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在2007年“八一”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军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回顾我军80年走过的历程,部队建设之所以有了长足的发展,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坚持适应时代特点的科学治军理念。新形势下,要继续抓好这一理念的贯彻落实,做好活军这篇大文章,必须在“冶”上下工夫,在综合运用严治、法治、德治上求突破,在“正行”、“醒脑”、“清心”上求实效,全面提升管理层次,不断促进部队整体...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随着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开始,人民解放军从1950年统一了全军军服式样,分干部、战士和陆、海、空三军军服,因是1950年装备的,称50式军服。当时最神气的要数女军人的连衣裙了!
军事法治体系建设,是指由制定军事法并保证其得以实施的有关制度所组成的有机体系建设,是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基本前提。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推动军事法治体系建设,需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目标任务,着力在“四个必须”上下功夫。
说到红军,人们脑海中自然会闪出这样一幅画面:红星八角帽、红领章、灰布军装以及绑腿。这是影视作品和宣传画册留给观众的印象。穿着统一的制式军装是一支军队正规化的象征。然而从1927年8月至1929年3月,红军尽管经历了南昌起义、
实行军衔制度是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授予军人军衔,是为了确定军人在军队中的等级地位,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人民解放军在战争年代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所限,未能实行军衔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适应军队正规化建设的需要,人民解放军于1955年至1965年和1988年至今两次实行军衔制。
军队正规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面加强,协调推进。当前,县(市、区)人武部正规化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坚持依法从严治军,强化条令条例意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地促进全面建设。
从新中国成立至1953年12月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召开的四年间,人民军队的正规化建设处在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转变时期。指导人民军队创建了全军统一的干部管理机关,批准颁发了人民军队干部任免暂行办法和条例;部署军队领导机关的干部赴朝轮换,批准选调优秀干部充实军委机关和军队院校领导班子,指导做好人民军队历史上最大规模整编中的干部调整工作;批准颁布全军统一的立功标准和奖励办法,指导全军下部进行评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