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例1983年,某县某村村委会将村里的荒山以自留山的名义分给了村里的30户村民。1988年12月12日,县林业局与该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联营造林协议,约定:村委会将其荒山交与林业局统一规划,投资造林、抚育;林木成材后,收益按3:7的比例分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0.13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