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审计回扣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缺乏法律赔偿机制,使机会成本转换成了事实上的利润,从而提供了较大的回扣空间.审计回扣是会计师事务所对政府干预审计定价的理性反应,有助于审计质量的维护.本文认为,取消政府限价或者允许明折明扣、限制或禁止经营多样化和加强法律赔偿机制建设,能有效解决审计回扣所暴露的审计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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