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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关工委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5-23 11:50:15

村委会关工委工作计划

村委会关工委工作计划第1篇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我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为区委区政府谋划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1.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研究起草《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区政府审议通过,经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实施;研究起草《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撰写《2013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后三季度经济形势预测》、《201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2013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第四季度工作建议》、《关于2013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汇报》、《近五年(2008—2012年)产业发展现状及2013年产业发展重点》,为区政府做好决策提供了经济社会运行方面的参考材料。2.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编制并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申报百个统筹城乡示范项目;牵头撰写《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调研报告》;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3.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区政府办已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经两轮征求各镇(街)、部门意见和一次专家评审,历经六次修改,已基本形成送审稿,评估工作按预期时序进行中。

(二)服务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我委把服务项目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机遇,讲究方法,主动跟进,在服务项目上取得新成效。

1.编制并申报2014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申报项目40个,计划总投资346145万元,2014年度计划投资126373万元。

2.编制并报送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社会投资部分),共提出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1943452万元,2014年计划投资380080万元。

3.编制并上报2013—2018年省级项目库入库项目计划表,涉及现代农业(1个)高新技术和新型工业(1个)现代服务业(19个)社会事业和民生(5个)基础设施(5个)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2个)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2个)及其它类(3个)共3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41.78亿元。

4.今年截至目前,我委共批准项目立项(备案)41个,投资额共94.25亿元。计划投资额超亿元的项目分别是:榕庄商业街、佳元·柳风水韵一期、滨江帝景四期、世界华侨华人交流中心、海航城二期、南国威尼斯城三期米兰园、“天街华府”、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建及改造项目、湖度假区一期、庆豪·万景峯(一期)、荣达花园、荣丰·名苑、乾坤吉祥花园项目(一期)、水郡(一期)等项目。

5.为了建立“尚未硬化农村公路项目库”,按照市交通部门的要求,我委从今年6月初开始对全区未硬化农村公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调查,初步统计全区有391条里程863.28公里农村公路未硬化,农村公路建设事关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委将积极做好计划上报,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逐年安排建设,以实现自然村公路全部硬板化。

6.村邮站建设是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委按照《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村邮站建设试点和项目选址、村邮站的简单装修与设施设备的安装、村邮员的选定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22个村邮站建设任务,争取明年再造51个村邮站,以实现“村村通站、户户通邮”的目标。

(三)车编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成立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对全区公务用车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调整党政机关及区直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出台《公务用车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的审批,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

(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组织讨论相结合、学习贯彻精神与扎实推进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的热潮。通过学习,理清了下阶段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了工作重点,收到了良好效果。

2.业务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

3.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深刻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

(五)其他工作

1.根据上级安排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2.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夏瑶拆迁任务,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海航空乘学院、儒传村、景观大道等征地工作。

3.支持联系点工作,围绕委镇政府中心任务,配合做好产业园征地等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4.2013年,我委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为协办件)。答复市人大建议11件,主办2件,协办9件,答复市政协提案6件(均为协办件)。答复区人大建议32件,主办25件,协办7件。省、市、区三级的建议、提案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农村道路等方面,特别是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价工作的建议》,我单位从菜篮子工程方面提出稳定物价的协办意见,并参与了协商督办会。

二、2014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区“十二五”规划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思路,通过调查研究,起草、完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并做好计划报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形成报告草案报2014年度人大例会批准实施工作。

(二)抓好申报项目计划编制及上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上报和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上报,加强与市发改委的沟通协调,争取我区更多的项目列入省市投资计划的盘子。

(三)抓好项目跟踪服务。积极跟踪项目进展,加强与项目单位联系沟通,优化项目跟踪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协助区委区政府推动前期项目及早开工,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建成项目尽快达产,形成持续不断的区域经济增长新亮点。

(四)做好项目立项(备案)工作。

(五)做好城乡统筹工作,尤其是继续协调做好百个城乡统筹项目协调衔接工作。

(六)深入基层,跟踪年度计划报告实施情况,调研提出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公路现状调查及2014年计划上报工作和落实市下达给我区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八)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九)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村委会关工委工作计划第2篇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立足基层、重心下移、完善机制、健全网络”。

立足基层,就是要以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作为社区管理的基本载体,进一步明确其责、权、利关系,着力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其对社区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重心下移,就是要求凡是下放以后更有利于加强管理的社区管理事权,都要下放到街道、居(村)委会;凡是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更有利于区域投资环境建设的社区管理事权,要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不断强化。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社区管理的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主要负责社区管理事项的具体执行工作。

完善机制,就是要对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居(村)委会现有的职责、事权和部门预算管理进行调整,理顺各项工作关系,按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先明责,后放权,做到“权随事转”;先明事权,后放财权,做到“财随事转”。同时,要修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

健全网络,就是要按照网络化管理的要求,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街道、居(村)委会以及社区居民、企业、驻社区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好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对各专项社区管理职能建立系统、有效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三级管理网络,使各项管理能真正到位,全面覆盖,以较小的运作成本取得较好的管理绩效。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是:调整全区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的建制,确立全区社区管理组织架构,理顺各专业管理网络的层级工作关系,建立有效的社区管理工作机制,构建与我区新城区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二、街道管理体制

(一)街道办事处的设置

另见《*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设置调整方案》。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管委会的派出机关,接受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业务上对应管委会各职能局。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1、在区党委、管委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

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社区工作,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以提高居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文明新风。

4、推动街道经济发展,为街道辖区内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和各种服务,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管理,推动街道经济发展。

5、负责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好街道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林业、水利、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建设与管理任务。

6、负责街道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人口,做好民事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7、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内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事业。

8、做好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再就业服务、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管理等工作。

9、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害灭病、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0、指导和帮助居(村)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11、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2、及时向管委会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3、承办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的主要事权

1、规划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权

(1)街道辖区内地段改造和小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编制、实施拆迁方案、商业网点布局、工程竣工以及小区验收等事项必须听取街道意见。其中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须有所在街道参加。

(2)负责辖区内村(居)民房屋建设报建的审核。

(3)街道辖区内社区、村庄以及公益设施的规划编制必须听取街道意见,街道可以对公益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4)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规划建设。

2、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方面的事权

(1)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市政维修和绿化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小区绿化以及街管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组织拟定绿化规划方案,并在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绿化建设、保养的招标工作,对中标单位的绿化建设与保养实施监督。

(2)协助区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小区内市政设施、市容环卫作业单位的招标,对各作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事权

(1)负责辖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摩托车、自行车保管站的初审和管理。

(2)负责街道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监督管理。

(3)负责辖区内城市六乱的治理,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清理,小区内物业维修施工的管理。

(4)协助区职能部门,分别对街道辖区内违反市容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房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居民出租屋进行登记和管理,对居民住宅租赁以及逾期未办理租赁登记的住宅房屋进行稽查。

(2)对辖区内危险房屋有检查、督修权。

(3)对街道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辖区内居委会联系社区内业主委员会,受其委托进行社区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招标。

5、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事权

对街道辖区内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2)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检查;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整改;协助消防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受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相关证件。

(4)负责辖区内护街队等治安队伍的组建和人员管理。

7、民政事务管理方面的事权

负责对街道辖区内社会救济进行审核、报批。

8、经济管理方面的事权

在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经济发展的规划、管理、服务;对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9、人事管理方面的事权

街道办享受与区职能部门同等的人事管理权。

(四)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街道机构设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街道的实际情况(区域面积、人口、管理事务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积极探索街道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机构合署办公的做法,推行“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模式,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精简人员,提高效率。

街道办事处内部设立以下机构:

(1)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街道行政办公室(两办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务、宣传、统战、人事工作;负责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关系;负责街道办事处财务、财产管理和公费医疗等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2)城市管理科。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在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助区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社区、村庄建设规划;审核村(居)民住宅建设报建;协助辖区的机关团体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监督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按章施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震、防火和抢险救灾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科(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指导和协调街道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群众性文化活动;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残联、劳动就业和调解工作;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村)委会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害灭病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实行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有关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搞好群防群治,加强安全小区、文明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4)经济管理科、农林水办公室(部分街道设置,两机构合署办公)。推动辖区内经济发展,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组织搞好经济发展、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监督和检查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状况;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制;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的发展规划与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农业生产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实施和指导;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保护用地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统计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报本街人口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的统计,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居(村)委会和辖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罚;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6)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和党性教育;对党员、监察对象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检查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查处街管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等。

(7)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征兵、民兵等工作。

(8)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各自章程设立并开展工作。

(五)派驻街道机构

根据街道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工商所、税务所等派驻街道机构。为便于工作协调,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可以成为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的领导成员。派驻机构人员的任免,由区职能部门负责,其中正、副职领导的任免和重大奖惩,事前应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

(六)街道议事协调机构

在街道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城区管理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区服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就街道辖区内的社区管理事务与精神文明建设、城区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社区服务和街道经济进行协调、检查、监督。

各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街道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和辖区内的有关企业、单位及社会知名人士共同组成。主任委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街道的议事协调机构不配专门编制。

(七)街属事业单位

街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司法所、环卫站、“三防”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所、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外来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推广站、林业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兽医站、消毒站等街属单位,其经费纳入街道管理经费统一核拨。

街属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各居(村)委会设立服务点或者服务站,利用居(村)委会的办公场地开展工作,业务上与居(村)委会相互协作。

(八)街道机构人员编制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职能和任务,科学地确定街道机构编制,充实街道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

按照*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为20~25人,街道党工委设委员7~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由办事处主任兼任,1名为专职副书记),委员一般由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和党委办主任等组成。纪委设正、副书记各1名,纪委书记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3~5人,武装部长1人。各街道办事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发展需要逐步配齐。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事业单位具体编制由区编办牵头另行制定。

(九)经费与投资管理体制

1、街道办事处作为部门预算单位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体系,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派驻街道的机构经费列入相应上级职能部门预算计划。

2、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投资项目属于街道投资管理的部分,由街道办事处提出计划,列入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范围,具体实施按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穗开管[*]30号)执行。区、街公共设施投资管理项目具体分类方案由区规划建设部门牵头另行制定。

各行政村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建设除农村五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由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投入外,其他由行政村集体经济自行解决。实施“撤村改居”而成立的居委会,其辖区内公共设施的投资,在一定期限内由区财政与该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按一定比例分担投资费用。

3、街道对于公共设施的投资与管理,逐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经营企业化的改革。对于非营利性质的公共设施,采取财政全额拨款建设、维护、管理;对半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采取差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建设、维护、管理;对于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要求管理者向财政上缴一定比例的经营收入。

4、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前,为体制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街财政体制按管委会批准的《*街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办法》执行;原*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以接管前实发数为基数,逐步提高,提高幅度与目标责任实施情况挂钩;在实施后,原则上与开发区现行标准统一。

原*街办事处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定额拨款、用人自主、内部分配搞活的原则管理,定额以前两年实际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情况挂钩。

过渡期内,*街、夏港街范围内应由区财政出资兴建的公共设施部分,分别由*、夏港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设业主或者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十)黄陂、岭头农工商公司管理体制

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后,黄陂、岭头两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属社区管理职能的应剥离交由所属街道、居委会管理,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投资体制按照上述街道公共设施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按区《关于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穗开管[*]35号)的要求进行改革或与区内外企业进行重组。公司原有部分管理人员和机构分流到街道、居委会,履行社区管理职能。

过渡期内,黄陂、岭头公司管理体制暂不变,即暂时承担部分社区管理职能,其辖区内所涉及公共设施投资由黄陂、岭头公司作为建设业主或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三、居委会管理体制

(一)居委会的设置

1、居委会人员配置及职责

原则上按每300~350户配置1名专职人员的标准配置居委会人员,每个居委会设置4~5名专职人员,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属街道事业编制),主任1人(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民政专职1人,治保及城管卫生专职1人,计生专职1人。

(1)民政专职人员负责居委内优抚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工作。

(2)治保及城市管理卫生专职人员,协助派出所做好安全保卫,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建设,负责城管工作,组织居民除“四害”,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维护居委会内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3)计生专职负责辖区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居委会的职能

1、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街道办的安排,在社区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基础作用,在社区管理中配合街道搞好利民、便民、非盈利性的社区服务。

2、居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各项工作,向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办理以下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包括:(1)为失业人员、个体户购买解困房等出具意见证明;(2)代办领取临时流动人口计生证;(3)为居民上大学等有关事项出具意见证明;(4)负责辖地的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5)初审申请生育指标和领取生育证;(6)办理相关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手续;(7)优待金、救济金、助养金及遗属补助由居委会专职人员送至领取人家中;(8)代办社会保障救济申请;(9)办理残疾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10)代办失业证的申领及换发;(11)为失业人员和个体户出具证明;(12)办理辖区内单位因装修、维修需开挖路面、临时占用道路的有关申请手续等。

(三)居委会的经费管理

居委会经费纳入所属街道的年度预算,具体包括办公经费、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以及聘用人员的经费等。

(四)“撤村改居”问题

原则上对于那些大部分土地(占50%以上)已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面积少于国家平均标准,或实施整体搬迁,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可供农用耕作的村先行实施;黄陂、岭头范围内的村改为居委会;其他村视发展实际情况而定。

居委会的设置原则上一个村委会设置一个居委会,一般不跨村设立居委会。“撤村改居”后,原村委会的社区管理职能由居委会承担,原村内的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纳入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轨道。原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应保留并发展壮大。具体“撤村改居”工作方案由社区管理局牵头另行制定。

村委会关工委工作计划第3篇

村民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者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特困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教育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自觉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方面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搞好农村各项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办事要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三)村委会要结合村的实际,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实施,依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

(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村民办事。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会议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三)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

民主选举制度

(一)民主选举的原则:实行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

(二)村委会成员的设置:村委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成员中应当有妇女干部。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可连选连任。村委会成员不脱离生产,可享受适当补贴。

(三)选民资格:1、年满18周岁;2、户口在本村;3、有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登记公布。

日的20日前登记公布。

(四)投票选举的形式:提前五日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召开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秘密写票间,每个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箱(须经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批)必须有三名以上监

票人员负责监督。(五)选举结果的确认:有选举权的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赞成选票,始得当选。

民主决策制度

下列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镇统筹款的收缴办法、村提留款的收缴和兴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决定本制度第二项至第七项涉及的事项。

民主管理制度

(一)必须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村贯彻执行,保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对本村重大事务要及时研究讨论,与村民委员会共同形成意见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

(二)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给予村民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重大事务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要让村民参与,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三)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不能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说了算,也不能由少数成员说了算,而应按多数成员的意见办理;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当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意见与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不一致时,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办理。

(四)必须坚持村民代表会议服从村民会议。

(五)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每一项决定、决议,都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包括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村聘用的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既要享有民利,也要履行应尽义务。

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包括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村聘用的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既要享有民利,也要履行应尽义务。

民主监督制度

(一)依法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村委会设立由5至7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党支部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按时公开村务情况。

下列村务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每月公开一次,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上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上级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

1、每年年终请镇党委派人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对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2、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并将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

3、评议前先由村委会成员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作全年工作总结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配备财会人员。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财会人员。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账、钱、物分管制度,严禁公款私存,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财务保管员负责财物的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入库、领用手续。财会人员要依法履行审核村里的一切资金收付,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资金开支必须具备合法的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不得付款。

村日常的小额开支,实行“两笔会签”制度,其中村民委员会主任一支笔,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一支笔,缺少任何一支笔均不得入账报销。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由村委会副主任审批。意见不统一、无法“两笔会签”的,提交村党支部讨论决定。

村委会关工委工作计划第4篇

当前计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五个方面:即人口计生任务压力起来越大与制约措施越来越柔的矛盾;严格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投入需求日益增长与资金难以到位的矛盾;能力要求不断提高与工作队伍素质不高的矛盾;政策要求越来越高与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的矛盾。面对新的矛盾和问题,怎么办?实践证明,只有切实把工作重心下移,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真正建立“两委抓导向、协会唱主角、村民搞自治、计生上水平”的工作模式。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牢固建立于群众基础之上,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治本之策。那么,在村民自治工作中,两委如何抓导向?协会怎样唱主角?村民如何搞自治?工作到底上到什么水平呢?

1、两委如何抓导向?

一是在思想观念上抓好导向,形成新的生育文化观念。通过典型事例、算帐对比,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把婚育新风宣传到家、到户、到人,让群众潜移默化的接受新的生育文化,做到生男生女一个样。

二是在经济利益上抓好导向,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得到实惠。除落实好中央的奖扶政策外,各村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对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应有自己村里的奖励措施,让群众真正的尝到计划生育的甜美。

三是在“四生”服务上抓好导向,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抓住群众求富、求乐、求健康的心理,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生活、生产、生育、生殖”上的困难和问题,实实在在为群众服务,使群众愿意为村支两委分担忧愁,真正达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四是在政治荣誉上抓好导向,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计生村民自治的积极性。抓好激励机制的建立,对广大会员建立工作责任制,在经济上给予实惠,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在困难中给予帮助。,激励会员发挥骨干作用,使每个会员管好自己、教好子女、帮好亲戚、带好四邻。

五是在勤劳致富上抓好导向,带领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只有群众富裕了,经济发展了,家庭和睦了,群众的生育观念才能真正得到改变,才能自觉的实行计划生育。

2、协会怎么唱主角?

一是要在自我教育中唱主角。村协会要认真落实会员联系户制度。通过会员上门入户做思想工作,及时帮助群众解开思想疙瘩,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村协会腰鼓队、文艺宣传队、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婚育新风。总结推介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在广大会员和群众中深入开展“两为两争”和“星级评比”活动,增强广大协会理事、会员和群众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是要在自我管理中当骨干。在制订《章程》和村民公约过程中,村计生协会要组织理事、会员不但要积极发表意见,而且要集中时间,上门入户座谈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努力做到群众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达到三个“百分之百”,使计生村民自治的群众基础更加扎实;充分发挥会员活动小组的作用,使会员小组成为村支两委了解群众意见的重要渠道,成为督促村民与村委会双方履行义务职责的见证人。

三是要在自我服务中挑重担。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开展“生产、生活、生育、生殖”服务,解决村支两委力所不及的困难,使计生户直接得到实惠。村计生协会在开展“四生”服务中,要针对群众的不同需求,广泛开展帮扶活动。为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提供技术、资金和信息。

四是在自我监督中当包公,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在落实《章程》和《协议》过程中,村计生协会要积极主动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村支两委落实好村务公开制度,把有关计划生育重要事项定期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3、村民怎样搞自治?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就是在本村范围内,全体村民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具体来讲:一是在计划生育的重大问题上实行民主决策。二是在计划生育的事务上实行民主管理、三是在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中实行民主监督。要使全体村民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4、计生工作要上到什么水平?

计生工作上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就是从开始创建村达到合格村,再达到先进村,再向模范村标准迈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范村的标准:

(1)、达到“五无”要求。即无违法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无出生瞒报、错报,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

(2)、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在98%以上;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100%;

(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100%;

(5)、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

(6)、“四生”服务特色鲜明,卓有成效。

二、基层计生协如何在计生村民自治中如何开展工作

1、基层计生协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一名有威望、有号召力,并且能身体力行、愿意为计生事业贡献力量的好会长。

(2)、有一名有行政领导能力、有奉献精神、有事业心、身体好、能力强的常务副会长。

(3)、有一名尽职尽责、扎实肯干、吃苦耐劳、有开拓进取精神的秘书长,即计生专干。

(4)、有能保证各项工作和活动正常开展的活动经费。

(5)、有一套完善的、符合当地实际并且能长期坚持的工作制度。

(6)、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完善的网络。必须有村支两委作坚强后盾,有一个全社会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有一支“五老”、技术能手、各界人士和积极分子组成的会员队伍。

2、村计生协工作的方式方法

第一,抓好领导的认识到位,真正做到村支两委负总责。首先要抓村支两委一班人的认识到位,只有领导的认识提高了,才能开展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其次,村必须明确支书或者村主任来具体抓这项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难题。再次是村里要拿出一定的经费。这三个问题得到解决并到位,这是开展村民自治的前提。

第二,抓宣传到位,形成工作氛围。《章程》、《协议》能否具有自治力、凝聚力,关键在于全体村民知晓和积极参与的程度,宣传教育工作要真正做到到户到人。一是要通过层层会议,宣讲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性、作用、内容和要求;二是各村根据实际,采取拉横幅、张贴标语、公告、发传单、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三是对外出打工人员采取成立会员小组和发函、邮寄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三,、抓骨干的培训,让群众知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内容。首先抓好会员骨干的培训,让他们明白在开展计生村民自治中,他们应该做些什么,可以做些什么,怎么做,再由他们去发动群众,使群众知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需要全体村民的参与和配合,需要全体村民参与制定和遵守。

第四,抓《章程》的制订,形成计生工作的“小法典”。

《章程》的制订是关键,在制订章程时,要坚持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制订的章程要上合法律法规,下合村情民意。二是互约性。《章程》既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又规范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行为,做到既约官,又约民。三是民主性。制订《章程》时,广泛发扬民主。首先,由起草小组草拟《章程》,交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协会理事集中进行讨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形成修改稿;其次,将修改稿和征求意见表一同印发到户,征求村民意见,再由村委会召集有关方面人士对村民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修订稿;最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将正式稿印发到户、公开上墙。四是对等性。《章程》既体现村民的义务,又体现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五是可操作性。各村从实际出发,利用可掌控资源,因地制宜,做到一村一策。

第五,抓合同书签订,做到权利义务对等。这一步非常重要,这不仅是一个签订《协议》,明白权利义务对等的过程,更是一个进行计划生育宣传的极好形式。签订《协议》,每户派一代表前来与村委签订;居住特别分散的,可派村主要干部和村协会相关的同志到村民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可以细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育龄对象的家庭,二种是无育龄对象,但有亲属是育龄对象的家庭,三种是既非育龄对象,又无亲属是育龄对象的家庭。第一种内容翔实,责任和权利分明。第二、第三种为《家庭承诺书》,主要是配合做好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起积极作用。

第六,抓制度的建立健全,实现计生工作良性发展。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如信息收集、反馈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制度、会员联系户制度、帮扶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做到自治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并做到持之以恒。

第七、抓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随着情况的不断变化,在工作中会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村计划生育自治监督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督要紧紧围绕五个方面进行:一是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计划外生育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计生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对乡村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帮助纠正违法违纪现象。三是对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帮助纠正弄虚作假现象。四是对计生技术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提请有关部门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对村委执行和兑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抓工作不断创新,做到与时俱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内涵十分丰富,除了经常要做的工作外,特别要注意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围绕当前计划生育的难点、热点开展工作,破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题。在如何解决性别比偏高、如何管理好流动人口、如何降低统计水分、如何防止放水养鱼等难题上有新的突破。

第九、抓活动开展,激活基层协会的生命力。

积极开展活动。村协会要组织理事和会员开展好各种宣传、服务活动。利用“5.29”会员集中活动日、世界人口日、艾滋病预防宣传日和春节等节日,开展宣传,同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理事和会员身上。基层协会组织要协助村支两委,帮助已婚育龄群众落实好孕检和有效节育措施的到位、配合做好流出人口的去向和联系方式、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生育关怀”的主要内容是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

村委会关工委工作计划第5篇

一、解决计划生育聘用制干部过渡公务员遗留问题。建省初期,为了组建基层计生工作机构,配备好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我委与省人事部门联合发文招聘了几批乡镇计划生育聘用制干部。明确“被聘用为聘用制干部的人员,享受国家干部同等待遇。

由于各市县对聘用制干部管理不一致,在1997年至2000年乡镇开展干部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工作中,除个别市县的计划生育聘用制干部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外,绝大部分市县计划生育聘用制干部未能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解决好我省计划生育聘用制干部问题,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多年来,我委把解决乡镇聘用制干部过渡国家公务员工作做为我委人事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经过我委的不懈努力、沟通,省人劳厅对乡镇计划生育聘用制干部未过渡公务员遗留问题非常重视,会同我委进行调研,于2005年和2008年针对计划生育聘用制干部过渡公务员问题下发通知,解决乡镇聘用制干部过渡国家公务员问题。

2009年,全省办理了10市县322名聘用制干部公务员登记手续,除个别市县因自身的原因,大部分市县的计划生育聘用制干部遗留问题得到解决,极大地调动了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积极性,稳定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二、稳定,充实省级计生机构。在省级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我委抓住机遇,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汇报由于我委职能拓展、任务增加,机构和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得到省编委的支持、重视,在省政府办公厅下达的《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府办[2009]1 38号文)中,我委增加行政编制3个、增加委副主任职数1名、增加内设机构1个,增加正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使我委的工作力量得以加强,特别增加是组织人事处,为全省的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三、继续加强村(居)计生员的管理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基层。村(居)计生员的工作好坏,影响到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已经在31 35个行政村(居)配齐计生员,报酬全部由当地所在市县列入财政预算。为充分发挥村级计生员作用,建立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实行规范化管理。我省村级计生员采取“市县聘、乡镇管、村(居)用”的管理模式,他们不占村干部职数,由县、乡对其实行年度考核,合格者连续聘用,不合格者按时撤换。为了提高村级计生员的业务能力,各市县对村(居)一级计生员都进行培训,每年村(居)委会的计生员培训一次,有些市县利用每月例会对计生员进行以会代训,教他们业务、教他们工作方法,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爱岗敬业精神。

四、做好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得到普遍加强,根据我省“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要求,我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了各式各样的培训活动。

一是今年干部培训工作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统筹安排,组织好专门业务培训。除做好委机关公务员培训外,还配合省法宣办在我委举办的”法律进机关“普法讲座活动。同时重点加强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公共管理和依法行政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我委举办师资培训班,对市县教育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村委会关工委工作计划第6篇

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县委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常委会进行研究和部署,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刚才,县民政局__局长宣读了《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政府__副县长就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重点环节、组织领导等三个方面作了强调。下面,根据县委的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明确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任。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巩固和发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县大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巩固执政基础。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入手。村两委是农村最基层的组织,村党组织领导能力如何,村委会自治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否稳固。只有把村级组织建设好,关系理顺,群众拥护,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才能坚如磐石。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契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实践。

第二、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县大跨越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归根到底要*村级组织,要*村干部去具体落实。实践证明,一个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村容村貌的改善,村干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村支部”。哪个地方的村级组织建设得好,哪个地方的经济就能发展,面貌就会焕然一新,社会也就比较稳定。所以,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把真正有能力的同志选进村级班子,就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三、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落实村级民主自治制度,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迫切需要。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是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主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基础。在村级民主自治中,民主选举是前提。民主选举搞好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有可能真正落到实处,村民的民利和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20__年,我们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了“两推一选”,并开展了村党组织换届直选试点工作,逐步扩大了基层民主范围。在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我们要进一步扩大村党组织换届直选试点的范围,每个乡镇要选择一至二个村进行直选试点。通过换届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使农村基层民主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第四、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深化我县“三级联创”活动,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

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村级党组织“五个好”目标的创建,班子好是基础,是关键。只有村级班子建设好了,强素质、强管理、强服务、强实力才有保证。今年是实施《*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20__—20__年规划》的第三个年头,也是非常关键的一年。我们必须抓住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利契机,依法按章把那些最优秀的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努力把村级班子建设成朝气蓬勃、公道正派、奋发有为的战斗集体;通过健全完善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理顺村两委关系,促进村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激励和引导村干部把思想凝聚到为民办实事、谋发展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带领群众推进富民强村上来,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水平。

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仅意义非常重大,而且基层党员群众也十分关注。这既给我们的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许多有利的因素,同时也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不小的压力。有利的一面是:各乡镇在前几轮村级换届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经验,掌握了一定规律;村级换届选举程序逐步规范,选举工作不断创新,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也日益增强。但我们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不少,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估计不足,盲目乐观,存有麻痹、松懈思想;有的地方宗族、宗派势力有所抬头,干扰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的村干部自身要求不严,造成村级换届选举不可控因素增多;农村外出人员增多,选民资格难认定,给村级换届选举增加了难度;一些地方不正当拉票、“协议竞选”、恶意承诺等现象也可能会发生,贿选手段越来越隐蔽,给村级换届选举带来很大冲击;法律法规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规定非常宽泛,当选人素质如何把握也是个问题。部分乡镇还要进行村级区划调整,时间紧、任务重。对于这些不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情况,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正确分析判断形势,切实把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困难想得更多一些,把情况摸得更准一些,把方案定得更周全一些,工作做得再细一些,绝不能掉以轻心,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要求,把握政策,扎扎实实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1月开始到5月份基本结束。县委办、县政府办批转的《实施意见》对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都作了具体安排。在这里,我主要就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几个政策性问题,再次给予明确和强调。

第一、严格选人标准,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

推选什么样的人当村干部,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在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对候选人的条件一定要严格把关,要引导党员和群众真实地把能够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政治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乐于奉献,有一定科学 文化知识;能够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公道办事,受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特别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于大多数群众不认同、思想素质差的党员,不能够提名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对一时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乡镇党委要派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帮助开展工作。对那些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坚决、工作不积极,思想观念陈旧,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能力弱,长期在位不在岗(外出6个月以上),以及作风不正、处事不公、自身不廉,甚至违法乱纪的村两委干部,必须要坚决依法予以调整。各乡镇要从各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在选举办法中予以明确。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村选举办法的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依法取消其候选人的资格。

第二、严格控制职数,优化班子结构

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名额。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要根据村落分布、人口数量、党员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来把握。各村具体的职数名额要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各乡镇要在2月28日前将村两委干部职数配备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备案。要提倡交*任职,减少村干部职数,节约村集体经费的开支,提高办事效率。村两委成员交*任职原则上要达到30%以上,村干部人数控制在7人以内,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控制在5人以内。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且比例要高于上一届(全县12个)。各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努力做好工作,使尽量多的党员争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村委会候选人;使尽量多的村委会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成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使尽量多的村级后备干部通过选举成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成员宜兼则兼,宜分则分,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要优化班子结构,通过换届选举,努力提高高中学历以上村书记、村主任的比例,提高有“双带”能力村干部的比例;积极选拔有志于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要有1名妇女干部和1名35岁以本文来源:文秘站 下的年轻干部。第三批选派干部要参加所在村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乡镇党委要做好引导工作,确保选派干部当选。选派干部不占村党组织委员会职数,不参加村委会主任的竞选。

第三、要依法按章办事,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民利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执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党内民主选举)。在“两推一选”过程中,重点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是组织民主推荐。党员民主推荐必须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群众推荐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把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名单发给参加推荐的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推荐中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能提名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

二是资格审查和考察确定候选人。乡镇党委根据村党员推荐的得票情况、任职条件以及班子配备要求,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再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乡镇党委要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并听取纪委、计生、政法等部门的意见。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以书面文件形式批复给各村党组织。选举时,要将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三是党内民主选举。按照《》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制定选举办法。按照程序,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将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差额选举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在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各乡镇要深入调研,选择1—2个条件具备的村,积极稳妥地探索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内直选、无候选人党内直选、候选人岗位承诺和任职演说等选举制度。通过扩大党内民主选举,切实把那些觉悟高、有本事、作风好、“双带”能力强的党员选进村党组织班子。

为保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村党组织要从加强党员教育入手,逐个做好思想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批评教育;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对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准时到会参加投票选举的,经党员大会同意,报上级党组织确认,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后,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第四、要把握重点环节,依法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切实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让选民依法自主选择当家人。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重点要把握好六个关键环节,这六个环节就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关、村民代表推选关、选举办法制定关、选民登记关、候选人提名关和投票选举组织关。特别是要突出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村民代表的推选关。村民代表对村级事务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许多村级重大问题的决策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各项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所以,在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一定要引导广大村民把素质较高、在村民中享有较高威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人推选为村民代表。要鼓励党员参选村民代表。要注意加强对新产生的村民代表的培训和引导。

二是选举办法的制定关。这是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灵魂,关系到换届选举工作的成败。各乡镇党委和指导组要花大力气,精心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遵循法律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比较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中要明确规定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职数、选民资格和村委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候选人的产生办法、投票选举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产生办法、选举纪律等内容。选举办法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及时向村民公布,并报乡镇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三是把握好投票选举的组织关。这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各乡镇要围>!

第五、要统筹兼顾,加强分类指导

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复杂多样,各乡镇要相互 借鉴成功经验,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之前,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对每个村的村两委班子情况、干部情况、党员情况、群众认可度情况进行准确掌握。要在村风民风等情况及时掌握的基础上,制定一村一策,要在全面掌握面上情况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分类进行指导。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坚持“三先三后”原则:一是先清理后换届。要认真做好换届前村级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公布帐目和追缴失散财产等工作。对村级财务群众反映很强烈的村,要重点进行审计。审计、清理的结果要公示,审计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二是先整顿后换届。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自身不过硬、社情民意复杂的村,要先进行集中整顿,由乡镇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加大转化工作力度,等到打好工作基础之后再进行换届选举。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要负起责任,*前指挥,亲自到重点村、难点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先撤并后换届。经批准撤并的建制村,也应先集中力量搞好撤并工作,然后进行换届选举。各乡镇在启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前,要分别上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方案和计划。

三、加强领导,齐心协力,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关键在乡镇,重点在村。县委已经成立村级区划调整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吴文达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__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向各乡镇派出了工作指导组。对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负起主体责任,也要成立领导组和指导组,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书记(党委委员)和副乡镇长要直接抓,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真正做到精力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到位。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整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村党组织要发挥好领导核心的作用。要建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力量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组织民政部门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牵头组织的责任,加强沟通协调,经常通气;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置力度;宣传部门对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要制定出具体的宣传计划,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农业部门和村级财务主管部门要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村进行审计;部门要热心接待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协调解决反映的问题;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保障职责,维护村级换届选举期间农村社会的稳定。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报表制度和督查制度。

三要加强指导,齐心协力。县委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了一批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了8个村级区划调整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分别派往各个乡镇。指导组负责对所联系乡镇村级区划调整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宣传村级区划调整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统一乡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村级区划调整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促所联系乡镇的村级区划调整和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对程序不到位的乡镇或村要坚决予以纠正,确保两项取得成功;了解和掌握所联系乡镇的村级区划调整和村两委换届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及时向县村级区划调整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反馈。

四要加强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要求、程序方法、法律法规、选人标准和典型经验,让广大村民了解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引导党员群众顾大体,识大局,不感情用事,不随波逐流,不违法违规,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选择自己的当家人。县委今天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知识进行了培训。各乡镇党委也要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保证所有直接参与选举工作和直接指导选举工作的人员在选举之前全面受训一次,使他们能熟悉掌握选举的政策法规和操作程序,切实提高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能力水平。

五要严肃纪律,倡导正气。要严格按章依法办事,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绝不允许任何人搞派性活动和非组织活动,禁止任何人在换届选举期间,赠送礼品和从事影响换届选举的活动,严禁贿选,严禁拉票。对宗族、宗派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要理直气壮地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行为,破坏、妨碍换届选举工作的,要坚决地依法打击。对情节轻微的,由乡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 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惩治。

村委会关工委工作计划第7篇

第二条实行依法治村坚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章程的具体实施,协调村民委员会具体管理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人人都要认真学习、自觉践行本章程,为繁荣我村经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做出贡献。

第二章村级组织建设

第一节村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

第四条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支部书记是村里的“一把手”,主持村里全面工作,对村级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第五条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各村级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落实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人事、工作安排,较大数额财务开支,集体资产管理,社会稳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

3、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作好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5、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6、支部班子要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第六条村党支部建设制度

1、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党风党纪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改进工作。村党支部每年年终组织开展一次评先树优、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格考核党员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对党员的年终考核与鉴定,由村党支部统一归档保存。

2、“”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党课教育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1月、4月、7月、10月10日);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每月5日);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二次(每月8日、18日);每季度应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1月、4月、7月、10月10日)。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相关会议,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员应按照标准按月缴纳党费。依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98]2号文件规定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村党支部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超过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动退党处理。

4、党员发展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村党支部要有计划地为党的事业培养后备力量,按一职一备的要求确定培养后备干部,至少要有3名以上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做好领导班子的新老更替工作。

5、廉洁勤政治度。支部成员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即:带头履行党员义务,不准做特殊党员和特殊村民;带头清正廉洁,不依仗职权为自己或亲属谋私利;带头做人民公仆,不准贪图享受只顾个人利益;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法乱纪。

第二节村民委员会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全体村民行使职权。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换届选举。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村民委员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推行村级“四民主”,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

2、按照党支部的总体部署,办理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法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办公制度。每天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全年工作不少于300天。公休日或节假日应当安排值班。坚持在办公室办公,不在家中研究和答复涉及村务的问题。

2、会议制度。每星期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一次总结会;特殊情况或特殊需要时,不定期召开“两委”联席会议,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中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3、自律制度。每月10日为村民委员会成员集体学习日。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正确行使村民赋予的各项权力,为政清廉,秉公办事。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第三节其他村级组织

第十一条村民会议

1、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其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另一种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2、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其主要职责是:(1)讨论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表决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2)讨论制定村级事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讨论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3)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4)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5)讨论制定村级规划,决定本村各项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6)听取和审议村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7)听取和审议财务管理及财务收支的情况报告;(8)决定给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

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推选村民代表由村民按5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依法确定。

2、村民代表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决策能力。推选村民代表一般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当选后10日内进行,当选结果应当予以公告。当选的村民代表,其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为三年。

3、按照程序补选村党支部成员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推举支部书记为村民代表会议主席。村民代表会议由主席安排村民委员会召集,由主席主持召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提前3天将要讨论决定的事项通知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当及时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村民代表开会时如实反映。村民代表开会应当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方可有效。村民代表会议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代表开会。

4、村民代表会议职权取决于村民会议的授权。一般情况下,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村委会的撤并调整、审议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一些涉及全体村民利益和长远的、非经常发生的事项外,村民代表会议均可代行村民会议的职权。

第十三条村民小组会议

1、村民委员会员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长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为三年。

2、村民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组织村民小组贯彻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协助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村级财务、村务及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3)召开小组会议,办好小组事务,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汇报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4)管理本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第十四条群团组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村级应当设立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群团组织,并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坚持有关工作制度,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章“四民主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民主选举

1、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连选连任。

2、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3、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4、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5、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6、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民主决策

1、凡是涉及村民利益或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都应当列为村级重大事务。其内容和范畴主要是:(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3)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等集方案;(4)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5)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7)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2、村级重大事务必须实行民主决策,坚持先支部后村委、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一般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村党支部会议研究提出决策方案,然后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

3、村级重大事务必须按下列程序决策:(1)党支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根据本村实际,召开支部会议提出决策方案;或者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报经支部同意后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讨论。(2)召开支部、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决策方案。(3)由支部召集党员大会,征求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订,然后形成党员大会决议。(4)将决策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

第十七条民主管理

1、村集体资产(指集体土地、集体房产、集体企业等)的承包、出租、变卖等工作,村党支部及村委会必须在严格遵守国爱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履行规定的四步决策程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

2、按照绣惠镇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村集中计帐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村所有村级集体财务活动纳入计帐中心统一管理。所有集体资金进入计帐中心村级帐户,所有现金支出从计帐中心村级帐户划出。每月的集体收入,报帐员必须于25日前按所开票据上的金额缴入计帐中心专户,并附报上缴收入明细表。

3、建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或选举产生,一般3人至5人。“两委”成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4、村级一切财务开支必须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进行审批,实行支部书记一支笔签字制度。一切开支必须由当事人(经手人)、村支部书记签字,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加盖理财公章,然后由计帐中心负责人签批后,方可由计帐中心会计审核并报销。

第十八条民主监督

1、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年终召开一次评议会议,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村民代表或户代表,可以扩大到18周岁以上的村民,评议对象为“两委”成员及享受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

2、健全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村务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由绣惠镇人民政府负责,审计事项主要包括:

3、建立村务第十九条村务和财务公开

第十九条两公开一监督

1、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要向村民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十个方面:(1)本村享受补贴的人数和补贴标准;(2)从村集体经济中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3)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4)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5)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7)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8)救济救灾款的发放情况;(9)村民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2、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2)各项收入和支出;(3)各项财产的购置费用;(4)债权债务;(5)各项收益分配;(6)水电费收缴特别是村干部的水电费缴纳情况;(7)以资代劳收入;(8)企业出租、承包费、农业补贴;(9)招待费支出、福利费发放;(10)干部工资补贴。

3、实行村务和财务统一公开日、质询日、接待解答日制度。统一公开日,即规定每年1、4、7、10月的15日为公开日,届时各村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将上季度的事务和财务情况公之于众;统一质询日,定在每年的1、4、7、10月的17-18日,即在公开日两天后,村民对公开结果不满意或认为不实的,可以向村干部提出质询;统一接待解答日,即在公开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对村干部不愿回答、不能回答和回答不能让群众满意的问题,由镇包城关办事处领导到城关办事处,负责接待解答问题。

第五章村务管理

第二十条印章管理。

凡涉及贷款、承包、签定合同等重大事项须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的,要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10日内,上届党组织和村委会应当向本届党组织和村委会移交印章。

第二十一条经济合同管理

凡涉及村级重大问题或大多数群众利益的经济合同,必须先经城关办事处、镇司法所核准后再予以签定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管理

1、全体村民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服务条例》,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知情选择的规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和晚婚晚育。

2、持有准生证的夫妇允许生育子女。生育一胎后必须采取节育措施。第一胎为男的孩的不再准生第二胎;第一胎为女孩的,其母亲年龄达到30岁的可申请准生第二胎;第一胎为残疾的,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准生二胎。不论何种原因,不准生育三胎。

3、本村及村内暂住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均属本村的计划生育管理对象。育龄妇女必须服从本村计划生育管理,自觉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孕情检查和透查。

4、严禁非法同居、未婚先孕、未婚生育和非法抱养、领养、寄养孩子。

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引产、流产。拒做引产、流产手术的,交由上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处理。

5、不得藏匿外来逃避计划生育的人员,藏匿不报或由此造成计划生育外生育的,藏匿人承担相关责任。

6、积极协助工作人员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是每个村民的义务。严禁刁难、围攻、打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任何人都不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假舞弊。

7、村民自治委员会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健全育龄妇女档案,定期公开生育指标安排情况。

第二十三条村民建房管理

1、严格建房规划。按照市政府城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本村村民住房以居住公楼为主。公寓楼建设由村集体统一组织施工,统一办理房屋权属证书,需要住房的村民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缴纳房款。

2、村民翻建、改建村内原有房屋必须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统一规划。事先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派员实地指定划线标高,并签订建设协议,方可施工。未按规划标准、故意超高或扩占建房户,一经发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违章建筑。否则,将依据有关法律程序严肃处理。

3、村民旧房影响整体规划,应办理拆旧建新手续,必须先拆除后建设;暂时无能力翻建的,由村建房领导小组协调置换空闲房屋暂住,旧房屋必须拆除影响规划的部分。否则,将申请有关部门依法强行拆除。

4、因国家或集体建设征用需要拆迁的民用建筑,按有关规定补偿并优先安排住房。

5、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村民新建的住房,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权属证书》,未取得以上证件的房产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四条土地管理

1、按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属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耕地、林果地、荒山、荒滩、宅基地、村内等空闲地等),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负有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规定使用土地。严禁在承包土地上采矿、建房、修坟、取土或将土地转为其它非农用途。

土地承包人在经营期内,荒废、破坏耕地的,责令限期治理,严重毁坏种植条件的收回土地使用权。

3、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关系,承包期内的土地一般不轻易变动。因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需变动口粮田或承包田比例的,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安排,调给相当数量或质量的土地,并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因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影响当年收成的,由村民委员会统一解决青苗补偿费。

4、支持土地规模经营,鼓励种植养殖大户。集体对自愿适度规模经营的承包人,同等条件下,在生产物资及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

第二十五条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1、村民按上级有关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缴纳一定费用,即享受就诊、治疗、报销限额等医疗费用的优惠待遇。

2、村卫生室业务上受开发区妇幼保健医院的指导;与开发区妇幼保健医院签定合作医疗合同;开发区保健医院为村民就诊指定医院。

3、村民生病、就诊必须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到指定医院就诊。

4、村民医药费用的报销标准执行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规定。

5、在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中,建立监督机制,严禁弄虚作假,骗取报销费用。

第二十六条村民道德建设

1、本村村民应当积极实践“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争取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

2、村民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把道德建设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坚持继承优育传统与宏扬时代精神相结合。

3、积极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简办,不搞陈规旧俗,提倡厚养薄葬。

4、不请神弄鬼、不算命看相,不看风水,不听看传播封建迷信书刑和音像制品,反对伪科学,反对非法宗教活动。

5、邻里之间要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不搞宗宗教活动,反对家庭主义。

6、村民生活、借款和社会交往活动中,应遵循平等自愿、讲究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

7、在截水、排水、通风、采光及使用宅基地等方面要严格尊重历史使用状况,服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利益。

8、村民之间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出现矛盾和争端时,要按照《村民道德公约》进行调解,解决问题时主动忍让,自觉承担责任;矛盾化解后,要弥补过失,自觉维护生活秩序。

9、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10、提倡晚婚晚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方可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11、婚姻自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支持男到女家落户。做到婚嫁不讲排场,婚后自觉实生计划生育。

1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应当互相忠诚,双方都要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应尽的义务,共同管理和处分家庭财产,共同继承家庭成员遗产,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依法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生命健康权的受教育权。

13、子女在赡养父母的义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要保证被赡养人必须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具体标准按照《赡养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执行。

被赡养人有固定收入,但达不到子女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标准的,其子女必须保证其达到相应的标准。

被赡养人必须的生活服务,子女必须负责或者承担相应代服务人的一切费用。

不准打骂、虐待、遗弃老人;不准干涉老人合法婚姻及对财产的处分权。

14、村民委员会要经常对村民进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杜绝歧视妇女、遗弃老人和虐待残疾病儿童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15、全体村民要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讲文明、树新风,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增台对祖国、对家乡、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加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告别不文明言行,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第二十七条社会治安

全体村民(包括长住本村非法农业人口和暂住人口)都要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必须做到:

1、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事非。

2、不;不参与涉毒犯罪;不制作、出售、传播反动或书刊、音像制品;不纵容妇女、不。

3、不购买、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械。

4、严禁盗窃,敲诈勒索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严禁藏匿罪犯和窝赃、销赃。

5、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邮电等公益设施。

6、禁止非法限制他人人人身自由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7、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必须照章纳税。不偷税、逃税抗税。

8、严禁乱砍滥伐树木或放火烧荒、烧林;严禁破坏耕地、地堰、禁止在水渠、线杆等公共设施。附近取土或在生产路旁边挖掘沟穴、放置障碍物。

9、严禁个人私自安装用水、用电和有信电视设施;禁止在村内随意制造噪音。

10、严禁户外放养家禽、家畜糟蹋庄稼、树木、瓜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动物饲养人因管理不当致使他人受到伤害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对违反以上10条规定的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村民委员会进行批评教育;给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经济的或民事的责任。3、触犯法律、法规的,送司法机关或行政执行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村民档案管理

1、建立建全村民档案管理制度。村民档案记录村民执行本章程的功过是非。每户一个学法档案盒,盒内放置: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星级文明户考评表、计划生育合同、各类承包合同、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考试卷等档案资料,由村民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保管。

2、村民档案记录作为评比“星级文明”争创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参加评选。

3、星级文明户的形式进行。每年年终考评一次,考察结果,整理归档,长期保存。

第六章附则

村委会关工委工作计划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天计组02号),着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在全市考核中争取进入先进位次,争取进入市政府表彰行列;综合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创建市、本市“两无一满意”(无政策外生育、无违法行政、群众满意)示范村;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机制。强化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责任制,签订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把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管理和督查。积极推动村级两委重视和支持,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前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政策符合率下滑,出生性别比攀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难、流动人口管理措施落实难、孕情监测质量不高等方面问题。完善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各级统筹,加大财政投入。确保镇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工作事业费达到人均不少于30元,其中10元用于村级计生工作,确保法定奖励优惠政策、镇村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

(三)完善机制,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一是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会办制度和点评制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二是建立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新机制,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完善“村为主”、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等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效果指标。一是加大政策外怀孕处理力度,确保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高于各级考核要求。二是加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力度,确保期内手术落实到位,不欠新帐,逐步还清老帐。三是加大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出生性别比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四是加大打假挤水力度,杜绝统计误差。

(五)分类指导,加快后进转化。加强后进村综合治理和薄弱环节工作。认真开展整治后进村和创建“两无一满意”示范村活动。

(六)依法行政,规范生育秩序。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和打击“两非”力度,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

(七)利益导向,转变生育观念。加大人口计生惠民政策兑现落实力度,做到应奖尽奖。继续开展“关爱女孩”、“生育关怀”、“关爱贫困母亲”等计生家庭关爱救助活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职责,完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兼容政策。

(八)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目标量化细化内容,加强督查指导。重点工作实行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和采取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到位。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份,全面启动。各村、社区要按照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目标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量化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

第二阶段:4-9月份,全面实施。各村、社区要按照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每项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份,考核验收。严格考核评估程序,规范考核评估内容,按三个实施细则各项工作的序时进度和要求,及时检查,考核评估。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胡国祥为组长,镇长赵森华为第一副组长,镇分管计生工作副镇长徐正平,镇纪委书记冀成标,镇组织部部长姚宪忠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人口计生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的领导。

(二)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三)问效问责。领导小组根据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细化、量化的 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环节进行事中监督,实行跟踪督办和问效问责,从过程和细节入手,确保工程目标任务完成。对工作进展缓慢、没有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或工作力度不到位、工作起色不大的地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村两委主要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三、市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实施细则

四、镇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目标任务分解表

五、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附件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时间节点

1、保持全省江淮地区一类县领先水平,争取获省政府表彰1、强化党政领导人口计生责任制和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责任制,成立人口计生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黄元叔汤泉办公室戴强9月底

2、把工作提升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4、多措并举,全力提升效果指标;

规统股流动股科技股

5、完善机制,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办公室

6、分类指导,加快后进转化;规统股

7、依法行政,规范生育秩序;监察室

8、利益导向,转变社会生育观念;

9、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规统股科技股

1、保持全省江淮地区一类县领先水平,争取获省政府表彰10、强力推进各镇、街道实现各自工作目标;

11、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12、加大市本级人口计生经费投入,落实人口计生优惠政策;

13、督促市直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人口计生问题;

办公室

流动办

9

月底

14、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2、综合整治12个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创建60个“两无一满意”示范村。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整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邬翠莹规统科

纪信舟

9月底

2、加大投入,保障村级基本工作经费;

3、加强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建设,落实报酬待遇;

4、加强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完善村级计生工作制度,明确县、乡、村工作职责;

5、抓后进转化,促进平衡发展,实现工作思路向综合治理转变,工作方法向优质服务转变。

3、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市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奖扶办9月底

2、规范工作流程;

3、实行四权分离运行机制;

4、实行终身问责制。

附件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特制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确保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和市综合考评中保持先进位次,争取获省政府表彰。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建立健全“两次以上漏检人员”、“政策外在孕人员”、“一上二扎欠帐人员”的个案销号制度,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

(二)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以“月积分、月督查、月奖惩”工作制度为抓手,细化量化职责任务,加强过程管理和考评,确保日常工作落实。

(三)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落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要求,着力开展与省外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地双向协作,着力完善网上平台交验情况月督查制度,确保流动人口全员信息系统建档率95%以上,全市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95%以上。

(四)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打击两非、实名登记、区域协作”等各项措施,全面建立出生人口实名登记信息平台,实行b超医生实名登记制度,每季度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督查,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下。

(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深化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杜绝行政侵权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对重大恶性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健全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完善计生有奖举报制度,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

(六)推进市站、镇所、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确保全市计划生育服务阵地标准化建设达100%,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育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达80%以上。

(七)健全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进一步落实自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双女户实行绝育手术的奖励措施,进一步落实“部门线”各项工作,力促各级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兼容政策,切实使广大群众感到实行计划生育不吃亏、在社会上有荣誉、在经济上得实惠。

(八)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出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要选择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创新方案,落实创新任务,形成特色,积累经验,确保有一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得到认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强化镇(街道)和市直单位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评估,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化过程管理。一是认真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市对各镇(街道)每月一督查一通报,各镇(街道)每月一汇报一交流,市委、市政府每季度一分析一调度。二是严格实行预警制度。市、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数据监测,定期对主要数据偏离正常值的镇、村重点解剖,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对连续三次以上受到预警的镇、村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级要结合实际,选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细化量化任务,形成攻坚项目,明确一个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落实班子、一套实施办法。实行挂(来源:文秘站 )图作战,跟踪跟进,按时间节点个案销号,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三:市整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实施细则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在全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治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1、整治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12个后进村(居)。通过集中整治后进村(居)活动,强化“村为主”意识,提升“村为主”能力,集中力量解决政策外生育问题,整治的标准是无二多孩政策外生育。通过整治活动,引导基层把注意力放在控制政策外生育上,实现提高政策符合率的目标。

2、创建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60个示范村(居)。创建示范村(居)的标准是村(居)人口计生工作达到无政策外生育、无违法行政、群众满意。通过创建示范村(居)活动,提升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和计划生育专干,村民小组设立育龄妇女小组长或信息员。

2、落实报酬待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好村“两委”人员的报酬待遇。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制度,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打卡发放。奖励工资年终兑现。村专干报酬每月不低于村(居)主要负责人的80%(不含市财政每月补助的50元、市财政每年工作奖金400元),并落实相应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制度。

3、保障工作经费。按人均10元标准作为村级工作经费,其中市财政补助元,市财政按人均6元投入,不足的部分由镇(街道)负责。

4、严明工作纪律。村(居)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人口计生信息,严禁有出生、手术等重大信息的错 报、漏报。要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依法管理。市、镇两级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5、健全工作制度。按照“村为主”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经常性工作任务及时落实。

6、强化工作指导。对纳入后进村(居)整治和“两无一满意”示范村(居)创建的村(居)要加强指导,定期督查,及时调度后进。

7、市、县、乡三级协调联动。为确保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整治12个后进村(居)和创建60个示范村(居)目标的实现,各镇(街道)要制定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整治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活动(各镇(街道)整治和创建的名额分配见附表)。要结合“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推动群众自治进程,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8、过程考核,过程淘汰惩戒。市每季度、市每两月、各镇(街道)每月通过督查调研、抽查检查、群众举报、数据监测、月积分等形式,对照市、县、乡三级标准进行过程考核。对不符合整治和创建标准的村(居)进行淘汰。对过程考核分别被市、本市两级淘汰的同一村(居),要对其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免谈话。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包组村(居)干部进行组织处理,计生专干予以解聘。对被镇(街道)淘汰的村(居),要调整村“两委”班子,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整治和创建未完成目标任务50%的镇(街道),直接列入市和本市重点管理镇(街道)。

三、加强领导

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四、明确责任

本细则的实施,涉及“两委”班子建设、经费保障、效能督查、业务指导等项工作,市、镇(街道)两级组织、民政、财政、效能、人口计生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统筹解决在整治和创建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五、总结表彰

人口年度结束后,市、镇(街道)两级都要公示整治后进村和创建示范村(居)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7天,对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整治和创建的村(居)予以否决,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达到标准的村(居)进行表彰奖励,奖励每个村(居)1万元,奖金由市、本市两级各承担50%。对圆满完成整治和创建任务的镇(街道),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加分。对表彰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后不符合整治和创建标准的村(居),收回荣誉、追回奖金,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处理。

附件四:镇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

1、队伍建设(1)配齐村(居)“两委”班子镇组织部、民政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3月底

(2)配齐村(居)专干、村民小组信息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3月底

2、落实报酬待遇(1)实行基本+绩效+奖励工资镇党委、政府镇长按月发放

(2)市级财政每月补助专干50元;市财政每年发给专干工作奖金400元财政所所长市专干补助3月底市专干工作奖金年终考核发放

3月底

(3)专干报酬不低于村(居)主要负责人的80%,落实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镇党委、政府镇长

3、保障工作经费(1)保障计生工作经费30元/人,村级计生工作经费10元/人镇党委、政府镇长9月底

4、严明工作纪律

(1)杜绝人口计生信息错报、漏报镇、村(居)两委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专干、乡镇计生工作人员9月底

(2)依法行政镇、村(居)两委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专干、镇计生工作人员

(3)一票否决镇组织部,各村、社区镇组织部长、各村、社区

5、健全工作制度(1)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镇党委、政府镇计生办镇党委、政府、计生办负责人3月底

(2)经常性工作任务及时落实镇党委、政府,村(居)两委镇党委、政府,村(居)两委负责人9月底

6、强化工作调度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全年

7、市、县、乡三级协调联动本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制定实施细则镇级整治和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负责人3月底

8、过程考核,过程淘汰惩戒(1)市每季度督查、抽查、数据监测、对群众举报调查核实镇计生办主任每季度末

(2)本市两月督查、抽查、数据监测、对群众举报调查核实镇计生办主任每两月末

(3)镇(街道)对后进村(居)实行月积分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月末

(4)对分别被市县两级淘汰的同一村(居)两委进行组织处理,专干解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检查结果公布1周以内

(5)对村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诫免谈话镇组织部分管组织负责人

(6)被镇(街道)淘汰的村(居)调整两委班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部主要负责人

(7)未成目标任务50%的村列入市和本镇重点管理村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根据考核进度需要

附件五: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市《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我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㈠、奖扶政策宣传品入户率95%以上,奖扶对象政策知晓率80%以上。

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确认及时率90以上。

㈢、8月底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

㈣、奖扶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㈠、制订序时进度。制订市奖励扶助工作序时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

㈡、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级调查评议、镇(街道)审核、市级审批、张榜公示等规范程序运作。

㈢、严格公开公示。认真落实“三榜四级”公开公示制度。对新增奖扶对象在组、村、镇(街道)、市四级进行三榜公示,每次公示时间10天。

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奖励扶助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和整改办法。

5、落实“四权分离”。市人口计生委和镇(街道)计生办牵头负责资格确认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奖扶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农村信用联社负责奖扶资金的发放,纪检监察、审计、新闻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市、镇(街道)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镇(街道)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

㈡、加强岗责问效。对市、镇(街道)、村三级岗位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终身问责制,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㈢、加强监督考核。发现资格确认错误的,经核实后纳入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三日

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

市、镇(街道)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市人口计生委

镇(街道)计生办主任3月底

根据序时工作进度,按时报送相关报表市人口计生委

镇(街道)计生办分管副主任

计生办主任1—9月

奖扶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确保7月底奖扶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市财政局局长全年

奖扶资金通过财政 补贴“一卡通”于8月底发放到户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8月底

9月底前对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开展开展督查和评议纪检、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8月底

落实“三榜四级”公示制度,组织对新增奖扶对象的复核和审批市人口计生委主任4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