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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执法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4-22 14:53:01

中队执法工作计划

中队执法工作计划第1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各级政府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四个到位”,即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安全管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加快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计划重点内容

根据省局年度计划安排和市局实际,市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市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主要负责监管行业(领域)中驻岳中央、省属、市直属企业以及其他部分重点企业(列入省局行政检查计划名单的企业除外)等共47家企业的行政检查;

二是对下级安监机关行政检查对象的抽查计划,共抽查纳入县市区安监局检查对象的企业68家以上;

三是安全培训、应急管理等专项检查计划,分别抽查10家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在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方面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情况,抽查5家安全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安全培训的情况;

四是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重点执法计划,主要对全市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对象不少于18家,并负责对其抽查中发现需要立案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或市局有关科室(中心)移交、下级安监机关提交、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上述四个具体计划附后。

三、计划执行

市局行政检查计划和对下级安监机关检查对象的抽查计划由市局危化科、矿山科、烟花爆竹科和行业监管科(职业健康科)按照监管行业(领域)的责任分工分别负责执行;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等专项检查计划由局培训中心和应急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市局执法支队重点执法计划由执法支队负责执行。

上述有关科室(中心、支队)应统筹处理好行政检查与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好计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和上下计划的对接,并将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到月、到人,分解计划于3月底前送政策法规科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党组加强对计划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计划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保障条件。各分管领导要及时审核月度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月度计划和检查方案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有关科室(中心、支队)不得执行。

(二)提升能力。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全局机关干部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政策法规科要认真组织做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规范行政检查的法规政策业务学习,加强依法行政的业务指导,确保计划执法的质量。

(三)强化责任。有关科室(中心、支队)要认真履行检查责任,凡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要依法追究监督检查人员责任;对发生事故需要追究行政检查责任的,依法予以追究。

(四)严格考核。市局政策法规科每年7月和11月对计划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计划执法质量将作为对各监管科室(中心、支队)及监督检查人员年度工作考核与评先评优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必须恪守下列要求:

(一)根据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各有关科室(中心、支队)要每月制定检查、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要按照“五步工作法”的程序步骤开展行政检查,保障依法行政。

(二)要强化基础工作,做好每次检查的检查记录,并按“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把有关信息录入“涉危企业信息数据库”。对所需采取的现场处置、限期改正、行政强制措施的,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执法文书的使用管理要符合总局、省局和市局制定的有关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进行整改复查,不得将复查责任移交下级落实。

中队执法工作计划第2篇

关键词:预算执行力;预算体制;预算考评;问责制

预算管理在军队财务管理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健全和完善军队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大力提升预算执行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当前军队预算在执行环节存在的松弛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着重从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入手,改革完善预算体制、实行预算绩效考评制度和建立预算行政问责制度。

一、强化预算执行组织基础,改革军队内部预算体制

首先,应规范军队部门内部的预算关系。规范军队部门内部的预算关系,主要是规范单位预算和分项预算之间的关系。必须将分项预算置于单位预算之下,一切经费的申请都必须纳入单位预算并归口到负责预算编制的部门统一办理,一切经费的拨款都必须归口到负责拨款的部门统一办理。只有这样政府才能由一个渠道向国防部门拨款,军队部门才能由一个渠道向政府编报预算。

其次,设置规划、计划与预算三位一体的职能机构。美军设立了国防规划与资源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国防部和各军种的规划、计划与预算的审定,以及向国防部长和第一副部长提出建议,并负责处理国防政策与资源分配之间出现的问题。这一经验值得我军借鉴和学习。为了实现国防建设长期规划、中期计划与年度军队预算制定紧密结合,有必要将军队预算的编制机构从后勤财务和装备财务中分离出来,将这两部分职能合并,专门设置直接隶属于中央军委和各级党委的规划、计划与预算三位一体的职能机构,同时,合并与调整目前的后勤财务部门与装备财务部门,将其作为隶属于后勤系统的专门负责经费保障的勤务部门,归口办理所属单位和本级业务部门的经费划拨、结算报销,以及从事会计核算、分项经费和单位经费决算、经费管理等业务工作。

再次,科学划分军队预算的制定权限。军队部门内部的预算体制对预算权限的划分,可分为纵向划分和横向划分。纵向划分主要是指预算权限在各级预算主体之间的划分,横向划分主要是指预算权限在预算编制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划分。从预算审批权限在各级预算主体之间的划分看,包括经费分配和经费使用两个方面。从预算制定权限在预算编制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关系看,预算制定权应与预算执行权分离,以便于两者相互制约。可考虑将目前由事业部门行使的分项预算制定权和后勤财务部门行使的单位预算制定权收归新设置的综合计划与预算机构,使事业部门只拥有事权和分项预算的建议权,以及负有严格执行预算的职责;后勤财务部门既是军费年度总预算和单位预算的执行机构,也是监督事业部门执行分项预算的机构。

二、强化预算执行后续监督,完善预算绩效考评制度

预算绩效考评是对预算执行的一种后续监督和修正,主要针对目前预算功能作用弱化,资源浪费和预算效率低下的现象。有效推动预算绩效考评工作的实施能够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进而提升预算执行力。

首先,制定绩效预算计划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做好一个“优先”、两个“结合”。一个“优先”是专项资金优先。由于专项资金都有明确的功能和使用方向,相对于其他经费来讲,制定绩效计划比较容易,因此,制定绩效计划应以专项资金为突破口,逐步扩大到部门公用经费。两个“结合”:一是绩效计划的制定应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应继续完善部门预算,严格按目标、功能、绩效要求来细化预算编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一并制定年度绩效计划。二是绩效计划的制定应与单位部门的战略发展规划相结合。一方面使单位的具体工作与军队的长远规划联系起来,另一方面推动滚动预算的实行,保证预算年度的相互衔接。

其次,制定预算绩效考评计划。目前,各级、各部门实际上都制定了与军队五年计划目标一致的发展规划、以及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因此,各级、各部门应将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为年度绩效计划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和量化考核指标),使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与军队的总体发展规划联系起来。

第三,运用绩效—成本分析法科学确定部队建设规划。成本分析法是预算绩效评估及编制绩效预算的基本分析工具。例如:某部队的预算支出安排,除了必不可少的开支,只有少量机动经费。这时部队犯难了:是先修一条通往营区外的道路,还是先修建食堂,或者是进行官兵宿舍旧房改造,这些事情哪个应该先办,哪个应该后办,这里就可以用绩效—成本分析的方法进行比较,通过绩效—成本分析使军费资源达到最优配置。

第四,合理确定预算绩效考评指标。预算绩效考评指标的确定有一个特点,越是具体的有直接成果的项目,越容易确定绩效考评指标、进行绩效评估。相对而言,基层部队和事业部门的绩效考评指标相对容易确定。目前已经试行的预算绩效评估,还是粗线条的,不够精细,也不够科学。因此,预算绩效考评可重点在军以下机关事业部门和基层部队中实施并完善。绩效考评指标的制定可采取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办法,首先从项目预算入手,制定出项目的绩效考评指标,并与其预算相对应;对于暂时无法制定具体绩效考评指标的预算项目,再与经费预算放在一起,与单位、部门的总体绩效目标挂钩。在绩效考评指标的确定和评估方面,应采取内外结合的办法。因为这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仅靠财务部门或事业部门的人员是难以完成的。可以采取由专家讨论和听取官兵代表意见两个渠道形成。通过这样的内外结合,形成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

三、强化预算执行奖惩力度,健全预算行政问责制度

中队执法工作计划第3篇

一、工作任务

结合企业一套表制度的实施,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采取专业、专项和专职配合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市局、队各专业处室负责专业检查;普查调查中心和局法制教育处分别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及统计基础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负责开展日常专职检查的同时,配合局各专业查处企业迟报、拒报等违法行为。

(一)检查对象

1、专业(职)检查单位。

2、专项检查单位。被列入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镇(街道)名单及下辖企业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凤城镇、沛城镇、铜山镇、睢城镇、新安镇、运河镇、大吴镇、

琵琶办事处、彭城办事处、和平办事处、东环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内容

1、镇(街道)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一套表”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双基”建设和依法保障本地区主要统计指标的数据质量等情况。

2、行政、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规范化建设标准”,依法健全统计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管理制度,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等统计基础工作及统计指标数据的上报质量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12年5月上旬—11月底。具体实施时间、检查内容由局、队各专业处室和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自行确定。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上下沟通、协调行动,通过检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各地“双基”建设上水平。

1、各地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5月25日前上报),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检查计划的安排进行检查,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统计执法检查进度统计表》(见附件2)报局法制教育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在局办公会上予以公布。

3、各部门在每次检查结束5日内,将《统计监督检查(调查)情况报告》(一式两份)交局法教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由局法教处请示分管领导后,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

4、年度监审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队各部门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统计执法检查进度汇总表》(附件3),于11月底前交市局法制教育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市局、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根据《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组织考核。

(二)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省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指导意见》和《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般规程(试行)》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

(三)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

中队执法工作计划第4篇

一、基本思路

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统揽,以贯彻落实新《安法》为契机,以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五依法、三着力、三加强”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安

一是依法执行新《安法》。要利用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采取上门宣讲、警示约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法》和即将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要严格按照新《安法》执法,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依法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安法》规定及《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4〕169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全面达标。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落实执法人员予以推进。

三是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要把“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作为安监执法队伍的“主业”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原则,较真逗硬,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在总结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是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学习并应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统计、共享和文书生成自动化,提高安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抓好队伍全面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年度全员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全员学、全员讲、全员考的形式,狠抓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培训学习效果落实;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托执法工作,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是着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市安监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深入推动我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创建达标作为今年安监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性任务,在2015年第三季度必须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保障条件。要清理、归建、到岗安监执法人员,到岗率达到80%以上;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三)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办理案件一律同步上网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三是加强自身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学习培训、执法计划、日常管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对安监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适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依法治安的高度,正确认识安监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对安监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全面建设。安监执法队伍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创新工作,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安监执法队伍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突出队作用,监察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重要助手作用,检验反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管理成效的有效途径作用。

中队执法工作计划第5篇

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县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我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培训,使执法队员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的同时,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城乡规划建设执法队伍。推进我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

二、培训对象

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培训时间

(一)局机关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安排在每季度首、尾月的下旬。

(二)各执法大队每月应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培训内容报政策法规股审核),时间由各大队自行安排,可以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学习培训。

四、培训地点

(一)局机关学习培训地点统一安排在局一会议室。

(二)各大队组织的集中学习地点由各大队自行负责安排。

五、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分为素质能力培训、重点选项城乡规划建设主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城乡规划建设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2、业务技能知识。以住建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省总队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为主要内容。

六、培训责任分工

1、局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培训。

七、培训方式

(一)以集中授课培训为主。

1、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行政执法案例交流、执法文书点评、案例分析讨论。

(二)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春冬两季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三)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轮流参加住建部组织的学习培训。

八、目标任务

(一)不断推进城乡规划建设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36课时(局机关8课时,大队28课时),每课时40分钟,(包括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所有执法人员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每星期1课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体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九、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提高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是行政执法队伍内强素质的有力手段。局机关成立执法培训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副组长,各股、室、大队长为成员,政策法规股具体安排实施。下设办公室于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协助培训工作事宜。各股、室、队要统一思想,充分发动,提高职工对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中队执法工作计划第6篇

各镇(区)安监站、各科室、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对促进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执法检查。参与执法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落实计划,务求实效

各镇(区)要根据委托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规范执法,提高水平

各镇(区)、各科室、监察大队,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填制,认真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裁量适用得当。建立并完善2013年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在开展执法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检查中要规范执法行为,检查结束后要将文书及时整理归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和市“三合一”信息平台系统。逐步建立执法检查“一案一档”工作机制,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各镇(区)要在2013年7月10日和2013年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执法工作总结上报市安监局法规科。

中队执法工作计划第7篇

一、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切实树立依法统计理念,为奋力推进“两个加快”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法规学习宣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二、进一步作好统计行政调解和复议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机构,使法制队伍与新时期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市统计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依法实施。对行政调解中遇到的问题、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等要及时总结,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一次统计行政调解信息。

三、全面加强统计队伍法律素质

1、切实加强统计局的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机关日常学习计划,至少组织每月一次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学法用法宣传活动,既要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统计执法水平,也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逐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2、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组织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省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和《省统计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清理和换证工作,加强对统计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断提高广大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四、不断加强宣传、全面推动依法统计

1、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系,继续将新《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列入市委党校各主体班、公务员培训学习内容。将新《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举办领导干部、企业代表、统计负责人法制讲座,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局、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和征文、征稿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对市(县)统计法制人员的培训。

2、充分利用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八周年和“12、4”全国普法宣传日,在全市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活动,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印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以增强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

3、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通过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广告、横幅、黑板报等各类媒体开展面向社会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4、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年将利用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职称考试、继续教育学习、法规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将普法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5、将普法宣传融入到各项统计业务中进行广泛宣传。各专业在召开年报会或业务培训会时,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摆进去,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来规范统计人员的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确保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

6、坚持执法检查工作与法制宣传有机结合。利用统计执法检查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对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扩大执法检查的影响。

7、认真学习周边市(县)同行统计法制建设的先进经验,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对统计管理、统计法制建设的意见建议,力求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机制上大胆改进创新,深化统计优质服务。

五、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按照市统计局、市法建办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高照为组长的市统计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六五”普法工作方案,落实普法专项经费。

六、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

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按规定和要求报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和管理工作。

七、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统计基础工作的全面检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1、今年是开展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检查的第三年,我市将继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检查,按统计调查单位总数的10%—15%个单位,随机抽取进行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检查。认真做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和持证上岗的督促、检查工作。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类统计人员的持证上岗资格的检查,对于无证上岗人员,将按照统计违法行为论处。

2、继续开展常规性统计执法检查。根据《省统计行政执法常规检查办法》要求,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经常性的统计工作来抓,做到统计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在执法检查期间,各科、队要密切配合,保证执法检查顺利进行。各科、队在月后5—10日前,将迟报统计报表的单位名册报执法队(以市统计局下发的登记三联单为准)。年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我市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检查计划见附件)和要求,至少对18个单位进行常规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包括统计人员的统计从业资格、统计台帐、统计数据质量等,通过检查,使其达到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3、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水平。认真建立健全规范的统计报表催报、查询、迟报登记制度,严格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避免执法简单化。

4、提高统计执法的综合效能。要使统计执法工作更好地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服务。要联合投资、能源、工业等专业加强对扩大内需,灾后重建、节能减排、工业止滑提速等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关注的数据质量检查。在检查中强化行政指导,注重执法工作的规范性。

八、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及处罚力度,扩大教育面。

加大查办典型案件力度。对情节较重和严重的统计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都要依法追究责任。要注重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省统计违法行为罚款处罚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为推动全市统计执法工作,我市将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统计违法事实,进行曝光,使统计执法达到整顿和改善统计环境,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中队执法工作计划第8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赵国华支队长任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和大队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动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和三个大队管控的建成区道路。

三、整治重点

整治城区车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重点查处停车泊位外乱停车、交叉路口随意停车、客运车辆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客、单位大中型接送客车未按指定位置停车上下客;协助城管执法局查处人行道上车辆不按规定停放。

四、整治目标

城区主要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尤其是市区商场、酒店等营业性场所门口的违法占道停车得到明显整治,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力争城区主干道每5公里违法停车小于3辆。

五、工作部署

1、2月15日前,对占路停车泊位进行调查摸底,列出详细的设置位置和泊位数清单,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在列出清单后送城管执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车泊位后要及时将设置位置和数量告之城管执法局。和大队要配合支队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对城区道路上占路停车泊位(含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标线进行修补,对标线模糊的进行重新施划,确保占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明显。

3、3月10日前根据道路实际和停车需求,对占路停车泊位进行进一步的整合,和大队要配合支队秩序科完成城区和占路停车泊位增设。

4、3月底前,和大队要规范单位大中型接送车停靠位置,大队对单位大中型接送车停放位置进一步进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间,和大队要根据辖区内机动车违法停放的集中区域、公交车、出租车、单位员工大中型接送车行驶路线和时间,合理设定重点整治路段和时段,制定详实的整治计划。对违法停车要逐个路段落实责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队领导要加强对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处违法停车长效、落实。要加强动态巡逻管控,对违法停车影响交通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拖离。对公交车、出租车、单位员工大中型接送车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组,通过提前守候、便衣摄影取证、民警拦截处罚、单位上门沟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驾驶员改掉不良停车习惯,做到合法停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和大队务必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计划,真正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在1月底前报支队秩序科。

2、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创卫办关于人行道上由城管执法局牵头、交警部门配合,车行道上由交警部门牵头、城管执法局配合的要求,三个大队要加强与城管执法局的联系,要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工作中发现困难要及时沟通,互相帮助。