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理论研究 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 【正文】

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

作者:何建津 福建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哲学博士
社会理想   和谐社会   现有   应有   社会基本矛盾  

摘要: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理想。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两条方法论原则,一是从“现有”出发构建“应有”;二是用实践的哲学思维方式看待“现有”。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社会不和谐的根源在于,两大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矛盾的次要方面严重阻碍了矛盾主要方面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是通过科学调节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两大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各方面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构建中国和谐社会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让适应不同层次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各种生产关系都能顺其自然得到充分发展。第二,要按照两大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要求,在改革中用法制的手段理顺社会关系结构内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三,从国家利益出发,以理性和智慧应对和处理各种国际争端,积极营造有利于和平、发展、合作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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