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少数业主无权起诉撤销业主委员会备案行为 【正文】

少数业主无权起诉撤销业主委员会备案行为

作者:寇秉辉; 袁敏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业主委员会   提起诉讼   行为   备案   撤销  

摘要:【裁判要旨】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行为涉及全体业主权益,属于有关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业主个人或少数业主无权对业主委员会备案行为提起诉讼,多数业主才具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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