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警告函可以用作认定销售商具有主观过错、销售侵权产品的证据。销售商销售侵权产品,不论能否提供合法来源.均应承担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民事责任。销售商能提供合法来源,但在收到警告函后、具有主观过错情形下销售侵权产品,销售商除承担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销售商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0.81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