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深背入景推下进,'越去来产越能多'、的加企速业'不僵可尸避企免业地'面退临出经济的性裁员问题,如何做到合法、合规是企业应关注的重点。实质要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可分为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针对裁减人员的数量,即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实质要件包括: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深圳一打工者问:我在一家小餐馆打工,老板告诉我工资照发,但工伤自理,保险自理。请问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工伤自理"、"保险自理"等条款吗?
作者:侯力强; 兰守华 期刊:《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9年第08期
【案情简介】申请人:王某等5人被申请人:某公司2016年1月,某公司与王某等5人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3月24日,某公司决定一次性解除5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并通过邮寄方式进行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内容大意为:鉴于现有业务已经基本开发完成,公司原有人员过多,负担过重,需精简人员,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3月24日起解除5名职工劳动合同。
作者:杨成江 期刊:《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4年第04期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自1995年实施《劳动法》、推行劳动合同制以来,劳动合同为劳动制度改革、稳定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轨道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笔者在调查中发现,
岁末年初,除了喧闹的娱乐圈,商圈也因为万达网科裁员95%的消息热闹了起来。笔者无意评价万达网科此次裁员方案整体设计的一些问题,这里只想谈一份文件,一份很重要的文件,据说也是来自万达网科。从网络报道来看,此次万达网科裁员事件,涉及到几份文件:《辞职申请》、《劳动合同解除通知》、解除协议、《关于变更劳动合同的通知》以及《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随着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企业劳动纠纷呈现增多迹象。在诸多劳动纠纷潜在风险中,试用期用工风险往往容易被企业所忽视,很多HR一不小心就亲手为自己'挖坑',给试用期管理留下隐患。因此,试用期用工风险的管控能力成为体现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风险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俗话说:'真正的老司机并不绕过路上的每一个坑。'但对一个成熟的HR来说,在试用期管理方面,不仅要绕过所有的坑,还要在容易出现纰漏的地方格外留神,以免无形之...
作者: 期刊:《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0期
<正>(2007年8月29日)鄂办发[2007]26号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区域经济发展步伐加快,省内部分企业出现用工困难、开工不足等问题,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为了缓解省内企业用工难问
作者:叶和礼; 何建明 期刊:《农家参谋》 2006年第07期
作者: 期刊:《实践·思想理论版》 2008年第06期
中央党校2008年春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暨师资班开学典礼5月13日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冲央书记处书记冲央党校校长出席开学典礼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党章的要求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
本期案例:2007年12月15日,某北京跨国公司开始到全国各地高校进行校园招聘。3天后,南京某高校的大四学生甲与该北京跨国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该三方就业协议明确约定,该生毕业后到该公司或其在天津的子公司工作,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2008年7月20日,甲毕业离校,该北京跨国公司告知其到北京总公司报到,进行专业
作者:赵小星 刘春彦 期刊:《成才与就业》 2008年第04期
小葛从学校毕业后,进入某IT公司工作。公司的经济状况一直都不理想,在工作两年后,小葛向公司提出辞呈,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没多久他得知,单位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在与其他同事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同时,还给予了他们一笔可观的经济补偿金。小葛觉得自己太"亏"了,他想知道,自己是否能向原单位追要经济补偿金。
作者:马文胜 期刊:《现代营销·上旬刊》 2008年第05期
新劳动合同法(下简称新法)已于今年初正式实施,对于中国企业(包括境内的外企),不管是观望,还是抵触,是规避,还是顺应,新法确实已经来到我们身边。新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不仅标志着中国劳动力价值时代的来临,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文明,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此时,企业必须析辨格局,顺应时代,锐意进取,方能获得"鹰的重生"。
作者:本刊记者 期刊:《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4年第05期
<正>董广驰出席会议并讲话4月15日,省管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部署2014年省劳动保障监察管辖企业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检查工作。省人社厅副厅长董广驰出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