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民主与法制》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7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1529/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周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卷首、高层、特别报道、封面、争鸣、法治、社会、社会
作者:刘显刚 刊期:2018年第34期
8月27日发生的江苏“昆山反杀案”,无疑是近期最令人瞩目的热点事件之一。案件的大致经过是:刘海龙醉酒笃车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下车殴打于海明,并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砍刀不慎落地,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剌、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刊期:2018年第34期
8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苕届研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出席,为专家委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图为同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部分委员及与会代表合影。
作者:王健 刊期:2018年第34期
8月17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总部举行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授予仪式暨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研讨会,正式授予曹树昌等十位律师独立出庭资格,一举打破了中国律师制度恢复40年来没有出庭律师制度的现状。律师出庭是否规范和有效,不仅是对律师团队专业性的考验,还关系到一个个案件的成败,甚至会影响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以及律师行业的未来。...
作者:祁彪 刊期:2018年第34期
曹树昌是京都所的“元老级”律师了,但是从2018年8月17日开始,他又有了一个新称号一具有独立出庭资格的刑辩律师。而在此之前,执业20余年的曹树昌早已经是全国著名的刑辩律师,对刑事辩护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了一批在国内非常有影响的案件,可以说成为京都所首批“具有独立出庭资格的刑辩律师”实至名归。
作者:张志然 刊期:2018年第34期
金杰律师在成为律师之前,曾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他在检察机关从事的是刑事检察、反侵权渎职检察、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曾经是优秀公诉人和侦查能手;在中级法院从事的是民商事审判和审判研究工作,曾是专家型法官。如今作为律师,他同样做得风生水起。能够在三种相关却大不相同的职业之间自由转换身份,金杰有何过人之处?作为“三栖”的...
作者:李天琪 刊期:2018年第34期
叮铃铃……叮铃铃……十年前的一个冬日,临近下班,在京都律师事务所忙碌了一整天的梁雅丽律师收拾卷宗资料准备回家,电话铃声突然急促响起。接起电话,得知律所有两位当事人正心急如焚地想找律师咨询。梁雅丽赶紧放下包来到会谈室,迎面而来的是一男一女的焦灼目光。经行政人员介绍后,两人立马站起身,女士紧紧握住梁雅丽的手,颤抖地说:“...
作者:侯兆晓 刊期:2018年第34期
从“四大磨砺”中走出来的刑事专业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柳波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刑二庭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2005年从法院辞职,到京都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经历,让柳波学会了在律师工作中更善于换位思考,多角度考虑问题,更清晰、客观地分析案件事实。
作者:马付才 刊期:2018年第34期
有人说,如果你想了解律师,最好去了解刑辩律师,因为只有刑辩律师才是真正的律师。更因为,刑事案件是所有案件中的皇冠,而刑辩律师保障的是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还有人说,如果你想了解刑辩律师,最好先去了解京都律师事务所。这家成立于1995年的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刑事诉讼领域居于领先地位。
作者:祁彪 刊期:2018年第34期
初识杨大民律师,惊讶于他并不高大的身躯竟能有如此洪亮浑厚的声音,尤其是他朗诵新写的那首诗的时候。是的,我们的采访是从一首诗开始,这首诗的标题是《我们都有罪》。
作者:张纯 刊期:2018年第34期
做过7年的法官,有着20多年的律师从业生涯,被评为《亚洲法律评论》十佳诉讼律师,担任过数十起国内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多起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的。见到杨照东的那一刻,他的笑容如阳光般和煦,让记者无论如何也无法把他与一位严谨而且专业的刑辩律师联系起来。也正是因为这次见面,记者才理解他为何被媒体誉为“大要案专家”“最...
作者:周思彤 刊期:2018年第34期
“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都有辩论的空间,它涉及的也远不止法律问题,还有更多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所以每个案件对刑辩律师来说都是挑战,都是一次新的成长。”邹佳铭律师在8月17日下午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授予活动上发表感言。
作者:张志然 刊期:2018年第34期
张雁峰律师曾过包括吴英集资诈骗案、央视大火案、“人肉搜索第一案”(“网络暴力第一案”)等在内的多起国内外重大影响案件。而他在专职做律师之前,曾担任教师、电台主持人、电视台记者。他从事新闻工作时经常就法律事件进行实地调查、采访,与政法系统打交道颇多。
作者:王涵 刊期:2018年第34期
“为什么替坏人说话?”可能大部分刑辩律师都被问过这样的问题,朱勇辉也不例外。作为一个执业将近20年的刑辩律师,他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澄清公众对刑辩律师工作的误解:“律师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规定的律师职责;这一职责要求律师的工作表现,在形式上就是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话。”
刊期:2018年第34期
[深圳一幼儿园开学典礼表演钢管舞 教育局:向家长和社会致歉,解除园长职务]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某幼儿园开学典礼上,一女子进行钢管舞表演.观看表演的为幼儿园学生和家长。园长称:让孩子多认识舞种。宝安区教育局通报:1.责成该园向家长和社会致歉。2.责令举办者立即解除该园园长职务。3.将立即对该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对此事,...
作者:钟一林 刊期:2018年第34期
备受关注的江苏省昆山市“8·27反杀案”已于9月1日结案:犯罪嫌疑人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指控。昆山市公安局将“昆山反杀案”的砍人者于海明的砍人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的通报赢得了舆论的一致好评。民意和法治双重胜利的背后,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步履蹒跚。此案发生后,立即掀起舆论的轩然大波,多少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