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实践路径 【正文】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实践路径

作者:段宏磊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武汉430070
法学   法律职业伦理   专业必修课  

摘要:在新时代背景下,高校法学专业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实紧迫性应得到重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应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设置为核心专业必修课.并落实如下基本要求:以塑造和追求法治信仰为精神内核;以遵循和恪守法律职业道德为实践要旨。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强化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实践路径:在课程基本设计方案上,将课程设计为2—3个学分、32—48个学时的课程体量,在第四学期或第五学期开设该课程;在人力资源保障上,在法学一级博士学位培养体系的法理学或诉讼法学下设独立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方向,培养与该学科教学、科研相关的专门人才;在教学内容设计上,应设计为法律职业伦理基本理论、伦理规范总论、伦理规范分论、伦理实施机制四编合计12章内容;在教学方法上,采纳讲演、案例、法律诊所、实训四类教学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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