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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的变迁:以婚姻的充分自由为导向——基于恩格斯关于婚姻家庭的论断

作者:廖煜娟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贵州贵阳550025 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 四川成都610074
婚姻   家庭   婚姻法   婚姻变迁   婚姻自由  

摘要:婚姻的充分自由包括结婚的充分自由和离婚的充分自由。根据恩格斯关于婚姻家庭的论断,以历史分析的方法,对比分析1950、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和2011年《〈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认为,建国后,我国婚姻法变迁呈现出以婚姻的充分自由为导向的特征,解释(三)更是恩格斯婚姻家庭论断和婚姻充分自由在现代社会的倡导和实践,是改善妇女地位的催化剂,能促进夫妻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婚姻生活,更好地实现可持续的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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