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司法认定 【正文】

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司法认定

作者:王刚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收受贿赂   交易形式   司法认定   贿赂行为   优惠价格  

摘要: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行为的认定条件是符合受贿的一般构成要件和交易价格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该行为的“出罪条件”是最低优惠价格的事先设定和不针对特定人,公开性不是认定最低优惠价格的必要条件,但是,公开性是一个极为有力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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