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斌; 陈道富 期刊:《北方金融》 2011年第01期
从战略的视角而言,未来金融领域重大改革事项有:解决机构和产品等方面的准入限制以实现金融业对内充分地市场化;解决金融市场多头管理、市场分割问题以实现金融市场的统一与完善;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允许与鼓励各种金融组织积极创新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处理好政策与市场之间的边界问题以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明确中央与地方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与原则,处理好党企关系、政企关系以建立科学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
随着'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推进,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从快速发展期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加深入地与当地市场融合。笔者根据自身实际经验,对如何在秘鲁实施属地化管理进行探讨。
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市场竞争机制基本形成,但仍然存在准入限制、行政性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在新阶段,应以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按照'除保护、宽准入、破垄断、强执法、立规范'的思路,促进市场竞争主体更具活力,市场竞争规则更加完善公平,市场竞争环境更加优良,市场竞争政策更加规范有效,使市场竞争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
面对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新趋势,中国国务院下发通知,促进对外开放,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吸引外资。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外资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海外人才在华创业发展。
作者:卢亚娟; 曹源芳; 蒋丁胤 期刊:《南京审计大学学报》 2014年第02期
2010年以来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已取得较大的进展。民营资本适度进入银行业可以带来推动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疏导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的正面效应,但也存在引发恶性竞争、弱化公司治理、威胁金融系统稳定的风险。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有资本的进入、机构的进入两种方式。我国政府应在完善政策规则框架、严格控制准入数量、引导民营资本严格自律、建立风险补偿和市场退出机制方面规范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
近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推动形成支付服务市场全面开放新格局,央行日前公告,明确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和监管政策。欢迎和鼓励外资机构参与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与竞争。
作者:安蓓; 陈炜伟 期刊: 2018年第20期
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再次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不仅取消了汽车、飞机、船舶等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还在金融、运输等服务业及种业等领域进一步开放,充分体现了我国外资管理体制更加开放、灵活、高效的改革方向,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大意义。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外《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北京市将进一步放宽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六大重点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重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引资.
6月6日,证监会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中投论坛2017暨“一带一路”与跨境投资CEO峰会上的演讲内容。姜洋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改革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制度,加强跨境监管协作,便利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行上市。继续鼓励境外投资者和服务提供商到中国投资、开展业务,逐步放宽经营机构的外资准入限制。
在“稳外资”系列政策密集出台的基础上,我国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再加码,外资落地限制即将进入集中清理期。记者获悉,目前,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等三部委已经着手启动限制性法律法规的排查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颁布以来已经经过7次修订,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目录》的调整方向也愈加明确。 2011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业 201l版《目录》是在2007版《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2011版《目录》增加了鼓励类条目,减少了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
广东省政府2017年12月4日《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外资十条》),在多个领域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以重点加强吸引高端外资和人才,进一步推动广东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广东省商务厅厅长郑建荣表示,《外资十条》的落地将重塑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推动广东外资向更高层级、更高质量发展。
作者:邹新; 马素红 期刊:《金融论坛》 2005年第01期
全面理解各国对外资银行的准入监管法规是中资银行构建海外网络、拓展境外业务的重要前提.本文在分析中资银行开展跨国经营的内在动因和外部条件的基础上,以WTO框架下与各国银行业开放相关的服务贸易谈判为背景,着重对中资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申请设立和开业登记遇到的准入限制、业务监管限制两大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就中资银行如何应对东道国的监管限制提出了建议.
中国大幅放宽银行业准入限制的举措,必将对行业竞争发展格局带来深刻影响。外资或将不再轻易抛售中资银行股权,投资黏性有望提升;中小金融机构通常专注于某一特定地区或某一细分市场,更符合外资银行的战略取向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央行负责人表示,将积极落实国务院部署,放宽或取消外资的限制,减少对外资的歧视。
为推动形成支付服务市场全面开放新格局,央行近日公告,明确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和监管政策。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内资、外资同等对待的方式,实现统一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营造支付产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支付机构的服务水平;有利于加快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创新转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7月2日表示,目前,商务部正在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唐文弘在商务部当日召开的“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新闻会上说,为配合负面清单顺利实施,商务部正在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
作者:王爱俭; 徐 期刊:《经济研究参考》 2004年第79期
1.逐步放宽民间资本在银行业的准入限制,允许民间资本部分地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国有银行几乎已将其县以下机构撒并殆尽,外资银行也将集中在东南沿海的中心城市展开经营,因此以服务于社区和基层为己任的民营银行,能有效地填补现有金融体系所难以覆盖的领域.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引入竞争,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利于促进我国真正建立起银行业进入、监管、竞争、退出等一整套完善的市场制度.
新闻背景经国务院批准,央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7号》,明确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准入和监管政策,自之日起实施。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放开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通过对内资、外资同等对待的方式,实现统一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有助于培育创新驱动的竞争新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梅有利于加快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创新转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7号》,明确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和监管政策。
2017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通知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完善部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便利人才出入境,优化营商环境。宝山区近年来在吸收利用外资方面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