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法治 构建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樊崇义 【正文】

构建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樊崇义

作者:艾文; 张慧超 不详; 《人民法治》记者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制度   认罪   诉讼法学  

摘要:记者:樊先生您好,随着我国刑事理念不断在进步,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我国加大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进力度。该制度的定位和属性应该怎么理解呢? 樊崇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对于认罪、悔罪的被告人进行从轻、从宽处理的程序。严格意义上来说,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之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非一项法律规定,而是我国的一项刑事政策。我国原来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