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理论月刊 我国著作权侵权行为立法模式重构 【正文】

我国著作权侵权行为立法模式重构

作者:李文 杨涛 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21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湖北武汉430073
著作权   侵权行为   立法模式   概括式   列举式  

摘要:著作权侵权行为立法模式变革是我国著作权立法完善的理性选择。我国著作权侵权行为应比较借鉴各法域立法模式以反思我国现行立法模式的缺陷及成因,进而抽象出"概括性规定",改造现有"具体性规定",批判性地建构概括式和列举式并举的二元立法模式,整合现行民事与行政救济路径下多样化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达致著作权侵权行为立法逻辑规则与认知结构、技术功能与制度效应的双向互动和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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