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纳税 销售包装物收入会计与税务处理有何差异 【正文】

销售包装物收入会计与税务处理有何差异

作者:武利 广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收入会计   销售货物   税务处理   包装物   企业所得税法  

摘要:答:所谓的包装物,是指为包装商品、产品而提供的各种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可见,销售包装物收入是销售货物收入的一种.但包装物在销售时,在税务和会计处理上各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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