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农村经济与科技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调整的实践经验及其原因分析 【正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调整的实践经验及其原因分析

作者:宁卓; 吴铁雄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100083
土地经济   家庭联产承包制   综述   制度调整  

摘要:农村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自1978年实施并规定承包期为15年之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自然条件的变迁而产生了调整的需要。现行土地承包制的调整方式包括以“大稳定.小调整”和两田制为代表的集体统一进行的土地制度调整.和以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为代表的农地权利行使方式上的调整:而各地区间调整方式不同是由各地不同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并且是国家、集体和农户进行博弈后的最终结果。土地承包制调整实践经验证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不同方式的调整仍将长期存在,但主流趋势将会是在有法律保障的各项权利完整的前提下.由于土地使用权市场不断趋于完善.而实现逐步消除农地细碎化。并实现农村土地资源更合理有效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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