过征税来矫正经济当事人的私人成本,促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趋于一致。在机械的自然寿命期间,当税收的净累积额超过改造更新施工机械设备的价值,理性的建筑商会积极推动技术进步。科斯主张,只要明晰产权,同样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污染权、危害权属于建筑商,建筑商会我行我素地生产他们认为最适宜的房屋数量。若两权属于周边居民,周边居民则有权要求赔偿。科斯思路在理论上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谈判引致的交易费用过高和受害人群范围的模糊性,这种方案不可能实施。 房产消费领域的外部性体现在示范效应上。凯恩斯消费函数假设每个人的消费只受自己的偏好、收入及商品价格的影响,而不受其他人消费的影响。杜森贝利认为这个假设不能回答消费者的偏好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应以偏好相互依赖假设来代替偏好独立假设,并以此为基础来解释消费的决定,则更符合实际。人的需求要通过消费不同数量与质量的商品来得到满足,处在现代社会里的人,通过不断接触高质量的商品使自己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并通过消费来维护自尊。自尊是通过人的社会地位表现出来的,而较多的社会地位则是通过较高的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体现出来的。因此,一旦高收入集团的收入及消费水平被作为较高社会地位的象征,他们的消费方式便成为其他人追求的目标,这就是示范效应。住宅作为一种重要的消费资料,其示范效应极为强烈。一部分私营业主、外企管理人员等高收入者或者公款购房者购买高档别墅、高级公寓,成为收入稍低的阶层的效仿对象,这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开发商追逐超额利润,大量开发高档物业,造成畸形的住宅供给结构,有限的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配置,中低档住宅相比于需求人群数量过少,间接推动其价格上涨;另一方面,高档住宅价格高涨造成虚幻的房地产市场繁荣,导致中低档住宅尾随价格上升。这可能是我国住宅价格与家庭年收入比例远高于同等生活水平的国家的主要原因。高收入者的购房行为造成房价在高价位持续徘徊,却让低收入者承受成本,因为低收入者住宅价格需求弹性远远大于高收入者,从这个意义看,低收入者的消费者剩余被剥夺得更多。这种外部性的解决应由政府出面,对高档物业课以重税,尔后作为安居工程的补充经费,达到社会公平的目的。 3垄断 垄断造成的市场失灵,针对地产市场而言,土地的有限性必然造成土地供给上的一定程度的垄断。特别当地价 上涨过快时,人们往往把土地当成保值和增值的手段,从而影响土地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例如日本战后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对城市用地需求量迅速增加,198年以“首都圈”为中心的城市地价达到了战前的9394倍。对此,日本一桥大学经济学教授野口悠纪雄认为,地价高涨并没有带来土地的高度利用,反而造成土地的低度利用:把土地作为资产来保有,为确保随时变卖,往往以空地或低度利用形式来保有,造成土地有效供给减少,从而使地价进一步上涨。其结果是“市区区域内残存着大量农地,就连已经被住宅化的土地,实际的容积率也不到城市计划所规定的容积率的一半”。日本的农业长期处于小规模和兼业化经营状态与人们把土地当成“增值手段”有关。 在1993年加强宏观调控以前,我国城市尤其是各类开发区中出现的疯狂的土地投机现象也说明,由于垄断的存在,仅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率配置,政府必须采取征收土地增值税等措施抑制土地垄断造成的投机行为。 4社会分配不公 即使市场机制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也不能解决社会目标问题。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收入在各社会集团之间的分配与通过市场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是互不统属的两个问题。在埃奇沃斯方盒图上,通过市场均衡能够实现的帕累托最佳状态并不是一点而是一条线,即不论收入分配的结果如何,都能在契约曲线上找到一个适合于帕累托最佳状态的点。也就是说,市场不可能自动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 收入不均在住房消费领域表现为住房消费不均。但是,住房是人们的基本生活资料,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住房又是一种价值高昂的商品,并非每个家庭都能承受。因此,政府有必要干预住房市场,帮助低收入家庭获得适当的住房。这决定我国的城镇住房体系首先必须发挥市场的作用,由市场来供应大多数居民的住房,同时政府直接供应一部分必要的社会保障住房作为辅助的手段。 关于市场失败的理论,为我们研究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扮演什么角色提供了基本的思路,其基点仍然是要为充分发挥市场效率机制的作用创造条件,而不是像旧的住房福利体制那样由政府去取代市场,毕竟市场机制是迄今发现的最为完善的资源配置制度。 房地产分析论文:对当前房地产案件中常见问题的调查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已发展起来,房地产的买卖、租赁等行为日趋活跃,由此也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现已构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亦有多年以来未彻底解决的老问题。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其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做了调查分析,在此略抒己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已发展起来,房地产的买卖、租赁等行为日趋活跃,由此也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现已构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亦有多年以来未彻底解决的老问题。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其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做了调查分析,在此略抒己见。 一、预售商品房按揭 按揭是英语"MORTGAGE"一词的粤语音译,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在楼宇建筑期内,商品房预购人将其与开发商(预售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人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预售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并保证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如预购人或担保人未能依约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时,银行即可取得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 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银行为按揭权人,预购人为按揭人,担保人一般是销售商品房的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按揭与抵押有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抵押。一般抵押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提供的、其自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财产。而在商品房按揭期间,商品房实际上并不存在,按揭人无法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他向按揭权人提供的担保是在将来某一时间取得楼宇的权利,它是一种期待性利益,而非以实体形式存在的楼宇。商品房按揭的出现将期待性利益引入抵押标的范畴,丰富了我国传统抵押标的理论的内容。 预售商品房按揭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通揭业务收取贷款利息,除少数政策性无息贷款外,预售商品房按揭均系有偿合同。 预售商品房按揭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目前在我国尤其是在沿海地区,发展规模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地产市场资金紧张的状况,使普通百姓拥有商品房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增加了建房资金。但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对预售商品房按揭尚无规定,与目前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很不适应。审判人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只能依据法理。而银行则大多制订一些标准式合同,购房者与发展商只有签约与否的选择,而没有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修改的自由。这种状况极不利于预售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试举二个案例说明之。 案例一:个人甲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套,价金为五十万元,甲应分五次交购房款二十五万元,余二十五万元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签订后,甲如约履行支付了二十五万元购房款,要求乙交付房屋。乙公司称甲应在全部付清购房款后才能入住房屋。甲认为合同中约定余款由银行按揭提供,因而认为乙公司违约,起诉至法院。 此案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的根本原因是对按揭的性质认识不清。预售商品房按揭的当事人有三方:购房人、售房方和银行。按揭合同应当由三方当事人订立,而此案中甲与乙公司双方约定办理按揭,实际并未办理,因而按揭合同不能成立。鉴于双方对付款方式尚未约定明确,该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认定为尚未成立,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分担。由于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商,对有关按揭的规定应当了解,合同未能成立其有一定过失,因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案例二:甲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其中百分之四十房款由甲直接交纳,另百分之六十房款由甲向乙公司指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甲按约定向乙公司交纳了百分之四十购房款。在办理银行按揭之前,银行通知停止办理按揭贷款,此后双方就如何付清购房余款协商不成。甲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乙公司返还其购房款。 此案双方当事人对付款方式约定明确,且乙公司与银行之间已有关于办理按揭贷款的协议,但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银行停止办理按揭,使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无法履行。此案应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双方合理分担损失。 由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我国预售商品房按揭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都有待完备的立法来进行调整。建议立法部门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时,对此问题做出规定。 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权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是一种民事行为,它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除此之外,房屋租赁行为还应受一些特别法的约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 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违反这些规定出租房屋的,一般也应认定为无效。 应当注意的是,房屋租赁对民事活动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民事行为,对他们的生产、生活有着重大影响,因而在审判中不宜轻易就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基本法律要件都具备,只是有一些细节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责令当事人补正,而不宜认定为无效。如甲起诉乙拖欠房屋租金一案:乙租赁甲房屋,装修后经营饭店,经营期间拖欠甲两个月租金。甲起诉至法院,要求乙给付租金。法院经审查认为,甲、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登记,因而为无效合同,判决乙将承租房屋返还甲。这一判决使甲,乙之间并无意解除的合同被迫不能履行,双方均遭受很大损失。而实际上法院只要责令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即可避免这样的结果。 房地产分析论文: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构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投资观念的改变,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已经是非常普及的经济现象,甚至成为一些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出台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单独的一项准则来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才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两种计量模式进行选择。 一、原准则(制度)对房地产的核算 在原准则(制度)中,除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以销售为目的而持有的房屋建筑物作为存货核算外,其他企业通常情况下将自用或以投资为目的而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按照其预计使用年限提取折旧,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并按期进行摊销。这样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1)忽略了市场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使得资产的价值失真。随着时间的推移,以投资为目的的房地产的价值可能不断增长,其市场价值经常会高出其账面原值,而且还可能高于其账面原值的数倍,而原准则(制度)的会计处理使得账面资产价值逐年递减,这与现实状况严重背离。(2)投资性房地产的获利方式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明显不同,其投资一般来说其金额大、周期长、流动性与变现能力较差,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所以将以投资为目的的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并不能反映作为投资目的的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实际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成果的贡献情况。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在后续计量时,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还是公允价值模式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一)成本模式 成本模式的后续计量,是指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月)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还应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不得转回。在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时,必须将投资性房地产分成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两类,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 (二)公允价值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第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虽然规定了两种可供选择的模式,而且对与公允价值的计量限制得非常严格。但本人倾向于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规定企业可以在公允价值模式和成本模式中进行选择,并认为“从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不大可能导致更恰当的列报”,这就表明国际会计委员会也倾向于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分析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与成本计量模式的优缺点比较 1.公允价值计量与成本计量的优点 1.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支持决策有用观。企业面临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有些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如果仍然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就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从而误导报表的外部使用者,甚至做出错误决策。而公允价值能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能较准确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从而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从而有利于使用者对企业做出正确的评价。 1.2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支持经济收益观。随着企业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经济收益和会计收益的对立日趋尖锐化。从发展态势上看,基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经济收益观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而传统的基于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收益由于其应用范围的狭窄而逐渐失去了地位。 1.3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支持“配比原则”。历史成本法下计算损益时,收入是按现行市价计量,而成本、费用则按照历史成本计量,从而出现收益超分配、虚利实分的现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种现象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收入和成本费用均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经营成果是管理当局真正的经营业绩,有利于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从而真实全面的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1.4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面向未来。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所反映的经济事项主要是过去发生的行为对现在的影响和结果,对企业的预测性比较差。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一种面向未来的会计模式,在对一些新的交易活动或事项进行核算时,为收益信息的全面与可靠提供了保障。 2.公允价值计量与成本计量的缺陷 2.1公允价值计量的市场约束不容易解决。公允价值的核心思想在于公平和自愿,这就要求市场的成熟和信息的绝对均衡,而事实上这种近乎绝对和理想化的环境是不存在的,公平和自愿也只是在一定市场条件下的相对结果。与此相对比,历史成本的应用似乎并不受到市场不完善的约束。 2.2公允价值计量在实践中难于应用。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和货币的时间价值等等都是不确定的,在计量的操作上往往难度很大,甚至许多会计要素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可供参考的交易价格。在许多时候还主要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很大程度上存在主观性,然而这种主观判断的合理性和权威性往往容易遭到质疑。现值计量的复杂性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容易推行应用的重要难点,公允价值计量的数学模型构建往往是十分艰难的,在我国目前还不允许在大量假设的前提下使用公允价值估计技术,而历史成本的取得似乎要容易得多。 2.3公允 价值计量模式的可靠性受到严重质疑。相对于客观性、确定性和可验证性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虽然在财务报告中能提供更为相关的信息,但在可靠性质量要求上却不能完全保证。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损益。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来说,其利润计算是通过出租的租金、转让的收入与相应的成本、费用配比计算出来的。按原准则(制度)规定企业计算利润的租金收入和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都是按现行市价计量的,而计算利润的资产的成本、费用则是按历史成本计量的。这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这一会计核算前提,即在计量属性上的不配比。而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其利润计算中的扣除项目——资产的成本也是以现行市价为基础确定的。这样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的存在,即利润表中的利润计算口径是一致的,真实地反映了一定会计期间的损益状况。 2.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相比,能较准确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从而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也就是说,按公允价值计量得出的信息能为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投资者的经营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对企业的资产增值信息更加透明,有利于企业在资本市场获得正确的定价,从而有利于再融资,获得资本市场的种种便利。从这个角度看,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来获得发展。 3.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企业的影响。由于近些年房地产持续上涨,使得房地产原始取得成本与其公允价值之间存在很大差距,但按原准则(制度)规定,企业仍在每年按一定比例对房地产提取折旧或摊销,一旦企业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必然会使企业资产出现大幅增值;在房地产价格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按公允价值计量会使企业账面利润显着增加,企业的业绩和形象显着提高。 4.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影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7年10月的《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明确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作为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并允许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即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为“初始成本-折旧摊销”。由此可见,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着差异,因此,一方面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在纳税申报表中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另一方面,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四条的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小结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会计报表信息的相关性,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帮助其做出正确的决策;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我国和国际通行的会计处理惯例又近了一步。当然,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依赖于发达的资本市场、完善的资产评估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等,目前我国在公允价值的运用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完善的理论体系指导、公允价值可靠性难以控制以及公允价值不易直接获取等等。但从发展的眼光看,按照国际会计惯例进行计量是必然的趋势,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提升公允价值的应用水平,推进我国会计计量模式与国际会计发展的接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面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理论框架体系,减少内部发展阻力;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市场应用条件,减少外在市场阻力;提高会计从业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和守法意识,减少判断失误;建立专业公允价值评估机构、信息传递体系,降低交易成本;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监督机制,减少执行层面压力;建立外部审计机构监督,从外部规范企业行为。 房地产分析论文:分析房地产与当地消费相适应的定价策略 摘要:我国房地产定价的困境和定价的基本要素,论述了我国房地产定价陷入困境的根源和困境对我国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定价的市场机制和调控体系,房地产收益的税收机制和分配体制,以及推动我国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和科学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定价;跨境资本流动;科学发展 我国房地产如何定价?定价的环境和基本依据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改革开放,跨境资本流动会对房地产定价产生什么影响?合理的房地产价格又是如何形成的?我国房地产定价是否出现了困境?如何才能找到摆脱困境的出路?我们认为这些都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所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 一、我国房地产定价的困境和定价的依据 我国房地产供求从福利化、计划化转向商品化、市场化的过程中,房地产定价的困境就一直存在,特别是在房地产价格高企的时候尤为突出。由于住房涉及到人们生存的基本条件,在我国,又由于房地产定价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了各个阶层或各个集团的利益,于是乎房地产定价就成了极其敏感的、政治色彩浓厚的社会大问题。与此相应,在我国现阶段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以政策博弈为导向,以定价博弈为核心的房地产定价的社会舆论。房地产定价社会舆论的形成既体现了人们对房地产价格的普遍关心和对居住条件改善的意愿,以及对国家房地产政策高度关注和热情参与;同时又反映了部分社会舆论和社会心理对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定价的过度聚焦。由此可能产生的误判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一种群体性的、选择性的价值取向和对房地产政策的理解。 除了日益兴盛的社会舆论,还有在其后各大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强力影响,客观上形成了一个人为因素作用的环境,直接或间接地作用到我国的房地产定价上,由此形成了我国房地产定价的困境。其主要表现为,我国房地产定价社会舆论有脱离定价基本环境和偏离定价基本依据,受人为因素作用的倾向。在这里,我们先从我国房地产定价基本因素的讨论开始。 第一,在一般商品经济条件下,房地产和其他生活资料一样,都要在价值上得到体现,并具有特殊的价值规定。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房地产定价要受到商品经济内在规律,主要是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的制约。土地是大自然的“赐予物”,是具有自然力的综合体,其具有特殊的价值规定:一是土地的稀缺性,可供建造住宅用的土地的有限性;二是土地的差异性,即土地本身的级差性和固定性。具体土地定位之间要靠交通运输联系,这些特性都要在价值上得到表现。在任何商品经济条件下都存在由于土地差别带来的超额利润;不论是私有还是公有的土地所有权都要将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按利息率计算的地租的购买价格,表现为土地价格。以使用土地为条件的住宅(或商品房)所处位置的差别,土地上的住宅(或商品房)的价值规定也因此得到补充,从而住宅(或商品房)价格的构成也得到补充,即以使用土地为条件的住宅(或商品房)价格。 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房地产开发商或商品房购得者获得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土地公有权在经济上借以实现的形式仍然是地租。在我国,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企业向土地公有权的代表一地方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的购置费用,即地租,以及各种税费;地方(或国家)政府应该把这部分收益作为发展地方(或国家)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之用,造福于全民。 第三,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一国经济开放使得其房地产定价具有了国际化的倾向,人们往往会把某国一地房地产的定价与异国相似的他地来进行比较,出现一种“看齐效应”。而且当一国经济金融高度化发展,房地产越来越表现出两种特性:一是消费性,和其他生活消费品一样,房屋用于解决人们居住;二是金融性,作为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不动产用于投资。这样,房地产成为人们组合投资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房地产定价又具有了一般金融资产定价的属性。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跨境资本(或资金)的流动,在一国房地产市场上流动方向的切换、流动规模的扩张收缩、流动速度快慢直接影响着当地房地产价格的决定和变动。当跨境资本大规模地、快速地流向某房地产市场,它所代表的是对这一房地产的强劲需求,会推动该房地产价格迅速上升;当跨境资本大规模地、快速地撤离出某房地产市场,它所代表的是对这一房地产的强劲供给,会拉动该房地产价格迅速下降。跨境资本流动不仅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上价格的决定和变动;而且还会影响到一国财富的形成和财富的国际间转移。当然,国内资金流动也会产生上述的作用,所不同的只是在这个市场形成的财富转移暂时发生在国内。 在我国房地产定价上,已经逐渐形成一个开放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在这一环境下,房地产定价既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发挥土地公有制下的市场机制作用,遵循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等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又要适应开放经济条件下,跨境资本流动对房地产定价和一国财富在国际转移的作用。为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定价的市场机制和我国房地产定价的调控机制。充分发挥这些机制的作用来促进我国房地产的合理定价;促进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收益的合理征税和房地产财政收益的合理分配;防范跨境资本对我国财富的投机性掠夺和促进国民财富不断增长;最终让我国民众都能住得上房,能住较好的房;让越来越多的人能买得起房,能买上好房。 二、我国房地产定价困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我国房地产定价出现困境,究其根源: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充分,特别是表现在房地产这一涉及到众多方面基本利益的市场尤其是这样;二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还不成熟,国民中的大多数人转为向市场要住房的时间也不过十年左右的时间;三是我国还处在转轨经济中,人为因素对经济的影响还会继续存在,特别是反映在房地产市场上;四是在经济不断开放条件下,人们对跨境资本在一国房地产定价中的影响,以及国际资本对一国财富的投机性掠夺的现实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五是社会民众对在房地产开发经营领域中发生的官商勾结,贪污腐化,蚕食公有资产现象的深恶痛绝,把一种内心的痛恨和无奈发泄在房地产定价上。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定价困境的存在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在长期中产生的不利影响: 第一,影响到我国居民居住条件的根本性改善 人为因素作用在短时间内有可能压低或拔高房地产的价格,造成房地产市场短期失衡,要么买超要么卖超,其结果受益的只可能是少数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或是少数房地产购买者。但在长期中,不符合规律和常理的定价,一定会损害大多数的房地产买卖双方,不利于我国居民居住条件的根本性改善。特别是房地产价格大幅度波动,有可能引爆经济危机,使大多数人遭殃。 第二,影响到我国社会居住人口的合理流动和布局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沿海地区,尤其是特大城市及周边城市和地区经济高度发展,居住人口有不断集中的趋势;而中 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居住人口也相对稀少。如果东部国际化大都市及周边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定价被人为因素压低,甚至政府还出台刺激购房政策,这样就会起到人口流动的导向作用。最终可能会导致东部大城市拥挤不堪,城市问题积重难返,居民生活质量下降;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缓慢,居民生活质量难以改善;并由此不断引起居住人口向东流。当在社会居住人口迁移中的行政手段逐渐被取消或失灵的情况下,住房费用贵贱对居住人口迁移的导向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有效的。 第三,影响到我国房地产业的财政收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持续支持力度 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一大成果就是把土地收归全民所有,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地私有给极少数人带来巨大利益的条件,而为广大民众从土地上获得利益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广大人民不仅从土地上获得可居住的条件,而且还可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所得收益和其他财政收益上分享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的福祉。人为因素干预往往会破坏房地产较准确、较合理的定价,滋生房地产开发经营上的官商勾结,贪污腐化,蚕食公有资产现象,会使房地产财政收益流失,无法实现收益最大化,最终影响到改善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财政上的持续支持力度。 第四,影响到我国房地产业的良性发展 房地产较合理的定价和保持房地产价格的相对稳定是我国房地产行业良性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基本保证。房地产市场定价功能萎缩、价格波动剧烈,人为因素导致价格扭曲,定价过高或过低都会引起的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大起大落,必将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的、良性的发展。 第五,影响到我国国民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财富分配上的利益 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在世界范围内寻找“价值洼地”,发掘投机机会的跨境资本就会伺机进入我国的各个市场。我国房地产市场定价如果脱离了全球经济环境,片面追求低定价,那么境外资本就可能伺机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进行投机性掠夺。其结果不仅引起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震荡,而且造成我国国民财富的流失。 第六,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公平和效率原则的实现 住房是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资料,房地产合理定价能体现社会对房地产资源分配上的公平和效率,起到奖勤罚懒激励机制的作用,鼓励劳动大众通过辛勤、诚实的工作换取自己的生活条件。房地产定价不合理,可能使少数人享受了低价的住房条件,而使多数人支付高价才能得到住房条件;又可能使少数人获得多处或大量的住房条件,而使多数人难以得到基本的住房条件。这就完全有可能破坏社会公平和效率原则的实现,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地、稳定地科学发展和保持社会的和谐。 三、我国房地产定价摆脱困境的出路 我国房地产供求、定价已经步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就应该力排人为因素的干扰,让一个不断建立和完善的房地产定价的市场机制和调控机制正常发挥作用,确保房地产合理定价,并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波动,保持房地产价格相对稳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开发经营领域中存在的“权力寻租”、“垄断寻租”和其他巧取豪夺的现象,并防范跨境资本在我国房地产领域里进行掠夺性投机,让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对居住条件的需求。具体我们可以考虑: 第一,坚持我国住宅用地的可持续地、有限地供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定价中的作用 那种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加快加大批地力度,增加供地来降低城市房价,特别是大城市的房价”的观点值得商榷。我认为单纯地用增加城市土地供给来控制房价的思路和对策不可取。我国可用于建造居住房屋的土地,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人口来说只会是越来越稀缺,其供给应该是一种适应人口不断增长能够持续提供的、有诸多限制条件的一种供给,从长期来看,其货币价格也会是持续上涨的。与此相应,建造在其上的住宅(或商品房)也是这样。越来越多的资料显示,我国保经济增长的土地(其中不少是用于住宅建设的)和保土地资源(特别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根基)之间存在不断扩大的矛盾;与此同时,超大城市的人口居住密度在持续提高,居住环境难以改善。 所以,一是我国应该明确制定国家和地方长期住宅土地开发规划,有计划的、有限制的、匀速的增加土地供给,同时将一定期间内计划供给中的部分土地作为调节房地产价格波动的用地。用国家和地方的法规来加以对住宅用地的运用和监督。二是坚持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方拍卖制度,拍卖获得的购置费用收入应进入国家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返回给地方的部分,应作为当地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用途资金。 第二,坚持我国住宅的市场化定价,充分发挥价值规律和供求机制的调节作用 那种认为合理的房价就是应该让“购房者能买得起房”,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提法在我国现阶段至少是不现实的。全球经济最发达的美国,有政客试图“让穷人买得上房”,再加上虚拟金融的助推,其结果是引爆了“次贷危机”。因此,房价要达到需求者都能买得起的愿望,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是不可能实现的。 现流行的“世界惯用的房价收入的经典比例”,其在我国的适用性也值得商榷。孰不知:一是环境和条件不同,即使是再“经典”的这种比例也不能生搬硬套。具体地讲,一个人少地多的国家与另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一个高福利、高税收的“两高”的国家与另一个“两低”的国家,还有两国的房价构成和税收体制不同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到这个比例高低。二是这个比例实际上是在成熟的房价定价机制发生作用后形成的,而不是产生在其前。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种种原因造成了对家庭收入难以测定的现状,因此很难计算准确的房价收入比,以此来预测住房的需求大多不“靠谱”。公务员之家 在我国现阶段唯有坚持房地产市场化定价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宏观调控有效性功能,经过一定时期才能形成较为合理的房价,到时也就可能得出我国国情的、较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需求和其他生活资料一样,其变化与人均GDP高低存在着一种相对稳定的关系。我国在人均GDP还偏低的情况下,通过商品房市场购置自有住宅的家庭和个人只能是民众中的一部分,相当部分的家庭和个人要通过租房(住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来解决居住条件。随着人均GDP不断提高,自然就会有越来越多人能够购房或改善居住条件,这是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合乎逻辑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在一个短时期中,用“齐步走”方式来完成。 第三,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体系和机制,保持房地产价格的相对合理和稳定 我国房地产价格出现偏高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者为了赢利最大化捂盘惜售或抬高房价造成的;这里也有市场供求短期内失衡的因素存在。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体系和机制来发挥作用,其中主要包括:(1)调控房地产收益的体系和机制。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中获得利润所得进行征税,使这个行业获得的平均利润所得与社会其他行业获得的平均利润所得保持一个相对合理比例,使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者获得一个在较长时期中合理的、正常的平均利润所得。(2)调控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及价格的土地储备、使用的体系和机制。把规划用于住宅建设的土地中的部分用于调控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及价格的土地储备,要做到土地储备专用。各地要有专门的土地储备使用委员会,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及价格状况,来决定储备土地的投放,保持房地产价格相对稳定。 第四,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收益的分配体系和机制,合理分配房地产收益 我国房地 产价格出现偏高现象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冲动。在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开发建设热潮兴起下出现的资金“饥渴”与财政税收普遍“不足”的矛盾突出。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从房地产开发经营中获得税费等收益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的重要来源。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搞“土地财政”和“房地产收入”,其结果无形中起到了对当地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推波助澜作用。 因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国家和地方在房地产收益上的分配体系和机制,合理分配房地产收益,并确定该收益必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及改善民生。其中的大部分应该用于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来满足老弱病残者和低收入家庭居住;用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以及用于动拆迁补偿等等。以实现居住条件上的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第五,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和调控体系,防范外资的投机性掠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跨境资本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渗透与日俱增。为此,我们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和调控体系,防范外资的投机性掠夺,让我国房地产市场成为为国民造福的市场。跨境资本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渠道有些是显明的,有些是隐蔽的;意图有些是投资的;有些是投机的;时间有些是长期的;有些是短期的。我国的监测体系要能从进出入的渠道上,以及在房地产市场的流向、流量和流速上监测跨境资本的动向和能量,并能进行预警。我国的调控体系一是要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在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税费上能起到鼓励那些显明的、长期的房地产投资者;抑制那些隐蔽的、短期的房地产投机者作用。二是要用全国性的政策、法规和条例来约束各地政府为狭隘的地方利益竞相压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吸引外资的急功近利的做法,防止具有投机性掠夺企图的外资获得可乘之机 房地产分析论文:房地产金融风险分析 一、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分类 1.信用风险。它是由于借款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宅消费者)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导致房地产贷款本息不能按时收回甚至无法收回的风险房地产企业收入来源缺乏稳定性,企业偿还能力没保障;而银行信用评级方法和贷款决策存在问题将面临信用风险,它可能是贷款前对借款人资信审查评估失误造成的,也可能是贷款发放后情况变化造成的房地产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困难资金周转不灵或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甚至破产倒闭而无力还款,以及借款的住宅消费者失业收入减少意外支出增加死亡等原因导致无力还款。 2.流动性风险。它是由于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现金和随时能转换为现金的其他资产,以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满足客户提取存款要求的风险房地产金融中的流动性风险。中国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增速过快,贷款比例失调,又存在经营管理能力较弱,资产质量恶化的状况,将面临流动性风险。一种是原发性的,即资产结构中的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现金和国库券等不足以应付提款需要,又缺乏及时融入现金的手段和渠道,导致流动性不足;另一种是继发性的,是由信用风险带动的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金融中人多以房地产作借款的抵押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贷款银行要处分抵押房地产从中求偿,如果卖不掉房地产而使银行缺乏现金来应付提款等需要,也会形成流动性风险。 3.资产负债结构风险。由于房地产资金融通中资产结构通常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如果金融部门的负债结构中以活期存款为主,就可能形成流动性风险;如果负债结构中多一些公积金存款住房专项储蓄存款等来源较稳定的成分,结构风险就能缩小。 4.资产质量风险。如果贷款中质量差的贷款(逾期不还的无力偿还的和无法追索的等)较多,贷款银行就面临效益差的风险。房地产金融中的资产质量风险与借款人信用有关,与宏观经济形势有关,也与具体的贷款业务处理(如以什么方式作还款担保以房地产抵押时该房地产是否容易销售对抵押房地产的估价是否过高等)有关。 5.利率风险。如果存款利率上升,或者贷款利率下降,或存贷款利率同向变动但利率差缩小,都可能带来经营效益方面的风险。房地产资金融通,尤其是住宅金融的期限往往较长,在长时期中利率变化越频越大,利率风险也就更大。 6.通货膨胀风险。由于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才是实际的利率,在名义利率不变时通货膨胀会使实际利率下降甚至可能为负数,就使银行面临风险固定利率下通货膨胀风险。 二、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现状 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中国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有几个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虽然中国各银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个人信息档案,但是仍然存在许多欺诈风险,银行无法真正核实客户的真实信息情况。由于中国银行连续6次上调人民币利率,其中五年商业贷款利率提高到了7.7%,这使得一些客户提前偿还贷款,但是这也给银行带来了提前偿还贷款的风险。 2.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假按揭就是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的典型。有些房地产商本身并无资金,但是会假借他人名义向银行申请巨额贷款。这样下去中国的不良按揭越来越多,银行收不回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假按揭是一个风险转嫁过程,开发商通过假按揭,提前收回成本,变现利润,把包袱和风险悉数丢给银行,自己进退自如,完全占据主动。由于房价估值越高,假按揭从银行套取的资金也就越多,开发商自然倾向于提高价格。假按揭会使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会受到伤害。消费者的贷款最终违约的话,将导致个人信用记录上会有不良记载,导致其个人信用的负面评价;假按揭还会导致银行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的下降,将对银行经营产生极为严重的恶劣影响;假按揭将造成房地产市场虚假繁荣,严重危害住房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假按揭将滋生职务侵占、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一些房地产商炒作使房地产市场过热。自从25年开始,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涨幅较快,其中最为明显的为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其房价超过了市民能够承受的范围。而这产生的泡沫将会直接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 1.完善房地产信贷评估体系。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但同时房地产也是最容易产生泡沫经济、引发金融风险的行业,因此,作为联系银行金融风险和房地产市场纽带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体系的健全就显得极为重要。 (1)借鉴国外的评估理论和方法。中国由于在评估理论和方法研究上的滞后,在抵押评估实务中几乎都采用所谓保守原则下的市场评估,忽略了贷款对投资者现金流量引起的种种变化,缺乏科学依据,主观性大。 (2)对现有评估方法进行创新和完善。在中国由于抵押物评估和抵押物处置存在着脱钩的关系,因为一般规定抵押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而在这一年当中房地产市场可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融资渠道多元化,打破单一渠道。 (1)建立房地产投资基金组织,使广大人民群众也能参加到房地产建设中。不再仅仅依靠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真正让人民管理自己。 (2)中国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鼓来励外国企业、资金加入到中国房地产这个大市场中。改变投资者主体的单一化,使市场主体更多元化、国际化。 3.项目管理与期限管理相融合。房地产项目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分类,是房地产项目的管理者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使用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实现生产要素在房地产项目上的优化配置,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在实际实施以及运作过程中,房地产项目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和不可移动等显着特点,可能会导致房地产项目管理风险。而贷款期限越长这种风险越大。因此,银行应缩短资金借贷的期限把风险降到最小。 4.高度重视房地产金融风险,增强防范意识。房地产企业要密切注意政府关于房地产政策的变动,要做到积极反应,积 极响应。适时调整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方向与策略,促进住房自身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要认真进行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对市场需求有准确的了解。对于风险较大的开发项目要谨慎进入,仔细评估;对已有不良记录、抗风险能力差的小型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明显不足的项目不得介入。做到既要把握好的有前景的房地产项目,又要严防房地产泡沫积聚的潜在风险。要逐步建立以房地产金融为目标的经营管理模式,从规范操作、降低风险、保障运行出发,扩展房产经营业务范畴,有步骤地推进住房自身业务向多元化、标准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5.依法严格资金管理,推进企业资金良性发展。一要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房产项目的收益评价和可行性评估,利润明显较低及售房压力较大的项目的坚决否定。二要严把项目设计论证关。在设计阶段,要聘请专业人才进行缜密的规划与设计。三要加大项目的风险管理。要对具体项目进行充分的战略研究,制订正确的、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可执行的项目目标计划。也要要建立一支有力的高素质的项目管理队伍。只有具备高素质的项目管理队伍,才能将上层系统的战略目标计划和复杂的工程技术方案同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 6.加强银行业务的关注,建立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的业务监管机制。首先,要建立起比较系统的房地产行业风险监控、评价、分析机制及报告制度。重点观察房地产价格走势,防范和及时规避区域性风险。其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及时了解与行业相关的信息。如果发现了可能影响房产经营的政策变化、土地政策调政、市场动向、市政建设、城市发展战略动向,应该及时地加以分析,适时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 房地产分析论文:对我国目前房地产经济管理现状的思考与分析 简单来说,房地产经济管理就是对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投资、融资等各项经济活动的管理,它包括了项目管理的各种管理制度、策略和方式等等。通过协调各部门对施工过程、经济关系等方面的管理,提高房地产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先导性产业房地产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在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运用科学合理的经济管理手段提高其管理效率有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我国目前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思考 1.对经济管理的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重视,国家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政策不够稳定和完善。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经济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和项目不断的发展壮大,经济管理已经成为了一项具有很强系统性的任务,需要依靠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政策,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以提高其管理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然而就如今的情况来看,很多企业对经济管理的认识不足,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对科学管理的重视,而一味的将扩大项目、提高房价、提高经济利润为目标,致使我国的房价不断的暴涨。据统计,如今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房价最贵的国家,在全世界房价最贵的十个城市中,我国就占据了六个,而北京、上海、深圳等更是名列前茅。这种不合理的房价上涨不仅加重国民生活的负担,也使得房地产行业经济发展正演变成一种泡沫式的发展模式,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而国家在房地产经济管理中所制定的法律政策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合理性,目前国家制定的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政策方面主要是以宏观调控为主、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控制房屋供需平衡为主,然而这只是眼下的主要主要方式,对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长期规划却没有相关指示,甚至在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上模糊不清,缺乏长远目光,还存在短期政策手段与长期规规划相违背的现象,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运行秩序,也给投机倒把者留下了漏洞。这些因素都为房地产产业的未来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2.房地产经济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强。随着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都加大了对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然而整个房地产经济管理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存在着很多漏洞。一些企业组织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极力寻找法律的空子,经济管理的方式与国家制定的管理方针相违背。另一个方面,国家虽然制定了很多经济管理的政策方针,然而在这些政策方针的实施上却不够力度,加上一些制度是早年制定的,与眼下的经济管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些因素就导致了已建设的经济管理体系在实施上流于形式,妨碍了房地产经济的科学管理。 3.房地产经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经济管理制度是经济管理的前提条件和有效保证。制度的合理、有效与否直接决定了经济管理的效果。然而由于我国的房地产经济管理还处于一个初级的阶段,因此在经济管理的制度上还存在着诸多不规范和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能涵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而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明显落后于我国房地产的发展速度。这样的就使房地产经济管理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没有科学性,不利于提高管理水平,长此以往,更会对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造成恶性影响。 二、加强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措施 1.加强相关人员对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认识,明确管理目标,提高管理水平。这一点是指房地产企业和国家两个方面都要提高对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认识,国家在规划房地产经济发展的时候要做好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以解决目前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使房地产经济发展从偏离的轨道上逐渐走向一条稳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房地产企业在经济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时候也要从大局出发,不能只顾当前利益,而要配合和支持国家颁布的政策,使企业走向一个规范的发展之路。企业和国家要明确自身的目标,重视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使我国整个房地产行业走向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完善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制度措施,经济管理是房地产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新时期的市场经济发展情况决定了企业项目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强化经济管理,完善经济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对企业经济管理进行实施。具体措施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要确定经济管理的重点,确定经济管理的重点并加以着重控制,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风险;其次是要完善管理调节机制,受环境及各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各种不期的问题,这就需要能因地制宜进行调整,但是这种调整不是根据个人意愿随意的调整,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制度和营销战略目标为出发点,有一个完善的管理调节机制;第三是要健全信息交流、反馈机制,加强各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流,提出管理过程中存在或遇到的问题,并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以加强管理的跟踪和监督;最后是不断地完善和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新时期的市场竞争压力就要求经济管理方式要灵活应变,而不能将传统的管理模式生搬硬套,一成不变地作为管理规则。而是要不断的完善管理机制,创新手段。要充分地分析当前的形式,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房地产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同时也要求了房地产经济管理需要更高的水平。只有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结合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房地产经济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发展。 房地产分析论文:个人党性分析报告(总经济师版\房地产版\集团公司管理干部版) 我是一九九九年五月到集团公司工作的。在此之前,曾在局集体企业管理处、局多种经营管理处和局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工作。一九九九年五月调到集团公司任副总经济师,二OOO年六月任集团公司总经济师至今。按照分局党委"党性党风教育"的总体安排,经过第一阶段的系统学习,对过去的思想和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反思。现将九二年工作以来党风党性方面的问题自我剖析如下:一、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方面的问题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差。过去一直认为自己是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从小就受到党的教育和培养,从小学到大学就学习《政治经济学》、《资本论》和的有关著作,每天看的、听的都是党的文章和党的声音,用不着自己再有意识的学习马列、、邓小平和的原著。同时,自己又多次参加了铁道部和铁路局的"政治理论"学习班的学习。政治理论的功底可以了。所以,就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即使参加学习,也是应付差事,学习笔记写的不及时,遇到检查时就补笔记或抄别人的笔记。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差。自己在工作中,主要是按领导的旨意和自己的经验办,很少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去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认为那些只是理论,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三是对施工专业技术学习差。到集团公司工作后,曾经下过决心,要逐渐由外行变成内行。但是由于没有压力,而且对施工企业的一般知识也略知半解,随着工作的逐渐增多,自己也就放松了对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的学习,再说,施工企业专业分工很细,从铁道工程、房屋建筑、桥涵和三电等,不知从何学起,有畏难情绪。错误的认为自己有个研究生的文凭就够了,能应付眼前的工作也就行了,不知不觉的产生了自满思想。 2、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自己在过去的工作中敢于说真话、说实话,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学生气十足,认为只要出发点好,该说就说该讲就讲,但是正是由此原因,得罪了一些人,甚至是领导,使自己走了一段弯路,吃了不少亏。所以,到集团公司后,好话坏话尽量少说,多栽花少挑刺,在各种会议中能不说就不说,能少讲就少讲,即使有不同的意见也很少提出。对在工作中有缺点的同志,也尽量少批评。好人思想严重。 3、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过去我一直认为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吃点喝点很正常,不会涉及党风问题,只要不往自己的兜里装钱就不会发生违纪问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廉政建设,以至于有时到个别单位工作时有吃请现象,尽管自己不会喝酒,但如果自己不去,总觉得不好意思伤人家的面子,怕别人说我"整景",立场不坚定。 按照"三讲"教育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行对照,一是没有用公款装修住房;二是没有重大事项该报告的而没有报告;也没有接受礼物该登记而不登记;三是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爱人在铁路局建设处工作,女儿在地方的一所中学读书,在直系亲属中没有经商的。 4、在"__功"问题上认识有差距 我对李洪志的《__大法》知之甚少,过去总以为与自己没有关系,不听不看,不信不传就可以了,旗帜不鲜明,缺乏政治敏锐性。自从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__功痴迷者天安门自焚事件"后,才更加认识到李洪志和"__功"歪理邪说的反动本质以及对社会的严重危害。 5、在群众路线方面的问题 管理与改革是职工群众共同的工作,并直接影响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各项管理规定和改革措施应该"从群众里来,到群众里去",走群众路线,只有充分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才能管好企业。但是,我在设计和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措施时,注重企业利益多,考虑职工群众利益少,缺乏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去,认真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6、在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 一是工作缩手缩脚,放不开。由于自己到集团公司时间不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清楚,没"弄"明白,生怕由于工作"碰"着谁,引起某人不快。 二是怕"种了别人田"。由于我分管的工作没有自己独立负责的部门,都是只负责某个部门工作的一部分,与集团公司的个别领导在工作上有交叉,怕自己由于工作的原因,与相关领导产生矛盾,因此,工作上避重就轻,得过且过,生怕"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己地"。 三是工作有畏难情绪。根据分工我负责集体企业改制工作,但是,由于绝大部分集体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没有固定的经营项目,亏损企业多,有净资产的企业少,集体职工的养老金欠交、工资欠发、放长假的又很多,因此,改制工作困难非常多,所以自己对于集体企业改制,特别是"解除劳务合同"等项工作,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文件和规定,生怕干不好产生一系列后果,有畏难思想,工作进展较慢,总想要四平八稳,等一等,看一看再说,以使集团公司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受到影响。 四是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少,调查研究不够。到集团公司工作以后,总以为自己不管施工生产,只要管好大事、搞好管理工作就可以了,去 不去施工现场无关紧要,因此,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态度不积极,没有领导的安排,自己就不主动下基层和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施工生产一线的职工的困难和要求,缺乏了解和调查研究。 五是责任心不强,缺乏对工作一抓到底的认真精神。对有些自己分管的工作,有布置和要求,但相关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的怎么样,自己缺乏一抓到底的扎实认真精神,以至于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浮于表面。 房地产分析论文:分析房地产经济结构与房地产估价关系 一、引言 自21世纪初期,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改革在新的一波房地产投资热潮的推动下迅速升温,与房地产相关的产业也进入快速发展期,最典型的一个现象就是“展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全国各地,各类层出不穷的“房展会”、“住交会”风起云涌;有些大中城市,房展会从最初的一年一度发展到春秋两季,再发展到四季联展;郑州的房展会最热时,一年期间,大大小小开了七八次,在这种背景下,房价开始迅速窜升。 房地产估价real estate appraisal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房地产估价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把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格揭示、表达出来的过程。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业务的经营活动,从事以上活动的机构即为经纪机构。两者同属于房地产交易中向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机构。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估价和经纪机构的合作主要发生在房地产投资开发及建设完成后的交易阶段,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两者在房地产交易这一阶段中各自的角色进行分析并对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如何更好的处理这种关系进行讨论。 二、案例分析 某房地产开发商将一套住宅物业售给某业主,自用该住宅物业两年后,该业主欲转让其所拥有的该住宅物业,并委托一经纪机构为其出售,经纪机构根据该业主所提供的关于该住宅物业的资料及希望的出售价格,对掌握的客户群资料进行查找并对欲购买该物业的买方进行直接联系,通过解释说明及现场勘察等方式使买方对该物业有较全面的了解,并组织或代表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对最终的成交价格达成一致。其后,买方购房需要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此时接受银行委托评估机构将要对该物业进行评估为银行贷款提供价值参考,通过现场勘察、有关资料查询并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评估机构向银行提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估价值作为贷款的价值参考或依据。 上面这个案例简单的说明了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交易中各自服务的环节、服务的对象及提供的具体服务。我们对该案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情况再作进一步的补充。在开发商销售一手楼盘的阶段,经纪机构可能接受委托对整个楼盘的销售提供服务;该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该住宅物业时,也可能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而银行也可能委托评估机构对该物业在该时点进行价格评估,作为贷款价值参考; 案例中的买卖双方可能在成交前或过程中委托评估机构对该物业进行评估,以作为交易参考;该业主可能委托经纪机构出租该物业,同时评估机构可能接受委托,对参考租金进行评估;在买方无法偿还贷款时,经纪可能被委托处置资产以偿还银行的债务,同时估价机构也可能被委托评估处置资产之参考价格。 由此看来,估价和经纪机构在房地产交易中无处不在,他们之间的合作也是环环相扣。 三、下面我们对评估及经纪机构在合作中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由于上述案例的普遍性,以下主要涉及出现在案例中的合作,而不涉及或较少涉及上述特殊情况中的合作): 1、交易双方对于成交价格和评估价格往往产生争议。在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经纪机构引导双方协商而促成的成交价格是交易双方实际达成交易的价格,是一个已完成的事实,这种价格通常随着交易者的心态、偏好,对市场的了解程度,讨价还价的能力等的不同而不同。而评估价格是评估人员对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评定的结果,不受以上各项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时,要向经纪机构充分的了解交易情况,分析不同的交易情况对评估价值所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从而对评估价值进行适当的修正。 2、成交价格和评估价格内涵不同。这种不同往往出现在不以交易参考为目的的评估中。在上述案例中,经纪机构所谈之成交价格包括该住宅物业本身以及附着的装修,在有些交易中还含有家私、家电等;而在以抵押为目的房地产评估中不考虑这种装修因素对估值的影响,在评估时应该将这一部分附加价值予以剔除。 在上述这两种情况出现时,经纪机构常常抱怨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不够客观,不能准确的反映市场,尤其是遭到客户的不满,甚至造成贷款达不到客户的要求进而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这主要是在合作中机构间缺乏沟通,对彼此业务缺乏深入的了解,知识脱钩,对客户的解释说明工作做得不够详尽和透彻。 3、提供参考案例的失实。当估价机构在对该物业进行评估时,需要对市场上同类物业的价格资料进行搜集、分析和修正,从而得出客观的评估价值。由于目前经纪机构基本为片区经营的模式,对片区内物业掌握大量的成交信息,评估机构往往会向经纪机构查询相关信息。经纪机构往往为了满足客户的贷款额度,提供虚假成交资料,误导估价人员,从而得出偏离市场行情的公开市场价格。 这一问题不仅仅为经纪机构单方面所造成,也因为评估机构没有能建立一个完善的不断更新的资料库,在短期内完成评估工作,缺乏市场信息而造成经纪机构对估价人员的误导。没能用专业的眼光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有效筛选和修正。 四、在以上这种情况中出现了估价机构与经纪机构之间的不良合作,对交易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不公正的影响,破坏了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对整个行业的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也对机构双方的长期效益产生不良影响。 以上这些问题,有些是机构双方缺乏彼此的了解和沟通,经纪机构对评估机构技术性的概念不能加以正确的理解并向客户提供客观的解释,有些是评估机构对于经纪机构在成交环节中所发生的交易情况不了解,而不能对成交价格和提供的案例做出专业的分析和判断,有些则是机构双方在对交易推动和促进中进行不良的合作,使交易当事人蒙受损失,这些都应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和杜绝。 针对这些问题,有关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都提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下面笔者将从从业人员本身及机构本身提出一些建议: 1、加强机构间的沟通,彼此了解和熟悉对方的工作内容,要对客户提出的无论相关于房地产信息还是技术方面的问题都能做出正确、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2、估价机构要建立起数据库,而数据库的资料也要保持长期的不断更新,这项工作也非常需要经纪机构的配合,提供客观、准确的成交资料并对交易情况作出完善的说明; 3、机构本身对于员工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职业道德培训。尽管我们有行业协会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并且有行业规范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但是估价及经纪机构是从业人员日常工作的场所并在自己的岗位上行使责任和享受权利。机构本身应该对自己的员工进行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的不断教育; 4、机构之间提供客户投诉渠道并予以及时的解决。房地产评估和经纪机构都属于第三产业,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是我们的宗旨。而我们的机构部门设置多为业务部门而没有或者很少设置售后服务部门或相关部门即客户投诉部门。 五、结语 综上诉说,由于我国目前房地 产估价房地产交易市场正日趋成熟,从业人员的素质也日益提高,希望我们业内人士对于房地产估价及经纪机构之间的合作继续探索,不断完善,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让大家在阳光下放心交易。转贴 房地产分析论文:分析我国房地产建筑与国外发达国家建筑的异同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步与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我国房地产建筑业也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国外发达国家建筑业相比较而言,两者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别。本文笔者对我国房地产建筑与国外发达国家建筑的差别进行了论述和分析,提出了值得我们学习的国外发达国家的一些房地产建筑的经验。 一、我国房地产建筑与国外发达国家建筑的差别 1.1房地产建筑耗能方面 据国务院新闻办的调查统计,目前我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发达国家的2至3倍以上。我国现有建筑430亿平方米,另外每年新增建筑16~20亿平方米左右,目前我国建筑相关能耗占全社会能耗46.7%,其中包括建筑的能耗(包括建造能耗、生活能耗、采暖空调等)约30%,以及建材生产过程中的能耗16.7%。现在我国每年新建建筑中,99%以上是高能耗建筑;而既有的约430亿平方米建筑中,只有4%采取了能源效率措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超过所有发达国家的总和,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耗国。 1.2在房地产建筑技术装备素质方面 从建筑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来看,我国建筑企业同国外建筑企业相比则存在更大的差距。1996年来,我国最大的国际型建筑企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技术装备率为627美元/人,远远高于同年度国内建筑企业的平均装备率4154元/人,但也仅为美国福陆丹尼尔公司的1/84,日本大成公司的1/64。从国内建筑企业横向和纵向的比较中,我国国有建筑企业技术装备率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低于港澳台独资企业,也仅为外商独资企业的55.30。近些年,虽然我国建筑业有了很大发展,但设备装备率提高并不大,而动力装备率还略有下降的趋势。 这说明了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没有较大的差异,从总体上看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粗放式经营的行业。这种技术装备素质使得我国建筑企业不仅在国际建筑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就是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中,如果排除政策扶持,也往往处于劣势地位。 二、值得我们学习的国外发达国家房地产建筑的有益经验 2.1发达国家进行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 发达国家从1973年能源危机时开始重视建筑节能,经过30多年的努力,新建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已经减少到原来的1/3~1/5,其中节能政策的作用功不可没。尽管各国制定节能政策的出发点不同,但采取的节能政策措施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共同点。 第一, 建立完善的建筑节能管理体制 节约能源一直是德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联邦层面由环境部负责,为了深入推进建筑节能,由联邦交通建设和住房部、环境部以及KFW银行共同出资成立了德国能源署(DENA)。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技术、政策、法规等多管齐下,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第二,注重建筑节能立法 许多国家不仅制定了节能法,还专门制定了一系列建筑节能法规、标准等法律文件。美国1978年就制订了《能源政策法》,德国1976年实施生效了《关于新建筑物节能法》;而日本制定的建筑节能法则要求建筑业主能自主进行节能应用,规定以“热损失系数”作为判断建筑物节能性的标准。 第三,采取经济政策鼓励建筑节能 在西方发达国家建筑节能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政府都有相应经济激励政策。如美国对新建节能建筑减税,凡在国际节能规范(IECC)标准基础上节能30%~50%以上的新建建筑,每套可以分别减免税1000美元和2000美元;欧盟则提出了包括开征能源税、税收减免、补贴和建立投资银行贷款等规范性的财税政策。 第四,加强节能与开发并重的科学研究 这主要开展三个方面的研究工作: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主要是建筑节能综合研究,建立“节能型”建筑体系;注重太阳能、地热等建筑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建设节能试点工程和样板建筑,如美国政府为取得制定节能政策的定量数据资料,由政府出面组织办公楼建筑和住宅建筑的节能型样板工程。 2.2国外发达国家深化房地产建筑产业的分工体,不断提高技术装备素质 欧美等国家的大型跨国建筑企业都有自己的技术和专利,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具有明显优势,资金实力、技术和管理水平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房地产建筑企业,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项目上形成垄断。发达国家建筑承包商已经从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在劳动密集型项目上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项目渗透。分工体系深化的同时,建筑企业也在寻找着各自的定位。比如,瑞典的斯堪斯卡公司卖掉了在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的子公司,将业务主要集中在“能够长期占据优势地位”的美国市场。另外,建筑企业在技术研发领域开始走向合作,并逐步形成了全球技术资源共事的新局面。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研发成本,寻找合作者共同分担,逐步将技术研发机构从母体脱离出来的同时,引入新的投资者,不断提高技术装备素质。另一方面,独立的研发机构为提高研发成果的效益,开始向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讲,这是国外发达国家建筑业内部分工进一步深化的必然结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笔者的分析比较说明,我国的房地产建筑业与国外发达国家建筑业虽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我国房地产建筑只要结合我国房地产建筑的实际问题,注意学习国外先进的建筑技术、理念和政策措施,相信这些问题都能得以克服,不断促进我国房地产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分析论文: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经济因素 房地产价格的含义 房地产价格是和平地获得他人的房地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货币或实物、无形资产和其他经济利益。在现今社会,房地产价格通常用货币来表示,但也可以用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来偿付,例如,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换取技术、设备等。从理论上讲,在供给量不变的情况下,需求量的增加会使房地产价格上升,需求量的减少会使房地产价格下降;在需求量不变的情况下,供给量的增加会使房地产价格下降,而供给量的减少又会使房地产价格上升。然而,在现实中,房地产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包括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国际因素等,。综上,我国房地产价格受众多因素影响,与真实市场价格之间肯定有很大的偏差。本文主要从经济角度论述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 2 只要影响因素分析 除了建筑物本身与建筑物所处的地块,社会经济条件对房地产也有着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往往不是一时的,而是长期的,其至可以说是深远的。从实证科学研究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将某些经济数据与房地价格的变化联系起来分析。出于这些因素‘一般不会影响某一栋住宅或者某一地块上的住宅价格,而是对整个地区甚于一个国家的住宅价格都产生影响,所以这里的房价取社会总体的房价水平,也就是取平均的市场价格和租金。考虑到商场并不总是处于出清状态的,所以成交量和空置率有时也是将要考虑的重要指标。 —般来说,两栋建筑物价格的区别可以看成建筑物品质不同带来的结果。两个不同地块的房价的区别可以看成与区位相关的一系列品质楚别带来的结果。一个地区或者国家房价随时间序列的变化,可以看成是这里所讲的社会经济条件作用的结果。 求取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或者租金看似简羊,交际非常复杂。我们经常会发现由计算的口径的个一样而对价格变化完全不同的评价。平均价格的计算口径由计算者的不同需要和获取数据的不同方法顺呈现出丰富多样。比如地方政府会以可供出租的公寓样本的的定期调查来确定市区租金的变化。物业公司会根据经验确定一个正常的物业空置率率的标准,米分析实际空置率与判断房地产的市场供求状况。银行可以借助购房贷款的数据来分析房地产交易状况等。有时候房地产分析师也用房地广价格指数来代替平均价格。 房地产经济分析用得最多的指标之一是房价或者租金价格的历史变动,不难发现,房价或者租金价格的变化与收入变化之间方密切的联系,达拉斯的房价下跌。利率变动对房价也有深刻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房价出现了普遍的上升起势,一舶认为,这是联邦储蓄银行在这一时期实行的利本政策的结果。 迪帕斯奎尔与惠顿认为,大都市房地产价格变动存在三项明显的特征。首先,房价与宏观经济关系相当紧密,宏观经济数据变动会影响房地广价格.同样房地产价格也反过来对宏观供求关系产生深刻的影响 其次,一个地区的房地产业发展水平从短期看,由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本地区企业发展水平、市场竞争条件等因素决定,从长期看,人口和生活方式对此也有重要的影响。短期内,各个地区的房价往往同起同路,所以没有“套利”的机会比人们想象得要小。 最后,出于住宅的不可移动性和共他一些因素,房地产巾场对宏观经济变动的适应能力通常不强,房地产开发商缓慢的调整会导致暂时的平衡,由此会激发宏观经济周期性循环。 2.1经济发展状况 2.2居民收入 居民收入水平及其增长对房地产、特别是住宅的价格有影响。通常,居民收入的真正增加, 意味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将随之提高,其居住与活动所需要的空间会扩大,从而会增加对房地产的需求,导致房地产价格上升。至于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程度,要看现有的收入水平及边际消费倾向的大小。所谓边际消费倾向,是指收入每增加一个单位所引起的消费变化,即新增加消费占新增加收入的比例。如果居民收入的增加是衣食都较困难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加,虽然其边际消 费倾向较大,但其增加的收入大部分甚至全部会首先用于衣食等基本生活的改善,这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就不大。 如果居民收入的增加是中等收入者的收入增加,因为其边际消费倾向较大,且衣食等基本生活已有了较好的基础,其所增加的收入大部分甚至全部此时依消费顺序会用于提高居住水平,这自然会增加对居住房地产的需求,从而会促使居住房地产价格上升。 2.3 利率 利率的升降对房地产价格有较大影响。从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的角度来看,利率上升或下降会增加或降低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利息,从而使房地产价格上升或 下降。从房地产需求的角度来看,由于现行购买房地产、特别是购买商品住宅普遍要借助于贷款,所以利率特别是房地产抵押贷款利率的上升或下降会增加或减轻房地产购买者的贷款偿还负担,从而会减少或增加房地产需求,导致房地产价格下降或上升。从房地产价值是房地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的角度来看,由于房地产价值与折现率负相关,而折现率与利率正相关,所以利率上升或下降会使房地产价格下降或上升。综合来看,房地产价格与利率负相关:利率上升,房地产价格会下降;利率下降,房地产价格会上升(此句话为重要结论)。 房地产分析论文:分析链际竞争下的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控制研究 内容摘要:本文在以往对链际竞争和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研究的基础上,将链际竞争引入到房地产企业的供应链成本管理中。从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构成的角度,分析了链际竞争对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的影响,并构建了链际竞争下的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控制模型。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 供应链成本控制 链际竞争 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以及顾客需求的多元化,竞争已不再简单的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成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Nagurne(1999)等人首次提出了供应链网络的竞争模型,利用变分不等式构建供应链网络均衡模型,模型通过介绍供应链中的不同决策者的独立行为和竞争行为,得到了系统达到均衡的条件。Dong(2005)等人通过对多层供应链网络在不确定情况下的多准则决策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对供应链网络均衡模型的研究。房地产业为了提高成本管理水平,也开始涉足供应链成本的研究。张丽、李明启(2004)提出在电子一体化和商务经济的今天,企业已经很难依靠传统的成本管理方法,应将供应链管理引入房地产企业的供应链成本管理中。 链际竞争的概念 可以获取材料和服务的渠道有很多,其中由从事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及后期使用维护等相关工作的商业实体构成的网络就是供应链经济。供应链经济是这些商业实体之间构成的供应链之间的生产力、竞争力以及市场地位的统一体,这些商业实体在供应链经济中以一个统一的整体发挥作用。因此,供应链经济就是由相互关联的供应链构成的一个网络,供应链经济中的供应链之间相互作用就形成了链际竞争。供应链之间相互竞争影响着供应链的成本,对于单独的一条供应链,我们可以通过供应链上各个企业之间的协同关系来控制供应链成本。然而,实际中的供应链往往是处于动态的相互作用中的,供应链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叫做竞合作用。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房地产企业的供应链长、经营管理复杂;房地产企业价值与信息的传递都是靠内部与外部的双向交换,呈星状发散;项目的投资决策、规划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营销、物业管理等过程是一种并行系统,开发商要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所有因素;企业内部资源有限,企业一般仅保留最具优势的核心业务,而把其他非核心业务外包。这些特征都决定了房地产企业供应链的复杂性,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必然会对房地产企业的供应链成本产生影响。 链际竞争对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的影响 供应链成本管理作为一种跨企业的成本管理方法,其管理的范围延伸到了整个供应链上各个相关联企业的作业成本以及交易成本,从而达到优化和降低整个供应链总成本的目的。在分析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时,可参照一般的制造企业,将房地产企业的供应链分为上游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心成本和下游成本。其中上游成本是保证项目建设的启动成本,包括土地开发成本、融资成本、勘察设计成本、招投标及谈判成本、材料采购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咨询成本等,上游成本所涉及的单位主要有政府、金融机构、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承建商、咨询机构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心成本包括前期工程费、规划费、基础设施费、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税金等;下游成本是指在销售及售后中所发生的成本,包括了销售成本、物业管理成本和客户服务成本,涉及的单位主要有销售机构、物业管理公司和客户。根据房地产企业的供应链成本分类,构建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的构成模型(见图1)。 (一)链际竞争对房地产企业供应链上游成本的影响 房地产企业是围绕项目运营的,而项目对土地有着很强的依赖性,供应链核心企业—房地产企业为了获取土地,彼此之间的相互竞争对土地价格会产生影响。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房地产企业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在房地产企业资本链上,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房地产企业能否低价获得资本从而在供应链的竞争中取胜。项目建设前期,设计阶段耗费成本占总成本费用的10%-20%,对项目建设期成本控制的影响为20%-30%。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促使房地产企业越来越关注项目建设的前期,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本投入越来越大。[论文网] 项目的建设期,从材料和人工方面来讲,与房地产企业相关联的上游供应商之间在进行产量竞争时会引起原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的采购成本上升;位于多条供应链的焦点上的供应商,多家房地产企业都从这个供应商取得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借机抬价或者是供应商为满足多个开发商的需求,不断的扩大产能,从而引起原材料和设备成本的变化。同时,房地产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之间为了获取市场通过扩大产能进行产量竞争,导致企业对人工的需求越来越大,间接引起人工成本的增加。房地产企业选择材料供应商的过程中,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会增加招投标成本的投入以及谈判成本的产生。从工程建设的角度,在项目的建设期,房地产企业通过业务外包政策,将工程发包,承包单位的实力及承包单位的成本管理水平都会影响建安工程费用的高低,为了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房地产企业必须对承包单位各方面的能力进行了解,运用监理制度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这些都会增加供应链成本。 房地产供应链上的咨询成本是指在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成本概预算、结算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时产生的各项成本,主要体现为咨询费用。随着咨询市场的日益发展壮大和咨询价格的公开性,大大的缩减了房地产企业咨询环节的供应链成本。 (二)链际竞争对房地产企业核心成本的影响 房地产企业核心成本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身管理成本和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开发成本。房地产企业的自身管理成本是房地产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和税金;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开 发成本是在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为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非实体项目的费用。众多的房地产企业之间彼此竞争,会引起房地产企业核心成本的增长。 (三)链际竞争对房地产企业供应链下游成本的影响 在项目竣工投入使用阶段,链际竞争对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成本、物业管理成本的影响较大,房地产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就选择较好的策划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合作伙伴,还要从服务及质量上赢得顾客的青睐,这需要投入较大的成本。链际竞争的条件下,提高自身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房地产企业只有不断加强自身的管理,不断地增加对高科技人才的投入,才能赢得市场。 链际竞争下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控制模型和措施 (一)链际竞争下的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控制模型 运用目标成本和作业成本相结合的方法,分为6个步骤:确定目标成本—目标成本分解—供应链作业层成本控制—供应链作业成本分析—供应链作业成本考核—供应链目标成本改善。 目标成本设定:首先是确定项目的方案,通过对项目的定位和规划设计,预测项目售价;其次参考标准数据库中公司的长期利润率,综合权衡项目的区位销售情况、现金流等情况确定项目的目标利润。 目标成本=目标售价-目标利润 目标成本分解:确定了目标成本后,对目标成本进行分解。作为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房地产企业必须协调各部门的做好供应链流程分解的工作,把房地产企业的供应链流程分解为紧密连接的作业链。在对房地产企业的供应链流程的分解过程中,要采取作业分解和粒度分解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历史数据,自上而下将目标值逐级分解为多层级的自作业目标成本值,位于供应链上的节点部门记录完成自己作业的作业和成本值,并对同质作业成本进行归集,形成作业中心。 根据目标成本的设定和供应链的流程建立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控制模型(见图2),对归集的成本项∑Cijk(I,j,k=1,2……n)与目标成本Cij进行对比,发现偏差。 对造成成本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归结成本动因,看其属于是资源动因还是作业动因,对其关联的供应链环节进行分析,考核房地产企业的供应链成本实施情况,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纠正,使其达到最优。 (二)链际竞争下的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成本控制措施 对房地产企业供应链上游成本的控制。在项目开发前期,提前对土地价格进行合理的价格预测,采取策略性报价或者是通过支持政府的基础性建设,低价拿地。拿到土地后,在政府粗略规划的基础上,合理的提出意见,提高对土地的利用率以降低土地成本。为保证项目的运行,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融资渠道,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最多采用的还是银行贷款,与国际上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模式还有差距,应该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拓宽融资渠道,应对银行不断提高储备金等政策的影响。在项目设计阶段,房地产企业应该选用设计经验和施工经验丰富的企业作为供应链合作企业,采用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并存的制度,避免出现设计中盲目提高设计标准,影响后期的施工成本。 在施工阶段,为保证材料供应,与各供应商之间,可以通过实行供应商关系管理,一方面建立与供应商间的长期紧密合作,整合多方的资源和核心力量来开发更加广阔的市场,实现成本的双赢;位于供应链上的企业在适当增加人工成本的同时,可以运用新工艺、新施工方法,改善施工条件提高施工效率,从而转移人工成本。房地产企业应选择服务质量好、信誉好的第三方物流公司、销售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减少中间环节的供应链成本浪费。还要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从根本上解决设计和施工的不协调,缩短工期,减少供应链成本。 对房地产企业供应链核心成本的控制。目前我们国家在提倡发展住宅产业化,住宅产业化可以帮助房地产企业大大的缩短工期,通过生产的批量化、标准化也可以提高施工的质量,避免返工、变更等一系列问题。大型的房地产企业可以率先进入,中小型的房地产企业可以结成联盟,向供应链上下延伸,获得资源优势,从根本上降低成本。此外,还应该加强房地产企业自身的管理,减少供应链核心企业内部的成本流失。 对房地产企业供应链下游成本的控制。通过构建先进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从而使消费者更加了解项目的情况。与客户之间,可以建立顾客关系管理系统,将现代技术与企业的销售、顾客服务紧密结合,提高房地产企业与客户的交易效率。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在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只有通过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对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利用,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才能更好的发展房地产企业内部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与对策探析 内容摘要:金融理财业务的迅猛增长给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带来诸多风险。研究首先阐述消费者隐私权的内涵及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意义;从法制体系问题、金融机构管理问题及消费者问题等角度揭示金融机构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所面临的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从健全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制体系,提升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完善消费者维权救济机制及强化金融行业自律能力等角度给出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可行策略。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 消费者权益 隐私权保护 我国宏观经济的蓬勃发展推动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人们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倍增。金融理财业务的迅猛增长在变革金融产品消费者的理财习惯的同时,也给金融机构的运营和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带来诸多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事关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和金融产业的稳健发展水平。 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分析 (一)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法制体系问题 法制体系不健全是导致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不力的根源之一。其一,当前法制体系对公民隐私权的规定模糊化处理,使得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司法实践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但在第三十八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在第四十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从而间接确认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但是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的司法界定仍然存在模糊性问题(郑启福,2012)。这使得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在如何保护消费者隐私权问题上陷入无法可依的窘境中。其二,当前法制体系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不足,金融机构通常采取违规但不违法的应对策略来侵害消费者隐私信息(冯博等,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该法条所列罪名符合的条件下,刑法给予的惩处可谓严厉。但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中,金融机构通常采取的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为难以达到刑法所列标准,从而造成金融机构违规但不违法的现实。 (二)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金融机构管理问题 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过程中,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失范亦将削弱消费者隐私信息的受保护程度。其一,金融机构对以获取的消费者隐私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水平较低,内部管理制度紊乱,为数据库管理员的道德风险暴露提供了契机。数据库管理员在个人私利的驱动下,易采取损害金融机构及消费者利益的行动,绕过系统监管获取高价值客户的理财产品购买信息并向金融机构竞争对手或非法机构兜售,以从中谋利。激发员工道德风险的因素主要是金融机构的内部企业文化缺乏对于员工的人性关怀,使得员工认为其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并不相符,从而采取损害企业利益以谋求其自身利益最优化的策略。再者,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设计存在漏洞的事实,也为员工采取兜售消费者隐私信息牟利的行为提供了制度便利(孔凯,2012)。其二,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救济制度设计缺位,使得个人消费隐私信息受侵害时,消费者缺乏解决该问题的有效制度途径。在与金融机构就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展开博弈的过程中,消费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由金融机构来获取、存储及调用分析,消费者难以获取金融机构侵害其隐私权的确切证据,从而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事关个人隐私权的切身利益。 (三)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消费者问题 自身的安全意识薄弱和隐私权保护能力较弱的消费者,亦应当为消费者隐私信息泄漏风险的爆发承担相应责任。当前消费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日渐崛起,金融理财业务规模随之暴涨。部分消费者对于此类新兴金融业务的风险缺乏有效认知,易于忽视金融理财业务中所潜伏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维护问题。其一,消费者缺乏在购置金融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意识。消费者在接受金融理财服务时,随意处置填有个人隐私信息的单据,随意接受客服人员递交的单据进行填写,从而使得个人隐私信息被非法信息采集者获取以作非法之途,进而导致其本人正当隐私权受损。其二,消费者缺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基础性知识与技能。作为金融衍生品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结构日臻复杂,产品设计者对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获取也日趋丰富化。这对于缺乏专业金融理财知识的普通消费者而言,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专业知识要求对消费者形成难以逾越的知识障碍,从而限制了消费者利用传统经验来防范个人隐私信息暴露风险的能力。再者,金融机构通常采取将金融理财产品契约复杂化的方式,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暴露风险的责任归属消费者的条款隐匿在海量的金融理财产品合同中,从而降低消费者发现并审慎评估该条款的风险的几率。金融机构的这种形式合法但却属于实质性欺诈的行为,亦是导致消费者对其自身应承担的隐私信息保护责任产生误判的根源之一。 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可行策略 (一)健全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制体系 我国居民的消费隐私信息保护意识日渐提升的现实,与当前法制体系对于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益相关法条的相对滞后性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立法当局应当充分认知到消费者日渐觉醒的隐私权保护诉求,通过修订现行法律的方式来完善我国的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法制体系。其一,立法机关应当重视对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选择恰当的立法时机制定《消费者隐私权益保护法》。我国现行法制体系中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益的保护内容离散的分布于各部法律中,缺乏系统论述消费者隐私权益的法律,从而降低了消费者在现有司法体系中伸张其合理的隐私权益保护诉求。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性决定了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迫切需要借助法条相对明确的、对违法行为惩处相对有力的《消费者隐私权益保护法》来有效保障其个人隐私信息权。其二,立法机构应当从法条上明确个人隐私权属于其独立人格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法制体系中缺乏对于公民的隐私信息保护权的独立论述。而公民的隐私信息保护权是其个人独立人格得以实现的必要保障和有机构建,缺乏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任何公民个体无法全面获得其独立人格权。当前我国的《民法通则》的第四节之人身权中的第九十八条到第一百零二条分别将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纳入到公民的人格权中。为此,立法机构有必要在《民法通则》中增设对于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权的论述,以切实落实对于公民独立人格权的保障(丁素芳,2007)。 (二)提升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机构管理水平 其一,金融机构应重视建立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首长负责制。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经理层应直接负责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制度,并指定法律和金融领域的专门人才制定与金融机构当前理财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该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制度的执行人与监督人应当定期地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该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建立针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意外事件的不定期汇报制度,以确保该制度的执行能获得金融机构决策层的持续性支持。 其二,金融机构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对于机构内部客户个人隐私信息的泄漏风险进行周期性或不定期的评估,并且对于该客户个人隐私信息泄漏风险评估程序进行可靠性与可行性评估,以确保金融机构有充裕的控制措施和突发性风险事件的应对方案。 其三,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到本机构外购的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的可靠性。金融机构将部分业务外包的策略是其降低金融机构运营成本的有效策略。但是考虑到金融机构内部信息的高敏感性特点,金融机构在外购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与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签署规范的保密协议,以明确该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可以获取的金融机构所掌握的何种数据信息。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契约和管理程序两种手段杜绝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在未征得特定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获取消费者隐私数据信息的程序漏洞。 (三)完善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维权救济机制 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接洽并接受金融理财服务的过程中,需通过提交其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来确认其个人身份合法性,并据此来确保个人金融资产的安全性。金融机构亦通过获取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来印证该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否涉及金融犯罪,从而维护金融系统安全,杜绝借助金融理财的方式实施金融犯罪的行为发生。因此,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提供其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具有显著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但是,在接受金融机构的理财服务时,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难免会就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不力问题而产生纠纷,纠纷的解决措施及其效果成为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巨大挑战。 其一,消费者协会应当与金融行业携手合作,共同组建金融仲裁委员会,针对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所暴露的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问题提供仲裁服务。围绕高复杂性和高风险性的金融理财产品的仲裁需要专业金融人员的协助。传统消协主持下的消费者维权机构缺乏解决此类金融专业仲裁案的能力。金融机构应当秉持公平立场参与仲裁机构的仲裁活动,并给出公正的仲裁结论,以有效化解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围绕金融理财产品的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问题所产生的纠葛,提升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和美誉度,确保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其二,立法机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司法救济渠道。考虑到消费者在于金融机构展开博弈的过程中的弱势地位,立法机构应当修改现行法律,以降低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消费隐私权的过程中的维权成本。立法机构应当将消费者就隐私权问题对金融机构提请的司法诉讼采取简便诉讼程序,从而降低消费者群体的诉讼成本。司法机构应当在消费者就隐私权问题对金融机构提请的司法诉讼中实施公益化诉讼程序,以激励消费者循着司法路径来解决其与金融机构的权益纠纷。 (四)强化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金融行业自律能力 在我国法制体系相对不完善的局面下,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问题难以籍由司法途径获得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力度最终取决于金融机构自身的意志力。金融行业可从如下方面强化金融行业自律能力,以强化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力度。 其一,金融行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性企业文化。我国的社会文化强调对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的培养。通过强化金融行业内部的自律文化建设,有助于提升金融从业者的自律文化素质,有利于金融机构以较低的制度成本提升企业客户的满意度水平。作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金融从业者,金融机构员工的自律文化素质修养的提升利于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在接受金融理财产品服务全流程中都得到有效保护。 其二,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针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规与监管的威慑机制。具有管理柔性的企业文化约束不能杜绝低道德员工的道德风险暴露,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基于法与规则的威慑系统,方可有效达成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效果。对于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不利的违规部门或者个人,金融机构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当采取强力措施,对该部门或个人实施行政制裁或经济制裁,以切实维护消费者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正当权益。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对我国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监管的思考 作者简介:陈涛(1987—),性别:男,民族:土家,籍贯:湖南常德,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摘要:近年来,金融理财产品发行火爆,不仅仅是拥有了巨大的资金规模,也拥有众多的机构参与且各机构之间的合作越加频繁。而我国当前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是实行的“机构监管”的方式,这不利于对具有混业经营趋向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应该引进“功能监管”,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促进他们之间的协作,完善监管机制。本文将对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分析“机构监管”在金融理财产品中的不适应性,提出构建“功能监管”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机构监管;功能监管 一、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也不断扩展。个人财富不断积累的民众,早已不满足于将储蓄作为唯一的理财方式。根据人民银行的调查显示,在老百姓的财富结构在2002年至2012年的十年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储蓄在老百姓财富结构中的占比由七成降到了四成左右。在当前股市低迷、通货膨胀严重、居民投资渠道不多的情况下,金融理财产品成为了老百姓财富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普益财富公布的数据,为个人投资者提供的银行理财产品在2012年超过了2.8万款,并且有着接近25万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规模,如此大的发行数量和规模,还只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并不是全部的金融理财产品的数量及规模。据不完全统计,2007 年我国包括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管理的资产规模占当年我国GDP规模的四成左右,而同年的财政支出规模都还未到当年GDP规模的2成,可见金融理财产品规模之大。对如此大的资产规模的监管问题的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二、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的问题 近来来,理财业务的投诉事件不断增多,特别是期限长的产品的投诉,投诉的最主要问题首先是收益低于预期,其次是对发生提前赎回事件的处理问题。2011年发生在中信银行办公场地的理财产品诈骗案中一百多名投资者的超4000万受到诈骗;2012年2月曝出的渣打银行的销售的一款QDII产品亏损比例超过了九成,降低了公众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热衷度;2012年12月发生的华夏银行中鼎违约事件及中信信托“三峡全通”的无法按期付息又再一次打击了公众对理财产品的热情;2013年招商银行的“证大金兔”账面近30%的亏损事件等等类似的案件相当之多,这些案件暴露出在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没有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专门监管的机构 目前针对不同的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的不同,拥有不同的监管当局即“机构监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2010年银监会曾电话叫停“银信合作”的金融理财产品,这对当时对规避监管的“银信合作”进行监管是达到了一定的效果的,但是这也是因为当时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是归属于同一监管部门监管的,才保证了对此类金融理财产品风险进行的有效的控制。一旦涉及到两个以上监管部门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问题,就需要多个监管部门的协调,但这远不如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有的放矢的监管,使得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趋向科学化,更加有力的促进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 2、部分金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风险揭示不合理 部分金融理财产品并没有对该理财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信息披露,尤其是期限较长的一些理财产品,如信托理财产品。在2012年吉林信托出现的1.5亿元骗贷案,首先发现吉林信托的“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信托理财产品存在骗贷行为的是公安机关而非吉林信托,这也暴露出监管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失职。如果监管部门对信托机构的监管不是只有只在产品发行上进行监管,而更多的考虑产品周期里的运行风险,那么类似于吉林信托这种不尽职的情况将减少很多,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也会少很多。 另一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在出售理财产品时,因其产品销售人员对奖励的追求,存在对客户进行风险揭示时存在不合理的情形,甚至造成有一部分客户把理财产品存款化,尤其是银行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并没有形成标准化的信息披露格式,即便是有些金融理财产品对其产品运行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披露但与同类的产品之间可比性较低,这隐性的增加了监管成本。“机构监管”的存在,也增加了各种交叉金融理财产品在不同的监管制度下进行监管套利的可能。 3、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 在金融理财产品中尤其是银行理财产品中,存在卖方市场的现象,其合约条款主要是对金融机构的而非投资者。如一些理财产品设置了当发生损失的时候金融机构并不承担损失,但金融理财产品的管理主要是金融机构,一些由于金融机构的不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也记在了投资者的账单上,这是不合理的。虽然近几年发生的理财产品违约的事件最后投资者都收回了本金,一些是行政规定的进行的偿付如华夏理财产品风波,一些是因为行业默许规则的存在如一些集合理财产品的违约都是信托公司进行了“兜底”,但这是因为小范围内爆发的风险时投资者能获得补偿,一旦发生大规模的兑付危机投资者本金将很难获得保证。“机构监管”下的法律制度中对投资者的保护规定被不多,尤其是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很快,许多法律制度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需要对各法律进行修订扩大其适用范围。我国虽然设立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但其仅局限于处理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专门处理金融理财产品中的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机构,这也造成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的情形。 三、 功能监管的实现 反观上述提到的问题,可见“机构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在混业经营趋势背景下,向“功能监管”转变是应对金融理财产品出现新的监管问题的重要举措。 “功能监管”理论由默顿教授首先提出,主要是实现对金融行业的跨多个产品、机构、市场之间的协调,主要是针对金融机构所经营的业务。金融理财产品中的“功能监管”是指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运作、退出在不同的阶段实行不同的监管,而不管是哪个机构主导的这一金融活动。 金融理财产品的“功能监管”的实现不仅是对不同的监管功能设立不同的监管机构(也可以是设立单一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对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保护,对金融产品的各项信息制度不完善、风险揭示问题进行解决;也包括对金融理财产品中的法律关系问题进行规范,对金融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有法可依,而不是随意的主观处置。当然通过立法程序解决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不足的问题是十分有效,但也得保持立法的前瞻性,对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也进行规范。目前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带有事后的成分,往往会增加问题解决的成本,不利于实现监管的最优。 次贷危机后,对具有系统性影响的私募基金、另类理财机构美国和欧盟等都将其纳入了宏观审慎性监管中,从宏观审慎性角度对金融理财产品的进行监管也将是我国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的趋势。“功能监管”的实现,是实现宏观审慎(即大金融)监管的手段之一。“功能监管”在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的应用将有利于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有效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利于金融的稳定运行,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 四、 结论 本文对当前金融理财产品实行的“机构监管”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还针对“功能监管”的实现的可能路径及意义进行了论述,指出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将带来解决当前金融理财产品出现的各项问题的新思路。未来对“机构监管”未必需要取缔,但“功能监管”应该处于主要的地位,才能更好的促进金融业的发展,维持金融业的稳定。(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柳州金融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竞争力分析 【摘要】作为广西第一大工业城市,柳州工业已形成三大支柱产业和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带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格局。柳州居民的消费水平也随着经济发展逐步上升,在消费过程中更追求精神消费和服务消费。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在理财方面的需求也是不断上升。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秒杀销售、供不应求的现状相比,为争夺理财市场份额,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市场竞争力上的表现更为明显,更加积极的去开拓客户市场,因而本文仅研究柳州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竞争力。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竞争力 对策分析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多元化 柳州市场上开展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业务的商业银行现有三大类,共12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日常经营活动中大量的存贷业务客户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理财产品的自然客户或潜在客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其长期经营、品牌效应、市场规模等方面的优势,正在大量将自己的这部分存贷客户转化为理财产品客户,因而发行了相应规模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客户在理财市场方面的需求。 二、柳州金融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竞争力分析 与传统的有形商品市场竞争相同,作为无形商品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在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中同样重视对市场的占有率和盈利能力。不同的是银行理财产品自身所含有的风险,和以货币作为经营对象的特点,需要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长久地生存和稳定发展的综合性能力,以获得市场当中客户的信任。 本文从内部竞争力和外部竞争力两大方面8个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内部竞争力是银行理财产品自身的产品特点和结构决定的固有实力,具体表现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能力。外部竞争力主要指的是商业银行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营销能力。 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评价。依据行业惯例,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市场发行能力、收益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信息披露规范性四个方面。本文也将从这四个方面对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进行分析评价。 (一)市场发行能力 银行为了实现满足投资者个性化投资需求的目的,其所设计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就应该考虑该产品覆盖各类投资者的范围。因此,考察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发行能力,应该从产品发行数量、产品类型的多样性、投资币种的丰富度及理财期限的多样性四个方面进行。. 据和讯网公布的银行理财产品发售信息,2011年1月至6月柳州市场上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柳州范围内共发售银行理财产品达1742支。从图1中可以看出,以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为代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分别以20.84%、22.39%、29.16%,共同占据了该市场的半壁江山,发行规模相当可观。 目前,浦发银行在柳州市场上拥有汇理财稳利计划、债券盈添利计划等品牌,光大银行拥有T计划、理财套餐计划等品牌,招商银行拥有节节高升-安心回报系列、焦点联动系列等品牌,每期都有较大的发行量。 在投资币种方面,人民币和美元是主要的理财币种,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会适当地选择如澳大利亚元、欧元为代表的非传统货币进行投资,增加银行理财产品的丰富程度。 在投资期限上,1个月内的超短期理财产品以及1个月至3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是目前市场上的主导。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保证理财产品丰富程度,会保留少量1年及其以上期限的理财产品。 在投资标的方面,低风险、收益稳定的国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承兑汇票等债券、票据、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必备投资对象。 从柳州市场上的六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指标分布上来看,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表现出在市场发行能力方面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产品收益能力 部分客户容易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预期收益率当作实际利率,其实这两者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预期收益率是理财产品的理想收益率,是商业银行根据概率统计设计出来的,因为市场存在着不可预知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之间将会发生偏差。预期收益率仅仅是发行时,商业银行对客户做出的预期承诺。而实际理财收益,则按照理财产品到期时的到期收益率决定。预期收益率不一定等于到期收益率。 (1)预期收益率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的表现,消费者可以从预期收益率中可以预知理财产品的未来收益,以此来判断自身的理财收益。 (2)E/I值(到期收益率/同期限理论存款利率)是市场上评价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的重要指标。根据和讯网提供的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期收益率数据计算,收益能力排名前三的是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2011年上半年6个月平均E/I值分别为1.18、1.15和1.08。到期产品收益波动较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这三家商业银行的理财收益能力。 因而在产品收益能力方面,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表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为客户带来相当不错的收益回报。 (三)风险控制能力 (1)招商银行对其理财产品实行风险评级制度,在产品设计阶段给予产品不同的风险评级,为其销售中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选择提供风险控制依据。 (2)兴业银行对其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分为基本无风险级别、低风险级别、较低风险级别、中等风险级别、较高风险级别。 (3)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在其理财产品说明书当中,对风险使用“较高、较低、低”等进行分级,区分度不高,不能对产品起到较好的风险控制作用。 (4)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仅针对理财产品进行常规的风险提示,对于理财产品自身的风险控制以及相关评级无详细资料描述,风险控制能力未知,会影响投资客户对于理财产品风险的认识,增加了客户购买产品的风险性,削弱产品竞争力。 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评估,除了产品说明书对于产品的风险评级外,还应看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实际市场风险,即“零负收益”理财产品的表现情况。 (四)信息披露规范性 笔者仔细研究了柳州市场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银行网站,对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整理,从银行客户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需求出发,对产品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产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及产品说明书的完整性三个方面,对各家银行进行考察。 (1)光大的银行网站,“阳光理财”项目出现在首页靠前位置。项目设置上不仅有相应的信息披露栏目,同时设置了关键字检索、查询、理财工具等特色栏目。对于理财产品的运行、到期情况也都有相应的板块披露,及时更新。唯一的缺憾就是理财产品介绍过于简单,没有完整的可以提供下载或者在线阅读的产品说明书。对于投资者,只有到银行柜台才可以看到产品的全貌。 (2)招行在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上,通过主页的金葵花理财可以快捷的进入理财产品相关界面。在理财产品检索上,设置了专门的筛选界面,从销售状态、产品系列、理财期限、风险等级等几个可以进行检索的项目。并且在查询中,提供了完整的PDF版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的风险管理、产品收益计算等信息,可供投资者方便的了解该产品各方面的具体情况。 (3)浦发银行网站在个人网银界面设置了“轻松理财”理财产品项目,投资者可以轻松地进入,进行理财产品信息查询。虽然没有设置检索查询系统,但浦发银行产品系列及具体产品相关特征信息查询便捷,一目了然,并且附有信息披露项目。产品名称点击后,显示出简化版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可以清楚地了解该产品的详细信息。不足之处是信息披露项目下显示信息过于简单,客户不能对产品的运营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4)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理财产品,虽然最终都能查询到理财产品说明书以及信息披露项目,但这三家银行理财产品板块均未设置检索项目,查询相对比较繁琐。同样表现出运营情况描述过于简单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发行频率加快、发行期限趋短、预期收益率走高”已经成为2011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关键词。面对金融危机的阴魂不散,国内通货膨胀严重,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持续萎靡不振,银行理财产品以其投资期限短、投资回报高的特点吸引各方投资者关注和热捧。这一切都在说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之激烈。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从一个方面反应了消费者对于理财的需求在不断提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更好地打理手中的资金,是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经过这几年宣传,现在理财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百姓不再局限于存款这一单一的方式。越来越多的百姓通过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研究 摘要: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对中国的宏观金融过程产生了重要影响。传统的宏观金融理论已经无法解释当前宏观金融数据的大幅波动。本文在研究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影响过程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相关实证数据,解释了银行理财产品与宏观金融数据的关系。在宏观金融层面,存量角度的银行理财产品将过去的间接融资还原为直接融资,增量角度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潜在的间接融资转变成现实的直接融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正在改变着中国的金融结构,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货币增速的下降,甚至是货币绝对量的下降。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宏观金融过程;货币金融监管 一、引言 回顾中国2005年以来的货币供应量数据M2其增长率上下起伏不定。但其绝对量一直保持一定的增长,与经济规模扩大带来的货币需求增长是一致的。然而,进入2011年,这一“常识性规律”出现了意外变化:2011年4月份和7月份M2绝对量分别比上月下降了746.32亿元与7897.20亿元,如图1所示。对于M2绝对量的意外下降,人们很容易将其归因于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央银行实施的偏紧的货币政策,认为是不断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直接结果。但是,从中国传统的宏观金融过程实际出发,如果不考虑其他的干扰因素。新增的货币供应量应该大致等于新增贷款加上新增外汇占款减去新增财政存款。图2是2009年以来M2的实际增量与理论增量的对比情况。从图2可以看出,2010年以来,尤其是2011年M2的实际增量与理论增量的差距明显增加,并且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3月份与6月份M2实际增量明显大于理论增量。而随后4月与7月M2实际增量反过来又明显小于理论增量。这说明中国当前的宏观金融过程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出现了新的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干扰因素。我们认为这一干扰因素就是近几年快速发展的银行理财产品,偏紧的货币政策仅仅是M2绝对量下降的宏观背景。银行理财产品才是M2绝对量下降的直接原因。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起始于2004年,经过2004年2005年的初创期,2006年至今是快速发展期,目前已形成保本性理财产品占比逐渐下降、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占比不断上升的格局。据光大证券统计,2011年1月7月,银行理财产品共发行12328款,募集资金达10.59万亿元,7月末余额估计有4.51万亿元。其中,保本性产品发行4897款,占比39.72%,非保本性产品7431款,占比60.27%。而7月末余额已经占到M2余额的5.83%,已经对宏观金融过程产生足够大的影响。 现有的相关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银行理财产品本身的各个方面,较少涉及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虽然胡明东、宗怿斌(2009)分析了银行理财产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但也是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上。缺乏银行理财产品对货币政策影响机制分析以及宏观层面数据的实证支持。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了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影响宏观金融数据的途径。具体来说就是在分析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数据,讨论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以及对货币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银行理财产品与宏观金融数据波动 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不同理财产品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对于保本类理财产品,不论是保本固定型,还是保本浮动型,都需要进入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通常体现为银行的金融资产,在负债方体现为存款。对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法律意义上,银行仅仅起到服务中介的角色。因此不进入资产负债表。但从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或收缩的角度来看,进入资产负债表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比较小,不进入资产负债表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反而比较大。从银行理财产品类型来看,2011年1月份-7月份发行的非保本型产品占到发行总量的60.27%。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重点分析非保本理财产品对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乃至宏观金融数据的影响,而不考虑保本型理财产品。 根据WIND资讯对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的分类,不管是信贷资产类产品,还是票据资产类产品,它们的投资标的大致相同,均为债券、利率、信贷资产、票据等。在非保本理财产品的实际资金运用过程中,一类是通过信托公司直接购买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存量资产,一类是通过信托公司向企业发行新的贷款或购买新发行的企业债券。为方便分析问题,我们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将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抽象为信贷资产类产品(完全投资于信贷资产)与债券资产类产品(完全投资于债券资产),并假定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来自居民银行存款,从存量与增量两个角度分别讨论这两类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 1、信贷类理财产品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存量的角度。 假定理财产品发行期间,居民用100单位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发行结束后,理财产品直接购买或通过认购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购买银行持有的企业贷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20%。理财产品发行前后银行体系简化的资产负债表如图3。 从图3可以看出,理财产品发行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变化是:(1)负债项居民存款减少100,总负债减少100;(2)资产项企业贷款减少100,法定存款准备金减少20,超额准备金增加20,总资产减少100。也就是说在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收缩(总资产与总负债均减少100)的同时,银行的可用资金(超额准备金)反而在增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也因为流动性较差的企业贷款减少而有所改善。 2、债券类理财产品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存量的角度。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月报—5月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产品中心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下称:“中心”)统计,2012年5月份,全国89家商业银行共发行2291款零售理财产品,其中非结构类产品为2148款,同比增长39%,环比上升14%;结构类产品为143款,同比增长39%,环比上升22%。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数据,非结构类产品和结构类产品的发行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参见图1。(注:文中全部数据来源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数据整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数据存在误差,加总可能不为100%,特此标注,下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5月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设计有所变化,保本类产品的占比出现明显上升,保本、保息与非保本型产品的占比分别为21.9%、19.5%和58.5%。其中,保本类产品占比上升3.5%,而保息类与非保本类产品分别下降0.8%和2.8%。参见图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币种。5月份,商业银行共发行人民币类产品2115款,占比为92.3%,占比下降3.8%;外币类产品合计为176款,分别为美元类、澳元类、欧元类、港币类、英镑类、日元类、加元类以及新西兰元类,其占比分别为34.8%、21.3%、18.1%、16.7%、4.1%、3.6%、0.9%以及0.5%。可见,外币投资的理财产品主要以美元、澳元、港币以及欧元类为主,相比4月而言,加元类产品占比有所下降,美元类、港币类和澳元类产品占比较4月上升,平均升幅为1.0%,其余各类产品占比变化甚微。参见图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限。3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占比最大为61.4%,较4月下降1.3%;而1年(不含)以上产品占比最小,为1.9%,较4月下降0.1%。3个月至6个月(含)和6个月至12个月(含)这两个投资区间所发产品的数量占比分别为17.8%和18.9%。从产品总体存续期限的统计上来看,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产品存续期限平均为3.98个月,较4月缩短0.02个月。参见图4。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类型。普通类理财产品涉及债券货币市场类、组合资产管理类、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及固定收益权类产品,前三大类型的占比分别为57.3%、32.0%与10.5%。债券货币市场类与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依然是普通类产品的主要投资类型,参见图5。结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涉及股票市场、利率市场、汇率市场及商品市场,产品数量占比分别为18.7%、21.5%、49.5%及10.3%。 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情况。1年期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水平最高,为5.85%;3天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水平最低,为3.03%。从环比表现来看,3天期限产品、7天期限产品、1个月期限产品和1年期限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水平较4月不同程度上升,其中1个月期限产品预期收益水平上升幅度最大,为33个BP(基点)。而2个月期限产品的预期收益水平下降幅度最为明显,为51个BP。从利差水平来看,期限为1个月产品的利差水平最高,为259个BP。5月产品的利差水平分化明显,其中3天、2周、1个月以及1年期产品的利差水平在200个BP以上,平均利差水平在244个BP左右。而7天、2个月和3个月期产品的利差水平在150BP~200BP之间,平均水平为182个BP,6个月期限产品的利差水平最低,仅为85个BP。参见图6。 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 普通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2012年5月份普通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方向除了主要集中的债券货币市场类、组合资产管理类和外币债券货币市场三大类之外,还有固定收益权类和信贷资产类。债券货币市场类的发行数量仍居首位,除了组合资产管理和固定收益权类产品之外,其余各类产品数量较4月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占比方面,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占比较上月上升2.8%,其余各类产品占比均有所下降,其中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占比下降较为明显,下降1.8%。主要投资类型的环比表现情况为: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843款,位居首位,环比上升0.8%,占比57.3%,下降0.5%;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发行489款,位居第二位,环比下降3.7%,占比32.0%,下降1.8%;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154款,环比上升38.7%,占比10.5%,上升2.8%。固定收益权类产品发售3款,环比大幅下降72.7%,占比为0.2%,上升0.6%。此外,5月较4月增加1款信贷资产类产品。参见图5。 5月普通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投资期限为114天,较4月缩短2天,平均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49%,下降25个BP。从不同投资类型产品的期限收益结构来看,普通类理财产品中,信贷资产类产品的期限最长,固定收益权类产品预期收益率最高;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投资期限最短,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最低。从环比表现来看,除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之外,各类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同程度缩短。预期最高收益率方面,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均有所上升,其余各期限均有所下降。详细信息参见表1。 结构类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分析。2012年5月份结构类理财产品的资产类型比较丰富,资产主类涉及股票类、利率类、汇率类和商品类,占比分别为18.7%、21.5%、49.5%及10.3%;平均投资期限为1.78年、0.25年、0.31年和0.54年。5月没有出现混合类产品。与4月相比,利率类产品占比大幅下降,汇率类产品占比大幅上升,股票类与商品类产品占比微幅上涨。从发行银行的角度看,共有五家中资银行涉足结构类产品,分别是:北京银行、渤海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资产主类覆盖利率、汇率和商品,未涉及股票类产品。从股票类产品挂钩标的分布来看,境外指数及基金的占比依然较少,挂钩股票涉及能源、建筑、电信、金融、餐饮、汽车及消费七个行业。利率类产品的标的资产主要为美元LIBOR及SHIBOR。汇率挂钩结构类产品的标的资产涉及:澳元兑美元、美元兑港币、美元兑人民币、欧元兑美元、英镑兑美元及美元兑新西兰元汇率。商品类产品主要以黄金为挂钩标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兴银行发售两款商品类产品,挂钩标的为黄金、原油和玉米。详细信息参加见表2。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欠发达地区国债销售如何在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热销中突围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国人个人投资渠道日益增多,曾经备受追棒的凭证式国债渐渐被冷落。通过优化国债的期限和加大利率的弹性,有利于优化国债品种设计,确保投资有收益,促进欠发达地区国债的销售。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国债;个人金融理财 国债是以国家为主体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有偿信用形式。被人们誉为“金边债券”的凭证式国债兼具了储蓄和国债二者的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个人投资渠道日益增多,投资产品不断增加,投资多元化趋向已非常明显,曾备受公众追捧的凭证式国债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县,凭证式国债的销售与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销售可谓冷暖两重天,近三年来,辖内销售国债为263.63万元、销售理财产品为23872万元,两类产品销售额相差90多倍。为探其原因,本文就辖内两类产品的个人投资选择进行了调查。 一、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售情况 自2007年至2010年上半年,辖内各年度凭证式国债的销售分别为31.23万元、130.91万元、75.11万元、26.38万元;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分别为6400万元、2472万元、7000万元、8000万元。在此期间,我国经济因突遭金融危机而受到极大的影响。从辖内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销售情况的变化可见,该两类的个人投资品种的销售受经济状况的影响很大并且形成一种此起彼伏的现象。经济发展形势预期好的情况下,国债销售量下降,个人金融产品的购销旺;相反,则国债购买欲望增强,个人金融产品的需求锐减。但就辖内销售额的比较,凭证式国债与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额不可同日而语。 二、影响选择国债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因素 (一)金融机构及人员销售产品的积极性不同 受两类投资品种对金融机构效益高低的影响,金融机构及其人员对它们的销售积极性出现截然不同。作为基层金融机构,由于承销凭证式国债不是其主营业务,受国债网上统一销售的影响,任务分配不是很明确,在国债热销时抢购不到,滞销时却无人问津,并且国债发行和提前兑付手续费与柜台售债人员的效益不直接挂钩,这导致国债基层承销网点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对国债的发行、兑付和利率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对具体操作细节也怠于说明。而对个人金融理财产品却是各金融机构主动承揽的业务,并将销售任务直接下达到每个人,对从业人员的销售量进行严格绩效考核,往往此类产品的奖励力度很大,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产品的宣传与销售力度,如2009年的一款信托产品的销售手续费为1.2‰,而国债的销售却是按办理一笔业务0.02元的业务量手续费的标准计价。 (二)承销机构网点覆盖率相差大 国债的发行实行的是金融机构承购包销,并且要进行资格审定,因此其承销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大的地方股份制银行,而农村信用社没有纳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经营方向转移到大中城市,农村基层网点已基本撤并,而股份制银行在农村则根本没有设网点,因此,国债在基层的销售网点仅限于县城内的一至三家,占全辖金融机构网点数的8.5%。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网对于各金融机构所争取的承销品种往往具有针对性,销售对象是涉及到自己所能触及的范围,不同种类网点数虽有所差异,但基本上是覆盖全辖的所有网点。 (三)投资收益预期值的差距大 随着资本市场地发展,针对个人的理财产品不断创新,以前相对于储蓄存款所具有的利率高、收益稳定等优势的国债也变得不再是投资焦点,在通货膨胀增长下,投资国债资金保值的安全性也受到危胁,收益更无从谈起。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投资预期收益远高于国债收益,即使风险相对更大,人们也更愿意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以更大的风险投资于收益高的个人金融理财产品。从2007年以来凭证式国债的利率由2007年度三年期3.39%、五年期3.81%上升至2008年三年期5.74%、五年期6.34%,然后就急争速下跌至2009年自今的三年期3.73%、五年期4%、一年期2.60%,而目前的通货膨胀率已经是2.25%-3.31%,两相计算下了,收益为负,而与此相比,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预期收益率是平均为6%,最高的收益品种达到8%以上,特别是一些产品在发行时也有一定的保值承诺。 (四)品种设计灵活性不同 凭证式国债作为一种投资产品,在品种、期限与计息方式等设计上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但在投资的灵活性上差,不能适应多种类型的投资需求,目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的期限为1年、3年及5年三种,利率固定且利息为还本付息方式,逾期也不加计利息,对于中长期稳健性投资而言,由于利率缺乏弹性,投资还要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设计推出是紧跟着社会投资的理财需求和资产的收益价格进行及时调整,具有期限灵活、利率弹性大的特点,以此吸引广大的投资者,近三年来辖内共推出的个人金融理财产品达57种之多,收益率从3%-8%。 三、平衡国债与个人理财产品多元化投资结构的思考 (一)扩大国债承销机构的范围,多层次疏通销售渠道。 充分发挥全体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将投资产品的品种类型、销售时间、销售渠道等投资信息通过网点全面的公布,吸引人们更多的富余资金用于投资。凭证式国债发行要借鉴个人理财产品巧妙地利用金融资源的方式,实行金融机构包销方式,扩大承销范围,在审定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股份制银行承销资格的基础上,增加具有遍布基层网点的农村信用社承销资格,解决目前国债销售网点集中于大中城市,而更广大的基层无销售点的现状。同时,可重新利用起国债最初发行时通过政府部门实行销售的方式,增加一条销售渠道,实现多层次的销售,真正将国债销售点布及全国范围。 (二)采取鼓励措施,调动国债销售机构及员工积极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的发展也越来越融入于市场经济的规律,员工的收入与个人的业绩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通过制定适当的激励措施,将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销售的压力转化为动力?熏更好地促进各产品的销售。一是提高国债销售的业绩奖励。通过调整国债销售的考核制度,从原来按业务笔数计价改为按销售额计价,并将标准提高到与理财产品相当,以此提高员工促售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常态化与突击化的宣传模式。一方面是借助每期国债发行时,中央电视台均会进行通告之优势,及时组织各金融机构发挥点多面广和员工众多的优势,集中时间统一行动,采取电视、广播、柜面、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是国债知识与国债投资理念的宣传、讲解的常态化,以制度的形式规定每个金融网点建立固定的国债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同时需长年摆放可供取阅的宣传小册,工作人员能及时对新客户传递国债投资的信息、及时解释有关国债问题的咨询。 (三)优化国债品种设计,确保国债投资有收益。 随着目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受国内、外多种复杂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通货膨胀变动的预期也越来越难把准,大众的投资方向随着收益预期不断进行主动或被动地调整。因此,需通过优化国债的期限和加大利率的弹性,解决现有国债品种结构难于适应投资需求的问题。一方面是合理地分配短期与长期国债比重,吸引更多的不同期限的投资资金,同时,在国债的发行时间上实行预算制,发行时间表提早让有购买意向者及时把握购买时间,使投资者更加灵活地调度自有资金;另一方面是采取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相结合的方式,在确定国债利率时,既要遵循银行基准利率,也要适应市场化的收益预期。短期国债可以采取固定利率,而在通货膨胀波动预期难以把握时,中、长期国债可以尝试浮动利率,增强国债利率的弹性,在通货膨胀率高的情况下,仍能保持国债保值增值的竞争优势,具有满足投资者对国债投资既有收益又有安全保障的需求。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论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摘 要]目前农村理财需求不断扩大,开发农村理财产品对农村理财市场健康发展和金融机构发展中间业务、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意义重大。然而当前农村理财市场并不活跃,具体表现为农民理财意识淡薄、理财产品少、金融机构重视与支持不够等。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努力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农村理财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理财产品;理财市场 一、发展农村理财产品的必要性 (一)满足农民收入提高后的理财需求 据统计,如今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由1991年的708.6元提高到2009年的5153.2元。随着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可支配收入也在增加,农村理财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应注意到农民理财市场的潜力,也应该助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经营战略转移,大力开发农村理财市场,满足农民的理财需求。 (二)有效应对通货膨胀下的资产管理 目前全球经济复苏的内生动力明显不足,实现持续、全面复苏也将是缓慢而曲折的过程。而国内经济虽然回升向好的趋势不断稳固,但消费疲软现象仍没有从根本上好转,居民消费价格继续上涨,通货膨胀压力仍然很大。目前农村富余资金普遍存放在银行,但是面临严重的通货膨胀,实际存款利率为负数。2008年以来我国存款利率经历了9次变动,活期存款利率很低,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自2008年12月23日以来经历了几次比较集中的调高,截至2011年7月7日调整到3.50%,但是相对于同期的7.1%的通货膨胀率来说就是负利率。加上近一段时间股市低迷不振、楼市深陷调控,老百姓投资理财、抗通胀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三)降低农民参与非正规金融活动的风险 当前,民间借贷愈演愈烈,然而民间借贷的法制不完善,农民参与风险大。民间借贷利率从直接贷款的20%左右到通过中介贷款的超过40%不等,对投资者来说极具吸引力,但作为企业的可持续融资来说成本过高,一些企业没有将所融资金投入实体经济中,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老板资不抵债,跑路时有发生,许多农户血汗钱无法追还,近期温州和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风波就是实例。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期一项调查显示,温州近90%的家庭和60%的企业都参与民间借贷。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估算,温州市2011年仅有35%的民间借贷流入实体经济,较2004年超过90%的比例大为下降,其余的贷款或是进入房地产行业,或是在非正规的金融中介之间流转。农户对市场风险承受能力有限,难以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和收益的最佳时机。金融机构在应对市场风险上具有比较优势,应承担起满足农村理财需求的责任,向农民投资者提供合适的理财产品,减少农户投资理财风险。 (四)矫正农村金融领域“系统性负投资”现象 所谓“系统性负投资”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一个地区的居民中获得储蓄,而没有以相应比例向该地区发放贷款。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出现了这种“系统性负投资”现象。长期以来,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要么从农村撤离,要么把从农村吸收到的资金调度到城市使用,发放给发达地区一些大项目开发企业,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和缺位。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1)的测算,1997—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的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这些机构成为地道的资金“抽水机”。这种农村地区资金净流出的“虹吸”现象使得农村地区出现了融资的真空。尽管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余额逐年增加,但是由于其贷款余额的增加幅度小于存款余额的增加幅度,故而使信用社的负投资额呈逐年增大的趋势,到2009年全国已达15150.42亿元。农村金融机构表现出“非农化”特征,资金流向城市,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发展农村理财产品有助于农民主动获取收益,矫正“系统性负投资”现象。 二、目前农村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理财产品在大中城市竞争趋于白热化,而在广大农村发展得却非常缓慢,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理财产品品种少、起点高 目前,储蓄产品依然是大多数农民理财的惟一选择。据统计,为“三农”服务的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对保守型客户比较有吸引力的产品有本利丰系列产品,推出数量占比14%,其他三个系列的产品属于非保本型产品,农民一般对其很少问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至今推出的产品数量只有104只,适合广大农民投资的理财产品很少;农村信用社一般只提供储蓄类理财产品。同时农民的收入带有较强的周期性和季节性,而已推出的理财产品以闲置资金增值为主要内容,普遍存在期限固定、周期较长等特征。而且目前金融机构设置的理财产品一般都是以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为认购起点,对农民来说投资门槛偏高。 2.金融机构对农村理财产品的开发重视不够 农民理财意识淡薄,缺乏理财知识,习惯于将富余资金存入银行。2001年全国农户人民币存款余额是13821.40亿元,到2009年达到49277.61亿元。而且在存款总额中定期存款占到近70%,这对银行来说是一项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银行偏向于在农村经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而将更多的精力集中于城市理财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上。这种现象也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导致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成长模式,农村同城市的差距使得金融机构开发农村理财产品获益要远远低于在城市销售理财产品,因此金融机构缺乏经营农村理财产品的动力。 3.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发售的理财产品危害农民利益 目前非正规金融市场对我国金融市场影响力很大,农民被非正规渠道发售的相对较高的收益水平产品所吸引,并且对风险缺乏足够了解。特别是民间借贷简便易行,在农村普遍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供求矛盾,但也带来一定的危害。民间金融目前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相应的规范,一些民间借贷活动成为孕育“地下经济”的温床。且民间借贷中普遍存在的高利贷现象,提高了资金使用者的生产经营成本,降低了市场竞争力,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使农户无力偿债,给农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并危及社会的稳定。 (二)形成的原因分析 1.农民缺乏理财知识,观念落后 由于没有金融机构的足够重视和指导,很少有销售人员到农村去推销和宣传理财产品,所以农户难以获取现代金融理财知识。农民理财保守化心理及陈旧观念不能尽快改变,缺乏主动参与理财产品的积极性。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储蓄存款金额已经高达22000亿元以上,这一庞大数字说明农民“除了把剩余的钱存在银行,不知道还有什么能让钱生钱的好路子”。在城市“钱财需要打理,人生需要规划”、“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等理财广告语耳熟能详。然而,对于农民来说,如何理财、怎样使得富余资金保值、增值却成一大难题。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理财产品信息化趋势的矛盾 金融理财产品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理财产品的宣传和办理,都要依靠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理财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城市的理财硬件和软件条件都比较齐全,而农村基础设施差,计算机普及率较低,相当数量的理财产品很难在农村推广,此外商业银行撤销农村网点,直接导致农村金融设施普遍匮乏,制约了理财服务的推广。 3.政策上对农村理财市场的偏离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国金融领域改革重点一直放在城市,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尚不健全。利益驱动使银行机构网点向收益高的地区转移,这是近些年银行从农村减少网点甚至撤销机构的根本原因。农村金融机构与城市金融机构在资金投入、网点布局、业务发展、风险控制、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平衡。 三、发展农村理财市场的对策 (一)普及农村理财知识 做好金融知识的普及工作,改善农村理财传统观念是发展农村理财市场的前提。很多金融机构已经相继推出许多理财产品,但是广大农民却对此比较陌生,金融机构应加大在农村地区普及金融知识的力度,对广大农户进行金融扫盲,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理财环境。例如,金融机构可以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服务、印制一些金融基础知识读本重点介绍理财产品的特点、操作流程等。既要宣传理财产品的收益,也要强调理财产品的风险,让收益与风险意识深入人心。政府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下乡活动,广播或电视等主流媒体在各农林频道节目中,应定期以简明易懂的语言及图像向农户讲授股票、基金等金融工具知识和股票市场操作要点及方法等。 (二)金融机构要转变“重城轻农”思想 广大金融机构应该认识到,在农村开展理财业务可以改善自身收入来源单一的现状,并带来管理、托管、佣金等多项中间业务收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交叉销售机会,全方位服务客户,降低客户的流失率。金融机构必须改变理财只面对大中城市“高端客户”、农村客户大多没有理财需求的片面认识,充分认识到抢占农村理财市场的战略意义和历史责任。一方面,金融机构应该重新定位农村市场,科学合理布局农村的营业网点,设立专业理财代办点,加大对农村市场调查和对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开发的投入,加快拓展农村理财业务。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具有“支农”作用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面向的客户都是以农民为主,所以在农村开展理财业务具有渠道和客户资源、信息和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多了解农民对理财的需求,充分利用其在农村营业网点多的优势,继续拓宽服务的覆盖面。 (三)积极增加农村理财产品的供给 农村市场对理财产品有着特殊的需求,并不是把城市理财产品搬到农村市场就可以成为农村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要想得到农户的认可就必须遵循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开发出具有操作简单方便、投资起点低、风险较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等特点的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仍需稳字当头,特别是对于偏向保守理财、风险抵抗能力弱的农户投资者而言,金融机构应该以推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一般银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风险较低,是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客户的最佳选择,如投资于国债和基金产品等。在当前股市不景气,楼市观望的情况下,银行个人存款账户的“闲钱”开始增多,针对这种情况金融机构在理财市场上推出了不少针对短期、流动性强的新型金融产品,得到大中城市居民的追捧。这种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对农户投资者来说也是比较有吸引力的,金融机构可以向农户推介此类产品。 目前,投资类保险理财产品得到百姓的青睐,主要是因为保险有保障,并且有投资收益,能分散投资风险。虽然目前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保险机构在农村网点很少,许多保险客户经理由于入职条件低,技能有限,不能为农户提供好的咨询服务。保险公司应该多关注老百姓对保险产品的需求,针对农民目前关注的子女上学、养老、大病医疗等问题,应设计专门的投资理财产品。同时银行可以凭借农村的营业网点较多且在百姓心中信誉较高的优势,在农村设计销售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理财产品,农民可通过银行柜台购买保险,从而方便理财。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青年劳动力流向大城市的现象,从而会出现大量土地闲置,这不仅使得靠土地为生的农民收入来源减少,还造成社会紧缺的耕地资源闲置浪费以及危及国家粮食生产安全。针对此现象,金融机构可以开发与之相关的农民土地信托的理财产品,土地信托是土地使用权人(委托人)为有效利用土地,将土地信托予受托人,由受托人利用其专业规划与管理,将开发经营的利润作为信托受益分配给受益人。农户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委托给银行,签订委托授权合同,由银行或银行委托其他专业信托机构对土地进行经营,期间农户获得收益分配。发展土地信托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土地资源重组效率,有利于提高土地规模效益,使农业发展走上集约化、规模化道路。由于土地生产经营周期较长,此种理财产品一般是较长期理财产品,农户在投资时需要权衡利弊。 (四)努力拓宽农村理财产品营销渠道 在营销手段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以传统手段为主、现代手段为辅。传统手段是指依靠金融机构的网点进行产品营销推广理财产品,现代手段是指电话、短信、传真、网络等工具。金融机构要加大资金投入,升级改造办公设备和网络信息系统等现代化办公通讯手段,建立电话服务中心和手机短信等业务平台。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村地区可以采用建立农村金融超市。金融超市既可以采用网上金融超市也可以采用网点式的金融超市,金融超市可以展示各种理财产品供农户选择,同时应该有理财专业人士免费向农户答疑解难,帮助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同时,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员工情况为每个村选一个对其情况比较了解的员工担任理财产品客户经纪人,有利于金融机构熟悉客户需求以及介绍理财产品,从而节约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各种成本。 (五)大力提高农村理财服务人员的素质 员工素质的提高能够为单位提供大量的人才储备,金融机构要积极鼓励员工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可邀请专业培训机构举办专题讲座。经过业务培训的员工,应重点充实到农村网点,以促进农村地区理财业务的发展。同时要加强个人客户经理、理财师队伍建设,要努力将业务精、能力强、善沟通的人员充实到理财客户经理队伍中,做到人尽其才。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研究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很多银行也将理财产品和金融理财业务作为了实施战略转型以及拓展非利息收入重要的切入点,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国际化程度以及创新力度也逐渐加大,其类型逐渐实现多元化,投资领域从低风险不断向高风险拓展,因此,本文关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并且十分迫切的。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研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不断研发和发展,但是,伴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不断加大和深化,国内那些发展迅速的理财产品市场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和打击,银行理财产品的提前终止、负收益以及零收益的情况常常发生,虽然经济危机已经不再发展,但是,金融危机对金融理财市场和产品的影响从未间断,因此,本文就对当前的市场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情况机型研究,对国内的商业银行应该怎么样进行规划进行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逐渐实现商业化 在2004年初,中国银行最先将个人客户的外币资金进行集合,将其在国际市场中运作,退出了个人外币的理财产品,这一产品的推出已经成为了我国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真正的开始,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的主导就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内的商业银行充分利用银行之间的债券市场利率比储蓄存款利率高这一个有利条件,纷纷将各自人民币的金融理财产品推出。详细观察并不难发现,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策略往往都具有产业和政治这双重的属性,但是,伴随着我国逐渐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业的属性也就日以彰显,增强网络经济这一个背景下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的经营收入,不断追求利润,这已经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管理人员最为重要的管理理念,将产业作为特质的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也就开始浮出了水面,在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的双重属性格局下面,有些银行或者集团都已经开始将播出机构以外的资产剥离直接进入到了市场之中,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模式来进行商业的运作,有些都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并且努力的按照市场的规律来进行运作,信息传媒业也正在逐渐日益产业化。传播媒介的机构极其容易成为一个独立生产信息的产品以及与其它相关产品综合产业的公司。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提升金融理财产品信息透明程度 面对变化多和难度大的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我们必须要对银行的信息真实性进行一定的监督,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的质量,对信息进行全面和真实的披露,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准则来对银行发展工作进行必要指导和监督,把银行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的监督相互结合,不断的对新会计准则所执行的问题以及银行的造假行为进行约束,不断的对信息市场进行净化,提升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信息透明度,最终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使用人员提供一个可靠和真实的信息。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促进金融理财产品信息化 对于我们来说,信息化社会并不陌生,为了对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进行适应,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也应该要加快自身信息化这一个步伐,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工作可以建立起业务和财务一体化信息处理的系统,实现银行的业务和财务相关信息的一次性处理以及实时的共享,大型的集团和企业也能够实行资源的优化,信息的共享,将成本大大降低,银行可以广泛的应用计算机,再加上当前形势下网络技术已经大范围的得到了普及,我们能够将人工管理的成本和人为的因素减少,加大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过程中计算的准确性。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保护各方的利益 我国资本市场其实是一个弱势有效的市场,所以,对于投资人员的保护具有很大的缺陷,特别是那些中小投资者并没有发言权,通常情况下都是不能够利用投票这一种方式方法来做出一定的选择,在我国商业银行投资者保护问题上面,长久以来都不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银行进行筹集以后的实收资本,必须要依法委托给法定的验资机构,使其进行验资并且要出具一个验资的报告,不管这些银行实收的资本以任何一种资产形式来进行筹集。银行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的各种资金,其来源不同,处理的情况不能相同。那些属于国家直接进行资本注入和投资的,按照我国相关的规定要增加我国国有资本或者国家的资本公积,那些属于专项经费补助和贷款贴息的资金,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来进行处理。我国的银行依法进行借款和发行债券以及融资租赁等等方式来进行债务资金运转的,必须要明确其运作的目的,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合理资金的需求以及债务风险,必须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优化的决策,并且要签订一个书面的合同,完善以及建立起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机制,建设起一支支高素质的银行理财队伍,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实施,将银行进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力度大大加强,银行进行各类财务活动进行了规定以及指导性的规范。 五、结语 本文中,笔者主要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逐渐实现商业化、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提升金融理财产品信息透明程度、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促进金融理财产品信息化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保护各方的利益这四个方面对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进行了研究,笔者认为,理论只有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才能够真正发挥其指导作用,因此,笔者主张将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研究这一个理论知识应用到银行理财实际操作中去。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中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概览 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金融理财市场已初具规模,并形成了多种理财机构并存、各类金融理财产品多元发展、理财市场法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居民理财观念逐步转变的新局面。 中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发展概览 中国居民理财需求呈现出鲜明的“高增长、高积累、高分化”的特征。 首先,个人财富呈现高速增长,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增长是其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据统计,从1995年―2002年我国人均居民财富实际年均增长为11.5%。 其次,财富构成呈现高积累的特点。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特别是上市或非上市股权成为中国居民财务积累的主要渠道和推动力量。 第三,金融理财市场的空间被打开。随着财富的增加,居民开始着眼于长远的规划,对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更为关注。从中国城镇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来看,银行存款是主体,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两项之和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高达近65%,而定期存款的占比近50%。股票和其他资产所占比重则相对比较低,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投资渠道有限的现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居民强烈的高储蓄意愿及对银行高依赖度。 第四,居民财产分布具有高分化特征,提出了更高水平的理财服务的需求。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2006年公布的调查结果发现,不到0.5%的中国家庭拥有全国个人财富的60%以上。即使在富有客户群内部,也有大约70%的财富掌握在管理资产超过50万美金(约400万人民币)的家庭手中。财产在居民中的分布不均衡,高分化的特征对各类理财业务提出了定位目标客户群和差异化服务的要求。 中国理财市场的总体特征 首先,快速发展的理财市场凸现了监管上不一致的缺陷。 中国金融体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金融行业内各类机构都有自己的法律规范,明文规定分业经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除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资金信托业务。”然而,在实践中,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在从事理财业务。各金融机构从事的理财业务名称各异,相关法规有的并没有明确表明理财产品的确切属性。比如说商业银行将其集合理财业务称为人民币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称为集合理财计划:保险公司称为投资连接保险等,但没有一个部门法规明确表示这类产品的信托性质。这就导致各有各的监管主体与相应的法规,行为规范得不到统一,由此就滋生了很多问题。比如说监管不统一、不公平竞争等,对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形成了阻碍。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建立了信托公司,但是当时的信托公司并没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而是把主要精力都放在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上了,成为银行的补充金融机构。经过5次整顿以后,信托公司终于回归信托主业,开始从事信托理财业务。而这个时候,其他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理财产品,试图在潜力巨大的理财市场上分得一杯羹,然而由于中国理财业务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在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的,由此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一开始就存在制度上的缺陷。无论是理财的法律形式,理财机构的管理或是理财的配套法律设施都极不规范。 其次,理财产品的操作流程各不相同。中国的金融机构不少都在从事理财业务,但是操作流程各不相同。按照通常的做法,一般都是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管理和运用这些资金,投资到证券市场或是具体的项目,投资的方向和具体项目都是在集合资金以后才确定。而在中国,除了基金产品,其它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运作流程基本上都是先有项目,然后再推出理财计划,集合投资者的资金,是采取典型的“项目评估+筹资+投资+分配”这种操作流程。 第三,理财的需求有待专业的挖掘。由于中国的文化、理财传统的关系,社会大众对现财概念的了解不够,过分依赖银行储蓄,不懂理财。并且这些年来财富积累已经相当可观,所以看似理财需求很大,但是理财市场的发展并没有分流太多的储蓄。 各类理财子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由于中国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理财市场主要由不同类型机构发行的理财类产品组成的。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在最近三年的时间内,从无到有,产品规模迅速壮大。 2006年以来,以外币为主的股票挂钩型产品大量出现,成为2006年理财市场的最大的亮点。这种产品,大部分挂钩海外某一类型股票,或某一指数,最终收益和股票市场的表现挂钩。为了迎合中国投资者的需要,这类产品大多同时通过一定的掉期期权,设计成保本产品,股票挂钩产品从前些年的挂钩汇率产品,逐渐过渡到挂钩恒生、国企指数,现在演变成各种概念下的挂钩产品,种类之丰富是前几年难以想见的景象。外币的固定收益产品,主要投资于海外以美元计息的债券、票据等产品,由于在2006年美联储(FED)连续17次调高联邦基金利率,目前美元的基准利率已达到5.25%,如此高的无风险利率,使得美元固定收益产品的收益水涨船高,从年初的3%左右逐渐上升到目前接近5%的收益率,产品的表现十分稳定,收益也颇高。 相比于外币产品的五花八门,由于受限于投资渠道的狭窄,人民币产品2006年无疑难以让人满意,流动性过剩在推动股市屡创新高的同时,也令货币市场利率每况愈下,一路走低。投资其中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最高时的3.5%左右,下降到目前在2%2.5%,与同期的基金等产品动辄100%以上收益率比较则相形见绌,也造成了下半年人民币理财市场的骤然变冷。 但人民币理财市场上还是出现一些让人欣喜的变化。首先是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产品自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率先推出,通过挂钩汇率产品,实现了人民币产品的一个小的突破。其次,银行信托类产品的突围。由于信托运作灵活,业务范围比较广,产品收益一直相对较高,而2006年下半年,银行推出的类信托产品,扩大了理财产品的种类。伴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转行,“打新股”产品成为顿为实用的人民币产品,工行和中信银行都先后推出。 QD产品是2006年最有希望给国内理财市场带来巨大冲击的事件,但是,由于人民币每年高达3%的升值,QD在最重要的环节――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过程中首先损失了3%,造成了最终的收益率不尽人意。虽然各方对QD抱以厚望,而且监管层在政策上力挺QD,但依然无法摆脱认购惨淡的局面。 基金产品市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体系日益完善,基金创新持续不断。 基金是目前的理财市场上发展时间最长、市场规模最大、产业最为成熟、 业务最为规范的部分。从1997年进行试点以来,在政策扶持下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特别是在2001年开放式基金试点之后,开放式基金数量更是呈几何级数增长。截至2006年底,市场上共有基金公司58家,持有基金资产总份额6325亿份,基金资产总规模564.6亿元。2007年初,一举突破1万亿元,成为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中国基金行业得以超常规的发展除了获得管理层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外,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居民理财需求才是根本的推动力。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市场: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从2005年3月开始破冰,由创新类证券公司推出,在2006年,券商明显加快了集合理财产品的发行速度,绝大多数创新类券商都推出了新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2006年以来,共有12只券商集合理财新品面市,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总数达到22只,募集资金近300亿,已成为资本市场上不容忽视的力量。 受益于股市的火爆行情,2006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偏股型单只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为97.8%,整体收益率近30%。虽然逊于开放式基金,但是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因而产品的知名度也极大提高,迎来了发行规模的大扩容。据统计,2006年新成立的集合理财产品的期初规模总和达175.58亿份,较2005年增长近41%。而且在2006年底前多个集合理财产品在开放期又获得较大数量的申购,如光大阳光仅一天的申购就达到35亿的目标规模上限,中信避险共赢也在年底接近了目标规模。未来随着创新类券商队伍的壮大和券商创新业务的升级,以及规范类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加入,券商集合理财的总规模还将壮大;而股市、债市和货币等市场的蓬勃发展也将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美好前景提供良好契机。 保险理财产品市场:投资范围不断扩宽。 2006年的股市飘红带动了基金等主要投资于股市产品的热销狂潮,不仅引发了银行储蓄的分流,而且对于理财市场中的其他类产品形成更大的竞争压力。投资保守、追求长期收益的保险理财产品首当其冲,虽然万能险和分红险的收益率也比2005年有所提高,达到4%-5%的水平,但是与2006年基金的投资业绩相比则无竞争力可言,市场吸引力下降的结果使得保费收入在上半年高速飙升之后,旋即归于平淡,全年增幅乏善可陈。而保险理财产品中比较激进的品种――投资连接险的收益则受到股市的影响而变得诱人,大量投连险产品的年内收益率高达50%-80%,如此高的收益率自然受人追捧,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投连险新品。 在股市行情走牛和政策放宽的双重推动下,保险公司对股市的热情高涨,2006年前10个月共拿出864.35亿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包括未上市股权)的保险资金也累计达683.26亿元,较年初增长330%。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集团还“得风气之先”启动了对未上市银行的股权投资,如平安49亿元收购深商行89.24%的股权,国寿56.7亿元认购广发行20%股权。 保险资金开始向产业投资进行渗透,中国人寿集团以350亿元入股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成为南方电网第二大股东,并且试点投资天津渤海产业基金,还有部分保险公司对于风险创业投资项目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信托理财产品市场:凸现了信托公司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从2002年算起,信托投资公司经历了四年的大发展,经过行业内外的共同努力,信托业重新树立了自身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从2002年底第一批信托产品面世至今,经过四年的发展,信托产品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丰富,无论在产品数量还是产品类别上都比成立之初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凸现了信托公司的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印证了美国信托法专家斯考特的那句触及信托业本质的精辟评语“信托的运用范围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媲美”。 2006年全年共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45个,发行规模594.05亿元,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5.05%和13.61%,其中信托产品的平均规模为10900万元,平均信托期限为2.03年,平均预期年收益率为4.71%。2006年信托产品发行在经历了1-2月的调整后,便开始复苏,虽然产品数量只是略有增长,但发行规模增长明显。随着银监会53号、54号文的下发以及国家对房地产的进一步宏观调控,产品发行从九月份开始进入低迷状态,从而使整个年度的信托产品发行与上年相比处于停滞状态。 目前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产品总的来说都比较谨慎,在投资方式上,主要采用打新股、结构化设计和组合投资等方式以规避或降低风险。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试析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要点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和分析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和类别,比较了国内外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模式,认为我国应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在具体立法技术上可以参考日本的模式。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特点;类别;概念 根据不完全的粗略统计,国内包括商业银行、基金、保险、信托、证券等机构管理的金融理财产品规模总量约有人民币10万亿元左右,约占2007年我国GDP的42%,占国内居民存款的25%左右。 有鉴于金融理财产品对我国居民生活的影响与日俱增,有必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法律思考,探讨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制规范问题。而作为法律研究的起点,首先必须分析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概念。本文将从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出发,分析其类别和国际定义模式,最后建议我国可以采取的定义方法。 一、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和类别 与其他产品不同,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限于金融市场工具。投资范围的确定使得金融理财产品不同于将投资目标限定于不动产、艺术品等的其他投资产品,并且使得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金融监管机关负责监管。由于现代金融技术的发展,金融市场工具范围日益扩大,只要是能够产生现金流并且具有一定流动性和交易性的产品都可以成为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内容,比如一些不动产经过证券化后可以成为REITs金融市场工具,而大宗商品、能源的期货和期权也被认为属于典型的金融市场工具。 第二,金融理财产品并不是有形的产品,而是一种无形的金融服务。金融理财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比如设计不合理,或者发生投资亏损,一般很难实行类似有形产品(比如汽车、药品等)的“召回”制度。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修正,特别是一些面向大众营销或者具有较大客户群体的产品修正十分困难,投资者一般只能通过赎回的方式来停止这种金融服务。很多国家的立法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的公法规范,而不将其认定为一个简单的商事合同,完全交由私法规范。 第三,金融理财产品的提供者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金融服务,需要有专门的服务机构提供理财等增值服务。金融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通过合伙、公司等组织形式进行的投资。在这些组织形式中,投资者并没有依靠其他服务机构进行投资管理,而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判断进行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不同于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或公司中的股东。合伙人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各自的法律如《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等规范,对法律未明确的部分,合伙人和股东可以通过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等进行进一步约定。对面向公众或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司股权募集或者合伙人邀请,不应被视为是销售金融理财产品,因而不受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规则约束或管辖。。对于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合同)是否属于金融理财产品,国外目前还有争议,我国对此也未有明确规定。 第四,现代社会中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和经营可以跨越多个金融市场,或者多个金融机构共同为某个金融理财产品提供服务。比如,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经常与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发行信托投资计划,其中,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负责信托计划的整体运营,而基金管理公司则负责信托投资计划中的投资部分。在国外,金融理财产品的跨机构性就更为普遍,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常联合开发金融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的跨市场性使得对其监管和立法需要从更广阔的角度来理解。 金融理财产品除具备有以上特点外,还有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目标客户数目,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单一客户金融理财产品和集合客户金融理财产品。或称为集合理财产品。如此分类的意义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监管规则。一般而言,集合性金融理财产品涉及的人数较多,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性。从保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相对于单一客户的金融理财产品而言,应给予更严格的监管和规范。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提供单位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和非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其中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可以再细分为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金融理财产品等等。这种分类方式在金融机构监管模式下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借此确定具体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机关。而对于非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如私募投资基金,则需要根据其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监管和规范。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客户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为个人(自然人)类金融理财产品和机构类金融理财产品。个人类金融理财产品针对自然人等个人类客户,机构类理财产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等机构客户。各国法律法规一般对面向自然人客户的理财产品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目的是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在合格投资者制度中,对自然人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往往也比较高。另外,还有趋势是将个人投资者确定为金融服务的消费者,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别关注,而机构类投资者则不属于金融服务消费者,一般不会得到特别保护。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程度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简单金融理财产品和复杂金融理财产品。其中复杂金融理财产品中又以结构化金融理财产品为主,并还可以再细分为信用结构化产品和非信用结构化产品等等。对于复杂金融理财产品,一般需要比简单金融理财产品更为详细的产品说明和风险提示,而且从目前各国的立法和监管实践来看,一般不建议将复杂金融理财产品向社会大众进行营销。 二、国外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模式 纵观主要金融发达国家的金融理财法律制度,可以发现很少有国家直接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法律定义。大多数国家将金融理财产品作为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一部分进行立法和监管。 (一)“金融产品(商品)”模式――以澳大利亚和日本为例 澳大利亚于2001年修改《公司法》,增加了法律对“金融产品”的定义。根据该法,除有特别例外情况,金融产品是指人们进行金融投资、管理金融风险或进行非现金支付的一种工具(facility)。・按照这个定义,金融产品包括证券,票据、股票或政府债券,部分衍生品,利率和货币互换,保险产品(包括具有投资功能的人寿保险产品),年金利益,退休存款账户,外汇。存款机构的产品,不动产或其他财产的抵押等等。 2006年日本废除了之前的《金融期货交易法》、《投资顾问法》等法律,将《证券交易法》改名为《金融商品交易法》,扩大了“证券”的范围,并进而使得金融商品的范围也大大扩大,金融商品包括了有价证券、货币、基于存款合同的权利,其他证券及类似权证,政府规定的其他证券或衍生品(但不包括《商品交易法》中的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等,最大限度 地将具有投资性的金融商品、投资服务作为《金融商品交易法》的规制对象,构筑了从金融产品的销售、劝诱到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的横向的、全方位的行业规制和行为规制的基本框架。虽然日本的存款和保险等投资性质的金融产品仍由《银行法》和《保险事业法》管辖,但这些法律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所确定的原则,修改了各自的产品销售规则和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 澳大利亚、日本的法律没有直接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定义。从“金融产品”的定义来看,澳大利亚“金融产品”的外延已经包括了各类金融理财产品。日本的金融商品虽没有直接言明包括银行存款和保险产品,但十分明确地将“集合投资计划”列为金融商品,并且调整了相关银行业、保险业和信托业法律,使得对具有投资性质的银行存款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等的规范与对金融商品的规范相一致。《金融商品交易法》在不对日本现有银行和保险法律“大动干戈”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包括了金融理财产品的范围,目的是将具有相同经济功能的金融商品置于同一法律规则之下,完善之前因分业立法而导致的不同业态间金融商品的规则不统一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金融服务”模式――以欧盟为例 欧盟《远程销售指引》将金融服务定义为:银行服务、信用服务、保险服务、个人年金服务、投资或支付性质的服务。此外,欧盟对具体的投资服务、人寿保险、金融工具市场、未监管的集合投资计划等还有单独的指引规定。从《远程销售指引》的定义来看,金融理财产品既有可能属于银行服务,也有可能属于现代保险服务,与投资也密切相关,因此无可置疑地是属于金融服务的范畴。 (三)“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模式――以英国为例 英国也没有从法律上直接定义金融理财产品,但英国通过对在“从事业务经营过程中”个人和机构的“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进行定义,将金融理财产品的规范囊括其中。根据《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受监管的“特定行为”不仅包括实际从事该行为,也包括提议或同意从事该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从事投资活动:即以本人或人的身份买卖、认购和承销某种“特定投资”:如果涉及的“特定投资”是保险合同,则包括履行该合同;(2)安排投资交易:即为他人买卖、认购和承销某种“特定投资”作出安排;(3)吸收存款;(4)保管与管理财产:即保管和管理属于他人的财产或作出该类安排(例如银行的保管箱业务);(5)投资管理:即管理属于他人的由投资组成的或包含投资的资产,例如各类投资管理公司或养老基金:(6)提供投资建议;(7)设立共同投资基金;(8)利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发出投资指令:即用计算机系统为他人传递电子化的投资指令,以取代书面指令。 “特定投资”的种类则包括:股份或股权:创立或确认负债的证=陪(例如债券和存款证书);政府与公共证券;赋予投资权利的证=5(例如认股权证);代表证券的证明;共同投资计划中的单位份额;期权;远期;盘差合同:保险合同:参加劳埃德协会的保险业务:存款;以土地为担保的贷款;以及对符合上述规定的某类特定投资的权利和利益。金融服务局还可以在实践中将更多符合该定义的金融产品纳入“特定投资”的范同。从“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的范围可以发现它们涵盖的内容也相当广泛,基本包括了所有金融理财产品。 (四)“证券”模式――以美国为例 与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采取统一立法的做法不同,美国的立法者没有对金融产品做统一定义。这主要归因于美国的《证券法》将“证券”的定义设计得异常广泛,使得不少美国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或服务都属于“证券”,而归证券法律的管辖 美同1933年《证券法》第2节(a)(1)规定,证券是指各种票证、股票、国库券、债券、无抵押债券、利益证明或参与某种利润分配协议的证明、担保信托证、筹建经济组织证、可转让股权、投资合同、有投票权的信用证、证券证明、油矿、气矿或其他矿藏开采权未分配部分的权益;任何证券、存款证明或者组合证券和指数证券(包括根据价格而计算出来的利益)的卖空期权、买空期权、买空卖空期权、选择权或者特权:任何在全国证券交易所上交易的有关外币的卖空期权、买空期权、买空卖空期权、选择权或者特权:或者,从总体上任何被认为是“证券”的利益或工具。或者购买上述内容的临时的或中介性的收据、担保、保证等各种利益的证明。除例外或得到豁免,任何发行证券的行为必须遵守《证券法》的规定,并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 美国《证券法》对“证券”的定义是如此广泛,基本上只要是向公众发行的,即使不是公司的股权,比如说是可以自由转让的有限合伙合同(权利),也被认为属于“证券”。美国最高法院2004年在SEC v,Edwards一案中还判定:保证固定回报的投资安排属于投资合同,应归《证券法》管辖。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美国的“证券”还是不能完全涵盖所有金融理财产品的范围,比如对于投资“期货”的金融理财产品,就不属于“证券”,而受《投资公司法》、《期货交易法》、《银行法》等其他法律规范。造成美国金融理财立法分散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在金融市场早期,金融理财产品大部分具有“证券”性质,因而美国的有关立法机关将注意力大都集中在对“证券”的规范上: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则是作为普通法系国家的美国,在涉及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制度中,即使没有统一的金融理财规范,但投资者可以借助受信法律(Fiduciary Law)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三、结论:统一定义我国金融理财产品 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且与各国金融立法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对各类金融理财业务的监管和法律标准非常不统一,金融理财机构按各自行业的标准和习惯从事金融理财活动,监管机关也按各自的标准对这些活动进行监管。比如,对信托公司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来规范,对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均由银监会直接监督管理,前述两个办法也由银监会制定。对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证监会规定来规范,对证券公司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来规范。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险,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上述各个办法和法律都有各自的管辖内容,立法层次也参差不齐,有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也有行政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对金融理财也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标准。并且,国内的各个行业协会,如证券业协会、银行业协会、信托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 等,也都没有联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操作规范进行统一自律。 鉴于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金融理财产品国际立法标准作为引导和参照,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技术。也很难判断哪种技术更胜一筹。但美国模式所显示出的过于倚靠证券法律,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和监管规则散乱的做法显然不是最优选择,因为这不仅造成了金融理财产品之间的概念不统一,而且也造成不同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适用产生不同。同样是不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直接定义,澳大利亚通过定义“金融产品”,欧盟通过定义“金融服务”,而英国则通过定义“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的方式,将金融理财产品的设计、销售、投资和经营业务囊括其中,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统一规范,在很大范围内规范了金融理财市场,避免在金融理财的法律规范方面出现立法真空或者立法交叉等问题。特别是日本通过修改现有证券法律,新设“金融商品”概念,取代之前过于倚重的“证券”概念,逐渐摆脱了美国立法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立法效果。我国的金融立法与日本一样,既具有大陆法系的基础,但又深受英美法系的影响。通过澳大利亚、日本、欧盟、英国、美国相关立法的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统一规范比分散规范的效果相对要好,特别是在出现金融危机时,统一的法律规范更能有效地规范和控制金融理财产品对金融体系的冲击。统一金融产品的立法目前已经在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盛行起来,我国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也一直比较分散,而且法院也不可能如美国那样进行“造法”,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是我国应该选择的立法道路。除美国外,澳大利亚、日本、欧盟和英国的模式都可以为我国所采纳和借鉴。即使是采取“证券”模式的美国,其实其对“金融服务”也有专门的法律定义。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和现代化法》明确了银行、保险、共同基金、年金、投资服务等都属于金融服务的范围。”从这个角度出发,金融理财产品应当被认为内属于金融服务的一部分,可以由相关的金融服务或者金融商品(产品)法所一并规范。而且,由于金融产品(包括金融理财产品)的变化、创新较多,如不对其进行统一规范,就有可能会出现监管或者法律规范的真空。为尽量减少立法成本,我国可以采取日本的方法,通过大改一部基本法律,如《证券投资基金法》,小改其他相关法律的方法,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和立法。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方式来统一定义金融理财产品:首先,明确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具有投资和风险双重特性的增值服务,其投资范围限于指定的金融工具市场;其次,通过不穷尽列举的方式,指出金融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集合理财计划、投资性寿险合同、企业年金基金等具体形式;最后,区分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和非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对其提出不同程度的监管要求。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必须由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提供,而非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则可以由其他机构提供。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对金融宏观调控效果影响分析 摘要: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各商业银行发售理财产品的主流。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采取银信合作主要方式,这一金融创新实现了多方共赢局面,笔者着重从金融宏观调控视角,分析了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能削弱金融宏观调控效果,并提出加强宏观调控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信托;金融宏观调控 一、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发展概况 近年来,各商业银行银行相继发行了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信贷类、票据类、货币市场类等理财产品。其中,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流。[1]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是企业通过银行向企业和个人投资人借钱,并在到期后向投资人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一种类似企业债券的产品。 2009年前11个月,全国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7594亿元,相当于全国人民币贷款新增额的8%。以一年期(含一年)以内的短期信贷理财产品为主,初步估算占全部理财产品发行额的60%。[2]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在3%-7%之间,高于同档次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发行主体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其的设计和发售均集中在商业银行总行,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主要是推介项目和售小部分理财产品。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借款人大多是中央或地方的能源企业或国有垄断企业,政府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该类借款人普遍具有信用等级较高的特点。 二、银信合作方式是信贷类理财产品采取的主要形式 当前,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以“银信合作”形式为主, [3]发行规模上占到所有理财类产品集资额的80%左右。 银信合作指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该形式主要通过三个环节完成:第一环节,由银行与投资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第二环节,商业银行以单一委托人的身份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协议;第三个环节,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信贷资产保管服务协议,委托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管理。通过以上三个环节,银行作为中间媒介实现了投资者与信托的成功对接。从产品设计来看,上述信托产品的设计是一个完全符合监管要求的完美逻辑。 银信合作并非那么简单。从表面看,在银行和信托的合作中,信托公司是发起人,而银行只是单个委托人,但实际上,真正的发起人并非信托公司,而是银行。特别是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的“信贷资产保管服务协议”,银行最终履行了自家贷款的管理工作。从产品的推出流程来说,是银行先与投资者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开始募集资金,如果完成了标的要求,信托计划才会成立,银行才会和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协议,一个完整的信托类理财计划才正式诞生。 三、银信合作信贷类理财产品在金融创新方面实现了共赢局面 通过银信合作使银行达到了金融创新∶从银行视角看,发放贷款不占用任何贷款指标,中间业务得以发展且收入增加,银行满足了个人和企业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投资需求,银行后续的对公存款相应增加;从信托公司视角看,获得了中介费用收益,其收益额是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八至千分之一;从投资者视角看,相对于自行投资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降低了个人投资门槛,理财认购起点为5万元,满足了小投资者需求;相对于单纯信托产品,增加了银行的信用保障,降低了投资风险,增加了投资收益,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实现了银行、信托、投资者等多方面的共赢。[4] 四、信贷类理财产品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信贷类理财产品主要是从以下两方面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1.信贷类理财产品是银行将“表内转表外”的重要通道 信贷类理财产品是银行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手段。银行通过信托平台,将银行资产池中的信贷资产设计成理财产品,发售给投资者,并将募集到的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专项用于替换商业银行的存量贷款或向企业发放新贷款。这个过程就将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信贷资产业务转变成中间业务,转到资产负债表之外,成为贷款增加的一个漏斗。 2.银行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本质上是变相增加贷款规模 从金融宏观调控角度,银行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本质上是变相增加贷款规模。一方面,从紧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要将贷款“由小做大”。由于从紧的货币政策使银行信贷规模受到限制,银行采取理财形式可以规避信贷规模管理,使理财形式的贷款由小变大。全国信贷类理财产品自2008年开始不断增加。2009年11月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在信贷类产品的带动下发行达到了576款,创下了今年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发行的新高,同时,发行规模预计在3400亿左右,也创下了年内的新高(见表1)。[5]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用益信托工作室提供相关资料数据整理得出。 另一方面,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下银行要将贷款“由大做多”,突破资本充足率的约束。2009年上半年,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之下,商业银行出现了天量贷款,进入下半年,商业银行进一步发放贷款受到资本充足率的约束,而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以不受资本充足率限制,呈现爆发式增长。普益财富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三季度后在银行新增贷款逐月减少的情况下,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却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9月全国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1525亿元,10月受国庆长假因素影响有所回落为852.9亿元,11月达到了创纪录的1600亿元。2009年1-11月,全国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7594亿元。[6][7] 综上所述,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能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根据经济形势,国家往往通过对贷款总量、信贷结构、融资条件等进行调整,增加或者减少某些行业的信贷支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目的。而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属于表外业务,不受信贷规模限制,银行的一些贷款项目就可通过信托来完成,使这部分资金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未能达到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从而可能降低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五、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1.将信贷类理财产品纳入宏观金融统计和征信系统。商业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不计入其资产负债表内,因而也不反映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金融统计的“各项贷款”项下。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可参照“票据融资”项目,将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纳入信贷统计范围,更好地为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应将发行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及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集中统一信息管理,这样即有利于人民银行对理财产品的规模统计,又有利于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进行查询和风险控制,更有利于向银监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2.银监部门应加强微观监管。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金融创新,可能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及风险防范,从宏观调控角度不容忽视。[8]虽然包括信贷类理财产品等在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审批,但是银监部门应针对理财产品进行监管和规范。目前,商业银行统一由其法人机构在发售理财计划(包括总行管理及总行授权分行管理的理财计划)向银监会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报送相关资料的报送时限是10日前, 银监部门应将报送时限提前到30日前或者60日前,使银监部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对其拟发售的理财产品进行风险测度。银监部门还应对银行理财产品执行从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到营销手段等统一的监管标准,执行统一的监管尺度,使银行理财市场步入了“先规范,后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 3.商业银行应加强自身风险控制和投资者风险教育。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虽然信贷类理财产品业务是投资者直接融资给企业,银行只起到了中介的作用,但投资者多是银行的核心客户,银行应控制信用风险,待前做好审核、贷中做好尽职调查、贷后严格管理,严把审核关口,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增强信息透明度,利于投资者风险控制。[9]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银行信托理财产品中发挥着枢纽作用,应该对理财产品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在产品说明书中充分列示投资项目本身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府信用风险等,向投资者说明产品预期收益率不能等同于银行存款利率,并可能发生投资利益受损的情况,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教育。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信托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盈利比较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财富的快速积累,居民、机构投资理财需求逐步增强,金融机构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中国理财产品市场迅速发展,理财产品日益丰富,市场竞争日趋活跃。尽管有关负面现象不时发生,但理财产品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唤醒了社会公众的理财意识,催生了投资者风险偏好的清晰化和资产配置的个性化,理财市场正迈上快速发展的新台阶,并呈现产品类型多样、投资领域广泛、市场规模增长迅速等特点。 在目前分业经营的条件下,不同金融机构按照不同的监管规则开展理财业务,法律和监管成为推动理财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发行金融机构类型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信托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各类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的战略重点。 各类理财产品的盈利模式比较 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 信托报酬。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应该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应当依照信托文件约定以手续费或者佣金的方式收取报酬,并应向受益人公开,说明收费的具体标准。目前信托公司在设定信托报酬时,有固定信托报酬和浮动信托报酬的不同设计。浮动信托报酬将信托报酬与信托收益率联系起来,通过设立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临界值,如果到期实际收益率低于临界预期收益率,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高于临界预期收益率,受托人采用收益分成或其他交易结构方式提取浮动信托报酬。 一般而言,单一信托信托报酬较低,为0.3%左右,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信托报酬较高,为1%~3%居多(个别产品例外)。 投资者收益率。《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认购风险申明书至少应当包含“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的内容。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一般都有预期收益率。从产品预期收益率设计看,有固定收益和浮动的区间收益率。相当多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都根据客户资金规模和期限进行差异化处理,设计了有浮动的区间收益率。越来越多的信托产品采取资金或期限阶梯型浮动区间收益率设计,预期收益率通常与投资资金规模挂钩,一般资金规模越大,预期收益率越高;产品期限越长,由于流动性溢价的作用,预期收益率越高。 从整体来看,由于受到发行信托公司的市场形象、发行地区、发行规模、存续期限、资金投向、风控方式的影响,不同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高低存在较大差别(见表1、图1)。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个人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主要针对零售客户的中间业务。理财产品的管理费是银行理财业务最主要的收入,一般收取的方式是按照理财产品的规模收费,或者按照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收费,或者将两者结合收费。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的设计非常丰富,有固定收益率和浮动收益率、不区分投资额度的单一收益率和根据投资额大小划分的资金递进收益率,挂钩型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设计则根据挂钩对象的表现来选择。 从2010年1~10月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结构看,超过92%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都在5%以内(见图2)。 私人银行业务。全球私人银行盈利模式分为两种:一种为手续费型模式,即以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鼓励客户经理多销售产品,着眼于销售业绩提升,这种模式盛行于北美;另一种为管理费型模式,以管理费为主要收入来源,是全面的理财规划,致力于建立并维护长期客户关系,较多存在于西欧。 中资私人银行盈利模式单一,普遍不对客户收取管理费,手续费成为私人银行最主要的盈利点。随着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应在准确区分不同资产规模、不同财富管理需求的客户和定位的基础上,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实现私人银行盈利模式的优化。 基金公司理财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费用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金设立、销售、买卖发生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投资者直接承担,即持有人费用,如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一类是基金在运用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包括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我国股票基金的认购费率大多在1%~1.5%左右,债券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市场基金一般不收取认购费。开放式基金现行申购费率水平在0.3%~2%之间,大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都是资金阶梯递减型,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率在0~1%之间,部分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的增加而递减。 开放式基金按照固定的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按日计提、按月收取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目前,我国股票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计提基金管理费,债券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低于1%,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率为0.33%。基金托管费收取的比例与基金规模、基金类型有一定关系,开放式基金托管费通常低于0.25%。 管理费收益是基金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基金提取的管理费主要取决于资金资产的规模,而不是基金的业绩。我国不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投资业绩和服务水平大相径庭,而基金管理公司无论业绩好坏都“旱涝保收”地提取固定费率(表2,见下页)。 专户理财产品。专户理财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最低可相当于同类公募基金费用的60%,和公募基金相比有一定的费率优势。 业绩报酬是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独有的费率结构,它允许当基金赎回时的收益高于一定基准时,产品管理人可以提取一部分业绩报酬。按照相关规定,在一个委托投资期间内,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固定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可以并行收取。 在公布了业绩基准的一对多产品中,绝大多数采用的是绝对收益基准,只有极少数产品沿袭了公募基金的风格,采用股票和债券的混合指数作为衡量业绩的准绳。具体来说,一对多产品绝对收益基准的设定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在产品存续期内设置一个确定的年化目标收益率,二是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或在此利率基础上加上一个百分比,以此作为产品目标收益率。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费用一般包括参与费、退出费、托管费、管理费、业绩报酬。不同产品的各项费率不尽相同,但都具有一些共同特点。一般而言,申购、管理、托管、手续和销售服务费是以固定费率为主,但产品的认购费、业绩报酬和赎回(或退出费)则以阶梯型费率为主,固定费率为辅。 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实行与客户风险共担制度。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自购资金有限补偿法。证券公司通过投入部分自有资金,承担起一定的风险责任,并分享相应的产品收益。这类产品中,当投资收益出现损失时,证券公司将用自购资金对投资者的亏损进行有限补偿。二是收益锁定保障法。此条款类似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的“保息条款”,即在保本的基础上锁定投资者的部分收益。 定向理财。定向理财收取的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和其他税费,管理费和托管费分别为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收取,一般按日从委托资产中计提、按月或按季提取。业绩报酬是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每年末和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从委托资产中提取。 保险理财产品 保险理财产品费用。万能险收取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部分领取费用)、退保费用。各项费用的比例在《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中予以上限规定。 投资连结保险收取的费用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账户转换费、部分领取费用)、退保费用。各项费用的比例在《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中予以上限规定。 按监管部门规定,分红险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保险理财产品收益。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3%,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7%、4.5%、1%;用于利益演示的万能保险高、中、低三档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最低保证利率。其中,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用于计算分红保险红利分配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假设,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投资连结保险对应资产扣除资产管理费后的净投资回报率。 万能险的投资账户一般有2.5%保底收益,此外还可分享投资回报。根据监管层要求,保险公司每月需公布万能险的结算利率。2010年以来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如中国平安个人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已由1月的4.5%调整至7月的4%。 投资连结险没有保底收益,设有多个投资账户,分别投向股票、债市、货币市场等,投资连结险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 据《华夏时报》相关统计,从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1月15日,纳入观测的30多家寿险公司240个投资连结险账户收益中,只有9个账户的收益率超过10%,75个投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益为负,占比达到31%,有38个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入不到1%,45个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益没有达到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2.25%~2.5%。65%的投资连结险收益抵不上一年期存款利息。 分红险预定利率通常设计为1.5%~2.5%,分红率则根据当年公司可分配盈余的70%来分配。2009年,国内分红险的年度综合收益率在3%~5%之间。预计,中国人寿2010年分红险的综合回报率为4.8%,中国平安、新华保险等公司的分红险综合利率也会在4.5%左右甚至更高。分红险安全性好,具有保险功能,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但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收益=保底收益+不固定分红”)。所以一家保险公司的总体投资收益对其分红产品的分红状况至关重要。 因此,通过比较各种理财产品的特征可发现(表3),买卖费用、投资收益率是影响理财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从表3也可以看到投资者购买费用低、收益高、稳定性好是信托理财产品的主要卖点,也是信托产品重要的比较优势。 结语 分析比较其他理财产品的特征,总结其发展路径,对于正确认识信托产品的定位,促进信托市场的理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信托延绵数百年在世界各国经过普通法系和民法法系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结构变迁,其最大的功能是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巨大弹性空间的财产管理制度,已发展成为一项世界性的财产制度安排。 “十二五”时期,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理财产品与优质服务将是中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重点之一。理财业务将是中国金融业最具成长性的业务,市场需求旺盛,中国的理财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中国信托理财市场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潜力。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的明晰化,财富的分散化和管理的社会化,信托财产和信托资源进一步丰富与拓宽,受托管理、运用信托理财方式的需求不断扩大。通过弘扬信托制度,将为促进财产的有效管理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广阔的空间。国际经验表明,金融信托业的繁荣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信托公司应在竞争、融合、创新、发展的理财市场发挥自身积极作用,以信托的制度优势促进中国理财市场发展,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跨行业合作,在为投资者提供丰富多彩的理财产品中显示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兼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金融市场论文:我国高科技企业金融市场融资探析 论文关键词:高科技企业;融资模式;金融市场;银行贷款 论文提要:本文从股票和债券融资以及商业银行信贷融资角度阐述我国高科技企业融资现状,指出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资本市场不完善、交易成本过高是高科技企业直接融资的瓶颈,认为高科技企业贷款风险大、运作成本高、利差小是通过商业贷款难的原因。 一、股票和债券融资 (一)现状。我国目前企业直接融资的工具种类少,主要是股票和为数不多的企业债券及少量的风险基金。我国直接融资的比重约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25%,扣除国债直接融资部分,直接融资在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中仅占10%左右,而在美国,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方式的融资占企业外部融资的比重高达25%。 1、在股票融资方面。我国高科技企业已开始涉足,极少量的大中型高科技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直接进入深、沪上市融资;有的通过收购股权,控股上市公司,达到买“壳”上市,还有的采用逆向借壳方式上市(通过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的则到国外“二板市场”上市,等等。但从我国高科技企业的总体情况来看,能够上市的企业,多是规模较大的,技术或产品比较成熟,而大部分中小企业离我国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法规要求还很遥远,上市的可能性极小,不能如愿地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由于政策法规的壁垒使高科技中小企业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严重制约其进一步发展。 2、在债券融资方面。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育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育。其直接原因是,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普遍缺乏信用,往往不能及时偿还债务及本息。另外,目前我国对债券发行的条件、程度、规模都有严格的法律和政策限制,相对这些规定来说,即使是那些效益良好、有活力的大中型企业,也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更不用说高科技中小企业了。 (二)原因分析。目前,我国高科技企业面临的直接融资工具少的原因在于:(1)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信用经济,由于我国有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较差,不按时还款付息,导致债券发行困难。(2)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债券和股票做出了严格规定,使得很多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企业因为达不到条件而望而却步。(3)资本市场尚不完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至今基本尚未形成,股票市场虽然建立较早,但发展很不完善,特别是近年来,股市的低迷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4)交易成本高和规模不经济。高科技企业多数为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和股票需要支付很大一笔费用,使本来就资金缺乏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只能望洋兴叹。 二、商业银行信贷融资 (一)现状。自1984年开办科技贷款以来,贷款额逐年增加。20世纪九十年代的平均增长率为20.33%,自1991~2001年累计发放科技贷款1,453.56亿元。开办科技贷款,缓解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阶段的资金不足,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的转移,对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虽然我国银行系统的存贷差以平均119.7%的增速逐年放大。2002年底库存差已超过39,623.5亿元,扣除8%的法定准备金,有36,453.6亿元的资金没有利用。若用这富余资金的10%用于发放科技贷款,一年就有3,645.36亿元,但事实上,自1991~2001年11月累计发放的科技贷款仅1,453.56亿元。而且银行贷款占科技经费筹资额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1年的15.19%下降到2002年的6.87%,下降了8.32个百分点。所以,银行对高科技企业贷款投入强度减弱,借贷现象明显。 另外,目前的科技贷款存在着投向重点不突出、借款项目技术含量低、借款结构,以及投资比例不合理等问题。科技贷款既然服务于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那么,这些开发出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应该具有先导性,在市场上处于主导地位,对市场波动的承载力较大。然而,我国不少科技贷款项目对市场波动的承受能力较差。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们在贷款使用上侧重于“短平快”的项目,贷款往往向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倾斜,削弱了高水平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同时,我国的科技贷款约有80%的是面向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足20%,而民营企业恰恰是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新兴力量。此外,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般来说要经过研制、开发、中间试验和投产等阶段,各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不同。发达国家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从研制、开发、中试到投产的投资比例为1∶5∶20∶300,而我国科技贷款往往重视研制阶段的资金投入,忽视其他阶段的资金投入,造成投入比例与国外相反是前重后轻。这样使中间实验和科技成果推广等阶段投资薄弱,导致科研成果在物化过程中出现阶段上的脱节,影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原因分析 1、高科技企业贷款风险大。相对于传统大企业而言,高科技企业绝大多数是从中小企业起步的,规模小,自由资金不足,产品技术、市场风险高,以及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经营前途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倒闭率很高,而且一些企业相对来说经营管理素质不高,随意性大,财务制度不够规范,企业信用意识较弱,逃债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关键的一点是,由于高科技中小企业自身资产有限,在贷款时很难提供抵押品,也很难找到保证人,这使商业银行对其贷款时承担了过大的风险,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大原则的商业银行就不敢向他们贷款。 2、高科技企业贷款运作成本高、利差小。国有商业银行偏向于传统产业和大中型企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熟悉这些产业的发展情况,比较容易评估。而对高科技企业而言,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业,由于历史短、产业新,可供评估的记录、资料有限,评估较难。此外,银行在提供贷款之前,需要收集企业的有关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现状及前景,经过研究决定后才能决策,在放贷以后,银行还要监控企业是否按合同办事。大企业的贷款一般金额较大,银行付出的运作成本与收益相比要低得多;而高科技中小企业为数众多,而且单笔贷款金额很小,银行要对中小企业的资信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明显成本太高。而我国目前对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仅放开了下限,未放开上限,商业银行无 法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补偿风险和成本,这样使银行就会觉得应向大企业贷款,贷款给高科技中小企业则成本高、利润小,因而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借贷。 金融市场论文:我国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条件分析 内容摘要:按照“入世”承诺,2006年年底中国金融市场完全对外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开放已经迫在眉睫。民间金融有其自身优势,开放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利大于弊,民间金融存在的诸多弊端将随之得以消除或控制。 关键词:金融市场 民间金融 开放 民间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银行业正式向外资全面开放,我国取消了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点限制和客户限制,落实加入WTO金融领域兑现国民待遇的承诺。 国民待遇是国际上关于外国人待遇的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其基本涵义是指一国以对待本国国民之同样方式对待外国国民,即外国人与本国人享有同等的待遇,它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是平等竞争的基础。目前,我国政府还在研究开放民间金融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 笔者认为,开放民间金融也是利弊共存,其利肯定远大于弊。回顾我国民间金融的存在与发展,从公元前2000多年的夏商时起,民间货币信贷已经在民间存在了四千多年,唐朝的民间金融相当昌盛,国民经济也很发达。而真正的国家金融是在1935年前后才开始的,但当时仍然存在一定量的民间金融,就是钱庄、票号和当铺等机构。上世纪50年代,类似当铺、银行、钱庄这样的民间金融机构被国家储蓄所代替,并被100%国营化。民间金融从那时被定义为“非正规金融”,但是民间金融这种形式一直存在并默默地发挥着它的作用。 当前的民间金融规模和巨大作用更是不容忽视。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全国民间金融的规模高达1万亿元。另外,我国居民和民营企业还10多万亿元的储蓄没有转化为投资。与此同时,数百万家中小民营企业却同时存在着贷款难、融资难的尴尬。 目前非国有部门对GDP的贡献超过了70%,但是它在过去十几年里获得的银行正式贷款却不到20%,其余的80%以上都流向了国有部门。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约有三分之一强的融资来自非正规金融途径。 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利弊分析 民间金融是在银行和信用社所不能及的范围内自动起到拾遗补缺作用的,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消费和生产的需求,深受群众的欢迎。但无庸置疑,民间金融是把“双刃剑”,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留下了后遗症。 然而民间金融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民间金融自身存在着较高的金融风险。民间金融处于地下状态,缺乏正常金融机构规范的制度约束机制,金融监管机构难以进行监管,存款者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民间金融的金融风险较高。由于民间金融在地下存在多年,并没有出现较大混乱。如果民间金融走出地下变为阳光下的作业,自然要出台国家监管条例,其自身也要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各种业务行为,以确保正常运转,从而降低风险系数。对政府的宏观调控活动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民间金融往往会干扰政府的货币政策,不利于政府宏观调控目标顺利实现。例如人民银行试图减少货币供给量,提高了再贴现率。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也相应提高,而民间金融并未提高利率。原本正规金融提供的资金减少了,而民间金融提供的资金增加了,原本正规金融提供的部分资金转由民间金融来提供,货币供给量并未按照预期数量减少甚至根本没减少。 金融市场对外国人开放和对民间开放,客观上都有利于我国金融机构正在进行的转型。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之下,共同市场将使竞争与监管理念与手段趋于一致,单向的封锁行为已无法持续。 民间金融机构的“地下性”,决定了其处于白色和黑色之间的灰色地带。有人利用民间金融机构的不透明性从事诈骗活动;还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地下经济关系密切,甚至被犯罪分子用于洗钱,刺激了地下经济和犯罪活动;更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黑社会勾结,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此弊源于民间金融的“地下”身份,因其属于地下,所以缺乏监管。开放民间金融市场,应加强政府监管,指导民间金融组织制定自身管理制度,规范民资按照规矩运行。如同票据诈骗、银行内外勾结骗贷、高管携巨款潜逃等正规金融机构内的犯罪行为,应归咎于个别银行薄弱的内控机制,而不应视为正规金融本身的过错一样。 此外,民间金融的高利贷也是一直令政府担心的问题。民间金融市场开放以后,中小企业或者居民个人贷款方便了,利率高自然就会被抛弃,高利贷没有了市场就会自己降下来。概括地说,民间金融“地下阶段”存在的诸多弊端不会长期存在,随着民间金融身份的阳光化会得到逐渐控制和消除。 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条件 民间金融的优势是明显的。一是制度优势。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有时会受到行政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贷款基准利率也是管制利率,而民间融资中的借贷行为和利率都是市场化的。可以说,民间金融是一种纯粹的市场金融形式和市场金融交易制度。二是信息优势。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是经常存在的,有的借款人为了得到贷款甚至不惜编造虚假的财务数据或实施其他造假行为,而民间融资中的当事人彼此之间比较了解,与融资相关的信息极易获得且高度透明。三是成本优势。在民间融资过程中,融资前的信息搜寻成本和融资后的管理成本很低,一般不需要对融资方“公关”而支付“寻租”成本,因而融资交易成本较之正规金融明显为低。四是速度优势。民间融资无烦琐的交易手续,交易过程快捷,融资效率高,能尽快达成交易,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筹到所需资金。民间金融的这些独特优势,也是其能够和正规金融长期共存的重要原因。 我国政府比较重视民间金融的发展,并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试点行动。2007年1月,中国银监会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破题农村金融改革。村镇银行的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和湖北6省(区)县及县以下区域开展,到2008年试点范围将扩大到15个省(区)左右。因此,作为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又可以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人们有理由期望即将试点的村镇银行在破解小额信贷难题方面有所作为。 结论 对民间金融长期的压制已经造成了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民间金融开放的越晚,金融资源的浪费越大。 事实上,金融业放松准入管制而加强管理艺术,已经为当前的国际主流。只有引入多元化的资本,才能建 立服务于不同客户群体的金融机构,否则,资金配置的扭曲将会带来更大的经济结构风险。国务院总理在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着力抓好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这证明在已经对外资银行开放之际,强调对内资、民资的开放,符合我国金融发展的长远利益。 未来几年内外资银行必在我国成立本土银行,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由于国内银行与大企业的传统银企关系难以打破,外资银行自然会把注意力首先放在中小企业客户身上。而外资银行的产品创新与金融服务能力,是国内银行所难以比拟的,进入国内市场后,必然对国内银行的中间业务扩张产生巨大冲击。此时,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时间表,民间金融的开放试点可能还没有结束,民间金融还不能放开手脚大显身手。 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得开放民间金融,发展民营银行的问题变得更加刻不容缓。及早开放民间金融,对内实现银行业国民待遇,才是符合国家利益的上策。 金融市场论文:对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建设中存在问题分析 摘要: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产物,是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回顾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历程上,指出目前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离岸金融市场;存在问题;市场构建 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产物,它突破了传统金融市场的国民属性,可谓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早在1989年,我国就开始试办离岸金融业务。虽然在随后的20年中,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一直在进行,但是还未发展到一定规模。与世界上成熟的离岸金融中心相比,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还有很大差距。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加以改进,以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1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回顾 1.1 离岸金融业务的初创阶段(1989—1994年) 这一阶段,主要只有招商银行一家银行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1989—1991年招商银行的离岸总资产从3073万美元迅速上升到21012万美元,离岸存款、贷款、业务利润等指标都上升较快,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开端。1994年该行的离岸存款达到32283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312.52%,离岸贷款达到43766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222.56%,离岸业务利润达到1346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395.88%。离岸业务占全行业务的比重在10%~15%。这一阶段,离岸业务各种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健全起来,业务发展良好。 1.2 离岸金融业务的迅猛增长阶段(1995—1998年) 1994年以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相继获准开办离岸金融业务,1996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也获准成为办理离岸金融业务的规范试点银行。至此,共有5家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离岸金融业务。1997年我国的离岸总资产、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为26.85亿美元、23.2亿美元、20.6亿美元、5747万美元,其中招商银行的离岸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为13.5亿美元、12.1亿美元、3999万美元,分别占全国离岸存款、贷款、利润总额的58.19%、58.74%和69.58%。1998年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保持惯性,离岸存款、贷款、利润分别达到23.21亿美元、21.32亿美元和5157万美元。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初具规模。 1.3 离岸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阶段(1999—2002年6月)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影响很大,这对以香港为主要市场的我国离岸金融业务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加之此前一阶段的盲目扩张和管理不善,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立刻暴露出来,离岸资产质量不断恶化。1999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不宣布暂停新的离岸资产业务,离岸业务进入了清理整顿阶段,离岸业务的发展也步入了停滞和萎缩期。虽然离岸资产业务的清理整顿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离岸资产质量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1.4 离岸金融业务在我国目前的发展(2002年6月至今)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6月11日重新开放离岸金融,批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自2002年10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批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同年5月22日,又将试点扩大到全国。2005年8月,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获中国银监会批准,成为我国第一批开办离岸担保业务的中资银行,这也是我国政府有意推动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一项有力措施。 2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2.1 整体业务经营发展不全面 首先,我国离岸金融经营的业务种类范围较局限,不够多样化。按照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我国离岸银行可开办的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发行大额可转让凭证、外汇担保和咨询、见证业务等。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中资离岸银行的业务阶段还是停留在传统的存款、贷款和国际结算上,仍然以发展国际结算和低风险的贸易融资为主,主要服务对象仅限于境外中资机构和港澳台地区的境外企业等狭窄的范围内,而欧、美、日等经济发达地区客户较少。 其次,我国离岸银行的离岸业务这几年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可是总体规模还是不够大,与国外离岸银行的业务规模相比甚有差距。2002年离岸银行业务全面恢复以来,我国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各中资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资产总量、存款余额和国际结算业务量都增长很多,整体业务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其中,国际结算业务的增长最快。但与世界离岸金融中心看齐的时候,我们的中资银行的离岸金融业务的整体规模还是较小。 2.2 政府主动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积极性还不够高,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政府对离岸银行经营离岸业务的政策优惠不够。我国中资银行在经营离岸业务时的整个外部环境不宽松,在跨国经营和跨境交易中没有很多的政策优惠,没有优惠的税收制度。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离岸银行不可能在不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得到很好的发展。所以我国应该积极为离岸银行业务构造一个宽松优惠的外部经营环境。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离岸金融中心的成功建立必须要有政府的积极支持。目前我国的银行没有得到足够的政府金融政策的倾斜,利率和汇率额管制还较严格,政府对我国目前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推动作用发挥的还不是很明显。 2.3 我国没有形成对离岸金融的完整监管体系,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 首先,在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方面,我们没有做到与时俱进。自1989年我国部分银行试办离岸银行业务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离岸业务的监管机构,先后颁布和下发一些办法、细则和通知等。2002年我国离岸银行业务恢复后,仍沿用1997年颁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其中,部分条款已经明显滞后,有些内容不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中资银行,而外资银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处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状态,造成了内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不平等待遇。 其次,我国对离岸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之间相互矛盾,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1997年颁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允许在岸与离岸银行业务之间有10%的 资金相互抵补,而在2002年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批复》中规定在岸与离岸资金不得相互抵补。1996年颁布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禁止中资银行离岸银行业务接受境内居民担保,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批复》中规定中资银行离岸银行业务都不得接受境内居民担保。在我国,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构架下,监管主体及监管职责不明确,地区间的监管标准不统一,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 3 完善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构建的建议 3.1 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提高业务规模 在离岸中间业务方面,中资银行应该在传统的国际结算之外扩大经营范围,大力发展诸如国际保理业务、离岸票据贴现业务等新业务,作为利润的新增长点。此外,中资银行应更加关注跨国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具有针对性的离岸金融创新。随着中国经济和财富的快速增长,离岸私人银行业务将成为离岸金融的一大亮点。欧美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非常重视高利润的离岸私人银行业务。私人银行可以通过离岸基金、环球财富保障计划、家族信托基金等业务帮助富人进行全球化的投资和资产管理,在规避了国内单一市场投资风险的同时,节省纳税支出、减少投资成本、加强财务保密性,因而一直受到欧美各国富人的青睐。据招商银行与贝恩管理顾问公司联合调查的《200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房产和企业价值)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达到30万人,共持有可投资资产8.8万亿元。预计2009—2013年的5年内,中国财富市场将以年均17.2%的速度增长,百万美元资产家庭数量将从2008年的41.7万户增加到78.8万户。我国富豪的离岸投资主要目的是移民和子女留学,其投资的金额也将随着移民和子女留学数量的增加而上涨。所以银行开展我国富豪的离岸私人业务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增加私人银行离岸业务,可以提升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规模,也可以提升银行离岸金融业务的收入。 3.2 政府要积极推动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 我国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逐渐放松金融管制,适度开放离岸客户准入的资格范围,降低存款准本金率,给予更多的金融政策倾斜。另外,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对离岸银行业务税收政策进行研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尽快制定离岸金融业的税收法规,把税收优惠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吸引国外银行来华设立离岸银行机构,扶持我国商业银行的离岸业务和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在保证外汇资金外来外去的基本前提下给离岸银行更多的自由度,把离岸金融市场当做我国的“国际金融自由区”,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这也会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3.3 制定完善的离岸金融市场的金融监管法律 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离岸金融监管法律政策不统一的问题,那么我们很有必要建设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范离岸金融市场。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主要离岸金融中心的法律法规都很健全。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离岸金融市场运行的重要保障。所以可以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制定一部系统全面的离岸金融监管法律,将目前离岸金融市场遇到的新问题纳入其中。完善原有的法律规章,构建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尽量避免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矛盾的规定。根据金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适时补充法律法规,予以完善,以弥补法律空白。这样通过建立一个基础性的统一的法律,可以让其他相关法律有一个法律基准,并且形成一个统一的离岸金融监管的框架,以此更好地对离岸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金融市场论文: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与特点分析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经济贸易逐步加大,在国际经济领域里,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国际资本的转移、国际劳务的输送、国际商品的买卖、黄金及外汇的买卖和国际资金货币体系运转等各方面都依赖于国际金融市场来完成。国际金融市场上新的融资手段、投资机会和投资方式层出不穷,金融活动也凌驾于传统的实质经济之上,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因此,国际金融市场在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方向上起着主导地位,对于我国来说,做好国际金融市场变化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内涵及作用 国际金融市场是指从事各种国际金融业务往来的场所。它是在国际化生产的条件下建立的,并且随着国际之间长短期资金借贷和国际贸易逐渐成长起来的,目前,国际金融市场是国际经济化的重要一部分,对促进国际经济的良好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资金的国际化 由于跨国大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商品销售随着企业生产地域的变化而发生转移,这样就导致企业需要在世界各国范围内进行资金调配。国际金融市场可以提供这样的功能,它能够有效的提高跨国公司生产、流通中的游离资金的利用程度,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良好发展提供先决条件。 (二)促使国际融资的畅通化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独特优势,使得其具有国际融资的能力,并且全球各国都可以充分利用和调配这部分闲置的资金,为自己国家的经济建设所用,久而久之,国际金融市场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个资金汇集的场所。 二、国际金融市场的类别 (一)按交易种类划分 根据国际金融市场中交易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期权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三种。期权市场主要是从事期权的交易;期货市场的交易类型是股指期货、利率期货、货币期货、贵金属期货;现货市场就是做现货交易的场所。 (二)按借贷期限划分 通常资金信贷按期限可分为短期资金市场和长期资金市场,其中短期和长期的界限为一年。资金信贷时间在一年以内的交易为短期资金市场;当信贷时间超过一年以上或者证券发行的交易为长期资金市场。 (三)按交易对象划分 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中,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传统国际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市场所在国的居民与非居民,市场所在国直接对其进行监管;而离岸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市场所在国的非居民之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不对其金融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三、目前国际金融市场形势的基本特点 (一)总体形势相对平稳 近两年,从欧元区重债国债务问题日趋缓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高风险资本价格逐步回调等信号可以看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的整体环境和情绪有一定的改善,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但是,这些并不能完全证明形势完好发展,由于世界经济所处的位置非常复杂并且很多国际政策都存在着多边形,导致了向好发展的趋势相对比较薄弱,一个不利的政策信号就有可能引起巨大的波动。 (二)国际资本的流向逆转 目前,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南降北升的局面,主要表现在新兴经济体股市疲软与发达经济体,所以国际金融市场也随之产生变化,其中主要是由于新兴经济体发展放缓和经济发达国家自主增长力渐强而造成的。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流通资金将青睐于发达经济体,从新兴经济体向发达经济体流动。 (三)信贷环境结构性分化 由于在世界经济体资金货币政策分化和世界经济体高速复苏格局的大形势驱动下,全世界资金利率发生了严重的结构性分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新兴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资金结构性分化。一些新兴经济体主要采用资金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实施多次降息,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压低信贷利率;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也表示长期的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就算是退出量宽政策,在短时期内的不会提升提高基准利率,以维持国际金融市场中长期利率的稳定。但是,新兴经济体由于受到本币贬值和通货膨胀,没有办法实现宽松的货币政策,只有无奈的被迫加急。第二,发达经济体长期与短期利率的分化。虽然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表示维持长期的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就算退出量宽政策,在短时期内的不会提升提高基准利率,但是美联储货币量化宽松政策退出信号逐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中长期信贷利率开始上升回调,法、德等欧元区核心国家国债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美国10年期国债利率已经回调至近几年的高点。 四、国际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分析 国际金融市场风险主要由国际金融投资者主观预期、投资交易成本、投资者的投机行为和一个国家本身的金融市场状况等因素引起,这些因素的变化内在地使国际金融市场失去均衡,导致国际金融资本流动变化无常,如果资本流出流入国家没有防范能力,就极易产生金融风险。国际金融市场的活动一般由外汇交易商和金融投资者充当主体。无论是套利保值还是投机,都是以汇率和利率的预期为基础。“外汇交易商制订买卖外汇的决策奠基于他们的汇率预期,而汇率预期又取决于他们对汇率趋势相关的政治、经济的掌握。”各交易商和投资者对未来汇率或利率的预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对汇率和利率预期的差异直接导致国际资本流动的大幅波动。按现代经济学的观点,预期均衡是指合理预期和预测。即是对所有现在可得的、与变量的未来发展趋势有关的信息所做出的预期和预测。只要市场参与者都能根据自己现在所能得到的、与变量的未来发展趋势有关的信息来进行预测,那么,最终结果必然是与从市场角度得到的信息相一致,达到预期均衡。所以,只要投资者或投机商发现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他们的合理预期有差异,他们就会改变其定价策略,利用市场差价获利。各投资者主观预期的差异可以内生地扩大或缩小资本流动的波动性。 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的影响因素 世界经济体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目前经济比较平稳,但是它的影响因素颇多,政治、军事等多方面因素都会严重制约世界经济的增长点,可能会出现不稳定和不平衡的发展趋势。在这样世界经济发展复杂环境的影响下,国际金融市场同样会随之调整与波动,因此,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还是看影响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发展的几个方面。 (一)美国经济发展状况 在全球经济中,美国经济占主导地位,美国经济的发展状况将极大程度的制约着国际金融发展。目前在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条件下,美国经济对国际金融的影响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第一,美元货币资金的吸引力正在逐步减弱;第二,美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会呈现下降趋势;第三,国际货币资金向美国的流动性会有所削弱。 (二)资金的流动方向 美元虽然处于国际金融货币的主导地位,但是随着美国经济和美股的变化将影响资金的流动方向,目前已经有国际资金开始从美国流向亚洲和欧洲的种种迹象。但是,由于国际金融经济受到全球的宏观经济调控保障,因此可以有效的控制国际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银 行是国际金融的载体和途径,只有在较好的国际银行条件下才可以实现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目前国际银行业相对来说比较发展平缓,但在将来会在法制、机制、产品和结构有较大的变化和调整。第一,银行经营管理模式随时受到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第二,发达经济体的银行业率先发展将带动全球银行业;第三,网络虚拟化银行业的大力发展。为此,未来的银行业将有很大的创新,但在创新的同时也必将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潜在的冲击和风险。 六、结语 综上所述,国际金融市场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世界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同样复杂多变,我国应该针对其影响因素,谨慎做好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工作。 金融市场论文:房地产市场以及金融市场的联系 1介绍房地产市场 自从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国内的房地产消费需要量因此而获得巨大的释放,由此房地产市场也由于住房的市场化而日益繁荣,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不断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增长动力。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每年以超过7%的速度增长,而与此同时,房地产的销售额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仅仅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更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房地产业的繁荣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金融市场的活跃。由于住房制度的变革,金融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房地产市场中,从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开发,到消费者的抵押贷款进行商品房消费。银行参与的程度在不断的提高,金融市场在各个环节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运行与发展。同时,房地产市场的不良发展所引起的金融危机的实例也提醒我们要深刻的认清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程度。以避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不良影响。 一般来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及二者相互作用对国民经济其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如下问题:金融支持过度导致房地产市场泡沫化;房地产金融融资渠道单一诱发潜在金融危机;房地产价格不稳定加大国内商业银行体系风险等。因而我们不得不深入的思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否存在着导致金融危机的因素?如何看待房地产金融市场中的风险?如何正确处理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协调关系?要处理这些问题,就要科学、合理的认识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 因此,本文将从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角度出发。通过以沈阳为例,对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进行实证分析,用回归分析法来分析定量的分析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程度,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的认识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关系和发展规律,解决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实证支持。 2研究的设计 2.1样本区域选择的依据 本文选择的模型区域为辽宁省沈阳市。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辽宁省是东北三省中经济发展最快的省份,目前,东北地区是国家重点的经济改革发展地区。而沈阳市作为辽宁省重要的城市,其城市发展在辽宁省甚至在东北省具有典型性,对沈阳市的研究对辽宁省以及东北地区其他城市的相关研究起到代表性作用。 第二、沈阳市近几年在经济发展迅猛,其经济发展在辽宁省具有经济领军地位。近年来,其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发展迅猛,具备了对二者市场进行研究的现实基础,同时对二者未来的协调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第三、沈阳市是老重工业基地,而近年来沈阳市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异军突起,使得二者的经济地位也日益凸显。在面临经济转轨期的时代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对整个城市未来的经济格局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如何认清与协调房地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研究对规避金融危机以及对沈阳市未来的经济格局规划具有现实意义。 2.2指标选取依据 如何来选取指标来代表房地产市场与经济市场的发展对研究的成败起着决定性作用。本文对指标选取的依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定义性原则。根据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功能定义来选定经济指标。房地产市场是房地产商品交换、交易以及一切流通关系的总和。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定义,可选用交易额、销售额等经济指标。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资金借贷、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买卖,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融通资金的场所或过程。根据金融市场的定义,可选用贷款额、证券交易额等经济指标。 第二、典型性原则。参考其他众多相似研究文献中所运用的指标,对其进行归纳选取。如《中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实证分析》选取我国商品房的交易额来表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选取金融资产总量、货币资产数量(即包括现金和存款)、非货币资产数量(即包括股票有价证券)来表征金融市场的发展。李阳(2006)和皮舜(2004)均选取我国商品房的交易额和金融机构贷款额作为各自市场的表征指标。 第三、可行性原则。通过查询《辽宁省统计年鉴》和《沈阳市统计年鉴》,笔者发现沈阳市证券交易额记录年份仅由2003年开始,2003年之前的数据无法快速、准确的收集,因此将代表金融市场发展的证券交易额这个经济指标排除。无沈阳市商品房交易额经济指标,但有沈阳市商品房销售额经济指标可代替。 根据上述原则,本文选择沈阳市商品房实际销售额作为表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经济指标,记为销售总额。选择沈阳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合计作为表征金融市场发展的经济指标,记为贷款合计。 2.3数据来源说明 在基于以沈阳市为例的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研究中,有关评价指标的数据来源主要由以下查询获得:通过查阅《辽宁省统计年鉴》和《沈阳市统计年鉴》总共获得了沈阳市2003-2009年相关经济指标数据14个,经过对数据的仔细检查与核对,确保了指标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具体数值见表2-1。 2.4模型选取依据 根据上述表2-1所收集的数据,以贷款合计为横轴,以销售总额为纵轴,借助专业统计软件SPSS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把2003-2009年的数据表示出来,可以看出,表示每年商品房实际销售额和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合计的点基本上呈递增趋势,说明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着一种相关关系。通过观察散点图的分布形态,可以明显看出其分布偏离线性模型,因此排除选用线性模型对变量指标进行拟合。其次,可以观察得到其变量的走向接近于曲线型的非线性模型。因此将选用非线性模型进行拟合。但这种描述只是直观上的判断,只是从变量散点的形态上做出的大致性描述,并不能科学的反应变量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因此在下面的论证中,本文借助专业统计软件SPSS软件来对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进行具体的计算。 3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相关关系的实证研究 3.1相关分析 运用统计软件SPSS计算出销售总额和贷款合计之间的相关关系,得到输出结果根据上表的数据可以得出:Pearson相关系数为0.821,P=0.024 5%,应该拒绝原假设,即总体中这两个变量的相关系数为零的假设。所 以可以认为,销售总额与贷款合计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在回过头来对二者变量的散点图进行观察(图2-1),就较容易理解这一结果,散点图上的变量基本上在呈现递增的趋势。因而这两个变量基本存在正相关关系。同时,表4中两个变量之间的双卫检验概率值为0.024,小于5%,即表示出二者之间的相关程度也是较为显着的。 3.2回归分析 通过上述的相关分析,我们计算出销售总额与金融贷款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21,同时观察散点图,发现变量基本上呈现曲线型递增的趋势。因此笔者就想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着一种非线性关系,是否可以用一条曲线来拟合,所以在下面的分析中仍借助SPSS统计软件,以贷款合计为自变量,以销售总额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 模型摘要(ModelSummary):表示相关系数(R)=0.891,判定系数(RSquare,R2)=0.793,调整后判定系数(AdjustedRSquare)=0.752。由此可得出该模型的拟合度高达75.2%,即运用该曲线模型,自变量X(贷款合计)可以解释因变量Y(销售总额)变化的75.2%。因此通过拟和度数值证明该模型是可行的。 方差分析(ANOVA):表示回归的均方差(RegressionmeanSquare)=3.591,剩余的均方差(ResidualMeanSquare)=0.187,F=19.213,P=0.007。其中重要的数据分析为F值所对应的P值的大小。由于P=0.007 1%,近似于P=0,所以可认拒绝原假设,即变量X和Y之间曲线相关关系显着。 回归分析系数分析(Coefficients):表示常数项(Constant)=3.132E-5、回归系数(B)=1,回归系数的标准误差(Std.Error)=0,标准化回归系数(Beta)=0.410,t检验的t值=2.426E7,P=0.000。其中重要的数据分析为自变量X(贷款合计)的t值所对应的P值的大小。由于P=0,所以可认为回归系数有显着意义,即X的变化可引起Y的变化,且变化显着。 3.3研究结果 通过实证分析,我们发现沈阳市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关系具有显着影响性。从具体系数上看,销售总额与贷款合计与类指数曲线拟合度达75.2%,销售总额变动的75.2%可运用曲线的自变量的变动解释;F检验与T检验的数据同样表明无论是从整个模型方程的角度,还是从自变量的角度,都是高度显着的。从模型拟合图斜率角度来看,由于其图形斜率大于零且呈递增性,即曲线的凹凸性为凹,因此因变量会随着自变量等单位的增加而呈现出加速上升,即随着自变量的增加,因变量的上升速度要快于自变量的上升速度。通过基于沈阳市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2003-2009年的数据实证分析,我们看到代表房地产市场的销售总额与代表金融市场的贷款合计随着时间的发展呈现出上升趋势,并且该趋势符合类似指数曲线的波动走向。这表明即使金融机构贷款变动幅度较小,其变动也对房地产销售造成巨大的波动。从指标的代表的市场角度出发,不仅直接表明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关系且呈现强显着相关,而且从侧面反映出房地产市场对金融市场的强烈依赖性。证实了第一部分的理论研究结论。 4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实证分析。揭示出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相关性。这是因为,房地产市成是资金密集型市场,交易额巨大,因而不论是房地产的直接使用者还是经营者都是难以承担的,因此都需要银行等金融主体参与的金融市场给予资金融通,才能顺利完成交易。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具有保值性、增值性等特点,使得金融市场特别青睐房地产市场,特别愿意以房地产金融资产作为资产组合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可见,中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体”的。为了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在未来的协调发展,针对本文所得到的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积极鼓励监管金融机构贷款。由于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类指数曲线关系,使得金融机构贷款变动对房地产业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在面临房地产市场日益膨胀的背景下,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究其根源性主要因素,加大对金融机构贷款批准的审核力度,加强房地产业的信贷管理,严肃查处房地产信贷中的违规问题,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完善个人征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预警体系、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等。通过调控金融机构相关贷款来有效的指导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发展房地产融资渠道多元化。由于目前的房地产金融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体系,而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这样无形中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风险转化为银行体系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应该加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发展资金、证券等要素市场。 第三、建立住房抵押贷款次级市场促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将住房抵押贷款直接转化为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形态,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功能在于通过证券形式将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联系起来,积聚社会闲散资金,促进个人储蓄向房地产投资转化,并有助于提高银行长期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建立起不动产抵押贷款的次级市场。对于放贷金融机构而言,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能有效降低放贷风险和拓宽房地产资金来源,有效地把贷款风险向证券市场转移,把风险分散给广大投资者。对于投资者来说,房贷证券化为其提供新的投资工具,因房贷信用程度较高,投资者风险系数较小,可谓是一种风险小、收益高的新型投资方式 金融市场论文:金融市场与财务会计 摘要: 金融市场与财务会计密切关联。两者正在经历许多重大变革、本文综述了其中的五个方面,即全球化、市价法、“持续性披露”制度、前瞻性披露,以及风险管理与报告。同时,本文还讨论了相互关联的每一种变革及其所带来的研究机遇,并总结了它们对那些在高等教育体系中负责拨款和其他重要事项的人士的启不。关键词:金融市场、财务会计、会计发展 一、引言 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以及这一发展对会计业、会计教育及会计研究的含义是什么P今天,我愿意就此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 我认为广义的财务会计是运转良好的金融市场,尤其是股权市场的核心。但是对财务会计的需求正在发生变化。本文拟探讨将会发生重大变革的五个方面。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虽然多年来会计一直存在着跨国界的影g向,如德国对日本、英国对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美国对加拿大,但是现在却有一股强劲的推动力,促使各国制定一套为各国管理者所接受的会计准则,用于管理在主多人也会感受到这些变革的力量,其中包括税收当局、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立法者与管理者,但是对他们,我们只是一提而过。我们主要是对会计问题感兴趣,我们对这些需求的变化作何反应,也将反过来对金融市场的功效产生影响,事实上还将影响到某些地区性市场是否能充分发掘其潜力。最终,未来的会计将与今天的大多数做法不同。因此对会计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来说,其前景是光明的。这一前景实现的程度如何,则直接取决于那些需要我们提供服务的人,取决于那些决定对高等教育与研究的资助以及其他一些重要事项的人,取决于这些人是否具有远见卓识,它也取决于我们自己。 二、金融市场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1.金融市场为方便起见,我们可将金融市场划分为三种主要类型: 第一是股权市场。此处,我主要指有组织的、公开挂牌的一级和二级股票市场·而非更专业的风险资本市场。 第二是从事诸如期权和期货合同这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公开挂牌的市场,这些市场自70年代期权定价模型成型以后就问世了。 第三类市场由其他“市场”组成,如债务和场外交易市场(OTC)。虽然财务会计中许多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研究都集中于二级股票市场,我们还是应该承认,所有这些市场的参与者都会对会计准则的形成产生影响。 2.财务会计 正如其日常工作所涉及的那样,会计是一个非常广泛的领域,例如,它包括专门用于内部管理的报告与分析:一般用途的对外财务报告、审计、会计信息系统以及税务等.此外?几家主要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寻求发展机会而不断扩大其经营范围。从而也扩大了“会计”的疆界。有些变革是内部的,如上述事务所对其国内业务进行重组:以便更好地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另一些变革则涉及拓展其鉴证服务。或管理咨询、公司理财以及其他一些咨询业务。最近,这些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收购或者建立附属的法律事务所。所以,“会计师”的业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有许多不同的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他们可能是企业“内部人员”、将财务会计信息用于管理;或是“外部使用者’: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组织、金融与产品市场的管理者,以及税务当局。今天,我着重讨论资本供应方(投资者和金融家们)对信息的需要。以及资本需求方(企业)是如何满足这些需要的。因此,我对财务会计的界定是狭义的,即为在外部金融市场使用而准备的会计信息,而且我要强调的是会计的控制过程。财务会计在企业内部的使用将被排除在外,理由是业务经理们对信息的需求因环境而异,而且随意性较大。同样,非市场使用也将被排除在外,理由是,它们源自不同的激励结构,而且不是有很大的随意性就是可能处于不同制度的控制之下。’这样做的一个后果便是我的说明和预计会不充分:因为在为不同的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时会产生共同的成本与共享的利益。 3.金融市场与财务会计的未来为什么是相关联的 这两者并非是一直相关联的。被许多人视为财务会计精要的借贷记帐法,早在最古老的证券交易所成立前就为商界所接受和使用了。‘但是:就本文的目的而言,认为早期的财务会计一直是受业主对信息的需要所驱使的,这似乎更恰当些,这些业主并未以此身份从事所有权的交易。在如英国和美国那样拥有发达的股权市场的习惯法系国家,这两者之间现在有着紧密的关联。这些关联非常重要,因为会计准则以及这一准则的制定与控制过程,就如我们今天所知道的那样,主要是20世纪发达的二级股权市场发展的产物。股权市场的发展一直基于社会的一种期望,即产权将受到保护,合同将得到执行。作为这种关联的一种持续表现,金融市场的全球化正推动着各种会计准则朝着一个同化的方向发展。在目前这个阶段,以英美会计准则为基础的那么一套东西像是在成为全世界的“会计货币”。由于国与国,譬如英国和美国的会计准则有着重要的差异,还需要更多的妥协。9虽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设在伦敦,美国的准则制定者和管理者却仍然对此发展进程具有高度影响力,因为他们监管着世界上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强的股权市场;而且流动性会变得越来越强。”最终的问题并非是否会出现一套为各国所接受的会计准则。而是何时出现、如何出现的问题?R卮鸬钠渌恍┪侍馐牵耗切荚蚧岵捎檬裁葱问剑伤贫ǎ伤馐停侨绾卧诟鞲龉一竦煤戏ㄐ浴び伤凳?这些都是难题,例如它们提出了主权的问题。所以,不会在一夜之间找到问题的答案。在会计研究人员中,自60年代初在芝加哥大学会计和财务学术界出现实证研究传统后,金融市场和财务会计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自那以后,这一传统一直在发展,在金融工具会计方面尤为突出。这种联系往 往通过以外部金融市场的需求为导向的公认会计准则(GAAP)而得以建立。而且,在拥有发达的公开股权市场的国家里。这些做法往往会以一套统一的会计准则的形式,而不是一套适用于每一家公司的信息披露惯例的形式出现的。要理解其中的缘由,我们应该探讨一下会计准则本身的作用。三、会计准则的作用” 在一个发达的股权市场,会计准则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它们有助于解决严重的问题。什么是问题?泛泛而论,对企业的投资机会、管理人员的工作努力程度与薪酬、企业的业务状况等,内部人员——他们被称为企业的经理一企业家,或简称“经理”——比外部人员都要知情得多。但是,为了维持公司的业务,经理们需要掌握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而资本是由他人——外部人员控制的。通常,外部人员对公司的投资机会的了解不及经理们,他们不知道经理们工作有多努力,也不知道经理拿多少薪水。但他们肯定知道经理们也有人的弱点,他们会按自己的利益行事,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有时会是机会主义的。掌握了这些情况,外部人员仍然会提供资本,但要求得到十L偿,这个补偿要反映出他们对自己的资金前景如何不如经理们知情而承担的成本。问题就在这里:经理们可以做些什么来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从而增加他们的财富7这不可避免地反映出金融家们在信息上的劣势。有一件事是经理们可以做的,那就是同意提供信息,同意让其业绩受到监督,让其对外部人员的报告由专业审计人员独立地审核。从理论上说,同意这样一种监督和报告的方法,经理们就可以与他们的金融家们签订一对一的合同,确保为每一个人提供有特别针对性的?⒕蠹频谋ǜ妗5窃诜⒋锏囊患队攵蹲时臼谐。源蠊纠此担庋欢砸坏暮贤氖渴率瞪鲜俏耷钗蘧〉摹K裕芏砸桓鼍砝此狄患队攵蹲时臼谐∈侵匾模腔故悄苷业酵骋坏幕峒朴肷蠹票曜迹蛭馐墙饩鱿嗟毖现氐拇砦侍獾某杀窘系偷姆椒ā1绕鹪诿恳桓鲎时竟φ?每个投资者、每个贷款人)和每个资本需求者(每家公司)之间签订单独的合同来,成本低得多。我们在什么地方看到用这样的方法解决问题7这里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公司给股东的年度报告是按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的。第二个例子是报酬合同,在这样的合同中,经理的报酬是按某些与会计相关的业绩标准发放的,如销售额不低于1亿美元,资产报酬率不低于20%。或下两年每股收益增长率高于15%。业绩标准可能不同,但它们通常是按适用的会计准则计算(并审计)的财务数据。”第三,债务合同可能事先规定一个最高的资产负债率,如果超过了,会违背借款协议。“一个基本事实可以说是这样的:在一个复杂的金融市场,会计准则如果不是关键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是决定如何分配资本及如何监督业绩的基础。15这就是目前许多国家,如澳大利亚在辩论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时的一个难点。各国的会计准则各不相同,这是因为在不同国家中有许多相互作用的经济与社会力量,这些力量决定了这些国家今天的会计准则。正如Brown和clinch(1998,第2l页)所观察到的、“(不同国家会计准则的)多样化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这些国家在法律制度、企业与其资金提咧涞墓叵怠⑺疤逑怠⑼ɑ跖蛘吐省?政治与经济的)历史关系、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区教育水平等方面深层次的差异。”1()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差异中有许多是根深蒂固的,而且是普遍存在的。它们不会仅仅因为我们想要编制可进行国际比较的财务报表而迅速消失。论据推断的必然结果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国际会计准则受到英美会计准则的极大影响。它们源自以习惯法保护产权的国家,那里特别注重保护少数股权股东的权利不受大股东侵犯,股东的权利不受管理人员的侵犯。具有其他传统的国家不加区另31地照搬冈际会计准则。这样的做法本身不会自动来相同的市场结果,因为公司治理的其他许多方面仍然存在问题。通向会计共同语言的道路可能是漫长曲折的。如果我们是明智的,.那么,我们在这条道路上的行进既会受到观念、也会受到实证的引导。至少,有一些实证可能是由以资本市场为基础所作的财务会计研究来提供的。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研究在制定财务会计准则时其作用是什么呢?)本文下一部分将对此进行讨论。然而,在进入正式讨论前,应该提一下由前面的分析提出的两个问题。 第一,要使会计准则获得有效远作所必须的合法性,采甲么样的政治方法是最好的?例如,在美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的历史盛衰无常,只能设想前面还有更多的动荡不定。 第二,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披露的分界线在哪里?“换言之,为什么有些问题成为会计准则的主题而另外一些却不是呢? 四、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研究在确定财务会计准则中的作用 Brown和Howieson与其他人一样,也考虑了该问题。他们观察到(Brown和Howieson,1998,第6页):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财务会计研究有30年之久了,而又它完全有理由进一步发展。一般地说,以资本市场55基础的会计研究探讨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主要变量之间的关系,这些变量有目标公司的股价,或一段时间内股票的报酬率,或它们的系统风险。与权益法相比,投资的会计处理中用成本法计算的E(每股收益)预测的每股报酬率有多准确,便是可考察的一例。尽管Brown和Howie50n对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研究在财务会计准则制定中的作用是乐观的(他们自己的话)、但他们同时也指出这种作用是有限的。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作为该研究基础的预测能力标准、它本身带有与生俱来的局限性。这种标准背后的基本观念是。不同的会计准则就如不同的理论,可以通过评价它们预测某些有关事件的准确性来对其进行评估,例如预测股价的准确性。Beaver,Keelly和Vo5s(1968)阐明了这种标准,他们预见了实施中的几项困难?例如,选择要预测的事件。今天这些困难依然存在,而且限制了预测能力方法的有用性。另一个限制是因为管理人员与研灾人员激励的差异引起的(Schier,1994)。对管理者所关注的问题、研究人员所作的反应不一定符合管理者的要求。管理者需要在作出法规是否变更的决定之前得到答案,而研究人员常常直到变更作出之后才会去研究这个问题。到研究人员真正完成研究时,他们有时会更多地强调方法而不是答案、而且对答案闪烁其词,在管理者看来,这项研究的相关性就值得怀疑了。尽管有这些以及rown和Howieson提及的其他一些局限性,但正如他们说明的那样,对以资本市场为基础所作的研灾对准则制定过程的潜在贡献,还是有充分的理由持乐观态度。例如,尽管会计的历史悠久,却不会缺少研究的问题:还有,现在的研究过程得益于更高质量的投入:有受过良好训练的研究人员,数据也更容易得到。此外,对研究的发现,也不乏发表的渠道。例如,从l992年到1996年,在世界主要会计学术镏坏摹痘峒朴刖醚г又綣ournalofEconomicandFinance》上发表的文章、有三分之一以上是资本市场实证研究的。”除了传统的研究杂志外,出版界还向其他方向扩展,譬如通过迅速发展的电子出版物增加发表渠道。 五、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及其对财务会计(研究)的意义 前面,我提出了五项相互关联的重大变革:全球性、市价法、“持续披露”制度、前瞻性披露、以及风险的管理与报告。现在让我们将注意力转向上面的每一项,以及它会带来的研究机会。 1.金融市场的全球化 金融市场的全球化或全球一体化不是最近这一两年所发生的事,但是,直到最近本地区的某些国家才被迫去感受它所带来的一些不太受欢迎的后果。尽管在货币与资本市场的动荡之后各方面都要求对国际金融市场多加管制,然而,总的来说,来自专业交易人员的压力 从长期看,总是减少而不是增加市场磨擦,因为磨擦会提高交易成本。而且事情还不会就此了结,因为交易成本会提高企业的资本成本,减少经济中的实际投资水平,并最终对整体经济福利造成消极影0向。有各种理由来说明向全球化市场发展的这种长期趋势。”有些理由反映了在股权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利益。从供应方来看,力图规避风险的投资者寻求在国际上分散风险,因为这样会改进风险一收益平衡状况。从需求方来看,只要有机会,企业就要寻‘求以最有利的条件得到贷款。那些市场经营者(例如,证券交易所)也为一体化施加了压力。他们的经营产生了规模经济,特别是依靠电子市场,经营更是如此。而且对有些交易所来说,公司化意味着他们自己必须面对竞争性资本市场对效率的更高要求。”在流动性较强的地方,资本市场的规模经济是显而易见的;加强流动性能降低投资风险,因此也降低了企业的资本成本。对证券交易所来说,全球化的趋势既是好消息,也是环消息。?邓腔废ⅲ且蛭车慕灰姿拷蟠蠹跎佟rown和C1inch(1998)指出,推动国际会计准则的统一会进一步减少证券交易所的“进入障碍”,在某些情况下能引发证券交易所的跨国界兼并和收购,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会导致国内交易所的萎缩直至最终消失。”说它是好消息,是因为其他中介机构将有机会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特殊要求。尽管有时也会反复、但是今后十年将不可避免地朝着资本市场一体化的方向进一步推进。因此,也会更加强调减少会计准则在制定、解释和实施中的差另fJ。23这一推进使对不同国家会计准则中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的研究变得更加紧迫了。这样,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者们寻—求最有效的会计方法时,对国际会计准则多样性感兴趣的学者们就有了内容丰富且满满当当的日程安排了。在这方面,最丰富的研究数据一直就是“证券交易委员会20—F表”、该表由外国驻美企业填制,美国证券法要求它们按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调节其本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指标。”有些人对20—F表格本身是否向投资者提供了信息提出疑问,”要进一步研究的两个相关问题是:调节中有多少是可预计的、以及预测在什么时候做?更笼统地说,在形式的一致性(各国会计准则之间的——致程度)和实质的一致性(各?笠邓捎玫幕峒剖导涞囊恢鲁潭?之间已划出界线(vader丁a5,988)。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做法,原因有很多。第一个原因就是各国的准则不一致。例如在美国,对长期财产重新估价(高于成本)是被禁止的,但是澳大利亚却提倡这种做法。准则制定者协调会计准则的目标就是为了消除这些不一致性。第二个原因是,会计准则允许存在各种选择,而不同企业可能作出不同的选择。大量的文献资料介绍了英美国家的企业所作的各种会计政策选择。第三个原因是,企业的实践各不相同,因为有些企业无意中偏离准则,有些企业会故意偏离准则。有关出现偏离的频率,为什么会发生偏离,以及它们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我们知之甚少。2.市价法 股权市场是这样一个地方,对股票的“基本”价值持有不同信念的人们(我们称这些人为知情的交易者或是糟糕的交易者)和流动性交易者(那些希望买卖股权米使自己的收入与消费需求相当的人)聚在这里,根据自己的“期望报酬”买卖股票。在金融经济学的语言中,投资者的保留价格,即他们愿意进行交易的价格,是他们按自己的主观概率分布计算的股票未来报酬的现值。会计信息有助于发现证券的价格。这一说法是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财务报告宗旨的陈述中最重要的,26也是有关会计信息与证券价格和报酬之间关系的大量文献资料中最关键的。但是,由于采用历史成本架构,财务报告的预洲性质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尤其是在美国。美国一直明文禁止高于成本的重新估价。”财务会计准则第2条要求也间接表明了上述约束,它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应在发生时就立即注销。巧合的是,该项要求引起了公司购并会计中的创新,即自此以后就禁止确认并立即注销“正在发生的研究与升发费用”,据称是为了避免当时将此项费用资本化,而在以后像购入商誉那样再记入费用帐。”历史成本在其他国家约束力较弱,在那些国家,对某些资产的重新估价是允许的,甚至还受到鼓励;较高的通胀率是可接受的现实。”除了历史成本法,另一种方法?褪鞘屑鄯ā8梅椒ㄒ蔡岢隽诵矶嘌芯课侍狻T诠?5年时间里,对美国之外国家的会计惯例所作的研究发现,尽管有可能产生管理上的机会主义,长期资产的重新估价能使财务报表为股东提供更多的信息。”按照美国管理者对资产价值重估的态度,这方面的文献黾印S泄乩烦杀居胂质笔谐〖壑抵涞牟钜欤辛礁鱿喙氐难芯课侍猓鞘牵喝绾味运髯钋〉钡募屏浚绾味运髯钋〉钡谋ǜ妗@纾窃诓莆癖ū碇腥啡险庵植钜旎故窃诮抛⒅薪信禤如果确认它,是应该通过收益确认,还是绕过‘收益,直接对业主权益作调整7“如同人们对金融工具是否应该按市场价值计量的争论一样、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也将热火朝天。32;年以前的财务会计准则第l33条是有关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业务的,它反映出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所有的衍生工具的决定是个困难的决策。同时。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表达了它的信念:“在解决所有的概念问题和计量问题时,所有的金融工具都应该按其公允价值计入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准则(FA5〕第133条第334段)有些人:也包括我自己,把金融工具会计视力潜在的会计转折点。除了按市场价值计值,用其他任何方法对用于风险管理的衍生工具进行估价很可能是毫?抟庖宓摹6摇⑷绻环矫婊谑屑鄯ǘ匝苌ぞ呓泄兰郏硪环矫嬉灿闷渌椒ā⑷缋烦杀痉āざ酝ü苌ぞ呓蟹缦展芾淼幕咀什敫赫楹献鞴兰邸⒄庖蛔龇ㄊ窍嗷ッ艿摹?/gt; 3。持续性披露 由于今天的股价反映厂明天的现金流,来自投资者的、要求早一些而不是晚一些了解未来境况的历力就会越来越大。其中的一个例子就是证券分析人员正在给管理者不断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在自己偏离目标时修正其利润预测。分析人员自己已成为大量研究的课题,如:准确的预测取决于什么因素,什么因素导致预测偏于乐观;他们的激励结构;在处理公升信息时的反应不充分、过分反应以及效益;他们公开哪些预测;以及他们选择和注意哪些股票。在拥有不同文化的不同国家、所有这些是否也会各不相同,如果是的话,又是如何不同的,关于这个问题。目前还知之甚少。但是再回到持续披露。我会参考澳大利亚立法的发展来说明这个问题。1994年9月,澳大利亚的公司法作了修正、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只要一发生价格敏感事件,须立即通知澳大利亚证券交易委员会。这项旨在改进澳大利亚金融市场效率的法规,只规定了极少几个例外可以不遵循“持续性披露”要求。rown,TaYlor和Walter所作的一项有关法规效力的研究(CA5AC,l996)从各种市场指标中寻找市场效率得到改进的证据,包括:有关价格敏感事件的宣布更频繁;分析人员对利润的预测变得更准确: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较少;股价反映新闻更为迅速:股票市场?拇蟆耙馔狻苯仙伲汗杉鄄ǘ冉闲U业降闹ぞ菸寤ò嗣拧⒖赡芩亲餮芯康氖奔浠固蹋净估床患岸孕碌呐吨贫茸鞒龀浞值牡髡5撬堑淖楹戏椒?六个不同的、但不是相互独立的标准)值得一提,因为在研究其他金融市场法规的经济后果,如会计准则变化的后果时,也可能完全适用。当然,公司还有另一种互补的方法可使股票市场得到信息。按照它们的信息系统,只要它们愿意,原则上大多数公司都可以向外部各方提供金融市场主要指标的最新数字,尽管不会按照年未财务报表常用的全球合并形式来报告这些指标。将来也许会有实时报告,但是为什么现在没有呢?是因为管理人员的诉讼风险吗7是因为证券法太过僵硬吗?是因为市场管理人员不顾实际情况,坚持所有投资者都有同样的机会获得信息吗7还是因为公司考虑到信息的所有权成本而没看到净效益?几乎没有必要向会计从业者和审计人员指出开发出外部财务报告系统的含义,以及它们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研究问题。 4.前瞻性披露 与刚刚讨论过的发展(持续性披露制度)相关的,而且是为了相同的原因,我期望财务报表更重视管理的前瞻性披露。期待更重视前瞻性披露的另一个原因是发达经济的基础结构的变化。这一变化反映出服务业与高科技产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比制造业更大。例如高科技公司的核心“资产”在表外,因为只要费用一发生马上就注销了。33这一变化可能加速前文已提到的另两个变化,即财务报表更依赖市价法,以及更重视持续性披露。澳大利亚的购并文件中已要求以收益预测的形式进行前瞻性披露,“而且澳大利亚大多数首次公开招股书中也包含了前赡性披露。”自1997年以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已允许以收益罚市场主要比率和价格的敏感性这一形式进行信息披露RajgoPal和Venkatachalam,1998);一些澳大利亚公司的年度报告中也含有类似的披露。但是在他们可以更广泛地用未来现金流贴现后的现值证实财务报表中的数额以前,前瞻性披露可能还需要法律的大力支持,因为作这样披露的经理们面临着诉讼风险。“可以给予法律援助,对以善意所作而且有合理依据的披露,给予安全港规则,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在未来几年中,前瞻性披露会提供很多研究机会。举三个例子:从这样的披露中出现的管理偏见的程度和性质;资本市场变量是否反映用贴现未来现金流估价的资产和负债在可靠性上的差异;补充的前瞻性披露是否会由于在年度报告的其他地方提供了更及时的信息,而使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对投资者的相关性减弱。 5.风险管理与报告 这样说可能太过简单化:股权市场是投资者从事预期收益的交易场所,而衍生工具市场则是他们为收益的变化无常作交易的地方。也就是说,之所以存在衍生工具市场是因为在投资者对风险的评估和他们对风险的态度之间常常会不相称。它们现在是金融风景中一个永恒的亮点、尽管人们在经历长期资本管理公司事件和其他一些“对冲”基金的活动后开始关注系统风险。3’衍生工具市场将继续存在,因为衍生工具为管理利率和汇率的波动,管理股权和商品价格提供了一种有用的工具,对有些企业来说,还是一种高效的工具。而且,尽管期权市场不必为期望报酬率的各种想法去交易:它们仍然会有发展前途、因为某些交易商认为它们比起基本市场来,更有成本效益(Maater和Rendleman,1982)。人们对衍生工具会计一直是有争议的。l993年,当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把职工认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收益性支出时,热锅终于炸开了(Zeff,l997)。随后,它又被迫放弃这一提议oALoody(1996)找到的证据表明,授予职工认股权对股东来说是值得的,而且股价确实反映出认股权的公允价值。对银行使用衍生工具来管理其资产和负债暴露,还有其他研究(Barth,Beaver和Land5man,l am996;Eccher,Rame5h和Thi;garajan,1996),证据表明,公允市价比传统会计数字与银行的股价与风险关系更密切。研究人员特别感兴趣的是,把某些衍生工具划入“对冲”:然后采用与其他衍生工具不同的会计方法,对投资界来说,这样的分类方法是否有用。 总之,衍生工具市场将进一步鼓励引入市价法会计,为风险管理披露更多的信息。目前,对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会计研究来说,衍生工具方面的研究机会看来是方兴未艾。 六、对会计高等教育系统的启示 有关今后几十年时间内财务会计的研究机会,我已作了一些评论。在结束本文之前,我应该为那些在高等教育体系中负责拨款和其他重要事项的人士归纳几点启示。 一个经济体的力量以及它向公民提供经济利益的能力,除了许多其他事物外,取决于它的管理人员接受培训的质量,取决于他们和资本提供者对自己所作的决策以及所取得的进展等信息掌握的多少。而这些,又取决于会计界的力量,取决于教育体系如何为会计界提供服务。教育体系的毕业生终将塑造会计业的未来。就在身边的组织纷纷向国际金融市场寻求至少部分解决其资本需求时,人们不禁为本地区对会计教育服务出现的需求之巨感到惊异。如果那些公司的会计与报告业务不能跟上国际投资界的需求,资本还是能提供的,但价格就要高许多,而为公民提供的净利益就要相应地减少。因此,在“谷种”上,也就是说,在教育者身上多一点、早一点投资,就可以培养足够多的专业人士,以满足蓄势已久的需求。对会计教育体系进行巨额投资,用于对教师和研究人员这样的教育者的培训,用于对教育者来说是最重要的研究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一切是会得到真正的回报的。作正确的教育投资,自然需要会计教育者们的远见卓识,但它同样需要资深教育管理者们在考虑全局问题时做到深谋远虑。恕我冒昧,我认为研究基础设施中有两个领域需要作早期的投资,这样的投资会有极高的效益。第一是建立与金融市场相关会计问题研究相适应的集中的财务数据库。研究这些问题的人员必须能够得到大量有关金融市场交易的高质量的数据,以及那些有证券在市场上交易的机构的财务报告和其他报告。研究基础设施一旦建成,可供各地的研究人员随时使用,可能是在计算机网络上使用。第二是促进研究成果的发表。与此次会议有关的《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杂志的创刊,是一个极好的开端。地区性工作论文的电子出版物也许会是一种有用的补充。 我的最后一项建议是给我的学术同仁的。让我们适当地假设,在这个问题上,你们国家的目标,和我的国家的目标是在国际准则制定和推行方面,保护一整套特别的经济、法律或文化的利益。那么,如果我们会计学术界渴望辅助各自国家的准则制定者去实现那个目标,我们的意见必须是令人信服的。那意味着我们将需要得到其本身正在变得越来越国际化的研究界其他学者的尊敬;而这又意味着将需要在国际层面上进行研究并发表论著。如果我们能够确认使我们在我们孜孜以求研究的问题中具有国际相对优势的本地背景,我们就更可能实现我们的愿望。 七、结语 世界各地的会计人员·,不论是从业者还是学者,都将面临一个加速变革的世界。本文关注的重点是金融市场正在发生的大规模变化所带来的后果。变化带来了不确定性,但它也创造了机会。我希望我已帮助大家认清了其中的一些机会,这样我们都能够积极地正视进一步变革的前景,并想成为这种变革的一部分。 金融市场论文:加入WTO后的金融市场国际化与金融风险表现 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过去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突飞猛进,急速发展。可兑换货币间的外汇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张,到1998年4月底,外汇市场日平均交易量持续上升到1.49万亿美元,比1986年上升了8倍,数额相当于所有国家外汇储备的87.4%。在1984到1998的十五年间,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累计额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2.34,远远超过全球GDP的年平均增长速度3.37和国际贸易的年平均增长速度6.34。 在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外汇市场率先实现单一市场形态的运作,其显著标志是全球外汇市场价格的日益单一化,主要货币的交叉汇率与直接兑换的汇率差距明显缩小。 在资本市场,资金开始大范围地跨过边界自由流动,各类债券和股票的国际发行与交易数额快速上升,整个90年代,主要工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上发行的股票增长了近6倍。1975年,主要发达国家债券与股票的跨境交易占GDP的比重介于1%到5之间,1998年,给比重上升到91(日本)到640(意大利),其中,美国由4上升到230,德国由5上升到334,各国该比重增长最快的时期几乎都集中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与此同时,国际债券市场的二级市场获得了蓬勃发展。债券市场信息传递渠道、风险和收益评估方式以及不同类型投资者的行为差异逐渐减小,以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对冲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复杂的财务管理技巧,在不同货币计值的不同债券之间,根据其信用、流动性、预付款风险等的差异,进行大量?quot;结构性交易",导致各国债券价格互动性放大,价格水平日趋一致。 海外证券衍生交易的市场规模有了突破性提高。几乎在所有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都在进行大量的海外资产衍生证券交住T谛录悠律唐方灰姿瓤梢源邮氯站?25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也有部分马来西亚的衍生证券交易;美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对象,更是包括了布雷迪债券和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南非兰特、俄罗斯卢布、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铢和印尼盾等多种货币计值的证券和衍生产品。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中,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速。 在银行领域,1979年起,外资银行开始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分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财务公司,到今年年初,共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68家外国银行在我国25个城市设立了252家代表处,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87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19个城市设立了182个营业性机构,其中,有32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到今年6月底,在华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23亿美元,其中贷款208亿美元。 在保险领域,到去年底,我国共有外资保险公司15家,对外开放城市由上海扩大到广州、深圳等地。 在证券领域,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居民在中国境内使用外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特定的股票,即B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B股市场的总交易额实行额度限制,超过300万美元的B股交易,必须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1993年起,我国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即H股。部分企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称为N股。境外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设外汇帐户,筹集的外汇必须存入外汇指定银行。进入20__年后,部分民营高科技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和美国NASDAQ上市筹集资金,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债券市场,我国对于构成对外债务的国际债券发行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经过授权的10个国际商业信贷窗口机构和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国外发行债券融资,其他部门可以委托10个窗口单位代为发行债券,或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后自行发债。债券发行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批准开设外汇帐户,存入指定银行。 三、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前景 随着加入WTO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准备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化进程将明显加快。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将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银行领域,我国将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和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加入WTO之初,外资银行可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外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外合资的银行将可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在保险业领域,加入WTO后,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可高达50%,加入一年后,提高至51%。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可在二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 在证券市场,中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显然,随着金融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步走向全面的国际化。 这种全面的国际化含义是:以资金来源计,国外资本以允许的形式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内资本则可以参与国外有关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以市场筹资主体计,非居民机构可以在国内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内机构则可以在国外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外交易及中介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经营及相关活动,国内有关交易及中介机构获得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经营及相关活动的资格和权力。 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利益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将降低新兴市场获得资金的成本,改善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效率,延展市场 空间,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系统能力,改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会计和公开性要求,改进交易制度,增加衍生产品的品种,完善清算及结算系统等。 海外金融资本的进入,尤其是外国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迫使资本流入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采用更为先进的报价系统,加强市场监督和调控,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加市场的效率。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国家通过采用国际会计标准,改进信息质量和信息的可获得性,改善交易的公开性。交易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有助于完善交易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而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新的金融交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衍生产品的出现及发展。建立一个技术先进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对于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该市场对外国证券资本的吸引力、 五、金融市场国际化的风险表现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仍然蕴涵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加入WTO后,我国金融风险可能有如下表现: 1.市场规模扩大加速甚至失控的风险。 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缺乏足够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这种扩张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根源。 此外,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金融体系不成熟,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资本流入导致其金融体系规模的快速扩张,而资本流入的突然逆转,则使其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2.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的风险 对于规模狭小、流动性比较低的新兴金融市场来说,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一些机构投资者成为这类国家非居民投资的主体时,国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表现得更为显著。 由于新兴市场缺乏完善的金融经济基础设施,在会计标准、公开性、交易机制、票据交换、以及结算和清算系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无法承受资本大量流入的冲击,导致价格波动性的上升。新兴金融市场股票价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动性突然丧失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场波动。 3.本国金融市场受到海外主要金融市场动荡的波及、市场波动脱离本国经济基础的风险。 外国资本的流入和外国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大量参与,潜在地加强了资本流入国与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导致二者相关性的明显上升。 从国内金融市场与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波动的相关性来看,近年来,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对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上升。国外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韩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3年到1994年间高达12,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泰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间高达29.6,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墨西哥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0年到1994年间高达32.4。 这种溢出的影响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在市场稳定发展时期,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波动接受主要工业国的正向传导,表现为二者波动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场波动显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时,二者波动出现背离,甚至呈反向关系。 从日本和韩国股票指数的相关性看,从1989年1月到20__年4月,二者股票指数的相关系数为36.52,而在1989年1月到1992年7月间,该相关系数达89.09。从92年7月到98年5月,该相关系数下降到44.86,此后,该系数再度提高到80.65。 4.本国金融市场与周边新兴金融市场波动呈现同步性,遭受"金融危机传染"侵袭的风险。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资流入周期及结构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股票市场相关系数显著增大,韩国和印尼股市的相关系数由43上升到73,印尼和泰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15上升到78,泰国和韩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55上升到63。显然,在金融危机期间,国际投资者把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同时从上述市场撤出资金,导致其同时崩盘。 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在全球资本流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其行为特征表现出很强的"羊群效应",其对新兴市场的进入和撤出也具有"一窝蜂"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加强了新兴市场表现之间的同步性,这种同步性在金融危机时期表现为危机传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龙舌兰酒"效应。 5.银行体系脆弱性上升的风险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现代化的压力下。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可能大幅度上升。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该国银行体系,促使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尤其是银行的对外负债增长更为显著。在一些国家,以银行对外负债形式流入的资金绝大多数投资于国内市场,导致银行体系外币净负债上升。特别是当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时,大规模资本流入使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大幅度摆动,银行贷款膨胀和收缩时期交替出现,引起影响全局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由于负债和流动性的快速上升领先于经济规模的增长,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有限的经济增长速度,无法为新增巨额贷款提供足够的投资机会,可供投资并提供高额回报的行业有限,银行的新增贷款往往集中于少数行业,如在泰国,大量资本流入后,银行信用发放给建筑和不动产的份额从1980年的8增长到1990年的16。大部分新增贷款用于不动产交易。 此外,由于大多数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得资金,国内银行只能向次级层次风险较高的客户贷款,因此,银行对于借款企业和借款个人的利润和信用等级要求相应下调。在外资持续流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这样的信贷投放策略通常能够得以维持,但是经济形势突然逆转及外资无以为继时,这种循环将被迫中断,一些行业出现周期性逆转,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例如,在泰国,1988到1990年的资本净流入与资产价值的上升显著相关,即使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土地抵押值超过贷款很多,而房地产价格下降,仍然使银行资产负债的获利能力受到很大打击。 由于银行体系保持巨额对外净负债,面临着很大的汇率风险,可能遭受本币意外贬值引起的损失。 中央银行针对外资流入实行的冲销性市场干预政策,往往导致市场利率的突然上升,从而加大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而在中央银行为了维持某一个汇率水平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的情况下,短期利率可能上升到一个非理性的水平,这样将削弱银行盈利能力甚至危及银行的稳定。因此,货币危机往往是银行体系危机的前奏。 在金融市场开放导致银行体系稳定性下降的过程中,银行道德风险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暴露。在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中,克鲁格曼教授认为,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了泡沫经济的产生,而泡沫经济的破灭则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显然,严重的银行道德风险会使人们对经济产生过于乐观的预期,导致外资的过渡流入,资本流入国可能出现过度借贷综合症。事实上,泡沫经济和过渡借贷不仅会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且会危及银行体系的安全。 总之,从全球角度看,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已经进入一个快速发展、不可逆转的阶段。但是,对于新兴市场国家来说,这个过程利弊兼具:利用得当,国际化不断加深的金融市场可以为其提供低成本便利的资金来源,加速其经济发展,相反,如果该过程失控,则可能对其金融体系产生毁灭性的打击。成败关键在于国际化过程节奏的掌握和市场监管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稳定能力的提高。 金融市场论文:论金融市场信用 一、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需要记录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一个较大的问题,就是金融市场上的信用不健全。由于市场信用不健全,其直接影响有两个方面:第一,威胁金融市场的安全,特别是银行和投资人的安全;第二,影响金融市场的执法效果。 所谓金融市场的信用,就是指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参加者信用是金融市场的基础之一。因为,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大都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实物买卖,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完成的交易。这就需要有良好的信用基础。否则,信用基础不好,金融机构发展的规模越大,业务量越多,投资人投入的资金越多时,金融安全的问题也就越严重。借款人的信用不好,到期不还本付息,银行就会产生呆帐,对存款人来说,银行的信用也会发生困难。所以,金融市场的信用不佳,直接影响着金融机构的安全。 现在人们常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笔者还要补充一句话,“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运行与发展都同市场信用分不开。金融市场信用一般是通过记录建立起来的,而且这种信用记录在发达国家早已经被商业化了,并且市场信用记录还发挥着有效的市场纪律机制的作用,同时也是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评级规范。 在我国,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还没有记录,也没有个人的市场化的信用调查与评级。所以,在目前这种状态下的金融业,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业。我国的金融业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是在行政管理条件下运行的。在行政管理条件下运行的金融业,如果发生不安全的事件时,情况更象一个政府行政管理的故障,而不是一个金融市场的商业事件。于是不应当产生的误解产生了,当一些小型金融机构被关闭或托管时,老百姓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而不是该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机构,误认为金融机构的关闭是政府的行政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 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金融法律,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执法效果不理想。要想提高执法效果,就必须将金融业放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来发展,放在信用纪律的基础上来运行。市场金融才需要法律。在行政条件下运行的金融业,更需要国家政策与政府指令。现在我国的专业银行已经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在金融管理机制上,也要从行政管理手段向法律手段转变。 二、信用记录应该商业化 金融业的稳健发展离不开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记录基础。在金融市场上,信用记录好的人,应该容易得到金融市场的接纳与认可,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成本也应该低一些。反之,信用记录不好的人,就不容易被金融市场所接纳与认可,它们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较低,融资成本也较高。在有信用记录的市场上,有良好信用的记录的人与信用记录不好的人不应该一样。如果没有记录,就将信用好的人与信用不好的人视为同等了。于是,在市场上,信用不好的趋势就会压倒信用好的趋势。在国际金融发展史上,有“劣币驱除良币”的情况,这个原理在信用记录方面也有同样的作用。 在任何金融市场上,如果信用不好,特别是不好的信用成为趋势的话,金融机构将受到巨大的威胁。在这种威胁之下,金融机构不仅难以维持,更谈不上发展。市场上信用不好的人越来越多,金融市场就会变成“骗子满天飞”,金融道德风险变得极大时,市场就无法维持了。 发达国家是采用“信用记录商业化”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的。例如,目前在美国金融市场上有三家大型公司专门从事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记录业务。信用记录公司首先从各个金融机构购买客户的信用记录原始资料,再将这些记录资料输入电脑数据库。当金融机构需要调查某一位客户的信用时,就要向信用记录公司购买该客户的信用记录资料。 信用记录公司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就变成了信用信息公司。它们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金融信息产业。这些公司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用卡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签订了合约,从市场上收集客户信用资料,再将这些机构客户的信用记录买下来,录入公司的专门电子数据库。数据库一直连续跟踪客户信用的变化情况。现在这些公司记录了美国几乎所有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资料。 当银行或信用卡公司需要给新客户开户贷款,或开立信用卡帐户时,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就会从信用记录公司购买客户的信用记录资料。根据资料来分析客户的信用情况,然后才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或开立信用卡。现在,由于互联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银行与信用卡公司从记录公司租用光缆专线,24小时不间断提供在线服务,信用信息数据源源不断地从信用记录公司输送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去。目前,美国的三家信用记录公司几乎将所有参加金融市场活动的美国人的信用都给记录了。因为,从某人在银行开第一个帐户开始,从申请第一张信用卡开始,从他参加金融市场开始,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就将该客户的信用资料传给信用记录公司了。以后客户每有新的信用数据变化都会被信用记录公司记录下来。 在美国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给客户开户的合约中,都有一些文字提醒客户:“如果客户不遵守信用的话,这些资料将被记录,并且被保存起来。这些信用不良的记录将对客户不利。”这段话的警示作用和威慑力量非常大。大多数人都十分遵守信用,因为他们担心稍不小心被记录到了“另册”或“黑名单”上,对他们的今后发展不利。于是,信用记录便产生了市场纪律的约束作用。 三、我国的信用制度需要改革 在我国,国有企业从银行借款是企业经营中经常发生的事。企业应该讲信用,借款合同到期要向银行还本付息。如果不能按期还钱,企业借款时设有抵押财产的,银行就要执行抵押。总之,借钱还钱或者银行处理抵押物,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市场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行政信用代替了市场信用,所以,市场信用记录也就一直发展不起来。 现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其中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不分的原因。过高的不良资产已经形成一定程度的金融风险。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银行不再形成新的和过高的不良资产。要达到此目的,就要建立金融市场的信用记录制度。 目前,有些国有企业也可以找出一大堆理由来说明为什么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但是,从借款 合同上来看,只要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借贷双方都要按期履行合同。法院也要根据合同来判案。计划经济不是信用经济,而是行政经济,因为它是依靠行政指令来执行计划的。我们搞了30多年,现在证明这种办法没有市场效率。 市场经济必须是信用型的,因为,商品、劳务、信息和服务的实现都存在一个时间和空间的交换差距。这个差距导向要靠信用来保障。如果没有信用记录,商品与货币交换的实现的时间与空间差距就会永远存在。现在市场上出现了“没有钱,不还债;就是有了钱,也不还债”的情况,这种状况下商品与货币交换,货币与货币的交换就无法稳健进行了。 四、市场信用依靠市场纪律和司法纪律来学习 参与金融市场的人开始不一定了解“市场信用”到底为何物的,只有通过两个“课堂”来学习,其一是从市场纪律(信用记录)中学习。其二是从司法纪律(法院诉讼)中学习。现在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市场信用记录体系已经发展成为信息商业化的重要信息产业。这个行业同时也发挥着市场纪律的约束作用。 市场纪律可以约束大多数人,但是总会有少数人违反市场纪律,这时就要用司法纪律来约束。所以,司法强制力是维护信用的保障。 在金融市场上,对于少数不讲信用的人,信用记录对他们不起威慑作用,例如,某些不讲信用的客户违反银行借款协议,或违反信用卡合同的约定,贷款到期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这时,就要诉诸于司法强制力,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就会派律师到法院对他们起诉。 在法庭上,这些案件没有复杂的证据证明过程,因为证据比较容易取得,也容易认证。所以,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是比较快的。如果有借款抵押或质押品的话,执行就更加容易。对于不自觉执行法律判决的个别人来说,法院的法警还可以采用强制手段来执行。 我们最近从新闻中看到,美国总统因为个人生活中的一些小节问题,被独立检察官和大陪审团询问,还将询问的报告通过互联网络向全世界。这种作法实在令东方人吃惊。美国总统虽然有极大的特权,但是在法律上,却人人平等,他也不能豁免作证的义务。连总统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普通老百姓。这就是法律的力量,这就是司法纪律的学习过程。 市场纪律与司法纪律是互相依存,互相作用的。如果没有市场纪律,人人都将变成“魔鬼”,法不责众,再好的法律也不能发挥作用。如果没有司法纪律,就好象假定世界上人人都变成了“天使”。市场纪律对于少数不守法的人,永远也没有办法。依照“劣币驱除良币”的原理,原来守法的人,也会变得不守法了。司法纪律对少数不守法的人必须进行强制力的教育。 在世界上的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于不讲信用的客户,就向对待“艾滋病人”或其他“危险病毒”携带者那样,所有的银行都“躲”着他们,拒绝同他们往来,就象他们的病毒将来会危害到银行自己的身上。这种“病人”只能送入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或者说不讲信用的客户好象电脑病毒携带者一样,银行业就象电脑系统和数据库对待有“电脑病毒”的文件一样,拒绝带有“病毒”的文件或软盘进入系统,以免毁坏整个运行系统和数据库。 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纪律机制还没有启动,因为信用记录体系还没有建立。对一家银行欠帐的客户,另外一家银行照样给他开新的帐户。在一家信用卡公司恶意透支的客户,另一家信用公司照样发给他信用卡。金融机构之间在业务上的竞争,没有信用记录的保护,没有同业的信用记录联手,也没有自律方面的一致。这种竞争不是市场化的竞争,而是原始积累式的竞争。金融市场的这种恶性竞争,对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有相当大的危害,不安全的因素会象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为了避免金融危机,加强金融安全,我国目前的信用记录机制到了应该启动的时候了。 金融市场论文:当前金融市场业务的风险管理需求探索 摘要:《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已经正式实施。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最迟于2007年底前,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最迟于2008年底前达到《指引》的要求。根据《商业银行法》对银行贷款业务的规定,资产负债比例不得超过75%,目前,许多银行已有15%~20%的盈余资金运用于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业务,而在商业银行内部,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带有相当程度的盲目性。本文从金融市场业务的风险管理需求的视角解析约占商业银行1/3资金份额的金融市场业务所能带来的利润空间和潜在的风险隐忧,提出对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环境建设的基本设想。 关键词: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需求分析 前言 在当前的中国金融改革进程中,银行业的发展特点、行业发展阶段具有顺经济周期扩张所产生的成长机会和风险隐忧并存的特征,不仅存在经济高涨时期超速规模扩张和过度放贷所积聚的信贷资产潜在风险,也存在市场投资组合规模扩大所带来的金融资产市场风险,特别是2004年下半年以来,伴随着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进程的加快,银行金融资产/金融产品的“市值”特征逐渐明晰,以及代客类金融市场业务的迅速扩容都对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环境提出严峻挑战。 在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金融发展与变革中,一方面,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特征是资本驱动和投资主导,这在本轮经济周期中体现得尤为显着,因此,信贷规模扩张和资本消耗所推动的利润空间仍然是成长型银行的首要策略选择;但另一方面,资本金充足率的限制,以及资金来源结构的变化趋势,都决定了资本驱动型和资本消耗型的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难以配合现代银行业的长期发展定位,将金融市场盈利模式纳入战略发展规划将是大势所趋。 正如许多国际银行近一二十年经营模式变革所经历的整合过程,向全能型银行转型的过程中,集风险控制和定量分析于一体的风险管理平台成为占据市场先机的重要决定因素。即便是尚未采取转型策略的银行,构建前瞻性、科学性的风险管理平台将在中长期内节省大量运营费用,使监管成本和风险管理开支大大低于同业平均水平,提高风险管控体系的综合贡献度。 金融市场业务对银行盈利空间的贡献度,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功能完善、组合管理的目标定位、风险管理的平台建设三者之间的有机配合。当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平台普遍处于初级建设阶段,而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几无成品,对金融市场活动的风险管控能力极为滞后,成为制约资产负债组合管理灵活度和金融市场业务稳健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为提高商业银行的资金运营效率,推动金融市场业务的良性发展,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工作应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两个高层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遵照银监会的《指引》和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现状,对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实行风险承担主体和风险监控主体隔离制度。作为市场风险的承担主体,金融市场交易部门在资金管理计划和对交易活动授权、授信方案的预设范围内从事金融市场交易活动,对其交易内容和交易人员的风险监控应由独立的风险监控队伍实现,以独立的风险监控系统确保策略制定及调整、盈利活动及风险承担、绩效评估三项阶段性工作职责清晰,并能获得客观的、完整的风险监控和信息反馈服务。 其次,提高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的技术含量。金融创新带来的巨大收益空间往往与其隐含的风险相匹配,由于基础金融环境尚不健全、非规则性动态调整对中国银行体系的冲击尤为明显,特别是在日益活跃的金融市场业务中,顺经济周期的业务扩张与固有的风险管理基础设施日益背离,对金融市场交易人员的授权管理缺乏合理的风险监控点安排,某一金融市场交易损益的考核停留在事后甚至没有考核,风险承担活动处于风险之中而无从知晓承担的机会成本、风险收益和市场压力,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是源自风险监控系统尚未引入技术性因素。 在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中,将传统的行政约束转变为动态的、前瞻性的风险监控需要从提高风险监控系统的技术含量做起,这包括一些基于专业人员和定量分析模型的监控指标设计、情景分析、压力测试和应急预案。 在银行整个管理系统中,风险管理系统的基本职能是监控和信息反馈,包括:对营销前台的中台风险监控,控制经营风险的承担范围;为战略决策后台提供信息支持,对经营过程风险的信息分析、整理和反馈。根据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现状,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的功能完善过程可分为三至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符合金融市场业务特征的授权、授信管理体系,并由独 立的风险监控队伍进行实时的风险监控。系统运行的初期目标应能从授权和授信管理内容全面覆盖金融市场活动,明确对资金及资本市场交易的总量、比例、交易权限等风险监控指标;在监控环节,风险监控部门应能对接市场交易部门的中台风险监控职能,可采取风险监控人员派驻交易室方式。 第二阶段:对中台监控业务展开初级的计量分析工作,并根据本行对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规划,选择风险计量分析框架和适宜的服务商/合作方。逐步拓展初级的内部计量分析工作,并根据本行的发展战略、业务性质、复杂程度和客户需求,选择恰当的 市场风险管理模式、风险计量分析模型和控制系统,开始历史数据的清理和模型的校正、运行维护工作。可以通过选择计量分析系统的服务商和计量分析模型的主要研发合作伙伴,缩短构建时间和降低系统维护成本。 第三阶段:通过中台监控和计量分析系统建立金融市场活动的信息支持服务体系,进入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阶段。风险监控部门通过对金融市场活动的风险监控和计量分析工作,实时反馈本行自营盘和代客盘的风险承担状况,并结合本行业务状况和外部市场运行情况定期提供各类业务的风险状况分析、行业深度分析和专题分析,为前台操作提供交易策略的支持服务,为后台的宏观决策提供客观的决策支持信息和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第四阶段:凭借市场风险监控体系的运行系统,银行建立“管理金融风险”的数据网络和风险管理产品创新机制,支持本行资金运作和服务于前台高端客户。随着对本行自营盘和代客盘风险监控体系的完善,风险监控体系应利用数据网络平台和专业优势对基金管理、年金管理、信托等集合资金运营/托管的管理系统和操作系统进行风险监控,使中台监控/监测功能涵盖本行参与金融市场活动的各业务单元,为战略决策后台提供全面的风险情景分析,有利于优化风险收益结构。同时,由中台风险监控职能延伸出来“管理金融风险”的数据网络和风险分析系统,成为进入金融服务高端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通过建立金融风险管理产品的创新机制,为营销前台提供各种创新型风险管理工具,支持本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和服务于前台高端客户,创立结合商行客户资源和投行技术资源的高端市场竞争优势。 金融市场论文:关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深化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 加入WTO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深化已成为大势所趋,这已不是一种政府完全自主的相机抉择,而是必须履行世贸组织开放的承诺,自动地参与到金融全球化的潮流中,按WTO的统一规则和制度框架来实施,这对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而言,既是同世界接轨的一个契机,但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风险与挑战·如果不能意识到面临的风险,预见性地找到正确、合适的对应策略,我们必将在这把“双刃剑”前付出惨重的代价。 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深化面临的主要风险 1·外部冲击更大,金融监管更加困难 金融市场开放不断深化,势必要求我国对资本转移限额的要求放宽,对外商企业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管制和居民在国外持有的外汇资产额度的管制也得放松。若长期资本的大量流入而得不到有效合理的配置,极有可能导致国内经济出现“泡沫”,笔者认为,目前中国股市狂热与之不无关系。在金融监管与金融法规不健全的情况,大量的国际“热钱”(短期投机资本)必将在这种脆弱的时机趁虚而入,造成金融秩序混乱甚至金融恐慌。 2·银行竞争加剧,中资银行经营更加困难 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的不断深化,势必会有更多的外资银行进军国内市场。根据WTO的协议, 2006年以后我国将取消所有对外资银行的所有权、经营权的设立形式,包括所有制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目前,外资银行来势汹汹,花旗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德意志银行、韩亚银行等外资银行高发牌在即,全速“发动引擎”。这些在中国内地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不久后将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包括存贷款在内的全面人民币业务。这意味着他们将与中资银行进行全方位的较量。然而,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中资银行与发达的外资银行相比在许多方面都不具备竞争优势,甚至可以说处于劣势。首先,在资本充足率、管理水平、内部控制等方面无法与外资银行相提并论;其次,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品种尽管在近年有了长足发展,但相对于成熟完善的西方国家相比,仍相对落后;再次,中资银行在服务意识、服务手段、服务效率等方面与发达的外资银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将限制中资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导致其经营更加困难。 3·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受更大挑战,宏观调控更加困难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是调节一国宏观经济(包括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协调的主要手段,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开放,资本流动性加强,货币政策协调外部冲击能力减弱,其有效性也会大打折扣。当国内经济出现“泡沫”时,过去政府管惯用的手段是中央银行适时的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调高利率是一个有力的工具,但利率的提高,会吸引国际资本的大量涌入,造成流通中货币供应量的增加,这会抵消中央银行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效果,导致货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失效”。 二、应对金融市场开放深化风险的政策与建议 1·继续推进银行体制改革,提高中资银行的竞争力 展望即将到来的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的“贴身肉搏”,尽快提高自身竞争力成为共识,目前国内银行综合竞争力较弱、金融产品比较单一、营销手段比较简单、市场竞争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品牌效应。这些差距若不能很好的得以解决,那么随着开放的深化,竞争的加剧,我们迟早会尝到它所带来的苦果。因此,我国应继续推进银行体制改革,包括: (1)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可以考虑借助市场力量,适当允许非国有资本甚至国外资本参股,有助于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2)加强国内银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和资本充足率管理,增进国内银行业的安全发展; (3)借助企业竞争力概念框架和借鉴利益攸关者理论,激励理论等主要观点构建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估指标体系,促使国内银行改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提高其竞争力。 2·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稳健的国内金融体系 我国的金融市场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总体规模小结构不完善,金融创新产品匮乏,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国必须选择渐进式的开放战略。为此,我们应做好大量工作,建立一个稳健的国内金融体系,确保继续开放后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1)积极推进人民币的汇率改革,一方面,要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改变过去单一盯住某一货币的做法,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另一方面,要合理调整汇率水平,在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可考虑适当扩大汇率波动幅度; (2)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我国应借鉴美日等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采取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渐进式模式。正确处理好利率市场化改革与金融稳定以及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关系; (3)稳妥推进资本帐户开放,在保证资本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限制和逐步放宽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境内的限制,同时放松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的融资限制,但仍可以根据情况对投机资本予以适当限制,以确保金融市场在稳定的基础上,发挥其效率; (4)更加注重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合理有效搭配,提高两大政策驾驭和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确定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 3·加快金融法规建设,完善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的复合称谓,它是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经营,保证金融体系安全健康运行的保证。完善金融监管,重点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确立合理的金融监管目标,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的目标应强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成建立和维护一个稳定、健全高效的金融体系; (2)加快金融立法,放眼全球,任何一个WTO成员方的金融开放,毫无例外地都是从制定或修改其相关国内法律开始的。我国应加快出台外资金融机构的立法,根据“透明”的原则,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 (3)除了金融监管当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监管外,还应建立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稽核的自律性监管,同业组织的互律性监管,社会中介组织和舆论的社会性监管,必要时应与国际合作,建立联合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市场论文:开放金融市场条件下金融审计目标及对策 加入WTO,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后,中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将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其深度和广度是绝无仅有的,这些变化无疑会对金融审计带来巨大的冲击,我们如何应对,本文试图就此谈点粗浅看法,就教于大家。 一、金融行业的变化及其对金融审计的影响 我国金融审计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金融行业进行审计监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入世后,我国的金融风险、金融体制和金融立法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与此相联系,我国金融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审计的法律法规、审计目标和任务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入世后我国金融风险的诱发性因素增多,金融风险发生的现实可能性进一步凸现,金融审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开放后,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以前我国金融稳定依赖于政府信用(国家信用)和方方面面的行政强制管理措施,很多金融机构的关闭、清盘,都是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办法进行债权债务的清偿和转移,基本上没有波及到社会生活层面,没有引发金融动荡。但是,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加入,中国金融市场将会更多地依据市场规律进行运作,而且外资机构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操纵或影响市场。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会更多地受制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中国金融市场将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政府行政保护措施逐渐会失效。随着市场准入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等逐步实施,外资机构可进入公共机构经营的支付和清算系统,可以办理货币的批发及融资业务,可以进入证券和期货交易市场,金融信息必须实行全球通等,这些都是诱发金融风险的因素。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外资银行总资产达440亿美元,其中贷款186亿美元,存款65亿美元,外汇贷款占市场份额的20%以上,在上海已占70%左右。外资银行办理出口的结算业务已占据内地市场份额的40%以上。外资银行挺进中国大陆的这种凌厉攻势已经对我国金融体系,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形成强烈的冲击。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主力军的国有商业银行能否在这场较量中站得住,打得赢,这主要看我们的内功练得怎样。 从近几年我们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审计情况看,其功底相当脆弱,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建立起来,如果不进行彻底改革,面对外资银行的竞争,要保持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是很难的,因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内部有很多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解决。有经济专家指出,我国既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转轨经济的国家。中国这两套问题交织在一起,目前面临着四大难题:收入分配差距中的“绝对贫困化”问题;城乡差距中的“三农”(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地区差距中的中西部地区问题;还有一个就是金融问题。金融体系运行存在的银行坏账问题、证券市场不规范和上市公司质量问题、政府内外债务问题、财政赤字向银行转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就难以处理好,中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实力就难以提高,中外资银行的双赢格局就难以形成。因此,我认为,我国金融体系已陷入内忧外患十分脆弱的困难境地。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在各种因素的诱导下,发生的现实可能性在增大。我们从事金融审计的同志对此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2.入世后我国金融体制必定发生重大变化,由此会带来金融审计对象的多元化和审计业务的复杂化。一是对银行所有制格局的冲击。国外金融业大部分是私营的,或独资,或股份制。我国则以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为主,股份制为辅,不允许设立私营金融机构,单个企业、法人不能控股金融机构。对外开放后,对内也要开放,中资私营金融机构的出现是势在必行,这样,就会形成国有、私营、外资机构三驾马车一起转。二是对银行经营体制的冲击。国外银行是混业经营,可以全方位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即百货公司式经营,而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像一个个专卖店,这样既不能与国际金融业接轨,更不能与外资银行竞争。因此,我国金融业的混合经营势在必行。三是对银行业务的冲击。外资银行走的是金融与产业融合之路,在客户对象上将争取三大类客户:重要公司客户、包括行业性的大企业、跨国公司和有规范民营企业等;重要机构客户,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再就是个人大户,将小客户拒之门外,对小客户的服务要收费。在经营手段上,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表外业务,如期货和债权、产权及资产交易、基金管理、并购重组、经纪人清算、项目融资等,从被动放款向主动服务转变,银行帮助企业分析发展前途、资产现状、债务结构、如何实现资产的最佳组合,在这个前提下提出融资建议,整个过程中贷款只占很小一部分。而中资银行开展的主要是一些如汇票承兑、保函、跟单信用证等传统的表外业务,品种少,档次低,收益差,满足不了客户需求。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利用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贷款办法将爱立信南京公司拉到了旗下,这件震动金融界的“爱立信跳槽事件”充分说明了中外资银行在经营手段上的巨大差距,这种差距将引发中国金融市场上业务开发和创新的大竞争、大会战。三是对人事管理体制的冲击。罗织一批熟悉中国市场和适应中国文化的本地金融人才,实行“本土化”,将是外资银行的重中之重,中资金融机构的人事工资制度存在着很多缺陷,经不住外资机构的争夺,国内人才将不可避免地流失。人才流失,就意味着优质客户的转移,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3%~5%的高层管理人员的流失将对一家银行的业绩产生直接影响。所有这些冲击,将会使我国金融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竞争格局,审计的对象将会多元化,审计业务将会复杂化,与之相应,金融审计必须考虑如何改变以金融机构为单元组织审计的传统办法,将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都纳入审计范围。 3.入世后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必须重新构造,增加了金融审计监督的难度。这主要体现在我国监管和监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与国际接轨的难度加大。一是WTO的透明度原则要求各成员国公布有关金融服务的法规及所参加国的有关国际协议,成员国的法规解释必须公开,明确对本国经营者法规的规定,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作出的规定在生效之前必须予以公布,所有的政策法规必须内外统一,公开透明。二是现行法规不能违背WTO精神,违背的要取消。如我国规定外资银行不能到非开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不能办理人民币业务等,诸如此类的“未经批准”的限制性规定很多,现在必须清理、取消。政府对金融业的管理必须依法管理,各个部门的规定是无约束力的,而我国金融法律少,部门规章多,这种现状必须改变。目前,我们的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大部分是部门规章,往后走,我们对金融业依据哪些法规实施审计监督,如何与国际接轨,的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 二、新形势下我国金融审计目标的定位 由于上述的变化和冲击,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国家金融审计的目标。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我国国家审计的大目标,从目前情况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重点由最初的企业审计转向国家财政资金审计。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主要是对国家财政收支和与国有资产管理有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保证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这就是我国审计机关的主要目标。真实、合法和效益三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三位一体的。真实是基础,合法是前提,效益是归宿,现在有人把三者理解为相互独立的真实性审计、合法性审计、效益性审计,我认为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近几年,之所以强调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是针对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经济秩序混乱、违法违纪现象突出和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而特别强调的,实际上并不否定效益性,单纯的效益性审计是不存在的。二是要调整金融审计的具体目标和审计模式,目前金融审计实际上是两大块:一块是中央银行预算收支审计,一块是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WTO后金融市场的变化,我国国有金融企业逐步走向股份制,或者私有化,或者由外资机构参股、控股。对金融企业的审计将会像国有企业一样逐步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它们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应由市场去评判,国家审计机关应该逐步退出这些审计领域。那么,我们金融审计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延伸审计和专项审计,将金融企业纳入国家审计范围。因此,金融审计的目标和任务应该是两条,第一,保证中央银行等监管机构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完整、合法,第二,评价这些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履行国家金融政策职能的效益性,也就是监管成本问题。监管成本的形成是否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中央银行两大监管目标的实现,即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公平和维护公众存款利益。监管成本效益的评价必须涉及到金融企业。按照这个金融审计的目标,我国金融审计的模式应该是以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重点,通过对中央银行等的资产负债损益形成过程、金融货币政策的执行过程(包括金融企业落实国家货币政策的情况)及效果进行审计,以延伸审计和业务品种的专题审计的方式,把中资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都纳入审计范围,这种模式简单地讲,就是对金融监管当局的再监管,通过评价金融监管成本的效益性,确保金融审计目标的实现。 三、完成金融审计目标应采取的审计方法和手段 我国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是发展中国家,又是转轨经济国家,无论怎样对外开放,这个基本的中国特色是改变不了的。因此,金融审计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也必须坚持中国特色。金融审计对策的制定既要依照国家惯例,又要针对本国实际,要把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结合起来。面对WTO后给中国金融业带来的冲击和变化,面对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的诸多风险和问题,我们应该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改革和创新我们的金融审计方法和手段,使我们的金融审计主动适应新形势,能动地服务于改革和发展大局,不至于落后或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1.转变审计着眼点,提升审计目标层次。要将审计着眼点由单一的、具体事项合规、合法性审计转向审计对象总体的真实性和效益性审计,特别是要把效益性提到重要位置予以关注。过去,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习惯于就事论事,就问题查问题,就问题处理问题。一个项目审下来,有几个像样的问题摆在报告中,就可以了。审计报告缺乏对查出问题的背景和本质的反映,缺乏由单个问题推断出总体特征,缺乏对审计对象总体真实性和效益性的评价,制约了审计的宏观经济监督作用。这种状况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改变。对一个金融机构的审计至少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财政财务收支整体的真实性,要通过查出的具体问题和比较科学的量化指针来评价真实、基本真实或不真实。二是支付能力或者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揭示审计对象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着哪些经营风险,是否有能力维持公众存款的安全性。三是资金使用效益,是否具备盈利能力,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盈利水平如何。此外,为了提高审计层次,要引入WTO的透明性原则,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公开披露制度,将审计结果和查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利于树立审计权威,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转变审计重点,真正把握金融审计的宏观本质,把对国家基础货币和信贷资产质量的审计作为重点。从中央银行而言,基础货币的投放和回笼,实际上是国家财政资金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基础货币规模受制于国家财政收支状况。我国基础货币的运用主要通过再贷款(包括再贴现)进行,从商业银行而言,借入再贷款和吸收公众存款共同构成其主要资金来源,再通过贷款投放变成信贷资金运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信贷资产,成为社会生产要素的组成部分,因此从财政收支基础货币投放信贷投放、资产质量财政收入,这样一个循环过程直接反映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水平,经济与金融相互适应水平,金融与产业相融合的程度。它既是微观的,又是宏观的,作为金融审计,必须揭示和评价这一资金运动过程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这样才可以真正做到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这就是金融审计工作的宏观本质。要把握这个宏观本质,当前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一是不良贷款问题,包括老的不良贷款的消化状况和新的不良贷款的生成机制。二是洗钱问题,针对WTO后中国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趋势,要特别关注洗钱活动对我国金融体系安全和国家外汇储备以及国有资产完整性的影响。反洗钱,是国家审计机关从事金融审计工作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我国金融意义上的洗钱主要形式有3种:利用非法渠道,如地下钱庄、借用他人或假身份证开立账户洗钱;利用跨境交易中监管空白,如与境外公司签订假进口合同,以信用证付汇进行洗钱;利用现有金融市场借贷方式洗钱,如首先通过向他人借大额钱款,然后用赃款归还债务;再如先将赃款投资于股票市场、娱乐业或房地产项目,从而使赃款披上合法外衣。三是金融工具创新问题,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肯定会掀起金融工具创新的热潮,但是金融创新实际上是政府管制失灵的一种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是监管放松的标志,因为创新部分抵消了管制。金融创新会给金融市场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甚至会诱发金融危机。创新又会引起新的管制,监管与反监管的矛盾过程,客观上要求加强审计监督,一方面要鼓励创新,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管者滥用监管权力,造成监管的有效性降低,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3.增强审计的宏观针对性,改进审计项目的组织方法。一是要提高审计方案的针对性,目前我们金融审计的方案几年一贯制,编制思想僵化,审计目标和目的与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联系不紧密,太空泛。如人民银行审计年年搞,审计目的都是促进人民银行更好地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但是没有明确审计对象在审计期间执行的是什么货币政策,执行这种货币政策,对人民银行会带来什么变化,有什么要求。审计人员应该去发现哪些问题等。二是要增强审计项目的针对性,如前所述,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金融审计项目不宜长期以金融机构为单元,搞系统性审计,而应该要抓住经济金融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一些专题审计或延伸审计调查。围绕一个专题,进行跨系统、跨地区的审计。如对不良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可对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股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相互比较,这样便于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建议。此外,实行专题审计,还可以填补对外资银行的审计真空。三是要强化审计手段的针对性,要适应金融业务全球化的趋势,金融审计手段也要与国际接轨,在总结我国传统金融审计手段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国外风险基础审计理论和方法,注重应用分析性复核等先进的审计方法,同时,还要强化已有审计手段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延伸审计调查手段,这种手段对金融审计而言显得尤为重要,是今后运用的一种主要手段,但是目前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使我们在运用这个审计手段时,常常遭遇尴尬的境地。 四、注重审计创新,总揽审计全局 1.要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形势,注重审计内容创新和深化。一是开展对金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审计,金融行业计算机化的程度已经很高,各种业务流程和循环都是由计算机操作完成。但目前还停留在对计算机资料的转换、分析、核对的层面上。今后,要全方位开展对计算机外部环境、内控程序、软件设计的合规合法性等方面的审计,把金融整个信息处理系统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总体上把握审计对象的真实情况。二是开展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省级分行行长和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其作为对金融企业进行专项审计的重点,逐步从资产负债损益的老框框中走出来,这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一方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在新形势下深化金融审计的主要途径。 2.强化国家审计的法律地位,增强其在审计领域中的主导地位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国家审计的法律地位应该与检察院和法院同等,是经济监督的权威机关,其权力应高于财政部监察专员机构、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机构,以及大中型企业监事会等监督部门,对他们的监督可以实施再监督,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国家审计对企业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作用,将这一职能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如成立内部审计师协会等机构,审计机关不仅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还可以动用内部审计人力、物力资源,使二者形成合力。此外,还应加强对社会审计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其规范执业,提高审计质量,使他们的审计成果为国家审计机关所采用。 金融市场论文: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功能比较分析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与通常所说的二级市场炒作或以换手率来衡量的流动性不同。单纯的市场炒作仅仅将财富在投资者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它本身并不能创造任何价值,也无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除了给国家创造税收和给公司增加手续费收入,没有任何实际的经济功能。进一步分析,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在下述两个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一是为股东提供一种监控股份公司的方式,即“用脚投票”。作为投资者的股东有两种监控方式,或者是被动型监控的“以脚投票”,或者是主动型监控的“以手投票”,后者我们在下文论及。如果公司业绩差,股东可以卖出股票,一走了之。这种被动型的监控对公司管理层形成的约束力与股东的身份和特点有关。如果股东是散户,管理层并不在乎其买卖;如果股东是大的机构投资者,管理层就不敢掉以轻心了,因为大的卖单会使公司的股价急剧下降,既会影响管理层与股票挂钩的收入,也容易导致外部接管。二是加快信息的流通。证券市场配置资金的效率有赖于价格信息的准确性。只有当股份公司的股票价格如实反映了所有关于该公司基本面的信息,比如公司的业绩、业务增长情况、市场前景等,证券市场才是有效率的,它对资金的配置才是有效率的(Fama,1965)。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证券市场的本质是信息市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可以使得信息尽快地反应到价格中去,提高市场的效率。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与金融中介机构在资产转换(时态中介与规模中介的综合)中的流动性保险功能类似,但前者远胜于后者。就金融中介机构的流动性保险功能而言,它源于从大量分散的储蓄者手中吸收资金,然后用以发放贷款或进行投资。在这一转换过程中,金融中介机构以牺牲其资产的流动性为代价来为储蓄者提供流动性便利。这在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为,其负债主要是短期性的活期存款,而资产主要由长期性的贷款构成。金融中介机构的流动性保险功能来自于大数法则的运用:由于储蓄者的存款行为是大量而分散的,机构可以根据大数法则对储蓄者的流动性需求进行比较准确的预测;根据这一预测,机构在保留一定的流动性准备后,将其余资金用于贷款或投资。由此可以看出,机构的流动性保险功能受制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对储蓄者的流动性需求的预测是否准确,或者说大数法则是否适用。在社会安定、经济环境稳定的条件下,人们对未来收支的预期是稳定的,对金融中介机构也是有信心的,因而他们到机构的存款和取款行为也不会出现突变。但一旦出现社会动荡、经济环境急剧变动,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就会变得不确定起来,其现时的收支行为也会出现变异,从而影响到机构流动性需求预测的准确性。在极端情况下,人们会同时涌向机构提款,出现恐慌性挤兑,甚至引发“骨牌效应”,酿成金融危机,中断金融中介机构的流动性转换链条。二是金融中介机构能否顺利回收其贷款或投资。一般而言,机构的贷款或投资是长期性的,期限越长,发生坏账的风险越大。如果机构经营不慎,累积了大量的坏账,也会中断其流动性转换的链条。 二、汇集资本和分割股份 所谓汇集资本,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筹集资金。资本积累有限的个人投资者无法从事所需资本巨大的事业,如铁路、钢铁、石油等行业,但通过在股票市场发行股票来成立公司则可完成这一任务。股票市场所能达到的筹资速度是企业依靠自身积累或通过金融中介融资所无法比拟的。汇集资本实际上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它类似于金融中介机构的资产转换功能。 证券市场不仅提供了汇集资本的手段,更重要的是还提供了分割股份的方式,并由此派生出界定产权的功能。比方说,一项投资需100万元,但发起投资者(即筹资者)手中只有10万元,那么,他可以另找9个每人出资10万元的投资者,这样,10人的资本汇集在一起正好是100万元,且各人在总的资本中占10%的比例;或者发起投资者为了保持在投资中的控制地位,也可以找更多的投资者,比如说90个每人出资1万元的投资者,这样,91人的资本汇集在一起正好是100万元,其中发起投资者占10%的股份,处于相对控股地位,而其他投资者只占1%的股份,处于被控股地位。在上述汇集资本和分割股份的过程中,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没有也不需要任何超越经济关系的联系,但通过股份的代表物股票,他们就可以将新成立企业的不可分割的物质财产进行细分,形成明晰的产权,所以,通过证券市场能够对产权进行初始界定;同时,通过证券市场上的股票买卖,可以将附着在物质财产上的各种权利分离出来单独进行交易,使得产权能够行使和执行。在这方面,证券市场较之金融中介融资有着明显的优势。 三、风险管理 快速流动、高度分散的证券市场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以下两个方面的风险管理功能:一是风险定价。证券市场在现代金融理论中又称为公开市场,其中交易的标的主要是一些标准化的媒介物,如股票、债券等基础金融产品以及其他在此基础上派生出来的标准化衍生产品,如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利率期货、利率期权等。由于这些标的是一些标准化的媒介物,我们就可以运用各种定价方法对其进行合理、科学的风险定价。正因为如此,定价理论才得以成为现代金融理论的基础之一,因对期权定价理论作出巨大贡献的美国经济学家Merton和scholes还因此荣膺1997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与公开市场相对应的是金融中介机构发放贷款的议商市场,在这一市场上,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融资活动是通过直接议商完成的,故有议商市场一名。由于公开市场上交易标的的标准化,其风险定价功能远胜于金融中介机构在议商市场中的一事一议式的风险定价功能。二是分散风险。由于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好,变现性强,投资者可以方便地构造风险最小的最优风险组合,并可根据市场及时作出调整,以有效地降低风险。同样,以降低风险为目标的资产组合理论也在现代金融学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马柯维茨、米勒和夏普因此还成为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共同获得者,米勒甚至将马柯维茨于1952年在《金融学刊》上发表的“资产组合选择”一文视为现代金融学的开端。 金融中介机构有两种分散风险的方法。一是通过向众多客户发放大量贷款构造风险分散的资产组合;二是通过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无论从构造组合的成本还是从组合本身的收益——风险比来看,前者要远逊于直接通过证券市场构造的资产组合;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由基础证券派生出来的,所以后者与证券市场的风险管理功能是联系在一起的。 四、信息生产 无论是通过市场还是通过中介进行的资金配置方式,要确保资金配置效率,必须让资金流向资本回报率最高的地方;而要确保资金流向资本回报率最高的地方,必须保证影响各备选项目的风险收益所有因素都得以充分的披露,所以充分的信息是确保资金配置效率的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证券市场具有良好的信息生产功能。证券市场上存在一种信息驱动交易者(information-motivated traders),他们相信(有意或无意)自己拥有关于某种证券的尚未被他人知悉或理解的信息,因此该证券被市场错误定价,他们可以通过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来获利。由于信息驱动交易者的存在,公司的价值总能被挖掘出来,并反映到其股价中。道和戈登(Dow and Gorton,1997)认为,证券市场可以传递前瞻信息(prospeetive information)和后顾信息(retrospective information),前者是尚未实施的投资的信息,它可以帮助公司对当前的投资决策做出判断,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准确性,提高未来的公司价值;后者是证券市场的交易者对公司已经作出的决策的事后判断,它为公司经理的经营绩效提供了间接定价机制。这两种信息都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 但是,证券市场提供或传递信息是以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为前提的。根据美国经济学家法马(Fama.1965)的定义,完全有效率的市场就是市场上每个公司股票的价格都反映了所有关于该公司基本面的信息,如公司的盈亏状况、公司产品的质量与市场前景、管理层的能力等。另一个恒等的定义是,在一个完全有效率的市场上,证券的价格总是与其投资价值相等。如果有A、B两家公司,A公司上述基本面的情况比B公司好,或者说A公司的投资价值高于B公司,但A公司的股价却比B公司低,那么资金自然优先流向B公司,这样的市场就不是有效的,因为公司股价没能反映A公司比B公司好的信息。所以,在一个有效率的证券市场上,股价已经包含了所有关于公司基本面的信息,这就是现代金融理论中有名的效率市场假说。换言之,在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上,投资者只要观察股票价格的变动情况,就可以推断公司的基本面信息,并据此作出投资决策。这样一来,通过市场融资的信息成本大大低于金融中介机构融资时花费在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检查等方面的信息费用。当然,效率市场只是一理论中的假说,一个理想的参照系,证券市场实际运行的效率程度就各不相同了。在一个效率不高,比如说像我国连弱式效率是否达到都存在争议的证券市场上,价格还未包含所有关于公司基本面的信息,投资者当然不能仅凭股票价格变动就进行投资决策,而必须对公司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判断,这些活动必然花费大量的信息费用。那么,效率程度不高的证券市场与金融中介之间,究竟通过哪种方式融资的信息成本更低就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了。 根据利兰和派尔(Leland and Pyle,1977)提出的L-P模型以及其他几位经济学家提出的类似的信息生产模型,金融中介作为一种投资者、项目或经纪人的联盟,可以降低投资的信息生产成本。拉马克里什兰和塔克(Ramakrishnan and Thakor,1984)认为,如果同一企业不是通过金融中介而直接从多个投资者中筹集资本,每个投资者都要对企业进行调查和监督,造成信息生产的重复。如果指定某个信息生产者作为信息经纪人对企业状况进行调查和监督,这些重复的信息生产成本就可节省。当单个的信息经纪人结成联盟,信息生产成本可以进一步降低。结成联盟的经纪人就是某种经纪类金融中介,如证券经纪商、交易商、投资银行等。 除了信息生产的成本外,信息生产过程中还面临两个问题:一是信息的公共产品属性导致了信息的供给不足;二是信息质量不易辨别,导致信息市场上好信息不足,坏信息充斥。利兰和派尔认为,金融中介根据收集和处理的信息买入和持有贷款或证券类型的资产,可以解决上面两个问题。因为金融中介机构的资产是“私有产品”,不能随意出售,金融中介机构在信息生产过程中不用担心信息的外溢;通过对资产的合理定价,也间接解决了信息的质量和可信性问题,因为信息的质量已经体现在资产的价格中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中介具有充当信息生产者的天然优势。 从以上分析看,证券市场与金融中介在信息生产上各有优势,不能简单地定论哪一种资金配置方式更好。在理想的强式效率市场上,股价已反映了所有公开信息和内部信息,投资者没有必要再费时费力去从事有关证券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所以证券市场的信息生产成本要远低于金融中介。然而,即便是最发达的美国证券市场,有关实证研究表明也只达到弱式效率(Fama,1965,1970;Alexsander,1964)。若证券市场尚未达到强式效率,则需要收集、分析和处理有关公司的信息,在这方面,金融中介机构具有天然的优势。 五、为投资者提供监控和激励手段 确保资金配置效率的另外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有效的监控和激励机制。信息生产主要解决事前的非对称信息,即逆向选择问题;而监控与激励主要解决事后的非对称信息,即道德风险问题。监控(monitor)是指外部核实或约束。对于道德风险中的隐藏行动问题,委托人必须对人施以适当的监控,防止人作出不利于委托人的行动,如欺诈行为。激励(incentive)是指开发内在的潜能,使人在最大化自己的利益的同时,最大化委托人的利益,防止偷懒(shirking)行为。为了防止人的道德风险,委托人常常是监控与激励并举。 证券市场为投资者监控公司提供了两种机制。第一,股东直接对公司进行干预。作为投资者的股东有两种监控公司的方式:一是主动型监控,即股东“以手投票”。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或就其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对管理层构成直接约束;二是被动型监控,即股东“以脚投票”。如果股东对公司管理层经营管理行为不满意,可以卖出股票;如果出现大量股票抛售,公司股价急剧下跌,既会影响公司在市场上的再次融资,也会给管理层带来第二种监控机制的压力,这就是证券市场上的外部接管。当一上市公司管理层经营不善,业绩不佳,盈利下降时,在有效的市场上,这些信息就体现为其股价的下跌。当股价下跌至某一价位,专事外部接管的袭击者认为通过改组管理层可以提高公司业绩,提升公司价值,他们就会大量买入该公司股票以达到控股目的,然后以控股股东身份改组公司管理层。在外部接管的潜在威胁下,管理层不得不努力工作,以提高公司业绩,防止股价下跌。证券市场上的袭击者还可以产生一种“鲶鱼效应”,他们就像生物链中的鲶鱼一样,在弱肉强食的同时,也迫使“弱肉”强壮起来。 证券市场还提供了一种激励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手段,这就是与公司股票价格挂钩的管理合同,或称经理人持股制度。其具体做法是,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中,只有少部分的现金,大部分收入是股票或股票认购证(warranty)、股票期权等与股票挂钩的权证。这种管理合同形式在发达国家越来越流行。比如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前总裁亚柯卡在任期间,其账面工资超过500万美元,其中现金只有100万美元,其余都是股票或与股票挂钩的权证。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股票挂钩的好处是,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完善,业绩提高,公司股价上升,管理人员的股票收入也会增加;否则,管理层收入有限。当然,这种激励机制也是以市场的有效性为前提的。如果公司业绩不能在股价中反映出来,即使管理层收入与股票挂钩,也不能激发他们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相反,还可能引诱他们的短期投机行为,甚至直接参与本公司股价的炒作,正所谓“经营再好不如庄家炒”。 在金融中介机构与借款企业之间,除了借贷关系外,双方还在资金结算、股权控制、人员交流等多方面有联系,金融中介对借款企业进行监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戴蒙德(Diamond,1984)的受托监控模型证明,由于金融中介作为众多投资者的人对企业进行监控,避免了由各投资者分别进行监控的重复,金融中介在受托监控时的监控成本与成本之和比由各投资者分别监控时的监控成本之和要小,因而具有监控的成本优势,但金融中介的监控成本优势受制于其客户的多样化。对比金融中介与证券市场在监控方面的作用,二者各有其优势,同时也各有其限制;但在激励机制方面,证券市场可以提供与股票挂钩的管理合同,而金融中介却无能为力。 金融市场论文:浅论农村金融市场信用卡功能创新是探索 近年来,银行信用卡市场的竞争已如火如茶,各商业银行纷纷出台了各式各样的营销策略。但竞争的范围和层面似乎定格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城镇,对经济落后的广大农村则是一个绝缘地带而无人问津。诚然,作为商业银行其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但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农村由于经济落后而不具备银行信用卡市场的准入条件,显然,这没有科学依据,也不符合客观规律,只是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信用卡应该如何实现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问题。事实上,存在信用卡绝缘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原因有二:一是由我们现行的信用卡产品的定位所限制。现行的信用卡定位是消费型产品,而不是一种具有小额贷款性质的产品。二是信用卡在农村能否产生效益、以及能否有效控制风险的问题。在建设新农村的今天,加强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创新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笔者就面对农村金融市场如何对信用卡功能的创新作一探索。 一、信用卡功能创新设计的基本意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而资金投入的渠道和方式则与金融是密不可分。以往都是以扶贫贷款、综合开发贷款、专项贷款等方式投入农村市场,但收效甚微。其原因就是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机制和适合的金融产品。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目前缺乏的不是金融机构资金在量上的投入,而是如何投入的问题,缺乏的是符合农村地方性特色的,符合农户和微小乡企的金融产品。这种产品必须是具有方便快捷、流动性强、安全性高、具有一定效益的特点。信用卡功能创新主要是在信用卡现有特点的基础上将商业银行现有的业务进行整合,使其具有农村特色的信用卡。这种信用卡应该是集信用卡功能(循环透支功能)、小额贷款功能(利率低、期限长、转账周转、经营性或消费性、担保)和保险功能三位于一体的金融产品。这种金融产品必须适用于季节性强、流动快、周期短的农产品经济,同时是建立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可以整合农村金融存量资源,改善农村金融资源增量配置结构,是与农户和微小乡企信贷需求特点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产品,更多的具有地方性、区域性、草根性、非正式性等特 点,可以将商业银行推入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客户群体下移。 二,信用卡功能创新面临的障碍 1.制度障碍。信用卡功能创新面临的障碍是信用卡和个人贷款业务中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贷款期限,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这与农副产品的生产周期和对以经营农副产品为主的农户或个体户来讲,的确比较短。二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三是金额,按照相关规定,信用卡透支一般不超过5万元,这对农村部分工商户来说,是不足以解决资金需求问题的。四是贷款用途上,信用卡主要是消费信用,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贷款用于经营性,但各家商业银行基本不敢逾越这条红线。而小额贷款则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这在小额贷款的贷后管理上是有严格要求的。 2.运作障碍。首先是各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方面,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设置网点的银行机构只有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其他商业银行均未设网点,这使得具备条件在农村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机构只有农行和农村信用社,而其他商业银行则因客观条件而不具备发卡条件,农行而言,也只能针对城镇这一级,对更广泛的农村依然接触有限。其次是信用卡业务管理人员的人手少。从目前农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基层网点来看,其客户经理最多2一3名,对于信用卡客户分散、金额小、笔数多等特点来说,其调查和催收难以到位,非常容易形成不 良透支风险。第三是基层网点业务素质不高。信用卡是一项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对业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较高,对于农行和农村信用社都面临信用卡业务管理人员不足和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 三、农村信用卡功能创新的思考 1.建立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为基础的金融创新体制。对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产品重心定位,使其在作用、范围、管理上进一步贴近农村实际,适应农村金融客户需要;使 其业务重点和目标在原有的基础上由分流转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上来,将信用卡功能与小额贷款功能相结合,或说将小额贷款的账户改用为信用卡。 2.建立农村金融资金的风险保障机制。主要是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和担保机制。农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影响较大,农村经济抗风险的能力也很弱,因此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有助于真正帮助农户以及银行增强抗风险能力,而有效的担保机制对任何一种金融产品尤其是信用卡必不可少的。农村信用卡可以乡镇政府或村一级的行政机构为担保,也可以现有的土地、森林、农作物等作为担保。福建省就开办了以农村林权做抵押贷款,破解了“三农”融资担保的难题。 3.加大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农村信用卡的功能创新,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服务于农村的农村金融给予倾斜,如对银行的激励政策、贴息政策、不良资产核销政策、稳定的资金投入政策、强制性比例信贷投放农村政策、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等,以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的信贷投入。 4.建立农贷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农户小额信贷形成亏损的金融机构,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和处置能力以有效调动和稳定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积极性。 金融市场论文:关于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需要正确处理几个问题 从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从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分离,到2003年以来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步伐从来没有停止过。近年来的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在宏观政策层面确立了农村金融改革的指导思想,为全面建设我国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新框架奠定了基础。农村金融改革的目标日渐清晰,那就是要将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现有农村金融体系改造成既能满足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有效资金需求,又能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改革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完善信用社治理结构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同样需要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去满足。因此,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多元化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2005年人民银行主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6年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2007年银监会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但是,实践中如何避免重蹈覆辙,建立起有效竞争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则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开放的核心是建立治理结构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 农村金融交易成本高、缺乏抵押品、风险大,必须采取不同于城市金融的经营方式,因此创新成为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而一个好的治理结构,是创新能力的基础。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其经营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所以,能否建立治理结构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是农村金融市场开放能否成功的关键指标。 避免将政府的目标与实现目标的手段混为一谈 政府的目标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然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却是多种多样的。信贷支农是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一种形式,但如果将信贷支农作为实现政府目标的主要手段强加给农村金融机构,无疑会加大农村金融机构利润最大化的约束条件,损害金融机构的独立性和效率,也为政府直接干预金融运行提供了条件。 将非正规金融纳入到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 为满足农村金融的多元化需求,引导非正规金融发展是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重要方面。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之间不仅仅是替代关系,事实上,由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各有其比较优势,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起到互补作用。非正规金融天然的信息优势不仅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还反映在它对贷款的监督过程中。非正规金融对担保的因地制宜的安排,缓解了贫困农民和中小企业面临的担保约束。此外,非正规金融的天然优势还在于其交易成本优势:操作简便,合同内容简单而实用,对参与者的素质要求也不高。非正规金融机构本身具有小巧灵活的特点,以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种种创新,也节省了交易成本。 尽管非正规金融具有上述优势,但我们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这些优势是相对的。同正规金融一样,非正规金融同样也受到信息、交易成本因素的制约,这种制约决定了非正规金融活动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才有效率,导致了非正规金融在规模和范围上的劣势。一是非正规金融的信息优势与其活动的范围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非正规金融要想实现其信息优势,必须将其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其借贷活动只能针对少数对象展开。二是交易成本,金融活动范围的扩大导致信息优势减弱,势必要求非正规金融机构也要有更规范的管理手段和运行机制,同时还需要有更多的高素质管理者和员工,这就意味着更高的成本。三是法律上的不利地位。一些非正规金融活动被政府所限制甚至禁止,因此,经营这类金融业务需要考虑政策风险。四是一些非正规金融活动和形式对特定的文化具有嵌入性,这使得它们在某些社会环境中受到特别的欢迎。 将非正规金融正规化并不是明智的选择。资金互助组织作为一种非正规金融形式,原本其业务范围小,只限于本村会员或生产、流通合作组织,可以利用借款人信息的优势,成功地降低信用风险,但在目前的机制下,没有任何措施能降低其市场风险。成立资金互助社这样如此小的正规金融机构,在全世界也很少见。正规金融机构运营成本必然比草根金融高,监管成本也必然高昂。事实上,国际上已有许多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合作的成功经验。例如,印度国有开发银行—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NABARD)是将非正规农户互助组(SHG)与正规金融业务结合起来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NABARD通过其员工和合作伙伴(亦称互助促进机构,指基层商业银行/信用社/农户合作组织/准政府机构)对由15~20名妇女组成的农户互助组进行社会动员和建组培训工作,农户互助组内部先进行储蓄和贷款活动(俗称轮转基金,类似国内的和会),NABARD验收后直接或通过基层商业银行间接向农户互助组发放贷款。NABARD对提供社会中介和金融中介服务的合作伙伴提供能力建设和员工培训支持,并对基层商业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在2002~2003财政年度,NABARD共向26万新成立的农户互助组提供约1.6亿美元的新增贷款。截至2003年3月NABARD已累计对国内1160万贫困家庭提供贷款,覆盖印度全国近20%的贫困家庭。 必须正确处理好存量与增量之间的关系问题 假如我们忽视农村信用社的再改革,而指望成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那是望梅止渴。 农村信用社改革应该更多地吸取企业改革的经验,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是“抓大放小”,而乡镇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是改制,让企业的经营者拥有相对多数的股份。现有的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过于分散,人成本较高,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没有意愿,也很难对经营者形成有效制约。这一情形与早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改制时过分强调职工持股的情形十分类似,而这些企业都无一例外地进行了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改制。一个必然的改革方向,是允许一部分股东逐步拥有相对控股的位置,将责权利统一于股东,由股东选择符合任职资格的经营者。为防止大股东掏空信用社,需要立法对信用社的主要股东或控股企业进行监管。总之,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引入民间资本重组农村信用社或许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乃至农村金融改革的必由之路。 金融市场论文:农村信用社如何参与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对新形势下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做出新的规划。按照该决定的规划部署,首先是市场竞争主体的更加多元化。该决定重申了农行、农发行、邮政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同时还开放了小额信贷公司、村镇银行、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有的已成制为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信社和农合行)竞争对手呈现多元化、多样性特点。另外,《决定》直接提出“综合运营财税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的规定,本规定极大地调动了各类金融组织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农村金融市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即将来临。 摆在农信社(农合行)面前的形势非常严峻,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农村金融市场将面临重新洗牌。农信社(农合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主力军的地位受到威胁,市场份额正在缩小。以前是“三农”主动选择农信社(农合行),现在转变为“三农”有了更多选择金融服务对象的余地。显然,农信社(农合行)曾经的主导优势不复存在。另外,随着城市周边农村的城市化,农民的市民化,农信社(农合行)面对的已经不仅仅是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了。 呼和浩特地区现有国有四大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22家之多,还不算雨后春笋般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融资组织。显然,市场还是那么大,谁的份额占有最多,谁的蛋糕分得最大。那么,农信社(农合行)如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呢? 一、农信社(农合行)农村主力军地位不能动摇 “立足社区、面向三农、服务中小”是农信社(农合行)的市场定位,对于“三农”的扶持,永远是农信社(农合行)发展的主旋律。农信社(农合行)出生于这片土地,成长于这片土地。多少年来,农信社(农合行)是“农民自己的银行”这一观念已根植于“三农”的心中,对于“三农”的金融服务永远是农信社(农合行)发展的动力。所以,农村金融市场不仅不能放弃,而且还要进一步巩固,要继续强力打造小额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巩固农村阵地。 面对时代和市场新的变化,农信社(农合行)应找准业务发展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由于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三农”的需求发生新的变化,农信社(农合行)的思路应紧跟时代的思路,跳出农业的圈子看“三农”。 二、对原有产品更新、再造升华,创新出适应当前市场的产品 继续做好并且大力推广小额农贷和农户联保的同时,不断创新农户贷款的品种。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差,一旦遇上雪灾、冰雹、洪水、养殖业疫情等灾害,农民便陷入困境,甚至威胁到生存,偿还贷款便无从谈起。 尝试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弱势农户量身定做一款专门针对农业生产的保险产品,这样既可以大大减少灾害对农户造成的打击与损失,同时也为支持弱势群体、弱势产业的农信社(农合行)提供了贷款安全回收的保障。探索、借鉴一种“信贷+保险+担保”的金融服务新产品,以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减少农民和涉农中小企业的损失。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企业只有创新才有活力,才会赢得更多的客户,一个没有创新的企业只能是停滞不前。 小额农户信贷品牌已成为农信社(农合行)的代表产品。该产品凸显了“灵活快捷、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品牌特点,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农民和农村市场的金融需求,被广大农民接受和认可。“农民自己的银行”形象和小额信贷品牌意识已根植于广大农村及千家万户,这是任何其他金融机构都无法做到的。但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三农”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农村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化。农信社(农合行)应加大小额信贷品牌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力度,树立市场营销理念,确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开发适销对路的,被市场接受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可根据经济环境、地域、经营状况划分三等区域:农村农民区域、城乡半农区域、城市市民区域。针对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信贷政策,实行分类调控,分类管理,有针对地打造特色产品;可以根据目前城乡一体化现状,拓展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将小额信贷移入城镇社区及中小企业。对市民和中小企业分为:一般、较好、优良、优秀四个等级,按级授信,采取“一次核定、守信守约、随用随贷”的政策;增强和完善银行卡功能,将客户的评级授信,小额信贷的借还、结算、汇兑等综合需求融入银行卡功能,真正做到“凭卡借贷,一卡多能”,增加小额信贷品牌的科技含量。 三、研发新产品,满足不断发展市场要求,按照个性化服务要求,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 品牌产品和特色业务匮乏已成为目前农信社(农合行)亟待需解决的问题。银行品牌是银行产品个性化的体现,也是此银行不同于彼银行的重要标志。在这个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竞争时代,没有本行品牌产品也就没有形象、没有竞争力,不能给客户留有深刻印象。可以说,农信社(农合行)还没有形成自己过硬的品牌产品。 四、服务创新,打造个性鲜明的地方性银行形象 创建学习型企业,大力倡导全员学习风气,强化内功的修炼,培养知识型员工,把企业理念、网点外观、员工素质、规范管理等有机结合,推进社会形象的全面提升,凸显个性鲜明的地方性银行形象。将理念内化于心,外显于行,提高客户的认可度和忠诚度。 农信社(农合行)应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强化团体意识,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同时寓教于乐,让员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农信社(农合行)企业文化的熏陶。 把员工培训作为一种长效机制,一种福利制度。培训不是只针对某一项知识和技能,也不是只针对某一特定时期,而是全方位的、与事业一起共存的全过程。临柜人员有一张笑脸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一流的服务技能,能为客户手头资金找到最大的投资组合,而获得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最佳途径就是培训。 总之,市场不相信眼泪,农信社(农合行)只有从原来的基础上快速转型,摒弃粗放经营的管理模式,转变经营理念,加大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科技创新力度,真正实现由“形似”到“神似”的转变,从而把农信社(农合行)全力打造成农民的银行、市民的银行和中小企业的银行。
财富管理论文:商业银行高端财富管理业务同质化化解机制研究 [摘要]随着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客户服务越来越趋于精细化和差异化,针对高净值客户的高端财富管理业务也随之应运而生。文章以中国银行为例,既与零售业务发展较为先进的招商银行做了一定对比研究,又深入分析了其面临的各家金融机构的竞争环境,及其自身的发展优势。最后结合目前大资管的发展环境,探讨了商业银行未来从专业顾问服务转型、海内外一体的综合跨境服务、打造专业化的人才体系等方面出发,谋求未来的差异化发展之路。 [关键词]高端财富;同质化;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对策分析 1国内高端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现状 2007年可以说是中国的“私人银行元年”,中国银行作为国内首家商业银行将私人银行业务引入国内后,各家银行相继起步、高速扩张。在业务发展模式上,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采取的是条线式的业务发展模式,私人银行的职能覆盖了前、中、后台的各项业务,利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采取了传统的区域式管理模式,总行设立私人银行业务的产品研发、营销管理、运营管理等部室,业务发展、人员管理等由分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在上述各机构中,招商银行以其颇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将其财富管理业务做得首屈一指,这与招行20多年的零售银行战略布局有着直接关系,也对各家机构的业务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是重客户资产提升,基本摒弃以存贷利差为主的业务发展方式,通^做大金融资产将客户的利益与银行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二是客户分层体系完善,引导客户向其高层级稳步提升,理财经理队伍也实行分层设置,体现服务的差异化。三是资产配置系统领先同业,通过借助模型为客户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配置方案,定期提供资产配置报告,随时做到资产动态调整。四是强大的产品研发平台,形成服务不同层级客户、种类丰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理财产品体系,特别针对高端客户,更增加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单一产品定制等服务。 2高端财富管理业务的竞争环境分析――以中国银行为例 21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在波士顿咨询公司2016年私人银行报告中提到,预计2015―2020年,高净值家庭数量的年均增速约为13%,至2020年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在我国整体个人财富的占比或将达51%。因此,财富管理业务的市场不仅存量客户群体庞大、而且潜在客户群体数量增长迅速。不仅如此,目前绝大多数的客户在各家金融机构的黏性都并不强,只要拥有优势产品和服务,就能抢得先机获取客户。 而对于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主要的竞争对手,在于四家国有银行、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以及当地的股份制银行。服务的便捷性、产品的收益率、服务人员的专业性成为客户选择银行的重要考虑因素,客户也往往会把资产分散于2~3家金融机构,以便取长补短,在各家机构中比较后选择某项业务较为优势的一家。这样无形中使得各家金融机构加强竞争,不仅利润受到挤压、客户维护成本加大,而且业务发展的风险偏好也在逐渐提升。 22面临的竞争力量分析 在与四大国有银行的竞争中,工商银行财富业务发展优势在于对于产品研发的重视,由总行统一集中人力物力做好产品研发工作,为分支行的一线营销提供足够的“弹药”。其不仅拥有一定规模的资金池,可为高净值客户的个性化产品定制提供保障;近年来更是在净值型产品转型、全权委托业务发展上走在同业前列,逐渐形成了一支专业性强的产品研发及资产管理人员队伍。 在与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竞争中,招行的发展已经摒弃了零售业务中依赖传统存贷款利差收入的老路,而将主要精力用于发展财富管理业务,也使其在此方面较其他银行更有优势。除招商银行之外,各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也在零售业务上寻找特色品牌发展,像是中信银行的出国留学服务、平安银行的集团产品优势等。 除此之外,信托、证券依托自身产品和投研力量建设的财富中心,以及第三方财富机构的兴起,也为高端客户的理财管理提供了更为广泛的选择和渠道。此类机构由于风控体系较银行相对放松,因此在产品研发上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一是能给客户提供的固定收益产品种类更多、收益更高;二是在私募股权投资、海外项目投资、另类投资上也更为激进。 23上下游的议价能力 对于银行端来说,在分业经营的背景下,财富管理业务的上游就是与其合作的第三方机构,例如,保险公司、贵金属公司、优秀的产品管理机构、市场上优质的产品项目等。在现阶段,由于银行是客户资源的最大拥有者,因此对于上游企业基本有着足够的话语权。但在一些稀缺资源的竞争上,哪家银行有着强大的销售能力,就有着绝对的市场地位。像是基于招商银行优质的客户群体和强大的销售能力,“公募一哥”王亚伟下海之后选择的第一只产品的合作机构就是招商银行,这种稀缺资源就足够吸引到一部分客户。 对于银行来说,买方就是客户,如果说普通客户在银行面前仍稍显弱势的话,资产雄厚的高净值客户则有极高的议价权。面对同一个客户竞争时,银行往往会舍弃利润、压低价格,先以争取到客户为主,这也形成了各家银行在服务不同层级客户上的体系差异。资产越高的客户,享受的增值服务、价格优惠就越多。 24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对于中国银行来说,从发展之初即以外汇外贸专业见长,目前在海外共有644个分支机构,多于境内任何一家金融机构,而且不同于其他银行大多通过收购海外银行来发展境外业务,中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均由总行统一组织设立,与境内分行在业务联系、人员沟通、流程设立等方面能够更好地一脉相承。另外,中国银行是国内唯一一家具有百年传承历史的金融机构,国外的私人银行通常以家族信托及全权委托为核心业务,特别是家族信托业务,需要银行给予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持续尽责管理,因此一家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成为取得客户信任的关键。 但2015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进入下行期,各家银行机构的坏账不断曝出,利润大幅下降,作为五大国有银行之一,中国银行以公司业务为主的发展模式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转而寻求零售业务的支持与补充,但业务无法一蹴而就,就显现出了一定的短板和不足。另外,由于中国银行的稳健经营策略,在财富管理业务发展上也一直保持谨慎的思路,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业务的迅速拓展和扩张。 3结合当前环境提出对同质化经营的破解之道 身处大资管时代,中国银行应发挥自身集团多元化优势,发展包括财富传承、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业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充分利用海外业务优势打造特色跨境服务,做强海外产品平台,做精海外增值服务;延续谨慎管理的思路,着重发展以保值和稳健增值为特色的财富管理核心业务。 31大力拓展第三方机构合作,打造整合产品和服务资源整合供应的平台 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要以建设“开放式产品”平台为目标,从资产配置的角度出发,从行内、集团内、市场上遴选产品,围绕境内和跨境两大类产品做好文章。一方面,强化财富管理自身产品研发能力,简化、优化产品授权准入流程,理顺集团内部相关产品供应部门合作关系,关注客户、关注市场,从客户关系管理的角度提需求、要产品,做好自营产品的设计和销售。另一方面,发挥商业银行的销售队伍和渠道优势,适当调整风险容忍度,从客户需求和市场热点出发,加大产品引入力度,充分发挥“找资产”“找产品”的主动性,丰富产品来源,为客户提供更多产品选择。未来的财富管理机构绝不应就产品论产品,不能停留在具体产品供应商的简单定位,而是要跳脱自身,站在为客户提供全面整合财富管理服务的高度。 32整合“信托职能”资源,突出大资管时代下财富管理的差异化 对高净值客户除金融投资服务之外,还关注客户的财产传承p慈善捐助p税务筹划p不动产管理等。特别是家族办公室,还要帮助家族客户构建整体性p共同接受的价值观念和行动纲领,协助家族成员确立各自不同的地位使命和发展规划。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中并未赋予商业银行作为资产受托人的职能,因此无法独立开展家族信托业务,仅能通过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来协助客户实现财产的风险隔离、受托管理和运营。从国际上的发展经验来说,家族信托业务将成为未来高端财富管理业务的核心竞争力,该项业务持续时间长、与客户跨代联系的特点可更加体现银行服务的差异性。 33不断提升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和配置能力,逐步向顾问式服务模式转型,综合的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是行业发展方向 从国内外财富管理现状看,财富管理机构评价客户关系管理绩效的标准,按重要程度排序依次为管理资产规模的增长、新增客户数量、客户满意度、客户留存水平、交叉销售、投资表现、投诉量和交易数量。其中,相对有代表性的私人银行认为客户资产、客户数量和客户满意度才是首要目标,而具体孤立的产品交易和销售应为实现这样的目标服务,只有对客户资产保值增值和客户满意度负责,才是业务发展的长久之计。与此同时,相关调查显示,未来三年内,客户选择私人银行时将比现在更为关心银行能否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建议和帮助其接触更多第三方的产品服务,而第三方机构对私人银行服务的推荐意见也至关重要。 34在国人“走出去”、进行海外资产配置已是大势所趋的时代背景下,顺势而为,商业银行应形成境内外联动一体的综合跨境服务体系 近年高端客户投资移民需求成为跨境服务的亮点,伴随投资移民问题而来的是对境外资产管理问题的关注。与此同时,国内经济环境进入下行周期,国际政经环境也面临着各种不确定因素,高净值客户资产分散管理、平滑风险的需求愈加强烈。国有商业银行可充分利用先发优势,树立口碑和品牌效应,体现财富管理服务的差异化。在业务发展上,可根据海外机构的不同条件和环境,打造不同的特色产品和服务,海外机构有牌照、有网点、业务基础好,就可以开展多样的账户、投资和支付消费等金融服务;利用当地优越的教育、医疗条件,建设非金融服务体系,通过当地合作机构,开展针对境内客户的子女留学、房产置业、定制旅游和高端医疗等特色服务,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差异化的、有竞争力的服务体系。 另外,中国银行应加快培养财富管理专业化人才体系,通过“以人为本”内涵式素质提升,夯实差异化经营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夯实银行未来的转型及发展之路。 财富管理论文:基于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建设下高职金融人才培养方向研究 【摘要】通过对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建设带来的金融人才需求趋势新的变化进行分析,提出了财富城市建设对高职金融专业学生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对高职金融人才的培养方向提出了新的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深化“n证融合”,深入推进“双证书”制度;深化“课赛结合”,强化专业技能培养,加强实践教学,提升专业素养。 【关键词】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建设 高职金融专业 人才培养模式 一、引言 2014年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联合向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标志着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正式获国家批复,青岛市成为我国以财富管理为主题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在财富管理试验区的带动下,青岛金融业迎来良好的发展势头。截止2015年末,青岛市金融业增加值、金融机构数量、上市企业数量等主要金融指标较“十一五”末均实现了翻番增长: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588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6.3%,为“十一五”末的2.5倍,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达到221家,是“十一五”末的1.5倍。基金等各类金融类企业近500家,为“十一五”末的2.5倍。全市外资金融机构总数增加到34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准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19家,同时,海尔消费金融公司、海尔财务公司、青岛港财务公司、中路财产保险公司等的出现也逐渐填补了青岛市金融业态的空白。 二、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建设背景下对高职金融人才的要求 青岛市金融业的飞速发展为青岛高职金融专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同时也对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人才需求趋势 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瞄准青岛财富城市建设的发展机遇,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大量涌现,青岛金融业态和金融格局正逐步完善。特别是非银行类新型金融机构、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大量出现为高职金融专业学生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这类岗位的基本要求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备金融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此外,随着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增加,对柜员、客户经理、经纪人、操盘手、保险人等基层一线岗位人员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多。这些岗位,主要要求具备熟练和精通业务,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二)职业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由于金融行业高风险的特殊性,要维护金融业良好信誉,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员就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具体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谨慎,廉洁自律,言行谦恭,长于协作。将良好的职业素养记于心,融于实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远离违法犯罪,维护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提高素养,更是每位金融从业人员的基本义务和事业成功的保障。 2.具备复合金融知识。随着财富管理的专业化、多元化成为我国财富管理的主流,要求金融专业毕业生能够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因此必须具备综合的金融知识,熟知各项金融产品,熟悉、了解金融市场的总体情况,能够综合运用不同行业的金融知识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 3.具备熟练业务操作技能。金融行业属于服务性行业,追求更高效的为客户服务,更准确的满足客户需求,这要求金融从人员具备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具体包括基础的业务处理。比如,柜员等一线员工应当掌握点钞、传票算等基本技能,客户经理等基层人员应当具备开发客户、产品营销技能等等。熟练掌握金融行业相关业务的操作技能,进入工作岗位后才能够快速上手,从而在竞争中更具优势。 4.创新能力。金融业的灵魂是创新,创新能力是金融专业人才的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金融行业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需要从业人员能够快速分析市场环境,把握客户需求,设计出有针对性的创新产品。因此培养“适应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的金融人才显得尤为必要。 三、基于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建设下高职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方向 (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首先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紧跟青岛财富城市建设步伐,以经济的国际化、一体化,金融混业化为背景,明确高职类金融人才的培养目标。即将高职金融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以服务银行、保险、证券、新型金融机构、第三方金融中介机构的金融营销人员和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为主的应用型金融人才,并在此基础上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职业岗位分析,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创新人才培养路径。 (二)深化“课证融合”,深入推进“双证书”制度 金融行业一般要求持证上岗,职业资格证书往往与职业岗位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并能准确反映特定职业实际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的能力,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是进入金融行业的门槛,根据这一现实情况,要求学生毕业时取得一门职业资格证书,即实行双证书制度。同时,在日常教学设计上,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理财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融入教学内容,同时采取“以证代考”的方式。取得证券、银行、保险、理财资格证书后可免修相关科目考试。要求学生在毕业前至少获得一本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取得毕业证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 (三)深化“课赛结合”,强化专业技能培养 通过以赛促教的方式,如在校内组织金融技能大赛、证券投资大赛、金融产品知识和营销大赛等比赛,邀请金融行业机构和专家来做评委并做专业点评,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并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银行技能大赛、投资理财技能大赛等活动,一方面带动师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提升,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扩大了专业影响力。 (四)加强实践教学,提升专业素养 金融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主要分为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两部分。由于金融行业对安全性往往要求较高,所以较难实现经常性带学生在校外金融机构实习实践,因此实践教学的重点就放到了校内。通过在校内设立投资理财咨询公司,为全校师生提供投资理财咨询服务,一方面解决了金融专业学生实践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在校内开展的咨询业务实践,分析解决真实案例,学生可以充分锻炼实践能力,并在此过程中提升专业素养。此外,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加大实践操作占比,比如在《金融营销》课程中,分小组完成任务,通过小组合作完成市场调研,最终由每个小组推选1~2名同学到台前来用PPT演示其调研内容,同时聘请行业专家进行评价打分。在这种实践教学模式下,充分调动学生探索未知领域的积极性,挖掘他们的创造潜力。 财富管理论文:国际金融体系中主权财富基金管理经验及其意义 摘要:主权财富基金作为由政府持有并运作的公共投资基金,旨在避免财政收入及国际收支过度波动对国内经济造成的冲击,其主要资金来源为外汇储备。当前,主权财富基金已成为跨境资本流动和配置的主要构成部分,在可控的风险范围内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是其主要运作目标。据此,对全球主权财富基金的起源和发展过程进行概述,以中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总结其投资及风险管理活动,并分析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主权财富基金;外汇储备;国际金融;汇率风险;风险管理 0引言 2016年11月,第七届主权财富基金国际论坛(International Forum of Sovereign Wealth Funds,IFSWF)年会在奥克兰举办。在此前的第六届多哈会议上,论坛成员通过《多哈协议》制定了三年战略发展规划,明确将继续遵照圣地亚哥原则,促进全球资本流动及金融发展。截至2016年底,包含1个准成员在内的30个论坛成员涵盖了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总数的三分之一,管理着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总资产的80%。主权财富基金作为国际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伴随21世纪经济全球化进程实现了迅速发展。我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则是中国政府开展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 1主权财富基金相关概念 主权财富(Sovereign Wealth)指一国政府积累的公共财富,来源包括财政盈余、社会养老金和国际收支盈余等,通常以外币形式持有。而当前各界对主权财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s,SWFs)的理解不尽相同。Razanov(2005)认为主权财富基金设立的目的包括避免经济遭受财政收入过度波动影响、帮助货币当局冲销过剩流动性、积累财富、促进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等。Fotak等(2008)认为,主权财富基金是由政府拥有或管理、由国内外资产构成的共同基金,旨在实现积累和管理储备资产、稳定宏观经济和代际间财富转移等经济和金融目标。Gugler和Chaisse(2009)认为其是由一国政府或央行控制并投资于海外的投资基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主权财富基金是由政府出于中长期宏观经济和金融目标而持有、管理及运作的公共投资基金,往往投资于国外金融资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则认为外汇储备是其主要资金来源。 主权财富基金作为一国政府投资载体,主要被投资于国际资本市场,最初旨在缓冲一国政府面临的财政收入过度波动,在国际化背景下协助货币当局稳定宏观经济。而随着贸易及金融全球化发展,外汇储备在主权财富中的重要程度日益增加。因此,规避汇率波动及国际市场变动对一国国际收支所造成的影响,成为主权财富基金运作的重要目标之一;而一国主权财富基金的运作与其外汇政策的相关性毋庸置疑。 2全球主权财富基金发展 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可追溯到20世纪中期。1953年,科威特设立投资委员会运作石油出口的盈余收入;随后成立的投资局进一步面向全球市场开展投资。20世纪70年代成立的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和阿布扎比投资局是较早一批兴起的主权财富基金;20世纪末随即出现了包括伊朗成立石油稳定基金和外汇储备基金、卡塔尔投资局等在内的第二批主权财富基金。 主权财富基金自进入21世纪后迅速兴起。1990年其全球规模尚不足5000亿美元;2008年则达到2-3f亿美元,达到同时期全球官方外汇储备规模近半数。Lyons则曾于2007年预测其规模有望在2017年达到13.4万亿美元。 随着全球主权财富基金数量及规模的增加,主权财富基金国际论坛(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f Sovereign Wealth Funds,IFSWF)应运而生。论坛前身――主权财富基金国际工作组(IWG)于2008年4月成立;2009年4月6日,由全球23个国有国际投资者代表组成的国际工作组在科威特召开会议,遵照《科威特宣言》成立主权财富基金国际论坛以取代此前的国际工作小组。该论坛作为全球主权财富基金自愿性非盈利组织,旨在通过对话、研究及自我评估,实现成员间共同合作及强化。当前论坛成员包括来自全球28个国家的30只成员基金,涵盖了全球主权财富基金管理总资产的近70%。成员自愿遵照执行的24项公认原则作为该组织运作的基石,被称为“圣地亚哥原则”,构成主权财富基金机构性治理及风险管理框架,旨在提升管理效果、完善问责制、提高透明度以及强化投资谨慎性,同时鼓励构建更加开放的国际对话环境,深化成员对主权财富基金活动的了解。而随着成员数量增加,其各自运作目标及所处发展阶段日渐差异化,论坛的目标及关注点在圣地亚哥原则的基础上亦经历了变革与完善。除了继续推进圣地亚哥准则的执行,论坛也开展多领域研究活动,并且通过研讨会等形式强化成员的投资及风险控制能力。 3我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1中投公司成立背景 中国外汇储备在建国初期增势较缓,进入21世纪大幅攀升(图1)。尽管自2014年后有所缩减,其规模仍居世界第一。一直以来,我国外汇储备依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主要被投资于美国国债等资产。而伴随外汇储备规模膨胀与美元波动,如何在安全性基础上提高投资收益逐渐成为我国国际金融政策目标之一。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成立,旨在实现我国外汇资金的多元化投资,在可控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同时服务国家经济和金融政策。中投下设中投国际、中投海外和中央汇金三个子公司,分别承担境外投资、境外管理业务及对国有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等,以期实现对外投资收益最大化及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 3.2中投公司投资概况 中投公司根据同业市场经验,在2015年引入由公开市场股票和固定收益构成的参考组合,明确其风险中性的业绩基准,将资产配置框架调整为“参考组合―三年政策组合―年度政策组合―实际组合”模式,在全球开展投资。截至2015年底其境外投资情况如图2所示。 2015年,受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及美元升值导致汇兑损失等因素影响,中投公司境外投资净收益率为-2.96%,自公司成立以来境外投资的累计年化净收益率为4.58%。其近年来投资组合业绩概况如表1所示。 3.3中投公司风险管理经验及意义 中投公司为了实现在可控风险范围内的收益最大化,针对投资活动中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等因素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三层次制度体系、三级管理流程体系以及三道风控防线组织结构等。其中,中投通过运用风险业绩系统,同时引入门槛收益率等指标,有效识别国家、行业及货币风险点,并针对不同风险特征下的项目进行收益基准定位及风险控制。 中投公司此前曾对黑石集团、中铁H股及JC・弗劳尔斯等开展数次标志性投资活动,在此过程中面临着投资成本偏高、收益保证条款缺乏、投资领域较单一、对决策主动权重视不足、投资项目风险偏高且缺乏相应避险措施等问题。以其投资的摩根士丹利可转债为例,在转换前可得到类似无风险收益,而股权转换时其实际股价已下跌41.52%,使得中投预期保值收益目标大幅缩水。因此,中投公司应明确自身定位与战略规划,实现投资行业及品种的多样化,同时完善自身风险评估及预测制度,合理运用套期保值等避险机制,将组合风险控制在预期范围内。 主权财富基金作为一国公共投资基金,主要来源于外汇储备,并投资于外币资产。我国作为对外贸易大国,外汇储备规模多年居世界第一,国际商务活动趋向活跃,使得我国经济发展与国际市场环境因素关联更为紧密。从微观层面看,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将影响企业绩效与发展;从宏观层面看,国际收支及汇率变动将显著影响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进而影响货币当局宏观调控能力及人民币地位。中投公司2015年年报指出,其年度净收益率出现下降甚至达到负值,即主要受到美元升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影响。由此可见,主权财富基金通过合理途径有效规避汇率风险,从微观及宏观层面均具有积极意义。 相较于传统国内企业,开展国际商务活动的企业更应对其面临的外汇风险加以重视,因其将直接影响企业现金流价值,进而影响企业的实际收益水平。随着我国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扩张,及人民币市场逐步放开,利用外汇衍生品进行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日益增强。而主权财富基金以其规模之大,且往往投资于国际市场,从而面临更高的汇兑损失风险。因此,构建完善的风险预测评估体系,合理运用外汇衍生品进行避险,有利于实现主权财富基金在安全性基础上的保值增值。 4主权财富基金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及意义 4.1设立主权财富基金的目的及作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主权财富基金已逐渐成为跨境资本流动和配置的主要构成部分。尽管各国对外贸易状况、外汇储备特征、主权财富构成、外汇政策及其所面临的风险均有所不同,因而设立主权财富基金的目的及作用也不尽相同。但总体看来,主权财富基金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发挥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4.1.1跨期稳定 主权财富基金最初的建立即用以缓冲价格过度波动对国内经济所造成的影响,从而实现平滑经济周期等目的。科威特、阿联酋、沙特等国家正是为了缓冲资源性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下跌所导致的国内经济波动,从而成立了较早一批主权财富基金。当石油等资源价格上涨时,为其出口国带来的外汇盈余并非全部用于财政扩张,而是投放至资金池中加以集中管理运作;当其价格下跌时,该部分资金即可投放用于增加市场流动性,弥补外汇储备短缺,缓冲国内经济所面临的冲击。 4.1.2风险分散 随着贸易全球化进程和国际金融体系的完善,外汇储备在各国主权财富构成中所占比重有所增加,相应地,对外贸易环境及全球资本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日益复杂。一方面,贸易顺差下累积的外汇储备带来本币升值压力,削弱一国出口优势;同时,美元主导的外汇储备面临着更为集中的汇率风险,而主权财富基金往往被多元化投资于国际资本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风险的分散与规避。 4.1.3收益实现 传统外汇储备投资标的相对单一,通常以追求低风险为首要目标。以我国为例,2016年上半年持有美国国债1.82万亿美元,约占外汇储备规模45%,其投资回报极低,且抑制了我国货币政策独立性及国际金融政策主动性。而主嗖聘换金往往会在一定风险程度下投资于收益相对较高的资产,且形式更为多样,因而能更为有效地在分散风险的同时获得收益。 此外,各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建立还可能出于将不可再生资源资产转化为国际金融资产用以保证本国后展、支付养老金以及偿还政府或有负债等诸多方面的原因。 4.2主权财富基金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影响 由于国际金融体系的复杂性,主权财富基金的兴起所造成的影响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势必会给各国经济带来新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4.2.1增加国际金融市场复杂性 近年来,权财富基金的投资策略更为积极,其投资组合所选取的标的已扩展到风险较高的股票、房地产和私人股权等领域,以期追求更高回报。而随着新兴国家金融体系逐步健全以及金融环境放开,全球资本加速流动,其逐利性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且由于主权财富基金规模巨大,其在国际金融中市场造成的影响将更为明显。 4.2.2影响国际资产价格 摩根士丹利英国首席经济学家大卫・迈尔斯通过定量研究,认为主权财富基金规模的扩大将提高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容忍度,从而提升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的吸引力,相应减少对国债等低风险资产的投资。其预测2007年起的未来10年中,美国国债利息将提高30-40个基点,风险资产贴水将降低80-110个基点。 4.2.3削弱美元霸主地位 一直以来,美元及美国国债的发行在国际资本市场举足轻重,而主权财富基金的兴起增加了各国外汇投资的途径,降低了美元作为国际储备的吸引力,动摇了美元的霸主地位,相应地对美元汇率稳定性亦将产生一定影响。 4.2.4加剧新兴市场泡沫 主权财富基金的目标之一即获得更高的收益,因而相较于传统外汇储备投资方式,其逐利性和主动性更为明显。随着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快速增长,其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可能将吸引大量国际资本涌入,导致本币升值压力,并可能加剧其市场泡沫。 4.2.5加剧金融保护主义带来的挑战 主权财富基金作为一国公共投资基金,不可避免地带有政策性倾向,同时亦被国际金融环境加以政治性考量;新兴国家的加入更是加剧了发达国家的警惕。因此,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经济与金融环境所可能采取的措施,将为主权财富基金的国际投资行为带来更多潜在的风险与挑战。 4.2.6改变全球经济秩序 最初,那些依赖出口顺差发展本国经济的国家摸索出公共基金的形式,以规避国际市场带来的冲击;而主权财富基金的兴起体现出发展中国家资本积累水平的显著提升,动摇了发达国家占据多数全球资本的格局,从而将形成新的全球市场经济秩序。 财富管理论文: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研究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社会财富的结构带来了新变化。随着社会经济财富的不断发展壮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的财富管理业务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路径之一。本文通过对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现状及其发展道路的分析研究,探索了其发展道路上的机遇以及挑战,分析了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并根据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财富管理战略研究 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是一项既古老又年轻的管理业务,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财富管理业务是指一些特殊的资产增值活动。财富客户即指富裕客户,通常情况下指能够投资金融资产50万―100万人民币的客户。另外还包括一些能够为银行带来高收益的重要客户,例如一些高级公务员、企业高管等。财富管理业务有别于私人银行业务和普通零售银行业务,但其利润要远远高于他们。这是因为财富管理业务相对于传统零售银行来说,其网点销售较少,服务人员数量也显著降低,大大减少了人力资源成本支出,风险也随之降低;而相对于私人银行来说,客户规模较大。所以利润要远高于私人银行和零售银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财富管理发展概况 目前,在中国,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已经成为银行之间相互竞争的一项特殊的经济业务,且其市场竞争在市场发展的前提下愈演愈烈,各商业银行积极创新专属品牌,增强其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另外,财富管理业务的监管制度也在逐渐严格。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我国商业银行财富管理的快速发展将一些实质性的问题掩盖了。例如,财富管理服务机构风险控制能力低下,财富管理服务目标不一致以及信息透明度较低等。金融危机爆发后,这些问题逐渐显现出来,相关国际监管部门立即建立起信息防火墙,强化信息披露方式,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且对国内财富管理的相关业务制定了高度规范。 (二)财富客户发展的主要特征 首先体现在区域特征上。我国内地商业银行的财富客户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以及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财富客户的总人数高达26万,占财富客户总比值约52%;其次是职业特征。数据统计显示,58.5%的财富客户都是私营企业主,然后是一些大型的企业和集团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另外还有一些律师、集团高管等,其中公务员仅占2.1%;除此之外,还包括行业特征。从不同的行业来看,制造业占有财富的比重大约25%,房地产以及零售行业分别占18%和12.5%,三者比重已经超过财富比重的55%。 需求特征也是财富管理业务的主要特征。我国经历金融危机之后,资产投资者对于金融风险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也认识到了财富客户的需求逐渐趋于多样化,早已经摒弃了单一追求财富的增值,逐渐向高品质、高质量的生活进行转变。 (三)我国财富客户业务发展的基本现状 我国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基本现状可以用五点来说明,第一,专属的品牌。我国商业银行已经逐渐形成了专属品牌化。例如交通银行推出了“沃德理财”,工商银行推出了“工银财富”等;第二,专属的渠道。我国各大商业银行逐渐开始搭建财富客户的专属服务通道,并纷纷建立起财富管理中心;第三,专属员工队伍。我国的一些银行财富管理中心已经为客户专门配备了客户经理,这些客户经理通常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以及服务技巧,为财富中心的营销服务提供了专业保障;第四,专属产品。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已经根据财富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推出了专门的理财产品。例如工商银行推出的“工银财富”以及中国银行推出的“中银财富――创富理财计划”等,这些理财产品通常购买起点较高,但同时收益也较高;第五,专属的服务项目。除了提供一些有关金融类型的服务,商业银行还推出了非金融类型的服务。比如私人助理服务、汽车救援服务等。 (四)财富管理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服务同质化问题 服务同质化问题通常是指由于一些监管力度等方面的原因,商业银行无法实现混业经营,导致产品的研发能力受到了限制,最终导致商业银行开发出的产品结构单一、容易被竞争对手抄袭复制。正是由于服务同质化等类似的问题,财富客户的争夺战争才愈演愈烈,最终导致价格战。应该说,此类问题对于财富管理业务来说是非常不利的,首先产生了财富风险。另外,极大地缩小了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盈利空间;而为了追求高收益,商业银行通常会将资产投向风险较高的部分,若运营不善,极有可能引发声誉风险。 2.考核导向问题 考核导向问题是指商业银行的财富管理业务将盈利模式分成欧洲以及北美两种不同的模式。欧洲模式是指按照资产的不同比例进行收费;北美模式是指按照不同的交易次数进行收费。欧洲模式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对比财富客户之间的资产总额收取费用,在交易过程中不会另外收取其他手续费,主要倾向于财富客户资产的保值、传承以及安全等;北美模式则是通过交易次数收取佣金的模式。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就是按照交易进行收费从而获取盈利。我国目前大部分银行客户仍旧散落在各个银行部门,产品的管理部门只会考虑部门利益而忽略客户资产的增长情况,导致客户经理过度引导客户进行交易,打破了财富客户与客户经理之间的稳定和谐,给银行的财富管理业务带来了不利影响。 3.信息支撑问题 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目前都已建立起财富客户的信息管理系统,但仍旧存在客户经理调查客户信息粗略、精细程度低等问题,许多客户的基本信息还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客户信息的调查质量较低,客户信息的完整程度也比较低;信息系统建档的客户完整率较低,甚至会出现不是自己的客户却在自己客户管理系统中的现象,有浪费资源的嫌疑,并且财富客户的覆盖面较小,只有进行客户完善追踪等后续工作才能够保证“找得到”客户。 4.人员管理问题 财富客户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人均维护客户的数量早就超出了国际标准,导致服务质量大大降低,服务品质也就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另外,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较低,我国商业银行已有的财富管理客户经理在进行客户信息的挖掘以及其专业理财技能、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技能等仍旧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这就需要组建专业的团队进行管理。 二、 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基础 (一)人民理财需求逐渐增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富裕人群不断增加,甚至出现一些高端的富豪阶层。根据有关资料,我国内地资产不低于100万美元的富豪超过47万人,位居全球第四。国家经济景气检测中心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范围内有超过70%的居民表示,需要一个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理财顾问为自己提供一些合理的理财建议。而这些调查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需要一个良好的理财顾问。 (二)人口老龄化趋势严重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从2001―20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处于飞速增长阶段,每年约增加596万老年人,增长率达到3.2%。目前,我国已有超过1.65亿老龄人口,占我国总人口比重的12.3%,预计到2020年,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将达到2.5亿,人口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21%。老龄化的逐渐加剧,导致我国居民必须为自己制定合理的理财计划,为自己准备一定数量的养老金。为了配合市场需求,商业银行必须为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 (三)抗通胀保值投资需求量增加 我国在次贷危机后面临着通货膨胀的风险,所以在实际利率预期为负值的情况下,根据客户对理财产品的双重需求,首先要求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超过同等期限定期存款的利率;另外,要求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率,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金融投资者获得理财收益,同时承担较小的理财风险。 三、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途径以及实施措施 (一)加强客户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首先,要寻找财富客户,找到财富客户之后进行充分的了解,通过对财富客户具体情况的详细了解,为财富管理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要做好客户与经理之间的协调梳理工作,保证建档的客户经理和真实维护的客户经理为同一名工作人员,并严格遵守客户经理的客户维护上限,对于多余的客户需要进行再分配,以此保证财富客户的维护质量。另外,还要处理好新增客户的分配问题,及时建档,保证客户的完整率,通过挖掘信息等多种途径完善客户基础信息。 (二)制定系统科学的考核政策 首先,要改变我国商业银行产品的考核思路,将以往的考核思路转变成以客户为中心的考核思路,大力谋求长期发展,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要积极引导财富中心工作人员建立起“财富中心+支行网点”的服务体系,并且及时明确财富管理中心的双重考核方式,严格遵守“客户介质不变”、“分配收入还原”等基本原则,努力实现加产品、加资金、加服务的目的,切实解决财富管理服务中心的利益分配问题。 (三)努力完善客户服务系统 保证我国商业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基础性的服务,其中包括专属财富客户经理、绿色服务通道、客户介质以及专属的优惠费率等,保证客户能够及时享受到便利的金融服务。同时,银行还要为客户提供一些综合理财的规划服务。最后,要为客户提供具有一定差异化的增值服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的金融服务以及金融产品的服务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所以必须进一步对金融增值业务进行创新,确保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服务效率,采取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的模式。 (四)加快员工队伍建设 有关资料显示,商业银行的财富管理人员分配情况对于商业银行的财富业务发展来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必须将财富管理中心的人员分配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完成,将具有一定实力的优秀人员分配到财富中心。另外,要加强财富客户经理的技能培训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实战技能进行培训,为财富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与优秀客户经理交流的机会。积极整合金融服务方案以及财富客户的理财产品,协助商业银行财富中心为重点财富客户提供直接的财富规划以及财富管理服务。 (五)加快财富客户服务渠道建设 大力加快银行财富中心建设工作步伐,根据已有网点的内部维护层次、员工专业技能以及维护方式等进行大力推进,确保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避免出现因专业能力不足使财务中心失去支撑的情况出现。另外,要保证除了在城市中建设财富中心,还要在一些发达的县域建立财富中心,及时进行客户维护工作。明确财富中心的定位以及职责,要保证对一些支行无法维护的客户进行维护服务,还要对支行起到支撑和推动的作用。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财富客户的不同需要,适当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并确保落实上文提到的一些系统性的服务,努力做到履行承诺并保证客户能够及时享受到同等标准的服务。除此之外,还要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力度,运用高科技对财富客户的维护情况进行监控,开展维护情况系统化监控,使用电脑对客户经理与客户的直接通话进行统计,并通过报表统计联系的频率次数等,保证客户经理经常同客户进行联系,稳定客户关系。 财富管理论文:银行业亟需从“吃利差”转型财富管理 银行业回归财富管理本质的征途上,还有制度上的障碍。 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核心,银行业正面临着不小的困境。当然,换个角度看,也可以说银行正面临着转型的机遇。 按照银监会相关数据,截至2016年6月末,银行业资产总额212.31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为1.81%。同时,不良贷款的规模也创下了11年来的新高。 这几年,银行业因为利润总额过高,被质疑为蚕食实体经济利润。随着经济增长放缓,银行利润也在缩水,加之不良率的上升,银行必须走出原有经营模式,将转型提上正式日程。随着国民财富增长,银行转型也具备了良好的“土壤”。 根据2016年8月23日新世界财富(New World Wealth)公布的数据显示,按照个人财富总额排名,美国人以48.9万亿美元位列第一,中国人以17.4万亿美元排名第二。另据胡润研究院的报告显示,中国拥有资产净值6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数已经超过134万人。 这些数据表明,财富管理是金融业的大未来。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较而言,银行因其资本雄厚,渠道宽广,信誉可靠而必然具有抢占财富管理“蛋糕”的先机。 之前,中国银行业的主要盈利模式是“吃利差”,很多银行的利差收入占利润的70%以上。实际上,银行在近代西方诞生之初,其主要的作用在于财富管理,比如最简单的保管钱物、票据等,而不是单纯的赚取存贷利差。因此,转型财富管理,可以说是银行在回归本源。 转型财富管理,总的来说,就是银行要成为整个金融界的理财门户,使客户通过银行渠道可以对接其他诸多非银行的金融工具,比如基金、租赁、信托、投行等。这方面,目前的银行业由于有网点、技术等优势,已逐步实现。 但是,银行自身的业务创新还不够。未来,银行还需要进行更多自身业务的创新。比如,顾问咨询、方案策划,撮合交易等都可以是未来的新业务增长点。换句话说,要在融资服务的基础上,更多加载“融智”服务。 转型财富管理,对银行自身的健康发展也是有好处的。首先,财富管理需要通过大类资产、币种结构、地域行业、资产期限等方面的多元配置来实现。另外,资产组合的相当比例更要投资于流动性较高的类现金资产。这些转变都有利于优化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 面对资本金要求不断上升的压力,财富管理还为银行实现从重资本经营转向轻资本经营创造了条件。因为投行业务、支付结算与各种等对资本的消耗远低于贷款这样的重资本业务。当银行从单一贷款转向加快发展投资业务,从自营为主转向重视发展理财业务,从表内业务为主转向表内表外并举,便可以有效控制风险资产,降低资本消耗。 在中国股市,银行融资补充资本金一直被投资者认为是中国股市的“不可承受之重”,而银行的转型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银行业回归财富管理本质的征途上,还有制度上的障碍。 在上世纪90年代,为了整顿当时出现的金融乱象,有序发展金融业,于1995年制定的《商业银行法》,其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一条款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各金融部门风险交叉感染,导致系统性风险。 到了2003年,政策已有所松动。《商业银行法》在修订时,四十三条添加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但书条款。这一变动的背景是,美国已经在1999年顺应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大趋势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打破了1933年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中有关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限制,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可相互渗透经营。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已在探索各种形式的综合化经营,比如基金托管、信托融资、银保合作、银信合作等。 但是,政策的“口子”还不够大,银行转型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要求中国必须有更加与时俱进的制度建设来配套。 财富管理论文:互联网金融催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财富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可以根本上改变财富管理的制度基因和我国金融市场的制度畸形,所以说我国已经进入财富管理大变局时代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曾提到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两大制度畸形,即刚性兑付和过渡依赖担保。 结合吴行长的观点,笔者进一步将这种畸形扩充到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刚性兑付。理财产品和财富管理中,大多数产品都是投资性金融产品,存在风险是必然的。投资性金融产品需要遵循“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原则,但是我国的财富管理完全违背了这个原则。出现违约风险后,作为中介平台的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刚性兑付。 第二是过度依赖担保。我国的市场交易缺乏诚信,金融市场缺乏信用体系,导致市场交易和金融活动过度依赖担保。 第三,我国的大多数的理财产品都是一种类存款产品,都是属于间接的融资体系。但是从国际经验和法律性质来看,理财产品都属于直接金融体系。 第四,我们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缺乏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导致我国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第五,国外认为财富管理是富人的游戏,其实是资本主义的充分体现,但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财富管理基本上属于富人的专利,如此,会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而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可以根本上改变我国财富管理制度和体制困局,老百姓、丝们、大学生等都可以公平享受金融服务、都可以公平参与财富管理,所以笔者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催生了财富管理大变局,大资管时代已经来临。 金融市场模式如何转型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必须要转变金融发展的模式和体制。笔者研究日本韩国等国际上金融后发国家发展金融市场的经验,从间接金融市场体系转向直接金融市场体系是必然趋势,而市场型间接金融是实现这个转型的必经道路。市场型间接金融一般分为A型和B型。A型是从投资者角度的集合理财,互联网金融和影子银行体系中的各类公募私募基金、P2P、众筹等都属于这种类型。B型则是从筹资者角度的 “资金筹措”:比较典型的是各种贷款债权的流动化与证券化、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市场型间接金融的核心要旨是实现金融中介机构资金融通功能的市场化,突破现有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融资的单一性和高风险,实现直接金融和传统型间接金融的互补与完美结合。市场型间接金融的发展比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可以更有效地分散、降低市场风险。 基于上述理论背景,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可以根本上改变财富管理的制度基因和我国金融市场的制度畸形,所以说我国已经进入财富管理大变局时代。具体来说: 第一,股权众筹的小额投资、分散投资、投资组合、高风险高收益等制度特性,可以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神话,投资者“买者自负”的基本原则可以逐渐深入人心,贯彻始终。 第二,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逐渐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和类似FICO体系,开发信用产品,可以设计出个性化的私人定制的金融产品,打破过度依赖担保,打破标准化、无差异的传统金融产品设计模式。 第三,实现丝金融和众筹金融,余额宝等各类“宝宝”、众筹都是丝金融的体现。通过移动支付和移动金融实现快速、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财富管理,加快全民理财时代的到来。众筹金融、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能够打破富人对财富管理的垄断,能够使普通的老百姓、丝、大学生公平享受金融服务。所以必须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富管理道路,真正实现社会主义。 第四,打破刚性兑付和担保机制后,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买者自负和倾斜保护相结合。 第五,全民理财时代、大财富时代是大金融大统和的时代,互联网金融加大了产品混业,金融超市,特别是养老金融,这是中国未来最大的金融市场,这里的“大”是通过移动支付和移动金融,金融消费者、金融服务利用者的数量急剧扩大,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财富管理和金融服务市场。 总之,借助互联网金融,可以变革我国财富管理模式和金融市场体制。 互联网金融有三个体系:第一是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重构。笔者提出中国银联涉嫌垄断的问题,实际上中国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导致了互联网公司等民营机构的金融业缓慢,金融服务得不到普及。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新型清算组织等的发展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重构。第二是间接融资模式的重构:P2P、第三方理财是对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体系的重构。第三是直接融资模式的重构:股权众筹等模式是对以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直接金融体系的重构。互联网金融还衍生出新型金融业态,比如金融信息垂直搜索、金融百货店、金融天猫等,都是平台金融。 根绝笔者调研和研究,笔者给互联网金融初步做出一个定义,“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众筹金融,具体是指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基础上,实现支付清算、资金融通、风险防范和利用等功能;其具有快速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和场外、混同、涉众等特征;并打破金融垄断,实现消费者福利。”该定义逐渐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 笔者首先提出,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和主流是众筹。众筹分四大类,一是债权众筹,第二大类是股权众筹,第三大类是回报众筹,第四大类是捐赠众筹。 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它不同于团购,是微天使,是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众筹不仅仅是资金、资本、资产的众筹,更是人脉、知识、思想、智慧、文化的众筹。本质是一种众筹哲学,尤其符合我们东方文化精神和中国文明精髓。 根据国外多年学习和研究的经验,笔者认为,如果完全按照国外财富管理模式,任其发展,只能让富人更加富有,穷人更加贫穷,贫富差距不断加大,资本主义的本质会越来越明显。我们中国财富管理的模式跟国外有所不同,应该充分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崛起(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能已经超过美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互联网金融催生我国财富管理模式的制度创新与变革,我们的制度创新与变革应该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必须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管理发展道路,因为互联网金融使得人人都成为金融消费者并公平享受金融服务,如此,社会主义的理念才得到实现,中华文化和中国文明的传统也必将实现回归。 财富管理论文:财富管理迎来发展大时代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金融行业自身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改变。各类金融机构都在不断拓展,形成更大的业务规模,以进一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势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继续下去,如今财富管理的大时代已经到来。 2014年11月29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联合承办的“首届财富管理展望论坛暨《中国财富管理报告2014》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会议了国内第一份由学术研究机构编撰,系统研究中国财富管理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术报告,引起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陈雨露,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白光昭、副主任王锋,闽江学院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庄毓敏,国民小微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贝多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执行所长、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前行长贲圣林,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刘,华夏银行副行长黄金老,宜信公司CEO唐宁,中银香港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鄂志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巍,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宏观室主任陈启清,秋实财富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秋林等专家学者以及《中国财富管理报告2014》课题组成员谭松涛、宋科等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2013年人民大学与青岛市政府一同签署了金融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金融发展的多个领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作为重要合作成果之一,从2014年开始,每年定期的《中国财富管理报告》将深入思考和探索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及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力求为推动青岛建设财富管理中心和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提供可鉴之策。 陈雨露,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 财富管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周朝和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特别是最近800多年来,具有现代意义的财富管理从欧洲诞生,在美国得以蓬勃兴旺。目前,全球财富版图已经进入“自西向东”的区位重构和格局调整当中,财富管理行业迎来全球范围内大发展的新时代。在中国,富裕起来的个人与家庭开始寻求财富创造和管理之间的平衡,寻求创富和享富之间的平衡,寻求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间的平衡,全方位、多层次和差异化的财富需求驱动着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快速发展,这对于中国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行业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机会。 2014年年初,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正式获得国家批复,标志着财富管理成为国家金融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未来很长的一个时期,无论是从学术研究还是从政策实践的角度来说,把握先行先试和政策突破的机遇,不断探索中国特色财富管理发展和经济金融转型升级相互依存的可行道路,为进一步深化中国经济金融改革提供新的强劲动力,将具有重要意义。 白光昭,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创新试点方面,青岛市已经向11个国家部委报送了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首批创新政策清单,目前已有30余项先行先试政策获批并逐步实施。资源聚集方面,与境内外各类财富管理机构及市场总部、知名教育科研机构、重点财富管理中心区域进行深度合作,达成多项合作成果。新落户了三家法人金融机构和两家外资银行机构,民生银行全国首家直属总行的私人银行、宜信财富全国首家旗舰店、恒天财富集团华北区总部等一批项目顺利落地。环境营造方面,密集举办了“2014金家岭财富论坛”等财富管理高端论坛研讨活动,“财富青岛”的城市品牌正在逐渐形成。 庄毓敏,闽江学院副校长、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中国财富管理报告2014》作为一份由科研机构提供的报告,区别于一般商业机构对行业发展的分析。报告不过于关心某一个群体,如高净值人士数量的增长、偏好和需求的变化等相对具体的内容,而是从学界的视角追踪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热点,分析财富管理行业存在的问题,预测财富管理前景,指导财富管理实践。 《中国财富管理报告2014》提出了有关当前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的八个核心命题。 第一,明确提出大财富管理的概念,即财富管理是一项包含私人家庭、法人机构和国家主权三类主体在内的宽口径概念。 第二,报告指出社会总财富水平的大幅增长,使得三类主体都有着强大的财富管理潜在需求。 第三,从理论上而言,财富管理是一项集利率理论、现资理论、风险管理、生命周期和家庭金融理论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活动。 第四,私人财富管理是一项多层次的经济活动,客户可投资资产规模的大小决定了财富管理机构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进而决定了私人财富管理的不同层次。需求层次的多样性导致私人财富管理潜在需求的影响因素相对复杂。 第五,从供给的角度来看,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目前呈现多类机构业务交叉、竞争合作的特征。但整体上看,财富管理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 第六,报告预测,到2020年,中国私人财富管理市场规模增幅将达到97万亿元人民币左右,市场规模总量将达到227万亿元人民币左右。 第七,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第八,从财富管理行业战略发展、制度法规建设、市场和机构培育、人才培养和教育等四个方面,总结出了当前中国财富管理行业面临的10个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 财富管理论文:银行财富管理中的客户关系管理(CRM)应用研究 摘要:“为每一个客户量身定制不同的方案”是当今银行业服务的一大趋势,本文阐述了一个成功的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CRM系统应用,该系统实现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决策服务。 关键词:财富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业务流程 一、引言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首批会员单位。在英国《银行家》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连续三次进入前500强,2014年列483位。该行以“创立精品,创造价值”为其企业使命,使其在众多同行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 财富管理,是指银行利用所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在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发掘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财富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客户选择金融产品,最终实现财富目标。 在商业银行中,客户关系管理(CRM)可让财富管理发展、深化和维护与客户的关系,客户关系管理以提案的策略目标为指引,并以从客户和客户数据获得的见解为基础。CRM的关键基础是了解客户的财务关系潜力和居民使用产品和渠道方面的行为。 CRM职能部门及时发现当地针对特定客户或客户群体的相关销售和服务机会。实际上,CRM为分销和市场推广部门提供潜在客户线索、知识和工具,以便对这些机会采取行动。根据机会的性质和优先级以及当地系统完善程度,执行可以采取从非常主动到更加被动的各种方式,并可具有不同的复杂程度。 二、CRM在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中的重要性 1.CRM决定如何管理客户的财务关系以便满足客户财务目标和银行回报目标。这通过下列措施实现: (1)使用基于客户资产总体情况的分析、与银行推广活动相互动,并结合可用或推断的个人信息;(2)通过支持渠道容量优化;参与渠道规划,并将潜在客户线索放在首要位置并分配给适当的渠道;(3)通过确保在所有渠道和整个客户生命周期范围内协调客户联络和机会;(4)通过测试优胜方案和激励方案行动来优化和改进客户联络策略。 在设计和实施联络策略时,与提案、市场推广部门(包括客户见解)、产品和分销部门密切协作,CRM活动涵盖整个客户生命周期:从争取到客户、到通过后续的销售和服务互动作为客户联络策略的托管人开展工作。从最基本的层面来讲,成功的客户关系管理需要五个要素: (1)倾听客户心声;(2)响应关键触发机制;(3)执行活动和联络策略;(4)确保与分销部门紧密协调;(5)侧重于由IT提供支持的业务流程。 通过成功执行五个基本要素,CRM旨在: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偏好,以便发现相关销售和服务机会来优化当前和未来价值,同时管理银行的整体风险和回报。 2.管理针对以下用途的联络策略深化客户关系并优化多个联络机会的价值。 (1)支持提案的环球和当地目标;(2)增强渗透如交叉销售其他产品;(3)定制客户联络和银行渠道偏好;(4)促进增值服务互动;(5)通过优胜方案/激励方案测试优化联络策略;(6)持续评估以便不断改进CRM有效性;在活动期间采取策略性的方式,在未来设计中采取战略性的方式; 3.提供深入见解,以便市场能够动态地在提案之间迁移客户(以合格标准为基础) (1)向上迁移优先;需要时向下迁移/迁出;(2)采取以执行为中心的运营模型管理CRM流程,避免冗长的活动周期(12-14周)并最终实现实时执行。 4.更加侧重于通过销售机会和渠道容量优化来获得价值。 5.促进多渠道协调,以便从最初联络到后续跟进的整个过程实现一致、有条理的客户体验。 6.使用高质量的客户数据运营CRM,并逐渐提高完善度。 7.利用知识和规模经济,同时要贴近客户、分销和市场推广部门平衡需求。 在标准化环球平台上运营CRM(提案将生成并执行长期计划来实现系统要求、业务案例和过渡路线图,以便实现标准化环球平台)。 三、CRM在财富管理中的数据质量 准确可靠的信息对巩固客户关系和施行成功的联系策略至关重要。为确保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部的客户联系资料符合通用的质量标准,需明确界定业务责任的归属。 信贷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是客户资料质量的业务负责方。作为业务负责方,信贷风险管理部负责推动完善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部营运和分析平台中所记录、处理和存储的客户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在推动改善客户资料质量时,信贷风险管理部将获得产品分销部门(数据收集)、服务营运部(数据收集)、信息管理部(报告)和资讯科技部(制作和营运支援)的支持。 信贷风险管理领导层(经区域客户价值管理主管同意)应当为所有重点客户资料确定并维持通用的重点/任务关键型客户联系数据和标准。 各个市场应使用以下指标为所有重点客户联系数据要素制定数据质量标准: (1)数据完备性:确定数据要素是否可为空白,或可接受部分填写的程度(视营运和分析要求而定);(2)数据一致性:确保数据具有明确的枚举值定义、值在取值范围之内,或值在取值类型之内,例如性别代码始终被存储为M(男性)、F(女性)或U(未知);(3)数据一贯性:确保数据定义和内容在所有数据字段间保持同步;(4)数据准确性:提供的客户资料内容反映真实情况,并可高效用于银行业务运作;(5)数据完整性:确保数据库内的信息链接准确,例如必须准确维护客户表和联系表中的客户编号,以便链接到同一客户;(6)无重复:每个客户应且仅应存储一次,并可支持全面查看该客户信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应删除重复和重叠记录。 四、结束语 “为每一个客户度身定制不同的方案”是当今世界银行服务的大趋势,同时也是银行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的有力法宝。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一向以客户至上,围绕着客户利益为中心,投入巨大的精力和资源,来提高客户满意度,所以无论期望值有多高,只要还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该银行就会不断以上乘的服务来满足他们的上帝――客户! 财富管理论文: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策略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人们对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加大,这为金融机构的的财富管理业务带来很大机遇。然而近年来,与银行财富管理业务欣欣向荣的现状相比,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却日益被边缘化。本文将通过分析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为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策略做出建议。 关键词:证券公司 财富管理 发展策略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增长阶段。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居民人均收入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企业和个人迅速积累了大量财富。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万事达卡中国富裕阶层指数》报告指出:“2009年,中国内地家庭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上的富裕阶层有近500万户,到2015年,内地富裕阶层数量预计将增到860万户。”随着财富的积累,人们的理财观念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过去的崇尚勤俭节约、不善投资只爱储蓄,到现在人人熟知的“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投资理财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话题。 针对人们对投资理财的需求,我国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始逐步形成全面的财富管理市场竞争格局。但是近两年来,无论是在规模、渠道还是人才方面,证券公司在财富管理业务上始终处于劣势地位。为此,本文将针对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其业务发展策略。 一、证券公司财富管理现状及所处环境 近年来,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所面临的状况是危机与机遇并存。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股市的持续低迷,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也举步维艰。在全国财富管理市场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券商在财富管理市场却日益被边缘化。一方面,近两年来,券商财富管理资产净值规模大幅下降,到2011年末,资产净值额仅为1256.27亿元,还不到银行的三十分之一。另一方面,券商理财产品的业绩不管从长期还是短期来看,都不甚理想。由于去年市场整体低迷,众多券商系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急剧萎缩,面临清盘。 当然,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也面临着巨大机遇。首先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私人财富管理需求越加旺盛,财富管理市场的增长空间依旧十分巨大。近年来,中国中产阶级群体的财富以超过GDP的增速高速增长,数量庞大的中产阶级拥有的财富数目不可小觑。随着财富的增长,人们对理财的需求也在逐加大,这为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的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其次,近年来,中国的资本市场环境大大得到改善,多层次金融市场得到大力发展,这为证券公司开展财富管理业务,促进财富管理产品多样化创造了条件。最后,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证券公司还具有一定的专业优势、服务优势以及客户优势。而这一切,都让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成为证券公司所必须要抓住的一个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所面临的问题 不管怎样,近年来,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缓慢是其既定事实,而造成这一现象,竞争对手强大是一方面的原因;但是,监管过于严格、产品结构单一、渠道较少、人才匮乏是导致其发展缓慢更主要的原因。 (一)产品结构单一,产品风险较高 目前券商的理财产品结构单一,大多投资于股票市场中,风险相对较高。由于近两年股市持续低迷,券商理财产品吸引力也随之大幅下降。相对而言,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产品投资领域更为广阔,且产品风险有明显的层次感。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例,其中既包含低风险的货币市场产品,也涵盖以债券、票据、信贷资产组成的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而在客户有需求时,也会为客户提供风险相对较高的股票、汇率、商品、衍生品等结构化产品。 (二)渠道较少,专业人员缺乏 过去几年,证券业的发展基础得以夯实,但总体规模小,网点少,对金融体系影响力弱。尽管近两年来券商营业部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扩张,但证券公司网点数仍不足5000家,仅为银行网点的10%左右。另一方面,虽然证券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产品设计及研发人员,然其营业部的财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这也是其无法掩盖的一个劣势。虽然目前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队伍已经初步建立,但整个队伍的专业素质不足,职业素养良莠不齐,财富管理所需要的理财知识也相对缺乏,给客户的感觉更大程度上是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而非专业的理财服务人员。 (三)审批环节过多 不管是在财富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上,还是销售资格准入方面,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均存在监管过于严厉的现象。第一,相比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备案制,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发行仍采取审核制,这无疑限制了券商资产管理规模,不利于丰富券商资产管理产品的品种。第二,券商营业部目前仅允许销售某些类别的理财产品,这也使券商营业部无法转型为产品线齐全的财富管理中心。第三,目前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仍无法参与申购券商理财产品,这也是券商系理财产品迟迟无法做大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券商财富管理业务还存在理财产品投资主办人更迭频繁、账户设置繁杂等缺陷。这些缺陷有的是由于行业客观发展所致,短期内很难得到根本改善;有些则是券商自身业务设置不合理所致,可以通过业务创新加以改善。 三、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对策 面对各类经营的竞争与挑战,证券公司可以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使其财富管理业务得到更好的发展;而关键就在于立足于自身优势,将投资顾问业务与财富管理业务结合起来,在为客户进行投资咨询的同时,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另外,证券公司还可以在客户细分、完善产品线、培养专业人才上做出更多的努力。 (一)以客户细分为基础,推动服务方式转型 客户细分,是指企业在明确的战略业务模式和特定的市场中,根据客户的属性、行为、需求、偏好以及价值等因素对客户进行分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服务和销售模式。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进行客户细分不仅有利于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也有助于券商充分了解自己的目标市场,为券商服务资源分配提供依据。另外,按客户风险偏好及承受能力进行的细分,还有助于证券公司将适合的产品营销给适合的客户,避免风险承受能力低的客户投资高风险产品。总之,客户细分有助于证券公司更深入的了解客户喜好,针对目标市场设计出更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 (二)完善账户管理体系,健全券商理财账户功能 目前,由于监管的需要,券商的理财账户无法跨省进行运作。面对规模日渐增大的流动人口趋势,一省一账户的特点严重限制了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在完善账户管理体系方面,可以将各省的理财账户进行融合,方便客户的资金流动与管理。另一方面,在健全券商理财账户功能上,可以设立独立理财账户。独立理财账户不仅可以制定个性化的投资策略,还可以在一个理财账户上集合多种金融功能。以1977年美林证券与一家美国地方银行合作推出的著名的现金管理账户(CMA)为例,该理财产品就把银行的支票结算账户功能和证券投资增值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将独立理财账户的理念应用于财富管理上,对于同一个客户,使用同一个账户,进行各类金融产品的投资,抑或是设计个性化的投资组合。这种做法不仅可以方便客户,节约成本,也可以让财富管理专业人员能够更加有效地管理、配置客户资产,以获取更高的回报。 (三)理财产品创新,完善券商资管产品线 商业银行之所以在财富管理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其理财产品线完整。因此,券商应加速推出不同风险类别的产品,形成不同风险收益配比的完整产品线。根据其风险,可以将理财产品分成六大类。 第一类是货币市场相关类产品。这一类别的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的短期有价证券,并旨在为客户提供流动性管理,其收益虽低,但优点也是十分明显的,即资金安全性高。第二类是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这一类产品的风险较低,但也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收益。通过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的产品与工具,可以为客户提供固定收益类投资渠道。第三类是股票类投资产品。股票类投资产品具有一定的风险,但从长期看上涨潜力巨大,是目前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的主流产品。第四类是衍生品、程序化交易品以及另类投资产品。以程序化交易产品为例,在2011年相对较差的市场情况下,绝大多数以套利、对冲为交易手段的程序化交易产品仍取得了绝对收益。随着商品期货有可能向券商财富管理业务开放,更多的基于期货和现货之间、不同合约的或品种之间的交易策略将得到广泛应用,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低风险稳定收益品种。第五类是融资融券类理财产品。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投资者既能做多,也能做空,不但多了一个投资选择以营利的机会,而且还能适当规避风险。随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逐步发展,融资融券类理财产品也将成为券商理财产品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一类是为满足客户特殊需求所设计的理财产品。针对高净值客户,可以根据其独特的风险收益偏好来设计个性化的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实现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投资收益。 (四)完善券商业务资格管理 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受到政府高度管制的市场,证券市场的结构和发展速度受政府影响,券商业务资格的取得需要政府的批准,服务价格也受到政府的管制。另外,金融产品的创设要由政府核准,即使是证券市场的行情走势也会受到政府的影响。券商从事各种业务时,例如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都需要取得政府的准入资格。从历史角度来看,券商各种业务正是靠政府设置的高行业壁垒、高服务收费而得到迅速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发展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就亟需完善商业资格管理,设立财富管理业务资格认证。 (五)加强培训,打造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专业人才 除了以上谈到的这四点外,券商还需要加快打造财富管理专业人员的步伐。财富管理是一项高技术、高智能的知识密集型业务,具有及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特点,这就需要大批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敢于竞争、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作后盾。因此,加强培训,打造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专业人才团队是发展财富管理业务的竞争力所在。应当优选一批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精英员工,进行保险、股票、基金、税收、法律等经济金融专业知识的强化培训,建立起一支全面掌握证券业务,同时具备各种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又通晓客户心理的高素质理财管理队伍,为不同消费习惯、不同文化背景的各类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市场对财富管理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强,财富管理业务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并且,财富管理业务对券商的经纪业务、投行业务、研究业务的收入都会带来很大的贡献。虽然从目前来看,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并没有取得它所被期望的成绩,而且障碍重重。但是只要直面困难、埋头苦干,充分发挥券商优势,建立有效的投资人才培养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不同风险收益配比的完整产品线,努力开拓新型渠道业务,设立独立理财账户,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定将成为一项为公司带来丰厚利润的优质业务。 财富管理论文:欧美商业银行财富管理典型模式研究及其启示 摘 要:财富管理对银行转变盈利模式,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财富管理的组织架构、业务范畴、产品体系和盈利能力等方面对摩根大通、瑞银集团以及汇丰控股的财富管理业务模式进行研究。研究显示,财富管理业务具有个性化强、综合程度高的特点,良好的组织架构、完善的产品体系以及通畅的跨部门协作是确保银行财富管理稳健发展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模式 根据民生银行与麦肯锡联合的《2012中国私人银行市场报告》,至2015年中国可投资金融资产达100万美元(即650万人民币)或以上的人数近200万,年复合增长率20%,可投资资产在1亿人民币以上的超高净值人数将近13万,约为2012年近两倍,我国将成为世界最重要的财富管理市场之一[1]。财富管理业已经成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商业银行转变盈利模式,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的着力点。 目前,国内外学者针对财富管理的差异性、发展模式和策略、竞争力和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Driga等(2009)梳理了不同机构间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差异性,发现银行、保险公司和基金等机构的目标客户以及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所不同[2]。德勤公司(2010)的研究报告分析金融危机对瑞士财富管理业务的影响,通过2004—2008年的数据实证研究,认为先进的管理模式是决定财富管理业务收益的关键因素[3]。Victor等(2009)则从投资规划、金融管理、税收规划、退休规划、保险规划、地产规划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为财富管理发展策略提供建议[4]。而Norbert等(2010)回顾了欧洲财富管理发展历史,认为金融危机后的财富管理发展、投资活动应采取新的策略[5]。 国内相关的研究中,叶央(2008)通过研究瑞士银行集团 “一个企业”(One Firm)的财富管理模式,认为通过其内部伙伴关系可增加集团跨客户、跨部门的业务,提升财富管理业务收入[6]。康志榕(2009)研究发现美国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年平均利润高达35%,并且增长快速,已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7]。尚震宇(2012)研究认为我国2006—2010年14家上市银行绝大部分处于财富管理的综合效率无效状态[8]。俞炯玲(2011)则认为开展财富管理业务是商业银行打破同质化竞争、辅助产业资本走出去、实现自身战略转型的必由之路[9]。 上述研究仍缺乏对不同模式下的财富管理产品体系梳理,以及财富管理业务的具体收入贡献分析。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文将在梳理两种典型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不同模式下对应的财富管理产品体系及收入贡献。 一、财富管理的业务模式 (一)摩根大通——独立实体模式 摩根大通的财富管理业务具有典型的实体独立特征,即在同一的银行集团(控股公司)下,设立多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共同提供财富管理业务。 摩根大通将业务分成五大条线(见图1),而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则通过五大独立法人实体共同组成,包括富林明资产管理(JP Morgan Robert Fleming)、高桥资本管理(High Bridge Capital Management)、私人财富管理(Private Wealth Management)、私人银行以及2008年收购贝尔斯登(Bear Stearns)成立的JP 摩根证券(JP Morgan Securities)。 摩根大通为客户提供分层的资产管理业务。其中,私人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和JP摩根证券均向普通客户提供私人银行服务,私人财富管理还向高净值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对于超高净值客户,则由私人银行为其提供综合化财富管理服务;JP摩根证券则主要服务原贝尔斯登的客户。法人分设模式有其显著优点:一是各个法人实体可以根据所面对的细分客户,进行独立产品设计、销售和维护客户,为相对明确的目标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二是财富管理产品设计部门与销售部门相对独立,各个实体可以依靠自身品牌进行营销,绩效考核也相对独立,有利于团队激励。其缺点是削弱了部门之间的协同效应。 (二)汇丰银行——控股公司模式 汇丰在集团层面将业务分为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Retail Banking and Wealth Management)、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ing)、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Global Banking and Markets)和全球私人银行业务(Global Private Banking)等四个业务条线,并通过多个实际控股机构共同提供财富管理业务。例如,根据所在国家的法律和监管要求,在全球设立卓誉投资管理(HALBIS Capital Management)、信汇资产管理(SINOPIA Asset Management)、汇丰投资(HSBC Investments)和汇丰自营投资(HSBC Principal Investment)等四大独立投资平台,每个平台都具有独特之处。其中,卓誉主要投资股票基金类产品,信汇资产则主要提供量化资产管理方案,汇丰投资以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为主(包括客户资产的流动性管理以及投资方案);设立于香港的汇丰自营投资则主要提供私募基金服务。 (三)瑞士银行——内部整合模式 以财富管理闻名的瑞士银行集团,财富管理是其核心业务,其他业务均围绕财富管理客户展开。瑞银的财富管理采用典型的整合业务模式(Integrated Model),下设瑞银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瑞银美洲财富管理(Wealth Management Americas)、瑞银全球资产管理(Global Asset Management)和财富管理及瑞士银行(Wealth Management Swiss Bank)等四个子公司(见图3)。瑞银集团通过设立投资产品及服务部(Investment Product and Service,IPS),聚合投资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以及财富管理和瑞士银行的专家,通过子公司之间的客户介绍、产品交换和业务间的配送服务,实现为跨区销售便利,最终为财富管理客户提供完整的投资解决方案、产品和综合性金融服务。 IPS联接了直接参与财富管理业务的三大部门,一方面保持了各部门的独立性,能够从本部门业务的专业角度衡量产品的可行性和盈利性;另一方面又使三个部门面临同一业务目标,从而更好解决可能出现的部门利益冲突。从客户的角度来看,这一模式也有利于聚合客户个人的投资资金流,实现机构规模投资,为客户提供更有利的投资回报。 如图4所示,投资银行可将其发行的产品向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销售,后者再将产品销售给自己的客户。这种内部交易的方式,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同质化产品开发,实现客户资源共享,提升集团层面财富管理服务的效率,方便客户获取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也有助提升各子公司之间对业务成本效益的认识,更加掌握跨部门、跨客户的业务发展趋势,加深交叉销售的深度和广度,扩宽中间业务收入渠道。 二、财富管理业务范畴 (一)摩根大通资产管理业务范畴 摩根大通的资产管理业务为全球的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管理资产,客户主要分为机构客户、零售客户和高净值私人银行客户,其管理的资产覆盖股票、固定收益产品、不动产、对冲基金、私有股权等。2012年,摩根大通为客户管理各类资产达到2.1万亿美元,而银行总资产为2.36万亿美元。 从机构角度看,摩根大通资产管理业务由摩根富林明投资管理、高桥资本管理、私人财富管理及私人银行四个实体组成。其中,摩根富林明投资管理面向客户为机构和零售投资者;高桥资本管理服务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为其提供对冲基金、私募股权等资产管理服务;私人财富管理及私人银行则针对个人客户和高净值客户提供综合化财富管理服务。 (二)瑞士银行财富管理业务范畴 瑞士银行财富管理条线主要按地域和客户两个维度分层。在地域维度,财富管理与瑞士银行负责美洲之外的财富管理,近三分之一瑞士本土的家庭以及近一半的公司是瑞银财富管理客户;瑞银美洲财富管理的业务范围涵盖美国业务单元、加拿大业务以及在美国登记的国际业务。在客户维度,财富管理与瑞士银行和瑞银美洲财富管理均根据客户的可投资资产总额进行细分,主要分为超高净值客户、高净值客户和核心富裕客户三类。其中,财富管理与瑞士银行仅在瑞士本土为核心富裕客户提供服务(见表2)。2012年,瑞士银行财富管理服务可投资资产在一千万瑞士法郎以上的客户占55%(见图5),是最大的客户群。 在瑞银财富管理产品体系中,按属性可分为委托和咨询两类(见表3)。委托类产品根据风险属性不同又可分为稳定型、参与性和机会性产品。以稳定型产品为例,稳定型产品面向风险偏好较低的客户,其投资标的主要配置股票和债券资产。稳定型产品包括绝对收益类产品和特殊投资组合产品两类,前者主要投资于基金、结构化产品和衍生产品等,后者主要投资于另类投资品和房地产基金等。 (三)汇丰银行财富管理业务范畴 作为2010年由《欧洲货币》杂志评出的“最佳环球财富管理者”,汇丰银行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卓越理财(Premier)、运筹理财(Advance)和明智理财等三项特色的服务。在香港,三项业务门槛分别为100万港元、20万港元和1万港元;对于企业客户,“全面理财总值”不低于100万港币的归为“商贸理财”;“全面理财总值”介于50万至100万港币的归为“商业”理财客户;“全面理财平均总值”介于25至50万港币的归入“理财易”商户。在集团层面,可投资资产超过400万美元的客户则由私人银行提供财富管理服务。 在产品体系上,汇丰财富管理的产品主要由卓誉投资管理(HALBIS)和信汇资产管理(SINOPIA)开发提供。其中,卓誉投资管理提供的产品涵盖新兴市场类、固定收益和绝对收益类产品;信汇资产管理则主要提供股票类、固定收益类、绝对收益类、承诺型及机构化等产品。 三、财富管理业务收入贡献 (一)摩根大通财富管理收入贡献 摩根大通财富管理的盈利模式依托产品驱动,围绕产品营销获取佣金手续费收入,其基本模式是按交易收取手续费。2012年,摩根大通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线为机构客户、高净值客户及零售客户提供服务实现的利润总额达99.46亿美元,占其全年总利润的9.41%(见表4)。整体上,资产管理业务对摩根大通银行的利润贡献度大约在10%~15%之间(见图6);从业务结构来看,以高净值客户为主的私人银行业务贡献最大,收入占财富管理总收入的54.36%(见表5)。 (二)瑞士银行财富管理收入贡献 2012年瑞银财富管理的三大业务部门管理客户资产2.174万亿瑞士法郎,虽比2007年3.189万亿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见表6),但近年来,瑞士银行逐渐将财富管理业务向中国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延伸,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优质客户有效支持了瑞银财富管理业务的复苏。瑞银财富业务主要依靠佣金收入,不同产品的手续费有所不同。 2011年,财富管理及瑞士银行贡献了集团85.90%的运营利润,并且在该业务模块中财富管理贡献了58.22%的利润,而零售和公司业务合计贡献41.78%的利润。在投资银行和公司中心业务大幅度下降的背景下,财富管理在瑞银中的作用更显重要。 (三)汇丰银行财富管理收入贡献 与摩根大通盈利模式有所不同,汇丰银行采取依照客户类型收取月费和按次计费相结合的模式,并对利用汇丰财富管理网络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的客户也收取一定费用。 在汇丰银行的业务条线中,2012年,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贡献了46.37%的税前利润(见表8),占比比2010年的20.17%大幅度上升;全球私人银行贡献了4.89%,比2010年的5.53%也有所下降。在金融危机后,汇丰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经历了痛苦的调整,在2011年出售拉丁美洲多地分支机构后,汇丰有意退出在亚洲多地的私人银行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原因是汇丰在部分亚洲国家个人理财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出现亏损。因此,汇丰银行在北美洲、亚洲等地积极出售附属子公司的动作不断,2012年便出售了汇丰在日本的私人银行业务给瑞士信贷集团。 商业银行对财富管理业务的调整可以从该业务的成本效率比率指标找到深层次的直接原因。在集团层面,成本效益比率呈现先降后升的态势。金融危机中,汇丰银行通过裁员收缩部分业务减少运营支出,将运营成本从2008年的490.99亿美元大幅下降至2009年的343.95亿美元。2012年由于受到美国和墨西哥等国洗钱指控的罚款及Libor操纵案等因素的影响,汇丰银行成本效益比上升。其中,私人银行和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具有较高的成本效益比率(见表9),主要原因是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的运营收入比商业银行业务高96.14%,而运营支出却高出160.19%,直接导致财富管理的成本效益比率降低。 四、对我国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启示 (一)财富管理业务有利于转变盈利模式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是依赖存贷利差,约80%利润来自利息收入,存在严重的同质性,而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商业银行利润的40%以上来自非利息收入,其中财富管理成为维护客户、实现交叉销售的重要渠道,为商业银行带来直接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同时也为其他业务的渗透提供了切入点。本文所考察的三家银行来看,财富管理已经成为重要的利润来源,并且相比自营交易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更为稳定。在我国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的背景下,财富管理业务将成为转变盈利模式,实现稳健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二)建立合理的财富管理组织架构 财富管理业务的一个最显著特点是需要多部门配合,其服务对象具有高度的差异性,本身又涵盖业务咨询、产品设计和实际投资等活动,需要来自不同部门和不同专业的团队协同配合。本文所考察的三家银行中,从机构角度看既有相对独立的模式,也有整合的“一个企业”模式;从客户细分上,既有严格的客户分离模式,也有共享客户的模式。但这些模式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在矩阵式组织框架下,由各专家团队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与策略,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相比国内银行通常采用的总分行制模式,矩阵式的财富管理模式更符合财富管理业务的特点,更有利于提高银行内部资源利用效率。 (三)建立多样化的产品体系 高净值客户是银行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客户,但这类型客户往往具有个性化的财富管理需求,其承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但对投资能力的要求也较高。上文中三种财富管理业务模式均建立了完善的产品体系,将细分的客户引导到不同服务部门,再根据与客户对应的产品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服务。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财富管理业务在产品体系上,同质性非常强,在销售模式上,往往限于一次销售,交叉销售,纵向延伸式销售仍有待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发达的国家,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产品已经涵盖固定收益产品、私募股权、衍生品和房地产等,相应的服务覆盖投资咨询、房地产投资、信托服务以及资产管理等。因此,我国现阶段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完善的产品体系和个性化服务将极大增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竞争力。 (四)树立鲜明的财富管理品牌 卓越的财富管理是瑞士银行蜚声全球的品牌印象,卓越理财和运筹理财也成为汇丰鲜明财富管理品牌,摩根大通则凭借出色的投资能力吸引众多投资者。国内商业银行尽管也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但受制于产品服务的同质化,投资能力差异性不强,致使品牌建设成效并不显著。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在财富管理品牌建设上,应不仅仅是限于某种产品,而应将其内涵扩展至一种服务模式的创新,这种模式包含了客户的细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投资能力的提升,应深刻认识到财富管理将成为支撑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着力点。 (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由于财富管理最后的落脚点是银行的实际投资能力,而为满足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需求,银行需要把握未来市场机遇,平衡产品的盈利与风险;广泛投资于境内外的各类市场,良好风险管理能力将成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国外银行针对财富管理业务的特征,为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条例,并配以先进的IT系统建立灵活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目前,国内银行的财富管理风险管理仍然依赖于传统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难以根据其特点灵活高效进行监管。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应根据财富管理业务特征量身制定风险管理条例,确保稳定有序发展。 财富管理论文:中国银行业中的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比较 【摘 要】随着金融创新的兴起深入、资本市场多元化、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从单纯靠利差保护、以企业客户为主这样的盈利模式,逐渐朝向以零售业务为主、实现多元化收入结构的转变。这个转变过程中应市场需要出现的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业务,正以迅猛的发展之势,为银行业的利润结构调整注入新鲜血液,然而大众消费者对三者的区别并不甚明晰,甚至很多人都将其混为一谈。本文从三者在国内的起源、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读者理清三者的区别。 【关键词】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 一、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在国内的起源 中国个人理财业务与国外相比起步较晚,到上世纪90年财的概念才开始见诸报端,1995年招商银行首先推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个人理财产品,其后国内各家银行纷纷推出了独具特色的理财产品。之后的21世纪初到2005年是中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形成时期,2005年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真正为银行业打开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大门,使个人理财业务走上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财富管理是近年来在我国金融服务业出现的一个新名词。顾名思义,就是对财富进行管理,也可以简单概括为“理财”,但又区别于一般的理财业务。“财富管理”的出现将我国金融服务业划分成了早期理财业务时代及经过发展与改进的成熟的理财业务时代——财富管理时代。 2007年3月,中国银行首先在国内成立了第一家私人银行。同年8月招商银行与中信银行私人银行中心先后开业。之后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开展了独具特色的私人银行业务,2007年由此成为了中国私人银行业发展的元年。 二、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服务对象 个人理财业务服务的对象是普通大众,虽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设定了理财的门槛,但银行与基金的合作,让低端客户轻松的越过了这一门槛,得以享受理财服务。财富管理通常根据银行级别或银行卡性质的不同,以资产净值在个人理财以上的客户为对象。中资私人银行虽针对资产类型做了具体的要求,简单说来就是将财富管理对象外的高资产净值客户作为对象,由此看出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依次针对低、中、高端客户,囊括了整个客户层。 三、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服务内容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类似一种打包服务,虽然其市场定位是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但基于我国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的现状,银行更多的是作为方,向客户销售既定的理财产品。财富管理的服务内容根据其客户定位,所提供的服务除了最基本、最简单的账户管理、投资顾问、财务规划服务外,更侧重于给客户带来各种量身定制的个性化产品及优先优惠措施,及企业资产管理业务。私人银行服务内容则更为广泛全面、更高级别、更加专业,提供的是一种综合的、高水平的、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四、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判定标准 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界限不单是以资产门槛来划分的,三者的区分除了金额的大小外,主要还在于银行给客户提供的服务及其服务的质量。 通常情况下,20万以下客户可根据个人需要购买理财产品,20万或50万元(某些分行级别银行要求财富管理准入标准为50万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客户可享受财富管理提供的更具个性化的服务,100万美元以上的客户就可以踏入最低一级的私人银行范畴,享受银行提供的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了。而根据所享受服务的不同,私人银行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例如要获得“家庭办公室”级的顶级服务,个人金融资产最少不能低于1.5亿美元。 服务内容在第三节中有所阐述,从服务质量来看,个人理财销售的是既定的理财产品,客户与银行签订协议,对服务质量要求不高,通常情况下银行向客户述明理财产品收益、风险等相关信息,客户结合自己的资产状况及承受能力,决定是否购买即可。而财富管理的客户则拥有更多的特权,通常可以享受银行的VIP服务,对服务的质量提出了更为专业化的要求。而私人银行针对的是金字塔中的顶端客户,除了专业化、个性化之外,更增加了私密性的要求。 五、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从业人员标准 理财服务是一种顾问式的销售,在向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作为理财顾问,为客户制定理财计划、介绍金融产品、提供相关的理财信息,而同时还作为银行的销售终端,在体现银行专业水准的基础上,发展并维持客户关系。 目前我国银行业针对大众的个人理财服务,主要通过柜台、电话、网路等销售保险、国债基金、外汇及黄金等产品,是零售业务的一部分,直接面向客户的人员是银行柜员,专业程度有限。从事财富管理的人员是理财师,需要了解相应的政策、熟悉相关金融产品及投资方式,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的个人理财策划,并针对客户的综合需求提供针对性的金融组合服务。且随着国内理财市场的不断丰富,还对专业理财师提出了能够提供投资、税务、养老等各方面综合理财服务的需求。从事私人银行的人员是私人银行家。与从事个人理财及财富管理的人员相比,私人银行家要求具有更高的业务水平和更丰富的管理经验。通常具备一定的阅历,精通个人财富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熟悉国际金融市场及衍生金融产品,了解资本市场运作规则,了解保险知识,熟悉主要的国家税收政策,熟悉信托计划的规则和运作等等。而一个好的私人银行家,甚至要精通多个领域,从宏观经济、股票期货,到房产汽车、雪茄洋酒,甚至彩票、麻将等等。 六、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服务方式 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的服务方式也因其服务内容发生质的变化。个人理财业务中客户与银行签订理财协议,购买理财产品,享受的服务缺乏针对性,换句话说,即从不同柜员、电话、网络上购买同样的理财产品,所享受到的服务没有质的区别。 财富管理提供的是“一对一”的服务,其意义在于提供差别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和投资理财方案,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贵宾式服务。由客户经理直接为优质客户提供面对面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目的是使客户资产得到保值、增值。 私人银行提供的是“一加一或多对一”的服务,除了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理财产品之外,不仅帮助客户管理个人财富,更为客户提供各种复杂情况下的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实现保值增值的同时为其后代积蓄的财富资新源,还加入了促进客户事业成长发展的要求。此外还可以为客户家人提供保险、信托、税务咨询、资产传承、房地产咨询等方面的规划。而这些跨界跨专业的服务,通常情况下不是一个私人银行家的能力可以解决的,在必要时,将由一个智囊团队提供如法律、税务、留学咨询、移民等方面的专业咨询。 七、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私人银行间的相互关系 从国外经验来看,理财产品的设计和被接纳过程都是由高端客户、中端客户再到低端客户的一个顺延,即从高端到大众的过程。而中国现代金融起步晚,由于没有成熟的做法、成功的实践、财富管理的品牌、成熟的财富管理团队等因素,导致国内银行的财富管理走的是从低端往高端发展的道路。2005年至2007年间,中国本土银行尚未开始开展私人银行业务,而是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发展个人理财产品上。经过三四年时间的沉淀,个人理财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为中资商业银行开办私人银行业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私人银行业务在国内属于新兴的业务,其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人才的缺乏,近20年发展个人理财及财富管理的经验,为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私人银行家,他们不但有着大量的客户资源,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日渐成为国内银行业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主力军。 根据二八定律及随着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日趋进步,私人银行业务在商业银行的利润贡献度中所占比重越来愈大,而其不断的完善与发展必将进一步丰富我国金融产品的内涵,促进金融战略的转型与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对个人理财及财富管理的服务内容及质量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财富管理论文:日出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赵玉娇:我们应该怎么买信托 近两年来,信托规模发展迅速壮大。在理财市场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日出财富管理中心建议投资者,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固定收益类信托来增加收益。本期《投资与理财》记者专访日出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赵玉娇,请她就投资者所关心的一些问题,来谈谈关于购买信托的那些事。 记者:近两年大多数理财产品收益较低,而信托相对稳定的较高收益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您认为信托规模这几年迅速壮大的原因是什么? 赵玉娇:主要是两方面的需求决定的。 一方面是融资方的需求。央行自2006年7月以来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至2011年6月调高至20.5%,创下历史高点。而央行调高存款准备金率的目的就是减少流动性。尤其是民营企业,贷款受到的限制更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更难。其中自己需求量大的房地产企业,更是缺乏银行贷款的支持。另外这两年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保障房项目也大量需要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信托融资就成了重头戏。 另一方面是日益庞大的投资者的真实需求。自2008年以来,中国股市不断走低;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出台,让投资者投资风险加大;黄金目前的波动幅度让很多资金进退为难……在面临如此多不确定的情况下,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无疑成为大部分投资者的首选理财产品。 记者:有收益也会有风险,您认为目前信托的风险来自哪方面?投资者应该怎么更好的规避这些风险? 赵玉娇:金融产品的风险主要有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种。所谓系统性风险,就是不能通过投资组合规避的,而非系统性风险是能够通过投资组合规避的。具体到每类产品中的每个产品,则主要来自于信托公司对风控的把握程度。这也分两个层面:一是要看每个信托公司的风控制度,二是信托公司的项目经理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的时候,一是要对自己的投资做一个配置,尽量不要只放在一家信托公司、一类产品、一个信托项目上;二是要对信托产品的风控措施进行详细分析,最好还是咨询专业理财顾问。当然,咨询理财顾问的前提是这个理财顾问的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平一定是值得信赖的。 记者:作为理财机构的日出财富,是怎样帮投资者选择信托产品的? 赵玉娇:日出财富为投资者选择信托产品也好,选择其他产品也好,主要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本着是否适合投资者的原则。每个投资者风险偏好不同,每个人的家庭状况也都不一样,一定要结合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给客户配置不同的产品。 具体说到对信托对产品的选择和把握上,我们一方面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即不能因为什么产品“火”,就给客户推什么。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信托产品评价体系。对不同的产品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对很多重点推荐的房地产类的项目,我们会派产品经理到实地去进行草根调研,让投资者更加放心。 记者:虽然信托收益不错,但门槛较高。在此情况下也催生了合买信托的情况,您怎么看待合买信托? 赵玉娇:如我前面谈到的,从理财的原则上讲,要对资产进行配置,而合买信托显然是把自己的全部资金放在了一个产品里。 但由于固定收益预期的信托类产品安全性较高,且的确有些抵押和变现性好的信托产品,若是跟家人合买也是值得考虑的。至于与朋友合买,则还要考虑法律上的所有者关系的确定问题。 记者:日出财富是怎样帮助投资者实现财富增值的? 赵玉娇:日出财富是一家真正从客户的角度来选择产品的。我们相信,只要把客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甚至看成比日出财富的生命更重要,这是根本。也就是说,客户永远是日出财富的根本。 做到这一点其实不容易,因为任何公司都希望获利,任何公司都希望做大,但是我们更懂得如果不坚守正确的东西,那些看似很大很诱人的利益,其实并不久远。日出财富就是要做到很久,我们不一定大,不一定快,但我们要做得久! 赵玉娇 中央财经大学MBA,1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曾先后在国内知名银行、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任职,现任日出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财富管理论文:谈商业银行财富管理发展战略 摘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及社会财富的高度积累,作为国外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利润重要来源的财富管理,正在影响着商业银行战略发展的转型。本文从浅显的角度采用战略管理的SWOT分析法,从商业银行的内外部环境中分析其财富管理发展的战略环境。 关键词:商业银行;财富管理;SWOT分析 当今,中国经济结构与金融环境发生着巨大变化,在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市场竞争的推动下,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在审时度势的转变经营理念,谋划经营模式的转变,调整曾经过度依赖的资本占用度较高的信贷业务。2011年,中国成功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财富效应出现了井喷式的变化,财富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银行经营管理模式逐渐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出现。财富管理(Wealth Management)是指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分析客户财务状态发掘其财富管理需求,为其定制财富管理计划目标,提供有关现金、信用、保险、投资组合等相关管理及系列金融服务的综合过程。据银联信的最新研究显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资产中80%仍然是储蓄,这表明商业银行财富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并未形成系统的财富管理战略及业务规程。由此可见,目前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望文生义的“理财”等业务概念仅是财富管理的初级阶段。本文采用肯尼斯·安德鲁斯(1971)的SWOT战略分析工具,以商业银行外部环境为目标,找出其存在的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s);及其自身分析所具有的优势(Strength)和劣势(Weakness)。 一、财富管理发展面临的机会 1.国民经济、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社会财富在日益集中。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公布的指标显示,未来十年中国中产阶级(年收入6-50万人民币)的人数将达到3.5亿;据巴黎百富勒预测,2012年中国中产家庭将达1亿户,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财富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一个蕴藏巨大潜力高速发展的财富管理市场,为商业银行财富管理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2.国内金融市场体系及金融框架的形成。2001年加入WTO后,外资银行、资本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涌入,推动了我国金融架构的形成,在制度上为商业银行财富管理的开展,特别是证券类和结构性衍生产品及跨市场、复合型的财富产品提供了保障。 3.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加。优惠的资金扶持,便捷的金融服务,使中小企业的发展几何倍增长,为企业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及市场机遇。 二、财富管理面临的威胁 1.金融危机频繁爆发。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爆发的周期缩短,力度增强。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以及2009年的欧债危机,不断冲击着国内的金融市场,对商业银行财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 2.利率改革加快,汇率管制放松。我国目前放开了大部分市场利率,仅限制存款利率上限。2007年10月以来,人民币升值步伐加快,商业银行财富管理面临着诸多逆向选择,例如储蓄分流、债券缩水、优质企业融资债券(脱媒态势)及同业的激烈竞争。 3.专业人才的缺乏。财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资本运作能力、敏锐的市场观察力及稳定的金融操控能力,即三个重要的角色:客户的金融顾问、投资顾问和财务管理。另外,与国际接轨的培训及注册认证能更好的保证财富管理人员业务的系统性及专业性。 三、财富管理发展优势 1.地域优势。财富管理有时被形象的称为特殊银行,其特殊性体现在财富管理与商业银行发展的同步性及居民收入与银行的同步发展。财富管理可确保商业银行在其主营的地域,忠诚客户群内,顺利完成财富管理的推广与发展,即低成本高效率的地域优势。 2.文化优势。财富管理的形成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积累,在相同的文化环境下,财富产品的设计,银行的服务往往能直接满足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独特文化的形成对于平衡银行与财富管理的和谐发展,财富管理的拓展、形成、积累并最终成为一种固定的利润循环,优势不容忽视。 3.准入门槛优势。财富管理如今已经从离岸业务(Offshore)转向本土业务(Onshore),门槛的降低,客户群体的细化分类,以需求为主导,以服务为理念的财富管理将提供更专业化、多样化的组合业务。同时,优质客户信任的建立,将为商业银行带来良好的社会声誉及影响力,提升商业银行财富管理竞争力。 四、财富管理发展劣势 1.产品单一,创新不足。财富管理需要创造显著的效益,而效益则需要充足的产品,即银行如果提供五种以上的财富产品形成范围经济,那资本成本就会降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富管理产品单一重复,关联性不强,缺乏财富管理必要的度身定制业务。 2.缺乏战略规划,财富观念滞后。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富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专业系统的战略规划,财富管理多出现在业务或客户集中区。其次,商业银行受经验、体制及思维方式的制约,对财富管理发展趋势认识不足。 五、商业银行财富管理发展浅见 我国商业银行财富管理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在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财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要突出商业银行财富管理的文化地域特色;在财富管理服务创新,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强风险的评估、预测及监控。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出发,财富管理应具备一个科学、系统、专业的框架以保证在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财富管理与银行的发展战略相互融合,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由资金提供型银行向国民财富管理型银行的顺利转变。 财富管理论文:证券公司财富管理商业模式浅析 摘 要:我国证券公司发展到现阶段,由于传统业务受制于监管政策限制,迫切需要进行业务转型。随着我国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财富管理业务正成为证券公司新的业务发展方向。本文从财富管理业务的特点入手,分析了证券行业财富管理业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并对业务前景进行展望。 关键词:证券公司;财富管理;商业模式 一、证券公司财富管理现状 (一)财富管理的定义与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高净值收入人群广泛增加,根据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2011年中国可投资资产1000万以上的高净值人群数量约59万人、可投资资产规模达到18万亿。 因此,围绕着这类积累大量财富人群的理财需求,各家金融机构各显其能,利用自身优势,贴近客户需求,发展财富管理业务。 事实上,中国金融界当前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财富管理”定义。但是广泛可接受的定义是:财富管理是金融机构在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充分分析客户的金融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客户制定财富管理目标,提供资产配置方案,从而实现客户未来预期财富规划目标的一种金融服务。 目前,商业银行及其私人银行部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第三方理财机构都已经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从消费规划到保险保障;从购房贷款到投资通道;从退休年金到教育培训等。 商业银行携自身规模以及网络渠道优势,开展的最为如火如荼。全国性商业银行基本已建立了自身的总行级私人银行部门,并在各地以各种形式开设私人银行中心。为自身原有高净值零售业务客户,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供应、便捷的交易流程、财富的增值服务,从而增强自身对高端客户的粘性,提升客户对其的信任度。 保险公司侧重从保障、退休养老、子女教育和遗产继承等方面提供多样化的财富管理方案。基金公司则侧重从投资管理角度提供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产品模式。 而信托公司则在2011年异军突起,借中国货币紧缩信贷调控之东风,托管资产规模大幅增长至3万亿元,成为财富管理市场极其重要的一环。 2010年成功在美国上市的诺亚财富为主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由于经营灵活,市场化程度高,在过去几年中也得到了较快发展。 以上各机构以其不同的优势在短时间内占据了财富管理市场极大份额。相比之下,证券公司所提供的财富管理服务,仍较为依赖资产管理牌照提供的资产管理集合理财计划产品。目标导向仍然为高净值客户的投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完善的投资规划与建议,协助客户个人及其家庭财富实现安全、保值、增值。 从财富管理业务的服务对象――高净值客户需求上来看,在经历金融危机的考验之后,具备较多财产的高端人士对于财富管理的认识更加成熟,投资风险偏好更趋稳健,对于风险的认知日趋成熟。对融资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的要求更加复杂多样,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希望获得个人融资、企业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方面的服务,同时对于如医疗健康服务、子女教育、海外资产配置规划等财富管理增值服务需求逐步显现。因此通过分析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证券公司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拥有巨大发展潜力,但证券公司参与程度尚有不足。 (二)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商业模式尚在起步摸索阶段 证券公司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意义可以归纳为3点: 1、服务客户。即通过财富管理业务,建立分层服务体系,服务高端客户。 2、抢占市场。即充分利用证券公司的金融产品制造能力的比较优势抢占市场,攫取利润链的上游并争夺财富管理市场。 3、拓宽业务。在传统经纪业务外延式扩张和内生性增长都异常艰难的情况下,通过财富管理和金融产品销售实现商业模式的转型和升级,开拓新增盈利来源。 但由于财富管理业务在证券行业刚刚起步,时间较短,适合于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商业模式还需要结合市场和客户情况不断摸索。 发力打造财富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已经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不断开拓思路,积极探索,通过整合公司业务与渠道资源,最大化整合资源,并为之努力实现创收效益,探寻自身业务的市场定位。 二、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遇到的问题 (一)法规政策障碍 证券公司主营业务是在一系列监管政策指导下开展的,但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证券公司业务也面临着不断创新的迫切要求。 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如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一般需由监管部门主导推动。在研究论证的过程中,监管部门第一考虑的要素是各种系统性风险,因此创新业务的推出就较为审慎,宁可无功,但求无过。这在客观上造成创新审批周期拉长,创新推出之后,监管部门也会对其运行操作进行严格的控制和限制。因此,这在客观上造成证券公司在发展财富管理业务时,无法真正从客户需要出发,设计和开发符合客户要求的金融创新工具和产品,以满足客户金融需求。这实质上体现为产品和服务无论从规模上还是类型上都很难全面满足客户的需要。同时,现有的法规框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空间,如在业务宣传、市场开拓、行业准入等方面受相关政策制约,使市场拓展的灵活度与有效性无法与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相比较。 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开展需要在保持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程度的灵活性与自主性,这样才有空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导地位,得到目标客户的认可,早日与国际主流财富管理业务模式接轨。 (二)同质化严重 首先,目前各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范围狭窄,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鲜明的特色或卖点,多以权益类为主,少量类固定收益产品为辅。各类产品间的差异化较小,产品供应能力也较商业银行有一定差距。另外,商业银行有雄厚的客户基础与广泛代销渠道的优势,产品更为广泛,包含黄金、外汇、奢侈品等,更能覆盖客户完整的财富管理需求。 其次,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在产品上缺乏有效包装,在服务上未能实现品牌化。商业银行所提供很多金融产品都具备较为成功的名称,并同时在财富管理业务宣传上也花大力气,投入资金和人力广泛宣传,具备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相对而言,证券公司由于受限于相关监管法规,同时也局限于长久以来经营思维的桎梏,很少积极开展财富管理业务市场推广与品牌管理,使得目标客户缺乏对证券公司财富管理的认识与信任,给市场开拓带来难度。 最后,证券公司财富管理服务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与市场上目标客户群体的需求仍无法完全拟合,无论是权益类产品,还是类固定收益产品,尚不能满足不同认购资金起点、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不同风险偏好的多元化投资目标的需求,即无法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供应。 (三)理念变革 一方面,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开展遇到困难与市场上客户理念有关。由于商业银行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涉足早于券商5年以上,因此已经领先券商抢占了市场先机,并以自身业务模式固化了客户理念。即广大的客户在有理财需求时,第一想到的对象是商业银行。而炒股才是证券公司做的业务。当证券公司宣传相关财富管理时,客户理念很难转变和接受,这当然与上述品牌宣传有关。 另一方面则于证券公司自身经营理念有关。证券公司由于长期受制于监管的严控,长期以来缺乏业务转型的迫切性和必然性意识。只有证券公司自身经营理念能积极转变,并清醒地认识到行业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优势及市场、客户需求转变的必然趋势,真正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将精力放在以完善的金融产品链条和金融服务资源之上,真正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富管理服务,真正转变经营思维并充分投入人、财、物,即可有效转变业务影响力。 (四)人才储备不足 财富管理的目标客户是高端人群。因此专业的高端人才队伍是赢得客户信任,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必然条件。 证券公司以往的人才主要体现在某项的专长方面,而对于财富管理业务则需要金融行业的通才――不仅需要具备一系列金融基础知识,同时需要丰富的市场营销与沟通技巧,同时要有跨行业的沟通能力和广博的业务外知识储备。 目前,在证券公司业务转型过程中,普遍面临财富管理人才紧缺问题。突破制约财富管理发展的瓶颈,首先要突破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而长远来讲是传统业务体制变革和部门之间、行业之间资源整合的问题。证券公司营业部前台人员是证券公司综合服务实力向客户展示的统一端口,证券公司一方面要向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打开大门广纳人才,突破证券从业资格限制,招募具有各类专业资质的高端人才;另一方面还需要提升财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能,扩大财富管理人员的服务半径,通过专业研究力量、前台营销力量、后台服务力量的整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层面构造财富管理、投资顾问、营销人员、客户服务一体化的营销服务体系,在业务转型的过程中锻炼、培育证券公司财富管理精英人才。 三、发展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具体建议 (一)放松监管,加强创新 证券公司自身要加快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加强在创新产品方面的研究和设计能力,为客户通过多元化的产品。在监管逐步放开的前提下,证券公司自身产品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增强,配合证券公司自 身强大的投资和研究实力以及投资银行业务联动,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可以为客户提供最全面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客户在不同领域的多元化需求,成为财富管理领域的佼佼者。 (二)建立全方位财富管理体系 随着高净值人士对融资服务和增值服务需求的增长,证券公司除了提供上市融资、财务顾问、投资管理、PE投资等专业服务外,也可在个人融资、保健医疗、海外投资等领域开展或合作开展相关增值业务,打造满足客户需求的全方位财富管理业务体系。 (三)积极提供资产配置产品 根据投资时间钟理论,在经济周期繁荣、衰退、萧条、复苏4个阶段中,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财富打理方式和主流理财产品。一般来说,经济繁荣时,权益类产品占据主流;经济衰退时,固定收益产品更受关注。 证券公司在开发产品时应该利用自身研究和投资的专业优势,积极主动的根据宏观周期,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另外,中国人口老龄化渐成趋势,满足养老理财需求的生命周期和生活方式理财产品等也可考虑开发,还有满足如住房、教育目标等特定需求的产品也可列入研究范围择机推出。通过不断完善产品供应,可以精确定位目标客户群、积极进行品牌建设,真正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以巩固证券公司此项业务开展的竞争优势。 (四)完善客户分级分类 财富管理业务应有别于大众理财服务,重点之一是对客户情况及其投资、融资需求的细致了解,以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为此证券公司需要有完善的客户分析系统。目前证券公司普遍缺乏客户分类分级、客户需求分析方面的理论指导与实践经验。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有赖于管理模式由粗放转向集约、产品研发由规模主导转向需求主导、客户关系管理由标准化转向多维度,在不同的经济周期阶段、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为客户提供完善的财富管理服务。 四、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未来前景 (一)证券公司财管理业务必然成为证券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财富管理业务(含私人银行业务)一般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或者与资产管理业务组成一个综合部门。财富管理业务可以和投资银行业务一样为大型投行贡献可观的利润。因此,随着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产品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经验的不断累积,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在未来会发展得越来越成熟,并必然成为证券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财富管理业务可以与证券公司体系内的各部门实现资源共享(投行在传统证券承销发行的项目上可以发掘发行人的财富管理或其他资产管理需求;而财富管理部门在服务高净值客户时也可以发现客户供职机构的融资或者兼并收购的需求,或者专户资产管理需求),形成合力,推动证券公司体系内的各项业务良性高速发展。 (二)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将成为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转型的必由之路 随着证券公司传统经纪业务的发展高度同质化,外延式扩张和内生性增长都困难重重,通过财务管理和金融产品销售实现商业模式的转型和升级,开拓新增盈利来源,成为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转型的必由之路。 事实上,经纪业务经营模式转型在国外成熟市场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并且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9年底,加拿大证券行业经纪业务的收益占总收益的比率已下降至低于46%,而纯交易佣金收益更降低至占总经纪收益的45%,以增值服务为主的收费性经纪业务收益则提升至占总经纪收益的1/3,或销售产品的收益占总经纪收益的22%。 证券公司服务富裕客户的优势除投资组合管理与证券交易外,还包括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专业性较强的直接融资与资产增值方面的专业服务。此外,绝大多数的高净值客户均来自企业,因此充当企业的财务顾问,可以为企业(及其股东与高管)提供上市辅导、兼并收购、信用融资等方面的业务辅导,在目前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下,专业的财富管理优势地位完全可以使证券公司成为业务领先者。 财富管理论文: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研究 [摘要] 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作为金融服务领域的一个重要部分及商业银行高利润的分支业务,在西方国家已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中国的改革开放及经济的稳步增长,为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本文将从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发展的现状入手,剖析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从而提出一些发展建议。 [关键词] 私人银行业务 私人银行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开发的高端个人理财服务业务。2005年,中国银监会将其定义为“商业银行客户进行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可知,我国已开始步入私人银行业务迅速发展的阶段,研究私人银行业务,已成为我国金融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国内银行由于受到分业经营等方面制约,对全球资产运作的能力还有所欠缺,私人银行业务刚处于起步阶段。短短一两年时间内,商业银行在市场上推出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已达20多个品牌、上百种理财产品品种,个人客户理财资金已有上千亿元的规模。但是,限于金融制度、金融监管,以及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多方面的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一波三折,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 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国内不完善的金融市场和运作制度 目前国内缺乏完全的金融产品创新环境和完善的金融市场,并且人民币是非自由兑换货币,即使是外资银行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即投资范围有限、无力开发多样化的理财产品及理财规划。国内不完善的金融市场和运作制度限制了私人银行的理财产品的多样化和创新。 2.组织体系改革滞后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向顶端富裕客户及其家庭提供的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既包括运用信托、保险、基金等一切金融工具维护客户资产在收益、风险和流动性之间的精准平衡,也包括与财富管理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财务、财产传承、税务筹划等专业顾问服务,要求有非常完善、专业的服务体系。而目前国内银行仍采用总分行的模式,个人客户服务仍由多个部门分开经营,信息不够畅通,资源未能最大限度共享,横向及纵向的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3.缺乏私人银行业务方面的人才和海外投资实践经验 私人银行业务最大的挑战就是聘请、培训并留住人才。一个出色的私人银行家通常都有10年以上的专业经验,并往往具备资产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和法律及税务相关知识和从业经验,甚至对艺术品和奢侈品也有足够的知识。顶级富裕客户的信任在这个业务领域至关重要,而顶级富裕客户不仅是对银行家专业能力的信任,更是对其人品和职业操守的信任。缺乏私人银行业务方面的人才及缺少海外投资实践经验是国内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又一大瓶颈。 二、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建议 1.转变经营意识, 调整组织机构 首先, 国内商业银行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快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摒弃传统的“重批发、轻零售”的传统经营理念, 将发展私人银行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未来业务的战略发展目标。其次, 私人银行业务涉及银行内部机构多、服务范围广、专业性要求高, 因此花旗、汇丰等都专门设立了私人银行业务部门, 对此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很好地加以借鉴。一方面, 国内商业银行应调整组织机构, 自上而下成立专门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 在个人金融服务方面形成合力; 另一方面要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和业绩考核办法,理顺工作机制, 落实工作职责。 2.加强配套体系的建设 首先, 建立市场营销新机制。银行的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对客户资源的竞争, 在今后的私人银行业务中,银行必须争取相当的富裕私人客户群, 而为获得这组客户群, 就必须尽快建立一套主动的市场营销新机制, 并配套建立目标客户动态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其次, 建立金融产品信息反馈体系和客户信息资源的开发运用体系。由于现代商业银行更加注重客户对银行的贡献度,因此国内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应适应发展, 从以产品管理为主转向以客户管理为主,从无差异服务转变为差异化服务。需要更密切地关注较富裕客户的需求,提供更贴身的服务,按客户需要制定战略计划,做好客户财富管理的主要顾问,并对不同层次的市场提供不同的专业化服务。 3.加快培养和引进私人银行业务专业人才 目前国际私人银行业务中的许多产品都涉及相关的专业人才, 如证券、会计师、律师等。对我国银行来讲,当务之急是应该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私人银行业务从业队伍, 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具有现代管理意识,负有责任感, 并且熟悉各种金融产品功能和具有较强市场研究和客户开发管理经验的个人客户经理队伍。 总的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的市场发展潜力是巨大的。如何有效地改善组织体系及营销模式,更好地培养一批私人银行业务方面的专业化人才,尽快缩小同国外商业银行在这方面业务开展的差距,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一项重要任务。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关于农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思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的财富之母,是一切生产和生存的源泉。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改革土地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在国有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已见成效,形成了系统的法律规则和市场运作机制。相比之下,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改革却明显落后于市场的要求,要进一步巩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成果,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合理界定和安排农用土地产权,完善现行农用土地政策,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合理、有效流转,促进农村生产力更快发展。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现实选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经营方式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深层次矛盾不断涌现,三农问题日益凸现,其症始问题就是农民增收困难。是什么原因导致农民增收减缓?理性分析,除了市场因素,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土地的效益未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回顾20多年农村改革的历程,不难发现,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分配方式,打破了大锅饭,把农民的懒性从平均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农产品量的增加,农产品价格开始走低,农民开始品尝到市场调节的苦果,人们开始注意到,在劳动力的因素解放以后如何让土地的效益解放出来。于是结构调整开始在中国农村成漫卷之势。 然而,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步履艰难。其实,当人们意识到农业经济结构需要调整的时候,农村的经济结构调整就已经走过了一段充满欣喜也充满艰辛的路。顺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走过的历程,有三步清晰可见。第一步是1978年至1984年,这次调整主要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发展家庭小规模养殖;第二步是1985年至1991年,这次调整主要目标是加速粮食转化,大力发展畜牧、水产,调整步子大,但卖难问题依然突出;第三步是1992年至上世纪末,主要目标是提高效益,扩大规模。这次调整农产品供给量得到了较大提高,但农民收入却因农产品价格的低迷而增长迟缓。 农业结构调整难,难就难在我国农村农民的素质较低。目前农村的情况,年轻和素质高的外出谋生,老人和素质低的以及脱不开身的在家种田,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结构调整很大程度取决于示范作用,在一个或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其成员中没有示范带头的,这些集体经济组织的结构调整就停滞不前。现实的选择就是吸收外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社会成员参与到这些集体经济组织的结构调整中来,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基础。在充分市场化的条件下,如果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是自由的,农业的平均利润也会被调整到与工业、商业相类似的水平,这就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基础,也就是说农地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基础就在于其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农地经营权的社会化、市场化趋势,要求其克服封闭性,逐渐突破社区限制,向更广阔的空间寻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求其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要求其实现使用权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充分保护农民的权益。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空间。我国现行法律,给农地经营权的流转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宪法修正案第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四款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这里的“土地使用权”既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而集体土地使用权则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包括农用土地使用权。这里的“转让”就是流转,即有偿使用。另外,《土地管理法》第63条也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法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该条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耕地,因此农用土地流转应当受下面两个条件的制约:1、流转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建设而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即受让农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从也只能从事农业建设的组织和个人。2、只有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流转的土地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问题及法律、政策问题 农用土地的现状是:一方面许多人弃耕进城打工谋生,大量土地请人代耕或撂荒,另一方面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及外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扩大规模经营需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就为承包土地经营权提供了市场空间,但我国现行法律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的空间较窄,限制过多,有些政策规定较为原则,操作性不强,而法律调整又相对滞后。这就给实际工作带来了相当难度和困难。自1985年国家在政策上允许有偿转包土地开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便在全国各地农村开展起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很多省份很多地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了大胆的探索,从实践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是依靠行政方式推动。尽管1984年国家已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15年不变,1995年国家又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但各地都通过行政方式进行了多次土地调整。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农业规模经营以及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的需要,以行政推动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更为突出,有些地区不尊重农民意愿随意收回农民承包土地,搞重新发包、出租和集体统一经营,这种行政命令的流转方式造成农村土地承包期不稳定,承包关系频繁变动以及农民土地利用短期行为等问题,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二)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还不完善。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以转包为主,形式比较单一,流转主要在邻里和亲戚之间进行,而且流转的内容简单。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于自发阶段,既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又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多自发形式,土地流转双方往往贪图方便而不遵循一定的程序以及履行必须的手续,也没有通过流转合同或者契约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私下流转,造成土地承包关系的混乱,土地流转无序进行,导致纠纷越来越多。 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是来自政策和法律的不完善。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及实践中的做法,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一) 政策局限:土地承包经营使农用土地实现了“两权分离”,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属于集体和农民两个不同的主体,使农用土地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有效的改革和平稳的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细化给农民,初步实现了土地权利义务的统一,既维护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框架,又使制度有了新的内容和发展。同时,采取承包的生产经营方式也和农民习惯的农耕劳作方式有效衔接,得到农民和社会各界拥护,新旧体制平稳进行,制度改革所支付的社会成本很低,改革带来的效益显著,改善了农民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然而,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引起的农用土地制度改革是在缺乏成熟理论准备与系统的政策设计的情况下进行的,家庭土地承包制度只着重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进行调整,不可能深入地涉及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问题,因此与城镇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相比,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既不规范,也不系统,更不彻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并严重影响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城乡经济结构的调整。 首先,农用土地的产权体系不完整,土地产权主体不清。由于土地承包引起的“两权分离”,从土地产权角度看并不完整,也不清晰。土地分别包含哪些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承包经营权如何界定,以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应划分为几个不同的产权层次都未明确,甚至在这种土地制度中产权主体也是不清的,不仅有关产权分别属于什么主体无明确说法,就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乡、村还是组一直存在着争议,其所有权权益如何分配更无法论及。 其次,承包土地的权利是含混和残缺的。承包和经营实属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在生产组织和经营方式上非属于同一层次,享有的土地权能也不同,笼统不加分割难以形成明晰的土地产权。严格地说,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仅是一种在土地上耕作的权利,并非真正意义的地权,除了承包土地的行为权利明确属于农民外,有关转包、租赁、抵押、转让等其他土地权利均未进行设定,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的行为主体是农民还是集体也不明确。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未能按土地物权的属性给予保障。土地承包获得的土地具有物权的特征,但目前却以债权的形式给予保障。土地权利稳含或附属于经济承包关系中,以承包合同的形式表现,当社会经济条件变化引起承包关系变化时,土地的承包关系也随之改变,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一种契约关系,隐含于承包关系中的土地权益就与第三方无关,所以,无论怎么强调承包稳定关系不变,只要合同不复存在或出现问题,承包关系、土地权益也将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己内部的债务纠纷。从法律属性上讲,这样的土地关系是难以稳定的,对土地权益的保障也是不可靠的。 农用土地制度的缺陷,造成了目前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土地所有权权益不清,使集体经济组织常侵害农民权益,半数农民分不清土地是集体还是国家的,自己的土地权益如何体现,征地补偿经常发生纠纷。承包土地使用权不明确,承包关系又靠经济合同来确定,土地的权利义务和使用时间就随承包合同的变更而改变,随着承包关系的调整而增减,土地承包形成的土地权利无法稳定,也无法把农民承包的土地当作一种财产权来保护。 由于承包土地的权利义务缺失,在保证了土地关系稳定的同时,也使农村劳动力和土地“离不可分”,大量的劳动力密集于相对少的土地之上,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增收困难。同时,按农户均分的小块土地,适应了现有农村生产力的需要,但因土地在产权上是凝固的,难以满足适度规模经营中归并土地的要求,生产要素无法重新配置,使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下于要么重新调整土地承包关系,要么放弃规模经营的尴尬局面。此外,缺失了土地产权权益的生产责任制,虽然起到了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作用,但因土地无法转包、出租、流转经营,与土地相联的生产任务使农民象“候鸟”式的随农耕季节在城市与乡间迁徒,以完成承包和打工两种不同的生产和谋任务,剩余劳动力无法顺利地向二、三产业转移。 (二) 法律滞后。土地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土地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土地权属关系、利用关系、流转关系和管理关系。正如有学者认为,中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对土地产权制度的安排,都是建立在政府供给土地资源的基点之上的,也就是说,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都是在政府所允许的范围的制度创新,是政府供给土地资源的制度完善,是政府对土地产权的管理,即土地行政的制度安排,而不是土地产权制度本身的诱致性发育。关于农地经营权流转的问题,《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承包法》远滞后于政策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1998年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同意其关于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严禁擅自将耕地转为非耕地。)1998年10月14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农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86年就制订了《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对转让、转包两种流转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1999年重新颁布的《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定了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四种流转形式。 (三) 限制过严。第一,主体的限制。按《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15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农地使用权主要限于本社区内的农民之间,非本社区的个人或组织受让农地使用权作为例外受到严格的限制。第二,流转的前提是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如《农业法》第13条规定:“承包期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农业部1994年12月《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包、转让、入股、抵押,但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第三,流转形式较少。就目前有关规定来看,主要限于转包、转让、入股、互换四种形式,如《农业法》第13条,《森林法》第15条等都只规定了以上四种形式,而对于出让、出租、抵押等形式则缺乏应有的规定。 纵观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至少有十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在政策和法律上予以完善,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规范。一是流转范围的封闭性;二是流转的无契约性;三是流转的无序性;四是主体地位不平等性;五是流转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性;六是流转性质不明确性;七是政府干预过度性;八是补偿机制缺失性;九是流转市场发育滞后性;十是流转机制缺乏法律保障性。只有解决这十个方面的问题,才能规范各种形式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运行机制,才能使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符合“自愿、依法、有偿”的要求,达到依法维护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农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三、 完善农用土地产权制度,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理顺土地经济关系,统筹各方利益,是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关键。必须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土地产权构建“三权分离”的农用土地产权体系,创造性地发挥土地的基础作用和产权制度的优势。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农用土地产权体系中最高层次的产权形态,其上可设置承包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土地权利。集体土地为组、村或乡集体所有,以组拥有所有权为主要形式;土地的处置权由所有权主体行使,可用于开展农业生产、发包、入股、出租等经营活动,并可获取土地所有权收益;所有权的组织和实现形式可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所有权益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每个成员都有均等而不可分割的权益;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除土地交换、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拆、国家征用征购土地时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土地的一项最主要物权,所有权主体和每个集体的成员平时都享有土地带来的所有权收益,征地时可适当分割土地补偿。 (二) 承包土地使用权: 承包土地使用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下的一个完整、独立的土地产权形态。土地使用年期为30年或70年,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有获得该权利的优先权,使用权人也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为主,一般以承包或“四荒”拍卖方式取得承包土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可按户均分承包的方式获得使用权,已在第一、二轮承包延包中承包了土地的农民则应直接界定为取得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年期内,承包土地使用权之上可附设土地经营权等他项权利,土地可由使用权人自己使用,也可以入股、转包、出租予以他人经营,经土地所有者同意,还可以用于抵押融资,暂不允许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按不动产的特性给予法律保障,一经取得并通过政府土地登记,使用权人和土地权利义务不能再随意改变,必须改变的,当事人要按市场价格向使用权人支付土地财产损失的补偿;承包土地使用权是土地的一项基本物权,取得使用权需支付相应的土地费用或地价、地租,使用权人平时享有利用或经营土地使用权带来的收益,在国家征用土地时还可获得丧失土地使用权的损失补偿。 (三) 土地耕作经营权: 土地耕作经营权是在承包土地使用权上附设的一种他项权利。承包土地使用权人可将其土地耕作经营权单独以转包、分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经营,经营期可根据经营的需要由承包或租赁双方自行商定;对土地转包、分包、出租等经营活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其他农民具有承包、承租的优先权,经本职工作集体经济组织的2/3成员同意后,土地可对外转包、分包、租赁;在不超越承包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土地耕作经营所涉及的经营费用、经营方式、经营时间、生产任务和责任等均由合同约定,并可随合同改变而改变;土地耕作经营权具有一定的债权属性,取得经营权也需支付相应的土地费用或地租,但经营者主要的收益来自于农业耕作和生产而非土地。经营期内如国家征用土地,经营者有权获得青苗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 按现代产权理论构建的农用土地“三权分离式”产权体系,适应了我国土地资源紧缺的国情,满足了今后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仅为农村土地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而且从根本上保障了土地使用权,还可以使农民从农产品生产经营真正转变为对土地资产的经营,促进剩余劳动力顺利向二、三产业、向城市转移,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根本改观,从而实现城乡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 完善农用土地产权体系是一项关系农村社会安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大工程,是一场关系到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目前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巨大优势已日趋彰显,一旦得以顺利实现,将极大地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彻底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村面临的土地问题。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试论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 资金筹措 土地经营权流转 论文摘要: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象日益盛行、农村面临杨俊养老保障问题的形势下,我们可以探索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转让农户养老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本文在分析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大胆的设想和建议;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介组织介入,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在养老保障问题上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至2004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达985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6%。”同时,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中国80%以上的老年人口居住在农村。这个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群体最大的差异就是他们有劳动能力时没有工薪,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到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保障。据统计,2000年只有5. 5%农村老人得到不同程度的生活与服务保障,还有90%以上的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经济和文化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深人发展、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人们生活方式和观念的巨大转变,现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无法再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因此,积极探索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势在必行。 众所周知,要彻底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只要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就自然迎刃而解。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的。在我国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时,我们不能全部寄望于无法预期的经济发展,而应该努力寻找既有的资源和力量以应对眼前的问题。农村地区的经济财政资源一般比较贫乏,但这并不表明广大农村就没有任何资源优势,我们不应该忽视在广大农村地区有着最宝贵的资源—土地。所以,笔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可以考虑以农民这份最宝贵的资源为切人点,做好“土地”这篇文章。 一、关注已经兴起并正在逐步盛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现象,利用好“土地”这份农村最宝资源,以应对日益紧迫的农村养老问题 所谓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就是拥有对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了。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探索出了多种多样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主要包括自由流转、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等等。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至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 500;福建省为10. 7%;安徽约为5%。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不难预料,土地流转的现象在今后将更加盛行。所以,在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对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功能进行挖掘。 二、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模式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理论界在最近几年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在对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义上,大部分人只是把目光投放在它对巩固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收人、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现代化等方面,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完善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的可能性这一块还缺乏理论上的探讨和研究。虽然现实中许多地方在实践上有所探索和尝试,但对这个问题缺乏理论上的关注有可能会使我们失去为农村养老保障筹措资金的契机。 从现实看,绝大部分地方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补偿”方式过于简单,过于关注短期收益。无论是土地的流转采用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中的哪一种形式,经营权发生流转时,作为转让方的农户只是简单地一次或多次从经营权接受方那儿拿到相应的货币或实物补偿(包括租金、分红、拍卖所得等等),而缺乏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进行更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大部分农户在拿到这份补偿时,由于“短期行为”,头脑中大都还没有“养老防老”这根弦,缺乏更长远的考虑。因此,我们在此做一个大胆的设想,为了农民长远的“养老防老”利益的需要,非常有必要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间组织(政府的相关部门、社会上某些特定的机构,如保险公司等,都是这种中间组织的潜在扮演者)介人,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具体做法就是:经营权接受方把原来直接交给经营权转让方农户的全部补偿中的一部分(比如说:全部补偿的10%一20%)缴纳给这一中间组织作为转让经营权农户的养老保障资金,并由这个组织代为运营和分配,最终也由该中间组织向这些农户提供相应程度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障资金虽从经营权接受方直接缴纳,但它属于全部补偿的一部分,所以缴纳养老资金的主体仍然应该是经营权转让方农户。因此,建议设立土地流转农户养老帐户,除了把经营权转让户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全部充人这个帐户,同时为了檄发农户缴费的积极性,更是为了明确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当注人相应比例(比如说:全部补偿的5%一10%)的财政补贴;甚至可以设立成匹配基金形式,即经营权转让户向这个帐户每缴纳一元钱,国家就要对等地为他再存人一元钱。 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每个农户帐户的基金有限,因此可以规定农户在一定期限内(如:5—10年)不能动用这个帐户基金。因为当前就面临生活困难的转让经营权的老年农民在一定的时期内除了其它与原有的保障方式外,他们起码可以使用扣除了养老资金后的补偿来保障他们的养老问题。同时,每个帐户的有限的基金只能满足经营权转让户有限时间内养老保障之需,很难多代际延续。而且,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年轻一代的农民将会离开土地,成为被雇佣者和自雇佣者,只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他们纳人保障范围,他们今后的养老就可以不依赖这个帐户了。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是多种多样,对失去土地经营权农户的补偿方式肯定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转让经营权农户对其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的方式以及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的管理和分配方式也理所当然应该多样化。为了增强管理的有效性,中间组织在具体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适合性原则。一方面,各地之间实际情况的差异,中间组织本身存在的形式以及其所采用的管理、分配经营权转让户所缴保障金的方式应当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适合;另一方面,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同,涉及到的农户缴纳资金的方式应当与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相适合,比如:流转采取租赁方式的适合缴纳他们获得的部分租金,采用股份合作形式的较适合采取多次提取农户的部分分红,等等。 2.规范性原则。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或规则对中间组织本身以及它对农户缴纳的养老资金的经营和管理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农户因经营权流转方式不同而造成他们养老金缴纳方式不同,为避免缴纳的无序和混乱,也就更需要规范。比如,不同流转方式所应采用的养老金具体缴费方式、缴纳的数额或比例等等,都需要明确的规范。 3.强制性原则。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必须以一定的方式缴纳一定比例的补偿金,而不能采取自愿性原则。这主要是为了克服某些农户因他们的“短视”而拒绝缴纳进而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养老保障。因此,只要发生土地流转,中间组织就应当及时收取农户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 4.专用性原则。农户把部分补偿金缴纳给中间组织,是希望中间组织代替他们管理好、经营好他们的养老资金,以至于在他们需要时能得到与他们缴纳额相适合的保障。因此,中间组织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以免损害缴费农户的合法权益。对于没有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因为他们没有向组织缴纳资金,所以他们无权享受由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提供的保障资金。 三、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而为流转经营权的农民筹集部分养老保障基金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1.它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提供一定程度的养老保障。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土地流转的补偿可能会较低,因此,有人可能会质疑这种基金筹集方式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实行的意义。所谓农村养老保障保障的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城里人是不同的,农村生活保障标准是比较低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相当于贫困线)每人每月300元,有的达到400元。在农村,国家人口计生委在部分农村给那些当年带头搞计划生育而后来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每月仅50元就可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以,只要农户帐户能为经营权转让户的老年农民每月提供几十元钱就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2.它明确了国家在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上的责任。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筹集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这种基金筹集模式突出以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然而,农村老年人本身属于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依靠他们缴费筹资恐怕很难;农村集体经济的衰弱和解体使得大部分农民得不到集体的资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障仅仅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实际上是推却应负的责任,其不利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健全。如果在我们所设想的农村养老资金筹集模式中,政府通过向农户养老帐户注人相应的财政支持,实际上是政府用实际行动明确了在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的责任。 3.它无疑也是一条可以为农村养老保障筹集部分资金的路子。农村老龄化人口数是如此的庞大,无论哪一部门、哪一种途径都无法单独担当为其提供养老保障的重任,因而,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应当也必须多元化。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各种可能的渠道为养老保障融资,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偿”原则,可以为经营权流转户农民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因此,忽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农村养老保障筹资的可能性意义,也就可能使我们失去一条有效的融资渠道。 4.它向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与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利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获取农村养老保障资金在目前还无法让全部农民都享受到这份保障,甚至没能完全满足经营权转让户农民的养老要求,但至少它有利于扩展我国现有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只有拥有了保障资金,农村养老保障才不会仅仅停留于口号上。 如何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筹措资金是一个新课题,它会涉及到相关部门与制度的配套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农村养老保障所需要的资金是如此的庞大,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还必须在拓展和开辟融资渠道上承担更大的责任。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试论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 资金筹措 土地经营权流转 论文摘要: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象日益盛行、农村面临杨俊养老保障问题的形势下,我们可以探索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转让农户养老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本文在分析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大胆的设想和建议;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介组织介入,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在养老保障问题上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至2004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达985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6%。”同时,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中国80%以上的老年人口居住在农村。这个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群体最大的差异就是他们有劳动能力时没有工薪,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到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保障。据统计,2000年只有5. 5%农村老人得到不同程度的生活与服务保障,还有90%以上的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经济和文化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深人发展、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人们生活方式和观念的巨大转变,现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无法再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因此,积极探索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势在必行。 众所周知,要彻底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只要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就自然迎刃而解。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的。在我国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时,我们不能全部寄望于无法预期的经济发展,而应该努力寻找既有的资源和力量以应对眼前的问题。农村地区的经济财政资源一般比较贫乏,但这并不表明广大农村就没有任何资源优势,我们不应该忽视在广大农村地区有着最宝贵的资源—土地。所以,笔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可以考虑以农民这份最宝贵的资源为切人点,做好“土地”这篇文章。 一、关注已经兴起并正在逐步盛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现象,利用好“土地”这份农村最宝资源,以应对日益紧迫的农村养老问题 所谓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就是拥有对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了。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探索出了多种多样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主要包括自由流转、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等等。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至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 500;福建省为10. 7%;安徽约为5%。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不难预料,土地流转的现象在今后将更加盛行。所以,在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对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功能进行挖掘。 二、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模式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理论界在最近几年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在对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义上,大部分人只是把目光投放在它对巩固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收人、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现代化等方面,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完善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的可能性这一块还缺乏理论上的探讨和研究。虽然现实中许多地方在实践上有所探索和尝试,但对这个问题缺乏理论上的关注有可能会使我们失去为农村养老保障筹措资金的契机。 从现实看,绝大部分地方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补偿”方式过于简单,过于关注短期收益。无论是土地的流转采用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中的哪一种形式,经营权发生流转时,作为转让方的农户只是简单地一次或多次从经营权接受方那儿拿到相应的货币或实物补偿(包括租金、分红、拍卖所得等等),而缺乏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进行更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大部分农户在拿到这份补偿时,由于“短期行为”,头脑中大都还没有“养老防老”这根弦,缺乏更长远的考虑。因此,我们在此做一个大胆的设想,为了农民长远的“养老防老”利益的需要,非常有必要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间组织(政府的相关部门、社会上某些特定的机构,如保险公司等,都是这种中间组织的潜在扮演者)介人,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具体做法就是:经营权接受方把原来直接交给经营权转让方农户的全部补偿中的一部分(比如说:全部补偿的10%一20%)缴纳给这一中间组织作为转让经营权农户的养老保障资金,并由这个组织代为运营和分配,最终也由该中间组织向这些农户提供相应程度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障资金虽从经营权接受方直接缴纳,但它属于全部补偿的一部分,所以缴纳养老资金的主体仍然应该是经营权转让方农户。因此,建议设立土地流转农户养老帐户,除了把经营权转让户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全部充人这个帐户,同时为了檄发农户缴费的积极性,更是为了明确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当注人相应比例(比如说:全部补偿的5%一10%)的财政补贴;甚至可以设立成匹配基金形式,即经营权转让户向这个帐户每缴纳一元钱,国家就要对等地为他再存人一元钱。 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每个农户帐户的基金有限,因此可以规定农户在一定期限内(如:5—10年)不能动用这个帐户基金。因为当前就面临生活困难的转让经营权的老年农民在一定的时期内除了其它与原有的保障方式外,他们起码可以使用扣除了养老资金后的补偿来保障他们的养老问题。同时,每个帐户的有限的基金只能满足经营权转让户有限时间内养老保障之需,很难多代际延续。而且,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年轻一代的农民将会离开土地,成为被雇佣者和自雇佣者,只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他们纳人保障范围,他们今后的养老就可以不依赖这个帐户了。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是多种多样,对失去土地经营权农户的补偿方式肯定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转让经营权农户对其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的方式以及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的管理和分配方式也理所当然应该多样化。为了增强管理的有效性,中间组织在具体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适合性原则。一方面,各地之间实际情况的差异,中间组织本身存在的形式以及其所采用的管理、分配经营权转让户所缴保障金的方式应当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适合;另一方面,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同,涉及到的农户缴纳资金的方式应当与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相适合,比如:流转采取租赁方式的适合缴纳他们获得的部分租金,采用股份合作形式的较适合采取多次提取农户的部分分红,等等。 2.规范性原则。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或规则对中间组织本身以及它对农户缴纳的养老资金的经营和管理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农户因经营权流转方式不同而造成他们养老金缴纳方式不同,为避免缴纳的无序和混乱,也就更需要规范。比如,不同流转方式所应采用的养老金具体缴费方式、缴纳的数额或比例等等,都需要明确的规范。 3.强制性原则。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必须以一定的方式缴纳一定比例的补偿金,而不能采取自愿性原则。这主要是为了克服某些农户因他们的“短视”而拒绝缴纳进而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养老保障。因此,只要发生土地流转,中间组织就应当及时收取农户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 4.专用性原则。农户把部分补偿金缴纳给中间组织,是希望中间组织代替他们管理好、经营好他们的养老资金,以至于在他们需要时能得到与他们缴纳额相适合的保障。因此,中间组织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以免损害缴费农户的合法权益。对于没有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因为他们没有向组织缴纳资金,所以他们无权享受由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提供的保障资金。 三、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而为流转经营权的农民筹集部分养老保障基金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1.它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提供一定程度的养老保障。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土地流转的补偿可能会较低,因此,有人可能会质疑这种基金筹集方式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实行的意义。所谓农村养老保障保障的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城里人是不同的,农村生活保障标准是比较低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相当于贫困线)每人每月300元,有的达到400元。在农村,国家人口计生委在部分农村给那些当年带头搞计划生育而后来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每月仅50元就可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以,只要农户帐户能为经营权转让户的老年农民每月提供几十元钱就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2.它明确了国家在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上的责任。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筹集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这种基金筹集模式突出以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然而,农村老年人本身属于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依靠他们缴费筹资恐怕很难;农村集体经济的衰弱和解体使得大部分农民得不到集体的资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障仅仅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实际上是推却应负的责任,其不利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健全。如果在我们所设想的农村养老资金筹集模式中,政府通过向农户养老帐户注人相应的财政支持,实际上是政府用实际行动明确了在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的责任。 3.它无疑也是一条可以为农村养老保障筹集部分资金的路子。农村老龄化人口数是如此的庞大,无论哪一部门、哪一种途径都无法单独担当为其提供养老保障的重任,因而,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应当也必须多元化。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各种可能的渠道为养老保障融资,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偿”原则,可以为经营权流转户农民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因此,忽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农村养老保障筹资的可能性意义,也就可能使我们失去一条有效的融资渠道。 4.它向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与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利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获取农村养老保障资金在目前还无法让全部农民都享受到这份保障,甚至没能完全满足经营权转让户农民的养老要求,但至少它有利于扩展我国现有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只有拥有了保障资金,农村养老保障才不会仅仅停留于口号上。 如何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筹措资金是一个新课题,它会涉及到相关部门与制度的配套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农村养老保障所需要的资金是如此的庞大,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还必须在拓展和开辟融资渠道上承担更大的责任。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关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中长期规范流转的建议 摘要: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门就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决议,意味着党的工作重心从城市开始转向农村,而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主要抓手,现代农业离不开适度规模经营,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归属不变和农民人均1~2亩田的条件下实施农业规模经营,只有依靠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才能形成。没有土地经营权流转就没有适度规模经营,就没有农业现代化,也就没有农村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经营权;中长期;规范流转 一、我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历程和现状 1.流转历程。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在解决多劳多得问题、空前调动农民积极性、农村面貌显著变化的同时,由于乡镇企业转移了相当部分的劳动力,出现了荒田、以现金抵农业税和定购任务的现象。通过外引劳力、内促大户的政策,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10亩以上大户完成全区粮食定购任务的80%以上,规模经营初步形成。1998年开展了期限30年、田块到户、取消定购任务的二轮承包,农民对土地的义务下降导致人人要地,规模经营显著退缩。近年来,在政府引导和生产成本高涨的逼迫下,土地经营权开始自发或委托流转、规模经营逐年上升。 2.流转现状。至2008年11底统计,我区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3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77.3%,其中1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25.2万亩、5 458户。有委托流转与个人转包二种流转方式,分别占64%、36%。流转期限分季节性流转、短期流转、中长期流转(五年以上)三种,期限五年以下占总流转面积的75.6%。 二、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1.各级对流转的认识和重视还不够。由于农业所占产业比重低,财政贡献很少;农民的自由职业身份和相对贫困导致对农民工作难做,面广量大牵涉问题多;受“自愿”流转的政策制约,不好采用行政手段等等原因;担心事倍功半、出力不讨好,不如顺其自然慢慢来,再等十年农民自然减少,将来规模经营自然形成;或等待中央有关退出农民身份政策的出台。在流转服务方面基层干部存在怕难、怕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 2.流转的规范性存在欠缺,亟须加强服务指导。占1/3流转面积的农户采用“口头协议”,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带来了纠纷和隐患。有的虽有流转协议,但条款不全、表述不够具体清晰,给村组织调解带来困难。缺少一个共享的流转平台、上门引导的服务机构和流转的促进政策。 3.流转期短,不利于农业持续发展。据统计,全区土地流转期限五年以下占总流转面积的75.6%。过短的流转期限,使经营主体不敢在土地、机械、设施上做大的投入,做一年算一年,缺乏长远考虑。由于可持久掌握经营的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吸引农民子承父业,学习农业、投身农业,导致农民人均年龄50岁以上、专业农民人均55岁以上、年轻农民供给断档的局面。 4.目前的规模经营者仍然存在面积过小、技术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同时意欲流出者存在生活费用担忧。大部分种粮大户因规模尚在50亩以下,家庭人均年收入仍在全区平均数以下,规模尚显不足。除流转引导、服务不足原因外,另一原因是部分兼业农民担心工作不稳以求口粮自给和部分65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因养老保障不足坚持着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导致流出土地的农户比例少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比例。多数规模经营者在技术的掌握和应用、单产和效益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有待于对其加强培训和服务。 三、促进土地经营权中长期规范流转的对策建议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瓶颈的主要合法手段。本区农业仅占gdp的4%,但劳动力却占总劳动力的25%,发达的第二、三产业需要农村多余劳动力的转移;1.0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只有11%来自农业,农民收入来源已多元广泛,兼业农民是目前农民队伍的主流;近年我区社保力度和覆盖面不断提升,正在逐步消除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现代农业我区已有较为扎实的基础。 (一)提高对土地经营权流转重要性、迫切性、规范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 我区经济总量已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均gdp近1万美元,第二产发达、第三产兴旺,但农业农村仍然落后、农民未富,产业之间相差大、不协调,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阻碍了内需启动,有违社会公平、共同富裕的宗旨。三农发展迟后制约着第二、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迫切需要发展三农,迫切需要现代农业,因此也迫切需要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按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以下流转原则:一是不变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原则,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承包权证规定的期限。二是“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迫流转。流转收入必须全额归流出方所有。三是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原则。流转要与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效益相结合,尽量符合发展方向和区域布局要求。四是坚持耕地和环境保护原则,维护可持续生产能力。五是出入平衡原则,先有意欲流入者登记在册,后有流入者同意签订合同。 区府要成立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农村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区农林局、各镇乡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承担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监督职能。 (二)增加职能,服务并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 一是政策先行、大力宣传,鼓励农户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鼓励农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鼓励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资金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农业科技人员投资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保留本镇社员享受流转土地的优先经营权。二是区农林局、镇乡农办要建立班子、配备专人;建立以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的中介服务组织。三是明确职能,建立考核,为意欲流入的经营者与可能流出的农户牵线搭桥、规范工作。四是制定流转合同的签订(解除)、备案、保管、公证等相关规定和流转合同样本。五是搞好对流转工作者的培训,使其熟练业务、掌握流转规定。六是自上至下一级对一级的定期监督、抽查,以完善档案和台账管理,提高合同的签订率和规范率,防止形式流转和假流转。七是建立镇乡仲裁机构,妥善处理现有的流转纠纷,修订、补订流转合同。做好土地片区内不愿流转农户的田块调整工作,以利日常作业管理,规模连片,避免矛盾。八是开发专用软件,创建土地承包和流转的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区、镇、村三级联网。 (三)财政支付转移农村以促进中长期流转,引导人才、技术、设施等要素的长期投入 1.确定区、镇二级财政合理负担比例,对区、镇二级工作班子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村级中介服务组织提供如下工作经费:按2009年委托合同流转总面积按亩给予基本补助,流转期限五年及五年以上,按亩再予奖励补助。全村已货币安置的村按流转总面积、流转率、五年以上流转率各占1/3权重进行排序,分等补助。 2.对于将剩余承包年限全额(年限、面积)委托村流转的农民,除享受出租收入、财政补助外,同时享受失业救济金和失土农民养老保障资格(全村已货币安置村除外)。委托村流转年限达五年及五年以上的,每亩给予流出者一定的补助。财政补助资金应按出租年限平均每年支付,以减轻年度财政负担。 3.支持流入者规模经营。按“扩规模、减户数、提素质”的要求,控制外来户,减少经营户,扩大户平均面积,提升劳动力素质。一是在2008年基础上,每新增一户3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村适当的财政补助。二是鼓励发展以土地为纽带的股份合作社,对新建且入股面积500亩以上、合同期限十年以上的农业股份合作社,给予每家一定额度的一次性补助。三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土地流转要紧密结合,已通过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要优先立项;仍然要解决标准农田不标准的问题,重点是出水沟不畅通,出水不灵、因涝减产常年发生。四是信贷和用地政策支持,要逐年增加农业信贷额度,重点支持规模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基地的管理用房在用地政策上要有所倾斜,在搭建时鼓励不破坏耕地的建筑方法。 4.加强主体培训,提高经营绩效。引导农民子继父业,保障农业后续发展。规模经营解决了现代农业的规模基础,绩效如何还靠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有相应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继续大力开展学历、绿证、阳光工程、农民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提高经营主体的知识层次和科技水平;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引导农民子承父业,保障农业后续动力;培育农业乡土人才,培育一支“年纪轻、素质好、能创新”的现代农民队伍。鼓励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参与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规模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利用农民合作社的体制优势,广泛开展“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公司”、“合作社+公司+农户”等生产模式,积极探索合作社带领社员致富的新路子。利用工商企业的资本和管理优势,开发建设一批规划起点高、示范带动力强、经营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做好规模经营大户的技术服务工作,在良种良法推广、技术难题破解、病虫害预测预报、农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一如既往地给予全力支持,切实解决广大规模经营户们的现实困难。 5.对流出经营权的农户实施关爱加激励政策,解除其顾忧。一是要进一步增加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费。老年老保是党在农村最受欢迎的政策之一,目前,本区一半农民55岁以上且绝大多数是专业农民,文化低,接受新东西能力差,如能流出该群体的土地经营权,则主体素质和规模经营将有大的提升,建议流转能与老年老保的额度挂钩。二是对二轮土地承包期间一次性委托流转给村的农户给予激励政策;允许已流转的农户重签长期流转合同。三是要适当考虑流出农户土地增值效益和长远利益,鼓励以村组织牵头的股份合作流转。四是要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加强经营权流出者转岗就业培训,提高他们择业竞争力。五是要研究农民土地承包权、农民或社员身份的退出机制。研究后要积极向上建议退出土地承包权、退出农民或社员身份的实施办法,将“减少农民才能致富农民”的口号落在行动上。
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的作用: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推动 摘要:随时社会的高速发展和进步,计算机和信息等高科技技术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互联网的出现对世界经济结构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技术在美国新生之后,立刻以极快的速度推广到全世界,对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世界信息技术的代表,在发展过程中互联网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全世界引起了信息技术的变革。笔者结合多年的互联网工作经验,对网络经济和房地产经济经济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找出了网络经济对当地产经济促进作用的几个方面,并提出了几点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以供参考。 关键词:房地产;推动作用;经济;网络 互联网平台是一个极度开放的平台,在互联网上拥有着大量的资源,互联网技术是信息技术变得更加爱全面,从存储空间等方面大大提高了劳动力的产出,有效地推动了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经济这个名字其实就等同于互联网经济,它是以互联网经济为载体来发展的,当今的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与农业、工业并驾齐驱的一项重要经济实体。 一、网络经济的具体概念和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经济成为当前经济的主要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中,网络经济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对全球各项经济都有着极为积极的影响作用,有效带动了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跟其他经济模式相比较,网络经济具有更强的便利性,在信息的及时性方面也是其他技术无法比拟的。在当今经济发展模式中,“信息化”和“全球化”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代名词,在这种经济模式中,网络经济在经济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中间担任着链接的桥梁作用,网络经济对社会的发展有着极为积极的作用,网络经济的高度发展对人们当前的生活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毫无疑问,网络经济是当前高科技发展带来的产物,网络经济的产生带来的经济革命高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关系和社会知识储备方面发生了极为重大的变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网络经济对全球的经济进行了深度挖掘,使全球的经济获得了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随着人们的观念逐渐更新,人们对网络知识的认知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研究的角度来看,无论从社会的发展还是经济的发展来看,网络经济都能够大大地便利人们的生活,人们可以通过深入了解网络知识并且从网络经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二、房地产经济的具体概念和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渐加快,我国房地产行业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在我国现有经济体制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房地产行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外先进国家的经济结构中房地产行业也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在房地产行业中会涉及到多方面的经济体,其对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也是非常高的,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的几十年中,国内经济一直保持着持续发展,国内经济结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新企业雨后春笋般的崛起,房地产行业就是一个崛起的新型行业。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房地产行业逐渐步入了繁盛的时期,国内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大幅度的发展和开拓,在行业中会在不同程度地涉及到施工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素质不同的工作人员已经无法适应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需要,想要在今后一个时期保持房地产行业的市场,就必须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从人员、技术和工程质量等几个关键方面入手来着力提高,同时,还要将网络经济和房地产经济这两个新型的经济有效地放在一起考虑,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发展意见。 三、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推进作用 (一)网络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对传统房地产行业产生的推进作用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成为当前这个时代经济体制中的主要构成模块,在网络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对整个经济体制产生极大的影响,随着网络经济的诞生和发展,对各项传统行业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它通过自身的特点有效改变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特性,在技术方面的创新具有不可小觑的力量。在传统房地产行业中,会涉及到一些人员、管理、材料等方面的问题,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这些方面的问题都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们在这个过程中非常注意信息和质量的使用,将网络信息最大限度地使用到房地产行业中。传统的房地产经济受到了网络经济的极大影响,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型经济体制变革的过程中,信息资源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信息资源的质量对整个世界格局的改变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我们要合理安排信息资源的使用,让其对房地产行业直接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讲,新型的网络技术对传统房地产经济是一次换血,将传统房地产行业中从设计理念到设计过程中的一些材料、人员、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上,都产生了全新的变革,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清晰看到信息技术这方面的优势,通过一种合理的方式找到网络技术和传统房地产技术的契合点,从而促进两块经济的相互发展,从传统资源的独立性角度方面来讲,新型的网络经济将传统经济的经营层面和技术层面都进行了全面的推动。网络经济在发展的同时,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体系,网络经济有效改变了世界的经济格局,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传统的经济模式受到了很大冲击和影响,传统的房地产行业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了冲击最大,无论是在工作人员的素质技能还是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方式和工作设备等,房地产行业受到了网络技术的极大影响,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人员必须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通过不断地学习来接受新的思想,在这个过程中来提升自身的水平和能力,通过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来对传统的房地产经营模式和技术设备等方面进行改革,加大本行业和网络经济的融合,将传统的房地产行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网络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对新兴房地产行业产生的推进作用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在技术和材料等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在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研究的时候,通过科学的调研和实践,将网络经济通过一种有效的方式引入到房地产行业中,让网络技术为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从实践中进行总结,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房地产行业具有比较明显的特性,在房地产行业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用到各种各样的设备,设备的好坏对房地产工作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房地产施工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对设备的使用都非常重视,在工作中,将网络技术与房地产技术中的设备以及其他方面的先进技术进行有效结合,可以提高房地产施工的效率和质量,使信息化成为新型房地产建设中的主流技术,大大改善了原有的技术体系,在操作层面上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信息技术的引用对房地产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化的使用使房地产建设中智能化程度更大,智能设备在房地产经济中广泛使用,使施工质量提高得更多,有效促进了房地产施工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此外,在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工作方面,网络技术也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网络技术有效提高了房地产行业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模式,智能设备的使用也给房地产行业的手续物业管理提供了相当可靠的保证,比如,视频监控系统的广泛使用给物业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和好处,人们在居住过程中安全和其他方面也都受到了影响,信息技术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另一方面,网络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普及,给房地产行业在交易过程中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传统的房地产都是在老式的交易模式下进行的,这种交易不仅大量消耗了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大大浪费了交易的时间,网络技术的发展有效改变了这种传统的 交易方式,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相技术来实现电子账户交易,这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仅保证了房地产交易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大大节省了交易的时间和资料,方便交易双方腾出更多的时间来完成相关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讲,信息技术的使用对房地产的电子交易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需要采用一种全新的方式,在交易过程中客户和产商在交易过程中通过平台对交易的程序和过程给予了有利的保证,在交易凭证方面采用电子信息的方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这方面做出过明确的规定,给予电子交易更加有利的法律和技术支撑,在交易效率和凭证的安全性方面,新型的交易方式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具有着更加鲜明的优点。 (三)网络经济对房地产行业的置换作用和具体操作方法 在传统的房地产行业当中,其施工流程主要包括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方面的因素,这些都是影响大房地产施工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流程,房地产行业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获得更多的收益,就需要从这些重要环节入手。我们要合理的使用网络技术将网络技术通过合理的方式和契合点,应用到房地产行业的各个环节中。从细微之处来开始着手,以求通过网络技术来更好地推动房地产技术的发展。在工作中要从房地产建设中的设备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下功夫,通过网络技术来有效地提高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效率,将那些传统的老式建筑工具淘汰,在网络技术使用的过程中真正实现信息化手段,以求达到设备工作智能化的效果,在人员素质方面,要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让那些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更好的掌握计算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在充分了解网络技术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技术来有效提升建筑行业的技术,以求达到为房地产建设提供动力的目的。要加强房地产行业企业领导层面对信息技术的重视程度,要全面提升领导人员的观念,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大对信息的重视,当前的社会已经全面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在社会各个岗位和层面,无处不有信息化的影子,人们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技术水平和思维观念都受到了信息技术的影响,房地产行业要想取得更要的发展,就必须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重视程度,从某种角度上来看,房地产行业与信息技术的契合度有多大,决定着房地产行业今后的发展持久力,而信息技术的全面介入,正是实现了信息技术与传统房地产资源的信息置换,房地产行业在这个过程中对传统资源的需求越来越低,这种整体形势上的改变,有效促进了当地产行业的全面发展,大大激发了行业内部的潜力,房地产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要相对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在发展过程中还兼顾到其他行业,实现本行业的全面发展,促进房地产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网络经济起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四、结语 在技术革命的浪潮中,世界的生产力获得了全面的发展,网络技术作为新兴技术的代表,对各行各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影响,在网络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更加深入的学习,网络技术对房地产工作的影响最大,房地产经济在逐步与网络经济融合的过程中得到了巨大的改变,在网络经济和房地产经济之间存在着更多的契合点,在网络经济的意义和房地产经济的意义方面,两者都是社会经济实体中的重要模块,网络经济对传统房地产的影响、置换和对新型房地产的技术引领,企业管理者必须要敏锐地察觉到这方面的意义,采取科学的方式促进两者融合,在实现房地产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朝向一个更高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民政局) 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的作用:论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推动 【摘要】互联网络在当今社会不断发展,深入到人们生活、工作等多方面,受其影响网络推动经济,网络经济也在社会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人们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商业交易,节省了时间以及空间上的限制性,这样一种新式的交易形式越来越被广泛的应用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本文主要从网络经济发展的特点进行探讨,探讨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影响,同时提高对网络经济的有效利用,实现房地产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网络经济房地产经济推动作用 一、网络经济概述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时代,衍生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网络经济,而网络经济是依托计算网络而生的新型的社会经济形式,信息化和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应运而生,促使网络经济发展壮大,成为信息化和全球化发展中的纽带,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生产,无论是在生产关系还是生产力等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网络经济也称作互联网经济,在生活中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人们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这种新形式的经济体系不仅应用于生活,同时在生产上也应运而生,企业中运用网络经济不仅能提高生产、优化产业技术,提升人员整体素质,更能为企业带来切实的经济效益,减少成本投入增加利润空间。总而言之,网络经济发展正在不断开发社会生产力潜在价值,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提高大众对网络经济的认识度是非常必要的,认知提升才能带动行动,使人们利用网络来实现经济价值,从中获得切身利益。 二、房地产经济概述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且地产行业涉及领域广泛,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带动较高的经济价值,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改革开放带动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各领域新兴企业也迅速崛起,这其中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兴起最为迅猛。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房地产行业提供了便利支持,使得房地产行业发展势头大增。因此传统的地产行业在现代科技和经济进步的推动下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房地产行业的需求了,且传统地产行业在运作中也存在也一些问题弊端,所以要想房地产经济得到良好稳步健康的发展,改善传统施工设备、施工技术以及施工人员的文化素养是当前首要任务。 三、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普及推动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影响到地产经纪的发展,而网络经济的产生必然会对传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产生冲击,而且也影响到技术的创新,在生产力上可以提高劳动力的使用率,提高劳动效率。高速发展的创新技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并能提高劳动技术和建筑技术,能够促使房地产开发有更高的利润空间。 1.对房地产传统资源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的经济发展逐渐受到互联网经济的影响,在新型的经济发展社会,信息资源的质量提升与整合都深深的影响着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现代信息资源与房地产传统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互相置换,互相影响,同时传统资源吸取现代信息资源的精华,弥补自身不足,这样能够有效的减少房地产发展受传统的限制,从而加速房地产发展的步伐,提升房地产发展的效率,因此无论是从生产力上还是发展空间上或是从相对独立的传统资源角度来说,网络经济的发展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房地产经济,并且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对房地产经济技术的影响 在房地产行业中运用网络经济能够使技术得到质与量的提升,首先,网络技术结合先进的建筑设备使得地产开发和经营过程中固有建筑设备和施工设备得到改善和提升,使技术更加先进、智能,提高工程质量、优化施工进度。同时在房屋管理上,物业管理利用智能设备能够更有效便捷的进行管理,例如使用监控设施不仅方便物业管理同时保障居民的安全。另一方面,网络经济的应用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了便利,客户与房地产商通过网络电子商务交易的方式进行直接的交易,这样的交易方式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同时提高了交易效率,所以网络经济与房地产经济密不可分,互相影响,网络经济带动房地产经济的迅猛发展,房地产经济同时又为网络经济提供发展平台。 3.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趋势 房地产行业依托产业多涉及面相对广泛,与多方面的发展相关,经济发展上更是息息相关、互相影响,并不是独立存在于社会经济中的,对于我国现有的国民经济来说,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意义重大。虽然房地产行业兴起的时间不长,然而在国家经济制度作用下发展速度却很快,突飞猛进,这与国家的一些扶植政策是分不开的,资金上的大量投入保证了房地产行业的稳健、快速发展。 结束语 网络经济在不同层面都在积极的影响着房地产行业,无论是在地产技术、劳动人员的能力以及制度上的改善网络经济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网络经济的作用下,知识和信息对传统房地产资源的影响促使房地产业生产潜力和前景得到更好开发,房地产资源的开发决定着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有效的利用网络经济和先进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房地产行业分工细化、知识共享,使房地产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因此,网络经济对地产经济的推动有着重要的意义,逐渐成为主流趋势,引导传统观念,向新型经济形式迈进。 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的作用:浅析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推动 摘要:互联网技术最早产生于美国,该技术诞生后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推广,对国际经济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互联网技术以其自身具备的优越特性,使其成为了现代信息技术的主要代表。社会对互联网技术发展非常重视,该技术产生引起了世界信息技术的变革。房地产经济是市场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构成内容,对国民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探讨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推动,以供参考。 关键词:网络经济;房地产经济;互联网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经济已成为与农业、工业领域同等重要的经济实体。探究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推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详细阐述相关内容。 一、网络经济的正确理解 随着互联网络快速发展,人们充分感受到了互联网络带来的便捷,从而逐渐衍生出一种新型的结构体系,也就是网络经济体系,这种经济体系产生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影响下,国际间的信息文化交流也越来越为频繁,网络经济规模也在短时间急剧扩展,成为了国际信息文化交流的枢纽,对人们生活方式、生活理念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对社会生产力提升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网络经济也可以称之为互联网经济,以往人们对需求产品的购买需要到实体店铺中,产品购买会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人们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网络经济产生后,人们可以在企业构建的网络店铺上购买产品,需求产品的采购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人们只需要通过网页浏览就可以了解到产品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功能、质量保障期限等,而且人们对商品的选择面也会更广。这种经济体系不仅为人们生活提供了较多便利,而且对生产领域发展也有积极影响。网络经济体系的有效应用,可以提升生产力,优化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扩展企业的经济效益空间,以降低企业生产的成本投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房地产经济的正确理解 房地产经济活动包含的内容众多,其中涉及房地产商品的生产以及商品的流通和房地产市场消费等多项内容。房地产生产是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过程,房地产流通具体指的是房地产商品再次生产以及商品设计理念实现的过程,房地产消费就是将房地产商品推向市场满足房地产商品生产利益追求的过程。无论是房地产商品的生产、流通还是关于房地产商品的消费,都需要建设相对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经济体制条件,这样才能使房地产领域健康稳定发展。房地产经济与人们生活存在非常紧密的联系,行业领域涉及层面较为广泛,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带来较高的经济价值,对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影响。如果房地产行业领域不能随时展变革,仍沿用传统守旧的发展模式,必定不能满足现代人对房地产领域发展的多元化需求。 三、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推进作用 1.网络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对房地产行业产生的推进作用 从某种层面来讲,网络技术在房地产领域中的应用使房地产经济迎来了新的改革热潮,无论是房地产工程项目设计思想的产生还是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材料应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方式以及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等方面,都产生了很大的变革。在房地产工程项目建设中,必须要充分了解信息技术具有的优越特性,积极找寻房地产技术与网络技术存在的契合点,从而使网络经济和房地产经济可以相辅相成、共同进步。以往众多资源的独立性较强、共享性较差,网络经济产生后强化了资源的开放性特点,使房地产经营领域和技术层面都取得了跨越性的进步。 2.网络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对新型房地产行业产生的推进作用 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房地产行业领域发展具有非常明显的特征,该行业领域发展过程中需要应用多种设备、技术,涉及的专业非常广泛,设备与技术应用成效和质量对房地产行业领域发展有很深的影响。地产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单位对施工设备控制非常重视,将网络技术与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设备相联系,可以密切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设备不良故障问题发生后可以及时发出警报信息,保证设备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管理力度,强化了操作界面管理的便捷性。互联网经济影响下,可以在互联网上产品信息,客户可以通过电子账户交易的方式购买商品,降低了房地产交易的成本消耗,加强了人们对房地产商品购买的便捷性。我国需要加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为电子商务活动开展提供法律和技术保障,切实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将网络经济的优势良好呈现出来,促进房地产经济发展。 四、结语 网络经济和房地产经济之间存在很多契合点,在网络经济的意义和房地产经济的意义方面,二者都是社会经济实体中的重要模块。网络经济对传统房地产的影响、置换和对新型房地产的技术引领,企业管理者必须要敏锐地察觉到这方面的意义,采取科学的方式促进二者融合,在实现房地产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朝更高的方向发展。 作者:陈锋 单位:漳州城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的作用: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增长的作用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推广和应用,网络经济这种新型社会经济组织形态得以形成和发展,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了诸多影响,而房地产经济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和经济增长的“稳定器”,也在“互联网+”的驱动下,寻求新的发展,借助网络经济带来的信息技术、资源整合、市场空间等方面的优势,能够实现对自身经济增长的正向激励,基于此,本文以网络经济及房地产经济内涵为出发点,深入探讨了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增长的具体作用。 关键词:网络经济房地产;拉动作用;增长效益 当前,在全球信息化发展大潮之中,加速推进网络强国战略的目标已经被提上日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及互联网创新能力等方面都获得的长足发展,而在此驱动下,衍生出了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形态——网络经济,其突破了地域限制,表现出一种更强的便捷性、交互性、信息性等特点,且发展潜力巨大,根据数据2017年6月11日艾瑞咨询公布的《2017年中国网络经济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网络经济应收规模已经突破14707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率达到28.6%,具体而言,PC网络经济营收规模为6799.5亿元,移动网络经济营收规模为7907.4亿元;电商营收规模8946.2亿元,所占比值超过60%,这无疑暴露出网络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而在此影响,随着其深化发展,其对于实体经济的作用将日渐凸显。而房地产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网络经济发展给其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和方向,不仅促进其技术进步、资源在整合,而且拓展其市场空间,为此,深入探讨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推动作用,不仅能够深入挖掘网络经济的潜在价值,发挥优势性,而且能够加速推进房地产经济新动能的产生和发展,是一种共赢的有效举措。 1网络经济及房地产经济的内涵界定 1.1网络经济 当前,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及移动终端技术的多项驱动下,网络用户规模和数量不断激增,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网民的数量已经达到7.3亿人,增速仍在逐渐上升,且移动网民的数量在其中所占比值为96%,加之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习惯的转变,这都催生了网络经济形态的衍生和发展,其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形态和新趋势,正以势不可挡的态势高速发展,且因为与其他经济形式的关联性较强,在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具体到其内涵,目前理论和实践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说法,而根据其依存的因素及包含的内容,所谓网络经济是一种在互联网信息技术深化应用下衍生出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其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为根本内容,以知识和技术创新为前进动力,是信息技术产业深化发展下的必然产物。网络经济的发展催生了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萌芽和发展,不仅能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崛起和快速发展,而且能够有效带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正如总理曾经说过的:“新动能与传统动能是密切相关的,新经济、新动能不仅催生了新技术、新业态,也在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由此可知,网络经济作为新兴的经济形态,其与传统经济之间并不是分割对立的,两者始终处于互动发展过程之中,网络经济的便捷性、技术性等优势,能够为传统经济注入生命活力,从而焕发生机,实现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的显著提升。而且,当前,在全球信息化驱动下,网络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数量和规模均呈现高速发展状态,其优化产业技术能力、提升生产效率、增强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便捷服务的潜在价值逐渐凸显,并由此对企业经济效益产生深远影响,总体来讲,网络经济的发展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对于社会经济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带动传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此,必须抓住网络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视角重新审视传统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网络+”,从而实现传统经济的创新发展,提升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1.2房地产经济 房地产经济是以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为主要对象的经济形态,其是围绕房产进行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房地产经济关系与房地产生产力的有机结合。房地产作为关联性较强的综合性产业,其对于建筑设计业、金融投资业、装饰装修业、信息技术业等产业均具有关键影响,也因此成为企业获取经济效益、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驱动力,而且近年来,在政策红利延续发展下,多种优化政策纷纷出台,资金倾斜力度不断强化,在此影响下,房地产经济规模得以迅猛发展,目前已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和经济增长的“稳定器”,据数据统计显示,仅2017年一季度,我国房地产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就达到了7.2%,而2016年度贡献率为8%,而欧洲国家美国、德国房地产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为12%、11%,与之对比下,说明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仍相对滞后,还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但是,必须认识到的一点是,当前全球经济处于低迷发展状态,经济增长持续下降,房地产投资增长乏力,而且我国正处于经济新常态战略调整的关键阶段,供给侧改革战略不断推进,房地产在去库存、市场调控影响下,房地产经济增长态势也有所下滑,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经济的整体走势,为此,如何结合房地产经济发展现状,找准其发展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发展,从而更充分地释放其发展潜力,成为了推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首要任务。而网络经济作为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下的重要产物,是引领传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其内含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将对房地产经济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深远影响,其与房地产经济的全面、深度融合将推动房地产经济的加速增长。 2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具体作用 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为网络经济新形态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撑,而随着其技术、资源及市场等潜在价值的逐渐凸显,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联系日渐紧密,房地产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涉及面较广,受网络经济的影响很大,尤其借助网络经济带来的现代技术、信息资源,房地产经济传统建筑设备、施工技术、营销路径、市场定位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经济增长态势逐渐增强,且经济价值得到较大程度地提升。 2.1加速推进房地产经济技术的创新发展 网络经济是在互联网技术创新应用下的新型经济形态,其能够促进房地产技术的加速更新,首先,网络技术的发展,为智能建筑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思路,借助网络技术与建筑设备的深入融合,能够有效弥补和改善房地产开发过程固有建筑设施及施工技术的自身弊端,从而促使智能、先进网络应用技术在房地产领域的深化应用,三维数字化建筑模型、网络虚拟展示平台及智能建筑配套设施等都是网络经济高度渗透下的重要产物,其对于提升房地产的施工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具有关键作用。其次,网络经济的发展也拓展和延伸了房地产营销渠道,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网络技术应用下,电子商务产业应运而生,并成为网络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形式,其与房地产经济的深度融合,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搭建客户与销售商的网络营销渠道,在确保房产教育安全的同时,也实现了交易效率的显著提升,而且利用网络经济信息传播的便捷性、覆盖范围的广泛性,能够增强房地产经济的宣传效应,为房地产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由此可知,网络经济对于房地产经济的作用十分明显。 2.2实现了房地产经济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 网络经济发展大趋势下,房地产经济信息化发展趋势明显增强,并重新建立和塑造网络经济时代下的发展理念,而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和提升将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影响着房地产行业健康、优化发展,而且影响房地产经济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网络经济是在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下发展起来的经济形态,其包涵了网络特有的信息技术资源,使得房地产经济信息的获取更加便捷,并突破了传统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传统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存在信息障碍,容易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或是效率不高,甚至是市场失灵,而网络经济发展下,在距离趋于零、时间趋于同步的网络环境下,无论是房地产的生产、流通还是消费,信息使用者都可以借助互联网的高效传输性,及时、准确地查询或获取相关信息,从而为房地产企业更加便捷、及时的推动建筑施工状态、产品销售活动等信息提供支撑。 2.3促进了房地产经济市场空间的更大延伸 房地产经济是政策导向较强的经济形态,近年来,我国逐渐强化对房地产经济的管控,尤其是自2016年3月起相关的限贷、限购、土地供给控制及市场秩序规范体制等相关政策、法规相继出台,房地产经济政策进入了收紧调控的关键阶段,在此影响下,房地产经济销售量减少,市场空间紧缩,从根本上制约了资金的回笼和再投资,进而间接减缓了经济的整体增速。而网络经济的发展,将市场销售空间由线下转向了线上,而且可利用互联网对产品端、服务端进行创新设计,使得人们可以在线全方位、立体化地了解房产性能、社区管理、交通条件及配套设施等情况,不仅提升了房地产销售的层次,延伸了其市场覆盖范围,而且通过智能化、移动化、大数据及云计算的应用,能够降低对劳动力的依存度,有效控制成本支出,与此同时,在进行系统规划和整体设计的基础上,创新思维,转换思路,搭载网络经济带来的便捷性,利用现代化的绿色科技技术、自动化控制及云储存等多元技术,对房地产产品进行升级革新,推出智慧住区产品、定制化房地产金融服务、智慧客厅等互联网端服务形式,打破固化的房地产经济形态,将其市场空间进行虚拟化的拓展和延伸,由此实现房地产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结语 “互联网+”战略目标引导下,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促进了网络经济的加快成长,并推动了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进而拉动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增长,并让民众普遍受惠,而房地产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自然也受到了网络经济的诸多影响,其推动了信息技术与建筑设备的融合,加速了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对于房地产经济的推动作用异常明显,为此,通过两者关联性的研究,不仅能够充分发挥网络经济的潜在价值,而且能够显著提升房地产的经济效益。 作者:李许亮 赵红 单位: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 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的作用:房地产网络经济推动 摘要: 随时社会的高速发展和进步,计算机和信息等高科技技术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互联网的出现对世界经济结构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技术在美国新生之后,立刻以极快的速度推广到全世界,对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世界信息技术的代表,在发展过程中互联网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全世界引起了信息技术的变革。笔者结合多年的互联网工作经验,对网络经济和房地产经济经济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找出了网络经济对当地产经济促进作用的几个方面,并提出了几点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以供参考。 关键词: 房地产;推动作用;经济;网络 互联网平台是一个极度开放的平台,在互联网上拥有着大量的资源,互联网技术是信息技术变得更加爱全面,从存储空间等方面大大提高了劳动力的产出,有效地推动了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经济这个名字其实就等同于互联网经济,它是以互联网经济为载体来发展的,当今的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与农业、工业并驾齐驱的一项重要经济实体。 一、网络经济的具体概念和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经济成为当前经济的主要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中,网络经济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对全球各项经济都有着极为积极的影响作用,有效带动了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跟其他经济模式相比较,网络经济具有更强的便利性,在信息的及时性方面也是其他技术无法比拟的。在当今经济发展模式中,“信息化”和“全球化”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代名词,在这种经济模式中,网络经济在经济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中间担任着链接的桥梁作用,网络经济对社会的发展有着极为积极的作用,网络经济的高度发展对人们当前的生活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毫无疑问,网络经济是当前高科技发展带来的产物,网络经济的产生带来的经济革命高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关系和社会知识储备方面发生了极为重大的变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网络经济对全球的经济进行了深度挖掘,使全球的经济获得了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随着人们的观念逐渐更新,人们对网络知识的认知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研究的角度来看,无论从社会的发展还是经济的发展来看,网络经济都能够大大地便利人们的生活,人们可以通过深入了解网络知识并且从网络经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二、房地产经济的具体概念和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渐加快,我国房地产行业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在我国现有经济体制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房地产行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外先进国家的经济结构中房地产行业也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在房地产行业中会涉及到多方面的经济体,其对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也是非常高的,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的几十年中,国内经济一直保持着持续发展,国内经济结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新企业雨后春笋般的崛起,房地产行业就是一个崛起的新型行业。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房地产行业逐渐步入了繁盛的时期,国内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大幅度的发展和开拓,在行业中会在不同程度地涉及到施工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素质不同的工作人员已经无法适应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需要,想要在今后一个时期保持房地产行业的市场,就必须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从人员、技术和工程质量等几个关键方面入手来着力提高,同时,还要将网络经济和房地产经济这两个新型的经济有效地放在一起考虑,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发展意见。 三、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推进作用 (一)网络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对传统房地产行业产生的推进作用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成为当前这个时代经济体制中的主要构成模块,在网络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对整个经济体制产生极大的影响,随着网络经济的诞生和发展,对各项传统行业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它通过自身的特点有效改变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特性,在技术方面的创新具有不可小觑的力量。在传统房地产行业中,会涉及到一些人员、管理、材料等方面的问题,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这些方面的问题都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们在这个过程中非常注意信息和质量的使用,将网络信息最大限度地使用到房地产行业中。传统的房地产经济受到了网络经济的极大影响,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型经济体制变革的过程中,信息资源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信息资源的质量对整个世界格局的改变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我们要合理安排信息资源的使用,让其对房地产行业直接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讲,新型的网络技术对传统房地产经济是一次换血,将传统房地产行业中从设计理念到设计过程中的一些材料、人员、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上,都产生了全新的变革,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清晰看到信息技术这方面的优势,通过一种合理的方式找到网络技术和传统房地产技术的契合点,从而促进两块经济的相互发展,从传统资源的独立性角度方面来讲,新型的网络经济将传统经济的经营层面和技术层面都进行了全面的推动。网络经济在发展的同时,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体系,网络经济有效改变了世界的经济格局,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传统的经济模式受到了很大冲击和影响,传统的房地产行业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了冲击最大,无论是在工作人员的素质技能还是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方式和工作设备等,房地产行业受到了网络技术的极大影响,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人员必须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通过不断地学习来接受新的思想,在这个过程中来提升自身的水平和能力,通过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来对传统的房地产经营模式和技术设备等方面进行改革,加大本行业和网络经济的融合,将传统的房地产行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网络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对新兴房地产行业产生的推进作用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在技术和材料等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在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研究的时候,通过科学的调研和实践,将网络经济通过一种有效的方式引入到房地产行业中,让网络技术为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从实践中进行总结,网络经济对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房地产行业具有比较明显的特性,在房地产行业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用到各种各样的设备,设备的好坏对房地产工作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房地产施工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对设备的使用都非常重视,在工作中,将网络技术与房地产技术中的设备以及其他方面的先进技术进行有效结合,可以提高房地产施工的效率和质量,使信息化成为新型房地产建设中的主流技术,大大改善了原有的技术体系,在操作层面上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信息技术的引用对房地产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化的使用使房地产建设中智能化程度更大,智能设备在房地产经济中广泛使用,使施工质量提高得更多,有效促进了房地产施工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此外,在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工作方面,网络技术也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网络技术有效提高了房地产行业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模式,智能设备的使用也给房地产行业的手续物业管理提供了相当可靠的保证,比如,视频监控系统的广泛使用给物业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和好处,人们在居住过程中安全和其他方面也都受到了影响,信息技术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另一方面,网络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普及,给房地产行业在交易过程中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传统的房地产都是在老式的交易模式下进行的,这种交易不仅大量消耗了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大大浪费了交易的时间,网络技术的发展有效改变了这种传统的交易方式,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相技术来实现电子账户交易,这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仅保证了房地产交易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大大节省了交易的时间和资料,方便交易双方腾出更多的时间来完成相关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讲,信息技术的使用对房地产的电子交易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需要采用一种全新的方式,在交易过程中客户和产商在交易过程中通过平台对交易的程序和过程给予了有利的保证,在交易凭证方面采用电子信息的方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这方面做出过明确的规定,给予电子交易更加有利的法律和技术支撑,在交易效率和凭证的安全性方面,新型的交易方式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具有着更加鲜明的优点。 (三)网络经济对房地产行业的置换作用和具体操作方法 在传统的房地产行业当中,其施工流程主要包括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方面的因素,这些都是影响大房地产施工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流程,房地产行业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获得更多的收益,就需要从这些重要环节入手。我们要合理的使用网络技术将网络技术通过合理的方式和契合点,应用到房地产行业的各个环节中。从细微之处来开始着手,以求通过网络技术来更好地推动房地产技术的发展。在工作中要从房地产建设中的设备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下功夫,通过网络技术来有效地提高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效率,将那些传统的老式建筑工具淘汰,在网络技术使用的过程中真正实现信息化手段,以求达到设备工作智能化的效果,在人员素质方面,要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让那些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更好的掌握计算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在充分了解网络技术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技术来有效提升建筑行业的技术,以求达到为房地产建设提供动力的目的。要加强房地产行业企业领导层面对信息技术的重视程度,要全面提升领导人员的观念,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大对信息的重视,当前的社会已经全面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在社会各个岗位和层面,无处不有信息化的影子,人们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技术水平和思维观念都受到了信息技术的影响,房地产行业要想取得更要的发展,就必须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重视程度,从某种角度上来看,房地产行业与信息技术的契合度有多大,决定着房地产行业今后的发展持久力,而信息技术的全面介入,正是实现了信息技术与传统房地产资源的信息置换,房地产行业在这个过程中对传统资源的需求越来越低,这种整体形势上的改变,有效促进了当地产行业的全面发展,大大激发了行业内部的潜力,房地产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要相对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在发展过程中还兼顾到其他行业,实现本行业的全面发展,促进房地产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网络经济起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四、结语 在技术革命的浪潮中,世界的生产力获得了全面的发展,网络技术作为新兴技术的代表,对各行各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影响,在网络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更加深入的学习,网络技术对房地产工作的影响最大,房地产经济在逐步与网络经济融合的过程中得到了巨大的改变,在网络经济和房地产经济之间存在着更多的契合点,在网络经济的意义和房地产经济的意义方面,两者都是社会经济实体中的重要模块,网络经济对传统房地产的影响、置换和对新型房地产的技术引领,企业管理者必须要敏锐地察觉到这方面的意义,采取科学的方式促进两者融合,在实现房地产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朝向一个更高的方向发展。 作者:唐景文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民政局
经营论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摘 要:本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现实与法律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与农业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并获取流转收益的行为。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 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以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核心。为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于2005年1月19日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了更直接的依据。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在第3篇“用益物权”中,第1l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意味着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为更开放的流转奠定了充分的法理基础。 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思考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虽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应用中还是存在不少障碍。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法律规范欠具体,在实际操作中会发生问题。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发包方同意。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经发包人同意”的标准,以及其在转让中可以行使的权力范围,在实践中可能造成发包方滥用权力,侵害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主权。 2.在土地流转实际需要与现实的冲突。土地规模经营,要求土地通过流转连块连片,但有的农户不愿意流转土地,导致土地无法连块成片进行规模经营。而法律又是对土地的调整作出了极为严格的规定,《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都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或收回承包地。《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承包期内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样就使承包地的调整极其艰难,使土地的规模经营遇到法律壁垒。 3.在土地流转形式上政策与法律的冲突。《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承包土地可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地,也允许以入股的形式进行流转,但对于以发包的方式承包的土地,仅允许承包方之间以土地联合入股,而不允许承包方将土地入股给非承包方。《土地法》和《物权法》也尚未允许土地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流转。因此,土地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流转,还未在法律上全面放开。 4.土地流转实施上现实与法律的冲突。土地流转之后,为了便于规模化经营,可能要打破原有的划分,对土地进行统一平整,而经营到期后归还土地时,无法恢复原来的界线,从而造成事实上的土地调整,而且这种事实调整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能致使唤不少农民或意欲规模经营土地者不敢放手大干。 5.在土地流转后果上法律与法律的冲突。农民以土地入股,使入股土地面临着性质转变的风险。土地规模经营企业如果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就可能走上破产之路,破产清算必然会使集体土地变成破产财产,从而改变土地的性质。而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只有通过国家征用之后才能改变其性质。那么,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承包地势必陷于身份上或者性质上的两难境地,于是关于承包地的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了。如果承认变成破产财产的承包地还是集体性质,则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如果承认承包地变成破产财产,则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造就了一批失地农民。 经营论文:弘扬现代多功能森林经营理念推进城市森林的建设 摘要:文章论述了认识城市森林的多功能性是发展的需求;阐述了城市森林的多功能,重点分析了其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效益);论述了我国发展城市森林,要弘扬森林现代多功能经营理念,要以其理念科学经营城市森林、管护好城市森林。使其发挥多功能作用。保护我们的城镇,保护我们自己。 关键词:城市森林;多功能;发展 1 正确认识城市森林的多功能性是发展的需求 1.1 城市森林的概念 比较有影响的概念就是把城市森林作为一个与城市体系紧密联系的,综合体现自然生态、社会生态、经济生态和谐统一的庞杂的、多功能生物体系。尽管国内外学者因研究角度不同,定义有所差异,但基本目标一致,蕴含了现代林业建设理念,强调城市森林的多功能。突破了过去长久以来以城市市区绿化、美化为目标的狭义的城市森林理念,发展成为城市生态系统服务的主要内涵,由单一功能经营向森林三大效益全面利用过渡。 1.2 城市森林的多功能性 城市森林处在人口高度密集、人工景观高度集中的城市化地带,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地域范围内非建筑用地主要以农业生产用地为主。城市森林,无论是人工林,还是天然林,受人为因素影响甚大,受大气、土壤、水污染等环境压力甚大,其在外观形态、组成上、功能上,都表现出不同于一般森林类型的特点;加之长期以来,实施城市森林视觉美化效果的绿化模式为主。因此,难说其是某一单一功能的森林类型。为了突破、摆脱过去的理念,推动城市森林的发展,有的城市实施生态林、产业林、景观林“三林”共建的城市森林体系。 2 弘扬城市森林多功能经营理念 2.1 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 研究表明,城市森林能净化周边环境。分布于城市工厂、高楼大厦、居住密集区、公路两边的森林,首先,是非常好的灰尘贮集器。第二,吸收、降解二氧化碳,同时释放出氧气,对抑制温室气体CO2有明显功能。第三,吸收工业废气的功能。第四,改善小气候,增加空气湿度,减轻或消除热岛效应,降低能耗。第五,阻碍气流、降低风力。同时,也阻滞了其中的污染物扩散。第六,降低噪声影响。还有保持水土、观赏遮阳等等。正因如此,城市森林越多,生态调节功能越大,对城市生态安全系数越大。 2.2 城市森林的经济功能 城市森林的经济功能在于森林多功能发挥和利用,其实质就是生态功能与社会功能在经济上的量化。从经济学上讲就是效益,城市森林的经济效益是依据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各项指标对城市森林经济效益做出总体经济评价。一般说,城市森林的经济功能,可分为直接经济功能,间接经济功能两大类。直接经济功能,其效益主要表现在苗木、果实、木材、药材、花卉的生产及公园、生态旅游等上。间接经济功能,其效益主要在调节气候、碳汇效益、遮阳防风、低碳节能,在防治自然灾害固土保水,净化空气、防治污染减少损失上。森林的存在,经济功能是持续增长的,其带来的财富是不断增值的,环境改善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更是有增无减。 2.3 城市森林社会功能 森林、林木的枝叶、花果的不同形态、色彩、芳香和树形风格,构建了一批批绚丽多姿的森林景观,丰富了城市的内涵,丰富了城市群体的轮廓线、衬托建筑、美化市容、既统一又不单调,既具多样性又不杂乱,和谐共存。并还可遮挡有碍观瞻的景物(色),使市容更加整洁干净。给人舒适、愉快、心旷神怡,平衡城市人的紧张生活,有益于身心健康。 3 充分认识森林的多功能作用推进城市森林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3.1 弘扬城市森林的多功能理念 树立“爱绿、种树”的社会责任和意识 弘扬城市森林多功能理念,强调城市森林生态经济发展是多功能林业经营的核心;强调森林的多功能经营理念既是森林三大效益一体化经营。这种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可以较好地解决兴林与为民、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利用矛盾。人们应清楚,只有森林能做到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经营;只有发挥城市森林多功能作用,扩大城市森林面积,才能保护森林,保护城市的持续发展。我们要大力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人们树立“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社会责任和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发展森林、爱护森林、保护生态的良好风尚。政府要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种树为先”,把城市森林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走“城市森林全民建、城市森林全民享”综合经营管护之路。 3.2 城市森林多功能经营之策 城市森林建设要依照科学的“多功能森林经营”理念,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市民参与建设的格局。按照履行义务,形式多样化、渠道多元化、时间常年化的要求,完善组织机制,深化城市森林建设内涵。按照科学发展和城市有机更新的要求,水、电、路、桥等城市基础设施与森林、绿地同步建设。协调处理好社会各方利益,大力实施合理播绿、集雨保緑、借地绿化、拆房建绿、见缝插绿、破墙透绿、废硬改绿、立体栽緑、全民植绿等一系列举措,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林木质量、加快林产业发展、提高城区绿化档次、推进科学经营城市森林。 3.3 城市森林的管理管护之见 经营和管护城市森林,要依靠广大市民。也要加快、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各城市建立新型管理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种树、社区绿地管护、门前“三包”、购买碳汇、捐赠绿化资金、古树认养,认建、认养、认育树木活动。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多形式推动身边增绿。推进城市森林建设,使其发挥多功能作用。保护我们的城镇,保护我们自己。 经营论文:现代营销理念在酒店经营中的应用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里,酒店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企业之一,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上海、这个正在飞速发展的国际化大都市,就处在竞争最前列。1998年,又一座豪华的大酒店——南新雅大酒店开业,笔者通过酒店筹建、管理并在两年的经营管理中,运用现代营销理念于实际工作中,得益非浅,深深地认识到其在现代酒店管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首先,就是市场定位,饭店处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但周围有海仑宾馆、国际饭店、和平饭店等诸多知名酒店,要想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取得市场,市场定位是起着决定性作用。而要定好位,就必须进行市场细分。酒店市场细分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有效地使用酒店各种营销费用及资源。经过我们对市场的细分,使我们对市场有了正确的认识,于是制订了一套灵活多样的适合南新雅大酒店的价格体系。 其次,是引竞争战略与定点超越营销观念,以往的传统营销理念是以消费者为中心,但忽视了竞争者的营销略与行为。今天,市场营销内涵实质不仅是满足人类的需要和欲望而是企业的冲突。因此,现代营销应树立一种既考虑顾客需要,又考虑竞争者的营销战略,在其指导下,去观察竞争者分析竞争者所谓“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进而制定了并实施一系列制胜的营销措施,最终取得胜利。为了有效地争夺市场,我们采用定点超越的最新理念。所谓定点超越理念,就是当今很多知名企业采用的一种崭新的战略营销方法,以有效地与竞争者争夺市场。我们将自己与竞争者进行分析对比,将其中的领先者作为我们的发展目标,并通过考察将其先进的经验移植到我们日常管理中去。我们先后考察了上海的多家五星级的酒店,通过学习,加强各部门对工作程序、操作流程的细化、奖励销售等,并进行质检监督。同时,我们还考察了周边地区的同级酒店,利用我们自身餐饮的强项,首先隆重推出具有沪上大规模的海鲜城,并举行了整个集团公司联动的“三百万餐饮大派送”活动,通过餐饮促销,让各界人士对大酒店有客观的认识。这样一来,以餐饮带动了客房,形成了客房、餐饮“两翼齐飞”的经营态势。初步实践证明,定点超越的营销观念在现代酒店营销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再次,顾客满意(CS)战略与服务营销:CS(CUSTOMERSATISFACTOIN)在营销学中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它是由日本企业率先提出的经营战略,意即顾客满意战略,其宗旨在于促使企业努力探索有效的经营途径。改善经营方式,针对需求个性化的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的经营措施,在顾客满意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增强竞争能力,使营销取得成功。就饭店而言,要使服务成为行之有效的营销战略,就要让顾客满意。顾客满意不仅增加营业额,而且因为有良好的口碑,使顾客转化为潜在的业务广告员,节约了大量促销费用。 CS战略是借助于服务营销来实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饭店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顾客的需求将日益多样化,从而必然引起产品结构和使用方法的复杂化,顾客对产品的“感觉风险”(购买前的疑虑)不断增加,而消除顾客“感觉风险”,提高顾客满意度的最好办法就是饭店为之提供产品实物形态以外的一系列服务。服务营销既是产品概念的延续,也是CS战略实现的手段。因此,服务营销的内容、形式要与CS战略的要求相适应,这就需要饭店在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以及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各阶段都要采取相应措施,并以服务营销质量为中心,施以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具体讲,全新的服务营销质量观,通常有以下四个方面: 1.赢得顾客一颗心。这是新服务质量观的基点,它要求顾客消费服务产品时无后顾之忧,主要包括在实施上没有不安全的顾虑,财务上没有风险,在服务的过程中及服务过后不让顾客产生困忧,得到享受。 2.追求无缺陷。所谓无缺陷(ZERODEFECT)未必缺陷绝对是零,而是以零为最终目标,来制定目前的目标,以便努力去实现,并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对目标作出进一步的修订,这样看来,无缺陷非指技术而是一种管理哲学。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保证是一个永恒的目标。因而,饭店不应浪费时间去推断能够达到何种水平,质量工作的目标永远是100完美无缺陷。 3.三位一体的质量提高。这是新的服务观念的基本内容。这种思想在于确认强化服务质量贯穿于饭店营销全过程。实际上,许多饭店未意识到服务质量的保证是分三种类型的:一是预防性的,如长期需求信息的调查、竞争对手及顾客评估等;二是监测性的,如产品质量的检验、服务的安排等;三是补偿性的,如重新设计产品和饭店形象等。传统的做法强调补偿性服务,而新观念却主张预防性、监测性和补偿性服务齐头并进,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的服务质量保障系统。 4.服务质量是饭店全员的职责。新的观念认为,服务渗透于饭店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要使饭店上下充满让顾客满意的饭店文化,要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的服务质量管理。 由于我们是一家新的酒店,并且由杏花楼集团自行管理,我们缺少的是经验丰富的酒店专业型的管理人才。因此,我们面向社会招聘了一批具有在四、五星级酒店管理经验的干部充实了我们的中、高级管理层,加强了管理的力度。另外,我们还缺少自己的网络,正因为如此,CS战略对我们来说尤为重要。为了树立大酒店在社会上的口碑,我们先后举办“微笑服务月活动;发放“客人意见征询表”;发挥大堂副理记事簿的作用。在实践经营中,我们对现代营销逐步有了新的认识,酒店的经营状态日趋稳步上升,通过不断努力,我们又提出了创造需求与创新营销。“文秘站”版权所有 饭店企业营销战略的重点不仅在于掌握定价、分销、促销等非产品战术,更在于使其成为巨人,能预测顾客的尚未能看到的需求。通过技术积累和创造来寻求饭店企业的长远发展。当然,创造需求并不是一种主观臆断,而是在顺应把握消费需求变动趋势的基础上,把遵循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统一起来。 创造需求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创新营销来进行的。现代科学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饭店市场环境的变化及竞争的加剧,推动着以产品为基础的营销诸要素不断衍生组合。创造营销成为饭店适应衍生组合、求生存求发展的内在动力。所谓创新营销就是饭店企业以在质上优于现有状态的新行为作用于经营活动,以期收到预定目标的创造性活动。创新主要是指产品创新、市场创新 、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这五大创新涉及饭店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这五大创新所产生的联动效应,形成一种巨大的整体潜能,这是饭店企业降低和避开风险,谋求顺利发展的强大动力。 由于树立了现代营销意识,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促使经营业绩蒸蒸日上,在竞争中找到了市场,站稳了脚跟。同时,我们又在不断地优化我们的市场。因此,现代酒店也好,企业也好,从上到下一定要掌握现代营销观念,从实际出发,通过理论指导实践,使酒店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形成我们自己的特色。 经营论文:小议企业的经营理念 企业文化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体现,即企业的经营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特有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可分为企业经营理念与经营行为方式两个层次。经营理念是指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和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制定的战略思想,是企业经营管理思想的核心和基础。经营行为方式是指企业员工在经营行为中共同遵循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它是经营观念的体现与贯彻。企业的经营文化功能是多方面的,其重要之点是以人为中心,通过教育、激励、熏陶等方式,调节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客户(甲方)、企业整体目标与员工个人目标的矛盾,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客户(甲方)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当今世界,企业的经营文化已完成了由生产导向、推销导向到市场需求导向的过渡,传统的经营观念已为现代的、以客户(甲方)为中心的经营观念所取代。发展才是硬道理,是企业的第一要务。所以我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要想做到持续发展、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与市场同步,与客户同心,与员工同进。 与市场同步: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在充满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任何企业在经营中都会感到市场的复杂、多变,需求的差异和多样,市场的得失直接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是一个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开放的系统,它的经营活动受着市场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客户(甲方)、竞争对手、供应商、相关政府部门、相关技术等一般市场环境和文化、社会、经济、技术、政治与法律等宏观环境的变化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制约它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企业要时刻把握行业市场脉搏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扑捉和提炼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充分掌握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现实市场与潜在市场的辩证关系,有效执行“市场区隔化”、“市场集中化”及“市场差异化”等市场策略,始终与国内外市场同步,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拥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与客户同心: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有树立“客户(甲方)是企业的衣食父母,客户(甲方)的正当需求最为重要”的理念,及时掌握不同类别客户的各种需求及其变化情况,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以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时时处处、设身处地替客户(甲方)着想;不仅要坚持“以客户(甲方)满意为宗旨”,最大限度地成就精品工程服务,还要满足客户(甲方)省钱的需要、省时的需要、省事的需要、情感的需要和精神的需要等,始终与各层次客户(甲方)同心,以达到客户(甲方)满意最大化,使企业获得生存发展、立于不败之地。 与员工同进:企业文化的本质是用来引导人,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符合人的心理需求。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是企业的发展之本”的科学观念,充分了解员工理想愿望、个人追求和合理要求,使之与企业发展的共同愿景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在企业获得持续稳定发展的过程中创造员工能够充分发挥聪明才干、实现人生价值、增长知识技能、提升业务水平的良好环境,采取薪酬、培训、职位、荣誉、待遇等形式的激励措施,建立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与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始终与每一位员工同进,以实现员工与企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时也为企业下一步实现新的经营目标、赢得更大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企业的经营理念只有转化为经营行为才有意义,而经营行为只有从个别倡导者的行为转变为全体员工的共同的行为,从一时一事的具体行为升华为一种持久的、非情绪的行为方式,以及企业自觉的、稳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更有效、更彻底地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经营理念。所以说,一个企业只有从经营理念到经营行为乃至企业行为方式全都做到了与市场同步,与客户同心,与员工同进,才算真正建立了企业的经营文化。 经营论文:电子商务对银行经营的影响 对于于电子商务有各种不同的定义,比较统1的认识是电子商务包含3个要素:1是载体是通信网络;2是信息是电子化的;3是商业行动。跟着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的普及,电子商务愈来愈出现出区分于传统商务的患上天独厚的优势,1是交易的效力大大提高,信息以光电的速度传输;2是经济流动辐射的区域大大拓展,超出了物理位置的界线,直达网络的边界;3是交易本钱大大降低,使患上服务提供商有能力提供更强的增值服务。这类优势使患上电子商务在过去几年以乘数级的加速度发展,所有人都在预测电子商务激动人心的前景,不少人包含美国政府在内乃至断言,咱们已经经进入了网络经济的时期。无论这类论断是不是科学,有1点可以确定,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正以迅猛的速度向咱们走来,银行毫无例外埠也要接受电子商务的浸礼。 银行是缭绕货泉,出产以及出售1系列相干服务的企业,而货泉自身就是1种价值符号,这1特质,抉择了银行业是尤其合适信息化的行业。事实上,银行业1直是使用信息技术最广泛、最深刻、最早进的行业。过去一0多年,银行依靠信息技术实现的金融立异,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银行的经营管理,银行应当说是电子商务的先导者,比如依靠于专用网络,使信誉卡进行无现金的即时结算,就是无比典型的电子商务行动。 之所以电子商务还会对于现代银行发生巨大的震动,有3个缘由: 1是与以往不同,电子商务再也不是银行内部的信息技术利用,而是整个经济社会商业行动方式的扭转,这将造成客户的市场需求本色性的变化,迫使银行必需适应。这类客户的变化主要有几个方面:一、首先在结算业务上,客户的交易行动逐步转移到网上,需要有新型的网上支付服务,而不是传统的柜台交易、现金交易等;二、客户的流动逐步向网上社区转移,他们但愿能在自己的电子空间处理尽量多的事务,包含金融业务;三、客户将取得更多的信息,而且,客户取得服务再也不受限于地舆空间,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客户的活动性更强;四、面对于大多的信息,客户自己很难去当真消化,现在他们但愿的再也不是大量而泛泛的信息,而是个性化的、精炼的服务。 2是银行服务合适信息化的特质,使患上银行业电子商务的进化过程无比快,这类快来自于行业间优越劣汰的市场竞争。比尔·盖茨曾经断言:传统银即将成为二一世纪的恐龙,这不是戏言。信息技术公司应用其技术优势,尤其是那些提供金融软件的公司,完整有能力提供领先1步的金融服务。微软就曾经试图进入金融领域,只是因为金融当局管制缘由才未胜利。目前在国内已经经有不少网络公司提出网上结算通用平台的方案,这本色上是提供银行前台服务的东西。应当说,在电子商务时期,因为业务以及技术的互相依赖,在银行界,技术资源正成为与业务资源一样首要的东西。最少对于某些信息技术公司而言,其具有的技术资源优势,使其有能力在1些金融服务领域与传统银行对抗,乃至取而代之,他们是银行潜伏的、强有力的竞争对于手。同时,电子商务也将推动保险、证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的互相渗入,电子商务允许把各种业务放到1个交易平台,为客户提供1站式服务,而在后台可以分由不同公司来处理。这样,对于客户而言,患上到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同时也知足分业经营的金融监管请求。以此为基础,组合式的金融立异将会有较大发展,将把各种金融业务更紧密地联络在1起。 3是电子商务时期将扭转银行的游戏规则,以网点数量范围优势树立起来的业务壁垒将让位于依靠科技立异优势树立起来的业务壁垒。招商银行就是1个典型的例子。短短几年,招行以科技立异为抓手,树立起了“1卡通”、“1网通”等业务品牌优势,在众多中小银行中脱颖而出,在网点数量仍维持较低水平的同时,业务范围却快速增长,这在传统的银行经营中是难以实现的。 可以说,电子商务的发展扭转了银行的经营环境,也势必给银行经营模式带来巨大的变化。 1、银行服务递交渠道的变化 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极大地推进银行电子化交易渠道的发展。首先是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空间交易的需求愈来愈旺盛,市场的压力将推进银行尽快地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其次,跟着商务链构成经济范围,银行使用电子交易渠道有了市场空间,发生“降低本钱、扩展利润”的内在动力,银即将自觉地推进电子渠道业务的发展。这势必给银行服务递交渠道的格局带来较大的变化。 传统的银行服务递交渠道只有银行营业网点,因而,为了捉住客户,银行通常在目标客户会萃的区域设置营业网点。在这类模式下,为了拓展市场,银行不能不大量开设网点,这违后就需要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的支撑,这也是为何传统的银行资产范围是最为首要的市场进入壁垒的主要缘由。与此同时,银行在肯定产品的分销渠道时,通常也是别无选择,所有产品对于所有客户都放在一样的网点销售。因而,在传统的银行基本不会碰到服务递交渠道策略的问题,由于选择余地很小。 电子商务的发展扭转了这类状态,银行有了丰厚的服务递交渠道:ATM、电话、因特网、挪动通信网等。这类情况下,制订适合的服务渠道递交策略,使患上在保证原本的市场销售范围的同时,服务递交本钱更低,显患上尤为首要。由于在定价日趋自由化的金融市场,谁的本钱低,就象征着市场竞争的优势。 银行的服务递交渠道策略包含:客户服务渠道策略、产品服务递交渠道策略。 客户服务递交渠道策略,就是银行应依据客户的不同分类,肯定对于目标客户的服务递交渠道。比如:对于于银行的优质客户,可能就需要激励其使用银行的网点,以便能与客户做更多的交换,促进客户对于银行的感情,而对于于那些对于银行贡献度比较低的客户,可能就要引导他们多使用交易本钱比较低的自助交易装备。 产品递交渠道策略,就是依据产品的不同特色以及市场目标,肯定产品的服务渠道。比如:对于代收公用事业费等金额小、笔数多、服务流程简单的产品,比较好的策略是通过自助化、低本钱的电子交易渠道提供服务,而对于于繁杂、增值较高的服务,比如说银行的信贷业务、综公道财业务,可能就需要配备专门的业务 经理在银行网点跟客户面对于面的进行交换。 从总体上看,未来银行服务渠道的格局应当是:营业网点将以繁杂、高增值服务为主,以服务优质客户为主;自助化的电子交易渠道将主要承当银行最大量的基本业务交易(转帐、投资交易、交易等),二者相辅相成。因而,在电子商务时期,银行传统营业网点不会灭亡,但在功能上、在布局上,都需要做较大的调剂。 2、银行的客户瓜葛管理 从广义上讲,所谓客户瓜葛管理是银行旨在提高客户虔诚度以及维持率的1系列的策略以及措施。这是伴同着经营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移而提出的1种经营思想。客户瓜葛管理的提出是树立在两个判断的基础上:1是客户的需求是不同的,无差别化服务的结果是比较高的客户流失率,或者者换句话说,是比较高的优质客户维持本钱;2是留住1个老客户的本钱远远低于发展1名新客户的本钱,统计分析显示,发展1名新客户的本钱是留住1名老客户本钱的5倍。所以,客户瓜葛管理的施行就是充沛掌握客户信息,在辨认客户的基础上,针对于客户的个性化需要,提供差别化服务,以此来提高客户虔诚度以及贡献率。 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将增进客户瓜葛管理在银行的施行,扭转银行的客户服务方式。这是由于:一、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信息的传递无比快速,获取新的服务极其便利,客户的活动性大大提高,将推进银行以客户瓜葛管理为手腕,尽量提高客户的维持率;二、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客户信息是以规范的电子信息情势流转的,这使患上银行能比较容易地搜集客户信息,并进行有效地分析;三、电子交易渠道的使用,能有效地降低银行与客户的接触本钱,从而保证客户瓜葛管理所需要的与客户较高密度的有效接触;四、因为整个服务进程的计算机自动处理,可以马上辨认客户身份,并快速作出差别化的反映,提高客户瓜葛管理的效力。 作为银行在整个电子商务链的首要部份网上银行、CALL-CENTER等,也将成为银行施行客户瓜葛管理的首要载体: 一、在客户登陆网上银行、CAMi-CENTER时,通过联动后台的客户信息,自动辨认客户,并依据客户情况,赐与不同级别的服务,比如:可以显示为客户定制的网页界面,给优质客户以优先级的服务,包含:排队优先以及高档别座席员的服务等。 二、在客户走访网上银行、CALL-CENTER的时候,针对于客户的不同情况,显示不同的产品举荐信息,或者向客户举荐有针对于性的服务,对于客户进行交叉营销。 三、银行可以主动出击,应用E-MAIL、电话、手机短信息等,主动与客户获得联络,依据客户的请求,进行通知提示,也可针对于客户的情况,进行服务的推介。更加首要的是,这些均可以借助高科技的手腕大范围展开,笼盖整个银行的客户,这是传统的方式没法企及的。 应当说,电子商务加大了银行施行客户瓜葛管理的紧急性,同时也为银行施行客户瓜葛管理创造了环境以及手腕。 3、金融业的联合与并购 金融业的联合与共购有多种的动力,有范围扩张的动力,以寻求范围效益,增强抗打击能力,也有市场扩张的动力,追求客户市场的同享,扩展市场的占有率,等等。而电子商务的发展,将进1步推进金融业的联合以及并购。 一、在电子商务环境中,金融服务品种能够整合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服务,提供给客户。同时,在后台又能有效借助技术手腕,分别由相干金融企业进行处理,知足分业监管的请求,为金融同业的合作提供了前提。 二、在电子商务环境中,面对于众多的网址、电话号码,客户很难逐一记住,也很难树立信任感。而1站式的服务,可以有效增添客户的走访次数,反复加深客户的印象,从而构成客户的走访偏好。对于客户而言,1站式服务大大便利客户的操作,并能强化客户对于虚拟渠道的信任度,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合作提供1站式服务可以彼此同享客户资源,实现对于客户的交叉销售,这类共赢的合作前景预期,也有力地推进了金融企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的合作。 目前在业界已经经呈现了显明的合作趋势,在许多金融网站上,可以同时提供银行、证券、保险服务,这违后就是几家金融企业的合作。还有近期在市场上广泛使用的网上或者电话银证通业务,也是银行以及证券公司合作的产品。跟着这类趋势的发展,将逐步构成客户资源的整合,只要金融管制略有松动,后台业务处理的整合就顺理成章了,也就象征着企业从合作走向合并。 经营论文:对森林经营理论运用探究 传统森林经营中主要考虑森林的营造、密度控制和产出。对森林的健康程度、持续经营和综合效能关注度较低[1]。现代森林经营中,要统筹森林的多种功能、潜力挖掘和综合效益。因此,要从培育健康、高效森林角度出发,科学进行立地评价,合理确定培育目标,依据区域生态条件构建可实现的标准生物量模式,以此为达标要求,统筹考虑造林、幼林抚育、抚育间伐、天然更新等技术举措,实现可持续经营[2]。在构建森林之初,尽量培育优质容器苗,积极营造针阔混交林,密度不足或结构不佳要采取补植补造措施;在幼林抚育管理上,及时采取除草、割灌、施肥、修枝等系列措施,保证幼树营养和空间需要;在中林龄以上龄组林分抚育中,改变传统抚育模式,确定目标进行长期重点培育,并保持合理密度控制;在主伐之前及早考虑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主要采取人工较完全生土化方式,即在主要树种种子年时用工具把地表可燃物及其下部腐化土搂除、疏松新土层,在林中形成规律性分布,便于天然落种均匀更新。森林经营每一项技术举措均会对林地、植被产生破坏性作用,必须及时清理林地卫生,减少可燃物积累,并积极防控有害生物,定期检测森林生长状况,综合分析、评价每一项技术举措对森林的具体影响[3]。 技术措施实施 1针阔混交林营造进行立地评价,确定经营目标,设计造林模型。造林前对林地进行可燃物清理、拉线定点、工程整地、建设围栏,同期选择优质壮苗、配置基质、消毒除虫、容器苗培育、造林前检疫。在前期各项工作准备好后,采用优质容器苗植苗造林[1-3]。 2幼林抚育进行立地评价,评定幼林现时健康程度,依据生长状况和经营目标选择幼林抚育方法,割灌除草或松土施肥。幼林抚育之后,认真清理林地内的枯枝、杂草等作业剩余物,同时注意合理保留天然乔、灌木,为形成合理的乔、灌、草结构奠定基础[4]。 3人工林修枝进行立地评价,定量分析森林经营效果,评价作业林分健康程度。依据林分生长和自然整枝状况,确定修枝技术标准。若林分实际生物量超出标准生物量上限,对超出指标予以清除。清理林地时注意合理保留天然乔、灌木[3,5]。 4定向目标抚育进行立地评价,确定林分健康程度,分析目标树经营状况。按照培育目的,精确标定目标树,确认一般树和干扰树。在保证目标树周围有适量的一般树能促进材质培育的基础上,伐去其余一般树和所有的干扰树。采伐和清理林地时也要注意合理保留天然乔、灌木[2]。 5人工较完全生土化进行立地评价,确定林分健康程度,对林分天然更新进行分析。在林内顺行方向,用机械把活地被物、枯枝落叶层搂除,露出腐殖土,形成长条带状小沟,机械作业不便时采取人工措施。天然更新差的小班可采取人工撒种等辅助措施。土壤条件次的地段雨季对带状小沟两侧撒播熟石灰粉,提高酸碱度[6]。 6森林保护建立森林长期保护机制,系统开展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控、减少可燃物、健康监测等工作。设立专职管护,加强对项目区的看护和管理;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定时对项目区内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与监测,及时进行预防;及时、妥善治理林内过多的地表可燃物,加强举措,促进分解,推进森林营养物质循环;定期进行资源监测,分析森林经营效果,保证后续经营举措科学、有效、及时[4,6]。 森林健康经营技术实施效果 1基础性指标森林培育目标得到进一步明确,林木密度保持合理,森林生长旺盛,林木胸径、树高、材积、冠幅等指标高于同类林分,林地肥力不下降,初步遏制了土壤酸化和板结现象,常规经营密度林分达到标准生物量[2]。 2结构性指标保证了华北落叶松的优势种群地位,林分结构得到了改善,目标树占据主林层,特种培育密度的目标树占林分密度的90%以上,林分向乔灌草竖向层次结构和针阔型水平结构发展,林内乔木树种的天然更新个体数量增加,林分优势物种丰富度、个体数量丰富度、植物多样性、植物均匀度显着高于同类林分[3]。 3抗干扰性指标地表可燃物分解速度加快,地表可燃物增加趋势下降,无雷击等自然性火灾,原发性害虫不成灾,外来性害虫能够得到及时控制,发生虫灾的程度较同类林分差。 4生态服务价值林木年生长量得到提升,非木质生产能力得到增强,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固碳释氧以及净化大气等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提高,景观游憩环境得到完善,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4-5]。 讨论 (1)构建技术路线可行,符合生产实践需要,易于操作,便于监测。(2)《森林健康经营技术研究》中的标准生物量理念仅从利用立地潜力和培育木材数量考虑,未考虑森林经营目标问题。应针对森林的培育方向和最终目标,进一步细化其标准生物量要求,不宜以偏概全。(3)《森林健康经营技术研究》中的人工较完全生土化技术,未考虑天然落种时间问题。如开设小沟时间过早,沟内将大量长草,影响天然落种成活。应统筹考虑乔、灌木树种天然落种时间与杂草生长问题,在杂草落种或枯黄后、培育树种落种前开设机械小沟,能有效减少次年沟内的杂草数量,为天然落种创造较好的生境条件。 经营论文:论公司经营权及其行使 摘要:公司经营权是公司法人所有权的主要内容,也是公司财产的主要实现方式。正确界定公司经营权的概念和范围,规范公司经营权的运作方式,这不但是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而且也是有效发挥公司制度作用的需要。本文将试图在这些方面作些探讨。 关键词:公司、经营权、法定义务 一、公司经营权的概念与特征 一般认为,对于经营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经营权“是指人们利用物资,从事经营活动的物权形态。”是“经营的法律形式”。狭义的经营权则是“资产(资本)所有权衍生的、具有商品经营职能的法人他主物权。” 经营权可分为法定经营权和约定经营权,其中法定经营权作为物权法定主义的必然结果,是企业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经营权,在性质上表现为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是以法人制度的规范化为基础的。所谓约定经营权是指由两个以上出资人共同约定创设新的法人所衍生的经营权。它是以平等的商品生产者主体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为基础所发生的经营权。 公司经营权作为企业法人经营权的一种,是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由公司企业独立行使的对公司财产的法律范围内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支配权。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司经营权的产生背景是为了克服传统的高度民主集权的国家所有权模式、发挥公司组织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而提出的。在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权中,“国家权力和国家财产所有权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最突出、最本质的标志之一。要研究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财产和社会主义经济体系问题,国家权力和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权的这种结合有很大的意义,因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了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利益,对全部社会主义国家财产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加以组织。” 这种高度民主集权的计划体制对于保证国家迅速集中经济资源以完成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等方面曾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这种体制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主要表现是:其一,传统的国家所有制实行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片面强调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忽略了作为生产者的企业的利益和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使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其二,直接的行政管理的指令性计划使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干预过多,管的太死,企业缺乏改革经营、发展生产、提高效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其三,由于计划体系庞大,计划层次过多,在制订、下达、调整计划时的信息传递、信息处理和信息反馈存在着停滞和扭曲,一方面使计划难以与经济运行的现实相吻合,另一方面使计划经常变更,导致企业无所适从,管理难度不断增大。 为了克服这些弊端,我国从改革开放之初就一直在孜孜探求解决途径,最终确立了三个基本制度,即市场经济体制、法人制度和公司制度。市场经济体制从制度体系上保证了企业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营利为目标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和法人制度则从组织形式和法律制度上对传统的企业制度进行了创新。在法人制度中,个人所有权已不再是简单的个人独体所有权,而是变成了个人所有权的复杂集合体;法律赋予法人以独立的法人人格,并使法人的财产独立化。由于法人组织独立于个人、法人财产独立于法人成员的财产,因此法人的财产责任也与个人的财产责任明显分离。法人制度中的独立人格、独立财产和独立责任的规定,是公司的外部构造形态。在公司内部,一方面,公司作为组织体的重要性压倒了股东作为个人所有者的重要性,所有权不再成为担任公司决策职务的必备条件;公司不需要退还本金的规定,既使公司法人所有权具有了永久性物权的性质,也股东的行权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如此,由于整个公司的运作不再依照公司发起人之间订立的发起协议,而是依照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内部约定,从而使公司行为具有相当的超脱性。另一方面公司的活动又不能完全脱离公司股东,这不但因为股东出资是公司财产的唯一来源,股东权益是公司一切经济条件的基础,而且也反映在公司决策不能背离股东的意志,因为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实际上,股东会都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因此,公司法通过公司内部关系的构造,通过物的货币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的分离,并与法人制度相结合,终于创造了同一财产上个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两权并存、内外分离、内部联结、同时实现的奇迹。 与其他形式的财产权利相比,公司经营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特征:第一、公司经营权表现为公司法人所有权。关于公司经营权的性质,在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争论:有的认为经营权就是经营管理权,有的认为经营权是用益物权,有的认为经营权是信托权 ,也有的认为是受托权。 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则认为应属于公司法人所有权,这里的公司法人所有权在内涵上应涵盖了所有权的一切方面,不但包括所有权的权能内容、性质的规定,而且包括所有权的保护方法和诉讼权利的规定,包括所有权与债权关系的规定,与他物权关系的规定。第二、公司经营权的权源基础和权利内容直接来源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公司经营权的授予是基于法律规定。对此我国《公司法》第4条第2款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二是指公司经营权的具体内容也是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对此我国《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节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第三、公司经营权行使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能够行使公司经营权的不但包括公司的董事会及其成员、公司经理等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而且还包括股东会等公司的决策机构。当然决策机构经营权的行使通常带有一定的宏观性和非经常性,作为常态形式的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仍然限于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机构即公司经理和和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二、公司经营权行使的主体 公司经营权行使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经理和董事(董事会)两个层次。 (一)公司经理。公司经理(Manager)一词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含义。在日本公司经理人有时被称为“商业使用人”、“支配人”或 “支店长”等,是指通过雇佣契约从属于特定的商人(营业主),在企业内部服从营业主的指挥和命令,在对外商业业务上,以的形式补助营业主的人。 《意大利民法典》第2203条将公司经理定义为“接受企业主的委托经营商业企业的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将公司经理定义为“为公司管理事务并为其签名的权利人”,其习惯上称为“公司经理人”。《澳门商法典》第64条第1款则将公司经理定义为商业企业主委任以经营企业之人,该委任得按商业习惯以任何职务名称为之。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并未有公司经理的规定,只是在《公司法》中对公司经理做出了规定,将其界定为由董事会所聘任的有权掌管其所在公司事务的自然人。 关于公司经理的性质学说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1)委托关系说。该说认为“公司与公司经理之间是委托关系。其中,公司是委托人,公司经理是公司人。” (2)雇佣关系说。日本、韩国的《商法典》中将公司经理归为商业使用人,实则为雇员。中国亦有学者认为“现代典型企业以资本为主导,公司经理受聘于企业或曰股东,属于雇员范畴” 另有学者认为“公司经理虽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但是董事会只是公司这一法人组织体的机关,而不是公司本身,公司经理是为公司利益服务的。因此公司经理与公司之间还存在雇佣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公司经理是公司的雇员”。 (3)委任关系说。该说认为“由于公司经理接受董事会的聘请后,即与公司之间形成的关系属于委任关系,因而公司与公司经理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终止委任合同”。 我国台湾地区学者亦多采此说。(4)关系说。该说认为“公司经理对外与第三人做交易或签订合同时,他是公司的法定人。这种在法学上叫做‘职务’。也就是说,公司经理与公司之间还存在关系。” 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经理是公司的雇员,根据“雇员理论”,公司经理以公司名义为营业活动时,是公司的人。 以上各说以“委任关系说”为代表,其主要原因在于:从公司经理的产生来看,是基于董事会的选任行为及公司经理的承诺表示而成立委任契约关系,公司经理对公司负有契约上的义务;从公司经理的实际工作来看,其重在委任事务之处理,只有对外时方产生,无对外便无可言,因此其实际工作若只为管理行为时,则无法律关系的存在;从委任与的区分来看,权的授与系属单独行为,而委任关系之成立乃属契约行为。 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角度来看,公司设置公司经理之目的,在于辅助法定业务执行机关执行公司业务,因此有些学者便认为公司经理在执行其职权范围内亦为公司负责人,属于公司机关。然而“公司机关”一词有其体制上的特定含义,其基于机关地位所享有的决策权,绝非不具有机关地位的任何个人可以任意享有。 因此,公司董事会在法律体制上既已被设定为业务执行机关,当然享有业务决策权及执行权,而此权限在性质原亦当然专属于该机关,其他个人除非有董事会的授权,否则并不当然享有该项权限。因此,公司经理不具有公司机关的地位,其地位亦应在公司董事之下,其职权相对于公司董事会而言具有从属性与派生性。是“基于委任关系,于受公司业务执行机关或代表机关之指示或授权,而代表处理事务之人”。 公司经理的一切权限来自董事会,公司经理是附属于董事会而不是独立于董事会之外的。 公司经理依法享有公司经理权。所谓公司经理权,是指公司经理在法律、章程或契约所规定的范围内辅助执行公司业务所需要的一切权利。 以成文法著称的大陆法系国家十分重视对公司经理权的法律界定。其中,实行民商分立,制定有独立商法典的国家,多在其商法典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公司经理的权利的内容,如德国《商法典》第一编第五章为“公司经理的权利和代办权”,日本、韩国《商法典》则在总则部分的“商业使用人”一章集中调整公司经理的权利。而采民商合一主义、无独立商法典的国家(地区),多在其民法典中单独规定公司经理的权利,如意大利《民法典》在“劳动”编中规定了公司经理的权利,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则效仿瑞士,将公司经理的权利置于“债”编之中。除此以外,大陆法系国家还往往在公司法中对公司经理权的有关问题进行单独规定。我国现行立法并未采纳“公司经理权”这一名称,仅在《公司法》中明文规定了公司经理的“职权”。但“公司经理权”并不等同于公司经理的“职权”。公司经理权作为公司经理在法律、章程或契约所规定的范围内辅助执行公司业务所需要的一切权利,是一个一般性的、抽象化的概念,是基于公司经理这一职位而取得,不可随意扩大、限制或剥夺,带有浓厚的法定色彩;而公司经理职权则通过公司章程或契约进行规范,是一个具体概念,包括公司经理在行使职责时所享有的各种具体权利。在西方国家,公司是以资本为主导的现代企业的典型形式,公司经理受聘于公司,属于雇员范畴。根据“雇员理论”,公司经理以公司名义为营业行为时,系公司人,公司经理权究其实质乃商法上的权。然而,商法上的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它虽以民法上的权为基础,但又有自己的特殊性质。公司经理权并不等同于民事权。民法上的委托权的授予意思表示原则上并无形式上的特别要求,既可以明示作出,亦可通过一定的行为默示作出,而公司经理权的授予则较为严格,多数国家规定必须以明示的方式授予,甚而有登记公示的要求。委托人的权多基于本人与人之间的委托授权合同产生,而公司经理权却可依商业惯例产生,公司经理的职位往往使善意第三人对其产生合理的信赖。公司经理权也不同于公司机关代表权。在大陆法系国家,代表权为一特定的概念,它是特指公司机关(或法定代表人)所享有的代表公司为法律行为的权利,享有代表权的机关(或人员)的行为即为公司本身的行为。 由于公司经理不是公司之代表人,公司经理权也就不是代表权,且公司经理行使公司经理权的行为并非公司本身的行为,而是公司经理人自己的行为。所谓公司经理权具有代表权能,仅指公司经理能以公司名义为法律行为,并使该行为之后果归于公司而已。有关公司经理权权利范围的立法例因不同国家经济文化的差异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经理权的权限范围大都由法律、章程或合同规定,由此,其范围的确定便有三种方式:即法定方式、意定方式和折衷方式。所谓法定方式,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经理权之范围。如《德国商法典》第49条第1款规定,公司经理权授权实施由进行营业经营所产生的诉讼上的和诉讼外的一切种类的行为和法律行为。 据此,公司经理之行为并不局限于公司的一般行为和通常行为,它可以公司名义进行诉讼、请求债权债务的履行等。所谓意定方式,是指公司经理权范围由公司以章程或合同的形式协商确定。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1条规定:“公司经理人之职权,除章程规定外,并得依契约之订定。”所谓折衷方式,是指公司经理权之范围通过法定和意定两种方式确定,既有法律规定的内容,又有协商确定的因素。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24条规定“公司经理室拥有在任何 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进行活动的最广泛权力。公司经理室在公司宗旨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力,但法律明确赋予监事会和股东会议的权力除外。”该法第117条同时规定“董事会和董事长协商确定授予总公司经理权力的范围和期限。” 对公司经理权的具体范围,各国大多委诸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学理上一般认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司经理对于第三人而言,就公司事务有为管理上一切必要行为的权利;二是公司经理对其管理的公司事务,有权公司从事一切诉讼行为。 可见,公司经理权之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实体权利,也包括诉讼权利。 各国公司经理被赋予了广泛的权,极大地拓展了公司的经营领域。但公司经理权的无限扩大极易导致对公司和交易第三人利益的损害。基于此,为防止公司经理权运作失控,保护交易安全,各国又纷纷对其施加限制。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经理权往往受到三方面限制:其一,法律的限制。如《德国商法典》第49条第2款规定:“对于土地的让与和设定负担,只有在向公司经理人特别授与此种权限时,公司经理人才有实施此种行为的权利。”类似的权利限制还体现在企业转让和破产宣告方面。《意大利民法典》第220条第1款也规定:“如果未经明确的授权,公司经理不得转让或抵押企业的不动产。”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54条第2款亦有类似规定:“公司经理人除有书面授权外,对于不动产,不得买卖,或设定负担。”法国《商事公司法》对公司经理权的限制更为严格,即除经营银行或金融事业的公司外,转让本质意义上的不动产、全部或部分转让投资、提供担保都应由监事会依法予以特别批准。 其二,公司章程或合同的限制。如规定公司经理权只能存在于特定业务、特定情况、特定时间或特定地点。对于此种限制,各国法律大都规定只能对公司经理权的基础关系生效,即仅对判定公司经理是否应当对公司承担责任具有意义,但对善意第三人不产生约束力。如《德国商法典》第50条第1款规定:“对公司经理的权利的范围进行限制的,限制对第三人无效”。其三,通过授予共同公司经理的权利限制。公司将其公司经理的权利同时授予数人共同行使,虽然权仍及于营业之全部范围,但公司经理的权利之行使实则已受到限制。但此种公司经理权之限制方式,亦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经理虽然具有十分广泛的权力,但也受到三方面的限制:其一,职位本身的限制。公司经理的职位权利是管理公司的正常商业事务,但根据司法判例,不论他的权利如何广泛,只能限于管理,无权从事超出公司管理所需要的行为。其二,反面推定察觉原则限制。一般而言,由职位所确定的表面权力即为公司经理的权利之范围,表面权力独立于章程而存在。但表面权力规则适用于公司时,受反面推定察觉原则限制。反面推定察觉原则是为保障股东和公司利益而设置的特殊规则,它是指“与公司交易的人被视为对它的公开文件有认识”。 依据该规则,任何与公司进行交易的人都被推定为知悉公司公开文件的内容。因此,若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经理的寻常权力有所限制,则公司经理的权利只能限于该范围之内,交易相对人不得主张公司经理有超越该范围的表面权力。其三,内部行政条规限制。内部行政条规,又称“蒂尔康德”条规,是为保障交易第三人的利益而制定的规则。根据这一条规,只要第三人没有恶意(即知道或应当怀疑内部规则未被遵守),即可推定公司适当地采取了授权必需的内部程序。 易言之,与公司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有权信赖公司经理的权力是符合公司的内部规则而被授予的。 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公司经理权须由公司亲自授予,不得由公司的人或其他公司经理人代为授予。但由于公司为法人只能借助于公司机关为行为,故立法实践中公司经理权之授予由公司机关具体行使。通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经理的权利由董事会授予,而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公司经理的权利多由股东(或股东会)授予。一般而言,各国立法最初多要求公司经理的权利之授予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为之。如《德国商法典》第48条第1款规定:“公司经理的权利只能由营业的所有人或其法定人、并且只能以明示的意思表示授与”。 由于公司经理的权利一经授予,公司经理即能以公司名义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外从事商业活动,公司必须承担该商业活动的法律后果。鉴于此,各国对公司经理的权利之授予大多设置了公示登记制度。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206条规定,公司经理委托书经认证后必须存放于企业登记机关,并进行登记。日本、韩国、瑞士及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均有类似规定。综观各国对公司经理权授予登记的效力问题,概有两种立法主张:一为登记对抗主义,即公司经理的权利之授予即使未经登记亦能生效,只是不得对抗第三人,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多数国家(地区)采此主张;二为登记要件主义,即注册登记为授予公司经理的权利的前提条件,非经登记,公司经理的权利之授予不得生效,此为意大利等少数国家立法所采。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206条第2款规定,公司经理委托书若未经登记,则公司经理人只能视为一般人。 (二)董事和董事会。董事的法律地位不仅关系到董事本身的权力、义务和责任,而且关系到公司、公司机关、成员甚至第三人的权力、义务关系。目前,有关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大致有两种主流理论,即英美法系的信托兼有说和大陆法系的委任说 ,另外还有一种非主流观点即法定说。(1)信托兼有说。英美传统公司法观点认为:“董事对于公司具有双重身份,第一、董事是公司的人;第二、董事又是公司的受托人,在此基础上,董事对公司承担一种信托责任。” 根据这种观点,一方面,作为公司的人,董事享有以公司名义同第三人从事交易、缔结契约的权力,对于董事这种权力的行使,公司须对第三人负责。这里作为公司人的董事不是指单个的个别董事,而是指由单个董事组成的公司董事会。另一方面,董事也被视为公司财产的受托人,对公司财产赋予权力的受托人。“董事是被选任为公司股东的利益而管理公司事务的人。这是一种信托职位,该种职位一旦被董事承诺承担,则董事负有充分地和完全地履行他们所承担的义务的职责。” 因此,英美的董事在现代公司中处于人和受托人的地位即董事代表公司与第三人的行为,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由此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归于公司。同时,董事对于公司交付托管的财产,其相当与信托关系法理意义上的受托人,故与受托人一样,在保管、处理公财产时,应尽其公正与相当注意的义务。(2)委任说。“所谓委任,谓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为处理之契约。其为处理事务委托之人称为委任人,允为处理之人,称为受任人”。 委托处理的事务称委托事务,亦称委任标的。就公司董事的委任关系而言,委任人是公司,受任人是董事,委任标的是公司财产的管理与经营。《日本商法典》第254条第3项规定:“公司与董事之间的关系,依照有关委任的规定。”日本的学者也认为,董事和公司的关系是一种委任关系,董事负有具备善良管理人那种谨慎的品质而履行其职务的义务。我国也有学者对此持相同观点,认为“公司与董事的关系适用委任规定。” 根据委任的法理,董事可因其委任而取得对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权,在委任的范围内,为实现委任标的具有很大的自主权。(3)法定说。有的学者指出,“在理论上,现代公司的董事与公司之间是一种十分复杂的关系,任何‘’说,‘委任’说以及‘与信托兼有’说都不足以十分清楚的阐释董事的法律地位”,因此主张“现代公司董事的权力、义务、利益和责任直接来自法律的规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应定位为‘法定’。” 采取董事权利法定说的原因在于,公司制度实际上是传统私法制度的扩张,因此试图把这种组织体中公司机关、公司机关中的职位以及这种职位的具体担当人之间的关系还原为严格的传统私法上的信托、、委任等关系中的任何一种都会令人觉得难以自圆其说。 传统公司法理念认为,作为一个私法上的自治组织,公司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的成员就是股东,他们是公司的最终所有者,也是公司利益的最终享有者。从而 ,股东会被认为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而董事会只不过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并完全受股东会的控制,董事会不拥有独立于股东会的法定权力。但随着现今公司权力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关系已不能再理解为以前的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股东会、董事会都是权力机关,都是法定的必设机关,两者的权力从本质上都是法律授予的。除了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属于股东会行使的权力外,所有的公司经营事务都归董事会所有。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对内可以排除股东会和监事会的不当干预经营管理;股东会自己不能运用已经授予董事的权力,不能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给董事会指令。因此,股东会不再拥有凌驾与董事会之上的权利,并且由于公司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董事(会)也不仅仅代表股东(会)的利益,而应代表整个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在管理公司事务上独有的、排外的权力不允许剥夺。无论是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经理层的权力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基于授权产生的权。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之间是委托关系,公司经理层是附属于董事会而不是独立的公司机关,其权力受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因此,公司经理与公司的关系对内受董事会的控制,对外属于关系。他们是公司的人,而非董事会的人。但是,董事会与公司经理的关系不同于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董事会拥有对抗股东会的权力,也就是说董事会在法律上享有独立行使公司权力不受股东会干预;而董事会与公司经理之间不存在权力划分的关系,他们没有对抗董事会指示的权力。 董事会的权力具有以下特点:(1)董事权力和董事会权力的混同性。虽然从理论上说董事和董事会的权力从其结构层次上可以分为董事个人的权力和透过董事会职权行使的集体权力两个方面。但实际上任何董事会的权力的行使都有赖于董事的个人行为,因此董事和董事的权力是没办法截然分开的。(2)董事(会)权力的法定性和独立性。基于董事的法律地位和性质,董事(会)享有对公司财产的管理经营权。董事会的这一权力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并且董事的这一权力应当具有独立性,既独立于公司其他机关的干涉,也独立于司法机关的审查。董事(会)从事的商事活动是一种民事活动,意思自治是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不应随便插手公司内部事务,法官也不宜对董事会权力的行使做事后判断和评价。(3)董事(会)权力的受制性。现代公司中,董事(会)的权力因“董事会中心主义”在世界各国的普遍推行而有所扩大,董事(会)职权的适度扩大适应了现实的需要,使公司运作的成本降低,更有效率。但是,董事(会)职权的过度扩张也必然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损害。因此,为了从最大限度上减少董事管理行为的不当,维护公司与董事间的信赖关系的延续,董事(会)的权力应当受到有效规制。各国对董事会权力内容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事项:公司立法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控制性权力,不能以章程或其他形式移转到董事会权力范围,如选任和解任董事和批准公司章程修改的权力等;对于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时享有的权力,若两者互相冲突,股东会的决议优先于董事会的决议,如确定董事报酬的权力;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董事会不能行使,如涉及董事、管理层利益冲突交易的事项,涉及公司股权变化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存在基础的重大事项。 从各国公司立法来看,对董事会的权力内容的规定有三种立法模式,即列举主义、概括主义、或列举概括兼有主义。 列举主义是指逐项明确列出董事会的权力,其优点在于对董事会的权力一目了然,缺点在于法律没有为董事会职权留下任何扩展的余地。我国公司法属于此类。概括主义就是不具体列明董事会的权力,而是采取概括性的语句涵盖董事会的权力。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35条,“除本法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的一切权力都应由董事会行使或由董事会授权行使,公司的一切业务 ! 对董事的资格要求一般包括积极资格和消极资格两种。董事的积极资格是指具备何种条件的人方可被选为董事;董事的消极资格是指董事任职的限制性条件。关于董事的积极资格,各国法律一般限于对董事身份,行为能力,国籍或居住条件等内容的规定。其中关于董事的身份主要涉及的是是否将董事限于自然人和持公司股份的股东问题。对于董事是否仅限于自然人,各国有两种立法例。依传统观点,公司既为法人,其经营意思表示机关和代表机关应为自然人,因而不允许法人担任董事。如美国、德国、瑞典等国家的规定;但有些国家基于对本国国情的考虑和对公司机关认识的不同,允许法人担任董事。如:法国、比利时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对于董事是否必须是公司股东的问题,各国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一是英国、法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应持有一定数额的资格股份。二是日本商法的规定,公司立法和章程都不得规定资格股的限制。三是德国、美国的公司立法对董事无资格股的限制,但公司章程可以选择约定资格股。另外各个国家都要求董事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丹麦、我国台湾地区都要求董事必须在18周岁以上精神健全的人。但在对董事的行为能力是否加以特别限制的问题上,各国存在两种态度。一是绝大多数国家立法不对董事的年龄加以其他限制。二是另外一些国家对董事的行为能力作了特别规定,在董事年龄的上限上有所要求。如英国规定董事不得超过70岁。法国则规定,已超过70岁的董事的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 董事的消极资格是指限制某些人担任公司董事。其首要目的是阻止部分不胜任董事职责的人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害以及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从各国公司立法例看,对董事消极资格的规定主要分为两大类:职业限制和信用限制。对于前者,如《德国公司法》第93条规定,未经许可,董事不得担任其他商业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者业务领导人或者无限责任股东。法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不得同时担任八个以上的公司住所设在法国领土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董事。” 另外,我国台湾地区、日本、德国等都规定了某些重要职位如监事、审计员不能成为同一家公司董事。如美国各州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务员和公证人不能成为公司的董事;法国公司法规定,政府人员、公务员、公证人、不能成为公司董事;比利时公司法也规定,法官、行政长官、公务员等不能作为公司董事。对董事的职业进行限制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保证董事对公司有足够的忠诚,二是防止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冲突。 不仅如此,由于,董事在公司中享有很大的权力,因此董事必须具备使选任人信赖的基本条件即必须拥有基本的信用度。如英国公司法规定 ,未结案的诉讼破产人、在公司设立和管理中因严重失职负有刑事责任者、曾担任过两个公司的董事,而这两个公司都因经营失败资不抵债者等等不能担任董事。日本,比利时等许多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对此也有相应规定。这类人因为其曾经不良的行为使个人的信用有所下降,因此在一段时期内不应当允许其成为公司董事。 三、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的法定义务 (一)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法定义务的来源。公司经营主体的义务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委托契约的规定,一个是法律的直接规定。这两种义务也被相应地称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1)约定义务。按照通说,公司的基本法律性质是其契约性,公司各阶层之间的关系,皆是以一种契约-委托的形式来实现的。股东大会作为纵向授权的起点,以委托人的身份将财产交董事会,并委托监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作为第二层次的者,又将公司财产委托给公司经理层。这样,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就由董事、公司经理来执行,他们对公司施加至关重要的影响。就公司的具体经营者来说,他们既然接受委托从事经营管理行为,也就意味着接受基于委托契约而产生的各项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注意义务、忠实义务等。当然这些义务的来源大多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此约定义务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定性。(2)法定义务。公司经营管理者除应当遵守委任契约义务以外,公司法或特别法还另外为其规定了一些具体义务。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向国家证券监管机关及社会公众披露有关信息。因此,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作为公司之负责人,在遵守保守公司秘密义务的前提下,同时又怀有披露有关信息的法定义务。这些义务当与以上注意义务、忠实义务等有所不同,它出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不能从公司与经营管理者间的基础法律关系中推导出来。 (二)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的义务内容。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的义务具体可分为如下内容:(1)善管义务。善管义务在大陆法系国家称之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亦称“注意义务”,在英美法系国家称为“勤勉、注意和技能义务”,它是指在没有利益冲突的场合,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必须勤勉、尽职地运用其经营决策权,不得鲁莽行事。根据善管义务,“董事负有具备善良管理者那种谨慎的品质而履行其职务的义务”。 它要求董事在行使和履行职责时,应像普通谨慎人一样具备通常知识,在相似的环境下给予合理的注意,机智慎重,谨勉尽责地管理公司事务。董事的善管义务不仅要求董事自己在处理公司事务时应机智勤勉、尽心尽责,而且对其他董事、经营权行使主体在处理公司事务时的不当行为应尽到注意和谨慎的义务。对于善管义务的判别标准。按我国台湾地区学者之见解,“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系相互平等之私人间原理,亦是受任人处理受任事物所应有注意之问题”, 它实则是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执行公司业务时的一项“称职标准”。但就该善良受理人注意义务之标准究竟为何,各过法律规定上并不明确,所以各国的理解也不同,如德国公司法对董事的善管义务的要求较高,它要求“董事会成员在领导业务时,应当具有一个正直的、有责任心的领导人的细心。” 美国法院判例的要求则相对低一些,它规定董事在执行职务时,应以勤勉、小心谨慎之方法,以一般谨慎之人,在相同情况下处理事务之方法,负注意义务。尽管各国对董事善管义务的要求有些差异,但却都对善管义务订立了客观性标准。其中,美国的规定最具代表性,《示范公司法》规定董事义务之履行必须为:善意;以处于相似地位的普通谨慎之人在类似情形下所应尽到的注意;以其合理相信的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之所以采取客观性标准,是因为如果法律对善管义务标准不做规定,那将会导致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的无所适从,潜伏着法官因无法可资参考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危险;更重要的是,没有客观性标准,董事履行职责就缺乏最低标准的约束,不利于督促董事的行为。 此外,除了上述善管义务的抽象解释外,善管义务还可以具体解释成对董事行为的各种要求:董事应当在法律、公司章程允许的公司目的范围之内和其应有的权限内行事;确保自己了解公司的活动;应当出席董事会各种会议;应当熟悉公司会计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应当对所获得的某类信息合理地进行调查并予以重视;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有异议时应当将其异议记入董事会会议记录;当其不能履行善管义务时,应当及时辞任等。 与董事的善管义务密切联系并作为善管义务重要补充的另一项规则是美国法院在长期司法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商业判断原则。是指“公司之董事于执行职务时,必须以诚信之方式,基于公司之最佳利益而可为合理之相信者,且依一般谨慎之人于同样之状况或情形,有同样之注意者,即已尽其注意义务”。 商业判断原则包括经营判断规则和经营判断原则。前者是指依照合理的信息和理性判断所做的决策,后者则是指这种决策是有效的、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不得由股东们对此提出禁止、撤消或谴责。经营判断准则的实质是不能仅因错误的商业决定而要求董事承担责任。这一原则确立了经营者的商业决定不受司法干涉的原则。当然,经营判断规则的适用范围也是有限的,如果董事因违反忠实义务如,欺诈、自我交易,以及重大过失将不能受到此规则的保护。(2)忠实义务。忠实义务也称为忠诚义务、受任义务。是指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为了实现公司的最大利益,而不得使自己的利益与其承担的义务发生冲突,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从实质上说,忠实义务实是为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设置的一条“道德标准”。这一义务的产生来源是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关系,同时也是民法的诚信原则在公司法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其核心思想是确保经营权行使主体行为的公平、道德、诚实。忠实义务要求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必须为公司的整体利益而行使经营权行使主体的权利力,必须将公司的利益放在任何其他人的利益之上,不得恶意的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要求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必须为适当目的,即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在代表公司行使自己的职权时,不仅应承担善意为公司利益而作为的义务,而且还承担为实现适当的目的而行为的义务。 各国公司立法或判例除了对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的忠实义务进行抽象性总结以外,还对忠实义务的内容了具体规定。这些内容主要包括:A.自我交易禁止之义务。经营权行使主体与公司的交易,不管是直接或间接的,都隐含着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因此,各国一般都禁止经营权行使主体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但自我交易的禁止并非绝对的,而是说除了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经营权行使主体会同意外,经营权行使主体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根据惯常的做法,允许自我交易存在或者自我交易具有效力的条件是:第一,自我交易的利害关系人必须首先向公司披露这种交易的性质以及自己在此项交易中所享有的利益;第二,必须由股东会或者经营权行使主体会中的“非利害关系人”批准;第三,这种交易对公司必须是公正的。 B.禁止利用或篡夺公司的机会。公司机会理论是经营权行使主体忠实义务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含义是指,公司的经营权行使主体不得将公司正期待的机会或理应属于公司的机会予以篡夺自用。公司机会对于公司来说等同于公司的财产,由于经营权行使主体基于其地位,可以接触到大量的商业信息,因此,在经营权行使主体的地位和诚信原则的要求下,经营权行使主体不能为了非公司的利益篡夺公司机会,否则将构成忠实义务的违反。至于如何确定某一经营权行使主体接触的机会是否构成公司机会,由于这一概念自身比较抽象,所以对其 认定也说法不一。美国的法院判例现倾向与同时采用“经营范围标准”和“公平标准”来认定。 C.竞业禁止义务。不同的利益主体从事具有竞争性的营业一般均会导致利益的冲突,因此,由于经营权行使主体的竞业可能产生经营权行使主体利用其地位与职权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因此,各国公司法中都有关于经营权行使主体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竞业禁止行为有两大特点:其一是列入禁止之列的经营行为必须是具有营利性或商业性的行为;其二该行为必须是具有竞争性的行为。现代各国关于竞业禁止主要有两种立法模式:一是兼业或副业禁止,此为广义的竞业禁止,经营权行使主体既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之业务,亦不可兼任其他营利事业之经营权行使主体人或其它商事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德国、我国台湾地区之立法均属此类。 二是同业竞争禁止,即狭义的竞业禁止。如日本法律规定,经营权行使主体不得为自己或者第三人进行属于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交易活动,至于进行营业范围外的交易活动则不在禁止之列。 根据各国的通例,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竞业禁止义务的违反,并不因此而影响行为本身的效力,而仅得依法行使公司介入权(又称归入权、夺取权)将经营基于该行为所得之利益收归公司所有。 但对是否可以同时请求损害赔偿,各国有不同规定。在德国,法律将介入权与损害赔偿权同时赋予公司,公司可依实际情况择一行使;依照瑞士法律规定,当介入权与损害赔偿权竞合时,公司可以重叠行使两种权利; 在我国台湾地区,当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公司应请求其行为所得之利益,作为损害赔偿,即已法定介入权取代了损害赔偿权。 D.禁止滥用公司财产之义务。这一规定要求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有义务去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主要表现为:禁止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禁止将公司财产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禁止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其旨在保护公司利益,维护交易之安全。E.禁止泄露公司秘密义务。此处之“公司秘密”泛指公司采取了适当手段加以保密的各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理诀窍、财务秘密、各种内部文件和决定等。故公司秘密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交易相对人或者社会公众通过其它正常途径无法获得者,若已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如新闻报道查知其内容,不构成公司秘密;第二,公司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手段和措施,以防范信息的外传,包括声明为保密文件者。在一定意义上,凡是公司未公开的咨讯,均属于公司秘密。 (三)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的法律责任。当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违反以上义务时,便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是立法者基于其价值判断而对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行为所做的一种否定性的法律评价。当经营权行使主体接受公司委任后,便与公司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便居于债务人的地位。当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违反前述义务而使公司受有损害时,公司得以契约之请求权向经营权行使主体求偿,“而契约请求权之基础包括民法上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给付不能、给付迟延或不完全给付,如因为前述忠实与善良管理人注意之违反,似可认定为不完全给付的概念。” 再就委任关系下,由于经营权行使主体居于受任人的的地位,因而应对公司负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如经营权行使主体有过失或越权行为致公司受有损害时,也应负赔偿之责。按责任客体的不同,民事责任可划分为对公司之责任与对于第三人之责任。按照各国法律规定,经营权行使主体人因违反法令章程,或股东或执行业务股东之决定,或股东会或经营权行使主体会决议之行为致公司受损害时,对于公司负赔偿之责。对业务之执行,如有违反法令,致第三人受有损害时自应与公司负连带赔偿之责任。 我国《公司法》对经营权行使主体责任采用了一般规定的做法,并未对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违反每一具体义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明确规定,而仅是在第63条笼统地规定,“经营权行使主体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存在三方面的缺陷:其一,忽视了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对于第三人方面的责任,不足以对经营权行使主体进行足够的约束及保护第三人;其二,从该规定来看,公司仅能对已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害后果的经营权行使主体行为要求赔偿,因此对那些其违法行为已对公司利益构成威胁而损失尚未实际发生的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束手无策;其三,该条规定既没有界定追究责任的主体,亦未规定追究责任的程序,尤其是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时可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责令其履行赔偿责任,此种立法疏忽必然使该条款的执行或适用陷入无所适从的困境。 西南政法大学·赵万一 经营论文:试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 关键词: 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战略资源;一体化战略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表现为无形资产。较之有形资产,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战略资源。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战略资源,通过维护企业技术的领先性,保证品牌的独特性,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面向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中国企业应有效运作其无形资产,即实施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品牌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一体化战略。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表现为无形资产。[1]在管理学那里,无形资产属于固定资产的范畴,是一种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独占性经济资源。运用管理学的基本范畴与方法,研究知识产权中的单一资产要素的产出发展和各个资产要素的综合应用,探求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资源在创造、流通各个环节的运动规律,涉及到知识产权经营、管理、评估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和对策谋划,具有重要的应用研究价值。 一、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的关系 无形资产是关于企业拥有的智力资源的总称。《国际评估准则》(2001) 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 将无形资产表述为“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严格来讲,无形资产(intangibles)是会计学的定义,经济学界则往往称其为知识资产(knowledge assets) 或智力资本(intellectual capital) ,它泛指各种非物资形态的未来收益要求权。[2] 在无形资产的框架内,涉及到三类非物质形态的财产权:一是知识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由知识、技术、信息等无形资产利益所构成,可以分为创造性成果与经营性标记,其权利形态包括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是为典型的知识产权;二是资信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是经营领域中的商誉、信用、形象具有经济内容的商业人格利益,其权利形态包括商誉权、信用权、形象权等,这些即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无形财产权;三是特许类财产权。该类财产权利有主管机关或社会组织所特别授予的资格优惠、特权等法律利益所构成,其权利形态即是特许经营权,其特许的财产利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要素。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具有无形资产的基本特点:(1)知识产权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独占性经济资源。知识产权为特定主体所控制,且具有非实物资产特征。我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规定:“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在上述文件所规定的无形资产中构成要素,知识产权(即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特许权等) 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但土地使用权并非是知识形态资源。此外,国际上有关规则还提出诸多无形资产要素,如智力资本、职工队伍、劳动力组合、优惠融资、优惠合同、生产和销售系统、失业评价、电磁频率使用权等,这些未必都具有知识形态。[3]管理学认为,无形资产主要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经济资源,[4]这种知识形态资源就是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是能够长期使用并且预期带来经济效益的非货币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所谓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将来可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收到的资产,如应收账款、长期投资等。[5]无形资产不仅具有非实物形态,且不具备货币性资产形式; 无形资产受益期长,可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以上使企业获得预期经济效益,但这些未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由此可以认为,无形资产具备非实物形态,但又区别于货币性资产,后者依会计惯例视为长期资产,是企业在一定经营周期中获取经济利益,因而不是流动资产;知识产权虽能提供未来经济利益,但利益预期具有不确定性,其收益额及收益期会基于各种原因产生波动。(3)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独占性质的法定无形资产。在国内外会计惯例中,无论是采取概括主义方法定义无形资产,即这一资产“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还是采取列举主义方法给出无形资产范围,即“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主要是一种法定权利,或者说知识产权的资本形态表现为一种法定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占性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在市场上,可以有许多相同内容、相同功能、相同性质的有形资产,但不可能存在着内容、功能、性质相同的无形资产。亦言之,在两个或两个相同的有形财产之上,可以拥有各自独立的财产所有权;而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知识产权,权利只能授予其中一个。总之,在管理学那里,知识产权是“以专属支配权为本质的知识资产”。[6] 知识产权只有实现资产转化,才能作为企业可利用的无形资产。首先必须承认,知识产权是法定无形资产的基础。这即是说,没有知识产权,就不会有法定无形资产;但有了知识产权,并不当然产生法定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产生,以国家主管机关授权为依据,这是一种法律上的认可。而知识产权在企业中成为无形资产,主要以取得经济效益为标准,这是一种市场上的认可,可以说,知识产权为企业带来某种经济收益的可能性,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规模与企业盈利的实际水平并不产生必然关联性,要使这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变成产生收益的现实性,则要采取措施 和创造条件,促使知识产权转化为无形资产。[7]知识产权转化为无形资产,一般应经过以下过程:一是应用化,即知识产权所涉及的知识、技术已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基本体现或完全体现其使用价值;二是商品化,即知识产权已经为企业创造了经济效益,通过与他人的交易,在交换价值中实现其价值;三是资产化。即知识产权经评估或合同确认其价值,且企业将这一价值计入“无形资产”账户。[8]只有完成上述过程或达到这三条标准,知识产权才是完整意义的无形资产。 二、知识产权与企业战略资源 企业资源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在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企业资源分为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能力三类。其中,有形资产是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其他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财富资源,诸如厂房、设备、土地、其他资本货物和债券、债权和银行存款等。无形资产包括知识形态资产、人力资本资源、技术资源、声望、数据库等。能力的内涵是把一组资源结合起来用于执行一定的任务或活动的技能,它包含着个人的技能或群体的技能,也包括将企业狭义资源进行整合的组织路径和相互作用。[9]从企业资源与竞争优势的关联性来看,可分为一般资源和战略资源。战略资源是指能够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资源,该类资源具有独特性、有价性、不可替代性、难于模仿性、可持续发展性等要素。 无形资产比有形资产更具企业战略资源的特质。“无形资产是各行各业的必备资源,它在单位总资产中的比重有超过有形资产的趋势。世界上当前单项资产价值最高的是无形资产,经济技术寿命最长的是无形资产”。[10]现代化的企业经营应以无形资产经营为主。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史蒂文·沃曼曾指出,“我们的社会已经由以工业为基础的时代,进入到了以知识为基础的时代。在这个社会中,知识产权、软资源和其他迅速增长的无形资产,构成了创造财富的主体资源”。[11]对于企业而言,知识经济带来的是财产结构的重大变化,企业固定资本、金融资本的重要性已经让位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一些跨国公司形成了大量高质量的无形资产。据统计,微软公司的无形资产超过其总资产的70%。OECD成员国的无形资产已超过总资产的60%。1982年,美国500家代表性上市公司的市值中,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38%;到了1992年,比例发生逆转,两者分别为38%与62%;在2002 年,有形资产比例缩小到了13%,而无形资产比例高达87%。[12]无形资产要素中最具战略意义的是知识形态资产。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已经打破了国界在全球范围内活动,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在WTO 框架下进行的国际贸易,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许多都与知识产权有关。在国际上,发达国家和他们的跨国公司极力将其拥有的智力成果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最终形成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正如英国政府的一份白皮书所指出的那样,竞争的胜负取决于我们能否充分利用自己独特的、有价值的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资产,而这些资产就是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产权。[13]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战略资源,即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美国学者普拉哈德和哈默于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的一篇论文中提出了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他们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取决于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企业竞争能力包含许多因素,如获取资源的能力、掌握某种重要技术的能力、创造低成本的能力、开拓市场的能力,构建市场营销网络的能力等等。但是并非每种能力都同等重要,只有那些使企业保持长期竞争优势、获取稳定超额利润、明显优于且不易被竞争对手模仿、能够不断提高顾客价值并使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是企业最关键的竞争力,即企业核心竞争力。[1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围绕消费者的需求而构建的。在核心竞争力的这几大构成要素中,最容易为消费者所感知的就是技术和品牌。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不是某个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战略,而是其生产的产品,更确切的说是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价值。不管你的组织结构有多合理、战略有多科学、企业文化有多优秀,如果你的产品技术落后或产品品牌得不到消费者认同,消费者依然不会购买。所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要落实到技术创新和产品品牌上来。 在现代市场中,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周期和较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承担较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此外,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存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与技术创新有关的知识资源的难度和成本都比较大,而这些因素决定了竞争者之间的技术差距。正是技术创新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差异化的竞争,不仅能够在竞争中取胜,而且还能够获得足够的利润,保证企业的长久持续发展。 现代市场消费的趋势表明,消费者的消费已经由产品消费转向为品牌消费。这种消费趋势在消费行为上的体现就是崇尚品牌、追求品牌。一旦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确立,取得消费者的认同,品牌甚至可以成为产品高质量和高技术含量的代名词,在相同质量和技术含量的情况下,是品牌的声誉而不是价格成为了影响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是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而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商标权,保证了企业的品牌在正常情况下能够保持“唯一性”。成功的企业大都注重最大限度的发挥技术创新和品牌的竞争力。美国人常说:“不管是芯片还是薯片,能够赚钱的就是好片。”这其中芯片赚钱靠的是技术创新,而薯片赚钱靠的就是品牌。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战略资源,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具有以下作用:一是维护企业技术的领先性。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的保护主要是通过专利来进行的。在专利制度下,企业的某项技术经过国家专利部门批准,成为了专利,就可以在该国境内享有该项技术的独家使用权。企业在某个技术获得专利后,以其作为基本专利,并将有关改进技术及外围相关技术均申请专利,从而形成一个由基本技术同外围相关技术一起构成的专利网。这种基于企业强项技术的专利壁垒,使竞争对手无法突破。所谓专利网,实际上是堵住了竞争对手在技术上前进的正常道路,竞争对手要想绕过这些专利构筑的障碍,就要从非正常的技术角度进行创新,但这些必然要耗费大量额外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况且,当该企业基本技术专利到期后,其对竞争对手的专利围困并没有消失,外围技术专利仍然有效,依旧可以保证该企业在技术方面的领先性。二是保证品牌的独特性。商标是消费者与企业发生联系的中介和桥梁,消费者一般不同企业直接打交道,而是通过产品的商标来认识企业。消费者对商标的印象实际上就决定了他们对于企业的印象,而一个企业的品牌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才能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对于一个有竞争力的企业而言,最担心的就是自己产品的商标与其他产品的商标发生混淆,使消费者不能将本企业与其他企业区分开来,出现其他企业对本企业“搭便车”的情况。由此可见,企业必须维持自己品牌的独特性。商标法具有保证品牌的独特性的重要功能。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企业对其商标进行了申请注册并获得批准后,那么未经该企业允许, 在其所申请的商品类别和相似的商品类别内,就不能再有其他的企业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一旦企业商标成为了驰名商标,它还能够受到商标法的特殊保护,更能够彰显自己品牌的独一无二性。 三、企业无形资产运用中的知识产权战略 在企业无形资产资源的运用过程中,应考虑产品属性、技术进步的速度,消费者的特点以及同一企业不同品牌之间的溢出效用,[15]既要充分发挥各个知识形态资产的效应,又要以形成强势技术和培育强势品牌为中心来构建企业市场竞争中的长久优势。这即是企业知识产权一体化战略的重要举措。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来,许多跨国公司已经跨越了以往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的发展阶段,更多地依赖于“创新研发”与“市场营销”两大主轴,即通过技术与品牌所依附的知识产权去维护和扩展自己的竞争优势。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多。在国际市场和对外贸易方面,知识产权控制了大约一万亿美元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知识产权领域已经成为全球企业竞争的关键战场。对于跨国公司而言,知识产权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进行投资的首要资本。企业的资产构成往往可以反映出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例越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越强。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前十名,无一不是拥有高质量知识产权的企业。据统计,一种新型化学药品或生物药品的开发需要1~6 亿美元,并花费十年的时间才能投入使用,但如果药品研制成功,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因此,跨国公司为了占领市场,纷纷将知识产权作为最有回报的资本。第二,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进行竞争的重要工具。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之间、跨国公司与本地公司之间的竞争逐渐转化为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逐年上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跨国公司频频以知识产权为武器对我国企业实施打压。从DVD等专利纠纷到丰田诉吉利的商标侵权,虽然表面上是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但本质上就是国际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可见,即使跨国公司拥有企业规模大、销售网络广、资源整合率高等优势,但其从来没有放弃使用知识产权制度来强化其竞争优势。 作为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主角,跨国公司已经将知识产权视为其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就是维护和扩张自身的竞争优势。因此,跨国公司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自身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1)通过知识产权构筑合法“贸易壁垒”。在国际市场,跨国公司利用其资金和技术优势,熟练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对中国企业构筑新的但又是合法的“贸易壁垒”。一是“技术壁垒”,即影响甚至控制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将技术标准溶入技术专利之中,占领产业链的高端区位并获取高额利润,导致使用外国技术标准的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遭遇生存困境;二是“绿色壁垒”。即制定国际认可的环境标准和绿色标准,提高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商品准入标准,导致不符合国际认证的绿色标准和缺乏统一质量保证的出口品牌的中国农副产品、电子产品,在出口时屡屡受阻;三是“反假冒壁垒”。即动用《知识产权协定》新规定的海关措施,对一些冒用他人商标、商号、地理标志的中国出口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的“反假冒”保护措施。(2)通过技术转让延长知识产权实际收益期限。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国家对消费品的需求水平也存在着巨大差异。一项在发达国家的前沿技术放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无法实现其经济价值。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技术的经济价值会在该地区内逐步得到实现。一般而言,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四个途径对外输出技术,即:输出产品、出售专利、与政府合作和在外国投资。这四种途径事实上都是在输出的过程中获得较高的企业竞争力的过程。就同一种技术产品而言,在技术水平明显较低的市场上出售有更强的竞争力。出售专利予第三方也是延续专利实际寿命的手段。可以说,技术转移是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战略的需要;同时,知识产权只有在技术转移的过程中才能获得最大效益。因此,跨国公司往往利用地区经济的差异性,通过跨国、跨地区技术转移来赚取其知识产权最大可能的利润。 总之,从世界范围来看,跨国公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战略目标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其自身优势,同时,通过政治、经济等各种手段影响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进程,使制度的变化有利于保护其竞争优势。 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一体化、国际化的潮流中,必须遵守《知识产权协定》所规定的国际义务。处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必须在统一的规则下参与竞争,如果坚持按照我们自己认为“适当”的水平来保护知识产权,只能导致“闭关自守”进而“自我淘汰”。正因为如此,中国企业需要认清形势,适应和参与在统一的规则之下与外国企业展开竞争。但是,我国企业对此明显准备不足,其面临的知识产权困境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缺乏从低水平保护到高水平保护的必要过渡期。西方国家既是知识产权的最早创制者,也是知识产权的最大受益者。他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大抵经历了一个从“弱保护”到“强保护”的缓慢过程,而且这种由弱到强的转变都是根据发达国家本国企业的自身发展状况来决定的。发达国家的一大批企业就是在这样一个缓慢的过程中逐渐做大做强。可以说,发达国家以知识产权为公共政策工具来为本国企业的发展和扩张保驾护航。然而,21世纪的中国企业面临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一体化、国际化的潮流中,必须遵守《知识产权协定》所规定的国际义务。《知识产权协定》确定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最低标准”,扩大了保护范围。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必须达到以往只有发达国家才具备的标准。(2)缺乏应对“知识产权陷阱”的经验。在中国市场,跨国公司往往是“产品未动,知识产权先行”,对中国企业设置了“知识产权陷阱”:他们基于研发优势,在我国大量申请专利,特别是在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领域“跑马圈地”,对中国企业形成专利合围;在合资合作过程中,利用资金优势,收购乃至消除中国企业的民族品牌,极力运作外来品牌占领中国市场,削弱中国品牌已形成的传统影响力和未来竞争力;加强对中国企业侵权指控,甚至组成来华“打假团”,以侵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为由,通过法律手段阻止和抑制中国企业的生存空间。相形之下,中国企业缺乏积极的应对方略。如果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都会受制于人。(3)缺乏有效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条件、手段和社会环境。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目标,有赖于一般社会条件的成就。这就是说,影响知识产品生产、传递、利用的基本条件必须具备,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得以存在和有效实施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物质设施和社会环境,以及基于知识产权政策导向而配套形成的相关公共政策体系。以专利制度为例。专利权是科技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其有效运作需要两个最重要的条件:第一,建立以专利权为导向的涵盖技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技术中介服务、技术产权保护的公共政策体系。在相关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不少行业和企业存在着有技术无专利、有专利无应用、有应用无产业的现象。第二,提供自主创新所需要的研发资金和物质条件。这一方面的问题更为严重,由于研发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到企业专利数量规模和质量水平,缺乏支撑经济结 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并拥有自主产权的技术体系,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状态。 中国企业走出知识产权的国际困境,走向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有赖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微观决策的施行:(1)政府公共政策对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指引。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提高与核心竞争力的增强离不开政府公共政策的指引。对于企业而言,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第一,制定新兴产业促进政策。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能力、掌握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要目标。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把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摆到优先位置,在财税、信贷和采购等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新兴科技的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与利用制度应与有关政策联动配套,即建立一个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第二,调整对外贸易政策。实施知识产权兴贸工程,建立以政府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与运用的体系与机制,提高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扩大具有自主专利和自主品牌的技术产品出口,转变贸易增长方式,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战略目的。(2)企业知识产权运作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着力实施以技术和品牌为主导内容的一体化战略:第一,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加强专利的申请与保护。掌握了专利,就意味着拥有了某种竞争优势。中国企业不但应该继续在科技创新上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更要将这种投入所形成的技术以专利的形式加以保护。实证表明,专利数量就意味着市场占有率,控制了专利就是控制市场。这是知识产权基本特征的集中体现。中国企业应积极创造、保护和运用专利,将其作为维护自己技术与市场优势的法律武器。第二,以品牌培养为核心,带动企业知识产的增值。商标的优势来源于产品的多样性和质量的稳定性,而产品的多样性和质量的稳定性的基础都是企业的创新。一方面,企业应该以质量为本,不断地为消费者提供创新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将商标使用到不断推出的不同的高质量商品上,使消费者由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同进而形成对商标的认同和忠诚,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利用消费者对商标的认同,将成熟的商标不断使用在各种产品和服务上,以带动商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经营论文:浅论电信产业模块化经营分析 首先考察了电信产业模块化经营的可行性,以为电信产业已具备模块化经营属性;其次分析了电信产业的四个模块组成结构及其各自的功能;最后分析了电信产业模块化网络系统的演变趋向。 截至2006年底,我国电话用户总数已经达到8.25亿户,其中固定电话3.7亿户,移动电话4.55亿户。2006年,全国通讯业务收进已经超过7000亿元人民币,电信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性和先导性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我国已经是名副实在的电信大国,无论用户数目还是收进,均远远领先于世界同行。如此巨大的市场正吸引着全球投资者的目光。随着电信业的开放,国际竞争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我国的电信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都将直接面对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所以如何利用模块化机理更快更好地提升中国电信产业整体竞争力,是摆在企业界和学术界眼前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新题目,这正是本探究的意义所在。 一、电信产业模块化经营的可行性考察 并非所有系统都能模块化,产业是否能够模块化经营,取决于产业自身的特性。青木昌彦(2003)指出,模块是一种半自律性的子系统,通过和其他同样的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它是可组合系统的、具有某种确定功能和接口结构的、典型的通用独立单元。一个系统是否可以模块化取决于它的可分解性,即该系统既能被分解成若干部件又可以进行重新组合,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会失往原有的功能。一般说来,一个可以模块化经营的产业需要具备以下特征摘要:第一,业务具有可分性和相对独立性,即产业中的业务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模块,且各个业务模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相对独立运行;第二,具有能构成复杂系统的标准化接口每个模块内部的变动不影响它和其他模块的联结第三,具有明显的正网络外部性。这种正的网络外部性源自组成网络的各子模块之间的互补性,借助模块之间的连接而实现,而互补产生的价值将随着网络规模的增大而放大。 作为一种非凡的服务业,电信产业具有业务数目大、处理可标准化、处理模块间独立性强等内生特征,具备产业模块化经营的基本属性,具体体现在摘要: 首先,电信业务构件具有可分性和相对独立性特征。以移动通讯服务为例,其服务可以分为基本服务、增强型服务和增值服务。运营商可以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提供个性化组合的各种套餐服务。基本服务和部分增强型服务作为模块的元素构成不同的模块,而增值服务可以单独提供给用户,有一定的独立性。李靖华(2007)指出基本服务、增强型服务和增值服务三者之间构成可组合模块,而一些基本服务可以成为服务通讯产品的总线级构件,其通讯业务流程系列环节同样具有独立性和可分拆性。电信服务提供中,以运营商为基础和核心,网络设备提供商、系统集成提供商、终端设备提供商、内容及服务提供商、软件开发商等众多企业或机构和客户之间进行交易,上下游模块可以独立决策和变动,事件的受理和处理可平行进行。 其次,电信市场具有典型的双边市场特性。给定每一端市场的定价总和,假如交易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量和价格结构或两端用户的相对价格有关,这样的市场就是双边市场。双边市场中的网络外部性是一种具有“交叉”性质的网络外部性,这个网络外部性不仅取决于消费该平台产品的同类型消费者数目,而且更取决于消费该平台产品的另一类型消费者数目。 电信产业是一个具有典型的规模报酬递增和双边市场特性的行业。在电信市场中对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平台服务需求方有两类,一类是消费者,另一类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众多电信企业。消费者对电信服务的需求不仅取决于服务用度和在某一网络的其他消费者规模,而且取决于为该网络提供服务的电信企业规模;同理,电信服务商对运营商平台服务的需求不仅取决于提供服务的本钱和其他服务企业规模,而且取决于某一电信运营商在网的消费者规模。只有这两种类型的顾客群体同时出现在平台中,并同时对该运营商平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需求时,该市场提供的平台产品或服务才真正体现其价值,否则该平台的产品或服务毫无用处。因此在电信市场中存在着一种相互的“交叉网络外部性”效应,这种特性要求运营商必须公道的双边定价,利用模块生产网络创造消费者和通讯软硬供给商及整个电信产业链共同参和的价值创造,而不是片面地追求自我价值的提升。 最后,电信产业具有专业化分工、技术标准性的特征。电信产业技术标准化首先体现在严格的产业标准和互联互通准则上,除此之外,尽管电信服务提供涉及网络设备供给、软件供给、系统集成提供、内容提供商、应用服务提供、传统产业的服务供给等多个庞杂环节,但每个构件和流程分工明确,具有事件处理和工耗可明确计量、质量标准可明确界定等特征。电信消费者群体数目众多,使得目前电信业的工作流程高度依靠计算机系统,实现了批量化、标准化服务提供。 综上所述,电信产业系统由一系列子系统(模块)构成,它们各自之间保持相对独立性,但又在通讯服务的提供中密切联系和协作。电信产业通过标准化的界面接口治理,将独立的子模块系统最大限度地联结起来,在实现平台和资源共享的同时,也极大扩散了覆盖程度。电信产业相关各方通过制定同一的标准协议,使得运营商、手机制造商、内容和服务供给商、后台(应用平台和软、硬件)提供商等相关企业可以在共同的协议标准下运作,电信产业无疑已具备产业模块化经营的行业属性。 二、电信产业模块化网络系统 电信产业模块化经营是指通过对产品进行模块化设计、生产和交易的基础上,对电信产业的各项业务进行高度专业化分工和合作,实现产业内的系统整合。传统理论视企业为一个功能完备的封闭体,相互间进行你死我活的对抗。然而,竞争的全球化、个性化、多样化和快速变化的需求以及模块化生产方式使得在当今经济条件下,任何单个企业的能力和资源相对于有效实现市场机遇而言,都显得十分有限。企业间必须建立关系复杂而又紧密的模块分工网络,形成竞争和合作并存的产业价值链,即通过模块化分工来实现共赢。在模块化时代,成功企业关注的中心首先应该是整个产业模块网络的价值创造系统,而不是企业本身。企业战略治理的关键任务是,公道布置产业链中各企业的角色、地位和功能,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激励 产业链中的各个角色往联合创造价值。在电信产业模块化网络中,产业所有参和者都参和到价值活动中来,通过对电信产业模块分解,并借助运营商网络这一平台,实现一个具有协同效应的整体模块化价值创造系统,达到电信产业价值创新和发展的目的。具体而言,电信产业的模块系统主要包括摘要:网络设备提供、终端设备提供、增值服务提供和交易清算模块(见图1)。 (一)网络设备提供模块 主要由网络设备提供商、芯片厂商、测试厂商和运营商构成。其中,网络设备提供商为运营商和应用服务提供商提供网络设备及运营支持系统和运营平台。芯片厂商为网络设备制造商提供网络设备的核心芯片,或通过和设备制造商之间的专利许可、转让以及知识产权谈判等方式,为网络设备提供商提供制造芯片的核心技术。测试厂商通常为网络运营商提供测试服务或者测试设备的厂商,其测试结果直接左右着运营商对网络、设备的选择和下一步的发展规划。 (二)终端设备提供模块 主要由终端制造商、芯片厂商、测试厂商、终端软件提供商和运营商组成。其中,终端制造商为用户或者运营商提供手持设备终端,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终端提供商不仅能够提供各种标准的手机,而且还需要结合运营商的业务设计专门的终端。芯片厂商为终端设备制造商提供手机的核心芯片,或通过专利许可、转让以及知识产权谈判等方式,为终端设备提供商提供制造芯片的核心技术;测试厂商主要为行业准进提供终端设备的检测服务;终端软件提供商主要为移动终端提供各种操纵系统和应用软件。 (三)增值服务提供模块 主要由电信运营商、系统集成服务商、内容/服务提供商(SP/CP)构成,其中,运营商负责设计和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商主要负责为运营商或者SP/CP提供增值服务平台、某个具体业务的软件解决方案等;内容提供商利用业务的专业化分工和集成上风,为用户提供丰富多彩的内容;服务供给商以专业化、个性化定制服务进行改造开发和系统集成工程实施,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全面解决方案或服务。 (四)交易清算模块 交易清算模块由运营商主导,产业链全体成员参和其中。其中,运营商负责收取电信用户支付的通讯费和信息费,然后再和电信产业链中的其他成员进行结算,内容提供商从运营商或服务提供商处根据合作协议获得收进分成;服务提供商从运营商处根据协议获得用户使用服务信息费分成;网络/终端制造商获得设备销售利润、运营约定制补贴等额外收进;电信运营商获得用户通讯用度、信息用度分成。 在上述四个价值模块中,交易清算模块处于核心地位,通过交易清算模块确定的公道利益分配机制,使整个电信产业协调成为一个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模块价值群网络,并且随着电信业务的发展,一个好的交易清算模块能够在产业价值创新的过程不断延伸,在原有的价值成员基础上吸引更多的价值创新成员加进合作体系,电信运营商更是起到了模块整合平台的不可替换功能,董爽(2007)指出,运营商的价值创造能力体现在客户基础、运营效率、营销品牌和资源整合、市场规划等方面。运营商网络构成价值网业务交换的媒介,业务通过媒介交换实现客户价值,从而实现业务价值。运营商拥有的客户和通讯网络平台为价值网中各业务实现规模效应提供了可能,为整个价值网提供了客户基础;网络的运营质量是价值网提供各种高质量业务的保证;运营商还是价值网中规则的制定者,也是价值创造过程的组织者和治理者。 三、电信产业模块化系统演变趋向 当前,随着数据增值业务快速发展和3G时代的日益邻近,电信产业模块化系统演变呈现出如下趋向。 一是电信产业链由链状演变为网状结构。纵向方面,新加进环节增多,更为细分化;横向方面同一环节内的企业不但数目大幅增加,而且更为专业化。由于价值创新机会越来越多,因而模块价值创新系统中的价值变得更加密集,这种趋向要求电信企业对产出重新定位或重新创造,和其他模块供给商或模块生产网络结成同盟,以使企业的能力和价值创新活动相匹配。此外,随着技术融合的背景下催生业务融合,其他行业信息化的开展,和电信业呈现越来越多的交叉领域,其他行业也可视作电信产业链的组成部分。 二是在电信产业模块价值创新系统内部,各环节对价值创造的贡献被重新界定,价值和利润在系统中发生转移,向对价值创造起关键功能的环节聚集,表现为网络运营环节的价值将不断下降,内容和应用方案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因而电信运营贸易务外包成了必然选择。同时,每一环节的运作效率对整个系统的影响越来越大,各成员企业间联系更为紧密,逐渐发展成以战略同盟、上风互补,资源共享、流程对接和文化融合等为特征的深度合作。 三是由于3G技术的开放性和不确定,必然要求以顾客和应用方式为中心对电信产业进行模块化分解,因此对电信产业相关标准的竞争将越来越成为产业价值竞争的重要方式。 四是在三网融合、固定和移动融合(FMC)的技术背景下,原来看似没有联系的不同产业变得越来越相关联,并出现重叠、替换、交叉和趋同等变化,并且不同模块生产网络之间加速价值整合的步伐越来越快。它们相互间的协作关键就在于公道的结算、利润分配模式,只有双赢的分配方式才能保证跨行业业务的顺利推进。 经营论文:对移动通信向信息经营方向发展的探讨 摘要 本文通过对邮电分营、电信重组后通信和信息市场格局变化的分析,提出移动通信公司作为主体通信企业之一,不仅要大力发展移动电话用户,扩大市场占有率,而且要向信息经营方向发展,大力开发信息广告业务。利用移动通信系统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独特的业务功能,将通话传递与信息传播相结合,并以多种经营方式(如组建移动信息公司)运营操作,在广阔的信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关键词 移动通信 经营策略 1移动通信向信息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 自80年代末期我国引进移动通信系统以来,即以一发而不可收的态势迅猛发展。全国移动通信网逐步完善,移动电话用户成数量级地增长,使得传统电话业务币场发生了深刻变化。 移动通信系统就市场占有率和电话普及率而言,虽然尚不及固定电话,但它的增长幅度,却超越了固定电话。 这种变化,突出地表现在移动通信的发展趋势上。与固定电话相比,移动通信更适于全球个人通信的发展趋势。 这种变化,还表现在信息经营方面。信息的本质是流动的。与固定电话相比,移动通信更适于瞬息万变的信息流动,从而开发更加广泛的信息业务。 这种变化,是邮电分营、电信重组为移动通信带来的一个历史性机遇。即移动通信系统从分支地位一举成为主体通信企业之一,使得它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有更多的主动权。移动通信面对的市场有更大的潜力和可塑性。 邮电分营,使原来那种政企不分的混合体变成真正独立经营的企业,邮政和电信各自走上独立发展之路。它使得中国电信可以轻装上阵,得以摆脱以往那种相互依赖自我迁就的局面,增加危机紧迫感,刻苦寻求经营之道。电信重组后,移动通信尤为如此。 邮、电、移三分天下,同是信息产业的骨干力量,但它们在信息产业中的基础不同,表现不同,信息经营地位自然有所不同。 信息经营是指,邮政、电信和移动通信企业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从事信息采集、编制、传递、传播、中介、、合作开发等经营服务活动,利用信息资源创造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的过程。 邮政企业似已意识到依靠单纯信息、实物传递已经不能摆脱在通信市场上的被动局面。他们利用邮政网络,在传统信函业务基础上变换花色品种,办起的商业信函、广告速递、明信片。礼仪通信等业务,带有一定的信息经营色彩。但他们在信息采集、编制、传播等方面创新不足,保守有余,并没有取得信息经营的长足进步,使得很有发展前途的几项新业务起伏不定。他们的经验教训应当引以为鉴。 电信企业从单纯信息传递(传输)向信息经营方向发展步伐稍快。程控电话异军突起之后,随之而来的一系列新业务竞相崭露头角。数据通信、可视图文、电子信箱等业务本来是从事信息经营活动的极好手段,只可惜应用不善,并没有带来预期的经济效果。好在计算机通信(如互联网)后来居上,但仍未摆脱单纯信息传递的巢日,多半起“桥梁”“公路”作用,而没有大踏步向信息经营方向发展。只有电话信息服务台(160、 168)名正言顺地登上了信息经营的大雅之堂,取得了信息查询和广告通信方面的诸多收益。他们的成功经验是值得借鉴的。 目前移动通信系统在信息经营方面尚属白纸一张,暂无经验可谈。一方面,在电信重组以前,受电信经营管理体制的制约,移动通信没有在信息经营方面得以施展;另一方面,拘于移动电话组网。放号、维护等诸方面的压力,尚来不及将信息经营摆上议事日程。但随着移动通信系统日趋完善,移动电话新业务陆续推出,信息经营不仅有了较为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而且有了一定的精神准备。 综上所述,总体来看,名为信息产业的邮、电、移三支骨干力量,在整体营销策略方面,尚未调整到信息经营方向上来。从上至下强调的是“放号”多少,“ 能力”多大,主要靠“邮资”、“话费”来维持收入水平。打破单纯信息传递的固有模式,向信息经营方向发展,是信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移动通信系统来说,正确地估量自身在信息产业中的地位,趁着其他通信方式在信息市场遗留的大块空白,将信息经营纳入移动通信主体经营战略目标,是非常必要的,有益的。 2移动通信向信息领域发展的营销策略 信息经营之所以要摆在移动通信企业的战略地位上,这是因为信息经营与单纯信息传递的性质是不同的。 单纯信息传递源于传统的邮电通信性质。“邮电通信业:承担信息传递、办理公众通信业务的生产部门,由邮政和电信两部分组成。邮政是利用各种运输工具传递实物载体的信息为主的产业;电信是利用有线电、无线电、光或其他电磁系统,对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任何性质的信息的传输。发射或接收的产业 ”“邮电通信业通过信息传输和邮件传递产生一种特殊的效用,这种效用把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缩短时间和空间距离,加速社会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直接为社会产生巨大的效益” 传统邮电通信性质将邮电通信定位在一个阶段——信息传递阶段。而实际上,信息从产生到消费何止一个传递阶段。单纯信息传递概念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产生的,那时的“社会分工”注定要求邮电通信只管传递信息,“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地为党政军民服务,而对于信息内容不必涉及,也就没有必要去组织开发信息资源。信息传递是信息经营的一部分,这部分就是“通信”。当然通信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但它并不能囊括信息经营的全部环节。 信息经营是有效利用信息资源的表现。社会生产生活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使得信息事件源源不断地产生。有的信息可以就地消化,有的信息则需要流通和传递。这就为信息经营提供了用武之地。信息经营和单纯信息传递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不仅注重于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质量,而且注重于信息来源的组织、素材的采集、资料的编辑、内容的扩散和信息消费的反馈等等。如果说,单纯信息传递传递的是个别的即时的原装的实用信息,而信息经营传递的信息,则是能用的,预设的,包装的实用信息。 移动通信为用户提供通话服务,体现了信息传递的个别性、即时性与实用性。移动通信承载的传真、数据、语音信箱等 项目,是信息传递范围的扩大和通信服务功能的增强。而信息点播、[!]短消息服务等项目,则是信息经营范围的扩大和增强。这是因为,信息经营已经将个别信息转为通用信息,随机信息转为预设信息,原装信息转为包装信息了。 经营论文:试论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 摘 要:所谓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业务上相互融合、渗透与交叉,它突破了分业经营业务模式的局限,借助金融创新手段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内涵,提高金融市场资金运用效率,为有价值的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奠定架构基础。本文就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 一、我国金融业进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混业经营模式源自德国全能性银行,其后相继被美国、欧洲大陆和日本等国家金融业效仿,并由此推动了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随着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技术日益成熟,金融混业经营逐渐成为现代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 我们要明确混业经营已经是大势所趋,不会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而改变。 (一)客户需求的综合化要求我国金融业必须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 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大多是综合性需求。消费者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是金融混业的市场压力。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随着收入的日益增加,对投资品种的多样性和金融服务便利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客户需求的综合化要求我国金融业必须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而实行混业经营则是最优的出路。客户对金融商品需求的综合化,促使金融业改变陈旧单一的经营理念。客户除了对传统金融业务如存款、贷款、结算等有需求,对保险、基金、债券、股票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客户希望获得“一站式”全程金融服务,即在一家金融机构能得到多种不同的金融服务,这就要求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不断推进金融创新,组建“金融超市”以满足顾客的需要。 (二)金融市场的开使得放实行混业经营的需要更迫切 中国的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以混业经营方式为主的跨国金融集团公司将从各种渠道分别进入中国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从分业逐步走向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服务贸易业的过度摩擦。如果未来在银行和证券市场之间继续保持过于严格的管制、分割,缺乏良性的资金互动机制,工具和业务品种单一凝固,将严重制约我国银行和证券市场各自的竞争力和发展动力,在外来竞争的压力下,我国银行和证券业各自的生存危机空前加剧。故我国必须牢牢把握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适时地将金融发展模式过渡到混业经营模式。 (三)信息技术的进步使得金融全球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共享已成为一种趋势,而信息共享必然会导致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整合,从而模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之间的界限。其次,金融全球化的步伐加快,国际资本的大规模流动,金融业务与机构的跨境发展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得很有必要采取混业经营的方式以适应这一全球化的趋势。 (四)金融机构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 从我国银行业的角度出发,混业经营的内在要求已经出现。银行存贷款增长趋势减慢,利差收益递减,特别是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已对银行的存款业务产生较大的冲击。而分业经营导致商业银行形成以利差为主要收入的收入结构和资产结构,无法通过业务多样化分散经营风险。在混业经营的背景下,收入结构和业务的多元化成为可能,使银行的过剩资金找到出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银行的利润。银行可以寻求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之外的金融业务发展,把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与新的金融业务结合起来,从而优化资产机构,增加赢利点,不用再一味的去追求资产规模上的扩张。 二、我国金融业进行混业经营应具备的条件 (一)建立和完善法制建设 我国虽然政策上对混业经营开始松动,但是现有立法中,并没有像金融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那样明确地颁布针对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法律。因此不仅要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还要尽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从法律上确定金融混业制度,使混业经营拥有合法的法律地位。金融业的体制改革应当以立法形式加以引导对其起推动作用。立法要根据金融发展和金融开放的要求,考虑未来混业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及国际金融法律法规的标准,及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并对已制定的金融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建立完善的内外监控体系 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保护金融机构自身安全运作与文件经营,以及规避风险的功能,是金融法律从规章和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我国金融机构在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过程中,首先要做好自己的传统业务,增强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 (三)健全市场体制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健全市场机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坏境。在资本市场上,推动银行、证券、保险企业之间的并购与重组,加强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壮大金融机构规模,以实现经营规模化、业务多元化。加快市场主体的培育,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控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增强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 (四)完善监管体系 随着金融业改革的发展,金融监管法规和手段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但目前我国用来规范和约束金融机构的法规还不成体系,监管机构缺乏有效方式和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理金融机构中的违规现象。建立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是混业经营安全实施的重要保证。要发展横向监管模式,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合规性监管和安全性监管,在金融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加以约束,搭建风险管理平台,完善风险预警系统,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的监管体系。同时,还要兼顾银行业利益和客户利益。 三、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 我国应当从国情出发,选择适合我国现状的混业经营模式,走一条渐进式的混业经营道路。从理论上讲,可选择的模式有三种。第一种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指控股母公司作为一个纯粹的投资机构,仅负责外部筹资和对子公司的监控和投资,不经营具体业务,旗下拥有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进行具体业务运营;第二种是业务合作模式,这是一种浅层次的业务合作方式,是指银行、证券、保险等独立的金融机构通过合同形式,组成松散的金融联盟以分享经营的好处;第三种是全能银行模式,即取消分业制下的严格限制,在银行内部设置多种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 结束语: 通过比较发现,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最适合现阶段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发达国家混业经营采取的主要模式之一,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使得我国混业经营将少走很多弯路。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优势,有利于节约成本,促进金融创新。同时,通过对存量金融机构的整合,可以推进我国金融增长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有利于控制金融市场风险。 经营论文:对专卖经营行业税收征管的思考及建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大小商店逐步走向规模化经营,各种专卖店、商、超市如雨后春笋般地踊跃出现,成为市场经济一个不可忽视的新亮点。同时也给税收管理、日常巡查带来新的问题和思考,需要我们加以探讨与完善。 一、当前专卖行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据统计,我县城镇专卖店、、超市经营的纳税人有98户,经营方式很多,也很复杂,有的是原来的商店增加营业面积扩展而成的,规模不是很大,但品种齐全,批零兼营,大多是自己经营。有的是直接租用原来的商场,专卖店、大多是租用2到3间门面经营,有的是投资新建商场,聘请大量员工。 一是“双定”征收。主要是针对专卖店、以及家庭式的自主经营为主的业户,名义上以超市经营,其实,也就是原来的个体商店,只是改头换面,换汤不换药,“新瓶装老酒”,自主经营,自收自付,无账可查,税务机关只能根据其地段、生意好坏实行定期定额的“双定”征收办法,一般一定一年不变。有的采取成本测算法,通过成本加费用加合理利润倒推算出营业额,然后,核定其税额。这种方法简单,但不能准确核定其应纳税额、也不公正,征纳双方容易相互扯皮。 二是“查定”征收。针对有一定规模,大多数是合伙经营,有据可查,但账务不健全的小超市和专卖店、商。通过相关数据核定一个月的营业额,从而推算出全年的销售收入,然后根据淡旺季平均核定全年的税额,按月缴纳。这种方法进行评估不准确,税收流失较大。 三是“查账”征收。针对经营比较规范的超市,采取记录超市后台管理服务器上的销售来结算税款,这种结算需要超市的积极配合,超市收银台实行统一收款按期结算。例如:君发商贸1-4号收银台与公司出纳一天一核对,十天一结算,从各柜销货款中提取管理费。各项税费由公司统一缴纳。这种作法无法保证超市后台管理销售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方面增加了经营者的税负,同时,也给税源管理、日常巡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是“电子”定税。无论超市、、专卖店大小,统一规定,对不同的地段确定不同的系数、将营业面积等相关数据输入电脑确定其税额,并通过张榜公布,领导审批,下达定额税款通知书,确定全年税额,按月申报缴纳。这种管理办法虽然科学,但也参杂了一些人为因素,不一定准确公平,容易引起上访事件。 二、专卖行业税收征管的难点 无论对超市经营,还是对专卖店、商的征管,在实际管理工作中,都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收入”核定难。城区和集镇超市、专卖店、大多数是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由于经营方式灵活,很难确定其真实的销售收入。1、销售额很难掌握。农村集镇超市、专卖店多是个体经营方式、项目多变,进货渠道“灵活”,隐蔽性较强,现金结算居多,税务部门很难掌握其真实的收支情况,对其“应税收入”难以准确掌握。2、专卖店、超市经营电脑账目保存不全。超市、专卖店购进货物一般都是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以不同条形码形式输入电脑,销售时由电脑收款进行识别、结算收款和核算收入。有的专卖店、超市是当天结算,当天删除,有的资料保存一个星期,有的最多保存一个月,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对其销售收入进行核查。3、做假账现象普遍。有的、专卖店、超市的电脑可以随意修改,数据不真实,有的超市账外不开票收入占应税收入的一半以上,有的个体私营者在进货时索取专票到超市抵扣税款,有关业务往来抵账以物易物等隐形收入均不作销售收入,有的是不使用正规发票而使用其它销售凭证不具实申报纳税等等。这些收入税务机关很难核定,偷逃税收相当严重。 二是“税收”管理监管难。如今,超市行业已基本脱离手工或单机收银方式,而使用的是百年软件和正同软件,服务器(后台)/tamisv2.0版机(前端)的网络销售管理系统已成为超市主要采取的收银及管理手段。他们使用的管理软件似乎在软件中隐藏了避税功能,此功能在各软件公司的体现方式各有千秋,但最终结果都一样,那就是隐瞒真实的销售金额来达到直接偷税的目的,如使用最高管理权限进入超市管理软件的系统设置中按住指令的同时快速双击指定区域就会出现隐藏功能,此功能在输入最高权限密码后就可以直接调整超市公开数据的一定比例,可以随意将收入扩大或缩小多少倍,这样,被隐藏的销售收入就可以人为操作变小了。这只是其中的秘密之一,软件启动运行时还有特殊的程序,可以自动生存二套账,在查询功能上也有很多“玄机”,这已经是业主内公开的秘密。这些让税务人员防不胜防,给税收日常巡查、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是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难。税控收款机软件操作方便,成本费用较低,一台机器要使用多年,一个超市至少要配1-4台机器,如果全部更换成税控装置的收款机。1、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纳税人很难接受,工作难度较大。一台新的税控收款机少则6000多元,多则1万元多元,一个超市、专卖店、纳税人按1-4台测算,以前的全部废弃掉,损失过大,同时,也增加了纳税人成本。2、安装税控收款机控制销售收入后,超市的毛利润率平均不过15%左右,本身就是微利经营,如果按4%据实征收,超市税负过高,挤占了超市利润,无利可图。3、对专卖店、商的纳税人安装税控收款机,品种单一,成本过高,具实反映经营情况,因此,一些超市、专卖店、商对安装税控收款机普遍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真正全部推行难度很大。 四是“租赁经营”确认难。当前,很多有一定规模的超市将柜台或部分场地租赁给其他经营者自主经营,有的直接将柜台出租给第三方,收取一定的场租费,有的是统收统付,税费由超市统一收取,代扣代缴,税务机关无法区分那些是租赁区,承包给个体经营,那些是超市统一管理的,在纳税问题上,双方互定盟约,相互推诿,逃避纳税检查,无法认定是否承包,其实,无论是那一种形式,税收并没有缴纳。因此,也没有被税务机关所管理,形成税收管理的“真空地带”。 三、对专卖行业税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超市、、专卖店现有税收管理现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完善: 一是推行税控收款软件。推行税控收款机,是国际通行对现金使用量大的专项管理,是实施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当前,一些税控收款机虽然开发出来了,但是,技术不成熟、不配套,也没有统一,税务机关实际操作困难。税务系统要开发统一模式的税控收款软件。一是数据要有“可控性”。确保数据只能读写,不可删除、修改,而且规定“税控卡”的数据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后系统才能继续运作,否则,系统自动锁定 ,从而确保税务机关及时掌握准确的销售收入。二是存储信息要有“永久性”。在税控收款机中添加一种“税控黑匣子”,能准确记录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对纳税人销售出去的货物,无论是否开具发票,税控收款机都能自动存储销售额,税控收款机的密码由税务机关掌握,税务机关按月将其中存储的信息和纳税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销售收入的准确性。三是巡查要经常性。发现未按规定使用或损毁税控装置的,可依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是分类管理。1、对规模较小的超市、专卖店税收管理。一方面实行“双定”征收办法,同时安装税控装置进行监控,如果定税额数小于税控卡记录的开票数,则按税控ic卡记录纳税,并按有关程序对定额进行调整。另外也可按超市、专卖店的规模、大小、按行业规定实行最低税负率,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地段确定各行业的最低税负率作为系数,然后根据经营面积实行科学的“电子定税”,张榜公布,群众评议,领导审批,最后下达定额通知书,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2、对规模较大的,要强制安装税控装置,实行规范管理。一方面对超市、专卖店收款系统软件进行备案,以便税务部门了解纳税人软件的性能,当软件变更或者系统数据重新安装时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否则应视为非法销毁数据,同时,建议在超市、专卖店推行商品销售收款税控时,对超市商品的条形码管理系统也加入税控装置,把超市、专卖店商品的进、销、存都进入税务管理的视线,以防止经营者通过进货渠道弄虚作假、骗抵税款的现象。3、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要建立健全账务,办理一般纳税人,同时,安装税控收款机,实行双向监管。对销售达到一般纳税人规模又不申报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对其一般纳税人标准征税。凡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超市、专卖店、的纳税人,必须携带税控ic卡办理纳税申报、并确保税控ic卡记录的所有开票都申报纳税。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产生数据报表的检查,经常性地开展突击日常巡查,以防止纳税人随意备份,修改,删除数据,有效防止超市、专卖店、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4、对租赁柜台或场地的业户进行清查,账务健全的可实行查账征收,无账可查的,实行完全承包经营的,按个体户管理办法实行“双定”征收,可有效防止管理“真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四是查评并重。在日常征管巡查中,税务机关要把握尺度,对超市、专卖店、的纳税人的税负要进行纳税评估,测算行业平均税负率,以此来断定是否属于正常申报,低于最低税负率的要按最低税率征税,将其纳税申报作为异常申报,对超市运用商业企业“销售额变动率”、“成本毛利率”、“商业企业进项税额控制数”等指标,对其实行纳税评估,列入稽点,对偷逃税严重的要加重处罚,对严重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处,不得手软,必要时,可进行公开曝光,以警示和教育进一步净化税收法制环境。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对内要组织税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要系统地学习税控方面的知识,培养一批理论和实践都比较专业税控管理方面的技术人才,对超市、专卖店税控装置进行有效管理和全程监督。对外要加强宣传,宣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对超市、专卖店老板和财务人员要进行多样化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对税收的认识,提高纳税意识,做到依法纳税的好公民。 经营论文:医院负债经营财务风险的评估及防范的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身体健康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度也尤为关注。但是在相关的医疗卫生事业在取得发展的同时,我们发现在医疗市场内部的竞争力也在逐渐增强。因此,大多数的医院都选择了负债经营,以求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且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人们在关注到医院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关注负债经营可能会带来的风险。 一、医院选择负债经营的原因 医院为了在短时期内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拓宽服务的范围,一般都会选择负债经营方式,从而快速的提高自身在医疗市场内部的竞争力。但是从根本上出发,主要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相关的政府部门对医院没有实行有效的监管 医院要想扩大规模,就需要有大笔的资金,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从银行贷款,从而实施负债经营。但是政府内部的相关部门没有制定出具体的管理措施,使得医院的贷款以及融资的规模没有收到限制,无法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管,导致近几年来医院筹资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最终形成了大规模的医院负债经营现状。 2.政府没有给医院投入充足的资金 在政府内部都设有相关的医疗卫生事业部门,主要的职能就是对公共事业、基层的卫生和公共医院进行管制。由于医疗卫生事业对公共事业以及基层的卫生比较关注,因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医院的资金投入就有所降低。与此同时,医院本身的流动资金比较有限,只能满足于当前的经营管理,无法满足医院的扩展需求。因此,很多的医院都选择了负债经营的经营模式,以脱离目前资金紧缺的财务困境,更能快速提高自身在市场内部的竞争力,扩大规模满足更多患者的服务需求。医院一般都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进行负债经营融资,也会采用分期付款或者是租赁的渠道来进行融资行为。 3.医院对负债经营缺乏相应的防范机制 医院内部的负债经营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的债务责任追究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就导致了医院的院长没有责任意识,不需要对医院内部的一切财务情况负责,为了追求自身的业绩或是政绩,就滥用职权为自身创设有利的环境来扩大整个医院的经营规模,没有节制意识大量的购买相应的医疗设备等等。缺乏防范机制的主要原因就是医院自身的经营流动资金不足,政府对医院的投入资金也有所降低,从而导致了医院出现了负债经营情况。 二、医院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 医院为了扩大规模和提升服务质量,一般都会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从而选择负债经营的经营模式,虽然这种方式能够缓解医院的资金问题,提高医院自身的影响力,但是过度的负债不仅不能环节医院的资金问题,反而会限制医院的长期发展,为其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1.医院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财务危机的几率增加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具有两面性,负债经营也是如此。从积极的方面看,负债经营能够快速的促进医院发展,扩大医院的影响力,但是从消极的方面看,负债经营可能会增加医院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财务危机的几率。因为医院的管理层在监督管理的时候没有有效的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从而导致了医院在进行负债建设的时候没有科学合理的考虑发展的规模,只是单方面的对医院进行资源投入,提高了医院在经营过程中的资本投入,转向了高成本、高风险和高负债及高科技的经营。由于没有有效的机制支撑管理,导致了医院在进行负债经营时,无法进行科学控制,容易出现负债的失控现象,引发医院的经营财务危机的几率大大增加。 2.医院的再筹资能力大大的降低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力度在逐渐的降低,对医院的贷款建设政策也做到了逐渐放宽,在为医院发展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的机遇。大部分的医院都会为了稳定经营或者扩大规模而出现了资金不足的现象,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医院会选择银行贷款或者分期付款等方式来实行融资计划,从而有效的应对政府对医院经营的投入资金转变。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在政府对医院的投入资金减少的同时,对医院的贷款和负债行为的监管机制却没有得到有效的提升,导致医院在筹集资金时的随意性过大,完全没有考虑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盲目的筹资只会导致医院再筹资的能力大大的降低,为今后医院的经营带来的无法预估的影响,阻碍了医院的未来发展道路平稳及可持续。 3.医院的医疗风险快速提升 从目前的医院发展情况看,我们发现,患者在进入医院进行治疗的费用与医院的负债情况有关,负债的增加会提高相应的医疗费用。很多患者本身并不具有较强的经济能力,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而医院负债的增加将会为患者及其家属带来较大的医疗经济负担,医患关系将进一步加剧,导致医院的医疗风险快速提升。并且,我们也意识到医院的公益性日趋下降,究其缘由还是医院的过度负债经营造成的,医疗服务费用的快速增加引起了医疗的整体费用提高,使得社会对医院的怨言极大,打击了医院的整体公信力,增加了医院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降低了医院的社会效益,从医院的长远发展角度看,这样的做法是不值得提倡的。 三、医院负债经营财务风险的评估 1.财务指标设计原则 财务风险具有系统性,贯穿于医院价值活动的全过程,它不是离散的,而是连续存在于医院的整个经营活动。基于财务风险的特征,医院构建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系统性原则。财务风险指标体系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应对各类风险的各个影响因素都给与充分考虑;其次,目的性原则,设计医院的财务风险评估指标,应当目的明确,;最后,适宜性原则,设计的评估指标应能够适时、准确的反映医院财务活动的变化情况。 2.建立风险指标体系 遵循上述的标准,我们把风险指标体系进行分成两个等级。一级指标包括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状况及发展能力这四个方面:其中,获利能力指标包含净资产收益率、业务收支结余率以及百元固定资产医疗收入三个二级指标;偿债能力指标包含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以及利息保障倍数三个二级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包含应收医疗款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三个二级指标;发展能力包含资产保值周转率、收支结余增长率以及固定资产增长率。 3.风险指标的分析 (1)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是医院生存发展的前提,是医院获取利润的能力,是衡量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包含净资产收益率、业务收支结余率以及百元固定资产医疗收入三个指标,指标越高,盈利能力越强,医院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小。 (2)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是医院负债总额与资产的比率,这个比率越高,医院的风险越高,反之风险越 低;流动比率,他表示每一元流动负责有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债务的能力,这个比率越高,说明偿债能力越强财务风险越小。利息保障倍数是衡量医院长期偿债的能力,该指标越高,长期偿债能力越强,风险也就越小。 (3)营运能力指标 营运能力直接关系到医院的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关系到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包含应收医疗款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这三个指标,指标越高,资产营运能力就越强,财务风险越低。 (4)发展能力指标 发展能力指标是衡量医院后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包含资产保值周转率、收支结余增长率以及固定资产增长率三个指标,这三个指标越高,表面医院的医院未来的发展能力强,财务风险就小。 综上所述,各类指标是相互独立但有相互联系的,对于财务风险的评估,医院可以通过建模、评分等方法来对指标进行综合考虑,评定风险的大小,进而采取防范措施。 四、提高医院负债经营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现如今,医院要想实现快速发展一般都是依靠负债经营,虽然这样的经营模式能够给医院带来短期的经济效益,但是过度的负债经营只会给医院的长期有效发展带来极大的财务风险。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医院整体的实际经营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防范对策来提高医院在负债经营时的有效性,降低风险,保障整个社会群众的利益。 1.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对医院的负债经营情况进行长期有效的科学监管 医院要想实现长远的发展,就要有效的控制自身的负债经营情况,这不仅仅关系到医院自身的经营发展,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的要求,医院要考虑到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从大方向上考虑,才能确定正确的发展方向。医院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医院在进行负债经营的过程中,政府就要对医院进行宏观上的管理规划,认真的实行自身的监管职能,从而确保医院在进行负债经营时是科学合理的。首先,政府要对医院的贷款额度进行限制,对于重大项目的贷款要制定相关的标准;其次,政府对医院的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对贷款行为和负债行为进行宏观上的管理,监督其负债经营是否超额度;再次,政府不能对医院的经营不顾,放任自流,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医院进行严格的监督,并且健全考核体系,定期对医院进行科学全面的考核评估;同时,政府要在医院内部每个项目中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对医院进行评价,健全绩效目标评价体系,保障社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后,对医院院长的任命要科学全面,改革医院高层的考核机制,确保医院内部的清正廉洁等等。政府为了有效的降低医院在进行负债经营时的风险,避免出现财务危机,要不断的强化医院内部对于负债经营的风险意识,给医院高层灌输管理之余医院的重要性,能够严重影响到医院的经营状况,也要加强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推进医院平稳和谐的发展。 2.提高医院对于资金的利用效率 要如何防范医院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呢?关键的要点就是对负债规模的控制,只有有效的控制了医院负债的规模,才能提高医院内部对资金的利用率。我们一般将一个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负债规模,用资产负债率来表示,医院作为半公益性的产业,在负债经营时也可以用资产负债率来作为重要指标,以便于将医院的经营发展控制在一定的安全范围内。通常来说,若是当医院的负债经营的资产负债率在0%~30%之间时,这所医院的经营处于安全的正常范围内;但是当医院的负债经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50%,那么这所医院可能在对已有资金进行周转时会出现问题。因此,医院要着力关注自身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对其进行时时的监控,从而有效的提高医院可用资金的有效性,增加资金的利用率,从而提高医院负债经营的科学合理性。 3.提高医院负债经营的其他对策 提高医院负债经营的对策除了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对医院的负债经营情况进行长期有效的科学监管和提高医院对于资金的利用效率外,还有构建相关的系统和建立合理的机制,例如医院内部应该构建相关的风险预警系统,在医院经营还未将要出现危机时能够及时的提醒医院的高层管理人员做出有效的应对;也可用建立有效的债务化解机制,医院在面对自身的负债情况时,可用做出科学有效的应对来达到发展经营的目的,以化解财务危机。医院也可以健全和完善内部的控制制度,对医院内部的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后,能够有效的对医院资产的管理进行强化等等,从而达到提高医院负债经营的目的。 五、结束语 从上述的情况中我们发现,医院在确定走负债的经营道路时,首先就是考虑在短时间内自身的经营发展状况,却没有有效的考虑负债经营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社会、经济损失。因此,本文主要对医院在负债经营时的财务风险进行预估,并且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希望能够帮助目前医院负债经营所面临的困境。但是,现如今还是有众多的医院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走负债经营的道路,因此我们要从各个方面来分析医院选择负债经营的原因,由此进行分析探讨,通过研究来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随着不断的研究,我们可能会发现更多的问题亟待我们解决,故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负债经营的问题,就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经营论文:现行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方法的局限性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加剧,企业经营者在现代企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核心和灵魂,是经济发展中的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对企业经营者基于价值链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将有利于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有利于对经营者的选拔、评价和成长,有利于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一、价值链理论简析 价值链理论最早由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提出。价值链理论认为:每一个企业都是用来进行设计、生产、交货以及对产品起着辅助作用的各种价值活动的集合。在价值链中,企业的价值链通常认为有三条,即纵向价值链、横向价值链以及企业内部价值链。纵向价值链反映了企业与供应商和销售渠道的价值链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企业可以通过考察供应商或销售渠道行为如何影响每项活动的成本,或考察其反面影响来识别这种相互依存关系;横向价值链分析反映了同类产品在不同生产者之间的价值运动状况,是企业确定主要竞争对手底数的基本工具,其意义在于找出与竞争对手在作业活动上的差异,扬长避短,选择适合本企业的竞争策略。企业内部价值链分析企业产品价值的逐步积累和转移,最后转移给企业外部的客户的价值增值过程。企业战略的实现是通过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法律管理等多种职能活动实现的。这些职能活动也是企业内部的价值活动,这些相互联系的价值活动构成了企业内部价值链的分析。波特认为,企业价值链贯穿着企业的每一项生产经营活动,价值链“无处不在”。 二、我国现行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方法的局限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经营者绩效评价的研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然而,传统的方法多数是将企业绩效评价与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混合在一起进行评价的,这种评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侧重于对经营者基本素质的评价,考评缺乏可操作性 对经营者的绩效评价注重于“德、能、勤、绩”的考评,考评的办法多数没有以量化指标为基础。由于考评标准中定性描述的内容居多,可衡量的标准太过空泛,实际操作时缺乏统一的尺度,也没能确切地反映出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另外考评过程看似严谨,但评价者一般由同级或下级组成,经营者绩效评价很容易流于形式。 (二)侧重于从企业绩效对经营者进行绩效评价 传统的企业绩效评价方法一般采用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体系等。一些单位近年来还积极探索采用了平衡计分卡、EVA经济附加值等企业绩效评价方法。但这些方法都不能全面、动态地反映经营者绩效,没有突出反映经营者在经营管理企业的过程中对企业经营、成长、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和所做出的贡献。 (三)经营者绩效评价缺乏对经营者努力程度的反映 一方面,传统的绩效评价方法基于利润指标,一般没有考虑资本成本,不能反映资本净收益的状况和资本运营的增值效益,使企业或各部门的经理们倾向于只注重利润指标,容易导致其短期行为。另一方面,传统的评价方法没有能够确切地反映出由于经营者的努力,企业前后各期实际运营结果的差异并可以进行比较,也没能够衡量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经营者的运作,企业的经营绩效水平在本行业中所处的地位。 (四)经营者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完全与经营者薪酬结合 绩效评价是确定薪酬标准的依据,薪酬必须与绩效挂钩,这是市场规则,也是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有效激励的前提。很多企业存在经营者薪酬不与企业经营指标完全挂钩的状况,在薪酬激励中没有将企业经营者绩效与企业规模、经营难度和实现的经济指标挂钩,使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完全脱节,缺乏相配套的薪酬体系,也缺乏与之相适应的长期激励措施。 三、基于价值链的经营者绩效评价特点 (一)从绩效评价角度引导管理者进行经营目标管理,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基于价值链的经营者绩效评价,可使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评价建立在动态的价值链分析的基础上,以弥补长期以来对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传统的财务绩效评价方法的不足,即把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作为一种反映企业过去的、历史经营状况,以事后为主的静态管理行为扩展为适应企业经营环境变化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以促进企业价值增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动态管理行为,并把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战略管理的全过程,以实现企业战略经营目标,体现企业的长期发展能力。 (二)体现经营者绩效评价是整个企业价值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基于价值链的经营者绩效评价,可以通过评价企业经营者绩效指标反映出企业的竞争实力,把握经营者绩效指标反映的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状况。根据价值链的要求,建立企业整体的统一的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体系,以克服传统绩效评价大多只从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角度研究的不足,把企业整体利益、企业内部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实行全面评价和有机的结合。 四、价值链视角下的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随着对价值链理论认同度的增加,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体系也应在原有基础上逐步改进并完善。国家国资委、人事部和国家计委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某种程度上的绩效分析,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也是值得思考的。为此,应设法建立在价值链视角下的企业经营者综合绩效评价系统,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者的绩效,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努力程度。 (一)财务评价指标 企业经营者绩效是多层面的,评价绩效的指标既可以是财务性的,也可以是非财务性的。财务评价指标一直是而且也将继续是使用最广泛的指标,原因是企业的长期目标几乎总是纯财务性的,经营者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直接与企业的财务目标相衔接。在价值链视角下,为了有效反映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绩效,财务指标从六个方面来反映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绩效:赢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成长能力、股本扩张能力和主营业务鲜明状况。其中前四个与我国现行的企业绩效评价系统评价的内容相同,后两个是根据上市企业的特点而考虑的。 (二)非财务评价指标 在价值链视角下,各利益主体均对企业经营者绩效提出相应的要求,员工、 供应商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不仅依靠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绩效评价,也从非财务指标考察企业经营者绩效。非财务指标在价值链视角下与财务指标同等重要。以下将以三级指标体系构筑企业经营者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将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绩效评价的结果与经营者的个人利益密切联系,对经营者绩效考评的结果应与行业的平均水平相比,如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经营者仅仅得到工资报酬,企业剩余全部归股东所有。如果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则经营者就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部分在股东和经营者之间进行分配。经营者根据智力资本的贡献,按照“金字塔”的形式对属于智力资本所得到的剩余部分进行分配。通过这种方式,把绩效评价与经营者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 经营论文:企业经营者应有的成本管理技能 摘要:中国有句老话:省钱等于挣钱。在经济生活中许多人都知道:利润=销售额-成本,所以对企业来说成本降低和利润增加的概念是可以互换的。在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延缓成本的降低往往是一种自杀行为。作为企业经营者,应当努力掌握成本管理的技能,唯有这样,才能走得更远,成功的希望也更大。文章从采购、产品设计、销售预测、商品价格以及劳务成本等几个方面对成本管理进行了全面的介绍。 现代竞争是成本的较量 高成长期与低成长期的经营相比,成本意识有很大的差异。高成长期市场不断扩大,经营者最关心的是销售的增长,成本意识较弱。但是,在市场有限,竞争对手拥挤的情况下,争夺就会通过价格来进行。即便经销独特产品,一旦类似产品登场后,仍要靠价格决胜负。 对成本敏锐起来 企业竞争以成本决胜负,从这个意义上说,成本感觉是经营者最为重要的经营感觉。 那么,经营者对有关成本的数字,应当怎样看呢? 第一,相对于销售额花费了多少直接成本。经营者不应该单纯地看直接成本,而应该看相对于销售额的比率。把附加值比率作为指标最合适。附加值即企业活动所产生的新价值。一般来说,包括零售和批发业的商业是指销售额总利润(销售额减去销售成本),制造业等工业是指加工额(生产额或销售额减去材料费、外协费),建设业是指完成加工额(完成工程额减去材料费、劳务费、外协费),这些数字相当于附加值,附加值与销售额之比为附加值比率。这几年的大致平均值,制造业为41~42,建设业为27~28,批发业为18左右,零售业为30。如果本公司的数字比这些平均值低,说明直接成本花费过多。在这种情况下,努力降低进价,降低对外协作成本等等,将成为经营的重要课题。 第二,直接成本以外的成本花费了多少。指标为销售管理费。销售管理费是指销售员工资、包装运输、广告宣传、接待交际等销售费加上有关人员工资、福利保健、办公用品、差旅、通讯、房租等管理费。销售管理费与销售额之比即销售管理费比率。平均值:制造业19,建设业约14,批发业16~17,零售业约28。超过了这个数值,则说明比其他公司销售管理费高。 第三,人事费的大小。人事费,是指关系到人的经费,合计为工资、奖金、福利保健费等。人事费与销售额之比,即人事费比率。平均值为制造业17~18,建设业12~13,批发业超过6,零售业超过13。人事费过大时,由于不能降低工资,只有削减人员或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销售额。也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关注每一个提高了多少成果。 以上三个数字是经营者应该看的最为重要的数字。另外,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视点--单位小时成本和成果,即公司每小时花费多少成本,获得多少成果。 比起表面上出现的数字,严格地关注单位小时成本和成果更为重要。 一个立志成功的经营者为培养这种技能,不妨首先计算一下单位小时的人事费是多少,可能的话以十分钟或以一分钟为单位来计算,算算单位小时产生了多少成果。经常检查一下,到下班时是否还在全力冲刺;是否在拖拖拉拉地加班。 有的放矢的成本考虑 降低成本计划包括短期和长期两种方式。短期方式可称为临时的应急措施,一个月内可以完毕,分三步。 第一步:分析企业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分析的目的是确定公司各个部门怎样合理配置和改编,把握三个重要规则: (1)控制范围:一个经理主管下属人员不超过10人,但不少于7人; (2)合适的汇报层次:最影响利润的部门经理应该直接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3)简化管理层次:公司负责人与基层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层次数应保持最少程度。 第二步:分析经营管理比率。 首先你需要一组最近5年(最好是10年)公司营运的详细数字。这些数字都是最基本的,如:销售量,毛利,销售开支,一般费用和行政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用,债务成本和税前利润等。了解这些数字相对于销售量的百分比,再对这些数字作宏观分析,先找出毛利占销售量百分比最高的年份,找出销售成本,一般和行政管理费用,研究和开发费用和债务成本占销售量最低的年份,如果有可能,你还应将你的数据与其他公司相比较,这样做,会让你大有启发。接下来是微观分析,确定哪种成本是在正常值以内,哪种成本占销售量的百分比不必要增加了。在这一步中你应该细分,比如原材料、固定资产损耗、人员工资、一些其它的制造费用等,其它如监督管理费、销售人员工资及佣金、仓库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固定开支、差旅费和招待费等,分门别类。应该想方设法将这些费用降低。 第三步:工作 抽样。 工作抽样是对工厂内或公司内不同工位的活动频率和效率进行抽样,能明显地反映出工人和机器两者的生产率及低效率的程度。 它是从一个工作抽样观察员进入车间或办公室的一个特定部位观察特定职能开始的。该观察员记录每个人在做什么,他们做事的速度,每台机器或每个职能发生了什么。凭借这些任意观察结果,企业主能探知操作者或机器在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所花的时间以及操作者的工作节奏。 工作抽样必须安排企业内部有经验的雇员,或者是外部的、在这方面有能力的咨询专家。事实上,组织机构分析以后的那个星期一,经营者必须和工作抽样专家坐下来讨论工作抽样过程和时间表。对负责工作抽样的专业人员来说起码要花费一周时间取得所需的雇员和机器数据以及向有关雇员解释抽样过程。这样大约留下三周时间进行工作抽样实际操作。 进行工作抽样能提供企业管理者三个方面的宝贵信息: (1)雇员工作时间百分比; (2)雇员工作速率; (3)机器利用率。 通过工作抽样你能对机器和人员的利用率做出评估,可以确定你的公司哪些工作点的人太多。以上三个步骤即组织机构分析、比率分析和工作抽样,可以帮助你降低人员费用10~20。当然这只是临时性的应急措施,下一步更加深入的程序需大半年才能完成。 管好你的采购部门 在企业里,采购部门常常控制着40~50的销售金额,减少材料成本也许是整个降低成本计划中最有效的一步。所有经营者应明三个关键性的采购原则: (1)不要害怕采购部门。要学习各种成本降低方法,学习采购。最重要的是,不要使自己和采购部门及采购负责人隔离开来,要参与进去。 (2)把力量集中在“一号”部件上。要保证你的采购部门在代价较高的“一号”部件的选择、交货和周转上花费最多的时间。在这方面,有效的采购、替代或重新设计会产生大的影响。 (3)不要超速完成采购。要允许企业的采购部门运用其创造力,想象力和专业经验,以尽可能低的价格采购部件和材料。不要像你定一份咖啡那样对待采购部门。不要根据蹩脚的预测或因为缺少正确的销售和生产制造计划而让采购部门迅速办理。 (4)不要吊死在一棵树上。对采购部门来说,往往习惯于和一个特定的供应商维持关系,因为他们在一起做生意已有多年了。事实上,经营者完全可以挑起供应商之间的竞争,这样可以刺激他们降低某些材料的价格。 (5)能作出准确的预测。企业必须能对原材料未来的走向及产品的趋势作出预测,特别是那些较为短缺的原材料,许多往往需要进口,短缺常会发生。如果经营者不能准确地预测,采取相应的措施,也许最需要一种材料的时候,正是它价格最高的时候。 重视产品重新设计 利润提高的一个重大机会在于对现有产品进行重新设计。一般来说,认真地重新设计可以使你的成本降低10~15。在劳务、材料和制造费方面都能得到大量的节省。 不仅是市场中不再具有竞争力的产品需要进行重新设计,受人喜欢的产品也需要进行重新设计。对一种受人喜欢的产品,往往只需要对其内部的工作部件进行重新设计以便降低成本,而购买者看到的和在广告中出现的都没有什么变化。对于其它产品外观也需要改变,因为公众欣赏新款和现代化。 一方面,知识更新加快,造成普通产品寿命周期的缩短;另一方面,由于出现外部形势变化,如竞争对手的进步或产品原材料成本突然增涨,这些都使重新设计成为必要。为取得和保持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势,在成本降低计划中应包括为提高利润而重新设计产品阶段。 精确的销售预测 销售预测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公司应该有一个比较准确的预测:其产品究竞有多少能卖出去。科学的销售预测可防止产品生产得太多或太少。 特别是在经济或商业周期发生重大变化时,从一个时期到下一个时期,原材料和零售需求起伏波动相当大。这种突然的急剧的变化会给最好的库存管理系统带来混乱。没有透彻的、全面的销售预测,一个公司很难肯定它应该生产的产品数量,因而,保持有效库存管理将会十分困难。 错误的销售预测是多数经营管理中的一个共同弱点。实际上可靠的销售预测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做到的,花钱也不多。 在销售预测分析中,有四个基本要素: (1)趋势; (2)周期; (3)季节性变化; (4)不规则变化。 趋势是一系列经济数据长期的长距的动向,与逐月发生的变化没有什么关系,极其缓慢地显露出它们的走向。 周期是指较短的持续时期,尽管一般不能规定其长短。它们通常以发展和紧缩的交替期为特征。 季节性变化发生在一年中某个时期内,在每年的同一时期并以大致相同的程度再发生。 不规则变化是具有经济影响的不可预见或非再次发生的事件的结果。例如,在关键性工业中的罢工会引起不规则变化。 在销售预测中可以共同使用或分开使用这四种要素。一个有名望的分析事务所在帮助其重要零售业客户进行销售预测时往往采用时间系列分析法。这是把周期的和长期的(或趋势)因素及其他形式的因素,特别是由于季节性产生的因素区分开来的一种统计方法。 虽然这些分析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制造运行管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分析被用于所有最敏感的销售预测,零售。它们对一年中每个月度的季节性影响作出分析,帮助零售商作出有关短期经营的正确决定。决定中包括确定价格、库存量、采购以及使用多少销售人员等。 时间系列分析还包括这样一些指示量,如可支配的收入(即纳税后收入)、国民生产总值、顾客服务开支、商品消费价格指数、服务消费价格指数以及耐用品和非耐用品开支等。 这种方法的基本原理实际上适用于所有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为一个以上的客户服务。企业销售经理向经营者提供的销售预测报告,应包含下列几项内容: (1)公司销售量的历史趋势轮廓线,其中能清楚地识别出季节性变化; (2)行业预测; (3)国家经济预测; (4)可获得的有关竞争者计划的全部信息; (5)表示相关经济指标状态的研究结果。 另外,销售经理自己的研究结果也应加入其中,包括: (1)预测期间内销售受到最大重视(广告,特殊推销,折扣等)的产品; (2)受到竞争者最激烈竞争的产品; (3 )竞争最少的产品; (4)逐步淘汰的、降级的或替代的产品; (5)构成销售量大部分的A类产品。 过低的价格等于增加成本 在作出如此多的辛勤工作和努力之后,经营者应努力避免因定价错误而造成的损失。 特别是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定价错误代价更为惨重。在通货膨胀时期,没有任何成本降低方法能替代定价。即使没有通货膨胀,一个错误的定价制度也会断送企业通过成本降低带来的效益。所以如果要保护成本降低和提高利润,则定价和标准成本彼此必须完全分开。 应认真实施和控制定价方针和方法,参与定价的关键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程序和不正确程序所导致的两种结果的教育。定价应成为建立在其他规范基础上的一个独立的职能,不这样做,会招致灾难。 审视劳务[!]成本 人们往往将劳务成本的降低放在尽量减少工作人员的数量上。实际上,作为一个劳、资配合得相当好的企业来说,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似乎比裁员更具远见,也更具效果。而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则需要你动一番脑筋,因为有时工作效率低下的毛病似乎并不出在工人身上。 任何有关降低劳务成本的讨论都不能忽视对是否需要新的工厂和设备以提高生产率的讨论。在花大量资金购置新工厂和新设备之前,必须确信对现有的工厂和设备已作了最大程度的利用。在工厂兼并期间,许多经营者发现,他们从一个工厂能够获得的生产量比他们承继该厂时的生产量要高出3倍或4倍。这种利用率和生产率的提高不仅是由于采用了减少多余人员的成本降低方法,还由于改进工作方法,增加班次,出卖了闲置或不必要的设备,调整了工厂布局和工作流程,并采用了优秀管理部门必须采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每一家企业都要有这样一条方针,即尽可能快地、尽可能多地使用任何一台新设备,直到某个部件损坏为止。损坏部件修理和加固后再如此使用,直至另一个部件损坏再修理加固。这样的操作过程反复进行,直到实质上已对该种设备重新设计为止。 经营论文:人才市场与经营服务发展 人才市场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的必要性及其优势 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是由于当前公众需求的数量和质量无法得到满足,政府也无力承担起如此庞大的义务。因而,政府要主动追求和社会与市场协作,满足公众日益扩展的需求。2、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是实现公共服务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需要。公共产品的相关理论为公共服务的经营性提供了根据。按照萨缪尔森的定义,人才公共服务作为准公共产品,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通过多种组织形式,利用市场资源配置和市场主体的经营与技术优势来有效地生产。当前政府垄断的弊端日益显露,在政府垄断的形式下,公共服务效率低下,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耗费了大量的行政成本和行政资源,将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是改进公共服务质量,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必然途径。3、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是适应事业单位改革方向的需要。我国政府所属的人才市场大多数是事业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构,在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背景下,发挥好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的作用,发展人才公共就业服务,把承担行政职能的人才服务划归人才机构来办理。另一方面基于人才中介,人才服务业行业本身的特点,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大环境下,也必须依托市场化的资源、平台和手段,更有效地开展好公共服务。将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统筹发展为未来人才市场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做好准备。4、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是适应产业发展政策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国家已把人力资源服务业列入国家的产业目录。各地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加紧推出,在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政策导向上都具有鼓励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产业化的趋势,源于社会化专业分工的服务外包、人力外包等专业化的市场需求在快速增长,为人才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提供了良好机遇。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的优势1、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与市场化服务的有机结合。公共服务的作用将专注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的政策性、公益性服务上,避免与盈利性经营活动之间的冲突。经营性服务采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育提高竞争力为目标,吸引专业人才,提高人才市场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将人才市场经营性业务做大做强。2、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有利于解决公共服务经费不足的问题。利用经营性服务产生的经营收入来贴补公共服务产生的经费不足,提高公共服务经费保证水平,还可以探索将部分业务外包给经营性服务主体承接。3、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共享客户资源。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公共服务主体可以承担经营性服务客户的公共服务业务,经营性服务主体也可以深入开发和延伸公共服务客户群体的专业服务需求。 人才市场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笔者长期工作于人才市场,经过研究认为,政府的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快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就要找到现实中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其原因。(一)资源分散,公共服务及经营性发展受限当前林林总总的人才市场众多,资源分散,不同的人才市场办理的公共服务的项目趋同但数据却难以共享。为此,人员(注:本文指档案寄存在人才市场人员)为查询档案或者就业报到证等,要经常奔波于不同的人才市场,导致效率低下,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下降。而经营性的服务同样由于资源分散的问题无法更好的开展,收不到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公共服务的传统服务手段滞后不能满足需求当前人才市场公共服务受传统管理手段和管理观念的束缚十分严重,公共服务仍是围绕人事档案产生的,如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档案工资工龄延续、档案工资套改、档案身份的认定等传统人事服务,而现行的大多数的人员所在的单位为企业化或者不在体制内工作,基本上不需要档案工龄、档案身份、档案工资等服务,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员质疑人才市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这些服务延续旧的作法缺乏对需求的判断,缺乏人性化服务。同时公共服务手段中对流动人员的需求不太了解,缺乏需求的动态反应能力,服务创新能力不强,服务产品粗糙。公共服务的设施和手段也比较传统落后,急需再造服务流程,提高信息化支持程度。(三)公共服务的经费不足有碍提升服务水平人才市场的公共化服务是普惠制的服务。以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为例,现有有效档案8万份左右,可是每年人事的缴费率仅为8-10%,而管理档案需要建国家一级档案室,配备服务柜台设备,配备档案室管理、审档人员和到高校及市场接转档案的人事专员以及为档案证明提供后台服务的各类人员合计百余人,从设备经费到人员人工成本到各项办公经营场所费用开支,仅以10%的缴费率所收到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目前公共服务的开支,更不用说业务内容和范围创新拓展的经费保障。(四)经营性服务发展受制于体制约束目前人才市场实施经营性服务受体制约束,经营性服务既不能成为公共服务的补充,又不能完全按企业化运作,服务产品单一,内容简单,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经营性服务和公共服务在实际管理上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内部独立管理,但是总的管理体制仍是一体的,在操作上存在目标、定位、价格等冲突,导致两类服务的业务发展都受影响。以现在开展经营性服务中人才测评为例,该产品本可用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新入职员工招聘、职工职业生涯规划和干部晋级等,具备广阔市场空间,而在人才市场内部尚未充分按企业化管理市场运作的情况下,该测评产品仅服务于部分国有单位的干部选拔,而且主要针对机关单位提供,不能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合理定价,价格远高于市场预期,比如一份电脑出的基础测评报告就要300元/人,手工出的测评报告高达2000元/人。人才测评原本是一个很好的经营性主打产品,却成为人才市场偶尔使用的补充性产品,使用频率极低,收益几乎可以忽略。 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的主要举措 把适合人才市场经营性服务的产品,如人才派遣、人才测评、人才网络服务等,实行企业化管理,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注重 服务的多元化和专业化,增强经营性服务能力。要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经营性服务质量和水平。整合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和行业所属人才市场的相关业务块组,确保形成整体的力量和优质高效服务的链条,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善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手段,加强产品创新人才市场在保证政策要求的公共服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改革传统滞后的服务体系,改变仅以传统人事档案为主要产品的服务体系,让各方需求可以在多元的产品载体之间进行自由选择。创新经营性产品的内容、形式、标准和定价等,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自主决策并实施。针对市场层出不穷的服务需求,经营性服务不仅可以针对公共服务受众的附加需求进行产品开发,还可以围绕从就业服务入手,从毕业生跨出校门到进入就业单位后的职业生涯提升的全过程开发产品,促进买方市场与毕业生的岗位匹配。同时未来可以将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针对经济结构快速调整中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共同设计完整的契约式服务产品链,提供人才就业信息、职业推荐、人才测评、就业指导、个体诚信档案、诚信评价服务等,还可以建立高端人才数据库,开展高级人才推荐、薪酬管理、管理咨询业务,从而最大限度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层次,提高人才市场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强公共服务经费保障,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市场在未来大部份的业务收益来自市场竞争环境下经营性服务所创造的收益,把部份收益投入到公共服务的体系建设中,改造网络和信息系统,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建设人才市场网上营业厅,通过网络平台提供人员服务。改造服务场所,改善服务环境。推进高校服务站、工业园及技术园服务站的建立,实施公共服务窗口前移,贴近公共服务受众实现“零步服务”。就业是民生之本,人才市场在公共服务中要推动更高质量的就业。在高校的就业指导方面要加强积极就业政策的引导,引导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者可以先就业再择业,也可以以创业带就业,多种形式的就业减少社会承纳待业与失业的压力,促进社会稳定。目前,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已建立了约50所高校工作站,并且推出了应届毕业生8项全免费服务,包括免费办理就业接收、办理户口落户、职业生涯指导、简历制作面试指导等服务,丰富了公共服务内容,大幅度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同时人才市场在人员的投入上可以适当增加人工成本,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开展人才智力引进、人事人才信息管理、人才流动区域数据服务等配套公共服务,有效促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结束语 通过经营性服务扩大业务范围,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主动寻找市场机遇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高专业化能力,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成为具有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市场主体。通过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的大平台,人才市场的核心要素将逐步实现从市场预见能力较低到具备贴近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的转变,从提供单一项目解决方案到整体性人力资源解决方案的转变,从简单产品服务到专业服务、品牌营销的转变,为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发现培养、管理使用、流动配置、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需求,促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经营论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立法思考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本文通过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法律关系分析后认为,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定位是一个较为次要的问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重点在于更加公平、更加合理地明确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使法律的天平向承包方利益倾斜,以纠正目前该制度中主体不明确、权利义务模糊、合同关系不稳定以及双方地位失衡的制度困境。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制度变迁 法律关系元形式理论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创造的包产到户掀起了全面铺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序幕,触发了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变迁。经过20余年的实践,家庭承包责任制在发挥出巨大的能量同时也暴露了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第一轮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陆续到期,进入第二轮的土地延包阶段,这些问题的实际意义更为凸显。我认为,弥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的关键在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本文拟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立法角度去思考如何对目前的家庭承包责任制进行制度创新。 一、制度变迁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确立及意义 根据制度经济学中的“路径依赖”理论,在制度变迁中存在着一种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往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在农村土地制度中,同样存在着路径依赖机制。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首先必须清楚地了解该制度演变的路径,才能充分利用原有的信息来进行制度创新。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形成过程中确立下来的,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经历了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三次变革:(1)1949年至1952年的运动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建立了个体农民所有制。(2)1952年至1956年的合作化运动把农民土地私有制变成了合作性质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1958年的化运动又逐渐将土地合作社所有制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1]在一阶段,农民逐步失去了对土地的各项权利,集体获得了对土地的所有权,并实行集体劳动和统一经营。由于农民据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丧失殆尽,靠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劳动报酬又极其有限,没有在市场独立活动的能力,不得不依附和隶属于村级的集体经济组织以终生从事农业劳动,而没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自由。农民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身份。[2](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集体通过与农户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下放给农户,而保留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为了换取对土地使用权和收益的剩余索取权,农户必须分摊原来由集体承担的粮食征购任务和农村税收,以及交纳乡统筹和村提留。[3]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之下,农民获得了对土地的承包经营的自主权和对自身劳动力的自由支配权,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主要是一种契约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农业生产中长期存在的按劳分配的难题,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使家庭承包责任制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方式,成为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二)多元化的模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是来自农村基层的自发性制度创新,而不是源于国家的强制性制度安排,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只不过是对该制度进行事后的认可或者调整。与这一特点相适应,全国各地产生了多样化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在实际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几种[4]: 1、均田承包。这是指将土地根据质量,按人口或劳动力平均分配到户,由农户在承担农业税、粮食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的条件下,独立进行土地经营。 2、两田制。基本做法是将承包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口粮田,提供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只负担农业税,其他收入归农户,这部分土地按人口均分;另一部分为责任田,实现土地的收益功能,除农业税外还要承担集体提留或租金并完成定购任务,这部分土地采取按人承包、按劳承包和招标承包三种方式。 3、湄潭模式。这种模式以贵州省湄潭县为代表,主要内容是:(1)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2)延长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从1994年起算延长50年,非耕地承包期延长60年;(3)农民有权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有权在土地承包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有权以土地承包使用权入股合作经营,有权转包;(4)土地承包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继承,但继承者限于农业人口。 4、“四荒”使用权拍卖。为鼓励农民治理“四荒”,村集体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将集体所有的“四荒”土地的使用权一次性长期拍卖给农民。 5、苏南模式的规模经营。这种形式以苏南无锡县为代表,其特点是通过社区组织的统一调整,建立村办集体农场,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 6、土地股份合作制。这种模式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较为普遍,主要有以下内容:首先将集体资产折价入股,然后向村集体成员无偿配股,配股后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重新按效益原则发包,使土地适当集中形成规模。 除了以上6种模式之外,实践中还出现了温州模式土地租赁以及反租倒包和承租反包的农地利用模式。 二、法律分析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在学术界存在行政合同说、民事合同说和经济合同说三种不同的观点。行政合同说认为,农民通过与政府签订行政合同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承包期限内获得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其收益直接与劳动成果挂钩,政府以行政合同代替行政命令或指令性计划,在农业领域国家管理的方式上,行政合同管理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5]民事合同说认为,农地承包合同如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一样是平等主体间签订的双务、有偿、诺成合同。[6]经济合同说认为,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合同是“异化的合同”,即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指为了实现国家的一定经济目的,直接体现政府意志,由政府规定基本合 同条件的合同。[7] 以上三种观点各有立论的根据,似乎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际上,之所以对这个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在于论者的思考方式存在重大缺陷: 第一,上述观点忽视了制度变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变动历史来看,包产到户是其最早的形态。在这个阶段,虽然承包方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年终的收获物全归集体,集体按承包规定和各户的实际产量进行统一分配,农户无权直接在市场交换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只是集体经济的一个经营层次。[8]农户与集体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不可能是民事合同,相反使其具有更浓的行政合同或者经济合同色彩。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承包户不再仅仅提供劳力,往往还要自己购买农药、种子、化肥、各种生产工具等物品来满足土地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应地,集体组织的角色也发生了转换,除了土地之外,它很少做其他投入,风险的承担者也由发包人转向了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主要不是经营责任问题,而是土地使用关系问题。[9]此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已经呈现了明显的民事合同的特点。随后,国家通过陆续出台的政策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强化农户的经营自主权,比如从尊重农户的经营自主权到允许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从承包期15年到30年等。[10]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在民事合同性质方面不断增强的轨迹。 第二,上述观点体现的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法律观。在形式主义法律观的指导下,论者认为法律的概念是一个自足的体系,所有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现象都能为这些概念涵摄,然后根据事先对某一概念所归纳的一类法律现象的特征,将其类推于被认为属于同一概念的所有法律现象之上。这种思维方式隐含着一个前提,即所有法律现象都能在现有的概念体系中找到相应的位置。事实上,这个前提是虚幻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非常特殊的合同,它既有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也有行政合同的某些特征,还有与经济合同相同的特点,我们很难将其归入这三类合同中的任何一类。比如,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销售大都听命于上级行政指令,村集体认为必要时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而承包方一般只能被动地接受等,[11]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其具有行政合同特征的一面。从农户获得具有物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权这一角度看,它的确又是一种设立用益物权的民事合同。从它具有强烈的公法干预色彩来看,与纯粹的民事合同确实有一定差异,不能说它不是“异化的合同”-经济合同。 我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合同各方究竟享有何种具体的权利,我们没有必要简单地从抽象的宏观概念上予以定性,重点应放在合同当事人权利的具体构成上。在这方面,霍菲尔德的法律关系元形式理论值得借鉴。根据该理论,对复杂的、非典型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的最好方法就是将其析分为若干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就像化学家对化合物进行的元素分析一样。一个法律主体和多个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可以化约为若干的法律关系的元形式。[12]尽管该理论中的一些具体的法律概念暂时还很难融入我国的法律体系,但其中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看成是权利束-一组权利的集合的方法,具有普遍性,同样可以适用于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分析。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律关系分析 农民形象地将包干到户称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有人据此认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关系中存在三方主体:国家、村集体和农户。[13]我认为,这种看法有欠妥当。所谓“交够国家的”是指农户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这是在任何一个涉及到商品流通或者生产经营合同的当事人都要向国家履行的税法上的义务,我们不能因为对合同的当事人征税就认为国家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否则,国家几乎可以成为任何一种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无所谓双方合同的说法了。 下面,为了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构造,我将对双方在合同中拥有的各种权利(权利束)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1、承包方的权利 (1)占有权 占有权是指承包经营权人对在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进行实际支配、控制的权利。占有权是承包权人实现使用、收益等其他权利的基础性权利。 (2)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承包人按照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约定用途进行使用的权利。例如在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在草原上放牧,在水面上养鱼等。[14] 在实际上,承包方的使用权是残缺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对所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农民对种植作物种类的选择只能听命于国家。虽然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统购统销的范围已大为缩减,但各种形式的统购统销制度仍然广泛存在。目前,尤其在产粮区,农民选择种植作物的权利仍然受到各种限制。[15] (3)收益权 收益权是指承包人获取土地上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承包人在土地上自己种植、养殖、畜牧的农牧渔业产品,其所有权应为承包人拥有。 承包方的收益权在实际上是不确定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分配原则,只是确定了国家、集体、农户的收益分配顺序,而没有确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农民除了交纳国家税收之外,还要负担乡、村两极的统筹和提留,以及名目繁多的集资、摊派和罚款,而且除国家税收外,其他负担的征收都带有相当大的随意性,征收的数量、时间和方式都非常不确定。事实上,很多地区土地上的负担已经超过了土地的经营收入,农民的收益权完全得不到体现。 (4)转让权 转让权是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偿转移给他人的权利。承包权发生转移,由受让人向发包方履行义务,原承包人完全退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予等方式。[17] 1993年的《农业法》第13条规定,承包方将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要经发包方的同意。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说明,转让承包合同通常只能在同一集体内部进行,转让权是受到相当程度限制的。据调查,对于村民仍保持原始权利人身份的“转包”村集体一般持宽松态度,而对于永久性的转让村集体则给予较为严厉的限制。[18] (5)出租权 出租,是指承包方在原承包范围内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交与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包方履行约定的义务,再由承包方向原发包方履行承包合同。承包方的出租权与转让权一样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即须经发包方的同意。 (6)设定抵押权 设定抵押权是指承包方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前提下,将承包的土地作为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的担保,承诺当债务不履行时,用承包经营权变价或折价抵偿。我国《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只有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才可以作为抵押物,从而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发包方的权利 (1)承包金的收取权 土地承包金是在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由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的作为使用承包土地的对价的费用。在土地租税制度改革以前,通过均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只须向发包方交 纳乡统筹和村提留即可,无须另行交纳承包金。换言之,承包金是以乡统筹和村提留的形式收取的。而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则应支付承包金。[19] (2)调整土地的权利 村集体是否拥有此项权利,视土地承包模式有所不同。在均田承包模式中,村集体一般均有权对土地的分配进行调整,在规模经营和股份合作模式中,村集体甚至有权将土地收回重新发包,而在湄潭模式中,村集体则不具有调整土地的权利。 当然,村集体调整土地的权利很大程度上受到村民意愿的左右,除了少数集体领导人违背村民意愿的情况外,多数情况下是集体与村民共同的选择。[20] 1998年《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制度的困境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农业的经济结构、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的收入来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在在前一阶段中释放出来的效率,但是它在运行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了一些不能适应新形势的矛盾,陷入了制度的困境。 (一)合同主体模糊 《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但是,集体究竟是指乡(镇)级、村级还是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则比较含糊。这直接导致两个后果:第一,本来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发包方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承包方自觉按照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但是由于法律没有对发包方到底是哪一级农民集体作出明确的规定,结果导致承包方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的情形放任自流。第二,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应为集体经济组织,但是由于集体经济组织名存实亡,农民缺乏行使集体所有权的组织形式和程序,甚至缺乏行使所有权的动机。少数干部凭借集体所有权,或任意摊派,加重农民负担,或任意处分土地,造成大量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或以权谋私,导致土地使用的分配不公。这已成为导致耕地严重流失,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21]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承包方的资格问题,即谁有权与发包方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这里又涉及到两个问题:其一,是以农民个体还是农户为承包方?其二,承包主体是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还是打破这一界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通过承包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承包方的资格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成员权的实现,危及公平原则的贯彻。 (二)合同关系不稳定 传统理论认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自然拥有土地承包权利。[22]问题在于:应该如何界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 我国《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这里的“村农民集体”可以理解为全村农民人口,当然包括新出生的人口在内。这样,村农民集体成员的界限并不是恒定不变的。如果农村土地的分配随着成员数量的变动而变动,频繁调整承包土地直接影响到政策的稳定和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容易引发农业用地经营中的短期经营行为。[23]另一方面,我国农民的耕地面积本来就已经非常有限,如果随着人口的增长而不断调整,非要平均化,势必使目前超小规模的承包土地继续零碎化,不便耕作,影响水利设施和农业机械化的合理使用,使科学技术的推广受到限制,经济效益下降。 (三)合同权利义务失衡 由于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谈判地位是不对等的,承包方几乎没有多少发言权,合同条款大部分由发包方事先拟定,承包方只有同意或不同意的自由。事实上,农民的生活保障基本依赖于农村的土地,不得不对全部合同条款一一接受。承包经营合同呈现出不均衡的状态表现在:首先,几乎村集体作为发包方除了进行统一经营这样一些法律约束力较弱的义务外,几乎不负什么义务,而农户除了负有对于因为农地而产生的义务外还附加了三提、五统、两工等义务。[24]其次,发包方拥有过大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农民肩负的承包义务过重,违约的事由范围也就过大,往往无法按时全部履行,发包方动辄以承包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或以解除合同相要挟。即使承包方没有违约,发包方也会以规模经营为借口收回土地然后重新高价发包,或者以公共建设为名非法征用承包的土地,而承包方却没有任何对抗的权利。最后,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却无法自由转让、转包、抵押,因为发包方是否同意成为承包经营权能否得以流转的关键。结果,承包方所获得的承包经营权难以成为一项完整的财产权。 (四)权利义务不明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一般只要求承包方交纳国家、集体的税金、提留、承包费,完成粮油定购任务和义务工的约定,但对各个项目的数量却很少有明确的规定。村提留、乡统筹往往由地方政府和乡村干部自行决定,缺乏法律和第三方制约。近年来,各地又因修建学校和地方公共设施,任意摊派集资,下达义务工任务,层层加码,形成所谓“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而负担重就重在统筹提留、义务工、集资摊派罚款上面,用农民的话说,就是“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25]更为严重的是,土地分包是采用行政分配的方式,多数情况下,连承包合同都不存在,许多承包合同中的事项完全由村社来规定,或者说由习惯法来规范,承包方不清楚自己需要承担的义务到底有哪些,也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遭到侵犯。 随着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最后期限的陆续到来和第二轮承包合同的续签,如何对原来的承包合同制度进行完善,实在是摆在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四、制度构建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的讨论,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承包方所获得的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物权还是债权上。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不是完全的物权性质的权利,应予以物权化。[26]对物权化的思路我不反对,但是,是否只需在物权法中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万事大吉、不需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进行规范了呢?我认为,即使物权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能排除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进行规定的必要性。理由如下: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设立作为物权的承包经营权的基本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直接依法律规定取得的,需要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签订承包合同。即使在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和期限法定化以后,也仍然需要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承包合同确定其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法定的抽象的 权利规定具体化。事实上,在承包合同关系发生纠纷后,法院都是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加以处理的,合同法是保障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的基本法律。[27]这说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也要受合同法的调整。 其次,物权法过于僵化的缺陷需要灵活的合同制度来缓解。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距甚大,地方条件的差异导致村民间的利益结构发生变化,从而产生不同的制度创新。[28]不同的承包经营合同制度适用于不同的地域,几乎没有一种模式是能够有效地适用于全国各个千差万别的地区的。在经济比较贫困的地区,土地对村民的价值相对较大,村民对土地要求公平均分的愿望就较强烈,均田制就较符合人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由于第二、第三产业更吸引农村的劳动力,土地作为生活保障的功能退化,村民更关注土地制度的效率问题,因而规模经营就比较适宜,承包方享有更多的权利,比如抵押权、转让权和转包权。[29]各种模式的承包合同制度中承包方实际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尽相同,对它们的共性纳入到物权法中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各自不同的部分应由合同制度来调整。 最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所具有的特殊性和广泛性是在法律上对其进行规范的充足理由。如前所述,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双方具有身份隶属性,土地所有权的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承包方义务的社会性等等,这是与现行《合同法》中合同的显著不同之处。这些特殊的特点决定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在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等方面有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事关8亿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如果不对这么广泛存在着的事项进行规范,任其游离于法律之外,法律与社会的缺口将会愈来愈大。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具体制度的立法思考 1、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定是土地所有人处分权的一个体现,理论上只有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有处分权的人才有发包的资格。对农村土地享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无疑有发包的权利,但也不排除农民集体将发包的权利授予他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有经营管理的权利,1999年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还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也有发包的权利。[30]我认为,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不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并没有天然的对农村土地进行处分的发包权,但是经过村农民集体的授权,可以被委托行使对土地的发包权。如果法律不尊重农民集体的意愿就将发包权直接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势必造成非所有者对所有者的剥夺,有悖于社会的正义。 1998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可见,村民会议是农民集体行使发包权的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不过是村民会议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立法,我们可以按照法律类推的方法,确定农民集体与经济组织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即后者也没有擅自发包的权利。这样一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与农民集体的关系就是委托的关系,最终决定权掌握在农民集体手中,可以避免农民在承包土地过程中被随意侵犯权益的后果。 承包方应为农村最小的经济核算单位-农户,而不是单个的农民个体,因为:第一,农村承包经营户已经成为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中的一种(《民法通则》第27条),没有法律的障碍;第二,以农户为单位,可以减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缔约、履行和监督成本;第三,农户成为一个整体承包经营土地,可以防止土地过分细化和零碎化,起到一定程度规模经营的作用。至于土地是按人均分、按劳均分还是按人劳比例分配,可以由村民会议选择具体的分配方式,没有必要一刀切。 有权承包土地的人口或劳动力,一般应是农民集体内的人员,集体以外的人一般不得作为承包主体。因为,承包土地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福利权,也是一种农民集体的成员权在分配土地方面的实现。正是这一点决定了承包合同在土地收益的分配方面体现了与一般不动产用益权设立合同的不同之处:承包方支付的对价一般比较低或者是无偿的,但是承包方经营所得的收益却有很大一部分要上缴农民集体。如果农民集体以外的人与参与农村土地的分配,无形中与本农民集体的成员争夺本来就非常稀缺的土地资源,这在人均农用地面积较少而非农产业有不发达的地方容易加剧人地矛盾。但毕竟农民集体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包括将土地发包给集体以外的非成员的人,只要这种决定是符合集体的利益并是集体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了保证发包土地给集体成员以外的人行为符合上述要求,法律规定了比较严格的程序。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的起因是双方之间不存在书面合同,或者合同的条款过于模糊。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在立法上明确规定一些任意条款,如果合同双方未就这些方面作出约定,就应径行适用任意条款。比如,法律可以规定承包方要缴纳的费用包括那些项目以及费用的总额不超过收益的一定比例。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发包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 针对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称的问题,我们可以提高承包方在合同中的地位并限制发包方过多的权利: 第一,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造成更完整的财产权。目前,承包方的转包权、转让权和抵押权仍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以后,承包方能否完全地享有对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前景还不是很明朗。学术界对此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反映在物权法的制订上,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交的《物权法草案建议案》虽然允许转包但禁止农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31]而中国人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拟订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却对上述三种形式的处分毫无保留地给予允许[32].我认为,这两种立法建议的理由都一定道理,但都只是考虑到经济富裕或贫穷地区的制度需求,并将其推而广之而去适用于全国,结果只能是削足适履。比如,第一个建议稿考虑的主要是经济贫困地区的情况,土地依然是农民的生活保障,因而土地的占有是那里的农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假若允许土地转让、抵押,容易出现少地或无地的农民,重演社会两极分化的悲剧;第二个建议稿考虑的主要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情况,那里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对土地流转的要求就比较强烈。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将土地处分权的规定作为任意性规定,通过合同法来规制,由当地的农民集体自由选择是否允许承包方处分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限制发包方任意调整土地的权利。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是否应当允许发包方对土地进行调整,也是制定农村土地制度中的一个难点。一种看法认为,要真正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就要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33]另一种看法是,绝对的不允许对土地进行调整,在实际中很难办得到,应该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微调。其实,上述两种看法的矛盾实质上就是公平与效率的冲突。我认为,公平与效率都是法律考虑的目标,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的首要目标是公平,当公平与效率的目标发生冲突时,公平应优先于效率。换言之,在人地矛盾比较尖锐的地方,不公平比低效率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更大,为了维护安定的社会局面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是很有必要的。但在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不那么突出的地方,公平与否不成为一个首要的问题,如何使农地得到高效率的利用则成为优先考虑的问题,禁止调整土地就是理性的选择。 第三,规范承包费的范围。我认为,应该将不是作为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价的承包费部分从承包合同之中剔除出去。农业税是每一个有农业收入必须向国家交纳的一种所得税,应按税法规定的方式收缴,发包方最多只能代承包方缴纳,但没有必要在承包合同中加以约定。对乡镇政府的统筹费中完全属于行政和事业性收费,应由每一个享受公共服务的农户来分担,而不应将其分摊到承包户身上,因为作为公共产品的对价与作为获得承包经营权的代价本质上不属于同一范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所负的村提留有很 大一部分与乡镇统筹一样,都是行政和事业性收费,同理都不能由承包户来分担。但村提留里还可能包含一部分实质意义上的承包费,即作为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对价,这一部分承包费可以保留下来。 这里有一个需要澄清的问题是:能否认为承包费就是地租?答案是否定的。承包费不可与地租相混淆。地租是由租种地主的土地的人向地主交纳的费用,它所体现的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关系。但在于承包费,其反映的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价格,而是促进资源充分利用的杠杆,一般是低于市场价格的。甚至在有些农村,承包方根本无需交纳承包费。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们也不宜将承包费等同于地租,因为农村土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所有,自己耕种自己的土地还要交地租,岂不滑稽? 第四,赋予承包方自由使用土地的权利。承包方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比如要从事农业生产、粮食生产,但是发包方不能对使用土地的范围限制得过于狭隘。对承包方使用土地的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约束是必要的,通常也是合理的,否则,承包方就会随意抛荒、撂耕,或者本应种植粮食作物,却种植收益高的经济作物,结果危害国家的粮食安全。为了顾及国家整体的利益,必须对承包方使用土地的方式和种植范围作一定限制,但也不能忽略承包方的经营和生产自由,将利用土地的范围限制得太死。 3、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发生的变化。主体的变更指承包方因包括互换、转包、转让和继承等而退出原承包关系,新的主体加入承包合同;客体的变更指承包的土地因调整或自然原因的减少或者增加;内容的变更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如期限、承包费、种植范围等的改变。承包经营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国家政策发生变动、发生如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等,适用一般合同的变更规则。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一定要谨慎,符合法定的程序,并要充分保护承包方的合理利益。另外,从我国国情出发,对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变更应加以以下两方面的限制:第一,承包方在分割、转让、转包承包土地时不得超过最小经营规模。这是当今许多国家行之有效的农业法律制度,但我国的目前立法尚未对最小承包面积作出规定。我认为,该项最低耕种面积制度对于保证适度的规模经营和农业生产绩效有非常重要作用,值得借鉴。第二,恰当地确定承包土地转让价格的上限和下限。确定转让价格的上限目的在于,防止过度炒作和暴利行为,使受让人有力接受转让条件,促进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达;而价格下限的作用是为了充分补偿转让人的前期投资和预期收益。至于具体的转让价格可以由地方法规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 合同的终止指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主要包括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解除合同、基于合同目的消灭和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三种情形。[34]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言,当然也存在这三种合同终止的情形,例如,发包方与承包方可以协商解除承包合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在承包土地灭失的情况下因承包合同的目的无法达到而终止,在承包期限届满而承包方放弃继续承包时合同关系也不能持续下去。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发包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要施加一定的限制,将发包方的解除权严格限制在承包方根本违约的条件下,而不能让发包方在即使承包方轻微违约-如未交或未交足承包费的情况下就动辄行使解除权,使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的地位明显失衡。比较公平的做法是采用列举的方式,将发包方解除权的条件明确订明,比如,承包方拖欠承包费达到一定数额和迟延时间达到一定期间,使用土地偏离合同约定的用途而破坏土地的肥力,或者闲置土地达到较长的时间。目前,承包方没有单方面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权利,农民一旦成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就只能终身务农,很难有从农业职业中解脱出来,不利于鼓励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其实,允许承包方解除承包经营合同,还有助于减缓农村土地严峻的供需矛盾,扩大土地的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 经营论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摘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收益权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独立财产权形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伴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民工队伍的壮大,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面临着产权主体不明、土地调整频繁等新的挑战,需要在法理和实践上予以规范。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所有权 使用收益权 一、深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 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关键是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而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权不稳定的根源就是土地产权问题。为此,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强化农民现有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并通过法律手段保证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给予农民用、养土地的激励,以克服短期化行为和粗放经营惯性,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把土地承包权永久地固定给广大农民,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成为一种包含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和抵押权的土地财产权。这种承包权越是因为“永久化”而固定为土地财产权,农民就越会珍惜自己的土地承包权。承包权越稳定,农户的收益就越高。因此,在现有制度框架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弱化集体所有权,强化农户承包权,把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都给农户,农户成为实际的而不是名义上的土地主人。 确立土地财产权,具体地说,就是要实行农村耕地承包权物权化、长期化、商品化。物权化是指所有耕地按照一定标准承包给农户,取消“双田制”等一切村干部可以在短期内任意发包耕地的权力。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化可以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土地所有权变动的影响,稳定农民的直接经营和交易预期,减少未来不确性因素对农民权益的影响。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会使农民在利用土地方面获得更大的自由度,有利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这对于农民走出土地、摆脱贫穷、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推动城市化进程将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化是指耕地永久承包,承包权可以继承。商品化是指承包权可以买卖。在这个原则下,实行土地承包权的重新调整,除乡村道路等公用设施占地外,其他一切农地根据承包权划分给农户。实行这一改革的前提,必须真正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弱化村干部和乡镇以上政府处置村集体土地的权力,保证农民现有的土地权利不被侵犯。 二、深化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确保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土地归属关系的流转与土地利用关系的流转。土地归属关系的流转是土地所有权关系的转变。在我国,这只能单向性转变,即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其由土地征收制度来规范,不纳入土地流转机制。因此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实为土地利用关系的流转。农业用地的流转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则是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这一规定实际上是针对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的种种缺陷而言的。要想解决这些缺陷,就需要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有效形式,通过土地经营权长年转让、季节性转让、大户经营、企业化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流转最有效的方法应该是培育土地使用权市场,通过私人之间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愿转让,来实现农户经营规模的扩大。对目前农民自发尝试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如反租倒包、土地有偿转包或转让、土地投资人股、土地信托服务、土地互换等,要允许试验并加以规范和引导。但需要注意的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设置了一条底线,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意味着只有在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保持经营权和流转权的独立性,才能真正将土地流转起来,从资源转化为资本。取得规模效应、集约效应和市场效应。 通过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一是可以扩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等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规模,获取规模效益;二是可以减少土地撂荒,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生产率;三是可以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同时增加其收益。 然而,现有法律政策规定得十分笼统,对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利益补偿、流转价格、纠纷处理、流转合同等方面还没有具体操作性的规定,因此也很难正确引导土地流转。现实中很大一部分流转是在口头约定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导致流转的期限不明确,交易双方权利义务不清晰。为此,需要完善法律制度,使农地流转真正实现市场化、规范化、正规化。 三、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土地补偿机制 新一轮是将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土地所有制管理制度,转变为区分经营性、公益性用地的新的管理制度上来,对建立符合国情的、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制度,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这也决定了此次与以往“农村改农村,城市改城市,互不搭界”不同。新一轮是将城乡统筹起来进行总体安排,综合配套推进,是一次对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全方位改革和完善。改革范围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征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市场体系建设、耕地保护制度等各个方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说,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最关键的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问题。 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一些大中城市相同区位的土地,法定的农地征收补偿标准仅为国有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3%一6%.这种法律规定是显失公平的,也无法执行。城镇居民的财产在不断增值的同时,农民却不能分享土地增值和财富增长。由于历史原因,城乡差距本就悬殊。城乡分割的二元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拉大了这种差距。这种不平等也体现在拆迁补偿标准上。对城镇居民住房用地,是按房地产市场显化的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的,但对农户的宅基地和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却按农地产值进行补偿。在农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过程中,执行的补偿标准则更低。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即“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这一突破性表述,实际告别了以往按土地所有制进行管理的老体制。以后凡是符合规划的经营性建设用地,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均可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上交易。城乡土地有望由此实现“同地同权同价”。这同时意味着,今后村民集体也将成为建设用地的供地主体。随着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 不必再经过国家征收,有助于降低土地的交易成本。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征地范围将缩小,补偿标准会大大提高,农民将获得更大收益,政府出让土地收入会减少。 上述改革核心就是要改变按照土地所有制对建设用地进行分割管理的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制度。对经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统一实行出让、转让使用管理制度,平等开放土地使用权市场;对公益性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统一实行征收取得和划拨使用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对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在征收补偿、税费义务等方面实行平等待遇,实现对城乡居民土地财产权益的平等保护。以后仅按公益性和经营性区分,分别建立城乡统一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 为了确保上述改革成功,必须完善征地法规,规范政府和企业征地行为,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除公益事业外,政府不得以其他名义征用农民土地,进而从中获得高额土地差价收入,侵占农民土地利益。无论政府还是企业征地,都必须依法给农民合理的补偿,并做到就业、住房、保障等先行。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这不仅能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而且有利于培育土地市场,促进城市化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遏制圈地风。 四、完善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确保目标实现 政策能得以有效落实,关键还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作保障。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为一种政策在全国施行,需要把这种政策上升到法律高度,建立并完善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最终使农村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目前,我国现有的立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有些滞后、不配套,急需修改和配套。一方面,必须清除现有法律法规中对农民流转土地的一些不合理限制。比如,现行《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中享有优先权。再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农地转让作出了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的规定,这实际上违背了农民对使用权的自由行使。合法的农地流转是农民个人的意志,这种意志具有排他性,不应受任何人、任何组织的干扰和阻碍。“经发包方同意”的规定实际上将土地转让过程的终极处分权赋予发包方,而承包方作为真正权利人却没有最终发言权,这样无疑会扭曲权利人的真实意愿,容易导致村官以发包方名义干扰农地自由流转,或随意流转土地,扰乱流转秩序。还有,《土地承包法》第55条规定:“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经本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立法的初衷可能是为了遏制村干部随意向社区以外人员出狙土地牟取私利的行为,但在实践中构成村民自主流转承包地的制度障碍,从而使农地流转局限在一个个孤立的小圈子内,不能在更大的区域内实现优化配置。 另一方面,建立并完善其他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制度。如,修改《土地承包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续期制度,给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平等保护。现行《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户口已经迁入城市的农户,应该交回承包地。这种情况在“城中村”、城郊区尤为普遍。用类似条款强行剥夺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应该的。而应该采用经济手段鼓励农户将承包地转让出去。此外,还应修改《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确保法律的配套实施。 经营论文:对黑龙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探析 论文关键词:黑龙江农垦 农业经营体制 创新 家庭农场 论文摘要:近几年,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但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仍有很多弊端。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业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本文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黑龙江农垦现已是我国耕地规模最大、机械化水平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目前,垦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已达93%,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职工人均生产粮食34吨,高于15个发达国家人均生产粮食25吨的水平;粮食生产能力达到226亿斤,提供商品粮超过200亿斤,商品率近90%。黑龙江垦区被誉为国家抓得住、调得动、费用少、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直属粮仓”。 进入新世纪以来,垦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05年在中国企业500强中位列第149位,居农业行业首位,2007年北大荒集团已经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前百名行列。在新的历史时期,黑龙江农垦仍然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因此研究新时期黑龙江农垦的农业经营体制对于其今后的更好、更快发展意义重大,对于其他农垦及农村的农业经济体制创新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黑龙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及现状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垦区经济社会进入了改革发展时期。1979年,开始变革经营管理体制,实行“财务包干”,突破统收统支制度,打破了农场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从1981年开始,农场对生产队实行“整体承包,统一核算,利润分成,亏损受罚”的承包责任制。 1984年,借鉴农村改革成功经验,垦区开始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垦区农业改革完成了第一个飞跃,兴办了近20万个家庭农场,逐步建立起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两自理”(生产费自理,生活费自理)和“四到户”(土地到户,农机到户,核算到户,盈亏到户)为标志,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彻底打破了“国家出钱,职工种地,负盈不负亏”的传统经营机制。 1997年,以九三分局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共青农场颁发规范的《职工家庭农场证书》为标志,垦区拉开了农业实现第二个飞跃的序幕,使农业改革由家庭承包阶段走向规范的、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新阶段。 2006年垦区开始实行“两田制”,并作为土地承包经营基本制度,长期坚持。2006年,绥化分局农场对管理区体制进行了创新,即管理区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并实现管理区办公司的公司化改革。这一轮改革的开先河者为绥棱农场第八管理区,后在全场乃至全分局推广。管理区办公司是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进一步细化与延伸,是农场基层组织的一次扩大开放和与市场的全面对接,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与扩大。 二、黑龙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垦区的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但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仍有很多弊端。 (一)所有制结构单一 虽然垦区已经改变了原来的单一国有的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但所有制结构单一的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一股独大的现象仍很严重。多数垦区企业集团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二)经济结构单一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发展,垦区已经打破了单一粮食种植结构,发展高效经济作物种植;打破了“原字号”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产品加工;打破了“小而全”的自我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农业产业体系。但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在三次产业结构中,二三产业的比重仍然偏低,发达国家的二三产业的比重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0%以上,农垦不足60%。 (三)仍以粗放经营为主 1947年-1996年是垦区的粗放经营阶段。从1996年农业大跨跃开始的,垦区在耕地基本没有增加的条件下,靠科技进步、内涵挖潜,粮食比上年猛增40%,单产突破500斤/亩,标志着垦区进入了高速高效发展时期和集约经营的初级阶段。但是受技术、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多因素制约垦区的经营仍以粗放经营为主。 三、主要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集团母子公司体制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垦区农业资源优势,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在垦区层面组建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是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北大荒农垦集团是以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核心企业,以垦区国有农场为基础,以国有及国有控股工商运建服企业为骨干,以资产为主要联结纽带,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等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要加快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构建步伐,适时推进集团改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母子公司体制和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集团的战略规划、融资投资、资本运营、 市场营销、外经外贸、信息服务与科技开发等功能,提高集团的市场竞争能力。根据系统管理、内部分开的原则,逐步实现政企分开。尽快把北大荒集团建设成跨系统、跨省区乃至跨国的特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二)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质量效益为目标,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这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战略举措之一。垦区应该以发展质量效益农业为中心,稳定增加粮食产量,着重提高农产品质量,形成粮经饲种四元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开发花卉、棚菜、药材等特色产品生产,以名优特新产品占领大市场,取得好效益。要大力采用高科技发展以奶肉牛为重点的畜牧业。按照农业产业化要求,突出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重点构建米、面、油、乳、药、酒、麦芽、饲料等八大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努力推行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 垦区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具备的两个优势:一是垦区种植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较高,有较强的机械化生产能力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有能力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有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经营组织,它们已具有一定的自我积累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有条件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所以垦区应该继续努力推行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尤其是技术集约以此来完善现有的农业经营体制。 (四)完善创新支撑体系,增强垦区核心竞争力 新形势下推进垦区改革发展,靠创新体系支撑,要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管理和文化等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创新理念融入到垦区科学发展实践中,不断完善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创新机制。尤其是针对人力资源的开发,要依托各级培训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基地,多形式、多渠道培训一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为提高农场主素质、农业增产增效提供人才智力支持。要积极招贤引智,充分利用北大荒博士后工作站等引智机构,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智力和人才,特别是企业高管人才,以适应垦区集团化发展的需要。继续实施“管理区千名大学生”和“农牧场百名研究生”引进工程,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 经营论文: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内容提要】在公司制作为国有企业理想的制度模式选定之后,建立独立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已成为决定公司规范运作和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环节。应以代表理论为依据,通过 对国家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代表关系进行法理探析,建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理论模 型,并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的梯次结构和授权环节进行分析和设计,建立和加强国有资产 代表人的监督制度。 【摘 要 题】理论探讨 在我国国有资产结构中,居于相当突出地位的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约占80%左右的比例 。然而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市场运作制度一直是困扰我国理论和实务界的难题。我们认为 ,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只有从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代表问题入手,建立国有资 产代表人制度,才能解决国企公司化改制中的源头性权利与义务配置问题。 一、构建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理论依据 我们认为,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及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它与企业经营者之间,是 一种委任与代表关系,这一代表关系包括以下几大环节,即:(1)从原始真正所有主体 国家概括性代表主体。国有资产的真正所有者是我国全体人民(法律上应为全体公民 更为准确),由于全体人民无法直接行使所有权,故国家作为权力共同体概括性地、抽 象地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权,这样全民所有就转化为国家所有。(2)从国家概括性代 表主体政府统一代表主体。由于国家作为权力共同体,本身也不能直接行使所有权, 于是国家必须通过立法授权国务院或地方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3 )从政府统一代表主体自然人代表主体。即由政府代表主体以再授权或委派具体的自 然人代表,通过自然人代表的意思表示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权能得以落实。 国家作为全民所有者的概括性代表,以出资人身份进行投资或参股,与企业之间的关 系是出资人(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但企业本身并不与国家构成代表关系。国家作为出资 人,其出资行为是一种设立或参与企业的行为,企业一旦设立成功,则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法律,获得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 完整的经营自主权是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显然,对于这种权利 ,我们不能将之理解为企业在代表或出资人即国家行使经营权,正如我们不能认为 企业是某一个股东的代表一样,企业经营本身不只是代表哪一个或哪一些股东进行经营 。国家作为出资人(股东)所享有的权利不是直接表现于或寄托于所设立的企业,企业的 经营权本身也不体现股东的具体权利。此时企业本身已成为出资人股权权利实现的请求 对象。因此,目前我国理论和立法实践中盛行的国家授权给国有大型核心企业,由其代 表国家持股或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是与国家作为出资人以及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 体相互矛盾的。在这里企业既是国家出资与权利请求对象,又是行使国家——出资人权 利的股东代表,权利客体与权利主体混集一身,势必造成国家与企业身份的扭曲和关系 的错位。 一般自然人股东之所以能使其股权到位而不至于虚置,在于股东不企望企业能代表自 己或者把自己的权利授予企业,而是通过自己亲自或者委托他人代表自己,通过直接行 使股权中的共益权,以内部参与权或获得企业内部机构的某一职位,或通过监督、建议 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管理阶层,达到影响或控制企业经营、管理的方向,以期实现股权 中的自益权,达到其出资增值的营利目的。同样,国家作为出资人,其股东的权利虽然 不便由国家直接行使,但国家作为出资人,可通过委托或委任特定自然人为出资人代表 来行使股东的权利,通过特定自然人对企业的内部参与,以使出资人的权利具体化为企 业经营者之特定的经营、管理行为。足见,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实现,有赖于对代 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具体的自然人代表的委任、派出、监管和制衡等相关制度安排 以及具体权利与义务的配置。因此,设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建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理顺国有资产代表人与作为出资人的国家之间的代表关系,是决定经营性国有资产之市 场运行效率和安全的源头性制度环节。 所谓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是指以国有资产所有权行使的代表论为理论依据,把国有 资产出资人、监督人具体责任到人,通过创设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和国有资产监管代表 ,由其分别行使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股东)和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应职能,以保证国有资产 出资人主体到位、监管有力的新型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制度。创设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是国有资产所有权性质决定的,是法人制度在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领域的具体运用 ,符合我国政治经济制度,适合于国有资产运行的现状。 1.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符合我国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特点。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虚拟属性 ,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一般自然人的所有权不同,不能通过其真正的所有人来行使, 从而决定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在行使时具有间接性、抽象性。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这种 抽象性和间接性,如不明确具体的代表予以具体化,其具体的权能就无法转化为现实法 律关系中的权利享有与义务承担,创设国家所有权的制度目标也就会落空。再者,作为 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的国家,依照法律取得所有者的资格,所有人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 利,所有人依法有权委托代表人行使其经营权和监管权,(注:这里所说的经营权与我 国特指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与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的经营权不是一回事,前者 是指企业经营者经营企业的全部权利的集合。)此乃所有权人之法定而不容质疑的权利 ,因此在国家不便直接行使其所有权时,委托特定自然人代表行使其具体权能是所有权 理论所容许的。 2.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是法人制度在国有资产所有权领域的具体运用。法人作为依法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拟制的人格属性 决定其本身不能直接表达其意思并从事具体的行为。法人的意思表示以及权利的行使是 由法人的机关来实现的[2](P.29、293),即由自然人组成的与法人的设立同时产生的形 成法人的意志并指挥法人活动的领导机构来进行的。换言之,法人的意思最终必须通过 法人机关的特定的自然人来行使。但法人机关本身并无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过是法人的 内部机构,“法人的机关,为法人组织体之构成部分,故机关与法人的关系,为部分与 全体的关系,此与关系不同。”[2](P.144—145)作为法人机关成员之特定自然人 与法人本身的关系,是一种职务、业务上的代表关系,法人机关中的特定自然人基于特 定的能代表法人的岗位或职务所为的对外民事行为,应为代表行为,适用代表责任[3]( P.334—350)。同样,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国家,其意思表示和权利行使也具有 与法人基本相同的属性,(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西方法学界将国家称为公法人。)国 家以立法形式并通过具体的选任制度确定特定的自然人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之权能,该 自然人则依法获得这一具有特定的职责和权利的代表人资格,即代表权资格,依法享有 代表国家和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经营、监管等方面的权利。 3.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是我国宪法上的人民主权原则在经济民主领 域的具体体现。人 民主权原则作为现代民主国家构成的基石,其中,国家公权力来自于人民是这一原则的 核心,以代表机制作为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基本途径是现代国家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惯常 做法,反映在我国宪政上,即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之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的一切 权力均来自于人民的委托授权,而国家权力的具体行使又是基于人民或人民代表的选举 、授权,由具体的国家公职人员代表国家实则代表人民行使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 权力。反映在经济民主上,即国家代表全体人民享有对全民财产的所有权,其所有权的 行使也必须借助于代表机制才能实现,也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委托授权,赋予特定的自然 人代表国家以出资人的身份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经营。 4.国有企业市场主体资格独立的需要。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使其具备独立的市场主 体资格,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在计划经济时代,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国家直 接控制或经营,自然谈不上独立主体资格,实际上也不需要这种资格,而在新的国有资 产授权经营制度下,(注:关于授权经营制度,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和《全民所 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及相关政策和学者们的解释,即为国有企业对国家 授予其经营的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但这一释义和理论本身有其 固有的缺陷。如前所述,国家本为国有资产之出资人,其出资行为在法律上即为设立企 业或对已成立的企业之参股行为,从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法定程序来看,企业能否获得民 事主体资格,应以是否符合企业设立条件并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资格登记为判断标准, 这与国家是否授权以及授权大小、类别等并无必然联系。而依授权经营理论分析,如国 家授予了特定企业以经营国有资产的权利,则该企业依法享有独立主体资格和经营国有 资产之权,如果没有授权,则企业的地位作何断定,似乎成了难以解答的疙瘩。)由于 没有解决企业经营者的法律地位问题,即企业经营者的代表性问题,使企业以及企业经 营者犹如脱缰的马或失控的风筝,最终往往导致企业经营者行为的无序和自利化。在这 里,公权力主体的身份不允许国家去直接参与企业管理,但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国 家又不能对其出资在授权企业经营后就不见下文,更不能放任不管。在这种两难处境下 ,最好的解决途径是通过代表机制,委派自然人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这样既可避免国家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又可借助其派出的自然人代表达到体现出资人 意志,而企业又不因此丧失其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利的完整性。 以代表论为法理基础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在其构建过程中,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层 面的问题: 第一,建立立法授权模式,解决源头授权到位、合法的问题。国有资产所有权本质上 是国家代表全体人民依法行使所有权,而国家这一权利基于“主权在民”的法治原则。 (注:在这种情形下,国家对国有资产享有的是权利而不是权力,万万不可将之混淆。) 目前我国现有国有资产方面的立法,均为国务院或国务院部委制定,且均授权国务院代 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实为自己授权自己或下级授权上级,显然不符合法治 原则的基本精神。因此,必须首先由国家权力机关以国家立法形式,授权政府代表国家 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使政府依法取得授权的依据。 第二,根据我国国有资产的分布现状,建立由政府对国有资产代表进行分级授权的制 度。目前我国国有资产所有权制度基本上依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来设计 ,即原《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第5条、第6条规定的“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 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国有资产实行分级行政管理。”这一 制度设计忽视了我国国有财产所有权分级代表行使的现实性。实际上,地方政府监管下 的国有资产已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已经形成为相对独立于中央政府监管下的国有资产的 财产类别。因此,在解决国家立法机关合法授权的同时,应同时授权地方政府有权代表 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由其直接对国有企业委任、派出国有资产代表人,以减少 政府授权的级阶。 第三,减少授权环节,授权代表一步到位,具体到人。为了减少代表制度不必要的中 间环节,人为增加代表成本,政府依据国家法律,在确立国有资产代表人时,应当授权 具体的自然人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它与现行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 不同,后者是授权给具体的法人机构或组织经营特定国有资产或持有国有股。国有资产 的出资人权利具体由自然人代表来行使,有以下几大优点:一是可以减少授权环节,节 省授权成本。二是有利于通过严格的责任制度来监督、约束自然人代表的经营行为。三 是授权自然人代表,有利于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与现行企业内部制度的衔接。国有资产 代表人是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在未公司化的国有企业或国有独 资企业里,这一代表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机制或通过设立董事会,进入企业的 领导机构;在股份制企业内部则可通过股东大会的选举机制进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 而相反,如授权法人机构代表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则法人要么以其现有法定代 表人来行使,要么授权其他自然人代表行使,这样容易出现法人代表人制度与国有资产 代表人制度相互间的冲突,不利于现有企业制度的良性运作。(注:按现在政策和学界 通说,应授权现有国有重点企业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经营权或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 。对于全部资产均为国有资产构成的国有独资企业,由其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 的权利,除存在法人代表制度与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之间的冲突之外,尚不存在不同资 本利益之间的冲突;而如国有资产仅为控股或参股的具有国企背景的企业,由其代表国 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则不惟存在法人代表制度与出资人代表制度的冲突,而 且还存在不同资本权属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授权国有重点企业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使国 有资产出资人权利,与企业出资人制度和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制度是极不相容的。) 第四,按其权能属性,实行分类授权,分类代表。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权能在具体 运行过程中,主要由两大类权能构成:一为所有权权能在经营环节转化为股权的运行; 二为对具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这两大类权能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制度设计 中,应分别设置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出资人代表(国有董事)和代表国家 这一出资人代表对国有董事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管代表(国有监事)。国有董事代表国家行 使国有资产经营决策权,国有监事则代表国家或国家特定机构行使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 出资人代表和其他企业经营者的监管职能。 综上所言,我们认为,在具体构建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过程中,应变现有的国有资 产授权经营制度为:由国务院向国有独资重点大型企业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委任、派 出一级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国有董事和国有监事);现有地方管辖的国有企业,具体可 以参照国家委任、派出的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做法进行。(注:我们认为地方国有企 业应纳入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视野,但地方国有企业应止于哪一级,学术界存有争议 ,我们认为,地方国有企业应以省级为主,地市级可以保留少量公益性国有企业,县级 一般不应拥有国有企业。)然后由全资国有企业对其再投资企业或持有国有股的子企业 委任、派出二级出资人代表或国有股权代表。(注:非全资的国有企业向再设立的企业 派出的自然人代表不是国有资产代表人而是企业的代表人。其实,全资的国有企业(它 与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同一概念)向其子企业派出的代表也是企业的代表,但由于全资国 有企业的全部出资都是国有资产,因此,其向子企业派出的股东代表也可以称为二级国 有资产代表人 。)对于国家而言,只需向全国有影响的若干个特大国有企业派出一定数 量的一级国有资产的代表人,国家监督管理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大大缩小,管理、监督层 级由多级变为一级,监督、管理对象由企业变为国有资产代表人,如此,国家对国有资 产的市场运作的监控力将明显增强,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的实现也就不至于再停滞于理论 上的空谈。 二、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构建的授权环节 (一)第一环节:国有资产代表人授权、委派主体的法律定位 国有资产代表人授权、委派机构的主体应归属于谁,是建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首先 必须解决而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对此我国现行立法,无论是适用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以 及后来取代它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还是适用于股份制企业的《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均确定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 职能,对国有资产或国有股权,实行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现行 国有资产管理局之部分职能被归并财政部)专职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具体而言 :(1)以立法主导新的国有资产代表人授权、委派主体。即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 专门立法,授权国务院或地方政府(省级或地市级)作为委任、派出国有资产代表人的法 定主体,从而使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在行使国有资产授权委派职权时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2)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代表人管理工作部门。首先,通过人大立 法,中央由国务院作为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依法对具体国有企业委派一级国有 资产代表人。其次,提高现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级别,扩大其工作范围,在国务 院之下设立统一、集中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跨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剥离其 他部委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能。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管理经营性和 其他国有资产的法定机构和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国有资产代表人驻派企业的确定;国有 资产代表人的授权、委派方案的制订;国有资产代表人的遴选;监管制度设置以及相关 人员派选等方案的制订。再次,为了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有更高的运行效率,可以在 拟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之下设立国有董事总署和国有监事总署,作为依法对国有 资产代表人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地方政府一 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可以参照中央的做法。 (二)第二环节: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派驻对象的确定 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对象,对中央来说是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包括以下几种情 况:(1)原有国有大型核心企业,这一类企业是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组织 ,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力量。(2)原国务院行业经济管理部门,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 的转变,改为行业总公司,如中国纺织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3)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投资设立的重点工程以企业形式运行的,如长江三峡 工程开发总公司、大亚湾核电站等。(4)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设立的国有投 资机构和国有控股公司,如国务院为适用企业“债转股”的需要,设立的长城、信达、 东方、华融四大金融管理公司。(5)国务院根据原国有企业的关联性在原有国有关联企 业的基础上,组建新的企业集团或集团总公司。 国有重点企业的资产结构与组织制度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有一定的影响。我国国 有企业的内部领导体制,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传统的未改组的国有企业即全民所 有制企业,按《企业法》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其中职工代表大会对厂长(经理)有选 举、复决的权利;二是国有独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制,并另设监事会对董事会之经 营行为进行监督;三是普通股份制企业,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制衡的内 部治理体制。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组织的领导体制,直接影响到国家委派的国有资产代表 人的地位和职权范围。但随着我国国企改革不断深化,董事会体制也必将成为国有企业 之内部治理结构的主要组织形式,它表明了国家向国有企业委派的国有资产代表人也将 以委派国有董事为主。同时又考虑对国有董事制衡的需要,在董事之外另行委派监事, 也是国有资产代表制度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第三环节: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对企业委派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 国务院对投资设立或持股的企业委派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是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最为 重要的一环。国务院对国有企业委派的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按职能主要有国有资产出资 人代表和国有资产监管代表,这里重点讨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国有董事的委派问 题,(注:以下为行文方便,特将出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的国有资产代表人非严格地 分别称为国有董事、国有监事。)根据前面对驻派对象的不同内部组织制度背景的分析 ,我们可以把国务院对投资设立、授权经营的企业委派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分为以下三 种情况:(1)对未改制的国企,根据《企业法》规定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可根据职工 选举结果,再经授权委任当选的厂长、经理及其组成人员为国有资产代表人,或者通过 授权、委任特定候选人交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决定,再予以正式委任。(2)对国有独资 企业,根据我国《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 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国务院对授权经营企业委派的一级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实则是委派国有董事。国有董 事和其他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按委任或经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长无特殊权利。(3 )对普通股份制企业,根据股份制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国有资产代表人主要是以股权 代表的身份出现,国家也主要通过对国有董事和国有监事的委派以实现国有资产出资人 的权利。但是,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的委任不同,普通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董事的委派具 有间接性,国家委派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只有通过公司内部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的选举 ,才能合法地进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因此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董事或国有监事实为国 务院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委任的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程序确定其董事身份的国有资产 代表人,这种国有董事的委任首先表现为国有股东代表的委任。 三、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委派的授权环节 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是指在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之后,国家投资设立的 全资国有企业(而非国有独资公司)把特定国有资产以国有股份的形式,设立独资子企业 或向股份制企业进行再投资和参股,该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股的持股主体,依照公司制度 ,有权向其设立的独资子企业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委派国有股权代表人,因此,二级国 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实则为二级国有股权代表人的委派问题。二级国有资 产代表人的委 派的授权环节,主要包括:(1)国有股二级持股主体的归属问题。(2)二级国有股权代表 人的委派及其管理。 1.关于国有股二级持股主体的归属问题。 我们认为,国有股二级持有主体的归属以及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任命源于一 级国有资产代表派驻的企业的转投资和再持股,而只有当企业的转投资和再持股具有国 有资产或国有股份性质时,才发生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和任命问题,因此,二级 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任、派出是否必要,实际上取决于一级国有资产代表所驻企业的资 产结构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再投资与再持股性质。它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一 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所驻企业的全部资产为国有资产构成,它包括未改制的国有企业、国 有独资企业以及全部股份由分属于不同国有投资部门投资形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定向募 集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此种情形下,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所驻企业的再投资和再持股则 可视为具有国有出资性质,无疑,为了行使投资人和持股主体的权利,就发生这些企业 向其投资或持股企业委任、派出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问题。(2)国有资本或股份仅为 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所驻企业的全部资本或股份之一部分。如这些企业把其所支配的财 产用于再投资或再持股,其性质则不再具有国有出资性质。此种情形下,只发生企业法 人委派法人股代表问题,而不发生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任与派出问题,尽管两者的 委派路径、程序具有相同性,但由于企业资产构成背景的源头因素,决定了二级国有资 产代表人的委派主体,只能是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驻在的且全部资本由国有资本构成的 国有企业。目前主要是以国有独资企业以及由多个国有出资人设立的具备国有性质的股 份公司,因而,二级国有股的二级持股主体资格应归属于它们。 2.二级国有股权代表的委派。 国有股二级持股主体对国有股权代表的委派,受制于国有股所在公司之内部治理结构 的设置,现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这一权力运作机构的互相制衡关系,决 定国有股持股主体对国有股权代表之设置形式也必须符合公司内部制衡机制的安排,特 别是应通过对国有董事和国有监事这两种国有股权代表的分别委派,使国有董事、国有 监事分别行使国有股股东的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国有资产代表人的监督制度 完备的国有资产代表人的监督制度,乃是保证国有资产代表人权利之正当行使、义务 切实履行以及职责之严格恪守的关键,因此在理顺国有资产代表人的两级代表授权环节 之后,合理设置国有资产代表人的监督制度,则成为避免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重走原有 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制度老路的必要条件。我们认为,设立国有资产代表人监督制度, 除有赖于通过财产登记、审计与监察、独立董事与监事的委派与推荐以及优胜劣汰的进 退机制等外部监督机制进行外部监督之外,还应创立独立的国有资产监管代表人制度, 以形成国有董事和国有监事这两种代表人的平行监督和相互制衡的内部制约机制。 平行监督的基本思路是鉴于现有国有企业领导人权力的过分集中造成其权力滥用,并 针对目前存在的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多元监督体制的缺陷,把对国有资产代表的监督纳 入到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即把国有资产代表人分设为国有董事和国有监事,即国有董 事为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之经营决策权代表,国有监事为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之监管权 代表,通过国家对国有董事与国有监事的分别委派,使其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并与国 家另行委派的独立董事、独立监事以及职工选举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形成共同制衡 国有董事的监督格局,其中国有监事的重点在于对国有董事进行监督。 现有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稽察特派员制度、 外派监事会制度等。从现有的这三种监管制度的职责范围和具体运行来看,任期经济责 任审计制度是根据国有资产代表人委任状及相关法律确定的任期责任制,对国有企业领 导人实行的具有行政作用的财务监督,有其独特的价值。但是从稽察特派员制度和外派 监事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功能和运行来看,尚存在以下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1)这两种 监管制度实际都是国有资产监管代表人制度,稽察特派员制度和外派监事会制度从其监 督的对象(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督的重点(财务监督)、监督职责的范围(法律法规规 章的实施情况、财务状况、国有资产营运状况和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是基本相同的 ,说明这两种制度实际都是属于国有资产监管代表人制度,而且,《国务院稽察特派员 条例》第18条的规定也说明这两种制度的制度功能是相同的。但是稽察特派员与外派的 监事会的管理路径则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行使,且分别适用《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和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因而造成这种实质功能相同的监管代表制度因法律边界 的模糊和管理部门的不统一而发生冲突。(2)这两种监管制度均是外生的,这种外生的 监管制度本身在运行中有着两大障碍:一是如何充分地获得被监管企业及负责人的相关 内部信息,这是监管制度能否有效特别是有针对性的前提,尽管《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 例》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均授权稽察特派员、监事会成员派员出席企业有关 会议,但这种法律选择性规定授予的是稽察特派员或外派监事的权利,这种权利没有相 应的企业内部制度机制如会议通知程序等予以有效保障。二是如何与企业内部的监督机 构诸如职代会、股东会、监事会、相关党组织的纪检机构进行协调、互动乃至衔接而不 至于发生冲突,目前我国法律上未予明确规定,而全赖他们在实际运作中与企业具体的 内部监督机构的磨合。这两大障碍如不解决,就难以使国有资产外部监管到位,从而造 成国有资产监管资源的浪费和监督的负效益,它与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设立目的是相悖 的。(3)适用范围有限,特别是关于外派监事会,它只适用于未改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 独资企业,而对有国有企业背景的股份制企业则不能与其内部监事会形成契合力量。 为解决上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为了使国家派入的监管代表人与企业特别是公 司化改制的企业之内部监督机构的良性对接,我们认为,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应既充分 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又必须照顾企业本身的独立性,对现有国有企业外派和内生的监 督制度作通盘考虑,进行一体部署,将之纳入到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框架内,具体可 作如下考虑:(1)合并现有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的稽察特派员和监事会,统一改为 国务院委任或派出稽察监事或国有监事,赋予国有监事以相当于现有稽察特派员相同的 权力,并明确其监管国有董事的职责范围及监管目标,使之与前述的国有董事制度相对 应。(2)通过立法衔接,利用现有的《企业法》和《公司法》规定的内部治理机构组建 程序,使委任或者派出的国有监事通过企业内部制度,以合法的程序进入企业内部监督 机构,成为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使国有监事利用公司内部监事机构 的制度优势,通过出席、列席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充分 地获得有关企业、国有董事或企业负责人的相关信息。(3)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或有国有 股份公司职工监事的作用,使国有监事和独立监事、职工监事相互配合和协调,发挥稽 察监事或国有监事的职权优势、职工监事的民主监督优势和独立监事专业监督优势,以 提高企业内部监督机构对企业领导人、企业经营人员和企业经营状况的整体监督效益。 (4)完善现有稽察特派员和派入监事会成员的职务、亲属回避规则以及资格限制,并对 其任期制、回避制作出具体规定,其中职务回避应当符合国有董事与国有稽察监事分设 制衡的要求。(5)严格国有监事的责任制度。应建立国有监事的双重负责制:其一,国 有监事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代表人,应当对委任、派出的国务院或特 定机构负责并 报告工作,怠于职责、疏于注意、或违法违纪而未履行监督职责或未完成 监管责任目标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及赔偿责任;其二,国有监事作为国有股所在公司 之监事会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应当对全体股东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国有监事如因怠 于职责,疏于注意或违法、违章而使国有出资人利益遇到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 事责任。 按照上述制度构想建立起来的独立的国有资产监管代表人制度,有利于明确现有国有 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归属,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代表人授权、委派、派出的路径,消除现 有不同监督制度之间互不协调和相互冲突的消极现象,无疑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 管代表人的作用,提高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监管效能。 经营论文:经济能人主导的经营性管制 以土地均分为主要特点的农业家庭承包经营,提高了村民家庭经营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益的提高,显示了其卓越的经济功能。正因为这样,家庭承包经营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以及国家的支持。但是,也不能否认,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弱化了村庄集体的经济功能。“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方式在调动农户农业生产积极性的同时,致使村庄集体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单位的主动性几乎丧失,留给集体的只是那一小部分固定的土地承包费。农业经济的“去集体化”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村庄集体经济的薄弱和发展受阻,从而也影响到村级公共财政的实力。乡镇企业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发展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乡镇企业促使中国农村经济走出了“无发展增长”的困境。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导致了农村经济的结构性调整,由此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经济发展。中国农村的乡镇企业源自时期的社队企业,天生具有“集体性”。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说:“农村工业天生就与社会主义集体相生相依。”③所谓乡镇企业的“集体性”,主要是指乡镇企业与乡村集体组织在经济上的相互支持特征,以及乡镇企业对乡村集体的社会归属特征。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各地乡镇集体企业逐渐走向衰退。其中一部分自然倒闭,一部分则在政府号召下通过企业改制变成私营企业、私人承包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继农业经济“去集体化”之后,农村工业也逐渐完成了“去集体化”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乡镇集体企业所承担的乡村集体义务,是与企业的产权性质密切关联的。只有在村庄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村庄企业才有义务、有可能根据村集体的要求承担村庄“集体性”义务。 随着企业改制而导致的集体产权解体和私有化,乡镇企业无需再对村庄集体承担义务。这意味着农村社会主义集体传统发生了转型,即村庄集体所有制大为削弱,集体土地制成为维系村庄集体所有制的主要支撑和村庄共同体的主要纽带。同时,这也意味着村庄集体再分配的原则受到强有力的挑战,村庄公共权力的运作失去了集体企业的经济支持。然而,国家构建的村民自治制度,在法律上确立了村庄的独立自主地位,村庄成为了具有自身利益和自主权力的自治单位。村民自治要求村民依托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和村民群众在获得相对自主权力(权利)的同时,面临着一系列管理、教育、服务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迫切需要强有力的集体经济和村级公共财政支持。否则,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将因无钱办事而陷入瘫痪,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也会因缺乏公共财政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实现村民自治的理想功能。由此,农村经济的“去集体化”改革,客观上与村民自治的运作和发展产生了新的矛盾①。正是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经济能人成为了村民群众期待的对象。因为经济能人懂得经营管理,有远见,具有开拓精神,而且拥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资源,具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村民选举他们为村庄领袖,希望能借此达到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实力的目的。经济能人也深知村民群众的期待,很多经济能人主政后把创业发展确定为村庄治理的工作重心,特别是以集体资产增值为村庄治理的主要目标。毫无疑问,投资增值是一切企业和资本的本性。经济能人创办和经营企业,“基本生产目的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增加个人财富”②。不可否认,村庄与企业有所不同,它是一个社会共同体,其治理在更大意义上是一种公共治理和社会管理,具有综合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要求村级公共权力组织领导村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村庄的发展和村民的富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策导向下,村庄追求经济发展,村民追求财富增长,发展和壮大村庄经济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村庄治理的中心任务。正因为这样,主政村庄的经济能人往往会把其经营中的成功经历和管理经验移植到村庄治理中,把村庄视为类同于企业的法人实体进行经营管理,并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确定为村庄治理的主要目标。事实上,村庄确实也是一个经济法人单位,只不过在国家制度安排中,它是以村经济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出现的。当下村级公共权力组织一般实行一体化运作,这势必要承担起组织和领导集体经济发展的职责。在实践中,在经济能人主导下,相当部分村庄的治理已经突破了维护村庄生产、生活秩序和保一方平安的维持型治理的框架,把村庄的创业发展视为村庄治理的第一要务。相应地,集体资产的增值被确定为村级组织和村庄领袖的主要创业目标和工作任务。 利益导控:村庄治理的主要方式几千年来,中国农村治理的合法性主要地是韦伯所说的传统合法性。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后,传统的农村治理秩序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家族统治和乡绅治理逐渐失去了合法性基础,中国农村社会陷入了权威真空状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了中国农村的权威真空状态,建立了党对农村社会的强有力领导,通过国家对农村的有效政治整合,逐渐形成了以党的威信、干部魅力、行政统制等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权威。“”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几近停滞,从而使党领导农村社会、国家治理农村的合法性出现了危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试图通过经济建设的成就,重建党对农村领导以及乡村治理的合法性基础。为此,鼓励和倡导能人治村,实现农村治理的精英替代。正是在这一特殊时代背景下,新兴农村经济能人得以迅速崛起,主导或主政村庄治理。经济能人当政后,较为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农村发展趋势,在村庄治理过程中突出了利益的功能,从村庄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民众需求出发,选择村庄管理方式。以公共利益诉求为村庄管理的旨归。8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农村改革政策,取得了显着成效。不过,在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功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三农”问题,困扰着这一时期的农村治理。由于各地农村面临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不同,“三农”问题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村庄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经济增长、农民增收、村民生活改善、村庄和谐发展已成为现阶段最为急迫的“三农”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村庄治理的合法性基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上述几个方面取得的成就。换言之,现阶段村庄治理的合法性主要以治理绩效为基础,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及其领导人能不能得到村民的认同,最终要看在发展村庄经济、增加村民收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改善村民生活,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在当代,村庄治理作为一种公共治理的具体形式,势必要以利益诉求为旨归。那么现阶段的村庄治理以何种利益为诉求,个人利益?集团利益?抑或公共利益?从学理意义上说,公共利益应最终提高大家的福利,而不是几个人 的福利。就村庄治理来说,村庄集体和绝大多数村民的根本利益就是最高的公共利益,较之于阶层和派系、家庭和个人的利益,显得更重要些。经济能人主导的村庄治理之所以以村庄公共利益诉求为旨归,主要取决于以下一些情况:第一,现阶段村庄治理的性质。在制度下,村庄治理是国家行政的一部分,村级组织是国家政权机构的末梢。在自上而下的行政统制下,村级组织及其干部必然以上级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听从上级的命令和指挥。因此村庄治理自然以国家利益为旨归。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逐渐推行村民自治制度,村庄治理由行政管理转变为群众自治,由国家统制转变为社会自治,由此凸现了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中的村庄本位和村民主体,突出了村庄和村民的利益诉求。村庄治理性质的改变,势必导致治理价值定位的改变,致使村庄领袖从村庄和村民的主人地位考虑村务决策和管理,在尽可能地兼顾多重利益的同时,把村庄的集体利益和绝大多数村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村庄治理的!基本诉求。第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抹杀利益在经济活动和社会行动中的功能;倡导大公无私,强调个人利益、集体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因此,农村经济活动和村庄治理行为以国家利益为最高诉求,以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任务为目标。 8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了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经济,它强调利益诉求,把利益视为经济活动的动力和目标。尽管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也强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兼顾,但其内涵似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不再是要求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而是在充分尊重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合理地兼顾三者利益,协调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第三,村庄领袖的角色定位。作为村庄领袖的经济能人在村庄治理过程中扮演着多重角色,诸如村庄当家人、上级政府人、派系或阶层代言人、家庭或亲友利益代表等。角色的复合和叠加性质决定了他们的治村行为势必呈现多重利益取向,往往是多种利益诉求的妥协和平衡。然而,经济能人在主政村庄治理的过程中,一般把村庄当家人的角色视为最重要角色,在扮演多重角色中努力发挥好村庄领袖的角色功能。面对众多利益的权衡,在村庄治理实践中更多地倾向于村庄公共利益的诉求。惟其如此,很多经济能人在主政过程中能够努力保护和扩大村庄公共利益,以村庄发展和多数村民获取更大利益为自己当村官的主要追求。充分挖掘村庄的资源存量,同时利用私人拥有的资源和关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村庄公益事业。以村庄公共利益为重,必要时牺牲部分个人利益。当村庄和村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村庄领袖的经济能人时常会凭借村庄和个人拥有的社会关系资源等进行抵制和扞卫。同时,借助自己在企业经营中积累的能量,结合村庄能够提供的条件,巧妙地采取各种手段和策略,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倾斜和优惠,扩大村庄公共利益。以利益诱导为村庄管理的主要手段。村庄管理是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和村庄领袖为实现村庄治理目标而进行的活动。村庄领袖总是要依赖一定的权力运作机制,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管理目标。当今中国的农村,村庄管理的内容极其广泛,各种事项管理的适用方式不尽相同,而且在不同的村庄具有不同的管理环境。但任何一种村庄管理行为均体现为村集体权力主体对权力客体的调控和影响,在管理方式上又常常表现出某种共同性和统一性。有学者把公共管理的方式大致分为动员教育、报偿奖励、制裁惩罚等类型①。公共权力组织和村庄领袖一般会根据不同的管理对象综合运用动员教育、报偿奖励和制裁惩罚等方式,以引导和规范村民的行为,实现调控目标。在经济能人主导的经营性管理中,村庄管理方式特别注意利益机制的运用,注意利益诱导。
民事法律论文:论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 [内容摘要]现代意义的合伙不仅具有契约性特征,同时还具有团体性的特征,是一种经济实体;将合伙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并不是人为地提高合伙的地位,而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将合伙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的标准在于其是否具有团体性。 [关键词]:合伙 民事主体 团体性 合伙作为一种历久不衰的联合经营方式,在社会经济发展史中担当了极其重要地角色。即使在公司制度十分发达的今天,合伙仍以独特地方式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小企业通过合伙的方式来扩大经营规模,以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应对加入WTO所带来的挑战,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至今仍不明确,这已成为制约合伙制度发展、甚至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合伙制度,明确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的任务十分必要。 一、合伙的本质 合伙作为种古老的社会现象,始终是作为一种联合经营方式出现的。但给合伙下一个确切地、能反映其本质特征的定义,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因为,合伙是始终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合伙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点。早期的合伙是指,二人以上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分配损益的契约。[1]其本质特点体现为:合伙财产不具有独立性,属于合伙人按份共有,合伙人可以依自己意志处分合伙财产;合伙之间体现为一种契约关系,合伙只能对合伙人有约束力,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合伙事务执行人为全体合伙人的人,适用民法上之规定;合伙对外不承担责任,由各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些特点使“合伙成为与合伙人不能分离的‘人的组合’,成为一种单纯的契约关系。在民法中合伙往往作为契约的一种形式规定在债编中”。[2] 在近代和现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伙的形式、内容都出现了新特点,有的甚至发生了本质变化。首先,由契约性共同体发展成为注重团体性质的共同体。这一转变主要是通过合伙财产的性质由松散型向集中型转变来完成的。近现代,合伙的财产越来越脱离自然人而成为相对独立的财产,主要表现为: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对人合伙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擅自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合伙债务不能与合伙债权相抵销等等。因此,“合伙虽为一种契约,但民法上对于已成立之合伙,赋予团体性。”[3]但合伙由单纯的注重契约性向注重团体性转变,并不是偶然地,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是合伙者在当时条件下为最方便地完成持久的商业活动所为的明智选择。”[4]其次,合伙的规模由弱小趋向庞大。主要表现为合伙的绝对数量不断增长,合伙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合伙的形式和成员结构出现多样化,合伙的个体规模不断膨胀。例如,卡特尔就是若干企业法人,通过契约的形式,结合而成的合伙同盟。再次,合伙的法律地位不断改变。当前,有些国家已承认合伙具有民事主体的地位,即使不承认合伙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国家,大都不同程度地赋予合伙一定的权利。如可以起字号、可以在银行设立账户、可以成为独立的纳税单位,部分国家的法律还允许其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这种发展变化后的合伙,与自然人具有明显地区别,同时,也不是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简单的结合,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脱离了合伙人个人,成为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利义务的具有团体性的实体组织。合伙也不是法人,它是以共有财产关系为基础建立的社会组织,各个合伙人必须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实际上,合伙一方面同时具有自然人和法人的某些特征,另一方面又有自己所独有的特征。有学者认为,合伙是自然人独立经营与法人经营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经营方式。但是,合伙并非仅是过渡性的联合,它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稳定的经营方式,形成自己特点,这些都是法人和自然人所无法比拟的。[5]依据合伙在近、现代的变化中所体现出的特征,近、现代的合伙可作如下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济实体。[6]这种合伙与契约性合伙的本质区别,同时也是其所具有的本质特点在于,这种合伙不仅具有契约性特征,同时还具有团体性的特征,是一种经济实体。合伙协议与依其成立的经济实体(合伙组织)是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伙协议是合伙组织的前提和基础,合伙组织是合伙协议的结果和实施保障;合伙协议形成合伙之间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合伙组织则以全体合伙人作为相对独立的团体同第三人形成外部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以注重团体性为特征的合伙,虽然在近现代社会大量出现,但其并未有也不可能完全将早期的契约型合伙排斥于社会经济生活之外。相反,早期的、契约型的合伙在现代生活中,仍然比比皆是,并仍发挥着其独特功能。但以注重团体性为特征的合伙,其体现出的不同于契约型合伙的特点,对作为其外在反映的法律提出了挑战。法律面对其社会基础的变化是否应做出相应变化,应如何做出变化,成为法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 二、关于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观点 关于合伙的是不是民事主体,是一个历来有争议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种观点: (一)、合伙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对合伙的性质存在多种态度,包括“非法人团体说”、“准法人说”、“法人说”以及“第三民事主体说”等。将以上观点的理由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包括支持部分合伙是独立的民事主体的理由):1、合伙的财产共同共有,相对独立。因为合伙人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所有权,实际上失去了自由支配、处分个人出资财产的权利,只有在合伙散时,才能对合伙财产主张相应的权利。个人合伙财产的这种相对独立性,足以使其成为民事主体。因为财产自主权是作为民事主体的必具条件。个人合伙,它既然能够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一方来处分商品所有权,就说明享有财产权,即使这种财产权不是独立的所有权、经营权而是由合伙的应有份额所合成的共有权也并不影响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成立。[7] 2、合伙具有相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伙作为一个组织实体,是以自己相对独立的合伙财产为基础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并以这些财产承担债务和责任,只有在合伙财产不足以补偿合伙债务和亏损时,才由合伙人以自己其它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组织承担的是直接责任,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因此,合伙组织具有相对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8] 3、国外民事立法先例表明,部分国家确认了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合伙为法人,由于合伙几乎适用有关法人的一切规定,后来,法国不得于1978年重新修订《法国民法典》,通过新的立法澄清旧法含混的规定,明确宣布合伙为法人;美国《统一合伙法》赋予了合伙独立法律实体地位。我国应借鉴国外的民事立法先例。[9] 4、赋予合伙独立民事主体地位是合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为适应进入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式确立了法人制度,并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从而打破了自然人作为唯一主体的格局。法人被法律确定为民事主体归要结底是由法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当前,由于合伙本身的特点和经济形势,决定了合伙在社会生活中会发挥巨大的作用,赋予这类组织民事主体资格,不仅有利于维护合伙组织及债权人的权益,而且有利于国家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与监督,从而确保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10] 5、合伙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于任何法律制度来说,无论它在立法中是否承认,也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法律都将赋予一定的人、团体、机构和组织以法律人格,否则,他们无法在社会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现代法律只赋予了自然人和法人以人格。但从逻辑上讲,并非不可能将法律人格赋予其他团体,如合伙。法律人格的构成要素来看,合伙完全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合伙也应成为民事主体。[11] (二)、合伙是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主要有:合伙本身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不具有法律直接授予或实际承认的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合伙本身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12] (三)、评析:综合以上理由,无论是肯定性理由还是否定性理由,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从总体上来看,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学者没有注意到合伙的不同类型,在论证对象上存在偏差。合伙作为一种古老的社会现象,具有历史性。法学界之所以到近现代才讨论合伙是否应当成为民事主体,根本原因在于合伙在历史发展中表现出了新的特点,出现了新的类型,即体现为团体性的合伙。法律对这种新的类型的合伙是否应当做出相应规定,是否应将其“翻译成新的法律形式”,是法学界出现争论的根本原因。而其争论的着眼点,当然在于这种新出现的、表现出新的特点的合伙。只有将这种合伙作为研究对象,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才能在法律上有所创新。但新类型的合伙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原有类型的合伙必然会退出“历史舞台”,社会生活中仍有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新旧类型的合伙在同一社会是能够共同存在的。因此,我们所研究的重点应是体现为团体性特点的合伙,而不是旧的体现为契约性特点的合伙。但部分学者在此处出现了偏颇,没有能够正确区别合伙的不同类型,而是把将所有的合伙都囊括入其研究的对象,导致重点不清,方向不明,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2、大多数学者都是以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为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13]因为,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规定的,因此,这一标准可以说是以法律规定为标准。以法定规定作为判断民事主体的标准,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没有从根本上分析问题。因为法律只是反映立法者思想的一个工具,其本身没有解释将权利能力赋予某一主体的原由,其反映的是“民事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是国家向民事主体提供的取得民事权利的一般前提。”[14]公民、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单纯地由法律所规定的,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只有看到作为工具性质的法律条文的背后所隐含的根本原因,即立法者的界定民事主体的实质、内在标准,才能真正认清民事主体的实质。这样才可以跳开原有的误区,不再局限于就标准论标准等简单的思维模式,而是从实质来把握问题。因此,以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为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具有不足之处。 3、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同时还提出国外已有相关的立法,我国因此也应作相应规定,同样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因为法律制度的移植绝非简单的抄袭,而应当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最终做出综合的判断,不能因为外国法有规定,因此我国法也应做出相应规定。 4、有些学者提出赋予合伙独立民事主体地位是合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合伙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这两种观点,无疑更注重从本质上分析问题,似乎已经触及了问题的实质。但遗憾的是,学者们并没有将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只是从其中的一个方面来分析和观察问题,没有看到二者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在认识上不够深入,没有能够真正把握问题的实质,有必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尤其是关于合伙具有法律人格的论述,在观点颇为正确的情况下,其论据又陷入了民事权利能力范畴内,十分可惜。 三、判定合伙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标准 法人作为一种民事主体已成为不争之事实,而同样作为联合经营方式和社会组织之一、并且与法人有众多相似之处的合伙,能否同样成为民事主体,可以从法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找到答案。 (一)、法人制度的形成和实质。古罗马时期,尚无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法人”一词。至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市政府也具有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因此,当时罗马的法人实质上就是一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特殊团体”。至帝国后期,这种团体已大量存在。罗马法时期法人制度的萌芽,其理论基础是罗马法中人格观念的产生和演进。[15]同时,罗马法时期的学者对其做出了精辟论述。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比安提出,“团体独立的性质,虽然由于它的组织成员全部改换,也不影响其独立存在;因为团体的债务并不是其各个成员的债务,团体的权利也不是其各个成员的权利”[16]但在罗马法时期,具有团体人格性质的社会组织只是由法学家们以理论的形式指出的社会客观情况,罗马法时期并没有形成明确的法人概念和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制度并没有形成。 到了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促使资产阶级通过联合的方式来扩大自身规模,增强竞争力,同时又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十八世纪最大发明”-股份公司应孕而生。这类组织在凝集资本快速性、巨大性,获取利润的最大性,及降低商业风险的程度性等方面,体现出的前所未有的魔力,使十八、十九世纪高度膨胀的个人本位主义受到了严重冲击。“随着个人本位主义诉求的不断理性化,在产权领域,个人所有权开始由支配向利用方向发展。当投资者(股东)凭藉股权获得预期回报时,遂改变了当初的”所有权偏好“。公司法人所有权── 一种以团体的名义受领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机制或方式逐渐获得了社会的认可。个人本位主义最终在团体(社会)本位主义中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依归和理性参照,并使个人价值取向的”个体功效性“同整体价值取向的”社会功效性“互为条件,相得益彰。现代公司制度进入黄金发展时代。”[17] 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及时适应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式确立了法人制度,并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从而打破了自然人作为唯一民民事主体的格局。因此,真正意义上的社团法人乃是随着社会(团体)本位思想的兴起和西方各国在相应立法中明确规定法人制度之后才得以出现。 祁克认为,这种以团体本位为思想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组织体,具有实在性,其拥有独立的意志,进行独立的活动。同时,团体并不是还原为或拟制为个人,而是本身就是一个单一体,构成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独立单位,它具有法律的人格,成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因此,在个人人格之外,还有团体自身的人格。[18]从这理论出发,并结合法人制度产生的历史,完全可以得出,法人之所能够成为民事主体,在于其具有了团体人格,或者说,团体人格是决定法人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根本因素。这种团体人格是从组织整体利益出发,通过淡化组织成员的个人人格,提高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协调程度,使组织成为成员与第三人产生法律关系的、具有独立性特点的中介。其具体体现为:第一,意志的单一性。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中,个人意志大大弱化,其收敛的个人主义转向在共同意志中寻找价值目标,并努力促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有效地结合。个人意志更多地被上升为共同意志,共同意志又被抽象为“单一意志”。第二,组织的整体性。在对外关系中,组织是以独立的民事主体出现。必须以自己的商号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第三,行为的统一性。为保证统一的意志不受第三人以及内部组织人员的非法影响,必须设置一定的机构来统一执行组织意志,将组织其它任何成员的意志都排除在执行主体之外。以公司为例,股东出资后,将失去对其出资财产的支配权,其得到的只是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当然,股东同时也会获得只是以其出资承担有限义务的权利。)并且股权也是其得以控制公司的唯一的合法方式,不得以其它任何行为来干涉公司行为的统一性。第四,财产的独立性。组织不仅能够聚敛巨资,兴办个人难以企及的事业,更为重要的是实现财产增值。要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以确保组织的管理机构对财产的能够有效地、自主地管理利用为前提。正是由于组织所具有的上述特点,使组织成员的个人意志、个人行为、个人财产被彻底地由团体意志、团体行为、团体财产所代替,从而形成了团体人格,使组织成为成员与第三人产生法律关系的中介,进而使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被法律确定为民事主体。同时,这种业已形成的集团人格也会反作用于成员,对其有关的民事活动做出限制。例如,竞业禁止、限制成员与组织间交易等。这些限制同样是集团人格的重要体现。 (二)现代意义上的合伙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 如前文所述,在现代社会,合伙这种联合经营方式并没有因法人等高级联合经营方式的出现而走向衰落,相反,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出了蓬勃发展之势。而合伙之所以如此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其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其典型代表即是注重团体性的合伙的出现。这种新的类型的合伙,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具备了意志单一性,组织整体性,行为统一性,财产独立性等特点,已完全符合团体性人格的标准,因而应属于民事主体。但这种民事主体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而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它的出现必将会打破原有的民事主体二元制结构的体系。第一,合伙已形成了单一的意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由此可以看出,合伙的对外决策已不再是合伙人的个人意志,而是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即使由单一的合伙代表人所做出的决策,同样也是反映了了全体合伙的共同意志,因为其代表权是由全体合伙共同决定的,是以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为基础的,其个人的行为只不过是共同意志的反映形式。)同时,在一定情况下,这种共同意志又被抽象为单一意志。当然,并非所有合伙的共同意志都会被抽象成为单一的意志,其共同意志未有被抽象成单一意志的合伙并不具有团体人格。第二,合伙具有整体性特点。如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刻图章,可以在银行或信用社开设账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可以成为独立的纳税单位,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所有这些合伙都是以整体性质的组织出现的。第三,合伙行为具有统一性。如各合伙人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且,依法已经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于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只是享有监督检查权。第四,合伙的财产相对独立。合伙可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但这种共有,并非合伙人财产所有权的简单合并,而是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全部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管理权。合伙人实际上已失去自由支配、处分其个人出资的权利。只有在合伙解散时,才能对合伙财产主张相应的权利。[19]同样,作为具有团体人格的合伙,其所形成的团体人格会对合伙人的权利做出了一定限制。如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人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等。总之,合伙已具备组织团体人格的所有特征。由于具有团体性特点的合伙既不同于自然人,又不同于法人,因而应确定为第三民事主体。 (三)、能成为民事主体的合伙的范围界定。如前文所述,由于现代社会合伙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并非所有的合伙都具有团体人格,只有具有团体性的合伙才是民事主体。判定是否具有团体性的主要标准在理论上体现为:意志的单一性、组织的整体性、行为的统一性、财产的独立性。如果将这些理论具体为法律规定,笔者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依法定程序成立,并经当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营执照;2、有自己的名称或字号,并以其对外进行民事活动;3、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4、有自己的负责人,并由负责人进行相关的诉讼行为,其行为对全体合伙具有法定效力。5、合伙目的的营利性。当然,团体性质的合伙同时还应具有一般合伙所具有的特征,如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组成人员多数性等基本特征。依此标准,商事合伙,[20]包括两合公司、无限公司、合伙企业等都应属于具有团体性特点的合伙,应当第三民事主体。其它的以营利性为目的、并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合伙也属于第三民事主体。隐名性合伙、临时性合伙、非营利性合伙等不具有团体性特征,应排除在第三民事主体之外。 当然,合伙要成为民事主体,最终还需要法律的确认。但法律只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只要社会存在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其需要制度认定的情况下,法律就必须适应其需要,而不应人为的设置阻碍。“法律原本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每一项法律制度都应该积极发现和承认合理的社会存在而不是人为设线控制之。” 民事法律论文: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地位 尹飞:今天是我们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民商法前沿论坛”本学年的第二场讲座,上一讲是我们请基地主任王利明老师作的演讲,报告的内容是法学方法论的问题,当然王老师主要讲的是把请求权基础规范检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报告。今天我们请到杨立新老师主要给我们讲法律关系的问题,下面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杨老师为我们作讲座。 杨立新:在讲座开始之前我先打一个广告,我准备和张新宝老师我们两个联合搞一场讲座。大家可能知道,我们两个都是研究侵权行为法的,观点也有所不同,大概要唱一个对台戏,我们两个讲一下不同的观点,对启发同学的思路和引导大家学习可能会有一定的好处。我今天作这个讲座题目是民法方法论的问题,王利明老师开学以后就强调民法要好好研究一下民法方法论问题。我作为基地的常务副主任,坚决响应主任的号召,我今天也就民法方法论的问题作一个演讲。我演讲的题目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的地位,这个题目也是讲民法方法论的问题,我讲的民法方法论是比较宏观的方法论,从法哲学的角度来考虑民法的方法问题。大概和王老师说的不是完全一样,但是我觉得和王老师说的又一样,王老师讲的是一个请求权基础规范检索的问题,其实涉及到的还是法律关系的问题,我觉得凡是研究民法的问题,如果没有法律关系的观念恐怕都不行。在讲座开始之前我想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为我这个题目做一个引子。 今天我们在政法大学讨论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就涉及到军产在转到地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个案件。原来江总书记提出要把军队的企业转交给地方政府,军队不再经商办企业。这个时候,西安的第四军医大学它有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就叫实业公司,实际它也是一个军队的企业,它就在军医大学和其它的人合资建了一个大厦,叫交易广场。然后,就和他签订了一份协议,租他的地,租他的房,租到2003年的9月为止,到90年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开始军产转地产,在这个期间,就这个实业公司也要转交给地方了。在军产交出来,地方还没有接的时候,这个实业公司就和一个叫多彩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把他原来租军医大学的房子和地又都转租给了多彩公司了,他又和多彩公司又订了一份合同,也是租到2003年的9月,但是他们两个又增加了新的续期,提前了四年就开始续期,一直续到2009年的几月几号,房子的租金比原来的还低,然后把所有的预付款都汇给了对方。这个时候军队就把公司彻底交给地方,地方还是委托军医大学做具体的交接问题。这样这个企业的所有权又归了军医大学,军医大学又和现在案件争议的原告叫丹尼尔公司签订了一份托管的协议,所有的问题交给丹尼尔公司来处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他们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订到2009年了,丹尼尔接的这个东西不是正好和他们这个合同相冲突吗?这样他们就发生争议,丹尼尔公司就认为,多彩公司和实业公司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使国有资产流失,使他的权利没有办法实现,这样丹尼尔公司就主张他们之间的合同无效,是侵害我的权利,后来这个案件法院倒是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我们在听了这个案情之后,在研究这个案件怎么样来处理,怎么样适用法律,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考虑问题呢?凡是学习民法的或者是在法院做过民事法官的,大概第一句话就是说肯定要看法律关系。这个案件究竟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原告在起诉的时候说,多彩公司和实业公司是恶意串通的行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看他们之间的合同是不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还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大家可能会说,租赁合同一般说来,在前面的租期差不多快满的时候或者已经满的时候,然后才续期。一般不会说提前四年就开始续签,在讨论的时候大家就说,法律也没有规定提前四年就不能续签合同,也不一定,按照交易的习惯大概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就是提前四年也不能说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从合同的效率来说,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现在就要看它究竟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还是一个恶意串通的行为。后来,大家说了这么几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这是军队转产期间,涉及到被转军产一定要有一个所有重大的事项要报告,不报告就不行,这个时候是不是有能力的限制。我觉得这不是主要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看实业公司和多彩公司他们之间有没有恶意串通,就是说接受的这一方他是一个善意的第三人,还是一个恶意串通的第三人。那么,第一,他自己承认我知道这个一个军产;第二,也知道这个合同2003年9月以后他没有权利,第三,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采用违反交易常规的一些做法,一般说不动产的租赁要续期的话,他的价格是要看涨的。这样的情况下综合的来判断,多彩公司是不是有一个恶意的行为在里面,其实说这些事情他们两者之间都知道,实际上在一个恶意串通。这样第一步,就要确定他们之间是一个恶意的串通,还是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就应该确定他是一个恶意串通,恶意串通他的合同就无效了。 第二个理由,在《民法通则》的第61条的第二款和《合同法》第59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要返还所得的财产。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问题,这个合同关系第三人受到了恶意串通合同的影响,他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他构不构成侵权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我是觉得大家一直解决的不是很好的一个问题,很多法院都认为这样的案件不一定是侵权的问题。所以第三人要起诉的话,很多法院都不受理,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来起诉一个合同关系,你怎么有当事人资格呢?受到损害的第三人他提起诉讼,他的基础是什么?他要有一个合理的法律关系。后来,我们的意见就认为这个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他依据侵权来起诉完全有道理,他有当事人的资格。 第三个理由,就是说他同样是一个财产,实业公司的这些房子,前面作了一手交易,后面又作了一手交易,是不是类似于双重买卖的问题,是不是一个“一女二嫁”的问题?假如两个行为都是有效的,这就是“一女二嫁”,如果一个合同有效,一个合同无效,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这里面也涉及到类似于双重买卖的问题。 第四个理由,受让的丹尼尔公司他的诉权是从哪里来的,他权利的源泉是从哪里来的?因为军医大学才是权利的主体,他接受了委托就把权利转移过去了,是不是这样的一个说法。另一个说法就是说,这个侵权行为是持续状态的,他的权利实际上也受到损害,他自己本来也是受害者。 这个案件说起来比较复杂,我们在研究这个案件的时候,第一步就应该把它的民事法律关系一项一项的理清楚,然后再考虑怎么样的来适用法律,这样就很好的理解一个案件的真实面目。合同无效按照合同无效的规定来办,侵权行为就按照侵权行为的法律来处理,这样一分析法律关系清楚了以后,这个案件立刻就清楚了。从这个案件来看,其实任何一个案件来观察和研究它的时候,都是采用这样的分析方法。所以,我坚持一个看法就是说,在法院法官在办理一个案件的时候,或者我们律师在一个案件的时候,或者我们作为法学专家来研究一个案件的时候,面对一个民事案件,第一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定性的问题,就是这个案件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性质把它确定下来,什么性质?就是法律关系的性质。这样就可以把问题引申一步,为什么我们在研究一个案件的时候要先研究它的定性问题呢?为什么要先研究它的法律关系问题呢?我想这里面是不是有一个民法方法论的问题,也就是说民法看世界、看社会、看这些案件,它的基本就应该是从法律关系入手。所以,我讲的这个题目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方法论的第一位,我们在对民法的现象和对一个民事案件,只有把它的关系确定下来,然后才能够真正的把这个问题看清楚,看到它的本质上去,才能真正的把它办对。所以,我就觉得在民法的领域当中,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认识这个社会,规范这个社会,研究这个社会,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来研究它、来看待它,来观察它。离开了这个问题,民法社会你看不清楚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在民法方法论的理论研究上,我觉得最根本的问题就是研究民法的法律关系问题。我今天主要讲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市民社会的法律地位及其它的基本要素 在民法学者的眼睛当中看我们眼前的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我觉得这个社会就是罗马法上所讲的,它就是一个“市民社会”。民法就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是整个市民社会的规则,用另外一种表述方法就是说,民事其实就是“市民社会”的市民法则。它就在这样的社会中存在,在这个社会当中发挥它的全部的功能。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有两个主要的要素存在,一个是主体,一个是物,以及物所构成的利益关系。围绕主体和物以及利益之间怎么样把它结构起来构成这个社会呢?就是权利和义务。这样就把整个的民法社会当中,一部分是主体,是主宰;一部分是客体,是物所包含的利益以及其它方面的利益,这样把主体和客体交叉在一起,把人个人之间的关系链接成社会,就是一个权利义务的关系,链接在一起就构成了整个的“市民社会”。用这样的观点来看待“市民社会”的话,看待我们民法世界的话,这个社会当中就是一个要素是人,另一个要素是物,然后加上一些权利义务关系链接到一起,就构成了整个社会。 最近我看到有些学者提出了一个观点,提出来要给动物以“人格权”的观点。在暑假的时候,我和一些教授在海南开了一个座谈会,我们也讨论了这个观点,他说这种观点主要是更好的保护动物,让动物有更好的生存空间,而且这个世界也不仅仅是人,有生命的还包括动物,那么人和动物应该共同拥有这个世界,就应该赋予对动物的权利,什么权利呢?就是人格权。后来我就开玩笑说,要给个“狗格权”还不错,人格权可能还不行。动物一旦有了人格权以后,要有生命权,要有健康权,要有生存权,除了享有具体的人格权以外,还要有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什么呢?就是人格尊严、人格自由和人格平等,把我们人格权的一般内容都写进去了,人享有的权利,狗也应该享有。我说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他的出发点是好的,看到了社会当中动物的重要性,在这个地球上也就是人和动物有口气,你有气就可以支配,为什么它不能支配呢?就要给它最好的保护和最好的待遇。但是是不是可以把人的一些权利地位拿出一部分给动物,我觉得有问题,我有一篇随笔的文章就写到,如果说把动物也给它相同的人格权,总有一天它们要造反,把你当成物了怎么办?说它来主宰这个世界,把你变成物,到物的领域当中去,你会怎么样?当然这种可能性不会发生,既然它也是生灵,它也可以掌握这个世界,为什么它们不能掌握你呢?这样我就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有两种物质存在的形式,“市民社会”两种基本物质构成形式,一个是人,一个是物;你把动物放到人的里面,还是放到物的里面,我说最起码它叫动物,就应该放到物里面,我们现在要给它人的权利放到人格里面去,你说怎么办?我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就是,你给这个物动物化,但它还是物的性质不要改变,可以给它特殊的保护。所以我就想,将来我们在写民法教材的时候,讲物的时候,要设置一个特殊物,货币都能够设出一个特殊的物,为什么动物就不能设置一个特殊的物呢?对于特殊的动物这种物,在处分它的时候,要有什么样的特别的要求,转让它的时候,要有什么样特殊的要求,这样来保护,我觉得还是民法的思路,是一个法律的思路,给动物人格权,我觉得太复杂了。 我这个问题主要是说,在这个世界上,在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就是两种物质存在的形态。在物质形态当中总是人是主体,人是最高的支配者,再高级的动物毕竟还是物。你给它“狗格权”、“猫格权”、给它“猩猩格权”,行不行?我觉得不行。在“市民社会”当中它和一般社会的关系,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它是站在民法的立场上来看待社会,比如今天我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这个社会,怎么看这个社会都是民法,我就看不着别的了,就把这个社会其它的因素、其它的内容统统都给它抽象掉,我只是从民法的角度来看,看到的是人,看到的是物,看到的是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社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第一,是人与人之间完全平等,这个平等不是我们现实社会当中所说的平等,我有的时候就和同学说,现实社会平等吗?现实社会当中为什么领导要你办什么事,你屁颠屁颠的去呀?你稍微不去,你挨不挨骂,再不去,我免了你的职务。同学们可能会说,杨老师你原来不是也当厅长吗?也是挺大的官,我是可以指使别人,但是别人还能管我,我还得听他的。你说,这平等吗?不平等。但是到“市民社会”里面都是平等的,在“市民社会”当中都从民事主体的角度来看,才是平等的,谁也没有高,谁也没有低。“市民社会”当中这种平等最典型的事例,我觉得就是溥仪和文秀两人离婚,那是皇帝和一个人第一次站到法庭接受审判,我觉得这才是平等的,尽管他是一个下台的皇帝。在民法当中你要离婚,你们两个人就站到法官面前,法官来给你裁决,这才实现了“市民社会”当中主体的平等性,其它社会形态当中的平等仅仅是形式上的平等,民法上的平等才是实质上的平等,在“市民社会”当中人与人是绝对平等的。“市民社会”当中还通行一个观念就是公平,为什么它要把公平作为最基本的概念?我就想在“市民社会”当中人高高在上他是主体,然后下面都是客体,都是物质形式,它们体现了很多利益,怎么来分配这些利益,怎么来分配这些物资,这个时候就要用权利的形式来分配,你享有这个权利,他享有这个权利,然后把权利公平的分配给每一个人,每一个人依据自己的权利来支配这个社会中所有的利益。大家想一想在分配这些物资的时候,最基本的理念是不是公平啊?如果他享有五个权利,他享有三个权利,你享有一个权利,这样行吗?这不行,一定在权利上分割社会利益的时候,一定要有公平的观念,所以,最基本的就是公平。这个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形式是市民呢?就是权利和义务,有时候我说我们这个“市民社会”它是一个非常精致的社会、非常精巧的社会,精巧的社会和精致的社会怎么来体现,我们搞民法的祖师爷非常的聪明,他能想出权利这个概念来,说每个人用权利这种观念把社会利益分给每一个人了,然后你享有这个权利,完了再给他编织成他对你享有义务,然后就把整个社会结合到一起,所以它最基本的社会结构形式是一个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市民社会”当中就是两种基本的物质形态,最基本的结构方式是一个权利义务关系,把它结合在一起,然后公平的来处分,就构成了我们现在的“市民社会”。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这个“市民社会”大概应该是这样一个过程,这样一个形式。 “市民社会”和其它的社会形态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高度的把民法上的东西抽象出来,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市民社会”,把我们的眼睛再放宽一些,不光看民法的问题,社会不还是这样一个社会吗?这个社会有它的政治形态,有它的经济形态,有它的文化形态,作为一个“市民社会”,作为一个民法是世界,它和这个社会始终是存在一起的,相互链接在一起的。你想看到一个“市民社会”仅仅是一种抽象,你看具体的还是整个社会在一起。首先它是和政治社会是密切相联的,这个社会它要给市民社会法学以生命。它和经济社会呢?市民社会是最完整的反映经济形态的,每一个人没有经济会有你的生命吗?所以,商品经济关系、市场经济关系都反映到了民法的社会当中,都是民法的基本组成部分。前几天我们讨论的时候也讨论了一个问题,我们民法的泰斗佟柔老师,在制订民法通则的时候,他提出来了民法就是商品经济的法律这样一个理念,现在也有些学者提出来说佟老师说的不对,后来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这个要实事求是的来看待它。在80年代起草民法通则的时候,那时候面临着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形势,涉及到民法生死存亡的问题。佟老师和老一辈的民法学家提出来民法就是商品经济的法律,那个时候正好是商品经济唱的调无比高的时候,你要是民法是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你就能够把民法切入到政治领域当中去。现在我们反过来看,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这个论点也不是完全正确,它反映了一部分;后来我查了查佟老师说的话,佟老师也没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他说民法在调整商品经济部分是它的主导内容,这个说法其实是很全面的。我们今天来看,说民法就是商品经济法的,从这样一个结论上来看是有问题,但是民法上面的大部分内容是讲的商品经济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的问题,是财产的问题,讲的是动态的财产和静态的财产关系的。其实还有一部分人身关系在里面,民法上人身关系还是占主要的部分,这两个部分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市民社会”和文化社会也是关系密切的,一部民法典制订的好与不好,文化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作用。一个社会文化不发达,它可能制订不出来一个很好的法典,即使有好的思想,它也不可能有先进的立法方法。只有社会文化发达了,立法方法也完善了,制订出来的法律才可能是最好的。所以,整个社会都是有机的社会,这些关系都是密切相联的,我们通过民法的方法来看待这个“市民社会”,仅仅是这样而已。大家可以看一下最近《法学家茶座》第三期里面梁治平写的一篇文章,就批评有些民法学者托大,说民法典创造“市民社会”,他批判的这个观点倒是对的,“市民社会”是客观存在的,它也是反映市民社会规则的一个法律,你说我制订出来一部民法典就能够创造出来一个“市民社会”,这种说法正好和马克思的《认识论》相违背的。这一块我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市民社会”的一些看法。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论地位问题 在这样一个社会当中,它基本的东西是什么?我们看到的社会是什么?我们要研究这个社会的时候,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认识它?所以,我就提出来它最基本的应该是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它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别的呢?就是这样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它能够把“市民社会”当中的两种物质形式和它们的结构方式完整的表现出来,包含进去。一个法律关系讲三个要素,主体、权利义务、客体,这三个要素恰好就是“市民社会”现实所反映出来的东西。人是主体,物以及物所代表的利益,是它的客体,然后再加上编织这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权利义务,就是它的内容,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恰好反映的就是这个社会的实际情况。所以在讨论的时候,有的同学提出来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是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不是二要素呢?为什么不是四要素呢?后来我就提出我的观点,因为这个“市民社会”所构成的基本物质形态就是两种物质形态,这两种物质形态把它编织起来把它分配公平了,就是权利义务,把这三个东西编织在一起就等于一个完整的社会形式完全的反映出来了。它客观的、如实的展现了“市民社会”的实际情况,然后把它提升倒一个高度的地位。所以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它存在的形式就是以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形式存在的,它运动的形态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来实现的。作为整个社会来说,整个市民社会当中它基本的结构形式是民事法律关系加一个结构形式,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在不停的运动,不断产生、变更、发展,就推动市民社会不断的向前发展。所以,我就说“市民社会”它基本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后来,我就说是不是又狂妄一点,说马克思讲他的辨证唯物主义,唯物辨证法的核心就是订立统一规律。民法要是讲民法哲学的话,民法的核心就是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就说,民事法律关系它在民法的世界当中、在市民社会当中它是基于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地位。 我想,它是不是表现在这三个方面: 第一,民法观察这个社会的基本方法,是民事法律关系。它看这个社会都是法律关系,都是各种各样的抽象的法律关系是一个整体,具体的法律关系每一个、每一个都在运动。比如你说我去买菜,我去订立法律关系去了;别人问你干吗去,你说我去订立法律关系去,别人可能会说你是不是有点傻呀。其实基于买卖关系还不是法律关系吗?我去结婚,你干吗呀,去订法律关系去,这些都是法律关系。 第二,民法规范这个世界,规范社会行为的时候,也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我们说整个民法讲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在民法当中规定很多种情况,都是讲的这种法律关系怎么办,哪种法律关系怎么办。 第三,我们在研究民法的时候,我们在处理纠纷的时候,还是用法律关系这种方法。离开这种方法你研究不了这个社会,也没有办法处理这个争议。只有确定了法律关系的性质,然后你才能够准确是适用法律。 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它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基本方法论的作用。其实一部民法典整个做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问题,比如我们在制订民法典是时候,规定了总则和分则,总则其实在抽象的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就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基本的问题抽象出来,作概括的规定。所以,总则的全部的内容归纳起来讲的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这三要素就是主体、客体和它的内容。例如《民法通则》规定它的主体讲自然人和法人,民法总则要规定物,规定的就是民事客体的物,然后民法总则要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说它是客体的内容,也可以说它是设立民法法律关系的基础。和民事法律关系最没有法律关系的好像诉讼时效没有法律关系,其实诉讼时效更有关系了,它讲的是起来存在的时间、期限,讲的还是起来义务关系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民法总则整个讲的就是抽象的法律关系。民法分则就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我在给同学们讲课的时候,我说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分则当中的体现是它一步一步的类型化,最终到了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实现了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就决定了法律适用问题,到具体化的时候才能够对行为,对这样的法律关系怎么样来规范它、限制它,在发生争议的时候怎么样来适用它。我想把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和具体化是不是可以分成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最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我们经常说民法两大支柱,就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二个层次,就是基本类型,基本类型在人身关系当中分成人格关系和财产关系,还涉及到继承的这种关系,继承这种关系它既是一个财产关系,又是一个身份关系,是依据身份关系来解决财产的关系。一个人死亡以后他遗产的分配问题,它是一个财产法,也是一个身份法,它是以身份为基础来确定财产归属的法律。财产关系这部分也有三个基本类型,就是物权关系、债权关系和知识产权的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和继承关系非常相似,知识产权关系和继承关系它们两者之间都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它们之间即有身份的内容又有财产的内容。然后到第三个类型,有些情况还可以分成中间的类型,比如说在人格关系当中,可以分成物资性的人格权和精神性的人格权。在财产关系当中,比如说他物权里面可以分成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这是一个中间的类型。在这个中间类型上面还可以再分,分到第四个类型的时候,才是具体的法律关系。到了具体的法律关系来看,那就是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到了具体化的程度,不到具体化做不到最终的适用法律。所以说,在制订民法典的时候,要规范到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办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分析它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也要把它确定到最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里面,这个时候才能够确定它适用什么样的法律。 民法的分则,其实就是在展现法律关系类型化的问题。分成人格权法、物权法、财产法、继承法等等,还要制订一个知识产权的总则,这样不都是在展开法律关系吗?就是把法律关系类型化一步一步的在现实的法律当中来展现它。所以,我认为在民法典当中其实说到底就是在规范民事法律关系。总则讲的是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分则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类型化的问题是要概括这一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共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化才是最终对它进行规范、限制、适用。所以, 我也想民法方法论大概会有很多种,比如说案例分析方法、案例检索方法这些都是它的一些方法论。但是我想民法是不是有一个基本的方法论,那就是看这个社会的方法,看民法世界的方法。所以,我想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个民法哲学的问题,有刑法哲学,我们民法是不是应该有个哲学方法。我也看到很多人写了民法哲学这样的著作,看来看去我觉得好像没有抓住民法世界本质性的问题。民法哲学最终应该是一个市民,借鉴马克思哲学的话,我觉得民法哲学还是世界观的问题,还是民法方法论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在民法的立场上怎么样来看待这个社会,它的基本运动规律是什么,说到底还是这样一些问题。有人说,法哲学既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哲学问题。我觉得它还是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还是一个法哲学的问题。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问题 我觉得对民事法律关系有一个纵横划分的问题,它是编织民法典的一个方法。对民事法律关系有纵的划分和横的划分,比如说一个横向的划分,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在民法分则当中,民事法律关系就分为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人格和身份的划分,横的划分基本的划分是民法分则编织编的问题,涉及到每一编怎么划分。然后再有一些编关于这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这一类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再分成各种各样的类型,按照横向来作划分,来作规定。物权法就是采用这样的划分方法,物权法是财产法律关系的一种,在规定物权的时候分成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一个物权法很复杂,说到底不过是四个方面的问题。另一种就是纵向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债法,债法规定了债的发生、债的效力、债的内容、债的清偿、违反债的责任。物权法采用的方法是横切的,债权法是采用纵向切的。所以,我觉得对法律关系横向、纵向的划分,它对编织民法典、理解民法典的分则是很有意义的。 民事法律关系它有三个基本的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客体和内容刚才我已经作了简单的说明,在市民社会当中它有两种基本的存在形式,一种是人的物质形态,一种是财产物的这种形态,把它们结合起来权利义务关系就构成了民法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我还提出两个方面的内容,在民事法律关系当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运动形式是什么?我就用了一个过去经常提到的民法上的概念,就是民事流转。民事流转在界定上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民事流转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不断的产生、变更、消灭的一个过程。另一种说法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有时候只要有一个法律事实,有时候需要几个法律事实,法学上把引起某一个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称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构成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就构成了民事流转。其实这两种民事流转界定方法都提到了它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情况,在观察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时候,是不是用它第一层的界定方法,把民事流转和事实构成这两个概念把它分开,自己管自己的事情。民事流转就是讲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这样的一个过程,如果把这样一个过程叫做民事流转,恰好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基本形式其实就是民事流转。这样就可以把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形式用一句简明的概念把它概括出来,就是民事流转。用这样的方法把民事流转不再说它有别的意思,就把它确定为讲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形式,用这样的概念来概括它使它分成简明的表现了这种情况。 民事流转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法律事实的产生,比如说出生的事实产生了身份关系。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行为而产生的,比如说订立合同,取得了债权。在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问题上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要注意,就在出生的事实当中,出生的事实它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在人身关系当中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人格关系,一种是身份关系,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它们两个都是基于出生而产生的,它们之间是不是有不同,我们在界定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时候,采用这样一种方法,说人格权是一种固有的权利,一出生就享有这种权利,类似于天赋人权这种事项;说身份关系的时候它是一个取得的权利,基于出生的事实取得了一个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和其他亲属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基于出生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中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还是有不同的。出生的问题上还要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在婴儿还没有出生之前,他不是一个民事主体,他没有权利能力,他不享有权利,但是人的出生有一个孕育的过程,作为一个胚胎他在母体当中逐渐发育,到出生的时候他享有权利,他作为胎儿的阶段当中,虽然他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他是作为一个实体存在的,民法在规范他的时候,在讲他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时候,有两个特别重要的问题,一个就是继承问题,胎儿在母体当中就发生了继承的事实,这个时候他还不是一个民事主体,他没有办法来继承这个财产,胎儿是一个实体,应该怎么办?就给他保留一个份额,等到出生以后再来继承这个财产。另一个问题就是,胎儿在母体当中受到了损害,出生以后发现受到了损害,什么时候受到了损害?在他还不是主体的时候受到了损害,他不是主体怎么来处理他呢?这个问题在国外是解决的比较好的,胎儿受到损害出生以后赋予他赔偿的请求权,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特别典型的案例说明这个问题。在去年的时候成都发生一个案件,有一位孕妇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到了伤害,在住院期间吃了很多的药,后来她就怀疑自己吃了那么多的药是不是对胎儿影响不好,后来孩子生下来以后她就怀疑婴儿有问题,后来她向法院起诉,说我的损害要求赔偿,对婴儿的损害也要求赔偿,后来法院也组织鉴定,请了一些专家医生进行检查,说没有办法确定她吃了那么多的药对婴儿有明显的影响,后来法院对她的请求没有支持。后来我写文章对这个案件作了点评,这个案件虽然她没有得到支持,但是她提出这个思路是对的,胎儿在母体当中受到损害以后,他有权请求赔偿。但是他不能在母体中行使这个权利,只有在出生以后才享有这个权利。他的诉讼时效怎么办呢?一定要发现损害、确定损害以后才能开始诉讼时效。不能说一出生就开始算诉讼时效,二十岁以后才发现这个损害,说你早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二十年都过去了,不能这样来判断。因为他这种损害很难确定,只有确定了以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期间内它的内容,它的主体,它的客体发生了变更,这个时候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更。比如说我们说合同的变更,在民事法律关系变更它基本的形式就是旧的法律关系消灭,新的法律关系产生。就是现成的法律关系你把它的内容作了变化,这个时候就认为旧的法律关系消灭又产生新的法律关系,用新的法律关系约束双方的行为,这是一般的规则。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就是以新抵旧,现在也有很多学者在研究这个问题,以新抵旧就是我向银行贷款100万,到期了以后我还不上,我再贷100万,把原来的贷款还上,等于我又欠了一个新债,旧债已经没有了,又到期了以后我又还不上,我再贷100万,把旧的还上,就这样以新抵旧。以新抵旧没有明令禁止说它是一个违法的, 在民法理论当中认为这是一个合同更新的问题,它和一般的合同变更规则有差别就在于以新抵旧它采用一种特别的规则,它新建立的法律关系有效,但原来的法律关系在一般的国家当中规定它也不消灭。例如,这是旧的法律关系,这是新的法律关系,这个钱贷出来以后,清偿了旧的法律关系,按道理旧的法律关系应该消灭了,但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新的法律关系生效,但旧的法律关系还让它存在不让它消灭,它的意图就是新的法律关系一旦有些以外的内容,比如不可抗力,他不能够清偿这个债务的时候,这个时候在让它生效,这样就使得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它也是民事流转的一种形态。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要消灭的,某一个大公司经营了几百年,这个大公司也有倒闭的时候。人出生以后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结果到最后去世的时候他也消灭了。从个体上来讲,每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要经过产生、变更、消灭的阶段。但是作为整体上来说,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市民社会当中永远是运动的。在民事法律关系消灭的问题上,比如说主体消灭了,民事法律关系消灭了;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完成了,民事法律关系也消灭了,这样一些都是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理由。在主体消灭的问题上有一个特别的情况,就是在人去世以后,他的主体已经不存在了,那么他的权利还继续保存,还要保护一个时期,也就是死者的权利保护问题。比如说著作权,财产的著作权保护五十年,人格方面的著作权永远的保护。另一种情况,对人格利益保护一段期间,比如说名誉的利益、肖像的利益、姓名的利益、隐私的利益、荣誉的利益,这样的利益在去世以后还要保护一段时间。比如去年我们讨论很热烈的鲁迅的肖像权的问题,鲁迅姓名权的问题,都是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再一种情况,就是人去世以后尸体的问题,人去世以后他的身体变成了遗体,遗体还要保护一段时间,不能让他和其它物质一样,对尸体的尊重其实就是对人类尊严的尊重。人虽然死了法律关系消灭了,但是对他的人格利益还要保护一段时间,保护多长时间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就是保护到他的近亲属还在的时候,近亲属不在那是另外一回事,除非是特别有必要国家可以保护,一般的就不在保护。这些问题进一步引申死者的人格利益有没有商业开放的问题,去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在《判解研究》上发表了,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我觉得有一个开发利用的问题,这些都是民事法律关系运动的基本方式,也就是一个民事流转的问题。 民事流转它有个动力,这个动力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没有人的意志支配的行为,行为是有人意志支配的、有意识去实施的行为。当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发展需要有几个法律事实结合在一起才能够发生后果的时候,那就是事实构成。比如说一个人实施了违法的行为,这个行为构不构成侵权,要有违法行为,要有损害事实,要有因果关系,要有主观过错,这样一些主观要件结合在一起才能够构成法律关系。有这个民事法律事实它才能够推动民事流转,有民事流转才能够推动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和市民社会的发展。在今天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我就想说这样一个事实,在这个市民社会当中,在我们的民法世界当中,它基本的存在方式,我们基本的观察方法,民法基本的规范方法以及我们处理纠纷最基本的方式就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掌握了这个方法我们就抓住了民法世界的关键。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价值论 论文关键词: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构成要素 工具理性 论文摘要: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体系中的一个核心理论。把握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就能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对于指导民事立法、司法及民法教学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它是民法的核心和灵魂。国家制定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的目的是要求人们以其为根据设立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使人们的行为纳入民法调整的法律轨道。民法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学研究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发生根据的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研究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各种原因,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规则。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理论的基础,也是研究民事立法和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线。把握这个基础和主线,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法律有指导意义[1]。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 通说认为,法律关系的本质在于,因法律的规定而在当事人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鼻祖萨维尼在论及法律关系的本质时明确指出,法律关系的本质,就是划定个人的意思所能独立支配的范围,此谓“权利”,构成了法律关系的事实要素。因此,法律关系的本质就是权利,法律关系的形式就是权利的形式[2]。 然而,近代以来,有不少德国学者认为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关系或连带,并对权利的核心地位提出了批评。他们主张,在法律关系中并不只是纯粹的权利,法律关系概念也给权利人的义务留下了空间,即权利者也负担义务。应从关系的角度,看待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当事人的地位。所以在民法上,要以关系化了的法律关系为核心概念,而不是以权利为核心的概念。例如,拉伦次教授认为,法律关系,一般来说,从一个人看是他的“权利”,从另一个人看就是一种义务,或者说是一种法律上的约束。就其结构说,所有的法律关系同我们称为“法律上的基础关系”的相互尊重关系一样,包含法律关系的主要要素,即权利和与之相应的义务[3]。 毋庸置疑,在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这对矛盾中,民事权利显然居于主导地位。民事权利的主导地位表现在:民事义务的设置是为实现民事权利服务的,不是为义务而权利,而是为权利而义务。因此,只有在一方主体享有权利的前提条件下,他方主体承担义务才是必要的;权利的主体可以通过抛弃权利的方式来免除义务主体的义务,而义务主体则绝对不可能通过免除自己的义务来消灭权利主体的权利。这说明,在权利与义务这个统一体内,是权利决定义务,而不是义务决定权利[4]。义务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是为权利而被动存在的,其目的是为权利的,其执行由权利发动。由此也就决定了民法必须以权利为本位,将规范的重心放在权利的取得、权利的行使、权利的保护等问题上,这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之所在。 二、民事法律关系诸要素及其辩证关系 对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学界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三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二是四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和责任。三是五要素说,即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变动及变动的原因构成。通说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如前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但在一项民事法律关系中,不仅包含权利,而且还有义务。权利义务是归属于人的,即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权利和义务则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都要指向具体的对象,即法律关系的客体。主体之间凭借客体这一逻辑纽带而彼此之间建立了联系,联系的内容即为权利义务。至于此种联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理由及其效果则是权利义务之变动以及变动的原因问题,它们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都是不断变动的,考察任何一种民事法律关系都应当了解变动的原因及其变动的效果,这就意味着必须查找一定的法律事实,但法律事实毕竟是外在于法律关系的,它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与具体的法律关系加以连接的中间点,是使客观的权利变为主观的权利的媒介,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律关系的要素。只有考察法律事实之后才能明确其引发了何种法律关系,而在明确了该种法律关系之后已经无须再考察法律事实了。就民事责任而言,它在性质上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申言之,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遭到破坏、违反而产生的新的法律关系,是原有的法律关系的变异形态[5]176-177。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及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缺少任何一个因素都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民事权利的享有者及民事义务或民事责任的承担者;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无法产生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事法律关系也就失去其灵魂。民事权利义务是联结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纽带和媒介,它是法律关系的实质内容;如果没有民事权利义务,民事主体彼此之间孤立存在,也就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正是因为有了权利与义务,民事法律关系才显得充实且多姿多彩,人类社会才能在永恒中发展、前进。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义务产生的正当性前提,它与民事权利义务密切联系,共同体现民事主体的物质利益或人身利益;如果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义务就无所依托,也无法落到实处。民事主体因一定的客体而发生联系,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民事法律关系之认识论及方法论价值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在整个民法体系中具有工具理性的价值,它看重的不是动机,而是效果;它关心的是为了达到一个具体的目标,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是最有效率的。于是,为了实现目的,人们可以在不违背现行规制的前提下,选择效率最高的结果。工具理性的关键在于:“它把问题的合理性变成了解决问题的程序、方法、手段的合理性,把一件事在内容上是否正确的判断变成了对一种解决方法是否正确的判断。”[6]申言之,民事法律关系之主体、权利义务及客体三要素恰好就是市民社会所反映出来的东西。众所周知,市民社会的基本物质构成形态就是权利与义务,把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编织在一起就等于一个完整的社会形态完全地反映出来了。它客观地、真实地展现了市民社会的实际情况,然后把它提升到一个较高的地位。进言之,市民社会的存在的形式就是以民事法律关系方式存在的,它运动的形态就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来实现的。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考察,整个市民社会的基本结构形式是民事法律关系加一个结构形式,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在不停地运动,不断产生、变更、发展,从而推动市民社会生生不息地向前发展。所以说,市民社会的基本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规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运动。民法要是讲民法哲学的话,民法的核心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的世界当中、在市民社会当中处于一个极端重要的地位。具体表现在:首先,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观察这个社会的基本方法。它将整个社会都视为法律关系,各种各样的抽象的法律关系是一个整体,每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都在运动。比如买菜、买衣服、坐公交车、结婚等等,这些都是在缔结法律关系。其次,民法规范这个世界,规范社会行为的时候,也是用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我们说整个民法讲的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在民法当中规定很多种情况,都是讲的这种法律关系怎么办,哪种法律关系怎么办[7]。最后,民法学作为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从整体着眼将民法体系作为研究的对象,而法律关系正是贯穿始终的一根红线,它将民事主体、客体、行为、各种民事权利等诸要素整合为一体,形成清晰的脉络。民法学作为具有自身特点与体系的独立学科,其研究体系与论述方式的展开也是建立在民事法律关系各要素的基础上的。总之,民事法律千万条,民法学著作千万卷,归根到底都是规定或者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可以说,民法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之法,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之学。 从方法论上看,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立法与司法实践工作的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方法。一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的基础。以民事法律关系构建民法体系的方法是由注释法学派提出的。潘德克顿学派将整个法律关系的理论运用到法典里面去,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具体来说,在总则中根据法律关系的要素确立了主体、行为、客体制度,然后在分则中确立法律关系的内容,该内容主要是民事权利,具体包括债权、物权、亲属权、继承权。当总则中确立的主体、行为、客体与分则中的权利相结合在一起时就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8]。由此可见,民法典实际上就是在规范民事法律关系。总则讲的是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分则是把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类型化,类型化的问题是要概括这一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共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化才是最终对它进行规范、适用及限制。另一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司法实务工作者解决实践问题的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方法。司法审判人员在处理民事纠纷时,都需要将当事人置放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分析该具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把握权利的产生、变更、消灭,这样才能公正裁判,正确地解决各种民事纠纷。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关系分析法,即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作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具体来说,它的适用可分为以下两个步骤:第一步是考察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具体又可以包括四个步骤,首先是明确争议点及与其相关的法律关系,即明确争议的核心法律关系,围绕该核心关系还有那些“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二者关系如何。其次是确定是否产生了法律关系。再次是要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最后是分析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及变动,即考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以及法律关系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的后果,及变更、消灭的原因何在。第二步是考察法律适用。在第一步确定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的基础上,查找适用核心关系与有关联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大前提),这一过程就是逻辑三段论运用的过程。在这里,不是先寻找大前提,而是先确定小前提,即对事实予以认定,然后寻找大前提[5]162-163。 综上,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研究民事立法和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线,解析民事案件的过程就是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通过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正确的认定。即通过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可以明确谁与谁之间通过什么法律事实产生了什么样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在此民事法律中,谁享有什么权利及承担什么义务。同时,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前提和基础。进言之,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指因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而参与民事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当事人适格的问题不单纯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其基础和前提必须依靠确认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来解决。一般而言,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纠纷,引起讼争,涉讼当事人与该诉讼标的中的权利义务有直接利害关系,理所当然成为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故明确民事法律关系是确认当事人适格与否的基础,确认民事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确定民事诉讼主体的关键和中心线索。在审判实务中,由于不少法官没有认清民事法律关系与确定民事诉讼主体的关系或对二者的认识仅停留在理论上,未结合审判实践运用,以至对于一些问题惑然莫解。 四、结语 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建立在法理学价值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上的民法理论,它在法学家对市民社会的抽象思辨中产生,在逻辑的演绎推理中得到实际的运用。作为民法的核心和灵魂,民事法律关系不仅承载了民法的精神和价值,而且也蕴涵了民法的逻辑和方法,对于指导我们的民事立法、司法实践及民法学的理论研究,都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可以说,民法的哲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哲学。它是我们理解和研究市民社会的一把钥匙。同时,民事法律关系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和发展的范畴,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各种经济关系变得丰富多彩且纷繁复杂,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会不断显现出来,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地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理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服务。 民事法律论文:论商业诽谤行为及其民事法律制裁 摘 要:商业诽谤行为是一种公开对特定商事主体及其财产或财产的品质等进行诋毁,造成其经济利益损害的行为。对于商业诽谤行为,我国仅仅通过《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禁止,具有一定的不完善性。只有立足于《民法通则》,对商业诽谤行为予以民事法律制裁,才能够全面完善对商事主体的保护,维护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 关键词:商业诽谤;虚假事实;公布;实际恶意;法律制裁 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和法律待征 诽谤的本意是“言非其实”。一般所称诽谤,仅指一般诽谤行为,即针对自然人和一般法人的名誉进行诋毁的行为。而从广义上理解诽谤,则应当包括这种一般的诽谤行为和商业诽谤行为,后者则为本文所专门研究的对商事主体进行诽谤的行为。对于商业诽谤行为究竟应当怎样界定,有不同的主张。一是认为:商业诽谤行为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和诽谤,以贬低其法律人格,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为自己谋取竞争的优势地位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1].二是认为,诽谤他人的不动产、动产、无形财产或者服务,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就是商业诽谤行为[2].三是将商业诽谤行为分为两种,一种为经营者公开贬低他人产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影响他人的交易致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一种为诽谤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者无形财产,致使其受到财产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3]. 我们认为,上述对商业诽谤概念的三种界定,都有其合理性,但也都有不完善性之处。第一种主张将商业诽谤行为视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仅将商业诽谤的行为主体限定为经营者,不够全面。第二种主张过于抽象,不容易指导实践操作。第三种主张仅仅对商业诽谤行为的种类进行了界定,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本质和特征都没有作出论述。 我们认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 作为商业侵权行为之一的商业诽谤行为主要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第一,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有人认为,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一定是经营者,即商事主体,不从事经营的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对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服务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和指控的,即使构成了对经营者的诋毁,也不能依商业诽谤行为论处,只能构成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理由是经营者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不具有商业竞争的特性。这种认识有失偏颇。事实上,实施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人是一般主体,不仅仅限定于与被侵权人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其他主体如社会组织、消费者以及媒体等,也都可以构成商业诽谤。其理由是: 第一,一般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具有商事主体的身份,但这只是认定诋毁商誉侵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4].非商事主体,如社会组织、个别的消费者或者媒体,诋毁商事主体的商誉,诋毁他人商品或者服务,尽管行为人与受害的商事主体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其最终结果也还是损害了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者服务的信誉,同样也会构成商业诽谤。类似这种情况的案件,法院已经作出过生效的判决,比较典型的是恒升公司诉王洪商誉侵权案,该案件被称为网上商业诽谤第一案。该案的行为人并非商事主体,而仅仅是一个个人[5].其次,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媒体、行会或消费者协会,为打击某商事主体,针对其商誉、商品或者服务而虚假的报道、虚假的产品排序,对其进行诋毁等。这些行为尽管不是由商事主体实施,但其行为损害了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应当认定构成商业诽谤。瑞典、比利时和瑞士在界定商业诽谤行为时,均认为若主体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也可能构成商业诽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示范规定》也作了相同的规定。因此,将非商事主体纳入商业诽谤行为人的范畴,符合实践的需要,并与世界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的发展趋势相合,可以参照。 第二,商业诽谤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具有多重性。商业诽谤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就是商业利益,具体分析,则表现为不同的利益。关于商业诽谤行为的客体,各国立法大都采取具体列举式,其代表立法例为《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和《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前者将商业诽谤的客体界定为:他人的营业、其营业者个人或经理、货物或劳务;后者为他人的财产(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财产)、或财产(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财产)的品质。因此,商业诽谤行为的侵害客体尽管是商业利益这种客体,但表现为多重的,既包括对于商誉、财产的诽谤,也包括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诽谤。 将商业诽谤的具体客体进行区分,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行为的类型就不同。如根据英美判例,如果行为人主张某公司的产品有缺陷、不合格或有害[6],或者声明某公司已经歇业[7],那么该种侵权行为就被称为致害诋毁(injurious falsehood)[8];如果行为人只是对于产品进行诋毁,那么该种侵权行为可被称为商业诽谤;如果行为人针对财产的所有权而非产品的质量进行诋毁,该种侵权行为可被称为财产所有权的诽谤(slan deroftitle)[9].当以客体作为标准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作区分后,对于确定适用何种法律进行救济具有积极的意义。二是,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的行为及其责任的构成就不同。对商业诽谤的客体作出区分后,对认定不同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诽谤行为及其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对商誉进行商业诽谤,一般是与商誉主体形成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才可以作为行为主体,非经营者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够作为侵害商誉的诽谤行为的主体,除非非经营者具有明确的故意;但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诽谤,行为主体却没有限制,可以为经营者,也可以为非经营者。 第三,商业诽谤的受害人必须是商事主体。商业诽谤的受害人必须是商事主体,若受害人不是商事主体,就不可能构成商业诽谤。商事主体可以分为商自然人、商法人和商事合伙三种[10],其中商自然人包括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商人,商法人主要是指公司,而商事合伙则介于商自然人和商法人之间。 根据诽谤受害人的不同,可以明确区分商业诽谤行为与一般诽谤行为。商业诽谤行为与一般诽谤行为主要有三点不同。一为受侵害对象不同。商业诽谤行为是商业侵权行为的一种,发生在商业领域,其侵害对象为商事主体,而一般诽谤行为主要是针对自然人或者一般法人进行的诽谤。二为受侵害的客体不同。商业诽谤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商业利益,而一般诽谤行为侵害的客体仅指名誉权。三为提起侵权的诉因不同。提起商业诽谤侵权的诉因在于该侵权行为造成了商业主体商业利益上的损害,如果不产生商业利益上的损害,该诉讼不能提起,而提起一般诽谤侵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名誉。 第四,商业诽谤必须具有特定的指向,即受诽谤人应特定。受诽谤人特定是指,商业诽谤所涉及的对象能够被受诽谤人或公众辨识、指认,如果缺乏这种特定性就不构成商业诽谤。受诽谤主体特定有两种方式:一种为直接特定,即行为人明确指出受诽谤主体的身份;另一种为间接特定,即行为人没有明确指明受诽谤人的身份,而是以含沙射影的方式,通过提及其荣誉称号、绰号或通过特定环境的描述,影射受诽谤主体,此时受诽谤主体必须证明自己是诽谤言辞中伤的对象。通常,对于商誉的诽谤不存在受诽谤人不特定的可能,而对于商品或服务的诋毁,则可能存在受诽谤人不明的情况。若经营者、公众或新闻媒体只是对于某类商品、服务或某技术进行贬损,其并没有暗示上述评论对象与某特定经营者有关,这种情况不构成商业诽谤,因为受诽谤人不特定。 二、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 1.虚假事实 虚假事实是构成商业诽谤最主要的要件。没有这个要件,就不存在“言非其实”的基础。虚假事实有两个要素:一是,诽谤言辞必须是事实(fact),仅仅是评论不构成商业诽谤。事实就是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评论就是告诉人们自己对某事或某人的看法。言辞失实可以构成诽谤,但评论不公正只能够构成一般的侵权。在具体的案件中,如何判断某一言辞是事实还是评论,法官应当将自己处在一个普通人的地位,参考该言辞产生的环境,推测该言辞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来决定是事实还是评论[11].二是,诽谤言辞是虚假的(fault),并含有毁损性(derogato ry)。言辞的虚假性是指言辞与事实的事实情况不相符;言辞的毁损性是指行为人所使用的言辞会使商事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降低,或令其他人对该商事主体敬而远之,导致客户不与其进行交易,消费者不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等。 在商业诽谤的诉讼中,言辞的虚假性和毁损性必须得到证明。由原告证明言辞的毁损性是没有争议的,而对于言辞虚假性的证明,则存在不同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和美国都认为应当由原告证明言辞的虚假性,这意味着原告必须说明言辞的真实情况,而对于被告来讲,对于言辞真实性的证明只是抗辩的一种事由。《荷兰民法典》第195条规定:作为原告应当对有关包含于信息中的事实或者其所暗示的信息中的事实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651条也规定,原告应当对于陈述的虚伪不实承担举证责任。而在诽谤法起源地的英国则认为,言辞的真实性应由被告证明,如果被告不能够证明,那么诽谤行为就构成。 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或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何者比较合理呢?从原理上说,关于举证责任的分担,罗马法确立了两条规则:原告有举证的义务;主张的人有证明的义务,而否定的人没有举证的义务[12].对于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原告就是主张的人,因此应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是否定的人,因此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罗马法中“为主张的人”和“为否定的人”的位置并不确定,是随着对证明对象的观察角度不同而发生变换的,因此谁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是模棱两可的[13].因此,罗马法的举证责任原则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日本法学家石田骧则认为,举证责任的分担应根据“证据距离”确定,距离证据较“近”(取证较易)的一方就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14].依据该学说,在商业诽谤诉讼中,距“虚假事实”这一要件较近的一方是原告,原告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因此,由其提出所涉言辞不真实的证据就相对容易。因此,我们认为,对于“虚假事实”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等也规定“虚假事实”是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主张商业诽谤的存在,就必须证明“言辞的失实”。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北京市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都有相关的规定。 2 虚假事实的公布 商业诽谤行为是一种通过捏造、公布虚假事实,对商事主体的商业信誉、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诋毁的违法行为。但是,捏造虚假事实只是一个手段而已,并不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只有公布虚假事实,才是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 由于捏造虚假事实是构成商业诽谤的前提,因此也必须研究。捏造虚假事实,是指行为人故意编造对某经营者不利的,与其真实情况不相符合的事情,这里的捏造可以是全部捏造,可以是部分捏造,也可以是对事实真相的歪曲。 公布虚假事实,是指行为人以各种形式将诽谤性言辞传播给原告以外的其他人,使他人知悉该虚假事实的行为。虚假事实只有公布,才有可能造成诽谤的后果,因此,虚假事实只有公布,才能够构成商业诽谤。 公布行为对于商业诽谤的构成十分重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诽谤言辞一经产生,就构成公布。在美国,公布是个法律术语,意为不论采用何种形式,诽谤性传播已为被诽谤者之外的他人所领悟,即构成诽谤。由此可判定美国法院对于公布要件的认定相当宽松,只要第三者看到或听到诽谤的言论就视为已经公布。我国侵权行为法认定商业诽谤的公布要件,也应当采用这样的标准,至于受害人的商业利益的损害是不是严重,则是后果判断问题,不是公布要件判断问题。 公布与否取决于很多因素:第一,行为人是由于故意或过失将诽谤言论传播给受诽谤人以外的第三人,没有过错不应当构成公布行为;第二,对于诽谤言论有消停义务的人,故意不作为或怠于作为,导致该诽谤言论的持续公布,此时该人的行为也构成公布[15];第三,对于诽谤言论,第三人应当知道并了解,因此仅仅将诽谤性言论传递给不了解该言论的第三人是不构成公布行为的。尽管原告应当对于诽谤性言辞的公布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公布行为的构成一般并不需要原告证明诽谤性言辞已被他人知晓。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够合理地推断出将诽谤性言辞传递出去,并且确实被人知道就足够了,所以,诽谤言辞一经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传送就可以合理地推定公布行为的构成[16]. 公布行为分为单一公布行为和多重公布行为,单一公布行为为常见行为,如报刊、广播、电视等传递信息的行为;诽谤言辞同时被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人知晓等都属于单一公布行为。对于单一公布行为造成的损害要求救济,只能提起一个诉讼,并且就该赔偿诉讼的实体判决,不论是否有利于原告,同一当事人在同一辖区内的其他赔偿诉讼必须终止[17].多重公布行为则不在此限。 3 商业利益的损害事实 商业诽谤的损害后果必须导致实际商业利益损害的发生,也就是说,在认定商业诽谤行为时,原告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遭受诽谤而导致商业利益方面的损失。如果仅仅有虚假事实的公布,而没有商业利益的实际损失,那么可能构成侵权,受到法律的一般谴责,但并不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对此,侵权行为法的要求是明确的。例如,《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561条规定,如果法人、合伙及非法人组织体是以营利为目的,行为人所公开传播的虚假事项其营业受到了侵害,阻碍了客户与其做交易;如果法人、合伙及非法人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依靠社会上财政的援助,行为人借公开传播的虚假事项使社会大众对其评估降低而干预了其活动,此时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美国判例也规定,因消费者批评产品而引起的诽谤案,厂方必须要证明消费者的批评不实给自己造成了实际损失。 我国法律也有类似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就将对自然人进行诽谤和经营者进行诽谤导致损害的认定方面作了区分,前者是“造成一定影响”,即诽谤言辞被公开就足以表明已经发生影响,而后者要求对经营者造成具体损害事实,该损害应当是可算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实施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或者存在着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都不能视为已构成商业诽谤行为,最起码不能认定构成商业诽谤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之所以认为构成商业诽谤的要求更加严格,是因为商事主体从事经营活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公众有权力对商事主体进行监督和批评。另外,商事主体相对于个人来讲,有更强的自我保护能力,一般的诽谤语言不能够对其造成损害。 关于商事主体损失的范围,《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633条作了规定,可以作为参照:实施商业诽谤行为人承担的金钱损失仅限于,因第三人的行为效力所导致直接的、立即发生的金钱损失;为消减诽谤言辞带来的消极影响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提起诉讼的费用。由此可见,商事主体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因诽谤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退货、商品积压滞销损失;为消除影响和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如调查费、合理的律师费等。间接损失包括:因诽谤行为造成客户解除或者终止履行合同而丧失可得利益的损失;因诽谤行为造成停产滞销期间设备折旧费及贷款利息等。 4.行为主体存在过错 行为主体对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和服务进行侵害的主观要件可以为故意,亦可为过失。商业诽谤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或不行为会造成商事主体商誉、产品或者服务的贬损,将危害其商业利益,而仍然加以实施或听任损害发生的心理状态。商业诽谤的过失,则表现为行为人的对诽谤后果采取了不注意的心理状态,使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商事主体的商誉、产品或者服务受到了毁损。 在涉及商业诽谤行为主体的过错时,应视主体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标准。 当行为人为经营者时,此时商业诽谤行为的实质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按照《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如果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探讨商业诽谤行为的要件时,受害人无需证明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有虚假陈述,造成损害,就构成商业诽谤;如果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探讨该要件时,必须证明行为人为恶意(故意)[18].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遵循德国学者的解释,采取相同的观点[19].《意大利民法典》第2600条第2款规定,“凡认定是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就推定为有过错”,那么,由经营者实施的商业诽谤行为就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特殊形式,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需原告证明被告的过错[20],而由行为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们认为,经营者作为商业诽谤的行为人,都是明知商业规则和商业习惯的人,具有识别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因此,在我国认定商业诽谤侵权责任,认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诽谤,过错要件采用推定过错责任,是有道理的。因此,如果行为人是经营者,则原告不必举证证明行为人的过错,否认过错的举证责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这样的过错,实际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并不需要明确认定其过错的类型。 当行为人为非经营者时,则应当适用美国的“沙利文原则”,即经营者要想在诉讼中获胜,必须证明对方行为人存在实际恶意,该实际恶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消息与事实不符,若公布会给对方带来损害,还是不顾一切的将消息公开。“沙利文原则”来源于1964年的沙利文案件,该案件对于新闻诽谤确立了新的原则:原告要想胜诉,不仅要证明普通法要求的有关内容已经发表,给自己造成了损害,而且要证明被告具有“实际上的恶意”,即需证明媒体在进行有关原告的报道时,清楚地知道自己使用的材料或信息是“虚假不实的”,或对其使用的材料和信息的真伪予以“毫不顾及”[21].1983年,“沙利文原则”被推广到消费者批评产品质量而引起的“商业诽谤”诉讼中。英国的规定与美国的规定不同,从与英国的规定相仿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附属法例第82号命令第三条可窥见一斑。该条例规定:凡在永久形式诽谤(书面诽谤)或短暂形式诽谤(口头诽谤)的诉讼中,原告人指控被告人是恶意地公开遭投诉的言词或事件,则原告人不必在其申诉陈述书中提供他所依据以支持该恶意指控的事实的详情,但如果被告人以任何该等言词或事件是就涉及公众利益而作出的公正评论,或以任何该等言词是在享有特权的情况下作诉,而原告人又探诉被告人是由明显的恶意所驱动,则原告人必须送达答复书,提供可从中推论出有该恶意的事实的详情。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英国及香港地区,原告在起诉时没有必要证明行为人是恶意,除非行为人以所陈述为公共利益或享有特许权作为免责抗辩,此时原告才应证明对方存在主观恶意。将美国的规定和我国香地区的规定作一对比,可以看出美国法律认为商事主体证明消费者存在恶意是企业诉消费者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而我国香港地区则将证明恶意的责任作为一种答辩。我们认为,在我国,认定商事主体起诉非经营者承担商业诽谤责任时,应对非经营者的主观要件作出严格的限制,即必须证明行为人的故意。因此,美国的做法更为可取。不过,应对消费者扩大为非经营者。商业诽谤中的恶意就是行为人动机不良的故意,该不良动机就是为了损害经营者的利益。 (二)对于商业诽谤的抗辩事由 如果经营者提出商业诽谤的诉讼,则行为人可主张下列抗辩事由。 1.陈述真实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其所陈述为真实,就可免责。行为人证明言辞的真实性具有不同的效力。按照英国判例,言辞的真实性应由行为人证明,如果行为人不能够证明,那么诽谤行为就构成,行为人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行为人证明言辞的真实性是一种抗辩事由,并不采纳英国法的做法。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的陈述是真实的,并非虚假,即可免责。 2.公正评论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的言论属于公正的评论,亦可免责。可以参考香港《诽谤条例》的规定。该条例认为,“公正评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评论的事项必须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有可靠的事实来源(包括报章的报道);立场应当公正(但不一定客观);没有恶意。在具备上述条件下,即使该评论是片面的、偏激的、具有一定的诋毁性的,也不应追究行为人法律上的责任。我们认为,确立“公正评论”的原则是为了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即在评论与评论对象的人格权出现冲突时,应对评论予以优先的保护。因此,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评论是公正的,当然可以免责。 3.豁免权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享有某种豁免权,也能够免责。同样可以参考香港《诽谤条例》的相关规定。豁免权有两种,一种为绝对豁免权,一种为相对豁免权。绝对豁免权是指为了特定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需要,散布具有诽谤性的言论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绝对豁免权的情形包括: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的发言享有绝对豁免权;诉讼参与人在司法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中所做的陈述;政府等官方往来的文件等。相对豁免权的情形包括新闻媒体依照法律文件或公共集会所做的报道,或执法人员对媒体或大众揭露公务活动的内容等。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每6条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4.自由陈述空间 所谓自由陈述空间,是指在家庭内或少数极新近的朋友之间,在这些范围内所为的诽谤陈述不构成诉因[22].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对于某商事主体的诋毁只是在亲人之间传播,也可以此作为抗辩。在德国法和《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中,都有这样的规定。在我国,也应采纳这样的规则,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对于第三人的诽谤仅在夫妻之间传播,可以此作为绝对的免责抗辩;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对于第三人的诽谤在亲朋好友间传播,可以此作为相对的免责抗辩。 5.及时更正和道歉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在虚假消息后,及时进行了更正或答辩,消除或减少了虚假消息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害,这也可作为抗辩的事由。当虚假事实传播后,受到虚假事实侵害的商事主体通常首先会与行为人联系,若后者主动更正,受害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再提起诉讼。若受害人仍旧提起诉讼,那么行为人及时作出的更正和道歉仍具有一定的效力。我国香港《诽谤条例》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在报刊诽谤诉讼中,及时的道歉既可以作为免责抗辩的理由,也可以作为要求减免赔偿的证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应当借鉴《诽谤条例》的上述规定,在对于更正方式、时限及效力作出规定的同时,还要规定行为人及时作出的更正和答辩可以使自己减轻或免除责任。 三、商业诽谤的行为方式 关于商业诽谤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一是从行为主体的角度讲,可以表现为经营者实施商业诽谤行为和非经营者实施商业诽谤行为两种。多数情况下,实施商业诽谤的行为人为经营者自己,但有时经营者不亲自实施商业诽谤行为,而是唆使、收买和利用其他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和媒体反映,或直接与相关管理部门和媒体恶意串通,对竞争对手作虚假投诉、报道和处罚。二是从表达方式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行为可以表现为书面诽谤和口头诽谤两种方式。书面诽谤具有持久性而口头诽谤多具有短暂性,口头诽谤的危害性一般要比书面诽谤轻。三是从表露程度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表现为直接商业诽谤和间接商业诽谤。前者是指那些明确、直接的诽谤性传播,后者是指那些间接的,通过分析和联系才能确定受诽谤对象的诽谤性传播。四是从商业诽谤次数的角度讲,商业诽谤行为还表现为原始诽谤行为和重复诽谤行为。就一般情况而言,重复诽谤行为的损害程度较原始诽谤行为为重。 除上述表现形式外,最重要的就是从客体的角度对其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商业诽谤的客体具有多重性,但发生率较高的,就是对商誉、商品和服务进行的商业诽谤,我们在此逐一进行分析。 (一)商誉诽谤 商誉是经营者因其个体特色、技术水平、可信度、经营位置或附随经营的其他条件,从而吸引顾客或保有固定客户而获得的声望[23].商誉不具备独立的存在形态,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而存在,是企业拥有的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24].商誉与企业的经营具有紧密的联系,各国都通过法律对其进行保护。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主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对商誉进行保护[25],而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通过仿冒诉讼对商誉进行救济[26].无论适用何种法律或诉因对商誉进行救济,不可否认,商誉只用商事主体才能享有;同时,绝大多数的商誉诽谤行为是经营者对于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在我国法律中,《民法通则》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商誉,但是可以解释在法人的名誉权中包含了商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则规定了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可以认为商业信誉既包括了信用的含义,也包括了商誉的含义。因此,我国法律保护商事主体的商誉,应当制裁商誉诽谤行为。 经营者对于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诽谤的方式主要为下列几种:在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利用商业信息会、商品交易会等,有预谋地散布诽谤言辞;通过单独的商务洽谈、电话交谈方式来诽谤竞争对手;通过将捏造的虚假事实通过信函投寄至业务客户的方式进行诽谤;通过借助自印的产品说明书、传单和小册子向大众扩散虚假的信息。这些行为,都是商誉诽谤行为。 值得研究的是,对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的诽谤,究竟是对个人的诽谤,还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这里描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案例。2004年初,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在工作期间借职务之便,私自与他人重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形成“一女二嫁”,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其免职。王某对此怀恨,将原来掌握的公司有关商业秘密的材料私自拿出,对这些材料进行变造和篡改,编造、歪曲事实,虚构了该公司董事长金某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领导相互勾结,欺骗公众,谋求公司上市的虚假事实,并使用恶毒的语言,声称该公司董事长金某是商业欺诈、造假骗人的元凶,进行恶意诽谤,损害金某及其公司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声誉。金某主张自己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请求法院判决王某承担侵害其个人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毫无疑问,王某的行为肯定构成了侵权责任,但是究竟构成何种侵权责任,却值得研究。焦点在于,这种行为究竟是侵害董事长个人名誉权的诽谤行为,还是侵害商事主体商誉的商誉诽谤行为呢? 就一般情况而言,对个人的声誉、名声进行无中生有的攻击,侵害的肯定是个人的名誉权,应当构成对个人的诽谤,而不构成商业诽谤。可是,当受诽谤对象是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如果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明确地指向法定代表人,是故意地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诽谤的时候,这个行为就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构成商誉诽谤行为,而不是对个人名誉权侵害的普通诽谤行为。 对商事主体商誉的诽谤包括对商事主体本身的诽谤,例如对公司的诽谤,也包括对商事主体的代表者即法定代表人的诽谤。之所以对商事主体的代表人即法定代表人的诽谤认定为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就是因为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等所代表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行为。对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人进行诽谤,诽谤的内容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实施的行为,以及造成损害的对象是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那么,对法定代表人的诽谤就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而不是对个人的诽谤,就构成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 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诽谤构成商业诽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从侵权行为的角度观察,行为所针对的是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实施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对自然人的诽谤转化成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因此,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诽谤,必须直接针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否则,即使是构成诽谤,也不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而是对自然人的诽谤,即对法定代表人的诽谤。 2.从侵权行为的具体内容观察,侵害法定代表人的不实言词,涉及的是其所代表的商事主体,受到攻击的是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商事主体的行为。例如对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商事主体所实施的行为受到歪曲,对法定代表人代表商事主体所进行的行为的底毁,编造事实对法定代表人所代表商事主体的信誉进行毁损,或者就是直接对法定代表人本身进行诽谤,都是对商事主体进行的诽谤。 3.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这个角度观察,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商事主体的名誉、商誉的损害。在我国,自然人和法人分别都享有名誉权,其名誉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侵害名誉权的后果都造成受害人名誉权的损害,但是自然人的名誉权受到损害和法人包括商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表现不同。商事主体的名誉权所保护的,主要是商誉和信誉,而自然人的名誉权所保护的,是对其的客观综合评价。如果侵权行为针对的是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那么造成损害的应当是其所代表的商事主体,而不是本人,这样就构成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即商业诽谤。否则就是对个人的诽谤。 (二)商品诽谤 在商业诽谤中,商品诽谤是一种独立的侵权行为类型。对商品进行诽谤,主要是对于商品声誉的诽谤。对商品的质量、效果、性能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都构成商品诽谤。如甲公司正在与一新客户洽谈一笔大生意,双方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正准备合同签字时,该客户突然收到来自乙公司的传真,声称甲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该客户立即要求甲公司作出书面解释,并暂缓签订供货协议。事实上,甲公司和乙公司是竞争对手,生产同一类产品,但甲公司使用的关键技术与乙公司完全不同。乙公司的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商品诽谤行为。 商品诽谤的侵害客体,就是商品声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的“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就是制裁商品诽谤行为的法律根据。确认商品诽谤行为责任,所依据的就是这一规定。 在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就存在“商品诽谤诉讼”,该种诉讼不要求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只要被告恶意地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有预谋地诋毁商事主体的商品,并产生了实际损害的后果,就构成商品诽谤的诉因。若公司主张自己的产品受到了消费者的诋毁,他必须证明该诋毁已经对于自己的营业造成损害,但这一点相当难证明,因为影响公司营业的因素实在太多[26].美国侵权行为法的这一规定,是完全可以借鉴的。 在对商品进行商业诽谤的手段中,刊登比较性广告是常用的一种方式。比较性广告,是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指称某个或某些竞争对手或某个或某些竞争对手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广告”[27].德国著名竞争法学家科勒尔(Kohler)认为,根据良好的商业习俗,任何一个经营者都有权制止其他竞争对手对自己作出消极评价,因此批评性比较广告不应当认为是合法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比较性广告都是不合法的,只要这类广告符合一定的条件①,应当得到许可。因此,如果行为人对于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同其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具有充分的和合法的理由,即行为人进行比较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该比较性宣传是必要的、真实的和客观的,那么,这种比较广告应当认为是合法的。 经营者借助批评性比较广告可以针对某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比较,也可以针对某类竞争对手经营的商品进行比较。我们认为,若经营在广告中针对某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作批评性对比,进行消极的评价或贬损,如果该对比内容虚假,就构成商品诽谤,如果该对比客观真实,则可能构成违反公序良俗,事实上也造成了商事主体商品声誉的损害,亦构成商品诽谤,不过,这样的认定须要充分的证据,否则不应认为构成侵权。如果经营者在广告中并不明确针对某种商品,而是一般地对某类商品进行对比,只要该比较广告内容真实,不片面突出自己商品的优点,不片面强调其他同类商品的缺点,那么该比较广告就应认定为合法的。反之,如果比较广告片面强调其他同类商品的缺点,属于不当行为,但是尚不能够构成商业诽谤,因为受诽谤对象太抽象,不能确定,而受诽谤对象的确定为商业诽谤的构成要件之一。 (三)服务诽谤 即然商业诽谤是一种对商事主体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作虚假性陈述,其目的是为了给商事主体的经营带来实际损害的行为[28],那么,除了对商事主体的商誉或者商品进行诽谤外,对商事主体的服务进行诋毁,也主要是对于商事主体服务的质量、效果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 服务诽谤,在美国法称之为对交易的诽谤[29],但是与这里所称的服务诽谤并不完全一致。美国兰哈姆法第43条规定:对他人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活动进行虚假宣传的人,应当承担责任,其中就包括服务诽谤。在以提供商品制造或者销售的商事主体,对商品的诽谤可以构成商业诽谤行为,那么,在以提供服务为商业宗旨的商事主体,对其服务进行诋毁,当然就构成服务诽谤。服务也是一种交易,因此,对交易的诽谤,实际上就是对服务的诽谤。 对服务的诽谤是否可以概括在商誉诽谤当中?从原则上说,服务的声誉也可以概括在商誉当中,对服务的诽谤也就是对商誉的诽谤。不过,相对于提供商品可以确认商品诽谤为独立的侵权行为,那么,对提供服务的商事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诽谤,当然也就可以作为单独的侵权行为认定。其界限为,商誉诽谤主要是对商事主体的整体商誉进行毁损,针对的是商事主体;而服务诽谤,则是针对商事主体的服务进行毁谤,针对的是其服务本身。 构成服务诽谤,应当存在对服务的质量、效果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诋毁。明知商事主体的服务并不存在问题,而故意采用虚伪不实的言词、文字等,进行诋毁,造成受害人的经营的损害,构成这种侵权行为。 四、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事法律制裁 (一)各国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的立法比较 商业诽谤行为历来是各国法律严厉禁止和重点打击的行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第10条之二规定:在商业经营中,成员国有义务对于损害竞争对手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的行为予以禁止,由于商业诽谤行为损害的是特定商事主体的经济利益,因此民事救济首当其冲,只有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才可以给予刑事制裁。 1.德国 德国主要通过《德国民法典》和《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德国民法典》第824条规定:违背真相主张或传播适于妨害他人的信用或对他人的生计或前途造成其他不利益的事实的人,即使其虽不明知、但应知不真实,仍应向他人赔偿由此而发生的损害。该规定并没有直接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而是通过对商誉或信用②的保护来间接制裁商业诽谤行为。除德国外,西班牙也采用上述方式,将《个人名誉保护法》扩展到对商业信用的保护,间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而俄罗斯则是通过对商誉的保护来实现对于商业诽谤行为的制裁。《1994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8章规定:法人的商业信誉不受侵害,受害人有权通过法院要求对损害其商业信誉的信息进行辟谣,并有权要求赔偿由于这种信息的传播而受到的损失。 《联邦德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则对刑事责任作了规定。该法第15条规定:确实了解情况和了解关于他人的营业、其营业者个人或经理、关于他人货物或劳务,但制造或散布能伤害其营业或营业者信誉的非属真实消息的人,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罚金。第1项所指行为如系由某商店职员或受托人造谣或散布且营业主已知其行为时,其营业主将与该职员或受托人同时受处罚。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也针对商业诽谤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事业不得为竞争之目的而陈述或散布足以损害他人营业信誉之不实情事。违反该规定者,处行为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 2.法国 在法国,商业诽谤行为包括两种情况:通过散布贬低的或者恶意的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经济状况;贬低经营者的产品,只有在被诽谤的个人、公司或者产品能够容易的识别出来,才可以起诉该诋毁行为。除反不正当竞争法外,法国可以通过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和第1383条就是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前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错而致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后条规定:“任何人不仅对因其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而且对因其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但是该一般条款也只是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间接调整。 3.意大利 在民法典中对于商业诽谤行为进行直接制裁的是《意大利民法典》,该法典第五编第十章第2598条对此作了规定。依有关特殊标记和专利权保护规定的效力,无论何人都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同他人合法使用的名称或特殊标记容易发生混淆的名称和特殊标记,或者模仿竞争者的产品,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进行容易引起与竞争者产品或相混淆的行为;散布对竞争者的产品和活动的信息与评价,足以使之名誉扫地,或者诋毁竞争者产品或企业的优点,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任何其他不符合职业道德原则并且容易损害他人企业的手段。第二种侵权行为,就是商业诽谤行为。 4 日本 日本主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作出制裁。《日本防止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第1款第6项规定:陈述虚假事实、妨害有竞争关系的他人在营业上的信用,或者散布这种虚假事实的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害人享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权。第1条之二是关于由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由于故意或过失而实施了前条各项行为的人,对于因此而在营业上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人应当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对于实施侵害他人营业信用行为的人,法院可以依据被害人的请求,命令不赔偿损害或在赔偿损害的同时作出恢复营业上信用的必要措施。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很严重,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惩役或二十万日元以下罚金。因此,该法不仅规定了民事责任,也规定了刑事责任,其中对于商业诽谤行为是通过对信用的保护间接予以制裁的。 5 英国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英国主要通过制定单行法令专门对诽谤行为进行调整,其于1996年制定了《诽谤法令》,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名誉和公司商誉不受侵害。而与英国法律同一传统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则专门制定了《诽谤条例》,针对诽谤行为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商业诽谤。对于商业诽谤的刑事责任,《诽谤条例》作了详尽的陈述:明知虚假而恶意刊布损害名誉的文字诽谤,最高可判罚入狱两年及另再判处罚金。如果控方无法证明被告明知虚假而刊布。但有证据显示有关刊布主要基于恶意中伤的动机,也可提出检控,最高可判罚一年监禁及另判处罚金。 6 美国和澳大利亚 美国兰哈姆法第43条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予以了成文法救济,该条规定:对他人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活动进行虚假宣传的人,应当承担责任。除兰哈姆法外,美国的《有限电视和卫星广播法》也通过限制行为主体,来间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澳大利亚则通过《贸易惯例法》对商业诽谤进行调整,该法第五部分就为经营者如何防止商业诽谤以及对自己的商誉造成损害的情况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该法规定:经营者在从事贸易或商业时,不应进行那些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的行为,或是可能引起误导或欺骗的行为。 (二)我国现行立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在我国,主要是通过《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制裁,但是通过这些法律进行制裁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1 通过《刑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是正确的。但是,仅仅通过《刑法》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刑事法律的调整,具有局限性。 第一,《刑法》调整的范围过窄。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商业诽谤罪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需以“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为前提,也就是说捏造和散布二行为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二是,商业诽谤行为只有达到“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才构成犯罪。“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属于选择性要件,只要具备其中一个即构成商业诽谤罪。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就不能适用《刑法》来调整商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应当从实施商业诽谤的行为角度来讲,如诽谤的次数,手段恶劣,传播的范围广等:“重大损失”应从商业诽谤造成的后果的角度讲,如营业额大幅度下降、利润大为降低等。重大损失的认定不应以固定金额为限,因为经营者本身的资产相差很大,可以以正常利润为基数确定一个比率范围,如可将实际损失超过正常利润的10%-15%视为重大损失。 第二,刑法对受害人的救济作用不强。商业诽谤是一种不法侵害企业商誉、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其损害后果主要是对受害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害,而刑事责任主要以剥夺自由和罚金为手段,对于受害人并不能起到直接的救济作用,因此对商业诽谤侵权以承担事实责任为主要救济手段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英美国家关于商业诽谤不区分刑事诽谤和民事诽谤,将刑事诽谤的和民事诽谤视为一体,但其仍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诽谤案件几乎都遵循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尽管这些国家还有关于刑事诽谤的条例,这些刑事诽谤条文主要是针对及其严重的恶意的诽谤。在美国法律中,诽谤大致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除了群谤及可能破坏治安的少数特定情形外,很少采刑罚制裁[30]. 2 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局限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该法的适用也有局限性,只能对于商事主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整,对非商事主体的行为不适用,因此适用范围较窄 。(三)立足于《民法通则》,对商业诽谤的民事制裁制度予以完善 对商业诽谤行为加强民事法律制裁,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民事法律制裁是制裁性与补偿性的结合。即使依照刑法的规定对商业诽谤行为予以刑罚,也不能代替民事制裁的地位,需要附带地加以民事责任的制裁。因此,只有立足于《民法通则》的规定,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事法律制裁予以完善,才是正确的,并且最终在民法典中写进商业诽谤制度,才能够全面完善对商事主体的保护,维护正常的商业交易秩序。 一般认为,依据《民法通则》制裁商业诽谤行为的依据是: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该规定,商业诽谤行为就是对于法人名誉权的侵害;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要求赔偿损失,这些是商业诽谤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依据;对商业诽谤行为还可以按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制裁,对行为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务和非法所得等。但上述通过保护法人名誉权的方法间接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的模式具有下列不足: 第一,间接地对商业诽谤予以制裁,对该种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不大。法律调整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有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两种方式,直接调整就是法律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实体规范,间接调整就是法律不直接规定当事人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而是借用该规范指引的另一个法律规范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因此,间接调整方式打击商业诽谤行为的力度较弱,应当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作出正面规定。 第二,“法人名誉权”这种说法本身就有争议。关于法人是否有名誉有三种学说:法人名誉否定说、法人名誉肯定说和法人名誉参照说。《大清民律草案》和我国台湾民法典均采法人名誉否定说,认为名誉权仅归自然人所有。我国《民法通则》则坚持法人名誉肯定说,该说实质是混同了本质截然不同的自然人的名誉和法人的商誉,对法人保护不力。尽管《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对此作了修改,即法人的名誉受到损害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完全解决这一问题还有待民法典作更加符合法律逻辑的规定[31]. 第三,民事责任方式规定的不足。上述五种民事责任方式并非对于商业诽谤行为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主要是针对侵害他人人格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方式,其本质上不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因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对于以财产的损害为要件的商业诽谤行为适用的可能性不大;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作为民事责任的方式则具有较广的适用性。除上述民事责任方式外,还有一种相当有效的责任方式没有涉及。基于商业诽谤的特殊性,行为人应当对于虚假言辞作出更正和答辩,及时作出更正和答辩也应是行为人承担的一种重要责任方式。 第四,《民法通则》只对商业诽谤提供了原则性规定,在确定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确定赔偿数额时只能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行为人为经营者时,同时适用上述两个法条没有什么问题,但当行为人为非经营者时,同时适用上述两条文就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因此应当对于商业诽谤的赔偿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我们认为,应当立足于《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着眼于民法典的制定,对商业诽谤行为民事制裁制度予以完善。 1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明确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 民法通则的第一条款,是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凡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都适用本条规定。商业诽谤行为也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32],以该条款作为立法依据,应当是完全正确的。 在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基础上,确立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确定商业诽谤行为的类型,同时,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进行适当补充,就可以完善对商业诽谤行为进行民法制裁的体系。 2 完善对商业诽谤行为民法制裁的方式 在坚持《民法通则》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的基础上,完善民法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民法制裁方式,应当遵循以下几点: 第一,发挥已有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方式的作用。当行为人正在实施商业诽谤行为时,受诽谤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停止诽谤的请求可以直接向行为人或人民法院提出,使其能够及时制止侵害行为,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停止侵害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民事责任方式共同适用。单独适用的时候,不一定要具备商业利益损失的要件。受诽谤人可以根据情况,请求行为人排除妨害,以恢复自己的权利的行使。 第二,补充更正和答辩的制裁方式。这也是商业诽谤行为人应当承担的重要的民事责任。更正和答辩本是新闻媒体所承担的责任:更正,是指在新闻报道中,对于事项的交代出现失实,相关人有权要求传媒作出更正,传媒自身也有责任在发现差错时主动更正;答辩,是指被新闻报道提及的相关人,有权对报道内容的公正性或全面性进行答辩[33].关于更正与答辩的要求,我国仅在行政规章中作出明确规定③,没有在《民法通则》中规定。我们认为,应当将更正和答辩这种责任方式移植到民法中,将其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对商业诽谤行为(包括其他一般诽谤行为)的一切主体都适用。在适用时应注意,消除因诽谤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的方式和范围至少应与诽谤行为时的方式和范围相同,例如,如果行为人通过电视广告的形式实施了商业诽谤行为,那么至少该行为人应通过电视进行公告等消除影响。 第三,强行赔偿损失的制裁。由于商业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诽谤行为对于商事主体的商业利益造成的损害,并且表现为财产利益的直接损失或者间接损失,因此赔偿损失成为商业诽谤行为人最主要的承担责任的方式。民法中赔偿的目的,是通过给付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使其尽可能地恢复到受害前的状况,因此实际赔偿是合理的,除非将来法律有明文规定,否则不实行惩罚性赔偿。 在赔偿损失中,最重要的是明确商业诽谤损害赔偿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给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凡被分割的经营者的损失能够计算的,必须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因调查侵权人的商业诽谤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并应赔偿因调查侵权人的商业诽谤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中国的民事法律与司法判例 论文关键词: 民法 司法判例 作用 判例制度 论文摘要: 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反映的是某一国家和地区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民法的需求和变动中的市民社会不断冲破法典的束缚,摈弃过时规范,认可新规范的事实。就中国而言,民事法律的法典化如火如荼,但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司法判例应用也是不争的事实。判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判决预测,促进理论发展,促进法律完善,法学教育的辅助手段。因而建议建立中国自己的判例制度 一、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的相对性 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反映的是某一国家和地区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民法的需求和变动中的市民社会不断冲破法典的束缚,摈弃过时规范认可新规范的事实。法典化和非法典化都是相对的,任何国家任何法系都不能实行绝对的法典化和非法典化。纵观世界各国,大陆法系以法典为第一法源,以判例法补充法典,判例为第二法源;英美法系以判例为第一法源,也辅之以成文的法律供法院援用。 中国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在1986 年通过了民法通则,在20 世纪80 年代制定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的基础上,通过了统一的合同法,1986 年制定了继承法,1951 年制定婚姻法并几经修改,20 世纪80 年代初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之后也几经修改,1990 年通过了著作权法,之后也作了修改,中国的物权法也在制定中。依照十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制定物权法之后,还将制定侵权责任法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上述法律制定之后,中国的民法体系即形成,是否在此基础上编撰民法典,十届全国人大没有明确列入规划,学者间争论很大,无非两种可能:一是各民事法律单独存在,中国没有民法典,但有一个完整的民法体系;二是在各民事法律基础上编撰一个民法典。中国的许多民法学者,由于受大陆法系传统的影响希望编一个民法典,而中国独特的民法立法过程,是依据社会的需要分别制定系列的民事法律,少数人主张这些系列的民事法律简单编在一起就是一个松散的民法典,没有必要再重新制定民法典。因此,在中国,存在一个制定逻辑严密的民法典与松散民法典的争论,如果说民法法典化是指一个民法法典必须体系严谨,逻辑性强,松散的法典就不是民法典化的思想,况且,松散地编到一起与不编到一起又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呢? 不编到一起不是也可以吗? 而且修改起来更为方便,这应经过实践检验一下。如果各个民事法律分别存在,但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构成了一个中国完善的民法体系,虽然没有统一的民法典,这可能更类似反法典化的思潮,但作为中国民法体系中的各个法律,又分别为一个小法典,实际是将一个大法典化为若干小法典,这与民法法典化又似乎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因此,我认为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都是相对而言的。 非法典化,不可能完全实行判例制度,不要成文法。美国是判例法的国家,然而就民法而言,判例之外也有律师协会在判例法基础上编撰的《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美国合同法重述》这样一些供各州法院选用的法典,因为判例必定过于浩繁,不便于人们掌握,而有的民事法律又不可能不是制定法,如西方某些国家,包括判例法系国家关于脑死亡、器官移植的法律、安乐死的法律、同性婚姻的法律以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都是制定法。法典化,也不可能完全施行成文法,不要判例。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之外均有判例,民法的许多规范只有通过判例才能明确适用于不同情况,通过判例弥补成文法典的不足,通过判例的法解释使法典成为有生命的法律,不断进化的法律。中国虽无民法典,但每出台一种民法法律,都以以往的司法案例为基础并通过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指导法律的实施。 二、中国的民事司法案例与判例法试点 (一)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就具体案件的请示所作出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法长期不完善,按照中国的司法制度,为保证司法统一,下级人民法院在解决案件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逐级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就具体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批复,下级法院依此批复作出判决,但并不直接引用此批复。这种批复下发全国各法院,各级法院必须参照执行,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在改革开放前和20 世纪80 年代前半期,这是中国司法解释的主要形式。另一种司法解释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事法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供法院参照执行,但不得在判决中直接引用。1987 年实行公布案例制度之后,加之民法不断完善,这种批复不再像以往那样经常出现,但仍是司法解释的形式之一。如民法通则实施之后,由于民法通则没有对死者名誉权保护作出规定,天津市中级法院受理了“陈××诉魏××、《今晚报》侵害名誉权纠纷案”,陈的女儿吉××(艺名荷花女) 生前从艺情况被魏某写成小说并在《今晚报》连载,小说虚构了荷花女多次恋爱并被帮会头目侮辱的情节,陈某认为损害了女儿的名誉权,提起诉讼。天津市中级法院经天津市高级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荷花女死后其名誉权是否应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天津市高级法院,批复“荷花女(艺名) 死亡后,其名誉权应依法受到保护,其母陈××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津市中级法院依此批复组织调解,当事人达成赔礼道歉,赔偿问题双方自行解决协议[1]。此批复(最高人民法院1988 民字第52 号) 及案例(陈××诉魏××、《今晚报》社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下发或公布后(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 ,其批复具有法律效力,案例供各级法院参照执行。这种批复,虽非案例,但针对的是具体案例作出的,其就下级法院请示所作批复要点相当于判例的判旨,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案例 中国改革开放后,民事法律逐渐完善,20 世纪80 年代中期,民法通则、继承法、三个合同法、修改后的婚姻法及专利法、商标法均已出台,而经济处于急剧变动中,即使刚刚颁布的法律,某些规定也很快显得与实践不一致,许多原则性规定也需进一步具体化,单纯的请示制度已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 年创办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时批复、解释,并公布经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通知进一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创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报》,目的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也往往编辑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教学、研究单位也编辑出版供教学、研究使用的案例等。 中国的案例与国外的判例,有以下不同: 1. 判例具有法源性,案例不具有法源性。 判例在英美法系国家,是第一法源,成文法是其补充,为第二法源;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为第二法源,判例是成文法的补充,成文法是第一法源。前者如英、美,后者如法、德、日等国。判例的法源性,主要表现在“判旨”,即判例创造的法的规则,这一判旨或者是对法律漏洞的补充,或者是对适用一般法律规范的具体解释。判例确认的法规则,各级法院必须遵守,但以新判例取而代之者为例外。案例不一定是对法律漏洞的补充,不一定是对具体规范的创造法规则的解释,有的仅仅是直接适用法律的典型案例类型,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案例只具有参考指导价值,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因此不是法源。 2. 判例是经专门的组织机构认可的,案例无须经专门组织机构认可。 因判例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经专门机构认可以保证法律的统一。如,在日本,判例须经最高法院判例委员会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案例,因不具有法律效力,无须专门组织认可,只要是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即构成案例;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虽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仅是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至于某些案例集,更不是司法解释机关通过的,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判例的约束力分为法律上的和事实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由于其正确性及指导作用,具有事实上的约束力。 3. 判例可变更、撤销,案例无须变更、撤销。 判例的变更、撤销,如同法律的修改、废止,导源于社会变动引起的法律规则的不适应性,而案例仅仅是法院审判的个案,是既成事实,不可能像判例那样变更或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虽不是典型的判例,但多具法创造的成分,可以作为判例的素材进行研究。如《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纠纷案》,确定了因情事变更终止合同的规则;《王烈凤诉千阳县公路管理段人身损害赔偿案》确定了公路两旁的护路树属公路设施,树枝折断致人伤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6 条工作物责任的规定,即护路树属该条其它设施的判旨;《王春林与银川铝型材厂有奖储蓄存单纠纷再审案》确认,转让有奖储蓄存单未对获奖财产权利作出特别约定的,该财产权利归存单受让人所有的规则,创立从权利随主权利转移之法理。[2]以上三例,实质上就是判例。有些案例,只是严格适用法律的案件,如教学中对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实例说明,就不是判例的素材,没有什么法创造成分。 (三) 个别地方法院进行判例制度试点 近年来,有的地方法院进行了判例试点,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判例制度的形成。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经验是,先例判决仅起参考作用,由各业务庭报研究室,经初审后交审判委员会审定公布。判例可更替、废止。从效果看,判决错案少,质量高,效率也高,维护了司法公正。该院的判例仅限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经验是,就民商审判规定了判例的指导作用,判例由市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规定判旨,作出评析,判例限于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不能援引,同类案件可作不同判决,但必须将结果、理由在一个月内报市高级人民法院,如果原判例与新法律、司法解释冲突则无效。[3]上述事实,表明中国的判例制度正在孕育之中。 三、判例(案例) 的作用 判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 (一) 判决预测 判决预测,是指对某种判决结果的事前预测。资本主义的启蒙思想家根据其三权分立的理论,最为强调判决的可预测性。如孟德斯鸠认为,立法与司法不能归于一人,如果司法具有法的创造力,则判决预测是不可能的,必然失去法的安全性。依据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英国的边泌于1827 年在其《证据理论》著作中提出“机械性判决”的主张,较为全面地论证了判决的预测理论。边泌在其著作中,适应19 世纪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提倡合理主义的法原理,他的法律观念将“安全”作为唯一目的,主张法解释必须以法的安全为目的,法官应机械性地适用法律规范作出判决。依据法律和机械性判决,判决预测是可能的,判决结果是极其自然的逻辑性归结。[4]20 世纪初,在德国兴起的自由法思潮,则完全否认概念法学的机械判决论及判决的可预测理论。自由法学主张,法官应从制定法中解放出来进行法创造,要求判决必须是可预测的是永远不能实现的理想。自由法学主张的法创造是正确的,但完全否认判决的可预测性则是不完全正确的。法官的法创造,限于法律漏洞及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而对于多数判决,仍然是直接适用法律,无须法官的法创造,判决仍然具有可预测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虽仅具指导意义,不具法律强制性,不是法源,但其中某些具有判例实质的案例,因其处理的正确性,下级法院会依此对相同类型案件作同类判决,人们可以依此预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再有护路树致人伤害、有奖奖券对受奖未作约定赠与他人、发生情事变更须解除合同等,人们就会根据前述相关典型案例作出判决结果的预测。[5] (二) 促进理论发展 判例研究对理论发展的促进作用,取决于判例与学说的相互影响。判例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支持。法官要经过专门培训、司法考试、就职后的继续教育才能取得或晋升法官资格,也就是说,必须进行不断的理论学习,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才能成为一名合格法官,创造出判例或典型案例;同时,案件审判也以理论为基础,复杂案件,往往需要了解和参照学说。在日本,最高法院设有专门的调查官,负责向法官报告各种学说。[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多法院往往召集学者讨论案件如何处理或分别征求学者意见。学者对判例正确性的肯定,有利于判例发挥应有的效力;对判例的批评,可以促进判例的变更。相反,判例也可以促进理论的发展,判例为理论研究提供具体的事例,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从而推进了法学理论的发展。有时,一个典型案例的出现,会引起学界广泛的讨论。比如《, 法学研究》等刊物设“判解研究”专栏,专门发表研究典型案例或司法解释的论文;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门主办了以书代刊的《判解研究》杂志,其中发表较多的是关于判例评析的论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建设中,需要借鉴国外的判例、学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的立法及理论研究,虽以大陆法系法律为基础,但须广泛借鉴英美法系的经验,对英美法的研究,重要的是对英美判例法的研究,因此,国外判例也有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理论繁荣的作用。判例研究,也包括判例批评,即对判例的不妥之处提出批评意见,为法院将来的判决提供学说,促进判例的更新和发展,促进正确运用法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82 年1 月23 日关于“李桂英诉孙桂清鸡啄眼赔偿”一案的函复,认为监护人未对小孩严加看护致眼被鸡啄瞎,鸡的所有人不承担责任,法院依此作出判决。此案,原告李桂英领其3 岁男孩在街道旁与邻居闲谈,该男孩独自玩耍,被告孙桂清饲养的白公鸡扑上啄伤男孩右眼,造成“右眼球外伤,角膜感染”而失明。一、二审法院认定被告的公鸡过去啄过人,本应该杀掉,而原告未看管好小孩也有一定责任,故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之子治眼费用的70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法院以原告疏于看护小孩为由,函复被告不负担医药费。这一案例及司法解释,不符合混合过错条件下应分担责任的法理。有学者批评道,被告明知其饲养的公鸡有伤人危险而不加宰杀又疏于管束,系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原告对其小孩的看护虽未达高度之谨慎,但要求其对小孩被鸡啄伤有充分预见则未免过于苛刻, 故一、二审法院判被告承担70 %的医疗费损失非但未见过分, 而且似嫌不足。[7]这一批评意见是正确的,对于案件审理后出台的民法通则关于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规定有意义。民法通则规定受害人过错是免责事由,但这仅限于受害人过错是唯一损害的原因,如属混合过错,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这一批评纠正了原司法解释与案例的不当,再出现类似案件,就不应适用原司法解释,其案例也无指导意义。 (三) 促进法律完善 法律一经公布实施,其条文是固定的,法律依据判决维护其活跃的生命力,特别是对法律的模糊规定,往往是通过判例具体化。如前述民法通则第126 条规定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致人损害,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其中,“建筑物”好认定“, 其它设施”就很模糊,有的可根据一般经验作出解释,有的则须通过判例加以认定。比如,路灯依一般经验属其它设施,路旁的广告牌也属其它设施,无须判例认定。但护路树是有生物,与我们一般理解的非生物属其它设施不同,那么,树枝折断伤人,算不算“其它设施”,判例从法律意义上加以认定,这就使法条在实施中增加了新的含义,是扩大解释,增强了法律的生命力。因此,审判的运动就是法的运动。另一方面,判例往往又是修改或者制定法律的基础。这主要是指那些具有漏洞补充意义的判例,这些判例确定的判旨,就是未来法律条文的雏形。如前述护路树的判例,不仅增强了民法通则第126条的生命力,也是制定民法典相关条文的基础,比如民法典草案就树枝折断责任的条文,就是来自于护路树的判例(当然,条文没有限于护路树,规定过宽,不甚妥当) 。还有武汉市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判例,确认了因情事变更解除合同的判旨,成为合同法起草情事变更条文的依据。但情事变更的后果,不只是解除合同,或者说首先不再是解除合同,而是变更合同,变更合同的前提是有一方当事人提出再交涉,我们国家就没有出现变更、再交涉的典型案例,因此,在全国人大审议时,就提不出更确切的案例。这样的判例国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可以创设。如果我们创设了各种情事变更的典型案例,在人大会议上一介绍,情事变更的条文就不致于取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界应继续努力的工作。当然,用国外的判例也可以说明。 再如案例《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8],其中案件事实为: 1993 年4 月5日、6 日、7 日,失包人朱晋华在天津市《今晚报》和《天津日报》刊登寻包启事,声称自己于1993 年3 月30 日中午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将一公文包遗忘在座位上,内有汽车提货单及附加费本,表示对拾得人送还后“重谢”和“必有重谢”。公文包被看同场电影的坐在后几排的李珉发现捡起,并与同去看电影的原同学王家平在现场等候良久,未见失主来寻,便委托王家平保管。朱晋华所遗公文包中的汽车提货单面值80 余万人民币,系其朋友李绍华委托其代办汽车提货手续。4 月12 日,李绍华得知失包后在《今晚报》刊登同样启事,声明: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 元。当晚,李珉得知此启事后告知王家平并委托其与李绍华联系。次日,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接,但在支付酬金上发生争执。李珉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朱某、李某支付15000 元。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1993) 和民初字第440 号民事判决,认定李珉应将拾得物归还原主,但李珉未能依提货单及其它物品线索寻找遗失人或财物所属单位,反而在家等待“寻包启事”许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酬金,对其请求不予支持。李珉不服,上诉至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旨为:一审法院认定朱、李二人“寻包启事”中的付酬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缺乏充分依据。悬赏广告,系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付报酬的行为。只要行为人依法完成了所指定的行为,广告人即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因此,经调解,朱、李二人一次性给付李珉人民币8000 元。判旨理由是:朱、李二人的广告为悬赏广告;李某表示“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 元,是要约,李珉在1 周内送还公文包是承诺;依民法通则第57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朱、李负有给付广告中许诺的报酬的义务;李某辩称给付报酬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事后反悔,违背民法通则第4 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上例的法创造就是确定了悬赏广告的定义及广告人应负给付报酬的义务。关于拾得人可否取得一定数额的报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中长期是一个争论的问题,制定民法通则时就因意见不统一,未予规定,此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确立了在悬赏广告情况下,拾得人返还拾得物可向广告人请求支付报酬这一法律规则。此案,可作为制定民法典悬赏广告及拾得人可取得许诺报酬的依据。 (四) 法学教育的辅助手段 法学教育,应以基本理论教学为主,但应随之以判例教学。在日本,除了民法讲义之外,还设有民法判例演习课,且有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但多不单独设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有案例教材,也有全国统编的案例教材。将来随着判例制度的确立,应设判例研究课程。基本理论教学侧重于理论与法律的一般规定,判例研究课程侧重于实例及司法审判中法的发展,当然,两者也不是截然分开的。法学教学,不只是让学生掌握法学知识,还应培养学生对法院判决的预见能力,后者必须通过判例教学来完成。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曾说:“学习法律的最佳方法是,先读一本简明的教科书,期能通盘初步了解该法律(如《民法总则》) 的体系结构及基本概念。其后再以实例作为出发点,研读各家教科书、专题研究、论文及判例评析等,作成解题的报告。在图书馆,经常可以看到同学们抱着一本厚重的教科书,反复阅读,口中念念有词,或画红线,或画蓝线,书本上琳琅满目。此种学习法律的效果,甚属有限,因为缺少一个具体的问题,引导着你去分析法律的规定、去整理判例学说、去触发思考、去创造灵感!” [9] 判例来自于实际,它反映的事实真实可靠,不同于教学中的一般举例,尤其不同于那些想象出的例子,后者可能不合逻辑,脱离实际。比如,自学考试起初由各省出题,某省的一个考题是,一辆运送新兵的汽车在山路下坡时方向盘失灵,路的一侧是山涧,另一侧路边靠山坡有两个小学生。由于是拐弯处,如不采取措施,汽车直行,就会掉入山涧,为保护许多新兵的生命,司机猛一打方向盘,汽车撞向山坡,将两个小学生撞死,问司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题的本意是让学生回答这是紧急避险,许多学生也这样回答了。但此案是想象出的,不是实际案例,因为既然方向盘失灵了,怎么打了一下就转向山坡了,怎么又灵了,这就自相矛盾,不合逻辑,不是事实。还有,对生命损害,是否可以像财产那样适用紧急避险,用两个小学生的生命换取一些成年人的生命,是否违反保护儿童利益的原则,恐怕难以说清楚。真要发生这样的事,民法上还是要按损害赔偿处理,不会依紧急避险让受益人赔。所以,表面上符合紧急避险要件,实际上是侵权行为,司机的所在部队应赔偿,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这个问题我们不多研究,因为它是假事。判例教学,就不会发生上述困扰。 判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事实认定能力。法律的适用以认定事实为基础,而事实认定既是事实问题,又是法律问题。许多案件纷繁复杂,如何准确认定事实,需要有很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判例反映的事实,是经过谨慎分析、提炼概括的,读判例,可以逐渐形成和提高对事实的认定水平。对民事案件,又依举证责任认定事实,有的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因不能举证,法院也不能认定。因此,事实认定与事实不一定一致。比如,你借我1000 元钱,完全基于信任,没打借条,也无证人,后来我抵赖,你告到法院,没有证据,我不认,法院不能认定这个事实,法院不是认定没借,而是认定你说的空口无凭,不足采信,你就要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也可能是有书面合同,打了借条,我还你钱的时候对你太信任了,让你自己毁掉借条,你没毁,事后我们关系不好,你拿借条再跟我要1000 ,告到法院,我说还了,但无证据,你有证据,法院就认定我欠1000 ,我还得还,这个认定的事实就与事实不符,但没办法,我就要承担不要回借条的后果。当然,这是极端的例子,违反诚信的人会受到良心谴责,失信的人,人们不愿借给他钱,也不愿向他借钱,他难以在社会上生存,但在个案中拿他没办法。现在有测谎机,说谎的人心跳快,但没说谎的人因气愤也可能心跳快,可能测不准,还得靠举证责任解决。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依举证责任认定事实的能力。 四、创立中国的判例制度 中国必须实施判例制度,这一点在理论界认识基本一致,但实施何种判例制度,存在不同意见。一个意见是将判例作为第二法源,实行法、德、日等国的判例制度,另一种意见是否认判例的法源性,认为判例不应有法律的拘束力,实际就是主张实行现在的案例制度[10]。否认判例的法源性,主要有三点理由:一是认为判例法与中国的政治制度不适合。认为我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明确规定法是中国当代唯一的法源[11]。二是认为先例拘束力原则在适用中容易造成法律的僵化,判例的拘束性规范狭窄,缺乏伸缩性[12]。三是认为判例法有许多固有的缺点: (1) 判例法是由法官创造的,是不民主的,而制定法可能是比较民主的。(2) 判例法是在适用时创立的,溯及既往,而制定法是适用未来的法律。(3) 判例法以个案为基础,具有片面性,制定法一般是以总的社会条件为基础的,针对的是一般情况。(4) 判例法不像制定法那样以精确的语言来表达。(5) 判例法是由一个或几个法官作出的,而制定法是经集体调研、审慎考虑制定的。(6) 判例法相当复杂,诉讼既费时又费钱。[13]这些意见虽不无道理,但总的看是片面的。中国宪法虽指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但人民法院创制案例属司法解释,我国宪法不仅没有否认法院的司法解释权,而且从广义上说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就包括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当然无权制定基本的法律,但对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作出实施细则的规定,就疑难问题作出解释、批复历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职责,包括后来通过和公布案例。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划分,只是相对而言的,许多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法院都创制判例,中国的人民法院,也应有创制判例的权力。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限于对现有法律的解释,法院不能以法无规定拒绝审判民事案件,而审判此类案件,法院就只能找出新的规则,这样的判决从性质上说就是判例。判例法在国外曾经有过僵化的现象,那是机械法学所致,后来的动态法解释理论提倡纠正过时的判例,创制新判例,僵化的现象就随之消失了,况且在中国,主张实行判例法是作为成文法的补充,是使成文法更具体、详细,也不会存在适用狭窄、缺乏伸缩性的问题。至于判例法的一些缺点,由于处于第二法源的地位,有些就自然被成文法化解了。判例法虽由法官创造,也是经民主程序产生的,诉讼中当事人及律师的辩论、法庭依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判决、判例需报经最高法院专门机构讨论通过,就是民主程序,是不同于最高立法机关立法的民主程序的。 判例的法发现问题不是溯及以往,而是以往的纠纷本该按此法解决,法官只是发现或找到了这一法规则,如同立法记载法规则一样,许多规则在之前早已适用于社会实际中。判例法以个案为基础,并不一定具有片面性,反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判例的法发现也可以用精确的语言表达出来,这取决于法官的水平。一个判例的创造必须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法官应预想到对社会的影响,应承担起创制判例的责任。判例多了比较复杂,容易出岔子,中国施行作为成文法补充的判例,不会像英美法那样存在大量的判例,中国实行判例制度,实行严格的认定、更改、撤销程序,不会造成当事人诉讼的不便,反而会更加有利于当事人及时诉讼,节省诉讼费用。总之,实行判例制度,是由社会需求决定的,势在必行。 实行民事司法判例制度,以相应的民事法律的存在为前提。若十届全国人大能完成中国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中国的民法体系就达到完善,不管是否编撰民法典,中国的民法典在事实上就已经形成。这大约是2008 年的事情。之后,面对相对稳定的中国民法体系,为适应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判例法的作用就将突显出来。中国应加快判例试点工作,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为最终形成判例制定创造条件。 实行中国的判例制度,不是现在试点中的地方法院的判例,而是指在全国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民族自治地区的高级法院就自治法律通过的在本自治区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在中国,判例应由地方法院逐级申报或者径向最高法院申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或设立的专门的判例委员会通过。中国的判例主要限于对现行法律适用于具体情况的解释,也包括对法律无规定而适用新规范的解释,总之,要将现行法律具体化或者有新的法发现,不同于现在公布的案例有些不具有法解释的判旨。中国应严格判例的数量,及时更改或撤销原有的判例。包括以新判例更改旧判例,判例的法发现已制定为法律条文时,应撤销原判例,发现判例错误时,应及时更改或撤销,使中国的判例真正具有并维持其第二法源的地位。 民事法律论文: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 关键词: 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意义 内容提要: 在源于西方的现代法学和传统中国的法律之间可以作谨慎、互动的学术冒险,这不止是情势使然,也是基于不同法律文化的社会功能和人类本质要求的相同和相近。沿着现代法学的视线,我们透见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一些共同的和各自的特征。这些特征,相对于西方,表现出国家与社会、官方与民间、整体与个体、权力与权利、公与私两极主从式的一元化结构。其功能表现为一种社会控制法,价值上表达了传统中国固有的文化理想,于今不乏启发意义。 一 本文要讨论的是唐代的经济民事法律问题。在现代法学范畴内,直面和回答这样的问题让人有些犹豫。正像我们一直所做的那样,撰写中国法制通史或断代的著作,一般不用担心受到质疑,但分门别类地研讨传统中国的刑事、行政,尤其是经济、民事诸法,就会有头痛的中国固有文明与现代科学的对接问题。现代科学起源于西方,法学亦不例外。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这样的科学早已是世界文明的主流。尽管西方文明的普适性、价值观,相对人类的多样性必有限制,文化多元也是人类的事实和理想选择,但现在还是无法想象,撇开这一套话语,我们又如何进行科学探索。这使我们面对一个无法回避和克服的难题,这个难题是源于西方的现代科学是我们研究的前提条件。同样,对探讨传统中国法律问题的学者来说,还有一个既定的前提,即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传统中国的法律和法律学术别具一格,从法律的表现形式、编纂体例到概念术语、精神原则,显而易见异于西方。这意味着借用现代法学的学科体系、概念工具和分析方法,解读中国固有的法律文明是很危险的。但放弃这样的冒险,我们又如何获得所谓的科学认识呢? 这是更大的问题。简单又常见的办法是似是而非的混淆,或对他人的努力过于苛求的批评。这不可取。 实际上,我们面临的是现代非西方文明研究中的共同难题。张光直教授在考察中国古代文明在世界文明中的重要性时说了一段很能说明问题的话。他说:……上面把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征做了简单说明,是为了把具有这些特征的中国古代社会放在西方社会科学的一般原则中作一番考察,看看两者是否合辙。如果合辙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材料加强了西方社会科学的这些原则;如果两者不符合,我们就要处理其中的矛盾,也就是根据中国古代社会的资料来改进这些原则,或甚至试求建立一些新的原则。[1] ?作为哈佛大学人类学系主任的张光直教授是华人的骄傲,他的通识和成就并非人人所能达到,但他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的精深见解也为我们克服面临的困难指明了方向。谨此,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在源于西方的现代法学和传统中国的法律之间进行谨慎、互动的冒险。 二 自西方法学在清末经由日本传入中国以来,一些优秀的中国学者和域外专家对此已作过不少可贵的尝试。他们将传统中国法律的研究从一般的通论和单一的刑事法拓展到了断代和分门别类的专题。这些工作已构成近代以来中国法学史的一部分,是中国移植西方法学并使之中国化的努力。成败得失可以再论,但不能简单说是一种错误的知识体系。[2] 置于历史的境地,我们要看到,这些努力有如前述是情势使然,此外,还有其内在的根据。依我自己的经验,在没有相应的谨慎、互动和说明下,言之凿凿地谈论传统中国的刑法、民法、经济法等,确与现代法学的理念和精神相去甚远,结果有可能误解遮蔽了科学的理解。同时,法律毕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秩序化反映,毕竟是人类对公正理想追求的体现,即使人类的法律千差万别,其功能和本质自有相通之处。德国比较法学家说:“每个社会的法律在实质上都面临同样的问题,但是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以极不相同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虽然最终的结果是相同的。” [3] 这种功能性原则是全部比较法的基础,不承认这一点,人类法律就无法比较。因此,我们不能以传统中国没有发展出西方式的法律体系,就取消或无视事实上同样存在着的中国人的多样法律生活。如果我们不拘泥于西方法学的范式和理念,不仅限于法律的形式和固定的概念,注意到法律的成长是一个过程,直面法律的功能和目标,应该承认,传统中国有它自己的刑事性法律、经济性法律和民事性法律等。这里,我没有直接使用刑法、经济法和民法这类机械对应但易引起误解的现代法学概念,而是在法律之前附加了相关“性”的定语,既表明我并不赞成简单地用现代法学的分类来直接裁剪和解读传统中国的法律,同时又相信,在属性和功能上,传统中国的法律能够与现代法学接通。 三 藉现代法学理论,从宏观上概括唐代的经济民事法律,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值得提出。首先,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程度较高,但没有独立的法典化。这是一个很令人疑惑的特征。法律科学告诉我们,人类的法律由习惯而习惯法,由习惯法而成文法,由成文法而法典化,这是法律发展的一般途径。中国是具有成文法和法典化传统的国度,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已开始这一进程,演进到唐代,法典编纂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唐律疏议》成为人类法典编纂史上的杰作。同样,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也达到了较高的程度,就法律渊源论,经济法律的绝大多数规定和民事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大都集中在唐律和唐令中。律、令是唐代法律体系(律、令、格、式)的主体和代表,国家制度藉此构成。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由于律、令化的成文法原因,除物权和债权有所限制外,各项制度都较完善,特别是经济法律制度和民事中的身份、婚姻、家庭、亲属、继承、诉讼等,制度化程度是中古欧洲所不能比拟的。[4] 但与西方不同的是,欧陆法律进入近代后分门别类地诞生了独立的民法和民法典,20世纪又发展出独立的经济法和经济法典。传统中国的经济民事法律,尽管在唐代已有较高的制度化表现,但迄清末也未能孕育出独立的民法和经济法典。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要回答这个问题,性质上有点类于“李约瑟难题”。[5] 历来有论者习惯于从中华法系的法典编纂体例“诸法合体”上去索解,也有从社会发展和分工程度上理解的。无疑,这些都是线索。但确乎不能令人满意。其实,对这样的历史文化之谜,任何个别的回答都是盲人摸象,唯有大家参与,才是破案的正途。我浅而又显的认识是,法典的编纂体例是现象而不是原因,“诸法合体”曾是人类法律发展中的普遍现象,西方亦不例外。同样,社会发展和分工水平低自然是“诸法合体”的重要原因,但中国的特殊性是:一方面高度制度化,一方面始终不能独立的法典化。这是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地方。因此,要认识中国的特殊性,不妨先从正面来理解它的特殊性,即传统中国何以形成这种独特的法典编纂。这是我们接近认识问题的前提。以我之见,社会结构的相对封闭和等级性,经济构成上的单一性,政治上的大一统,文化上重政治道德轻经济民事和长综合短分析的思维模式,应是传统中国法典编纂的背景和基础。换言之,这些背景和基础是传统中国法典编纂的既定前提和无形框架,法典的结构不外是这个无形框架的有形化。所以,用“诸法合体”这样简单明了的现代法学词汇,确实很难解读浓缩了诸多传统中国特色的法典编纂结构。进而,我们是否可以明白,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制度化始终是社会框架内的,框架不破,制度化程度再高也无法溢出框架独立法典化。 与唐代社会的变迁相适应,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另一个共同特征是前后之变化。唐以“安史之乱”为界可分为前期与后期。[6] 唐代的基本制度大都形成并完备于前期,有关经济民事的国家基本法唐律和唐令初唐即已完成。《唐律疏议》以唐太宗时期的《贞观律》为底本,完善于唐高宗永徽年间,公元653年即建唐35年后的永徽四年颁行天下。《唐律疏议》是唐代法制的核心,其《名例》、《户婚》、《擅兴》、《杂律》、《断狱》诸篇,均有专涉经济民事的规定。唐令是国家法中正面规定经济民事活动规则的主要法律,从史料和后人辑录的《唐令拾遗》[7] 来看,与经济民事直接相关的《户令》、《田令》、《封爵令》、《赋役令》、《关市令》、《杂令》、《狱官令》等,内容大都定型于唐前期的《武德令》、《贞观令》和《开元令》。唐代法律体系的“格”和“式”同样完型于前期。有论者统计,唐前期重大立法活动凡16次,律、令、格、式臻于完备。[8] 唐代民事法律渊源与经济法律有所不同,经济法律集中在律、令、格、式成文法中,民事法律除成文法外,还有不成文法的礼和习惯等。唐初沿袭隋礼,经贞观到开元年间,唐廷对礼不断增删修改,随着《开元礼》的颁布,“由是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因之,虽小有损益,不能过也。” [9] 习惯或者说惯例由于不成文的原因,难以流传下来,因此,虽然我们现在难以判断其在唐前后期的具体形情,但从张传玺教授辑录的《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10] 一书中的唐代部分看,有多种契约惯例和惯语出现在唐前期契约文书中,说明这一时期已适用习惯。 “安史之乱”后,唐代国家法全面发展的势头停止下来。据统计,后期比较重大的立法活动只有7次,律、令、式都没有再修订过,唯一的一次修格,主要是编纂格后敕和刑律统类,也即对皇帝敕令的分类整理。[11] 涉及经济、民事行为的敕令数量众多,是唐后期这两个领域的重要法源。敕令一般是针对具体情况的,属于特别法范畴,但由于敕令源于皇权,效力往往优于具有普通法性质的律、令、格、式。这种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形情与民事法源中习惯和礼的上升一样,都是唐代社会变迁的反映。经“安史之乱”的冲击,唐中央权威衰落,地方割据,均田、赋税、府兵等多项制度崩溃,政令常有不出都门的现象,前期有关经济的均田、赋役、货币等律令成为具文。民事调整也出现很多空缺,制度的瓦解和商品化又加速了人、财、物的流动,经济、民事活动增加,社会迫切需要相应的规范加以调整。于是,灵活制宜的敕令和习惯成为应对社会、填补空缺的重要法源。还有,作为民事法源的礼的重要性在唐后期迅速上升。比较唐前后期经济民事法律的变化,概括地说,前期是经济民事成文法制度的全面确立时期,后期是国家成文法制度建设停滞,特别法、礼和习惯的上升时期。 国家与礼教是贯通和支撑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构架的两根支柱,虽然两者轻重的分布各有不同。这是我在研读中感受最深的一点。唐代经济法律中各项制度无不体现出国家强有力的干预,不妨这样说,唐前期的均田律令本质上使其经济成为一种国家强制经济。很显然,均田律令竭力确保国家对土地所有权的最后控制;赋役是国家的物质基础和利益所在,赋役法不遗余力地为国家利益服务;官工“食在官府”,商人和商业由严格的城坊法令管制;专卖、货币和对外贸易的法律规定是国家控制经济的典型,表现出国家利益的至上性和国家干预的坚强有力。唐后期,朝廷代表国家通过法律对经济的全面控制虽远不能与前期相提并论,但敕令对律、令、格、式的优先,一方面表明国家制度化了的全面强制力的下降,同时也反映出特别干预的加深,尤其是国家意图通过法律控制经济及人的愿望并不因法律形式的变化而变化。 唐代民事法律总体上没有脱出传统中国重刑轻民的特征,官方对民事活动中的契约行为不同于经济法律的强制,而是采取“官有政法,民从私约”的相对放任态度。但唐前期毕竟是制度完备、国家控制有力的时期,有关民事主体的身份、土地所有权、负债强牵财物、婚姻、家庭、继承、诉讼等,都由律令予以明确的规定,违者治罪,同样体现出国家的干预。经济法律大多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依欧陆法律的分类,可归于公法,国家干预理所当然。民事法律专注私人事务,原则上属于私法,国家干预应尽量减少。但中古的唐代还是一个等级化的礼教社会,理论上天下一家、家国相通,官方自来以“为民作主”自誉,私人自主的空间十分有限。所以,其中的国家干预稍逊于同时的经济法律而远重于西方的民法。 唐代国家干预在经济民事法律中所引起的一个不同于西方或现代法制的延伸特点是,调整方法上的刑事化与行政化。依现代法制,经济犯罪可以刑事论处,这与法律的性质一致。民事法律贯彻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原则,绝大多数是任意性授权规范。与此相适应,民事调整方法一般不涉刑罚,即使惩罚也以失权、强令生效、价格制裁、证据规则等形式出现。从契约文书看,唐代民事虽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实际的救济方法,但所有违犯律令和部分触犯习惯、礼教的民事行为,一律都被视为犯罪。与经济法律的调整方法无异,这些犯罪通用《唐律疏议》中的刑事和行政处罚,基本的方法是笞、杖、徒、流、死五刑和免官、除名等行政处罚。这是私法公法化的结果,符合唐代法律体系中“一断以律”的规定。根源上乃是家国同构的社会中所谓国家利益对私人利益的包容和消解,实际是以王朝为中心的政治国家观念与权力发达在法律上的体现。[12] 礼教是传统中国文明的基本特征。它的精神和内容内化在传统中国人的思想、制度和行为模式中,形成民族的心理结构。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支柱,国家之外即是礼教。这首先表现在唐代法律体系的礼教化上。唐代各部法典可以说是礼教精神和原则广泛均匀的渗透,直如《唐律疏议》开宗明义所揭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13] 后人称赞唐律“一准乎礼”,可谓一语中的。反映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上,追本溯源,脱胎于井田制的唐代均田制度,其框架和精神仍不脱西周的礼制。放宽说,有材料表明,初唐政府是简朴和节俭的,它的最高统治者推崇的是理想化了的儒家正统理论,对农民和土地予以特别的关注,以为有道的政府应“重农抑商”,商人和商业受到严格的管制,经济主要表现为饥寒无虞的民生,奢侈性的工艺品和金钱、物欲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社会的谴责,布、帛、谷、粟是比黄金有价的东西,朝廷的理想是在文治的同时,通过武功而取得天下的信服。因此,经济必须为政治和军事服务,也不能有违道德和良心。这些以礼教为核心的观念构成了唐代前期均田律令、租庸调法、工商贸易以及货币流通诸经济法律的思想渊源和理论根据。[14] 中唐以后,由于社会的变迁,这些观念和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早期奉为准则的经济法律首当其冲受到时代的挑战。现实主义的做法应是与时俱进、革新旧制,但唐廷宁愿在事实上与初唐相异,表面上仍不放弃原有的理想,以致不合时宜的经济法律制度依然如故。官方试图通过这种“设而不用”的方式表达对理想的坚持。所以如此,礼教发挥了支配作用。很难想象,衰弱的朝廷能够大面积修改虽与社会经济现实相脱节但与社会礼教化趋势相契合的经济法律制度。在信心和权威这两点上,唐廷都不足以做到。所以,它夹在旧制度和新现实之间痛苦不堪,对现实只能采取有限的改革和无奈的默认。这是中国社会的特点,理想、理论、制度与现实各有相当的独立与脱节,超现实的理想、滞后的理论与制度,对变化的现实仍保有历史的惯性和顽强的定力。有唐三百年经济法律中的礼教体现了这一点。 礼教对唐代民事法律的影响极为深广。由律、令、格、式、敕令之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之习惯、礼、法理等构成的民事法律渊源所具有的相通一致之处,凭藉的即是“礼法合一”前提下礼的指导作用。从唐代民事法律有关身份、物权、债权的原则性规定看,礼教与国家同样是支配性的。在民事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尽管唐前期礼教受到了胡化和功利主义的冲击,[15] 但礼教的支配仍重于国家,后期礼教化更是得到了社会与国家的广泛支持。 礼教在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所引起的另一个共同特征是,等级性身份法的制度构成。礼源于华夏先民的日常生活和原始宗教经验,核心是等差,转化为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礼教后,延伸到制度上就是等级性身份法的构成。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均田制下土地分配上的悬殊,赋税征收上的差别,对工商的歧视,民事主体的阶梯性结构,物权和债权的从属性,婚姻上的“当色为婚”,家庭中父权和夫权的统治,继承方面对女性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在在都显示出礼教下的等差。[16] 从法理上说,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贯彻的是身份而不是契约原则。 四 精神原则上的相通和内容上的交叉奠定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一致之处,不同的内涵和功能又铸就了各自的特色。唐代经济立法思想是“重农抑商”,各项制度无不以它为指导。从具体问题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唐代经济法律制度整体上以调整土地关系为基础,以实现建立在均田制之上的租、庸、调为中心任务,对商人和商业通过身份、重税、专卖、货币变化等多项经济法律措施予以抑制,意图是确保“重农抑商”的实现。中唐后情形有很大变化,但如前所述,官方并没有彻底放弃体现礼教精神的相关制度。 唐代民事法律的自我特色也很显著。在法律渊源上,经济法律是成文法,民事法律由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构成。在成文法方面,经济与民事法律一致,通为律、令、格、式和经整理的敕令。此外,民事法律渊源还有不成文法的习惯、礼和法理。成文法是唐代基本的民事法源,不成文法是补充,两者及其各自内部形成一定的结构,礼为其纽带。这是经济法律所不具有的。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胡化与礼教相互消长,这是唐代民事法律变迁中一个深有时代特色的特点。唐前期中央强大、社会稳定、制度完备,律、令、格、式成文法乃“天下通规”,在法律位阶上优于不成文法。“安史之乱”后,灵活制宜的敕令和不成文法之习惯成为填补空缺、应对社会的重要法源。与此同步的一个变化是,礼教地位的上升。唐前期社会受胡化、功利主义还有佛教的影响,儒家思想和礼教受到抑制。尽管唐律“一准乎礼”,但礼教作为民事法源的重要性不及后期。原因是经历外族祸害的“安史之乱”后,唐人的民族意识觉醒,社会趋向保守,儒家思想和礼教在社会上得到更多的尊重,礼教、礼俗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民事行为影响增大。这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突出的反映。可以说,唐前期是法律的礼教化,后期是礼教的普遍化。 依现代民法观,唐代民事法律上不放任中的放任也颇具特色。基于国家的介入和限制,唐代民事法律性质上具有浓厚的公法色彩,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受到国家/法律的积极干预,总体上表现出一种不放任的态度。同时,在民事契约领域,唐令又规定:“任依私契,官不为理”。[17] 在出土的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常见有“官有政法,人从私契”的惯语。契约的种类、形式、内容等主要由民间依习惯约定,也即“人从私契”,[18] 表明民法中基于意思自治必然具有的政府放任态度在唐代民事法律中同样存在。但要注意到,唐代的放任不是无限的,要受既定的法律限制,所谓“官有政法”。“政法”即是国家的不放任法。这种不放任中的放任,法理上应理解为公法性私法的表现。 唐代民事法律中另一个有趣的特点是,不发达中的发达。一般说,相对同时代的刑事、行政、经济法律,唐代民事法律不甚发达,尤其在物权、债权领域没有建构起系统、明晰的规则体系。这也是传统中国民事法律的缺陷。然而,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唐代有关民事主体的身份、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则相对发达。这部分内容虽然没有法典化,但详细严格的规定已高度制度化。民事法律的发达与不发达,依现代解释,显而易见与商品经济对财产关系的限定有关。唐代物权、债权法律的不发达客观上根源于简单商品经济所形成的简单财产关系。同样,传统中国重义轻利、官方视民事为“细故”的法律意识,主观上也削弱了对物权、债权的关注。然而,由于人的身份、婚姻、家庭和继承本质上是一种人身关系而非财产关系,不在意思自治的范畴内,其直接受身份影响甚于受财产影响,更何况在礼教等级的唐代,这种情况远非现代民法原理所能化解,因此,调整这部分领域的法律呈现出相对发达的状态。 五 沿着现代法学的视线,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这些特征,我们还能看到什么呢?这是我一直思考着的问题。有一天,偶然有一条线索打开了我的思索之门。这条线索起于最简单的法律分类。西方从罗马法开始,法学家将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两大类。这种曾受中国大陆批评的分类方法其实有很多的启发意义。不论我们依那一类标准,[19] 经济法大体可归于公法,民法原则上是私法。传统中国没有欧陆法律体系,自然也没有这样的分类。因此,简单的对接是有困难的。不过,借助这种分类作一次探险,未尝不可。藉此,我们从西方公法与私法所代表的公与私、国家与社会、整体与个体、官方与民间、权力与权利的二元结构中,透见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不同于西方的特殊结构。简言之,唐代经济民事法律实际含有公、私两极,但整体上又呈现出主从式的一元化结构。在原则和精神上,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表现出公对私、国家对社会、整体对个体、官方对民间、权力对权利的兼容与支配,或者说后者对前者的依附与归属。 这种不同于西方的结构深究下去,就要面对中国固有的文化哲学和社会问题。不论传统中国文化多么千姿百态,理念上是一元论的。“道”是中国文化的本源,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20] 是也。道的基本构成是阴与阳,两者的关系是对极中有包容,包容中有统摄,阳在其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建立在观察和体验之上的这种原初自然哲学推及到社会政治法律领域,汉代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中说的一段话可为经典。他说: 凡物必有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阳之出也,常县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县于后而守空也。此见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德礼之于刑罚,犹此也。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此为配天。 合是合成,兼是兼有,县是悬。在董仲舒眼里,万物的合成不出阴、阳两种要素,从自然万物到家庭社会到国家政法,莫不如此。阴阳虽相互兼有,但阳是处于前的积极要素,对阴有统摄和支配性。阴是悬于后的消极要素,对阳有依附性。在古代中国人看来,阴阳之道对世界有广泛而彻底的解释力。沿着这种哲学的逻辑,天子与臣民、国家与社会、整体与个体、官方与民间、政治与经济、德礼与刑罚、权力与权利、国与家、义与利、公与私等都是阳与阴的对应与体现。因此,相对于体现阳性的德礼,法律是阴;相对于体现国家、整体利益的公法,私法是阴;相对于公法性的经济法律,私法性的民事法律是阴。结论自然是,代表阳性的国家与礼教对代表阴性的法律在兼容的同时又有统摄和支配性。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的国家与礼教中心主义,政治道德重于经济利益,国家意志优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经济法律先于民事法律,控制重于放任,民间屈从官方,个体服从整体,私契不违政法,权力大于权利等,诸如此类完全契合“天人合一”的阴阳之道。 西方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和分立是建立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之上的,体现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与独立,这是西方市民社会法律的基本特征。传统中国家国一体化的结构和理念不仅消解了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最后还以国家整体的名义包容和替代了社会个体的存在与独立。在此基础上,必然形成公与私两极主从式的一元化经济民事法律结构。传统中国的文化哲学对此不过是一个恰当的表达和解释。这样的法律自有它特定的理想深蕴其中,这是我们理解历史文化所着立场的一个方面。但同时要看到,这样的法律必然以限制个体的利益、自由和意志来维护国家名义下的礼教、王朝与家族控制,结果是个体和民众的权益被削弱以至牺牲,统治者与精英阶层的特权和利益被放大和强化。因此,尽管唐代经济民事法律中有不少与现代经济法、民法相通的东西,但本质上它还是一种以国家为本位、以礼教为纲目的社会控制法。 六 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内容、原则、精神大都已与时俱去,我们的工作与其说是寻求某种历史文化资源,不如说在明理中获得启发更为妥帖。在探讨这一问题的过程中,有三方面给我以启发。首先是法的创制和学科建设上的。如前所述,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有较高的制度化而未独立的法典化,这仅适合过去的时代但有悖于社会进步和法律体系自身的发达。同时,经济民事立法应遵循相应的规律,避免成为某种意识形态和一时政策或长官意志的工具,包括唐代在内的传统中国的经济民事立法于此有深刻的教训。还有,经济民事法律必须有自己的学理体系和法理根基,不能象唐代和传统中国那样,有大量的经济民事法律规范,却没有相应的经济法律学和民法学。这提示我们在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学时,尤应注意并克服中国法律传统中重“术”轻“学”,以一般哲理直接担当法理的弊端。 第二个方面的启发是,对国家控制的转换。从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这个角度可以透视传统中国的特性。依我的理解,这种特性表现为政治国家的控制性和道德礼教的弥散性。相对于西方,政治在传统中国社会的进程和历史的转折关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经济在性质上被视为政治的一部分。经济的发展不能有违政治目标和文化理想,也不能有害社会结构和性质。社会由政治和道德维持并由其控制和带动,所以公法文化突出。可以说,这已构成传统中国历史内在性[21] 的一个突出方面。近代以前,中国一直依其固有的特性运行着。近代伊始,中国的路向被强行中断和扭转,原因是主导世界历史进程的西方的介入。如同中国一样,西方有它自己的历史路径。不同于中国的是,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揭示的那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最终为经济服务,社会发展由经济推动,所以私法文化发达。西方的历史法则随列强扩张逐渐侵入非西方地区,从而不同时速、不同强度地冲击、扭转、中断以至改变了非西方社会固有的历史走向。尽管传统中国在时间、空间、规模和文化传统上都是一个巨人,但时代的落差终使它在西方的冲击下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路向,由传统转入西方主导下的近代。时至今日,中国社会并存、交织着两种不同性质的历史动力,一种是传统中国政治道德对社会经济的控制力,一种是西方社会经济对政治的决定力。前者基于中国的社会结构和历史惯性,构成当代中国历史内在性的主要方面;后者源于西方历史方向的现代性,成为近代以来中国努力的主要方向。这两种力量将长期并存于中国社会,并将在相互激荡、相互纠缠、相互妥协中磨合向前,直至中国真正成为有它自己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法制的情形亦不例外。具体说,中国的传统和国情内定了国家控制在现代经济民事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无视和否定以中央为代表的国家作用,既不可能也是对传统政治法律资源的浪费。但同时务必认识到,这种作用要转换到以人为本、遵循规律,为经济建设服务,并与国际潮流相联通的轨道上来。 可能会有争议的另一个启发是,法律中“公”的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唐代经济民事法律的文化结构和精神实质表达的是一种价值追求,它沿着“公”的路线迈向大同世界。事实上这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但我们是否还应该看到,作为应对人类承担责任的大国,能否放弃对高远理想的追求?不放弃这样的理想,就要赋予人类行为中“公”的内涵。毫无疑问,我们的经济民事法律首先要坚持的是现代法制原则,但不必排斥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何况两者之间还有很多的联系。唐代经济民事法律在整体和精神上确是国家政治和礼教道德的工具,而且由于这种政治和道德的滞后,最终导致了法律的落伍和瓦解。但要注意到,历史场景中的这种法律仍是一种具有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的法律。表现在经济民事法律上,土地立法中的均田制度和抑制兼并的规定,赋役法中从以人丁为本到以资财为本的立法变迁,工商法律中对商业和商人的过分发展可能瓦解农业和农民的限制,专卖法律中“平准”的理念,民事行为中的放任与不放任,财产继承中“诸子平分”的原则等,都体现了那个时代特有的政治文化理想和道德关怀,即对一定等级秩序的大同世界和适当均平的理想社会的追求。这种追求的性质和极端化要另当别论,但经济民事法律应体现时代的政治文化理想和普遍的道德关怀,防止因过分现实而迁就时俗应是没有疑问的。这也符合人类赋予法律对公平正义价值的基本追求。 民事法律论文: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思考 当今社会,信用卡的使用在人们生活中已越来越普及,它以携带方便,功能多而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它具有透支功能,使得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解燃眉之急。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信用卡透支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会因为透支后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方面当事人各持一词而产生一些纠纷。本文旨在对信用卡透支后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 持卡人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持卡人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信用卡备用金帐户余额在银行取现或在特约商店进行消费。根据是否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可以把持卡人的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二者的法律责任各异,相比而言,善意透支的法律责任简单明了,而恶意透支的情况就较为复杂,下面就分别加以分析。 (一)持卡人善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持卡人在不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内进行透支,所透支金额自然应该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即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如果持卡人确实无力承担,那么则由银行从持卡人的保证金额中扣除或者由持卡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较为明确,不是讨论的重点,讨论的重点是持卡人恶意透支后由于涉及到第三人和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完全不同,因而有必要加以分析。 (二)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1、持卡人恶意透支但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持卡人自己交纳保证金而没有由他人提供担保并且持卡人只在银行超过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取现而并非在银行的特约商家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因为此时恶意透支的当事人只涉及两方,一方是银行,另一方是持卡人,并没有涉及到双方的第三方,即担保人或特约商家。在这种情形中,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得逞除了持卡人的故意外,银行未及时发出止付令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信用卡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信用卡协议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并按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的过错大小,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应由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不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发卡银行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透支额的返还责任,并赔偿损失。其次,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发卡行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是造成损失发生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时,在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未归还前,由于发卡银行自身过错所造成的信用卡透支损失,应由发卡银行自行承担。 2、持卡人恶意透支且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他人为持卡人担保并且持卡人除在银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取现外,还在银行的特约商店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中,由于不仅涉及到银行与持卡人双方而且还涉及到持卡人的担保人和银行特约的商店,因而较前述两种情形复杂,自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由银行和持卡人按过错程度的大小分担责任,如(二)— —1种情形所述,但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或持卡人逃逸后往往无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而银行往往会把责任推给第三人,即持卡人的担保人和特约商店。 对于银行与担保人而言,他们之间是一种担保合同关系,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担保人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承担责任的限额。对于限额,担保合同有最高担保限额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就相对复杂,主要表现为:是在银行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内(如牡丹卡为5000元)或是满足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的限额内(如中银卡章程规定,透支3万元以上应发出紧急止付令)还是对全部恶意透支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涉及到担保人能否以发卡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作为拒绝承担全部恶意透支金额担保责任抗辩理由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能够,因为虽然发卡银行的担保条款大多规定担保人要对持卡人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全部清偿责任而发卡行对担保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从表面来看,这种规定也似乎符合《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保证责任范围的规定,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信用卡担保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同样应遵守《民法通则》,该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只能自行承担。”,因而当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监控不力、不及时、止付处理不迅速导致持卡人恶意透支取现或消费时,担保人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限额部分的债务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这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因为在持卡人大量恶意透支的情况下,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造成损失扩大,银行是有过错的,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银行应自行承担责任。 而对于银行与特约商店而言,他们之间是另一种合同关系,银行在发现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商店终止结算以避免损失扩大,而商店在接到通知之前的义务只是注意持卡人每次透支的金额是否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为5000元,普通卡为1000元),若超过,则不允许结算,若不超过,自然就无权终止结算。因而只要特约商店尽到了注意义务即不存在任何过错,他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发现持卡人透支消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而仍给予结算,则特约商店对在本商店透支消费的这部分金额在持卡人未归还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讨论的是持卡人善意或恶意透支时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要探讨的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二、 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遗失、被盗或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遗失、被盗,而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或到特约商店恶意透支购物消费就属于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合理承担,是一个涉及到如何协调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即持卡人、银行、特约商店、担保人)利益的问题。自然,从根本上说,责任应由非持卡人,即恶意透支人来承担,但是,当非持卡人无法找到时,这种损失就只能根据过错的大小程度由上述四方当事人承担。 (一)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前者指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当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拾得者或盗窃者取现;后者指信用卡被盗或遗失后小偷或拾得者用伪造的身份证取现。对于前者,由于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客观上加大了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的风险,因而持卡人自身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持卡人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后者,虽然持卡人无过错,但光由银行承担损失不尽合理,故持卡人也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可在上述基础上减轻持卡人的民事法律责任;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承担责任的限度是在持卡人自己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5000元,普通卡1000元)两者之和的范围内还是在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所规定的最低金额(如中国银行的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的范围内或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显然,如果银行在接到持卡人的挂失申请后及时向商家或下属分支机构发出紧急止付令,那么,银行的损失就可减少许多,然而银行未尽到这种通知义务,因而银行自身也有过错,故由持卡人来承担全部恶意透额并不合理。而根据银行信用卡章程和协议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在挂失前和挂失后24小时内被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笔者认为,在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也许还算公平,而“挂失后24小时内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的规定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网络的普及显得不尽合理,因为信用卡既然作为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银行就应对其安全性负责,就象生产商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应该负责一样,况且这种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发卡行凭借自身的优势强加于持卡人的,因而持卡人有过错时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应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也不应是银行发出紧急止付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时就应该发出紧急止付令)而应是以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为限。而持卡人无过错时(指不存在身份证与信用卡一起摆放并已经挂了失)承担责任的范围则应是以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为限。 (二)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前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它没有尽到及时发出止付令的义务,因而不仅持卡人有过错,而且银行也有过错故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范围就是对超过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的部分承担责任。对于后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银行未尽到仔细核对持卡人与身份证的义务(当然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的情况下要银行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则过错更大,故在持卡人无过错,而银行过错大的情况下,银行承担的责任也应在前者基础上加大,责任应主要由银行承担,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超过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最低限额以外的部分。如果恶意透支不仅以取款方式实现而且还以消费方式实现,则又会涉及到另外一个当事人— —特约商家。 (三)特约商家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特约商家在非持卡人刷卡结算时,理应尽到将身份证(无论是伪造的还是偷的)上的照片和恶意透支人的相貌、将信用卡上的笔迹与恶意透支人的笔迹进行核对的义务(当然同样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而且笔迹可以摹仿的情况下要特约商家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而特约商家未履行此项义务致使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得逞,因而有过错,而银行没有及时通知特约商家终止结算也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有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对于非持卡人在本商店消费的这部分金额,特约商店应该与银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划分为:低于必须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所规定的限额以内的部分由特约商家负责,高于此限额的部分则由银行负责。 (四)担保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如果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不是用自己的财产担保,而是请他人向银行保证,那么,对拾得者或盗窃者的恶意透支行为所造成的透支金额,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是情况下,担保人该不该承担呢?这得看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通常,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规定的被担保人只是持卡人本人这一特定主体,因其属于债的一种,而债的主体双方均是特定的、明确的,而不是任意的,因而不可能对持卡人本人(被担保人)以外的任何人发生担保的法律效力,更何况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无任何过错的担保人去为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承担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此外,担保人之所以为持卡人担保,主要是因为他对持卡人的信用感到放心,所以如果上述情况发生时要担保人为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担保,有悖于担保人的真实意思,既违反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等民法原则,也不合理。故笔者认为担保人不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行为承担责任,这与前面提到的担保人应对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承担责任完全不同,但鉴于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在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法院判决持卡人对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而持卡人无力支付,则对这一部分损失,担保人应在自己的担保限额内承担责任,概括而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要满足两个条件:(1)只针对被担保人(持卡人)本人应负责的部分(主体条件);(2)承担责任的限额在自己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限额内,而不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限制条件)。 当然,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还很复杂,以上所谈的还只是我对此问题所作的几点不成熟的思考,望能以此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民事法律论文:审计的真实性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法律责任研究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谈到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即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活动,当出现诉讼时,法官根据法律确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双方会由于专业的限制而形成认识的盲点,或者由于两者思维方式的不同而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形成分歧,如以注册会计师为代表的会计界和法律界对“真实性”的认识就存在着显著差异。法律界往往因为不理解审计的本质,因而未能对注册会计师的生存规则——独立审计准则给予应有的注意。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充分关注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取得与法律界和公众的沟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真实性——会计界与法律界的不同认识 审计的本质决定了审计上的“真实性”涵义。《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8条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独立审计实务公告——验资》第4条第2款对真实性作了明确的解释: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9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的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显然,由于审计的固有风险,对于遵守执业准则但仍然未能揭示被审计事项中的错弊,而出具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报告而不是虚假的报告,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精神,注册会计师是没有责任的。 然而,在汉语中,真实与虚假是相对的一组概念。法律上的“虚假”概念与汉语中的“虚假”概念具有相同的意思,从《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18条和第73条可以看出立法者认为“虚假报告”是指“内容不真实的报告”,只要审计报告反映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就是“虚假报告”。显然根据法律的精神,满足了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并不能够排斥法律上的虚假性。审计中的真实性是一个过程上的真实,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应如实地反映整个审计过程,审计报告符合真实性要求的意思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履行了正当的程序。而法律上所要求的“真实”强调的是内容的真实、结果的真实而不仅仅是程序的真实。 考察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过程的真实性与结果的虚假性之间的矛盾是审计活动本质所蕴含的。在审计成本的约束下,审计固有风险是永远存在的,注册会计师的“合理保证责任”无法彻底避免或消除审计结果的“虚假性”,这与注册会计师的主观状态无关。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注册会计师作为审核有关财经信息的中介机构,与股东及其他信息使用者的利益高度相关,一个职业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它是否发挥了社会赋予它的功能。当注册会计师向社会提供它的职业产品——审计报告时,法律上关注的首要问题是这些产品是否具备预期的质量和功能,而不是制造这些产品的程序是否被遵循,只要不真实的审计结论提供给投资者,造成投资者的损失,注册会计师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过错”是确定法律责任的关键 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与法律上的“虚假性”不是同一语境中的概念,两者并不互相排斥。但是,会计并不能用自己特有的“真实性”概念来对抗法律上的“虚假性”概念。过程“真实”而结果“虚假”的审计报告只是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于民事责任实行过错原则,承担民事责任要有4个条件,其中核心的条件是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根据法律的一般解释,所谓“过失”,是指对损害后果应当预见但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却轻信可以避免。《民法通则》根据“故意”追究责任的思想也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法》中,与《注册会计师法》第20条和第21条第3款的“明知”相似。民法对“过失”的认定与《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第3款的“注册会计师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委托人的不法行为而没有指出的,应当承担责任”中的“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情形相似。根据法律,如果由于出资人或者其他出证人的联合欺诈,致使注册会计师即使严格按照执业准则也无法发现错弊,由于注册会计师主观上没有过失,也就谈不上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了。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审计准则中的“真实性”与法律上的“过错(过失)”相对应,满足了审计中的“真实”,就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如果根据法律判断“有过错”,则审计报告肯定不存在审计意义上的“真实性”,审计准则的“真实性”在法律上就以是否“过错”的形式表现出来。遵循准则并不与法律责任相矛盾,独立准则在法律诉讼中仍然有其权威性。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报告,并不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关键要看注册会计师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 三、“过失”与“职业谨慎”相联系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一项审计工作时,要遵循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科学程序;更重要的是要有善于执行职业判断的能力,审计的灵魂在于职业判断。遵循程序容易做到,因为程序在审计准则中规定得十分明确,关键在于职业判断,并且在职业判断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注册会计师只有始终保持“职业谨慎”,以“适当的关注”在每一个环节上做出谨慎的职业判断,而不是仅仅满足于采取了审计准则上规定的每一个步骤,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过失”是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关键,法官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错”或“过失”是要看他是否遵循了必要的程序,更重要的是看他在选择程序或在对相关证据判断时是否保持了其应有的“职业谨慎”与“关注”。在实际的法律诉讼中“欺诈”或“故意”具有客观性,容易判断,而对“过失”的判断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任意性,法官的裁量权也较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围绕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而产生的诉讼会越来越多。对注册会计师来说除了要面对审计风险外,更重要的是法律风险。一旦审计报告未能揭示财务报表的错弊,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在职业判断的过程中的过错或过失,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判断时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对错弊给予了“适当的关注”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也会成为会计界和法律界争论的焦点。 一个记录完整的工作底稿就能够证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必要的执业程序,没有一个简单的证据能够证明注册会计师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在法律诉讼中,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需要通过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来证明,如律师结合特定案件的背景,质询注册会计师选择某种程序的理由,要求其说明判断证据或者做出结论的理由。 四、面对民事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选择 1.加强注册会计师与公众的沟通,减少与公众认识的对立。由于公众不了解审计活动的特性和会计的特有语言及规则,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产生过高的期望,这种期望差距是注册会计师陷入诉讼的最主要原因,注册会计师有责任也有必要缩小这种差距。会计界应尽量让公众了解其语言及特性,从而引导公众对本行业的期望和判断达到一个合理水平,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2.加强会计界与法律界的沟通。会计界要理解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理解法律的目的、任务和法官判案的依据。同时会计界也要通过保持与法律界的充分沟通,让法律界了解审计的本质、明白独立审计准则设计的合理性,使法律界认识到注册会计师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是在特定审计成本下发现或纠正重大错弊,这对股东来说是一种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不是一个对注册会计师提供保护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充分注意《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注册会计师法》在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中的作用。 3.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程序上保证程序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过失”是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关键,注册会计师应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报和舞弊行为,避免出现明显的“过失”。 4.保持职业谨慎,是减少诉讼风险的重要保证。注册会计师要在审计活动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必须注意执业纪律、提高业务能力,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尤其是对出现财务困境和面临破产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谨慎,以免卷入诉讼。执业纪律是职业谨慎的外在保证和表现,业务能力和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的熟悉程度决定着对谨慎“度”的把握,两者结合从内外两方面保证做到谨慎。只要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保持认真谨慎的态度,一般就不会发生过失,至少不会发生重大过失。 5.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防范审计风险。①谨慎选择委托人,选择具有诚实品格的被审计单位,严格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声明书;②组织得力的审计组,委派合格的主审人员,确保审计质量;③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做到每个重大审计项目都与律师沟通,取得律师的理解和信任。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审计的法律风险。? 民事法律论文:信用卡透支后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思考 当今社会,信用卡的使用在人们生活中已越来越普及,它以携带方便,功能多而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是它具有透支功能,使得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解燃眉之急。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信用卡透支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会因为透支后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方面当事人各持一词而产生一些纠纷。本文旨在对信用卡透支后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 持卡人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持卡人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信用卡备用金帐户余额在银行取现或在特约商店进行消费。根据是否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可以把持卡人的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二者的法律责任各异,相比而言,善意透支的法律责任简单明了,而恶意透支的情况就较为复杂,下面就分别加以分析。 (一)持卡人善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持卡人在不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内进行透支,所透支金额自然应该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即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如果持卡人确实无力承担,那么则由银行从持卡人的保证金额中扣除或者由持卡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较为明确,不是讨论的重点,讨论的重点是持卡人恶意透支后由于涉及到第三人和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完全不同,因而有必要加以分析。 (二)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1、持卡人恶意透支但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持卡人自己交纳保证金而没有由他人提供担保并且持卡人只在银行超过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取现而并非在银行的特约商家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因为此时恶意透支的当事人只涉及两方,一方是银行,另一方是持卡人,并没有涉及到双方的第三方,即担保人或特约商家。在这种情形中,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得逞除了持卡人的故意外,银行未及时发出止付令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信用卡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信用卡协议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并按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的过错大小,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应由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不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发卡银行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透支额的返还责任,并赔偿损失。其次,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发卡行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是造成损失发生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时,在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未归还前,由于发卡银行自身过错所造成的信用卡透支损失,应由发卡银行自行承担。 2、持卡人恶意透支且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他人为持卡人担保并且持卡人除在银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取现外,还在银行的特约商店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中,由于不仅涉及到银行与持卡人双方而且还涉及到持卡人的担保人和银行特约的商店,因而较前述两种情形复杂,自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由银行和持卡人按过错程度的大小分担责任,如(二)— —1种情形所述,但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或持卡人逃逸后往往无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而银行往往会把责任推给第三人,即持卡人的担保人和特约商店。 对于银行与担保人而言,他们之间是一种担保合同关系,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担保人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承担责任的限额。对于限额,担保合同有最高担保限额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就相对复杂,主要表现为:是在银行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内(如牡丹卡为5000元)或是满足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的限额内(如中银卡章程规定,透支3万元以上应发出紧急止付令)还是对全部恶意透支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涉及到担保人能否以发卡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作为拒绝承担全部恶意透支金额担保责任抗辩理由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能够,因为虽然发卡银行的担保条款大多规定担保人要对持卡人的债务无条件地承担全部清偿责任而发卡行对担保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从表面来看,这种规定也似乎符合《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保证责任范围的规定,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信用卡担保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同样应遵守《民法通则》,该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只能自行承担。”,因而当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监控不力、不及时、止付处理不迅速导致持卡人恶意透支取现或消费时,担保人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限额部分的债务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这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因为在持卡人大量恶意透支的情况下,银行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或紧急止付令,造成损失扩大,银行是有过错的,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银行应自行承担责任。 而对于银行与特约商店而言,他们之间是另一种合同关系,银行在发现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商店终止结算以避免损失扩大,而商店在接到通知之前的义务只是注意持卡人每次透支的金额是否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为5000元,普通卡为1000元),若超过,则不允许结算,若不超过,自然就无权终止结算。因而只要特约商店尽到了注意义务即不存在任何过错,他对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发现持卡人透支消费超过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而仍给予结算,则特约商店对在本商店透支消费的这部分金额在持卡人未归还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讨论的是持卡人善意或恶意透支时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要探讨的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二、 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遗失、被盗或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遗失、被盗,而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或到特约商店恶意透支购物消费就属于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合理承担,是一个涉及到如何协调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即持卡人、银行、特约商店、担保人)利益的问题。自然,从根本上说,责任应由非持卡人,即恶意透支人来承担,但是,当非持卡人无法找到时,这种损失就只能根据过错的大小程度由上述四方当事人承担。 (一)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持卡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也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的民事法律责任。前者指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当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拾得者或盗窃者取现;后者指信用卡被盗或遗失后小偷或拾得者用伪造的身份证取现。对于前者,由于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客观上加大了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的风险,因而持卡人自身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持卡人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后者,虽然持卡人无过错,但光由银行承担损失不尽合理,故持卡人也应对非持卡人的透支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可在上述基础上减轻持卡人的民事法律责任;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承担责任的限度是在持卡人自己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如牡丹卡5000元,普通卡1000元)两者之和的范围内还是在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所规定的最低金额(如中国银行的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的范围内或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显然,如果银行在接到持卡人的挂失申请后及时向商家或下属分支机构发出紧急止付令,那么,银行的损失就可减少许多,然而银行未尽到这种通知义务,因而银行自身也有过错,故由持卡人来承担全部恶意透额并不合理。而根据银行信用卡章程和协议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在挂失前和挂失后24小时内被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笔者认为,在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也许还算公平,而“挂失后24小时内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的规定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网络的普及显得不尽合理,因为信用卡既然作为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银行就应对其安全性负责,就象生产商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应该负责一样,况且这种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发卡行凭借自身的优势强加于持卡人的,因而持卡人有过错时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应是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全部金额,也不应是银行发出紧急止付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中银卡为冒用金额超过5000元时就应该发出紧急止付令)而应是以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为限。而持卡人无过错时(指不存在身份证与信用卡一起摆放并已经挂了失)承担责任的范围则应是以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为限。 (二)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持卡人是否有过错,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可分为持卡人有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和持卡人无过错时银行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前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它没有尽到及时发出止付令的义务,因而不仅持卡人有过错,而且银行也有过错故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范围就是对超过持卡人信用卡上的存款加上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最高限额之和的部分承担责任。对于后者,作为银行而言,由于银行未尽到仔细核对持卡人与身份证的义务(当然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的情况下要银行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则过错更大,故在持卡人无过错,而银行过错大的情况下,银行承担的责任也应在前者基础上加大,责任应主要由银行承担,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超过银行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条件所规定最低限额以外的部分。如果恶意透支不仅以取款方式实现而且还以消费方式实现,则又会涉及到另外一个当事人— —特约商家。 (三)特约商家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特约商家在非持卡人刷卡结算时,理应尽到将身份证(无论是伪造的还是偷的)上的照片和恶意透支人的相貌、将信用卡上的笔迹与恶意透支人的笔迹进行核对的义务(当然同样也有人认为在目前全国身份证管理系统没有互联,而且笔迹可以摹仿的情况下要特约商家尽此义务过于苛刻,也不尽合理),而特约商家未履行此项义务致使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得逞,因而有过错,而银行没有及时通知特约商家终止结算也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有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对于非持卡人在本商店消费的这部分金额,特约商店应该与银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划分为:低于必须发出紧急止付令的最低条件所规定的限额以内的部分由特约商家负责,高于此限额的部分则由银行负责。 (四)担保人应负的民事法律责任 如果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不是用自己的财产担保,而是请他人向银行保证,那么,对拾得者或盗窃者的恶意透支行为所造成的透支金额,在持卡人无力承担是情况下,担保人该不该承担呢?这得看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通常,担保人与银行所订的担保合同规定的被担保人只是持卡人本人这一特定主体,因其属于债的一种,而债的主体双方均是特定的、明确的,而不是任意的,因而不可能对持卡人本人(被担保人)以外的任何人发生担保的法律效力,更何况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无任何过错的担保人去为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承担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此外,担保人之所以为持卡人担保,主要是因为他对持卡人的信用感到放心,所以如果上述情况发生时要担保人为非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担保,有悖于担保人的真实意思,既违反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等民法原则,也不合理。故笔者认为担保人不应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行为承担责任,这与前面提到的担保人应对持卡人的恶意透支承担责任完全不同,但鉴于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持卡人对信用卡遗失在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法院判决持卡人对挂失前及挂失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而持卡人无力支付,则对这一部分损失,担保人应在自己的担保限额内承担责任,概括而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要满足两个条件:(1)只针对被担保人(持卡人)本人应负责的部分(主体条件);(2)承担责任的限额在自己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限额内,而不是对非持卡人恶意透支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限制条件)。 当然,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还很复杂,以上所谈的还只是我对此问题所作的几点不成熟的思考,望能以此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民事法律论文: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 世界太丰富多彩了,太生动活泼了,以至于使自己陷入惟一真理的牢笼之中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 民事法律关系乃是民法学之纲。只有领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精髓,才能把握民法及民法学的精要,起到纲举而目张的效果。不仅如此,早在1985年即有学者指出,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也离不开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研究的深化与民事法律关系体系的确立。因为,民法的调整对象即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基础的商品经济关系;民法基本原则是商品经济也是民事法律关系本身性质的表现;民法的任务也必须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来实现。1本文即是应对民事法律关系研究深化的要求,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过去,我国民法学界将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仅仅局限于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2,现在看来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这种描述过于简单。其实,法律关系是一个内容复杂的综合体,具有有机性、规范性、时间性等特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积极要素 德国著名法学家拉伦茨认为,法律关系是基于一个统一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权利、义务和其他拘束的总和。这些权利、义务和拘束具有各不相同的规范属性和规范结构,它们一方面表现为各种的权利(Berechtigung),另一方面表现为各种法律上的负担(Belastung)。3这里的Berechtigung一词虽也可译为权利,但这一权利是广义的权利,除了我们通常所指的狭义权利(Recht)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权能(Befugnisse) 权能是权利或法律关系的部分内容,它原则上是其据以产生的权利或法律关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例如,当事人通常都享有对法律关系或权利进行处分的权能,当事人有权将一定法律关系或权利移转于他人、变更其内容、放弃或撤销。一项权利可以包含多个不同的权能。如所有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消费其所有物,改变其形状乃至将其毁灭。所有权人还可以以债权形式或者限制物权(如役权、用益权或担保物权)的形式,将其个别权能在一定时间内交由他人行使,随着这些权利的消灭,这些权能将自动地回归所有权人。债权除了其核心的请求给付权能外,还包括抵销、让与、出质以及诉请履行的权能等,这些权能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并不存在,但这并不能使债权丧失其特性。4 将权能作为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一定会遭到大家的反对,因为一般认为权能既然是权利的组成部分,不必另行将其作为法律关系的要素而单独列出。笔者最初看到拉伦茨教授的《民法总则》教科书这样写时,也是同样的感受。但笔者认为有一些权能虽未成为独立的权利,但已经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如上列之处分权(能)、抵销权(能)、出质权(能)、让与权(能)等,应当在法律关系中的构成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样做的目的使其在法律关系的构成中凸现出来,不至于淹没在权利之中,以致无法充分地描绘一项法律地位的全部内容。 民法理论上称之为权利的法律地位未必尽为权利,其中有很多仅是权能,只是为了称呼的方便常常被称为权利而已。拉伦茨认为,看一个法律地位是“权利”,还是“权能”,要看它的独立转让性以及或多或少依它的重要性来决定。如,形成权和期待权就是在最近十年来已从单纯的权能或“法律地位”发展成为一种权利。5 对于形成权是权利还是权能,尚有讨论的余地。我国台湾学者林诚二教授即认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本身,虽称之为权利,究其实质并非权利,而是一种权能,即权利产生的作用。只是因学理上方便而称之为权利。6笔者对此表示赞同。因为,我们都知道这四项权利就是按照权利作用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所谓权利的作用,无非就是指权利的效力。所以,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就是权利的四种不同效力,也即权利的四项不同权能而已。支配权乃是物权、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绝对权所共同具有的权利人对权利客体直接支配的权能。至于请求权更是一项明显的权能,对于债权而言,我们知道债权具有请求权(能)、受领权(能)、保有权(能)、处分权(能)、执行权(能)、私力救济权(能)等不同权能7,请求权不过是债权的一项核心权能而已;对于物权而言,物权除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外,物上请求权则是物权的一项救济权能。抗辩权由于是对抗债权请求权的权利,因此,抗辩权实质上也是基于其相应的特定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享有的一种权能。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债务人基于其对待给付地位而产生的抗辩权能,先诉抗辩权则是一般保证人基于其补充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享有的抗辩权能,而时效届满抗辩权则是债务人基于其不完全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抗辩权能。 诸如追认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终止权等形成权,笔者认为则是法定权、所有权或某些特殊债权的形成权能而已,权利人是基于权、所有权或特定债权才享有的创设、变更或消灭一定法律关系的形成力。如,父母对限制行为能力的子女所从事的法律行为的追认权,就是其法定权的表现;所有权人对无权处分人处分行为的追认权则是所有权处分权能的表现,债权人行使的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或终止权都是基于其债权人地位而产生的特殊权能而已。 通过对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究竟是权利还是权能的讨论,可以看出,权能在法律关系中还真不是可有可无的要素。 2、权限(Zustandigkeit) 韩忠谟先生在其《法学绪论》一书中曾指出,所谓权限者只系为他人而在法律上发生作用,其由此所生之效果,皆归属于该他人。如人有权限(通常称为权),其以本人之名义所为之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依同理,法人之机关所具有之权限,当然与权利不同。再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盈余分配请求权,此乃法律所赋予个人的权利,至若股东以公司机关????股东大会构成成员的地位,行使所谓“表决权”,则“此表决权”严格言之只系一种权限。要之,在这种情形下的权限,乃基于团体内部机关的地位而持有,为团体之利益而行使,就个人本位而言,尚不得视为权利。8 对于这种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权限,拉伦茨教授也以“受领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或给付的权限”(ZustandigkeitzurEntgegennahmevonErklarungenoderLeistungen)为例进行了说明,并指出这种受领给付的权限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这种权限原则上是属于债权人所有的,但例外时也可以属于其他人。9 综上我们可以总结为,权限概念指称一种特殊的法律地位,基于此种特殊法律地位享有特定权限的人可以行使本属于他人之权利,而其效果仍归属于授权人。10它同样构成了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这一点却被我们的传统学理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3、取得期待(Erwerbsaussichten) 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当事人享有未来取得一定权利的期望,但这种期望尚不足以达到独立的取得权或期待权意义上那样受到法律保护的取得地位的程度,如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的孳息取得的期待等。取得期待并不构成一项独立的权利,其与期待权的区别在于,只有当取得权利的期待受到法律充分地保护,足以对抗他人对其进行的侵害,而且该法律地位具有一种独立的经济意义,权利人可以像对待既得权那样处分时,我们才可以称之为期待权。11 拉伦茨教授认为,以上内容都应是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并将其统称于广义的权利Berechtigung中。12由此可见,一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的法律地位是由权利、权能、权限和取得期望等组成的综合利益地位。为了与狭义的权利(Recht)相区分,我们姑且将所谓的广义权利(Berechtigung)称之为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积极要素。 二、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 与法律关系中的广义权利相对的,是各种法律上的负担(Belastung),我们可以对应的称之为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这种所谓法律关系内容的消极要素除了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这一常规要素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或屈从(Unterwerfung) 在有些情况下,与一个人的权利相对应的不是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而是一种法律上的拘束。如形成权相对人在法律上所承受的负担就是一种法律上的拘束。当形成权人行使解除权或终止权之类权利使法律关系或权利发生改变时,形成权相对人就必须允许其发生变化。法律对形成权相对人的“拘束”体现在,当对方当事人基于形成权将对法律关系的变化强加给他时,他所能做的只是必须接受这种法律后果。 法律义务(Rechtspflicht)则是指法律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命令使人承担的特定应为(Sollen),义务可以是针对特定行为的作为(Tun),也可以是不作为(Unterlassen)。而法律上的拘束,德学者也称之为容忍义务(Duldungspflicht),但这种容忍义务不同于法律义务中的不作为。例如,针对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都负有不得侵犯其所有权和不得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使的义务,该义务作为一种不作为义务,属于法律关系内容构成之消极要素中的法律义务。但如果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一项限制物权,他在这种情况下受到的“拘束”是必须容忍限制物权人的某些行为,而他作为所有权人原来是不需要这样做的。这种容忍义务,它不仅仅是一项不作为义务。所有权人不仅负有不实施某种特定的行为的义务,而且更对此负有义务,即当限制物权人对物进行合法利用时,所有权人不得阻止并让它生效。13此种义务表现为法律对其的拘束,而并非仅仅是不作为。 对于容忍义务与不作为义务的不同,德国著名民法学家冯?图尔教授说的好,“对于容忍义务,从概念上看是指某人有义务不提出反对或异议,但这种反对或异议他本来是有权提出的”,而对于不作为义务则是“对于某人的一个行为,他本来就不能或不允许阻止,就更无所谓容忍了”。14 从另外一个方面笔者认为,如果我们说相对于作为义务而言,不作为义务属于消极的义务的话,那么这种法律上的拘束或者我们称之为“容忍义务”的就更为消极。那种不作为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不去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所禁止的行为,而这种容忍义务不是指义务主体自己不去做什么,而是权利人依法或依约做了什么,他要无条件地接受,要容忍权利人这样做而不得反对或提出任何的异议。由此可见,这种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更为消极。 正是由于形成权相对人所负担的这种所谓“容忍义务”的特殊性,我国学者张俊浩教授曾称,形成权是没有义务与之对应的权利,但他同时也指出,如果把这种义务的内容理解为尊重,那么似乎也可以认为有义务与之对应。15显然,此义务非彼义务! 德国学者伯蒂歇尔(Botticher)在论述形成权之相对人的这种特殊义务???法律上的拘束或容忍义务时,则精辟地使用了屈从(Unterwerfung)一词。他就此论述著作的名字就是《私法中的形成权与屈从》。16 葡萄牙著名民法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与权利相对应的是法律义务和屈从。其中本已权利相对应的义务,而形成权相对于屈从17.本义的权利是请求或期望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利。本义的权利有债权、物权、人格权、亲属权以及期望权等。本义权利之对方当事人所负有的是法律义务-即作为义务(拉丁文:facere)或不作为义务(拉丁文:nonfacere)。法律义务是实现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有权要求的行为之必须性(或约束)。法律义务相对于本义权利。在这种义务中,义务主体尽管可能受到制裁,事实上仍可不履行义务。法律规定承担法律义务之人要遵守特定行为,对于故意或因过失而不履行义务之人,法律将适用法定处罚。形成权则相对于屈从(sujeicao),屈从意味着对方必须承受权利人行使权利后,强加于其权利义务范围的后果。屈从者,不可抗拒之必须状况,受约束的人必须承受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后强加其权利义务范围的设立、变更或消灭等后果。对于形成权,屈从是一枚钱币的另一面。屈从有别于法律义务,它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必须性。屈从者不得违反其状况,它一定要承受形成权行使后所产生的结果。18 综上所述,显然这种法律上的拘束或者屈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义务,也是传统意义上的义务概念所无法涵盖的。因此,对于法律关系中的义务类型确有详加区分和细化研究的必要,特别是这种相对于形成权的法律上的拘束或者屈从概念的提出19,对于我们关于法律关系内容的传统认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应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相信这一概念的提出和应用对于丰富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职责(Obliegenheiten)20 职责是一种对当事人的行为要求(Verhaltensanforderung),这种要求大多是为了满足行为人自己的利益而存在的。有学者称其为“为了自己利益的行为要求”(VerhaltensanforderungimeigenenSache)。21克布勒(Kobler)所编写的《法学辞典》径直将职责解释为“为自己利益的法律规定”(RechtsgeboteimeigenenInteresse)。22这种职责,按照赖默尔?施密特(ReimerSchmidt)的说法,它是一种强度非常弱的义务(PflichtgeringererIntensitut)。23法律并不强求当事人履行这种职责,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这种职责,他并不因此而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而只是受到很轻的制裁,一般地他会失去一个较为有利的法律地位,或者接受某种法律上的不利。24职责与法律义务的最大不同在于,职责承担人的对方当事人并不因此而享有任何权利。 职责(Obliegenheiten)概念最初常见于保险法中,例如,在保险合同中对受害人提出的尽快报告有关损失或危险增加情况的要求等。是赖默尔?施密特教授(ReimerSchmidt)将其从保险法引入到民法中来的,并且成为民法的一个一般概念。25这种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职责在我国民法中也多有体现,下以我国《合同法》为例进行分析: 我国《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一规定并未真正地要求当事人避免损害的法律义务,但如果守约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而导致损失扩大,那么他就应接受由此而产生的不利益后果。这种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实质上是对自己利益加以维护和照顾的义务,并非真正的义务。26应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义务相区别。这种职责(Obliegenheiten)是附属于当事人的责任,要求他以适当的方式对自己或自己的法益予以注意。对于这种职责,人们期待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如果他不这样做,那么他就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不利的后果。27即当事人处于这样一种法律地位,他就负有责任去避免损失扩大,但此种职责并未赋予对方当事人以请求权,以请求其为之。只是若其不如此做,根据职责的要求,将会使其请求违约方赔偿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丧失。 我国《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及时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据此规定买受人负有及时检验的义务。同时第158条第1款第1句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同条第2款规定,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据此两项规定,买受人在发现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时负有及时通知的义务。因为如果标的物存在数量或者质量的瑕疵,时间越长就越难证明。买受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要求尽快弄清楚。如果他不这样做,出卖人当事人无权请求买受人这样做,只是他就要接受丧失请求权的不利后果。28即对于约定有检验期间而买受人未检验或检验后发现问题却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合同法》第158条第1款第2句)。对于未约定检验期间,买受人在合理期间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29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第2句)。即便是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合约定,由于买受人未尽职责(Obliegenheiten)??及时检验并通知出卖人,他也必须承受这不利的后果??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合约定的,也视为符合约定??丧失请求补偿的权利。 对于这样一种所谓的“不真正义务”,韩忠谟先生曾评论道,买受人应为如此通知,虽系属法律上的一种“义务”,且无一定相对人,然按买受人如遵循规定而为通知,则可请求出卖人负瑕疵担保责任,并得行使契约解除权或减少价金请求权,反之,如怠于通知,亦只不过失却上列权利,而陷自己于不利益之后果而已。由此可见,法律之科人以此种“义务”,纯属技术规定,作为行使权利之前提。若于真正义务相比较后-?即权利之对应的义务,义务人有所违反,须负损赔之责??当然异其性质。30 对于此种职责,郑玉波先生称其为“间接义务”,并举票据法的规定加以说明。在票据法上为了保全追索权,法律通常会规定持票人应为一定行为,如提示或作成拒绝证书等,倘若持票人不照办,则法律将使其遭受不利益的后果。郑玉波先生同时指出,这种职责与义务之不同在于,通常因违反义务而承担损害责任时,原则上以义务人有过失为要件;而这种职责的违反,其不利益后果的发生无须行为人有过失。31 综上各方家所论,可见此种职责(Obliegenheiten)显与义务有别,且实践和法律规定上并不少见,应认真加以研究并纳入到法律关系的要素中来。 3、负担(Lasten) 在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消极要素中除了上述法律义务、法律上的拘束和作为非真正义务的职责外,拉伦茨/沃尔夫认为,还包括负担。这里的负担与职责不同,是指举证责任或者在法院进行诉讼时的声明及陈述责任。对于前者,拉伦茨/沃尔夫以德国民法典第282条为例32.该条规定,债务人因不可归责于己的原因而违反债务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不可归责之原因,债务人负有举证责任。债务人若对这样一种“负担”(Lasten)不注意、不履行,将会产生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至少在形式上他会败诉。33不像作为不真正义务的“职责”,既是为了自己利益进行的约束,同时也有利于他人。34对这种负担的重视仅仅有利于负担人自己的利益,负担人不理会该负担反而会有利于对方当事人,也是对方当事人所更愿意看到的,因为由此他可以赢得这场诉讼。352002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同样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任何性质的义务中都难以包含这种负担。它更多是当事人来主张自己没有过错的一种风险和不利益的分配规则。36这种举证或陈述的负担虽说是诉讼法的义务,但由于其是否及时、适当地履行将直接影响其在实体法上的权利。所以,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将这种负担纳入到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中来。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机性、规范性和时间性 1.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机性 通过以上所讨论,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绝不仅仅限于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除了权利和义务这一对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外,法律关系还包括权能、权限、取得的期待和屈从、职责、负担等非常规要素。所有这些要素结合在一起构成一项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描述特定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但这许多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地联系和结合在一起的。 对此,拉伦茨教授曾明确指出,法律关系可以由单一的权利和与其对应的义务组成,也可能是由以某种特定方式相互组合在一起的很多权利、义务和其他的法律上的联系组成。大多数法律关系都不是一种单一的关系,而是一个由许多法律上的联系附加于其中的复杂的综合体。法律关系是一个由各种各样的权利、权能、义务和法律上的拘束等组成的一个整体(einGanzes)、一个有机体和结构组合(ein Organismusund Gefüge)。37 法律关系的这一特征我们可以称之为法律关系的有机性,即围绕一个共同目的而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权利、权能、权限、取得的期待和义务、屈从、职责、负担等,组成了一个超越各个要素而存在的整体38,即法律关系乃是一个有机的结构组合。例如,在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所有权通常被我们看作是一项完整的权利,但所有权并不仅仅是各种所有权权能的总和,所有权也有可能和义务结合,所有权事实上是一个复杂的包罗万象的法律关系。比所有权更加复杂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和亲属法关系。一项债权债务关系不仅包括给付义务和与其对应的债权,而且还包括确保它们的辅助义务和权能以及形成权和权限。39而且,在债权债务关系发展过程中还可以不断地产生各种各样新的义务,个别的给付义务可因清偿而消灭,形成权可因其行使或不行使而失去效能,债的客体可因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变更,债的主体也可因法律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更易,整个债权债务关系更可因概括转让而转移。但无论何种情形,债权债务关系的要素虽有变化,但债的效力依旧不变,即债权债务关系仍继续存在,并不失其同一性。40 拉伦茨教授更是由此对冯·图尔(von Thur)教授的“权利乃私法之核心概念”的观点表示反对,而认为私法之法律关系一般至少包含一项权利,但法律关系并不限于此。并进一步指出,承认债之关系是一个有机体,承认债权关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通过合同承受而具有可转让性,承认所有权具有社会义务,承认亲权的义务权(Pflichtsrecht)属性,承认法律义务、职责以及其他的拘束之间的不同,就意味着承认法律关系概念居于私法的中心地位。因为,只有法律关系才能将权利以及不能发展成为独立权利的权能、义务和职责都囊括其中。41 对于权利和法律关系,应以何者为私法之核心概念的问题,在法学史上始终存在一个反反复复的认识过程。在冯·图尔(von Thur)教授1910年提出权利乃私法之核心概念42之前,法律关系是居于私法的核心位置的。古典的罗马法学时期,法学家们放弃对具体的各种实体权利抽象出一个一般的权利概念,直到注释法学时代,诉权的实体法基础才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距今日权利之私法核心概念的地位还有很大距离。萨维尼(Savigny)就不认为权利是私法体系的中心,对权利的讨论通常是在法律关系的基本范畴中顺便进行的。直到温德沙伊德(Windscheid)将罗马法的诉权制度引入到权利的话语中,认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在先,诉权在后,并在其著名的潘德克吞教科书中开始专门讨论权利,从此法律关系开始丧失了其自萨维尼时代以来的核心地位。43近来在民法学原理上出现了回潮,有学者对权利在私法中的核心地位提出了批评,要求将法律关系作为私法的基础范畴来对待,主张在私法中应以法律关系取代权利之核心地位,认为法律关系给权利人的义务也留下了空间。44不仅如此,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仅在权利的框架或义务的范畴中是无法将前述的权能、权限、屈从、职责、负担等要素涵盖进来,从而无法精确而充分地描述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因此,非常有必要重新审视并确立民事法律关系在现代民法学中的核心地位。 2.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性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但民事法律规范不会自动地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必须借助于民事法律事实方能实现,可见,民事法律事实乃是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调整对象的重要媒介。民法的这四项基本范畴的关系可图示如下: 民事法律规范(透过媒介:民事法律事实) 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此时的社会关系披上了法的外衣:权利和义务) 法乃社会关系的调整器,作为部门法的民法只能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种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与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社会关系有何不同?其不同在于,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经过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之后,披上了法的外衣,即具有(广义)权利和义务内容。45此时的法律关系从民法的角度看已不再是普通的社会关系,而是进入了规范世界,具有了规范属性。所谓法律关系的规范性,即对这种社会关系再不能当作普通社会关系来对待,而应以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去观察、处理。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关系不同于生活关系。拉伦茨曾明确批评将生活关系与法律关系混同的现象,并举例说,出租人A与承租人B的生活关系可能是友好的,也可能是冷淡的或紧张的,但他们之间的租赁法律关系并不是按照这种生活关系来确定的,而只能是按照规范的观点(nachnormativenGesichtspunkten)。其内容要由法律和租赁合同来调整。46当然,与法律关系相应的生活关系有时也会反作用于法律关系,例如合同当事人之间长期缺乏信任关系,会导致一方行使解除权。但无论如何,这种生活关系对法律关系的反作用,也只能从规范观点的角度出发来确定。 2)法律关系具有意志性。通过上面的图示,我们知道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作用于民法的调整对象而产生的,而民事法律规范内容的本身就体现了立法者的意志,但这种意志是抽象的,具有一般性。而当民事主体通过其法律行为形成具体民事法律关系时,法律关系内容的确定再次体现当事人的意志。 3)法律关系是通过对生活关系撷取而产生的。现实生活关系是一个连续统一体,而我们正是从这一统一体中取出一部分进行法律观察,得出法律关系的。这种将生活关系局限于现实的某些部分,是法律研究技术的必要手段,同时对于法律适用也是非常必要的。否则找法工作将完全依赖于对法与非法一种非理性的整体印象,从而丧失其可信赖性。47法律关系对生活关系这种“撷取”,使其具有了很强的规范性。但生活关系却始终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法律关系时还要注意到法律关系的有机性。 3.民事法律关系的时间性:作为时间现象的法律关系 所有法律关系原则上都是有时间上的开始和结束的,所以法律关系虽然不存在于一定的空间,却具有时间性。法律关系是一种时间现象(zeitlicheErscheinung)。48当然,法律关系在时间上的存在对于不同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意义。 在债法关系上,法律关系的时间性表现的最为明显。正如拉德布鲁赫所言,“债权含有死亡基因,目的已达,即归消灭。”49债权是动态财产权,其社会机能在于跨越时空障碍,实现财产的流转,保障在不同地域、不同时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得以实现。作为人们获得和实现物权或类似权利的桥梁与手段,债权只有通过依法消灭自己才能实现其价值,没有永久存在的债权。特别是合同关系,从本质上说合同就是为了结束而设立的。即使是那些持续性债权债务关系,也是有结束时间的规定的,它从一开始就是暂时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结束。 形成权的时间结构与债权很相似,它从一开始就是以通过其行使从而使一定权利形成作为其终极目的。一项形成权,例如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一旦行使,即告结束。形成权是通过其行使而消耗自己的,即使不行使,这种权利也会因在一定时间内(除斥期间)不行使而消灭。一句话,形成权是一项可消耗性权利。 物权关系中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具有明显的时间性,所有权的时间性虽不很明显,但所有权同样具有一定的时间结构首先,所有权是特定人在某个特定时刻开始对特定的某物享有支配力的,同时这种支配也必将结束,至迟到所有权人死亡或者所有物灭失时。但所有权的时间结构与债权的明显不同,它并不像债权那样通过履行义务而消灭自己,不是目的达到了就没有任何意义。恰恰相反,它在时间上的存在本身就是它的意义,51就是它的目的。而且,从本质上讲,所有权关系的时间结构不是暂时的,而是长期的持续的。 人格权、亲属权和婚姻关系的时间结构,也同样是以人的生存时间为限的。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则体现在其保护期上,保护期届满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专有性保护,而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当然,这些权利的时间结构与所有权相同,其之存在即其目的。与债权那种“目的已达,即告消灭”的时间结构显有不同。 四、一点反思:法学向常规外细微处的发展 撰写此文乃是缘于近来读书的一些感受。在读到拉伦茨教授和沃尔夫教授所著之《民法总则》关于法律关系的具体要素时,书中赫然写着法律关系构成的各种(广义)权利(verschieden Artenvon Berechtigungen)和各种负担(verschiedenen Artenvon Belastungen)。细读下去,作者更加明确地指出,法律关系的整体法律效果是基于某一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权利(subjektiveRechte)、取得期望(Erwerbsaussichten)、权限(Zustandigkeit)和义务(Pflichten)、其他的拘束(sonstige Gebundenheiten)、职责(Obliegenheiten)、负担(Lasten)等全部要素构成的,而这些内容构成了参与该法律之当事人的特定法律地位。52 再读韩忠谟先生的《法学绪论》一书,书中也指出,权利与义务乃法律关系之核心,法律所赋予法律关系之法律效果的主要部分。53由此推出,韩忠谟先生也认为除了权利与义务外,法律关系当有其他内容构成。这一点可由韩先生在论述权利的种类时的观点得以佐证。 又读葡萄牙著名民法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所著《民法总论》,惊讶地发现,他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法律关系中的义务分为法律义务和屈从。本义的权利相对于法律义务;形成权则相对于屈从(sujeicao)。并指出法律关系是权利和法律义务或屈从所组成的关系,权利和法律义务或屈从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部结构和内容。54在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中明确地引进了“屈从”概念。而且在其引注中笔者得知,德国学者伯蒂歇尔(Botticher)在论述形成权相对人所负有的特殊义务时,其著作的名字更是径直为《私法中的形成权与屈从》。55 由此而起的种种信息使我不由得诘问自己,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否仅限于我们传统理论所指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否还包括其他内容? 对此,拉伦茨教授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尽管我们通常说权利是一项法律关系的特定标志,但是对权利的拥有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穷尽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它还包由权利而生的其他很多法律联系。”56我国台湾学者曾世雄教授也认为,传统论说常在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关系之间划等号,认法律关系即权利义务关系。其实,法律关系包容之范围较权利义务关系为广,权利义务关系只是法律关系之一部但为最重要之内容。57 在这样一些观点的引导下,笔者努力形成了此文,并提出法律关系的内容由积极要素和消极要素两部分构成。其中,积极要素包括权利、权能、权限和取得的期待等,而消极要素包括义务、屈从、职责和负担等。笔者深知与传统理论相比,文中的许多观点和论述未必能站得住脚,例如,权能和负担是否应列入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中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地深入分析和讨论。这里笔者想通过此文传达的信息是,我们应对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进行反思。不能将法律关系的构成简单化地理解为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法律关系还应该具有更加丰富的内容。因为,法律是对社会生活关系的反映,社会生活关系永远是丰富多彩,作为反映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关系在其内容构成上也必然是丰富多彩的、多种多样的。否则,我们的理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现实将捉襟见肘,无以应对。58 美国著名分析法学家霍菲尔德(Hohfeld)教授就认为,将所有的法律关系都仅仅约化为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阻碍我们进行清晰的法律思维和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的最大的障碍之一。用权利和义务两个概念来分析比较复杂的法律现象,如信托、选择权、期待权、保留合同、法人等,也能说明一些问题,但它造成的法律术语的匮乏和混乱等严重后果,仍须法学家们认真对待并不断消除。霍菲尔德进一步将法律关系提炼为权利(right)??义务(duty)、特权(privilege)??无权利(no-right)、权力??责任(liability)、豁免(immunity)??无能力(disability)等四对概念,以这四对概念的不同组合来分析复杂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关系。59 社会生活关系又是有机地、绵延不断地统一在一起,而法律关系只是通过对一部分现实生活的撷取60实现的,这就要求反映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关系应具有有机性。机械地简单化地思考只能使我们的理论和逻辑异化为我们的枷锁,限制法学对社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功能的发挥。我国民法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在一些基本理论方面已渐成共识的情况,我们既要重视对既有理论进行细化研究,更要重视对既有理论的例外现象进行充分研究,以不断完善、充实我国民法学的理论。此即所谓“法学向常规外细微处发展”之意。 本文观点未必准确,但希望它能为我们对法律关系内容的理解提供新的思路,以拓展我们的视野。特别是其中的“权限”和“屈从”概念,如能妥贴地引入到法律关系内容构成要素中来,相信这将有助于使我们对法律内容的理解更加深入、更加丰富、更加具体。 将“权限”概念引入法律关系之中,可以使我们更加容易分析、认识一些特殊的法律地位。譬如,对于权性质的分析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且尚无定论的一个问题。抛开将与委托混为一谈从而否定权的观点不说,单单是承认权存在的观点中围绕权性质就有所谓权利说、权力说、能力说、资格说、地位说等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主张。而对于这一干众多学说,人们却总能找到其不能圆满解释的地方。61而“权限”概念的引进就可以使我们跳出既有理论和逻辑的束缚,在更加广阔视野中的看待一些所谓的理论难题。 同样,不论是拉伦茨的“法律上的拘束”(rechtlicheGebundenheit)概念,还是伯蒂歇尔(Botticher)的“屈从”(Unterwerfung)概念的提出,都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值得深思的东西。特别是葡萄牙学者CarlosAlbertodaMotaPinto将权利分为本义的权利和形成权,并进一步指出与本义的权利相对的为法律义务,而与形成权相对的则称之为屈从,详细区分了屈从与义务的不同。这种思路对我们有很大的冲击和启发。即使我们不接受“屈从”概念,我们也要对现有的义务概念进行更加细化的区分研究62.果如此,本文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民事法律论文:论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代位权的制度。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次债务人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保全制度。本文从代位权的性质、构成要件、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及实践等方面谈了笔者自己的一些观点。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是强制执行的一种补救。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应考虑债权的合法性,怠与行为的存在,损害结果的发生,代位权客体的范围等几个方面的因素。笔者根据代位权理论及其在民事法律中的实践,就代位诉讼中被告的确立,债务人应负责任的问题,债权范围的确定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保全债权、法律适用 依我国《合同法》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应体现公平原则。在实践中,有时合同订立后,债务人的财产因客观、主观原因而减少或者应增加而未增加,使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难以实现,从而出现不公平现象。法律上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设置特别制度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债务人财产客观原因而减少,债权人可以通过不安抗辩权以及其它补救措施予以救济;对于债务人因主观原因减少,债权人则可通过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予以消除。代位权是债的保全措施的一种,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是对债的担保制度和违约责任制度的补充,同时又优于其它制度,本人试从该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作如下论述。 一、代位权概述 考查外国立法,代位权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正式确立于法国。法国法系之民法(法国民法典1166条,西班牙民法典111条)及日本民法(其法典432条)都有代位权的规定。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虽然说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然而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向次债务人请求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它所体现的仍然是债权的法律效力。我国学者赵旭东主编的《合同法学》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①对此,笔者持不同看法,因为,代位权是债权法律效力的体现,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 第二,代位权是强制执行的一种补救。代位权制度弥补了强制执行及一般担保的不足,对债权的不能获偿起了预防及补救作用。债权人享有的是代位权,而不享有代位权的客体,代位权行使的结果归属于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而非直接受偿,它体现的是债权人代位权的强制执行准备功能。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认为:“债权人以保全债务人财产,增大债权之担保资力为目的,惟强制执行准备之效用”。②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第三,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是依附于代位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它不能单独产生或存在。 二、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第一,债权人须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这里的“合法”应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均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并不包括其它实体权利及诉权。该债权也不包括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继承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第二,债务人须迟延履行到期债务且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笔者认为,无须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持续一定的期间才视为迟延履行,因为这一期间极难确定,债权人很难掌握这种期间并就期间届满举证。而且期间的规定会增加代位权实现的风险,所以不规定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须达到一定的期间,才能行使代位权,只要到期即可。“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即不履行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丁文军在《新合同纠纷案件判解研究》中说:“债务人仅以私力救济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仍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只有当债务人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权利时,才能阻碍代位权的行使。”③就是说债务人只有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才不构成“怠于”,仅以私力救济方式主张权利,如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或向其人主张权利,甚至包括向民间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请求处理,都属于“怠于”之列。 第三,“怠于行为”须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它是指债务人自身无能力清偿债务且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使其作为债的一般担保的财产减少,债权人之债权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即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同时,笔者认为,关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如果将这种损害作为具体的条件,要求债权人就此举证证明自己的债权受到具体的实质性损害,与债权人更为不利,举证更加困难。根据举证责任分担以及难易程度司法解释仅规定只要债务人未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实现,便可视为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司法解释对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主观原因不予考虑,采用了客观评价标准。只要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便属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代位权的效力 《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该条规定使债权人得到了“优先受偿权”,使债权具有了排他效力。然而,根据债权平等原则,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结果效益归债务人享有,其行使代位权的费用从利益中得到补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债的关系因此消灭。即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所获财产应归于债务人,此财产仍为债务人之总债权的担保,债权人不得直接以此财产受偿。这种仅特定债权人得向特定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法律关系,学说上称为债权的相对性。债权的相对性使得债权无排他的效力,数个债权,不论其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这便是债权的平等原则。《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制度打破了债权平等原则,赋予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种规定与民法中“债权平等原则”这样的原则性规定相左,我认为是不妥的。 四、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实践 (一)代位诉讼中被告的确立。在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应当作为被告,这一点没有争议。但是债务人处于何种地位,有的认为,债务人应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到期债权,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间接的到期债权。有的认为,债务人应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债务人仅对处理结果与之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只能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有的认为,债务人应当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必然与次债务人有关,其诉讼地位与次债务人相同,作为被告。有的认为,债权人所主张的是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应列为原告。还有的认为,债务人在特定条件,有可能提供证据,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不主张任何实体权利,不必列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应作为证人。司法解释根据债务人在诉讼中的特殊性、复杂性,仅规定“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将确定债务人诉讼地位的权利赋予法院。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的地位可以因案而异,有时可不作为诉讼参加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理论上无需债务人的辅助。次债务人应诉也无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代位诉讼没有债务人也可以发生、进行和完成。所以,债务人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我想这也是《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一)》规定“可以”的缘故。 1、债权人可以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作为第三人。 2、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又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其诉讼中为原告。《合同法解释(一)》第22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的起诉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也说明债务人在代位诉讼没有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人民法院可合并处理,债务人应为原告。 3、根据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是不妥的。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内容是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不能成为自身债权的被告,这与代位权的性质相矛盾。 (二)债权人代位权成立后,债务人应负责任的问题。依《合同法解释》第十九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对此,笔者认为,应该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动机有个认识。怠于行使权利,是说应行使并能行使而不行使,且“不行使权利”表现为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它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放纵。少数债务人是故意让自己的债权灭失,抱着一种宁肯让与第三人也不让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心态,而部分债务人则是抱着懒洋洋无所为所谓的态度,还有一部分债务人是碍于次债务人业务或其他关系,而不愿或没能采取诉讼或仲裁行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就势必导致债权人无法从债务人那里实现债权,直接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尽管目前《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但是,要债权人能清楚地了解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也并非易事。债务人的债权对于债权人来说,本身就是一个谜,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更不用说认定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是没有权利来查阅债务人的客户档案的。如果说,债权人在费尽周折取得代位胜诉后,债务人仅仅是被动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那么会有越来越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无非在代位诉讼中败诉之后,间接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会对正常的市场秩序产生很大的破坏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此,笔者认为:为了震慑债务人的怠于行为,应对其怠于行为进行惩罚,而不仅仅是让其支付代位诉讼费。在债务人代位诉讼败诉后,不必考虑其主观上是出于故意、无所谓、还是碍于与次债务人的面子关系,而怠于行使其债权,因为债务人的动机在诉讼中是极难认定的,只要债务人有怠于行为的存在,就要进行处罚,这样才能促使其更积极地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代位权是对债的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一般来说,依债权相对性原则,债权人不能向次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不能限制债务人的处分权。债权人更不能起诉与自己无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然而,这样理解相对性原则过于绝对,不利于充分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随意处分自己的权利,进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在法律制度上给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及保障交易安全留下隐患,而法律设立代位权的目的就是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律突破了债权相对性原则,确立了债的保全制度,即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的撤消权制度。当债务人的行为危及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通过法院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四)《合同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该规定明确表示次债务人可向债权人直接清偿。而依照传统的债权人代位权理论,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后依照债的清偿规则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其理论依据是: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而非直接受偿,债权人不能享有代位权的客体。可以说,该理论在逻辑上是严密的,但在实践中却有明显缺陷。即该规则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激励不足,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努力结果,其他债权人可无条件分享,在客观上挫伤了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积极性。事实上,反对适用该理论的主要理由不在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是担心债务人对债权任意处分,以及对债权平行受偿的绝对化理解。因此,要保证该理论有效运作,首先,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起,债务人对该债权的处分权便受到严格限制,不得行使任何不利债权的行为。其次,债权人地位平等不等于平均受偿,也不等于无条件的按比例清偿。在适用该理论时,应当考虑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先后、债权人责任财产的合理变化、适用按比例清偿的法定条件,以及是否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等等。总之,法律不强行规定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有法定优先爱偿权,但不排除经过债务人同意而获得的优先受偿。这样,才能更加符合法律设立代位权制度的初衷。 (五)债权范围的确定。首先,《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权人”是指全体债权人,因为每个债权人的地位应是平等的。有人认为,该条第一款所述的债权人是指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该理解有助于激励和保护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积极性。其实这种说法,是出于保护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考虑。因为,该条中的债权人是指可能遭受损害并有权行使代位权的所有债权人,并非特指某个债权人。其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应以什么作为标准。依法律规定:债务人对第三人行使的债权应当是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并未明确规定为到期债权。一般说来,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需待债务到期方能判断,在此之前不能判断债权人利益是否受到伤害。因此,全体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但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债权的损害也可能发生在债权到期之前。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在到期之前已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债权将无法履行也不能行使代位权,或不能将其债权纳入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那么人们就怀疑该制度的合理性。故而有学者认为,通过司法解释来规定债权人提前行使代位权的情形。这样,才能避免对个别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应充分体现该制度的保全价值,同时兼顾债务人的处分权。因此,行使代位权条件应从严掌握,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则应适当扩大。因为,无论是对债务人还是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代位权的行使都不构成实体性的损害,但是对债权人的利益却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代位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需进一步完善 (一)应尽快制订统一的《民法典》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所以关于代位权的制度存在着许多不一致的观点,仅代位权的概念就有许多说法。其实现行的代位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规定。1、解决了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动因不足的问题。传统的债具有相对性,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效益直接归属于行使权利的债权人,大大调动了债权人行使此权利的积极性。2、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果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获得的利益归属于债务人,债权人还必须再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这就人为地使诉讼程序变得愈加复杂,徒增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即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也不利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行使代位权所获利益直接归属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可以大大简化诉讼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便于及时清结债权债务。可见代位权制度在民法中占据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具有许多优点,它与债的担保制度与违约责任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维护债权人债权的稳固的三角架。可是目前的代位权制度仅在《合同法》中有表述,在《民法通则》中没有提及。因此说,应尽快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提升代位权的地位,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二)抽象的法条具体化。《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程序性内容过于概括,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需要将民事诉讼法上的抽象规定具体化,或者直接规定民事诉讼法上欠缺的程序,以便司法实践的操作。就债权人代位权而言,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在该权利实现的第一个环节,程序性内容显得特别重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债权人代位权实现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这就需要规定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债务人的债务人在诉讼中的地位。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这就要求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3、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债务人的权利受一定的限制,其中包括了程序法上的权利限制。4、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对因代位权行使而取得的财产如何受偿的程序等。这些程序上都直接影响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目标的实现。 另外,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没有具体标准,只是原则性地规定“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从理论上说,该“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已经存在不能实现的危险,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使该危险变成事实上的损害。在实践中,除了债务人履行迟延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有行使代位权的必要:1、债务人的数个债权人其到期债权均未获清偿;2、债务人未能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决书;3、债务人向该债权人或全体债权人明确表示无力清偿部分或全部债权。这些具体的事项都应在法条中明确,便于实践中运用与操作。 总之,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是对债的相对性规则的突破,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规则和制度。随着该制度的不断完善,债权人的利益将会得到更加充分的保证。 民事法律论文: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质的重新思考 [摘要]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是理论上的一个失误,它导致了民法学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也违背了逻辑规则。应该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重新认识。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必备要素和成立要件,只能把合法性作为国家对当事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评价和法律控制的生效要件来对待。意思表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阶段,强调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要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激发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而取消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相统一的必然结果。 [关键词] 民法通则 民事法律行为 合法性 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内容,它是联结权利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这三大民法理论的纽带;是客观权利义务向主观权利义务跨越的桥梁;是法制度向法现实转化的接口。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而对纷繁复杂的各种具体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进行的抽象和概括。可以说每一项民法基本精神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民事法律行为作用的发挥。所以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拟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特征人手,来探讨民事法律行为的确切含义。 一、现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立法的误区 考察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历史沿革,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原称为法律行为,起源于德国法学家贺古(又译胡果)所著的《日耳曼普通法》一书中。法律行为在德语中是Rechtsgeschäft,由"Recht"和"Geschäft"组合而成,其中"Geschäft"是“行为”的意思,“Recht”指“法”、“法律”,同时兼有“公平”、“合法”之意,只是日本学者借用汉字中的“法律”和“行为”二词,将“Rechtsgeschäft”译为了”法律行为”。[1]因此,法律行为原有意义含有合法性。既为合法表意行为,这在逻辑上显然存在着矛盾,于是引起了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的争论,学说理论莫衷一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在立法上,一方面肯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专指合法行为,一方面特创“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从而结束了争论。《民法通则》的这些规定,虽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理论上的矛盾,但从另外的角度,又制造了新的矛盾和混乱,使民法学理论处于潜在的困境之中。 第一,在理论上,引起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导致民法学理论整体上的不协调。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这一规定与具体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理论产生了冲突。例如: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无效合同也是合同,也应是民事法律行为,但无效合同却是不合法的法律行为。同样在婚姻关系中存在“无效婚姻”,在继承关系中存在“无效遗嘱”等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来法律行为是从合同、遗嘱、婚姻等行为中抽象出来的概念,理应反映它们的共同特征和一般本质,从逻辑学上讲,其外延应比合同等下位概念要大,所以仅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违反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其次,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与法理学关于法律行为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法理学认为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2],并不仅指合法行为。因而,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在整个法学系统中也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再次,民事行为的独创,由于《民法通则》未作明文规定,使得人们在对其含义的理解上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属概念;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或具有民事法律意义的行为;甚至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统率民法上所有行为的总概念”[3],从而造成对民事法律事实理论内部结构认识上的混乱。 第二,在立法技术上,有悖于形式逻辑基本规则的要求。 首先,通过对《民法通则》具体法条的分析,可以知道民事行为包括有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其中有效的民事行为就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一个种概念,而民事行为是一个属概念。然而从《民法通则》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及其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这种立题,以及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下作出关于民事行为的规定来看,根据形式逻辑的概括规则,“民事法律行为”倒成了属概念,而“民事行为”反而变成了种概念。其次,从《民法通则》第四章具体条文的表述来看,有些条文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来要求一般民事行为,俨然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行为的上位概念。例如,《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才生效”。难道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才可以“附条件”吗? 以上两点实际上也恰恰反映了立法者内心的矛盾心态:一方面引进了“民事行为”概念,概括一切合法、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解决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另一方面又不舍得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统率性,因为它具有很丰富的历史传统和对所有意思自治领域民事活动强大的示范力量。同时这也向我们的民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今后对于民事主体意思表示行为的一般模式研究,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民事行为的角度出发? 第三,在立法价值上,没有必要独创一个民事行为。 首先,分析《民法通则》中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只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用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一个分类概念来取代民事法律行为。正如人可以分为正常人和病人,却没有必要将正常人用一个莫名其妙的概念,来代替“正常人”概念,然而用取消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代价来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却也并非我们的本意。 其次,在《民法通则》颁布之前,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是存在争论的,有的学者早已指出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如:“法律行为,是权利主体所从事的,旨在规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4]法律行为,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5]。由此可见,为了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学者们并未仅仅把眼光局限于“法律行为是合法表意行为”上来考虑独创一个新的概念,而开始考虑“合法性”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地位了。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认为合法性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6]。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完全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将合法性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中剔除,从而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实际上,《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行为,只不过是包括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状态的换种说法而已。至此可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特别地创立“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而应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进行重新改造,取消其合法性。 二、取消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要件的理论依据 第一,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 所谓特征乃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标志。然而考察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关系时,可以知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产生、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只是客观上由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合法行为,“例如遗失物之拾得、标的物之交付等”,它们都属于民事合法行为,“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在当事人之间发生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效果”。合法性并不能将民事法律行为同与其相对应的事实行为区分开。相反,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是否存在意思表示,也即要看法律后果的产生是由当事人的主观意思表示,还是法律的客观规定。“可见,《民法通则》第54条为民事法律行为所下定义,未能正确揭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及其内涵和外延。”[7] 第二,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要通过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和国家的法律评价来落实,这是应当予以区别对待的两个不同阶段。民事法律行为首先是民事主体的行为,而不是国家的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自主自愿而为的,以影响一定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应集中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至于该行为本身合法与否,行为产生何种法律效果,是国家对其进行的法律评价,不是当事人所能随便确定的。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也往往不可能对一切意思表示都有正确的法律观念,意思表示也不可能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合法性只是在确定已经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时才有意义。所以,合法性是国家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外在评价。并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内在要求。正如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是病人而否认其为人一样,也不能因为一项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要求,而否认其为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意思表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 一方面,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必备要件,无意思表示不足以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表示行为,集中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史尚宽先生曾经反复说过,“法律行为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之法律要件,无意思表示不得成立法律行为也”,“意思表示以外的事实虽亦得为法律行为之要件,然不得有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之法律行为。”[8]另一方面,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的根本特征。无论是事件中的自然事件、社会事件,还是行为中的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事实行为都不具有意思表示。 由此,我们可以围绕意见表示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民事主体旨在以设立、变更、持续、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表示行为。首先,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以民事主体的身份或资格实施的行为,并且必须按照民事活动的准则进行,以此区别于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此为民事法体行为构成的人的要素;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行为,无目的行为和精神病患者所为的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主体行为的目的旨在设立、变更、持续或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此为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目的要素;再次,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无意思表示则不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此区别于事实行为,此为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意思表示要素。 三、民事法律行为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不以合法性为要件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 所谓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通过实践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撇开非本质属性,抽出本质属性概括而成……概念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9]由此可见,概念是发展的,而且制约概念发展的因素有两个:—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发展程度;另一是人们对于对象的认识程度。 前文中已说明,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面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抽象和概括。所以,一方面我们从概念随所反映的对象的发展而发展的角度来看,民事法律行为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也必然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考察民事法律行为的原初意义知道其含有合法性,这是因为当时商品经济尚不发达.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尚不普遍,国家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控制比较严格,因而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合法行为,而在现今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时代,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是具有自觉性、自主性、自为性、自律性的主体,“经济和社会则要求民法给予民事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包括不合法的表示行为”[10]。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表示,这将有利于激发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阶段,在私法自治原则渐受肯认和尊崇的时代,强调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就更具有现实意义了。 另一方面,我们从概念随着人们对概念所反映对象的认识的发展而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应该深化。作为科学研究,理应深入探究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实际上,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法律”是中性词语,只是表明具有法律性而已。所谓法律性主要指民事法律行为是受民法调整并由民法规定的行为,是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是民事法律现象的组成部分。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性并不表明其必须是合法行为。过去人们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含有合法性,是囿于当时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客观现实,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反映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本质特征的认识自应有所深化。 对于概念的这一发展过程,有学者指出:“概念是从凝固、僵化客观事物的运动,到突破凝固、僵化,在自身的往返流动,这就是概念运动的基本特点,……概念所以是运动的,因为它们是流转的变化的客观事物的反映,这也就是认识运动的辩证性质,人类就是在概念的辩证过程中无限接近客观事物本身,在概念和它所反映的现象之间的具体地历史地统一过程中认识和改造世界。”[11]对于民事法律行为不以合法性为要件这一发展,也是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认识发展相统一的必然结果。 民事法律论文:论“民事法律行为”命名的谬误 近来,因民法典编纂引起的学术争议纷纷而起,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一部法典编纂,如同一面镜子,它既能反映出我们的法学成果和学术水平,也能暴露出我们法学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正是长期以来一直使许多学者尤其是民法学者感到困扰的一个难题。此次《民法草案》第四章又对其专门作出规定,这就使得澄清这个问题更为迫切。因为第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命题本身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第二,由于法律翻译的文化间隙,造成了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将“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混淆;第三,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谈论的“法律行为”实质上应是“法律交易”。因此,如果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对相应内容予以专门规定的话,那么它应该是“法律交易”,而不是“法律行为”,至少不能是“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命题的逻辑错误与认识问题 从民法典编纂角度来讲,“民事法律行为”的命题本身从逻辑上讲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一个专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典编纂中,任何一个具体概念都不必要,也不应该重复大前提或最上位概念,换言之,民法或民法典这个上位概念已经包容了其下位概念的外延,而其下位概念则不应该具有包容其上位概念外延的表达成分。例如,我们不能在民法典中作出诸如“民事物权”、“民事债权”、“民事继承权”或“民事婚姻权”这样的规定,因为它违背了上述思维逻辑。当我们谈到继承权,谈到债权和物权时,所指向的范畴必然是民事法律关系,无需再用“民事”加以限定。同样的道理,“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表达所指向的思考对象,其实也是一个必然属于民法范畴的问题。所以,用“民事”加以限定,理论上没有必要,逻辑上也不成立。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或“民事行为”问题是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纠缠不清的问题之一。自清末民初法律改制到民国时期民法典的编纂完成乃至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有关立法和法律理论始终采用的表述是“法律行为”,台湾、澳门至今仍然如此。但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我们讨论制定民法通则的过程中,随着对“法律行为”制度和理论认识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法律行为”命题下的理论和逻辑存在着问题。最为关键的是,人们发现“法律行为”概念并非民法独有的一个范畴。为了与其他领域的“法律行为”相区分,有学者建议在民法领域的“法律行为”前加一个“民事”予以限定,以避免与民法领域以外的“法律行为”理论相混淆。正是在此背景下,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稿)中首先采用了“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表述,而且对此作了专章规定。两年后通过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正式采用了这个表述,从而使“民事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正式进入民事立法。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避免混淆或误解的做法恰恰是因认识错误而起。这种有意以“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加以区分的做法,主要由于我们对现今“民事法律行为”(或“民事行为”)特定的客观指向或实质特征从一开始就没有准确认识和把握。如前所述,在民事法律领域内,谈“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就是一个逻辑错误。何况,特定种类的法律活动或法律事实不可能因为加上“民事”一词的限定就会发生性质的改变。事实上,这里涉及如何区分“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对于这两个在德国民法理论上原本存在的概念的区分,我国民法学界至今还没有提到讨论的层面。 二、“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之区分 在德国民法中,同时存在一对概念,即“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和“法律行为”(Rechtshandlung)。两者相对存在,而且显然都是在各种具体的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基础上逐渐抽象而成的。也就是说,它是归纳的产物,而不是演绎的产物。所谓法律交易,是说以一定意思表示指向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简单地说,是意欲获得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而法律行为则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必然产生一定法律后果,无论交易行为人是否有获此法律后果的意思指向。由此可见,法律交易与法律行为的本质区别在于一个行为是否具有法律后果的意思指向。有意思指向者是法律交易,无此意思指向者则为法律行为。法律交易是作为本身要获得的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出现;与此相对,法律行为则是作为法律规定其后果的行为出现,而不论行为人本身是否想要获得这种后果。如除了准交易行为和事实行为以及某些程序行为外,还有住所的设定和取消、无因管理、占有取得行为、加工行为等,都可纳入法律行为范畴。 德国法学界对法律交易的认识虽有不同观点,但基本上是明确和一致的。《德国民法典》没有对法律交易给出定义,但《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提案说明》所采用的温德沙伊德的观点是德国民法关于法律交易理论的起点,即:“法律交易是一种私人意思表示,目的在于导致一种法律后果,该法律后果因其为表示人意之所愿而依照法律秩序发生。”现今德国法学对于法律交易的理解基本就是这个思路的展开,即法律交易是“一个人或多个人从事一项交易或若干项具有内在联系的交易,其目的是为了引起某种私法上的后果,亦即使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同法律交易一样,法律行为也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根据《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提案说明》的阐释:“法律行为是法律交易外的一个特殊范畴。与作为具有意欲达到的法律后果而出现的法律交易相对。因为事实上就存在着这样一些行为,其法律后果产生于法律秩序的要求,而不论行为人是否愿意获得。”但当时的立法者们认为,这样的表述难以说是一个严谨的概念,故《德国民法典》最后不仅干脆放弃了对法律行为作一般的定义,而且根本没有采用法律行为这个表述,只是采用了法律交易这个概念。至于有关问题,则灵活地留给了法学家们或法官们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解决。从德国法学理论发展的现实看,法律行为迄今为止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一个开放的、有探索余地的学理问题。 在此还应该指出的是,关于法律行为还有一个广义和狭义的分别问题。前面所说的是狭义上的法律行为。广义上讲,在整个法律秩序范畴内,所有合法的,与法律后果相连接的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所以,除了民法上的法律行为以外,还可能有公法上,如行政法上和司法上的法律行为,像判决、形成判决、强制执行、逮捕、成年宣告、监护设定等;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劳动法合同等。但是上述这些法律行为均非民法意义上的法律行为,更非法律交易;法律理论或法哲学意义上的广义法律行为,现今欧盟法律制度中的法律行为,也都不是民法范畴所要谈论的法律行为。此外,违法行为,其中主要是侵权行为?不法行为?、违约行为等也都不是法律行为,尤其是契约关系范围内的给付障碍或积极违约行为。所有上述法律行为,都是广义上的法律行为。 由此可见,德国民法上有关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的理论十分严密。广义上讲,两者是不同层次的概念,狭义上讲,它们是不同范畴的概念。通常情况下,民法范围内所谈的大多是法律交易,法律行为只是法律交易以外的部分内容。进一步来说,在谈到“法律交易”时,必定是在谈民法范畴的问题;在谈论“法律行为”时,一般是谈法律交易以外的民事法律活动或事实。在德国民法理论中,对于法律行为的定性和涵盖范围虽然有争议,但并不构成十分严重的问题。现在一般有两种理解方式:其一是将法律交易以外的民事法律活动或事实,如准法律交易行为和事实行为概括为“法律行为”;另一种方法是,有意识地回避采用法律行为概念,只是具体地谈准法律交易和事实行为。但是无论如何,法律交易与法律行为的区别是存在的。从现今德国民法著述或教科书来看,所谈论的主要范畴是法律交易,不是法律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法律行为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在《德国民法典》中自始至终没有采用法律行为的表述,而只是采用了法律交易的概念。因此可以说,在德国民法中,法律行为只是一个学理概念,而不是一个规范概念。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法学界的情况却恰恰相反:人们只认识到一个法律行为概念,但在这个概念之下所谈论的又是法律交易的内容。于是乎,将法律行为这个德国民法的学理概念作为规范概念在我们的民法中予以规定就不可避免了,而本来在《德国民法典》中存在的实体规范概念,即法律交易反而被摒弃了。由此可见,我们对法律交易和法律行为认识和阐释的混乱和错误是十分明显的。我国民法学界在法律行为理论上产生诸多混乱的根本症结就在于此。 对于“民事法律行为”存在的问题,有的学者已经敏锐地察觉。尽管这些人所阐释的观点仍然没有摆脱我国法学界法律行为原始混乱的迷惑和影响,没有走出“民事行为”这样一个陷阱和怪圈,更没有发现这一困惑的真正原因所在,但至少指出了“民事行为”不是什么理论上的突破,而是为了避免自相矛盾使用的一种规避手段或权宜之计。 三、法律翻译的文化间隙造成的误导和错觉 我国民法学界甚至整个法学界对于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认识的混乱,之所以存在而且长期以来没有解决,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从一开始就陷入了概念的错乱当中。具体说,我们当初在引入“法律交易”这个概念时就已经将它与“法律行为”混淆起来。其后,在学习借鉴西方法律的过程中,多少又受到法律翻译偏差的影响,从而导致了这种混乱的发生。具体可以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予以说明。 首先,日本法律翻译对我国学者的误导。应该指出,上个世纪初中国法律按照西方法律模式改制并制定民法时,并未对所接受的各种法律概念和制度进行过透彻充分的研究。当时的法律改制显然具有“一揽子”接受的情形,有些先拿来再慢慢消化的心理。所谓“法律行为”也是其中之一。“法律行为”这个术语实际上是我国清末民初法律改制过程中从日本民法中借用的,而日本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又是日本法学者在明治年间法律改制过程中接受德国民法的“法律交易”概念和制度时的日文表达。从史料上看,最早将德国的“Rechtsgesch?ft”译成“法律行为”的日本学者是梅谦次郎。他在明治年间参与民事立法并主持起草《日本民法典》时,最先在日本民法中引入了德国民法概念“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不过却将其译作“法律行为”。对此问题,日本学界也曾有人提出不同看法,可惜并没有能够引起广泛的重视和讨论。日本学者将德文的“Rechtsgesch?ft”译作“法律行为”,实际上产生了这样的问题:首先,如果是在整个法律领域,它是将一个大概念用作了本位概念,即将法律行为用作了法律交易;其次,在民法领域,它是将一个相对概念混淆了本位概念。也就是说,在原生法律理论中的实际上三个概念,狭义上讲至少两个概念,现在被我们用作一个概念统一予以阐释。更为糟糕的是,许多学者没有看到其中问题所在,故不少民法学者用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理论来解释法律交易,有些法理学者用民法上法律交易的理论来阐释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如此一来,自然乱上加乱。 其次,西方法律翻译所造成的错觉。除了上述历史方面的原因外,还有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原因。由于法律交易是一个典型的德国法概念,所以西文的转译有各种不同的方法,而且多离不开“行为”。例如,对于德文“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英译有几种不同的译法:“juristic act”、“legal transaction”、“juristic action”和“legal act”?等等。上述所有英文译法,实际上都与德文表达的原意有一定程度的差别,特别是“legal act”的译法与原文本旨相去甚远,实际上可以对应于德国法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概念。但是,这种客观情况对许多不了解德文的中国学者自然产生了误导,从而对错误理解和演绎法律交易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清末民初法学家王宠惠在其《德国民法典》英译本中将“Rechtsgesch?ft”译作“juristic act”,显然要比“legal act”这样的译法接近原文本旨。其实,在英美法学者中间,对于德国民法上的“法律交易”的理解也未必都完全清楚。不过有些英美学者却意识到了法律行为和法律交易的不同,因而主张用“legal act”表示一般意义法律行为概念,而以“juristic act”表示德国法上的法律交易概念。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将“Rechtsgesch?ft”译作英文的“legal transaction”,应该是最为贴近德文本旨的译法,这可能与其原本是德语法学家有关系。我国比较法学者沈宗灵在翻译凯尔森氏著作《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时将其译作“私法行为”,虽然这个译法可以探讨,但它至少已与“法律行为”区别开来。可惜这个细节并没有为民法学界注意和重视,因而除了沈宗灵的翻译外,所有能够传世的对“Rechtsgesch?ft”的其他译法,统统都成了“法律行为”。于是乎,由于法律翻译所产生的文化间隙,使得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和民法上特有的法律交易的差别被模糊了,原来非常有特色的一个理论制度在我们这里发生了混乱。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我国法学界关于法律交易理论从基本认识到概念体系,从概念体系到整个理论存在的问题。对此,法学界并非毫无察觉,但却没有展开深入讨论且予以澄清。已经公之于众的《民法草案》中仍然以“民事法律行为”为题作出了专门规定,表明这个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还进入了立法讨论层面。因此,探讨并说明这个问题已经是不可回避的紧迫工作。 民事法律论文:论私法自治与民事法律行为 [内容摘要] 私法自治是私法的最高原则。私法得以自治的基础在于其具有内在的民事法律行为调整机制。正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在调整机制,保障了私法得以自治。未来民法典应以私法自治为基础建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关键词]私法自治 民事法律行为 基础 工具 构建 德国著名法学家梅迪库斯设想了这样一种社会制度:每个人的所得都由国家分配。粮食、房屋、衣服等都是依行政行为取得的。受领人在死后没有消耗的东西应该退还国家,因此也不存在遗产。国家禁止公民用衣服换取面包。这样一种社会在现代国家中没有成为现实,现实中有的只是奥维尔笔下的动物庄园、索尔仁尼琴笔下的古拉格群岛等这种乌托邦的拙劣模仿,以及这种模仿带来的惨剧。 民法的基本原理是私法自治,而民事法律行为正是实现全面私法自治的手段。按照这一原理的要求,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发生必须通过当事人的合意。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是例外情况,如因为侵权行为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拉丁法谚甚至说,“契约胜法律”,即指契约的效力优先于法律的效力。这一法谚体现的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自治精神。 一、私法自治的基本理论考察 人的社会生活关系可分为公法上的关系和私法上的关系两种。一般而言,以权力服从为基础的法律为公法(Public law),其中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以自由平等关系为基础的法律为私法(Private law),其中包括民法、商法等。作为以自由平等为基础的私法,自治是其基本特征。 (一)对私法自治的内涵和历史背景的考察 大陆法系源于古罗马的罗马法和万民法。因此,私法的很多原则、理念以至制度都能从罗马法中找到其产生、形成的渊源。私法自治原则也不例外,罗马法虽然没有提出完整的私法自治理论,但是其孕育了私法自治原则的内在精神。罗马由于地理位置及版图的扩大,成为当时的国际贸易中心,市场经济相当发达,基于市场经济规律性的要求,导致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和私法的发达。在罗马法的发展过程中,法学家的解释一直是罗马法的渊源之一,即使在古罗马的君主制时期,皇帝也赋予一些权威的法学家以解释权。国家的公权力极少直接的干预私法的运行。法学家可以根据社会的实际情况来对法律进行解释,进而创造新法。这就为私法自治创造了发展的空间。但私法自治并未被抽象为私法原则。 实际意义上的私法自治,应该说是产生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学说”(Theory of autonomy of the parties),正式提出这一学说的是16世纪的法国法学家查理?杜摩林。[[8]]由于16世纪的法国仍然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法律并未实现统一,习惯法在各个封建领地内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这就导致了各地不同的习惯法在适用时的冲突,查理? 杜摩林在此前提下提出应由交易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来调整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后人将此称作“意思自治”学说,即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应该是适用法律的依据。 作为近代第一部范式民法典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民法集合,其中贯穿了意思自治原则。至此,意思自治成为了私法的基本原则,进化成为私法自治,支撑着整个私法体系。对于私法自治的内涵,归纳起来,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见解:1、从市民社会的独立性出发,强调私法于公法的区分性:“在私域范围内,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而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非法干预。” 2、从民法本身的角度出发,认为私法自治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去设计自己的生活,管理自己的事务。3、从私权神圣的角度出发,私法自治具有双重性含义:其不仅意味着当事人有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而且意味着当事人有不为自已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4、私法自治与契约自由同一说:认为私法自治就是契约自由,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自由,包括缔约自由、履约自由、内容自由、形式自由和违约救济自由。另外,私法自治还是一个法哲学命题,其本身包含着很深的伦理学和经济学的内涵。 (二)比较法中的私法自治 随着近代大陆法系私法法典化的进程,私法自治成为了各国民法典的基本指导原则,下面主要从几个范式民法典来阐述私法自治在立法中的体现。 1、《法国民法典》 普遍认同的观点是,私法自治作为古典自由主义在私法中的体现,最早作为一项基本的原则出现在《法国民法典》中。法国学者认为,《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的“依法成立的契约对于缔约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这一条款,将当事人特别约定置于与来源于公权力的法律同等的地位,即赋予当事人的约定以强制力,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直接确认。这种思想,通过无数渠道贯穿于国民议会的整个立法以及以《拿破仑法典》为其结果的工作的全部过程。序言性报告指出,法律不能替代生活事务中的自然理性,而起草民法典各章各项规定的委员会则强调其任务不是制定法律,而是重新表述自明的原则。总之,《拿破仑法典》的起草者坚称,他们继承了罗马法的契约自由和财产自由原则。 2、《德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是在潘德克顿体系下建构的。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在抽象人格的基础上建立的权利体系,以意思的支配为基础。所以,整个私法体系是在依照意思表示的不同而加以区分不同的权利。萨维尼和温德塞这两位法学家在权利的概念上首先提出了意思力(Willensmacht)或意思支配(Willens-herrschaft)说,认为权利为个人意思自由活动或个人意思所能支配的范围。 “这一理论以意思自治为基础,通过人类理性达到法的历史与现实的融合”,从而一直成为《德国民法典》中私法自治的理论基础。虽然有明确的理论基础,但德国民法本身并未像《法国民法典》那样明文规定私法自治原则,而仅于债编中的第305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依民事法律行为创立债之关系,及债之关系内容之变更,以当事人间有契约为必要。”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德国基本法第二条第一项关于任何人有自由发展其人格之基本权利的规定,保障人之一般行为的自由。就此而言,经济交易之自由及契约自由除已经特别的基本权利之规定保护者外,已属于行为自由范畴。由于契约自由乃私法自治原则之具体实践,故德国实务及学者一致认为,私法自治乃民法最基本之原则。因为,就像19世纪制定的其他法典一样,自由主义在其中是占绝对主导地位的,部分自由主义者认为:一个“理性人”可以并且应该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法律应承认其具有享有自由的权利,在民法中就是“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享有这种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地通过契约来决定自己应承担的义务。 由上可知,在范式民法典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私法自治原则,但是其精神无不体现在民法典的各个章节,同时,在许多具体条文的但书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排除法律的规定。这无疑是肯定当事人有权通过意思表示一致来自主创设其相互之间的私法关系。 二、私法自治的内容及其自治基础 (一)私法自治的内容 私法是调整私人关系的法律规范,自治是其根本特征。私法自治的应有之义在于:在私域的范围内,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而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非法干预。一般认为,私法自治的内涵包括私权神圣、身份平等、民事法律行为自由及过错责任等内容。所谓私权神圣,即民事权利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非依法定的程序,任何人或任何机关不能予以限制或剥夺。私权神圣的核心是人格权神圣与财产权神圣,人格权是人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享有财产权的基本前提。在现代社会里财产权日渐重要,“无财产即无人格”。财产权也是人格权行使的有力保障。 身份平等,也即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这种平等只是机会的平等也即一种形式上的平等。“身份平等作为理性要求,却是自罗马法到近代市民法一脉相承的理念和不灭的向往。”在古罗马,奴隶和市民是不平等的;在封建社会,封建市民和农奴是不可能平等的。只有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身份”逐渐被“契约”所取代,这种平等才成为可能。民事法律行为自由,这是私法自治的核心。民事法律行为自由表现为遗嘱自由、契约自由及设立团体的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契约自由。契约自由的含义很广泛,包括缔约人有选择相对人的自由,缔约人有权决定契约内容的自由,缔约人有选择契约形式的自由,缔约人有规定违约责任的自由以及有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自由。“只有在自己有意识的活动过程中,那种选择行为才能被称为自由”。正是私法赋予主体广泛的选择自由,这就极大地激发了私法主体蕴藏的能量,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当然契约自由不是绝对的无条件自由,它的内容受法律的制约,同时也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契约应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契约的权利、义务、责任分配应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等原则。过错责任即行为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行为人对其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私法自治的当然要求。私权神圣、私权平等、民事法律行为自治及过错责任构成了私法自治的本质。私法自治的各方面内容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私法的基础。 (二)私法的自治基础 私法之所以能够得以自治,具有其深厚的自治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私法是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是私法主体的一种不可缺少的价值追求,它排除了性别、财产、籍贯等的差别和身份等的限制,它强调私人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排斥一方利用其不平等的地位对另一方的强制。私法主体在私法关系中实行充分的意思自由,所以私法能够自治。而公法实行管理、命令、服从的调整方式,其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被管理者的意志不能自由,其行为不能自主,公法也就当然不可能自治。 其次,私人生活的复杂性和私人性。一方面,私人生活内容极其丰富,范围极其广泛,种类极其繁多。面对纷繁复杂的私人生活,民法不能、也不应事无巨细地加以调整,而只需从私人生活的规律中抽象、归纳出一般规则和一般制度来对此加以调整。况且,立法者不可能精确设计出私人生活所需要的一切规则。民法制度的设计,“并不是建立某种特定的秩序,而只是创造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一个有序的安排得以自生自发的型构起来并不断地重构。”私法的精髓在于“自治”,“法律的主要功能不是指导干预人民的行为,而是赋予人民完成的行为具有某种法的效力。”作为调整私人生活的私法更是如此。另一方面,私法关系更主要地涉及私人生活领域。在私法关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为外人所知道的信息或领域,如个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私法关系有如此隐私性,本质上即排斥外人介入安排,因而最加之方法,莫如关系之个人依其意愿自作安排。”由此使得私法的自治性显得更为必要。 再次,私法从本质上说具有其内在的法律调整机制,这正是私法得以自治的基础。私法从古罗马法发展至今,其生命历经众多演变,丝毫不减原来之本色。这是因为:其一,私法具有内在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调整机制,从而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具有一套完整的规则体系,如意思表示成立、生效规则等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充分维护私法主体的利益。其二,私法具有内在的价值评价体系,保障了私法主体在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平等。私法促使私法主体应时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意思自由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且将这些原则确立为强行性规定,当事人违之则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其三,私法具有独有的制度体系,如民事权利能力制度、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交易安全制度等,由此构成的制度体系支撑着私法自治的大厦,为私法主体自治提供了坚实的框架,有效地维护着私法主体的自治。其四,私法具有独有的责任体系,确保私法主体能够在私法关系中有效地实行自治,保护私法主体通过自治而取得的权利和利益。可见,私法具有两种调整机制:一是私法本身的内在调整机制即民事法律行为调整机制;二是保障私法自治得以顺利实行的外在调整机制即私法本身的调整机制。其中私法的内在治理机制,保障了私法能够强有力地抵御着公权力不正当进入和干预,从而确保私法能够得以充分自治。 最后,从根本上来说,自治是反映市场经济的私法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中心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经济。自由竞争意味着市场主体是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体,同时也为权利主体,它们都是自己利益的判断者、追求者,在价值规律的指引下,自由地追求属于自己的利益。市场经济同时也是一种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在法律上运行,对这种自由竞争秩序的反映当为私法。私法是市场经济生活的法律表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因为私法“以主体地位平等,机会平等为其确立的前提;以竭力保障权利,救济权利的权利本位观为其基础;以契约自由为其核心内容;以维持有效竞争为其主要功能。”以自治为特征的私法当为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私法自治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反映,正是自治为特征的私法抓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这种社会发展的最基本推动力,并使之法律化,从而也从根本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由此可见,私法自治的核心是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由其根据自己的判断而行为。它尊重人的自主权利,视人作为自我的主宰。“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私法自治尊重人、关心人、视人为终极关怀,这极大地唤发了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种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必将给社会创造极大的财富。人们正是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即社会的发展。一个无视人发展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萎缩、停滞不前的社会。私法自治赋予人们自主地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通过利益的追求从而促进了社会利益乃至社会的进步 三、民事民事法律行为——私法自治的工具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界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来源于德国注释法学派,许多学者认为,最早使用“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是德国学者丹尼埃?奈特尔布兰德 (Danielnettelblandt,1719—1791)。1807年,Pandekten体系的创始人海泽(Heis? se)出版了《民法导论——Pandekten教材》一书,该书第六章以“行为”为题,并在第二节专门讨论了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1794年的普鲁士邦法接受了注释法学派的研究成果,最早采纳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第一次系统、完善地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以后,许多继受德国民法的国家,也纷纷在自己的民法典中采纳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以及相应的规则。 在德国学者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表述通常是从两个方面考察的:一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内涵即意思表示的角度来概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萨维尼曾经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中对民事法律行为作出过一个经典的定义,他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是对总则之下民法各编规定中行为的抽象。大多数德国学者都接受了这种观点。二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功能角度来界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例如温德夏特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旨在法律效力的创设的私的意思宣告”。弗卢梅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旨在通过个人自治即通过实现私法自治的原则以设定一个调整内容的方式成立、变更或解除一个法律关系。 在我国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意思表示要素说。佟柔教授指出:“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又称民事法律行为,系法律事实的一种,指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产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其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引起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行为。二是合法行为说。有学者认为,我国民法通则在构造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时,分别提出了“民事行为”与“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两个基本概念。前者,不必具合法性特征,属“中性”上位概念,后者,必具合法性特征,其必备合法性,这就决定了它是必然有效的,故不存在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问题。所以,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三是私法效果说。梁慧星教授指出,所谓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指以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之一种法律事实。这一概念也强调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但也突出其私法效果。 (二)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 私法是是调整私人利益的规范,由于调整利益私人性,私法允许私法主体充分自治。每一个都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和追求者,私法规范也是处于这种要求而设计的。每个私法主体均是社会的组成分子,一般来说,每个私法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实现了,社会财富也才能得到最大化,社会也才能进步。但是,并不是所有私法主体的利益都是平行的,个人利益之间、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常常是冲突的。何况私法主体对自己利益判断的偏差的情况常有发生,私法主体的个人利益的短视性与社会利益的追求的长期性也是矛盾的,这就加剧了这种冲突的存在。私法调整利益的私人性要求私法主体充分自治,一般来说国家公权利不能直接进入私人领域进行干涉,不能对私法主体追求私人利益的行为进行指手划脚,而只能提供一般规则来对其加以调整和引导予以规范。而民事法律行为恰恰承担起了这个功能。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设立解释了私法自治的基本精神。民事法律行为解释了为什么能够产生、变更和终止法律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对某些行为,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其以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只要当事人的意思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实现当事人的目的,依法发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对于另一部分行为,法律则根本不考虑当事人的目的,只要该行为发生,即发生法律所规定的法律后果。前者即传统民法所言的民事法律行为,后者则是传统民法所言的事实行为。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为意思自治原则提供了基本的空间,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一方面,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民法规范以任意性规范为主要类型。任意性规范,是可以由当事人通过约定而加以排除的规范。任意性规范的功能在于当事人可以以其约定优先于法律规范而适用。如此可以极大地发挥当事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民事法律行为在本质上就是允许当事人通过其意思表示决定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其意思表示变更、消灭其相互关系。这正是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在法律上的表现。另一方面,在民法典的总则编确认私法自治原则,必须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加以落实。私法自治原则是民事主体根据其意志自主形成法律关系的原则,是对通过表达意思产生或消灭法律后果这种可能性的法律承认。私法自治原则具体体现为结社自由、所有权神圣、合同自由、婚姻自由、家庭自治、遗嘱自由以及过错责任等民法的基本理念。私法自治原则强调私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应取决于个人的自由意思,从而给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使民事主体获得自主决定的可能性。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充分体现了民法精神或私法精神,承认个人有独立的人格,承认个人为法的主体,承认个人生活中有一部分是不可干预的,即使国家在未经个人许可时也不得干预个人生活的这一部分。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法律传统、社会生活实践等的影响,各国法律在绝对权的保护上,通常都是采用法定主义的模式予以调整。而引起绝对权的变动的法律事实中,事件和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关于绝对权的类型和变动的原因及变动的效果一般没有当事人实现意思自治的空间。但是,即便如此,在绝对权的设定以及变动过程中,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依然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第三,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为建立有限的、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基础。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是有限的服务型政府,政府的行为应当局限于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凡是涉及社会成员私人生活的领域,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和他人的利益,都应当交给任意法来处理,即允许社会中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应当由私人依法依据其自己的意思加以创设、变更或消灭。这就需要明确强行法的控制范围和任意法的调整范围,对于本属于私人之间的事务应当更多的交给其自行处理。既然意思自治主要体现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因此,民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有必要在总则中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充分体现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意思自治在整个民商法体系或者整个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从而合理界定国家干预与意思自治的界限,为实现建立有限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四、我国未来民法典中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之构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民法通则》第54 条“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的规定说明我国采用了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的立法观点。然而,这一观点有悖于私法自治理念。 正如前文所述,私法自治是个人自由在法律上的充分体现。它是指私人生活关系原则上应由个人依其意思自由予以规范,国家只需消极的加以确认而界以拘束力,不宜妄加干涉。私法自治的真谛在于“尊崇选择”,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行使自由。其基本出发点是自己参与和自己责任,即当事人自由地凭自己的意志去判断、选择、参与私人生活的各个层面。将私法自治理念贯彻到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就产生了民事法律行为自由主义原则。民事法律行为自由是指个人意思行为在原则上系属自由,个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原则上应出于个人的自由意志。可见,建立在私法自治理念基础上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要伸张人格平等,尊重个人自由,推崇意思自治。私法自治是民事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石,民事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容不得丝毫的行为法定主义(法律对行为主体、内容、形式、客体及实施根据,都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不得违反) . 而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要求以法律来限制甚至取代行为人的意思自由,自然与私法自治理念背道而驰。在私法领域中,“法不禁止即自由”是保障当事人意志行为的最佳手段。民事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当事人可依意思表示创设权利和义务,只有在这种意思表示以一定方式披露之后,外界方能知晓。而法定主义并不能及于人的意志层面,它仅对当事人所表达出的意思效果加以确认,这种确认是消极的、被动的。法律并不对当事人设定任何权利和义务,而只是对当事人设立的权利义务加以评价。然而,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将民事法律行为强行纳入法定主义轨道。按照这种观点,要成立民事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不仅要有实施的根据,而且还要有有效的依据。这样,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便无法分割,只能人为地合二为一被界定为“有效成立”。这就抹杀了民事法律行为与生俱来的私法性格和品质,将公法上的法定主义外衣强加于民事民事法律行为这一私法制度之上,使民事法律行为一身兼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性质,置民事法律行为于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 因此,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该还民事法律行为以本来面目,脱掉其合法性内衣,规定之以意思表示为其唯一本质,使其真正贯彻私法自治理念,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大事,是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也是中国法律学人为之奋斗了一个世纪的梦想。中国民法典能否不负众望地担当起历史的使命,能否比肩十九世纪法国民法典和二十世纪德国民法典,成为举世瞩目的伟大法典,我们拭目以待。上文已经论证了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石,所以,我认为妥善处理私法自治原则在法典中的作用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必须把私法自治与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使之不断发展,并有所突破。 民事法律论文: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 [内容摘要] 商誉是一种无形财产,商誉权属于知识产权法律范畴。我国当前法律对商誉权的规定几乎是一片空白,零星的规定既单溥又缺乏可操作性,学界对商誉权又存在诸多模糊认识。作者认为应在基本法民法中的知识产权章节确定商誉权的内容,同时应制定一部单行的《商誉法》以适应时代的要求。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应树立超前意识,加大对商誉权的保护力度,在适用法律时,可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的同时,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和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 [关 键 词] 商誉和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构建,司法保护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我国首次将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纳入刑法保护的视野,不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先进性,它为保护法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遗憾的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关于法人的商誉权却鲜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关于保护法人名誉权等规定已不足于或完全不能涵盖商誉权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之规定亦显得异常的单薄,学界关于商誉权性质归属的激烈争论又显得多么的可笑。如此状况完全不适用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严峻任务与使命,不利于中国经济与法律与国际接轨。而现实中法人商誉权频频遭不法侵害却苦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处境,让我们不得不沉重地将目光投向如此一个命题:中国应该有自己的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 一、商誉的无形财产性及其信息化,完美性和创造性特征决定商誉权的知识产权法律属性。 商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其在工商业活动中所创造的商誉享有专有利益而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商誉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已为法学界认同,但该项权利它究竟属于知识产权还是其他却存在诸多争议。有人认为其属于人格权,也有人认为应将商誉权看作一种复合权,兼具人格权和知识产权双重属性。笔者认为,只要对商誉稍作考究,并从国际法角度进行比较就不难看出,商誉权应归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一)关于商誉的一般性考究 商誉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表示的是一种商业信誉,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它们的生产、流通和与此有直接联系的经济行为中逐渐形成的,反映社会对其生产、产品、销售、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 由于商誉本身是一种综合的社会评价,反映的是商誉主体的总体商业形象,决定了商誉表现形态的特殊性、多样性和复杂性。根据顾客的接触方式和程度不同,商誉可分为:〈1〉内在的表现形态。主要是指商誉主体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方式的优劣,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商誉好坏的根源所在,只有建立在良好的经营管理之上的商誉才是良好稳定的,这种经营管理是一种内部行为,与顾客的接触是间接的,常常通过商誉的外在表现形态来反映。〈2〉外在的表现形态。相对于内在的表现形态来说,它与顾客的接触比较直接,透明度高。商誉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商业道德;第二,商业质量;第三,服务质量;第四,资信;第五,价格。〈3〉与商品生产流通有直接联系的表现形态。这种关系往往是生产流通的前提或必然后果,或者是伴随生产流通而产生的,或者是一种信息传递,比较典型的是广告宣传,因为商誉本身是一种抽象的信息,而信息的有效传播途径就是新闻媒介,所以利用广告宣传来建立商誉本身是一种抽象的信息,而信息的有效传播途径就是新闻媒介,所以利用广告宣传来建立商誉也是可行的。 商誉的表现形态一般是具体的,多种多样的,它们相互配合,密切联系,处于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中,共同反映和影响商誉。 对于商誉的特征,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认识:〈1〉从存在形态看,商誉处于一种信息状态,不占据空间而且难于控制,容易为他人获知。良好的商誉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商誉主体就会努力扩大影响范围;不良的商誉,商誉主体就会尽量缩小影响范围。但是,这种控制往往很难,因为商誉处于一种信息状态,其流向和强度是难以控制的,这是商誉的实质——一种社会评价所决定的,这也是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的原因。〈2〉从表现形态看,良好的商誉具有完美性和创造性,良好的商誉能博采众家之长,经过提炼和重新组合,形成具有鲜明个性的完美形象,这种完美性和创造性正是商誉主体创利获益的关键所在。〈3〉从使用价值的实现来看,商誉的效益必须通过中间媒介,一般的物质商品从商店买来后就可直接用于生产或生活,使用价值的实现立即完成,而商誉仅仅是存在于商誉主体和顾客之间的一种信息,是促进他们进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其使用价值必须通过具体的商业经济行为并用货币形式来实现。〈4〉从商誉的本体看,它是一种综合的抽象,商誉作为财产是商誉主体整体素质的反映,必须依附于商誉主体,是离开了具体生产流通行为的综合抽象,这与具体的买卖合同行为不同。当然,在客观上,具体的买卖行为会对抽象的商誉产生影响。① (二)商誉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 商誉作为商法人经济能力的社会评价,已深化为具有价值形态的财产利益,因而从表现为一般人身利益的名誉中分离出来,并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这是因为:〈1〉财产的本质在于能带来一定的利益,可通过转让等形式来实现其价值,不在于是否具有实体的形态。〈2〉从商誉的产生看,创造良好的商誉需要比社会平均劳动量更多的劳动。这种超额劳动的实质是财产,它通过生产或经营过程以超额利润的货币形式流回生产者或经营者。这种超额利润就是商誉价值的体现。〈3〉从创造商誉的营利目的看,商誉主体花费金钱,时间和精力刻意创造商誉,就在于良好的商誉能创造比同行更多的利润。〈4〉从侵害商誉给予财产赔偿来看,商誉也是一种财产。 商誉权是财产权,已为经济界、法律界的相关文件所肯定。在国际会计界,无形决资产作为虚拟的、无实体形态的资产,其范围即包括传统的知识产权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无形财产权,如特许经营权、商誉权。②在国际多边投资协议中,商誉与版权、专利、商标都是可以用于投资的资产形式。③这说明商誉权的财产性是不容置疑的。 (三)商誉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 从权利本体内容来看,商誉权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双重属性。人身性表明商誉与主体相联系而存在,是企业特使人格形象的表现;财产性说明商誉区别于一般名誉与荣誉,具有相当的财产意义。从权利实体的产生来看,商誉的形成在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态度、技术创新、员工素质、商业文化、管理经验等方面所形成的良好能力,并由此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通认可和积极评价。这种经营管理中的资信,有些属于人的智力劳动的创造物,但多数却是来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可见,智力成果不是知识产权的唯一保护对象。换言之,将商誉权归类于知识产权,关键在于其无形财产权属性,或者说商誉的非物质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说商誉权符合知识产权的固有特征。这也符合《建立知识产权组织规定》的“知识产权包括……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权利,”从内容上说,商誉权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双重内容,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相似。从国外的实践和立法看,他们把专利、商标商号和商誉所享有的独立权利,称为工业产权。④我国与许多国家的双边互保投资协定也承认商誉权是知识产权。比如,我国与法国的《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1984年5月 30日〉规定,“投资”系指依据在其领土和海域内接受投资的缔约上方的法律用于投资的各种财产,尤其是:……〈四〉著作权,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工艺流程,商号和商誉。 商誉权虽然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具有客体非物质性的本质特征,但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传统知识产权相比较而言,该项权利还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 1、非确定的地域性。商誉权虽为知识产权之一种,但其取得无须通过申请登记、授予等法定程序,其效力并不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商誉权虽不具有一国地域性的特征,但其效力范围可从两个方面来确定:一是其企业在后者有效登记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利益,即商誉权在特定企业所属的行政区域或行业内受到保护;二是在商誉权发生影响并受到侵犯的地域范围内具有排他效力,即商誉主体在任何地方合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建立起商誉,遇有该商誉受到诋毁时都可以行使禁止权。 2、非法定的时间性。商誉权具有一般人格权的某种属性,即与特定主体相联系而存在,因此该项权利无法律限定的保护期间,即不具有一般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征。一般说来,商誉权与特定企业共存亡,只要企业存在,其商誉权就会继续存在。但在有的情况下,虽出现企业法人终止,但企业的商誉并不会立即随之消灭。当然,在这段时间内,商誉将因主体缺位而不能成其为权利,而只能作为一种自然状态存在。在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处于不断的优劣变化的循环之中,它既不象物质产品那样具有最终形态性,也不象技术产品那样因申请保护加以固定化。因此,商誉权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同,其保护范围无法基于客体的表现形式(作品)、技术特征(专利)或标记构成(商标)来加以确定。诚然,商誉权“在一般的合理长的时间内仍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也可以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加以量化。需注意的是,在评估前,未量化的商誉权始终存在并受法律保护。”⑤ 二、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 在商誉权的国际保护领域,目前相关国际公约主要是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对商誉权进行规定,并将其纳人到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中。《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第10条之2列举了三种特别应予以禁止的行为包括“在经营商业中,具有损害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商誉性质的虚伪说法”。1967年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何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公约虽未作出解释,但1993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对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示范法草案》第5条以巴黎公约的相关条款为依据,规定了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凡在工商活动中损害或可能损害他人企业或其活动,尤其是对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信誉的虚伪或不正当的说法,应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商业混淆行为一样,这种损害商誉的做法可以出现在比较广告之中、产品促销活动之中,也可以发生在工商活动中,例如与分包或供应商有关的活动当中。但是与混淆行为不同的是,典型的误导混淆行为是关于某人自己产品或服务的说法,为使消费者对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产生虚伪的印象,而并不直接针对竞争对手。损害商誉的行为则是直接针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或其他工商业活动。从国际公约的立法精神来看,归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权主要是一种禁止权,即是排除他人不正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包括侵害商誉)的一种权利。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对象的商誉权,应是具有财产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因此立法者主张给予类似物权的保护。 关于商誉的无形财产性质及其法律保护,在我国首先是通过国际间的双边条约加以确认的。1982年我国与瑞典签订的《关于互相保护投资的协定》规定,“投资”应包括缔约的一方投资者在缔约的另一方境内,依照法律和规章用于投资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尤其是版权、工业产权、工艺流程、商号和商誉。1984年我国与法国签订的《关于互相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对“投资范围的解释亦将商誉包括在内。”以法律形式确定企业法人信誉的相关制度首推1986年《民法通则》,该法第5章“ 人身权”一节中专门规定了法人名誉权、荣誉权。该类规定将上述权利归类于非财产权,这与发生在工商业活动中的商誉权有很大差别。因此,仅仅以法人名誉权制度来代替商誉权的专门保护是不够的。1993年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出发,对侵害商誉权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制。该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一规定为我国保护商誉权,制裁侵害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有关法律文件还从资产或产权的角度肯定了商誉权的性质和地位。1992年财政部与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第37条确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同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两个规范性文件都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这说明,商誉权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一样,是企业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单独地进行资产评估并以确定的资产值进行投资。这种资产的权利形态属于无形财产权的范畴。 虽然我国的商誉权保护制度已在相关法律文件中得以确立,但这些规范散见于多部法律之中,许多规范过于粗疏而缺乏可操作性,从而显得既零散又无系统性。如此状况已无法适应时代对法制的要求。 三、关于建构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设想 参考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与国外立法,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出发,建构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应分如下二步进行: 首先,在制定《民法典》时,在知识产权章节中规定商誉权的内容,从基本法的角度给人们一个初步的印象,增强和培养商誉权方面的法律意识。如果现在我国制定《民法典》尚不成熟的话,至少也应修改现有的《民法通则》,在其中知识产权这一节中增加商誉权的主要内容。这是因为,根据物权法定主义的原则,商誉权作为一种现实中存在的具体无形财产,其法律地位必须由民法予以确认。我国民法通则没有确认商誉权,仅仅从法人人格权中推导出商誉权并将这种权利归类于非财产权,这一立法缺陷应予修正。 其次,应制定一部单行的《商誉法》。单行商誉法主要包括下面的内容:商誉的取得、评估、投资、转让、合并、管理、侵权责任等。当然,制定单行法时,要综合考虑并协调好其与民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我国目前对商誉权的保护大抵采取间接保护的方式,即对侵害商誉的行为,或确认为侵害法人人格权的行为,或视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间接保护方式不是完备的独立的权利保护制度,且特别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细则性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多有不便。制定单行商誉法就是将现有法律的间接保护方式,改为直接保护的法律方式。 这样一来,我国就形成了商誉权保护的立体法律网络体系,即从民法典(基本法)到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特别法)等不同层面对商誉权保护问题作出规定。 四、关于当前商誉权的司法保护问题 商誉的实质是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它直接关系到他人对该生产者、经营者的信任程度,关系到其民事权利的得失。商誉主体在事实上能否与他人发生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它的商誉起着很大作用。如果它的社会评价受到歪曲,就会对其在民事交往或其它社会活动中产生不利的甚至可能导致破产的影响,商誉权就是商誉主体依法享有的商誉不受侵害的权利,商誉的保护通过商誉权的行使来实现。在基本法未修改,单行商誉法未制定之前,对商誉权如何进行司法保护成了时下非常迫切的问题。笔者认为,司法机关一方面应加大刑事保护的力度,另一方面要树立超前意识,按民事法律相关精神和原则进行执法,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商誉权,制裁不法行为。 (一)商誉侵权的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构成商誉侵权必须同时符合如下四个要件: 1、主观上有过错。侵害商誉权的行为发生在竞争对手之间,这一行为的目的在于通过诋毁、诽谤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削弱对方当事人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因此,故意行为才构成侵权行为。从过错心理方面来分析,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商誉的结果,但希望或放任这种商誉毁损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这种主观故意性是明显而确定的。出于过失而损害了他人的商誉,应以侵犯名誉权论处。 2、行为人具有经营者身份。这是确定商誉侵权的主体资格,即只有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才构成该类特殊侵权行为,非经营者实施的侮辱、诽谤、贬低的行为则以一般侵权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对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示范法》,均将商誉侵害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英美法系国家为商誉权提供仿冒诉讼与其他特殊诉讼的救济方式,其主体指向概为经营者。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适用竞争法保护商誉权,因此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存在着商业竞争关系。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于1998年做出司法解释,从主体要件方面明确了侵犯商誉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的区别:(1)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或者对经营者的某种行为或其产品、服务等所作的评论严重不当,如定性错误、乱下结论,致经营者名誉受到损害的,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应按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2)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由此可见,新闻单位、消费者与商誉主体没有竞争关系,不互为竞争对手,因此不能作为侵犯商誉权行为的主体。他们所实施的商业诽谤或诋毁行为以侵害一般人格权论,不能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3、实施了商誉侵权行为。侵害商誉权的行为表现为捏造虚伪事实或对真实事件采取不正当说法,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所作出的解释,凡是对某企业产品、服务或商业活动提出虚假或不当的说法,都是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 4、产生了侵权损害事实。侵害商誉权的损害事实,是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导致关于权利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并由此造成了商誉的实际损害。损害事实认定的前提条件在于判断特定主体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是否建立了自己的商誉。对于这一问题可从两方面来考察:第一,当事人提起侵权之诉必须是其有产品在该地区(受诉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地区,以下同)销售,或其服务业务在该地区开展,或在该地区有与生产和流通有直接联系的经济行为,抑或有从事生产和服务的分支机构;第二,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消费者意识到当事人的产品或服务的存在。如果社会公众未能意识到特定主体的产品或服务在该地区的存在,就可以证明该主体未能在这一地区建立起商誉,从而也就不可能存在侵害商誉权的事实。损害事实认定的标准在于商誉损害的危害性结果的发生。商誉损害的内容涉及对商事主体的产品质量、经营现状、销售状况、履约能力及态度等经济能力进行贬损、误导以及施加不当影响的事实,上述事实的发生即是危害结果的发生。损害事实是关于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事实,它往往会造成特定主体财产利益的损失。侵害誉权行为,肯定会有商誉贬损的危害结果,但并非 当然或绝对发生实际经济损失。换言之,是否造成商誉的实际损失,不是侵害商誉权的必要条件。 (二)商誉的评估 商誉是一种财产,要使其成为量化的资产必须通过评估。由于商誉具有抽象性、综合性等特征,决定了价值计算的复杂性,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价值量不能象一般商品那样直接以它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现可现可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用一定的程序由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具体可以这样进行: 1、基本因素,即对评估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具体地说,就是商誉所创造的超额利润或新增利润。就超额利润来说,要测出该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资本收益率和同行业的基准收益率,采用收益现值的标准,把两者相减就可得到。就新增利润的测定来说,要测出现阶段的资金收益率和以前一段相对时间的基准收益率,用同样的方法就可得到。超额利润是横向的比较,是同行业之间的比较;而新增利润是纵向比较,是自身前后两个时期的比较,这两种方法最好结合使用。同时,由于商誉自身的不定型性,必须用动态法和静态法两种方式计算,确定其评估值。 2、非基本因素,这是我认为还须考虑的因素,主要有:〈1〉商誉的形成成本,也即形成现阶段的商誉所付出的代价,商誉由于不可比性,无法在流通过程中自然地形成它的价值基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往往只能承认每个商誉的个别劳动量为必要劳动量。因此,商誉形成的成本,就当然成为评估商誉的重要因素。〈2〉商誉的成熟程度,也即商誉信息的传播广度和顾客的接受深度,商誉作为联系生产者、经营者和顾客的接受深度,商誉作为联系生产者、经营者和顾客的“桥梁”,是促销创益的催化剂,因此,商誉的成熟程度就自然地成为测定因素,比较有效的方法可考虑民意测验。 总之,虽然对作为无形财产的商誉的评估是一项很细很复杂的工作,但却是可行的。这也恰恰证明了商誉的确是一种无形财产。 (三)商誉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 商誉侵权从广义上来说,属于民事侵权的部分,同时该行为又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但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誉侵权的法律规定显得过于单薄,而《民法通则》又缺乏相应的明确规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在审理商誉侵权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便成为一个较为剌手的问题。笔者认为,法无明文规定并不意味着无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可行,况且任何一部法律都无法穷尽社会实践中所有的法律现象,按法律原则和精神办不但合法而且也是可行的。就商誉侵权行为来说,其违反的民事法律原则就是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而此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说是整个民法中的“帝王原则”。因而在审理涉及商誉侵权案件时,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之规定,同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诚实信用和民事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相应条款。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民营企业在管理上还比较落后,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本文针对目前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财务管理问题,着重分析了其薄弱环节,并提出加强措施。 民营企业是相对于国营企业而言的企业实体,包括私营、个体、合作制及民间资本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的规模取得了巨大的增长,已经发展成为一股强大的经济力量。对于它的发展前景,人们有足够的理由持乐观态度。但是,正当人们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取得的空前成功而击掌欢呼的时候,我们也必须看到民营企业在管理上还比较落后。有若干个因素将会阻碍民营企业的未来增长,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财务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的筹集、投放、耗费、回收和分配五个环节。资金的筹集制约着企业的规模和发展;资金的投放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潜力;资金的耗费关系着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竞争能力;资金的回收影响企业的偿债信誉和资金周转;资金的分配决定企业的消费和积累以及投资者、经营者、员工等各方利益。可见,财务管理已经渗透在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处于企业管理的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畅 据《产经新闻》2004年9月4日报道,1997年~2002年,我国民营企业自筹资金比重由33.1%上升为42.7%,贷款资金由38.9%下降为22.6%。2003年,国际金融公司(IFC)曾在中国做过问卷调查,30%的大型私营企业认为,金融问题是阻碍其发展的主要问题,40%的中小民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是影响发展的重要因素。民营企业资金短缺现象普遍,融资成本过高,尤其在企业谋求规模化发展的情况下非常明显。其中,融资渠道不畅主要体现在获得银行贷款难。 1.银行对民企贷款金额小、期限短,贷款困难重重 就江苏和浙江这两个全国民企经济发展居于前列的省份来说,江苏省1999年银行对民营个体经济贷款额占各级贷款比重为4.8%,2000年有所增长也不过5.2%。浙江商业银行的比重略高为8.2%,江苏无锡市2000年新增民营企业6700户,注册资本为50.24亿元,但民营企业新增贷款仅为0.4亿元,参加银企合作的20家绩优民企中,得到了贷款的仅三家,贷款额仅700万元。 2.从贷款总额度上讲,还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 贷款期限上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几乎没有一家银行向民营企业开放建设贷款项目,因而民企经济只能获得一年之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不能满足长期资金周转的需要。还有,民生银行作为中国首家主要为非公有制企业入股建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民企,但是其贷款规模太小,2000年6月民生银行各项存款和贷款的规模分别是397.6亿元和243.6亿元,占同期金融机构全部存贷款规模的比重仅为0.33%和0.26%。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直被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所困扰。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自身的原因。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信贷标准。而且,相当多的民营企业资信相对较差,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二是体制上的原因。民营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距离,银企联系不强,使民营企业获得贷款困难。三是民营企业数量多、地域分散、相对规模小。这就形成了其融资需求总量庞大,但每笔金额却偏小,资金需求分散、周期短、随机性大的特点。这使得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的审核、发放、催还及提供存取、代收、转账等服务时,需花费更多的人力、财力,由此影响了一些金融机构包括国有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二)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 1.中小企业投资所需资金短缺 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银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业贷款,也因高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 2.追求短期目标 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贷款投资所占的比例比大企业多得多,所面临的风险也更大,所以它们总是尽快收回投资,很少考虑扩展自身规模。 3.投资盲目性,投资方向难以把握 主要表现在企业盲目追求多元化经营上,不做前期的市场调查及对未来风险的预测及防范,只看到多元化经营所带来的分散风险作用和将企业规模做大的虚荣成就感,而忽略了企业扩张与其资金实力、技术开发、市场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忽略了跨地区、跨行业乃至跨国的多元化经营是需要条件的,且多元化经营也不一定能满足人们分散风险的初衷,反而可能导致财务分散、风险增大。事实证明,在世界经济500强中,没有几个企业是靠多元化经营安身立命的。 (三)财务控制薄弱 1.缺乏现代的财务管理理念 大多数民营企业家尚未建立起诸如时间价值、风险价值、边际成本、机会成本等科学管理的概念。这一切反映在财务管理目标上,就是未能确立成本控制与资源优化配置的思想;反映在财务管理实践中,便是滋生了许多不科学的做法,比如,筹资时不权衡资本成本,不考虑资本结构;投资时不测算风险报酬,不分析现金流量等。 2.相关人员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素质水平整体偏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不少民营企业会计账目不清,弄虚作假,信息失真,一方面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所导致;另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就是会计人员素质偏低。从总体上讲,民营企业的财务人员虽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但理财观念滞后,理财方法落后,习惯地一切听从领导,缺乏掌握知识的主动性,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会计监督意识淡薄,导致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3.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会计控制薄弱,监管不力 内容控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会计控制的薄弱、监管不力。具体表现为: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常有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支出未按规定通过银行结算和坐支销货款现象发生;固定资产管理失控,固定资产增减不记账,日常核算中不计提或多计提折旧,账面与实际严重不符;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重钱不重物,资产流失浪费严重;成本控制水平落后,成本费用核算不实等等。 4.财务控制薄弱,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 有些民营企业不能控制资金的流动,造成资金闲置或因缺乏资金陷入财务困境;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因片面追求市场占有率,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且对应收账款缺乏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造成对应收账款管理上的巨大风险;对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对原材料、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 5.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成本管理严重弱化 大部分民营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管理知识相对匮乏,仅有简单的会计常识,在成本的控制方面缺乏经验和措施,不能根据企业实际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有相当数量的民营企业普遍存在成本费用核算不实,控制不严,控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6.不注重日常的资金管理,企业资金严重沉淀 很多民营企业缺少资金使用的长、中、短期计划,缺乏现金流量管理观念,存在重销售、轻理财的现象。特别是在经济繁荣时,企业可选择的机会多的时候,更容易忽视财务管理,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匿在盈利光环下。一旦企业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宣传广告开支过大,产品成本提高,经营现金流入量锐减,或是新上项目见效慢,原有业务资金告急,或是债务到期,财务风险加大等等情况出现时,问题与危机就充分暴露出来。 二、优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作出正确的融资决策、拓宽融资渠道 管理层在不同发展阶段,应制定相应的各有侧重的融资策略。在种子期,因不确定的因素大,风险极大,此时应以内部融资为主,如自己出资和亲朋好友出资为主,适当接受外部机构,尽量减少业绩负债;在创业期,为了加速抢占市场,资金需求量较大,然而由于刚刚开始经营活动,整体风险仍居高不下,此时,企业资金融通要以股权融资为主,包括吸引外部风险投资入股,同时,高度重视企业的现金流量、贷款结构和财务成本;在扩充期,由于企业步入成功企业行列,承担风险和融资成本能力大大提高,此时应以债务融资为主,以期最大限度分散风险,降低成本;在成熟期,企业有大量销售利润和经营资产,承担风险和成本的能力与前几个阶段已不可同日而语。因此,此时企业应从自身资本结构出发进行融资。 同时企业还应注重融资效率分析,积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如票据融资、动产担保、股份合作制等,中小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加入集团获得资金,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和大企业发展密切的技术经济合作,从大企业那里获得资金支持。 (二) 稳健理财, 切忌盲目扩张和分散投资 中小企业强烈的成长意愿与技术开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及管理能力之间的矛盾,决定了其理财思想须较大企业更为稳健,切忌操之过急,盲目扩展。首先要避免将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这样很容易导致营运资金周转上的紧张。因为影响企业产品资金回笼的因素很多,不应将流动资金的希望寄托在贷款上。其次,要注意适当分散投资风险,但要避免盲目多元化经营,不要把资金投向与本企业完全无关、管理者不具备知识、经验的领域。因为分散投资很容易导致原有经营项目上营运资金周转的困难,而新的投资项目又不能形成一定规模,缺乏必要的经营能力和管理经验,无以建立竞争优势。为了不影响原来的项目经营,在进行新的固定资产投资或多样化投资之前,必须首先筹措必要的长期资本。 (三)树立现代财务管理观念,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 长期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的“财务”与“会计”不分,财务管理从属于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内容也往往仅限于营运资金管理。在财务管理已取代生产管理成为企业管理核心的今天,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为此,民营企业应重视财务预算和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控制等工作。从大局把握企业经营,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层次,并要在思想上提高对新形势下财务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再认识,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同时,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还应聘请和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这些财务人员的责任不仅限于对企业资金、资产的记录,其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已有资金的控制、对各项资产的管理、对企业的投资、筹资进行合理的管理上,应能从较高的理论角度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从数字变化的表面分析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活动,为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四)明确组织结构,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现分层理财 民营企业创业之初的组织架构一般为所有权与经营权一体化的业主制,也就是说企业的所有经营管理事项全部由企业自行掌控。但是由于企业主往往不具备财务管理的能力,使得企业财务管理不能切实发挥其对企业运作的指导作用,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将借助于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可以借鉴的关键点是:所有权与经营分离,切实做到权责分明。比如,企业财务按管理主体大致分为四个层次:出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执行者,财务管理人员处于管理者层次,凭借其财务专业知识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同时,在财务管理上既要坚持财务集中,又要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多人签批,分别审查。比如在动用现金上,尤其是巨额现金时,应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经理、主管会计分别审核签字,维护财务安全。 在内部控制方面,应当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职权、凭证资料的签署、传递、汇集流程、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事项做出明确的规定,重大开支和日常零星开支的财务账应增加其透明度,出现财务不清问题,应共同协商解决,不能私自处理。最终,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稽查制度。 (五)加强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是企业增加盈利的根本途径,民营企业必须建立科学、严谨、实用的成本管理机制。 面对民营企业成本管理严重弱化的问题更加应该建立成本会计制度,确定成本费用会计处理原则和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同时,通过预算和考核,落实企业成本目标和责任。在业绩评价考核工作中,要把成本指标作为一个层层考虑的主要指标,从而保证成本目标的顺利完成。成本考核的范围,不仅要考核产品制造成本核算,而且要考核产品的质量成本和责任成本,把成本管理的重心从侧重于简化成本核算转移到侧重于成本控制,从而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并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水平。 (六)加强资金管理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资金,而企业的资金毕竟是相对有限的,这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因此及时解决民企资金问题,对其发展影响重大。一是压缩产品资金占用,降低存货占有资金,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与资金的最佳结构;二是应建立销售收款责任制,调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要制定销售与收款同步发展的管理措施,确保销售款的及时回收,杜绝销售人员只管签订合同而不管实际收款的情况,这是防范应收账款风险的有效措施;三是确立多元化融资意识。在筹资活动中,应建立活而不乱的资金循环机制,企业必须保持合理的筹资结构,适度负债经营,保持良好的融资信誉;加强资金的监管,合理使用资金,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部门要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与风险价值,分析比较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对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占用应有效配合。 (七)建立灵活的财务激励机制 民营企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在二次创业时,应着眼于企业未来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走出少数人所有、家庭式管理的封闭圈子,放弃产权上的独占,从构建企业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出发,允许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内部利益分配。在企业经济活动和经营流程中,人才作为生产力的要素在民营企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已越来越突出,而且某种程度上已超过其他生产要素,人才成为民营企业主要的资本构成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建立针对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技术人员的产权激励制度,如员工持股计划,经营者持股和股票期权等方式来调整企业内部财务利益结构,是关系企业能否健康发展,稳定员工队伍特别是人才队伍的决定性因素。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财务管理是民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只有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才有可能使企业经营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促进企业大发展。但由于受传统体制和外部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其财务管理状况不容乐观。主要从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观念、财务管理制度、投融资、人员素质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分析了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以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财务管理;民营企业;财务意识 1 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 1.1 财务信用观念淡薄 (1)财务管理观念陈旧。 首先,受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大部分业主根本无法掌握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法。其次,多数民营企业尚未建立起诸如时间价值、风险价值、机会成本等科学管理的观念。再次,会计人员素质水平整体偏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2)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民营企业恶意逃避贷款债务,使贷款机构感到贷款风险太大,从而降低了对这些企业贷款支持的积极性。此外大多数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及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会计信息缺乏可信度,导致企业社会的信誉度和认知度低,从而引起担保难筹资难等一系列问题。 (3)风险意识缺乏。 民营企业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民营企业的自身素质的缺陷,使其在经营管理中可能要遭遇更大更多的风险。而一般民营企业都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对产品的生产和营销业务上,很少真正关注上述风险的存在,没有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机制,更没有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来切实控制和降低风险。 1.2 财务制度不健全 (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二是彼此之间“三角帐”多,资金回收困难。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 (2)成本管理不实用。 一方面,多数民营企业采用精打细算,减少浪费等措施控制成本绝对额。然而,有些企业走向极端,过分追求产品成本绝对额的降低,甚至不惜通过降低产品质量来达到目的。从长远来看,势必减少企业利润。另一方面,大部分的民营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管理知识薄弱,难以确定企业生产的盈亏平衡点,在相对成本的控制方面缺乏经验和措施,不能根据企业实际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成本核算方面也十分粗放,这对安排产品品种、调整生产结构十分不利。 1.3 融资困境 (1)融资结构不合理。 与国有企业相比,我国民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要低得多,主要以内源性融资为主,外部融资很少。外部融资中银行贷款是主要的,权益融资占的比例很少。 (2)融资策略不科学。 不能按照资本结构最优、企业价值最大化进行融资。很多民营企业只要能融资,就不考虑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民营企业不计融资成本争着去一板市场和海外上市,但其实很多并不能给企业带来价值最大化。很多民营企业在民间借贷的利息率比银行利率高得多,但民营资本的平均本收益率一般都远低于这个比例,因此这种高成本债务会降低股权收益,减少企业价值。 (3)国家相关政策缺位。 首先,国家没有专设民营企业管理扶持机构,国家的优惠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的不多,使之长期处于不利地位。其次,尚未建立专门为民营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和贷款担保机构,贷款的抵押和担保难以实现。 1.4 投资决策缺陷 (1)投资环境差。 ①投资领域准入问题。目前,民营经济在社会服务业以及国有产权交易领域的投资进入很少。尽管民营在制造业领域的投资较高,但投资主要流向了劳动与资源密集型的传统制造业领域。在资本与技术密集型的大型制造业领域投资不足。②投资服务环境不完善,民营投资行为存在着种种扭曲、失灵。③投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现行投资政策体制条件下,民营经济的投资交易费用、投资资金成本与投资税费负担相对较重,严重制约了民营投资收益的提高。 (2)短期行为制约。 大部分民营企业投资所需资金短缺,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 1.5 资金管理与收益分配效率不足 (1)资金使用缺乏科学性。 很多民营企业缺少资金使用的长、中、短期计划,缺乏现金流量管理观念。存在重销售、轻理财的现象。 (2)收益分配不合理。 民营企业的家族式管理,在初创发展时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内部股权封闭逐渐暴露出许多矛盾与缺陷,所有者不仅要防范中层员工的“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甚至要防范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吞食,在分配上较少考虑资本结构问题。 2 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2.1 更新管理理念 (1)提高企业家整体素质。 政府或商会为民营企业家制定培训规划,有计划地鼓励和选送一些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机构、高等院校和大企业进行系统培训,使其通过学习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核算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加强民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做好账簿的设置、会计科目的使用、往来账的及时核对清理及会计报表的编制等会计基础工作,做到账目齐全清楚、凭证完整无误、理账及时、计算准确。 2.2 改革创新财务制度 (1)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机制;授权批准控制制度,明确涉及财务会计及相关人员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等。 (2)建立科学实用的成本管理机制。 ①财务部门运用量本利分析法,合理测定企业最佳销售量及保本销售量,进一步确定销售价格,确定存货最佳存量,减少无效或低效劳动。②应积极寻找适合企业产品特点的既能提高产品功能又能降低成本的途径。③应做好成本分析工作,通过与计划、前期以及历史最好水平等进行比较,发现降低成本费用的关键。 (3)实行财务管理预算化。 企业应以销售预算为起点,并根据企业财力确定资本支出预算及对策,根据“以销定产”的原则,确定生产预算,并据以确定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预算,汇总编制产品成本预算和现金预算;最后综合编制预计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3 多渠道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1)建立严格的信用体系。 针对目前社会信用淡薄的问题,民营企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信用文化建设。民营企业形象的塑造 仅仅靠企业的道德是不够的,还需要银行的诱导与监管,对整体信用不高的中小企业应该采取“区别对待,严格监管”态度。 (2)利用中介服务提高融资速度。 信用保险介入可提高银行贷款的积极性,由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使银行需要承担的部分风险转移到了保险公司,银行贷款的风险降低了,贷款的积极性就提高了。 (3)培育民间金融市场。 在我国,一方面是大量的民间金融资本未进入投资领域,另一方面,地方民营企业的发展需要贷款,而民间正规借贷渠道很单一。可见这是一个有需有求的市场,尽管它是一种地下的非正规的金融,并且存在种种问题和缺陷,但是它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客观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4)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发挥股份制融资功能,采取改制、兼并、联合等多种形式,吸收民间资本、私人资本和外资进行参股。在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条件下,借助于多元投资主体上市在股票市场进行融资。 2.4 投资决策科学化 (1)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为了保证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必须建立一个由专家、技术人员、管理者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决策领导机构,这是企业进行正确投资决策的关键,必须有一支作风好、技术硬、懂管理、会经营、有创新能力的决策者队伍。 (2)确立正确的投资方向。 民营企业应关注投资环境的变化,正确评价投资环境,确立投资方向。同时,也要大力营造舆论环境,推动我国政府采取措施完善投资环境的公平性。民营企业应时刻关注政府采取的改变投资环境的措施,适应投资环境的改变,及时调整企业的投资方向。 (3)正确处理投资多元化问题。 民营企业应该以本业为主,慎重对待多元化。此外,政府部门应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积极发展为民间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财会,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服务等组织,从而避免因信息不完全造成的决策失误。 2.5 完善资金管理与利益分配 (1)创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管理机制。 ①广泛进行资金风险宣传,树立资金风险意识。②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运用产生最佳的效果。③注重“净现金流”的增长。销售额的增长当然可以带来长期的业务增值,但是只有现金流增长,公司才有财力支付股东红利,才能保证股东权益增长。 (2)强化营运资金管理。 营运资金在企业的全部资金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周转短、形态易变,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营运资金的管理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①加强财产控制和存货管理。要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 ②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要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调研评定,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对死账、呆账,要在取得确凿证据后,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 (3)合理分配利润。 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应着眼于企业未来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走出少数人所有、家庭式管理的封闭圈子,放弃产权上的独占,从构建企业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出发,允许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内部利益分配。经济利益既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又是企业的归宿。利润分配方式不能单一化,应兼顾各方的利益,采取股权、期权激励机制等先进模式。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摘 要: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企业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以及促进就业等诸多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然而,民营企业现阶段的状况不容乐观,仍存在许多问题。就目前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作一些探讨。 关键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对策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经济体制改革,民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被人们认识和重视,民营企业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以及促进就业等诸多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然而,民营企业却普遍存在生存能力弱、竞争力不强的状况,一方面是企业的外部环境不够完善,没有建立起各种完善的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体系,另一方面则是企业内部管理出现问题,特别是不重视发挥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对企业的资金进行合理的计划、调度、运用及分配,帮助企业控制风险、提高收益,所以有必要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内部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1 民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意义 1.1 民营企业的财务特征 (1)初始资本投入有限,资本积累能力较弱。 据有关统计,民营企业原始资本都来自个人积累、家庭成员或朋友,资本来源比较单一。而在经营过程中,民营企业的资金利润率水平一般低于大企业,利润增长缓慢,内部资本积累能力较弱。 (2)利润质量较低,盈利能力较差。 民营企业结构大多存在主营业务收入突出、而其他营业收入较少的状况,一旦其主营业务所在的行业出现大的经济滑坡或重大变动,就会使企业陷入利润急剧下降、资金无法周转甚至破产的困境。 (3)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结构不合理。 由于民营企业很难筹集到长期资金,所以多用短期资金来解决长期资金,如固定资产的购入、设备更新等方面的需要,长期资金周转慢、回收期长,而短期负债期限短,随时需要资金来偿还,使得中小企业可能会经常出现急迫的短期偿债的压力。 (4)小规模、低层次生产。 民营企业由于自由资金比较有限,投资规模不大,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经营管理中,企业的经营管理处于较低层次,产品科技含量低,一般都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素质不高,使得整个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限。 1.2 加强财务管理的意义 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都与财务管理有关。企业的经济核算、财务监督,更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它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是一种客观要求。它通过对资金运动和价值形态的管理,贯通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一些管理领域。 (1)财务管理为企业管好资金,确保企业资金的正常流通与安全。 目前,不少民营企业在资金管理中资金入不敷出,资金短缺现象严重。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财务管理的当务之急。这就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通过短期筹款和投资来调剂资金的余缺。 (2)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好财务监督作用,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建设一支团结、廉洁的领导队伍是搞好企业的关键,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就需要有财务监督。对于不按财务制度办事的人,进行抵制,直至向上级反映情况。 2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业主“说了算”,凭经验决策 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但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属于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在这规模以下小企业中绝大部分都是家族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现象普遍。权力集中的家族式的经营,使财务管理也高度集中。大部分民营企业决策模式主要为经验决策。由于他们的素质不高,并且中国的经济环境亦在不断的变化,使他们难以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作出决策,造成决策质量低下、失误增加,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速度。这种决策的程序比较粗糙,一般凭借的是以往的经验或是供销人员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决策。在民营企业中财务人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除了对业主有协助作用以外,对企业其他部门影响不大。 2.2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变化,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人们在追求物质和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削弱,致使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频繁出现,从而引起了社会道德关系的变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问题日益明显。在家族式管理的情况下,他们害怕自己的意见,如与其家族中的人不合,就会被排斥。另外,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其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作用的大小,不可避免地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会计人员往往考虑个人利益,未能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3 会计信息失真 据了解民营企业会计资料失真现象较为普遍。会计信息失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表现为:很多民营企业都是家族企业,这种现象直接导致了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的素质不高。企业内部的家族式管理把选人、用人正好限制在了家庭、近亲这个小圈子里,往往出现人力资源短缺,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组织架构。因此,在解决问题时,难免因孤陋寡闻而导致决策质量低下。所以当企业需要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就明显暴露出家族式管理的弊端。近年来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财务会计人员紧缺的局面,很多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老会计,兼了多个单位的账,只是月底花一两天时间去公司做账,时间上不能保证;新会计不是缺乏理论知识,就是少实践经验;更主要的原因是企业是老板的,工资由老板发,不听老板的就被炒鱿鱼,所以会计只能根据老板提供的票据“做账”、“圆账”。 2.4 缺乏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普遍落后,主要有两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民营企业多数没有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没有先进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相应的会计软件没有得到普及。一般企业都没有配备电脑,记账都用手工操作;就算配备电脑的企业,由于会计软件的落后,部分工作还是需要通过手工记账来完成,更不用说通过网络来收集信息,这样就大大降低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中一般没有财务人员,只有会计和出纳,即使有些企业有,财务人员的知识也比较陈旧,再加上业主对财务工作的不重视,更多的是把财务人员当会计来看,只是负责企业日常的记账、算账和报账工作。 2.5 外部力量监督缺位 政府和会计中介机构是民营企业主要的社会监督机构。政府对企业会计实施监督的手段主要是会计规范和会计监督。会计规范主要指针对会计实务起约束作用的原则、准则、法规、条例和道德守则的总和。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的会计法规,民营企业会计现范体系还不健全。此外,虽然《会计法》中有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进行再监督的内容,以保证会计中介机构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但由于对其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风险很高,使得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不大愿意从事民营企业审计工作。 3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 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系统 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提高控制效率和降低控制成本,所以要重视内部财务控制体系的建设,特别是内部决策系统的建设。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给民营企业带来了不少机遇,这就要求企业改变以往的决策模式,而要重视对投资的科学论证和分析,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领导者要重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要鼓励财务人员积极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参与新投资项目、成本与收益等论证考核评价工作,从财务管理角度提出改善投资管理,采取强化管理,搜集准确、可靠的投资信息,作出科学的分析论证,供领导决策参考。 3.2 落实会计工作,提高员工素质 (1)深入研究会计人员的价值观,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一方面,会计人员价值观是会计人员对人生目的、意义、态度、生活准则所做出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它具有导向功能,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同样也引导着会计人员的行为。价值观的不同不仅影响个人行为,也会影响企业组织整体目标的实现。这就要求企业及会计职业界要合理正确的使用人才,提倡积极的价值观,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反对弄虚作假,培养减少违规事件的职业意识。另一方面,会计岗位的性质和特点,要求在职人员不仅要了解当前的政策及有关法律的发展动态、全面的专业的知识体系和理论基础,而且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企业在会计队伍素质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培养一个高素质的团队。此外还要通过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使会计人员熟悉和了解国家和行业各项相关的财经法规和政策,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经济法、会计法、税法等相关法律制度。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会计人员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务实求是、尽职尽守的良好职业道德。 (2)加强财会的基础工作。 首先是要求企业的经营者和财会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刚正不阿,充分认识财会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在企业内部建立起计量验收、原始记录、内部价格、审批与销核、财产清查、经济合同等一整套财会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程序。其次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财会人员队伍,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及加强业务宗旨,注重知识更新的自觉性。 3.3 加强企业自我完善 主观上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来确立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遵循合法、有效、全面、适时原则、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及时完善企业自身管理。 3.4 推广和使用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 要改善和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财务管理信息化是必然要求。因此,政府要强制性地在民营企业中推广财务软件,规范会计流程,保证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符合财务管理规定,避免手工核算上的随意性和不一致性。新《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管理软件必须按修订后的《会计法》各有关会计制度进行设计,其核算方式和功能必须符合修订后的《会计法》的规定。财务管理软件的推广使那些仅仅将电脑当做摆设,或者只是当做进行资料的保存和简单计算工具的企业,真正实现电脑的价值并且大大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此,应加强民营企业负责人及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选用合格的会计人员,树立现代财务管理意识等,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以提高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以保证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健康发展 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拥有民营企业1000余万家,占我国全部注册企业数的90%以上,对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3%,对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4%。民营企业涉及工业生产、商品流通、饮食服务、能源、交通、原材料、城市供水、供电、环保、公交、科教、信息等行业,对我国国民持续稳定增长,拉动民间投资,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创新与成果转让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民营企业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远不能适应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应加强民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外部监督,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 一、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民营企业融资受限,发展资金短缺 民营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经营规模受到自有资金的限制。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担保难仍然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经营不规范、财务报表不真实等问题,使得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信任度不高。银行为了控制贷款风险,民营企业的贷款往往被要求提供抵押和担保,不仅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且贷款额度也受到限制。另外,国家没有专设民营企业管理扶持机构,国家的优惠政策未向民营企业倾斜,在很多方面,民营企业还不如外资企业,使之长期处于不利地位。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设立了担保公司,但担保的贷款额度以及条件等都有较大的限制,效果并不明显。 (二)财务控制薄弱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主要具体表现在:没有按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的使用不规范;会计出纳同为一人;账簿的设置、记账、核算、调账、销账等会计行为随意性较大;账务处理和报表的编制不规范等问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直接影响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或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或虽然建立,但没有认真执行等问题。主要表现在:(1)大量使用现金交易搞账外销售,给企业管理带来现金及税收风险。(2)没有充分认识财务管理对经营决策的作用,财务人员被充当“记账”员的角色。而且有大量的民营企业使用兼职会计人员。由于兼职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良莠不齐,通常是“有多少凭证做多少账”,目的只是为了应付税务部门的需要,缺乏对财务资料进行分析,因而无法有效地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数据。企业在决策所需信息中,相当程度上仍以供销人员为主体的市场信息收集方式,财务人员参与收集分析信息极小,决策信息准确度、可靠度得不到有效的映证。(3)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短期行为比较突出,使用流动资金过量购置不动产等现象在某些地方特别突出,往往造成经营急需的资金紧张,财务陷入困境。(4)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造成应收账款周转缓慢,资金回收困难,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5)没有建立科学的存货控制制度,存货控制薄弱,往往造成资金呆滞等。 3、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企业的投资者同时是经营者,经营管理权力通常高度集中,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普遍现象。由于对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导致两套账、多套表等问题大量存在,会计信息失真。 (三)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科学管理需要 一些民营企业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科学管理需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同时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但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以及会计专业知识缺乏学习和了解,更谈不上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另一方面,会计从业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搭配不合理,知识更新速度慢,缺乏自我学习和终生学习的精神,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观念滞后,甚至还存在任人唯亲、无证上岗的现象,导致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务操作水平跟不上科学管理的需要。 2、缺乏现代财务管理意识。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未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建立科学的经营、筹资、投资预测决策和风险预警、规避机制,企业的管理事务由老板说了算,导致财务控制能力弱,决策科学化水平低,抵御风险能力差,对经济运行缺乏调控实效。 3、会计电算化运用水平较低。受企业负责人或会计人员思想观念、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部分民营企业没有实现会计电算化,实现会计电算化的民营企业大多数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分析。 二、解决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民营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宏观经济环境和自身管理理念及方法双重因素造成的,解决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制定或完善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 由于民营企业的经营规模通常较小,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资金运作的能力较弱,从而影响了民营企业市场融资资信,从客观上要求国家制定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政策,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二)加强民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促进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1、根据《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这是做好民营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首要的和基本的一环。 2、财政部门应经常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活动,保证民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时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规范、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资料。 3、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效率意识和管理服务意识,准确处理会计业务,加强对会计信息进行深加工和利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民营企业负责人提供良好的建议,当好企业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促进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1、提高财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财务管理认识水平,把强化资金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理财的重要内容。应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控制好资金不单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而是关系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大事。 2、加强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首先,要使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有效配合,杜绝用流动资金购买不动产的行为,规避资金周转风险。其次,建立赊销制度,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和收款管理办法,加强对赊销客户信用的调研评定,准确预测资金收回和支付的时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再次,建立存货管理控制制度,加强存货管理,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有效地利用资金。 3、加强财产控制。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物资采购、领用、销售及样品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对财产的管理与记录必须分开,定期检查盘点财产,以形成有力的内部牵制。 4、加强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的宣传力度,以提高企业管理当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促使民营企业密切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进行有效的实施,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以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执业素质 1、加大对单位负责人会计法、会计制度等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会计社会氛围,建立单位负责人学法守法的监督考核长效机制,促使企业负责人认真落实“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法定要求,自觉履行单位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进而提高企业负责人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的水平。 2、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把资格准入关,杜绝无证上岗。会计人员还要自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3、充分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的执业质量,不断拓展中介机构业务外延,为民营企业提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以及会计咨询、税收筹划等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 4、企业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应牢固树立财务管理意识,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增强货币时间价值、风险价值、机会成本、边际成本等现代财务管理理念,不断提高民营企业诚信度和公信度,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投资能力,分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进一步加强对现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管理;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分析和考核中的作用,提高经营管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和财务分析,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对企业经济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5、加强会计电算化建设。电算化是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民营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认识,面向现代化、面向高科技、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才能以最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最高新的技术、最精细的管理获得最优厚的收益。 6、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会计监督。目前,财政、税务部门的督导还不到位。外部监督的弱化和缺位给民营企业造假账粉饰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因此应以财政部门为核心,税务、审计、工商、统计、社会中介机构等构成立体化的民营企业会计信息监督检查的联动和共享机制,促使民营企业讲诚信,有效地解决两套账、多套表等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创建和维护良好的会计环境。 三、结束语 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支撑则是会计核算。民营企业要切实提高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理性认识,逐步建立现代的财务管理制度,从大处着眼,从基础起步,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也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督和指导,以保证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作者单位:闽东福宁会计师事务所。作者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该单位主任会计师)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民营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管理不足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其中,作为“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1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不仅阻碍了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也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社会进步。为此本文结合实际,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寻求解决对策,以提高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进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一、民营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领导素质不高,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我国的民营企业,大多是在非规范的市场环境中通过非规范的投机操作“爆发”起来的。这些企业的领导者当中相当一部分人的文化水平不高,由于受自身文化水平和创业习惯的限制,较大一部分民营企业家看不懂或不重视财务报表,根本无法掌握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法。而一些素质相对较高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管理者中,有普遍存在长于技术而拙于管理的现象。再加上民营企业从来都存在重市场、重技术、轻内部财务管理的思想,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这些领导者简单地认为财务管理就是记账、算账和报账,完全无视财务信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作用;也导致他们对专职财会人员的轻视,甚至把他们归为后勤人员一类,忽视财会人员在企业中应发挥的管理职能。这大大制约了企业管理的科学化进程和持续发展。 (二)财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高层次的财务管理专门人才 “家族链”式的管理模式使民营企业在选择财务管理人员时往往是任人唯亲,这些亲属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财务会计知识培训,对财经法制度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不能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更难运用财务数据和财务管理手段参与管理。由于信任危机,阻挡了非家族优秀财务人员的进入,即使有非家族财务管理人员进入,也往往因用人制度不公而离心离德。同时由于人情观念限制,也会导致财务控制的考核、奖惩制度无法得到严格执行,造成财务管理水平难以提升。 (三)财务机构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欠缺 据了解,多数民营企业财务机构的设置不够科学,存在着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的弊端,也有不少的小企业甚至不设置财务机构,或虽设置机构却形同虚设。同时,大多数的民营企业都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如没有设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有的虽设有内部审计部门,但归属于财务部门领导,出现又当裁判员有当运动员的现象,根本就查不出问题来。还有为了节约成本,出现一人多岗现象,对不相容岗位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为舞弊埋下了隐患。 二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对策 (一)更新财务管理观念,提高财务管理的意识 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管理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要树立全新的理财观念,一是要确立以人为本的财务管理观念,将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人格化”,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民主参与式的财务管理模式。二是要确立资本多元化的财务管理观念,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要确立信息管理的财务管理观念,从全面、准确、迅速、有效地分析和利用信息入手,进行财务决策和资金运筹,以便寻找企业的发展良机。 (二)转变用人观念,完善用人机制,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民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财务管理机构的相对简单,但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又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强的要求。民营企业家要加强学习,在管理工作之余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及必备的财务知识。同时民营企业家要克服任人唯亲的思想,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应安排具有相当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另外,要加强对现有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法律知识教育,建立后续教育制度,鼓励财务人员学习和创新,适时更新知识,提高专业能力。而且如有必要还应从外部引进高级财务管理专门人才,并采用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留住人才,为他们提供发挥才能的平台。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体系 民营企业不同于大型国有企业,在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时,应当遵循针对性、操作性和强制性原则,制定一套符合企业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一是要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统一负责企业的资金融通、现金出纳、财会管理、工资核算、固定资产以及预算编制、决算工作。二是要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如现金、采购、报销、稽核等制度,实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要完善财务处理流程,规范会计行为。企业任何重大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决策,应当有科学的财务处理程序;账、款、物应设专人分管;财务人员要参与制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把好资金支付审查关。四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民营企业的财务监督。在企业中推行“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财务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稽查制度。如设有内部审计部门,则应独立于财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以体现独立性。 总之,财务管理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果民营企业能解决好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规范财务管理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民营企业将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民营企业要健康发展,必须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分析当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措施,是改进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一、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观念淡薄 民营企业投资人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受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较大一部分民营企业家看不懂财务报表,更无法掌握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法,在进行财务活动和处理各种财务关系时,主要依靠个人意愿,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倾向。还有一些经营者存在着重技术、轻管理和重销售、轻理财的观念,认为企业效益是靠“做”出来的,而不是“管”出来的,忽视财务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作用,缺乏全局性财务理念,造成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先进的财务管理技术和方法在民营企业往往得不到应用,从而制约了民营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发展。 (二)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民营企业大多采取家族式管理模式,企业集权现象严重,很多民营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而且,大多数民营企业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致使企业整个财务监督系统处于失控状态,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严重,资产管理效率低下,企业风险加大。 (三)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当前,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在理论上,企业资金来源有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利用自有资金三种渠道。但实际上,民营企业的筹资渠道却非常狭窄。首先,从直接融资来看,我国证券市场不够发达,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的条件比较苛刻,只有极少数的民营企业能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大多数民营企业只能望“市”兴叹。其次,从间接融资来看,民营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但是,由于银行将资金安全性置于首位,对担保的要求相对苛刻,民营企业很难提供银行需要的充足的抵押质押物,获得贷款较难,特别是获得长期贷款较难,一般只能从银行取得金额小、期限较短的短期贷款。通过担保公司和各类基金提供资金支持更是杯水车薪。最后,依靠自有资金几乎成为民营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但自有资金毕竟有限,也往往很难满足企业的全部资金需求,从而导致资金严重不足,限制了企业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四)投资盲目,缺乏科学性 过分集权是所有民营企业的通病,投资往往仅凭个人的意愿,投机心理较重,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集体决策机制,投资缺乏科学性、民主性。投资方向难以正确把握,经常表现出轻率、幼稚的违背经济规律的行为,有盲目跟风的思想。还有一些民营企业盲目追求多元化经营,没有做好投资前的市场调查及对未来风险的预测及防范,只单纯看到多元化经营所带来的分散风险作用和企业规模扩大带来的短暂成就感,而没有意识到企业扩张与资金实力、技术开发、市场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矛盾,没有意识到跨地区、跨行业乃至跨国的多元化经营是需要条件的,而且多元化经营也不一定能实现人们分散风险的初衷,反而可能导致财务分散、风险增大。由于投资的盲目性,特别是过分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很容易导致民营企业资本结构比例失调、资金周转速度缓慢,从而降低投资项目的收益性,加大财务风险,易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五)财务机构不健全,财务人员素质偏低 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财务机构设置不健全,财务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有不少中小企业干脆不设会计机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会计事务所,或者任用自己的亲属担当。有的企业虽设置财务机构,却存在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的弊端,形同虚设。同时,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由于民营企业的家族意思浓厚,在财务这一敏感部门,用人的重要标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忠诚度”,无血缘、乡缘关系的财务管理人员很难与家族势力平衡,真正有能力的财务管理专才很难留住,因此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是家族成员。然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并未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能力,甚至严重缺乏会计职业道德,难以为企业管理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 二、改进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观念 长期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的“财务”与“会计”不分,财务管理的内容也主要是局限于营运资金管理,这种状况必须改变。要从大局把握企业经营,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层次,并从思想上提高对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战略核心地位,充分发挥财务管理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等方面的作用。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要树立起全新的财务管理观念,诸如以人为本观念、知识管理观念、信息管理观念、法治管理观念、信用观念、时间价值观念、风险价值观念、边际成本、机会成本等科学管理的理念。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民营企业财务控制薄弱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 1、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针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大多与会计实行混岗作业,导致企业财务管理职能难以充分发挥的现状,民营企业应建立反应灵敏、高效、快速、独立的新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筹资、投资、营运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等相关的财务计划与预算、决策与控制、分析与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严格而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例如:(1)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对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职务要有专人负责,不可兼职。(2)建立授权批准控制制度。明确规定涉及财务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具体办事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3)建立会计系统控制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工作流程,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2、加强现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 首先,确立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作为追求价值最大化的营利组织,实施“收支两条线”主要出于两个目的:第一,对企业范围内的现金进行集中管理,减少现金持有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二,以实施收支两条线为切入点,通过高效的价值化管理来提高企业效益。 其次,科学地确定现金最佳持有量,既要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又要努力降低现金持有成本,减少现金流动过程中的风险,从而有利于企业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最后,加强现金的日常管理,建立高效的收账系统,确保资金的回收,同时采取各种方式尽可能延缓现金的支出时间,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 3、加强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 加强存货管理,合理确定经济采购批量,加强存货的保 本期和保利期控制,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应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及时评定客户的信用状况,制定恰当的信用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控制和管理,减少坏账、呆账和死账;制定合理的收账政策,尽量减少企业的损失。 4、加强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对企业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企业增加盈利的根本途径。在激烈的社会竞争环境下,民营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成本进行正确的核算和控制,努力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建立科学、严谨、实用的成本管理机制,从而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并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5、加强对风险的控制 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一般而言,风险越大,收益也就越大。民营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分析收益与风险的关系,积极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点。要做好事前的财务计划与预算,事中的财务决策与控制,事后的财务分析与考核,努力降低企业风险。 (三)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需要各方面的相互配合,特别是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方必须共同采取措施,从主、客观方面逐步改变制约民营企业融资的不利因素,才能促进民营企业尽快驶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1、政府应为民营企业创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包括:制定针对民营企业的帮扶政策;落实机构,建立和完善与民营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善资本市场,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等各项措施。 2、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包括:金融机构应转变经营观念,扩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对民营企业融资实施特殊优惠政策;改进银行内部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贷管理,降低银行信贷风险;进一步完善对民营企业的配套金融服务体系等措施。 3、民营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改善自身融资环境。包括: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满足银行贷款条件;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高信用程度与经营素质;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开辟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的融资方式,如利用融资租赁和尝试发行可转换债券等等。 4、民营企业之间成立企业基金会,建立多渠道多部门的融资体系。包括特定用途基金、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互助基金等,其资金来源可以是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及民营企业的入会费,管理上实行基金封闭运行,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四)面向市场,科学投资 民营企业必须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正确决策,努力降低投资风险。具体包括: 1、明确投资方向。民营企业应以对内投资为主,主要包括:新产品的试制、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人力资源的投资等。正确的投资决策能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2、规范投资程序。民营企业可以借鉴大型企业的做法,规范项目的投资程序,实行投资监理,对投资活动的各个阶段做到精心设计和管理。 3、分散资金投向,降低投资风险。民营企业在资本的积累达到一定规模之后,可以搞多元化经营,从而分散投资风险。 (五)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会计管理人员 加强财务管理,人才是关键。财务管理的关键岗位应安排具有相当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要加强对现有财务人员的培训,开展好职业道德教育,建立继续教育制度。鼓励财务人员学习和创新,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调动财会人员的积极性。摒弃家族化和亲缘化,积极从外部引进高级财务管理专门人才,并采用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留住人才,为企业未来的发展蓄积能量。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强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关于民营企业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民营企业的发展突飞猛进,不仅带来了很多的就业岗位,而且还为国家财政收入和新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民营企业有其自身的特殊发展模式与经济形态需求,也存在着自身的很多缺陷与不足,尤其表现在财务管理方面,并逐渐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桎梏。本文将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关于强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民营企业 财务管理 应对策略 研究 一、当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我国民营企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科学管理企业财务的意识 据调查显示,当前国内很多的民营企业投资者,根本不具备现企业财务管理理念,无论是企业财务资产,还是人事方面的管理,都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管理体制;多数民营企业还存在着一些弊端,即企业中所安排的管理层人员基本上都是企业所有者的亲属,该种情况下,很容易导致管理活动的无序化。对于民营企业而言,领导者总是占据主观性位置,随意性太大,很容易导致企业的各种决策的严重失误,同时也很难吸引高水平的管理人才加入,长此以往,民营企业的发展比如受阻。 (二)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缺乏正确的引导 调查显示,在国内每年的破产企业中,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大约占到七成,民营企业从本质上将最缺少的就是科学的财务管理引导,对财务信息数据与风险预测活动没有有效的管理,而实际上各种财务决断带有很大的主观意识与随意性。从实践来看,该种决策手段和方式之风险,在没有或竞争非常小的市场环境下根本感觉不到,但是当企业不断发展和规模扩大时,若没有有效的信息数据作为支撑,则很快就会被市场所淘汰,出现资金分散、波动以及流失等风险问题。 (三)融资手段比较单一,缺乏多元化的融资方式 从市场来看,当前企业的融资手段和方式越来越多,但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却仍然非常的局限,这是由民营企业的自身性质与发展规模决定的。在当前的形势下,民营企业虽然受到了限制,难以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实现融资之目标,但是它可以通过民间的方式进行融资,比如高利贷款。但从本质上来讲,通过诸如此类的民间方式,只能筹集到小额的资金,而且融资成本也非常的高,加之没有第三方的监督和管理,往往会因企业决策的严重失误而导致其难以正常的经营和发展,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目前来看,虽然证券市场可以作为企业发展的一根救命草,但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这是指望不上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证券市场的进入门槛太高,债券发行的条件非常苛刻,多数民营企业难以分到这杯羹。总之,由于民营企业的融资手段非常的单一,缺乏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所以民营企业因发展和经营资金不足而导致企业破产。 (四)缺乏支持,财务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由于其发展规模比较小,只能通过节约运营成本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管理,多数情况下不设专门财务管理部门或者财务管理机构,而是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委托给会计事务所尤其,或者由一些非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兼职管理。在这样的条件下,难免会出现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无序化的管理模式下,很容易出现企业核算、结算不清晰以及财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对于这些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则很容易造成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的急剧增加,企业资金运作程序不明确,最终导致企业资金的严重浪费。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类事情恶化的更为严重情况时,影响民营企业在银行里的信誉,这将给民营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信誉问题,以后贷款则更加困难。在该种财务管理模式影响下,民营企业可能会产生很多的坏账或者烂账。从实践来看,当前国内民营企业多数都是家族企业或者家族产业,企业中的多数甚至是全部重要职务都由其亲属来担任,这种相对比较混乱的财务管理机制很容易导致民营企业留不下真正的人才,若没有高水平的人才作为基础,企业将失去核心竞争力,最终走向破产。 二、强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应对: (一)改进和完善企业发展的周围环境条件 民营企业要想得到快速的发展,相关政府部门应当首先对当前的法律政策以及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进行改善。从实践来看,尽管国家及相关部门已经对现有的法律和政策进行了调整,也在法律上确立了民营企业的合法地位,但只有这些是不够的,还要对现行的法律政策环境以及社会环境进行优化和改善。实践证明,法律政策环境以及社会运行环境的改善,可以有效地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可以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以此为基础来促进民营企业的融资,使资金更多地流向民营企业,以支持其经营和发展。此外,还可以以信用社为基础,组建一些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业务窗口,通过试点和市场导向,给予民营企业以政策上的倾斜与引导,助其可持续发展。为了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当前的金融市场,笔者建议应当逐步建立一个有秩序的市场外证券交易场所,这也是民营企业融资创新的重要表现形式;可以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组建,使之专门为民营企业的各项融资活动做担保。同时,还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民营企业之间竞争秩序的构建,并对民营企业及其产品进行规范和监督检查;应当不断地改善传统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外资企业间的差别,尤其是国家政策上的待遇资助等。同时,还要不断地改善民营企业内部的人事管理环境,培养领袖型的民营企业家,为招贤纳士和引进优秀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解决融资难问题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应当在其自身的产权管理机制、责权分配以及管理体制上加强改进与完善,对民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控制,并且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完善、决策机制一定要科学。民营企业应当不断地提高企业自身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水平,积极地开展各项风险评估和管理活动;同时,要对民营企业的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加强重视,保证成本信息的准确性,杜绝和减少盲目投资行为的出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与完善资金投资和决策管理机制。为解决融资难问题,笔者提出三点建议:第一,要加大对企业的财政和税收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第二,要积极建立和探索多种形式和层次的中介服务与管理体系,其中包括信息的评估、咨询以及融资担保等业务。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对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宽工作。通过对现有的证券市场及地区产权交易市场的组建,进一步为企业的股权转让、托管、资产以及土地上的各项权利交易等形式,来改变民营企业的股权流动性,从而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 除以上策略外,还要逐渐摒弃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理念和思维方式,并在此基础上逐渐树立起现代化的企业财务管理理念。在企业财务管理外部环境及其条件不断发展的今天,民营企业的发展应当靠其自身的创新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尤其是企业的财务管理方式和水平,摒弃传统的思维方式,树立起与现代企业理财相适应的新的财务管理观念。同时,还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队伍的建设,尤其要对民营企业开展财务会计管理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的财会管理水平,以保证企业理财目标的实现。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现状及对策研究 一、调研设计 (一)调研的方式 2011年3月到9月,由课题组成员与所指导的学生成立三个调研小组,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莞市中小企业局、东莞市工商联等政府、团体学习调研,走访知名的管理软件公司(如东莞用友、东莞金蝶、甲骨文广州分公司)、广东中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东莞德正会计师事务所、东莞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民企)50强及东莞中小型民企。共随机发放调查问卷450份,回收问卷282份,回收率为62.67%,其中有效问卷272份,有效率为96.45%。调研涉及的企业行业类型包括: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家具、化工、造纸及纸制品、玩具、宾馆、餐饮、建筑与房产、咨询服务、其他行业。调查形式包括:问卷调查、座谈会、电话传真、电子邮件、QQ在线、信函调查等方式。 (二)问卷设计 经过多次论证研究,调查问卷的设计首先要保证对东莞民企财务管理信息化情况的整体判断,并且具有长效作用,形成基础性指标和相对稳定的工作机制。问卷共设计了52个问题,其中3个开放式问题,49个封闭式问题。在具体设计封闭式问题上,又分为肯定否定式、多项选择式、等级评分式等多种题型。通过本问卷调研可以全方位立体化考察了民企财务管理信息化的状况。 二、调研结果与分析 (一)企业基本状况分析 具体包括: (1)产业结构。本次调研只涉及第二、第三产业企业,第二产业占58.09%,第三产业占41.91%。 (2)企业类型和形式。本次调研中,现代公司制企业占69.49%,是民企主要的企业类型;其次是合伙制民企,占16.54%;业主制民企占13.97%。 (3)出口/内销。在调研的企业中,出口为主,内销为辅的企业占17.65%;内销为主,出口为辅的企业占30.88%;只做出口业务的企业占9.19%;只做内销业务的企业占42.28%。说明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民企出口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有从外向型出口为主转为拓展内地市场的趋势。 (4)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在调研的企业中,采取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的企业占6.62%,分散式财务管理模式的企业占81.99%,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财务管理模式的企业占11.39%。在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企业中,设置了内部银行机构或类似机构的企业占5.56%,设置了财务结算中心的企业占27.78%,设置了财务公司的企业占5.56%,选择其他方式的企业占61.10%。 (5)企业内部控制。在调研的企业中,有55.88%的企业表示建立并实施了基本的内部控制措施,有36.40%的企业表示仅部分岗位设置遵循了内部控制原则,有7.72%的企业表示大部分内部控制处于缺失状态,企业仅凭“老板”或者管理者的意志、命令来维持运转。说明东莞民企内部控制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大部分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帝王情结”与法人治理结构缺失,风险意识不强,信息流通不畅,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控制乏力。 (二)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状况分析 具体表现在: (1)财务管理信息化战略地位。一是是否设置独立的IT部门和首席信息官(CIO)。在调研的企业中,仅有18.01%的企业表示设置了独立的IT部门,有81.99%的企业表示尚未建立独立的IT部门,只是聘请了少数的IT维护人员。有9.19%的企业表示设置了CIO,有90.81%的企业表示未设置CIO。这说明东莞大部民企规模较小,信息化程度较低。二是CIO在企业中的地位。CIO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越高,资源调配权越大,越有利于企业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在设置CIO的企业中,表示CIO处于企业高层领导地位的占36%,处于企业中层领导地位的占64%。这说明仍然有很多企业信息化领导力偏弱,未将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升到公司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三是财务信息化规划的制定情况。在调查的企业中,有12.13%的企业专门制定了信息化战略规划,有32.35%的企业在制定企业总体规划中包含了信息化规划的内容,有55.52%的企业尚无成文的信息化规划。这说明信息化战略规划尚未普遍得到企业的充分重视,信息化战略规划水平有待提高。四是财务信息化预算的制定情况。调查统计发现,单列财务信息化预算的企业占18.38%,财务信息化预算分散在总体预算中的企业占36.03%,无成文的信息化预算的企业比重最高,达45.59%,其中包括尚未实现财务信息化管理的企业。五是全面预算管理。在受访人群中,认为自己企业实现了全面预算管理的占17.65%,认为自己企业部分实现了全面预算管理的占33.82%,认为自己企业尚未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占48.53%。这说明,东莞大多数民企没有实现全面预算管理,即使在17.65%的自认为实现了全面预算管理的企业中,也不一定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面预算管理。因此,民企如何运用基于多维数据模型的专业预算软件、ERP软件、Excel等工具实现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具有研究价值的课题。六是精细化管理。在本次调研中,认为自己企业已经实现了精细化管理的企业占8.09%,认为自己企业正在实施精细化管理的企业占29.04%,认为自己企业尚未开始实施精细化管理的企业占62.87%。这说明,东莞大部分民企仍停留在过去的粗放型管理和传统经验管理模式,在全球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一些企业举步维艰,甚至关门大吉。因此,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化管理的转变以及由传统经验管理向科学化管理的转变是民企必须跨越的一道门槛,也是适应激烈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七是业务流程重组。企业在实施财务管理信息化过程中,必然遇到原有工作流程与信息化系统要求之间的冲突,对此,有50.00%的企业表示依照新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原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和重整,有26.47%的企业表示大部分业务沿用过去的流程和规范,没有进行大规模的业务流程重构和规划。有23.53%的企业选择其他。八是管理决策层对财务信息化的态度。在被调查的企业中,管理层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态度分为:给予高度重视并予以充足的资金支持的企业占34.19%,重视并予以相关的资金支持的企业占37.87%;比较重视,但资金不是很充沛,偶尔有少部分资金拖欠的企业占19.49%;不重视、资金不到位的企业占8.45%。说明经过30多年会计电算化的普及,民企对财务信息化普遍重视。九是基层业务人员对财务信息化的态度。在所调研的企业中,有63.60%的企业员工渴望实现信息化,积极参与信息化实施;有33.09%的企业员工有信息化的愿望,但不是很主动参与信息化实施;有18.75%的员工习惯了传统的手工方式,但由于上级部门的要求,不得不实施信息化;有6.99%的员工对信息系统有严重的抵触情绪,持保守态度,经常发牢骚,埋怨新系统不如老系统好用。这说明绝大部分员工能积极配合信息系统的实施。十是财务管理信息化实施对企业的影响。调研结果显示,有75.37%的企业表示实施财务管理信息化后,企业的战略转型、管理水平、成本控制、经营业绩、市场竞争力、员工的业务素质等取得了明显成效;有23.16%的企业表示财务管理信息化只是用计算机替代手工劳动,在上述方面没有实质性进展;只有1.47%的企业表示财务管理信息化给企业添乱,使企业管理更糟糕,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2)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基础建设。一是因特网接入能力。在调研企业中,96.69%的企业具有因特网接入能力;52.57%的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网站,48.53%的企业实现公司门户网站应用。这说明,企业都非常重视通过网络手段来宣传自己,推广业务。规模小的企业由于资金和技术等原因没能建立自己的网站。二是因特网应用现状。在调研企业中,有24.63%的企业表示远程登录税局官网开具发票,95.96%的企业实现了网上报税,68.01%的企业开通网上银行并进行网上支付,32.72%的企业通过网上采购,32.72%的企业运用网络进行销售,36.76%的企业通过网络开展售后服务,73.53%的企业利用网络收集客户与供应商信息。这说明,网络已与现代企业的日常运作息息相关,甚至离开了网络,企业就无法正常经营下去。三是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程度。调研数据显示,没有建立基于Intranet/Extranet的企业网的企业占25.00%,在具备基于Intranet/Extranet的企业网的基础上,实现信息流程的跟踪与监控的企业占26.47%,实现面向外部的电子公文交换的企业占48.53%。这说明,东莞民企大部分已建立企业内部网,提高了办公效率。四是企业财务信息化的硬件现状。在受访的企业中,表示财务部门仅有几台孤立的电脑占7.36%;财务部门建立局域网,但没有专用服务器占8.82%;建立局域网,并有专用服务器(C/S结构)占27.94%;建立局域网并有服务器且与INTERNET连接(C/S与B/S混合结构)是当前财务管理系统的主流模式,占50.00%,该模式既保证了信息传递的速度和安全,也使系统维护扩展更方便,降低总成本;大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一般选用B/S架构,占受访企业中的5.88%。这说明,东莞民企财务管理信息化的硬件配置总体水平较低,跨省跨国的上规模民企数量偏少。五是企业财务信息化的软件现状。调研结果显示,没有全面实施ERP系统,只是使用独立的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的企业占48.53%;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使用ERP或MRPII的财务管理模组的企业占25.00%;未实现会计电算化,仅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处理会计核算工作的企业占26.47%。说明东莞的大多数个体工商户和部分私营企业会计核算仍处于半手工处理状态。六是原有网络、硬件、软件能否适应新系统的要求。有70.22%的企业对此持肯定态度,有29.78%的企业持否定意见。说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网络、硬件、软件平台的要求不高,即使是ERP系统,大部分企业现有硬件配置也都基本能满足其正常运行。然而,当现有硬件环境不能满足新系统的配置要求时,有35.80%的企业管理层非常乐意购建先进的硬件设施,有7.41%的企业硬件建设审批慢、周期长,有56.79%的企业只要旧硬件能凑合用,就不会换新设备。说明民企在资金使用方面控制很严,设备利用率很高。 (3)电子商务。一是电子商务是网络营销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现代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东莞民企逐步意识到电子商务的重要战略地位,从实际需要出发,不断加强电子商务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调查数据表明,在采购、销售业务中运用了电子商务手段的企业达32.72%,其中,电子商务贸易额占该类企业市场营销方式贸易额的比重为13.67%;未采用了电子商务的进行采购和市场营销的企业占67.28%。这一结果说明,目前东莞民企开展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潜力很大。二是电子商务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影响。有23.16%的企业表示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整合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产生的大部分无纸化电子凭证可在经济业务发生的同时通过网络进入财务管理系统,提高会计数据处理的时效性。有76.84%的企业表示电子商务生成的数据尚不能自动进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这说明,东莞大部分民企尚未实现真正的网络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系统仅限于局域网,不能完全支持远程应用。 (4)核心业务与决策信息化水平。一是核心业务流程信息化水平。在本次问卷设计中,将企业核心业务流程信息化水平分为三层。一是初级水平,即信息化覆盖部分主要业务流程,业务流程自身及业务流程之间的信息流通不畅,在主要业务流程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信息孤岛现象。二是中级水平,即信息化覆盖80%以上的主要业务流程,并能实现及时充分的数据共享。三是高级水平,即主要业务流程全部实现最优控制。在受访的对象中,自认为处于初级水平的企业占42.65%,处于中级水平的企业占48.53%,处于高级水平的企业占8.82%。二是决策信息化水平。本问卷调查表中,将财务决策信息化水平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初级水平:即通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能为财务决策提供初步支持。二是中级水平:即能开展数据分析处理,对各种决策方案进行优选,为财务决策提供有力的辅助支持。三是高级水平:即采用人工智能专家系统,进行财务决策智能化。在被调查的人群中,自认为企业处于初级水平的占64.71%,处于中级水平的占33.82%,达到高级水平的仅占1.47%。 (5)系统实施。一是系统实施方式。调查结果表明:通过购买商品化软件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的企业达86.76%;选用自行开发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的企业占1. 48%,通过委托开发方式来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的企业达8.82%,通过联合开发方式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的企业占2.94%。说明购买通用商品化软件方式是一般企业实现信息化管理的首选,只有特殊需求的企业才考虑其他方式。二是选购了哪个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数据显示,实施ERP或财务管理系统的企业中使用用友公司产品的占22.43%,金蝶公司产品的占61.03%,SAP公司产品的占4.41%,Oracle公司产品的占1.47%,其他公司产品(如神州数码的易飞等)的占10.66%。这说明在民企财务管理信息化方面,国内软件公司所占份额超过85%,国外ERP系统虽然有先进的管理思想、成熟软件技术和完整的服务体系,但由于对我国税制、国情等方面还有待深入研究,本土化还需要一个过程,而且价格也是国内软件所不能相提并论的,一般只有资金雄厚的跨国大型企事业单位才考虑购买国外的ERP系统。三是软件系统是否能满足企业的个性化业务处理的需求。在被问及软件系统能否满足企业的个性化业务处理的需求时,26.47%的受访者表示现有的商品化解决方案能够满足企业自身的需要,51.47%的受访者表示服务商的通用方案不能拿来就上线,需要经过客户化个性改造后才能适合业务处理的要求,22.06%的企业表示大多数信息化产品不能满足企业个性化业务的需求,必须通过业务流程重组、软件二次开发,甚至采用自行开发、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等方式量身订做信息系统。四是售后服务的满意度。在对软件提供商的售后服务是否满意的调研中发现,表示很满意的企业占19.13%,表示基本满意的企业占61.76%,表示不太满意的企业占11.76%,表示不满意的企业占7.35%。这反映了软件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五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层次。根据调研统计,处于会计事务处理信息系统阶段的企业占72.79%,处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阶段的企业占21.33%,处于财务决策支持系统阶段的企业占5.88%,处于财务经理信息系统阶段的企业占0%。说明东莞民企财务管理信息化仍主要处于初中级水平阶段。六是财务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的模组。在问卷中,使用会计事务处理系统全套模块(总账、报表、工资、固定资产、应收、应付系统)的企业占92.65%,使用成本核算、财务分析、控制模组的占企业19.12%,使用财务预测、决策模组的企业占16.18%,使用其他模组的企业占1.47%。七是企业是否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调查发现,实现了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的企业占45.59%,尚未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的企业占44.12%,有10.29%企业选择其他。八是新旧系统数据接口。在新旧系统切换的调查中,有17.65%的企业表示“全部数据均能通过公共的数据接口自动导入”,有51.10%的企业表示“大部分数据可自动导入,但有些数据仍然需要手工输入”,有19.12%的企业表示“无法自动导入,全部靠手工重新录入新系统”,有12.13%的企业选择其他。这说明《信息技术 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为不同软件公司开发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及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其它信息系统的数据自动交换提供了条件。九是财务管理模组与ERP其他模组的信息集成。在问及财务管理模组与供应链管理模组SCM、人力资源管理模组HRM、生产制造等模组、办公自动化系统OA能否实现无缝集成、数据全程共享时,有13.24%的企业选择“完全可以”,有54.78%的企业选择“基本可以,有些环节需要人工辅助”,有23.16%的企业选择“不可以”,有8.82%的企业选择“其他”。十是财务管理信息化期望带来的效益。在受访企业中,期望通过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实现流程优化的占64.71%;实现信息集成共享占75%,实现快速决策占34.93%,提高效率占67.65%,其他方面占1.47%。 (6)信息系统的安全措施。调研数据显示,61.76%的企业制定了严格的信息安全制度并重视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38.24%的企业采取本地实时备份;83.09%的企业采取本地定时备份;10.29%的企业采取异地实时备份;13.24%的企业采取异地定时备份; 89.71%的企业安装防火墙;13.24%的企业采用防入侵检测技术;29.41%的企业采用身份认证、识别系统;32.35%的企业安装企业级杀毒软件,并按时升级;59.93%安装单机版杀毒软件,并按时升级;26.47%的企业安装邮件加密系统;19.12%的企业建立虚拟专用网;32.35%的企业对网络流量相关的设备(包括:档案服务器、网络服务器、防火墙)等有备份。可见,企业采取了以杀毒软件和防火墙技术为主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但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起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体系。 (7)财务管理人员培训。83.82%的企业表示对于不能胜任信息化工作的财务人员组织培训,16.18%的企业表示没有对财务人员进行信息化的业务培训。一是培训形式。20.59%的企业采用专业教师进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者方能上岗。77.57%的企业采用“师傅带徒弟”形式,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边学边做。这种方式不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不需要企业额外的培训支出,所以是大部分民企对新员工培训的主要途径。1.84%的企业选用其他方式。二是培训内容。统计调查发现,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每个员工培训模块的企业最多,占58.82%,既灌输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理念,又全面培训软件使用方法和技能企业次之,占27.94%,全面培训软件相关的操作技能和方法,但忽视先进管理思想和理念的企业占13.24%。这说明民企在人才培训方面非常务实,讲究实效,目的是让员工做好本职工作,却不知灌输先进管理思想和理念才能使员工更好发挥信息化工具的作用,而不是被动的接受任务。 (8)实施财务管理信息化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在问及实施财务管理信息化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时,18.01%的企业表示领导重视不够,18.01%的企业表示资金缺乏,15.44%的企业表示缺乏政府支持,23.16%的企业表示企业信息基础设施落后,25.00%的企业表示缺乏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29.04%的企业表示财务管理信息化人才不足,33.82%的企业表示信息人员缺乏专业培训,16.18%的企业表示信息安全缺乏保障。由此可见,东莞民企财务管理信息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少,需要政府、市场、股东、管理当局、员工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三、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发展对策 (一)建设民企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服务体系 民企信息化建设存在小生产与大社会的矛盾,需要依靠政府、行业龙头企业、第三方服务商搭建信息化社会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均摊集群协调费用,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服务商要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提供适用、低价、简单的系统解决方案,实现互利双赢。 (二)营造良好的民企财务管理信息化政策环境 民企期望改善政策环境。包括: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政策扶植、规范服务、人才培育、咨询服务等。建议市政府设立民企信息化发展基金,通过资金补助、奖励、贴息等形式,对东莞民企信息化建设的示范项目、产学研项目、人才培训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促进民企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鼓励东莞理工学院、广东科技学院等本土高校开展产学研项目并设立培训基地。为民企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融资环境,支持信息化社会服务平台的建设。 (三)建设网络安全环境与信用体系 很多民企通过网络实现采购、营销、生产调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因此网络安全环境和信用体系成为民企信息化过程中最关注的问题。 (四)民企信息化宣传普及 政府、新闻媒体、职业团体通过成果展览、交流研讨、技术推介等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普及教育方式,向民企宣传信息化知识和企业成功案例。营造有利于企业信息化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提高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的热情,促进东莞民企信息化建设的提升,加快推进东莞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 (五)民企财务管理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由政府搭台,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民企信息化培训,特别要重视对企业决策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同时,引导企业通过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使信息化人才来得快,留得住。条件好的企业要加快引进高层次高素质的信息化专业人才,建立一支稳定、高水平的信息化团队。 (六)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要适应新业务及中小民企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和事项,软件供应商应与时俱进,对系统不断升级更新,扩充软件功能,增强软件性能,以适应新业务处理的需要。另外,中小民企将成为市场中数量最庞大的实体,是软件供应商争夺竞争的重点。 (七)建立健全信息化环境的内部控制制度 民企要根据企业实际管理和业务的需求,按照最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实现控制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明确职责分工,解决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完善绩效管理控制。 (八)业务流程重组 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与重组,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吸收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理念,摒弃只会增加成本,不会带来效益的不合理的,与企业战略目标不符的流程及环节,进一步优化能够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并使企业获得竞争力的关键业务以及关键流程。 (九)全面预算管理信息化 在信息化环境下,企业要根据管理需求和业务特点完善公司的预算编制体系,统一预算格式,提高编报效率,实现全面预算管理。 (十)资金集中管控模式 按照软件资源规划,通过流程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构建资金集中管理的信息化环境,实现资金集中、实时、全程监控。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强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研究 摘要:现如今,在我国经济市场发展中,民营企业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且在加快经济增长、转移农村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从而使民营企业遇到大量新问题。尽管问题的出现既有来自民营企业自身,又有来自社会因素的影响,然而,民营企业更要充分认识存在的问题,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制定更有利于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本文主要对强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重要性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并且重点对导致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加以详细阐述,同时又提出了一些强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民营企业 财务管理 重要性 问题 对策 一、前言 近年来,因受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再加上,受美国经济危机的冲击,这些都会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然而,在民营企业内部,因社会体制发生了巨大改变,所以,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偏低。由此看来,强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二、强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并且在提高经济水平、完善市场经济发展、解决农村劳动力等层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是当前国民经济最活跃的增长点。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又遇到了大量新问题,特别是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极为突出。可以说,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是一个整个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其中,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包含多个内容,例如:资金筹集、分配、回收等,并且在民营企业管理各个管理中都能涉及到。然而,当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依然存在大量新问题,例如: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管理意识不强等,上述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怎样减少上述各种因素的影响,完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机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所以,强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三、当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财务管理意识不强 和国有企业或是外资企业相比较来说,我国的民营企业缺少相应的管理机制。大多数民营企业确实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不管是在财务管理层面还是在资产管理方面,都不具备高校的管理机制。再加上,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安排家人或者是亲属管理各个部门的工作,这样一来,便导致民营企业管理职责混乱的局面。此外,因民营企业领导者主观性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随意性较大,不利于企业决策,同时也难以吸收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长时间下去,便直接制约着民营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财务管理缺少正确引导 在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资金走向问题对企业发展最为重要。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国每年破产的民营企业约有70%是因决策失误,导致资金管理局面十分混乱。因民营企业不具有国有企业合理、科学的管理,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预测误差较大,存在较大的主观意识。此种决策方式潜在的风险在竞争不激烈的市场中难以体现出。然而,如果再继续扩大企业规模,若没有准确的数据作为支撑,那么,很容易被市场所淘汰。由此看来,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缺少科学、合理的引导难以稳定的发展下去。 (三)融资方式比较单一 尽管当前企业的融资方式较多,然而,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因规模以及性质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大多数融资途径都被限制。特别是针对那些不能向银行贷款的民营企业来说,大多数都会通过高利贷形式来筹集资金,此种方式成本偏高,并且并没有合同监管,因企业决策失误不能使民营企业持续、稳定的运营下去,从而最终出现破产现象。此外,尽管证券市场成为民营企业救命药。但如果是民营企业,那么进入证券市场门槛偏高,再加上,对证券发行的要求十分苛刻等原因,这样一来,从而使民营企业处在“市”外。因民营企业融资受阻,因此,造成企业运营资金不充足,直接影响民营企业的发展。 (四)缺少强大的后盾支持 和国有企业相比较来说,民营企业缺少强大后盾支持。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除仅有的几项国家政策支持之外,大多数是民营企业都是白手起家,既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又在人力、物力方面的花费偏大。如果民营企业一旦经营不善,那么再加上后续资金支出不到位,便最终导致民营企业的破产。 (五)财务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因民营企业发展规模偏小,为了减少运营成本消耗,因此,不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通常都是由非专业人员来担任此工作。一旦选用的是非专业人员管理企业财务工作,从而使财务管理局面十分混乱,因此,便企业核算不够清晰、透明,出现财务漏洞、资金使用不明确等问题。情况严重的会损坏企业在银行的形象,从而被误认为是风险企业。此外,因上述这种不规范的管理模式,极易出现坏账现象。这样一来,难以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 四、导致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缺少完善的管理机制 现如今,民营企业用人机制以及决策机制存在大量问题。其中,用人机制,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采用的是家族式管理模式,这样一来,难以使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掌管管理工作,再加上,因亲属的直接参与,难以将制度与措施落实到位,这样一来,导致机制的运行流于形式。所以,那些有能力的人才便选择离开企业,难以留住人才。这是对民营企业发展极其不利的。如果从决策机制来分析,民营企业决策主要取决于领导的主观意识,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与局限性,所以,容易出现决策风险,直接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二)财务管理比较片面 现如今,有些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完全忽视企业生产与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却看重以扩大销售提高企业的经济利润,因此,在成本计算方面较为宽泛。此外,有些民营企业重视产销量以及上交的款项,然而,却完全忽略企业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关系,擅自调整成本,这样一来,导致成本不能正确反映出真正消耗量,这样一来,容易造成最终的决策失误。 (三)民营企业对金融政策了解较少 各大银行从安全方面考虑,将精力都放在大客户上,因此,对民营企业放贷投入的精力相对较少,这样一来,导致那些民营企业缺少贷款金额,无法使民营企业正常运行下去。此外,因民营企业主动服务意识偏低或者是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等,都会导致我国的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受到一定影响。 (四)国内资本主义市场发展不容乐观 现如今,民营企业除可以从银行体系融资之外,大多数都是采用民间融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没有能力偿还较大金额的亏损下,不能和国有企业可以有国家的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支持,从而继续发展下去。因国内资本主义市场决定其民营企业难以成功上市,所以,民营企业难以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发展。 五、强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完善民营财务管理机制 因民营企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可以从产权制度、责任分配制度等方面加以创新,从而建立一套更为科学的管理机制。另外,民营企业还要切实提高风险评估的能力,因此,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风险评估活动,从而在出现风险时,企业能够认真对待。 (二)切实提高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是需要高素质人才的加入。因此,要积极引入大量有能力的会计人员,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在具体的工作当中,科学、合理的设定账簿,认真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此外,还要定期组织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让他们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强化财务管理意识,切实提高他们的预算与决策能力,使民营企业核算准确性更强。 (三)扩宽融资途径 目前,为使民营企业更好的发展,可以对股份制加以改造,这既可以优化企业产权的结构,又能够规范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大大提高民营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水平,正确引导民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快速的发展,有效避免盲目性投资出现。 六、结束语 总体来说,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在经济市场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因民营企业发展规模相对偏小、资源相对短缺等缺点,因此,使得民营企业生产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远远多于国有企业或者外资企业。而为使民营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要强化财务管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会直接对企业今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必须要不断加以创新,并且引进更先进管理模式,才可以使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因此,完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机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只有这样,才可以促进我国民营企业更好的发展下去。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研究 [摘要]目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缺乏健全的财务机构和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成本核算混乱,帐目不规范;筹资机构不合理;投资决策不当;财务失真,逃税漏税现象严重等问题。其主观原因是民营企业家自身素质较差,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较差,客观原因是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法制人员的执法不力。为改进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与核算;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寻求最优筹资组合;寻求最佳投资决策;依法纳税,合理避税;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综合素质;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创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大力优化企业理财环境。 [关键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建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吸纳了大量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向国家上缴了大量税收,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生产出了大量产品,赚取了大量外汇。目前,国库中几乎50%的收入都来自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给我国社会的贡献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当代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曾经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目前国有企业在GDP中的贡献只占到30%左右。这就是说,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其他性质的企业在GDP中的贡献占到了70%。自1980年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产值以每年71%的速度增长。由此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比例无疑将越来越重,会逐渐成为对国家经济起支柱作用的主要成分。 民营企业要得到健康地发展,必须要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我国目前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在创业阶段,在方法手段上和组织建制上都不正规。当发展到一定规模,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就表现出其“先天不足”,特别是财务管理观念和财务管理系统滞后,财务信息失真,管理失控,不能为高层管理者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计划,控制和财务分析支持。因此,建立健全的现代民营企业管理机制,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是中国民营企业特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内部因素。目前,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健全的财务结构 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一直未受重视,特别在中小型民营企业业主的管理中影响不大,地位不高。民营企业的决策模式主要为经验决策,虽然民营企业在经营决策方面有着高效率的优势,但决策程序比较粗糙。决策所需信息中,相当程度仍使用以供销人员为主体的偶遇式的市场信息收集方式,信息的收集处理利用并无规范的规则,财务人员参与收集分析信息的机会极小,决策信息准确度较差,决策的可靠度低。许多民营企业主一人说了算,财务人员被当作“记账员”主要负责对外提供财务与纳税报表。同时,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得企业资金管理不善,报销手续不完备,不合规定的现象随处可见。 2.成本核算混乱,账目不规范 成本核算有严格的开支范围,然而许多民营企业的存货发出不是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规定来计算,而是采用目测或估推,任意扩大或缩小成本范围,从而失去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账目设置不全,会计科目混乱,有些企业只有一本总账和一本明细账,甚至有些制造业没有“制造成本”这一账户。成本核算不准,库存当然不实。即使出现了“跑,冒,滴,漏”的现象,也无从觉察。 3.筹资困难,筹资结构不合理 企业要壮大,资金充足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然而中小民营企业正面临着筹资难的问题。许多银行和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都有限制条件,要有土地房产抵押或者动产质押,贷款规模和期限有限制,对所属行业也有限制。另外,一些民营企业主不根据自身情况,不惜采用高成本筹资,造成企业筹资结构不合理。这些基本上表现为企业负债过高,负担过重,偿债风险变大,从而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埋下了种种隐患。 4.盲目投资,影响企业的经营 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里中型企业一般设置有市场开发部,品控部,计划部,制造部,财务部,采购部,行政部,小型企业一般只设置市场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采购部,行政部,这些部门是公司的职能部门,但在发挥各自的职能上只能起到一般作用,在企业重大项目决策或投资决策中不起任何作用,企业的投资决策完全处于民营企业主个人说了算,基本凭个人经验和灵感,缺乏项目的科学论证,投资的项目跟“风”现象比较普遍,发现市场什么好做,什么好卖就迅速做出决策投资上马,缺少对资金、技术、工艺、人才、管理等方面论证。而许多企业跟“风”的项目(或产品)有的已进入产品的“成熟期”,有的已经是“夕阳产业”投资的项目在未完工时就得下马。造成中国的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难长大”,究其原因是投资决策不当。民营企业主个人的知识层面,自身素质,技术要素,信息源等是有限的,许多民营企业就是因决策不当,造成企业资金流失,企业肌体本身无法造血,在企业经营受阻的情况下萎缩或死亡的。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小型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仅为3年,大中型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为7年,每分钟有9家企业关闭,每天数以万计。 5.财务失真,逃税漏税现象严重 据权威的《经济日报》,“中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证实,中国80%以上企业会计信息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真。”许多民营企业主怕多缴税,支使会计人员做假账,采取“账外账”,“两套账”截留销售收入,人为扩大成本或人为降价销售,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更有甚者一些出口民营企业采取骗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达到偷税的目的,这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同时给国家的税收造成损失,也为自身的发展埋下隐患。 二、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 1.主观原因 (1)民营企业家自身综合素质不高 中国民营企业家不缺乏聪明才智,但缺少一种理性精神和文化底蕴。他们总呈现一种“二元化人格”,一方面,他们接受许多现代化企业管理的理念,认同许多国际公认的企业运作原则,在公开场合中,能侃侃而谈,言谈之中的观念都是十分前卫。但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又会流露起思想最深处的那种劣根性意识――包括家族意识,人治意识,专断意识,地缘意识,和封建意识。据调查,几乎90%以上的财务主管和出纳员都是有老总的妻子,女儿或儿媳担任。企业的采购、财务、仓库及行政等重要部门也都由老总的亲戚主管。另外,一些民营企业家独裁现象严重,以为老总的决策都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推崇一元化模式,企业里只能有一个思想,即老总的思想。这些因素都导致了企业的财务制度行同虚设,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频频暴露。 (2)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民营企业家的家族意识,在财务这一敏感部门,“忠诚度”成为用人的重要标准,无血缘,乡缘关系的财务管理人群体很难与家族势力平衡。所以,真正的财务管理专家很难留住。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大多是家族成员,大部分未经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能力,难以为管理高层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同时,财务人员听企业主的,明知违反会计规章制度,仍然照做不误,甚至还帮企业主“出谋划策”。这些原因都使得民营企业财务人员严重缺乏会计职业道德。 (3)内控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不科学或不健全,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效果。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的是极少数。民营企业很少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大部分民营企业没有内部审计人员,就是设置了内部审计人员,只是名义上的,作用仍然是会计职能,等同于没有设置。 2.客观原因 (1)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巨大效应的同时,也有其天然的负效应。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会刺激一些人的投机心理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微观放开搞活和宏观转变调控方式,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农村和城市,内地和沿海国内经济体制和涉外经济体制,中央和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和失调。这一切导致了经济秩序的混乱,加上政策法规的滞后,各种制度的管理松散软化,使得各种不好的经济现象滋生蔓延,客观上造成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上的弊端。 (2)政府管理体制不完善,未建立对民营企业的有效监督 由于政府管理体制不完善,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放任自流,甚至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有机可乘。 三、改进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 1.建立健全的财务机构,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构筑严密的内控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企业一线供销全过程中融入相到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强化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原始记录,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设置简明适用,科学高效的财务会计管理机构。 2.加强成本控制与核算 成本控制对企业生存和反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企业增加盈利的根本途径,是企业抵抗内外压力,求得生存的重要保障。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法则的威慑之下,企业要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应该制定出适应市场环境的成本编制方法,以便找到降低成本的目标和途径。企业可以按照经济批量模型降低原材料称本;结合本―量―利分析法,以销售预测为前提在确定目标利润的基础上预测成本支出等,利用种种财务成本管理的方法,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对成本进行正确的核算和控制。特别是在新时期成本的控制过程中,一定要把固定成本可变成本外的第三成本即运转成本与企业本―量―利结合进行分析,以确保企业运转。 3.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求得最优筹资组合 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运营活动的必要条件。没有资金,没有资金活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不可能的。筹措资金是企业资金活动的起点,是维持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也是企业理财机制的主要功能。因此,进行筹资管理,指定筹资决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能。企业筹资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客观存在的筹资渠道,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进行筹资,有效的筹资组合可以降低筹资成本,提高筹资效率。 4.寻求最佳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是关系企业生存反展的最重要的决策,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能够作出正确合理的投资决策,企业就有了生存反展的基础。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以产品的可行性为基础,以实现最高资金利润率为前提,以经济效率与社会效率最大化为标准,先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在市场调查基础上进行经济分析与评价,即使捕捉投资机会,按照一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同时,企业应认真分析风险与收益的关系,适当控制企业的投资风险。一般而言,收益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因此企业应分析自身的情况,选择一个收益与风险达到均衡的方案。 5.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税收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项费用支出。企业为了获得较多的经济效益,可以在坚持依法纳税的基础前提下,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事先安排和事中调整,进行必要的税务筹划,减少企业应纳税额的支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获得最大利益。企业可以通过对存货计价方法的合理选择,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合理选择销售计算方式等方法来减轻企业税负,并结合自身特点,搞好会计核算方法的持定,通过税收规避,延期纳税等途径来实现减轻企业税负,达到获得最大收益的目的。 6.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会计管理人员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效果和质量的优劣,人是决定因素,包括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的主管人员、普通的财会人员以及企业分管财务工作的经理人员。高素质的财务会计管理人员可以使企业财务管理机制最优、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财务活动的效果、确保会计高质量。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是企业效能型管理机制的精髓。对财务会计人员高素质要求,并建立使之充分发挥作用和能力的管理机制是提高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的保证。这里所谓的财务人员素质是指综合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两大方面的内容,其具体表现在财务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业务能力与魄力、思想品质与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等方面水平的高低优劣。 7.强化政府的监督职能 从政府角度,对内控制度的制定、指导、督查及处罚等只能归口财政管理,审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银行及主管部门无需介入,以免再度形成多头管理、重复检查的现象;社会中介机构要把对单位的内控制度检查做为查账的重点,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但没有处罚权,如果所做的评价不够客观公正,要适当给予处罚;企业在考核干部时,应征求同级财政部门对被考核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意见,尽可能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8.大力优化企业理财环境 在企业内部应突出财务管理的战略地位,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并将其放在高层管理的地位上,赋予财务管理部门更大的权力和责任,让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对企业的决策和运行实行动态管理和制约,促使企业经营获得高速稳健的运行。同时还应优化企业的外部环境,包括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市场状况等。民营企业需要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才能更健康地发展。大力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在融资政策上应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在立法上切实保障对民营企业实施统一的信用评估标准和贷款发放条件,成立相应的担保机构,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改变银行对民营企业的传统歧视意识,从而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 我国的民营企业已经从改革初期的个体家庭经济呈现出规模化、集团化、国际化的发展态势,进入一个新的创业阶段。但是,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 民营企业 财务管理 融资 2007年报告显示,浙江民营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在中国五百强民营企业中,浙江占两百零三席,总量居全国第一。个体私营经济总产值、销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和出口额等最能反映民营经济综合实力的指标,浙江继续位居全国第一。 2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家对民营经济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空间。产业布局广泛化;企业规模集团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区域全面化;经营方式国际化。我国的民营企业已经从改革初期的个体家庭经济呈现出规模化、集团化、国际化的发展态势,进入一个新的创业阶段。 一、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政策不配套,财务管理环境不佳 2004年宪法修订后,民营经济的发展氛围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由于长期受观念、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融资渠道狭窄,资金筹措困难;在贷款取得方面,民营企业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群体,民营资本的70%靠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二是投资环境不公,企业发展空间受限。在我国行业和领域准入方面,即使是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和开放程度较高的广东,允许民营经济进入的只有42个,刚刚超过50%,而允许外商进入的则有62个,三是私有财产的安全保障有隐忧,资本外逃严重。 2.企业管理者素质不高,任人唯亲 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创办人是20世纪80年代的城镇个体户,农村专业户及一部分辞职人员,相当一批人文化素质不高,40%的业主不懂财务报表,由于受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大部分业主根本无法掌握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法,而在一些素质相对较高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管理者中,又普遍存在着长于技术而拙于管理的现象;同时家族式管理,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的出纳人员由老板的直系亲属担任,且地位高于其他财会人员,业主习惯于短期的、投机式的理财思维,存在着重销售、轻理财的现象,对财务部门的要求仍停留在记帐、算帐和报账上,在实践中集中表现为资金筹措靠关系,投资决策找感觉,发展定位凭想象,产品开发往往是一轰而上,其结果必然造成企业的财务管理混乱。 家族式管理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员工与企业主的亲疏关系易于超越个人能力,结果是企业不能有效约束自家人,管理工作难以制度化、规范化,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成本难以控制,最终使企业在财务、调度、生产等各方面出现漏洞,市场竞争力削弱,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3.盲目投资,缺乏科学性 民营企业的老板懂市场、会营销、善交际的占80%以上,而擅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只占36%。过分集权是所有民营企业的通病,导致决策只凭一个人的智慧,家族化管理之下的公司决策实际上是家长个人决策,缺乏对决策行为的制约,其经营行为决策行为缺乏科学性、民主性、投机心理较重,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集体决策机制。公司规模扩大和市场竞争加剧以后,家长独断专行的决策很可能脱离实际,以致造成投资的重大失误或经营方针的重大失误。 4.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当前,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研究发现,近年来占企业总数99%中小企业主导的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已达63%。而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民营经济使用的比率小到30%,民营中小企业使用比例更低。这不仅制约了民营中小企业和整个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还制约着金融市场的成熟和发展。 银行贷款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小、期限短,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共有98.7%来自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和各类基金杯水车薪;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大门基本上对中小企业是关闭的。 究其原因主要有:首先企业自身的原因,中小企业信用较差。我国中小企业普遍信用意识淡漠,财务信息虚假;其次,中小企业缺乏有效保证,中小企业往往缺少可供抵押的财产;再次,中小企业担保难;最后,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银行必须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包括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偿还能力、产品销路、领导的才能及诚信等相关方面,这些银行对企业很难做到正确而全面的了解,同时,银行在实行信贷责任制后,压力加大,为了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银行必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审查力度,由于银行的审查成本和潜在的收益不对称,从而降低了他们在中小企业贷款问题上的积极性。 5.财务制度缺失,财务管理混乱 民营企业大多表现为所有权与经营权一体化的业主制,由于缺乏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行为不规范,缺少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特别是在经济繁荣可供选择机会较多的情况下,更容易因冲动而盲目扩大生产规模,或者过多地将资金投入非生产性支出,一旦企业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财务危机就会显现。具体表现在会计资料不真实性不可靠;内部控制不完善,形同虚设,或根本没有设置;会计职责的分工不明确,即使是大型民营企业会计职能分工明确,没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和核算程序,也无法形成对财务的严格管理;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很多民营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资金周转失灵;应收账款周转缓慢,资金回收困难。“巨人集团”的衰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6.资金使用缺乏科学性,不注重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 (1)资金使用中盲目跟风。市场调查及对未来风险的预测,往往新上项目投资效益低,结果原有项目的利润被新上项目消耗掉。有不少民营企业搞多元化经营,摊子大,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却忽视对资金成本及其运用效率的控制,结果导致资金结构比例失调,资金周转速度减慢,利息负担加重,企业陷入财务困境之中。 (2)成本管理不科学。多数民营企业为了产品成本绝对额的降低,不惜通过降低产品质量来达到目的,结果损害了企业的信誉,最终降低了企业利润。另一方面大部分财务人员由于管理知识薄弱,相对成本的控制方面缺乏经验和措施,不能根据企业实际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成本核算方面也十分粗放,一旦企业出现亏损或盈利,管理层无法进行成本分析,影响了产品品种结构调整。 (3)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有的民营企业主借助其绝对控股地位,操纵成本、减少利润、侵占小股东利益,大股东借助其对企业的控制权,既套取企业资金又侵害了非控股股东的利益。此外,民营企业存在着劳资利益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业主大多过分看重自我利益,轻视劳动者利益,企业没有合理的工资标准,提取的公益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劳动保护、职工教育方面的投入不到位,不交社会统筹基金,劳动者的应得收益难以得到保障。 二、解决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1.改善外部环境,放宽市场准入 (1)首先必须改善政策、法规和融资环境。尽管国家已经在法律上确立了民营企业的合法地位,但现有的法律和政策、社会舆论、政府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等还需进一步完善。从财务管理角度出发,政策环境的完善就是要为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以促使其资金更多流向民营企业。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主要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民营商业银行,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江、浙地区进行试点,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给予适当的政策引导,进而将其经验推向全国;逐步建立场外证券交易市场,开辟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新途径。组建担保公司,专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其次,改善竞争环境,改善民营企业之间的不规范的竞争秩序,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产品进行更严格的规范;同时,改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之间的差别待遇。再次,要改善人事环境,提高企业家的素质,培养领袖型企业家,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2)要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 目前,杭州的民营经济发达,银行的资产质量很好,银行开展业务的空间很大,国内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在杭州设点,规模和效益在全国城市的分行中名列前茅,金融界称此为杭州现象,杭州金融业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民营企业,这是杭州经济发展的一个内在动力。 2.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首先民营企业家应改变观念,并能采取更优厚的条件来吸引人才外;其二,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以保证决策民主性、科学性的前提下,尽量避免无谓的干扰,以尽量提高决策的效率。其三,财务人员的责任不仅限于对企业资金、资产的记录,其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已有资金的控制、对各项资产的管理、对企业的投资、筹资进行合理的管理上。其四,实施预算管理制度,要明确划分责任中心,包括收入中心、成本中心、费用中心等。最后,加大财务硬件投资,实现财会电算化以释放财务管理的潜能。 3.开拓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瓶颈”难题 一是建立企业内部信用机制。一方面,民营企业要加强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另一方面,要提高民营企业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力,以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二是尝试权益融资方式。对条件成熟的民营企业来说,可以尝试采用权益融资方式,有效避免财务风险,使资本结构更趋稳健、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要实现产权关系明晰化,从而起到优化企业产权结构、治理结构的作用。 2007年7月28日,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董事局主席兼CEO马云,将启动阿里巴巴旗下B2B(企业间电子商务)公司香港上士程序。如上市成功,阿里巴巴有望创下内地互联网公司上市融资规模之最。 4.实现财务制度规范化,减少人为随意干预 (1)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管理机制。首先,在投资活动中,建立资金投入效益的保证机制,决策失误是资金投入低效甚至无效的重要原因,企业财务部门要多方收集企业外部信息,主动研究市场,自觉参与企业投资项目的测算论证,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分析比较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把好项目的财务预算关;其次,在筹资活动中建立规范的资金循环机制,保持合理的筹资结构,适度负债经营,形成既要借鸡下蛋,又能卖蛋还钱的良性循环,设法筹足项目建设资金,提高企业偿债能力,规范企业融资行为。 (2)规范设置会计机构,加强财会基础工作。中小企业要合理设置财会机构,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其次,要按照会计法规、制度,规范设置账簿和进行核算,为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提供真实、准确的原始数据。再次,加强成本核算管理,对企业的原材料、产品、产成品进行成本核算,通过核算寻求降低企业产品成本的途径,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建立合理规范的利益分配制度。企业要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分配制度,财务部门要监控企业资金的分流,减少非生产性成本的开支,处理好劳资利益分配关系,合理制定工资标准,保障职工福利,合理制定企业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妥善处理个人消费与企业发展的问题。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弊端及对策研究 [摘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已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财务管理却存在着诸多的弊端,阻碍了民营企业发展的前进道路,所以,如何强化我国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就主要针对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作出讨论,并给出一些问题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民营企业 财务管理 财务现状 对策措施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成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民营企业一直保持着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趋势发展着。经过20多年的发展,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了我国经济增长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无论从经济总量还是企业数量、还是品牌竞争力来看都是非常引人瞩目的一个经济分支了。尽管如此,不同于一些国企、外企的资金雄厚、管理技术先进、管理模式优越,我国民营企业受一些人为或非人为的制约因素的影响,有着自身的缺陷。其内部管理较为混乱,特别在财务管理方面尤其明显,它的财务管理体制、资金运转方式、财务监管手段等方面的弊端是有目共睹的,在财政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测公告显示: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在会计基础上工作薄弱、白金抵现金等现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的扩展。常见的一些问题有粉饰报表、乱用发票、假票抵债等。民营企业发展不平缓,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所以找出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弊端,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这些问题是很有必要的。民营企业的发展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 众所周知,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越发展,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越是明显。所以,重视企业财务管理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完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提升企业信用等级、为企业更好的融资与筹资从而更大促进企业发展。 一、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正因为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很有必要的。财务管理混乱阻碍了民营发展的脚步,就要为其排除障碍,使其健康、平稳的发展。所以,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一项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 第一,民营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所在。一个企业的生存根本离不开财务,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能正常运作的基本。一个正规、有序的财务管理可以帮助企业顺利进行各项生产运营活动。财务贯穿于企业的各个方面,企业经营的好坏最后也都会以财务的不同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加强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有助于企业对外融资及筹资,对内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从而也提高了企业产品的竞争力,最终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发展更上一层,保证企业在当今激烈的竞争市场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从而不断地做大做强。 第二,现实环境的要求所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经济不断与国际接轨,不再是闭关锁国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民营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分支之一,自然不能被排除在外。在资本市场发展中,投资者对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在不断的提高,民营企业在走向国际的漫漫旅程中,就必须不断向国际标准靠拢,提高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水平,不断做到利益各方要求的企业财务会计质量的要求。若是民营企业还是只存在于自己的世界里,那么在不断遭受跨国公司的竞争的压力下,民营企业会不断被跨国企业多取代,无法再越来越规范的经济市场下生存下来。所以企业要想做大做强,规范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向国际标准看齐,是非常重要的,改善财务管理制度也是适应现实环境的要求所在。 第三,我国民营企业继续发展的要求所在。据市场调查,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相当一部分处于“高出生率与高死亡率”状态上。纵观市场,影响着民营企业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外部因素有跨国企业的竞争、大型企业的排挤、市场本身发展的景气状态等;内部因素有企业员工的素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管理水平等。内部因素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影响力。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就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导致企业财务混乱、丧失企业现金支付能力、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等,不管企业有多大都不能逃过倒闭的最终命运。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分析本企业的财务特征及其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不断、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 二、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发展的主要现状 1.民营企业管理者素质普遍不高,会计人员素质水平低下,会计基础薄弱。首先,我国民营企业有一大部分的企业主不是专业的管理者出身,甚至有些是自身的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他们并不知道如何来管理企业,自然,很大一部分企业主也不精通财务会计知识,也无法掌握现代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方法,而且他们更看重的是企业的技术发展如何,而忽略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其次,我国民营企业中相当一部分企业是家族企业,企业的排他性很大,企业主并不放心把企业的财务交给外人去管理,这就使得一些有着较高水平的财务管理职员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企业财务管理的混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合理利用,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消弱了企业的竞争力,打击财务人员的积极性,更进一步造成企业财务的混乱,从而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及筹资范围小。对于一些民营企业来说,资金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所在,资金一旦运转不过来,企业就将面临生存的危险。一直以来,民营企业资金来源都是自我积累为主,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在不断扩大,而企业资金却不能再自我承受。由于民营企业的信用等级不高,资金度较差,从银行融资这一筹资方式受到了很大的控制,因为财务管理不当,造成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作,造成失信行为,这就影响了企业信誉,在市场上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现象,恶意逃废贷款、谎报财务报表等虚假行为,使得其在市场上的名誉不好,与外企业谈判投资也受到制约,这就使得民营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现状,受资金的影响,民也企业本身的发展自然要受到制约。 3.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力度。我国民营企业因自身的特点,普遍都没有建立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缺乏内部监审力度。在企业中,企业主拥有全部的经营决策权,而其家族的人也都在企业的各个重要岗位上执行其权利,这就打击了族外员工的积极性,而企业主族人并不精通财务管理知识,也不具备有掌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能力。因为这些,就可能导致企业的资金不能合理应用,或是置闲或是紧张,影响企业的资金使用率就将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进度、影响到企业运营的生产成本,造成企业生产经营业务不能正常运作,企业名誉受损,最终影响企业发展,影响企业效益,循环下去,企业必将走向破产。 三、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上文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现状中不难看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影响着民营企业的发展。促进我国民营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就要将其绊脚石搬开,找出其问题症结所在,才能更好的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总的来说,我国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财务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形成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意识。民营企业因其自身的特点,本身就存在着固有的不足和缺陷,而企业主一向注重技术而忽视内部财务管理软件,这就造成企业的不协调发展,而财务管理的作用又是不容忽视的,这就造成了因财务管理不当使得企业不能正常运转的后果。企业并非是生产管理和营销管理两部分组成的,企业主不重视财务人员,不能参与企业的一些重要会议中,极大地限制了财务人员应当发挥的作用,同时限制了财务管理的作用,这就在客观上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在一些民营企业,财务管理还停留在基础的会计信息上,用着才传统的记账方式,算账、抵账。随着企业的发展,仅仅这些并不能满足对企业财务的使用做到一目了然,财务的不明确,就造成了企业资金的不明确,造成资金使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等一系列不良后果,民营企业的资金多半是自筹,这就对企业造成了经济压力,阻碍企业的正常运作。 2.进行盲目投资,不进行科学考察。巨人集团的失败可以很好的论证企业进行盲目的投资带来的后果就是自取灭亡。纵然,民营企业要求发展,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时必然的选择,但是,民营企业主在各种投资中表现出来的轻率、无所谓的态度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是不相符的,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是民营企业将自己推向深渊的根源。民营企业一味的追求企业多元化发展而盲目的在各个行业中进行投资,而不事前去考察投资行业的发展前景及其现状作出科学的结论。民营企业中绝大数的企业主都抱着尝试的心态去拼搏,然后市场竞争更偏好有准备的企业。 3.财务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会计信息失真。企业发展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对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而在我国大多数的民营企业里,帐实核对、账证核对、账帐核对做的并不规范,甚至有的企业都没有此项行为,这就使得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能得到保证。而现代企业管理最主要的就是信息的管理,我国民营企业的财务信息不及时、不透明、不真实或不完整造成财务信息失真,企业主不能获取到企业准确的财务信息从而不能很难做出科学的决策。 4.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我国民营企业有很多还是家族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没有做到规范。一些企业为了方便使用库存超限额现金,多余的现金也不送往银行,采购原材料等也用现金支付,企业实际控制者与他的族人可以随意从企业支取现金而不被计入帐内,这样企业主对本企业的财务不能得到很好的掌控;银行存款也造成成管理混乱,任意企业主亲近的人都能随意出入银行办理本企业的银行业务,不遵从会计主体假设。企业主随意支取现金不能很好的区分企业主是日常开支支取好事企业的营业支出,造成混淆。财务管理制度的不规范,也是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大问题。 四、改进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针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几个问题,本文给出以下五个针对性的措施: 1.更新观念,确定财务管理在民营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民营企业主对财务管理的观念是最重要的。从企业的领导人到员工,都要改变对财务管理的传统认识,确立“管理的重心在经营,经营的重点在决策”的现代管理理念,摒弃将财务管理看成是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的附属管理职能的错误看法,树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 2.建立合理、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物资采购、入库、领用及销售等一系列操作过程中,做到财务分明。制定出适合本企业的科学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比如,民营企业应该做到实物管理与账簿分开保管;现金库存不能过多;任何人支取现金要入账;资产管理、记录、检查、核对等操作不能由一人完成,至少要有3人在场监督;定期对财产进行盘点,防止漏帐、多帐等错误发生。 3.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制度。民营企业融资难有很大原因是担保难,如果建立完善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一种商业担保结构,主要为民营企业服务,这样能降低贷款风险,提高了民营企业融资的能力,对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着一定积极地作用。 4.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民营企业因自身发展特点,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弱,所以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对风险可以防患于未然。风险管理是事前管理,在财务管理中,充分利用会计对风险的预警、防范作用,依据环境变化预测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提前做准备,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5.规范公司结构。民营企业多数是家族企业,产权单一,对家族式进行改革,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实行两权分离,吸收更多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来管理企业的发展,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唤起企业主的管理意识,强化财务管理的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五、期望 通过分析了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现状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民营企业要想在短时间内快速的发展还有着很大的难度,然而,民营企业在我国国营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又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要联合政府机构、民营企业主及各方单位共同致力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中来,如开设一些课程来提高企业主及企业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社会法律制度保障各方利益等……各个击破,虽然有着很多的问题,但相信在各方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不足,给我国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 摘 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多种所有制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以及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激励下,民营企业迅猛发展,成为经济总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伴随民营企业的不断壮大,加强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显得愈加重要。必须解决目前存在的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手段落后、法律观念不强、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加强财政监管,加大对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力度,查处违法企业和人员,为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关键词 民营企业 财务管理 研究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惠及下,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无论从数量还是规模上都有突飞猛进的发展,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也不断上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但在这个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民企的财务管理水平却未获得相应的提升。笔者认为,在现时条件下,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对提高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经法律的执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营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正义和公平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水平不高 我国目前的民营企业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环境中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的发展过程。在其发展初期,大多为家族式企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多数是家族成员,这在财务管理人员中表现更为突出。这种重亲情轻素质的用人弊端,使一些非财务专业、文化水平较低的人员充当了对专业素质要求较高的财务管理人员,这是造成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民企工作不稳定,工作繁重,各项社会保险没有保障,这使得许多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在选择到民企工作时望而却步。人员素质决定管理水平。存在上述人员缺陷的企业,多数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财务管理手段落后,不适应企业规模化发展 由于民企老板出于节支考虑或者对现代化财务管理系统的不了解等原因,使得目前相当一部分民企仍然停留在手工方式核算帐务、管理财务的水平上。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加上民企财务管理人员较少,往往一人多岗,因此财务人员常常陷于繁重的手工记帐算帐中,无力顾及更深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法律观念不强,偷漏税款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民企老板在利益驱使下,漠视法律,授意或指使财务人员偷漏国家税款。有些财务人员由于法律观念淡薄,放弃从业原则,违背职业道德,采取隐瞒收入、多计成本或者隐瞒收入、隐瞒成本的的方式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 四、追逐企业利益,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得不到落实 长期以来,在民企工作没有“五险一金”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时间长了,人员多了,就成了社会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企业主只追求企业利益或个人利益,不愿意为员工利益增加成本费用。二是政府监管不严,其中包括财务监管、税务监管和劳动监管。 五、官商勾结,牟取非法利益 随着民企的不断发展,其涉足的领域也不断扩大,许多原来由政府或国有企业控制的资源、行业也准许民营。但政府仍然掌握着土地出让、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国企改制等事项的审批权、决定权。在众多竞争者的角逐中,有些民企利用账外账积累的黑金勾结贿赂官员,低价侵吞国有资产,攫取非法利益。 上述问题的存在,应当引起政府财政、税务等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司法监督部门的高度重视。至于解决的办法,笔者认为应当通过改革管理方式加强管理和部门联动,惩防结合的措施综合治理。 一、加强财政监管,建立高素质的民企会计队伍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因此各级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包括管理民营企业的会计工作,既是权力范围,也是职责所系。但不可否认在财政监管工作中目前仍存在着重国企轻私企的状况。因此,要提高民企财务管理水平,首先要强化财政监管措施。这就要求财政部门在民营企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管理等环节和过程中严格依法监管,采取备案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民营企业设立合格的会计机构,设置适当的会计岗位,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逐步推行会计电算化,建立以内部控制制度为主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还要监督企业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对上述方面不符合要求以及违反财经法纪的企业和相关财务人员,财政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理。 二、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和考核力度 财政部门可以结合现行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对民企财务会计人员建立档案,进行专门的考核管理,促进民企财务管理工作和财会人员素质共同提高。 三、加大税收监督,严惩偷税行为 税务部门要加大税务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利用账外账的方式,隐瞒收入、多计成本或者隐瞒收入、隐瞒成本进行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四、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随着国家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坚决查处。 五、限制地方政府减免税费的权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打击官商勾结。 必须严格限制地方政府以招商引资为名制定“优惠政策”的权力,坚决查处违法减免税收、土地出让金,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等行为,截断因官商勾结造成公共利益向私有经济转移的暗流。 上述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有赖于政府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统一领导,有赖于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在监督检查方面的联动和配合。相信随着政府部门管理力度的加强,民营企业主法律观念和财务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加上法律惩处的威慑,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将逐步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研究:新经济形势下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案例研究 作为我国最大的服装生产企业,雅戈尔不断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提升产业基础,完善产品品质,在我国服装发展产业链中创造了很多第一。金融危机环境中,浙江民企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性,2009年浙江民企百强资产总额达2848亿元,同比增长110%。与2008年相比,百强民企销售收入反弹明显。雅戈尔在浙江民企排行榜中位列第四位,在民企净利润排名中位列第二。曾经业界批判雅戈尔的不务正业,其实正是因为有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做强大的财权支撑,才让雅戈尔的传统服装业在这场金融危机中安然度过。对雅戈尔集团而言,服装是基础业务,房地产是成长业务,股权投资则是借力资本运作的财务润滑剂。三驾马车业务之所以能相互融洽协同发展,就在于雅戈尔是资本运作的高手,健康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在集团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一、雅戈尔集团财务管理发展环境 (一)后危机时代宁波民企面临的经济、政治环境民企最大的贡献在于吸收就业人数总量的75%~80%,但是在2009年我国推出的4万亿贷款财政刺激计划时,国企受惠多民企受惠少。据估计,民企所享受的份额只有5%,这就造成民企在资金链紧张时靠信用很难获得贷款,只有进行抵押贷款,但是抵押贷款周期短、门槛高、成功率低,大部分民企还是选择商业贷款和民间借贷,尤其是后者,程序简单、方便快捷,但是利率非常高,企业一旦出现流动资金周转不灵很可能就会被巨额债务拖垮。由于我国国情决定民企财政受惠少、银行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现象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这也是后危机时代民企不可忽视的政治环境。 后危机时代,很多的“80后”“90后”进入民企,他们的工作理念和60后70后相比有很大的差异,不以吃苦为荣,而是强调体现自我,要双休等,这些会使民企工人中产生浮躁的心态。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熟练工人非常短缺,技术工人无序流动,招工难,留住技术工人更难。企业之间相互挖人,对员工培训的钱经常因此而打了“水漂”。随着现在劳动法的实施和普及“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政策,民营企业反映现有政策与实际执行尚有较大差距,以鄞州区为例,给每位职工缴纳“五金”,每月需支付502元,其中企业承担350元。微利的民营企业承担不了这些保险重任。同时,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在政策设计上的缺陷,无法实现全国联通,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来的员工不愿意参加社保等因素,参保率较低。这些都加大了后危机时代民企的生产成本,CPI指数的上升和通胀的压力一切都使得民企面对的成本压力的形势比较严峻。 (二)雅戈尔集团财务管理自身存在的缺陷具体包括: (1)集团范围内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雅戈尔集团在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由于制度覆盖面较广,且集团成员单位行业不同、组织机构差异较大,因此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内容较为宽泛,对成员单位具体财务工作约束性不强,需要各成员单位制定一系列财务管理实践实施细则,对自身财务行为予以规范和制约,但是在财务管理变革之前各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还参差不齐,部分公司还缺乏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来指导自身的财务管理行为。 (2)滚动预算管理对生产经营控制具有局限性。雅戈尔集团虽然建立滚动预算制度,但预算没有成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依据。整个企业集团不能协调经营,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不能完全服从于整个集团的经营目标,甚至出现子公司成为整个集团的逆向选择。因此要处理一个集团企业内部不同的预算体系问题;另外集团控制的范围同具体子公司不一致,子公司集团需要根据集团下达的预算书节目层层进行细化,进行完善的事中控制,但在手工方式下提供每个项目的完成数据非常困难,时效性不强且存在误差,即使分析出来也是基于事后事项,无法达到实时控制。 (3)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不规范。集团虽然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但在实际管理中,集团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子公司全面预算与子公司通过董事会修订的全面预算不相符。另外,根据整个集团的发展目标,集团财务管理部对子公司全面预算的相关数据所进行的调整与修改未及时反馈给子公司。这就造成集团与子公司缺乏统一的全面预算,子公司没有与企业集团的全面预算相协调、相匹配,这样的预算管理必将影响和阻碍集团整体战略目标。因此雅戈尔集团加强对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规范运作是十分必要的。 二、雅戈尔集团财务管理创新内容 (一)强化预算效果,提高财务控制力 鉴于集团全面预算和滚动预算所存在的问题,集团适时进行了全面预算和滚动预算的变革,如今已经形成以发展规划为导向,年度预算为控制目标,滚动执行预算为控制手段,覆盖集团生产销售、投资、研发的全面预算管理模式,通过预算的编制、执行过程的跟踪、监控,对预算结果未执行进行分析、对比,将价值最大化落到实处。集团根据发展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然后分解出对子公司的建议性经营目标,并将各项指标下达给各子公司及各子公司董事会。子公司根据集团下达的各项指标和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编制年度预算,上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批。对子公司上报的预算,集团还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和平衡各子公司的预算,汇总编制集团预算。通过预算,使得集团在集权制下有效控制资金的使用和投向,严格管理成本与费用,明确企业经营绩效的考核目标。为保证预算的有效实施,集团财务管理部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随时调整偏差并建立内部信息反馈系统,及时反馈给各子公司,以便各子公司更好的执行预算。在评定各个部门工作业绩时,根据预算的完成情况,分析偏离预算的程度和原因,划分责任,奖惩分明,促使全员为完成预算规定的目标而努力工作。雅戈尔预算管理作用如图1所示: (二)财务管理与风险评估的耦合――财务管控 随着集团业务的不断扩张,面临的经营和财务风险不断增加,风险程度不断提高,在经营业务蒸蒸日上的同时,经营和财务风险的防范成为集团发展必须解决和面临的问题,这就要求管理当局必须采取一系列行动以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风险控制并非不让风险发生,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存在一定的风险,将风险管理渗透于财务管理内容中。明确风险管理责任主体,建立一套风险识别、评价机制和风险控制的程序和办法,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集团的经营效率。 雅戈尔财务按照国家及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并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雅戈尔集团财务风险管理办法》,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内容、要求、制度及职责,设置财务风险管理机构,由财务管理部、投资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共同组建财务风险管理控制领导小组并下设财务风险防范控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各子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业务的合规性与合法性进行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和控制财务风险的产生。集团从偿债、盈利、营运、成长能力四个方面建立财务风险控制预警指标,对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评价并编制财务风险预警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明确财务风险防范奖惩办法,对子公司财务风险控制、防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控制不力致使公司遭受重大财务风险损失的人员进行惩处。 (三)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耦合――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 作为契约缔结的企业集团,经营管理存在巨大的风险,在组织内部采用以保证资产安全性、核查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运营效率、促进管理政策的贯彻和实施的行为准则以及所有与之协调的方法和措施对集团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内部控制的首要目标是服务集团价值最大化,框架和要素的设置涵盖集团经营的全过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不仅是集团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治理机制,更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集团得以生存及避免内部运行失控和潜在管理效率损失的必然要求,从雅戈尔集团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立上看,能够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持续改进的内部财务监控制度。 集团在清理内部控制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内控手册》,同时还有配套的《内控配套规章制度汇编》。集团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考核工作由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实行总部检查评价和部门自查评价两级横向检查评价体制。同时内控办公室在集团各有关专业领域内分开选拔若干业务骨干组建内控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内控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纵向形成集团总部内部领导小组检查,各部门自查,年中专业人员队伍检查的“监督网略”,分别从内部控制环境评价、业务流程综合评价、日常工作检查评价等方面,编制完整、规范的评价流程,各类检查评价的结果必须由“内控专业人员”签字确认,确保内控检查的结果独立、客观、公正。雅戈尔集团持续改进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制定与执行过程如图2所示: (四)低成本管理战略 成本管理是集团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雅戈尔集团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骄人成绩,专卖店遍地开花,使竞争对手神经处于紧张状态,原因在于雅戈尔的低成本战略,其核心思想是企业通过加强内部成本控制,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领域在努力降低成本,使企业总的成本水平低于主要竞争对手的,从而获取持久的竞争优势。在这样的战略指导下,企业的目标就是在提供的产品(服务)的功能质量差别不大的条件下,努力降低成本来获取竞争优势。雅戈尔集团主要是通过经济承包考核责任制来进行低成本管理。企业将任务一步步地分解和下放落实,奖惩严明,责任清晰。公司的每一个员工都被看成一个经济实体,企业的成本核算被分解到每个员工。同时,根据工作量和成本控制达到的水平,相应地核定工资奖金的额度。在这种制度下,每个成本中心的费用是限定的,超过部分自理,节省部分自留,即为公司省钱就是为自己省钱。 三、雅戈尔集团财务管理创新案例剖析 (一)树立全局的战略理念 集团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的主体,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所有者、个人、债权人、职工、政府等,股东要承担风险,债权人和职工也要求承担较大的风险,同时政府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企业经营变故受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所以集团财务管理的理念与集团的利益主体相关,是多个利益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财务管理目标的形成以最大限度实现各利益主体目标的最大化。采取最优的财务管理策略和政策,充分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风险收益等因素,在集团的投资、筹资、营运、分配活动中正确处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在保证集团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使集团价值最大化。具体表现为: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风险与报酬之间的平衡,充分尊重和满足集团各相关主体的利益要求,关心本集团职工的切身利益,真正关心客户的利益。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集团价值的大小不仅与当前和未来的盈利能力相关,还与集团产品的开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各种资源运用、偿债、防范风险与控制风险能力、社会贡献能力相关,不断推出新产品以保持销售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讲究信誉,注重企业形象的塑造与宣传,关心政府政策的变化,促使集团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所以履行集团价值最大化决定财务管理理念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保障股东价值、债权人的利益、员工的权益、政府收益等各方面价值的均衡稳定增长。 (二)财务共同治理与相机治理实现财权机制 集团的财务管理理念是以集团价值最大化为核心,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集团的财务治理和管理,实现集团财务的共同治理,但为了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不是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能够参与集团的财务管理,一般而言,相机途径按直接提供财务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能够参与公司的财务管理,而其他利益相关者全体则主要通过独立董事代表来代表,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代表组成的董事会作为公司重要管理者管理职能的重要决策机构,保持集团资产保值和增值,公正平衡资产收益的不同权益。监事会是公司财务的重要监督机构,由于利益相关者利益结构的复杂性,可能存在利益冲突,集团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协调和平衡各种利益相关关系,在各种利益关系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财务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涉及到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互惠互利,内涵公平与效率的有机契合,体现财务有效管理的目标与财务公平性目标之间的有机统一,将利益相关者看成是实现集团价值、集团利润的工具,这种长期稳定的财务合作关系对集团的长期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在企业管理领域有一句通俗易懂而又深刻的话语经常提起“思路决定出路,细节决定成败”,按此思路可以类推为财务决策理念决定财务决策结果,财务决策结果决定财务会计信息与财务管理职能。财务战略决定企业主要资源配置的方向和方式,将企业财务管理引导到加强战略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上来,引导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上来,丰富自身的内容,树立前瞻性理念,通过战略管理的纽带,财务管理与核心竞争力紧密相连。集团财务管理以核心竞争力培育和提升为导向,服务集团战略管理,实现集团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在资源配置上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定位准确的财务战略,决定了整体资源配置的有序性、运转的高效性和集团经营的效益性。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新时期怎么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医院是特殊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们的生命健康。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医院的发展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能够有效推动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所以,文章主要探究了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策略,以此全面提高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会影响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地位。如果医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就能确保医院决策的合理和科学,切实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医院需要加强管控资金,创设一个合理的、安全的环境给资金运转,确保医院业务活动能够有序进行。因此,医院要想获得更长远的发展必须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只有不断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才能积极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进步。 二、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缺乏较强的财务管理意识 医院要想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医院从上到下全体员工都需要高度重视与配合,从思想上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但是很多医院因为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而一般的财务管理人员也不具有较高的素质,没有深入了解财务管理、医院的账务体系,更不会应用灵活的方法应对突发事件、分析以及解决问题,这些促使财务管理趋于混乱。 (二)制度管理不完善 制度是规范一切的标准,但是很多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不完善,能够严格遵循标准的财务工作也鲜有。当前医院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传统,无法适应当前新的经济环境。同时,大部分制度是为了应付检查,依照医院管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简单制定的,也没有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测,也没有制定执行制度的日期。甚至有些规定并不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而是经过有关人员多次修改上级文件制定的。因此,只要发生医疗事故,就没有依据完善的制度进行处理,也找不到负责人,影响了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医院秩序带来混乱。 (三)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协调医院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医院能够正常运转。但是,很多医院一些大型医疗设备经常搁置不用,在药品库存数量还多的时候,就提前购买大量的医疗用品和药品,而这些医疗用品和药品会占用大量资金,对医院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所以医院一定要充分利用资金,有效控制资金的使用,合理分配资源。 (四)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 医院属于事业单位,需要建立相应的审计部门,但是有些医院只找两三个医务人员临时承担审计工作,所以审计工作不具有独立性。因为缺乏独立的审计部门,医院的领导也不会给审计人员真正的审计权力,导致他们没有充分承担审计的监督职责。因为医院不重视财务管理,更不会重视内部审计,缺乏严格的内部审计和完善的财务监管制度,医院财务管理也不能规范进行,无法发挥财务管理的真正作用。 (五)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财务管理是医院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专业人员操作。但是目前部分医院为了节省内部开支,会出现一人多岗的现象,也就是说一个人可能承担两个以上职务,财务管理是其中一个。由此,工作人员不仅无法做到术业有专攻,还会因为其他工作影响到财务工作。此外,医院对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没有进行定期培训,导致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没有明显提高,影响了财务管理工作的进行。 三、如何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 只有从思想上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加快医院的发展建设。作为医院领导,需要向所有医护人员灌输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让医护人员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同时,医护人员也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只有通力合作,各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共同做好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才能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才能不断提高我国医疗水平。 (二)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利用效率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医院改变最初形态的资产就是流动资产,它能够快速周转,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如银行卡存款、现金等。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重视管理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具有较慢的流动性,较长的周转周期,如固定资产。医院一定要制定定期盘查制度,及时发现财务中的错账、漏账以及坏账,确保账务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确保审计的独立性 医院应该设置独立的设计人员,聘请专业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并且给予他们足够的权力,促使他们切实进行设计。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医院就必须加强财务监督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促使审计人员进行严格的内部审计。同时,医院应提高内部控制的效果,促使医院内部体系结构的更具严谨性和正规性,促使医院更具竞争力。 (四)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 医院领导要重视医院财务管理,聘用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对医院的财务工作进行管理。医院要积极培训医院财务管理人员,支持并鼓励他们接受财务方面的继续教育。同时,医院领导人员也要积极学习财务知识,提高自身财务决策能力,充分了解财务管理在创造利用方面的作用,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四、总结 医院必须要强化财务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医院的发展进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医院需要分别从人员素质、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审计等方面入手,提高财务管理的效果,提高市场环境下医院的竞争力,推动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财务管理视角浅谈工程造价的管控 一、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控制工程的事前、事中成本 1.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财务部门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参与标函评议,按照标价合理、工期短、质量优、信誉好的原则综合比较,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这对控制建设规模、控制投资总额不超概及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2.参与确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基建工程计划安排会议。在工程指挥部的安排下,每年、季、月的工程计划都要通过几上几下的详细讨论,确定切合实际可行的项目进度,每次讨论财务人员都可以参与其中,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3.参与工程项目合同的会签。财务参与工程施工合同的会签,对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提出财务方面的看法,有利于财务工作的具体实施,有利于成本控制,有利于资金支付进度更合理。 4.参与工程协调会。财务参与工程协调会,随时了解工程动态,在会上提出财务部门对施工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要求,并将情况传达至每一财务人员。 5.参与超概分析。对有工程项目超概算的或有超概趋势的,财务应会同设计、供应、施工、工程管理、预算等召开超概分析会,逐项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不超概;查找有无挤占成本、虚列费用等情况,并及时整改。通过六个参与,及时发挥财务管理的事前控制,有较地控制了成本、费用。 二、建立工程进度款控制台帐,严格控制工程用资金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存在着资金运动,资金的运动产生了各种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建设单位的财务部门正是通过对资金的分配、供应、管理和监督,正确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通过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可以促进提高工程投资效果。工程建设程资金需要量很大,基本上由自筹资金和建贷资金组成,资金及时到位有困难,且建设期短资金使用较集中,资金供求的矛盾较突出。保证工程用资金足额到位后,为了使这些来之不易的资金管好、用好,加速资金周转,也为了杜绝施工单位有意无意的套取资金情沉,真正做到科学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使资金周转处于良性循环之中,财务部门在控制支付进度款上主要采用以下三个措施: 1.建立了“工程进度款控制台帐”。“工程进度款控制台帐”是工程财务部门的一大特色,它作为每次对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的一个主要依据,使对各施工单位的进度款项支付动态一目了然。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有根有据,实事求是,确保按实支付进度款,有效地控制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2.了解工程信息,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工程财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真正了解、掌握工程的实际进度、质量等现场状况,才能减少在支付进度款中的盲目性,有效地控制资金的使用,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口上。通过深入施工现场,对工地现场情况比较了解,不仅对控制工程进度款有效果,也为日后实物交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建立资金使用的审批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有效地管好用好资金,做到合理、合法、合规,以利于资金的统筹安排,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工程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对外付款的审批。 三、从财务的角度参与工程决算的审核,以控制工程的建筑安装成本 财务人员介入决算审核,也是发挥好财务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的非常重要一环。财务决算审核与技术经济部门的审核角度不同,技术经济部门着重从工作量及费用定额的套用方面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控制,而财务部门着重从财务的角度,即从材料入手,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材料费在工程中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因此控制材料成本成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一个关键。材料费用确定后,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工作量的大小,这样工程造价也就基本能确定下来。由此可见财务预决算审核是确定工程造价之一个不可或缺的程序。工程财务的决算审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从材料管理方面。(1)审核甲供材料的材料价差。(2)审核甲供材料决算用量与实际领用量的差。 2.从设备管理方面。由于划分的方法不同,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决算书时很可能把建设单位作为固定资产的部分,作为工程用材料,造成重复收取材料费用。如果没有财务仔细审核,就会造成工程造价的设备费用重复计取,使建设方利益受损。 3.从财务复核的方面。(1)审核工程决算书中的材料预算单价、取费标准、取费程序。(2)审核决算书中的不可取费项目。 四、通过固定资产的核对和交付,抑制工程中的漏洞 一个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后,必须做好竣工验收和财产交接工作,最终以固定资产的形式出现。在资产交接以前,财务承担着会同接受单位清点实物地工作,同时通过实物的清点还能发现工程决算工程量中的漏洞。首先,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决算书尽管经过财务审核,由于财务到工程施工现场办公的机会很少,仅仅凭借供应部门的出库清单,难免有这样或那样问题。只有通过事先将实物进行交付和核对,才能把决算书上的有关问题充分暴露了出来,解决在施工单位办理最终决算之前,并且有效地堵住了施工单位一些有意无意的漏洞,控制了工程成本。其次,能比较快速查到实物所在地,便于明确经济责任。再次,能有效地提高资产交付的质量和速度。资产经过事先交付和核对,使用单位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资产的核对、清点,财务漏交或多交等存在的问题均能在最终交付前及时解决,保证了资产的真实性、移交手续的合规、齐全,杜绝了虚交或帐外资产等情况。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对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实行“一体化”管理,加强了对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强化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对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试论国有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集团企业,由于在强调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同时,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财务管理机制,对集团的所属公司疏于管理,致使大量资金被占用、投资回报极低或严重亏损,降低了集团的整体业绩,拖慢了集团企业的发展步伐。鉴于此,集团公司应统一财务管理目标,建立一套高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实现资本盈利的最大化。 我国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高度财权式、子公司过渡财权式、母、子、孙公司财务分权式及事业部制等,归纳起来主要是集权式和分权式两种。综观众多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的运行效果,集权式管理更具有优势。集权式财务管理是在企业统一筹划、监控之下的运行系统,通过建立有序的运行机制、多元的激励机制和科学的约束机制,对所属企业财务活动实施全面、统一、高效的管理和监控,充分发挥集团资金的整体优势,使企业真正实现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而分权式财务管理则不利于企业整体财务战略的实施,容易造成监管失控、经济混乱、国有资产流失。 实施集权式财务管理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将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的利润最大化作为集团财务管理的统一目标 实施集权式的集团企业财务管理,首先要明确并统一财务管理的总目标,并将目标贯彻到集团企业的每一个分公司及分支机构。 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总目标应是资本盈利最大化,即利润最大化。有人认为,把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会有许多弊端,主要是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会不择手段,如,企业因考虑成本问题而不顾环境保护,在产品质量上会偷工减料,还会引起企业的“短期行为”等,从而提出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但究其实质还是利润最大化。理由如下: 首先,企业价值最大化应作为企业管理的目标,因为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时具有量和质两方面的含义。从量上看,体现着利润的逐年增加和对国家贡献的增加,以及对职员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质上看,体现着企业信誉的提高、形象的优化,内部职工凝聚力和集团持续发展的增强,以及对国家财经法纪的遵守等。企业目标与财务目标的关系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财务目标是企业目标的组成部分,它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有利杠杆。 其次,实现每股收益最大化的前提是利润最大化,没有利润最大化,每股收益最大化就不可能实现。 再次,股东权益是股东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按财会制度规定,企业的净资产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个要素。其中股本是投资人已经投入企业的资本,如不增加投资或发放股票股利,它就不可能变大。资本公积则来自股本溢价、资产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等,一般来说与经营业绩无关;只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增加,才是企业经营效益的体现,而这两方面又有赖于利润最大化的形成。可见,股东权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目标也是欠科学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利润最大化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那种不顾长远利益,只顾眼前利益实现的利润最大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最大化。我们所说的利润最大化是指能持续发展的最大化,是资本盈利最大化。 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应始终围绕利润最大化这个总目标,根据各所属企业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财务手段,比如加速应收款及存货的周转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率、提高净资产利润率等等,实现集团持续发展的利润最大化。 2、以产权为纽带,加强财务管理 集团企业应明晰各所属公司或机构的产权关系,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是:(1)建立完善的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做好产权的日常登记和变动登记。(2)建立严格的资本金管理制度,由母公司作为产权的所有者考核资本的保值与增值,母公司以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享受出资者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在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中应始终把资本盈利最大化和资本的保值增值贯穿到所属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3)建立定期资产清查制度,严格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及核销的审核手续,对已核销的资产进行备查登记,杜绝国有资产流失。(4)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评价考核体系,客观、综合、科学地对所属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 3、实行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 集团公司作为所属公司产权所有者,可对所属公司实行会计委派制。具体形式有两种:一是由总公司向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进入公司董事会,承担监督国有资产营运、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审查会计报表等职责,对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行与总经理联签制度;财务总监的工资、奖金等与所在单位分离,以保证其实行会计监督的独立性;总公司对被委派的财务总监定期考核和轮岗。另一种情况是由总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财务经理,管理方式与财务总监一样。二者对子公司经理及公司的行为监督力度不一致。集团公司可对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对分公司和直属项目管理机构委派财务主管和会计人员。 4、加强资金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结算中心的作用 集权式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资金一定要统一调度和管理,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集团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的优势。集团结算中心的职能一定要到位,起到合理筹资、调剂余缺、控制流向、确保收回的作用。如果资金不集中管理,势必出现集团报表的存款大、贷款也大的不合理现象,造成某些企业资金的严重浪费,另一些企业资金严重短缺、或资金成本居高不下;造成资金盈余的企业盲目投资、乱铺摊子、公款消费等现象。集团管理层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集团 的融资规模,严格控制资金的流向,使资金流人集团的主营业务、有潜力的行业,对与集团发展方向不相适应的行业或没有前途的、亏损严重的行业果断地进行“关、停、并、转”处理,坚决避免出现“亏损企业重亏损、盈利企业被拖垮”的不利局面,高效率地运用集团整体资金。 5、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集团公司应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对所属公司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客观的研究、分析和预算,建立一套涵盖企业主要发展指标的预算指标体系,将集团的财务总目标层层分解,与经营者和全体员工的个人利益挂钩。在实现目标利润的过程中,对所属公司的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监控,严格激励与约束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集团公司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浅议建立集团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的作用 摘要:随着开滦经济转型、企业改制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企业的管理者已经更加认识到企业管理潜在的巨大作用,并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实践,逐渐将重点集中在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实践证明,通过成功实施企业管理,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扩大了收益。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加强企业管理的浪潮中来,现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仅就建立集团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浅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财务核算、控制中心、作用 提到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的作用,一般都会想到对各项财务指标的分析方面,而本人将侧重于企业集团内部全过程、全员性财务管理的探索,希望通过对具体行为、具体目标的描述,使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从而促进企业集团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企业集团财务核算控制的核心,是企业集团总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的集中控制。它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间的产权、资本关系为基础,以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约束、检查或纠偏为手段,而形成的一套完整的财务控制体系,体现了一种分权与集权的关系。不管是分权、还是集权,企业集团财务管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以及企业财务信息的实时监控,要求集团企业的财务总监或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能实时了解整个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与此同时,加强企业的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也是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两个重点。 一、建立集团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的意义 企业集团本身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它是多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企业集团子公司与母公司一样,都拥有同样平等的法人地位和权力,都拥有独立的社会化人格。而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的一个基本前提是,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股权(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母公司利用自身的资本优势,通过资本杠杆确保了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顺理成章地将子公司及其他各阶层成员企业的权力地位纳入企业集团统一的目标、战略与政策的规范或“秩序”约束之下,在一个特定的法人联合体的系统框架下进行了权力与地位的整合重组,为建立集团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必要的条件。但在现实管理中,企业集团往往存在着这样一系列问题。首先,集团成员单位各自为政,追求各自的财务目标,导致决策的次优化;其次,资源在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调动困难,资源不能优化配置;最后,集团内部资源配置上的重复浪费,影响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组建企业集团的宗旨也就是实现资源集聚整合优势和管理协同优势。倘若不能贯彻这一宗旨,只是多个企业简单地捆绑在一起的话,企业集团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建立集团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正是贯彻这一宗旨的重要手段。它有利于实现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实现企业集团的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实现企业集团“1+1+1>3”的整合协同效益。 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的基本内容 第一、集中,包括权力的集中和数据的集中。 建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首先要把握好“集权”和“分权”的程度。母子公司财务的集中控制并不排斥子公司的独立核算,而是在统一的有机体内充分体现子公司的法人地位。子公司在母公司审定的决策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生产、销售、投资、分配等享有法定的经营权。“集中控制”并非意味着一定要实行“集权”,而是要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在可控的情况下尽量实行“分权”。企业集团财务决策管理过程通常涉及几个不同层面上的决策主体或财务机构,母公司董事会——集团财务总部(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子公司财务部。应明确规定各层面的财务权限和责任,包括他们各自在筹资决策、投资决策、收益分配决策等各项财务活动中的权限和责任,以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化和程序化。 第二、预算。在集团内部一定要强调预算。预算做的好,集团的决策层和管理层才能实时了解和控制,并且预见企业的未来。 企业强化管理的手段就是加强财务预算的管理。财务预算管理主要包括预算的编报、预算的执行和预算的分析三个环节。 预算的编制可以分为两个类型,一个是由母公司编制后再下发到各个子公司,由子公司细化预算、统一执行;另一种是由子公司做一个粗略的预算报告上报到母公司,由母公司审批后,再下发预算方案,由子公司执行。不管是由母公司编制还是子公司编制,在各子公司都需要细化预算,这个环节不可忽略。预算的控制是在母公司的下级单位完成的。预算的前提是核算,预算和核算这两个步骤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对于预算的分析,首先是纯粹的预算数据的分析,它可能包括一年度或半年度的预算。第二个分析内容是预算情况的分析。第三种分析是对预算的进度进行跟踪分析。 第三、建立集中的资金管理系统。 资金是企业的命脉资金流转的起点和终点都是现金,其他资产都是资金在流转中的转化形式。一个成功的企业集团,作为决策层或者管理层,必须控制整个企业资金的流动和投资情况。这就要求财务管理系统帮助企业解决这样的问题,有一点就是对资金实时监控和管理。包括现金管理系统、筹资管理系统、投资控制系统等内容。 1、现金管理系统 继续完善内部银行制度是集团母子公司实施现金控制的有效手段。每个受控的子公司都在内部银行开设账户,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交易,通过内部银行办理结算,以监督资金流向。母子公司间的资金余缺统一由内部银行进行有偿调剂和调度,把闲置现金余额降到最低限度。 2、筹资管理系统 在集权管理模式下,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对外筹资,由内部银行统一对外筹措,各子公司无权对外筹资;在分权管理模式下,子公司可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筹资,但必须把筹集的资金统一存入内部银行。筹资控制系统的重点是借款控制,包括借款审批程序控制、借款总量控制和负 债比率控制。 3、投资控制系统 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投资控制系统与借款控制系统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包含的内容除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控制和投资总量控制外,还包括投资方向控制和投资风险控制。企业应当对投资活动有慎重的态度、严格的管理程序,加大现金流的分析、预测,做好现金流入流出的预测,不仅要编制投资回收预测,而且要编制现金回收预测,充分考虑投资过程的风险。 三、规范并完善企业集团的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制度 企业集团的管理活动,实质上是信息的搜集、整理、筛选与传递的过程。对企业集团而言,财务报告无疑是最为核心的信息报告载体和来源途径。企业集团要实现财务的集中控制,就要制定一整套明晰的可操作性的信息报告规范,包括财务信息质量标准、财务信息报告标准、财务信息报告内容结构、财务信息报告组织程序等内容。 内部审计在企业集团治理结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建立由集团母公司董事会直接领导的审计委员会来全面负责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子公司经营规范化和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性。具体方法包括:(1)加强企业集团整体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设;(2)以强化集团资产控制为主线,建立审计网络;(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监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4)对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对外合作项目、联营合同等开展单项审计;(5)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审查和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四、充分利用好国家的各项政策 当前,国家经济处于转型期,为了促进经济转型,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条款,企业集团应当抓住机会,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充分利用优惠政策,采取节税措施,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集团发展后劲。现在,各种经济类法律、法规更新很快,企业集团一是注意收集、研究各项政策规定,充分利用政策赋予企业的权利,并指导具体核算的人员进行日常工作,避免因政策理解错误导致的企业损失。二是积极推行“合理化建议”活动和“信息共享”活动,充分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全体职工参加财务管理的积极性,使财务管理能够长期有效的进行。三是逐渐压缩中间管理层,推行“扁平式”管理模式,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搞好人工成本的控制,在现实情况下,行业、部门间的收入差距很大,企业集团内工资刚性很强,为了发挥工资制度应有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企业集团应当制定比较科学的工资体系,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工资分配上更注重对企业集团的贡献方面,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业绩评价制度,使职工的收入与对企业集团的贡献相配比,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也能使职工更客观的认识自己的能力,有利于平静心态,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另外,企业集团应当制定工资增长制度,将工资增长与企业盈利相联系,避免在经济形势恶化时,职工工作量增加而收入不增加引起的心态波动;控制人工成本,必须与职工进行广泛的接触和深入的交流、沟通。 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的重要性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所认同,相信通过加强财务管理核算与控制中心的作用,必会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企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扩大企业盈利。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小企业注册资本较少,资本实力有限,土地、房屋等银行认可的不动产数量较少,同时很多中小企业都处于成长发展时期,这一阶段的资金需要量是企业生产周期中需求量昀大的,资金短缺问题成为其发展的瓶颈。据统计,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渠道获得的资金,占中小企业融资总量的90%以上,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资金不足10%。虽然,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初步建立了较为独立、渠道多元化的融资体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资金的渠道并不畅通,据2004.8.10《金融时报》消息报道,2004年,在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实行紧缩之后,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更加凸显。据统计显示, 2004年3月,全国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新增人民币贷款79.9亿元,4月份骤降为9.73亿元[1]。 1.对现金管理不到位,导致现金闲置或不足。 许多中小企业不编制现金收支计划,他们对现金的管理很大程度上是随意性一旦市场发生变化,经济环境发生改变,就很难使现金快速周转。有些企业的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有些中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未参加生产周转,造成浪费。例如,企业认为自己经济效益好,明天可能收到的钱就认为已经是今天的钱了,于是花钱大手大脚,过量购置设备,不考虑经营风险,结果一旦遇到经济效益突然下跌就会出现资金短缺,陷入财务困境。 2.应收账款周转缓慢。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用销售会越来越普遍,在市场激烈竞争情况下,中小企业为抵御大企业的压力,会采取更多的商业信用促销。但由于应收账款管理水平不高,无严格的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政策,更无相应的责任部门来组织落实,造成大量应收账款沉淀,使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并隐含着较大的坏帐风险。有的中小企业,为了急于推销自家的产品,盲目赊销,受骗上当,货款无法收回,给企业造成损失。 3.存货控制薄弱。 许多中小企业对存货缺乏有效管理,无存货计划、无存货定期监督和检查制度,对日常存货的控制不到位,致使存货周转失灵,造成资金呆滞。 4.成本费用管理水平低。 中小企业内部缺乏科学有效的成本费用控制体系,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成本费用控制上仍处于事后算账的阶段,定额标准、信息反馈、责任制度等都不健全,事前和事中控制能力较低。因此,许多中小企业成本费用管理中存在核算不实、控制不严、控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基础普遍较弱,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专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职能由会计或其他部门兼管或由企业主管人员一手包办。目前,社会上应用的财务管理方法灵活、先进、多样,例如,量化的财务管理方法,包括定量预测、滚动预算、风险决策及不确定性决策等。另外还有基于INTERNET/NTRANET/EXTRANET和电子商务为背景的网络财务等等,但以上先进的财务管理技术和方法在中小企业往往得不到应用[2]。 大多数中小企业用人特点往往是超负荷劳动,对会计人员重使用轻培养,会计人员满负荷地工作只能使其被动地处理日常事务,却很难有时间和精力主动钻研深层次的管理问题,对介入财务管理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正确处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关系。在核算事务中,导致出现重核算轻管理,重视资金运作和会计结构,轻视会计资料的加工处理和经济活动分析,淡化了财务管理自身在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和参谋决策作用。 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缺少,是影响中小企业财务核心作用难以很好发挥的主要问题。企业普遍注重对科研技术人员的培养,而对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重视不够,财务管理职能未能得以充分发挥。 中小企业一般很少设立完善的、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奖励与处罚制度、财务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制度。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虽然很强,但由于种种原因,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往往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会计核算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即使企业有了规章制度,但由于财务人员不愿得罪同事而不予履行,管理者主观意志在管理上也有很大的随意性,对一些问题浮于表面而不去深追究,对一些问题睁一眼闭一眼,而且,很多中小企业家族式管理现象严重,致使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形同虚设。 二、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由宏观经济环境和企业自身双重因素造成的,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必须多措并举,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努力改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企业本身要重视市场的研究,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运行机 制,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努力提高企业的 综合素质。 十六大提出“十一五”期间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国务院2006年工作重点把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列入了其中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4月,中小企业司司长王远枝座客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就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时谈到以下几点:第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贴息的问题。第二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第三是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现在信用担保体系已有2188家,累计担保企业18万多户,担保总额是320多亿。第四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的信用制度建设。可见,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十分可喜的消息[3]。 1.全方位转变企业财务管理观念。 2.逐步提升财务管理的境界层次。 3.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财务控制。 4.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 5.正确进行投资决策,努力降低投资风险。 三、结论 通过以上对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理论及实践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中小企业核心内容的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固然有管理当局不重视的责任,但更重要的还在于中小企业自身。 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上的外部问题主要为:缺乏政府支持,融资渠道少,信用低,后续资金不足;内部问题主要为: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先进的财务管理技术和方法往往得不到应用,会计基础工作不尽完善,对资产的管理缺乏科学性,控制薄弱,相关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析金融危机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摘要:近来许多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向市场筹集资金,通过对中国平安的天量再融资计划进行分析,对上市公司再融资以及融资额度进行探讨,并给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再融资;融资额度;案例分析 1 文献回顾 经济学家Myers和Majiluf(1984)提出了资本结构中着名的融资顺序假设,该理论认为,由于经营者比企业投资者更多地了解企业的情况,而且,企业的经营者总是试图为现有股东而不是新股东谋求价值的最大化,因此,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资项目前景看好,经营者宁愿进行举债融资而利用财务杠杆的正效应获利,而不愿发行股票筹资使高额收益被外来者瓜分。 与国外上市公司的融资特点不同,我国上市公司普遍优先选择股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大股东具有强烈的股权再融资偏好,并从中实现对中小股东的掠夺。黄少安和张岗(2001)研究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问题,发现融资成本、体制因素等是导致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重要原因。李康等(2003)认为由于国有股的控股地位,上市公司只是大股东的影子,大股东可以从股权融资中获利而偏好股权融资。而陆正飞和叶康涛(2004)研究表明,虽然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平均成本低于债权融资成本,但这并不能完全解释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行为,同时还可能受到破产风险、负债能力约束、成本和公司控制权等因素的影响,企业资本规模和自由现金流越低,净资产收益率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则公司越有可能选择股权融资方式。 2 案例回顾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中国平安控股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控股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公司、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依法控股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使中国平安形成了以保险为核心的,涵盖证券、信托、银行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2004年6约,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正式挂牌交易,公司股份名称“中国平安”,股份代码2318。2007年3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卷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股份名称“中国平安”,股份代码601318。 在A股上市近一年后,中国平安再次开启融资“阀门”,拟公开增发不超过12亿股,同时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超过412亿元。 2008年1月21日,中国平安公告称,为了适应金融业全面开放和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为业务高速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公司拟申请增发A股。根据增发方案,中国平安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则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按公告前一交易日中国平安98.21元的收盘价计算,中国平安公开增发募集资金额将达到约1178亿元,再加上412亿分离债募资额度,其再融资规模将接近1600亿元。 2008年2月28日,相关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将对中国平安进行税务稽查,而平安千亿再融资计划或延至7月。当日中国平安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梁家驹表示,税务总局对中国平安的税务稽查并不是针对再融资计划,也不会对再融资计划造成影响。 2008年3月5日,中国平安的股东大会,在万千中小投资者的质疑和不满声中,毫无悬念地高票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融资议案。 2008年5月8日,中国平安公告称,在未来6个月内不会考虑提交A股再融资的申请。 自此,轰动一时的平安巨额融资事件暂告以段落。但是其中伴随着的很多问题值得人们思考。 3 案例分析 自中国平安公告再融资方案后,社会各方的反应及其强烈,其中主要集中在:首先在融资额度上,中国平安去年3月在A股上市,融资额为400亿元;在上市不到一年、公司并未给投资者带来实质性回报的情况下,又出人意料地抛出“天量”融资计划,1600亿元的再融资规模,相当于2007年整个A股市场IPO融资总额的1/3,确实让市场和股民感到“吃不消”。对于中国平安逾千亿巨额再融资行为,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教授激动的使:“这是一种近乎于失去理性的融资,近乎于疯狂的扩展,令常人无所理解!” 中国平安的再融资公告中,对资金用途并未进行详细披露,只是表示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营运资金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如此大的融资规模,却具体项目不明,只是一味的叫你掏钱,难怪会让投资者反感。更令投资者担心的使,如果其他上市公司也效仿中国平安,纷纷进行“天量”融资的话,股市会不会沦为上市公司“圈钱”的工具?今天平安募集1600亿元,明天工行、人寿再募2000亿,那中国的证据按市场不是垮了吗? 首先,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很随意。作为规范的再融资行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应该是在对投资项目有确切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才提出来。但中国平安的再融资显然并非如此。不仅没有确定的投资项目,没有确定的资金需求,甚至就连到底需不需要再融资,也 都是不确定的。比如平安在今年1月21日天量再融资,但到今年5月8日又叫停了再融资,而只是为400亿可转债的发行留了一条后路。因此,平安到底需不需要再融资,要融资多少钱,都是具有随意性的。 其次,融资金额不与投资回报挂钩,凸现股市融资制度的重融资、轻回报。最近几年,管理层一直强调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要改变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的局面。然而,在最能体现上市公司是否重融资、轻回报的再融资问题上,管理层却大开方便之门,任凭上市公司开海口融资,而不把上市公司的融资与给予投资者的回报结合起来。正因为没有这种挂钩,以至中国平安在上市不足一年的情况下就张开海口,推出1600亿元的再融资方案出来。 [JP3]最后,再融资制度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像中国平安的再融资,因为没有明确的募资用途,加上公司上市不满三年的原因,根本就不符合2006年出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但就是这样一个原本就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再融资计划,股市管理层却熟视无睹,允许其长期存在,这种现象是非常不正常的,明显是对再融资政策的践踏。[JP] 4 结论和建议 第一,规则设计待推敲。再融资在制度层面上缺乏相关的规定和限制。虽然现在有融资比例的限制,但是在再融资与上一次融资行为之间时间间隔方面,再融资额度方面都缺乏限制条款。比如可以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两个融资之间至少间隔3年;如果没有明确的重大资金计划,再融资额度不得超过IPO的规模。 第二,审批制度需完善。我国IPO的审批历来是很严格的,但是再融资方面的审批也一定要从严,要考虑到融资行为的合理性和市场的承受能力。在A股市场增发这么大规模,在H股市场的股东坐享收益,对于我们的A股股东来说,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此外,监管部门在制度设计上还应该考虑到相关的问题,比如提高融资的门槛,要求上市公司在融资之时,要先对投资者有回报,或者要求详细披露,同时加强对融资资金用途的审查,防止挪用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浅议如何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财务管理在整个企业管理中的中心作用,已被许多人认同,如何更好地发挥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发挥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首先要做好资金的运作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近年来,由于受市场急剧变化的影响,资金紧缺的矛盾一直困扰着我公司。为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我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强货款回收;加快技改步伐,对项目投入进行科学的分析与预测,提高资金回报率,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开展增产降耗,修旧利废活动,降低了产品成本。在资金的管理上,集团公司成立了财务公司,把十一个所属单位账号归并到财务公司,实行资金的集中统一调配,统贷统还,改变了过去那种分散、独立、各自为政的资金管理模式,并加强了对每个二级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的监控。通过财务公司的运行,吸收了闲散资金,调剂了资金余缺,更好地发挥了资金效能,加快了资金周转。财务公司平均资金余额达500万元以上,充分发挥了“蓄水池”作用,大大缓解了资金矛盾。 二、发挥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必须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 财务管理是一个循环过程,一般来说它应与本企业的生产周期相吻合,它应包括财务预测,财务计划,财务核算,财务监控,财务分析五个环节。 在风云变化莫测的市场中,企业必须抓住机遇,驾驭市场,制定出可行的经营目标,这就对财务预测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不仅仅是过去传统、简单的成本、利润预测,还应包括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预测,资金运作的整体预测,多产品的线性预测等,研究测定不同产品间产销量变化给企业效益带来的整体影响,为企业经营者调整产品结构,进行科学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做到“盈利产品多盈利,亏损产品少亏损或不亏损”。 财务监督控制是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财务对经济事项的审核监督,而是在企业内部建立一整套全方位的财务监控运行体系。如我公司成立了物价管理委员会,在财务处下设“物价监督小组”,采用询价、比价、竞价等方法,实行“阳光采购”,杜绝“暗箱操作”,大大降低了采购成本,仅1999年元至6月份,采购成本较上年同期降低604万元。对生产分厂、辅助生产分厂,据各自不同特点,采用以成本、费用、利润等不同内容的目标责任考核,对销售公司采用以“货款回收率”、“产销率”为内容的工资包干制,对业务处室制定以“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招待费”等可变费用为内容的指标考核。 通过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从预测、目标的、监控、考核、信息的反馈与分析,到目标的下一次修正、、往复循环,使整个企业管理得以强化。 三、加强财会的基础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搞好财会的基础工作,是发挥财务管理中心作用的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求必须有一个健全完善的财会基础工作,为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近年来,一些单位。财会信息严重失真,财务管理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企业的正确决策根本无从谈起。 加强财会的基础工作,首先要求企业的经营者和财会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刚正不阿,充分认识财会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在企业内部建立起计量验收、原始记录、内部价格、审批与销核、财产清查、经济合同等一整套财会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程序。其次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财会人员队伍,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及加强业务宗旨,注重知识更新的自觉性。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浅谈医院财务管理对策 摘 要:做好新形势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对于提高医院整体效益, 增强医院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具有十分要的意义。围绕医院自身特点, 本文就如何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财务管理 医院财务 经济效益 财务管理是医院经济工作的核心。医院所有的经营决策都必须以医院财务核算为依据, 都必须依赖准确的会计数据、前瞻的财务预测和周密的财务分析; 在经营决策实施过程中更离不开财务部门合理的财务控制;而且, 还需要用财务分析指标去评估其经营成果。因此, 做好新形势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对于提高医院整体效益, 增强医院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是保证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围绕医院自身特点, 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如何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进行探讨。 一、加强预算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医院预算是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遵循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 必须充分考虑医院的实际情况、资金状况, 对重点建设、发展的项目, 在资金安排上要给予优先, 对不合理的支出结构要进行调整, 以实现医疗资源的科学配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科室或责任人,一整套配套的管理制度是实行全面预算的保障。预算是一种事前的计划,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医院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但是,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对客观情况预计不足,即使预算编制在当时是科学、合理的。当预算制定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时, 必须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进行适当的、合理的调整。医院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更要建立考核、报告制度,由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定期向预算执行部门通报。考核结果既作为医院内部年终评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也应作为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预算年度结束, 财务部门必须提交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二、强化成本意识, 成本管理是医院实行财务管理的基础,医院领导要把降低医疗成本列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要树立成本效益观念, 真正把厉行节约, 精打细算, 勤俭办事的方针落到实处。只有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加强以成本预测、成本控制、成本核算、绩效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成本管理, 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低耗的医疗服务, 才能提高医院竞争力。成本核算首先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科室成本核算、诊次成本核算、床日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等办法, 规范核算收入、费用项目, 健全成本核算制度, 建立责任制成本考核体系、成本分析评价体系和成本信息反馈体系。成本核算的目的是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题下控制支出、节能降耗、降低服务、营运成本。 1. 加强购进药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管理 医院正常购进药品材料与设备, 其支出约占每年总支出的50%, 药品材料和设备价格的高低, 直接影响着医院的药品采购成本和设备的使用效益。因此降低采购费用是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对大型设备的购置,还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以保证设备投入的效益性。医院药品材料及设备采购应采用竞价招标方式进行, 通过供应商之间的激烈竞争, 最终得到最为合理的供应价格, 以降低医院采购成本,实现质优价廉的物资供应。 2. 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节约资金 为规范支出管理, 降低成本费用,医院必须编制费用支出预算,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在安排支出时,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保证重点。为控制成本费用,医院要健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费用内部控制体系,对医院的各项日常费用支出,必须执行严格审批制度,防止超额开支、随意开支、防止个人消费列入公务消费等。对重大项目、在建工程、招标采购等成本控制的关键点、要明确审批权限、程序以及审批人的责任,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科室应根据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指标进行比较分析, 从中找出差距和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提出改进措施。使费用与科室、个人利益挂钩, 促进成本控制水平。 三、开展财务绩效考核 开展财务绩效分析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客观评价医院经营成果和经营行为, 通过寻找经营管理中的差距和缺陷, 以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的不断改进。客观、全面地开展医院资产运营效果和财务效益状况的分析, 有助于正确引导医院经营行为, 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客观评价医院各科室(部门)和员工工作效能, 实现员工绩效的改善, 使员工业务水平得到提高, 将医院的目标与个人的目标联系起来。医院进行绩效分析评价时要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财务指标与医疗指标的关系。从正确的方向引导员工通过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现绩效的增加。如果过分鼓励科室追求经济目标, 必然会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 四、加强医院资产管理 医院存货资金闲置现象较为普遍, 每个年度, 财务部门应和物资设备部门共同进行资产清查, 提出积压清单,明确处理积压物资的意见和审批手续, 办理报废手续或变卖为货币资金。对库存物资, 财务部门应下达库存资金定额, 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应提出处理意见, 加速医院资金周转, 使闲置的设备给医院带来新的效益。 五、强化创新意识, 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和体系,医院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技术,建立健全财 务管理网络。结合医院财务活动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明确医院内部各职能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使医院的财务活动步入有度可查、有章可循的良性循环。为了医院健康发展, 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是财务管理的关键措施。财务人员必须熟悉医院业务流程, 设定控制目标, 鉴别控制点, 确定控制措施。 六、财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适应新形势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医院的经营效益, 财务管理处于医院管理核心地位, 财务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及新政策, 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 适应新形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得到逐步完善与发展, 财务人员水平也要逐步提高。财务人员应在财务分析上多下功夫, 准确分析医院的实际经营情况, 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医院决策提供财务信息支持和智能型财务分析, 提高整个医院的管理水平, 推动医院经济发展, 以便更好地为管理者的决策服务。实现医院资金运动的良性循环, 提高经济效益,使医院得以健康发展。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文章摘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尤为重要,使其规范一些,节约一些,就能少出,甚至不出纰漏,就能节约几十万,乃至上百万资金。我们立足实际,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调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同时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研究对策,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更好、更快地发展下去。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措施及建议 从历年的财政收支情况来看,乡镇几乎所有财力,县直大约三分之二财力,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写作论文工资发放及办公经费的开支。可以说大部分财政收入都是在行政事业单位“花”出去的。目前,尽管县财力状况还不能完全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需要,部分单位经费开支还十分紧张,但从全县总体情况和资金的总额来看,涉及所有的乡镇和县直八十多个单位,资金数千万,面广量大,这就不容忽视地存在财务管理的问题。为此,我们展开调查,试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角度,寻找一些突破,以规范管理、节约和有效使用资金,促进财政工作上水平。 一、基本情况近几年,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利津县相继出台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同时,结合上级要求,推行和落实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政府采购、试编部门预算等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另外,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一是从基础工作抓起,自2003年开始,财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帮扶达标工作;二是注重日常监督管理,每年都由县财政监督局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类检查,如:预算外资金管理大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三是每年财政部门都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如:会计电算化培训、会计人员上岗培训等。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县所有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都配备了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都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上按规定完成了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一)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不力 1、部分单位领导认识存在偏差。一是认为行政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不搞经营,抓不抓财务管理无所谓。二是认为抓内部财务管理是“作茧自缚”,捆了自己手脚,开支卡严了,得罪干部职工。三是认为抓管理是单位领导的事情,会计人员只要把数字搞准就行了。领导认识存在偏差是导致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关键所在。 2、审批控制制度存在缺陷。仍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这项制度是对领导决策事项合理性的规范,但缺乏科学性。一是权力比较集中,开支不管是否合理,单位领导说了算。二是凡是领导签字就能开支,直接把财务人员排除在管理范围之外,不利于财务人员进行核算。三是单位领导对财务规定不一定熟悉,缺少专业财务人员的审核和把关,签批质量难以保证。 3、缺少真正的第三者监督。尽管有的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但落实明显不够到位。有的单位以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定财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监督,但由于单位内部千丝万屡的利益关系,往往流于形式,收效甚微。各类外部检查不及时、不全面,大多是事后监督,处罚的力度也不够,有的单位屡查屡犯,甚至是明知故犯,效果不佳。没有真正的第三者参与,仅靠自我监督,零星的检查,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很难落实到位。(二)会计人员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1、会计人员的撤换领导说了算。会计人员是单位根据需要设定的,撤换是单位领导说了算。这就存在一个问题:法规和领导之间该遵循那一个?违反法规,处罚的一般是单位,违抗领导,影响的一定是个人,权衡利弊,会计人员往往只能是倾向于领导。自身难保的境地,会计人员的作用确实难以发挥。 2、会计人员的职责不明确。调查中发现,很多单位的会计人员是兼职,会计人员可能是打字员,也可能是档案管理员,或是其他岗位,身兼数职,更有甚者身兼要职,会计业务成了附带工作。个别单位违反规定设会计和出纳员为一人。 3、外界的支持比较弱。财政、税务、审计等业务管理和监督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之间,多是部署工作、监督检查,对于出现的问题,或批评、或通报、或处罚,真正深入单位帮助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少,另外,定期的、系统的专业培训组织开展的少,而且培训多为业务基础工作培训,不注重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使会计人员在参与管理上产生惰性。(三)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调查中发现,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明显偏低。截止2007年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共计125人,第一学历为财会类院校毕业的13人,占总人数的10.4%;具有会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的22人,占总人数的17.6%;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11人,占总人数的8%;从以上 统计资料可以看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知识水平明显偏低。调查中还发现一种现象,部分单位会计人员对核算内容及会计科目的应用,模模糊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更有甚者,延续了一种“师教徒”的做法,前任会计怎么记,后任会计就怎么学,照猫画虎,不问对错,新的会计制度实施了,也不会运用,依旧是老一套。从此可以窥见一斑,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素质问题成为制约会计作用发挥的内在原因。 三、措施与建议调查分析中我们认识到,搞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仅仅依靠单位本身是无法实现的,有些问题单位解决不好,甚至(一)政府介入,财政部门负责,全力抓好单位内部财务管理 1、合理是界定单位财务管理内容。区分哪些是应该由政府管理的内容,哪些是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哪些是单位有能力做好的,哪些是无能力管好,甚至是管不好的。区分责任,区别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管理。 2、制定监督考核机制,对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以引起单位负责人的重视。把对单位财务管理的考核纳入县委、县府对单位的综合考核和单位领导的政绩考核。 3、认真修订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广泛听取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科学论证,按照“统一尺度,统一要求,便于操作,便于考核”的要求,认真修订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真正实现有章可循。(二)财政部门参与,支持会计人员作用的发挥 1、做好会计人员的保护者。《会计法》尽管对会计人员的保护做了明确规定,但仅限于受到打击报复的,对会计人员的撤换和任用没有明确规定。受到打击报复才去保护,“亡羊补牢”,这项规定不全面。我们认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任用与撤换,不管什么原因,都要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不能单位自己说了算。 2、做好会计人员的管理者。主要是抓好会计队伍的建设,保障会计队伍质量。必须坚持持证上岗的做法,同时严把会计证的发放关,不合格人员一律不能从事会计工作。 3、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现有会计人员定期进行考核,建立会计人员档案,对于优劣情况进行评议和奖惩,对于不胜任人员进行撤换。(三)加强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一是通过一年一度的继续教育,帮助会计人员尽快提高个人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能力。二是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培训要形成制度化,要严格考核,避免流于形式。三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构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 发展企业集团是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目前,国家在加快大型企业集团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在这项工作中,关键是要抓好企业集团中母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其按照《公司法》进行规范和改建,要在集团内部建立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同时,企业集团的子公司也要按《公司法》进行改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要与企业改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密切相联,摸索一套适合母子型企业集团发展的财务管理机制。 1 企业集团是以资本为纽带由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等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企业群体。一方面集团公司可按独资或股份公司组成,按《公司法》规定,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责权关系体制和相互制衡的自我约束机制。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董事会与所聘任的经理层之间存在明确的权责规定,其中关于财务管理问题是双方权责规定的重要内容,其实质是要强调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与控制;另一方面,集团公司又是母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外投资,掌握子公司的控制性股权,实施产权管理,也存在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监督问题。结合这些内容,构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应体现以下原则:第一,要与《公司法》和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相符合。第二,要形成多层次财务管理体系,处理好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财务关系。第三,要充分体现出所有者意志,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和保证企业资产安全与增值。第四,财务管理要与财务监督紧密结合,即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把好财务监督关,在设立财务管理机制中,溶进财务监督思想。第五,按照企业集团特点,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统一与灵活关系,保持一定的集权和统一模式是尤为重要的。 2 按照上述原则,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构及其运行设置如下: 说明如下: 1.集团公司是整个企业集团的权力中心,在财务管理方面起着对整个企业集团的筹资、运用、收回与分配等的战略决策作用。集团公司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直接委派代表所有者意志专司财务管理与监督的专职、专业人员。为便于财务总监职责的履行,财务总监直接向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财务部直接受命于财务总监。 子公司在法律上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但由于其受母公司产权控制,这样在财务机构的设置上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安排上要统一由集团公司决定。关联公司与此基本类同。 分公司、直属分厂由于对外不具法人资格,因此,其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可集中在集团公司财务部进行,即有关筹资、投资决策的业务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划,其只负责基层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2.由于董事会本身的职责规定和人员构成等因素,其不能过多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也难以对经营者实施日常专业性监督,实际上董事会的管理和监督在及时性和有效性上尚存不足之处。可考虑在总经理(经营者)负责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委派财务总监专司财务监管之责,双方分别走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两个职责系统。按内部控制原则,企业最高经营者(经理层)应属“不相容职务”,不应赋予过多的强权或独权,即人、财、物等诸大权不能归集于一人,该层需设定制约与分权机制。分别设立经营者与财务总监,是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所要强调的是,董事会在选择经营者或委派财务总监时,必须事先明确双方各自的责、权、利,以保证双方相互配合、相互联系、相互约束,共负企业发展重任。 3.财务总监应按高层职位设置。 4.监事会是专司企业监督之职的基本组织,其设立与功能是依法规定,非公司制国有企业是依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组成,公司制企业是依据《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设立。 5.由监事会(或董事会)直接负责内部审计,以提高内部审计地位,保证其监管监督职能发挥。尽管财务总监也具有监督职能,但由于其本身也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组织财务收支活动,故其不具备独立性身份。所以经营者、财务总监的工作状况以及在其监督下的财务收支过程及结果本身又要受到独立的内部审计再监督,从而完整构成企业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3 构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除设置相应管理机制外,还应考虑以下内容: 1.以垂直领导为主的“双重”财务会计工作体制。在多层次管理体制和多元化投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集团化经营企业,可考虑建立由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的“垂直”领导和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横向”领导相结合,以“垂直”领导为主的财务工作组织体系。财务总监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整个企业范围内财务会计组织工作,包括财务机构的设置与下属主要财务负责人的统一任免(有些财务岗位或主要负责人须经董事会批准后再由财务总监执行任免决定);与这种组织体系相关的财务人员业务考核,工作评价,提任晋级,奖罚等主要事项由财务总监统一负责;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则性规定也统一由财务总监负责;下属财务负责人要向财务总监和本单位负责人共同报告其工作。这种自上而下以“垂直”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的财务工作组织体系,一方面使所有者对其资产的监管要求一开始就有了组织上的保证,从而为日后有效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可保证所有者的意志和最高层次的各项决策、指令自上而下得到迅速贯彻执行,并保持自下而上的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保证各项决策建立在准确、及时、可靠的信息基础上。当然,一旦“双重”领导中出现指令各异情况,在这种工作体系下处于“一仆二主”地位的财务人员可能在许多问题上陷入矛盾和困惑之中。对此,首先由企业统一按《会计法》和国家、企业有关财务会计方针政策和企业具体情况,建立明确的财务人员职责职权,使财务人员所做所为均有制度、标准去约束、衡量和评价;其次,要认识到财务人员工作的严格化、制度化、标准化是整个企业对财务工作 的统一要求和原则,也是保证整个企业有效、高效运转和企业财产安全与完整的重要措施,争取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对此达到共识,并对财务人员的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再次,若财务人员认为是违法、违规或违背上级有关政策的财务收支,应按照《会计法》和职责权限规定去办理,要求财务人员的做法是有根有据,有法可依的;最后财务总监对下属企业主要财务人员的考核评价既要按照财务工作的专业标准和财务人员职责要求去考虑,也要充分参考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意见。 2.“上检下报”工作制度。与“双重领导”工作组织体系相适应,实行“上检下报”工作制度。所谓“上检”是指财务总监作为集团公司最高财务负责人要对整个企业范围内各项财务制度、财务计划、各项决策的实际遵守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这些工作已在财务总监职权、权限中明确,这就要求财务总监或其委派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到有关部门和下属各企业单位检查了解情况。所谓“下报”是指企业有关部门,特别是下属各独立核算单位要定期向财务总监上报会计报表(包括汇总会计报表或合并会计报表、基层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并及时上报其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有关需要财务总监掌握和解决的财务问题(除财务人员外,企业任何人员,也都有责任上报有关财务问题)。财务总监通过“上检下报”及时掌握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及时发现、控制和上报存在的各种财务问题。这样做,在保证企业政令上下贯通的同时,也使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反映到有关决策部门,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并使发现的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3.以统一管理为特征的权责规定。第一,对于集团公司,在财务总监领导下,以财务部为主体,承担下列职责:(1 )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办法,母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建、报废、盘盈、调入、调出、投资等资产变动的经济行为,以及折旧计提方式,统一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办理审批。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与核算,确保资产收益率的实现。(2)统一管理资金,对内是资金调度中心,对外是筹集资金“窗口”,实行统存统贷、开户集中、内部借贷办法。(3)统一财务报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实行财务报表汇总核算。(4)统一上缴税利,子公司由集团一个口对外缴纳税利。(5 )统一投资权,子公司技改开发,对外投资等方案,经核准,由集团公司统一投资实施。第二,对于子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职责:(1 )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本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2 )建立以成本利润为内容的财务管理体系。(3)承担本公司资产运营、 资金活动的增值任务。(4)编制财务报表,按期上缴利润与税费。 4.以资产增值为主的经营考核制度。(1)要按资产经营方式, 体现资产增值为主的考核内容,实行资本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利润率、资本增值率、资产负债率、社会贡献率等效益指标的考核。 (2)由财务总监负责,集团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指标考核。一是对子公司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二是对子公司的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报告董事会。 5.上下结合的预算与控制。在企业集团中,企业财务管理要通过一系列的预算与控制来实现。具体的操作方法是由下属企业单位自下而上自行编制并上报各种反映其资金筹集、投放(运用)、收回及分配的预算。这些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要素预算(主要材料消耗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和制造费用预算)、期间费用预算、损益及分配预算等。当然,在具体运转过程中,下属企业单位可根据自身财务管理集权程度的大小来确定所需呈报的预算种类及内容。企业总部汇总后,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结合企业战略目标和总体计划,对这些预算进行审核、分析、比较,并提出修改意见,经上级审议通过后,最后定案归档。在审核时应注意:第一,下属企业单位所作的财务预算和决策应是集团公司所给予决策范围的界定。第二,评价下属单位财务预算优劣的标准不仅要看其预期绩效,而且要看与整个企业总体战略的符合制度。 财务总监参与制定和审核企业预算,并在预算的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正和督促预算执行,使预算控制在一定的轨道内运行,防止出现人为的偏差。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事先和事中的财务监控对实现预算目标更有意义。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深圳益田房地产公司;兰州商学院审计系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2004年6月财政部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首次将私营企业列为检查对象。2005年1月8日公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报告显示,大部分私营企业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白条抵现金、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尤其是提前确认收入、粉饰报表的现象比较突出。虽然私营企业的发展为社会做出了贡献,然而在财务管理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许多问题, 这严重地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强化企业的财务管理势在必行。 [关键词] 私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一、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流于形式。现行许多私营企业是“家族制”,业主一人说了算。他们认为:企业是我的,挣钱多少都是自己的。财务管理只是个形式,对其认识不够,致使许多制度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摆摆样子。甚至有些业主嫌麻烦,不愿建账;怕多缴税,不敢建账;缺乏财务会计知识,不能建账。致使财务管理处于混乱状态。给国家的税收造成损失,为自身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二)财会人员变更频繁、素质较低。为了符合业主的要求,财会人员变更较快。变更后的人员,由于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训练,缺少必要的财经知识,无证上岗,导致操作中出现许多错误。有些私营企业的会计就是老板的亲戚,完全按老板的意图行事,为了应付税务检查,多计提费用,乱调成本,人为制造“厂长成本”、“经理利润”的现象。 (三)资金管理不善,不能合理使用资金,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薄弱,报销手续不完备。不少企业为逃避银行的监督,多头开户。大部分业务不通过银行来结算,超限额、超范围地支取现金,且数额巨大。在货款坏账的管理、存货资金成本管理、固定资产更新或改造中存在问题,占用了大量的资金,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了节约支出,会计、出纳一人兼。只记银行账,现金账根据需要任意调整。报销手续不完备,不合规定的票据比比皆是,白条做账的现象随处可见。 (四)成本核算混乱,账目不规范。成本核算有严格的开支范围。许多私营企业没有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应计入成本支出和不应计入成本支出的界限、本期费用和以后各期费用的界限、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界限。许多企业的存货发出不是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规定来计算,而是采用目测或估推,任意扩大或缩小范围,从而失去了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存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意扩大或缩小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范围,任意改变折旧计提方法。账目设置不全,会计科目不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有些企业只有一本总账和一本明细账,甚至有些制造业中没有“生产成本”这一账户。成本核算不准,库存当然不实。 (五)不重视资本结构的优化问题。合理的资本结构可以降低财务风险,使得资金来源与资金运营协调,企业的运行和发展更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从而实现不同性质资金最大效率的增值。私营企业的贷款规模往往过大,筹资成本较高,筹资时很少考虑资金回报和资金成本之间的比率。 (六)投资时很少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我们知道货币时间价值在投资决策中有着重要的应用,有时甚至决定投资的成败。货币时间价值是在没有风险和没有通货膨胀条件下的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如果社会上存在风险和通货膨胀,我们还需将它们考虑进去。另外不同时点单位货币的价值不等,不同时点的货币收支需换算到相同的时点上,才能进行比较和有关计算。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不同时点的资金进行直接比较,而应将它们换算到同一时点后再进行比较。货币时间价值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概念,对私营企业的投资决策,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而私营企业由于财务管理方面知识的欠缺及其他原因,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往往很少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最终会导致作出错误的决策。 (七)不重视各项预算的编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费,许多私营企业往往不重视销售预算、采购预算、费用预算、成本预算、现金收支预算和损益表预算的编制工作,这样企业的生产经营就不能沿着合理的轨道顺利进行。 (八)不重视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工作。消费者求新、求全、求快、求强的需要是无限的,企业只有不断开发质优、价廉的新产品,才能取得丰厚的回报。而私营企业由于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欠缺往往忽视对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工作。这样企业只能兴盛一时,而不能兴盛一世。 二、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对策 私营企业如此的财务管理现状怎能提供出真实的财务信息,又怎能为企业的长久发展而决策呢?企业是追求经济效益的经济组织,在经济组织中,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从事何种行业的私营企业,除高度重视市场,重视产品的形象外,还要高度重视企业财务管理,把财务管理放在企业管理中心位置上。如何加强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成为促进私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就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作粗浅的探讨。 (一)转变财务管理观念,树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观念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环境复杂多变,风险 越来越大,要确保利润最大化,必须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发挥财务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等方面的作用,这也是由财务管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管理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为此,业主应该走出误区,更新观念,引起重视,强化管理,这样对国家、对企业、对自己都有利。可以结合自身企业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财经制度,搞好内部监控,做到账、钱、物分人管理,改变家族的模式,把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财务岗位上来。加强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对财会人员应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和财经法规的教育,增强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会同财政、税务部门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让财会人员持证上岗,使管理上一个新台阶。建立、健全原始记录,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原始记录是成本核算真实的前提,它主要包括材料成品出入库单、工资单、费用支出单、库存盘点表等,这些为税收的缴纳、成本的核算、收入的确认、利润的核定奠定了基础,从而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可信性。另外企业也应建立健全报销手续,财务人员应做到不合法的票据不予受理,堵塞报销过程中的漏洞。 风险观念。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信息瞬息万变,使任何一个市场主体的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存在着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要自负盈亏,因此必须增加销售、降低成本,在市场竞争中战胜对手。为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被淘汰,业主和财务人员必须树立风险观念,合理决策。 知识效益和人才价值观念。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和商誉、信息等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它是知识经济时代决定企业在竞争中能否取胜的关键因素,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树立知识效益和人才价值的观念。 现金流量观念。现金流量是衡量企业经营质量的重要标准,在许多情况下,现金流量指标比利润指标更加重要。一个企业即使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但由于现金流量不足造成财务状况恶化,照样会使企业破产。应该特别重视现金流量的控制,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管理。 利润最大化观念。企业生产经营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财务管理必须树立利润最大化观念。为了实现利润目标,必须加强收入、成本、费用、资金等指标的控制,确保利润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资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 1.严格按银行结算办法开设银行账户,应该通过银行转账的坚决予以转账,不能超限额使用现金。 2.货款坏账的管理。国内市场三角债很普遍,企业的兴衰更替也很频繁,呆坏账损失巨大,为了减少坏账损失,可以考虑以现金折扣方式来进行规避,应当让营销人员深刻认识到应收款项的潜在风险,充分考虑坏账损失,营销部门应当建立客户档案,在订立合同时,对客户信誉进行评价,并据此确定回款条件,缩短资金回收期限。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对货款回笼的考核,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营销部门负责人应当充分重视销售过程的现金流动,转变完成订货即完成任务的观念。 3.存货资金成本管理。物资零库存是企业追求的目标,在现有市场条件下,实现真正的零库存困难很大,但是,采购部门应当对主要材料的经济订货量进行测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逐渐制定符合市场情况的经济采购机制,降低资金占用,加快企业资金周转,节约存货资金成本。 4.固定资产更新或改造,应当坚持严格审核、快速实施的策略,尽快使资产达到生产状态、进入生产运行体系,一方面使资产功能更贴近市场需求,一方面避免资金长期占用带来的风险;只有尽快加入生产运行体系,才能发挥资产更新、改造的目的,早日实现盈利,收回投资,为下一轮的资产更新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严格按照成本开支范围核算成本 成本费用管理涉及到企业经营的全过程,涉及到每一个员工。企业的盈利是收入减去各项成本耗费的剩余。成本耗费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质量成本、借款利息、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等其他成本费用。 (四)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 资金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血液,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在应收账款日渐庞大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加大现金流的分析,在筹资时应当选择资金成本较低的方式,加大资金计划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筹资时应当考虑资金回报和资金成本之间比率,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的过度膨胀;在金融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各商业银行在不同种类业务上的不同条件和优惠,利用各种新型金融工具,趋利避害,降低筹资成本。 另外,企业还要考虑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趋势,合理安排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之间的结构,以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要实务工作者能够注意到影响企业进行资本结构决策的市场因素,同时又不忽视企业自身特有的因素,统筹考虑,全面安排,采用科学的优化资本结构决策程序,注意优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着眼企业整体策略,就能较好的调整优化现阶段的企业资本结构,适应企业未来经营需要。 企业资本结构调整决策是对多因素综合评判的过程,在这个复杂过程中决策者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的资本结构最终调整值要与其发展情况相适应,在不同时期其取值也要相应变化。第二,从长远来看企业调整资本结构主要依靠企业内部自身力量,毕竟自负盈亏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另外,企业进行资本结构优化应适应和利用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使企业的资本结构调整减少阻力,而且更有生命力。第三,确定资本结构最优区间比确定资本结构最佳点更具有实际意义。实践告诉我们把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设定在一个点是不尽合理,并且缺乏实际应用价值。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应该在一个最佳资本结构区域,只要企业经营方向、销售策略等决定企业方向因素不变,企业资本结构只要在最优区域内都是可以接受的,企业也没必要经常调整。 (五)重视货币时间价值,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 对于个人投资来说,我们要掌握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方法,也就是将不同时点的资金换算到相同时点上的方法,搞清楚资金到底处在何时点上,在日常生活中多考虑时间价值的影响就差不多了。对企业来说,企业应有一批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还应有一批效率高,能力强的市场调查人员,收集决策所需的资料,以便决策人员进行周密的市场和全面的可行性论证 ,保证决策的安全性和科学性。制约乱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可靠性、效益性。企业还必须建立相关制度保证其投资决策的贯彻实施,对投资进行规范管理。职工的作用也不可忽视。除此之外,企业还需在决策实施后,跟踪实施结果,及时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新的决策。当然,企业的投资决策不能只考虑到货币时间价值,还有项目自身的一些因素以及政府的政策等因素,这些都要有相应地考虑。 (六)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保证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私营企业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必须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宜在对市场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进行,以目标利润为前提,编制全面的销售预算、采购预算、费用预算、成本预算、现金收支预算和损益表预算,使企业生产经营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 年度预算编制后,应将各预算指标进行分解,根据实际情况分解为月度预算,进行月度经济活动分析,找出问题和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以利于采取相应的对策。每月结束后,根据该月各项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再对下月及年底的生产经营进行滚动预算。年度结束后,应对全年的资金管理、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地分析,找出影响预算完成的各因素,发现不足,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预算管理的关键是制定严密、详细、可行的预算计划,制定详细的计划需要企业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也需要财务部门有精干人员参与这项工作;预算的执行、总结、分析也是很重要的方面,通过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能够发现变动因素及原因,使企业采取的对策更具有针对性。 (七)重视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工作 私营企业应当满足消费者求新、求全、求快、求强的需要,尽快找出新的利润增长点,避开低层次的价格战。应当不断的开发新产品,不仅要根据市场需求开发,而且要在开发后主动向客户推广、推荐,不仅要占领已有市场,而且要引导和开辟新的市场。加大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力度是我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重要前提。运用横向联合、委托开发,和一些与自身产业相关的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利用它们的科研优势为自己的产品创新服务。这样做,既提高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效率,又降低了单靠自身力量进行开发的投资和风险。此外,政府可以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公司的方式,对进行高科技产品开发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政府还应从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等方面鼓励企业大力进行技术创新工作。例如,在税收上,对于一些从事高科技产品生产、开发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减、免所得税、营业税;在金融方面,国家银行应对企业用于技术改造、创新的融资给予利率上的优惠等,促使企业的技术创新改造真正具有生机和活力。 (八)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 当前,国家经济处于转型期,为了促进经济转型,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条款,企业应当抓住机会,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充分利用优惠政策,采取节税措施,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现在,各种经济类法律、法规更新很快,企业应当注意收集、研究各项政策规定,充分利用政策赋予企业的权利,并指导具体核算的人员进行日常工作,避免因政策理解错误导致的企业损失。另外企业应积极推行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全体职工参加财务管理的积极性,使财务管理能够长期有效的进行。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企业管理人员所认同,相信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必会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企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扩大企业盈利。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试论私营企业财务管理 系统论认为,目标是系统最优化的情况下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根据不同的系统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可以确定不同的目标。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通过优化财务行为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是分析和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人投资办企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私营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私营企业为创造税收、繁荣经济、增加就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在私营企业的发展中也看到,只有少数企业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原始积累,发展为规模大、管理规范、资本雄厚、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处于“高出生与高死亡率”状态。影响私营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其中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是影响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内部因素。分析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特征,探索财务管理与理财环境影响的关系,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因素 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是受理财环境制约的,研究理财环境各因素变化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是为了分析财务管理的发展规律,寻求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途径。影响我国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因素有宏观方面也有微观方面的,各种因素纵横交错、互为条件、相巨制约。 (一)宏观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宏观社会环境包括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市场状况等。宏观社会因素的正面刺激作用是因为地方政府对私营经济鼓励态度更为明显,地方政府各种优化环境,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出台,经济结构中的市场化成分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融资“不以企业性质论长短,一视同仁”,为私营企业调节资金余缺,进行资本投资提供便利。税法和公司法等法规不以所有制性质实行差别待遇,为私营企业市场公平竞争、规范管理活动起到推动作用。负面作用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对私营经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力仍大,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在掌握政策中对私营企业“宁左勿右”,“宁紧勿松”,公共经济资源分配中的差别待遇仍然存在,金融业的信用贷款仍不向私营企业开放,企业融资渠道少,融资总量有限。这些负面影响导致私营企业不敢冒然扩大投资,对外投资也信心不足,宏观社会环境因素的变化,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地位职能作用,及活动空间有直接影响。 (二)微观环境因素的影响 私营企业组织形式、结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业主及财务人员素质状况、企业文化均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发展。 1、组织形式的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其资本来源结构不同,企业所适用的法律方面有所不同和差别,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的空间范围也不同。私营企业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的居多,但大多私营企业是亲戚、家族、朋友合办的企业,这类企业在建设初期情义代替规章制度。企业组织形式不同,其资本结构也不同,资本结构和组织特点影响企业财务监督模式和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 2、业主素质:私营企业业主往往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管理者,他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财务管理活动的开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业主在韬略上把握控制、监督理财的素质。 3、企业文化。业主在企业文化的形成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企业文化又影响财务管理人员选拔使用,财务管理职责权限及财务信息在企业管理中的披露程度。企业文化还在一定程度上是吸引和稳定财务管理人才的重要因素。 4、科技发展状况。高科技私营企业里,人力资源是企业的重要资源,企业的发展壮大要靠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所以科技发展状况影响企业管理机制和利润分配机制,也影响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发挥。 在客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影响因素中,微观因素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刺激作用更大。以下侧重从微观环境因素着手,分析不同环境因素影响了财务管理的特征。 二、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特征 企业只有在理财环境的各种因素作用下实现财务活动的协调平衡,才能生存和发展。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来源,财务监控模式方面有共性的一面;但因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层次的私营企业的内部环境因素不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也不同,呈现着阶段性的特征。 (一)小规模、低层次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特征 小规模私营企业由于投资规模小,自有资金有限,企业经营管理层次低,产品科技含量。员工素质不高市场竞争力有限。这类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有以下特征。 1、凭经验决策,财务管理地位不高小规模非科技型私营企业,其决策模式主要为经验决策。私营企业在经营决策方面有着高效率的优势,但决策程序较粗糙,决策所需信息中,相当程度仍使用以供销人员为主体的偶遇式的市场信息收集方式,信息的收集处理利用并无规范的规则,财务人员参与收集分析信息极小,决策信息准确度较差,决策的可靠度低。企业财务管理未受到重视、财务管理在业主以外的管理中影响不大、地位不高。大部分小企业本配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人员,财务人员被当作“记帐”员,主要负责对外提供财务与纳税报表。 2、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财务管理职能作用不大私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人与人的关系基于血缘关系和地缘联系,对团体以外的人天然的不信任。在财务这一敏感部门,“忠诚度”成为用人的重要标志,无血缘、乡缘关系的财务管理能人群体很难与家族势力平衡。所以,在小规模低层次的私营企业,真正的财务专业人才很难留住,财务人员大多未经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财务管理的能力,难以为管理高层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 3、业主“说了算”,财务管理内容单一中国的私营企业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表现出个人专权和家族控制的特色,80%以上的资产集中于创业者身上,董事长兼总 经理是普遍现象。企业的资金筹集、使用由老板说了算。权力集中的家族式的经营,使财务管理也高度集中。不少小型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仅限于财务控制,即财务部门通过控制财务收支和分析检查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来监督企业本身的经营活动,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企业盈利,协助业主实施财务监控。 (二)大型、高科技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特征私营企业完成原始积累发展到一定规模(资本千万元以上),企业的发展顺靠科技与管理人才,企业管理也较国有企业创新快,财务管理活动呈现着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特征。 1、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明确,财务管理受到重视所有制结构决定了私营企业的经营以追逐利润为目标。在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导下,企业的各个部门包括财务管理部门都努力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私营企业资产达到一定规模后,企业生产和经营各个环节都是面向市场的,财务工作也处处体现了市场对于企业资金的筹集和运用的深远影响。企业正是通过财务管理的统筹安排和统一协调将内部形式上相互隔离但内容上紧密相关的各项决策过程结合起来,以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环境。在这种巨大的外在压力作用下,私营业主及高层管理者不得不重视财务专业人才的作用,不少大型私营企业专设的财务管理机构并赋予应有的权力和手段,实现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运用资金,加强财务分析与监督的目的。 2、激励机制灵活,财务管理工作创新不断在相当一部分大型私营企业中,财务人才在财务管理职位上受到重视,企业业主认识到。企业所需要的不再仅仅是“记帐”的人,而需要理财能人。加上私营企业在资产达到一定规模后,受到更大的外部压力而需淡化家族色彩,以适应严厉的法律,政策环境和社会舆论。抛弃“上阵亲兄弟,打虎父子兵”的陈腐观念,超越了家族式经营的原始积累阶段,并以其灵活的人才聘用机制,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占了先机。为吸引和稳定高水平人才,私营企业在激励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上下功夫。二些大型、高科技私营企业以“绩效股”、“认股权证”、“年薪”、“津贴”等褒赏企业有功之臣的激励机制,有效地推动了管理人员在管理方面不断创新,开拓进取。财务能人不再仅仅是“听老板的话,记好帐,守好财”那类人,而是精于管理,善于开创,敢于提出独特的见解,能为企业发展出力的专业人才。财务管理工作与国有企业相比,少了框框的限制,更容易创新发展,各种财务战略管理方法手段,更容易被采纳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开放观念更容易被财务人员接受。 3、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财务控制分析职能突出大型、高科技私营企业,通常会形成一定授权经营机制,从而形成业主以外的管理层,但大部分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仍信奉“稳定优先、兼顾效率”原则,实行集权型管理。“在企业统一筹划。监控之下,对所属分公司、部门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的管理,并通过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这种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在私营企业集团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财力开发产品、搞大项目,占领市场,促进资本原始积累,制止资金浪费,确保集团资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相适应,企业财务控制和分析职能得到了强化,财务管理部门制定控制标准,分解落实财务责任,实施追踪控制,及时调整误差,分析产生的差异,为考核评价财务活动提供信息。同时,公司财务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对企业的决策和运行实行动态管理和制约,促使企业经营获得高速稳健的运行。 我国大型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虽然有所改进,财务管理也受到业主和管理当局重视,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低效率低水平阶段。财务管理工作与私营企业日益发展壮大的要求不相适应。要使我国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为企业的稳定增长、长远发展和使企业具有强壮生命力和优越的竞争力作出更大贡献,就应进一步优化企业理财环境,突出财务管理的战略地位,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并将其放在高层管理的位置上,赋予财务管理部门更大的权力和责任。要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更新内容、转变职能,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理财的积极性、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私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特性的思辩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特性,是指财务管理系统中目标要素的内在的、固有的、质的规定性。笔者认为,从系统论的基本原理来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1.系统性。系统性是指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要素对财务管理系统内的其他要素及有机构成具有终极导向性。!也就是说,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出发点和归宿,目标的设置,应以系统整体最优化为首要原则。因此,财务管理目标不仅应兼顾利益主体各方的利益,达到系统最优化,而且应引导企业财务行为在持续经营期内始终服务于其财务管理目标,避免短期行为的发生。在各种财务管理目标模式中,企业价值最大化基本符合这一特性;而利润最大化具有短期行为,不符合目标终极性,股东财富最大化仅注重股东利益,也不符合系统最优原则。 2.相关性。相关性是指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与系统内其他要素的范围及口径一致、协调和有机关联,达到系统最优化目标。具体地说,就是要与企业理财主体空间范围相一致,与企业所处的理财环境相适应,而且兼顾、协调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能够满足这一要求。而股东财富最大化却混淆了企业和股东的关系,一个理财主体的财务管理是为了实现另一个理财主体的财富最大化,这从理论上无法解释。财务管理环境对其目标模式有重大影响,目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还未真正、完全地建立起来,选择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模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及可行性;而股东财富最大化模式仅适合于上市公司,而且只注重股东利益,对企业其他关系人的利益不够重视。况且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并非是公司所能完全控制的,把不可控的因素引入理财目标,显然是不合理的。 3.操作性。操作性就是指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确定的方法是先进可行的,是可以操作的。操作性的关键问题在于计量。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模式操作性较强,但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问题,具有短期行为的倾向,而股东财富最大化模式以股票价格最大化为标准,也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但相关性和可行性不强。企业价值最大化模式,只能通过资产评估来确定企业价值的大小,并且确认成本较高,确认时间、确认范围也受到一定限制。 4.效率性。效率性是指财务管理目标的设置,一定要考虑资金利用的效率,争取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这不仅有利于财务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有利于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利用。企业价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只注重企业理财效果的最大化,而没有考虑企业理财效果与其投入资本的关系,即理财效率的问题。而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模式,虽以每股股价为标准,但不同股票的每股含量在经济上并不等量,所含有的净资产和市价也不同,即换取每股收益的投入量不相同,限制了每股收益及其股价在公司之间的横向比较,因此,也难以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以上评述可以看出,上述三种财务管理模式均存在着某些方面的缺陷和不足。笔者认为,符合这四个基本特性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该是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 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最优选择——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 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MEVAR)目标模式,是指企业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取最优化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及报酬的关系,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追求一定时间内所创造的经济增加值(EVA)与投入资本(C)之比的最大化。EVA是企业经济增加值〔EVA=EBIT.(1-T)-Kw.C,其中:EBIT为息税前利润;T为所得税率;Kw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C为企业投入的平均资本〕。一般而言,通过一定技术性的财务调整,EVA可近似等于生息债务与权益账面价值之和。企业经济增加值率(EVAR)可通过下列公 式计量: 上述公式中,EVAt为第t年企业的经济增加值;k为与风险相适应的贴现率;Ct为第t年企业的平均资本投入;t为EVA和C的具体时间;n为企业经营的持续时间。从上式中可以看出,企业经济增加值率EVAR与EVA成正比,与K、C成反比。在K、C不变时,EVA越大,则EVAR越大;在EVA不变时,K、C越大,则EVAR越小。若不考虑企业资本投入C的情况下,K的高低主要由企业风险的大小来决定。当风险大时,K就高;当风险小时,K就低。也就是说,企业经济增加值,与预期的报酬成正比,与预期的风险K成反比。从财务管理假设可知,报酬与风险是同增的,报酬的增加是以企业风险的增加为代价的,而风险的增加将会直接威胁到企业的生存,企业经济增加值只在风险和报酬达到比较好的均衡时才能达到最大。 在企业经济增加值EVA不变时,考虑企业的资本投入C,就可衡量企业资本增值的效率。若EVA现值越大,而C不变或越小,企业经济增加值率就趋向最大化;反之亦然。以企业经济增加值率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具有以下优点:①考虑了取得报酬的时间,并利用时间价值的原理进行计量。而且经济增加值的一个重要属性是投资年度的EVA的现值,等于其投资年度的V(现金净流量现值),而未来的企业现金净流量现值之和就是企业价值。因此,这一目标模式包容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模式。②科学地考虑了风险与报酬的联系。③克服了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仅目前的利润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增加值率,预期未来利润对其经济增加值率的影响作用也会更大。④将经济增加值的现值与投入资本的现值进行比较,可评价和分析企业资本增值的效率。进行企业财务管理,不仅要正确权衡报酬增加与风险增加的得与失,努力实现二者的最佳平衡,而且必须讲究投入资本的增值效率,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同时,资本增值效率也最大。因此,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观点,体现了对经济效益的深层次认识,是现代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 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作为现代财务管理目标的最优选择,还具有几个明显的特征,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点: 1.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不仅扩大了考虑问题围,还注重目标的兼容性和导向性。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各方都有自身利益,共同参与和构成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若试图通过损坏一方的利益而使另一方获利,其结果必然会导致矛盾冲突,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而企业经济增加值最大化,包容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具有兼容性的一面。由于企业经济增加值(EVA)是根据公式EBIT.(1-T)-Kw.C来确定的,以EBIT为基础,考虑资本投入及综合资本成本,要使EVA最大化,就必须充分利用财务资源,这无疑都有赖于财务管理目标的正确导向,而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恰好有利于上述功能要求的实现。 2.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注重财务管理目标的相关性特征。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必须考虑与企业有契约关系各方面的利益。企业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增加值,才是企业增加的财富。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是在发展中考虑经济问题,在企业经济增加值的增长中来满足各方利益关系。从逻辑关系上看,当企业财富总额一定时,各方利益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当企业财富增加后,各种契约关系人的利益都会较好地得到满足,实现财务管理的良性循环。 3.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符合优化财务资源配置,提高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的要求。企业经济增加值是一个相对数指标,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的前提下,总括地反映投入每一单位资本带来的经济增加值,它是一个效率性指标;它不仅反映投入资本的效果,而且反映投入资本的增值效率。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不仅要求企业充分利用财务资源,更重要的是优化财务决策,提高财务资源利用效率。因为,社会资源通常流向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的企业或行业,这不仅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而且也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文秘站”版权所有 4.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目标更具现实性,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的国情。我国正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企业改革也正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迈进。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我国有着独特的、复杂的发展历程。因此,与国外企业相比,在微观方面,我国企业就更加强调财务管理的重要地位,提高财务资源配置效率,最终达到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同时应强调职工的利益与权利,强调资本的保值增值,强调社会财富的积累,强调各方利益的协调,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在市场作用方面和宏观调控方面,要重点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同时必须强化宏观调控,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所以,在选择财务管理目标时,仅仅局限于股东这一利益主体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选择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也未体现出资源配置效率性的要求。而只有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才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点的、最优的、最现实的选择。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企业财务管理发展的主要阶段及特点论述 内容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特别是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财务学已成为经济管理界最热门的领域之一。财务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正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主要阐述现代财务管理的产生和发展阶段,并探讨21世纪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财务管理 发展阶段 发展趋势 财务学已成为经济管理界最热门的领域之一。西方财务学主要由三大领域构成,即公司财务(Corporation Finance)、投资学(Investments)和宏观财务(Macro finance)。其中,公司财务在我国常被译为“公司理财学”或“企业财务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特别是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也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发展的主要阶段及特点论述 财务管理的萌芽时期 企业财务管理大约起源于15世纪末16世纪初。当时西方社会正处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地中海沿岸的许多商业城市出现了由公众入股的商业组织,入股的股东有商人、王公、大臣和市民等。商业股份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企业合理预测资本需要量,有效筹集资本。但由于这时企业对资本的需要量并不是很大,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比较单一,企业的筹资活动仅仅附属于商业经营管理,并没有形成独立的财务管理职业,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 筹资财务管理时期 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业革命的成功促进了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技术的重大改进和工商活动的进一步发展,股份公司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公司的发展不仅引起了资本需求量的扩大,而且也使筹资的渠道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筹资活动得到进一步强化,如何筹集资本扩大经营,成为大多数企业关注的焦点。于是,许多公司纷纷建立了一个新的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开始从企业管理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管理职业。当时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主要是预计资金需要量和筹措公司所需资金,融资是当时公司财务管理理论研究的根本任务。因此,这一时期称为融资财务管理时期或筹资财务管理时期。 这一时期的研究重点是筹资。主要财务研究成果有:1897年,美国财务学者格林(Green)出版了《公司财务》,详细阐述了公司资本的筹集问题,该书被认为是最早的财务着作之一;1910年,米德(Meade)出版了《公司财务》,主要研究企业如何最有效地筹集资本,该书为现代财务理论奠定了基础。 法规财务管理时期 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和30年代西方经济整体的不景气,造成众多企业破产,投资者损失严重。为保护投资人利益,西方各国政府加强了证券市场的法制管理。如美国1933年和1934年出台了《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对公司证券融资作出严格的法律规定。此时财务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是金融市场制度与相关法律规定等问题。财务管理首先研究和解释各种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组建和合并公司,发行证券以筹集资本。因此,西方财务学家将这一时期称为“守法财务管理时期”或“法规描述时期(Descriptive Legalistic Period)”。 这一时期的研究重点是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主要财务研究成果有:美国洛弗(W?H?Lough)的《企业财务》,首先提出了企业财务除筹措资本外,还要对资本周转进行有效的管理。英国罗斯(T? G?Rose)的《企业内部财务论》,特别强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为资本的有效运用是财务研究的重心。30年代后,财务管理的重点开始从扩张性的外部融资,向防御性的内部资金控制转移,各种财务目标和预算的确定、债务重组、资产评估、保持偿债能力等问题,开始成为这一时期财务管理研究的重要内容。 资产财务管理时期 20世纪50年代以后,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买方市场趋势的出现,财务经理普遍认识到,单纯靠扩大融资规模、增加产品产量已无法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财务经理的主要任务应是解决资金利用效率问题,公司内部的财务决策上升为最重要的问题,西方财务学家将这一时期称为“内部决策时期(Internal Decision-Making Period)”。在此期间,资金的时间价值引起财务经理的普遍关注,以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为研究对象的资本预算方法日益成熟,财务管理的重心由重视外部融资转向注重资金在公司内部的合理配置,使公司财务管理发生了质的飞跃。由于这一时期资产管理成为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称之为资产财务管理时期。 50年代后期,对公司整体价值的重视和研究,是财务管理理论的另一显着发展。实践中,投资者和债权人往往根据公司的盈利能力、资本结构、股利政策、经营风险等一系列因素来决定公司股票和债券的价值。由此,资本结构和股利政策的研究受到高度重视。 这一时期主要财务研究成果有:1951年,美国财务学家迪安(Joel Dean)出版了最早研究投资财务理论的着作《资本预算》,对财务管理由融资财务管理向资产财务管理的飞跃发展发挥了决定性影响;1952年,马克维茨(H?M?Markowitz)“资产组合选择”,认为在若干合理的假设条件下,投资收益率的方差是衡量投资风险的有效方法。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1959年,马克维茨出版了专着《组合选择》,从收益与风险的计量入手,研究各种资产之间的组合问题。马克维茨也被公认为资产组合理论流派的创始人;1958年,莫迪哥莱尼(Franco Modigliani)和米勒(Merto H?Miller)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提出了着名的MM理论。莫迪格莱尼和米勒因为在研究资本结构理论上的突出成就,分别在1985年和1990年获得了诺贝尔奖;1964年,夏普(William Sharpe)、林特纳(John Lintner)等在马克维茨理论的基础上, 提出了着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系统阐述了资产组合中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区分了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明确提出了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分散投资而减少等观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使资产组合理论发生了革命性变革,夏普因此与马克维茨一起共享第22届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荣誉。总之,在这一时期,以研究财务决策为主要内容的“新财务论”已经形成,其实质是注重财务管理的事先控制,强调将公司与其所处的经济环境密切联系,以资产管理决策为中心,将财务管理理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投资财务管理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国际市场迅速扩大,跨国公司增多,金融市场繁荣,市场环境更加复杂,投资风险日益增加,企业必须更加注重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这对已有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60年代中期以后,财务管理的重点转移到投资问题上,因此称为投资财务管理时期。 如前述,投资组合理论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揭示了资产的风险与其预期报酬率之间的关系,受到投资界的欢迎。它不仅将证券定价建立在风险与报酬的相互作用基础上,而且大大改变了公司的资产选择策略和投资策略,被广泛应用于公司的资本预算决策。其结果,导致财务学中原来比较独立的两个领域—投资学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组合,使公司财务管理理论跨入了投资财务管理的新时期。前述资产财务管理时期的财务研究成果同时也是投资财务管理初期的主要财务成果。 70年代后,金融工具的推陈出新使公司与金融市场的联系日益加强。认股权证、金融期货等广泛应用于公司筹资与对外投资活动,推动财务管理理论日益发展和完善。70年代中期,布莱克(F?B1ack)等人创立了期权定价模型(Option Pricing Molde1,简称OPM);罗斯提出了套利定价理论(Arbitrage Pricing Theory)。在此时期,现代管理方法使投资管理理论日益成熟,主要表现在:建立了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形成了完善的投资决策指标体系;建立了科学的风险投资决策方法。 一般认为,70年代是西方财务管理理论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吸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丰富成果,财务管理进一步发展成为集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于一身,以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活动,并在企业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1972年,法玛(Fama)和米勒(Miller)出版了《财务管理》一书,这部集西方财务管理理论之大成的着作,标志着西方财务管理理论已经发展成熟。 财务管理深化发展的新时期 20世纪70年代末,企业财务管理进入深化发展的新时期,并朝着国际化、精确化、电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期,西方世界普遍遭遇了旷日持久的通货膨胀。大规模的持续通货膨胀导致资金占用迅速上升,筹资成本随利率上涨,有价证券贬值,企业筹资更加困难,公司利润虚增,资金流失严重。严重的通货膨胀给财务管理带来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问题,因此这一时期财务管理的任务主要是对付通货膨胀。通货膨胀财务管理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80年代中后期以来,进出口贸易筹资、外汇风险管理、国际转移价格问题、国际投资分析、跨国公司财务业绩评估等,成为财务管理研究的热点,并由此产生了一门新的财务学分支—国际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管理成为现代财务学的分支。 80年代中后期,拉美、非洲和东南亚发展中国家陷入沉重的债务危机,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政局动荡、经济濒临崩溃,美国经历了贸易逆差和财政赤字,贸易保护主义一度盛行。这一系列事件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使企业面临的投融资环境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在其财务决策中日益重视财务风险的评估和规避,其结果,效用理论、线性规划、对策论、概率分布、模拟技术等数量方法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与日俱增。财务风险问题与财务预测、决策数量化受到高度重视。 随着数学方法、应用统计、优化理论与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方法和手段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生了一场“革命”。财务分析向精确方向飞速发展。80年代诞生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90年代中期以来,计算机技术、电子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迅猛。财务管理的一场伟大革命—网络财务管理,已经悄然到来。 财务管理发展趋势 现代的财务管理,将继续朝着国际化、精确化、电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而网络财务管理变革则遥遥领先。 当今是信息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拓宽了经济活动的空间,改变了经济活动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化。容量巨大,高速互动,知识共享的信息技术网络构成了知识经济的基础,企业之间激烈竞争将在网络上进行;二是虚拟化。由于经济活动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加强,开辟了新的媒体空间,如虚拟市场、虚拟银行。许多传统的商业运作方式也将随之消失,代之以电子支付,电子采购和电子定单,商业活动将在全球互联网上进行,使企业购销活动更便捷,费用更低廉,对存货的量化监控更精确。同时,网上收付,使国际资本的流动加快,而财务主体面临的货币风险却大大地增加。相应地,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将随着理财环境的变化而不断革新。网络财务管理主体、客体、内容、方式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有待进一步研究讨论和实践。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财务管理中精细化管理的运用 一、让全体员工都树立起精细化成本管理的观念 企业成本精细化的管理从小的方面来说可以看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理念,要想将这种管理方式在企业之中推广开来就必须对之前的粗犷性的管理模式进行转变,树立起全面的节约思想,可以在公司内部开展大范围的节约活动,对生产活动中的各项费用进行适当压缩,使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目标得以实现,号召企业全体员工应该从小事做起,形成企业全体的成本文化管理,相关的领导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任何事情都要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来执行。 二、要在企业的内部对成本进行精细化管理和核算 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精细化管理就能够将成本的控制达到一个最佳状态,主要就是因为通过精细化管理可以对产品的品质进行提高,使生产的流程得到优化,对财务进行精细化成本管理就是要细化财务管理的考核和管理目标,使财务的成本得到有效降低,重要的宗旨就是追求效率,杜绝浪费。对成本进行控制关键点就是要将成本的控制指标严格地一级级地落实下去,对内部的成本考核机制进行重点完善,建立起对应的考核制度,将内部核算和预算管理制度进行有机结合,建立相应的成本核算激励机制,在企业成本支出的管理上做到更加科学和精细。 三、对成本的目标进行细化,将责任具体落实到部门 对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前提就是要对成本核算的指标进行细分,对于成本管理的控制点要进行合理确定。按照将成本进行细分的原则,使成本的指标能够进行单独核算,将具体费用的指标和生产经营的指标单位直接体现出来,通过对基层部门、辅助生产的部门、对后勤进行支持的部门、管理部门四个部门来对费用进行核算,使核算的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对管理单位以及操作人员的成本控制进行完善,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 四、对企业内部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管理进行全面深化 在企业内部应该实行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要加强内部监控,找出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将企业一年全部的预算费用,通过层层落实,到达各个工程部以及项目部,在每个月初都要做好预算,到了月底的时候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要建立起相应费用支出的预警机制,通过考核大会对支出的费用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超额支出的情况应该进行严格控制和杜绝。企业财务的预算编制工作也是开展企业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为整个企业经济的运行起到带头作用。建立起完整的审批、预算编制、调整、执行、考核、分析等一系列的精细化管理制度,可以使形式化预算工作的形成得到有效避免,使全面的预算管理执行得到有效地保证,使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成为可能。要想做好财务的预算编制工作就必须拟定好资金筹集以及使用方法。财务的预算编制工作可以把企业的日常开支和在未来的发展中所用到的成本费用和资金,还有可能获取的收入有效地联系在一起,还可以为企业提供真实的开支和数据,为企业在运行的全过程提供了控制依据和执行标准。所以说企业做好财务的预算和编制工作,并且建立出与之相适应的标准,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企业的内部管理上应该对实施全面预算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充分认识,使管理的队伍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素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成本上实行精细化管理,真正使员工们提高财务管理的认识,形成全体参加的局面,对财务的管理机制进行大力创新,采取具有变革性质的措施和发展思路,对在深层次的问题的矛盾进行及时解决,尽量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价值,为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财务管理方面论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对策的分析 我国经济实力的提升,经济形势的变化,许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强化自身的综合实力,均在进行深化改革,提升企业竞争力。事业单位属于国家的公益性组织,国家对其直接拨款,作为及活动经费。部分事业单位也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其并没有过多的经济业务活动,因此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上没有过多的重视,许多管理方式及制度等存在一定的缺陷,使得其财政管理上出现了各种类型的问题,使得国有资产被浪费或者大量流失,造成了事业单位运行效率的下降,并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形象及社会效益,需要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结构方面,不断优化,不仅是保护事业单位利益的有效途径,能够有效地保护国有资产,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因此对此类课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1.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1岗位责任、账目不清晰 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岗位职责不清晰的问题,且账目不清晰。部分单位财务部门人员不足,一个人员需要身兼数职,如出纳人员同时也是需要进行监管报销的工作,财务专用章由单独的人员管理,该情况不符合我国《会计法》中的相关条款,且在进行各项工作时容易出现失误,也给别有用心的人员进行违法行为提供了相应的条件。在账目管理方面,经营责任制在事业单位推行后,部分经营责任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各种类型的名目,把潜盈、潜亏等纳入往来科目中,并没有及时进行处理,各种外投外借资金也纳入挂入往来科目中,如果对方另一方企业出现破产等情况,该类资金则无法完全回收,而在核算时依然将其作为其中的科目进来处理。债权债务的明细账目在债权债务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处理,使得实际的债权债务与账目出入较大,较为混乱。 1.2预算控制问题 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十分丰富,包括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调整、决算编制、汇报、绩效考核等。许多单位均能够按照批复的预算数额,统筹安排单位的收支,合理运用预算经费。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性质较为特殊,其职能及特点决定了其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无法制定出统一定量的标准,因此对预算控制进行绩效评价时存在较多的困难。另外现代事业单位的预算编报系统、决算编报系统相对独立,无法很好地将预算、决算相结合,综合评价预算执行控制效果。 1.3支出管理不足 事业单位的人员对于经费的支出没有概念,支出的控制意识较为薄弱,使得资金浪费情况十分严重。首先由于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或者在制定的过程中没有根据制度进行,人员权力过大,支出不合理,如部分支出的浮动范围较大,没有硬性的控制标准的支出项目,人员在支出时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支出数额等,对于可有可无的物资没有节制的购进,情况严重的还会出现人员自私动用单位资金等现象,使得资金大量浪费,国有资产受到严重损失。 2.相应改进措施 2.1建立健责任明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责任制明确,一旦产生财务问题,容易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或者责任人寻找开脱的理由,因此需要构建责任明细制度。将财务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职责内容、权利范围、负责的环节等均需要清晰的划分出来,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将该类制度落实到位,每个人均需要各司其职,对本环节的内容负责,强化各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出现问题后根据财务管理的环节直接追责。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利也需要严格进行划分,并使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在奖惩机制方面,需要制定一定的标准,构建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如果出现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人员,需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并坚定的执行到位;在岗位上表现良好的人员则应进行精神及物质上的嘉奖,以公平公正的态度赏罚分明,各类人员则会不断地提高工作热情,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效率,使得事业单位的运转更加高效,在单位内部构建良好的文化氛围。 2.2严格预算编制 预算的编制工作十分复杂,属于较为系统的工作。在进行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预算编制人员需要对各个项目进行科学的统筹规划,并实施论证,进行全面的考察及综合测评,才能保障预算方案的合理性。现在应用较为广泛且较为合理有效的编制方法是零基预算法,即是编制成本费用预算时,把所有的预算支出项目的出发点视为零,不考虑过往会计期间出现的费用项目及数额,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实际需要和可能出现的支出为基础,全面分析预算的影响要素,对预算期内的各种支出一一进行审核,判断其标准时是否存在问题,以综合平衡为原则进行预算编制。该方式能够有效的优化预算编制的效率及质量。另外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需要较为详细、严谨,并需要给予预算编制的时间进行分析、考证,才能保障方案的质量。 2.3收支及采购的控制 收支及采购的控制能够有效地减少资金的浪费,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保障事业单位的各项职能正常运转,也是强化财务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事业单位收支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收入的来源是否合法;支出的项目是否经过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达到了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各类票据的管理状况及效果等,使得支出项目更加合理、严谨。在采购控制方面,采购控制能够保障单位资金的使用达到国家政策的要求,符合相关的文件精神,因此可以将采购业务纳入部门预算中,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采购方案,对采购的方式、过程、供应商等进行审核,全面控制采购活动。 2.4提高财务人员素养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综合素养与其财务的管理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并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及单位的形象,需要不断的优化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事业单位的选拔人才时,就需要优选专业的人员,并需要其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及相关的执业经验。日常的人员管理中,还需要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财务会计知识、交流经验等,更新其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养及思想道德水平,使之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敬业负责。 总结 由于事业单位的性质较为特殊,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过多的财政业务,对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较为疏忽,使得其财政管理方面出现了各种问题,需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予以高度的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管理力度。本文仅从一般的角度分析了改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措施,实践的管理中还需要管理人员全面掌握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性质、特点、组织结构、人员配置、财务状况等,制定出相应的财务管理方案,并将其落实到位,强化内部控制,保障事业单位稳定发展,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投资经济论文: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 [内容摘要] 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本文较为全面地考察了我国和世界上其他一些主要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对外贸易依存度和直接投资依存度的变化趋势,分析了我国经济增长中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贡献,提出在新时期要大力发展外向经济、提高直接投资依存度、保持对外贸易依存度的稳定增长,共同促进我国经济的增长对策。 战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据统计,1998年全球货物贸易总额达55620亿美元,为1950年的90倍。1998年全球国际直接投资流出流入再创新高,分别达6490亿美元和6440亿美元,投资存量则超过40000亿美元。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和政治关系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本文将探讨改革开放以来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一、对外贸易依存度和直接投资依存度的变动趋势 国际上一般用对外贸易依存度来测定国际贸易对一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即一国或地区在某年内进出口商品总值(EX+IM)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了更准确地分析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我们又将对外贸易依存度分为出口贸易依存度和进口贸易依存度,分别是出口贸易总值和进口贸易总值与当年GDP的比值。表1列出了世界上几个主要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近10年来对外贸易依存度的变动情况。我们可以根据贸易依存度的大小将这些国家和地区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从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台湾等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最显著的特征是国土面积较小,都在致力于本国和地区的工业化,走外向型发展战略。近年来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平均对外贸易依存度均在50%以上,尤以马来西亚最高,1995年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达173.2%。另一类是以阿根廷、巴西、印度和中国等为代表,这些国家和地区最显著的特征是国土面积较大,在经济开放的同时必须兼顾国内市场的发展,走外向型和内向型结合的发展道路。因此,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一般都不高。 我国的进出口贸易自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增长,特别是90年代初以来增长更快。1988——1998年进出口贸易平均增速为13.5%,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9.21%。1998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虽较上年稍有下降,但仍达3239.3亿美元,居世界第十一位。另外,从90年开始,除1993年外,我国的出口贸易依存度一直高于进口贸易依存度,持续的外贸顺差增加了我国的外汇储备,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增长。 我们再来考察国际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国际上一般用直接投资依存度来表示一国和地区直接投资流出流入对其经济增长的贡献,即ODI+IDI/GDP。同样地,我们用吸收外资依存度表示一国和地区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与GDP之比,用对外投资依存度表示一国和地区向外直接投资的流量与GDP之比。从图2可以看出,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2年以前,这一时期外商直接投资流量不大,且多以开展合作、合营企业为主,外商独资企业很少。第二阶段是1992年以后,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数量急剧增加,1998年外商直接投资达453.63亿美元,是1990年的13倍,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直接投资吸收国。 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吸收外资依存度在样本国中是最高的,说明了90年代以来我国大力引进外资带来经济增长(见表2)。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对外投资依存度却不高,低于马来西亚、韩国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显示我国直接投资流出流入的不均衡状态。这种不均衡状态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在经济处于起飞阶段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但我国直接投资流出流入的不均衡状况要比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等国严重的多。 二、原因探析 以上我们分析了对外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中的推动作用。近几年来,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在贸易和直接投资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自1994年达到顶峰的43.6%以后呈下降趋势,1998年已降至33.8%,其中出口依存度为19.2%,进口依存度为17.6%。直接投资依存度也是自1994年达到年89%高峰后一直下降。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对外贸易依存度和直接投资依存度的持续走低: 1、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尚未完全消化。东南亚金融危机,造成了世界经济的一次衰退。据统计,1997年世界经济增长了4.5%,而1998年则下降至2.5%。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国家经济更是呈现负增长。除了台湾和新加坡外,其他国家和地区GDP下降0.5%-13.7%、各国币值普遍下挫5—70%。这场金融危机给我国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出口受到极大的挑战。1998年我国出口仅比上一年增长0.53%,而1992-1997年平均增幅近20%。其中向亚洲地区的进出口分别下降了1.5%和9.9%。另外,由于遭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国家和地区纷纷采取种种优惠措施吸引外资流入,如放开外资企业持股比例、开放零售和批发市场等,因此影响了我国外资的流入。1998年我国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仅比上一年增加0.46%,而1990一1996年增长速度高达53.6%。相比之下,1998年仅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就达24.7对亿美元,比1997年增加9.5%。 2、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有待优化。统计资料显示,1980年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初级产品所占比重为50.3%,而1998年这一比重已经降至11.2%,工业制成品比重已占88.8%。从表面上看我国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出口商品结构,但在我国出口商品中,外资企业所占的比例已从1980年的0.1%上升到1998年的48.7%。另外,出口中的加工贸易比重从1981年的4.81%上升到1997年的54.5%。这种“两头在外”的贸易方式给经济带来的推动作用要大打折扣。我国出口贸易的产品中还是以劳动密集产品为主,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特别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的产品很少,没有较高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由于东南亚许多国家货币贬值,导致这些国家出口增加。由于这些国家的出口结构与我国相似,从而挤占了我国许多产品的出口份额。 3、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步伐缓慢。向国外直接投资设厂可以绕开关税和配额等非关税壁垒的限制,扩大产品出口,刺激本国经济增长。1998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6490亿美元,比1997年增加38.7%。而我国1990-1998年对外直接投资平均仅为24亿美元,仅占同期平均GDP的0.41%。而韩国、马来西亚分别为0.6%和2.0%。由于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企业的对外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基于企业自身追求利益的驱动,而是一种政府行为,因此导致了海外企业普遍存在的产权不清、管理混乱、效益低下等问题。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我国的对外投资将会长期停留在低水平上。 4、据发达国家工业化的经验,一国经济在国际化进程中,首先是对外贸易的发展对本国经济增长的拉动,因此外贸依存度会显著上升。但当外贸依存度上升到一定水平以后,就会出现缓慢增长的相对稳定的态势,同时直接投资依存度却逐渐上升并最终超过外贸依存度。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这就决定了不能向小国那样实行“贸易立国”的外向型发展战略,而是要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兼顾国内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据表1,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高于其他一些发展中大国,外贸依存度进一步上升的空间已经不大。另外我国吸收外资依存度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水平,外资流入基数很大,今后再出现前几年那样的跳跃式增长的可能性不大,外资流入很可能是缓慢增长甚至出现小幅下降。因此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以刺激国内需求,扩大出口,带动投资依存度和贸易依存度的提高势在必行。 三、新时期发展贸易和直接投资的思考 我国自1997年实现“软着陆”以来,经济未能重新起飞,而是有滑坡趋势。1998年GDP增长7.8%比上一年下降了一个百分点,物价持续下跌,出现了严重的通货紧缩。为此,国家先后采取降息和增发国债等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启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然而并未起到期望的绩效。1999年GDP增长7.1%,仍未能摆脱谷底。在这种新的经济形势下。如何刺激国内有效需求?我们认为,单纯地通过扩张国内需求的办法是不够的,应充分结合贸易和投资的关系,全面刺激国内需求和国际需求,发挥它们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首先,要充分利用国内现有的资源,走技术创新的道路。当前我国国内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商品积压、开工不足的局面,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对此,我们一方面要采取更为开放的投资政策,引导外资增加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另一方面要立足企业自身,充分发掘内在潜力,针对国际市场的变化,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出口,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于我国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要加快新产品开发以及更新换代,力争确保原有的市场份额。对于技术密集型产品,特别是高科技产品,要加大研究和开发投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充分发挥技术的溢出效应,促使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 其次,某些行业和企业尽可能到国外直接投资,发展本国的跨国公司。我国国内一些行业如纺织、电子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初具国际比较优势。这些行业的国内市场已趋饱和,众多厂商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而竞相降价,形成恶性竞争,导致利润率急剧下降,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另外,国内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些颇具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如海尔、康佳等。这些企业应立足全球,到国外直接投资设厂,采取独资或与当地厂商合资的形式,利用当地资源,实现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此外,通过发展海外直接投资,可以增加投资收入,保持经常项目帐户盈余,增加我国的外汇储备。为此,我们必须制定自己的海外投资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 再次,吸引外资应注重效益和质量。我国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投向不尽合理。截止1998年,我国吸收的合同外商直接投资中投向工业的比例占59.8%,而投向农林牧渔的比例仅占1.63% ,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也仅占1.63%。这种状况反映了外商投资于我国,看中的主要是廉价的劳动力和“超国民待遇”的投资环境,因而外资的流入带来的贸易效应较大,但并没有带来多大的技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因此,国家应采取更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鼓励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外向型农业投资,提高基本建设、基础产业、资本技术密集型、高科技产品的项目比重,鼓励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坚决制止只追求外资数量而忽视质量和效益的做法,杜绝低水平、低层次的重复引进一般外资项目,把重点放在更高层次的产业结构升级上,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投资经济论文:中国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经济学分析 内容摘要:中国投资基金发展已近十年,日渐成熟,但也有待于进一步成长。本文概括了中国基金业现存的四个主要问题,比较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运用现代经济学委托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原理对此进行分析、总结,最后提出了面对入世中国投资基金应采取的策略。 关键词:投资基金 委托 信息 入世 一、引言 从1992年第一家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设立至今,我国投资基金已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与探索,以1997年11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界,中国投资基金进入“新基金”时代,基金的设立发行,投资运作以及外部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化,各基金的投资风格日趋多元化,多数基金表明了市场定位,成长型、平衡型及重组型等品种相继问世,基金管理公司在外部压力和内在激励之下,积极扩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研发力量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地位。2001年开放式基金的发行工作也排到了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日程表上,《投资基金法》在经过四稿修改之后也即将提请通过,为我国投资基金的进一步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00年底,我国一共批准设立了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3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5家,累计发行基金单位562亿个,基金净值847.35 亿元,约占到深沪两市流通市值的7%。 二、中国投资基金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虽然成绩喜人,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基金业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现存的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金大发展,概观现实的发展情况,我国投资基金矛盾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症结为以下四个问题: 1、基金规模偏小,缺乏机构投资者。 基金的规模大小包含三个意思:一是投资基金的资产总额,二是单个基金的融资量,三是单位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数量。我国目前基金总资产净值为847.35亿元,而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为6.8 亿美元,是美国金融市场上的第一大金融中介,英国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到1998年底也达到了4191亿美元。 基金资产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基金在证券市场乃至整个经济运行中的影响力,规模偏小将使基金难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根据国外研究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规模占股市流通股总市值比率为33%时,才能发挥良好作用,我们如果引用美国基金在机构投资者中的份额——30%~40%进行计算,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必须达到33%×30%≈10%,才能发挥其证券市场导向和稳定器的作用,所以目前7%的比率还远未达到这个要求。 单只基金的资产规模方面,1998年以来发行的新基金规模大都为10~30亿元,而美国基金的平均规模却达24亿美元。从投资组合理论来看,单个基金资产规模偏小限制了基金的投资范围,无法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弱化了基金分散风险的功能。从规模经济理论来看,单只基金的平均运行成本随着规模的增加先下降后上升,当每基金单位的边际成本为0,即每基金单位用分摊后的最小成本获得了最大收益时的规模才为单只基金的最佳规模。根据国外基金单位收益远超过我国的经验来看,中国的单个基金资产规模虽处于平均成本下降阶段但还未达到边际成本为0的那一点,应进行积极扩容。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基金业的集中趋势更为突出,美国的400多家基金管理集团管理着7000多只基金,英国2100多个单位信托基金则仅由152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但我国一家公司平均只管理3个左右的基金,在抵御风险,降低成本和提供全方位服务和多样化产品上都没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事实上我国基金管理管理公司“一拖二、三”正处于规模收益递增阶段,增加基金管理数量所带来的管理费收益、信息及人力资源共享等收益要大于由此带来的人事管理、行政协调等成本,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只有当公司的规模增长率与运行成本增长率相等,即规模收益不变时,我国的基金公司才达到最佳管理规模。 英美国家基金资产规模日渐庞大还主要得益于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养老基金构成其重要资金来源。197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共同基金的主要投资者也一直是中小投资者,基金规模发展缓慢,但随着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在1993—1999年期间,基金资产增长了近231%,其中养老基金所持有的共同基金占到基金总资产的36%。 我国的基金业一直以来都缺乏机构投资者,随着三类企业入市以及保险公司连接类帐户的出现才有了一点改观,但要完全起到扩大基金市场规模的作用,力量还十分微薄。从委托理论来看,由于缺乏机构投资者,基金持有人多为中小投资者,因此对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的成本内化和收益外化问题更加突出,这会加剧持有人在监督上的“搭便车”行为,从而不能有效监控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当机构投资者比例上升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督成本内部化和收益外部化,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改变基金持有人的信息劣势地位,有利于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2、以封闭式为主的基金类型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降低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人在基金的运行发展中地位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的各家基金管理公司侵害投资者利益,沉淀基金资产的现象十分普遍,主要原因是资金全封闭的投资基金无法对管理者形成有效的约束与激励。 在基金持有人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运作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风险,包括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前者是持有人不可能在事前准确地甄别管理人的真实经营能力,有可能接受基金管理人的错误信号而选择劣质管理者。后者是基金管理人的最优行为选择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从委托—理论来看,投资基金的这两个现象是必然会存在的。基金管理公司比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最清楚自己的素质和经营能力,为了吸引投资者的资金多赚取管理费用,管理公司将隐蔽不利信息,甚至不惜以错误信息误导投资者,投资者以投资收益率来甑别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只能算是事后的判别,逆向选择出现。在确立了委托—关系之后,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存在某些偏差 ,这主要是由于者即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也各不相同,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中投资收益I是唯一变量,即U投=U(I),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基金管理者的效用函数U管=U(t,Ie),t为工作时间,Ie为预期收益,工作时间的减少和预期收益的提高都能增加管理者的效用,但预期收益提高的前提是管理者花更多的时间来努力工作,因此管理者会面临闲暇时间与投资收益的选择。如果选择前者,将与投资者的目标函数发生偏离;如果想同时实现,只能是管理者将希望寄托在运气上,采取过度投机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两者均会导致道德风险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必须有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约束管理公司隐蔽真实信息,激励管理者选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从而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封闭式基金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投资者一旦选择了封闭式基金,如发现其不能满足自身投资意愿,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转手基金份额,基金的资产丝毫不受影响,管理公司按资产净值提取的管理费用也分毫不少,这样很难约束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发行时公布真实的投资素质和潜在风险因素,吹嘘隐瞒的“圈钱”行为将加剧逆向选择问题。封闭式基金不存在因经营不力而导致基金管理费减少的问题,管理费比例一般比较固定,因此掌握资产的经理们缺乏外部赎回压力和提高投资收益的激励,会采取更有利于自身效用的行为,如“偷懒”,“交叉持股”等,逐步侵蚀基金持有人的本金。而在开放式基金的运作过程中,管理公司面临基金份额随时会减少的压力,以上这些行为都将得到遏制,风险将大为降低。目前世界上基金业发达的国家都以开放式基金为发展主流,美国开放式基金占到了基金总额的93.9%,英国为76.6%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封闭式基金的不足和开放式基金的优势。 3、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独立性差。 由于我国现行法规的条件限制,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均为有一定资本实力的证券公司,这一方面也考虑了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和公司的资金要求,但同时导致了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制度的重大缺陷。“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发起形式使基金管理公司的人事安排、投资运作均受制于控股股东的意志,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称为股权集中而导致的“权力放大”。 根据日本经济学家奥村宏的研究,控股股东的权力放大会引起公司内在结构与公司基本形式相比产生较大的偏离,表现在投资基金上即基金管理公司原来代人理财的形式偏化为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机构。权力放大效应还将极大地改变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原有利益格局和相互关系 。我们应注意,基金管理公司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公司,还管理着非公司所有的基金资产,控股股东的出现改变了基金持有人与管理公司的利益格局,根据控制权理论,掌握控制权即获得剩余索取权,证券公司将取代持有人的索取者地位,成为真正的基金获利者,管理公司的运作目的不再是获取投资收益而是通过关联交易将利益输送给控股股东。因此,在过去几年中,基金管理公司屡屡出现违规的关联交易行为,基金管理者动用基金资产为控股股东的新股承销,配股甚至自营业务服务,以及通过高买低卖方式向其输送利益。在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股东中投资基金与其管理公司的大股东并列出现的情况并不罕见。此外,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频繁的交易来增加证券公司的利润,如1999年基金兴华上半年股票交易量就达116亿元,部分资金周转率高达743%!仅支付给华夏证券的佣金就有2317.58万元,数目十分可观 。基金管理公司“控股型”的股权结构削弱了其独立性,不利于基金管理公司成为真正的利益独立体,严重制约了我国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比国外的基金管理机构,公司型几已日渐成熟,股东即为基金持有人,有机构也有中小投资者,“相对分散型”的持股结构更有利于基金的独立运作,再加之独立董事的特殊监督,构成了一个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4、信息披露及外部监管力度不大 我国在1999年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在初期,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按要求进行较透明的披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越来越长,内容越来越空,并且存在严重的信息误导。如在年报、中报和投资组合公告的截至日到公告见诸于公众之日中间的90、60、15日工作期内,各基金会对持仓作重大变动,因此投资者看到的所谓投资组合早已成为“过去时”,获得的信息将误导投资者的分析判断。对于新增、剔除股票明细的披露,各基金往往采取保留象征性余额的方法逃避披露,至于关联交易更是不可能在会计报告书附注中得到解释说明,由此可见,我国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可靠在基金的实践过程中往往都有不少问题。与此同时,证监会往往无法深入到基金的具体运作细节进行实质性监督,法规条例的不完善也让基金有“对策”可用,因此这种信息披露已经不能对基金管理公司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有效制约。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正是由于信息传递机制的缺陷,会造成委托—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导致人的偷懒,内部人控制,机会主义倾向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基金管理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逃避持有人监督,必然会延迟或破坏有效信息的传导,加剧信息不对称。通常委托人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必须收集信息,以对人进行监督,但是信息的搜寻和监督是有成本的,并且与人行为被发现的概率成正比 ,越隐蔽的行为为之付出的监督成本就越高。在基金这一组织形式中,由于专业知识和时间的缺乏,投资者发现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行为较困难,因而监督成本较高,加之成本的完全内部化和收益的外部化,投资者搜集信息进行监督的动机几乎为零,这时就需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以督促基金管理者主动披露信息。而我国目前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已不能使投资者及时地得到来自基金公司的有效信息,基金的效率损失现象十分严重。同时政府强制性监管和中介机构对信息进行审核、公证等外部监督的不力也使基金管理人主动传递信息失去可靠性。 三、入世后中国投资基金的发展策略 上述几个主要问题的分析,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投资基金业亟待进一步发展的内在压力,同时对外还面临着中国入世后国际基金业的潜在威胁。根据WTO有关协议,一旦入世,外资可进入中国的基金管理行业,参股比例可达33%。三年后增至49%,五年后51%,国外基金业届时将凭其丰富的管理经验,雄厚的资本实力向国内基金业发起挑战,加快解决中国投资基金发展中现存的主要问题,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提升我国投资基金的竞争实力已迫在眉睫。 1、积极扩容,加速基金持有机构化。 扩大基金规模即能达到规模经济又能改变我国投资基金“轻量级”对抗国外基金“重量级“的局面,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在条件合适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基金的设立、发行,扩大基金的总体规模;已发行基金在扩容条件具备时,可选择扩募,以增加单个基金的资产规模;积极开展基金管理公司的增资扩股工作,同时鼓励优势突出的管理公司增加基金管理的数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基金品种的多元化。国外基金投资风格多样,各种投资方法组合形成了品种齐全的投资对象,满足各类投资者的偏好,在吸引投资者方面颇具优势。因此我们除了继续明确各投资基金目前的投资风格外,可引入成长价值复合型、新兴成长型等新的风格,并从投资对象上发展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等。 此外,还要加速基金持有人的机构化,增加基金的资本来源,迅速扩展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并能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增强与基金公司的谈判能力。具体来看,可以将保险资金和三类企业作为突破点,尤以前者为重点。保险资金自1999年10月间接入市以来,到2000年末,已投资证券投资基金134亿元,保监会批准的三家保险公司投资连接类帐户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最高帐户也从30%增加到100%。 今后可以逐渐放大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范围;还应适当考虑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定向向机构募集发行基金。 2、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降低风险。 封闭式基金的实践已证明了它的运行机理无法构成一套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因此我国应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以降低风险。目前国内已确立第一家开放式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推出,除了尽快做好各项技术、人员系统的安排与测试以外,我国推出开放式基金还应注意:(1)起始规模不宜太大。在试点初期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品种、规模有限,基金管理公司还未形成一套成熟、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运作经验,规模过大不利于其顺利运行。(2)起始定位可考虑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由于国内投资者第一次接触开放式基金,证券市场又不稳定,中小基金持有人的投资分析能力不强,投资理念不成熟,极有可能盲目认购和赎回,易引起开放式基金的剧烈波动。(3)可以考虑在试点初期设立非严格意义的开放式基金作为过渡,如当基金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停止发行或申购,延长赎回期,形成一种“易进难出,半开半闭“的局面,以便使投资者和管理者都有一个适应期。在推出开放式基金之后,基金管理者在收益率方面的压力会大大提升,而同时又要面临基金资产高度流动性的要求,因此还需采取措施分离投资基金获取收益和规避市场风险的双重职能,发展基金套期保值和对冲风险的手段,适时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衍生交易品种,如股指期货等。 3、加快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目前基金管理公司被大股东绝对控股的弊端,下一阶段要重点进行对现存基金管理公司持股结构的改革。从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扩容工作来看,公司通过增资扩股不仅增加了资金实力,而且重新调整了股权结构,5位股东出资额差距不大,改变了“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情况,也为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作的独立性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余各家公司也不妨可以在增资扩容时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完成从“控股”到“相对分散”的变革,逐步脱离各大证券公司,成为利益主体。除此之外,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要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今年1月19日证监会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管理公司实行此制度。独立董事要承担起保护基金持有人权益的特殊监督责任,必须真正完全独立。为此,应在《投资基金法》中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应大于2/3,以确保对董事会的投票过程有充分的监控能力,任期可以连任,但不能无限期。 ⒋加强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管的力度。 信息披露是敦促基金管理公司向公众提供有效信息,接受监管的最直接途径,它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至关重要,因此要保证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严格要求各基金的年报、中报按照“三公”原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处理,督促各基金管理公司修改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具体标准,聘用会计、律师等中介组织对信息的可靠性作权威认证,加强其准确程度。 此外,还有赖于外部监管力度的加强。除了尽快出台《投资基金法》,证监会需加强在基金具体运作中的监管,如对大额交易对手进行调查和监控等,变被动的、应付突发事件的监管为经常性的、主动的监管;托管机构要改变“无为而治”的现象,采取由基金持有人或监管机构而非基金管理公司选择托管人的方法,或则增加“基金管理人选择托管人的限制条款”,使托管人真正成为“三权制衡”中的重要一角。同时,行业公会和社会公共基金评级机构要尽快成立,以完善基金监管体系。 5、发展中外合作投资基金。 要切实提高国内投资基金的竞争力,还需实行“请进来”的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中外投资基金业的合作活动,使国内的基金管理公司学习到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与经验,借鉴他们的产品设计和销售模式以及投资理念和技巧等,全面增强管理的综合水准。中外合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聘请海外基金管理公司为国内公司的投资顾问;组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中外合资基金,即海外基金收益人的介入。 考虑到现阶段的外汇政策和投资法律,且便于管理,目前我国可以组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即狭义的中外合作基金。组建模式有两种,一是选择现场的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出让一部分股权,另一种是重新在国内注册一家全新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资金的募集可以先在国内募集,等时机成熟后再向海外募集基金,为引用外资开辟新径。募集的中外合作基金应鼓励多投向实业项目,发展成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并且当局应该在投资法律、产业政策和外汇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的监管政策。 投资经济论文:十年以来外国投资在匈牙利经济中的作用 外国投资在最近十年的匈牙利经济中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是所有匈牙利人,不论其赞成还是反对私有化,赞成还是反对吸引外国投资,都承认的事实。匈牙利的私有化模式是以公开出售国有资产为主的,或者说是基于市场竞价的私有化模式。这种模式的确定,意味着有吸引力的匈牙利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认购者必需拥有雄厚的资本作为基础,才有可能出最大的价钱,买最好的企业。事实也是如此,在匈牙利私有化的过程中,大中型企业出售或拍卖时,国家财产局和国家财产托管公司所面对的谈判对手和竞买者基本是外国公司和财团。在目前匈牙利的大中型企业和商业银行的所有者结构中,外国所有者也居于主要地位。匈牙利自1994年开始的经济回升,国际收支平衡的改善都与外国投资者的参与有关。当然,匈牙利经济中的矛盾,群众中的不满也与此有关。 一、匈牙利的利用外资政策 研究今日的匈牙利利用外资政策,离不开对其70年代到80年代利用外资政策的考察。匈牙利是东欧国家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国家,其利用外资政策可追溯到1968年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在1966年5月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中就规定: "首先应在社会主义大家庭内促进国际经济和科技关系的发展,但也要力争和非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这种关系。" 从60年代到70年代,匈牙利积极地建立或恢复了与主要西方国家的贸易关系。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建立了贸易联系,同74个国家签定了科技和文化协定。在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中,匈牙利的出口额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最高,它的国民收入的50%是通过国际贸易来实现的。 1972年和1974年,匈牙利先后推出了《匈牙利和外国资本联合经营权限》和《国外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企业在匈牙利投资可占联合投资企业资产的49%,所得利润可汇回国。 70年代末,匈牙利同非社会主义国家的进出口贸易额相当于1957年的13倍。它的农产品和食品出口的1/2销往西方国家。除苏联外,匈牙利最大的贸易伙伴是联邦德国,1978年,匈牙利对联邦德国的贸易额占其贸易总额的10.6%。再次是澳大利亚、意大利、瑞士、法国和美国。匈牙利还在东欧国家中率先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成员。 从1972年开始,匈牙利开始引进外资,但以间接利用外资,即吸收外国贷款为主。这种政策模式使投资风险主要在匈牙利方面。而匈牙利也恰恰没有很好地利用外国贷款,改善产业结构,加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加上70年代石油危机,使匈牙利的国际收支平衡受到影响。从1972年到1989年,外债从10亿美元发展到210亿美元。而同期匈牙利的外国直接投资只有5.7亿美元。 从1988年开始,匈牙利的利用外资政策发生了变化。1988年前社会主义工人总书记、国家总理格罗斯·卡洛伊公开表示,匈牙利准备将最大的国有企业卖给外国人,这在匈牙利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司法部长立即表示,这与当时的法律是冲突的,按照法律,国有企业不可以出售,更不能卖给外国人。于是,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新法律,为国有企业的出售创造条件。 1988年的6号法律,即《经济公司法》,宣布私人可以成立公司,并允许外国人投资。1989年的8号法律,规定了所有制改变的细则。1989年的14号法律明确了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禁止对外国投资企业实行国有化;外汇自由汇出,利润可以返回投资者所在国;可以由外国财务公司进行财务评估,等等。1989年的宪法修正案,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国家的所有制结构、企业自主权等方面都做了新的规定,特别是宣布各种所有制结构在法律面前的平等。 1990年社会制度改变以后,匈牙利的利用外资政策进一步明确为引进外资,推动私有化的加速和完成。政府在制定私有化政策时,也注意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和保护。1990年以后制定的一系列推动私有化的法律和政策都重视发挥外国投资者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匈牙利法律,外国人在匈牙利不需许可证就可开办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外资企业可以依法获得不动产权,依法处置企业产权,可以从事生产、商业和外贸经营,执行匈牙利的质量管理规定。可获得贷款和筹措资金。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合资企业还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匈牙利政府制定的产业政策,在电子、机车、通讯、车辆及零配件、节能技术等12个领域投资的外商可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对合资企业也有优惠政策:如果公司资产超过2500万福林,外资占30%以上,公司收入的一半来自企业生产、开设饭店、旅馆,公司可享受10年优惠待遇,前5年免税60%,后5年免税40%。如果公司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福林,外资占30%以上,企业一半以上的收入来源于匈牙利政府规定优先发展的部门,公司在前5年可享受100%的税收优惠,后5年享受60%的税收优惠。 外国投资者对匈牙利的投资环境也是满意的。在1999年由著名的Healey Baker国际不动产评估咨询集团组织的,由欧洲502家最有影响的公司总裁评选的欧洲"最佳办公地点"中,布达佩斯居第6位,在"最佳工业生产基地"中,匈牙利居第6位,在欧洲"重要经贸城市"中,排在罗马之后,居第25位,在东欧国家中,居第二位。 二、外国投资者在匈牙利经济中的作用 从1989年开始,外国资本进入匈牙利的速度加快了。在私有化政策出台后,随着私有化的高潮迭起,外资流入的数量也起伏不定。1995年为最高峰达到33.7亿多美元,在东、中欧国家中,包括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在内,匈牙利人均引入外国投资1268美元,居第一。据统计,到1998年,匈牙利共有外商投资企业26527家,其中外商独资企业13865家。世界知名企业,如美国通用电器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福特公司、德国大众公司、日本铃木公司都加入了匈牙利的投资冒险活动。外国资本的介入,对匈牙利私有化的发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首先,外资的参与加速了私有化的完成。 匈牙利的私有化是以出售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为主要形式的。尽管匈牙利政府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匈牙利人购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措施,诸如"赔偿券"购买、私有化优惠贷款、职工参与、厂长经理买断等形式,匈牙利国内的购买力终归是有限的,只能购买中小企业、小商店、小旅店、小服务业和上市公司的散股。对国家财产局和国家财产托管公司推出的私有化企业,匈牙利人基本是无力问津的,即便是问了一下,也绝对无力与腰缠万贯的外国大亨们抗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外国人将匈牙利最好的企业一家家的收购了去。 从另一方面看,没有外国资本的介入,匈牙利政府的私有化目标是难以完成的。从匈牙利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出售,到国有商业银行的出售,国家财产局和国家财产托管公司面对的谈判对手和竞买者几乎都是外国公司和财团。是他们使财产出售的计划得以顺利完成。1995年和1997年是匈牙利外国投资最多的年份,而这两个年份也是匈牙利银行私有化的高潮,1995年外资在匈牙利银行业资本所有者结构中所占比例上升了20.1个百分点,1997年比1996年上升了11个百分点,达到了60.3%。[1] 在1990年开始推行私有化政策时,匈牙利共有国家和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公司1858个,在实行国有资产托管期间,由国家私有化和托管公司组建和从其它所有者处接受企业和公司438个,共计2296个。经过私有化、改组和破产清算,到1998年底,国家保留所有权的公司和企业93个,可继续实现私有化的125个;全部私有化的1188个,继续实行托管的2个;破产和清偿和撤消724个;转移到其它机构和所有者手中114个。[2]经过8年的私有化,国家在社会总资产中所占比例已降低到20%以下,与西欧混合经济的所有制结构相似。可以说,外国资本的介入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 其次,外资的流入使匈牙利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得到改善。 自80年代起,匈牙利一直处于外债的困扰之中,1989年人均1000美元的外债是当时的社会主义工人党政府陷于困境,不得不向西方国家低头的原因之一。1990年开始,经济转轨使匈牙利出现了连续4年的经济滑坡,虽然在1994年经济开始复苏,但直到1997年,GDP也只相当于1989年的90.4%。经济如此困难,拿什么去还外债?外资的流入,尤其是大量外汇现金的流入,无疑救了匈牙利政府的急。 1990年到1997年,匈牙利国家财产托管系统的私有化收入为14437.5亿福林,其中现金收入11523.4亿福林,占79.8%,含外汇收入9005.9亿福林,占现金收入的78%。在私有化高潮的1995年,私有化收入为4810亿福林,其中95%是现金,现金中87%是外汇。[3] 大量外汇现金的流入使匈牙利的外债占GDP的比例在经济滑坡最严重的1990-1994年,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1997年以后,外债减少,净外债在GDP中的百分比比高峰时降低了26.38个百分点。外债的减少与1995、1997两年外国投资的大量增加有直接的关系。 再次,外资的流入,刺激了匈牙利出口产业的发展,使经济出现复苏。 出口产业在匈牙利经济中的地位一直是至关重要的。出口产业的发展能有效地带动经济增长。外资的流入也促进了匈牙利出口的增长,并带动了经济的复苏。 匈牙利的外国投资主要来自德国、美国、法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国。外资的流入也促进了匈牙利与这些主要西方国家的经贸关系。1990年以后,匈牙利的外贸地理方向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从过去与经互会国家为主,转变为与欧盟成员国为主。其中,1989-1996年间,匈牙利对德国的出口从出口总额的17%上升到33%;对奥地利的出口从6.5%上升到11%,对意大利的出口从4.7%上升到7%。出口总额从1989年的96亿美元,发展到1996年的160亿美元。1997年比1996年增长29.9%,1998年比1997年增长了22.1%。主要出口方向为德国、奥地利、意大利、荷兰、美国、法国,与主要投资国基本一致。 与此同时,匈牙利的GDP在1995-1998年都有所增长,分别为1.5、1.3、4.6、5.1;工业生产也呈增长趋势,分别为4.8、3.4、11.1、10.6。这与1992年开始的外资的大量增加有一定的联系。 当然,外国投资者不会提供"免费的午餐",匈牙利人为大量外资的引进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就是匈牙利的大部分生产部门和银行系统已被外国投资者所控制。从1992年到1996年,外国投资者在匈牙利采矿业总资本中的比例从15.5%上升到49.6%,在加工工业中的比例从 23.4%上升到 51.1%,在机械工业中的比例从0.3%上升到 21.4%,在建筑业中的比例从 21.3%上升到 41.4%。 外资在匈牙利银行业中所占的比例更大。匈牙利银行业的私有化自1994年正式开始,自1994年至1998年,外资在匈牙利银行业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已从15.1%上升到60.4%。在布达佩斯证券交易所外国投资基金组合也是支配大盘走向的决定力量。 仅凭这些数字并不能反映事情的全貌,因为外国资本所控制的是匈牙利各行业的优质资本,而匈牙利人手中掌握的是中小企业的所有权和上市公司的散股。 经过私有化,匈牙利的住宅、商业银行、保险业、医药工业、化学工业、建筑业、烟草工业、啤酒工业、食品工业、旅游度假业、印刷业、造纸业、包装业、食品制造与零售业已完全或绝大部分是私营企业,或外商投资、合资企业。国家只保留了核工业、发电网、交通、广播电视发射、27个农业经济公司和国有森林的产权。 在私有化的过程中,对于经济效益好的竞争性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私有化收入,也为了增加透明度,一般采用了公开竞价出售的方式,而有影响的大企业、大公司、大银行的购买者都是外国人。后来匈牙利政府为了鼓励匈牙利人购买,推出的小投资者参股购买计划,适用范围也只是企业的51%以上的股份已由职业投资者购买的企业。参与者的条件是匈牙利永久居民,有10亿福林的资金,或者是"赔偿券"的合法持有者或法定继承人。 对资产在10亿福林以下,职工在10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一部分实行了职工参股的私有化,对一部分经济效益不好,不适于公开竞价出售的,采用了厂长经理买断的私有化方式。政府推出了优惠贷款、赔偿券购买和分期付款等优惠条件,鼓励匈牙利人购买。但有很多附加条件,比如,要先支付2-25%的第一期付款,才能申请国家银行设立银行优惠贷款。"生存贷款"是专用于匈牙利居民购买出售的国有资产和企业股份,最高年限为15年,年息7%。购买500万福林的国有资产,可获得2%的"生存贷款",其余部分也可用"赔偿券"支付。小商店、小旅店、小服务业的购买者基本是匈牙利居民。 因而在私有化中,匈牙利人能够参与的实际上只有中小企业。除按照产业政策由国家保留的企业外,有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基本是控制在外国人的生中。 一个国家的主要产业掌握在外国人手中,尤其是商业银行基本掌握在外国人手中,长此以往将会如何,现在谁也说不清。 三、匈牙利民众对外国投资的态度 对于大量的外国投资,匈牙利人当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有赞成,有反对,有不置可否者。TAYLOR NELSON SOFRES MODUS 经济社会市场咨询有限公司自1992年起一直对匈牙利居民对外国投资的态度,以及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跟踪抽样调查。[4]公司在每年的3月或11月对1000个左右的匈牙利居民进行随机抽样调查。调查获得有效问卷,1992年999份,1993年982份,1994年1020份,1995年1004份,1996年1002份,1997年1080份,1998年1039份。 该公司调查的结果很能反映匈牙利居民对外国投资的一般看法和思想感情。我们选取其中的几组问题和调查结果,包括匈牙利人对外国投资者的总体看法,对在外国投资企业就业的态度等,通过它可以了解匈牙利居民在最近几年对外国投资的态度及其变化。 是否同意外国人获得匈牙利企业的股份? 调查显示,持完全赞成态度的人在7年中是从多到少,由35.2%降到12.3%,在1996年只有8.4%;持反对意见的人在7年中基本是呈上升趋势,从16.2%上升到29.9%,其中,在银行私有化高潮的1995-1997年,反对的比例最高,达35%以上。这说明,在大量外资涌入,收购匈牙利企业,特别是收购匈牙利商业银行的情况下,1/3以上的匈牙利人对国家的前途感到不安,对大量引进外资产生了疑虑,因而持反对态度。 匈牙利的企业允许外国人持股的最高限应当是多少? 这个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主张对外国资本在企业和公司资本中的份额不加限制的匈牙利人是少数,随着外资收购匈牙利企业的增多,这个比例还在降低。主张企业和公司的50%以上的资本掌握在匈牙利人手中的超过1/3,主张将外国资本在企业和公司中的份额控制在1/4以内的超过1/3。主张不允许外国投资者持股的比例在最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在外国投资量最大的1995-1997年比例最高。但这一组数据与上一组对照,持反对态度的比例略低一些,说明有些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只要严格地将外国投资的比例限制在24%以下也是勉强可以接受的。而上一组数据中,认为有条件的赞成的条件是要将外资的比例控制在49%以内,最好在24%以内。 是否愿意在外国人持股的公司中工作? 这个问题不仅反映了匈牙利人对外国投资的一般看法,而且涉及到匈牙利人在这个问题上对的自己切身利益考虑。数据显示,50%以上的匈牙利人愿意到外国投资企业工作,理由自然是明摆着的,这些企业原来就是匈牙利的好企业,再注入外国资金,无论工作条件还是工资待遇都会比一般的匈牙利企业要好一些。但是,也有1/3以上的匈牙利人不愿意在外国人投资的企业工作。与上一组数据对照,大约有17%的匈牙利人,尽管理智上赞成有条件的允许外国人投资,也知道在这样的企业工作的待遇可能好一些,但从个人感情上,还是不愿去这样的企业工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愿意在外国投资企业工作的人总的是减少的趋势,而不愿意的呈增加趋势。 是否愿意在一个顶头上司不是匈牙利人的岗位上工作? 这个问题进一步考察,如果是在一个外国投资企业里,顶头上司是不是匈牙利人,对人们的选择有什么影响。这组数据显示,40%以上的匈牙利人不愿意在一个顶头上司是外国人的岗位上工作。与上一组数据相对照,有些愿意在外国投资企业工作的人,如果顶头上司是外国人就另当别论了。说明有些匈牙利人在外国投资企业工作也是有条件的,这就是顶头上司要是匈牙利人。在最近几年的跟踪调查中,愿意的基本是逐年递减,不愿意的基本呈逐年递增趋势。在外国投资最多的年份,不愿意的增加比例最高。这个问题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匈牙利人在外国投资问题上的民族感情。 外国投资在最近十年匈牙利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重要的。从私有化的完成,到经济的回升,外债的减少,预算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的改善,都离不开外国投资者的作用。相当一部分人为此感到骄傲,因为匈牙利在中东欧国家中吸引了最多的外国投资,经济较早走出了谷底,出现回升;匈牙利在最近十年中,通货膨胀率在东欧国家中也是最低的。然而,随着外国投资的增加,对此持保留或反对态度的人也在增加。道理也很简单,人们对靠变卖家产换来的一切感到忧虑和担心,前几年有得可卖,现在快卖光了,尤其是,作为一个国家,主要的产业和商业银行已掌握在外国人手中了,将来怎么办? 投资经济论文:外国直接投资税收优惠理论及经济效应分析 [摘要] 从改革开放至今二十多年以来,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国外国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的引进立下了汗马功劳。但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改变和宏微观市场环境的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也成为了必然。文章对FDI税收优惠政策理论依据、政策工具、成本收益的比较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影响力进行了重新审视和分析,从而期望能够对FDI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相关理论分析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 FDI;税收优惠政策;成本收益分析;政策影响力 一、引言 外国直接投资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了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它对投资国以及东道国以及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通过对103个国家的研究发现,20世纪90年代这些国家中只有4个国家没有对FDI提供任何优惠。1991至2000年期间,世界各国共有1185项FDI政策改革,其中1121项是朝着有利于吸引FDI的方向改进。可见,世界各国对FDI的重视是日益加深的。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530153个,合同外资118271.9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59061.64亿美元。2002年,中国引资总额更是超过了美国,成为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取得这样的成果是和我国吸引FDI的大量相关优惠政策是分不开的。一般而言,吸引FDI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优惠、金融优惠和其他优惠工具。在这三种优惠政策中,财政优惠中的税收优惠应用最为广泛,这也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爆发一轮轮全球减税浪潮的重要原因。但有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首先,就是与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的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分析问题;其次,我们应该深入的分析一下税收优惠政策在FDI的选址过程中究竟对最后的决策产生多大的影响,也就是他对决策的影响权重究竟有多大。这也正是本文分析的重点。应该说对于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经济效应的研究早已开始。国外的有鲁特和艾哈迈德(Root Ahmed,1978)、德弗罗和弗里曼(Devereux Freeman,1998)、杰克。明茨和托马斯。齐奥普洛斯(JackM.Mintz ThomasTsiopoulos, 1992)、格罗普和科斯蒂尔(Gropp Kostial,2000)、Blomstrom AriKokko(2003)等等,它们从不同角度分析了税收因素在外资投资决策中的影响力度大小及其经济效应。从国内来看,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期间和2001年入世前后,有关FDI的国民待遇和税收优惠问题就曾经受到学界的关注。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2004年我国开始了第二轮税制改革,这其中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问题成为这次改革的重点,关于FDI的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探讨再次成为了学界的焦点。 二、FDI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论依据及工具选择 对于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最具有说服力的解释是“幼稚工业说”,其基本要义与国际贸易理论中支持保护措施的幼稚工业说是完全相同的即:在一国某一产业发展的初期,由于生产规模小,技术也不十分成熟,生产的成本较高,该国在这一产业不具有比较优势。如果能够引入外国资本,并以此带动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引进以及随着东道国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那么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产量的增加,技术的成熟与进步,东道国该行业生产的平均成本将下降,从而使东道国获得在这一产业的比较优势。可是,由于存在着市场缺陷或失效的现象,完全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实现这一目标的。比如,由于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可能因无法判断企业某一投资项目是否能够盈利而对投资于该项目望而却步,于是出现投资不足。所以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介入以弥补市场调控的缺陷,使投资能够反映某一项目在长期内降低成本的潜力。 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许多国家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方式相互配合,避免了政策目标的模糊性和调节对象的单一性,其具体做法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直接优惠方式,通常表现为免税期和低税率;二是间接优惠方式,通常表现为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和亏损结转。直接优惠方式和间接优惠方式的运行结果是不一样的。直接优惠方式的特点是对税收直接免除,这不但造成税收收入的流失,而且容易造成钻政策空子逃避税收。间接优惠方式的特点是对税收的间接减免,这种形式是允许企业在合乎规定的年限内,分期缴纳或延迟缴纳税款,其税收主权没有放弃,有利于体现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因此,不少学者认为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优惠方式要比减免税更为有效。发达国家一般较少或很谨慎地使用直接优惠方式,主要以间接优惠为主。即使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逐渐由以直接减免税为主转向以间接优惠引导为主。 三、FDI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效应分析 (一)FDI税收优惠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 税收优惠政策最直接的成本就在于税收优惠直接减少了一国的税收收入。而且在当前税收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各个国家甚至在某个国家范围内的不同地区会出现以争夺FDI为目的的税收优惠竞争,从而导致过度“慷慨”的税收优惠,这不仅造成大量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且将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除此之外,针对FDI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会诱发资本外逃、政策性寻租、转移利润和逃避税等行为,这些非直接的、隐性的成本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甚至他们会占到优惠政策总成本的很大比重。资本外逃形成假外资,也就是国内资金为了获取外资所拥有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各种途径在境外绕一圈之后以FDI的形式回到国内。从2000年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看,我国贸易顺差241亿美元,FDI约为400亿,但外汇储备比1999年增加了93亿,差额高达550亿美元,这么大的误差很难完全计入“误差与遗漏”项下。所谓政策性寻租是指,因为很多的优惠政策都是有一定的裁量空间的,甚至于某些部门和地方有较大的政策决定权,这就给寻租行为留下了巨大的空间。从而在引进等量FDI的情况下,大量的腐败官员和利益集团又从中分一杯羹,而国家利益则受到侵害。跨国企业大量的转移利润的行为以及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等各种其他逃避税行为,造成大量资金的流失。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估计,1995年我国对外资实行税收优惠而让渡的税收利益达到了660亿人民币。有关专家估计,外资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在我国每年避税300亿以上。应该说很多FDI之所以进行投资,其看中的往往不单纯是直接的税收优惠,而是与这些优惠政策相关的潜在的利益优惠,所以后三种成本虽然难以精确计算,但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税收优惠政策最直接的收益即是吸引来大量的FDI,而FDI进一步对引资国产生各种积极的影响,概括起来这些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本形成效应。FDI的引进,尤其是与之相伴的实物资源的流入,以及由此引致的母国相关企业的追加或辅助投资,有效缓解了我国隐性的投资不足。(2)技术进步效应。FDI的增长促进了中国工业技术的进步,其“示范”效应及其于与前向和后向企业的交易互动关系促进了先进技术、技能和管理经验在国内的扩散。(3)结构调整效应。FDI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提升了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水平,通过打破引资国产品出口的路径依赖,推动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4)外贸拉动效应。FDI带来了贸易替代效应、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补充效应和市场扩张效应,有利于引资国接近国际市场,增加出口,优化出口结构。(5)就业拉动效应。FDI通过在国内大量创办新企业和产业关联效应,直接或间接地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同时,其对国内员工的职业培训和企业员工的“干中学”效应,有效推动了引资国国内劳动力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创新研发能力的提升。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FDI税收优惠政策的成本收益大量体现为间接效应,相关的精确的数据很难取得,所以这就给本应该量化的成本收益分析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但这样的分析同样有它的现实意义,它让我们更加理智、客观地看待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 (二)税收优惠政策对FDI投资目的地选择的影响力分析 1.影响FDI投资区位选择的一般因素分析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NationConferenceonTradeandDevelopment,简称UNCTAD)设计了一套决定国际直接投资的区位因素。UNCTAD按照动因的不同将FDI分为了四大类,他们投资区位选择过程中所考虑的因素是不同的。市场开发型的FDI重点考虑东道国的市场规模、市场增长率、关税、国民待遇、运输成本等因素;资源开发型的FDI重点考虑原材料可获得性和成本、劳动力成本、技能等因素;战略资产增加型的FDI重点考虑技术或战略资产、当地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等因素;追求效率型的FDI重点考虑规模经济、投入品成本、基础设施、运输成本、供应商及分销商的集聚水平等因素。应该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复杂的因素体系,税收因素只是FDI投资决策考虑的众多因素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且,吸引FDI的优惠政策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而言,吸引FDI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优惠、金融优惠和其他优惠工具。财政优惠主要包括降低公司所得税税率、亏损结转下期、免税期、投资补助、投资额纳税抵免、对国外红利、利息派发的税额减免、对长期投资收益优惠待遇、对合格支出的增税减免、零关税或低关税、基于就业的减免、对价值增值的税额抵免、对外国硬通货所得的税额抵免和税额减免等。金融优惠主要包括补助金、补贴贷款、政府参股、优惠费率、政府保险或贷款承诺等;其他优惠包括基础设施补贴、服务补贴、市场优先、外汇优惠待遇等。 2.FDI税收优惠政策影响力分析 国外的相关分析可以说是由来已久了。鲁特和艾哈迈德(Root Ahmed,1978)利用41个发展中国家1966~1970年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他们依据年度人均FDI的流入量,把这些国家分为没有吸引力的、具有适度吸引力的和具有高度吸引力的三类国家。44个变量被选择当做潜在重要的影响因子,以鉴别这三类国家组。在6个与政策相关的影响因子中三个与税收水平相关,其中公司税率被证明是鉴别三类国家组的有效影响因子。然而,税收激励法规和税收宽免没有被证实是有效的影响因子。德弗罗和弗里曼(Devereux Freeman,1995)发现税收对资本是选择在国内投资还是国外投资的决策的影响并不显著,但是税收却影响了FDI的区位选择。杰克。明茨和托马斯。齐奥普洛斯(JackM. Mintz Thomas Tsiopoulos,1992)在对中欧和东欧的转型经济国家外国直接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后发现,税收优惠并不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有效方法。通过对有关数据的分析,他们发现,大多数情况下税收优惠在跨国公司的投资决策中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有两种例外情况,那就是极端高的税收水平以及所谓的自由资本。除此以外,不同国家间微小的利润税差异不可能对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格罗普和科斯蒂尔(Gropp Kostial,2000)的研究方法力求在减少非税因素干扰的基础上,分析税收对FDI流动的影响。这一研究运用了OECD国家1988~1997年的数据,建立了FDI流动和法定税率以及其他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方程式,进行回归分析,考察税率变化对FDI流动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税率变化对FDI流动有着显著影。Blomstrom和AriKokko(2003)指出跨国公司主要是被东道国强大的经济基础所吸引,其中最重要的是市场规模和实际收入水平,其次还包括东道国的技能水平、基础设施有利于高效专业化生产的其他资源的可用性,贸易政策、政治和宏观经济稳定也是重要的决定因素。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基础条件相差不多时,税收优惠这一直接的优惠手段的作用会比较明显,如果一个国家单纯的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而不重视其他条件的培育,那么税收优惠对FDI的影响是很小的,至少它的吸引力不会太长久。 国内的学者在这一领域的著述也是很多。高培勇(1997)认为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以优惠促开放”的政策极大的推动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但他同时指出差异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造成了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有害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而且他认为税收优惠只能说是吸引FDI的众多环境因素之一。马拴友(2001)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税收优惠和税收优惠预期与外商投资是正相关的关系,但我国惊人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汇率水平的变化也是FDI投资的重要诱因。梁琦(2003)对中国外国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进行了实证研究,在其得到的实证结果中,开放度、关联度和优惠政策变量都具有正的估计系数,而反映市场有效需求的指标的估计系数为负。而且,地区开放度的影响大于地区产业关联,地区产业关联的影响又大于地区对吸引外商投资而采取的优惠政策的影响。徐思嘉,麦挺(2004)同样认为曾经在中国引进外资中起重要作用的优惠政策已经退居次要地位,外商现在更为看重的是地区开放度和地区产业关联程度。夏杰长。李朱(2004)分析认为作为资本和公司在国家、区域间的流动性增大的结果之一,利用税收激励吸引FDI的诱惑将增大;但在存在巨大政治和制度风险的环境中,跨国公司对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简单性比税收优惠赋予更高的价值。 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FDI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是有其理论及现实依据的。国内外学者对FDI税收优惠政策的看法虽然存在一些争议,但是在以下几个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首先,税收优惠政策对FDI的地区和结构分布是有影响的,在资本流动加剧的今天,它是一个不能轻易放弃的引资手段;第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度的把握,并且相关优惠措施一定要明确、科学、合理,以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决策程序将负面效应控制在最小;第三,单纯的税收优惠政策决不是吸引FDI的长久之计,必须注重国家市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制度的完善等问题,否则的话,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得不偿失。 具体而言,个人认为我国针对FDI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作出如下调整:首先,对中央各部委尤其是各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顿,清理违法优惠,调整过度优惠,规范合理优惠,切实避免地方间和部门间的恶性税收优惠竞争,鼓励地方依靠各自不同地区的区位和要素禀赋来吸引外资。第二,继续坚持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要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为原则,逐步将FDI向国民待遇的方向调整。第三,细化税收优惠政策条款和实施领域,尤其将优惠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改变过去“大优惠”的思路,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第四,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资公司的监管力度,有效防止关联交易行为等避税行为的发生,减少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必要成本。第五,采取符合WTO要求的方式,实行税收优惠,通过建立双边、多边协议创造更加灵活的优惠机制来适应宏观经济因素的多变性。第六,在实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我们更要注重加强公平效率的市场环境的培育,社会公用基础设施的改善,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应该说这些方面才是能否吸引到FDI的根本决定条件。 投资经济论文: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经济安全 [摘要]本文从我国产业安全、二元经济结构、国有资产流失三个方面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安全构成的威胁,并就其防范对策提出建议:(1)加快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以外资企业“治”外资企业;(2)逐步取消对外资的种种优惠政策,对其实行国民待遇;(3)加强法制和政府监督。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经济安全 产业安全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累计吸引外资高达4000多亿美元。自1993年起,我国一直是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外商直接投资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其负面影响也逐渐显现。在某些方面,这些负面影响已经对我国的经济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的经济安全问题展开分析。 一、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安全问题 产业安全是指一国拥有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的控制力,以及这些产业在国际比较意义下的发展力。随着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特别是近几年来“独资化”趋势的出现,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日益突出。 目前,我国吸收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有6种,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合作开发和其他。在过去,中外合资经营方式一直是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的日趋规范、体制顾虑的逐渐打消、以及各种限制性条款的取缔,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了“独资化”趋势。自1997年起,外商独资企业超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为我国主要的外资利用方式。1999年,北京引进外资注册的企业中,有40%是独资企业,而到了2000年,这个比例上升到了50%.在原有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方也纷纷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将合资企业转变为外方控股或独资的公司。例如,在2000年6月,美国宝洁公司终止了与北京日化二厂的合资关系;2000年11月,上海牙膏厂宣布从合资公司联合利华手中收回“美加净”品牌;2001年1月,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公告股权变更,中方股东退出。一个又一个的合资企业变成了外商独资企业。 这些被外资所控制的企业往往在其技术、规模等方面都有着民族工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外资企业凭借这种优势挤占我国市场,从各个方面控制着产业发展,从而深刻的影响了我国的产业安全。 1.行业控制 外资掌握了我国某些行业的经济支配权,形成了对这些行业的垄断。 2.技术控制 外资在取得控股后,往往取消原有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使其依附于外资母公司研究开发机构所提供的技术,从而形成了引资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格局,削弱了东道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技术转移方面,外资为了维护技术优势,避免因技术扩散而扶持了竞争对手,对此也往往持审慎态度,转移的技术大多并不先进,有时甚至是已被淘汰的技术,对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却严加封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些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曾提出“以市场换技术”的引资策略,期望以让出市场份额为代价,换取外国的先进技术。现在看来,让出的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大了,在某些特定的行业,外资企业已经处于垄断地位,但真正换来的一流的先进技术却凤毛麟角。 3.品牌控制 外商在合资企业中取得控股地位后,国内企业的产品品牌往往被束之高阁,而被国外品牌所取代。外商在合资时要求中方将商标转让给合资企业,然后利用中方的销售渠道推销标有外国商标的产品,待外方商标知名度提高后,逐步减少直至停止对中方商标的使用;也有的外资企业将中方商标定位于低档产品上,从而造成中方商标的声誉及价值下降。例如:1994年,日本松下公司与杭州金鱼电器公司合资,建立杭州松下家用电器公司,从此,在洗衣机行业,国内的“金鱼”不见了,只有“松下爱妻号”;1995年,韩国三星电子公司与苏州香雪海公司合资,建立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在这之后,香雪海品牌从此销声匿迹;再如天府可乐的消失,活力28、白猫、熊猫等为奥妙、碧浪所取代等。这些品牌的逐渐流失实际上是无形资产的流失,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对于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损失。另外,这些产品直接面对消费者,在外资趋于品牌控制的态势下,长此以往必然会使国人产生对国外产品的认同心理。这种社会心理的“滋生”,会很容易导致在其他产业产品上对外国产品的崇拜及对民族产品的歧视,在潜移默化中导致对我国产业安全的负面影响。 二、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 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刚开始改革开放时,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并不大,而在今天,东、西部地区之间巨大的经济差距已成为困扰整个社会的重要问题。在其中,外商直接投资扮演了关键角色,它对于我国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及深化起了重要作用。这种效用可以用瑞典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冈纳。缪尔达尔的累积因果循环原理来加以解释。 缪尔达尔根据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把一个国家分为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通常称为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他假设最初一个国家每个地区都处于静止的落后状态,各地区的收入水平和利润率都相差无几,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地区因优越的自然条件或历史偶发事件或国家的倾斜政策而开始出现增长,收入和利润率差别开始拉大,那么,一个累积性的因果循环就开始了。一方面,发达地区因工资较高,年轻的、有文化、有技能的劳动者就会纷纷地从落后停滞的地区流入正在蓬勃发展的地区;资金也会竞相从落后地区流入发展迅速的地区,以寻求更高的利润率;企业和企业家也会从停滞地区迁移到繁荣地区,因为在后一地区创业和获利机会较多。由于新兴地区经济增长快,工资和利润水平持续上升,使得储蓄率和投资率高,市场旺盛,这又进一步促进了繁荣地区更快的发展。先进地区更快的发展使落后地区的人才、资本不断地向繁荣地区转移,导致该地区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这样,发达地区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累积因果循环。另一方面,不发达地区年轻人和具有较高技术的人才以及资本纷纷外流,结果,落后地区收入水平、投资水平更低,形成了一个恶性的累积因果循环。由于上述两个循环过程的共同作用,发达地区越来越发达,不发达地区越来越相对落后,经济不平衡状况越来越突出。这就形成了一个国家内地理上的二元经济局面。缪尔达尔称这种情况为“回波效应”。 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东部沿海地区,当时外资在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大量涌入。据统计,在1993年以前,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中,投向东部沿海地区的占90%以上,巨额资金投入的乘数效应,使东部经济发展迅速,同时在“回波效应”作用下,西部的人才、资金又在该区域集中,长此下来,东部地区形成了深厚的市场经济底蕴。虽然,现在东、西部地区的政策已经拉平,甚至向西部倾斜,但累积因果循环已经形成,东部地区在基础设施、市场环境、人才素质、社会观念等方面的优势都是西部地区无法比拟的。而根据现代国际投资理论,在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上,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相关政策环境,即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人力资源质与量……)、市场环境(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市场化管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和法律环境,而非直接优惠政策。所以,外资仍然倾向于向东部投入,这又导致下一轮的累积因果循环,从而更进一步拉大了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 三、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的建立和投产开业,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但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创立谈判、生产运营时都不同程度的伴随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究其原因,可以发现其中关键在于以下两点: 1.谈判中的不公平待遇 由于合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待遇,一些陷入困境的企业希望通过合资,享受到优惠政策,以摆脱困境;一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也希望通过合资,壮大自己的力量,享受到优惠政策,获得“体制外”的许多好处。结果,必然形成外资与内资在合资选择中的不对等地位,大批等待合资的内资企业在相对较少的外商投资者的选择面前处于被动地位,于是,纷纷降低合资条件,压低资产评估数额,给予外商种种便利和便宜,吸引外商与自己合资。外商在合资谈判时,往往在转让技术、商标和设备上漫天要价,赚取高额利润,致使内资企业在吸引外商投资的过程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2.跨国公司内部化,通过转移价格进行利润转移 所谓内部化,即是指由于市场不完全,跨国公司为了其自身利益,以克服外部市场的某些失效,以及由于某些产品的特殊性质或垄断势力的存在,导致企业市场交易成本的增加,而通过国际直接投资,将本来应在外部市场交易的业务转变为在公司所属企业之间进行,并形成一个内部市场。在内部化过程中,涉及到转移价格,它是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时所使用的约定价格。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其内部转移价格来达到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规避外汇管制,逃避税收等目的。 目前,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在独资或控股的情况下,其公司内部交易占了公司交易总额的相当大一部分。跨国公司往往采用高进低出的方法转移价格,从其母公司高价进口原料和设备,而对在华子公司的产品实行低价收购,从而将利润转移到其母公司或其他国家子公司,以至出现有的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账上亏损、实际盈利,账上利润少、实际利润多的情况,给我国的财政税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四、总结与建议 以上,本文从三个方面浅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安全造成的威胁。但是,这绝不是要否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凡事都有正反两个方面,无可否认,外商直接投资的正效用始终是大于其负效用的。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已经离不开国际间的资本流动,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外商投资对于经济发展更是至关重要,只是我们若能认清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些负面影响,从而制定相应的对策,对其有效的加以防范和引导,那么,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将大大提高。为此,笔者就我国如何防范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安全造成的影响提出几点建议: 1.加快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以外资企业“治”外资企业 一家外资企业控制了某一市场,那是垄断,而众多的大跨国公司进入同一行业,就形成了竞争。跨国公司为了与同样实力强大的其他跨国公司作竞争,就不得不加快转移新技术、引进新产品、降低产品价格。这一点,早已被事实所证明:上海通用别克、广州本田雅阁的上马,迫使大众把最新车型投入中国;诺基亚、西门子和摩托罗拉的竞争,使得中国手机市场的产品换代档次和价格水平完全与国际市场同步。 因此,要消除外资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威胁,决不能限制外资的进入,而恰好相反,只有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这一市场,在各个大跨国公司之间造成激烈的竞争,那么,最终受益的,就将是中国政府和中国消费者。 2.逐步取消对外资的种种优惠政策,对其实行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同等条件下,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与其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对等。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一方面,可以缓解内资在与外资竞争中所处的不利地位,扶持民族工业;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外资利用其优惠待遇在合资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好处。 目前,跨国公司已经意识到,优惠政策往往是政策不连续的表现,是市场发育不健全的表现。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往往更注重“国民待遇”的优劣。因此,建议政府把引资的重点从制定优惠政策上转移到创造良好的相关政策环境上来。即通过推进贸易政策体制的进一步自由化、规范市场、规范管理、转变观念、培育人才等手段来吸引外资。 3.加强法制和政府监管 一方面,政府应加快《反垄断法》的制定,建立和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企业并购法律规范体系,以法律手段规范外资对国内企业的并购行为,防止出现外资的市场垄断;另一方面,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加强对外资并购中的国有资产评估与外资企业内部转移价格制定的监督和管理。 投资经济论文: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投资结构背离发展战略 [摘要] 总体来看,在去年的投资结构中,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的产业投资增长过猛,而符合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的产业投资增长缓慢。这种趋势说明,我们正在自觉不自觉地回到十多年前长期走过的粗放型增长的老路上。如果我们长期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而高端产品则主要依赖进口,我们在国际化进程中就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也必将延缓我国现代化的进程。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粗放型增长是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之路,是必然引起经济大起大落之路。这种回头路是坚决不能走的。 (正文)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局面已经保持了12年。然而,去年以来出现的部分行业投资过快增长,引起能源、原材料和运力紧张,价格上涨等问题,如不能及时加以解决,任其发展,将有可能使良好的发展势头出现逆转。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调整投资结构,成为化解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避免经济大起大落的根本之策。 投资结构背离发展战略是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 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四十年,我国经济发展始终摆脱不了周期性通货膨胀和大起大落的困扰。在经济上升时期,各方面拼命增加投资,建设规模超过国力的允许范围,引发通货膨胀。为了治理通胀,政府不得不采取严厉措施治理整顿,大批正在建设的工程下马,引起经济大幅度波动,造成巨大损失。从“九五”以来,我们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认真思考避免经济大起大落的办法,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是要使长期以来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变到集约型增长道路上来,并提出用体制转变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十五”计划进一步提出要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出了加快工业化、城市化战略。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提出了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即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去年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可持续协调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提出,把工业化和转变增长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了;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又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突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系列发展战略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认真地、不折不扣地落实这些发展战略,是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 正是由于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结构调整,并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调控措施,我们才抑制了通货膨胀,克服了需求不足,战胜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非典疫情的影响,创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最长的时期。特别是在1997~2001年,我们在能源消耗低增长甚至零增长的情况下,国内生产总值保持了7.1%以上的增长速度,转变增长方式确实取得了成效。 去年以来,投资结构出现了大的变化,钢铁、水泥、电解铝和房地产业投资增长80%到1倍以上。今年1~4月,这些行业的投资同比又增长35%~93%。与此相反,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投资却增长缓慢。如电子信息产业作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主导产业,投资的80%是来自外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与民营经济投资各占10%。软件产业作为信息产业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在印度,其产值已占GDP的16.7%,而我国尚不足1%。国内市场巨大的软件需求,绝大部分依赖进口。发展软件业不会增加多少资源消耗,也没有污染,有利于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然而,投资增长不上去。一些能够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产业,如大型设备制造业、飞机制造业、船舶制造业、精细化工产业、中医药产业、新型能源产业等,投资增长也非常难。我国去年进口各类电子机械设备2000多亿美元,如能在国内制造,既可以节约一半以上的成本,又不会带来多少消耗和污染。去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了26.7%,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增长了28.7%,房地产投资增长了29.7%,而主要体现内涵式增长的更新改造投资仅增长了25.1%。作为国民经济中突出的薄弱环节,第三产业的投资增长也比较缓慢,因此,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仍长期低于GDP的增速。第一产业投资仅增长1.6%,这与中央一再强调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是很不相称的。总体来看,在去年的投资结构中,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的产业投资增长过猛,而符合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的产业投资增长缓慢。这种趋势说明,我们正在自觉不自觉地回到十多年前长期走过的粗放型增长的老路上。如果我们长期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而高端产品则主要依赖进口,我们在国际化进程中就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也必将延缓我国现代化的进程。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粗放型增长是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之路,是必然引起经济大起大落之路。这种回头路是坚决不能走的。 粗放型增长模式回潮的原因 去年以来,投资结构与发展战略严重背离,有其客观原因。只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才能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概括起来,主要原因: 一是受技术瓶颈的制约。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需要加快发展高新技术等战略性产业,而这些产业由于缺乏技术资源,虽然我们有需求、有资金,但是投资却难以增长上去。技术成为新型工业化的突出瓶颈。而形成技术瓶颈的原因,又在于我们还没有建立起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机制,企业缺乏技术创新和投入的动力。 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03年全国大中型企业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的仅占30%,有技术开发机构的企业仅占25%,用于产品和技术研发的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75%。而根据国外的经验,企业用于研发的投入一般不应低于销售收入的3%,否则企业就缺乏长远发展的能力;如果低于2%,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就必将被淘汰。在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用于研发的投入要占销售收入的10%以上。我国海尔集团去年在世界100家名牌中被排在第95位,实现了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名牌的零的突破,关键在于他们用于技术开发的投入能够占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 引进技术并重视消化吸收创新,是企业技术进步的一条捷径。与日、韩相比,我们在这方面是不成功的。日、韩用于引进技术的资金和用于对引进技术消化创新的投入之比为1:5左右,而我国的这一比例仅为1:0.07。因此,日、韩在引进欧美技术之后很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能大批出口。而我国由于长期以来“重引进、轻消化”,“重引进硬件、轻引进软件”,以致引进再引进,长期不能形成自主开发能力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过去我们总认为企业缺乏技术开发的资金,然而这些年有些大量盈利的企业也不愿意在技术开发上投入。如轿车行业的骨干企业,年利润额在50-80亿元以上,仍认为自己没有产品开发能力,而那些盈利额少得多的非骨干企业,技术开发的积极性反而很高,而且卓有成效。这就使我们不能不思考技术进步的机制问题。在任厂长搞技术开发既承担风险,效益在自己任期内又很可能体现不出来,企业缺乏技术开发的动力,用于技术开发的投入就不能增加。如果国内企业靠政策保护,同外资企业合作即可轻松赢利,当然不愿意走自主开发技术的艰苦道路。所以,归根到底,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加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入,降低经济增长对能源、原材料的依赖和对环境的压力,就必须从深化企业改革、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增加技术开发投入做起。这虽然是一项长期措施,看来似乎远水不解近渴,但是,必须下决心从解决问题的症结入手,经过三、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 二是市场需求拉动的结果。这些年以改善居民住房和出行条件为主要内容的消费结构升级,拉动了住宅业、汽车制造业和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这是正常的必然的结果。同时对这种排浪式消费热潮也应合理地加以引导。既要进一步促进消费热点的形成,又要尽可能避免其带来的负面效应,减轻相关产业发展和消费对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我国钢材生产能力已达2.3亿吨,在建生产能力1.3亿吨,建成之后生产能力将达3.6亿吨以上,超过美日欧俄生产能力之和;我国的水泥生产能力已达8亿吨,加上在建能力将超过10亿吨,生产能力已经超过世界总能力的一半以上。再加上其他高消耗产业的发展,将使能源、原材料和运力的供应处于严重短缺局面。这将引起国内及全球相关产品价格的上涨,是资源供给能力和环境都无法承受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也在于科学技术。要通过引进和自主开发新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型材料,发展大容量的公共交通和经济适用住宅。要立足于我国的资源赋存条件,发展煤制油产业和生物液体燃料,减少石油进口,用新型合成材料取代金属材料,搞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发展循环经济。 三是急于求成的政绩观的影响。发展经济是各级政府的中心任务,特别是在政府换届之后,新上任的领导希望很快做出政绩,因而选择那些急功近利的建设项目,甚至牺牲农民的利益,通过批租土地寻求建设资金,并以土地抵押获得银行贷款,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这种单纯追求GDP增长的政绩观,也是导致部分行业投资过快增长的重要原因。 四是政府缺乏引导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政府要运用各项经济政策对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引导。在经济快速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阶段,这两方面的作用都不能忽视,缺一不可。特别是在外商投资大规模进入的情况下,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国内企业的发展,支持薄弱环节和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增强国内企业的竞争力。要通过强有力的经济杠杆,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企业资金和银行贷款的投向。运用法律手段对土地等稀缺资源实施保护。政府不是要代替企业的投资行为,不是要扭曲市场价格的信号,而是要发挥好政府的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实现国民经济长期平稳快速增长的目标。 调整投资结构的方向和任务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包括控制土地征用规模、提高部分行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清理整顿开发区、按产业政策优化贷款结构等措施,目的在于抑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和房地产等行业投资的过快增长。与此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型工业化道路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方向,为社会资金找到新的出路。 (一)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近十年来,电子信息产业以高于GDP2-3倍的速度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的第一大产业,产业规模居世界第三位,出口额1410亿美元。程控交换机、移动电话、彩电、彩色显示器、激光视盘和收录机等产品的产量跃居世界第一位。但是,与发达国家比,我国信息产业大而不强,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核心技术落后,软硬件比例失衡,涉及关键技术的软硬件完全依赖进口,去年我国进口集成电路等电子元器件达400多亿美元;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去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增加值率仅为18.3%,远低于美国58%的水平。加快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必须增加投入。要以扩大应用为主导,以基础设施和网络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核心技术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整体素质,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大型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重大装备制造是装备制造业的核心,是机械科学、制造技术、信息处理与控制技术、系统集成、材料技术等工业和技术门类的综合、交叉与提升。加快重大技术装备业的发展,对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满足现代化建设一系列工程的需要、增强国际整体竞争力和维护国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要依托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加快设备自主制造的进程,力求到2010年在大型高效发电、高效输变电、高速轨道交通、数控机床以及石化、冶金、采掘、轻工、纺织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关键技术设备上取得突破,实现和基本实现国产化。 (三)加快发展运输装备制造业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为运输设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包括汽车制造业、船舶制造业、飞机制造业、高速铁路设备制造业都应当有一个较快的发展。目前在这些方面我们都具备了一定的制造能力,并有一批具有相当水平的技术队伍,要通过运输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高我国机械制造业的水平,改变主要产品依赖进口的局面。 (四)大力发展生物技术和中医药产业 生物技术产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潜力最大和影响最深远的先导性高技术产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小,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内赶超的领域。加快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应不断加大对生物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研究开发生物芯片,功能基因组、遗传改良动植物、基因工程药物及疫苗、环保生物、生物新材料、生物育种、生物化肥、生物农药、生物医药等产业。 中医药是我国传统的民族产业,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随着全球回归自然热潮的兴起,中医药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但是,目前我国中医药的发展落后,全世界每年中医药的国际贸易量约200亿美元,而中国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左右,甚至出现进口洋中药超过中药出口的局面。必须加快中医药发展,把传统中药制作和现代科学技术结合起来,走中药现代化的道路。要制定完善国产中药标准和规范,开发一批疗效确切的重要产品,突破一批中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关键技术,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保持我国中医药科技的优势,实现传统中医药产业向现代中医药产业的跨越,为人类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五)大力发展新材料工业 新材料工业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涉及技术范围广,是推进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新材料相对于传统材料性能高、成本低、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加快发展新材料工业将为我国重化工业产业升级和实现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的转变,提供重要的原材料支撑。要把发展稀土材料、高温材料、超导材料、陶瓷材料、激光材料、生物材料等高性能的新型材料作为战略重点,加快发展。 (六)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 新能源产业包括除石化能源和大型水利发电之外的风能、太阳能、核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能、海洋能、氢能、燃料电池、生物液体燃料等可持续使用的能源资源。我国新能源资源极其丰富,几乎用之不竭,对环境损害少,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对于缓解我国经济发展的能源约束、保证能源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要加大对新能源发展的扶持,不断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优化能源结构。 综合运用各类经济手段引导资源配置 发达国家政府在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的发展中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第一,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支持重要技术的研究开发。如美国每年通过国防部下达的科研资金达2800亿美元以上。这些军工科研项目下达到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其成果除用于军工外,直接转化为民用技术。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势地位就是通过军工技术转化形成的。 第二,政府直接兴办重大科技工程带动战略性产业发展。如美国,通过政府兴办曼哈顿工程,带动了核工业的发展;政府制定和实施星球大战计划,带动了航天航空工业的发展;政府制定和实施信息高速公路工程计划,带动了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目前美国政府正在大规模实施的NMD、TMD计划,必将对军事工业和信息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第三,通过政府采购支持战略性产业发展。美国政府在七十多年前有一个《购买美国产品法》,目前仍然适用。该法规定凡是使用纳税人的钱采购商品,必须优先购买纳税人所办企业生产的产品,只有当本国企业不能满足需要时才允许进口。美国有一个政府采购局,负责政府采购商品的统一招标和供给,其中80%是军工产品。 第四,政府通过贷款贴息和资本金补助支持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对需要重点发展的产业,国家财政资金给予一定的支持。如日本通过财政贴息对银行贷款实行窗口指导,对战略性产业发展优先提供贷款支持。法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曾经制定了工业现代化计划,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空中客车、高速铁路、核电和生物工程,由财政提供资金支持,并通过计划合同的形式,规定由企业承担的技术研发和新产业发展的任务,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从而使这几个产业逐步成为法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意大利在70年代为了扶持本国产业的发展,重点选择纺织、皮革、汽车等具有一定潜在优势的产业,由政府拿出一定的资金,并组织专门的专家委员会评议,对重点企业给予支持,使这些产业增强了国际竞争能力。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关键阶段,通过政府的长期供给政策,引导生产要素的配置,使之投入到符合新兴工业化道路要求的方向,是非常必要的。认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可以把资源配置的功能完全交给市场,政府不要有什么作为,这种观点是极其有害的。拉美一些国家正是由于听信了所谓华盛顿共识的新自由主义的主张,丧失了民族产业发展的机遇,导致通货膨胀、经济动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长期在1000-2000美元徘徊。而亚洲一些国家,通过把市场机制与政府的引导很好结合起来,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本国有竞争力的产业,很快实现了从人均1000美元到3000美元、直到人均1万美元以上的快速发展。 当前我们要运用各种杠杆,加大对资金投向的引导力度。 第一,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调整投资结构,归根到底要靠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抑制某些行业投资增长过快的局面,也要靠竞争来解决。只有通过竞争,才能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我国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为此,要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消除地区封锁和价格垄断,放开市场准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二,建立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确定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重点。要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财政资金用其他社会资金置换出来,作为诱导性资金,用于对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和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优化产业结构。按照产业政策优化贷款结构,既有利于实现战略性产业的振兴,也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风险。 第三,运用政府采购等手段,支持设备自主制造。采用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国产设备。目前这项政策已在轨道交通设备、环保设备中实施,要把这些政策扩大到其他各类装备制造业。要学习和推广三峡电站建设中通过设备国际招标,以市场换技术,提高国内企业设备制造能力的成功经验,广泛运用政府采购制度,加快设备国产化步伐。 第四,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对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和从事科研开发活动的企业,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对这些企业提供科研资金的支持;通过国家下达重点技术开发课题,对技术研发及其工程化、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要尽快建立创业板市场,设立国家风险投资基金。鼓励企业把更多的资金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第五,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政策上要一视同仁,特别要注重支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支持出口和市场前景好的企业。目前,民营经济正在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冲击。要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建立混合所有的股份制经济,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调整投资结构,需要计划、科技、财税、金融、海关、环保、资源管理、工商管理、质量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企业与政府的双向互动,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投资经济论文: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发展关系之分析 论文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福建经济;连带效应 论文摘要:长久以来,外商投资就是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文章通过分析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发展之间的连带效应,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经济发展起着巨大影响作用。文章最后还分析了福建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不平衡以及外商投资的不足,从而提出福建加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和提高利用外资效率的必要性。 外商直接投资(FDI)是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 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许多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两者的联系。Bhagwati(1994)认为,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规模和发挥的作用随着一国对外政策,即采取出口导向战略(EP)还是进口导向战略(IS)而改变。Balasubramanyam等(1996)证实,外商直接投资在实施出口导向战略国家的经济增长中所发挥的作用大于实施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与此同时,许多研究也表明,外商投资对东道国是存在正面和负面效益的。外商直接投资的积极效益表现在,其承载了东道国所具有的先进技术。这些技术将东道国的生产提高到新的水平,使同样数量的物质投入可以带来更多的产出,从而促进东道国经济增长。而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增长的负面效应表现为:外商直接投资会加剧东道国产业结构不合理,拉大了地区发展的差异;由于外商投资企业拥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在其只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很容易垄断部分行业等等。 中国作为实施出口导向战略的国家,自1979年以来,以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日益改善的软硬投资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尤其是我国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开放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之一。福建省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省份,凭借着国家赋予的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把全方位,多形式利用外资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以来,福建省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10,利用外资已成为福建经济走势的重要力量。 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之间关系的问题,国内不少学者已采用了不同角度对其展开了研究,如黄立(2006)运用产业结构偏差指数SD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省产业结构变动所产生的影响;罗承(2006)以区位优势理论为基础,实证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省劳动力工资水平、市场容量和消费水平、产业结构等变量之间的关系;何晓奇(2005)通过对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出口与GDP增长之间的实证分析,得出了出口与福建省经济增长的关联度很大,而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省经济增长的波动关联不大的结论;吴德进(2003)从技术溢出效应的角度运用计量模型进行分析,认为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比较显著。由此可见,对福建经济增长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关系的进行细致的研究,这对研究福建经济发展以及今后外资直接投资发展的努力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福建外商直接投资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状态。据统计数据显示,福建2006年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162个,比上年8.8%;按历史可比口径统计合同外资金额108.02亿美元,增长26.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85亿美元,增长15.3%。按验资口径统计合同外资金额78.29亿美元,增长31.4%;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2.2亿美元,增长23.5%。与此同时,随着福建不断加强引进外资,福建省经济发展也得到稳步的提高,2006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7501.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85.23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3736.08亿元,增长17.0%;第三产业增加值2880.32亿元,增长12.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1152元,比上年增长12.7%。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省经济增长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其作用体现为连带效应,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资本的积累而加大。关于这个结论,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1)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经济增长的确起到了促进作用。外商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来源,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总额,增加了社会有效需求,拉动了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外商直接投资具有技术溢出效应,通过引进外资,跨国公司通过示范和传递效应加速国内企业采用新技术的速度,随着技术的累积,福建对外投资的内部化优势和所有权优势提高,从而为今后的对外直接投资准备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扩大引进外资和吸收先进技术创造了条件,进一步促进了国内企业生产率水平的提高。(2)外商投资的长期效应比短期效应显著,由于滞后几年的固定资产累积,使外商直接投资在该地区有了相当的规模和密度,产生了一定的聚合效应,对此后一段时间的外商直接投资产生积极有力的区位导向,加大了外资流入。从实践中看,外商的不断流入吸引了世界跨国公司进入投资,而大型跨国公司挺进市场又坚定了其他中小型企业的投资信心,进而带动更多企业的进入国内市场投资,大力推动当期经济发展。这正是福建利用并扩大外资特别是跨国直接投资的积极意义之一。 自1979年以来,福建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幅度不断增加,20世纪90年代起更是有了飞速的提高。随着福建省的投资软环境和硬环境不断改善,近几年外商的投资信心持续增强,来自港澳台、东南亚的外资比重加大,大项目带动明显增强,据《2005—2006年度福建省投资环境监测评价调查报告》显示,有82.5%的外商表示将继续在中国投资,这一比例比上年度提高了3.3个百分点。而从总体情况来看,外商的分布和投资领域也得到不断的扩展,一些过去未对外商开放的行业,外商也开始涉及。外商直接投资正逐步走向一个新的高度。 尽管福建省利用外资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方面,就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方面来看,1990至2000年新增的GDP中41.1%来自第二产业,37.8%来自第三产业,21.1%来自第一产业。虽然产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但时至2006年,第一产业增长有所调减,第二产业继续保持增势,第三产业发展稳定。2006年的三大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2.8:48.7:38.5调整为11.8:49.8:38.4。可见,虽然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福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但第二产业的投资仍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投资比重也逐年有所提高,第一产业投资比重明显不足。因此,在福建省逐步扩大引进外资的同时,还应调整产业导向,扩大利用外资方式。尤其应该引导外商加大对第一产业的投资力度,对外通过优惠政策以足够的利益驱动外商投资农业,对内加大农业建设,为农业吸引外资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政府在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的同时,也应提高克服其负面效应的重视,长期以来,以“市场换技术”是利用外资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而事实上,让出市场容易而换取使用的先进技术很难,特别是随着关税的降低和市场的扩大,外商是否会用技术来换市场已变成他们的自主行为。即使得到了先进技术,一些跨国公司也会附加某些限制条件。因此,必须加强对外资的管理,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增强国内市场的竞争性,并大力推进国内企业的技术发展,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鼓励企业在与外资竞争中创新发展。此外,还应在观念更新、体制创新、结构调整和环境改善等方面加大改革,在巩固和扩大大型外资企业的同时应对外资企业给予扶持,从多方面为在闽投资的外商创造更好的投资软环境和硬环境。 投资经济论文:诺贝尔经济学奖中的证券投资理论 摘要:文章分析了历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关于证券投资理论的独到见解,进而总结了这些理论的总体特征,在此基础上探讨了证券投资理论的发展基础及作用领域。 关键词:诺贝尔经济学奖;证券投资 自1969年颁发诺贝尔经济学奖以来,数位证券投资学领域的经济学家获得了其桂冠。证券投资学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既反映了证券投资学在经济学领域的学科地位,也体现了证券投资学理论研究对整个经济学的理论贡献。 198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他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阐述和发展了凯恩斯的系列理论及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宏观模型,他关于家庭和企业如何决定资产构成(the composition of their assets)的研究为当代资产组合选择理论(portfolio selection theory)之先河,明确提出资产组合选择理论的精髓是分散投资风险,“就像是不要把你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当时全世界的报纸普遍报道托宾:“耶鲁的经济学家因‘不要把所有的鸡蛋……’而获诺贝尔奖。” 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系数:“托宾q”系数或托宾q比率,该指标为企业股票市值对股票所代表的资产重置成本的比值,衡量一项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否被高估或低估。该成果沟通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对货币政策、公司价值分析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985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弗兰科·莫迪利安尼(franco modigliani),他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第一个提出储蓄的生命周期假设,揭示了证券市场的资金来源的规律,即个人的资产积累与其生命周期阶段呈现规律性特征,人口年龄结构特征决定证券市场的资金来源及其投资偏好。同时,他与默顿·米勒提出了著名的“莫迪利安尼——米勒定理”即“mm定理”,指出在不确定条件下分析资本结构和资本成本之间关系的方法,表明在无摩擦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它的资本结构无关,该理论成为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一大基础。 199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默顿·米勒(merton h. miller)、哈里·马科维茨(harry m. markowitz)、威廉·夏普(william f. sharpe),他们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他们在金融证券学方面做出了开创性工作:在一个给定的证券投资总量中,如何使各种资产的风险与收益达到均衡;如何以这种风险和收益的均衡来决定证券的价格;以及税率变动或企业破产等因素又怎样影响证券的价格。默顿·米勒(merton h. miller)的的重要贡献是“mm定理”的及其推进。马科维茨的贡献是他发展了资产选择理论,开创了现代资产组合理论,该理论被誉为“华尔街的第一次革命”:传统的证券投资理论局限于经验性的定性研究,该理论首次运用数理统计分析的方法,把证券投资的收益和风险用期望收益率和方差两个指标来进行定量分析,使证券投资理论跃升为一种科学分析理论,为其后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套利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夏普根据马克维茨首先提出的一个模型探讨了证券组合分析的一些方法,当时称为“单一指数模型”,即现在的“单因素模型”,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1997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罗伯特·默顿(robert c. merton)、迈伦·斯科尔斯(myron s. scholes)。默顿和布莱克—斯科尔斯的重要贡献在于期权定价理论。并将定价模型扩展到许多衍生金融品上。迈伦·斯科尔斯给出了著名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公式,该法则已成为金融机构涉及金融新产品的思想方法。利用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对某一特定证券定价时,不象统计或回归分析那样,需要这种证券或与其相类似证券以往的数据,它可以对以往所没有的新型证券进行定价,这一特性扩大了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为企业新型债务及交易证券如保险合约进行定价提供了方法。 2003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克莱夫·格兰杰(clive w.j. granger)、罗伯特·恩格尔(robert f. engle iii)。 他们给经济学研究和证券投资理论发展带来巨大影响,用“随着时间变化的易变性”和“共同趋势”两种新方法分析经济时间序列。此前理论人员在进行估量、预测、检验假设时,一般都按时间排列的观察周期即时间序列的形式使用数据,比如按照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利率、股票价格的时间序列趋势等,分析时间序列的稳定性和趋势性。用于稳定时间序列的统计方法运用于非稳定的数据分析时,人们很容易做出安全错误的判断。格兰杰和恩格尔发明了新的统计方法来分析许多经济时间序列中两个关键属性:随时间变化数据的易变性和非稳定性。在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随着时间的随机波动,具有易变性,股票和各类有价证券的价值取决于易变性风险。大 部分整体经济时间序列都有一个随机趋势,一次暂时的失调会产生长期持续的影响,这些时间序列被叫做“非稳定的”序列。 这些证券投资理论的一大理论特征是,它们既是经济理论研究的前沿,也是证券投资实践探索的前沿。资本结构理论、现资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套利定价模型、期权定价模型、arch模型等等,几乎都是现代证券投资的必备工具。 除了因为专门在证券投资学领域做出卓越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之外,大量的其他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分别在各自的理论领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其理论贡献也成为证券投资学理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证券投资学理论发展的源泉。证券投资学的理论发展一直得益于且贡献于经济周期理论、经济增长理论、信息经济理论、制度经济学、合理预期理论、博弈理论、行为金融理论、激励理论、通货膨胀理论、就业理论、公司理论等经济学各个领域。 证券市场的实践为证券投资理论乃至整个经济金融理论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和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证券投资理论和实践仍然是诺贝尔经济学奖、人类经济金融智慧的源泉和探索方向。 投资经济论文:浅析外商直接投资下的国家经济安全 摘要:外商直接投资的不断涌入,推动我国跻身世界经济大国。随着中国市场的逐渐开放以及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中国再难与跨国并购绝缘。与此同时,其隐含的经济风险日益凸现,使我国经济安全受到威胁。本文将先介绍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的控制方式,再结合现如今愈演愈烈的跨国并购,来论述其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影响,并提出应对建议。 关键词:经济安全;产业控制;外资并购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以跨国公司为载体的fdi导致国际产业分工方式发生显著变化,并导致新一轮产业转移。而随着中国逐步融入wto以及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活动也日趋活跃。然而,其隐含的经济风险愈益凸现,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各国都把保障经济安全置于国家安全保障体系中的战略性位置,提高到事关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高度。 一、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产业的控制 垄断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是外商直接投资的基础,也是它们对东道国实施产业控制的手段和方式。外商对中国的产业控制方式及其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控制。股权控制是外商对中国产业控制最重要的方式。母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产业扩张,与其他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或当地大企业形成寡占竞争的市场结构。伴随中国对跨国并购的逐渐分开,外资对我国的股权控制还会有所增加。 2.技术控制。跨国公司为了克服外部市场的不完全性,往往将其技术转移局限在跨国公司的全球制造网内,其先进技术无法在东道国其他相关企业或行业间扩散,从而无法实现规模效应,无法促进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而且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的技术往往是夕阳技术,其中有些是不利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淘汰技术。 3.成本控制。跨国公司为了占领东道国市场,往往凭借良好的原材料供应、便于制造生产的产品设计、较宽的产品系列,在经验基础上全力以赴降低成本,甚至不惜承受初始亏损,以攫取市场份额。低成本可使公司在与竞争对手的争斗中受到保护,并有利于形成很高的进入壁垒,而迫使我们国企业进入该市场的难度变高。 4.品牌控制。品牌是跨国公司最重要的工业产权之一。跨国公司在进入东道国时,绝大多数都要求使用它的品牌,并通过强大的销售技能和广告宣传,排挤和打压东道国当地企业的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利用客户对其品牌认同以及由此产生对价格敏感性的下降使公司得以避开竞争,解除替代品的威胁。 二、外资并购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外资并购可以弥补国内资金不足,解决由于投资不旺而引起的增长乏力等问题,也带来了新技术和新的经营模式,活跃了国内市场。但外资并购在给我国带来帮助的同时,也引起了不可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1.国际上的并购,主要是发达国家间的相互并购,一般是平等交易,中国却是贱价出卖,这除了由于人民币汇率偏低而存在实际上的低价出卖外,还因在外资并购中,我国的企业资产长期大量被严重低估,既不计入无形资产,又不如实计算实物资产,加之监管不严或腐败的干扰而导致贱价出卖。 2.外资并购容易形成垄断和控制。外资对我国并购的对象主要是优质的骨干企业,一旦并购成功,就可能控制整个行业,给我国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而跨国公司利用已有或可能的市场优势地位,取得垄断定位,进行限制竞争活动,严重危害我国正常的竞争秩序,扭曲资源的有效配置,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国有、集体在内的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一旦公有企业,特别是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被外资并购,就意味着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被削弱,淡化或改变。 4.跨国公司由于一般拥有较先进的技术,资本有机构成比较高,当并购我国企业后,必然会排挤工人,造成大批失业,且还会加剧内资企业人才流失。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凭借良好的知名度、优越的软硬工作环境以及高薪优势,也能吸纳到国内许多优秀人才。这样,国内人才竞争将更加激烈,国内企业更难网罗和留住优秀人才。 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的综合国力。而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点即为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因此,我国应在正视外商对我国产业的渗透和控制,并采取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1.适度保护民族工业,增加中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公平参与机会,提高其竞争力。增强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含量;在有关国计民生的经济领域强化市场准入的限制,保护民族品牌等。 2.逐步减少并消除外商直接投资的“超国民待遇”和“非国民待遇”,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长期实施优惠政策必然使内资企业在竞争中的劣势地位越来越明显。 3.加强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和区域导向。不要再盲目吸引外资,应根据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地区发展平衡、环境生态保护以及其他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需要进行有选择的引进。 4.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改善我国的产业组织状况,努力培植自己的跨国公司,积极走出国门,参与全球性竞争。 5.培育和完善全国统一的要素市场。打破地区分割和行业限制,消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使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企业之间及地区之间能自由流动。 6.建立和完善我国竞争政策体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认真实施《反垄断法》,完善反倾销法律,健全各种相关的市场结构分析标准。 7.建立外商直接投资预警机制。 投资经济论文:国有企业不良投资的经济学解析 摘 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给我国的经济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但是作为市场经济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投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投资活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推动解决劳动者就业问题上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投资活动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如何进行投资,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投资机制需要进一步研究并且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由于国有企业在中国的特殊性,它可以说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竞争主体,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双重角色,结果是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比较盲目,造成一些垃圾工程,呆账坏账现象比较严重,浪费了巨大的资源,给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产权摩擦;软预算约束;恶性增资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前所未有、全世界为之震动的成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顺利过渡,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并存发展,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给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相比,我们有自己的特色,作为过渡时期宏观经济的稳定者,技术移植和扩散的中心,社会福利的提供者,国家控制转轨进程中的工具和系统性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协调器,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却不是那么的令人满意,还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例如,政企不分,内部人控制,所有者缺位,财务状况恶化,等等。虽然国有企业的投资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程度上的拉动作用,但是30%的国有企业却占有几乎70%的国家信贷,并且国有企业投资欲望过于强烈,恶性投资现象比比皆是,从而造成战线过长,效率低下,浪费了巨大的社会资源,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作用。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目标只能有一个,那就是获得利润甚至是超额利润。那么国有企业为什么总是会发生投资决策失败或者明知道可能会发生亏损还要进行投资的现象呢?这是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所为呢?我想答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获得: 1.国有企业目标错位直接导致其投资行为的变异 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没有解决好投资的控制边界、收益边界和责任边界的错位问题,使企业可以忽略投资的基本原则要求,结果必然是投资活动效益低下,乃至亏本。国有企业本来就不同于市场经济中单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它具有多元性目标,加上政企严重不分,企业主管部门与经营者作为直接的投资决策者,就能够偏离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的目标,而优先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目标。国有企业一直患有投资饥渴症,一味地追求扩大企业资产规模,从中享受由投资扩张带来的各种利益,但是,却不必承担因投资扩张造成的亏损,因为在既有体制下,它们可以把投资失败的责任最终推给中央政府,国家银行和企业职工来承担,于是企业追求扩大资产的目标在投资决策成本能够外部化的情况下,投资活动失去了应有的约束,最终必然造成投资行为与结果偏离资产所有者的理性要求。 2.投资体制转轨期的产权摩擦,使国企盲目扩大其投资规模 所谓转轨期产权摩擦,是指国有企业用银行或其他渠道贷款进行投资后形成的资产归属纠纷问题。按理说,企业在还本付息之后,这部分资产应直接归属企业,它不是由国家财政投资形成的,所以不应该归属国家。但是实际做法不是这样,而是将它与国家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一样看待,所有权都归属国家,于是产生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产权摩擦,产权摩擦使国有企业“失血”过多,再加上改革以来市场竞争不断增强,国有企业越来越失去原有的垄断地位,特别是那些非国有企业大规模进入的行业利润率走低,因而这些企业的国有企业亏损状况也就更严重。这时贷款投资规模越是扩大,亏损也就越严重。在产权摩擦造成企业失血过多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投资的收益、权利与责任错位的体制因素有发挥作用,使企业经营者仍要继续扩大贷款投资。 3.软预算约束使国企恶性增资投资成为可能 所谓恶性增资是指缺乏投资过程中的纠偏控制机制,面对失败的投资无法终止而继续投入资源,甚至大大超出原来的投资预算,从而造成巨大的损失,恶化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如果投资者决策者预期在企业财务困难时会经常地得到债权人提供贷款的帮助,就会在投资之前依赖于这种预期,于是形成软预算约束。因为国有企业特殊的产权关系,政府作为所有者很难有效监控企业管理,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相当严重,并且几乎一直就处于软预算约束状态。由于国有企业与银行的特殊性质以及其他各种社会政治因素的影响,企业即使不能如期履行偿还借款本息,仍然不会破产清算或转交给贷款银行控制,而且政府为了维持国有企业的存在,会继续指使国有银行对财务状况明显恶化的企业提供大量的贷款支持。在债务不能作为重要的破产约束机制后,企业的投资决策更加没有什么限制,即使投资结果是失败的,企业也会进行投资。 从以上可以看出这样的投资决策必然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阻碍了国家经济和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怎样把国有企业的不良投资转化为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投资,把不利转为有利,针对以上的问题以己之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明确经营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的投资目标 政企真正分开,权利和责任真正明确,国有企业虽然身份有其特殊性,但是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主体,国有企业必须有其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这样才能有效监督经营者的投资行为。经营者必须明确其应尽的责任,如果经营者以手中的权力来为自己或者既得利益集团服务,必须使其受到严厉的惩罚。目前我国监督体制很不完善,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给全民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国企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只有在经营者权、责、利充分明确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合理的国企投资目标,基本的投资原则要求在合理设计投资项目未来现金流的基础上,投资净现值大于或至少等于零的项目,否则应该放弃。并且经营者必须充分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和体现投入产出效果的相对指标要求。 2.真正意义上理顺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和国家财政的关系 在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就像是为国家财政打工的两个好兄弟,在盈利的情况下,绝大部分利润都要上缴给国家财政,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有国家财政来拨款或者指示国有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来进行投资。国有企业从国有银行贷款与从国家财政那里得到补贴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区别,这样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行为就会肆无忌惮,因为它后面有国家这个强大的政治武器做后 盾,如果说国有企业会和非国有企业一样小心翼翼行事的话,我想没有人会相信了。所以说如果国有企业投资失败,投资资金无法收回,结果就会导致国有银行严重亏损,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亏损必然要求国家财政予以支持,结果导致国家财政出现赤字,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对经济的健康运行有巨大的阻碍作用。所以说国企和国有银行必须是互相独立于国家财政之外的市场竞争主体,这样才能够独立行事。国有企业从国有银行借款必须经过银行的严格审批,签订严谨的协议,必须有抵押,银行方能借款,如果到期国有企业不能偿还,银行就要令其清算,没收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来弥补银行的贷款资金,或者说以债转股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如果这个企业还有发展前途的话)。国有企业的盈利部分除以税收形式上缴财政外,其余的部分应归其所有,不应再交于财政,这样产权摩擦的问题就不会出现了。通过这样一系列措施,国企的领导人必定会仔细思考投资的成本与收益了,必定使其把其他可能发生的不定因素考虑进去,盲目投资的现象就不会发生了。 3.软预算转为硬预算,切断其超额投资资金的来源 信息不对称现象无法避免,但是贷方在贷给借方金之前必须通过专家认真研究计算其投资项目的花费,研究其投资项目可能在未来带来的收益并与成本相比较,尽量掌握关于这个投资项目的信息,使信息不对称程度将到最低。如果借方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投资失败,贷方就要终止与其合作,不需要继续注入资金,并令借方尽快尝其贷款。除非是由于自然因素的破坏(地震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如果预期继续注入资金未来收益大于总成本,还可以继续注入资金。这样就打消了经营者的逆向选择的问题,他们会想方设法使投入的生产要素效率最大化,恶性投资的现象也不会出现了。所以说要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就要在投资前深思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可能带来的收益或者最终投入,并给企业下达一定的资金标准,以免不良资产的形成。 中国经济已经历了1/4多个世纪的高速增长。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基本上保持了一个较平稳的接近10%的年平均增长速率(按经济普查后调整后的增长数字计)。一个大国经济体能保持连续近30年高速增长,这本身就是一件惊人的和了不起的事。在不断向前延伸着的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如果说在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在世界上还有什么经济奇迹的话,那么,毋庸置疑就是已经持续了近30年的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了。如果在这样良好的形势下,我们能针对性的对国有企业所存在的负面问题进行彻底性的改革,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投资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把不良投资的资产转化会良性资产,中国的经济将会迈向一个更高的台阶,成为超级经济强国可能就不是我们的梦想了。 投资经济论文: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发展关系之分析 论文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福建经济;连带效应 论文摘要:长久以来,外商投资就是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文章通过分析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发展之间的连带效应,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经济发展起着巨大影响作用。文章最后还分析了福建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不平衡以及外商投资的不足,从而提出福建加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和提高利用外资效率的必要性。 外商直接投资(fdi)是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 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许多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两者的联系。bhagwati(1994)认为,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规模和发挥的作用随着一国对外政策,即采取出口导向战略(ep)还是进口导向战略(is)而改变。balasubramanyam等(1996)证实,外商直接投资在实施出口导向战略国家的经济增长中所发挥的作用大于实施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与此同时,许多研究也表明,外商投资对东道国是存在正面和负面效益的。外商直接投资的积极效益表现在,其承载了东道国所具有的先进技术。这些技术将东道国的生产提高到新的水平,使同样数量的物质投入可以带来更多的产出,从而促进东道国经济增长。而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增长的负面效应表现为:外商直接投资会加剧东道国产业结构不合理,拉大了地区发展的差异;由于外商投资企业拥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在其只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很容易垄断部分行业等等。 中国作为实施出口导向战略的国家,自1979年以来,以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日益改善的软硬投资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尤其是我国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开放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之一。福建省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省份,凭借着国家赋予的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把全方位,多形式利用外资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以来,福建省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10,利用外资已成为福建经济走势的重要力量。 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经济之间关系的问题,国内不少学者已采用了不同角度对其展开了研究,如黄立(2006)运用产业结构偏差指数sd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省产业结构变动所产生的影响;罗承(2006)以区位优势理论为基础,实证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省劳动力工资水平、市场容量和消费水平、产业结构等变量之间的关系;何晓奇(2005)通过对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出口与gdp增长之间的实证分析,得出了出口与福建省经济增长的关联度很大,而外商直接投资与福建省经济增长的波动关联不大的结论;吴德进(2003)从技术溢出效应的角度运用计量模型进行分析,认为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比较显著。由此可见,对福建经济增长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关系的进行细致的研究,这对研究福建经济发展以及今后外资直接投资发展的努力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福建外商直接投资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状态。据统计数据显示,福建2006年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162个,比上年8.8%;按历史可比口径统计合同外资金额108.02亿美元,增长26.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85亿美元,增长15.3%。按验资口径统计合同外资金额78.29亿美元,增长31.4%;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2.2亿美元,增长23.5%。与此同时,随着福建不断加强引进外资,福建省经济发展也得到稳步的提高,2006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7501.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85.23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3736.08亿元,增长17.0%;第三产业增加值2880.32亿元,增长12.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1152元,比上年增长12.7%。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省经济增长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其作用体现为连带效应,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资本的积累而加大。关于这个结论,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1)外商直接投资对福建经济增长的确起到了促进作用。外商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来源,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总额,增加了社会有效需求,拉动了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外商直接投资具有技术溢出效应,通过引进外资,跨国公司通过示范和传递效应加速国内企业采用新技术的速度,随着技术的累积,福建对外投资的内部化优势和所有权优势提高,从而为今后的对外直接投资准备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扩大引进外资和吸收先进技术创造了条件,进一步促进了国内企业生产率水平的提高。(2)外商投资的长期效应比短期效应显著,由于滞后几年的固定资产累积,使外商直接投资在该地区有了相当的规模和密度,产生了一定的聚合效应,对此后一段时间的外商直接投资产生积极有力的区位导向,加大了外资流入。从实践中看,外商的不断流入吸引了世界跨国公司进入投资,而大型跨国公司挺进市场又坚定了其他中小型企业的投资信心,进而带动更多企业的进入国内市场投资,大力推动当期经济发展。这正是福建利用并扩大外资特别是跨国直接投资的积极意义之一。 自1979年以来,福建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幅度不断增加,20世纪90年代起更是有了飞速的提高。随着福建省的投资软环境和硬环境不断改善,近几年外商的投资信心持续增强,来自港澳台、东南亚的外资比重加大,大项目带动明显增强,据《2005—2006年度福建省投资环境监测评价调查报告》显示,有82.5%的外商表示将继续在中国投资,这一比例比上年度提高了3.3个百分点。而从总体情况来看,外商的分布和投资领域也得到不断的扩展,一些过去未对外商开放的行业,外商也开始涉及。外商直接投资正逐步走向一个新的高度。 尽管福建省利用外资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方面,就福建省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方面来看,1990至2000年新增的gdp中41.1%来自第二产业,37.8%来自第三产业,21.1%来自第一产业。虽然产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但时至2006年,第一产业增长有所调减,第二产业继续保持增势,第三产业发展稳定。2006年的三大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2.8:48.7:38.5调整为11.8:49.8:38.4。可见,虽然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福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但第二产业的投资仍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投资比重也逐年有所提高,第一产业投资比重明显不足。因此,在福建省逐步扩大引进外资的同时,还应调整产业导向,扩大利用外资方式。尤其应该引导外商加大对第一产业的投资力度,对外通过优惠政策以足够的利益驱动外商投资农业,对内加大农业建设,为农业吸引外资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政府在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的同时,也应提高克服其负面效应的重视,长期以来,以“市场换技术”是利用外资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而事实上,让出市场容易而换取使用的先进技术很难,特别是随着关税的降低和市场的扩大,外商是否会用技术来换市场已变成他们的自主行为。即使得到了先进技术,一些跨国公司也会附加某些限制条件。因此,必须加强对外资的管理,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增强国内市场的竞争性,并大力推进国内企业的技术发展,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鼓励企业在与外资竞争中创新发展。此外,还应在观念更新、体制创新、结构调整和环境改善等方面加大改革,在巩固和扩大大型外资企业的同时应对外资企业给予扶持,从多方面为在闽投资的外商创造更好的投资软环境和硬环境。 投资经济论文:中国经济活动中合伙投资方式的新发展 合伙作为一种在世界各国被长期广泛应用的投资形式,在中国市场中被应用的并不广泛。虽然中国在1997年颁布并开始实施了《合伙企业法》,由于该适用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且2000年前合伙企业亦被要求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合伙企业在经济领域的活跃程度。2006年8月27日颁布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则拓宽了合伙企业的形式、合伙人的范围,并且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预留了空间。 一、增加了新的合伙形式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新的合伙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这一新的形式,主要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类的中介机构。由于个别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无过错的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法律要求其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就非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或者合伙企业正常经营中产生的债务,全体合伙人仍负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选择的部分限制了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范围,避免了无过错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产生的损害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有效地引导专业机构的合伙人谨慎执业,加强内控机制,从而为这些专业机构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有以下特点:1.有限合伙人的人数必须在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其中必须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人数的上限与中国《公司法》有限公司股东的人数要求是一致的。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劳务本身无法作为对外承担清偿责任的方式,因此规定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3.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有限合伙人在处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也比普通合伙人宽松,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有限合伙可以有效的筹集资金,实现知识技术与资本的完美结合。国外的私募基金(股权)大多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合伙企业法》引进有限合伙的形式,配合了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股权)在中国的发展来说无疑是一支有力的强心针。在此之前投资人对于小规模的商业组织,仅限于在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中进行选择,有限公司成立的资金要求及税负,使得一些小投资人望而却步。而普通合伙与个人独资企业都要求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使得很多不愿意承担过多风险的投资人打消投资的念头。近年来,立法者在进行商事立法时已经注意到了将鼓励投资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指导思想,有限合伙这种在西方国家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合伙形式终于被中国立法者采纳。 二、合伙人范围的扩展:法人可以成为合伙人 原《合伙企业法》只认可自然人作为合伙人,从而将法人拒绝在合伙企业的大门之外。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法人即意味着以其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投资人无需以其对法人出资以外的其他财产就法人的债务对外承担责任。中国的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考虑到法人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承担了无限连带责任,会使公司处于巨大的风险之中,影响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2006年1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仍然不允许公司作为对其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人,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但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丰富各类投资方式的呼声越来越高,尤其在借鉴英美合伙企业立法的基础上,立法者允许了法人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法人作为合伙人,可能会导致法人为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法人的投资人也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的投资人仍可以躲避在法人这堵防火墙后面,仅以其对法人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法人参与合伙可以使公司等企业法人利用合伙企业形式灵活、合作简便、成本较低等优势,实现其特定的目的事业,也有利于大型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中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合作。但是为了使国有企业不至于负担更大的风险,法律仍规定国有企业和公益性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三、外商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并不能直接适用于外商投资设立合伙企业,而是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2003年中国商务部等颁布的《外商投资创业企业管理规定》,规定中承认外商投资创业企业可以采取非法人形式,但这一规定缺乏相关法律的制度性保障。新《合伙企业法》引起各界的非常关注,各方外资是否会利用合伙企业规模小、形式灵活、设立的法律门槛低等特点规避中国对外资的一些准入机制。但从当前国务院委托商务部起草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草案来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然实行审批制,需要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等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审批制度:出于现行外资准入制度、外汇管制以及公平性等考虑,参照对三资企业的外资管理制度,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和重大变更需要经过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一般事项的变更需要到审批机关备案。 2.中方合伙人:由于合伙一般规模不大,自然人作为合伙人较为常见,且有《合伙企业法》为上位法,因此不同于三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不允许中国自然人作为中方投资人,《办法》明确规定中国自然人可以作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产业政策:现行产业政策采用针对股权式合营企业的表述,根据合伙企业的特殊性,《办法》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控股”地位理解为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以及分红比例,从而明确了产业政策(包括“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和“中方相对控股”)如何适用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4.劳务出资:鉴于目前对外国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尚无相关配套规定,实践中无法操作,暂时只允许中国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5.出资期限:鉴于合伙企业一般规模不大,参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制度,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除劳务以外的出资应当在批准后90日内一次缴清。 6.登记备查制度:为维护交易安全,《办法》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普通合伙人应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供其主要财产清单,供社会公众查询,并在财产发生重大变化时将该变化向审批和登记机关备案,便于交易相对人获得关于外国普通合伙人偿债能力的信息。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然要符合现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实行特定市场准入机制,仍需要遵守外汇、海关、税务等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因此,除了法律形式、投资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注册资金的要求和税收等问题上,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公司的其他方面的要求还是趋同的。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为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外商在华投资的发展,无疑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投资经济论文:国内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综述 摘 要:采用综述方法对主要学者关于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问题的研究成果作了介绍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此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力图为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做出决策提供更可靠、更科学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 研究综述;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与展望 1 主要学者的研究成果 关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经济增长关系的问题,前人的研究大都只停留在定性分析的阶段,缺乏定量研究,且由于各学者所选取的指标和样本空间不同。 1.1 认为两者之间为双向因果关系的研究 龚宁(2007)通过对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和gdp两个变量进行协整关系检验,得出两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且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两者之间为双向作用。此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但在证明两者因果关系方面缺少理论支撑。商碧元、田涛(2008)运用计量及经济学方法模型和应用统计分析软件对深圳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和gdp的关系进行了定量分析,证实两者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且两者之间的影响存在一年的时滞。此研究比吴淑莲和龚宁的研究更进了一步,具有更实际的参考价值,但由于其所选取的样本空间只是深圳市,因此,其结论的应用具有局限性。 1.2 认为两者之间为单向因果关系的研究 现有的文献表明,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两者之间为某种单向显著的因果关系,但对于何为因,何为果意见不一。 (1)认为房地产开发投资对经济增长影响显著的研究。 费晨(2008)利用城市gdp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两个指标,搜集了武汉市1995-2006年间的数据,对武汉市经济增长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通过变量的平稳性检验、单整性检验、协整性分析和误差修正模型以及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得出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与房地产开发投资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房地产开发投资与gdp的增长之间为显著的单向因果关系,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带动了gdp的增长,而根据gdp的波动不能有效的预测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变动。邹朝福(2009)以昆明市为例,对城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进了详细的分析,得出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比较显著,政府应该制定一些政策措施来控制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规模,使之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相协调。候正望(2010)研究了浙江省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利用协整回归方程和误差修正模型方法对其进行了分析,证实了两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相关关系,且为正相关,并得出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为单向因果关系,即房地产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比较显著。文献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但因其选取的数据范围分别为武汉市、昆明市和浙江省,因此其结论的应用范围同样具有局限性。 (2)认为经济增长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影响显著的研究。 刘洪玉、张红(2006)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分析和预测均方差分析表明,gdp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影响要远大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的影响,且相互影响的作用存在2年的时滞。宁琰、许鹏(2008)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gdp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得出房地产开发投资于gdp之间是显著的单向因果关系,gdp的增长会导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对gdp的变化没有决定性的影响。鉴于房地产开发投资本身就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一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检验没有意义。 张力军、金晓斌(2008)通过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对南京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和gdp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在短期内,两者之间存在单向因果关系,即gdp的增长对房地产投资增长的影响显著。董昊(2010)采用西安市的数据,利用协整理论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因果关系分析,并建立了vec模型,进行了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显示,两者之间呈显著的单向因果关系,房地产开发投资受经济增长的影响较大,并且这种影响是长期的,而房地产开发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短期的。文献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但分析都不够完整,所选样本空间分别是南京市和西安市,因此其结论的应用同样具有局限性。 徐明(2010)选用城市化率和地区生产总值两个指标分别与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之间的关系做了定量分析,通过协整关系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得出,地区gdp与房地产开发投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gdp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格兰杰原因。 1.3 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关系的研究 刘瑞(2009)运用协整关系检验理论、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等计量经济学方法对上海市经济增长与房地产开发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此研究结论的应用虽具有局限性,但为进一步思考房地产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提高了更广阔的空间。 1.4 认为两者之间关系不确定的研究 邬文康(2005)利用相关分析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对区域gdp和房地产增加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得出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具有不确定性,因区域、发展水平、样本量选取和指标选取的差异而异,且在各城市的不同发展阶段,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可能也不同。他的研究提出了两者之间确定存在关系,房地产业的发展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并且城市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房地产业的有效发展,但是没有得出两者之间的具体关系,何为因,何为果,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实质性的应用价值。 岳朝龙、孙翠平(2006)对国内生产总值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两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短期内,两者之间的关系随置信水平的提高,由单向因果关系变为双向因果关系,但长期来看,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研究表明两者之间的关系随着时间的不同有所变化,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参考价值,但没有考虑因地区差异可能会导致两者之间关系的变化。 朱爱勇(2009)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分析房地产开发投资与gdp之间的关系,结论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是gdp变化的格兰杰原因,在经济发展比较低的地区不是。此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指导意义,为以后的研究方向提供参考。 2 结论和展望 综述上述,以前学者对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大都停留在定性分析阶段,缺乏定量研究。由于各学者所选取的指标和样本空间不同,得出的结论各不相同,本人认为在以后的研究中应试图选取更具代表性的指标和更全面的样本空间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更深一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定量研究,为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提供更科学的参考。 投资经济论文:区域房地产投资与国民经济发展关系实证研究 内容摘要:安徽省经济的发展,有赖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本文论述了作为农业大省的安徽省的工业发展现状。认为安徽省应该抓住时机,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根据安徽省的具体情况,走现代农业驱动型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来发展本省经济。 关键词:现代农业 新型工业化 安徽 安徽工业化发展现状 对于安徽省工业化发展状况,目前已有部分专家和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如:王秉建(2008)对安徽工业化水平进行了评价;胡亭亭(2007)对安徽工业化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余华银(2006)对安徽工业化的进程进行了评价等。通过对研究的梳理可知,安徽工业化的发展状况为:安徽省工业化进程慢于全国,安徽省工业化已处于工业化的实现和经济高速增长期的初期,但与全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业高度化水平低于全国,高度化进程也相对较弱,安徽省工业处于由重工业化阶段向高加工度化阶段转变时期,工业高度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工业高度化水平明显偏低:轻工业中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比重低;重工业中加工工业比重低;重加工工业内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业的比重低。 现阶段安徽工业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分析 (一)外部环境 1.有利条件。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安徽农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在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新区域工业化模式下,人们开始重视农业地区和农业的发展。一方面,工业化的目标从单纯的经济增长转向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大力发展农业和农业地区经济;另一方面,技术进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最主要驱动力,使得农业的价值得到了重新认识。在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工业化的内容不再是狭义的,而是通过包括农业在内的各个产业的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实现全面发展。因此,农业不仅是加速工业化的一种工具,而且本身也是工业化的目的;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人们消费结构升级促生新机遇。虽然面临这一系列约束条件,但是,仍然存在有利于安徽省工业化的机遇: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一部分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逐步向内陆地区转移。安徽省可以选择适合本地比较优势的产业,通过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积累工业化的资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费品的需求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对绿色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为安徽省发挥其优势,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提供了机遇。 2.不利外部条件。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于安徽省来说尤其明显,主要表现为:一是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行。二是农村就业和增长局面趋于严峻。三是质量安全事件对农民、农业产业的冲击不可低估。民以食为天,我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22%,而耕地面积只占世界的10%,粮食安全现状面临严峻考验。安徽省作为粮食主产区,在粮食安全体系中承担了重要责任,2008年安徽省平均粮食产量为6047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5.78 % 。因此,安徽省在选择新型工业化道路时绝不能以损害农业、减少粮食产量为代价。 (二)内部条件 丰富的资源条件。安徽省处于我国腹地,蕴藏了丰富的矿产资源。如煤炭、有色金属等。同时拥有大量的水资源。以中部五省为例,不仅拥有长江、淮河等水系,还拥有鄱阳湖、洞庭湖和巢湖等三大淡水湖。丰富的农业资源,有利于农、林、牧、渔的全面发展和形成较高的农业生产率,为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了广阔的资源配置空间和环境。 优越的地理区位。从地域优势看,安徽位于长三角腹地,东临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西连广大中西部地区,承东启西,地跨江淮,交通发达,发展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安徽可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信息、资金,接受辐射,又可面向全国,推广自己的优势产品。特别是随着东部地区产业的升级换代,将逐步淘汰一部分落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安徽作为重要的劳务输出人口大省,积累了相当的技术和资金要素,安徽已完全有能力承接长三角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转移,这些都为安徽农业的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较强的科研优势。从科研优势看,安徽的高校、科研单位众多,合肥是全国四所科技城之一。截至 2007 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研究与开发机构 1057 家,其中国有独立科研机构 116 家(包括 20 家中央在皖科研院所、96 家省属及省以下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 154 家。这些科研机构特别是一批中央在皖科研院所,是安徽省科技资源优势的集中体现,强大的科研优势为安徽省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科研条件。 良好的生态环境。安徽省由于长期以农业为主,工业化进程相对缓慢,因此高污染、高能耗的传统工业较少,这使得安徽省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保护。安徽省可以充分利用生态优势,跨越重化工业阶段,直接进入高起点发展对环境要求高的生态产业。 不利的因素。“三农”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安徽省面临严重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生产、生活条件较为恶劣。农业比较效益低,市场化发育程度低,小农生产的特点导致农业省在农业中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无法发挥出来。农民收入水平不高,且商品意识、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农业省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三农”问题对安徽省工业化发展来说,依然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安徽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 现代农业驱动型工业是安徽工业化的现实选择 综上,结合安徽省实际,笔者认为安徽省应选择现代农业驱动型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即依托区域比较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围绕现代农业这个核心,把农业资源深度开发产业确立为区域主导产业,并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以劳动力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进入市场的工业化道路。这一选择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现代农业驱动型工业化模式符合安徽省新型工业化的特点。由于符合本阶段安徽省的资源禀赋结构,可以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在此战略下建立的产业体系能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发展壮大。通过产业的发展,利益的积累可以逐步改变安徽省的资源享赋结构,实现由农业省向工业省的转变。在资源禀赋结构变化后,现代农业有可能不再占主导地位,而是由更符合区域资源禀赋结构的产业取代,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安徽经济的发展。 有利于形成现代农业区域聚集优势,获取重要资源。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不同,具有要素投入集约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生产手段科技化、产业经营一体化的特征,产品附加值高,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这样就可以吸引区域外资金、人才等要素的流入。通过产业聚集主动吸收资源的作法,改变了安徽省以往被动等待资金、技术支持(即简单的工业反哺农业)的引资方式;改变了安徽省因传统农业效益低下而出现资源净流出的局面。通过市场化竞争吸引要素的方式,可以实现安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找准定位,确立主导产业。首先,安徽省的比较优势在农业,安徽省新型工业化的重点应放在农产品加工业。其次,如果不发挥安徽省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比较优势,提供更为丰富的农产品和深加工品,发达省份就会将需求转向国外寻求替代供应者,这样,安徽省就会失去发展的外部市场。区域工业化理论认为,有竞争力主导产业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关键。而现代农业正是安徽省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因仅使用传统生产要素的农业是无法对经常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的,但现代化的农业能够实现。 可以有效克服资金瓶颈的约束。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业所需资金少、投入门槛低,是一种适合安徽省的劳动力密集型工业。另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形成良性联动关系,可以通过加工增值农副产品,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户积累能力,为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积累资金。 能够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由于现代农业驱动型工业化模式强调工业与农业的联动关系,必然促进农业生产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在农业内部吸收大量劳动力,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传统工业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新型工业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保证。
建设科技论文:关于华北科技学院安全工程专业建设的探讨 摘要:简要介绍了我国高校安全工程专业的发展历史。重点分析了以华北科技学院开办安全工程专业教育的发展过程,指出了安全工程专业建设方面的办学优势和存在问题,提出了适应时展,完善和发展华北科技学院安全工程专业的详细建议,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安全工程;专业建设;部委直属高校;探讨1我国安全工程专业建设概况 1958年,首都经贸大学(原北京劳动保护学院)试办了国内第一个与安全工程相近的专业(当时为工业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技术专业)。1983年,中国矿业大学(原为中国矿业学院)在国内首次设立了一级学科采矿工程之下的二级学科——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随后又在1986年在国内高校中第一个获得了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的博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我国设立安全科学技术一级学科,将安全工程列为其下面的一个二级学科,属管理类。1996年,我国又将安全工程专业和有关安全技术类专业(如上述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合并,设立安全技术与工程专业,但仍属一级学科矿业工程下的二级学科。1998年至今,又将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改为现在的安全工程专业,列为一级学科安全与环境科学之下的二级学科,属工程技术类学科。 20__年,以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技大学副校长范维澄为代表的有识之士,呼吁将现安全工程升格为一级学科。20__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调整方案讨论稿中,把安全技术及工程列为一级学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抓住这一机遇,于20__年3月,向国家教委提出了将安全技术及工程学科名称改为安全科学及工程,并升为一级学科的建议。 目前,在全国1517所高校中川,开设安全工程专业的已有近70所,其中近30所高校设有硕士点,9所高校有博士点。 1996年12月,劳动部成立了高等学校安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__年7月完成了《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培养目标、业务范围及课程设置》的研究,确定了《安全学原理》、《安全系统工程学》、《安全管理学》、《安全人机工程学》为安全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并组织4门课的教材出版工作。 部委直属院校开设的安全工程专业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例如,北京理工大学隶属国防科工委,其安全工程专业以防火防爆为特色;中国民用航空学院隶属民用航空总局,其安全工程专业突出航空安全;华北科技学院(下称学院)隶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其安全工程专业侧重矿山安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出现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新的高校教育格局,全国具有安全工程专业的院校也面临高校自身发展的新考验。 华北科技学院是20__年新发展和扩建的部委直属高等院校,笔者重点分析和探讨了学院安全工程专业的建设问题。 2 华北科技学院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存在问题 2,1学院安全工程专业教育概况 华北科技学院成立于1984年,其前身是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分院,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华北矿业高等专科学校,20__年初,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现有8系3部,各类在校生近9000人,教职工近700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及其他高级职称的181人、讲师及其他中级职称的183人,具有博、硕士学位的71人。 学院设有国家级的“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中国煤炭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中心”和“中澳管理培训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劳工组织及美、英、俄、加、德、法、澳、日等国的相关组织和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和交流计划。 学院由最初开办通风与安全成人培训、培养通风与安全专业及安全工程专业专科毕业生,到现在已有近20年的历史,20__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后,将安全工程作为学院第一批本科专业开始招生。目前该专业在校本科生220人、专科生88人。 安全工程教研室现有专任教师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5人、讲师1人,有博士学位的1人、硕士4人、学士3人。 同国内绝大多数同类高校一样,学院现有本科安全工程专业也是在国家对高校实行扩招的机遇下,由原相近专业(通风与安全专业)直接改名、转型而来的,不可避免存在学科的基础性建设滞后,行业安全技术教育偏重等问题。 2.2安全工程专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1)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大安全”观 目前,全社会对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虽然有所提高,但仍有不少人认为搞安全艰苦,危险,效益差,还没有形成搞好安全的大气候,与我国要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十六大”提出的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差甚远。学院同样电受到大气候的影响,对安全工程专业建设没有形成统一的队识,对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还显不足,没有形成办学的合力。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大安全”观念,也影响了安全工程专业教学工作。 (2)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不合理 目前,学院安全工程专业的专任教师全部是由原从事煤旷通风安全专业教育或技术管理转型而来,其知识结构侧重某矿安全技术及管理,缺少安全科学原理、现代安全管理及公共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急需充实和培养专业师资。 (3)教材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全国安全工程专业还没有统编教材,安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安全工程专业基础课程教材,目前还没有在全国相关高校全面使用。到目前为止,学院也没有用于本专业的自编教材。 (4)实验室建设落后于专业发展要求 目前,专业实验室中绝大多数仍是原有的矿井通风与安全设备,缺少大量安全科学基本原理、公共安全技术测试等方面的实验设备,而科研型试验设备则基本空白。 (5)教学实践环节薄弱 目前的专业实践仍偏重 于煤矿且经费偏紧。由于实践环节中很重要的资料收集、咨询、调研等一般都是有偿服务,经费受限必然导致走马观花、马虎了事、实习效果差。 (6)科研起步晚 科研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安全工程专业乃至学院的知名度。20__年,我国科研经费超2亿元的高校已有16所,超1亿元的有39所,这些占全国高校总数4%的著名高校,其科研经费占了全国高校科研总经费的60%,已形成了品牌效应。目前,学院每年实际到位的科研经费不足300万元,安全工程专业乃至学院还都没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7)教学模式相对僵化 目前,安全工程专业的本科教学模式基本是在原有专科教育的基础上,简单地延长了一年的学制及增加了一些课程,不能适应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3对学院本科安全工程专业建设的设想 为搞好学院的本科安全工程专业建设,笔者在此提出一些拙见,仅供探讨。 3.1 统一认识,明确专业办学方向 目前,学院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工科院校,学院“十五”规划中提出,遵循“办好本科,加强培训,突出特色,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立足行业、面向社会、服务地方”的办学方向,把学院建成“以工为主,以安全科技为特色,兼有文、理、经、管的多科性现代大学和国内一流的安全培训基地”。学院应在此大前提下搞好自己的本科安全工程专业。在目前安全工程逐渐成为热门专业,各相关院校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学院应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认识,注重从提高教学质量和发挥行业特色两方面办好学院的安全工程专业。 3.2尝试多种专业培养模式 紧紧抓住华北科技学院属部委办学的特点,结合目前矿山企业安全专业人才奇缺的实际,面对各相关院校为了扩招、急功近利、都已取消了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转向所谓的“大安全”的现状,学院可实施“人无我有、人有我强”的专业培养模式。具体可有以下两种: (1)矿山通风与安全专业与安全工程专业并存。 目前相关院校开设的安全工程专业,也有以矿山安全作为一个培养方向的,但其所学的矿山通风与安全知识量只能与采矿专业所学相当,不能满足矿山亟需大量的通风与安全专门人才的要求。矿山安全是我国安全工作的重点与难点,矿山通风与安全是知识面较广、专业性很强的学科,目前该学科还有许多难题未解决。 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惟一一所高校,学院应争取一定的办学优惠政策,恢复矿山通风与安全专业,充分发挥学校的强项。同时将现有的安全工程专业的培养方向适当调整,面向交通安全、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安全形势严峻的方向,与矿山通风与安全专业作为两个专业同时招生。 (2)单一的安全工程专业模式。 即学院目前的“大安全”观办学模式,以矿山安全为基础,向非矿行业安全拓展。采取此模式除矿山安全外,可从交通安全、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方向选取1~2个作为专业培养方向。 3.3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针对目前安全工程专业教师都是从煤矿通风安全专业转型而来的现状,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提高教师的总体素质。 一方面可考虑签订校级合作协议,派学院安全系、建工系有关专任教师到那些在交通安全、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方面教育水平较高的相关院校轮训; 另一方面,继续实施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在上述方向有特长的专门人才,充实学院师资队伍。 此外,继续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与交流,使广大教师吸取国外先进的安全理念和安全技术方法。而最重要的是专任教师要有专业竞争带来的忧患意识,要有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的紧迫感。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必须首先有复合型的教师作保障,专任教师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的步伐。 3.4注重教材建设 在国内没有统编教材出版之前,必须选用办学水平较高的相关院校的教材,或提倡自编教材。基础课内容对专业课必须有很强的针对性。如普通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流体力学等基础课程,范围广、学时多,有些内容太过深奥,为此,可提倡安全工程专业教师与基础课教师合作,自编《安全工程化学》、《安全工程流体力学》、《安全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等教材,既可使本专业教材自成体系,也便于学时安排。 此外,针对学院直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特点,应要求所有在校生都具备一定的安全理论和安全技术基础,可面向全校学生编写《安全导论》教材。 3.5加快实验室建设 目前,学院已对安全工程专业实验室的设备购置采取了优先政策。可在现有实验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安全、化工、环境三个关系较密切专业的教学实验,避免设备的重复投资。要删除原理、方法落后的实验项目,提高测试项目的自动化程度,尽可能设计制作综合实验装置,以便在一个实验台进行多个实验项目,同时提高设备与实验课时的利用率。新进设备在优先保证教学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考虑为科研服务,并创造条件为学生开放实验室,允许学生自主选取实验项目。 3.6强化教学实践环节 专业转型后,必须尽快建立新的实习基地。此项工作仅靠系、教研室的力量是远不够的,应争取上级有关政策,与有关企事业单位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签订建立实习基地的协议。一方面,有关企事业单位应承担学院学生教学实习的义务;另一方面,学院也可优先考虑对其职工的安全培训,优先对其实行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同时学校应制定政策,确保充足的实习经费进行专题调研、有偿咨询等活动,避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空洞无物、照抄书本,质量不高的现象。 3.7加大科研力度 为建设综合性大学,必须下大力开展科研活动。学院已出台政策,鼓励教师从事科研,并于20__年6月成立了院级安全科学与技术研究所。可在此基础上,采取优厚政策,吸引研究型人才带项目到学院工作,尽快研究出具有先进水平和重大影响的成果,形成品牌效应。同时要注重对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考虑试行大学生导师制和科研学分制,鼓励学生参加科研活动,撰写 科技论文,提高其综合素质。 3.8改进课程体系 现有本科安全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只是在原专科课程基础上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扩充,因此,必须从满足经济建设主战场及行业需求出发,改进课程体系。 (1)应遵循教育部提出的重视基础教育、加强素质及能力的培养、淡化专业意识的原则。在课程设置上可考虑在浓缩专业课内容的同时,增加安全原理、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安全管理工程、安全设备工程等专业基础课的学时数,并且均作为必修课。使学生掌握扎实的安全科学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安全素质。 (2)及时跟踪安全科学最新发展和行业动态,更新有关课程内容。如安全系统工程课程中,有关安全评价章节应加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两年来下发的《安全评价通则》、《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等内容。 (3)开设好《安全法规》课程。要注意法律、法规的时效性,目前应及时将《安全生产法》、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内容传授给学生。同时要紧紧抓住“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行业负责人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委新出台的行业安全规定、政策,使《安全法规》课程具有鲜明的政治方向和时代特征。 (4)积极应对WTO挑战,开设国际公认的质量(1S09001)、环境(1S014001)以及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 系(0HSMS)认证规范标准的课程,满足行政、企事业、中介机构对这方面的人才需求。 3,9专业建设要与学校长远发展有机结合 要充分发挥学院行业特色,优化整合有关专业师资力量,在建设综合性现代大学的进程中超前做好以下工作: (1)着手建立高等职业技能学院或应用技术学院等二级学院,搞好成人高等安全教育。 (2)试行“3 2”式的“双学位”办学模式。鉴于学院环境工程、化工、建筑等专业与安全工程专业的基础课大致相同,可考虑上述专业的部分学生在原专业学习3年后,再到安全工程专业学习2年,毕业后同时授予原专业与安全工程专业两个学士学位。 (3)发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培训中心挂靠在学院的优势,充分利用教师资源,着手成立安全评价、职业安全与健康体系论证、职业技能鉴定等中介机构,创造条件让专业教师参与安全培训,鼓励对外从事安全评价、安全论证、安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中介服务。 (4)加快安全工程专业或通风与安全专业申请硕士点的工作,为建设具有安全特色的综合性现代大学打好基础。 中国安全文化建设的时代背景—兼谈21世纪安全科技文化新观点 1 概 述 不断提高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是当今政府和社会的神圣责任和光荣的义务,也是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者为之奋斗的目标和崇尚的伟业。随着工业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文明的进程,对职业安全卫生的需求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安全科技界的专家、学者;还是工业界的企业家、安全管理人员都不断寻求新途径,以适应时代的要求,笔者认为,在以下三方面取得了成就: 1)改善安全硬件的特性和功能:改善物(指广义的物:机械、设备、仪表、工具、生产资料等)的安全状态,即从设计、制造、应用方面提高设备、机具、工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规范人的安全行为: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理特性、安全心理素质以及对社会环境的科学适应能力; 3)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调节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间的关系,达到安全、系统与匹配。 不难看出,在控制人、物、管理的安全理论与实践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最近的统计表明,全球每年因工死亡人数高达110万。而全国每年也至少有10万人在意外事故中丧生(包括交通事故),世界范围内的意外死亡人数达350万。特别是高新技术应用的风险、工业生产与开发的风险、人民追求高质量的生活及生存面临的风险,对人类的安全与健康又构成了新的潜在威胁。因些,迫使当代人要用崭新的思维方法和跨世纪的安全科技文化的新观念来审视世界,科学而客观地把握人生,珍惜生命,创造人类安全、健康、舒适、长寿,社会稳定发展的美好未来。 2 中国安全文化建设的时代背景 中国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发展的规律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生存的理念和行为,特别是工业的安全生产,开始有了微妙而深刻的变化,一种新的价值观念、科学的思维方法、更广的视野和社会适应能力,更务实而珍惜生命的行动,善待人生而健康、长寿的追求,在国内工业界和居家社区正在形成一种弘扬和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文化素质的潮流,企业安全文化和大众安全文化的兴起和发展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主要表现如下: 1) 人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 人民的经济基础和生活水平有显著的提高,对物质需求、精神文明以及安全与健康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对自己的生活及人生的追求有了全新的内容。人们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更加需要安全、健康、舒适、长寿。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根本变化,安全生产、大众安全、生活安全、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已成为社会文明和公民文化素养的重要标志。 2) 安全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普水平的提高 在我国,安全科学技术已成为一级学科(见GB/13745—92),表明对安全的本质及运动规律有了深入的研究。特别是预测、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安全科技的进步,大量的高新技术及科研成果转化为安全防护的设备和产品,通过科普及商品 的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增加了公众的安全科技文化知识,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出现了大众对安全生产、生活、生存的安全科技文化新需求。 3) 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人民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劳动保护国策的基本内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已深入人心,在国家宪法、劳动法、企业法、刑法、民法及地方政府行政法规或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中,在近千种相关的标准中都涉及了有关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要求,并已成为强制性规定,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体系在逐步完善。公民都有权利接受初中程度的义务教育,大众的科技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因此,人民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安全与健康,已成为公众保护自己的有力武器。 4) 优生优育的政策更重视人的安全与健康 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已为全国人民普遍接受,与此同时,独生子女的生育、培养、成长和就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必然成为家庭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在求职就业中,那些不安全,欠卫生的职业或工厂,那些危害性大,事故风险大的地方,将会面临招工难的困境,这就迫使企业和政府对劳动环境进行改造或更新,21世纪的中国人对自己的安全与健康视为生命一样重要。 5) 建国以来的四次伤亡事故高峰的惨痛教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虽已家喻户晓,而工业生产中的意外伤亡事故却经常发生。近50年内,中国大陆先后出现过四次伤亡事故高峰,均发生在政治改革和经济环境变化的关键时期,即“”期间(1958年)、“”期间(1970年)、“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重复建设问题突出时期(1994年)。忽视安全,不讲速度与效益的统一,既影响正常生产,又危及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事故高峰的惨痛教训证明:人为失误是元凶。据专家、学者的统计表明,(60~70)是人的“三违”现象所引发的事故,其中由于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差而致成灾祸就占80。劳动者是一个生理人、社会人、经济人,其生理特性、心理特性、社会特性、人生观、价值观等直接影响着人的安全思维和行为后果,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文化素质才是预防人为失误的金钥匙。 6) 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文化素质亟待提高 目前,企业的职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技术能力有下降趋势,统计表明:①1.4亿职工中,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约占70;②新职工(多半数来自农村)主要靠人力、资源和时间的投入进行低效的生产;③职工中受过系统专业教育的职工只占(15~20);④国营企业中,技工、中高级工仅占(2~3)。很显然,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友涌向工业,成了低素质而廉价的劳动力,这些低技能、低效率的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替换工,多半在最脏、最累、最危险、最不卫生的环境中劳动,这样就降低了职工队伍的总体安全素质,也增加了控制人为事故的难度。新职工是发生伤亡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其原因为: ①缺乏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②缺乏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和对策; ③不懂事故的应急办法,也不会保护自己;④对安全管理上的失误更无辨别能力。 在经济建设时期,把安全生产的重点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包括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文化素质)的轨道上来,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亟待提高劳动者,甚至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这是社会文明的要求,也是政府和企业(雇主)不可推辞的义务。 7) 全国人民更加重视休闲活动的安全和卫生 全国职工已享受每周40小时工作的权利,改变了过去每天8小时生产,有时还要加班加点,甚至女工、童工也不能保证享有法定的权利的时代。每周5天的8小时工作之余,除每天保证8小时睡眠,至少还有96小时的自由支配时间。无论是职工或是公民均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各自喜爱的活动,由于休闲的方式、范围和领域的不同,学习和掌握有关的安全与卫生的知识,掌握自我保护和救护的方法,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卫生的休闲活动环境已成为大众的需求,也成了安全休闲文化的新内容。随着人们对休闲活动质量有更高的要求,实现安全、舒适、健康的活动计划、自然迫切地需要增长安全科技文化知识,需要创造休闲活动的安全文化氛围,大众安全文素质的提高,才能更自觉地去实现大众的身心安全和健康。 8) 高新技术风险进入家庭,消费者更需要安全文化 高新技术应用型产品进入市场,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给千家万户带来了方便、实惠、享受,同时也带来意外的事故和风险,由于缺乏安全科技文化知识,例如:不会正常使用家电用品;看不懂说明书;违反操作程序;不了解产品特性和易出事故的地方等,造成了许多意外伤亡事故。 1999年是中国的“安全健康消费年”,重点突出宣传了两大问题: ①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不受侵害,保证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②消费者要提高安全科技文化素质,增长安全健康消费的知识。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透露:“在我国,损害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一直是一个突出问题。据悉,我国每年因家电漏电便造成8000多人死亡;而仅在1994年,燃气热水器质量问题又使173人命丧黄泉。(1985~1989)年5年时间,共发生大的假酒事件11起,不法分子用工业酒精制作假酒致使129人死亡,4966人中毒,33人失明;1998年山西朔州假酒案造成27人丧命的悲剧更令人触目惊心。此外,交通、旅游、环境污染、娱乐、玩具、 药品医疗、化妆品等等,都存在大量不安全和不卫生因素,所有这些无不直接对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拥有的“9项权利”,安全和健康是最重要的一项。因此,商品和服务是否符合人体健康和安全的要求,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首先提出“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侵害”。可见,抓住了商品对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问题,就抓住了落实消费者权益最重要的部分。要真正的保护自己,就必须不断提高安全科技文化素质,树立安全健康的消费观。 9) 非生产领域的安全与卫生问题需要警钟长鸣 从全国看,每年企业及矿山发生的意外事故,有(2~2.5)万人丧生,而非生产领域的意外事故却有(6~8.5)万人死亡。实际上,人们在生活与生存领域的活动遭遇的事故和灾害(洪水、地震、泥石流、气象等)而危及人民的生命的数字还在增大。根据1998年官方公布的资料,足以说明非生产领域因意外事故而死亡人数触目惊心: ①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7.8万人;②铁路道口事故死亡人数 8402人; ③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2380人;④自然灾害死亡人数 5511人。 还不算每年因烟花、爆竹、喜庆气球、家电产品、休闲、旅游等意外伤害事故,保守的估计至少也有(1~1.5)万人。据最近报道:每年医生用药和自购用药而造成500至100万人的药物伤害,严重的致命死亡,为了安全用药,国家正对医药实行分类管理。因此,大众的生活、生存及社会活动领域的安全与卫生问题,决不容忽视。大众安全文化及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已成为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非生产领域的安全卫生问题也应警钟长呜。 10) 安全文化素质教育要从孩童抓起 安全的意识、思维、习俗,安全防护、应急和自救等技能和知识应从幼童、从中小学抓起,通过安全科技文化的传播和渗透,提高下一代的安全文素质是具有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的。安全科技、安全文化能最深刻的影响孩童的思维和行为,从小就养成珍惜生命、自律安全的行为和品德。安全文化素质教育应纳入学生素质教育的总纲,成其重要的基础教育内容。 我国有中小学生1.8亿,据有关单位报导:近10年来,全国中小学生平均每年死亡人数为4万左右,其中死于交通、火灾、溺水、坠落等灾祸的为1.5万人,而1994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7625人。对孩童和下一代的安全教育已引起了政府及社会的极大关注,1995年国务院7个部委联合发文,从1996年起,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例如:1996年以来,每年安全教育日的主题分别为“全社会共同关心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加强自救互救”、“消防安全教育”。专家们还编写了中学生安全知识(教材)、北京市民安全知识手册;同时,建议在大学开设安全科学技术选修课,举办安全科技文化讲座。提高孩童、学生及大众的安全文化素质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 11) 建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与国际市场接轨 众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已在世界范围内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还计划在21世纪初推行ISO18000(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客观上对我国经济、技术和国际贸易的发展,无形间形成一道壁垒。这些质量—环保—安全与卫生问题,其核心是人类的安全、健康、生存的问题,也是安全文化、文明生产的问题。从安全伦理高度看,企业要生产出绿色的产品,要成为绿色工厂,进行国际贸易的商品应该从设计、生产、出售,到使用、回收的全过程,对人民都是安全、卫生、无害的,对生态环境也是无害的。中国政府已成立了国家ISO14000认证领导小组,正推进全国工业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达到国际标准化的进程,要实现这一目标,当然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为了响应ISO的号召,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SHMS)标准化,全国企业界和政府必须从战略的高度,从全球经贸市场发展的观点,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前期准备工作,OSHMS是工业文明发展必须要跨越的屏障,也是工业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据资料报导:台湾地区、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都为OSHMS付出代价,都将税收的一部分用于企业的改造,以便在世贸竞争中保持自己的实力。一种新的工业发展趋势,一种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经济大道已被工业界认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与卫生一体化,即Q*S*H*E的绿色通道,旨在努力满足人民的安全与健康需求,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安全科技文化的繁荣。 12) 大众需要安全科技文化 本世纪末,中国人民要实现“小康之家”,大众生活水平提高,经济基础改善,安全与健康意识增强,更需用安全科技文化充实自己,保护自己,以实现身心安全与健康,享渡寿福天伦之乐。一种自觉追求安全文化、善待生命的安全与健康趋势正在形成,具体表现为: ①一切活动中都以追求安全、舒适、健康、长寿为主要目标;②喜爱安全、卫生的文体活动和休闲、健身、旅游等活动;③戒烟、禁酒、健美、礼仪、时装等吃、穿、住、行活动均以安全、健康为时尚;④愿意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家庭装灭火器,学会几种灭火方法和有关灭火常识;⑤积极学习急救、互救及逃生方法,参加野外、实地训练;⑥学会打急救(120)、火警(119)、匪警(110)、道路交通事故报警(122)、障碍台(112)、天气预报台(121)、报时台(117)、查号台(114)等的电话,以防遇事不慌,临危不乱;⑦自觉订阅、购买、学习有关安全、健康、灾害方面的书刊、报纸,增加灾害知识和信息;⑧用新的价值观指导消费,愿意花钱买安全、卫生、环保型的产品;⑨养花、种草、植树、爱鸟、注意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人民安全健康的重要活动内容。3 弘扬和传播安全科技文化的途径 历史经验证明:要启发人的思维,树立唯物的观点,掌握科学的方法,塑造符合时代的文明人,最深刻、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文化的弘扬和倡导,通过文化的宣教,启发人、影响人、教育人、塑造人,最重要的一步是从人的启蒙开始、从孩童抓起,为人类社会提供高素质的安全生产力。安全文化是随着人类生存、繁衍、发展和社会文明而不断继承、吸收、优化、繁荣的滚滚向前、奔腾不息的科技文化长流,笔者给出如下安全文化长流示意图。她教育和指引着人类从事安全的生产、生活、生存活动,保护子孙万代的身心安 全和健康。图1 安全文化长流示意图 4 树立跨世纪的安全科技文化新观点 12亿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安全、舒适、富裕、长寿、珍惜生命、享受人生是新世纪的热门话题,当代人应以崭新的概念、意识和实践活动,树立跨世纪的安全科技文化新思想,营造和把握住人类的安全、社会的稳定,真正实现国泰民安。通过安全文化的宣教和传播作用,使大众从安全的人生观、安全的价值观中受到启迪,使大众对不安全的行为和习俗得以觉醒,达到人人都要力行安全、力创安全、力保安全的目的。笔者认为,全民应建立以下安全科技文化的新思路、新观点: 1)扩展和研究安全的领域: 仅研究以生产领域的安全是不完整的,必须不断扩展和研究生活、生存领域的安全问题,才可能全面地认识安全、事故、灾害的本质及运动规律。1993年,在“国际共同安全”大会上,专家们强调:“世界上所有意外死亡事故中,仅7是职业事故,56属其他事故。”而同年美国的生产事故(职业事故)为10,其他事故(非生产性事故)为47.2。80年代,日本每年非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为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的8倍。英、法、德的伤亡事故统计表明,生产性事故也只占总死亡人数的10左右。而这几年国内的矿山和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的死亡人数也只占总事故死亡人数的(15~20)。因此,从安全科技文化的角度,要求人民建立安全的新观念,在重视安全生产的同时,把更多的力量投入家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产品安全、药物安全、保健和娱乐安全,以及环境保护与其他安全。 2)保护从事一切活动的人的安全: 保护人所从事一切活动的安全观点,就要以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目标,不断扩充到保护从事一切活动的人的安全。例如,人从事社交活动和日常生活活动的安全等,目的是保护人在从事任何活动时的身心安全与健康。人是一切活动中的最活跃的因素,安全和健康的人才能从事一切活动。 3)大安全观的宣传和教育要极大影响公众,重点在培养和造就下一代: 利用一切宣传媒介和手段,有效地传播、教育和影响公众,使其建立大安全观,当务之急是培养和造就幼儿、中小学生或下一代,通过宣教途径使人人都具有科学的安全观、职业的伦理道德、安全行为规范,掌握自救、互救、应急的防护技术,把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作为宣传与教育的长期战略和重要课题。 4)坚持倡导和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人人需要安全,人人有责任维护安全,人人有义务创造和保障安全。坚持不懈地倡导和弘扬安全文化,能激励和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明的宣教活动,达到启发、教育、造就符合时代安全要求的大众。形成全球、全社会和谐的安全文化氛围,建造人类生存和发展更加安全、卫生、舒适的文明环境。 5)培养和树立超前、预防、科学的安全风险意识: 充分推广和应用安全科学技术和现代高新技术,对事故进行评价、预测、预报。提倡减灾、防灾、预防文化,培养和树立超前、探索、预防的安全风险意识,以主动、科学、系统的方法,来保障人类的安全、祥和、幸福。 6)树立城市忧患和综合减灾观点: 专家们推测,到20__年,全国人口的1/3,约4.6亿人集居于大城市,现代工业化、都市化也会给人类社会带来众多难以控制的灾难,例如,交通、用水、用电、防火、环保、楼群建筑、医疗保健系统等意外灾害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的安全与健康。必须树立安全、减灾、环保相互渗透、交叉、综合的大安全观,主张共建安全、减灾、环保科技文化,使人民在天灾人祸大难临头时,能应变自如,把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保障社会稳定,城市及社区少灾,人民平安。 5 结束语 要实现安全、舒适、高效的从事一切活动的愿望,就要提高人民的安全科技文化素质,就要树立跨世纪的安全文化新观点,这是安全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珍惜生命,善待人生,通过安全文化的传播、宣传和教育,使公众觉醒、理解,这是人民的需要;保护人的身心安全与健康是社会的责任。只有全民为之奋斗,世代继承和发展,中国安全文化的长流才会滚滚向前,安全文化事业才会繁荣昌盛。但是,人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安全文化建设仍任重道远。当前,倡导、弘扬和宣传安全文化,在全民、全社会还没有形成宜人的大气候,而国内安全文化的气息和全球的安全文化氛围,正在熏陶和诱发着中国安全科技文化的春天早日到来。中国一定会成为一个经济的、科技的实力强国,但大众的安全文化素质提高不能等待,安全科技文化需要不断地再宣传、再教育、再激励、再传播,要代代持续奋斗,也许要一、两个世纪,才能看到今天弘扬和倡导安全文化的功绩。万里征途始于足下,中国安全文化建设正在启动,只有全民的自觉投入和努力奋斗,才会给华夏儿女创造安全、健康、舒适、少灾的未来。 建设科技论文:以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为中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论文关键词:龙头企业 科技服务能力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论文摘要:分析了基于龙头企业服务能力创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构建了其基本框架体系,并提出该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应对措施。 发达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产生的,以政府推广机构为主体的五级推广体系。并为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龙头企业科技服务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成为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1以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为中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1龙头企业要结合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星火产业带计划、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星火计划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大力开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出企业发展战略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中长期发展战略。 2以龙头企业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以政府、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服务主体并存、推广转化、评估、咨询、技术交易、培训、信息、标准研究与应用等服务内容并存,农村、农业、农民和企业等服务对象并存的农村服务格局、逐步形成服务主体多形式、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对象多元化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网络。 3通过企业化的制度创新和环境创新,建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制度环境。 4制定出一系列以促进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不断创新和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以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为中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应以政府,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中介机构和农户为主体,其中龙头企业是核心,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按照公司企业模式,合作社模式和合同生产模式等,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思路,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种养加工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2.1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的整体框架建设 2.1.1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整体设计 在图1的框架中,龙头企业是连接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和农户之间的纽带,分别为政府提供税收和产品,同时需要政府政策、金融和基木设施建设的支持;对科研院所提供资金、项目和其它硬件设施服务时,同时也需要获得技术、咨询和人才的支持;对专业协会进行技术推广、签门产销合作、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也需要获得供给和销竹市场。对农户也可以自接提供与专业协会相同的服务。与此同时,通过龙头企业的市场化运作,使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和农户等两两之间间接互动,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主要体现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龙头企业木身对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内因和外因作用促使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通过以龙头企业核心,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间接支持,对农户和代表农户利益的专业协会进行产中、产前和产后的一体化服务,从而提高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的科技服务能力。 2.1.2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政府的政策税收扶持项目资金、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支持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政府对专家和研究院建设的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推广,联合科技攻关,专业人才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建立和管理技术指导;龙头企业内部的战略创新,企业组织创新,企业管理创新,企业品牌建设,内部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创新、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是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的外部支持体系,该体系推动和促进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 2.1.3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 该服务体系分为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与省相关部门结合)、龙头企业创新服务区域中心(与地市县相关部门结合)、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乡镇中心(与乡镇相关部门结合),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整合相关政府、科协、专业协会和其他与农村科技服务相关的组织,实行企业的市场化运营,中心之间按照企业的垂自一体化组织模式建立紧密的关系,实行科技服务的“无缝”运作。 同时,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结合政府、科协、专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的支持,按照“公司+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农户”的思路,形成了市场牵动,政府搭台,高校参与,龙头带协会,协会连农产;种养加下一条龙,贸下农一体化的产业化模式;少i形成了深加下带动,产业化经营,集团化运作,依托名牌产品开拓市场的龙头企业运作模式,培育和壮大平要支柱产业,催生和培育了龙头企业发展。 3基于龙头企业服务能力创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措施 (1)加强农村科技服务市场的制度建设。在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前提下,形成以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利益协调机制为辅的制度建设。实行科技服务市场化,打破农村科技服务垄断和单一化的公益性服务模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避免参与者因不能得到合理回报而扑伤其积极性。健全科技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规范科技服务市场经营行为,使具有农村科技服务经营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在规则范围内正当竞争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科技服务市场立法,为农村科技服务市场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应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为科技服务者提供信息预报,降低其市场风险。 (2)创新农村科技服务运行模式。一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行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通过示范,以点带而、以线促而,滚动发展的思路组织实施。一是通过政策引导,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组织各方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农村科技服务示范项目建设实行严格的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单位、承担单位、参与单位等单位的责任,对实施技术方案、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进程,采用合同制,明确实施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对项目建设进行统一督导。 (3)培养农村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农村科技服务主体应具有市场信息获取能力,答理控制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目前我国农村科技推广服务的主体是政府,而政府主要从事社会公益性服务,还不是科技服务的市场主体,因而要培养营销主体,一方而加强建设农村股份合作制度,走分散到集中的道路,形成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集团,参与到科技服务的市场竞争;一是建立专业合作组织,运用协会组织代表生产者参与科技服务市场竞争;三是建立农业产业化企业运用企业经营方式形成科技服务市场竞争主体。培养科技服务市场主体还重中间商的培植,特别是技术商队伍和技术咨询公司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我国农村科技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4)营造农村科技服务的政策环境。明确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作为民间组织的合法地位和功能定位,鼓励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由技术交流型向专业技术经济服务型、专业技术经济实体型发展。为促使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各级政府和主要部门应给予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积极的扶持,如:表彰奖励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与从业人员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对在农业技术推广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家给予重奖。工商、民政部门应为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兴办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实体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办理有关手续的业务指导和产品延伸加下的政策支持;教育人事部门应帮助农村科技服务组织解决技术培训中的具体困难。则政金融部门应重点支持农村科技服务组织项目开发、兴办实体所需的资金,税务部门按照则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减免对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经营话动的税收等等。 (5)加大资金投入和推进国际合作。以政府投资为引导,承担单位投资为基础,确保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启动资金。采用股份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木共同参与农村科技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创业投资、发行债券、担保、贴息贷款等市场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多元化投资融资体系;特别是对建立了创新服务中心的龙头企业所急需的季节性农产品收购资金,给予低息甚至无息贷款。 依托科研院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邀请国外专家到专家大院、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交流经验,进行技术应用、项目开发合作,合作的重点应放在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方而;选派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组织化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进行参观考察、经验交流、项目培训,以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国际化程度。 建设科技论文: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农村电网建设 摘要:1998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农电"两改一同价"的重大部署。经过三年来的建设和改造,农村电网发展规模、装备水平、管理基础和服务能力都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全系统共完成投资1227亿元,占下达计划的93.72%。建设和改造35kV、66kV和110kV变电所4618座,主变容量4399万kVA,线路5.2万km,10kV线路64.1万km,低压线路210.3万km,累计更换高耗能配电变压器56万台,改造农村台区75.5万个,已有1867个县实施了农网改造工程,累计完成竣工县1237个。 关键词:科技创新 农村电网 建设 编者按:国家电力公司农电科技工作会议已于2001年6月召开。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对于今后农网应用"四新",提高农网建设水平,加快农网建设,加快实现农村电气化,将产生积极的、深远的影响。本刊将大力宣传这次会议精神。本期摘编了国电公司副总经理刘振亚的讲话、经验交流材料和农电工作部李振生主任的大会总结。其它内容将在今后的期刊中陆续进行报道。 1、我国农村电网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基本情况 1998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农电"两改一同价"的重大部署。经过三年来的建设和改造,农村电网发展规模、装备水平、管理基础和服务能力都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全系统共完成投资1227亿元,占下达计划的93.72%。建设和改造35kV、66kV和110kV变电所4618座,主变容量4399万kVA,线路5.2万km,10kV线路64.1万km,低压线路210.3万km,累计更换高耗能配电变压器56万台,改造农村台区75.5万个,已有1867个县实施了农网改造工程,累计完成竣工县1237个。 到2000年底,全国农村电网共建成110kV变电所4017座,平均每县1.63座,主变压器6416台,容量17693万kVA。35kV变电所16395座,平均每县6.65座,主变压器26865台,容量11820万kVA,10kV配电变压器324万台,容量34458万kVA,110kV线路13万km,35~66kV线路31万km,3~10kV线路275万km,低压线路716万km。全国县及县以下总用电量为5669亿kW·h,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42.75%。乡、村和农户通电率分别为98.45%、98.23%和98.03%。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吉林省等5个省市实现户户通电;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宁夏等14个省(市、区)实现村村通电。 在我国农村电网发展过程中,科技进步发挥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农村办电初期,由于受缺少规划、缺乏资金等历史条件所限,农村电网比较简陋,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都比较差。"六五"期间,国家提出对农网进行恢复性改造,重点改造了设备陈旧和危及安全的供电设施。"七五"期间,农网改造工作开始从恢复性改造,逐步转为以调整电网布局、进行设备完善化、实施标准化建设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开始探讨农网建设模式和技术发展方向,提出了农村变电所小型化近期模式和远期模式。随着农村电力网络的发展和规模不断扩大,农电系统提出了调度自动化建设的要求,强化了对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工作的管理,并开始尝试采用载波、无线为通道,进行具有"两遥"功能的县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研发与试点工作。"八五"期间,强调对农村电网的科学化管理,注重电网改造以安全为中心,以节能为重点。为提高农网装备水平,制定了农网新设备开发计划,并在较短的时间内研制了重合器、分段器和熔断器等21项产品,及时在农网中推广;县级电网调度被正式列为国家五级调度组成部分,调度自动化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逐步达到了实用化要求,在县级电网调度实现科学化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网推广新型节能设备取得了显著成果,建成10个节电示范县。"九五"期间,农网技术进步工作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实施了《全国农村电网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九五'计划要点》,重点解决了农网电能损耗高、供电可靠率低、电压质量差的问题,全面推进了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农网节电工作。 2、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农网改造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1998年,国家提出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以后,各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了技术进步工作。到2000年底,全系统已经建设成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805座,35(66)kV无人值班变电所2295座,调度自动化实用化达标县507个,已有743个县建立了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有近1000个县建有电力专用通信网络,配网自动化和MIS系统也不同程度地得到应用。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成网架比较坚实、布局比较合理的农村电网,电网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供电质量都有较大提高,损耗明显降低。同时,积极推行变电所无人值班、配网自动化、办公自动化等,有效地提高了电网的整体装备水平和电网的自动化管理水平。 为保证农网改造工程的建设质量,国家计委和国家电力公司制定了《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各省电力公司在工程的组织实施中,坚持"科技兴网"的思想,认真贯彻工程技术标准,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将一批成熟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应用在农网中,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农网改造工程中,各单位推广应用"四新"项目达60余项。主要表现为五个特点:一是变电所无人值班开始普及。从"九五"开始的农村变电所无人值班建设,已经发展有常规式、小型化和箱式三种方式,每种方式都具有各自的优势与特点。经过多年实践,户外式、小型化、无人值班模式已经体现出应有的优越性。目前农网工程建设改造的变电所大多采用无人值班模式或过渡性方案。二是开关设备逐步实现智能化和无油化。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传统的油断路器已被新型带有自具功能的重合器、分段器所替代,灭弧介质也从多油到少油,并逐渐变成SF6或真空式。既减少了运行维护工作量,又提高了设备的可靠性。三是自动化技术有效地提高了电力企业管理水平和对电网的控制能力。调度自动化从"两遥"逐步扩展到"四遥",从简单的变电所监控发展到可以对电网运行进行远方控制和在线管理;县级城网配电自动化的建设,实现了对故障段的隔离,提高了电网的供电可靠性;企业MIS系统的建立,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了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四是建设符合我国农村负荷特点的低压配电台区。随着农村配电变压器更新换代周期的缩短,多年来影响农网线损的64和73系列配电变压器已经被逐步淘汰,由S7型发展为S9型,现在S11型卷铁芯变压器也已开始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此外,非晶态合金变、干式变和全密封变压器,以其节能、免维护等特点,逐渐在一些地区挂网运行;农村供电方式形成了单相三线和三相四线混合供电方式,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五是新材料、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新型绝缘集束导线具有线路绝缘化,架设方便、施工造价低等特点,在三相入户尽可能从末端保证三相负荷平衡、降低线损和保证供电安全等方面,与常规建设方案比较,有明显的优势。通过辽宁、山东、河南等地的使用,其降损、节能、扩容、安全、防窃电等方面呈现良好效果。此外,紧凑型综合配电箱、复合绝缘子、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新型防雷技术和接地体技术、绝缘线架设工艺、箱体架构的防腐、防锈处理技术的推广使用,也为提高农网改造和建设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3、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农网建设水平 作为在电力基础产业领域起主导作用的国有企业,国家电力公司已经明确提出了建设"控股型、经营型、现代化、集团化管理的国际一流电力公司"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改造传统技术为起点,以研究、开发高新技术项目为方向,以建设开放型、高水平的技术队伍为基础,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带动战略。 农村电网作为电力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面临的建设和发展任务还十分艰巨。在新的形势下,加快农电技术创新步伐,不断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是今后农电工作的重要任务。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在农网建设与发展中要高度重视技术进步。这次农网改造工程,由于国家投入巨资,解决了多年来农网发展中的一些紧迫问题,提高了电网的整体实力。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在制定计划,确定方案,安排资金,以及工程组织建设等方面,把技术进步与创新放到突出位置。 第二,加快制定和实施农网"十五"科技发展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国家电力公司制定了"十五"发展规划。在这个规划指导下,有关部门还组织制定了《农村电网"十五"科技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五"农网科技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公司要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的总体规划和思路,认真制定本地区农电"十五"科技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 第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确定农网建设技术原则。长期以来,一些单位在农网建设技术标准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对农网的建设标准问题,我们必须统一一个认识,就是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力求先进。因此,各单位在农网建设中,要综合考虑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技术标准等因素,注重设备技术含量,制定符合实际的农网建设技术原则。 第四,建立和完善农电科技创新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农电科技工作的领导,设立农网科技发展专项基金,建立农电技术发展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农电科技创新机制,为探索农电科技发展方向,制定科技规划和研究开发科技项目,推动农网技术进步提供重要保证。第五,加大力度,确保农网改造任务务期必成。2001年农网改造工程已经进入决战阶段。公司党组要求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本期农网改造任务,60%以上的县完成竣工验收。按照这一要求,全系统今年要完成437亿元投资和800多个竣工县,任务依然很繁重。各公司领导同志和农网改造实施部门,要认清目前所面临的形势,正视困难,抓住重点,加强协调,科学调度,扎扎实实做好农网改造工作,确保务期必成,使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真正造福于人民,造福于社会。 建设科技论文:浅析科技平台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论文关键词:科技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手段;法律手段 论文摘要:介绍了科技平台的概念、目标及任务,分析了科技平台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提出了加强科技平台建设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科技平台建设是近几年国家科技部门、财政部门针对科技资源投人大量增长,但科研主体间却未形成共享,造成投人浪费、建设重复、资源闲置、使用效率低下的状况而提出设立的一项专项工作,旨在利用先进的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手段,以较少的资金投人,整合带动激活过去形成的大量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连点成线,以线布网,建成专门的服务于科技人员科研活动的条件平台,以对科研探索、技术发明、社会生产、自主创新提供基础条件的支撑。 1、科技平台的概念和目标及任务 科技平台建设的目的,最重要的就在于避免科技资源的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投人产出和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从宏观层面讲,科技平台为学科交叉基础研究提供基本支撑,为前沿创新性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必要条件,为科学研究和科技人员的成长创造公平参与、高效运行的良好环境。笔者认为科技平台是利用数字信息化技术将分散的实物科技资源收集并标准化表达,再将信息放置到先进的网络平台系统中,以开放共享的理念为指导,建立创新的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的集中配置和高效利用,为提高国家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性国家提供支撑的一种集实物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制度资源、标准资源、人才资源为一体的运行服务体系。可以说,科技平台建设是科技资源管理领域中的一项“金科”工程。根据不同客体运行服务方式的特点,可以将平台归纳为基础资源类平台、技术服务类平台、面向企业创新平台以及研究实验基地等4种类型。一般来讲,它具有基}}I,性、公益性、战略性和动态开放等特征。 根据《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的描述,我国科技平台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初步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初步建成适应科技创新需求和科技发展需要的科技基础条件支撑体系,以共享机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与平台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和研究服务机构。 这期间科技平台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构建和完善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快实现资源的信息化、网络化,建立适当集中与适度分布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格局,建立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修改、制定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评估监测机制,推进管理方式创新,创造公共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培育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和机构;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评价体系,建立人才凝聚机制,培育、形成一支专门从事科技基础条件管理与技术支撑的人才队伍。 自2003年科技平台T作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这其中就包括科技平台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在对科技平台建设进一步的思考分析和实践发展中求解。 2、科技平台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分析 2.1从辩证的角度分析 科技平台建设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以资源系统整合为主线,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特别强调资源、知识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流通、扩散、传播和利用,最终目的是提高整个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平台保障的是社会知识创新,表达社会层面的发展利益。而对于科技平台整合的相当一部分知识资源,则是基于个人的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或垄断,具有专有性、排他性。我们知道,知识的本质是信息,信息是有别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其经济学特征是公共物品。根据效益论原理,信息的本质及其价值(实际价值与潜在价值)是界定谁将持有并行使权力的评判标准。授权与否的主要考量,则是通过给予适当激励,促进知识或信息的生产与传播。换而言之,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口标,是致力于创造适当的个体激励机制,促进社会中的个体信息生产最大化,最终推动社会福利增长。对于资源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已进行了很多的研究,目前基本认为:二者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也不是简单的统一关系,而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体现在个体合法权益的保障与社会福利最大化追求的对立统一上,时间性方面存在着长期与短期,创新性上存在着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二者是一个闭环系统中不同的节点,循环往复,交错提高。由此,在开展科技平台建设,促进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信息收集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信息在制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以及进行信息资源链接中的产权保护问题。 2.2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 科技平台就像是知识资源的“销售渠道”,而知识产权保护的是知识生产者对所生产的“知识”的“所有者权益”。由于知识资源天然所具有的溢出性和经济外部性,通过科技平台对知识资源进行流通和传播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力度就会时时影响知识资源提供方和使用方的成本和收益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增加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度,会提高使用方的边际成本,同时提高提供方的边际收益,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此时社会整体的边际收益为正,可以促进社会整体的创新效率的提高。科技平台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效益的影响见图1。图1中,当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从尸点向T点提高时,资源使用方的成本加大,边际收益转负,资源提供方的收益仍在缓慢上升,直到T点,社会系统整体的效益达到最大,创新效率达到最高,此时,产权保护和信息资源共享达到一种动态均衡。知识产权保护就像是调节器,通过调整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调整知识资源提供方和使用方的成本和收益水平,影响知识的产出水平和创新效率,最终社会系统的效益曲线的最高点形成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3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分析 知识生产和消费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乃至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尤其在现今的“后危机时代”,抢占科技创新的制高点,促进知识传播和运用,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拓展社会发展空间,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当仁不让”的责任。促进先进的科研知识资源不断地生产出来,要以社会公平原则为指导,构建公平合理的创新秩序。通过强制性法律规定,维护科研知识资源生产的正常秩序,加大对新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使高端原创的知识产权得到强有力的保护,使产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社会地位以及成就感得以提升。同时又要通过合理确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加强政府对科技平台建设的投人引导和规范监督,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提供支撑,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中的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导力量。 3、加强科技平台建设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3.1技术手段 有研究学者提出D-RBAC (Document Role Based Access Control )模型,它是在HBAC模型基础上进行了改进。RBAC模型包含用户、角色和许可3个实体,其中,用户为访问计算机资源的主体,通常指人;角色指一个组织或任务中的工作或位置,代表了一种资格、权利和责任;许可表示对系统中的客体进行特定模式访问的操作。用户分配指根据用户在组织中的职责和权利被赋予相应的角色;角色分配指角色按其职责范同与一组操作许可相关联;会话指用户与系统进行的交互;约束为对指派给角色的主体和权限及会话中激活的角色进行限制。D-RBAC模型在角色与操作目标之间引人了文档操作集概念,将被保护的文档与可进行的操作封装在一起(形成文档操作集),生成新的许可,新的许可不仅包括操作,而且包括被保护的目标文档,在权限分派时直接把文档操作集指定给相关角色,极大地简化了权限分配的问题。 再就是引人实名制身份认证技术。目前我国公安部门已建立了身份证查询系统,如果在这一系统上加人网络接口,对网民提供的身份证件进行识别是可以做到的,而且技术要求也不会太高。部分网络技术人员认为,网络运营商与公安部门的身份证查询系统建立联网后,通过输人网民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识别实名的真伪;另外,计算机也可以装上身份证扫描系统,网民在注册时,只要把身份证放在扫描仪上即可识别。此外,将基于角色管理的访问控制还可进一步扩展。为防止科技平台中共享资源的二次传播,可以将共享文件与个人计算机或手机等电子设备的Mac地址捆绑,保证只有具有该电子设备的用户才能访问平台中共享的信息,即使信息通过网络传播给其他的用户,由于Mac地址的制约,其他用户也无法打开该信息,从而为科技平台上的信息资源共享保护打上双重和多重保险。 3.2法律手段 在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该著作权法从法律上明确界定了网络传输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权利之间的交叉,明确规定了网络传输是属于著作权人使用作品和享有作品的专有权利。二是《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借鉴了美国DMCA和欧盟“电子商务指令”的经验,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著作权法中的不足和空白。三是《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一系列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为权利人提供了新的救济途径。四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该保护条例首次对网络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做出明确规定,在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同时,多重视一些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增加相应的符合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权利限制和必要的豁免条款。给科技平台建设营造更实际更宽松的法律制度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和数字时代的新形势下,我国面临着加强科技资源共享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紧迫需求,在人们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同时,还要有健全的法规防止知识产权滥用,规制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垄断或限制信息正当有效传播和共享的行为。注重研究现有的其他国家的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同国际规则接轨。特别是有关处理科技资源、网络空间中知识产权问题的法律规范,开展深人研究,并结合我国数字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实际,为我国网上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建议和素材。建立和完善科技平台资源共享的法律体系,与建立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一致的,都是适应人们的科研创新的需要,提高知识创造的活力,有益于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有益于人们科学素质的提高,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科技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矛盾问题,才能营造和谐共赢的科研和社会发展局面。 3.3市场和舆论手段 信息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逐渐淡化,时间性逐渐加强。推动科技平台知识资源共享必须考虑知识创造者资源占有者在双重角色下的不同心理状态和心理需求,建立合理市场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和对知识的合理使用,保持二者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从表面上看,科技平台建设倡导的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是两个互为矛盾的概念,其实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是应市场经济和知识创新的要求而产生的,其目的就是为了推动知识共享直至知识创新,它是为了达到知识拥有者和知识需求者的一种利益平衡而提供的一种中间规范而已。此外,在操作过程中,要正确区分知识产权滥用与知识产权合理保护,倡导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反对知识产权的滥用。 建设科技论文:浅析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论文关键词:新疆高校 科技创新能力 区域创新体系 论文摘要:新疆高校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科技创新缺乏系统性、层次性、动态性。这些年来高校始终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但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科技创新的整体水平差强人意。由于科技创新制约着高校的科技活动的有效开展以及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所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极为重要,还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与研究。 一、科技创新体系的现状 全国科技大会提出,要用15年时间建成创新型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大会也提出了建设创新型新疆的奋斗目标,新疆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正在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努力。近年来,新疆高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支撑项目、“863”项目、“973”等一系列重大科研项目,产出的部分科技成果在国内外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但由于科技创新体系的不完善,导致新疆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影响科技活动的可持续发展。目前,科技创新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从高校科技人力资源的配置来看,高校科技人力资源的总量提升很快,但科技创新型人才稀缺。2003年起,新疆高校全面启动了高校师资建设计划,教师的学历得到了普遍提升,截止2007年度新疆高校科技人力资源为11913人,较2003年提高了38%。教师数量增长教快,但由于培养体制和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教师科技活动能力提高的不显著,这就导致新疆高校在很多领域难以进行自主的创新性研究工作,主要体现为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及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数量基本没有提高。 (二)从科技经费投入总量来看,科技经费投入在逐年增长,但经费总量还是无法满足 高校科技活动的需要。近年来,新疆高校在科技经费逐年在递增,增长的幅度与内地高校相 比差距不大,但由于我们科技经费基数太小,特别是横向课题经费所占比例较低,因此科技 经费总量还是显的不足,据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度科技新疆高校科技经费到位经费11374万元,仅为当年全国高校到位科技经费的0.25%。由于科技经费投入的不足,原始创新缺乏必要的土壤,导致高校的部分科技活动是在模仿和反复摸索中进行。 (三)从科技资源集成来看,新疆高校有限的科技资源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近年来,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资助下,建立了涵盖各个学科的创新团队,并鼓励校一校联合进行科技攻关,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科技资源的共享,但由于还受地域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科技资源整理力度还不够,截止2007年底,新疆高校省部级重点实共有16所,真正意义实现开放式管理的验室为数不多,各高校内部教师们“单兵作战”的情况较多,经费条块分割较为严重,中小型仪器设备重复购置使用率低,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不够。由于科技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使的新疆高校的科技活动不能形成长效而有突破的创新合力和集成局面。 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软措施 提高新疆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是进一步推动新疆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的有效方法之一,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需要相关部门之间有机协调,实现创新环境的和谐化,创新资源合理达到配置与利用,要做好这些工作就需要结合新疆高校实际情况,在科技创新“软”实力方面人手,在发展思路、管理和机制上有所创新。 (一)发展思路上的创新。由于新疆高校在地域、经济环境下处于劣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就不能照搬其他省市的模式,要摸索出一套符合新疆高校实际的方法,这就要求在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在发展思路上有所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以提高新疆高校科技活动能力为目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提高新疆高校的科技技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因此,高校今后的科技活动要强化基础,注重应用,努力开拓原创性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应用数学、新材料、民文信息处理及民族医药等方面达到区内外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应用研究要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特别是在矿产开发、石油化工等方面,以解决和提升行业企业技术水平为目标;产业化工作要瞄准经济社会主战场,特别是将新疆特色资源深加工利用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以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为突破口,将科技成果切实地转化为生产力。 (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科技创新活动的效率和效益需要制度为保证,管理制度上的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了保障,因此科技活动是横向展开、纵向发展以及收益等一系列互相作用的重要保证,是新疆高校成为区域创新骨干力量的根本保证。一是出台一系列提高创新能力的规章制度,做好科技评价工作,重点修订和完善科技活动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实施有效的激励手段,根据已经颁布的相关法规,制定符合新疆高校实际并切实可行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办法,从制度上保证科技人员的权益,以期达到管理制度化、考核指标科学化、激励机制有效化。 (三)运行机制上的创新。运行机制上的建设是新疆高校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成为区域创新骨干力量的必要手段,教育、科技、人事等相关的主管部门共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新能力建设的规章制度,在大方针和政策来指导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而作为创新执行的主体高校如何实施至关重要,高校所包含的科研、教学、产业及相关的管理机构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方面需要建立一套良性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每个科技工作者的创新作用,共同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三、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硬手段 创新体系中基础设施建设是高等学校成为创新骨干力量的必备条件,也就是我们平时所称的硬条件,好的措施有了,就需要大搭建一个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基础平台,这个基础平台涉及了人、财、物多个影响因素,针对目前新疆高校的科技创新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科研基地建设,做好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加强产学研结合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应手段。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人才培养工作的方方面面,新疆高校培养了不同层次,不同学科的科技创新人才,在某些行业发挥着积极的创新作用,目前,还需要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教育培养,培养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高校除了培养创新人才外,本身也是科技人才的集聚地,加强自身的“人才工程”建设就显的尤为重要了。一是吸引和大力培养高水平人才的计划,在教育厅的统一指导下,通过实施“长江学者”、“天山学者”支持计划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并带出一批优秀的创新团队,通过自身人才的建设,满足创新发展的需要。 (二)加快科研基地建设。一方面,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和“援疆学科”的大好时机,鼓励新疆高校与对口支援学校“校一校”之间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或在新疆高校设立对口支援学校的分实验室。另一方面,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和地方需要,并立足于新疆实际,与区外大中型企业联合建立工程研究中心,通过与企业合作共建、共用的建设办法,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并对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不断推出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三)做好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网络环境下的的主要途径己不仅是拥有“资源”,而应是尽可能通过共享环境“获取”更多资源来实现这一服务,在教育厅的统一协调下,各高校共同参与,逐步形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能长期保障服务的资源共享系统,实现仪器设备共享,图书馆馆藏资源共享,使新疆高校的教师有效地利用科技资源和科技情报,开展科技活动。另外,根据科研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新疆高校科研信息管理平台”,使高校自觉地运用现代化手段来管理科技信息资源,规范科研管理工作,实现科技信息的高效率管理和控制,也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学校科技活动情况,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有效地对高校的科研活动进行宏观管理。 (四)加强产学研结合。高校能够在其周边区域打造科技成果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中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这既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需求,也是高校能够承担的重要职责,是高校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新疆高校一方面要走出去,面向企业需要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同时利用一些宣传的场合,宣传高校科技创新活动,让整个区域都能对新疆高校科技活动有个全面的了解;另一方面,要打好新疆国家大学科技园这张牌,作为国家级科技园,就要充分发挥园内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以孵化高新技术的科技成果为主要任务,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化力度,重点开发和生产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推动新疆高校产学研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总结 提高新疆高校的创新能力,推动创新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把新疆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专业建设与国家和区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紧密结合起来,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与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在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科研成果、为社会提供一流服务方面实现新的跨越。加快新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社会科技进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新疆高校的重要责任,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建设科技论文:浅谈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的科技资源整合目标与原则 论文关键词:创新型国家 科技资源整合 科技资源共享 论文摘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持续地开展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为实现这一目的,一般都应对科技资源的整合予以保障。确保科技资源整合有效必须明确科技资源整合应追求的目标和原则。对科技资源整合的目标不仅应包括对科技人力资源、科技财力资源和科技物力资源进行整合的配置性结构目标,而且还应包括创新性成果目标。对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至少应包括从实际出发、借鉴经验、自愿参加、积极推进、相关机构同时整合、近期远期兼顾整合、定期整合、保密、维护物权和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等原则。 建设创新型国家,既是我国在21世纪之初就开始的重大战略选择,也是我国必须加快推进和实施的巨大系统工程。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中,不仅需要连续不断地对科技资源进行配置,而且也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情况对科技资源进行适当的整合。 科技资源整合,主要指有关社会主体为实现一定积极的科技活动目的而对相应科技资源构成要素及其功能性结构关系所进行的重新调整和配置。通常情况下,如果科技资源的存在或被利用已经很难产生有效的科技创新成果时,一般都可以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对科技资源整合,最重要的是对科技人力资源、科技财力资源和科技物力资源(以下简称三大科技资源)三大科技资源的整合。这种对三大科技资源的整合,不仅有可能贯穿于对单一高新技术需求所进行的技术创新过程中,而且还有可能贯穿于诸多领域的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过程中;不仅会涉及对科技资源整合的决策、整合的主体、整合的时间、整合的政策和整合的程序,而且还必然要涉及对科技资源整合的目标和整合的原则。对于我国来讲,在未来的实践中,应追求什么样的整合目标才能更有利于实现科技资源整合,应遵循什么样的整合原则才能更有利于实现科技资源整合目标,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一、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追求的各种目标 1.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追求的配置性结构目标 (1)科技人力资源整合目标 科技人力资源是科技资源中不可或缺的、最具能动性的支撑性科技资源,多指能直接参加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活动,且能承担或正在承担科学技术研究任务的人才。对科技人力资源进行整合应追求的目标至少应包括: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能促进科技人员年龄结构与职称结构更为合理;能确保具有科研能力的人都能有机会或有科研岗位从事科研活动;能确保把最优秀的科研人员留住或引进来;能创建出更多的杰出稳定的科研团队;能确保科研人员的有序流动;能有利于扩大科研人员在国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能有良好的对科研人员进行培养或培训的机制;能有健全的、符合科研活动规律且先进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2)科技财力资源整合目标 科技财力资源是科技资源中多用途的支撑性科技资源,多指能直接投入或正在被应用于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活动的资金。对科技财力资源进行整合应追求的目标至少应包括:确保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投入能稳定增加,包括内部投入和外部投入的经费总额与增长率都能稳定增加;确保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预算更加合理,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及行业系统的预算都能更加合理;确保创新投入都能足额应用于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活动。 (3)科技物力资源整合目标 科技物力资源是科技资源中属于物质支撑性的科技资源,多指能直接被应用或正在被应用于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活动的厂房、设备或仪器等。对科技物力资源进行整合应追求的目标至少应包括:应有的物力资源,应增加的物力资源,应更新的物力资源,应配套的物力资源。当科技物力资源需要以集成形式出现或存在时,应创建的供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活动使用的实验基地应该建立起来并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2.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追求的创新成果性目标 由于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的目的不仅在于确保诸多具有密切关系的科技资源处于结构优化和可被充分利用的状态,而且还在于必须努力确保所有能被利用的科技资源都能产生良好的或有效的创新成果,因此,凡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应追求的目标,不仅应包括对科技三大资源进行整合应追求的配置性结构目标,而且还应包括创新成果性目标。 (1)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追求定量创新成果目标 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追求的定量创新成果目标至少应包括:凡承担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项目的有关单位或承担者都应按时完成任务并通过鉴定;凡知识产权客体,都应通过一定的内部程序或外部程序确认为知识产权或自主知识产权;确保各种自主知识产权中的发明创造性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所占有的比例能逐年增加;确保自主专利权中属于尖端技术或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权所占有的比例能逐年增加;确保各种自主知识产权性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成果中形成产品的数量能逐年增加;确保已经产业化的产品能连续不断地产生经济效益;确保已经具有经济效益的产品既能为国家上缴巨额税金又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并安排大量劳动力就业。 (2)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追求定性创新成果目标 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追求的定性创新成果目标应包括:能确保各种科技计划按期完成;能确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能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能促进高水平科技自主创新活动的持续开展;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能提高国际竞争力并增加在相应领域中的国际话语权;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能确保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 二、实现科技资源整合目标应遵循的原则 1.从实际出发与借鉴经验原则 (1)从实际出发原则 为了实现科技资源整合的目标,任何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的主体都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这是避免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脱离实际必须遵循的最根本原则。 对科技资源整合最重要的是应从科技资源整合主体可控或可利用的科技资源现状,包括科技人力资源、科技财力资源和科技物力资源总量、结构、规模,特别是从可利用的现状、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影响出发,有时还应包括从未来发展需求的实际出发。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要求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的主体深入实际地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有理有据的对实际情况的科学分析与认识,以此作为对科技资源整合的基础。 (2)借鉴经验原则 为实现一定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目标的科技资源整合,不仅应积累丰富的、成功的科技资源整合经验,而且还应积累很多失败的科技资源整合教训。遵循借鉴经验原则,就是相应科技资源整合主体在对可控和可利用的科技资源进行整合的过程中,不仅要善于学习或把握具有借鉴性的国内外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的经验,包括整合的时间、整合的政策、整合的方式等方面的正面经验,而且还要善于接受教训,包括失败原因、失败后果、失败影响等。这既可使有关社会主体在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不走或少走弯路,也有利于防止扩大整合成本。 从目前看,善于借鉴本国科技资源整合经验是绝对必要的,但还要善于借鉴国外科技资源整合的经验,包括应借鉴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印度和巴西等国家的科技资源整合经验,应不断加强或扩大国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2.自愿参加与积极推进原则 (1)自愿参加原则 对科技资源的整合,有的可能是相应社会主体对内部可控科技资源所进行的整合,有的可能会涉及很多对相应科技资源具有自主权的社会主体。遵循自愿原则,是指当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会涉及很多具有自主权的社会主体时,如涉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的时候,如果还没有直接涉及国家最根本的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应尽量让有关的社会主体自愿参与。这既是在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必须尊重相应社会主体法定自主权的需要,也是确保科技资源整合行为合法化的需要。实践中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主体订立科技资源整合合同,应是坚持这一原则的可选方式。 (2)积极推进原则 在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遵循积极推进的原则。当出现相应科技资源没有处于可利用状态或在被利用过程中不能产生积极效果,进而直接影响到与国家重大利益有关的科技创新成果时,有关方面就应尽快积极主动地推进相应科技资源的整合。这其中既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对科技资源的积极推进整合,也包括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科技资源的积极推进整合,在特定的条件下,还应包括县、区、市、省(自治区)对辖区科技资源的积极推进整合乃至国家对全国范围内科技资源的积极推进整合。 在社会主体都根据需要推进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有关单位内部的科技资源整合、行业科技资源整合、全国的科技资源整合都应该相互联系、相互沟通和相互衔接,如果能做到同步对有密切关系的科技资源进行优势互补性整合,那不仅能确保不同单位或不同行业科技资源结构的优化,而且也能确保不同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科技资源结构的优化。遵循这一原则的有效途径应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科技资源整合的水平进行评价,以便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以此供有关方面决策时参考。 3.相关机构同时整合与近期远期兼顾整合原则 (1)相关机构同时整合原则 在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机构同时整合原则,在对最主要的科技人力资源、科技财力资源和科技物力资源进行整合的过程中,还应同时对与三大科技资源有关的科技管理机构、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三大科技机构)进行整合。这不仅是因为三大科技机构与三大科技资源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调控与被调控、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相互关系,而且还因为只有对三大科技机构的同时整合才能确保对三大科技资源整合能取得预期的目标。 对三大科技机构的同时整合,最主要的是减少职责权限范围,对相应机构中的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进行重新的配置,如对科技管理机构的重新调整和对相应管理人员的重新配备等。无论怎样整合,其中最应追求的目标,就是既有利于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宏观调控又有利于对科技创新活动的优质服务。由于对三大科技资源和三大科技机构的整合,几乎都涉及国家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是否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因此,当对三大科技资源和三大科技机构进行整合时,一般还应超前或同步地对相应的科技政策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2)近期远期兼顾整合原则 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的目的之一是确保科技资源能有效地被利用。在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遵循近期远期兼顾整合原则,凡对科技资源所进行的整合,不仅应着重对科技资源当期或近期的整合,而且还应兼顾对科技资源未来或远期的整合。 4.定期整合与保密原则 (1)定期整合原则 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的时间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社会主体中会有不同的选择,很多选择有相当大的合理性。在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过程中应遵循定期整合的原则,除非出现立即进行整合才能有利于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的情形。社会主体一般应坚持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后才能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根据单项或连续性的科技创新规律,这种时间选择既可以是科技资源配置后的两年、三年,也可以是科技资源被实际运用后或重新调整后的四年、五年。 (2)保密原则 在运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过程中,既有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包括军事和技术等方面的绝密、机密和秘密事项等,也有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方面的商业秘密。在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是指有关社会主体在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过程中必须有效保护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这既是维护科技创新或科技自主创新主体利益的需要,也是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的需要。 在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遵循保密原则,有效的方式主要有:确定或认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和秘密级别;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并让应当知道的人知道保密制度的内容;通过订立保密合同明确保密权利和义务等。 5.维护物权与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原则 (1)维护物权原则 通常情况下,科技资源中不仅会有动产和不动产,而且还会包括诸多的物权。在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应遵循维护物权原则,凡参与科技资源整合的有关社会主体必须尊重或承认因动产和不动产而产生的物权。这既是在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必须确保物权人合法利益的需要,也是确保科技资源整合产权明晰的需要。 在科技资源整合过程中遵循维护物权原则,最重要的是应承认有关社会主体围绕物权所具有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同时还应及时、公正、公平、合理地处理围绕物权所发生或存在的各种物质利益关系。 (2)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原则 在实践中,虽然很多社会主体都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可控或可利用的科技资源进行整合,但一般都很难实现对科技资源需求的全部自给自足。也就是说,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不仅会有科技资源能满足自主创新需要,而且还会有科技资源不能满足自主创新需要。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的原则,是指在对科技资源进行整合过程中,应积极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立和完善,使科技资源能通过这个平台提供出去,使别人能通过这个平台享受到。这既是避免科技资源闲置和浪费的需要,也是避免科技资源不足影响科技创新的需要。 建设科技论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如何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已经成为科技部门关注的问题。通过分析,本文认为信息服务将成为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关键因素。在认真分析国外经验和我国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可考虑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之中。文章最后提出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 一、信息服务将成为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关键因素之一,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易取得成效 1.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需要良好的信息服务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已经成为继资金、技术之后影响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由科技人员领办或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企业。其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由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日益缩短,技术更替日趋加快,只有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速度,才能抓住转瞬即逝的市场机会,获得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想走出去,更要与全球的企业竞争,只有通过建立高效快捷的信息渠道,把握技术发展的脉搏,及时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熟悉国外环境以及市场准入制度,并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所需资源并对其进行优化资源配置,才能在同国外企业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将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2.政府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企业必须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国际市场的需求信息,迅速地对市场波动做出反应,适时地调整研究开发、经营管理及销售策略。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力量有限,加之单个企业获取信息的难度和成本都会加大,因此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统一规划和部署,打破区域、部门、行业、领域的分割与限制,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搭建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 1999-2000年,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连续对科技兴贸计划重点出口企业进行了需求调查,调查表明:出口企业普遍对“政府能够提供国内外的政策法规、市场需求信息”、“对企业如何进入国际市场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培训”有迫切需求。因此,创建促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支撑企业快速反应的信息技术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规避等运营环节中提供专业化、结构化的信息资源以及相应的指导和培训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加入WTO 后,国家不能通过各种补贴直接支持企业的生产活动,然而为企业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确实被允许的,并成为各国促进本国企业发展,提高本国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其中,通过建设信息服务体系和网络,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更是成为各国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有关调查也表明,企业对政府服务的需要主要集中在信息服务上,有71.8%的企业认为信息服务是最重要的政府服务项目。 4.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容易取得成效 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鉴于我国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我们认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容易取得成效。首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聚集在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可以充分利用高新区所具有的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其次,科技型对本领域内最新技术的发展以及竞争对手的技术动向更为关注;第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信息的价值具有较高的认同,且与普通中小企业相比,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基础条件。 此外,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为突破口,加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在有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可以有力推动面向所有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国外的经验和启示 1.成立专门的信息服务咨询机构 欧盟针对中小企业建立了一系列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包括EICs、CORDIS、BC—NET 、BRE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欧洲信息中心(EICs)作为中小企业的“首选信息服务窗口”,现已形成了覆盖整个欧洲经济区以及中东欧、地中海沿岸,拥有294个分支机构的信息网络。它向中小企业通报有关欧盟的活动和议案,包括研究与开发技术的信息及技术转让计划。欧盟研究与开发信息服务机构(CORDIS)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欧盟研究和创新活动的全面信息(包括计划的执行、结论等),同时还帮助中小企业寻找合作研究伙伴,寻求研究活动的潜在资金来源等。创新传播中心(IRCs)负责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和创新方面的帮助,协助它们确认技术要求和合理技术,帮助它们参与欧盟科研开发计划。两个企业合作网络(BC—NET 与BRE )专门负责帮助中小企业在地区、成员国、欧盟乃至全世界寻求合作伙伴。 成立于1953年的美国小企业局创办的商业信息中心遍布全国的大中小城市,每个中心均配有8部10部计算机和专业软件,向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最广泛的信息服务和资料服务。 法国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各级工商会组织所属中小企业信息联网,发挥桥梁作用,提供海外市场信息。例如,法国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希望到中国寻求产品和投资市场,但缺少有关信息和语言工具,因此,巴黎工商会最近成立法中交流委员会,专门承担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国市场信息,帮助企业家前往中国等事宜。 2.政府出面推动覆盖全国的信息服务网络建设 挪威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具体做法是在主要大学和26所地方性学院中建立"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即TBIC(Technicaland Business Information Center )。这些大学与当地的研发机构合作,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持;与商务信息提供者(如商业数据库商)一起构成本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信息资源。同时通过Internet,可以寻求全国其他地区的TBIC的信息支持,从而形成多级、分地区的中小企业信息保障体系。TBIC的突出特点是将信息专家和各行各业专家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纳入信息支撑体系,且充分利用大学、研究机构的智力资源优势。 日本政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机构的跨区域合作,实现经营、技术信息共享。各都道府县的"支援中小企业机构"利用跨地域信息网络和共享的各种数据,向中小企业提供经营、技术和信息等各种咨询服务。日本政府还帮助为大企业生产零部件的中小企业建立同大企业的信息通信网络,提高签订定货合约的速度和效率。 3.制定专项计划促进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美国政府实施了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该计划在全国建立了信息网络,把信息分门别类地输入网络,供中小企业自由选用。中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技术、资金管理、专家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同时又可以防止社会资源的重复使用造成浪费。中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技术、资金管理、专家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同时又可以防止社会资源的重复使用造成浪费。 欧盟投入4400万欧元,启动了“进入信息社会计划”,帮助中小企业利用“信息高速公路”,以融入国际市场。 4.出台各种激励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 美国联邦小企业管理局推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网络经营的计划,为中小企业培训专门人才,尤其是培训网络技术管理人员,目的是使中小企业在网络化潮流中同大型企业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同时,政府方面还积极支持、协助中小企业建立行业性内部网络,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为中小企业通过信息高速公路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日本最近采取了一项扶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向各地的中小企业支援机构提供资金,帮助它们建立内部网络和加入因特网,建立广泛的信息和接收系统。 5.有针对性的为中小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 英国政府开通了“直接通向政府”主页,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该主页于1998年11月开通,提供包括1100多个文件的企业监管指导甚至各种报表,使企业可以方便、迅捷地在本地“一次性”办理完成政府要求的有关审批监管手续。 欧盟最近在因特网上开通了“企业之窗”网站,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欧盟乃至国际市场的变化,寻找商机争取打入国际市场。“企业之窗”内的信息资料包括经济新闻、贸易博览会信息、近60万家企业的年营业额统计、欧盟关于企业的法规和政策等。“企业之窗”可使用欧盟内部通用的12种文字调阅,是欧盟向企业提供的最方便、信息量最大的资料库。企业还可通过这一网站向欧盟委员会反映它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推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成为我国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我国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根据课题组2003年对我国科技系统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在参加调查的78家政府机构(主要是各地科技厅(局))中,虽然大多数单位均建立了网站,但普遍存在浏览量小(53%的网站日浏览量在100次以下),更新速度慢(能做到每日更新只占总数的11%),没有专人维护(57%的单位没有专人或只有一人负责维护)等问题。此外,的信息缺少深度分析,不能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据调查73%的网站不能满足用户需求。主要原因是,缺少一个合适的机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要想维持一个运行良好的信息网站,为企业提供真正需要的信息,需要专业的信息分析人员,在不断了解企业需求的情况下,从繁杂的信息海洋中提取,加工和整理相关信息,显然作为一级政府机构的科技厅(局)没有精力做这个事情。另外,在地方科技厅(局)也没有设置这样一个机构或专业职位做这个事情。当然,缺少资金支持,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维护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设立专业化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应该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2.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个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基础网络环境、机构建设、服务内容提供以及人才培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构建已经不是技术问题,但资金、人才培养(主要是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掌握信息利用和获取技能的人才也很需要)、内容建设则成为主要矛盾,而这其中最根本的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建立能够促进信息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大量的硬件和软件,还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因此一定的资金投入是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前提条件。当然,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网络利用效率也是网络建设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人才培养和内容建设是一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信息服务属于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如何从浩瀚的信息海洋里加工整理出企业所需的信息,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完成。只有通过对企业需求的分析,生产出满足企业需要的信息产品,为企业提供满意的信息咨询和服务,才能显示出信息服务的价值,信息服务业才可能获得持续的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进入信息服务行业。 因此,作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主体的政府应该积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引入市场机制,加强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而观念的转变、机制的形成绝非一日之功。 3.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成为我国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服务体系作为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对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加强,世界各国都把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作为本国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也加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环境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科技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2003年更是提出了科技中介被科技部确定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但是,一个完善、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绝非一日之功,应该把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纳入我国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明确的战略规划和分阶段建设的具体目标,通过有效组织和科学实施,全面推动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1.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和广泛的服务网络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多元化的信息渠道。鉴于中小企业缺少获取信息的资金、人力和手段,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手段,如网站、纸介信息、刊物等,提高中小企业获得信息的能力;二是专业信息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对现有机构的人员培训、吸纳新人进入以及组织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余热等手段,建立一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信息服务的专家队伍;三是大力发展从事信息咨询服务业的中介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需求、产品和行业发展趋势、投资机会介绍、投资风险评估等信息,减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风险,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充分利用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聚焦的特点并,建设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五是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建设富有专业特色的信息服务平台。 2.加强机制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多层次、多主体的信息服务体系 具体来说,就是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将一部分职能、一部分资源剥离出来,通过对原有人员的培训和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加盟,组建面向企业服务、公益性的专业信息服务机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开放政府信息资源,鼓励市场力量进入信息服务领域,通过竞争,激活和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开发,提高其利用效率。 3.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 资助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并鼓励专业厂家参与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软硬件开发。我国政府可为中小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时购置的设备提供信贷担保,给予优惠贷款、贴息贷款,同时也可给予正从事信息化的中小企业降低税率、税收减免、一定的财政补贴等财税支持,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风险投资和股票上市等方面,对信息化确有成效的中小企业给予积极支持,从而在税收、财政、金融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资金扶持体系。 4.开展“送信息到企业活动” 了解企业需求,建立联系渠道,及时为企业提供所需信息。同时对企业进行培训,帮助企业掌握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法。为中小企业提供网上查询、主页制作、网上商城、虚拟主机等综合性信息服务。 5.以科技兴贸信息网为依托,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专栏 在已有数据库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广泛搜集国内外技术动态、市场信息,建立一个面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直接服务的数据资料库(包括: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物资供求库、政策法规库等),使中小企业以较少的费用及时、准确获得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同时与各级政府、相关网站建立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扩大信息来源,形成覆盖全国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建设科技论文:浅论科技企业的文化建设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企业生存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经营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业文化这一新兴的管理科学以其强劲的生命力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和借鉴。重点探讨科技企业如何通过建设良性的企业文化来营造核心竞争优势。 关键词 科技企业 企业文化 企业管理 知识经济 1 目前科技企业发展中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1 忽视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内部缺乏凝聚力 有人说,21世纪的企业竞争是文化的竞争。IBM咨询公司对世界500强企业的调查表明,这些企业出类拔萃的关键是具有优秀的企业文化,他们令人注目的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都植根于其优秀而具有鲜明个性的企业文化。进行了企业文化建设的企业未必都能获得成功,但没有进行企业文化建设的企业必定不会成功。由于没有进行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没有树立具有一定感召力和崇高的价值观,企业中缺乏凝聚力,员工没有归属感、人员更迭频繁、损公肥私等现象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1.2 忽视对员工的激励,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不强 在许多科技企业中,决策层总是强调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设备、开发最先进的产品,却忽视人的因素,忽视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忽视培养能够有效支配资源的高级管理人才。出现这些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在这些企业中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于科技企业,其核心资源、核心技术掌握在出资人手里并非好事,因为企业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依靠那些有真才实学、爱岗敬业的科技人员,他们应是企业的主人,是企业发展的希望所在,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源泉,忽视对他们的激励,不仅给企业造成现实的损失,而且还会引起人才的大量流失,给企业的将来造成重大危害。 1.3 忽视对企业战略的研究,缺乏稳定、持续发展的动力 不少企业为占领市场,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在战术问题研究上,很多企业无战略任务,无战略目标,无中、长期计划,一味只对销售额、利润等指标感兴趣,而且很少对企业的营销环境进行分析和预测,这样的企业最后注定会被市场所淘汰。同时,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生活环境也发生了质的改变,这时享受主义和惰性也开始在企业高层中蔓延,一些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高科技产品,由于长期没有质的创新,已不再是市场的“宠儿”。在高科技不断发展的年代,市场在急速变化,以不变的产品去应付多变的需求,败下阵来自在情理之中,不少科技企业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2 新时期科技企业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2.1 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企业文化从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形象和精神,良好的企业形象,需要企业文化的支撑。现代企业从领导水平到员工素质,从产品开发到服务质量,从市场策略到经营管理,无不渗透着文化的因素,无不体现着企业形象。良好的企业文化不仅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而且可以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2.2 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凝聚力,是企业的无形资源 一个企业的动力及凝聚力都来自于企业的文化,生产技术只是一个平台,没有良好文化素质的企业,生命力是有限的。企业文化决定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企业竞争力的基石。企业文化是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价值为核心的独特的文化管理模式,是一种凝聚人心以实现自我价值、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无形力量和资本。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企业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如果员工们都愿意为公司的目标拼搏团结、勇于创新和承担责任,那么企业就会蒸蒸日上。 2.3 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各项活动,是企业行动的指南 从总体上、制度上和形象上对职工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和约束,约束力能够提高职工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和自我约束,使企业职工明确工作意义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因此,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有利于规范企业活动。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衡量一个企业竞争力的大小,不仅要看它拥有多少知识存量,也要看它拥有多少知识流量。知识存量是一个企业创新能力的基础,而知识流量则是体现出一个企业的创新潜力。 企业文化深刻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市场行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成功与否,对企业经营的成败至关重要。不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一个企业就不会有好的经营战略和经营哲学,也不会有科学的管理,更谈不上赶超世界先进的技术和文化。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对建设企业文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3 新时期的科技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知识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文化是企业的价值观、总体目标、道德规范、礼仪典范和物质实体的综合体现,是一个企业或一个组织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价值为核心的独特的文化管理模式。它主要是指企业在从事商品经营活动中所共同具有的,外显企业风貌、内渗于员工心灵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一种意识形态。 (2)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物质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文化观念、文化形式、行为模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体现了企业和员工的价值准则、经营哲学、行为规范、共同的信念和凝聚力。它不仅包括思想和精神方面的内容,也包括社会的心理、技能、方法以及企业自我成长的特殊方式等各种因素。它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有人将其称为企业的“灵魂立法”。 (3)企业文化是在其发展壮大过程中逐步凝结而成的。可以这样说,企业文化同企业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是在企业逐步壮大的过程中形成的。反过来,一个企业的特色文化一旦形成,它就会生成一种非常特别的融合作用、提升作用和张力作用,规范职工的思想道德行为,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拉动力,促进企业沿着自己特定的轨道向前迈进。 (4)企业文化的形成使企业职工有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对很多问题的认识趋于一致,增强了他们相互之间的信任,使企业的各项活动更加协调。企业文化强调协作与团队精神,企业内部分工比较细致,企业中任何人的自我价值实现,都离不开人们之间的相互协作,都依赖于企业的发展。所以,没有人们在企业运行过程中的相互协作,没有团队精神,企业就不可能高速发展,也就不会有企业每个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 4 加速科技企业管理中的文化建设,全面推进科技企业的健康发展 4.1 把企业理念和核心价值观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理念是企业文化的中心,核心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精髓。科技企业要做到最优秀、最具竞争力,必须在企业理念和核心价值观上下功夫,高新技术对于企业来说固然重要,制度也很重要,但企业全体员工内在追求的这样一种企业文化、企业伦理层面上的东西却是很难移植和模仿的。科技企业是通过高科技产品服务于社会并得以发展的,其产品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力最直接的体现,围绕产品竞争力做文章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产品竞争力是由技术竞争力所决定的,而技术竞争力是由制度竞争力所决定的,制度比技术更重要。但制度无非是物化了的理念的存在形式,没有正确的理念就没有科学的制度,因此,理念高于制度,理念才是第一竞争力。 4.2 “以人为本”应成为科技企业中企业文化的共识 (1)优秀的企业文化应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 以顾客为中心,努力服务社会,同时平等对待员工,平衡相关者的利益,提倡团队精神,并鼓励创新。世界500强企业发展的历史证明,那些能够持续成长的企业,尽管他们的经营战略和实践活动总是不断地适应着变化的外部环境,但却始终保持着稳定不变的“以人为本”的思想,这种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又能保持其不变的管理思想,正是这些企业成功的深层原因。 (2)在高科技企业中尤其要注重科技人员作用的发挥,因为科技人员具有较强的自主意识和独立的价值观、愿意承担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而且流动意识强,但正是这些人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应当树立“员工是企业主人,企业能使员工梦想成真”的思想,企业要做大、做强,光靠几个高层管理者是不够的,要依靠广大员工,做到“耕者有其田,工者有其股”,实行资本、知识和资格的三者结合,让有知识、有智慧、有能力的人在企业通过高创造获得高资本回报,通过制度的形式,让贡献大、最有潜力的骨干员工逐步持股,再以资本入股,具备股东资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主人,使员工的人生价值随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增值,充分体现知识的价值和知识分子在促进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从而真正实现员工是企业主人的管理思想。 (3)要加强团队氛围的营造,成功的企业离不开一个有潜力的企业团体。可通过回顾企业的创业历程、企业早期创业所积累的团队精神以及对模范人物的学习,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背景,不断创新,使得这种在创业初期所积淀的团队精神传承下去。企业文化的建设应重在关心人、爱护人、培养人,在员工进入企业后,就应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员工个人的专业、兴趣、特点等规划其发展的蓝图,并沿着这个轨迹有计划地进行培训、锻炼、激励和升迁。 4.3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对于员工的激励已成为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通过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方面进行。前面就物质激励作了一些分析,它是提高员工生活水平、实现个人价值和满足心理需要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对于科技企业的员工来说精神激励应当更为重要,因为人在物质上的需要是很难完全满足的,当某种需要没有满足时就可能会做出不利企业发展的事。按照马斯洛的理论,实现自我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那么精神激励将会促使员工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应把精神激励作为企业文化的主要内容,让员工享受这道“精神大餐”。 建设科技论文:建设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保障农民科学致富 1 黑龙江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现状 黑龙江省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以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中介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为补充的服务系统。虽然经过了一系列的经济、体制改革,但由于受农业自身生产特点的影响以及制度变迁中对路径的依赖,目前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从总体上来讲已经不完全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1]。因此,必须加快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才能实现农业经济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增长的真正转变。 1.2 主要问题 1.2.1 农业科技推广渠道不畅 随着机构改革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面临推广经费不足、甚至短缺的现象。有钱开支、无钱下乡指导,硬件设施配置不到位,正常的农业科技培训无法进行。同时,因为资金短缺、从事农技推广的农业技术人员也无法实现“充电”,进而不能及时掌握农业新技术、新成果。 1.2.2 成果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资源整合不够 农村科技创新的主体仍然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价值取向上重学术轻应用,在操作能力上强研发弱推广。这样,就造成了提供的农村科技成果技术集成程度差,与现实生产有距离,有效供给不足,并使农村科技成果难以推广和扩散。 1.2.3 农民直接接受新技术能力差 作为个体的农民思想仍然很保守,缺乏推广新技术的勇气,在传统的农技推广体系运作困难的情况下,要求直接将科技成果向农民进行传播,收效难以保障。 2 不断创新,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现代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传统意义上的农技推广系统有了许多变化和创新,服务范围不仅包括农业生产,还包括农村经济的各项产业,以及农民的就业、生活、环境等民生问题。建设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不可能把原有的力量推倒重来,而是把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要稳定和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充分履行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另一方面要放活经营性服务人员,逐步建立以农技推广事业单位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以及专家大院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为重要力量,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队伍多元化、技术服务社会化、服务形式多样化的农村科技服务网络。 2.1 建立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基础,这支队伍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当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黑龙江省海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已形成了市、乡镇、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2]。以海伦市农业中心牵头,建立了海伦市农业科技网站,为农业结构调整、生产技术、市场销售与开发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农产品安全监测和检测体系,大力发展无公害、有机食品生产。 2.2 依靠“院县共建”办好专家大院,建好示范园区 院县共建是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根据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所创建的服务农村科技的一种新型模式,它通过提供技术成果、项目资金等形式,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目前,黑龙江省在66个县(市、区)全面实施“院县共建”战略,第一批科技帮扶10弱县的共建任务已经完成,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国家农业部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形象地概括为“1+1”致富模式,回良玉副总理要求农业部对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的做法予以了解和总结。可以说,“院县共建”正在成为引领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 2.2.1 办好专家大院 由参与合作共建的院校负责,在共建县(市、区)建立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开展面对面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把农业科技送到千家万户,做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专家大院实行专家值班机制,设置了专家咨询台,开通了农技“110”热线电话,配备了电脑多媒体系统、图书、挂图、农业技术光盘和标本,免费向农民开放。牵头单位的专家与县(市、区)里的农技推广人员混合编队,每处大院的农业科技专家都固定在30名以上,并将专家姓名、专业、电话上墙公布,通过媒体向全县(市、区)公开,常年驻院,轮流值班,换人不空岗,进行“坐班”咨询和巡回指导,全天候直接服务农民。专家大院设置了咨询登记册、处理意见簿、跟踪反馈登记册,保证农民咨询的问题宗宗有记载,件件有着落。 2.2.2 建好示范园区 由各科研院校提供技术支撑,在每个县(市、区)分别建立1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引进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方便农民参观学习,发挥“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给农民做示范”的作用。根据各县(市、区)的具体情况,选择便于农民参观的地点,由牵头单位出专家、出方案、出资金、出技术、出成果,县(市、区)乡村提供土地,每个园区都设有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区、对比试验区和推广示范区,起到了展示、辐射、带动的功效。每个核心园区都具有一定规模,少的33 hm2左右,多的达66 hm2,展示一大批适合当地生产条件的新品种、新技术,使园区真正成为农民学习技术的课堂,农业科技成果进入千家万户的强有力阵地。 2.3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经济实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对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在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大力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的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在与政府沟通、制定行业发展方向、市场准入、信息咨询、规范经营行为、价格协调、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害调查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内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4 推进龙头企业科技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重点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的建设,提高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农民的能力,进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新型工业化进程,带动农副产品深加工,形成多条集科研、种养、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带动一方农民致富。 如海伦市的南华糖业公司采取“公司+农户+科技”的形式实施订单农业,2007年共落实甜菜种植面积1.5万hm2,实现商品量27万t,秋季按合同以现金方式窗口结算,菜农直接收入9 000多万元,户均增收5 000多元。 2.5 建设农业科技孵化器 为提高农村区域科技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当地主要农产品集聚产业的整体发展,黑龙江省筹建了农业科教孵化中心,支持开展成果转化、标准研究与应用、技术评估和咨询等服务,为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农村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体系提供示范。目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已经在哈尔滨和绥化市建成了两处国家级的智能温室,引入了多系列、多品种进行种植示范。通过建立“高标准、高产出、高智力、高收益”和“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品种新”的基地,做到农科教一趟车、产供销一条龙,逐步由产品链向产业链延伸,向效益链转化。 2.6 加强农村科技信息平台建设 从黑龙江省农村发展的现实和信息化技术普及的程度来看,以信息化带动农业市场化、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是最现实、最实惠、最普及的途径,是建设新农村的突破口和助推器。农业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数据库与网络建设,精确农业建设和专家系统建设[2]。 2.6.1 依托特色优势产业,用信息化促进市场化 一个完善的现代信息化服务体系能够有力地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其作用表现在:一是能让企业与农户获得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服务,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找准发展项目,抓住发展机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生产风险;二是能使新技术、新产品得到迅速推广和应用,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率,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增加农民经济效益;三是能使农产品流通体系更加畅通、高效,通过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能大大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促进城乡商贸交流,加快农业市场化;四是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合理调整和优化,为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潜力和繁荣农村各项服务业,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和交流渠道。 2.6.2 依托小城镇发展,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农村信息化的发展要依托城镇发展的产业集聚作用,辐射带动作用。 2.6.3 因地制宜建设农村远程教育服务系统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与信息服务体系是利用“因特网与电信网相结合、宽带网与窄带网相结合”等信息技术手段,为农民提供科技培训、市场信息、政策宣传、视频会议等服务。目前,黑龙江省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和需要,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参与、多渠道并举的农村远程信息服务新格局,因地制宜,以最低成本,综合选择电视、电话、电脑三种信息载体,即通过“三电合一”的途径向农村提供信息服务。 2.6.4 加快乡镇政务改革和基层服务的信息化 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近年来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加快,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初步形成,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逐步渗透到电子政务的方方面面,电子政务建设的效益明显提高。电子政务稳步展开,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务部门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信息公开,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政务协同,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公共服务,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 建设科技论文: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SWOT分析与模式创新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科教兴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虽已取得重大成就,但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不足,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本文运用SWOT理论对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现状及其备选战略组合进行分析与选择,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SWOT分析;战略组合;模式创新 发达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教兴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农村科技服务在推动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内涵的不断延伸和外延的拓展,农业结构的深化调整、农业产业方式的不断更新,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必须加强其体系建设的模式创新。本文运用SWOT理论分别对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现状及其备选战略组合进行分析与选择,进而就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一、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SWOT分析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由农村科技服务组织、机构或实体及其相关的基础设施、政策支撑环境等构成的系统,它包括农村科技服务主体(组织)、受体(农民或农户)、中介以及服务的方式、方法。农村科技服务组织是指在涉农的相关领域,在政府、农户、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之间发挥联结、沟通、协调作用,面向“三农”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科技服务的组织、机构或社会化服务实体。[1] SWOT分析是西方国家广为应用的一种战略选择方法,是目前战略管理与规划领域广泛使用的分析工具。是指企业在选择发展战略时,应对企业自身的优势和缺陷,以及企业所面临的外部机遇和挑战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从而对被选战略方案进行系统的评价。目前这种方法被广泛应用于资源开发、企业管理、金融投资、市场营销等领域。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也可以借用这种分析方法。SWOT四个字母分别代表四个英文单词,其中“S”代表Strengths,指自身的优势;“W”代表Weakness,指自身的缺陷;“O”代表Opportunities,指面临的外部机遇;“T”代表Threats,指面临的挑战或威胁。[2]其中,S、W是内部因素,O、T是外部因素。现从SWOT理论的四个维度,就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展开分析。 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S分析 (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整体框架初步形成 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整体框架初步形成。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经历了从建国初期单一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立到目前各种新型的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的形成,我国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从由政府直接领导到农民自发组织的合作社再到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使得农村科技服务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充分满足农民对科技的需求,促进了科技成果在供需双方之间的转化。 (2)农业科技成果为农村科技服务提供了源泉 在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973计划等科技计划的支撑及有关部门、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科技取得了重大进展。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3],培育了一批高产、优质、抗逆性的动植物新品种,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可以促进农业科技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有机结合,提高农业技术系统的有效性,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3)拥有一支热爱农村科技服务的队伍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国有近82万科技人员常年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各地共举办各类科技讲座近70万次;举办各类科技(科普)展53.8万次;开展各类科技咨询服务活动239.6万次,发放各类科技资料4.2亿份,参与科技咨询活动的科技人员近千万人次。[4]如此壮大的农村科技服务队伍,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的坚实力量。 (4)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成为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 要使科学技术真正应用于田间地头,就需要充分利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这个平台将深奥的科学理论和技术,转换成9亿农民能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接受并运用的技术,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成为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 2.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W分析 (1)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影响农村科技推广进展 我国绝大多数文盲和半文盲集中在农村。虽然农村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但近年来,受市场经济的冲击,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很多年富力强、有文化、有见识的农村“精英”大量流失,农村“空巢”化趋势明显。农村辍学率居高不下,形成新一代文盲,文化素质整体低下。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资料计算,全国16岁至59岁人口中文盲半文盲的人数比例是7.3%,而农民同龄人中的文盲半文盲的人数比例高达12.5%。目前,农民中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比例不到30%,高中以上更少,小学文化水平40%以上。[5]从以上数字不难看出,低素质人口群主要集中在农村,传统耕作观念和种植习惯根深蒂固,市场化观念淡薄,大部分农民对现代化科学技术和耕作方式吸收转化能力差,造成农村科技推广进展缓慢。 (2)农技服务机构设置单一不能满足农村技术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 目前政府农技机构一般是在县和乡镇设几个站所,在村设农技员,农业新技术大部分通过该体制逐级推广。这种整齐划一的机构设置,在如今农村种养结构趋向复杂化,技术、品种更新周期缩短,生产规模大小悬殊的情况下,已不能满足农村技术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3)农技服务经费不足制约和影响了农技推广的力度和质量 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 0.5%左右,但我国不足0.2%,每个推广人员平均占有经费大约只有1400元~2000元。[6]推广经费的捉襟见肘使许多推广机构尤其是县、乡两级连人员工资都不能保障。资金的不足制约了推广的力度,也影响了推广的质量。 (4)服务方式滞后已无力应对服务需求的动态化 现有农技推广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调研报告报道,全国农技推广人员中具有与所从事的推广活动相关的专业学历的不到55%,接近一半的推广人员没有受过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正式教育。[7]且基层农技队伍大多已多年未得到补充和更新,知识结构老化,掌握的技术十分有限而形成农技服务方式滞后,无力应付当前品种结构复杂、服务需求多样、新品种新技术层出不穷的局面。 3.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O分析 (1)经济全球化推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经济全球化推动了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发展,随着农业比较效益的提高和乡镇企业改制转制工作的完成,外资对中国农业投资的兴趣越来越大,外资的介入将有助提升农业的层次。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制定优惠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农业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同国外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积极争取对方的经济资助。也就是说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与国际市场的融合与接轨,从而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带来良好机遇 加入世贸组织对于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来说,无疑是一次十分良好的机会。按照世贸组织透明度原则,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可以尽快获得各种需要的信息资料,及时引进先进的设备、高科技和管理经验,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取长补短、加速发展、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带来良好机遇。 (3)信息化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条件 信息化是当代国际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的充分和畅通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我国已确定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农业信息化是推进市场化农业最基本的手段,充分掌握信息资源并有效加以利用,能够引导农民生产经营,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能够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实施对市场经济的有效调控;能够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有力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调整;能够通过国内与国外的互联互通,推动农业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优化配置中得到提升。 (4)国家政策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速农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部于2003年8月11日下发通知决定依托国家星火计划,实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星火专项行动。2005年中央1号文件把“加快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为第十二条单独列出,明确提出“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强调“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8]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制订中,把与“三农”问题相关的科技工作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所有这些都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4.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T分析 (1)经济与科技全球化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 经济与科技全球化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发展。同时,我国也面临农业技术人才流失的挑战。一方面,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究和开发机构,利用优厚待遇吸引和使用中国优秀的农业科技人才,导致了本土大批农业科技人才流失。另一方面,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长期以来所积累下来的大量原创性的科研成果,没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和保护。这给跨国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就有可能轻而易举地将这些农业科研成果占为已有,甚至抢先获得技术专利。这将导致我国大量农业原创技术的流失,从而对我专利权的拥有及未来的经济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2)加入世贸组织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我国农技推广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转向市场经济模式,并逐步与国际接轨。虽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具体承诺没有直接涉及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内容,但与农业相关的承诺(如扩大市场准入、取消出口补贴、执行规范的动植物检疫措施、开放服务贸易等)均会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影响。 二、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SWOT战略组合分析 SWOT分析这一战略选择方法,将外部机会与企业内部优势和弱点进行了匹配,形成可行的备选战略。SWOT的备选战略组合有四种:优势——机会(SO)战略 ,弱点——机会(WO)战略,优势——威胁(ST)战略,弱点——威胁(WT)战略。优势——机会(SO)战略:是一种发挥企业内部优势与利用外部机会的战略,是一种理想的战略模式。弱点——机会(WO)战略:是利用外部机会来弥补内部弱点,使企业改劣势而获取优势的战略。优势——威胁(ST)战略:是指企业利用自身优势,规避或减轻外部威胁所造成的影响。弱点——威胁(WT)战略:是一种旨在减少内部弱点,规避外部环境威胁的防御性战略。考察其中任何一种战略都是将现有优势发挥到极至,将所有弱势减少到最低,充分利用外部有利环境,规避不利条件,最终实现利益最大化。通过对目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自身的优劣及所处环境带来的机遇与威胁的分析,我们认为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必须进行模式创新。充分利用外部机遇,发挥体系自身优势,规避外部威胁,减少自身不足。 1.优化战略组合,扬长避短,作出合理选择 目前,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具有的优势是受众人数多,对科技的潜在需求大,这为体系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市场;主体组织多样化,并形成多种科技推广服务的新模式,这为体系的发展完善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和基础;传播媒介增多,为科技传播的渠道畅通提供了客观条件。况且正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初创时期,出台的一些相关的政策也给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但是,这些优势条件都是潜在的,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由此而造成了诸如农民对科技的现实需求少、主客体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媒介多但利用少等缺点。也正因为这样,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给予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机遇和提供的潜在外资、丰富经验、技术和信息资源没有被我国好好利用,反而成为冲击国内市场和阻碍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不利条件。显然,一切优化要从练好“内功”开始,利用外部有利条件,发挥和加强自身优势,回避和改变自身弱势的战略才是目前需要的选择。目前外部环境的威胁还没有达到需要防御的阶段,所以弱点——威胁(WT)战略这种旨在减少内部弱点,回避外部环境威胁的防御性技术还不是最佳选择。而优势——机会(SO)战略、弱点——机会(WO)战略、优势——威胁(ST)战略三者之间优化组合的战略,将会是适合现实的选择。 2.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优势——机会(SO)战略组合 SO战略组合,是一种发挥内部优势与利用外部机会的战略,是一种理想的战略模式。通过对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S分析可知,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框架已初步形成;农业科技取得了重大进展,富裕的农业科技成果为农村科技服务提供了源泉;拥有一支规模壮大的农村科技服务队伍,构成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坚实力量。这些都是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内部优势。 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O分析表明,经济全球化是推动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巨大动力,外资对中国农业的投资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农业的层次,有利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与国际市场的融合与接轨。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速发展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带来良好机遇;信息化为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条件;国家十分重视农业科技工作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这就为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所有这些都是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难得的、良好的外部机遇。 3.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弱点——机会(WO)战略组合 WO战略组合,是利用外部机会来弥补内部弱点,使其改变劣势而获取优势的战略。通过对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W分析,我们了解到我国现有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弱点、不足和缺陷。 结合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O分析可以发现,现有的一些外部机会正好可以弥补其内部弱点。例如,随着经济全球化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外资对中国农业投资的兴趣越来越大,同时,政府也设立专门机构或鼓励各行业部门加强同国外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积极争取对方的经济资助,以克服其内部资金不足的弱点。加入世贸后,按照世贸组织透明度原则,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可以尽快地获得各种需要的信息资料,及时引进先进的设备、高科技和管理经验,这正好可以弥补其内部农技服务方式滞后的缺陷。信息化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条件,只要坚持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农业,用充分的信息资源服务农业,用农业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就可以规避农技服务机构设置单一的内在不足,以满足农村科技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国家的系列重农政策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制度和经费上的保障,加之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加入世贸等外部机会,可以为提高农村人口综合素质、强化市场观念、提高对现代科技的吸收转化能力带来积极影响,从而弥补其“农民整体素质偏低造成农村科技推广进展缓慢”的内部不足。 4.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优势——机会(ST)战略组合 ST战略组合,是指利用自身的内部优势,规避或减轻外部威胁所造成的影响。通过对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T分析,使我们了解到目前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外部环境的威胁还没有达到需要防御的阶段,但的确存在潜在的危机和负面影响。结合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S分析不难发现,现有的一些内部优势,只要利用得当,完全可以规避或减轻这些外部潜在威胁造成的负面影响。譬如,我国现有近83万热爱农村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常年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如此庞大的农村科技服务队伍已成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坚实力量,只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内部优势完全可以减轻“农业科技人才面临流失”的外部威胁。我国农业科技已取得了重大进展,农业科技成果丰硕,一批动植物新品种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重大农业新技术、新物资以及农产品加工、食品安全等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与产业化开发,伸延了农业产业链,推动了农业企业的技术进步,增强了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这种自身的内部优势可以有效地规避或减轻“国外农资大量涌入”、“农产品进口激增、出口困难”,而影响“农民增收及农产品加工等相关行业”的潜在威胁。我国现有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整体框架已初步形成,使得农村科技服务可以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充分满足农民对科技的需求,促进科技成果在供需双方之间的转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成为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这些自身优势可以促使我国长期以来所积累的大量原创性农业科研成果得到有效利用,并在利用中得到有效保护;加之相关立法和保护机制的建立健全,就可以很好地规避或减轻“导致我国大量农业原创技术流失”的潜在威胁。 三、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模式创新 通过对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SWOT战略组合选择思考,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应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SO、WO、ST战略组合中最适合的一个、两个或多个混合战略组合。因此,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创新模式必须围绕这种战略组合选择进行建构,整合现有的各种资源,建立多方参与的新型高效的农业服务体系。 1.创新农村科技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需求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多元化投入,可以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优势,发挥各地政府、龙头企业、农业高科技企业、示范园区和专业示范户以及各类科教单位、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的作用。要创造条件,鼓励他们承担任务明确、经费落实的公益性科教服务工作,提供社会共享的持续动态的技术示范培训及信息等任务。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积极性的调动和相应的管理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经营性作为市场行为也有政府的规范和导向问题,它的动力机制来自于赢利,但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让经营性农技推广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我们可以吸收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鼓励社会力量特别是企业、个人向农村科技推广事业提供资助,对提供资助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以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赞助和支持农村科技推广事业积极性与主动性。另外,还可采用发行福利彩票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2.鼓励引导社会化多元化农技推广方式 在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推广作用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和引导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创新机制,特别是在东南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郊区和特色商品基地集中地区,更应注重培植经营性的科技服务组织的发展。支持发展以农业科研、教育部门为主体的推广方式,鼓励采用成果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开发、科技示范等形式,努力将科研成果产业化。鼓励和扶持以农村合作组织、农业技术协会为中心的推广方式。农业技术协会是农民在参与市场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以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经营组织,它适应众多农户的技术要求。积极鼓励和支持从事农业科技服务和经营的公司、企业、社团组织或机构,参与农村科技推广与普及,从而逐步在我国农村地区建立起新型的充满活力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3.引导产学研相结合,完善农村农业教育培训体系 政府应出台农业院校服务于“三农”的一系列导向性措施,继续推进各类农业科研机构转制,以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为依托,创办农村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参与农村科技服务;改革现行的农业教育、科研与推广相互分离的体制,鼓励农业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服务工作;鼓励成立各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创新农业教育投资体制,扩大农业教育的规模,集中社会资源,构筑多元化的农业教育体系,完善农民培训体系。[9]多层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把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突破点。重视和加强基层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科技人员提供进修、培训、外出考察的学习机会,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技术需要。 4.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为农村科技服务搭建良好运作平台 按照形势发展的要求,应充分发挥现代通讯网络的作用。建设统一、有效、向全社会开放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信息传播系统。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电视广播频道、互联网站、专业服务热线电话,因时因地因需常年提供社会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建立农业资源、生态、灾害等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信息系统;研发针对性强的农业专家系统,完善农业信息资源库;积极拓宽信息渠道,为农业管理部门、农产品生产经营部门和农民提供农业政策、价格、供求、防虫等信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强农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使农业信息系统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及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 5.建立农技特派员制度,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到人 推广农业科技、农村政策和农业信息入户工作,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真正解决农村技术政策和信息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和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这种制度以整合资源和创新机制为突破口,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面向基层、面向农户传播技术,指导生产,解决疑难问题,架起科技人员与农民之间的桥梁。建立农业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渠道,形成农村政策全面落实和农业信息快速传递的长效机制。[10] 6.营造创新环境,从制度上激励农村科技人员创新 增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自主创新能力,是“科教兴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主线和根本途径。结合农村实际,我们必须建立包括精神理念、制度规范和物质载体等多角度的农业创新文化和环境。以尊重农技人员的人格和劳动成果为基准,完善农业技术职务体系,拓展科技研究人员的发展空间,提高技术人员薪资待遇,建立具有社会竞争力的行业科技人才薪酬体系。要以人为本,为技术人员的研究活动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和条件,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从制度上激发农业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必须认真落实鼓励科技人员的政策措施,对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科技人员给予重用。 7.倡导模仿创新,促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 促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发展,就要提倡模仿创新。所谓模仿创新,是通过投入一定研究开发力量,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创新思路和创新行为,吸取率先者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引进购买或破译率先者的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对率先者的技术进行深入改进、完善,强调有所创新,因而模仿创新并不是单纯的模仿,而是一种渐进性的创新行为。[11]引入他人技术后,经过消化吸收,不仅达到被模仿者的技术水平,而且通过创新,超过原来的技术水平。模仿创新优势在于可节约大量研发时间、人力费用。我们要充分借鉴他国成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与做法,积极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 8.以农民为中心,实行“从下到上”的科技推广模式 我国传统的农技推广方式是从上到下的“贯彻”式推广,这种方式在计划经济时代为我国农业的发展,特别是提高大面积农作物产量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这种推广方式往往忽视了农民的实际需求,甚至脱离实际,难以被农民接受。这不仅难以实现推广的目标,还损害了政府在农民中的威信。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最终价值体现在农民素质提高、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推广课题的设定不能脱离农民的实际状态和农民自身的愿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应该重视掌握农民心态和愿望,按照农民意愿开展推广活动,即“从下到上”的工作方式。在推广的“Plan-Do-see-Check”(“计划-实施-评价-反馈”)循环过程中,首先根据农民需求,设定推广课题,制定推广计划,按计划进行实施,然后进行评价,再将评价结果反馈到下一推广计划之中,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推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科研部门反馈,以得到及时研究解决。形成以服务对象——农民为中心的推广、科研紧密协作的推广体系。避免科研、推广工作的盲目性,提高推广工作效率和科技成果的应用率。 五、结语 在农业这个大系统中,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在调整农业发展模式,科学规划农业发展方向,合理使用农业资源,整合相关技术服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巨大力量。我国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在推动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我国目前已经形成的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模式多样化、服务内容复杂化、服务对象分散化的农村科技服务现状,如何协调众多农村科技服务主体、采用不同策略扶持不同的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建立一个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当前农村科技事业面临的首要任务。通过对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SWOT分析,一方面利用外部机遇,发挥体系自身优势;另一方面要避开和减少内部弱点及外部威胁,最终实现模式创新。从而为解决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制度保障。 建设科技论文:农业科技工作者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学习活动心得体会 我是一名农业科技工作者,经常到农村,到基层,但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有着极其深刻理解,最近齐河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干部,认真学习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使我提高了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开展转变干部作风,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我经过一段时间来的系统学习和深入思考,认识到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教育活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机关效能加强的重要保证。 我在认真学习的同时,结合自身的情况,围绕思想作风整顿的具体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反思了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学习不够重视,思想上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信息时代,瞬息万变,不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就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创新工作就会受到掣肘。不沟通思想,凝心聚力,日常工作就会造成障碍。 2、深入群众中不够。作为农业工作人员,应多深入农村中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农村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但有时往往不注重农村的重要,造成对情况不熟,管理服务缺乏针对性的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本身素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我将强化学习意识,突出学习重点,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将终身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全面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2、强化创新意识,全面推进工作。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我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灵魂,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创新思想、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方式,完善管理手段,推进本职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提高工作效率,勇于参与竞争。在工作中要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庸俗思想,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和积极向上的新风尚;克服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思想,树立不进则退、谋求更大发展的观念;树立知难而进、顽强拼搏的大无畏精神;克服“事事不出头”,甘当中游的中庸思想,树立敢为天下先,只争上游的积极精神。 4、强化作风转变,创立务实效能。实事求是是我党一贯坚持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力戒浮夸作风,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寡诺重行,使作风得到根本转变。同时,敢于面对监督,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督促工作作风转变,使工作朝着务实、高效方向发展。做一名合格的农业工作人员,为我县农业的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建设科技论文: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速科技进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实现《**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和《**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目标,为我省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激励企业成为技术开发投入的主体。到2010年,科技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费用占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2%。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150%摊销。对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实行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绩效考核制,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要将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指标作为评价企业经营者业绩和政府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在充分发挥已有研发机构作用的基础上,支持大中型企业独立组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研发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联合组建研发机构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研发活动;鼓励企业“走出去”,在省外、国外设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的企业研发机构,在现有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补助,用于企业研发机构改善研发条件,提高研发水平。 (三)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企业在引进先进技术时按照不低于1∶1比例的配套资金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对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给予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支持。进一步加强对俄罗斯等国家的科技合作,推动企业所需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四)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开展创新型企业的评价和认定工作,引导企业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促进社会资源要素向创新型企业转移,省各类科技计划对创新型企业予以优先立项和支持。到2010年“创新型企业”达到50家、“创新型试点企业”达到100家、“创新型培育企业”达到300家。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产学研结合 (五)优化整合科研机构资源。科技管理部门要研究提出科研机构资源优化整合方案。根据我省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需要,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加快科研机构合并重组,支持科研机构挂靠企业集团,允许科研机构并入高校。对于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经济社会效益较低的科研机构,经评估后予以兼并。 (六)稳定支持科研机构发展和改革。要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不断加大对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科研机构的运行经费、科研业务费和科研条件建设经费,每年重点改善一部分科研机构的条件,配备关键试制设备,提升中间试制水平。对于科研机构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的收益,同级财政全额返还科研院所用于发展。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一并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执行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政策。 (七)强化农业科研成果应用推广作用。围绕千亿斤粮食产能战略工程,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加工能力,依托科研机构、高校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和推广。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组织农业科研单位、高校和农技推广部门与各县(市、区)广泛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共建活动,建立农业科技合作的长效机制。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奔小康科普书屋和乡村大院为载体,实施科技惠农“五个一”工程。 (八)加快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推动政产学研金介的有机结合,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负责谋划和推荐对产业发展具有牵动作用的科技项目。充分发挥省行业工程技术联合研究院、各类重点实验室和各级研发、工程和技术中心作用,打造科技创新研发平台,注重军工和民用技术的有效对接,实现在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上的突破。对产学研战略联盟推荐并依托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开展的科技项目,省科技管理部门通过优先立项给予资金支持。对自主研发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在实施产业化中给予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支持。 三、加快科技园区建设,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 (九)加强科技园区的规划和指导。省科技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科技园区发展、科学定位科技园区职责,尽快形成若干产业配套、链条完整、特色明显的产业群,发挥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所在地各类科技园区投入,在制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时,要围绕区域优势,突出产业特色,积极开展科技合作招商引企工作,对入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十)重点推进哈大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建设。以**、大庆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将所在区域内的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等 统一纳入园区的服务范畴。重点完善园区投融资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园区具有产业特色的研发平台,重点营造园区创新、创业、创富的人文环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高哈大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的科技含量。到2010年,哈大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的高新技术产值要达到3500亿元以上。 (十一)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航空汽车特色产业基地、核电装备研发制造基地、新药研发生产基地、铝镁合金科技产业基地、钛合金科技产业基地、硅基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作为招商引企、招商引智的重点。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进入特色产业基地的高新技术企业,各级政 府和部门要优先予以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各有关部门要为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做好跟踪服务,适时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引导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人才向产业基地集聚。 (十二)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各市地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到2010年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地覆盖率100%。各级政府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给予重点支持,使其不断改善科技创新服务环境,尤其要建立和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科技咨询和公共技术平台。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将以省市共商方式给予支持。 四、建设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十三)构筑省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在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信息资源整合,构建以省级市场为核心、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成果交易体系。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中介机构,鼓励省外有信誉的科技中介机构来我省开展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吸引和培养专业人才进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四)打造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多赢”的原则,重点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科技环境平台和标准化战略平台,为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参与服务平台建设,对企业搭建的服务平台,当地政府可从相关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 (十五)实行产业化科技成果认定和奖励制度。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产业化科技成果的评价、认定和公示制度。到2010年,优选100项科技成果进行重点推广,并对其产业化过程给予贷款贴息。对实现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同级财政可按当年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奖励给科技成果持有者。 五、培育和引进领军人才,打造科技创新团队 (十六)加快高层次创新团队培育和建设。以省科技创新研发平台为依托,实施“科技创新团队计划”;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实施“科技创业团队计划”;以高新技术园区为依托,实施“科技经纪人团队计划”。省政府将逐步提高高层次专家津(补)贴标准,从2009年开始,两院院士津贴提高到10000元/月。省政府每年安排资金用于组织院士、高层次专家学术休假、学术活动以及从事技术咨询等服务活动。 (十七)完善激励人才创新创业机制。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探索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骨干技术人员年薪制,支持实行期权、期股奖励和企业年金制度。允许科技人员提取所完成的省级科技开发类项目经费的10%作为劳务费。鼓励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的人员在合作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期间交流兼职,允许兼职人员兼职兼薪。省人事部门要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获得发明专利等条件,作为科技人员评职晋级的重要量化指标,予以优先考虑。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有独资)在实施股份制改造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在前3年国有净资产经营性增值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股份,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 (十八)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对带高技术成果来我省实施产业化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发的高层次人才,各级人事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不受编制、工资总额、户口等限制,实行特事特办。对带高技术成果来我省实施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地政府可以贴息贷款的方式给予创业资助;对引进的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发的高层次人才,由所在地政府择优给予一定科研启动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的支持力度。要创造良好的条件吸引博士生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适当提高在站人员资助标准。 六、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十九)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科教领导小组要将科技创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发展规划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十)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明显增长。各级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财政预算的保障重点,优先安排科技事业发展资金。省级应用技术与研究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从2009年开始,省政府增加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省科技产业211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十一)创新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机制。坚持投入和效益并重的原则,改革和强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资金引导风险投资的新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省各类科技经费要按照六大科技专项集中投入、重点支持。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目标,建立面向结果的跟踪问效机制。完善财政部门与科技、综合经济部门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防止各部门低水平重复立项和浪费资源。 (二十二)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企业,经认定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2008年以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尚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自本意见之日起3年内,对企业应缴纳所得税率上调10%的地方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企业,支持其成长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十三)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省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对本省科技企业贷款年递增率20%以上,作为省政府每年实施奖励的重要考评因素。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市场化运作,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创办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本地科技企业投资额年递增超过10%的省内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力状况,按其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风险补贴资金奖励给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和引导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二十四)完善科技创新贷款担保 制度。以科技园区为依托完善科技投资贷款担保机制,加快发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在简化担保程序的同时,积极尝试以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质押作为反担保手段。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对担保机构在支持科技类企业融资担保中产生的代偿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二十五)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积极争取将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和优秀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纳入目录的,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至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4%至8%幅度不等的加分。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优秀新产品,属于订购和使用首台(套)重大装备的工程项目,优先予以采购;属于试制品或首次投向市场的,经认定,政府进行首购,由采购人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不按要求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二十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激励机制。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要给予优先立项。知识产权、质监等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专利和标准信息,为企业培养国际标准应用与制定人才。省科技信息网站和省科技成果交易市场要将知识产权信息优先纳入和优先交易,并逐步建设和完善服务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企业集团的终端。专利技术在我省实施产业化的产品(样机),企业可在投放市场3年内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试行标准并备案。 建设科技论文:关于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农村技术市场 长治市 论文摘要:介绍了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详细地阐述了农村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1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现状分析 为了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水平,加快农民增收的步伐,使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长治市先后启动实施了以强化农村科技服务为主题的“科技兴农”“科技推广”“科技信息乡乡通”和“金钥匙”四大科技工程,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面创新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1.1农村科技服务机构 全市共有政府部门管理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189个,其中隶属农口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59个,占83%归属科技系统管理的农村技术服务机构30个"占37%另外,还有一大批具有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市、县两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农村技术市场、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2农村科技服务人员 全市共有乡级以上直接从事农技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39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6人,中级职称338人,初级职称1005人,同时,还有一大批获得“绿色证书”的乡土人才、土专家、田秀才活跃在农村科技服务第一线,这支队伍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3农村科技工作状况 总体而言,基层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大都能围绕当地工作,结合农时开展服务。调查表明,认为近年来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得到加强的乡镇占58%,办公条件在县乡之间差距较大,40%的农技服务部门有单独的办公服务场所,通讯设施、电话的占有率较高。为使农民得到及时、准确的科技致富信息,长治市从2002年开始共投入120万元,启动实施科技信息“乡乡通”工程。以农村技术服务机构、种养大户、科技推广能手为对象,安装科技信息机355台,初步构建起农村科技信息平台。目前,有12个县、市、区实现了科技信息“乡乡通”潞城市、长治市郊区、长治县和城区的部分乡镇实现了科技信息“村村通”。2004年,全市新增科技信息服务站近200个,使科技信息服务站总数达到了355个。 2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长治市县区、乡镇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科技服务仍然呈现出。总体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局部服务能力有所弱化的局面。从发展角度看,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仍需进一步强化。 (1)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和机构较多、职能重复。全市有多个涉农管理部门,开展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科技服务机制,开展科技服务的人才、信息、技术等资源不能得到及时交流和共享。 (2)原有的县、乡、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亟待“修复”。大部分乡镇由于没有专设相应的科技管理机构,直接影响到科技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加之,在基层行政体制改革中,各个涉农行政部门在乡镇工作的技术人员工资由原来各技术行政部门发放变为乡镇财政发放,随之而来这些技术人员的工作由原来侧重于从事技术服务变为侧重服务乡镇行政事务,造成乡镇技术人员从事农村技术服务的职能变弱!由于服务能力和经济待遇的问题,大部分科技副村长形同虚设,致使农村科技服务、中转、职能缺失、造成科技信息传达和农民对科技需要的、呼唤、不能、对接。农民群众特别需要科技服务,却不知道何处寻找。 (3)农村科技队伍结构不合理.全市共有农业科技人员3636名,与全市农业人口241万之比约为1:663,而农业现代化的标准是农业技术人员与农业人口之比为1:100,远远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对科技的需求。同时,农业科技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在农村、县区、行业分布不合理,在农村一线直接从事科技服务工作人的不多,而且,在其位不谋其职的情况比较普遍,再加上现行的科技服务管理体制上下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科人员的积极性。 (4)农村科技服务运行机制不活。一是缺乏激励机制,农村科技服务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与部门的自身效益不协调,科技服务单位的农技人员送科技到乡村、。到田间、致富了千家万户,获得的收益回报很低微,除成果在获奖时有少量奖金外,其他几乎得不到任何形式的回报。二是缺乏动力机制,喂入式的政府科技服务行为与市场机制下的农村经营模式的内在要求不协调。再加上农业本身的效益比较低,农民缺乏追求科技的原动力,普及新技术在一些地方难以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缺乏市场机制,农村技术市场发展不成熟,科研与推广、服务与市场之间也没有完全按市场规律运行,行政计划占有较大比例。 (5)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缺乏信息交流和传递。政策和信息对促进地方科技工作及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但长治市农村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导致基层科技服务和科技人员难以及时了解最新科技政策信息,更难以及时向上反映科技服务的需求。 (6)先进科学技术的接纳度低.技术的示范、推广难度大、成本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科技要服务“三农”关键在于创新农村科技服务机制,要在科技人员与农民之间建立一个利益共同体和结合点。在创建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必须按照“三位一体”即政策、资金、技术加机制的要求,实现“五个转变”。第一,在服务对象上,由原来的一家一户为主转为以科技示范户和承包经营户为主,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和辐射带动作用。第二,在服务内容上,由原来单纯推广农业生产技术转为生产、加工、流通一起抓。第三,在服务目标上,由原有的追求产量最大化转为追求效益最大化,通过调整结构、提高品质、增加农民收入。第四,在服务方式上,由原来的以印发技术资料,开展经营服务为主转为搞技术承包、办示范样板、抓技术培训。第五,在服务范围上,由原来的产前、产中服务向产后延伸。使产品销出去并获得较好利益。实现这“五个转变”是新阶段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提出的新要求,是实现“科技兴农”的必然要求。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实行城乡互动、紧紧围绕长治市发展实际,结合城乡科技资源,创新和建立符合农村特点,适应农民需要的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公益性服务、市场主导经济性服务的新格局。其具体对策如下: 3.1搭建农村科技进村入户服务体系 创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搭建农村科技进村入户的平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和走农村新兴工业化道路的需要。要把农业示范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协会、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村科技进村入户的主要载体,积极加以培育和扶持,形成社会化组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全程化保障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1)建立以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的科技专家大院.支持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创办和领办以专家为主体的科技示范园区,并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广泛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示范、技术推广、人才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各区市要把专家大院建设纳入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各级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建设在资金上要给予重点支持,到2007年,市级以上农业示范园区都要建立科技专家大院。 (2)发展以农村专业协会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围绕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需要,积极引导和发展各类专业协会,为农村提供科技服务,并逐步将一些政府承担的农村科技推广职能向专业协会转移,形成外联市场和科研院所,内联生产基地和农户的新型农村科技推广模式。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产品加工协会、绿色食品协会、奶业协会、肉鸡协会和果茶协会等建设,各区市要围绕主导和特色产业,加快建立由技术推广机构、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广大农户参与的各种类型的专业协会,实现农村推广科技服务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同步推进。 (3)建立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综合网站。整合现有科技成果转化网、技术产权交易网、农村经济信息网等网络资源,形成链接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农产品交易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业示范园区以及种养大户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向社会农村科技政策、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及市场信息,实现网络信息资源的共享,并及时接收来自农村生产一线的技术需求信息和相关的业务咨询,建立快捷有效、双向互动的科技支农渠道。2005年底以前要完成整合工作并实现正常运转。 (4)推广农村科技“110”服务模式。健全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110”热线,服务热线成员由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资公司、龙头企业、示范园区、专业协会以及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组成,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信息技术服务。2006年年底以前,由各级科技部门牵头,在整合现有农村科技服务资源的基础上,设立指挥中心、市级要设立总指挥中心、各区县要设立分中心、镇级要建立服务站点、形成农村科技服务“110”的网络体系。 (5)建立健全农村技术市场体系。要通过发展农村技术市场,把人才、技术、信息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提高到新的水平。按照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吸引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类企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户和乡土能人进入农村技术市场,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技术入股等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的多种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各种技术中介机构和技术交易所。深化其功能。提供市场中介、经济、信托、咨询、科技信息等多种中介服务,培养熟悉技术贸易业务的职业经纪人队伍,完善农村技术市场的法律实施和监督系统,加强农村技术市场管理、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建立仲裁机构、为各类主体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3.2提高基层科技服务水平 (1)启动基层科技示范工程,引导科技资源下移。以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三农、问题解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经济发展中关键、紧迫的科技问题,选择一些适合基层实施的星火富民项目,上下联动、基层科技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以明显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含量、为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典型示范,市、县科技部门工作要向下延伸,向基层倾斜,提高对基层科技工作的覆盖面,将星火富民摆在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的中心位置,长期坚持不动摇,真正把科技的恩惠撒向农村、 (2)以信息网络建设为核心,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现阶段建立信息网络,促进农村信息化,提高科技管理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服务能力在经济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农民对科技信息的需求量日益增多,已有信息量不足,迫切需要搭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长治市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数据库,形成链接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农村技术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以及种养大户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向社会农村科技政策、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及市场信息。 (3)加强科技培训与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是提高农民知识化水平,增强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加快、星火、职业技术学校和农技校等各类技术培训机构的整合,同时把对农民的科技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集中人力、财力以提高培训质量。 建设科技论文:关于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论文关健字: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科技兴农 论文摘要:“十五”期间,江苏省高度重视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系统总结了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具体探讨如何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发达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好”气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科技支撑。“十五”以来,我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围绕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需求和科技创新自身特点,按照功能专业化、服务网络化、运作社会化的原则,大力实施星火专家大院模式示范工程等系列工程,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科技服务。全省现已建立了各类国家级专业技术协会、星火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星火专家大院、区域成果转化中心、信息化基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犯个,国家级星火科技培训学校42所,县级以上农业科技信息网站70个,培育省级以上星火龙头企业76家,初步搭建起了一个覆盖全省、较为完善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1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1.1以省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依托,大力推进星火科技专家大院模式示范工程 星火科技专家大院作为农村科技推广的新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科技与“只农”的对接难题。“十五”以来,以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依托,根据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需求,组织有关涉农科教单位的科技人员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建设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对于科技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广大农民来说,最佳的培训方式不是“讲给农民听”,而是“做给农民看”,星火科技专家大院是农民最欢迎、效果最实在的农村科技推广的新模式。这样做,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像、用得上。常熟农业科技园区通过组织实施专家大院计划.着力搭建农业科技研究、示范、推广、培训和产业开发的平台.构建了“专家+基地+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通过水产专家大院等5个星火科技专家大院的建设,示范带动园区内农户1507户。 1.2以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为载体.大力推进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培育工程 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基地生产和经营、带动千家万户农民致富的重要载体。“十五”以来,我省紧紧围绕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建设,以提高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农民的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目标,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培育工程,不断提升全省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为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服务。依法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通过转化一个新成果发展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新企业带动一方农民,使科技通过企业这一“桥梁”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支撑。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国家级星火龙头企业4家,省级星火龙头企业72家,建成江苏省桑茧丝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0多个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解决了100多项影响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难题,为推动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3以农村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专业技术经济协会培育工程 培育行业专业技术经济协会,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农村经济市场化和专业化需要,提高农业和农村产业服务水平,增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重要手段。“十五”以来.我省紧紧围绕重点支柱产业的培育、区域特色农业的发展及市场需求,积极组织农村种养殖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各类农村专业技术经济协会,大力实施农村专业技术经济协会培育工程,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专业行业技术协会40余家,引导农民走向国内外市场,加快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如:江苏东台蚕农合作社,是合作制(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利益联接的成功典型。它们以技术、资金、桑园等要素为纽带,以合作社方式组织蚕农对接龙头企业,按照“桑园人股、合同销售、二次分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形成茧丝绸一条龙生产、贸工农一体化管理,带动了近4.8万户蚕农增收,占当地养蚕户的95%。 1.4以科技部将江苏列为全国农村信息化第二批试点区域为契机,大力实施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体系建设工程 加快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依托国家重点星火的“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现已启动建设了分布式、虚拟集成的江苏省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主网站,重点建设了省、市、县三级14个示范子网,并建立了”中国杨树科技信息网”等18个专业技术网站,初步搭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全省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同时,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以农业科技110等形式加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如宝应“农业科技110”示范点已接到线上咨询5467次,咨询解答4946次;组织科技人员送科技下乡63次,组织下乡指导1840次,累计印发资料44233份。 1.5以国家星火科技培训学校为载体,大力实施星火科技培训工程 星火科技培训是星火计划三大任务之一,也是科技兴“三农”的重要举措。“十五”以来,启动建设了连云港电大东 海分校等42所国家级星火科技培训学校,大力实施星火科技培训工程。重点围绕我省具有资源特色优势的意杨、地道中药材等支柱产业发展的需求,集成科教单位丰富的科技信息资源,借助先进的宽带网络信息技术,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为牵头单位,组织常熟市等巧个县(市)共同实施“江苏百万农民技能培训”工程。据统计,全省各级星火学校和星火培训基地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2万期,培训人员近200万人次,培训了一大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科技骨干、星火企业家和农村科技管理人员,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1.6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站为重点,大力实施传统 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造工程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在我省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中发挥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它是计划体制下的产物,长期以来从事指令性和计划性推广服务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已逐渐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普遍运转较为困难,为此,近年来,我们重点加强了全省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初步建成了一个多元化的适应社会市场需求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农业服务的组织机构比重呈逐步缩小的趋势,但职能却呈加强的趋势。在这种改革中涌现了多种独特的新模式,如傈水模式,把乡站的政府监督合理职能上放到县局,乡站是县农业部门的派出机构;泰兴模式,农技人员全面实行“三三制”;姜堰模式,强调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政府行政管理监督职能和公益性服务的作为事业单位。 2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的主要经验 2.1政府扶持 我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目前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加上农业和农村的弱势地位及农业劳动者文化素质较低的现实,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为此,我们从计划、税收、人才等多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首先省科技厅在科技计划体系中设立了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计划。其次在税收政策方面,对于民营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享受民营科技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还强化了对科技人才从事科技服务活动的激励机制,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领办创办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园区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为全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培养和造就了一批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 2.2市场引导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依照市场经济方式运作,才能生存,才有生命力。为此,我省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领办、创办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着力推进各类政府所属农村科技服务机构改革,加快各级农技推广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中心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决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市场环境建设,并将部分政府部门的一部分市场职能转移到农村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其运转机制,逐步建成了“民有、民营、民管、民享”的市场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2.3合理布局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合理布局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建设,也是集成推动地方优势产业发展的基础。为此,我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重点围绕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需求和科技创新自身特点,按照功能专业化、服务网络化、运作社会化的原则,大力推进”七个一”的建设,即围绕每个产业都要建设一个专业技术协会、一个信息网站、一个专家库、一个专利库、一个技术库、一个电子商务平台和一个技术创新中心,通过合理化布局,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科技服务。 2.4人才支撑 农村科技服务业是一项智力产业,科技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是行业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省以提高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加快现代科技向农村经济领域的广泛渗透和转移为目的,大力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和农业科技咨询专家队伍建设。在全省范围选择宝应等十个县(市)做重点示范,组建了一批农村经纪人队伍,主要负责当地资源、产品、企业信息、农户需求等信息采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组织农产品的供求及交易。 3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虽然,过去的一段时间我省在农村科技服务建设体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获得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只个方面:一是农村科技服务机构走向市场的能力还不强;二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人力度还不够;三是农村科技服务队伍和服务手段还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为此,下一步我们将从政策、资金、人才等几个方面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抓紧制定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为全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保证。对于从事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免征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附加费。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农村各行业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于农业生产需要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拓宽投资渠道,探索形成多元化投人机制,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证。(l)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经费的支持;(2)在省级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计划中每年确保不低于50%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3)县(市)将农业科技服务经费列人地方本级科技经费的财政预算,确保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鼓励企业等其他相关社会资金参与全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出资、社会融资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投人机制。 三是继续培育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逐步壮大农村科技创新服务的市场化主体。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基地和农民,是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也是农村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对已认定的龙头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培植力度,充分发挥其市场主体作用,探索形成以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等形式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整体效果和水平;努力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高其创新能力,加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农村特色优势产业上的转化应用能力,形成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 四是进一步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和农业科技咨询专家队伍,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提供人才保证。以提高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加快现代科技向农村经济领域的广泛渗透和转移为目的,以支撑和服务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快组建一批农村经纪人队伍和农业科技咨询专家队伍.负责当地资源、产品、企业信息、农户需求等信息采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组织农产品的供求及交易.同时,加大星火科技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科技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建设科技论文:淮安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现状调查 【摘 要】现代企业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近年来淮安企业科技人才队伍总体状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原因何在,如何建设一支适应淮安经济发展的人才队伍?笔者对此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企业;科技人才;现状;分析研究 近年来,淮安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相继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安市“十二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等纲领性文件,我市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期,笔者围绕淮安企业科技人才队伍总体状况,存在问题等方面,作了一番调查: 1、现状调查 为摸清我市企业科技人才队伍状况,我们对全市9个县区和市直8大行业科技人才队伍状况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调研,采取发放调查表和实地调查典型企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截止到2011年底,从总量上看,全市企业在岗技术工人约250500 人,其中科技人才10600人,占技术工人总数的4.2%。从等级结构上看,在全市企业科技人才10600人中,高级技师5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0.5%;技师2800人,占26.4%;高级工775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73.1%。从行业结构上看,在全市企业科技人才10600人中,机械加工行业人员约380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35.8%;化工医药行业人员约 250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23.6%;纺织行业人员约290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27.4%;冶金行业人员约40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3.8%;烟草行业人员约18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1.7%;其它行业约82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7.8%。从学历层次上看,在全市科技人才10600人中,现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30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12.3%;中专(含高中、职高)学历的460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43.4%;初中及以下学历的470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44.3%。从年龄结构上看,在全市企业科技人才10600人中,35岁及以下的92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8.8%;36至45岁的260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24.5%;46至60岁的7080人,占科技人才总数的66.7%。从职业资格发证情况看,90年代以来全市累计已有207893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初级工97961人,中级工98144人,高级工8309人,技师以上3479人。应该说,我市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已初具规模,专业基本齐全、整体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我市企业科技人员队伍仍然存在总量不足、层次较低、配置不十分合理等问题。 2、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市人才专业分布失衡,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教育和卫生系列,而工程、农业专业少且成下降趋势,工程技术人才的数量居全省倒数之列。从事科研实验的科技人员少,与苏南城市如无锡相距甚远,与苏北相邻城市如扬州相比,也有明显差距。当前,公有制单位拥有的人才数量逐年减少,而非公有制企业获得的人才资源逐年猛增,但就其增长幅度而言,我市也远远落后于省内其它城市,说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不快,这也是目前我市经济落后的重要因素。这种趋势提醒我们,不断壮大的非公有制企业的科技人员队伍将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保障他们的利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将是今后的一项工作重点。 虽然近五年我市中高层次人才的总量逐年增长,但重点工业企业引进人才的数量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而且流失的数量有所加大,说明我市工业企业对人才缺乏吸引力。虽然目前工业企业的引进量大于流出量,但高、尖、精人才引不到,紧缺人才引不来,引进的大学生尚需在实践中磨练,而流失的却是挑大梁的技术骨干。收入待遇低,是导致我市现有人才作用不能完全发挥和人才流失的主要因素。在阻碍科技人员作用发挥的因素中,专业不对口的现象已明显减少,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岗位设置不合理、纠缠于各种人际关系等因素仍是阻碍科技人员集中精力干事业的主要干扰。另外,工作条件差和不受重用两个因素也是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 3、剖析思考 (1)“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环境和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虽然口号喊了多少年,但在现实中,“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并没有被完全接受,很多企业的科技人员普遍反映,在待遇、地位、在社会上受尊重的程度等方面,企业科技人员 都远比不上行政管理干部。许多单位的领导对科技人员的关心不够,甚至把给科技人员应有的待遇和条件当作是领导的恩赐。应该说,我市一些企业单位在用人氛围、用人环境等方面存在着不良状况。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领导对科技人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把人才仅作为摆设和炫耀资本,把对科技人才的教育培训、薪酬福利等支出当作纯成本,不考虑边际产出,忽视必要的投入。二是社会上“官本位”的思想和风气严重。许多单位里所谓重视科技人员,提高科技人员待遇,就是给科技人员做官,只有做了官,才能拿到较高的工资,才可以支配更多的资源,才能获得较好的社会地位。三是不善于用事业吸引和凝聚人才,不能为人才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使科技人员看不到自己在专业、事业上有什么发展前景,从而挥泪而走。 (2)科技人员知识更新的需求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目前我市对中高层次科技人员知识更新的步伐缓慢,继续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手段较落后,人才再培养、继续教育工作覆盖面还不大,培养与使用有脱离现象,影响了人才整体素质的提升。我市企业科技人员面临着信息闭塞和知识更新滞后的问题,科技人员普遍反映,没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和补充知识的机会,缺乏图书和信息情报资源,继续学习和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和培训的机会很少。中高层次科技人员中参加全国性学会的占17%,参加省级学会的占34%,参加市级学会的占46%。笼统计算,中高层科技人员参加各级学会总的比例不超过60%,平均每年只有约一半参加过一次市内、外学术会议和活动。中级以下科技人员当然会更低。如果科技人员长时间不接触新的知识和学术前沿的信息和动态,很难想象他以后能否还是“人才”,还能否胜任岗位需要。 究其原因,一是单位不重视,除卫生等少数系统继续教育工作比较正常外,多数单位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和参加培训的机会很少。往往越是生产技术骨干,就越没有机会参加培训,知识更新和工作繁忙形成矛盾。二是有关部门在帮助科技人员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方面的办法不多,服务不够,缺乏有效的培训机制。从投入上看,政府、企事业单位出资的少,个人负担的多,造成科技人员主动进行知识更新的动力不足。三是我市学术团体的作用未能发挥作用。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凡是学会组织健全、活动能力强、政府赋予相应培训职能的,该学科的学术氛围就浓厚,学术成果就多,凝聚力就强。如我市医学等学会对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而我市还有不少学会组织形同虚设,活动少,功能萎缩。又由于政策扶持与职能转移的力度不够,这是造成我市学术氛围不浓厚,信息获取、学术交流的渠道不畅通的重要原因。 (3)重引进、轻使用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吸引人才、引进人才”是当前的热点工作。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各个单位也纷纷倾力而为。然而这里面有点和面,度和量以及种种需要平衡与协调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引而进之。为完成市里下达的指标,有些单位为引进而引进,而没有更多地考虑实际需求情况。在人才引进环节中缺乏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评,也不经必要的考核和试用期便委以重任,享受较高待遇。而一些勤勤恳恳工作了十多年,甚至几十年,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却享受不到这些待遇,由此引发出新的矛盾。这种现象不仅不能有效利用人力资源,还会加速现有人才的流失。对引进的人才不能很好地使用,有的单位对现有科技人员在事业上的想法、需求不闻不问,对科技人员搞创新、搞科研口头支持,而不愿投入,一心只想着引进外来人才,殊不知,人才是培养、使用出来的,不给他实践的机会,研发的条件,只能把“贤”士变成“闲”士。 造成这一现象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人才引进与管理体制还不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在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在待遇、任用等方面如何协调、统一的政策制定方面尚有待完善。二是部分单位的领导在对上级政策的理解上存在片面性,在引进人才时,只考虑数量而不考虑实际需求情况,不考虑引进的人才是不是单位所急需的。另外,在引进人才时只看学历不注重团队精神,以致有的人才被引进后,持才傲物,私心太重,无法与他人共事,不要说团结合作,就是正常相处都很难。这样一来,反而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4)待遇低,后顾之忧未得到切实解决。收入待 低是我市科技人员普遍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困难企业科技人员,不仅收入低,而且在医疗保障、家庭负担方面也有很重的后顾之忧。部分企业工资低,人均月缴纳公积金较低,一些企业甚至无力替职工缴纳公积金,使得不少新到企业工作的大学生贷不到购房款,加上收入低的因素,更加剧了企业的人才流失。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分配制度缺乏新的突破,没有真正尝试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方式。不少单位科技人员的收入低于管理人员,住房分配多数以行政职务优先,没有体现“一流人才,一流报酬”。二是社会分配不公造成的心理落差。收入和待遇低这个问题要从两个层面上去看,表面上是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薄弱,工资水平低,而另一方面,使人们感到满足的物质的量只能是相对值而不是绝对值,满意不满意是对比出来的。我市通过近年来的改革、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在个体单位中脑体倒挂的现象基本消除,但行业性,结构性的差距却在进一步加大。三是部分企业领导受效益因素制约,对政府在职工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这里面主要是具体单位的政策倾向问题,但也有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重视和加强的一面。 (5)保障措施、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执行难。我市有关优待科技人员的政策文件已出台了不少,如《淮安市关于发挥现有人才作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淮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人才政策,但我市不少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对文件内容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市里出台了这几个文件。《淮安市关于引进人才引进智力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有关人才来淮后在子女上学、对象工作方面应该给予的方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在与相关部门屡次交涉中硬是长期得不到解决。 究其原因,主要是有关部门在对政策文件的宣传、执行、监督等工作环节有所缺失,特别是对一些市里已有硬性规定的如医疗、养老保险、退休金、住房公积金等政策的执行不能强制落实。工作仍然存在着形式主义的不良倾向。 近几年来,淮安发展的增速位居全省前列。从淮安区域经济特征来看,除了盐化工产业外,其他的资源和产品“两头在外”。因此,加强企业科技人才建设对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将经济建设切实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具有重大意义。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河南省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研究 摘要: 本文在厘清加工贸易、海关监管等基本概念之后首先分析现行河南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的弊端,然后通过与美国、欧盟等其他国家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模式比较,提出目前适应河南省加工贸易发展的海关监管模式选择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 关键词:加工贸易 海关监管 河南 1.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加工贸易在我国蓬勃发展,河南也积极参与其中。郑州海关作为河南省加工贸易监管的国家机关之一,承担着维护贸易秩序,促进对外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并在多年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合同手册台帐担保式和保税区等集中封闭式两大管理模式。前一种模式是至今为止加工贸易管理的基本模式。后一种模式尚在摸索中。由于加工贸易的发展日新月异,加工贸易主体结构和产品结构都发生了变化,传统的监管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企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监管的风险和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面临严峻挑战。 2.基本概念 2.1海关监管 海关监管是海关基本职能中的第一项。是指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 物品及相关进出境行为,实施的专门监督管理。海关监管的目的是保证海关监管的有关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2.2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的定义,广义而言,是外国的企业以投资的方式把某些生产能力转移到东道国,或者利用东道国已有的生产能力为自己加工装配产品,然后运出东道国境外销售。加工贸易同国际投资及国际贸易紧密相联,体现了商品和资本交换的国际化。狭义而言,加工贸易是部分国家对来料或进料加工采用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较高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为了扩大对外贸易或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采取了对以来料或进料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由海关实行保税监管进口的办法。 2.3加工贸易海关监管 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指海关依照海关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对加工贸易企业及其保税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是国家和法律赋予海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海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3.河南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现状 3.1合同手册台帐担保式 合同手册台帐担保式就是以合同为单元的监管模式,合同是企业从事贸易和生产经营的凭据,手册是海关以合同为单元核发的监管凭证。郑州海关依据河南省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进出口合同,核发“登记手册”,在手册上对进出口商品的数量、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单耗等进行备案,企业必须凭手册并依据备案规格申报进出口;加工贸易的料件进口税收环节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制度,即每个手册都在银行备有台账,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根据其资信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对加工产品实行分类管理,进而对于不同级别的企业加工不同种类的产品,对其保证金台账上的保证金实行空转、半实转、实转等担保制。海关在合同执行完毕后,依据备案单耗,将进出口数量核算平衡后,手册才能核销。如果手册到期未核销,台账自动锁住,企业将无法申领新手册。这种监管模式实际为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银行三家共同监管,手册不仅是企业对海关“税收负债”的法律依据,也是企业保税进出口的通关凭据。鉴于河南省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的广泛存在,这种非物理围网的加工企业海关监管模式仍然是目前河南加工贸易海关的主要监管模式。 3.2联网监管 郑州海关自2004年以来着力推广联网监管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针对资信良较好,投资规模和进出口数额较大,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加工贸易企业。郑州海关以海关总署开发的H883/H2000联网监管电子帐册系统作为内网环境,以河南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作为外网环境,从加工贸易企业管理系统(如ERP)提取监管所必需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以此对保税货物进行监管。该模式下,海关以河南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经营范围、年产能力等为依据,取代纸制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实行电子账册管理。企业进口的原材料数据自动写入电子账册,加工成品出口后,自动核扣核销进口原料和零部件。联网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进入电子帐册的料件全额保税。随着河南加工贸易不断的转型升级、加工企业的不断壮大,物理围网下的加工贸易监管正日益呈上升趋势。 4.现有监管模式的弊端 4.1 非物理围网的加工企业监管难度大 河南省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数量不多、生产规模不大,以合同为单元对企业进行管理难度并不大,但是随着加工贸易企业的增加、加工产品种类的增加,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助长了一些不法企业的走私行为。 4.2物理围网下的联网监管局限性突出 随着联网监管逐步取代传统的海关监管模式,电子数据将取代纸质单证,成为证明企业加工贸易行为海关留存的唯一证据。海关对加工贸易料件核销、征税、收缴等监管行为完全依据这些电子数据,而我国目前的证据制度尚未根本明确电子数据的证据资格。电子数据法律效率问题亟待解决。另外,归并数据的建立、单耗模型的建立都存在不确定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电子账册的核销,而物理围网下的电子监控又造成了对货物实际监管的弱化,造成了监管的断层。 4.3 缺乏贯穿加工贸易全过程的监管手段 无论是物理围网还是非物理围网,海关对于加工贸易的管理都是遵循先审批、再通关,最后核销的监管模式,而这三个环节分散在海关的不同管理部门,中间缺乏紧密的管理链接。货物通关后到核销期间,企业有极大的自主运营或非法操作的时空,海关对于加工贸易企业的过程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 5国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借鉴 各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封闭式保税监管,即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监管的封闭区域内进行;二是先征后退,原料进口时先征税,等成品出口时再予以退税;三是实行在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四是先进的开放式。封闭式保税监管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指定的封闭区域内进行加工,指定的区域即通常所说的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保税工厂或者车间,所以也称为指定区域内的全额保税制度。美国海关就是采用这种管理方法。欧盟国家则采用两种管理制度:一是保税制度,加工企业在进口前须向海关提出申请,并保证经加工后复运出境,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货物进境时企业凭此免税,并免受贸易措施的管理。成品出境后到海关核销。《欧盟海关法典》规定,海关如认为必要,在核发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前,可对加工贸易企业征收保证金或由企业提供银行担保。二是退税制度。如果企业在进口时没有把握将加工产品返销出口,但希望保留产品出口后退回已征收进口税的可能性时,可选择加工贸易退税制度。这种方式也要先经海关许可,只不过在货物进口时要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受贸易政策限制。如果产品出口,可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税款。日本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三种监管模式:第一种是指定区域内开展加工贸易;第二种是担保保税政策;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政策。韩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两种监管模式:第一种是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第二种 先征后退政策。上述模式无论是哪一种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建立在税收保障的基础上。与上述国家相对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具有不同的特点,首先是我国加工贸易规模相当大,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非物理围网的模式还不能被完全取代;再次,由于在税制方面的差异,我国采用先征后退给企业带来的负担明显高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差异提示我们在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时,不能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模式,必须结合中国实际,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分析 摘要:本文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加工贸易电子联网模式概念、功能及特点,并运用图表来分析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和传统纸质监管方式的不同。本文认为加工贸易电子联网新模式避免了纸质手册审批手续重复、环节多、程序复杂、难以准确提供成品单损耗、通关手册周转困难等弊端,大大提高了企业通关效率和海关工作效率。 关键词: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 1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的概念 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联网监管,就是以“中国电子口岸”作为交换平台,通过电信公共网络,形成企业、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海关的计算机联网,进行数据信息的传输和处理,实现加工贸易审批、备案、变更、进出口报关、报核和核销全程的网络化、无纸化管理。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从方便企业、简化手续的角度出发,以企业为单元建立电子账册,变对合同的逐票审批为对企业加工贸易经营资格、范围和生产能力等指标的审核,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建立政府管理部门内部网系统与企业内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联接,实现对企业全过程监管的新监管模式。 从目的上讲,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贴近当前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运营实际,消除现行“合同式”虚拟计划管理模式的弊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通关速度,建立适应企业现代生产经营和物流要求的管理模式。在企业守法便利原则基础上,构筑海关与企业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海关与企业的双赢。 从实现手段上讲,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是海关借助加工贸易企业自身比较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企业实行“电子账册十联网核查”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从实际操作方式讲,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强调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实体”的监管,海关通过规范企业主动申报行为,实施经常性的核查核对,引入实际保税库存与电子账册理论结余料件的数据比对,将以往“清零式”的核销作业转变为检验企业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企业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管理的实际情况。 2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 2.1 目前的监管模式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凡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均须向海关申领纸质《手册》。企业的所有保税货物都要经过纸本手册的备案、变更、核销等等,内容繁杂,手续繁琐,稍有差错就会延误生产时限。传统的纸质手册的监管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企业的员工在4大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花费很多时间才能拿到一本保税的手册。 具体来说,传统的监管模式存在以下缺点:第一,手册的备案时间长,变更手续繁琐,手册备案(变更)效率问题成为企业报关业务瓶颈。第二,由于企业生产周期短,市场变化快,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单耗关系的详细情况无法在备案时确定,企业给海关上报的数据往往不精确。第三,企业通常每签订一份加工贸易合同就必须有一本手册,而生产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多本手册容易造成数据混乱,普遍存在“串料”情况,手册核销以及“余料结转”成为数据游戏。第四,海关在审核、查验、下厂核查时无法以手册数据实施准确监管,备案部门大部分时间耗在审核大量不准确的纸面数据上,就没有足够的精力下厂核查,实施实际监管。在这种背景下,电子联网监管模式应运而生。 2.2 电子联网监管模式电子联网的监管模式主要内容是以“中国电子口岸”作为交换平台,以电信公共网络为中心,企业用户端首先从企业自己的计算机全程管理系统(如各种ERP系统)中提取一些普遍存在的物理数据,如图2示例中提取的“归并关系(即:按海关业务规则整理过的物料号和商品品名的对应关系)、用料清单(BOM)、尚未交货定单(采购定单)、销售定单、装箱信息等”,然后这些数据放入企业端的电子账册服务器(电子账册虚拟数据的企业端物理载体),数据在服务器中进行记录和运算,最后通过业务人员电脑操作终端的管理操作软件(如示例中列举的Easy EMS这种商业化软件)生成各种规范格式的业务报文(CSV,EMS211,21,221, 222,231),并通过软件控制报文的收发和记录。海关和其他政府部门运用中国电子口岸的公共平台,将自己部门的业务数据和企业的业务数据进行交互。具体为海关数据只与中国电子口岸交互,电子口岸从企业托管在中国电信的服务器(电子账册虚拟数据的政府端物理载体)运算提取数据。详见示意图1。 2.3 二种监管模式比较综合上述分析可知,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世界己经迎来电子化时代。20世纪90年代后期大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壮大,改变了传统加工贸易观念,尤其是全球信息技术产业急剧变化,电子商务的应用。与此相对应的电子联网监管和传统的手册监管在功能和用途上也有较大的区别,具体如表1所示。 联网监管以网络技术取代人工作业,以电子账册取代纸质手册,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保税料件只在电子账册最大周转金额的限额内作总量控制,不受每笔合同的数量、金额限制,省去了传统管理模式中每笔合同都要经过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税务登记、海关备案、银行设立台帐等手续,整个审批备案过程只需半天,企业足不出户,在办公室就可以完成;同时企业可以在一天24小时内随时办理网上进出口报关手续,不受报关现场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为企业贸易便利化提供了切实的保障,降低了企业的商务成本,大大适应了对生产时效要求高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企业扩大出口。同时提高了海关行政管理效率,它使海关与企业间建立起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也使海关与企业获得了“双赢”。 2.4 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的功能 2.4.1 备案环节①“电子账册”管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实行的条件是大企业变分散监管为整体监管,因为“电子账册”的使用期限与企业的经营期限相同,所以不存在频繁申请新手册的问题,也不存在申请、变更手册等的问题,这样就使以合同为单位的手册管理转变为以企业为单位的“电子帐册”管理,使对保税物料监管与企业物流管理更趋一致。②“周转量”管理。电子帐册的周转量即指数量周转量和金额周转量,数量周转量表示每项进口料件核准的最大库存量,对出口成品不作限制。而每项进口料件数量周转量乘以对应单价,加总后的总金额,即整个企业进口料件的金额周转量。电子账册变纸质手册管“备案量”为管生产“周转量”,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比照企业的历史数据资料,预计一个生产周期的企业料件的最大合理库存量,以此作为其合理的生产“周转量”进行电子账册的备案。 2.4.2 进出口环节联网监管的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时,实时核扣或还原料件周转量,通过周转量及其衍生关系控制保税物料的进口量,从而有效降低保税物料的监管风险。具体即对联网监管的企业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电脑系统自动在电子帐册中扣减对应料件的数量周转量和整个帐册的金额周转量,并根据成品对应的单损耗,自动折算对应耗用料件的数量和金额,从而自动还原等量的进口料件数量周转量和整个帐册的金额周转量。实行全过程的电脑化的管理。 2.4.3 核销环节电子账册采用的是以企业为单元的管理方式,一个企业只有一个电子账册因此,对电子账册模式的核销实行滚动核销的形式,即对电子账册按照时间进行核销,将某个确定的时间段内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情况进行平衡核算。这种滚动核销模式由于其使用的电子帐册期限与企业经营期限相同,故其不存在像纸质手册的中期核销问题;加之每个企业只有一套电子账册,也不存在手册间的余料结转问题。实行“滚动核销”,上期核销库存作为下期期初库存,在核销过程更不会影响企业正常进出口通关。 总之,加工贸易电子联网新模式将海关、外经贸部门、加工贸易企业连接成一个有机整体,为企业提供了网上经营范围备案申请、电子账册备案申请、变更申请、核销申请和海关、外经贸部门网上审批等业务。同时,电子账册避免了纸质手册审批手续重复、环节多、程序复杂、难以准确提供成品单损耗、通关手册周转困难等弊端,大大提高了企业通关效率和海关工作效率。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论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改进 一、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我国对加工贸易一直实行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并进行实际监管的管理模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贸易处于成长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不大。企业取得订单、签订合同后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核发手册,企业凭手册进口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海关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表等为依据核销结案,并结合下厂核查、核销加强实际监管。合同的登记备案、核销均为手工作业。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从1987年的23.2%增长到1995年的47%。伴随着加工贸易合同和报关单数量猛增,“三假”案件频发。海关在监管过程中相应采取了防伪印油、防伪标签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关试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 90年代中期开始,海关结合加工贸易台帐的实施,大力推行业务科技一体化,运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进行管理,作业环节从单证作业转变为计算机数据与单证数据相互核对,进一步严密了海关监管。1999年实现全国加工贸易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有效遏止了横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违规现象。 同时,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批和实地监管。如对进口敏感商品实行限量审批制度,从“双人作业”(初审、复审)转变为“三级审批”(经办人、科长、处长)作业制度;制定海关查验、核销量化标准,规定下厂核销比例、跨关区结转货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查验比例,通过中期核查、下厂核销来加强实际监管。 回顾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不难看出:第一,随着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上升,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第二,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如大量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出现,海关对加工贸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引入新的监管手段;第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变化贯穿于海关工作方针的调整之中。上世纪80年代,海关工作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比较重视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90年代中期,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从1995年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开始,监管工作更多地重视对加工贸易加以规范。2001年,海关适时地提出“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监管部门力求在“把好国门”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 二、对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评价 1995年以后随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出台及完善,以及海关计算机监管的日益完备,加工贸易监管日趋严密。但与加工贸易相关的违规行为还没有完全遏止,国家税收保全机制仍面临挑战。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略高于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漫山放养”的发展格局增加了监管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这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扩大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是很多,生产规模不大,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宽松政策的基石是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润的利益驱动。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加入WTO后,我国关税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走私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17%的进口增值税不会改变,因此仍会有部分不法企业继续从事违法行为。 (二)加工贸易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 由于产品加工周期长,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有的企业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倒闭,或外商毁约,或企业违法保税料件被查扣、拍卖,造成进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无法核销结案。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投入并不大,许多厂房设备破烂、陈旧,处理起来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贸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销是多年来海关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海关本身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监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之一。据调查,法国负责监管加工贸易的海关管理人员有2万多人。但是当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关员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不断增长的巨大业务量与管理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995年保证金台帐制度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但是由于是“空转”,实际作用有限。1999年10月台帐开始部分“实转”,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业缴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金额占加工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金额的比例很小(约2%),海关的监管任务很重。 (四)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外经贸、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共管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情况,对加工贸易的社会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贸易相关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关负责执行,监管的责任也几乎都落在海关一家身上。虽然各个部门对加工贸易都在进行管理,但每个部门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实施验厂,对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把握;海关受种种限制,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家企业下厂核查核销。如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管理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五)现行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惩罚走私的力度 对于买地建房、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容易查处;但是对于租赁厂房且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一旦“飞料走私”,人去楼空,海关难以处罚,国家税款就会流失。现行的企业分类管理等办法,对这类走私企业很难事先防范和事后打击。海关既要严密监管,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运作,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很大。 对加工贸易现行监管形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判断分歧日益明显。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贸易成为走私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尽管已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然没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贸易走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感到,现行的监管效率由于手续繁琐,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矛盾揭示出,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核销的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还是比较适合传统企业运作的。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加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事先准确制定完备的计划,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计划)生产和监管的模式,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往往先申请“虚拟合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但是变更又相当频繁,且涉及外经贸、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和各管理部门都疲于应付,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监管工作要实现既管得住,又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发展,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加工贸易发展新形势的新的监管模式。 三、国际上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经验 各国在对加工贸易中总结出了各自监管的经验与模式。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种模式。 一、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 (一)封闭式管理模式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只允许保税进口的料件在海关设置的区域内活动。这些区域包括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和保税工厂或车间,以便于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防止保税料件和含有保税料件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于:第一,根据国家政策与企业需要设置保税空间,在保税空间的边界上设置特殊的海关机构;第二,审查、批准进入保税空间的企业;第三,对进出保税空间的料件进行保税管理,保证料件从境外或关外流入保税空间、并流出到境外或关外去。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好处在于:第一,管理对象的活动范围较为明确,易于海关在企业与料件两个层面上对料件实施保税监管;第二,免去了对料件的税费征收成本;第三,为保税空间中的企业经营提供了降低成本、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的余地;第四,为保税空间中的企业提供了经营方面的便利。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选择范围有限,当保税空间在区域、数量等方面扩展时,封闭型模式本身就会受到挑战,如我国加工贸易实践中出现的转厂加工问题;第二,便利了来料或进料的管理,但是,却对国内料件进入保税空间,参与加工贸易的生产过程形成了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产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向一般贸易转化的机会,从而限制了加工贸易对国内经济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 同样属于封闭型管理模式,实际意义上的保税空间,如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与观念意义上的保税空间,如保税工厂或车间,二者的优劣各有所长。 从封闭性管理模式的特点来看,主要适用于那些单纯依赖于进料或来料进行加工的产品,以及那些单纯依赖国内加工成本优势的产品;适应于那些国土面积较小的国家或地区,随着国土面积的增大,保税空间的扩展,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增大。 (二)先征后退管理模式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对于那些用于出口产品加工的进口料件,先行征收关税,到产成品出口时再给予退还。 管理模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在于:对企业用于加工贸易的进料进行登记(这项工作可以看作是一般贸易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必计入工作内容),对企业出口的产成品中所含进口料件进行判定,并给予退税。这种模式属于一种针对企业经营活动性质进行的管理。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好处在于:第一,就其管理过程本身来说,非常简便,只要在出口时,按照企业提供的产品所含进口料件的记录依法进行;第二,直接避免了保税情况下,进口料件非法进入国内市场销售与企业偷逃税款的可能;第三,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为企业销售产品提供了两种灵活的选择,如果国内市场饱和,可以选择国际市场,还能够获得退税的好处,不然的话,企业就必须在进口料件时确定其产成品的销售市场,此外,也有助于解决加工贸易中转厂加工的问题。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关税的征收与退还加大了海关部门的工作量;第二,丧失了政策效力,即加工贸易企业从这种模式中没有得到经济上的利益以及通关上的便利,从而无法实施对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积极推动,换一句话说,这种模式只是一种管理模式,而不是一种政策;第三,对确实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守法企业,的确增加了经营成本。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适用于那些比较容易判定其用料标准的产品,同时,作为一种政策,如果旨在为企业提供选择销售市场的灵活性,则这种方式远远胜于其他模式。 (三)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模式 担保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在企业进口料件时,海关保留对进口料件征税的权利,但暂不征税,由进口企业提供担保。企业提供的担保形式多种多样,既可以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对税收资金担保,也可以由企业用自己的不动产进行抵押。 担保模式的主要工作除了正常的保税内容之外,还要发生涉及提供担保的一系列内容,如我国对加工贸易企业要求开具银行保证金台帐,就是一种担保的保税监管模式。显然,担保的必要性在于降低保税的风险,保障保税料件在加工后随产成品出口。换一句话说,就是在保税料件非法直接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随产成品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情况较为严重时,采取的一项补救措施。 担保管理模式的优点是:为避免保税料件偷逃税款,保证国家税收,促进加工贸易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一道保险。 担保管理模式的弱点是:第一,在贯彻加工贸易的促进政策方面打了一个折扣,企业从保税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如减少资金占用、削减财务费用开支,有所减少,这对于产业利润水平空间不大的经营活动来说,可能会形成致命的冲击;第二,增加了加工贸易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度和交易成本,这对于时效性较高的加工贸易来说,其影响也可能是毁灭性的。 担保模式适用于信誉难于判定或信誉较低的企业所从事的加工贸易活动。 (四)开放式管理模式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通过海关与企业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实现海关对企业进口料件到产成品出口的全程控制。一般都认为,实施这种模式的基本条件是要求海关拥有完备的信息监管网络,要求企业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是,从企业经营活动的根本驱动力来看,开放式管理模式要求国家的关税税率水平与处罚成本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这是实施开放式管理模式所需要的本质条件。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第一,有充分信息的保证,管理过程透明度高,能够对企业进行全程控制;第二,有技术手段的支持,能够有效地控制保税风险;第三,技术手段替代了其他为降低风险采取的手段,为企业节约了加工贸易的运营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适用范围受技术与设备条件限制,资金与技术不足的发展中国家难以甚至无法大面积采用;第二,缺乏弹性,要求企业需要在进口料件时事先明确其复出口的选择,使海关启动对进口料件的全程监控程序,对于原计划在国内销售的进口料件,因市场环境变化,需要重新进入国际市场时,会引发多方面的问题。 开放式管理模式代表着对加工贸易进行监管的方向,适用于加工贸易倾向明确的企业进口活动。 (五)各种监管经验的总结 从目前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大多数国家对用于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设立出口加工区。 选择对加工贸易进行监管的模式,要根据当前加工贸易发展的特点与目的来进行。首先,要解决对加工贸易保税料件的监管。根据加工贸易的发展将会以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为主的趋势来看,其贸易流程在各国之间的走向是相对固定的,因此,要把监管模式与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结合在一起,考虑政策为加工贸易活动带来的效益。从这一点出发,封闭型管理模式、开放式管理模式和担保模式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其次,一种监管模式还需要体现出加工贸易政策对本国经济发展的宏观要求,便利通关、深加工结转、提高国产配套能力、通过技术带动作用向一般贸易转化等,包括为企业提供一种随机决策的制度环境。从这一点出发,先征后退管理模式因其所具有的灵活性,可能是较好的选择。 二、加工贸易监管的国际经验 发展加工贸易是当今世界各国的一项重要活动,既有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像韩国这样的新兴工业化国家,更有印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它们的做法与经验各有所长。 (一)美国的模式 美国对加工贸易的组织形式是外贸加工区,其管理具有两个特点: 第一,以一种公共设施的性质由海关来监管的外贸加工区。既然是公共设施,因此,每个港区都可以设立,其监管的费用开支由经营者偿付给海关。在政府层面上,设立了外贸加工区委员会,主席由商务部长担任。 第二,通过法律将产品分为特准外国产品、非特准外国产品、特准国内产品和非特准国内产品,进行分类的政策管理,享受不同的海关政策待遇。特准与非特准的区别在于,是否获得执行申请时可以享受的估价与税则分类,在加工区与关境之间流动。 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外贸加工区委员会可以根据外贸加工区的经营者的申请建立一个具有特殊用途的分区,作为外贸加工区的附属区由单个公司经营管理。由于对外贸加工区的政策力度感到不足,建立附属分区的趋势强盛。 (二)欧盟的模式 欧盟对加工贸易(称为进境加工)的指导思想之一是在审批加工贸易时,权衡加工贸易企业与其他生产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并鼓励以欧盟内部的料件制造产品出口。因而,对进口料件的管理政策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第一,欧盟的管理模式分为保税与退税两种体制。保税方式是指允许一些非欧盟成员的货物在进境时暂不缴纳关税和国内其他税款,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在进口时可以确定其加工后的产品将在欧盟以外进行销售的料件;退税方式是指允许货物在进口时保留在加工后复出口退还已征税款,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在进口时无法明确其加工后产品是否销往关境之外的料件。 第二,欧盟对进境货物或加工产品的转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深加工结转问题)进行了变通的管理方式,允许进境加工许可证持有人在保持加工记录的情况下,在记录中进行登记的变通程序,其特点在于,在连续的记录中,由下一个环节的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即使在保税体制下,欧盟的模式也为进口料件的内销提供了制度空间,在企业支付进口应承担的义务如补交关税及迟纳利息之后,可以转为正式进口,进入内部市场流通。 此外,政策还允许进行料件串换,即以欧盟产品替代进口的料件进行加工;允许先出后进,即在急需的条件下,串料出口,再进口相应的料件;允许异地进出境等。为加工贸易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三)日本的模式 日本对双向的加工贸易均有规定,对企业从事加工贸易活动的管理较为宽松,但是对保税空间有着较为详尽的规定。 第一,双向的加工贸易。顺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出口,逆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进口。前者是指日本企业接受国外企业的原料等,加工组装成品后,交付给国外的企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者是指日本企业向国外企业提供原料等,加工组装成品后,进口到日本,向国外企业支付加工费。委托加工进口与我国的境外加工贸易并不相同。 第二,保税空间的种类。共有5类,即指定保税地区、保税存放地区、保税工厂、保税展览会、综合保税地区。 第三,根据不同的情况实施不同的监管模式。在保税工厂与综合保税地区,对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在指定地区之外,对1年内加工复出口的实行施担保免税政策,对进口纳税并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四)其他国家在加工贸易管理中一些做法 韩国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对参与加工贸易过程的投入品规定了1年内按照复出口的期限减免关税,对用于加工贸易的减免税进口原材料给予退税,同时,在必要时,可以在货物进口时,要求提供相当于减免税款或凭保证金同意分期纳税的担保。 墨西哥的加工贸易以加工装配为主,其根本原因是毗邻美国。在两国边境上,集中了大批从事加工装配的企业,美国方面从事资本密集型的工序,墨西哥方面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序,形成了按照要素禀赋及比较成本优势的国际分工。墨西哥实施了出口加工区的制度安排,加工装配业务所需的进口设备及料件等可以免征关税。 印度加工贸易的政策具有较高的指向性,明确规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产品,以及向完全出口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可以免除全部关税和附加税。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建立的哈雷亚自由贸易区为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极其宽松的制度环境。允许建立外商独资企业,免除进出口关税,免征全部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资本与利润流出不设任何限制。 东盟一些国家如印度尼西亚、泰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以出口加工区为主。印度也采取了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制度安排,其管理模式与其他国家的出口加工区相近。 国际经验的总结:有些国家对加工贸易的管理制定了特殊的政策,有些国家则把加工贸易作为出口加工区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之一,只对出口加工区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政策,而没有具体指向加工贸易活动来制定相应的政策。从这种制度安排的差异中我们可以看出,同样是加工贸易,由于各个国家对它的看法不同,管理的方式也就不同。这也就是说,加工贸易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而且还是一种参与国际分工、参与全球经济的重要形式,而后者更具有普遍的意义。 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改进措施 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我国目前对加工贸易的开放式监管模式不利于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法律意识淡漠,因而现实中出现走私严重、管理成本高昂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海关的重视。措施之一就是在大连等地设立出口加工区,对区内企业实施封闭式的监管。对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将改革加工贸易传统的监管模式,简化现行手续。实现加工区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具体做法有:(1)海关对加工区采取全封闭、卡口式24小时监管制度。卡口分别设立货物和人员进出通道。(2)海关对加工区企业采用计算机管理模式。海关与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的传输和办理通关手续;加工区海关与口岸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3)对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取消《登记手册》,海关改用电子帐簿管理,实行半年一次的总量扣减核销制度。(4)对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货物进(出)口时,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作货物进(出)口申报。(5)加工区与口岸、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进(出)口的货物、物品,采取直通式或转关运输的监管模式,一律在加工区主管海关报关并在卡口查验放行。可以预料,随着出口加工区模式的实行,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将逐步规范化,从企业角度来说,减少了手续、提高了效率。从海关方面来说,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实施有效监督,减少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的作为。这种方式是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发展方向。但是在实施这些新措施时,必须注意出口加工区制度也有其局限性。首先,我国加工贸易规模庞大,出口加工区难以容纳。由于我国特殊国情和对外开放模式,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进出口中所占比重和总体规模远高于一般国家,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点多而广,只靠面积、功能都有限的出口加工区是难以负载的。第二,集中封闭管理,即使能遏制加工贸易走私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走私问题。应该看到,走私的根源是过高的关税壁垒和众多的验关壁垒造成的进口商品国内市场价格的严重扭曲,这种价格量差形成了走私的暴利来源,是走私可以存在并且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利用加工贸易走私只是走私的一种适宜的管道而已,堵死了这管道,还会有新的管道出来,所以解决走私从根本上就是降低关税壁垒和减少验关壁垒。所以,只有配合加入WTO后国内市场的扩大开放和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的市场化改革,使我国经济逐步与世界接轨,国内外价格渐趋一致,才能够既最大限度遏制走私,又为加工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结束语 今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应是:继续鼓励加工贸易的发展,注意增强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努力提高加工过程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扬长避短,使加工贸易发挥促进外贸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研究论文 一、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我国对加工贸易一直实行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并进行实际监管的管理模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贸易处于成长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不大。企业取得订单、签订合同后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核发手册,企业凭手册进口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海关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表等为依据核销结案,并结合下厂核查、核销加强实际监管。合同的登记备案、核销均为手工作业。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从1987年的23.2%增长到1995年的47%。伴随着加工贸易合同和报关单数量猛增,“三假”案件频发。海关在监管过程中相应采取了防伪印油、防伪标签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关试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 90年代中期开始,海关结合加工贸易台帐的实施,大力推行业务科技一体化,运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进行管理,作业环节从单证作业转变为计算机数据与单证数据相互核对,进一步严密了海关监管。1999年实现全国加工贸易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有效遏止了横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违规现象。 同时,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批和实地监管。如对进口敏感商品实行限量审批制度,从“双人作业”(初审、复审)转变为“三级审批”(经办人、科长、处长)作业制度;制定海关查验、核销量化标准,规定下厂核销比例、跨关区结转货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查验比例,通过中期核查、下厂核销来加强实际监管。 回顾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不难看出:第一,随着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上升,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第二,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如大量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出现,海关对加工贸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引入新的监管手段;第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变化贯穿于海关工作方针的调整之中。上世纪80年代,海关工作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比较重视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90年代中期,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从1995年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开始,监管工作更多地重视对加工贸易加以规范。2001年,海关适时地提出“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监管部门力求在“把好国门”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 二、对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评价 1995年以后随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出台及完善,以及海关计算机监管的日益完备,加工贸易监管日趋严密。但与加工贸易相关的违规行为还没有完全遏止,国家税收保全机制仍面临挑战。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略高于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漫山放养”的发展格局增加了监管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这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扩大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是很多,生产规模不大,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宽松政策的基石是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润的利益驱动。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加入WTO后,我国关税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走私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17%的进口增值税不会改变,因此仍会有部分不法企业继续从事违法行为。 (二)加工贸易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 由于产品加工周期长,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有的企业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倒闭,或外商毁约,或企业违法保税料件被查扣、拍卖,造成进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无法核销结案。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投入并不大,许多厂房设备破烂、陈旧,处理起来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贸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销是多年来海关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海关本身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监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之一。据调查,法国负责监管加工贸易的海关管理人员有2万多人。但是当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关员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不断增长的巨大业务量与管理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995年保证金台帐制度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但是由于是“空转”,实际作用有限。1999年10月台帐开始部分“实转”,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业缴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金额占加工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金额的比例很小(约2%),海关的监管任务很重。 (四)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外经贸、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共管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情况,对加工贸易的社会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贸易相关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关负责执行,监管的责任也几乎都落在海关一家身上。虽然各个部门对加工贸易都在进行管理,但每个部门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实施验厂,对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把握;海关受种种限制,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家企业下厂核查核销。如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管理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五)现行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惩罚走私的力度 对于买地建房、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容易查处;但是对于租赁厂房且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一旦“飞料走私”,人去楼空,海关难以处罚,国家税款就会流失。现行的企业分类管理等办法,对这类走私企业很难事先防范和事后打击。海关既要严密监管,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运作,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很大。 对加工贸易现行监管形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判断分歧日益明显。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贸易成为走私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尽管已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然没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贸易走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感到,现行的监管效率由于手续繁琐,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矛盾揭示出,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核销的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还是比较适合传统企业运作的。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加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事先准确制定完备的计划,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计划)生产和监管的模式,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往往先申请“虚拟合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但是变更又相当频繁,且涉及外经贸、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和各管理部门都疲于应付,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监管工作要实现既管得住,又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发展,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加工贸易发展新形势的新的监管模式。 三、国际上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经验 外国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有许多可供借鉴的地方。现在各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封闭式保税监管,即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监管的封闭区域内进行;二是先征后退,原料进口时先征税,等成品出口时再予以退税;三是实行在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四是先进的开放式。不管采用什么方法,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国家税收保障机制是制定加工贸易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前提。 欧盟国家成立由产业部门参加的加工贸易品种、数量核定小组,定期审定可以开展加工贸易的品种和数量,依法使国内产业受到严格保护。他们具体采用两种管理制度:一是保税制度,要求企业以加工产品复出口为目的,货物进口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类似我国的加工贸易手册),货物进境时企业凭此免税,亦免受贸易政策措施管理,成品出口后由海关核销。这类似于我国目前的加工贸易政策,但这种开放式管理的基石是市场和法制的完备、企业守法自律性强及信息化监管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二是退税制度。如果企业在进口时没有把握将加工产品返销出口,但希望保留产品出口后退回已征收进口税的可能性时,可选择加工贸易退税制度。货物进口前,也要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货物进口时要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受贸易政策如进口数量或配额限制。如果产品出口,可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税款。《欧盟海关法典》规定,不论保税制度还是退税制度,海关如认为必要,在核发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前,可对加工贸易企业征收保证金或由企业提供银行担保。 日本、韩国也都积极鼓励开展加工贸易。但在具体管理上,日本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三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在指定区域内(目前仅指保税工厂)开展加工贸易,实行类同我国的保税政策;第二种是担保保税政策,对一年内加工复出口,进口时提供料件税款等值担保的予以免税,如届时不能加工复出口,海关将担保金或担保物抵缴税款;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政策,料件进口时先征税,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予以退税。第二、三种监管模式是针对在保税工厂以外区域开展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韩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两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对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指定区域仅限于保税工厂和保税区(亦称出口自由区);第二种,先征后退政策。 有必要说明的是,韩国发展加工贸易始于60年代初,曾经实行了类似我国目前的遍地开花的加工贸易保税政策,遇到了目前我们正面临的情况和问题。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证明不限区域、漫山放羊的保税政策(韩国不论是开展加工贸易的地域、还是加工贸易业务量、管理难度等,都比我国明显偏小)是不成功的。从1975年起,除保税工厂、出口自由区仍继续实行保税政策外,韩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与上述国家相对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具有不同的特点,对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更高。首先,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多,加工贸易规模大。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已占全国外贸进出口50%。其次,我国加工贸易目前“遍地开花”,不限区域地全部实行保税政策,2000年国家设立了出口加工区,引导企业入区。从课题组的企业调查结果看,目前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的企业,只有极少数愿意搬入出口加工区。如果出口加工区政策适宜,也只有部分新增的加工贸易企业可能进入出口加工区。因此,我国加工贸易“放养”的状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不可能改变的。再次,我国与不少发达国家在税制、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关税水平明显高于发达国家,而且进口还要征收高达17%的增值税(虽然欧洲国家也有较高的增值税,但由于其平均关税水平已经很低,因此,进口的综合税赋比我国低)。因此,在我国如果对加工贸易全面实行“先征后退”,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将会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更为重要的差异则在于,发达国家退税手续简单,非常及时,而我国出口退税按指标而不是按出口实绩,加之手续繁琐,退税耗时长,平均时滞长达半年到一年,这就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资金负担。另外,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成本低,商业信用发达,容易获得担保等金融服务;而我国金融体系极不发达,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如果对加工贸易实行“先征后退”,或要求提供担保,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会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由于上述差异,我国在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时,要尽量吸取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但不可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模式,必须从中国的现实出发,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四、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加强监管”不仅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保全机制,而且是为了维护国内企业与进口品的平等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强调“加强监管”时,如果仅仅依赖增加管理环节而不是采用更加高效的监管思路、模式和手段,就难以避免强化监管与管理成本上升、经济运行效率受到影响的矛盾。经济发展是税收之源,经济发展快了,税收才会有增长的基础。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促进发展”是目的,“加强监管”是手段,在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走私仍然严峻的形势下,要通过引进新的监管思路、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来提高监管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实现既能有效防范走私,又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目标。 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就是要通过政策与监管模式的创新,促进加工贸易不断提高国内采购率,带动国内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对我国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促进加工贸易从以OEM(原厂委托制造,又称“代工”)为主,不断向ODM(原厂委托设计制造)、OBM(自创品牌制造)升级,促进加工贸易逐渐建立国际营销渠道,提高我国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加工贸易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进口保税政策不能动摇,总体上必须维持。 (二)贯彻分类管理的思路,实现多种管理模式的共存 加工贸易企业多、产业分布广、地域差异大,因此,有必要在总体上保持进口保税政策的前提下,对不同种类的企业实行与符合其发展实际需要的管理模式。 第一,根据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以及监管成本效率,明确加工贸易政策的适用范围。建议将目前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加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对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的;违反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如旧电机拆解等;对扩大出口作用有限、国内外差价大、海关难以有效监管的,如鱼翅加工等生产与进出口活动,不宜实行加工贸易政策,以便提高加工贸易监管的效率。 第二,完善特殊区域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政策定位,充分发挥其区域封闭管理的优势。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料件和出口成品等给予税收上的最大优惠,给予通关等手续上的最大便利,如允许对出口到保税区的产品予以退税、下游企业可以从出口加工区保税进口料件等。这样既解决目前区外、区内企业的政策落差问题,亦有助于吸引大型的上游加工贸易企业向区域集中,并稳住已入区的加工贸易企业,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对出口规模较大的加工贸易企业推广电子联网、电子手册等新的监管模式,为大型企业创造更加有效率的运行环境。加工贸易企业虽然近10万家,但其中规模最大的3000家企业,其出口额可以达到全部加工贸易出口额的七成以上,因此,要率先为这些大企业创造高效率的监管环境。 第四,对信用纪录不良、运作不规范,或首次从事加工贸易、信用无法判定的企业要实行“保证金实转”、担保等办法,在提高政府退税效率的前提下,还可以考虑对其深加工结转时部分税金实行“先征后退”。通过银行、保险等社会中介力量和风险评估机制,有利于缓解外经贸、海关等部门审批、监管人力不足的矛盾。加入WTO以后,关税税率将逐步降低,银行信用担保制度等配套措施将逐步完善,这些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将越来越低。这样先征后退适当地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换取企业进出口的便捷、政府管理成本和风险的降低、行政效率的提高,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在有的企业已表示愿意选择这种交换。 (三)加强监管部门的有效协调与配合,形成对加工贸易协力共管的格局 经过近年来海关大力打击走私犯罪后,走私犯罪仍如此猖獗,究其原因,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过高外,主要是国内市场经济秩序过于混乱,一些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疏于管理,甚至参与走私活动,普通百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此,海关与工商、税务、质检、公安、城管等市场经济执法部门应共同组成一张打击走私的网,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并落实到位;加强加工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的组织,建议成立常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增加海关人数,提高监管能力。建立举报走私的奖励制度,动员全民参与打击走私。这样,才可能真正遏制走私犯罪活动。也才可以适当简化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通关和转关的有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 (四)大力推广“大通关”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提高监管的效率 提高通关效率,才能保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企业适应国际市场快速变化。为此,要大力推广已经在上海“大通关”改革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实行“异地报关、电子报关、提前报关”,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全天候查验,24小时通关”。对于对通关效率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实行“提前报关、舱单后核;即时提货、机场直递;实时监控、卡口验放”的通关模式。 (五)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水平 首先,要加快推广联网监管。由于多数大型IT加工贸易企业仍然在区外,且搬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有困难,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对资信好、规模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监管。联网监管对企业的进口、生产、库存、出口等实行全程式的动态管理,既适应了企业按市场经济经营的要求,又保证了海关的有效监管,比较好地解决了“方便”与“严密”的矛盾。 其次,要实行大手册电子底帐管理。具备联网监管条件的企业只占少数,大部分企业既暂不能联网监管,又位于区外。为支持扩大外贸出口,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考虑到这些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资信较好、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采取加工贸易总量控制、以出限进、自动登记、定期核销的监管制度,实行电子底帐管理。由外经贸主管部门确定企业的经营资格、生产能力,海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核实合理的“周转量”,并与海关担保管理相结合。“周转量”的电子底帐管理将企业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变更手续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完善管理 一、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我国对加工贸易一直实行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并进行实际监管的管理模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贸易处于成长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不大。企业取得订单、签订合同后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核发手册,企业凭手册进口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海关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表等为依据核销结案,并结合下厂核查、核销加强实际监管。合同的登记备案、核销均为手工作业。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从1987年的23.2%增长到1995年的47%。伴随着加工贸易合同和报关单数量猛增,“三假”案件频发。海关在监管过程中相应采取了防伪印油、防伪标签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关试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 90年代中期开始,海关结合加工贸易台帐的实施,大力推行业务科技一体化,运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进行管理,作业环节从单证作业转变为计算机数据与单证数据相互核对,进一步严密了海关监管。1999年实现全国加工贸易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有效遏止了横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违规现象。 同时,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批和实地监管。如对进口敏感商品实行限量审批制度,从“双人作业”(初审、复审)转变为“三级审批”(经办人、科长、处长)作业制度;制定海关查验、核销量化标准,规定下厂核销比例、跨关区结转货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查验比例,通过中期核查、下厂核销来加强实际监管。 回顾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不难看出:第一,随着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上升,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第二,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如大量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出现,海关对加工贸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引入新的监管手段;第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变化贯穿于海关工作方针的调整之中。上世纪80年代,海关工作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比较重视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90年代中期,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从1995年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开始,监管工作更多地重视对加工贸易加以规范。2001年,海关适时地提出“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监管部门力求在“把好国门”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 二、对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评价 1995年以后随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出台及完善,以及海关计算机监管的日益完备,加工贸易监管日趋严密。但与加工贸易相关的违规行为还没有完全遏止,国家税收保全机制仍面临挑战。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略高于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漫山放养”的发展格局增加了监管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这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扩大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是很多,生产规模不大,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宽松政策的基石是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润的利益驱动。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加入WTO后,我国关税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走私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17%的进口增值税不会改变,因此仍会有部分不法企业继续从事违法行为。 (二)加工贸易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 由于产品加工周期长,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有的企业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倒闭,或外商毁约,或企业违法保税料件被查扣、拍卖,造成进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无法核销结案。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投入并不大,许多厂房设备破烂、陈旧,处理起来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贸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销是多年来海关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海关本身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监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之一。据调查,法国负责监管加工贸易的海关管理人员有2万多人。但是当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关员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不断增长的巨大业务量与管理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995年保证金台帐制度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但是由于是“空转”,实际作用有限。1999年10月台帐开始部分“实转”,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业缴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金额占加工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金额的比例很小(约2%),海关的监管任务很重。 (四)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外经贸、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共管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情况,对加工贸易的社会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贸易相关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关负责执行,监管的责任也几乎都落在海关一家身上。虽然各个部门对加工贸易都在进行管理,但每个部门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实施验厂,对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把握;海关受种种限制,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家企业下厂核查核销。如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管理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五)现行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惩罚走私的力度 对于买地建房、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容易查处;但是对于租赁厂房且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一旦“飞料走私”,人去楼空,海关难以处罚,国家税款就会流失。现行的企业分类管理等办法,对这类走私企业很难事先防范和事后打击。海关既要严密监管,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运作,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很大。 对加工贸易现行监管形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判断分歧日益明显。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贸易成为走私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尽管已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然没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贸易走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感到,现行的监管效率由于手续繁琐,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矛盾揭示出,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核销的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还是比较适合传统企业运作的。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加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事先准确制定完备的计划,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计划)生产和监管的模式,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往往先申请“虚拟合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但是变更又相当频繁,且涉及外经贸、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和各管理部门都疲于应付,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监管工作要实现既管得住,又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发展,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加工贸易发展新形势的新的监管模式。 三、国际上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经验 外国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有许多可供借鉴的地方。现在各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封闭式保税监管,即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监管的封闭区域内进行;二是先征后退,原料进口时先征税,等成品出口时再予以退税;三是实行在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四是先进的开放式。不管采用什么方法,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国家税收保障机制是制定加工贸易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前提。 欧盟国家成立由产业部门参加的加工贸易品种、数量核定小组,定期审定可以开展加工贸易的品种和数量,依法使国内产业受到严格保护。他们具体采用两种管理制度:一是保税制度,要求企业以加工产品复出口为目的,货物进口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类似我国的加工贸易手册),货物进境时企业凭此免税,亦免受贸易政策措施管理,成品出口后由海关核销。这类似于我国目前的加工贸易政策,但这种开放式管理的基石是市场和法制的完备、企业守法自律性强及信息化监管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二是退税制度。如果企业在进口时没有把握将加工产品返销出口,但希望保留产品出口后退回已征收进口税的可能性时,可选择加工贸易退税制度。货物进口前,也要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货物进口时要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受贸易政策如进口数量或配额限制。如果产品出口,可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税款。《欧盟海关法典》规定,不论保税制度还是退税制度,海关如认为必要,在核发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前,可对加工贸易企业征收保证金或由企业提供银行担保。 日本、韩国也都积极鼓励开展加工贸易。但在具体管理上,日本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三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在指定区域内(目前仅指保税工厂)开展加工贸易,实行类同我国的保税政策;第二种是担保保税政策,对一年内加工复出口,进口时提供料件税款等值担保的予以免税,如届时不能加工复出口,海关将担保金或担保物抵缴税款;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政策,料件进口时先征税,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予以退税。第二、三种监管模式是针对在保税工厂以外区域开展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韩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两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对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指定区域仅限于保税工厂和保税区(亦称出口自由区);第二种,先征后退政策。 有必要说明的是,韩国发展加工贸易始于60年代初,曾经实行了类似我国目前的遍地开花的加工贸易保税政策,遇到了目前我们正面临的情况和问题。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证明不限区域、漫山放羊的保税政策(韩国不论是开展加工贸易的地域、还是加工贸易业务量、管理难度等,都比我国明显偏小)是不成功的。从1975年起,除保税工厂、出口自由区仍继续实行保税政策外,韩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与上述国家相对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具有不同的特点,对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更高。首先,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多,加工贸易规模大。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已占全国外贸进出口50%。其次,我国加工贸易目前“遍地开花”,不限区域地全部实行保税政策,2000年国家设立了出口加工区,引导企业入区。从课题组的企业调查结果看,目前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的企业,只有极少数愿意搬入出口加工区。如果出口加工区政策适宜,也只有部分新增的加工贸易企业可能进入出口加工区。因此,我国加工贸易“放养”的状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不可能改变的。再次,我国与不少发达国家在税制、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关税水平明显高于发达国家,而且进口还要征收高达17%的增值税(虽然欧洲国家也有较高的增值税,但由于其平均关税水平已经很低,因此,进口的综合税赋比我国低)。因此,在我国如果对加工贸易全面实行“先征后退”,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将会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更为重要的差异则在于,发达国家退税手续简单,非常及时,而我国出口退税按指标而不是按出口实绩,加之手续繁琐,退税耗时长,平均时滞长达半年到一年,这就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资金负担。另外,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成本低,商业信用发达,容易获得担保等金融服务;而我国金融体系极不发达,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如果对加工贸易实行“先征后退”,或要求提供担保,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会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由于上述差异,我国在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时,要尽量吸取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但不可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模式,必须从中国的现实出发,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四、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加强监管”不仅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保全机制,而且是为了维护国内企业与进口品的平等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强调“加强监管”时,如果仅仅依赖增加管理环节而不是采用更加高效的监管思路、模式和手段,就难以避免强化监管与管理成本上升、经济运行效率受到影响的矛盾。经济发展是税收之源,经济发展快了,税收才会有增长的基础。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促进发展”是目的,“加强监管”是手段,在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走私仍然严峻的形势下,要通过引进新的监管思路、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来提高监管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实现既能有效防范走私,又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目标。 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就是要通过政策与监管模式的创新,促进加工贸易不断提高国内采购率,带动国内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对我国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促进加工贸易从以OEM(原厂委托制造,又称“代工”)为主,不断向ODM(原厂委托设计制造)、OBM(自创品牌制造)升级,促进加工贸易逐渐建立国际营销渠道,提高我国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加工贸易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进口保税政策不能动摇,总体上必须维持。 (二)贯彻分类管理的思路,实现多种管理模式的共存 加工贸易企业多、产业分布广、地域差异大,因此,有必要在总体上保持进口保税政策的前提下,对不同种类的企业实行与符合其发展实际需要的管理模式。 第一,根据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以及监管成本效率,明确加工贸易政策的适用范围。建议将目前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加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对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的;违反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如旧电机拆解等;对扩大出口作用有限、国内外差价大、海关难以有效监管的,如鱼翅加工等生产与进出口活动,不宜实行加工贸易政策,以便提高加工贸易监管的效率。 第二,完善特殊区域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政策定位,充分发挥其区域封闭管理的优势。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料件和出口成品等给予税收上的最大优惠,给予通关等手续上的最大便利,如允许对出口到保税区的产品予以退税、下游企业可以从出口加工区保税进口料件等。这样既解决目前区外、区内企业的政策落差问题,亦有助于吸引大型的上游加工贸易企业向区域集中,并稳住已入区的加工贸易企业,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对出口规模较大的加工贸易企业推广电子联网、电子手册等新的监管模式,为大型企业创造更加有效率的运行环境。加工贸易企业虽然近10万家,但其中规模最大的3000家企业,其出口额可以达到全部加工贸易出口额的七成以上,因此,要率先为这些大企业创造高效率的监管环境。 第四,对信用纪录不良、运作不规范,或首次从事加工贸易、信用无法判定的企业要实行“保证金实转”、担保等办法,在提高政府退税效率的前提下,还可以考虑对其深加工结转时部分税金实行“先征后退”。通过银行、保险等社会中介力量和风险评估机制,有利于缓解外经贸、海关等部门审批、监管人力不足的矛盾。加入WTO以后,关税税率将逐步降低,银行信用担保制度等配套措施将逐步完善,这些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将越来越低。这样先征后退适当地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换取企业进出口的便捷、政府管理成本和风险的降低、行政效率的提高,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在有的企业已表示愿意选择这种交换。 (三)加强监管部门的有效协调与配合,形成对加工贸易协力共管的格局 经过近年来海关大力打击走私犯罪后,走私犯罪仍如此猖獗,究其原因,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过高外,主要是国内市场经济秩序过于混乱,一些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疏于管理,甚至参与走私活动,普通百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此,海关与工商、税务、质检、公安、城管等市场经济执法部门应共同组成一张打击走私的网,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并落实到位;加强加工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的组织,建议成立常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增加海关人数,提高监管能力。建立举报走私的奖励制度,动员全民参与打击走私。这样,才可能真正遏制走私犯罪活动。也才可以适当简化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通关和转关的有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 (四)大力推广“大通关”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提高监管的效率 提高通关效率,才能保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企业适应国际市场快速变化。为此,要大力推广已经在上海“大通关”改革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实行“异地报关、电子报关、提前报关”,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全天候查验,24小时通关”。对于对通关效率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实行“提前报关、舱单后核;即时提货、机场直递;实时监控、卡口验放”的通关模式。 (五)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水平 首先,要加快推广联网监管。由于多数大型IT加工贸易企业仍然在区外,且搬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有困难,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对资信好、规模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监管。联网监管对企业的进口、生产、库存、出口等实行全程式的动态管理,既适应了企业按市场经济经营的要求,又保证了海关的有效监管,比较好地解决了“方便”与“严密”的矛盾。 其次,要实行大手册电子底帐管理。具备联网监管条件的企业只占少数,大部分企业既暂不能联网监管,又位于区外。为支持扩大外贸出口,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考虑到这些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资信较好、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采取加工贸易总量控制、以出限进、自动登记、定期核销的监管制度,实行电子底帐管理。由外经贸主管部门确定企业的经营资格、生产能力,海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核实合理的“周转量”,并与海关担保管理相结合。“周转量”的电子底帐管理将企业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变更手续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
经济形势论文: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及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平稳的上升期。美国、日本等主要经济体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复苏步伐显著加快,带动世界经济进一步回升。与此同时,国际贸易有所恢复,商品和金融市场明显回暖。从目前情况分析,下一阶段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有望继续保持健康的运行态势,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总体上较为宽松。 一 世界经济有望继续回升 美国经济继续较快增长.目前,各方面对美国经济下一步走势普遍较为乐观。这种乐观情绪是有一定根据的。从需求方面看,消费继续充当着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个人消费支出今年前两个月继续明显扩张;投资从去年二季度起扭转下降局面后,呈现出稳步增长的势头,成为经济增长加速的重要因素。从供给方面看,在服务业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工业生产止跌回升,2003年全年增长0.2%,扭转了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年下滑的情况,这是经济复苏基础渐趋稳固的标志。从目前情况分析,2004年工业继续表现良好,天然气、电力和矿业生产的继续稳步增长,延续了工业生产的增长势头。美国今年将举行总统选举,布什政府正在不遗余力地维持经济增长的良好局面,以为其竞选获取有利的筹码。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仍是财政和贸易的双赤字没有得到控制,同时,今年前3个月物价水平连续上升,增幅分别为0.5%、0.3%和0.5%,这引发了对于通货膨胀的担忧。 欧洲经济有望好转。从一些主要预期指标的情况看,欧元区工业生产和服务业出现回升或好转迹象。反映制造业信心的采购经理人指数,今年初以来均高于50的基点,其中,关于订单和产出的评价均为2001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服务业采购经理人信心指标的大多数构成指标也分别为2000年底以来的最高水平。这表明微观经济主体对经济运行的信心明显增强。近期,波兰等中东欧10个国家加入欧盟,原成员国将面临一定的资本外流和工资下降压力,整体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可能会受影响,但由于新成员国经济增长相对较快,也会给欧盟经济带来新的活力。俄罗斯经济将继续较快增长。政权比较稳定,经济改革不断推进,以及原油价格继续处于相对高位,这些都是俄罗斯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 日本经济进一步复苏。从当前情况看,日本经济回升的动力仍主要来自出口和工业生产。日本出口在今年一季度达到14.5兆日元(约合1320亿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增长了12%。由于日本企业效益得到改善,企业经营情况出现好转,破产企业连续减少,这对设备投资的增长是有利的。目前,消费尚未摆脱颓势,物价跌幅虽有所回落,但通货紧缩状况仍未完全消除。但总的来看,全年日本经济有望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与此同时,其他亚洲国家,如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经济也将在出口的带动下保持较快的增长。 应该说,目前世界经济的继续回升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伊拉克战争、非典疫情等严重影响世界经济复苏的风险已基本缓和,压抑许久的投资者信心和消费者信心明显回升,投资和消费活动重新趋于活跃,经济复苏的动力不断增强。其次,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政策条件大都处于多年来十分宽松的时期,都将继续为经济的增长提供支撑。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主要是全球经济复苏依然过度依赖美国经济增长,复苏的基础还不够稳固;日本和欧元区经济仍面临着许多结构性障碍;主要经济体在连续降息和大幅增加财政支出后,政策调控余地较小;国际石油价格持续处于多年来的高位,提高了世界范围内的生产成本。但总体上看,全年世界经济运行前景是乐观的。根据世界银行最新预计,2004年世界经济增长3.7%,明显高于2003年的2.6%,其中,美国、欧元区、日本经济将分别增长4.6%、1.7%和3.1%。 二、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缓慢恢复 1.世界贸易在曲折中复苏。当前世界贸易总量温和扩张,2003年增长了4.7%。但从结构上看,出现了更趋不均衡的势头,主要表现在美国贸易逆差继续扩大。2003年美国逆差接近5000亿美元,创下新的纪录。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内贸易保护主义强烈抬头,相继出台了大量针对主要贸易伙伴的限制措施。这在国际贸易领域引发了普遍的不安和对立情绪。最近,欧盟已开始了历史上首次针对美国的贸易制裁,相关惩罚措施主要是对美国商品征收5%的额外关税。如果这种限制措施进一步升级为大范围的贸易战,将对2004年国际贸易的发展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国际贸易领域另一件重要事件是坎昆会议的不欢而散。在此次会议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以农产品贸易为核心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对立,导致了旨在推动世贸组织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磋商破裂,给全球贸易发展蒙上了阴影。不过,从世界经济运行情况看,经济增长水平的提高对贸易的扩大是有利的,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加快将带动整个国际市场需求的恢复。据联合国预测,2004年世界贸易量将增长7.5%,高于上年的4.5%的增幅。 2.国际投资情况将逐步好转。2000年以来,由于世界经济增长放慢、股市价格缩水、公司利润下降等,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持续减少,到2002年跌至6510亿美元,比历史最高水平几乎减少了50%。进入2003年以来,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减少的势头有所缓解,虽然全年跨国直接投资水平仍处于低位,但资本流动在亚太等局部地区重新趋于活跃。从2003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流向看,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美国大幅度增加,流出略有减少,欧元区和日本外国直接投资流入流出均大幅减少。由于国际投资流向与经济增长水平相关度较高,估计2004年流入美国的资本仍将增加,日本、欧洲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将有所增强。 3.国际金融市场动荡频繁。(1)外汇市场。近两年,外汇市场发生了重大的结构调整。美元强势货币地位大为削弱;欧元稳步升值,受到汇市投资者的普遍关注;日元对美元呈现稳步攀升趋势,在日本央行的再三干预下仍顽强挺升,成为汇市次强货币。这种结构调整过程在2003年发展得如火如茶并延续到2004年初。但从2004年情况分析,美元继续下跌的空间有限。经过较长时间的下跌,美元当前汇价已比较充分地释放了下跌的风险。而且,随着美国实体经济复苏的基础不断稳固,美元汇价已初步止跌,下一步回稳的可能性较大;而欧元和日元得益于经济基本面的支持,也不至于出现明显的下跌,国际汇市整体上可能将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2)股票市场。全球股市在2003年完成了由弱到强的转变,全球股市的涨幅是近年来较大的一年。道·琼斯指数上涨约20%,纳斯达克指数上涨约40%,英国《金融时报》指数上涨10%,法兰克福dax指数上涨约30%,日经指数上涨近20%,香港恒生指数上涨约30%。这样大的涨幅同时也意味着,在经济正常增长的情况下,2004年很难再重现相同的涨幅。但从经济的基本面来看,2004年的国际股市还是谨慎乐观的。 三、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愈加紧密,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影响到国内经济的多个方面。当前国际经济变化趋势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有利有弊,但总体上看利大于弊。 1.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经济体需求增长,进出口贸易恢复,有利于我国外贸出口的增长。今年一季度,我国对美国、欧盟、日本、香港、东盟等国家和地区出口均增长很快,增幅分别达到34.5%、41.7%、23.4%、29%和31.9%。由于强势美元地位改变后,2004年美元可能在一个相对低价区域波动,因此我国的贸易条件仍将相对有利。另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给国际贸易的扩大带来较为严重的障碍,我国外贸出口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今年一季度,国外对我发起11例反倾销、保障措施等调查,涉案金额3.3亿美元,特别是一些国家在特别保障条例下专门针对我国商品设立了一些非关税壁垒,将增加我国出口快速增长的难度,这种趋势值得我们密切关注。 2.对我国利用外资的影响。当前国际直接投资重新趋于活跃,跨国购并仍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我国在此方面已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对于吸引国际购并资本将有促进作用。境外股本融资的形势也相对乐观。全球股市在止跌转升后,融资气氛已明显好转。这对我国企业在海外上市和发行股票融资比较有利。2003年,“中国人寿”在美国和香港股市同时上市,募集资金达到35亿美元。2004年国内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均有意抓住当前国际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赴境外融资。另外,美元贬值使欧元区和日本的投资商在我国境内采购投资品和雇佣员工的价格降低,这些也将增强我国市场对外商的吸引力。然而,随着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水平的提高,将吸引国际主流资本的流入,我国利用外资也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3.其他方面的影响。由于美元对主要货币汇价大幅下跌,人民币也面临升值压力。虽然2004年美元继续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不大,但国际上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依然没有消除。近年来,美联储连续大幅度下调美元利率,并引发其他国家跟进降息,世界主要经济体利率处于低位,对于我国通过调整人民币利率调控经济运行也有一定的影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石油市场价格居高不下,对我国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经济形势论文:浅析金融危机影响下的我国经济形势 论文关键词:经济发展 扩大内需 论文摘要:尽管受价格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我国投资实际增速有所下降,但投资需求持续增长的潜力仍然很大,投资增长的长期动力没有因为短期调整而明显衰减,因此不会出现投资增速大幅下滑的局面。 当前经济形势的概述 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不断扩大与蔓延,已经对我国的当前经济形成了明显的影响与冲击,特别是对外进出口贸易造成的影响是最为突出的,外销产品不论是数量还是种类都大幅度的减少,受成本激增、外部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中国部分以出口为主的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一些中小企业面临停产甚至倒闭的困境,原油、钢铁、水泥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与趋势还是被各国所看好。首先,虽然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困难,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趋势还是一直保持向上的。其次,我国政府积极地进行宏观调控,积极稳妥的推进中西部大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开拓国内市场、及时的调整货币政策、扩大内需,以此来拉动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再次,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尽快改变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第三,积极采取相关优惠措施,以资金来支持,加大大学生就业,确保就业率稳步上升。就总体而言,中国经济的增长只不过速度缓慢了而已,但对世界经济早日走出困境将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与影响。 国际环境现状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中国的外汇储备盘踞世界首位,多数用于对美国的投资(包括持有美国的国债),国际经济形式的下滑,人民币被迫不断升值,使我国的外汇储备缩水近四成;全球市场萎靡及各国的保护政策以及国际市场的疲软,使我国的产品出口大幅度的下降。 国内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 1、经济社会生活的现象层面上看,现在最突出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基本的自然资源短缺的程度越来越严重,最近几年一些可贸易资源因为中国需求量的急剧增长,把全世界的价格都抬上去了;至于一些不可贸易的资源,比如石油,则出现了供应短缺甚至造成了社会生活的困难。另外一个突出问题,是社会环境的恶化。其中最严重的问题,一个是腐败的蔓延,另一个是贫富差距扩大。这些,都渗透目前社会经济生活中。 2、从宏观经济的深层结构看,问题的发生可以归结为内外两个方面的失衡。内部失衡的主要表现是投资和消费的失衡--过度投资而消费不足。 3、内部失衡和外部失衡在宏观经济上的集中表现,是货币的过量供应或流动性泛滥,而货币的过量供应又必然导致房地产、股票、收藏品等资产泡沫的形成或通货膨胀,即消费物价指数(cpi)的上升,或二者兼而有之。 从中长期的观点看,这一问题的危险还在于,它会使我们的金融体系变得非常脆弱,当遇到外部或者内部冲击的时候,就会出现严重的系统性风险。东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曾经经历过高成长的时期,成就了所谓“东亚奇迹”。但是,它们大多数都因为内外失衡的处理不当,而没有逃脱金融系统的危机,以致损失了几年、十几年的时间,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所以,我们必须尽力地防止出现这样的问题,防止我们大好的经济成长形势出现逆转。 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 1、我国市场潜力依旧很大 经济持续增长可期望。 尽管受价格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我国投资实际增速有所下降,但投资需求持续增长的潜力仍然很大,投资增长的长期动力没有因为短期调整而明显衰减,因此不会出现投资增速大幅下滑的局面。一方面,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同时,新农村建设、中西部大开发建设正在积极稳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转移的步伐不断加快。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依然很大,为保证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较快发展,保持较高的投资增长率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2、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投资与政策的扶持。 节能减排、扶持农业、灾后重建等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比如,我国将筹集约1万亿元资金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同时,近期国务院又出台了十项政策措施,目标直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从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到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到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再到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等这些投资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对扩大内需,对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拉动作用。 3、我国现存劳动力资源丰富,高科技人才不断的涌现使产品生产成本降低,生产周期缩短,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了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开拓占领世界市场提供了前提条件。 从当前中国经济的基本态势看,中国经济的内生机制与内在发展潜力明显。目前受影响的,多是一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及相关行业。随着相关行业因应世界经济形势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因应国家出台的这些措施及时调整发展方向,所受的不利影响或将加速消除。增速保持平稳,符合调控预期,最新数字显示,2008年1至8月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为84920亿元,同2007年相比增长27.4%。与2007年同期相比,增速加快了0.7个百分点。 综观今年以来各月增长情况,投资月度增速基本保持在25%左右,投资增速呈加快趋势。随着十项政策措施的调整和实施,中国经济的活力、发展的动力将在投资与消费的推动中进一步显现。 经济形势论文:浅谈我国当前经济形势和财政政策 一、我国当前经济形势 当前欧美经济正在经历新一轮的持续动荡,对于处在复苏中的全球经济形成了极大的冲击,受此影响,我国经济不会独善其身,未来的经济运行充满变数。 首先,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需市场惨淡、内需依旧不足,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短期内未可奏效,必将拖累已经极大融入经济全球化的中国经济。换而言之,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实质性发生变化的背景下,我国经济的未来运行充满变数。 其次,由于通货膨胀的拉动和成本上升因素的推动,我国物价上涨势头明显,不仅在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从长期来看,他们可能会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高不下,从而与以收入矛盾为代表的各种社会矛盾相交织,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存在。换而言之,在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上涨之间,物价上涨将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 最后,在经历了主要依靠增加政府支出和扩大公共投资的拉动经济操作后,其对中国经济结构的负作用已经逐渐凸显。鉴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轰炸,经济结构的不平衡时中国被拖入国际金融危机中的根本原因。无论是全球经济还是中国经济,解决经济结构不平衡的问题,绝非短期内所能奏效的事情。因此,在我国面临低迷的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国内传统经济结构难以为继的压力下,在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两大目标之间,我们面临着两难的选择。 二、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 在全面评估当前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内部经济结构的基础上,中央做出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决议。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已经实质性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即便仍旧维持着名义上的“积极加稳健”的经济格局,如今,其实质性内容也应当做出相应的调整。 首先,当前预调和微调是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其对经济扩张性的操作可相对从缓。我们尚不需要如2008年和2009年那样大规模扩张性的操作,如今经济形势不宜于反应过度。 其次,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已经发生复杂性的变化,但是不足以改变2011年来的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换而言之,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在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上涨之间,稳定物价水平应作为我们的首要任务。 最后,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轰炸下,即便我国经济下滑势头有所显现,宏观经济政策着重在刺激的力度,其扩张性操作也必须着眼于精细化,即在经济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之间寻求平衡。也就是说,不能以牺牲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为代价稳定经济的发展势头。 三、结构性减税与改善民生 迄今为止,结构性减税是来自官方的正式提法。自2008年的这一轮国际金融危机,使得结构性减税由积极财政政策的配角转为主角,在反危机的实践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显而易见,在变身主角的今天,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性减税。其特点在于:一方面要通过减税,减轻居民和企业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减税与增税并行,优化整个税收收入结构。也正是由于这样的认识,在实施的中国“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四十七章第三节中,写入“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这样一段话。 在中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下,流转税或间接税的税制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其中增值税所占比重最大,是全部税收收入的37.75%。鉴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需要,增值税无疑应当作为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对象。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它的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不仅是增值税,其他税种都会迎来一场降低税负水平并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的改革。 鉴于当前积极和稳健的财政政策,稳定物价水平仍是我们的的重中之重。并鉴于稳定经济的增长和调节经济结构两大目标,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心地带,也应当锁定改善民生,切实办好有关民生的大事。 具体而言,有关增加财政支出的安排,除了继续着眼于优化投资结构外,要把通过一系列改善民生为主要线索的支出项目及其规模的增加,来拉动消费需求,作为当前最为重要的工作。其中,比较重要的项目有:支持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积极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住房工程建设等等。 可以预期,以增值税为重心的结构性减税及一系列改善民生的增加支出的操作,将有可能在2012年走出一条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相契合、同整个宏观经济布局相协调的经济发展之路。 经济形势论文:从几起案件论新经济形势下贪腐现象的新特点及对策 摘要:改革开放50年,中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这个速度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仅仅三十年的时间,中国完成了从农业到工业再到信息化的转变。伴随着这种转变,各种矛盾和问题也呈现了纷繁复杂和急剧变化的趋势。特别是本世纪以来,社会各界尤其对贪污腐败的讨钱之声越来越高,作为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腐败案件的也越来越多,这一方面说明民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度很高,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是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鞭策。这就要求我们要研究新的经济形势下贪腐现象的新的特点,同时制订出新的对策。 关键词:贪腐现象;经济形势;案件 先看几起案件。 第一组。 08年7月原福建省福州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的报帐员张丽萍因在03年10月到2007年7月间以篡改单据等手法贪污单位现金886万多元被判刑。 同月,曾任北京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原副院长肖云良因贪污、受贿共计152万余元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24万元个人财产。 同月,曾于2007年2—7月任陕西省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原会计曾诗平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合作医疗基金61万余元被旬阳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第二组。 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任职6年敛财3200万元,月均44.44万元;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受贿1600多万;山西临汾副市长苗元礼受贿7000万元;据检察机关和法院查明,重庆巫山区原交通局局长晏大彬任职6年贪污2226万,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受贿1700多万,晋煤集团原供应处处长孙水有2000多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南宁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受贿2600余万元,山西贫困县县长崔保红五年敛财近1000万,广西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夫妻贪污千万元。 第三组。 2009年4月,原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主管土地规划管理及审批的副局长陈立奇被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司法机关查明他在2002—2008年6月任职期间,先后收受江苏南通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贿赂130万。而逸11家单位无一例外全是房地产公司。 09年7月,分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卢锦洪被起诉。同月,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副书记郑敏华因在任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凭借主管单位基建项目的权力收受房地产商、工头贿赂20万被起诉,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蒋永因在任市总工会主席期间收受开发商贿赂58万被判刑11年;贵州省环保局原机关党委书记王茂敏因在任普安县领导期间收受普安青山电力公司及普安普天大道工程开发商贿赂101万元获刑10年;贵州金苑集团股份公司原监事会主席何卿华因在任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经理期间为土地开发商揽接项目受贿436万元获刑14年。 第四组。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建设局局长周广玉在泰安市是个派头很大的人。他自己拥有18家公司,领域涉及房地产、典当、工程监理、担保、制药等五大行业。所以他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我公司挣的钱已蛮够我花的了,公家的钱、单位的钱我不会用一分。但就是这么个“廉政模范”突然被检察机关查明受贿691万、贪污31万、挪用公款1100万元,并因此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报道说在郑州市须水镇西岗区经济适用房被开发商建别墅、上海闵行区梅陇镇在建的商品房倒塌事件中都见到政府官员的影子。郑州开发商大股东的丈夫曾是郑州国土局的领导,二股东的丈夫是项目所在区的警察;上海开发商的股东有许多是当地政府的官员,甚至是负责房地产事宜的官员。(据新华网) 以上四组案(事)件都是最近三年内发生的。最远的是07年,最近的是09年7月。从中我们可以至少梳理总结出当前新的经济形势下出现的贪腐事件的一些新特点、新动向。 一是从贪腐对象年龄和职权上看,低职低龄化趋势明显。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直到本世纪最初的几年,“49”、“59”现象突出,一些将要离开领导岗位的人为了自己有一个“幸福宽裕的晚年”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指导下,大肆贪污索贿,结果晚节不保。但从以上案件我们可以看出,没有级别的单位报帐员在短短四年间贪污800多万时仅有31岁,股级干部曾诗平几个月把61万元装进腰包时刚过完36岁生日,梦想着自己成为“亿万富豪”的科级局长周广玉也仅仅48岁。 二是从贪腐数额上看越来越大。1933年根据当时临时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26号训令,贪污500元的苏区中央政府科长谢步升被枪毙。1983年1月,广东省海丰县县委书记王仲被执行死刑,他贪污了6.9万元。2000年,成克杰贪污受贿2000万被判死刑。从此在司法机关查办的案件中涉及到千万以上的就司空见惯了。有人说,现在的贪官已进入“千万级时代”,话虽有点绝,但也是事实。据中新网报道,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局局长蒋亚平甚至贪污敛财过亿,从而使自己成为当前全国贪污最多,职别最低的贪官“冠军”。 三是从贪腐行为发生的领域来看,不仅原来的“重灾区”如房地产开发、道路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领域继续保持“强劲势头”外,在其他领域也呈多发态势。著名学者任建明在08年2月份的《寮望》周刊上曾撰文指出:工程建设、土地管理领域发生的案件近5年比五年前增长了61.3%。不仅如此,“传统上,人们都只关注政府和公共权力的腐败,而近些年,腐败已经在非政府公共部门,包括高校和医疗系统,私营部门(市场及企业领域)以及社会各个领域流行和蔓延”。“中央采取的一系列改善民生的项目中的腐败行为也有增无减,比如教育、新农合、劳动保障等等”。以上的几起案件也明显地印证了这个观点。如果说“有工程的地方就有腐败”,是一种坊间传说的话,有关网上的“房地产、教育、医疗的严重腐败已是压在人民群众头上的新三座大山”的说法就该引起我们的注意了。 四是从贪腐手法上看,越来越隐蔽。改革开放初期“双轨制”的实行“造就”了一大批在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钻空子的掮客,经济领域的腐败也因此而产生。上世纪末在反腐领域产生了一个新的名词叫“权力寻租”,起因就是国家全面实行了市场经济,在传统产品价格方面没有了“签字权”的各级审批者们纷纷转变了自己的态度,但“傍大款”没有流行多长时间就成了过街的老鼠。身为当时岱岳区房产局局长的周广玉就是“先知先觉”者,他在1999年就成立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此后一口气成立了18个公司。他把贪污受贿来的资金投入到这些公司中,然后以自己的身份为依托“拓展”公司业务(凤凰网09年6月2日)。 无论有人说这是“洗钱”的一种方式,还是郑州别墅案的背后的影子、上海闵行区倒塌楼房背后的影子都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新动向。至于那些区县委书记的车补问题引起的民愤是制度的问题还是其他的什么就留待以后让事实说话吧。 有鉴如此,在当前新的经济形势下我认为反贪腐工作重点要在不同层面上做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立法层面抓好监督制度的建设。“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在现代经济社会被证明了真理。无论是单位的报帐员还是身居中央的国级干部,只要他失去了监督,就会为所欲为。在市场经济体制内,“资本的目的就是寻找最大的利润”(马克思语),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的孙立平教授认为“当今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使得许过去行之有效的措施在今天变得苍白无力,其结果就是权力失控。所谓权力失控,既是权力成为一种外部无法约束,内部也无法约束的力量”。类似上面提到的福建省福州市沙头街道办事处报帐员张丽萍判刑之后的“要是早点审计就好了”的哀叹虽有点倒打一耙的意思,但如若政府能把对官员的日常监督纳入到正常的轨道上来,这种“受埋怨”的词会少听到一些。具体的就是应尽快出台公职人员个人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因为“任何贪官污吏要贪赃枉法,不管什么形式,最后都会变成家庭财产”(王明高《科学制度反腐》),在这个制度中特别需强调的是公开的广泛性,不能仅仅限于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甚至让办公室填好了规定的表格直接送“有关部门存档”了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网上调侃的“你们假装申报,我们认真审查”的尴尬。 二是在司法检察层面上首先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处罚、追逃和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政治、社会上得到任何好处,通过让贪官自己自己感受搞腐败的高成本、高风脸,以支持长期的反腐败的长期进行。其次是加大大要案的侦破力度。“擒贼先擒王”,一个地方每破获一个大案要案,就可震动、教育一大批人,社会效果也会很好。第三是注意总结查办案件的工作经验,尤其要注意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不仅要注重日常工作的检察、群众的来信来访,网上的消息也应认真甄别。有条件的地方不妨成立专门的案件研究室,对检察工作的对象、领域、信包的收集重点研究,给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是在社会层面上,传统媒体、网络应发挥自己的优势,发挥监督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政府应该首先走在前面,不仅要倡导“领导干部应习惯在舆论监督下工作”(《求是》2009年第14期署名文章),更主要的是要制订制度,让民间反腐有一个制度化的出口——目前以网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以其快捷、高效且廉价的优势开辟了反腐新渠道,但这种形式也暴露了许多问题,政府要做的不是禁止,而是保护。有关专家指出,给民间反腐一个制度化的出口,必然是我国下一阶段反腐斗争一个躲不开的重要命题。 经济形势论文:认知国际经济形势 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当前是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的时代,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成功融入世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贸易体,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不断扩大。因此,充分认识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已经是我们的时代主题,更是提升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必备知识。 在讲授《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课程的过程中,我体会最深的就是国际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变化,以及深入了解国际经贸环境以及相关的国际事务对学生学习、成长的重要性和意义。 当前世界处于一个较为动荡的时期,始于2008下半年的全球性经济危机还没有结束,其影响仍然继续发展深化,这种形势对我国的经济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目前全球的经济形势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 一、世界经济总体保持复苏势头,但复苏进程不容乐观 在金融危机爆发后,包括美国、欧盟、中国等在内的各主要经济体都采取了较大规模的经济救援措施,这些措施总体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扭转了经济继续下滑的危势,使得全球经济基本上转入复苏或恢复性增长的局面。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整个进程中,各国情况差别很大,形势不够均衡,新兴经济体整体表现良好,恢复势头明显,而美欧等传统发达经济体则问题较多,进展缓慢。 二、经济危机爆发后的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未来的世界经济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经济始终停滞不前,使世界经济也很难迅速恢复。在本次经济危机中,美国金融业的问题集中爆发出来,特别是过于庞大而又疏于监管的虚拟经济饱受批评。因此,美国也提出要改进经济模式,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基本上都放在了新能源等领域,但是这些是不是能够提供长期的增长动力还有待观察。 另一个重要的经济体欧盟,在本次危机中的表现也差强人意,自2010年以来又发生了严重的主权债务危机,希腊、意大利等国深陷其中,至今没有明显好转,严重拖累了欧元区和欧盟的经济复苏和增长,使世界经济的前景也暗淡了下来。 中国在过去的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一直高速增长,取得了巨大成就,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但是,目前的中国经济也存在一些问题,也面临改革经济增长模式的艰巨任务,而经济危机的爆发和发展显然为我们的调整增加了难度和风险。 三、经济危机爆发以来,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使国际贸易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 本次经济危机使国际贸易遭受到严重打击,2009年全球贸易额出现20%的下滑,是二次大战结束以来的最大降幅。当前,有些国家出于保护本国国内经济的目的,不断打压进口产品,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明显升温,各国间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加。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这种倾向是非常危险的,各国已经形成的一些经济联系将受到损害,不利于各国和世界经济的恢复。 四、气候变化和能源资源问题更加突出,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制约进一步增大 未来一个时期,气候变化和能源资源价格有可能进一步上涨,对全球经济发展可能的制约将进一步加强。 那么这种国际经贸环境对我国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经济全球化将进一步深化,对我国仍然是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1、是全球经济一体化有利于我国充分利用巨大的国际市场扩大和稳定出口,为我国更多企业开创适销的外部环境;2、是有利于我国继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人才和管理经验,加速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其次,绿色产业在经历经济危机后迅速在全球兴起,为我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契机。这些绿色产业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只要我国抓住机遇,迎头赶上,就可以与新一轮全球产业调整步伐一致,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而且也可以从中培育出自己的新产业和新企业。 第三,世界经济的复苏和恢复进一步突显出我国扩大内需的紧迫性。目前世界主要经济提复苏普遍缓慢曲折,造成需求增长缓慢,使我国出口增长受到外需制约的境况短期内不会得到彻底缓解;同时,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面临的贸易保护措施呈现明显增多态势,因此,要继续保持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就必须努力扩大国内需求,增强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以上这些国际经济形势对我国造成的影响将不是短期和暂时的,它们会对我国的众多经济领域的未来带来一定不确定性,自然会对众多大学生的学习、就业产生影响。而现实是,很多学生对这些知识大多一无所知或一知半解,对外部世界非常缺乏了解和理解,造成了与大时代、大环境的脱节,比如,不少学生对我国目前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贸易体、我国是全球第一大出口国,以及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等问题都不清楚,更谈不上根据这些分析未来的中国和世界来帮助他们把握自己的未来了。这种情况如果持续发展下去,对于学生正确认知各种社会现象、辨明不同的观点以及在各种问题上做出合理选择都是十分不利的。 在实践中,我体会到学生对国际政治经济的热情还是很高的,他们渴望了解中国、了解世界以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通过学习和实践,学生看问题的视角越来越新颖、越来越全面,认识问题的态度也成熟起来,不再是无知无觉或者人云亦云,进而能够做出非常理性的判断。例如,近两年愈演愈烈的欧债危机,充分暴露出欧洲经济模式的长期问题,通过我和学生的共同探讨,学生对欧洲的经济形势有了非常清醒的认识。而欧洲是我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最大的出口市场,对欧洲经济形势的正确认识,对学生正确理解我国经济形势也非常有利,很多学生都开始关注欧洲与我国在经济上的互动,以及欧洲的发展变化对我国经济形势、特别是就业形势的影响。学生的这些变化显然是日趋成熟、理性的表现,也是全面发展成长所必须的。今后,我会在教学中继续探索,努力把真实的世界和已经融入世界的真实的中国介绍给我们的学生。 经济形势论文:新经济形势下家具生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探析 一、家具生产企业财务风险因素分析 (一)外部因素 由于金融危机导致全球失业率不同程度上升,严重打击了消费者信心,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家具生产企业的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额明显下降,企业财务风险增加。2008年中国家具出口下降1.27%, 这是多年来中国家具出口的首次负增长,其中,中国家具主要的进口国家和地区如美国、香港、英国等的家具出口额分别下降2.7%、9.5%和2.1%。中国家具生产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虽然在多年的出口经营中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但主要依靠价格优势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竞争,由于金融危机带来的美元疲软和人民币升值,以及原材料、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因素,使得中国木质家具出口成本增加,价格优势逐渐消退。国外采购商为了压低成本,开始将目光转向价格更加低廉的越南、柬埔寨、泰国等东南亚的家具生产商,将大批订单开始从中国转移到东南亚国家。家具出口下降导致家具生产企业财务风险上升,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金融危机使得国际家具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为吸引境外消费者,国内家具生产企业扩大信用销售,延长货款回笼时间,资金周转缓慢;二是金融危机导致国际金融市场资金流动性不足,使我国家具出口形成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坏账金额增加;三是人民币持续的升值压力,一定程度导致家具生产企业应收账款等外币资产相对贬值。 (二)内部因素 家具生产企业的财务风险除了企业外部因素影响之外,还与企业内部自身因素有关,如企业定位不准确、风险意识不强、财务管理水平低、资本结构不合理等。 (1)企业定位不准确。我国家具生产企业均为民营企业,且大部分为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都技术出身,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凭经验决策及主观臆断的现象比较普遍,对企业缺乏正确认识。没有分析企业所处的环境,不能识别企业的优势和劣势,企业的经营理念、发展规划及经营方针等企业定位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2)财务风险意识淡薄。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财务活动,就必然存在财务风险。在实际工作中,经营管理者缺乏财务风险意识,只注重企业资金安全,没有科学的理财观念,忽略企业理财重要性。最突出的表现有两方面:一是没有领会资金时间价值、风险和报酬权衡、投资分散化及资本市场有效等基本财务管理原则,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不明确;二是存在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的现象,企业财务预测、财务控制、财务分析及财务评价等工作很欠缺,只是被动反映企业会计信息,没有利用企业会计信息为企业决策服务。 (3)财务管理水平低。我国大多数家具生产企业都是民营企业,经营规模较小,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统一、所有者不重视财务管理,企业一切重大决策都是由所有者自己决定,没有经过财务决策过程,使财务管理失去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认为财务管理主要记录企业经济活动内容,反映会计信息、应付税务部门的手段,与会计核算作用等同,不能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资产管理、财务监督,财务预算、财务决策上的功能。另外,家具生产企业普遍缺乏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准确理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内容以及财务管理的原则,难以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 (4)资本结构不合理。我国家具生产企业为了追究经济效益,普遍存在资本结构不合理的现象。第一,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由于企业负债过多,企业利息负担重,影响企业盈利水平,同时,降低企业偿债能力,可能因短期偿债能力差而导致企业破产的风险。第二,风险型资本结构不合理。风险型资本结构是指流动负债不仅用于满足企业流动资产的资金需要,还用于满足部分长期资产的资金需要,资产结构与资本结构不匹配。风险型资本虽然为企业降低筹资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但是导致企业财务风险加大,一旦市场发生变动或意外事件发生,就可能引起企业资金周转不灵而陷入财务困境,甚至出现“黑字破产”的情况。 二、家具生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措施 (一)调整企业发展战略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企业发展战略是家具生产企业度过经济寒冬,保持生命力的必要手段。大部分家具生产企业采取成本领先战略,以低附加值和低技术含量来占领市场。低成本优势是建立在低的人工成本、被忽略的环境成本和社会责任成本的基础上的,这部分隐性成本会使企业面临更多的贸易壁垒,而且有可能会刺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因此,长期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的中国家具生产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家具生产企业要突破这种低盈利生产模式必须实行战略调整,增加科技投入,延长价值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实力较好的家具生产企业可以选择差异化战略和细分市场战略。实行差异化战略时,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质量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来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实行细分市场战略则要具备良好的环境敏感性,充分的市场的调研,以及对机会的把握。此外,企业总体战略的实现需要有财务战略作支撑,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相互匹配,充分发挥企业财务杠杆和经营杠杆的协同效果,有效控制企业的风险。 (二)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财务风险预警机制主要是通过财务风险指标体系,对企业实际财务运行数据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向管理层及有关方面发出风险预警,以便采取应对措施的一种机制。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可以预知财务风险的征兆,当可能危害企业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出现时,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就能发出警告,以提醒管理层及早采取对策以减少财务损失。根据目前家具生产企业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重点分析家具生产企业偿债能力指标和现金流量指标,如表1所示。当家具生产企业财务指标超过预警区域范围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整企业财务状况,降低企业财务风险等级。 (三)提高财务决策水平 提高企业财务决策能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引进会计专业能力强的财务人员,加强培训和会计继续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财务监督、财务决策等方面的能力。第二,保障会计信息质量。严格执行会计法律和会计准则规定,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避免会计信息失真导致决策失误。第三,重视筹资决策。根据企业竞争能力准确预测销售情况,确定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量,权衡各种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和风险,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第四,控制投资风险。对企业所有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只有净现值大于零或投资报酬率高于企业资本成本的项目才能作为备选方案。第五,加强营运资金管理。营运资产管理重点是加强现金、应收款项和存货的管理。确定企业最佳现金持有量,充分利用企业现金资产;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控制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通过存货模型确定企业存货经济批量,降低企业存货成本。 (四)加强财务控制 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完整的财务控制体系有助于家具生产企业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第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障企业财产物质安全完整。第二,重视预算管理。制定科学的预算编制计划,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第三,加强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再监督,保障财务管理制度的正确执行和会计信息质量。 (五)优化资本结构 合理的资本结构可以降低财务风险,家具生产企业应当从资本属性结构和资本期限结构两个方面进行优化,第一,优化资本属性结构。家具生产企业在进行融资过程中,需要权衡财务风险和资金成本,确定企业最优资本结构。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资产规模、融资渠道等因素,严格控制财务风险,不断优化资本结构,逐渐提高偿债能力。第二,优化资本期间结构。合理组织企业不同筹资渠道的时间安排,保持企业资本结构与资产结构相匹配,保证企业正常的现金流量,防止出现支付困难的现象。 经济形势论文: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展望 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工农(城乡)、区域、产业、产品四个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因改革动力不足转化缓慢、时有徘徊。而当前的经济运行,从发展的需要看问题,形势是相当好的。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走低,从四个层次矛盾看既是阻力又是动力。我们应顺其势,借其力,加速四大结构调整,靠发展提高运行质量,以运行推动发展,避免逆调节措施干扰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只要我们抓住实质经济发展、抓住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采取治本的措施,我国经济不仅能保持目前相当好的运行态势,而且必将迎来发展态势的根本好转。 (一)、宏观经济运行走势将好于上年 2000年中国国民经济运行仍将处于与1999年相同的发展阶段上。从发展趋势上看与1999年没有大的区别,几个结构性矛盾将略有缓和。发展思路没有大的调整,或虽有思路调整,具体措施一时难以到位,人们可以感到发展的制约因素在变化,但实质变化尚不显著,可能在“十五”末期,局面能有根本改观。而2000年经济运行的态势,人们可能感觉比去年更为艰难,而实际走势却可好于去年。 一、城市化将是经济发展运行中一股给人以信心的新的现实推动力。 当前,农产品实际市场价格在下降,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多,农民收入指标走低,城乡收入和消费差距扩大,这是解决第一层次矛盾即国民经济主要矛盾的动力。1999年城市工业品剩余积压减少缓慢和农村居民收入低消费水平低的局面将延续到2000年以后。市场的压力动力都在加大,要求加速城市化的进程。从扩大内需出发,为缓解城乡收入消费差距的矛盾,人们也不得不把加速城市化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况且一些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已经从规律上认识到城市化的本质意义,正在制定科学的城市化发展战略。这种战略是把城市化作为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生活方式现代化的一个过程来考虑的。抓住人口城市化这个主要矛盾,其他几个层次的矛盾将随之解决。因此估计2000年一些地区城市化进程将加快,因而将释放出国民经济增长的相当能量,推动gdp增长加速。去年gdp增长7.1%,2000年经济增长速度有可能超过1999年。 二、区域结构调整将有新的气象 内需将进一步扩大。 近几年区域同构带来的内需不足,市场狭小,已引起国人足够重视。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产品剩余居高不下,但企业效益下滑之势在1999年下半年已有改观,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市场销售相对平稳,运行质量明显提高。这说明市场自调节的力量迫使区域、产业、产品结构逐步调整,各行各业、各个阶层都经受了痛苦的磨练,市场观念更加成熟,为2000年经济的发展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心理基础。 目前各级政府都在总结“九五”经验,积极制订“十五”计划和到2010年中长期规划。这项跨世纪的发展规划工程,将使各级政府官员和各界人士对国民经济发展和运行规律的认识上一个新的台阶,必将引起发展观的革命,从而使2000年的年度计划将会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实际,各级政府在制订区域经济发展计划、规划、战略过程中将增加区际分工,互补共荣的自觉性,将比“八五”、“九五”时期更注意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更注意经济运行的质量,自觉地使短期行为服从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这将大大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促进各地经济的健康发展,要素空间配置将更为合理。因此,预计2000年的国内市场将进一步拓宽,国内市场销售将有明显增加,内需将逐步扩大,产业结构调整的进展会比1999年顺利。这将抵消海峡两岸政治关系紧张,利用外资减少等负面作用,使gdp增长势头好于1999年。 三、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进度加快,去年三条补贴线的提高,将在2000年产生明显作用,成为调整居民心理预期,扩大内需的推动力。 抓住城市化就抓住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牛鼻子,而提高三条补助线,加速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就是降低城市化的门槛,就是加速劳动力商品化,货币资本化的催化剂。因而2000年中国城乡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生活方式变革的速度将有加快的态势。利息税的出台、遗产税的酝酿、国有资产运营方式的深化改革都将有利于预算内财政社会保障资金的积累和合理的使用,必将增加公民对政府社会保障功能的信赖,消费、投资的心理和社会环境都将好于1999年。 四、2000年将是中国由政治型、计划型农业向效益型、市场型农业真正转变的第一年,农业种植结构、经营结构的调整将是2000年农村经济的主旋律。 20多年来农民的农业纯收入增长的70%靠提高农产品价格,靠粮食生产以外的多种经营,粮食生产并没有真正纳入市场经济体系,计划种植、计划收购仍然占有统治地位。粮食生产能力在整个国民经济改革发展、技术进步的推动下有了巨大提高,而经济效益提高甚微,致使农民和政府财政为此两败俱伤。1998年、1999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负担加重、粮食积压、财政损失加重的严酷现实,迫使我们把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效益型农业提到日程上来。这将给农业生产方式带来新的生机,新的变革。2000年从春耕开始,农业的结构调整将出现新的气象。以效益为中心,就是以市场为中心,虽然风险增加,为此要付出一定代价,但一个农民、政府双盈的农业经济管理模式的诞生必将在总量上增加农民的收入,减少财政的损失。农业体制实质性的变革必将加快大型企业进入农业,使农业企业化的进程。自2000年始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将建立在更加坚实、协调的农业基础之上,工农两种生产方式的矛盾将有所缓解,发展和运行的势头将好于近两年。 五、2000年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国际经贸关系走势都会比去年好。 亚洲金融危机的阴影正在消失,全球经济走出紧缩低谷,我国政府近两年成功的外交努力,开始进入收获期。美国和欧盟不能不正视一个日益强大的中国的存在。随着中国加入wto,合作和斗争的天平将会偏重于合作,中国经济发展和运行的国际环境将大大好于去年。从1999年下半年起,我国的出口回升之势已令人瞩目,2000年这个势头将会保持下来。去年下半年出口回升,当然有退税增加的短期政策效益,但它毕竟为出口企业和经销部门赢得了结构调整的时间。可以预见,今年即使扣除退税的贡献,出口也将是正向增长。1999年进口的大幅增长,客观上也为出口创造了宽松的国际贸易环境,进口增加是内需增加的一个标志,已对国内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产生巨大压力,我们应把压力看做动力,借以推动结构调整,使我们的产业升级、产品换代的步伐加快。没有这个压力,国内区域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仅仅根据进出口形势确定人民币汇率走势,而应该高瞻远瞩,从国家发展战略,长期政治经济影响上看待人民币币值稳定的问题。人民币不贬值不是承担什么国际责任,而是出于本国长期、根本利益的需要。 经济形势论文:浅析当前经济形势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经济形势 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论文摘要:自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世界经济衰退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等刺激经济措施。虽然经济刺激政策确保了我国经济的稳定,但是其财政政策所配套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这加大了商业银行的风险;其货币政策所增加的信贷资金并未进入实体经济,反而推动了我国资产价格泡沫化的倾向出现,资产价格泡沫化特别是房地产价格的泡沫化也会使商业银行的风险大量累积。在当前世界经济走势尚未见底、我国经济形势尚未回稳的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须提升其风险管理水平以应对风险的大量累积和不良资产的产生。 一、引言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冲击,我国政府采取并实施了经济刺激政策。在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向市场注入的大量流动性支撑着银行信贷的大幅增长,而大量增加的信贷资金并未进入实体经济,反而导致了资产价格泡沫化。在世界经济仍未见底的情况下,这种“虚热”为我国商业银行埋下了巨大的信贷风险隐患。在财政政策方面,财政刺激主要围绕以政府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导向的“四万亿”方案。中央政府承诺承担“四万亿”刺激方案支出中的29%,其余支出则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我国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结构,银行控制了约8o%的资金,而其大多数都通过短期负债来融通长期借贷的资金需求,一旦有大量不良资产的事故发生,极有可能会引发储户恐慌性的挤兑行为,从而严重危害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在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我国政府曾要求商业银行支持其经济刺激政策,随后却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要点应当作出调整,以应对我国的刺激经济政策可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大量不良资产。 二、当前经济形势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自2008年11月以来,我国经济在面临着出口疲软、消费依然低下和市场性投资乏力等几大不利形势的影响下,我国政府采取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以刺激经济增长。在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放松了对银行放贷的配额限制,并向市场注入的大量流动性以支撑商业银行信贷的大幅增长。统计数据显示,到2009年6月贷款增幅已上升到34.4%,环比于2008年上半年名义gdp增长的19.8% 2009年上半年的名义gdp只有3.8%。世界银行在《中国经济季报》中分析认为:中国银行信贷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名义经济指标的增长.而这就意味着风险。实际上,世行提到的风险是指目前我国信贷规模快速扩张所带来的增量资金并未进人实体经济,反而进入了资本市场,推动了资产价格泡沫化。在资产价格泡沫的扩大阶段,借款者抵押资产的价值上升,提高了其获取商业银行贷款的能力,但也扩大了银行的风险敞口;由于资产价格泡沫化本身就是经济“虚热”的具体表现,其经济基本面并未完全好转。当有负面冲击发生时会使资产价格泡沫处于收缩阶段、甚至破裂阶段时,抵押资产的价值就会急剧缩水,会导致资金借贷者大面积违约,如果形势继续恶化还会导致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从而影响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对此英国《金融时报》的分析也认为:中国经济能够持续运行,是因为银行被迫放贷,而这可能导致资产泡沫重现,或产生大量不良贷款。 在财政政策方面,财政刺激主要围绕以政府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导向的“四万亿”方案。中央政府承诺承担“四万亿”刺激方案支出中的29%,其余支出则主要来自银行贷款。这是导致2009年前5个月商业银行放贷激增的另一重要原因。而在刺激方案的前两个阶段,地方政府需要为中央承诺的2300亿的项目提供1700亿元配套资金。财政部发现到4月底为止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只到位880亿元。地方政府为了弥补配套资金的不足,又必然会直接、间接地通过向商业银行借贷而融得资金。由于地方政府直、间接融资都是天生的信贷软约束,如果政府出现了偿还风险,其债务融资极有可能转化为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就转移到商业银行体系。目前,银监会已考虑到信贷激增对银行贷款质量的消极影响,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贷款损失风险,迫使其将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上调至150%。另外,由于许多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土地收入等来偿还负债,因此有强烈的动机推高土地价格,从而对房地产泡沫形成显著的推动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地方政府的直、间接融资行为很可能会引发一些新的房地产泡沫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最终又会导致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大量累积。所以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伴随着经济刺激政策的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急剧累积,特别是房地产信贷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风险的明显增加。当前世界经济处于衰退形势下,虽然我国其他的经济部门也受到了较大的冲击,但这些部门的贷款规模在银行信贷总量中占比不高,对银行信贷质量的影响有限。因此本文重点讨论以下两种风险: (一)房地产信贷风险 2009年年初以来,房价上涨过快已经接近2007年投机风潮的最高值,房产市场投机风潮逐渐高涨并累积形成了投机泡沫。预期未来的政策取向上将渐渐进入一个利率上升期,利率的提升意昧着融资成本增加,这对于依靠大量融资来发展的房地产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在高融资成本下投机泡沫一旦破裂,借款者很容易发生无法还款的违约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银行大量坏账产生。所以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首要风险就是房地产贷款在信贷资产中占比过大。据统计,我国房地产行业中的开发商建房借款和购房者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有7o%以上依赖商业银行贷款,而2009年1—7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于国内贷款6524亿元,同比增长42.7%;个人按揭贷款3628亿元,同比增长78.9%。很明显,我国商业银行承担着来自开发商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人的双重风险,并且风险正在累积加大。首先,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筹资金一直维持在25%一33%左右,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获取项目后,只能靠外部融资以土地或者房产作抵押,借人银行信用贷款资金来保证项目资金的需要。统计数据表明,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中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比重甚至在55%以上。由于当前房价上涨较快,房地产项目利润较大,高房价又意味着抵押品有较高的价格和变现能力,短期看来这类信款风险较小,实际上长期看来商业银行的风险实际则逐渐累积。其次,由于未经历过房地产业真正的行业周期,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一直被商业银行视为低风险、高收益的优质资产业务.得到了大力发展.导致按揭贷款在银行贷款中所占比重也偏大。虽然我国各商业银行对房贷申请人的把关较为严格,但由于我国银行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没有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和严格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个人征信系统不能完全有效地衡量和防范个人信贷风险,导致“假按揭”的骗贷行为还是经常发生。由于“假按揭”只有毫无变现能力的收入水平证明,而没有相应的抵押资产,其损失率远远大于一般抵押贷款的损失率。根据银监会进行的大规模房地产贷款调查的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6月末,涉及“假按揭”的贷款金额达数十亿元,其中某国有银行被查机构共发放个人住房涉嫌“假按揭”的贷款占被查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6.05%。所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还不是低风险、高收益的资产业务。 (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风险 我国现行的《预算法》等有关法律中,严格禁止地方财政出现赤字和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但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直接债务、或有债务、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等地方政府债务。这些债务主要是地方政府通过组建的不同类型公司进行的融资,其资金或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银行信贷,并以地方政府做为最终信用担保人。这类公司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和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由于政府偿债资金的来源受其财政收人的限材,债务资金的回收期较长,导致相应的银行信贷风险的增大。从规模上来看,在2004年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就至少在]0000亿元以上。自采取刺激经济政策以来。全国各级地方政府2008年初负债总计1万多亿元,到2009年中,已迅速上升到5万亿元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而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中,地方本级收入3166.79亿元,同比下降了2.7%。经济危机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负面影响正在逐步显现。同前地方政府有限的财政收入与如此巨额债务的严重不对称,导致地方债务融资风险明显的增加,极有可能出现偿还风险和支付危机。如果政府无力偿还债务并将债务融资风险转嫁于银行,这些债务最终会成为银行新的不良资产。 三、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商业银风险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一)严格管理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贷款,注重防范“假按揭”等个人住房贷款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要深入研究判断宏观经济走势和房地产市场发展方向,认真评估能够承受的房地产行业的风险总量,严格控制房地产行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从而有效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行业系统性风险。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客户的结构调整,强化对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对有欠账问题的房地产企业贷款要进行全面的清查和管理,要逐步收回资金实力较弱的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可以适当支持有良好信用记录、资金实力较强和长期盈利能力有保障的房地产企业的贷款要求。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要强化审查开发项目的合规性情况,严格实行项目贷款的封闭式管理,防止信贷资金的挪用。首先,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申请,必须通过对项目基本情况的评估。要审核项目的企业自有资本金和前期销售收入的到位情况。应严格要求项目权益性资本金的比例满足35%的最低标准和项目的预售资金占2o%的要求,才能签订房地产贷款相应的借款合同。其次,严格实行项目贷款的封闭式管理并进行专户监管。贷款的发放要根据整个项目建设销售过程的进度和合同中约定的付款进度,合理安排贷款发放和资金拨付。项目资金要做到专户、专项发放,其资金只可用于该项目本身的建设,要加强与城建、土地等政府部门的横向交流沟通,严防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贷款用于缴交其他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个人购房按揭的首付款以及项目其他销售资金也应尽可能纳入专户管理,以确保后期开发贷款的收回。最后,要根据房地产项目已经实现销售收入进度及合同中约定的还款进度等情况,督促开发企业按销售收人比例及时还贷,以收回本项目的原有贷款。针对于房地产的购房个人而言,商业银行要注重防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中“假按揭”的发生。首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除了应以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和信用记录等作为审批贷款申请的依据外,还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工资、银行对账单等难以造假的收入水平证明材料。同时,我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系统”也应完善升级。原有的系统可以增加一些能多角度反映被征信人社会信用情况的信息项目,如公积金缴纳和交通违章记录,也可以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出一个基于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信用等级评估系统,从而更好地辅助商业银行的贷款决策。最后,应利用法律手段严厉追究信贷个人“假按揭”的相关法律责任,增加造假者道德风险的法律成本,以减少个人按揭贷款骗贷事件的发生。 (二)全面清查涉及地方政府的信贷,大力推动政府融资行为的市场化 有地方政府背景的信贷情况比较复杂,有的直接由政府出面向商业银行贷款,有的由地方政府组建的公司进行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等间接向商业银行贷款,致使地方政府贷款在总量测定以及管理方面具有较大难度。涉及地方政府的债务信贷,尤其是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等债务信贷,一旦发生坏帐后,其责任不好追溯,很难用司法手段处理。鉴于此,商业银行需要对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做全面的调查和认定。首先,各商业银行需要对地方政府贷款进行清查,测定出其总量和结构,然后按照显性、隐性、担保债务和政府直接债务登记作分级管理,并找出债务的责任人,共同制定出符合债务的数量和期限偿还机制。对于有的地方政府债务责任人的主体不明确,且发生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有效清偿的情况时,应联系相关上级部门和监察部门,共同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其次,对地方政府融资实行更审慎的风险管理举措,包括对项目资本金的严格监控,对偿还能力的深入分析,控制发放打捆贷款。重点跟踪不同地方政府的负债状况和偿债能力,把握其还款能力和贷款风险。通过上述措施掌握最新的贷款信息,对于不同状态的地方政府贷款采取监督、限制、催收等方法预防损失的产生和加剧,进而达到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另外,为了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给商业银行系统带来的压力和风险,中央政府应给予地方政府适度的公债发行资格并配以市场化的预算约束机制。首先,在当前信息严重不透明的状态下,应推动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的信息公开,转变为合乎市场化规定的显性债务,以利于商业银行对原有债务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追溯相关责任。其次,还应大力推动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的融资渠道举债。从各地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看,通过发行债券等形式筹资建设的项目,由于有市场约束机制的约束往往有相对高的透明度及相对严格的自我约束。据悉,2009年国务院已同意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列人省级预算管理。显然这种融资方式在减轻商业银行的压力和风险的同时,也降低了地方政府自身的债务风险。 经济形势论文:世界经济形势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摘 要】本文试图对世界经济增长进行预测,对美国次贷危机及影响,石油价格波动及走势进行分析。国际经济形势对中国的影响主要有:全球经济减速对出口的负面影响;在美元有序调整与美国经济减速的环境下,外部世界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依然强大;发达国家对华贸易保护主义加强;高油价、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产生较大的通货膨胀;国际金融市场激烈动荡对资本市场的心理冲击加大;国际社会炒作中印充当全球经济增长发动机有可能要求我国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的投资限制有可能放松,为“走出去”战略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 【关键词】世界经济形势 对中国 影响 一、世界经济形势 1.对世界经济增长的预测 2008年世界经济面临次贷危机、油价高企等因素的影响,最近各研究机构纷纷调低了预期经济增长指标。2008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2008年全球经济增长速度的预测从2007年7月时的5.2%下调到4.1%,下调了1.1个百分点;对美国和日本经济增长率的预测均下调至1.5%;对欧元区经济增长率的预测降为1.6%;对中国经济增长率的预测降为10%。美国经济发生衰退的风险加大,但不会引发全球经济衰退,主要经济体之间周期的非同步性决定了全球发生经济衰退的可能性很小。 2.美国次贷危机及影响 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在于,“9.11”以后,为刺激经济,美联储一直实施低利率政策,导致不动产价格攀升,继而形成房地产市场泡沫。从2004年6月开始,为了遏制通货膨胀压力的上升,美联储连续17次提高基准利率,至2006年6月联邦基准利率最终被提高到5.25%,导致房地产需求下降,价格回落。同时,因为债务已经超过了房屋的实际价格,拖延还贷的现象显著增加,首先被拖欠的贷款就是所谓的次级贷款。美国住房市场的急剧降温,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的激烈动荡。 关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在学术界有这么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看法,认为美国经济将陷入严重衰退。有评论认为,美国这次经济衰退将比1991年、2001年的衰退历史更久,全球面临60年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第二种看法,认为对美国经济的估计不必太悲观。从长期看,美国经济结构比较稳健,目前所面临的只是一些短期的不确定因素。第三种看法,认为世界经济正在步入一个拐点,全球主流经济政策正在由自由放任转向政府干预。第四种看法,认为以美国为支柱的国际货币体系开始瓦解,需要重新考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的使命。第五种看法,认为短期内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中长期经济走势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利率政策、注入流动性政策、财政政策、行政措施进行市场干预,这些政策会阻止次级贷危机的进一步扩散。但中期内大量注入流动性与降息使通货膨胀风险加大,长期内将影响金融市场的运行模式。 3.石油价格波动及走势分析 关于原油价格高企,油价已不单纯是石油供需关系的反映,而是世界地缘政治、外交关系的晴雨表,国际金融资本市场的衍生物。近期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因素主要有:(1)美国原油库存的变化;(2)石油产量的变化及产油国政局的影响;(3)石油市场的投机活动;(4)全球通胀与美元贬值;(5)对经济增长的预期;(6)经济结构变化与技术进步导致对原油的依赖程度大幅下降,等等。石油价的确定,既受供求关系影响,又受金融投资影响,还受预期影响。研究显示,石油市场是一个信息无效市场。这意味着,石油价格并非随机游走的。目前,金融投资是决定石油价格的主导因素。国际上的金融强国(美国、欧洲和日本)在石油价格的制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关于油价走势,,持续6年的弱美元局面可能于年内改变,相应地,高油价、高金价状况也会改变,国际大宗资源和农产品价格的走势可能不会延续太久。这是因为尽管弱美元有助于提高其国家资产负债的质量,但从战略上说,强美元符合美国的根本利益。长期实施弱美元政策,一是降低了美元作为国际货币和国际储备资产的地位;二是使俄罗斯获益;三是激化了美、欧矛盾。投机与欧佩克(opec)理念的转变是此轮油价上升的主要动因,但全球经济减速短期内将不支持油价大幅攀升。油价走势在短期内不排除继续创出新高的可能,但需求面不支持油价上涨;中期看,新兴市场经济对石油需求的稳定增长与opec理念的转变,使油价仍然维持在高位;长期看,油价走势将取决于替代能源的开发进展。 二、世界经济形势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国际经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1)出口减少,经济增长下降。有关分析认为,外部环境“趋冷”,使中国内部经济自动“降温”。如果宏观调控过度紧缩,容易形成“超调”。(2)货币政策加息空间很小。中美货币政策具有不同取向。在美联储不断降息的情况下,中美利差的扩大将会吸引更多的国际资金流入中国,加剧中国的流动性过剩。中国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加息空间被一再压缩。 次贷危机对中国出口的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美国经济减速的程度。根据测算,中国出口增长率与美国gdp增长率之间存在着较强的正相关关系,美国gdp增长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中国出口增长率平均将下降5.2个百分点。因此,2008年要警惕出口增速下滑,但一些行业的生产性投资依然过快增长而可能出现的产能过剩。 世界上一些国家对中国企业在海外寻求资源的紧张甚至限制,主要是出于对“中国崛起”的恐惧,其中不排除某些国家有压制中国的战略思维。在获取世界重要资源方面,中国今后还会面临新的矛盾和冲突。此外,出于长期的战略考虑,中国也应审时度势,更加理性地分析当前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克服急功近利的情绪与做法,避免当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收购美国石油公司不成反而形成被动局面的事情再次发生。实际上,中国不必过分沉重地背上资源的包袱,毕竟当今世界是全球化的时代,经济合作与互利共赢是当前国际经济关系的基调。同时,作为长期的发展战略,寻求海外资源应当更加理性化、策略化,多采用民间资本包括海外华商资本的形式,实现资源主体的多元化。 国际经济形势对中国的影响主要有:全球经济减速对出口的负面影响;在美元有序调整与美国经济减速的环境下,外部世界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依然强大;发达国家对华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加强;高油价、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产生较大的通货膨胀压力;国际金融市场激烈动荡对资本市场的心理冲击加大;国际社会炒作中印充当全球经济增长发动机有可能要求我国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的投资限制有可能放松,为“走出去”战略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 经济形势论文:浅谈当前的经济形势及应对措施 论文关键词: 经济 形势; 金融 危机 ;g20峰会 论文摘要: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使得各国的经济形势日益恶化。为有效应对这场危机,各国领导人在g20峰会上达成多项共识,以加强国际间的合作,缓解经济衰退。本文在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指出g20峰会上提出的应对措施的积极作用。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给各国经济带来沉重打击,目前已引起世界各国人民的高度关注,例如4月2日在英国伦敦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便是很好的明证。在峰会上,各国领导人达成多项共识,以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共同应对日益严重的金融危机。 一、当前经济形势 金融危机已席卷全球,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置身事外,可谓造成影响的范围非常广;危机使各国经济面临严重衰退,全球整体的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可谓造成影响的程度非常深。 (一)美国的经济形势 金融危机起始于美国,因此给美国造成的影响也最为严重。首先是美国金融业遭受史无前例的打击,这种打击宣告着是美国华尔街投行时代的结束。举世闻名的华尔街五大投行目前处境惨淡: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轰然倒塌、美林被收购、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也由投行转为传统 银行 控股公司,这些都标志着一个高杠杆金融时代的结束;其次是美国实体经济遭受重创。我们可以从美国一季度的经济运行数据中窥见一斑: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公布第一季度gdp按年率计算下降6.1%,比上一季度萎缩6.3%略微缩小,但从去年三季度下降0.5%至今,累计下降12.9个百分点的幅度,已经刷新了大萧条以来连续下降幅度的纪录(此前最高纪录为1953年三季度至1954年一季度的累计下降10.6个百分点)。这就无怪乎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要说:美国正陷于“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中,这场危机将持续成为一股“腐蚀性”力量,并将引发经济持续衰退和动荡。 (二)欧洲的经济形势 金融危机由美国向全球 传播 ,并且在欧洲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因此欧洲银行业首当其冲,已有多家大型 金融机构 陷入 财务 危机。传统上,欧洲的银行业以稳健著称,但近年来,受美国金融业发展模式影响,在国际 市场 上活跃的欧洲大型银行纷纷提高财务杠杆率,并大量 投资 于住房抵押贷款以及相关衍生品,以博取高收益。这种与美国相似的 金融发展 模式使得欧洲银行在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遭受巨大损失。据bloomberg 统计 ,截至2008年年末,欧洲银行共提取次贷相关减计和损失2400多亿美元,约占全球金融机构减计总额的一半,且损失主要集中在大型银行。英国央行也在每半年公布的“金融稳定报告”指出,这次英国经济走向衰退的严重性将和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相当,预估英国六大金融机构可能损失1300亿英镑。这个金额已远远超出政府宣布的500亿英镑援助方案。 另外,金融危机也敲响欧洲实体经济衰退的警钟。全球金融动荡已显著改变欧元区的经济增长前景。数据显示,欧元区经济基本面迅速恶化,失业率已增至7.5%,德国等主要经济体正在经历季度甚至年度的经济零增长。目前,imf已将欧元区经济增长今年预测值由1.2%降至0.9%。 (三) 3.就业形势严峻。 经济 增速的放缓势必影响就业。一方面是城镇新增就业减少,今年1-2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62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1万人;另一方面是大学生就业困难,2008年年底有100万大学毕业生没有就业,而2009年又将有592万大学生毕业。 4.出现通货紧缩的风险。据4月9日 统计 局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同比下降1.2%,生产者物价指数(ppi)同比下降6.0%,这是cpi和ppi同比增速连续第二个月双双为负。 经济学 家们普遍认为,代表居民生活 成本 和企业原 材料 成本的cpi和ppi数据持续为负,应被视作是宏观经济陷入通货紧缩的重要征兆。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 摘要: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关键环节,评标方法的选择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至关重要,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评标方法主要有无标底法、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文通过对上述几种评标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各自的优缺点,来说明哪种方法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方法 一、引言 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而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核心,评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对确保招标方和投标各方的正当权益、使招投标工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实效具有决定性意义。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评标方法主要有无标底法、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文通过对这几种评标方法进行对比分析,从而选出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工程招投标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方法评述 1.无标底法。所谓无标底评标就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中,业主不编制标底,而将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 无标底评标是国际招标中通用的作法,存在如下优点:(1)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招投标市场竞争中获胜,就不得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降低投标报价,从而节约建设投资。(2)由于没有标底,也就不存在标底泄漏的问题,可以遏制腐败现象,使人为因素的干扰降至最低。(3)将主观评价因素从评标条件中剥离出来,增加了评标标准的透明度,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但是在我国现阶段采用无标底评标法还存在以下缺点:(1)价格最低,不能保证质量最优。许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而盲目降低报价,一旦中标后,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要么在施工时偷工减料,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要么以各种理由要求业主追加资金,使招投标失去了本来意义。(2)由于不设标底,评标时缺乏参考值,可能导致投标方走价格联盟,人为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产生围标、串标现象,使其他企业的报价因远离基准价而被淘汰。(3)在投标各方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为了能中标而互相攀低报价,可能会加剧不正当竞争,使本来就不太规范的我国招投标市场更不规范。 因此,无标底法评标不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但它是一个前进方向,是一种理想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评标法就是在各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且各项报价在基准价的合理区间内,选择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该方法对招标前期的工作质量要求比较高,应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资格预审,确保入围企业都是资质较高、信誉优良、能独立完成项目的企业。 在定标过程中应建立“澄清制度”,给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一个澄清机会。投标人如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如投标人能对其所使用的先进工艺阐述见解,则应给予相应的高分。 成本价标底应采用实物法编制,计入足额的材料费、机械费和人工费、保证工程能正常施工的现场管理费和总部管理费,不计入利润。但是,准确估计投标人的建设成本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建设成本涉及到投标人的施工技术、管理能力、材料采购、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且目前在我国许多地区的相关法规中对如何确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这就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合理低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国外工程招标一般采用该办法,但在国内,采用得较少。 3.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评标的主要因素有投标报价、施工技术、财务状况、社会信誉、历史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权重等。 综合评分法是目前我国工程界,尤其是规模大、技术难度大、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工程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该方法兼顾了价格、技术等方面的因素,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全面评估投标人的整体实力。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投标人往往本着保本微利的经营思路来进行报价决策,根据评分标准合理报价,这样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报价能力,同时也可以避免不正当的低价竞争。 但是,该方法除了报价这一客观因素外,其他标准均受个人主观判断影响,且评标专家一般都是临时抽调的,短时间内无法充分熟悉所评工程的资料,不能全面正确掌握评标因素及其权值。评标专家的选择和专家评标的客观性成为综合评分法能否发挥实效的两个关键要素。因此,选用综合评分法时,在权重系数的分配上要尽可能的考虑工程项目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打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限制评标人在打分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要制定具体、明确、客观,具有可操作性的打分标准。 三、结语 上述几种评标方法均存在一些缺点和局限性,同样的工程采用不同的评标方法将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是尽最大可能选择 “最合适的评标方法”。虽然综合评分法也存在许多问题,离理想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无标底招标相距甚远,但是在招投标机制不够完善、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投标人的投标不理性的情况下,可纠正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因而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办法。相信在现阶段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综合评分法仍将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评标方法。 建设工程论文: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探讨 摘要: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分析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种种诱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 管理 1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由90年代初的2500万人,到2003年升至3893万人,完成建筑业产值突破21865.49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迅猛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的建筑队伍。建设的高潮一浪高于一浪,而安全生产管理滞后,甚至流行于表面形式,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2000年建筑业发生事故846起,死亡987人,而2003年发生事故1278起,死亡1512人,死亡人数几乎翻了一倍。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严肃的问题。 2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分析 2.1 建筑业是高危险的行业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的不断变化;建筑现场的千差万别决定了建设过程时刻会面临新安全问题的挑战。 2.2 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 建筑施工的高能耗、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音、热量、有害气体和滚滚尘土等,以及施工工人露天作业,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这些都是工人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和负荷。高温和严寒使得工人的体力下降,工作面的复杂使得工人注意力不集中,因此,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触电等危险源令人防不胜防。 2.3 参建主体复杂,安全管理存在诸多漏洞 2.3.1 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是一个投资主体,其更注重于投资资金能不能节约一点,建设质量能否搞得更好点,建设进度能不能更快一点。而往往忽略保证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特别是房地产商,是整个项目投资建设的老大,无论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一切都得听他的指挥,可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哪一个单位不听其摆布,哪一个单位就要面临被撤换的危险。而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哪一个单位都想取得一份“美羹”,只能听其摆布,甚至明知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也还是张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房地产商对建筑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时更是明知故犯。 2.3.2 勘察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 有些勘察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够真实、准确。 有些设计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有时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些设计单位服务不到位,技术交底不明确,对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考虑不周,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没有特别注解说明。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忽略了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 2.3.3 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建设单位的左右。有些监理单位碍于面子,明知建设单位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却不敢大胆指出纠正。 有些监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比如,备受关注的广西医科大图书馆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工程发生的坍塌事故,监理单位没有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也没有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监理员发现立杆间距离以及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没做剪刀撑、水平拉杆没有与立柱连接,没有报告总监,也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此次重大安全事故导致7死7重伤,监理单位严重失职,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2.3.4 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当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最大的弊端莫过于出借资质给包工头,包工头有了合法的外衣,自己找带班头,而带班头组织的劳务工人是乌合之众,绝大多数都没有经过岗位技能专业培训,也没有经过安全生产的教育,所谓的“三级教育”往往是流于形式,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施工单位为了利润最大化,或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或挤压减少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特殊工种人员往往人证不一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拿出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而实际操作者并没有经过培训、考核,获取相对应的合格证。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很少甚至从来没有到位,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事管理不严,甚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3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措施 3.1 解决当前建设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关注投资、质量、进度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有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③建设单位应该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以及构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共同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3.2 解决勘察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2.1 解决当前勘察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2.2 解决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该加强服务,做好技术交底,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 护设施,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须注解说明清楚;在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该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并尽可能的亲临指导。 3.3 解决监理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①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无论发现工程建设哪一方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时, 都要大胆指出纠正或者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②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③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4 解决施工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4.1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理制度的核心。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务必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4.2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①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②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③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3.4.3 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 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特别对某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4.4 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的扩大,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定验收人员”予以整改,整改完毕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3.5 加大政府监督部门的执法力度 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考虑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在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环节和招投标监管环节,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关。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模式。采取动态跟踪检查和专人定点负责的管理方式,时刻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情况。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个参加建设单位的通力合作和各级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各方责任主体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抱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那么,很多安全隐患在萌芽初期就可以消除,好多安全事故可以合理预见予以避免,建筑事业就能够更加和谐的发展。 建设工程论文: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和控制机制 工程投资管理是电力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电力建设工程投资的先决条件,同时还影响建设链的各个环节。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电力工程的竞争力。电力项目建设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因此,所有活动必须以提高效益为目的。电力工程投资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在项目设计阶段,要控制好工程的投资,加强对电力项目建设前后的投资管理,使电力项目建设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一、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重要性 投资管理系统是一个动态的控制系统,需要从投资决策阶段开始狠抓。许多建设者在投资决策的时候连方案都没有,因此不能精准确定投资额,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投资设计阶段是整个电力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包含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环节,能将建设项目中所有技术的构造状态准确反映出来。作为施工图预算、审查及编制建设项目的基础,设计概算在项目立项决策中非常重要,它是对项目投资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依据。从项目投资方案开始,通过成本核算和经济分析,估算并确定最大投资限额,全面控制建设工程投资。在施工图设计和扩初设计阶段,因投资方案的优化,确定了项目的装修装备标准和使用功能,使整个项目的工程投资标准得到了有效确定。 二、识别电力建设工程投资中存在的风险 电力建设工程中的风险,主要存在于招标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1.招标投标阶段在这个阶段的风险中,一般有施工技术以风险、业主资信风险、投标报价风险以及勘察设计风险。每一个电力施工企业都要依照自身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应对以上风险。目前,很多电力建设企业在工程设计中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效降低了招标投标阶段中的投资风险。 2.施工阶段应对电力工程的投资风险,施工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很难对这一阶段的风险加以防范。一般的风险形式为:监理单位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异常气候风险、施工企业自身风险以及国家政治风险等。 3.竣工阶段此阶段中一般存在如下风险:电力企业因资金问题而出现的结算风险、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不全而造成的投资纠纷、财务计价变化而造成的利润减少等。 三、控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的措施 1.培养管理人才在审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时,管理人员的专业程度直接影响审核效率。因此,要想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多开展投资管理专业性质较强的培训和实践的活动,将实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预结算方案理论相结合,提升在职人员的投资管理能力;第二,制定严格规范的招聘选拨机制,提高入职门槛,严格的控制人才准入。 2.加强项目管理现阶段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施工方绝不能为获取低价竞争力而牺牲工程质量,不然,在工程后期施工中,会给承包商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合理索赔也是一种减轻投资风险的手段,是一种有效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比如,当施工进度发生变化、设计中出现失误、自然条件的影响、工程量出现变化以及施工环境发生变化时,都可以要求赔偿。在整个施工阶段,针对实际的施工环境,科学管理项目,能有效降低工程投资风险,大幅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3.重视价格审核电力企业作为一个资源消耗较高的行业,在审核电力工程投资时,要注意认真审核建筑材料的价格。电力设计工程项目中的施工材料,因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出现价格上的波动,加大了建筑材料的审核难度。如下方法可以降低价格审核难度:第一,如果电力工程施工出现了较长时间的停工,可按此阶段建筑材料的平均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电力工程材料价格合理;第二,依照电力工程的合同,深入分析材料价格中的模糊因素,以便在进行实际预算情况总结的时候加以调整;第三,对于合同中允许的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动,在核对实际的施工日志时,要核查其真实性。 4.慎重投标招标投标工程直接影响工程投资,因此,电力建设承包单位必须提供施工所需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合同条款以及招标文件。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呈现的实质性内容,认识到招标文件的不足和容易引发的风险。在进行清单报价时,要将规避风险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依照企业自身的市场以及实力变化,深入分析与探讨项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具体操作时,可以对特定的项目应用特定报价方式,在确保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增加预计工程量。如果提供的设计图纸较为模糊,可适当提高单价进行;反之,可将单价尽量调低。总之,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保持主动的姿态。由图1所示,2010年到2014年某电力建设企业的总投资额持续上升。因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项目投资因此大幅提升。 四、结语 综上所述,电力建设工程投资管理系统是一个新型的管理系统,同时也是一个科学和规范的管理体制。应用工程设计数据对投标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预算,能使电力建筑工程的发展越来越快,有效提高电力企业竞争力。随着电力企业的发展,投资管理和技术水平都在不断提高,因此,电力企业对处理和收集工程投资数据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加。不断提高管理系统的处理速度,完善相关功能,才能使电力企业稳定发展。 建设工程论文:对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与可靠性研究 水利建设工程 自建国60多年以来,我国的水利建设工程也在不断地发展与进步。建国初期,我国的水利工程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发展;1961年-1966年,水利工作提出了“三五”工作方针,并及时纠正了“四重四轻”;1966年-1976年,通过国家的不断改革,使水利工程逐步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1990年-1997年,三峡、小浪底、万家寨等一系列的重点工程相继动工;1998年由于98洪水使其国家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加大了幅度;1999年,小浪底等水利系统大型水利枢纽电站相继发电;2000年,我国加强了流域统一管理,实施引黄济津应急调水工程;2001年是三峡投资高峰年,同时塔里木河综合治理方案获批;2002年加强水资源工程的建设力度,南水北调东线开始动工;2003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正式出台;2004年,我国5700多万农村人口告别饮水难的历史;2005年,沙坡头主体工程、三峡大坝左岸主体工程正式完工;2006年全面搞好三河三湖、南水北调和三峡等流域污染治理;2007年,长江、黄河、淮河一大批水利建设工程陆续通过验收;2008年,汶川地震后,唐家山堰塞湖排险创造了世界奇观。我国在这60年发展中,其主要的水利建设工程包括:三峡工程、南水北调、百色工程、小浪底工程、葛洲坝工程和沙坡头工程。 水利建设工程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繁荣发展提供了保障。自建国60年以来,国家先后投入了上亿元资金在水利建设上,我国的水利工程规模和数量也处于世界前列,其水利工程体系初步形成。据相关数据统计,截止到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水库有8.6万多座,堤防长度28.69万公里,水利建设工程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作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利建设工程也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人民得到了实惠,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农村抗旱减灾能力,推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其基本概念主要有四点:(1)安全生产。为了避免员工在生产中发生身体伤害或者是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措施。事故隐患,会对员工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行为或人员管理制度上的缺陷。(2)文明施工。使用现代的管理方式和先进的技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施工,保证良好的环境。(3)管理。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进行组织与管理的过程,其主要包括方案策划、程序、错误修正和卓越四个方面。(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为了更好地实现安全生产和大力发展文明施工,将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组织和使用的过程。对施工中的器械和人员进行管理,避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为了更好地保证人员的生命和劳动成果不受损害,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理念,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使员工自觉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对于水利建设工程建设,其主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如下: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火工材料丢失事故;不发生重大坍塌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失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交通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不发生新投运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因施工、安装、试验或调试等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对于水利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施工环境;努力提高整体人员的素质水平,提高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大力改善工程建设队伍的精神面貌;在施工完成后,要对其场地进行清理,保证环境不被破坏。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标准 对于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有以下几点:(1)水利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进行合理的布置,不应杂乱无序。(2)对施工现场进行及时的清理,保持场地的干净整洁,路面无积水、无杂物和垃圾。(3)水利建设施工场地应配有灭火器材,避免火灾的发生,在没有得到批准时不进行明火作业,施工现场不能有烟蒂。(4)水利建设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员,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关于各作业面配备安全员的通知》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施工。(5)根据我国DL5162-2002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的噪音不得超过90dB;其空气污染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施工现场的污水处理应符合规定等。(6)在进行灌浆施工时,应保证工作面的清洁,及时清理排水沟,严禁污水乱倒、乱流。(7)施工现场和每个工作面之间应搭建马道或爬梯,马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两侧必须有扶手,道面需要有防滑条,爬梯必须有封闭式的护栏进行保护。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对建设人员的要求有:施工人员必须衣着整齐,穿短裤、短裙、拖鞋者不能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施工中必须佩戴安全帽,在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需佩戴安全绳带,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及时更换安全防护用具;在施工现场需设立禁止吸烟的警告牌;对于刑事特种工作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进行作业;施工单位应禁止非工程车辆和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在施工现场,对各作业和各工序的地方必须设置危险点源辨识牌;每个孔、洞、井等都需设置安全围栏、警示灯或标志等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的重要通道应设立安全文明的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其内容必须清楚、准确、规范,颜色和图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综上所述,水利建设工程中,施工安全是头等大事,在保证水利施工安全的基础上,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的效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我国的 水利建设施工安全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同时对我国水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建设工程论文:由交通建设工程资质专项清理工作引发的思考和建议 “十一五”以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公路建设快速发展,迫切要求建设市场逐步规范,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从我县专项清理专项行动清理的情况看,建设市场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是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已经发展成为扰乱市场秩序的顽疾,整治和规范资质的管理问题势在必行。 1、挂靠借用资质问题带来的严重危害性 1.1挂靠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建设市场秩序。从通俗意义上讲,资质“挂靠”是指出借资质方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收取管理费用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投标、承接工程,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讲,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资格和资质,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企业法人以外的个人和团队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获得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成本,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价格,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有利于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经济发展。其根本目的是为建设单位搭建平台,选择依法诚信、具备相应能力的承包单位,为社会提供合格、安全的工程。但目前建设市场上,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谋取私利,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为了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双方相互串通、包庇。使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挂靠人,通过借用资质,参与投标竞争,严重侵害了其他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挂靠人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让招标文件按照被挂靠企业的条件“量体裁衣”,保证自己中标,导致许多技术、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无法通过合法竞争中标,打击了守法企业的投标积极性,扰乱了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规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设市场信用缺失。 1.2挂靠问题严重威胁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由于挂靠人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投标、承接工程,在招投标活动中证件齐全、人员到位,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开标结果一旦中标,在施工过程中,被挂靠企业并不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大多数挂靠人在技术、设备、施工经验、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等方面难以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施工条件简陋,管理水平落后,只能凭经验或在摸索中施工,往往摁下葫芦浮起瓢,再加上监管部门管理不力,极易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的降低。同时,由于要向被挂靠企业交纳2%或更高比例的管理费,或者在投标阶段恶意压价竞争,致使中标价较低,挂靠人要获的想象中的利润,就想方设法降低经营成本,往往偷工减料、私招滥雇零散工,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埋下诸多隐患,甚至造成事故。从我县历年的质量安全事故来看,相当一部分事故都存在挂靠或者转包等违法行为。 1.3挂靠问题严重影响到交通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挂靠使规避市场准入成为可能。资质管理是建设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也是现阶段衡量企业综合实力的主要标准。被挂靠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或为了亲戚、朋友关系,允许被挂靠人借用资质进入建设市场,一定程度使得资质管理形同虚设,加剧了恶性低价竞争,恶化了建设市场环境,在交通部门对企业信誉评价时得不到认可,最终损害的是建设行业的整体利益。二是许多大型国有企业本身只有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靠所谓“经营资质”生存,即出借资质来赚钱或积累业绩。长此以往,必然造成大型国有企业不思进取,综合实力退化,甚至破产。三是挂靠还是造成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挂靠人为了承揽工程,向建设单位承诺垫资施工,导致建设单位变相拖欠。一旦挂靠人缺乏后续资金,造成工期延误或者拖欠工资,甚至被告上法庭,做了被告席,被挂靠企业不得不出面收拾烂摊子,付出比管理费多几倍的钱,得不偿失,从而影响了交通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2、引发的思考和建议 2.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清理检查工作。近年来,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扰乱正常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给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容易诱发腐败问题。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以《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把专项清理作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认真抓好落实, 各项目业主在涉及公路桥梁工程项目中,应把核查现场实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等单位的有关情况作为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重点。一是核查中标单位的原始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核实现场实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等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二是核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并查看相关人员的资质情况,核实中标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有无合法的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等;三是全面清理纠正违规问题。不仅要清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的问题,更要清理纠正为了收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 2.2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挂靠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除了挂靠者自身隐蔽性很强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执法不严和处罚力度不够,对违法违规企业起不到震慑效果和根治作用,反而会削弱企业的守法意识,助长企业违法。各项目业主在公路桥梁工程项目中要结合打击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2.3严查腐败,坚决打击商业贿赂。挂靠问题的产生,除了挂靠双方之间的经济利益驱动外,往往与被挂靠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内部人员以权谋私相关联。一些国有大型施工企业的负责人为 了自身利益,允许低资质企业或者个人借用本单位的资质到处承揽工程。 2.4建章立制, 逐步解决挂靠借资问。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问题隐蔽性强,涉及面广,清理难度比较大,解决挂靠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2.4.1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制。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二是强化对重点项目的监管。三是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管。四是强化社会监督。。 2.4.2完善建设市场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近几年来,各部门、各县区按照中央和市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工程项目信息和企业、人员市场行为信息的公开制度,通过向社会公示工程建设中的有关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范了各方主体的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建设工程论文:分析建设工程造价风险问题 1认识不足 目前的工程建设项目多存在工期长、规模大,工程技术难度大,资金链长,那么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也多,潜在的风险也多。工程预算人员对风险管理意识淡薄、业务素质差,对于工程造价编制内容、程序和做法有一定的影响。为避免出现较大的差错,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实施工程计价规则。规范中,工程风险费用作为一项单独的费用应在投标时列出,而绝大部分施工单位没有重视这项规定,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很少一部分费用,甚至有的单位不予收取。这些充分说明大部分企业对于工程造价风险认识不足。 2价格机制不合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应该遵循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形成,通过市场公平竞争机制,遵循价值规律形成商品的价格,这样才能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源得到最合理的利用,而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造价并没有遵循这个规律。目前建筑市场呈现的是僧多粥少的局面,工程建筑企业为承接工程项目并没有分析工程的实际风险情况。在拿到招标文件后,对于招标文件中细则、合同条款、技术方案没有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而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进行套用表格计算投标价,并尽可能压价,从而达到中标的目的。这些都是违背市场价值规律的,是不合理的投标。 3建筑市场不完善 我国的建设市场发展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很不成熟。具体表现为参与建设的各方信用度低,也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工程质量之上,为了获得自身利益,不惜牺牲工程质量的代价,最终的结果就是工程质量不满足要求,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建设工程中常见的现象有:吃回扣、二次分包、拖欠工程款等等。 4缺乏完善的担保[4]、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出台的《建筑法》《保险法》《担保法》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没有很明确的应对措施,具体表现为工程问题与法律不相适应。当前主要工作是尽快对保险、担保细则立法,与现行建筑法律、法规相适应并同步发展。在招投标过程中合同的示范文本中应增加有关工程担保及保险条款内容。 5风险管理措施[5] 5.1风险回避 建设单位通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科学合理的手段把风险消除或消除风险产生的条件的方法就是风险回避。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风险回避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是优先考虑的方案。对于一些风险比较大的项目,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利用各方的优势资源把风险程度降到最低。在实际项目管理中,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一些优化的施工组织来避开风险,从而赢得利润。 5.2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就是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可能由自身承担的风险转移给他方,来达到自身风险降到最低的目的。风险转移的方式有:组织联合体投标、工程保险、担保、工程转包、分包等。风险转移的前提是合法的、正当的。风险转移需符合《建筑法》的规定,对于规定中明确规定不能分包、转包的项目不可以进行肢解分包。 5.3风险自留 对于任何投资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设项目也不例外。对于工程成本影响不大的风险,施工单位可以利用自身所具备的技术采取风险保留的办法。这时,需要施工单位提前准备一部分费用以应对不测,如果风险一旦发生可以用这笔费用来弥补损失,把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如果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没有出现风险,之前备用资金就可以成为利润。 5.4风险利用 对于一般企业应对风险主要采取前面几种措施,而对于一些经验比较丰富、能力强大的企业来说,会利用自身管理的优势和技术方面的特长来利用风险达到更高的利润。比如一些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项目,施工单位抓住业主追求的不是造价最低而是对质量的要求,可以通过合理的工期和优化的方案适当提高报价,为工程竣工盈利打下基础。 建设工程论文:我们是如何抓好建设工程公开工作的 近年来我校在推行校务公开的过程中,紧紧抓住基建维修工程公开这个重点,将校务公开工作重在难处,落在实处,推进了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汇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把建设工程公开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来抓 建设工程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是高校在新一轮快速发展建设中共同面临的重点工作。我们认为,推进建设工程公开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 建校51年,除去建校初期的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阶段外,校园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__年,国家调整了大学的办学方向,将过去教育型调整为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学校全面进入国家体育主战场,也迎来了一个超常规发展期。近三年里,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约三亿元,其中,20__年一年的维修经费超过了建校50年的总和。而且在2008年奥运会前还要成倍递增,预计投资数十亿元。面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学校领导班子冷静的意识到,相对于巨大的建设投资和繁重的任务,我校的建设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却远远与之不相适应。如何使用好这些资金,出效益,保质量,不出问题,是对我们的一个严峻考验。党委书记、校长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建设工程,百年大计,必须保证质量,不出任何问题;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这项工作。而实施建设工程公开则是实现上述目的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之一。我们认为,特别是在当前新形势下,推进建设工程公开,将最敏感、广大教职员工最关注的校务规范公开运作,接受群众的监督,是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体现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管理学校的能力,严格地、规范地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改革稳定和持续发展,顺利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重要保证。 我们认为,建设工程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建筑市场不尽规范、完善,致使建筑领域成为发生违纪违规现象较多的领域之一。我校以前的工程项目也曾出现过质量问题,虽然没有查出什么大的问题,但群众也有不少议论。建设工程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就能有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制度上保证清正廉洁,抵御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堵塞漏洞,保证在建筑这个高危行业干部的安全,避免大楼盖起来,干部倒下去,树立学校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取得广大教职员工的支持与拥护,提高学校凝聚力。这是用实际行动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认为,抓住建设工程公开就是抓住了校务公开的重点环节,是贯彻党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倡导的求真务实作风的具体体现。这项工作做好了,工程建设质量提高了,将直接提升大学办学实力,尽快实现世界一流的办学目标;相反,如果搞得不好,会给学校发展埋下隐患,甚至会破坏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抓住建设工程公开的重点和难点,做到“三个到位”,全面落实公开工作 建设工程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作决策的公正、透明,让师生员工了解和监督建设工程,依照法规和程序办事,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要实现公正、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必须有一套科学有效的建设工程公开的体制和制度,并且有建立配套的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决策、监督体制和相应的运做体系作为保证,只有体制、机制合理、决策程序民主科学、监督检查到位,实现建设工程公开、公正、透明的目的才能顺理成章。近年来,我校在实践中也正是朝这些方面努力的,并且形成了自己一些行之有效的体系和做法,关键是要认真抓好落实。 1、建设工程公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到位。建设工程公开的关键是要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套符合实际的管理体制。“一岗双责”是我们在公开工作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和思路,即工程主办部门也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基建修缮部门在履行部门职责的同时要把项目的公开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落实,纪委、工会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在实践中,我们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了项目管理、决策管理和监察审计管理组织体系,并且每一层管理体系都规范了相应的运行机制,保证了学校整个建设工程的有效开展。决策管理是建设项目整体和重点环节把关拍板的最高组织,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资产、财务、后勤、审计、使用单位等领导集体组成,决策事务一般按照成员发表意见,小组充分讨论,领导集中,最后拍板的做法进行;项目管理单位一般是学校建设修缮的职能部门,是工程项目的执行操作层;监察审计管理由纪委牵头,监察审计处、工会等部门及职工代表参加,全过程参与工程的各个环节。 各个管理组织都在实践中形成了各自的工作运行机制,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为做好工程。由于在工程的招投标、洽商、材料选购等重点问题上都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职工代表集体参与决策,既避免了暗箱操作或个人拍板决定,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的公开形式。特别是修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常常 遇到一些具体情况或施工材料的调整、变动,需要临时洽商。为此,我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该招标的必须招标,不容许任何一个人单独随意洽商或做出决定;洽商同时必须洽价;对调整后的项目和材料的质量必须集体严格把关和验收。例如,在我校办公楼改造过程中,原先考虑暖气系统不改造,但是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和诸多因素的影响,设计单位和职能部门提出一起改造的洽商意见。此事报给校领导后,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副校长及职能部门处长、学校现场代表就此问题两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最后决定改造,并且通过二次招标的办法,单独招标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工程公开要落实好必须有一套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要把责任落实到人,要把公开工作的情况和干部的考核结合起来,这样才能达到公开的目的和效果。 2、建设工程公开的程序和办法到位。建设工程公开是校务公开的重点,也是广大师生员工非常关心的事情。公开什么?怎么公开?怎样才能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同时又保证工作的有效进行等一系列问题都是我们在重点研究和抓好的问题。我们在实践中认为,建设工程公开的基础是规范,是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并能严格落实,本身就是公开的一种形式,也是实现公开、公正的有效措施。 在工程管理和招标投标方面,我校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建设、修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修缮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建设维修工程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实施细则》等制度。以上制度对于资格预选、开标评标、合同签订、洽商办理、建材认质认价、工程款支付、验收决算、监察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程序和做法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使得办事人员有章可循。制度出台后,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都能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在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选用工作中,学校的基建、资产、财务、纪委、监察审计、使用单位等部门全都参与整个环节,力保公正、公开、透明,有效的避免了某个部门或某个人拍板说了算的不良做法。招标投标等制度的建立健全为职能部门的办事提供了规范和依据,做起事来程序清楚、各环节要求明确,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制度落实方面,相关人员能把握工程重点环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设计、监理、招标投标、合同签订、重要建材认质认价、工程款支付、验收等重点环节,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都非常重视,也都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办事流程。例如在建筑设计环节上,学校对设计方案的确定是在听取广大群众、使用单位、专家的意见基础上,最终优选方案,力保设计的作品功能布局合理、简洁美观、经济指标合理、能有机融合于学校整体环境中。特别在重要建材认质认价工作中,学校成立了选材组和认价组,采用“三个三”的采购办法,①货比三家;②三个部门看货采购③三个部门的人员验收(也必须有使用部门人员参加),确保采购到质优物美的建材。 建设工程的公开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公开的形式是多样的,公开的层面也是有范围的,但必须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及时进行公开。在群众关心的校园规划、住宅建设、公共建筑等项目的方案、规模、投资和相关中标单位的情况方面,我校一般采用全校范围内公开的形式;在招标投标、洽商、材料认质认价等方面一般是所有相关职能内部公开。并且在建设工程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作到层层把关、民主集中,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 3、建设工程公开监督检查到位。学校近几年建设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和加强工程监察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有了管理体系、运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关键在于落实,要实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公开、透明有时可能会流于形式,而难于实现真正的目的。在这个关键问题上,校党委、校领导高度重视,党委书记、校长反复要求,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到位;在施工过程中他经常亲临第一线,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我们在严格贯彻上级精神的同时,还把建设工程公开的责任落实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紧密结合,把对建设工程公开的监督检查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校务公开效果的考核工作中,加强管理,严格要求。 制度的保障和监督的加强有效避免了建设工程中各种问题的发生。在项目实施和公开工作方面,纪委、监察审计、工会部门代表全过程参与监督检查,并且对不合理的做法有权责令停止、修正和进一步追究。如在去年学校五十周年校庆前,由于工期紧张,在采购盲道石等石材时,负责工程的同志直接选定了材料,没有“货比三家”,学校主要领导责成纪委参与监督的同志发现后坚决要求纠正。最后通过按规定程序办理,降低了价格,节约了资金。在学校建立的有关制度和办法中,对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和严格的要求。但是仅靠制度和监督是不够的,我们同时还要求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要求,做到顾全大局、廉洁自律。在学校的重点强调和健全的制度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方面人员也能认真履行职责,一方面加强自身专业技术知识学习,另一方面不断提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准,正确行使岗位权利,保障了学校建设工程的正常开展。 三、建设工程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设工程的任务在于规划校园、建设校园和维护校园,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方面。随着办学方向和模式的调整,随着国家对我校投入的不断加大,对于我们既是机遇,也是压力。有了钱,就要把钱花好,把钱用在“刀刃上”,其目的是要把事情办好,让方方面面满意。从近两年的实践看,我校基本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通过建设工程公开,使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大大提高。学校新建的教学楼、餐饮大楼、一号学生公寓获得了当年的结构长城杯,其它工程也都顺利通过北京市质检站的验收,广大师生员工对校园规划、风格和建筑修缮工程质量满意。在工程资金的使用方面,学校一向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办事,在校内维修和材料选购的方面,我们一般采用货比三家、两轮报价的办法;在洽商方面严格控制,层层把关,努力做好投资控制;在工程结算审计环节上对工程量和价格严格把关,确保资金的合理投入。 2、建设工程公开起到教育和保护干部的作用。由于建设工程投资都比较大,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高危行业。从我校近年来的实践看,建设工程体制、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是非常重要的,公开工作是客观需要,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顺利完成建设工程任务的保证。两年来,群众很少有反映工程建设方面问题的,负责和参与建设工程的干部的工作在学校是得到肯定的。 3、建设工程公开、公正、透明的做法取得了明显效果,优化了我校的发展环境,改善了办学条件。学校面貌在短短两年内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学校新建了现代化的教学楼和高档次的餐饮大楼,留学生、 研究生公寓相继竣工,大面积的修缮使得办公楼、训练场馆、图书、网络用房等面貌一新。由于工程基本情况较好,变化较大,群众基本满意,使学校内部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声誉进一步扩大。虽然我们在建设工程公开工作中收到了一定成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各项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许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做法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我们也有决心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对我校的做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探索,把建设工程公开工作抓实抓好,进一步推进我校整个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干问题探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所谓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逾期不支付。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或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合同法创设的这一新的法律制度,是立法机关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以及近几年来收民法学界关于物权法的研究成果,完善了担保法中的不动产抵押制度。从而解决恶意拖欠建设工程价款的社会问题,以保护建筑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合同法颁布以后,人们对这种优先受偿权的理论问题有颇多的争议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却研究不多,有鉴于此,笔者拟就这种优先受偿权若干问题的理解并着重在审判实务上作一探讨。 一、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性质 理论界有三种观点:法定优先权说、留置权说、法定抵押权说。笔者赞同梁慧星、王利明教授的观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法律性质为:法定抵押权,其理由是: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不同于法定优先权。 2、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也不同于留置权。 3、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属法定抵押权,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用于确保建设工程价款受偿的法定担保物权,其性质应当是法定抵押权。正如梁慧星教授所说:“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从设计、起草、讨论、修改、审议直至正式通过,始终是指法定抵押权。”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实现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第28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批复的规定,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必须首先具备以下条件: ⑴须建设工程已竣工、并验收合格,而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⑵须是依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所生债权。 ⑶须债权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所应支付的价款。 ⑷标的物应为通过承包人施工完成的,属于发包人所有的不动产及其基地使用权。 ⑸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⑹须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后,经过一个合理期限,而发包人仍未支付。 ⑺承包人必须在法定 除斥期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依照最高院的批复第七条,承包人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程序 ⑴协议折价。 ⑵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拍卖。 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⑴本金⑵利息⑶添附物⑷装修费⑸损害赔偿,但是不包括违约金。 4、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限制。 ⑴溯及力方面的限制。 ⑵发包人支付部分工程款行使优先受偿权的限制。 ⑶建设工程为商品房,行使优先受偿权的限制。 ⑷建设工程的发包方非建筑物所有人时,主张优先受偿权的限制。 四、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消灭 1、因债权的消灭(清偿、抵销、混同、提存)而消灭。 2、因不可抗力,规划、拆迁等致使建筑物灭失。 3、消费者已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4、超过除斥期间行使优先受偿权。 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相关权利的冲突与协调 1、与约定抵押权 2、与先取特权。 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完善 1、在物权法中引入“法定抵押权”这一概念,从而完善担保物权法律体系。 2、根据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应建立法定抵押权登记制度。 3、法律应明确规定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并解决有关顺位问题。 4、催告通知的合理期限应立法予以明确。 5、申请法院拍卖的规定,实践中很难甚至无法操作,因为优受偿范围需确定。另外、按照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缺乏依据,是否考虑通过公证债权文书或申请支付令。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前期控制 1我国项目决策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 目前来看,鉴于我国的项目审批机制以及投资管理体制还尚待完善,大多数建筑公司在项目初期的决策阶段较为草率。有的公司为了争取到项目或者满足相关的审批条件,将投资预算报的非常之低,甚至无法满足现实的建设需求。一旦项目获得批准,则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忽略决策阶段的预算,任意地变动原有的项目设计,以致后期的建筑施工过程都陷入混乱。 2项目决策阶段造价控制的方法 从投资的时间形态来看,工程决策阶段需要考虑的项目投资可分为静态的投资和动态的投资两个部分。静态的投资主要包含工程的安装费用、购置建筑工程所需设备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动态投资是指随时间期限变化而变化的费用,诸如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为工程建造期间可能发生的材料等价格上涨所准备的预备金等。在决策阶段,控制工程的造价要从多个角度入手。一方面,项目的决策团队要包括各个学科的专家,具体包括:财务分析专家、行业分析专家、土木工程专家、技术人员、造价评估师、企业管理决策人员等,这些专家既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又要在实践中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另一方面,在对项目进行决策时务必要保证所使用的数据真实、可靠,以确保据此作出的分析的准确性及科学性。 3方案设计阶段 3.1方案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必要性 如果说在项目决策阶段对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那么在项目方案的设计阶段进行造价控制则是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龙头。虽然项目的设计费在数额上占整个项目造价的比例并不高,一般仅仅占到1.5%左右,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影响可达75%以上。优化的项目设计可以使得工程造价降低15%以上。但是,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却往往被人忽略。设计人员有时过分追求工程项目在功能和外观上的品质,而忽略了项目的经济适用性,以致对整个项目的造价控制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在设计办公楼的空调系统时,18e的室内温度设计既符合人体舒适的要求,又满足环保的要求。但一些项目却盲目地按25e设计,既不符合环保要求,也在经济上形成浪费。 3.2方案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方法 在过程项目的设计阶段,对造价的管理最常用的方法是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指以已经获得批准的项目设计书为蓝图,根据项目的投资估算,先控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此基础上,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规划具体的施工图。限额设计的核心要义在于根据逐步推进的设计,以事先分配好的投资限额严格地控制项目的技术设计和具体的施工图纸的设计即变更,确保不超出预设的投资限额。在采用限额设计方法时,根据其具体的操作步骤分为以下几点:1确保设计限额的合理。设计限额的主要依据是项目前期决策时所作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由可行性分析报告确立的投资估算是设计限额的基准。在此基础上,通过合理科学的调整确定整个项目的设计限额。o限额的分配。在设计时需要根据专业对整个项目的限额进行分配,以下达到具体归属的设计人员。在具体的初步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先拿出多套方案,比较不同方案的性价比,选择兼具经济效率和使用功能最好的方案。在此过程中,需要确保设计概算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施工图的设计。在限额分配和方案选择后,设计需要具体地落实到施工图的设计。施工图是指导项目后期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在设计施工图时必须严格地遵照上一步骤中的初步设计所确立的内容,同时确保能控制造价在预定的限额内。?设计的变更。项目的设计并非一蹴而就的,无论是在设计阶段还是后期具体的施工阶段,都可能发生设计的变更。项目设计的变更一般都伴随造价的变更。因此,一方面要尽可能减少随意地变更设计;另一方面,在发生设计的变更时,要遵照相关的变更程序,对可能引起的造价变化进行评估并报审批。 4项目招标阶段 4.1项目招标阶段控制造价的必要性 工程招标制度是建设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伴随着我国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6的颁布与实施,我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在实践操作中更为规范有序。实践表明,通过招投标确立的合作关系既可以有效地保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又可以切实有效地保证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性。通过公开公平的招标,在市场化的竞争下,工程的承担方将给出更经济有效的保价,并对整个项目过程中的造价施以管理以实现其预期的经济收益。 4.2项目招标阶段的注意点 1)要想真正保证招标的价格符合市场的价值规律,就必须排除在招标过程可能存在的行政化的因素,确保整个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在招标前,对投标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充分地掌握其各方面的信息,包括施工技术水平、项目的建设经验、财务水平以及在案的诚信记录等,以全面地了解投标企业,避免出现“特级企业投标,一级企业转包,二级企业进场”等违规现象。 2)完善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招标活动成功进行的重要保障。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需要对该项目所需要的具体技术要求、投标人所应该具备的资质、投标报价的标准、选择中标企业的衡量因素等项目作出详实的规定,以便日后相关企业中标后与招标企业签订合约,以及对项目造价的控制。尤其要注意的是,构成标底的编着除了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之外,最重要的是确保其 保密性。 3)选择在报价合理的范围内价格最低的企业中标。之所以强调要在报价合理的范围内是指要确保中标企业有能力保证工程的质量以及工期等要求。招标企业要综合投标企业的各方面因素确定中标企业,防止在招标过程中有些企业恶意地低价竞争事后无法保证工程具体实施的事件发生。 5结语 建筑工程项目前期所发生的造价是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具体包括项目决策阶段的费用、方案设计阶段的费用以及项目招标阶段的费用。只有在建筑施工的前期阶段强化管理,提高效率才能对整个项目的造价进行有效地控制。本文从上述三个阶段为论述方向,讨论了我国建筑工程目前的费用管理现状、费用控制的重要性以及方法。 建设工程论文:浅析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问题和管控 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它是相对于外部审计来说的,是根据被审计的单位和审计的关系所进行的分类。内部统计学家劳伦斯,是一位对审计领域有着卓越贡献的人。他曾经认为,内部审计是内部组织中控制各类业务所进行的独立性评价,来充分确定程序和方针具有公证性。 相关的风险管理:对于风险管理来说,是当企业所面临的开发和产品的创新,都使管理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同时也增加了在经营上的风险性。比较好的风险管理有利于降低相关错误的机率。对于风险的管理来说,它是一种具有管理性的过程,在现代经济环境中是一项必然的风险产物,所以就为风险的管理提供了条件。 有关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的实际关系:对于企业的内部审计来说,它是有关企业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在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实际的内部审计具体地分析了有关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对风险进行了更加及时的评估和监控。与此同时,对相关的管理层工作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给予审查。 1、有关企业内部审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1、对于企业内部的审计机制不健全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审计监督单位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建立一项比较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于内部审计制度来说,其政策性比较强,同时,其涉及面也比较广。其需要企业的大力支持,要由企业的一把手直接进行领导。但是,实际上,其一把手领导的不多,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副职进行领导,还有由相关的负责人进行领导,而这种领导体制却给内部的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很多审计工作都是以行政为干预的基础性建设。所以,在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是不受到重视的,在人员的配置和相关的组织建设以及相关的业务管理环境上都达不到相应的要求。 1.2、对于内部的审计工作可操作性和系统性不强 依法审计时审计的基本原则。相关的审计人员不可以毫无依据的对问题进行主观的想象和分析,要有一定的客观根据和准则。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实际的内部审计业务还是不规范。有些仍在采用上一级部门的做法,还有比照相关国家的审计法等。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是内审的可操作性和系统性不强,缺乏业务的操作指南。 1.3、内部的审计模式满足不了新形势的要求 日前,很多内审机构还是停留在系统基础的审计模式和按需要授权为主的初级阶段,根本满足不了有关环境发展对内审管理所提出的要求,企业应积极从系统的审计模式转变成风险导向的模式。如果以实际的授权为主来开展内部审计的活动,这就会造成相关的审计工作不能完全的集中在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上,完全违背了有关内部审计的原则。 1.4、有关内审工作的质量并不高 受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内部审计经验等模式的影响,内审比较重视微观上的发展,很容易将服务和监督对立起来。因为不能对内部的控制进行比较全面的把握以及对内部相关的控制不够深入。因此,就不能从宏观出发来对审计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不能揭示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危害。 2、内部审计控制流程管理的要求 工程项目从中标开始至验收,一般需要涉及到设计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预算部门等,项目进行的过程就是一个合同履行的过程,也是流程被执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项目经理对整个合同履行流程的计划、执行、控制和收尾直接负责,是流程的负责人。但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决定了不能完全采用普通流程管理的方法,工程项目流程管理具体有以下要求: 2.1、管理性工作与实施性工作的区分。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内容,除了如施工方案制订和施工图纸设计这些实施性工作外。项目经理部还必须完成其它相关的行政和管理性工作,如分包结算、材料采购、机构租赁、合同管理等。管理性工作是项目经理部中具有共性的工作,是经常和重复性发生的工作,对这样的管理性工作,必须加大规范和精细化管理的力度,减少管理的任意性和粗放性,这是内部控制的重点,也是流程管理所要解决的问题。 2.2、分级流程描述与流程责任确定。项目经理部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面临着大量跨单位、部门、专业的协调问题。如业主、设计、监理、分包商和供应商之间跨单位的工作界面,工程、预算、财务、物资和机械等跨部门之间的工作界面,这些界面关系的处理是项目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通过分级流程描述和流程责任确定可以很好地解决项目运营中跨部门和岗位的工作协同与控制问题。 3、对于风险内部审计在实际应用中所要注意的问题 3.1、各个部门要全力以赴的配合 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其不能只是要求领导的重视,还要让其他部门给予一定的合作。 3.2、相关领导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风险导向在内部审计中要发挥积极性的作用,这是完全离不开相关领导重视的。 3.3、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相关素质要进行提高 对于风险导向的内部理论来说是一种全新的理论,是需要对相关的企业内部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和分析,更要对实际的审计工作进行系统的评估。 3.4、要确定比较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要及时地建立风险的管理体系,形成一个统一的评价体系。对于相关的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要衡量内审的作用来充分的保证审计人员对于选择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结语 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经济管理工作,而且具有前瞻性,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控制和管理,来发现 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而促使造价管理不断完善,达到造价控制的目的。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效益”三项目标。 建设工程论文:浅论工程质量检测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的作用及存在问题的探究 论文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检测 重要性 质量控制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检测 重要性 质量控制 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也随之不断增多,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同时也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基于此点原因,必须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加以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测作为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文首先对工程质量检测的重点进行分析,随后介绍了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工程检测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期望能够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给予一定的帮助。 引言 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是整个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最重要的手段,工程质量的具体结果也是判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所以检测工作的质量好坏,必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工程检测工作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本文就工程检测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性展开探讨,仅供参考。 一、工程质量检测的重点在建筑工程中,影响工程的质量的因素较多,尤其是施工阶段关键工序的质量。因此,在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时,重点应以施工阶段为主。下面对建筑工程中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测要点进行分析。 (一)地基基础工程 地基基础主要指的是基坑工程,这一工序属于整个建筑工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一旦地基基础发生问题,则会对整个工程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因此,对该环节的质量检测,应作为重中之重。 1.地基质量检测。地基大致可分为天然地基和改良地基两种。常用的检测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触探试验、荷载试验、剪切力试验以及动力测试等。①预压改良地基。质量检测要点如下:塑料排水带的滤膜渗透系数、纵向排水量和复合体的抗拉强度等性能指标须符合设计要求;通过透水性试验和颗粒分析对砂料的含泥量和渗透系数进行检测,以此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地基预压前后均需采集适量的土样进行剪切试验,检验处理效果;预压加载期间,应对加载速度、位移、变形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地基稳定。②换填垫层地基。对于该种地基基础应采用分层法对垫层的质量进行检测,并且需根据垫层土质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③复合地基。可以采用钻孔取芯试验、触探试验、静荷载试验等方法对此类地基进行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应注意的是场地较为复杂的复合地基应认真检测处理效果。 2.桩基工程。①混凝土灌注桩持力层检验。需根据设计要求对桩端持力层、桩孔走向和表面岩层等进行检测,并对孔底土层的承载力进行复验。②单桩承载力试验。可采用静荷载加载试验来确定桩的竖向承载力。 3.地下结构施工监测。①支护结构变形监测。可以利用测斜仪测量结构及土体的变形程度。②内力监测。通过事先安置在钢筋笼上钢筋应力计监测结构的应力变化情况。③地下水位监测。可采用布井的方法监测地下水位,并根据监测结果适当调整降水设计方案。 (二)钢混结构工程 1.钢筋检测。①钢筋位置。可采用钢筋位置检测仪进行检测,该仪器能够准确的测定钢筋在混凝土中的具体位置以及混凝土保护层的具体厚度。②钢筋锈蚀。在钢混结构中一旦钢筋出现锈蚀,会使整个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受到直接影响,所以应对钢筋的锈蚀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可采用半电池检测法进行钢筋锈蚀程度的检测。 2.混凝土内况。主要是指混凝土材料本身的缺陷或是施工不当造成的缺陷,超声波检测法是目前较为常用的一种混凝土缺陷检测方法,该方法能够探明缺陷的具体位置,便于及时补救。 3.混凝土强度检测。可采用回弹法对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检测。 二、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工程质量检测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之中,包括工程施工前期质量检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对于确保工程建筑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一)工程施工前期质量检测的重要性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所用原材料的质量是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对原材料进行检测,以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并符合工程设计要求,这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工程施工前,原材料应由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投入使用。(二)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性环节,这一过程的质量检测重点是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如果发现某道工序存在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坚决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这样才能确保每道工序合格,确保工程整体质量。三、工程检测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检测机构的人员。 1、人员素质与水平。一个检测机构的水平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与水平。人是检测活动中最关键的因素,特别是对关键人员的任职条件应加以规定,如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实际工作能力(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当前,由于检测市场的恶性竞争,生存问题已成为众多检测机构的难题,由此对检测员的检测质量意识有很大的冲击。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有些检测人员放弃了应有的职业道德,因此,检测机构不仅应有长远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标计划,更应重视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广大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检测人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短期雇佣人员和在培员工的监督。 2、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的监督。 随着检测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很多检测机构为了抢占市场。为了经济上的利益去迎合委托方,甚至弄虚作假,导致检测质量无法保证。当前这样的形势下。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除了自身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外,外部对检测质量的监督显得更为有效和必要 2.1检测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通过行业自律规范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 2.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检测机构的检查监督。即通过有计划的安排部分检测项目的样品由建设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共同见证取样,然后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送检,检测机构也必须对该部分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负责。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同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检测机构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对检测质量也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在当前的形势下,以上的监督还是不足够的,各有其局限性。应该建立一个对检测全过程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的机构(所谓的检测全过程就是指从样品的抽取或制作到检测报告的生成),该机构完全独立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或直接领导。由精通各专业检测的技术人员组成。由该机构对每一家检测机构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由该机构定期不定期地抽查一定比例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每个检测机构的独立见证和评价报告。把独立见证和评价报告纳入到检测机构和相关检测人员的信用档案中。对于信用不好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采取限制从业的措施.并把检测机构的信用作为今后的检测机构资质就位、政府工程检测招标的重要评判依据。这样会大大促进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建设工程论文:浅析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十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即从工程项目建设意向确定直至建成、竣工验收为止的整个建设期所支出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程造价管理为两部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工程造价的本质是工程的建设成本,它是各项费用的总和;二是工程造价管理,它是工程的建设成本管理,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各阶段。 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在建设施工阶段影响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促进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几年来,很多地方政府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但由此产生的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笔者就当前工程造价管理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供同仁探讨。 一、当前工程造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工程的周期性和规模性决定了工程造价的形成具有多次性,因此对工程造价问题的分析也应该分层次、分阶段的展开。 建设工程前期主要包括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阶段 (一)建设工程前期 1、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在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影响很大,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有的项目业主对可行性研究缺乏科学的论证,有的把可行性研究变为可批性研究:还有的通过走上层路线虚报工程投资,编造工程功能,搞“钓鱼工程”。而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立项的基础:所以人为的扩大投资概算还是压低概算都会给项目以后的顺利运作埋下很大隐患。 2、工程设计的质量不仅决定着项目的先进水平,还对工程造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据统计分析,工程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潜力在7596左右,抓好这个环节尤为重要:但我国日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设计市场缺乏竞争,部分设计人员只对技术负责而缺乏经济观念,一味地使用高、新建筑产品,过高地追求安全系数,甚至故意在设计图中留活口,不能优选经济技术方案,肥梁、胖柱、大基础比比皆是;二是有的项目业主过高地追求高标准,在设计阶段违背批准的立项文件及扩初设计方案满足自身的利益;三是现行设计收费标准是按造价的比例计取,使得设计单位对任意提高设计标准的现象推波助澜,最终导致设计概算超标现象;四是勘察设计深度不够,特别是一些管网和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存在缺项、漏项以及前后设计不衔接等问题,“三边工程”大量存在,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3、建筑市场招投标及承发包不规范。首先是少数业主利用手中权力为给人“寻租”,泄露标底、意向招标。或者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承包单位;有些地方不按《招投标法》操作,由多家政府部门共同管理招投标,不懂专业,讦标打印象分,暗箱操作,这些都会影响中标价的真实性;其次是高资质施工企业中标,低资质队伍承廷,这种挂靠随处可见,无形中增大了建设成本:再就是有些业主为达到各方利益平衡,将工程分包或只对工程部分内容招标,水、电、气、电信、消防、有线电视等特权垄断单位也参与肢解,使得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很难周密严整,给承包商留下讨价的活口,不仅影响工程造价,还经常引起业主与承包商的纠纷。 (二)建设工程中期 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虽然主要设备、材料、机械、人工都在施工阶段投入,但通过施工措施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仅10%左右,这一阶段控制的重点是避免增加工程预算外的开支。主要的问题: 一是监理机构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监理制度艰涩运行,同时在我国普遍存在只有技术监理而无造价监理; 二是有些承包商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大量的变更、签证资料,任意扩大工程量,无中生有,量实不符,一些隐蔽工程或前期拆迁、临建项目更是无据可查,加大了控制造价的难度: 三是少数承包商钻设计和施工合同的空子,在材料、设备的选择上做文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得工程在施工阶段成为暴露问题最多的阶段; 四是一些重点路桥建设工程,常常是业主、设计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理为一家,这种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一旦缺乏有效监督,就必然导致腐败行为的产生。 (三)建设工程后期 建设工程后期,主要是指工程竣工验收、结(决)算审查阶段,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道关卡。下程结算书上的每一个数字都是甲乙双方经济利益的现实体现。结(决)算审查人员以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或标底为依据,综合考虑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情况,是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于全过程投资控制及造价监埋制度的不健全,结算审查人员对一些隐蔽和已经无法取证的工程发生情况不十分清楚,加上少数审查人员或中介机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相应的约束、监管制度不到位,个别的“寻租”行为导致了工程造价的偏差。 以上是对目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现象的粗略分析。 二、做好工程造价问题标本兼治的对策 一个正常的投资主体不能虚位,必须是资金产权的所有人,具有独立投资决策权,必须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收益,它应该既是产权主体又是市场主体,这样才有可能有投资的内在冲动力,并能够根据市场中各种信息反映做出投资选择。在我国目前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决策、设计、发包、施工阶段,主管部门分别有计委、规划、财政、建设、市政委,他们都各自为政,管理体制不配套、不顺畅,更有行业垄断单位参与肢专解分包随意捉高造价,整个投资全过程难以调。投资主体无法独立行事,天三培行正常的市场活动,自然就少了自我约束力,不仅缺少产权的约束,也缺少效益与风险的约束,更有“树大者”缺乏法律的约束。投资主体的虚位无法产生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这样的条件下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就不足为奇。要切实从本质上改变这种家长制的模式,还投资主体的本来面目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就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虽然有励机制,在这样的条件下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就不足为奇。要切实从本质上改变这种家长制的模式,还投资主体的本来面目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就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虽然有一定难度,但也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程造价伞过程管理工作。 (一) 高度重视对建设工程项目经挤性、科学性、合理性的研究论证,合理选择建设标准、建设地区,合理选择经济适用的工艺设备,尤其重视对项目的经济评价(在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高达80~90%),投资业主依据自身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好项目的计划书。 (二)在设计阶段,加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准确编制概算(这个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达75%),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监理,将变更发生在开工前。 (三)在工程招投标阶段,严格按《招投标法》操作,规范招投标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合理确定标底,做好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签署工作,尽量少指定分包项目,尽可能堵住一切漏洞,减少费用变更。 (四)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概算及投资计划进行。工程监理人员及造价执业人员严格把好签证变更和工程进度关,尤其要针对隐蔽及前期临建工程,变事后被动控制为事前主动控制,加强建筑材料及设备的价格管理以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 (五)结算审查人员不仅要提高业务素质还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审核结算资料,审查工程量的计算、费用的计取是否科学合理。 (六)发挥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作用,让其参与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的全过程造价监理,可以大大地减少项目进行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信息的公开、透明,项目运作监管工作的连贯、统一必然会减少交易费用的发生,提高市场效率。 (七)按照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程造价管理部门相应做好有关参数、信息、指标的收集整理和工作,实行动态更新控制,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八)建筑市场要依法管理。不仅要建立健全各项法规,更要认真执行,以法律手段监督、约束各方面的行为。特别是要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对违反甚至拒不执行合同的行为要付诸法律解决,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 (九)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到来时,各国的工程造价应用技术和规则相互融合,标准趋于接近,中国加入WTO,工程造价管理要应对WTO规则的冲击,应根据国家已有的《价格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并参照国际贯例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出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建设造价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使工程造价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建设工程论文:浅谈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及信息管理 论文关键词:信息管理 信息组织 信息传输 信息交流 论文摘要:建设项目的信息管理是现代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在阐述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基础上,介绍了建设 z4~Oi目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以及基本环节。 信息运用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是指在工程实施中对项目信息传输进行组织和控制,合理的组织和控制工程信息的传输,能够方便有效的获取、存储、处理和交流工程项目信息,这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信息管理工作在该行业基础管理中处于最薄弱的环节,多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项目信息管理的组织和控制基本上仍然沿袭着旧的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1 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按照一定的规律产生、转换、变化和被使用,并被传送到必须的单位,而形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流。尽管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很多,但它可被大体分为以下几类:(1)反映项目基本情况的信息,主要在各种合同、计划文件、设计文件之中。(2)项目进展中的信息,如实际投资、质量、进度信息等,它主要在项目月报、重大事件报告、质量报告等各种报告之中。(3)各种指令、决策方面的信息。(4)其他信息。如市场情况、气候变化情况、外汇波动、社会动态等。一般说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要符合项目管理的需要,切勿造成信息泛滥和信息污染。 日常建设工程项目对信息的基本要求:(1)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事件,信息对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参与者存在差异性。(2)反映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在其中产生和使用的信息,一定要能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这是进行正确、有效管理的前提。(3)及时提供信息如果过时,则会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和见值。它会使决策失去时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只有及时地提供信息,管理者才能及时地控制项目的实施过程。(4)简单、便于理解信息要方便使用者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其表达形式应符合人们日常接受信息的习惯。 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从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基本概念中我们不难理解,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指项目管理者对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序的信息流通,帮助决策者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所以,为了完成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我们必须做到:(1)了解和掌握信息来源,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2)把握和正确运用信息管理的手段;(3)根据信息流通的不同环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2.1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收集 2.1.1 项目决策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丁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有关相关市场方面的信息。(2)有关项目资源方面的信息;(3)有关自然环境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目的主要是为帮助业主在工作决策中避免失误,进一步开展调查和投资机会研究,编写可行性报告,进行投资估算和项目经济评价。 2.1.2 设计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同类项目相关信息。如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工艺和设备的选型、地基处理方式和实际效果等;(2)有关拟建项目所在地信息;(3)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信息。如同类项目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人员和设备投入情况、专业配套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情况、收费情况、设计文件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4)设计进展相关信息。如设计进度计划、设计合同履行情况、不同专业之间设计交接情况、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结果、各设汁工序对投资的控制、超限额的原因等。设计阶段信息收集的范围广泛,不确定因素较多,难度较大,要求信息收集者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一定的相关经验。 2.1.3 施工招投标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拟建项目相关信息。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预算、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有别于其他同类工程的技术要求等。(2)有关建没市场信息。如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规律及当地的材料、构件、没备、劳动力差异;当地有关施工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管理机构及管理程序;当地施丁招标机构的能力、特点等。(3)施工投标单位相关信息。如施工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施工质量、设备和机具情况、以前承建项目的情况、市场信誉等。在施工招投标阶段,要求信息收集人员要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熟悉法律、法规、招投标管理程序和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为业主决策提供依据。 2.1.4 施工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施工准备相关信息;如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和人员素质、进场设备的型号和性能、质量保证体系与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与人员素质;建设场地的准备和施工手续的办理情况:施工图会审和交底记录、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及实际准备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2)施工实施相关信息。如原材料、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工程物资的进场、检验、加工、保管和使用情况;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程序和规范、规程、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原材料、地基验槽及处理、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验等资料的记录和管理情况;工程验收与设备试运转情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工程索赔及其处理情况等。(3)竣工保修相关信息。如监理工作总结及监理过程中各种控制与审批文件、有关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关记录: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竣工总结、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保修协议等;在施工阶段,信息的来源较多、较杂,因此,应建立规范的信息管理系统,确定合理的信息流程,建立必要的信息秩序,规范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信息管理行为,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按照科学的方法,不断完善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类整理。 2.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主要是把建设各方得到的信息利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选择、汇总后,形成不同形式的信息,供给各类管理人员使用。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要从鉴别开始,对于监理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要从信息采集系统的规范性,采集手段的可靠性等方面入手。进行选择、核对和汇总,对动态信息要更新及时;对于施工中产生的信息,要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程序紧密联系在在一起,而每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信息又分为质量、进度和造价三个方面分别组织。 2.3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存储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存储需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库,各类信息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在—起,组织的方法可由单位自行拟定,但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规范。当前,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组织:(1)按照工程组成进行组织,同一工程按照质量、进度、造价、合同进行分类,各类信息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2)文件名规范化,以定长的字符串作为文件名。(3)建设各方协调统一存储方式,国家技术标准规定有统一的代码时尽量采用统一代码。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做到规范、标准及其完整,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以满足项目发展的需要。根据“施工前预控、施工中监控、施工后可追溯”的思想,使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能真实的反映项目管理的水平。提高项目管理的深度、力度和速度,为工程项目产生更大的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工程论文:简论建设工程业主方合同管理策略及法律控制分析 论文摘要 合同管理是业主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分析业主方在合同管理中可能涉及到的风险,探讨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要点及合同管理策略,运用合同法律原理巧妙草拟合同条款,达到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业主方的正当利益的目标。 论文关键词 合同管理 意思自治 合同风险 策略控制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建设工程由于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合同当事人众多,并对业主方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了风险,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通过运用合同的规范、约束效力,有助于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正当利益。 一、合同法律原理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一个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数量可能成百上千份之多。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对于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接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同时也涉及到对所有合同进行统筹规划管理的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前期合同结构的选择、合同文本选择、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的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合同诉讼等内容。 合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原理的一项最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基于双方的真实、自由愿意,并不受其他主体的非法干涉,该原则的核心是充分尊重当事人在进行合同活动中对外表述的内心真实意愿即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为建设工程合同相对人选择、合同条款的达成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提供了自由的空间。充分利用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业主方可以在合同签署之前,在市场范围内自由选择适合的当事人,以完成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这一原则也为业主方合同条款的拟定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特别是对于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的内容,合同双方通过充分的意思表示,经过讨价还价式的谈判与妥协,最终达成相应的合同条款,而这些最终达成的合同条款也被视为双方真实、自由的合意达成,并对双方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二、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业主方合同管理的风险可以划分为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合同违约追责风险、合同条款陷阱风险等方面。 (一)业主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 在业主方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对于相关建设工程法规的不重视,缺乏对于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于应当签订正式合同的项目没有签订合同,往往通过口头协议、事后补签合同等方式来达成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对合同双方都十分不利,缺乏有力地合同作证,造成问题纠纷难以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阴阳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仍十分普遍,建设工程大多通过招标形式来确定施工单位,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称为“阳合同”。而在招标之后业主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与对方当事人私下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再次签订与原合同内容不一致,甚至推翻原合同条款内容。对于“阴阳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那么,业主方在编制或者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事先对与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一旦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被确定,对方当事人签署备案之后,再试图通过“阴合同”的行为改变原合同内容,意味着违反了法律的要求,对于业主方十分不利。 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 (二)合同条款及变更的风险 合同文本应当尽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清楚,业主方签署的多数合同文本都由对方单位提供,部分合同文件中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往往显示公平,违背了合同要求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合同对方当事人如过多地强调了自己的权利,对于业主方的权利涉及较少。一般在建设工程中的业主方责任主要是合作责任,一般包括业主方雇佣人员并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职责的部分合同责任,及时对于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必须的决策、手续、答复指示下达沟通责任,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图纸、场地、道路以及支付工程款,及时验收接受责任。 一般对于业主方的不利的合同陷阱主要是对于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缺乏对于对方当事人的制裁条款以及违约金制裁的约定。 对于业主方合同管理而言,合同变更的风险较大,由于业主方新的变更指令、设计方、监理方的导致图纸修改、工程环境变化、业主方要求承包商改变施工方案,由于业主方、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由业主承担合同责任。由此造成的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都将由业主方承担。所以,业主方所提出的变更请求,需要慎之又慎,重视并论证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加强前期的勘察、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工程变更,杜绝无谓地变更。 三、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策略运用 (一)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的设立为业主方合同管理的提供制度保证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周期长短和资金投入情况,专门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专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任选具备熟悉建设工程法规与合同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方面的人才进行专门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设立合同管理账目,及时跟进合同执行进度,做好合同的系统化与专业化管理工作。比如,在编制招投标合同文件时,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诊断、拟定。招投标完成后,签署合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再审核,最后再与建设项目监审部门形成最终合同文本,交由业主方盖章签署。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能够在制度上保证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持续性。 另外,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资料的归集、建档制度也有助于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法规的系统建档,系统、科学、完整的合同资料既能防止合同资料的遗失,对于后续结算工作、纠纷处理、审计备查及咨询参考提供良好的辅助证明作用。 (二)根据项目情况选取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以及合同文本 建设项目中的施工承包合同常见的主要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补偿合同。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各有其利弊,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为原则,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字是参考数字,实际工程款则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计算。而单价合同的不足之处对于业主方来说,核实工程量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同时还要防止施工方增加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的一次包死方式虽然对于业主来说最简单易行,但忽视了因为环境变化和工程量增加的变化。对于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方可以在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环境条件稳定,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范围明确的情况下采用。而变动总价合同对于变动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规定,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变化导致的方进行调整。对于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的情况,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其优越性,承包商风险低,利润有保证,但对业主方来说,合同不确定性以及合同无法准确将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及合理的终止时间等进行合理安排,对业主方合同履行与监督不利。 因此,在建设项目中,根据工程的总体情形,工程量的大小、风险的高低、施工周期、施工影响因素等,选择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通过不同的计价方式达到以合同的方式控制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的实现。 此外,我国为规范建筑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等,这些合同文本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纠纷解决提供了指导性的内容。但合同示范文本也存在一些问题。在选择合同示范文本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用,将合同示范文本与非示范文本合同相结合,否则即使选用合同示范文本,也会造成订立合同流于形式,订立合同简单,但内容具体条款却是,权利、责任划分不明确,合同文本形同虚设,带来合同履行风险。对此业主方应灵活选取合同示范文本,同时结合项目实际,运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形式准备表达双方的合同意思。 (三)合同文本条款的巧妙拟定可以约束制裁对方当事人行为的目的 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合同的订立必须双方根据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某种合意。在建设项目中,业主方在合同条款的设定时,应当充分利用合同法律制度这一根本宗旨。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工程经验、工程人才缺乏的单位,巧妙设定合同条款,有助于维护业主方的投资利益。 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技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定: 1.担保条款的合理运用。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而在建设项目中常用的担保种类则包括了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而对于业主方来说,合理设定投标担保条款、履行保证条款、工程保修担保条款,则能够起到约束、督促对方当事人的目的。如,关于工程保修担保,在合同条款中拟定:“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留金扣除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该部分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之日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取得业主方出具的完成质量保修期工作证明进行支取,业主方收到施工单位的支付请求后,无息支付保留金。”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质量保修期做了规定,利用保留金条款则有助于业主方制约施工单位积极按时履行保修义务,达到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后合同义务的目的。 2.审计决算费用的负担。业主方在工程项目的结算阶段,可以通过外聘第三方的形式进行工程费用的决算。业主方通过委托合同,委托具有良好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将第三方的决算视为最终的合同价款。此时,要求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再是固定总价合同,而要采用其他灵活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对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对于工程项目的审计部门往往介入,对于审计决算费用的负担,有利于业主方通过合同的方式事先将审计费用负担加重到对方当事人,以达到防止对方虚报工程决算,造成大幅度审减之后,业主方支付高额的审计费用。此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合同总价按照审计决算价进行支付,业主方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按照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审减的额度在决算总额5%之内的部分,审计费用由业主方承担,超过决算总额的5%的,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业主方和施工单位平均分担,超过决算总额10%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审计费用。施工单位承担的审计费用由业主方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以此条款可以防止施工单位虚报工程决算,恶意增加决算总额。而又造成业主方额外承担审计费用。 业主方在合同管理中应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对方订立合同,不应将对方企业视为赚取利润的对立方,在合同中如果设定非常苛刻的条件,忽视对方企业的正当利益,对于确实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业主方也应及时进行变更增加。否则,极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刻意降低施工单位成本,酿成工程事故或隐患。 建设工程论文:试论建设工程投资控制 [论文关键词]工程投资 投资控制 决策 动态跟踪 [论文摘要]要掌握和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是必不可少的。工程造价,一般是指一项工程预计支出费用或实际支出费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在这个意义上工程造价与建设投资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即可控制工程建设工程的投资。 建设工程总投资,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按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建设工程和费生产性建设工程。生产性建设工程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非生产性建设工程总投资则只包括建设投资。我在此要论述的是非生产性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是由建筑工程安装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不可预见费等组成。 要掌握和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必不可少。工程造价是指一项工程预计支出费用或实际支出费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在这个意义上工程造价与建设投资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即可控制工程建设工程的投资。为了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建设工程投资的概念,先来熟悉一下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 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对所属地方的国计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这一点上也说明了建设工程管理的主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投资差异明显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规模,每项工程的结构、空间分割、设备配置和内外装饰都有不同的要求,工程内空和实物形态都有差异性,即是同样的工程处于不同的地区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上也有差异。 (三)建设工程投资需单独计算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专门的用途,所以在结构、面积、造型和装饰上也不尽相同,即技术水平、减数等级和建筑标准也有差别。建设工程还必须在结构、造型等方面适应工程所在地的气候、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因此,建设工程只能通过特殊的程序(编制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及最后确定竣工决算等),就每项工程单独计算其投资。 (四)建设工程投资确定依据复杂 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有不同的确定依据,且互为基础和指导,相互影响。如预算定额是概算定额编制的基础,概算定额又是估算指标编制的基础,反过来,估算指标又控制概算定额的水平,概算定额又控制预算定额的水平。间接费定额以直接费定额为基础,二者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投资的内容等。 (五)建设工程确定层次繁多 凡是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汇集的总体为一个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中凡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为单项工程,也可将它理解为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完整的工程项目。考虑到组成单位工程的各部分是由不同工人用不同工具和材料完成的,又可以把单位工程进一步分解为分部工程等等。但需分别计算各个不同阶段和项目的工程投资,最后才形成建设工程投资。可见工程投资的确定层次繁多。 (六)建设工程投资需动态跟踪调整 各项建设工程在建设期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变化因素,如工程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国家利率调整、不可抗力出现或因承包方、发包方原因等,必然会引起建设工程投资的变动。所以,建设工程投资在整个建设期内都需随时进行动态跟踪、调整,直至决算后,才能形成建设工程投资。 从以上所列举的建设工程的特点来看,要做好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就是自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投入大的生产过程。建设者不但受时间、经验包括科学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不可能在工程建设伊始,就设置一个科学的、一成不变的投资控制目标,而只能设置一个大致的投资控制目标,既投资估算。投资概算应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选择和进行初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应是进行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建安工程承包合同价则应是施工阶段控制的目标。有机联系的各个阶段目标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组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系统。 三、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 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但控制哪一阶段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十分重要的。从目前我国情况看,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四分之一的技术设计结束前的工作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5%--35%。从以上分析看,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项目做出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而目前我们的设计费用一般只占全部工程投资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微不足道的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设计对整个建设工程的效益是何等重要,正因为此,把好设计图的实施前的阶段是十分必要的。 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要有效的控制项目投资,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投资控制者及其任务,以使项目投资控制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的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的比较项目投资的实际值和计划值,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支出,采取节约投资的奖励措施等。 五、投资控制的决策 一个项目,在立项之前,要进行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多角度、多方面论证可行的依据,所谓可行性研究,是运用多种科学手段综合论证一个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实用和可靠,在财务上是否盈利,作出环境影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和评价、及工程项目抗风险能力等的措施,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可行性研究,还能为银行贷款、合作者签约、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它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步骤和手段。 一个工程项目要经历投资前期、建设时期及投入使用三个时期。投资前期是决定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关键时期。如果在实验中才发现工程费用过高、投资不足、或原材料不能保证等问题,将会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所以,投资者做一个十分可行的投资项目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个工程,如果以上所有工作都准备就绪,那就可以进入实质性阶段,依据十分可行的科研报告资料,根据投资估算,在审图阶段,把好审图环节是十分必要的,要把一切工作放在纸上修改,省得到施工阶段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资金,一旦将施工图实施,就要做到尽可能少的变更,以减少投资损失。一旦因需要变更时,建设方首先所要做的是,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各个环节,把好施工环节的各个阶段。 在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都可能会使建设工程投资成本处于最合理状态,从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严格按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和相关法规执行,随着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直至工程竣工结算,都要有严格的把关审查,这样一步步做下来,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最合理状态。 建设工程论文:基于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探讨 [论文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与监理企业的现状,结合国内外监理公司在人员的构成和服务内容上的差异,阐述了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紧迫性,并就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的基本要求、培养体系的构成与实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发包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的专门活动。 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制度,可以说,建设工程监理已成为建设领域的一项国际惯例。自1998年开始,我国也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监理制度,并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正在经历着一个发展、规范和逐步完善的过程,本文将就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业现状、发展方向、专业人才的素质、培养体系的构成与实现等问题作一些探索和论述。 一、目前国内外监理企业及专业人才情况 (一)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现状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最先出现的从业单位大多是设计院、研究所、高校、政府部门派生出来的,后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放开,设计、科研任务的不断饱满,以及政府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的脱离,监理队伍日渐复杂,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新加入的监理人员大多是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以及其他一些社会上的工程部门分流人员,因此人员素质平均水平较低,监理行业提供的服务水平也相对较低。 目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 第一,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在这个过程中,也滋生了一批素质不高的监理企业,这些监理企业往往通过压价竞争、人情关系等非实力比拼途径获取业务,这样的企业一旦取得业务后,又不派出实力强大的监理队伍开展监理工作,成为监理行业的“老鼠屎”,使得一些本来实力尚可的监理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同流合污”,这种不正当竞争及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仅严重败坏了监理行业的声誉,而且极大地制约和危害着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第三,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第四,监理介于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责任重而收费低。监理的费用目前仍然是1998年的价格水平,这个价格水平与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和赋予监理的责任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监理的获利远小于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一方面是监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责任越来越重大,另一方面却还存在着在现有不高的政府定价上的恶性压价、恶性竞争,这种状况,必将导致建设监理市场的混乱,监理人员素质的愈发低下。 (二)国外监理公司的情况 1.人员情况。监理在国外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已有很长的历史,已经积累了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监理公司被看作是一个高智能型服务性企业,它们对监理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较高,许多著名的监理咨询公司大部分员工都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547名监理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同时,他们也十分重视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许多国家都要求监理咨询人员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企业工作一定的年限才能获得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资格,如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人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另外,他们还比较重视在职监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培训,即既懂经济、管理,又懂专业、法律的人才,因此每年都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以提高监理业务素质和水平。 2.服务内容。在国外,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通常从项目前期至项目的建成全过程委托监理咨询公司,实施全过程监理。项目的发起与策划、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建成动用、运营阶段都留下了监理咨询公司的印迹。监理公司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向业主提供各种有益的咨询建议,使得项目能够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我国的监理工作,绝大多数却仍停留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缺乏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任务,相应地,大多数监理咨询公司及其人员也只具备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的能力。 二、未来监理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人世”的提速,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以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我国工程监理管理体制的改革正朝着升级的方向发展。由于企业自身能力的差异,必将导致监理行业的整体结构出现分化、重组。据专家分析,未来的监理行业将呈现出金字塔形的构架。 第一类企业:在行业顶端的,将是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且实力强大的公司。其业务可能集中在某一项或多项专业工程领域,从事着从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选择承包商、监督管理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甚至包括项目后评估的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这样的企业不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知名度,而且在相关工程领域甚至在国际工程建设领域中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这样的企业为数很少,其获利将相当可观。 第二类企业:处在金字塔中间部分的企业,将是不具备自有的专有技术或知识产权,但是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实力较强且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有相当丰富的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在某一项或多项专业工程技术上有专长。这样的企业将有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提供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阶段的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这样的企业获利水平可能比不上上面第一种类型的企业,不存在暴利,但是总体规模将远大于第一种类型的企业,成为建设监理行业的中坚力量,其从业人员将具有相当的社会地位且受人尊敬。 第三类企业:处在金字塔底层的企业,主要在施工现场实施旁站或仅仅实施施工阶段的质量、投资、安全等某一专项监管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可以是受业主的委托,也可以是受第一种类型监理企业的委托,甚至可以是受施工承包单位的委托,受谁委托即为谁服务。该类型企业的服务利润将十分有限。其从业人员的地位和收入也将远不如第一、二类企业人员。 三、人才培养紧迫性 在这种新形势下,企业对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就更加迫切,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如果不是这样,实施建设监理就没有什么意义。而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组合,什么样的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能给予什么样的待遇;反之,什么样的人才能进什么样的企业,也就能得到什么样的报酬。因此,加强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提高监理专业水平便是刻不容缓的大事。 四、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 1.专业人才素质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应是具备工程知识、经济和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他们能熟练地运用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从事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这就要求监理公司在人才建设上下大功夫,应制定中长期的人力资源计划,一方面下决心培育本公司人才,按照对人才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的要求,着重在人才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培育本公司的骨干,留住人才;另一方面,要多方引进人才,为了迎接设计、建造及大型项目的管理,培养一些既有设计能力又懂管理的人才。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不同岗位、不同性质及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参考国外经验,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的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基层人才:为建设工程基层监理专业人员。 该层次的从业人员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并且能对施工现场提出有关合理化建议。其基本人员组成就是分布于大量监理企业、有上岗资质的工程监理员。 中层人才:为身份最低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这个层次的人才,他们在基本业务素质的基础上,能胜任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中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与技能,能参与国际工程的管理,是监理企业的主要技术骨干。 高层人才:为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这个层次的工程监理人才应为资深注册监理工程师,主要从事一些大、中型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项目的决策、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等。他们在本专业有丰富的知识和实践经验,是一些专家型的人才。他们能积极为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对规范行业行为、研究建立和完善行业制度和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与发展起主要作用。他们还应具有丰富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和经验,参与国际上重大工程项目的竞争,能胜任其工作。 上述三个层次,其业务能力从上到下可兼容,反过来,通过自身的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从下到上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2.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对于上述三个层次人才基本专业素质的培养,应该通过多层次的教育(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来实现。 专科教育主要培养基层业务人才,受这个层次教育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的努力,也可以成为中层人才,成为主要技术骨干。 本科教育要以培养中层人才为目标,同时为高层人才奠定专业基础知识。受这个层次教育的人才在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和自身的努力,可以成为高层人才,能胜任高级管理工作。 研究生教育以培养高层人才为目标,受该层次教育的人才在经过一定的工作实践后,应很快能胜任高层次的工作。 (1)监理专业人才所必备的知识结构体系。本科教育是培养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摇篮,也是培养监理中层人才的必经之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其知识结构除工科本科所要求的基础课外,还必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专业与专业基础课程:一是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建筑制图、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建筑结构(含结构力学)、路桥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技术与组织设计、工程建设定额与预算、安装工程技术等;二是经济类,主要包括宏观与微观经济学、投资管理学、工程经济与项目评价、建筑经济等;三是管理类,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等。 除此之外,在4年本科学习中还将完成一定周数的实践教学任务。一些实务性较强的课程还应设置课程设计,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应该说这些课程的设置能基本覆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所涉及的知识面,自然,这也是其能胜任工作的基本保证。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监理高层人才、也是未来资深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起飞地。在“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点上设立“工程监理管理”研究方向,是在本科培养的基础上,要求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较深较宽的专业理论基础,并能结合实际需要,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科研课题或有关工程实际问题。 监理基层人才是监理工作的一线人员,要求的知识体系应该以应用能力为主线,围绕这条主线来加强人文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学习的专业知识深度应比本科要浅,构建的知识结构,应使他们具有知识更新、技术创新、与人合作、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的能力。 (2)监理人才的教育培养体系。为了构建各层次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可以确定为: 第一是高校正规培养。鼓励高校在有关博士点、硕士点设立“工程监理”专业方向,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在那些有“工程管理”专业和“项目管理”等本、专科专业的院校,按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素质要求的三个不同层次,培养能适应我国基本建设管理需要的高素质本、专科学历的人才。同时加强高校的管理,避免那些不具备该专业办学条件的院校滥发该专业的正式文凭。严格区分正规培养和非正规培养的界限,为今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准入资质确立一个专业教育标准。 第二是社会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鼓励社会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培养该专业低层次管理人才,这是培养监理员的有效途径。 第三是继续教育,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和指定高校(以现有建设部指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考前培训单位为基础)为依托,开展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3)监理企业的人才培养战略。对于监理企业,应视监理人才的培养为一项战略目标,才能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建设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从监理企业内部来讲,第一,重视人才战略。要树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理念,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到基层的每一个员工,都应该认知企业核心竞争力战略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重视和关心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人才为依据,在发展自己以及与他人比较的差异差距中,不断形成自己独特的、可以提高消费者特殊效用的技术、方式、方法等,而这些有可能构成今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要素。第二,加强技术创新。这是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而这恰恰又是目前监理企业普遍缺乏或不够重视的问题。在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核心技术是什么。如不十分清楚或把握不准,可以对现有技术进行分解和整合,也就是对核心产品进行技术分解、归类和整合,弄清哪些是一般技术、哪些是通用技术、哪些是专有技术、哪些是关键技术。然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专有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研究、攻关、开发、改造,并进一步提高和巩固,以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第三,优化人才配置。在企业管理方面,要实施现代企业制度,高效配置企业资源,为企业竞争力的打造、提升提供制度保证。 从监理企业外部来讲,第一,可通过知识联盟获得企业竞争力。第二,可通过企业兼并获得竞争力。第三,努力培育更多的、更信赖的、稳定的顾客群。此外,监理企业在打造竞争力的过程中,要有动态意识。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监理企业竞争力有可能因疏忽而贬值,导致其竞争力下降乃至消失。如果监理企业竞争力强大到无可匹敌的地步,那么只要保持竞争力不每况愈下,即是保证它的可持续性。但对绝大部分监理企业而言,仅仅维持是远远不够的,竞争对手一直在虎视眈眈,摩拳擦掌地准备取而代之。这样,可持续性则意味着要持续改进,否则就无以保持现有地位。同时,只有把监理的人才战略提高到市场竞争战略的高度,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稳操胜券,立于不败之地。 结语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既宏观又微观、复杂又烦琐的工作,其人员应该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的基本知识,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建设监理人员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懂设计、会施工、能管理、善协调的复合型人才,就需要不懈地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以建设工程监理技术的总体要求为导向,按培养体系的要求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建设工程论文:浅析《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 容 摘 要 几乎所有的建筑行业都涉及到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签订一份公平、公正的委托监理合同,对整个监理过程实施至关重要。本文以《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为例,进行粗浅探讨,以共同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据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使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该示范文本共分三部分,共六十七条。仔细研究读该文本存在问题主要有:1.没有正确认识监理人的地位;2.减轻了监理的法定责任。 该示范文本第二部分第十九条规定: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双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的进行调解。这个条款违背《合同法》、《建筑法》关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权利、义务的规定,监理人的权利是以建设单位委托的结果,不能独立于委托人。该文本标准条件二十六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因监理人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扣除税金)。从而减轻了监理人的赔偿责任,与《合同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相违背。 建议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时应当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以更好的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几乎所有的建筑业行业都涉及到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因此,能否签订一个对建设单位与建筑业施工企业都公平的合同,成为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有经验的建设单位(工程委托人)会聘请专业律师作为项目法律顾问,负责起草合同,参加项目谈判并解决项目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有的建设单位与其聘请律师,不如直接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行业示范合同文本。这种草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每一个项目很可能有其独特之处,示范文本只能参照使用。个别示范合同文本的某些条款本身不合理,甚至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导致直接适用示范合同文本可能造成对建设单位不利的情况。由于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推行的个别合同示范文本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减少了建筑业行业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从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这种现象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此,应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本文以《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为例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共同推动、促进建筑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工程建设监理的概念、性质及其规定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一种监督管理活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可见,工程监理企业虽然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拥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是,是建设单位授权的结果,并由建设单位接受并配合监督履行合同的一种行为。其监理性质主要有: 1.服务性: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服务。工程监理企业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活动,它不具有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它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 2.科学性:是由建设工程监理要达到的基本目的决定的。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当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独立性:按照独立性的要求,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厉害关系;在开展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 4.公正性: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也是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工程监理企业应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存在的问题 二年一月十四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了《关于印发 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0]44号,通知说,《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是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1995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95-0202)进行修订后印发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等,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共五条,多为当事人双方按照客观情况如实填写的条款;第二部分为标准条件,分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委托人与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终止,监理报酬、争议的解决等共四十九条固定的条款,只有极少数条款是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的。第三部分为专用条件,是对前述条款的解释。仔细研读这个文本,不难发现这个示范文本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第一、没有正确认识监理人的地位;第二、减轻了监理人的法定责任。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五条规定: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地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这个条款规定了监理人勤勉尽责的义务,同时也规定了衡量监理人工作的标准及监理人的地位作用。 1. 衡量监理人工作的标准。 按照示范文本规定,衡量监理人工作的标准是监理人提供的咨询意见应与其水平相适应。但是,签约的监理人到底是什么水平,这份示范合同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条款加以规定,同时,监理人的水平是如何划分的,不同级别的监理人的能力范围也没有在合同中规定,这就使得委托人无法客观、有依据的衡量监理人的“水平”。《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所谓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的说法是不严谨的。按照法律规定,监理人的“水平”应该是其资质条件。如果监理人的资质条件是衡量监理人勤勉尽责与否的标准,监理人就应当在签约合同时有义务告知对方资质条件,并将与其资质条件相符的业务范围注明在合同中,将证明其资质条件的有效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监理人的咨询意见不仅要与其资质条件相符合,而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技术规范、行业惯例的要求。 如果监理人承揽的工程超越了监理人自身资质能力所要求的业务水平所能承揽的范围,那么,合同是不是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关于监理人超越其资质等级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意见,笔者认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如果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证明其资质条件的相关文件,监理人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文件,委托人明知其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而将工程委托其监理,发生纠纷,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因建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如果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应为合同为无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与监理人双方对合同的无效都存在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质证书是虚假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由此可见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委托人没有责任,应由监理人返还其获得的利益,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就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审查监理人的资质等级,确保监理的工程在监理人的资质登记许可的范围之内。 2.监理人的地位、作用及责任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五条规定: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第十九条规定: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这些规定说明,在委托监理工程的范围内,建设工程的监理人的身份是相对于委托人与施工单位而言都是独立、公正的第三方。 但是,笔者认为,示范合同的这些规定对监理人的角色定位,与《建筑法》的精神相违背。 首先,建设单位与监理人之间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很明显监理人与建设单位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是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而联系在一起的,根据《合同法》中关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规定,要求监理人应当依法尽职维护委托人也就是建设单位的利益,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活动,而不应该独立于委托人也就是建设单位。 其次,要正确理解监理人身份的独立性、公正性。《建筑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第三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可见,这些规定中提及的监理人的独立性、公正性是指监理人根据自己的组织、计划、方法、独立地开展工作,而非独立与委托人之外。是为了禁止监理人参与可能和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禁止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禁止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监理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因此,监理人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独立的,应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志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执行监理任务,不是说监理人脱离建设单位而独立的。 示范合同文本的起草者,基于对《合同法》的委托关系和《建筑法》中关于监理人规定的错误理解,做出的上述规定,既与法律精神相违背,又不能被广大的建设单位所接受。 减轻监理人的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标准条件第二十六条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在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将之细化为: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立即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笔者认为,示范文本的上述规定减轻了监理人的赔偿责任。《建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见,法律并没有规定监理人承担的赔偿损失的金额不能超过监理费用。示范合同的起草者,利用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将监理人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损失固定为最多不超过监理报酬,降低了监理人的风险,明显维护监理人的权益,而没有公正地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三、行业示范合同与格式条款的区别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与常见的格式条款出现的问题有很多相似之处。那么,它们之间在法律效力上有什么不同? 1.行业示范合同及其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向全国推荐使用的。国家机关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监制的示范合同文本,应该对合同双方而言都应当是公平的。 关于示范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法》亦有明确规定。该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建筑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对示范合同文本的态度不是“参照”而是直接使用。 2.格式条款及其法律效力。 在经济活动中,人们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合同,有些合同的绝大部分条款或全部条款是银行或保险公司等具有优势地位的垄断企业,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对方不能就此与之进行协商,对这些条款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对方当事人不能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只有接受或放弃的权利。例如:银行信用卡章程、银行贷款合同、保险合同等等。国外法律中将之称为格式合同,我国合同法将之称为格式条款。《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合同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规定了格式条款的定义、法律效力和如何解释格式条款。 有的格式条款,存在免除提供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加重对方当事人的义务限制对方当事人的权利的情况。《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等等。 3.二者的区别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首先,格式条款与行业示范合同的首要区别是起草合同的主体不同,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自行起草的,而行业示范文本合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力量起草并监制,向全社会公布并推荐使用的。其次,二者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对于一方当事人自行拟定的格式合同,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但是,由于国家机关监制的示范文本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依法可以参照的,因此,即使存在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问题,也不能简单判定该条款无效。 像《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这样,名为示范文本而实际却包含着保护特种行业利益,降低其风险,减少其法定责任的格式条款的合同,对建设单位而言是一剂麻药,同时也给司法审判出了一道难题。很多建设单位轻信示范合同文本,盲目相信有关国家机关,麻痹大意,以致丧失了许多应得的合法权益。这就提醒广大的建设单位,在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示范文本时要慎重。 四、应采取的措施 建设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不应当是行业利益的维护者,而应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和行业的管理者。组织代表各方利益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重新修订示范合同文本势在必行。 在新的文本出台之前,广大建设单位应该聘请专业律师,对示范合同文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以求平等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乡镇经济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1乡镇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乡镇干部整体素质不高。部分乡镇干部长期受落后思想的束缚,思想不够解放,创新发展意识淡薄,守摊思想比较严重,热衷于日常管理事物和一些农田基本建设项目,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一些干部作风飘浮,纪律涣散,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对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路子不宽和方法不多,对办规模企业、上工业项目一窍不通。一些干部贪污受贿严重,使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人员更加反感,干群关系恶化,乡镇政府威信力下降。 1.2经济发展后劲不够足。乡镇经济主体除农业外,基本是小商业、小餐饮、小加工、小流通,缺乏大型工商企业支撑,形不成集约效益,导致经济总量低,带动力弱,发展后劲不足。 1.3小城镇带动能力弱。目前广大农村城镇规模比较小,对发展空间和辐射带动能力,对资源利用能力还很小,吸引外来投资的优势不明显,再加上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不高,产业支撑薄弱,势必妨碍小城镇聚集效应的发挥和二三产业的发展。二三产业发展严重不足,仅凭农业经济发展是不足于支撑财政收入的,导致乡镇财源税源缺乏,财政收入十分有限。 1.4文化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群众观念落后,小农意识,信息闭塞,缺乏市场经济观念,对新生事物的认识和接受缓慢,不能放开手脚投身经济建设大潮。 2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乡镇干部思想定位错误。现在干部不正之风越来越重,大搞形式主义,大建形象工程,忽略了从实际出发和实践出真知的道理,没能真正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意识差,工作因循守旧,接受新生事物慢。普遍存在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的思想,小农意识强烈,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 2.2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由于乡镇处于整个社会发展的末端,水、电、路、通讯、教育、科技、文化、信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阻碍了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老旧、残缺不全,农业发展后劲堪忧。现有大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由于年久失修,管理不顺,其作用逐渐萎缩退化,有的甚至改作他用甚至拆除,削弱了农业发展后劲。 2.3乡镇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国的乡镇那么多,乡镇之间也会发展失衡,大部分地区为促进经济发展而操之过急,没充分考虑到其实际情况和基础实力,特别是基础设施较差的乡镇,这样带来了很多麻烦,导致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 2.4招商引资力度不够。由于受社会环境、基础设施、科技信息等因素影响,乡镇招商引资非常困难,一个两个项目过来,难于形成群体效应,即使有好项目,但没有配套的优惠政策,客商也不愿意过来,使招商引资成为纸上谈兵。 3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的有效对策 乡镇经济的发展,基本任务是加快“三农”问题的解决,基本保障是稳定农业的基础地位,突破口是加快工业化进程和推动三产服务业发展,基本方法是把握政策支持和大力招商引资,因此,要普及文化教育,提高科技水平,引导农民改变传统观念,适应现代化发展,努力提高城镇化程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3.1推动乡镇干部解放思想。要以学习实践“中国梦”为契机,发动干部群众开展“解放思想、实干筑梦”的大讨论。领导干部带头解放思想,发挥率先垂范作用,使之贯穿于实际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体现在服务群众的各个方面。着力抓好回归工程,积极鼓励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促成“人回乡、企回迁、钱回流”,带动农民致富,帮助村集体增收,以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乡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等人员的培训管理,严格执行干部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坚决打破吃“大锅饭”的现象,充分调动镇村干部的创业干事的积极性,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实绩论英雄、有为才有位”的共识。 3.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扶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维护完善老的水利设施,科学兴建新的水利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平整,推动农业路渠网络建设,逐步推行节水农业,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加快培育特色农业块状经济;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提升农产品加工精深化、流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扩大农户经营规模,促进土地、资本等要素集聚;注重培植特色农业专业户、龙头企业,带动特色农产品的种养加工生产,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带动农民致富,让农业成为乡镇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 3.3注重经济结构优化调整。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乡镇要努力提高自身经济的形式,逐渐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技术型、精细化转变,进一步提高乡镇企业在本地区的竞争能力,同时要以市场为发展方向,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形式,真正抓好乡镇企业产业层次低下、产业结构形式诸多因素不合理的现象,使乡镇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民营经济是乡镇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农业、工业、交通运输、餐饮娱乐、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各个行业的开发建设。要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下大力气培养高科技含量的人才队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加强研发投入,使企业成为竞争力强、创新能力强的名牌企业。 3.4突破性发展二、三产业。发展工业要有选择,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工业,要与当地的资源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这样不仅能降低成本,更能保持工业发展的后劲。发展三产服务业要与工业化水平和城镇化程度相适应,重点发展交通物流、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同时,可适度发展休闲观光农业,让农业与旅游结合起来,一产与三产结合起来,促进农业效益的提高。二、三产业的发展,可充分扩大就业,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乡镇经济发展水平,让二、三产业成为乡镇经济发展的支柱。 3.5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树立经营城镇的管理理念,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引导农民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盘活城镇基础设施和闲置资产,对城镇无形、有形资产进行转让、拍卖、租赁、参股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逐步建立“投资———回收———积累———再投资”的良性运作机制。坚持大力培育支柱产业,引导民营企业向城镇靠拢,加快发展乡镇工业、旅游业、商贸业、服务业,加强各类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不断繁荣城镇经济。 3.6加强乡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借助国家城镇化建设之机,高端规划乡镇交通、电力、供排水、通讯、物流、数字网络等,全面改善乡镇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发展餐饮服务、文化娱乐业,提升乡镇崭新形象,提高乡镇城镇化水平,为乡镇经济发展搭建平台。同时,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革除小农意识等传统思想,接受改革开放形势下的现代新思想,全身心投入经济建设大潮中。 3.7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俗话说:无工不富,无商不活。不管发展二产、三产,都要有资金支持,都要有项目支持。招商引资要开拓视野,放开手脚,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不管是知名企业还是新兴企业,不管是国有资本还是民间资本,不管是大资本还是小资本,只要有可能,有意愿,我们都往乡镇引,让资金带着项目来,企业带着品牌来,共同搅活乡镇经济这盘大棋。当然,招商引资要结合当地资源,结合乡镇实际,要做有源之水、有本之木,不能让招商引资成为空中楼阁,不接地气。招商引资抓好了,乡镇经济就会发展得更好、更快,乡镇经济结构不断得到丰富。 作者:崔琪基 单位:山东省蓬莱市民政局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乡镇经济发展及路径研究 一、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 1、促进城镇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需要在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不断的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结构的调整对于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农业加强产业化经营,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使得农业得到再优化升级,通过技术培训的实施及产业化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增加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同事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可以有效的抵御市场变化的风险。2、用特色经济形成地区品牌效应。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需要在地区发展特色经济,用品牌效应占领市场份额,提高区域的竞争力。首先,需要深入的了解乡镇地区现实的发展状况及资源地理因素,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发展本地区独有的特色经济,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发展新路。3、促进乡镇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的促进乡镇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盘活地方经济,繁荣地方市场。促进乡镇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大企业进一步发展,扶持小企业做大做好,同时,要注意树立农户务工经商的意识,不断的创新民营经济市场。对于大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动的作用,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强强联合的方式,最终带动整个地区民营经济的繁荣。对于小企业,政府要注重政策扶持,激励中小企业再创新、再发展。同时要鼓励农户回乡创业,在地方发展。4、通过专业的招商队伍不断的完善乡镇招商引资。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需要以完善的招商引资作为保障。乡镇地区要塑造一批专业的招商队伍,不断的提升招商引资的层次,实现地区招商引资的突破。要注意招商引资的良性循环,选好招商项目,做好之后的系列服务,提升诚信服务,完善跟踪服务机制。同时,要对地区的文化及人文有深入的了解,创新地区的特色商业,形成特色招商的品牌效应,通过特色招商,逐步实现资本及产业的汇聚,促进乡镇地区经济的繁荣。 二、促进乡镇地区财源的建设 随着乡镇财政体制的不断改革,乡镇财政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及挑战,一些新状况及新矛盾随之产生。要解决乡镇财政所面临的困难就需要加强乡镇财源的建设,促进乡镇财源的建设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不断的深化改革、完善体质确保财源建设的稳步发展。深化改革、完善体质是乡镇财源建设的保障,在乡镇机构进行改革的同时,一方面提升乡镇财政机构的办事效率,一方面通过缩减财政机构的人员编制,减少财政支出。在落实国家的相关税制改革政策的同时,始终坚持以提升乡镇积极性为前提。将优惠政策下放到重点乡镇及落后乡镇,促进小城镇的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招商引资,不断的提升工商的税收比率,为财源的补充做努力。2、不断的调整产业结构培植财源促进乡镇财源的建设。调整结构、培植财源作为乡镇财源建设的重点,对于促进乡镇财源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乡镇财政机构需要不断的分析市场的供需关系,深入了解自身的发展状况及发展优势,及时的调整经济发展的结构,在安排产业时注意考虑资源及区域优势,发挥特色优势,合理安排产业结构及布局。同时注意产业的规模化经营,乡镇政府要营造创业的良好氛围及经商环境,通过大力支持,发展地区优势产业。3、树立意识转变观念形成乡镇财源建设的精神动力。促进乡镇财源的建设需要建立在提高发展意识,转变发展观念的前提之下。各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强化发展意识,并将财源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在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之下,转变理财观念,充分利用市场的发展机制,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4、强化征管、合理运用是乡镇财源建设的重点。乡镇政府及财税部门要全面掌握本镇的税源发展状况,税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重点税种的规范管理,积极探索有效的征管办法,配合乡镇完善征管手段,确保各项税收的完善。 作者:张莉萍 单位:诸城市贾悦镇财政经管统计社保服务中心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乡镇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一、乡镇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分析 1.乡镇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乡镇管理体制需要改革创新,任何事物的良性发展都需要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这样才能统筹各方面的事务。但现实的情况是,乡镇政府无权无钱,就使得各方面工作不好开展,还有县级政府的干预,大部分乡镇政府没有自己独立的财权。2.乡镇政府领导干部问题。乡镇政府的领导干部是工作过程中的主要力量,一个良好的政府领导班子,可以发挥其主导作用,带领乡镇人民谋得更好的出路,所以要不断提高乡镇政府干部的整体素养,提高干部处理事物的能力。而现在的乡镇干部贪污受贿严重,最近中央政府查的比较严,这种现象有所收敛,但最主要的是领导干部没给自己准确定好位,没摆正权责的平衡,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要为人民谋利益。3.乡镇产业结构不合理,不重视优化升级。先从农民土地问题来看,现在是各家种各家地,没有实行土地集约化管理,会很浪费人力、物力。应该使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可以使土地向产业化、规模化方面发展。农村做一些小企业时,往往喜欢跟风,从很多地方乡镇的土地承包者做的工作就可以看出来。这样限制了乡镇小企业的发展。或者有的企业缺少政府的重视,没有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发展不起来。4.乡镇政府威信不强。乡镇政府鼓励人们统一做一件事时,一些农民不愿意听从政府安排,认为对自己没什么利益可言,牺牲一点点更是难上加难,这就为政府的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村民都以自身利益为先,他们认为那是政府的事,需要政府自己解决,这样到了乡镇干部那里,做事就难,导致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进而导致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农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又会使农民对政府工作人员更加的不信任,导致干群关系恶化。 二、乡镇经济发展中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1.乡镇干部的思想定位错误走群众路线,为人民群众服务是政府工作人员首要的任务。随着乡镇政府工作的目标和对象发生了一些改变,国家近几年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样的形势、责任和挑战下,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引起重视,但现在的干部不正之风越来越严重,搞形象工程,领导干部来视察就做的很好,弄假账单,说假话,没有做到实事求是,搞形式主义,忽略了从实际出发,忽视实践出真知的道理,没能真正为人民服务。2.对农业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虽然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注民生的政策,但真正落实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农民的收入很可怜,因为乡镇经济的基础是农业经济,农业经济搞好了才不至于拖乡镇经济的后腿。近年来,我国总体经济飞速发展的事实是不可磨灭的,但往往会忽略乡镇经济的发展,事实上,我国乡镇经济的发展总体上依然属于止步不前的状态,和县、城的发展有一定程度上的脱节。3.忽视了乡镇间发展的不平衡中国的乡镇有那么多,乡镇之间也会发展不平衡,全国大部分地区为促进经济发展而操之过急,没充分考虑到其实际情况和基础实力,特别是基础设施较差的乡镇,这样带来了很多麻烦,导致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4.乡镇政府服务体系要趋向社会化、现代化乡镇政府的工作还是原来旧的工作方式,没有紧跟时代的步伐,应多吸取发展的好的乡镇地区的经验,吸取其优秀成果,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来实现和外面的沟通,不要忽视对人们的道德素养和文化素养的培养以及乡镇企业中对员工企业文化的培养。 三、乡镇经济发展的解决对策 1.强化政府经济职能,提高乡镇政府服务水平乡镇政府是中央颁布的各个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强化乡镇政府职能可以实现有效的管理,增强乡镇政府的经济实力,同时要创新财政体制改革,县级政府要适当的放权,使乡镇政府有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同时应做好政治方面的工作,给人们最大限度的政治自由。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强调“依法行政”要竭诚为人民群众服务。2.注重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扶持民营经济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不论是企业还是农业都要注重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形成一条有规律的产业链。民营经济是乡镇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吸引民资、做大做好民营,增加其对乡镇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实现企业和农户的合作,做到利益共享,同时要有互帮互助的意识,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在已有的基础上提高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3.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现在,进城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应多鼓励他们回乡创业。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特色,可以根据其文化,当地资源环境等发展自己独特的经济优势,把特色做成专业化,把优势扩大,打造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市场,有特色就有优势,就有知名度,以这些为起点或者中心延伸到其他经济方面,来获得更大效益。4.增加项目的投入我们都知道,项目是发展的前提,但项目的投资也得确保是有实际效果的,不仅需要资金的投入,还需要技术的指导,项目不论什么模式,或者大小,都应认真对待,不能掉以轻心。需要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项目的各个环节都应做到一丝不苟,打造品牌特色,注重招商引资,需要培养一批专业队伍,来落实各项业务和服务,带动乡镇经济的发展。5.完善乡镇政府的管理体系乡镇政府的管理受到县级一定的限制,乡镇政府的职能被弱化,使得宏观调控能力变弱,缺乏一套平时的规章制度体系,导致管理混乱。这就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一套灵活的管理体系,具体事务具体对待,使管理发挥其应有效用。 四、结语 随着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乡镇经济建设中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乡镇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经济搞好了,对提高我国总体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增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目前我国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它不是一时都能解决的,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在不断实践中找到更适合乡镇经济发展的道路,用实事求是的思想,开拓创新的品质来解决乡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乡镇经济更好的发展。 作者:王凤华 单位: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农业乡镇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 一、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罗店镇只是一个农业乡镇的代表而已,但是据了解,大多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难以突破。 (一)镇村规划建设滞后,产业布局不合理 由于规划编制经费不足,规划设计水平低,编制内容不全,镇村规划衔接不紧,前瞻性不强,导致规划在实际执行中需要重新调整的幅度较大。一些镇村缺少规划或者规划编制不够完善,执行不严,房屋建设无序,管理水平低下。[2]一些镇村规划只注重空间规划,而忽视了产业发展规划和社会事业建设布局。还有些镇村只编制了总体规划,却没有编制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严重滞后于当地发展形势,产业布局雷同,新农村社区设计风格相似,毫无特色可言。 (二)建设资金投入有限,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工程,尽管各级财政均有一定的财力扶持,但主要还是靠乡镇财政投入,财力极其有限,资金缺乏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瓶颈。再加上受镇村自然条件、区位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的供水、排水、道路、绿化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功能不全。如大多数村没有建设生活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村组道路缺乏硬化,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给农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三)产业发展环境不佳,招商引资工作困难 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生产效益低、风险大以及银行对工业的偏好,造成了金融机构对涉农产业的贷款日趋下降。现行土地政策对农村建设用地保护更加严格,建设用地供应少、土地审批时间长、用地性质变更难,致使招商引资项目受到影响。乡镇受财政资金紧张的制约,普遍存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现象,导致一些引进的产业项目无法顺利落地。另外,乡镇招商引资一般总量偏少,规模小,层次低,且以本地籍成功人士回乡创业为主,没有形成较大影响力的产业链,对外地客商的吸引力不大。乡镇资源优势不明显,投资创业环境不佳,本地农民发展第三产业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大量中青年农民外出务工或创业,丧失了人力资源优势。 (四)干部守旧思想严重,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镇村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意识不强,守摊思想比较严重,热衷于镇村日常管理事物和一些农田基本建设项目,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对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路子不宽和方法不多,对办规模企业、上工业项目一窍不通,满足于“村里不出事”。三是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有些村甚至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正常的办公费用难以支付,导致其凝聚力、战斗力减弱。 (五)财政收入增长有限,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乡镇收入构成以农业税为主,缺乏支柱税源财政收入增长潜力有限。再加上市县级部门支农投入有限,工业发展水平低且基础薄弱,制约了农村财政收入增长,导致社会事业发展投入不足,发展滞后。农村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尚不完善。另外,文体事业投入不足,基础差、人才缺、设施差等状况仍旧普遍存在绝大多数村缺乏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和体育设施。 二、解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科学合理规划,统筹做好镇村规划一体化 镇村规划一体化是乡镇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本前提,在编制规划时必须把中心集镇和农村社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在统一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分区功能定位,构建功能完善、产业互补、布局合理的城乡统一规划体系。规划要覆盖到镇村,与山、水、田、林、路一一对应,坚持区域公共设施共建共享的原则。在规划时,还应综合考虑镇村的区位、资源、人口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谋划镇村布局,以特色产业或龙头企业为依托,建成工业型、农业型、商贸型、旅游型、资源开发型等各具特色的小集镇,加快培育城乡一体化的产业支撑体系。另外,要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乡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促进镇村建设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形成镇村空间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创新投融资管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创新投融资管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一是建立财政稳定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都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乡镇要统筹安排有关项目和资金的申报,集中使用各方面的项目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基础设施。[3]二是建立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特许经营、有序竞争、加快发展的要求,放开小集镇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依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三是积极筹办各类融资平台,引导镇村树立市场经营意识,盘活用好存量资产,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产业来对待,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三)优化投资创业环境,着力推进乡镇产业发展 坚持产业兴镇战略,鼓励和支持产业向乡镇集聚发展。一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激励优惠政策,主动争取上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优化投资环境,着力实施亲情招商、乡情招商、友情招商和以商招商,完善鼓励投资的优惠办法,加强与外界企业的联系和信息共享,吸引更多企业到乡镇投资兴业,形成“引进一个,影响一片,带来一批”的联动效应。二是深化土地流转、农村金融服务等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向高效农业发展,建基地和产业园,培育示范园和强村大户,走产业化发展道路,实现“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化发展目标。[4]三是降低创业贷款门槛,鼓励农民兴办农家乐餐饮、宾馆服务、交通物流和文化休闲等第三产业,政府可帮助申请低息小额贷款,从而加快人流、物流、资金流向小集镇集聚。 (四)推动干部思想解放,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以学习实践“中国梦”活动为契机,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发动干部群众开展“解放思想、实干筑梦”的大讨论活动。领导干部带头解放思想,发挥率先垂范作用,使之贯穿于实际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体现在服务群众的各个方面。要着力抓好回归工程,积极鼓励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促成“人回乡、企回迁、钱回流”,带动农民致富,帮助村集体增收,以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同时,要加大对经济管理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等人员的培训管理,严格执行干部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坚决打破吃“大锅饭”的现象,充分调动镇村干部的创业干事的积极性,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实绩论英雄、有为才有位”的共识。 (五)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建立财政稳定增长投入机制,确保每年有一定增长幅度的财政预算实施民生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一是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多方筹资、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断改善农村师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城乡均衡发展。二是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医院和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提高乡镇医疗服务水平,并尽快建立健全覆盖镇村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三是加大基层文体事业投入,进一步加强镇村文体设施建设,整合盘活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文体资源,发挥政府职能部门、镇文化站、基层文体骨干的作用,[5]推动农村文体事业健康发。 作者:李威 单位:京山县罗店镇党委委员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乡镇经济发展策略探讨 一、目前我国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经济的特色不够突出 农村地区有很多有特色的人文、特产以及环境方面的资源,可以用来发展乡镇经济,提升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但是目前乡镇经济特色不够突出的问题比较明显,很多地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较为盲目,企业同质化状况较为严重,这使得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很难和相对成熟的城市企业竞争,依据乡镇实际状况,发展特色经济是目前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路径。 (二)民营经济的发展还不够活跃 民营经济发展的越好说明民间资本越多,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就越高,社会就业和群众生活水平也就越好。民营经济是乡镇经济发展的推动器,同时也是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温度计,民营经济发展的好坏可以用来衡量本地区县镇经济的发展状况。目前东部发达地区的乡镇经济发展速度明显的快于中西部地区,这中间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东部地区的民营经济异常的活跃,带动了整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二、乡镇经济发展的策略探讨 (一)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发展乡镇经济 首先分析本地是否存在有乡镇经济发展的资源,了解本地区和其他乡镇比较的主要优势,这主要包含了人力资源、矿产资源、地理优势、人文特色等等。在考虑经济发展模式的时候同时还要考虑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依据自身的优势抓住可能存在的一些发展机会。如果本地区乡镇资源没有任何的优势,则可以考虑经济发展的创新模式,积极有效的发展集体经济,拓宽乡镇经济发展的思路,或者是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的产业集群,促进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创建乡镇经济发展的品牌 发展乡镇经济要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积极引入竞争的机制。在乡镇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区域内企业之间的合作和竞争能够有效的推动科技和管理方面的的进步与发展,强化区域内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近乡镇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区域外的竞争与合作,则能够使得本地区的企业吸收经验,引入高效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促进本地区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在发展乡镇经济的过程中还注意要强化品牌意识,品牌是企业在营销过程需要特别强调的重点内容,创建乡镇特色品牌,扶植龙头企业的发展,可以提升本地区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辨识度,促进本地区乡镇经济影响力的扩大。 (三)发展乡镇经济要注意保护环境 发展乡镇经济需要吸取西方国家工业革命致使环境遭受到破坏的经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很好的结合起来,从而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小结 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民生活水品的提升和基层社会的健康发展,对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乡镇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本文主要结合乡镇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了目前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同时本文对乡镇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以期能够更好促进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造福广大农民群众。 作者:田东 单位:南京师范大学规划基建处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乡镇经济发展模式以及发展策略探讨 摘要:乡镇经济的发展对于有效的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发展乡镇经济是目前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乡镇经济的发展还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本文结合自己挂职锻炼的实践对县镇经济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探究。乡镇企业的发展首先需要结合实际选择比较好的发展模式,在发展的过程中注重竞争机制和乡镇的品牌建设,从而实现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乡镇经济 发展模式 发展策略 环境保护 品牌建设 乡镇是直接面对农民最为基层的单位,和广大农民群众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乡镇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着农民经济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升,同时也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因此应当受到应有的重视。 目前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的基础设备建设的还不够完善,交通的不便利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农民的收入较低、缺少相对稳定的生活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消费的需求,不利于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发展乡镇经济是有效的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自身的理解和实践,分析了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乡镇经济的发展策略进行了探讨。 一、目前我国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乡镇经济的发展存在着地域上的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东部沿海地区的乡镇经济发展较好,中西部地区的乡镇经济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中西部乡镇经济的落后严重的制约和影响了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本地区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通过研究分析,目前乡镇经济发展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特点。 (一)乡镇经济的特色不够突出 目前我国乡镇经济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乡镇特色不够明显,特色意味着有经济点的存在。乡镇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形成自身特色就很难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经济发展的状况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农村地区有很多有特色的人文、特产以及环境方面的资源,可以用来发展乡镇经济,提升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但是目前乡镇经济特色不够突出的问题比较明显,很多地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较为盲目,企业同质化状况较为严重,这使得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很难和相对成熟的城市企业竞争,依据乡镇实际状况,发展特色经济是目前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路径。 (二)民营经济的发展还不够活跃 民营经济发展的越好说明民间资本越多,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就越高,社会就业和群众生活水平也就越好。民营经济是乡镇经济发展的推动器,同时也是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温度计,民营经济发展的好坏可以用来衡量本地区县镇经济的发展状况。目前东部发达地区的乡镇经济发展速度明显的快于中西部地区,这中间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东部地区的民营经济异常的活跃,带动了整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二、乡镇经济发展的策略探讨 (一)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发展乡镇经济 首先分析本地是否存在有乡镇经济发展的资源,了解本地区和其他乡镇比较的主要优势,这主要包含了人力资源、矿产资源、地理优势、人文特色等等。在考虑经济发展模式的时候同时还要考虑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依据自身的优势抓住可能存在的一些发展机会。如果本地区乡镇资源没有任何的优势,则可以考虑经济发展的创新模式,积极有效的发展集体经济,拓宽乡镇经济发展的思路,或者是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的产业集群,促进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创建乡镇经济发展的品牌 发展乡镇经济要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积极引入竞争的机制。在乡镇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区域内企业之间的合作和竞争能够有效的推动科技和管理方面的的进步与发展,强化区域内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近乡镇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区域外的竞争与合作,则能够使得本地区的企业吸收经验,引入高效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促进本地区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在发展乡镇经济的过程中还注意要强化品牌意识,品牌是企业在营销过程需要特别强调的重点内容,创建乡镇特色品牌,扶植龙头企业的发展,可以提升本地区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辨识度,促进本地区乡镇经济影响力的扩大。 (三)发展乡镇经济要注意保护环境 发展乡镇经济需要吸取西方国家工业革命致使环境遭受到破坏的经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很好的结合起来,从而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小结 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民生活水品的提升和基层社会的健康发展,对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乡镇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本文主要结合乡镇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了目前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同时本文对乡镇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以期能够更好促进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造福广大农民群众。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亟待破解的难题 摘要:近年来,山西省沁水县农村经济取得长足进展,但仍有少量纯农业乡镇因在农业结构调整、龙头企业带动、村级党员干部素质、农民素质、村级集体经济、土地流转等方面存在问题,经济发展缓慢。笔者在对该县几个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之后,厘清了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亟待破解的难题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难题 近年来,山西省沁水县依托其得天独厚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仍有一些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滞后。这些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的缓慢已严重影响到了该县区域平衡的大局,也影响到了该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步伐。为了厘清该县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亟待破解的难题,探讨解决办法,笔者对该县几个纯农业乡镇进行了调研。 一、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 近年来,沁水县提出要在全县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格局,各纯农业乡镇也积极帮助和引导农民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但在具体操作中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只有金田园、烘茧站等档次较低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附加值太低,严重影响农业的比较效益。二是农村留守人员多为老年人和妇女,文化素质较低,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民相对较少,大多数农民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在畜牧、蔬菜、蚕桑、林果等方面上规模、提档次,从而使得各纯农业乡镇的农业产业结构仍然不合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举步维艰。 (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难以发挥 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近年来该县连续引进了大象肉鸡、枫彩苗木等龙头企业,但调研中笔者发现只有少数村干部和个别农户带头与龙头企业合作。在合作中还存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双方权责利不够明确,致使农民在创业之初就蒙受不小的经济损失,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三)村级党员干部素质不尽人意 发展农村经济,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但现状令人堪忧。一是农村党员文化程度和科技水平偏低,个别党员抱有随大流、糊弄应付的态度,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二是大多数农村党员年龄偏大,党员梯队建设迫在眉睫;三是大多数村干部因工资偏低,社会保障有后顾之忧,工作积极性不高。这些已成为导致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滞后的重要因素。 (四)农民素质整体水平较低 纯农业乡镇大部分农民科技水平低下,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市场观念淡薄,种地的不懂集约经营只能粗放经营,打工的只能靠卖苦力挣钱。再加上各纯农业乡镇不重视农民培训,即使有的乡镇对农民进行了培训,也存在投入不足、缺乏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等问题,使得农民素质整体水平较低,好不容易引来的项目难以落地,这些已严重影响了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的步伐。 (五)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滞后 调研中发现,许多村级集体经济状况不容乐观,集体经济基本无收益的村就占到70%,收益较多的村集体更是凤毛麟角。究其原因,是由于纯农业乡镇多数村领导班子在群众中威信不高,无风险意识和创新意识,缺乏壮大集体经济的胆量和思路,依靠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来发展各纯农业乡镇经济还任重道远。 (六)土地流转难度较大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要使土地实现效益最大化,只有把土地经营权流转到懂技术、善经营的农业种植大户或企业手中,但各纯农业乡镇的现状不容乐观。一方面,大多数农民受传统“靠土地吃饭”思想的影响,怕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生活没有来源;另一方面,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逐年上升,致使流转难度加大,给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了巨大的障碍。 二、加快沁水县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必须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具体的操作中,各乡镇党委政府一方面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农户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技术和销售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农户在产业发展中的难题与困难。另一方面,应适时出台一些支持性政策,使各纯农业乡镇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尽可能多地得到政策上的保障,从而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格局。 (二)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一要完善利益联结与分享机制,规范合同内容,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购销关系趋于稳定;二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监测力度,随时掌握龙头企业与农户开展合作的各方面情况,督促其履行合同,对不合格企业要坚决取缔;三要尝试建立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把龙头企业利益联结与分享机制、产品质量安全和诚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三)壮大集体经济,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物质基础 一要强化村集体经济管理机制创新,解决好决策、债权、约束、激励等问题,确保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二要充分利用农村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如集体荒山、荒土、矿产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制定各村经济发展规划,引进一个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项目;三要落实好上级政策,加大资金、技术、财政、人才支农力度,积极扶持各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提高党员干部致富引领的本领 党员干部是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领头雁”,必须想方设法提高他们致富引领的本领。一要通过组织参观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本地先进典型,拓宽农村党员干部的致富思路;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三要加强考核,向农村党员干部加压,把他们逼向书本、逼向市场、逼向项目,促使他们变压力为动力,变消极等待为积极投入,增强他们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责任。 (五)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 农民是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的主体,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纯农业乡镇经济的重要基础。一要强化政府指导,强化政府在农民教育培训方面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把农民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要加大资金投入,除了加大农民培训的财政投入外,还要建立多元化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农民教育培训,改善教学和培训条件;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打破地方、部门和行业的界限,综合利用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等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开放式、多部门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四要突出培训重点,大力开展专业农民和创业农民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专业人才培训等,为纯农业乡镇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六)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重要前提,要采取优惠政策,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到市场中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一方面,要想方设法使进入市场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农民得到实惠,把农民吸引进来,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另一方面,要“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向他们倾斜”,促进纯农业乡镇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七)优化就业结构,拓宽增收渠道 鼓励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一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本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提供有利条件;二要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进行大规模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外出务工农民的就业能力;三要建立和培育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中介服务组织,广泛收集用工信息,指导农民工就业,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四要落实好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政策,为他们在外地安心务工创造条件。 (作者单位:山西省沁水县委党校)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关于不断改善乡镇经济发展环境的措施 【摘 要】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是乡镇经济得以发展的先决条件,近些年来羊场镇在乡镇环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手抓基础建设,提高硬件水平,一手抓制度管理,优化服务机制,使羊场镇环境面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促进了该镇经济的较快发展。文章分析了乡镇经济管理中的几个存在问题及解决存在问题的主要思路,旨在改善乡镇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 【关键词】不断改善;乡镇经济;发展环境;措施 1.主要做法和效果 1.1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环境就是吸引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 通过大小会议和各种方式努力让乡村两级以及相关乡直单位和站所认识到:如果我们的软硬环境跟不上,势必严重影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更谈不上科学发展。因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形势所迫,势在必行。环境抓好了,投资者“愿进来,留得住,可发展”。乡镇增财税,农民可增就业和多渠道创收。 1.2依托政策加强电网、通信、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近些年,羊场镇立足镇情,主动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加强电力、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乡镇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通过与滇东电力局的多方协调。投资电网改造工程,结合电网改造,完成集镇各类网线的清理整治,使网线布局更趋合理;二是与电信公司加强函接和沟通。在信号塔的搭建和占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当地群众工作,现全镇各村通信网络已基本做到全覆盖,信息沟通畅快便捷;三是交通建设日趋完善。投资330万元,完成鸡场8个自然村13条主干道5万平方米的路面硬化;投资260万元,完成兔场、镇兴等11个省级重点扶持村项目建设,完成大松树、宗德、英角、陈湾等十个村的村间道路建设;投资420万元,完成红石岩水库进场公路及马路河移民安置点道路建设;投资280万元,完成鸡场至普瓦7公里通行政村道路硬化工程和清水大山头自然村3公里道路改建工程。四是加快推进水利建设。供水严重不足一直是困扰羊场镇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此企业有顾虑、群众有抱怨。近五年来羊场镇协调投资4697万元实施各类水利工程242件,铺设管网43.2万米,安装水表4250个,完成小冲水库和秧田冲水库除险加固。投资260万元,完成7个村10个村民小组、5所完小的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农资动态沟渠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和保障省级项目红石岩水库建设,配套沟渠建设完成27公里。为今后的人畜饮水和企业用水打下了基础。 1.3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 改造危房,以贫困闻名的普瓦村委利用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的项目机会,发动群众采取各级补助一部分自己筹措一部分的方法,翻新了危房,修建了通往国道的柏油路,村间河道修整整齐,东西两个大村村间道路全硬化,并栽上了行道树,村容村貌得到了完全改观,昔日有女往外跑的地方变成了充满魅力的新农村。 1.4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投资4000万元,完成羊场中学教学楼、学生食堂、科技楼、教师周转房及鸡场大硐小学综合楼、宗德完小教学楼、羊煤子弟小学、镇兴完小教学楼排危工程建设和清水完小、兔场完小、鸡场完小、宗德完小等小食堂改造工程。使羊场镇的学习和教学环境大大改善。 1.5加快集镇环境建设步伐 主要有: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集镇总体规划进一步修编,规划控制范围扩大到16平方公里;投资120万元完成集镇朝阳街延长线街道建设;投资80余万元对集镇街道进行绿化;投资50万元对工业园区大道及入口进行绿化、美化;回填集镇西侧荒沟,建成农产品交易市场。组建镇容监察队,投资26万元添置垃圾清运车1辆,加强集镇卫生环境整治;投资2950万元,完成政府廉租房、镇文化中心综合楼、敬老院综合服务楼建设;投资170万元启动卫生院1200平方米综合楼建设;融资500万元启动占地41亩的三级客运站和农贸市场建设;占地60亩的文化活动广场征地工作正在推进中;占地22亩、计划投资500万元的镇幼儿园已开工建设。通过以上措施努力使集镇环境城市化。 1.6依托管理强服务 全面学习和强化公务员管理八项规定,一是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主动研究和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服务工作,确保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快。着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不断深化我镇领导与企业、重点项目的联系制度,做到分工负责,从速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发展环境。二是加强廉政文化教育。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和徇私枉法,各站所工作人员要严守自己的岗位职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快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三是订立考核和奖惩制度,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从而为羊场镇的和谐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乡镇管理体制滞后 一是乡镇“权小责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辖区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造林绿化等各项工作都要乡镇签订责任状,由乡镇“买单”,而乡镇却处处被动,顾此失彼,有责无权,这些都加大了乡镇环境建设的难度;二是干部队伍“僵化”。在各机关事业单位中,占干部总量绝大多数的普通干部队伍因交流轮岗机制不健全,工作后一岗定终身,部门终老以及单位内“体内循环”等情况日显突出。由于干部的长期不交流,产生了干部队伍的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思想僵化、能力单一、因循守旧,接受新知识、创新开展工作能力较弱,越来越不适应乡镇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需要。 2.2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些年,羊场镇在道路、通信、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改善,但随着企业的入驻和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道路的日常维护和水资源不足的问题变得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羊场镇经济的发展。 2.3企业经营存在较大干扰 主要是来自企业周围村民的干扰。企业周围的部分群众缺乏大局和发展观念,个人利益至上,认为爱哭的孩子有奶喝,在企业征占地过程中漫天要价、百般刁难,人为设置障碍,个别的甚至敲诈勒索,蛊惑群众,制造事端。比较突出的,一是以磷电公司的建设和环境污染为由的堵路和集众闹事;二是以矿区采矿导致房屋开裂和饮水困难为由的集众堵路、堵井口阻止矿区作业。此类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 2.4乡镇经济发展的稳定环境有所欠缺 近些年由于大的制度环境的改变,各地群众的上访缠访案件频发,羊场镇也不例外。群众事无巨细首先就用上访来达到目的,甚至进市、进省、进京集体上访和单个上访,个别条件苛刻,要求无理的主张得不到支持后会长时间缠访,特别是集中在国家或各级重大活动或会议时段上访。较多的上访和信访案件分散了各级领导的精力,甚至耗费了基层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稳健发展。 3.解决存在问题的主要思路 3.1改进乡镇管理体制 一是给乡镇“放权”。主要是下放事权和扩大财权。例如乡镇规划建设的审批权,人员调配权,调整财政分成及部分税费政策,财税收入分配政策考虑源头控管、取之于源头,用之于乡镇;二是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等方面适度向乡镇倾斜;三是加强干部交流。大力推行普通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使干部可以在乡镇之间和市直单位之间交流,即允许干部在不改变人员编制、身份、待遇的前提下进行择岗交流。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自主选择的岗位交流机制,给干部队伍注入新的活力,从而有利于乡镇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设。 3.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通村道路硬化力争全覆盖;二是加大供水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解决当前人畜饮水和企业用水紧缺的瓶颈问题;三是加强现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使其能较好的保障经济发展需要。 3.3加强管理,提高乡镇各部门的服务能力 一是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全局意识,转变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的错误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二是加强乡镇各部门谋划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提高各部门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减少工作偏差,维护群众利益,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3.4坚持维护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稳定是基础,好的环境对外是竞争力,对内是亲和力。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以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以“事要解决,息访罢诉”为目标,积极开展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做到常排查,勤调处,抽调骨干人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快捷地帮助解决,做到领导重视并调动一般干部一起抓;二是规范信访程序,坚持依法治访。加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依法信访,对于无理访或信访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打击,促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三是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党委政府工作,教育群众即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又要规范自身言行,对群众反映但暂时又无法解决的合理诉求,要向群众耐心讲明道理,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在群众中创造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如何加快乡镇经济发展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乡镇经济也异军突起,取得了可喜的好成绩。长久以来,我国很多乡镇都存在着经济薄弱的现象,缺少支柱产业,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阻碍了乡镇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有的放矢,加快乡镇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乡镇经济;生态农业;制约因素;举措 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重点在于加快生态农业的发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调整农业经济产业结构,遵循生态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行集约型的发展模式,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探索适合当前乡镇经济发展的新方法、新途径。本文以发展生态农业为例,对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的措施进行探讨。 一、生态农业发展中的五个制约因素 (一)生态农业建设体制不健全。由于缺乏统一的生态农业建设组织领导体系,没有服务于生态农业建设的专门机构,没有制定生态农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造成相关部门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合力,政策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影响了生态农业的建设效果。 (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在社会化服务上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科技的转化率和贡献率不高。尤其是服务于生产第一线的科技人员比例偏低,基层农民得到高水平培训和学习机会较少,影响了农业技术推广。现有社会化服务体系动员广大农民发展生态农业的能力不强、服务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水平不高,也妨碍了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 (三)农业生态环境形式严峻。城区企业的“退城进园”,给农村的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也威胁农村环境。随着化合制品的增加,塑料袋、塑料薄膜、反光膜、塑料制品等难降解的农资使用量越来越大,农村没有相应的回收措施和机制,导致白色垃圾泛滥,不仅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对农民的生存环境也造成威胁。 (四)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农民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力军,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比较淡漠,对科学、安全、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不予重视,历史上形成的散乱的自然村布局还未打破,污染防治和废物综合利用没有落实在日常生活与生产中。部分农村没有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法实现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处置,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环境现象较为普遍,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十分突出。 (五)部分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无钱办事。部分农村身陷“收入来源少,发展慢”的恶性循环中,由于部分农村的集体生产资料统少分多,导致基层自治组织无收入来源,甚至负债累累,根本无法对生态农业建设进行资金投入,无法有效的组织基层农民摒弃传统农业模式发展生态农业。 二、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的新举措 (一)建立健全生态农业组织机构,科学规划发展道路。生态农业建设是一项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型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统筹规划,精心运作,大力支持方能取得成效。建议成立服务于生态农业建设的专门机构,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各部门、各乡镇之间的行动,形成推动生态农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同时立足实际,科学制定态农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引导生态农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的自觉性 发展生态农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生态农业基础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增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算账对比等方法,引导广大农民转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和生产方式,调动他们发展生态农业的积极性,壮大生态农业的主体力量。 (三)双管齐下,加大对生态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一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建立发展生态农业的激励机制、资源节约的价格机制和多元化的投资机制,运用产业扶持、技术支撑、财税优惠等政策手段,加大对绿色生态农业产业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提升特色农产品经济效益。二是加大技术扶持力度。切实加强基层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农技服务体系的完善,农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科研院所派出“农村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推广生态农业新技术,切实提高农技人员的各项待遇,稳定农技推广队伍,创新农技部门管理机制,为生态农业发展提供科技队伍保障。 (四)发扬品牌优势,加大绿色生态农业品牌创建力度。目前,虽然我们具有地域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及产品,但农业品牌建设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为此,要进一步加大农业品牌建设力度,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支持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鼓励标准化基地和示范区产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申报国家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有利于绿色(有机)食品品牌化的行为。要以组织化、规模化和产业化为方向,扶大扶强,加快生态农业产业化进程,提升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 (五)坚持项目带动,进一步优化生态农业资源配置。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农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实施一批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着力培养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区域性农业产业化品牌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重大项目的同时,加大本级涉农项目整合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比例,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农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参加生态农业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实行资本联合,开展生态农业项目开发和经营。要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创新涉农金融产品类型,加快农业保险发展,使优良的金融服务成为生态农业发展的“助推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组织建设,积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着力破解资金、土地两大瓶颈,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保护农村环境,加大农村和农田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要全面推广种植绿肥、测土配方施肥、植保绿色防控等技术,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综合措施,改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广“养殖-沼气-肥料”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大力推进生态农户、生态自然村的建设速度,尽快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全覆盖。严格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切实保护好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切实做好工厂污染源和城市生活废水、废物的处理,严禁工厂废气、废水、废弃物和农村垃圾外流污染农业生产环境。 (七)拓展生态农业功能,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农业 生态旅游农业又称旅游农业或观光农业,是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形态。它在充分运用现有农业资源的基础上,以生态学、美学和经济学原理来指导农业生产,达到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就业机会、向游客提供高质量旅游经历的目的。旅游者通过参与农业生产项目,既获得了生活乐趣,体味到田园风光,又学习了农业、农村的知识,健全了自己的知识结构,增强了保护自然环境的自觉胜。 三、结语 乡镇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们应该在深化改革开发的大背景下,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多种经营的方法,坚持生态农业的理念,坚持走农业产业集约化的模式,以大力发展农业经济来促进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新时期乡镇经济发展的问题及措施 摘要:目前我国乡镇经济中仍然存在着领导干部思想落后、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第三产业发展缓慢、专业人才稀缺等种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该解放思想,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引进专业的人才,鼓励乡镇居民自主进行创业,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乡村经济,促进乡镇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 关键词:新时期;乡镇经济;特色产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我国的乡镇经济的发展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农民增收难,社区低收入群众人口比重大,城镇居民贫困突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驾驭市场能力水平不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机关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层出不穷,具体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领导及居民受旧思想制约比较严重,对经济的发展缺乏创新性 由于乡镇居民多是以土地为生,相当一部分乡镇领导的思想比较保守,对农村的基本的风俗习惯比较熟悉,对农田的基本建设、农村计划生育等工作比较上心,对创办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的新项目比较陌生,也不去积极地发展和学习,觉得只要地方治安不出现问题就可以了,缺乏创新的精神和魄力。一些乡镇的居民多是干一些小生意,成本下,风险下,固守于自己的小事业和小家庭,不干放开手脚去干,缺乏把生意做大的胆量和资本。城镇居民的经商意识还不强烈,只是在土地死干,缺乏经商的观念。 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教育、科技、文化以及信息滞后,科技含量低,产业化进程难以形成规模,农民增产增收较慢,人民群众的生产力水平较低,财政增收困难,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低而困难。乡镇居民的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够,长期受落后思想的束缚,开放、探索、创新意识差,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资金匮乏 乡镇人口中农村人口比重较大,农村中总量供给不足,产业结构调整仍有局限性,也不够合理,发展不平衡。农村产业开发的条件差,可开发利用的土地少,产业结构调整上有很大困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致使整个经济发展的缓慢。现在大多数地方的乡镇经济还是以农业为主,第三产业发展较慢,缺乏富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乡镇整体产业缺乏合理的布局。 目前村民自治没有严格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够强大,领导性较差,村民委员会职责和村民自治工作得不到应有体现,无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村民委员会职能不能有效发挥,在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中,没有号召力、缺少凝聚力。而且乡镇财政资金比较紧张,缺乏固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乡镇的经济建设。 (三)乡镇经济的支柱乡镇企业的发展中存在许多问题 作为乡镇经济的支柱产业的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的数量逐渐增多,但是在总体的发展中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许多乡镇企业由于财务及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导致企业的资金比较紧张,周转不开,不能对生产设备和技术进行及时的更新,以至于有相当一部分乡镇企业仍处于较原始的手工操作阶段,生产效率低,产品缺乏较强的竞争力。 目前,中国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多以经验管理为主,缺乏科学管理,无法用专业的理论知识进行系统分析。因为乡镇企业的领导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在实际的管理中带有较多的个人感情色彩,没有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同时,乡镇企业的环境相对比较封闭,缺乏对外界足够的交流与沟通,缺少对当前的最新市场信息的了解,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 乡镇企业在员工的聘用上一般采取就近的原则,缺乏完善的用人机制,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这就导致乡镇企业难以在技术和管理上进行创新和改进,严重制约了乡镇企业的发展。 二、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特色产业的发展 乡镇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加强产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强主导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以农业为基础的条件下,大力发展副业,加大农业结构调整,鼓励乡镇居民进行蔬菜种植、养殖等比较有前景的副业,实行产业化、集约化、市场化经营,实现农业增产、增收、促进乡镇经济发展。 在发展畜牧业和蔬菜种植的基础上,要结合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乡镇经济的特点,着力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乡镇经济,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道路,以区域的特色来增强乡镇经济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开辟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 (二)重视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大对其的资金投入 乡镇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对乡镇企业的大力扶持,乡镇企业要充分利用农村信用社和金融市场,协调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关系,协同发展,提升乡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还要加快制度创新,改变传统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技术以及技术设备,降低生产成本,以质取胜。同时,还要增加对企业设备和技术改良方面的资金投入,增加对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的资金投入,从长计议,从而获取乡镇企业的长远发展。 企业经营者要改变以往传统观念,大力引进企业所需技术人才,摈弃陈旧设备,采用生产效率高,无污染的生产设备,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先进企业的技术。同时,还要引进先进的人才管理机制,对企业的员工进行科学的管理,发展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的作用,增强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三、结语 另外,乡镇领导还要加强乡镇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兼顾乡镇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重发展,促进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乡镇领导不但要解放思想,以身作则,还要努力促进乡镇居民的思想改变,摒弃传统的保守思想,努力接受新思想,用新思想中有利的一面来发展乡镇经济,大胆创新,培养对经济发展的企业创办的魄力和勇气,逐步改变乡镇经济的现状,完善乡镇经济发展体制,推动乡镇经济的整体发展。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新形势下加强乡镇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的探讨 摘 要:新形势下的乡镇经济发展与财源建设都面临着新的状况,有必要采取措施对其进行强化。在这种背景下,本文首先探讨了新形势下加强乡镇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的现状,进而从多个方面给出了新形势下加强乡镇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乡镇经济;发展;财源建设;加强;措施 一、新形势下加强乡镇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的现状 (1)经济科技成果掩盖了科技投入水平的不足。目前,我国在农业经济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先后培育出1500多个高产、多抗、优质、高效的新品种和新组合。然而,我国当前农业经济科技投入水平仍然偏低。现代农业经济需要强大的科技支撑,但我国对科技的投入不足,科技人员数量不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不够,制约着农业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农业经济科技整体水平与国外相差10~20年,科技在农业经济增产中的贡献份额仅39%,而欧洲一些国家在70%以上,美国更高达80%。发达国家的农业经济科技成果转化率约60%左右,而我国仅30~40%。(2)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掩盖了生产经营规模的不足。经过多年的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努力,我国逐步实现了由市场价格信号引导乡镇经济资源配置和生产决策。政府对市场干预的不断削弱和市场配置资源功能的逐步增强,促进了乡镇经济资源配置效率和乡镇经济增长。然而,这种市场的扩大也掩盖了乡镇经济生产经营规模太小的困境。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乡镇经济发展的最大难点。由于经营规模较小,很难实现规模效应,也导致了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水平不高,严重影响乡镇经济发展进程。(3)乡镇财政发展矛盾突出。目前困挠乡镇财政发展的矛盾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税源与任务的矛盾。乡镇经济发展不够,原有财源逐渐萎缩,后续财源补充不足甚至没有。二是收入与支出的矛盾。财政收入不高,入不敷出,财政压力越来越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管理与服务的矛盾。一方面是预算内资金紧张,预算外资金失控。四是吃饭与还债的问题。由于财政部门承担着担保风险、还款风险,与保吃饭、保稳定形成了新的矛盾。 二、新形势下加强乡镇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的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乡镇经济正处于由传统经济向现代化经济的转换过程中。乡镇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与城市相比,我国乡镇经济发展无论在速度上、规模上、还是在效益上,与现代化经济体系还有很大的差距,乡镇经济的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乡镇经济发展前瞻亟需政府提供积极有效的政策加以支持。未来政策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加大乡镇经济投资力度,加强乡镇经济支持和保护体系建设。政府应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乡镇经济政策基本方向,加大乡镇经济补贴政策实施力度,切实减轻乡镇工农业的负担;增加财政对乡镇经济发展的投入,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镇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乡镇经济稳定发展的保障能力;建立和完善乡镇经济支持补贴制度及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完善的支持和保护粮食生产的政策体系,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第二,加强乡镇企业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中国乡镇经济现代化建设的推动力。科技进步是推动乡镇经济现代化的根本力量,中国要在日益严峻的资源约束条件下,实现乡镇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关键在于不断加快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要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乡镇企业科研投入体系,增强乡镇经济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乡镇经济重大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健全乡镇经济技术推广体系,加大优良工作方法的推广力度,促进新型资源节约型乡镇经济技术、设备的运用。只有依靠科技创新的途径,才能确保乡镇经济的稳定发展,并有效遏制自然灾害频发、水土流失、农田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保障乡镇经济和农村可持续发展,不断推进乡镇经济现代化进程。 第三,以农户为基础,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形式。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是中国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基本单元、主要微观经济组织形式,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应积极稳妥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在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同时,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户发展生产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第四,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培养现代新型农村劳动者。实现乡镇经济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了培养和造就大量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劳动者,为乡镇经济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政府必须推进乡镇经济人力资本培养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农业劳动力职业化制度,广泛开展乡镇经济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劳动力转移等培训,形成适应现代乡镇经济发展,并具有各类专门技艺的职业化农民群体;完善农民教育培训制度,针对以老年人和妇女为主的留乡劳动力,从培训的目标、内容、管道和方式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创新。通过教育培训造就现代化的乡镇经济经营主体,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第五,强化乡镇财源建设工作。乡镇财政是我国基层最重要的一级财政。乡镇财源建设成效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目前许多乡镇支柱财源萎缩,新兴财源缺乏,如何做活新形势下乡镇财源建设文章,显得尤为迫切。具体而言,应当做好如下几点工作:转变观念,加大扶持,做实乡镇财源建设服务工作;夯实基础,挖掘潜力,壮大乡镇财源建设增长支点;科学管理,深化改革,缓解乡镇财源建设收支矛盾;强化领导,硬化措施,集聚乡镇财源建设整体合力。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民族地区乡镇经济发展的困境与对策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欠发达民族地区乡镇在经济发展初期主要的生活方式。在大力发展经济的背景下,乡镇政府着力招商引资,拓展项目,宣传地区优势,挖掘地区资源,降低入乡门槛,跟进政策支持,扶持企业发展,带动全乡脱贫致富,但近几年突出涌现了乡镇资源衰竭,生态环境恶化,土地植被遭到破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燕格柏乡为例,阐述该乡历史背景及现状,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建议与对策。 一、历史背景及现状 燕格柏乡位于围场县城西部,因清代境内设“永安湃色钦”围场而演变得名(永安湃满语是沙地的意思)。全乡总面积298平方公里(含国有林场)。全乡有耕地10640亩,有林地84399亩,林间草场1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全乡辖8个行政村,总人口6172人,民风淳朴,依山傍水,以田间种植、饲养牲畜、山野采摘、外出务工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 1.林业经济发展不同程度破坏了生态环境。燕格柏乡森林覆盖率达70%,森林内有多种野生动物,如野猪、狍子、鹿、狐狸、狼、獾、山鸡等,境内山野菜资源主要有蕨菜、苦乐芽、金莲花、山杏、榛子、蘑菇、金针等。近年来,在发展林业经济时,乱砍滥伐现象严重,部分山体树木采伐过度,出现沙化地,尤其机械采伐工具的使用,人为破坏森林植被现象更加突出,这种掠夺性采伐使燕格柏乡森林覆盖率逐年下降。 2.林间草地过度使用导致环境进一步恶化。风吹草低现牛羊的场景不复存在,草场上随处可见羊群、牛群、马群成群结队。据调查,草地的过度使用,大部分草地水土流失、土地硬化、沙化,畜牧业的发展前景令人堪忧。另外,该乡域内矿泉较多,泉水冬暖夏凉,水质含丰富的维生素及矿物质,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但随着草地、湿地的破坏,小流域治理不到位,泉水周边环境的恶化和生活用水以及生产化工用品的使用,使得小流域内水质受到影响,矿泉水企业发展受到制约。 二、原因分析 近几年,燕格柏经济发展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事业的发展,但该乡出现的生态环境恶化、土地植被沙化,森林资源出现短缺等现象不得不引起乡镇政府、地区民众反思,主要原因有: 1.森林采伐缺乏规范,缺少监督机制和采伐后的再生恢复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是林业、乡镇政府等单位对树木采伐规范和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采伐者为争一树利益,运用机械工具乱开山道,不惜破坏其它林木。二是树木采伐缺少监督机制,这种掠夺性采伐与无监督导致森林资源链条被破坏,动植物尤其动物受到灭绝性冲击。三是采伐后相关责任部门没有建立有效地再生恢复机制,被采伐的山体逐渐沙化,部分区域出现地质灾害。 2.林间草地管理失范,畜牧业发展失衡,缺少准入准出机制。由于当地政府对林间草地管理失范,当地民众为获得田间种植土地,开辟草地成田,导致草地内小流域治理难度增加,河道两岸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河道变窄,夏季常出现洪涝灾害。畜牧业发展与草地形成对立,现有草地已不能适应畜牧业发展,该乡林间草地区域逐渐变小,部分沙化,矿泉水资源受到污染,生态环境被破坏。 3.自然资源过度采集,特色产业面临困境,一村一品的经济发展举步维艰。为扩大野生产品开发,形成规模,增强经济效益,该乡特色野生植物如苦乐芽、蕨菜等被掘根式采摘,迁移到大棚区培植。由于野生植物对生态环境的依赖较高和栽培技术等因素影响,导致森林内野生植物物种减少,大棚区植物也逐年减少,产业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近几年,燕格柏乡的生态环境受到 中击,物种、植被、矿泉、森林、草地等特色资源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困境。 三、建议和对策 1.提高科学发展的思想认识,加大对外宣传,严厉打击非法采伐、偷猎、草地施耕行为,控制林间矿泉水污染源。乡镇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加快经济发展要兼顾生态环境保护,立足乡镇独特自然条件和气候特点,认真研究入乡企业要有益于乡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大所辖村的村民宣传引导,制定森林、草地、矿泉水保护规范,建立全民监督、全民参与机制,维护全乡生态环境向好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立足乡情、民意,统筹兼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民族特色乡镇。乡镇政府承担起发展责任,统筹全县和本乡发展规划,协调村民意愿,规划好森林采伐与再生恢复方案,合理发展林业经济。协调村民组意愿,制定草地养护办法,拟定草地使用方案,核实草地供应畜牧数量,严格控制畜牧行为。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让村民从盲目畜牧向科学畜牧转变,鼓励村民从事山野产品养殖、矿泉水养殖细鳞鱼等,打破村民以田间耕种为主,林间采摘为副业的格局,多种经济形式协调生态共同发展。 3.突显地域优势、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打造乡村旅游集散地。围场县是生态旅游大县,燕格柏位处县城西50公里,北接坝上草原,西邻御道口草原森林风景区,研究开发本辖区的动植物资源、森林草原环境,淳朴的民情,营造乡村土特产品采摘园,乡村农家院,开发草地和湿地公园,协调矿泉水小流域旅游开发,打造林的海洋、甘泉的源头、山野动植物生长的故乡,构建特色乡镇经济发展环境。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微小企业在乡镇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摘要】本文通过探讨微小企业在乡镇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对乡镇微小企业的发展提出相关对策,以为我国乡镇微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微小企业;乡镇;经济 我国四部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于2011年7月4日了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中小企业中新增了“微型企业”这一分类,并且该规定还对相关的数据指标作出了相应的调整。由此,我国的中小企业便分为三类,分别为中型、小型和微型,并且依据行业特点的不同,有着不同的标准。新的标准主要根据企业当前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来划分。如对于工业企业的微型企业标准为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或者其营业收入低于300万元;对于农林牧渔类企业,微型企业的标准为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微型企业的标准为资产总额低于2000万元,或者营业收入不足100万元。新的标准实行之后,我国政策的扶持对象便成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国家从优化发展环境的角度考虑,相应出台了一些普惠性的政策、完善措施等来对其实施具体扶持。 一、小微企业对支援乡镇经济的作用 1、小微企业是支援乡镇经济发展和支撑地方财政的重要力量 同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们有着见效快的独特优点,且所生产大多是一些日用品,所耗时间短,投资收益快,对于快速积累乡镇资金、改善人民生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型和微型企业在就业方面的门槛较低,能很好的吸纳那些文化相对较低、技能相对较低的普通人群就业,相对拓宽了人民的就业门路。因此,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提高乡镇企业的财政收入、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稳定民族团结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小微企业是乡镇经济脱贫致富的重要基础 在乡镇地区,丰富的资源,如矿产、水电、生物质等对于小微企业的开办是很大的优势。因此,依据乡镇地区的独特资源优势,小微企业可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形成具有民族经济特色的产业结构。同时,小微企业机构简单,产品单一、易管理。既可以采用科学式管理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也可以适应乡镇地区管理水平低的要求,采用家庭式的管理模式,保证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小微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都是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使得乡镇地区的产品有了更好的市场和发展潜力,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3、小微企业是乡镇工业化的起点 相对于乡镇的工业化而言,小微企业是其发展的起点和亮点,在国民经济中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乡镇经济中,小微企业所占的地位是非常突出。作为乡镇经济中的骨干力量,小微企业正以其独特的强大优势、以非常快的速度发展。发展小微企业既是缩小东西部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手段,也是发扬传统文化、发挥民族特色、开拓民族特需品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全国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中,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发展是推动乡镇经济快速的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乡镇微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扶持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法律法规支持方面,我国有2000年8月的政策意见,见国办发[2000] 59号。这是一个对于中小企业发展进行深入研究的综合性政策文件,重点对推进结构调整、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技术创新、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等8个方面进行探讨分析,提出了25条相应的政策措施。同时,我国在2002年还出台了相关中小企业促进法。所有这些政策、法规都是为中小企业专门定制的,对于微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却很少。然而在这些法律法规中,以政策性指导为主,有关实际的操作规范却很少,因此急需一些具体的操作法律出台来指导微小企业的具体发展。 2、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较高 我国在政策制定方面和金融机构方面都已经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但是在融资方面,乡镇微小企业仍然面临很大的困难。贷款总量的比例方面,我国乡镇微小企业的比例不足20%,并且有约80%的乡镇微小企业面临非常严重的资金紧张问题,其每年的资金缺口达到300亿元。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他们房贷的主要标准是企业的规模,但是微小企业却并不占优势。虽然有国家政策扶持的专项贷款,可是其标准也是行业风险小,且需要拥有一定的不动产。然而多数微小企业几乎没有不动产,因此在银行不接受知识产权抵押、债务抵押等的前提下,微小企业的融资面临很大的困境。 三、乡镇微小企业发展对策 1、完善相关扶持法律法规 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存在操作上的局限性,因此需要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特点和微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来予以补充。如制定微小企业的融资扶持条例、制定微小企业的相关减免税条例等。通过这些法律的补充,进一步明确微小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微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规范微小企业的登记管理和财产权属,保护微小企业的各项合法权益,规定微小企业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从而从政策扶持、法律法规方面来推动微小企业的发展。 2、乡镇应为微小企业专门管理机构 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微小企业在数量上较多,且其从业人员在素质方面也是参差不齐的。在对微小企业的管理方面,乡镇政府大多还处于真空状态,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因此面临微小企业的不断发展,乡镇政府应该设立相应的机构,对微小企业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对于其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协调和管理。 3、乡镇应建设和完善对微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相对于大中型企业,微小企业在很多方面都处于不利地位,如其规模、资金、技术等方面都是不具备优势的,因此需要乡镇政府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服务体系,付出实际行动来解决在它们发展中的问题。如成立专门的企业管理咨询组织,聘请专业人士来为微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对于费用方面的收取,应该本着少收费的标准,且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同时要鼓励高等院校和相关的科研机构将最新研究成果、技术等向微小企业转让,在这方面,政府也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结论: 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发展乡镇经济成为一项重要指标。然而面临多方面的竞争压力,我国的乡镇经济发展有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作为乡镇经济发展中的骨干力量,微小企业的发展受到政府的格外重视。因此,国家和政府应该对这些新生力量给予一定扶持,促进他们的快速发展,进而有效推动我国乡镇经济和国家经济的发展。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新形势下加强乡镇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的探讨 摘要 提出了加快新形势下经济发展和加强乡镇财源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 乡镇经济;财源建设;措施 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府机构,是落实国家农村政策基层单位,在新形势下,乡镇经济的发展和财源建设有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乡镇的财源建设与乡镇的经济发展相统一,经济发展得好,就自然建立起了稳固的财源,随着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2005年免除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后,地方财源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重要。 1 加快经济发展的措施 1.1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乡镇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龙头带农,抓科技兴农,抓基地扶农,抓市场活农,促进传统农业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加强产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订单生产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强主导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1.2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乡镇发展的根本出路“抓大促小带中间”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提升和群体拓展。“抓大”就是督促和引导规模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强强联合,以龙头优势辐射带动民营经济整体水平的迅速提升。“促小”就是通过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结对联谊、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更多的农户介入务工经商,壮大民营经济群体规模,扩大富裕面。“带中间”就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小业户群体的发展,激励促动中小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高度重视劳务输出,鼓励务工能人返乡创业,发展地方经济。 1.3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乡镇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特色是品牌,是市场,是竞争力。要结合资源状况、交通区位、产业结构等综合因素,坚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整体推进,打造自己的特色,扩张自己的优势,建立自己经济发展的“坐标系”,大力培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市场“亮点”,开辟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形成布局合理、区域集中、专业化程度高的产业格局。 1.4把加快小城镇建设作为乡镇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盘活城镇基础设施和闲置资产,对城镇无形、有形资产进行转让、拍卖、租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逐步建立“投资一回收一积累一再投资”的良性运作机制。坚持大力培育支柱产业,引导民营企业向城镇靠拢,加快发展乡镇工业、旅游业、商贸业、服务业,加强各类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不断繁荣城镇经济。 1.5把推进招商引资作为乡镇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努力造就一批专业招商队伍,实现招商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引资层次的不断提升;围绕上下游项目配套,在产业招商上求突破。围绕木材加工、轻工食品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进行项目包装和对外招商;围绕强化诚信服务,在以商招商上求突破。加大软环境治理力度,健全跟踪服务机制;围绕打造农字号品牌,在特色招商上求突破;把文化特色、人文特色、创新特色和资源特色炒热、品牌叫响、形象提升,通过特色招商,实现资本和产业的集聚,推动乡镇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2 加强乡镇财源建设的措施 目前困挠乡镇财政发展的矛盾较多,主要表现:①税源与任务的矛盾。乡镇经济发展不够,原有财源逐渐萎缩,后续财源补充不足甚至没有。②收入与支出的矛盾。财政收入不高,入不敷出,财政压力越来越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③管理与服务的矛盾。一方面是预算内资金紧张,预算外资金失控。④吃饭与还债的问题。由于财政部门承担着担保风险、还款风险,与保吃饭、保稳定形成了新的矛盾。 随着财政体制的改革和不断深化,要解决当今财政所面临的困难,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市场活力,就必须从加强财源建设人手。如何更好地加强乡镇财源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支持经济发展,支持把“蛋糕”做大,以使税源长流不息,是乡镇财政部门要深思的问题和必要的任务。 2.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是乡镇财源建设的前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真正把培植、壮大乡镇财源建设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对乡镇财源建设的指导、扶持力度。各乡镇要积极转变理财观念,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注入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经济体制下经济结构单一的现状。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乡镇的实际情况,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因地制宜,以“跳起来”摘桃子的思想推动经济发展。 2.2调整结构、培植财源是乡镇财政建设的关键培植、壮大乡镇财源的根本途径是迅速调整本地不适应市场要求的经济结构,根据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的特点及比较优势,合理安排产业结构和布局,既要考虑眼前利益、又要考虑中长期利益,既要重视经济效益,也要重视社会效益。主要表现:①各乡镇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充分发挥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发展地方特色名优农产品,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并通过政策引导、生产扶持、跟踪服务等措施,引导农民由零星分散向集中连片的大规模经营转变。培育壮大加工、流通型企业,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增值率,提高农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②乡镇政府要努力营造好良好的群民创业氛围,以创业促发展、在鼓励中创业,对本地的能人志士给予大力扶持,通过能人志士的带动,让农村所有的知识、技术、管理和资金的活动得到充分展现,齐心协力建设美好新农村。③各乡镇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经商环境。④乡镇要结合自身的人才、资源、区位等优势,有目标、有计划,大胆利用本地资源、逐步形成一批优势产业。 2.3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是乡镇财源建设的保障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减少财政人员经费开支,清理清退超编人员,提高办事效益,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比例是解决乡镇人员日益膨胀的问题。逐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主要表现:①乡镇财政体制在落实执行中央分税制改革过程中,在财力分配上要坚持贯彻保护和调整乡镇积极性的原则下,对下划的人、财、物要充分调动乡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②对落后乡镇和发展后劲大的重点乡镇多给予奖励优惠返还政策,促使其加快发展,为财政收入做出应有的贡献。③进一步支持小城镇建设,发展小城镇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民增收、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的有效途径。通过招商人市,达到以市活商、以商促贸、以贸活财的目的,不断提高工商税收的比重,培养壮大新的后续财源。 2.4强化征管、合理运用是乡镇财源建设的重点乡镇政府和财税部门要全面掌握本镇的税源情况,税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重点税种的规范管理和分析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征管办法,积极配合乡镇不断完善征管手段,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江苏省欠发达乡镇经济发展的若干思考 摘要:本文分析了刘老庄乡经济发展现状、优势及存在问题,结合此,提出了刘老庄乡应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三化”联动,发挥优势,打造特色,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努力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欠发达乡镇;刘老庄乡;经济发展;思路 一、刘老庄乡经济发展现状 刘老庄乡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是抗日战争期间新四军八十二烈士殉国之地,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多年来,刘老庄乡作为一个以农业为主体的乡镇,受历史影响,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于2006年被列为全省重点扶贫乡镇之一,全乡有9个村被列入省定重点扶贫村,省政府办公厅挂钩帮扶刘老庄乡。近几年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1.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农业发展特色显现 “十一五”期间,刘老庄乡采取“以奖代补”、小额贷款贴息的方法鼓励引导人民群众大搞特色经济,狠抓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把优化农业结构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把推进农业规模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条必经之路,多方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同时,通过引导和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土地流转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发展高效农业。总体上来看,全乡农业经济正从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变。 2.招商引资起成效,工业发展有所起色 刘老庄乡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乡镇,工业基础较为薄弱,是全乡经济发展的软肋。“十一五”期间,刘老庄乡努力走工业强乡之路,不断推进工业发展载体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于2007年开始建设工业集中区,现标准化厂房、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完善,成为全乡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工业强乡的重要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大项目,工业发展有所起色。 二、发展优势及存在问题 1.发展优势 (1)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刘老庄乡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导的乡镇,其生态环境较为良好,环境污染相对较少,为全乡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发展绿色农业、绿色工业、环保产业和生态旅游产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2)特色的旅游资源 刘老庄乡最大的特色就是红色旅游资源,刘老庄是新四军八十二烈士的殉国之地,是一块洒满烈士鲜血的红色热土。2009年9月10日,全国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评选揭晓,刘老庄连光荣入选,刘老庄乡也因此而闻名,为刘老庄发展红色旅游带来了良好的契机,使刘老庄乡在全国打造一个红色旅游品牌成为可能。 (3)具有浓厚的乡村文化氛围 全乡10个行政村,村村建有“农家书屋”,每个农家书屋图书近千册,供农民阅览。建有农民书画院,许多爱好书法、绘画的农民或退休职工经常在此开展活动。刘老庄乡还成立了红色诗社,村村都有分社,定期开展学诗、写诗活动,定期出版刊物。此外,有一支农民演出队伍,逢重大活动或节日登台演出,春节期间,自编自演一些节目在街头和各村巡回演出,受到群众好评。乡村多彩的文化活动,为农民科学种田及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同时,也成为了展示全乡文化特色的靓丽风景。 (4)生产要素低成本扩张的发展优势 相比较,刘老庄乡是一个人多地广的乡镇,其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低廉,与发达乡镇相比有显著的价格比较优势,在其他因素处于同等约束的条件下,资本总是流向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的地区,刘老庄乡第一产业待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加之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无疑具有实现生产要素低成本扩张的突出优势。 2.存在问题 (1)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基础极为薄弱 目前,刘老庄乡经济仍以农业为主,现代农业刚刚起步,传统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现代化进程滞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主要是初级产品加工缺乏大而强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带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弱,农产品附加值低;工业发展缓慢,经济基础极为薄弱,全乡为数不多的企业主要以服装加工等低利税、低附加值的传统制造业为主,现代工业如高新技术产业、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开发几乎为零,缺乏支撑一方经济的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工业化进程明显落后;受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服务业基础十分薄弱,发展速度,层次和水平都不高,无法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标准来发展。总体来看,全乡自身的产业职能较为单一,上下游产业之间的关联度较弱,产业结构极为不合理。 (2)空间布局分散,资源集约化程度不高 受刘老庄乡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影响,乡域村庄布点较为分散,造成宅基地的实际利用率低下,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同时,由于农村人口分布不够集中,基础设施配套投入成本较大,财政支出难以满足,造成农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各种生产资源也很难得到有效利用。 全乡现有工业企业不多,但受乡村招商引资分工的影响,各村成立了村创业点,村引进企业主要以村为单位布局,由于招商 引资难度较大,在选址方面呈现出“以引进企业意见为主导的”的分散布局态势,这不仅造成了与之相配套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大、土地使用效益低,而且导致污染分散、治理困难,难以形成集聚经济,产业竞争力不强。 (3)缺乏投资优势,招商引资难度大 刘老庄乡所在的淮阴区自然地理条件相对于江苏沿海地区较差,而且从刘老庄乡自身的条件来看,刘老庄乡位于江苏淮安淮阴区西北方25公里处,属于淮阴区的边远乡镇,其交通条件经过近年来的建设,乡域范围内有205国道、京沪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虽已有明显改善,但高速公路在刘老庄乡内未设出入口,虽距淮安涟水机场15公里,但也没有直接连接道路,交通相对不便。加之人才资源短缺,工业基础薄弱,生产环境、交通环境、通讯、配套能力等产业基础条件相对不配备,吸引外部投资的比较优势不明显,难以形成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信息流,招商引资难度较大。 (4)财政供需矛盾突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严重不足 刘老庄乡由于经济基础差,现有企业规模小而少,效益低,缺乏支撑一方经济的大型骨干企业和主导产业,税源严重不足,政府财力短缺,尽管当地政府为解燃眉之急,采取“引税”办法,即用优惠政策或者奖励措施鼓励和吸引外地纳税人到本地缴税,来弥补本地税源不足,以解当地财政难题。但是财政供养人口的快速增长,调增工资,增加教育、科技、农业投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住房、医疗改革等财政支出的刚性增长大大超过了财政收入的增长,导致财政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资金用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支持社会事业严重不足。因此,财政困难是刘老庄乡党委和政府未来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难题。 三、发展思路 紧紧围绕自身资源优势,努力转化成为经济优势。坚持与周边乡镇优势互补的总体原则,以“一产为载体、二产为支撑、三产为引擎”作为基本工作方针,大力推进“生态立乡、农业兴乡、工业强乡、旅游活乡”战略,抓好基础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提高经济总量,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名牌企业和规模企业,以规模求效益,以特色创品牌,形成富有特色的产业发展体系,努力实现全乡跨越式发展。 1.立足实情,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充分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按照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思路,运用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路推进农业产业的开发,努力为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条件。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刘老庄乡是一个农业为主导的乡镇,农业的发展直接决定着全乡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水平。为了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由“以粮为主”的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乡、村级干部群众首先要解放思想和转变观念。乡村级干部要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为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为农产品的销售找市场找出路。同时,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让农民亲身体验自身的落后状况,或者树立典型示范促进农民思想观念的根本转变,大胆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2)统筹发展,合理制订农业结构调整规划 为了避免农业结构调整中的盲目性和重复建设,乡政府应通过市场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从市场需要和本地优势出发,制订出本区域的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每年产业结构调整的计划。每个村按照“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的总体要求,明确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任务、步骤。每个干部进村入户帮助农户制定家庭致富计划,这样层层相连,环环相扣,把农业结构调整规划落实到实处。 (3)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全乡应紧密围绕当地生态资源,依托郑河村的日光能大棚推动黄瓜产业和刘老庄村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和以养殖业为主的淮阴种猪场以及村养殖基地,积极发挥其带动效应,对各村资源进行整合,加快全乡农村土地流转,稳步扩大全乡日光能大棚和设施农业种植面积和特色养殖规模。其中,夹树村重点发展苗木,姜庄村重点发展花卉,在郑河村首先进行“万顷良田”试点,打造高效设施农业等。 (4)因势利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刘老庄乡推动城镇化和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途径,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点。紧紧抓住刘老庄乡农业产业发展趋势,在市委农工办和乡政府的帮助下,指导组织成立农业合作社,通过“外联内引”的形式,推进“公司+基地+农户”或“合作社+农户”等多种高效农业发展模式,结合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重点发展设施蔬菜和特色畜禽两大产业,建立相应的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的农业生态园等生产基地,建立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强村。 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树立“跳出农业抓农业”,以发展工业促农业的新发展观,走出一条以发展工业来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和龙头企业(如闵丰菇业有限公司),切实强化质量和科技支撑,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公司+大户+市场”的发展模式引导农业生产,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体制和经营形式,延长产业链,把产前、产中、产后连接起来,把分散的小规模农户连接起来,使农业与市场顺利接轨,减少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盲目性,提高农业整体竞争能力,加快全乡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增强农民收入。 (5)强化支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克服一切困难,加强对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好水土保持,治理环境污染,推进农业生态化建设,为广大农民搞好结构调整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重点对“十一五”遗留下来的郑河村和刘皮村的中低产田进行改造,精心组织郑河村万顷良田整理建设工程,加强刘老庄村、郑河村等农村分散沟渠及河塘整治等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当地农业高效高质生产。 (6)服务先行,大力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 充分利用“农民信箱”等信息化工具,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和引导。一是协助搞好交通、邮电、通讯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保证信息通道畅通无阻;二是搞好信息媒体的建设,如广播电视的接收,图书报刊的发行等;三是充分利用乡农技站(或经济服务中心),设立信息机构,配备专业的信息人员,购置必备的信息工具,使之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联结全国各地的信息网络,可以及时收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农产品的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然后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给农民。通过信息引导,可以减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实现农业结构调整优化。 2.全力以赴,发展工业振兴乡域经济 刘老庄乡与发达地区乡镇相比,从根本上看主要是工业上的问题,突出表现为财政实力弱和群众致富难。但是由于刘老庄乡缺乏区位和基础优势,因此,刘老庄乡要缩小发展差距,必须依托资源优势,内引外联,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企业,打造全乡工业 特色。 (1)培育载体,提高项目承载能力 ①进一步明确园区功能定位。坚持新增工业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的总体原则,扩大工业集中区的规模。根据财力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贪大求洋,应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使园区功能与自身经济实力和未来发展相匹配。 ②完善设施,加强工业园区硬件。刘老庄乡财政困难,政府无力投入园区建设,采取行政性手段、公司化运作的方式,把园区推向市场,通过合理分配开发收益,使园区、乡政府、开发商共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采取“先多元投入、后税收分成”和“边引入企业、边完善设施”的滚动开发模式筹措建设资金,高起点高标准搞好工业园规划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形成相对独立的投资基地和企业平台,做到引凤先筑巢,为区外企业进入和区内企业发展提供较好的硬件资源。 ③创新机制,加强工业园区软件建设。刘老庄乡工业园区在硬件建设上是难以与发达地区乡镇抗衡的,只有在软件建设上增强吸引力,按照相对独立、灵活高效的封闭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刘老庄乡的扶持力度,以配套的优惠政策、务实的优质服务和成熟的优良环境构建客商投资的洼地。 (2)加强整合,加大工业企业集聚发展 按照产业特色、保护生态、资源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快乡域各村创业点的工业企业传统工艺技术的改造升级,对于改造不达标的企业原则逐步予以关闭,对于改造达标以及对环境污染较小的现有工业企业,引导其逐步向工业集中区搬迁。 合理控制和引导村创业点的建设和发展,争取新增工业企业至工业集中区发展,降低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成本,形成工业企业发展的规模集聚效应。同时,有利于实施工业污染的集中治理,保护生态。 (3)结合实际,明确招商引资方向和重点 由于内外条件的限制,刘老庄乡在招商引资和工业发展的产业选择上没有发达地区乡镇更多的选择余地,但绝不能低要求地盲目引入和发展。 一是充分挖掘当地劳动力、土地及用电用水等价格优势和农产品、环境、民风等社会人文及自然资源优势,积极承接上海、苏南和浙江产业转移,重点选择引入和发展空间相对较大的发达地区限制发展的产业。同时,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业集中区门槛,对企业规模设立限定必要的条件,杜绝“散、小、低”和对资源环境破坏性强的企业。二是抢抓机遇,敢于并善于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努力引进科技含量相对较高、经济效益相对较好、资源消耗相对较低、环境污染相对较少、就业多的企业,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三是紧跟特色农业发展步伐,抓住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趋势,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四是以民营经济为支撑,大力引办飞地工业,实现税源经济新突破。 (4)立足优势,培育资源精深加工为工业特色 依托特色农业资源,优先选择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和发展,给予政策、资金、技术等扶持,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与村组能人大户联合经营发展产业。同时,通过内引外联,搞好资源精深加工,支持建设一批资源省、污染少、就业多的生态型加工业项目,着重发展食品加工、机械制造、服装纺织等劳动密集型工业,创一批名牌产品,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使之成为全乡工业化的支柱。 (5)强化服务,营造工业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牢固树立“政府营造环境,环境促进发展”的理念,全乡把创优环境作为工业发展的突破口来抓。近几年,淮安市委市政府和淮阴区委区政府把刘老庄乡的发展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为全乡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机遇。刘老庄乡必须在县委政府的坚强统一领导下,力争部门全力支持和村组群众全力配合,采取切实措施创优环境。一是通过制订支持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着力营造一个建设成本相对较低、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积聚洼地。二是对现有运行的企业做好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服务,特别是向上协调办事时,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历亲为,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使企业主要集中精力谋发展。对在谈在建项目、签约项目或已产效的过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在资金、技术、用工、用电、土地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正常运转。三是主动帮助企业协调与各主管部门关系,特别是多做银企合作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争取在资金扶持上给予重点倾斜。 3.突出优势,发展第三产业 (1)紧密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红色文化旅游业 充分利用“刘老庄连”这一独特的品牌和资源优势,按照国家4A级景区标准做好“刘老庄连”八十二烈士纪念园旅游开发工作,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开展学术研讨、军地共建、影视创作、文艺汇演等活动,帮助陵园申报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把镇村建设中“六个一”工程与旅游开发相结合,彰显红色旅游特色;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和青少年等旅游市场,放大红色效应,做足品牌文章,不断提升刘老庄的知名度、开放度,切实把品牌优势转化为推动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 (2)一、三联动和区域协调,进一步做大旅游业 充分依托全乡农业生态园基地、规模化设施农业和特色养殖业等,积极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依托红色旅游景区、烈士陵园和公墓,在周边村庄(夹树和姜庄村等)培育配套花卉和苗木基地;结合刘老庄乡村深厚的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构建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观光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相融合的特色旅游,做大刘老庄乡旅游产业。 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文化特色资源,充分挖掘其历史文化意义,借助核心区设立在码头镇的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品牌和规模效应以及码头镇的文化资源,主动做好与码头镇、淮阴区乃至淮安市的旅游衔接和融合工作,串联各景点,形成循环旅游路线,全面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3)围绕产业发展,积极配套服务业 依托一、二产业,发展配套服务业。依托旅游业,加快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休闲、娱乐、餐饮及宾招服务业等,积极发展旅游配套服务业;依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工业,积极发展与之相配套的包装、仓储运输业、邮电通讯、金融保险、批发零售等配套服务业。 (4)抓住机遇,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 淮安市的主要发展方向是沿着京沪、宁连轴线扩展,刘老庄乡应争取在刘老庄乡北部与古寨乡交界处即五古路与京沪高速交汇点附近建设一个高速出入口,并完善刘老庄乡对外交通,这将为刘老庄乡融入大区域发展现代物流提供可能。乡政府应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合理规划物流园地。同时,紧紧抓住淮安市城市空间向北拓展发展空港新区的机遇,依托刘老庄乡生态资源优势,结合休闲度假和旅游业开发北部滨水绿地附近地块的房地产。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新时期乡镇经济发展对策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经济在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取得了高速发展,但是近年来乡镇经济处于徘徊不前或迟缓状态。乡镇经济的发展,不仅深刻影响着我们乡村产业结构的整合和农业经济的增长方式,也是开发国内市场消费潜力的根本。因此乡镇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有一个新的思路和新的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的发展。 关键词:新时期 乡镇经济 发展 一、乡镇是基础,是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单位,也是各种矛盾和问题的交汇点,因此,发展镇域经济是关系整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权巩固的基础性和全局性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和凤镇按照市、区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立足区域特色,壮大支柱产业,统筹社会事业,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增收为核心,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基础设施,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改进工作作风,筑强战斗堡垒,凝聚发展力量,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全镇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乡镇经济的意义:乡镇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先锋 乡镇经济发展可以有力地支援农业发展,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带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同时可以扩大经济辐射面,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这样有利于逐步改变农村单一的生产格局,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归根到底是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乡镇经济的发展自然是带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支持做大做强乡镇经济,逐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最终达到致富农民、繁荣农村、提升农业的目的。 三、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乡镇经济也应该科学合理的发展 (一)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是推动乡镇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 通过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具有较好区位资源优势、较强综合竞争实力、较大市场发展空间的产业进行重点培育,让一个产业、一个产品或一个品牌,成为地方的代名词。要结合和凤镇资源状况、交通区位、产业结构等综合因素,坚持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整体推进,打造自己的特色,扩张自己的优势,建立自己经济发展的“坐标系”,大力培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市场“亮点”,开辟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形成布局合理、区域集中、专业化程度高的产业格局。同时加大对特色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其影响。 (二) 招商引资是乡镇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 努力造就一批专业招商队伍,实现招商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引资层次的不断提升;围绕项目配套,在产业招商上求突破。要围绕和凤镇区位优势,强化诚信服务,在以商招商上求突破。加大工业小区软环境治理力度,健全跟踪服务机制;围绕打造农字号品牌,在特色招商上求突破;把乡镇文化特色、人文特色、创新特色和资源特色炒热、品牌叫响、形象提升,通过特色招商,实现资本和产业的集聚和农业稳镇、工业强镇、工业反哺,从而推动乡镇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近年来,和凤镇在围绕为投资者服务方面,建立了镇招商服务中心、设立了基础设施办公室,为各类投资提供全程立体“保姆式”服务,进一步强化了镇企业服务中心的服务机制,建立了项目服务跟踪制、个人分工负责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项目领导分工负责制,以此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排忧解难。 (三) 人才的培养吸收和基础设施的完备是乡镇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农业的产业化和产品的销售上,人才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管理方面的人才有利于为农业的农贸供应、产后服务、解决农副产品的出售、企业的重组、安置和偿债提供良好的策划方案,尤其在组建产品销售网络、产品经营和招商引资以及队伍建设上等等方面,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加速对农业的改造和农业产业化。而且基础设施的完备是乡镇经济发展的最基本支持。和凤镇的千伏变电站,实现了与华东电网双回路输供电。镇内干线道路畅通,支线道路成网。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村村通有线电视”的目标。而且工业集中区实现双回路、无污染供水,日供水1.3万吨的自来水厂已建成投入使用。 (四)壮大民营经济是乡镇发展的根本出路 “抓大促小带中间”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提升和群体拓展。“抓大”就是督促和引导规模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强强联合,以龙头优势辐射带动民营经济整体水平的迅速提升。“促小”就是通过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结对联谊、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更多的农户介入务工经商办实体,壮大民营经济群体规模,扩大富裕面。“带中间”就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小业户群体的发展,激励促动中小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强技术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镇村要高度重视劳务输出工作,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档案,鼓励务工能人返乡创业,同时可以引导农民向二、三产业。和凤是南京地区有名的建筑之乡。近年来,我镇建筑企业多次荣获过“标化现场”、“金陵杯”和“鲁班杯”以及省、市等各类建筑业荣誉称号。同时坚持大力培育支柱产业,引导民营企业向城镇靠拢,不断繁荣乡镇经济。 四、结束语 始终坚持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始终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去做事,并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主导意识,完善协调机制,在加强组织领导上狠下功夫。坚持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和大力发展民营企业来带动乡镇经济发展,乡镇经济一定能得到快速发展。 作者简介:胡晓春,男,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南京大学会计系学士,溧水县和凤镇经营管理站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乡镇经济发展模式以及发展策略探讨 【摘 要】 乡镇是直接面对乡镇居民最基层单位,乡镇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仅对乡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质量改善有着直接的作用,同时还对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这就需要各级政府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高对于乡镇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力度,采用科学合理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策略,从而确保乡镇经济的良好发展。 【关键词】 乡镇经济 发展模式 发展策略 前言:目前我国的城市和农村在经济发展方面严重失衡,加之很多农村地区的很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因此对乡镇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阻碍。此外,由于乡镇居民的收入相对较低,加之没有稳定的生活保障,这就直接导致了乡镇居民的消费水平受到抑制,从而对乡镇经济的整体发展也产生了一定影响。针对以上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对乡镇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策略进行了详细的谈论,希望为乡镇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1.乡镇经济发展模式分析 1.1 优势资源发展模式 在乡镇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优势资源发展模式主要是利用土地存在的优势来对其独有的资源进行开发和发展,主要表现为一些现代农业发展、旅游开发以及外贸出口等等,现代农业开发主要是通过对当地一些具有特色的产品进行种植、加工、开发等等,逐渐的开展具有特色的农产品市场,形成农产品种植、加工以及销售为一体的销售链,这样能够保证农产品的大力发展。另外,针对乡镇经济的旅游行业开发,主要是针对当地一些具有特色人文、特色地理的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乡镇地区自身独有的旅游资源优势,来对其进行开发和保护,并且加对旅游地点的宣传,从而带动当地乡镇的经济发展,比如乌镇、周庄等等,都是比较具有典型的乡镇旅游开发资源。外贸出口主要是为了能够将乡镇自身的特点充分的展示出来,吸引一些外资的资金投入,不仅能够给乡镇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能够将外向型的加工工业逐渐的发展起来,对乡镇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性作用。 1.2 创新性发展模式 创新性发展模式在乡镇经济的整体发展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模式,与发展自然资源不同,创新性的发展模式主要是在针对乡镇现有的一些企业或者是工业来进行创新,让其更加具有特色,从而推动乡镇的整体经济。比如以江苏南部的苏锡常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作为例子,其自身在发展的过程中,以集体所有制作为主要的发展基础,利用乡镇居民自身的智慧来将乡镇企业共同的发展起来,并且利用周围一些城市效应,来带动乡镇企业以及经济的整体发展;而另外一种则是以浙江温州等一些地区作为代表的专业市场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个体以及私营经济作为主体,将商贸市场和乡镇工业进行有效的结合,最大限度的将两者的结合起来,逐渐形成产业集群,这样不仅能够将两者的作用力充分的展示出来,而且能够有效的推动乡镇经济的发展。 2.乡镇经济发展的策略分析 2.1 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策略 在针对乡镇经济发展策略进行分析的时候,首先要对乡镇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深入考察,对乡镇地区的独有特色和优势进行详细分析,比如人力资源、矿产、地理位置、人文景观特色等,这些都是能够影响乡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次,在对乡镇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思考和规划的时候,也要注重乡镇未来经济的主要发展方向,不能够将发展目光局限于眼下,要保证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乡镇自身的一些优势特点,抓住乡镇经济长效、持续发展的机会。在实际的乡镇经济发展策略分析过程中,如果当地地区的乡镇资源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优势特点,那么就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利用创新性的发展模式,从根本上激发民营经济的整体活力,逐渐的将民营经济发展起来,形成产业集群,这样不仅能够保证乡镇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乡镇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提高都有一定的影响和帮助。 2.2 创建乡镇经济发展的品牌 在乡镇经济的实际开发和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进行有效的结合,引入一些良性的竞争机制,在乡镇经济实际的发展过程中,企业之间的合作、竞争都是能够推动乡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不仅能够对企业的管理、经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而且能够在良性竞争的影响下,企业不断的提升自我的品牌价值和效应,从而强化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这样能够保证乡镇经济的快速、高质量发展。而对于一些区域外的竞争以及合作,本地区的乡镇企业要吸取一些成功的经验,引进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从根本上促进乡镇企业自身的发展,并且要注重品牌意识的强化。乡镇企业注重品牌的创建,能够提升自己品牌的辨识度,不仅能够保证企业自身的经营效益,而且能够推动乡镇的整体经济发展。 2.3 乡镇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在乡镇经济的实际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很多政府和企业只是注重经济的发展,却对乡镇的环境缺少重视力度,特别是在一些工业的生产过程中,给乡镇的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和破坏,导致环境被严重的污染,这样即使乡镇经济发展起来,但是为了在对环境进行保护,就会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仅不利于乡镇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乡镇居民的日常生活也造成了影响。因此,在乡镇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人与自然的相互协调发展,重视对乡镇整体环境的保护,树立正确的发展价值观,将乡镇经济发展和乡镇环境保护两者进行有效的结合,共同发展,在保证乡镇经济发展的同时,能够起到促进人与自然共同和谐存在发展的目的。 结束语 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乡镇居民生活水品的提升和基层社会的健康发展,对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乡镇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本文主要结合乡镇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了目前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同时本文对乡镇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以期能够更好促进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造福广大乡镇居民群众。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关于乡镇经济发展问题分析及发展策略探讨 摘 要 当前,随着国内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也随之得到提升,再加上政府部门对乡镇建设重视程度的逐渐提高,加速了我国乡镇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特别是令乡镇获得了实质性的发展。现阶段,国内的乡镇发展过程中依旧出现了很多问题,该作笔者主要对乡镇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和措施进行了详细论述。 关键词 乡镇经济 问题与措施 分析探讨 1乡镇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探析 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来说,乡镇经济对其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乡镇经济发展问题的重视程度,目的是更好地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性。与此同时,乡镇作为基础性的行政单位,政府机关通过乡镇可以增进自身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并且有助于及时将有关的政策规章传递到基层当中,推进各计划方针的有效贯彻落实。乡镇经济的发展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群众们的生活质量,同时还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从我国现如今的乡镇发展状况来说,乡镇的发展水平和城市仍旧存在较大的差距,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二者的发展依旧不平衡、不完善,例如:农村中的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健全,加上交通闭塞不便等,如此一来便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进一步造成乡镇发展水平和城市间的差距逐渐拉大。除此之外,因为各类资源的匮乏以及文化水平的束缚,使得农民群众的人均收入较低、生活质量更差,不少基本的权利均未能获得有效保障。所以说,要想尽快解决上述难题,就应当更加重视乡镇经济,加大其发展力度,更好地提高乡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经济目标。 2现阶段我国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当今,在国内乡镇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显而易见,这种不平衡性的反映十分突出,主要是东西部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具体表现为:东部地区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进步速度远远领先于我国西部地区的乡镇。具体而言,国内各地区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2.1乡镇特色不够鲜明 现阶段,在我国乡镇经济的发展环节中,出现了各种各样需要解决的问题。当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即为乡镇特色不够鲜明。一区域必须在拥有自身鲜明特色的前提下,才有助于进一步挖掘自身的优势,达到长期稳定发展的目的。但是,现在我国的大多数乡镇仍旧未能发现自身特色,所以也便无法获取到足够的投资额,进而导致了经济发展水平的滞后。此问题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较为普遍,而东部地区则几乎不存在这一问题。“一镇一业”固然是一个不错的发展模式,为此,各乡镇领导必须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努力发掘自身的特色资源,为实现该区域的特色化发展、提高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2民营经济不够活跃 民营经济是任何一个地区经济活力的基本反映,它也代表了民间资本。所以说,我们应当更加关注民营资本的建设,全面展现出民营资本的自身优势,从而起到让民营资本带动乡镇经济发展的效果。但是,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门尚未对民营资本的引导及建设工作形成足够重视,因此造成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多样性缺失、经济缺乏足够的活力。 2.3城镇功能不足 众所周知,乡镇是将城市与乡村两者联系在一起的关键环节,除了可以令城市的产业得到延伸和辐射外,还有助于乡村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最近以来,中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持续加快,并且城镇选用了各种各样的策略来响应政策号召。目前,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均转移到了城市,这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出现。所以,应充分展现城镇的作用,吸引更多农村劳动力,给城市减轻负担。然而,因为目前城镇功能依旧不足,无法吸引足够多的劳动力,进而无法实现产业聚集和发展。 2.4二、三产业不够发达 乡镇经济要想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就需要更加注重第二、三产业的构建,在此基础上,才能拉动第一产业的发展,为人们创造连更好的就业条件,当前我国大部分乡镇企业的二三产业并不发达,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不利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3乡镇经济的发展措施分析 3.1乡镇政府应立足于当地实情做出分析,选取更适宜的发展模式 要想推动乡镇经济的长远发展,各地区政府必须立足于该地区的实情做出科学分析,并选用更适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方式。因此,我们应当提前进行调研工作,同时对其资源优势进行充分的发掘,借助各项优势资源带动其他工作。此外,还应当将本地区的优势同其他地区进行比较,进而凸显出自身特色,像人文资源、自然资源等。在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问题上,应当长远考虑,避免走弯路。 3.2各乡镇应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构建特色品牌 为了使乡镇经济朝着高效性、长远化的方向演进,相关人员应当制定出更健全的乡镇经济发展规划,从而令乡镇企业发展获得有力保障。另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更加主动地引入有关市场竞争机制,加强不同企业间的竞争协作,实现共同发展的经济目标。还有就是,乡镇还可以同周围区域寻求协作,对某区域或者某资源进行共同开发。区域特色品牌同样是十分关键的影响因素之一,其也是企业营销的必要策略,政府部门应当在大力扶持本地区龙头企业的同时,打造属于自身的特色,增强市场认可度。 4结语 综上,乡镇经济发展作为一项十分复杂的任务,政府及企业首先应当树立可持续的发展观念,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建设和谐乡镇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因为乡镇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着农民的生活质量状况,也关系着社会稳定,必须不断加强此方面的研究,促进乡镇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档案工作如何为乡镇经济发展服务 摘 要:档案作为一个历史阶段的独有信息资源,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基于此,本文对乡镇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必要性作了分析,对其存在的问题作了总结,重点对服务内容进行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只有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才能促进乡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档案管理;乡镇;经济;必要性 档案作为乡镇发展历程的记录,为政府日后的工作提供了科学的参考和依据,同时加强对其的管理,不仅能有效推动乡镇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乡镇政府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以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科学开展。 1 乡镇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分析 档案以图文、音像等形式记录了乡镇各级政府开展工作、进行管理、处理日常事务的情况,是乡镇工作的珍贵史料,不仅能为政府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还能为乡镇的未来规划提供参考。就目前来看,乡镇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1.1 有利于工作的总结 首先在档案管理当中,部分档案资料记录了乡镇的历史变迁,是乡镇历史发展的镜子,而通过这面镜子可还原乡镇每个阶段发展的情况,为学术研究提供重要的资料,同时档案作为重要的参考材料,是在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并是客观存在的,例如领导人和相关人员的亲笔手稿、机关单位的盖章信件,特别是照片、录像、录音等形式的档案,对我们了解乡镇历史有很大的帮助。 1.2 可更好满足乡镇建设要求 由于乡镇规划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无法一蹴而就的过程,所以在乡镇的规划与建设中,务必要真实记录实践活动的点点滴滴,它是推进乡镇规划建设的主要参数和参考依据,对创新、传承和发展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乡镇规划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作,其需要通过档案的形式把一些工作经验及成就永久保存下来,所以档案管理人员应把践行乡镇规划建设的瞬间变成永恒,以便为后人观察、研究乡镇的历史、探索规划和建设规律提供可靠依据,从而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2 乡镇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2.1 对档案工作认识不足 首先致使乡镇领导不重视档案工作的因素有很多,最关键的是上级考核部门在考核乡镇目标管理工作时,没有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的目标管理考核中,且没有明确的档案工作考核办法,缺乏目标责任和约束机制,从而使部分乡镇领导主观上产生了档案工作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不抓也不影响政绩的认识,同时也产生了对档案工作不问不闻,没有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工作计划,档案工作不研究、不安排等问题,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使场所、经费、人员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致使档案管理工作处于乡镇各项工作中最薄弱、最滞后的环节,影响了乡镇经济的有效发展。 2.2 信息水平尚不能满足管理要求 要想加强乡镇档案的现代化管理,电子计算机等硬件材料是不可或缺的,但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由于乡镇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管理工作的投入资金不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资金使用困难的问题,加之档案工作任务分散在不同业务部门,致使业务档案的采集、整理和归档难以做到整齐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乡镇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由于乡镇人员变动较频繁,人员少,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因而在档案的接收范围、保管和利用、服务的对象与方式等方面局限性^大,加之缺少专项经费,设备不完善,致使档案归档整理和管理缺乏科学性。 2.3 管理对象和管理方式不合理 目前,许多乡镇地区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档案对象上,仅对文本类的资料才会予以足够的重视,对碟片、磁带、录音机等实物档案的管理采取忽略的态度,管理方式不规范、不合理,加之实物档案在相关工作中具有更加直观和客观的参考作用,也是档案管理的重要部分,因此忽视对其的管理,就会存在档案损坏的情况,而这就给相关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不便。其次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工作的开展和交接,一些人员为了省事,根本不关注对档案的整理和检查工作,并且只有上级指定其完成这些工作,才会被动的去做,没有工作责任意识,而这样的工作态度势必会给档案管理带来许多麻烦。 3 为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的档案管理对策 3.1 对服务内容进行创新 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是针对相关人员所开展的关于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而创新的前提是具有实务性而不是空口而谈,因此通过把档案的管理和乡镇经济的发展进行有效结合,对于提高乡镇的整体发展水平具有积极意义。首先对于档案管理来说,其资料的收集关系到乡镇的未来发展,所以在资料的选择上,应关注一些对乡镇政治改革具有影响力的资料,并要对资料进行分类管理,这样才能保证档案的管理质量。其次随着信息化的逐渐发展,档案管理部门应对现有的档案进行深入的调查,并要对其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以将有效的档案资料上传到相关部门,在保证乡镇资料完整性的同时,也达到了资源的共享。 3.2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大大缩短了工作人员的手工时间,为档案研究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因此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可促进乡镇经济进一步发展,实现乡镇的整体提升。首先新时期档案的利用,不能只是被动的被利用者所接受,而应当做好档案的开放和编研,并注意做好监督工作,尤其是保密工作,同时科学管理和正确利用档案,能更好地服务基层建设,促进乡镇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其次要想尽快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就必须要完善与档案信息化管理有关的设备,而这就要求相关单位不仅要通过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资金支持,以使其有能力积极引入一些操作简便快捷的设备,而且还要为档案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并配置熟悉计算机操作的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档案管理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3.3 强化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 对于乡镇政府而言,其档案管理工作涵盖的内容较多,涉及教育、党建、治安、人口管理、社区规划、卫生治理及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并且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也需要较多人员的参与,涉及的范围也较广,因此要想从根本上保证乡镇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就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方式和手段来增强管理人员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起大家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4 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只有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制度,才能确保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章可依、有法可循,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扫除障碍。具体为:(1)档案工作机构应列入编制,并要对应一定的级别,同时对于乡镇档案工作机构来说,其每个科室必须有一名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辅助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完成档案收集、保管、交接等任务,以防止档案丢失现象的发生;(2)就村级档案工作机构来说,至少应设立专职的档案信息员,并要将村里的各类档案信息及时上报给上级档案机构,同时还应建立健全档案形成、积累、整理、归档、保管、借阅、保密、利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3)鉴于乡镇档案机构工作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因此应加强档案保管工作,一旦发生档案丢失情况,应立即查明责任所在,同时还应实现档案库房的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防火、防盗等“八防”安全措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4 总结 总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且琐碎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因此要想使其在乡镇经济的发展中发挥有效作用,就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形成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从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国乡镇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乡镇经济发展论文:乡镇经济发展问题及发展策略研究 【摘 要】在未来的经济发展道路上,如何建设乡镇经济的发展问题一直都是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乡镇经济的发展问题及策略展开了探究。 【关键词】乡镇经济;发展问题;发展策略 一、引言 就我国当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乡镇经济的发展已经走入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乡镇经济对我国的国民经济起着最基础的作用,同时也是实现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定繁荣的重要途径。因此,发展乡镇经济已经刻不容缓。 二、我国乡镇经济的现状 乡镇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特别是其中的农村经济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年来,国家一直对“三农”问题进行着不断深入地讨论与探究。当今我国国民经济的改革已经进入了相对饱和的关键阶段。在这一情况下,振兴乡镇经济,大力扶持乡镇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途径。但是,在我国发展乡镇经济的道路上也充满着种种问题。一方面,乡镇地区对于城市来讲相对落后,各种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并不完善;另一方面,乡镇地区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如公路、铁路等交通设备没有及时的完善,极大地阻碍了乡镇经济的发展。 三、发展乡镇经济的意义 在我国,乡镇属于最基本的行政机关单位,对于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发展乡镇经济关乎我国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农民群众最基本的物质文化生活,关系到我国城市发展与乡镇发展之间的平衡。所以,发展我国乡镇经济、振兴乡镇企业是维护我国乡镇与城市的安定繁荣、增强国民物质及精神生活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我国乡镇经济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1.缺乏乡镇特色的发展模式 在我国的乡镇经济发展中,具有乡镇地域特色的优势并没有很好地开发出来,这也导致了在发展乡镇经济的道路上,乡镇企业的地域特色不够突出,无法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乡镇企业的自身优势,打造乡镇地域特色品牌,从而降低了乡镇企业与城市企业的竞争能力。在许多产业与项目上,尤其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上,乡镇企业无法与其他同行业的企业相媲美,极大的限制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乡镇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在实际发展乡镇经济的过程中,乡镇干部的工作效率低下,极大的限制了乡镇经济发展的速度。同时,相较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建设,乡镇企业的财力问题也尤为突出,而这一方面则需要我国乡镇政府相关政策体制的扶持与帮助。在这一领域,乡镇政府的支持力度相对不够,也是限制乡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3.乡镇产业比例失衡 在乡镇的产业结构中存在着许多重要的问题。农业生产中科技含量太低,许多相对落后的乡镇地区仍然使用着原始落后的耕种方式。乡镇工业也存在着多而不精的隐患,工业产品价值含量少、经济效益低;企业缺乏核心竞争技术,难以树立企业知名度;自然资源消耗高,对环境破坏严重等。从实际情况来看,乡镇经济中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是走粗放型的建设路线。 4.乡镇民营企业发展不善 在乡镇经济的发展中,民营企业的数量所占比例不高。就质量而言,乡镇民营企业也相较落后于国有企业,没有发挥出民营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应起到的作用。这也是限制乡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五、发展乡镇经济策略 1.因地制宜发挥乡镇地域特色 相对于城市的发展建设,乡镇经济具有相当明显的地区特色,我国几乎每个乡镇都有自己独特的物质文化和人文资源。想要最大程度的发展乡镇经济,就必须充分开发当地所独有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地质资源以及人力资源,挖掘乡镇地区特产,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结构,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优势,增强乡镇经济的活力,提高乡镇企业的吸引力,建立具有地域特色的乡镇知名品牌。 2.加大乡镇政府的扶持力度 就当前的乡镇经济发展道路来讲,现存的乡镇政府管理机制已经相对落后,已无法满足当前乡镇经济发展的步伐,进行乡镇管理模式的创新与改革已经刻不容缓。要发展乡镇经济,一定离不开乡镇政府的支持与帮助。一方面,优化乡镇政府机关管理结构,统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个领域,协调各相关机构的经济发展工作,增强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乡镇干部的办事效率,将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加大对乡镇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制度,为乡镇企业的发展亮绿灯。 3.优化乡镇经济产业结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产业重点已经由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逐渐过渡到第三产业上,这一转变在城市的经济建设与发展中尤为明显。但是,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乡镇地区,仍然在走过去的经济发展道路。就当前我国乡镇产业的结构来看,应当逐步与城市发展建设接轨,将经济发展中心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过渡到第三产业上来,提高服务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优化第一产业、第二a业的经营模式,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注入更多的科技含量,提高工农业生产效率,降低资源消耗。逐步将过去传统的乡镇工业、农业转化为节能环保、低碳高效、经济效益高,产品质量好的新兴产业,实现乡镇经济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4.鼓励乡镇人民自主创业 民营企业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关乎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命脉所在。一方面民营经济的发展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吸收社会闲散人员,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方式;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的发展会极大的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因此积极鼓励乡镇百姓进行自主创业,增加乡镇民营企业数量,也是促进乡镇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 六、结论 乡镇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不容小觑的作用。就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来看,针对乡镇经济的问题进行改革创新,构建新型乡镇产业模式,发展振兴乡镇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是大势所趋。
三农问题论文:“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的“三农问题”解决思路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三农问题权力控制产权契约 农业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发展滞后”和“产业弱质”的一般共性,但中国的“三农”问题同时又是贫瘠的资源禀赋和中国在建国初期为实现国家赶超战略——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后发工业化进程——而实行“以农辅工”政策的产物。这些因素所导致的“三农问题”在最严重的时期却遇上改革攻关、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新经济等挑战,同时又与意识形态和改革路线等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当前中国改革中一个深层次的待解决矛盾。 一、“三农”问题的产生渊源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野下,我们通过分析三个问题来回答渊源问题并引出分析全文的切入点。这三个问题是:建国初期为何要实施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如何得以顺利实施?如今为何解决“三农”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成为重点? 首先,建国初期实施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当然是符合执政党最高层(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制度设计取决于政策收益和成本衡量和比较。在封锁和封闭的国际环境中无法吸引外部资金和资源;农民在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的土地革命中一直是受益阶层,这时,“抽肥补瘦”是自然的选择;最重要的,政治家集团是迫切需要通过实施国家赶超战略可能获得的经济、军事安全以及国际环境中的政治威望。因此,歧视性制度安排得以出台。第二,执政党、国家、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系所导致的对政治国家权力的控制缺失是这些政策实现的条件。三位一体关系所具有的特征是:党领导国家,党的路线上升为国家战略,党充当国家的核心部分,党无论是在主张抑或是组织方面都渗透到社会和个体中去并为之提供精神价值体系。在这种关系框架下,政治家集团的理念通过自上而下、由执政党组织内部向外延伸的方式得到全社会认同和参与,并形成广泛而深刻的全民动员。这样,在缺乏受损阶层(农民)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牵制条件下,歧视性制度安排被确立并不断强化。对于第三个问题,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同样起到主导的作用:经济上,农业的萎缩、农村经济的困窘和农民收入的微薄使得宏观经济缺乏持久的推动力和协调性;政治和社会因素上,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稳定和支持与否是关系国家政治前途的一个重要变量,这些因素要求不能再对已处于建国以来最严重时期的“三农”问题漠然处之。 综上所述,缺乏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是使得中国“三农”危机比一般工业化进程中农业问题更严重的根源,同时,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在国家、社会、政党三位一体的格局中往往对制度供给具有统摄全局的影响,它对中国“三农”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将产生重要意义。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对“三农”问题的渊源进行剖析,其必然要求我们为之提出的政策建议和措施也相应的能够经受住这种分析框架的检验和审视;同时,由于政治家集团和政府的理性思维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必须将其纳入分析框架中并使两者有机结合。 二、权力控制和政治家理性思维的和谐统一:解决“三农”问题所必须面对的命题 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事务和公共事务、社会等级和政治等级高度同一,国家“直接等同于社会”,⑴“一切私人领域都有政治性质,或者都是政治领域”⑵的社会与国家关系结构逐渐解体,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分离和对立。这里,作为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人性基础——人的利己本性决定了对保障和确立私有产权的需求,它需要人与人之间形成利己的、不受制约的契约关系这一市场交换基本实现机制,并要求其普遍化为社会关系的基本形态——全部社会生活都按照它的内在机理和逻辑来构造,包括经济伦理体系、社会法权体系以及政治制度的基本理念等诸方面的设计和建构。 相应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重性造就了对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核心命题——权力控制的重新诠释。这是因为,一方面,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契约关系的普遍化决定了近代国家的性质、功能和结构:“国家,作为社会契约的产物,是市民为了保障和实现自己利益而构造的政治体”;⑶另一方面,市民社会的独立及其法制化,对于牵制和控制国家权力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首先,市民社会发达、自治和法治化限制了国家权力的运作范围;其次,市民社会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的独立、发展和壮大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利益集团并获得发言权;再次,以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在内的独立的知识领域为依托,可以利用“公众舆论”形式对权力运用实施监督和控制。最后,只有成熟、独立的市民社会存在,才能使政治国家领域中的代议制民主具有主体和成为可能。 纵观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其总的逻辑进程是:人的利己本性——产权契约——市场经济——市民社会——政治国家。尽管,这种关系是适应近代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生成的,但是,在市民社会的逻辑起点和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制约、监控作用这两方面具有内在机理的普遍性。当然,我们不能忽视逻辑前提上的不一致所带来的重大差别: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的现代化国家,政治国家是推动建立一个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市民社会的核心力量。这似乎产生了一个悖论:权力主体推进制衡权力自身的他物发展,或者说,政治国家推动其对立面——一个能够监督和制衡国家权力的现代社会——的确立和成熟。正因为此,这在现实中似乎是不可能出现的。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当前在局部领域相当大部分程度上的出现了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和对立的现状。 原因是:参与变革的多元力量,特别是执政党组织和政府一方,当然是具有其特定的理性,确切地说,政府政策是基于其理性判断而采取或调整。但是,政治家理性是有缺陷和短视的,这种不完全和不充分既可以是知识的有限性这一人类的共同特点所导致的对未来的非理性预期;也可以是由于参杂了对自己或集团利益的考虑而产生的非最优化决策。理性思维关心的是中短期的政策收益与成本的衡量与比较,但改革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改革之初全然未曾出现的新的因素;改革会在相当程度上创生出自我强化和自我运行的新的机制,而这都是政治家的理性思维所无法准确预知和判断的。也就是说,初始性的改革之后,萌发的新兴力量“会在‘改革了的’制度安排中与这些制度安排继续互动,从而以结构性的力量使得改革范围扩展到原本未设定改革的某些领域;‘改革了’的国家出于各种原因而创设的新制度安排不仅生发出与其创设愿意不尽相同的后果而且不得不考虑新的制度安排,这样,一方面,其社会治理技术也不得不在这样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国家自身的改革合乎逻辑的持续下去。”⑷ 在明确了西方市民社会逻辑起点和功能,以及当前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演进过程之后,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就变为:能否推出一项制度设计,并最终达到权力控制和政治家理性思维的和谐统一。这是因为:只有符合政治家的理性思维,即:在中短期内具有较高的政策收益和较小的成本并有助于缓解乃至根除“三农”问题这一危机,这一制度设计才可以通过国家这一强制体获得生命力,其次,最重要的,这一制度设计能为权力控制命题的解决提供终极路径,从而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并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出现。这就要求:它必然会引发制度的持续创新,从而可以导致国家与社会之间形成特定的互动关系:个体日渐获得自身的独立与自主,特别是经由各种手段争取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并开始有意识的通过结盟等方式与国家开始博弈以进一步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包括经济、社会乃至政治体制),从而最终为政治国家的对立面——市民社会的确立和成熟铺设道路。正因为此,它必须是建构“市民社会”的核心要素,且在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变迁中具有自我强化和自我运行的能力。 三 、对现有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观点和制度安排的评价 针对“三农问题”所提出的见解和主张不可谓不多,有学者归总,从论点和思想的高度出发至少有7种,它们包括: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刘修民、宫希奎、李昌平等人提出的“农民利益保护论”;陈锡文和许经勇等人的“城乡统筹发展论”;陆学艺、郭树清等人的“城乡、产业结构调整论”;吴敬琏、温铁军和樊纲的“就业优先论”;林毅夫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论”;晓亮的“市场化带动论”和王健等人的“城市化推进论”等。⑸这些主张相当大程度上被20__年中央1号文件吸收和采用,并引起学界普遍赞扬和期待。这些政策建议和安排都具有其合理性,但是,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其不约而同的存在一些缺陷。 (一)相当一部分“技术层面”的解决思路因缺乏“思维关联性”而与政治家理性相悖 “技术层面”的解决思路是指政府通过在财政支出、税收结构和转移支出等方面实施的“多予少取”式的不涉及制度层面的政策作法。这其中,一些政策建议已经得以实施并产生较好的效果,比如说取消农业税。但是,农业税的取消是因为其符合政治家和政府的理性思维: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并由此得到的政策拥护是远远大于政策成本的,这是因为农业税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是远远高于其在政府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两相比较,收益成本不言自明。而其他一些政策建议是否也具有这样的特征呢?以“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论”为例。试想:面对占人口总量绝大多数、总体生存状况趋于恶化的农民阶层,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多大的直接效果?即使有,为使这一效果足够大到能相当大程度的缓解“三农”危机,它需要政府不是稍微的、而是相当大的增加针对农村的扩张型财政支出,在现行财政收支状况紧张、财政风险较大的情况下,这是否可行?对政治家和政府来说这一政策的实施成本是否能接受?同样,这一缺陷还体现在针对“就业”、“社会保障”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是说这些政策对农民毫无作用,而是只有在局部地区(经济较发达、人均收入较高;或是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技术水平所导致的产业的比较优势等等),这些政策措施才有较为明显的效果和较小的政策成本。放在全国范围内,其能否实施或是效果如何令人置疑。因此,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没有考虑政治家和政府理性思维:在学术研究中参杂了过多的道德倾向和观念——因对农民阶层的同情而不自觉地将思维角度始终局限在如何维护和增进农民利益上,缺乏政治家和政府理性——农民利益这一关联性的思维方式,导致忽视了对政策本身的可行性和适用性的考察。 (二)制度层面的政策和观点因缺乏自我强化和演进功能而无法对解决“三农”问题产生战略性功能 现有的针对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城乡二元分割、农民利益保护等方面进行的制度安排由于缺乏能在社会体系内部产生自我强化和演进机制的制度特征,从而也就无法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提供战略性和诱致性的功能。他们回避了如何铲除“三农”问题产生机制的问题或是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从而对权力控制这一命题也无能为力。举例如下,取消了城市中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用工制度,如何能保证新的、更隐蔽的制度不会被推出?或者,当政治家在“三农”危机缓解后,面临新的利益结构调整要求和社会重组问题时,政治家会不会重新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无法保证不会将社会作为其实现其特殊利益的工具,也不能保证不会将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对立起来,甚至以抽象的“公共利益”代替甚至否定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离开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离开了社会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控,无法保证国家不会异化。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起点和终极路径 综合以上分析,在当前可以推出的政策安排就是农村土地产权的进一步明晰化:把农民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直接转化为其所有权,享有包括租赁、转让、抵押等在内的完整权利。 在符合政治家理性思维方面,这一制度安排至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显著的政策效果从而大大缓解“三农”危机,首先,土地要素市场化后,一方面,农民因可以有偿放弃和让渡土地从而拥有一个未来的收入源或者说是一个对自身的保障,另一方面,有条件的种田大户(个体或农业企业)通过租赁土地扩大经营规模(农业经营成本降低,机械化程度提高、规模效应),出租土地的农民或返聘当农业工人(农民数量减少),或从事加工、销售行业(产业升级、城镇化出现),并且这些现象的产生有其内在逻辑必然性因此远比以政府为主体,自上而下地把上述“现象”当作“手段”和“目标”式的政策推进要合理的多。其次,它可以消除现行两大错误的制度安排:(1)土地产权的明晰实质上废除了现行“征地、补偿、批租”制度对农民的盘剥,使得本应是农民转让和租赁土地的产权租金变成某些政府部门、房地产商和基层政权领导“权力租金”的现象得以遏制;(2)消除“两不经济”,“两不经济”是指土地行政管制中的低效——大都市因为行政控制过严、土地供给普遍不足导致的地价过高,可能步香港经济之后尘;而许多小城镇,却同时因为行政控制松弛,使得那些没有什么效益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项目,大量滥占了农地。简单概括,一头严重浪费城市化的机会,一头大量浪费农地。⑹ 在建构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农民一跃成为“有产者”,对农民塑造自身理性自律、责任和权利意识并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独立个体,推动形成独立成熟的市民社会,乃至最终完成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是否具有内生的启发和诱致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市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市场经济是市民社会生成的经济基础,同时,没有产权的契约化,农民始终无法外入市场经济的门槛;没有农民的作为个体的参与,市场经济始终是不完整和局部性的。政治民主和市场一样,也必然建立在注重个人利益和价值的基础上,“当个人由市场中的卖者或买者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纳税人、受益者、政治家或官员时,他们的利己本性不会发生变化”,⑺以产权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体系,在私人利益的整合关系中,得以形成以实现个体私有财产权利的确立和保障为中心的市民社会组织,并最终确立个人利益相互协作和制约监控政治国家的社会机制和社会结构,这是西方政治学中的经典理论脉络,并且在中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互动中具备适用性和参照性。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以产权变革为先导所形成的持续性制度变迁所最终达到的理想状态就是形成一个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新农村”。“新农村”是指这样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概念或领域:农民个体、 农民群体、农业企业家、农业金融信贷机构、农业服务机构、关注农业的知识分子群体和独立媒体、农民社团、农业研究和智囊机构以及农民利益集团形成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不受国家非法干预的相对独立的私人领域;在这个领域,他们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和私人目的而活动,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个体发生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国家承认私人在这一领域中具有独立性和自由的合法性,除了依法加以必要的规制和干预外,不加干涉;这一领域中,私人利益形成多种社会集团和社会组织。它们对于争取和维护私人利益,协调多元利益冲突,排斥政治国家的非法干预具有重要功能;这一领域内部,以及这一领域与其他领域结合的纽带和主要机制是产权契约,以产权为依托,在双方的共同同意下,以契约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履行义务的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同时保证别人利益要求的实现,其使命是保护所有权和私人的自由;同时,“为了保证自身的政治利益要求,使社会利益得到国家的承认和重视,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这一领域又是公民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发表政治观点、对政府施加压力,推举自己的政治代表,参政议政的场所和领域”。⑻总之,这个领域指的是包括以上所有个体在内“独立意义上的人”,“按照契约型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 五、政治家集团和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定位——塑造“增量”改革思维 实施产权变革是否一定能够达到“新农村”这一理想状态?理论分析只是廓清产权变革和“新农村”之间内在的逻辑关联性。现实中,这一关系能否成立,起重要作用的变量就是政治家和政府。其原因是: 首先,正如前文所述,在中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建构过程中,政治家与政府具有的独特属性,可使得其在产权以及其后一系列的变革中扮演两种不同的角色:一种是积极主动地去适应和扶持;另一种是消极等待甚至是阻碍和扼杀;其次,农业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发展滞后”和“产业弱质”的一般共性,政府为之承担的责任和努力程度直接关系到其损失大小,这一情景已被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所证明。因此,认为实施产权变革之后,“三农”问题迎刃而解、“新农村”可以自动生成的观点同样也是不适当的。各国历史已经证明,土地的大规模产权变革是一把“双刃剑”,解决的好,可以促进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发展;解决的不好,不仅不能解决原有问题,反而会催生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震荡。 由此,政治家集团和政府在产权变革过程中,以及产权变革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应以“增量”改革思维为指导定位自身的功能体系。其含义是:产权变革一方面会导致一部分既得利益者的阻扰;另一方面,对政治国家而言,产权变革所引致的最终变化——市民社会的诞生和成熟——会导致自身权力的削弱和活动空间的缩小:“革命者最终会革掉自己的命”。这时,执政党组织和政府(包括政治家集团)必须拿出胆识和勇气,坚定继续变革的决心,面对变革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变数,不能怀疑和退缩,相反,必须采取更积极的政策措施予以预防和补救——在持续的制度创新和供给中推动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只有这样,政治国家的存在和稳定这一最大的政策收益才会得以实现。借用一句名言对“增量”改革思维进行总结,那就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从目前来看,政府的功能至少应该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组织和实施一个公平和公正的产权变革 陈锡文(20__)以拉丁美洲一些国家为例,认为土地私有化之后会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从而引发剧烈的社会震荡。⑽陈锡文所提出的观点实质上反映就是由政府组织和实施的产权变革能否做到公平和公正这一问题。试想:有谁能比农民自身还要清楚土地出售的收入是否能保证其一生以及下一代的各项支出?如果农民各项权利得到充分明确和保障,如果没有遭受到胁迫,农民为何要抛售土地从而出现“拿几万元,没有稳定的收入,钱花完了,产生了社会问题”这一状况?否则,在缺乏其他监督制约措施、农民较低的素质以及弱势地位等情况下,真的可能像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一样,从基层政权、地方政府、氏族势力、“村头势力”乃至房地产等土地相关产业中催生出“土地寡头集团”。 (二)将现有制度安排与产权变革结合起来,以产权变革为主要和先决条件;现有政策安排为辅助和跟进措施 以产权变革为主要和先决条件,是本文分析的主旨和核心,已不需复述。强调把现有的政策安排作为辅助和跟进的制度措施,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政策安排有其合理性,如果在现实中得以较好的实施和执行,将会和产权变革形成制度效应上的共振和呼应,熨平产权变革中可能对社会各阶层产生的震荡和冲击;另一方面,没有产权变革在先,这些措施充其量只能起到一些缓解作用或是在现实中的政策效果令人置疑,真正解决“三农”问题仍是一个问号。 六、结束语 即使产权变革得以顺利和公正实施,即使各项配套和跟进制度措施得以很好地执行,解决“三农”问题仍将是一个漫长和充满坎坷的过程。这是因为,在国家和社会关系二元互动和变迁的过程中,农业、农民和农村在现时所体现的初始状况:农民个体较低的文化素质、基本以刀耕火种为主的生产方式、追求高产而不是高效的经营目标,农民对市场经济的陌生和不适应,农村落后的基础设施、以及贫瘠的自然资源禀赋(人多地少和好地少差地多)等等。这些现状的改变都是长期缓慢甚至是根本无法改变。即便如此,那种将目光局限在对“三农”问题仅仅具有减震和缓冲作用的制度设计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一种前瞻性的视野,需要针对其根源进行战略性和全方位的考虑并提出相应措施,并使两者有机结合。这也正是本文所试图作的工作。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与三农政策—近期文献综述 摘要:三农问题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的瓶颈,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本文根据近期理论界的文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挑战和战略等三农问题的几个焦点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关键词:三农问题 新农村建设 农业科技 县域经济 引言 尽管农村是掀起中国改革的先锋,但随后长期的忽视已导致农村改革还处于初始阶段。随着其他各方面改革的深入以及市场机制的基本建立,所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又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是导致目前内需不足的主要因素,因而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我们这里将近期学术界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相关讨论作一综述,以对目前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作一梳理。 1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统称为“三农问题”,这三者是相互依存和作用的[1]:农民是经济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的发展水平,农业是农民经营的产业,农业发展的如何,及其结构分配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的稳定性。农村是农业和农民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瓶颈[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函数当中的重要变量。在“以农补工”和“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状态下,农村越来越被置于边缘化境地;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困局中,农民于市场经济语境中表现得越来越失语。如此,以土地为生存技术和生活保障的农民只有选择外出逐利谋生,同时也把更多的梦想和希望留给了他们的下一代。在广大农村,父母双双出去打工,16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已经愈来愈多。实际上,很多外出打工者基本上是为他们的子女积攒学费而“投资未来”不断流动的。可是,这些“留守儿童”又成了当下中国基础教育的盲点他们小小年纪便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家庭教育处于空白,一些学生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气甚至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性事件来,一些家庭“投资未来”的理想也随之破灭。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提出对“三农”问题解决措施,并且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3]。他提出,20__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等。20__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表示,必须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整个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4]。他提出了完善支农政策,改善生产条件,稳定涉农价格以及拓宽增收渠道等措施。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8]:“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重要历史任务 今日的新农村建设不过是过去10年中国乡村建设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一个延伸而已。当然,它也有自己独特的内涵[5]。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负担重、农民增收难等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中国农村的发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6],“三农”问题又一次引起朝野上下的广泛关注,且成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这一背景下,新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蓬勃而起,并从前人那里获得了经验和精神上的双重支持,而新的时代条件和时代问题又使这次新乡村建设运动有了新的样式、特征和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农业科技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l世纪是信息时代,是生命科技的世纪[7],是自然科学发生重大变革并取得突破进展的时代,是人、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世纪。技术、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急剧变化,给农业科技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农业科技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学科分化、分工与更新的同时,将走向新的综合与联合,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将具有智能化、生物化、产业化和 企业化的明显特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更加紧密结合,人们在21世纪能更好地掌握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有力地促进农业发展的战略决策,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完善,以及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农业科技的发展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业科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8]。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设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是首要任务。无论是新兴产业的发展还是传统产业的提升、土地产出率的提高还是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增强还是环境资源的保护都离不开科技进步。尤其是我市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素质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资源与环境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不高的状况尚未显著改观的情况下,科技创新与进步的作用更显突出。 2.3建设新农村必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作为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县域涵盖“三农”,联结城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阵地;县域经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经济,其实力和活力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应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9]。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坚持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实现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小城镇的蓬勃发展,为农民创业、就业、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大舞台。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推动了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促进了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和农民分工分业,形成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联动、城乡互动的新机制,增强了城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生机勃勃、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是沿海地区发展的一大亮点。比如,浙江省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支柱产业为支撑,以乡镇企业为主体,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形成以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实力强和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强的优势,着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促的新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非农化的进程,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又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农民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由此可见,县域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可以实现良性互动[10]。所以,建设新农村必须发展县域经济。 3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3.1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和挑战 县域经济是以县(市)级行政区划规定的范围为管理对象,以发展本地经济为宗旨的经济,是具有区域性、层次性、开放性特点的经济系统,是一个功能相对完备和健全的经济单元,是一个县(市)范围内的经济的总和,是区域经济的概念之一[11]。县域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其经济活动内容的广泛性、综合性和丰富性。在县域经济这个范围内,既有城镇经济,也有乡村经济,既有第一产业,也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种经济成分比较全,可以说,几乎整个国民经济的所有指标,在县域范围内,都可以得到反映。 建国后,县域经济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2]:农村经济阶段、乡镇企业大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三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县域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11]。经过20多年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转向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的发展时期。所有这些都标志着县域经济的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从“新阶段”的战略高度来把握县域经济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壮大和发展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既是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衔接处。它是强国富民的基石,是工业资源的基地,是拉动消费的“超市”,还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县域经济发展也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如城镇化发展滞后,高等资源要素缺乏,产业结构不合理,政策体制性影响等等。面对县域经济的这些特点,我们应以战略性的眼光看待县域经济的发展。 3.2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与措施 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坚持“城乡一盘棋,工农一齐抓”[13]的指导思想。把县域经济的发展摆在战略位置,打破城市工业、乡村农业、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壮大县(市)经济的实力。 笔者认为,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扭住经济中心不动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增加财力、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为核心,不断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笔者觉得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调整,要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10]的思路,来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二、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走势看,民营经济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机制灵活,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吸引力和极大的竞争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安置就业、活跃市场和保持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14]。因此,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走出一条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做活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 三、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从区域竞争的态势看,特色就是财力,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经济发达县(市)的实践也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是成功之道。特色是品牌、是市场、是竞争力,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 四、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12]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和重组,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五、把抓好项目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从经济发展的动力看,只有坚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项目、引资金,才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3.3县乡干部在县域经济中的职责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县乡干部的正确领导,县乡干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县委书记在一个县处于核心地位,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对该县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15]。而要推动县域经济,就必须提高县乡干部的领导发展能力。 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6]。笔者认为领县乡干部要提高领导能力,应着眼于抢抓机遇、科学决策能力的提高,突破封闭思维模式,面向市场,创新配置资源思路。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准确定位;应着眼于把握重点,推动落实能力的提高,以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为切入点,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撑力;应着眼于教育、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机制创新能力的提高,实施人才战略,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不竭的推动力。在新的经济发展浪潮中,县域经济能否走向壮大,关键在于培育人力资源,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匮乏的“瓶颈”[16]。因此,必须从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考虑,把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落到实处。总之,三农问题错综复杂,任重而道远,以上仅仅是对近年来学术界对三农政策论述的一个综述。任何改革的一小步进展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本文只是就其中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背景中的村民自治 导论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农村开始了以承包制为核心的改革,农村经济因此而飞速发展,解决了整个国家的温饱问题。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城市经济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中国农村的发展却逐步减速,形成了最近若干年“农村落后,农民贫穷,农业危险”的三农问题。李昌平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可以说是21世纪初中国三农问题最形象的描述。 中国三农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解决方案也是复杂的,并不存在唯一最优的方案,因此政策选择往往是多样化的。不过,大家的基本共识是,三农问题,在宏观上不可能依靠农村自身的努力得到解决,关键还是要依靠城市化。很多人认为,城市化,是中国避免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重要方法,也是中国减少农业劳动力,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的必然出路。他们的政策建议就是,中国政府应该帮助中国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1]农民要致富,就要发展农业,农业要发展,就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其言外之意就是,要缩小农业人口的规模,让大量的人口进入城市。这显然是符合逻辑的。既然在当前的宏观格局下,三农问题很难依靠农村自身的努力得到解决。三农问题,在宏观意义上只能消失,而消失的方法就是城市化。 中国农业问题官员、农业问题专家杜润生先生认为,解决三农问题第一步,是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给农民以最基本的权利。他认为,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将他们从土地和其他束缚下解放出来,并不是有些人想象的那么可怕的事情。他建议,城市不论大小都要向农民开放,让他们可以在城市安家落户。不得对农民工进行歧视性的管理。[2]杜润生的建议实际上也是要让三农问题消失,但其方法是给农民以权利。最近浙江省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把农民改为居民,要变“二元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为“一元化”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可以说在中国开了先河,这势必为解决浙江的三农问题奠定制度基础。[3] 农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要靠政府,更重要的是要靠农民自己的组织,包括农会,还包括村民自治、乡镇选举和县政权的民主。杜润生先生认为,农民要建立自己的组织,要像工人有工会那样有农会,行使已经拥有的权利,让政府听到其诉求。还要“推进民主改革,先办村民自治,进而实行乡政权选举直至县政权民主重建”。[4] 徐湘林先生则认为,“三农”问题的主要根源是国家业已形成的城乡差别对待的政策结构和高成本运行的县—乡农村管理体制。高成本的县—乡管理体制则可以通过可行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改革(如乡镇长选举和自治)得以改善。[5] 这些研究都是非常可贵的,其政策建议也很有实践意义。本文认为,要解决三农问题,不仅需要宏观意义上的努力,更需要微观意义上的村民本身的努力。而发展村民自治是其中关键之一,如何在实践的基础上,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又是完善村民自治的关键。本文将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三农问题为背景,分析中国村民自治的法律逻辑,并结合当前中国农村存在的问题,探索中国村民自治的成功之道,以及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效应。 一、村民自治始于法律 现代法治是一种基于个体自由和平等意义上的法治,在这一体系中,每个人在私人事务上是自治的,每一个公共单位在自己的公共事务范围内是自治的,每一个经济单位、社会单位和政治单位,在自己的事务范围内是自治的,各级政府和国家也在自己的范围内是自治的。各种各样的冲突和合作,都可以依靠法律得到解决。在法治秩序中,立法是一种政治程序,基于经验产生秩序的规则,解决政治上的冲突,凝聚政治上的力量,形成政治上的和谐;行政是一种执行程序,基于知识制定公共政策,运作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司法是一种理性、和平解决利益冲突的秩序,着眼于具体利益,利用正当程序,协调并解决各个方面的矛盾。 中国历史上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而只有为维护皇权统治而设立的惩罚性的法家之治。在这样的治理体制中,每一寸土地都是皇家的财产,每一个人都是皇家的臣民,任何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都是为了皇帝的江山稳定,即使提倡以民为本,也不过是说为了江山社稷的稳定,需要照顾民生。 所以,中国传统上的乡村自治并不是现代法治意义上的自治,而只有因“山高皇帝远”而产生的“管不着”意义上的“自治”,或者因与皇权有特殊关系而得到的“自治”,如地方的诸侯和王国。建国以后中国农村的基层政权,仍然不能说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1982年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第一次在宪法意义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原则,为中国村民自治提供了现代意义上的宪政法律基础。它使得中国的村作为一个公共管理单位可以与政府平起平坐,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公共管理单位,自主提供自己的公共服务,解决自己的公共问题。 1982年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宪法还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这一规定,有三个内容值得关注:一是村民委员会按照居住地区设立,也就是说,它不按照行政安排设立;二是村委会成员由选举产生,而不由上级政府任命;三是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其与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规定,不过宪法具体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内设机构以及基本职能,主要是办理本地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与政府的关系是协助社会治安,并发出基本的声音。 这一宪法规定没有很快进入实践层面。5年以后,也就是1987年11月24日全国 人大常委会才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在全国局部地区开始试行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1998年11月4日,在试行11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各地开始全面推广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这一实践引起了各方面的兴趣,国内外的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并出版了很多文献。本文将探讨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中国村民自治提供的法律基础,以及在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 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与职能 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于1998年11月4日经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共30条,仅3100多字。各省人大常委会一般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办法,增加内容不多,主要是细化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一般也只增加500~1000字而已。 《组织法》一开始就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组织法》和各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主要有如下具体的职能: 村民委员会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如因地制宜地兴办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村民委员会具有准司法职能,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村民委员会具有经济规划职能,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村民委员会具有组织管理经济职能,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依法管理财务和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场、森林及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具有多方面的教育职能,也就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从这些规定来看,村民委员会的政治目的是村民自治和民主,即通过民主的方式自我管理,它同时兼具经济发展和道德提升的目的。《组织法》和相关规定,使得村民委员会不仅具有公共管理意义上的、以民主为基础的强制力,如公共服务融资所需要的强制力,更具有了在经济管理上的强制力和道德上的强制力。在现代社会里,公共权力组织的权威通过民主得到保障,其强制力的危害被民主程序和法治化解;经济组织的强制力表现为内在的组织能力和外在的竞争能力,而其强制力的危害则由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国家法治化解;道德组织的强制力,往往通过其非赢利性和成员的自愿性得到化解。村民委员会作为政治、经济和道德三位一体的组织,其职能往往趋于无限:作为经济组织,它不一定面临市场的优胜劣汰;作为道德组织,它又是赢利性的,并且成员未必自愿。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即使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政治约束机制,由于在经济和道德方面缺乏规范,也会演变成职能无限的、不受村民约束的组织。 这说明,现行《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性质和职能的规定存在缺陷。它使得村民委员会在法理上相对于村民不仅有天然的行政上的优势,毕竟有组织的人群相对于缺乏组织的村民有组织成本低的便利;还具有经济和道德的优势,因为依据法律它具有经济管理职能,兼具道德教育职能。这很可能使得村民委员会有机会滥用村里的经济资源,甚至滥用公共管理权力。而当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关系密切,并能够得到基层政府充分支持的时候,以上问题就会更加严重。 对此,冯兴元等学者提出重建农村经济合作社,合作社自由进入和退出,产权明确到个人,有注册登记,具有经济法人地位,政府对其实行税收优惠。[6]这一做法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活力,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制度上的基础。对于村民自治来说,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建立则有利于规范村民委员会的经济职能,使其专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至于道德教育问题,笔者认为,公共权力机构不适合承担直接道德教育的任务,这一职能应该让位给农村的志愿组织。在台湾,义工很多,服务范围很广,大家都发自内心。大陆很多白血病人的骨髓都来自台湾人的捐献。这一切都得力于社会志愿组织的发达,值得借鉴。 三、村民委员会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不是在组织真空中运作的,与它并存的还有村党支部、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还有所谓的主管部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等。 《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政府与自治组织的关系,乡、民族乡、镇等基层政府不得干预村民依法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但是,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在如下几个方面有可能被突破: 一是《组织法》规定,基层政府可以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如果这种指导、支持和帮助是道义上的,或者说是技术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在程序上是应村民委员会要求,而不是基层政府主动,那么基层政府的作用对村民委员会来说就是咨询公司性质。如果这样,这一规定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任何合法组织都可以给其以指导、支持和帮助,包括学术研究机构,甚至国际组织,如美国的卡特研究中心等。 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意义还是咨询意义,主要取决于基层政府,而它如何选择,则取决于它对村民自治的态度。在现实中,基层政府都倾向于选择强制性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在程序上是基层政府主动进行。基层政府往往根据过去的传统,利用现在法治不健全的机会,把村民委员会当作其下级单位,而村民委员会也不得不把基层政府当作上级对待。这时候,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会出 现两种情况:一是村民委员会成为基层政府的下级政府,村民自治变成了“村民上治”。二是民选的村民委员会有可能仰仗民意对抗基层政府,出现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的冲突。而一旦上级政府统统收回相关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会遇到难度。 什么是指导,什么是支持,什么是帮助,法律并没有详细规定,其进一步的解释权和执法权往往掌握在具有行政优势的基层政府手中,所以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损害村民自治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比如,有些基层政府为了解决一些村存在的问题,专门派乡干部分区负责村的公共事务,这些分配到村里的人就成了这些村的实际领导。当这种情况制度化后,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乡镇政府与村之间的新一级政府组织,乡公所,凭空增加了农民负担。再比如,有些基层政府为了充实自己的财力,以帮助村民委员会为名,集中所有村的财力物力,实施“村财乡管”,这就在财务上剥夺了村民自治。 二是《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种协助,如果是自愿的,基于特定的契约的,那么村民委员会就不是基层人民政府的下级单位。如果这样,实际上这一规定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因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因此,这一规定在实践中极有可能是强制性的。于是,当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事务的财政、行政方面的关系不明确的时候,这一条款就会让村民委员会在实际上成为乡镇政府的下级单位。这时,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上下级关系,一种是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处于对抗的状态。这正好是中国农村目前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两种典型关系。《组织法》还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这一规定加了“应当”,显然已经变成了法律义务。也就是说,村民委员会至少相对于有关司法部门来说,已经成为下级机构。 三是《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一规定,可能会在两个方面改变村民自治的组织结构: 一方面,村民自治在行政上可能从村民委员会转向党支部。在实际运作中,如果村民自治要实现,就必须要让农村党支部进一步民主化,让村民能够选举党支部,比如党支部书记在党内选举之后经过村民确认,或者村民选举出候选人,再经过党内选举确认。 另一方面,农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之间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农村党支部成为村委会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是乡镇政权的领导核心,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也自然而然地从非上下级关系转向实际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这时,如果要确保村民自治,就不仅要使农村党支部的产生过程民主化,而且还需要在职能上进一步调整与乡镇党委之间的关系。否则,村民自治就不是完整的。 根据这些分析,《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各种各样指导、支持、帮助和协助的条款可以删除,因为它对于村民自治有害无利。 至于有关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地位问题,目前更多的做法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这就是承认基层党支部在村的核心领导权,然后在选举程序上做一些变动,让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成员具有民意基础。这种做法在当前来说,有利于改善村民自治。不过,由于基层党支部与上级党委是下级服从上级的关系,这实际上一笔勾销了村民自治,除非上级党委不领导基层党支部。 所以,从长远来说,还需要思考在宪政结构转变条件下执政党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笔者的看法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自治的完善,政府治道变革的进行,党的执政结构也需要发生相应的变化,给经济组织、社会自治组织以自己的运作空间,在政府进行治道变革的同时,党也需要根据民主原则、法治原则来行事。在乡村治理层面,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方式不改革,村民自治就没有发展空间,很多不正常的势力,就会利用这一组织结构来破坏村民自治。如何着眼于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来改革基层党组织的运作方式,是当前需要认真考虑的法律问题。 四、村民自治的保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肯定不会自动进行。所以,《组织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保障条款。 《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这一规定赋予地方人代会和常委会法制监督权。不过,这一规定现在看来几乎形同虚设。因为就现有的运作机制来看,在村民、村委会和乡镇政权等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并没有什么适当的介入机制。这些问题,现在一般通过上访机制来解决。在现行体制中,上访是一种行政性的介入机制,在改变过程中往往带有很强的行政偏好,解决问题具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很可能解决了一个问题,却忽略了更多相关问题。对村民自治来说,通过上访来解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很可能在制度上改变村民自治的结构,因为它会使得村民自治经常受到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干预。 《组织法》第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这一规定,在制度上显然也有助于强化上级政府对村民自治的干预。因为它赋予县乡两级行政机关和代议机关权力,调查并依法处理有关不正当选举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司法调查和处置权。行政机关处理问题的程序是行政性的,具有强权干预特征;代议机关处理问题的程序是议论性的,不具有行动性。这两个权力的性质都不利于处理选举纠纷。要处理选举纠纷,最好还是规定由司法机关来处理,如向检察院举报,检察官出面调查,然后向法院控告,法院受理等。另外,这一条款规定的措词也具有事先定罪的意思,好像已经发生了确凿的不正当选举,只要告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就可以了,实际上任何不正当选举行为的举报,都可能是政治性的,都需要通过正当程序来确认。让选举纠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通过行政和立法程序解决,可以确保依法选举,为村民委员会选举提供法治基础。 《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这一段的规定,显然是把村民委员会当作乡镇或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下级单位了。一是这一条款为村民委员会指定了自己的主管部门;二是一旦村民有请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必须调查核实并责令村委会如何做。 从这一规定的内在激励结构来看,它是在发现问题的时候,不鼓励村民利用现有的村民自治内在的民主程序来解决问题,而是在运作上助长县乡政府对村民委员会进行行政干预。对村务 公开是否满意,实际上可能是个体意见,也可能是集体认同的意见,或者是有分歧的意见。这时候如果没有首先在村治结构内进行民主运作,个别投诉导致上级政府出面干预,显然不利于真正识别什么是合理的村务公开,什么是违法的村务不公开。如果要确保村民自治,最好是完善村治结构的内部冲突解决程序。在此基础上,再有限引入上级行政调解程序,最后打开司法程序。通过村治内在的民主程序,外在的行政辅助程序,还有被动的司法程序,可以比较好地处理村治的内在冲突。至于“经查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则是画蛇添足了。法治的基本原理,不需要在法律条文里到处重申。 最后,上述三个条款之间也存在矛盾:首先,它规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机关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其次,规定乡人代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来处理不正当选举问题;第三,规定县乡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有关村务公开不当的问题。这三个规定,在逻辑上显然是混乱的。如果规定只有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才有保障权力,县乡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没有权力来处理不正当选举和政务公开运作问题。如果有权力,则需要把县乡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也加在里面。 从道理上来说,全国人大是《组织法》的制定机关,自然它也有权保障其实施;各省人代会可以制定实施细则,自然也有权保障《组织法》的实施。所以,简单地规定只有地方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从法理上来看,公民也有保障其实施的权力,因为该法律很多方面的实施都需要村民积极主动。 从这些低质量的规定可以看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实际上是一个行政过程,它带有大量的行政偏好和行政性文件的传统。如何去除其中的行政性因素,凸显法治的原则和价值,给村民自治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可以说是中国村民自治顺利发展的重要挑战。 五、村民委员会的设立与产生 根据《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原则有两个,一是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二是便于群众自治。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这说明,村民委员会的设立过程是行政与民主相结合的过程。由于长期以来中国治理结构是行政主导的,所以,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实际上往往是行政上的便利考虑优于村民自治的考虑。从实际来看,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往往是几个自然村一个,或者一个大村,被分割成两、三个小村。这可能适合管理,但不见得有利于村民自治。因为村民自治主要是公共事务的自治,公共事务有一个自然的范围。如果若干自然居住的村落组成一个村,或者一个自然居住的村落分割成两三个村,都不利于在整体上配置公共资源,而且很可能导致若干村在村务方面的不必要的冲突。所以,在未来,应该考虑主要由村民自主设置,而政府的程序主要是辅助性的,而不是主导性的。 1987年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选举方面的规定比较简单,经过10多年的实践经验积累,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选举方面的规定已经比较详细了。根据这些规定,村委会主任及其成员三年一届,连选连任,而且只能由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主持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而且当场公布,选举还设立秘密写票处。 此外,第十六条还规定了罢免程序,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这一程序,使得村民和村民会议有了自主解决问题的权利,而不必上访到上级政府或者人代会了。不过,其前提条件是,不满村委会成员的村民至少能够组织起来召开村民会议,而且有半数人以上的人不满村委会成员,否则还需要求助于基层政府或人代会。 1998年《组织法》的这部分规定是值得称道的。它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任期,有具体的做法确保村民的权利,而且还可以罢免村民委员会。这都有利于村治从过去自上而下的压力型走向自治型。 六、村民委员会运作规则 《组织法》对村委会的运作也作了明确规定。首先,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组织法列举了七个方面的事项: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而且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决定什么事情与村民利益有关,需要由村民会议来决定。 其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等。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说明村委员的运作方式是委员制,而不是首长负责制。此外,还规定,村委会对村民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这说明,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关系不是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以共识为基础的公共管理关系。 这些运作规则,有很大的针对性,主要是解决村民自治试行多年来所暴露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不过,从这些规定也可以看到,村民自治在财政关系和公共政策执行方面可能遇到一些问题:一是村的财政来源是村提留,乡财政的来源是乡统筹。村委会负责村提留的收缴及其使用,还负责乡统筹的收缴;二是村委会负责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水电费收缴等。 这说明,村民委员会在财政意义上,是上级政府的收入执行机构;与此同时,还是国家政策的执行机构,也是水电等公用事业机构的收费机构。 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因此在法律上,政府不能把它当作下级执行机构,只能把特定的行政职能依法授权给自治组织,并且在财政上给予支持。而水电等公用事业机构,本来就是有成本核算的,应该自己直接向村民收取水电费,或者通过合同委托给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代收水电费。在这一方面,要确保村民自治,各级政府和公用事业单位需要学会如何直接面向村民,需要有制度安排来直接履行公共职能,如果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则要有财政上和法律上的支持。 结语 总之,作为法律文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是在操作意义上规定了村民自治运作的技术规则,二是在集体意义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与村民、村党支部、包括基层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和人代会等多方面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的运作是否顺利,其组织法在操作层次上和集体层次上的法律规则是否完善,两个层次上是否逻辑一致,非常关键。也就是说,当在操作层次上、集体层次上的法律规则都比较完善,而且相互之间逻辑一致的时候,它就能够顺利运转,实现村民自治;如果不完善,不一致,就可能发生种种冲突,危害村民自治。本文在操作和集体两个层次上分析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逻辑上存在的缺陷,两个层次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多个方面的修改思路。文秘站版权所有 应该肯定,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基础,并且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村民自治,尤其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提供了良好的法律规范。但由于实行村民自治的时间比较短,各级政府还不习惯于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来提供公共服务,进行公共管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过程中的行政主导使得这一法律带有很多行政偏好 ,使得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则在操作层次上和集体层次上,都存在一些缺陷。这些缺陷,不可能一下子完全弥补,但通过积累实践经验,可以逐步完善。因为中国村民自治本身就是通过逐步演进发展起来的。在未来,中国的村民自治本身也同样需要在逐步累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以完善。 回到本文的主题,即三农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在宏观上需要整个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整个国家取消城乡分治,需要各级政府顺利实现治道变革,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政府行为法治化,同时,村民自治的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微观基础。要发展村民自治,实际中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有了稳固的法律基础,村民自治就有了运作的框架,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制度上就有了良好的微观保障。在这个意义上,本文的努力应该说还是很有价值的。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经济改革,正在与市场经济逐步接轨。特别是在城市,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从广大农村来看,市场经济因素发育还很不成熟,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仍然保留着传统计划经济时的特征。如果说,在城市,改革的顺序是先经济发展而后政治改革,属于经济改革的深入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那么,在农村,制约经济发展和融入市场体系的主要因素,则与政治体制的改革滞后紧密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说,要想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或推动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步伐,要想走出“三农”困境,则必须用政治体制改革来带动。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首先必须推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而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又必需在以下几个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上取得突破: 一、“三农”问题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解决“三农”问题既需要城乡互动,统筹发展,更需要加快形成农村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这一良性机制的核心,就是提高县乡政权机构的运行效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以县乡干部为组织核心与推动力的,县乡干部的积极性和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而调动县乡干部积极性,还缺少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现阶段我国县乡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效果,与解决“三农”问题和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是不相适应的。突出体现为:县乡机构设置过多、过滥,政权机构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挚肘、扯皮,人浮于事,不仅运行效率低,而且压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这种体制下,既“以人为本”,即一切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意志为本,又不能“以人为本”,即不能尊重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造成干部心气不顺,工作机制不顺,管理体制不顺,再好的资源、再好的政策,都难以发挥最佳效益,从而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体制惰性,形不成县域发展的合力。 二、新型农村政治体制的确立必须以务实、高效为前提,建立这一体制需要对现有农村政治资源进行整合。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县乡政权和村级组织起决定性作用,直接面对基层复杂而具体的矛盾。但从政权机构的构成看,现在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机构同时存在,共同参与经济运行与决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同一问题实施指导和解决。特别是党委和政府之间,分工不明确,工作相互交叉。重大事项都是党委决策、政府实施。涉及到一些具体工作,党委、政府都有分管领导。这种政治体制的运行结果:一是对同一问题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决策不果断,影响效率。二是对难点问题、复杂问题推诿扯皮,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形成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三是争功推过,形成矛盾和恩怨,班子不和,矛盾重重,内耗严重,好事抢着管,难事推着干,造成有些事谁管谁都不管,有些事谁都来管的局面,使当事者无所适从。尤其严重的是,县乡政府的一把手都是党委第二书记,实际上是“二把手”,决策时都是书记拍板,有时党委领导代行政府职能,或过多干预政府工作,影响政府领导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在出现问题后,追究责任时又是政府领导受过。如,在十分严肃的防治“非典”、禽流感、安全生产等工作中,都是书记挂帅决定重大事项,行政正职和分管领导提出的意见并不能实施,但出现问题时都是行政正职和分管领导受责。如此种种,使县乡政权机构的效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必然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改革这一体制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区分农村与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特别是区分县域与城区的不同情况,从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务实、高效为前提,对现有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机制、新队伍。 三、深化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在整合农村政治资源的过程中,必须突破两大障碍。一是思想障碍。主要是在党的领导的具体实现方式上要转变观念。传统理论与作法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党委管理一切,只有党委的决策才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与此相适应形成了现在的机构设置与体制。改革这一体制就必须在理论上进行创新与突破,转变思想观念。建立新型农村政治体制的理论基点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影响力上,无论哪一级组织或机构,只要党员领导干部占主体、以党的理论和宗旨为指导、在党的组织监督之下、以“三个代表”为要求开展工作,就能保证党的领导、党的威信和影响力,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只有确立了这样的思想前提,才能大胆地对现有机构进行改革和创新。二是人员障碍。改革农村政治体制,具体体现为对现有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机构必然调整人员。富余人员怎样安置,在岗人员怎样配置,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而且,这部分人员都有很大的“能量”,矛盾错综复杂,解决不好,既影响积极性,又影响社会稳定。只有这一关过好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才能顺利实施。 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党政合一设置、两权分立运行、乡村一体自治、民间组织调节。农村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错综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原有政治体制下,党政机关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把自已当作农民的救世主,行政运行与村民自治相冲突,直接侵犯农民的利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构建新的农村政治体制。 党政合一设置,就是改变目前党委、政府分立的局面,县以下实行党委、政府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减少领导职数,党政交叉任职,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在这种机构设置的框架下,县域只有一个“一把手”,党委书记与行政首长“一肩挑”,对农村经济发展负总责。根据各地情况不同,领导职数可以定为6-8人,其中,党委书记兼任行政正职,主持全面工作。专职副书记1人,主 管政法、纪检、党务、群团等党的工作。设行政副职5-7人,分管具体行政业务。 两权分立运行,就是通过党政合一设置,确立党领导下的行政权体系。通过对人大、政协机构的整合,确立议事监督体系。通过对这种整合,将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机构合并为两家,分别行使行政权和监督权。 乡村一体自治,就是减少乡镇这个中间环节,撤乡并村,实行村支部领导下的村域自治,县级党政部门根椐工作职能,将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村。如:农业局直管村级农业事务,民政局直管村级民政事务等等。村中实行村总支或村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工作制度,涉及党的方针、政策等需在农村落实的事项,由村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村级发展的事项,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相冲突的,实行村域自治,由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决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机构而存在。 民间组织调节,就是培育、发展和完善农村的民间组织,如农民协会和各种专业协会,将过去由乡、村承担的民间调节功能,交给民间组织管理,由民间组织承担。如,成立农民协会,作为农民自我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既可以代表农民维护农民的权益,反映农民的意愿,同时,还可以作为党与政府同农民进行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依靠农民协会这种民间组织,解决依靠法律、政策所无法解决或无法高效解决的民间矛盾与纠纷,有利于农村的稳定。文秘站版权所有 五、构建新的农村政治体制,必需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得到通畅的贯彻实施,实现党的意志;二是党的组织在农村起决定性作用,不同层面的群体都能紧紧地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体现党的号召力、组织力和领导力。做到上述两点,不一定非按传统方式一切由党委机构决定,使人大、政府、政协等处于从属地位,这样,不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按照新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加强党的领导主要通过健全组织制度来实现。如,党政合一后,一方面,党委会、政府会分设,重大事项由党委会提出、决策,政府会予以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党内政内有所区分,使领导班子中占绝对多数的党员干部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归根到底是发挥党组织的活力,只要党员干部、党的组织在农村发展中起核心作用,就能保证农村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三农中国) 三农问题论文:对统治时期地方三农问题探索 一、农业问题 阎锡山为了巩固自己在山西的统治,不仅重视工商业、矿业、军事工业、金融业等方面的发展,而且一直都把农业的发展放在突出的重要地位上。1917年10月1日,阎锡山发表了他的《兴利除弊施政大要》,1918年4月20日发表了《山西用民政治实行大纲》。在这两个大纲中,他把发展农业作为振兴山西经济的首要任务。兴利除弊即兴三利、除三弊。兴利的意思是兴三项即水利、蚕桑、种树三项;除三弊即妇女放足、男人剪辫子、禁吸食鸦片[8]。他之所以提出这三项,是为了给农业发展创造条件。1918年10月9日,阎锡山又提出了三事即造林、植棉、发展畜牧。这三事与前面的兴三利、除三弊构成了“六政三事”[9]。他非常重视他的六政三事,还在省政府专门设立了办理六政三事的机构———六政考核处。从阎锡山的施政大纲看,他认为“山西全靠农业”[10],而发展农业又“以增加生产为主”[11]。为了增加农业生产,阎锡山除了对上面所说的如水利、种树、桑蚕、种棉等提出具体要求外,对诸如肥料、种麻、种耔、防治病虫及牲畜疾病等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由此可以看出阎锡山振兴山西农业经济的决心,同时也可以看出他是把发展山西的农业作为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来对待的。经历了1920年的旱灾后,阎锡山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振兴农业的必要性,到1921年便在全省开始实施第一次兴农政策,其中以兴修水利、种树造林、扩大种棉、种桑养蚕、发展畜牧为主。1925年2月阎锡山召开全省实业会议。不久,为了振兴农业又成立了山西农业专科学校,为农业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还设立了农业实验站,专门从事农业新品种的研究和推广,建立了棉业实验场、林业促进会等。这些措施是从根本上发展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措施。同时,阎锡山还认识到,发展农业的关键在村级,村级政权是否按他的兴农政策办事是他的兴农计划能否完成的重要环节。1932年,阎锡山重掌山西大权后,开始重振山西农业,颁布了《山西省政十年建设计划案》,列出农业、矿业、工业、商业、交通五项内容,再次把农业放在了首位。其中农业的内容非常详细,有农事、水利、林业、畜产、烟叶、植树棉业等方面。阎锡山兴农政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他在发展山西农业方面的历史作用,当今应该给予客观的评价。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的农业确实取得了显着的进步,然而,特殊的国际局势又赋予了农业特殊的特征。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向中国大量倾销商品,主要是日用消费品,而农民则是其主要市场。帝国主义向农村倾销商品的结果是打击了农村的手工业,这样就迫使农村把农产品送到市场去换取货币,以便购买他们所需的商品,客观上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深刻变革主要表现在:农产品的商品化、经济作物生产扩大、农业经济的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对外贸易发展、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等方面。农产品的商品化主要原因是帝国主义在中国掠夺原料引起的,是农业经济殖民地性的表现,经济作物的生产排挤了粮食生产造成农业经济的凋敝,农民生活更加困苦。 二、农民问题 农民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农民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农民的生活来源一般都依靠耕种土地,务农是农民的主要职业。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局限以及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单靠务农并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下表可以充分表明这种情况:上面两个表很清楚地表明了当时农民人均占有粮食远远不能满足身体需要,甚至要靠吃毫无营养的糠麸、豆渣维持生命。务农不能解决问题,农民不得不去寻找新的生路。不同地区的农民根据当地不同的地域特征寻找着适合自己的“兼职工作”。为了生计,他们靠出卖自己的体力和技艺挣取一点农耕以外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只要哪里有谋生的机会,农民就会马上蜂拥而至,或变成运输工人,如脚夫、船夫之类;或卖身为奴仆婢妾;或进入城镇工矿区等。山西独特的、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农民提供了卖煤的条件,农民们赶着马车去卖煤,兼营简单的运输业是山西农民的特有的收入来源之一。农村手工业也是农民农耕收入以外的收入来源的重要方式之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自然经济瓦解,加上封建势力土地兼并和天灾战乱的频繁发生,使广大农民陷入了贫困破产的境地,这就引起了农村人口的迁移流动,而这正是近代农村动荡、变革新形式的一个重要表现,它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一时期农村人口流动主要有四种方式。首先是向其他村的流动。例如“:在农忙季节,成群结队的农业工人,从一村到另一村,寻求待遇最高的工作”[12];“每于务农时期,则结伙出口,出西俗称‘找工’……赚得钱后而稍闲时,仍回家居住”;“每届除草及收获之时来,事毕即去”[13]。当任何谋生之所都找不到的时候,就成为流浪的乞丐和流民。另外,农村租佃关系的改变,使农业经营中的雇佣劳动也随之增加,农民更多的成为自由、半自由的劳动力出卖者,奔向各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雇主。农业雇工队伍扩大。总之,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于农村人口的流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第二是向城市的流动。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城市工商业逐步发展起来,创办工矿 企业的高潮兴起,城市、工矿区经济发展起来,吸收了大量的农村人口,使大批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工矿区。如:1907年以后各地设立了许多公司、工艺厂。着名的有祁县益晋织布有限公司(1980),灵石振兴有限公司(1910),平遥新智制造公司和振兴制造有限公司(1912)等[14]。这些公司和工艺厂都吸收了附近农村的大批劳动力。当时的工业、矿业也有很大的发展。据1919年的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工业、矿业的劳动力分别为405064人、15777人,共计420841人[15]。另外,随着工矿业的发展,运输业、服务业也随之发展起来,许多农村劳动力大量从事运输业、服务业,或者兼作运输业、服务业。第三是向其他省区的流动。民国时期,“晋俗以商贾为重,皆服贾于京畿、汉口、两湖,东西北三口,致富在数千里,或万里外,不资地力”。明清时期的晋商是背井离乡的远行者,从蒙古高原到长江边上,从呼伦贝尔的草原到西南的贵州,都有山西人的足迹。而此时的农民涌向了省外,主要是蒙古、华北、东北、东南地区,工商业的大力发展使农民看到了高额利润,于是纷纷弃农从商。这样一来就加快了农村人口的流动。第四是向新垦区的流动。北洋政府推行放垦政策,招引大批农民进入新垦区。随着边疆地区的放垦、移垦,山西大批农村人口迁移到蒙古、东北、西北各地。总之,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省农村农民的生活苦不堪言,为了生计,农民不得不远走他乡另谋职业,从而造成了农村人口的流动。流动的总趋势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内地流向边远地区,由人口稠密、已开发地区流向人口稀少、未开发的地区。 三、结语 综上所述,阎锡山统治时期,在“村制”、“村政”的行政体制下,农村的社会秩序较前更为稳定。在经济建设方面,也有“六政三事”政策的指导,并且在农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这一时期农民的生活却穷困潦倒、苦不堪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收入的增加。当时农民的生活状况充分说明民国时期山西的“三农”问题未能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农村旧势力的继续存在使行政体制不完善;又如农业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发展缓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有些片面。把农民所从事的职业作为切入点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得出更全面的解释。占农村人口43%的纯粹农耕者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农村封建势力的盘剥以及帝国主义侵入山西农村的影响而生活穷困。除了这些外在的原因,农民自身的狭隘性与保守性也是农民收入不能迅速增加的原因。他们总是满足于微薄的收入和旧有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而不能掌握时机,适时的调整经营理念,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才能增加收入。综前文所述,我们把农村、农业、农民三方面综合起来研究或许可以有新的发现,或许可以为解决当前我省的“三农”问题找到一点可以借鉴的经验,至少有教训可以引起我们的注意。 更多精品来自3edu论文 三农问题论文:我国当前“三农问题” 的主要表现与解决途径 摘要:本文指出了我国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各级政府未来的“三农”政策提出了一些诚恳的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解放以来,我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经过50多年社会各界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世界上不足7%的耕地养育了世界上近四分之一的人口。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在农村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调整了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改善了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了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的产量,逐步缓解和根除了我国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一直供不应求的局面,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我国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其它领域的经济改革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相对比较低,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这一矛盾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目前正处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不少经济政策还不能做到成龙配套,互相协调。因此,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和农民在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否则将会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到我国社会的长期稳定。 归纳起来,我国目前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 近年来,我国农业出现了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的态势,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行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等生态退耕政策,致使我国一些地区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其二是,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量耕地;其三是,由于目前从事农业生产所能获得的利益十分微薄,影响了部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我国相对富足地区的一些农民主动退出农业生产领域,从而造成不少耕地撂荒,减少了农作物种植面积。 2、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农作物的单产会受到土壤条件、肥料优劣、灌溉条件、籽种质量、田间管理、气候条件、农业生产技术及自然灾害的影响。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农家肥明显不足,长期使用化肥造成土地大面积板结,土壤条件恶化,不利于农作物生长。 我国时期依靠集体的力量兴修的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由于多年来疏于维护管理,其功能已经减弱甚至消失,难以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农户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一家一户的农民缺乏独立兴修规模水利设施的能力。因此,我国一些地区的农业灌溉条件有所恶化,在短期内得不到改善。 在我国相对比较富足的东南沿海地区,农业收入在整个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农业收入已经不再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部分农民对农作物的田间管理不再像原来那样精细,对农作物的单产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我国目前农业生产技术大部分地区已经比较稳定,在短期内很难有大的突破,加上新技术推广时会遇到许多障碍,因此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依靠农业生产技术难以有大的作为。 由于受厄尔尼诺现象和温室效应的影响,我国的灾害性天气近年来有所增加,我国目前松散的一家一户式的农业组织形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农业的防灾救灾能力。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短期内,我国农业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3、农产品总产量有逐步降低的趋势。 4、农产品的价格较长时间持续地低迷。 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问题日渐突出。 目前,我国农民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农用薄膜、农用机具和灌溉用水用电。近年来,我国农资市场上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和农用机具价格普遍上涨,增加了农产品的直接生产成本。 近年来,种子、化肥、农药及农用机具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状况令人担忧,劣质和假冒农业生产资料坑农事件屡见不鲜,严重地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6、农民的税费负担大部分地区偏重。 目前,我国农民应该缴纳的税费种类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和“三提五统” 。“三提”是“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五统”指“五项统筹”,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和民办交通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三项税种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并不大,各地征收起来也相对比较规范。但我国目前城乡税制差别很大,农民与工人比起来税收负担就显得比较重,工人的工资性收入超过800元后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比较高,而农业税种起征点为零,农民除非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严重歉收,政府才会实施农业税收减免政策,通常情况下,农民必须按税法的规定交税。“三提五统” 的费用比较高,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比较大,各地实施起来也不规范。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村委会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巧立名目,擅自向农民摊派收费,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加重了农民负担。中央虽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政府加强管理,严禁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但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难怪一些农民用“头税轻,二税重,摊派是个无底洞” 来形容我国目前农村的税费状况。个别地区过去税费征收很不规范,为了自己征管方便,屠宰税竟按农民家庭中的人头来摊派。笔者家乡有一位农民,因为自身条件比较差,一直没娶上媳妇,孤身一人也要向村委会缴纳计划生育费和教育附加费,听起来觉得很不合理。 7、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增加。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致使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 8、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一直低迷,农产品的总产量有所减少,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9、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对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主要包括林业收入、牧业收入、副业收入、渔业收入、储蓄收入及家庭成员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我国的不少地区发展林业、牧业、副业或渔业生产会受到当地自然条件、气候、资金、技术及营销环境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短期内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能会取得比较大的成果。但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短期内难以有大的突破。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收入本身就很微薄,近年来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所花费的费用很高,农户在银行的存款基数比较小,加上近年来银行的存款利息率非常低,尚需缴纳利息税,一般农民家庭的储蓄收入非常低。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有所恶化,一是活儿难找,二是工资低,三是要钱难。农民家庭通过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来大幅度提高家庭收入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的。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10、农民的收入偏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11、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由于受自然条件、资源条件、政府政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资金、生产技术、市场条件、商品农业、订单农业、乡镇企业及思想观念的多重影响,目前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民普遍比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富裕,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12、现有农田的分配方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我国不少地区过去在给农民分配土地时,为了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减少农民的意见,村委会根据耕地的质量、位置将一片片整齐的农田划分成不少条条块块来平均分配,从而造成农户拥有的农田总面积并不多,但过于分散,每块农田都很小的局面,既不利于耕作,又不利于田间管理,大型农机的作用也得不到有效发挥。 13、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 目前,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我国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的农民仍然沿用祖先传授下来的传统方法从事农业生产,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受到习惯势力的影响;其二是我国的大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文化素质比较差,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弱,从事农业生产时在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等一系列问题上习惯于仿效别人,随大流,难以做到科学决策;其三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农业技术人员奇缺,对农民的日常农业生产活动缺乏必要的技术帮助和指导,对农民缺乏系统的农业生产知识培训;最后是农业生产周期比较长,农业生产的成果又受到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任何一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需要的时限都比较长,其好处在短期内难以明显地显现出来,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造成了障碍。 14、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目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主要有上大学、参军、进城打工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等四种途径。 能够考上大学或参军留在部队上长期工作的农民子女毕竟是少数,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起不到多大作用。 对于农民进城打工,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存在有不少歧视性限制,尽管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并着手解决农民工问题,但短期内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难以有比较大的改善。农民进城打工就业难,挣钱难,客观上造成不少农村良家妇女在城市的娱乐业和服务业提供陪侍服务,影响了社会风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东南沿海和中部不少地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不少农民及其子女提供了良好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但在我国西部地区和边远不发达地区,受资金、技术或观念的限制,乡镇企业犹如凤毛麟角很不发达,难以安排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15、个别地区村干部素质比较差,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提高了广大农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对村干部的素质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一些地区由于种种原因,村干部的素质比较低,政策观念非常差,缺乏号召力,缺乏对村民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在计划生育和税费征收问题上经常与农民发生冲突,有的甚至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影响了政府在农民中的良好形象。 16、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遇到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严峻挑战。 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的乡镇企业和农村中的其它非公有制企业异军突起,价格和体制的比较优势大大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目前,随着我国引进外资规模的逐步扩大,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乡镇企业遇到了资金规模、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的严峻挑战,一些乡镇企业在原地徘徊,难以做大做好,难以谋求进一步的发展。 17、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村为我国工业化发展提供了大规模的原始积累资金,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推进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但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比起来严重滞后,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暖、广播电视、文化娱乐、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笔者不是农业问题专家,也不是管理农业生产的政府公务员,但笔者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我国一些地区农村的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民的甘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为此笔者通过此文提出如下建议,供我国各级政府和主管“三农” 工作的领导在制定农业政策和解决“三农问题”时参考。 一、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我国人民赖以生存的宝贵的耕地。 1、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必将会进一步发展。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设计规范进行修改,将如何优化线路设计从而减少对农田的占用特别是对良田的占用的内容纳入设计规范。 2、严格执行城乡工业用地审批制度,原则上城乡工业用地严禁占用农田,必须占用时政府应收取高额的补偿费用。 3、严禁中等以下城市占用农田设立各种经济技术开发区。过去已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如果至今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造成大批农田长期闲置时,应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做好所占农田的复垦工作。 4、中等以下城市严禁建设大规模的城市广场,对大城市的城市广场建设规模应适当控制。 5、加强城镇房地产开发管理,提倡高层住宅建设,控制低层住宅和平房建设,禁止占用大批农田的别墅区建设。对征用土地后房地产开发应有时间限制,对已经征用但长期得不到开发的土地应坚决收回。 6、农村住宅建设应尽量减少农田的占用,杜绝良田的占用,对农民的住宅面积根据家庭人口多少应适当加以控制。 7、对目前部分地区撂荒的耕地应做好复垦工作。 8、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倡农民对比较适宜农作物生长的荒地进行开垦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 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 1、尽量推广机耕和深耕耕作方式,结合“秸秆还田” 增加农家肥施用量,从而改善土壤条件。 2、乡镇政府、村委会应组织村民做好已有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使其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对农民采用合作、入股等方式兴修水利设施在政策上应予支持,在资金、技术上应予帮助。 3、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部门要加强优良品种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科研和推广力度,依靠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国家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平稳,既要防止“谷贱伤农” ,又要防止通货膨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的价格主要受其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支配。国家可以采取经济和财政手段对农产品的价格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平稳或适度上涨,防止“谷贱伤农” ,同时也要防止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会引发与农产品相关的其它商品价格的上涨,而我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许多商品是与农产品密切相关的,这就容易导致通货膨胀,从而引起我国经济的动荡,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四、国家应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期,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加大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力度,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各个相关部门的长期密切配合,才能抓紧抓好。国家应该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依法打击不法奸商的投机欺诈行为,从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政府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今年起逐步减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总理的郑重承诺引起了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响。有人认为,农业税在农民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政府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举措也就意味着平均每个农民每年少交几十块钱的税,对农民脱贫致富意义并不大。但我认为,对于富裕的城市居民而言,几十块钱仅仅意味着可以买一条普通品牌的香烟,可以听一场中等档次的音乐会,对富足地区的部分富裕农民来说也不算什么,但对于我国的大部分普通农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民而言,几十块钱意味着可以使一个失学儿童重新回到校园,可以为整个家庭购买一年的酱醋油盐。更重要的是,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种态度,意味着农民需要关心、帮助,农业生产需要保护;意味着政府多年重点宣传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真正取得了实效。我认为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一定会受到社会主要阶层特别是农民的欢迎,各级政府应抓住这一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领导广大农民再次创业,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六、积极发展农村第二和第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 农民的收入包括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两部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受农产品总产量、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制约,短期内增加农业收入的空间比较小,不确定因素比较多,难度也比较大。针对这种状况,目前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应该主要转移到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上来。 1、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农民解决现有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和管理问题,推进乡镇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乡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现有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2、积极向农民提供有发展前途的适合当地生产的产品生产信息,积极支持农民通过合作、入股、合伙等方式创办新的乡镇企业,创办初期政府在贷款、税收政策上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3、结合产品结构调整,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支持农民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提高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 4、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小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繁荣小城镇商品经济,从而带动周边农村的经济发展。 5、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坚决取缔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宏观环境,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进城务工的工资性收入能按时足额发放。 6、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开放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构筑农产品营销网络,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在农村、城镇设立农产品营销主体,培育农产品经纪人,支持农产品在当地规模收购,跨地区远距离销售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小议 摘要:“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措施。 关键词:三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措施。 我国农业和农村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三农”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趋势和特征。在看到“三农”发展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面小康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农业产业还不够强、农村发展仍比较滞后、农村困难人口还比较多等问题,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不平衡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局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 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三大难题:一是城乡差距大,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滞后;二是农民负担沉重,因病致(返)贫,因教致(返)贫现象还很普遍,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存在明显差别,且贫困人口过多,生产生活仍十分困难。三是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也存在着与城市的差距,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劳动个体素质欠缺,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指处于一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形态,具体就是指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的、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的,生产效率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都可以有所作为,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从最有利于农民、最需要解决、最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着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又要防止一刀切、搞单一模式;既要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又要防止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建设新农村,必须培育新农民。所谓新型农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定位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这个概括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新时期农民素质的含义,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农民教育培训上的具体体现。“有文化”,要求农民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具有先进的思想观念、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要知法守法、崇尚科学、勤劳致富。“懂技术”,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科技素质,至少要熟练掌握一至多项从事农业和农村生产的技能和技巧,实现科学种田、养殖和从事其他生产活动。“会经营”,要求农民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素质,能够合理组织配置家庭的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土地等资源,组织生产和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获得经济效益。那么如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呢?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课题:一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抓住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机遇,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决不产生新的文盲、半文盲。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为一件大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果。三是面向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使农民素质总体上发生根本改观,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的愿望更加强烈。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农村文化工作,使农村的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农村、忘了农民。要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文化设施建设的重点逐步向农村倾斜。要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要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开拓农村文化建设的新途径。 第三,是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放在突出位置,增强“三化”带“三农”的能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艰苦创业、返乡创业,大力增加农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政策性收入。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采取“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发达镇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的措施,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 第四,三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力度,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于扩大农业的市场贡献,消化部分工业产业产能过剩的压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释放农业多种功能效应,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思路有:一是强化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政府应加大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向农业产业的多领域投入。二是调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国家预算增加的基本建设支出应优先用于农业,重点加强高标准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根据目前部分工业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一方面,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参与的形式,将钢材、水泥等物质材料直接投入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设中去,增强城市和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另一方面,调整部分工业行业的产品品种结构,在不增加新投资的情况下,适当进行技术更新和工艺改造,生产农业和农民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品。四是运用补贴、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调动农民参与兴修农田水利、改田的积极性,建立农民投工投劳的劳动积累机制,激发全社会和广大农民共同关注农业、发展农业的热情。在镇村布局规划完成后,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成果,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和体育事业,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关管理制度,努力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时代的呼唤,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和心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做到四个“创新”。即思维和观念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组织创新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同时,一定要注意避免片面追求政绩,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误区;一定要注意避免因传统生产方式及其观念的影响,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误区;一定要注意避免高成本高代价高污染的旧的工业化发展模式,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破坏生态、破坏文化、破坏环境的误区。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经营完善探讨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基础发展完善思考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体制管理改革思考 【摘要】:当前农业、农村、农民中存在相当突出的问题,原因主要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政策、环境以及农业天然生产要素不适合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三农”问题是我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全局,是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减轻农民负担,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管理体制的战略性改革。本文就如何破解“三农”问题和发展农村经济,提出了一些想法。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破解举措 一、“三农”问题的概念、地位 1、“三农”问题的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都比较落后,制约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现实社会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简称为“三农”问题。 中国农业历史悠久,以精耕细作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养育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但近二三百年来,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农业和农村长期停滞和衰落。没有得到很好的休养生息,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业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而且国内民不聊生,农村凋敝,绝大多数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建国前的战乱和国民党的统治,使原本就很羸弱的农村、农业、农民处境更为悲惨。建国后,为了发展工业,不得不采用剥夺农业的方式来进行积累,使农村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工业,农民生活与城市有极大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使我们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一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一次飞跃性发展,很快它的弊端也显露出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使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受到了限制。如何在不触及农民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业现代化问题?如何改善城乡差距?都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 2、“三农”问题的地位 在21世纪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同样将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征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否取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与否,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尤其重视,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深化下去,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解决农村问题是中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我国农村虽然有局部的繁荣,但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经济的双重挤压下,中国农村处在破产的边缘,孕育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 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引人关注。 2003年2月8日,《人民日报》用第2版一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文章《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而奋斗》。这篇文章是在1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出“三农”问题在新领导集体整个施政战略中具有前所未有的分量,更引人注目的是,一种新的思路和施政理念正在悄然中形成。这是一次不寻常的农村工作会议,这次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特别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以及其他3位新任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都出席了会议,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会议文件对“三农”问题的提法有了新的表述,称其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此之前的提法是“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会议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中央新领导集体这种“三农”问题的治理理念显然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背景就是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 二、现有的一些错误看法 现在在很多人的意识当中存在忽视“三农”问题的错误想法,有的认为目前我国农业能基本保证全国粮食需要就可以了,主要发展工业;有的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只要一段时间抓抓就能立竿见影,不需要长抓;有的认为“三农”问题仅仅是涉及面很窄的问题,只要就农论农就可以解决。这些都是错误的看法,实际上“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是否能持续进行下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各个领域,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长期不懈地调整改善,真正下力气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破解“三农”难题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1、要在思想意识上重视“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如何正确看待“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在直面WTO的新格局状态下,“三农”这一基础的脆弱,不仅已经对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形成极大制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一些专家曾指出,只有减少农民才能保护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现代化,才有在下个世纪中叶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据保守统计,目前全国大约仍有5000万左右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现实的难题和形势的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加深对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看到中国“三农”问题的要害和关键是,在宏观战略上要解决好广大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在微观上要解决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问题,这才是在我们这个农村人占绝大多数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点难点所在。必须把“三农”问题这一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础性问题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 因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如何着力解决和缓和农民增收这一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矛盾与困难,就显得大为重要和迫切了。我们对“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一定要重视它,一定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它,要有长期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识。 2、需要减轻农民的负担。2002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坚持采取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对减负的治理,对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情况,曾多次文件严加制止,但收效不大,全国各地到目前为止仍普遍存在“三乱”现象。减轻农民负担,开展清费治乱减负的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其次,要定期开展复查,注意和防止涉农负担反弹,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3、要想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国民财富的占用权。城里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国家承包了,而农村的一切基础设施都是农民自己集资办起来的,产权却属于国有。不仅如此,农民用电、打电话比城里贵,农民孩子读书,老师的工资农民付,城里的教师工资国家付,城里有最低保险,医疗保险,国家的财政只是市民财政。农民只有负担,农民如何才能富起来?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自由迁徙权利。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权利,应给农民同样的贷款权利。不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农村经济无法提高,农民永远也翻不了身,“三农”问题永远也破解不开。 4、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必须进一步解放农民。历史证明:每给农民松一个绑,国民经济就有一次大发展,农村经济就有一轮高增长。现在,套在农民身上的绳索还有很多,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民离开农村和进入城市的一切收费,取消农村户口。歧视性的政策和不合理收费极大地阻碍了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取消对农民休耕的限制政策。将来中国农民要有不生产经营的自由。开通城乡产权交换的渠道,鼓励“资本家”下乡做“地主”,农民进城当工人。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解放农民就是解放最大的生产力,减负仍不是最终的增收目标,只有在农村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农村产品产销的机制,实现的增收,是最有实际意义的,也是脱贫的关键。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开展综合农业(林、牧、旅游业)和进行结构调整,大力扶持有市场需求的龙头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盲目,而是指导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要让农产品卖个好价钱,这样农民就能增收了。对于农业的投入要增加,主要用于品种改良和抵御自然灾害的工程方面。小城镇的建设要慎重,有条件的地方要快上,没有条件的地方,也不能一哄而上。农民进城打工也是一种转移,工作政府要多指导,组织好。对待民工的问题,也要贯彻《劳动法》对待。只有解除套在农民身上的土地枷锁,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实行规模经营,农业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农产品才能真正形成合理的价格。 5、破解“三农”难题需要因地制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破解“三农”难题需要新措施: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 ①回报农民———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该进入“以工补农”阶段了。所以,不仅要取消农民负担,今后要逐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的投入。农村税费改革应该进一步减少税费的征收。现在的问题是尽量减少农民负担。第一,是中国农民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还给补贴,我们更应该扶植他们增强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第二,中国农业GDP的比重仅占百分之十五,却要养活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根本无力承担税费任务。在可能的情况下停止向农民收取一切税费,用十年时间恢复和提高农村生产力,培育农村土地租赁市场,促进现代农业体系的形成,以应对WTO的加入。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就会冲击我们的农产品,城市不要本国农产品的时候,不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危机,也是国家的危机。为什么我们的农产品价格高?主要的原因是土地承包制限制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机械化、科技水平的差异。美国农业已经农场化了,一般规模是5000亩,我国则是家庭经营,户均不过六、七亩,最大的户也不过二、三十亩。为什么我国农业不能规模经营?除了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把农民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自主权完全还给农民和农产品价格过低过,另一个原因就是:过高的农民负担抑制了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其实农村改革说简单也非常简单,那就是一步步地减少对农民的束缚,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当农民有充分的自由后,很多长期困扰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②尊重农民———重构县乡基层政府。我们常说,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个基层政府的构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老百姓的要求来构建,绝不可照葫芦画瓢。应当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人民群众意见构建县乡政府和政府部门,而不是我们所说的“机构改革”。 ③依靠农民———让人民群众管理政府。任何一个政府,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就会膨胀、腐败,会走向人民的反面。人民群众怎么管理基层政府呢?第一,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第二,财政的钱怎么花,由当地组织和民间社团讨论,人大决策,政府照着执行,执行过程接受党组织民间组织和人民代表的监督。第三,公仆违背了民意,人民有权力罢免。第四,政府所有政务必须公开,随时接受监督、质询。党的基层组织,应依靠人民加强对政府的建设领导和监督,党永远应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解决三农和农村经济问题,如果没有大思路、大前提、新战略、新举措,是无所作为的。 6、解决‘三农’问题,一定要跳出来,要有创新的思维。 首先要确立强烈的富民意识,在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从实际情况看,凡是农民增收幅度比较大的地方,增收的动力源主要靠的是劳力转移、结构调整、土地扭转、多种经营等。近几年迅速崛起的个私经济,已成为推进农业劳力转移的先锋,成为解决农村就业的关键,成为农民最现实、最直接的致富“亮点”。应该在指导思想上,把这些“渠道”作为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还要确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在结构调整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绿色农业、三资农业,用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经营农业”的“火车头”,逐步形成“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特色,为农业结构调整导航。 要确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要破除“责任田是保命田”、“种田万万年”的旧观念,破除把“承包期30年不变”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引导农民“以土生财”,把资源转化为资本,大胆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土地作价入股,使农民成为股民,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让土地向具有经营资质的种养能手积聚,向具有资本实力的“三资”农业积聚。 三农问题论文:农业农村与农民三农问题探讨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与解决思路研究探析 近几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成为决策界和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上上下下都在讨论“三农”问题,纷纷为其献计献策。到底“三农”问题出在哪里、症结何在?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或缓解它?这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三农”问题的核心与症结所在 当前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需要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有农民收入问题、税费负担问题、劳动力转移问题、土地市场制度问题、农村金融制度问题、粮食流通体制问题,还有农村市场消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基本保障制度以及农民自组织等等问题。乍一看,怎么会冒出这么多问题来,使人觉得无从下手。论文百事通其实,当前农业、农村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并不是近期才产生的,有许多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出现了,不过那时问题还没有累积到现在这种严重程度。另外,从这些问题之间的关系分析,农业、农村和农民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并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在同一时期发生的,其中有许多问题是相互关联,存在着衍生关系。比如,农民收入问题与税费负担、劳动力转移、土地市场、金融制度就有着直接关系,同时也与粮食流通体制、农村市场消费等密切相关。因此,在陈述“三农”问题时,不能简单地罗列问题,应该找出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核心问题来,分析其形成原因,并对症下药。 我认为,当前“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问题,二是农村市场消费问题,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其他问题要么是由这三个问题引发出来,要么与其紧密相联。目前“三农”问题已经和过去的“三农”问题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假如说过去有“三农”问题,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前,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仅仅是一个农产品供给问题,或者说是食品安全问题;现在三农问题已经从食品安全问题演变成一个以收入、消费和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现阶段,归结起来“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繁荣主要表现在城市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要相对落后。同城市相比,农村发展落后首先体现在投资严重不足,基础设施供给明显滞后。自1998年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虽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向农业和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明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但是,在利用财政资金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向城市投资多而对农村投资偏少。例如,1998年至2002年国家连续发行建设国债6600多亿元,其中用于农业和农村的资金约为1897亿元,占28.7%。2003年,国家又发行国债1400亿元,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为445亿元,占31.8%。就是这2300多亿元,还包括了大江大河工程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资等,而这些投资直接受益的是全社会,对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在国家集中大量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后,使得城市公共品的供给和现代化水平上了好几个台阶。和国外比较,目前我国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甚至还超过一些国家。可是,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同城市的差距越拉越大。这里,如果仅以基础设施供给状况衡量城乡发展水平,那么当你进入中国的大中城市就好像到了发达国家,相反当你进入中国的农村又好像到了发展中国家。这种城乡反差既存在于东部沿海地区,也存在于中西部地区。城乡投资差距不仅反映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且还反映在民间投资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增长也远远落后于城市。从1990年到2002年,城市集体和个人名义投资增长了14.6倍,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仅增长了5.5倍,城市比农村增长速度快1.7倍。农村投资增长慢,经济发展速度必然也慢,进而农民收入的增长也不会快。1990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76.9%,年均增长4.48%,比80年代增长速度(8.4%)几乎慢了一倍。而同期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由慢变快,13年里居民收入增长了159.8%,年均增长7.6%,增速是80年代(4.5%)的1.7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收入越来越高,与农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比如,1985年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的1.86倍,1990年为2.2倍,1995年上升到2.71倍,到2002年高达3.1倍。2003年,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比上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9%,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到3.23倍。受收入增长的制约,农民的消费增长也极其缓慢,同城市居民的差距也在拉大。从1993年到2002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上增长了2.58倍,而县及县以下仅增长了1.87倍。到2003年农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水平是城市居民的1/3,消费差距比80年代扩大了40%以上。由于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农村市场需求明显偏冷,导致其在全社会中的市场消费份额出现了萎缩的趋势。例如,在1990年农村市场消费在全社会中的份额是53.2%,1995年降到40%,2002年进一步降到36.7%,2003年又进一步降到35%(见下表)。当前,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因为,在12.92亿人口中,有9.37亿农民在紧缩投资和压缩消费,势必会给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困难。可以肯定的讲,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要想启动内需首先必须将占全国2/3人口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鼓励他们投资,刺激他们消费,只有这样中国的经济增长才会有动力。面对城乡发展差距,有人提出,目前中国的农村状况比过去恶化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差。这种说法有些偏激,甚至对农村缺乏起码的了解。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状况都比过去大大进步了。但是为什么三农问题又突然变尖锐了呢?关键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扩大到了某种限度,给人的感官视角造成了异常刺激,引起了社会部分群体的心理失衡,危及到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我认为“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收入、消费和劳动力转移方面,核心体现在生存和发展上。那么是什么原因引起“三农”问题呢?我认为是由制度和结构造成的,是由我们的制度设计缺陷和结构转换偏差引起的。 首先从制度看,改革开放以前,国家用计划经济、依靠行政力量造就了一个城乡二元体制(结构),改革开放以后尽管我们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在改革进程和制度安排上偏废了农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我们把主要改革精力从农村转到城市,集中在宏观经济体制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对农业、农村的体制改革重视不够,造成了许多问题积重难返。 第二,农村制度的变迁受到了抑制。列举四个方面的例子:1、土地不能市场化。城市扩张、修筑公路和开发区建设侵占了大量农村土地,这些土地都是以低价强制性从农民手中征用的,造成巨额土地收益流失。2、民间金融机构发展受到限制,基金会撤销,民间借贷不合法,造成农村金融从资金总量和机构双重供给不足,使农民长期陷入贷款难的境地。3、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滞后,限制非国有的市场主体进入粮食收购领域。4、城乡财税体制改革滞后,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这引起基层政府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再从结构演变方面分析。结构转换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结构转换会刺激经济增长,但是国家在九十年代以后的结构转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是不利的。为什么?一方面,工业的过度扩张,导致了非农产业在大量抽取农业、农村资源的同时,排斥大量劳动力进入,造成农民占有的资源和财富份额下降。另一方面,受结构转换的影响,财富过度向城市集中,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因此可以讲,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在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的差距扩大趋势,既是由市场经济变化引起的,也是由于一些宏观政策不当和制度安排偏差造成的。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 解决或缓解“三农”问题的出路在什么地方?首先要强调一点是,目前社会上不应该用过激的言论,也不能用过激的办法来解决“三农”问题,因为三农问题是由历史造成的,并在历次体制变动中不断累计起来。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企图想让一届或两届政府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是完全不可能的,不能操之过急,只能重点突破,如果社会上一些人总用一些偏激的言论、并提出一些异想天开的解决办法,对解决三农问题毫无益处。最近有人讲,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要使政权退出农村,我认为这是一种极为幼稚的想法。因为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农民是弱势群体,如果我们的政权退出农村,这些弱势的群体谁来保护,农村的公共品由谁来提供,农村贫困问题由谁来解决。从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看,保护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帮助陷入困境的农民,并向农村提供公共品,都是政府在农村的责任。很显然,如果让政府退出农村,这些能产生很大外部性的公共事业会立即出现供给缺位。另外,还有人讲解决“三农”问题主要在“三农之外”,我觉得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全面。因为他把三农的长远问题和近期的问题混淆在一起了,我们不能把寄托于长远的战略手段放到现在来解决三农问题。所以最后我的结论是,解决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之外,也要在三农之内,既要在近期也要在长期。 我认为在“三农之外”解决“三农”问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考虑: 首先“在三农之外”,我们的改革和政策目标是什么?我觉得核心是要实行向城乡一体化的制度过渡,将来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是要把城市和农村、政治和社会纳入一体化的进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无论是长期还是近期关键是要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人口户籍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包括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这里,有两点需要强调:第一点是农村税费,目前的农村税费改革不是最终目标,它是一种过渡方案,最终应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税收制度”,所以尽管目前农村的税费改革有进步,但是它的税制结构设计还是不合理的,仍然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这种歧视性政策从长远看是要消除的。 第二是土地市场开放问题。现在土地基本上没有市场而言,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不许进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在被剥夺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为什么会发展这么快,发展成本会这么低,关键就在于农民有一块地。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稳定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所以在就业不充分的条件下,还能稳定在农村,就是因为农民还有一小块土地。今后,如果说土地市场还不改革,还是由国家用低价强制购买土地,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中国的耕地就会大量、迅速地减少,我国的食品安全不但失去了可靠保障,而且农民还造反的,这会直接干扰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是“城市化”道路选择问题。目前我们的城市化道路走了一条不符合中国的道路,为什么?一是现有的城市发展是“关起门来搞城市化”,把农民关在城外,自己在城内搞现代化,这是为城市居民“锦上添花”,而不是搞农村“人口城市化”。二是我们在城市化道路上搞“天女散花”,强调大力发展小城镇,错误地认为“小城镇,大战略”,能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问题。这是一种不符合国情的战略选择,实际上这是一种“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传统观念的延续,它实质上就是不愿意让农民进大中城市,不许他们分享大中城市积累的文明成果。从国情来看,中国若要遍地都去发展小城镇,总有一天我国会没有土地可耕,我国的城市化不能仿效美国模式,因为美国的土地资源要比我国丰富得多,而日本的城市化模式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土地、水资源稀缺,人口密集,我国应该与日本一样,走“资源节约型”的城市化道路,这样可以节约土地、水资源和能源,并能集中使用城市公共设施。 在外部进行改革的同时,农业内部也要进行改革。在世界任何国家,最终农民群体不可能变成零,工业化后仍会有一部分农民留在农村,政府要关注这部分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怎么关注?近期有几个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第一,对农民的收入要采取直接的支持政策。我国目前对农民的支持政策不应放在是产量的支持方面,而应是对农民的收入进行支持。有人说对农民支持要间接支持,有人说要直接支持,我认为目前间接支持和直接支持都要搞,但是要有重点。有人讲不能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因为我国财政能力有限,不可能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我认为这有两个误区需要澄清:一是以现行的体制,我们总搞间接补贴能不能坚持下去?因为我们过去对粮食采取的就是一种间接补贴,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越改补贴越多,2002年补贴700多亿,连续几年来我们对粮食的补贴超过三千亿,这种间接补贴会造成低效益,引起腐败,农民损失大,支付成本高。二是中国现在实际上需要进行直接补贴的不是多数人而是少数人。我国目前用于农、林、牧、渔四大业的劳动力是31991万人,看上去很多,但是我们实际算一下,真正用于种植业的劳动力目前不到两个亿,这两个亿如果剥离了一些东部沿海地区,仅剩一些农业主产区,实际需要补贴的就是一亿人左右。在12.92亿人中,我国补贴政策的目标锁定1亿人。因此“我国是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是个错误的概念,真正要补的实际是少数人,如果进行直接补贴我们还是有能力的。 第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近期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改革步伐。总体改革思路应该是,粮食主产区的购销要彻底放开,国家的储备粮数量要控制在合理安全界线内,国有粮食企业要走市场化的改革之路,对粮农的保护和补贴要与国有粮食企业划断,坚持采取直接的补贴办法。 第三,农村金融改革。目前,我国推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不够,范围太小,效果也没有农村税费改革那么大。今后,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在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沿着金融市场化方向,设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从金融市场主体和资金规模上都增加对“三农”的供给,用一种平等观念对待农民,让他们能和城里人一样有权利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我认为想靠现有的金融体系来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根本没有可能,必须通过改革发育新的金融组织。 第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是联系在一起的。下一步在土地方面应该优先实行土地市场化,要把土地作为真正的商品进行交易,让土地变成商品,让土地的所有权真正归还于集体所有,不要再让一些城市人和一些中介商来非法剥夺农民。目前有人讲土地要私有化,我觉得目前提土地私有化不合适宜,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当前土地产权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农民应该有物权,农民用土地可以进行抵押,进行投资,要把农民现在的使用权变成一种准商品,这是一个核心问题。现在强调对土地所有权进行彻底改革的条件还不成熟,什么时候能成熟?我觉得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后,再来考虑土地的产权制度改革才算合适,1993年的中央11号文件强调三十年不变,这里面有深刻的理论含义和制度背景,它充分考虑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结构转换所需要的时间区段。现在不宜过早的搞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立法上、在土地是商品等方面多考虑些改革办法。当前在土地市场制度建设有以下几个问题要尽快解决:一是对经营性用地要实行彻底的市场招标出让制度,土地出让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二是对于公益性用地,虽然目前只能按照协议出让办法从农民征地,但是征用价格原则上应以市场价格为标准,如果在征地过程中不能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农民损失的,就必须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三是通过制度安排要将土地转让的大部分收益归农民所有。为了确保土地流转的大部分收益归农民所有,建议在农村成立土地财产委员会,委员会由农民选举产生,其职责是代表农民对集体土地出让行使决策权,并决定土地补偿金的使用方向,监督出让土地补偿金的分配。根据需要,农村土地财产委员会可以是长期固定的农民组织,也可以是临时性质的组织,不管是固定还是临时组织,都必须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为宗旨,以民主决策为原则,公正公平地为农民服务。 第五,农村公共品供给。目前,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品不是一种“恩赐”行为,而是一种责任。农民跟市民一样有发展权,有生存权,政府应该承担起最起码的公共品的供给,而不应该形成现在的“公共”财政只对城市人而不对农民提供公共品,或者只对农民提供少量公共品补贴的局面。公共财政要把公共品真正公平的分摊于城市和农村,现在到了应该用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共品投入的时候了。今年中央政府调整国债使用结构,以数百亿元的规模增加了对三农的资金投入,这是非常英明正确的,可以想见,这样坚持投下去城乡发展差距会越来越小,总有一天还会将这种差距消除掉。 最后,农民要有自己的组织。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不但要有政府来保护,有法律来保护,而且要由自己来保护。农民居住分散和生产活动不集中,这种无组织状态是他们在同非农产业进行交易和谈判中地位低下的重要原因。必须让农民组织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有影响的利益团体,引导和支持他们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参与国家决策,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组织是由三类组成的,第一类是在改革以前建立的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这两类合作社具有上下垂直性质,受中央政府的控制和管理,带有较浓厚的官办色彩。第二类是乡(镇)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这些合作组织是解体后,原的经济职能转移由社区合作组织承担。此类合作组织大多依赖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并行使基层政权一部分经济管理职能。第三类是改革开放以后新发育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农民和其他经营者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合作制原则自发建立起来的,这类合作经济组织都采取了自愿参加、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和收益返还的组织经营形式,他们在名称上也丰富多彩,有农村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也有农业服务公司(中心)等。从多年的实践考察,在三类合作经济组织中,最受农民欢迎、最有旺盛生命力的是第三类合作经济组织。今后,要发展和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解决以下两大问题:第一,目前我国还没有合作组织的立法,各类合作社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第二,合作经济组织总量不少,但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数以万计的供销社、信用社和社区合作组织,因体制落后、官气太重,难以为“三农”有效服务;另一方面新发育的合作经济组织又因数量少而满足不了“三农”的需要。同时,农民急切需要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发展也严重不足。 面对上述两大问题,首先,应加强合作社的立法建设,借鉴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泰国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合作组织立法上的经验,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环境;其次,要大力支持民间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别是要扶持由农民自发建立起来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从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给予优惠。支持农民发展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政府应重视其经济要求,坚持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让合作经济组织自我发展,切忌拔苗助长,防止用行政手段“归大堆”,导致合作组织发展太多、太滥,并出现行政化倾向;再次,要加快对第一、二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造步伐,解决合作社由内部人控制和只为少数人牟利的问题,进一步明晰产权,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将其改造成真正意义上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己管理经营,为“三农”服务。 三农问题论文:丘陵区三农问题策略分析 摘要:“三农”问题是中国现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也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契机,水土保持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以往“三农”问题突破口的研究分析,结合中国基本国情,从中国水土流失状况、提高农民收入、解放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等角度,因地制宜提出水土保持是山地丘陵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保护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水土保持;“三农”问题;农民创收;解放劳动力;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如何选择最经济、最有效、并且最可行的“三农”问题突破口,专家学者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观点。论文百事通(1)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乡镇企业的农业发展经济策略;(2)发展县域经济与小城镇建设;(3)确保农民就业、发展劳务经济的富余劳动力转移策略;(4)增加农村投入、加大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税费改革等惠农政策;(5)以新农村为契机解决“三农”问题。 本研究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城市化(城镇化),根据中国现有国情,这将是一个长远的过程,并可能将自始至终伴随着社会安定问题与生态环境的恶化问题。以往“三农”问题突破口的研究,要么考虑过远,要么一直在围绕着经济,却极少的考虑生态环境的问题。水土保持将可能成为山地丘陵区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佳突破口,不仅能够发展农业现代化、解放富余劳动力、促进城市化进程,并且保护了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1“三农”问题 在生态脆弱的山地丘陵区,“贫穷”是“三农”问题解决的最大障碍。农民收入长期得不到提高,农业资本投入长期不足,农业技术停滞,造成了农民教育、技术和经济的“贫穷”,农民剩有的财富只有土地,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提高生活水平,农民只有扩大开荒面积,增加劳动力,提高农业产量。然而,由于生产技术难以保障,土地贫瘠,人口压力大,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地愈加贫瘠,人民只得再次扩大生产面积,形成“广种薄收”的局面,导致“贫困-人口压力-水土流失-生态恶化-贫困加剧”的恶性循环。 2水土保持是中国山地丘陵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2.1水土保持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由于中国特殊的自然气候和地理条件,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特别是人口的迅速增加,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垦,草原的超载放牧,乱砍滥伐,森林锐减,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乱采滥挖,对地貌植被的破坏,人为加剧了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导致耕地减少,生态功能衰退;泥沙淤积江河,形成小洪水、高水位、多险情的局面,给防洪保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水土流失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中国头号环境问题。 2.2水土保持提高农民收入 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从而增加人口环境容量,使群众有了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条件,安居乐业有了基本的保障。政府非常重视水土保持工程,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成为“富民工程、生态工程、德政工程”。2006年8月,水利部对对2003-2005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项目涉及山西、江西、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7省(自治区、直辖市)45个项目区、57个县。3年来,累计投入6亿多元,治理水土流失4783平方公里,治理区年均土壤侵蚀总量减少1227.99万吨,年粮食总产增长41747.4万公斤,累计减少贫困人口359877人。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逐步实现“两改一变”(改广种薄收为少种高产多收,改单一农业经营为农林牧副业全面发展,变生态系统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的一项有效途径。有机结合生物、工程、农耕三大措施,山、水、田、林、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实现农田增产增收,经济持续发展。2002-2006年实施的黄河水保生态工程乌兰察布市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18.8hm??2。项目区累计治理程度达到54.09%,林草覆盖率达到39.58%,减沙效率为47.1%,保水效率为21.6%,水资源利用率40%,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27元。 2.3水土保持解放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 中国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城市化的过程,农民变市民的过程,就是农村变城市的过程,亦即农业现代化过程。象中国这样一个拥有8亿农民的发展中大国,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安定人民与酷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战严寒,修梯田,积累了丰富的梯田建设经验。截至2006年底,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梯田10.26万hm2,农村人均0.26hm2,基本农田达到12万hm2,累计总投资约6.3亿元(国家投资1.2亿元,群众投劳折资和自筹资金5.1亿元),投工1.23亿个,移动土石方6亿m3,使昔日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变成了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基本上实现了大旱不减产,小旱保丰收。梯田建设促进了马铃薯、畜草、劳务三大产业的发展,农民年人均从马铃薯种植中直接收入1200元,解放劳动力7.8万人,年人均实现劳务收入780元。 退耕还林工程是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中涉及面最广、投资额度最大、政策性最强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主要是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力争25°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对宁夏南部山区退耕还林还草农户家庭调查显示,2002年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比刚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2000年减少了13.7%,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的比重也从原来的80%下降到69%,农业中减少的劳动力主要流向建筑业,贸易、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非农行业。1998年以及2003年数据对比,与退耕前相比,全县总人口增加了0.76%,农业人口减少了0.16%,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中的农业劳动力下降了20.67%,这说明退耕还林对人口资源的分布产生了明显影响。 三农问题论文:工业化与三农问题探讨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结语,对工业化与三农问题探讨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农产品的特性、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具体材料请详见: 近年来,“三农问题”引起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国人对“三农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何在?为什么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为“三农问题”所困挠?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为什么“天生”表现为弱质产业、农民“天生”成为弱势群体、农村经济往往是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为什么多年来我国主张国民经济平衡发展、强调农业的基础作用,而实际上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和生活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赖于对“三农问题”产生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与工业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动趋势,以及各国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战略选择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探讨。 一、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以及农村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有其特定的经济历史背景。自从产业革命导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城市的兴起,就整体而言,农业这一曾经作为农业社会经济的主导产业就开始逐步被新兴现代制造业所替代,与此同时,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也随之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因此,除非一国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有意识地对这一弱势产业和群体加以保护,否则,农业停滞、农村落后,以及农民生活的相对贫困似乎就成为产业革命,以及由此引起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后果。这是因为,第一,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 第二,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表现在,在工业化初期,传统农业为现代制造业的兴起作出了包括粮食、原料、劳动力和资金,以及市场等方面在内的贡献;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制造业,将以其技术和制度方面的明显优势,转而对传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产生更为强大的推动作用和影响。 第三,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 最后,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农业的相对地位(即在国民收入和就业中的相对份额)将呈下降趋势。与此相对照,工业部门则成长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随着农业相对地位的下降,在人们心目中,其绝对地位似乎也在下降,由此产生了工业化过程中的“唯工业化倾向”,它使战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呈现不断强化和加剧之势。 二、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 与现代制造业相比传统农业在生产技术、产品以及农民组织等方面处于“先天”劣势。这方面的较早研究可见之于中国留美学者张培刚的早期著作《农业与工业化》。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华中工学院出版社,年版,第⒉⒋章。该书在论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农业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时,深刻揭示了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张培刚在论述农业的“产品贡献”时指出,由于工农业产品供求关系变动引起的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变动,往往对农业和农民不利,即当工业品价格由于需求不足而下降时,作为工业品生产原料的农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跌,而其下降幅度却往往超过工业品价格;另一方面,当农产品价格由于欠收或供给不足而上涨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价格也将随之上涨,且涨幅往往超过农产品价格。由此不难看出,在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即贸易条件)变动中,农业和农民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另外,在阐述农业的“市场贡献”时,张培刚认为,农业和农民在向工业化作出市场贡献时,自身作出了巨大牺牲:即当农业和农民作为工业品的购买者,往往面对“卖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由卖方决定,因而被迫支付较高价格;而当农民作为农产品的出售者,又面临“买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往往由买方决定,因此不得不被迫接受较低价格。显然,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农业和农民无论作为买者还是卖者,总是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农业和农民的相对劣势地位,可以经由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加以说明。 其一是农产品的特性。由于农产品是有机的生物产品,这种特定的自然属性使其容易腐烂、变质,不易储存和运输,因此,生产者往往希望能够尽快出售产品,以减少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浪费,这样,在 出售农产品时,不得不被迫接受低价。 其二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这种组织上的涣散性使众多个体农户,在直接面对市场时(无论作为买者还是作为卖者),客观上都将使另一方具有某种垄断优势。因为,无组织的个体小农户不仅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相反,容易形成彼此竞争、相互对立、互相削弱的内部冲突之势。这样,在面对数量较少的卖方和买方时,农业和农民的失利就成为必然。 由上述因素导致的不利结果,并非不可克服。其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现代化中的技术进步以及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建设。如果将现代制造业提供的先进技术(包括储存、运输和保鲜技术)运用于农业,由农产品的生物特性引起的诸多问题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克服。另一方面(即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使农业和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保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这样,市场结构将会随之改变,农民为维护自身利益在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及劣势地位就会根本改善。当然,所有这些条件的最终改善将取决于人的认识和努力。 除了农产品的特性和农民的组织性两方面因素外,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还可以经由农产品的供求弹性以及来说明。首先看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可以说,迄今为止,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仍然有着极大的依赖性,加上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农产品的供给呈现较低弹性。这样,当农产品需求增加以及由此引起价格上升时,农业生产却不能相应地快速增长,从而使农业难以通过增加供给以获得价格上涨带来的收入增长的好处。另一方面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看,由于凯恩斯“基本心理法则”(“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律”)和“恩格尔定律”(“食品消费支出在人们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将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愈来愈小”)的双重作用,加上现代合成材料技术的进步,农产品的需求也呈较低弹性。这就意味着,随着经济进步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增长和发展从需求方面获得“拉动力”的空间也相对较小。或许人们会说,这种分析排斥了技术进步因素的作用。的确,如果加进技术进步的影响,农业生产或农产品的有限的供给弹性将获得相当程度的改善,而且,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结构的改变,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也将有所提高。但就整体而言,农产品作为初级产品,与制造品相比,其供给和需求弹性均较低是不争的事实。另外,与制造业产品相比,在农产品价值构成中扣除各项成本之外,新增价值(“附加值”)部分比重较小,加上其有限的后序“加工”过程又往往被制造业“包揽”和“垄断”,因此,农业虽然为其他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巨大潜力和空间,自身却囿于比较利益劣势的局面而难以迅速发展。 最后,还由于农业的技术进步相对缓慢,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弹性相对较低,以及农业部门的资本积累率以及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张率也较低,因此,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现代制造业等非农产业的兴起,如果一国政府对农业缺少明智的扶持和保护措施,听任经济生活中的比较优势法则和优胜劣规律的作用,那么,农业停滞、农村落后和农民贫困将不可避免。 三、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 前面,本文从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以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相互关系的角度,对“三农问题”的起源作了一般意义的探讨,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表现为农业与工业的双双进步与现代化?为什么有的(尽管是少数的)发展中国家在战后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成功地避免了“三农问题”的困扰?……显然,问题的答案还需从各国的工业化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选择中去寻找。 众所周知,由于对工业化内涵的片面甚至错误的理解,我国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在战后工业化起步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始终推行以牺牲农业换取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化战略。这种战略从其推行的开始,就对发展中国家战后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起着强化和加固作用。从另一种意义而言,这种以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又必须以强化“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前提和手段,由此形成了战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共有的“工业化”“城乡分割”与“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累积性因果恶性循环”。因此可以说,不恰当的工业化战略,是我国“三农问题”得以产生、并形成并呈“积重难返”之势的重要的和直接的原因。因此,对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战略决策加以反思,为走出“三农困境”寻找出路,就显得十分必要。 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分割”、“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倾向集中表现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各个方面,包括收入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等。 ()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这种情况一度有所改善,然而,自年代中期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明显拉大。统计资料表明,到目前为止,占我国总人以上的农村居民,其收入在国民收中所占份额还不到,而总人口中不到的城市人口,其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超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而且据测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改革前的倍左右,增加到目前的倍左右。 ()从价格政策看,为配合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战略,我国长期实施“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政策,即通过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以使工农业产品交换条件有利于工业部门的积累和扩张。改革开放后,尽管多次调整农产品价格,但由于工业品价格提高更快,因此,工农业产品价格之间的“剪刀差”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有资料显示,年间的年里,以“剪刀差”方式流出的农业收入达到亿元。年均流出亿元,是改革前(年均亿元)的倍。“剪刀差”这种“暗税”给农民增加的负担已超过农业税(“明税”)负担(同前注)。。 ()从税收政策看,我国城乡居民税赋也呈现明显的“城乡倒挂”现象。依据我国目前税法和现行税制,城乡居民税赋负担严重失衡。从所得税方面看,城市居民所得税起征点为月收入元及以上者,而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年纯收入不到元,却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从增值税角度看,城镇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年销售收入元者,然而,尽管一般农户远远达不到该收入水平,却户户必须交纳农业税。另外,现行税制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实行五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年应税收入不到元者,税率为。而在农业方面,对主要农作物征收的每亩实际税收负担率(税金纯收益)则分别为:稻谷;小麦;玉米;大米,均明显高于城镇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另外,城乡税收征收方式及其(依据)也存在明显的于农于不利和对农不公现象。从理论上说,税收是基于经济收入的一种派生性收入。而我国农业税普遍采取“税跟地走”(“地跟人走”)的均摊式征收方法,以至于许多农户在几乎没有纳税基础和能力的情况下也被迫成为纳税对象。 值得提及的是,若不是刚刚在全国农村推行的旨在为农减负的“费改税”政策将多年来使农民不堪负重的税外“费”赋减了下来,使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城乡居民的税赋差别就更为显著。 ()从政府投资政策(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方面看,其“城市偏向性”同样十分明显。 一方面,在政府投入方面,我国一直采取向城市和工业建设倾斜的投资政策,改革开放后,虽然财政支农支出总量有所增加,但相对量却呈下降趋势。例如,年,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即分别为:、、、、、和;年回升到,年又下降为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问题探索”《财贸经济》,年第期。。另外,在政府对农业投入增加的同时,农业税和乡镇企业税则逐年增加,结果两两相抵(不考虑“剪刀差”形式的间接流出),农业和农村的资源净流出远远超过净流入。另外,在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城乡差别也十分明显。例如,在年的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占,人均达,元,而对农村集体经济投入的人均水平仅为元(同前注)。。最后,从我国农业产值比重与政府支农投入比重两个指标看,也不难发现两者间的失衡。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占的,政府财政支农支出仅占总财政支出的(同前注)。。 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相当明显。公共物品应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提供,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采取明显的城乡差别待遇政策。 农村的公共物品也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前者包括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大规模土壤改良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防治病虫害、环境保护与公共卫生设施,通讯和文化设施建设,以及年义务教育普及等。后者包括区域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如:电力、能源、水利、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高中及职业技术教育、农村医疗以及文化设施等。 “纯公共物品”理应由中央财政提供,而“准公共物品”则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财政共同提供。另外,农户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尽管在性质上被界定为“私人产品”,但由于其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作物产品)及其产量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因此具有明显的“外溢性”,政府也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借助于价格、税收、以及投资政策等直接和间接手段,帮助其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并增加收入。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长期向城市尤其是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倾斜,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体制上的“二元结构”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政府财政预算解决,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则主要由农民出资负担。其后果是: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不足。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始终难以提高;水利设施长年失修、建设滞后,大江大河治理不利,导致水患频繁、干旱不断,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未改变;农村能源交通条件改善缓慢,公共卫生设施和标准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面临严重资金短缺,从而使占人口近的农村人口生活水平和劳动力素质不能迅速提高。 ()从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看,我国社保体制“城乡差别待遇”更为明显。城镇居民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的保护;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有“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政府举办的“再就业工程”等措施的关怀和保护;此外,城市居民还不同程度地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制度提供的好处。而在农村,除了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唯一保障外,农民的生老病死别无其他保障。农民生活的目的和全部意义变得如此简单,那就是为生存着而“活”着。 四、结语 毫无疑问,我国“三农问题”的起因是多方面的,除普遍存在的某些客观原因外,有实际政策操作和处理不当的问题、有政策制定和决策中的失误问题、更有指导思想方面的偏差问题。本来,作为初衷,本文试图通过一般理论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探讨我国“三农问题”产生和形成的深层原因。然而,结果表明,其结论似乎又十分简单,那就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之成败将最终取决于“三农问题”能否真正解决。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对策思考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高度重视,提出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三农”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平衡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我党如何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农”问题由来已久,涉及十分复杂的体制、政策和经济问题。过去研究“三农”,没有跳出“农”字,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指出了问题的实质,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当前“三农”主要问题 1978年,我国农村率先开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这种势头保持了十多年,到90年代后期,农村改革的政策优势逐渐减弱,却不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进入新世纪,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涉及“三农”的问题很多,其中最突出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农民增收困难 从*7—*0年,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连续四年下降。*6年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是9.1%,*7年下降到4.8%,*8年下降到4.3%,*9年下降到3.8%,*0年再降至2.1%。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政策措施,*1年农民收入增长恢复到4.2%,*2年增幅达到4.4%,仍低于*7年的增长速度。此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0年城乡人均收入比为2.2∶1,*5年为2.71∶1,*0年为2.79∶1。*2年农民人均收入2476元,城市居民人均收入7703元,城乡比约为3:1。这里要特别指出,农民人均收入的大约40%是实物折算来的,不是货币收入。除此以外,在货币收入中农民要留出20%~30%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如此计算,城乡人均收入比要大于5:1。农民增收难问题,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例如农民购买力下降,农民用于生产的投入减少,农村消费市场难以启动,农村社会矛盾增多等等。 (二)农业效益低下 *5年以后,农产品市场趋于饱和,价格持续走低,农产品卖难问题突出。*9年与*6年相比,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和粮食类收购价格总指数分别下降了23.1%和24%。有专家计算,*7—*9年,粮食价格下降使农民人均减收40元,使农民纯收入增长减少15%。*7—*1年期间,每个农民现金收入仅增加18.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提高257.4元,出售农产品收入下降455.8元。近几年农产品价格仍在低位徘徊,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这种局面不扭转,会给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威胁。*3年主要农产品价格出现上升趋势,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信号。 (三)农业基础薄弱 农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农业基础设施对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长期以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投入很少。例如从*8—*1年中央共安排国债资金5100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用于农业(不含水利、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仅为56亿元,占国债投资的1.1%。专家指出,1950—1978年期间,通过价格差、农业税等形式,全国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资金155亿元,1979—*4年,平均每年流出811亿元。农业(特别是种植业)成本收益率呈下降趋势,例如*7年种植业每亩成本纯收益率为34%,*0年下降为19.5%。*7年全国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是1267.69元,*1年则仅为1165.17元。 (四)农民负担沉重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高度重视、三令五申,但是成效并不显著。从根本上讲,体制问题和政策问题是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源,县乡吃皇粮的人员规模和工资水平如果不能减少,农民负担就会居高不下。在农业效益不高和农民收入很低的情况下,国家每年从农民身上收取约400亿元的税收,农民还要缴纳占纯收入5%的“三提五统”,这两项合法税费约1000亿元。资料显示,*0年农村人口人均税费比率为5%,城市人口人均税率为0.58%。除此之外,农村子女就学和医疗是农民最大的两笔支出款项,据有人对我国中部某省农村的调查,农户供养一个小学生一年需要1000元,初中学生一年需要1400元,高中学生一年需要3000元,因子女就学致贫的农户不在少数。 二、“三农”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根本上说,“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城乡分治、一国两策、重城轻乡。城乡分治的二元化社会结构,是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盘根错节,根深蒂固,而且形成一整套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相当坚固。“三农”问题近几年凸现出来,是新形势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体现。 (一)农村劳动力非充分就业,是农村相对贫困的根本原因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更是我国农村的最大矛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根源。1952年我国农村人口4.9亿,1.1亿农户,16亿亩耕地,户均耕地14.5亩,劳均5.7亩。*2年我国农村人口9.3亿,2.4亿农户,20亿亩耕地,户均耕地8.1亩,劳均3.9亩。我国现有农村劳动力约4.8亿,在乡镇企业就业或半就业的约有1亿人,有关部门统计外出务工的有9400万人,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约3亿人。根据农业专家调查,按农村现有生产率水平,农业大体需要1亿劳动力即可,有近2亿农村劳动力处于待转移就业状态。进城务工人员大多工作极不稳定,随机就业,春去冬回,甚至随农忙季节来回流动,形成“候鸟”式民工潮,这并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向健康方向发展。造成这种局面有国家政策导向的原因,国家对城市居民就业是一种政策,对农村民工务工又是一种政策,加之有户籍、身份制度限制,形成了就业的“一国两策”,农民进城就业自然不会有长远打算和提高技能的内在需求,不能实现稳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从根本上说,有计划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其他措施不能代替。 (二)农户分散经营体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我国农村第一次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双层经营的农业经营体制。这种改革的优点是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基本国情,把家庭承包土地作为基本制度,土地作为农民安身立命的基本保障,相当于城市的社会保障,使农民没有后顾之忧。但是,以家庭承包土地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制带来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家庭经营土地过于分散,不利于现代科技的应用,高度分散的农户难以对应千变万化的市场,农业竞争力难以提高。例如:美国、加拿大平均每个农户大约拥有土地*公顷左右,欧盟国家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拥有约20~30公顷土地,我国平均每个农户拥有土地0.5公顷。1987年前后,理论界开展过关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大讨论,有专家提出,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一个农户经营的最佳规模是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平衡点,按中等劳动生产率水平,一个劳动力可以经营约20亩耕地。按照生产关系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现阶段应允许农民按照“自愿、规范、依法、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实际上,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有偿流转是不可避免的。 (三)对农业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投入不足,使农业发展后劲不足 为了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都在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韩国1970年制定了新农村运动计划,到1980年,政府对农业投资总额达到27571亿韩元。日本*4年制定了一项对农业投资6兆100亿日元的计划,用于应对加入WTO对农业的冲击。*2年,美国颁布新农业法,规定今后十年对农业提供1900亿美元的补贴。相比之下,我国是另一种情景,*0年我国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12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左右,比*0年的10%低2个百分点,比1980年的12%低4个百分点。按WTO协议计算口径,我国财政支持农业的空间还很大,仅“黄箱”政策就有1740亿元。按照“绿箱”政策,用于农业科技、农民技术培训、扶贫、公益基础建设等的投入,还有更大的空间。我国长期以来对农村和农业的基础投入不够重视,使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农业发展的基础十分脆弱。由此看来,改革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符合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 三、解决“三农”问题的建议 人们习惯认为,农业是一个产业,同其他产业一样,国家应把它推向市场去参加竞争和经受考验。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农业还有作为产业之外的另一面,这就是欧洲提出的农业多功能性,其含义是:农村是国土的组成部分,是保持自然平衡的一种生态类型,农民是相对城市的公民阶层,是保持民族传统和本土文化的载体。因此,农业具有稳定社会格局和充分就业、保持国土景观和生态安全、传承民族传统和乡土文化的诸多功能,国家不能简单把农业作为一种产业对待,要加以保护和善待,对农业的补贴不能看作是旨在扭曲农产品价格补贴。据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农业和农民进行直接财政补贴,原欧盟国家最先实行这种政策,近几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采取了类似政策。这种观点在我国还没有“市场”,应当对农业有一个再认识。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规律,工业化过程要经历以农补工、工农平衡发展和以工补农三个阶段。根据对美、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的研究,我国(内地)已具备第一个转折点的指标:一是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5%左右,工业和农业的增加值大约为6∶4,这个指标我国*8年已经具备。二是农业就业占社会就业人数总数不超过55%,我国*4年已基本具备。三是城市人口不低于全国人口的35%,我国目前接近这一指标。四是人均GNP在700美元以上,我国*8年已经达到。根据世界经合和发展组织*0年的研究报告,世界上发达国家对农业的保护率为生产者价格的51%,发展中国家平均在6%,我国为负数。总体来看,我国已具备条件和可能,应及时调整国家财政和基础投资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保护力度,这是协调城乡发展的根本措施。 解决“三农”问题,重要的是真正落实中央关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多予”要有安排,“少取”要有措施,“放活”要有配套政策保障。有些问题需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有些可以很快作出安排。当前可以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切实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很多,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出发,调整国家和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比例,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比例不低于总支出的15%,略高于1980年12%的支出比例。在国家财政每年新增2000多亿元中,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农业和农村。国债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应不低于国债投放总量的20%,如果每年继续发行1500亿元,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应低于300亿元。 (二)消减有关农业税费 纵观世界各国,对农业征税的国家不多,特别是工业化国家,几乎都有“以工补农”措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跨过了依靠农业提供原始积累支持城市和工业发展的阶段,应当适时调整政策。首先应当积极考虑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加大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消减农村教育附加费;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压缩乡镇“吃皇粮”人数,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消减农业税费应与各地税费改革、撤乡并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结合进行,对我国东、中、西部省区可区别对待并有一个渐进过程。 (三)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世界上有一些国家的农业经营体制与我国相近,具有较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特点,这些国家都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业专业协会,为农户提供科技应用、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生产资料供应甚至产品加工等服务,并在农户与政府、农户生产与市场之间起到桥梁作用。这种代表农民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可以提高分散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科技水平,应对变化的市场,降低生产的市场风险,是一种成功的经验。我国应尽快建立区域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与农民结为利益共同体,这样做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制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 实现农村人口的充分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应尽快制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对农民到城市异地就业给以“公平国民待遇”,包括改革现行户籍政策,就业歧视政策,子女就地入学,享受就业城市的公共服务等,使农民进城就业与城市居民就业完全平等,给他们公平竞争和发展的机会。这样,有利于农民从土地、农村永久性解放出来,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 (五)加快农业科技教育事业发展 各国经验证明,农业发展最重要的是依靠政府支持保护和科技进步。因此,在推进农村各项改革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农业科研工作投入,争取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科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对从事公益性技术推广和服务的队伍,国家应给以稳定的支持和保护,同时鼓励相关科技企业、大学等按照市场规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有偿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把大量实用技术组装配套成模式技术送到农民手中,提高农业科技应用率和普及率,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