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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1-23 01:49:40

档案局办公室工作总结

档案局办公室工作总结第1篇

根据文明单位创建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规范创建工作的文书档案,促进文明单位创建资料归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认识

创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是我局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综合、全面地反映我局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的主要成绩、经验等情况的重要文献资料。加强文明单位创建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是精神文明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有利于反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更有利于经验总结、进一步提升促进创建工作。

为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工作的领导,区局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专门成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以及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负责人任组员,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的制订、资料鉴定等工作。

二、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的种类

根据我局文明单位建设的实际要求,创建档案分为三大类:

(一)文字资料。文字资料可分:思想建设类;工作成绩类;环境卫生类;道德风尚类;文化教育类;荣誉类;创建活动类等。

(二)图片资料。主要包括我局获得的荣誉标志、组织开展的各类具有余杭国税特色的重大活动照片,用影集或专门图片栏、档案册分类存贮,并配备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音像资料。是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资料,通过录音、摄像的形式记录下来的载体,这类资料较文字、图片更为直观、生动形象、感染力强,更能准确地反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原貌。

三、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内容收集及具体归档范围

(一)思想建设类。

1.省、市、区(含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文件(通知、信息、简报),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文明单位评比通知,申报文明单位事迹材料,上级审批表、表彰决定。

2.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长期规范(目标)、年度三个文明建设计划(要点),创建文明单位规划(目标)、相应考核办法(措施)和文明创建方案,实施过程中检查考核记录资料,半年和全年三个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单位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获得上级奖励的证件、证书资料。

3.组织机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文件,责任分工及工作人员名单。

4.班子建设: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党建工作计划、学习教育内容资料、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资料、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论文、学习心得体会等。

5.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条规、工作计划(措施)、责任制度、检查情况通报,有关事迹材料、经验交流、表彰决定等材料。(责任单位:监察室)

6.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计划、工作责任制度(网络表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反映、经验材料、论文汇编、学习英模活动资料、申报先进(个人)表格,表彰决定等。

(二)工作成绩类。

1.工作目标:年度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计划(目标)文件。

2.制度建设: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各类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3.完成工作目标情况分析通报、工作报表等。

4.行政工作管理:局务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工作质量检验记录、行政效能检查记录等。(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5.职工福利事业、后勤保障工作资料、办实事情况反馈等。(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环境卫生类。

1.环境建设: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工作计划,绿化、美化、亮化情况,“门前三包”制度,卫生责任区制度,卫生工作制度。

2.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省、市、区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文件、单位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各项指标达标情况、除害灭病工作达标情况、检查评比记录和工作总结等。

3.环境保护:市、区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文件、单位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情况、环境保护工作资料、获得上级表彰证件和证书、工作总结等。(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道德风尚类。

1.社会公德建设:市民守则、“六不”行为规范文件、单位开展教育和实践活动工作计划、开展活动情况反映、培训人员情况、教育材料、考试成绩表、表彰决定和工作总结等。(责任单位:人教科)

2.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教育规划、干部职工岗位培训情况、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制度、岗位规范、教育成绩表、社会监督情况反映材料和工作总结。(责任单位:人教科)

3.主旋律(三爱、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计划、开展教育活动情况反映、(三爱、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事迹材料和工作总结。(责任单位:人教科)

4.干群关系:干部职工队伍管理规定、民调工作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办公室、监察室)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规划、考核考试成绩表、工作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要点)、责任书、规章制度(措施)、工作网络图表、检查考核记录资料、工作总结;禁“黄、赌、毒”工作情况、目标管理措施、情况反映和工作总结材料。(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教科)

6.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妇委会)

(五)教育培训类。

1.人力资源管理目标与规范:工作规划、人员结构统计表、有关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

2.教育培训实施: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职称(技术资格)教育、专门业务培训情况;学习成果反映、奖励规定、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

3.文体活动:文体活动组织机构、工作安排、投资计划、文体器材统计表、国税文化活动资料,体育(竞技)比赛活动资料、文体活动总结。(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妇委会)

(六)其它创建类。

1.齐抓共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情况反映。(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妇委会)

2.参与共建工作: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社区共建、军民共建等活动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办公室)

(七)荣誉类。

反映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图片汇编、新闻报道资料汇编、录像资料等。(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科室)

档案局办公室工作总结第2篇

根据__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万档函〔2015〕7号)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非常,组织人员对机关的文书和业务档案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__市民政局文书及业务档案室设在民政局办公楼的二楼、五楼,共有9间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设库房2间40多平方米。根据统计2003年至2014年,现藏有文书档案 7896件(其中永久 2062 件,长期1217件 ;30年3614 件,10年 1003 件);2003年以来会计档案 242 盒;2000年以来共有婚姻登记2102盒47314 件,其中办理结婚登记41731 件,办理离婚5583件;2002年以来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56例。2005年以来共有优抚档案311

盒 5867 件;2006年以来共有城乡低保 3550 盒88750 件。

(一)加强档案法规学习,夯实档案工作基础

为了使民政局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一是我局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了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当中。同时落实了自查责任制,明确了各项工作职责,将档案管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了档案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档案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我局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平台组织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四川省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等,利用周一学习日机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档案法规,形成了全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档案法规的局面。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婚姻收养登记业务及婚姻收养档案管理培训;四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以熟练掌握档案法规知识。五是我局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没有违法行为发生,同时积极配合档案部门进行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组织管理,确保档案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一是我们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档案管理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始终,做到年初布置时有任务,大小会议上有安排,检查工作中对照自查,年底有总结汇报。二是配备了专门文书和业务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文书及业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三是每年及时归档并录入电脑进行微机管理。四是我们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年度档案工作安排计划,做到及时总结汇报。五是为有利于档案管理,防止档案资料损坏、丢失和泄密,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规章,建立完善了档案管理、归档、保管、移交、保密、岗位责任、奖惩、工作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利用制度的稳定性和执行制度的严肃性有效规范了档案工作。六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在检查指导考核收养登记和婚姻登记工作时,重点检查、考核档案法规和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档案法规和制度贯彻落实无偏差。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档案资料安全保管

我局以婚姻档案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档案基础设施的投入,使档案保管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一是设立了专门的文书和业务档案室,购置了铁质档案柜和档案架,二是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消毒设备,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操作,确保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三是采取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防护措施,定期杀虫,每天对档案进行观察、霉雨季节对档案室进行必要的通风措施,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和存放安全。近年来,全局档案设施投入达5万余元。

(四)强化档案业务,确保档案完整准

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聘请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对我局档案进行整理归纳,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利用、移交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档案实施办法》规定进行操作管理,做到了登记档案即时整理归档,当年立卷,保障了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婚姻登记、财务、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建立了专门的业务档案室。

1.加强档案收集、整理。2000年至今,我们共完成了份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共有婚姻登记2102盒47314 件,其中办理结婚登记41731 件,办理离婚5583件; 2002年以来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46例。2005年以来共有优抚档案311

盒 5867 件;2006年以来共有城乡低保 3550 盒88750 件。全局2003以来财务档案 242 盒;档案归档率、完整率达到100%。在档案收集上,严格档案归档要求,分门别类整理组卷。在档案保管上,建立了婚姻登记、财务、优抚等专门的业务档案室,实行各股室统一管理,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

2.加强保管、查阅利用和移交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经费,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确保“硬件不软”,购置专门铁制档案柜,从硬件方面完善档案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不断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我们实行了婚姻登记微机自动打印,档案存储进入了电子档案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婚姻档案的整理和微机补录工作,实现了电子、纸质档案双保险,初步实行了微机化管理。

3.我局每年6月以前,将组织各股室人员对上年的档案进行清理,归档等工作,做到了及时归档入室,完善档案整理工作。

4.按时报送档案统计报表及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根据自查,在档案管理上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对档案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经验不足,档案分类、立卷、归档不够准确。

二是由于民政局的特殊性,涉及的业务繁多,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难度。

一是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心中有数,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是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法》、《四川省档案实施办法》,依法开展档案管理,健全档案借阅等一系列制度。

三是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配备、更新的设备争取配备、更新齐全。

四是抓好档案管理的工作指导,坚持落实好已经建立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把问题解决在档案归档入库之前,保证每年归档工作按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档案局办公室工作总结第3篇

国税局机关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市局机关的行政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实现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作规则》以及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局、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局内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章机关人员守则

第三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切从大局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服从人民群众和集体的利益。

第五条增强法制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热爱国税事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八条转变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讲求效率。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基层的意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九条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条热爱集体,团结互助,谦虚谨慎,艰苦朴素,遵守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考勤打卡制度,坚守岗位,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举止端庄,仪容整洁,严格执行着装规定。

第十二条提高警惕,严守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第三章市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

第十三条市局领导班子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既坚持民主集中,又实行分工负责。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对重大问题和事项,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照集体决策和分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般性、日常性工作事项,由各分管局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决策,不需报局长审定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局长和分管局领导的主要职责

(一)局长的主要职责范围:主持市局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系统、省局机关的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过问的重大问题;会议计划审批;国家重要税收政策调整的贯彻意见;系统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税收计划分配和调整;其他重大问题和重大工作;

(二)分管局领导的主要职责范围:分管范围内的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长研究决定的事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范围内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处室决定不了的重要工作;其它重要事项。

(三)局领导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要勇于负责,不等不靠,大胆开展工作,同时对需要局长决策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或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要工作办理情况,以及分管局领导认为需要局长了解的重要事项,可口头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局长汇报,或在局长碰头会上汇报。

第十五条为了保证局领导因公外出时工作不受影响,局长赴外地工作期间,市局的工作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分管局领导要及时向局长报告。

第十六条市局实行局领导每周工作安排制度。办公室每周五将《局领导拟办工作请示单》发至局领导,局领导对本人下周工作安排进行书面明示,每周五12时前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长签批,并发至全系统。

第十七条市局实行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每周四为局长接待日,由各局领导轮流值班。负责接待来自系统内外反映税收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的来访人员。

第四章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党、政、工、青、妇组织齐抓共管思想政治工作,行政领导逐级负责。

第十九条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行政领导在布置、检查工作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其中,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条局内各单位每年要召开1—2次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单位领导与支委成员参加,总结前段工作,分析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制定工作目标及措施。

第二十一条局领导与分管的处级干部,处级干部与本单位的人员,应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对有思想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谈话,做好转化引 导工作,并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家访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本单位人员的重要思想情况和重大事件,有关单位领导同志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三条局机关党委每年要对局内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四条市局机关的会议种类包括: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会议和系统专业会议。

第二十五条局长碰头会。局长碰头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星期五召开。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秘书人员列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局领导通报本周工作开展和外出活动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安排下周或近期工作。

第二十六条局长办公会。

(一)局长办公会一般于星期五在局长碰头会结束后召开,视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秘书人员列席并记录。局长办公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题,由局长决定;如局长外出,由在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

(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局性的工作安排;税收计划;经费预算;有关单位提交的需要局领导集体决定的重要工作;需要出台的重要政策、制度和办法;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安排有关单位的工作;局领导认为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各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事项,事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一般情况下应于会前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修订完善。凡准备提交研究的事项与其他单位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事前由主办单位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分管局领导能作出决定的,不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分管局领导不能决定的,可按照分管局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在每周三前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提交的事项,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是否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各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到会议出席者手中。对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相关部门有明显不同意见的,应向局长办公会说明情况。

第二十七条局务会。局务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局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安排,涉及局机关全体人员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局领导的重要会议讲话,重要的工作制度和办法等。

凡需要汇报的事项,一般情况下由处室负责人汇报,对于专项工作汇报,由处室负责人请示主持人同意后,可由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汇报。为提高会议效率,汇报人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汇报发言要言简意赅,控制时间。

第二十八条会议纪录。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由办公室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准确,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也应如实记录。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要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签发。

第二十九条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

(一)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各市国税局局长、市内各国税局局长、市局机关处室、各直属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的内容,主要总结一个时期或全年的税收工作情况、经验、体会、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做好税收工作任务落实的措施;表彰奖励税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等。

(三)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召开,一般每年两次。会议召开前,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会议主题、需起草的会议文件等。根据局长办公会的要求,由办公室和有关处室开展调研,起草工作报告,汇总会议材料;会议召开前三天成立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第三十条系统专业会议。系统专业会议按与会范围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由基层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二)由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三)部分基层单位参加的研讨会、座谈会。前两类会议由局长办公会或局长碰头会研究决定召开。第三类会议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召开。系统专业会议的有关会议材料由主办处室负责。

第三十一条各类会议要认真贯彻精减、高效、节约的原则,必须有实质性的内容。召开一类会议,局长可到会讲话;召开二、三类会议,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到会讲话,局长一般不讲话。要尽量缩短会期,控制与会人数。要严格执行会议预算,节约会议经费。

第三十二条为切实压缩会议,为基层减负增效,市局实行“会议日”制度。即每周四为市局机关“会议日”,会议地点一般在市局机关会议室。除每周四外,其他工作日市局各处室、直属局不得安排有基层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特殊情况,要由市局局长或局长办公会批准。

第三十三条各类会议经批准后,由市局办公室以“青国税函”或“青国税办函”的形式下发会议通知,各级税务机关只能凭市局正式公文的通知接待和参加会议。其他局内各单位不得以便函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发以上各类会议通知,局内各单位不得未经审批擅自组织会议。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会议通知安排会议室。局内各单位组织举办的培训班,视同会议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由其他同志代替;需要增加列席人员的,需事先报告;参加会议者,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会议参加者必须对会议内容保密,除会议纪要和主持人指定的内容可以按照规定传达外,其余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第三十五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的会议,一般由局长或在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由分管局领导参加;市直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由分管局领导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第三十六条其他会议。

(一)对于市局承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举办的各类会议,有关处室要在接通知后,由分管局领导审签,报市局局长批准。

(二)对于市局承接有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承接本市以外会议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字[20xx]50号)要求,办公室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副司长以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以上领导来青,接到通知的处室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第六章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十七条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政令畅通。对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问题,下级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延误。

第三十八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决定的事项,以及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领导决定的事项,要坚决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和效果。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的,也要将未完成的原因、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报告。

第三十九条局领导外出活动要事先向局长请示报告,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对出市的,办公室按照鲁国税办[200]2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规定程序报省局审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要事先向局长报告,返回局机关后,要将活动情况报告分管局领导,重要情况要向局长报告。

第四十条对发生的紧急事项和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涉税案件,国税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案件以及发现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苗头性问题,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国税发[20xx]87号)的程序及要求执行。办公室在收到情况报告后,于当天整理形成专报,报送市局主要领导批示,由市局领导根据报告事项按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和分管处室落实,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一条外省市国税系统来我局考察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请示局领导后,按领导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各有关处室按领导要求做好工作交流安排.

国税系统外领导同志来局与局领导商谈工作,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答复对方;机关服务中心根据局领导意见负责做好接待工作。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市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和处理税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除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安排的重要活动以外,市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外系统及各基层税务机关召开的会议、礼仪和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向局领导报告。

第七章签报制度

第四十三条局机关各单位凡需要请示局领导研究决定的事项,或需要提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召开的专业会议、培训等,均实行签报制度。

第四十四条提报单位要将请示事项填写“签报单”,“签报单”的文体、格式、编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签报单”经提报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后,报请局长或者分管局长审批。审批后,送办公室督查室统一编号、登记、复印、备案,并根据局领导意见进行工作督查或下发有关会议通知。

第四十五条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项,由主办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共同签署意见后,按前述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填写“签报单”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局领导要明确签署意见,如果只签名或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对局领导签批的意见,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四十八条督查督办工作是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抓好工作落实,克服和形式主义,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主要措施。

第四十九条督办查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内容包括上级转办、领导批示、重点工作目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等。对督办查办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由局内各单位承办。各单位要对承办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办公室除直接承办有关事项外,并负责登记、分办、督办、协调、综合、反馈等工作。

第五十条督办查办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登记。办公室对督办查办事项后,应及时在“督办查办事项登记簿”上登记交办人、事项内容、办理时间等,以备查询。局领导对各类文件会议的批示等需要督办查办的事项,也列作督办内容,一并予以登记。

(二)分办。办公室根据督办查办事项的内容和领导的具体要求填制“督查通知”,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督查通知”和督办查办件及相关材料及时送交承办单位。

(三)承办。对督办查办事项,各单位要责成有关人员具体办理。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及时督促、检查,对办理意见要亲自审阅,把关。

承办单位如认为督办查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于次日前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四)对两个以上单位或处室承办的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任务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事项,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认真提供有关情况、数据、资料及协办意见。

主、协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分歧意见时,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尽可能地达成一致意见;如意见分歧较大,主办单位要列明双方理据,送分管局长协调解决。

凡由几个单位共同办理且没有明确主、协办单位的,可按分办意见所列顺序依次速办速传,由最后承办单位负责在期限内将办理意见退办公室。

(五)督办。办公室要按照承办要求,在办理时限到达前,对承办单位或人员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记入“督办查办单”。

督办查办工作应根据事项内容和办理时限,实行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疑难事项反复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保证需要督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好。

对所督办查办的事项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根据签署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重新明确限办时限,由办公室进一步督办。

(六)反馈。承办单位要在办理时限内,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反馈给办公室。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在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后予以反馈。紧急、复杂或重大的事项,办公室或承办单位要随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七)结办。对承办单位或处室上报的情况,由督查部门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撰写《督查专报》,经办公室主任审阅后,报局领导;对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及市局领导明确要求处理的,要一事一报,对重大、紧急事项的督查情况要随时反馈,反馈情况时要讲真话,报实情况,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督查部门要在办结后,在“督办查办事项登记簿”上注销督办查办事项,并归档备查。

第五十一条市局督查部门对办理意见和结果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因工作疏忽而影响办理进度,不能如期办理完毕,而贻误工作,或发生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为使市局机关和领导同志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系统的重要工作情况,办公室督查部门每周编发《上周要情》,主要内容有上级及局领导批示情况、局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情况、督查督办情况、一周内的重要发文以及重要信息的摘编;办公室督查部门每周五将上述内容进行汇总,每周一报分管局长签批后,发至全系统。

第九章“12366在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第五十三条“12366在线服务中心”主要为纳税人提供税务政策、法规及办税程序方面的咨询服务;受理纳税人对税务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受理对XX市国税系统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态度和效能问题的投诉;接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纳税人进行电话工作回访。

第五十四条“12366在线服务中心”工作程序:

(一)人工咨询业务。受理纳税人对国税征管范围的业务咨询,对通过查找资料、内部求助等方式能够准确答复的问题,当场予以答复;对不能直接答复的问题,作为疑难问题进行登记,按疑难问题业务处理。

(二)疑难问题业务。包括疑难问题的登记、查询、答复及回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作为疑难问题登记,要求根据软件界面设计的内容逐项登记,对问题记录做到详细和准确;然后根据业务范围通过内部流转管理系统转给各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结果答复在线服务中心,在线服务中心于收到结果后次日内回复咨询人。如有关单位对疑难问题暂时不能答复或不能单独解决而需其它单位协同解决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向在线服务中心说明情况。工作人员要注意及时查询疑难问题的答复情况或办理状态,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回复纳税人。

(三)电话预约咨询业务。定时对语音信箱中的留言咨询进行登记、处理,并根据问题难易程度选择直接回复或按疑难问题业务流程进行处理。

(四)举报受理业务。受理偷税等税务违法、违章举报或廉政举报,立即告知市局稽查局举报中心或监察室廉政举报电话,由稽查局或监察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受理其他举报,工作人员先行登记,然后转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在线服务中心。在线服务中心于收到次日内回复举报人。

(五)投诉受理业务。对于国税系统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效能问题的投诉,受理人员要及时将投诉的详细内容进行登记,然后转市局投诉处理办公室(监察室),投诉处理办公室于6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和意见回复在线服务中心。在线服务中心于收到次日内回复投诉人。

(六)对纳税人定期进行电话工作回访。定期通过12366系统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部分来电名单,通过电话问询,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回访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进行信息传递,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通过这种手段进行事后跟踪监控,强化监督,达到不断改进,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对未按规定期限回复纳税人咨询、举报、投诉的,纳入督查考核程序。

第十章调查研究制度

第五十五条调查研究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基本的工作方法,是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是发现问题、了解情况、把握形势、总结经验、研究对策的重要途径。

第五十六条局领导应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各单位要围绕中心任务,从工作需要出发,针对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选准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第五十七条市局机关各部门到基层单位调研及检查工作,要深入基层,讲求质量和效率;要尽量减少随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调研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调查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审阅。调查报告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搞好调研成果的运用,指导税收工作的开展。

第五十八条市局机关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前全市国税系统中心工作以及基层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调查研究计划。要把PDCA闭环管理方法运用到调研过程,既要发现问题,更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抓紧时间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防止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第五十九条市局机关各部门要按季向机关党办、市局督查部门报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机关党委要通过讲评会、目标考核,对各处室、直属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个季度机关讲评会都要对处室、直属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讲评,表扬先进,树立典型。

第十一章大事记编写制度

第六十条“XX市国家税务局大事记”(以下简称大事记)是一种及时、准确地记载和反映全市国税系统、市局机关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情况的公文形式,是机关重要的文件资料。

第六十一条大事记记载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同志对我市国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到我局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情况。

(二)市委、市政府及市局机关制定的涉及税收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规定、条例;

(三)全市国税工作会议情况;

(四)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局机关内设机构增减变化、干部任免和调换、重大奖惩等事项;

(六)局领导的重要活动情况;

(七)全系统和局机关的重大工作、活动情况;

(八)其它需要记载的重大事项。

第六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和编写工作。局内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于每年的6月5日前和次年的1月5日前将涉及本单位可记入大事记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局领导重要活动情况,由陪同人员或有关单位负责提供。

第六十三条大事记每半年编写一期,以时间为序一事一记。记入大事记的事项要不重不漏,时间、地点、人员、主要情况都要简明扼要地记述清楚。办公室将大事记文稿编好后,经办公室主任审阅,送局长审签。

第六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大事记的印发。大事记只印发各位局领导,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大事记由办公室负责留底备查,年终统一归档。

第十二章请假销假制度

第六十五条机关干部的休假分为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事假、病假等,对假期的范围及待遇,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假期批准权限及程序。

(一)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病假等的,要求本处(室)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机关党办审批;其中,处(室)主要负责人要报局长审批后,送机关党办备案。

(二)机关工作人员申请事假,副处级(含副处)以下干部在青1天以内的,由本处(室)领导审批,送机关党办备案;超过1天或离开XX市区的,要经本处(室)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机关党办审批。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局长审批后,送机关党办备案。

(三)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各种假期,均须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请、休假条》,假条一式二份,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存根联留机关党办备案;另一份由请假人所在处室保管,作销假时用。

(四)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机关党办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五)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六)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请、休假条》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第六十七条假期待遇。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个人自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标准工资计算,其他假期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探亲路费由本单位签署意见报机关党办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到市局机关服务中心财务部门报销。按规定应扣发的假期工资由机关党办直接通知市局机关服务中心财务部门扣发。

第六十八条因参加学历教育复习、上课、考试或因其他个人事由需休假的人员,要首先使用本人的应休假期;无假期的,在单位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给予时间,但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三章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十九条本制度所称借调人员,是指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从所属基层单位借调到市局机关从事短期帮助工作的税务工作人员。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机关各处(室)可提出借调申请。

(一)在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中,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发生变化,暂无法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

(二)处(室)人员编制尚未达到核定人数的;

(三)全局阶段性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人员的;

(四)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税局因工作需要借调的。

第七十一条借调人员的审批程序

(一)有第七十条前三款所列情况之一者,申请处(室)必须向人事处拟报借调书面申请,并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借调人员审批表》;对第四款所列情况,由人事处报局领导审批。

(二)人事处根据拟报的借调书面申请进行严格审查,认为确系工作需要,且符合借调范围的,提出拟办意见报市局主管领导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三)借调人员的借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确因工作需要,需继续延长借调时间的,应重新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借调人员审批表》,按上述程序审批。但连续借调两个期限后,不再续办借调手续。

(四)对市局批准需借调人员,由人事处填发《XX市国家税务局借调人员通知书》,并通知借调人员所在单位。

第七十二条借调人员的管理

(一)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并将考核结果按月或按季反馈给借调人员原所在单位。

(二)借调人员不改变人事隶属关系,工资、福利、奖金和年度考核等仍由借调人员原所在单位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就餐,由机关服务中心按人事处提供的借调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向IC卡储值。

(四)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由借调处(室)就该在借调期间思想、工作表现等写出鉴定。

(五)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违反市局机关各项管理规定,考核不合格,又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退回原所在单位。

第七十三条借调工作纪律

(一)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干部人事调配纪律,是做好市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借调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人事调配工作纪律和调配工作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借调基层工作人员或延长借调期限的,人事处一律不予审批,违者将报经领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基层局要依据市局填发的《借调人员通知书》派遣借调人员,对市局各处(室)擅自借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并报告市局。

第十四章外事管理工作制度

第七十四条XX市国税局的外事工作接受总局、省局统一领导管理,任何涉外公务活动都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经批准后方能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对外联系和开展涉外公务活动。

人事处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出国(境)手续的办理;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外事接待计划的拟订和具体组织实施;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来访接待及后勤安排;办公室负责安排来访期间局领导接见事宜及参加会见、会谈的人员安排;其他需协调事宜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

第七十五条系统和机关各级干部因公出访须统一报市局人事处,局长批准后由市局人事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市局外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出国任务立项报总局批准,各单位不得越级进行出国任务立项。

第七十六条因业务需要,由政府机关部门邀请,系统人员可随团出访。应由邀请方向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国任务通知。系统各级国税机关、事业单位由地方政府立项组织出国团组或被邀请参加地方政府出国团组的,以正式文件报市局人事处审核后(附报市外办出国任务通知书),报主管局长同意,上报总局国际税务司审批。凭总局开具的委托地方政府办理护照签证手续证明函和出国任务确认件办理出国手续。

国家税务局系统组团由总局统一组织,市局人事处根据总局的出国任务批件,办理有关出国手续。

第七十七条市局人事处负责XX国税系统正处(含)以下出国人员的政审,副局以上人员的出国政审由省局负责。人事处根据出国任务批件及市局主管领导签署的意见等办理出国政审手续。

第七十八条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税系统工作人员应根据XX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和市人事局的规定及时向公安部门备案登记。国税系统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市局外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出国(境)手续。其中:市局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分别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第七十九条各级国税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出国培训和税务考察活动。不得参加公司、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的挂靠单位邀请的出国团组,以及出访费用畸高、带有商业性质或与税收业务无关的团组。凡仅以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商业考察和开拓市场为主要目的的出访团组,不论是否政府组团,税务干部原则上不参加。

第八十条外事管理。

1.国内外事活动的内容。

(1)会议与培训。会议分为国际会议和专业研讨会。国际会议是指应国际组织的指派或要求在我国境内召开的有各国代表参加的世界性或区域性的税收业务专业会议;专业研讨会是指与国际组织、境外有关机构、团体及跨国集团公司共同举办的有我国官员参加的税收业务讨论会。业务培训是指邀请外国组织、机构的专家来为我国税务干部进行专业知识讲座、授课等专业活动。总局确定在XX市召开的会议与培训,按照市局会议制度的规定,经市局局长审批后,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在国际税务司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会务安排等工作。

(2)临时来访。来访分为官方来访和非官方来访。官方来访是指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官员来我局进行的拜会、工作等访问。官方来访在国际税务司的指导下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报外事和业务主管局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接待规格一般按对等原则安排。对工作访问经批准可提供用车和工作餐等。非官方来访是指外国公司、企业、民间团体及学术机构等人员来我局进行的拜会、咨询等访问。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根据来访者要求协调安排会见。外方要求会见局领导的,报主管外事局领导及主要局领导批示。对要求商谈具体税政业务问题的,商有关业务处室给予安排。

2.外事纪律。

(1)XX市国税系统人员在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自作主张,越权行事;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不得利用职权牟取私利。

(2)在外事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涉外礼仪,做到守时、守纪、守信。人员仪表要端庄、举止要文明、着装要整洁得体。

第十五章公文审批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报送市局审批的公文,按《XX市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办法(试行)》(青国税办〔20xx〕3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十二条市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报送市局审批的公文,由办公室按照领导分工呈批。重大情况,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国税发[20xx]87号)的办理程序审批。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员签名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签名视为已阅知。

第八十三条除特殊规定的文电由专门人员或部门启封处理外,外来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办。局内各单位拟办公文,除密级和监察、人事方面文件外,一律在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系统上运行。

第八十四条收文处理。

(一)外来公文由办公室文档部门统一收办。对收到的外来公文,办公室文书人员一般应在收文的一日内,在“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中分类登记,并将登记后的文件扫描、拷入或录入软件系统,送入“办公室领导信箱”,由办公室领导填写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和处室信箱。

(二)对下级税务机关上报并需要处理的公文,文档部门应对公文进行审核,审核中对出现的以下情况应予退回:文种使用不当,未注明签发人,文头与机关代字相矛盾,标题不规范,引用公文不规范,层次序数混乱,用印有误,未注明附件或附件有缺漏等。

(三)机关有关部门根据批办意见提出具体处理方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的,得到明确答复后要迅速办理;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承办的公文,以批办处室的顺序为主办和协办单位,主办部门应积极主动做好协商工作,协办部门也要积极配合;承办任务较多时,要分别轻重缓急,保证紧要公文优先处理。

(四)对公文进展情况要进行催办。公文的催办分对内和对外。对内催办主要是对本机关承办的公文和其他拟制、审批公文的各个环节及情况进行查询、督促催办;对外催办主要是就本机关会签外单位和征求意见的公文,向收文机关催询办复情况。

第八十五条发文办理。

(一)草拟公文。办文单位在拟办公文时,应按要求认真拟写,并由拟稿人所在处室负责人审稿签名后,送办公室审核;凡公文内容涉及税政业务、征管政策以及制发上述内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文单位应送政策法规处会签;凡公文内容涉及局内其他处室的,应当送有关处室会签;会签应在48小时内会签完毕,以提高办文效率;需要外单位会签的公文,应先经本机关负责人审签,外单位来会签的公文,有关处室应在本机关负责人会签后,办公室将会签文稿复印一份备查。

市局与外单位联合发文或者会签公文,如有不同意见,由主办处室先与有关单位协商,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二)公文审核。办公室对处室送审的公文要认真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等等;未经办公室审核的公文,负责人一律不予签发。

(三)公文签发。办公室对公文审核后,由文档部门通过办公自动化送局领导签发(密级文件除外);市局的决定和行政规章,向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报送的请示、报告、人事任免,以市局名义向上级请示、报告的公文和以市局名义下发的公文,由局长签发,局长如外出,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代签;应经但未经政策法规处或者有关处室会签的,局领导不予签发;各部门内部的便函不需局长签发,可由各部门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由办公室代为封发。

(四)公文复核。文档部门在公文正式印制和发出前进行复核,重点审核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印制件与原稿是否一致等;不合要求的不予印制和发出;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由主办单位说明意见,返回办文单位进行修改。在总局、省局没有明确取消纸制文件前,上报材料仍由行文处室负责。

(五)市局印章由办公室保管,加盖印章要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和市局《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青国税办[20xx]34号)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用印。

第八十六条涉及局内几个处室职责范围的发文,主办处室应主动与有关处室协商、会签,有关处室应当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处室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处室会签后,提报分管局领导协调解决;上述公文凡涉及两个局领导分管工作的,一般应当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局领导签发;涉及重大问题又有明显意见分歧的公文,应当由局长决定,或者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十七条除市局领导交办的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外,市局各处室和基层局不得将需要市局审批的公文,以处室或基层局的名义直接报送市局领导个人,也不得以白头信函、或以“呈批件”和“呈阅件”等形式代替需要市局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市局领导个人。

属本处室职权范围内的一般事务性问题,由各处室自行发便函,但不得未经审批而下发开会、培训和书刊征订等通知。

第八十八条向市局请示或报告问题,落实市局领导批示的情况报告,以及各单位自行印制的材料及内部刊物,均应报送市局办公室文档或督查部门,不应直接报送市局领导个人。

要切实精简文件和简报。市局各处室除办公室和直属局外,其它部门不得正式对外行文。各类信息、简报统一由办公室编发,其它部门不得自行编发信息或简报等刊物。

第八十九条市局直属机构对外行文,局党组、机关党委行文,以及人事、纪检监察等方面属于保密性质的文件,可以不通过办公室传递、核稿,由有关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实现局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可以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第九十一条档案的收集

(一)档案是指局机关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局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均应当集中到局机关的档案室统一保管,不得分散保存。各单位要有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1、以本局名义统一编号的“青国税党、青国税任、青国税发、青国税函、青国税办发、青国税办函、办便函”文件及收文,均由局机关文档室收集、整理、归档。“青国税任”文件,由人事处收集、整理、保存,并于次年1月份移交档案室。各单位的便函,属非正式公文,由各单位收集、整理、保存。

2、本机关制发的会议材料、信息、调研材料、报表、介绍信等各类非正式公文,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并于次年1月份移交档案室。

3、对于会计档案、音像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实物档案等其它门类档案,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并于次年1月份移交档案室。

4、市局直属机构的正式公文,由各单位收集归档。

5、本局发的正式公文一式两份保存。

第九十二条文件的归档。

(一)各单位把具有使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在办理完毕后,由各单位进行整理,并移交局机关档案室归档。

(二)局机关与外部门会办的文件,属本局主办的,由本局归档;外部门办的,本局协办单位以副本归档。本局代上级机关草拟的文件,由上级机关归档,草稿和副本由本局归档。

(三)文书档案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要求是:

1、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相应的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批转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合在一起整理归档,文电应当合一归档。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归档,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应当按照其内部联系、重要程度、时间顺序科学排列,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批转文件在前,被批转文件在后;法规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定稿在前,历次修改稿在后;案件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5、归档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整理归档。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包括附件)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1份,原文与复制件为1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1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

6、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包括各版本)与纸质文件标引一致,并存入档案数据库。

7、有关归档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应当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说明,也应当将整理人、检查人的姓名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档案盒底。

8、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永久保存的文件可采用缝纫机、棉线或不锈钢装订针装订,其它归档文件及书籍、刊物等保持原装订状态。

9、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热敏传真纸文件应予以复制。

10、声像材料应当单独存放卷盒、像册中,并用文字标出摄像或者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11、归档文件要科学地划分保管期限表。

第九十三条档案的鉴定、利用和销毁。

(一)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6至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1、凡是反映本局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对本机关、国家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属于政策法规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各种重要会议的文件材料,党组和行政办公会的记录、纪要,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以及对本机关领导人及对直属单位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

2、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工作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党员、干部介绍信;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材料,对本机关中层及一般干部的任免文件;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机关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二)档案的借阅和复制。

1、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库存档案。但是,如果借阅非本人主管业务的文件,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来查阅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本机关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2、复制绝密文件必须经原发文机关批准,复制其它或者非本人主管业务的文件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制。

3、档案借阅者必须遵循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档案室,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负有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的责任。借阅文件不得涂损,不得转借他人,阅完及时归还。借阅绝密、机密档案,还负有保密的责任,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档案利用结束后,应办理退还手续,并由借阅人员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

(三)档案的销毁。

局机关档案室销毁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时,应当写出销毁档案报告,说明销毁理由、原保管期限、数量和简要内容,连同编写的销毁清册,经有关业务单位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并在原案卷目录上注销。在销毁档案时,要与局机关负责安全保卫的单位取得联系,指定两人以上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十七章工作制度

第九十四条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税机关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监督、获取信息、提高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正确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的经常性政治任务,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九十五条各单位要正确对待人民来信来访,善于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办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不得压信、拖办、推诿。其受理范围为:

(一)对税收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的咨询;

(二)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

(三)对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申诉、控告;

(四)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揭发;

(五)依法应由国税机关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十六条办公室是机关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来信来访工作的登记、分办、催办、上报归档以及接待、情况综合等工作以及内网、外网上局长信箱、意见箱的管理。

第九十七条对人民来信来访的办理实行统一协调,归口办理。属于人事方面问题的,由人事处负责办理;属于控告、检举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由监察室负责办理;属于反映偷税、抗税和询问税收业务问题的,由稽查局或相关基层局、业务处室办理。

第九十八条人民来信的办理程序

(一)登记。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员对每件人民来信都要认真登记、编号,对来信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来信的时间和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记录清楚。

(二)分办。凡群众写给局机关或负责同志的人民来信(不包括亲启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拆阅、登记、填写处理单,送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领导阅批;重要的人民来信要送局长阅批。根据局领导阅批的意见,由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将人民来信转送有关单位承办。

(三)办理。对人民来信反映的问题和事项,各单位要认真对待,一般应从收受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对上级机关转来的人民来信,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各单位对办公室分办的人民来信,要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办公室。上级机关要求报告查处结果的,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上报结果。因特珠原因到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当向上级机关说明情况。

(四)复信。对需要复信的人民来信一般都要在两个月内给予复信。复信要由承办单位同志审阅,加盖专用章后,由承办单位发出。对答复重要的人民来信,需要加盖局机关印章的,要送交分管局领导审签。对有关询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的信件,承办单位一般应当直接答复来信人,必要时也可以责成下级机关复信。

(五)转办。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人民来信反映问题属于下级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将人民来信转请下级机关处理。对局领导有批示的重要信件,承办单位应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转办机关。

第九十九条人民来访的办理。对人民来访由接访人进行登记,认真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来访时间、反映问题等主要内容。来访者询问有关税收政策和涉及人事工作以及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将来访者送请有关单位予以接谈。对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来的交办件和局长公开电话及网上信箱接收的来话来件,严格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公开电话工作办法》的要求办理。

第一00条保护人的合法权利,对人的控告、检举及反映的问题要注意保密,严禁将举报信转交或者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个人。

第一0一条接访人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其申诉,认真做好记录,弄清其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对来访者既要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又要注意解决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第一0二条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需要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解决的,要告知来信来访人员分别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复议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提出。

第十八章宣传工作制度

第一0三条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新闻单位来市局进行涉税采访或约稿,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按照分工和审批程序,安排有关单位办理。凡按照有关程序审批后的采访或约稿,局内各单位要积极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托。

第一0四条局内各单位需要宣传报道的税收工作情况、会议等,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经市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单位采访,对外涉税信息。

第一0五条凡以市局领导职务名义对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以及涉及市局领导活动、讲话的稿件,须经市局领导本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送新闻媒体刊发。个人撰写的业务、理论探讨文章,不涉及税收工作动态或领导讲话、内部信息资料的,一律文责自负。未经市局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以市局的名义或署以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的名称发表文章。不得在学术会议、讲课中擅自发表内部工作动态或对外披露未正式的涉税信息。

第一0六条局内各单位制作、出版和发行各类税收宣传品(包括音像品、书籍、宣传画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领导审查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XX市国家税务局的名义自行或与其单位、个人联合制作、出版、发行宣传品。

第十九章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0七条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国税干部和职工都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包括国际互联网)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一0八条市局机关保密工作在局机关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办理和督查,并对本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第一0九条市局日常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应当符合《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各项制度的通知》(青国税发〔20xx〕132号)的有关规定。税收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按有关主管部门的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第一一0条各单位产生的各种秘密文件、资料、数据、报表、凭证、磁带、磁盘、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下简称密件)都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知悉(或者发放、传达)范围及印制数量。

第一一一条保密期限应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

(一)能预见解密时间的,根据解密的时间确定保密期限,可以按照年、月计算。

(二)以某事件的发生或者终止为解密条件的,根据该事件的发生或者终止情况确定保密期限。

(三)暂时不能预见解密时间的,其保密期限按绝密级事项30年、机密级事项20年、秘密级事项10年确定。

第一一二条各单位在收受和传递秘密级以上的文件时,要认真进行登记和管理,履行签收手续,确保文件安全。绝密级文件要由机要人员逐份登记,进行跟踪管理。

第一一三条在未解决加密问题前,密级文件暂不通过公文处理系统处理。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不得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已联接机关局域网的设备同时访问因特网;机关局域网必须与因特网实现物理分离。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介质(包括软盘、光盘、磁带)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介质应及时按规定渠道销毁;媒体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一一四条对外来的机要文件不得随意复制。绝密级或注明不得翻印的文件一律不准复制。其它机密文件确需复制时,要经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批准,并注明复制单位、时间和份数,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不得多印、私留。复制中的废品要及时销毁,复制件用完后交办公室登记之后销毁。

第一一五条密码电报不得复制抄录,确需摘抄的,要严格履行批准手续,并不得抄录密电全文及日期和编号;严禁密电明复和密电、明电混用,严禁密电与普通公文一起运转。

第一一六条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摘抄或通过传真机传输,确需要复制的,经局领导同意,报经制发机关批准并按绝密级文件管理;机密、秘密级文件传输应使用加密机。禁止携带绝密级文件出境,其它文件如需带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第一一七条阅办密件应当在办公室内进行,特别是绝密级文件和密码电报不得带出办公室阅办。在离开办公室或者下班时,应当将密件整理、存放起来。

第一一八条送发密件时应当封装,并在封套上标明密级、编号,由收发人员专送机要通信局发出。绝密级文件和密码电报应当派专车专人直接送达,并实行两人护送制。

第一一九条密件一般不得携带外出,如确需携带密件外出,要报经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批准。

第一二0条凡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会议,要事先研究制定安全保密措施。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印制、分发、管理。会议结束时,应当收回秘密文件、资料。如从其他部门召开的会议上带回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送交局机关机要室登记和管理。

第一二一条向其他部门、新闻单位(包括国税机关的报刊)等提供稿件、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查,防止泄密现象的发生。因工作需要对外提供密件、内部资料时,要经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审查批准。

第一二二条国税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的国家秘密,不得擅自引用和对外提供。确因工作需要引用或对外提供时,要经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审查批准。

第一二三条对密件要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损毁、丢失。用于记录密件收发、使用、清退、销毁等情况的登记簿用完至少要保存5年,绝密件的登记簿用完后至少要保存10年。无保存价值的密件、资料(包括内部发行的书刊等),交由局机关机要室统一集中销毁,不得私自作为废品出售。

第一二四条对在保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或者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要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泄露国家秘密,造成严重后果和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局办公室工作总结第4篇

为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全面提高我市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档案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市档案局有关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档案工作管理现代化、检索科学化的要求,规范机关档案室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行电子文件管理;档案馆自身要按照省、市“数字”的建设要求,逐步完成各项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工作;继续加紧局(馆)档案文件目录数据库建设,丰富数据库内容;继续强化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的数据库建设,实现全文查阅功能;继续强化局域网及办公自动化的实际应用;继续加强档案网站建设。

二、目标任务

⑴抓紧做好数字档案馆项目的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对部分全宗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积极推动数字档案馆建设。⑵馆内档案文件目录数据库建设方面,完成馆藏企事业档案的文件录入。⑶现行文件数据库建设方面,继续加强馆内全文查阅。⑷网站建设方面,继续充实网页内容,加快信息更新速度,适时对网站进行页面、栏目调整。⑸基层档案室档案现代化管理建设方面,继续深化档案管理软件的应用,实施档案进馆与档案电子文件目录进馆相结合的新的进馆要求,加强电子目录中心的建设;试点档案登记备份。⑹局馆内办公自动化方面,深化、完善办公自动化,配合市“数字”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三、主要措施

⑴借用省、市档案局的软硬件力量,购买一定的数字化档案馆管理软件和硬件,起步搭起数字档案馆的框架,对部分档案实施数字化扫描加工。⑵临聘1-2名打字员开展档案条目输录,定期对打字员输录的条目进行质量抽查,同时,严把档案管理关、档案进出库登记关,做到安全、优质、高效;做好数据库安全管理工作,随时进行备份,定期将数据库内容刻录成光盘。⑶对新产生的现行文件进行全文数字化转换工作,确保现行文件的全文数据库的完整性;加强现行文件中心的报送要求,原文与电子报送相结合,提高报送质量;完善现行文件的网上查阅。⑷完善网站建设,定期更换网页内容,新的信息(各科室提供最新工作信息、动态);充分挖潜馆藏资源,充实栏目内容和开辟切实可行的新栏目。⑸进一步推进基层档案室档案管理软件的应用;定期对基层档案人员进行档案管理软件应用培训;督促进馆单位及时把每年新增的电子文件目录报送市档案局。试点档案数字备份,相关科室加强对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⑹完善局内局域网的建设;对局域网定期维护,确保网络安全、网络顺畅,积极配合市信息中心对“数字”的建设要求。

档案局办公室工作总结第5篇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任务

办公室是分局的综合业务职能部门,围绕分局中心工作参与政务,管好事务,搞好服务,确保分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起草分局重要文件,审核机关业务部门拟制的文件。

(二)负责信息综合、学术调研、税收宣传、文电处理和学会秘书工作。

(三)负责机要、档案、信访和来访接待工作。

(四)负责局领导交办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协调、安排全局各类会议和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六)参与协调、组织分局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

二、办公室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一) 文秘人员职责

1、 承办以分局、分局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

2、负责分局年度总结、工作要点、综合性经验材料等重要文件的起草。

3、按照分局领导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分局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分局各类信息的搜集、综合、传送上报和对下考核。

5、负责落实调研课题,撰写调研报告,组织分局学术理论研究活动。

6、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新闻报道稿件的撰写、审核、报送。协调组织税收宣传活动,承办上级交办的涉税杂志征订工作。

7、负责分局领导交办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情况反馈。

8、承担分局《月工作要点》和《周会议安排》的收集、综合拟制。

9、负责记载分局《大事记》。

10、负责局长办公会、分局局务会的会议记录、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安排、协调以分局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

11、参与协调分局领导参加的各种公务活动。

12、负责分局各类电、函的处理。

13、负责分局日常值班和来访接待工作。

(二) 机要人员职责

1、 负责全局各类文件收发、传阅、借阅工作。

2、 负责分局印鉴、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

3、负责全局重大事件的记录、整理、保存。

(三)档案人员职责

1、负责本机关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等文书立卷工作和案卷的接收与移交;

2、保管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汇编档案资料,编制检索,提供档案利用;

3、整理室藏档案,科学分类排列,系统编目编号,使之达到规范标准,并做好档案的鉴定、统计工作;

4、搞好库房管理,落实“八防”措施,保护档案安全并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账物相符;

5、对所属机构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四)打字员职责

1、 负责分局、分局办公室文件的打印或复印。

2、负责对微机、打印机、油印机进行和复印进行定期保养,负责文件头、文件纸及打印零配件保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归档制度

归档范围:本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公文、电报、簿册、图表、录音、录像、相片等,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均属归档范围。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第二年上半年完成,会计档案隔年一季度完成,科技、声像档案在工作项目,活动之后随时归档。

归档要求:

1、一个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一全宗。

2、 分类一般采取年度——问题分类。

3、案卷的排列、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排列方法统一,前后保持一致,不可任意改动。

4、根据不同门类和保管期限,按照案卷排列的顺序编制卷号,在一个全宗内,案卷目录号不得重复。在一册案卷目录内不得出现重复案卷号。

5、案卷质量应符合《武汉市机关档案室业务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案卷格式和各种装具符合国家和市档案局标准,卷内文字严禁使用铅笔、元珠笔。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本机关形成的各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

2、档案室有防资措施,防风窗帘,防火器材,档案柜内放有防虫、防腐药品,以使档案得到安全保护;

3、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开窗通风或密闭门窗防潮,以保持室内一定的温湿度;

4、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招鼠之物,保持室内清洁;

5、平时出入库存的档案,应及时清点登记,并定期检查室藏档案、经常检查电灯、电器线路有无破损,下班前注意关灯、锁门、关门窗。

6、档案人员变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三)档案保密制度

1、经常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严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手册》;

2、非因工作不得随意谈论档案内容,不得在和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属于国家机密和档案资料;

3、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国家机密的档案资料,并严禁将档案携带、传递、寄至境外;

4、凡属保密档案,不得利用公开的报刊、书籍、展览、广播、录像进行宣传;

5、严格控制机密档案查阅范围,并按照保密规定,对归档后多余的文件材料及时销毁;

6、定期检查档案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隐瞒、失泄密事故;

7、加强库房管理,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四)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室保存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属利用范围,主要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2、本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档案,均限于本人工作范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查阅超出本人工作范围的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

3、 查阅保密档案范围,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4、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持介绍信,经同意按介绍信内容查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勾划、抽页、折毁、剪裁、增删档案,对摘抄的档案不得私人保管或转借传阅,更不能翻印公布、倒卖;

6、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现差错,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二、办公室会务制度

1、为保证办公室工作高效协调、顺畅运作,建立办公会制度;

2、办公会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3、会议一般每周一下午召开,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4、参加会议人员为办公室全体人员,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办公会主要内容为汇报讲评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及近期主要工作,商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6、秘书室承办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三、打印室管理制度

1、 文秘人员负责打印室的管理工作。

2、文秘人员对送交的文件、材料应逐一登记、校核,并签字后送打印室打印。

3、电脑等打印设备要经常维护。打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

4、严格打印或复印程序和手续。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字、有文号、有校对人签名。不得私自接受打印件或复印。手续不完备的应拒绝打印。

5、保证打印或复印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谁起草谁校对,两校一复核制度。急件随到随打,平件一般不超过三天。一般差错率控制在千之分二以内,杜绝原则性差错。

档案局办公室工作总结第6篇

学校办公室工作总结

本学期以来,在校长、主管副校长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全体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我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学习锻炼,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虽然工作上经历了很多困难,但对我来说每一次都是很好的锻炼,感觉到自己逐渐成熟了。现将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一)努力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1、协助领导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班子会议、职工代表大会26次,全体师生会议2次。会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归档。

2、认真做好材料的撰写、打印、信息上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及时撰写和上报。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复印工作。及时请领导阅办,本学期起草学校各类计划7个,各类汇报材料3个。

3、完成20xx--20xx年度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和归档工作,档案工作在主管副校长的支持、年级、后勤的积极配合下,通过了河南省档案规范化三级认证。

4、完成或协助有关单位甲型h1n1疾病防控的日常宣传工作,做好材料的发放和收集。

5、与其他同志一起做好办公室电话业务。

6、能够及时解决和安排上级单位布置的工作和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7、组织教师进行《十不准》、《十条禁令》的政治学习,并收集材料。

8、印制教师聘用合同,完善教师聘用材料。

(二)协助年级、后勤等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1、印制安全目标责任书、关于h1n1防控的告家长书等文字材料。

2、协助主管副校长搞好双评一管材料的收集工作。

3、协助主管卫生的副校长搞好卫生考核评估和迎检的接待工作工作。

(三)办公室内部工作

做好办公室的日常卫生打扫,起到表率作用。

二、坚持学习,提高觉悟

我严格按照xx同志提出的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始终保持青年干部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努力成为青年同志的楷模。

学校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管理部门,是校领导的参谋助手,综合承接上级部门指示,综合协调处理学校行政事务,是学校运转的中枢,是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中介,是学校的窗口。一学年来,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学校工作计划,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困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创新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较好的完成了2008--2009学年度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好接待,强化服务意识

作为学校的窗口部门,办公室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尽心尽力地组织好每一个会议,协调好每一次活动,安排好每一次接待,使学校的人力和财力发挥了最大效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很繁杂,只有紧紧围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才能在现有人力资源和办公条件下,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我们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工作宗旨。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努力提高适应新形势和完成新任务的能力。办公室人员也通过自学和参加各种形式的会议,加强对学校整体发展思路的理解,加深对学校领导工作思路的理解;通过学习,把握工作方向,开拓工作思路,执行好学校各项重要方针政策,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办公室很多事务性的工作都与老师或外界往来较多,因此在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要求本部门的人员做到:礼貌、耐心、细心、诚心,并灵活掌握办事的尺度,对临时性的急件,要特事特办,实实在在为教师和培训学员做事,跟外界往来过程中做好桥梁作用。

二、 加强组织协调能力,顾全大局,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服从服务于大局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基本条件。我们要求每位办公室人员必须树立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大局和小局,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要善于从大局的角度思考问题,使办公室工作与学校工作大局协调统一。我们通过认真学习岗位职责后认识到重大会议、活动是学校办公室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会议活动组织和协调,明确提出了大型活动必须做到组织超前、服务周全、勤俭高效的工作原则,尤其注意活动的细致性、周到性和实效性,同时更加注意各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之间的积极合作和沟通,从而保障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本学年学校先后承办了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第一期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全区教育干部集中培训、期班主任培训、网络应用能力培训等,在此期间,学校办公室从人会场布置、制作宣传条幅等各个环节加强了组织协调,承担的很多工作都得到了学校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强化责任意识,工作落实到人

办公室工作能否创造出一流的业绩,关键在于办公室人员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因此,我们积极引导办公室同志树立责任意识,发扬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自己工作勇于负责,敢于负责,自觉做到标准上求高,措施上求严,工作上求实,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扎扎实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此,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工作分工,责任到人,互相提醒,定期检查,使得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强化奉献意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甘于奉献,诚实敬业是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必备素质。办公室工作的无规律性,经常加班加点,没有无私奉献,是难以胜任办公室工作的。因此,我们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使办公室每位同志都能做到爱岗敬业,不计名利,不辞劳苦,无私奉献。本学年各项工作更加顺利开展。

1、当好校长的行政助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行政会议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从而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认真做好各级各类文件、通知的收转工作,并按文件、通知要求,协调处理好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

2、精心组织安排会场。我校大小会议及培训都由办公室参与。每次会议或培训,办公室在会标设计、照相、新闻报道等方面,都做到科学安排、细致落实,保证了会议或培训的顺利召开。

3、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登记管理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要求教职工请假必须有请假条,经校长或部门负责人签名后交办公室存档。学校办公室每月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次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并在教职工中公布。

4、做好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及时有序地处理上级各种文件和网上文件的收发、传阅和分类归档整理,学校各种请示与报告的分类呈送,落实了校内文件签阅制,做好了校内各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的收集整理。

5、加强文字材料的加工工作,提高办公室的文字处理和服务能力。协助学校领导针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组织拟定以学校名义的通知、布告等,起草或参与起草工作报告、总结、计划等。

6、加强校务公开工作和学校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壁报栏等,对我校各方面的发展情况进行及时的宣传和推介。

7、做好安全治安和甲流的预防工作,认真测试体温并作好记录,为学校营造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

8、其它工作。负责接听电话并作好电话记录,及时将电话通知精神传达给相关人员;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门卫工作;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年终总结等组织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各种工作任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公文处理、督办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强化咨询和参谋职能; 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理论学习和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为校领导、为教师培训服务的能力,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xx-20xx学年学校办公室工作总结

一年来,教育局办公室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局2009年中心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枢纽、保障作用,为我局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教育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我们感到非常高兴的是,办公室全体人员十分团结,对分配的任何工作都没有怨言,全体领导和同事对办公室的工作能够给予充分的理解,各项具体工作按计划推进,各项临时交办工作能按时完成,为总体工作计划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办公室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素质,团结协作,搞好服务

做好办公室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八荣八耻《县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三力建设、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等。学习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教育发展的新动向、新经验,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经常下基层开展调研,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不定时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工作会议,明确了每个人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办公室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蔼、热情、耐心、细致,为领导和基层单位提供良好周到的服务。本年度在落实各项工作时,大家都注意态度和方法,和同事们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和谐,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各股室、学校教师的支持,落实顺利。办公室全体人员团结干事,工作气氛融洽,配合默契。每个人都能从教育局工作的大局出发,从教育局整体利益出发,互相支持,工作顺心,大家心情舒畅。

二、团结协作,分工明确,突出重点,落实到位

1、做好办会、办文和办事工作。

办公室工作繁琐、复杂,就是说办文、办会、办事吧。关于办文工作,我们克服人少文多的实际困难,完成教育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种会议大量的材料、领导讲话和其他相关的各种计划、总结,以正式文件下文的就有维教字09年53份、维教请、维教复、维教函等共76份,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关于办会,全年圆满完成了教育工作会议、教育局学年工作总结等各种大小会议近30台次。关于办事,主要是督促检查教育局部署在基层学校的贯彻落实情况,即时传达领导指示,要求即时反馈各种信息,做到了快捷和实效,保证全局上下政令畅通。全年没有出现重大失误行为。

2、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是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改革服务、为提高学校知名度服务,加强全县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讯员队伍的建设,全年共计撰写了教育简报22篇,为广电局提供了大量的电视新闻报道稿件;完成了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了400余条教育信息,全面的向公众公开了教育动态以及教育工作。

3、信访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坚持认真、负责处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民意的一条重要渠道。信访工作对办公室人员素质要求很高,既要不卑不亢、不急不慌,又要对出现的问题处理及时、果断、不留后遗症、不给领导添乱,为此,我们特别强调服务的思想,对待每一个上访人员、来电、来信都能礼貌接待、耐心答复,尤其是在招生等重要时期,每天都要接到大量的来电、来访,有些棘手的问题,我们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协调股室,都给予了圆满解决。对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我们由专人协调,及时答复,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全年共计答复19件,全部使代表和委员满意,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4、做好档案归档和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办公室建全了档案收集归档制度,各股室的文件及时收集、归档;建立了学校大事记收集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上级来文、来电交办的各种事项及各中小学请示、报告的办理工作,做到来文、来电办理不误时,不延时。

5、做好后勤事务的管理。对于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及时购置和发放,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做好机关卫生工作;做好车辆的调配、使用和管理,司机责任心强、服务质量高,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做好安全稳定的值班工作,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做好各种临时工作。今年涉及全局的事多,工作量大、责任重大、涉及面广,为保证高质量完成这些工作,局领导将重任放在了办公室,办公室全体同志没有怨言,愉快接受任务,迅速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信任,也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三、加强协调,保证沟通,互相配合

办公室全体人员与其他各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保证教育局整体工作不出现纰漏。办公室有一条工作原则,属于办公室的工作要完成,不属于办公室的工作发现了问题要说话,要及时与其他股室联系沟通,不能让工作出现真空。一年来,办公室与各股室保持了良好的关系,股室之间的沟通也非常顺畅。

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 科学管理为主,人本关怀为辅的股室管理理念

档案局办公室工作总结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创业、服务县赶超发展为主题,以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档案服务工作水平,优化投资创业环境,为经济建设营造最优的投资兴业环境。

二、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

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县档案局(馆)及其工作人员。

创业服务对象:优势产业、新能源科技、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全民创业。

三、重点内容

(一)抓好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综合档案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水平。(牵头部门:业务股;配合部门:各股室)

(二)抓好企业建档工作。重点做好联系点建档工作,(牵头部门:业务股;配合部门:各科室)

(三)抓好重大活动和重点工程(项目)建档工作。及时跟踪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建档工作,对涉及国计民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与指导,拓展档案服务新领域,主动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牵头部门:业务股;配合部门:各股室)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档案查阅效率。围绕优化政务环境主题,在档案系统开展“创业比奉献、创新比作为”实践活动,改善服务态度,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规范档案执法行为,提升服务创业的质量与水平。(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股室)

(五)落实创业服务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争创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大力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创业环境,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和谐的政务环境。(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股室)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2013年1月15日-2013年2月28日)

1、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组建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召开动员大会。在1月31日前,召开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会,传达省、市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会议精神,部署本单位创业服务年有关工作。

3、开展大讨论和献计献策活动。组织开展“我为服务创业作贡献”大讨论,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业服务的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2013年3月1日-2013年10月31日)

1、制定“创业比奉献、创新比作为”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

2、选准工作切入点,制定“牵手企业”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一系列档案业务服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3、结合档案工作安排,抓好重大活动和重点工程(项目)建档工作,及时跟踪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建档工作,对涉及国计民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与指导。

4、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活动载体,力争自选动作有特色、有成效。

(三)总结考评(2013年11月1日-2013年12月底)

县档案局根据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要求,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考核工作方案。并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工作总结。

11月底前,做好本局创业服务年活动自查和接受上级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效能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抓项目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创业服务年活动。

(三)突出重点,搞好结合。要围绕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重点,以重点带动整体推进,以特色带动全面服务。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与档案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档案局办公室工作总结第8篇

机关档案管理是维护机关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档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对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加速档案信息化进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市局拟定在今年__月底前,完成机关综合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申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档案认定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为保证档案等级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市局决定成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档案达标升级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会)、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档案达标升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和日常工作。

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局长郭毅任组长,副局长程文辉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会)、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不归档文件及到期应销毁档案的审核鉴定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

档案目标管理是机关整体工作一个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门类档案的收集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和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积极帮助,共同努力,确保完成机关档案目标管理任务。

三、机本文来源:文秘站 关档案工作等级认定的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时间:_月_日至_月__日)

_、制定档案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分解落实责任。

_、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档案等级的目的和意义。

_、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办法,各项制度及归档范围,分类大刚、保管期限表。

_、完善和添置档案的硬件设施,如:更换档案室防光窗帘,调整实物档案陈列室,购置除湿机、空调、扫描仪、档案管理软件、检索柜、防磁柜、防尘、防鼠、防虫设施和档案盒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_月__日至__月__日)

_、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包括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袋、著录、归档、打印归档文件目录等。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即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由办公室负责;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人事档案由人教科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由公平交易分局负责;登记注册档案由登记注册分局负责;基建档案由负责基建工程的人员负责。各行政分局做好本单位简易处罚案件档案和个体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_、做好各类档案归档入库工作。在做好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后,严格按文书档案、声像档案、会计档案和基建档案、专业档案等门类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入库。此项工作由具体承办人负责。文书档案的整理可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进行整理。会计档案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执行,科技档案按照《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来执行。专业档案按照本行业专业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_、规范建立各类档案借阅、管理、登记等簿册。同时完成所需的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利用效果汇编、档案信息深层次加工编研材料及印证材料的编写工作。由档案达标升级办公室组织人员完成。

_、搞好档案软件录入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科研所统一研制的档案管理软件要求,将历年各门类档案目录逐一录入微机,对近_年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原件进行数字化处理,以便于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查阅查阅档案。历年各门类档案目录的电子文档由相关科室负责提供。

第三阶段:自查、申报、总结阶段(时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_、按照《××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标准进行自查。对照自查、考评记录逐项打分。

_、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查漏补缺。

_、请市档案局的专家领导现场进行初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